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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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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保罗·克鲁格曼，1953年2月28日出生于纽约郊区，毕业于耶鲁大学经济学专业，22岁时获得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一年后，发表了一篇关于垄断竞争贸易模型的论文使他声名鹊起，38岁时获得克拉克经济学奖，53岁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在自己的《流行国际主义》一书成功预言了二十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

    这次亚洲金融危机肇始于1997年2月，美国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量子基金开始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拆借筹款，大手笔杠杆买入泰铢。因为根据他们的计算，泰国央行的外汇储备不足以维持泰铢汇率。他们的手法简单粗暴，从泰国银行借入泰铢，然后换成美元，然后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全部抛出，等泰铢贬值之后，再换回泰铢还债,就是期货市场俗称的“做空”。他们的目标是逼迫泰国央行放弃固定汇率制，到时候整个泰铢就会成为他们的“无限制印钞机”，任由他们摆布。

    对于索罗斯们来说，挑战一个国家央行的货币能力，并不是第一次操作。之前1992年9月16日“黑色星期三”，因为索罗斯的做空，英镑兑德国马克跌破汇率下限，英国宣布退出欧洲汇率体系。当天，英镑跌幅达4.3%，收于1.778美元。这场战争最终以英格兰银行完败而告终。经此一役，索罗斯获利超过10亿英镑，被业界称为“打败英格兰银行的人”，而英格兰银行则付出了亏损34亿英镑的代价。不过这次索罗斯清楚地知道泰国背后站着全亚洲最强央行之一的新加坡央行。果然，1997年2月，索罗斯等人发动了试探性进攻，泰国央行快速反击，通过在市场上回购泰铢稳定汇率。

    之后的五个月，索罗斯等人以宣扬自由市场经济等手段，通过国际著名经济学家及诺贝尔奖获得者发声，吸引全世界的对冲基金入局。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泰国没有进行强制金融管制，所以国际炒家疯狂隔夜拆借，泰国央行只能指望用利息让他们亏到不敢进攻，但是这些人就像开了核动力印钞机一样有着无穷无尽的做空资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先前投入的120亿美元全部耗尽，庞大的外汇储备即将告罄。

    到了7月2日，本来还信誓旦旦承诺泰铢永远不会大规模贬值的泰国央行被迫宣布施行“浮动汇率制”。结果瞬间索罗斯等国际资本就接管了泰铢的汇率，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泰国索罗斯央行”。泰铢汇率在国际市场上过山车一般的涨跌，完全被索罗斯等人操纵。泰国的房地产和股市一落千丈。泰国人民十几年积累的财富被洗劫一空。

    关键问题在于，东南亚国家当时普遍都是债台高筑，外汇储备吃紧，索罗斯他们能用这个方法干掉泰国央行，其它国家也是很难幸免。不久之后，菲律宾、印尼等国家和地区都宣布浮动汇率制，同时为了限制索罗斯等机构隔夜拆借，大规模提升了银行的拆借利息，国内的企业现金流急转直下，大量企业宣布倒闭，一场金融狙击战彻底变为了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造成了很多国家巨额财产损失，后来索罗斯等人又在香港故伎重施，结果遭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狙击，最后不得不铩羽而归。这是后话。

    就在1997年7月2日这天，就在时任泰国总理川·立派在电视上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实行浮动汇率的同时，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婴在靠近泰国北部边境的清莱府美斯乐镇的国立医院呱呱坠地。美斯乐镇是1950年泰国政府与从大陆败退的国民党军93师经过数轮谈判后划归他们的重建家园之地，里面绝大部分都是华人。经过近50年的发展，美斯乐镇已经拥有10多万人口，成为泰北最大的华人村落。

    “奸不厮欺，俏不厮瞒”，都说造化有意，人生无常，但要论命运的波诡云谲和际遇的光怪离奇，请允许我们先从这个叫林木的孩子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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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翠苑

    很久以前，在希腊的阿尔戈斯，住着一位退役的将军和他年迈的仆人。有一天早上仆人上街买菜，忽然在人群中，看见死神对他露齿而笑。他吓坏了，扔下菜篮，匆匆忙忙地跑回去向将军哭诉。好心的将军借给他一匹最快的马，叮嘱他先去阿布德拉暂避。仆人走后，不得已将军只好自己上街买菜，结果又在人群中看见了死神。将军勇敢地上前质问道，你为什么要对我家仆人那样阴险地笑，莫非你要置他于死地么？死神的表情非常无辜，他说我今天一早只是路过这里，当时不过觉得奇怪，明明晚上我要在阿布德拉带走他的，怎么此刻他还在阿尔戈斯？

    这个故事是秦老师莫名其妙讲出来的，她单名一个晋，是林木的化学老师兼班主任，故事的由头是因为英语老师晚到了四十分钟。英语老师叫余英，美斯乐的人都说，余老师和朋友见面，自我介绍的时候总是一本正经地说我是多余的余，英吹思挺的英，听得懂梗的人便哈哈大笑，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

    这场谢师宴本预计6：30开始，余老师晚到了，大家都在等他。这四十分钟里，从“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开始，宋校长已经为主宾们泡了好几番茶水，换了好几款茶叶。

    不顾及主人在场，他高谈阔论：顾景舟顾老要求，煮茶一定要茶炉，比起其他茶具更显格调。电茶炉太现代。一定要用烧炭红泥炉，而且要广东潮州城内做风炉仔的老师傅全手工拉胚。其他茶具要求精细，而红泥炉务求朴素。

    红泥炉要烧橄榄炭，市面上有精装出售，他可以搞到更实惠的，每包炭恰好配一泡茶。物理刘就问为何每泡茶要烧100块钱炭，校长挺起身子，深情地看着前方，眼神悲伤，嘴角又挂着幸福：“我喜欢这淡淡橄榄香，它让我想起了以前曼希老爷子教我冲功夫茶的时候......”

    大家品着这“庆沣祥”50年的高黎贡山普洱赞不绝口。“出水劲道，流与把气韵相通，上侈下教”，宋校长又提到自己喜欢的那把壶，在中国上海博物馆的曼生提梁，他说壶身铭着“煮白石，泛绿云，一瓢细酌邀桐君”，多雅啊！

    正当历史刘和地理黄等几人一边赞叹一边七手八脚向他扫码订橄榄炭时，余英推门闪了进来。

    于是众人纷纷起身准备入座，等得久了，饥饿打败了文化。餐厅是顶级的，餐桌餐椅自然也很配套。一整张红木的餐桌很大，可坐二十几人，桌中心是一座精心制作的园林小景，光影婆娑，烟蕴宜人，仙境一般。

    座位排序真是好一通谦让，将近十分钟的时间。林木被安排坐秦老师旁边，校长坐主宾，什么都是规矩，从大到小，排排坐吃果果。好不容易坐定，余英一边忙不迭地脱西装——新买的雨果BOSS衬衫上还有折痕，新买的阿玛尼西装袖标还没有来得及拿掉，一边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因为帮老婆买菜耽误了。

    一向以严厉著称的秦老师于是毫不客气地讲出了这个看上去有些宿命的故事。林木知道她上课的时候就讨厌迟到的同学，她说“迟到不如不到”，没想到她也讨厌迟到的同事。这点和林木的妈妈有点像，林妈妈挂在嘴边的是“乱穿不如不穿”。林妈妈以前在米兰学过服装设计，看谁穿衣都不合身，再好的朋友也会毫不留情的指出来。这一点林木和他的父亲林金荣领会最深。

    秦晋知识渊博喜欢抽烟，男人性格，俏丽的面容却经常不合时宜地严肃，对推销和男人充满警惕，一个愤青一般的女人。她的先生年轻时因为车祸走了，听说她一直没有再婚也没有孩子，孤身生活。学校流传着“秦晋不亲近，英语靠余英”的说法，都是教学水平很高也很有传奇性的老师。刚刚听她说林木是她教过最好的学生，真是受宠若惊。林木涨红了脸，不知道该回答什么，没想到清高的秦老师也会恭维。

    宴会在环山东路的翠苑举行，旁边紧挨着就是档次最好的雍华府，但老林没有订到，餐饮是美斯乐的支柱产业，排名前列的名店起码需要提早一个月预订。翠苑金碧辉煌的大字招牌上面挂着横幅：热烈祝贺林木同学录取朱拉隆功大学——林木今年20岁，刚刚成年。何丽华说他树太多了，只比林森少两木——翠苑这个牌匾就是前国民党首脑林森题的，苍劲有力，铁画银钩。这个“翠”字，只有德清莫干山滴翠潭的“翠”字和苏州木渎古镇西入口处的“浮翠”的“翠”字才堪堪相比。前者是是鲁迅的弟子钱君匋题写，后者是“明末四大才子”之一文征明之子文彭醉后所书，皆天下闻名。路过的人看到这横幅和店招，都说林木翠苑林木翠苑真般配真吉利。

    只是来宾没想到秦老师拎出来这么个故事，又是快马又是死神，实在有点不太应景，生怕主人不快。秦晋不管不顾，她讲完把眼睛翻向天花板，好像在座的各位“十有九人堪白眼”，满桌宾客也只好把眼睛翻向天花板，大家心里各有各的灵犀。不过东家虽然略不开心，但他装作没怎么听也没怎么听明白地不在乎，在喜气的开场白过后便站了起来，开始敬酒。虽然今天太太没来，只来了个秘书，但儿子考上大学这件事足以给自己这个父亲莫大的荣耀和面子。

    当敬到雨果BOSS衬衫的余英时，他满脸堆笑地站起来，个子不高，以前笔挺的腰也弯的很弓，先是夸赞这18年的中国茅台真是OK，Ve

    y OK，又说桌上配的这石林天外天更是没得说，一点不比斐泉差，接着夸林木到了高三仍喜欢上课看小说，还都是外国悬疑推理之类，还喜欢和班上的同学讨论，虽然被他批评过，但一点也不影响林木的成绩。他早就看出来林木思维发散，见识深邃，前程远大。说者有意，听者受用，千穿万穿，轿子不穿。胖胖半谢顶腆着肚子的男人，茅台和天外天的主人，林木的爸爸，三者加在一起红光满面，笑容迭出。

    酒过三巡，他们开始放松下来，热情地寒暄，握手，搂肩，脸上簪了花似的互相致敬。谈话渐渐从这单子，那业务，这那生意过渡到这大哥，那首长，这那领导，连林木大学系主任，院长，校长是谁，这些都介绍的得少年一般飞起，高兴地拍着手。要不是桌上有著名的秦老师镇着场子，那个全天下男人都爱聊的话题，他们一定也不会错过。林木很是尴尬，他插不上话。妈妈在他来之前交待过要他尽量少吃最好不喝，于是一桌子菜转来转去的他只是饱了饱眼福。几个教副课的老师也一样都没怎么动筷子，生怕旁人看穿了自己贪功又馋嘴。

    只吃了几口最喜欢的爆炒香蕈，却敬了老师们好多椰汁，林木尿意浓烈。看得出这种氛围二叔也不太喜欢，中途他借口回家有事就先走了。林木给出去送他，二叔告诉他早点回家。余老师醉眼惺忪地问那什么时候去大学报到，林金荣已深有醉意，东倒西歪。秘书替他答道，一周以后，已经订好机票了。宴席最后在戴着1000度眼镜的宋校长兴奋的执拗中结束：“我干了这瓶红的，金荣兄购物卡得再送我两张，说好了啊......”

    妈妈是林木最亲近的人，可是她在家族中几乎没有存在感，太胆小——记得第一次和爸爸的秘书小林阿姨吵架时妈妈先是自己涨红了脸，然后细声细气地质问到，你怎么有我们家钥匙？而且她不知道是想保护林木还是保护自己地紧拉住林木的胳膊，还在期待小林的答案。长大的林木为她的懦弱感到心疼。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林木对小林阿姨一直不怎么恨，反而有些亲近。小林阿姨个子高，会打扮，明眸善睐，小嘴唇画的特别好看，最重要的还是有文化有学问，毕业于苏格兰爱丁堡大学。那本《雪人》也是她推荐给林木的。她和大家都挺亲近。二叔曾说，如果有一盘梨要分给五个同事和林总，让小林先拿的话，她一定会挑最小的那个。如果问她为什么和同事比要拿小的，她就会说我是上级，我应该照顾同事，所以我拿小的；如果问她为什么和林总比也要拿小的，她就会说我是下级，我应该照顾老板，所以我拿小的。总之就是长袖善舞滴水不漏无懈可击。这就是小林阿姨虽然妖媚擅权但公司上下都对她还算客气的原因。因为林总对小林阿姨非常满意，于是他们俩和挑剔的妈妈总是势同水火。

    林金荣林总原先也不是现在这样，和发达之前的所有男人类似，老实得挑不出毛病。林金荣的爸爸林谦也就是林木的爷爷49年以前是国军93师的军需处长，用他的长官段希文的话来说，为人那叫一个八面玲珑九曲回肠十面埋伏，总之天底下的主意都让他占尽了。

    在美斯乐定居以后，林谦各种借用，加上他原来在国军积攒的金钱和人脉，整个东南亚经济腾飞期间他大展宏图，从成衣、肥皂、牙膏等日用品开始，到后来的翡翠、宝石，橡胶，锡矿等等，一时之间林家成了泰国北部炙手可热的名门豪族。可惜的是好景不长，林谦老人家人老心热，觉得两个儿子都太平常，没有自己一星半点的本领，八十二岁的年纪还热衷投机生意，结果97年的时候因为做多橡胶期货，从70.65泰铢/公斤一路跌到8.3泰铢/公斤。

    老爷子一辈子风光，如今怎肯认栽？越亏损越补仓，越套越深，就在林木出生那天因为爆仓崩盘，输光了身家，他越想越气，越气越急，在曼谷76层高的玉叶大厦楼顶一跃而下，成了索罗斯们的一个小小祭品。

    遭难的林家从此陷入万劫不复，幸好林金荣那时已经和林木的妈妈成家，林木外公是蜚声海内外的老画家，擅长画走兽，尤其是熊猫，人称“熊猫林”。林木妈妈那时已经开了一家叫“米花生”的童装公司，生意兴隆，人前人后都是一群人簇拥着，林董长林董短，风头无两。彼林家给此林家扶持打气，不断输血，才让林金荣终于慢慢崛起，重新称雄。

    落魄的时候，林金荣在家带孩子，喂奶洗衣服烧饭打扫，一样不落。他给小时候的林木讲故事，陪他玩卡通尼乐园，小学还经常辅导作业，他说数学一定要学好，而学好数学一定要打好基础。林木知道，虽然林家遭遇不幸，但妈妈应该是很中意老林的，要不外公也不会爽快地同意一直支持他。林木大一点的时候，林金荣通过关系在民山路警署当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巡逻警，奶奶身体不好，他两头兼顾，也是十分辛苦。

    但就在林木小学毕业那年，有一天林金荣很晚回家，一看就喝了不少酒，不知道在哪里受了谁的什么刺激，到家喉咙很高。他一坐下来，就大着嗓门嚷嚷说老子决定辞职不干，谁也不要拦着。林妈妈当时有点懵，她觉得丈夫虽然收入不高，但警察的身份很好，能给到家里足够的安全感，自己赚的钱也够家用，但是拗不住，林金荣的脾气就是像“拗相公”王安石。虽然很多人都不看好，但是从“家族蒙难，爸爸变法”开始，也许是林谦老先生在天之灵保佑，不知道哪路神仙给林金荣开了挂，他的生意在“长长的坡，厚厚的雪”中越滚越大，从大宗商贸到实业集团，从夜总会到房地产，从美斯乐到清莱到全泰国，没有他不敢做的生意，没有他做不成的生意。电话声音越讲越大，认识领导名字越来越短，头衔越来越长，对儿子越来越不管，和老婆的关系也越来越差。

    随着林木一天天长大，为了照顾林木念书，妈妈忍痛把生意转让给了自己的好朋友瞿阿姨。小林秘书聘到公司没有几个月，妈妈发现她竟然有自己家钥匙，在别墅门口俩人大吵一架结果林妈妈住进了医院。

    林妈妈住院后，放学的林木只能一个人回家，冰冷的厨房什么吃的也没有——识趣的王姨早就开溜了，他满屋子只找到一个皮都皱干了的石榴。忍了很久还是忍不住剥开吃了几口，酸，很快胃里难受，然后哇哇地跑到卫生间吐得站都站不起来。林金荣回来的太晚，林木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他醉眼朦胧地用皮鞋踢他，满身酒气。林木站起来，愤怒地模仿小林秘书的声音扭捏地喊道：林总，你好！是妈妈先模仿的——林木只是拷贝。

    林金荣很气愤，使劲瞪着林木，不大的眼睛变得溜圆，呼哧呼哧地喘气声像一头野猪，野猪巴掌似乎也要朝林木呼了过来，然而最后他只是重重地推了林木一下，在林木倒下后就转身去了自己卧室，门遭了殃。

    因为初三的缘故没有挨揍，林木半失望半庆幸地对他开启了这个后来一直的称呼。直到有一次，二叔说道，你喊他林总干嘛，你又不是他手下。哎对呀，林木觉得自己应该喊他老林。不幸的是，他越是气老林老林越发财，从初三到高三，从奔驰到路虎，现在上了211，老林开上了600万的宾利，中国澳门也去了不老少，听说每次都带着林秘书。这几年又开始做神神秘秘的艺术品生意——主要是名人字画和古董，林木说他这是洗钱，妈妈在旁边说小孩子知道什么。她说你爸本质上没啥，林木说不是，是老林。

    “但是林总应该不懂巴比松和象征画派的区别啊”，这是林木那次宴会途中出去的时候听见林秘书在包间外面打电话说的，应该是在说老林。

    包间里面有洗手间，但林木不习惯上别人刚刚用过的马桶。于是走出去，外面很安静，和里面相比，这里是老宅子改造的，很多年了，什么都是平静的沉积。树和花香，灯影和回廊。住在这里，就像住在画中，风过松.在亭子里和鹦鹉下棋，月色很安静，棋也安静，手也安静。如果眯起眼睛，当落子的时候，因为画的缘故，落在这个时候也很安静，像个名词。当林木隐隐约约听见她说什么波尔吉赛，真迹，海牙等等。这时，忽然有一个人影掠过，很轻，但是很快，就像林秘书说话语速一样。没有看清是谁，那影子就隐藏了再也找不到。然后整个翠苑的灯都黑了，除了他们那间。阴森森的感觉浮上来，像潮水吞没无力的陆地。这里老林姓林，老婆姓林，儿子姓林，林秘书也姓林，黑暗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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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曼谷

    从清莱飞曼谷不到一个钟头，这是林木第一次坐飞机，不免有些好奇。老林非要送他去大学——林妈妈眼泪汪汪地看着林木，他又愤恨又心疼，只能同意了。司机小燕开车把他们送到水长机场——妈妈借口见不得分离就没有来。小燕从后备箱取下林木的行李，紧接着又卸下一个很大的旅行箱，他笑着对林木说这个是林总的，然后按了一下后备箱的关门按钮。小燕背上纹着一幅巨大的纹身，几乎是满背。他曾很得意地展示给林木看，说这是神猴哈努曼，七十二天宫，还有猴子和象头神。他动一动背上的肌肉，那些兵兵将将就好像飞身而出，很是传神。

    可惜林木心里不喜欢这幅纹身，觉得有点害怕，就没有太仔细看。小燕祖籍福建，从他爸爸开始就给林家开车，相处了很多年，很熟悉老林的一切。他经常察言观色，判断林木的语言习惯，来推测他的想法，也知道林家很多秘密。老林穿着骚气的白西装，蓝裤子，林木看着他觉得让人来气。这么大的箱子，林木心想我是不可能帮你拎的。办理登机手续时，老林多少有一点得瑟，他欺负林木第一次坐飞机，不停地说这说那，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注意事项。林木心想他应该是不会再生儿子了——所以他不敢得罪自己。他们买的是经济舱，商务车和头等舱的票都卖完了。

    排在林木前面办理值机的好像是一对夫妇，男的是华人，短头发，不胖不瘦，女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身材很好，穿着Ve

    sace的套装。值机的时候她和接待小姐说的也许是法语，接待小姐谄媚的笑让林木很不爽。办好植机老林问他吃点什么，林木抿着嘴，王顾左右，左脚发电报一般快速地踮来踮去，这是拒绝，老林懂了。他不再说什么，低着头推着他的大箱子去找吃的。刚巧那对在林木前面排队的夫妇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男的眼神锐利，扫了林木一下，林木心里马上就是一颤，很少有人像此人这样目光中自带闪电。

    他身上有着浓烈的香水味，是古驰罪爱，这个林木熟悉。因为有一年老林总生日，带回来一盒小林秘书送的礼物，林妈妈抢过去“呦”了一声，说道，还是最新款的呀，就扔到了垃圾桶。林木好奇，就跑过去翻出来。他拆开后朝妈妈养的的哈士奇“提提”身上喷，测试它的反应。狗好像也不爽，摇头晃脑打喷嚏。这个味儿林木也不喜欢，觉得有点骚气。玩了几次就丢了，但是香氛还是熟悉。

    女的挽着男的，表情甜蜜地用英语说着什么，林木只听清了一个单词，yes。老林戴着一个新买的P

    ada墨镜出现了，看起来拽拽的样子。林木无语，他觉得老林就不应该是他爸爸。俄狄浦斯，你在哪里？要不是想到自己是他亲儿子林木很想冲他竖起那根指头。

    好不容易登机了，林木已经坐好，也早早系好了安全带。林金荣的身材在经济舱座位里明显有些难受。突然空姐广播通知，有一些特殊情况，应有权部门要求全体旅客必须下机，大家面面相觑又无可奈何，只能照办。隔了好一阵子再通知重新登机。再上机的时候，老林拉住儿子，走在队伍最后面。进了机舱，他悄悄告诉林木座位变了，他们变成了商务舱。隔着走道，老林坐在林木旁边。商务舱里四个人，还有两位竟然是刚才那对中外合资夫妇。

    他们在前排，看起来随身行李也没几件，坐下后女人就冲林木回头笑了一下。林木觉得这应该是老外的礼貌，对女人稍稍有了一丝好感。因为刚才的延误，飞机很快就要准备起飞了。空姐用泰语和英语播报着安全事项，老林摘下眼镜看了一眼儿子就准备休息——飞行对他来说仿佛是深深的厌倦。整个商务舱只有四个座位。讲法语的女人在林木前面，男的在老林前边。

    飞机起飞了，轰鸣声震得耳朵嗡嗡作响，林木难受起来，因为还有点饿。他开始厌恶老林，厌恶他非要送自己，厌恶他买的墨镜，厌恶他看人尤其是看空姐的眼神，甚至由此厌恶起了妈妈的软弱——妈妈管不住老林，于是开始信佛，她曾经也是在米兰念过设计和商科的才女啊。

    林木不想知道老林对自己的态度，他不在乎。从坐下开始，他的眼睛就一直望向窗外，直到那位空姐推着餐车过来，他很饿但不知道该吃什么。空姐贴心地帮他分发了一块蛋糕，还有一杯可乐。什么也吃不下。老林要了米饭，然后大声和空姐开下流的玩笑——他要醋，米饭要什么醋，林木觉得老林真恶心，连自己的谢师宴都带着秘书，把妈妈气个半死。二叔就很正派，林木喜欢二叔，二叔是个单身汉，听说还没有女朋友。

    空姐长得瘦，又高，就像过熟的茄子，很瘦很长，旅途也很瘦很长。林木想起自己很喜欢的中国唐代诗人李贺的马诗“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这也是爷爷生前留下来给未出世的孙子的，他大概早就预料到了自己的命运，林木心想。

    空姐在旅途中热情地过来问林木是不是不舒服，他轻声地回答没事。她应该全程没有去问老林总，林木觉得这很让人开心。渐渐地他迷糊起来，好像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梦见高二的同桌虞子衿，她瘦瘦的脸，大眼睛，同学给她起外号叫“鱼子酱”，她还有个双胞胎的妹妹叫虞子佩，她们俩和他在一个班。虞爸爸真有文化，不像自己的名字这么土。可惜她们姐妹后来都去了文科班。

    夏天的时候她穿着短袖，白白的胳膊露在外面——真白。可他们好像没谈过一句关于感情的话，林木仔细回忆也没想起来。他把对老林的不满和逆反带入了学习，如果老林不下海，也许他考不上大学，尤其是朱拉隆功，真是这样。说实话林木觉得自己智商实在一般，而兴趣爱好又太广泛。

    成绩出来后胡小毛来看他，他们在外面一起喝冷饮。胡小毛说鱼子酱只考了个二本，她妹妹反而考的更好。可她比她妹妹勤奋多了，林木说道。

    林木梦见虞子衿穿着校服，从讲台上走下来，拿着化学模拟试卷扔在自己桌上，厉声质问他，会不会做，这分明就是秦老师的语气啊。她妹妹在后面咯咯咯地笑。林木当时正在看赫拉利·瓦渥的《Last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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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最后的衣着》，正是烧脑的时刻，只好用左手的食指挠着眉心，木木的看着她。然后是秦老师来晚自习视察，喊林木到外面先是批评他不专心听课，后来又七拐八拐地问起林总的近况。林木刚想张嘴告诉她老林是个大混子可是他只是啊啊啊地却说不出话来。

    这时广播响了，林木才发现自己刚刚真的睡着了，偷看了一下四周，再悄悄擦去嘴角的涎水。装睡的老林也假装醒来，伸了个懒腰，林木觉得自己的父亲太虚伪太不可救药了。

    机场越来越低，跑道越来越近，最终从飞机轮胎接触到地面的那一个咯噔开始，林木一直悬着的那个问题：飞起来的飞机会不会掉下去也终于有了解答。他也一下活了过来，心绪像树的影子一般慢慢地被曼谷的阳光冲淡了，淡了。高考的炼狱，对他这样虞子衿虞子佩她们口中所谓的富二代，一模一样的经历了一遍。他的分数是自己考的，一分一分辛辛苦苦挣来的，虽然没有够上藤校，但是值得他为自己骄傲。

    能够寻机摆脱老林的阴影，更是他一直期待的事情。只是，从来到朱拉隆功开始，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他没有想到的，拼命想也想不到的，最后是梦一般离奇又惊怖的事情。金岳霖说，这是体势能结合到一块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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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素贴山

    报到的手续等等一切自不必细说——老林认为他有的是钱，有钱什么都好办。林木觉得他要是再嚣张一点，自己要是再笨一点，也许他会把学校买下来供自己读书的。学校很大，离开美斯乐的林木看什么都是全新好，超舒服——一天下来，接待他的学姐们已经卖给他大几千铢的东西了。

    只是来早了两天，其他同学大部分都还没有来，除了郑齐敏和莫仁，林木还没有来得及认识更多的同学。郑齐敏来自苏梅岛，娇娇小小的，白白净净——泰国的白净女孩不多。莫仁不知道来自哪里。

    林木心想着让老林先走，赶快回去，或者想去哪里去哪里，只要不跟着他。这种情绪老林不可能感觉不到。办好大学的饭卡，老林提议去感受一下学校的伙食。已经是近晚饭时间，林荫大道的尽头霞光璀璨，残存的阳光一点也不弱，穿过树叶射过来，金光闪闪，像一群金甲勇士们在奋勇搏杀。

    前往食堂的路上林木想的是鱼子酱，或者郑其敏，一点也不是老林。体验完食堂的香辣大虾和三味煎鲈鱼，他们打着饱嗝，开始慢腾腾往回走，老林在前林木在后，距离不近不远。路灯忽然亮起来，然后就出现了两个拉长的身影。林木正玩着用影子尖去戳老林的脚，老林却突然停住了，等儿子走上来。他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静默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老林像下定决心似的，向上翻了一下眼睛，再垂下来，然后严肃地看着林木说，明天，跟我上素贴山。

    素贴山在清迈，离曼谷并不近。而且林木讨厌老林这种动不动父亲式的命令。他想，你跟谁爷俩呢，我这都大学了。于是没好气地说，不去，有点累。老林想必也知道儿子的借口，语气是不容置疑的坚决：“一定要去，不去不行”。林木白了他一眼，睬也不睬地越过他朝前走去。老林追上来，拦住林木：“听着，我是爸爸！”碰巧有人走过，老林不情愿地往旁边挪了挪身体。

    那人走远后，林木冷笑了一声：“林总，谢谢啊！”小林秘书的语气。

    老林并没有揍他，林木认为这是老林少有的优点——美斯乐的父亲揍儿子基本上就是规矩。不过现在要是打起来他们两个应该能打个平手，也就是谁是项羽谁是刘邦还很难说。林木现在也是又高又壮的，将近1米8的个头，都是妈妈照顾的好。

    正在僵持之际，突然林木的手机响了，是妈妈打来的，林木接了。她先是问了一大堆学校的情况，热不热，吃的咋样，还戏谑地问那边女同学怎么样，穿衣服漂亮吗，林木懒得回答，嗯哩嗯哩地应着。然后妈妈问他有没有和爸爸吵架，叫他尽量都听爸爸的，大事坚持原则，小事发扬风格，但是小孩应该也没什么大事。林木脾气上来了，正准备挂电话，妈妈突然停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外公这几天好像在素贴山。

    林木怔了一下。外公平时不在清莱住，他很喜欢中国的成都，那里有他最喜欢的大熊猫，他一看就是一天。外婆走后，林木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老人家了。还记得他上次给自己画的那幅熊猫吃竹子图，上面还有一首小诗“衣白自带风，眼黑作猫熊。世间行好事，春雨正相逢”。后面的落款是赠小水花。小水花是林木的小名，外公取的。外公说你们家树多，离不得水。这幅画林木很喜欢，可惜出来读书，画不能带在身边，就只好放在家里了。

    外公在素贴山干什么？访友，写生，还是观景？林木的思绪突然发散起来，一下子想到很小的时候外公来清莱看自己，带他吃糍粑，玩滑滑梯，教他画画，钓鱼的画面。他想外公了，很想很想。林木扭头就走，根本不睬后面的老林。

    晚上只在宿舍待了一小会儿，实在热得受不了，大汗淋漓——空调还没装好。老林住的洲际却是曼谷最好的酒店。林木气不过，打电话给他，也要去住。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林木一点负罪感也没有，生他的气就要花他的钱，要不，难道让他留着给小林秘书用？

    酒店的自助早餐非常丰盛，和昨晚食堂伙食相比更是口味上佳。林木在用餐的时候试着寻找，始终没有看到老林的身影，他想也许老林已经早早吃好了吧。饱满的美食最终使林木屈服，他决定听一次胃的安排。

    9：30约定的时间到了，他慢吞吞地下楼，发现老林已经在大堂等自己了，还带着他的大箱子。送他们出发的车停在大堂门口，很新，司机是个不高不矮的华人，长头发，穿着便装戴着一顶酒店的制式帽子，乍一看林木还以为是个女人。

    司机想要帮助老林把行李放在后备箱，老林拒绝了，他要自己来。林木有点奇怪，老林以前不会这样的，他总是一副有钱人的趾高气扬状。新车有一点异味，林木一路开着窗，司机开着空调也不在乎——大家都喜欢流通的空气。上了高速，三个半小时能到了。

    实在无聊，林木问司机素贴山和双龙寺的一些故事，司机的回答干净利落，不知道，不熟悉，他不是本地人之类。见此林木也觉得无趣，他决定一言不发闭目养神。老林戴着他机场买的墨镜，有点严肃，几乎不说话。箱子里装着什么，林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对老林的生意不感兴趣，私底下甚至希望他能和小林秘书再生一个孩子——好去将来继承他那所谓的遗产。他只想好好念书，早点见到外公，抱抱他，给他老人家捶捶背，听他喊自己小水花。

    快到山门的时候，司机正准备开进停车场，老林突然开口说道，换个入口，去梅花峪——泰国没有梅花，不知道谁取的这个名字。司机哦了一声，一点也没有多话，开始摆弄导航，也并不抱怨。林木觉得洲际这五星级的服务水平确实没得话说。他从来没有来过素贴山，疑惑的是老林好像对素贴山很熟悉。不过以老林的走南闯北，来过素贴山想必也不稀奇。林木没有多疑，只是想快点见到外公。

    梅花峪并不是很远，到了以后，司机踩下刹车，回头看着他们，老林明白他是在请示。老林眼珠转了一下，对他说，往彩云溪。司机照旧没说什么，查好导航，按着导航的方向开去。开了大约十分钟左右，路很窄，坑坑洼洼很不好走。周围全是乱树杂木，一个人影也看不到。林木心情烦乱，正好也憋不住了，于是大声喊道，停一下，上厕所。司机看了一下两边的反光镜，不知为何往前还开了一大截子，然后把车停住了。奔驰SUV的门是自动开的，还没完全开到底，林木就跳了下去，朝着远处奔去。几分钟后，轻松畅快的感觉重新占据了他的大脑。林木放慢脚步，欣赏着身边的美景，愉快地往回走去。

    他们走的一定不是大路，虽然两侧群峰耸峙，水声潺潺，但道路很窄，人迹稀少，而且没有任何指示和标识。林木心想会不会开错了路，不过这和他没啥关系，自己只不过是来打外公的酱油而已。

    忽然，林木听到传来厮打的声音，他不知何事，加快脚步回到车前，结果看到了惊悚可怖的一幕：两个人扭作一团，一个人抱着老林，正试图用匕首朝他身上捅去，老林背对着他，勒着他的脖子，看得出用尽了全身的气力。那人的脸憋的通红，一头假发和帽子都掉在地上。仔细瞧去，竟然好像是飞机商务舱里遇见的那个男人。

    看到儿子，老林拼命吼了一声，他吼的不是快跑，而是快来。来不及多想，林木下意识地飞奔上去，一拳朝司机脸上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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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受伤

    老林身上的脂肪和林木一样没有白养那么大，吃了那么多高蛋白的食材也没有浪费——他好像比别人血多。受的伤虽然严重，但是并不致命。林木的胳膊被那人划了好几道口子，腿也破了在流血。老林蹒跚着走到车前，开始翻找起来。但是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纸巾毛巾之类止血的东西。没有办法，他就在地上撮起一些干燥的泥土，用指头细细捏了，撒在林木的伤口上。然后再是他自己的。

    “不用按住！”他说。林木的手此刻瑟瑟发抖，腿瑟瑟发抖，脑子也瑟瑟发抖。那人应该已经死了，被老林拖到树林后面的小溪边，还来不及处理，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林木曾打过架，说起来难为情，竟然是为了女同学打的，她一开始还不知道。

    鱼子酱这个外号是胡小毛第一个叫的，那一次刚好是化学课，课间休息，胡小毛不知道怎么就拿到了虞子衿的作业本，看着她的名字就“鱼子酱鱼子酱”地哇哇大叫，一些胡小毛的跟班也跟着起哄。林木看到自己的同桌先是气得满脸通红，把化学书使劲地往桌子上一摔，然后就趴着呜呜地哭起来了，整整一节课都没有抬头。胡小毛的爸爸坐牢了，他也是个小混子，老师都不怎么敢惹。林木很生气很生气，但是他没有勇气挑战这几个混蛋。

    放学回家吃完晚饭，妈妈关切地问他怎么了。他没有回答。躺在床上林木开始翻来覆去地想，想了大半夜，鱼子酱和妈妈的性格太像了，温柔得捞不到碗里，因为妈妈的缘故，林木最终决定要为同桌出一口气。

    虽然他们人多，但自己可以设计让胡小毛落单，再跟他单挑。但是第二天到了学校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妙计，快下晚自习了，眼看报仇大计就要落空，林木一狠心，站起来走到胡小毛桌子跟前，跟他说出来，找你有点事。全班同学瞬间都惊呆了，全校敢这种口气和胡小毛说话的学生林木是第一个。胡小毛被约到操场，两人一到地点就都明白了，林木说卧槽小胡说找死然后就扭打在一起。少年人下手没轻重，胡小毛力气大把林木打倒，林木下死手狠拍了胡小毛一板砖。原来林木在这个约定的地方藏了一块砖头。这下胡小毛明白了原来富二代也不好惹。打到一半同学们喊来了秦老师，秦老师上来就是一人一个大嘴巴子。她才不在乎胡小毛什么坐牢的爹，林木什么有钱的爸。

    即使赔了一笔医药费，他们在全校同学面前检讨，也不妨碍他们两个成了死对头，经常找机会干一架。胡小毛纠集一帮人，林木也慢慢从小胡欺负的对象里聚了一帮人，两派均以美斯乐正统流氓自居。

    没想到的是打来打去不到几个月时间，机缘巧合他们竟然成了朋友。美斯乐镇和周边一个傣族人的村子一直有矛盾。胡小毛有一次被人喊去助拳，结果就被傣族人打得落花流水。正好小燕司机开车路过，就随手救了他一把。路上小燕司机警告他不要再和林木为难，否则他们大人就要介入了。胡小毛爸爸出事，他并没有什么社会朋友或大哥罩着，加上小燕司机救了他，便就坡下驴找人说情，希望和林木化敌为友。

    他们两个互请了一次冷饮，就成为了朋友，小胡笑话富二代都重色轻友，见一个同桌爱一个同桌，逮谁就跟谁说这件事。林木警告他也没有用。他们的和好再次轰动全校，连校长都出来接见他们并亲自谈话，还在学校集合大会上公开表扬。

    鱼子酱也不好不表示些什么了，她托人向林木捎来一张纸条，但时间久远林木现在已经不记得什么内容了。大概有一句是意大利诗人哥尔多尼的诗：什么是什么的生命之神......如果她早一点给林木这个圣谕，也许他们就能开始点什么。可惜的是等何丽华把这个纸条给他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年多，他们已经分班。何丽华装作不好意思地说是自己不小心忘记了。

    但这种小儿科的少年韵事和能和眼下这种人命事件相比吗？过去的根本不值一提。林木恍恍惚惚，脑仁子疼，总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的。他坐在地上，埋着头，不敢面对天空。但是胳膊确实在疼，钻心的疼，腿上的血还在流。

    由于一切来得猝不及防没有征兆，老林盘腿坐在地上也说不出话来。北面的运动鞋上沾着血迹，还好没有穿他那件拉风的蓝西装，穿着一身阿迪达斯运动装，太阳照在他那伤口一样的三叶草上，太阳似乎也在流血。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真没想到啊。”林金荣感叹道。

    林木没有力气和他说话，浑身虚脱了一样地蜷成一团。对一个少年来说，这一切真的是天塌了，地漏了，空气灭绝了。林木的腿一直在抖动，有个词叫做“筛糠”，用在现在完全恰如其分。

    老林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白骆驼，满不在乎地想点上一根，然后他摸了半天，终于找到打火机。林木看到他揿一次性打火机的手明显在颤抖，打了几次几次打不着火。半天终于点着了，故作镇定的他在烟上深深地亲了一大口，然后缓缓地吐了出来，像是长舒了一口气。烟雾从他嘴里喷出来，亮蓝亮蓝地，顺着太阳光延伸着，像一个时光之锥。他们俩看着这个锥，并表示都不认识。

    他也不知道今天带林木来这里到底是凶是吉，林木也不知道，人生的光线受到命运的重力开始弯曲，形成一个引力透镜，隐隐地看到未来，但那些都是假象。

    老林吐掉嘴里的还剩一半的烟屁股，说，刚才差一点报销。他声音有点颤抖，为了安慰儿子，朝林木硬是笑了笑。林木想原谅他，很想，但是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都沉浸着麻木和颤抖中无法完全恢复，也就都不再说话，就像一大一小两座山一样沉默着。

    松开伤口，他的嘴唇还留着血，但已经开始弹奏那个林木永远都不想再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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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八十七神仙卷

    “1990年的时候，我跟你现在一样大，也是刚刚20岁。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妈妈，也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子。你爷爷要带我来这里时，我也不愿意。但是他还是强迫我来了。这里有一个我们林家的秘密，这个秘密等你儿子20岁的时候，你也要带他来，和我一样，和你爷爷一样。”

    他说，你一定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吗?你也一定想知道我箱子里装的是什么？那你知道中国一位画家徐悲鸿和《七十二神仙卷》吗？

    林木感觉恢复了一点力气，老林忽然问起这几个问题有些沉重，他怕负担不起。太阳升得老高，光线很刺眼，彩云溪的水从不远处流过，哗啦哗啦地。那具尸体还在溪水边，林木心想，老林你问我这些，当你儿子是傻子吗？

    林金荣知道林木知道。于是他接着说道，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你爷爷才14岁，已经给杨虎城将军手下的士兵背枪了。我们林家祖籍是中国的陕西奉天县。当时中国已经和日本人干起来了。“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但是没办法，苦呀，兵荒马乱，只能靠部队才有活命的可能。

    但徐悲鸿那时已经是大画家了。就在这一年夏天，徐悲鸿接到许地山的邀请，赴香港大学举办画展。许地山，就是你小学课本写落花生那个，他当时在香港大学中文学院担任主任，可惜他41年病死了。林木点点头，有气无力。

    林金荣接着说道，徐悲鸿9岁起正式跟着他的父亲习画，17岁就开始卖画谋生，又得到著名油画家周湘、岭南画派的代表人物高奇峰、高剑父等人指点，后来又相继结识了蔡元培、陈师曾、梅兰芳及鲁迅等文化界名人。画展举办时就已经名声大噪，所以这次画展也办得非常成功。

    画展结束后，因为当时与太太蒋碧薇及朋友张道藩的关系微妙，在许地山的邀请下，徐悲鸿决定在香港多逗留几日。恰巧许地山的太太周俟松认识一位居住在香港的德国人马丁夫人。马丁夫人的父亲生前在中国，接替被端王载漪部属神机营霆字队枪八队章京恩海击毙的克林德担任德国驻华公使，恰逢八国联军攻陷大沽口，又侵入北京紫禁城大肆掠夺，他趁机搜集了很多士兵从宫中抢掠来的珍贵宫廷字画古玩。

    马丁夫人没有兄弟姐妹，父亲生前，叮咛她这批字画都是出自皇室，非常珍贵，不可轻易示人。父亲死后这批字画就作为遗产传给了她。她当时正好手头缺钱，便想着变卖一些救急。但她对字画古玩并不懂，便拜托许地山的夫人帮忙找一位画师给鉴定售卖。许地山便推荐了徐悲鸿。

    徐悲鸿一行来到马丁夫人府上，她打开藏画的几个大箱子，因为年代久远，加上马丁夫人并不懂得古画收藏之法，很多画绢已经发霉虫蛀，让徐悲鸿不禁悲从心起。

    看着看着，徐悲鸿都没有比较中意的画。忽然，他无意中发现一幅十多米的古卷压在箱底，便不经意地拿起。徐徐打开，他就凝神不语：这是一幅绘着道教醮会的盛大场面的画卷。画面上东华帝君、南极帝君、扶桑大帝率领神伯、仙女、神将前去朝谒天庭的最高统治者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画面中绘有三位主神，十位神将，七位男仙官，六十七位金童玉女。从右往左依次是神将开道压队，头罩光环的东华帝君位居其中，其他各路神仙、幡旗、伞盖、贡品、乐器等一应俱全，簇拥着三位帝君在仙乐声中足踏祥云御风而行，一派风雷动九旌的神仙境界。87位人物造型优美、体态传神，帝君庄严伟仪，神将威风凛凛，神伯道骨仙风，仙女秀丽轻盈；飘飘欲升的白云、冉冉飞扬的襟带，使得整幅作品具有一种“天衣飞杨，满壁风动”的艺术感染力。

    徐悲鸿当时不由啧啧称赞，并盯着这幅画卷出神。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对马丁夫人说：“只要这一幅，其它不要了。”马丁夫人有些惊讶，不解地望着徐悲鸿，她不知道徐悲鸿喜欢收藏字画，遇到中意的画卷，都会不惜代价收藏。夫人廖静文还为此提醒过他，让他不要喜怒行于色，以便与对方讨价还价，徐悲鸿每次都满口答应但事事不能如愿，原因是他太热爱艺术作品了。他当场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现金共计1万元，看到马丁夫人有些犹豫，然后又附上随身携带的7幅自己精品的画，一并推到马丁夫人面前。徐悲鸿如此举动，反而让马丁夫人吃不准情况。后来，出于对许地山先生的信任，并经香港艺术品估价委员会评估后，马丁夫人这才将那幅珍贵的画卷交给了新的主人。

    徐悲鸿自己后来说：这幅画虽然没有画家的落款，但描画线条优美飘逸，表现意境深邃辽阔，令人不禁神游物外；丝绢上所有襟飘带舞的人物虽然全用白描手法，但整幅画卷看起来却满纸生辉，这是一幅出于唐代名家的艺术绝品！自从购买到这幅画卷后，徐悲鸿便爱不释手，随身携带，有空就拿出来观摩欣赏。

    再后来，以“泼彩山水”闻名的大画家张大千来到南京，计划筹备全中国美术作品展。张大千你知道吗？“南张北齐”，说的就是张大千，齐白石。林木听他讲得如此精彩，慢慢地也提起了兴趣，便点了点头。

    老林接着说道，听闻好友要到南京筹备画展，徐悲鸿喜出望外，提前更改了行程，从外地返回南京。刚返回南京，他就约了张大千和谢稚柳等几位画坛好友，在家中小酌。聚会中，徐悲鸿得意地拿出了那幅购自马丁夫人的古画。当画卷展开时，张大千等人，就像徐悲鸿第一次看到这幅画作一样，一下子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饶是张大千见多识广，也不禁叹为观止：“此画与晚唐壁画风格相同，不是唐人画不出这样的作品！北宋时武宗元的作品，源头就在这里！”武宗元是宋真宗景德年间的大画家，师吴道子法，行笔如流水，工人物、佛道、鬼神。谢稚柳也表示认可，说这是“晚唐之鸿裁，实宋人之宗师”。所有人一致认为这幅画可能是现今国内唯一能见到的唐代人物画卷，有“吴带当风”之感，极有可能是“画圣”吴道子的真本，并喻之为稀世珍宝。

    聚会后，徐悲鸿将这幅画正式命名为《八十七神仙卷》，并钤印了“悲鸿生命”的印章。徐悲鸿认为，这幅画是流亡的中国国宝，并且是世界上现存的中国人物画中最好的作品。他曾说过，这幅画可以与欧洲顶级名画相提并论。不过说起吴道子，也有一个故事，曾经吴道子去访问一个僧人，想讨杯茶喝，但僧人非常不礼貌。他很气愤，便在僧房墙壁上画了一头驴，然后就走了。到了晚上，墙上的驴竟然变成了真驴，满屋地尥蹶子，把僧房搞得乱七八糟，狼藉不堪。僧人没有办法，只好去恳求吴道子，请他把墙上的驴抹掉，这才平安无事。说明他也是个有脾气之人。

    七七事变后，中国中央大学迁往重庆后，当时徐悲鸿在中央大学任教，也随之在重庆定居。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将这幅画随身携带，形影不离。后来徐悲鸿从重庆到昆明办劳军义展，但那时日机经常轰炸，每次防空警报响起，人们都要钻防空洞。结果有一天，敌机轰炸过后，徐悲鸿跑出防空洞，回到了自己的寓所。发现保存画卷的那个木柜被人撬开了，《八十七神仙卷》被盗了。

    徐悲鸿当时就瘫倒在地，自此茶饭不思，并因此得了一场大病，病中还在喃喃自语念叨这幅画卷。两年后的夏天，徐悲鸿因高血压住院。此时，他在中央大学艺术系任教时的学生卢荫寰来看望他。她跟徐悲鸿提到自己的丈夫新近结识了一位朋友，在这位朋友的成都寓所里发现有一幅古卷与老师丢失的《八十七神仙卷》很相似。接着第二天，徐悲鸿在画展上偶然结识的一位自称是将军的刘姓朋友突然造访，也说在成都发现了《八十七神仙卷》，并表示给他两万块钱，就有办法帮徐悲鸿拿回那幅画。两个人接连告诉徐悲鸿这个消息，徐悲鸿因此深信不疑。他难掩激动地让人立即取钱塞给刘将军。并表示，事成后另有酬谢。

    几天后，刘某果真带着一幅装裱精良的画卷，来到徐悲鸿面前。当徐悲鸿打开那幅画卷时，他激动地发现这就是他遗失了两年多的《八十七神仙卷》。徐悲鸿难掩激动，当即挥毫赋诗：“得见神仙一面难，况与伴侣尽情看。人生总是葑菲味，换到金丹凡骨安。”又取出二十万给刘将军，并拿出了几幅自己的画作，以作答谢。而刘将军拿着那些钱和画，从此就消失了。徐悲鸿给刘将军的钱，几乎是自己全部的积蓄。此时的他，生病住院连住院费都交不起了。可卢荫寰事后却觉得蹊跷。后来她几经调查发现，这位刘将军的真名叫刘汉钧，根本不是国民党将军，曾在徐悲鸿在新加坡举办画展时有一面之缘。偶然他从旁人口中得知，徐悲鸿藏有一幅唐代人物古卷，是无价之宝。刘某贪念顿起。于是就一直尾随徐悲鸿到重庆。当时兵荒马乱，徐悲鸿看管很严，刘某也一直无从下手。直到徐悲鸿到达昆明暂居后，刘某就在徐悲鸿对面的楼上，租房住下，时刻监视着徐悲鸿的一举一动。结果就在那天空袭时，徐悲鸿和家人都匆匆进入防空洞。这位所谓的刘将军便趁机溜门撬锁进了徐悲鸿的家里，盗走至宝《八十七神仙卷》，还一并盗取了徐悲鸿的30余幅作品。刘某将徐悲鸿的作品，带到了南洋，打着为抗战捐款的名义卖掉，发了一笔横财。而那《八十七神仙卷》，这位窃贼却没有卖，反而利用徐悲鸿的学生卢荫寰，自导自演了一场原物奉还的戏码。当时主要是他了解这幅画的价值，知道这幅画要是到了不识货的人手里，明珠暗投，国宝蒙尘就暴殄天物了。

    林木接着老林的话说道，这说明刘某人良心未泯，还有道德底线。老林冷冷地“哼”了一声，心说傻瓜，你还不知道这个刘某就是你爷爷，他后来改姓林，我们家族现在不是刘家而是林家就在于此。

    老林继续说道，当卢荫寰调查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将此事告诉徐悲鸿时，徐悲鸿的反应让人意外。“是他偷的无妨，只要他能完璧归赵，我也万分感激。这毕竟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中华民族的。”不过令徐悲鸿痛心的是，他之前盖在画上的“悲鸿生命”四个字，以及之前的题跋都被人挖掉了。他只好重新加盖。从此，这《八十七神仙卷》就一直被徐悲鸿珍藏在身边。解放后，徐悲鸿因病去世，他的妻子廖静文，遵从徐悲鸿的遗愿，将徐悲鸿毕生收藏包括《八十七神仙卷》，悉数捐献给了中国相关部门。桂林阳朔的徐悲鸿故居，和宜兴的一起，后来被改建成徐悲鸿纪念馆，由徐悲鸿的夫人廖静文担任馆长，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座美术家个人纪念馆。

    故事着实精彩，林木不禁忘了身上的疼痛。不过老林接下来的一句话，着实吓了他一大跳。

    老林说，你应该想不到吧，《八十七神仙卷》的真迹，就在我带着的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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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波士顿往事

    林木从来没有见过爷爷，他的生日和爷爷的忌日是同一天。后来林家为了避免晦气，把爷爷的忌日延后了十五天。不过林木奇怪的是，自己从记事开始，从来没有听到谁提起过这些往事，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八十七神仙卷》图。但他清楚自己对这些没有兴趣，他只想念好自己的工程信息专业，做一名计算机工程师。

    林金荣接着说道，你爷爷神通广大，我和你二叔没有他千分之一强。以前他教我们读书，直接就可以背诵大段的《春秋》，你行吗？他以前给我们讲孔圣人，讲颜回和子贡，现在我还记得他说起过的一段孔子的轶事。

    有一天，许多只隼死了落在陈国的宫廷中，一看之下，有木做的箭穿过身体，箭头是石头制作的。陈湣公派使者向孔子请教。孔子说：“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分异姓以远职，使无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陈湣公听了叫人到过去收藏各方贡物的仓库中去找一找，果然找到了这种箭。因此孔子在陈国一口气住了三年。离开陈国后，先到了蒲，后来到了卫国。

    我知道孔子，知道李白杜甫苏东坡，都是你爷爷的教导。他虽然小时候没念过书，但是在部队那些年，一有空就向文书学习，后来逃到泰国之前，已经是高小水平了。他学东西特别快，这点我和你二叔都比不上。

    林木知道孔子，也知道李白杜甫苏东坡，但他还知道詹姆斯∙麦迪逊和复合节，这些老林就不一定知道了。

    但老林接着说道，你知道圣者帕特里克和波士顿博物馆盗窃案吗？

    林木并不了解出生于公元三七三年的圣者帕特里克的事迹，但他心里想的却是，难道爷爷偷到了波士顿吗？老林看出了儿子的想法，却没有怪罪，他悠悠地说，你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传说帕特里克原本是住在大不列颠岛的孩子，在他十六岁那年被海盗掳去，然后当成奴隶卖到爱尔兰，在被囚禁六年后，成为了一名牧羊人。在这段苦难的生活中，他只能寄托神的力量来度过：他每天不断向天主祈祷，希望有一天能够回到自己家乡的土地上。就在某一天晚上祈祷时，一个声音传入他耳中，告诉他可以逃离这个牧羊的农庄，在距离农庄约二百英里远的岸边有艘无人的小船，因此他带着几个同伴，一起划着船逃离爱尔兰，并且在马赛登陆。在逃离期间，他留下许多神奇的传说，例如：每当他们饥肠辘辘的时候，就会有鱼跳出水面蹦到他们船上，登陆后有一群羊一直跟着他们，让他们能够靠吃羊活下去。到了后来帕特里克又回到爱尔兰宣扬宗教时，有一个更神奇的传说是他抚摸过的三叶草都会变成花朵，围绕着他。后来德国人抢注了这个标志，并将其命名为阿迪达斯。帕特里克留在爱尔兰，把宗教的光芒带到岛上的每个角落，建立教堂和学校教育人民，在爱尔兰有许多教堂和学校都以他命名。因此爱尔兰人为了纪念这个仇将恩报守护着他们的圣者，就以他去世的三月十七日，订为爱尔兰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圣帕特里克节”。即使没有受过很多现代教育的熏陶，以粗浅的基本认知，林木也会疯狂地吐槽这些传说是树新风（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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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金荣不顾儿子的感受和想法，继续开始讲述波士顿博物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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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名画疑云

    时间来到1990年3月18日凌晨，遍插的绿色三叶草旗帜在暗淡的街灯下迎风飘扬，微冷的薄霜打湿了中心公园剑桥公爵夫人的雕像，波士顿的市民在庆祝圣帕特里克节的狂欢后美梦正酣，位于芬街180号的伊莎贝尔·斯图尔特·加德纳博物馆（Isabella Ste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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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seum）静谧肃穆，当值的警卫官名叫理查德，好人理查德正面色苍白，昏昏欲睡。

    理查德的父亲是一名电器商人，忙于业务经常外出，母亲身体不好常去医院。家庭疏于管教导致理查德在学校时结交了几个不良子弟，慢慢地开始酗酒和吸毒。早先只是为了简单的放纵，后来慢慢地越来越依赖这些。他的父母觉察后大惊失色，为了让他摆脱酒精和毒品的控制，父亲通过一个熟悉的博物馆的内部人员，想方设法为其觅了一份兼职保安的工作。为此他的父亲不得不为博物馆捐赠了一笔不菲的赞助。

    于是这位不成器的瘾君子，就这样成为了波士顿最著名的博物馆的守卫。这份工作其实也没有太多事情，当白天参观的人群散去后，他只需要在夜晚的保安室，拦住任何想要入馆的人即可。不过严格来说，极简就是极繁，这个职责现在看来就像是个笑话。比如这个“任何人”指代的，到底是什么人呢？假如馆长出门时要求理查德禁止任何人进入办公室，结果等馆长回来后，也被理查德阻止，再也无法进入办公室了。这种规定就是废纸一张。很快，这个规定和这位老兄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全美新闻里的热点人物。

    凌晨时分的芬街空无一人，突然，一辆警车呜拉呜拉地停在了博物馆门口，两名身穿警服高大身材的警员走上台阶，按响了大门上的门铃。刺耳的门铃声将理查德吵醒了，他努力尝试着摆脱毒品带来的眩晕感，跌跌撞撞地走出保安室，打开了博物馆的大门。当意识到门外站着的是警察时，刚吸过毒的理查德不由地紧张起来，他询问对方为什么要按铃。警察告诉理查德，他们接到了报警，称博物馆内发生骚乱，他们奉命前来检查。这天晚上，正位于圣帕特里克节不少青年正当的喝酒区间，酩酊大醉之后，极易在大街上博物馆或者教堂肆意闹事，所以这个理由冠冕堂皇。

    本身就迷迷糊糊的理查德此刻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下班后拦住任何想要入馆的人。也许是认为警察的威严令他无法反驳，也许是自己做了亏心事担心被带走询问，他连忙领着两名警察进入博物馆，随后表示自己要打电话向馆长请示一下。但是这个电话馆长并没有接到。

    博物馆的大门内外仿佛两个世界，大门外有许多监控，记录着进入馆内的每一个面孔，而大门内却没有监控。所以事后从监控上看，理查德和两名警员交谈了一会儿，便带着二人进了博物馆，至于馆内发生了什么，一切都已经成谜。

    当天亮后人们上班时终于知道馆内发生的事情，已然过去了数个小时。工作人员在博物馆的地下室，发现了被以怪异手法捆绑着的理查德：他的双手被手铐反铐在身后，双脚被固定，脑袋上则缠了整整一大圈的胶带，看上去像一个奇诡的木乃伊。

    而比起理查德受到的伤害，博物馆的损失更为巨大：13件展品被窃，其中不乏名声赫赫的惊世杰作，包括莫奈的《睡莲》、伦勃朗的《加利利海上的风暴》和弗美尔的《音乐会》等，总价值高达3亿美元。

    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博物馆工作人员立刻报警，波士顿警方随即出动了庞大的警力，局长怀尔曼亲自上阵，就连FBI也被惊动，组成了以高级探员迈特为首的小组赶赴现场。他们赶到现场后，首先对博物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逐一核对了馆内尚存和失窃的艺术品清单。结果发现，这两名窃贼的手法似乎不太专业，就像是粗暴的劫匪一样，很难有什么高明之处。馆内没有监控录像，同时因为深夜没有目击证人，警方只能从极少的线索进行猜想，而窃贼的行动轨迹和作案手法就成为了重中之重。窃贼入馆后分散行动，他们几乎走遍了每一个房间，似乎在寻找着自认为“珍贵”的艺术品。比如一幅伦勃朗的海景画，也是这位巨匠唯一一幅存世的海景画，被粗暴地砸开镀金画框，将画布撕走，这一过程极大损害了这幅画的拍卖价值。画作是两名窃贼重点“关注的对象”。除此之外，一些细节也很有意思。一件掠夺自中国的青铜器，精美的西周袋足鼎，也被二人窃走，是馆内最古老的藏品，当然价值连城；但另外有一面拿破仑使用过的旗帜上的装饰，基本毫无艺术价值，就是在超市买来的现代装饰品，却也被窃贼取走，以至于专家甚至懒得将其列为失窃物。

    因为有些画作是欧洲富豪捐赠的，考虑到他们的关注和焦虑，欧盟警察总部也派出了一组名为观察员实为监督者的警员队伍。在这种情况下，各路警方首先汇集起来召开了案情讨论会。但是很快他们内部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严重到几乎不可调和，也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破案思路。以波士顿警察局长怀尔曼为代表的第一派人认为，这两个窃贼就是波士顿最普通的小蟊贼，可能是两个手头紧的小混混，只是为了偷取财物换钱，以此满足他们的基础生存需要。或许这些名作很快就会出现在拍卖会，甚至是普通美术商店里。如果这个猜想成立，到时候只需要追踪拍卖款的去向，也许就能顺藤摸瓜，找到窃贼。

    以迈特为主的第二派人认为，这两个窃贼不一般，他们非常熟悉博物馆的内部，这点从他们和理查德接触后没有立刻作案、而是选择避开监控才作案，就能推测出来。包括理查德、其他工作人员，甚至馆长都有可能是他们的帮凶。如果这个猜想成立，那么警方面对的或许是一个强大的艺术品盗窃团伙，单纯地等待窃贼们露出马脚，并不现实。

    另外持不同意见的第三派人则认为，这两个窃贼其实是顶级的艺术品大盗，其令人生疑的作案目标并非不专业，相反，这很可能是其背后的雇主：一群顶级的艺术品鉴赏人士的刻意要求。如果这个猜想成立，那么这批艺术瑰宝就会直接流入某人的保险柜，永远地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第三派人以欧盟警察总部驻美洲观察员代表吕特为主，马丁那时正是他的手下。那时候马丁刚刚25岁，从世界顶尖的巴黎警官大学毕业，只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他就被欧盟警察总部看中，成为光荣的欧洲国际刑警。没多久，他被选调到驻美洲工作组，参与波士顿博物馆失窃案的调查。那时的他还没有结婚，但是春风得意，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女友名叫伊娃，也是一名警察，处理文职工作。

    三派人的分歧，也带来了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主动出击并顺利破案的希望并不大。不过，视艺术品为城市一部分的波士顿市民和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一些自命不凡的艺术大师们才不会管这些。以《波士顿环球报》和《纽约时报》为首的媒体天天向警方施压，催促后者尽快为公众做出一个交代。由于丢失的艺术品艺术价值极高，加上窃贼和画作的去向扑朔迷离，波士顿博物馆失窃案很快便被大众媒体冠上“十九世纪第一艺术品失窃案”的称号。

    关注案件进展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甚至连州长和总统也开始过问。不过，迈特小组随后的操作，也几乎预示了该案必定会成为悬案。在FBI介入后，波士顿警察局宣布退出失窃案侦破，理由是人手不够。迈特和怀尔曼不和几乎成了波士顿人所尽知的秘密，FBI瞧不起没落的欧洲警察旧势力，认为他们碍手碍脚；吕特则认为FBI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推理，只是一群暴力机器。迈特自诩在FBI属于神探级的人物，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案子会成为自己职业生涯的滑铁卢。首先是对于理查德的怀疑，当时包括迈特在内大部分人认为他的嫌疑最大，也就是所谓的“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迈特指派手下对理查德和他的家族进行了地毯式的调查，甚至还因为无意获得理查德父亲的婚外情线索最终导致其父母离婚，引发舆论鼓噪。但在面对理查德这个青年酒鬼加瘾君子时，问不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吕特几次跃跃欲试，都被FBI以管辖权的名义挡在门外。好在迈特的手下千方百计糊弄理查德搞出了两张疑似嫌疑人素描，也算是向纳税人证明了自己并非单纯的“税金强盗”。ICPO的人对此嗤之以鼻，吕特说这简直不如随便在监狱里找两个犯人顶罪。捆绑理查德的胶带，沾有窃贼的指纹和DNA，是本案最重要的证物。迈特一度亲自保管，吕特连见都见不到。但后来被市检察官和州检察官要求拿出来取证，数次“取证”后，竟莫名其妙地找不到了。吕特此刻意识到案件即将进入深水区，他不再主动过问，安排马丁作为自己的代表继续跟进，然后设法把自己调回了欧洲本部。迈特也倒了霉，被调离了专案小组，并很快被勒令退休。退休后迈特无所事事，日子过得很不如意，有人曾数次在拉斯维加斯目睹他出入贵宾厅找乐子。有次FBI老友聚会，特邀的迈特在酒后狂言要揭露FBI内部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丑事”，没过多久他在骑自行车锻炼时被一辆货车当场撞死。要知道出事的那条路并不宽，邻居们证实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看见货车出现在这条路上了。货车上装着满满一车黄豆，据说是某位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会员忘记了平仓到期合约而被迫实物交割，但是黄豆最后被倾倒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屋后院，就很难解释得通了。黑人驾驶员经过调查据说没有任何问题，他只是接到一笔委托单子并忠实地执行了它。接替迈特的并不是他以前的副手，FBI调来了一个华裔警探Mike Lee。

    渐渐地，办案小组被解散，人员也分散到其他项目或任务中去，只有在上级过问时才以紧急会议或者集中办公的方式推动一下。也是因为当时的美国非常混乱，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黑帮横行。当时，上级给FBI的首要任务，就是打击各种名目的黑手党。端掉一个组织的吸引力和带来的实际收益，远比帮博物馆找回几幅画大得多。Mike后来办了很多大案，抓获了好几个大的黑帮头目，包括背负着19桩谋杀案的詹姆斯·巴尔杰也被绳之以法，犯罪界受当时流行的动画片《Tom & Je

    y》里的角色启发，一致称呼他为“迈克老狼”。但老狼最终还是死于黑帮的报复，死前身中数十弹，且被毁容抛尸，下场极惨。老狼是公认FBI历史上最著名的干探之一。只是当时他确实无暇顾及这起史上最大的艺术品盗窃案。马丁在吕特撤走后不久也准备回欧洲，据说要升任巴黎16区的总警督，吕将不再是他的上司。他和老狼相处的不错，这个华裔探长温和谦逊，不喜声色犬马，最大的爱好是喝功夫茶，还有就是爱吃鸭脖。马丁还清楚记得他请客时当场教给他们的一首儿歌：e，e，e，

    eck a

    d si

    g......后面就不记得了。老狼在分别前各送了马丁他们一套紫砂壶茶具，特别是马丁的这套，老狼依依不舍地介绍说这是24目的筛子过的泥，出自种榆道人的高徒，上面刻有一行诗“蟹眼已过鱼眼生，飕飕欲作松风鸣”。马丁自然看不懂，老狼同时告诫他们千万不要用来喝酒，尤其是果酒。作为回赠，马丁送给了他一个巴黎Ch

    istofle出的银饰项链，图案是十字军骑士的盾牌和短剑。“这是一家百年老店”，马丁说，同时又补充道：“盾牌象征着安全。”

    老狼死后由戈德曼接手他未竞的事业。但此时FBI已经背上巨大的舆论压力，不得不隔三岔五整出一些“爆炸性”的消息来搪塞外界。比如某个小混混成为了第一嫌疑人，这种消息会立刻引来媒体的爆炒。可是几天之后，某个小报的边角就会出现一条新闻：嫌疑人经过调查，洗脱了窃取艺术品的嫌疑。

    莫尔斯·康纳是一位疯狂的摇滚歌手。1975年，这位老兄在波士顿美术馆偷取了一幅很值钱的画作，并在不久后被警方抓获。念在莫尔斯没有前科，FBI主动提出了条件，只要莫尔斯完整地归还赃物，他就将获得减刑，而后者乖乖地接受了FBI的条件。因此在多年之后，当莫尔斯出狱回归社会，他的经历则被FBI大肆宣传。很明显，FBI在造势。他们希望波士顿博物馆盗窃案的真凶，在看到报道后，能够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带着失窃的画作或者赃款前来投案自首，争取把自己的刑期从几百年换到几十年。后来FBI开出500万美元巨额悬赏，也没有任何进展。

    讲到这里，老林哈哈大笑。然后他说，这些蠢货的做法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团，那就是这些名画到底去哪里了？林木不说话，看着他。他休息了一下，继续讲，这次讲到了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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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持扇的女人

    老林说：“我认识一个欧洲的警察，叫马丁。你想象不到，特别会做官，比泰国人日本人中国人还会混。现在应该已经是欧盟刑警总部的头头了吧。”

    林木道：“你怎么谁都认识？”

    老林笑了：“这个以后再讲。先给你说说巴黎博物馆失窃案。”

    波士顿名画失窃20年后，2010年5月20日，根据法国海外广播电视台（Radio Televis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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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RFO）的午间新闻播报，全法国人几乎都知道了，当天早晨6时50分，巴黎现代艺术博物馆有5幅名画被盗。丢失的这5幅名画价值连城，其中包括了西方现代派绘画大师毕加索1961年的作品《烤盘：鸽肉与青豆》以及法国著名画家亨利·马蒂斯1905年的作品《田园曲》。另外3幅失窃的作品分别属于法国立体画派大师乔治·布拉克的《埃斯塔克的房子》、意大利画家莫迪利亚尼的《持扇的女人》以及法国艺术家费尔南德·莱热的《静物与吊灯》。博物馆相关负责人电视台对记者介绍说，博物馆工作人员是在上班后发现这5幅作品失窃的。他们在现场看到有一扇窗户被打破，还有一把挂锁被剪断，看来盗窃是夜间发生的。博物馆内的监控录像显示，在5月19日夜间曾有一人通过那扇被打破的窗户爬进了展厅。警方在博物馆周边拉起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博物馆副馆长称，侦探人员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艺术品盗窃案专家罗伯特·戈德曼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说，根据FBI的经验，近80%的被盗艺术品是内部工作人员所为。据调查情况反映，与电子防护设备失灵有关。

    马丁回国后被提拔成为巴黎16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警督。执行公务时，肩上的四杠一金星闪闪生辉，马丁感到人生真是美好，也让马丁的母亲特别自豪，因为马丁的父亲也是警察，只是混到退休也没有马丁的职务高，只是个高级警员，肩上两杠，没有星星。加上伊娃的陪伴，浪漫的巴黎让两个年轻人活成了天堂。作为警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他被许多人看好，也被许多人羡慕。

    辖区发生的大案，马丁责无旁贷。但案子比他想象的更为复杂。勘探完现场还没顾上吃饭，一个警司过来向他报告，巴黎警察厅负责刑侦的副厅长喊他马上去汇报情况。马丁想起父亲的叮咛：要勤快。于是连忙脱下手套喊上司机就出发了。

    那天真是邪门。从凯旋门不远的现代博物馆到圣母院旁边的总部按说只要15分钟，即使堵车的话，一般也不过30分钟。但是司机带着马丁刚走到大皇宫附近的路口，就看见两辆大货车相撞起火，整个路口堵成一团。司机好不容易调头出来，朝着茉黎斯酒店门口的那条路开去。不到5分钟，一辆迎面驶来的出租车突然偏离车道，直接朝他们撞了上来。还好司机技术高超，紧急避让之下只是和右边的车子碰擦了一下。马丁下车朝那位倒霉的家伙出示了一下证件，那人只好一句话不说地开走了。最后的历险是在离总部不远的地方，一辆轰鸣声很大的摩托车驶来，骑手后面还载着一个杀手。靠近马丁的车子时，杀手突然扬臂朝马丁的车上甩去一块石头，很大的石头。右窗的玻璃一下子承受不住，裂纹就像巴黎的公路一样散开来，但是没有碎，真是万幸。摩托车一个加速迅速开走。车上的马丁拿出枪，朝着远去的摩托车开了一枪。子弹击中了摩托车的后座，发出一点火星。但摩托车还是很快消失不见了。司机这时说啥也不肯再开，他让马丁自己步行前去。马丁哭笑不得，这里离自己和贝诺的小窝并不远，这么熟悉的地方今天一下子变得危险而陌生。马丁搞不清状况，但是他明白，这很不正常。

    终于来到了总部楼下。这是一座古老的建筑，位于巴黎的核心——西岱岛上，与圣母院相邻。虽然马丁已经是警督级别，但是从来没有来过总部核心区。警界内部一直在传，那里是美女最少，咖啡最苦，光头最多的地方。不知道光头多是因为破案烧脑还是宫斗费心。当他穿过层层查验，来到位于3楼的副厅长办公室时，他终于见到了慕名已久的偶像——副厅长珀蒂。果然是个光头。据说年轻的时候代表法国参加过在孟菲斯举办的世界警察及消防员运动会，夺得过男子足球的冠军，而且是队长，很有女人缘。他不光是风度翩翩，更是神探。1937年5月15日傍晚18点30分左右，一位端坐在巴黎地铁头等车厢的美女莱提西亚·杜罗短短45秒遇害，由于受害者所在的那个车厢在案发时是一个完美的密室，理论上只有她一个人存在。而且在地铁启动前并未遇害，所以留给凶手的时间只有两站之间的45秒，凶手需要完成进入车厢、拔刀刺杀、离开车厢这一系列动作，然后在现场还未留下任何痕迹，怎么看都是不可能的任务。人们将这桩案件称为“真正的完美犯罪”，这就是著名的“莱提西亚·杜罗事件”。

    不过在案发的25年后，也就是1962年，当时还相当年轻的珀蒂警官经过长期细致的调查，认真缜密的分析和推理，一举拿下真凶，轰动全法。据采访他的记者报道，珀蒂在案发后就一直关注着这个巴黎上空的魔鬼，而他当时只有6岁。那时的马丁还没有出生，他的父亲和母亲还没有相遇。当他长大后，父亲向他讲起当年珀蒂警官的传奇经历时，马丁被深深吸引，并立志要成为珀蒂警官那样的正义守护神。

    事隔多年马丁还是记得很清楚那天的会面情况。副厅长的办公室不是很大，凌乱的办公桌后面高大的身材即使是坐着也像塔一样笔挺。也许是来得太晚的缘故，副厅长身上散发出的那种不由自主的威严让年轻的马丁感到很不自在。副厅长前后只说了六句话，马丁记得清清楚楚，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除去没有太多实际指向意义的过渡话语，副厅长只有三句话，三句话像三声枪响，拉开了武昌起义的序幕。助理朝他努了努嘴，马丁推门进去，副厅长甚至都没有向他让座，他讲的第一句话是说吧，没有寒暄也没有废话。这个时候，马丁只好尴尬地站着，正在这时，他突然想起父亲的嘱咐：要摸清上级的意图。于是他花了几秒钟定神，又清了一口嗓子，双手抱胸，强压着忐忑的心情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现场没有发现指纹，作案者单独行动，但外围一定有其同伙接应。因为线索复杂，等他汇报完毕，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副厅长等他说完，还是紧盯着他，不紧不慢地说出第二句话：继续。作为土生土长的巴黎人，马丁明显听得出副厅长那来自里昂的乡下法语口音——里昂靠近意大利，马丁的妻子也是意法混血，祖上是意大利人。马丁忽然认为副厅长的寡言少语许是自卑露怯，不过他很快就改变了想法。

    副厅长的一个眼神就是一颗子弹。马丁说完了该说的，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在犹豫要不要把刚才来到路上发生的事情汇报，但是又觉得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和博物馆案件有关联，于是望向副厅长，发现他也在死死地盯着自己，鹰一般的眼神摄人心魄。父亲的叮咛此刻又在马丁头脑中回响：要调查研究。马丁不得不说出了自己对案子的主观看法：预谋与内外勾结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还需要深入调查。从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找到作案者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要结合巴黎甚至欧洲的艺术品地下黑市，摸排查找背后的大人物等等。马丁一口气讲了大约五分钟，抬头望向副厅长，副厅长没有说话，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但马丁不敢再说话。

    沉默中的两人继续互相看着，持续良久之后马丁低下头去。于是继续汇报道：自己接下来准备先去巴黎国立图书馆查找艺术品方面的资料，再重新查询过去留有案底的部分牵涉艺术品案件的罪犯的资料。他相信万物皆有关联。有一些侦察方向，副厅长很耐心，一直听他说完，有一些刚听几句副厅长就很快地皱起了眉头，马丁明白他的意思。直到最后明显听出马丁语气中的有气无力，副厅长用手指在桌子上轻轻地敲着，沉吟不语，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按了按办公桌上的呼唤铃，秘书进来，厅长说了第三句话：咖啡。

    感觉到了怠慢，马丁有一丝不快。但是作为警督，他和副厅长还差好几个级别，任何接待方式他都无话可说。在等待咖啡的过程中，马丁和副厅长的沉默已经开始交火，并且各有死伤。

    热咖啡很苦，传说果然没有错。马丁开始对自己的助理感到了一丝满意。喝了一口总部的咖啡，马丁也不管副厅长肯不肯请座，自己一屁股坐了下去，沙发很软。“我认为如果非要马上找出一个目标作为进攻方向的话，那么目前嫌疑最大的是......”

    他卖着关子，看向副厅长。副厅长立即出手，一口气买下了他的所有的关子。副厅长低沉的声音在马丁耳边炸起：扬姆尼亚。他看见副厅长在说出这个词的时候，眼睛朝上望去，虽然只是一个短短的瞬间，但是马丁捕捉到了。

    但马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听觉系统，他感到脑子嗡嗡的。扬姆尼亚？这个人以前是律师，现在是准国务秘书，和总统萨科齐同在巴黎第十大学读书，是萨科齐的校友也是他身边的红人，一颗政治新星。副厅长此言一出难道不在乎后果，还是准备要大变戏法？其实马丁心里认为的嫌疑人的是副馆长，因为这位副馆长在接受他的询问时隐隐有一丝慌张，这种慌张在老练的马丁面前极易看破。但是马丁自己目前隐隐的这一丝慌张，在老练的副厅长面前会不会也极易看破？

    马丁这种普通的疑惑没有出乎副厅长的意料。他说了一句话，其实只是一个词，甚至只是三个字：意大利。然后起身站立，向马丁走来。

    马丁明白，副厅长这是要送客了。于是知趣地放下只喝了一口的咖啡，站起来朝门外走去。

    副厅长在送他出门的瞬间，低头轻声说了一句话：快！副厅长比马丁高出一头，说话的时候，马丁感觉在头顶响了一个炸雷。这句话是地道的巴黎口音，没有一丁点其他方言混杂其中。难道副厅长是个语言天才？法国各地的语音语调他都掌握？马丁不敢多想，下楼出了大门，转头看见司机就在马路对面不远的地方等着自己。

    马丁心里一热，看来司机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贪生怕死，他只是不想误了自己的工作。回去的路上马丁既紧张又释然。紧张的是他需要抓紧时间准确理解副厅长几句话的重要含义，释然的是有副厅长这样的神探助力，这个案子应该可以手到擒拿。人狠话不多，东方的谚语果然没有错。这些指导的方向对自己是莫大的安慰和鼓舞。

    回去的路上并没有什么阻碍，司机开的很快，马丁坐在后排，眯着眼睛仔细思考副厅长的话语：扬姆尼亚，意大利，快！。忽然，他看到窗外似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但是车速太快了，来不及停车就已经远远地望不着了。下了车，在快步走向自己办公室的时候，马丁理清了一些思路：扬姆尼亚作为政府官员代表，一周前刚刚协助国家博物馆收购了一批名画，而且很热心的举办了盛大的收藏入馆仪式，他本人和许多知名艺术家交往甚密，又有喜好艺术品收藏的雅兴，他应该有不小的嫌疑，即使没有嫌疑，应该也能提供很多有用的线索。可是扬姆尼亚是政府高官，自己和其并不熟悉，没有途径接近，又不好以办案为名太过张扬。这是一个问题。

    另外副厅长提到的意大利，是什么意思？意大利黑手党？意大利边境？意大利画家还是意大利面？

    副厅长在最后都没有说一句谢谢或者再见，只是说了一个字“快！”马丁当然明白这个快的含义，如果名画被转手倒卖或者转运出境，追查起元凶来那又平添许多难度。

    回到办公室，同事们像看着英雄一样地望向马丁，助理早已准备好了咖啡和三明治，这些炽热的目光和举动让马丁感到浑身温暖。想起当年的这些场景，马丁觉得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混蛋。

    然而案件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取得突破性进展，马丁压力山大。不巧有一天母亲来电话说父亲生病了，马丁抽时间带着贝诺和礼物去看望他。父母亲住在巴黎市郊巴加特尔公园附近。屋子外面种着很多花。父亲的脸色有些苍白，不过还好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情。过了一会儿，贝诺开始和母亲在客厅喝茶聊天——马丁的父亲喜欢喝泰国功夫茶，他曾多次说过自己和泰国有缘。马丁坐在父亲床前的椅子上，愁眉苦脸。父亲知道他在忙什么，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试着启发他说道，他听说过一个中国古老的断案故事，那个主人公叫Bao Che

    g。案件是说一位商人路过江西某地，因天黑下雨只能借宿，谁知借宿人家贪图他的钱财把他害死，还把他碎尸后和陶瓷一起烧制成乌盆，最终，乌盆告状，Bao Che

    g顺藤摸瓜查出真凶。马丁听完暗自笑话父亲真是老糊涂了，乌盆不会讲话，怎么能向法官申述呢？父亲看到他的表情，微笑着说，证物会说话。马丁一下子像被雷电击中了一样的浑身颤抖。他告辞父母，喊上贝诺开车，然后回家路上苦苦思索着副厅长的寓意，最终决定从这次失窃的意大利画家莫迪利亚尼的儿子小莫迪利亚尼入手，从《持扇的女人》这幅画开始，深入了解名画黑市的核心情况。而且听说小莫迪利亚尼就住在巴黎。

    小莫迪利亚尼并不出名，也不好找，但这难不倒我们的警督先生。马丁约了小莫第一次见面是在塞纳河畔的一家小咖啡馆。咖啡馆在二楼，并不大但是很安静。朝窗外望去，可以看到荣军院门口的大草坪。这里的老板娘叫伊娃，是一位离职的警察，所以很安全。上楼时当马丁略带炫耀地向他介绍这个会面地点的缘由时，他直觉觉得马丁和伊娃之间应该有点什么，但小莫对法国人混乱的爱情关系一直都不支持不反对不欣赏，于是只能礼貌性的点了点头。小莫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意大利人，更像是瑞士人。典型的意大利男人是什么样的呢？只喝esp

    esso，爱插队，爱高声喧哗，不守规则，见谁撩谁。小莫迪利亚尼不是，他留着黑色的长头发，戴着眼镜，瘦瘦高高的个子看起来小心翼翼，安安静静，与世无争。说话声音轻柔但非常礼貌，对自己无法认可的事情宁可不表达也不喜欢争辩和说服他人。但是对他的父亲以及他父亲的艺术作品，他一点也容不得别人置喙，尤其是外行。

    意大利人喜欢站着喝咖啡，法国人不是，尤其是巴黎人。马丁邀请小莫坐下来，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同意了。从穿着和态度判断，马丁觉得如果他愿意，自己也许可以利用一些小的特权帮助他改善生活。没想到小莫很坚决地拒绝了这些小恩小惠，和他的父亲一样，他热爱艺术，也热爱生活，但并不热爱金钱。就像他父亲的作品，那些被拉长了面部、鼻子、颈部的人和人体，这种通过写生变形处理的画面使我们感觉到有一种更加舒适、流畅的优雅之美。符合美学造型特征，略微塑造的体积感，以及面部及身体部位弱化了的明暗关系，使审美变得轻盈舒畅，而且极具贵族感。

    最终大费周折又柳暗花明的是，马丁了解到小莫有一个深爱的情人，是来自阿尔及利亚的非法移民。马丁决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她解决了法国公民身份，最终让小莫有情人终成眷属。事情终于办成，小莫夫妇感激不尽，作为回报，小莫向马丁赠送了一幅父亲的遗作，并答应介绍几位很有影响力的地下艺术家给马丁认识。他还说马丁的太太很像自己父亲画的《持扇的女人》，很有古典美。小莫很腼腆的话语让马丁心花怒放。

    通过小莫其中一位朋友，马丁结识了巴黎有名的几位赝品商人，其中有一位同时也是一名律师叫罗康古尔。利用职权，马丁给罗康古尔的律师行介绍了几个很容易完成也很有油水的案件辩护代理。赚到钱的罗康古尔很快把马丁上升到自己的核心交际圈子。罗康古尔的女朋友也是一名画家，同时与人合伙经营着一家叫四叶草的画廊，有不少知名画家和他们合作。渐渐地马丁也和巴黎艺术圈混得滚瓜烂熟，大家都很欣赏这位出手大方英俊有为的警界才俊。毕竟谁不想坐上国家机器从而开启一段加速的人生旅程呢？他们不知道的是，巴黎本地人马某很快将把他们送向不归的未来。同时，身为警察的马丁，哪里顾得上了解凝望的是深渊还是海浪？欧洲艺术品黑市市场和所有地下黑市市场一样，存在着一个可怕的真相。

    老林说，你知道吗？其实是我和你二叔偷了小莫的摩托车，我开着车，他朝马丁丢的石头。而我们只是随手在巴黎的市郊盗了一辆摩托，根本不知道他的主人。事后我们还还了回去。盗取机动车的技术都是你爷爷教的，他本事可大了。五秒钟开一辆保时捷，三秒钟开一辆宝马，别看你二叔手快，他还是比不过爷爷。

    老林接着得意地说，你知道这里的画又是谁拿的吗？

    林木心想，这叫拿？这叫盗窃好吗？但是他没有说出口。自己这个家族，到底还有多少秘密，他要听老林说完。

    老林继续说道，挑战这个真相最终造成了马丁婚姻破裂，性格大变，并断送了小莫的生命。只是当时的马丁，少年得志，鲜衣怒马，哪里知道命运暗中的标价。其实我们林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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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贝诺

    老林说，我们花了很长时间调查马丁的情况，他的父母，妻子，还有朋友，我们统统摸了个遍。我就是那段时间在巴黎的时候偶然遇到你妈妈的。这真得感谢马丁。

    贝诺养过狗，她很喜欢牵着狗沿着塞纳河漫步，从莎士比亚书店过桥到圣母院，看着教堂的尖顶，想象和马丁一起漫步的惬意——她多么希望马丁能调到总部工作，那他就可以步行上班了。可惜马丁现在是越来越忙。不过这条叫雏菊的狗没多久就病死了，贝诺很伤心，又养了一条。没多久又病死了，就在马丁忙着侦破博物馆案件期间。贝诺无奈，改为养猫，并且一口气养了七只，把它们分别命名为Ja

    ，Feb，Ma

    ，Ap

    ，May，Ju

    ，Jul，只有Ap

    是一只白猫。2004年7月是她和马丁认识的月份，那一年她23岁，阳光金黄。马丁从波士顿回来后，事业顺利，但是和伊娃的关系却一直不温不火，伊娃和马丁的母亲一直不和，马丁虽然表面上不闻不问，但内心还是深感不安。伊娃觉察了，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伊娃请了马丁和他的父母一起去加尼叶大剧院看歌剧，伊娃的一个朋友在里面担任演员。马丁的父母借故推辞了，马丁无奈只好陪她，剧名叫《波尔吉赛之恋》，讲的是爱而不得爱而复失失而复得的艺术家和他的爱情故事。贝诺在剧中饰演一位爱而不得的女配角，轰轰烈烈的剧情，打动人心的演技，总之贝诺的风采看得马丁内心波澜壮阔，澎湃不已。演出结束后马丁就打定主意要追求贝诺，他和伊娃加深了冷战，并借口自己患有严重的巴黎抑郁症和伊娃分了手，可怜的伊娃辞职后很是消沉，很久才知道巴黎抑郁症是只有日本人才会得的。马丁利用警察的小特权，持续挑战贝诺当时的男友，也是身为演员的弗莱施。弗莱施和马丁的争斗让贝诺为难，很久都难以抉择，一年后弗莱施主动退出了竞争，并很快和一个咖啡馆女老板成家了。

    贝诺自从养了猫，觉得猫比狗好。猫好养活，很傲娇，也不需要遛，好像一直也没有生病，只是不捉老鼠。贝诺无聊时喜欢看亚尔斐理的剧本，累了就去塞纳河边喂海鸥，看游船和天南海北五湖四海的游客来来往往穿梭不停。忽然有一天，她读到意大利人指责法国人的一段：

    “无所不为，一无所知，

    无所不知，一无所为。

    轻佻的家伙是法国佬，

    你给他越多，他还你越少。”

    郁闷的心绪占有了她，她决定去远的地方走走。在给马丁留了一张便笺之后，她开了六个小时车来到梅尔克。晚上，她在一家有名的露天餐厅小酌，被一位很久没有联系的同学认出，她们都毕业于15区的巴黎视觉传达高等艺术学院，同校不同级，她叫维雅。此时维雅已经认识了一位美国的中年制片人，同时也有了在好莱坞长期发展的信心。她极力劝导贝诺前往洛杉矶，即使她后来知道了马丁的存在。

    贝诺去美国的时候已经和马丁接近分居了，马丁对新近在美国结婚的维雅恨之入骨，顺带恨上了美国人，一切美国人。有一次一对夫妇在圣艾蒂安教堂后面的巷子被抢了钱包，马丁得知是来自田纳西州后借故阻止了手下出警，当然，那个来自查塔努加冰天雪地的男人在警察局举着一只蜗牛也不能说没有挑衅的意味。去美国不到三个月贝诺打电话来说自己怀孕了，是马丁的孩子。马丁很兴奋，让她回巴黎，她拒绝了，并说自己可能很快就要出演一部大制作了，和阿尔·帕西诺搭档。马丁对此没有兴趣，美国人懂什么艺术啊，他们只认识施瓦辛格和史泰龙。他开始经常去酒吧买醉，偶尔回到家里，看着Ap

    发呆。其他猫都跑了，只有这一只还在。

    老林说，经过马丁疯狗似的乱扑，他们巴黎警方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马丁的手下了解到在窃案发生前几周，有人出高价在地下艺术家圈子里寻找油画临摹高手，尤其是擅长表现主义画派画风的。这个人就是爸爸我。

    后来沈腾摸瓜，他们就破获了一起艺术品造假团伙，果然就是罗康古尔和他女朋友经营的四叶草画廊为核心。据罗康古尔女朋友的交代，她还有一个重要的买家，这个买家背后应该就是扬姆尼亚。但是搜遍整个四叶草，罗康古尔和他女朋友的公寓，他们所有可能的藏匿之地，都没有找到失窃的名画，一幅也没有。因此无法把他们和博物馆失窃案的关联性钉死，也就无法给他们定罪，只能以虚假经营处罚了事。

    很快地，协助警方的一些艺术家们就倒了霉，被人放火烧了工作室的也有，被殴打致残不能再拿起画笔画盘的也有。最惨的是小莫，他为了保护父亲的作品，竟然被拳打脚踢活活打死，死后还被补枪，惨不忍睹。打人的黑人抓获时已经被人毒成了哑巴，而且不会写字。

    小莫的妻子哭着来找贝诺，马丁告诉她贝诺去国外了，小莫的妻子啜泣着说道，自己现在带着三个孩子，最小的只有三岁，不得已她想要卖掉小莫那辆心爱的摩托车，马丁出于同情决定帮她一把。很快贝诺就从洛杉矶打电话回来，要马丁无论如何帮帮小莫的妻子。贝诺说，要不是卖掉小莫赠送的那幅画，她哪里有钱到好莱坞深造？马丁这才知道贝诺背着他卖掉了他和小莫友谊的象征，他开始并不相信，可是等他翻遍整个屋子，终于相信贝诺说的是真的，这是马丁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晚上他越想越不对劲，跑到院子里，打开手电，很快在小莫的摩托车后座发现了一处子弹的弹痕。他恼火之余，过了几天就安排手下随便找了个倒卖假画的罪名，把小莫可怜的妻子送进了牢里。即使这样，马丁仍时不时地亲自去探监，并时常照顾小莫的三个孩子。有一天天很热马丁请他们三个吃冰激凌，最大的一个是个男孩，他很快就吃完了，然后抬起头，认真地说，马丁叔叔，我长大也要像你一样，做一个正义的守护使者。马丁笑了，蹲下来捏了捏他的小脸，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这里，马丁是错怪了小莫。摩托车是我们拿的，画也是我们拿的，跟小莫没什么关系。甚至他马丁能破案，能升官，都得感谢小莫。老林这时候愤愤不平起来。

    老林的正义感在儿子眼里十分可笑。但是这个人是自己的爸爸，林木一时不知自己该如何思考。

    马丁后来不常和珀蒂来往，珀蒂很能干，他以为自己崇拜的偶像很快就要升为厅长了。没想到忽然有一天，他们被通知开会，会上内政部助理部长亲自宣布珀蒂被停职调查了，当听说珀蒂涉嫌一起连环奸杀案时，大家面面相觑，马丁都差点被气笑了。珀蒂怎么会找不到女人？就算是警察局内部他的迷妹也是一抓一大把的。法国人对性的态度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强奸案发率非常之低，排名世界倒数。他内心根本无法相信这种肤浅的谎言。巴黎就是这样，诬陷他人的代价极低收益极高，以至于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

    在珀蒂被停职以后不久，马丁也被调到了欧盟警察总部担任情报总监。就在马丁被调离后一个月左右，《里昂信使报》有一天忽然在头版报道一位流浪汉在意大利法国边境的一处废弃检查站偶然发现了一幅失窃名画的画框，经过博物馆和专家鉴定确认为真迹。看到这个消息，马丁对珀蒂当初的见识和决断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些画很有可能是通过意大利黑手党运出法国，然后辗转到某位大收藏家的保险库里，从公众物品变为私人收藏。至于这个画框，可能是运输途中不慎丢失或遗弃的。但是，马丁的办公室已经从巴黎搬到了海牙，他的人生已经整个地发生了变化。离开巴黎之前，他委托一个直系的手下照顾小莫的孩子。后来那人告诉他，小莫的妻子出狱后带着孩子不知所踪，在他们以前住的地方，画着马丁的头像，用红漆刷了了一个叉。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觉察的，马丁怀疑是手下告的密，但是没有证据。马丁后来数次给巴黎警察局的朋友去电话，终于将那人清除出了革命队伍。

    没多久，马丁和贝诺在贝诺准备出演轰动一时的文艺片《欺骗》之前离婚了，马丁的妈妈对此非常不解。她对马丁父亲说，自己从未见过像贝诺那样好的女孩子，不露声色的热情和矜持，无以伦比的奋斗和坚持，而且她做的牛油果土司沙拉那么好吃。马丁的父亲则是不说话，连连叹气。后来，这个片子贝诺还是没有得到，被出演过007邦德女郎和碟中谍4的蕾雅·赛杜抢走。贝诺于是和制片人离异后又回到巴黎，经过马丁母亲的坚持她和马丁复合，但是一年不到他们再次分开，后来便各自组织家庭，马丁找了一位精神科女医生蕾，贝诺听说找的是一位作曲家。蕾去世后，马丁没有再婚，到现在也是孑然一身，成为没有子女的大叔，而贝诺则有两个孩子，都在美国。只是原先劝贝诺去好莱坞的同学听说在一次游泳时溺水身亡，她和贝诺期待的演艺之路都没有走出多远。雨太大，如果你没有坐车，就是这样。

    林木突出插话，问老林道，你们偷这些画干什么？我看过一本小说，名字叫《公鸡已死》，作者好像是个德国人，叫什么英格丽特·诺尔，故事里面是一个中年女人，她在几乎放弃爱情的时候突然遇到了钟情的她男人，这种无可救药让她开启了不惜以谋杀为代价的追求过程。人人求而不得，何须再求？小说里主人公告诉大家，知道太多的人都死的早。老林哈哈大笑，他说，那你想知道贝诺后来的故事吗？别急，还有。每个人的结局比小说都精彩，你看马丁的太太作为一个精神科医生，和马丁结婚没多久就离世了，这中间难道没有什么蹊跷吗？但是解谜你就要耐着性子，不要急，儿子，千万不要急。

    “儿子，和你说说珀蒂的事。”

    “珀蒂当然也是被我们的人搞下去的。你不知道你爷爷的手段。唉，可惜你没有见过他。他在欧洲有许多许多的朋友，甚至有个意大利佬，为了救他，被人捅了七刀。

    那人后来竟然命大没死，以前你爷爷活着的时候，每年都会去单独看望他。他就住在罗马北边一个叫波尔吉赛的地方。”

    “波尔吉赛？”

    “对，就是马丁第一次看的那个歌剧。”

    “我听你爷爷说过，马丁不值得收买，他父亲太正派。结果马丁很快就被调走了，后来的巴黎又是我们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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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海牙 I

    马丁第一次被领到自己办公室的时候，他就对里面的高科技设计很不以为然，虽然玻璃是通电就可以变性——透明或者不透明，或者单向透明，进出都是视网膜识别，一键落锁，隐藏式电脑与信息系统，干净整洁，并且可以随时与内网交换数据。果然没几年，上面缩减预算，窗户就加了窗帘，门禁也改成刷卡的装置，但是马丁刚才出去的时候忘了关门，这不符合规定。规定，去他的规定。刚才部长就是在训诫他，要遵守规定。挨了训，任谁也不高兴——马丁是欧盟警察总部Eu

    opol的代理署长，刚刚被执行部长吕特先生叫去狠狠地训了一顿。部长作为马丁的老上级，不客气地告诉他，对警员们的表现都不满意，最近马丁的部门屡次违反规定，手上的工作需要大力整顿，尤其是人员和情报系统。潜台词马丁知道，最需要整顿的是马丁，因为他就是主管这些部门的。当他试图反驳时，部长高大的身躯加上地中海发型，很有威慑力地站起来，走到马丁面前，用缺了一节小指的右手食指戳着马丁的制服，一顿一顿地，力气很大。当他用很重的语气说“听着”，马丁的思绪开始飘远。很明显部长的焦躁是有理由的：期待的案件没有破获，主犯没有抓着，邀功的念头落空如同饥饿一般让人抓狂，都是马丁的原因。马丁心烦意乱，屁股刚挨到新换的布椅子，电话铃声像鞭炮一样突然炸响，好像这个电话一直在监视着他，一秒也不耽误。

    电话是海牙首相办公室打来的。首相不在阿姆斯特丹办公，马丁觉得荷兰简直是西欧最乱的国家。郁金香，风车，费耶诺德，就这些，只有红灯区比巴黎多。首相大人叫巴尔克什么德，马丁也搞不清楚，但就是这个什么德要他明天单独去汇报工作，明知故问是什么事情时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传来的嘟嘟声像绳索一样捆住马丁，把他带到多天前的那起案发现场。

    那个现场很奇怪，后来查明是《荷兰电讯报》的一名叫奥兰治的记者被人枪杀在泰国驻荷兰大使馆后面的树林里，被发现时已经死了三天以上，强烈的异味让人难以接近。海牙警察总局的首席法医雷奥检查后声称，尸体中了三枪，最致命的一枪打穿了心脏，凶手非常专业。除此之外，死者被人枪杀后尸体被挪到了树枝上，脸朝下，挖掉了两个眼珠，好像是怨恨死者看来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已经被吓得住进了医院。泰国大使馆也向荷兰政府提出了强烈抗议，要求荷兰警方加强安保，保护使馆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Eu

    opol总部就在海牙，马丁作为大欧洲的警察头目，不得不带着海牙警察总局和地区警察亲自前往现场，寻找线索。死者的财物看起来没有丢失或被抢，随身带着的数码相机也挂在树上，里面除了普通的新闻照片，还有不少拍的是油画，看上去像是在博物馆内部拍摄的。最嚣张的是，凶手在作案后还给自己用这部相机拍了一张自拍照，看不清正脸，阿迪达斯连帽衫紧紧的包裹着脑袋，像一只低着头的袋鼠。这是相机里面最后一幅照片，马丁看完以后气冲脑门，这是侮辱，这是挑衅！他问一起出现场的荷兰警察中职务最高的乔有什么看法，乔说我们什么也不知道。这是荷兰警察最常用的一句话，马丁早就知道。树皮上发现一处刚刻上去的三叶草的标记，但不是阿迪那种，反而更像扑克牌里的金花。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勘察完现场过后，接下来的侦破工作非常难堪，因为不知道从何下手。乔事事请示马丁，马丁让他去查报社和奥兰治的社会关系，得到的线索也十分苍白。奥兰治是个单身汉，工作没几年，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也没有显而易见的仇家。过了一周，乔问马丁应该怎么办，马丁努力地模仿乔的荷兰口音英语说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乔反唇相讥，欧洲警察最喜欢说这一句，别以为我不知道。马丁没有提醒乔关于相机里面那些博物馆名画的线索，他觉得即使告诉乔，以乔的智商是不会联想到任何事物的。他的爱好是踢球，下了班就去陪自己的儿子踢球。

    转机发生在上周五的下午，一个小警察局的值班人员忽然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对方声称自己就是凶手，而且详细叙述了作案过程。马丁大喜，立即报告了部长，凶手的作案动机就是政治，因为这个记者一直在暗中试图篡改民意调查数据。因为死者是全荷兰最大的报纸的记者，舆论沸腾。部长指示必须尽快抓到这个嚣张的家伙，上面很需要这个案件的侦破以提振选情，部长的压力也很大。

    但是，根据通信数据追踪定位的地点是鹿特丹的一家杂货铺，那个华人老板说自家的电话是投币式的，因为靠近酒吧，每天很多人来打。马丁让乔派人在这里设伏，他认为凶手还会再出现的——既然是嚣张，那还可以再嚣张一点。然而没有等到凶手出现，《共同日报》和《工人报》几乎同时把这个消息捅了出去。马丁让人打电话给两家报社的总编质问和警告，得到的回复是分别是新闻自由，自由万岁，警察笨蛋，警察该死！

    放下电话，马丁炸火星炸木星的心都有了，他明白吕特没有肩膀，把锅甩给了自己——以他的级别本不会引起首相大人关注的。但官大一级压死人，民主的欧洲尤其如此。麻烦事接踵而至，他的思考使他消瘦的脸上表情极度扭曲。他按铃喊来战战兢兢的女助理海伦，让她把那起案件相关的材料下班前整理好交给他，时间太紧以至于这个女人当场愣在原地。马丁不给她辩解的机会，立即开始粗俗地诅咒她瘦得像猴子的尾巴，除了脏话马丁几乎发泄完了他这一生所有能想出来的谩骂——马丁善用比喻，这是他小时候读书时的秘密。就在累得想要放她走的时候，那女人刚转过身，马丁忽然看见她的长头发卷曲翻滚朝后梳着一大坨，我们的署长大人愤怒到了极点——这不就像死神手里的那把镰刀吗？马丁站起来，他只有侮辱而没有骚扰她的兴趣，虽然这女人长得并不难看，马丁指着她的鼻子，唾沫星子都溅到脸上了，大声咆哮着让她明天上班前必须把发型改过来，光头都行，否则就让她滚蛋，或者调去外勤处——那里是任何女职员的噩梦，曾经有人调去不到两个月就因劳累过度流掉了孩子。这个新助理来了还不到三个月，她完全被马丁的架势吓住了，可怜的泪水在ESSILOR眼镜片后面打转，眼镜是吕特先生第一次看见她时就让她去配的，部长认为她原来的眼镜没有品牌不足以体现欧盟警察总部的文化而且暗示必须在海牙最有名的De Bije

    ko

    f百货专柜，这花了她好大一笔积蓄，虽然她报了部长的名号最后得到了一点点折扣。部长莫名其妙的恩宠和上司无缘无故的刁难让这个新来的女人如同苦难的恋爱一般煎熬。海伦回到自己的座位，旁边的乔伊同情地看着她，给她端来一杯咖啡。乔伊环视左右，然后低下头对海伦轻声地说，千万别惹55岁的男人，他们都是更年期的魔鬼。海伦是接替乔伊的，乔伊申请了提前退休。老林说，和万万千千普普通通在公司上班的女孩一样，这些欧盟警察总部的女人，也只是想平平安安地混到退休，没有一点点多余的想法。但这点想法都不容易得到满足。

    马丁准备回家，湖蓝色的阿斯顿马丁刚开出总部地下车库就开始堵了，天色已暗，飘着的细雨和心绪一样密密麻麻又无处着落。他无所事事地点开车里的大显示屏，在听了几句无无聊聊的新闻后，忽然眼睛一亮，整个人好像要飞起来，原来首相大人所在的党派在刚刚结束的议会大选中意外败北，什么德基本上可以确定很快就要滚蛋了，怪不得路上这么多人堵着在狂摁喇叭庆祝。署长高兴极了，也起劲地摁着方向盘上的喇叭，想象它是一个策梅罗-弗兰克尔空集，可以放空自己，可以去掉自己帽子上的“代理”二字。忽然他被一个穿灰色长风衣戴复古Silkhat礼帽的男人惊到了，这人倏地一下从他的车头前面蹿了出去，差点撞到，署长在心理上又放弃了一次绅士。雨越下越大，黑色的夜流着血一样的霓虹，像是在地上乱蹿的毒蛇。马丁越是不想去想，越是难以控制地想起多年前那件离奇的案子，糟心事就是很难根除，不管他是ICPO驻美洲代表还是一名巴黎的普通警督还是欧盟警察总部代理署长。老狼，这个人怎么这么像老狼？马丁很奇怪地想。

    老狼是Lee的父亲，是在台湾长大的中国人，Lee的母亲是雅加达华侨。老狼26岁的时候随同Lee的爷爷奶奶来到美国，先是在旧金山，后来去了纽约，最后来到马萨诸塞并安家落户。Lee在芝加哥出生，不到6个月大他那做警察的父亲就死于黑帮谋杀。Lee的母亲在他开始读大学那年嫁给了一位白人，继父主要做欧洲市场进出口贸易业务，对Lee还算不错。继父结过两次婚，分别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是白人。于是Lee就有了一个Stepb

    othe

    ，一个Stepsiste

    。Lee和他们不和，觉得他们日常生活中不经意流露出来的除了傲慢还是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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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海牙 II

    在豪斯登堡宫坐馆的首相对马丁一点也不客气，当然他首先还是严厉地抨击了资本主义选举制度和警察制度的缺陷。

    当他将选举失利最主要的原因归咎于最近发生的博物馆被盗及记者离奇身亡案未能及时破获时，马丁打断了他，鄙夷地笑着回复道，盟里公认最菜的贵国警方对我们提供的线索跟进不及时，小人实在是无能为力。

    对马丁这种柔中刚的态度首相非常不满，他告诉马丁，失窃案轰动了文艺界和新闻界，甚至成为部分非友好国家口中的笑柄。

    为此，一批热爱文物及艺术瑰宝的积极分子成立了半官方的艺术品保护组织——波尔吉赛星空，总部在意大利，成员有政府高官，私家侦探，教授，著名画家，知名记者，艺术品收藏家等，各有分工，互相协同，专门负责追溯失窃艺术品及保护现有文物，而他本人，即将成为荷兰分部的总管。

    说到这里，首相紧紧盯着马丁的眼睛，希望他能够代表欧盟警察总部表态。

    马丁一点也不慌，他想起父亲的叮咛：要把各方面的问题想够想透，他低下头去，回避了首相的目光。

    见他摆烂，首相终于激动起来，他站起来，踱着步大声说道，我们都明白单纯依靠警察控制住犯罪是不可能的。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控制犯罪是社会的责任。警察只是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而刑事司法又是政府的一部分，政府不过是社会的一部分。

    不过，执法部门仍坚持警察把降低犯罪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为警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公共秩序和控制犯罪。

    这是最明显的警察职能。荷兰和欧盟都是。经过这些艺术家和学者侦探们几十年以来的不懈努力，终于追查到其中部分艺术品的下落。

    可是我们警方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对得起纳税人和政府吗？马丁不在乎他批评警方，只要不影响他马丁升职，谁他都不在乎。

    但马丁一直觉得，破了这个案子，自己面子有光，他一直想追求珀蒂副厅长那种神一般的专业存在，也算是对得起和贝诺认识的时候自己飞扬的青春。

    首相看出来了马丁的不耐烦和无底线，就打电话叫部长上来和马丁沟通下一步工作，然后把马丁赶出了办公室。

    部长的信息来源何在马丁一无所知，但是最令他震惊的是，部长说道，据他了解，这些名画大部分已经辗转流落到了中国，尤其确凿的是，《持扇的女人》，莫迪利亚尼最有名的作品，就在中国的南方某位富豪收藏家手中。

    中国人？就是那些被抢了钱包手机都不敢报案的东方黄种人？他们会收藏欧洲名画?

    他们有钱收藏？首相和部长的谈话信息量之大让马丁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出于礼貌，他友好地向即将成为首相的部长大人道了声再见就起身离开了。

    临走时他听见部长大声地对着他的背影喊道，听好了，马丁。现在不是寻求你的协助，而是要求你们，派出部分侦探前去追查，最好是华裔，你知道我们日耳曼人和华人在很多方面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样貌。

    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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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故事 I

    Lee没有想到是和海伦搭档前往中国，而且他们要假扮一对夫妻。Lee的父亲以前在波士顿死于黑手党之手，他生前曾经对Lee的母亲说过，一定不要儿子再走自己的职业道路。但是，“儿大不由母”。出于义愤，Lee要为父报仇；出于公理，Lee要伸张正义。Lee不怕死，而且他很有智慧。他加入FBI并不是上级看重他父亲的名望照顾他，而是Lee自己一步步通关后获得的，比如其中有一次，哥伦比亚特区的一个叫皮尔斯面试官特别能装，他看了Lee在四种不同类型的挑战俯卧撑、1分钟仰卧起坐、300米短跑和1 .5英里长跑的成绩说道，是因为Chi

    ese爱吃鸡脚猪脚，所有你的成绩才这么优秀吗？说完他就自己感动自己地哈哈大笑起来。等他笑完，Lee轻声又坚定地说道，据说第39特遣舰队旗舰“华盛顿”号战列舰舰长海军少将约翰·威尔科克斯很爱吃鱼，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淹死在大西洋了，我对此表示难过。皮尔斯被自己对面的小个子震慑住了，这才坐正了身子。照本宣科地问了几个传统的心理推理问题，Lee的对答如流且无懈可击，于是皮尔斯提出了一个很怪的问题，碧蹄馆之战中李如松为什么放走小西行长。Lee想了想，说道，知己不知彼也。这个回答让皮尔斯很满意。皮尔斯多年前曾参与芝加哥七君子一案调查，后来因为这个受到不公的对待而被调离,当时Lee已经是他的得意弟子了。同行是冤家，FBI和Eu

    opol互相拆台已经很多年了，Lee不知道这次为什么忽然想着合作去遥远的泰国办一件案子，而且是派他去。但是他不在乎去哪里，而且喜欢挑战。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Eu

    opol要派海伦出来。Lee和海伦在接头时一眼就看出这是个干文职工作的女人。Lee看着瘦瘦的她像看一只猴子的尾巴，这时的海伦已经是一头职业女性的短发。但不影响Lee对她的不悦。因为大家不知道的是，Lee内心深处不喜欢瘦弱的女人，有个词叫“Mic

    ofat”，他都不喜欢。他喜欢肉感的女性。Lee谈过一个符合自己审美的女朋友，是个摄影师的女儿。这次恋爱伤到他了，分手后他一直没有走出来，直到现在。出于任务的需要，他和海伦不得不扮成夫妻，晚上住在一起，有时也不得不地礼貌性上床，并且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次深入交流。当他了解到海伦和他的想法类似的时候，这更加加深了他内心的抗拒。“官僚主义！”他有一次完事后偷偷地喊道，后来又加了一句：“资本主义”。他们并不想多交流，只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反复确认他们的共同信息：美国夫妇，男的是艺术家，女的是家庭主妇，有一个孩子。住在南加州橙郡的欧文市，在Newpo

    t Beach附近经营着一间画廊。Lee的基本任务是找到那批失窃的画，哪怕只有一幅。而他的终极任务是带回画，甚至不惜将搭档举报给中国警方。至于为什么是这么拧巴的任务，Lee不想问。就没有不无耻的任务，比这无耻的任务多的很。

    海伦也没有办法，她看上去像是一个非常懦弱的女人。其实不是，她自己很坚定地认为。一路上她佩服Lee的专业与绅士，又为自己的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而懊恼。“就当他是东方版的迈克尔•道格拉斯吧”，她几次对自己说。后来又加了一句：“总比马丁强吧！”

    她是真的厌恶马丁。马丁派她出来的理由竟然是她比较像中国女人。“见你的鬼吧，巴黎苟狸侬”，海伦愤愤然。海伦的父亲生前是利维乌斯宗教大学教授心理学的教授，母亲是一名心脑血管疾病专家，在海伦刚刚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双双无缘无故死于车祸，那是一年的冬天，得知噩耗的海伦冒着大雪赶回家，两个妹妹中的一个已经哭的晕过去了。现在大一点的妹妹在波恩读大学，小的还在高中。父亲在世的时候，一直告诉海伦，人生来就是相爱的，人们彼此应该互相照顾。海伦的父母生前一直在践行这一诺言。父母的教诲让海伦在大学毕业后吃了不少苦头。善良的她总是从最善意出发和他人相处，为此得到的结果有利有弊。海伦谈过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最短的一次只有三周。对方在和她上床后第二天就宣布分手，这对海伦打击很大，从此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肯定不够漂亮。妹妹在德国除了助学贷款外，还在勤工俭学，她下课后就去一家法国人开的连锁超市打零工，被一些无耻之徒骚扰也是常有的事。海伦有空就和她们两个通电话，姐妹三人相依为命，她们发誓互相保护，互相照顾一生。当海伦被通知要前往中国执行任务时，她是立即拒绝的。她甚至提出辞职。但是马丁告诉她，她的妹妹在莱茵·弗里德里希·威廉·波恩大学医学院读免疫和神经科学，有一个瑞士的男朋友，在欧尚超市工作被人投诉六次这些连海伦都不完全清楚的生活细节时，海伦的愤怒达到了高潮。她摔了手里的文件夹，拿起咖啡杯向马丁砸去。马丁躲开了，很熟练。马丁的淫威背后是资本主义国家机器，非常强大。海伦没得选择，善良的天使总是要单独面对恶魔。更何况马丁说得也没错，海伦是总部汉语讲得最流利的女人。海伦大学选修了中文，她喜欢神秘的东方文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The mod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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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 a good mate she。多好听的句子啊，海伦一直会背。临出发前，部长吕特接见了她，告诉她还有部分幕后人员组成的支持团队将共同前往中国，并会在暗中全力保护他们。“你不需要我监视马丁了吗？”海伦推了推眼镜嘲讽地说道。她已经知道这眼镜是特制的，可以定向发射音频信号，而且不利用专用工具就无法监测到。部长并不尴尬，秘密警察嘛，谁能不无耻呢。只是告诉她最值得信任的人就是她自己。看到海伦的不屑，他又补充了一句：“你别无选择。”而且，他又补充道:“实在不得已，可以出卖美国人。”

    Lee的上级是戈德曼，这是一个业务能力低下只会搞意识形态斗争的家伙，他来自德州又常驻欧洲，相当于欧洲区大主管。Lee对他的支援不报太大希望。而且听说他和Eu

    opol的马丁互相不对付。他把Lee介绍给马丁后很快就离开了。马丁当时很震惊，莫非这就是东方人经常说起的缘分？那天自己差点撞上的人就是Lee，老狼的儿子，他和老狼几乎一模一样，个头稍微高一点而已。Lee不知道马丁和自己的父亲曾经亲密合作过，他被马丁拙劣的表演欺骗了：例如马丁说他应该喜欢一个带盾牌的饰品，他应该喜欢喝茶，尤其是一种来自中国潮州的用橄榄煮的茶。这些让Lee对欧洲同行高看一眼，同时也对戈德曼对马丁的不屑表示理解——以戈的水平，顶多是个大公司保安主管级别，他哪里有眼识得泰山。FBI越来越像一个养老机构了。临近下班时，Lee对马丁的崇拜使得马丁飘飘然，他决定请这个谦虚的年轻人去海牙唐人街吃一顿小魏川菜。当他们来到地下车库时，马丁转了一圈，装作贵人多忘事的样子拍了拍额头，告诉他自己车子送去修了，然后带Lee叫了一辆优步出发了。

    在FBI内部，出发前的Lee很不屑地在那里戈德曼领到了自己的任务代号：600050，他在网上搜了一下，在中国这好像是指股票联通，一家通信公司，相当于沃达丰。戈德曼告诉他，没有武器，如果需要战斗的话，请就地取材——欧洲人应该也没有。并且我们现在不相信任何电子通信工具，不管它是阿尔卡特还是通用还是西门子还是松下造的，统统不相信。我们只相信最原始的信息传递工具——口耳相传。我们会激活并启用中国各地的通讯员和你接头。Lee对这个弱智上司感到震惊，这是来自人类的灯塔合众国的高级警官吗？但这还不是最奇葩的。戈德曼给Lee第一个交通员的接头暗号是——Lee提问：外国人能买你们股票吗？如果回复是：不行，除非你是巴菲特。那么恭喜，电流接通了，电灯就会亮起.Lee对这个笨蛋的手段内心厌恶到了极点，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貌似搞笑的暗号，让自己逃过一劫。Lee的普通话和粤语都很好，从外表看不出他是个美国人，护照上是假名假年龄假地址，除了性别，没有一样是真的。

    戈德曼还对他说，别怕，你们这次有非常非常多的经费——来自一个神秘组织的赞助。Lee冷漠地回答说，这在我们内部以前好像还没有过。戈德曼立即说道，是的，这就是我派你去执行此次任务的目的。毕竟你父亲也曾是我的领导而且救过我的命——他说的没错，本来当年最后一次执行任务的人应该是他，但是他借口妻子病危——那时的他穷得叮当响，哪有什么妻子。Lee打断了他的话，提到父亲，他明显有些不快。戈德曼转了转眼珠子说道，我听过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送给你也许在什么地方能帮助到你——不过一定要提防马丁的人：一个人要乘车去华盛顿，可是他却选择了洛杉矶的方向，别人劝他说，你的方向不对。他回答道，没事，我开的是阿斯顿马丁。看到戈德曼在自己面前卖弄这些愚蠢的肤浅，Lee被他气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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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故事 II

    早上Lee先起的床，海伦还躺着。但是应该是醒着，她把背对着他。Lee没有叫她，自己去洗手间。他关上卫生间的门，开始放松。这是他们来到滇城的第二天。这里的气候和巴黎类似，但是比加州要潮湿许多。他在洗漱的时候发现海伦用的是资生堂 Eude

    mi

    e Revitalizi

    g Esse

    ce红色梦露化妆水。这个颜色很艳，让Lee不禁想起以前的女朋友，那个胖胖的女孩，也喜欢这款化妆水。

    情有所动，心神俱驰。Lee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走出卫生间，看见海伦已经起床了。她穿着粉白色睡袍，站在窗前，望向外面树上的小鸟。“早晨听到鸟声，教人不敢堕落。”Lee笑嘻嘻地对海伦说。“这是沈从文先生的句子。”海伦说。Lee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海伦不理他，自顾自地朝卫生间走去。Lee跟了上来，海伦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回头嗔道，绅士一点。Lee嗯了一声，他说，20世纪以前，福原有信以时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长井长义博士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推出了资生堂第一款畅销至今的经典之作化妆品——就是你现在用的EUDERMINE化妆水。这次Lee期待着海伦目瞪口呆，然而没有。海伦在对着镜子左顾右盼地看自己。海伦说，理论上男人都不太懂千奇百怪的化妆品，但我们除外。

    1885年也是光绪11年，是个历史事件的大年。2月14日，法军攻陷谅山；23日，攻陷镇南关；26日，法国茹费理内阁宣布大米为战时违禁品；5月18日，中日《天津条约》签订；6月9日，《中法新约》签订；7月3日，在德国订购的定远、镇远两铁甲舰回国。同日，长井长义乘船自上海登陆，计划前往青海海南；7月18日，中英在伦敦签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鸦片入口每箱向海关一并缴纳税厘一百十两后，由华商持凭单运往内地销售，中途不再征收任何捐税；8月8日，黄河暴涨，山东长清县赵王河大堤等处决口；9月5日，左宗棠卒于福州，以未与法人一战为恨；10月12日，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驻台湾，闽抚由闽督兼理；10月13日设立海军衙门，以醇亲王奕譞为总理，庆郡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会办，正红旗汉军都统善庆、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1895年裁撤。12月某日，长井长义在离青海湖不远的一个叫的窝日的地方研究出从麻黄草中提取出一种东西，在医学临床上被用作麻醉药，并将其命名为Ephed

    i

    e。后来则被称为冰毒。

    长井长义死后安葬在京都一座山上。他是现在毒贩的祖师爷。Lee一口气说完这些，海伦已经洗漱完毕，瞪了他一眼走了出来。“大可不必拐弯抹角，但是你记忆力确实很不错。不过补充一下，日本人是在东京帝国大学提炼出来的毒品，和中国没有关系。”海伦平静地说。

    曼谷刑警大队位于市政府不远的首都路411号，一号楼楼下停满了车。副大队长陈新在在二楼主持周一的例行案情研究会议。他先是痛斥了迟到的两位支队长，然后拿起文件，一板一眼地宣读起近期各辖区查获的不断增多的吸毒贩毒案件通报。因侦破情况进展不大且毒品已向全国扩散，他说，樊大已经被免职了，正式通知很快就会下来。惭愧的是，上面让兄弟我暂代大队长一职。你们都是知道我的，我是个做事的人。在座的警队高层一阵喧哗，大家都在努力思考各自的对策。陈大压低声音继续说道，黄局一早喊我去，他接到省厅朋友的电话，据说总署已专门派员来我们这里指导工作，而且说不定已经到了。这个事情注意保密，不要外传。这几天工作要打起精神来。今天开始下班后不准接受宴请，不准喝酒，谁都不行。我们会派人监督的。下面的警官们两两对视了一眼。

    Lee根据海伦提供的数字破译了接头地点，不过他觉得总部这种做法纯属多此一举。因为破解的答案是：宝华寺旁，叶家村菜场，就在他们住的酒店旁边。Lee安排海伦一个人去逛街，因为一个洋妞出现在清莱的普通菜场实在是有点引入注目。但Lee又对她说，我从机场开始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但是又没有发现什么。希望你外出注意。我是你的上级，也是你的丈夫。海伦穿好了衣服，正在换鞋子。换好鞋子的海伦热辣动人。她开始描眉，看都不看Lee一眼，说，嘿，别那么认真，美国佬。

    Lee没有用早餐的习惯，他每天只要天气允许，就会外出跑步。跑步是一种瘾，和烟酒一样。通过运动，Lee希望自己依然能对每个任务充满好奇，对每个接头对象充满好奇。作为资深的特工，其实摸鱼反而更简单，就像戈德曼那样。

    八月正是菌菇上市的黄金时期。Lee到的时候，菜场已经人山人海。鸡枞俗名鸡盅，又名白蚁菇，鸡肉丝菇。菌盖刚出土时呈圆锥形，开展后，中央凸起，表面黄褐色或黑褐色，中央色较深，边缘往往呈放射状裂开。菌褶白色，煮熟时色微黄，菌肉白色，细嫩肥厚，清蒸，氽汤清香四溢，鲜甜可口，回味无穷；竹荪是寄生在竹子根部上面的一种隐花菌类。由于寄生在竹林里，它的名字又叫竹笙或竹参菌。它的地上部分，头部是浓绿色的帽菌盖，中部是雪白的柱状菌柄，基部是粉红色的蛋形菌托，外形俊俏；竹荪脆嫩爽口，食味佳美，香气浓郁，别具风味，营养丰富；松茸又名松口蘑、松蘑。菌盖初为半球形，后展开成伞状，表面干燥、灰褐色或淡黑褐色，菌褶白色，秋季生于红松、落叶松和油松林地。松茸在日本、欧洲享有很高的声誉，历来被视为食用菌中的珍宝。被为"蘑菇之王"；美味牛肝菌（学名：Boletus edulis）也称白牛肝、白羊肝。属于真菌类，是优良野生食用菌。其菌肉厚而细软、味道鲜美。目前还不能人工栽培子实体，但可利用菌丝进行深层发酵培养；青头菌学名：变绿红菇，是本地最常见也是最喜欢吃的菌子之一。主要生长在喜光潮湿的地段，夏秋季山上才可找寻。可食用，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干巴菌是这里特有的珍稀野生食用菌，其他省份及国外都无法生长。学名：绣球菌,也叫对花菌、马牙菌等。刚出土时呈黄褐色，老熟时变成黑褐色而且有一般酷似腌牛肉干的浓郁香味，故此菌得名干巴菌。它生长在山林松树间。产于七八月雨季，至今仍未实现人工养殖。其貌不扬，黑黑的带有一层白色。但味道却鲜香无比，是野生食用菌中的上品。用干巴菌炒青椒或炒鸡蛋，其味妙不可言；牛肝菌子实体中等至大型。菌盖扁半球形或稍平展，不粘，光滑，边缘纯，黄褐色、土褐色或赤褐色。菌肉白色，厚，受伤后不变色。菌管初期白色，后呈淡色，直生或近孪生，或在柄之周围凹陷。管口圆形，基部稍膨大淡褐色或淡黄褐色，内实。牛肝菌种类有220多种，四大主要牛肝菌为：红葱菌、白葱菌、美味牛肝菌、茶褐牛肝菌，其中产量最大的是美味牛肝菌。戴着墨镜的Lee挤在人群中一边走，一边念经似的将这些通通轻声诵了一遍。

    但是从早上到下午，Lee一直没有遇到一位穿西装白衬衫蓝色皮鞋的人。眼看时间到了6：55,天色也渐渐暗下来，饥肠辘辘的他决定去吃点东西，然后回去和海伦讨论一下是什么地方不对劲。正在他准备离开之时，一个气喘吁吁的男人出现在他面前。着装基本一致，但是没有穿白色袜子，而是浅黑色。他慢慢走上前去，问道：几点了?

    在确认过接头暗号后，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手说，我姓陈，耳东陈，因吹思挺的因。对不起，我把美国时间和本地时间搞混了。但我观察你了一天。你还没有吃饭吧。不过对不起，我等下有个饭局，原谅我不能陪你。晚上10点，我们将军咖啡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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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八十七神仙卷

    老林嘴里弹出的第二个音符是：刚才真的危险。他朝我笑了笑。我想他是表示感谢的意思吧。我沉浸着麻木和颤抖中没有恢复，也就没有说话。然后我们都沉默着。

    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老林忽然问道，你听说过中国一位画家徐悲鸿吗？太阳光很刺眼，彩石溪的水从不远处流过，哗啦哗啦地。老林你问我这个，当我是傻子吗？

    他知道我知道。他接着说道“九一八事变”后，当时中国已经和日本人干起来了。徐悲鸿接到许地山的邀请，赴香港大学举办画展。许地山，就是你小学课本写落花生那个，他当时在香港大学中文学院担任主任，可惜他41年病死了。我点点头，有气无力。他接着说道，徐悲鸿9岁起正式跟着他的父亲习画，17岁就开始卖画谋生，又得到著名油画家周湘、岭南画派的代表人物高奇峰、高剑父等人指点，后来又相继结识了蔡元培、陈师曾、梅兰芳及鲁迅等文化界名人。画展举办时就已经名声大噪，所以这次画展也办得非常成功。画展结束后，因为当时与太太蒋碧薇及朋友张道藩的微妙关系，在许地山的邀请下，徐悲鸿决定在香港多逗留几日。恰巧许地山的太太周俟松认识一位居住在香港的德国人马丁夫人。马丁夫人的父亲生前在中国，接替被端王载漪部属神机营霆字队枪八队章京恩海击毙的克林德担任德国驻华公使，恰逢八国联军攻陷大沽口，又侵入北京紫禁城大肆掠夺，搜集了很多中国字画古玩。马丁夫人没有兄弟姐妹，父亲生前，叮咛她这批字画都是出自皇宫，非常珍贵，不可轻易示人。父亲死后这批字画就作为遗产传给了她。她当时正好手头缺钱，便想着变卖一些救急。但她对字画古玩并不懂，便拜托许地山的夫人帮忙找一位画师给鉴定售卖。许地山便推荐了徐悲鸿。

    徐悲鸿一行来到马丁夫人府上，她打开藏画的几个大箱子，因为年代久远，加上马丁夫人并不懂得古画收藏之法，很多画绢已经发霉虫蛀，让徐悲鸿不禁悲从心起。看着看着，徐悲鸿都没有比较中意的画。忽然，他无意中发现一幅十多米的古卷压在箱底，便不经意地拿起。徐徐打开，他就凝神不语：这是一幅绘着道教醮会的盛大场面的画卷。画面上东华帝君、南极帝君、扶桑大帝率领神伯、仙女、神将前去朝谒天庭的最高统治者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画面中绘有三位主神，十位神将，七位男仙官，六十七位金童玉女。从右往左依次是神将开道压队，头罩光环的东华帝君位居其中，其他各路神仙、幡旗、伞盖、贡品、乐器等一应俱全，簇拥着三位帝君在仙乐声中足踏祥云御风而行，一派风雷动九旌的神仙境界。87位人物造型优美、体态传神，帝君庄严伟仪，神将威风凛凛，神伯道骨仙风，仙女秀丽轻盈；飘飘欲升的白云、冉冉飞扬的襟带，使得整幅作品具有一种“天衣飞杨，满壁风动”的艺术感染力。徐悲鸿当时不由啧啧称赞，并盯着这幅画卷出神。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对马丁夫人说：“只要这一幅，其它不要了。”马丁夫人有些惊讶，不解地望着徐悲鸿，她不知道徐悲鸿喜欢收藏字画，遇到中意的画卷，都会不惜代价收藏。夫人廖静文还为此提醒过他，让他不要喜怒行于色，以便与对方讨价还价，徐悲鸿每次都满口答应但事事不能如愿，原因是他太热爱艺术作品了。他当场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现金共计1万元，看到马丁夫人有些犹豫，然后又附上随身携带的7幅自己精品的画，一并推到马丁夫人面前。徐悲鸿如此举动，反而让马丁夫人吃不准情况。后来，出于对许地山先生的信任，并经香港艺术品估价委员会评估后，马丁夫人这才将那幅珍贵的画卷交给了新的主人。

    徐悲鸿自己后来说：这幅画虽然没有画家的落款，但描画线条优美飘逸，表现意境深邃辽阔，令人不禁神游物外；丝绢上所有襟飘带舞的人物虽然全用白描手法，但整幅画卷看起来却满纸生辉，这是一幅出于唐代名家的艺术绝品！自从购买到这幅画卷后，徐悲鸿便爱不释手，随身携带，有空就拿出来观摩欣赏。

    后来，以“泼彩”闻名的张大千来到南京，计划筹备全国美术作品展。张大千你知道吗？“南张北齐”，说的就是张大千，齐白石。我慢慢地提起了兴趣，点点头。他接着说，听闻好友要到南京筹备画展，徐悲鸿喜出望外，提前更改了行程，从外地返回南京。刚返回南京，他就约了张大千和谢稚柳等几位画坛好友，在家中小酌。聚会中，徐悲鸿得意地拿出了那幅购自马丁夫人的古画。当画卷展开时，张大千等人，就像徐悲鸿第一次看到这幅画作一样，一下子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饶是张大千见多识广，也不禁叹为观止：“此画与晚唐壁画风格相同，不是唐人画不出这样的作品！北宋时武宗元的作品，源头就在这里！”武宗元是宋真宗景德年间的大画家，师吴道子法，行笔如流水，工人物、佛道、鬼神。谢稚柳也表示认可，说这是“晚唐之鸿裁，实宋人之宗师”。所有人一致认为这幅画可能是现今国内唯一能见到的唐代人物画卷，有“吴带当风”之感，极有可能是“画圣”吴道子的真本，并喻之为稀世珍宝。聚会后，徐悲鸿将这幅画正式命名为《八十七神仙卷》，并钤印了“悲鸿生命”的印章。徐悲鸿认为，这幅画是流亡的中国国宝，并且是世界上现存的中国人物画中最好的作品。他曾说过，这幅画可以与欧洲顶级名画相提并论。不过说起吴道子，也有一个故事，曾经吴道子去访问一个僧人，想讨杯茶喝，但僧人非常不礼貌。他很气愤，便在僧房墙壁上画了一头驴，然后就走了。到了晚上，墙上的驴竟然变成了真驴，满屋地尥蹶子，把僧房搞得乱七八糟，狼藉不堪。僧人没有办法，只好去恳求吴道子，请他把墙上的驴抹掉，这才平安无事。说明他也是个有脾气之人。

    七七事变后，中央大学迁往重庆后，当时徐悲鸿在中央大学任教，也随之在重庆定居。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将这幅画随身携带，形影不离。后来徐悲鸿也从重庆到昆明办劳军义展。但那时日机经常轰炸，每次防空警报响起，人们都要钻防空洞。结果有一天，敌机轰炸过后，徐悲鸿跑出防空洞，回到了自己的寓所。发现保存画卷的那个木柜被人撬开了，《八十七神仙卷》被盗了。徐悲鸿当时就瘫倒在地，自此茶饭不思，并因此得了一场大病，病中还在喃喃自语念叨这幅画卷。两年后的夏天，徐悲鸿因高血压住院。此时，他在中央大学艺术系任教时的学生卢荫寰来看望他。她跟徐悲鸿提到自己的丈夫著名二胡演奏家和大提琴演奏家俞鹏新近结识了一位朋友，在这位朋友的成都寓所里发现有一幅古卷与老师丢失的《八十七神仙卷》很相似。接着第二天，徐悲鸿在画展上偶然结识的一位自称是将军的刘姓朋友突然造访，也说在成都发现了《八十七神仙卷》，并表示给他两万块钱，就有办法帮徐悲鸿拿回那幅画。两个人接连告诉徐悲鸿这个消息，徐悲鸿因此深信不疑。他难掩激动地让人立即取钱塞给刘将军。并表示，事成后另有酬谢。

    几天后，刘某果真带着一幅装裱精良的画卷，来到徐悲鸿面前。当徐悲鸿打开那幅画卷时，他激动地发现这就是他遗失了两年多的《八十七神仙卷》。徐悲鸿难掩激动，当即挥毫赋诗：“得见神仙一面难，况与伴侣尽情看。人生总是葑菲味，换到金丹凡骨安。”又取出二十万给刘将军，并拿出了几幅自己的画作，以作答谢。而刘将军拿着那些钱和画，从此就消失了。徐悲鸿给刘将军的钱，几乎是自己全部的积蓄。此时的他，生病住院连住院费都交不起了。可卢荫寰事后却觉得蹊跷。后来她几经调查发现，这位刘将军的真名叫刘汉钧，根本不是国民党将军，曾在徐悲鸿在新加坡举办画展时有一面之缘。偶然他从旁人口中得知，徐悲鸿藏有一幅唐代人物古卷，是无价之宝。刘某贪念顿起。于是就一直尾随徐悲鸿到重庆。当时兵荒马乱，徐悲鸿看管很严，刘某也一直无从下手。直到徐悲鸿到达昆明暂居后，刘某就在徐悲鸿对面的楼上，租房住下，时刻监视着徐悲鸿的一举一动。结果就在那天空袭时，徐悲鸿和家人都匆匆进入防空洞。这位所谓的刘将军便趁机溜门撬锁进了徐悲鸿的家里，盗走至宝《八十七神仙卷》，还一并盗取了徐悲鸿的30余幅作品。刘某将徐悲鸿的作品，带到了南洋，打着为抗战捐款的名义卖掉，发了一笔横财。而那《八十七神仙卷》，这位窃贼却没有卖，反而利用徐悲鸿的学生卢荫寰，自导自演了一场原物奉还的戏码。当时主要是他了解这幅画的价值，知道这幅画要是到了不识货的人手里，明珠暗投，国宝蒙尘就暴殄天物了。

    我接着老林的话说道，这说明刘某人良心未泯，还有道德底线。老林冷冷地“哼”了一声。老林继续说道，当卢荫寰调查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将此事告诉徐悲鸿时，徐悲鸿的反应让人意外。“是他偷的无妨，只要他能完璧归赵，我也万分感激。这毕竟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中华民族的。”不过令徐悲鸿痛心的是，他之前盖在画上的“悲鸿生命”四个字，以及之前的题跋都被人挖掉了。他只好重新加盖。从此，这《八十七神仙卷》就一直被徐悲鸿珍藏在身边。解放后，徐悲鸿因病去世，他的妻子廖静文，遵从徐悲鸿的遗愿，将徐悲鸿毕生收藏包括《八十七神仙卷》，悉数捐献给国家。徐悲鸿故居，后来也被改建成徐悲鸿纪念馆，由徐悲鸿的夫人廖静文担任馆长，这也是新中国第一座美术家个人纪念馆。

    故事着实精彩，我不禁忘了身上的伤痛。不过老林接下来的一句话，吓了我一大跳。

    老林说，你知道吗？《八十七神仙卷》的真迹，就在我这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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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因吹思挺

    老林的话能相信吗？虽然他是我爸爸。听老林讲了这么多，我像是来到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和我以前的时间完全不同，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噩梦，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来。一个刚刚上大学的我，就在一个秋光明媚的上午和一个暴雪凛然的下午，从天堂跌回地狱。我不知道为什么，老林把他自己的儿子带到一个完全不同的，血腥，凶恶，处处山高水险又布满陷阱的世界。我闭上眼睛，不想看到周围的一切，不想看见老林。可是在迷迷糊糊的黑暗中，想起了鱼子酱。

    有一天她穿着一双新鞋来学校，上课的时候明显不自然，脚一直扭来扭去。鱼子酱的家境应该是不好，我听班上几个女生背后议论过她。她穿的衣服都有点土气而且很旧，可怜的我正是青春期的朦胧冲动，很想把我妈不穿的一些衣服偷出来送给她。但是终究没有这个贼胆，就趁着脑子里那些桃色幻想，放学后我装作无意地跟着她，走着走着就快到她家门口了，我现在要承认自己自己当时的状态，确实对她有那么点意思的话还是会脸红，当时却有一种推理小说谜底揭晓的冲动。正在此时她闪了一下，突然不见了。

    我东张西望找不到她，这是一个胡同的十字路口，我想她大概觉察了我的跟踪，也许是害怕，也许是警惕。我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下面这个。

    猛然我听到她的呼叫声。像是被人捂着嘴巴然后猛然挣脱拼尽力气呼喊，，然后又被人猛地紧紧捂住了嘴巴。

    我慌乱起来，四处寻找她。正在这时，一个中年男人满脸络腮胡子凶相毕露地拖着她从一辆卡车的后面走了出来。这个男人看见了我，一点都不紧张，反而凶狠地瞪着我，意思是，小崽子，快逃吧。不然连你一起抓走。

    鱼子酱的脸憋得通红，那人的胳膊粗壮有力，勒着她的脖子。她背着书包，书包里面的书都快要掉出来了，新的白球鞋在地上拖着，裤脚管露出她的脚踝，白生生的。

    我扔掉书包，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就朝那人扑了过去。

    背上狠狠地挨了一记，络腮胡子转身过来，放开了鱼子酱，朝我就是一个大巴掌，扇得我眼冒金星，鼻血瞬间就流了下来。

    正在这时，鱼子酱忽然带着哭腔大声喊道，别打啊，他是我爸爸。

    这次阴差阳错的相识让我很是狼狈。少年人内心那种直来直去的幻想很快被这种魔幻的奇遇打破，我有些不堪回首。原来那天她偷拿了他爸爸的钱应该是私房钱去卖了一双新鞋，在她出声的同时，他爸爸抡完一个巴掌以后还趁机狠狠地踹了我一脚，我被踹出一丈多远，差点踹断了肋骨。我替她挨了揍，据她说是因为虞子佩告的状。我曾经以为的文质彬彬的准岳父就这样像个肥皂泡一样在太阳下炸开了。鱼子酱并没有因此感激我什么，反而有些回避。我们上课时也小心翼翼地避免不经意的身体接触。我那时特别想以后长大了当个警察，把老鱼抓起来，油炸。听说园子的主人对长得稍微大一点的白菜格外在意，外面随意闲逛的猪算是领教到了。其实当时的我绝对不是去偷吃白菜的，和他一样，也是施肥培土的人。可惜已经过去很久了。现在的我不想听什么名画什么艺术品，就想好好躺着休息一下。

    一盒烟都已经抽完，老林的脸上满是倦色。休息的差不多了，我先站了起来，要求老林把箱子打开给我见识见识。老林“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不知道这表示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儿他也站了起来，在旁边的土沟里找了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拿起来掂了掂，递给了我。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斜着眼睛看他。他开口道，去，把那司机的脸砸烂，不要让人认出来。

    我吓得浑身哆嗦，要这么狠毒吗？这个是我绝对不敢去干的。老林大声说道，人家都要杀你，你怕个屁呀。

    我不敢。老林气呼呼地说，傻鸟。从我手里一把抢过石头，朝那具尸体走去。我背过身，觉得老林就是一头恶狼。

    任谁也想不到的是，老林刚走了过去，就声音急促地喊我，快来。妈的，跑了。

    那具尸体已经不见了。刚才在搏斗中，我其实并没有成为主力，那人很敏捷地躲过了我的拳头，但我的加入明显让老林有了可乘之机，他趁机夺下匕首，捅了那个司机很多下。有一下应该是最致命的，我看到血喷到了我裤子上。但谁能想到，有时候人的命就是那么顽强。

    当我们描述巴黎海牙波士顿的时候，那具尸体要么复活了，要么被人偷着带走或者藏起来了。老林做过警察，我以为他应该是确认过司机已经挂了，才放心大胆地休息了这么久。

    老林命令我一起四处寻找，可我们都知道这多半是徒劳无功。老林说，这个人还有一个女同伙，那个肯定不是他老婆。刚上飞机的时候我就留意他们了。我心说既然如此，那我们不来这里不就什么事也没有嘛。老林不说话，山地不平，他气喘吁吁地寻找着。

    找不到，没有任何明显的痕迹，血迹只有短短的几步就消失了。这时老林离我有七八米远，他张望了一下，然后准备去河里洗一下手和脸，忽然，一根棍子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后背，力气很大，老林被打得滚到了河里，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那个外国女人，从一颗大石头后面走了出来，拿着一根胳膊粗的木棍，正对着我笑，笑得很和善。我那时并不知道她叫什么，但我知道，可怕正像阳光一样包围我，我和老林都难逃劫难。她笑，是因为我裤子湿了。

    紧接着她收起笑容，对猎物的调戏到此为止。拿着棍，嘴里吹着口哨，晃晃悠悠朝我走来。我快速地想去捡一块石头砸她，正当我低头弯腰的时候，那根刚刚击中老林的棍朝我的后背狠狠地袭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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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箱子

    一颗石子带着很清脆的呼啸声率先击中了那个女人的右脸。力量很大，那女人的脸眶很快肿了起来。她晃了几晃，差点摔倒在地。她击在我后背的棍已经没有什么力道了。故事一样的出现了神秘的侠客，但是他一直没有出现在我面前。

    我不理逃走的洋妞，先去救老林。河水静静地流着，看着在它身边发生的一切又不动声色，甚至都没有为此多加任何一个水花。河底有一些彩色的石头，阳光下水波中泛着美丽的光，像孔雀羽翎上面的环，套着我的眼睛。

    老林还是昏迷不醒，那一棍暴击值很大。我扶起他，一脚深一脚浅地先上了岸，然后一屁股坐在石头上大口地喘着气。受伤的老林很沉，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此际世界空无一人，我想哭又哭不出来。

    等把老林好不容易拖到车子旁边，我让他靠着轮胎躺着，然后爬到车上去找点什么纸啊布啊之类，和老林一样，啥也没有找到。这是一辆新车。我不会开车，对此一筹莫展。天慢慢黑了，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路过。

    老林的休克持续了好一阵子。我曾在某个瞬间真的以为他死了。那个瞬间我不再恨他，不恨他带我来这个死亡之地。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是我的爸爸，是和我相处了十八年的父亲。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着，我没有力气去擦，也没有心思去擦。我没有想到妈妈，没有想到任何人，那个时刻，我脑子里只有和老林相处的每一个时刻。

    万幸的是，很久很久以后，像是一万年之久，老林嗯了一声，喃喃地说，水，水。我赶快给他拧开矿泉水瓶，灌了几口，大部分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但是他总算是大难不死，我高兴极了。醒来的他，第一时间指着后备箱，嘴里却没有力气说话。我爬过去看了一下，后备箱关着，我不知道怎么打开。

    按照老林的指示，我拔下车钥匙，按了后备箱的开箱按钮，后背箱开了。

    里面空空如也，哪有什么箱子？

    箱子没有了，箱子去哪里了？老林慌乱的表情我看在眼里。在刚才那么激昂的生死关头，老林并没有慌张。但是现在，我明显感觉到他的手足无措。他颤抖着声音问我，你看到箱子了吗？

    我不回答，他知道我的答案，但他还是中了邪一样地喃喃自语。“命都没有了，还要什么箱子啊？”我不解地问。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老林让我把他慢慢地扶到副驾驶位置上，教我把座椅调得很平，然后无力地躺着说，这些画，能抵我十条命。他把眼睛望向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我看到了他的眼泪。

    “踩住刹车，拧钥匙，放开，松开脚，右脚给油.....”终于打着火了，我们艰难地向外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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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剧本杀

    陈新已经不淡定了，虽然他是局长的人，但如果现在局长乌纱帽不保，陈新知道，那倒霉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他在办公室里面焦头烂额，正在暴跳如雷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电话是曼谷一家叫“得功侦探社”的老板打来的，老板姓曹，也叫得功。陈新是在钱老板的宴请中认识的他。钱老板为了离婚，设计让曹得功陷害自己原来的老婆，事成之后，大摆筵席，陈新也是他的座上宾。看到曹得功队长长队长短地叫了一晚上，陈新勉为其难地和他互换了联系方式。虽然很讨厌他，但是眼下说不定还有可用之处，陈新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接听键，在快要自动挂断的时候按了下去。这个习惯他是跟局长学的。

    曹是想看看有没有一些可以擦边的活交给他负责，赚点小钱。陈新忽然想到了什么，约他晚上在红豹夜总会见面。

    曹得功比约定时间提早了一个小时到了，他和值班的妈妈桑为了晚上省点小费磨叽了很久，最后胖妈咪狠狠地说，要么要，要么滚。曹得功很满意，应该是底价了。

    陈新和他并不废话：我需要发展几个吸毒的年轻人到警察这边来，男的女的都可以，最好是男的。要机灵，能传消息。曹得功不在乎危险不危险，只在乎有没有进账。他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姑娘，手不老实，嘴巴轻浮地问道，钱呢？

    陈新不假思索地说，一天500铢，如果有功，还有另外的花红。曹得功还想讨价还价，陈新不屑地说道，滚一边去。

    拿着从警局领到的银行支票，曹得功犯了难。他本以为为了能搞到毒品可以不惜做任何事情的两个混社团的小子，一听要卧底，而且要揭发自己人，一个马上脚底抹油，另一个还有点硬气地说，搞我们，休想。曹得功赏了他一个大嘴巴子，然后趾高气扬地走了。但是他还得继续找替死鬼啊。

    曹夫人很是看不起老曹，笑话他连个“包打听”都不如。但是又不能不使唤他的钱，看他回来愁眉苦脸的样子，就打趣道，我有个表弟，开了一间桌游馆——里面净是剧本杀之类这种鬼东西，说不定能从中找几个机灵鬼。说着无心，听着有意，老曹一骨碌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拿起衣服就往外走。他知道老婆说的这个表弟不是亲表弟，是老婆的情人，但奈何自己惧内已久，实在是只敢请夫人阅兵不敢捋老虎胡须啊。

    远远地看到老曹要来自己店里，表弟一个激灵，马上把手里的账单交给旁边的服务员，谁问我都不在，一溜烟就从后门溜走了。老曹瞧见了一点动静，心想今天不想跟他计较，于是装作笃定的样子，一进门就问服务员道，剧本杀怎么玩啊？

    年轻的女店员傲娇地睥睨了老曹一眼，老曹个子矮，最受不了这种鄙视。“嗖”地一下从腰里拔出那把从来不装子弹的手枪。这是一把来自俄国的MP-443“乌鸦”，是老曹在亚洲金融危机那年一个赌棍朋友抵债给他的。只是吓唬吓唬人——老曹没有泼天的胆。

    小女孩果然没见过什么世面，她战战兢兢地喊道，于经理，于经理，贵宾一位。

    于经理是一位很黑很瘦娘娘腔的男人。老曹虽然惧内，但对这种娘娘腔有一种天然的厌恶。然而现在店里除了他，没有人说了算。好在这位娘娘腔倒是镇定自若，他扭着腰嗲嗲地说，哎呀大哥，枪不要对着人家嘛。老曹的汗当场就下来了。

    于经理确实很耐心，但是老曹心里烦闷，一直学不进去。磨蹭了一个小时左右，老曹急了，吼道，你给我找两个玩的最好的人。

    于经理还是那副样子，哎呀大哥你不要着急嘛.....哎呀大哥你把枪又拿出来干什么.....

    老曹下得楼来，问那位女服务员，你熟悉店里常来的顾客吗？谁玩的好？店员现在已经不怕了，看到他没好气地回答道，那几个今天都没在，他们是学生，周末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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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密码

    B不怎么喜欢玩的时候有人打扰。他本是泰国农业大学育种专业的研究生。很不幸他也不喜欢榴莲。这对他现在的学习和未来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于是为了转移注意力，麻痹一下被导师责难到已经烦躁不可开交的神经，女朋友C陪他来这里玩过一次剧本杀。幸运的是，他第一次就遇到了一个经典本子。

    这个叫《第七号嫌疑人》的本子当时刚刚流传开来，这是一个本格推理的硬核本，就是说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和科幻情节，主要依据证据链和时间线来推导真相。B拿到的角色是美国富商富兰克林。必须承认B是一个有推理天赋的青年，在其他人并不是很给力且第二视角缺失的情况下，经过几个小时的鏖战，成功推理出了真凶。在获得他人赞许的眼神中，B开始着迷于此，每周不玩几次就难受的不行。为此他组织了农业大学第一个剧本杀社团，在抱怨过几次女友的不够聪明之后，C离他而去，投入了另一个被他抱怨的同学的怀抱。

    B对此并不幽怨，如果不是因为父母在尖竹汶府经营着一家榴莲分拣工厂，而他又是家里的长子，他应该早就退学了。B的认真在于他会把剧本当作真正的现实案件，和他搭伙的同伴们看到他认真做的笔记和密密麻麻的草图都惊呆了。然而可悲的是，除了丢了女友，B的宿舍还被盗过两次，窃贼好像要故意挑衅B似的——但是迄今为止没有破案。

    所以B和曹得功的第一次见面是不愉快的，冲突的，别别扭扭的。好在老曹及时亮明了自己是身份而不是手枪。B听到侦探两个字眼里放光，老曹事后对陈新说，我当时就认准这个人了。而且B提出不要酬劳，只需要报销通信费时，老曹简直心花怒放。

    B和老曹直接单线联系。老曹拿着陈新的证件在B面前晃了晃，B就深信不疑。他在乎的是寻找线索和推理过程，哪里知道现实的人性远远毒过那些剧本。

    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找出曼谷目前冰毒最大的货源藏在哪里。据抓获的一些小喽啰交代，每次都是不同的人交货，而且这些人看上去又傻又凶，似乎有点不太正常。给B提供的线索是红豹夜总会的竞争对手——大富豪，大富豪的经理派人给曹得功提供了上一次他们在红豹交易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价格等等。曹把这些全都给了B。很快地，作为报复，红豹也向陈新举报了大富豪。自然，这些信息都汇集了B这里。

    这些冰毒售价比来自金三角的货便宜不少，所以一下子就占领了市场。泰国军方，警方和黑帮都在关注这一波过江龙似的对手。气势汹汹，来者不善，交易手段都在网上完成，防不胜防。

    侦探小说从埃德加·爱伦·坡开始，后来的安娜·凯瑟琳·格林，埃米尔·加博里奥再加上福尔摩斯的主人柯南.道尔，大名鼎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还有日本的江户川乱步以及现代许许多多以此为生的推理作家，据说是已经把所有可能的类型写完了。后人无非就是在这些巨人肩膀或者大腿上或站或抱，做出一幅写作的姿态。B不是这样认为的。他对曹得功说，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藏木于林”，孪生子，变换身份等等，确实有类型化之嫌，但是，每一次的诡计变换，不同的人物和环境，怎么会产生雷同的效果呢？

    过了两天，B通过大学剧本杀社团的一位好友传递给了曹得功一张便签。曹打开后一看，上面只有一串数字，0809253328143625。曹得功对这种密码学毫无兴趣，他本想扔掉这个故弄玄虚的东西，但是后来想了想还是留在了家里。

    有一天曹得功在外面鬼混完后回家，他老婆躺着床上等他。他洗好澡，吹干头发，往被窝一钻，正准备假寐。夫人扯起被子，一个巴掌扇在他的腰上，老曹吃痛，忽地坐起来，又不敢发作，把头转向一侧。

    有事跟你说呢。老曹还是不做声。

    表弟说以前经常来他店里玩的那个大学生现在很久没有看见我，问我知道他的情况吗？我咋知道，哎，你知道吗？

    老曹装作不知道地说，我本想装作不知道，但我实际也确实不知道。夫人一个巴掌又扇过来，跟谁搁这搁这呢？

    然而B还是出事了。一个月以后，有人在靠近曼谷湾湄南河入海口附近发现了一具尸体，警察赶到后发现，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但通过死者的DNA比对，认定这就是大学生B。

    得到消息的曹得功心里恍惚不安。他觉得是自己害死了B，又不敢去陈新那边公开为B争取荣誉和抚恤。只好到四面佛神庙去给B烧香祈祷。烧到一半，一个僧侣走到他身边轻声说道，请问是侦探先生吗？

    这一下把曹得功吓了一大跳。他含含糊糊地回答说，你是谁？

    那人双手合十，低声说道，请随我来。声音中彷佛有着不可抗拒的魔力。曹得功愣了一下，他看来一下四周，一切如常，因为是一早，庙里没有几个香客。

    他不情愿地跟着僧人来到后堂。见他进来，僧人闭了门，曹得功更加骇然，不自觉地就往后退。僧人见状，徐徐说道，先生不必惊慌。

    原来这个僧人虽然身在佛门，却因喜欢剧本杀和B认识结缘。泰国僧侣和别国小有不同，活动自由，可以食荤腥。这位僧人告诉曹得功，B在失踪前来过他这里，告诉他侦探先生一定会来这里烧香的，这说明B已经觉察到了危险，但是他为什么不寻求自己和陈新的帮助呢？曹得功想不明白。

    僧人见状明白他的内心想法，说道，B那时自知必死，除了他传递给你的重要情报你们没有反应，还有就是女友离他而去，挽留不回，让他早已没有了求生的欲望。他曾数次试图自杀，但终究下不了手。这次假借恶魔之手，得以引起国家和警方重视，扬善除魔，岂不是他来世一大福报？他还留给侦探先生一张纸条。说完僧人郑重地打开自己案头的木鱼底座，把纸条交给曹得功，上面还是一串数字。

    曹得功回到家里惶惶然，夫人虽然暴力，但心底却很温柔，对他说，此事不难。曹得功不得已把两张纸条交给夫人，让她拿给表弟，表弟广撒英雄帖，集合全曼谷剧本杀高手破解纸条上的密码。

    最终答案简单的让人发笑。这些数字两位一组，分别代表泰语里面44个字母。只是顺序不能从前到后，而是从后往前。破解出来的答案就是：

    七珍佛山，重耳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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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重耳宫

    七珍佛山位于芭提雅，建于1997年，是为了庆祝第九任泰皇登基50周年纪念，特别用激光雕刻一座释迦牟尼佛的神像，共用18吨重的24K金雕塑而成，并且在山中挖掘出许多的古佛像。当初为了削平山面，正在花了十年时间。在佛的心脏处藏有释迦牟尼的舍利。打座的佛像慈眉善目，数里之外也能看到。金佛的佛像高130米，宽70米，据说山中还隐藏着皇室的龙脉。九世皇庙和白色舍利塔也在七珍佛山附近。

    陈新和局长汇报了B的信息，但他们将这归功于曹得功的表现。经过慎重考虑，局长决定向曼谷京畿警察署申请，搜查七珍佛山和九世皇庙。副署长愤怒地批评了这个蠢货，告诉他没有任何人可以动国王庙和舍利塔。但是第二天，局长还没有从沮丧中走出来，总署又来电话，通知他们可以去搜查，但不能破坏任何设施。同时，总部派出的巡视专员也将现身，带领他们共同完成任务。

    约定的时间到了，局长带着陈新，陈新带着老曹，老曹带着空枪，他们等待着专员的出现。

    看到于经理出现在他们面前，曹得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什么，这个娘娘腔的于经理竟然是总署派来明察暗访的巡视专员？现在的于经理已经没有了一点点女性气质，穿着制服威风凛凛，但他和曹得功握手的时候特别用力了一下，不知道是痛恨还是鼓励。毕竟在剧本杀店里，他是非常清楚B的存在的，说不定B有更多的情报首先是传给了巡视员。曹得功不禁为自己的愚蠢感到愤怒。

    专员带队，他们在七珍佛山沿着金像仔细地找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找到。然后他们又卖力地把国王庙和舍利塔用所谓的探测仪也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忙碌了一天，毫无所获。局长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是待罪之身，陈新和曹得功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有巡视员不为所动，继续睁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丝动静。

    夜幕笼罩，佛像的金光也在附近灯光的照耀下闪闪生辉。一个孩子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他拿着一支激光笔。绿色的激光笔打开照射在佛像上，意大利进口金箔贴面的佛像周边忽然有了一道强烈的反光，直接照向对面的湖面。

    巡视员一个激灵，他电话上级，命人从军方紧急借来军用激光器和测距仪，然后一点一点计算着反射点的交集。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原来当激光照射时，佛像不同的反射点最终都汇集在一个点上，这个点就在原来挖山时为了取水方便而修造的一个人工湖里。

    最终在这个湖里，警方发现了特殊包装箱共计102箱，重约1.02吨，经鉴定，里面的白色粉末状物品均为冰毒，市场价值约合5亿泰铢。这些冰毒经过层层包裹装在箱子里，恒温恒湿且防水，贩毒分子需要的时候就趁无人用特制的磁吸工具打捞出来。这种磁吸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非常先进。

    来不及弹冠相庆，忽然有人匆忙地跑来报信，原来国王庙的主持服毒自杀了。大家一下子明白过来，敢情这主持就是专门被派在这里看守这些毒品的。现在赃物起获，他想必无法向上面的老板交代，于是只好以死谢罪。

    局长如梦初醒，第一个冲在前面，举着枪，高呼道，跟我来，不要放跑一个和尚。

    此次重大的毒源被破获，引起泰国和整个东南亚震动，世界各地媒体纷纷报道，祝贺泰国警方取得对毒品作战的重大胜利。经过于巡视员提议，全体警员一致同意，授予B荣誉警督称呼，家属享受烈属待遇。

    但是B留下的另外一张字条破解的重耳宫又是什么意思呢？整个泰国没有一座宫殿或者庙宇叫做这个名字。也没有什么乡村或建筑被称作此名。于巡视员和大家回去开会研究，有人想到重耳为聂，于是派人去泰国聂氏宗祠侦察，结果被发现，暴打了一顿才放了回来。聂氏现任族长以性命担保，自家这里没有问题。B以生命为代价提供的这一条线索就此搁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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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医院

    我开着车，老林因为饿已经昏睡了过去。所幸这段山路并不长，开出山里，我长舒了一口气。不远处有灯火，我踩下刹车，停在了一处废弃的护林员冬天避寒的房子前面。

    我慢慢地挪下车，疼痛使我每走一步都万分艰难。好不容易走到房门口，当我准备敲门的时候，门突然开了。

    出现在我眼前的赫然就是最恐怖的一面——那个打伤老林的女人的脸。看到我们，那张魔鬼脸庞乐得像一朵臃肿的花。她那被石头击伤的脸颊高高耸起，在昏黄的白炽灯下有说不出的诡异。此刻的老林即使一个三岁孩子都打不过，而我，也和半死人差不了多少。天意弄人，只是死于此地，死于此时，实在是让我满腹疑惑，疑窦丛生。

    就在那女人准备动手之际，我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住手！是我的外公林千钧。顿时一个惊乍，我眼前发黑，一头栽倒在地，晕死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我的伤口已经被医生处理过了，不再那么疼痛。因为缠满绷带，不能用力，我朝两边努力看去，没有看到老林。他不知道去了哪里。外公也不在，整个病房只有我一个人，还有仪器在滋滋作响。

    过了一阵子，一位陌生的护士前来查房。我张开嘴，想问她一些情况，比如这里是哪里，老林在哪里，外公在哪里等等。但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位护士见我醒来，想必知道我的心思，她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道，他们都好，你也会好的。是吗，我强制自己不要去想，因为想得脑袋疼，而且没有效果。

    护士很温柔地打开一个保温壶，里面装着白粥，她侧身坐了下来，用汤匙开始喂我，我艰难地张开嘴巴，胃里终于有了一点暖意。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只是一所医院，前后十天左右，陪护我的只有这一位护士。医生总是在我睡着的时候出现，而且从来没有吵醒过我。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诡异的气氛。当我开口说话的时候，护士把手指放在嘴边，做出了一个“嘘”的动作。第十天，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趁护士不在，我自己走到门边，伸手去拉门把手，才发现门是锁着的，里面打不开。护士来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听过钥匙声，要么是刷脸，要么是虹膜识别。这个也太高级了。

    第十一天，我朝思暮想的妈妈出现在了面前。门打开，她就冲了进来，抱着我嚎啕大哭，护士在门口远远地看着，不知道是在陪护还是监视。妈妈哭完了，才问我饿不饿，痛不痛，累不累。我疲倦地看着她，不想说话。妈妈从床头的果盘里拿出一个美国蛇果，很熟练地削了起来。离得近，我发现妈妈的手又干净又漂亮，这才明白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妈妈在一起了。她这次来给我带了一身不错的新衣服。

    我问妈妈，这都是咋回事？妈妈先没有回答，她扭头看向门口的护士。护士缓慢又坚定地摇了摇头，妈妈便回过头，沉默不语了。她拿给我一个掌上游戏机，是简单的二维小人动画打怪那种。我看都没看扔在一旁，她朝我眨眨眼，意思是拿着。她说吃个苹果，平平安安的。等下妈妈就要走了。说完她就走了。妈妈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按照传统桥段这个游戏机应该是一个可以和外界互相传递东西的间谍道具，然而并没有，虽然我曾经卸下电池，试图从中发现些什么蛛丝马迹或者特殊之处，然而这个游戏机里面的电路被封的死死的，什么也看不到。我偶尔玩玩里面的俄罗斯方块，但是一只手上还缠着绷带，并不是很灵巧。

    我现在奇怪的是为什么外公会出现在这荒山野岭？他又是怎么制服老外把我送到这里来的？难道发石击伤老外的就是外公？但外公就是一位普通老人，他哪里有什么伤人的功夫？我只见过他在宣纸之上泼墨挥毫。那种潇洒自如的神态，简直就是体操一般引人入胜。我一会儿担心外公被老外所伤，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迷迷糊糊之中，我就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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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隐血玉

    做了一个短短的梦，梦见鱼子酱在朝我哭喊，要我陪她。但是我不知道她喊得是陪她还是赔她，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理由陪她或者陪她。总之我这样一个普通小孩，在人生的成人礼上，这种遭遇，真是让我觉得恐怖惊悚，胜过一切传奇小说。

    第十五天，我已经完全能说话了。也可以下地活动。我扶着墙走了几圈，发现基本上都正常了。这时门又无声无息地开了，护士进来，她已经不用给我喂饭了。这时的她，手里拿着一张表格一样的东西，要我签字。我想看看具体是什么内容，护士摇了摇头，我明白她的难处，也就不再坚持。签完字，护士说道，你等下就可以出院了。我高兴地笑了。看到我笑，她脸上浮现出难过和悲伤的表情。她忽然问我，你会记得我吗？

    我被问得莫名其妙。她忽然放声哭了起来。哭泣声很大，是那种撕心裂肺式的干嚎。我被她吓到了，赶紧安慰她。好不容易等她哭完，她慢慢地抬起头，对我说道，鱼子酱是谁啊，你好几个晚上都在念叨她。应该不是吃的，是你女朋友的外号吗？

    我不敢回答她。内心正在被她强烈的一句话击得粉碎。她说，你出院了，他们就会杀了我。以前都是这样的。

    这个护士长得一般，但是一直穿着护士服，所以看起来人也蛮周正的。和她相处半个月，虽然谈不上朝夕相对，但在这病房中，她帮助我沐浴更衣，想必难免有接触，人们说，孤独的环境中，互相陪伴的灵魂最容易产生依赖。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出院她就要被杀死，谁会杀死她，这里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一切都像一个谜，压抑着我也摧残着我。我对她说，怎样才能救你，她可怜地看着我，眼神中满是绝望。最后她说了一句，我叫刘蓉，就走了。

    我无助地看着她走出房门。门开着。那种无力对抗命运的挫败感猛烈捶打着我，让我牙齿咯咯作响。

    等我明白过来，穿好妈妈带来的衣服追了出去，发现她早已不知所终。刘蓉，刘蓉，我强迫自己记下这个名字。

    住院部大楼空空如也，而且垃圾遍地，我这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是一家废弃医院，整个医院，就我一个病人。但是我怎么会在这里，外公为何把我送到这里？爸爸妈妈此刻又在哪里？这些种种，让人发疯。

    外面开始下起小雨，我没有伞，雨打湿了我的头发，衣服，鞋子，但是我无动于衷。就像一具行尸走肉，我漫无目的地走出医院，外面是一片旷野，没有人烟。

    正在这时，一把伞出现在我的头顶，回过头，日思暮想的外公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激动极了，紧紧地抱着他。

    外公吩咐驾驶员把车开到曼谷，路上他平静地对我说，老林已经死了。

    我的爸爸已经死了？那个骂我傻鸟的男人已经死了？那个被人用匕首用棍棒打的壮汉已经死了？以前路过有些办丧事的华人家族门口，看到挽联横批上的“音容宛在”，没有什么感觉。但现在这种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才明白这四个字的切肤之痛。外公我多么希望你和我开玩笑啊。天旋地转，头晕眼花，我在车上一阵反胃。

    司机把车停了下来，外公撑着伞，蹲在地上拍我的后心。他说不要难过。吐完黄胆水，我已经站不起来了。外公让司机扶我起来，然后说道：你知道中国有个中国人，叫朱允炆吗？

    你已经长大了，成人了，有些事，必须要让你知道。外公告诉我，有一个组织，叫定武本兰派。他们都是中国明朝建文帝的后代。明朝永乐大帝于建文元年起兵造反，由于政府军一系列无厘头的操作，无力阻挡当时的燕王挥师南下，史称“靖难之役”。建文帝起用老将耿炳文统兵北伐，又派李景隆继续讨伐，由于身边辅佐大臣缺乏谋略，致使主力不断被歼。燕王适时出击，灵活运用策略，经过几次大战消灭政府军主力，最后乘胜进军，于建文四年攻下应天并即位。

    战争历时四年，战乱中建文帝下落不明，有人说他于宫中自焚死去，有人说他由地道逃去，隐藏于云、贵一带为僧。真相是他当时由太祖留下的精锐军士“刑兵”护送，一路出应天，到杭州，又自杭州至台州。在台州匆匆北拜后，即乘船前往琉球。在琉球呆了半年有余，风声走漏，永乐派人索要拿人。琉球国小，不敢违抗，但又担忧建文帝日后万一复辟成功，那就猪八戒照镜子了。于是有人出主意说，不如多赠盘缠，礼送出境。于是建文帝不得已又辗转到了交趾，暹罗。后来死于暹罗。死后留有四子一女。为了躲避郑和船队上岸后的追杀，他们隐姓埋名，隐居在清莱的美斯乐一带。经过十几代人的繁衍传承，就是目前这个规模。表面上看，现在的美斯乐人就是皇室后裔，可实际是，真正的建文帝血脉都隐姓埋名，不为人知。以建文帝后裔自居的，都是当年跟随皇帝的忠心耿耿的仆人的后代。因为他们，很容易被明军杀戮屠灭。这些真正的后代，就叫做定武本兰派。还有一脉，就是原来的建文帝女婿的一支，他们叫做长林逍遥派。但是后来有一件影响很坏的事，导致两派决裂，至今互相争斗不休，遗祸无穷。

    然后外公说道，你就是建文帝真正的后裔，血脉传人。按照封建时期的做法，外公此刻要跪拜你的。但我们现在是新时代了，就作个揖吧。说完，他恭恭敬敬地朝我作了一揖。

    天下大乱，天下大乱啊。

    我问外公，那我爸爸也是啊。外公的回答犹如晴天霹雳。他说，他不是。他还说，我杀了他。

    什么，外公杀了自己的女婿？外公继续说道，他和我一样，我们都是保护你的“刑兵”后代，只是他没有完成使命，按照纪律，只能被杀或者自裁。

    这个杀了我爸爸的人，在给我洗脑。我沉吟了一会儿，说道，老头，既然我是你的主人，那么你怎么证明我的身份呢？

    老头说道，这个不难。真正的建文帝血脉，在出生后不到一岁，就会由原来跟随他的御医的后代，在孩子腋下植入一个很小的隐血玉。这枚隐血玉外在看来，和人的皮肤很像。所以并不容易发现。由于植的深，有些后代自己终生都不知道也有，那么就在他身故以后，由执法的长老出来说明情况，再由御医取出。

    那个刘蓉，虽然是我们的人，但因为在帮你沐浴时无意发现了隐血玉的存在，所以她必须死。

    我对这变态的邪教震惊了。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还有一群这种愚昧顽固不思悔改杀人如麻草菅人命的刽子手存在，竟然还厚颜无耻地称我为主人。我完全不能接受。

    这个外公一样的老头，不为所动。我知道，他已经是老顽固了。我把眼神扫向司机，发现他也像老头一样流露着顽固的表情。

    你想得没错，我们确实一直在服用一种特殊的药，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性。他冷冷地说道。

    我攥紧拳头，嘴里大喝一声：“天马流星拳”，朝他脸上冲来。

    “庐山升龙霸！”老头轻蔑地说道，然后一把攥住我的拳头，我无力挣脱，隐隐作痛。

    他用了一下力，轻轻一松，我跌倒在地。这狠毒的老头，竟然还有点恶趣味的冷幽默。

    他看出了我的疑惑，无情地说道，谁没有年轻的时候？我年轻时比你还要热血，还要认真，一心想要匡扶正义。但是，万水千山走遍，当我失去孩子，爱人，父母时，我也不得不学着成熟，学会没有感情。不要挣扎了，你没有机会。

    然后他扔下我，坐着司机的车，走了。

    那个外国女人呢？我冲着远去的车子大喊，气急败坏。

    当海伦被我那所谓的外公打倒的时候，他正要下死手，忽然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应该是对方的援军来了。外公一颗石子结束了老林的性命，然后抱起我丢进汽车，开走了。

    获救的奄奄一息的海伦和Lee抱在一起，海伦说，感谢你手机里还有这么一段救命的录音。Lee笑了笑，空城计只能用一次。下次再遇见这个老头，一定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海伦说，不给我们武器，这是得有多么愚蠢的家伙才会下达的命令。

    Lee说，无所谓的，即使有武器，我们也不一定能赢得了他们。得靠这个，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海伦说道，得了吧美国佬。然后轻轻地亲了Lee的嘴唇。Lee推开她，我是华人，他说，其实是嫌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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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恋爱

    朱拉隆功是泰国最好的大学，创建于1917年，是由克里王朝第六位国王拉玛六世捐赠校地而创立，并赐予父亲拉玛五世的名字作为校名。朱拉隆功为泰国第一所创立的高等教育机构，从拉玛七世开始，每年由国王亲自在毕业典礼颁发证书。1902年，在泰国皇宫附近建造了一所皇家文官学校，目的是培养擅长于政府管理的人才，这时拉玛六世就萌发了建立一所高等学府的念头。1911年，他将该校发展成一所国家直属的行政学院，并且增加了很多课程，例如农业、商业、教育、工程学、水上行政、法律、医学和公共管理。1917年，这所行政学院已具有综合性大学的规模，为建造这所大学总共耗资一百万铢。这所以五世王的皇冠为校徽的古老学府，将校旗的颜色定为粉红色。大学有19个学院、2个研究生学校和3个研究所，林木和郑齐敏读的都是工程学院。回到学校的生活平淡无奇。虽然林木晚回来了半个月时间，但是奇怪的是，学校和老师并没有太多追责，就好像迟到是必然的一样。

    这些天的经历离奇到无人相信，林木也不愿和任何人分享。老林的死让他始终无法释怀。曾经他偷偷地在浴室中试图让别人帮自己摸摸看，是否真的有东西像老头说的那样，埋在腋下。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但他自己一点也感觉不到，也摸不到。

    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吗？

    相比于林木的平淡，郑齐敏在学校非常活跃。刚一入校，她就参加了好几个社团。包括戏剧社，文学社和艺术创作社。学校文学系有一本刊物叫做《迷失》，每逢月底出刊，是郑齐敏的最爱。有一天黄昏林木闲来无事在三号教学楼旁边的小路上溜达，郑齐敏迎面走来。她热情地和林木打招呼，林木只是淡淡地回应道，Hi。

    她热情地递给林木一本《迷失》，是最新的一期。林木很佩服这些能写好文章的人。说实话，有些故事经历者本身明白其中的曲折离奇与丰富多彩，但是转换为语言文字，把它准确有效同时兼具美感地表达给其他人，真正实践过的作者是深深知道其中的痛苦与磨难。林木显然是知道这些的，他以前很喜欢看悬疑推理小说，但是最近发生的变故，让他没有一点心情。郑齐敏翻开杂志，指着其中的一篇说，嘿，我写的，怎么样？

    看在她热情洋溢的青春脸庞，林木内心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他说，我回去看看。郑齐敏拉住他，不要，现在。拗不过她，俩人找了个湖边的长椅开始了阅读。原来她的笔名叫曼陀。

    《水中镜》读后

    ——爱情常常会杀了女子的，生活却总是让她们活过来

    我们先把时代放在人里来看。这是一个没有互相的年代，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有自己是绝对的，几乎，没有相对。每个人不再关心游离于自我之外的东西，除了爱。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奢侈品。

    所以，两个人，我们姑且把若非叫做甲，人凡叫做乙。你从故事中看到，甲乙二人同时从两地出发，当他们相遇，他们相约，但其中任意没有一个转身。这就是故事，即使这是一个没有结束的故事.

    你能从中读不到点什么吗?凡是相爱的人，必不能在态度上堂而皇之.“由爱而生忧，由爱而生忿”.

    这不是爱，是欢娱.

    欢娱者，如梦而已，过后一丝都捞不起.

    再把人放在时代里来看.人是什么?自我的肉体体现而已.我们不能从自己的意愿中放弃什么，那么就必须痛苦.例如我们不能放弃阅读，我们就接受悲喜.悲喜不过是外在而已，谁，又有谁能藏得住眼中的自己?

    甲只是甲，她不能也不忍乙放弃自己，乙呢?乙想的也许只有乙自己知道，但通过那些叙述，我们分明看到了一个女子眼中的普通男子:好色而贪婪，又满怀悲悯，表面的勇武只是为了掩饰内心的虚弱.

    哪里有爱啊?我们无非想着钱而已.

    甲的姐姐，我们称之为丁，丁在这里又有什么作用呢?

    丁只是另一个甲罢了.

    说实话，对这种小布尔乔亚式的无病哼哼林木从前是非常看不起的。可是，经历了这些天的生离死别，他一个少年人的心态竟然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林木笑着对她说，不错。郑齐敏娇嗔地抬起头，笑靥如花：“真的吗？”阳光洒在她白皙的脸庞上，每一根小小的绒毛闪着光，像清晨阳光照耀下的水面一样光彩。

    “真的！”

    她像个孩子一样大笑着跳起来。蹦蹦跳跳的，双手拉着林木，林木怪不好意思的。

    就这样，他开始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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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柏拉图

    《水中镜》是莫仁的一篇小说，作为同学，林木没有想到他文笔这么优美。

    《水中镜》叙述了两个姐妹，互相在爱情中为了成全对方而最终成交自己的故事。

    喜剧的外在，悲剧的内核，有点像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姐姐名叫水，妹妹叫镜。

    她们爱上的男人叫中。林木本来觉得这是一种文字游戏，但是他后来又想明白了，男人女人本就是灵魂相通的，只是出于环境和外界的影响，被迫成为性别的奴隶。

    不过林木现在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考虑这些。他还是在想着老林临死前念叨的那个箱子。

    那箱子里面装的真的是《七十二神仙卷》真迹？里面还有什么秘密？随着老林的死，箱子的不知所踪，这一切，都成了谜。

    郑齐敏邀请林木去参加文学社举办的一场郊游活动，十几个年轻人背着包进山露营，晚上他们点燃了篝火，然后互相鼓励，一起唱歌，朗诵，然后围着火堆跳起舞来。

    郑齐敏看林木一直闷闷不乐的样子，就逗他说，是不是因为莫仁也来了？

    女生的心思总是比同龄的男生敏感，但是郑齐敏哪里知道林木的遭遇，哪里知道林木短短几天人生观和世界观受到的巨大冲击？

    为了不让郑齐敏看出来，林木装作生气的样子哼了一声。郑齐敏在他耳朵边呼着气，少女的那种热乎乎的温暖让林木有一种强烈的冲动。

    但是每当想起老林，想起妈妈，想起外公说的那些话，林木又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欲望，他现在有点承认，相比于自身，有时候从事对集体更大的贡献是对个人的升华，尤其是那种非常非常大的集体。

    不过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皇族的后代，对这种骗小孩的玩意儿林木嗤之以鼻，他看过类似的推理小说，有一些坏蛋为了利用年轻人，就给他灌输一种所谓的荣誉理念或者名头，然后让他们去送死。

    林木心想，这种老古板的套路就不要拿来用了。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

    但是林木也从侧面观察到莫仁的眼神中燃烧着对郑齐敏的爱火。他到底爱这个偶然闯入自己生活的女生吗？

    还是一种为了排遣寂寞而推动的掩饰？也许林木自己并不知道。和前些日子那些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噩梦一样，林木也不知道自己和郑齐敏的未来到底是什么。

    想到这里，他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要和郑齐敏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最多就是柏拉图式的爱吧，他想。

    说实话林木还是私下里偷偷读了几遍郑齐敏写的读后感，内心有点生气，年轻的男人对爱总是很强的占有欲。

    但从这些文字中林木明显感受到了郑齐敏天真无邪，纯洁烂漫。少女的心事从笔尖不由自主地流露而出，当这种心绪因为环境的关系依附在一个异性的灵魂上面时，那种美好是很难不心动的。

    但林木没有办法。他无法忘记老林和自己在岱宗山的遭遇，也很难忘记那个可怜的刘蓉。

    因此，林木并不认为这里面他必须向莫仁表现些有什么。只有老虎才会宣誓自己的领地，林木觉得自己是个大学生，不是动物园中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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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酒醉

    林木的心情随着郑齐敏的关怀和爱护而渐渐变得平静，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他没法做什么去弥补或者改变，只能顺其自然。

    大学生活因为郑齐敏而不再平平淡淡，但林木对老林死前念叨的那个箱子一直耿耿于怀。

    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地在周末或者假期里前往岱宗山，仔仔细细地寻找了很多遍，但是在那里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连同他们打斗的痕迹，也像是被人精心清理过也一样。那间林间小屋，已经被焚毁，什么也找不到。

    他在自己的眼目所及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林木在大学期间，除了功课，最大的爱好还是阅读推理小说。

    读了太多的小说，看过太多的悬疑电影，林木不由得怀疑外公是不是在用善意的谎言欺骗自己？

    他想起那天在那家废弃医院，妈妈来看自己的时候，并没有表露出任何关于老林的消息或情绪。

    可是，老林一直没有声音，自己打电话问妈妈，妈妈对此避而不谈。林木在第一个长假决定回家去看看，他买好票也做好了一切准备，还给妈妈带了一些非常漂亮的绸缎——他知道妈妈喜欢这些漂亮的服装原料和素材。

    然而就在他出发的前一晚，郑齐敏来了。郑齐敏对于要和他短暂的分别明显有些不快，于是林木邀请他去已经大学附近的酒吧坐坐，喝两杯放松放松心情，郑齐敏答应了。

    她好像还想喊另外一位班级的女同学，结果人家推说有事，不肯做他们身边的爱迪生。

    于是两人各怀心事地来到这家名叫

    “云上幻想”的酒吧。他们进去的时候，酒吧人还不多。林木点了一杯海水一般的

    “蓝色夏威夷”，他问郑齐敏，郑只是说随便。于是帮她点了一杯淡绿色的

    “斗牛士”，两个人闲聊起来。一开始的气氛还有点沉闷，随着酒吧的来客越来越多，乐队和驻唱歌手也开始卖力地表演了起来。

    郑齐敏的脸色慢慢变得开朗起来，就像她平时那样大大咧咧的样子。林木看在眼里，内心有了一些温暖。

    这温暖能够冲淡他长久以来的苦涩。只是在涉世未深的郑齐敏看来，他明显比大学里其他追求自己的人显得成熟。

    郑齐敏深深地迷恋他，这一点林木也能感觉到。只是为过去，为未来，林木有着太多需要去了解去面对去处理的事情。

    他在短时间内顾不上太多照顾郑齐敏的感情。但是，但是，越是这样，郑齐敏越发地爱他，女性特有的母亲一般伟大的情感想海浪一样环绕在林木的周围，他内心的礁石已经千疮百孔。

    那天林木本打算只喝了一点点酒，结果他后来是被其他同学架回去的——郑齐敏比较瘦弱，没有力气背得动他，只好喊来了其他同学帮忙。

    林木回到宿舍就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下午酒醒，火车早已开出曼谷，前往了下一个地方。

    林木不禁有些懊恼，他打电话给郑齐敏，然而很久没有接通。林木挣扎着找了些东西填了填，然后开始改签第二天的车票。

    因为是旅游旺季，火车票已经售罄，再去查询其他交通工具，发现都没有票了。

    林木悻悻然地坐在床边，一个人发呆。正在这时，莫仁的电话来了。他告诉林木，郑齐敏因为身体不舒服，进了医院。

    她不让他们告诉林木，但是他觉得还是要说一声。林木问清是哪家医院后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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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寻人

    按照莫仁给的地址林木找到这家医院，发现这是一家私人诊所。他很好奇，郑齐敏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看病。学校本身有医院，而且也是曼谷一家享有盛名的老牌医院。林木一见到医院的前台吓了一大跳，这个女人长得和刘蓉一模一样。林木不由自主地喊道，刘蓉？接待护士听到他喊，反而回头看了一下，以为他在喊自己身后的某人。动作神态自然温和，毫不做作。林木觉得这前台不像是装模作样，自己倒是心虚了。他向护士道歉，说自己认错了人。护士不在意，拦住了林木，问他是来看病还是探视。林木苦笑一声，他确实是有心病，可惜这里医不好。要说探视，他能够告诉眼前这个小护士，自己是郑齐敏的男朋友吗？

    小护士看出了林木的窘态，也许她见多了青年男女在医院的种种情态。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低头忙起自己的事情。林木见状，只好无奈地问，有没有一名朱拉大学的女生在这里住院？小护士抬起头，看着他，等他的下文。林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于是赶紧补充道，她叫郑齐敏。

    小护士开始翻查她的记录表，没有找到，又去电脑上敲了一阵子，然后轻声说道，你确定她叫这个名字吗？

    林木顾不上多想，点头道，是的。

    “她不在我们医院，您还是咨询一下周边的其他诊所吧。”小护士的态度有了一点点改变，变得生硬起来。

    林木只好低头离开了这家叫“黄帝”的诊所。联系莫仁，无法联系到。林木回到宿舍，发外面太阳很大，热得人直冒汗。林木想去买个冷饮吃，但是极目四望，没有发现附近有这种小店。原来这个诊所开在居民区，周围大多数房子都是民居，没有太多的商业设施。林木只能顶着烈日，往回走去。

    好不容易遇到一家小店，老板娘一个人在店里，正起劲地玩着手机游戏，声音开得老大。林木喊了她一声，并没有回应。

    于是林木没有搭理她，走到冰柜前面，拉开玻璃门，挑了一个巧克力口味的冰激凌，然后把手伸到兜里，准备付钱。

    “呦，一个人享福呢！”正是郑齐敏的声音。

    林木一阵惊喜。

    两个人依偎着往前走，嘴里各叼着一支雪糕，天气似乎也不那么热了。郑齐敏喜欢草莓口味的，不知道为什么，林木总觉得这个草莓女孩哪里有点问题，但是又一下子想不出来。

    郑齐敏面色红润，哪里有半点生病的样子。林木不好多问，两个人只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着。雪糕融化得很快，就像里面饱含着浓情蜜意。林木感到郑齐敏的左手在时不时地触碰自己的右手，他也是一阵心猿意马。但是，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她的眼睛里面就像是镶满了纯净的钻石，而自己，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少年，他实在是不知道这双柔荑，现在是该牵还是不该牵。

    郑齐敏在一个绿色的邮筒前面站住了，她看着林木的眼睛，说道，你能不能不要回去？

    那个瞬间，林木感觉到自己已经像一个太阳下的冰激凌融化了。他整个人已经完全被郑齐敏那可爱的娇嗔的散发着少女气息的光芒融化了。但是不知道怎么搞得，从他嘴里出来的话竟然是，不行，我要回去看妈妈。

    郑齐敏转头就走，走得如此决绝，以致于几秒钟她就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呆呆的林木还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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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监控

    林木回到宿舍，准备把买给二叔的一条香烟放进行李。当他从行李架上拿下自己的箱子时，惊讶地发现箱子被人动过了。

    首先宿舍里四个人，三个都回家了，只剩下他一人准备回家；其次箱子不是可自由运动的物体，它没有长脚，不会自己跑开；最后，那就是核心的一点，林木觉得自己被莫仁骗到外面，见到没有生病的郑齐敏，背后肯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

    因为老林的神奇遭遇，林木开始变得万事皆谨，小心翼翼地处理着生活中的任何一件事。为了防止有人翻动自己的行李，他在箱子万向轮其中的三个故意用一点泥土堵上，让它们各自朝一个固定方向偏转，而剩余那个则运行灵活。这样当有人从高处拿下自己的行李时，难免不会触碰其中的任意一个轮子，相对薄弱的泥土很快会在力的冲击下改变轮子的方向，这样就很容易判断是否有人动过箱子了。而且现在箱子里面的物品也有明显翻动过但又被小心整理过的痕迹。

    现在情况很清楚，就走林木外出宿舍的半天时间，有人溜进来翻动了他的行李。那么是谁这样干的呢，又有什么样的目的呢？

    林木暗想，能有宿舍钥匙的只有楼下值班的宿舍管理员和系里的辅导员，但宿舍管理员如果在大白天进入到他的宿舍，难免目标太大，而且楼下没人值守，也很容易被监控发现。可是辅导员和自己平时都不太熟悉，压根没有翻自己箱子的动机啊。

    想到这里，林木毫不犹豫地把目标指向了打电话给自己的莫仁，他决定去宿舍管理员那里查看一下监控。林木谎称自己手机找不到了，跑到楼下，管理员是个大叔，他不太热情地问了半天问题，什么你是何时掉的啊，手机是什么牌子什么型号的，以及这种牌子的手机买的时候什么价格现在又是什么价格等等。林木直觉觉得他肯定有什么问题。

    磨磨唧唧大半天，在林木的威胁下，大叔迫不得已把林木喊进了监控室。监控室很大，里面很多屏幕，他对林木说，你自己找吧，我还有事，不能陪同。但是有什么数据丢失的话，你要负责。说完就大步走了出去。

    林木平时和这位大叔接触不多，年轻人固有的矜持让他也不会讨好他们。但是今天他还是觉得即使是普通关系，这位大叔也表现得有点异常了。从他的神色语气和动作判断，林木觉得说不定他刚才就是在拖延时间。现在只能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一次确认了。

    等管理员走后，林木在控制台前用鼠标点出自己那层楼前后的监控图像，放慢速度倒着播放起来，果然，他发现，监控被人动过手脚，涉及到自己宿舍的一段，整整一天时间都没有数据，他调了半天，也没发现。一定有鬼。

    但是宿管员肯定现在会把责任推给自己，林木想到这里，顿时有了一条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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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过往种种

    在医院躺了一个月的Lee终于恢复得差不多了，令他意外的是，戈德曼竟然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派人联络他。这在FBI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但是自己内部的情况，他并不想让海伦知道。

    在他住院的这段时间，海伦一直像一个真正的妻子那样照顾他，她帮他沐浴更衣，添衣加饭，作为他名义上的妻子在手术通知单上签署姓名。他有些感恩海伦，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华裔，他对温情和亲情的认识远远比那些盎格鲁-撒克逊人强。Lee在六岁那年，父亲被人杀害，虽然后来母亲和继父都教育他以爱服人，但是那种随着成长而来的的觉醒意识，让他不由自主地服从于他的内心——阳明心学里面的“致良知”。他觉得海伦不错，但又觉得这远远没有到爱的地步。

    Lee的初恋是一个白人女孩，胖胖的，跑起来像一只熟透了的柿子。Lee和她的相遇是偶然的，奇妙的，无可选择的，然而又充满宿命。父亲去世后，母亲带着他远离了让自己伤心的纽约，搬到了新泽西的一个小城居住。这个镇叫海鸥城，这个学校叫海鸥中学，这个女孩叫苏珊。

    苏珊是个高高胖胖的小女生，这种女孩在合众国的中学一抓一大把。脸上有点小雀斑，然而很开朗，笑起来可以融化周围的一切。Lee和她并不是同班同学，他们是同级，而且教室是隔壁。这并不是一所公立学校，所以老师们平时还是管的蛮严格。即使这样，话说回来，哪有学校里面会没有几个小霸王呢？

    放学后的Lee一个人回家，他习惯了班上那帮白人小子对他的冷嘲热讽，只是自顾自的往前走。他们动过一次手，Lee被三个家伙围殴，但是并没有落下风。这得益于Lee平时自觉的体育锻炼，为了替父报仇，从10岁开始，他每天坚持跑步5000米以上，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Lee觉得自己应该比别的同学更早懂得这一点。但是欺负他的一个家伙跑出去叫来了自己的哥哥。这个新来的人高马大，拳头抡起来碗口大，Lee很快就被打趴下了，口鼻流血。

    路过的苏珊看到了这一幕，她扔下书包，勇敢地冲过来，用身体护住Lee，并指责那帮家伙以多欺少。苏珊的父亲是一位很有名的摄影家，曾经被校长请来做过开学典礼的嘉宾。苏珊跟着沾光，也是学校里面的小名人。那几个人也觉得打够了，加上苏珊美救英雄，就骂骂咧咧地走开了。

    Lee伤得并不重，他挣扎着站起来，强装镇定，往家的方向走去。苏珊看着他的背影，喊道，连声谢谢也没有吗？

    Lee没有回答。

    过了几天，Lee专门去镇上最大的商店去，精心挑选了一个影集买了下来。他还挑选了一个漂亮的礼盒，买了彩纸。回到家Lee把这个影集包装得像个盛装打扮的少女，他的姐姐远远地看到了，然而并没有过来问他什么。Lee准备把它送给苏珊。

    可是走到苏珊的教室门口，Lee实在是缺乏勇气。他的脸自顾自地先红了，他感到热血上涌，一边愤怒自己的无能，一边实在是不知如何是好。

    苏珊走了出来，一把抢走了Lee手里的礼物，都没仔细看就拆了起来。全班的同学都围了上来，Lee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在他们的哈哈大笑声中逃得远远的。

    那天回到家里，Lee开始想苏珊，就是睡觉前翻个身想一次再翻个身再想一次那种。母亲见他很晚才睡，关心地问道，你想你的父亲了？我也很想他。Lee点了点头。要是父亲在，现在应该是多么开心多么舒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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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伯克利

    苏珊和Lee的恋爱在同学们周边掀起了一股强大的波澜。反对者觉得白人女孩怎么能够约会一个华裔小子，支持者觉得上帝热爱子民，众生平等，爱情万岁。在此之前很少有类似的恋爱示例，白人女孩对有色人种或者华裔大都敬而远之。沉浸在爱情中的Lee明显觉得周边的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有些不一样了。这让一个缺乏父爱的少年感到愉快。Lee的Stepsi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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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明显对Lee的态度有了一点改观。Lee的继父私下对Lee的母亲说，给他多一些零花钱吧，这个年纪的孩子总是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Lee的母亲开心地笑了。

    苏珊性格开朗，养了一只大狗。她觉得大自然充满了神秘的力量，于是她投入了很多精力去远足，旅游，一有空就拿起父亲的摄影装备拍个没完。Lee最满意的一张照片就是苏珊帮他拍的，Lee暗中非常得意，他悄悄地把照片做成电脑的桌面，引得哥哥姐姐一阵惊呼。只是和大多数白人女孩一样，苏珊的功课并不出色，甚至有些落后。Lee曾经希望自己的学业能够带动苏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是他努力了很多次，发现苏珊每次都是意兴阑珊。毕竟学习这种东西，大部分只属于智商基因突变的孩子，并不能引起普通人的兴趣。即使这样，也没有改变这一对年轻人对生活的期许，他们偷偷地接吻，像啄木鸟和树林一样依偎着生活，悦耳的情愫充满了附近的天空。

    苏珊在Lee成功取得伯克利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次聚会上死于吸毒过量。那次在Lee的继父的一位朋友的山庄举行的狂欢来了很多人，有大人，也有像Lee和苏珊这样半大不大的孩子。其中有些家伙一看就是老手了，他们先是拿出来叶子，后来越来越嗨，在大家的撺掇下，越玩越大。苏珊的兴奋尤其强烈，她逼着Lee也要来一口。Lee拒绝了，母亲对他的教育让他在骨子里对这种白人快乐剂十分排斥。

    苏珊的尸体第二天才被人发现。Lee在聚会后找了她很久，那些一起狂欢的同学和朋友个个如同酒醉断片一样不可名状，根本问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Lee也喝了不少酒，他刚刚满足成年人饮酒条件。被母亲带回家的Lee第二天是被人告知了这件悲伤的事情。Lee躲在房子里不敢出门，整整一天没有吃喝。Lee的母亲在悲痛和担忧中病倒了，因为母亲的生病住院，Lee不得不打消轻生的念头，他逐渐自闭，变得不可理喻。

    在继父和母亲的劝说下，Lee最终走进了大学校园。整个大学，除了拼命学习，就是拼命锻炼。Lee在大学没有接受过任何一次女生的约会邀请，他实在是走不出苏珊的山林。Lee对大学同学的私下放纵行为非常反感，他举报过很多人，很多次，以致于成功引起了伯克利市警察局的关注。当得知他是老狼的儿子时，伯克利警察局长委托多米尼克警探保护他，并希望他在毕业后能够加入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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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新警察

    多米尼克是位黑人警探，又高又壮。他一直对Lee说，嘿，知道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吗？是B

    uce Lee啊。你太瘦弱了，必须像我这样，一顿最少3个巨无霸汉堡。确实，看多米尼克吃饭，任何厌食症患者就会起码得到缓解。他最拿手的就是把吃完后剩下的纸片揉成一团，老远地丢进垃圾桶，“啪”地一声，3分，就像NBA里面一样。

    对于伯克利大学分子生物细胞学的毕业生来说，转型到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只需要高中毕业就有机会进去的洛杉矶警察局下属的伯克利分局，Lee是内心非常不情愿的。他总觉得自己需要攻读博士学位，争取在有生之年发明一种可以对抗毒品的药物。多米尼克是希望Lee能够来到自己这支队伍的，他对Lee说，你来我们这里可以做技术工作的，毕竟法医和DNA检验等等科室都需要专业人才。Lee不置可否。

    多米尼克有3个孩子，其中两个是女儿。他喜欢休假的时候开着他加长的敞篷凯迪拉克兜风。这时他的3个孩子就像是他的跟班，多米特别擅长搞一些仪式感很强的东西，比如他让最小的女儿在6岁的时候就去参加童子军，把美国女童子军的创立者朱丽叶•洛夫人的名言绣在女儿的衬衣上——“女人可以哭，但永远都不要认输”。Lee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很受震撼，他觉得无论男人女人，都应该勇敢顽强。多米尼克趁机向他普及了一下洛夫人的基本知识：洛夫人1860年出生于佐治亚州的萨凡纳，14岁求学于弗吉尼业，17岁转学到纽约；小时候，她是家人的掌上明珠，生活得无忧无虑。她有很多爱好，也有很多新鲜想法。大家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风帆鼓鼓的小船"，还有人叫她在英文中有精力充沛的意思的一个词“黛西”。

    25岁时，洛夫人的一只耳朵受到感染，听力逐渐下降，保守的医生不敢给她运用还未经过临床试验的新办法，但靠旧有的治疗手段已无能为力。洛夫人勇敢地鼓励医生尝试新方法，虽然经过努力手术没有成功，那只耳朵几乎全聋，但她并不后悔。

    26岁时，洛夫人和英国棉花富商威廉结婚。婚后，她依旧保持着快乐的天性，喜欢到处旅游:夏天待在伦敦，秋天去苏格兰牧场度假，冬天回到美国。她跑遍了整个欧洲，还去过埃及和印度。1898年美西战争期间，她回到美国帮母亲建立疗养院，照顾从前线回来的伤员。但丈夫逐渐厌烦丧失了一半听力、又不受自己控制的妻子。1901年，威廉就开始不断地提出离婚，洛夫人却没放在心上。直到一次旅游回家时，洛夫人看到一个陌生的女人正舒服地坐在她家的沙发椅上，自强的她受不了这种侮辱，决定离婚。但离婚程序还没走完，丈夫就因病去世，他将所有的钱和企业都留给了情妇，妻子只能成为企业的一名管理者。洛夫人并不怨天尤人，她依靠律师和亲人的帮助艰难地打官司，终于争取到了应有的财产份额。

    自身的遭遇让洛夫人萌生了一个念头:必须把女孩们组织起来，教给她们工作技能和独立的精神，让她们成为“积极的公民”。1911年，洛夫人同“英国女童子军”的创建者巴登-鲍威尔女士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于是在1912年3月12日，她在美国佐治亚州创建了“美国女童子军”，虽然当时只有18名女孩，第一名会员还是自己的侄女，但她很兴奋，给亲友打电话说:“我为全州、全美国甚至全世界的女孩办了一件大好事!我们今晚就要准备活动了!”

    1927年1月17日，洛夫人在佐治亚州的萨凡纳逝世，终年67岁。在她逝世那年，美国女童子军的人数已发展到16.8万。洛夫人生前一直鼓励女孩子要有才略。多米尼克说道，萨凡纳号称全美国最“有魔力”的城市,始建于1733年，濒临大西洋。在它建城200多年的历史中，历经了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两场瘟疫、多次热带风暴和火灾的袭击，因战争和灾难导致的伤亡让这座城市拥有很多奇异的传说。历史上，这座沿海小城又是奴隶、海盗、冒险家和灵异现象信奉者的聚居地。独特的人文因素，加上数量众多的墓地，使得萨凡纳成为闻名遐迩的超自然现象的代名词。也许就是这样一座养育了洛夫人的城市，造就了后来她坚强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最后多米尼克还不忘补充一句：Lee，你也是一个有着坚强品质和优秀人格的家伙。

    很难说多米尼克日常的熏陶是否成为Lee加入警方的关键因素，但为了克服母亲和继父要求他从事医药行业的愿望，Lee确实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他先是假意应聘到田纳西的一家医药公司，又在根本没有去报到的情况下在一个月后告诉家里自己被对方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辞退。其实这一个月他已经开始了伯克利警察局的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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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搏命

    多米尼克是Lee在警探路上不折不扣的老师。他喜欢平克佛洛依德，喜欢涅槃乐队，喜欢拉风的装扮夸张得像一个伯克利市的蝙蝠侠。这些不由自主地影响了Lee。Lee在警察局的第一步是从法医琼的跟班开始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读过警校，所以局长安排他走专业技术路线，也是为了他将来能够相比其他警员更安全一些，毕竟在警界内部，照顾和暗中抚恤烈士的遗孤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Lee的志向当然不满于此。他穷尽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够成为父亲那样的神探。当母亲后来得知他已经开始成为一名职业警探后，明白他的志向，也没有多说什么。母亲的眼神在忧虑与期待之间始终游离，这个导致很长时间Lee对母亲心怀愧疚。

    一天一位来自日本大阪的游客昭田玉太在加州自驾游，他开着一辆丰田佳美路过伯克利大学时突然想停车下来在校园转转，听说伯克利治安不太好，于是他选择把车停在伯克利警局大楼楼下，当时周围还停了三四辆警车。心想这种总算很安全的吧，然后他下车转了大概半小时左右回来，发现车后窗玻璃全被砸了，被人用棒球棍砸的粉碎。车上4个行李箱 3个背包 2个相机和各种证件都被偷走了，只剩下几件加州人用不上的厚羽绒服没被拿走。昭田玉太随即报警，接警的人是警官多米尼克，他喊来Lee一起给受害人做了笔录。昭田玉太的英文不算流利，但是勉强可以向警方讲清楚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多米比较忙，他简单看了笔录的记录情况后就交给了Lee，对他说，试一试吧。

    法医并不是一个每天都需要忙的岗位。琼也了解Lee的一些具体情况，因此她几乎不限制Lee的活动。这样一来Lee就成了伯克利警局名副其实的自由人。

    虽然是接到的一个小案子，Lee也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他问清楚昭田玉太的丢失物品后，就准备实施fu

    the

    actio

    了，因为他了解到失主的ai

    tag在背包里，可以清楚知道东西的位置。Lee紧接着调取了停车场的监控，他发现在昭田玉太停车前就已经被小偷盯上了，他们一共三个人，看到昭田停车后，就把车停在了昭田的斜前方，看到昭田人走了之后就动手了，拿出车里的棒球棍，直接敲碎了后窗玻璃，打开车门，拿了东西就跑，没有任何科技含量，直接大胆，简单粗暴。

    经过人脸识别比对，Lee很快确认了这三个人都是有前科的瘾君子，其中一个领头的叫道森。而且根据昭田ai

    tag的定位，这伙人现在已经在克莱尔蒙特温泉俱乐部酒店附近了。看到Lee这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多米尼克也很是兴奋，立即带上家伙就出发了。

    警车来到绿光路时，天色已经有点晚了。这是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群，消费水准自然不低。想必是小偷们在销赃后立即就要享受这轻而易举的快乐。多米在路边发现了这伙人偷窃时开着的车子，一辆同样是偷来的道奇皮卡。多米立即把车停在隐蔽处，然后下车，从枪套里拿出枪，打开保险，暗示Lee跟在他身后，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地搜索前进。

    同样的一根棒球棍朝多米抡了过来，呼呼作响。说时迟那时快，多米来不及开枪，胳膊本能地一扬，希望能挡住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结果球棍结实地砸在他的小臂上。卡啦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枪也被打掉在一旁。Lee吓了一跳，他没有枪，只能肉搏。

    来的正是亲自砸车的道森，他本就和警察有仇，这次完全是豁了命的架势。Lee躲过他一棍后，敏捷地飞起一脚，结果踩空。眼开胳膊粗的棒球棍就要朝Lee的脑袋袭来，多米大喝一声，顾不上自己疼痛，飞撞过来。这一下着实不轻，道森一下子被撞出几米远。球棍也脱了手。

    多米走过去，掏出手铐，正准备把这个流氓铐个结结实实时，突然，枪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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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莫仁

    莫仁的宿舍和林木的宿舍都在同一层，但是隔着两个宿舍，想通过窗户外面爬过来非常危险，林木断定是有人给他们一伙提供了钥匙，而且十有八九是宿管给的。想到这里，林木拿起电话打给莫仁，但是莫仁的手机响了很久一直无人接听。他不死心，就发了个信息给莫仁：我这里有你想要的东西。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莫仁他们想要什么，考虑到他打电话调他离开宿舍，然后宿舍被外人进来，想必莫仁和这伙人必有联系。林木只得想去诓他一下。

    果然，过了一会儿，莫仁回复道，你说什么，我不懂。

    这小子在和他装傻。林木暗想。

    “我在监控室看到你进了我的宿舍，不知道你是怎么搞到钥匙的？你最好过来一趟，否则我要打电话给保安处了。”已经诓了，何妨诓得再大一点。

    “怎么可能，你还在监控那边吗？你等我，我过来。”莫仁回复他道。

    不到十分钟时间，莫仁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赶到了监控室门口。林木一把把他拉进监控室，根本没有和宿舍管理员商量。莫仁瘦小的个子在林木眼里就是一只直立行走的小鸡。

    “你在哪里看到的？”莫仁急切地问，显然偷偷溜进宿舍的并不是他，但应该是他的同伙。林木看出来了莫仁眼中的游离，他不慌不忙地说，来，你自己看吧。

    然后一把把他按在监控台前的椅子上，自己立即快步走出了监控室。等他蹿出很远，听到了宿舍管理员大叔在后面大声的呼喝：“喂......”

    不管怎么说，莫仁的干系是脱不了了，监控数据到底是谁偷着删除的，现在也很难说清了。林木觉得莫仁还是太嫩，如果莫仁一概不理他的电话或信息，他也是拿莫仁没有一点办法。

    现在自己的东西被人翻过了，林木觉得首先要搞清楚这些人想要找出什么或者希望拿到什么。林木走在学校一条僻静的小路上，苦苦思索。

    首先不可能是和学校以及学习有关的任何东西，这一点显而易见。其次，关于郑齐敏？林木印象中郑齐敏并没有给过自己任何有价值的礼物或者物品，再说即使有，莫仁他们也犯不着费这么大劲吧。那么他们一定再找和外公或者老林有关的什么东西？画？

    想到这里，林木不禁联想到老林的那口大箱子。那口箱子里如果真的如老林所说，里面有徐悲鸿的珍宝《七十二神仙卷》，说不定还有欧洲一些失窃的名画，那么老林辛辛苦苦从清莱带着这些宝贝来曼谷有何目的？这口箱子如此重要，它的失踪外公竟然只字不提，那么只能说明一点，这些名画的下落外公一定知情，或者他另有安排。一想到老林，林木心里感到非常悲伤。不管外公这样的老头怎么离间或者夸大他们的关系，但是在林木心中，老林一定是自己的父亲，他非常坚定地认为。

    林木打电话给妈妈，没想到竟然是小林阿姨接的电话。来不及惊讶，小林阿姨在电话里告诉他，妈妈出了车祸，有点严重，现在还在ICU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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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异性

    听完小林阿姨的介绍，林木感到天旋地转，一阵晕眩。虽然外公声称自己杀死了老林，但是林木心中一直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读过的悬疑小说告诉自己，这一切都并不真实，也许只是他们这个家族故意安排给他的考验。

    但是现在母亲突然车祸，又是从母亲一直不待见的小林阿姨口中说出的话，自然不是什么玩笑。

    林木内心惶然不安，一方面根本不相信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捣鬼，又是谁一定要和他们家人过不去？

    林木觉得这一切都和老林，和那口箱子有关系。另一方面又感到茫然无助，觉得自从考上大学来到曼谷，一切就像一场噩梦，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重压之下的噩梦才会醒来。

    我要回清莱，我要见妈妈。林木开始疯狂地在网上订火车票，机票，长途汽车票，都没有，统统都没有。

    他先是在手机上刷，又跑回宿舍，打开电脑，在电脑上刷，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来不及关电脑，他一口气跑到学校门口，站在路边，伸手拦住一辆出租车，问了一下司机。

    司机摇了摇头，看着这个失魂落魄的大学生说道，从曼谷到清莱单程将近1000公里，价格要20000铢。

    作为学生的林木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他知道，司机也知道。林木在曼谷没有亲友，和同学之间又不是很深的关系，即使很深，穷学生又有几个能有这么大一笔钱呢？

    出租车绝尘而去，甩下一个木桩一样的林木电线杆一样光溜溜地杵着。

    林木绝望地站着很久，昏黄的街灯忽然亮起来，打在他脸上，像刺刀在逼他说话，说自己是个无能的人。

    此刻的他，想起一位中国著名作家说过的话，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他蹲在路边，双手抱着头，发现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一双手轻轻搭上林木的肩头，这是一双女人的手，因为随之而来的洋溢着一股香水的清新。

    他突然想起郑齐敏，无数次梦幻般地，他坐在海边或者山顶的石头上，郑齐敏伸手搭在他的肩头，他们眼神坚定而柔和，一起抬头看向远方光彩四射的未来。

    年轻人的梦想都是那么一致而整齐。想到这里，他的手不自觉地触了上去。

    可是，触到的这双手更冰凉，并且他看到了指尖涂着的血红的指甲油，红艳地像夜里点燃的玫瑰。

    并不是郑齐敏，郑齐敏从来都是素颜朝天。他吃惊地回头，一个陌生的女人，脸色苍白，戴着墨镜，长长的黑色头发披在肩上，像一泻而下的暗夜。

    她穿着一袭鹅黄色的长裙，胸口绣着一朵很夸张的花。这女人挎着一个LV的万能包，亭亭玉立地站在林木背后，打扮得花枝招展。

    林木想起以前有些同学私下乱开玩笑的时候讲过，这大概就是站街女吧。

    那女人仿佛看穿了林木的心思，她并不生气，莞尔一笑，温柔地说，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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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跑腿

    林木头脑一片空白，他此刻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回清莱。至于这女人说的白色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现在没有心思和这样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捉迷藏，于是没好气地甩开她的手，把头转向一边。

    那女人并不生气，依旧柔声柔气地说道，小兄弟，你只要把这包东西送到朗四区的拉玛花园酒店8826房间，我这里一共有20000铢给你，先给你1000铢，送好东西到这个地址找我，我自然会把剩余的钱都给你。夜风吹来温柔地月色，远处的榕树枝繁叶茂，霓虹灯风情万种，此时此刻，是一个只需一滴酒就能烂醉的少年。

    女人很自然地从坤包里拿出一盒包装好的茶叶罐和一张写着泰文的便条递给了林木。白色的漆盒上面烫金的几个大字：五老峰腌茶。盒子掂在手里沉沉的，考虑到是腌茶，分量也说不上太过分。目前来看，这是一个既没有技术含量又利润爆棚的生意。对林木这样一个穷学生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有了这笔钱，他可以马上打车回清莱，见到自己魂牵梦绕的妈妈。

    但即使林木再笨，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里面不是毒品就是什么违禁的物件，而且这个女人之所以这么精准地找到自己，必然是刚才那位他打听价格的出租车司机通的风报的信，要不然也不会严丝合缝地出到这么精准的价钱。他们早就算准了，林木很难拒绝，甚至无法拒绝。

    林木的眼睛又扫了一下那个便条，他的脑子轰地一声又炸开了。神奇，真是神奇，这个地址竟然就是他去寻找郑齐敏的那个诊所。因为时间间隔不远，他很清楚莫仁给他的这个诊所的具体地址，和现在便条上的地址一模一样。看来这个女人背后并不简单，郑齐敏和莫仁，还有现在这包东西，想来也必有联系。想到郑齐敏，林木的心沉了下去。

    但是，为了妈妈，林木豁了出去。他故意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这个在短短时间内就蜕化了纯真和羞涩的少年此刻已经俨然一副扮猪吃虎的架势。那女人显然道行也不低，她看出了林木的欲扬先抑，于是根本不理睬林木的假意为难，银铃般的笑声响了起来：小兄弟，快去快回啊。说完，递过来一张浅红色的1000泰铢新钞。

    林木的大脑飞速运转，去，还是不去，这不是个questio

    ，这是个issue。但是就像一位中国的民谣歌手张楚在一首《赵小姐》里面唱的那样，最后他的好奇战胜了纯洁，他决定只上街送这点儿便宜的东西。林木没得选择，他恨不得现在就拿到这20000铢。

    林木招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和刚才他问价的车子颜色一样，蓝色。司机停了下来，林木心急火燎地钻进了后座，然后学着曼谷本地口音大声说道，Lak Si，Do

    Mua

    g Tollway。

    那司机皮笑肉不笑地回过头来，赫然就是刚刚那个询价的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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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旋风鬼见愁

    枪响了，击中了多米尼克的小腿，血立即钻了出来，像几条粗大的蚯蚓。

    Lee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和琼去过几次犯罪现场，也见过死人残骸，也解剖过人体标本，但是，当多米尼克的腿上出现一个指头粗的弹孔时，Lee突然觉得一阵恶心。

    这种感觉和上次苏珊死后他一个人闷在房间里的感觉一模一样。这种不受控制的恶心就像是一个在火中溺水的人那样翻滚着而且无能为力。

    Lee实在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像一个灾星，总是把坏运气带给至亲的人？

    在面对死亡的瞬间，Lee想起了苏珊，这个典型的美国大女孩，巧克力披萨一样可口可爱的姑娘，Lee恨不得立即死去，就可以回到苏珊的身旁，并誓言要永远保护她，一刻也不离弃。

    多米尼克忍住痛，低声呼叫伙伴支援。同时拖着受伤的腿，艰难地爬到一处灌木篱笆旁边。

    Lee紧跟着他，Lee没有受伤，毫发无损。多米对他说，没事，不要怕。

    我以前左胸还中过一弹，这次运气不算太坏。Lee的眼泪紧跟着落了下来。

    在附近的警察们赶来之前，多米尼克已经死在了Lee的怀里。要不是对方只有三五颗子弹，Lee也一定难逃一死。

    道森的同伙把仇恨的子弹倾泻到了多米的身上，等他们发现打完了子弹，面对站起来凶神恶煞似的Lee手里愤怒的 格 洛 克，这些瘾君子竟然选择了最牛的一种挑衅，直到死亡他们也双目圆睁：虽然只有一把枪，但是另外两个人，竖起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前突，弯曲无名指和小指，攥成一把枪的形式，朝着Lee同样愤怒地喊着，叭，叭叭......对于这种黑色美式幽默，Lee对持枪和毒品犯罪的仇恨达到了顶点。

    要不是子弹有限，他会把这三位歹徒打成三张渔网。虽然Lee帮那位叫昭田玉太的游客找回了部分失窃物品，可是当他们试图联系这位日本游客前来拿回自己的东西时，在电视新闻上看到这则为了自己死了一个警察三个瘾君子的头条新闻的日本人吓得连夜跑到了菲尼克斯。

    他后来回到日本接受日本记者的采访时说，我们日本人永远不要和美国人为敌，报纸上自然大大地赞扬了他一番。

    Lee后来接替了多米的职务，直至成为FBI的一员。在接替多米成为警长的那天，Lee下班后去了一家伯克利的华人开的纹身店，在自己背上纹了一幅凶恶的李逵打虎图，还有五个汉字

    “旋风鬼见愁”。Lee把自己每个月的薪水分为三份，一份给母亲，一份给多米的遗孀，也就是给他的三个孩子，一份留给自己。

    在伯克利的警察圈子，提到Lee，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Lee是一个类似于关公一般的存在，虽然他年纪不大。

    后来当他觉得自己有可能很快就被提拔到局长的位置，为了不使自己尊敬的局长失去工作，他主动提出去应试FBI。

    全局上下感激Lee的所作所为，加州有名的《洛杉矶时报》不仅数次采访过他发表过赞扬他事迹的报道，而且一位接触过他的美女记者曾公开向他示爱，Lee不为所动，并对那位记者说，我心已锈，动情则朽。

    那位记者竟然以此为由头写了一本大卖的书，里面有相当大的篇幅都是各种花式夸奖Lee的为人。

    记者添盐加醋地说Lee暗中发誓为了苏珊，自己将永远不婚。这种吹捧让Lee感到烦恼，于是他把记者赠送给他的签名样书扔进了壁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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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又见故人来

    看到这张刚刚打过照面的脸，林木感到脊背发凉。他猛然去拉这辆08款老式菲亚特里面的门把手想要下车，拉完去推，发现出租车后面左右两边的门均已落锁。他想先扔掉那罐茶叶，便去使劲地按车窗玻璃，玻璃纹丝不动，显然车窗也被司机在主驾驶位置锁定了。那司机见林木忙活了一通，透过反光镜，头也不回，操着一口福建腔悠然地说道，你再掀掀看车顶呢。林木不理会他的揶揄，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怎么脱险。但是任凭他动什么脑筋，在这辆车上，一切都是方向盘说了算。假如司机开到警察局，那自己真的是跳进湄公河也洗不清了。林木开始飞快地在内心准备见到警察的说辞。他唯一的寄托就是刚刚校门口的监控不要再被人动手脚。

    然而车子并没有开到警察局，相反，按照“陛下将于今日抵达忠实于他的巴黎”这一说法，司机忠实地执行了他的使命，准确地抵达了林木要去的目的地——拉玛花园酒店。开到大堂门口，“歘”地一声，司机想必是按了某个按钮，车门可以开了。没等门僮上手，林木也不废话，直接就拉开车门开溜。司机是个胖子，但是很灵活地从驾驶座上下来，绕过车头，追上林木，揪住他的衣服，脸上的横肉颤动着，凶狠地问道，怎么，坐霸王车？

    林木在车上已经把便条撕碎吞了下去，司机在后视镜中觉察到了这一点，目光露出一丝赞许之意。但是他选择不动声色，看着林木怎么走下一步。现在到了酒店门口，司机见林木打算直接进去，便拦住他试图闹事。

    在途中林木就在车子后座悄悄放下100铢，然后下车他故意不打算告诉司机，目的当然是想测试司机会在他下车后采取什么措施。现在证明了，司机所做的一切都完全能够遮掩他的罪恶目的。既然如此，林木也不跟他纠缠，直接说道，车费就在座位上。

    司机松开手，但仍然很警惕地盯着林木，然后往自己的车门方向后退着。走到车边，他猛地拉开门，看到了丢在车座上的一整张红色的泰铢，满意地笑了。他朝林木轻轻地点了点头，以示歉意，然后朝自己的驾驶室座位走去。

    司机走后，林木来到酒店电梯厅，结果发现电梯需要刷卡才能上去，这显然是针对那些推销产品或者推销自己的男女商人而设的，虽然和林木无关，但这是一个很关键的考验。林木需要知道8826房客人的姓名才有可能让酒店服务员帮助自己开启上楼的旅程。但是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根本无从得知8826房客人的尊姓大名。那女人没有告诉他，即使告诉了也不知真假。

    林木只好老老实实地来到大堂办理入住和退房手续的前台接待处。他装作一个年纪较大客人的跟班，结果对方很警惕，林木只好悻悻然地走开了。现在他只有一次机会了，否则酒店前台一定会有所警觉，毕竟他们每天都在办理这种手续，眼睛是非常毒的。

    林木来到酒店门外，耐心地等待着。终于，机会来了，林木看到一位拉着旅行箱的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戴着墨镜，步行来到酒店门口。于是他跟了上去，假装是她的男朋友。年轻女孩果然没有什么戒备心，以为在这种大酒店里面是比较安全的。在她办理入住的时候，林木探听到了接待小姐称呼其为余小姐，并且告诉她的房间号是8710。真可惜，差了一层。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林木躲在酒店一楼的洗手间，想单独看看这罐号称是腌茶的东西里面究竟装着什么。但是包装很严密，不好打开，而且上面贴着防撕封条。林木只能暂时放弃这个想法。曼谷对贩毒的刑罚是非常严厉的，林木有些害怕，双腿不由自主地打颤，过了很久才稍微恢复了一些。走出洗手间，林木强装镇定，他准备等下冒充8710余小姐的朋友，让酒店帮忙刷一下电梯卡。

    这时，忽然身后传来一位女子的声音，显然也是从女洗手间刚刚出来的。那声音低沉地说道，跟我来。

    林木只是觉得这个声音熟悉，但是一下子想不起来是谁的声音，或者在哪里曾经听到过。他一扭头，竟然是刚才8710的余小姐。

    林木略一迟疑，余小姐已经走出数步。林木无奈，只好跟了上去。

    余小姐刷了电梯到8楼，林木理论上需要从消防楼梯7楼步行到8楼。

    7楼到了，电梯门打开。余小姐在林木后面，用手指戳了他一下，说，走。

    林木觉得这个声音太熟悉了，仿佛就在昨天听过。他不由自主地走了出去。

    余小姐跟了出来，摘下大墨镜，林木定睛一看，简直呆了。

    来的人竟然是虞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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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疑凶

    两年未见了，自从高二分班以后，他只知道虞子衿去念了文科，考上了一个二本大学，但是根本没想到在这里遇见她。也许在他自以为得逞的酒店门口，虞子衿就认出来了自己，只是不想拆穿他或者为了帮助他，她选择了无条件配合。可笑林木刚才还觉得人家傻傻的分不清好人坏人。

    虞子衿犹豫了一下，还是礼貌性地邀请林木去她房间坐坐，毕竟是老同学，而且好几年没见了。但因为有重要的事情在身，林木不敢分心，只得搪塞道，自己要去楼上见一个亲友，结果电话没有打通，所以非常尴尬。

    见此，虞子衿没有拆穿林木的话。她笑着说，那你快去吧。

    告辞了虞子衿，林木一个人走在四寂无人的消防楼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虞子衿又没有考到曼谷的大学，虽然现在是假期，但她跑来这里干什么，而且，以虞子衿的家境，她理论上应该住不起这么高档的酒店才对。

    一大堆糟心事像一团乱麻，紧紧地捆着林木的头脑袋子，让他不能清醒地呼吸。“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也许接下来，已经焦头烂额的林木又会遇到另一个更大的麻烦。

    8826的房号是一排竖着写的数字，发着蓝盈盈的光。门铃可以按，但是按了几下都没有任何回复。整个8楼的走廊空幽幽的，光线很暗，像一列隧道等着海水灌进来。林木试着推了一下，发现门虚掩着。他壮着胆子走了进去，随即喊了一声，有人吗？

    有人，但准确的说，也没有人。埃尔温·薛定谔（E

    wi

    Sch

    ödi

    ge

    ）是奥地利人，出生于1887年8月12日，物理学家，维也纳大学哲学博士，苏黎世大学、柏林大学和格拉茨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波动力学四讲》《统计热力学》《生命是什么？——活细胞的物理面貌》等，在哲学上，确信主体与客体是不可分割的。除了著名的薛定谔方程，他还提出来一个更加有名更加具备传播性的思想实验——薛定谔的猫：根据量子力学理论，由于放射性的镭处于衰变和没有衰变两种状态的叠加，猫就理应处于死猫和活猫的叠加状态。这只既死又活的猫就是所谓的“薛定谔猫”。但是，不可能存在既死又活的猫，则必须在打开容器后才知道结果。该实验试图从宏观尺度阐述微观尺度的量子叠加原理的问题，巧妙地把微观物质在观测后是粒子还是波的存在形式和宏观的猫联系起来，以此求证观测介入时量子的存在形式。

    据说最早薛定谔提出这个思想实验的对象并不是猫，而是人。只是考虑到人容易让普罗大众产生强烈的恐惧意识，就不得已选择了猫作为研究对象。但是对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行为很容易被理解到自然界进化程度最高的灵长类动物。

    一个在密闭的房间里有一个人，当你不推门进去的时候，按照薛定谔理论他可能是生与死的叠加态，换句话说就是你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但是当你推门进去，你就可以很明确地看到他的状态了，他要么是死，要么是活。只是活人是大家普遍接触的形态罢了。

    一个男人躺在房间的床上，露出有点秃顶的脑袋，盖着被子。身上插着一把很长的刀，献血染红了一大片床单和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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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海角

    从曼谷去Tak省要经过泰国著名的“1219弯道”。在这条165公里长的盘山公路上分布着1219个“Z”形急转弯道，对大多数司机来说，无论天晴天雨，这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如果是大雾或者暴雨状态，山路湿滑，能见度低，路途异常艰险。“Z”形急转弯道几乎一个接着一个，密密麻麻。有些地方因为年久失修，公路已经变成了土路泥路水坑路。马路随着山势七拐八转，刚从一个弯转过来，还没来得及直行，马上又要调整方向进入下一个弯，方向盘始终没得休息。路的一侧是高山，另一侧是悬崖，根本没有停车休息的地方。假如哪辆车要是停下了，从两个方向上拐弯过来的车辆都来不及躲闪，后果不堪设想。曾经有外国退役赛车手，为了挑战这种路况，带着同伴驾车在这样的公路上一直转啊转，当走到一半的时候，也就是转了600多个弯之后，车上的同伴已经晕车呕吐，半死不活了。走了两个多小时后，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条山间小溪，临时下车休整，舒缓一下疲乏困顿的身体和高度紧张的精神。这时候，同伴才终于从濒死状态有所恢复，打起精神欣赏一下山间的风景。只见太阳从笼罩山头的乌黑云层中射出，像一把利剑刺向山川大地。云团低得那么压抑，仿佛就是一身湿透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又开始被灼热的阳光灼烧漫烤。高低起伏的山谷在深浅不一的绿色植被的衬托下显得沧桑残酷，仿佛是天使欢宴后满地的残羹冷炙，把身在其中的车马行人衬托得无比渺小。经过短暂休息之后，他们不得不再次踏上征途。直到经过5个多小时的不停盘旋，他们才终于走完了这段危险的道路，到达了Umpha

    g区的休息站。

    这是林木在第一次坐飞机时在座位前面的阅览架上翻阅一本旅行杂志的时候偶然读到的。他哪里会想到，从秦晋老师的那个故事开始，他的人生就进入了这段“1219弯道”。只是在这个时刻，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处在哪一弯道。

    Lee出院以后，他和海伦想方设法在一处曼谷的废弃房子落了脚。这是一处渔民建在海岬附近的高脚屋，涨潮的时候海水几乎能够扑打到他们简陋的窗户上，无论早餐还是黄昏，到处都弥漫着海水和渔获的咸腥味。除了几次偶然的海上日出让海伦觉得风光惊艳以外，实在是找不出任何可取之处。

    但是海伦还是给了Lee无条件的支持。她认为作为名义上的丈夫，实际上的领导，Lee一直以来都是足够胜任的。甚至在偶然的无所事事中，海伦的头脑中也掠过和Lee长相厮守的念头。但这种念头转瞬即逝，海伦也明白，Lee的心就像这所废弃的房子，曾经有过主人。

    他们一直在等待来自Eu

    opol和FBI的指令。根据愚蠢的戈德曼的要求，他们不得持有任何电子通讯工具。而现在，也只能被动地等待接头暗号的出现了。这何异于天方夜谭。全曼谷1200万人，如何能够找到茫茫人海中的独一味，真把他们当成泰国李时珍和他的夫人了。

    就这样过着钓鱼和烧烤这样类似度假之类的生活，一周以后，Lee终于打破了沉默。

    他在天黑以后的夜空下，看着海浪一波一波涌来，又一波一波退去，远处的灯火和船舶交错，灯影与月光辉映，“哗哗”的海浪声中，Lee扭头看了一下和自己背向而站的海伦，说道：

    我今天在海滩上溜达时，听到很多人在议论曼谷市区一家酒店发生的重大谋杀案。听说行凶的还是一位大学生，现在全城通缉。我特意到临近的超市去借他们的网络查了一下，这个大学生，就是我们的对手，那个姓林的毒贩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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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意外

    海伦回过头来，看着他说，你确定？这孩子胆子小她是见识过的。

    Lee点点头，错不了。毕竟他和林氏父子可是经历过生死搏杀的。

    海伦说，我们得先找到他，再追查箱子的下落。对了，死者是谁？

    一个警察，好像还是个高级警官。

    海伦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这件事现在越来越有趣了。

    樊兵死之前是曼谷刑警总队大队长，因为侦缉毒品不力，被解了职，陈新接替了他的位置。樊兵对此心里非常不满。在他眼中，陈新不就是靠溜须拍马爬上来的？以前陈新是他的副手时，业务能力一塌糊涂，基本的侦破手段都搞不懂，每次开会发言总是嗯嗯啊啊地一大堆废话。樊兵是真不知道这厮是怎么提拔上来的。当然了，“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把手眼中的二把手永远都是无能的背锅侠，也不怪樊兵这样想。

    以前自己那是真的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曼谷，甚至全泰国多少有头有脸的人物以能和自己吃顿饭为荣。现在可好，人走茶凉，解职令下来的当天，除了几个小马仔装模作样地给自己打了几个电话表示安慰以外，大部分人都直接选择了无视。樊兵的心情可以说要多郁闷有多郁闷。

    曼谷最有名的“T&T”酒吧老板娘阮氏桂是他的情妇，没有他的影响力，这个以前是陪酒小姐的越南妞是不可能有今天这般风光的。T&T是曼谷出了名的贵，出了名的疯，出了名的乱，整个东南亚风月界的标兵和楷模，这一切都是拜樊兵所赐。他在任的时候，甚至没有警察敢去T&T酒吧正常消费。现在好了，樊兵无事可干，整天就泡在这个酒吧的豪华包间里面鬼混，他的太太早就习惯了他的乖张行事，在樊兵眼里，太太和孩子只不过是空气，而阮氏桂才是他的氧气。

    那天他又喝醉了，跑到包间外面狂呼大喊，甚至不顾羞耻大庭广众之下小便。阮氏桂无奈，只能派人强制将其送到拉玛花园酒店先安顿下来。据送去的手下说，当时一切正常，他们开好房间送樊兵上去后，他就呼呼大睡，没有半点清醒的迹象。他们只好先离开。

    至于后来是谁刺死了他，那个朱拉大学的大学生是怎么出现在案发现场，又是如何疯狂逃窜的，这些小弟是半点也交待不出来。

    警方封锁了8楼整层，但因为死的是警界高层，围观者挤在电梯入口处的封锁线前，人山人海，不时还有记者在大声呼叫，要求带队的于大局长提供一些信息。拉玛花园酒店一下子成了全国焦点。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很多阴谋论者就开始讨论是情杀还是仇杀，甚至惊动了国家警察总署，严厉要求限期破案。

    虞子衿悄悄地退了房，并没有趁热闹上去瞧个一眼两眼的。因为整件事情她也算是参与者。她甚至知道，是谁派人杀了樊兵，而她的任务，就是来监视这次任务的执行的。至于倒霉的林木，从整个任务的体系来看，纯粹就是个意外。不过现在全泰国通缉他，虞子衿不禁对他有点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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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渔民

    虞子衿的父亲大名虞民，是一名货车司机。只要公司安排的路线，就算是战区他也跑——这一点和大多数司机不同。

    他们挑活，挑车，挑路线。虞民曾经告诉对此并不理解的领导道——我有两个女儿要养。

    虞民的老婆在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不到一年后跟人跑了，虞子衿和虞子佩是父亲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因此在普遍看上去年龄偏大的货车司机群体当中虞民看上去更加苍老一些。

    他没有再找新的老婆，一门心思在两个女儿身上。公司上下都管他叫

    “渔民”——当然也有一部分看不惯的叫他

    “愚民”，车就是他的渔舟，渔舟没有古筝唱晚，只有起早贪黑。泰国货车司机最来钱的门路就是藏毒运毒——他们不贩，只是漫长的产业链上最基础的物流环节。

    有藏在轮胎里面的，有藏在油箱里面的，还有藏在自己身体里面。通常跑一次这样的运输收入是普通货运的5-8倍，这种类型的司机有一个特定的道上切口叫做

    “七仔”，谣传的典型形象就是大金链子方脸庞，浑身黝黑胳膊长，每到一地换新娘。

    但是渔民坚持不干七仔的活，威逼利诱都没用。因为他口碑太出众，许多地方上的缉毒警察对他的车、货、人都查得不严。

    曾经有同事偷偷在他的车厢夹层中藏毒，想利用他的招牌运货——也想拉他下水，他检查发现后对其大打出手，差点要了那人的命，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从此没人敢再找他的麻烦。敬重和珍惜他对货运行业的招牌效应，公司老板和同业公会都在暗中支持他保护他。

    所以这些年来虽然辛苦，但渔民还是靠一人一车一路得以养家糊口，惨淡经营。

    运气不好的是，一年前，在号称

    “黑木崖”的泰缅边境东枝市附近的盘山公路上，虞民由于夜间行车，为了躲避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制动不及，连同那辆车以及自己连人带货，跌落山崖。

    虽说积善有福捡回一条命，但已经落得双腿残疾，终生再也不能驾车送货。

    即使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处理了后续事宜，那点杯水车薪的保险费根本无法养活他及两个马上要考大学的女儿。

    虞子衿刚刚考上易三仓大学下面的旅游管理学院，虞子佩考得好一些，是公立的清迈大学。

    姐妹两个在考上大学没多久后即接到了父亲的噩耗，真是悲从心起，欲哭无泪。

    反而虞民还是看得开，他说你们不要管爸爸，爸爸早就在经历了那么多交通险境后觉得自己每多活一天都是赚的。

    虞子衿安慰他道，爸爸，我还要你帮我看孩子呢。虞民笑着说，那就好，那就好。

    虞子衿是姐姐，虽然她比子佩也就早出生一个小时，但是这不妨碍她生活中一直以一种姐姐的牺牲和照顾精神自居——在母亲离开他们之后，她早已习惯以姐姐和母亲的身份在生活中扮演自己的角色，照顾好父亲和妹妹，是她人生唯一的目标。

    否则，她一定愿意做一名出家人——生命太苦了，并且长期处于低温。

    虞子衿刚刚成年，那种勇敢面对一切的勇气此刻在这位少女一般的孩子身上表现得就是不顾一切的疯狂。

    她没日没夜地浏览网上那些赚钱或者发财信息，只要能得到，她愿意付出一切，甚至不惜自己的身体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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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双生子

    此刻的虞子衿虽然疯狂，但是仍然有着属于她自己的头脑。在父亲长期的教育下，她知道没有不劳而获的果实。

    她应聘一家旅游融媒体的编辑，结果发现对方还要自己先交一笔费用，于是果断拒绝了这家骗子公司；又去应聘一家演艺公司，对方只是在看过她的照片和网上视频之后，就开始大肆吹捧，说她能够成为泰国的芭芭拉·斯坦威克，虞子衿觉得这通赞美明显水分太大，虽然她在学校的时候一直被人骚扰，但距离超级大美女显然还有不小的差距；她找了一家超市做管理储备干部，仔细了解下来原来就是收银员——而且收入明显太低，每小时只有200铢。

    就在她焦头烂额没有出口的时候，忽然在一家名为

    “双生子佯谬研究”的网站上看到，他们招聘同卵双胞胎或者多胞胎成年人进行科学研究，付给的费用很高，而且没有什么物理痛苦。

    唯一遗憾的是，这家研究机构不在城市中心，而是处于深山之中。据他们解释，这是为了避免城市光污染以及太多的同行骚扰——他们是高端研究机构，目标是成为泰国除素帕猜·巴尼巴滴以外的第二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听起来和其他几家差不多，都不那么靠谱。但是他们钱给的实在是太多，报酬甚至远远高于临床试验受试者（试药员）。

    创新医疗怎么说都有一定的风险，所以报酬高也是各行各业公认的。现在这家给的这么高，虞子衿认为只有一点她完全可以把握，那就是和普通人相比，双胞胎或者多胞胎毕竟还是极少数。

    而且这极少部分人愿意不愿意参与更是一个问题。所以不管怎么样，至少这一家相对来说值得试一试。

    为了确保自己能够了解得更深入一下，虞子衿特意去权威科学网站——

    “走近科学”上查询了一下。这是一家来自中国权威媒体的国家级科学栏目。

    中国那可是超级大国，虞子衿想，这样的网站想必是没得说的。可惜的是，她在这家网站上并没有查到类似的信息内容。

    虞子衿判断，要么确实是中国人都没有掌握的高科技；要么就是骗子。

    她于是又在其他网站上大概看了一下，双生子佯谬，又称孪生子佯谬，是一个著名的相对论问题。

    “佯谬”一词的意思是

    “看起来像是错误但实际上不是”，其中

    “谬”指

    “错误”，而

    “佯”指

    “假的”．它曾经被认为是一个悖论，但在今天已经被完美解决了，所以成了一个佯谬。

    和时间的变换与钟慢效应词条的结尾所指出的一样，着重讨论的是非惯性系眼中的时空。

    接下来的内容对文科生的虞子衿是颇为烧脑的，什么洛伦兹变换，等效时空，惯性系非惯性系，狭义相对论，还有一大堆公式等等，她只是认识每一个字，连在一起就懵了。

    虞子衿管不了这么多，她想一定要去见见这家机构的负责人。父亲的医疗用药已经欠费了，虞子衿没得选择。

    可惜的是，这年轻的女孩和远在海牙的马丁一样，也是根本不知道命运暗中标着的价格，最终也许使她无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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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新凶旧犯

    派出去的海伦没有回音，Lee也是，但我们马丁大人一点也不着急。就像下雨一样，慢吞吞不好吗？反正前面也是一片雨。马丁的心情比以前好一点的主要原因是，他负责侦破的记者谋杀案已经快要收尾了。

    马丁是一个具备超级被动耐心的人，也就是俗话说的懒。在失去贝诺以后，马丁又失去了一位再婚的妻子。这个妻子是一名精神科医生，马丁和她的故事短暂而传奇，就像夜空中的流星划过。因为失去的太多又太重要，马丁觉得人生最好的状态就是不要获得——因为没有什么能失去的。哲学家马丁靠着这个法则击败了一众竞争对手，成为Eu

    opol的情报处长，他现在有了一点心情的好转，是因为手下汇报说，在另外一处谋杀案中也发现了和上次记者谋杀案中一样的三叶草标记。

    马丁眼珠一转，他批评道，你们怎么知道这不是冒充？推理小说中经常表述的那种在连环命案中有个别人假冒连环杀手以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桥段，其实现实世界确实也存在过。这种类型的犯罪，以1888年伦敦连续凶案的凶犯人称“开膛手杰克”的波兰移民亚伦·柯斯米斯基最为著名。类似的还有英国的白教堂谋杀案，奥地利精神病院罪案等等。

    可惜的是，部下不是别人，而是新近在警界冒头的明星警察——来自德国的汉瑟·威伦尔。汉瑟以研究犯罪心理学出名，但他更出名的是最近发表了一篇数学论文《孪生素数猜想的几个问题》，震惊了数学界。德国人传统意义上的修身齐家治天下，就是成为好几个科学领域的知名大拿。这一点，汉瑟应该能够继承先辈的精神遗产并做好传承。

    汉瑟的回答自然滴水不漏，仿佛他早就知道马丁会这样问他一样：这次死的也是一个记者，而且凶手也在记者的手机里留了一张侧影——和上次的是一个人，我和技术部门的伊琳已经分析过了。

    马丁暗想，机会来了。于是他站起来，走到汉瑟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说道，这么说上次的案子马上也能破了？

    汉瑟恼火他的这种官僚态度，又不好发作，只好讪讪地说道，有进展，有方向，有目标。上次的记者凶案发生时，汉瑟还没有调入欧盟警察总部，他当时还在汉堡起劲地做着他的警察局长，为维护区域安全努而力工作。

    马丁说道，很好，上头给的期限是一个月。我是民主的——这你们都很清楚。你来以后，我和你们也多次讨论过此案，因此，我希望你能带人两个月完成，缉凶归案。你知道对待工作我是最认真的，不希望欧盟警察的声誉有任何损害。

    汉瑟不说话，他心都气直了，一双不大的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马丁，这个全欧盟警察总部最大的情报头子。可惜马丁一点也不在乎。

    他接着对汉瑟说，我明天要去趟泰国，有一个重大任务。我们的几个人在那里遇到了麻烦。真是一群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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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濒死

    记得一位西方的哲人说过——你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这一点对推开8826房门的林木来说，实在是太需要了。可惜的是，林木也无法改变这一切。血腥的场面和电影电视里演出的几乎一模一样，年轻的主人公惊慌失措，这时忽然有一位正义的侠客出现.....然而没有，这世间怎么会存在好心的侠客？林木慌张地丢下那罐腌茶，转身就逃。

    他冲向电梯，慌张的双脚双手正在颤抖，监控画面完整的记录着他的行为，没有一秒失帧。幸好下楼不用刷卡，林木飞也似地冲出大堂，钻进街上汹涌的人群，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湿了裤子。

    天下之大，问我是谁？林木只是不停地走，不停地跑，走累了就蹲一会儿，跑累了就走一会儿。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此刻在哪里。只是朝着一个方向，朝着城外奔去。

    夜幕降临之前，林木已经来到一处山地，这里没有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只有树木和菜地。他又饿又渴，只能沿着一片菜地找着，看看能不能找到萝卜或者番薯之类的东西充充饥。

    幸运的是，他找到一处生长着芋艿的田埂。当他找到一棵，并且想要拔出这种有点像荷叶的作物时，发现由于饥饿过度，一点力气也没有，根本拔不动。而且就在这时，一只黑狗突然从远处窜了过来，汪汪的吼声吓得林木魂飞魄散。

    黑狗朝林木扑了过来，然而第一下并没有咬到他。林木摸到田里的一块石头，和黑狗搏斗起来。一人一狗一亩田，半是贫病半是癫。狗是野狗，人是饿人。狗斗半天，没想到的是饿人棋高一着，少年竟然战胜了恶犬。在不甘的离去的犬吠声中，林木晕了过去。

    醒来已是半夜，他发现自己浑身无力，而且有些发烧。连打了两个喷嚏，实在没有办法，他用右手残存的微弱气力，拉过一株芋艿的叶子嚼了起来。味道有点苦，有一点点酸。

    林木躺在被露水打湿的田间，漫天星斗。他不能转头，因为吃痛。只能无力地看着这像一口铁锅一样的天幕。想不起任何事，只想痛痛快快的离开这个世界，到天上去，到天使姐姐那里去。“一闪一闪亮晶晶......”这是妈妈小的时候教会他唱的歌谣，只是现在他不想唱，也不知道该如何唱。妈妈出了车祸，老林横死，郑齐敏和莫仁陷害，虞子衿带路，神秘女人构陷，胖司机胁从，这些人，统统都在林木脑中闪过。他一时理不清这里面的头绪，只能暂时作罢。稍稍回复了一点气力，林木想站起来，发现还是不行。被狗咬伤的地方一动就疼，而且他还必须找地方去打狂犬疫苗。要唱一首给给自己吗？怎么唱？带着泪，不不，林木已经不是半年前一年前的林木了。入地有路，上天无门，好呀，那就好好和这些无门之人斗一斗。既然我不能死，那就得让他们死。林木咬牙切齿地说道。

    天快亮的时候，他挣扎着爬起来，向山林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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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富豪

    郑齐敏是不会相信林木杀人的。他成为通缉犯的消息传到学校同学和老师都惊呆了。校长通过秘书处给警署发去了公函，希望警方秉公执法，违法必究，但也绝对不可以冤枉好人。郑齐敏和林木相处了半年多，她认可这个憨憨的男孩，她坚信自己不会看错人。其实在大学迎新的时候，自己受父亲所托，先到曼谷一家很大的制药公司拜访了父亲的好友徐伯伯，所以早来了两天。林木是她大学遇到的第一个同学。这个相信宿命的女人，她的母亲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每年给苏梅岛最有名的千手观音庙都捐赠不菲——她希望保佑齐敏的父亲和她们这些儿女们平安健康。受母亲的影响，郑齐敏几乎不吃荤，除了牛奶。她相信缘分，相信人的一切命运都是安排——至于是谁安排的，怎么安排，她不知道不在乎。她只在乎安排好的生活。

    所以她不相信林木会杀人——因为林木是自己爱的人。相比于不在校的同学，郑齐敏是积极的寻找林木，营救林木。她打电话给徐伯伯，让他派人协助自己寻找林木的下落。徐伯伯无奈，安排了一个负责公司安保的经理和郑齐敏联系，这位经理得知情况后有心缩手，便介绍了“得功侦探社”的曹总给她认识，并吹嘘到这是全曼谷最好的侦探，上次协助警方破获了近年最大的毒品案，是东南亚福尔摩斯。

    看在钱的份上，曹得功一点都不含糊，他立即电话联系了郑齐敏，并开始自己的部署。

    林木是被附近的村民发现晕倒在路边的，他被灌了一些水，然后趁其无力，村民们快速地把他送到附近的警局，据说因为领取奖金的问题，他们先是在警局大闹一场，然后又在回去的路上大打出手，一人轻伤。

    林木被抓住的事情曹得功比总局还要知道的早。他拿手的本领不是勘察现场和揣摩推理，而是撒钱。曼谷所有的警局几乎都有他的内线或者关系。因此在知道消息后，他第一时间带着郑齐敏去了这所名叫“三木里”的警局，在曼谷的北郊。

    看到奄奄一息的林木，郑齐敏心痛不已。她自责自己和他无端生气，又伤心他不肯第一时间找自己道歉。内心矛盾交织，导致她问起林木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让你去看妈妈！

    林木并不理睬，他什么也不想说。得知他被野狗咬伤过，曹得功安排医生带着疫苗来到警局给林木注射。

    休息了半天，吃了一些流质食品，林木的精神稍微恢复了一些。毕竟是少年，体质本身很好。他真实地描述了那天发生的一切，从他在校门口遇到一位黄衫女子开始，到他晕倒之前结束。曹得功惊讶于林木语言表达的流畅，而且听出了他潜意识中急于脱罪的想法。曹得功心里暗暗有了主意。

    他先是喊出郑齐敏，这位大小姐脾气的姑娘曹探长最容易对付。他吓唬郑齐敏说林木的问题非常严重，因为没有目击证人，而且警方虽然没有在凶器上找到林木的指纹，但是现场遗落的一罐腌茶可是充分表明他到过现场。这种纠缠不清的案件一般搞起来难免三年五年的——除非真凶落网。但目前真凶看起来并不容易被发现，对方应该是职业杀手这种，手法干净利落，一刀毙命，而且还不一定是从正门进去的。

    郑齐敏来自吃斋念佛的传统家庭，又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哪里经受过这种阵仗，一下子就乱套了。连连问道，那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救人呢？

    曹得功眼珠一转，故意沉吟了一会儿，然后说道，这个事情要想解决也不难，但是.....

    他右手做出一个拈钱的动作，郑齐敏急忙道，没问题的。我爸爸是苏梅岛的东北物业的董事长。没问题，肯定没问题。

    听到郑齐敏父亲的职务，曹得动惊呆了。就在最近泰国股市发生了一起非常轰动的并购业务，根据泰国国际电视台经济新闻报道，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廖创兴企业(00194.HK)公布，已24.8亿泰铢收购泰国苏梅岛东北物业事项，收购事项及购股协议已于上月完成。完成后，廖创兴企业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将持有100%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因而拥有该物业。根据独立估值师对该物业作出的估值，渡假村的建设大致完成时该物业的估值厘定为23.77亿泰铢，而渡假村的建设全部完工及可投入营运时该物业的估值厘定为25.46亿泰铢。根据独立估值师最新对该物业进行的更新估值，当渡假村的建设全部完工及可投入营运时该物业的估值厘定为25.64亿泰铢。渡假村已开始试营业，正式开业日期预定为今年年底。

    这说明郑齐敏的父亲何止是亿万富翁，简直就是泰国富豪榜前列的超级大佬，而且手握大把现金。曹得功没想到自己钓到这么大一条金龙鱼，立即乐的眉开眼笑。他抓了抓耳朵，小心地说道，原来是郑大小姐。恕鄙人失礼。这件事只要令尊出面，那当然是小事一桩，但是......

    “但是什么？”郑齐敏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但是这件事最好不要惊动令尊大人。包在我身上，包在我身上，保证搞定。只是未来还请大小姐帮我引荐一下令尊大人。

    哎呀，谢谢你，曹探长。我真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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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三角

    曹得功顾不上给徐董事长手下的安保经理电话，急忙打给负责刑侦的陈新陈大队长。他在话语中只字未提郑齐敏的父亲，只是告诉陈新，根据他调查了解的最新情况，那个酒店当天入住的人中，有三个嫌疑最大。林木只是被人诱骗，不可能是真凶。陈新哪里管得了他这个，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曹得功知道这条路不通，放下电话，想了半晌，终于有了一个主意。

    晚上，曼谷娱乐新闻台突然莫名其妙地播放了一段以前曼谷警方对个别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陈芝麻烂谷子新闻，然后主持人还在最后别有用心地提醒娱乐台的观众朋友们，司法公正是最大的公正，生命安全是最大的安全。紧接着很多曼谷市民的手机免费新闻推送就开始接收到历年泰国警方的负面新闻报道。这种情况下，已经升任曼谷警察局副局长的于大先生坐不住了。他明白这一切都是曹得功在背后搞的鬼，因为上次的合作，他实在是太清楚曹的为人处世了。但是这种社会舆论一旦被煽动起来很容易走向极端，而且背锅的永远只可能是干事的人。加上他是刑侦专家，很清楚林木和这个案子有无干系。想到这里，他命人找来陈新，吩咐他道：陈队，去找一家警方足够了解的医院，那个大学生不是受伤了吗，不要收押，带去医院好生治疗。派人做好安保和监视。

    陈新眨巴了一下小眼睛，没有说话，走了出去。

    莫仁不是一个人，当然，他也不是什么组织的人。他只是一个受胁迫的被逼无奈的学生。

    他喜欢文学，从小就喜欢。在他很小的年纪，他的外公，一位退休的果园农场主，就教给他很多泰国传世的诗歌，还有中国古代的唐诗。他从读书开始，文学就很出色，一直以来写小说，剧本，甚至还自学了影视创作剪辑等。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蜚声东南亚的电影导演。

    从考入朱拉大学开始，他就渴望成为名人。他喜欢郑齐敏，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光彩照人的女孩开始，自卑的他就把一切都倾注于自己的笔尖。他在大学的文学诗社是活跃分子，极端活跃分子。就连他高中时创作的短篇小说《水中镜》，只是略加修改，就成为轰动全校的大作，惹得很多文学女孩子开始追星。但是极端自卑也就是过分骄傲，我们的莫仁对那些主动热情大胆的女生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他只喜欢那个只喜欢林木的郑齐敏。他们之间就像一个没有闭合的三角函数。

    他是被人骗到一家影视制作公司的，对方提出要购买他的小说《水中镜》改编为剧本，而且讲明他可以有署名权。莫仁信以为真，在没有仔细阅读合约的情况下匆匆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他那时满脑子都是想着怎样向郑齐敏炫耀自己，炫耀自己的才华满腹和风采横溢。没想到的是这竟然是一家空壳公司，他们把他的剧本抵押给一家比较大的影视公司骗到一笔钱后就逃之夭夭，只剩下呆若木鸡的莫仁独自面对这个烂摊子。

    那天咖啡馆一共来了四五个彪形大汉，莫仁见了就知道情形不妙，他本想和他们讲道理，但是后来一个脸上有刀疤的壮汉直接给了他一巴掌，火辣辣的鲜血马上就出来流浪了。“秀才遇上兵，大学生碰到精”，莫仁捂着肿起来的半边脸，哼哼地问道，要怎么样啊？

    然后就有了他给林木打电话的故事。他记得对方说了，你只要打好这个电话，其他事情和你无关。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莫仁和历史上很多文笔好的败类一样，有才无德，有才无胆。他几乎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说实话那个时刻他最怕的就是对方把自己的手或者胳膊剁了。现在只是打一个电话，莫仁觉得天底下再便宜不过的事莫过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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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考狄利娅

    莫仁不知道为什么，从来到曼谷开始，从进入这号称泰国停车场的首都开始，他就觉得自己像一个掉进了陷阱的野兽。狂热地想呐喊，又孤独地想沉没。他本无意去惹任何一个人，只想写好每一个人生的映射。但是，曼谷不是一个莫仁说了算的地方，他逐渐意识到这一点，才想着该去模仿一些自己认可的人的行为。可是读过太多的书，让他觉得身边很多人都是伪善，虚假，面目可憎，一方面不入自己法眼，一方面又不得不带上面具来面对。

    所以当林木喊他去查看监控的时候他就慌了，虽然不知道那些歹人要自己打电话给林木有什么目的，但是他只能是照办照办照办。林木喊他去，想必是发生了什么，莫仁心里一阵发慌。但是对这个横刀夺爱的竞争者，莫仁又在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憎恨感。只要不利于林木的事，他莫仁肯定第一个举手赞成。

    林木丢下他离开监控室，当时莫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里发慌。莫仁在监控上瞎七搭八地看着，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林木的宿舍在602，自己的宿舍在605，他看见林木走出宿舍以后没多久，后面有人从606出来，一个模糊的人影跟着林木下了楼。莫仁忽然心中一动，想起一件事来。

    林木走后很久他才怯怯地走出监控室，临走时宿管大叔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有警告，也有得意的神情。莫仁心里又开始发慌，他的父母是清迈普通的农民，除了他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考上全泰国最好的朱拉大学，他是全家的骄傲，也是他们家族的自豪。他必须为父母，为弟弟妹妹做出一个表率，没有退路可言。想到这里，莫仁才觉得有了一点底气。

    莫仁想给郑齐敏打个电话，约她出来聊聊。上次他跟踪林木和郑齐敏，看到他们一起进来酒吧，莫仁觉得胃里一阵泛酸。以前在各种才子佳人小说中看到过这种三角函数一样的恋爱关系，并不觉得难受，反而是种享受。现在降临到自己身上，原来那种刻骨铭心的妒忌是隐藏不住的，无力，但记忆深刻。可惜电话一直没有人接，莫仁留言给她，说灼灼英剧社又活动，希望他参加。

    林木出事的消息他又惊又喜。惊的是林木竟然涉嫌杀人，这可是借自己一百万个胆子也不敢干的事情；喜的是也许学校会因此开除林木，毕竟谁都不愿意培养一个有污点的学生。这几天他一直躲在暗处希望能够发现林木的行踪，不管举报不举报，起码得有举报的条件。莫仁想起李尔王里面的一句台词：一个最困苦、最微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可以永远抱着希冀而无所恐惧;从最高的地位上跌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对于穷困的人,命运的转机却能使他欢笑!莫仁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考狄利娅，不甘心地竞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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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鼻子

    对于专业人士而言，找人根本就不是一个事儿。Lee和海伦从来到清莱开始，余英就告诉过他们，林家儿子最近要去曼谷上大学，老林作为毒贩，肯定会借机亲自带货北上。他们在清莱机场有内线，什么东西都能带上飞机，甚至武器。而且，余英低声告诉他们，整个清莱，都是他们的天下。也许使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他们已经渗透到了清莱的角角落落，结成姻亲，门阀，势力和帮派，只手遮天。自己之所以愿意成为FBI的线人，就是因为看不惯这些人的做派。和Lee一样，余英说自己痛恨这个，他做出一个数字“4”的手势，显然是指海那啥。本来按照他们的约定，Lee在将军咖啡馆应该见到余英。然而为了以防万一，余派了自己的印度老婆出面，把他们带到一家女子美容会所，才开始了漫长的交谈。这是余英老婆和人一起开的，装修都是自己人把关，因此是清莱最安全的场所。海伦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在这个私人会所粉红而暧昧的灯影中，个子不高的余英穿着西装神秘出现在趴在按摩床上的Lee和自己面前，是一个连007都觉得充满喜感的画面。然而余英带给他们的信息却并非如此，以生意人为幌子的林家背后手眼通天，他们两个想要找到画源势如登天。虽然这次过来的任务是寻找失落的名画，但出于个人义愤和公理正义，他们几人一致觉得要先铲除毒瘤。林劲飞带的箱子里一定是最贵的毒品，余英咬牙切齿地说。我们必须截断这些货源，否则流落出去不知道要荼毒多少青少年。

    现在想来，拿走老林箱子的人应该就是余英。余英也绝非像他自己声称的那样，只是为了匡扶正义。这个人背后肯定也有势力，说不定还是个双面或者多面间谍。海伦的分析让Lee对她不禁刮目相看。不过，目前他们还是应该先找到林木，这个老林的小崽子，然后逼老林或者那个袭击他们的老鬼出现。海伦说，我们那天要是能结果老林就好了。Lee安慰道，没关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走在朱拉隆功大学的校园里，Lee不禁有些懊悔，其实他和海伦早就应该过来挟持林家这个小子，从他身上不管怎样都能榨出许多油水来。当时自己急于求成，忽略了对方的战力，才导致今天这么被动的局面。

    学校因为放假，学生并不多。Lee通过余英当时提供的信息，先去了机电工程系，但是值班老师表示没有这个人在本系就读，想必余英的情报有误；然后他又去了信息工程系，一个门卫告诉他说本校没有这个系。Lee不禁有些生气，但是好在他这么多年经历了许许多多事情，已经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灵机一动，他问道，那有没有工程信息系，那门卫冷冷地说，这你就问对了，我就是系主任。

    饶是Lee见多识广，也没想到泰国的大学这么幽默。这次他不敢大意，不再直接问一个姓林的清莱过来的学生，而是看了看自己手中在校门口随意拿的一本校刊，恰好记住了上面一位作者的名字，莫仁，工程信息系大一新生。他递给主人一根特制的万宝路，幸运的是，主人是个老烟枪，非常识货，这根万宝路是特制品，每年产量不到100包，因此，Lee和主任聊了很久，走的时候，主任已经要求他下次再来一定要到自己办公室坐坐。林木，莫仁，郑齐敏，还有他们许多同学的情况，Lee现在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走了很远，他忽然听到主任在背后大喊，我现在已经退二线了，下次你来，记得要找郑主任。

    Lee谎称自己是新来的辅导员，把莫仁诓到楼下，吓唬他说，系里明年有重大师资调整，对重点理工系学生如果有文科倾向的一律做退学处理。如果是林木，他一定不会被Lee这种听上去明显有漏洞的言论蒙蔽。但是莫仁不一样，他内心吓坏了，表情便不由自主地写出来一个大大地“恐”字。Lee要了他的联系方式，让他把学校和系里一些不符合培养条件的人汇报给他，莫仁忙不迭地答应了。

    第二天，Lee给莫仁打电话，这货便谄媚地告诉Lee，他需要的名单很快就会整理好。同时为了表功，他把自己同学林木期涉嫌杀人一事详细地向Lee描述了一遍，Lee在电话这头强忍住笑，问他如果知道林木的下落必须马上汇报给自己。莫仁没等他说完，就把自己从郑齐敏那里得到的林木住在哪家医院的信息一五一十地告诉Lee，并且提醒Lee，这个林木就是最符合开除条件的学生。而且今年第一学期，全系就他一个人迟来了将近一个月。

    海伦在旁边听他们通完电话，满意地说，莫非这就是泰国人说的那句“踏破铁屑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Lee心情大好，他轻轻地捏了一下海伦的鼻子，说道，

    o

    o

    o，是中国。

    Lee觉得海伦唯一让他满意的就是那高挺的鼻子，这让海伦的五官显得非常立体，也就是所谓的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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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生死

    经过仔细检查，警方在林木遗落在凶案现场的腌茶没有发现任何违禁品，他终于侥幸地躲过一劫。躺在曼谷警察医院的病房里，他终于能稍微喘口气。郑齐敏几乎每天都来看他，在看守他们的警察眼中，这俨然就是典型的泰式爱情，郎貌女财，天生一对。可惜的是，林木并没有告诉郑齐敏关于莫仁的事，关于名画的事，关于老林和妈妈的事，他现在对谁都不相信，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抱着戒心。

    曹得功也来过一次，他一出现，守护林木的两位小警察自觉地走到远远的地方。他是来和林木套近乎的，因为苏梅岛大小姐的意中人，那就是目前还在不断成长的新财神。

    屏退左右，曹得功在林木耳边轻轻低语道，林先生，我可是尽全力了。你知道吗？那罐茶里面发现了10克毒品。不过现在我帮你解决了。

    曹得功一副小人嘴脸，林木对他内心极其反感。他不知道这位私家侦探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毕竟自己并没有打开过罐子，但当下不能表示出任何不满，只是装作病痛，轻轻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曹得功不敢怠慢，连忙讨好道，过几天等狂犬疫苗打完，我就把您弄出去。以后有什么事情，还有多多关照曹某。

    想到能够早日恢复自由，林木挤出一丝笑容，轻声说道，谢谢，有劳了。

    这时学校派来看望他的人正等在门口，曹得功便识趣地告辞了。

    正在这时，期待抓走林木的海伦和Lee才刚刚出发。

    郑主任和一位女老师一起来看望林木，他示意司机放下水果，然后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学生，说道，我代表校长代表学校来看你。无论如何，学校相信你的清白。林木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暖心的话语，尤其出自一位自己尊敬的师长口中，他眼角泛红，眼泪差点涌来出来。郑主任今年刚刚半退休，他是个热心人，完全把学校当成了自己的家，哪里有需要就尽可能出现在哪里。不然Lee也不会在几万人的朱拉大学这么巧地遇见他。郑主任拉着林木的手，慈祥地笑着，这让林木想起来外公。曾经也是这么慈祥的外公在半年前竟然变得心狠手辣，令林木完全无法接受。不过，很久没有见过外公了，不知道他现在又在哪里？有没有在妈妈身边，或者他嘴里说起过的定武本兰派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令林木没有想到的是，郑主任和他聊了几句学习上的闲话后，忽然对司机和同行的女老师说道，你们先走吧，我还有一些私人的话想和这位同学说一说。但是听了郑主任的话，那两人并没有起身的意思，而且眼神都忽然变得凌厉起来。女教师使了一个眼色，司机会意，走到外面四下张望了一下，回来把门带上了。

    动手吧，林木全明白了。这是一伙歹人，不知道他们什么来头。一个在大学教了半辈子书的学界楷模竟然是一位歹徒，林木三观震碎，五内俱焚。一瞬之间，林木觉得慈祥的老人都是野兽，年轻的女子都是画皮，曼谷的司机都是毒蛇，自己的同学都是假面。

    郑主任和女老师互相看着，不知道他们是在谦让还是胆怯。最后还是郑主任来动手吧，林木看到他走上前来，而且那两个人一人一边，分别站在他的床前。

    林木很痛，心脏像是被一排针有秩序地扎着，他想反抗但是爬不起来。郑主任嘴里念念有词：林同学，你不要怨我，我也是被逼的。希望你来世超脱，不要投胎泰国.....说完，他拿起一个枕头，朝林木脸上捂了下来。另外两个早就一人一边按住了林木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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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冤家会

    呼吸喘不过气来，林木死命挣扎，两边的人又用他们的腿死死地压住林木的腿。这些明显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他们的力气很大，林木感觉五脏六腑都在承受重压，痛的大叫了起来。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那三人面面相觑，紧张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又是一瞬之间，司机忽然抢先放开林木的胳膊，朝窗户位置跑去。想必他只是胁从，和林木也没有深仇大恨。关键时刻，走为上策，犯不着把命搭上。郑主任和女教师见状，也急忙越窗逃走。临走时林木好像看见女教师还回头看了一眼，他并不认识这位女教师，但是她的眉目之间似曾相识。林木在床上大口喘着粗气，面色紫红，甚是吓人。

    来人没有钥匙，又不好踹门强来。林木听见用细铁丝开锁的声音，他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来想置他于死地的人不少，每个还都有几把刷子。刚刚经历了大难不死，林木已经觉得赚了。永别了，郑齐敏。虽然自己现在疑神疑鬼，但临终之前的感觉，总不会骗人。林木觉得，如果自己今天死了，兴许自己还真是熊猫林说的皇家后裔，否则自己一介凡夫俗子，何德何能劳驾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来超度自己？要真是这样，自己还设想能够娶一个郑齐敏做皇后，真是做梦娶媳妇，梦里啥都有。林木又想到妈妈，想到妈妈的关怀。妈妈总不可能是坏人吧，林木痛苦地想。

    进来的人不用说是Lee。开这种门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无论是技巧还是暴力。化了装的海伦在楼下把风，他来这里劫持林木。为此他还特地带了一个大箱子。此刻，保护林木的两个警察不知道被风吹去了哪里。夏日午后，室外蝉鸣聒噪，室内开着冷气，林木满头大汗。他已经认出来了，来人就是开车带他们去岱宗山的司机。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Lee进来就直接掐住了林木的脖子，要不是林木，自己那天一定是手刃毒贩，那将是多么的痛快啊！想到这里，Lee的愤怒值爆表，随便一个发力，加上Lee本来手劲就很大，林木很快就晕死过去。这时他从口袋掏出一根特工专用针筒，想必里面就是麻醉剂，注射后以防林木逃跑。

    注射进行的并不顺利，林木已经晕死过去，血管僵硬，但是这一定难不倒FBI的优秀代表，Lee暗自得意。注射完后，他扔掉针筒，拿起一张床单，把林木像粽子一样裹起来，弯好姿势，就准备往箱子里面装。

    林木不知道的是，自己会在哪里醒来，或者是否会永远不再醒来。晕死之前，他想了起来，刚才准备和郑主任一起要自己命的，就是那天让自己送腌茶的黄衫女子，只是她今天化了妆，穿的又是教师职业装，发型也不一样，自己一下子没有认出来。同时，林木说了一个含糊不清的字:zhe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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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入山则遇险

    虞子衿坐了大半天的长途汽车才来到廊敦县与赛诺县交界处的威山，汽车“嗤啦”一声停下来，门开了，虞子衿茫然地背着包，下了车。这是一个水泥做的破旧的站牌，没有任何候车设施，白底黑字的油漆刷着“Ru

    al Road 1033”几个字，斑斑驳驳像是鸟啄过一样，泛起不可靠近的皮，在阴云的天气下炸开。

    虞子衿梳着马尾辫，穿着一身还是学校运动会时发的冠军运动服——她是高一女子5000米长跑的冠军，奖励一套阿迪达斯运动服。这让虞子衿暗自兴奋了很久，还背着一个母亲出走那年留下的登山包。这算是母亲留给她的唯一一件物品了，虞子衿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她一岁那年母亲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这个包是浅黄色的——据父亲说，母亲一直很喜欢黄色，说这是大慈大悲的佛祖的代表色。

    虞子衿拿出手机准备导航，糟糕的是不知道是父亲的这个旧手机接收不够灵敏还是因为刚才在车上百无聊赖玩的快没电了，也许这里本身就是信号不行，总之，她无法按照手机提示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双生子研究所——到底是研究双生子呢还是研究双生子佯谬？虞子衿并不知道。

    她一边走一边向遇到的山民打听路线，好几个路人都纷纷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走向。虞子衿走得累了，从包里拿出一个昨天买的打折的面包——这已经是犒赏自己了，平时她根本舍不得买，咬了一口，真香啊，虞子衿在嘴巴里慢慢地咀嚼着，舍不得下咽。

    走错了路，虞子衿不得不回头。因为再往前就是河边，河水湍急，但风景秀丽，格桑花和其他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开得正是火辣，像青春的少女正在欢笑。虞子衿来不及欣赏，她开始着急起来，时间已经不早了。按照约定时间现在她已经迟到。

    日头偏西落去，虞子衿着急的不得了，她迷了路。走了好几个回头路，虞子衿彻底慌了。现在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回也回不去，找也找不着。如果到了晚上，该怎么办呢？

    天色完全昏暗下来，路边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虞子衿坐在一块大石头下面的小石头上，低声啜泣起来。她带来的面包只剩下一小块——得益于多年来的习惯，再怎么饿她也会给妹妹留一块，给父亲留一块，哪怕他们都不在。

    突然一只不知道是兔子还是黄鼬的小动物从她身边蹿出，把虞子衿吓了一大跳。她没有已经有点困了——走了半天山路，对这个瘦小的女孩而言，本不是大碍，但是她今天特意一大早早起，加上昨晚胡思乱想到半夜，好久没有入睡，精神劲实在是提不起来。

    手机已经完全没电了，虞子衿心里发慌，忽然就大声哭了起来。她想起了学校的种种因为贫困导致的同学们的歧视，老师的白眼，胡小毛有一些放学拦住自己直接调戏——连铺垫都没有，不过后来好像林木和他干了一架，后来反倒再没有了，想起林木。一想到林木，她就明显感到自己因为自卑而不堪一击。林木是个富家子弟，她实在没有勇气面对金钱——虽然父亲一直教育她们姐妹要正直，要正义。她想起妹妹，这次出来她没有告诉任何人——父亲和妹妹如果知道她放弃上大学来这种地方厮混，他们一定会吐血三升。她只是说自己要去拜访一位老师，对自己很关心。父亲一直叮咛她路上小心，遇到别人的水，食物一律不予接受。

    虞子衿哭得最是梨花带雨的时候，突然路的尽头出来一群人，还打着灯笼和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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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有风可化龙

    请问是虞姑娘吗？来人说的是汉语普通话，虞子衿听得懂，她在学校里学过汉语，而且这次面试本身就要求懂汉语或者英语。见到同类，虞子衿一下没忍住，激动得晕了过去。

    领头的是一位胖胖的和尚，他身后跟着的想必也是寺庙里的人，因为他们的灯笼上有一个大大的“寺”字。见到虞子衿晕倒，他们急忙让同行的一位女香客赶紧上前营救，又是拍心口又是掐人中，好一顿折腾，虞子衿这才幽幽醒来。见她醒来有了意识，来人双手合十，说了一声，阿弥陀佛。他自称明山，是附近寺的住持——研究所委托他们来接虞子衿，但是一直没有等到，只好满山寻找，幸好找到了。

    虞子衿没有想到的是，这座寺还真的就叫附近寺。

    住持果然是个幽默的和尚，他一边命人给虞子衿打来斋饭，一边告诉他在寺外有专门为女香客准备的住宿的客堂——这里偏僻，午后烧香的外地客人往往不能赶回去。然后双掌合十，笑眯眯地说，这里是本地最安全的地方，虞姑娘不必担心。

    看到给她的饭菜里竟然有条小鱼，虞子衿奇道：“师父们不是不食荤腥吗？”明山道：“不常吃，不过喝酒时也吃点。”虞子衿被他一下子逗笑了：“那么师父也喝酒？”明山道：“不常喝，不过岳母来时，稍用点。”虞子衿有点怕了，接着问道：“师父既吃荤，又喝酒，还有家小，这哪里像话？难道不怕我明天告诉县长，缴销师父们的度牒？”明山道：“姑娘不必劳神，两年前就已缴销了。”

    说完他们大家哈哈大笑，虞子衿也被逗得笑了起来。

    但是她坚持不肯住在寺外——这也许就是女性天生的警惕感吧。明山住持无奈，只能安排两个人带她连夜去研究所。并再三劝阻道，山路险峻，夜间危险。但虞子衿一直坚持，住持只能照办。临走时悄悄塞给虞子衿手心一枚硬物，然后用眼色示意她不要拒绝。到无人处，虞子衿悄然一看，竟然是一枚古钱。

    马丁坐着公务舱抵达曼谷的时候，云层之上阳光明媚，但是飞机降落时大雨滂沱。马丁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但他一点也不排斥佛教。马丁心想，自己虽然不是什么“马大善人”，但起码也是一个正义使者吧。他来曼谷并不仅仅只是协调上次派出的团队工作，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

    于副局长亲自到机场迎接，马丁走的是贵宾通道，一路绿灯，半点雨也没淋着。前面是警用摩托开道，丰田豪华商务车上，马丁感到非常满意，这和他曾去北美出差办理波士顿案件时的待遇天壤之别。

    于副局长接到来人，不敢怠慢。于是先给局长打了电话汇报，然后又赶紧安排晚上的接待晚宴。寒暄过后，副局长小心翼翼地问道，根据公务文件，马丁先生这次受ICPO委托来曼谷公务，鄙方一定全力配合。但不知道有什么是急需的请告知本人，在下马上做好安排。马丁没有说话，只是把头望向窗外的风景。见此，于副局长不敢多言，车上一片沉默。

    过了半晌，马丁悠悠地说道，你们抓的两个美国人，一男一女，是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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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六点半钟方向

    Lee把林木好不容易装进软皮箱，即使这种皮箱是特制的，装一个人进去也不太容易。做完这一切，Lee从容地走到窗口，向楼下做了一个手势。作为一个FBI资深探员，必须承认Lee的专业度是绝对值得我们泰国皇家警察局的同行认真学习的。在外面通过未被破坏的监控观察里面一举一动的陈新暗中想道。刚才第一批简直就是笨猪，一看手法就是跟着电影里学的，有没有受过专业训练陈大队长还是很老练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Lee准备把林木从窗口用绳子吊下去。虽然是白天，但这里是特殊病区，人迹罕至。这种方法可以规避监控，Lee和海伦行动前已经研究过各种方案了。他们预想了偷袭和迷晕警方，预想了调虎离山，打草惊蛇，金蝉脱壳，唯独没有预料到笨鸟先飞。

    意外的是，刚才郑主任和其他两位逃跑的时候太匆忙，他们拉断了百叶窗窗框的一个螺丝，现在这个窗框拆不下来了。

    遇到这个突发情况，Lee一阵紧张。不是解决不了，而是搞起来很花时间，而时间，就是他们执行任务最大的变数。Lee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满头大汗来不及擦，刚把窗框拆下来，把箱子搬到窗边，真准备拿出腰间缠着的碳纤维细绳时，他已经瞥见了楼下焦急等待的海伦。

    就在这个时刻，两个不知道消失了多久的看护林木的警察突然又出现在门口，而且身后跟着四五个同伴，都举着枪——他们刷卡就能进来，Lee不行。挤在门口的一堆曼谷刑警，姿势各异，活像一群刚刚起飞的乌鸦。

    这是传说中的钓鱼执法吗？被戴上手铐的海伦轻轻地问Lee。

    不知道。Lee摇了摇头，他们应该是中了圈套。警察推了Lee一把：“不准说话”。

    审讯是很快就开展起来的，Lee很倨傲，他第一句话就是，我是ICPO的人，我的编号是LX3865V732，你们无权拘留我。陈新一个手下直接冲进来给了他一拳，力气很大，他就坐了下来，嘴角很自觉地流出血来。

    审讯海伦就比较自然一些，海伦承认自己是自己人——那曼谷女刑警虽然没说话，但明显嘴角撇着，眼神游离。

    情况一直汇报到局长大人那里。局长示意大家开会研究，七嘴八舌讨论了半天，结论是人扣押，先不查。全力侦破樊兵被杀一案。

    所以当听到马丁的话时，于副局长明显想表现出一种装作很惊讶的样子，但是他的演技并不出色，马丁一眼就看出来他的底细。马丁道，我知道他们现在被拘押在你们什么地方，你们竟然每天只给一顿吃的。这么细节的事情马丁都知情，只能说明泰国皇家警察已经被渗透得千疮百孔。不过于副局长现在什么也不想说，把眼睛看向窗外。

    下了车找个无人处，副局长打电话给局长，局长态度强硬，要求马丁先说明清楚情况以及为何在自己的地盘不同步通报业务，这不符合惯例。于副局长感到很为难，但一时也没有好的办法。他决定晚上先安顿好马丁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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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皮夹子

    马丁并不同意出席他们的欢迎晚宴，这让于副局长有点意外。而且马丁的语气很强硬，颇有点欧洲皇帝拿破仑征战德国的味道。于副局长有点诧异，他以前也不是没有接待过东南亚同行，也不是没有和西方警官打过交道，没有一个像马丁这样桀骜不驯。江湖就是人情，人情就是业务，不熟悉战场环境，何谈作战胜利？于副局长想到这里，慢慢地也对马丁生出轻慢之心。于副局长一个语气和神态，下面的人自然心领神会。他们把马丁放到他要求的莫顿大街香格里拉酒店门口就走了，然后一行人关上车门后就在车上哈哈大笑。少一个不该来的，再叫一群本该来的，这样的酒席，岂不快哉？

    果然，马丁根据自己订好的房间去办理入住手续时，前台接待小姐告诉他非常抱歉，他的房间被取消了。马丁大怒，要求换一间房间，但是酒店方面虽然态度礼貌但立场一直很坚定，无房，且无理由。无理由无房。

    马丁明白这是本地人在给自己吃一个下马威。马丁不在乎，在酒店门口的吸烟处吸了半根黑约翰以后，他决定再去其他地方试试运气。正在这时，一辆出租车从他身边驶过，溅起老高的水花，差点就溅到了马丁的鼻尖。

    想必大家都能猜到，整个曼谷没有马丁可以入住的地方。理由一般奇葩的就是本店不能接待外国客人，可当马丁指着从自己身边通过的意大利人或者西班牙人士时，酒店前台借口自己听不懂马丁的英语，一直用西式中文说道，听不懂，听不懂。理由最奇葩的是一家连锁酒店，他们认为马丁个子太高了，床不够长。马丁差点就骂了起来，他忍住了，实在是1米78的个子全泰国最高吗？他不生气于副局长的下作，他生气酒店的理由实在是骗鬼都骗不了。

    在酒吧的马丁一直流连到打烊，他点了好几杯威士忌，这已经是欧洲人最大方的酒吧表现了，要是在海牙，这简直就是一场炫富。最后，在马丁眼神迷离之际，一个浓妆艳抹的女郎走过来，纤细的手像鬼魅一样搭上马丁的肩膀，Goodboy，Let’s go home。马丁的酒精意识已经战胜了他的理智，舌头打着卷，他准备说三个OK，结果只说出来了一个。当他准备摸出钱包慷慨地付账时，发现钱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最后是可怜的最后一个离开的酒吧女服务员实在不忍心看到在被扔到街头淋雨的洋哥哥躺在地上，费了老鼻子劲儿把他带回了自己五个人一个房间的宿舍。

    早上晨会，于副局长一进会议室，就看到大家笑盈盈地在互相传阅马丁的皮夹子，等轮到他手里的时候，他简单地打开看了一下，还带着酒气，于是装作生气地说，过分了过分了，我们是文明国家。陈队，你派人明天一定要送回去啊，再晚要出事了。

    果然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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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顶罪

    林木苏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这麻药劲真大，他躺在病床上一点力气也没有。这间病房已经不是原来那间了，至于是哪家医院，自从刘蓉医院以后，他对自己每天在哪里醒来，在哪家医院醒来已经不抱什么期待。

    郑齐敏在一旁削平果，她削的很认真，并没有发现林木醒来。林木怔怔的望着她的侧影，阳光穿过窗外的树叶洒进来，照在郑齐敏的肩上，她就像一尊圣洁的玉器，让人不敢亵渎。

    削好苹果，郑齐敏站起来，正好看到林木在看着自己，她脸红了。拿着削好皮的苹果过来，她坐在林木旁边，柔声地问道，醒啦？

    郑齐敏的香气和苹果的香味一起钻进林木的心里，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吃哪一个。

    郑齐敏看着他傻傻的样子，心疼地说，饿了吧？林木点点头，他应该很多天没洗澡了，头发估计也是脏兮兮的像一片毡，在心爱的人面前这多难为情啊。想到这里，林木忽然内心觉得非常惭愧。

    郑齐敏不以为然，说道，咬得动吗？要不我帮你切块，放盘子你叉着吃？

    就仅仅这半年以来，我们的少年像开了恶挂，向着地狱的方向不可思议地滑落。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懵懂少年到现在一个厄运缠身的贫困学生，他对生活的认识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亲人的依赖和对恶人的恐惧已经冲突到了一触即发的状态。

    郑齐敏在他身旁，就像是他的妈妈，又像是他的爱人。一瞬之间，他又回想起在刘蓉医院，妈妈也是帮自己削苹果，妈妈也是柔和地像一缕春光，这一刻，他真想扑到郑齐敏怀里，大声哭出来。

    但是他不能。现在的林木已经学会了隐藏心事，学会了不让感情流露出来，甚至学会了虚假地面对一切。他对郑齐敏说道，不用了，谢谢你。郑齐敏瞪了他一眼，他知道，爱人之间是不能用谢谢的。

    曹得功来到门口，“咳咳”两声。虽然门是虚掩着的，郑齐敏站起来，帮他开了门。

    曹得功是来表功的。他把郑大小姐现在作为自己最大最重要的客户，他们在门外低声细语了一会儿，只见郑齐敏神采飞扬地进来了，后面跟着点头哈腰的曹得功。

    曹得功看着林木精神不太好，于是打了声招呼就又低头哈腰地告辞了。

    看得出郑齐敏很想忍住不说，她在病房里走来走去。但是她是一个善良温和的女子，怎么藏得住这么大的消息。

    终于，她冲到林木病床前，对他说道，你很快就没事了，曹探长说他找了一个人去顶罪了，那人去承认杀人，曹探长答应给他家人一大笔钱。曹探长还说，那人是运动神经元症晚期，已经治不好了。

    林木直接傻眼，他在清莱的时候偶尔听老林说起清莱的警察办案如何如何糊弄法官，没想到曼谷更胜一筹，都已经可以买身顶罪了。真是大开眼界。不过他对曹得功一直抱有戒心，上次他说自己通过高层运作把腌茶里的毒品给抹掉了，这种事情自己本来是不太相信的，没想到曹得功竟然连顶罪这种犯大法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林木不敢再想，他有心提醒郑齐敏千万不要被这个貌似探长实则骗子的家伙给忽悠瘸了，又觉得现在郑齐敏正在兴头上估计说啥也听不进去，还是不说为好。自己在她身边，保护好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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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马丁之死

    马丁的尸体是在一家养殖场废弃的后院发现的。接到当地警所汇报的陈新当时脸都白了，据看到他的人私下描述，他走路都走不稳了，连着两个趔趄，差点跌倒。这个养殖场在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半山腰处，半死不活的经营状态，规模也越来越小。以前养的是肉鸡蛋鸡，现在养猪，主要是仔猪，不知道将来还要养什么。除了一对越南老夫妻平时喂猪兼保安外，没几个正式员工。坐到车里的陈新惊魂甫定，立即给主管工作的于副局长打了个电话，第一句话是，我现在应该吃点什么？这下对面的副局长一下子也懵了。

    于副局长不敢怠慢，这件事在整个泰国警方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搞不好将引起外交风波。他于是立即报告给局长，局长是个老官僚了，不过听到此事也是骇得说不出话来。跌坐回座位上很久，局长下了几个指示：

    第一，立即封锁消息；

    第二，马上安排向内务部的汇报，报告由于副局长签署；

    第三，把相关知情人全部拘押，没有他的签字，一个也不能放；

    第四，偷钱包的人一定要马上控制住，立即，马上！

    于副局长于是明白了陈新为什么第一句话就是他该吃点什么。这世间没有后悔药可吃，有的只是毒药。这次就不知道是自己还是陈新来背锅了，但是与其背锅，不如把事情搞得再大一点。按说自己当时并没有任何文字指示去坑马丁，偷钱包的事情也是陈新下面的人，但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对方又是公务派遣，这次不出一身血恐怕是躲不过去了。

    发现尸体的现场是养猪场后半部分的一片树林，里面荒草齐身，一看就是长期无人接近。尸体被发现时已经高度腐烂，恶臭无比，除了一些老刑侦，大部分人走近都掩着口鼻。现场现在已经严密封锁起来了，法医和一大堆相关人员正在忙碌着。于副局长看着陈新在现场讯问发现尸体的越南老头和他老伴：

    叫什么名字啊？说说你们是怎么发现（尸体）的？

    越南老头应该是常年饮酒的，手一直在发抖，看不出是紧张还是平时就是那样，也许是平时也有再叠加今天警察这种全副武装的阵势，老头哆哆嗦嗦的，浑身筛糠，紧张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老伴更是连泰语都不会讲。问了半天也问不出个啥来，于副局长大手一挥，全都带走。

    现场看来是马丁死后被人抛尸此地的，据法医讲，很大可能是醉酒后的呕吐物堵塞呼吸道引起的，也就是说，马丁是自杀或者被动自杀。这个结论在场的人无一不皱起眉头。

    收留马丁的酒吧女服务员和她的室友也被全部带到了警局，据其交待，马丁那天回去后就在地上睡着了，直到下午她们去上班他都没有醒来。但是等晚上她们回来后马丁就已经不在了，呕吐的痕迹也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女孩说这个老外还留了一个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便条上写着一定会支付她们一些费用的。陈新他们听了都暗中嘲笑这马丁都这样了还臭讲究。本来其他四人对这个女孩带马丁回来就意见很大，现在发生了这等事，她们直接和她闹翻了，都不搭理她，而且警方问起，也是那种不知道，不明白，我没干这老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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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夜路

    两位僧人见师父吩咐要连夜送虞子衿去研究所，面露不悦，但又不敢多语。只得待虞子衿吃完，便略作殷勤地说道，那么，姑娘，请吧！

    虞子衿手心里捏着明山住持塞给她的古钱，背好包，便辞别师父，跟随两位和尚出了庙门。庙门口两盏昏灯，照着面目狰狞的广目天王，好像在说，恶鬼勿近。

    沿着山路走了很久，一路跌跌撞撞。两位僧人把虞子衿护在中间，三人一前一后匆匆地挑灯夜行，远远看去，画面诡异。所幸一路无事。走得久了，慢慢听到前面有了水声，虞子衿一下就明白了，原来白天自己走的第一条路线是正确的——研究所就在河对岸。只是自己那时并没有条件坚持。

    到了河边，走在前面的僧人做了一个停下的手势，然后高高举起灯笼，朝着对岸晃了三圈。然后放平，又晃了两圈。过了好大一会儿，河中传来皮筏子的划水声。

    皮筏子靠了岸，来人和两位师父打招呼说，难得，十几年都没有夜渡了。师父们只是微笑，并不言语。虞子衿虽然有点怕，但还是匆匆上了船，对着两位僧人双手合十，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见平安送达，两位僧人也是开心，笑眯眯地回了个礼，说道，姑娘一路保重。然后便转身朝着回去的方向走去。

    划船的是一位老人，虞子衿坐在皮筏子上有点晕。夜色深深，她不敢讲话，那老人也不说话。良久，忽然在皮筏子的角落响起一个声音，累了吧，换我。

    原来皮筏子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虞子衿吓了一跳。这人慢慢地站起来，缓缓地和划桨的老人做了一个交换，微弱的月光下，他们身形外貌几乎完全一样，想必是双胞胎。

    到了对岸，虞子衿下了皮筏子，等着两位老人安置好船桨缆绳，便随同他们一起朝研究所方向走去。

    也是走了很久，虞子衿脚底发烫，但又不好提出休息一下。只能紧紧跟着老人的步伐。说来奇怪，每当她心里发毛的时候，只要摸一摸藏在裤子口袋里的古钱，就好像一股神秘的力量散发出来，能抚平她情绪的不安。靠着这枚古钱，虞子衿晃晃悠悠地前行着。

    终于到了一处城堡一样的建筑前，一位老人走到门前，敲了三下，等了等，又敲了两下，虞子衿仔细地听着，她告诫自己必须沉着，不管发生什么，一定不能慌。这城堡黝黑发亮，夜空下像一只巨兽的血盆大口张着。城堡里面的一切都是一种未知的诱惑和恐惧，饶是虞子衿胆子大，也不禁有些头皮发麻。

    “吱呀”一声门开了。对一个刚刚高中毕业从未走进社会的小女生来说，一入此门深似海，从此误伤两代人。但那个时候的虞子衿，像一只小白兔，懂得什么黑暗森林。

    对马丁的死亡事件泰国内务部通过更高层级的指令传达下来，一是立即向欧盟警察总部通报，结论是酗酒意外死亡；第二是做好善后和安抚工作，需要的费用可以尽管谈；第三所有相关内情严密封锁，相关人员羁押不得低于三个月，情况严重者长期羁押；第四，曼谷警察总局局长勒令退休，于副局长接任局长，陈新降职，调入皇家警察学校担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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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新仇旧恨

    案件如此马虎结案，欧盟警察总部那边当然非常不满。他们发来一份措辞严厉的公函：

    1.欧盟警察总部派员调查情报处长马丁死亡一事，泰国皇家警察须全力协助；

    2.马丁抵泰后接触的任何人员不得离开曼谷，随时接受讯问和调查；

    3.在马丁案件水落石出之前，不接受任何物质或精神赔偿；

    4.关于巴斯事件的通报（附件）。

    泰国同行如此粗糙的办案程序和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很快在国际警界成为公开的笑话。比如大家都在议论一个醉酒死亡的人竟然能自行前往废弃荒地寻找临终归宿，这一定是上帝或者神灵相助才能完成的事。比如一个到成员国首都办案的警方高层不肯住宿安全条件较高的星级酒店而去和一群素质低下的酒吧女郎混在一起，不仅是匪夷所思，简直是天方夜谭；再比如未曾比对马丁的DNA，如何判断死者就是马丁？如果不是马丁，那么马丁现在何处？死者是谁，谁是凶手等等，这些基本上是警界小儿科的基本知识相信能让办理这件乌龙案的泰国皇家警察哑口无言。大家纷纷觉得应该将泰国从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降为观察员国。泰缅边境的缅甸警察也经常和自己对面的异国同行打趣道，嘿，马丁！这让躺枪的泰国其他地区的警察非常光火。在他们的一致要求下，刚刚升任警察总部一把手的于局长不得不重启马丁案件调查。这次调查警方悬赏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一经查证即付500000泰铢，如系谋杀，擒获真凶或者提供凶嫌下落的各有重赏。看得出这次于局长确实要下血本。他委任新提拔的黄有欢刑警大队长为调查小组副组长，自己亲任组长，全力以赴争取破案。

    遗憾的是，欧洲警察总部派来的汉瑟很快就到了。他带来了庞大的办案队伍，一共有二十余人，包括首席法医，枪械专家，药品及麻醉品专家，指纹学专家等等，据说包机上他们还带了自己的饮用水和咖啡。

    根据泰国内务部的命令，本次调查在一般情况下皇家警察不得干预；除非损害泰国主权及国家安全机密，否则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都必须全程提供；特许本次特别调查小组在泰国境内有三个月的持械豁免，这就是说如果调查小组认为的怀疑对象拒捕或者反抗，则可以被合法击伤或击毙。这则命令和上次相比几乎就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连上次觉得曼谷总部丢人的其他警队这次也觉得这简直就是卖国，就是下跪，毫无国家气节。但背锅的局长和降职的陈新都被勒令不得发表任何公开或私下的意见，一时之间，泰国警界人心惶惶，议论纷纷。

    另外欧洲警方提到的巴斯事件，其实就是关于2006年跨年曼谷连环爆炸案。此案发生在泰国首都曼谷2006年的公历除夕夜晚到第二天2007年的新年午夜期间（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月1日）；当时正值市民的除夕庆典。首先在当地时间的下午6时左右四次爆炸发生在曼谷城的不同角落，接着的1个多小时中亦在曼谷都会区周边附近发生了至少7次小型爆炸。当天晚上一共在市区内的8个不同的地方发生了不同规模的爆炸；直至翌日才确认至少有3死38伤（死者中恰好有一名欧洲警察总部工作人员，不过当时他是以私人度假的身份前往泰国旅游的）。此事后来以泰国外交部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处多次协调，赔偿1000万泰铢了结。但欧盟警察总部对此并不认可，一直以来都在进行私下调查。死者名叫巴斯，因此欧盟警方的说法就是巴斯事件。他们一直认为巴斯事件疑点重重，甚至涉嫌恐怖组织或重大刑事案件。

    现在欧洲警方旧事重提，大有新账旧账一起算的味道。因此泰国各界不得不放低身段，小心翼翼地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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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疑窦重重

    在汉瑟抵达曼谷前数小时，于局长亲自接见了被拘押的Lee和海伦。看到他们进来，于局长立即满脸堆起笑容，忙不迭地从办公桌后面小跑过来，他五短身材，说话有点广式娘娘腔。Lee是第一次见他，但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不佳。于局长命人看茶，然后先是假惺惺地向他们表示自己对他们被抓完全不知情，都是前任干的，前任也因此被调离，所以算是对他们的平反；其次就是向他们表示深切地关心和慰问，并答应会对他们接下来的行程给予积极配合；还有就是希望他们能够留在足够安全的地方，任何对外的言论最好都是正当的建设性的，最好是和泰国警方立场一致；最后他用自己几乎排练了一夜的表情难过地向他们二位表示，来接他们的他们的领导，马丁，死了。

    马丁死了？Lee和海伦一下子完全不能适应这个情况，Lee觉得这里面一定有诈。他和海伦对视了一眼，然后故作平静地说，哦，那我们能否去向他的遗体告别一下？他是我们的领导，这种事情你知道的，我们都会非常悲伤。

    于局长很尴尬地表示，因为死亡地点是在郊外，被发现时尸体已经高度腐烂，现在尸体已经被特殊处理，实在是不便探视。不过他本人非常理解他们的心情，然后他命人拿来几张当时拍的现场照片，递给了Lee，并假装悲伤地转过头去。

    隔着照片Lee都能感受到那种强烈的腐尸的恶臭味，他一阵反胃。想了想，他看向海伦。海伦虽然对马丁一百个不爽，但此刻，还是期待能够看到照片上马丁的样子。毕竟，马丁是自己人。

    而且，他们两个都认为，马丁绝对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地死去。马丁是欧盟警察总部情报部门的主管，他处理过的案子和人犯不计其数，怎么可能在这种小阴沟里开帆船？而且马丁刚来就传闻噩耗，这里面无论如何都大有蹊跷。不过眼下最要紧的是重获自由，不要和这帮愚蠢的警察们搞在一起。他们什么都会搞砸，就连搞砸本身在内。

    老于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放虎归山，他命人带他们去警方经营的酒店先住宿，好好调养调养身体。临走的时候他紧紧地握着海伦的手，用那种东南亚中年男人特有的深重油腻微笑着说，瘦了啊，瘦了。海伦感到一阵比看到马丁照片还要恶心的反胃。

    Lee和海伦被安排到一处不知名的海滩酒店。他们被分开安置，彼此不清楚对方的房间具体在哪里。陪同海伦的有两位女警，陪同Lee的是三位壮硕的男士，皮肤黝黑，肌肉发达，面无表情。

    但这一切都难不倒久处一室的海伦和Lee，他们早在这次行动前就协商好了如果落单应该如何与对方取得联系。泰国警察可以限制他们的行动和言语，但是无法阻止他们的眼神交流和暗号传递。果然不到两天，Lee就接到海伦的密信，今晚行动，我掩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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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凯撒密码

    每天Lee和海伦都有一个小时在海边散步的时间，但是每次散步陪同人员形影不离，而且他们是错峰而行，所以没有时间碰面。

    但是海伦用特殊的足印在沙滩上踩出一个心形图形，Lee散步的时候一下子就发现了，这个心形正好处在海水涨潮的边缘，刚刚足够碰到但是又不能冲走，在临界线上起舞。

    心形没有完全闭合，在起点和终点的地方正好是一个脚趾的距离。最后再画上一个丘比特之箭，这是他们俩约定好的凯撒移位编码密码。

    跟随她的泰国女警不懂，还以为是女人独特的感情表达方式。《高卢战记》是古罗马盖乌斯·尤利乌斯·凯撒创作的报告文学，是他对自己功业所做的看似

    “平实”的记录，发表于公元前51年。凯撒的《高卢战记》分为8卷，其中前7卷都是凯撒执笔，记叙了公元前52年秋之前的历史，凯撒的一位副将希尔提乌斯（Hitius）曾为此书续写了第八卷，把战争叙述到公元前50年。

    凯撒在《高卢战记》描述自己曾经使用密码来传递信息，这就是后人所谓的

    “恺撒密码”，它是一种替代密码，通过将字母按顺序推后3位起到加密作用，如将字母A换作字母D，将字母B换作字母E。

    在易位中字母不变，位置改变；替换中字母改变，位置不变。这种密码替换通常叫做恺撒移位密码。

    只需重排密码表二十六个字母的顺序，允许密码表是明码表的任意一种重排，密钥就会增加到四千亿亿亿多种，就能获得超过4×1027种密码表。

    密码术可以大致别分为两种，即移位和替换，当然也有两者结合的更复杂的方法。

    在易位中字母不变，位置改变；替换中字母改变，位置不变。将替换密码用于军事用途的第一个文件记载就是恺撒着的《高卢记》。

    恺撒描述了他如何将密信送到正处在被围困、濒临投降的西塞罗。其中罗马字母被替换成希腊字母使得敌人根本无法看懂信息。

    苏托尼厄斯在公元二世纪写的《恺撒传》中对恺撒用过的其中一种替换密码作了详细的描写。

    恺撒只是简单地把信息中的每一个字母用字母表中的该字母后的第三个字母代替。

    这种密码替换通常叫做恺撒移位密码，或简单的说，恺撒密码。尽管苏托尼厄斯仅提到三个位置的恺撒移位，但显然从1到25个位置的移位都可以使用，因此，为了使密码有更高的安全性，单字母替换密码就出现了。

    后来经过不断地改进与提高，人们发明了ECC椭圆加密算法以及RCC动态口令密码，后面又出现了广为流传的摩斯密码，这些都是战争及情报等重要领域的核心秘密。

    Lee通过心算，明白了海伦表达的意思。他们两个早就准备了好几套方案，今天晚上Lee先闹事，让泰方以为是掩护海伦逃跑，实质上真正逃走的正是Lee。

    但是他们唯一没有把握的就是愚蠢的泰方到底能不能适应他们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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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熏悟空

    林木恢复得还不错，郑齐敏几乎天天来看他。郑齐敏是个开心的人，她总是能找到话题和林木聊，而且总能逗笑林木。有时候笑完了，林木不禁想到，这些天和她单独相处，觉得真是愉悦动心。要是能一直这样，二人世界的天长地久该有多好。但是一转眼又想到老林，妈妈，清莱的烦心事，不禁又怅然若失。

    郑齐敏看出他似有心事，就逗他说，我看过一本翻译成泰文的中国小说《西方游记》，说里面有个唐大和尚，差点沦陷在一个全部都是女人的国家。你知道是这个国家是哪里吗？林木是泰国华人，从小就受过不少中国文化熏陶，他知道郑齐敏说的是《西游记》，但是女儿国是哪里，他倒是真的不知道。于是摇了摇头，轻声说道，我不知啊。

    郑齐敏咯咯咯地笑起来，然后放下手里的小娃娃象玩偶，站起来说，哎，就是泰国呀。然后又哈哈哈大笑起来。林木想了一下明白过来，也跟着笑了起来。

    两人笑完，郑齐敏对他说，昨天有个骗子，说是从清莱来的，骗我说要见你。还说只要告诉你背上有熏悟空就可以。熏悟空，什么熏悟空，当然是骗子啦。我把他赶走了。

    林木又被她逗笑了。笑着笑着，他突然大惊失色，熏悟空，孙悟空，难不成是小燕司机来曼谷了？自己认识的背上孙悟空的只有小燕司机，他是福建人，黄湖色的仙人掌，居八戒的熏悟空很正常。以前余英在课堂上发现他在偷着看《歇洛克奇案开场》，也没有发火，就提问他“福尔摩斯”这个词，英文原文是“Holmes”，音译应该是“赫尔摩斯”或者“霍尔摩斯”，那么为什么要翻译成“福尔摩斯”呢？大家都不知道，林木也不禁好奇。余英说道，这本书最早的翻译者是林纾，他是福建闽县人，不翻译成“胡尔摩斯”就不错了。大家都哄堂大笑，对福建人也是印象特别深刻。

    想到这里，他急忙问道，那个人在哪里？郑齐敏见他关切，就懊恼地说，我忘记问了。再说谁会去问骗子的地址呢？

    林木不想让她介入太深，于是不再多言，躺在床上想事情。郑齐敏以为他哪里不高兴，就问道，怎么啦，不会生气了吧。林木轻轻地拉了一下她垂在鬓角的头发，说道，怎么会呢，小耳朵。小耳朵是属于他们两人秘密，他的昵称是大鼻子，她的昵称是小耳朵。一说到这个，郑齐敏就明白他没有生气。只是临走的时候，林木叮咛到，如果那人再来找你，你悄悄地告诉他，让他凌晨三点过来找我。

    来的果然是小燕司机。凌晨三点不到，林木听到熟悉的模仿鹧鸪的口哨声，这个声音从小林木就熟悉，小燕司机是老林的心腹，老林的秘密大都知道，以前林木小的时候，小燕司机也经常陪着他四处玩耍。有时候他不开心的话，小燕司机就会模仿各种鸟类的叫声逗他。他知道小燕司机在通知自己，他要来了。

    因为自从搬来这里以后一直以来平安无事，两个看守的保安警惕性早已不在，现在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偷懒睡觉去了。小燕司机没费周折，直接来到林木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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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狼子蛇蝎

    见到林木，小燕司机激动得哽咽起来。他最早一直喊他小林少爷，后来林木的妈妈听到后觉得太封建，就让他改口喊“小林”。没想到今天一见面，他弓着腰行了一个大礼，紧接着第一句话就是“小林少爷......”

    林木心知不妙，连忙起身帮他倒了一杯水，递给他，发现小燕司机的手在微微颤抖。林木抿了抿嘴唇，淡定地说道“小林”。

    他的意思是希望小燕司机还是喊回以前的称呼，一来是熟悉，二来是自己也不愿意做什么少爷。小燕司机从他的镇定中受到感染，也慢慢平静下来。

    “你知道吗？林总出事了。”

    林木点点头，没有作声。

    “外面传说他......他......”

    林木没说话，郑重地点了点头。

    小燕司机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哭出声来。林木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不要太激动。声音太大弄出动静，引来外面的保安就不好收拾了。

    小燕司机相比以前瘦了不少，想必最近也是颇受煎熬。以前的他每次出现在林家，都是衣冠齐整，一丝不苟。但今天见他，陈旧的黑T恤有明显的汗味，头发也乱七八糟。林木于心不忍，拉过来一把椅子，陪着他坐了下来。

    喝了一口水，小燕司机才慢慢安静下来。他抹了一下眼角，说道，我找你找得好辛苦。我是逃出来的，先走的山路，整整走了三天，到了帕尧才敢坐车。到曼谷以后我不敢进学校，怕是这里也有他们的人。后来听说你又出事，我急都急死了。还好我曼谷有几个兄弟，托了他们，才慢慢打听到你的消息。郑小姐不敢相信我，我本以为都不能见到你了。但我不死心啊，昨天我又去找她，没想到她居然同意了，也把你现在这里的地址告诉了我。歇了一口气，小燕司机继续说道：

    “林总不在了，现在你二叔和林秘书正在争夺林总的家产，他们斗得厉害，你妈妈的车祸应该就是林秘书安排人干的.....”

    “我们家和林秘书有什么关系，她有什么资格?”

    “我也很奇怪，但是林秘书拿出了一厚本的什么遗嘱，说是林总生前留下来的，还有所谓的公证，清莱的律师们现在受警告，都不敢接你家的事，给再多钱都不敢。有个巴德县的不知死活，结果来了一天就被打折了腿，哭着喊着逃回去了......”

    “那二叔呢？”

    “哎呀，你二叔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们本来以为他很正直，会站出来主持公道，谁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他对叔伯辈们说，林木少不更事，这么大的产业不能交给你。他说他先接手，等你以后成熟了再转交。你听听，这叫人话吗？......”小燕司机又激动起来。

    “我们家不是还有我吗？”林木生气地说。

    “你不知道，他们现在正在找你麻烦，我听说还有人要害你。你大概不知道这伙人的厉害吧，手段毒辣的很，毫不留情。”

    林木无言。

    “他们为了阻止你回清莱，派人把曼谷到清莱的机票车票全买光了，有多少票他们买多少！”小燕司机咬牙切齿地说道。

    怪不得。原来如此，林木不禁怒火中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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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反击

    愤怒归愤怒，冷静下来的林木还是对这些人背后的势力不寒而栗。看来安排他去拉玛酒店送东西的女人应该也是这一伙的。而且这女人前些天和郑主任一起企图杀害自己。必须把她找出来。还有她说的那家诊所，为什么莫仁和她都提到这一家诊所，这家诊所背后又蕴含着什么？这些都是林木当下急着要知道的。

    小燕司机同时提到，虽然林木妈妈被车子撞到，但是因为她当时也在车里，安全气囊弹出保护了她，所以妈妈的身体并不严重。只是精神上受到惊吓，现在需要静养。林木急切地问道，那是谁在照顾我妈妈？小燕司机回答道，是你外公和他的人。

    听到外公，林木才想起来他以前提到过的“刑兵”组织。他试探性地问小燕司机，你听过一个叫“行军”的团队吗？小燕司机茫然地看着他，摇了摇头。看着小燕司机真诚的脸庞，林木觉得他不像是说假话。他便和小燕司机商量，现在己方实力有限，需要他再去搬救兵。

    听到自己被安排任务，小燕司机高兴得跳了起来。他本来一直习惯被老林指使，没有人布置他的工作，着实是难以接受。最近这么卖力，完全是出于义愤和报答老林对自己的知遇之恩。

    林木希望小燕司机找几个非常可靠的朋友去昆士街的诊所查一查底细，林木说是一家叫“黄帝”的诊所，小燕司机匆忙中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另外林木要他找机会跟踪朱拉大学工程信息系的郑主任，看看他跟什么人往来。还有就是一些不太重要的事情可以找这个侦探帮忙。说完林木把曹得功的名片找出来给了小燕司机。他同时叮咛道，问起你就说是郑小姐吩咐的，我也会跟他打个招呼。另外记住，林家的事情千万不能和他提。小燕司机点点头。

    临走时，小燕司机塞给林木一张银行卡，林木接过来一看，是泰国排名第二的盘谷银行的一张普通信用卡。林木以为是妈妈给自己用的，小燕司机说道，小主人，现在老林不在了，我也只能跟着你了。这是我自己私下攒的一点钱，也不多，现在我只能做到这些了。林木内心一阵激动，他连忙想要塞回给小燕司机，发现他已经大步走开了。

    第二天早上郑齐敏过来，刚放下手里买的零食，便问林木昨天来的是谁啊，林木答道，是爸爸的一个朋友得知消息来探望我。郑齐敏接着他的话道，怎么很久没有听你提到你爸爸啊，自从开学的时候见过他一面，现在都半年多了。林木无奈的点了点头，但是郑齐敏没有觉察。

    你好像和你爸爸关系一般吧。咱俩的事情他知道吗？

    暂时还不知道。

    哦哦，那你要告诉他吗？

    怎么，你要和我马上结婚吗？

    郑齐敏羞红了脸，娇嗔地站起来，粉拳一阵乱捶。

    爱情的甜蜜过后，一想起老林，林木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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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新货上架

    虞子衿走进黑漆漆的古堡，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就关上了。虞子衿感到浑身不自在。周围非常安静，只有稀少的几盏路灯发出微弱的光芒。她和两位老人沙沙的脚步声回响在黑暗之中，像一条游蛇簌簌前进。老人一前一后，挑着灯笼，就像刚才在附近寺的两位僧人一样。他们先是走过一段很长的回廊，旁边是假山和湖水，紧接着穿过两道门，门槛很高，需要使劲抬起腿跨过去才行。然后就是一段漫长而空旷的草坪，草坪上有昆虫在弹琴，在卖唱，在低泣。

    虞子衿想问一句，现在几点啊?但是当她想发声的时候，发现自己由于紧张，喉头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走了很久，转来转去，双腿发软，虞子衿只好不停地去攥那枚古钱，古钱沾了汗水，攥得手心生疼。虞子衿一声不吭。

    忽然，走在后面的一位老人幽幽地说道，有十几年没有走夜道了。声音低沉，犹如鬼魅。虞子衿不由打了一个寒颤。前面的老人接着他的话说，是啊，真快。虞子衿不知道他指的是时间过得快还是他们走得快，但是她感觉一点也不快。

    终于，两位老人带着她来到一处亭子，亭子前面坐着两个人，脚下点着蚊香，袅袅的烟味很浓，有一点淡淡的氤氩。前面的老人止住脚步，恭恭敬敬地说道，来了。

    一个长发的女人站起来，也说了一句，来了？

    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来，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如果不是虞子衿自己亲耳听到，简直就以为是播放录音。“来了？”

    第一个女人淡淡地说道，下去吧。另一个没有说话。两位老人留下灯笼，自顾自地下去了。不知道他们在这么黑暗的路上要走多久。

    虞子衿头皮发麻，她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虽然都是女人，但这里的气氛有着说不出的诡异。她现在才知道明山住持让她白天再来的原因，这里的晚上简直太可怕了。如果是特别胆小的人，一定会吓个半死。

    两个女人都不再说话，她们面前是一张石桌，桌子上什么都没有。但就是这空空如也，让虞子衿觉得桌上坐着一个恶魔。这恶魔仿佛在咀嚼着黑夜，发出嘶嘶的声响。亭子的背后是竹林，竹子的影子在灯笼的映衬下杂乱盲目，像是长在道路中间的石头，又像是两军对垒时拔出来剑却发现是一柄木剑。

    实在是口渴难耐，虞子衿咽了咽口水，壮着胆子说了一句：有水吗？说完她就后悔了，这不是一句废话吗？

    那两个人反应过来，第一个女人不好意思地说道，委屈了孩子。

    虞子衿有些气恼，但是也无可奈何。她站着，那两个女人坐着，她们都不说话，好像都在听蚊香说话。一只蚊子在虞子衿耳朵边上嗡嗡嗡，好像在警告她不要来这里。虞子衿听不懂，反而挥手赶走了它。

    一阵脚步声传来，一个声音响起来，是一个年轻的男子的声音，他说道，新来的？

    那人走到跟前，凑着灯光一看，四目相对之下，虞子衿不禁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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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孟加拉

    那人是一张西方的白人面孔，不过泰语讲得非常地道，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来差异。

    那人看到虞子衿有点惊吓，便笑着安抚她的情绪，说道，不必紧张，我叫马丁，法国人。

    虞子衿并不认识这个人，只是她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碰到一个老外，而且能讲这么流利的泰语。

    马丁笑眯眯地说道，不用怕，我是警察。

    旁边两个女人站起来，这次虞子衿看清楚了，这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外貌几乎一模一样，脸圆圆的，很有亲和力。仔细分辨，其中一个头发稍微短一点。那个头发稍微短一点的见虞子衿盯着她俩看，明白她的心思，轻声说道，是的，我是妹妹。

    因为贫穷而生的胆大，因为同性而起的亲近，让虞子衿不由得向她们那边挪了挪身子。她猛地想起妹妹虞子佩来。

    父亲跑车的时候照顾她们的是奶奶，可惜奶奶在虞子衿不到4岁那年就劳累过度走了。父亲请来了一个缅甸女人照顾她们俩，结果那个女人陪同她们不到三个月，偷了父亲一笔钱后逃之夭夭。父亲没有办法，只能让她们姐妹互相照应。每次出车前，父亲总是买好一大堆米面油糖，然后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虞子衿要照顾好妹妹，再捏着虞子佩的小脸认真地吩咐她不要调皮，要听姐姐的话，这才依依不舍地出门。

    这哪里是吩咐啊，分明就是教唆。虞子佩没有一次听过她的话，从来不觉得她这个姐姐有什么权威。每次不好好吃饭，她都是追着喂，然后弄得满地都是。虞子衿比妹妹只是早来这个世间一个小时，却获得了人类极高的荣誉称号——姐姐。她从此背负着这个荣誉蹒跚一生，虽然苦累风霜却从未嫌弃。

    虞子衿其实很佩服妹妹，妹妹没有她那么多想法。从上小学开始——她们俩没有上过幼儿园，一直很羡慕那些幼儿园的孩子们，觉得她们什么都是香的。书包是香的，手工是香的，连玩具都是香的。有一次虞子衿捡了一个幼儿园不知道谁家孩子丢的布偶洋娃娃，小小的，还掉了一缕头发。虞子衿兴高采烈地拿回家，给妹妹当做一个高级又高级的奖品。她许诺妹妹只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就每天给她玩这个娃娃一小时。

    姐妹俩陪着这个娃娃很久很久，直到上面的颜色都黑了，眼睛掉了一只。虞子衿自己想办法做了一只眼睛，但是装进去没有用，很容易掉。姐妹俩想了一个办法，把娃娃吊起来，放在高处，这样就看不见眼睛了，又可以玩很久。

    虞子佩不喜欢动脑筋的事情。但是她功课却一直比姐姐好。可能姐妹俩先天就有一些智商上些微的差距，虞子佩没有什么心机，大大咧咧的。

    姐妹俩就这样见风就长，一眨眼功夫都出落成大姑娘了。俩人长相一样，同学们只能靠衣着或者发型来分辨她俩。虞子佩为了保护妹妹照顾妹妹，不得不表现得像一只雌虎。她严厉训斥每一位想要接近妹妹的男生，只要有人胆敢靠近，小心我的虎牙虎爪。虞子衿抓伤过很多男生，所以除了鱼子酱这个外号，还有人叫她“孟加拉”，特指一种栖息地范围很广，包括高寒地区的喜玛拉雅山针叶林、沼泽芦苇丛、印度半岛的枯山上、印度北部苍翠繁茂的雨林和干燥的阔叶树林，以及南亚次大陆沿海的红树林地区的动物。常单独活动，只有在繁殖季节雌雄才在一起生活。无固定巢穴，多在山林间游荡寻食。能游泳，不善于爬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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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关联案件

    虞子衿曾经有一段时间对林木很有观感，尤其是听说他仗义为自己和胡小毛干了一架以后。他们本来就是同桌，林木学习还是比较用功的，但是林木家是清莱有名的人家，门墩石恐怕都比自己家房子高。自卑就像一把刀，明晃晃地，她根本藏不住。直到临分班时，她在妹妹的鼓励下，终于鼓足勇气，给林木写了一张小纸条，托同样分到理科班的何丽华转交给她，她在里面抄了一首意大利诗人的名作——这是她初二那年在图书馆偶然翻到的，当时就暗自下定决心，如果遇到心仪的男生，一定要把这首诗亲笔抄给他。妹妹说你要嫁给林家，一定要让我摸一摸林木的腿。虞子衿上去就要撕妹妹的嘴。

    可惜何丽华拿到这个东西以后，就一直没有忘记要把这封加西亚的信给总统，每天都没有忘记，但是从来也不会行动——直到有一天她觉得时间到了——他们都要毕业了。拿到纸条的林木的反应和何丽华期待的几乎一模一样。何丽华暗中高兴了好几天。

    虞子衿没有想到半年后会被安排去见林木，而且是一件关乎生死的大事。虞子衿的生命观很简单，她只认为有两个神，一个就是能照顾她爸爸和妹妹的神，另一个就是随时可以拿去她任何东西的神。前一个神又是后一个神的神。

    你有一个姐姐还是妹妹？马丁的声音像是神明。

    妹妹。虞子衿低头答道。她像一个犹豫的信徒，不知道该不该迈过这个门槛。

    带她下去休息吧。听到虞子衿话音里的软弱和疲劳，马丁吩咐那俩青年姐妹道。

    是。她们一致地应了个诺，然后拉起虞子衿就要下去。虞子衿不知道她们口里说的下去是什么意思，腿一软，被两个女人架着带了下去。

    汉瑟仔细翻阅了于局长提供的关于马丁的案件卷宗，卷宗不多内容，所以不到半天就全部看完了。

    “我听说你们这里前段时间有个警察被杀了？”汉瑟紧盯着于局长问。

    “呃，呃......这个，这个和马先生一案应该没有什么关系。”于局长紧张地手心直冒汗。

    “是吗？你有查清这位樊先生的死因吗？凶手抓到了没有？”汉瑟是德国特有的蓝眼珠子眼神，鹰钩鼻子嗅觉，霍比特人听力。这样的形态从头到脚对于局长形成了血脉压制。

    “现场抓了一个送货的学生。不过，他现在已经被放了——于局长不敢提起背后曹得功的情形，只得打马虎眼儿地说道，我们已经提供材料到鉴证科去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很快？如果我们走了第二天就可以了，对吗，于先生。如果我们不走，就一直没有结果，不对吗？”汉瑟有点阴阳怪气。

    太上皇得罪不起。于局长无可奈何，只能同意汉瑟带上他的人马前往拉玛花园酒店再次勘察现场。但是他实在不知道樊兵的死和马丁有什么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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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缅刀

    距离樊兵被杀已经过去半月有余，8826房间一直被人当作凶宅，酒店保洁人员也拒绝进入。樊兵的尸体在法医的停尸房放着，家属要求火化——和大部分死于非命的家属不同，樊兵的太太极力主张马上火化，她说她一秒钟都不能等待。外界谣传她太太急着结婚——只等樊兵下葬完成。传的有鼻子有眼，甚至有人说她太太的新男友是棵嫩笋，比她小十几岁。

    作为警界的同行，于局长和陈新等人不免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他们下了一道命令，除非曼谷警察总局书面文件，否则任何人不得探视、检查、或要求处理樊兵尸体。活着的时候由风光到落魄，死了以后又变得如此聚焦，实在不知樊大人在天之灵作何感想。

    推开8826的房门，嗖地一下蹿出一只老鼠，众人惊了一跳。汉瑟阴冷地扫了一眼他的泰国同行，于局长和黄友欢也非常尴尬。后面几个汉瑟的人差点就笑了出来。

    樊兵是在没有反抗的情况下被人刺死的。虽然现在酒店的床单被褥等已经更换，但是从当时案发现场警方拍摄的照片来看，除了一些醉酒后的呕吐物，房间内没有搏斗的痕迹，地毯上找到的脚印印痕和掉落的毛发等物经过鉴定一一排除——都是那天送他上来的“T&T”酒吧老板娘阮氏桂的手下的，一个叫王大，一个叫王二——都是真名，真名。黄友欢在汉瑟后面一个劲地解释。

    死者身上除了大小二王之外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人的DNA痕迹，那个送货的学生虽然动机不明——他自称是受人指使，但无从判定，但是刀把上没有发现他的指纹，奇怪的是刀把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纹，樊兵的也没有。这一点让于局长和下面人百思不得其解。

    刀是一把自锻的缅刀——又做了一些改进，比传统的缅刀直，比缅刀短，比缅刀硬。缅刀并不是缅甸人打造的冷兵器——缅甸人不会造刀，还有很多东西他们都不会造。缅刀是阿昌人家打造的刀。阿昌族是中国云南特有的、人口较少的7个少数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阿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待定，有梁河方言和户撒方言两种方言，兼通汉语、傣语等其他民族的语言或方言，无本民族文字，使用汉字。阿昌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梁河县囊宋阿昌族乡、九保阿昌族乡，其余分布于潞西、盈江、腾冲、龙陵、云龙等县。此外，在缅甸也有部分阿昌族分布。阿昌族制造的铁器极负盛名，以“户某刀”著称于世。根据2010年第六次中国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阿昌族总人口数为39555人。据《2021中国统计年鉴》，阿昌族总人口为43775人，其中男性21840人，女性21935人。

    要在这4.3万人中找出这把刀的作者恐怕不是大海捞针也是探索月球。 更何况这些人居住在云南，不在泰国，也不在缅甸。

    缅刀乃驰名世界的缅铁经过千锤百炼，取其“铁筋”打造而成，其特点是软，薄，轻，它一般没有刀鞘，而是随身藏在衣下甚至缠在腰间，真正做到了“百炼钢化作绕指柔” 此刀可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妖刀”。一般使刀者，刀尖，刀刃，刀背，刀锷，刀柄都可伤人，甚至刀衣在高手手中施展开来，也是武器的一部分。可缅刀本身没有刀衣，它杀伤性最强的地方，是刀尖和刀刃两处，刀尖刺，捅，扎，刀刃砍，劈，削。要的是出刀如电，在几个照面中便要伤人于刀下。由于此刀不利久战。因此走的是阴狠毒辣的路数，最让人防不胜防的，便是缅刀是软的，角度极为刁钻。不过使刀者必须要具备相当的腕力和巧力，否则不仅伤不了敌人，反而还会自己弄伤自己。

    因此这把刀的来源就成了破案非常关键的线索。汉瑟喝问到，刀的材质鉴定过了吗？

    于局长看着黄友欢，黄队长硬着头皮解释道，还在......还在弄......

    其实这把刀陈新他们以前早就研究讨论过，讨论来讨论去就是这不像是一把人使用的刀。如果是军队的刺刀，又太长了，而且没有配套枪管的卡槽。如果不是刺刀的话，他们又实在想象不出什么人能使用这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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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密室

    汉瑟的问法完全无可厚非，而且他知道泰国同行再蠢，也不可能不去研究凶器。在马丁手下工作的时间不长，他觉得马丁只有一句话让他觉得有教益——那就是证物会说话。除此之外的马丁在汉瑟眼里就是典型的尸位素餐，欧洲米虫。

    汉瑟是希望他能够启发这些地方警方短期内尽快提高业务能力——特制的刀具，它的原材料，也就是那些铁和镍，不可能也是造刀的人自己冶炼的，它一定有它的来源。这种特殊兵刃，一般都属于高手或者发烧友级别的人才会去玩。所以找到材料来源，沈腾摸瓜——相信能够打开突破口。

    不过令汉瑟想不到的是，他的泰国同行并不是笨，也不是懒。而是东西方办案人员的脑回路大有不同——西方讲证据链，东方讲人情链。所以虽然于局长和黄友欢一直赔着笑脸，但他们内心并不是很服气。不了解案件背后深层的核心利益思想，遑论读懂了高等警官大学的犯罪研究教材。

    泰方其实还有一点自己的小九九，那就是一定要看到强龙压不住地头蛇。无论如何，都必须搅黄了欧洲人这次的任务和使命。否则，自己以后还怎么混，还怎么和国内国际同行交流？当然，眼下还不是上手的时候，时机嘛——总是有的，时间站在泰国皇家警察这边，教皇才站欧洲佬那边——但是，教皇有几个师啊？

    我们汉瑟也是个察言观色的高手，泰国人的部分思维动态他一清二楚。他私下反复提醒自己的同伴，不要太相信泰国人，不要太相信直觉，要相信证物，相信证据，相信逻辑。

    因此，他命令泰方全部人员退出现场，也就是8826房间，然后带着物证专家马修以及枪弹痕迹专家纽曼等人自行搜查起来。汉瑟认为也许还有枪杀的痕迹，也许还有毒杀，但暂时都不下结论，让证物说话。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汉瑟等人足足检查了三个小时以上，还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找到。眼见这么一个小小的案子就要成为奇案，汉瑟等人决定立即在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先是欧洲人自己开闭门会，然后再是扩大会议，向泰方传达。

    会上马修已经根据泰方提供的现场照片用电脑模拟了刺死全过程，从两个人架着樊兵进入房间开始，这个在酒店监控中清清楚楚。然后他们模拟了大概三四种房内的过程——有直接把樊兵丢在床上的；有先扶他坐下再放到床上的；还有先丢在地上再抬到床上的。结果发现，这个时候任何人都没有刺死樊兵的可能——刺入角度不对，兵器该藏身何处？等等。

    于是进入下一个环节，那就是大小二王离开房间以后。据他们交代，为了防止醉酒之人窒息或者发生其他意外，根据他们的经验，他们都不会关上房门——有时候是虚掩，有时候是敞开。

    这一点欧洲人经过仔细推敲，认为没有毛病，如果是二王或者他们的同伙犯案，完全没有必要开着门以增加自己的风险，于是排除了二王的嫌疑，如果二王没有嫌疑，那么酒吧老板娘阮氏桂自然也被排除了。

    现在的焦点就是当二王离开后，林木上楼进入房间以及他离开房间的过程了。毫无疑问刺杀就发生在这个阶段。这一点是大家公认的。

    欧洲人围绕着林木是否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首席法医汤普森坚持认为这个大学生是无辜的。因为无法解释他从哪里找来凶器，而没有凶器，谋杀自然不可能成立；而纽曼则坚持认为大学生的嫌疑最大。因为根据监控，在大学生进入房间及离开房间的过程中，再没有任何人进入房间，这一点是从当时的监控记录得到证实的。无论是房门还是窗户，全都有监控，而且他们反复确认监控没有被动手脚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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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小真相

    正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马修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的铃声设定是一首韩国女星演唱的英韩混合语歌曲《No body》，《Nobody》是韩国女子组合Wo

    de

    Gi

    ls的第三张单曲辑《The Wo

    de

    Yea

    s-T

    ilogy》的主打歌，发行于2008年9月22日，由JYP E

    te

    tai

    me

    t的朴振荣担任制作，沿袭了60年代曾风靡一时的女子歌唱团体Sup

    emes与The Ro

    ettes的风格，旋律明快简洁，歌词朗朗上口、让人过耳不忘。同时，还发行了中文、日文、英语版本。

    2008年11月15日，凭借这首歌曲Wo

    de

    Gi

    ls获得2008年第十届MKMF最佳女子组合奖、最佳MV奖、年度歌曲奖、大赏；12月10日，获得2008年金唱片大赏音源专辑奖；2009年2月12日，获得第18届首尔歌谣大赏本赏、大赏、数码音源奖。可以说这首歌自出道以来，横扫乐坛，在世界范围内大杀四方。所以马修喜欢这首歌也不例外。

    马修赶紧调低音量，跑出去接电话。汉瑟受到歌曲感染，嘴里也哼哼唧唧地“No body No body”没完。

    突然，他像电击了一样大叫起来，机关，我们怎么忘了机关杀人。为什么一定要有现场的凶犯呢，可以布置杀人机关啊。No body kill，No body kill。

    大家都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奇思妙想惊呆了，太神奇了，真是天启啊，真是神谕啊。现场瞬间爆发出欢呼声尖叫声，欧洲人跳起来手舞足蹈，好几个人的眼镜都掉在了地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马修冲进来，很快他也加入了狂欢的行列。

    可怜的泰国人还在楼下大堂的酒吧里苦苦等待着。黄友欢看于局长一直不说话，阴着个脸，于是没话找话地问道，局长，你说欧洲人不会赖着不走吧。

    于局长没好气地回答道，鬼知道。说完，把茶碗重重地丢在桌台上。这个樊兵，不知道拜了哪个上帝，引来欧洲人找麻烦，于局长很是郁闷。

    马修根据缅刀刺入和樊兵当时死亡时的相对位置修正了电脑示意图，然后他们一行人再次来到8826房间，小心翼翼地根据电脑测算的角度，用激光笔找出了天花板上一处吊灯的安装处。经过细细搜查，终于找到了一处严丝合缝的机关。

    原来这把缅刀属于这个特制的吊灯的一部分，看起来像是缅刀，实质只是一根灯具上的铁条，灯具的转接处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特种摄像头，可以清楚地观测到床上欲刺死对象的位置。自动调整灯具旋转位置，启动发射按钮，便可完成一次完美谋杀。

    设计和发明这套装置的人简直就是天才。或者说这套装置背后的设计者使用者都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这让以汉瑟为首的欧洲小组和后来赶到的大开眼界的泰警小组，都感到脚底发凉。

    酒店的装修负责人是工程经理，他被抓时也是一脸茫然。酒店在两年前重新装修，找的是曼谷第一流的装修公司，这种公司怎么可能去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黄友欢很快抓到了负责灯具安装的一位工人，据他交待自己也是层层转包拿到这个安装机会的，灯具都是装修公司提供的，但是他记起来了，那天轮到安装这个房间时，有个人叫住他，自称是工程的负责人，说这个房间是他们要有特殊用途的，让他按照新的图纸施工安装，他本不愿意，但那人给的实在是太多了——这一个房间的费用比其他所有房间加起来还多。他实在无法拒绝。但是他现在已经记不清那人的样子了，只是高个子，稍微有点胖，曼谷口音。对了，那人右手小指好像少了一截。

    黄友欢这才恍然大悟，赶紧派人去抓酒吧老板娘阮氏桂，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她已经逃走了。大小王也不知所踪。

    樊兵的案子让于局长他们又羞又惊。无论如何，马丁一案不能再让欧洲人走在前面了。如果使坏跟不上，那么抓紧破案也是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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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大阴谋

    Lee和海伦已经开始行动。他们通过电视新闻了解到今天晚上本地将会有大风暴，来自太平洋的最高风力超过17级的台风奥鹿21:25开始登陆——海边的台风威力可想而知。虽然奥鹿实际上比预计的晚来了半小时左右，但是很快就能听到窗外呼呼的风声逐渐加大，最后就是狂风大作，沙滩上飞沙走石，椰子树的枝叶咔啦啦地折断声，紧跟着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从天而降，隔着玻璃都能感受到那种海浪排山倒海的威力。

    门口监视的警察已经溜走了，如此顺利是Lee和海伦都没有预料到的。他们本来的计划是只要能跑出一个就是胜利，现在不仅仅是胜利，简直就是辉煌的大胜了。

    两人沿着墙根跑到大门附近，狂风吹得人站立不稳，海伦穿着单薄的衣服，雨水淋得她很难为情，但是现在根本顾不上这个。大门口的保安荷枪实弹，并没有擅自脱离岗位。两人会合以后，发现不易突破，于是决定前往白天防风时早就踩点好的另一道门。

    风声太大，面对面讲话都要大声喊出来，不过风雨大作也为他们的行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酒店的空间很大，两个人跌跌撞撞地互相扶持着，费了半天劲才终于跑到侧门那边。这是一个通往酒店外面沙滩的小的通道，仿原始建筑的茅草屋顶早就被狂风掀翻，不知道搬送到了哪里。大雨灌进岗亭，于是守卫也早早地逃走了。

    然而Lee发现保安临走时为了防止有人逃跑，特意加高了栅栏上面铁蒺藜的高度，本来可以一跃而过的栅墙现在已经无法攀爬。俩人无奈，只能再沿着墙根寻找突破口。

    往前走了不到50米，Lee看到一棵粗大的椰子树在风中摇曳不止。他灵机一动，拉住海伦，用手势比划道，我们从树上跳下，越过为期。同时他示意海伦自己先来，也可以照应和接应她。

    海伦同意了，她浑身湿透，急需找个地方喘口气。现在当务之急肯定是先逃出樊笼再说。

    Lee扔掉鞋子，把手机塞进内衣，然后深吸一口气，猛地一纵，一下子就抓到了椰树一米多高的位置。可惜树干很粗，风又大，树干湿滑，他爬了一半又滑落下来。

    海伦在树下也非常着急，Lee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海伦示意他让自己先来。Lee无奈只能同意。于是他把海伦抱起来，然后用力推她上去，淋过雨的海伦又湿又滑又重，Lee感到自己都快支撑不住了。一个闪电正好此刻在头顶劈开，天都炸了。

    海伦不知道怎么爬的比Lee高，她示意Lee放开自己的脚，于是朝下望去。发现这个男人早已放开双手，此刻正呆呆地看着自己，而自己已经离他一丈有余。

    她又羞又恼，暴雨中的脸色一样一红，决定不再理他，自己先逃出再说。

    海伦转过身子，纵身一跃，围墙里面的Lee听到咔啦一声，然后是一声女人的惨叫。不知道海伦市骨折了还是踩到了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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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循环

    Lee担心海伦，但是爱莫能助无能为力，他感到一阵沮丧。但是没有办法，这种情势容不得他动感情。风雨还在继续，人生也必须继续。他蹲下来休息了一下，大口喘着粗气，然后想再次尝试爬上椰树，可惜的是他还是失败了。

    海浪在外面咆哮，像是谁欠了海浪100万元，这位讨债的主人遇到了不公，狂怒不已。天空电闪雷鸣，一阵一阵的亮光与暴吼，像是一刀一刀砍向大地和群山这两个仇人。暴雨也没有一丝一毫减弱的迹象，它失恋了，不知道该找谁挽回。只是拼命地哭。尴尬的Lee，对它们三个都帮不上任何忙。感到实在没有办法，Lee只好再去寻找其他路径突围。他小心地沿着酒店的围墙继续往前，希望能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

    海伦应该没事吧，Lee不由得一阵胡思乱想。但是他规劝自己，与其白白担心，不如赶紧出去找到她带她离开。虽然Lee对她没有太深的爱意，但是肌肤相亲，又岂能不可当真？正在这时Lee突然被脚下一块很大的木板绊倒，还好是倒在草坪上，伤的不严重。他忽然想到一个主意。

    蹲在墙角休息了一会儿，他感觉有了一点力气。于是跑到刚才摔倒的地方，抱起木板，朝围墙冲去。来到围墙前，他斜着竖起木板，让它和围墙组成一个三角形，好似一面斜坡。但是木板不够长，并不能够到墙顶。这时候下面也是又湿又滑，支撑不住。Lee只好又找来几块石头，抵住木板，好不容易搭成一面斜坡，Lee试了试，觉得这次能行。他走到远处，看着这面斜坡，大喝一声，一个加速，冲了过来。

    终于越过了围墙，回头望去，就像是戈德曼把一个巨大的嘲笑写在门牙上，坚硬，无情，冰冷。这让Lee感到愤怒。但是顾不上生气，Lee跑回去刚才的地方寻找海伦。

    海浪哭着喊着冲向Lee，企图把他拉入自己怀抱。Lee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但是他辛苦地前进了很久，仍然没有找到海伦。他找到了那棵椰树，但是椰树下并没有椰汁，也没有海伦。

    海伦自己跑了还是被风浪卷走了？Lee不知道，但是他终于要放弃了，太累了，实在走不动了，跑不动了，很想回家，回到妈妈身边。一个浪涛拍来，卷着的石头砸在Lee的脸上，他一下子晕倒了。

    被卷到海水中的Lee真是命大，海神见了他一面后又派人把他送回了沙滩。第二天一早，奥鹿撤走，风平浪静，安静祥和的海滩上一轮红日喷薄而出。美景和Lee都被带着警犬出来搜救的泰国警方抓了个正着。医生检查后认为并无大碍，于是Lee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房间。但是海伦下落不明，泰国警方派出四队人马，包括调来海警，忙活了整整一天，没有任何踪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于局长气得脸像被摁了一堆图钉，挂满了抗议的标语。

    泰国警方并没有对Lee动粗，虽然他趁风暴逃跑让好几个人受到内部处分。Lee暗暗祈祷海伦平安，他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见到她，但是内心又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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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虎穴

    虞子衿被两个女人带到一间挂着帘子的房门前，头发稍微长一点的姐姐在门上输了一组数字密码，虞子衿没看清，姐姐的手速很快。只记得第一个数字是9。门开了，姐姐打开日光灯，虞子衿的眼睛一下子被刺激得眯了起来。等稍微适应一点，她仔细一瞧，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间淋浴房，一个马桶，墙上还挂着一幅画，好像是一个骑着不知道是马还是驴的老人正在上山，背着一个大葫芦。虞子衿有些好奇有不解。正在这时，姐姐看着对她说，你今晚临时和我们住一起。时间太晚，不方便再安排。短头发的妹妹没有说话，紧紧守在门边。

    虞子衿这是平生以来第一次和爸爸妹妹以外的人独处一室，她很不适应。在妹妹以外的人面前即使是女人解衣而眠，她也很难接受。姐姐看出了她的窘迫，安慰着说，小妹妹，我和你一样，第一次外出都是穿着衣服睡觉。虞子衿听她这么一说，心态上不禁有些松弛。她现在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但是要她听之任之，她绝对不会轻易从之。

    第二天一早，虞子衿就已经知道了这两位女性的大概情况，姐姐叫清之，妹妹叫雅之。昨天晚上忘记问她们姓什么，现在问起，她们俩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自己没有姓。虞子衿有点奇怪，但也没有继续追问。

    姐妹俩自称是黎府那敦县人，姐姐3岁的时候来到曼谷，被卖到一家经营冰粉摊的老夫妻家生活。后来老夫妻相继过世，冰粉摊就传到了姐姐手里。后来妹妹大肚子来曼谷找姐姐，原来是被人骗了身子有了身孕，在当地被世俗不容，只好流落出来。妹妹因为帮助姐姐照顾生意，和流氓顾客起冲突，被殴打流产。孩子当时有七个月大，但是花了很多钱，都没有保住。姐姐本来还想讲，妹妹听见妹妹在黑暗中的啜泣，姐姐于是停住，叹了一口气。

    虞子衿也是可怜人家的孩子，恰好也有妹妹，听得特别感同身受。黑暗中她摸了摸姐姐的手，发现她的手冰凉。虞子衿不敢多话，只得假装睡着。

    早上起来洗漱完毕，清之带着虞子衿去见这家研究机构的负责人。虞子衿问道，是所长吗？清之摇了摇头，说：“主任。”雅之则留在房间整理床铺，收拾打扫。

    天亮以后，出得门来，虞子衿这才看清这家研究所的全貌。研究所是传统的泰式宫廷建筑风格，大多数都是2-3层的层叠式建筑，屋檐瓦多数都是金色，简洁明快。建筑物外表色彩瑰丽，采用彩色碎砖和琉璃铺制，造型精致，屹立于彩虹之巅，颇为壮观。清之介绍说这里使用了一千四百万片马赛克磁砖，由师傅们与二百位村民，用双手一片一片的贴上，建造费用花了一笔天文数字。虞子衿不禁感慨，真是不可想象，在深山丛林之中，竟然有如此洞天福地。

    两个人走了一会儿，来到一处山门，山门呈圆形，直径接近两丈，上面包着铁皮，刷着黑漆，亮得照人。清之敲了三下，停了一下，又敲了两下，门后传来脚步声，紧接着呼啦啦的铁链挪动的声音，门开了，两个壮汉各守在一边，他们也是双胞胎。看到清之，他们微微含笑致意，但没有搭话。

    走进山门，原来此刻她们位于半山之中，眼前豁然开朗，前面下沙处是一片湖，湖水泛着波光，湖水前面一大片草地，草地上坐落着一座三层的建筑，和山门那边的不同，这是一座白色现代建筑，造型极富前卫气息，像一艘宇宙飞船。

    虞子衿不禁看呆了。清之拉了拉她的手，催促她快些走。

    一楼的前台非常气派，大堂有三层楼高，也就是直达穹顶，大堂靠近山门的一侧是一排办公室，所以虞子衿她们刚才看不到里面的情形。一组十米长的吊灯从天而降，瀑布一般倾泻下来，豪华壮丽。

    前台接待妹妹是个很和气很漂亮的小女孩，甜美的笑容连虞子衿都心头一荡。她的身后是一幅巨大的装饰画，画着一只威猛的上山虎，只是和大多数地方的老虎不同，这是一只白虎。小女孩和气可掬地登记了两人的信息，然后带着她们来到电梯门口，说道，主任在三楼203房间等你们。

    三楼203？虞子衿不禁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但是她没有说话。

    虞子衿那一天是如何那么有勇气来到这么一个陌生而神秘的地方，见到这么一群奇奇怪怪的人，到现在她自己认为也是一个谜。如果非要寻找一个答案的话，那大概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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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象岛

    海伦跳下去的时候，正好撞在一条长椅上。咔嚓一声，想必是小腿骨折，一阵钻心地疼。她想去呼叫Lee，但是风声像一只短路了的喇叭，无穷无尽地输出着一浪一浪的分贝，完全盖过了她的撕心裂肺。海伦张着嘴，雨水打进来，像是一群拿着手电筒的探险队员一样四处乱转，不顾及山洞的感受。闪电下一个白人女人被雨水浸泡了很久的脸没有血色，一片煞白。

    来不及胡思乱想，一个巨浪排山倒海，像是漫威电影里的无穷声波，把海伦吸了进去，卷了起来，抛向空中，又跌落下来。已经无从享受这过山车与高空弹射的极速快感，海伦早已晕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海伦从巨大的疼痛中醒来，她睁开眼，喊了一声：“哦，上帝！”

    一片安全网拦住了她，原来是酒店为了防止游客游泳时候发生意外，在海滩上架设了两组安全网，第一组应该已经失效，海伦看到了漂浮在海面上随着波浪轻轻摆动的一大片网状物体。但不知道这位良心商家内心是多么地崇高，他在为泰国警方附属的酒店提供的救生设施竟然真的发挥了一部分作用，而且经受了17级台风“奥鹿”的考验。

    海伦被损坏的第一组安全网卷住，被未损坏的第二组安全网护着，没有进入这片大海，成为海的女儿。

    这里是象岛，并不属于曼谷。现在已经风平浪静了，但是天还没有亮，台风进行的飙车比赛进入了另外的场地，或者新的环节。海伦在远远的海面上漂着，看到了最近的一处礁石上刻着一组泰文“Koh Cha

    g”和中文的标识“象岛”。海伦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并不是在曼谷，而是被监禁到了这座岛上。那么想必Lee也是凶多吉少。因为这个岛不通大陆，也没有桥梁连接，没有机场，平时游客来岛只能进行渡轮旅行，他们被押送来的那天车窗全部拉着窗帘，想来是为了不让他们知道去了哪里。象岛很大，可以容纳1万名旅行者和各种活动。著名的白沙滩就位于这里，它是泰国最美的沙滩之一，顾名思义，它拥有在婴儿行李箱中仍能找到的柔软婴儿用沙，白的就像是精心打磨过的水晶。

    海伦拥有无与伦比的记忆力，只要看到了象岛这几个字，她马上在头脑里搜索起这里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这得亏了她和Lee在出发前做的功课。本来没有预计到能发挥作用，没想到现在竟然救了自己一命。这里应该就是象岛有名的另一个景点——寂寞海滩。寂寞海滩其实并不寂寞，周边礁石密布。只是和白沙滩比起来，它在象岛属于游客较少的区域。海滩位于更南的地方，比白沙滩更靠近太平洋。对游客而言这里的预算比较友好，而且非常适合伴侣社交。如果白沙滩有太多周末游客在争夺自助餐空间，那么寂寞海滩是一个悠闲而浪漫的选择。

    除了方便，象岛的天气与泰国湾其他岛屿也略有不同。象岛靠近柬埔寨，当郑齐敏的家乡苏梅岛和它周边的邻居在11月仍然下着雨时，象岛通常宜人地干燥而阳光明媚。如果海伦是要度假的话，不管跟着Lee还是她后面的其他男朋友，想开始或结束在象岛的旅途，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直接从Suva

    abhumi Ai

    po

    t乘坐巴士到达勒，然后再换乘渡轮到岛上。考虑到安全因素，他们可以把大件行李存放在机场寄存处，然后购买必有的生活物品，再在岛上待上放纵或者无耻的数天。

    作为情报人员，海伦学过急救知识，也很清楚落水的后果。一般来说，坠海或者坠江游客死亡概率高达89%，在这89%的死者中遗体能够自行漂浮上来或者打捞成功的概率只有四分之一，余者要么被鱼兽啃噬要么被船桨损毁，至于暗流牵涉水草缠绕石块压覆导致多年后白骨才能重见天日的案例更是比比皆是。

    海伦并不怕死，在她三十多岁的人生阅历当中也曾数次面对死亡，尤其是来到泰国以后。她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如果她的妹妹不能从自己的死亡中获得更好的结果，那么她绝不能死。失踪在欧洲警察体系中是没有任何抚恤政策的。

    海伦必须自救。她深呼吸，然后想利用海浪的浮力巧妙地将未受伤的左腿从安全网中脱离出来。但是这并不容易，海伦试了多次，发现仍然不能成功。她的脸也被渔网状的安全网完全绷住，不能用力。

    没有更好的办法，海伦必须自救。她张开嘴，用牙齿去一点一点地啮咬安全网的纤维，这些粗大的网绳是由一根根较细的单元组成，海伦一次只能咬一丝或者两丝。即使这样也是非常费力，海水咸咸地灌进她的嘴里和胃里，海伦明白，她必须在日出之前逃走，否则等待她的无论是烈日还是泰国警方，都是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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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采样

    马丁离奇死亡是欧盟警察总部近期遇到的最大的一个棘手的难题。第二大的是有人近期在荷兰，德国，意大利和波兰边境的饮用水源投毒，造成一人死亡，数人中毒抢救，多处牲畜死亡的后果，因为漫长的边境线周边环境复杂加上各国语言及观念的差异，即使是欧盟内部，也难以协调此事，调查一直在缓慢进行中。第三大案就是，又有博物馆被盗了，这次是德国。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据巴伐利亚邦警方的信息，当地时间22日晚，慕尼黑以北约64公里处曼兴市的凯尔特人和罗马人博物馆(Celtic a

    d Roma

    Museum)内的483枚古金币被盗，损失价值数百万欧元。当地警方自认能力不足，提出要求欧盟警察总部协助调查。

    一件比一件令人头大。接任吕特的新部长缪儿是位女性，以前是欧盟贸易与商业调查处处长，负责经济案件的专家。她是比利时人，从小在荷兰长大，其父是著名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起草人，典型的虎父无犬女，关嫣不嫁孙郎。不知道以侦查合作为主要内容的警务一体化而成立的欧盟刑警总部为什么调来一个刑警眼中的外行来领导这个欧盟第三根支柱即“司法与内务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底葫芦里卖的是什么病，还是缪女士得罪了什么更高领导而被下放到一线部门磨砺打拼，目前均不得而知。

    欧盟刑警总部的成立于2010年1月1日，是欧盟政治、经济等领域一体化的必然结果。考虑到以前的警务一体化存在欧盟主导和非欧盟主导两种形态,既有北欧合作等小范围合作,又包含欧洲刑事警察组织等大范围合作，欧盟理事会决定成立一个共同组织以面对日益严重的犯罪问题和恐怖组织活动。

    但欧盟警务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一体化与国家主权的矛盾、成员国警察体制的差异、司法一体化的滞后等。大家为了能够取得这个新机构的领导权勾心斗角，德国法国和英国都认为如果自己不能成为这个新组织的核心领导成员就考虑退出。警务一体化的未来最终取决于它能否随同司法与内务的其他领域一起被有效纳入欧盟第一支柱范畴,但各成员国在短期内难以接受这一最终目标，尤其是英国，苏格兰场的同仁们认为跟他们比，欧洲各国的同行都是一群刚出栏的菜鸭。面对欧洲统一犯罪市场的形成所带来的巨大挑战,欧盟及其成员国必须采取一些更加务实的措施以应对迫在眉睫的威胁。可以预见,欧盟统一的警察组织形式必将迎接更多更大更深的挑战，与此同时，由于人种与文化差异，新成立的组织也必将迎来新的动荡。这时代的灰尘究竟如何飘向马丁，海伦还有一众众人眼中优秀出色的男男女女，成为压垮悟空的最后五根手指，让我们拭目以待。

    汉瑟来泰国之前特地带上法医及生物学专家去了一趟马丁家里。从海牙到巴黎乡下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在随行的汤普森看来，马丁入职前留下的生物学样品完全足够满足此次出任务的要求，他不知道为何新领导要不远千里亲自采集马丁父亲的血液样本作为材料基础？路上汉瑟情绪不高，汤普森一路也闷闷不乐。也许汉瑟还在为两起记者遇害案发愁呢，汤普森自顾自地想。

    到了马丁父亲在巴黎的小屋前，一行人敲了很久的门都没有人开。汉瑟有点感觉不妙，连忙派人四处查看，以为发生了什么。周围的邻居见到窃窃私议，都为这帮来头不小的蠢货感到担忧。马丁的父亲和母亲到日本度假去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但据说起码要两周——年纪大的人出一趟门并不容易，东西方概莫如此。

    一个附近热心的居民实在是看不懂也看不惯汉瑟他们的装模作样，跑过来告诉了他们情况。一行人面面面相觑，都都都不知道该如何回去向新来的部长交待。还是汤普森聪明，他脑子一转，直接把这个热心市民抓了过来，以涉嫌妨碍公务对他进行了警告，并采集了他一管血作为替代。如果后来不是呼叫巴黎警察局进行支援解救，他们估计要被愤怒的居民打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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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南瓜先生

    汉瑟的出丑让他颜面尽失，回去的路上他恼羞成怒，警告所有人未经他同意不得向外宣布此次任务的结果，由他一人向部长汇报。为此他又在巴黎戴高乐机场给每一位随行人员的妻子买了一支唇膏。德国人如此大方让随行的属下乐不可支，要知道这在欧洲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名场面，大家在飞机上趁汉瑟上厕所的时候纷纷表示，上一次这种事情应该要追溯到1945年5月8日。

    相较于马丁的甩手掌柜万事莫挨老子作风，大家更不能适应汉瑟的装腔作势一副天下没有我不懂的架势。马修正在自学中文，他对大家说道，最近他的中文老师教给他两个中文的“成语”，大概相当于法文里的固定词组，一个叫“东郭先生”，一个叫“南郭先生”。东郭就是上帝式的人物，谁都救，包括失足女子和狼（这里不知道马修的中文老师到底是怎么教的，理论上只有后者没有前者），从而差点被吃掉；而南郭先生就是汉瑟，只会混在乐团里弹莫扎特，要是皇帝要求单独演奏肖邦或者施特劳斯，那就只有歇菜了。大家纷纷表示马修说的对。南郭记起来不容易，中文里面和南瓜很接近，汉瑟的外号“M

    .Pumpki

    ”就这么固定下来，并流传开去。和1990年1月1日开播的“M

    .Bea

    ”BP呼应，甚是威风。

    隔了一天，小燕司机很快又来找林木，林木支开郑齐敏，然后和他单独谈话。小燕司机告诉林木自己查到了昆士街那家诊所的情况，不过令林木意外的是，他告诉林木那是一家盲人按摩场所，去的都是些久患风湿或者腿脚酸痛的正经老人，他查了很久都没发现异常。林木心想他肯定听错了名字，就问他这家诊所叫什么，他回答道，房弟啊，不是你告诉我的吗？

    林木哭笑不得，只得安排他再去，并把诊所的名字写在纸条上郑重地交给他。小燕司机虽然是祖籍福建，但是对汉字和泰语还是非常熟悉的。他黑脸一红，自己都乐了起来。

    来不及开玩笑，他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很多。小燕司机已经和曹得功见了面，他说曹探长很热情，答应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林木心知小燕司机忠厚耿直，玩心眼肯定不是曹得功的对手，便叮嘱他核心机密一定要守好，现在要把曹探长作为一个得力的盟友而不是自己人看待。小燕司机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另外林木告诉了小燕司机一件非常意外而且可怕的事情。林木发现最近他经常可以观察到楼下或者附近的马路上有不明行迹的人出没，有时候同一个人经常在楼下转悠，他怀疑这里不安全，要求小燕司机尽快想办法能让自己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小燕司机挠着头，显然他并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或者说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法子。

    林木急了，他命令小燕去找曹得功，告诉他自己有一件很名贵的物品需要交给他，但是一定要在安全的地方。接收到到明确的指令后，小燕高兴的咧着嘴笑了，他的神态告诉林木，这个完全没有问题，保证完成任务。

    林木继续问他是否联络到外公或者外公的人，小燕茫然的表情又浮现了出来。林木知道拿他没有办法，只好命他继续努力，争取尽快找到外公。为了尽快取得信任，林木告诉了他一个词“隐血玉”，跟他叮嘱除非是非常值得交往的对象，否则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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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艰苦的探索

    由于没有马丁父亲的血液采样，汉瑟一行只能把他们从泰国警方停尸房采到的马丁DNA样本寄回海牙。在等待结果的过程中，马修提出大家晚上可以去一下那天晚上马丁去过的酒吧情景再现一下马丁当时遇到的情况。汤普森是个老头子了，他觉得马修想出去放松完全没有问题，但找这样一个借口实在就是离谱。

    没想到汉瑟竟然同意了。听到汉瑟的批准，汤普森犹豫了一下决定自己也要参加。毕竟对案件侦破来说，现在他认为这也是一个非常必要而且应该有效的环节。

    酒吧不太大，但是生意很好。看得出这是一间主要针对外国游客的消遣场所，里面泰式文化节目花样繁多，而且相当攒劲。在此起彼伏的口哨声中，马修端着一杯马爹尼靠了过来，他挤眉弄眼地对汤普森说，看出点什么了吗？

    汤普森的注意力明显没有集中，他的目光被好几个身材火辣的姑娘吸引，像探照灯一样扫来扫去。半晌，他喝了一口啤酒，说，这里的口味真淡。马修知道他应该是指啤酒。

    一个身穿迷你短裙的本地姑娘热情地挤进来，她像一条抹过润滑油的鱼一样从马修和汤普森中间钻了出来。“嗨,帅哥”，汤普森老脸一红，那姑娘红唇欲滴，几乎就要凑着他的嘴了。

    马修识趣地转过头去，这时他突然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

    来的人手里拿着手机，一边看手机里的照片一边打量这酒吧的每一个人，显然他是在找人。

    出于职业的敏感，马修直觉觉得有点事情。他回头看汤普森，短短几秒钟时间，他已经和姑娘啃在一起了。“法医典型啊，休闲也不忘取证。”这是回去的路上他揶揄汤普森的原话。

    “是啊，谁能拒绝一次真正的爱情呢？”老爷子心满意足地回答。

    只有严肃的德国数学家汉瑟看出来问题所在。他奇怪的是这样一间场所，马丁怎么可能会一直逗留到打烊呢？而且他们晚上和姑娘们聊了那么多，没有问到一件关于马丁有用的线索。

    “莫非泰国人骗了我们？马丁来的不是这家酒吧？”大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泰国人这样做的目的，难道说他们和马丁的意外有关？汉瑟不认为泰国警察胆大到连欧洲刑警总部的处长也敢阴，他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解或者不对劲的地方，而且晚上拿手机找人的家伙后来被他们逮到角落逼问以后，承认是皇家警察指使他来探寻汉瑟一行的。

    想到这里，联想到樊兵被杀的那间密室，汉瑟果断决定，留汤普森一人回酒店，其他人今晚不住原来住宿的房间了。

    单纯的法医为领导的英明决策感到振奋，他不知道的是，他们在把他送到酒店并再三确认他已经回到房间后，几人又回到刚才的酒吧，喊上已经约好的姑娘，在异国他乡果断地追求爱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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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灭口

    于局长对Lee和海伦的擅自逃跑非常生气，而且现在海伦下落不明，很有可能已经无法生还。从一个小小的钱包开始，事情越来越失控，已经丢掉了两条人命，背后还是一地鸡毛，再这样下去，自己背后的势力想保自己也保不住了。

    想到这里，他根本无法平静下来。要么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除掉他们，就像自己当时除掉樊兵一样。

    现在想起那次被叫去见面的场景，他仍然感到头皮发麻，精神紧张。

    那个大人物像一张巨大的黑幕一样坐在办公桌后面，自己在离他十几米的地方坐着，战战兢兢。他双手出汗，不知道该不该在制服上擦擦。他怕这样就破坏了自己小学生式的坐姿。房间很大，冷气很足，只有他坐着的这一边有一点亮光。

    是内务部副部长约他来见这位幕后人物的，他不敢不来。这是一个随时可以让自己上天堂也可以入地狱的人物。

    那人威严的声音响起，没有任何寒暄，他说，于局长，20年前的夏天，我们发生金融风暴的那天，你老婆在松帕街的泰国金融证券投资公司五楼贵宾室，逼得一位女经纪人跳楼，当时她还怀有身孕。事后有一位记者调查此事，是你派人杀的他吗？那个枪手被捕前是你一枪打死的，对吗？

    那人的声音加了变声器，听不上任何感情，也无法分辨男女。于局长的汗马上下来了，他知道对方对自己的过去了如指掌，就这一件事，足以说明今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件事本已过去多年，自己也和那位穷奢极欲无法无天的娘们早就分居了，但知道其中内情的只有自己。当年的于局长还是一位小警署的副职。在金融危机前，泰国股市蒸蒸日上，妻子因为终日无所事事，加上自己惧内，就让她拿着一小部分积蓄去试试水。结果后来一发不可收拾，妻子不但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砸进了股市，还借了不少朋友的钱。日脚好的时候，天天买包买衣服，在家里的说话的口气大得能吃掉半个太阳。

    好景自然不长，很快索罗斯们就来了。泰国股市开始狂泻，一开始妻子还嘴硬，说调整几天就过去了。结果后来就开始不敢回家了。他去岳父家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有点痴呆了。

    不过刚才的幕后人物不知道的是，逼死经纪人的并不是他老婆，而是于局长自己。

    证券公司独立贵宾室于局长没有权限无法进入。他只好在前一天证券交易时间结束后悄悄潜入松帕街的金融大楼，然后一直躲在厕所里。后半夜的时候他悄悄地出去查看，发现整个金融大楼空无一人。因为那时监控设施并不多见，他一个人在里面转悠来转悠去，百无聊赖，来女厕所都去好奇地看了一遍。

    第二天开市，一片混乱。整个大楼里面的人不是在大声打电话叫客户补保证金，就是在大声咒骂国际对冲基金或者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他趁乱冲进贵宾室，那个大肚婆经纪人还在等他太太出现，他已经掏出枪抵上了她的下颚。

    这个大肚婆其实是他扔下去的，当这名孕妇战战兢兢地告诉他他太太已经穿仓而且倒欠证券公司1000万泰铢的时候，于局长已经疯狂了。大肚婆哀求他放过自己，并告诉于局长自己也借给他太太100万铢到现在还没有归还。她可以不要只求于局长放过自己和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于局长扔下这名孕妇的时候一点也不紧张。他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虽然是个恶魔，但恶魔也有家人。惨案发生后，很多人跑去围观，于局长趁乱逃走。因为股市已经从1300点狂跌到不到300点，跳楼的人比比皆是，以致于此事在晚上的新闻报道中根本没有提及。

    于局长就此逃过一劫。但后来这位女经纪人的丈夫一直怀疑是于局长的太太逼死了自己老婆，便不断打电话或写信向媒体反映情况。后来真的有一位不知天高地厚的记者来调查此事，于局长威逼利诱无用，干脆雇凶枪杀了他。

    这件事是于局长一个梦魇，也是他这么多年不断向上爬的核心原因。只有位置足够高，厄运才不会波及自己。或者说只要你升职速度够快，调查就追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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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审讯

    于局长明白，自己能做在这里是因为对方只是想利用自己干一件脏活。否则以对方的能量，搞死自己简直就是手拿把攥分分钟的事情。

    于是他壮起胆子战战兢兢地问道，我，能做点什么？

    樊兵是我以前一位很好的朋友，但是最近他变了，他变得多嘴而且有些危险。我不想再见到他，永远。

    至于为什么大人物给了他这个指令，于局不敢问。他后来猜想，必定是樊兵现在知道的太多又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只有死人的嘴巴才是最可靠的。想到这里，于局长心惊胆战。樊兵今天的结局就是自己明天的下场。但是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杀死樊兵的那间密室就是于局长布置的。为了这个设计他煞费苦心。本来是留在以备不时之需的，结果没有办法，只能先让樊兵享受一次。

    他派黄友欢威胁阮氏桂，那天必须将樊兵灌醉，并带到拉玛酒店8826房间。他在监控后面等了很久，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坐立不安，如同热锅上的猫妖。终于他们来了。他看到大小二王架着樊兵到了床上，他们丢下他，给他盖好被子，然后还在房间里转悠来转悠去，他急不可耐又怒不可遏，终于等到两个傻蛋在上完厕所后离开，他迫不及待地按下了发射机关的遥控装置。

    至于后面那个姓林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来这个房间，他可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林木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整天呆在病房里让他很难受，但是门外的两个看护警察一点都没有放松的样子。他提出要见他们上级，得到的回答上峰很忙，林公子稍安勿躁。称呼他是林公子，这两个马弁想必也是通过曹得功知道了郑齐敏的身份。

    小燕这几天一直都没有过来和他碰面，林木有点担心他的安危，但是又没有好的办法。他有心想让郑齐敏帮忙传递一些信息，又怕牵涉她到这无尽的危局，只能坐而寻机，看看有没有新的办法。

    突然第二天下午，林木吃完午饭活动了一会儿正准备休息，门外走来三个人，和负责安保的警察耳语了一阵，一个警察推门进来说，林公子，收拾一下，有人要见你。

    林木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是谁要见自己？他想来想去只能是警方。于是他去卫生间简单洗了一下脸，作为少年，林木看着镜中的自己竟然有了短髭，真是感慨。他吩咐两位安全护卫务必转告郑小姐自己的去向，然后便跟着三位身穿便装的男子下了楼。但是令他意外的是，要见他的不是泰国警方，而是汉瑟一行。

    严格来说，汉瑟他们并不是要见他，而是要审问他。作为出现在樊兵凶案现场的嫌疑人，他们的理由正当而准确。

    “你什么时候到的8826房间？”

    “谁带你上的楼，谁给你的茶叶？”

    “你来8826房间干什么？”

    “你和死者什么关系？”

    这些问题林木已经回答了很多遍，以前于局长和陈新他们审问他的时候，不但也问这些问题，甚至连测谎仪都用上了。但是林木的回答听上去匪夷所思但是确实合情合理。

    “你说你母亲生病要去探望，你母亲生的什么病，为什么你要这么着急回去？”

    许多有经验的人常常被审讯时警察和蔼可亲的态度所蒙蔽，以为他们真的可以和自己共情，岂不知这也是一种审讯方法和审讯心理。警察看似不经心地问你一些常见问题，这些问题背后往往蕴藏着陷阱或者逻辑悖论，如果不小心着了道，他们往往突然大喝一声，拍案而起，把嫌疑人吓个半死。

    和于局长的斗争让林木快速成长起来，有些道理你听了一万遍也可能没有什么用，但是只要你实践一次就可以很快掌握并且融会贯通。

    “这个和我去8826无关，我不想回答。”

    汉瑟见他虽然年纪小，但言谈之间已经隐隐有一种冷傲气度，心想此人大不简单，不如放长线钓大鱼。

    他便给马修使眼色，马修会意，站起来走到林木身边，微笑着说，年轻人，你知道吗？我们在你送的茶叶中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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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鬼门关前

    林木知道他在咋呼，也不理他，心说你们若是有发现，自然不会放过我，我又何必去刻意讨好？

    马修刚准备说些什么，正在这时，耳机里传来汉瑟的声音。他说马修，出来一下。

    原来是马丁的DNA比对结果出来了，死者真的就是马丁。这下坐实了泰国警方的结论，汉瑟有点垂头丧气，不过他对马修说为什么是缪儿部长直接给我电话的而不是发正式邮件？

    马修颇不以为然，眼珠子一转，他对汉瑟耳语了几句，汉瑟顿时雨过天晴，转怒为喜。

    马修走进审讯室，对另一位他们的同僚说道，走吧，收工，晚上去哪里喝一杯？那人努了努嘴，指向林木。马修做出无所谓的表情，耸了一下肩膀。

    海伦咬了牙齿都快松了，终于啃出一个面孔一般大小的窟窿，能够伸出手去。她用手使劲地拽这网索，发现徒劳，一切都是徒劳，这网非常结实，根本扯不断。

    费了这么大力气，还是不能逃走，海伦不禁有些沮丧。她仰面躺在海面上，像一只漂着的塑料泡沫。

    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吗？海伦不甘心。她想到自己的两个妹妹，一想到她们，她的眼泪就要流下来了。

    不不不，绝不。我一定要逃出这个鬼地方。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海伦张皇失措的时候，海浪送来一块残破的目标，不知道是哪艘拍烂的船或者桨，上面还有钉子。海伦高兴极了，她拼命地想让自己能够抓住那块木板，使劲地抓过去，结果胳膊带去的水流反而把木板推得更远。

    黑暗的夜空没有星星，垂死的海伦闭上了眼睛。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她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她发现那块木板竟然又漂到了自己身边。

    这次没有犹豫，海伦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慢慢地靠近，然后一把抓住了。

    有了木板就等于有了工具，海伦慢慢地用木板上包着的铁皮尖锐的边缘划割着网绳，渐渐地第一个断了，然后是第二个。

    当海伦完全脱身而出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海浪哗啦哗啦地冲击着礁石，亲了一口这块救命的木板，海伦奋力向着最近的礁石游去。

    借着礁石的依靠海伦终于可以喘口气，她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拧干水分。幸好现在海边没有一个人，赤裸的海伦站在礁石上，伸开双臂，她想象自己就是海神的女儿F

    eya，自由让她长出来翅膀，开始飞翔。

    穿上衣服，海伦慢慢地向着海滩的方向走去。她的脚印在潮湿的沙子上像是写着一排大字：注意安全，防止跌倒。

    被抓回来的Lee明显开始抗拒，他向于局长和黄友欢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再不释放他，他就开始绝食。于局长一开始并没有太在意，他以为Lee只是说说而已。但是当手下向他报告说Lee已经绝食整整一天以后，他开始紧张了。

    必须找到一个万全之策。解决掉他们，汉瑟和欧洲方面怎么可能放过自己？一想到自己的两个孩子，一想到那黑压压的幕后大人物，于局长已经乱了方寸。

    他决定亲自会见一下Lee，并告诉他海伦的情况。

    Lee见到于局长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房。他因为连续28小时没有进食，已经晕倒了。因为血糖太低，医生开始为她输液。就在他恍恍惚惚快要醒来的时候，他听到了于局长和医生的对话：

    “能让他现在......？”他眼神朦胧中看到局长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医生摇了摇头，快步离开了。

    病房里只剩下Lee和局长两人。

    要不要现在就做掉他？于局长非常矛盾。他看着Lee苍白的面孔，心想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时机，而且只要自己出手，绝对十拿九稳。

    但是一想到刚才医生的表情，他觉得自己如果现在动手，还是太莽撞了。反正在曼谷，就是在自己的手掌心里，任凭孙悟空都逃不出，更何况他一个小小的李昌珏。

    Lee刚才也非常紧张，他还是害怕局长对他动手。如果是现在，他绝对不是局长的对手。但是他算准了局长不可能自己亲自动手，也就一直装作没有醒来的样子，呼吸均匀，表情平静。

    终于等到局长走出了房间，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真是险象环生。

    不过看到局长刚才的表现，他明白了，海伦现在一定是凶多吉少。否则要是海伦还在的话，局长刚才绝对不敢当着医生的面那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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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可恨之处

    一回到酒店的房间，汉瑟脱下西装，松开领带，刚拉开衣柜的门准备挂一下衣服，赫然发现一个全身湿透的女人站在自己的衣柜里，还是个白人。

    没错，正是在下。海伦说道。

    汉瑟听完海伦的讲述，陷入了沉默。首先他对马丁派海伦和另一位美国同行来泰国执行任务一无所知，他需要调查海伦的话是否真实。不过他确实在总部的时候听说过马丁一位入职不长时间的助理离开了岗位，但是其他同事传说的版本都是海伦因为受不了马丁的残暴而离职，并且删除了和所有同事的联系方式；其次，他这次来主要是协助调查马丁意外死亡一事，目前看来，海伦和另一位美国人还不知道马丁已死，要不要告诉他们汉瑟很犹豫，最后他决定暂时先不向他们透露这些，毕竟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任务；第三，海伦他们未经允许在泰国从事特工活动，泰国警方对他们进行拘押是正当的，不太好为了这个和于贤他们翻脸，否则一定影响自己在马丁意外身亡这个案件上面的主动权；第四就是完全出于个人私心的想法。他为什么要帮海伦？又不是他派他们来执行任务的，再说他们任务成功自己又能有什么功劳呢？

    想到这里，他下定决心，便站了起来。看到海伦浑身湿透的样子，他笑容可掬地说道，你先不要着急，我去楼下帮你买几件干净的衣服。

    到了楼下，汉瑟立即打电话给于贤，可惜于局长的电话一直都在通话中。汉瑟明白，海伦现在是惊弓之鸟，时间一久她必然会有所觉察。可是他又没有其他人的联系方式。好不容易电话接通了，他急匆匆地说自己发现了一个他们应该正在追捕的女人，就在香格里拉酒店。哪个香格里拉？就是我们住的这个。你们住哪个？汉瑟简直被于局长的愚昧气炸了。他冲他吼道，妈的，你马上派人过来，否则要你好看。等他挂掉电话，也没有去买任何一件哪怕是内衣立刻冲出门，上了电梯，守在自己房门口。只要海伦有任何逃走的迹象，自己立马制服她，然后交给愚蠢的泰国同行。

    然而，当黄友欢带着大队人马气势汹汹地冲到汉瑟的房间时，他们打开衣柜，里面空空如也。搜遍整个房间，除了汉瑟丢失的一些衣物和西装，其他没有任何变化。

    逃出来的海伦感到非常恐惧。她从汉瑟起身准备去帮她买衣服时的笑容就发现了端倪。现在在泰国，除了原本任务中可以出卖的Lee是最值得信赖的人以外，她已经没有人可以信赖可以仰仗。真是讽刺。

    她甚至想，如果汉瑟刚才欺于暗室提出要和她滚床单，她都会认为这是很合理的要求。但是汉瑟没有这样做，这种相貌的男人在海伦眼里就是一具行走的繁殖机器，她见得多了。但事出反常必有妖，海伦的恋爱经验帮助了他。那个和海伦上过床后三天就提出分手的前男友，和汉瑟的面相绝对有很多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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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无厘头

    当着于贤的面，汉瑟大发脾气。他实在是想不到本地的官僚主义已经泛滥到了这种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不好直接骂于贤，于是把晚到了几分钟的黄友欢喷得狗头出血。黄友欢低着头，一言不发，任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自己头顶倾销国骂。

    等他发泄得差不多了，于贤抓住时机说道，汉大人息怒，保重龙体要紧。小的们还是能抓回这娘们的。请汉大人放心之类的话。汉瑟无奈，只得气哼哼地带人离开了。

    汉瑟一走，黄友欢马上抬起头，他一点也没有受到刚才被批判的影响。他冲于贤使了一个眼色，他们都明白，海伦没死。这样更好，没死比死了作用更大。至于汉瑟为什么要派他们派人抓她，他们两人现在还没有完全搞明白。但是有一点他们看出来了，这个汉瑟绝对不是仅仅冲着马丁一事来的，他的背后还有另外的企图。

    海伦能够找到汉瑟的房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天亮以后，她在海滩上走了很久，又饿又冷。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被一个路过的好心渔民救助，带她回到自己的窝棚，并亲自给她烧了一顿热饭，海伦狼吞虎咽的样子让那位老渔民心疼不已，然后他还驾船把她送到了最近的可以乘车的港口，并顺便帮她买好了回城的车票。他应该以为海伦是附近常见的和丈夫或男友前来度假的外国游客，每年台风季总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只是失踪或死亡的居多，能获救的寥寥无几。

    在内心深情感谢和祝福这位菩萨一般的热心渔民大爷以后，海伦回到了曼谷市区。她需要找到Lee或者大使馆求救。但是Lee到底有没有逃出来她也不清楚，另外从自己的遭遇来看，Lee即使逃出，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泥菩萨遇台风能不能自保都很难说，遑论帮助自己。但是去大使馆的话，十有八九她会被遣送回国，因为泰国警方和海关不可能再把自己当作正常入境的游客对待的。而遣送就意味着任务失败，且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

    海伦想起马丁出发前给自己的第二个暗号：如果在曼谷，去找一家叫“黄帝”的诊所，在那里问他们买一味中药“当归炒决明子”，如果回答是不好意思，只有“人参胶”，那么判断对方是否是男人，如果是男人，就是自己人，如果不是男人，就不能确定。

    海伦一开始对马丁这个无厘头的东西感到生气，从这中间明显感觉到了一种淡淡的恶意，也许他压根就是欺负他们玩弄他们，所以才会制造这么搞笑的接头暗号。什么叫做如果不是男人，就不能确定？但是当她来到泰国之后，才明白这一切自有道理。也只有在当时的泰国，存在第三种性别。马丁自己应该是吃过亏或者受到过启发，否则不可能如此精准地安排一切。

    用老渔民偷偷塞给自己的钱在市区吃了点东西以后，海伦想去买一身干净的衣服，但是发现钱不够。她只好偷偷地在街上到处打听，找了很久，才终于找到昆士街的这家诊所。瞅着四下无人，她正准备闪进去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光着膀子，背上纹着一只巨大的猴子和许多小猴子，大摇大摆地进来诊所。海伦一惊，决定先观察观察情况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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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四十五个

    主任办公室真的在三楼，但是这是一个两层的空间。和大多数追求向上高度的办公室不同，主任的办公室是向下延伸的，有一个旋转的楼梯通往二楼。地板是一整张透明的强化玻璃，只在楼梯接口处开了一个方形的槽，供人上下。

    下面是一个群山和绿草以及洋流模拟的泰国地图，非常壮观。那些群山都是经过等效比折算的高度，想来和实际海拔类似。绿草是真的植物，几乎都能感受到绿草的清香。在群山与平原之间的河流也是真的有水在流动，散发着淡淡的水汽，仿佛真的云层与雨雾。虽然类似于沙盘，但比沙盘实在是精致太多。

    猛地进去，虞子衿吓了一跳。这有点长空栈道的感觉，她很不适应。清之带她到门口就离开了。告别的时候轻轻地握了一下她的手，说道，没事。然后微笑了一下。虞子衿为她的照顾感到温暖。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想必背后有很多很多故事。

    主任办公室里面没有人。虞子衿好奇地打量着里面的布置。除了下面的地理设置，整个三楼的部分空空荡荡，一张办公桌，一个书橱，一个衣帽架。剩下就是供客人坐的沙发。沙发的设计非常现代，浅白色的优质牛皮手工订制而成，想来价格不菲。墙上挂着一幅中国画，画的是一只正在捉虫的雄鸡，高大的鸡冠与身体，羽毛五彩斑斓，整体威风凛凛。两边是一幅汉字书法对联，虞子衿认得，写的是“每临大事有静气，不信古时无先贤”。字体苍劲，走的是米黄一路。

    虞子衿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正在犹豫，门外脚步声传来。她回头一看，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原来主任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穿着很得体的姐姐。这位姐姐穿着传统的泰式绊尾幔，这是泰国古老的传统服饰的之一。虞子衿一般只在美斯乐的节日庆典上见过。绊尾幔是由一块长约3米的布包缠双腿，再把布的两端卷在一起，穿过两腿之间，塞到腰背处，穿上以后，很像有段时间流行的灯笼裤。由于纱笼下摆较宽，穿著舒适凉爽，因此它在泰国平民中很受欢迎。

    但是随着时代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西式元素开始加入泰国传统文化中，泰国人开始着西式上衣，有花边，并开始穿袜子鞋子。到了二十世纪之后，绊尾幔渐渐地退出历史的舞台，开始变为西式的筒裙。

    筒裙同纱笼一样，布的两端宽边缝合成圆筒状，穿时先把身子套进布筒里，然后用右手把布拉向右侧，左手按住腰右侧的布，右手再把布拉回，折回左边，在左腰处相叠，随手塞进左腰处。穿时也可以用左手以同样动作向相反方向完成。

    现在我们经常看到的泰国女性传统服饰主要包括良敦、吉拉达、阿玛琳、波隆披曼、都喜、却克里、西瓦莱和乍卡帕等八种款式，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由泰国诗丽吉王后亲自设计和倡导的。

    但是不管哪一种，虞子衿都没有穿过。她和妹妹平时都是穿邻里捐赠的旧衣或是父亲在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衣物。平日里虞子衿非常羡慕能穿标准泰式女服的姐妹。今天见到，她对穿着的喜好大大超过了对陌生地方的恐惧。

    虞子衿满心欢喜地望着主任，目不转睛。主任看到她的样子，一下子也笑了。

    主任和蔼地说，坐吧。我这里不招待客人喝水，请多见谅。虞子衿不禁好奇她的这个习惯，不由得说道，我也不爱喝水。

    这个神采风韵均非常动人的女人像是有一种魔力，虞子衿完全被她迷住了。她笑吟吟地说道，我叫陆盼盼，你可以叫我陆姐。

    虞子衿从小没有母爱，父亲在家里和她们姐妹也是聚少离多，而此刻，她完全把这位陆主任幻化为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姐姐，自己的家人。她不由自主地喊道，陆姐。

    主任很高兴地笑起来，笑起来的主任眉目含情，端庄大方，虞子衿作为情窦初开的女孩都不禁心头一荡。

    主任简单问了一下虞子衿的家庭情况，虽然这些虞子衿在网络上申请加入这家研究所时提供的资料里都有，但是虞子衿还是很乐意再给主任详细讲解一遍。

    当听到虞子衿和妹妹很小就没有妈妈的时候，主任眉头一皱，问她道，你父亲现在做什么？

    提到父亲，虞子衿不禁悲从心来。她把父亲从货车司机到瘫痪在家的详细情况从头汇报了一遍。主任听到很仔细，一点都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听完虞子衿的表述，主任也向她简要介绍了双生子研究所的一些情况。据主任说，这里是她父亲资助的一个大学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对象主要是当代一些重大物理课题。她父亲是泰国最大的保险公司——泰华人寿的前董事长，因为年事已高，便退出了经营层。现在她受托管理这家研究所，希望虞子衿能够在这里过的快乐。

    虞子衿不由得问道，你们需要我，可我在这里能做点什么呢？

    主任笑着摆摆手说，不着急不着急。小妹妹，人生漫长，我们不用一定要把问题今天就解决掉。

    虞子衿完全被主任雍容大度的气质和能力所折服。她心想自己要是也能成为姐姐这样的人该多么开心啊。

    只是通常像镜子那样，光彩照人只是一面，而另一面也许就是厚厚的黑漆或者坚硬的墙壁。这些，也许很多年后离开林木带着孩子的虞子衿才会明白。也许她从未后悔认识主任，但是如果有机会让她重新选择，她一定不再会温柔地走入那个良夜。

    这里除了主任，每一个员工都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主任问她，你知道世界上最厉害的妈妈生了多少胞胎吗？虞子衿摇摇头。

    “是15个。”

    “四十五个？”虞子衿傻乎乎地抬起头，天真地问。

    主任“噗嗤”一下被她逗笑了，感觉到有点失态，便不再说话。

    后来虞子衿回到房间，特意拿出电脑查询了一下，这才被自己的才华笑得满床打滚，直不起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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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螳螂捕蝉

    小燕来找林木，却发现他已经不在原来的病区了。守在他门口的保卫也已撤走。他四处打听，没有人知道被转移到了哪里。

    他本想有重要的事情汇报给林木，现在遇到主人失踪，真是急得火烧火燎。

    然后他想起郑齐敏，可是郑大小姐不在学校，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小燕实在无法，转头去找了曹得功。

    他出了朱拉大学校门，点上一根烟，晃了晃手里的火柴头。这盒火柴是他在朋友家邻居的窗户上顺来的——所有的钱都给了林木，他现在宾馆都住不起。好在这位朋友也是单身，且能容他。

    晃掉手里的火柴，看着逐渐升腾的烟雾，小燕似乎感觉到了背后有人在跟踪自己。

    他不动声色地扔掉火柴头，没有回头，而是掏出手机，借着屏幕的反光偷偷地看向后面。果然有一位金黄头发的洋女人在远远地跟在自己身后。见此情况，小燕没有回头，而是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向前走去。他决定找个地方抓住这个洋妞，看看她要做什么不利于自己的事。

    在留花道转弯的地方，小燕听了下来。他找了一个卖椰子的路边摊，停了下来。这个人是他在曼谷的一个眼线，也是他的朋友。

    他假装买椰子，然后悄悄告诉了摊主跟踪者的情况。跟踪者此刻正在马路对面等着红灯。她焦急的样子摊主尽收眼底。小燕和他两个人对了一下眼神，决定收网。

    他突然折返，在那女人刚刚过完马路的瞬间和她擦肩而过。他特别注意了一下，是个长得还不错的欧美人，金发碧眼，身体高挑。

    海伦哪里知道这位卖椰子的流动摊贩就是小燕的跟班。她是从诊所一路跟踪过来的。在诊所门口，她偷听到了小燕打听老板的情况，以及隐隐的几个词，什么银鳕鱼，清莱等等。她心中一动，虽然暂时不清楚小燕的所作所为，但是她认为这绝对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所以一路从诊所到医院再到学校跟了很久，只是没有想到，竟然被小燕察觉。

    当她特意来到摊前，假装要买椰子似的挑挑拣拣，然后不经意地问道，老板，刚才那位先生买了几个的时候，她哪里知道，危险迫在眉睫。

    摊主看都没看她一眼，似笑非笑地回答道，你说能买几个?

    海伦固有的特工属性立即被激发，她一下子惊觉，然后立即回头看，想去探查刚刚离开的小燕。刚一回头，赫然发现此刻小燕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后。练过泰拳的小燕作为林金荣合格的司机兼保镖，一个分筋擒拿手就上来了。

    海伦没有想到他们会在闹市区动手，措手不及，一下子被抓了个正着。她的嘴巴被摊主捂住，然后快速地塞了一个不知道椰子皮做的什么玩意，卡在喉咙口不上不下，正好说不出话来。双臂已经被小燕在后面反向锁住，也是动弹不得，而且痛得要命。

    旁边看热闹的路人围上来几个，摊主操着曼谷郊区的方言骂道，偷我椰子不给钱，还砸我摊子，看什么看，你给钱吗？然后把劈椰子的砍刀明晃晃地舞动着，路人吓得赶紧开溜。

    摊主收摊，正准备和小燕把这个女人带走。就在这时，几个人突然从四周围了上来，原来是穿便衣的黄友欢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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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黄雀入笼

    海伦口里的椰塞已经被扣出，这个椰子皮削成的东西大小正好，海伦觉得这个摊主一定不是普通小贩，至少是个老江湖了。但是现在顾不上和他纠结，她得赶紧溜走，因为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当黄友欢的手下给他们以及她都戴上手铐的时候，她大声叫道，我是荷兰人。谁知道这些人根本不理不睬，领头的警察皱了皱眉头，喝道，统统带走。

    一个贼眉鼠眼的手下趁机过来在海伦身上揩油，海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就换来这家伙一个巴掌，老实点，鬼佬。

    小燕和摊主都猥琐地笑了。

    小燕和摊主多年兄弟，自然一个眼神全部信息无损交流到位。他们在警察局均一口咬定是海伦吃霸王椰，不买单还打人，小燕是路人也是客户，出于义愤，也出于爱国热情。他说自己最看不惯西方那些人在我们的国土上撒野，下次遇到这样的事，自己一样会挺身而出打抱不平。气得审讯他的老警察大怒：要不要给你颁个热心市民奖啊？

    摊主则是一个劲地嚎哭，他说自己一家老小全靠这个椰子摊养活，现在自己被带到局子，晚上老母亲和三个月大的孩子估计旧的饿死了。看着他的长相，年轻的小警察好奇地问道，你这个是几胎？

    虽然这些理由都无比奇葩，但是在海伦身上女警真的只搜出几个泰铢的硬币，反而奇迹般地佐证了小燕他们的说法。而且根据熟悉摊主的片区巡警报告，他确实有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宝宝，但这是他三婚没多久的妻子生的。至于老母亲，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以前也不曾听他提起。但即便如此给力的警民配合，也不见得小燕他们就能顺利脱身。麻烦总是不会只有一个朋友。

    黄有欢早就接到密报，这个背上有纹身的家伙一直以来都在偷偷摸摸和姓林的大学生来往，由此看来，这个学生真还不是冤枉，真还得深挖才行。他指示下面，无限期置留，没有他以上的命令，一律不得放人。

    调查那个大学生背景的文件在哪里？黄有欢在办公室里大声喊道。他越来越觉得指挥不动手下的各个部门。信息科和综合科尤其是，只有行动组还稍微听话一点。黄有欢想，这都是欺负自己新来的，看来不放几把火，不杀几个祭旗，恐怕这威是很难立起来了。

    秘书赶紧去催，信息科的梁科长气不打一处来：早就说了他是清莱人，没有案底，有些资料要去当地进一步落实，催催催，你给我买架飞机啊。秘书不敢多言，只得唯唯诺诺地告退出去，信息科其他人员全都偷着笑了起来。

    回到办公室，看到秘书的表情，黄友欢就明白大概的情况了。但是听了秘书的汇报，他还是气得把手里的茶杯狠狠地扔在了地上。秘书汇报道，梁科长申请购买一架直升飞机。黄友欢真想把他拎起来，大声质问，刷个火箭行不行？

    海伦的重新落网让于贤于局长相当开心。听闻消息，他决定亲自提审这两个替他立功的蟊贼。至于黄大队长提到的免职梁科长的事情，他想也不想就否决了。

    但是当于局看到坐在审讯室里戴着手铐还满不在乎大大咧咧的小燕时，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个人，当年的种种情景又浮现眼前。真是冤家路窄啊，于局长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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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精神疾病

    在郑齐敏的要求下，在曹得功的运作下，林木被以精神疾病的名义转到一家精神病院监护治疗。这家医院位于曼谷西郊一处僻静的谷地，四周森林茂密，草木丰茂，实在是不可多得的风水宝地。

    曹得功献媚道，这里是我的一个朋友买下的医院，主要也是为了解救一些被警察冤枉的好人的，我只恨没有第一时间想起这码事。郑小姐放心，在这里将会是绝对的安全，绝对的舒适。

    郑齐敏只得连声道谢。她同时转告曹探长，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说过些天要来曼谷办事，顺便来看看她。如果曹探长有时间，可以一起吃顿便饭。

    曹得功两眼放光，连忙低头哈腰地表示感谢。

    林木在一旁看着，觉得他真是生错了时代。

    林木不禁想起以前听老林和朋友在酒后吹牛聊天的时候说起过的泰国在二战期间的一些情况。

    二战爆发前，日本为了实现构建“大东亚共荣圈”的计划，对朝鲜半岛和中国发起了入侵。二战开始后，日本为了解决战略资源短缺的问题，又选择了入侵东南亚的“南下”策略。在“珍珠港事件”爆发的同时，日本出兵进攻菲律宾，随后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也相继沦陷。

    可以说，二战中，几乎整个亚洲都遭到了日本人的入侵。

    不过，也有两个地区例外。第一个是英属印度，日军本来发起过入侵行动，结果遭到了惨败，此后就没有了下文。

    第二个地区则是泰国。泰国地处东南亚中心位置，交通条件四通八达，是一块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然而在二战中，泰国不仅没有被日本进攻，反而还在日本的帮助下，获得了缅甸景栋和马来邦两块地盘。这件事，就要从两个重要人物身上说起。

    第一个人叫拉玛五世，他是泰国却克里王朝的第五代国王。拉玛五世上台之前，正是欧洲列强在东南亚疯狂渗透的一段时期。当时泰国的邻邦,几乎都成为了欧洲国家的殖民地。并且由于国力孱弱，泰国也在短短数十年间,同十多个国家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看起来很快就会成为一块新的殖民地。

    拉玛五世上台后，对泰国的司法、财政、教育等领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彻底废除了食田制度和奴隶制度。这场改革,后来也被称为“泰国历史的转折点”。

    不过，虽然拉玛五世让泰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但想要在几十年中提高国力,同欧洲国家抗衡，显然是不太现实的。因此,为了避免泰国成为殖民地，拉玛五世采取了一种很聪明的外交策略。

    那个时期，泰国东边的越南等国,是法国的殖民地。泰国西边的印度等国，是英国的殖民地。而泰国刚好以两全之身夹在中间。

    拉玛五世先告诉英国人，一旦泰国被法国占领，那么英法两国的殖民地将直接相邻，以法国人的野心，很可能对印度发起进攻。

    之后，拉玛五世又把同样的道理讲给法国人听。

    英法两国在经过思考后，都觉得拉玛五世的观点很有说服力。随后英法两国迅速进行了接洽，双方商议之后决定，谁都不去动泰国，干脆让泰国成为一块战略缓冲区域。

    就这样，泰国在拉玛五世的外交策略中得以保存，并成功获得了长期的稳定和平。

    拉玛五世的外交策略，对泰国很多政客产生了影响，其中就包括二战时期的泰国总理銮披汶·颂堪。他也是第二个重要的人。

    銮披汶·颂堪在1938年正式成为泰国总理。在上台一个月之内，颂堪总计逮捕了40名政治对手。之后便通过国会审判，处死了其中的18人。

    1939年，颂堪将国名“暹罗”正式改为“泰国”。尽管引起了众多反对，但颂堪依然我行我素。

    二战爆发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虎视眈眈。日本海军频频在泰国海岸出没，这让泰国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眼看日本图谋不轨，颂堪很快想到了拉玛五世的外交策略。

    颂堪先是找到英国人，说日本人就要打过来了，这样肯定会危害英国对印度的统治。英国很快回应，表示愿做泰国的后盾，一旦开战，必定出兵相援。此后，颂堪又对日本人说，如果泰国被攻占，英国必定不会善罢甘休，所以请求日本不要攻打泰国，让泰国继续成为一块战略缓冲地。

    颂堪企图以英国来压制日本，显然是低估了日本的能力。

    要知道，为了掠夺东南亚的战略资源，日本连美国都不怕，又哪里会畏惧一个自顾不暇的英国呢？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军在泰国登陆，泰国守军在进行了几分钟的“英勇反击”后投降。颂堪得知消息后，立即下令让全国军队都放弃抵抗，由他来同日本人交涉。

    1941年12月11日，颂堪和日本大使签订了《日泰同盟条约》。该条约规定：泰国允许日本在国内借道，日本则不得对泰国发起进攻。

    一个月之后，泰国正式对英、美宣战。这代表着泰国正式加入了轴心国集团，成为了法西斯的帮凶。

    而对于泰国这位小弟，日本还是相当照顾的。1942年，日本先后帮助泰国攻下了缅甸景栋和马来西亚北方的马来邦。日泰的亲密关系也达到了最高峰。

    然而到了1943年后，日本开始在各个战场上接连失利。泰国在发现日本已经没有前途的时候，秘密和美国、中国通了气。泰国希望能以不被清算为目的，彻底同日本撇清一切关系。

    到了战后，泰国义正言辞地痛斥日本的种种罪行，并表示，他们是在日本的逼迫下才加入轴心国阵营的。而西方国家也并不打算去深究泰国的问题，竟然干脆把泰国纳入到了战胜国的行列。

    最终，泰国以战胜国的名义，要求日本赔偿了上百亿日元的损失。

    林木想，这位曹探长到底是颂堪的后人还是拉玛的后裔，能在警方和嫌疑人中间如鱼得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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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白马娘娘

    郑齐敏见林木脸色阴晴不定，连忙问道，是哪里不舒服吗？林木就势说道，有点心口疼，能帮我倒杯水吗？

    趁着郑齐敏出去找水的功夫，林木拦住曹得功，对他说道，最近有没有一位背上一大片纹身的人来找过你？

    曹得功奇怪道，来见我的人都穿着衣服，我又没有透视眼，怎么看得到谁背上有纹身谁没有纹身？再说我时间宝贵，不是郑小姐这样的贵人，我还不伺候。

    林木见他装傻而且话中带刺，也不再多问。心想他肯定把自己当作是靠脸吃饭的小白脸了，这岂不是石头缝里瞧人？但林木懒得跟他解释，心想有郑齐敏在，你姓曹的就跑不了。

    曹得功告辞以后，郑齐敏安顿好林木，又准备帮他削水果吃。林木拦住她，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道，你最近操心了，跟着我跑来跑去，瘦了不少。说完伸出右手，心疼地抚摸着她的脸庞。

    郑齐敏此刻是欢天喜地，她只知道林木平时不太表露感情，此刻见他真情流露，真是满心甜蜜。她温柔地说，我没事。你才受苦了。这些天我每天都去白马娘娘庙烧香，祈祷你一切烦恼快点过去。对了，我爸爸过几天要来，你可以去见见他吗？

    林木刚刚得知这个消息，根本没来得及考虑。他想了一下，本来觉得不见为好，自己现在哪里顾得上儿女情长，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最近都是郑齐敏在帮助他东奔西走，实在是开不了口，便随口说道，你安排吧。

    郑齐敏本担心他直接拒绝，还想着帮他再解释解释通融通融。现在见他口风松动，便兴高采烈地说，我这几天上街帮你买几身衣服，你好好养养精神。爸爸是个严厉的人，他肯定很在意你的第一印象的。

    郑齐敏不知道她这一声爸爸，又勾起了林木痛苦的回忆。

    林木在拼命回忆他被外公带走的那个时刻，不过他那时已经晕倒，实在记不起来老林的状况。只有和那司机还有那女人的搏斗，让他双眸刻骨铭心，骨头隐隐作痛。

    这上学的半年以来，风平浪静，他还以为老林也许侥幸逃脱了那场杀戮。但是小燕的到来又让他的梦境被现实击得粉碎。小燕不可能讲假话的，那么看来老林是真的已经走了。而且老林走了，妈妈现在情况也很不好，自己又被羁绊在曼谷厄运缠身，实在是大苦大难一齐涌来，白马娘娘都来不及照顾。

    想到老林最后的惨状以及自己和他出生入死的画面，林木过去对他的种种看法早已烟消云散。他甚至很后悔自己在前些年的那些忤逆之举。外公说的什么建文皇帝，什么定武本兰派，林木一概认为是一派胡言。他想起妈妈的话，儿女总归是爱父母的。有朝一日自己也有孩子的话，无论孩子做什么，他都会选择理解，选择原谅。这种血缘关系的纽带是无论如何也剪不断的。

    郑齐敏见他眉头紧锁，便宽慰他道，没事的，爸爸虽然严厉，但是他肯定很欣赏你的，你们性格很像，都特别倔强。

    林木岔开话题，他问道，你最近见过莫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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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又见黄衫

    只有情敌才会彼此惦记。不知道是谁第一个说起这句话。郑齐敏再笨，也知道林木是自己的男朋友，而莫仁是自己的倾慕者。她以为林木在妒忌自己和莫仁交往，就故作云淡风轻地说，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听说他在写什么剧本，还卖给了一家电影公司。

    因为上次林木的箱子被人擅自翻动，他很久没有回宿舍了，加上这件事和莫仁有一点关系，林木就想了解一点他的简单情况，听郑齐敏随口夸了几句莫仁，他斜靠在床边，双手交叉抱在脑后，不咸不淡地说，是啊，未来的大导演。

    郑齐敏站起来，用鼻子使劲地吸了几口气，发出“哼哼”的声音。林木问她，怎么啦。她回答道，好浓的醋味啊。

    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房间中顿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然而被惦记的莫仁此刻并没有闲着，他听说了林木的情况，也通过其他同学和文学社的同仁们了解到了郑齐敏的近况——她一直跟着林木跑东跑西，说不定两人已经同居了。

    莫仁知道再传下去不到一个礼拜郑齐敏就会怀孕，那么到开学前说不定孩子都要生下来了。黑格尔说过，人最卑鄙的莫过于想象力了。莫仁实在是太了解这些搞业余文学创作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心理。他也是其中一员。

    即使知道这些无稽之谈必将随风飘散，莫仁还是感到妒火中烧难以自持。他既愤怒自己的无能，又仇视郑齐敏的短见。他不知道自己这样才华满腹一肚子经纶，和郑齐敏诗书答和举案齐眉该是多么般配。她怎么就看上了五大三粗愣头愣脑的林木。但是对于林木，在领教过他上次老鹰一样的一抓一提之后，自己对他充满了胆怯的畏惧。

    他尽量要求自己不去想林木。在假期里，他随意创作的东南亚武侠小说中，他把林木描写成一位淫荡的恶魔——甚至连母猴子也不放过的最大反派。他还进一步写到，母猴子最后怀孕生了一只人猴，并给他取名木加林。他准备再写一些狗血的伦理事件，但是这有点超出他的底线，于是他还在犹豫。如果林木继续滑向自己的对立面，不排除他会在每一章写他的死去，108种死法，种种都有特色。

    这种暗黑的幻想让他有时下笔有神，有时又如同难产的妇女一样坐卧不宁。直到有一天，突然一个女人来到文学社，指名道姓要找他。

    来的人自称是一家海外出版商的代表，听说莫仁很有文学才华，希望能够和他签约，买断他十年创作权。可以先付很大一笔定金，但是莫仁从现在开始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创作，而且必须保证每月完成一定的字数。如果达不到要求，则必须重写。如果连续三个月重写都不达要求，那么合约自动解除。当然，前面的定金就不用退了。

    这个条件在当前对莫仁来说非常优渥，他心立刻痒痒地动了起来。

    这女人穿着袖长七分，圆领，胸口五颗扣，下身搭配横条纹筒裙的黄色良敦泰服（Chut Thai Ruea

    To

    ），胸口绣着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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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一树海棠压梨花

    女人看着他，很平静地告诉他，自己平时都在新加坡生活，这次来泰国是应公司的安排，主要是为了物色优秀的年轻潜力作家，提前布局文化与艺术产业。他们公司叫五言媒体，是新加坡最大的出版集团，已经在新交所凯丽板挂牌。这次机会难得，希望莫仁好好把握自己的命运。

    莫仁并不懂什么股票，但他对这个女人说的一切都充满兴趣。临走时她告诉莫仁，如果想好了可以到香格里拉酒店旁边的索菲亚酒店找她，她住1169房间。她走了，但是她没有带走她最后抛下的一个媚眼和浑身骨头酥酥的少年。

    她走以后，莫仁立即借了文学社同仁的电脑，到网上去查了一下她说的五言公司。情况确实如她所说，在新交所官方网站上莫仁看到了这家公司的名字。他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冲出文学社跑到操场上飞奔，并且不住地大喊。他喊的不是泰国人民万岁，而是“啊！啊！啊！”大家都艳羡地远远望着他，嘴角流着擦不去的口水。

    当晚在那个号码暧昧的房间，我们的少年刚敲开门，就被一个风情万种的媚娘一下子拉到了床上。就像大鱼吞到了小鱼，鳄鱼咬到了手臂，在索菲亚特制的樱木大床上，我们的少年通过打怪，升级成了男人。

    从此以后莫仁几乎每天都要早早地去索菲亚，用他的话来说，这是灵魂不屈的呐喊，而他本人，至多只能控制自己的肉体。

    “不用怕，我们不会加害他的。”点起了事后烟的媚娘舒服地抽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在看着烟圈的消逝中安慰他道。这个小兔子一样的男人在精疲力尽之后，突然得知需要每天以文字的形式向她们书面汇报林木的动向时，不禁有些害怕。他想起上次那几个彪形大汉以及他们的威胁，他们肯定有对林木不利的企图，他暗暗地想。

    虽然自己恨林木入骨，但是要他做告密者，这对他的心灵还是一次很大的冲击。他更加害怕郑齐敏知道这件事以后的反应，她肯定会看不起我，他自己想。

    所以他眼巴巴地望着这个教会自己人生最大快乐的女人，这女人曾经像一颗北斗星一样指引着他向快乐进军，这种快乐是一个文字幻想家做梦都幻想不出来的，但是现实如今湿淋淋地摆在眼前。既然能给自己快乐，那么应该也能给自己希冀。莫仁只能幻想着她是被自己的魅力征服的。

    那女人一个人在卫生间哗啦哗啦地洗澡，她知道没有兔子能逃过草原的猎鹰，尤其是这种雏兔。

    躺在床上的莫仁在少年的贤者时刻中感到一丝丝后悔。他不想答应这个女人，尤其是不能轻而易举地答应。他也是有气血的时代青年，他自己认为。

    但是第二天一早，他犹豫了很久，还是准时去了。

    “莫顿大街555号。”他飞快地对出租车司机说。

    “什么，你不知道？就是香格里拉旁边的索菲亚，你怎么这个都不知道？你们服务业应该首先满足的是顾客的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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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恐怖监狱

    海伦已经被关了48小时以上，她的临时拘留场地不断地抗议。两个黑黑瘦瘦的女警一开始还试图警告她，后来干脆就置之不理了。

    然后中午送餐的时候，她们克扣了她的矿泉水，只留下两片干面包。海伦是个顽强的女人，如果说最初的她浑身充满了对马丁的愤懑以及由此产生的斗志，那么现在，更多是对未完成任务的使命感以及对同伴的感激。

    但是在临时监狱这种完全没有道理可言的地方，她纵然浑身是胆，也无能为力。

    海伦想起他们以前在总部特殊业务培训班上课时老师讲起的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例子：曾经在战争年代，监狱里有人绝食，新来的监狱长毫无办法，只能每天派人送牛奶进去。

    但因为物质缺少，牛奶不足，加上人犯特殊，处理棘手，所以只能派人隆重请教老典狱长。

    老典狱长受到礼遇，便倾囊相授：告诉你们，以后再遇到这种绝食的犯人，用不着费那股子牛劲，直接把他的门牙敲掉，然后顺着牙床子灌米汤，就他们也配喝牛奶？

    据说监狱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纵观历史，多少英雄豪杰到了狱吏狱卒手中，都如同一只蚂蚁进了铁锅。

    在泰国及中国的历史上，这种案例比比皆是。在监狱里杀人，通行的办法有三种。

    其中比较阴狠的叫做

    “果丹皮”。监狱里收拾犯人，都给起各种食品的名称，听起来特

    “温馨”。比如

    “红烧排骨”，就是用烧红的子弹头刮犯人的肋骨。那么，什么叫

    “果丹皮”呢？就是暗中把犯人找来，说是准备让你出狱了，狱方给你准备点酒菜，交个朋友，将来出去以后呢，大家不要彼此记恨云云。

    这首先在思想上解除了你的

    “武装”，然后一杯杯的灌你，灌到基本醉了以后，拿温水扑面，再用事前寖好的桑树皮、山楂树皮为主要原材料做成的特殊的纸张一张张的铺到犯人的脸上，盖住口、鼻、耳、眼等处出气口。

    一般只用三张，犯人就嗝屁朝凉。封建时代管这个叫

    “开加官”，但那时候科技不发达，纸张原材料主要是桑树皮，进入现代以后，狱方开动脑筋，加入了山楂树皮，加入这种材料以后最大的

    “好处”在于犯人死后的首轮尸检容易被误导，据说这都是山楂树皮和桑树皮混合的功效。

    再一个就是比如中国明朝江西才子解缙遇难的过程，他是被纪纲派人灌醉后压到雪地活活冻死的。

    有些监狱一直屯着一些麻包和袋装水泥，作案工具是现成的。而且，听老狱卒们说起，早些年监狱里杀人用压死的办法特别容易蒙混过关。

    所谓

    “土囊压身，铁钉贯耳”，这是中国明代北镇抚司传下来的

    “绝活”。如果这些人想要谁死，恐怕阎王也拦不住。不用请死神帮忙，他们自己就能完成业务考核。

    想到这里，海伦不禁冷静了下来，她必须想办法，而不是发泄情绪。而眼下，沉着是唯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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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期待

    幸运的是，虽然没有办法逃出去，但是也没有人来提审海伦。她可以安静心绪好好整理一下最近的行动思路。

    首先是任务。他们的任务是找到波士顿和巴黎失窃的名画，而根据余英的情报，这些名画应该就藏在素贴山某个地方。这里是清莱林家经营多年的一个基地，这个秘密余英是如何探知的，他们也不清楚；

    其次，马丁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他们了。而总部既然派出汉瑟等人，而且在上次的会面中汉瑟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马丁的消息，这明显不正常。要么马丁被解职或者调离了，要么马丁就是出什么意外了。海伦觉得马丁无论如何不可能抛下他们不管，毕竟这是一次和FBI的共同行动，不仅仅是马丁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第三，自己和Lee与林家父子恶斗一场，本来已经大功告成，没想到半路杀出个老头，这老头身手干净利落，又极具头脑，一定不好对付。他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上次明明可以除掉却又放过自己和Lee，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林金荣带着的箱子是否就在余英那里，余英作为国际刑警组织卧底，为何肯屈尊在一家普通高中教书，而且一呆就是二十年，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第四，自己和Lee为何被泰国警方如此对待？按理说天下警察是一家，即使他们不肯帮忙，但是没有理由为难自己和Lee啊？还有就是自己在“黄帝”诊所门口听到的银鳕鱼到底是什么？她绝对不相信一个满背花绣的古惑仔分子会去诊所讨论食材，更何况这个诊所是马丁安排的第二站接头处。还有这个古惑仔及其帮手看起来都不是一般的小混混，背后必然还有势力，值得深挖。

    这一切对海伦来说都是未知之处，她渴望知道，也很想早点搞清。就好比一个武林高手，他关注的就是他的对手到底有多强，这种对各个行业的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也就是所谓的“技痒难耐”吧。

    Lee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几天来，海伦还是很期待见到他。这不是爱和关心，只是工作。海伦命令自己道。

    有一句西方谚语说的是，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幸运的海伦终于等到了。就在她苦思冥想的那天下午，看管她的哪两个黑黑瘦瘦的女警中一个稍微白一点的过来对她说，16号，出来。有人来保释你了。

    Lee，他终于来了。如果一个怀春少女期待的是自己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一个驾驶员期待的是一辆劳斯莱斯或者布加迪威龙，一个疾病缠身的人期待的是药到病除沉珂立解，那么海伦此刻期待的不是妹妹，不是马丁，而是Lee，这是一个无解的答案，海伦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一想到Lee不但没事还有能力解救自己，海伦觉得他简直就是一个妻子眼中无所不能的丈夫，一个孩子眼中无所不能的爸爸，一个学生眼中无所不能的老师。她一定要在无人的地方深深地吻他，想到这里，口舌生津。海伦尽量控制自己不要笑得太明显。

    然而令她失望的是，来的人并不是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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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人莫予毒

    来人是一个穿着医师制服的女子和一名律师，头发在脑后盘起，梳着高高的发髻。从面相来看，应该是位泰国女人。律师也是位戴着眼镜的泰国女人，看上去严肃冰冷。

    穿着医师制服的女子走近海伦，轻轻地说道，人参胶。

    海伦一下子明白了过来，她的眼角瞬间泛起了泪花。原来自己也是有组织的人。这些天来无论饥寒交迫还是出生入死，她都没有流过一滴泪，但是现在感受到组织温暖的她，一下子情绪爆发起来。

    她扑进那位女子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旁边的律师很冷漠地看着，无动于衷。而那名女子轻轻抚摸着她的后背，连连安慰她说，没事了没事了。

    走出临时监狱，海伦终于止住了哭声。她手里拿着那女人递给自己的纸巾，不好意思地说了声抱歉。确实，这种失态是他们这种特殊工种所不允许的。

    那女的怕海伦疑惑，便轻声说道，今天本来应该是我先生来接你的，但是他临时有事，被叫去接诊了，所以非常抱歉，是我来的。我叫阿慧。

    阿慧，阿慧，海伦在心里默默念着。

    回到诊所，阿慧帮海伦在后面一个特别的病区检查了一下身体。刚刚拿下听诊器，她说，你前些天是不是溺水了？

    海伦一下子就被震慑了。想不到阿慧小小的身体里竟然蕴藏着巨大的宝藏，她竟然也是医生。自己原来以为她只是帮助丈夫做点看护工作。

    海伦点点头，阿慧站起来，拉开了后面刚刚拉上的窗帘。阳光一下子射进来，好美的天气！海伦觉得自由真是小鸟的翅膀，想飞的时候才倍感珍惜。

    这几天你哪里都不要去了，我安排胡律师帮你找好了一个地方，你在那里安心休息。至于那个美国人，你不必担心，阿伟会想办法的。他晚一点出诊回来会来找你。阿慧吩咐道。

    她像一个指挥打仗的军官，有条不紊又信手拈来，让人如沐春风。海伦对东方女性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

    汉瑟和马修正在议论着什么的时候，汤普森推门进来。他一进来就有点情绪，冲汉瑟嚷嚷道，为什么总部不能把DNA比对的数据发给我，而只是口头给一个结果？这让我怎么做报告和结论？

    汉瑟和马修对视了一眼，汉瑟点点头，马修站了起来。

    “这个不难，你可以参照三年前的黎巴嫩人偷渡案来写。”

    黎巴嫩人偷渡案是一起在欧洲警察史上影响很大很深远的一起案件。当时67个黎巴嫩人，男女老少都有，被关在集装箱里偷渡来欧洲，结果海关检查发现全都已经窒息死亡。因为轮船在起航后粗心的蛇头忘记了帮他们打开通风口。为了鉴定这些人的身份，汤普森花了大半年的时间。

    马修很清楚这是一起乌龙案件。汤普森通过所谓的一一比对鉴定DNA从总部专项拨款中为自己在苏黎世大学做研究的女儿输送了很大一笔经费。只是考虑到彼此都是同事，也照顾他是单位的老人，大家这才心照不宣。

    听到马修旧事重提，汤普森老脸一红，气哼哼地走了出去。

    汉瑟和马修明白，马丁的死亡大有蹊跷。

    马修本来是可以提拔为总部技术处副职的，但是因为他和马丁关系不和，马丁从中作梗，导致他一直无法被提拔。所以马修对马丁的不满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这次来泰国，汉瑟指定要马修跟来，而且是名单里面的第一人，也是有原因的。

    刚才他们商量的意思就是，既然总部在马丁一事上有猫腻，那我们干脆将计就计，表面上就按总部，尤其是新部长缪儿的意思办，实际上要考虑我们这次过来的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绝对不能放过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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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官场楷模

    定好主意，汉瑟决定找个合适的时机开会讨论一下马丁一案的结论。但是在这之前，做戏做全套，还是要装模作样把流程全部跑一遍。把该推给总部的推总部，把该推给老于的推老于；把该揽到自己名下的揽好，把该揽到团队名下的揽牢。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

    汉瑟刚给汤普森安排好和伊琳的对接，外面传来敲门声。打开一看，原来是黄友欢。

    他是来报告海伦的行踪的。海伦到了一家昆士街的诊所，这家诊所的老板叫黄国伟，是位华人。在曼谷行医多年，是有名的外科专家。但是他和黑帮分子往来密切，很多受到枪伤的帮派分子不能直接去医院，都选择到他那里治疗。这些年他从这些方面赚了很多钱。

    但是他们暂时还不知道他出面去保释海伦什么意思。黄友欢来报告这些事情事先并没有向于局长汇报，他是因为上次迟到而导致海伦逃走，被骂的狗血喷头，特意不服气，想向欧洲同行证明一下自己。

    汉瑟听了一言不发。他在考虑如果坐实马丁的死亡，无论是否意外，海伦还要不要留？双手交叉抱拳在胸前，汉瑟绕着办公室转了一圈，还是不能决定。

    他想起海伦的机敏，害怕和她作对导致自己的引火烧身。踱着步，他来到窗前。

    窗外一株火红的凤凰花开得正艳，这是一种欧洲没有的树种，而且大型乔木本身就比较雄壮。

    看着窗外的凤凰花，汉瑟下定决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现在是敬天地敬鬼神的时候。

    汉瑟决定了就没有犹豫，他转过身冲着黄友欢说道，我们已经查过了，欧洲刑警总部没有这个人，她要么是假冒的，要么就是犯罪嫌疑人。但这里是你的地盘，黄si

    ，是否抓人你来决定。当然，如果她拒捕，我相信你们也会考虑到她的危险程度，从而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吧。

    黄友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原以为汉瑟要求抓捕海伦只是为了不妨碍他们办案，没想到汉瑟把直接开枪四个字都写在了脸上。兹事体大，他绝对不敢做主。搞不好的话将是一场飞来横祸。

    汉瑟见他不语，知道他胆怯，便为他打气壮胆说，不用怕，现在一切都是我说了算。必要的话，我的人也可以协助你。我们有一位神枪手，以前是军队里专门负责狙击的，叫瑞克，可以派给你。

    黄友欢哪里敢要。见自己拍马不成反被撅，黄友欢思来想去还是去汇报了于局长。只是他把自己主动去找汉瑟汇报改为汉瑟主动找他，而他由于匆忙还没有来得及先告诉上司。

    那个女人？于局长也陷入了沉思。现在他的首要任务是一方面要充分维护欧洲人的脸面，让他们好吃好喝好工作；另一方面还要保护好自己的乌纱，千万不能让上次毒品案的功劳化为乌有。

    “梁科长！”他大声地喊着斜对门办公室信息科的老梁。

    “那个大学生调查清楚了吗？什么，他是林金荣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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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五大家族

    “宁惹中山狼，不惹泰北梁”，说的是清迈的梁家；“林家一门双，欲戏先断肠”，说的就是清莱的林家。还有“逢五不过六，逢水莫过陆”的陆家，“莫嫌桃花多，只恨春蓬郭”，“无事莫登素贴山，萍水相逢因系缘（袁），梁、林、陆、郭、袁这五家，就是整个泰国警方口中所系的华人五大犯罪家族，只是从1949年开始，他们受到整个东南亚和东亚局势的影响，逐步隐蔽化、集团化和信息化了。

    林家就是林木的爷爷林谦创立的。在外人看来，他们从木材行业起家，历经成衣、肥皂、牙膏等日用品，现在泰国最畅销的Twi

    Lotus双莲牙膏，就是林谦所创，只是后来被泰国正大集团并购了。

    林金荣、林金耀两兄弟平时看起来为人低调，但背后只有警方知道，他们以商贸、房地产、娱乐业等合法产业为掩护，背后牵涉到走私、军火、洗钱等各个层面的黑暴产业。五大家族势力范围盘根错节，既互相争斗又间或联合，形成了和泰国警方把持的“治安社会”相对立的“地下秩序”。

    林木作为林家的第三代，林金荣刻意洗白他，所有家族生意或者非法活动，从未让其子知晓，这也就是于局长一听到林木是林金荣的儿子时大吃一惊的原因。

    事情越来越复杂。林家虽然参与有组织犯罪程度较深，但一下子把他们连根拔起根本就没有可能。且不说他们对泰国政界根深蒂固的渗透，北部很多正规产业也是他们把持，合法纳税与创造就业就是当地政府的命门，在没有能够代替他们的产业资本出现之前，谁也不敢不愿不能消灭他们。所以在整个东南亚，地下产业及背后的幕后集团，只能被取代，而不能被取缔，就是这个原因。

    梁科长走进于贤的办公室。他有点谢顶，五十岁上下的样子，额头很宽，中年公务员操劳半生的典型形象。和黑瘦黑瘦有点娘的局长，虎背熊腰人模狗样的黄友欢黄队长相比，实在是提不到警方的形象篮子里。但就是这么一个人，掌管着全泰国所有的人口信息，从新生儿到去世的耄耋老人，从交通意外到黑帮仇杀，只要是增加或者减少，在媒体或者统计局也许只是一个数字，但在梁科长这里，这些背后全都是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有名字，有背景，有生气，有去向。

    梁科长走到于局身边，耳语了几句。于贤没有说话，眼睛眨巴了好几下，但脸色明显放松下来。

    黄友欢早就看不惯老梁了，在他还没有被提拔到刑警大队一把手之前，因为案件信息查询等他俩就多次交恶，现在更是势同水火。但梁科长在如此重要的位子一坐就是几十年，岂能是他黄友欢一介武夫所能理解的。

    只有于贤这种心狠手辣的老狐狸才清楚这背后的脉络，但是他自己也有很多把柄捏在信息科手中，所以对于老梁，于局长大多是尊敬有加，不敢违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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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解铃还须系铃

    于贤想了想，他对梁科长说，你先去忙吧，最近辛苦。

    梁科长轻蔑地瞟了黄友欢一眼，脚步轻快地出了办公室的门。突然，他又想起了什么，转回身来，对于局长说道，我听下面都在传说黄大队长准备要给警队买直升机了，这个真给我们皇家警察长脸啊！然后也不听于贤和黄友欢任何接下来的语言，自顾自地回去了。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内心的放松真是人见人爱。

    黄友欢看着他的背影，狠狠地做出一个恶心的表情。梁科长虽然名义上是自己下属，但实际上已经嚣张到和自己主管差不多了，这叫他如何能忍？

    老于打圆场道，好了好了，团结第一，团结第一。自己人不点自己人。

    黄友欢气呼呼地坐下来。他外表看起来草莽，其实也是粗中有细，心思缜密之人。只是情绪管理这东西要是和权力结合起来，就相当于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极易被成倍放大，成为摧毁理智基石的导 火 索。

    眼下欧洲这帮人在我们这里作威作福，你能忍吗？你能忍我也不能忍啊。他们打的是我们整个皇家警察团体的脸。

    怎么办？我自有办法。

    黄友欢静静地听着上峰的训示，眼睛眨巴眨巴的。他反过来坐在椅子上，活像一只大狗熊在表演杂耍。

    于贤并不在意他的仪态，他要的是他的脑子。他们密谋的主要是四点：

    第一，如何把樊兵事件推给欧洲人，这个是重点，但是非常棘手；

    第二，如何把海伦和Lee这两个烫手山芋尽快遣送出境，他们是同行，这一点于黄二人心知肚明，但是只能装作不知或者暂时不知；

    第三，关于马丁的意外。虽然这件事和泰国皇家警察有一点点关联，但是追究起来，他们顶多顶多就是个接待安排不到位，这叫什么罪名呢？因此关于这一点于贤并不是太在意。比较让他头大的是，原本以为马丁已经够烦的，没想到现在来了20几个马丁，而且个个都有私下的想法，真是叫人崩溃；

    第四，关于林木。这是一个犯罪家族的政治培养对象，目前似乎没有任何犯罪事实，而且根据掌握的情况，反而有可能成为受害者。这也是为什么曹得功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从于贤这里提人的根本原因。如果是重刑犯，他于贤有几个脑袋，敢冒这样的险？

    另外，他们也看出来了，马丁意外一事欧洲人现在明显有点心不在焉了。虽然背后的具体原因不知，但是从汉瑟他们的行为表现来看，明显是放松了不少。而且他们在泰国不可能无限期呆下去，早一点让他们滚蛋，这是全泰国的共识。所以无论于黄二人做出什么举措，只要是出于这样一个崇高的目的，上层基本上都会默认，手段则基本上不会被追究。

    那么第一步应该怎么办呢？于贤斜靠着倚在桌子边，双手抱拳，显然在思考着。他在等黄友欢先发言。黄友欢瞪着眼，想来想去，决心说出自己的想法。

    收买。他认真地对于贤说。欧洲绝不可能是铁板一块。

    英雄所见略同，你和我想到一起去了。于贤阴险地笑起来，黄友欢也跟着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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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抢戏

    见到阿伟的海伦彻底放下心来。胡律师带着海伦来到一处明显是高级别人士居住的别墅区。进了社区后她七拐八扭，费了老半天劲儿，来到最角落的一间建筑前。从外表看，这里好像很久都没有住过人了。花园路草长得比花还高，常青藤爬满了半面墙，还有一些比壁炉的烟囱还高。铁艺的栅栏早已锈迹斑斑，但看得出原来应该是既漂亮又气派，造型优美，花样繁多。

    胡律师停好车，从后备箱拿出一个大箱子，然后锁好车门，不放心地又跑到前面拉了几下。她一个一个地拉了一遍，确认都锁好了，这才抱歉地冲着海伦笑道，不好意思，职业病。海伦耸了耸肩膀，微笑了一下，表示理解。推开门这才发现，和外面的破败相比，这间屋子的内部装修真叫一个豪华。欧洲宫廷风的桌椅和沙发，水晶吊灯，全部现代化的进口厨房设施和卫生间设备，一切都让来自真正欧洲的海伦大开眼界。她一面转，一面啧啧称奇。胡律师放好行李，转身冲起了咖啡。她对海伦说，自便啊。你近期就住这里，很安全。箱子里全都是给你买的衣物，从内到外都有。要是想逛街，我们也可以安排，不过尽量不要出去。

    端着这杯胡律师亲手冲泡的咖啡，闻着水果味的来自圣赫勒拿岛的圣海伦娜咖啡，海伦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但是她也没想到自己怎么就突然问出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泰国这么热，为什么还要造个壁炉？

    胡律师尴尬地笑了，她低着头，轻轻的吹起咖啡杯上的泡沫。咖啡像一个湖，很快地泛起好看的涟漪，向外扩散。也许这就能带走海伦问题的难度吧。

    “胡律师应该只有尴尬的时候才会笑吧。”海伦反应过来以后，为自己找着场子。

    正在这时，推门进来一个人，他的脚步声很轻，连胡律师都没有觉察。

    看到他，胡律师马上放松下来。她放下咖啡，飞快地迎了上去。

    “这就是......”

    “黄伟先生是吗?”海伦不等她说完，主动抢话道，而且伸出来热情的双手。但海伦堆满恭维的脸上没有注意到胡律师的不满。胡律师立即瞪了她一眼，心里不快。也许海伦早就预料到了胡律师的反应，只是她不在乎。也许女人天然就有抢戏的天分，无论古今中外。

    “啊，啊.....”

    “他不是，他是阿伟的司机。”这次胡律师的声音明显冷傲了起来，带着三分戏谑七分不满地说道。

    海伦的尴尬一下子弥漫了整个宇宙。她的脸热辣辣地，红到了胸口。海伦一下子有了尿意，感到特别不适，说手足无措都是轻的。

    司机身材高大，仪表堂堂。看出来海伦的尴尬，司机急忙说道，黄先生走不开，不过他约海伦小姐到九霄餐厅一叙，正好派我来接。

    “请稍等一下，我换一身衣服。”海伦飞也似地逃离了黑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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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天空之城

    坐上司机的奔驰SUV,车子开得很平稳，难得的是一路过来并不怎么塞车。胡律师开着自己的车，远远跟着后面。胡律师开着一辆宝马敞篷Mi

    i，银色的车身在夕阳下发出耀眼的辉彩，配上她一身职业套装，香奈儿的墨镜与耳饰，真是青春飒爽，英姿勃发。

    从别墅到餐厅大约需要半小时左右，他们完美地避开了晚高峰。司机一路上为了避免尴尬，介绍了不少曼谷的地标性建筑。尤其是他们等下就要去的九霄西餐厅。它开在全曼谷最高的王权云顶像素大楼（Maha

    akho

    ）的最高处，放眼望去，整个曼谷的街景尽收眼底，周围的大楼也好似踩在足底。这座大厦也被称作大京都大厦，位于曼谷市中心繁华的沙吞-是隆 (Satho

    -Silom) 地区，高达314米，总计有77层楼。据说建造它一共花费了220亿泰铢，历时5年才建成。大京都大厦总体采取非对称性的几何构造，从外观来看，表面坑坑洼洼的，像是由很多像素模块组成，远远看过去似乎已经破损欲塌。

    由于大厦采用了马赛克的造型，大楼的表面确实不平整，而这种形式也是有意为之。到了晚上天色渐暗，大楼上的霓虹灯全部打开，原来大楼中间凹陷的地方会散发出和其他部位不一样的色彩，光芒顺着马赛克一路向上爬升，最后点亮了整座大楼，看起来壮观而且优美。

    司机介绍到设计师将建筑视为一个循序而进的过程，将楼宇视为一段屹立不倒的对话，它的语言将探讨大尺度与小尺度、象征意义与人文活动、城市与其市民、内与外之间的暧昧。司机的话让海伦感到很新奇，没想到阿伟的司机也是如此懂得艺术懂得审美之人，让她内心敬意油然而生。

    一路上海伦都在想这位等下要见的阿伟到底长得什么样子，她本来并没有太多在意过男人的长相面貌，但是因为刚刚别墅里发生了的笑话，加上司机仪表出众，谈吐不俗，使她不禁对阿伟的形象有了更多的期待。

    到了楼下停好车，司机一路刷卡，沿着VIP通道很快就到了高速电梯口。在电梯门口等着和胡律师汇合的时候，海伦看了一眼大厦门口雄伟的三只神象雕塑。三头大象昂首挺胸，长鼻高高举起如驭龙之鞭，象牙直突如同圆月弯刀，脖子上还围着一圈小象。大象是泰国的神兽，在泰国文化中享有很高地位，是力量与优雅的象征。她突发奇想，要是哪天有空，一定要去感受一下骑着大象旅行的滋味。

    50秒钟时间，三菱高速电梯直接从1楼到达74楼。电梯里司机介绍说，这里是整个东南亚最快的电梯。74-78楼为观景台，可以乘坐电梯，也可以步行沿楼梯攀援而上，从电梯内部覆盖着的数字屏幕，过渡到外部独特的数码墙走廊，带给人一种穿梭时间的科技感，带来绝无仅有的独家体验。

    走到大厦顶层的云霄餐厅，外面天空已经昏暗下来。高楼霓虹鳞次栉比地亮起，整个曼谷的夜晚降临。在残存的霞光与五彩的街灯的接壤处，多少美好和悲伤，多少聚散与离合，将在此际在这天幕的边缘，这天空之城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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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蓝色泰丝

    终于进了餐厅，胡律师走在前面，海伦中间，司机跟在后面。胡律师看见了阿伟，远远地快步迎了上去，然后拉着海伦介绍道，这位就是黄先生。

    令海伦惊讶的不是阿伟不是一个帅哥，而是他竟然是一位50岁左右的老头。除了一双眸子炯炯有神，精光四射，海伦没有看出阿伟的任何出众之处。和全世界几乎所有上了一点年纪的人类似，海伦从阿伟脸上看到了淡淡的几块斑。眼前的阿伟到底有多大能量，能收服如此人中俊杰的司机和胡律师，海伦有点期待也有点焦虑。

    司机陪胡律师远远地在另外一张桌子上用餐，时不时地司机的眼神扫过来，海伦也能感觉到。这是一个称职的保镖，海伦暗暗称赞。

    菜单都是提前定好的，一道嘎抛小羊排，一份酸角酱鹅肝，泰式罗勒叶石斑鱼，三串鸡肉沙爹串，甜品是传统的芒果糯米饭和芝士蛋糕。看到美食，海伦食指大动，她一点也没客气。对面的阿伟吃的很少，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她吃，想必是知道她这几天受尽了委屈和磨难。

    看到海伦几乎把盘子都干了个精光，阿伟打了个响指，侍者走了过来。他帮海伦点了一杯蓝色泰丝（Blue Mai Thai）,然后给自己叫了一杯苏打水。端上来后，他紧跟着介绍说，蓝色泰丝是这里的招牌鸡尾酒，是荷兰金酒和伏特加再混合了泰国特色天然纯正果汁,加冰再混合一点这里特制的香料，香气迷人,口感如泰国丝绸一般柔韧而缠绵,细软而劲道，很适合像海伦这样外柔内刚的巾帼英豪。

    海伦对他的恭维不以为意，但这杯酒确实漂亮，散发着烟雾一样的氤汽，实在是美丽。她端起来，啜了一小口。确实，味道非常独特，入喉即入心，一滴醉人。

    扭头看了一下，司机和胡律师显然已经吃好了，正襟危坐，貌似在交谈着什么。看来他们确实是训练有素，一切都跟随者客人的节奏而转。

    海伦回过头来，发现阿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眼睛。过了一会儿，阿伟开口道，马丁出事了你知道吗？

    “马丁？”海伦明显吃惊了。她虽然有预料马丁可能会有一些小问题，不然不可能是汉瑟他们来泰国，但是阿伟这么开门见山还是非常出乎她的意料。

    “是的，他死了。”

    海伦被酒呛了一口。随即大咳起来，她转过头去，双手捂嘴。

    阿伟体贴地递给她一块纸巾。她咳嗽着说道，谢谢，对不起。

    马丁死了，这个消息意外得令人震惊。马丁，堂堂欧洲刑警总部情报处处长，全欧洲人口7.4亿，按照最新各国警察与人口数量的平均比例是35:10000,全欧洲警察将近260万人，但是只有一个马丁。而且，这个马丁是她唯一的单线联系人。记得在出发前，她和Lee被要求删去所有一般关系的联络人，并告诉直系亲属一年内不得联系。

    当然这次任务的报酬非常丰厚。可是如果像马丁这样，命都没有了，何谈享受，何谈回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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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签约

    研究所的一切都让虞子衿感到新奇。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走出过美斯乐镇。除了村人、父亲、妹妹、老师、同学外她几乎没有接触过任何人。虞子衿不知道自己的单纯到底是天性还是环境造就的，也不知道从这个研究所开始自己走上的人生之路到底是对是错。

    在泰国这样一个95%居民都信奉佛教的国家，美斯乐镇大概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存在。这里都是以前大陆国军的后裔，本身就有一种强烈的外族感，所以对当地风俗和文化都非常敏感。

    在美斯乐镇的居民心中，对佛的尊崇并没有其他地方那么强烈。这方面虞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虞子衿从来不信任何宗教，她小的时候就表现出这种特质，据下三寨子的人说小时候每次带她走进或走近寺庙门口都会嚎啕大哭，止也止不住。而如果离开寺庙，她很快就不再啼哭，甚至还会咧嘴大笑。妹妹虞子佩和她几乎一模一样。

    正因为如此，在整个美斯乐及附近，没有人家向他们提过亲。实行一妻一夫制的泰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女双方年满17周岁即可，不过需要符合具体结婚程序之后婚姻才有效，才会被认可。同时泰国对于婚外情的结果有一定法律层面的保护。很多美斯乐的女孩子甚至不到15岁就确定了婆家，等着2年后的日子来到就嫁过去。然后就是怀孕生子，走上平凡又真切的一生之路。

    虞子衿的父亲虽然是一个货车司机，但是也算走南闯北，见过世面。他是个坚强的人，反对向一切虚假不存在的东西乞求。他一直教育两个女儿，不管怎么样，不能丢掉礼义廉耻。这种传统思想和现实格格不入，但是他却一直在坚持。

    在和父亲妹妹之外的人愉快地相处了两天之后，虞子衿开始想家了。研究所暂时还没有给她安排任何具体的事务，只是让清之雅之姐妹带着她四处熟悉环境。

    经过清之的详细介绍，虞子衿知道了研究所的大概组成和人员。主任是整个研究所目前她们所能接触到的最高级别的领导，下面还有好几个研究小组。清之和雅之都不在同一个组里。

    研究小组分为三级，级别最高的是S级。但具体研究什么内容，一般人并不知道，只听说和相对论有关。相对论虞子衿听说过，爱因斯坦玩的东西，很高级。

    在研究所呆了三天，经过确认，双生子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和虞子衿签了一个雇佣协议，类似用工合同。因为虞子衿还没有大学毕业，加上离20岁的成年标准还差一年，所以只能签这样一个非标准的版本。规定虞子衿为研究所服务两年，研究所支付虞子衿每月3万泰铢的工资。这个薪资水平超出了泰国绝大部分地方的平均工资，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属于绝对的高薪。

    签之前虞子衿被告知她有义务保密自己在双生子研究所看到的一切，否则支付给她的每月单独的一笔保密费将会被追回。这个对虞子衿来说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她想也没想就爽快地同意了。

    虞子衿暂时没有和父亲联系，她只是告诉妹妹自己找到了一份非常好的工作，善良的妹妹为姐姐感到开心，也为姐姐放弃上大学牺牲自己感到愧疚。

    虞子佩说自己也快要去大学报到了，但是不知道父亲该怎么照顾，她犹豫自己是不是也放弃大学，干脆在家照顾父亲好了。姐姐坚决不同意，姐妹二人商量了很久，最后决定妹妹照旧去读书，姐姐用薪水雇一个人照顾父亲。

    看起来这也是眼下唯一一个行得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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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几章    实验

    但是如何巧妙地告诉父亲自己放弃学业而不让他老人家生气，姐妹两个商量半天也没找到更好的方法。

    今天是周末，研究所也休息。虞子衿缠着清之给她讲自己刚来研究所的趣事。清之岔开话题，却问她道，你知道你刚来的那个晚上，遇见的那个老外叫马丁的，是干什么的吗？

    虞子衿哪里知道，她老实地摇了摇头。

    清之和雅之都笑了起来，她们望着她说，你以后就知道了。声音竟然出奇地一致，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饶是虞子衿胆大，也骇得说不出话来。只好一个人默默地去花园里看花。花园里种满了各种花草，有蓝紫色的百子莲，金黄色的蟛蜞菊，风车一样绯红的芙蓉葵，浅色的紫露草，还有灌木一样一株一株的鸡蛋花。

    虞子衿看得好奇，便伸手想去采一朵鸡蛋花戴在头顶。当她的手刚接触到花朵的刹那，一个威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不要动。

    虞子衿吓了一跳，她一回头，却发现并没有人。难道是自己幻听了？但是她已经不再敢去摘花了，只好匆匆地回到屋子里。

    她已经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宿舍，紧挨着清之姐妹的房间，但是比她们的小一倍。即使这样，虞子衿已经很满足了。从出生开始，她就从来没有得到过单独一个人一间的屋子。

    这个曾经憧憬长大结婚就可以有自己单独的房子的姑娘，现在该用什么来形容她开心的程度呢？只是看到她一个人笑眯眯地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把一尘不染的桌子擦了又擦，把花瓶的位置一会儿摆在这里，一会儿又摆在那里，忙个没完。

    到了周一的早上，虞子衿早早被清之叫醒，说是要带她到研究所一个课题组观摩实验。并且叮咛绝对不能吃早餐。

    到了9:00，她们二人来到另一座大楼的一个房间，房门打开，一个穿着白色洁净服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带她们来到一个仪器前面。经过测量体温、血压和皮肤组织检查后，清之先被请到了仪器前面坐好。坐好之后，此人按了一个按钮，仪器自动转向一百八十度方向，背对着虞子衿。

    随着仪器发出的轻微嗡嗡声，里面躺着的清之忽然发出轻轻的喊叫声：啊呀，啊呀。虞子衿听的清清楚楚。

    但是工作人员不为所动，继续观察着仪器面板上面的曲线和数据。突然，他发现似乎有什么异常，紧急按下了停止按钮。

    仪器停在原位，并没有朝着虞子衿的方向。工作人员跑了过去，解开安全带，把清之从设备上放了下来。

    只见清之大汗涔涔，面色苍白，扶她下来的时候她瘫软在地，虞子衿赶忙上去帮忙。工作人员制止了她，大声喝令她呆在原地。

    虞子衿愣了愣，然而她并没有继续朝前冲，而是慢慢退了回去。

    还好清之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慢慢地恢复了正常，面色也红润起来。

    工作人员把她搀扶到刚才休息的位置，挨着虞子衿坐了下来。虞子衿赶忙问道，怎么样？

    清之虚弱地回答，没事，死不了。

    见她如此不吉利的话，虞子衿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站在高处同样穿着洁净服戴着防护眼镜的陆主任一切都看在眼里。看到虞子衿在照顾清之，她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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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OO章    左右为难

    工作人员把虞子衿叫道一张桌子前，拿出一份打印好的试卷，对她说，这是一份拜森测试试卷，一个小时时间，共有120道题，都是单项选择。不用太多思考，直接根据你的直觉回答即可。

    然后拿来一支钢笔，拧开盖子，递给了她。

    虞子衿仔细看来一下题目的要求，原来是一份包含智商水平、应急反应、应变反应、应激能力、沟通能力、身体素质等的综合测试题目。

    虞子衿没有犹豫，她回头看了工作人员一眼，问道，可以开始了吗？

    工作人员回答，刚才已经开始了。

    虞子衿沙沙的在纸上答了起来。

    到了午饭时间，虞子衿和清之一起去食堂。这里的食堂很先进，是一种称重减重的自助餐形式。各种做好的食材放置在不锈钢托盘上，下面是电脑控制的自动称重系统，人脸识别对比每个人自己的餐盘，然后根据食量自取，按照夹取的食材称重计费。

    虞子衿真是开了眼了。她第一次遇到这么高档的食堂，不光是眼花缭乱，更重要的是不知所措——她压根儿没吃过什么自助餐，都不知道还可以自取，想吃多少拿多少。

    只好跟着清之，清之拿什么她也拿什么。清之吃的很少，就夹了一片鸡胸肉，两块西兰花，还有就是一根香蕉，一盒酸奶。

    虞子衿只好也拿了这些品种，但是她像做贼一样每样都偷偷夹了好多，酸奶也拿了一盒，却不知道怎么开盖。

    清之看出了她的窘迫，善解人意地告诉她应该怎么夹菜，怎么吃酸奶。她舔了一下盖子，虞子衿也跟着舔了一下。旁边一对年龄差不多大的双胞胎男孩不小心看到了“噗嗤”一下笑了起来。

    虞子衿瞪了他们一眼，她一点也不觉得难堪。能来到这么高薪的工作场所，能吃到这么丰盛的午餐——几乎就是免费的，她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跑回下三寨子，把这里的情况告诉每一个认识的人。

    自己吃着美食，虞子衿突然想到了妹妹，父亲。这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二的亲人，她爱他们，胜过爱自己。要是他们此刻能在自己身边，一起享用这丰盛的美餐该有多好啊。

    刚刚吃好，虞子衿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是父亲的旧手机，上面的拨号按钮已经磨损得几乎都分辨不出哪个数字是哪个了。虞子衿赶忙在衣服上擦了擦刚洗过的手，接通了电话。

    是父亲打来的。父亲在电话中严肃地要求她立即回来，虞子衿刚想解释，父亲就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放下电话，虞子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她生怕自己的泪水在同事和清之面前滑落。强忍着悲伤，她冲到了洗手间。在里面一遍又一遍地冲水，以掩盖自己令人心碎的啜泣。

    父亲是怎么知道她在这里的？难道是妹妹出卖的自己？不可能吧，除了小时候姐妹两个偶尔因为家里的小事发生一些告状的举动以为，现在姐妹二人互相保护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去做出这种事情来呢？

    而且没有其他人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父亲残疾在家——家里轮椅都买不起，只能卧床或者自己下来艰难地挪一挪，算作运动。她实在是不清楚家里的情况，但现在埋怨谁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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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几章    测评

    她到底要不要回家？长这么大，她没有一次不听父亲的话，她们俩都是父亲一口一口奶粉喂大的，没有父亲，根本就没有她们俩今天的生存权利。

    但是要她回家——太可惜了，自己刚刚有了一个暂时属于自己的小窝，里面还有空调，太凉爽了；刚刚生平第一次吃到了美味的酸奶，刚刚有了一点人生的希望，怎么能够又回到那个闭塞的窝囊的到处散发着垃圾焚烧的二噁英味道的寨子？

    她说啥也不想回去。但是她又不能不回去。她实在是担心父亲因为自己的不听话而产生什么意外。那真是百死莫赎啊。

    找不到万全之策，虞子衿红着双眼回到宿舍。午休时间一到，大家纷纷起床，清之看到虞子衿的房门紧闭，就上去敲门。

    没人应答。清之着急起来，连忙喊来其他人。大家用力在外面拍门，一阵子以后，红肿着双眼的虞子衿开门出来，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清之劝退众人，自己一个人和虞子衿在她的屋子里慢慢谈心。费了半天劲才得知是因为这件事。清之安慰她道，不用担心，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虞子衿只当她是随口安慰自己的话，一闭眼睛泪水又扑簌扑簌地流浪而出。

    后来她哭累了，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清之帮她披上一件衣服，掩了门，蹑手蹑脚地走开了。

    见到清之迟到，上午那位工作人员并没有发怒。他和蔼地问道，和你上午一起那个姓虞的女孩呢？

    清之不忍，本想帮虞子衿遮掩一下，但是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借口，只得照实说了。

    那个工作人员拿出虞子衿上午笔试的考卷，扬了扬，对清之说道，想不到啊想不到，竟然有这么优秀的人才在我们课题组。

    原来就在那份九个维度一百二十道题的测试中，虞子衿在智商、应激能力、反应速度、学习能力、抗压能力等五个方面取得了“S”的成绩，在应急能力、沟通能力、坚韧性、管理能力方面取得了“A”的成绩。即使没有全部取得“S”，也是他们课题组近些年来笔试测试成绩最好的学员了。

    举个例子，在“学习能力”一项，满分为10分，低分区为1-4分，中低分区为4-5.5分，中高分区为5.5-7分，高分期为7-10分，而虞子衿取得了8.9的高分，实属罕见。

    她的“学习能力”维度定义为：具有学习新事物意愿强烈，能够系统、快速、有效地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并加以运用；而“得分描述”一项具体表述的结论是：具备极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快速掌握新知识，并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知识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从这份评价中可以看出，虞子衿虽然并没有取得高等教育文凭，但是她极其聪明，而且这一项的潜台词是告诉出题者或者所有懂行的人，虞子衿具备潜在的野心和值得培养的潜质，而且这个天分确实非常高！

    听了清之描述虞子衿当下的境况，工作人员想了一下，没有说话，摸了摸下巴，慢慢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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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坤平

    主任戴上眼镜，仔细地看了一遍秘书递上来的虞子衿的测评报告，在上面用蓝色铅笔飞快地批示道：速招其妹协查。然后让秘书尽快把报告交给课题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看到了主任的批示后，这才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个人这么重要，如果她家里有一些困难，坤平能否帮助一下呢？

    泰国有一种吉祥之物叫坤平将军佛牌。佛牌是泰国独有的一种佛教护身符，和中国西藏的擦擦佛同属于一类，只是体积更小。其制作材料多种多样，佛经、贝叶经、花粉、药草、寺庙香灰、金属、矿石、宝石等。一般认为是有名佛像的小型轻便版本，用来供奉在寺庙内，以增强寺庙的法力。也算是一种佛的纪念物，是一种信仰与传统的保留。可用来作为一种护身符，佩戴在身上，以保护人的安全或者增强信念。

    坤平将军出现在500多年前。当时泰国有一位勇士名将叫做坤平，传说他长得非常英俊而且骁勇善战。为了保家卫国，抵御当时缅甸的入侵，坤平将军血战沙场，在战场上屡战屡胜，最后带领将士凯旋而归，很受人民的爱戴，成为了民族英雄。这位坤平将军由于战功和俊美，受到了众多女子的喜欢，其中也不乏皇室的公主。他本人也迎娶了很多位妻子。坤平将军的形象，是武将相或者人面相，身披铠甲带有头冠，背后的双刀极为典型，或者左右抱着美丽的女子，或者背面有马食能、古曼童等。

    关于古曼童，这里也有一个传说，据说曾经泰皇命令坤平去攻打一个小国，这个国家的国王非常蛮横无理，常常骚扰泰国边界。因此泰皇决定派坤平去平定这个外患。

    但这个国家国王的女儿恰巧是坤平将军的第二位妻子，坤平将军为此感到很苦恼。他只好跟随从讨论如何回到家中隐瞒这件事情，凑巧当时第二位妻子正好来军营为他送来亲手制作的美食，于是听到了这件事。妻子知道坤平是战无不胜的猛将，自己的母国将要灭亡，自己的父母和臣民都将面临死亡的威胁。在内心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决定牺牲自己，来报答父母的恩情。

    于是第二天，她煮了一锅汤，并在汤中偷偷加了砒霜，要给坤平喝，藉此来毒死坤平让他无法去攻打自己的母国。但是她又故意向平素与自己不和的第三位妻子透露了此事，自然坤平发现汤里有毒，一气之下，就把这个妻子杀死。没想到的是，妻子身边的女仆哭着告诉将军妻子死的时候肚子里面竟然已经怀了孩子。坤平在愧疚之下，他将妻子的肚子剖开，将小孩子取出。他依照泰国古老的佛法跟术法，用特殊的方式将这个小孩子透过火烤，缩成一个尸干。从此以后他就随身佩带在身上，这也是在泰国最早的古曼童的由来。

    传说坤平本身也是有法力，而且他可以透过法力跟这个小孩子沟通，例如在赌博上，坤平也是逢赌必赢，相传就是这个小朋友在帮助他。自从有古曼童以后，坤平在每次大大小小的战争，更是无往不利，躲过很多次的劫难。所以在泰国认为，古曼童是有招财、挡灾、避险的效力。

    泰国还有一种坤平佛牌，与坤平将军佛牌还不一样。坤平佛牌最早出现大约在800年前曼敢寺。最初为佛祖的法相，法相比较庄严肃穆，头上有尖火，坦露右肩，左手抱持在胯上，右手触地，背后为双柱佛。这尊佛像一直受到信众的供奉，并且很多的信众佩戴了以后，人缘、异性缘方面都感觉很不错，甚至还有一夫多妻的，但是妻子之间都和睦相处，相安无事。因此求偶、人缘、异性缘好的信众都选择坤平佛牌佩戴。

    相信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坤平，应该是指前者，而且应该是研究所的一支外围护卫或者保卫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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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二名

    秘书听了以后，面露难色。显然这件事情超出了她的职权范围。工作人员见状继续说道，我们的实验进行了很久，耗费巨大。最主要还是人选不对。与其再继续挑选......

    秘书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说，知道了，你先去忙吧。

    想来想去秘书还是决定向主任汇报了她听说来的虞子衿的家事。虽然类似这样的事情以前也有发生，都是以遣散回家了结。但这次不一样，这是唯一一次工作人员向她提出照顾实验对象的要求。因此她不得不重视起来。

    她向主任汇报到，新来的虞子衿同学对我们研究所非常喜欢，也非常配合实验组的工作。她同时还提出，希望能够接自己妹妹和父亲同来，但是她父亲好像......

    主任眼睛一直没有离开电脑，但是她应该是全神贯注地在听：“她父亲怎么了？”

    他父亲因车祸瘫痪在床，如果她们姐妹都来，家里就没人照顾了......

    这个事情你看着办吧，以后下不为例。

    秘书如临大赦，赶紧倒着走了几步，然后快速退了出去，顺便把办公室的门替主任关上了。

    主任看着她的离去，脸上露出神秘莫测的笑意。

    下班前主任派遣的二名使者已经到了虞子衿门口。虞子衿不知道是否已经醒了，这人看到大门紧闭，便也不敢上前，只是远远地守在门外，等着门开。

    一直到晚上华灯初上，虞子衿的门都没有开。不知道她是一家醒了不想见人，还是一直睡着。清之在一旁看得分明，中午餐厅的一幕她也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实在是可怜二名使者站得心疼，就从自己房中出来，帮忙去敲虞子衿的大门。

    敲了几声门就开了，二名使者远远地看见清之和虞子衿在门口谈话，然后虞子衿的目光朝自己这边扫过来。显然清之是在告诉虞子衿他来了很久，也等了很久。

    但使者并没有感激清之的意思。他觉得自己既然效仿袁安卧雪，那么就算是等到明天早上也没有关系。人与人想法不同，方生出无数恩怨情仇。

    虞子衿大概是听从了清之的劝告，她向二名使者招了招手，二名使者就走了过去。见虞子衿同意，清之便知趣地退回自己房间，并且顺手关上了门。

    看到来人，原来就是中午在餐厅无意中嘲笑虞子衿舔盖的双胞胎中的一位。

    因为虞子衿特别注视过他们兄弟二人，因此很有印象。见他一人前来，便没好气地开口问道，就你一个？

    那人赶忙鞠躬施礼，答道：“是的。我叫二名，我哥哥一名跟随主任外出办事去了。

    大名二名都是长相俊秀的男子，加上年纪较小，应该和虞子衿特别能谈得来。可惜主任中午并未出现在餐厅，对当时发生的这种极小概率事件的冤家会并没有预料到。

    虞子衿没有让他进门的意思，毕竟天色已晚，女孩子总是比较敏感。便堵着门框，双手抱在胸口，冷冷地问他何事。

    二名不慌不忙地拿出手机，给虞子衿看了一张图片。

    虞子衿细瞧之下，不禁大惊失色。

    原来那张图片，竟然就是自己父亲车祸现场的一张高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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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苏梅岛斗牛

    郑齐敏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孩子，温柔但很有原则。林木和她交往这么久，连亲吻都未曾实现。林木总是取笑她是修女转世，郑齐敏对此也不恼，她喊林木“色林，色林”，并说这是一个Seli

    a的音译词。她说林木上辈子一定也是个女人，要不怎么会叫这个名字。林木心想我要这辈子是个女的就好了，咱俩做好姐妹，好闺蜜。

    郑齐敏来自苏梅岛。苏梅岛是泰国的第三大岛，地处泰国湾西南，距素叻他尼府（Su

    at Tha

    i P

    ovi

    ce）东北约35公里。苏梅岛大概呈圆形，最宽处约阔21公里，最长处约长25公里，平均约15公里宽，并由约60个大小岛屿所包围。苏梅岛与这些岛屿共同组成安通海洋国家公园（Muko A

    g Tho

    g）。岛的中部由几乎无人居住的高山树林（当地称之为Khao Pom）所覆盖，最高点海拔635米。其余的低地由一条约51公里长、多沿海岸线行走的道路串连起来。

    苏梅岛的首府为那通（Natho

    g），在岛的西北岸，是捕渔与渡轮服务的主要港口——郑家就住在那通最好的一个社区。那通是地区政府的所在地，也是当地的商业中心，大街上的旧式中国店铺是特色之一。而岛上的每个海滩都会被视为一个小镇，因为在海滩附近总会建有很多酒店、食肆及夜店。

    苏梅的安通国家公园就象电影里头的梦幻之岛一样。石灰岩洞穴、珊瑚礁岛林立，到处是色彩艳丽的热带鱼群。那里保留了很多自然淳朴的气息，因为以前，苏梅岛基本上是一片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因为开发的历史不长，所以，至今岛上还保存着一份原始风味。

    苏梅岛上海滩众多，处处水清沙白，景致迷人。最热闹也最长的要数查武恩（Chawe

    g）和拉迈（Lamai），都位于岛的东部。查武恩海滩绵延6公里。这个月牙型的海滩被绿色的小山和礁石环绕，环境十分优美，也是岛上酒店和各种娱乐设施最多的地方。

    拉迈海滩位于查武恩的南面，美丽的沙滩上星星点点地散落着一些礁石。这里虽比查武恩略微清净，但也有不少娱乐设施。作为世界级的海滨度假胜地，苏梅岛上的水上运动也是品种繁多。游客可以潜水，潜泳，划独木舟，划水，甚至扬帆出海。

    在苏梅岛洋溢着热带风情的飞机场附近有一座建在高台上的金色大佛像（BigBuddha）。佛像面朝绿色的小山，背对无边的大海，是欣赏落日的好去处。郑齐敏小的时候，就喜欢和妈妈一起在苏梅岛海滩的美丽风景之中漫步，同时也不会忘了去拜访郁郁葱葱的椰树园，沉静的小渔村，美丽的瀑布和会摘椰子的顽皮的猴子们。

    她对林木说，下一个假期一定要带他去苏梅岛看斗牛。郑齐敏说，苏梅岛的斗牛只在泰历新年和重要节庆日才有。在斗牛开始前，水牛被装饰得鲜艳亮丽，这一点和西班牙的特色不同。她对林木说，自己就是斗牛士，林木就是那头鼻孔喷火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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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生死未卜

    第二天郑齐敏带来了好几身很漂亮的衣服，有上衣有裤子，有颜色正统素雅的，也有艳丽无比的休闲装。她开玩笑说打扮得光鲜亮丽就可以拉出来斗了。郑齐敏应该和妈妈很能聊得来，想到这里，林木又是一阵难受。

    虽然在精神医院反复更换服装而且是各种风格的服装很有点无厘头，但是想到郑齐敏的爸爸很快就要来曼谷，而且很可能和自己见面，林木也是一阵紧张。如果郑父知道自己是现在这样一个状况，而且还是一个明面上的“精神病人”，会不会拉上郑齐敏就走？想到这里，林木反而放松下来，很想好好笑一笑。

    晚上的精神病院格外孤寂。熄灯后，林木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明亮的月光从窗帘缝隙射进来，照在房间黑白相间的带花纹图案的地板上，格外有一种凄厉。

    他想起老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要求背诵的唐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正在这时，忽然外面传来一件重物坠地的声音。林木猛地从床上坐起，悄悄地走到窗帘边上，小心地向外望去。

    外面只有树林和月光。月光照着树林，树林撑着月光。

    猛地，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后响起，“不要动，动就要你的命！”

    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抵在他后颈，刀刃反射着月光，亮得像发射给外星球的激光。

    记得郑齐敏有一次来看望他，告诉他系里的郑主任逝世了，学校已经给他举办了告别仪式。林木知道此人曾加害过自己，便装作不经意地问，什么原因啊，放假前还看他生龙活虎的。郑齐敏不知内情，随口答道，说是晚上睡觉被蛇咬了，第二天早上保姆上班才发现，还没来得及送医院就被宣布死亡了。

    林木当然知道郑主任死亡的背后藏在什么秘密。但既然郑主任已死，现在需要追查的就是那名黄衫女子。说不定郑主任就是她杀的。说到追查，不知道小燕怎么样了，好些天没有看到他，很让人焦急。

    听到小燕讲到的清莱还有一大堆烦心事，林木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俗话说“父不死，子不立”，但林木心中，始终不愿相信老林已经走了这个事实，即使经过好几个人之口，他还是觉得，除非让他亲眼看到老林的遗体，否则他绝不相信。

    那么现在难道是“父已死，子将死”吗？长歌当哭，子规啼月。

    林木以前和胡小毛打过架，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没有一点点害怕。人们常说“十五六岁时生瓜蛋子，十八九岁时杀猪件子”，都说这个年纪怕生不怕死，可是经历了这么多的林木，此刻却感受到了生存的强烈意义，他不想死，他不能死，他不愿死。

    佛法常说世间人有生老病死四苦，死在最后一位，死后面就再也没有了。可惜的是，生与死，病与老，多数时候都不是人们能够自我选择的。

    此刻林木很想问这位打算要自己命的男人一个问题，那就是老林到底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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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白酒

    可以选择心爱的衣服，可以选择亲密的爱人，可以选择动听的音乐，能够选择未知的命运吗？能够选择未解的真相吗？能够选择未来的意义吗？

    来人低声喝问道，你是林木？

    林木脑子一转，他说，我叫莫仁。

    那人竟也不傻，怒气冲冲地斥责道，混蛋，休得胡说。

    林木心一横，反而收起了尿意。腿也不抖了，问道，你是谁？

    那人应该也是明显感到了林木的语气中多了许多镇定，但是对于要不要报上自己大名，他显然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他反问道，你认识高向平吗？

    高向平是谁？林木一点印象也没有。他的生活圈子某种程度上只是大部分大学生的标准版本，而不是老林的Demo版。

    林木不敢摇头，毕竟匕首就在他脑后横着，隔着耳朵，他已经看到了一截亮银刀尖。他只好回答道，不认识。

    那人逼问道，林金荣是你爸爸，你们上次素贴山的箱子现在在哪里?

    To be o

    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

    。同样地，用箱子造句，林木也是一样的回答。

    “箱子在哪里？”林木自己也喃喃自语。

    来人看来并不想伤害林木，但没有问道自己期待的答案，他握刀的手劲明显又紧了不少。

    他另一只手在背后抓住林木的T恤，力量很大，林木感到一阵疼痛。

    “不要滑头！”那人怒道，“说，是不是藏在素贴山了？快说！”

    来人既然知道他们上过素贴山，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他是那位刺杀老林的刀手的同伙，另一种就是他只是和老林箱子里面的东西有关联。但有一点完全可以肯定，来的绝不会是警方的人。

    林木不好判断对方的真实目的，他对来人的情况确实一无所知。

    无奈之下，他只好试探地问道，你是诊所派来的？

    来人并不上当，他没有正面回答林木的问题，只是努着嘴，动了动身子，做出一副超级愤怒的样子。

    林木稍微看清楚了一点，大夏天，那人戴着一个棒球帽，帽檐压的很低，看不清面目，但满脸络腮胡子，凶相毕露，嘴里还有一些酒气。

    林木知道，2008年，泰国出台了《酒精管制法》，其中明确要求所有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都需要有警示标语。当时他正在上小学，学校里面还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行过长时期的《酒精管制法》宣传。泰国政府制定这样的法律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知晓到酒精的危害，防止人们沉溺于酒精，或是因为过度饮酒导致一些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在泰国人们想要买酒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一般情况下，在每天的上午11点到下午2点，下午5点到午夜12点是卖酒时间，其他时间是不能买卖酒水的。此外，很多游客还会发现，泰国当地人会喝啤酒、红酒，但却从来不会喝白酒。这是因为，白酒在泰国是绝对的禁忌，因为白酒是烈酒，饮用之后极易导致人们出现异常行为，会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也有不少人因为饮用白酒而被捕，所以在泰国白酒是禁忌。

    但这人的嘴里明显是白酒的酒气。因为老林经常应酬的缘故，他也有很多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就只喝白酒，觉得红酒和啤酒就像不懂事的小娘们，不宜上桌。

    那么，此人不是泰国人，而是......台湾人？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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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骨肉相残

    忽然，林木脑中灵光一现，除了港澳台，难道是......美斯乐来客？美斯乐都是华人，他们每年可是消费了泰国白酒市场的90%的份额。难道此人是二叔的人，还是小林秘书的人？他们来找自己做什么？

    林木想起前些天小燕说过的话，老林走了，他们都在争夺老林的遗产。那么这人必定是和自己家族相关的外围人员，只是自己并不认识。

    林木觉得与其猜谜，不如来个釜底抽薪。他直接对来人道，你是我二叔的人？我是林家第三代，不管是谁，都不能杀我。

    来人大惊，以为自己哪里暴露了，否则怎么会被他认出。自己以前一直跟着林金耀，只有他和林金荣等几个林家核心人物认识。但林木是林金荣的独子，一直在清莱长大，说不定也见过自己。于是他狞笑着说，小崽子，既然你认出了本大爷，那么就是你自己自寻死路了。休怪本大爷无情。以后到了阴间，不要记恨我。

    实话告诉你吧，林家，现在是林金耀的天下了。

    果然果然，林木暗想。只是这个自己从来都是尊敬有加的二叔，一点不念骨血亲情，今天竟然派人来向自己下手，端的是阴损毒辣。“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一点没错。

    那人把匕首从脑后拿下，抵住林木后心。他的动作极快，一看便知是个行家。

    他大喝道，最后问你，箱子在哪里？不说的话，立刻送你去见阎王。

    林木心说，我若知道，告诉你也就罢了，我是真的不知道。何况虽然我胡诌一个地方搪塞一下，但是不管怎样今天你肯定是不会放过我的。

    他把心一横，双目紧闭，已经做好了赴死的打算。

    那人见林木如此刚硬，也是出乎意外。林金耀向自己交待任务时，一再强调只要问出箱子下落，不要伤害自己侄子的性命，但此刻自己也顾不了那么多。大不了以后被他责骂，失去信任而已。今天这小崽子已经认出了自己，万万不可留下，留下必定后患无穷。

    自从领了任务，来到曼谷以后，他一直跟踪林木想择机下手，但是前几次都因林木身边保护措施比较严密而作罢。威胁殴打莫仁也是他和他的几个弟兄一起干的，林木宿舍的箱子也是他派人去搜查的，只是没有搜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手下从林木箱子里拿了一本郑齐敏送给他的文学社的刊物《迷失》复命，杂志上面正好有郑齐敏的签名——赠心爱的木木。两个木字连在一起，不知道该读林还是木木。这一下子让他通过跟踪郑齐敏找到了这里。

    林金耀给的唯一目标就是找回箱子。他跟着林金耀出生入死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着急忙慌过。想必箱子里面大有文章。但是现在箱子下落不明，他去酒店打听，只听说箱子已被主人带走，其他信息一概没有。

    早就听说林家在素贴山上有藏宝的山洞，只是自己没有机会见识。若是哪天有机会，希望自己也能从中分一杯羹。现在林家老大已死，老二和林秘书争权，三代远在曼谷，真的是乱世纷争，惟实力取胜。

    所以，他非常谨慎也非常重视这次行动，反复踩点多次，要不是林金耀催的急，他本来还想再等几天，等时机成熟再说。这种险他冒不起，只能耐心蛰伏，然后一击必杀。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林木认出自己，那么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想到这里，他便不再犹豫，气沉丹田，力贯右臂，眼看着只要一个发力，林木就要毙于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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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智救

    据说一个人在濒死的瞬间往往会看到往生，会看到美丽的蝴蝶纷飞，自己周围阳光灿烂，花香宜人，很多过去喜欢的人都会围了上来，，热情洋溢，其乐融融。但是林木一个也没有看到。在他感觉到刀尖刺入皮肤细胞组织那薄薄一层膜时，那种态度一般的生硬感和诅咒一般的凌厉劲相结合，散发出一种冰冷如暗夜掉入深渊且加速地失温的悬疑性，他清醒了，睁开了眼睛。

    有人研究过，99%的电影和小说或者漫画故事里，此刻最常见的桥段就是：正在这紧要关头，突然一声怒喝，或者一阵脚步，又比如一声枪响等等等等，然后主角光环出现，绝处逢生，皆大欢喜。

    然而，在我们这里，这1%不到的孤独与冷僻中，如同一个不认识就是不认识的生字，或者一个不理解就是不理解的道理，再或者一个不满意就是不满意的恋人，此刻没有任何一个奇迹发生，没有风，也没有雨一样的气氛组。

    任何能力超群的英雄或者改变历史进程的侠士甚至一个蹩脚的亲戚都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依旧是无穷无尽的窗外。月光保持安静，树林不动声色，没有一丝多余的声音，没有一片多余的灰尘从天而降。一切都是那么正好，正好让他迎接死亡，前往下一个阿布德拉。

    遗憾的是，死神突然发现，赶路匆忙，忘记随身携带镰刀。于是站住了，不知道是该回去拿还是到下一站借。这死亡的关卡突然来了一堆但是，能拯救死神的却看来看去只能是他自己。

    林木身子一挺，大声说道，你知道箱子吗，箱子，箱子在一个法国女人那里。

    刀子瞬间蛇一般收回，仿佛它原本就是软的、活的、弯曲的一个道具。这杀手果然注意力集中，而且要言不赘，身手不凡。

    “说，仔细说说。我听听。”

    林木只得将素贴山遇险一事简单复述了一遍，但是海伦被石头击中则变成了海伦袭击了老林拿了箱子就走，之所以放过了他们，是因为看起来老林已经接近残血，而自己基本上就是基本型的NPC。至于后来的自己被外公所救，陌生人杀死刘蓉，这些统统只字未提。

    他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相信，但是眼下，自然没有比这现编然而又带着事实的温度的故事再好的办法了。

    据说杀手的智商一般不会高于海豚，但也不太会低于虎鲸。因为比较聪明的人只会雇佣杀手，而从来没有听说过杀手就是最终幕后隐藏的Boss，聪明人都不会自己亲自前去杀人。

    所以当听到那人问道，快说，法国女人现在哪里？林木的心终于重新装回肚子里了。他发现自己小腿稳定，心跳正常，脉搏清晰有力。

    她人在曼谷警察局，不过箱子藏在哪里，我真的不知道。

    那人一巴掌扇了过来，林木半边脸立刻就肿了。火辣辣地，不知道为什么被殴打后皮肤总有一种疯狂的性感，像一种原产墨西哥或哥伦比亚的一年生或有限多年生植物：高40-80厘米。茎近无毛或微生柔毛，分枝稍之字形折曲。叶互生，枝顶端节不伸长而成双生或簇生状，矩圆状卵形、卵形或卵状披针形，长4-13厘米，宽1.5-4厘米，全缘，顶端短渐尖或急尖，基部狭楔形；叶柄长4-7厘米。花单生，俯垂；花萼杯状，不显著5齿；花冠白色，裂片卵形；花药灰紫色。果梗较粗壮，俯垂；果实长指状，顶端渐尖且常弯曲，未成熟时绿色，成熟后成红色、橙色或紫红色，味辣。花有两种，一种是白的，一种是紫的，两种花都有四瓣花瓣至六瓣花瓣三种。而且两种花结出来的果实也有所不同：紫花结出来的是紫的，而白花结出来的就是普通的红色。种子扁肾形，长3-5毫米，淡黄色。花果期5-11月；或者一种1970年代以涉谷为中心爆发的日本流行文化，其中走在最先端的女孩们。在上世纪90年代末，她们被定格为茶金色卷发、长丝袜、浓重的眼影和假睫毛做装扮，并携带性感的特征物品的形象，也是至今人们所熟知的文化。她们主要是用来称呼穿戴“她们服饰”的10～20多岁的女性。1990年代时曾特别称这样的女高中生为小她们（コギャル），而这个世代的女性维持原嗜好成为大人，则是不分年代都称为她们。现在的人们只要一提起她们的形象就会想象成头发一般为茶发或者浅色系的挑染，身着制服，脚穿泡泡袜和没有鞋带的皮鞋的女性。在90年代末期也出现了虽然已经毕业，但仍穿着制服在路上聚在一起的女生。《Egg》、《Me

    's Egg》、《Cawaii!》等杂志为她们文化带来了莫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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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O几章    好人还须女人磨

    “老实说，不要捣鬼！”

    看来真话并不受欢迎。林木胡诌道，呃呃，箱子，箱子被他们藏到了一家诊所了。

    自从他来到这座与清莱，与美斯乐完全不同的城市，除了个别属于他和郑齐敏的私人空间，整个曼谷他所知的具体场所寥寥无几。至于樊兵被杀的那间密室，他是提也不想提，提也不敢提。

    而诊所，也许就是眼下唯一能够暂时缓解植物与女性状态的解药。为此，他又加重了剂量：“爱信不信！”

    这种态度感染了对方。原来在紧要关头，只有坚强才能自我复制，人传人。

    “哪家诊所，在哪里？”对方的语气明显放松了不少。

    “昆士街，黄帝。”

    “少给我耍花招，有叫这个名字的诊所？”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却表示的是肯定。

    于是林木不再多言，任由他去。

    杀手把刀收起插回刀鞘，然后放入随手都在一旁的布包。布包很大，像弥勒用过的乾坤袋，里面装着多重宇宙。

    杀手温和下来，温和下来的杀手不再是杀手，更像是傻首。

    他甚至拍了拍林木的肩膀：“告诉你无妨，我叫吴方。”

    好吧，搞笑的吴方。

    虽然危险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吴方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在等天快亮以后，带林木出去，一起找到林金耀着急忙慌的箱子。

    也有些疲倦，也可能是紧张后的放松，吴方在林木的床沿坐了下来，但手里还紧紧攥着自己的布包。

    “有水吗？”他问道。

    原来冷血的杀手也需要普通的热水。林木没想到自己一直喝的常温矿泉水对方竟然不满意，皱起了眉头：“有热一点的吗？我胃不好。”

    被羁押在酒店的Lee日子过得很煎熬。泰国警方不知道哪位智多星想出了一个以毒攻毒的办法，他们派来四位女警，两人一组，轮换着看守Lee。

    “他不打女人！”

    “他憎恨男人！”

    他们对女警的解释并没有打消她们的顾虑，所以一开始在听闻他台风夜的壮举之后，她们四个决定谁也不许走，紧紧守护在一起，保护自己。

    Lee被屋外的四个叽叽喳喳的女人都快要烦死了。他不能吼她们，这确实违背了自己与异性友好相处的价值观。但是她们后来越来越放松，以致于除了经常大跑调地高声唱歌，还开始偷窥他的私人起居。

    “他的腹肌很不错！”隔着窥视孔，Lee能明显感受到她们的骚扰，因为她们有时候会主动要求他做个什么姿势，或者突出一下肱二头肌等部位供她们欣赏。

    如果不从，她们就会在外面大声地起哄，或者故意取笑他某特殊器官过于渺小。

    “像金针菇！”其中一个最矮的半蹲着，眼睛紧紧盯着窥视孔，垂涎欲滴地说道。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另一个最胖的挤过来，“不不不，像个鼠标！”她兴奋地喊道，不知道从哪里取得的想象力加成。

    任由她们胡闹显然不是办法，Lee对想出这个点子的泰国同行刮目相看。

    看来只要思想不滑坡，泰国总比美国多。他暗暗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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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接见

    除了觉得自己像动物园的健美老虎以外，Lee对泰国警方的伙食也是越来越不满。他本不是美食家，但是每天千篇一律的鸡柳鱼排罗宋汤让他反胃，而且讨厌的女警有时候还会在他的汤里加上她们令人恶心的毛发。

    以至于他不得不学着讨好他们。时间一长，这种犯人与看守的关系就变成普通恋人般的屎尿屁。那种寻常时分寻常人家的寻常生活，没有升华，没有追求，没有纯粹。夹杂着生活的不易，赚钱的艰辛，以及对往过的遗忘和对未来的恐惧。这不是Lee要的生活，他本不该如此。

    “恶俗！”有一天晚上醒悟过来的Lee暗骂自己。

    海伦在哪里？海伦死了吗？他想起海伦，自那个天公天母恶语相向大吵大闹大打出手的台风之夜分开以后，他没有一天不想起海伦。可是海伦想他吗？他没有把握。

    双手交叉垫在头下，他仰面朝天躺着。空空的天花板就像他的头脑一样空白，上面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盏灯像太阳一样亮着，提醒他你还活着。

    不能关，关了就见不着海伦了。不知为什么，消瘦的海伦在他眼中慢慢地也性感起来。可惜，人总是失去以后才觉得珍惜。Lee在个人私欲与工作任务的双重搏击下昏昏沉沉睡去。

    “起来，起来！”不是女警的声音。

    Lee大吃一惊，赶紧爬了起来。他和衣而眠，甚至都没有脱掉鞋子。

    有人来接你了。一个警官兮兮的男人温和地说，他穿着制服，佩着武器，语气虽然温和，但是表情一点也不放松地站在床头。这个警察站在不远处，正好是他敢一个乱动就可以一步跨上来制服他的距离。四个女警不知道跑去哪里了。

    从对方的语气中Lee判断应该不是坏事，而且软禁了这么久，要是对自己不利，他们可能早就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了。

    那么，来接自己的人会是谁呢？除了海伦，他想不出还有谁能够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自己在哪里，自己的流浪灵魂。

    他走出房间，很久没有走出这间房间。外面的一切都让他舒服，白的云，蓝的天，绿的大树，红的鲜花。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跟着那位配枪的警官一起下楼，后面还跟着两个泰国警察。

    要是见到海伦，自己的第一句话应该是？同志？哦，不不不，这太俗套，而且也不符合他们的人设。不说话，紧紧地握手，紧紧地拥抱，热泪盈眶可好？再来交换一个饱含深情的长眼神？看很多电影都是这样演的，Lee想。

    可惜。

    来的人不是海伦，也不是于局，竟然是戈德曼和他的两个狗腿子。Lee在那一瞬间愣住了，他压根儿也没有想到是戈德曼这个蠢货领导来接自己。

    戈德曼伸出了热情的双手，Lee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握了上去。戈德曼顺势一拉，紧紧地和Lee拥抱在一起。在有人的场合，或者需要表现的场合，他完全就是一个热忱，风趣而且善解人意的团队领导。戈德曼对不要脸这个词的理解是什么叫脸。他认为人就应该适应环境，随机应变。

    Lee对戈德曼的表演天赋深有领会，但是在当下这个场合，他们必须团结。泰国和美国毕竟是两个大国，他是美国人，是FBI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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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调离

    戈德曼伸出了热情的双手，Lee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握了上去。戈德曼顺势一拉，紧紧地和Lee拥抱在一起。在有人的场合，或者需要表现的场合，他完全就是一个热忱，风趣而且善解人意的团队领导。戈德曼对不要脸这个词的理解是什么叫脸。他认为人就应该适应环境，随机应变。

    Lee对戈德曼的表演天赋深有领会，但是在当下这个场合，他们必须团结。泰国和美国毕竟是两个大国，他是美国人，是FBI的人。

    戈德曼的表演还在继续。紧紧的拥抱过后，他拉着Lee的手说道，你辛苦了，辛苦了。

    眼睛中竟然饱含热泪。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西装，银色衬衫，蓝色领带，打着时令的结法。Lee觉得他就是来走秀的。适合他的应该就是红毯，明星，摄像机和喝彩声。

    然而这样的人偏偏是自己领导，而且是单线领导。自从接手了这个狗屁的波尔吉赛星空行动，他觉得自己就如同掉进了一个陷阱，而且猎人布置的捕兽夹已经牢牢地夹住了他的双脚，鲜血淋漓，无法面对。

    但是戈德曼为什么这个时候会出现在曼谷，他也是好奇也是担忧，好奇的是此刻正是关键时刻，他能出现，自然说明组织还是关注着他们，没有遗忘战斗在第一线的英勇战士；担忧的是他来而不是海伦来，难道海伦是真的遇到麻烦了，还是......

    他不敢往下想。这是戈德曼开口道：

    “收拾一下，我们走！今天接你出来，晚上好好吃顿饭，放松一下。”

    Lee对戈德曼所说的放松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海伦现在到底怎么样了，那个毒贩的儿子现在在哪里，他需要清楚毒贩和名画在不在一起。

    根据他和海伦多次沟通的结果，箱子现在只有可能在余英手里。他必须要找到余英，了解清楚情况。

    晚饭的时候，戈德曼兴高采烈，他一边描述最近欧洲发生的一些趣事，一边不停的举杯，提议为Lee的重获自由而干杯。

    “泰国这帮蠢货”，他大声地诅咒道，“不知道我们FBI的人神圣不可侵犯吗？”

    “我真想抓住那个叫黄什么欢的家伙，用我的皮鞋狠狠地踢他的屁股！来，我们一起，干一杯！”

    “Lee是辛苦的，他已经做得很好了，回到总部，我要向乔为他请功！”

    什么，要回总部？Lee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酒酣耳热，他来不及问肥头大耳的戈德曼，转身问起自己身边的尼克。尼克是和戈德曼一起来曼谷的，他以前在美国本部工作，主要负责华盛顿周边的事务。Lee和他并不熟，不知道为什么戈德曼回带他前来。

    尼克很高的个子，估计有一米九几。他坐在Lee旁边就像一根竹竿。

    他扭头对Lee说，老兄，恭喜你呀！

    Lee奇怪道，恭喜我什么！

    尼克说，这次路上，听老大说，你要被调回去总部，换我们来这水深火热的鬼地方了。说完他努了努嘴，指向还在那边一个劲儿地吃菜的菲尔。

    “什么，要调我回去？”lee大惑不解。

    “怎么了，老兄，难道你还没走这鬼地方呆够吗？”

    Lee严肃起来，他不知道戈德曼和总部那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鬼。

    “老兄，我们过来是因为欧洲人那边通知，你和那个什么海得小妞，被泰国人抓了，而且他们不放人。本来老大的意思让欧洲人把你一起救出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那个负责人好像也来曼谷了。而且听说是出事了，死了。”

    “什么，马丁死了？”

    “对对对，就是这个马丁！妈的，我就是记不住欧洲人的名字。”

    马丁死了？马丁死了？Lee喃喃自语。马丁死了那海伦呢？任务怎么办？自己来了泰国短短半年，几次差点把命丢了，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回去，他实在是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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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欧美之争

    Lee正想继续追问马丁死亡的详细情况，戈德曼回过神来，他举起酒杯，对Lee说道，马丁是马丁，我们是我们。我们的工作由我们安排。

    看来他一点也没喝多。

    Lee不由想起海伦来。戈德曼也见过海伦，他们出发前一起开过一个会，当时马丁，海伦，戈德曼和他四个人。转眼之间，只剩他和戈德曼了。

    Lee站起来，也举起酒杯，看着这一杯满满的Si

    gha啤酒在杯中微微地翻动着，他若有所思。

    这个啤酒品牌的名字来自梵语单词“simha”和印地语单词“Si

    gh”，意思是狮子。在所有的泰国啤酒中，Si

    gha是对外而言泰国出产的最著名的啤酒。自1933年以来，公司发展壮大，几十年来，产品远销世界各地。

    当倒入一个大啤酒杯时，可以看到淡金色的奶油头。Saaz、Halle

    tau和pe

    s这三种用于酿造si

    gha的啤酒花赋予了啤酒典型的拉格式的清新香气，这款啤酒口感清新怡人，余味略带酸味。对戈德曼说，这个味道很对胃口。

    M

    .Lee，让我们一起敬祝你身体健康，平安归来！大家站起来，一饮而尽。

    就在戈德曼一行在餐厅大快朵颐的时候，他们没有注意到附近另一张桌子上，两个男人正神色紧张地盯着他们。

    看到几个美国人走出餐厅，晃晃悠悠的样子，其中一个矮一点的对同伴说道，看来晚上又有活干了。

    汉瑟想到美国人会来，但是没有想到他们到了曼谷，竟然和自己也不打个招呼，直接就去了于贤的办公室。他听马修在绘（Tia

    ）声（Ya

    ）绘（Jia）色(Cu)地描述戈德曼一伙是如何在于贤那里拍桌子瞪眼睛吹胡子，便不由分说地喝止道，不要讲了，现在我们还要和美国人搞好关系。

    马修愤愤不平，他说，你只能在智慧，真诚和FBI当中选择两项，这就是著名的蒙代尔不可能三角。汉瑟想了一想，说把FBI换成Eu

    opol一样成立。说完，他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玩笑归玩笑，他们还是忍不住讨论了一番怎么应付美国人的思路和方法。汤普森表示，美国人和我们都有同一个目标，那就是打击犯罪，所以应该联合他们，尽快处理完成马丁一案，然后回国；马修和查理则表示不同意见，我们有单独执法授权，为什么要听美国人的瞎指挥。死的是欧洲警察，美国人才不会在乎。大家互相争吵，谁也不能说服谁。

    汉瑟看着他们，他的蓝眼珠紧紧盯着桌面，除了声音，对其他信息一概不闻不问。到最后，大家注意到他的样子，便突然鸦雀无声起来。

    汉瑟说道，你们都吵完了？舒服了？一点建设性意见也没有。听我的，抓紧时间动手，赶在美国人之前，完成调查，否则谁也别想好过。这次事件不见得很简单，大家重视起来，不要再鬼混了。

    “马修，你接下来主要负责掌握美国人来曼谷的的行踪和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汇报给我，明白吗？汤普森要尽快完成医学报告，让泰国人签字，抓紧啊，明白？至于你们几个，这几天再去走访一下马丁来曼谷后接触的所有人员，记住，是所有人！”

    “好的，大家都分头行动吧！”

    看到头儿如此紧张严肃，下面的人不敢怠慢，纷纷表示赞成后离开了会场。

    走到门口时，马修折了回来。他附耳在汉瑟身边悄悄讲了几句，汉瑟听完，眼睛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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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黄雀在后

    押送林木去诊所显然不现实，喝过热水的吴方明显智商恢复了不少。天亮以后肯定有人要来见林木，他如何保证这些人见不到林木就什么动作也不做呢？还有诊所万一发生什么意外，谁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呢？

    想来想去，他决定先去探查一下诊所再说。先饶林木一次，如果他敢欺骗自己，再取他狗命也不迟。

    既然如此，那么此地肯定不宜久留。他站起来，决定现在就要离开。

    吴方在房间里转了几圈，装作认真思考的样子。然后，他猛地一抬头，想观察一下林木的反应。结果令他大失所望，林木根本没在意他的举动，而是在打盹——他竟然困了。

    想到他还有下一次的作用，吴方决定放过他，自己先走。他得回去养精蓄锐，以利明日再战。

    吴方拿起布包，轻手轻脚地走到窗帘旁朝外望去，外面寂静无声，只有偶尔传来的鸡鸣声——虽然天还没亮，但是也差不多了。

    吴方环顾了一下房间的四周，并没有什么异样。林木已经困得不行了，他咧着嘴，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眼睛闭着，脑袋斜靠着墙边床的一角已经睡着了。

    吴方朝门外走去。

    他刚出门，一支枪悄无声息地抵在他的后腰上。

    刹那之间，他心里暗说了一句“不好”，手里的布包已经被来人夺了过去。他只好慢慢地把双手举过来头顶。

    “走！”来人的枪口向他腰上再使劲地顶了一下。

    他老实地配合着，从硬物到腰部衣物传递给皮肤的综合信息反馈来看，这是货真价实的真枪，而且和一般警用或者市面上流行的枪支相比，这是一把新式手枪。

    吴方慢慢地走着，他不知道来人是谁，但是从枪支判断，应该不是警察——肯加班到这么晚的Taam

    uat是绝对不多见的。只要对方是一个人，他就并不担心，只是在思考脱身之计。

    走到楼梯拐弯处，吴方瞬间一个下蹲，像一条蛇一样“嗖”地一声脱离树枝，朝另一棵树飞去。背后那人大惊，再想扣动扳机已来不及。吴方一个倒踢腿，准确无误地踢中那人的手腕，枪被踢到空中。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平常没少针对性加以练习。饶是那人不慢，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眼看着吴方来抢布包，那人心说“不妙”，但已来不及阻止。吴方刚才那一脚着实给力，他只感到被踢中的手腕似乎断了一般生疼。

    正在这时，一声枪响，准确地击中吴方的胸口。枪声中一个人从楼下的拐角口闪出，正是胡律师。没想到她还是能文能武，一员虎将。

    她吹了吹枪口，这是一把美国ZEV技术公司（ZEV Tech

    ologies）最新发售的定制枪O.Z-9C，在泰国市场刚刚出现。O.Z-9c的握力角度比Glock 19稍微倾斜，方向性良好，把手的后部有“海獭的尾巴”的设计，握着更舒适，感觉与1911手枪相似。这把枪的套筒座上部有安装微红点瞄准镜的接口，钢管套筒有皮卡蒂尼轨道，安装各种部件很方便，但是，因为时间关系，他们购买的消声器还没来得及到货。所以枪声很大，清脆地唤醒夜空——黎明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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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生死由命

    枪口并没有硝烟，胡律师也许只是为了装酷。司机俯下身查看了一下吴方的尸体，翻了翻他的眼睑——瞳孔已经扩散。他站起来说道，死了。

    “看来虽然美国卖一万二，到我们这里要两万五，还是物有所值的。”他笑着对胡律师说，“还是你机灵，要是刚才咱俩合在一处，恐怕还制服不了他——你这把改天给我也玩玩。”

    胡律师显然对手里这把小巧轻便的武器非常满意。她上去用脚踢了踢尸体，一动不动。踢动的同时，她的枪口一直对着吴方，即使司机是她无比信任的伙伴，她还是坚决执行着最基本的原则——生死面前，没有信任。在确认吴方已经毙命的情况下，她想了想，然后对司机说道，走吧，二哥。来不及清理了，天亮了。

    司机说道，那......那楼上的小林怎么处理？我刚刚还听到他提到了我们诊所。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的信息。这几天我派人一直盯着他，除了郑小姐，没人和他接触过。

    胡律师摇了摇头，咬牙切齿地说道，算了，便宜这小子了。改天再找机会。说完，使了一下眼神，便带着司机离开了。看来她虽然称呼司机为二哥，但实际她才是领导，二哥得时时处处征求她的意见。

    泰国和美国一样，也是一个允许合法持枪的国家，只要是泰国公民，年满20周岁，也就是成年以后，在准备一些购枪所需的资料之后，便可以在商店购买枪支了。虽然部分枪支价格比美国略贵，但是种类非常多，枪的配件及周边也是非常齐全的，有很多选购件还可以从网上购买的，而且是从泰国国内发出的。

    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泰国也有大量的非法枪支散落在民间。有一些枪支的主人在过世后，家人将其收藏的枪支转手卖掉，这些枪在几经易主之后，信息却未及时更新，踪迹早已不可查寻；还有一些是在黑市贩卖的枪支。所以，枪支在泰国是一个不太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因为民众基本上都信佛,社会秩序还是相对正常的，没有像美国那样三天两头枪击案频发。只不过不要随便和别人肆无忌惮的起冲突，不然很可能遇到别人拿出枪来之后，大家都进退两难，非常尴尬。

    自从泰国的持枪法律更改之后，外国人目前在泰国是不能购买枪支的，但是可以去看一看卖枪的店铺，三若芭莎区 （Wa

    g Bu

    apha）是曼谷知名的“枪店一条街”，也是泰国目前最大的枪支集中售卖区，这里百年前是泰国皇室的居住地，在二十世纪50年代，调整成了商业街区，没落之后便成了售卖枪支的地方，短短几公里的街上经营着数十家售卖枪支和配件的商店，这里距离唐人街不是很远。因为林木对这些不感兴趣的，只是听同学在吹牛的时候提到过。不过外国人不被允许进店里，只能在外面过过眼瘾，也不能拍照。所以不管是lee还是海伦，包括汉瑟和戈德曼一行人，目前都不可以持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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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得罪不起，消停不得

    枪声也惊醒了林木。他本来已经睡着了——一开始装睡给吴方看，后来竟真的睡着了。他不知道是自己心大还是确实太疲倦了。生死抉择过后的放松是彻彻底底的，他觉得自己全身整个肌肉都是散开的，提不起来。攥了几次，拳头也软绵绵的。他摊开手，看着这些熟悉的手指，虽然和过去一模一样，但是现在它们都不再听从他的命令。这是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体验，虽然无从选择，也是倒逼成长。

    但是是谁开的枪？林木本想跑出房间察看，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还是戴罪之身，万一警察来了，现场有自己脚印或者其他证物，那真是跳进湄南河也洗不清了。想到这里，他只有一个念头，逃走。

    但是逃往哪里去？他一时半会儿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想先写个便条留言给郑齐敏，以免她担心，或者未来再找机会和她联系？但是接下来怎么联系才是安全又及时的呢？他还完全没有想好，头脑里一团乱麻，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而且房间里找不到纸和笔，他翻了半天，只找到一张印满了装修广告的小册子——还是找不到一支笔。

    就在他手忙脚乱地折腾的时候，突然曹得功推门进来。想必是病院里值班人员听到了枪响，过来查看，发现了异常。他们在通知警方之前先打电话给曹得功，应该也是曹提前叮嘱过的——否则他不可能第一时间赶过来，而且还是一大早，鸡鸣未起，东方既白。

    曹得功见他的样子，以为是他杀的人——颤抖着声音说道，林公子好身手，好胆色。

    林木看见是他，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一来自己平时就很轻视他，二来是他安排这里的，这里并不安全，自己心里还有点迁怒于他的想法。

    “不是我干的。我哪有枪啊。”林木头也不抬地说道。

    听到林木不承认自己杀人，曹得功心里不由“咯噔”一声。看来这里也不是万全之地，那么还有谁知道这里？为什么又在这里动手杀人？死者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杀人者的动机又是什么？

    想不通就先不想了，眼下最要紧的是满足大客户的需求——转移林木到更安全的地方。但是哪里最安全呢，还得好好想想。

    他拿出一根烟，走到门外抽了起来。刚才查看了一眼尸体——他是枪响以后赶来的，时间线牵涉不到——很准确的一枪击中心脏，很专业的手法。曹得功作为知名侦探，这些年也没少跑现场。泰国本来就有点乱，地下产业横生，从业人员猖獗。也是他的业务单位，也是他的衣食所系。

    但是能和林木挂上钩的他还真没怎么发现。他委托手下最给力的张强——来自缅甸的退伍老兵——调查了很多和大学有关联的社团，但是没有什么发现。林木既没有加入任何黑帮，也没有得罪他们。看来自己把他想简单了，他本身也许就是是非之地，争议人身；或者他拿着什么宝物——“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不管怎么说，只要他一天是郑小姐的男朋友，自己就得免费做一天的保镖兼监护人。他是徐志明的委托人，他听郑齐敏说过，徐伯伯是她爸爸的生死之交。有这层关系，自己就是倒贴也得跟啊，算下来小人物上面都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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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各吹各的号

    想来想去，只能得罪林公子了，万一他日后真的和郑小姐修成正果，那么再找机会弥补吧。眼下先解决紧要事。

    主意已定，他扔掉烟屁股，转身进来房间。

    林公子，别折腾了，你马上跟我走。

    现在？去哪里？

    别管那么多了，等下警察就来了。

    原来曹得功想到的万全之地是在一家警署的拘留室里——亏他想得出来。他先是让林木从房间的暗室——林木住了几天，一点都没发现这房间还有暗门——出来，暗室直通地下车库的转角处，林木在那里等他，他让林木钻进后备箱，再带林木逃走。

    不得不说，曹得功不仅马屁逢迎一流，在撤退逃跑转进等这些防御性手段上也是不遑多让。很快他们就来到曼谷南郊的一间警署——和精神医院正好是两个方向，然后曹得功去和里面的人沟通了一阵子，然后才把已经憋坏了的林木放了出来。他的第一句就是：厕所在哪里？

    警署虽然条件艰苦，但是胜在清净——郑齐敏这几天也没来，只有每到饭点，看守就和其他犯人一样给林木送来几片过期面包，一瓶水，有时候是馒头。

    漫长的忍耐和无法交流使得林木快要发疯了。他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因为吴方的死，外面又掀起怎样的血雨腥风。在这紧紧包裹了软布的隔音的密闭的拘留室，他度过了几个白天几个夜晚。和别的人犯一样，他也被没收了手机——这是曹得功的主意，他对林公子没信心，觉得他如果能和外界联系，不到半天这里就会暴露得彻彻底底，而且要牵连自己警署的内部朋友。

    病院的门卫在曹得功走后半小时开始拨打当地警署的电话，因为还没到6：00，警署那边电话里迷迷糊糊的声音让他先拨191，或者1155再说。门卫也懒得理会他这种细菌都不到的官僚，直接躺下睡觉了。

    直到上班的喧嚣吵醒了整个曼谷，病院所在的曼盼区才派出警员姗姗赶到，开始了例行公事的一系列操作。因为是枪杀，又因为死者经过人脸识别比对，不是本地人，他们决定暂时先不报告上级部门，自己立案记录调查一下再说。

    于局这些天就没睡过好觉，早上起来，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前些天每天都是匆匆忙忙，简单洗漱，今天有空才发现自己一下子老了很多。胡子拉碴的没有生气，眼神凹陷，打不起精神。

    勉强换上制服，再到镜子前一照，好像稍微好了那么一丁点。他顾不上再感慨，赶紧往楼下赶，司机已经在门口等他很久了。

    今天他要去给内务部汇报工作，不光是暗中支持自己的郎副部长在，主管业务的其他副部长也要参加，搞不好部长也有可能出席。他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勉力应付。

    他们关注的，应该还是马丁一案吧。昨天欧洲人把医学报告交到对口的法医部门。他的法医经过研究讨论，一致决定在没有获得更进一步证据和数据之前不做结论，不签字，谁来都不行。

    于贤觉得既然如此，也是一个契机。让欧洲人直接对接内务部，省得自己夹在中间说不清楚。但他不知道内务部的老狐狸们会怎样想，又会做出什么奇葩的决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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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峰回路转

    想到了日子不好过，但是没想到这么不好过。于局长一到会议室，就觉得气氛不太对。本来应该是他先到，等一会儿各大副部长再进来的，而且是谁排名靠前谁就晚一点进来，但是今天奇怪的是，各位副部长全都是一早就在会议室等着他，而且个个正襟危坐，看上去严肃紧张。于贤心知不妙，把目光投向自己的亲爹——郎副部长。发现他眼神凌厉，目光端直，一点都没有看自己。这下心里发毛，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该有的寒暄都说不出口。

    会议时间一到，部长大人竟然准时走进了会场。以于贤对内务部的了解，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今天不会是兴师问罪大会吧，于贤心里打鼓。他是几千万曼谷人心中的大魔王，又是这些人眼里的小玩偶。他们让他跪下，他只敢五体投地，绝对连抬头都不敢。

    部长是他们当中唯一一个比较胖的，制服裹在他身上就像一道密密麻麻的绳索，肥肉从绳索的空隙漏出来，像是要流下来一样。所有的副部长都把帽子脱下来整齐地放在一边，包括于贤，部长大人没有。他对自己的与众不同非常在意，好在大家都习惯了。

    于贤，站起来，混蛋！部长大人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想来他也是压抑不住，要不然怎么也得给郎副部长一点点面子。他们都知道他是他的人，所以今天郎副部长也是如坐针毡，心神不宁。

    于贤啪地一下站了起来，行了一个礼。部长看都没看他，直接骂道，一个月了，快一个月了，那帮欧洲人还没走，你的手下都是吃屎的吗？

    现在又要来一帮美国人，美国人，米国人呐！你们说，怎么办？部长怒气冲冲地对着一个个低着脑袋的副职们吼道。

    下面的副部长们没有一个说话的，现场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这种沉默也不是部长想要的，他一个人骂得再久，骂得再狠，他知道，对下面这些一开会只要不牵涉自己利益的都是木头桩子的家伙们来说，他自己唱独角戏，解决不了问题，他们反而成了看戏的。现在必须大家一起表个态，船沉之前，大家都要绑在一起，互相检查一下绑的是否结实，不要到时候抢跳的偷救生衣的扯后腿的打成一片。

    许久还是没有人说话，部长只好先点名负责对外联络的副部长，他站起来，一言不发，意思很明显，我就是个窗口部门，冤有头债有主，你要找的是郎和于啊，不要拿我顶包。我虽然好欺负，没多久就要退休，你也不能拿一个软柿子往烂里捏吧。

    见此场景，郎副部长不得不站起来。不过不愧是老官僚，他站起来以后，就像完全换了一个人，马上精气勃发，神采振奋。原来他早有准备，刚才做出的那副姿态那副嘴脸完全就是配合各位同僚演戏。

    他冲着门外一扬头，守在门口的警卫会意，点了点头，让一个人走了进来。看来郎副部长是整个内务部的实权领导啊。这人刚走进来会场，大家定睛一看，全都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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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交易

    来的人竟然是欧洲刑警总部特殊任务小组的首席法医汤普森。

    汤普森很多在场的部长们都不认识。但是这样一个场合一个蓝眼珠的白种人闯进来，想必大家的惊讶不异于动物园看到外星人。

    汤普森手里拿着一叠报告，他一进来就说道，我有证据证明，死于废弃养猪场的人不一定就是马丁。

    “什么？”大家都大叫起来。

    会场上顿时议论纷纷。部长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他阴沉着脸，也不说话，也不参与讨论。

    这时候郎副部长走上前去，他对着汤普森说道，你讲清楚一点，是不一定，还是一定不？

    汤普森尴尬地笑了一下，他扬了扬手里的报告。没有说话。

    部长再也按捺不住，他对于贤吼道，到我办公室来一下。然后快步离开了会场。

    于贤灰溜溜地跟着部长，离开会议室之前他朝郎副部长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

    旁边的张副部长埋怨道，老郎，你这是搞得哪一出啊？这些天你们都忙了些啥呀？

    郎副部长不甘示弱地说道，事情很复杂，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

    原来就在汉瑟他们逼着汤普森和泰国警方共同为马丁之死下结论的时候，郎副部长知道了此事。他感到大惑不解，欧洲人断然不会就这个问题做出如此乌龙的决断，而且还要拉上泰国警方，这里面必定大有蹊跷。

    绕开于贤，他单独派人和汤普森私下接触，终于弄明白了里面的是非曲折。

    按照程序，曼谷采集到的马丁的DNA必须冰冻状态寄回欧洲，有欧洲刑警总部鉴定科依据样本与马丁入职时留在总部的DNA样本进行比对，然后再由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交叉确认，只有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死者身份。

    汤普森是欧洲刑警总部的首席法医，他非常清楚此事的流程，也熟悉经常与他们合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他偷偷地私下联系了经常合作的几家机构相关人员，都表示他们最近并没有检测DNA一事与欧洲刑警总部联系过，也没有接到过类似业务。这些汤普森全明白了，死的肯定不是马丁，否则不会出来这一波莫名其妙地骚操作。

    他去找汉瑟求助，结果汉瑟反而威逼他赶快完成报告。这下他不淡定了。出了这种事故，回去免职事小，因此影响了自己一辈子的声誉，影响了女儿的前程，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医学专家，汤普森可是把学术荣誉看得比生命还有贵重。他一直觉得自己不是警察，而是主持正义的生物学科学家。

    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郎副部长派人来找自己。他们一拍即合，当下达成合作协议：

    汤普森负责向泰国内务部说明具体情况，郎副部长保证汤普森先生的人身安全，并且同意汤普森教授可以在允许的情况下出任泰国生物学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为了保证事情不被泄露，郎副部长要求汤普森严格保密，明确要求他没有自己的允许，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合作以及案情细节。

    这才有了刚刚的一幕，这件事不但瞒过了部长，于贤作为郎副部长的心腹也不知情。所以不知道于贤此刻在部长办公室已经被训成第几重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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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好心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死的不是马丁，马丁现在哪里？死者又系何人？马丁为何要潜藏起来？他到底想干什么？

    带着这些问题，于贤回到了办公室。真是丢人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如果弄了半天马丁没死，那么他们最近花的这么多人力物力和费用，都将一无所获，竹篮打水。而且讨好这帮欧洲人以及美国人已经憋屈的不成样子，现在这样一个结果，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向各方交代。这件事怎么收场，无论从哪个维度看都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于贤喊了黄友欢，命令他马上提审收留马丁的女招待和她的室友。由于过去了较长时间，女招待和她的室友们早就被释放，而且现在都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

    听了局长的简要叙述，黄友欢也是脑子一抽。术业有专攻，他专攻不知道。于是只好赶紧发动下面人发起网上追逃，并将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甄别出来的女招待等人在警察内部网站上进行通缉。不过他也知道，这些社会底层人士一般不住酒店，也没有信用卡进行留痕消费。网上追逃其实也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能抓住人的概率微乎其微。

    黄友欢回到家，一句话不说就往床上一躺，外套也不脱。他老婆先是嫌弃，后来见他心神不宁，便要他和自己一起去白马四娘娘庙烧香祈福转运。黄友欢本来不太相信这些玄学，但是本着心理安慰的路数，也为了不把家庭关系搞僵，他还是去了。没想到还真的有点用，算是运气爆棚，第二天他就接到暖武里分局的报告，他们抓住了一个通缉的女服务员。

    黄友欢马不停蹄地赶到暖武里分局，见到了这个女招待，确实是以前曾经审问过的一位。但是她对马丁和其他前室友的情况一无所知。她们自从上次被抓以后，工作也丢了，几个人私下里准备殴打那个带马丁回去的女人一顿，但是意见不同意，大家大吵一架后作鸟兽散。她最近一直都没有找到工作，好几天只吃了两顿饭，已经饿得快要晕倒了。看着她确实奄奄一息的样子，于是她不但没有被收押，临走的时候还向黄友欢讨要了500泰铢的饭钱。

    黄友欢看在佛祖的份上气鼓鼓地给了她，叮嘱她有什么消息尽快通知警方，然后就转身回去了。真是空欢喜一场，路上他一直望着窗外，一句话也没有。司机偷偷地通过后视镜观察他，心想肯定是因为佛祖的关系他不敢发作，否则以过去的脾气，现在车子估计都被拆成零件了。

    回到办公室，黄友欢已经精疲力尽。梁科长在他门前走了好几趟，一看就是故意的。黄友欢有气无力，坐都坐不好，心想就让你猖狂几天吧。不过令黄友欢没有想到的是，就这小小的自己随手给的20美金不到的500泰铢发挥了超级作用，并且帮助他一举击败其他竞争对手，爬上了曼谷警察局副局长的宝座，成为于贤的强劲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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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最后晚餐

    躺在拘留室的林木脑子里浑浑噩噩，他甚至不知道在这里度过了几天时间。因为照顾关系户的缘故，他被分配到了最边上的这个监室——比旁边几个稍大一点，刚好能够斜着躺下。拘留室一般为了防止人犯休息，都在里面设置为一高一低两层，只能坐着，无法躺着。

    林木的这个稍好一点，除了大，供他坐着休息的木板也被拆除了，所以沿着对角线方向，他刚好能够躺着。这已经是最大的恩典了。试想在不到2平方米的空间里，除了排泄，什么都得在这里面完成，一般人想想都会发疯。

    忽然看守的声音拉长着喊道：晚——餐——，晚餐哎。林木麻木的脑袋像是久旱的河田忽然遇到了暴雨，像是暗夜的郊外遇到了小虞，像是被夏天占了身子的春风遇到了燕子。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最后的晚餐——翠苑那一夜，不就是最后的晚餐吗？

    那一夜，一共也是来了十三个人：老林，宋校长，秦晋，余英，历史刘，地理黄，二叔，林秘书，自己，还有包括体育老师在内的四个副课老师——林秘书一开始嫌人多，认为四个副课老师就不要喊了，但是老林不同意。老林觉得自己儿子的喜事，这才是第一桩。以后要是林木成家，他一定一醉方休。可惜林木刚刚成年，老林却已不在。

    老林，你等着。林木暗暗下定决心，只要自己一口气在，绝对不会找不到老林，死要见墓，活要见人。

    作为私生子的列奥纳多·达·芬奇（意大利语：Leo

    a

    do da Vi

    ci）1452年4月23日出生于佛罗伦萨共和国的芬奇镇上一个殷实的中产阶级家庭中，父亲是佛罗伦萨大行会的会员和世袭公证人，也是当地有名的律师和富翁。1496年夏天当他为米兰的圣玛利亚感恩教堂道明会修道院创作《最后的晚餐》时，正好年满四十四岁。

    《最后的晚餐》宽420厘米，长910厘米。达·芬奇为了完成这幅作品，不仅在绘画技艺上力求创新，在画面的布局上也别出新裁。过去在表现耶稣及其弟子的绘画作品中，画面布局都是耶稣弟子们坐成一排，耶稣独坐一端。达·芬奇却让十二门徒或坐或站于耶稣两边，耶稣孤寂地坐在中间，他的脸被身后明亮的窗户映照，显得庄严肃穆。背景强烈的对比让人们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于耶稣身上。耶稣旁边那些躁动的弟子们，每个人的面部表情、眼神、动作各不相同。尤其是慌乱的犹大，手肘碰倒了盐瓶，身体后仰，满脸的惊恐与不安。

    《新约圣经·马可福音》记载：耶稣最后一次到耶路撒冷去过逾越节，犹太教祭司长阴谋在夜间逮捕他，但苦于无人带路。正在这时，耶稣的门徒犹大向犹太教祭司长告密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犹太教祭司长就给了犹大30块钱。于是，犹大跟祭司长约好：他亲吻的那个人就是耶稣。逾越节那天，耶稣跟12个门徒坐在一起，共进最后一次晚餐，他忧郁地对12个门徒说：“我实话告诉你们，你们中有一个人要出卖我了！”12个门徒闻言后，或震惊、或愤怒、或激动、或紧张。《最后的晚餐》表现的就是这一时刻的紧张场面。

    1817年，歌德发表在《艺术与古代》第1卷3期上的文章《论列奥纳多·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详细剖析了这篇画作。歌德认为理解这幅画的核心在于追问引起全部情节、使所有观众激动和喜爱的动机的中心事件。歌德再次用自然科学的观察方法丰富了他的美学思想。他认为激动人心的情节，就像高度发展的有机体那样，从一个最内在的生命点发展开，也就是说，艺术品变成了精神的有机体。对于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话是基督的句名言：“你们当中有一个人出卖了我！”接着，歌德用类似相面术的方法生动地描述了各个使徒之间不同的形象，用想象的人物对话来描摹他们不同的心理和性格。例如：犹大：“这是什么意思？要出什么事？”腓力：“主啊，我不是叛徒！你是知道的，你了解我这颗纯洁的心，这可不是我!”达太：“这事我不是已经说过吗？这不是我一直都在猜测的事吗！”

    林木在胡思乱想，他在给那天晚餐的每个人和这幅名画一一划等号。如果老林是耶稣，那自己则一定就是腓力，其他人也许没有重要到非得对应起来，但是这里面，谁是犹大呢？

    林木仔细地回想他们从吃饭前的一点一滴到老林和自己分开时的每个人每件事。拘留室封闭的空间和隔绝的时空恰好给了他这个机会。他必须找出犹大，就当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也罢。从这顿不吉利的晚餐开始，他和老林，林家，还有种种人与事，统统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他必须找到，必须找到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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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几章    隐狼

    阿布德拉的死神秦老师对一桌人都不满意，她不会是犹大。犹大一定要藏在人堆里，如果犹大是一颗盐，他必定要藏到一堆糖里，与众不同又难以分辨，这才是最完美的。秦老师有必要那么明显地暴露自己吗？所以她肯定不是。

    英语老师余英来得很晚，要不是老林一定坚持要等，说不定大家早就开始了。余老师晚到说明他并不是很在意这场饭局。如果他是犹大，完全没有必要一上来就把自己打成焦点牌，因此他肯定也不是犹大。

    宋校长卖茶叶炉子橄榄炭，他是贪财的，他有点像——且慢，林木心想，让我再仔细地过一遍。宋校长高谈阔论，装龙画虎，为了两张购物卡非要喝上一瓶红酒——如果他是犹大，这犹大也有点太低级了吧。

    二叔现在狼子野心毕露，但老林在的时候，他一直低调俗套。再怎么说，他也是林家的一份子，出卖老林对他来说能有显而易见的收益吗？很难说，但是他在酒会尚未结束时就提出离场，这种认出的做法怎么可能是犹大狼呢？

    其他几位副课老师只是陪笑陪酒陪吃陪坐而已，就是四位村民；林秘书是老林发家以后带来的，是不是老林的情人，林木认为很有可能，自己也是因为这个对老林非常反感。而且当天晚上自己亲耳听到林秘书在和什么人通电话，讲的好像也是和名画有关的什么。那么这个犹大，想必是林秘书无疑了，她应该属于自我聊爆。宋校长和她比，只是一个外人，也许是狼人拿出来抗推的。当时大家的聊天林木几乎都能回忆得清清楚楚，他不想错过任何一条信息。

    可是林秘书现在应该在清莱，不知道妈妈现在怎么样了，希望她一切平安！想到这里，想到妈妈，林木对林秘书以前残存的一丝好感消失殆尽。他听说一本著名的外国科幻小说里面提到，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事只有一件：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林木觉得，自己现在也应该武装起来了，不仅是身体的武装，也必须头脑的武装。对无法确认善恶的其他人，如果不能接纳，那就消灭吧。老林是例子，妈妈是例子，刘蓉也是例子。对手朝你开枪，你最好也立刻朝他开枪；甚至对手还没有开枪，你也可以先开枪。不要让吴方这种威胁再出现在自己身旁。我还有郑齐敏，还有妈妈，还有其他人需要保护，我不能出事，更不能混吃等死！

    想到这里，他飞快地从地方爬起来，使劲地拍打着监室的门——看守，看守，我要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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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新欢

    距离虞子衿的父亲虞民发生车祸已经一年多了。“黑木崖”山高路险，在那里出事的司机数不胜数。为了供养两个女儿读书，虞民不得不硬着头皮在这条山路上跑货。车祸现场虞子衿没有看到，她和妹妹见到父亲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里了。医生看她们均未成年，当时还呵斥道，怎么大人都不来呢。虞子衿和虞子佩只能打电话喊来下三寨子的里正，让他帮助照看接下来的各项事宜。好在虞民平时为人和善，虽然看上去面相凶恶，但他乐于助人，熟悉的人都很欣赏他。所以同村居民大都自发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小的困难。

    但二名的手机里竟然有父亲车祸的照片，真是不可思议。虞子衿拿过来仔细瞧了瞧，照片上的人是自己的父亲无疑。父亲大腿以下全都卡在变形的驾驶室内，后来听说是附近的消防员赶来，用电锯、撬棒及其他工具好不容易才把他救了出来。这张照片就拍摄在父亲被救援的时候，由于痛苦，他扭曲的面部表情很狰狞，一般人不太好收藏这样一张照片。

    虞子衿问道，你，你怎么会.....

    二名知道她的疑惑，耐心地答道：当时我的叔叔就是指挥那次救援的消防站中队长，他拍的这张照片。他害怕当时万一有什么.....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虞子衿的表情，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这才继续说道，当时你父亲算是命大，黑木崖地处泰缅边境东枝市附近，人烟稀少，经常还有劫匪出没，好些司机是闻其色变，避之不及。不过我叔叔去年一次救火的时候没有跑出来。当时本来他已经把失火的家属都转移到了安全地带，但是有一家女主人可惜他们家的财产，便骗我叔叔说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在里面，女儿还抱着的一个小的红木箱子。我叔叔明知人员都已转移，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又冲进火海。他扔出了那只箱子，箱子散开，里面就是一些普通首饰，但是房梁倒下，我叔叔再也没有出来......

    虞子衿听他说来如此悲伤的故事，仍然不疾不徐，自己都已落泪，没想到父亲的救命恩人竟落得如此下场，她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好。

    二名并不在意，他说叔叔死后，我父母便把叔叔的两个孩子接过来住。本来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父亲觉得养不起这么多孩子，就让我们先出来闯荡。我们先是到一座寺庙出家，但那家寺庙住持看我们两人年幼，竟有歹心，我们只好逃了出来。不敢回去，流浪途中有好心人介绍来这里的，只是比你早来一个月左右。

    虞子衿听得不由眼眶红了，二名见状，急忙拿出口袋里的纸巾，帮她拭泪。他的动作非常自然，看不出任何扭捏做作。

    虞子衿还是第一次与异性这么近的接触。二名身上男子汉的燥热像火一样烤化了她坚硬的冰冻外壳。她突然有了一丝丝异样的感觉，很轻微，但是不可抗拒。她推开二名，红着脸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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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刀刀子

    虞子衿回到房间，把头埋在被子里，觉得特别难为情。过了一会儿，她又觉得自己受了轻薄，很想冲出去扇那个刚才占自己便宜的小子。可是脚又是软的，没有一丝丝力气。她干脆拉过被子，盖在自己身上，把头也盖住了。她觉得这白色的被子就像一口白色的棺材，把自己装了进去，也把那个单纯无所畏惧的朦胧的少女装了进去。

    埋葬的即将是蚕，飞起来的即将是蝶。

    晚上清之去敲虞子衿的门喊她去吃饭，发现她双眼红肿，显然是哭过的。清之安慰她说，明天我们还要去实验，碰到主任，我帮你说说。虞子衿见她没有觉察，心里一阵惭愧，赶忙拉着她的手说，谢谢姐姐。雅之去哪里了，好几天没有见到她。

    清之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她在二组，告诉我要彼此保密。不用担心她，她机灵的很。

    吃完饭她们二人沿着一条小路散步，聊得起劲，走着走着竟然失神来到一处从未到过的小园子，里面大门紧闭，但是传来婴儿的啼哭声。二人都觉得很奇怪，这个地方怎么会有婴儿。正在这时，一个保卫牵着一只凶恶的狼犬追了过来，大声地喊叫，谁让你们过来的？站住！

    想必是她们随意闯入了禁区，而值班的保安不知道是因为上厕所还是喂狗，没有拦住她们。

    虞子衿特别怕狗，那只狼犬跃起来一人多高，吐着血红的长舌头，喘着粗气，浑身湿漉漉的。原来保卫是给它洗澡去了。

    那只狗来到她们身边，“汪汪汪”地叫声像上了刺刀的机关枪。狗几次做势要扑倒她们开咬，都被保卫拉住了。虞子衿吓得浑身哆嗦，清之本也怕狗，但是看到虞子衿那副样子，还是勇敢地站直了身子。

    保卫大声地呵斥道，这里是你们能来的地方吗？赶快滚，否则被刀刀子咬了也是活该。

    这只狗原来叫刀刀子。这个保卫也是幽默。

    虞子衿拉住正准备分辩几句的清之赶紧走了。她们自从来到这里，遇到的人都是彬彬有礼，从来没有大声说过话，彼此表现得甚至礼貌的有点过分。但是今天这个保卫，穿着一身黑制服，口吐莲花，凶神恶煞，站在刀刀子旁边，确实像俩兄弟。

    她们走后，刀刀子还是一直汪汪汪地叫着，好像没有咬到她们很不甘心。

    回到宿舍，还没有从刚才屈辱的气氛中缓过劲儿，虞子佩忽然打来电话。姐姐很惊讶，第一次见到妹妹主动打电话给自己。虞子佩在电话里兴奋地嚷嚷，让她赶紧去找一个可视频的手机，她有好事要告诉姐姐，还要姐姐一定要看到。

    虞子衿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妹妹这么兴奋。虽说姐妹俩姐姐沉稳一些妹妹活泼一些，但是他们的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让姐妹俩的沉稳更沉稳，活泼更严肃。今天妹妹这么高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虞子衿离开家已经有两周有余，家里除了父亲催促过她回家以外，再也没有什么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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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希望

    虞子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通过清之的手机，虞子佩向她展示了一队医疗团队来她们家为父亲治疗的情况。据团队负责人医疗专家蒙相介绍，针对她们父亲颈髓不完全性损伤（俗称高位截瘫）的诊断，且ASIA病损指数为C级等情况，来自曼谷的他们为虞父制定了个性化治疗方案：通过床旁下肢功率自行车训练、运动疗法和作业疗法，进行功能锻炼与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提高生活自理能力，防止机体进一步萎缩；进行肺功能锻炼改善肺部感染，缓解呼吸肌麻痹的症状；予以中频电刺激以及经颅磁刺激、针灸以及高压氧等治疗，改善肢体功能、直肠/膀胱功能、头部中枢和脊髓的供血供氧，促进水肿吸收；站床、空气波压力治疗等改善体位性低血压，预防下肢关节挛缩、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同时，他们还有一些中药口服药等配合进行调理。如果运气好的话，三个月病人就能够自己站立甚至行走，如果体质好的话甚至可以完全康复。

    听到这么多好消息，虞子佩高兴得声音都有些变形：“他们是上周昨天过来的，而且，这次医疗是完全免费的。据说是一个什么慈善基金会资助的社会医疗救助项目。”说到最后，虞子佩眼泪都掉下来了。旁边的蒙相医生小声地补充道，顿巴斯慈善总会。虞子佩向姐姐重复了医生的话。她既高兴又难过，哽咽着向姐姐表决心，自己在大学也要加油，看看能不能争取转到医学院——她现在太爱白衣天使了。说得虞子衿这边也跟着掉泪，旁边的清之看着她们又感动又怜惜。

    父亲艰难的举着手，向虞子衿打招呼。他身上插着呼吸管，看上去面色苍白，但精神很好。他示意虞子佩跟姐姐说，让她安心工作，暂时不用回来了。虞子衿高兴得泪流满面。

    虞子衿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她这棵禾苗自出生到现在，有的只是社会的风吹和日晒，很少有阳光和雨露。今天能够让父亲得到这么好的救治机会，她打心眼里为这个国家感到高兴。以前她也曾愤恨过世道的不公，愤恨过妈妈的遗弃，也愤恨过那些爱情不行怒其不争的社会边缘人士，但现在她不恨了，她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研究所大楼前面有一面升起的国旗，虞子衿跑过去，恭恭敬敬地先行了一个礼，又鞠了一个躬。

    夜幕降临了很久，好像落了下来，来了就不想走。晚上天气阴着，没有月光和星光。虞子衿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想起了父亲，妹妹，甚至想到了林木。

    然而，最后她想到的是二名。她想起二名就恨得牙根子泛酸水，长这么大就没有男生敢这么靠近过自己。下次有机会一定要报复他！看他还敢不敢随便跑到自己跟前来。想着想着，虞子衿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容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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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逼供

    这是Lee自从上次挟持林木失手以来第一次重获自由，他躺在酒店的床上，舒舒服服地洗完澡以后的放松感很快侵袭了他，他迷迷瞪瞪的睡着了，睡得很沉。

    一阵刺骨的疼痛唤醒了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被绳子捆得结结实实。昨晚实在是太放松了，没想到着了小贼的道儿。

    两个戴着面罩的人，一个手里晃着明晃晃的匕首，一个正拿着一根针筒一样的东西往他体内注射着什么。看来这痛感就是来自注射。

    见他醒来，两人洋洋得意地笑起来。晃着匕首的家伙说道，怎么样，晚餐的Si

    gha味道如何？

    见他这样问，Lee马上明白，对方一定是在啤酒里掺了什么麻醉药之类的东西，怪不得自己晚上睡得那么死，被人捆起来都没有知觉。

    那么现在对方给自己注射的也许不是毒品或者别的，可能是麻醉剂的解药吧。想到这里，Lee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

    爷爷今天想问你，箱子藏到哪里去了？

    匕首在脸上贴着皮肤划过，想必这锋利脸皮一点也不怀疑。冰凉的刀锋，也许等下碰到的是喉管或者其他部位，也是一样感受。

    箱子，什么箱子？Lee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给爷爷装傻是不？匕首马上翻转过来，在Lee腋下刺入。痛感传来，像一阵火花。

    不要放太多血，要不等下清理起来麻烦。另一个人说。

    Lee明白过来，原来对方应该询问的是那个毒贩手里的箱子。

    可是他确实不知道箱子在哪里。想想自己那天竟然不是两个毒贩的对手，Lee真是觉得惭愧不已。这一惭愧，刀锋带来的痛感仿佛也减弱了几分。

    但是回答不知道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不能。换作自己，也不可能接受这种答案。

    Lee知道今天是阴沟里翻船，但是也没办法了。只能应付到，你们放了我，我带你们去。

    放了你？当爷爷是五岁小孩吗？

    Lee心里一怔，绝大多数人这里不是应该说三岁吗？怎么他用的是五？难道三是他忌讳的数字？或者三是一个他不愿提起不愿面对的数字？

    这种无厘头的直觉并没有任何作用，对方只是在逼问箱子下落。拿针筒的人转身去卫生间拿来一卷纸，接住Lee因为不屈而流下的血。

    这还是两个讲究人。Lee不由得心里赞叹。他必须依靠这种自我搞笑来对抗痛感，对方十分专业，对人体的组织构造非常熟悉，知道哪里是什么标准的刺激阈值。

    Lee只好摊牌道，我确实见过箱子，但是素贴山我是被打伤的，箱子后来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给你们提供线索。

    他还是不敢说出自己认为最大的猜想就是余英拿来箱子。现在看来，箱子里的东西要么价值连城，要么牵涉到什么巨大的秘密。

    对方见他不老实，其中一个说道，干脆做了这孙子得了。原来真话并不一定有效，人们只想听到自己想要听的东西。

    见他们图穷匕现，Lee不敢赌他们说吓唬自己还是准备来真的。毕竟属于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他赌不起。

    Lee灵机一动，他说，箱子在素贴山的一座庙里。

    这是完全的胡说八道，Lee此刻根本不知道所谓的正确答案或者标准答案。但是这恰恰是对方想要的回答。

    那两个人明显放松了下来。一个把匕首从Lee身体上拔出，另一个拿起染了不少卷筒纸准备去卫生间处理掉。

    说，哪座庙？

    Lee对素贴山的认识只有那一次刻骨铭心的打斗，也是自己差点送命的地方。得亏了海伦，这个他原本看不起的猴子尾巴，否则，自己早已成为游魂野鬼，夜夜在素贴山上空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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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智商税

    但是他想到自己和海伦在第二次与林家一伙搏斗时栖息的那座小房子，说是小房子，但是对眼前这两个棘手的匪徒来说，也许庙更能让他们接受。而且泰国，三步一寺，五步一庙，也很寻常。他不相信素贴山找不到一座庙。

    眼下先脱身要紧，正面人物偶尔讲讲假话，读者想必也是能够原谅的。

    于是他继续扯起鬼话来：要说叫什么名字，我可能真不知道。但是你们要带我去，我保证能找到。

    少跟爷爷胡扯，今天你要不讲出来，马上要了你的小命。

    既然如此，那么干脆就当是真的有一座庙吧。Lee想起自己小时候母亲偶尔带他到唐人街后面的一座庄严寺祈福，他便随口胡诌道，好像是一座不大的庙，名字叫什么庄严寺。我不认识泰语。

    拿匕首的朝刚才卫生间出来的使了一个眼色，说道，打电话给三哥，让他派人查查。这小子说话这么溜，我不太信。

    那人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Lee心想，这次恐怕栽了。有没有庄严寺，对方互相一问，或者网上查一查，就可以知道结果。现在自己也已经把所有退路全部封死了，所谓命运，大概几分钟后就能上结果了。

    也许是命不该绝，对面三哥的电话竟然一直没人接听。Lee长舒了一口气。

    拿刀的对拿电话的说，那你上网查一下。

    那个拿电话的觉得是个办法。他不再给三哥打电话，而是把眼睛凑近了屏幕。Lee明显看到在微弱的灯光下，手机屏幕那蓝莹莹的光和光线前面带着面罩的一张脸。

    突然，那个拿手机的说道，不行。我要是连酒店的WIFI，肯定会被查到的。还真的个小机灵鬼。

    他对另一个匪徒说道，我手机没流量了，你的呢？

    另一个知道他的险恶用心，想必是害怕警方通过上网记录查询追查到他自己。于是也毫不迟疑地说道，我手机没电了。

    拿手机的说道，没事，我给你充电。

    充个鬼啊！那个拿刀的心里暗暗骂道。

    这两人应该属于平级，所以谁也不肯为组织贡献自己的线索。两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对方的意图，干脆他们翻找起Lee的手机来。

    很快就找到了，也有电。拿刀的逼问道，密码多少？

    Lee把开机密码报给他们，心想是你们自己找死，不要怪我。

    这个手机是Lee私下自己买的，因为根据戈德曼的要求，他们来泰国不许携带任何电子通讯工具，只能纸笔相传或者口口相传。他到了泰国，发现没有手机实在是不方便，便偷偷自己买了一个，也没告诉任何人，包括海伦。不过他后来偶然看到海伦也买了一个，当时自己还笑了，心想愚蠢的上级终归是鞭长莫及。

    这个手机被Lee通过他们常见的特工手段改过了。开机密码有两个，一个属于自己亲身可以使用的，另一个就是特殊目的开机密码，任何人只要输入，立即连接的就是当地报警电话，而且采用的是后台短信报警，非常隐蔽，这俩匪徒显然不知道这些，智商税一下子就顶格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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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反杀

    输入第二密码虽然能够进入显示界面，但Lee把通用语言设置为西班牙文默认。俩匪徒虽然略懂一点英语，但看了Lee的手机内容仍然是一头雾水。他们只能简单依靠图标进行判断软件的功能。

    浏览器找到了，但是没有英语或者泰语输入法，怎么办?俩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折腾了一会儿，他们用泰国方言开始嘀咕，嘀咕完，Lee直觉感到不妙，他们好像决定先杀了Lee再说。

    那个拿刀的显然是动手能力较强的一位，他狞笑着走到Lee的跟前，低声说道，孙子，爷爷本也不想取你狗命。可惜你阳寿到了，神仙也是没辙啊。

    到了那边不要记恨爷爷，每年爷爷都会为你烧纸的。说完，把刀子咬在嘴里，拖着Lee就往卫生间方向拽。

    显然他是想作案现场干净一点。但刚刚缴完智商税的他想来也是智商大降，他完全低估了美国联邦调查局优秀探员的应变能力和爆发精神。不知道这个家伙平时是怎么考虑问题的，杀人这种事，怎么能讲究十全十美呢？他要是现在在床上动手，直接一刀毙命，那Lee确实是一点机会也没有。

    可惜他面对的仍然是FBI受过多年特殊训练经过重重选拔经历过多次考验的专业执法人员。趁着他们刚才磨磨蹭蹭，Lee已经暗中悄悄地将被反绑的双手解松了一点。现在被他这么一拽，绳子搭扣正好拉松了一些。Lee抓住机会，一声大喝，挣脱出来，双脚原地高高跳起，虽然两只手和胳膊还是被束缚着，但是依靠墙壁的反弹，他狠狠地将全身的重量砸向这名匪徒。

    猝不及防之下，那人被重重地砸到在地，因为他的作死行为，口里噙着的刀刀刃正好对着自己，这么一压，划破他半张脸，血像箭一样喷了Lee一身，也溅到了墙上。他都来不及惨叫，想必已经快马加鞭赶往阿布德拉的途中。

    另外一个见此惨状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抓起手机就向外逃。房门锁着，两个歹人为了保险，还插上了防盗铁链门闩 。此刻这道保险正变成紧紧地勒向他们的绳索。那人双手哆嗦，抖抖嗖嗖半天拿不出来小小的链条。

    Lee用尽残余的力气，从背后狠狠地用脑袋撞向他，那人在求生的本能下一闪，但是没有完全避过，结结实实的铁头正好撞在腰侧，咔啦一声，想必是骨折了。

    这几下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Lee也是对自己大为满意。看着躺在地上还在不断痛苦地蠕动的两具身体，他嘿嘿笑着说道，是的，Si

    gha还不错，就是淡了一点点。

    话音刚落，那个被撞断了腰椎的匪徒的手机响了。Lee蹲下去，慢慢地从他手里夺过手机，用手捡起，按了接听键。

    “喂，是你刚打的电话吗？什么事？”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Lee的脑袋“嗡”地一声炸开了，内心的气球被这句话一针戳到了最圆的地方，那些像下辈子一样本来充满了的期待，一下子成为幻觉，不再复现。他感到很饿，于是有气无力地沿着墙角滑坐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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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又见陈新

    Lee真没想到这两个人是陈新的手下。刚才的电话里的声音就是陈新，Lee听的清清楚楚。陈新提审过自己，对他的声音，Lee记忆深刻。听说陈新不是调到警察学校去了吗？怎么他会派人来杀自己，还要追查箱子的下落。

    看来当务之急是找到这个箱子。箱子里面装的难道不是毒品?从这么多人对箱子感兴趣可以看出来毒品的概率不大，因为曼谷再怎么样，也不可能人人都贩毒，不贩毒的人对这个是不感兴趣的。那么到底是余英情报有误，还是他存心就是要欺骗自己和海伦？可是他欺骗他们的理由和动机又在哪里？箱子到底在哪里？他需要联系余英确认一下。但是他没有余英的联系方式，如果要去清莱，那么现在戈德曼在这里，理论上应该是他来住持大局。

    可是他已经明确要把案子移交给尼克了呀，而且要调自己回美国。这当然不行。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激起了他无穷的兴趣，他绝对不可能现在退出。就如同对数学专业的高材生来说，好不容易遇到一道有挑战性的题目，怎么可能半途而废，弃之不顾？

    想到这里，Lee决定不把箱子的事告诉戈德曼。如果他强迫自己回国，那就向皮尔斯求救，让他在总部活动，说服他们理解自己留在泰国的原因和苦衷。

    另外，他也必须尽快找到海伦。根据这几天和戈德曼的接触，他越来越觉得海伦应该已经脱险，而且人就在曼谷。

    走廊传来匆忙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一群人在外面叫嚷。Lee打开门，果然是姗姗来迟的曼谷警察们。他们看到房间里的一幕全都目瞪口呆。

    拿刀的歹徒已经咽气了，那个断腰的还在那里不断哼哼。Lee不知道这些门外站着的到底和躺在地上的是不是同一伙人。但是他很肯定，陈新绝对不会认账，而且他一点不会善罢甘休。卷土重来，击败自己，拿到箱子，这应该就是他的目的。只是他作为以前的刑警，现在早就应该马放南山，怎么会卷入到这个案子当中呢？

    新来的警方把已经死去的歹人叫来救护车拉走了，给躺在地上哼哼不止的家伙戴上手铐，然后解开Lee身上的绳索，对他说，走一趟吧。

    Lee告知了自己的身份和近期的情况，对方不为所动，坚持要Lee去警察局录口供。Lee说出了戈德曼他们几个的名字和房号，几个警察分别过去察看，回来报告说都睡得像头死猪。看来陈新的手下昨晚捣腾的药劲还是很强劲的。

    没法子Lee只好又去了一趟警察局，又见到了刚刚分别没有一天的黄友欢黄大队长。但是因此这次是受害人身份，黄队长对他很是客气，录完口供后嘘寒问暖，还安排人又把他送回了酒店。

    走之前，他意味深长地对Lee说，曼谷不安全，还是早点走吧。

    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要被调回的。看来不是戈德曼就是他下面几个人透露出去的。Lee越来越觉得没有人可以信任，只能自我奋斗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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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又见马丁

    手下进来禀报，警局门口有个女人口口声声要见您，哄也哄不走。然后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黄友欢气坏了，自己在外面算是很小心很小心地了，哪个夜场的女人这么聪明，能知道自己是警察头子？哪个夜场的女人敢这么大胆，找到这里来？

    他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然后并不能看清。他不敢放这女人进来，只好自己下去亲自查看一番。

    黄友欢视力奇好，他远远看去，没想到要见自己的女人竟然是那天敲自己500泰铢的女招待。他不禁怒火中烧，没想到自己好心竟然还遇到牛皮糖了。

    他冲上去就准备让人把她铐起来，谁知那女人看到他的身影，远远地就喊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

    黄友欢心里一动，难道说是马丁有线索了？他快步上前，做出一副笑容可掬的神态，连忙说道，里面请，里面请。

    那女人在黄友新办公室又是喝又是吃，黄友新派人给她买来面包牛奶，她还不满足，最后在吃完一碗脆皮鸡肉饭后，她打着饱嗝，喘着粗气说道，你要的人我找到了。

    原来这女人觉得黄友新不像有些警察那么无情冷酷，再加上自己最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便决定趁此机会看看能不能弄点小钱花花。

    她先是联系酒吧的老板，老板直接挂了她的电话。她不死心，又联系以前的同事，联系多人以后，终于被她打听到一些消息。

    原来那天她们吵架分开后，大家各奔东西。但有些人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工作场所。她联系到的前同事里面，一个人告诉她，他在线上交友软件上看到收留马丁的那个赛儿竟然发了一个在高级餐厅吃饭的照片。他一开始以为她是P图或者盗图的，现在听她这么一打听，难不成是那个法国人没死，还找到她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个女招待没想到自己就这么简简单单地破获了几百名警察几十天以来的辛辛苦苦东奔西跑的大案要案。

    她认识那家餐厅，就在曼谷最高的大京都大厦旁边，是一家网红餐厅。她不禁又气有妒，并决定亲自去探查一番。

    她以应聘临时工为名在那家餐厅工作了一天，最后不得不让领班摸着自己的大腿，方才得知了很多细节。

    确实有个老外陪着一个穿着一般的女人来这里吃过饭。那个老外瘦高个儿，和她给领班看的照片上的马丁长得很像。他们对那个女的印象很深是因为她不会吃西餐，刀叉都拿反了。这让他们后厨传了很久的笑声。听到这里，姑娘不禁恨得牙痒痒，自己可是专门花钱去培训过怎么勾搭老外的，可惜一直没有成功过。

    她还探查到了他们的住所——这个黄友欢太需要了。他剥好一个橘子，轻轻撕掉上面的橘梗，亲自喂到这女人嘴里。她心满意足地说，我想在你这里混个内线，或者卧底之类。

    黄友欢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这块牛皮糖了，这女人比自己手下几千号号称受过高等教育各种刑侦训练的专业人士强一百万倍。即使她不提，他也有点心动——把她发展成为一个警方的线人。

    他反而不急着想知道答案了，他问道，你叫什么呀？

    “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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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乐不思蜀

    这已经是虞子衿第二次和清之一起去实验室了。在去实验室的路上，虞子衿好奇地问道，姐姐，你在仪器上面都有什么感觉呀？她现在把清之叫姐姐，如果碰到雅之，她准备叫她“二姐”。雅之的脸红了，她说，这个按照所里的规定是不能说的，可能过些时候你也要上去实验吧，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

    虞子衿不再多问，反而有些期待清之口中说的感觉。

    结果这次还是清之上去，没有轮到虞子衿。她不禁有些着急，在实验员得空的时候，她上前问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轮到我呀？实验员笑眯眯地盯着她，然而并不说话。虞子衿被实验员的眼神盯得发毛，心里有些惶恐，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清之从仪器上下来了，脸上有些红晕，似笑非笑。虞子衿觉得这个设备简直就像一个美容机，什么人上去，呆一会儿下来脸色都能变得像广告明星一样，白里透红，与众不同。

    午饭的时候没有碰到一名二名兄弟，虞子衿有一点小小的失落。她本意是遇到二名，一定要狠狠地瞪他几眼，但是现在没有人可瞪。她尽量保持着平静，不让清之看出来。快吃完的时候她小声说道，每天在这里只吃饭不干活，一点贡献也没有，我心里堵得慌。清之没有说话，只是埋头吃饭。她吃得很慢，不慌不忙，好像生命当中的一切都有安排，吃得快了，就打乱了这种节奏。

    虞子衿早早吃完了等她，然后她们一起回宿舍休息。午饭后有一个小时左右的休息时间，虞子衿觉得这里真的是人性化管理的典范之地，她已经完全融入其中，乐不思蜀。

    到了下午2:30左右，天正热，却突然来了一场雨。雨来的很急，去的也快。冲洗过的天空和草地都非常干净，天是蓝的有点反光的蓝，朝天上望去，仿佛有个镜中的自己；草是那种不由自主地绿，像是青春勃发的少女，走路一蹦一跳的。

    雨停以后，主任派人来找虞子衿。虞子衿想着好些天没有见到主任了，心里跃跃欲试，恨不得一步奔到主任办公室。

    见到主任，虞子衿很是欢喜。她本是一个父亲不在家就是寡母一样的孩子，现在在这个研究所里遇到了主任，清之，雅之等等，觉得就好像回到了一个大家庭，感到非常地欢欣鼓舞，整个人看上去精神焕发，红光满面。

    主任笑嘻嘻地对她说，听说你觉得没有贡献有点闲，是吗？年轻人就是好啊，我当年也和你一样，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

    并不等她回答，主任又道，我明天就给你安排一个任务，你跟我去一趟帕尧，回去准备一下。

    虞子衿在回去的路上想，不知道是谁把自己中午随口嘟囔的一句报告给了主任。看来自己以后也要注意说话的场合和时机了。

    她赶到实验室，发现清之并不在这里。仪器上后来下来一位自己并不认识的女生，好像比自己年龄还小，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刚剥好的大葱，白白净净的，扎着两个马尾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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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几章  王守仁

    对风险的异常厌恶、强行合理化、粉饰太平、掩盖矛盾的鸵鸟思想；“多行不义必自毙、胜利终究属于我们”的无为思想、自大思想；对天下太平的执着从而产生的绥靖主义；以为敌人会乖乖等你赶上他的机械唯物主义；以为实物才是王道的器物优越论；将所有问题归根于钱不够的唯经济论，这些都是我们的思想包袱。

    去帕尧的人坐了满满一车，足足有二十几人，但除了主任，虞子衿一个认识的也没有。整个研究所里面她熟悉的只有清之雅之姐妹和一名二名兄弟，剩下的要么是研究人员，要么是杂役人员。因此她天然地在这样的氛围中把主任当成了自己的大姐。所以虽然她听不懂主任上面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还是随着满车的人热烈地鼓起掌来。

    研究所距离帕尧足足有五个小时的车程，因为大部分是山路，怕大家无聊，主任就发动大家讨论起来一个重大的问题，也是一个永恒的问题：为什么我们要活着？或者说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

    一开始大家自然有些拘谨。车上的大都是双胞胎，一个不说，另一个也紧紧地闭着嘴巴。看到气氛有一点压抑，这是坐在第一排的一个中年人站了起来，他转过身子，面朝着大家，然后示意旁边人帮他递一下麦克风，他说，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

    主任看到他站了起来，补充道，想必大家都不太熟悉吧，这位是我们研究所负责现代东西方思维意识比较研究课题的金贞圭组长，他是华人。

    主任一发话，仿佛外面的风声都减弱了许多。车子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金组长晃了晃身子，低头寻找着麦克风的开关，虞子衿心想他肯定是有些近视。这时，金组长开口了：

    大家好，我是祖籍中国云南的华人，来泰国也已经30多年了。很高兴认识研究所这么多同仁和朋友，尤其是主任，我的偶像。

    主任看着他笑了一下。虞子衿看到了，她觉得主任笑起来真是嘴角眉梢都是情，当真一个风情万种。心里不禁暗道，自己要是能有她的万分之一的魅力，那也是死而无憾了。

    他们这次去帕尧的主要目的主任没有提，但是车上除了他们一行二十几人，还有不少大包小包的物资，看上去像是一次迁运，或者一次援助。

    就在虞子衿心动神扬的时候，金组长继续说道：

    我来给大家讲一讲“中国最后一位圣人”王阳明。

    今年是王阳明诞辰545周年。围绕这位被冠以哲学家、思想家、军事家、文学家等诸多名号的著名人物，从中国到泰国，从日本到马来，从学界到民间，大家开展了许多研讨和纪念活动，把本就颇具热度的“阳明热”推向了新的高点。

    诸如“人生大病，只是一个傲字”、“此心不动，随机而动”等哲理名言，还有“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这样兼具诗意与哲思的话，经常见诸于许多图文音频，当然还有很多人经常发的线上个人媒体。

    为何今人如此青睐王阳明？王阳明何以由凡入圣？今人对王阳明是否也有误读？我们不妨先从其人生轨迹看起。

    王阳明出生于浙江余姚，其家世据说可以追溯到琅琊王氏。但众所周知，中古之前的家世追溯大抵难以考证，只能聊备一说。

    王阳明的父亲王华在科举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高中成华辛丑科进士第一人，也就是俗称的状元。弘治一朝，王华在京城做官，先后升任礼部右侍郎、左侍郎。

    王阳明是王华的长子，从11岁开始，他便跟随父亲在北京生活、学习。据冯梦龙的记载，孩童时代的王阳明不好好诵读经史，整日召集小伙伴“打仗”。大家知道冯梦龙吗？他是中国明朝的大文学家，我们熟悉的从中国传来的《杜十娘》就是他的作品。

    听到《杜十娘》，车上的人低头一阵议论。这是泰国前段时间刚刚热映完的电视连续剧，由泰国最著名的女演员帕帕瓦迪·钱萨莫恩饰演女主角。与原著相比，剧情上编剧做了一些大胆的改编，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演员的表演也非常精彩。上映后引起强烈轰动，街头巷尾莫不议论。收视率从1.719%一路攀升至4.071%，将近翻了2.4倍，最终以3.058%的全剧平均收视率击败《罪爱游戏》，勇夺泰国三大电视台黄金档收视冠军。

    听到金组长提到这个，大家兴趣为之一振。主任让大家静一静，好好听金组长讲完。金组长清了清嗓子，继续道：

    刚刚我们说到王阳明的父亲王华，王华得知此事很是生气，勒令儿子好好读书，长大考状元。王阳明却回怼：“父亲中状元，子孙世代还能中状元吗？”，“若只有一代，虽状元也不稀罕。”这一通回答让王阳明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

    这是冯梦龙老先生的描述，或许不乏夸大之处，但王阳明的性格确实异于常人。或许也正因如此，他虽然天资聪颖、家教极佳，但会试之路却不是很顺。22岁、25岁两次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28岁第三次参加会试，才终于如愿以偿。

    弘治十二年，弘治就是明孝宗，明朝的第九位皇帝，他贤明睿智，勤政爱民，励精图治，深得好评。但即使这样的好皇帝，在他继位期间，仍然发生了一件冤曲之事，那就是这一年的科考舞弊案。

    这个案件影响比较大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王阳明，另一个就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大才子唐伯虎。

    对，就是那个点秋香的大画家姑苏唐伯虎。我们现在先不说他，先说王阳明。

    王阳明成为进士，次年授任刑部云南司主事。此后的七年里，他虽偶尔外放差事，但一直在京城做官。直到正德元年，35岁的王阳明为救同僚忤逆刘瑾，不仅挨了廷杖，还被贬到贵州龙场当驿丞，就连父亲王华也受到了牵连，调任为有名无实的南京吏部尚书。

    王阳明在龙场“悟道”的故事为大家所熟知。可事实上，这段时间并不长。王阳明起初想要归隐山林，后来大概是怕连累家人，还是决定去龙场上任。他先躲避暗杀，后兜兜转转，直到正德三年才到达贵州龙场。两年后，刘瑾被凌迟处死，王阳明也得到了起复的任命。

    在明代中后期反复回转的政治氛围中，重回官场意味着王阳明的仕途春天来了。此后由于平定农民起义出色，王阳明的职衔持续上升，正德十三年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随后，王阳明人生中最光辉的一刻到来了。正德十四年六月，封藩南昌的宁王起兵叛乱。七月十五日，王阳明起兵平叛，八月二十日攻克南昌。随后与回师的叛军主力激战，生擒宁王。虽然此后经历了诸多波折，王阳明甚至一度请求辞官归隐，但最终还是在嘉靖登基后得到了提拔，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至此，他的职位已经追平了父亲，实权则更大于状元父亲。

    由于父亲去世，王阳明擢升南京兵部尚书不久便回家守丧。一般守丧期满，朝廷就会起复重用，但是，王阳明足足在家呆了六年，朝廷始终没有理会他，王阳明在大放光彩之后，就这么骤然跌落谷底。

    直到嘉靖六年，由于广西叛乱太过棘手，朝廷又想到了王阳明，升职随之而来，让他以都察院左都御史的职衔指挥两广战事。次年，在战后返乡的路上，王阳明病逝于南安。

    按理说，为国效命至死的王阳明应该享受尊荣，但波折又来了。由于涉嫌“擅离职守”，王阳明不仅没能得到褒奖，就连爵位也被撸掉了。人生的跌宕起伏，在王阳明身上，可谓贯穿始终。

    王阳明的精彩故事不止在于他的生平经历，其身后之事也同样波折。都说“盖棺定论”，但放在王阳明身上，这“定论”的“棺盖”偏偏要反反复复落下好几次。

    王阳明仅用一个多月就平定了宁王叛乱，按照明朝的封爵规则，此等大功，不能不封，因此嘉靖即位之初，朝廷就有了授爵之议。然而，由于王阳明是王琼举荐的，而王琼与主持朝政的杨廷和关系紧张，导致王阳明跟着受牵连。

    最后，朝廷封王阳明为新建伯，岁禄一千石。但是，封爵竟然不给铁券，就连一千石的岁禄也压根不发。这就好比我们大家某一位得到了某项重大奖励，但既没有证书，也没有奖金，尴尬不尴尬？

    主任的脸色一变，但是转瞬即逝。

    金组长是位超级健谈的人，他继续道：

    好在王阳明不是一般人，对此不甚在意。但是，在他去世之后，这却成了一个大问题。按惯例，作为伯爵的王阳明应该追侯爵，儿子承袭爵位。但是，先前王阳明一再请辞得罪了嘉靖皇帝，他的学说更为权臣桂萼所不容，于是，这去世后的“盖棺定论”成了麻烦事。

    桂萼主持的吏部给王阳明来了个“功过相抵”——平定叛乱固然有功，但没有接到命令就返乡是大罪，干脆两相抵消。至于王阳明的学说，则被全盘否定。

    嘉靖皇帝对于这个处置还不满意，他觉得王阳明虽然立了点功，但那又怎样？在皇帝的亲自干预下，最终的处置结果是：“所封伯爵，本当追夺。但系先朝信令，姑与终身。其殁后，恤典俱不准给。”简单总结就是全部撸掉，彻底归零，这是明朝第一次给王阳明“盖棺定论”。

    尽管如此，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王学的传播已经无可阻挡：

    一方面，王学对于本心的认知颇有“解放心灵”的意味，王学强调个人意志与智慧，天然受人欢迎。对比于传世数百年的程朱之学，王学虽然被称作“反动”，却更受新一代学者的欢迎；

    另一方面，作为发轫于明代中后期的学说，王学天然适合于晚明的社会思想土壤，更容易被人接受；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王阳明很重视培养学生，他的不少弟子也着意培养学生，门人规模迅速壮大。到了嘉靖末年，朝中的重臣如徐阶、赵贞吉等人都算得上是王门后人。

    在这些人的推动下，嘉靖四十五年八月，还没熬到第二年改年号，新皇帝就同意为王阳明平反，按照应有的规则，追封新建侯，追谥文成。隆庆二年五月，新建伯的爵位也被恢复，王阳明的嫡子承袭爵位，此后一直延续到南明弘光朝。这一轮平反运动，算得上是第二次“盖棺定论”。

    恢复新建伯只是肯定了王阳明的“事功”，围绕他的学说，新一轮的“定论”又在酝酿。隆庆元年时，耿定向等人就上疏称赞王阳明的学说，试图彻底推翻嘉靖朝的廷议结果。而这，还只是开始。

    既然王阳明有“阐圣贤之绝学”的功劳，那他有没有资格从祀孔庙？这个问题从隆庆年间一直吵到万历十二年，期间张居正等大佬纷纷下场参战。反对者认为王阳明的学说损害朱子学，甚至惑乱人心。支持者不仅尊崇王学，还把陆九渊摆出来做例子，说朱学并未因陆学而废，陆九渊也从祀孔庙，为什么王阳明不行？

    大臣们争吵不休，最后把皮球踢给了皇帝。

    礼部尚书沈鲤的本意是通过皇帝之口，彻底否定王阳明从祀的门路，毕竟万历的爷爷嘉靖把王阳明从头到尾否定了一遍。但是，万历皇帝受到申时行等内阁大臣的影响，也出于“叛逆”张居正的念头，偏偏批准了王阳明从祀孔庙。从此，王阳明成为了明代以军功封伯的三文臣之一；得谥号“文成”的二文臣之一，从祀孔庙的四文臣之一。可谓前所未有。

    晚明大文豪王世贞称王阳明“文武勋德，为我朝冠”。近代以来更有“五百年来一完人”，甚至“中国最后的圣人”的说法。在这一轮的“盖棺定论”中，王阳明全面翻红，成为顶流人物。

    一百多年后，中国的清朝编修完成《明史》，在《王守仁传》的“赞曰”部分再一次做了“定论”。较之于明朝人评价王阳明先事功、后学术的态度，清朝人更为肯定王阳明的学术，认定王阳明的事功主要得益于其学术。但是，清人在夸赞的同时，也批评了王阳明自诩圣学，傲视程朱，贬低同辈的态度。

    在嘉靖年间，想赞颂王阳明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在万历以后，想要批评王阳明也变成了一件有些困难的事情。

    王世贞曾有评论：“今天下之好守仁者，十之七八”。在社会氛围相对宽松、思想颇为自由活跃的万历后期，讲求自我意识，强调自我价值的心学可谓完美契合了士大夫的需要——有志于建功立业者，可以用“追求本心”鞭策自己。只想荣华富贵者，也可以用“本心指引”为自己开脱。

    在“本心”的引领下，只要你能说服自己，你做的事情就是对的。晚明文人本来就容易剑走边锋，甚至行极端之事，阳明学所具有的解释空间正符合了他们的诉求。在后学的追捧下，王阳明很快走上了神坛，阳明之学更是风靡一时。

    近代以来，王阳明的地位一度比晚明还要高。1926年中国思想家梁启超在对青年的演讲中，将“依着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教去做”称作“唯一的救济法门”。日本名将东乡平八郎据说随身携带一块印章，上面刻着“一生伏首拜阳明”。民国总统蒋介石自谓王阳明的忠实信徒，称阳明心学为“终生的食粮”。就连另一位非常著名的人物年轻时也深受王阳明的启发，在长沙第一师范就读时撰写过《心之力》一文，得到老师杨昌济的器重。

    时至今日，自称崇拜王阳明、尊奉阳明心学的人依然很多，《王阳明全集》多次再版，据说，不少都被各位董事长、老板收到了办公室的书架里。面向企业家级别的“阳明心学高峰论坛”已经召开了许多次，还有的公司专门花时间与员工讨论阳明心学。

    无论是作为儒学，还是作为哲学，成系统地学习阳明心学显然都是有门槛的。但为何这么多人都能来追捧呢？或许至少有两点原因，一是王阳明的地位太高，追捧他的名人太多，于是跟着追显然没错。另一个原因在于阳明心学看起来并不难学，不就是自己修炼心性吗，闭上眼睛，想想自己的雄心壮志，似乎就成了“心学”。而越想越开心，越想越兴奋，恨不得马上加班加点去付诸实践，这似乎就是“知行合一”了。

    那么大家想一想，王阳明到底是圣还是人？其实我前面的讲述已经已经很清晰了。

    另外，阳明学在日本的火热也是例证，日本虽然早早就引入了阳明学，但尊崇的高峰发生于幕府末年、维新时期。当时的日本处于多灾多难之际，阳明学的责任感与体验心深深启发了日本人。明治维新之初，日本使团考察西方，就深受阳明学知行之说的推动。正因如此，才有“日本维新，王学为其先导”的说法。

    回归本身，近代以来阳明学说深受追捧，自然也与当时中华民族身处的境况息息相关。一方面，当时的中国与维新之初的日本具有类似的情况，都急迫渴求改变现状，像王阳明这样既有学术成就，又以“事功”拯救国家的伟人自然受后人尊崇。另一方面，对于个体而言，心学更容易表现为具有实操价值的方法之论。从“致良知”到“知行合一”，这个过程可以简单解释为树立远大理想、脚踏实地去努力，期间初心不改，百折不挠，直至于成功的历程。尤其在艰难的时局中，阳明心学的哲理表达更有滋润心灵的功效。

    总而言之，近代以来，阳明心学中最有意义的部分当属“知行合一”，其他部分则未必那么有积极意义。

    而以我个人粗浅的理解，阳明心学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

    首先，心学无法回答“恶的问题”，既然人心本是好的，为什么接触外来事物会产生偏差？进而出现恶？这么说或许有些太哲学，扩大到现实中，问题就会表现为“我认为是正确的，那就可以做”。只要你能从本心出发，论证自己所做的事情符合“致良知”，即便此事有违道德、有违国家利益，乃至有违法纪，都可以理直气壮去做。晚明以来，王门后学之所以会干出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皆与之相关。

    其次，作为为人处世的哲学，心学并不适合于绝大多数人。对于根性好、天纵奇才的人来说，心学让他们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但在客观上，绝大多数人并没有那么高的才华，与其陷入自己的“本心”，倒不如像程朱所言，按照前贤指定的道路老老实实地按部就班，修成正果。

    最后，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心学在古代也不是理想的治国之学。王阳明虽然讲求“知行合一”，强调亲身践行。但现实中，绝大多数人的“知行合一”往往成为脑袋知道、嘴巴践行的自我感动。晚明的许多士大夫之所以被批评为“迂儒”，莫不与之相关。

    更何况，人人都“致良知”而行，可每个人的“良知”是一样的吗？从明末到近代，有不少政治人物都自称是王阳明的忠实信徒，但仅凭心学就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成功案例并不多。由此可见，“一念开明，反身而诚”的心学固然吸引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自我激励、陶冶心情，但更关键的兴亡之道还在心学之外。

    金组长不愧是研究思维运动的专家，他这一席涛涛江水一般的长篇大论下来，大家非但不觉得厌烦，反而个个听得如痴如醉，深陷其中。

    主任带头鼓起掌来，车厢内一阵久久不息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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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爆炸

    突然，车子前面传来“乓”地一声爆炸声，紧接着整个车厢被气浪掀翻，爆炸的冲击波把许多人的外衣都刮了去，一时之间，男男女女，赤膊相向，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幸好虞子衿和主任坐在车尾部，她们受到了强大的震撼，但是相比其他人而言并没有大碍。车头已经被炸得七零八落，车身扭曲，窗户玻璃全部粉碎，驾驶员所在部分已经燃起熊熊大火。血肉的灼烧发出的恶臭，汽油和橡胶混合燃烧的熏臭，塑料零件和座椅等燎烧的焦臭混在一起，虞子衿一个忍不住便大口呕吐起来。

    不知是谁硬是架着主任，从已经燃烧的车子后面把她和虞子衿都救了下来。主任的眼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了。她的衣服上沾到了不少飞溅来的不知道是谁的破碎的肌肉组织和血块，还有燃烧的烟尘和血沫，已变得污秽不堪。现场还有一辆车，也在起火熊熊燃烧。难道是两车相撞吗？会有这么大的能量？现场到处都是吟呻声和号哭声，被炸断的手臂，大腿等到处都是，惨烈的现场让虞子衿不忍目睹。

    黄组长坐在前排，想来已经被炸飞了。有些还能动的人挪过来，哭嚎着要保护主任。大家慢慢围成一圈，把虞子衿和主任包裹在中间。

    想到刚刚黄组长还滔滔不绝神采飞扬，瞬间便天人两隔，魂飞魄散，虞子衿不禁吓得蹲了下去，痛苦地闭上了双眼，眼角的泪水大颗地流下来。主任见状急忙拍醒她，让她赶紧去救助同伴。

    虞子衿这才如梦初醒。她赶紧站起来，腿有点发软，她摇摇晃晃地试了几次才站稳。主任惊魂稍定，便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求助。

    虞子衿听到她的第一个电话并不是打给警察局或者消防站的，她电话接通后第一句话是:“爸爸......”

    接下来的话虞子衿并没有听到，她已经忙着去照顾其他伤员了。

    据泰国国家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的消息，帕尧警方2017年10月11日声称，昨日在通往帕尧府甫甘夭县的途中，发生汽车炸弹爆炸事件，事故造成6人死亡，1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爆炸发生后当地警方和医护人员消防人员已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救助和案件侦破工作。警方初步认定，炸弹藏匿于一辆马自达皮卡车内，在运送旅客的中巴车经过时炸弹被引爆，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发言人还说，目前已初步查明该皮卡汽车在南部也拉府的一处公共停车场被盗，皮卡主人已经前往当地警局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配合警方进一步调查。警方尚未明确嫌疑人及其使用的炸弹材料。调查仍在继续。警方同时提醒，近些年以来，泰国南部分离主义组织活动频繁，爆炸、枪击、绑架等事件已造成超过6000人死亡，希望广大游客及国民尽量不要前往当地旅游或商务活动。至于10日爆炸是否关联南部分离主义活动，警方并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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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几章    画虎难画骨

    于贤看到纹着满背刺青的小燕，马上想起五年前的一件事来。那时候他刚刚升职到曼谷帕卡隆区警局没多久。从警署到警局，这条升职之路他足足跨了十年。现在新官上任，意气风发，志得意满，看什么都是黑的，看谁都像罪犯，而且越看越像。

    正好有个枕头递给了瞌睡。许是下面人看他有破案的瘾头，没几天，他就被请到一起奇怪的盗窃案现场。

    说是奇怪的盗窃案，是因为符合撬门扭锁，财产损失等这些基本条件；但奇怪就奇怪在窃贼只拿走了屋内的一副画，其他财物一概未动。

    失主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鳏居多年，膝下无儿无女，而且房子虽然是独门独院，但是周边邻居看他可怜，经常接济并陪他散步聊天，可以说老爷子虽然年迈，但日脚还算凑合。

    这天夜里，窃贼撬开窗框的插销，再伸出特制的钩子拉来门栓，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到屋内。画就挂在屋子正中间的中堂，很高。窃贼想必是踩着八仙桌旁边的太师椅上去的，结果一不小心摔倒在了地上。响动惊扰到睡下没多久的老人，他起身察看，然后被窃贼捆了个结实。

    据他反映，窃贼是一个人，成年男子，个子不高，穿着白T恤黑裤子，胸口挂着一个很粗的金链子。不像是普通的毛贼，反而像是专门来盗画的。

    他上了年岁，骨头酥松，不敢动手，只能眼睁睁看着画被对方卸下卷走。他想呼救，但嘴里被塞了一块毛巾，只能喉咙发声。第二天一早还是邻居看到异常才把他解救了出来。

    说道这幅画，老人忽然放声大哭。于贤不解，便让人问个仔细明白。

    原来这幅画是中国著名画家张大千的哥哥张善孖所作。张善孖善画虎，人称“虎痴”。他为了画好老虎，自己寓居苏州期间，曾在苏州的网师园中饲养老虎长达八年。每日牛奶鲜肉伺候，自己则长时间观察老虎的一举一动，用心揣摩。他笔下的虎，逼真精纯，形神兼具，灵动飘逸又凛凛生风。中国大作家林语堂曾称赞道：“他画的老虎，凡一肌、一脊、一肩、一爪，无不精力磅礴，精纯逼真。”美国空军上校陈纳德率美空军志愿队援华作战，张善孖嘉其行，画《飞虎图》赠予陈纳德。陈即将志愿队改名为“飞虎队”，并按《飞虎图》做了许多旗帜和徽章分发部下， 以鼓舞战士。后来“飞虎队”在华作战十分勇敢，连连重创日机，令日军飞行员闻风丧胆。陈纳德对《飞虎图》原作更加珍惜，视同拱璧。陈纳德逝世后其他夫人陈香梅女士将画捐赠给美国空军历史研究所，现该画藏于美国国家博物馆。

    张善孖先生因身体原因不幸于1940年去世，老人原来是张善孖的亲外孙，随母亲张心素后来辗转来到泰国并定居。于贤没想到老人竟然是名人后裔，觉得这个案子有搞头，便很快组建了一支精干的侦查小组，决定尽快破获此案，以图立功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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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第几章    捉放曹

    但是案子的侦查进度并不理想。在那个没有监控的时代，想要找出一个人的踪迹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尤其在老爷子住的这种地方，属于典型的城郊结合区，往来人员复杂，流动性很强。即使明确了嫌疑人，找到他也等同于大海捞针。那时候的于贤，对这种案子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

    他派出几十个内线人员，有街上的乞丐，也有本身就是小偷只是时不时帮助警方传递消息的扒手，有大学学生，也有夜店的女性从业人员，让他们出去，其实也就是广撒网深挖洞的试试，并不能抱太大的期望。毕竟谁也不知道这是蓄谋已久的一次行动还是随机出现的顺手牵羊。

    但是过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画的下落，当然也没有抓到窃贼。时间一长，于贤也渐渐淡忘了这件事。不过后来有一次于贤带领手下例行巡逻，这个本不是他的职责，但是为了争取政绩，也为了向下面人宣示自己的权威，于贤带着一群亲信便浩浩荡荡的开始了全区巡逻。

    当他路过这位失窃的屋主的房子时，才突然想起虎画失窃一案。下了摩托走上前去，却发现屋门紧锁，窗户落满灰尘。于贤心想，老爷子不会驾鹤西去了吧。找来邻人一问，果然。说是老爷子临终前还在念念叨叨外公遗下来的传家宝，只是年纪大了，又摔了一跤，跌断了腿，哪里都不能去，自然也不能去警察局探听消息。老人在泰国没有什么亲友，只有远房侄子在临终前过来并帮忙料理了后事。邻人问起失窃案的最新情况，于贤脸一红，找了个借口就溜走了。回去后越想越觉得不舒服，他让人把以前的卷宗拿出来再整理一下，这次提高悬赏金额，看看能不能找到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又过了些日子，在一次全曼谷执行的扫毒行动中，他们抓了不少瘾君子以及小的毒贩子。这些大都是小鱼小虾，本来只是想关押一阵子就放的，结果有个家伙毒瘾发作，实在是扛不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在地上打滚。看没有效果，他颤颤巍巍地提出要见于贤，有个关于名画的案子，他知道一些内情，说了能不能先让他解决一口。

    于贤听了汇报，把那人提了出来，叫手下带到外面平时表现较好的烟馆里过了把瘾。那人现在已经骨瘦如柴，说话没几句就满嘴涎水，眼看没多久活头了。他就对于贤说，该你小子运气好，我知道当年那副老虎是谁偷的。

    原来在那次虎画失窃前，曼谷边缘社会忽然接到了有人大肆收购名画的口风。要求是名家真迹，只要看上了，给的都是现金，而且出手非常大方。有胆子大的铤而走险偷了一幅不怎么出名的中国古画，一下子卖了几十万泰铢，马上就在泰国繁华的新街区买了一个小铺面，摇身一变成了小中产。

    这下带来的示范效应爆炸式传播开来。一时之间名画名作甚至名表古董都成了盗窃犯的目标。张善孖老先生的外孙的这幅画就是被附近一个吸毒的家伙偷去卖了的，那家伙还和画主有点熟悉。谁知这小子钱到手后兴奋过度，一个吸嗨了当场一命呜呼，当时陪他嗨的几个女人也吓得作鸟兽散。他没有什么朋友，父母也因为他吸毒早就断绝了家庭关系，后来烟馆的人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的尸体卖给了鳄鱼养殖场。养殖场嫌弃是吸大烟的，不肯收，烟馆只好自认晦气，出了一笔钱才算解决。知道内情的现在就剩我一个了，我也快了。我死了这个案子就没法破啦。

    于贤于是问他，收画的是什么人？这个濒死的瘾君子已经口流涎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于贤只好又让他过了一次瘾，费用算在办案经费里。和上次要下面小警察自己掏钱不同，这次经费充足，同样地这个痨病鬼也爽死在了烟馆。于贤除了挠头还是挠头，幸好属下带回来了一个信息，说是大烟鬼临死前说的，那家伙临死吐真言，说于局长是位活菩萨，他本想一点一点挤牙膏地和于局长挂靠着，但是现在看来是不行了。感谢于局长临终关怀，他也是收画的人之一，只是级别不高，他上面是一个满背花绣的年轻人，据说姓燕，大家都叫他林燕林燕。

    于贤好奇，既然姓燕，为何要叫他林燕。手下回答道，我也不知道。烟鬼子说完就挂了。这是这次的花费，一共10000铢，您赶紧给签字吧。

    于贤被这位借着烟鬼敛财的手下气得七窍生烟，但也是空发脾气干打雷，乖乖地签字了事。

    但是他很快行动起来，通知了上级，满城追捕满背花绣的年轻人。想必到了这里，这位小燕已经呼之欲出了吧。于贤带人在一家地下酒吧抓住了小燕，当时的小燕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被带到警察局还呼呼大睡。第二天当他醒来，于贤还没来得及审问，上面就来了电话，让他放人。

    于贤气呼呼地去拘留室提人，特意脱了他的上衣为这个满背花绣的家伙留了影录了个案底。这幅特写的花背在警察局广为流传，于贤更是记得牢牢的不能忘却。

    为什么放人？于贤搞不清也不敢搞清。警界的水一点不比湄南河浅，自从他来到这里就发现了这一点。比如那位趁机揩油的属下，你敢多说他，接下来很快可能就是座驾被砸家人被吓。

    于贤连这个好不容易抓住的家伙为什么叫林燕而不叫燕林都没有来得及搞清楚，小燕就大摇大摆地出了警局，顺便被一辆等候他的奔驰接走了。于贤气不过，派人调查奔驰车牌信息，发现竟然是商务部的公车。他咋舌不已，这才悻悻然罢休不提。

    这次这个满背花绣的家伙又出现在自己面前，我们的于贤早已不是当年的于贤。他决定不动声色，希望这个家伙没有认出自己。他还希望能够从他们背后深挖一点东西。不管暂时用不用得上，只要是别人还没掌握的，早晚都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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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第几章    屈打

    于贤想来想去，决定还是不要冒险，如果这个花背的家伙认出自己，肯定比认不出自己要棘手的多。他决定让黄友欢先出手。审问两点最重要：一是他们为什么要和海伦过不去；二是他们背后是谁？

    黄友欢的手段也很简单，先是直接上去讯问，自然得到的都是一些胡说八道。接下来也不客气，黄友欢命人将新买的麻纸拿出一沓来，先是用水全部浸透，然后压一压水分，接下来就是关掉摄像头，垫着麻纸使劲地击打犯人的腹部。

    这麻纸都是泰国民间用来祭奠死人的，比一般纸张厚不少，浸了水以后膨胀，垫着打人法医查不出痕迹，也是警察们常用的刑讯逼供手段之一。

    打了半天，没想到这满背花绣的家伙竟然是个硬茬，嘴里吐血，想必早已内出血，仍然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说。黄友欢见得也多，说中午喂一点水，盐放多点，下午继续。

    椰子摊主明显没有小燕扛揍，他只是打了不到十分钟就开始交待。他是小燕以前的手下，后来自己跑码头认识了一个未婚先孕的夜场少女，两人同病相怜就试着搭伙过日子。一来二去反而生出来感情，他便慢慢地脱离了小燕的组织。但是江湖上的事情还是不能丢，该帮忙的，只要不是什么杀人放火，总归是弟兄，出手的时候也不能含糊。

    前些天小燕从清莱过来，说是被一个洋婆子骗了财，让我帮忙教训一下。我这才答应给他出口气。

    摊主的话真假参半，但是对黄友欢来说已经够了。第一他们和海伦是私人恩怨，第二他们背后就是清莱的林家。

    第一条黄友欢也知道是糊弄鬼，但是他不想在欧洲人这件事上掺和太深，现在马丁找到了，自己也得有另外的表现机会。

    马丁事件对黄友欢来说最大的收获就是诗雅。这女人有胆色，放得开，贪财，最重要的是有脑子。他黄友欢就喜欢聪明的女人。对于任何案件，他不想要理智和良知，他只要答案。

    而看上去，只要条件足够，钱到位，诗雅能帮他搞定许多事。

    黄友欢出面亲自帮诗雅在离自己家和办公室折中的地方租了一个地方。这里的地段很好，靠近闹市繁华区，适合隐蔽，当然租金也很肉痛。但现在顾不了那么多，舍不得孩子套不住女郎，他决定走一次钢丝绳，木板就是取代于贤。

    他太知道于贤背后的事情了，这个人简直就是个魔鬼。看上去一本正经正义凛然，实际上背后干的伤天害理的事情多了。于贤敛财和一般警察还不一样，一般警察满足于徇私枉法，睁只眼闭只眼地打哈哈，尚属于小打小闹；于贤专门喜欢干一票大的，为此他甚至干得出陷害忠良故意设局诬陷栽赃等下作手段。黄友欢不是正义得看不下去，而是觉得有这样的领导迟早得出问题。要么是锅太大自己背不起，要么是锅砸了大家都喝西北风。总之两种自己都不喜欢还不能把控，这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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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第几章    丑女婿

    林木喊来看守，提出自己要见曹探长。哪个曹探长，看守故意装傻。林木也不和他过多废话，只是告诉他自己有非常紧要的事情，如果延误了大家都不好交待。看守被这个看起来非常年轻毛嫩的小伙子有点吓住了，吃不透他背后到底藏着什么东西，思来想去还是上报了署长。

    署长是个聪明人，立即通知了曹得功，而且讲的还更加严重。一个电话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署长不干那是傻子。署长在电话里说，你带来的人有重大立功消息想要向我汇报，我不想占你便宜，你抓紧过来吧。

    曹得功和署长打过许多年交道，很清楚他的为人。他二话不说驱车赶了过来。

    见到林木，看他气色尚可，长吁了一口气，他还是有点担心看守的人给林木苦头吃。自己对林木没有一点阶级感情，但是对郑大小姐，对郑大小姐的父亲郑煌，他是充满了尊敬与崇拜之情。

    他做出一副恭恭敬敬地样子，林木也只好配合。两个人在看守面前演的一手好戏，目的也是不想让下面人说署长的闲话。

    接了林木出来，曹得功单独上去和署长打了招呼，喝了一杯他新到的茶，曹得功客气地留下一个红包，转身走了。

    他喊林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说等下还要去接郑小姐。她得知能见到你，非常高兴，说了要请你吃饭。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她父亲来曼谷了，听说要见你。

    曹得功口里的听说在林木耳中那就是一道命令。他不由得嘟起了嘴巴。自己现在厄运缠身，泥菩萨过江，哪有时间和郑齐敏父亲过招啊，他觉得自己得想一个合理的理由，一来可以避免郑齐敏尴尬和不快，二来能够脱身，赶紧找到小燕，找到箱子。

    然而时间已经不够了，没多久曹得功就把车停在了曼谷最有名的暹罗广场。这里是曼谷最大也是泰国最知名的购物中心，始建于1965年，地皮也属朱拉隆功大学所有，离学校并不远。除了很多大品牌专卖店，还有著名的银行、酒楼、咖啡馆、时装店、书店、唱片店、学校、酒店等等，也有著名的星巴克咖啡店、Ha

    d Rock Cafe等休闲去处。所以一到周末，这里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就算是平时，也是人流涌动，热闹非凡。

    兴高采烈的郑齐敏上了车，手里拎着一大堆购物袋。受妈妈的影响，林木从小的穿衣品味都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很难说郑齐敏注意到他和他在一群土豆一般的同学们当中胡萝卜一样鲜明的形象不无关系，但是这种形象配得起他后来那些要是别人都能吹破牛皮的内容实质，造成郑齐敏现在对他死心塌地，绝无二心。

    她一见到林木，开心地说道，快换换吧，来，坐后面来。一点都没注意到可怜的驾驶员。

    曹得功并不气恼，他见过很多这种富二代的千金大小姐，反而认为她们头脑简单，资金发达，是自己不可多得的优质客户资源。而客户就是上帝，就是亲妈，这一点曹探长比谁都清楚，比谁都理解的透，理解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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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第几章    二人世界

    林木反而很不好意思。他示意郑齐敏车上还有曹探长在。郑齐敏不以为意，说道，曹大哥是自己人，没事。短短几天不见，曹得功已经上升到郑齐敏口中的大哥了，林木对这位金钱包衣不禁又有了新的认识。

    他怕郑齐敏再说出什么出格的话，赶紧下了车，坐到了后排。还没坐好，郑齐敏就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他，这种疯狂林木也感到骇然。郑齐敏的拥抱是那么热烈那么紧张，以至于林木觉得比在监室挨打还疼。但是他知道，这是这个无辜女孩最直接的表达方式，他们都是初恋，不知道什么是恋爱的技巧，不懂得什么叫收放自如，什么叫恰到好处。只是林木比她多了些境遇上的磨难，多了些纷扰。她就是温室里精心照看的花朵，精美的脸庞上散发着耀眼的光辉，让人只有怜惜，不忍摧折。

    郑齐敏紧紧地抱着他，把头埋在他怀里。她的短发黑而浓密，这个来自苏梅岛的女孩遗传了母亲的绝美容貌，温润如玉，馨香如兰。林木看着她白生生的后颈，一从秀发像刚刚钻出地面的芳草，热烈地呼吸着大地的气息。他一阵心动，脸红耳热，不由得也搂紧了她的肩膀。

    两人只觉世间日月太长，而须臾即得永恒。郑齐敏淡淡的少女的香气钻入林木的眼耳鼻喉五官遍布，他一时之间冲动得不能自已，恨不得立即找一个私密的场所，行天地大同，尽周公之礼。

    郑齐敏紧闭着双眼，这些天来自己是多么地思念这个男人，头脑里的焦灼一刻都没有停歇。要不是曹探长劝她这几天不要打扰，她恨不得天天陪伴在爱人身边。她不在乎他经历了什么，做了什么，有什么后果，她只想要单纯的他，他温热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生气或微笑。

    父亲来电话说自己已经到曼谷了，先去了徐伯伯那里，过几天要回去了，所以今天要见他。郑齐敏着急坏了，一大早就去百货公司排队，生怕买不到自己平时暗暗帮他留意的那几件现在就在手里提着的衣服。拉夫劳伦的T恤，意大利BOTONI的豆豆鞋，Kito

    手工缝制的长单裤，都是来来回回反复比较挑拣才选定的。本来是想等他有空了一起来试试，现在是来不及啦。

    她生来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以前在苏梅岛，不是妈妈就是管家佣人陪她逛街买衣服，现在自己来曼谷读大学，有了一种天高任鸟飞的感觉。为自己爱的人挑选衣服，是她认为目前最大的享受，唯一遗憾的是他不在身边，不能亲自听听他的意见。

    听林木无意中提起过自己的母亲是服装设计师，郑齐敏便牢牢地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她一开始还去学校图书馆翻阅一些诸如《Desti

    Asia

    》《ELLE Thaila

    d》等时尚杂志，后来发觉总是有一些不怀好意的男生对她挤眉弄眼，吹口哨使眼色，就干脆在学校门口的书报亭订了一年的份额。只要一收到，就迫不及待地翻阅，可惜这类杂志内容以成熟女性为主，令少女的郑齐敏时常找不到需求而苦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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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第几章    日式料理

    长4909毫米宽1938毫米高1763毫米的宝马X5车子载着两个年轻的灵魂飞快地朝着郊外的前方驶去。路过一家温泉酒店，曹得功停下了车，他对沉浸在甜蜜世界中的两人说道，林公子和我去一下，很快回来。然后主动拎起郑齐敏买的一大堆东西，走在前面。

    不得不说曹得功在巴结逢迎方面确实是一流选手。很快，他带着洗好澡拾掇干净饿林木就走了出来。郑齐敏在车窗里望见了，抿着嘴心里乐开了花。

    郑齐敏的父亲在东区的Ha

    getsu omakase日料餐厅等他们。“Ha

    getsu”在日语中是“半月牙”的意思，所以这家餐厅又叫“半月牙餐厅”。餐厅的整体风格偏简约高级风，以月牙、弧形为主来装饰，餐具主要以日式风格的实木来布置，加以很有氛围感的吊灯来点缀，处处给人一种日式优雅神秘的高级氛围感。

    他们刚一停车，马上就有穿着制服的小伙跑上来问道是否需要协助停车。曹得功把钥匙丢给他，然后很顺手地帮郑齐敏打开了车门。

    虽然停车场到餐厅只隔着一条马路，走过去花不了几分钟，郑齐敏还是戴好了她给自己新买的CH4246 渐变全框蝶形珍珠金色镜框加棕渐变镜片的香奈儿墨镜。趁着林木去温泉酒店的功夫，她悄悄脱掉紧身长裙外面的外套，然后抓紧时间抹了一点唇膏，在车上林木还没有太在意。这一下车刚走了两步，林木就被她的神采完全倾倒了，没想到她竟然是这样的郑齐敏，真是小看她了。

    郑齐敏主动伸出手，牵着林木往餐厅走去。她步履优雅，仪态曼妙，充满了富贵沉稳之气。刚到门口，两位穿着日本和服、木屐和足袋的妙龄女子就迎了上来。一个是粉红底绣着小朵樱花，一个是亮蓝色绣着大牡丹。一口一句いらっしゃいませ，笑容可掬。这家饭店的档次想必不凡。

    林木不以为意，他对饮食没有穿着那么讲究。今天来见郑齐敏的父亲，他还是忐忑大于开心。他并不是不喜欢郑齐敏，恰恰相反，他很欢喜，恨不得时时处处和她一起。但是现在的自己身处巨大的暗黑漩涡，他实在是不忍心自己最爱的人跟着自己经受折磨。所以，今天郑父提出见他，他并没有心理准备，在这种环境下，自己又把握不住该说些什么。刚才在路上，碍着曹得功，他真是不好意思问郑齐敏关于她父亲的一些习惯或者爱好之类，以便做些准备工作。

    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看着身边爱人风姿绰约的形象，林木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能给郑齐敏坍台。

    穿过一条布满花香的走廊，他们来到一个临湖的包间。包间很大，是那种不需要脱鞋的坐法，安排着座位。郑齐敏的父亲也是心思缜密之人，林木暗想。

    请客的主人还没来，一位日本美女穿着同样样式只是颜色稍有不同的和服前来看茶。曹得功不敢坐下，站在一旁陪着笑脸，郑齐敏喊他坐下，他笑着说，刚才开车坐太久了，让我站会儿。

    林木知道他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也不和他假客气，自己依着郑齐敏先坐下了，他端起茶杯，轻轻嗅了一下茶香，正准备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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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味噌汤

    “咚咚咚”的脚步声不紧不慢地传来，林木听到后一怔，赶紧放下茶杯。郑齐敏看着他，嗔道，你喝嘛。林木对她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进来两个人，一个身材高大，满脸横肉，穿着像是爱马仕Playg

    ou

    d系列的绣花泡泡衬衫，戴着墨镜，嘴里嚼着口香糖。浅蓝色的衬衫上绣满了可爱的卡通小象，但是领口大幅敞开着，露出一撮胸毛，米黄色的SavileRow西裤，大大咧咧的样子，夹着一个P

    ada小小的公务包。

    另一个瘦小不少，黑瘦一点，典型的泰国中年男人形象，穿着也比前一个差不少，很普通的白T恤，花短裤，穿着一双夹脚拖鞋，而且有点旧。嘴里嚼着空气。

    林木不认识自己恋人的父亲，从主观判断，他更希望看上去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这个，是。

    然而郑齐敏迎上去，很亲热地拉着黑瘦男子的手，娇气地喊道：“爸爸!”

    我们正在满怀期待的小伙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稍显尴尬地从郑齐敏身后闪出，轻声地问候道：“郑叔叔？”

    他的语气不由自主带着一点点疑问的味道，旁边五大三粗的那位马上听出了一点，紧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郑齐敏怒道，二叔，你就喜欢开玩笑。

    二叔和她显然很亲热，俯下身去正准备亲吻她的头发，郑齐敏敏捷地逃开了，然后“咯咯咯”地也笑个不停。

    林木和准岳父和准二岳父的会面就这样在半月牙餐厅开始了。很多年后当他回忆起那一天的那一幕，还是感慨万千，不能自已。

    林木坐在郑煌的旁边，郑齐敏坐在二叔郑炫的旁边，曹得功因为是外人，坐在下首。郑齐敏简单介绍了一下曹探长的帮助，曹得功像个小学生一样一直站着接受表扬，郑煌几次摆手让他坐下他都不肯，一直到郑齐敏讲完，这才心满意足地坐下，咧着嘴笑了。他对郑家兄弟如此反差之大竟然没有表示惊讶，林木觉得曹探长还真是有两把刷子。这时餐厅经理进来请示，郑煌微微一点头，便开始上菜了。

    菜来得很慢，想必是高级食材，处理起来大费周章。二叔健谈，为了缓解紧张，便开始介绍起这家餐厅的基本情况来。林木奇怪的是，听郑齐敏说，她父亲基本上都在苏梅岛，二叔想来也是，不知道怎么搞得这么熟悉这家在曼谷的日本餐厅。

    原来二叔以前是做海鲜生意的。他说自己从前真的辛苦，每周带着几十个员工出海，然后回来还要挑货，分类，再根据不同的档次给不同的餐厅送货——这家日料店也是从那时候结识的。老板娘是个离异的少妇，根据二叔搞怪的表情，林木怀疑二叔和她之间应该有点深什么。她一个人在曼谷经营竞争激烈的日料生意，很不容易，很不容易啊。郑齐敏解围道，二叔就是心软——见一个爱一个。

    郑煌哈哈大笑，他批评郑齐敏不该多嘴，听二叔讲完他的故事。二叔被她这么一搅，却不再说了，转而提到了这家店里特别出众的一些菜品。他说这里的鹅肝和海胆手握，食材新鲜，肉质细腻，饱含脂肪的香气，吃了一口好像奶油进了嘴里，入口即化，把日式风格的顶级美食体现的淋漓尽致。其他有名的菜品还包含海星寿司、牡丹虾刺身、味噌汤和抹茶甜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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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轻描

    二叔开始重点介绍起味噌汤来。他说这里的味噌汤是以鲷鱼、红白萝卜、鱼骨、味噌等材料制作而成的一道风味料理。味噌汤作为日本的“国汤”，分为赤味噌和白味噌。味噌，又称面豉酱，是以黄豆为主原料，加入盐及不同的种麴发酵而成。在日本，味噌是最受欢迎的调味料，它既可以做成汤品，又能与肉类烹煮成菜，还能做成火锅的汤底。由于味噌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和食物纤维，常食对健康有利，天气转凉时喝味噌汤还可暖身醒胃。味噌汤的特点是不可重复煮沸，因为味噌再温热会丧失香气，所以最好是煮好后立即享用。另外最压轴的就是现场制作的-160度干冰冰淇淋，那可真是靓女选美，精彩纷呈，绝不是一般的烹饪大赏哦。

    听二叔介绍完这些，林木也不禁食指大动。他看了一眼曹得功，他果然隐忍功夫了得，装作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露出赞许的笑容。

    菜开始上得差不多了，刺身拼盘和牡丹虾等主菜都已经上了，几个人便互相招呼着吃了起来。曹得功因为开车，没有喝酒，郑氏兄弟点了一瓶700ml的大关清酒，给林木也倒上了一杯。这是日本颇具影响力的品牌，日本清酒五大酒庄之一，品牌名字来源于日本传统的相扑运动，其比赛优胜者会被授予“大关”头衔。也是这家店的特供。郑齐敏点了来自中国的椰树牌椰汁，她说自己只爱喝这个，其他牌子的椰汁一律喝不惯。

    林木感到奇怪，为什么郑煌作为郑齐敏的父亲，对自己都没怎么过问。他是看不上自己呢还是另有原因？另外，因为心事重重，他吃的很慢，显得斯文有礼。郑齐敏不知所以，只是觉得林木知书达理，更是看在眼里，乐在心中。

    曹得功虽然吃的起劲，可是正经事他一点机会也不放过。他先是随便找了个由头，说起朋友炒股的轶事。然后就巧妙地引到郑齐敏父亲前段时间的大并购一事。郑氏兄弟何等人也，一下子就明白他心里的小九九。郑炫站起来，端着酒杯说道，今天感谢曹探长平日里帮助我们家小敏，这一杯酒，小小敬意。然后一饮而尽。曹得功赶忙站起来，也陪了一杯。

    然后郑炫说道，苏梅岛产业的产业，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但后来的股权置换，也是我的和朋友的一个约定。虽然是一桩小小的生意，但更多的讲得还是一个“缘”字。偌大一桩几十亿泰铢的交易，在他嘴里轻描淡写地几句话就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在座的各位心中都暗暗叫好。

    说到这里，曹得功方才明白，敢情苏梅岛首富是郑齐敏的叔叔，而不是她的爸爸。她心眼不坏，想必是怕我不帮她处理林公子的烂事，这才夸大了事实真相。

    但是严格意义上她也不是吹牛，毕竟是亲叔叔，而且刚才看到了她和叔叔的关系确实是非常之好。想到这里，曹得功也不禁释然。心中这个一直压着的谜团解开，他自然有所放松，席间表现更是妙语连珠，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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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引刀入肩胛

    席到中局，众人渐渐生了几分饱意，郑氏兄弟也频频举杯，看得出他们两人平日里都是海量。林木酒量平常，今天又以知识分子的面目示人，只是礼貌性地喝了一点，到现在一杯还没有过半。郑氏兄弟也不催他，自顾自地连吃带喝，还不时和郑齐敏开玩笑。气氛轻松。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许久。这时包间的枣木移门传来“砰砰砰”轻轻的食指敲击声，这是服务员上菜前的礼貌动作，大家都没有在意。

    移门打开，进来一位穿着饭店制服的年轻男子，端着一盘味噌汤。盘子很大，因为里面一共装了五碗，每人一碗。

    服务员进来站定，在离最近的曹得功还有半米的地方却停了下来。他戴着口罩，看不清面目，也看不清表情。曹得功油滑，江湖上乱局经历得多，突然大喊一声，“不好！”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这服务员猛地抛下餐盘，五碗味噌汤猝然坠下，洒得满地都是。只见盘子下面就是一柄厨房里剔除三文鱼鱼骨的柳刃刀。这人拿起刀，就冲郑煌刺了过来。

    曹得功离得最近，加上眼尖，当发现服务员动作不对是立马意识到问题所在，他的枪和枪具都在车里，一时之间来不及去拿。只好趁手拉起座椅，就朝刺客砸去。

    但明显刺客身手更快，柳刃刀闪着寒光，直奔郑煌脖颈而去。

    就距离而言，林木比郑煌离刺客更近一些。这时，我们伟大的准女婿，刚才基本无人问津的知识分子，一个酒都不怎么喝的看起来怎么都不像真正的男子汉的林木，猛地站起来，挡在了女友父亲的前面。

    刀子准确地刺中了他右肩的锁骨，从锁骨中间穿了出来，刀尖滴着血，嗤啦嗤啦地红。在场的人都听到了刀子和骨头摩擦一瞬间发出的尖锐的叫声，像黎明前安静的山里突然的第一声犬吠。那刺客也是没有想到会有人冲出来挡刀，用力拔了一下，刀子卡住了，没有拔出来。

    刺客扔下刀子，转身就逃。曹得功的椅子朝他劈去，却没有劈中。椅子咔嚓一声断成几截。五大三粗的郑炫刚从酒中醒来，愣在原地，目瞪口呆。郑齐敏先是吓傻了，然后赶紧扑了过去，紧紧抱着林木，大哭不已。

    郑煌此际抱着林木的肩膀，刀子没有拔出，因此并没有太多的血流出来。但是刀柄和身体之外的刀刃在力的作用下上下晃悠，活像一条缠在树上上下打量着猎物的眼镜蛇。郑齐敏不知利害，做势就要上去拔刀，曹得功大声喊道，不要。刺客这时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时间已经很晚了，餐厅剩下的客人也没有几桌。一时之间，厨房工作人员，餐厅服务人员，穿和服的迎宾和招待，还有几个胆大的客人，把他们的包间围得严严实实，水泄不通。

    曹得功拿出电话要报警，郑炫去拦住他道，不必了不必了，这个老板是我朋友，我不想连累她。

    曹得功和林木都愣住了，郑齐敏也骇得说不出话来。半晌，她气愤地对郑炫说道，二叔，什么叫连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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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记恨

    郑炫并不搭话，他对一个穿和服的招待员说道，快去叫你们老板过来，还有叫大家都散了吧。私人聚餐，不要围观。

    郑煌一直不说话，但是脸上也不是惊恐的表情，而是一种阴晴不定，说不出来的阴鸷。

    他让郑齐敏扶着林木坐下，自己驱散了围观的人群，然后把门关了起来。刚说出两个字：“老二......”

    屋外传来敲门声。

    来的是老板娘。老板娘也是老板。一位四十多岁的日本女性，画着很浓的妆，脸上涂得很白，嘴唇很红，盘着发髻。她没有穿和服，是比较精干的时装，浅灰色，剪裁得体，一看就是量身定做的。

    老板娘走了进来，她用日语自我介绍说自己叫前川花子，今天发生这样的事真是对不起，她刚才已经叫人报警了。说完头低着向每个人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脸上满是羞愧的表情。

    郑炫走上前去，拉着她入座，她不依，然后走到林木跟前，大家没注意到她手里还拿着一瓶药。

    她操着流利的泰语说道，这是店里常备的金创药，效果很好，主要是为了防止厨子在后厨料理鱼肉或者牛肉的时候万一不小心划破了手之类。她一点也不吝惜药粉，几乎把整瓶都洒了上去。

    郑齐敏看到林木表情吃痛，从那女人手中夺过了药瓶，自己拿在手中，然后说道，报警，报什么警？为什么不赶紧叫救护车？

    那女人不慌不忙地说道，已经叫了，应该跟快就到。

    “这位就是郑大小姐吧？听郑先生提起过，你来曼谷读大学，真是个漂亮人儿呀！”说完她指了指郑炫，看得出她和郑齐敏的父亲并不熟，全程几乎没说过一句话。

    郑炫在她旁边坐下了，然后又站起来，站着又好像有点腿软。前川见状，低声问道，你......你母亲还好吗？

    “她去年下葬了.....”

    郑齐敏听她提到自己的奶奶，顿时明白过来。这就是奶奶生前一直记恨这的那位日本狐狸精啊。

    奶奶活着的时候，一直念叨没有抱上二叔的儿子。二叔成家很早，但是二婶也是苦命人，嫁到郑家没几年，竟然死于难产，而且孩子也没保住。听母亲说，二叔当时一滴泪也没掉，主要是那时候郑家还很穷，去不起大医院接生，找了个附近村落的接生婆，结果酿成悲剧。

    但二叔为二婶守了三天三夜的坟，一口饭没吃。只喝了一点水。奶奶把抢救回来的儿子关在屋子里不让出来，主要是害怕再有个三长两短，那就实在没法向死去的郑齐敏的爷爷交待。

    直到二叔发誓自己绝不再轻生后才被放了出来。从此二叔性情大变，做生意搞钱只找凶险的来。比如连续暴风雨，别的船都不干出海，鱼获当然价格也很高，二叔就敢晚上偷偷出去。别人都知道他是因为为死去的老婆发过誓，一定要成为苏梅岛首富，便把“富贵险中求”当成了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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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遥看瀑布挂

    没人敢嘲笑不要命的二叔，他为了5泰铢的保护费和一位曼谷水产市场的黑保安大打出手，两人脑袋都开了瓢，二叔缝了六镇，那人缝了5针，但那人一年后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老婆找到郑家大闹，非说是二叔害死了她男人。但是一个寡妇吵吵来吵吵去没有什么作用，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二叔认识了这位前川小姐，听母亲说起过，但那时郑齐敏还没有出生，更遑论妹妹郑楚敏。二叔带着这位日本寡妇来家里做客，还没敢介绍自己准备和前川谈恋爱，奶奶就抡起拐杖，她不敢打前川，毕竟是客人，就把自己儿子往死里打。

    二叔这才知道父亲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是死于日本人之手，奶奶靠着一条麻袋一个破碗沿街乞讨，硬是把他们兄弟俩拉扯大，还成家立业。

    二叔不敢惹母亲大人生气，托郑齐敏的妈妈去说情。郑齐敏曾经问妈妈，为什么二叔的日本老婆没有娶进门呢？妈妈说，那个前川，哪里是什么善茬，也是好强斗勇之人。她在遭到奶奶指桑骂槐的羞辱之后没几天就走了，走之前给全家人都买了礼物，给奶奶买了一个缅甸黄玉做的萝卜丝饼子，做得惟妙惟肖，看上去就想一口吞下去嚼嚼。

    妈妈接着说道，我看她当时也是一个女人家家的在曼谷打拼很不容易，就和她善意相处，那时候刚刚怀上你，这个前川在郑家期间晚上都是和我睡，我们倒是聊了很多。她男人在她怀孕期间和别人好上了，她一气之下流掉了孩子。那男人就打她，下雪天把她推倒在雪地里。她发起狠，徒手折了一根竹子，把那男人戳死了——然后逃到泰国，一直到现在。她还给你买了个长命锁呢。

    奶奶发泄完了，说实话也有点后悔。和大家一样，看到前川并没有当场发作，后来几天还和和气气的，都以为她是心胸广阔，不计前嫌，心中还暗暗为她点赞，临走还给她赠送了苏梅岛特产的一大包椰子糖。

    后来过了几天，奶奶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咂摸半天终于搞明白了，萝卜丝谐音就是老不死的，敢情这日本人还在这儿这么阴毒。她先是把黄玉丢进了化粪池，然后把儿子叫来打了一遍，先打大的，说他是没有好好教育弟弟；再打小的，说他平时就不听哥哥的话。打完以后，又倒序来了一遍，理由还是原来那套。

    从此几十年郑家再也没有见到过前川。早些年二叔有时候亲自去曼谷送货，总要比正常晚回来几天，想必是偷偷摸摸和前川幽会去了。但后来二叔生意慢慢做大了，开始开发房地产，越来越忙，去曼谷就很少了。几十年了，这前川现在还记挂着奶奶给她的羞辱，但是二人几十年来郎未娶女未嫁，也是难得的守节之人，怪不得二叔要把饭局订在这里，敢情还真是旧情难忘，旧衣服香。

    但今天这事恐怕不是老情人的面子就能打发得了的，郑齐敏暗想，你们倒是可以你侬我侬，我的情郎受的伤谁管？要不是你郑炫为了约会老情人，我家林林怎么会遭受这般大罪？

    她不依不饶地问前川道，凶手是不是你的员工?你这里有没有监控？还有这把刀，这把刀看起来就像是大凶之物体，你怎么会有这种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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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学者

    前川没有说话，她理解这个和自己当年经历过爱情一样感受的同性。这时候郑炫开口说话了：

    “我知道是谁派他来的，他有何目的。

    ‘孩子没娘，说来话长’。这个故事还要从我那笔震撼东南亚的土地交易说起。”

    郑齐敏，你也是大学生，叔叔考你一个问题。城市在泰国已经出现了几千年，但比城市更古老的是广大的农村，你说说，为什么在近现代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城市化’？

    是的，绝大多数专家教授都认为城市化是工业化的结果。这是一个只解释了表面现象的不负责任的看法。我们要的是曹冲称象，而不是盲人摸象。表象化的解释妨碍了我们对城市化深层次原因的认识。

    城市的特征，就是能提供农村所没有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城市土地价值的唯一来源。城市不动产的价值，说到底，就是其所处区位公共服务的投影。无论城墙还是道路，或是引水工程，公共服务都需要大规模的一次性投资。在传统经济中，一次性投资的获得主要是通过过去剩余的积累。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巨大的一次性投资，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障碍。

    突破性的进步，来自近代信用体系的创新。通过信用制度，未来收益可以贴现到当前，使资本的形成方式得以摆脱对过去积累的依赖，转向预期收益。信用制度为大规模、长周期的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了可能。

    现代理论倾向于用技术进步解释经济增长。事实上，研发活动伴随人类历史数千年，但只有在信用制度出现后才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关键的因素，这说明没有信用制度和原始资本，技术创新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昙花一现，研发更不可能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生产方式。

    其实，如果把基础设施也视作一种产品，城市化本身就可以看作工业化的一部分——用工业的方法生产基础设施。

    正是由于现代金融和技术创新同时为工业化与城市化提供了原始资本，两者才得以相继启动。因此，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共生关系，而非因果关系。

    只有资本才能为资本做抵押。

    信用制度的关键是如何获得‘初始信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启动，都必须跨越原始资本的临界门槛。一旦基础设施积累完成，就会带来持续性税收。这些税收可以再抵押，再投资，自我循环，加速积累。

    城市化模式的选择，说到底就是资本积累模式的选择。不同的原始资本积累模式，决定了不同的城市化模式。历史表明，完全靠‘内部积累’很难跨越最低的原始资本门槛。强行积累，则可能引发大规模社会动乱。

    因此，早期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外部掠夺完成的。几乎每个发达国家，都可以追溯其城市化早期阶段的‘原罪’。

    传统泰国社会关系是典型的差序格局，民间信用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熟人社会，因此只能是小规模和短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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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研究

    林木没有想到这个三大五粗的汉子嘴里竟然能说出这么理性有序又深有研究的专家话语来，他不禁呆了。顾不上身体的疼痛，他向身边望去，除了前川，其他人也和他一样，呆呆地望着郑炫。

    郑炫不以为意，他点起一根烟，然后摇了摇手中的火柴，等火焰熄灭，柔和的美人裙裾一般的烟雾升起，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继续说道：

    “近代泰国的大门打开后，泰国不仅没有完成自身的原始资本积累，反而成为国外发达国家积累原始资本的来源地。

    泰国城市化模式的大突破，始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当时，依靠农业部门为泰国的工业化提供积累的模式已难以为继。1966年，曼谷率先改变了原有的土地交易模式模式，逐步形成了现代化的土地流转市场。1967年11月8日，他威瓦他那区首次公开拍卖了一个面积为3528平方米的地块，敲响了土地拍卖的‘第一槌’。第二年，宪法修正案在第5条中加入‘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获得了宪法依据。从此，泰国开创了一条以土地为信用基础，积累城市化原始资本的独特道路。这就是现在广受诟病的‘土地财政’。

    1976年的税制改革，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却将当时规模还很小的土地收入划给了地方政府，奠定了地方政府走向‘土地财政’的制度基础。

    随着1978年住房制度改革和1983年土地招拍挂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土地财政’不断完善。税收分成大减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衰落，反而迅速暴富。急剧膨胀的‘土地财政’帮助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积累原始资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逐步还清欠账，甚至还有部分超前，比如高铁、机场、行政中心等等。

    成百上千的城市，日新月异地崛起。无论是城市化速度还是城市化规模，都超过了制度设计者改革之初最大胆的想象。从人类历史的角度观察，这样的高速增长，只能用惊叹来描述。

    的确，没有‘土地财政’，今天泰国经济的很多问题不会出现，但同样，也不会有今天泰国城市的高速发展。泰国城市化伟大成就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创造性地发展出一套将土地作为信用基础的制度——‘土地财政’。

    为何泰国能走这条路而其他诸如缅甸、老挝、柬埔寨他们不行？这是因为计划经济所建立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和农村土地集体化为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创造了条件。1966年，城市化运动开始之初，政府通过赎买收购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并通过各种方法将农民个人土地转变为集体土地。

    这就形成了国有为主、集体与私有土地并存的格局，城市超过90%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土地财政’的作用，就是利用市场机制，将这笔隐匿的财富转化为启动泰国城市化的巨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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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政府收入

    郑炫掐灭了手中已经燃尽的烟蒂，使劲的拧在烟灰缸里。前川温柔地看着他，说道，叫你不要抽烟，几十年了，你的烟瘾一点没有消除。

    这俩人当着大家的面公开撒粮，只是包括林木在内，都还沉浸在对他刚才一番政治上的宏篇大论折服的回味中，一时半会来不及回到现实。

    郑炫意犹未尽：

    “我再说说美国的‘土地财政’。其实你们大概不知道，‘土地财政’并非泰国专有。从美国建国至1862年的近百年间，美国联邦政府依靠的也是‘土地财政’。同土地私有化的旧大陆不同，殖民者几乎无偿地从原住民手中夺得大片土地。当时，联邦法律规定，创始13州的新拓展地和新加入州的境内土地，都由联邦政府所有、管理和支配。公共土地收入和关税，构成了联邦收入最主要的部分。土地出售收入占联邦政府收入的比重最高达到48%。

    关于美国‘土地财政’的规模，有部分学者认为‘早期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较高，达到了60%多，后来呈现缓慢下降的态势。进入21世纪，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0%不到，并且变化不大’，整理1820年7月至1842年9月联邦政府土地拍卖收入情况后得出结论：政府总计收到95351万美元，占整个联邦总收入的11%，其中1835年的土地拍卖收入超过当年关税收入。

    对比泰国‘土地财政’，就可以想象当年美国的‘土地财政’规模有多大：即使按10%计算，考虑到联邦政府以赠予形式注入市场的土地，这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比如，联邦政府规定新州必须将其境内1/36的公共土地用于学校建设和其他小额赠予。对每个镇的学校土地捐赠起初为81公顷，到1850年加利福尼亚州加入联邦时扩展为162公顷。

    联邦政府还对各州建立州立大学和农业院校有专门的土地赠予规定。联邦政府对道路、运河、铁路，疏浚和提升航运水道，以及灌溉项目的赠予，是其土地捐赠中的最大支出项。通常，一条铁路建设的全部原始成本可以通过销售土地来弥补，有些铁路通过销售土地几乎可收回其全部支出。而泰国的土地收入看似较高，但其中近30%是征地拆迁的成本。

    美国从建国伊始，直到1862年《宅地法》(Home Stead Act)规定土地免费转让给新移民，前后持续近百年。1862年后，联邦政府的‘土地财政’才逐渐被地方政府的财产税所代替。

    直到今天，联邦政府仍是美国绝对的‘头号地主’。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面积高达263亿公顷，约占全部国土面积的30%。联邦政府拥有82%的内华达州、68%的阿拉斯加州、64%的犹他州、63%的爱达荷州、61%的加利福尼亚州以及将近一半的怀俄明州和俄勒冈州。这些联邦土地不仅由联邦政府全权管理，而且也因其联邦所有权而享受征税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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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公共服务

    前川走了过去，帮他倒了杯水，然后温柔地拍了拍郑炫的肩。郑炫宠溺地看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在他们眼里，仿佛现在周遭的一切都不存在。受伤的林木不存在，气愤的郑齐敏不存在，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曹得功不存在，甚至自己的哥哥也不存在。

    郑炫喝了一口前川为他倒的水，做出来一个刻意下咽的动作。林木忽然想笑，但是笑的时候需要动用面部36块肌肉，他疼痛难忍，笑反而成了一种痛。

    郑炫继续说道，这次他没有再燃起一根烟。看来在温柔的前川面前，他更是一只温柔的小猫。

    “在国有土地方面能和美国一比的是加拿大。据统计，加拿大41%的土地为联邦所有，48%为各省所有；两者相加，高达89%的土地是属于政府的‘皇家土地’(c

    ow

    la

    d)，仅剩下11%为私人所有。

    有人或许认为中央政府的土地收益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不能混为一谈。但在我看来，‘土地财政’的本质，就是将土地收益用于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差异，仅仅是提供的公共产品种类不同。除此之外，没有本质差异。

    当然，‘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而非收益。在土地私有的条件下，公共服务的任何改进，都要先以不动产升值的方式转移给土地所有者。政府需要通过税收体系，才能将这些外溢的收益收回。税收财政的效率几乎完全依赖于与纳税人的博弈。制度损耗带来的利益漏失极高。而在土地公有制的条件下，公共服务的任何改进，都会外溢到国有土地上。政府无须经由曲折的税收，就可以直接从土地升值中收回公共服务带来的好处。

    你们应该知道，美国联邦政府的‘土地财政’与泰国政府的‘土地财政’不完全相同。这还不仅是因为‘初始地权’的获得不同；还因为美国早期土地所有者是联邦政府，所出售的土地并非附带公共服务的城市土地，因而也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本——直到1862年《宅地法》颁布，土地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结合并带来持续性税收，不动产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本。

    而在泰国，土地一开始就和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结合在一起，政府收入被用来改善公共服务。这使得土地不断升值，并成为极佳的投资品。

    相对于‘征税’的方式，通过‘所出售土地的升值’来回收公共服务投入的效率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城市政府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甚至还可以以补贴的方式为能够带来持续性税收的项目融资。

    这个时代遗留下来的这一独特制度，使土地成为泰国地方政府巨大且不断增值的信用来源。不同于西方国家抵押税收发行市政债券的做法，泰国土地收入的本质，就是通过出售土地未来的增值，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次性投资融资。

    泰国城市政府出售土地的本质，就是直接销售未来的公共服务。如果把城市政府视作一个企业，那么西方国家城市是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泰国城市则是通过发行“城市股票”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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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精彩纷呈

    郑炫讲得精彩，许多专业的数字在他口中脱颖而出，就好像一部精密的电脑连接着打印机，需要什么，都能很快呈现出来。

    前川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她是一个优秀的女人，虽然遭遇种种磨难与历练，但这也造就了她慧眼识人的本领。如果不是奶奶阻挠，要是她和二叔结合在一起，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郑齐敏暗暗想到。

    此刻，自己深深恋着的男人大放异彩，还有什么能和这种荣耀与幸福相提并论。一个女人，短期看她要的是物质财富，但是从长期看，真正的相爱一定是精神财富，是需要恋爱双方的不断成长为基础的。所以很多所谓的嫁入豪门或者入赘凤巢，最终落得不欢而散郁郁寡欢的下场，其实更多还是内因。也就是当忘记了初心的时候，不幸应该很快也会降临。

    “因此，泰国居民购买城市的不动产，相当于购买城市的‘股票’。这就是泰国城市的积累效率远高于其他土地私有化国家的重要原因。也正是依靠这一做法，泰国得以一举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两个进程的原始资本积累。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泰国住宅有如此高的收益率——因为泰国住宅的本质就是资本品，除了居住，还可以分红——不仅可分享现在公共服务带来的租值，还可以分享未来新增服务带来的租值！当然，居住和分红从流动性等金融性质方面来看并不完全相同，但就融资功能而言，本质是一样的。

    因此，泰国的房价和外国的房价是很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本身就附带公共服务，后者则需另外购买公共服务。

    在这个意义上，‘土地财政’这个概念存在根本性的误导——土地收入是融资收入，而不是财政收入。在城市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上，土地收益属于‘负债’，税收则属于‘收益’。‘土地金融’或许是一个比‘土地财政’更接近土地收益本质的描述。

    对‘土地财政’的认识，有助于解释困惑大多数人的一个‘反常’——为何泰国经济高速增长，而股票市场却长期低迷不振？如果我们把不同城市的房价视作该‘城市公司’的股价，你就会发现泰国‘城市公司’股票市场的增长速度和泰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十分一致，一点也不反常，并通过免交财产税的方式分红。

    由于土地市场的融资效率远高于股票市场，因此，很多产业都会借助地方政府招商，以类似搭售(tie-i

    sale)的方式变相通过土地市场融资。泰国大量企业是在土地市场而不是在股票或债券市场完成融资的。例如，很多初始投资高、回报周期长的产业，往往要搭配一些‘商业’或‘住宅’作为平衡用地。更多的是政府拍卖项目周边的土地，然后用获得的收入对企业进行补贴。

    ‘土地财政’相对税收财政的效率差异，虽然很难直接观察，但仍然可以通过一些数据间接比较。

    近年来，泰国M2持续高速增长，但并未引发外界所预期的超级通货膨胀。通过抵押或直接出让‘平衡用地’，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和招商引资的主要手段。这也反驳了那些认为‘土地财政’抑制了实体经济的指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M2的规模是有实际需求支撑的。还有一种流行的做法，就是拿M2和GDP做比较。2012年，M2余额为9742万亿元，GDP约51万亿元，M2与GDP的比值达190%。有人认为，M2与GDP的比值逐年高企，说明资金效率和金融机构的效率较低。更有人担心通货膨胀回归和房价反弹。

    但实践表明，M2和GDP并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1996年是个分水岭。从这一年开始，在泰国M2超过了GDP，但此后却长期保持低通货膨胀，甚至局部时期还出现通货紧缩。而后几次大的通货膨胀都出现在此之前。这是因为，合意的货币发行规模，取决于货币背后的信用而非GDP本身。如果说税收财政信用与GDP存在正相关关系，‘土地财政’提供的信用与GDP的这种相关性就可能相较于同样GDP的税收财政成倍放大。

    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曾经以黄金为‘锚’的世界大部分货币处于‘漂流’状态。美元通过与大宗商品，特别是石油挂钩，重新找到了‘锚’，使得美元可以通过大宗商品涨价，消化货币超发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欧元试图以碳交易为基准，为欧元找到‘锚’，但迄今仍未成功。日元则基本上以美元为‘锚’，它必须不断大规模囤积美元，其货币超发，只能依靠美元升值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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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功成不必

    讲到这里，大家对这位“苏梅岛首富”不再有任何质疑。林木和曹得功两位外人，现在也都觉得任何人的成功，都是建立在对自己擅长领域的精耕细作。郑炫先生能够将一块泰国边陲小岛上的一块土地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十几年时间增值几万倍，光是从他不亚于经济学家的理论知识就可以看出，这些都是他应得的，所得其所，没有问题，没有内幕，没有猫腻。

    郑炫最后说道，西方国家经济崛起的历史表明，效率较低的税收财政无法完全满足城市化启动阶段对原始资本的需求。为避开国内政治压力，外部殖民扩张、侵略便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快速完成资本积累的捷径。货币作为一种“流量”，它对应的是整个经济规模。GDP只是经济规模的一个断面，而没有考虑不同发展“速度”通过信用制度贴现过来的“体积”差异。简单地将GDP与货币挂钩必然会出现极大的误差。

    这就是为什么在泰国模式出现之前的西方模式必然带来扩张和征服，新崛起的国家一定会和已经崛起的国家发生碰撞和冲突。如果不能从发展模式上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仅仅靠反复声称内心愿望，很难使其他国家相信泰国的崛起会是一个例外。

    有人认为，全球化时代的跨国贸易和投资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选择非武力征服的外部积累模式。尽管这一理论来自西方国家，但它们自己并不真的相信这一点，否则就无法解释它们为何仍然处心积虑地对泰国的投资和贸易进行围堵打压。的确，二战后，一些孤立经济体在特殊的政治条件下，依靠国际贸易和投资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但这并不意味着泰国这样的大中型经济体也可以复制这样的发展模式。

    历史表明，市场开放对交易双方的好处并不像“比较优势”理论认为的那样是无条件的。国际投资和贸易既可帮助泰国企业在全球“攻城略地”，也方便了国际资本的经济殖民，利弊得失依赖双方的资本实力——全球化只对竞争力较强的一方有利。

    为何发达国家经济长期作为更有竞争力的一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凭借完善的“税收——金融”体制可以以很高的效率融资，从而获得全球竞争优势。因此，通常条件下，最卖力推动全球化的，往往也是资本最雄厚的国家。

    但泰国的“土地财政”打破了这一规则,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创造了一种比西方国家更有效率的融资模式。泰国产品畅销东南亚，风靡全球，泰国则出人意料地成为超越“亚洲四小龙”的资本强国。

    反倾销历来是发达国家对付其他发达国家的经济工具，现在却被用来对付泰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以前从来都是城市化发展快的国家出现资本短缺，完成城市化的国家出现资本剩余，现在却反过来了，是泰国向发达国家输出资本。在这些“反经济常识”的现象背后，实际上都有赖于“土地财政”融资模式的超高效率。

    泰国之所以能“迅速崛起”，原因恰恰离不开“土地财政”这种融资模式，这使得泰国不必借由外部征服，就可以获得原始资本积累所必需的“初始信用”。高效率的资本生成，缓解了原始资本积累阶段的信用饥渴，确保了泰国经济成为开放的和在全球化中获利的一方。

    因此，即使处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化初始阶段，泰国也比其他任何国家更希望维持现有国际经济秩序，更有动力推动经济全球化。“土地财政”的成功，确保了“迅速崛起”成为泰国模式的内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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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恨因早成

    说到这里，屋外传来“乌拉乌拉”救护车的鸣笛。大家这才从郑炫带来的梦一般的演说中惊醒，郑齐敏和曹得功帮忙，搀着林木，迎着救护人员的方向走去。

    前川和郑炫相视一笑，两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郑煌见状，连忙走出屋外。大家已经七手八脚把林木抬上了救护车，一个领头模样的人拿着听诊器简单听了一下心跳等，然后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问道，谁是家属。

    郑齐敏毫不犹豫地答道，我！

    签个字吧。伤者还是有很大的危险性。不过我们会全力以赴的，每个病人都一视同仁，请放心。

    郑齐敏哪里放得下心，她非得要跟着救护车一道前往医院，医生不允，曹得功也劝她道，你可以坐我的车去。

    直到现在，警察也没有赶到。曹得功决定不再等了，他开车带着郑齐敏先去医院，留下郑氏兄弟和老板娘守在现场，以待警方到来。

    一场始于刀光剑影终于精彩演说的大戏就这样落下了帷幕。据郑齐敏后来跟林木说，他们后来终于等来了警察，但是在警局录口供时，郑炫告知了一切：

    他认识这位行刺自己的青年，他是苏梅岛自己那块产业以前征地时的一位钉子户的后代。本来这家钉子户在拆迁过程中和自己手下那些不懂事的土匪一样的家伙们起了冲突，不幸都已灭门，当然自己手下也判了一个死刑，三个无限期监禁。但不知又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这家男主人所谓的养子，也就是那个持刀行刺的年轻人。他并不认识这位年轻人，只是听手下简单汇报过一些不甚详细的相貌的情况。

    他最后表示希望警方放过这位不幸的年轻人。不管他是不是原业主的养子还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教唆，都希望他能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因为自己当年已经给了这家太多太多，比其他相同条件的人家三倍有余。但是那家仗着人多，非要和他打持久战。最后在自己外出公干期间，手下自作主张酿成大祸，实在是非常遗憾。他每年都会亲自去这家人家的公墓祭奠，还是那句话，冤家宜解不宜结，和气生财。

    郑炫的演说能力一流，至于他说的是否百分百实情，现在时隔太久，也很难一一复原。这里面的恩恩怨怨遗留多年，祸害无穷。

    但警方并没有接受郑炫的意愿，他们根据现场目击者及其证词证据，开始全国通缉这位叫纳差的年轻人。

    林木在医院躺了三天。郑齐敏要求去最好的骨科，看最好的大夫，曹得功都一一帮她实现了。因为刀刃伤到骨头，需要静养很久，林木坚持不住医院，郑齐敏劝不住他，她让曹探长帮着劝，也劝不住。医生最后也只好同意他们回家休养，但是叮嘱一定要好好休息，不能做大的动作，否则肩胛骨变形，就一辈子都医不好了。

    郑煌和郑炫来医院看过林木一次，他们感谢这位郑齐敏的男友在关键时刻的勇敢，但是还是劝他有些时候不能过于冲动，要凭智慧办事。郑齐敏怒气冲冲地赶走了嘴巴特别能说的二叔，她让父亲也早点回去苏梅岛，自己这边很好。

    临走时，郑煌说道，下个月在苏梅岛有一场非常非常厉害的书画交流活动，如果林木愿意而且他的身体康复的话，他们郑重邀请他前往参加，并且提醒到，著名画家人称“熊猫林”的林千钧也会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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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长林

    来接主任和虞子衿她们一行的车子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抵达，在这之前帕尧的医护人员已经把伤者和亡人收容拉走了，车子上空间有限，轻伤或者没有大碍的人只得选择原地待命，等待新的救援车辆或人员到来。警察和消防员现场忙活了一通，草草收场，扬长而去，只留给他们无尽的山谷间的夕阳。

    幸好，还给了他们一个人一瓶水一包小面包，此时至次年2月，虽然是泰国一年之中最佳的季节——“凉季”，平均气温为19℃～26℃。虽称“凉季”，但夜间气温还是下降很多，对大多数只穿着T恤短袖的他们来说，这个夜晚显然不是那么好过。

    主任让虞子衿把大家组织起来，年纪大一点的，身体差一点的，女性坐在中间，抵抗力稍微强一点的坐在外面，主任先是带大家唱歌，唱的是泰国国歌。

    唱完后，主任站了起来，她咳了几声，清了清嗓子，说道，

    各位，大家都是现实意义上的爱国主义者，我们因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长林。我们坚如磐石的信念，就是为了泰族与泰国其他各民族的富强与尊严而奋斗。在整个泰国的土地上，如此充溢着阳刚与血性的团队还没有别家。

    在过去的几年，我们的团队几经波折磨难，但是兄弟姐妹们对这个家的热情和忠诚始终没有改变。这是为什么呢？不是因为这里有多少贵族有多少金钱。而是因为长林这个地方有一种精神在，有一种壮丽昂扬的激情在。这就是我们伟大的民族主义。

    我们坚信，泰族及泰国其他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之一，泰国文明是世界上最优秀最源远流长的文明之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改变我们的信仰，没有任何打击可以动摇我们的信念。我们团结在一起，彼此的支持让这样的自信更加坚不可摧。

    我们崇尚强大，我们的民族主义激情昂扬而不张狂，因此我们的团队有经久不衰的凝聚力，就象泰民族永远不能消灭的顽强生命。

    我们的团队还有另外一种东西，它是民族的激情化作每个长林战友的人格，正直、勇敢、坚强、自信、激情、昂扬、进取，这就是强大暹罗的风范。在其他任何一个政治组织，我们没有找到这样的东西，更不用说那些只关心花花草草的地方。这就是我们在当今泰国政治上的形象，这就是种种奸佞宵小与我们不共戴天的根本原因。

    在这里需要重复一下团队创立者也就是我的父亲陆铭同志的格言：泰民族武功卓越，目光远大，胸襟广阔，文采飞扬，更兼坚忍不拔，刚健笃实，振作奋发，而从不气馁，绝少怨天尤人。

    这正是我们泰民族的精神，是我们长林的精神。即使是远在海外的一些战友，比如Alpha和马丁等等，也坚定地持有这样的精神并以之为荣。

    现在，很多长林的成员都有了自己的内线团队，有的甚至做了其他政治团体的领导。即使这样，他们仍旧积极活跃在长林，并且在长林遇到困难的时候为大家提供了精神的援助和物质的资助。黄贞圭同志就是最近做出突出贡献的一位。他刚刚来到长林的时候，还不能习惯这里的风格，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和锻炼，他已经认同了长林的精神并且努力把它传播到更远的地方。这正是长林精神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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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庄严的歌声

    今天他光荣地牺牲在了斗争的第一线。我们在这里纪念他，也纪念死去的其他光荣的同志。事实证明，长林确实成为了一所学校，很多兄弟姐妹们纷纷从长林走出去，到社会的各个地方各个角落开辟了民族主义的革命根据地。长林是大军校，它把民族主义的信念教授给爱国的青年；长林是播种机，它把泰民族复兴的火种交给一个个战士；长林是一面旗帜，上面分明地写着“爱我泰族，爱我家园”！我们的信念只有传播出去才有价值，不能影响更多人的理想是没有价值的。

    兄弟姐妹们走出长林，证明了我们的理想是正确的，是人民所拥护的！

    但是作为一批决心为泰民族的生存与进步贡献终身的人，我们永远既不会沾沾自喜于现在的成绩，也不会被凶恶的敌人所吓倒。我们有义务在一切时候尽一切力量宣扬泰民族主义。我们有义务团结一切力量为泰民族的复兴与辉煌而歌颂，对一切企图侵害泰民族利益的势力进行万众一心的反击。长林的兄弟姐妹们已经拥有了一大批社会制高点，这是我们现有的物质基础，但是各自为战终究力量有限，自发的合作与协调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

    为了最大化我们的力量，让全世界都听到我们的声音，我们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泰民族自由联盟”，当一大批人用同一个声音讲话，它的表达将如黄钟大吕！当一大批人把长林的精神传播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长林的名字必将与泰国新民族主义的光荣连接在一起。当民族主义的思想深入社会各界的人心内部，长林必将迎来它新的辉煌。

    我们主张，这个联盟的宗旨是：

    弘扬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反对任何势力侵害泰民族的尊严和利益；

    尊重国王和政府，严格遵守政府的一切法律和相关法规，允许激烈言辞，但是决不莽撞冲动；

    反对空谈和牢骚，脚踏实地，积极研究、调查、学习和原创；

    反对低级趣味，不准宣传封建、迷信和其他糟粕，反对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

    一切认同这个宗旨的兄弟姐妹都可以加入联盟。

    我们相信，我们代表了泰国新民族主义者的声音！

    我们相信，泰国必将在我们的有生之年第一强大！

    我们相信，泰民族的声音将成为人类文明中最正义的灯塔！

    我们相信，强盛伟大的光荣必将重新归于泰国！

    我们决心，用全部生命捍卫伟大的泰国！

    大家受到感染，跟着主任喊了起来。整齐的口号声响彻在山谷幽暗的夜空中。虞子衿受到的冲击最大，她虽然来了一段时间，但是对大家的具体工作内容和信息还是知之甚少。现在她明白了，这些人，这些和自己一起经历了生死考验的同伴们，大家的组织叫长林。

    她情不自禁地唱起下三寨子的民歌来：“太阳红彤彤哎，月亮亮晶晶。我们就是细雨，我们就是春风.....”

    那天晚上，虽然大家都很饿，但是剩下的一点点水和面包在伙伴们手里传来传去，最终又回到主任手中。

    她带着大家一遍又一遍地唱歌，唱国歌，也唱长林的组织之歌《我们的使命》。

    就这样在一遍一遍飞遍整个山谷的歌声中，他们抵抗住了饥饿和疲劳，迎接到了光明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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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惊梦

    海伦被胡律师送回别墅，路上胡律师叮咛她说现在她仍处于假释状态，还不能到处跑到处跳，回去后尽量不要出门。

    海伦也正好想好好休息一下。回到别墅前，她邀请胡律师进去喝一杯，胡律师犹豫了一下说道时间不早了，让海伦也早点休息。

    一关上门，海伦像被扔进了大海的美人鱼，她大笑着解开鞋带，抬起腿，把两只鞋子甩向天花板。她太需要放纵一下自己了。脱去衣服，解开束缚自己的胸带，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袭上大脑。

    打开浴室的花洒，连几秒钟释放冷水的时间她都等不及了。美美地钻到龙头下，把自己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干干净净地洗个遍。放松的海伦哼起了那首妈妈小时候教会她唱的歌《Little Gi

    l Hai

    》。Little gi

    l hai

    ，Little gi

    l ha

    d，Little gi

    l body little gi

    l soul......

    就在她沉浸在温水的舒爽中时，忽然听到外面好像有什么声音。海伦不敢关掉水龙头，生怕对方觉察到什么，然后慢慢地走出花洒，赤着脚，没有找到浴巾，就拿一块毛巾捂住胸，轻轻地朝浴室门口移动。

    这是外面却突然安静得好像关掉了电源开关的音响，一点声音也没有。海伦用耳朵紧紧地贴着门，仔细地听着。真的什么声音也没有，然后她猛地一下拉开浴室的移门，外面只有一面镜子，镜子中只有一个赤裸裸的海伦。看到自己裸体的海伦，惊吓得像一只剥了皮的兔子，她大叫着冲进来房间。

    神经质！海伦骂自己道。

    冷静下来的她重新去洗了个澡，这次的感觉明显没有刚才好。当热水洒下，流过她金色的长发，流过她的脸庞、肩头，她突然觉得，自己需要男人，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像样的男人。终于，发疯似地折磨自己的海伦瘫软在床上，此刻这别墅就像她一个人的宇宙，她又不需要男人了。只要自己就足够，他人即地狱。

    不知道怎么躺着才舒服的海伦恣意放纵着自己的四肢，终于找到一个最佳的姿势，和Lee一样，她彻底放松地躺在床上。

    看着天花板发呆的海伦终于想起自己刚才一直在想的事情：自己回来有件要紧事要做，但是一下子想不起来是什么。原来是怎么马丁就死了？这个自己愤恨的男人竟然死了？而且居然是酒醉致死，她说什么也难以相信。她恨马丁，恨不得他马上就死，但是当这个消息真实地传递到自己耳边时，她还是难以接受。

    她实在是不相信堂堂一个欧洲警察情报头子，一个顶级特工，而且是领导，就这样窝囊地死在异国的土地上？

    但是自从自己和Lee被派来泰国以后，她就没有再和马丁联系过。这次阿伟带人保释自己，也是马丁提前布的局。但是棋到中盘，鹿死谁手，还真是犹难自知。只能说一步一步看吧。

    想到这里，她再也没有睡意，从床上坐起，她决定找点事情做做。如果Lee现在在身边，那么他会是怎么思考的呢？海伦忽然觉得自己怎么变得优柔寡断起来，过去的自己，绝不是这种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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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啤酒

    自从在海边酒店和Lee分别以后，也是很多天过去了。Lee应该没有遇到什么危险，自己出来是台风海浪加运气不好，他在里面顶多就是被监禁的时间长一点而已，没啥了不起的。

    据说特殊工作任务的执行者在出发前都会有一节心理训练课。老师主要就是讲两点：1，任务失败，生死关头心理建设；2，孤独。

    海伦对这节课的老师嗤之以鼻，她觉得老师完全是在照本宣科，没有任何营养和干货。

    例如老师讲到一个案例，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1891年应沙皇尼古拉二世的要求前往法国去寻找当时为欧洲最优的法国无烟火药的原料配方。那时,法国无烟火药的原料配比属于绝密级。不过，门捷列夫观察到，火焰制造厂位于铁路运输的最末端,而欧洲各国铁路运输货物是编辑成书，公开销售的，于是乎，门捷列夫根据法国铁路运输统计表，对通往法国武装部火药工厂的铁路支线上的货运列车进行了统计分析，将显然与火药生产无关的货物一一排除，终于把法国无烟火药的准确配比确定了出来。

    当老师还没来得及讲出这个故事背后蕴含的道理时，海伦举手发言道，这是幸存者偏差，也就是故事讲述者本身只寻找对自己论点有利的论据来提供给接受者，这种方法不具备普遍意义，因而没有价值。

    老师被她气得半死，本来要详细讲解的任务执行者在面临孤独的考验时需要进行的心理建设就这样被草草地浪费了。

    那么现在孤独的海伦能做些什么呢？海伦决定在别墅里找找看有没有什么神秘的东西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好奇害死猫是一句西方的谚语：The cu

    iosity will kill a cat。讲的是一只可怜的猫咪，好奇心太强，想知道餐桌上的罐子里到底是什么，结果掉到了滚烫的汤里，一命呜呼。这是警告我们，在人生中，不要做个好奇心过盛的人。否则会招致灾祸。西方传说猫有九条命，怎么都不会死去，而最后恰恰是死于自己的好奇心，可见好奇心有时是多么的可怕！

    在很多西方人眼里，猫（cat）是好奇心（cu

    iosity）和神秘（myste

    y）的象征。当人们讲Cu

    iosity killed the cat时，其实不是真的讲好奇心把猫杀死了，而是说好奇心可能使自己丧命。当然，在实际的生活中也不一定有丧命那么严重，但起码是告诫人们好奇心要有一定的限度，否则就很危险。

    别墅很大，海伦的卧室和卫生间都在二楼，一楼是客厅和厨房，还有一个杂物间。房间虽然没有见到过家政人员打扫，但是每天都干干净净的。海伦也好奇，到底是谁在这里搞卫生。

    有些口渴，海伦决定到厨房里找点喝的。她打开冰箱，里面有新鲜的水果礼盒，还有可乐和啤酒。啤酒只有一种，Si

    gha，两瓶。

    犹豫了一下，海伦决定喝瓶啤酒。她打开冰箱门，拿出啤酒，却发现没有起子可以打开瓶盖。

    简单在厨房找了一下，并没有。海伦决定用自己以前用过的其他办法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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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故人

    她本打算用窗台或者门框的边沿斜着挂住再猛拍一下解决问题，但是这间别墅装修豪华，担心损坏家具海伦决定再找找其他工具试试。

    找了一圈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具，海伦突然脑子一紧，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间别墅里面竟然没有刀。厨房不配刀，但是其他厨房用具都有，而且冰箱里的水果有些也需要削皮或者切开，没有刀实在说不过去。她慢慢在心中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那就是这间别墅的人，在她不在的时候，把刀藏了起来。

    想到这里，海伦不淡定了。收起刀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防止自己反抗。可是如果是胡律师或者阿伟要置她于死地，他们大可不必这么费周章。

    那么能是谁把厨房的刀都收起来呢？这个人一定要不利于自己，海伦想。

    她开始着急地在屋内走来走去，寻找一件趁手的兵器以防万一。比较来比较去，她还是觉得只有这两瓶啤酒是最佳答案。近可以当锤，远可以当刺，碎玻璃锋利，还可以当刀。想到这里，机智的海伦把两瓶啤酒都从冰箱拿了出来。

    一瓶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一瓶放到了卧室。

    夜已经很深了，外面是虫子嘶嘶的叫声，一阵子一阵子的。海伦不敢睡觉，她觉得还是白天安全些，反正没什么事，天亮了再睡也不迟。

    强忍着睡意，海伦坐在房间的椅子上看着窗外。现在虽然是相对自由，但是哪里有在被软禁的酒店里安全啊。想到这里，海伦哭笑不得。她打开电视，想通过一些节目来吸引自己的注意力，却发现由于时间太晚，大部分节目频道都已经停止播出了，

    只有一个台在滚动播出新闻。大部分都是鸡毛蒜皮或者十万八千里之外的事情，海伦看得呵欠连连。突然，一则新闻引起了她的注意：

    帕尧警方报告，今天一辆中巴在前往帕尧府甫甘夭县的途中，发生一辆皮卡引发的汽车炸弹爆炸事件，造成6人死亡，1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镜头闪过，虽然稍纵即逝，但是海伦还是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她不禁头皮发麻，手心冒出冷汗。浓烈的睡意一下子被驱散得干干净净。

    汉瑟哪里知道郎副部长在背后挖他的墙角，而且锄头眼看就要挖到国防光缆了。他几次喊于贤过来开会，都被他以公务繁忙推脱了。他不来自己就去，汉瑟带着人马去了几次，都被于贤的助理挡驾，说于局长现在公务繁忙，无法拨冗接见。

    接见？汉瑟下面的人的快要气炸了。谁接见谁啊，那助理是位风姿绰约的美女，无论汉瑟他们说什么一概以公务为由拒绝，既不生气也不萎靡。表情永远都是那副仿佛刻在脸上的笑容。马修在回去的路上抱怨道，这是个机器人吧，机器人还知道来回换个语气或者说法。

    汤普森心里有鬼，一言不发。汉瑟心里明白，于贤肯定是掌握了点什么才开始这么蛮横的。要怪就怪自己团队做事效率太低，浪费了太多时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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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领悟

    汉瑟坐在后排，他问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马修，美国人那边最近什么进展。马修说，他们的一举一动我都派人盯着，但是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哦，对了，那个Lee，前几天和两个试图劫持绑架他的人搏斗，竟然让对方一死一伤，战斗力惊人啊！

    听到这个，其他几位也来了兴趣，纷纷要求马修给详细说说。

    马修道，我也是听说啊，听说。

    两个好像是曼谷地下组织的什么人下药把这帮美国人全迷晕了，偷着潜入Lee的房间，好像要找什么箱子。Lee也是神勇，直接一拳一个，干翻后继续呼呼大睡。马修的表达能力明显稍逊一筹，导致他们几个听后张大了嘴巴又摇了摇脑袋，明显表示不信。

    马修见状，回过头对汉瑟说，头儿，你说说，这些人好像都在找一个箱子，你知道是什么箱子吗？

    汉瑟闭目不答，装作没有听见。其他人见领导态度冷淡，也纷纷闭嘴不提。

    马修讨了个没趣，转回头去，没好气地跟司机说道，开快点。车后几人憋着笑不言语。

    回到酒店的几人坐在大堂咖啡吧里无所事事。理查紧盯着一位办理入住手续的美女看个没够，马修卸下自己的手表在翻来覆去地把玩。汤普森凑上来，眯着眼睛说道，百达翡丽啊。

    马修说，给你看看，怎么样？这个是我在上海一家跳蚤市场买的，300多人民币。汤普森哪里肯信，他开玩笑说，那你600卖给我吧，我给你100美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马修听到这话，他的鬼脑筋飞快地翻动着。赝品、替身；赝品、替身；他嘴里嘟嘟囔囔，像是在念叨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去找单独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的汉瑟。马修看来是要把佞臣的形象进行到底了。其他几人冷漠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这次又能拍回来什么。只要不是马蹄，大家都能忍住不笑。

    马修和汉瑟嘀嘀咕咕很久，眼瞅着大伙手里的咖啡都快要见底，只见汉瑟兴奋地站起来，马修也跟着站了起来。汉瑟大叫着，过来过来，其他几个打盹的看美女的见状连忙赶了过去。

    汉瑟见人都聚齐了，理了理有些稀疏萧瑟的头发，说道，我们差点忘了一件大事。幸好马修提醒了我。说完，他看来一眼马修，眼神中半是赞许半是不满。马修哪里顾得上这么细节的东西，他正洋洋得意着，半眯着眼睛，微微地摇头晃脑。

    汉瑟看了一眼众人，继续说道，我们忽略了泰国人可能在尸检报告上作手脚。大家不要忘了，我们刚到的时候，他们把我们当作皇帝，而现在，他们要我们把他们当作皇帝。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一件事，说明了一个点，马丁还没有死。

    汤普森脸变得微红，喘气都慢慢地有些不匀。马修睁大了眼睛，瞪了一眼他，说道，我们跟着泰国警方，他们一定知道马丁在哪里。找到马丁，我们回去那就是无上的光荣。

    他哪里知道，没有光荣，等待他们的未来将是一片黑暗的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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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几章   交叉

    黄友欢越来越觉得自己离不开诗雅了，这女人简直就是个泰国版的福尔摩斯。听了她的几个小小建议，破了一桩积案，还有两个案件取得关键进展。这让他简直喜上眉梢。

    黄友欢舍得为女人花钱，他觉得这种钱某种意义上也是投资。他们俩现在有种相见恨晚谁也离不开谁的感觉。他问，你要不要进警队？有编制的那种。她答，谁稀罕呀，每天一身黄皮，还得点卯。

    黄友欢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你看人家曹得功多拉风啊，宝马X7，天天身边一群美女。诗雅在曹得功请客的晚宴结束后回去的路上不服气地对黄友欢说道。

    黄友欢觉得对，现在诗雅说什么都是对的。他一点也不想和她争辩。女人嘛，要哄。谁要和女人讲道理，谁就是大傻子。这个是黄友欢从自己父母身上得到的深刻教训。黄父是个教师，黄母是个医生，儿子是个警察，女儿是个律师。

    黄友欢的母亲姓胡，他妹妹在父母离异后随母姓，当然也跟着母亲一起生活。

    传说做教师的回到家里，见谁都会喊“坐好，安静点！”，而医生到了家里，见谁都是“快去洗手，这么没消毒怎么吃！”，而警察回到家里，连梦话都是“放聪明点，老实交代！”

    这样的家庭会话永远都是祈使句开头，疑问句结束。黄友欢警察学校刚毕业谈恋爱的时候，他和介绍人说一定不要教师，医生和律师当中的任何一个。结果介绍人给他介绍了一个警察。

    他们第一次约会就在“老实交代，你到底谈过几个？”和“放聪明点，我们家里条件不错！”的交锋中结束。没想到第一次互相都没看中的两个人最后兜兜转转，还是走到了一起。

    人生奇妙，真是没错。黄友欢带着诗雅的车刚开到诗雅的公寓楼下，一个穿着警服双手抱胸的女人就走出来站在了他们车子前面。

    黄友欢一看就头皮发麻，诗雅刚喝多了，他正准备扶她上去。他不知道诗雅是真醉还是假醉，反正自己在车上是天人交战了许久许久。

    黄友欢的老婆叫芝麻。至于为什么一个女孩子取了这么个名字，芝麻自己到现在也说不清楚。黄友欢内心本质是惧怕芝麻的，以至于不管是烧饼还是寿司他一律要剔掉芝麻才肯下咽，否则就算是绝食也不会看一眼。

    芝麻慢悠悠的走过来，往那里一站，就像是主宰法律的神明突然下凡。她的眼神瞟向车顶，仿佛车顶藏着什么犯罪分子，而车内，车内的人与事，她一概不瞧。这是一种典型的正房姿态，十个正房有十个都是这种姿态，绝无例外。

    黄友欢心想，肯定是曹得功这兔崽子告密的。他也知道，今天晚上的宴会就是鸿门宴。只是他不能不去，不得不去，还必须得带上诗雅。

    他想的还真没有错，事实确实如此。曹得功把车停在正好能观察到的地方，静静地等待好戏上演。他端坐在车里，点起一根烟，心里说，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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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雌虎

    黄友欢拍了拍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诗雅，她睡得沉沉的，一动不动。黄友欢暗想，还好是现在出现的芝麻，要是再过半小时出现，那就不是芝麻，而是麻子了。

    黄友欢故作淡定地下车，车灯照在芝麻的腿上，她威风凛凛，活像一只看到了猎物的老虎，一动不动，伺机而发。

    黄友欢知道芝麻的脾气，他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可以说都是了如指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认错，否则只会了事化小，小事化大。可是自己何错之有？自己不过是顺道送一下加班的同事，而同事只不过为了工作喝多了一点酒而已。

    他走上前去，划拉这芝麻的肩膀，但是确实不知道是该揽着她的肩还是搂着她的腰。正在踌躇之间，芝麻发话了，让那个臭比子给我下来。

    黄友欢知道，两边谁都得罪不起，但是他好就好在没有犯罪事实。动机？法律并不追究动机。

    但是芝麻不懂法律，起码现在不懂。她手里拿着一根很粗的树枝，不长不短，正好适合打架。

    黄友欢赶紧去夺，他绝对不能让任何人伤到自己的宝贝，即使这个概念仅仅局限在工作范畴。

    芝麻后退了一步，转过脸，朝着黄友欢骂道，好么，奸夫荡妇一起来，是吧。

    黄友欢哭笑不得，自己这就成了奸夫？可问题是人家奸夫是有实质性利好在手的，自己这只是一些传闻，而且这些传闻哪个不是虚无缥缈，烟雨楼阁？

    他只好哄着说道，别闹，你先把棍子放下。

    芝麻不依不饶，叫道，你别过来，过来连你一起揍。

    黄友欢皱了皱眉头，这女人疯起来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但是今天要是真的发生点什么，传出去自己这个刑警大队长真还就不好当了。

    他便站着没动，轻轻说道，声音小点！

    芝麻骂道，小你妈的头！你今天干的是啥事，还怕人知道？

    黄友欢见她着实不讲道理，也有些恼了，稍稍提高了一度，怒道，我干什么了？

    你干什么了？哼！芝麻冷笑一声。你要么是强奸未遂，要么是婚内出轨，随便选吧。

    这种不教而诛实在是可怕，黄友欢头皮都麻了。他又回想起童年，那些父母之间没完没了的争吵，全都是孩子不懂的男女情事。

    现在这种悲剧还要在自己身上再度上演吗？为了避免父母的悲剧，他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小心翼翼，出了名的不近女色。是为了童年的恐惧买单，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还愿。

    但是芝麻的无理取闹肯定不会平静地结束。黄友欢觉得自己有必要采取一点什么措施。

    他猛地扑上去，抱住芝麻，想要夺下她手里的棍子。树枝也好，棍子也好，都不是眼下的吉祥之物，趁着扔得远远的才好。

    芝麻拼命挣扎，两个人扭作一团。

    这个时候，车子副驾驶旁边的车门悄悄地打开了，我们聪明的诗雅刚才原来一直在装醉。现在发现事情不妙，她觉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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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鸿门

    刚下了车门，突然一阵照相机的闪光灯亮起，按动快门的咔嚓声紧跟着到来。她下意识地用胳膊去挡脸，却发现由于刚才一直趴着装睡，胳膊肌肉麻痹，竟然抬不起来。这下作为主角的她和背景板的黄芝二人，不可避免地成为明天各大报纸娱乐版的头条新闻。

    黄友欢这才明白，曹得功原来是个狠人，竟然敢搞自己，而且搞得相当成功。

    曹得功的背后自然是陈新，虽然于贤也给面子，但那大多数都是金元炸弹开路，醇酒妇人冲锋。要说从不打不相识到臭味相投沆瀣一气，曹得功和陈新那是真的叫一拍即合相见恨晚互相欣赏。

    陈新自从调到警校，就一直抬不起头来。他觉得走在哪里，都有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这种感觉让他非常难受，他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杀回刑警大队，夺回队长宝座，世界属于陈新！

    但是这种事情想想容易，实际做起来肯定是千重山万重水。首先自己得有几个可靠的盟友，其次黄友欢得有把柄，最好是那种公开的把柄，最后就是找准时机，一击毙命。

    自己派人去抓Lee，希望通过他找到于贤和黄友欢办案的漏洞，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两个兄弟一死一伤，警方还通过电话找到自己协助调查。幸好那位受伤的弟兄义气感强，咬死和他有仇，只是威胁他这才通的电话，好不容易搪塞过去。

    这次他探听到黄友欢新找了个外线情报人员，是个女的，非常厉害，这才心里发慌，决定得先下手为强。本来想着黄友欢是个饭桶，案子早晚要办砸，自己还能等等。现在这样，那必须提前行动了。

    他找来曹得功，给他许诺如果自己重新杀回刑警大队，以后所有的情报业务全部外包给曹探长。曹得功一算，不小哇，每年起码小千万泰铢，这个生意划算。

    两人这才设下计来，引诱黄友欢上钩。曹得功先是假借感谢黄大队长平时业务上的大力照顾，又找来几个彼此相熟的朋友作陪，黄友欢本不想参加，但是曹得功又引诱他说自己派人打探到了帕尧爆炸案的线索，黄友欢让他电话里透露一二，这他如何肯说，只是推辞说当面才好讲清楚，而且听说他最近收了一名天才外线，希望也能认识认识，以后有什么业务上的事情好多多交流。

    黄友欢被他吊得难受，思来想去，又征求了诗雅的意见，这才不情不愿的前来赴宴。他本来就对曹得功这种奸佞小人心有不喜，加上自己知道他以前和前任陈新走得很近，所以平时里都是小心交往，多有提防。席间故意推辞说要开车，不能饮酒，谁知曹得功见状也不勉强，只是频频引诱诗雅举杯，心想要是灌醉了她事情也有机会。

    诗雅酒量本来很好，但她会错了意，以为曹探长是拍马屁想要成全她和黄大队长。这才无比配合。阴差阳错之下，大棋这才进行到了当前的局面。

    他安排人打电话给黄友欢的老婆，然后自己再找来几个相熟的媒体记者，提前讲好朦胧的概念，眼看这事就完全按照自己的剧本往前走着，可是，意外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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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巴黎旧梦

    马丁年轻时和贝诺在一起，贝诺特别有文艺气息。马丁和她滚床单的时候都发现和伊娃相比，贝诺太知识分子了，太书卷气。例如周公之礼礼毕，贝诺就斜靠在床头，抽着自己喜欢的细摩尔，然后拿出手机里保存的名家油画，一一欣赏起来。高兴的时候，也会让马丁来一起看。她对马丁说道，欣赏拉菲尔的画，你会发现画面上的女人体，臀部总是过分的丰满，且小腹隆起，丰腴圆润，虽说油画重写实，但如此身形，非融入画家丰富的想象不可。

    马丁回答道，我们一起去过罗马，偶然一游，才发现大街上如此美女，不仅泛滥成灾，且较拉菲尔时代尤甚。意大利的年轻女孩子，夏时多流行穿露脐装，裤子宽松，或亚麻，或生丝，腰身极低，稍微一个深蹲，隐私之处便隐约可见，令人回避不及。

    或许在马丁和贝诺看来，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贝诺说道，六十年前的人尚有如此胸怀，我们何尝不可顺水推舟，乐得再过个瘾。说完就钻进马丁的胸膛，抚摸起来。

    沉浸在贤者时刻脑光无比清醒的马丁想的却是，意大利女人的凸肚肥臀想来只有两种解释，一则，意大利女人贪嘴，酷爱Gelato（冰淇淋），二则，馋嘴连着懒身子，喜欢扎堆儿聊天，一聊常常数小时其兴难消。这一吃一聊，就成了意式美人塑身的秘诀。

    但美人也有恶习，这恶习是两件武器，一曰手机，一曰香烟。而且两件武器常常并用，无论是在校园，拟或街头巷尾，如此的景象比比皆是。意大利手机费极贵，但仍挡不住意大利女人作招摇的道具；吸烟之妙，不在进不进肺，重要的是在公共汽车到站的刹那，果断掷地时那种不羁的潇洒。

    马丁知道，在意大利，陌生女人交往的方式，便是互敬香烟，此风披靡甚广，为独有之景致。烟瘾大，则免不了声音沙哑，沙哑是务求之境，还是必然之过，不好轻易论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沙哑使意大利女人身上的野性美更加恣肆，单凭这声音，即有飞矢之力，令你筋骨寸断，仿佛尽被洞穿，动弹不得。

    而且意大利的年轻女子，泼辣果敢，性格强悍，走路疾步如飞，与男子无异，正因此，意大利的男子常自卑，甚而畏惧，或者这怯懦之情，给了意大利男人在母亲面前撒娇的权利和理由，使母亲在父亲那里未及释放的柔情，倾力撒在自己儿子的身上？这样的循环，倘然真的存在，怕也只存在于意大利，这块美丽而奇异的靴形土地上。

    难道是因为意大利，马丁爱上了贝诺，放弃了伊娃？想来不是，马丁不是一个薄情寡恩之人，他喜欢纯粹的喜欢，不喜欢掺杂着太多喜欢以外的东西。但是奇怪的是，和伊娃分开，马丁很快就彻底地忘记了她，仿佛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在自己生命当中遇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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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戏剧本身

    贝诺当年在巴黎求学时，是艺术女神缪斯的忠实信徒。热恋的时候，她给马丁看自己的日记。说是日记，也不全是生活记录，很多都是贝诺对艺术的感悟。日记的扉页是贝诺手写的一句拉丁文名言：“诗人是天生的不是造作的。”

    应贝诺的要求，马丁随便翻看了几页。马丁看到其中一页写着，有人说，“天生的是资禀，造作的是修养”。资禀是与生俱来的激情，修养是生活教化的规范。艺术是需要激情的，所以，不是人人都能成为艺术家，而且放眼艺术圈，没有几个艺术家能够长命百岁，大概真的长命了也就不成艺术家了（除过那些被供养的），激情总归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去。所以，有人说艺术家的生命是最有价值的，他们活得激情，说了自己该说的、写了自己该写的、做了自己该做的。

    马丁对贝诺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有这种见识感到尊敬。他明白了，在伊娃那里，就是缺少这种东西。所以，伊娃就像一阵风，吹走了没有留下什么，而贝诺就像一阵雨，总是在草地上留下了湿漉漉的脚印和梦想。

    贝诺告诉马丁，在世界戏剧史上的1３６０多个剧种声腔里，媚宫腔这一意大利稀有剧种至今尚未引起重视，其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更是鲜为人知。

    贝诺继续说道，关于媚宫腔的来历，媚宫腔艺人们代代相传都说出自15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但也有人认为其声腔“一唱三遏”，故为“遏工腔”。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久无定论。早期文艺复兴音乐作品主要是对第三间隔的依靠作为和音，从12世纪开始的复调音乐在整个14世纪变得更为细致而不依靠声音的表述。15世纪初的音乐趋向简单，声音致力于平滑。到15世纪末，复调宗教音乐又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在某种意义上和当时发展极致的绘画有所关联；而六百多年前被称为“文艺复兴三颗巨星”的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及其推动的宫廷声色早已灰飞烟灭，媚宫腔的身世似乎成了千古之谜。

    见马丁听得云里雾里，贝诺笑了一下，说道，然而只要由现在传世的媚宫腔分析研究入手探根溯源，并不难得出阿宫腔确实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遗音的结论。

    第一，媚宫腔的语气助词（拖音）保留着鲜明的古罗马时期发音的特色。现在的媚宫腔虽已经过好多代人艺术加工过了，但依然能听出其保留早先古罗马语言中语气助词合口发声，以“yi”“yia”等为拖音的独特风格。这在意大利现存戏剧声腔里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张口发声的语气助词，如“a

    ”“ai”“au”等在其他剧种常见的拖音，媚宫腔里却没有。其语气词合口发声，既符合古罗马“语不露齿”的语言时尚，也是当时皇宫内近距离观赏献演歌舞，歌姬要保持形象美不能张口露齿的必然要求。这当然和后世在勾栏、舞台演戏的发声口型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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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家族荣煌

    第二，媚宫腔的流传地域正是弗赖辛主教奥托（1114年－1158年）在12世纪来到意大利时，曾注意到这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形态，并观察到似乎已开始脱离封建制度，将商人和商业作为其社会基础意大利北部。

    据历史学与政治哲学家昆廷·斯金纳在他的著作《艺术通史》中指出：“首先，是人的发现。在中世纪，理想的人应该是自卑、消极、无所作为的，人在世界上的意义不足称道。文艺复兴发现了人和人的伟大，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创造力，提出人要获得解放，个性应该自由。”。

    恩格斯也曾高度评价

    “文艺复兴”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他写道：“这是一次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随着文艺复兴的传播先后传播到了欧洲大地，出现了大量的人才，更引发了大航海时代。

    贝诺对艺术和历史的见解令马丁深深沉醉其中，她没想到这个小小的女孩身体和头脑里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宝藏。

    贝诺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是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叙述中：当时佛罗伦萨政界分为两派，一派是效忠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齐伯林派，另一派是效忠教皇的盖尔非派。

    1266年后，由于教皇势力强盛，盖尔非派取得胜利，将齐伯林派放逐。

    盖尔非派掌权后1294年当选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想控制佛罗伦萨，一部分富裕市民希望城市的独立，不愿意受制于教皇，分化成

    “白党”，另一部分没落户，希望借助教皇的势力翻身，成为

    “黑党”。两派重新争斗，贝诺说道，我祖先的家族原来属于盖尔非派，热烈主张独立自由，因此成为白党的中坚，并被选为最高权利机关执行委员会的六位委员之一。

    但是现在这些历史族人们大都已经淡忘。15世纪末以前，从西方通往东方的商路主要有三条。

    一条是陆路，即传统的

    “丝绸之路”，从君士坦丁堡登陆，经小亚细亚、黑海和里海南岸至中亚，再翻越帕米尔高原到中国。

    另两条是海路：一条从叙利亚和地中海东岸，经两河流域到波斯湾，另一条从埃及经红海至亚丁湾，再换船到印度和中国。

    这几条商路本来就经过意大利、阿拉伯、拜占庭和波斯等地的商人多次转手，才能将货物运抵西欧。

    15世纪中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兴起，先后占领小亚细亚和巴尔干半岛，控制传统商路，对过往商品征收重税，使运抵西欧的货物不仅量少，而且比原价高8—10倍。

    于是，西欧的商人、贵族，迫切希望另辟一条绕过地中海东岸直达中国和印度的新航路。

    15世纪时科学技术的提高和地理知识的进步，使远洋航行成为可能，为开辟新航路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最终，新海上航路开通，并借助这个时期的大幅度发展，欧洲成为世界领导者。

    这在客观上促成了各国艺术集大成于一堂，形成了欧洲历史上空前绝后的

    “皇家歌舞团”。我们由但丁的《神曲》中可以想见其轻歌曼舞的无限神韵。

    但好景不长，随着黑死病的流行，人们纷纷逃离家园，这数万人的

    “皇家歌舞姬”自然四散逃命而去。她们在安家于乡村后必然把皇宫艺术传播于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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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美人垂泪

    第三，媚宫腔有４００多种音乐曲牌表明她源于皇家乐团而非民间社班。《欧洲戏剧艺术词典》记载媚宫腔：“有曲牌四百多种。”这不但大大超越任何欧洲现存剧种，在世界所有戏剧音乐中也可能独领风骚。她有好多专用曲牌：如国王上场专用的、教皇上场专用的、商人上场专用的、官宦上场专用的、诗人上场专用的、修女上场专用的、警察上场专用的，一般人上场专用的，奸佞上场专用的等等。这为欧洲戏剧音乐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而且媚宫腔音乐高雅细腻，与现代戏剧雄烈豪壮的风格迥异。透过这些现象的背后，可以看出媚宫腔音乐绝非文化艺术水准不高的个别民间艺人社班所能创造得出来。她只能源于像文艺复兴时期那样的大规模的“皇家乐团”的宫廷音乐。

    第四，媚宫腔清丽婉转适宜女声显示出她原本出自皇宫美女的歌喉。媚宫腔的唱法很特别：女声用窄音细嗓，唱腔清丽婉转、悠扬悦耳；男声也不能用传统的宽音大嗓，而要低八度唱，显得压抑别扭。这可以推断出此腔原本是只为皇宫女声歌唱设计的，后世发展为戏剧，以歌舞演故事加入男角男声，却没法协调好男女唱腔。媚宫腔的音乐形象，恰似皇宫中那纤细娇柔的歌舞姬的形象。这种娇声细唱的声腔，显然和农家生活的情境相去甚远。

    第五，媚宫腔“一唱三遏”指的是其翻高遏低的行腔特色。但行腔的翻高遏低哪一个戏剧声腔都有，并非媚宫腔一家独占。而且一唱三遏和源出宫廷皇家剧团两者并不矛盾：相反，结合她窄音细嗓的独特翻高遏低，却恰恰说明她只会是皇家歌舞歌姬声腔的遗音。

    文艺复兴的时代已过去两千多年了，所以要完全弄清媚宫腔的演变史决非易事。马丁听完，跌坐在沙发上，整个人已经完全陷落。

    贝诺微微一笑，这个古老的声腔过去一直由爱好者保留着在民间世代相传。根据我们剧团编剧的研究，媚宫腔发展起来以后，很快也传到中国，中国的这种影戏比舞台真人戏还要早：汉朝时就有“汉妃抱娃窗前耍，巧剪桐叶照窗纱，文帝治国安天下，制乐传于百姓家”的影戏传说，隋唐影戏已不稀罕，宋元明清影戏更遍地开花。清代仅北方各县皮影戏班就多达几千家。

    遗憾的是如今媚宫腔却面临空前的生存危机：欧洲唯一的媚宫腔剧社就是我们剧团，但因为生意不景气，票务萧条，团长最近决定要把传唱已近十年的媚宫腔剧本全部砍了，看来我也要无处可去了。

    马丁，你是巴黎模范市民，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期待我们更多的探究和关注，你就不能在议会找到相关议员呼吁一下吗？

    马丁站起来，搂住她，轻轻的吻去她眼角微微泛起的泪水。贝诺闭着眼睛，任由他亲向自己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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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马丁之谜

    但是现在，马丁怀里的不是贝诺，而是那晚救了自己的泰国女孩娜娜。

    娜娜是个善良的女孩，她只是担心酒后无人照管的马丁在雨夜露宿街头必将遇到危险。因为午夜的曼谷，并不是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人间天堂。

    马丁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怀里抱着娜娜，想到的却是贝诺。

    贝诺已经是前妻了，马丁悲伤地想。他们之间的问题不是他们自己，马丁一直认为是美国佬从中作梗，破坏了自己的美满婚姻。

    娜娜救了自己的那天夜里，马丁浑身难受。他吐了一地，睡意朦胧中感觉到有坚硬的东西踏在自己大腿上，现在想来应该是娜娜那些早起上班的同事或者朋友，她们厌恶他的一切：性别，姿势以及状态。反正也是睡着，谁知道是谁踩上去的？只是她们奇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娜娜，竟然也学会把男人带回来了？只是她们五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如何保持私密与开放的兼容，实在是一件极难极难的事情。

    等马丁完全醒来，娜娜已经帮他把地上的呕吐物清理干净了，帮他把吐脏了的衣服也扒了下来。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被她回过头发现了。她停下洗衣服的手，过来扶他。

    马丁站立不稳，娜娜力气不大。挣扎着两人滚到了床上。迷迷糊糊中，马丁不知道自己身边的人到底是谁。他喊道，贝诺，贝诺，只是自己并不知道。

    娜娜后来告诉他，自己给他灌了好多水，就像杀猪的时候给猪灌水一样，大部分都顺着嘴角流下来。娜娜兴奋地描述着那天的情景，而此刻，他们正在曼谷一家有名的餐厅共进晚餐。

    马丁并不以为意。他感激这个善良的女孩，并希望自己能够拯救她。那天娜娜走的时候，马丁睡得很死。但是到了下午，马丁就醒了过来。

    屋子里空无一人，姑娘们都去上报了，杂乱而拥挤的房间里到处是箱子，女式内衣和生活用品，乱七八糟的充电线似的曲线正穿过高低起伏的廉价化妆品守卫着的化妆台平面，请问，它们一共有几个交点？

    马丁努力地回忆着一切，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身处这样一间屋子，一时之间，他以为自己被遗落到了另外的地球空间。

    头疼欲裂，腹饥难耐。马丁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然后伸了伸懒腰，腿疼，他摸向自己的大腿。

    一个很深的高跟鞋鞋钉的圆形印子。如果非要推测是谁下的毒脚，那么屋子里最泼辣最厉害的就是诗雅。

    马丁的公文包和私人物品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张床铺的床头，这想必就是救他的姑娘住的床。公文包旁边还放着几百泰铢和一张纸条：

    你醒了的话，自己去买点东西吃。我们回来很晚，屋里没有东西吃。

    这是个善良的孩子，马丁心想。这和曼谷这帮流氓警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能轻易放过这帮杂碎，马丁咬牙切齿。他一定要狠狠地报复他们，一个也不放过。

    一个阴冷的念头正在马丁头脑中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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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几章    母校

    黄友欢的母校是泰国警官学院，又称泰国皇家警察尉官大学。它是泰国警察总署直属的警察最高学府，占地面积1250亩，是一所历史悠久、规模齐全、教学设施先进的现代化大学。学院已有97年历史，其前身是泰国皇家警察学校，是泰国第五世国王于1901年创建的，当时学校设在远离曼谷一百多公里处的柯了府。1915年学校迁址到曼谷，改为排级警校。1927年学校迁至离曼谷50公里的佛统府三攀县，更名为警官学校。1933年与一所军校合并，改为陆军学校。1956年，迁回曼谷佛统府，更名为警察尉官学校。开始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或相等学历的人员，学制4年，培养具有大学学历的尉级警察。

    黄友欢入学的时候刚满20岁，正是满心躁动的年纪。读书期间，有一天一个年纪稍大一些的教官前来上课。他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华人，年轻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能够成为泰国皇家警察——但是命运就喜欢捉弄人。那天的课程好像是犯罪心理学，这位老先生是来代课的，原来的老师临时有事请假，他代劳一下。

    老先生讲课妙趣横生，比原来的老师不知道高明到哪里去了。临下课前，课程内容已经讲完，他和学员闲聊。没事说着说着忽然聊到了怕老婆这个话题。

    老先生说道，中国有位大作家叫胡适,曾有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

    胡适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那就是“三从”：“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逛商店购物）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说完大家哄堂大笑。但是老先生并没有笑，反而很严肃地看着大家说，看来我们得努力，才能跟得上胡适先生怕太太的脚步。不过，我们倒是先跟上胡适先生的能力地位更重要，试想，身为一个小警察或者小公务员，忽然太太要到大京都商厦购物，如何摆正太太需要与领导要求还不为难至死？再比如不幸成为商界人士，有个重要生意要谈，约好的时间快要到了，太太非要你等她化装，你怎么办？

    那时还没有女朋友的黄友欢大胆地站起来，大声说道，“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全班男生立即爆发出一阵起哄，口哨声与欢呼响成一片。这下全班的女同学都不答应了，纷纷要求他公开道歉，课堂顿时吵成一锅粥。

    吵到最后大家发现，那位讲课的老先生，争议话题的始作俑者，早已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走了。

    黄友欢从此落下了一个外号“惟小人”，整个警校读书期间，没有一个女同学敢和他谈恋爱，也没有一个男学员不把他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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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二把手

    黄友欢今天面对的和自己二十几年前在警校的场景几无二致，只是女同学换成了其他都市女性，教官换成了记者，男同学都老了，胆子也小了，没有人敢站出来挺他。

    黄友欢是真不甘心。他和诗雅正准备大展宏图，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阴沟，他们这艘泰国皇家警察航空母舰就要翻船了。

    事情发生后，他去找于贤，于局长避而不见，还是那位挡驾汉瑟他们的女秘书，话语和调调还是没变，嗲嗲的拒绝，让人欲哭无泪。

    黄友欢早就该想到，他现在不断崛起，感到威胁的最强烈的人就是于贤。这叫“可望又可及”。

    比如《水浒》这本中国古典小说，在泰国也很流行，许多人对里面的故事也是耳熟能详。黄友欢要是早读几年，想必就不会吃这个亏了。

    举个例子，在梁山好汉中，最早建立梁山政权的是白衣秀士王伦。王伦可谓梁山政权的第一代领导人。可是，王伦心胸狭窄，被二把手晁盖取代。后来，宋江当上了二把手，威望如日中天，成了梁山的核心人物。取代他人起来的一把手晁盖，自然不能容忍宋江的坐大。每当看到宋江大胜而归，一把手晁盖就感觉心里十分不自在。正是二把手宋江杰出表现，如坐针毡。芒砀山战役后，宋江大胜而归，一把手晁盖被逼到了疯狂的地步。

    当宋江提出攻打曾头市时，晁盖决定自己亲自建功挂帅出征。晁盖决定“亲征”，宋江劝晁盖“不可轻动”。不料，二把手宋江越是劝告，一把手晁盖也就越是做不住。疯狂之下，晁盖点五千人马，带二十个头领下山。幸好史文恭一箭将晁盖射死，不然，一把手晁盖还要干出多少“疯狂”来。

    体制之下，一把手是绝对的权威。一把手不仅是权力的中心，而且是真理的中心，对一把手的任何挑战都要冒极大的风险。

    某单位调来一个有能力的二把手。二把手一上任，就想架空一把手。当一把手发现问题严重时，马上宣布“好马留着自己骑”，让二把手靠了边。

    历来，副职有本事的地方，一把手的日子最不好过。对于有能力的“二把手”，设防比什么都重要。二把手有能耐的地方，一把手要么解决二把手问题，要么二把手来解决一把手问题。除此之外，很难找到第三条道路。很多情况下，因为历史或权力制横的原因，一、二把手相互解决对方问题，需要时机和力量的对比。既然相互之间一时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暗中的较量也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在政治斗争中，因为二把手处于卧薪尝胆的阶段，一般能采取深得人心的路线。正是二把手路线深得人心，才让一把手的错误更加彰显。一把手为了挽回失去的阵地，往往不惜指鹿为马，疯狂地将错误进行到底。

    晁盖之后，宋江是当然的接班人。可是，因为一把手不满意二把手，晁盖又立遗嘱阻止宋江接班。为此，宋江无心管理梁山事务。林冲逼问宋江为什么不担当起一把手的责任？宋江道：“晁天王遗嘱‘如有人捉得史文恭者，便立为梁山泊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言外之意，就是因为一把手不想让自己接班。

    自古以来，权力斗争从来就是你死我活，或我活你死。不管是一把手宽容，还是一把手残忍，都不会阻挠一、二把手你死我活的权力争斗。体制之下，不管是利益之争，还是正统之争，斗争最终都要以路线斗争面目出现。自私和独占，是人与人政治斗争的特点，欺骗、倾轧或复仇式的攻击，即使利益相同，也会自相残杀。

    制度之下，副职有能耐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一旦副职的能耐用在了收买人心上，正职也就被推倒了危险的境地。凡是副职膨胀或功高盖主的地方，不仅不是国家和社会的福气，而且是混乱的根源。在二把手一枝独秀的时代，除非一把手是个孩子或昏庸或极端大度的人外，路线的斗争必然导致你死我活的宫廷流血结果。二把手有能耐的地方，一把手往往最容易缺乏理智。为了跟二把手较量，一把手往往不惜采取更为疯狂的手段，来达对权力的绝对控制。在一把手路线失误之后，有能力、有野心的二把手总是等待一把手犯错误后，清算或限制一把手。后主刘禅和诸葛亮长期共事而能相安无事，在世界封建历史上也是个别的例外。

    中国东汉末年政局动荡，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二把手太有能耐了。董卓大权当二把手，根本不把一把手放在眼里。少帝流泪吟诗，发泄不满。二把手董卓知道后，马上杀了一把手。献帝时，二把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献帝明知不是二把手的对手，可是他还是疯狂与皇叔刘备、国舅董承等人密谋解决二把手问题。计划泄漏，一把手被终身囚禁。曹操之后，二代领导人曹丕干脆让一把手“禅让”给自己。司马懿承袭了曹操的二把手政治。司马昭干脆杀了一把手，自己取而代之。

    正是接受二把手路线斗争的教训，靠下级拥戴黄袍加身的赵匡胤，实行文官政治，让不会打仗的文人当二把手，宋朝几百年没有出现二把手尾大不掉的问题。到了明朝，朱元璋干脆取消丞相制度，让二把手根本发挥不了作用。

    封建社会，社会最大的进步就是来自体制内的改革力量。体制之下，最能容易改朝换代的力量就是二把手的挑战。整个封建社会，宫廷一、二把手之间的路线斗争，成为体制内推动政治变革的最大的力量。梁山事业，因为持续遇到了两个有能耐的二把手的挑战，梁山事业蓬勃发展。在整个封建社会上升阶段，政治清明和活力也主要来自二把手的挑战。尽管，二把手的挑战容易导致社会混乱，但是，二把手取代一把手往往是社会的一大进步。统治阶级的和平演变，要比农民起义更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独裁规则下的政治斗争的特点就是缺乏人性。同一个战壕的战友，一旦核心两立、政出二门，这种局面尖锐化的结果必然是政变或政治疯狂。当民心为二把手所倾斜时，一把手也就被架到了火炉上。二把手有能耐的地方，往往是最可怕的事情。

    瓦岗寨中，一把手翟让没有听信要防范二把手的劝告，结果，被二把手李密杀害，族人全部被害。太平天国，二把手杨秀清对一把手洪秀全指手画脚，把洪秀全逼到了没有退路的地步。洪招来韦昌辉来解决二把手问题，引起天京事变，二把手杨秀清以及追随者成千上万的人被株杀。

    权力让人发疯。为了权力，一把手往往会泯灭人性，有能力、有智慧的人往往会为一把手所算计。很多情况下，当副职的，最好“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宁愿看着领导者因疯狂，也不要指责一把手路线错误。否则，就可能把一把手逼疯。在泰国警界这样一个缺乏民主协商的小圈子里，任何二把手的进步都会遭到一把手的猜忌和嫉恨。在一个依靠行政命令治理的泰国警界，任何大的进步都可能引发既得利益者的神经、猜忌、嫉恨，甚至疯狂自虐、虐人。

    这就是黄友欢危机的根本原因，其实陈新只是一个催化剂，最核心的问题来自于贤于大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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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几章    何以解忧

    黄友欢实在无法，他发现自己的手下都开始纷纷不听指挥，外面都在风传，他的位子干不久了。媒体对他的八卦新闻越扒越深，他的父母离婚，他还有一位姓胡的妹妹是律师等都开始诉诸报端。

    黄友欢已经非常绝望了，他跟老婆提了离婚，芝麻反倒有点不舍——但是也很矛盾。她明白老黄是着了别人的道，可是如果老黄就此下台，泯然众人，她也不得不和他切割。她有些后悔，只好不断安慰自己，谁让他和那个狐狸精出去喝酒的？

    与其坐等被免职，不如自己主动。黄友欢毕竟是条汉子，他咬咬牙，写了一份辞呈递了上去。

    本以为无论如何于贤都会出来象征性地挽留一下，哪怕是假惺惺地做做样子，黄友欢都会觉得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但是并没有，于贤很快就在他的辞职报告上签了同意——他太忙了，总是来不及了解详细的情况。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黄友欢走投无路之际，郎副部长在接到于贤已经签过字的黄友欢的辞呈上签批了一个大大的“X”。

    “我不同意！”他在部长联席会议上据理力争，这是陷害，我们当然不能容忍高级警官的婚外情，但同时我们也绝对不能容忍内斗，容忍栽赃！黄友欢的工作大家有目共睹，明眼人肯定可以看出他是被设了局，我坚决不同意现在免职，尤其是在欧洲和美国人还在曼谷的时候。

    这最后一句显然才是重点，想到马丁事件，想到欧洲刑警总部一行和FBI特别小组，众人纷纷觉得头大。讨论半天，觉得还是应该给黄友欢一个机会，一个将功补过，戴罪立功的机会。

    他们没有喊黄友欢过来申辩，当事人和真相统统不重要。现在内务部和曼谷警方就是想要一个结果，一个能让欧洲人和美国人马上滚蛋的结果。所以最终结果就是黄友欢降为刑警大队代理大队长，同时马丁一案成立专门的小组，工作情况直接向郎副部长汇报，限期一个月内结案。

    消息传出，轮到于贤气炸了。他没想到郎副部长竟然不支持自己，心想不知道是哪里得罪了这位腹黑的直接上司，又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坚持留用黄友欢。黄大队长的水平警界哪个不知，谁人不晓？大草包一个，靠着手下一个夜店女郎破案，说他们俩没有一腿，谁信啊！

    黄友欢又回到办公室，他喜忧参半，坐卧不宁。

    诗雅已经被解职了，她又回到了酒吧工作。因为她的传奇经历，再加上媒体大肆渲染，她竟然成了酒吧的头牌陪酒小姐，据说费用高得吓人，即使这样，仍然有许多声色犬马之徒趋之若鹜，档期很紧。他们都说，干警察是我们曼谷市民最大的梦想！

    诗雅换了电话号码，黄友欢只好去酒吧找她。好在她现在名声足够大，见到她时，她身边围着十几个花花公子，她正在陪他们打情骂俏。远远看去，人山人海。

    黄友欢想挤进去，旁边人不认识他，推搡着恶声恶气地骂道，一边排队去，什么玩意儿！

    黄友欢掏出警官证，那人醉眼朦胧，做势要撕扯。黄友欢拔出配枪，朝天开了一枪。诗雅周围的浪子们一下子如水银泄地一般全部消息了，酒吧安静了下来，DJ已经停了音乐，愣在原地。

    诗雅醉醺醺地晃过来，搂着他的脖子，大官人，来！来之前也不约一下！

    黄友欢一阵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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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几章    最后一面

    诗雅再也不肯回来了，出于对黄大队长的礼貌性人情，她决定可以免费让他咨询，代价是一次一夜，队长必须卖力，不能偷懒。诗雅不认为自己堕落，她见过太多的道貌岸然，也领教了不少的物欲横流。她现在只想安静地疯狂，看日出月落，残生蹉跎。

    来不及可惜，属于黄友欢的有效时间已经不多了。

    他现在只能依靠自己找到马丁。大曼谷总人口1200万人，其中城市注册人口980万，现在他需要找到其中一个马丁。还必须保证马丁不能跑，只能呆在某个地方让他来找。

    “捉迷藏？”他问诗雅。

    诗雅说，电话里面不回答。要想知道答案，带着药来。

    诗雅的挑逗到底是报复还是真情，黄友欢不得而知。但是每过一天，他的焦虑感就增加一分。他也曾发动手下深入到各个娱乐场所，或者电话一些类似曹得功这样的私家侦探社，但都无功而返。马丁就像消失了，或者像雨一样滋润了大地然后再也找不着了。马丁的女人也找不到。

    周五的下午，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下班。他焦灼地在办公室走来走去。现在梁科长不再烦他了，于贤也几乎不和他联系。他像一只离群的归鸟找不到方向，黑暗中蒙头乱撞。

    难道他们说我是个草包队长竟然是真的？黄友欢一点也不自信了。他必须尽快找到一个突破口，就像陈新他们侦破七佛山藏毒案一样。

    可是，他一点也不想去找诗雅。且不说诗雅的玩笑当不当得真，万一她要是来真的呢？自己狼狈逃窜？被小报标题为“刑警队长逼供不成，陪酒女郎引狼入室”等等，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万一天遂人愿，一切安好，但自己力不从心，那又该多么尴尬？现在几乎没有一天不是一群狗仔跟着，都想拍点自己的花边发一笔小财。现在去找诗雅，那不是送吗？

    但是郎副部长给的日子也是有限的，他肯收留自己，无非是对于贤不满意，如果自己不能做出点什么给他长长脸，那么接下来离卷铺盖滚蛋也没什么距离了。

    两害相较取其轻，算了，牺牲点名誉算什么，于贤这种人，阴狠毒辣，有什么名誉，不是一样在局长的宝座上逍遥快活？

    想到这里，黄友欢不再多想，抓起衣帽勾上的大盖帽就往外走。

    他在第一个红灯时给诗雅发了一条信息，我现在出发过来找你。后面跟着一个着急的图标。

    没想到诗雅很快就回复了，先是发来一个坏笑的图标，然后紧跟着发来一个地址定位。黄友欢一看，离自己给她租的地方并不远。上次事发，诗雅很快退了那里的房子搬走了。

    没想到她还是住在附近。想到这里，黄友欢心情稍微轻松了一点。

    接近诗雅定位的地址了，黄友欢忽然看到一辆警察哇啦哇啦地鸣着笛闪着警灯跑到了自己前面去。他一阵茫然，同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升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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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几章    悠悠不解

    按照诗歌雅给的定位，这里是一个很大的公寓楼。停车位很难找，黄友欢费了半天劲才等到一个。

    刚停好车感叹运气不错的他从驾驶室下来，看到几个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的医护人员急匆匆拿着担架从他身边穿过。黄友欢不知道何事，他点起一根烟，心说缓缓，让我缓一缓。

    夕阳戴着墨镜看着这个在自己羽翼之下的男人，四十多岁，不胖不瘦，1米78,70千克，嘴里叼着一根黄骆驼，手里还拿着刚才熄灭的打火机。

    这男人一无所依地站在一棵榕树的旁边。榕树很大，垂下的气根又生成枝干，枝干又长出叶子，又生成枝干、气根，周而复始，像一个不断自洽的宇宙。男人就站在树下，像个下雨天被别人撑着伞的孩子。

    他的影子在夕阳下拉得很长，像一个变形的倒下的图标，有人从他身边走过，踩住了他的影子。

    “啊！”黄友欢一声惨叫，他的第六感告诉他，不，不妙！

    他吐掉嘴里的烟，大步奔向诗雅给的五楼503室。开始是大步流星，后来他开始狂奔起来。

    503的门口已经挤满了人。消防员正在破门，邻居和看热闹的路人把走廊和楼梯记得水泄不通。电梯等了一阵子不来，黄友欢急躁的不行，他找到消防通道，一口气跑了上来。

    气喘吁吁的他已经挤不到门口了，消防员正在大声喝令着周围的人散开一点，他们要用斧子劈门了。

    门里传来浓烈刺鼻的煤气味。

    是邻居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女孩报的警。她今天不舒服，就提早了半小时回来。回到公寓还没开门，就闻到隔壁也就是诗雅的房间传来的煤气味。诗雅搬过来没多久，她俩还不熟。而且诗雅房间经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前来串门，有时候一天好几个。每一个都是和她的人生观的一次对撞，很快她就被击碎，再也不敢开门。

    她只是以为煤气泄漏。这种公寓大部分提供给年轻的外地来曼谷工作的单身男女使用，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使用煤气罐做饭，有固定工作人员可以帮助更换煤气瓶。

    她只是试着敲了敲门，里面似乎传来女人的哼哼声。她拍了拍门，大声喊道，煤气，煤气！

    里面没有人声，但是好像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这个保险公司的优秀员工恰好处理过类似的案子——有人开煤气自杀，以求保险费受馈给保险受益人。

    她死命地拍门，虽然对诗雅的道德观她并不认同，但基于最基本的人性，她强烈地希望自己此刻能够帮助到这个同性邻居。

    没有办法之下，她打电话报了警。热线警察提醒她，她最好报一下火警。她一急之下又拨错了火警电话，拨到了急救中心。电话接通了她突然醒悟，也对，万一里面有人呢？

    急救中心要她确认屋子里有没有人，并告诉她如果没人，她需要承担急救车的使用费用。一来二去，煤气味已经飘得满楼道都是了。

    这个善良的叫虞子佩的女孩大声地说道，是的，如果没人，就扣我的信用卡。

    而就在这时，那个叫黄友欢的男人正堵在曼谷有名的新二环上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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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生之短促，亡之迅速

    门被消防斧劈开了，这家良心建筑承包商对木门的材料使用没有偷工减料，费了消防员老鼻子劲儿了。

    一个消防指挥的头儿一巴掌打掉了一个不听话的男人嘴里叼着的刚刚吸了几口的烟，烟头被打掉的同时巴掌也狠狠地啪在了他脸上。他们两个扭打起来，黄友欢见状，拿出自己的证件，大声说道，我是刑警黄友欢，请让一让，执行公务。

    黄友欢的大名现在已经是曼谷街头巷尾热议的东西之一，此刻就有不少人看到过或者听说过他的八卦新闻。今天见到本尊，大家纷纷朝黄友欢这里涌来，还有人大喊道，什么狗屁刑警，你就是个渣渣欢。是的，现在报纸和网络上都叫他渣渣欢。

    见势不妙，黄友欢拔腿就跑。他成功吸引人群注意力的同时，消防员已经进去关掉了煤气，从屋里背出一个没有气息的女人。

    穿戴整齐，不像平常那样散开着的长头发现在扎着，消防员背着她朝电梯跑去，后面跟着一大堆看热闹的围观者。

    黄友欢在四楼的走道里拼命想向上看，他后仰着身子，把头探到走廊外，可惜，还是什么也看不见。消防员开始喷干冰了，黄友欢送了一口气。

    看这样子抢救还算及时，应该不至于出大事吧。他暗想。

    随着救护车乌拉乌拉地驶离，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夜幕已经降临，华灯初上，曼谷的吃人盛宴又将开始新的轮回。

    黄友欢拿出证件，劝离了最后一个消防员。他们也撤走了。接到报警电话的警察还是一个没来。

    诗雅的房间不算大，和以前黄友欢给她租的简直没法比。里面东西也不多，几个箱子，一些衣服鞋子包包，还有就是一大堆的叫不出名字看不懂标识的化妆品和唇膏香水。

    凭借着警察的经验，黄友欢很快找到一处藏安全套的地方，还有不少。但是没有毒品，如果有，他打算帮她藏起来。

    一封原来放在桌上的信被消防员强大的气流喷起来飘起来落下来又被吹到床底的墙角，黄友欢挪开床，使劲地勾起来，拿到了手里。

    这是诗雅写的，应该是绝笔信。折叠好装入信封，她并没有封口，上面写着，To:曼谷刑警大队大队长 黄友欢,没有落款，没有寄信人。

    黄友欢又仔细地搜索了一番，没有什么重要的发现。他走出屋子，正好碰见一个怯生生的女孩在门口等着他。

    “你，你，你是她的......”那女孩有些恐惧又有些好奇地问着黄友欢。

    “哦，我是警察！”黄友欢尽量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他的内心此刻无比沉重。

    “不，你不是。你是报纸上的渣......”

    “别胡说！”，黄友欢打断她的话，他不想搭理这个女孩，大步朝外走去。

    走到电梯口，电梯还没有下来，他低着头，压低帽檐，闭上了双眼。

    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回头看去，那女孩还怔怔地站在503的门口，东张西望。

    黄友欢心里一动，他朝她走过去，来到跟前，拿出证件，递给那个刚刚洗完头的头发湿漉漉的女孩。

    女孩仔细地看了一下，想必她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警官证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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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青青子佩，悠悠鼠辈

    “我叫虞子佩，从清莱来的。”女孩一边递回证件一边说道。

    “虞子佩，嗯嗯，虞子佩。”黄友欢在心里默默念叨着这个名字，以便自己能够尽快记住。然后他站直了身子，严肃地说道：“我现在以泰国皇家警察的身份要求你以泰国成年公民的身份向我保证，以下我的要求你完全清楚并且保证执行。”

    虞子佩被他的神态吓了一跳，但是看着他严肃的表情又不得不收起笑容也跟着严肃起来。她抿紧了嘴，一句话不说，看着黄友欢。

    黄友欢要求她把接下来到这里来的人的情况记录下来，第一时间向他汇报。虞子佩提出自己还要上班，自己是刚来曼谷没多久，虽然工作很努力，但是因为是大学辍学，所以公司里给她安排的杂活特别多。虽然是优秀员工，但是钱很少等等。

    黄友欢听得不耐烦了，对她说道，你明天到沙吞区伦披尼公园对面的警署，找一个叫牛代代的女警察，她会给你安排好一切的。

    说完准备要走，虞子佩拉住他哀求道，能不给我安排一个女警察陪同一下，这里有鬼，我晚上会睡不着的。

    黄友欢甩开她的手，一边走一边说道，胡说什么，国王英明，我们泰国怎么会有鬼呢？

    黄友欢开着车，心如乱麻。诗雅干嘛要自杀？她看上去没心没肺而且非常潇洒。他下了高架，把车拐进一个小的巷子，停在一家越南人开的米粉店前面。

    老板，来碗香辣鸡米粉，加粉，不要香菜。看来黄友欢来这里吃饭不是一次两次了。

    这个老板是黄友欢最早的一批内线，主要跟进的是越南和柬埔寨一帮地下人士的，后来不慎暴露，被砍伤了腿，走路现在还是一瘸一拐的。黄友欢念旧，是不是来看看他，送他一点零花钱，再吃一碗米粉。

    因为他拿他当朋友，从来不像去其他店里，直接一句，老样子或者老规矩。黄友欢觉得这样是不尊重。虽然因为自己的无能连累了人家，但是黄友欢受香港义气片教育多年，还是会尽力做出一副大哥的样子。

    老板端上来米粉，用蘸过水的手指在桌子上写道，人。

    原来店里还有其他不方便的人，也许是江湖人士，也许是同行，他于是不再多说什么，自顾自大口地吃起来。

    留下100铢压在碗下，他不再逗留，出门就走。

    黄友欢走到外面，点起一根烟，刚刚吸了一口，头顶忽然下起雨来。

    雨就像是欧洲来的，一个也不认识的汉瑟，说来就来，而且一来就发脾气。很快爆豆似的雨珠子就像是刚出笼的鸽子扑愣愣地乱飞，电闪雷鸣，电母拿着雷公的手机，雷公拿着电母的钱包，两人大吵，风也狂刮起来，像是劝架的婆婆。树叶子被吹得到处都是，好几辆小电动汽车的自报警灯开始触发，一闪一闪地还大着声在喊呜呜呜，呜呜呜，以为自己梦中被偷了。

    黄友欢心烦意乱，扔掉烟，冒着雨跑向自己的车，一点也没注意到店门口拿着伞等他许久的店主正做出一个递伞的动作，却僵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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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一日不见，如隔三生

    黄友欢把车停在一家被他关停的夜总会的门口，这里黑着灯，远处亮着灯。他知道这里肯定有车位。他想一个人找个地方静静。曼谷虽大，何处容我？熄了火，松开安全带，他揿亮了车里的阅读灯，拿出诗雅的信读了起来。

    信写在一张苍白的A4纸上，用的是自己以前送给她的那支签字笔，这个笔写出来的字比一般钢笔要细一些，是一个香港商人送给黄友欢的，说是很名贵。他一直舍不得自己用。某天诗雅来办事，看到了，觉得很漂亮，非要拿去玩，自己就顺手送给了她。

    亲爱的黄色：

    这样叫你生气吗？毕竟以前我都是喊你傻大个子的。现在你看到这封信，说明我已经离开你了，离开了这个世界。另外的世界一定是快乐的，没有恶人，没有烦恼。即使有，也不会比这里恶心吧。我实在是受够了这里。

    你知道吗？第一次见到凶神恶煞的你，我还奇怪你和我认识那些酒吧看门大哥也没有什么区别吧，但是第二次，当我饿得都说不出话的时候，我找你讨钱，也只是想逗逗你们。没想到你真的给了我。你救了我你知道吗？不知道你是不是随手的，但是如果别的女孩子找你要钱，一定不能给哦，我会生气的！是真的！

    既然是永别了，我也就告诉你一些我的小秘密吧，不许告诉别人哦。

    我爸爸很早就死了，我一直都不记得他的样子。我16岁的时候不小心被坏蛋老师骗走了身子，还怀了孕。后来我去找校长校长扔给我一点钱让保卫带我去打掉孩子，他们还开除了我。

    我妈一边骂学校一边骂我，我一气之下就离开家，靠着身子来到曼谷。你不许嫌我脏哦，在新的世界，我会好好洗干净自己的。

    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好人，本来我是不相信任何警察的。我偷偷看过你的警官证，没想到咱们祖上还是一个地方的人，也是缘分吧。

    你帮我租房，给我钱，让我第一次感到能站在太阳下面花钱，真开心啊！我甚至想要用身子来报答你，如果你不嫌弃。

    那天是我拖累了你，可是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记者会来，也不知道你们会吵成一团。对不起，我为你道歉，傻大个子。

    我走了，我再也不回来了，记得想我哦。我在你去找我的酒吧藏了三瓶酒，里面有你想要的答案。快去找回来吧！

    傻大个子，等你老了记得一定要来找我哦，如果20年还等不来你，我就在那边再死一次！如果再过20年你还不来，我就再死一次。

    下次我绝不会放过你，哈哈，怕不怕呀。

    你的雅，你的雅......

    下面的字迹开始完全认不出来，想必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她已经打开了煤气瓶，写到现在已经意识模糊了。

    黄友欢再也忍不住，在车里嚎啕大哭起来，他使劲地拍着方向盘，无辜的盘发出“吭，吭”的哼哼声，夹杂着窗外的雨声，天地一片黑暗，没有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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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几章    酒瓶

    黄友欢回到家里，翻开已经睡着的芝麻，他死命地发泄着，芝麻惊醒，拼死反抗，最后的两人都精疲力竭，像两只躺在菜篮子里的番茄。

    芝麻开口了，发泄?她背着身对着他，一动不动。

    黄友欢没有开口。

    他什么也不想说，他也奇怪这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做出这样的行为。他翻了个身，平躺着，看着天花板平整的浪花静止了，他也静止了。白色的天花板有阴暗的起伏，像他们俩现在微微地呼吸，没有死，离死还远，但是离麻木很近。他们都觉得对方现在就是一堆麻木的肉，躺在冰冷的流水线上。

    “她死了。”芝麻平静地说。不仅是因为她也是警察，还有就是作为新闻当事人之一，她已经抑郁到需要看每天电视或报纸上他们几人的新闻才能入睡。否则，她就要服用大量安眠药。如果不服，就是彻夜难眠。

    想必是电视已经报道了吧。黄友欢翻了个身，换了个姿势，抹了抹眼角。他想，虽然很饿，但是这个婚还是离了吧，反正他们也没有孩子。

    就这样躺着，醒着，饿着，他们两个背对背，一直到天亮。

    “你听过五饼二鱼吗？”

    教堂里一个信徒对刚刚走进来的黄友欢说，他显然还不认识这个前段时间赫赫有名的新闻人物。

    黄友欢摇了摇头。

    那人见状，感到这是一个传播福音的好机会。就拉着他，在空荡荡的礼拜堂长椅子上坐下。暗红色的长椅一排一排的，像无知的学生。耶稣在前面的墙上，离得很远。

    泰国寺庙很多，教堂少见。这里是圣安娜大教堂，黄大队长来的第七座教堂。圣安娜大教堂已有三百多年历史。这里不仅仅拥有古老的宗教建筑，还有很多优美的景点供游人参观。今天因为一直下雨，所以游人不多。

    按照诗雅的提示，黄友欢去了她生前栖身的酒吧。酒保告诉他，诗雅确实藏着三瓶东西，但是不是酒，而是三个瓶子。而且有一个已经被人拿走了。那人谁也不认识，是个男的，年纪不大，不是熟客。他只是说来取诗雅的东西，酒保刚拿出来一个瓶子，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人拿了瓶子就走。

    诗雅已经走了，没有人为她追出去或者追回来。

    顾不上思考是谁拿走的，黄友欢拿出一个瓶子。是一个很大的香槟空瓶，瓶身很黑，看不清里面装着什么，感觉空空的。还有一个是一个普通的啤酒瓶，红百威的，上面用蓝色油性笔写着一个大大的“2”字。想必是第2瓶。不知道那人拿走的是第一还是第三。

    黄友欢把大香槟瓶瓶塞拔掉，往下倒，倒了半天，啥也没倒出来。晃一晃，好像有什么，有好像没有。黄友欢知道了，里面是纸条。

    他拿走了两个瓶子，临走时他把酒吧老板和所有酒吧工作人员喊来，告诫他们如果还有任何人来找诗雅或者她的东西，一律不予回答，并且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酒吧的人被吓到了，个个面面相觑，不敢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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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几章    五饼二鱼

    纸条上写着两个字：教堂。

    黄友欢想明白了，这个诗雅最后留给自己的指示。她知道他需要找到马丁，马丁在泰国，他不大会去寺庙，应该更多的是出现在教堂。不管是祷告还是联络，教堂都是外国人尤其是欧洲人最好的掩护场所。

    想到这里，黄友欢使劲地拍了一下自己脑袋。

    那位信徒慢悠悠的开口道，耶稣是个圣人。他整天医治病人，忙得不可开交，饭都没时间吃。又听闻自己的开路先锋约翰表哥牺牲了。就偷偷的坐船去了伯赛大，就是腓力的老家。

    可是百姓没有就此“放过”耶稣，他们见耶稣坐船跑了，就赶紧徒步绕着湖追了过去，他们跑的可比船快多了。

    耶稣见百姓这样，就怜悯他们，医治他们当中有疾病的，并且对他们传讲天国的福音。

    耶稣总是如此废寝忘食，百姓也听得津津有味。可是太阳快要落山了，门徒就提醒耶稣，不早了、该下课了，也好让百姓自己去寻找吃住的地方，毕竟耶稣讲课的地方是荒山野外，什么也没有。

    耶稣却对门徒说：“你们给他们吃吧！”门徒一愣，这不开玩笑吗，但没谁敢说，12个人围在一起，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凑凑，不多不少，一共二十枚银币。

    耶稣把腓力叫来说：“这不你老家吗？你想想办法，看看我们从哪里能买到饼给百姓吃啊。”

    腓力一下子就懵了，说：“这地方我是熟，可咱们总共就二十枚，怎么着也不够啊。”其实耶稣不是刁难腓力，耶稣有自己的办法，只是想试试他。

    这时候，安德烈带来一个小孩子，他有五个饼，两条鱼。门徒就抱怨说，这哪里够分啊。

    耶稣把小孩抱过来，让门徒叫百姓一排排的坐好。然后拿着五个饼，两条鱼对着天祝福，祝福完就掰开，递给门徒，让他们分给百姓吃。门徒心里是崩溃的，这怎么分啊，一人看一眼吗？还是一人舔一口？耶稣说：“他们要多少，就分多少给他们。”

    门徒心里嘀咕，也只能照做，然后，门徒就傻眼了。所有人都分到了足够的食物，门徒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一人收了一大篮子。

    耶稣做这个事，门徒是崩溃的，但耶稣绝对不是故意为难门徒。因为他知道答案，他有自己的解决方案，他不过是考验一下门徒而已。

    耶稣对腓力说的是“我们”该怎么办？耶稣从来没有把难题丢给门徒就不管了，他没有置身事外，他一直和门徒在一起。很多时候，是我们忘记了主耶稣，而他一直都在。

    那么主既然有解决方案，为什么还要故意试验门徒呢？

    这个不难理解，耶稣在地上的时间不多了，他必须要锻炼门徒，操练他们。所有的困难要他们自己去走一遍，去经历几次，这样才能成长，才能成熟，才能独当一面。

    对我们也是一样的。我们的人生有很多困难，我们或许会抱怨，会责怪耶稣为什么不帮我们。其实我们错了，他一直都在，他注视着我们，期待着我们去面对，勇敢的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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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几章    地狱天堂

    按照以前黄友欢的态度，他肯定挥挥手要赶走他，但现在不一样，自己已经跑了6家了，本想半天时间跑遍曼谷大大小小17家教堂，现在看来还得两天才行。

    黄友欢按捺住心里的不快，揶揄道，上帝那么全能，能不能帮我找个人?

    那人一看有善举可为，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急忙开口问道，有什么人的事就尽管说吧，上帝正等着呢。

    既然如此，那你就一定要帮我。上帝我会感谢他的。

    我想找一个法国人，四十多岁，1米7多，不胖，稍微有一点点秃顶。黄友欢尽量描述的周正一点。最早接触马丁的是陈新，那时候黄友欢还只是一个外围警署的署长。他对马丁的印象来自于案件卷宗，他没见过活的马丁。

    那人听了以后，大叫了一声，善良的主啊！然后跑开了。

    黄友欢心想，真是精神病人欢乐多。算了，不逗他们了，自己也该忙正事了。

    他站起来，走了几步，环视了一下教堂，高高的穹顶直插天际，四周是镶着彩色玻璃的大圆窗。黄友欢心想，确实和庙里不是一个风格，转身就往外走。

    刚到门口，那人就带着一个牧师拦住了他。

    牧师看着他，严肃地说，你找人？你是他什么人？

    黄友欢不知该如何回答上帝的提问，他想了想，说道，还是......还是算了吧。

    那人却不依不饶起来，说道，上帝教给我们的是不要放弃任何一次机会。不管什么困难，我们都要面对。

    他去掉了“勇敢”这个定语，黄友欢听着感觉舒服了好多。他对牧师说，我想找的人你们恐怕找不到。

    牧师认真地对着他说，人找人确实很难，但是，看在上帝的份上，主会帮我们找的。

    这牧师是个欧洲人，蓝眼珠看上去很清澈，这种清澈感染了黄友欢。他对着牧师和那人一起说道，我，是个警察。

    他看到牧师脸上神色动了一下，牧师换上了笑容，但语气却冰冷了许多：

    人人都有罪，主会宽恕他们的。阿门。

    牧师说完就要离开，黄友欢拉住他，说道，主啊，走不得，今天一定要找出来。

    那个热心的信徒急忙拦住黄友欢，黄友欢把脸一横，说道，我们接到内部线报，有人举报这个人来过你们这里。然后他松开牧师的胳膊，拿出手机，找到马丁一张证件照，对着他们两个人晃了晃。

    黄友欢本身只是想诈唬诈唬他们，他哪里有什么线报啊，与其说是耍横，不如说他借机发泄对诗雅的信任。

    牧师要过手机，仔细端详了一阵子，回头和那个热心信徒互相看了一眼。

    他们俩走到一旁，嘀咕了一阵子，说道，聪明的警官，主会宽恕你的。

    那个信徒然后说道，这个人每周末下午来。

    黄友欢一阵狂喜。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想必信徒也知道这个人常来，但是没有牧师的同意他不敢检举，因为他不知道这种检举是下地狱还是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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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疯狂

    接主任和虞子衿他们的车子来了两辆，一辆是黑色的长城越野车，这是自中国进口的，泰国人很认可这种跑山路皮实的家伙。另一辆是丰田考斯特，豪华中巴，银色车身，看上去很新。

    越野车上下来两个人，丰田车上下来三个人，他们手忙脚乱地给大家分发食物和水。唱了一夜的歌，精神亢奋，但是嘴唇确实干渴得不行。大家正好急需用水。

    虞子衿赶快跑上去帮忙，她是人群中受伤害最小的一个，几乎没怎么受伤，只是心灵的震荡和冲击更大吧。

    主任拉住她，说道，不用，他们很快就好了。

    吃了一点干粮，喝了一点水，他们开始分头上车。

    虞子衿从未坐过这么漂亮的中巴车子，她上了车，忍不住摸摸座椅和扶手，啧啧称奇。

    主任正好上车清点人数，见状微笑着说，这应该是昨天专门买的来接我们的。

    虞子衿不禁咋舌，这么大的手笔，主任的爸爸应该来头不小吧。

    主任点来点去，发现少了一人。因为爆炸发生时大家慌乱，一时之间人员清单和物品清单都找不到了，主任于是先招呼工作人员给大家做好心理安抚工作，然后诚恳地讲到：

    同志们，兄弟姐妹们，虽然我们的事业受到一点小的挫折，但是这些正是我们努力进步的契机。今天我们好好休息，过几天就可以和负伤的战友会合。大家记住，我们的使命还没有完成，我们的任务还在路上，我们坚定的事业还有待继续。让我们牢记这一切，今天的不幸并不能证明什么。人生星河，日月如歌，收拾好了我们继续出发！

    下面一阵掌声。

    虞子衿也跟着鼓掌。主任走到她身边，拍了拍她，示意她下车，跟自己走。

    虞子衿没有在意，主任现在就是大家的主心骨，她说什么自己照做就是了。

    俩人来到越野车前，一个随从兮兮的人主动帮她们打开了后座的门，俩人鱼贯而入，主任和虞子衿坐后排，拉门的人上了副驾驶的位置。

    那人系好安全带，回头问道，陆小姐，那我们现在出发？

    主任看了那人一眼，点了点头。车子启动了，越野车跟在后面。

    车子开出没多久，那人又回过头说：“陆小姐......”

    主任打断他的话，说道，小任，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叫我小陆或者职务都可以，不要叫小姐。

    那人连忙惭愧地表示抱歉，说自己一时习惯改不过来。这下一定注意，绝不再犯。

    主任没说话，开始闭目养神。

    虞子衿好奇，这人和主任应该很熟，但是不知道他们具体什么关系。自己还是不要打扰主任才好，她昨晚实在是太辛苦了。

    车子继续在颠簸的山路上行走，虽然司机开的不快，但起伏的路况还是让他们一行跌跌撞撞，狼狈不堪。

    走到一处山坳的转弯，右边是峭壁，左边是悬崖，考斯特上面这时大部分人已经昏昏欲睡，长城这边虞子衿也有点迷迷糊糊，再看主任，她已经沉沉睡去。

    忽然，转过弯，一辆很大的工程挖掘机停在路中间，差点撞到。长城的驾驶员眼疾手快，一把急打方向盘，“嗖”地一下避开了，差一点撞上，这个紧急制动惯性很大，要不是驾驶员和副驾驶都系着安全带，估计都得被甩出去。

    后座的主任和虞子衿就惨了，主任的脑袋“砰”地一声撞在驾驶员座椅的靠背上，虞子衿也撞到了主任身上。她们同时惊醒，一下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驾驶员赶紧减速，刹车，把车紧靠着峭壁停了下来。但是，紧接着的一幕把他们全都吓傻了，虞子衿更是大叫一声，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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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车到山前疑无路

    长城越野车身较小，刚好从路边的碎石头上开过，饶是这样，坐在驾驶员一侧的虞子衿也感受到了过山车一般的惊恐——她看到深不见底的悬疑就在身边，自己如同绑了铅坠的风筝，就要快速下落。危机时刻，她“啊”地一声哭了出来，声音很大。

    长城车开到挖掘机前面不远处，刚停好，虞子衿泪眼朦胧地看着主任，她也是受到惊吓，脸色苍白，但是并没有尖叫或者流泪。再回头看去，只发现挖掘机里面的人操纵着挖臂，高高举起，像一只耀武扬威的螃蟹的大钳子。

    挖掘机正好堵住考斯特前进的路线，过不去，在转弯处也不倒退。就在考斯特的驾驶员小心翼翼地操纵回头看着倒车镜操作时，挖掘机的挖臂旋了过来，停在考斯特一侧，然后就是惊悚的一幕：

    挖掘机竟然想把考斯特推到悬崖下面去。

    车子里的咒骂声惊叫声哭泣声顿时乱做一团，所幸的是考斯特比较大，一下子还没有推下去，只是原地转了个角度，车头正好撞到挖掘机上面，玻璃和车灯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长城的驾驶员和小任请知不妙，他们没有带武器，车上也没有任何可以马上用来投入战斗的家伙。两个人赶紧下车，一人在路边找到一块石头，就朝挖掘机的方向扔去。

    挖掘机显然是训练有素，司机操作了几下，考斯特已经被推到了悬疑边上。长城车上扔来的石头显然对他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第三第四块石头扔出去的时候，考斯特已经被推下了悬崖。它翻滚着像一颗精心打磨的石头，不由自主地向深谷滚去。车上的惨叫声让人不忍耳闻。

    看着大车被解决，挖掘机一点没有耽误，像个变形金刚一样用旋臂支撑，在原地调转车头，很快就转过方向。司机显然是个老手，眼看着就向长城车冲了过来。

    小任和司机慌忙上车，同时大声喊着主任和虞子衿也上次。越急越乱，越急越慌，情急之下，司机竟然打不着火。虞子衿闻到一股厕所小便的气味，只听到咯咯咯的声音，但是汽车就是发动不起来。估计司机已经腿软了，或者是打颤，或者是抽筋，总之连踩油门的力气都没有。

    挖掘机的悬臂带着大斗，高高的举起，像威震天的大巴掌，重重地扇在长城越野车的后背上。

    估计主任和虞子衿都没有想到，这辆中国产的越野车竟然如此刚烈——这一砸竟然只是砸出几个凹陷，并没有发生车辆散架或者人员伤亡，真是奇迹。躲在后座的主任和虞子衿吓得脸色发白，浑身冷汗。

    危急关头，小任飞速地从副驾驶位置下来，绕过车头，拉开驾驶室的门，一把拽下司机，然后自己坐了上去。

    第二下重击接踵而至。巨大的震动声让后挡风玻璃完全碎了。估计再来几下，这辆良心之车也要扛不住了。

    正在这时，车子被小任发动了起来，顾不上刚刚被扔下的驾驶员，小任驾车然后飞速地朝前开去。他显然是想赶快逃离现场。主任大叫，停车！停车！快去救其他人！小任装作没听见，他油门踩到底，在弯弯曲曲蜿蜒起伏的山路上狂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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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月色如水

    海伦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无论如何自己都无法相信会出现的人——她的顶头上司马丁。虽然镜头一闪而过，但是海伦怎么可能忘记一张马丁的脸。

    马丁不是死了吗？难道说阿伟在撒谎？可阿伟的表情和语气不可能演得那么逼真，这是否说明马丁并没有死？只是阿伟他们以为他死了。

    可是马丁怎么会出现在这个现场？而且根据新闻报道，这是一群前往山区做慈善捐赠的团队。谁丧尽天良对这样的人们下手？马丁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海伦感到一阵迷惑。

    她不知道该相信谁，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海伦拿出遥控器，一个频道一个频道地翻起来，希望能够找到更多的报道更多的线索。

    然而没有，大部分电视台因为时间关系，都是一片雪花或者静止台标。海伦不禁焦灼起来。

    她站起来，朝窗户走去。

    忽然，她看见屋外好像有个黑影动了一下。海伦惊了一跳，难道刚才的声响并不是自己多心，看来真的是有人在埋伏着想要做点什么。

    不管他想做什么，海伦认为他一定不可能是善意。这么晚了，潜藏在一个女人屋外，怎么可能会安好心？

    海伦眼珠一转，装作不经意地打了一个呵欠，然后走过去，关了灯。

    屋外并没有动静。此刻月光照在纱窗上，海伦不敢去拉上窗纱。万一有什么不利于自己的动作在这个时候发生，那将是很难防备的。

    她紧紧攥着刚才又握在手里的啤酒，这是她目前最好的武器。

    人们常说，面对恐惧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同伴，可惜现在的海伦身边一个伙伴也没有，她需要Lee，Lee却不在她身边。

    啤酒瓶挨着手心，汗津津的打滑，海伦紧张地盯着窗外，却没有注意到，一个人已经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她的门口。门开着，海伦来不及关。

    月亮光打在海伦脸上，一片煞白。她的蓝眼珠泛着光，但是并不亮，隔着门，那人静静地听着海伦紧张的喘气声。

    稍等片刻，那人像是在蓄力一样，时间一到，就猛地扑了过来。海伦本是坐在床边，听到风声急忙回头，发现是一个戴着面罩的男人，她心里一惊，下意识地将啤酒瓶砸向那人。那人也是本能地一躲，啤酒瓶没有砸中脑袋，砸在了肩膀上。

    海伦用了十分力气，所以酒瓶“哗”地碎了，啤酒顺着那人肩膀流得到处都是。海伦拿着瓶口部分，碎开的玻璃碴子让人有一种受保护的感觉。她紧紧攥着手里剩余的部分，用尽全力，死命地朝那人戳来。

    那人没想到海伦会如此拼命，只得努力闪开。海伦继续不依不饶地朝他刺来，那个想要攥住海伦的手腕，只得拼命贴近她。海伦的身体拼命扭动，像一只产卵的八爪鱼，但是非常疯狂。那人开始意识单靠到自己一个人制服不了眼前这个凶恶的女人，于是一边和海伦厮打，一边朝窗外喊道，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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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人淡如菊

    另一名男子从窗口用刀柄敲碎玻璃，他显然想打开窗口进来。然而窗户的防盗设计让他试了几下发现无法奏效。他于是绕道大门进来，希望配合自己的同伙抓到海伦。

    再怎么样，海伦也是一个女人。爆发力和耐久了肯定不能和男人比。虽然玻璃碴子刺伤了那个男人几下，但渐渐体力不支，被紧紧地扼住脖子，不能动弹。

    另外一个这时赶了进来，然后绕到一边，准备抓住海伦的腿将她摁倒在床上。

    海伦瞅准时机，一个死命的兔子蹬腿，那人不防，一下子被踹到桌子上，咔啦啦地，桌上的台灯和杂物滚得满地都是。这一下显然不轻，那人半天没有爬起来，也可能是踹到到要害部位，他瘫在地上抽搐不已。

    这一动静使得扼住海伦脖子的人大吃一惊，他没想到这个白种女人竟然有这么大的爆发力。一个分神，海伦使出实战搏击时教官教的倒抡锤，双手往后，抱着那人脖颈，一个用力，“啪”地一声，竟然将那人翻了过来，重重地摔在房间的地板上。剧烈的身体与地板的接触声像一个炸弹爆响，这一下那人也动不了了，估计起码也是骨折。

    一个战斗力如此爆表的海伦是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的。不知道自己看上去弱小的躯体内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大杀伤力，坐在床边大口喘着粗气的海伦披头散发，活像一只追杀过猎物的母狮子。

    第二天一早当胡律师带着买好的咖啡和面包来看望海伦时，也见到了两个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男子躺在房间角落，捆人用的是海伦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透明胶带，捆了很多圈，嘴巴塞了毛巾，再用胶带封上，双重保险。

    胡律师先是大吃一惊，再看到那两个嘴巴肿胀脸色像猪肝的男子，顿时明白是什么回事。

    她一边安慰海伦，一边拿出电话，打给阿伟的司机。显然这两个人她也不认识。但是需要司机好好审问他们一顿，她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和海伦商量。

    海伦斜靠在床上，两个都是女人，大家也无所谓。胡律师走过去坐在她身边，看着她伤痕累累的脸，怜惜地摸了摸。

    这一个瞬间，海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涌上心头。她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曼谷，让自己经历了这么多生死关头。她感到无依无靠，现在只要是向她示好的人，她都会当成朋友。

    但是她忍住了。她不知道为什么胡律师嘴里的安全场所很快就被人察觉，而且对方过来明显是想要她的命。是什么人什么组织如此毒辣，海伦搞不清楚。

    她昨晚在捆好两个男人以后，本想找跟棍子死命地抽打这两个差点要了自己命的匪徒，但是转念一想，这里是胡律师和阿伟的地盘，万一是他们的人和自己发生了误会，那岂不是错上加错？因此，她决定只要制服这两个人，自己暂时不太多耗费精力。

    但是要不要离开此地？海伦很矛盾。这里是主动来监室保释自己的阿伟提供的场所，他们又是总部的联络人，自己没有理由怀疑他们。如果对方要加害自己，何必折腾这么多无用之举？

    但是她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任务进行到现在，下一步该怎么办，她一个人躺在床上，忍住全身的疼痛，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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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子不语

    直到胡律师早上开门进来以后在客厅大声喊她，她才昏昏沉沉地醒来。

    胡律师扶她去卫生间洗漱，看着她弱小的身板，实在是不清楚她到底是如何制服这两位看上去还是很经打的男人的。

    但是胡律师没有多话，她安静的等着海伦洗漱完毕，吃完面包，喝完咖啡，这才慢吞吞地开口道，这两个人我也不认识，等下阿伟的司机艾伦过来会找个地方让他们交待的。他们能找到这里，说明这里也不安全，我刚才已经汇报阿伟，他会马上再安排另外一个地方的。

    说到这里，胡律师诚恳地说，海伦小姐，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我的责任。我向你道歉，同时我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海伦看着咖啡杯底残存的泡沫，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们现在该做点什么呢？

    胡律师抓住她的手臂，紧张地问道，你知道箱子在哪里，对吗？

    箱子？箱子，海伦迷茫起来。这么多人都想要找到箱子，箱子里装的是什么？箱子在哪里？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胡律师一下子站起来，在客厅里来回踱步。过了一会儿，她焦急又愤怒地大声说道，海伦小姐，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跟我们打哑谜？你难道不知道这箱子关系到多少人的生死？

    原来她还是以为自己知道，海伦暗想。

    她苦笑了一下，心想自己无论说什么，胡律师都不会认可的，胡律师内心抱定了箱子是自己和Lee一起藏起来的，所以她现在需要知道这个。

    想到这里，海伦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

    这个胡律师，那个艾伦，还有阿伟，他们到底是不是自己人？

    还有昨晚闯入的两个歹徒，这么隐秘安全的地方，自己前脚回来，他们后脚就跟了过来，会不会这两人也是胡律师的人？她和他们唱双簧，目的就是想要知道箱子的下落。

    他们来接自己，也许只是假冒了欧洲刑警总部的联络员的名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他们和那个毒贩手里的箱子又是什么关系，实在是搞不清楚，让人头都要炸了。

    海伦想起出发前部长吕特的一句话来：记住，你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想起这句话，海伦眼前不禁浮现出部长那张貌似平和实则狡诈无比的脸。

    相信自己，依靠自己。海伦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然后她突然开口对胡律师说道，你们真的想知道箱子的下落？

    胡律师见她开口，又惊又喜，连忙说道，当然，当然！

    她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放射出璀璨的光彩，像一次核子爆炸一样明亮。

    海伦说，你们找到马丁，他是我的直接上司。你们找到他，我就告诉你们箱子的下落。

    我不相信马丁已经死了。

    聪明的海伦现在只是想找一个办法来拖延时间，马丁到底是死是活，她一点也不清楚。但是眼下也只能用这个办法来把水搅浑，哪怕马丁是真的已经死了，胡律师他们再次确认也需要时间。有了时间，也许就有了脱身之计。

    自己目前能信赖的看来只有那个总部一直期待拿去出卖的Lee。但是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是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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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天性纯良

    林木的身体就快要好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样的冲动再配上什么样的勇气，不顾一切地挡了这一刀。如果他身后的不是郑煌，他还会挡吗？躺在病床上的林木想了几天，觉得还是会。他有一种天然的正义感，也许就是来自于对老林的逆反和对母亲善良软弱的保护欲。

    这样到底好吗？伤痛过后的林木也曾问过自己。

    好的。这是他给自己的答案。从素贴山开始，到现在，短短半年时间，他经历了也许其他人要十几年几十年才能经历的一切：丧父、遇刺、斗杀、迷失、恋爱、蒙冤、受难、逃避、重生、连续几日的饥饿、被人追逃的惶恐、面对审讯的无助，这一切一切，都只是加速了他的成长，却没有改变他的本质：他还是从前那个正直善良的少年，也将一如既往。

    郑齐敏还是和上次一样，要了曼谷最好的骨科大夫，也要了最高级的病房，全程陪护。这次她和林木好几天晚上住在一个病房里，虽然郑煌临走前对她要坚持陪护强烈地皱起了眉头，但是现在谁也不能改变一个少女对爱情的珍视——何况林木表现那么优秀，她为他的行为感到自豪，也为他的行为万分痛心。

    郑煌和郑炫很快就回苏梅岛了。警方对他们很客气，问是否需要提供保护服务，他们坚定地谢绝了。回到苏梅岛的郑煌给女儿发来消息，让她陪同林木养好伤后，尽快回苏梅岛一趟。如果可以，林木最好也能一起来。她妈妈和外婆很想见见这个女儿的男朋友。

    郑齐敏听到这个消息心花怒放。也许父亲和二叔只是她心目中的生意人，冷血残忍，唯利是图。但是妈妈和外婆则是自己最亲近的人，能让她们看到优秀的林木，那该是多么开心的一件事啊！

    郑齐敏高兴地告诉了林木这个消息。没想到林木听完竟然淡淡地说，我还有其他事情，要不你先回去一趟。

    郑齐敏有点不开心，瘪着嘴。林木看了又于心不忍。这几天他们虽然同居一室，但因为是病房，又加上两人都是相对纯洁的品质，除了偶尔拥抱一下，连亲吻都未曾有过。

    郑齐敏是把他当作一生一世的爱人来看待，她觉得自己内心已经完全被填充得满满的，没有任何人的空间。林木也深深地喜欢着这个温柔善良的女子，要不是他现在因为定武本兰派和老林的这些烦心事，他巴不得陪着爱人一起，到美丽的苏梅岛领略一下海岛风光，惬意而放松的假期谁不喜欢呢？

    但是只要一想到那个箱子，他就十分烦躁，头都要疼炸了。他万万没想到，就是老林来学校送他这么一件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小事，在他们林家，竟然就演化成许多人的生死，无数人受影响的局面。

    那么，找到这个箱子，让它物归原主。桥归桥，路归路；尘归尘，土归土，现在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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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红尘可笑

    逃走的主任和虞子衿在小任的疯狂飙车中花容失色，但是没有办法，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手还会使出什么样的恶性手段。回到自己的地盘，回到亲人身边，成了他们三人唯一的共同的目的。

    山路崎岖，好几次坐在后排的主任和虞子衿都感觉马上要撞山或者撞树了，但是小任高超的驾驶技术还是带着她们像游走的鱼儿一样从极小的缝隙中穿过。车子忽左忽右，她们被甩得像两个大写字母“S”。想必几人都在内心暗暗感谢这辆来自中国的平行进口越野车，性能实在是出色，经得起考验。

    然而，开到一处山谷的时候，小任大喊道，没油了！

    他一路癫狂似的什么也不管不顾，一门心思只想把主任和虞子衿送到安全的地方。根本就没有留意一路上哪里有加油站，再说了本来这里就是山区，往来车辆不多，加油站也少。

    现在没油了，那么只能弃车不行了。

    三人下了车，这才发现包括小任，大家的衣服全都汗湿了。但是这种劫后余生的痛快与人到险境的无谓加在一起，三人相视而笑，并且越笑越大声，最后竟然都放声大笑起来。

    这种笑更像是一种在面对自我的无知时的自嘲。三人笑毕，才发现浑身都像虚脱了一样，提不起力气，走路也走不动。原来到现在过去很久很久了，大家都没有吃东西。

    “再坚持一下！”主任说。虽然没有车，可是还有电话啊。小任拿出手机，主任和虞子衿的手机都早已没有电了。可惜山里信号不好，电话拨打不出去。连急救电话都不行。

    小任气得脸都白了。

    主任也有气无力地。但是她强撑起身子，正了正脸色，说道，我们几个分一下工，等下如果万一有危险，就要分头行动。这里应该离央猜或者帕雅孟莱不远。记住，到了任何一个大一点的地方，一定要去找当地最大的商店，然后进去就问，你们这里有没有软木做的棍子？

    记住了啊，软木做的棍子！他们就会帮助你。跟那个帮助你的人分开时，记得在他（她）的手下写一个“9”，钩钩朝着手指的反方向。他就会告诉你一个电话，千万千万一定要记住这个电话。

    记住！打这个电话，第一句一定要是：是神仙先生吗？不管对方是男是女，一定要这样说。如果对方回答不是，我是兔子。那么就是自己人，然后无条件地按照他（她）说的去做。就基本上可以脱险了。

    主任讲得啰里啰嗦又非常紧张，虞子衿只能记住了个大概。

    主任也知道他们临时一下子不可能全都记住，只得又把“软木棍子”、“9”、“神仙先生”和“兔子”等几个关键词强调了一遍。然后再问他们两人记住了没有，回复都说记住了。

    远处传来汽车的鸣笛声，主任说道，小任你先走，我和子衿说几句话。

    小任见状，眼泪“哗”地一下就涌了出来。但是主任的话，他又不敢不听。他想了想，本想跪下去磕个头的，但是虞子衿在场，于是眼含热泪，朝着主任作了个揖，然后扭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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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古钱

    主任望着他的背影，手里也是作揖的样子，但还没有做出来，又变成想挥手的样子，但还是没有做出来，僵在原地。眼看着小任的背影远了，主任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这是美丽坚强的主任第一次在虞子衿面前流泪。虞子衿心目中，主任就像是一位强大的天神，对什么困难都有解决之策，都能得心应手，应付裕如。但是，现在这个时刻，连主任都落泪了。显然，她和小任应该感情极深，非生离死别，不会如此动情。

    而且主任今天第一次喊她“子衿”。这个名字是那么亲切，那么温暖！以前同学们喊她“鱼子酱”的时候，她一开始也是愤怒、生气，再然后就是无奈、麻木，最后则变成了坦然接受。可是“子衿”这个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可可爱爱的两个字，在主任嘴里出来，竟变成那么亲切柔和，一时之间，虞子衿觉得，对面站着的不是主任，而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主任看着她，眼里柔情似水。她忽然拉起虞子衿的手说道，你今年多大啦？

    虞子衿一愣，自己的年龄主任应该很清楚才对。而且自己和主任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很久，她不可能那么健忘的。

    虞子衿正要回答，主任紧跟着又说道，我在像你这样的年纪，还在汉诺威读医科大学。那时候真的无忧无虑啊。

    主任的样子让虞子衿觉得有点迷，刚刚她是紧急交待的状态，现在又变成心事感慨的模样。虞子衿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主任紧跟着又说道，今天我们分开，也是没有办法。这次折损了这么多同事和伙伴，都是我的错。都怪我不听老陆同志的话，自作主张，我要负全部责任。

    主任的言语像是交待后事一样，把虞子衿吓坏了。她上前抱住主任，大哭起来。

    主任温柔地抚摸着她的秀发，轻轻地说道，你记住我的名字，我不叫陆盼盼，我叫伍月。虞子衿抬起头，泪眼迷濛。什么话都想说，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地喊着，不，不，不！

    主任说，不要哭，要记住我们长林的精神，长林是永远为了人民的！你今天一天是长林的人，将来也将永远是长林的人！如果我不在了，你就是我。如果哪天你不在了，你也要告诉其他人，千千百百，千千万万的人，都是长林人。长林人是大写的人，是不会剥削的人，也是爱那些可以爱的人的人。

    说完，主任把手伸进自己的胸口，从内衣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一枚圆圆硬硬的东西，塞进虞子衿手心中。并告诉她一定要藏好。什么时候拿出来，给谁，主任都没有说。

    然后，她郑重地握着虞子衿的手，笑吟吟地看着她，握得很紧，又摇了三下。然后，放开虞子衿，她朝着大路的方向，高喊着狂奔而去。

    虞子衿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觉得她就是天底下最洋气的菩萨。最后吗，当主任的背影也看不见时，她回过神来，仔细一瞧，原来主任给她的，竟然和那天附近寺的住持一样，也是一枚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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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何处可借住

    黄友欢熬着等到周六，自从周三在教堂获得重要线索以后，他越来越佩服诗雅。诗雅啊诗雅，你为什么要离我而去呢？这个教堂的线索是诗雅留给他的，没有诗雅，他不可能想到这一点。但是全警察局的人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啊，想到这一点，他马上又原谅了自己。

    周六的下午，他关了手机，一个人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无聊得发慌，连眼光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诗雅的瓶子还剩一个，就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每次一看到，他就想起诗雅来，就想把它放得远一点。可是如果放得远一点，他又怕自己忘记了。

    他刚刚和芝麻离的婚，也搬出来他们以前的家。离婚过程很顺利，起码比他们俩预期的顺利。黄友欢只通知了爸爸，爸爸好像早就知道似的只是“哦”了一声。那个“哦”的瞬间黄友欢都没明白父亲到底是同意呢还是不同意。他和妈妈和妹妹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她们住哪里电话号码是多少统统都没有信息。这样也好，万一问起来正好可以用来搪塞。

    手续办好，两个人对望了一眼。他发现芝麻的眼里竟然满是绝望。可是他现在已经顾不上去理解这个绝望的意思。

    回去搬东西，其实个人物品早就收拾好了，一些基本的衣物，私人用品等等，装了几个大箱子。他特意借了警局一辆大一点的面包车，想着能多装一点。可是临走的时候又觉得这样也不想拿，那也不想拿，最后只拿了一点点东西。

    临走的时候芝麻靠在窗口，没看他。看不出来芝麻是有些不舍还是非常痛快，但她的确是一句挽留的话也没说。

    黄友欢到了楼下，把自己的东西往车里装。他抬头望了一眼，就这一眼，楼上的窗帘就被芝麻拉起来了。

    黄友欢来不及租房，借住在一位同事装修好的婚房里。这个同事也是悲催，临近结婚发现女朋友竟然背着自己还在和别的同事鬼混。他一怒之下解除了婚约，自己请了一个月的假去了国外。这个房子他也没同意给黄友欢住，黄友欢无奈，自己喊了一个信得过的开锁匠，直接开了门就住了进去。

    他心想大不了等他回来前自己再搬走。这大半个月房子总归能租到。至于他万一发现了怪罪起来，黄友欢才不怕。他本来就是他的上级，他女朋友的事也是他透露给他的。

    不知道在国外的同事现在是什么心情，黄友欢顾不上管他。

    明天，他就等明天下午。

    再去那座教堂，把马丁抓回来。

    要不要再叫几个帮手，他很犹豫。如果提前叫，一定会走漏风声；如果明天下午临时叫，则会来不及准备。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一个人干！

    他要全攻全守，他要全功全收。

    一想到可以一洗被陈新于贤作践的过去，他就忍不住兴奋起来。他在内心深处，给自己这样一个人的行动取了一个响亮的代号：轰炸犹大！

    只是亲爱的黄大队长并没有搞清，这样一个行动代号，到底谁是耶稣，谁又是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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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轰炸犹大

    中午12点，黄友欢准时去了诗雅自杀那晚他去过的米饭店。他点了一碗酸菜鱼米粉，这代表有事，是他和老板约好的暗号。老板迅速在门口挂上打烊的牌子，等店内最后一个客人走掉，他拉下卷闸门，从里面反锁了，然后坐好在一张餐桌前，等候黄友欢的命令。

    不到十分钟，老板听完了黄友欢的指示，从后厨朝外望了望，并没有什么异常。然后，他们两个人从后门快步走出，关好门，钻进了黄友欢租来的一辆停在后门不远处的灰色普通大众桑塔纳轿车。

    黄友欢把车停在离教堂门口最近的位置，为此他反复比较了好几次，终于满意了。下车，两个人对了一下表，互相看了一眼，便分头行动。

    按照黄友欢的安排，米粉店老板要一直守在教堂外面，如果发现任何一个基本符合条件的男子进入教堂，便立即用微型对讲机通知埋伏在教堂角落的黄友欢。如果黄友欢准备行动，便立即通知他，他将跑到教堂后门处截断马丁的逃跑路线。

    这个行动方案黄友欢在心里和纸上已经演练过很多次，他觉得确实是万无一失。他记得老板在听到他说行动代号为“轰炸犹大”时，脸上露出一股迷茫不解的神情。黄友欢不禁暗自得意。

    他就这样静静地等着。期间米粉店老板传过来两次信息，最终发现都是误报。马丁还没有出现。

    黄友欢在内心反复劝告自己，要沉住气，不能慌，不要急，淡定从容，沉着应对。但是，他的腿还是不由自主地哆嗦个没完，这是他第一次一个人执行任务，老板顶多只是搭把手，根本算不上配合——他连枪都没有。

    一直到下午5:30，马丁一直都没有出现。

    米粉店老板在对讲机里叽哩哇啦的说了几句话，黄友欢没太听清楚，但大概意思很明白，那就是自己一直坚持在黄友欢安排的岗位，连小便都憋到现在。

    黄友欢既感激他的配合，也嫌弃他的愚笨。这里是欧洲人礼拜的地方，又不是神圣的寺庙，干嘛不自己随便找个地方解决一下？

    到了晚上6:00，礼拜堂早就空无一人。黄友欢还是不甘心，通知老板不准走，自己又等了15分钟。还是没有半点马丁的影子。

    黄友欢这下火冒三丈，他觉得自己肯定是被那位本地人信徒给耍了。他把枪插回贴身的枪套，转身怒气冲冲地去找老板。

    老板果然不在原地。黄友欢等了一阵子，才看到瘦的像根椰子树的老板一脸轻松地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吹口哨。显然是放松过后心满意足的状态。

    待他走到身边，黄友欢大喝一声，老板吓了一跳，茫然地看着他。

    “死哪里去了？”

    老板满脸无辜，他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在他看来，自己的行为和时间观念的遵守根本就是无懈可击，无暇可吹毛求疵。所以他只是怔怔地看着黄友欢，一句话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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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手段

    见老板不说话，黄友欢这才想起来，这个老板以前帮自己跑线报，结果自己手下一个人一个不慎，暴露了这位老兄，害得他被犯罪分子割去了舌头。人家本来要折磨他到死的，还是自己带人解救了他。所以老板一直把他当作救命恩人看待，有什么忙只要能帮得上，一定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想想他以前的惨状，黄友欢便不再硬着心肠了。他说道，你跟我来。

    那老板闷闷地低头跟着他走，黄友欢准备去找上次忽悠他的牧师和那个信徒。信徒在不在不知道，但是跑了上帝跑不了教堂，他不信抓不到牧师，抓不到马丁。

    牧师并不在办公的地方。黄友欢一阵心慌，难道诗雅不在，自己还要重蹈覆辙，一条鱼也钓不到吗?

    黄友欢点起一根烟，他决定就在这里等牧师的出现。

    他问了一下教堂的义工，牧师是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六点工作的，那么现在理论上应该是牧师的下班时间。黄友欢不知道要不要等下去。

    他拿出1000铢纸币给米饭店老板，让他去附近买两个盖浇饭的便当来。

    那老板想必也是饿了，一溜烟地就跑得没影了。

    正在这时，那位黄友欢恨得牙痒痒的牧师出现了，他身后好像还有一个人，没错，正是那天那位热心的信徒。

    黄友欢拔出枪，他现在拔枪的速度很快——因为以前总是被人嘲笑，他勤学苦练了很久才达到现在的水平。

    牧师和信徒很快就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他手中的枪。他们都呆住了，没想到黄友欢身为高级警务人员，竟然打算在教堂这种神圣之地进行交火行为。

    黄友欢走上前去，也不跟他们两个假客套，直接用枪抵着牧师的下颚说道，你们两个活腻了！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像极了影片终场前愤怒的大BOSS。这里是教堂又怎么样，就算是教皇又怎么样？用斯大林的话来说，教皇有几个师？是啊，今天你牧师看看，上帝能不能帮你掰弯我的枪管，或者拿去我刚刚上膛的子弹。

    那两人知道黄友欢没有找到人，心里窝火。但是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马丁今天没来？本来做礼拜几乎就是自愿的，哪有什么点名或者打卡一说？

    信徒赶紧从身后闪出，连连说道，使不得使不得。

    黄友欢松开拽着的牧师的衣服的手，紧跟着如法炮制，又抓住信徒的衣领，厉声呵斥道，知道我是谁吗？

    三天时间，信徒想必已经通过各个渠道了解到了黄友欢的情况，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和酒吧女郎混在一起的警队大头目，竟然如此莽撞不可理喻。

    牧师又过来拉扯，黄友欢怕他们抢枪，于是抬手就朝天放了一枪。

    子弹发出清楚的响声，击中了某个地方的墙壁，发生“噗”的一声。

    这一次鸣枪示警简直就是神来之笔，那两人明显软了下来，萎缩地靠墙站在一起，像是等着黄友欢班主任发落的小学生。

    正在这时，那位买盒饭的老板也跑了回来，手里还提着两份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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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金蝉

    显然他还没有吃，想着回来和黄大队长一起共进晚餐，顺便套套近乎。

    黄友欢见状，喝令店老板将他们二人铐起来，准备带回局里审问。店老板手里还拎着两盒便当，又没有手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就在他踌躇之际，那牧师脸都白了，连忙说道，我知道，我知道。

    黄友欢恼他刚才态度不好，嘴上于是很强硬：“现在说，晚了。”

    牧师翻了一个白眼，但是看着黄友欢黑洞洞的枪口，他也有点慌。看来这警官明显是有点愣，于是抱着惹不起得躲起的心态，他一个劲儿地用手捅那位信徒的腰，意思是你快说快说。

    信徒不得已只好站了出来，眼睛向四周瞟了一圈，然后低声说道，那个鬼佬以前确实是每个周末都来的，他私下找我们说他有点难处，来曼谷被人偷了钱包护照等，看看我们能否行行好，帮他解决一下食宿。

    本来我们看他不像坏人，便给他安排了住处，就在教堂里面。但是他又开始说自己是两个人，一间房不太方便，又要求我们给他留两个房间，正好前段时间有多余的地方，就给他安顿了。没几天他就带着一个女人住了进来，而且他们确实是一人一个房间。

    黄友欢心说，掩人耳目而已。

    上次你来打听他的消息，我们一开始也摸不清真实情况，当时还是比较矛盾的。

    但既然你是警察，我们肯定更相信警察一些。所以我们都没有告诉他任何关于你的消息。

    刚刚我也是奇怪他为什么今天下午没来，然后我们俩去看了一下。信徒指了指牧师，意思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去的，也是为他自己作证。

    他和那女的都不在了。房间里空空荡荡，里面所有他们自己的东西都带走了。也没有留什么便条之类的交代。看来这两个人还真是有什么问题。

    我们也一起去问了看守教堂的李大哥，他说他们礼拜一一早就走了，还在桌上留了几百美元，说是感谢上帝的。他以为是小费，就偷偷揣自己兜里了。现在害怕有麻烦，也都交出来了。

    信徒说完，就去掏自己的裤子口袋，想必是这几百美元又从李大哥那里转移到他的身上。

    跑了？黄友欢的脑袋嗡嗡作响。他没想到会这样，一时之间无法接受，眼睛眨巴眨巴着不知道该不该闭一会儿。

    怎么就跑了呢？难道说这个马丁料事如神？知道自己要来找他，提前带着女人转移了？还是他有另外的事情临时去了其他地方？黄友欢用手指挠了挠眼角，顺便把枪收了起来。只是他一时半会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只是下意识地做一些机械动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滑稽的喜剧演员。

    枪插了好几下才插进枪套，他感到自己的手在发抖。诗雅不在，万事不成。他想抽根烟，摸了一下才发现烟都没带在身上。越想越气，他飞起一脚，猛地踢飞了店老板手里的盒饭，然后气哼哼的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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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传道

    酒醒之后的戈德曼看起来还是很疲惫。他找到Lee，和尼克他们一起劝说他回去。

    戈德曼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这个任务现在看来太危险了。你的父亲已经是我们FBI抚恤的烈士之一了，现在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再置你于险地。

    这个理由大气冠冕，Lee一时还找不到还嘴的说辞。他只是不说话，但是脑子里一直在想对策。

    见他不言语，戈德曼使了一个眼色，尼克和菲尔赶紧围坐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跟着劝说起来。

    Lee被他们搞得心烦意乱，于是皱着眉头说道，谢谢你们的好意，但是眼下还不是我离开的时候。你们刚来，这里复杂的情况和环境你们都不熟悉，很多工作既然我和海伦都已经做过了，那么我就再留下来陪同你们一段时间，等你们完全接手了，我再走不迟。

    他知道这是拖延时间，他也知道他们知道他的想法和表达。

    同一个团队里的一大部分人和极个别的一小撮人现在严重对立起来了。大家谁也不能接受对方的方案，都气鼓鼓的像一堆青蛙。

    实在无法，戈德曼站起来表态说，好了好了，我们都是一个团队。这样吧，我明天一早请示一下总部，听听他们的意见。

    大家无奈，也只好散去。

    回到房间，Lee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现在戈德曼急着要自己回去，肯定是任务有了新的变化，但是自己被毒贩差点干掉，海伦下落不明，马丁又死得不清不楚，这些事情作为外人都看不过去，更何况自己是一名专业的警探。说什么也不能现在就走，这样下去，自己以后怎么面对警界的朋友和同事？

    他决定给远在北美的皮尔斯挂个电话，请他帮忙让自己留下来。

    只是他心里也没有底，不知道皮尔斯肯不肯出面帮忙，而且还必须要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理由。

    那么就说自己在这里发现了一个很大的毒源？或者危害美国安全以及世界和平的恐怖团伙？

    他撅起嘴，长长的“吁”了一下，然后是一个悠长的深呼吸。吸进来的新鲜氧气让他头脑一振，他决定就按这个理由来说。

    拿起酒店房间的电话，他犹豫了一下，又放下了。这种没有加密的通信手段如果有心人想要窃听，就如同白日裸奔一样。他决定还是想个其他办法才好。

    Lee拿着自己那本被定义为加州艺术品商人的护照，准备出去找一台电脑，用加密邮件的方式来看看是否可以联络到皮尔斯。

    出差这么久了，他已经很久没有上过自己的加密邮箱了。从以前在美国时的每天收发邮件，到现在的半年几乎没有摸过电脑，Lee感觉简直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和皮尔斯有一些特殊的约定，因为他们可以算作名义上的师徒关系。皮尔斯告诉他，你要学的技击、爆破、暗杀等等这些都已经足够了，某些领域的研究也比我这个老头子强。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救命的知识，这些和智商无关，和经验有关，和为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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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痛楚

    虞子衿一个人痴呆呆地呆在原地，转眼之间主任和小任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昨天出发时满车的欢声笑语，到如今孤零零一人的凄楚寒酸，这让她一下子无法接受，感到心里空空荡荡的难受。和饥饿不同，这种感觉带着一丝悸动，仿佛某种化学反应在心里燃烧。耗的是氧，留下的是痛。

    她想起小学老师讲过的一个词“痛楚”，这个“楚”字有两重意思，一是指一种落叶灌木，鲜叶可入药。枝干坚劲，可以做杖。亦称“牡荆”，是马鞭草科牡荆属植物黄荆的变种，小枝四棱形。叶对生，掌状复叶，小叶片披针形或椭圆状披针形，顶端渐尖，基部楔形，边缘有粗锯齿，表面绿色，背面淡绿色，通常被柔毛。圆锥花序顶生，花冠淡紫色。果实近球形，黑色。6-7月开花，8-11月结果。

    生于山坡路边灌丛中。取牡荆的新鲜叶入药，和水煎服，苦到不能入口，但是对风寒感冒、痧气腹痛吐泻、痢疾、风湿痛、脚气、流火、痈肿、足癣等症有奇效。

    第二是指古代的刑杖，或学校扑责学生的小杖。有一次五年级上数学课的时候，虞子衿记得很清楚，她因为感冒，鼻子很塞，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数学老师以为她上课睡觉，用一根竹子做的教鞭狠狠地抽在她脖子里，现在那里还有一道很浅很浅的伤痕。她不知道的是其他大部分同学都在老师的生日里送了礼物，而她没有。她以为只要好好学习就是报答老师，虽然老师平时也是一直这么要求的。

    虞子衿觉得，这痛如果加上孤独，那么就会组成“痛楚”。一个人的痛，像是被掰开的身体又连着的脑袋，既无法停止，又无法断送。

    她四下望去，空无一人。只有孤寂的群山连绵不绝，如同厄运一样包围着一个刚刚踏入社会半步的小女孩。

    虞子衿曾经以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救世主。在黑暗的生活中摸索了那么久，那个阴冷的地下隧道一般的生活好不容易看到了光明，她以为自己和父亲，和妹妹终于熬出了头，没想到这幸福来得太快也去得太快，在她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美妙体会美好的同时，看起来又夺走了她的一切。

    她低下头，想哭却又哭不出来。手心里的古钱像一把刀一样，锋利地试探着她掌心的韧度。

    虞子衿把那枚古钱拿到眼前，仔细看了一下。和附近寺的住持和尚给自己的几乎一模一样，如果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这一枚更新一些，更光亮一些。

    虞子衿不知道这枚古钱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上次那一枚和这一枚是什么关系。她想起了主任临走时叮咛的话，长林人是大写的人。虽然懵懵懂懂，但是她内心也明白，这是一种崇高的信念，不仅仅是嘱托，更是期待。

    虞子衿把古钱仔细地藏在身上，又望了望主任奔走的方向。大风刮起来了，吹过她的衣裾和发端。她清秀的脸庞上有隐隐的泪水，等这些风干了它，她就要奔向她自己的方向。

    记住，软棍子、手心的9、神仙先生和兔子，他一边念叨这些同志的嘱托，一边快步地奔向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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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几章    雪茄

    于贤派人来找汉瑟，汉瑟本想自己也装装高调，不见不见。但是转念一想，现在最好还是抓紧时间处理好这件事，他们几个没有一个人想在这个鬼地方多待一天。于是派了马修去见他们。

    马修回来说，郎副部长约他们后天正式见面，到时候泰国警方将会详细通报马丁一案的情况，请他们务必出席会议。

    汉瑟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化成这样。本来他们是来全权督导检查泰国人的工作的，是不折不扣的领导，现在好像反过来了，变成泰国人牵着他们的鼻子走。难道他们取得了什么突破？找到了马丁的下落或者尸体？

    不过既然泰国人能够完成这件事情，他们也乐得逍遥。想到这里，汉瑟让马修通知对方，没问题，后天他们准时参加。

    郎副部长一个电话，黄友欢便诚惶诚恐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副部长也没有责备，直接就让他看着办。还有七天时间，马丁没找到，和马丁在一起的女人也没有找到。诗雅自杀，老婆离婚，这黄友欢是铁打的汉子，这么能扛？

    和所有遇到困难的下属一样，黄友欢眼巴巴地望着郎副部长。他也不是求饶，也不是示威，只是一种本能。他黄友欢就是靠着这种贱兮兮的样子瞒过很多人，一步一步爬到今天的位置地。

    谁不喜欢听话的下属呢？郎副部长冷冷地看着他，眼前这个男人虽然能力不是很好，但是胜在听话。只要听话就好办，不像那个于贤，搞着搞着手就越伸越长，还差点摘到副部长的果园了。做好本分，郎副部长有的是办法帮你解决你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按了按桌子上的呼唤铃。进来一位眉清目秀的俊美男子，一进来就毕恭毕敬地向郎副部长敬了一个礼，然后又冲黄友欢倨傲地点点头，便一言不发，深情地望向副部长的方向。

    这位就是内务部专门负责我个人安全的席助理。他既是我的安全助理，也是内务部内部监管贪腐和渎职的第一处长。你放心，你们都是我的人。郎副部长拿起一根古巴的Cohiba雪茄，用特制的雪茄剪剪掉后部，用一款红色镀铬的喷气打火机点好了，慢条斯理地抽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

    他很熟练地操作着这一切，仿佛眼前没有任何一个人。没有烦心事，是属于他的个人休假时间。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这是一种庄严的示威，下面的不管是谁，席也好，于贤也好，黄友欢也好，你们干的好，就有和我老郎一起抽雪茄的奖励。

    你们干的不好，那就是被抽的雪茄，那把雪茄剪，正好能够穿过一根手指，谁要是觉得自己的指头多余了，那就来试一试。

    下面的席处长和黄友欢心里明白，他们现在也是没有退路，不能帮郎副部长解决问题，那么自己本身就成了问题。

    现在他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一个笼子里的同舟人。虽然席助理很看不起黄友欢，但是慑于郎副部长的压力，他们只能携起手来，尽快找到马丁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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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四大名捕

    席处长和黄友欢来到郎副部长办公室外面，黄友欢长吁一口气。这一长吁，一半是真，一半是假。

    席处长顾不上配合他做戏，鼻孔朝天地说，黄大队长，怎么，这么点小事也要兄弟帮忙？

    黄友欢知道他会这样问，忙不迭地说，那还不是席处长业务能力超强？整个曼谷，谁不知道“于有李，洪有狄，抵不过郎家一张席”？

    李、狄、张、席，就是所谓的江湖人士按照东南亚流行的武侠文学作家温瑞安的小说《四大名捕》给他们取的外号。

    李是李加一，狄是狄威，张是张乔，席就是席处长席彬。这四个人，各有各的特长。

    就像李加一，他的出名是一个星期不到，抓获曼谷最凶恶的杀人犯侯某某。据说，当时发生在泰国中邮集团邮票印制局宾馆的这起案件，凶手侯某某是清莱人，三十多岁，大学毕业后不知道遇到什么挫折，总是要找泰王鸣冤，谁和他谈话都问不出个所以然。

    那次来曼谷，在印制局宾馆住了一个多月，平时和服务员关系挺好。但是谁也没想到这家伙心理扭曲变态，极度仇视信基督的人。平时和服务员聊天时就专门打听过宾馆里谁信基督。这个宾馆一共有五名基督徒，这厮那时准备好了一根一尺多长的刮刀，杀人前一个周末已经准备结账走人，不知道要去哪里干什么，反正不会是好事。

    可能是结账时发生口角，正好管结账的女服务员是个老年基督教徒，这厮兽性发作，在她前胸后背连刺7刀。女服务员当场毙命。

    这时，对门的女财务员听见惨叫，出来制止，被一刀刺破大动脉。女财务员后被送到古那慈爱医院，历时7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女财务员也是基督教徒。

    凶手逃离时又杀死拦路的一名女服务员，刺了20多刀。

    另有7人被轻重伤，其中又有两人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凶手逃离现场后引起轰动，曼谷当时最繁华的BTS暹罗百丽宫商圈瞬间变得空空荡荡，洗手间和办公室挤满了人，大门紧闭，没有人敢出来制止或者看热闹。

    凶手威逼一辆出租车驾驶员带自己逃往巴吞他尼附近的山里，车子没油后，驾驶员也被捅了三刀，后来还好被救了回来。被杀三名女性中，有2人是退休后又出来工作的，60岁左右。

    被抢救无效死亡的两名男性40多岁，也是基督徒。事发当天，本不是他们当班，因同事（基督徒）有事，2人倒班，遭此大劫。

    李加一带人马不停蹄，在没有军方协助的情况下，不到五天，生擒凶手，而且自身和团队没有人员伤亡。他那个时候的职务只是区一级的警署署长，而且案发地其实并不是他的辖区。出于维护公共安全考虑，他决定亲自带队进山擒凶，这在当时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信心的。

    凶手被抓后，整个曼谷引起轰动。在载着凶手的警察穿过曼谷街头前往审理法院的路上，人山人海，大家纷纷跑到街上一睹凶手的面目，同时李一加署长也一战成名，一下子成为威震四方的大警探大英雄，并很快升职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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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扫地僧

    而第二位狄威呢，那就更传奇了。

    国际刑警组织前些年有位顾问，说是顾问，以前也是名副其实的警探——布鲁斯，老人家也是勇于自我表扬，居然敢跑到曼谷刑侦总队讲了一个他的枪弹痕迹成名作。大意是路边的一个停车被枪击的杀人案。事发地在美国芝加哥东加菲尔德公园附近。东加菲尔德公园是芝加哥第三大危险的社区。这个社区有两万人左右，也是伊利诺斯州犯罪率第三高的社区。据统计居住在东加菲尔德公园的居民有十分之一的几率成为暴力犯罪或财产犯罪的受害者。犯罪大数据显示，该区域每10万人中发生3078起暴力犯罪，比全美国平均水平高出805%。居住在东加菲尔德公园的居民有1 / 33的机会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东加菲尔德公园的财产犯罪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99%。财产犯罪率为每10万人中有7117起财产犯罪。东加菲尔德公园的居民有1 / 14的机会成为财产犯罪的受害者。

    布鲁斯神奇地根据子弹射入受害者的轨迹巧妙地判断出来开枪者所在的位置，由于周围是开阔地带，谁能想到凶手是藏在一棵树上的一位末日论症候患者。

    不过布鲁斯不知道的是，台下的狄威在这一领域远超于他。在过去没有高科技技术手段的情况下，世界各地的刑侦高手都是靠绝活傲视群雄的。但是狄威非常低调，除非和案件有关，否则他轻易不与人交往，不出席宴请，不参加宣传活动，不举办讲座，不接受记者和电视台采访。因为被关注度极低，使得在警界之外的圈子，他几乎没人知道。这也使得一个来自美国的布鲁斯被泰国国内媒体大肆炒作宣扬。也是典型的外国月亮更圆，外来的和尚经更好听的一种表现。

    狄威来自泰国最偏远的孟萨，小地方出了大专家，因一人带动了全泰国刑侦技术的普遍领先，除了孟萨的狄威，还有帕尧的玉林。老玉林是个不识字的羊倌，是全泰国皇家警察步法追踪技术的创始人。曼谷警官学院的特聘教授，徒子徒孙遍天下。黄友欢和陈新都上过他的课。

    狄威是千里马，当时的孟萨警察局的领导是伯乐。前几年狄威获得全泰国皇家警察二级英雄奖章和曼谷警官科技英才荣誉证书。黄友欢和陈新都是他不成器的学生，在这一领域没有成绩不奇怪，他们俩连高手都不够资格。

    狄威的出彩，带动了泰国皇家警察在这一领域的普遍开花，到现在，不仅仅泰国，在整个东南亚和日韩两国，类似的复杂案件，都必须要请他老人家出马。只是现在老人因为年岁已高，身体抱恙，已经轻易不出门了。

    他的几个高徒，像南奔府的旺猜，碧差汶的坎达，沙功那空府的素恰等，也都是世界级的高手。外国同行在这一行当里还真是一点都不能吹牛，更遑论美国FBI和欧洲刑警总部汉瑟一行了。泰国俚语里说的“老虎不发威，不是 Hello Kitty”，就是这个意思。扫地僧扫地僧，狄威就是北少林经年累月扫地的大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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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大毒枭

    第三位是张乔。上世纪90年代前，颅骨复原等技术水平属于刑侦领域的高科技含量项目。在泰国中部的披集府彭世洛府等地，尤其在披集府，有一个高手，就是张乔。80年代初曼谷南郊的一个碎尸案就是找的张乔帮忙的。不过同时的狄威及其徒弟等人得到了领导的极大支持从而发扬光大，张乔一系却因为一件小小的差错而受到冷遇，就渐渐没落了。

    张乔从80年代初就在披集皇家警察局工作。而同期，只有美国FBI的皮尔斯和中国警方的柴东升和兰玉文创办了213研究所搞颅像复原重建鉴定。张乔算是是这项技术的发明人，一直到现在也是世界领先，是泰国警方在国际同行中为数不多的骄人荣誉。

    但是这三个人加起来，统统比不过一个席彬。

    要说席彬，还得从泰国举世闻名的大毒枭坤查说起。

    坤查以前是个中学化学老师，但这家伙是奇才。他因为两次婚姻失败，便萌生了靠化学制毒赚钱的思想。他后来被抓后也交代了一些制取方法。据说，仅仅是据说，行家听了后觉得匪夷所思。他的法子，成本很低，工艺很简单，制取速度和产量很高，中间体用的也和别人的不同。

    坤查的传言很多，有的挺邪乎。

    传言是否属实呢，可以注意有几个时间：

    在过去，泰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目录和国际上的相同，都是22种；

    2005年3月，坤查被抓获；

    2005年11月，泰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目录比国际上增加了一种；

    2006年6月26日的国际禁毒日，坤查案第一次开庭。

    据席彬称，以上数据大都在这个时间左右，具体他也记不清了，泰国的增加到了好像28种，其他周边国家也增加了好几种。

    2009年的6.26国际禁毒日，泰国卫生部长阿努丁·查恩维拉库尔发文称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同一天坤查被打靶。不过枪毙他的日子有点奇怪，当不当正不正的。大多数缉毒警都说，今年的禁毒日都能等过去，咋就不能再等待明年的禁毒日呢？

    坤查交代过制毒的部分原料和方法，但肯定没全交代。不过，他已交代出来的就很令人惊奇了。他的一个法子，马来西亚某高校教授在坤查之前也置配出成品，但量不易做大。坤查交代过一些工艺诀窍，但最关键的没说过，专家一直想还原，总是不成功。

    坤查这家伙脑子太聪明，席彬怀疑他走入不归路前就已经在制取方法和成品上玩花活。第一次开庭时坤查声称他制造的不是冰毒而是耗子药。

    在东南亚，冰毒就是冰毒，即甲基丙胺，不是泛指。而坤查这家伙说自己的叫啥啥啥，具体的席彬称记不清了也搞不懂。反正坤查说自己的是化学中间体，不在禁毒目录之中。

    这件事还忘了是哪有一个花边新闻。朱拉大学的某老师，一把年纪了，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去鼓捣冰毒，还真做出来了，赚了不少钱，好像有几千万泰铢。结果一分钱都没花在家里，都给了女学生。老东西做毒品烟熏火燎的内力不举，和女娃做不了那啥，号称是柏拉图，精神恋爱。事发后警方抄没所得，老伴才知道这些，直接气得脑溢血住进了医院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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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暗流

    坤查就是席彬抓到的。最厉害的时候，坤查一个人制造的冰毒占了泰国市场的一半以上销量。没办法，谁让人家的东西质量又好价格又公道呢？就是这样的大毒枭，竟然让全泰国的警察忙活了半年多，愣是连个影子都没找到。

    席彬是亲自做的卧底，因为坤查虽然是个技术型毒枭，但是他身边有一位特别厉害的帮手，就是他的弟弟坤塔。

    坤塔是参过军的，退伍后一直做小买卖养家糊口。他老婆生了一大堆孩子，一大家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紧巴。坤查本不想让弟弟参与其中的，但是又眼看他受苦，最后还是把亲弟弟拉下了水。

    和坤塔相比，席彬就显得更厉害一下。他也参过军，而且退伍前是特种兵。特种兵和一般军人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其实特种兵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啥，各地各部队也说法不一。

    但是特种兵有一项技能，经常练习后很有一些好处。搏击时如果手里持枪，那就不能再拿一把刀了。所以特种兵都是把刀咬在嘴里的。这里倒还真不是耍酷，生死关头谁会去耍帅啊。他们的基本规则是咬紧匕首，嘴闭齿合，舌头上翻顶住上颚，鼻腔呼吸。据席彬自己说，真正实践起来很难过，很不爽。

    虽然这样会做产生大量的唾液，可以有效地抑制紧张发抖。因为人紧张时的下咽会发出较大的声响，采用这个动作，在唾液下咽时一般没有声音。鼻腔呼吸也会变得悠长平稳。还有就是拔刀时预备时间短，手臂运动的半径小，出刀快。

    坤塔当然能看出席彬不是一般的毒贩，大家都是练家子，彼此瞧上一眼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奈何席彬特别会来事，他攀上了坤查的老婆，也就是坤塔的嫂子。

    坤塔的老婆穷苦人家出身，看不惯坤查的老婆大手大脚穷奢极欲。妯娌两人关系紧张连带着把坤塔也牵涉了进去，大嫂平时没少在坤查面前讲小叔子他们一家的坏话。

    时间一久，坤查对席彬的信任比自己亲弟弟还深，这里面坤查的老婆功不可没。所以最后坤查被抓被毙，她老婆最后一点事也没有，反而还私藏了一些家底儿，足以生活得小有情调。这也是席彬投桃报李，感谢她为自己破获她老公犯罪案件提供的帮助。

    坤查信赖席彬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席彬太能销售了。可不要小看毒贩，他们那一行有时竞争一点不比传统行业差，而且搞不好还要把命丢了。

    但席彬一直帮着坤查稳步扩大销售领域和客户资源。当然，这背后少不了警局暗中给予的支持和照顾。

    席彬是坤查的摇钱树，坤塔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暗中试图警告席彬，反而被他一顿夹枪带棒的反击弄得灰溜溜的。

    坤查被抓后，警方希望能够利用他引蛇出洞，钓出一件潜藏了很久的坤塔。结果不知道什么原因，貌似亲密无间的兄弟俩直到坤查咽气，弟弟坤塔都没有出来。

    有人说他跑到了印尼菲律宾一带，还有人说他已经死了，传得有鼻子有眼，很是迷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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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高手

    只有席彬知道，坤塔一天不落网，自己就一天都不能睡个安稳觉。

    自从坤查伏法，席彬也高升为内务部郎副部长的助理，这个位子很有培养潜力，大家都觉得席彬才是真正的前途无量。其他三位，要么年高老迈，要么偏安一隅，都不可能对席彬造成威胁。

    将来郎副部长高升为总管警务与情报的内务部长，席彬接替郎副部长的职务，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现在郎副部长把这么重要的一件任务交给他，他虽然恼火黄友欢的不成器，但是对于上级，还是要尽心尽力地有所交代才好。

    黄友欢也明白席彬的想法。他只有尽力地讨好他，毕竟他们俩的前途和价值差距在那里很明显地搁着呢。

    黄友欢想起席彬另外一个故事来，他也是以前听陈新他们吹牛的时候说的。那时候樊兵还是大队长，陈新只是他们里面的业务骨干，连副大队长都不是。

    曼谷有一阵子，有两个小年轻专门夜里偷车中的财物。他们等到晚上夜深人静之时，用特制的手电筒照射车窗查看是否有财物。两个人警觉性高，又自己比较会开车锁，因此造成那段时间曼谷的驾驶员都不敢在车上留置贵重物品。

    这两个蟊贼有天晚上在曼谷北郊从一辆车中偷走一个皮包，回家一打开，吓傻了，里面有少量现金，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只有四个字：我是席彬。

    想必席彬在钱包里留一点钱是怕他们不偷。俩人见状立马准备撒丫子就跑，刚开门就被等候在外面的席彬带人逮了个正着。为什么不在作案现场抓他们呢，目的是为了起获以前他们作案的赃物或罪证。

    这件事传开后，曼谷警察个个觉得脸上有光。那俩被抓后说道如果当时就开包看，知道有这张纸条，他们打死也不敢偷了。

    这俩抓住以后，很长时间曼谷再也没有发生汽车内部物品失窃的事情。但是慢慢的有有了新的案子，有些小年轻不知道是为了发泄还是别的，专门砸破车窗后扔进个烟头，邪门的是有些车子居然真的就烧着了。

    还有一个中年人渣自制弹弓，射钢珠打猫，没打着猫却射穿了车窗。他从中得到启发就专门用弹弓射车窗，然后窃取财物。他们还都是被席彬抓到的。

    所以郎副部长说席彬是天生的刑侦专家、破案高手、犯罪克星。一般的案子也不轻易让他出手了，目的就是好钢用在刀刃上，碰到疑难案件大案要案，才让他出马一展身手。

    这么优秀的名捕，竟然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怕老婆。

    席彬的太太是泰国吉大集团董事长翁达家的二千金，从小便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中长大。席彬原来有个女友，但是自从他名声起来以后，吉大的董事长便亲自邀请他来集团出席活动，当然明面的暗地的酬劳不菲。

    席彬觉察到翁董事长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女婿也，便有了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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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姐姐

    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有郎副部长在上面施压，他无奈只能和女友分了手。女友自杀未遂，便出走国外。席彬也很快和翁家二千金成了亲。

    婚后的生活自然是差异巨大的。首先席彬虽然不是凤凰男，但内心的自尊心还是很强的。恰恰他的太太，翁家二小姐，想要打击的就是这种自尊心。

    我们举一个真实的例子。某日因琐事席彬被太太关在阳台上反省了一夜，第二天他撒谎房门反锁向郎副部长请假。郎副部长派人电话他太太。太太是个实在人，直接说道，“昨晚他跟我墨迹，被我关阳台反省”。整个内务部全都笑翻了，直接从楼上笑到了楼下。一帮子他的手下去他家楼下参观。

    最搞笑的是郎副部长，他到了以后，先是一本正经的吩咐道，“嗯嗯，这个不算私假，不许扣工资”。边上戴眼镜的财务凑趣道，“那该咋算”。郎副部长很威严的一点头：“工伤！”

    这样的事情给严肃的内务部略添色彩，但总体上席彬还是非常令上下级信服的。

    现在黄友欢面对的是一个令他压力巨大的伙伴，他必须绞尽脑汁地做好一切，也许才能跟上席彬脚步的一小点。

    他们两个在办公室公事公办地研究了半天，最后两方人马比较一致的结论就是，马丁活着。找到他，再明确死在废弃养殖场的死者身份，如果是他杀，找到凶手，如果是自杀，那么自动结案。

    这个马丁已经给整个曼谷皇家警察队伍带来了太多太多的压力和工作量了。必须尽快解决掉这个棘手的问题。

    马丁带着娜娜来到双生子研究所，是因为娜娜哭着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快要死了。

    怎么快要死了呢？马丁看上去很着急地追问道。

    马丁刚从外面回来，看见娜娜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屋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

    马丁打开灯，娜娜哀嚎了一句，不要。抬起头的瞬间马丁发现娜娜已经哭得像个泪人。她两只手捂着脸，眼睛肿的像两个大桃子。

    原来他们搬来这家教堂小住没有几天，刚才娜娜突然接到电话，是妈妈通知她赶快去清迈附近一座什么研究所，说那里的人通知她，你姐姐快不行了。

    娜娜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个人在家照顾瘫痪的奶奶。她和姐姐没有读很久的书就出来闯荡，从快餐店的小服务员开始，加工厂的杂活，小公司的文员，一直到曼谷的酒吧。姐姐不是人家介绍去做代孕的吗？怎么会出现在一家研究所？

    娜娜自己也搞不清楚，妈妈现在更加走不开，她能依靠的，只有眼前这个从酒吧门口捡回来的男人。

    马丁还是有一点点不放心的，他害怕娜娜给自己设套。虽然这个小女孩看起来像只小白兔很容易受惊，但是在这陌生的国度，自从于贤一伙设计让自己吃了大亏以后，马丁变得明显疑神疑鬼起来。

    但是他现在无法拒绝娜娜，他们在一起最近的花费都是娜娜的钱。自己总不能用了人家的钱用了人家的身子，关键时候一走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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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好转

    思来想去，马丁决定陪娜娜去一下她姐姐所在的这家叫什么双生子研究所。马丁想这家代孕机构怕不是有什么问题吧，怎么取这样一个奇奇怪怪的名字？

    两人一路来到研究所门口，根据娜娜的母亲给的地址，找到这里并不难。只是马丁并没有想到因为这件事，自己恰好避开了黄友欢的追捕。不过是福是祸，现在还不知道。

    娜娜知道马丁以前是个警察，这一点明显马丁没有打算瞒住她。因为短期内他还需要利用娜娜泰国人的身份完成很多他想要报复于贤他们的事情。

    既然马丁是警察，那么现在一切就按照马丁的吩咐办吧。娜娜自己当然没有什么主意，她一路上既焦急有哀伤。奶奶，妈妈，姐姐和自己，是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唯一的念想。

    马丁让娜娜先不要出面，自己伪装成娜娜请的律师先去看一看。毕竟他是一个外国人，马丁心想在这偏僻的山村，想必他们不会像于贤他们一样对他不客气的。

    还真的让马丁蒙到了，研究所的人员看到是一位外国律师前来，虽然有点意外，但马上毕恭毕敬地帮马丁安排好了一些事情：他想要的雇佣合同，娜娜的姐姐妮娜来之前的体检报告，还有现在最新的身体状态明细。

    但是当马丁提出要见妮娜一面时，工作人员强硬地拒绝了他。他们的理由是她现在身体很不好不能见人，但是正处在康复期。研究所本身就是很好的科研医疗单位，有很好的医生和药品，足以保障妮娜的生命安全。

    无奈，马丁只好先从妮娜和这里签署的合约书看起。

    合约里正好有泰文和英语两种，马丁看起英文来毫不费力，他快速地浏览了一遍。

    原来妮娜来这里确实是做代孕妈妈的，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体检合格的女性，如未生育，首胎可以得到1万美元的报酬，期限从确认怀孕开始到孩子出生后三个月为止。期间另外每月提供营养费500美金，其他补助100多美金。研究所提供免费的食宿，但是这段时间除非得到允许否则不能外出，只能呆在这里。

    这个条件不算苛刻，甚至某种程度上在泰国算是一份很不错的短期工作。当然代孕在很多国家不合法，但是对有些因为生理原因又渴望得到孩子的夫妻来说，这又是一个解决他们问题的途径。同样地，也催生了一门生意，造就了一个市场，那就是跨国代孕。

    许多欧洲人找的是乌克兰或东欧一些国家的年轻女人，对刚刚踏入社会的女性来说，利用自己的身体赚钱有些时候也是迫不得已。

    既然研究所自称精通业务，又有医术高明的专业人员，那为什么妮娜又被通知病危了呢？

    马丁得到的回答是，曾经因为一些妮娜自身在合同签订前没有体检出来的毛病，导致前几天发生了一些异常反应，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比较稳定，希望她本人能够很快康复。

    马丁当然也希望妮娜康复。虽然自己和娜娜现在谈不上什么深入的确定的关系，但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谁也不希望青春永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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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疑惑

    虽然研究所的人给马丁看了一些他要求的资质证书之类的东西，但马丁很快发现他们并不是一所正规的医疗机构。他们的官方名字叫“高能物理双生子佯谬现象研究处”，是一个和医疗完全不沾边的机构，怎么能够申请到代孕这种很多大医院都不能拿到的资质？

    马丁觉得这里隐隐透着一股诡异，尤其是那天晚上，自己散步时偶然遇到的那个叫虞子衿的姑娘。

    他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她眉目之间传递出来的神色如果加以凝练，马丁又觉得她很像自己认识的某人。但这个某人，自己又说不出具体是谁，这让他非常迷惑。

    那天他是晚饭后没事在研究所里瞎转悠，正好遇到清之雅之两姐妹在亭子里聊天。热情的马丁闲着无事便凑了上去，他来了没几天，没想到她们来的时间也不是很长。

    马丁转悠了几处地方，有好几处都写着“科研重地，非请勿入/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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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的牌子。而且挂着这种牌子的地方都是高墙深院，外面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虽然晚上没有白天那样有保卫带着狼狗驱赶，但警察的直觉让马丁觉得这里不简单。

    和海伦一样，好奇害死猫。马丁不禁有了继续探查下去的兴趣。他首先想要知道是谁创立了这样一个机构，他的目的何在；第二，他为什么要把研究所建立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而且周围还是河流环绕;第三，他为什么要研究双生子，研究双生子一般在马丁心里都和犯罪擦边，这个马丁可是有过深入研究的。

    他先是联络了研究所外面的娜娜，说姐姐妮娜现在情况好转，让她不用担心。娜娜最近遇到的烦心事也特别多，就提出让马丁陪她一起回老家遮普看望一下她的奶奶和妈妈。

    马丁觉得这个有点那个，他挠头了半天还是没有办法同意。但是他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那就是妮娜虽然已有好转，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所以自己还是不能马上离开。

    安排娜娜先回去以后，马丁决定去会一会这家研究所的高级管理人员。

    他假装不好意思地说自己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子嗣，以前和太太都忙于事业，没有太多时间考虑这个问题。但是现在恰好遇到他们这么专业的地方，自己有兴趣作为客户也想找他们合作一下。

    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了马丁的别有用心，他觉得马丁这样的律师一定是另有其他目的，而且想必也是非常难缠。于是婉拒道，现在客户排的太满，起码要一年半以后才有名额。

    马丁对此自然早有准备。他拿出自己用手机拍的他们和妮娜的合同里面的一处条款说道，根据我对泰国法律的了解，这里面你们属于非常明显的霸王条款，严格意义上是属于违法......

    说完，他眼睛死死盯着工作人员，对方被他的气场吓到了，连忙推说自己也是刚来没多久，很多事情都不太了解，她可以把马丁的要求转告上级，让领导来明确如何答复。

    这正是马丁想要的答案。

    就这样，马丁和主任的第一次见面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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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交锋

    马丁是一个典型的遇强则强的男人。他没想到主任是一位女性，更加没有想到是这样一位气质绝伦神采摄人的职业女性。

    主任本以为不知道哪里来的猥琐律师可能想敲诈点什么油水，这种人自己以前没少遇到。但是两人四目一对，都有一点暗自欣赏的味道出来了。

    在贝诺的熏陶下，马丁对这样的知性女子可以说是心理掌握得炉火纯青。一般优秀的女性，见识过什么样的男人有能力有素质，因为自身条件过硬，见过太多优秀的男人，自然对一般的撩拨方式甚为冷淡，可能还会反感。但是，反过来如果男人也是非常优秀，自然也遇见过无数的优秀女人，那么他的心理素质和反应能力也肯定技高一筹。

    这种降维对降维的打击很快就开始了。

    马丁决定先发制人。他先是深情地望了一眼主任，很快觉察到她脸上闪过的稍纵即逝的羞涩红晕。于是他面带微笑，轻轻说道，我来你们这里，是有事，更是好奇。

    有人说真诚无敌，其实需要在真诚前面再加上一个限定，在互有好感的对方面前，真诚无敌。

    马丁的话也是实情。他的坦率和大方也让主任觉得欣慰。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欣赏的异性一上来就是满嘴荒唐言，一把骗人语。

    主任微笑着，双臂撑在桌上，双手交叉在胸前，正好挡住微微露出的事业线。她白皙的双手，迷人的眼神，恰到好处的笑容，这种魅力马丁也无力阻挡。

    主任接着他的话说道，然后呢？

    主任说完，脑袋一歪，朝着马丁微微一笑。

    这一笑，让马丁如沐春风，顿时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马丁做出一副受用的样子，坐直了身子，严肃地说道，有人向我举报，说你们这里有一些非法的营生，我并不是很相信。但是当我来到贵所，也确实看到了一些，呃，看起来不是很合理的地方。

    但是请相信我，我并没有恶意。你知道，在海牙，有许多优秀的大律师，尤其是人权律师。而我，我主要做刑事辩护。现在有些情况如果您能给我解释清楚，我想我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就当是一个男人孩子般的好奇心罢了。

    主任听了他这些咋呼的话，知道这是他们律师常见的先声夺人，火力试探，也不着恼，微笑着说道，那么以马丁先生的能力，鄙所只能俯身就擒了？

    这个“俯身就擒”四个字用的非常暧昧，因为即使是作为外国人的马丁，也知道这个成语应该是“俯首就擒”。这“身”“首”之差还真就马上有了不同的含义。马丁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一下子低级趣味起来，脸微微红了起来。

    主任哈哈笑道，大律师想不想听我说一些真实情况？

    马丁端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微苦的泰式咖啡有深深的香浓后味。他的这种掩饰自然逃不出主任的火眼金睛。

    其实呢，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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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苦难

    家父以前是埃尔温·弗罗因德里希的弟子，弗罗因德里希是爱因斯坦的弟子、追随者，著有《爱因斯坦引力理论基础》一书，这本书的泰语翻译版就是家父的手笔，他也是第一位把相对论介绍到泰国的人。

    但后来风云突变，偌大的丹麦哥本哈根理论物理研究所竟然容不下家父一张办公桌子。颠沛流离之下，他从欧洲来到美国，并在纽约认识了我的母亲。我母亲介绍他认识了一位她们家族的奇人，受母亲和这位奇人的影响，父亲很快加入了他们的组织。1990年，他老人家受组织的派遣，从美国回泰国巡视指导工作，帮助泰国临时留守团队整顿和恢复组织，发展人民中的积极分子。

    家父从曼谷乘火车到清迈，又改乘轮船抵达组织临时团队所在地――清莱。他通过几天的调查了解，收集了清莱当地人民对组织的意见，对组织内部存在的各种错误进行了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到美国总部。

    为安全起见，家父剃掉了他留了多年的珍爱的长须，换上当地人的衣束，戴上一顶鸭舌帽，扮成商人，在留守组织领导人林谦的陪同下，抵达清莱的湄发弄县，住在东门外大街一家叫“九天宾馆”的店里。随后，林谦去找湄发弄县临时组织负责人侯家其，决定第二天在城郊附近寺召开全体组织成员会议。

    那天下午，家父、林谦来到湄发弄湿地公园，两人保持一定距离，装作互不认识，在将军墓附近佯装游览，警惕地注视四周的动静。这时，由侯家其单线联系的李某和齐某前来参加会议。他们在路过湄发弄县城管局时，被坏人发现，并立即报告了警察局。警察局派出了十多名警察，荷枪实弹，尾随来到附近寺。家父发现情况不对，准备避开，而警察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几枝乌洞洞的枪口直指他们。林谦因为来得晚，见附近寺正在抓捕人，掉头便走，连夜乘船去了清莱。家父、侯家其、刘某、王某四人被捕。警察在家父身上搜去了800美金，其他一无所获。

    第二天，湄发弄县警察局组成所谓“临时法庭”，对他们四人进行审问。局长兼法官那虎主审，先提审刘某和王某。在坏人诬陷之下，他们被迫承认自己是组织的人。林谦在警察严刑逼供下，也承认自己是组织的人，为了保护家父，他矢口否认认识家父。最后提审家父。家父镇定自若，神志安祥，因敌人在搜身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证据，又是在会议未开以前被捕的，而刘某王某又不认识他。

    主审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格图桑！”这是家父回泰国后化名。“哪里人，什么职业，来湄发弄干什么？”“暖武里人，在美国长岛一家公司当职业员，来湄发弄谈生意。”长岛的这家公司是我母亲金顺的三哥开的。

    “既来谈生意，为什么去附近寺？”“我第一次来湄发弄，逛逛湄发弄的名胜古迹，谁知被不明不白地抓了起来。”警察的初审没审出什么名堂，他们折腾一天，也比较累了。

    第二天又提审家父，警察采取严刑逼供，用碗口粗的木杠压在他的小腿上，四个彪形大汉站在木杠两头，用力踩杠子，使他昏死过去，一桶冷水将他泼醒，继续审问，折腾了几个小时，他仍坚持不懈，不肯改口。

    警察先后审问他数次，一无所获，只得将他当作“国家嫌疑犯”押往清莱。押解途中在船上偶然遇见在曼谷读中学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叫谙嵩。家父趁警察没注意，托谙嵩带口讯给曼谷金发林业公司任副董事长的堂叔伍相昆。伍相昆闻讯后，急忙电告美国的家母。

    自家父离开美国回泰国，家母一直为他的安全担心。曾几次打电话联络，交通人员说他上个月寄回一份报告，后来就失去了联系。接到堂叔电报，要家母速来清莱。在组织的帮助下，家母带着刚出生六个月的我的大姐，搭乘了家族的一架货运飞机降落在素万那普机场，她们母女二人又加急乘坐敞篷货车赶往清莱，路上经不住冷风的侵袭，大姐病倒了，到了清莱才知道家父被捕了。母亲急得不行，此时大姐的病情加重了，急忙送往医院抢救，因急性肺炎抢救无效，死在医院。家母急火攻心，也病倒了。与堂叔商量如何营救家父，伍相昆认为家父一直未暴露身份，于是去找当时在曼谷小有名气的律师、家父的远房妹夫黑麻云，经三人商量，决定采取正常的司法途径去营救家父出来。

    家母与黑麻云来到清莱。黑通过他的老同学想方设法将家父的案子由警察局转到清莱中等法院，关押在流云坡看守所。不几天，法院开庭审判。只见家父脚镣手铐，在法警的押送下，一腐一拐地走上被告席。我那是还没有出生，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

    法官照例询问被告人的姓名、藉贯、职业，家父按原供复述一遍。法官喝道：“格图桑！你图谋作乱，危害国家，从实招来！”“本人是个安份守法的生意人，何来图谋作乱，危害国家？”家父驳斥得理直气壮。法官又问：“你为什么去附近寺参加会议？”“我到附近寺游览名胜古迹，哪参加了什么会议？纯属捕风捉影！”此时，作为当事人的律师黑麻云站起来质问法官：“这图谋作乱，危害国家的罪名何其大，法庭应当出示证据！”法官被质问得理屈词穷，借口案情重大，暂时休庭。

    休庭后，黑麻云对家母说：“要作好法院对质取证的准备，你先赶回曼谷金发林业公司，与你三哥商量怎么应付！”

    第二天一早，母亲便独自赶回曼谷，叫她的三哥设法安排，她暂代林业公司老板，以应付法院调查。果然不久，清莱中等法院派人来曼谷对质取证。母亲按照家父的口供镇静自如地说：“格图桑是敝司的职员，是我派他去湄发弄收账的，他有什么不轨，敝司完全可以担保！”

    一个月后，清莱中等法院以“证据不足，无法立案”为由，将家父交保释放，由曼谷金发林业公司担保。半年后，家父始结束长达六个月的牢狱之灾，回到曼谷与我们团聚。这时家母才含着眼泪告诉他：“女儿因乘火车受了风寒，得急性肺炎死了。我没带好孩子，对你不起！”家父紧紧抱着母亲，沉痛地说：“你受苦了！孩子这都是为了营救我而受难的，我对不起孩子！”接着安慰母亲道：“做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多少有作为的同志为革命牺牲了，我们应当永远怀念他们！”

    不几天，他们回到美国，把这次泰国之行的所有情况全都汇报给组织。组织表扬了家父，他又重新投入新的事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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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几章    美人如玉

    马丁听完主任讲的这些，人都要傻了。主任大可不必在他这样一个外人面前痛陈家史，但主任既然都已经这样说了，那么自己不表示表示实在也是说不过去。

    马丁连忙接话道，想不到令尊竟然是如此大义大勇之人，想来姑娘您也是......

    主任受用马丁的逢迎到位，这种本就是场面话，大家谁都不会往心里去，但就是这种种细微的点滴催化，最终会造成什么样的大河走向，实在是难以预测，难以把握。

    主任笑着连连摆手，我和我父亲相比，实在是九牛一毛，九牛一毛。他老人家的一点点东西，都够我学半辈子。

    马丁不禁好奇，这位化名格图桑的老人，究竟是参加了什么组织，又有什么样的传奇经历，让这么优秀的女儿都如此推崇？

    主任看到马丁的表情，继续说道，大律师要是有兴趣，何妨在此多留一段时日，我会安排好你的日程。也想借此机会，让您详细了解一下我们的研究内容和团队人员，相信您一定会深感兴趣的。

    马丁听罢，真是求之不得。嘴里却说道，想倒是想，可惜我最近琐事繁多......

    主任打断他的话，微笑着看着马丁的眼睛，温柔地说道，我们泰国人有句话，很适合当下说，那就是“来都来了......”

    这种女性天然的温柔和不加雕饰的真诚让马丁心头一漾，他不再好拒绝，只是沉吟不语。

    主任站起来，伸出手，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们这里人手充裕，大律师想住多久都可以，如果有事，可以随时找鸽子帮忙。

    马丁连忙也站起来，礼貌性地握了握主任的手，说道，谢谢，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主任哈哈一笑，然后就送客了。

    马丁走到门外，看了一下四周无人，把和主任握过手的那只手掌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他做出一副陶醉的表情，想来是馨香扑鼻。

    鸽子原来就是楼下大堂的女秘书，这个好看的小姑娘取了这么一个名字，也是般配。她的笑声像鸽群起飞一样爽朗，开心的大眼睛眯起来像一条绳，能捆住任何男人的身心。

    马丁被她安排到一间日式房间，里面的榻榻米一看就是名贵之物。马丁因为工作的关系去过几次日本，对日本的文化和物品略知一二。他好奇这里的人，简直就像是矛盾的两面体，一面是温和善良低调，另一面是奢华犀利而神秘。

    他简直被这样一个团体这样一个主任迷得不要不要的。

    但是他残存的意识里还是认为，自己需要了解清楚这里面的东西。因为马丁记得父亲的谆谆教导：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父亲说，这句话出自东方佛教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意思是一切我们所能看见的事物外表，都是虚假，不真实的。如果能守住本心，在看见这些外表的时候，能够不被这些外表所迷惑，能够认识到看到的相并不是真实的相，那么就能达到如来的境地。

    而如来，就是梵文里的真相的意思。我们究其一生，就是在不断探索真相的过程中。事物的真相、生活的真相、人性的真相、宇宙的真相，统统所有，这一切的真相。可惜我们大多数人，只会看到虚妄，并不能看到真正的本相。

    马丁对这些话印象特别深，因此曾经在巴黎警察局，掀起过一阵子以马丁为首的研究东方文化和佛教文化的热潮。不过后来随着马丁调入欧洲刑警总部，后面的气氛自然也越来越淡了，直到完全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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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诱惑

    一天早上马丁刚刚起床，鸽子就闯了进来。她进来的时候没有敲门，仿佛期待着能看到一个赤裸的男人身体。

    然而即使没有看到，她也并不失望。还是笑嘻嘻地，她走到马丁跟前，跟他说道，哎，大律师，起这么早哇！

    马丁作为深谙女性心理的大海帝，对鸽子的内心戏剧本走向那必须是完全把握的。

    马丁知道，鸽子平时一定是把主任当成自己的人生偶像，并且处处学习模仿。主任喜欢的她一定要加倍喜欢，如果内心有抵触，那么她就会不断地向自己发问，怀疑自己，然后慢慢再把思想向主任那个高度靠拢。

    因为她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甚至都没有经历过一次完整的恋爱。她对人生的认识还处在学习和模仿的第一阶段。所以她大大方方的示爱，在马丁眼里，更多的还是一种小孩子的撒娇。

    见马丁不理她，鸽子笑嘻嘻的贴过来，用纤细白皙的手指在马丁背上先是触碰了一下，然后见马丁并没有太大反应，便开始了游走。

    马丁穿着背心，他正在剃须，顾不上搭理这个小妖精。

    鸽子得寸进尺，整个身体贴了上来，她尖锐的胸顶的马丁生疼，两只手已经像两条蛇环抱着马丁的腰。

    马丁弯下腰用水洗着刚刚刮过的胡碴，鸽子把头靠在他的背上，脸紧紧贴着马丁的背。

    马丁能够完全感受到一个少女的滚烫的心像太阳一样赤裸裸地照耀着大地。

    他猛地转过身，一把抱住她，把她丢在床上。

    鸽子吓坏了，但是她的眼神却是直白的挑逗。她火辣辣地紧盯着马丁，马丁差点忍不住暗骂了一声欧洲的国骂。

    他猛地扯过薄薄的被子，一把盖在她身上。

    从来没有人叫他“巴黎柳下惠”或者别的，因为在法国这大概是对一个正常的男人最强烈的侮辱。马丁的父亲曾经讲起过，中国一本古籍《荀子·大略》中记载：“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这个故事自汉代以来已经广为传颂，可谓家喻户晓。相传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夜宿于城门，遇到一无家女子。柳下惠恐她冻死，叫她坐在怀里，解开外衣把她裹紧，同坐一夜，并没发生非礼行为。于是柳下惠被誉为“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马丁当时听到以后哈哈大笑，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柳先生应该也许可能患有某种男性的难言之隐。

    然而他睿智的父亲早已看穿一切：我年轻的时候听到这个故事，和你的反应一模一样。但是我们都错了，柳先生不仅有妻室，还有儿子。

    马丁，希望你也能做到不欺暗室，坐怀不乱。

    马丁心想，爸爸，这个您能做到吗？

    马丁确实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人提到过父亲的花边或者绯闻传说。他看起来和母亲感情很好，真的很好。

    但马丁心想，也许是他隐瞒的好呢？或者是他比其他人更高明。总之，这个谜底到现在也没有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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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独行

    马丁把鸽子扔在床上，然后做势要脱自己的亵衣。鸽子捂着眼，却偷偷地从指缝中看向马丁。

    马丁哈哈大笑，原来他只是想吓唬吓唬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污女。

    鸽子很失望，她嘟起嘴，很生气地“哼”了一声。爬起来想向外走。

    然后她迟疑了一下，退回来走到镜子前，仔细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然后恢复了往日从容豪迈的步伐，走到门口，开了门，外面一片阳光。

    然而她又站住了，她转过头，紧盯着马丁，一字一字地说道，主任明天去帕尧，你去吗？

    她紧张的神情弄得马丁很糊涂，他一边穿衬衫，一边走过去推开她，嘴里说道，嗯嗯嗯。

    鸽子气坏了，她狠狠地瞪了马丁一眼，然后转身跑开了。

    马丁有点奇怪她的反应，直到后来，他上了和主任一起前往帕尧的大巴，这才明白鸽子这些举动的含义。

    鸽子这是在提醒自己不要前往帕尧啊！原来鸽子的这些动作还有这样一层深意。那么现在不知道鸽子是出于对自己的喜欢还是有人要求鸽子这样做？如果是后者，那么鸽子就是主任身边的一个暗桩。

    是谁布这么大的局？他又有何目的？马丁搞不明白。

    爆炸发生的时候，马丁也很意外。因为坐在前面，他被气浪的冲击波一下子震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已经是黄昏，主任他们围坐在一起唱歌的时候。

    马丁感动于他们的执着，又觉得他们的行为隐隐有什么不对。但是到底是哪里不对，他一下子也说不出来。

    所以后来当接应他们的长城和考斯特来的时候，马丁觉得这趟旅程肯定还有更大的考验在后面。他决定悄悄溜走，毕竟这里的人，除了主任和虞子衿，他一个也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那也谈不上什么互相帮助的交情。

    马丁溜走的时候，也没有和主任打招呼。主任匆忙之中只是发现少了一个人，但当时情势紧急，她也没有细想。如果在平时，以主任缜密细致的心思，别说马丁，就是跑掉一直小鸟，主任也算得清清楚楚。

    马丁虽然逃过一劫，但是现在的他，在帕尧的山区里，一个人又饿又累，也不知道该去向何方。

    实在忍不住了，马丁决定学那些电视里看来的荒野求生的节目里面那样，找些野果或者野蜂的蜂蜜吃。

    他在路边捡起一根树枝，一边慢慢地走着，一边慢慢地戳着，看看能否发现土蜂筑在山里的巢穴，说不定里面就有蜂蜜。

    还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马丁在一处山坳的一棵苦楝树的树根部，终于发现一处野蜂窝。

    他顾不上被蜇的危险，用手掏进去，抓住蜂巢就想往外拔。

    一群野蜂从里面飞出来，立即朝着这个陌生的闯入者发起了全方位的进攻。它们的嗡嗡嗡活像一组又一组不断起飞的轰炸机，朝着目标进发，瞄准，投弹，返回。

    马丁的脸很快肿的就像个猪头，他晕了，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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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提问

    郑齐敏坐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这一点她和林木非常般配，不像有些热恋中的小女生一个劲儿地缠着男朋友。

    她一边翻，一边喝着刚买的奶茶。

    这是一间套房型的病房，比林木在刘蓉那次的废弃医院里不知道高出多少多少倍。

    房间整个有两个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客厅，还有厨房和洗衣房，配套齐全，而且家电和室内设施看得出都是名牌产品，装修也一点都不含糊。

    林木在洗手间一个人发呆的时候，看着墙上磁砖的缝隙那么严密，比自己家里的还要上档次，不禁感慨郑齐敏真是有能耐，竟然能给自己找到这么一家简直就是全泰国最豪华的病房。

    而且他在里面衣食无忧，每顿饭都有人专门送来，菜单也是提前拟好了通报给他的，每天还有三次加餐，早茶和下午茶以及夜宵，花式水果拼盘做的非常精致，餐具也很高级。

    这么完美的日子，美人在侧，林木一时之间是真的乐不思蜀，逍遥快活。

    可是他睡不着。每次入眠之前，总有许多张面孔出现在他刚刚闭上的眼睛前。有老林的、外公的、母亲的、小燕的、还有那个和他们生死搏杀的他甚至都不知道名字的人。

    那个用粗棍子差点结果了老林的洋婆子，他还没有找到她。林木觉得真是奇怪，在她和老林搏杀的时候，自己对她的恨意甚至都不太强烈。现在事情过去了半年多，反而更加恨她了，巴不得马上找到她，打得她牙齿脱落，血流满面。

    郑齐敏翻完一本杂志，趿拉着拖鞋走到林木面前。她把长头发盘起来了，挽了一个高高的发髻用银簪子簪着，看起来又成熟又迷人。像极了林家新的女主人。

    林木很想和她亲热一下，但是又觉得这样会不会唐突到她。只好拉着她坐下，顺势揽住了她的腰。

    郑齐敏的腰肢柔软温暖，她紧挨着他坐着，少女的香味让林木心猿意马。他把嘴巴凑到她耳边，刚想去咬她的耳垂。

    郑齐敏莞尔一笑，她怕痒。然后拉着林木说道，不要不要。

    她坐定了正色道，你要不要和我去趟苏梅岛？

    林木的心一沉，本来如果只是单纯的恋爱关系，那么自己毫无疑问是很想去见见郑齐敏的家人。但是他想起郑煌说的那个艺术品交流活动。

    他用嘴巴在郑齐敏脖子呵了几口气，郑齐敏咯咯咯笑个没完。

    然后，她停下来笑，严肃地对林木说道，你怎么看待和我的关系？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

    这个问题是一道送命题。你绝对不能顺着她的意思回答“是”或者“不是”，你必须给出提问者想要知道的答案，那就是行动。

    林木和郑齐敏都是第一次谈恋爱，少男少女的心思促使他们做不到这么高明的回答。

    林木用双手紧紧环抱着郑齐敏，咬着她的耳垂说道，你是偷我心的贼，我把你看做自己一生的爱人。

    郑齐敏没想到他回答得这么直接，不禁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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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救命之恩

    她对林木的爱，更多的是一种崇拜。她喜欢他的落落大方，善良不羁，又几次见他为了自己或者家人出生入死，实在是不知道除了喜欢他还能喜欢谁。

    想到这里，她放下手机，拉着林木温暖的手说道，这一辈子，我不管你怎么对我，我的一颗心里只有你，装不下任何人。

    柔情似水的双眸饱含深情，林木一把把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着，良久良久。

    马丁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帐篷下面的地上。帐篷里显然是谁的家，但是非常简陋。除了一张破旧的板床，就是那些烧水和做饭的家什。

    而自己就躺在刚刚进门的入口处的地上，脸上涂着不知道什么火辣辣的东西。

    马丁刚想用手去摸，他觉得奇痒难耐。忽然一个老人的声音低沉地说道，不要碰。

    想来是晕倒的马丁被上山采药或者打猎的老人所救，看来他也是命不该绝。

    老人走过来，提着一个已经被烟熏得黑漆漆的铝壶，壶嘴对着马丁的嘴，就开始灌水。

    这里的野蜂毒性很大，像你这样的，死在那里也很多人。老人披着蓑衣，微微说道。

    马丁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或者坐起来，马丁按住他的右肩，马丁这才发现老人虽然年纪不小，但力气很是可以。

    马丁只好就势躺着，不过他很快翻了个身，从平躺变成了侧卧。这次老人没有阻止他。

    马丁的思想迷迷糊糊的，他不知道现在的时间，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只记得被野蜂叮着的时候那种痛楚，钻心一般。

    老人起身放下铝壶，拿了一个很小的蓝色塑料小凳子，坐在了马丁身旁。他点起一锅旱烟，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一会儿工夫，旱烟抽完，他拿着旱烟袋在脚底磕了磕，等磕干净了，便把旱烟袋插在自己上衣的口袋里。

    还没等马丁说话，老人说，你饿了吧。我煮了一点菜，你等下吃一点。给你脸上抹的是解蜂毒的草药，你再忍一忍，今晚洗一把脸，应该就能好了。然后马丁躺着，老人开始生火做饭。袅袅炊烟在这山区的林地中升起来，像是一幅田园图画。

    马丁狼吞虎咽地吃着白水煮野菜，老人还给他盛了一碗饭。

    等马丁吃完，才发现老人自己并没有什么吃的，他不禁有些尴尬，心想自己真是难为情，竟然忽略了救命恩人的晚餐是否有着落。

    老人抽着烟，不紧不慢地说道，没事没事，我一般晚上都不吃饭。

    马丁心里过意不去，想站起来。

    老人赶紧按住了他的肩膀，说道，你没醒来的时候，嘴里一个劲儿地念叨着什么背篓背篓，我还特意去你晕倒的地方找了找，没有找到什么背篓。

    马丁明白，这个善良的老人一定是把自己昏迷中念叨的“贝诺”听成了“背篓”。他不禁心里一热，那些城市中的喧嚣滚滚与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在这一刻在马丁心里统统化为乌有。

    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就越是人心端正？马丁暗暗地想。

    贝诺，贝诺，贝诺在哪里？她现在在做什么？是否也和他一样地想着彼此？

    想到贝诺，马丁内心一阵甜蜜，他的表情也放松了下来。

    老人看着他的神色，笑着说道，有力气啦？有力气就好。

    我这里简陋，你恢复一下，我明天送你去苦折普。

    苦折普是哪里？马丁一阵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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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牛鼻子

    第二天一早，马丁醒来，忽然发现自己流鼻血不止。老人给他烧了一点草木灰，用水湿了，团成一团，塞在一个鼻子里。

    马丁顿时觉得呼吸减少了一半，有点迷迷糊糊起来。

    老人出去了半天才回来。原来他出去不知道从哪里借了一辆牛车回来。

    牛车停在窝棚门口，他扶着马丁坐了上去。一头健壮的大水牛皮肤黝黑，双角锃亮，在前面慢慢悠悠的走着，马丁和老人坐在后面。车子上还装了一些干草，也许是路上喂牛的饲料吧。

    牛车慢慢地在山中的小路上走着。两边是群山和树林，偶尔有一些人家的房舍，马丁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山区的景象，他不禁看得神往。

    中间到了一处类似于驿站之类的地方，老人“吁”地一声喝住牛车，然后慢慢地下车。

    驿站一个小伙子出来接待，看得出他和老人蛮熟悉。但是他狐疑地看了马丁一眼，没有和他搭话。

    老人到里屋倒了两碗水端了出来，然后拿出随手带着的两个干米饼，给了马丁一个，自己一个，说道，吃一点吧，垫垫。

    马丁看着这个有点发黄的蒸熟的大米捏在一起的米饼，有点难以下咽。但是看着老人吃得很香，他也就勉为其难地啃了起来。

    老人吃完，就去给牛喂草，果然车上的干草也是给牛带着的。

    马丁想扣出鼻孔里的草木灰，发现这个东西吸收了血，变得圆溜溜的，正好卡在鼻孔当中，抠也抠不出，拉也拉不出，真是难受。

    马丁费了半天劲，还是没有搞出来。

    老人走过来，说道，不用搞了，到了苦折普，会有人帮你的。

    马丁不解他的意思，但也没有多问。

    一切收拾停当，老人和驿站里面的两个人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再次出发了。

    走出去没多远，马丁忍不住问道，大爷，你和他们很熟悉哇！他们平时也就是在这里接待一些路人，可是我看过往的客人并不多，我们呆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见除了我们有人过来。他们平时靠什么收入生活？

    老人笑道，这些都是服务于本区的公共设施，他们的补给和工资都是政府发的。你别小看这种工作，在我们这里的山区，是挤破头都想干的。

    马丁不禁咋舌，他觉得虽然这样的工作也算稳定，但一点刺激性也没有，可能也就是山里人没有出去见过世面，才喜欢这种在他看来和坐活监守活寡没什么区别的工作。

    这天天色并不好，一路上阴晴不定，不过所幸并未下雨。当晚霞布满西方的天空时，他们终于走出了山路，来到了一处看起来还比较大的镇子前。

    镇子的人家住的零零散散的，但是老人看起来比较熟悉，他跳下车，走到前面，牵着牛，马丁也做势要下车，老人阻止了他。

    马丁注意到这头牛鼻子里嵌着一个锃亮的牛鼻圈，因为这个，牛就必须听话。虽然马丁没有深入到农业行业工作过，但是他也知道，牛虽然很忠厚，但是脾气很大，有时候它不听指挥了，要是把怒气发泄到主人身上就更危险了，人可是受不了它那两个尖锐的牛角一顶的。

    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以及管教好牛，人们就想到了给它鼻子上穿铁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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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出卖

    想起自己遇到的一些年轻人，为了彰显个性，在鼻子上穿鼻环，在舌头上穿舌环，甚至还有一些在身体的其他部位也穿上这种所谓的与众不同，马丁苦笑道，这和傻子有什么区别？

    人们不把铁环拴在牛的脖子上是怕影响它干活。在耕地的时候，人们要靠牛来拉犁耙。农民在车头前准备一根弯曲的木棒，然后在架在牛的脖子上，而犁耙的前头还有一个牛桉，牛干活要靠牛脖子发力，如果把铁环系在它的脖子上，牛干活就不方便了，因此就把这个铁环按在牛的鼻子上了。

    虽然马丁觉得残忍，但是他知道牛的脾气是很倔的。它们的力气也很大，不把它驯服好，它是不会好好下地干活的。而牛鼻子上的神经很脆弱，所以把牛鼻圈按在那里，它们就得听人的使唤了。不听话的时候用绳子一拉，它就会感到疼，这样在地里耕种时，人们就好控制它的方向了。

    想到这里，马丁忽然想到，我马丁的牛鼻圈又是什么呢？推而及之，于贤的牛鼻圈又在哪里？

    正当他神思不定的时候，老人已经牵着牛车来到一家人家的院子里。

    他们刚进去，院门就被两个人关上了。这是一个挺大的院子，房子都建在一侧，靠墙的地方种着一排苦楝树，都长得不小，亭盖已经越过院墙，长到了院子外面。

    老人抱着一杆牛鞭子，直接进了堂屋，留下目瞪口呆的马丁呆在原地。

    马丁之所以目瞪口呆，是因为关了院门的两个年轻人一前一后围了上来，而且，他们从腰间掏出了匕首。两个年轻人看上去很健壮，其中一个还光着膀子，露出结实的肌肉。一看就是既能打又扛打的老把式。

    这时老人陪着一位络腮胡子的大汉走了出来，他们站在堂屋前面的台阶上，老人大声喊道：“长林分子一名！”声音矍铄有力，哪里还有半点刚才路上那个步履蹒跚的迟暮形象？

    那络腮胡子也高声唱喏道，“赏钱一万，到库房领！”说完，他朝老人拱了拱手，老人得意地哼着小曲走了。

    马丁大惊失色，他压根儿都没想到这个老人竟然是诓骗自己来到这里，然后把他卖给了长林的死对头。

    马丁不禁大怒。

    怪不得老人和自己在昨天相处的时候，一点也不问自己的来历，马丁身上难免带着一些爆炸后残余的火药味，老人作为一名有经验的猎手，岂能不闻不问？

    这些只说明一点，老人就是想稳住自己，而且活的长林分子肯定比死的值钱。看来这次的大巴爆炸案应该也是他们一伙干的。

    想到如此，马丁岂肯束手就擒。他站定身子，立稳下盘，准备和他们殊死搏斗一场。

    这时他鼻子里塞着的草木灰起了作用，马丁刚一用力，突然一阵晕眩，一头栽倒在地。

    持刀两人见了，收起匕首，从树上熟练地解下一根绳子，把马丁捆了个结结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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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笑容

    胡律师拿着枪，在海伦面前晃了晃。海伦明白她的意思，就是要自己听话。海伦知道，现在不是拼命的时候，即使自己能够打赢或者杀死胡律师，可是阿伟手下那么多人，随便来几个，自己也不是对手。

    现在能做的唯一一点恐怕就只能是以静制动，耐心等待情况的变化或转机。另外，海伦觉得胡律师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找到马丁的。

    自己刚才在电视里看得很清楚，马丁就是在帕尧爆炸案现场。这里离曼谷十万八千里，怎么可能说找到就找到，更何况胡律师他们现在应该根本不知道马丁在哪里。

    她们两人刚刚走出别墅大门，艾伦也来了。他和胡律师在一旁嘀咕了一会儿，然后走过来对海伦说道，你跟我走吧。胡律师还有事。

    海伦无妨，在她看来，跟着谁都一样。反正都是阿伟的人，这个阿伟，自从见过自己之后，就好像躲了起来，一直没有出现。

    上了艾伦的车，海伦忍不住问道，阿伟最近在忙什么？

    艾伦没说话，他看了一眼车子右边的反光镜，一个加速，开上了一条高速公路。

    海伦这下不禁有些懵，这，这难道是要离开曼谷，去哪里吗？

    艾伦看出了海伦的疑惑，说道，这次带你去一个漂亮的景区。

    海伦不禁奇怪，怎么到现在这个份上，艾伦竟然还有陪自己去玩的心思？但是她不好多问，只能闭目养神。

    车子开得很快，渐渐地海伦迷迷糊糊，有了困意。

    路过一个高速公路的休息区，艾伦拐了进去。他把车开到加油站，准备给车子加油，海伦也惊醒了。

    艾伦问她是否要去一下洗手间，海伦正有此意。她拉开车门，准备下车。

    就在这时，突然她看到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卡宴从她身边开过，想必也是来加油的，只是人家已经加好了，正在缓缓开出加油站。

    车子的副驾驶位置端坐着一个人，赫然就是那个毒贩的儿子。

    海伦对他太熟悉不过了，他们之间还有着深海血仇没有了结。他和他的父亲，差点要了海伦和Lee的命。

    海伦心想，找你们很久了，没想到在这里碰上。她急忙下来找到艾伦，告诉他前面有辆保时捷，一定要追上去，里面有个重要的人物，和箱子有关。

    艾伦刚刚进去加油站工作室找工作人员准备加油，根本没有看到什么保时捷。但是听海伦这样说，他也很着急，可是他们车里的油只剩一点点了，如果去追，到下一个休息区之前，车子肯定会抛锚。

    海伦急得直跺脚，但是没办法，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她上完厕所出来，和艾伦去休息区的餐厅找点东西吃，一路上都是情绪不高，阴沉着脸。

    艾伦见状，为了活跃气氛，就故意逗她说，不用太担心，我给你讲一个笑话。

    说是一辆面包车内塞了12个人，刚上来的一位乘客说：你这是超载，被逮着要扣不少分呢！司机回头淡定冷笑道：扣分，那也得有驾照才行！顿时，无数倒吸凉气的声音弥漫在车厢里。又有一乘客问道，没有驾照你也敢开车啊？司机说：没事，酒壮熊人胆，中午喝了一斤多二锅头，老子怕啥！顿时车里只听得见乘客人的呼吸声。然后又有一乘客问，为啥不考驾照呢？司机：我两千多度的近视，右腿还是假肢，怎么考？全车人鸦雀无声，一乘客厉声喊道，停车，我要下车!司机说，停个屁呀，刹车早坏了，抓好扶手，下大坡了！

    艾伦绘声绘色地讲了一圈，海伦也不禁被他逗乐了。

    艾伦抓住时机，他殷勤地说道，海伦小姐，你是那么美丽，总是蹙着眉头可不好。应该经常面带微笑，只有微笑，才是最划算的。

    艾伦接着说道，据说微笑时需要调动十六块面部肌肉， 主要有：额肌、枕肌、眼轮匝肌、口轮匝肌、提上唇肌、提口角肌、颧肌、降上唇肌、降口角肌、颊肌、笑肌等，而皱眉则需要动用三十六块肌肉。这样算下来，还是笑起来更划算一些。

    艾伦的幽默风趣让海伦稍稍有些释怀，但是一想到那个毒贩的儿子还自己擦肩而过，海伦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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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质疑

    海伦看到的确实没错，林木正好坐在徐伯伯派的驾驶员开的保时捷里面。他坐在副驾驶，徐伯伯和郑齐敏坐在后排。

    他们是应郑煌郑炫二位的邀请，去苏梅岛参加这次文艺拍卖慈善活动的。

    郑齐敏是想着带林木回去给妈妈和奶奶看看，林木是没有办法，他也想了解一下郑齐敏的家里。但是这种想要了解的渴望又不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他带着矛盾的心理上了车。

    徐伯伯则是曼谷有名的企业家，也是一位古董和字画收藏家。他和郑煌也是因为字画结缘，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了。

    徐伯伯大名徐全，在曼谷经营着一家很大的化工品公司。他的产品既内销也出口，东南亚和欧洲都有他的客户。

    徐伯伯没有儿子，倒是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嫁人，二女儿还在读大学。郑煌一直劝他再生一个，可惜徐伯伯总是推说太太年事已高，实在是不能从命。大家知道他们夫妻感情好，而且徐全是靠太太家族起家的，所以多余的话都不敢多说。

    徐伯伯看得出很喜欢郑齐敏，一路上和她不停地说笑，逗得郑齐敏一个劲儿地哈哈哈。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郑煌郑炫他们一样，徐伯伯对林木也是一副相当冷淡的架势。除了礼貌性的问候以为，基本上都没有怎么和他搭话。

    郑齐敏坐在后排，怕林木太过寂寞，时不时地在后面伸手挠挠他，或者是递给他一包什么芒果干之类的小零食。

    林木并不以为意，他脑子里想的还是箱子，小燕，还有那些想要杀自己的人。

    那天他突然接到妈妈一个电话，实在是喜出望外，妈妈在电话里还没开口，先哭了起来。

    林木不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急得团团转，一个劲儿地问着，怎么啦怎么啦。

    妈妈好不容易止住哭声，她对林木说，你最近不要回清莱。说完她又准备哭了起来。这个时候那边的电话断了。

    林木在医院气得跳脚，但是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小燕很久没有来和他会合了，听曹探长说他可能被关进了警察局。那么自己在曼谷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郑齐敏了。

    林木真是没有想到，就一篇小小的小说读后感，他竟然能够和郑齐敏结缘，而且走到了今天。想起那天在校园的小河边，柳荫垂荡，碧波漾漾，那是他们相识的一天，也是开始美好恋情的一天。

    只是林木对徐伯伯的冷漠有些不理解，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是不看好自己和郑齐敏的未来，还是单纯地不喜欢自己？

    联想到郑煌和郑炫两位长辈以及徐伯伯，林木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实在太过于惊悚，连他自己都不敢说出口。

    他想通过后视镜偷偷瞄一眼自己的爱人，可是刚把目光投向那里，就看到了徐伯伯冷冽而严肃的目光。他像守护着家园的菜农在村子周边日夜逡巡，碰到任何有可能祸害庄稼或蔬菜的小动物一律赶走。

    如果赶不走呢，林木不敢往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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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几章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海伦对艾伦的恭维不甚在意，毕竟她也算是老江湖了。尤其是和Lee搭班来到泰国，这短短的半年经历了太多太多。

    只是海伦疑惑的是，为什么艾伦要恭维一个在她自己看来无论如何自己都算是阶下囚的女人。他和胡律师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他们两个草草吃了点东西，临走前艾伦还特意去洗手间补了个妆。海伦在心里暗暗嘲笑他的娘炮，果然长得帅的男人都很在意自己的外表。

    两个人上了车，海伦问了一句，我们去哪儿？艾伦半天没回答，最后实在是气氛太冷，他补了一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海伦只好拐弯抹角地问他，还有多久才能到？艾伦看了一下手表，说道，还有两个小时左右吧。

    于是海伦不再说话，她装作沉沉睡去的样子，却在心里暗暗思考对策。

    过了一会儿，海伦偷偷睁开眼睛，发现艾伦并没有很注视着她，就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她先把手机调到静音状态，然后打开导航，发现他们这条高速公路竟然通向海边。

    她大吃一惊，不知道艾伦带她去海边有何用意。

    海边这两个字一下子就勾起了海伦惨痛的记忆，她想起自己那天在台风之夜差点死去的经历，海伦不由得轻轻地摇了摇头。

    既然上帝不收，那么海伦觉得自己一定也要对得起这份拒绝。

    想到这里，她又不禁想起Lee来。和艾伦比，这个男人没有艾伦个子高，没有艾伦帅气，甚至带着一点美国人根深蒂固的土气。但是海伦现在深深觉得，如果让她来选择终身伴侣，她只会选Lee，除非Lee不同意或者别的，否则她不太会和一个骨子里有点娘的男人在一起。

    她又想起马丁，这个恶毒的家伙。他在帕尧不知道又有什么鬼点子。阿伟他们都是老狐狸，能够瞒过他们，说明马丁的狡诈一点不带欧洲人的贵族气息，是典型的自耕农属性。

    车子开得很快，他们在途中还碰到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卡宴。艾伦叫醒海伦，他打开双跳灯，慢慢地别在那辆车前面。

    那辆车停了下来，但是车里只有一个年轻人，并没有毒贩的儿子。想必只是同样型号的车，而不是海伦想要找的那辆。

    即使这样，海伦还是对艾伦的细心感到敬佩。艾伦打了个哈哈，说自己烟瘾犯了，但是车上的点烟器坏了，想借年轻人的打火机用用。

    年轻的保时捷司机明显有点不高兴，他心想什么屁大的事情，你烟瘾犯了就不能忍忍吗？但是看着美女海伦的份上，他并没有发作，但是他是一位不抽烟的好青年，于是为了助人为乐，他亲自带着艾伦上了车，用自己车上的点烟器帮助艾伦点好了一支白骆驼。

    艾伦使坏地故意在年轻人车上吁出一口烟，表示自己很享受的样子。

    年轻人再也忍不住了，他做出一个“滚”的手势，艾伦并不在意，他已经借机朝后座瞄了一眼，确实没有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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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孽缘

    于是他把香烟挟在手指中，嘴里吹着口哨，流里流气地从年轻人的车上下来。

    刚关好门，这辆卡宴嗖地一下就蹿出去好远，估计也是受够了这种年轻人眼中不好好做人的油腻大叔。

    回到海伦身边，艾伦收起他的邪魅的笑容，对着海伦轻轻地摇了摇头。

    海伦其实早已知道这辆车并不是自己盯上的那辆，虽然她一时匆忙，并没有记住车牌，但是那辆明显要新一些，而这辆想来已经有一阵子没有洗车了。

    但是从艾伦那里得到的确证还是让海伦更加失落。

    她压根儿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坐着艾伦的车在远离曼谷的高速公路休息区遇到仇人，而且这个人除了仇人这个身份，还是一根结着好多个大瓜的瓜蔓。好不容易遇到了，却又错过了，海伦不禁有些感慨命运无常，世事难料。

    艾伦抽完烟，看着四下无人，朝海伦一摆手，海伦知道，他要在路边小解，就转过身去。

    艾伦背对着她，她也背对着艾伦。松弛后的艾伦虎躯一震，他提起裤子，系好腰带，走到海伦身边，说道，走吧。

    夕阳的余晖已经在远方向他们招手了，高速公路两边没有群山和树林，视野极好，海伦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碧绿的稻田，也看到远处零星的村落与房舍。不知道这里住着谁，他们又有着什么样的悲欢离合，只是在这晚霞像烫了金的招牌一样熠熠生辉的黄昏，在异国他乡，一个女人，又是什么样的情愫丛生。

    前面有个休息区，艾伦把车拐了进去，他想等海伦上一下卫生间就走，车里的油显然还有不少。

    海伦下了车，艾伦坐在车里静静地等候着。他一句话也不说，表情严峻，像是在准备做一个什么重大决策。

    正在这时，一辆黑色卡宴“嗖”地一声从他的车身旁开出，朝高速公路开去。

    艾伦心里一动，这个也许就是海伦说的那辆车吧。他赶紧踩下刹车，发动了车子。

    可是开出去不到十五米，他又不得不停了下来。是啊，自己这么一追，不管是不是不要紧，可是海伦就被抛弃在了休息区了。这怎么行？

    于是他只好慢慢地再把车子倒回刚刚停车的地方。后面一辆车使劲朝他按喇叭，他探出头一看，哎呀，还真是巧了，就是刚才借点烟器给自己的年轻人。

    这次艾伦没有下车，也没有再去和这位年轻人烦一烦。只是这两辆车的出现，让艾伦的内心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变化。

    艾伦的母亲也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自从跟了阿伟，杀人劫掠的事情艾伦想必没少做。

    母亲虽然不知道艾伦在曼谷干什么，但是每次当他回到帕尧老家，母亲都要不厌其烦地向他说明什么是罪孽，怎样才能积德行善？

    不能说母亲的教育对艾伦一点影响没有，只是他现在越陷越深，早就已经不能自拔。而且阿伟团伙的事情他既是骨干，也是重要的策划者，这让他如何能够脱身？

    用阿伟的话来说，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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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乱

    去年，艾伦的妻子和他离了婚，他们的孩子只有一岁不到。妻子一直怀疑他和胡律师有点什么，艾伦百般解释都没有用，对于强势的胡律师而言，她压根儿不在乎这些，最好是她和艾伦真的有点什么。

    清白的艾伦不禁感到啼笑皆非，他的工作虽然明面上是阿伟的司机，但是经常昼伏夜出，枕边人是一点没觉得有安全感，反而全是担惊受怕。

    离异饿艾伦最想的自然是自己的女儿。那么可爱的小脸蛋！那天艾伦执行任务回来，第一时间跑到医院，女儿已经出生大半天了。妻子不悦地看着他，艾伦也觉得很难为情，于是一个人跑前跑后地张罗。

    医院一群护士听说6662房有一位非常帅气的宝爸，不分白天黑夜地在门口看热闹。还有一些借着查房或者照顾产妇对艾伦进行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视奸，艾伦的妻子气得第三天就搬回了月子中心，本来按照医生的要求，她作为高龄产妇，又加上孩子出生时胎盘黏连，非常危险，当时整个医院为了她把其他所有产妇的手术都暂停了。

    麻醉组、特情组、主任医师，这些医院最好的专家和医生都来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终于母女平安，但是艾伦的妻子当时大出血，从产科手术室推出来直接就进了抢救室，输了一共600cc的血才好。

    据当时守在一旁的艾伦的丈母娘说，自从女儿被推了进去，她当时浑身肌肉像被人卸掉了一样，瑟瑟发抖，又提不起一丝力气，连手里拿着的手机都掉在地上几次，屏幕都摔坏了。

    艾伦除了愧疚还是愧疚，他对阿伟的任务不能拒绝的主要原因就是胡律师曾经威胁过他。别看胡律师平时张嘴闭嘴三哥，可是她透过下面的小弟向艾伦递话时，那小弟哆哆嗦嗦地半天才表达了个大概。

    艾伦不想和阿伟及胡律师撕破脸，毕竟他的衣食来源还都是靠着阿伟。胡律师不一样，她可是拿着法律牌照的合法流氓，而且是女流氓。最重要的是她对滚床单这件事根本没有任何羞耻感，她的理论就是，既然我被男人背叛过，那么以后将再也不会有男人背叛我。

    据艾伦所知，她在床上和人颠鸾倒凤，事毕手起刀落要了对方命的也不是一起两起。

    这种四妹，艾伦觉得还是不要有最好。

    但是艾伦还是不敢向胡律师下手。胡律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个肩膀扛个脑袋说去美国就是全家美国，这和艾伦不一样。

    胡律师曾经借着酒后引诱过艾伦一次，艾伦也知道她的秉性，于是装作醉酒，硬是在房间里死躺了一个晚上。

    不过从事后胡律师的表现来看，她是不满意的，很不满意。于是艾伦只能求助于阿伟。幸好阿伟也知道手下这员大将的这点毛病，于是专门为此做了一次和事佬，毕竟他现在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用到艾伦。

    这件事这才算是告一段落。从此胡律师对艾伦明显地不再诚心诚意，艾伦也处处提防着，一点都不敢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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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网络

    阿伟给艾伦的女儿取了一个名字，叫琳子。虽然艾伦自己早就想好了女儿的芳名，但是他一点也不敢拂逆阿伟的意思。琳子就琳子，念着念着就顺耳了，艾伦对妻子和岳母说。

    琳子因为是早产，生下来只有不到六斤，艾伦很是怜惜。他妻子奶水不够，艾伦买了市面上最好的奶粉，只要有空就陪护妻子。

    阿伟笑话他没出息，他也不在乎。艾伦的父亲死的早，是阿伟收留了十三岁就来曼谷闯荡的这个穷小子，因此艾伦也是很感激阿伟的知遇之恩，对他的话几乎都是言听计从。

    但是，自从这次接到干掉海伦的任务，艾伦心里实在是波动不堪。

    他不知道阿伟为什么要干掉海伦，箱子不是还没有找到吗？难道他们已经有了新的线索，但是并没有告诉自己。

    路上他偷偷地通过后视镜观察海伦的脸庞，和自己妻子确实有几分相似。阿伟以前从来没有下不去手的时候，但是这一次，他很犹豫。

    因为在休息区吃饭的时候，海伦无意向他透露了一个秘密。

    海伦说，根据她的情报系统提供的信息，目前在泰国，有一个隐藏得非常深的贩毒网络，他们给年轻人提供冰毒，另外一种毒品，还有种种形形色色的新式毒品。

    如果这个网络不扫掉，将会有很多泰国的年轻人遭到毒害，甚至造成社会性的大问题。

    艾伦虽然杀人如麻，但是他也是从来不碰毒品的。从内心深处，他觉得阿伟让他做什么他都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但是如果让他碰毒品，他一定第一时间站出来和他们火拼。

    这个理念他和阿伟和胡律师都委婉地表达过。幸好阿伟确实平时不碰这些东西，这也是艾伦追随阿伟这么久的一个重要原因。

    按照阿伟的意思，艾伦开车带着海伦到苏梅岛去，因为他们探听到一个很重要的消息，那就是苏梅岛的首富郑氏家族准备在近期举办一场非常盛大的艺术品慈善拍卖活动。按照阿伟的理解，这种慈善拍卖一定是有什么猫腻在里面，要么是洗钱，要么是假借拍卖掩盖他们的其他非法勾当。

    而且，很重要很重要的一点，那个箱子很可能就落在郑氏兄弟手里。如果确证能找到箱子，那么就干掉海伦，这是个累赘，也是个麻烦。

    至于阿伟是怎么探听到这个消息的，这还得从林秘书说起。

    原来林秘书就是阿伟派到老林身边的密探，当初阿伟在胡律师和林秘书两人中间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把自己最为看重也是最依依不舍的林秘书派了出去。他主要还是觉得胡律师虽然心狠手辣，但是在卧底这件事上光有歹毒是不够的，还得会来事高情商才行。

    林秘书果然不负所托，很快就混到了清莱林家的核心圈子。原来阿伟这些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欧洲警察总部在泰国有一个秘密联络网，通过收买这个网络里面的个别变节分子，阿伟他们很快就知道有一批欧洲名画落在了林家手里。这批名画价值连城，是各国警方、各路绿林豪杰、各路蟊贼纷纷盯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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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稳

    海伦从洗手间出来后，艾伦决定不向她说起刚才看到保时捷的情况，也不必向她讲太多此行的目的和意图。总之到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到什么时候做什么事。

    海伦上了车，艾伦发动了车子，两个人又重新出发了。

    忽然，海伦在后排发问道，我刚才看到你把车子开出了一点，怎么又倒了回来？

    艾伦倒吸一口凉气：这女人借着上洗手间的工夫，还在偷偷地观察自己，真是厉害！

    但是艾伦岂能随便承认自己内心的想法，他随口答道，后面有位司机要和我换个位置，我就往前开了一下。

    海伦如何肯信？但是她不做声，就只是呆呆地望着窗外。

    为了缓解沉闷的气氛，艾伦忽然开口道，咦，那辆我们拦住的卡宴，怎么一直跟在我们后面？

    海伦看不见后视镜，只能从反光镜中模糊地看到，确实有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跟着他们。但是是不是他们拦住的那辆，她不确定。因为她上车的时候，艾伦的车子旁边并没有其他车辆。

    海伦说道，难不成你还要把他再拦停一次？

    艾伦一边不停地看着后视镜，一边慢悠悠地说道，这倒不必。我有的是办法甩开他。

    海伦突然起了童心，就逗他说，是吗？我还没发现你开车能开得快呢？

    艾伦以前帮阿伟开车，那当然是求一个“稳”字，本来阿伟就是一个生性谨慎的人，他一直告诫艾伦说，迟到总好过不到。不要快，我见过很多快，到最后都是慢，甚至闯了祸。艾伦自己也觉得对有恩于自己的阿伟，还是尽心尽力的做好服务才对。

    于是不管在曼谷市区还是郊外，他都养成了稳稳开车的习惯。

    但是男人内心残存的野性加上每个人都有的非得要在异性面前的表现欲，一下子激起了艾伦的挑战心。他一边说着阿伟以前和他说过的话，开车还是稳一点好，一边不自觉地加大了踩油门的力度。

    奔驰车的加速性不错，很快就甩了那辆保时捷一大截子。

    表现欲得到满足的艾伦笑嘻嘻地说道，哎呀，这车也真是的，响应也太灵敏了。

    海伦知道他的内心戏，但是并不想揭穿。她也跟着笑嘻嘻地说道，是啊，听了你的话，车都激起斗志了。

    两个人在车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随便聊几句，关于阿伟的事情，海伦想问却不敢问，关于海伦他们曼谷历险记背后的故事，艾伦也是想问不敢问。两个人像极了囚徒困境中的主角。

    天色渐渐昏暗起来，艾伦打开车灯，远远看去，已经能够看到大海。但是因为光线的缘故，只能看到一大片反光。但是海岸线上的灯火已经慢慢亮起来了，看到这种景象，海伦不由自己的升起一股欧洲老味道的乡愁，她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妹妹。

    不知道她们现在都在忙些什么，自从自己决定接手这次泰国之旅，出发前还特意跟她们打招呼说要去秘密基地培训半年，期间不能通电话。要是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妹妹们哭都不知道上哪里哭去。

    海伦的父母也是死于一场车祸，所以海伦对自己开车一直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感。虽然她自己有驾照，但是外出能不开车，她绝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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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撞

    忽然，前面出现一辆加长的载重卡车，上面拉着油罐，不知为何竟然开到了第二车道。按理说货车只能在第三第四车道前进，跑到这里来，非常容易出事。

    艾伦赶紧减速，想把车子变到第一车道去。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们以为甩掉的那辆保时捷卡宴突然一个加速从后面杀到，直接撞向他们的车尾，动能巨大，发出“嘣”地一声巨响。

    他们的车被撞得飞了起来，直接加速撞向了前面的油罐车。

    海伦坐在后排，没有系安全带，整个人在车子里一下子弹了起来，巨大的惯性造成的冲击让她直接晕死了过去。

    艾伦也是猝不及防，来不及反应，车子和人一样撞了，只是他在驾驶员的位置，系好了安全带，又加上他撞的是弹出来的安全气囊。饶是如此，那从方向盘里弹出来的安全气囊也“砰”地一声让他胸口暗暗生疼。

    在车子追尾到油罐车的瞬间，艾伦下意识地望向后视镜，原来他一直小看的那个年轻人，那个不抽烟很规矩的年轻人竟然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杀手。

    艾伦心想，这大概就是十年打雁，一朝被雁啄了眼睛。也许从曼谷刚出来，对方就盯上了自己。而自己不但毫无察觉，竟然还在半路上对人家进行低级骚扰，真的是丢人丢到家了。

    艾伦心里很清楚，这个杀手使用的手法和自己以前帮阿伟制造车祸现场杀人时使用的方法几乎一模一样，看来确实是同行无疑。

    顾不上惦记海伦，艾伦脑子里首先想到了阿伟——自己的老板，他自从跟着阿伟，做事几乎没有失手过，但这次恐怕要例外了。

    然后艾伦就想到了自己的女儿琳子。可爱的胖嘟嘟的圆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正在蹒跚学习走路的女儿。

    艾伦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是这次能够活下来，自己说什么都要辞去阿伟的差事，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他要用余生好好地陪伴女儿成长。

    撞击发生后，卡宴受损并不严重，只是前保险杠和前脸变形。他们做这种事情之前，都会去自己特别熟悉的地下车行对车子进行一次改装。用几根钨钢做的特制支架直接加固前脸，后面的后备箱部分也做了一些改动，还有底盘，某些地方的连接件和螺栓，全都更换为更加优质的合金钢产品。而且一般的外行，甚至包括交警在内，基本上都发现不了什么猫腻。

    虽然代价不菲，但这种黑色产业链背后带来的收益更多。合法剥夺他人生命，车祸和意外都是黑道分子常用的手法。

    卡宴车里的驾驶员打过方向盘，避开熊熊起火燃烧的奔驰S300,继续向前疾驰而去。

    那辆前面的油罐车，更是几乎毫发无损。它又慢慢地驶回到第四车道，不紧不慢地向前开去。

    留下未知死活的艾伦和海伦，还有他们未完成的业务，在暮色初起的海边大地，被熊熊火光照耀着，灼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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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少年时

    坐在后排的徐伯伯装作随意地问林木，年轻人，有没有看到一辆白色的奔驰300？林木并没有留意，他除了偶尔的望着窗外的风景，就是低头在想心事。

    郑齐敏已经有点困了，在后面打着盹。

    林木回头瞧了她一眼，发现她迷迷糊糊的，脑袋随着车子的起伏一晃一晃，煞是惹人怜爱。

    林木这才转回头，他望着车子前方像一条蛇一样的公路模型，轻轻地摇了摇头。

    徐伯伯也并没有看他，显然他并不想知道这个答案。而且林木回答与现实发生的一切无关。只有他们这些老人，才有能力才有机会在背后操纵一切。

    想到这里，他不禁暗自得意起来。

    徐伯伯的父亲年轻的时候，非常崇拜一位伟人。他说过一句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这句话激励着当时徐父，让他从一个一文不名的乡下穷小子，一步一步奋斗到小企业家，企业家，大企业家，商界领袖的位置。

    他也曾多次用这句话勉励和教育自己的子女。徐伯伯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可惜他们两位都不喜欢经营企业，觉得与人打交道太累太浪费时间，于是一个做了大学教授，一个移民去了法国。

    徐伯伯本来也是很有机会成为著名的生物学家的，他大学时功课很好，大学还未毕业，系主任已经帮他写好了推荐信，准备推荐他到丹麦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医药产业开发学院去深造。

    当时的徐父心急火燎地找到学校，表示我家里这一大摊子就指望着徐全来接班了，你们把他再弄到北欧去，我这一把老骨头就不要了。

    学校被他说的没有办法，只好回过头来找徐全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现在去丹麦虽然能够实现个人理想，但那只是小我；如果留在曼谷，接替爸爸成为徐氏产业集团的董事长，那么就能解救十几万产业工人，也能为国家为民族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这才是大我。当小我和大我冲突的时候，佛祖一般都教导世人，只有舍弃小我，才能成就大我。

    系主任和导师的谆谆教导与恳切真诚最终还是打动了徐全，为此他写信给已经先期前往哥大的女友说道，自己最终留下来不是因为不爱她，而是因为自己除了小爱，还必须有大爱。只有爱世人、爱众生、爱万物才是爱，爱一个人，两情相悦耳鬓厮磨长厢厮守那都是性欲的一种生物学表现形式，不值得太当回事。

    据说女友满心欢喜地收到来信，读到一半，气得把信撕了个粉碎，后来还嫌不够，又用扫把簸箕收集起来，烧了个干干净净。烧完还嫌不解恨，趁着当时户外大风，直接拿到楼顶，撒了个地动天惊灰飞烟灭，才彻底结束。

    从此女友和他绝交，此生再未见过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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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相亲

    徐全刚开始的时候一点也不在意这些，直到没几年老父亲生病去世，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母亲逼着他去相亲。母亲说自己也是一大把年纪了，不能看着儿子像个机器陀螺一样围绕着别人转来转去，总有一天会累的，要休息。然后徐全又是没办法，被逼着去见很多自己并不想见面的女子。直到碰到了自己最终的爱人。

    他们这次一起出发前，郑齐敏很开心地跟林木说得，给你讲一个徐伯伯的趣事，我也是听妈妈说起的，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外人。林木点点头，心想老头子的趣事有什么好玩的，没想到听完郑齐敏的讲述，自己也乐得哈哈大笑合不拢嘴。

    郑齐敏说，徐伯伯相亲的时候，年纪已经不小了，因为一直忙着照顾公司上上下下十几万人的大事，他根本没有时间风花雪月。所以当老婆婆也就是徐伯伯的母亲逼着他去相亲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奇葩的女人和趣事。

    说是第一个第二个徐伯伯一眼就没相中，觉得气质形象都差点意思，到了第三个，那女人虽然美艳动人，身材妖娆，但是竟然是个单亲妈妈。徐伯伯见面后听介绍人说明情况都不禁愣在当场。

    那女人想来也是见多识广，见到有些冷场，连忙说道，小伙子，你气质不凡，今年多大了？

    徐伯伯内心有气，但出于徐家家传的礼貌和修养，还是轻声地回答道，不到四十。其实那时的徐伯伯只有三十六岁。郑齐敏笑道，马上好玩的要来了。

    那女人接话道，哎呦，那可真是正正好，我女儿就比你小十岁。

    徐伯伯内心不禁一动，原来这位是替自己女儿来相亲的，那敢情好。于是脸上微微一红，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女人见徐伯伯点头，不禁大喜，上来就拉住徐伯伯的手，兴奋地说，你不嫌弃就好，我还能生。

    林木一开始还没怎么听明白，郑齐敏见状，“咯咯咯”地笑得花枝乱颤。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容，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向林木解释道，原来这个阿姨是自己来相亲的，她只是怕徐伯伯嫌弃她有个女儿。

    听她这么一说，林木一想，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两个人一起乐了半天。

    然后郑齐敏又讲到徐伯伯和徐伯母的故事，又把林木逗得乐不可支。

    她说自从在那位单亲母亲那里受到伤害以后，老婆婆是急了眼，把能发动的一切力量都发动了起来。而且为了帮助儿子节省时间，她和亲友团必须先对姑娘的基本面进行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进入第二轮复试环节。

    终于挑到一个还算是稍稍中意的，老婆婆马上就给安排时间地点见面。徐伯伯出发前，母亲特别把他叫到跟前，叮咛到，这次这个，各方面都很不错，就是有点心直口快，你们见面聊到什么，千万别往心里去，回来咱们商量商量再说。

    徐伯伯心想一个姑娘家家的，心直口快能直到哪里又能快到哪里？于是还是毫不在意地赴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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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贤妻

    见面后徐伯伯感觉这女孩还真是不错，妈妈的眼光也够高级的。

    女孩落落大方，举止得体，又是名牌大学毕业，会弹钢琴会画画，会织毛衣会养花，不爱喝酒善持家。徐伯伯越聊越是满意，很快就把母亲的告诫丢到了九霄云外。直到那姑娘问道，你们家几个孩子啊？

    徐伯伯回答道，我有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姐姐。那姑娘马上接了一句，既然都有了，那还要你干什么？

    要不是母亲提前给他打过预防针，徐伯伯当时应该就是拂袖而去不欢而散的。

    回到家里，母亲劝了半天，徐伯伯晚上睡觉前又是左思右想，最终还是觉得伯母容貌出众，决定拿下。

    这才有了徐伯伯现在的一切。因为听说在97年的金融危机中，徐伯伯的集团公司首当其冲受到冲击，银行违约收贷，企业现金流短缺，一下子陷入供应链危机，差一点倒闭。

    就在这危难时刻，伯母通过自己平时积累的人脉，很快在中国和日本帮助徐伯伯联系到几位很有资源的关系，出于对伯母人品的认可和对徐氏企业集团的了解，他们决定出手相救。

    虽然他们在商言商，也有一点点趁火打劫的味道，但是毕竟这些近水还是救活了鱼池，要是挺不过那一关，肯定也就没有了今天的徐伯伯和徐氏企业集团。

    听完郑齐敏的讲述，林木内心也不禁感概，有一位好太太实在是太太太重要了！想到这里，他抱住郑齐敏，紧紧地搂在怀里。

    郑齐敏明白他的意思，也紧紧地依偎在爱人的怀中，双手搂着他的腰，脸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膛。两个人浑身发烫，良久都没有分开。

    等徐伯伯的司机来敲门，两人才像是被惊醒的小鸽子一样华丽地飞起，此刻的林木，沉浸在温柔乡中不能自拔。

    现在徐伯伯和过去相比，已然明白了许多。只是他内心也清楚，这种所谓活得明白活得通透，都是因为背后有太多太多的刻骨铭心的损失，只有这种失去后不可再来的痛楚，才让今天的徐全明白，年轻人的世界，还远远没有到来。

    现在的世界，一直都掌握在他们这些老人手里。只有他们想要交给谁时，谁才有资格说这世界是属于他的。抢没有用，幻想也没有用，靠一些虚幻的名言警句激励自己更是白扯，纯属浪费时间。

    而他现在很清楚，副驾驶坐着的这位小伙子，郑煌所谓的乘龙快婿，郑齐敏的小情郎，还是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听说他在酒桌上替郑煌挡过一刀，那更加做实是个冲动的年轻人，还需要好好磨练。

    刚才奔驰车上的两个人，是自己的冤家对头黄伟的手下，他们想坏自己的好事已经很多次了，不要老觉得我徐某人是善人大菩萨，上次被他们搞起几千万的货以后，徐全决定喊上自己的老朋友郑氏兄弟，一起来对付这个号称“曼谷王”的黄伟。

    他们二人这次来曼谷也是他邀请来的，这次苏梅岛之夜，就是他们布的一个惊天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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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脱壳

    马丁心里暗骂老头子狡猾，自打自己被蜂蛰后，以为的救命恩人原来是个人贩子。可笑自己从头到尾压根儿就没有一点怀疑过他。这个组织是长林的死对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可惜时间匆忙，自己没有从主任那里探听到更多的信息。

    眼下是死是活，就要看人家的眼色的。马丁躺在仓库冰冷的地板上，感到自己也是手脚冰凉。

    这个仓库应该是存储一些棉花或者棉纺产品的地方，很破败，墙角房梁到处是睁眼可见的蜘蛛网和灰尘，角落里还堆着一些里面不知道装着什么的化肥包装袋。

    马丁被扔在一块很大的像床板一样钉起来的木板上，这个木板很脏，由宽窄不一的长条木板拼接而成，边边角角已经朽坏了不少，而且很油腻。

    “坏了！”这是屠宰猪羊的案板，虽然马丁自小在巴黎长大，但是他在东方武侠电影里见过这种东西，一大堆待宰或者宰好的肉，待价而沽。手持两把蒲扇一般的劈山刀的屠户在一旁虎视眈眈。

    不会把我也宰了吧，马丁心里沮丧地想。

    怎么就要埋身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想想自从来到泰国，好像就被恶灵缠身，没有遇到一件让人称心如意的事。

    马丁此次来，是有着另外一项重大使命的。他表面上想要解救海伦和Lee回家，实际上是想要和泰国政府做一笔交易。

    就在他出发前一个月，欧洲刑警总部在一次偶然的行动中抓获了一批毒贩，里面大部分都是泰国人。经过持续的审讯，他们得知这次抓获的人中有一位泰国反政府武装的高级领导人，对他们来说，这个人不算什么大鱼，但是对泰国政府和泰国皇家警察来说，那可就是梦寐以求的东西。

    因此他这次过来本意是通过谈判，希望泰国警方能够破获巴黎博物馆和波士顿博物馆的名画失窃案，然后用来交换此人。

    谁料想虽然自己通过官方渠道表达了交流意向，但双方都还没有进一步深入接触，就爆发了激烈冲突。然后步步惊心，一直弄到今天这样一个不好收拾的局面。

    自己那次在娜娜屋里醒来，就想了一个报复于贤他们的毒计。

    找一个出车祸或者其他意外死亡的男人，或者干脆到医院或者殡仪馆找一具新鲜的尸体，冒充自己，然后自己再金蝉脱壳，慢慢在泰国执行寻找名画的任务。既然于贤他们不仁，就休怪自己无义。

    盗取一具新鲜尸体对马丁这样经常出入太平间或者停尸房的人来说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把尸体运到一个既能被发现又不能被很快发现的地方，最好就是等尸体在野外自然腐烂后，散发出的腐臭从而导致被发现。这样自然是最佳结果。至于DNA鉴定，自己在曼谷警方也有内线，他会协调欧盟警察总部和泰国皇家警察的法医对接搞定这件事。

    这种方案在马丁刚刚上任情报处长的时候他已经安排演练过好几遍，各国警方彼此收买对方的高层或者首脑这本就是马丁的工作内容之一。这一点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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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相遇

    天色昏暗，虞子衿不禁有些害怕。走在无人的山路上，虽然远处能看到零零星星的灯火，不知道是人家还是工厂，但这遥远的距离，究竟要走多远？不知道，山风刮起来了，像是一群惶惑的同学，走在考试的路上。

    虞子衿走得脚底板发烫，幸好她也是从小苦惯了的，虽然又累又饿，但仍然朝前慢慢地走着。

    偶然山路上蹿出一只蜥蜴或者穿山甲之类的小动物，猝不及防之下也会惊扰到她。但她终究算是一个胆大的女孩，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努力地朝灯火阑珊处走去。

    她走着走着，忽然听到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正要回头看时，一个挑着柴的老人走过了她的身边。

    老人带着斗笠，并没有和她打招呼，只是自顾自地赶路。虽然挑着一大捆柴禾，但是他的脚步并不慢。

    虞子衿不禁有些心动，心想这位大爷肯定是这周边的山民，和他结伴而行，一定安全不少。于是她暗中一提劲，快步跟了上去。

    老人虽然年纪大了，但听觉却是很好。一听到她跟了上来，于是主动开口道，小姑娘，天色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我看你好像不是我们附近的孩子吧。

    虞子衿眼睛一红，差点哭了出来。

    她把自己是如何从清迈跑来这里，又如何被车子爆炸，一群人又是如何失散的详细讲了一遍。只是主任叮咛的暗语和口号等，暂时没有向老人提起。

    老人静静地听着，也不说话。柴捆子挡着他的脸，虞子衿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变化。

    末了，虞子衿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嗓子里明显能听出巨大的疲惫。老人找了一个路边稍微平坦一点的地方放下柴捆，然后从自己背着的布囊里拿出一个葫芦，递给了虞子衿。

    里面应该是水吧。虞子衿也顾不上礼貌，直接接了过来，对着嘴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果然是甘凉清冽的山泉水，虞子衿渴极了，她一下子喝了个底朝天，然后还咂摸了几下。

    老人知道她渴了，也不在意。等她喝完，又把葫芦要了过去。

    老人装好葫芦，又在布囊里摸出一个烧饼一样的一块干粮，递给了虞子衿。

    虞子衿也不客气，直接就啃了起来。她实在是太饿了。

    很快这块干粮就葬身虞腹。虞子衿也不好意思再跟老人讨要，虽然这一小块小小的干粮只能起到一点塞牙缝的作用。

    老人掀下自己的斗笠，拿在手里，轻轻地当扇子一样扇着汗。

    良久，他突然压低声音道，你是长林的人吧！

    虞子衿被老人这么一说，吓了一跳。因为时间的关系，主任来不及和她详细介绍此地的情况，但是他们自从来到这些人的地盘，伤亡惨重。所以，她突然惊醒，觉得自己不该刚刚老老实实地向老人介绍自己的详细情况。

    但是现在不承认已经来不及了。毕竟刚刚是自己亲口哗啦啦哗啦啦地讲了一大堆。

    虞子衿正在犯难，老人又说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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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初试啼声

    虞子衿摇了摇头，她第一次来到这里，这样的遭遇真的是今天不想再遇到。

    老人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虞子衿不禁有些害怕，难道这个地方的名字都有一种魔力吗？说出来就会对他们这些长林派不利吗？

    虞子衿来到双生子研究生不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虽然对主任她们的所作所为了解的不算多，但就当下她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她觉得长林派是好人。这些人帮助自己的父亲做免费治疗，又给虞子佩提供学费，这简直就是天使和活菩萨啊！

    如果长林派是善的化身，那么长林的对头肯定就是恶了。想到这里，虞子衿不由觉得胆气重生，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她想起那天晚上主任在山谷中带着他们一起唱歌的景象，觉得虽然也是又饿又累，但那天晚上是自己有生以来度过的最美妙的一个夜晚。要说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那就是二名不在自己身边。想到这里，虞子衿的脸上浮现出不易为人察觉的红晕来。

    老人并没有留意她的这些微妙变化，停下来扇斗笠的手，颤抖着说道，唉，算了！还是不要知道这是哪里的好。姑娘你快逃吧。

    虞子衿听了老人的话，心中一荡。她并没有马上挪动脚步，而是颤着声音说道，老爷爷，这大晚上的，我能逃到哪里去？

    老人见她年幼可怜，想放她一条生路，于是转身指着另外一个方向道，你赶紧朝那个方向跑吧，等下他们追上来，神仙也逃不走。

    虞子衿听了大喜，她要的就是这句话。这深山幽谷之中，没有人指路，就算不是自投罗网，大半夜的遇到个什么猛兽之类的，小命报销不要紧，误了主任的大事那才叫一个糟糕。

    虞子衿心中已经莫名地把主任看作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母亲一样，觉得现在是母亲罹难之时，自己这个被养育多日的孩子也该报答父母了。

    说时迟那时快，她趁老人不防备，拼劲全身的力气，一个侧挤，直接将老人撞下了山崖。

    老人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滚落得看不到影子了。深谷之中只回荡着几声凄厉的惨叫。

    一不做二不休，虞子衿把老人的柴捆也慢慢地挪到路边，使劲地推了下去。柴捆由于捆得紧密沉重，并没有推得太远，但是路人不仔细寻找，也不易发现。

    做完这一切，虞子衿又仔细检查了现场，发现并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时，她朝着老人指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她又回到刚才的现场，再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事情，这才发足狂奔而去。

    跑得累了，虞子衿慢了下来，她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地仿佛要跳出体外。这是她第一次杀人，而且杀的是一个老人，这个老人严格意义上还算是她的救命恩人。但是虞子衿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意，在她心中，只要是长林的敌人和对头，都得死。因为这些人，对付她们，也是毫不留情心狠手辣。

    虞子衿在短短的几天之中，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一下子就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小恶魔，这是远在曼谷的虞子佩永远都想不到的。世事无常，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事，严格按照自己的本心出发去做，就是对的吗？虞子衿一边走，一边想起黄研究员在车子上跟她们讲起的王阳明的故事。等我有空了一定好好学习学习阳明心法，她暗自发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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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夜路

    就这样，虞子衿一个人在山风吹拂的夜里行走着。当她感到害怕时，她就紧紧捏着主任交给自己的那枚古钱，然后大声唱起歌来。仿佛是山里的走兽飞禽都受到了她的感染，变成了她的盟友，天上的星星也喜欢听她那独特的嗓音——她一会儿唱《泰王之歌》，一会儿唱一些学校里学来的流行歌曲，像《宁夏》、《阳山花》等等，一会儿又开始唱下三寨子的民歌。总之，只要她想唱，她就唱，唱什么都可以，酣畅淋漓，不拘一格。

    虞子衿从来没有觉得像今夜这样自由，她二十多年的人生今天是第一次无拘无束地行走在社会的康庄大道上。而且，而且，她做了一件对长林派有益的工作，虽然只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工作，但是这是她心甘情愿成为一个长林人的开始。她感到骄傲，也为自己能够有主任这样亦师亦友亦同志的同行者感到兴奋。

    夜晚的山路并不好走，天上也没有月亮——只有漫天繁星像栽满了花朵的花园，虞子衿就像是这花园的主人，她想采哪一朵就采哪一朵。她蹦蹦跳跳地，一会儿用手指着星星，一会儿指着依稀的远山。虽然好几次都差点跌跤，但是虞子衿感到浑身燥热，充满了干劲。

    老人的尸体是第二天下午才被自己儿子和其他村民找到的。他们漫山遍野地找，终于在一处山沟的底部发现了他——尸体惨不忍睹，已经被老鼠啃得只剩下头发和一些骨骸，他们是通过老人的布囊来辨认出来他的。

    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系一位外地来的小姑娘所为，人们只当是老人夜里赶路不慎失足跌下了悬崖。他们费劲地运回了他的尸体，赶紧找棺材入殓了。当地人觉得死于山里是不吉利的。

    虞子衿坐在山边的一块石头上休息的时候，东方渐渐露出了一丝鱼肚白——天终于快要亮了。

    虞子衿站起来，眺望着即将喷薄而出的太阳。难得能有这么好的机会，她一个人独自观赏日出。

    云层很薄，薄雾更淡，远山近山就像水墨画一样渐次渲染开来，一轮红日就在这逐渐的等待中终于挣脱了地平线的束缚，一下子“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虞子衿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被着雄伟壮丽的景象惊呆了！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一层金色一样的圣母光辉笼罩着她。她感到自己是即将羽化登天的女神，又像是飘飘欲仙的圣女。她想要去拉旁边二名的手，可惜却拉空了。

    原来二名并不在自己身边。虞子衿怀春的少女心“噗通噗通”又开始狂跳，她渴望这个俊俏的小男生从背后抱着自己，紧紧地抱着。她幻想着他温热的胸膛，灵动的舌尖，她渴望着他的爱抚，他的激情。然而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声雄鸡的啼鸣。“喔喔喔喔......”悠长又响亮。据说雄鸡报晓，毒物退散，东方既白，天下太平。这一声鸡鸣还真是惊醒了梦中少女心。

    虞子衿这才小脸一红，赶忙收拾闲情，继续朝山下的小镇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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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密报

    Lee走在曼谷的街上，忽然觉得这是一个特别陌生的世界。当他想要找到一个能够单独向皮尔斯沟通的联系方式时，他发现在这异国的街头，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首先要确认的是没有人跟踪自己，除了戈德曼，曼谷的警察也需要特别小心。还有就是毒贩和他们的徒子徒孙，全都是看不见的敌人。一点也不能大意。

    Lee一个人走着，他装作买一份英文报纸，然后低头从墨镜的缝隙里往外望去，果然不远处有两个形迹可疑的人在跟踪自己。现在自己停了下来，那两个也停在一个路边卖冰粉的小摊子前面，装作买小吃的样子。

    Lee和他们应该都明白彼此在互相监视，但是Lee还是必须完成单独向皮尔斯请示的任务。如果这个请示没有得到批准，那么Lee的一切行动都是他自己的自作主张，甚至万一有什么意外，总部都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Lee在苦思冥想中，突然，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不确定是否能够成功，但起码绝对值得一试。

    说干就干。Lee拿起那份报纸，疾步朝人流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在百丽宫附近的大厦下，人来人往，车流如织。Lee瞅准时机，当一位年轻漂亮打扮时髦的女子一个人刚坐进了一辆出租车副驾驶，他拉开车子的后门也坐了进去。

    那女人还以为是一个和自己抢车用的莽撞男人，便不悦地说道，先生，这俩车……

    Lee打断她的话，压低声音急促而清晰地命令司机道，我是泰国皇家警察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现公务征用你的车子一个小时，请立即跟上前面那辆黄色的出租车，我们怀疑两名劫匪上了该车，请全力跟踪。

    那司机和女乘客哪里经历过这种事，一下子全都是又紧张又兴奋。Lee看到前排的美女已经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那，那我要下车吗？

    Lee笑着说道，不必，小姐。我需要您的配合和掩护。

    那女的求之不得，立即坐好系好安全带，像一位受到老师表扬的乖宝宝一样满怀着期待。

    司机也一点没有怀疑Lee的身份，他二话不说，一脚油门就配合地出发了。

    曼谷不愧为东南亚首屈一指的“堵”城，很快他们和前面那辆所谓的目标车辆就堵在马路中间一动不动。趁此机会，Lee轻轻地拍了拍前面美女乘客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出声，让她把手机拿给自己急用一下。

    那女人顾不上多想，毫不犹豫地解锁了屏幕，然后飞快地把手机递给了Lee。

    Lee接过手机，找到浏览器，飞快地输入了一个暗网的地址，在那个网页里，他找到一个叫“红兔子”的名字，点了进去。

    然后他在“红兔子”的个人主页下面回复了一行看起来类似是乱码的一堆字母和数字，其中的含义只有皮尔斯和他清楚，他需要皮尔斯同意他继续留在泰国完成名画失窃案的侦破工作，期限是……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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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绑架

    做完这一切，Lee在手机的拨号功能里按了一个#96999**#的字符，然后再按下拨号键，这样自己刚才做的所有操作都将被清除。这个功能属于某些特定的手机特别留着的后门，一般只有类似FBI这样的机构才会知道。

    那名女乘客一点也不怀疑Lee在自己手机上操作着什么，Lee对她给予自己的信任也非常感激。做完这一切，他又把手机递回了那位乘客。

    乘客接过手机，并没有说什么，反而有一种协助官兵捉到了强盗般的成就感。Lee拍了拍司机的肩膀，示意他自己要下车，司机就在全程懵逼状态中打开了车门。

    Lee两只脚站到了地面，他低头朝那位美丽的女乘客做了一个飞吻的手势，然后就关上了车门，一点也不顾及美女乘客脸上的红晕。

    从上车到下车的一段路并不长，Lee决定自己慢慢走回去。神不知鬼不觉地给皮尔斯留了言，这样自己再也不用担心戈德曼的逼迫了。心情感到格外开心。Lee一边走，一边吹起了口哨。

    就在这时，突然两个人一左一右紧紧地靠住他，然后一根类似于枪枝一样的硬东西顶在自己腰上，Lee明白，自己这是要被人挟持了。

    果然，左边一位矮胖的家伙说道，别乱动，动就打死你！

    Lee慢慢地停住了脚步，那支枪顶得更紧了，同时，右边一位戴着棒球帽的家伙开口了：不要停下，往前走！

    Lee只能乖乖就范，他有点后悔刚才下车时自己太过得瑟，没有留意身边的危险情况。

    但是眼下并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再想办法。

    Lee一边走一边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你们是自己人吧？这两人显然很警惕，并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手里的家伙攥得更紧了，而且两只眼睛四周乱瞟，生怕有人要坏了他们的好事。

    Lee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向前走。突然对面冲来几个大汉，全都是膀大腰圆看起来整天撸铁的健身型小伙子，他们径直朝着Lee和他身边的两个家伙冲了过来。

    趁着这伙人和挟持自己的歹徒撞在一起，Lee立刻一个加速，朝前多走了几步，然后一个转向，混入了一个里面挤满了人的活动场地。

    这是一家消费日用品公司在搞促销，一堆人围着观看，两位主持人一男一女正卖力地表演。现场还有很多充满了气的氢气球，很多围观的小孩也挤成一团，好多人手里都拿着五颜六色的气球。

    Lee心知不妙，万一歹徒在这里动起手来，一定会伤及无辜的。他决定马上要离开这里，正准备钻出人群，忽然，那位女主持人走到他身边，一把拉住Lee说道，先生，现在请您上台，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奖品就是我们今天要抽的大奖———价值5000铢的金笔一枝。

    Lee心烦意乱，哪有心思顾及这个。他袖子一挥，胳膊还没有用力，那女主持人就像风筝一样地飞了起来，然后重重的跌坐在地上。

    人群中有人高声喊道，不好了，打架了……

    围观看热闹的群众顿时乱做一团，Lee也被挤得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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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有缘千里

    Lee正要蹿出人群，忽然一个人上前拉住他的手说道，跟我来。Lee定睛一看，原来是刚才出租车上的女乘客。

    来不及多想，Lee只好跟着她从人群中穿出，然后再躲进一条小巷。

    还不容易身后的喧嚣远去了，两个人的脚步也慢了下来。Lee这才注意到这女人脚上竟然穿的还是一双高跟鞋。

    真是不好意思啊，Lee也觉得有点难为情。他对着这位不知何时从出租车上已经下来的女人说道。

    没事，那女人摆摆手。她说完就脱下脚上的一双红褐色高跟鞋，然后拎在手上。她的脚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看到刚好街边有一家奶茶铺子，Lee说道，我请你喝一杯奶茶吧。

    那女人笑嘻嘻地转过头，戴着一副香奈儿的大墨镜，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士遮阳帽，看起来潇洒大方又时髦。

    见她没有拒绝，Lee于是快步走到奶茶店前，一个年轻的店员正在摆弄着机器，看到Lee，他连忙殷勤地招呼道，先生想喝点什么。

    Lee盯着店铺上面的一排菜单出神，说实话他并不是很喜欢喝奶茶，对于哪些品种是夏日女士的首选，他也没有主意。

    那女人恰好走上前来帮他解了围：“给我来一个椰丝奶茶三分甜，不要奶钙……”

    “给这位先生一个桔子汽水吧，要冰的！”女人在这方面天生就具备优势，Lee一下子感到了性别的差异，但是他内心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喝到汽水，就感觉一阵子的清凉。

    付了钱，在等待奶茶制作的过程中，两个人都不经意地望了对方一眼。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这一下不谋而合的张望，两个人都羞红了脸，没想到彼此这么有默契，连眼神交错的瞬间都是不约而同。

    接过店员递来的汽水，Lee并没有马上喝，他还在等着为这位漂亮女士制作的椰丝奶茶。

    终于制作好了，两个人找了一个树荫下的小石凳坐了下去。Lee举着汽水，对那位漂亮的女乘客说道，感谢相遇！还请教姑娘芳名？

    那女士“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她说道，你作为警察，都没有关注到我的名字吗？

    原来她的手机里面确实有机主的信息，但是Lee刚才匆忙，并没有太过关注。

    见到Lee有些不好意思，那女士大大方方地说道，我叫陆倩倩，是一名中文教师。

    “陆倩倩，陆倩倩……”Lee拼命地让自己记住这个名字，然后他说道，这名字真好听！

    陆女士又笑出了声，她看起来很爱笑，笑起来也很好看。

    她说，你不要油嘴滑舌好不好，我们好好喝一杯饮料，庆祝在偌大的曼谷城有缘认识！说完举起奶茶杯和Lee的汽水主动碰了一下。

    Lee对她的落落大方好感丛生。他没想到自己就是出来想蹭一下别人的手机发个信息，竟然还能巧遇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看来真是人生有缘，千里皆咫尺。

    那女人喝了一口，嘴里并着几粒珍珠，鼓起腮帮子，俏皮地说道，你猜猜看，我嘴里有几颗珍珠？

    Lee一下子面红耳赤，他没想到这位女士如此大胆，竟然直接开始了对他的调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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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上达天听

    Lee不敢说话，陆倩倩越发大胆，她努起嘴巴，嘟嘟地说，怎么样，一颗也没有吧。

    Lee不敢和她开太过火的玩笑，只能陪着哈哈。谁知陆倩倩咽下珍珠，说了一句差点把Lee震碎的话来。

    “我是泰王的中文老师！”这句话从陆倩倩的嘴里蹦出来的时候，Lee一下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泰王的中文老师？这权力那可是大了去了。Lee没有想到她这样一个看起来柔弱无力的女人，竟然能够对普通人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这还真是开了眼了。

    但是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Lee不禁有些疑惑，但是他只顾着喝着手里的汽水，并没有说话。

    陆倩倩看出了他的疑惑，说道，你不必怀疑。哪天有空了，我带你进泰王府转转看看。不过有些区域属于严管地段，不能随便蹓跶。

    她这么一说，Lee便不再有任何疑惑，只得陪着笑脸说道，想不到你如此厉害！

    陆倩倩咯咯咯地笑道，我有什么厉害的，还不是被一个假冒的警察差点挟持了……

    Lee听到她这样说，心想还真是一位冰雪聪明的姑娘啊！于是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我呢，确实是一名警察……

    陆倩倩接着他的话说道，只是不是泰国皇家警察，对吗？

    Lee简直惊呆了，他怔怔地看着陆倩倩，目瞪口呆。

    陆倩倩伸出纤细修长的手指，在他的嘴唇上轻轻地一点，说道，张这么大嘴巴，莫不是要吃我不成？

    Lee笑道，哪敢呀！只有陆小姐吃我的份，我怎么吃得了陆小姐？

    陆倩倩却正色道，不开玩笑了，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听了这话，Lee不禁踌躇起来。要说没有，那当然是假话了，可是要说有吗，他又怕自己的事牵连到眼前这位美丽的姑娘，所以一下子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陆倩倩道，若是真有作奸犯科的事，我也不敢帮你；可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好人嘛，自然要帮好人！

    这一番话说得义正严辞，大义凛然，Lee一时之间倒是给她还震慑住了，嘴里只能嗫嗫地说道，这个……这个嘛……

    陆倩倩道，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在我这个弱女子面前，怎么还害羞腼腆起来了？你若是害羞不敢说，这世上除暴安良的事情又有谁能去做？那岂不是坏人逞凶，好人遭殃了吗？

    听到这里，Lee对她完全是刮目相看，五体投地。于是也不再隐瞒，便把自己来自美国FBI，到泰国来办三件事的情况简单叙述了一遍，但是不知道为何，在陆倩倩面前，他实在是说不出口和海伦搭档的事实。只是说自己还有个同伴，但是现在也是下落不明。

    陆倩倩听完，严肃地说，你这个事可不小。不过曼谷警察局的人实在是该死，他们竟然能姑息养奸到这种地步，我看我有必要向泰王当面说清楚这些事情。本来王也是要我帮他体察民情，调研汇报的。这下正好，他们这是自己撞上枪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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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吻

    Lee只好等陆倩倩喝完手里的奶茶，一句话也不敢说。毕竟这里是泰国，再说陆小姐也是为了自己好，他不能把人家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喝完奶茶，陆倩倩长舒了一个懒腰，她高耸的身体让Lee看了眼花耳热。他偷偷地瞄了一眼，赶紧把眼睛转到另一个方向。

    然而陆倩倩早已看穿了一切。伸完懒腰，她站起来准备把手里的空杯子扔到垃圾桶去。Lee赶忙站起来，说道，给我吧。

    陆倩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眼神中满是戏谑的笑意。泰国地处热带，人们一年四季都不太着比较厚的衣服，当地的女孩子也比温带和寒带的女孩显得更早熟一些。

    陆倩倩的热情显然让Lee有些吃不消，他逃也似的赶紧跑开了。

    扔完垃圾回来，两个人继续肩并肩地向前走着。陆倩倩忽然问道，既然你要追查名画的下落，那么现在有眉目吗？

    说到这里，Lee的神色有些黯然。他低声说道，暂时还没有。我本来已经抓到了毒贩的儿子，可惜……

    陆倩倩道，这也不难。如果我明天觐见王的时候，找个机会把这个情况反映一下，曼谷的警察们还不要吓得屁滚尿流？

    Lee想了一想，说道，还是不用了吧。这件事我想凭我和团队的伙伴们应该也能够完成。皇家警察有他们的难处，我们在他们这里办案，本就该向他们打招呼才是。现在如果直接向泰王告状，只怕以后他们再也不会和我们合作了。这样也就走到了我们本意的对立面了，还是不要这样做的好。

    陆倩倩见他说的也是在理，便不再言语。两个人不知不觉已经走出了很远，慢慢地竟然走到了无人的街边。

    这是一个古老的街区，两边都是一些老房子，墙角盛开着火红的炮仗花，一枝一枝一朵一朵的，像一群朝天吹奏的小喇叭，又像是一群孩子的笑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老房子的屋顶覆盖着黑色的瓦，上面有一些长得像是小松树的瓦松。蓝蓝的天空没有几朵云，锃蓝锃蓝的，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大树把枝叶铺的满天都是，知了在拼命地喊着打打杀杀，一声紧着一声，声嘶力竭。

    在他们的眼里还有一条小河，河水慢慢地流逝，偶尔打一个旋儿，冒几个气泡。没有看到鱼儿在游，也许是因为天太热了，鱼和虾都躲在水底乘凉呢。有一座桥横亘在河上，石头雕的护栏已经斑斑驳驳的，很有历史的风味。很久没有欣赏过路边的风景了，Lee不禁感慨道，风吹日晒，时间过得真快啊。

    正在这时，他突然感觉一条柔软的手臂像一条蛇一样沿着他的腰绕了过来，紧接着一张温热的唇就贴上了他的嘴唇，他想要躲开，却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浑身都没有了力气，一股控制不住的躁动冲击着他，那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舌尖，甜甜的凉凉的，在往他喉咙里钻。躲不开也逃不走，他只好不知不觉地抱紧了贴上来的腰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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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受难

    醒来的Lee已经是在酒店的床上了。蓦然之间他感到一阵恍惚，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一家酒店。

    枕边已经无人了。他猛地坐起来，才发现自己浑身赤裸，这着实让他感到难为情。口干舌燥，他爬起来想去拿一瓶水喝。裹着枕巾，他站起来，才发现自己好像有些站立不稳。

    踉踉跄跄地拿到一瓶矿泉水，原来还是来自中国的农夫山泉。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口。这才注意到桌子上还有一张写着字的便条。

    “尊敬的大侦探，你可真是太不小心了！”一读到这里，Lee的心一沉，大事不妙也。

    果然，下面的意思就很不客气了，陆倩倩的意思是作为一名大侦探，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就被诱惑，还好自己没有坏心思，否则他现在估计小命都难保。

    Lee有些恼羞成怒，明明是这位姓陆的引诱自己的，现在反倒被她倒打一耙，实在是让人不爽。但是他一时半会也摸不清陆倩倩的用意，只能先忍让着吧。

    便条的末尾写到，我听说在苏梅岛近期有一场很大的艺术品慈善拍卖，也许你会感兴趣。如果要去，就抓紧时间吧。

    便条的落款是：大中文老师  陆倩倩，还随手画了一条像鲨鱼一样的卡通造型。

    Lee没有想笑的心思，这个陆倩倩绝对不简单，她接近自己也绝不是为了一夜情这样的事。但是她到底是谁？又是受谁的指使？她真的如同自己所说是泰王的中文老师吗？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Lee进到卫生间，开始洗澡。

    刚洗了不到两分钟，忽然传来了门铃声。Lee吓了一跳，不知道又是何方神圣前来会会自己？

    他手忙脚乱地裹好一条浴巾，然后走到门口，掀开猫眼的盖子，外面竟然一个人也没有？

    难道是自己听错了？Lee感到一阵紧张，不会的，自己的听觉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听错。难道又是想来加害自己的人？

    他回头向房间里面望去，房间是普通的酒店陈设，并没有什么马上可以用来防身的利器或者别的武器之类。

    窗帘紧闭着，窗外的情况看不清，自己也是开着灯，不知道外面现在是几点钟。

    就这样Lee紧张地等在门后，他也不敢去洗澡，也不敢离开，只能紧紧地攥着拳头，不安地等在门后。

    这样很久，直到身体都有些僵硬，没有再听到门铃声，也没有看到走廊有人走过。

    Lee决定离开这个鬼地方。他简单地擦了擦头发，然后飞快地穿好衣服，又仔细地来到窗帘旁，静静地听着窗外的动静。

    窗外一点声音都没有，整个房间安静地一根针掉下来都能造成巨响。

    等了很久，Lee决定还是从正门走。他悄悄地拔掉房间的电卡，等了一分钟，整个房间的电都断了，漆黑一片。

    然后Lee猛地拉开门，一步跨了出去。

    就在这时，一把枪悄无声息地抵住他的腰，一个声音低沉地说道，不要动，否则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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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厨艺

    郑齐敏的妈妈开了门，把林木让到客厅。然后佣人金姨给他看了茶。他坐在沙发上，电视机已经开好了，里面播着不知道是谁主演的偶像剧，男男女女爱得没完没了。

    郑齐敏家的客厅很大，而且环境很好，坐在沙发上都能看到远处的大海。林木心说自己以前在家的时候，觉得老林挣下的身家已经是很不错了，没想到今天来到这里，才发现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妈妈把郑齐敏喊到厨房，原来是准备要教她烧菜。郑齐敏娇嗔道，人家好不容易回趟家，怎么又是学习啊！金姨说道，知道你和林少爷要回来，你妈妈已经准备了好几天了。金姨想必已经在郑家帮佣了很久，和郑齐敏和她妈妈都很熟悉，说话一点也不生分。

    妈妈说，自家做的剁椒水分少，但颜色深，外面卖的艳红而且水分大。中火温油放肉后不动，肉变金黄色，好看也好吃，不会发柴。能和茭白同样做法的还有莴笋、辣椒、蒜苗等。但西芹不能这么炒，要先炒剁椒，是为了炒出红油和它独特的香味，随后撒肉不动，是让肉吸入剁椒的味道，再撒茭白，吸入剁椒和肉的味道。层层叠加，茭白才好吃。炒别的菜也应如此，味道厚的在最下面。如果先炒肉或同时加入剁椒，两者都容易出汤。

    敏，你来先炒肉吧。对，先烧好锅子，再倒油。应该先炒剁椒，再均匀撒肉，这时不要翻动。用中火。随后在肉上撒茭白，顺锅边放点醋，如果不喜欢料酒，那就再加一点生抽。在茭白发蔫后加点盐和糖提鲜，换大火，快速翻炒。出锅，装盘时要保持美味美色。

    如果炒出来的韭菜没卖相，说明有点干了。茭白炒肉要放剁椒？当然了。辣椒还不能少了。素菜是莴笋叶？没蒜蓉或姜丝可不行。

    这一个手艺还不错。下一个菜是肥肠还是猪肚？猪肚我已经让金姨收拾好了，可肥肠就不行，还得再弄。收拾的不好，做出来味道大。

    这个是澜沧江的鲶鱼，今天我们在菜场看到最大的一条没有两米，也得有一米五。这要是买回来做一桌全鱼宴，八个人都吃不完。所以我们就买了一条小一点的。

    恩，你说的对，这个是熊掌，而且据说是熊瞎子经常舔的那一只前掌。这个妈妈已经让外面的人简单加工过了，等下把它煨上。

    这个是伊犁的羊肉，也很好吃。前不久的徐伯伯派人从新疆搞出来的。他和你爸爸一样，就只吃新疆的羊。新疆经常空运到曼谷，有时就有刚做好的血肠。他家会吃不会做，每次都得去曼谷的塔里木宾馆，让那里的大厨做。

    血肠你等下问下林公子他敢吃吗。我可不敢。里面还有草呢。看着都有点那啥。

    上次我们一起去帕尧，你还记得吗？本地人请客，就上了娃娃鱼，不是整只上的，看不出来。吃着半截才知道是娃娃鱼，吓得你爸爸赶紧走了。事后还生怕被当地人举报，那就要出事了。十万一对的熊掌，那次吃的估计只能是前掌。后掌很便宜，一万一个都够呛卖得掉。

    这个血肠是要放血，但不放干净。而且还用刚掏出的羊肠子做血肠，是吃肉前吃的。肠子就没咋清理。我看着别扭不敢吃。可别人都喜欢，据说很好吃。你不是还吃了一截吗？

    最好吃的羊杂碎汤，在颂敢郊区的一条国道边，从城里去，要掏通行费。沿着公路两边都是这种小饭馆，个个生意火爆。而且价钱很便宜。但只有这一小段路边的杂碎汤好吃，店家换个地方做，味道就差了很多。我就知道有曼谷人花飞机票钱专门去吃，你徐伯伯也是。

    当地人宰羊的方法很巧妙，就凭一把小刀，在羊胸口划开个小口子，手伸进去掐心脏血管，羊就永生了。接着破开羊肚皮，羊背朝下肚皮朝上，像脱衣服一样，皮就剥下。再以羊皮做案板，掏出内脏，再碎尸，接着就可以下锅吃了。这些我们都学不会。

    看得出郑齐敏的妈妈是很懂人生的。大道至简，有人说，你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一定要先抓住他的胃。郑妈妈想必是对林木非常满意，这才马上把自己在郑家这么多年的看家本领——烧菜，要亲自传授给女儿。

    可惜郑齐敏一下子哪里学得会，她在厨房嘻嘻哈哈了一阵子就找了个借口跑了出来，陪林木在客厅看电视。

    茶几上摆满了各种水果，有一些林木都喊不出名字。郑齐敏先问他要不要吃一个芭乐，这个是特别新鲜的，就在自己家院子里采的。

    郑齐敏介绍说这棵树已经几十年了，而且结的果子总是一年多一年少，特别规律。今年就是小年，但是小年的果子大，也更甜。

    说完就递给林木一个，林木接过来，她也自己拿了一个啃了起来。

    林木被她的少女心逗乐了，于是开心地吃了起来——果然很甜，而且里面的果肉有一点点柔软，这个和其他地方的稍有不同。

    金姨过来换茶，林木刚喝了一口，金姨也不在意，直接就端了杯子走了。

    然后端过来另外一个杯子，这次是玻璃杯，里面泡的是绿茶。金姨笑着说道，这个是来自中国苏州的碧螺春，里面的茶叶都是清明前采摘的，号称“一旗一枪”，是上好的货色。

    仆人炫耀主人家的讲究，那比自己家还要扬眉吐气，林木小小地皱了一下眉头，但是没有说什么。

    郑齐敏解围道，哎呀金姨你忙你的吧，我们看会儿电视，有啥需要的喊你，喊你啊！

    金姨这才慢慢地走开。她从小看着郑齐敏长大，拿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孙女一样看待。今天这个孙女长大了，带了男朋友回家，做长辈的这次可要睁大了眼睛仔细地帮她瞧上一瞧。

    郑齐敏知道她的意思，但是担心初来乍到的林木感觉不习惯，所以赶紧三下五除二地把她劝走了。

    七大姑八大姨，这都是准女婿或者说准男朋友必须面对的考验，就算你是王子，也休想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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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鱼

    郑齐敏斜靠在沙发上，在自己家，她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她看了一会儿电视，觉得百无聊赖，便爬起来，先用果针扎了一片西瓜给林木，然后又塞到自己嘴巴里一块。

    郑齐敏的奶奶不在家，她老人家正好今天是检查身体的日子，要下午才能回来。在路上郑齐敏就和林木说到过这件事。

    敏啊，你过来下。这是妈妈喊她的声音。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郑妈妈应该是满心欢喜，所以总想着喊女儿过来问问林木的情况。

    虽然郑齐敏在手机里早就发过林木的照片给妈妈和奶奶看了，但是今天第一次见到本人，郑妈妈还是感觉比照片上神气。

    她对郑煌生意上的事情没有兴趣，以前的心思都在女儿的学业上面，现在则改成了女儿的婚姻大事。和郑齐敏的奶奶类似，她们的一生就是围绕着丈夫和孩子转，除此之外，天塌下来也不闻不问。

    林木觉得郑齐敏也是这种性格。她对什么国家大事国际形势一概不理，每天要么就是看点文艺小说，要么就是围着林木转来转去，买点漂亮的衣服给爱人试穿，或者新发现哪里有一个美食的好去处，都能让她开心半天。

    林木又何尝不想像她那样，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普通机电系小男生。可惜自从老林和他在素贴山开始的一系列不可控事件的发生，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法再回到从前了，既然来了，那就面对吧。不止一次，林木在睡觉前对自己说。

    现在老林生死未卜，妈妈又车祸住院，不知道情况到底如何，二叔和林秘书争斗，这种种一切，让他逃不开躲不掉，身边能帮助他的，除了郑齐敏，好像也看不到什么人。对了，还有小燕。

    但是现在他听说小燕被羁押在曼谷警察局，自己又没有办法去就他，真是心急如焚。眼下只能一件一件事情来，先集中精力解决好箱子的事情，找到箱子的下落，最好能带回去交给老林，这是他目前第一个梦想。可惜，这一切谈何容易。

    郑妈妈在厨房压低声音问女儿，林木喜欢吃什么菜啊，有没有兄弟姐妹，爸爸妈妈做什么事的呀，等等等等。郑齐敏被问得烦了，她在厨房大声喊道，喂，那个新来的，你过来……

    郑妈妈赶紧制止她，然后郑齐敏就嘴巴里不知道塞着什么东西，然后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林木站起来，又觉察到这个是郑齐敏在和自己开玩笑，于是又坐了下去。他拿起遥控器，一个台一个台地翻捡起来。

    忽然，他看到苏梅岛本地的一个电视新闻报道，说是一辆小汽车和一辆油罐车今天在曼谷到苏梅岛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追尾事故，目前小汽车已经起火燃烧，消防人员和交通管理人员正在赶往事故现场。据说小轿车上有两位乘客，目前生死状况不明。

    林木还不知道这两位受伤的乘客，正是千里迢迢前来苏梅岛追杀自己的艾伦和海伦。他很快地翻到下一个台，画面上正在直播一场泰国的足球比赛，对阵双方是曼谷联对队对武里南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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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深夜的红酒

    当电视里出现两支足球队在比赛的时候，郑齐敏从厨房走了出来。她好奇林木竟然是个球迷，说道，哎呦，奶奶也是个球迷。每年的亚洲冠军杯和以往的世界杯欧洲杯，她场场不落。

    正说着，门外进来一位老太太，金姨搀扶着她，老太太干瘦干瘦的，下巴像一只核桃，又好像风干了的苹果，皱巴巴的。

    林木想着这应该就是奶奶了吧。他赶紧站起来，迎了上去。

    老太太带着一副有塑料链子的眼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个讲究人。郑齐敏飞快地跑上去，抱着她嗔笑道，奶奶呀，您终于回来啦。

    果然是奶奶。林木赶紧上前去行礼，奶奶看着他慈祥地笑了，说道，听阿敏很多次提到你……

    郑齐敏害羞了，她赶紧打断奶奶的话，说道，没有没有啦，我才不是呢，奶奶你快坐，我从曼谷给您带了最好吃的咖啡巧克力……

    奶奶假装生气地拍了一下她的手，说道，死丫头，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吃吃……你看，都比以前胖了……

    郑齐敏抱着奶奶的腰，抬起头仰着脸，笑着说，没有没有，人家还是和以前一样啦……

    奶奶说着郑齐敏，眼睛却一个劲儿地看着林木。林木有点不好意思，慢慢地退回到原来的位置。

    郑齐敏放开奶奶，然后“腾腾腾”地跑到楼上，拿出两包新买的巧克力来，大概就是她刚才说到的咖啡巧克力吧。

    奶奶接过礼物，仔细地看了一下，开心地笑了，说道，现在还是学生，不要乱花钱。说完就将礼物顺手递给了金姨。

    金姨接过礼物，看都没看，转身就朝着厨房门口的酒柜走来。酒柜里陈列着主人不知道从哪里收藏来的名酒和礼品,当然还有一些零食。郑齐敏知道爸爸的喜好，所以这一次她自己掏钱帮林木买了泰国最有名的红酒Leo牌干白。这种酒是有名的年份酒，和1982年的拉菲齐名的就是Leo1988，据说那年因为气候原因，可以酿酒的葡萄大减产，导致成品葡萄酒非常稀罕。泰国著名导演还以此为题材创作了一部很有名的电视剧《深夜的红酒》。

    《深夜的红酒》又名《Red wi

    e i

    the da

    k Night》是由坦瓦林·苏卡皮西特执导，纳塔奇·司隶朋通、Steve

    Foo

    e

    、Kistachapo

    Ta

    a

    a

    a等主演的爱情片。

    电影讲述了一个备受欺负的缺乏爱的Wi

    e被他所爱的同学Tee骗到一座旧楼，结果发现一个不能动弹的吸血鬼，Wi

    e为他取名为Night并爱上了Night。为了守卫自己的爱情，让Night活下去，Wi

    e不惜拘禁Tee和一直喜欢他的人来取血。但是当Wi

    e和Night，决定要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Night想起了一切，记起了自己的名字是Nam。

    故事拍的凄婉动人，顺便导致Leo红酒大卖，大家都说真是一个双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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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家宴

    郑妈妈让金姨把菜都端到餐桌上，林木知道这是自己第一次参加郑齐敏的家宴，心里还真的是有一点小激动。他站起来问要不要帮忙，奶奶摆摆手，意思是让他赶紧坐着，这些事都不用操心。

    客厅的一角摆着一架斯坦威三角钢琴，上面遮着深绿色的天鹅绒琴罩。奶奶说道，阿敏等下弹一首音乐听听哦。

    林木和郑齐敏交往这么久了，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弹钢琴。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妈妈也想让他去学钢琴，可惜老林反对。老林说男孩子学什么钢琴啊，有这功夫去学学跆拳道或者泰拳不好吗？最后就是几样都没去学，他学的是足球。

    可惜踢了好几年也没有踢出什么名堂。他最好的成绩大概就是校队替补吧。所以刚才电视里播放足球联赛的实况转播，他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小的时候学踢球和比赛的经历。

    那时候他们的教练是一名以前从泰国职业联赛退下来的球员，据说在职业队的时候主要踢的位置是后卫，所以教的学生也以防守型为主。

    林木喜欢进攻，他一开始被教练固定在左后卫的位置时就因为屡屡参与进攻而批评，最后导致就是教练对他很不满意，经常在赛后总结时提出批评。时间一长林木也觉得兴味索然，慢慢地就越踢越累，和他在一起的另一个小伙伴索方就进步很快，听说现在在一家职业俱乐部踢球，但林木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了。

    奶奶让郑齐敏弹琴，她哪里肯。嘟着嘴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奶奶就看着林木笑道，我们家阿敏什么都好，就是小时候惯着她，一点也不听话……

    林木笑笑，他觉得郑齐敏很可爱很乖巧。只是在最亲密的家人旁边，才会时不时地撒娇卖萌，那本就是属于她的少女时刻。

    过了一会儿，一身高尔夫运动套装打扮的郑煌和郑炫进了门，一看就是去打球了，满头是汗。

    他们和林木打过招呼，就自顾自地去洗浴间沐浴更衣了。见到他们，林木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虽然上次的宴席上自己替郑煌挨了一刀，但是他显然并没有和家里的女眷说起。林木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虽然他不是一个挟恩图报的小人，但是来到苏梅岛，又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和人际关系，自己还是处处小心点好。

    终于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准备吃饭了。金姨在忙着准备酒水饮料，并没有上桌。奶奶辈分最高，坐在主位，两个儿子郑煌和郑炫分别挨着母亲坐下，郑煌的一边是郑齐敏的妈妈，妈妈的旁边是女儿，然后是林木。郑齐敏的婶婶并没有出现，郑炫解释说她今天有别的安排来不了，改天他们一家邀请母亲及哥哥嫂嫂和林木再去做客。

    金姨给林木倒上红酒，他推说自己不会喝酒，但是郑煌和郑炫都在一旁劝说，加上又是长辈，林木勉强同意了。郑齐敏喝的是椰汁，她从小就喜欢喝这个。

    奶奶举起杯，说了欢迎林木来郑家做客等之类欢迎的话，林木这才注意到老太太杯中倒的居然也是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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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请君入瓮

    奶奶如此以身作则，林木只得也举起酒杯，大家碰杯过后，林木和郑齐敏相视一笑，甚是默契。

    郑煌显然是饿了，加上是在自己家里，一点也不拘束，他拿起筷子就大快朵颐起来。林木出于礼貌，总是在什么菜转到自己跟前时才夹一点到自己盘子里。只有郑齐敏最热情，她自己喜欢吃的，一定也要分林木一点。幸亏有她，要不然还不得多尴尬。林木暗自想到。

    酒过三巡，郑煌放下筷子，开口道，今天我们欢迎远道而来的林公子，也很感谢在学校对我们阿敏的照顾。明天晚上的活动，“熊猫林”先生也就大驾光临，到时候若是能现场泼墨挥毫，那将是本次活动最大的亮点。这一点还请林公子要多照应。说完便端起酒杯，要敬林木一杯。

    旁边的郑齐敏何等冰雪聪明，她听出来父亲只是想借林木的面子白得一幅名家的画作，心中登时不喜，也放下筷子，对父亲说道，明晚阿林要陪我去骑马，你们排卖的事情我们就不参与了，再说我们都不懂这些……

    郑煌见女儿打岔，面色一沉，严肃地说道，骑马嘛，哪天骑不行呢？明天的拍卖非常重要，林公子是我们家邀请的贵宾，怎么能不参加呢？

    然后他斜着眼睛，睥睨地看着林木：“你说是不是呀，林公子？”

    林木被他将了一军，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他不敢看郑煌，只得把眼睛喵向郑齐敏。

    郑齐敏不高兴了，但她知道，自己也不能太过造次。于是她站起来，跑到奶奶身边，拉着她老人家的胳膊，使劲地摇着：“人家要骑马，奶奶你说好不好！”

    娘亲自然比天大，奶奶看着今天有客人在，也不好多说谁一句，就依着郑齐敏说，好啦好啦，你早一点去骑马，骑完马陪你爸爸去看看嘛，这次奶奶听说要来很多人，徐伯伯也在嘛，他在曼谷多照顾你呀……

    今天听说是要招待准女婿，徐伯伯说啥也不肯参加郑家的家宴。他是个很懂得分寸的人，这是老太太相孙女婿，郑妈妈相女婿，自己一个外人，关系再好，也不合适。郑煌觉得过意不去，吩咐了手下最倚重的副总经理陪徐伯伯晚上去海钓，顺便举行沙滩烧烤派对。徐伯伯很满意。

    郑齐敏见奶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悻悻地走回自己的座位，端起饮料，猛地喝了一大口。

    妈妈站出来打圆场，夹了一块熊掌到林木的盘子里，说道，这个在我们这里也算稀罕，熊都是在冷的地方生活，难得吃到，尝一尝……

    林木平生从未吃过熊掌，他也没有什么强烈的动物保护意识，只得懵懵懂懂地夹起来咬了一口。

    味道果然与众不同，相比一般的山珍海味，这个可以说是暴殄天物了。想到那只狗熊要失去脚掌，却只是满足极个别人的口腹之欲，林木并没有表现出很强烈的饕餮之徒的样子，他象征性地吃了一点，然后拿起餐巾抹了抹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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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大棋

    金姨不失时机地过来加酒，林木看了一眼她，金姨保养的很好，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是白白净净的，浑身上下拾掇得很干净得体，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出来的，虽然是个佣人，但是气度还是摆在那里，笃定不凡。

    林木不禁想起林秘书来。林秘书是老林的心腹，林木压根儿想不到自己的老爸会和林秘书有一腿。虽然这个是道听途说，但是现在搞到和二叔争遗产，林木觉得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林秘书就真的是一个蛇蝎美人，那就只能怪自己识人不清，辨人不明。

    可老林号称老江湖了，怎么也会栽在她手里，林木搞不清楚。根据他自己平日里为数不多的观察，他没发现老林和林秘书有什么奸情的迹象。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滴水不漏吧，林木暗想。

    一想到家里的事情，林木不由自主地心烦意乱起来。刚才郑煌提到外公，他想起上次和外公分别时候的不愉快，又想起那个废弃医院和刘蓉，不禁皱起了眉头。

    郑齐敏看着他不吃饭的样子，就知道他可能在想心事。和他谈恋爱开始，提心吊胆的时候多，安心如意的时候少。但是越是这样，郑齐敏反而越是觉得有意思，有味道。她从小养尊处优惯了，被父母保护的很好，对社会上那些不良现象和居心叵测人士认识的很浅，跟着林木，被动地接受了不少风险和磨难，反而使得她处处怜惜，一种伟大的母爱一般的精神时不时提醒她要多关心爱人，这不是她的错，但是林木和她都无从选择，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吧。

    但这种事情明显不是郑煌所期待的。他虽然多数时候都在苏梅岛一带活动，但作为前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哥哥，又是大富豪，怎么可能对女儿在校期间的种种情况不熟悉不摸底呢？随便布置一些眼线，或者收买一些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那郑齐敏和林木的一举一动肯定第一时间都汇总到了郑煌的案头，只是他顾虑的是女儿慢慢的也长大了，过于关注必然激起她的逆反心理，万一造成什么后果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他想来想去，决定安排一次大的活动，借机拆散他们两人。

    这就是为什么至始至终他都对林木不中意没有看在眼里的原因。他觉得这个小孩虽然本质上不算出格，但是他背后牵涉的人和事太复杂了。他可不想自己的宝贝女儿跟着这样一个身世复杂的小子浪迹江湖。而且他派人去清莱了解了林家的一些情况，更加觉得这门亲事不能成。但是这么多年他深知女儿的脾气，她要是认准了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因此必须下一盘大棋，一盘让他们年轻人不知不觉地迷失其中不能自拔的大棋，才能完成自己的目的。

    这些事他没有和任何人说起，包括自己的太太和母亲。女性处理问题太过感性，这也是他做重大决策从不咨询女人的原因之一。他和弟弟和老徐都没有商量，这一次事关女儿的终生幸福，他必须做对做好做完一切，一点都不能马虎，也不能出事。

    一位父亲能够为女儿做的，可以是天，可以是地；可以是风雨无阻，更可以是不择手段。

    小子，等着瞧。郑煌在心里暗暗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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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流风

    宴席在平淡的气氛中结束了，林木本想着陪郑煌聊聊天，但是看到他并没有想和自己多聊的意思，于是只好作罢。

    金姨在收拾餐桌，林木于是又坐到沙发上，他在等郑齐敏到内室换好衣服出来。正在这时，屋子外面忽然狂风大作，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间就黑压压的，暴雨眼看着就要来临了。

    窗户外面不远处有一棵高大的椰子树，因为突发的气象异常，椰子树的叶子像一只巨大的鱼骨被风夹在筷子上抖动，不知道是害怕还是紧张。

    林木望着这颗椰子树，那上面还结着不少青色的椰子，他忽然在想会不会有椰子等下掉下来，掉下来会不会砸到人。树被风弯成一张弓，像是要射死一座山，或者一片海。

    海浪的喧嚣声也大了起来，浪花拍着岸边的礁石，发出哗哗的声音。白色的撞开的像烟花一样绽放，发起怒的海是那样的可怕，它愤怒地摔着东西，像是脸上有一根别人的眉毛或者胡子。

    林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虽然泰国炎热多雨，但是像这样急这样暴躁的变化他也是见的不多。

    心情莫名的烦躁起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林木忽然想逃离这里，就在这雨点像机关枪一样响起的瞬间。

    雨是真的大，转眼间外面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窗玻璃上蜈蚣一样白色的虫子扭来扭去，它们紧紧揪着玻璃，在拼命地嘶吼，像是要进来这间屋子，和里面的干旱决一死战。

    换好衣服的郑齐敏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林木身后，客厅里正好没人，她先是看了一眼四周，然后紧紧地贴着林木，双臂环抱，像是朝阳跃出海面。

    林木被她的热情吓了一跳，虽然是在自己家里，但是妈妈和金姨随时都会出现，他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搂紧她还是推开她。

    郑齐敏的胸膛贴着他的后背，少女火热而急促的心跳像是在战斗中的子弹一样飞起，温软香甜，林木的身体忽然就有了反应。

    正在这时，郑煌一声低沉而响亮的咳嗽在他们耳边炸响，郑齐敏慌忙放开双臂，脸上红晕闪闪。

    林木也觉得非常害臊，毕竟这是在郑家，而自己的身份并没有被长辈们明确下来，所以他还是应该规规矩矩一点才行。但是话说回来，这里毕竟是郑齐敏主动，林木本身并没有做什么不雅动作。饶是如此，他也是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好在郑煌并没有留下来多说什么，他飞快地穿过客厅，来到门口的玄关处，好像在等着给一位什么重要的人物开门。

    但是等了一阵子，并没有门铃声响起。郑煌转身又走了进来，他来到林木身边，一屁股就坐了下去，沙发猛地一陷，像是一次小的地震。

    林木赶紧奉上一杯茗茶，郑煌摆摆手，意思是他现在不想喝。林木只得又把杯子放了回去。

    郑煌发问道，你在曼谷怕不是有什么麻烦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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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决战

    林木脸一红，他觉得还是不要对自己爱人的父亲有所隐瞒为好，便简要讲述了一下自己不知为何从素贴山开始到学校期间一系列奇遇，郑煌只是听着，并不做声。

    郑齐敏在旁边听着也是入神，虽然她和林木算不上朝夕相处吧也算是日常共对。林木有些事情自己也并不清楚，一想到自己爱人小小年纪就要承受这些本不该他承受的东西，郑齐敏鼻头一酸，差点掉下小珍珠来。

    郑煌见女儿落泪，心中暗想不妙。女儿对这小子看来已经走火入魔了，如果再不痛下决心，只怕将来真的是后患无穷啊。

    见林木说完，郑煌的脸上阴晴不定。最终，他脸上堆起笑容，轻轻地说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小伙子你好好干，我看好你。

    他说这句话时并不完全都是谎言。米兰·昆德拉在自己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说过，在我们的生命中有很多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事情，但是实际上事情发生了以后结果往往让我们没有办法承受。郑煌不是不喜欢这个年轻人，如果他不是自己的准女婿，而是自己的下属或者合作伙伴，那么他是非常欣赏这样的年轻人的。

    但是现在不行，他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跟着一个刀口上舔血讨生活的人在一起，这样不仅仅是虚度光阴，更有可能带来无尽的灾祸。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好，他们年轻人只知道什么情啊爱呀这些，等到再年长一些，被生活毒打被朋友或亲人背叛，那才是真正要去体会生命的真谛的时候。也只有那个时候，他们才有可能明白，人的一生，匆匆忙忙，不管是追求生命的意义生活的价值，还是蝼蚁般苟延残喘，个体的渺小在命运面前简直不堪一击不值一提。

    但是郑先生恰恰忘记了一件事，没有人能够逃开命运的追责，不管你是贫穷或者富有，也不管你是英俊还是猥琐。有钱人也许在某些方面可以为所欲为，但是该他们承受的生命之轻或者责任之重，他们一样也避不开。郑齐敏和林木的相识相遇，并不是什么人刻意安排，但是如果他们是一对真鸳鸯，父亲的大棒是一定打不散的。打得散的感情只能说明一件事：从投入度上来讲，至少有一方没有尽全力。

    但是现在的郑齐敏和林木都还不能明白这些，他们也只是在命运的河水中游泳的鱼，会不会被人钓起，或者被鸟叼去，一切也都是未知数。只是至少在当下，他们游得很稳，也游得很快。

    林木不知道该如何答话，只是红着脸笑笑。郑煌先生对自己的冷淡人人都看在眼里，自己再傻，这点辨识力还是有的。

    郑齐敏见状便出来打圆场，她说道，爸爸，你那些都是老一套啦，现在林木只是来我们家做客，再说上次他那么勇敢，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表示感谢不对吗？

    郑煌这才想起林木上次帮自己挡刀的事来。现在的年轻人，有事肯主动迎难而上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更何况在当时那么危险的关头。想到这里，他好像忽然有了主意，站起来准备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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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海滩

    见到郑煌要走，林木鼓起勇气，说道，郑叔叔，明天晚上的活动，我能不参加吗？

    郑煌听到他这么说，以为是女儿的主意，便狠狠地瞪了郑齐敏一眼，心说这还没嫁出去呢，胳膊肘就一个劲儿地往外拐。

    郑齐敏毫不在意，虽然这个主意并不是她要求的，但是爱人能在关键时刻和自己一条心，她还是足以宽慰的。

    郑煌见状，只好说道，到时候再说啊，你先休息。说完就走出门去。

    郑齐敏上去拉住林木的手，轻声说道，我不管他们怎么想，只要是你做的决定，我都支持的。

    林木感动地望着她，郑齐敏一张清秀的脸上满是关注的神情，他心里一热，不由自主地亲了上去。

    郑齐敏躲闪了一下，但是并没有躲开。她也紧紧地拥住林木，两个从未接吻过的年轻人，他们的初吻就这样手忙脚乱地展开在了世界的面前。

    恰在这时，外面的风雨声忽然小了下来，慢慢地雨住了，两个人还没有从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中走出来，只是都觉得浑身燥热，无法自持。林木更是，毕竟这是在郑齐敏家里，他甚至感到双腿打颤，站立不稳。

    郑齐敏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到窗边。窗户很大，是一个几乎没有分格的落地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大草坪和大海尽收眼底，视野非常开阔。除了那株椰子树，还有就是一些修剪得很整齐很漂亮的灌木丛和绿毯一样的草坪，草坪一直延伸到海边的沙滩上，银白的的细沙被雨淋湿了，显得颜色很深。林木知道，如果天气适宜，整个沙滩和海景将是非常优美的度假胜地。

    但是，现在这里属于富豪郑煌所有。他的家应该是苏梅岛上最好的区位和地段，而且面积很大。林木知道郑家的实力，但是他一点也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是郑齐敏，这个单纯的年轻人，至始至终没有一点点谄媚的心，只是想着爱情。

    雨停了，郑齐敏喊道。

    林木回过头，深情地看了她一眼。郑齐敏兴奋地拉着他，朝楼下跑去。

    两个人来到草坪中间的小径上，两边的草叶上还有着晶莹的雨水。小径被雨冲洗过，显得格外的清净。两个人心旷神怡地走着，向着大海的方向。

    来到沙滩上，沙子松软，但是正好能够撑住体重，不至于让脚陷落。在沙滩上漫步，海风已经失去了刚才的狂怒，变得温柔又安定。海浪轻柔地涌过来，一串一串白色的浪花，来来去去。两个人开始在沙滩上捡起贝壳来，还有一些被海浪卷到沙滩上的小螃蜞或者小螃蟹。

    一只小螃蟹爬得飞快，郑齐敏怎么都追不上。林木跑上去帮她，一脚踩住了，然后慢慢地用手在脚下掏出来，仔细一瞧，哎呀掉了一只小钳子。

    郑齐敏捉住它，拿起来看了半天，然后又扔回了海里。两个人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沙滩上漫步，看着远方，听着海风和海浪的声音，一时之间，心神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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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地下室

    海面上飞来一只海鸥，嘴巴红红的不知道涂了什么色号的口红，在他们头顶盘旋着叫着。林木拉着郑齐敏的手，温柔地说道，阿敏，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和你在一起……郑齐敏打断他的话，说道，你不要叫我阿敏，那是奶奶他们叫的。你另外想一个好听的，现在就想！林木被她逗笑了，但是看着她神采飞扬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的样子，只得绞尽脑汁地想着。

    终于，他开口道，要不我叫你可爱多吧，郑齐敏摇摇头，说道，不行，我比可爱多多了！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林木说，那我知道了，我喊你可爱超级多，你喊我可爱无穷多，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哦！郑齐敏脸上飞起两朵红晕，郑重地点点头，嗯！

    海风吹来大海深处的腥咸，但是和两个年轻人卿卿我我的甜蜜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郑齐敏忽然问道，可爱无穷多，你说你父亲遇刺，是真的吗？

    林木点点头，说道，我曾经想去继续探查，但是每次当我触碰这个禁区的时候，总有人出来各种阻挠和破坏。现在我想先不急着找到老林的下落，先看看箱子在哪里。

    箱子？郑齐敏自言自语道，你说的箱子长什么样呢？

    林木说，是一个银灰色的铝合金箱子，很大。说着他用手臂比划了一下。上面应该有一条彩虹色的带子。

    是吗？郑齐敏神色凝重起来。

    她四下张望了一圈，然后低头小声说道，我们不是昨晚到家的吗？今天一早，我去地下室找自己的相册，结果在角落里就看到一个类似你说的箱子，但是不确定是不是你说的那个。

    是吗？林木一怔，该不会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吧。但是他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说道，你看清楚了吗？箱子有没有打开？

    郑齐敏小声说道，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听到不知道是爸爸还是妈妈的脚步声，我就赶紧溜了。

    小时候爸爸不让我到地下室玩，说那里阴冷，而且还有耗子。

    耗子？林木心里一动，他现在就想做一只小耗子，在郑家的各个角落做窝。

    郑家怎么会有这口箱子？林木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难不成当时郑家也派人参加了行动，难道那人是郑家派来的？怪不得郑齐敏的爸爸和叔叔对自己那么冷淡，原来大家都是仇人啊。

    他越想越觉得可怕，赶紧止住这个念头。现在首先要确认箱子是不是老林拿着的那口？其次箱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老林说是有《八十三神仙卷》，还有一些欧洲名画，但是曹探长又对自己表示里面装的是毒品，可能是冰毒。他长这么大，冰毒长什么样的都不知道，以前也从来没有听老林提到过什么冰毒毒品之类的，所以对于曹得功的说法他基本上嗤之以鼻。

    但是，但是，万一老林就是以正经生意为掩护，实质上做的就是毒品生意呢？这个可能也不可以完全排除。

    想到这里，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这口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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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虎穴

    晚餐是安排在海滩上的BBQ，一排已经准备好的烧烤架，几张简易的白色塑料桌，一排白色塑料椅，几柄遮阳伞，剩下的就是各种食材了。有新鲜的牛肉，各种海鱼，墨鱼仔，牡蛎，还有蘑菇以及各种蔬菜，切好的西瓜甜瓜，葡萄和香蕉散发着水果的清香。而且不需要自己动手，有专门的大厨专业操作，大家只负责对付各自面前摆好的食品即可。

    海滩上已经丝毫看不到中午暴雨的痕迹了，海风吹来的夕阳和晚霞，照亮了一半天空。另一半，隐隐有些乌云，但是并不是很压抑的那种。属于几个阵营的人们心照不宣，大家各自有各自的想法，只等着夜幕降临，便可以尽可能地去实施。

    中国唐代大诗人王维在《山中与裴秀才迪书》一文中写到：“近腊月下，景气和畅，故山殊可过。足下方温经，猥不敢相烦，辄便往山中，憩感配寺，与山僧饭讫而去。北涉玄灞，清月映郭。夜登华子冈，辋水沦涟，与月上下。寒山远火，明灭林外。深巷寒犬，吠声如豹。村墟夜舂，复与疏钟相间。此时独坐，僮仆静默，多思曩昔，携手赋诗，步仄径，临清流也。当待春中，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轻鲦出水，白鸥矫翼，露湿青皋，麦陇朝雊，斯之不远，倘能从我游乎？非子天机清妙者，岂能以此不急之务相邀。然是中有深趣矣！无忽。”但是现代人生活水平越是高，仿佛追求的东西越是低，口腹之欲，金钱与美色，权力与欲望，真正的精神享受却越来越缺失。

    就简简单单的一个词“春山可望”，问世间几人几时曾识得曾获得？恩怨情仇，江湖儿女，剪不断理还乱，却是美景近在眼前仍然不识庐山真面目。此情怎解，此心何可？

    林木心中自然记挂着晚上去地下室探查箱子的事，就简单地吃了一点小食和水果。郑妈妈端着盘子远远地走过来，到林木跟前，说道，来一个吧，很不错。原来是一盘大明虾。确实看上去很诱人，香气浓郁，个大饱满，烤的又恰到好处，实在是很难让人拒绝。

    林木于是拿起一只大虾，却没想到郑妈妈趁机借着盘子底下的遮挡递给他一张折好的纸条，然后压低声音说道，赶快去看。

    说完，她又大声地吆喝着希望还有其他人来吃，然后慢慢地走开了。

    林木的心“扑通扑通”地简直要跳出胸外，他和郑妈妈除了吃过今天的午饭，从来没有接触过，此举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纸条折得很好，是一个漂亮的五角星的形状。所以即使有人看到，也会以为是谁折好的小玩意把玩，不一定会太在意。

    那么现在要不要马上去找个地方看看纸条上写的什么内容，还是先藏起来等有空的时候再看？林木犹豫不决。

    正在这时，他远远看到一个人大步流星地朝自己这边走来，好像是郑煌。但是因为此刻天色已经完全昏暗下来，所以并不是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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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陌生人

    来人走到林木跟前，他仔细一瞧，原来是郑炫。要远远地分辨他们兄弟二人还是有点困难的，虽然郑炫看上去胖一点，壮一点。

    郑炫在林木面前站住了，盯着他的眼睛，恶狠狠地说道，是你告诉外面那些人我们的活动时间了吗？

    林木完全被他的举动搞得莫名其妙。外面什么人，什么活动时间，我怎么会认识？就在他正准备分辩的时候，奶奶正好从他身边走过，回头说道，有什么话慢慢说，不要吓到孩子。

    郑炫立即换了一幅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对奶奶很害怕。当然作为自己的母亲，尊重，哪怕是表面的尊重肯定是起码要有的。但是林木能感觉到，郑炫对自己的母亲绝不仅仅是尊重那么简单。

    他轻声地对林木说，外面有一群记者，说是要采访我们的艺术品慈善拍卖活动，这些人是怎么知道消息的？我记得我在曼谷一起吃饭的时候，可是只告诉了你一个人的。

    他这么一说，林木明白了。可是自己确实没有把这里举办活动的消息告诉任何人，所以对于郑炫的指责林木也是百口莫辩。他怎么可能认识外面那些记者呢，但是对于郑炫说的这种情况，他也是有一些好奇，是谁把记者引来这里的，他的目的何在呢？

    林木对着看起来和蔼可亲但内心势必愤怒异常的郑炫说道，郑叔叔，我……

    他还没来的及说出下面的话，徐伯伯拎着两瓶啤酒来到他们面前。他先是递了郑炫一瓶，然后拿着自己手里的那瓶示意给林木。林木自然明白，这只是一种礼貌，怎么怎么可以去喝长辈拿过来的饮料呢。他赶忙恭恭敬敬地说道，不了不了，徐伯伯，我不喝酒。

    徐琦也不勉强，然后一把揽过郑炫的肩，两个人换了一个方向，一边走一边喝着啤酒聊天，只剩下一个尴尬又无奈的林木愣在原地。

    郑齐敏不知道去了哪里？没有她，林木就像是森林中迷了路的小红帽。但是，他突然意识到郑妈妈给他的纸条还捏在手心里，必须马上找机会处理。

    林木想到这里，顾不上和任何人打招呼，急急忙忙地往洗手间的位置跑去。在别人看来，他也许只是一个急着去上厕所的孩子，但是只有他和郑妈妈知道，这里有一个秘密即将现出谜面。

    来到卫生间，林木找了一个密闭的空间钻了进去，刚关上门，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折得像是一个五角星的便条。

    奇怪的是，上面并没有字，只有用铅笔涂画的一幅图画。图画的中间是三个人，围坐着一张桌子。其中有两个人应该是男人，还有一个戴着眼镜。另外一位女人看起来很年轻，两个男人的手都放在桌子上面，女人的手却是放在桌子底下。

    桌子不远处还画着一扇窗户，窗户敞开着，是中国古代那种雕花小轩窗，非常漂亮。忽然，林木发现，窗户的边上隐隐有一个人，只画了侧脸的一小部分，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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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三国杀

    那么，这幅画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三个人谈话，一个人偷听？还是三国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林木一下子也没有了思绪，不知道这里面隐含着什么东西。

    正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位清洁工人的声音，她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吗？

    林木先是吓了一跳，紧接着他突然灵光一现，三人，三人为春，为奉，为吞？窗户为口，为田，为十？小人为子？还是单人旁？还有，图中三个人，两男一女，偷听者性别不明，这又做何解？

    因为他没有来得及回复清洁工人的问话，一位女清洁工已经推门走了进来。她开始清洁盥洗台和小便器，林木既不好意思出声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尴尬地躲在马桶上坐立不安。

    轮到清洁这个厕位时，女清洁工人大概觉察到里面有人，很快就退了出去。也就是这一进一出，林木情急智生，忽然想到，窗为木，小人为子，这不就是一个“李”字吗？男为阳，女为阴，阴阳不就是日月吗？两日为目，一桌亦为木，这桌旁的两位男人，不就是一个“相”字吗？那么这个图画是告诉自己一个叫李相月的人？还是李相杰？还是李相宁？

    这一切都只是林木的臆测，他只是牢牢记住了这幅图画的内容，至于是否真正明白了画的含义，那还是需要再验证的。

    林木觉得差不多了，便将纸条扔进了马桶。他站起来，看着漂浮在马桶的水面上的纸条，犹豫片刻，还是心一横，按了一下马桶侧面的按钮，“哗啦啦”一阵急促的水声，这张纸条再也看不到了。

    蹲了半天，林木的腿都麻了。他扶着厕所的墙，慢慢地挪到洗手台旁边。

    镜中的自己比以前瘦了很多，头发也有点长了，都没有来得及去剪。他打开水龙头，放缓水流，故意慢慢地洗起手来。洗手时还在拼命思考画的含义。

    出来洗手间，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夕阳已经去照向另一个世界，晚霞也不复存在。孤零零的海边，热闹的是郑家的人，郑家的朋友，孤独的是林木，一个来自厄运空间的男孩。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身上总会发生这样那样意想不到的事情。和自己相比，林木觉得每一个朱拉隆功大学的同学都是幸运儿。

    他忽然想起莫仁来。虽然大家是同学，但是他们平时的交往并不多。莫仁是文艺青年，林木觉得自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青年。大家本就是两条路的人，不应该相交。可惜，因为郑齐敏，他们应该已经成为了感情世界里的敌人。

    让这一切快点过去吧，林木在心底怒吼道。

    这时他看到了郑齐敏。这个像夜空最亮的救星一样的女人，穿着一条白色的清凉的短裙，正在沙滩上东张西望，想必是在寻找自己。

    林木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朝她挥手，忽然，一双有力的大手忽然从后面出现，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对方粗壮的胳膊勒住林木的脖子，拖着他就朝远处的房子走去。

    林木想喊，挣扎着想要逃脱，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等待他的，除了郑齐敏热烈的期盼，还将会有怎样的命运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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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绝杀之前

    被捆的结结实实的马丁被两个人连拖带拽地带到一间阴暗的仓库，然后被扔在仓库冰冷的一张木板上。这张木板可能以前是他们屠宰牲畜用的，上面还遍布着血流的陈迹及动物的鬃毛，一股子阴冷的血腥气钻入马丁的鼻孔，然后是肺。肺里来不及排出，便渗入血液，传到心脏以及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马丁觉得浑身好像蜇人的火蚁在咬在爬，这种恐惧连一个早就见惯了审讯的警察老手也感到不自在，他想要喊叫，可是嘴里却被塞了一块不知道是脏抹布还是臭袜子的满是咸脏味的布条，吐也吐不出，咽也咽不下，只能挣扎着把头甩来甩去，以示反抗。

    据说审讯中有一种很阴狠的手法，就是把被审讯者的嘴巴强行撑开，然后凭空吊着，脸朝地下，这样被审讯者涎水便流个不停，用碗或者其他容器盛着，到一定的容量后，再给被审讯者灌进去，这样反复几次，被审讯者一定受不了，就很容易交代他知道的东西。西方人用刀叉而不是筷子就是因为他们觉得进了嘴巴的东西最好不要吐出来，否则作为进食者是很难接受的。

    现在轮到马丁要接受这种非人的折磨。他觉得奇怪的是自己从外在来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人，和泰国本地人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奇怪的是这些人还是把自己当成长林派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就大刑伺候，而且看这个样子，小命也难保了。

    在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还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自己在海牙呼风唤雨，来到这种东南亚地区，竟然遭受如此境遇。罢了罢了，都是命运啊。马丁垂头丧气地想着，也丝毫没有办法。

    仓库的窗户很高，阳光根本射不到地面来。里面没有开灯，只有高高的窗户透进来的一丁点光线。慢慢的连这点光线都越来越黯淡，马丁心想外面一定是天快黑了。

    马丁很不甘心，作为警察，尤其是警察头目，他对自己在执行任务时遭遇不测是有心理准备的，而且他也见过很多同行或同事因为打击犯罪而付出的血淋淋的教训。但是马丁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是这样一种窝窝囊囊的结局，他本以为自己会死于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行动，比如抓捕某位大毒枭，或者超级间谍，甚至是跨国性的犯罪集团。总之就是死在一个知名人物的手里，好过一百次一千次的死于无名小卒手里。

    即使是一个心智成熟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他对未来的期许与时不时地充满了浪漫的不切实际，这既是悲剧，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喜剧。

    中国历史上秦朝末年，陈胜建立的张楚政权很快就轰轰烈烈席卷整个秦王朝，陈胜指挥八大将军攻城掠地，对不可一世的秦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但是一个不小心，陈胜被自己的车夫庄贾杀死，造成整个张楚政权的灰飞烟灭。这种历史的偶然任何人连假设都假设不出来。

    马丁个人的历史一直都很平常，虽然身为警察，他从未尝试过其他职业，但是在警察的业务角度，他的经历远远称不上传奇或者璀璨。但是短短的一次泰国之旅，却让他的人生充满了皇朝末年的味道。他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欧洲警察总部情报处长，而是一个处处谁也不认识时不时被小虾米小青蛙欺负的毛毛虫。这种戏剧性的变化真是影视作品创作的最好素材。可惜没有办法流传出去，他已经命不久矣。

    马丁想起父亲，那个常给他教诲的他最尊敬的人。他年轻的时候，鲜衣怒马，少年盛名，对父亲这种一生并没有混出太大名堂的老古板并不是很感冒。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他越来越觉得父亲的英明睿智。到了后来，他几乎对父亲言听计从。父亲告诉他的怎样做一名好警察，他总结了一下，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

    一、要勤快。不勤快的人办不好事情，不能当好真正的警察。应该自己干的事情一定要亲自过目，亲自动手。比如，应该上去看的现场就要亲自上去，应该了解的情况就要及时了解，应该检查的问题就要严格检查。不能懒，警察切忌懒，因为懒会带来危险，带来失败。比方说，一个警察，到了办案现场就只进办公室，只会让接待一方搞吃吃喝喝，吃饱了就简单问问然后埋头睡大觉。他对现场的建筑有多大，在什么位置，附近有几个社区，周围有几条道路，案情怎么样，周围居民怎么样，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人员到齐了没有，暗探在什么地方，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如何，都不过问，都不知道。这样，如果半夜三更发生了新的情况，犯罪分子来个突然袭击，就没有办法了。到那种时候，即使平时很勇敢的警察，也会束手无策，只好三十六计，跑为上计，结果，变成一个机会主义者。机会主义不能破案，常常是因为没有思想准备，没有组织准备，工作没有做到家，懒的结果。因此，不论大小警察都要勤快，要不惜走路，不怕劳累，要多用脑子，要做到心到、眼到、口到、脚到、手到。事情没有做好以前，不能贪闲。贪闲就隐伏着犯错误的根子。什么事都要心中有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雷打不动的警察，牛皮糖式的警察，不管有多大本事，都不是好警察。

    二、要摸清上级的意图。对上级的意图要真正理解，真正融会贯通，真正认识自己所受领的任务在案件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打破框框，有敢于和善于在新情况中找到新办法的创造性；才能有大勇，才能决心强、决心狠，敢于彻底胜利，有强烈的吞掉敌人的企图和雄心。警察的勇敢集中表现在破案决心的坚定顽强上面。警察的大勇建立在工作的最高自觉性和正确理解上级意图的基础上面。

    三、要调查研究。对于案情、地形、周围的情况和社会情况，要经常做到心中有数。要天天摸，天天琢磨，不能间断。这样做，不能看作是重复，实际上这不是重复，而是不断深化不断提高的过程，是取得正确认识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平时积累掌握的情况越多，越系统，在战时，特别是在紧张复杂的情况下，就越沉着，越有办法。急中生智的“智”，才有基础。因此，调查研究工作要贯串在各项工作中，要贯串在每一次案件侦破的整个过程，反对莽撞糊涂地工作，反对急性病，反对不亲自动手做调查研究的懒汉作风。特别是案情，必须切实摸透。因为案情是活的，罪犯必然会极力隐蔽、伪装他们的真实企图和行动。要尽一切可能不间断地侦察，查清罪犯的行为和动向，看他扮演什么角色？是主角还是配角？是主力还是非主力？是骄兵还是败兵？能集中多大火力向我们进攻和阻挡我们的进攻。查明主犯的特性，看他惯用和擅长用什么战法，根据他当前的企图判断他可能采用什么犯罪手法，等等。只要摸清了案情、我情、地形的底，决心就快，就硬，就坚定。就不会被任何假象所迷惑，就不会被任何困难所吓住。如果情况不清，就会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坐失良机，或者勉强下了决心，一遇风吹草动，听到畏难叫苦和不正确的建议，就容易动摇，可能一念之差，前功尽弃。

    四、要有个活地图。警察必须熟悉地图，要经常读地图。熟读地图可以产生见解，产生智慧，产生办法，产生信心。读的方法是把图挂起来，搬个凳子坐下来，对着地图看，从大的方向到活动地区，从地区全貌到每一地段的地形特点，从粗读到细读，逐块逐块地读，用红蓝铅笔把主要的山脉、河流、城镇、村庄、道路标划出来，边读，边划，等到地图差不多快划烂了，也就差不多把地图背熟了，背出来了。在熟读地图的基础上，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对作案现场和进行实地勘察，核正地图，把现场的地形情况和敌我双方的部署都装至脑子里去，做到闭上眼睛面前就有一幅鲜明的战场图影，离开地图也能指挥作战。这样，在你死我活、瞬息万变的战斗情况下，可以比坏人来得快，争取先机，先敌一着，掌握主动，稳操胜券。

    五、要把各方面的问题想够想透。每一次案情、案件的组织，要让大家提出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让大家来找答案，而且要从最坏的最严重的情况来找答案。把所有提出来的问题都回答了，再没有问题没有回答的了，这样，执行起来才不会犯大错误，万一犯了错误，也比较容易纠正。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不能因为想了很久想不出来就把它丢开，留下一个疙瘩。如果这样，是很危险的，在紧要关头，这个疙瘩很可能冒出来，就会使你们心中无数，措手不及。当然，在侦破环境中，要考虑的问题很多，不可能一次都提完，也不可能一次都回答完，整个战役、战斗的过程，就是不断提出问题和不断回答问题的过程。有时脑子很疲劳，有的问题可能立即回答不了。这时，除了好好地和别人商量以外，就好好地睡一觉，睡好了，睡醒了，头脑清醒了，再躺在床上好好想一想，就可能开窍，可能想通了，回答了，解决了。总之，对每一个问题不能含糊了事。问题回答完了，案情、案件的组织才算完成。

    六、要及时下决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下决心打呢？警察必须以最大努力组织案情、案件的准备工作，力求确有把握才动手，不打无把握之仗。但是任何一次部署都不可能完全具备各种条件，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一般说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把握，就很不错了，就要坚决地执行，放手地操作。不足的条件，要通过充分发挥人的因素的作用，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充分发挥警察正义一方特有的政治上的优势，充分发挥警察的智慧和英勇顽强的战工作作风来弥补，以主观努力来创造条件，化冒险性为创造性，取得胜利。

    七、要有一个很好的很团结的班子。领导班子思想认识要一致，行动要协调、合拍，要雷厉风行，要有英雄主义的气概。都要勤快，都千方百计地办好事情，完成任务。不互相扯皮，不互相干扰，不抱旁观者的态度。如果领导班子不好，人多不但无用，反而有害。

    八、要有一个很好的工作作风。有好的工作作风的警察才能破好案，破大案。好的工作作风首先是不叫苦，抢着去担负最艰巨的任务，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猛打猛冲猛追。特别是要勇于穷追。因为把犯罪分子打垮以后，追击是解决战斗、扩大战果、彻底歼灭对方最关键的一招。在追击时，要跑步追，快步追，走不动的扶着拐棍追，就是爬、滚，也要往前追，只有抓住坏人，才能事有所成。好的战工作作风要靠平时养成，要靠实际锻炼，要在紧张、残酷的破案过程中才能锻炼出来。不敢打硬仗、恶仗的警察，让他打几次就打出来了，因为已经见识过硬仗、恶仗的场面，有了体会，有了经验，知道怎么打了，百炼成钢就是这个道理。做工作也要有好的作风，说了就要做，说到那里做到那里，要做得干脆利索，要一竿子插到底，一点不含糊，不做好不撒手。好的作风的养成，关键在于领导。强将手下无弱兵，领导的作风怎么样，下面的作风就会怎么样。因此，首先要抓好中层指挥官，要他们做出样子，影响带动警员。只要指挥官作风好，指挥好战斗，多打胜仗，即使是新建的支队或者原来基础较弱的支队，也会很快打出好作风来，像铁锤一样，砸到那里，那里就碎。

    九、要重视政治，亲自做政治工作。警队战斗力的提高要靠平时坚强的领导、坚强的工作。警队的团结一定要建设好，警队的工作要做活，就是要把所有先进分子的劲头鼓得足足的，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带头作用，通过他们把全队带动起来，通过他们去做思想工作，提高全体警员的工作觉悟。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坚强的思想工作，就可以做到一呼百应，争先恐后，不怕牺牲，前赴后继。战术、技术也要练好，特别是技术，如果枪打不准，关键时刻就不能消灭坏人，就不能解决战斗。因此，技术训练不能马虎，工作要领导好训练。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警队有了高度的思想觉悟，有了好的战斗作风，再加上过硬的破案本领，就如虎添翼，就可以无敌于天下。

    想到父亲的这些振聋发聩令人深省的名言，马丁渐渐觉得身上有了一点力量，他顽强地支撑着。

    但是，到了后半夜，气温越来越低，他又渴又饿，也没有人理睬他。渐渐地马丁感觉到脑子缺氧，然后眼冒金星，最后眼前一黑，晕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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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意外

    一桶凉水泼在马丁身上，他一个激灵醒了过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绑到了一根木桩子上，木桩子立在一个很大很高的像戏台一样的建筑上面，这个建筑有翘起的檐角，四周只有四根柱子支撑着，所以从各个角度都能看到台上发生的情况。

    下面站着很多人，男女老幼都有，大部分衣衫褴褛，应该就是这里的村民或山民。马丁的旁边站着一个头顶裹着白色的纱布的人，这个人年纪很大了，留着长长的胡子，他正激动地向下面的人说着什么，他们的语言马丁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只见台下时不时发出一阵欢呼声。

    糟了，他们这是在审判我啊。马丁心想，审判完，就不知道是用石头砸死我还是吊死我，不过这里的人应该不信基督，他们不会钉死我吧。

    马丁是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样一种结局，他万念俱灰，只觉得自己不值。他的工作任务还没有完成，高堂二老俱在，需要孝养，贝诺还在，还是他心里记挂的爱人。那个救助自己的女孩，有过肌肤之亲的人，也值得回想。

    但是这些都只在他头脑中一闪而过，他却忽然想起主任来。

    也是因为主任，他们来到了这里。因为主任，马丁成为台下居民的敌人，成为他们眼中该死的异教徒或者侵略者。马丁百口莫辩，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到这个地步，这一切的一切，无法预计也难以捉摸。就像是一场噩梦。

    梦中的马丁想醒来，可是他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他不知道主任和这些人有什么样的恩恩怨怨，怎么双方就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而且从一开始来看，主任显然没有预料到这些人对他们的敌意，否则不可能毫无防备地带着大家来这里送死。

    但是这些历史的是是非非很难一下子说的清，只能接受现实吧。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没得选择。这些人显然是把马丁当成了恶魔的替身，杀死马丁，也许是复仇，也许是驱魔，也许就是简单的一个仪式，一个过程，甚至没有太多的意义。

    马丁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从台下走上来一位大汉，马丁并不认识他。他右手拎着一桶水，左手拿着一根卷起的皮鞭，来到马丁跟前。

    那位年纪大的老者仰面朝天，嘴里喃喃自语。忽然，他大喝一声，吓了马丁一大跳。台下的人却紧跟着鼓起掌来。

    那位刚上台的大汉听到老者的话语，放下水桶，把皮鞭交到右手，然后用皮鞭在水桶里蘸了一下，“啪”地一声脆响，这是皮鞭在空气中甩起来的炸裂声。

    台下的人开始跳着叫着，又杂乱又热闹。马丁看到他们现在互相绕着对方跳起了舞蹈，现在没有人注视马丁，只有那一个手拿皮鞭的大汉。

    “啪”地又一声，这一下皮鞭不再是空甩，而是结结实实地抽在了马丁身上。

    虽然隔着衣服，但这层薄薄的外衣怎么能抵挡这霹雳一般的闪击，马丁身上马上就是一道血痕，然后就是火辣辣的疼痛，像抹好了调料然后被架到烧烤架上还活着的一只剥了皮的青蛙。

    无法蹦跶又想蹦哒，马丁的腿一阵抽搐，他像是一只濒死的海龟，头被砍了一刀，但是还没有砍断，壳比灵魂重，于是马丁即将沉入深深的大海，只留下一串小小的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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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弹劾

    1949年，国军败退台湾。林木的爷爷林谦不愿跟随乱军前往孤岛，只得来到泰国。

    他的好友时任国民党监察委员的李梦彪迫不得已只能带着家眷逃到台湾，安家在桃园一带。

    他气愤于国民党的政治腐败和军事无能，上书弹劾西北军政长官胡宗南，文章骨骼怪异，时人一时称奇。

    全文如下：本院前以积弊不除，难期振作，曾向政府提出纠正。旋据行政院三月九日咨覆，内开，监察院之纠正案，切中时弊，应由院及有关部会首长，切实查照办理，以振纪纲，而挽颓风等语。

    似乎政府整顿纪纲，已有决议。乃观其措施，除将李延年交付军法外，而对受任最重、统军最多、莅事最久、措置乖方、贻误军国最巨之胡宗南，一无处分，殊深诧异。

    查胡宗南以师长进驻陕甘，洊至专阃，地位不为不高；畀以防共戡乱保卫西北之事权，责任不为不重；军政大权，一手操持，大小军官，由其委任，倚畀不为不专；关中控制延绥，绾毂陇蜀，俯视中原，有若建瓴，形势不为不要；平时养兵四十五万，部队不为不多；新式武装当全国三分之一（各仓库所储其数尤多），配备不为不精；国家所给饷项，未欠丝毫，地方供应粮秣，十足输纳，加之临时征之又征，借而又借，军需不为不裕（国防部、财政部、粮食部、田粮处皆有帐可查）。

    三十七年冬夏，两度征调民工，环绕西安省垣，挖掘三五丈宽深之壕沟一百六十里，沿壕一带，地垒相望，即其司令部四周，莫不修筑工事，用民不为不劳（三十八年五月十八退出西安时，民工尚在机场周围工作）。

    自驻军西北，以至放弃，将近二十年，莅事不为不久。夫胡宗南受如此之重任，据如此之形势，有如此之兵力，苟能措置有方，保此雄藩，岂惟作西北之长城，亦且为国家之柱石。

    不料三十八年五月十八日竟放弃西安而去。使其放弃之动因，果受优越之匪势所压迫，而作有计划之退，犹可言也。

    乃为匪谍李茂堂所中，虚声恐吓，不曰匪军六十万渡河而西，即曰三十万人已抵泾河北岸。

    胡宗南不察虚实，遽作走计。地方人士公推代表，请其勿信谣言，轻弃重地，陝西之人非尽聋瞽，如此匪势，岂无闻见，坚不采纳。

    五月十八日天甫黎明，乘机离去省垣。二十二日中午十一时，匪方政工人员始至。

    匪兵到者不满千人，直至六月初旬，一股窜入，匪焰始张。然使胡宗南当时识破匪情，立行反攻，犹可扑灭，或联合青宁陇东各军，同心协力，比肩作战，亦足以遏止凶锋。

    乃胡宗南虽应青宁军团之约，共取关中，迨青宁军锋已抵咸阳城下，连电催促，胡部行至盩鄠一带，按兵不前，以致青海骑兵，丧身于渭河者，达一团之众，此军既败，而关中区域，遂全部沦陷矣。

    兰州围急，马步芳部队浴血苦战，日夕呼援，迄不一应，兰州既陷，宁青继之。

    是西北之丧失，虽非胡宗南一人之罪，而胡宗南实负最大之责任。政府不加罪责，複畀以川陝边区，使胡宗南感激奋发，于此时重新布置，南倚巴山，北据秦岭，扼兹山岳地带，尚可以作巴蜀之屏藩。

    但匪兵之进扰乃在陕南，既不为长久固守之策，又不为从容撤退之谋，一闻匪至，又弃陝南而去。

    据目睹者言，仓皇凌乱之情形，其非预有计划可知。陝南既失，政府又委以西南军事任务，且以最后基地之西昌畀之。

    拨军机二十架归其控制，责任何等重大。四川情形固甚複杂，然胡宗南月向四川索三十五万人军粮，则其势尚不为弱，使胡宗南善于应用，早为布置，何至一败涂地。

    乃当将士舍命疆场，前僕后继，军情正万分紧急之际，遽于十二月二十二日，由成都飞往三亚。

    主帅既去，各军因之解体，或死敌，或溃散，或投匪，或被俘，或引部而打游击，十馀年所养之大军，一朝俱尽。

    胡部覆没，川军继之崩溃，于十二月三十日侵入成都，四川大局，遂不可为矣。

    胡宗南到西昌后，其所措置，尤为乖方。师长田中田不甘随赵子立降匪，率其所部，转战千里，由川东而至松潘，伤亡虽仅存数百人，而意志益坚，战斗益力。

    其后会合胡部由川西退下之陶庆林、任显峰、张天霞等团总，约三千馀人，率之进攻，于三月五日收複康定、泸定，并进驻二郎山等处，以为恢複天全、雅安之计。

    中央曾有电嘉勉。胡宗南乃于此时，置田中田于不理，又不以人枪最多、战斗力最强之陶庆林升师长，而以最弱之张天霞充任，以致陶庆林将兵撤退，匪趁虚而入康定，遂于三月二十五日複陷于匪。

    又川康一带志士纷起游击，以子弹缺乏，向胡宗南请求补助，胡宗南不予立时延见，即见亦不三四言，便向其要计划，以为准驳。

    虽以富有号召力量之羊仁安，亦仅给枪十枝，其它可知。迨其去时，始下手令，发给枪枝，皆不及具领，为匪所得。

    游击队首领唐式遵，羊仁安诸人，以缺乏武器，兵败身歼，而政府所希望最后一线之大陆，至是丧失无馀，其贻误军国之罪，岂属寻常？

    或谓胡宗南派别观念最深，凡非己之嫡派，皆在不信任之列，何况地方人民所组织之游击队，又心所不喜，纵能力战，不为补充。

    其调遣部队，任意分化，致使军师旅长，无法直接指挥。又谓其总部多有共区份子渗入，固胡宗南飞三亚后，盛文坐镇成都，乃其司令部竟有开会商议集体投降之事。

    又谓胡宗南所部号称四十五万人，实不及半，空运西昌，仅只两营，犹月向政府所十万人军饷。

    又谓胡宗南飞出西昌之日，下午二时，召集地方士绅，声言决与城共存亡，乃于六时而去。

    凡此种种，胡宗南犹可借口，无可查考，以自规免，而不知其不能逃责者，国家岁靡巨饷，为胡宗南所养之数十万大军，今皆何在，所畀予之军地，节节放弃，以至于寸土无存，丧师失地，事实昭然，全国之人，共见共闻，何庸更问其它。

    前齐晋之战，平阿馀子亡戟得矛，犹以为耻，反而战死；荆吴之争，子曩以众寡不敌，全师而遁，恐人效尤，自请伏剑，楚君从之，以成其义。

    今胡宗南戟已亡矣，并未得矛，身已遁矣，师则覆没，既不能死绥已成仁，又不闻泥首以请罪，政府对之亦不闻有若何处分，是则令人不解。

    吾人固不愿拘古义以绳人，亦不愿作过份之苛责。念自东北失败以来，除张灵甫、黄百韬、李仲莘诸人自杀，太原将吏集体殉职而外，其它失守之官，偾军之将，并未闻一人有引咎之言，甚且以挫败之由，诿为奉令所致，亦不闻政府有惩罚之令，即有惩罚，不过撤职查办四字。

    以致丧师失地，覆辙相寻，大陆沦亡，实由于此。窃以为胡宗南者，自上尉连长，不三数年洊升少将师长，又不数年位至兼圻，军政大权，操于其手者十馀年之久，受国家特殊之优遇，居军事特殊之地位，自当不同于凡众。

    失败之后，无待人言，应向政府自请议处，非惟有以谢国家，且使废弛之纪纲，由我而立，政府之威信，由我而尊，天下之人，孰不以胡宗南为知耻明义，乃竟不闻其有此也。

    政无纪纲，国无与立，诚如行政院谘覆所云。而整纲饬纪，非徒空言，要在功罪分明，赏罚平允。

    赏不为一人而私，罚不为一人而宽，然后赏罚行而人知激励。其在今日，关系犹巨，纪纲一立，军威丕振，大陆之複，可立而待。

    政府不予处分，岂以其飞出西昌，系有政府命令欤？而不知胡宗南应负重大之罪责，已定于弃成都、飞三亚之前。

    重以在西昌之措施，适足以促西昌之速亡。事实俱在，焉能为讳。将以全军覆没为无罪欤？

    何以激励军心，振作士气。将以为人才而欲保全欤？人才固宜保全，纪纲尤须尊重。

    政府不欲反攻大陆，除丑类而奠神州，奈何使纪纲不立！为国家前途计，理合依法提出弹劾，以肃纪纲，而振军威，是否有当，静候公决。

    提案人李梦彪等四十六人附.立法委员江一平等一百零八人陈情书胡氏以孤军四应，转战数省，仍遵命令，扼守陝南。

    原拟加以整编，即顺江南下，直捣武汉荆宜，予匪以心髒打击；使此策果行，则胜败之数，仍未可知。

    乃因华中弃守，匪氛四溢，川湘各省，迭丧名城，川滇将领，複多携贰，彼时钧座亲莅成渝，力谋挽救，政府遂有调胡部援川之令。

    胡氏忠国忠党，是其天性，拥护领袖，尤出至诚，此时遂不得不移江汉之师，赴成渝之急，明知大军转进山区，不易争取时效，但以抢救政府，护卫总裁均为大义所在，不敢不投箸而兴。

    此一时期，胡氏因爱护政府，效忠领袖，放弃成谋，移师入蜀，凛凛大义，甘蹈危机。

    律已郭汾阳、浑碱之尊重朝廷，岳忠武、吴玠之倡导忠义，其心其志，未可以成败之迹论之。

    溯自东北沦，平津告急，公卿将帅，相率言和，贪懦之徒，更多变节，以致人民惶惑，战士躇蹰，傅作义之卸甲，即其时也。

    迨华中不守，湘赣随之，政府再迁，川滇迭变，其间失地丧师，叛国降匪者，何可胜数？

    在全国鼎沸之日，大陆糜烂之中，独以数千里赴援之胡宗南部，则责以制胜出奇，全师保地，揆之情势，宁有可能？

    至胡氏内抚戎行，外应强敌，忠贞之志，百折不挠。所部备曆艰危，辗转奋斗，军师团长伤亡至数十员，迄今参加游击者尚有参谋长罗列等多人，是其忠诚感召，故能众志同心，劲草疾风，时穷节见，虽无显绩之呈，已收默化之效，其崇尚武德，发扬军魂，求之当今，洵为硕果。

    李梦彪除了将此文邮寄给台北监察部门外，还给当时自陕西背井离乡来台的一众三秦子弟油印了多份，林谦就收到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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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陕西往事

    这个李梦彪是陕西米脂人，祖上曾经跟过闯王，只是后来大顺朝兵败的时候跑的早跑的快，拿着一批搜刮来的财物跑回了老家，自此完成发家致富路的第一步，成了米脂县数一数二的人家。

    李梦彪和林谦是世交也是好友。李家到了李梦彪这一辈，男丁不旺，李梦彪成了三代单传。他心里惶恐，生怕李家在自己这一辈断了香火，于是在当地但凡遇到个生的男娃比较多的家庭，能结拜的都要结拜个干亲，听说最多的时候一共给自己未出生的儿子拜了十几个干爹。

    李梦彪的老婆是四川逃难过来的，李家老太太派到河边洗衣服的帮工老婆发现河里漂来一个木盆，捞过来一看里面有过女婴，那年头生出来不好养养不起的孩子太多了，男孩多半遗弃在庙门口，期待老和尚发发善心收留了做个小跟班，女婴就没办法了，扔在荒郊野外的，坟场墓地的，沿河送给河神的，沿江送给江仙的，河神江仙不收的，算是命大，就落个活口。

    这女婴被李老太太留了下来，老太太念佛吃斋，见不得人做坏事，这孩子也就福气满满，小时候没咋受过虐待。比李梦彪大好几岁，本来也是想当个养女的，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长大，慢慢的有了男女感情。李梦彪最后还成了非她不娶的男人。大家都念叨这女人福大命大。果然，兵荒马乱的，她一直要强，护着李家的香火。只是一口气先生了五个姑娘，李梦彪一看，算了吧，实在是不敢有六朵金花，但是老婆不肯，非要生，最后还是在逃往台湾的前一年给李家续上了香火。

    李梦彪得子不易，首先便去老太太的坟头烧了一堆纸钱，说是奶奶保佑，李家有福；然后挨个祖宗的坟堆烧纸点香，守土不易，持家更难。这也是李梦彪跑到台湾后特别恨胡宗南的一大原因。

    莫说一个李梦彪，陕西甘肃一带恨胡宗南的万万千千。这胡宗南志大才疏，手握雄兵号称“西北王”，但是打起仗来可就够丢人现眼的，短短两年，把整个西北送了个干干净净。据说他在逃离西安之前，把西安城的富户全都叫到自己的行辕，声称国难当头，要他们捐钱捐物，结果大家都是一味哭穷；胡宗南大怒，当场便要拉出去打靶一个，这才吓得大家纷纷解囊。但是没有捐黄金美元现银的，大家捐了一堆堆房契地契。

    这不明摆着打脸嘛，你胡宗南收得住西安，这些就都是值钱的玩意儿，要守不住，那就是废纸一堆。胡宗南气得大骂，西安的士绅富户不够意思，但骂归骂，最后还是都把这些人放了回去。

    西安失守，很快整个陕西都丢了，胡宗南先是跑进秦岭，妄想打游击战，回来被逼的没法子，又一口气跑到西川，妄图经营西南基地。可惜败军之将何以言勇，很快就被打得溃不成军，连带着部队辎重，丢了个一干二净。

    李梦彪当然是要逃了，但是他拖家带口实在是不便，只能一狠心把五个女儿送人了，只带着老婆和大女儿小儿子一起，颠沛流离地到了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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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骗子指南

    李梦彪到了台湾，很快被一个美国大兵以帮忙办理移民的由头骗走了一大笔钱，然后很快就生活困顿起来。生活一艰难，情绪自然也就上来了。他除了举报胡宗南，还连带着于右任都给举报了。于右任也是陕西人，这可真是老乡见老乡，背后给一枪。

    这件事对胡宗南的伤害还是比较大的，虽然最后经过各方斡旋，不了了之，但自此以后胡宗南深居简出，不再过问政事。

    这李梦彪闲着没事，一直和林谦书信往来。林谦知道他的困境后，还算仗义，时不时寄一点小钱给他养活妻儿老小。后来看他无所事事，就鼓励他写一本骗术指南。当时的立意很崇高，说是写出来警醒世人，以防被骗。最后没成想这本书竟然成了台湾诈骗犯的必修书目，着实也是讽刺。

    要说这李梦彪，文笔和艺术造诣还真是没的说。比如他在书里提到的关于雇工诈骗主人的一些做法，虽然托名洋人，但是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这就是陕北那些牧羊人的常见做法。但是隐秘之事传看来总归是不太好的，李梦彪最终还是被此事所伤，这是后话，暂且搁置。

    我们来看看这本书里面的一些内容：

    一些非常实用的知识

    12世纪60年代，英国怀特岛的自由持有农，干过庄园管家的罗伯特·卡彭特写了一份案例集——一套有助于领地行政管理的惯例和法律文集。在这些文本的中间，他还加入了一些欺诈行为的详细说明。卡彭特没有对这些例子提供任何介绍，也没有说他为什么决定将其收入这部作品。一些学者认为他是在吹嘘自己过去的功绩，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他写这些是为了警告他的读者有可能被诈骗。

    第一个欺诈行为很简单——如果你是一个管理羊群的管家或庄头，你会知道不是所有的孕期母羊都会在一年内生小羊。当你向雇主报告数字时，你就可以虚报总数，比如在150只羊羔中为自己留12只。

    第二种欺诈行为发生在你去卖羊皮的时候——如果你有160张羊皮，你可以拿25张最好的，以每张一便士的价格卖掉，然后用这些钱买50张次一点的羊皮，每张半便士。之后，你可以更换你手头的羊皮，把它们交给你的领主，而把另外25张羊皮留给你自己使用。

    第三种欺诈行为是 "使一张羊皮看起来是死于瘟疫的母羊皮。一旦剥了羊皮，就把它放在热水里，然后立即晒干，它就会变得像母羊死于瘟疫一样"。这样一来，你就能让大家相信，这只动物是有病的，它的肉不能吃，同时，你留下真正的好肉可以吃或卖。

    第四种欺诈行为涉及两个牧羊人一起工作——只要他们管理的羊群在同一牧场放牧。他们从其中一个羊群中偷了三只羊卖掉，但是当上级清点羊群的时候，可以从另一个羊群中借走三只羊充数。后来，当两个羊群一起在共同的牧场放牧时，这三只羊就会自然地回到自己的羊群中。

    第五种欺诈行为是雇主针对牧羊人的——剪羊毛时，总会发现有些羊毛受损或质量不好。你把这些不合格的羊毛与其他好毛分开，集中在一起，当给羊毛估价的时候，你就拿出这部分羊毛，让你有理由指责牧羊人没有照顾好羊群，或许还可以对他进行罚款或其他惩罚。

    最后的欺诈行为涉及奶酪制作，这是在春天和夏天进行的，卡彭特写道。首先，在开始制作奶酪的那一天，将牛奶平均分成八份，让第八份保留到第二天，其他部分立即投入制作。第二天，将制作中的牛奶再分八分，取走两份，然后把第一天取出那份倒回去。第三天，再分八分，取走三分，倒回第二天的两份。每天都如此操作，在第七天，你将会有八份制作中的牛奶和六份前一天的牛奶，这样，在第七天你将会做出两块大小相同的奶酪。

    这最后一个骗局特别巧妙，因为你每天拿走的牛奶量只会使奶酪的尺寸变小很有限，这不可能被你的主人发现，而且你也没有牛奶变质的风险。在每个星期结束时，你有足够的牛奶来制作一个额外的奶酪，你可以自己吃或卖。

    中世纪这种雇员欺诈的现象相当常见，各种记录显示，统治者和领主都在努力确保他们的仆人不会试图侵吞他们的钱或货物。十五世纪的女作家克里斯蒂娜·德·皮桑在她的《女士之城的宝藏》一书也写道："有一些不诚实的女仆被赋予了巨大的责任，她们知道如何通过巧妙地扮演好家庭管理者的角色而潜入市民和富人的大家庭。他们会得到了买菜和买肉的任务，在那里他们就可以 "打了水果篮"，这是一个常见的说法，意思是虚报高价，然后保留差额。"

    这些诈骗有关的知识李梦彪是台湾人的祖师爷，虽然他本人从来没有骗过人，甚至一生古道热肠，帮过的人也不少，但是骗术揭秘难免会被不法之徒利用，但这又是李梦彪作为作者这个层面无法控制的。

    林木的爷爷在接到李梦彪的赠书后，简单翻阅了一下，深感震撼。从此在林家立下规矩，这本书永远不能进林家的门，林家子孙有人私自翻阅和学习此书，严惩不贷。

    讽刺的是，写这本书的创意还是林谦提供给李梦彪的。只是当一本书写出来以后，属于作者的可能也就只有版权和版税了。至于读者和评论家如何解读，是否存在诠释和过度诠释，那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一件事，谁也说服不了谁。

    林谦精明老练，自然深深明白这些道理，他担忧的是林家的子孙后代。林木的爸爸林劲飞，林木的叔叔林劲松，能有林谦一半的功力就了不起了，所以说富不过三代，到了林木这里，不知道能败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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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老友

    李梦彪临终的时候，林谦已经在泰国干得风生水起。但是接到老朋友病危的消息，林谦还是第一时间飞回了台湾。

    在桃园一座眷村，里正带着林谦找了半天才在半山腰上一间破败的房子里找到已经话都说不出来的李梦彪。见到林谦带着儿子前来，李梦彪的老婆和两个孩子都在大声地喊着李梦彪，他有气无力地睁开眼，看到林谦，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紧紧抓住林谦的手，两只眼睛似乎能放出光来。但是他只能动动嘴唇，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林谦也紧紧地握住他的手，骨瘦如柴，真的像是一把干燥脱水的木头一样。林谦把耳朵贴近他的嘴，只听到呢喃的一个字“儿……”

    李梦彪就这样咽了气。林谦在台湾帮着跑东跑西，找了一块还不错的墓地，然后请人在上面立了碑。李梦彪的妻儿一定要在墓碑上写下林谦的名字，林谦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连连摇头，对着李梦彪的遗孀说道，嫂子，我和李哥相识一场，生前没能一起享福，死了也就不用共同遭罪了。说完，眼眶都湿润了，看得出也是动了真感情。李梦彪的儿子和女儿都已经成人，但还是跪着“咚咚咚”地磕了三个响头。

    临走的时候，林谦非要留下一笔钱再走，李梦彪的家人死活不同意。争执久了，林谦便不再坚持。

    但是他出门悄悄地找了里正，说了自己的心愿：好朋友落难潦倒，家人生活困顿，自己于心不安。然后郑重地把钱给了里正。里正也不敢怠慢，给他亲笔写了收条，并打算叫来左邻右舍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见证。林谦忙说不必了，也就在此辞别。

    返回泰国的飞机上，林劲飞不解地问父亲，为何如此隆重地对待李梦彪叔叔的家事？

    林谦不语，回到清莱的家中，他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让他们跪在祖宗的牌位前，然后讲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原来林谦小的时候家里穷，他从小就要饭乞讨为生。后来兵荒马乱的连要饭都成了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虽然老话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但是在只能吃战争饭的时候大家都没的选，当兵起码还有一口饭吃，不当兵那就只能饿死。

    林谦一开始年龄太小，军队里的长官看了，见他面黄肌瘦，营养不良，有心不要，就找了个理由把他打发走了。但是外面要挨饿啊，林谦实在是没办法，只能跪着求了一个同县的老乡帮忙，私下里给排长当勤务，但是这种勤务没有兵员编制，说白了连兵都不是，就是个杂役。

    还好他生得眉清目秀，加上手脚勤快，很快就讨得了排长太太的喜欢，排长太太和连长太太不一样，排长太太也是苦命人出身，也同情林谦。一来二去就认他做了干弟弟。

    结果不幸的是不到两年，排长在升为副连长后在一次战役中丧命，排长太太无奈，只得拿着哭哭啼啼讨要回来的抚恤金回了老家。林谦眼看着又要流落街头了。

    这时候李梦彪救了他。李梦彪当时是连里的文书，那时候识字的人没几个，绝大部分都是文盲，他们自己自嘲地叫“睁眼瞎”。李梦彪见林谦气度不凡，虽然是个勤务，但是待人接物都很有分寸，嘴巴严，没有什么恶习，就把他推荐给了连长太太。可惜连长太太太刻薄，林谦在连长那里忍气吞声半年多，终于找了个机会跑到一线作战部队去当起了大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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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发家史

    在一次剿匪战斗中，林谦负伤，所幸伤不重，但是黑了心的连长想把他害了当成土匪报功，还是李梦彪暗中帮助林谦通风报信，让他提前逃走，躲过一劫。连长虽然忌恨，但是李梦彪家大业大，族人有不少也在军队当官，连长只能想着暗中给他穿小鞋，打击报复。

    虽然李梦彪真的只是欣赏林谦而帮忙，但是这几次对林谦来说确实是救命之恩。李梦彪最大的帮助还是教他学习识字，林谦后来想办法再次混到军中，并且依靠识字慢慢高升，终于脱离大头兵的行列，成为军官。他天资聪颖，又因为识字进一步发展到画画和书法，勤学苦练之下又多访名师，得到不少高手的悉心指点，渐渐地有了一点名气，便凑准机会，干起了贩卖字画古玩的行当。但是当他有机会回报李梦彪的时候，却得知他已经退役，回到了老家当了县长。

    阴差阳错之中，两个人一直没有机会见面。直到抗战胜利，林谦终于有机会回家探亲，并千里辗转在米脂县终于见到了还是县长的李大恩人。

    两人见面后千言万语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都红了眼眶。后来还是李梦彪的老婆机灵，见状赶紧招呼孩子准备酒菜款待。

    这时的林谦因为窃得徐悲鸿的《八十三神仙卷》和一大笔巨帑已经发财了，但是他小心谨慎，财不露白，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他的底细。

    李梦彪还以为他还是那个穷困的苦命人，临分别时还从并不宽裕的家用中硬是拿出一笔钱要送给林谦做盘缠。林谦感动之余假装收下，然后暗中再偷偷解济过恩人一家数次。最后是解放战争时期，两人又各自走上了不同的人生之路。

    但是林谦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不是亲哥胜似亲哥的李梦彪。所以当他得知李梦彪病危的消息，立即放下手里一切事情，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

    这也是林家从林谦开始立下的规矩：恩必恩，仇必仇。只是林木学到的不多，也许才开始学。

    和一般的父亲不同，林谦对大儿子林劲飞更着力一些。但是林劲飞天份不够，最后只能靠着蛮力混一个小警察当当。

    林谦在九七年的金融危机中破产跳楼，留下一个烂摊子给两个儿子。还好当时林劲飞和林劲松都已经成年，自己能够养活自己，不至于陷入危机。但是好光景就只能再慢慢熬了。

    林劲飞的发迹是一件很突然的事情。就在他辞职后不久，他的生意就像是开了挂，芝麻开花节节高升，直到林木上大学之前的这段时间。

    江湖有人传言林劲飞根本不是什么经商赚钱，他就是挖到宝了。但是至于挖到的究竟是什么宝，这个宝又是如何变成钱的，别人就说不清楚了。众说纷纭之下，也有人说他贩毒制毒，走的是死亡路线，但是林劲飞一直安然无恙，混的圈子也越来越有级别，慢慢地传言也灰飞烟灭，不知所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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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菩提

    林木是林金荣唯一的儿子，也是他的心血所系。但是这一腔心血，刚刚泼洒开来，还未来得及挥毫书写，眼看着就变了风向。

    现在的林木有家不能回，有屋不得归。妈妈车祸不能探视，遭人追杀，又逢凶化吉；貌似有爱情的陪伴，又得不到周围人的祝福。对一个正处在春夏之交的少年来说，这得是多大的磨难和历练。

    但是，谁又会求着上天来给自己这种折磨人的东西呢？“菩提本非树”，可惜应佛缘。逃不开躲不掉的，那就只能好好地迎上去，和命运大战三百回合。先不说输赢，至少这份勇气，就足以笑傲人生。

    林木自然是不太清楚李梦彪的传奇故事，林谦的恩人，到了林劲飞这一辈，也就断得差不多了。所以林谦生前也没有和孙子过多提起过此事。

    所以林木不知道的是，李梦彪的儿子大名就叫李相林。李梦彪为儿子取这样一个名字，免不了和林谦有点关系，可惜的是李相林并不认识林木，也不知道他是林谦的孙子。自然林木也不知道李相林的家族渊源。郑齐敏的妈妈给他的纸条上画着的图，林木猜对了前两个字——李相，但是后一个字他在“月”、“杰”、“宁”等好几个字中犹豫不决，其实这最后一个字正是他林木的“林”字。

    李相林的公开身份是画家，他曾拜过张大千的徒弟李忠明为师，算的上是张大千的徒孙。李忠明和李梦彪初次见面后聊得很是投机，两人一划拉祖上，竟然是远亲。这下可好，李梦彪立即把自己正在学画的儿子李相林拉了过来，当场就要磕头拜师。李忠明连连摆手，说收徒事大，草率不得。李梦彪知道他回去还要再请示师父张大千，便暗中让人做通了张大千的工作，果然没过几天，李忠明便托人捎话，觉得李相林的作品基本功还不错，当得起“张派”徒弟的名头，很快就入了师门。

    李相林画画用功是很用功的，但是艺术讲究灵气、才气，这一点并不是勤奋就能补拙的。李相林多年闯不出一片自己的天下，为了养家糊口，开始做起了“以贩养吸”的艺术品掮客。他入行不久，正赶上台湾股市大爆发，一时之间财富遍地，很多人暴富后急于把自己的“

    ew mo

    ey”洗成“old mo

    ey”，于是古玩字画的市场需求一下子就起来了，名家作品洛阳纸贵，而且还有很多赝品和伪作流传外面。当时只要是头部的大画家，作品都是一平尺几十万台币上下，而且是抢着加价，实在走让人瞠目结舌。

    但是这个机遇很快就催肥了李相林一家。利用张大千徒孙这个名号，他在字画行当低买高卖做的炉火纯青，很快就拥有了不小的财富。

    现在已经全家老小都移民美国，李梦彪的遗孀尚在人世，只是老太太已经患上了帕金森综合症，一直住在高级护理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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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治病救人

    就在马丁被鞭子抽打得昏死了过去的时候，这些长林派的仇敌们已经商量好了，那就是活埋这个异端。估计就算是醒着的马丁，听到这个决定，也要昏死过去。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村外传来一声枪响，然后警笛大作，来了十几辆警车，为首的正是黄友欢，他身后跟着的是本地警察局局长和他的手下，真没想到，兜兜转转，马丁最终还是回到了黄老爷的怀抱。

    黄友欢是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后得知此事的。来人在电话中使用了变声器，只听得一个近似于男声的电子音，背课文一样的说着一个一个的字，语速几乎没有变化。想必对方都已经能够预判黄友欢的提问，所以他们的对话几乎没有停顿，进行得相当顺利。

    黄友欢是在办公室接到的这个电话。电话先是和他确认身份，黄友欢也很是警惕，反问对方是谁。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有一个人，你肯定想知道他在哪里。黄友欢心里“咯噔”一下，他想要找的，就是马丁。难道说这个人知道马丁的下落？

    电话那头的人直接说道，我现在可以告诉你马丁先生在哪里，但是你必须释放上次你们抓的一个姓燕的背上有纹身的人，还有和他一起被抓的同伴。

    这个满背花绣的家伙黄友欢知道，是个小喽啰，他没想到来人的条件并不苛刻，就立刻答应了下来。

    对方紧接着告诉他，马丁现在在帕尧乡下的一个山村里，而且有可能会遭遇生命危险。如果他们想见到活着的马丁，必须动作要快，然后把那个山村的地址给了黄友欢。顺便告诉他，如果要去，最好多带点人。

    黄友欢顾不上分辨真假，现在就算是对方忽悠他，他也必须亲自去一趟。找不找得到是能力，但是找不找就是态度。副部长那一关不是那么好过的。

    黄友欢二话不说，拿起手机，然后换上便服，带上配枪就冲出来办公室。他一边快步疾走一边飞快地给相关人员打电话，安排车辆和联络。

    很快部下就联系到了当地警局的相关负责人，但是对方推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黄友欢听闻大怒，他让副部长下面的人以内务部的名义给对方发去内部邮件，这才镇住了对方的气焰，当地的警察局长很快亲自打来电话，和黄友欢通报好了相关的安排。这才有了刚刚的一幕：倒吊着被抽了几十遍子的昏死马丁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黄友欢安排人员马上空运到曼谷急救。

    马丁不能死，黄友欢现在要想扳倒于洪和陈新之流，只能靠着一个活蹦乱跳的马丁为他背书。副部长那边现在谁的台也不站，就是看着一群手下斗来斗去，最后谁为主人叼来了骨头，谁就重重有赏；谁要是事情办砸了，那等着他的自然不会有好果子。

    所以马丁醒来的时候，一睁眼看到的就是黄友欢那双急切的大眼睛。黄老爷心花怒放，终于盼来了自己的救星，也是自己的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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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南洋

    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历来有下南洋的传统。并不是说这里的人天生比内地人更爱冒险——这是不对的，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喜欢背井离乡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讨生活。其实广东福建一带靠近海岸线的人出海，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古代以小农经济为主，而这里尤其是福建几乎没有平原，只能以出海打渔为生，偶尔兼职点贸易和海盗的副业。

    但是自明朝严厉的海禁政策以来，民间贸易一直处于小打小闹的程度，直到隆庆年间，皇帝认为堵不如疏，批准了海上贸易，史称隆庆开关——自此，苏杭地区的丝织品从广州出发，经澳门、吕宋，由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运往世界各地，当时世界上三分之一以上的白银流入中国。

    对外贸易的利润有多高呢？把中国的丝绸贩卖到美洲可以得到百分之一千的利润。

    这样高额的利润让福建商人纷至沓来：隆庆四年，马尼拉只有四十多名华人，但到了十六世纪，马尼拉华人就有两万人。

    但朝令夕改的封建社会权力中枢制定的政策一直是悬在这些商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时候生意做得好好的，朝廷突然一个心血来潮又海禁了：比如康熙二十三年一度放宽过海贸政策，开海范围比隆庆还大，结果没几年，又不让了。

    很多商人就被迫滞留在了当地，也有不少人狡兔三窟，早早在东南亚布置了自己的后路，以防封建政权的“清算”。

    因为稀缺、所以珍惜，这些背井离乡的商人，更重视“家族传承”以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回事，稍有实力的家庭就会修祠堂、编族谱，告诫祖孙“日久他乡即故乡，晨昏须上祖宗香”。相比于大陆，很多东南亚华侨家庭显得更保守、更顽固，仿佛他们驶船离岸的那刻起，价值观就没有再更新过。

    但对于封建政权来说，这帮”海商“确实是一种隐患，首先商人比农民、士子更难控制，你可以剥夺农民的土地、褫夺官员的职位，但你能拿一个滑不溜手的商人怎么办呢？

    其次他们财力巨大，以明朝末期的大海盗郑芝龙——也就是郑成功的父亲举例，他通常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所以就这个问题，任谁是明朝皇帝谁都气——你小子谁啊，怎么比我还阔气？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东南亚商人，还随时有妄图干涉皇权的危险，是不安于室、乱臣贼子的代言人——因为古代打仗，都是从北往南打，所以皇室余孽逃命的时候，也都是从北往南逃（所以小朝廷通常被命名为南宋、南明……）

    南宋跟元朝的最后一战“崖山之战”就发生在广东最南端，也是在这里，陆秀夫背起幼帝惊天一跳。

    等到南明的时候，隆武帝朱聿键就受到过大海盗郑芝龙的扶持，不少南明残军也逃到了越南生活。再加上不少汉人接受不了清朝“留发不留头”的规定，索性盘踞海外不回来了——那对于清廷来说，这不就是反对势力吗？

    后来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不少将领也流落到了东南亚。众人熟知的巴黎和会上的中国外交官顾维钧的第三任太太，黄蕙兰，1893年出生于爪哇（也就是今天的印度尼西亚），她父亲是华侨首富，3岁的时候她就戴着80克拉的钻戒玩——以至于胸口留下了印痕。

    但她的祖父就是呼应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流窜到印尼的。

    总之，对于中央王朝来说，这帮“逆贼”不捉拿就不错了，想要支持啥的就别想了。

    1740年，荷属东印度当局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大规模屠杀华人一万余名，被称为“红溪惨案”，事发后，荷兰也很心虚，觉得这事怎么也得跟清廷有个交代，所以特意派了个使臣请罪。而乾隆的反应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不说人话，他的原话是：“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其实这也差不多就是历代统治者对于东南亚华侨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华侨是“自弃王化”，客死异乡也是活该。而与此同时，荷兰、西班牙、英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支持本国商人搞远洋贸易，所以客观地说，中国人并没有错过风起云涌的大航海时代。

    在下南洋的队伍里，不止有男性，也有女性。1920年左右，广东有了一批立誓不嫁人的“自梳女”，她们能够拥有“不婚自由”的原因也很简单：当时广东有了纺织产业，女性第一次实现了经济独立。

    1930年，美国提高了对中国纺织品的关税，出口骤减，生丝价格暴跌，大量纺织厂倒闭，这些女性面临失业。万般无奈下，她们坐着轮渡“下南洋”，不少人沦为了风尘女子，但也有一些成了家政女工，被称为“妈姐”——这个称呼真的既心酸又准确，上千年以来，很多女性不就是“又当妈又当姐”？

    其中有一个叫欧阳焕燕的广东女孩，先是到了华侨陈嘉庚家里当女佣，日军战火烧到了新加坡，战争期间，欧阳焕燕带着陈嘉庚的二女儿四处躲避，忠心感动了一户姓李的人家。他们聘请了欧阳焕燕，没过多久，他们家的二儿子留学回国，欧阳焕燕在他们家呆了40年，一路看着他从普通律师变成新加坡的国父，这个人就是李光耀。

    欧阳焕燕又照料了李光耀的三个孩子长大，对于李显龙、李伟玲三兄妹而言，这个讲话带有广东口音的“妈姐”，是童年最温暖的记忆。

    欧阳焕燕后来回到了广东，买了个房子，侄子替她请了保姆安享晚年，但这么幸运的“妈姐”是极少数，她是沾了李显龙家族的光。绝大多数的“妈姐”都会把积蓄一笔一笔汇给家里，先是给兄弟、再是给侄子……而她们自己就等着把力气用完，然后像一片叶子轻轻飘落在人行道上一样，安静地消逝在异国他乡。

    林木不记得自己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过类似的记载，他突然想到，郑齐敏的妈妈，会不会就是一位“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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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郑齐敏的双胞胎

    林木不知道郑夫人在郑家是什么地位，单凭一顿饭他肯定是看不出来太多东西的。但是很明显的是，郑炫对自己的夫人不像普通夫妻那么简单。

    被拖到一间黑暗的屋子里，那人放开了林木，同时做出来“嘘”的噤声动作。黑暗中有微微的光，林木睁大眼睛仔细一瞧，差点没吓出魂来。

    这人赫然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父亲林劲飞。

    原来他真的没有死，先不管外公讲的是真是假，老林没死，林木一个激动，晕了过去。

    林劲飞使劲地摇晃着他，终于把他摇醒了。老林压低声音对他说道，现在什么也不要问，等明晚过去了，我再告诉你详细的一切。

    现在听我的，你照旧和郑家人周旋，晚上我去找箱子，你想办法拖住郑家兄弟。

    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记住，你拖的时间越久，我成功的概率越大。

    现在情况对我们林家很不利，一切都拜托在你身上了。说完，老林关切地摸了摸林木的脑袋，然后抱了他一下。

    林木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了下来。他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老林，更没有想到老林会给自己一个亲切的关怀。再怎么说，他们都是亲父子，血浓于水，这一点无人能够替代。

    想到这些时间受到的煎熬和痛苦，林木都忍得住。但是一下子见到亲人，意外之外，这种冲击让他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挺不住腰。

    他已经和老林分开了。老林把他推出了屋子，他也不敢回头看，生怕有人发现了老林的踪迹。但是想来，自从素贴山一别，老林的日子只怕比自己更难更苦。想到这里，他作为林家的一员，责任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他硬挺着身子，挺直了腰板，向着人群大步走去。

    海滩上篝火晚会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有一些请来的演员在表演沙滩舞蹈，人群中不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和掌声。林木到处在找郑齐敏，只有找到她，才有机会晚上拖住郑家兄弟，否则，以自己的身份和能力，这种想法就是完全的天方夜谭，痴心妄想。

    终于，在大海边上，他看到了独自一人面对海浪发呆的爱人。

    他跑上前去，兴奋地抱住了她。

    那人推开他，林木大惊，她以为郑齐敏在生他的气。但是没想到那人一开口，又吓了他一大跳。

    他的人生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意外。

    那人说道，你就是姐姐的那个男朋友吧！

    林木目瞪口呆，打死他也想不到，郑齐敏还有一个妹妹，而且和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更关键的是，他从来没有听郑齐敏提到过自己还有个妹妹，也没有听郑家兄弟和郑夫人提起过。

    但是，顾不上去思考什么，他现在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既然那人已经这么说了，林木只好尴尬地道歉说，对不起啊，那是我认错人了。你姐姐现在在哪里？

    那人莞尔一笑，说道，没事，我和姐姐经常被人认错。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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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保守与开放

    林木有些怀疑的表情逗笑了郑齐敏的这个自称的妹妹，她笑着说道，我姐姐什么都好，就是对我这个妹妹有一点苛刻。

    这个话说出来，林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只能讪讪地动动嘴唇，一句话也说不了。

    尴尬时刻，显露出郑齐敏妹妹的社交能力来。她微微一笑，伸出纤纤玉手，说道，我叫郑齐讷，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的讷。

    林木脸一红，这些他小时候都背过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粹这些年又忘记得差不多了。但是他觉得这个名字取的是真的好。以前是虞子衿和虞子佩，现在是郑齐敏和郑齐讷。

    他轻轻地握了一下，以示礼貌。但是感觉这只手和自己握着郑齐敏的手一样，非常奇妙，就像是同一只手。他不禁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感到羞耻，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你只能喜欢一个人，那就是敏儿，可爱超级多。

    记得有一次他和郑齐敏闲聊，无意中说道班里有个同学叫陈杨，父亲姓陈而母亲姓杨，这种取名法倒也是简单。然后他半开玩笑地问郑齐敏，你妈妈是不是姓齐？

    郑齐敏笑道，不是啦，我这个“齐”据说是“见贤思齐”的“齐”。我妈妈好像姓李，但是她从来不在外人面前提起，都是直接说名字。

    林木当时并没有在意。但是现在想来，这里面也许大有文章。

    郑齐讷见他有些走神，顺势说道，想我姐姐啦？林木说，是啊，不知道她去哪里了。

    郑齐讷说道，她呀，有些时候就是莫名其妙地玩失踪，好在我们都已经习惯了。

    林木感叹道，没想到你们姐妹俩都喜欢穿一样的衣服！郑齐讷笑着说，是啊，我们俩脱下衣服也是一摸一样啊。说完，拉着林木的手就往自己胸前一放。

    林木骇得连连后退，他委实没想到虽然郑齐讷和郑齐敏长相上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俩人性格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郑齐敏温柔善良，对性的方面非常谨慎甚至是保守得过头，而眼前这个郑齐讷，又是另外一个极端，豪放到简直就是个花痴。

    他退到安全距离后，不巧一个巨大的海浪突然打过来，脚下一滑，和郑齐讷都摔倒在海水中。手忙脚乱之中，两个人在求生的本能促使下，紧紧地抱在一起。

    还好海浪仿佛通了人性，并没有下狠手把他们带回海里。

    潮水退去，林木赶忙准备放开郑齐讷。幸好他们是远离人群的地方，要是被人看到，他这个刚来的男朋友，只怕就要被逐出郑家的伊甸园了。

    谁知郑齐讷因为呛水，一下子竟然晕了过去。林木慌乱之中，不知该如何是好。

    突然，他生起一个邪恶的念头，既然郑齐讷如此花痴，自己何妨利用一下她，实现今天晚上的计划？

    这时，脑子里另一个念头又起：你这个渣狗！你这样对得起冰清玉洁的敏儿吗？她真是瞎了眼睛看上你这么一个人模狗样的东西！你连这点考验都经受不起，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一想到那个著名的小姨子和东西在车里的段子，林木突然又感到后怕，这不会是郑家安排的算计和陷阱吧？

    想来想去之间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郑齐讷斜靠在他的手臂上，身体渐渐发沉，面色也紫胀起来，眼看要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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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好人卡

    见到郑齐讷面色紫胀，林木再也顾不上别的，他放下男女之妨，赶紧把她拖到沙滩上远离海浪的地方，嘴对嘴做起来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和接吻不同，但是他毕竟是亲吻过郑齐敏的，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郑齐讷的嘴唇接触起来和郑齐敏的并无二致。林木心中只是觉得这双胞胎真是神奇。

    在沙滩远处的人们看来，只当是两位年轻人情到浓处，卿卿我我，并没有想太多。其实就在刚刚一个瞬间，这两位年轻人又是怎么的与死神擦肩而过，又是如何神奇的脱离险境，一切都像是记录在天神的秘密档案之上，并不被外人知晓。

    郑齐讷终于醒了过来，她并没有因为林木对着她肌肤接触而故意拖延时间。林木见她醒来，赶忙把她翻了个身，然后使劲拍着她的后背。她哇地吐出一大口海水，终于还是脱离了险境。这些急救知识他是从老林那里学来的。在他还小的时候，有一次老林带着他出去钓鱼，见到有人落水，也是这样急救的。老林并没有嫌弃那人是男的，而是本着“慈悲为怀”的佛家精神对其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人工呼吸，那人获救后给林金荣下跪磕头，林金荣急忙拦住了，说道，救命之事任谁都是本分。这个情境对林木影响很大，所以在他内心深处，老林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他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父亲，一个大写的人。

    林木也长舒了一口气。他绝对不想在这个时候发生任何意外，按照老林的要求，他的使命是晚上拖住郑氏兄弟，以便老林找到箱子。如果此刻有什么意外发生，不但郑家一定会提高警惕，自己和老林的计划也肯定会受到影响。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受到的种种伤害也好，危险也罢，都是和这只箱子有关。后来在朱拉的时候，闲暇之余他也在互联网上搜集了很多关于老林讲述到的欧洲名画失窃案件的信息，仔细研究一番，果然其中猫腻很大。

    包括老林提到的《八十七神仙卷》，这是徐悲鸿大师的心血，如果真的流落到他人之手，不识货者岂不是暴殄天物？识货者藏之名山，也失却了大师原先的一番心意。

    这么久以来，终于有了箱子的线索，有了苦难隧洞的一线曙光，自己当然不该辜负老林的期待，要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但是，究竟该如果拖住郑炫郑煌，他一时之间倒是真的想不出什么办法。还有，现在又对了一个郑齐讷，郑齐敏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令人无所适从。

    林木放开郑齐讷，她喘着粗气，像是要赶紧补回刚才失去的氧气。过来一会儿，应该是感觉恢复得差不多了，她幽幽地说道，姐夫，你是个好人。

    林木被她的话语弄得哭笑不得。什么时候了，还给他发好人卡？还有，是不是姐夫，还为时尚早，远远未到时候。只是他也没有心思去争辩，便不再说话，低头叹了一口气。

    郑齐讷见他闷闷不乐，便关切地把头凑到他的脸边，问道，你怎么啦？生我的气了吗？

    少女的体香袭来，林木又是不由自主的一阵心猿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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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龙凤配

    但是很快他就从冲动中清醒过来，一方面是因为内心存留的对敏儿的感情，另一方面自然就是老林的叮嘱了。

    他站起来，走到足够远的距离上再蹲下去，问郑齐讷道，你知道你姐姐去哪里了吗？

    郑齐讷见他走开，心里明白他的意思，也原地不动，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并不看他，只是轻声说道，她爱去哪里去哪里，谁管的着？

    林木见她心中有气，也不便多说什么。两人在一阵尴尬的沉默中只叹听着喧嚣的海浪声。

    过了许久，郑齐讷站起来，一个人向着更远的地方走去。

    此刻天色已经很晚了，林木想起老林的叮咛，心里一阵发急。他又担心郑齐讷走远了出什么意外，便冲上去一把拉住她。

    郑齐讷回头，俏丽的脸庞上又是哀怨又是惊喜，不知道她内心到底在做何打算。

    只听她低声说道，你到底还是在乎我的……

    林木没时间和她情短意长，只是喝问道，你不知道你姐姐的去向，那你知道你父亲他们晚上什么活动吗？我有急事要见他。

    郑齐讷见状，挣脱他的手，也不言语，背对着大海。

    黑幽幽的海面上月光像是摔碎了的珍珠，一串串一粒粒闪着亮光。林木看着她又看着海面，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过了一会儿，郑齐讷说道，走吧，我带你去。然后她收起刚才哀怨的表情，脸上又浮现出只有少女才有的欢快的表情。

    林木被她的喜怒无常惊到了，自从来到苏梅岛，来到郑家，处处诡异，处处有玄机。

    先是奶奶一把年纪，红酒喝起来简直海量；其次郑妈妈莫名其妙塞给自己一张纸条；再就是金姨作为管家佣人，完全没有一点点佣人的本分；最后一个，就是这个奇奇怪怪的郑齐敏的双胞胎妹妹，外在上她和郑齐敏几乎一模一样，内在里又是另一个极端，好像敏儿的镜像，又像是暗黑版的爱人。

    但是自己是真的没有时间探究这些，甚至这个郑齐敏从未提起的妹妹，郑家人也没有谁提起过，她究竟是不是郑齐敏的双胞胎妹妹，都没法证明。自己却只能硬着头皮无条件地信任她，因为在整个郑家，在苏梅岛，他认识的人就没几个。

    郑齐讷低头慢慢地往前走，林木跟在她的身后。沙滩上留下一排弯弯曲曲的脚印，像是成长必经之路。

    终于快走都篝火旁的人群之中了，郑齐讷对林木做了一个“嘘”的禁声的手势，林木明白，点了点头。

    郑齐讷走进人群，把林木一个人孤零零丢在外面。过了一阵子，就在他内心忐忑不安思想斗争激烈之时，郑齐讷又回到他身边。

    郑齐讷走到他跟前，低声说道，我已经和他说过了，半小时后，他在书房等你。

    林木大喜，没想到竟然如此顺利。他没有细想这其中的一些细节，只是感觉到对老林能来一个完美的交待就好。

    郑齐讷仿佛知道他的想法，又补充道，书房就在你们中午聚餐的时候的餐厅旁边，门口有一盆蝴蝶兰，花是黄色的，老郑就喜欢这种颜色。

    林木内心一个激灵，这郑齐讷中午并没有一起用餐，但是她怎么就知道自己中午和郑家人一起吃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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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蝴蝶兰

    想到这里，林木多了一个心眼。他对郑齐讷说道，谢谢你，然后拉了一下她的手，就急急忙忙走了。

    他必须马上去那个房间，如果晚一点，郑炫走开了，那就是白费力气。所以顾不上和郑齐讷多说什么，他必须马上开展行动。

    但是郑家的宅子非常大，走了好几个地方，因为心急，都走错了路。他只好退回原来的位置再重新摸索。真是越走越急，越急越错。

    林木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沉住气，沉住气。等下还有更大的考验等着你。慢慢地，他的心也平静了下来，还真别说，心情稳定了，正确的路线也找到了。就这样，他看到了一个门口摆着一盆黄蝴蝶兰的房间。

    另外一个房间，紧挨着，门口则摆着一盆紫色的蝴蝶兰，都开得很旺盛，像是一种野性的力量在不断蒸腾。

    林木走到黄蝴蝶兰的门口，正要敲门，忽然，他的手停住了。原来这个房间的门把手上写着两个小小的字“小心”，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不知道是谁写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写的，不知道是善意的提醒还是恶意的警告？统统不知道。林木大脑的扫描开始了，进还是不进，这又是一个问题。

    他突然想到刚才郑齐讷的话，黄蝴蝶兰，郑齐讷没有参加午餐，却很清楚他们中午吃饭的时间和位置，说明她是暗中观察过的，可是她作为郑家的一员，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参与到宴席中来，即使不能一起吃饭，出现在宴席场合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恰恰就是这样，她没有出现，而是躲在暗处。

    一切都是烧脑而又诡异的选择，林木想到一个办法，他决定先去隔壁紫蝴蝶兰的房间，如果有人，则抱歉自己走错了。如果没人，正好休息一下，缓解一下心情，然后再到隔壁来。

    说干就干。林木转身来到门前，匆忙之中，他瞥了一眼那盆紫色的花，忽然想起郑齐敏来。郑齐敏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紫色，这盘紫色的花，是不是就是她活动的地方？

    郑家给林木安排住宿的地方在另外一栋房子里，林木简单的行李就放在那里。郑齐敏住哪里，他并不知道。但是他很肯定，这里不是她的闺房。因为一个未嫁人的姑娘家，不可能住在一个正对着餐厅的房间。

    林木心中一动，如果能见到郑齐敏的话，那就太好了。自己正到处找她。

    花盆中的蝴蝶兰像仰着笑脸的孩子，看着林木。他轻轻地敲响了这个房间的房门。

    一下，两下，三下。林木用右手的食指倒扣过来，在黑胡桃木材质的门上像敲一枚钉子一样地击打着。

    没有人回复。林木又敲了三下，还是没有人。

    林木心念一动，右手滑下来，正好搭在门把手上。这个门把手上没有任何字，干干净净的，像一面宇宙中怪异曲面一样的镜子。林木的手轻轻一压，门竟然没有锁，这一下，门就开了。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看到了一幕他永远也不想再看到的画面。

    这一刻，有没有人问他，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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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多边形

    推门进去，原来里面是一个高级海景浴室。但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胸口插着一把刀，面目狰狞，已经死在了浴缸之中。

    房间的地面是一组进口的北欧木材做的地板，低沉的颜色极富磁性。进门的地方有一面梳妆台和一面镜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化妆品，显然这里应该经常有女宾出入。

    除了这些，房间里面就是一个极大的多边形浴缸，洁白的颜色闪着光，一看就是很高级的进口顶流品牌。靠近窗户的地方，其实也不是窗户，是一面很大很大的玻璃，白天望出去可以看到整个海湾。现在屋子里亮着灯，外面是深不见底的黑夜，同时也是深不可测的未知。

    但是这样的美景之下，一个赤裸的女人，一只手臂斜着挂在浴缸外面，脖子吊着，脑袋朝下，显然已经死了。鲜血顺着她的伤口流出来，流过洁白无暇的脖颈，然后是下巴，然后是嘴巴，鼻子，眼睛，额头和她的长头发。滴滴答答的，还在流，显然刚刚死去没多久。

    她的眼睛紧闭着，但是这浓浓的血腥味已经让她的头发凝结成一缕一缕的，像是捆人的绳索。

    林木的脑袋又是“嗡”的一声。他没有想到，郑家能够如此诡异和可怕，可怕到他完全想象不到的地步。

    他想逃，但是双腿完全没有了力气，像是刚刚换了一双别人的腿，不听使唤，而且在瑟瑟发抖；他想喊，但是喉咙像被蒸干了水分的紫薯，软糯香甜，然而吐不出一个字来。他的脑袋一片空白。这和上次在曼谷的酒店几乎如出一辙，难不成林木的推门总是伴随着一些恶性事件？

    报警吧，报警吧，一个声音在他头脑里高喊着。可是，这里是郑家，是苏梅岛首富的宅邸。他作为一个外地人，甚至是局外人，如果报了警，会受到怎样的对待，曼谷警方给他的印象，已经很深很深了。而且，自己现在使命在肩，必须协助老林完成一个重大任务，怎么经得起这种巨大的转折和考验？

    但是，不报警的话，这又是一次引火烧身。林木一时之间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他没有想的到，自己每走一步都是在艰难的选择，这选择就像是平行宇宙，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危险。

    但是，他必须选。他不能肯定这个女人是谁，谁又是凶手，凶手为什么在这里杀她，但是他有一点完全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个人不是郑齐敏，只要不是郑齐敏，那么一切都稍微晚一点再说吧。

    想到这里，林木忽然有了想逃的冲动。主意一定，他忽然觉得浑身上下又有了力量。转过身，就准备夺门而出。

    就在这时，门忽然从外面打开了。进来两个黑衣人，高高胖胖的，面无表情。

    这两人一进屋就发现了这里的一切。在他们眼中，林木是毋庸置疑的凶手。说时迟 那时快，两个人一前一后就围了上来，准备捉拿凶手。

    千钧一发之际，忽然窗外传来一声低沉的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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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对杀

    靠近窗户的那个黑衣人应声倒地，枪声沉闷，肯定是用了消声器。

    鲜血在这人胸口的弹孔中汨汨流出，另一个黑衣人见势不妙，转头就逃。但是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又一声枪响，他也应声倒地。抽搐几下，气绝身亡。

    这窗外的人不仅枪法精准，而且反应极快，想必是一位高手。即使到现在，林木连他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只听得窗外传来“哗啦”一声，那人想必立即脱身而去。

    林木面前，横陈着三具尸体。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郑齐敏的妈妈给他的那张纸条来。

    窗外偷窥的人现在看来并不是恶意，而是保护他的。但是，郑妈妈怎么会未卜先知，提前预计到这些情况？而且，林木是临时一念而起，来到这个紫蝴蝶兰的房间，那么，如果推门而进的不是这个房间，面临的又将是什么，窗外的人还是一位善意的保卫者吗？

    不知道，一切都是未知的谜，而且越来越难解。但是，时间是一秒一秒都在流逝，容不得林木慢慢去想，从长计议。

    他只能很快做出一个选择：立刻离开这里，到该去的地方去。

    那么，隔壁，门口的黄蝴蝶兰，是欢迎的信号吗？

    不管它欢迎还是抗拒，对林木这只马上还要推门的手来说，没有选择，只有执行。

    连敲都没有敲，林木直接推开了门口是黄蝴蝶兰的房间。

    里面是一间正常布置的办公室，瞬时之间，林木以为自己是时空穿越了。从一个恐怖的凶杀现场来到一间高大雅致的办公地点，而且，偌大的办公桌后面坐着的正是郑齐敏的父亲郑炫。

    很难想象，隔壁那么大的动静，这边的郑炫还是不动如山，端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上，看着电脑。

    看到林木进来，而且没有敲门，他也是微微一怔。这表情虽然自然，但在林木眼中，只是一种高明的伪装。

    没有轮到郑炫发问，林木抢先说道，郑叔叔，我在找阿敏。

    郑炫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起这个，嘴里“呃呃呃”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他的眼睛显然还是关注着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

    等了一下，他把眼睛移开，看着林木，用了很奇怪的表情。

    林木被他看得有些毛骨悚然，当然，对一个接连经历险恶事件的年轻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练胆机会了。

    郑炫接下来的话语令林木痛不欲生，他实在是打死也想不到的一个状况又摆在了面前。

    郑炫说道，小伙子，你既然呃，呃来了，那么我和你多聊聊，看看能不能把话说开来。坐吧。

    说完，他站起来，到窗边的冰箱里拿了一瓶矿泉水，放到了林木面前。

    林木坐在他的对面，看着这个自己曾经救过一命的男人。瘦瘦的脸庞，短头发，眼睛犀利发亮，嘴唇消瘦轻薄，但不知这上下两张薄薄的嘴唇一动一动会吐出什么样伤人的语言来。

    郑炫不慌不忙，点起一支雪茄。他向林木示意了一下，林木拒绝了，他也没有勉强。

    雪茄的点燃是一道程序，并不简单。先是要拿雪茄剪剪去一头，然后用特制的打火机烧着，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也许，在这段时间里，他想的更多的是，要表达什么，怎么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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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做眼

    雪茄燃起来了，郑炫吸了一大口，然后张嘴吐了出来。雪茄特有的香味开始飘散在林木周围。他并没有吸过雪茄，奇怪的是，好像自己并不反感这种味道。

    郑炫过足了瘾，然后把尚未抽完的雪茄放在特制的银质烟灰缸上，他双脚向前一蹬，身下的老板椅往后一滑，正好是一个很舒服的距离。看来也是惯常动作。

    他突然问道，你在隔壁看到了什么？

    林木觉得自己已经实在是不能再被吓一跳了。郑炫怎么知道隔壁发生的事？而且他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不知道。也许自己刚刚推门进来的时候，郑炫面前的电脑上播放的就是他们刚才在隔壁房间的监控画面。

    这是他的家，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想监控谁就可以监控谁，除非你不来。只要你进了郑家的门，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应该都逃不过郑炫的眼睛和耳朵。

    想到这里，林木忽然感到很害怕。他不是为自己感到恐惧，而是老林担心。朋友可以有很多，敌人也可以有很多，但是爸爸只能有一个，而且，他们上次已经经历过一次生离死别。

    林木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需要持续吸引郑炫的注意力，他也许能够监控到每一粒灰尘，但是他绝对没有这么多精力同时看到所有事情。只要郑炫不去观察监控，那么老林就能有可乘之机，也许计划还有成功的概率。

    而且，郑妈妈给自己的那张纸条，上面的内容现在郑炫知不知道，林木也不确定。他决心试一试。

    于是，他作出一幅吃惊的样子，对郑炫说道，伯伯，我在隔壁看到了三个人。

    郑炫笑了，这个笑挂在脸上，既是奚落中带着一点点同情，又是满不在乎中含着一点点疑虑。

    他拿起桌上的雪茄，抽了一口，发现已经熄火了。然后，又去摸到打火机，朝雪茄上点了去。林木看着他的手，很稳定，没有一点点发抖的迹象。

    隔壁死了三个人，几乎就在当下，几乎就在眼前。可是这位大董事长的哥哥，却不慌不忙，沉着冷静，仿佛这里不是他的家，他才是置身事外的客人，想着看看好奇心是如何被一一满足的。

    林木不禁有些佩服这个杀人魔王。既然郑炫都知道了一切，他想必就是幕后的主使或者黑手。否则没有人能够在自己家出现命案的时候表现得这幅模样。这绝对不正常。

    但是，林木的回答让他有那么一点小意外。第一，林木并不惊慌，也没有太过紧张，这一点也不符合他心目中那个少年人的印象。虽然上次千钧一发之际林木出手救下自己，但那是他更多的还想着这是一次偶然，一次巧合。可现在看来，这个少年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优秀，更加坚定。他不禁有了一点爱材之心，想到郑齐敏，他的心忽然一软。

    他对林木说道，隔壁什么事情也没有，不信你等下去看看。

    林木镇定地看着他，知道他也许是在撒谎，也许是已经派人清理干净了现场从而有了新的自信，毕竟电脑正对着他，背对着自己。电脑屏幕上隔壁的情况一清二楚，郑炫的自信来自于眼见为实，而他，就只能靠心理博弈了。

    战胜他！林木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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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智取与力敌

    下了这个决心，林木急中生智，他想来个反客为主。于是他对着笑眯眯的郑炫说道，郑叔，你知道有一幅画，叫做《八十七神仙卷》吗？

    听到这个名字，郑炫果然脸色大变，他的目光中快速闪过一道寒光，但又很快恢复了平静。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怎么，小伙子，你对字画了解的挺多？

    林木不搭理他的顾左右而言他，直接说道，我听说这幅画是存世唯一的吴道子的真迹，想来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引起轰动。

    但是这幅画的来历和传承曲折离奇，牵涉到很多名人和富豪的名誉和命运。我听说这幅画被人从徐悲鸿大师那里盗走以后，又被人偷梁换柱，腾笼换鸟，变到了其他藏家那里。

    而且，而且……

    郑炫没说话，但是他的眼睛莫名地眨了一下。这一眨，也许是默认，也许是否认，但更多的还是疲倦。

    他静静地看着林木，突然开口道，既然你知道的这么多，那是我小看你了。看来徐全在曼谷对你的底细还是摸得不清楚。他这些年，心思都在女儿身上，业务能力确实是下降了啊。

    这些感慨好像也不全是说给林木听的，更像是自言自语，或者徐全就坐在他的对面。林木也知道，他还有话说，就安静地等着。

    果然，郑炫说道，中午和你一起吃饭的老太太，也就是我的母亲，她原来是徐悲鸿大师的学生，姓卢讳荫寰，日本人投降以后，她和我父亲来到泰国，一晃已经六十多年了。

    林木觉得惊讶不已，他没有想到郑齐敏的奶奶竟然就是徐悲鸿大师的学生。山不转水转，恩恩接怨怨。兜兜转转，这幅画还是牵着所有和它有缘的人转圈圈。只是这个圈圈之中，有悲有喜，有乐有哀。

    林木说道，咦，那真是巧了。我早听说过卢女士还曾救过这幅画，如果没有她找到的线索，徐大师也许再也见不到这幅画了。

    小伙子，你真是了不起。没想到我女儿这么有眼光。看来还是我老了，看走了眼，上次竟然没有发现你的神奇！郑炫讪讪地说道。

    林木没有接这个话题，他并不想偏离主航线。他接着说道，看来明天晚上的盛会，就是奶奶她老人家的生日聚会了！

    聪明！郑炫激动地站起来，说道，我还没有见过你这么年轻又富有智慧的孩子！确实，我母亲年事已高，能撑到今天，实在是不易。咱们中午吃饭时，她喝的红酒，其实是一种特制的益寿营养液。这个是我赞助美国最有名的医药公司研发的。我母亲不见到这幅画，死不瞑目。

    幸好，我和弟弟，还有徐全，费尽心机，终于有了结果。徐全徐伯伯，是我母亲的一个弟子，只是他后来转到经商领域了，你没见过他的画吧，水平比大多数画家牛多了！

    明天的盛会，确实是为了我母亲的心愿！不过她老人家的百岁寿辰，并不是明天，而是三个月后。三个月后，我会郑重邀请你作为阿敏的男朋友来参加。希望你不要拒绝。

    说完，他走过来，朝林木伸出了右手。看到他这么激动，林木知道，这一次，他总算是认可自己了。但是，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他还需要和郑炫再继续周旋。

    于是他站起来，握了一下郑炫的手。结实有力，很有劲道，如果是一位普通朋友或长辈，林木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位热情开朗的成功人士。然而，他是郑齐敏的父亲，也是一位杀人魔王。

    郑炫没有在意他的表情，握完手又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他说道，我重金请来整个东南亚最有名的高手，日本人昭田玉太，他水平确实不是吹的，藏画的箱子叔叔不瞒你，确实在我手里。昭田交货的时候还说，他本来想全部灭口的，但是其中一个人好像是他在美国旅游时帮助过他，于是他决定放他一马。为此，我扣了他的尾款。

    难道老林是昭田救的？林木一头雾水。但是，如果不是郑炫说出来，他压根儿就不知道还有昭田这号人的存在。

    郑炫见他皱着眉，以为他是在质疑自己，连忙说道，既然你和我们郑家有缘，那我也实话说到底了。这个箱子我们拿到以后，却发现怎么都打不开。如果硬来，里面的画一定也会受到破坏。所以经过协商，我们必须找到箱子的主人，只有他才能打开这个箱子。

    原来如此！林木恍然大悟。

    林木暗想，箱子的主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可惜你们有眼无珠，不识泰山北斗。

    郑炫说道，你是怕我们找不到箱子的主人吗？哈哈哈，并不难。我们只要略施小计……

    你看，这不来了吗？

    说完，郑炫击了击掌，门开了，两个人押着一个人走了进来。

    林木回头一看，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被押解进来的，赫然就是老林。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个郑家，确实就是龙潭虎穴。他和老林再怎么精明，都抵不上人家的一根汗毛。这么心机深沉的人，别说苏梅岛首富，就算是泰国首富东南亚首富，也说得过去。

    林木登时有一种放松的麻木感。原来怎么努力，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是遥不可及。这中间的差距，隔着的不是几米几十米，是几千公里甚至多少光年。

    与其挣扎，不如放弃。林木心里泛起一种从未有过的痛苦和失落。从郑齐敏身上，他只看到了温润善良；从郑齐讷身上，他看到了丰富性和多样性；现在，从她们的父亲身上，他看到了凶险性和艰难性。这一家人，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外挂式的存在。

    难怪人家一开始看不上自己，这样的岳父，无论郑齐敏未来的丈夫是谁，永远都将生活在女方家长的阴影之中，没有任何其他可能。

    林木突然想到了郑齐敏和她妹妹。他急着喊道，郑齐讷呢？

    郑炫哈哈大笑，说道，哪有什么郑齐讷？我从前到后只有一个女儿，就是阿敏。她的故事，以后再慢慢和你讲。说完，让人把老林押到了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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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暴力不宜

    老林受了一点伤，想来是刚才他被人发现，逃跑中有打斗所致。林木看着父亲一张胡子拉碴的脸，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现在半边脸肿着，眼角还流着血，看来是受伤不轻。

    老林被推搡着来到郑炫跟前，他看了一眼林木，低下了头。

    郑炫也是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说道，你们父子傍晚已经相认过了，那么我们直接开始吧。

    “林老板，这个箱子你开还是不开？”郑炫的语气恶狠狠的。

    老林听到这话，反而昂起了头。他一言不发，冷冷地看着头顶的吊灯。

    “好嘛！硬骨头！”郑炫对押解他的两个人一努嘴，一个打手立即上前，手肘一抬，朝老林后脖颈就是一个猛击。老林吃痛，头立即歪了下来，表情也是一副痛苦不堪的神色。

    林木见到父亲如此刚硬，心里又是心疼又是钦佩。但是他沉住气，也一言不发，也不看老林，也不看郑炫。他盯着郑炫书桌上的一块玉雕的貔貅死死地看着。

    郑炫见这父子俩不肯配合，于是冷笑一声，说道，我见过的骨头硬的人多了，今天咱们比一比，是你们林家的骨头硬，还是我郑家的夹棍硬。

    法大，去拿家伙。

    另一个打手立即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朝门外走去。想必是要拿一些刑具过来，看来今天的苦头是吃定了。

    林木心念一动，伸手喝止道，别急，我来。

    郑炫狐疑地看了林木一眼，又看了看老林。老林脸上浮现出一片又难过又失望的表情。

    郑炫不再疑心，对法大说道，那好！先不拿家伙。你和法二去把箱子搬到这儿来。

    法大法二点点头，原来他们两个都是哑巴，就是不知道是先天的还是后来被郑家毒的。

    这两人出门后不久，郑炫不禁有点洋洋得意。这么多年的艰辛，终于快要见到曙光了，换做别人，只怕比他更得意。

    他背过身准备回自己的座位。林木忽然一个暴起，抓起桌上的貔貅就往郑炫后脑勺砸去。

    老林虽然双手被铐，但是腿脚灵活。他以前是警察，有点功夫底子。一看儿子动手，也立即心领神会，一个原地跳起，一脚就朝郑炫踹了过来。

    郑炫虽然诡计多端，心狠手辣，但毕竟只是指挥别人干的，他本人应该没有什么功夫。

    原来林家父子从一进屋子，一个眼神就互相传递好了信息。老林假意不屈，林木则马上开始寻找可以动手的家伙。真是老天怜见，郑炫得意忘形派走了身边的打手，一下子给了林家父子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啪”的一声脆响，还没等到老林的飞腿提到，林木手里很重的玉雕貔貅，一下子把郑炫砸倒在了地上。可见这一下力道很足，林木一点也不顾忌他是郑齐敏的父亲，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

    两人一见郑炫倒地，立即交换了一下眼神。林木会意，他马上在郑炫身上搜了起来。l

    摸索半天，除了郑炫自带的手机，就只有一枚很好看的古钱币。

    林木把钱币丢在桌子上，准备去按电脑键盘，他想尝试密码，登进去郑炫的电脑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新的发现。

    正在这时，老林看到了那枚钱币，忽然失声惊呼道“金匮直万！”

    原来这枚古钱系西汉末年王莽政权铸造，形制外圆内方，极其珍稀。按照新莽币制，一枚国珍金匮五千可兑换5000枚五铢或小泉直一，首部面文篆书“国珍金匮”四字，对读，身部直书“五千”二字。二十一世纪初在中国西安被发现，存世据说不超过三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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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王莽

    这枚价值连城的古钱郑炫一直带在身上，说明这个是真的是他的至尊宝物，放在那里都不放心，因为人是活的，会到处走，而宝物不会。所以只有带在身上，才是真正的拥有。他也是做梦都想不到会有人袭击自己，并且抢走这枚古钱。

    也幸好是老林识货，古钱币收藏需要的知识储备极为丰富，所以很长时间这种爱好只在东亚一些有传承的富豪家族流行。民间兴起古钱收藏，那更多的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了赚钱的炒作。扩大韭菜种植面积，这茬割完了还有下一茬，这块剪没了还有下一块。而且古钱造假比瓷器和字画都更容易一些，也极易让一些学艺不精的收藏家上当。

    这枚古钱存世极少，加上形制特别，一出现就引起了收藏界和考古界的轰动。

    金匮直万钱铸造于中国西汉末年，由王莽铸造。公元14年王莽第四次货币改制期间，有“金货一品”的钱制，且规定黄金一斤值平钱一万。此钱中标有“直万”，则表明可兑黄金一斤。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以钱币替换标明兑换黄金的情况，因而“金匮直万”就可能是“金货一品”。

    其形制特殊，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方孔圆钱形式，直径约2.6厘米，面文“国宝金匮”四字，旋读，悬针篆；下部为正方形，边长约2.5厘米，内有两条竖棱，中间直书悬针篆“直万”二字。

    而现在郑炫身上的这枚，只有上半部分，没有下半部分。但是仔细观察它的外形，并没有一点点折断或者磨平的痕迹，整个钱币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铸造体。说明存世的金匮直万，除了作为国宝的正常形制之外，还有这种异体或者试制品，也叫“花钱”。

    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枚世间少有的稀罕之物。老林激动万分，他拿着古钱的手都在不停颤抖。从前他只是听人提起过这枚古钱，加上自己喜欢，就私下做了很多功课，也到博物馆多次参观观摩真品。没想到今天能一下子遇到，而且落在自己手里。心花怒放之余，也替郑炫这个对头感到惋惜。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不算。还真是巧儿他妈给巧儿开门——巧到家了。

    林木看到老林的神色，也明白了不少。只是他对这枚宝物的价值知道的并没有那么多。老林看到儿子看他，这才回过神来。他不由自主地咽了一下口水，对林木说道，收起来，藏好。

    林木赶忙接了过来，他先是准备放在裤子口袋里，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妥，幸好自己这次过来没有穿拖鞋，于是他小心地把皮鞋脱下来，打开脚后跟处的机关，小心地藏了进去。

    这双皮鞋是林木特意自己偷偷找人定做的，小燕告诉他的信息。小燕对曼谷的三教九流之徒非常熟悉，而且很多朋友。他说江湖就是保护自己，将死对手，林木深以为然。

    老林没想到短短半年时间，儿子已经成长得完全出乎自己预料之外，内心充满了欣喜。对他来说，林木是自己基因的延续，也就是西方人所谓的“生命的意义”吧。

    但是对林木来说，自己是一个全新的自己，既不属于老林，也不属于妈妈。他就是他，一个独一无二，天下无他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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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上当

    刚刚放好古钱，重新穿好鞋子，还没来的及想办法给老林解开手铐，门被推开了，两个打手抬着箱子出现在门口，大家定睛一看，彼此都大吃一惊。

    林木大喝一声，你们老板都挂了，还不快跑！声音洪亮有力，但对那两位惊慌之中的黑衣人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箱子“哐啷”一声被丢在地上，那两人撒腿就跑，瞬间就没有了影子。

    老林摇了摇头，心想儿子是真的长大了，自己这个老父亲也算是心安。

    梦中无数次梦见的箱子此刻就在眼前，好像一个朝思暮想的情人突然出现，内心砰砰的心跳是瞒得住别人却怎么也瞒不住自己。老林走上去，蹲下来，伸出还戴着手铐的右手，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摸着一个熟睡的婴儿。他轻轻地抚摸着，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

    没想到今天见你！他的目光在灯光下明锐坚定，像是一位大战前下定了决心的统帅。林木知道，他说的不是自己，而是这口箱子。

    一瞬之间，他有一点失望。没想到在老林心中，自己还是没有这箱子重要。但是转念一想，老林是这口箱子的主人，对它的思念肯定比自己强多了。连自己都忍不住的狂喜，老林一句表白，应该也不算什么。想到这里，他心里好受了一些。

    箱子静静地躺在地上，灯光下泛着光，和从前似乎并没有两样。但是，从清莱到素贴山再到这里，如果箱子有灵，应该也是别有感慨一番吧。

    老林摸到锁扣，他想了想，但还是忍不住动起手来。但是很快，他停住了手，回头看了倒在地上的郑炫一眼，又看了一眼林木，吩咐道，看紧他。然后又动起手来。

    因为双手受到限制，费了老半天时间，箱子终于被老林打开了。“砰”地一声弹开的箱盖，把林木惊了一跳。

    老林正要探头去看，门外悄无声息进来几个人，为首的正是郑炫的弟弟郑煌，他后面还跟着几个人，其中就包括刚才逃跑的两个打手，而且这一次，他们各自手里多了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老林和林木。

    上当了！老林哀嚎着，事情至此，林木内心一阵冰凉。

    短短一个小时不到，经历的一切就像是过山车，有冲刺到高峰的惊喜，又有急速坠落的悲哀。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郑家设的局，包括现在，笑到最后的，还是郑家，而不是他们林家。

    郑煌笑眯眯地走上来，林木看着他，内心感到一阵恶心。但是郑煌一点也不在乎，他先是走到老林跟前，一个重重的冲拳，直接把老林干到在地，“哐”地一声倒地声，老林躺着不断抽搐，嘴角流出鲜血。

    林木正要上前救护，郑煌狞笑道，不要动，小崽子！动就打死你！

    然后他努了努嘴，后面一个人上来，飞快地夺下林木手中的貔貅，然后把他双手反拧到背后，给他也带上了铐子。

    然后那人从地上扶起郑炫，慢慢地抱到椅子上，然后在他心口轻轻按摩着。

    过了很久，“哇”地一声，郑炫吐出一口污血，悠悠醒转。

    他看着眼前的一切，明白弟弟已经控制了一切，便疲倦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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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螳螂

    这时，门外传来一群人的脚步声。林木望去，门外进来的人，领头的就是郑齐敏的奶奶，那位一直喝养颜延寿红酒的老太太。按照郑炫的说法，她应该就是七十多年前徐悲鸿大师的弟子卢荫寰。徐大师早已驾鹤西去，没想到自己的学生却在现实世界活成人瑞。

    老太太想必是激动，走路比平时快，也显得颤颤巍巍的。后面跟着的郑妈妈搀扶着她。但是说是搀扶，只是看上去像搀扶，那双手更多的是在做着一个预防跌倒的动作。想必老太太一生好强，越老越不服岁月。儿媳妇跟在身边多年，对其生活习性和为人处事了解的多，因此不敢介入过深。

    再后面跟着一个林木再熟悉不过的人，但是他现在无法分清她到底是郑齐敏还是郑齐讷。穿的衣服和傍晚时分郑齐讷的衣服并不相同，但是林木也从来没有见过郑齐敏穿过。所以他无法分辨清楚。但是这一切想来也已经没有了深究的意义——林木心中一阵悲凉，事到如今，他和郑齐敏已经绝无可能。想想真是讽刺，中午还是以男朋友的身份一起吃饭，到了晚上，竟成了不共戴天的敌人。

    不知道郑齐敏心里怎么想，但是看着她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一点点波澜。眼前的事，如果她参与，或者说哪怕她知道一点，都不可能这么心静如水。所以林木觉得，这个人不是郑齐敏，一定是郑齐讷。甚至他非得要自己相信眼前这一位，就是郑齐讷。

    房间的灯光很亮，照在郑齐敏清秀的脸庞上，她甚至都没有看一眼林木。

    明白了，这一切，从前到后，从开始到现在，就是一个巨大的阴谋，一盘大棋。布局者用心之深，用意之切，论老道与狠辣，应该是世间罕有匹敌。林木心想，也好，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如果自己不是林家的独子，或者她不是郑炫的女儿，他们在一起，该是多么的幸福与美好啊！一切憧憬都会接踵而至，一切烦恼都会迎刃而解。他们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过些年，养几个孩子，其乐融融，与世无争。这幅田园美景，曾经也在林木脑中一闪而过过，但是，时也运也，生在郑家和林家，他们都没得选。接受成王败寇的结局，可能更现实一些。

    林木紧紧地闭上了眼睛，他不忍看到她，也不想看到郑家的任何一个人。

    紧接着，自然而然地，他听到打开箱盖的声音，然后应该是一幅画被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然后他们慢慢展开画卷，仔细欣赏，弹冠相庆。

    这一切，本属于林家的欢快时光，现在随着太阳东升西落，月亮盈亏圆缺，已经转换到另外一家了。也就是常说的东北日出西南雨，几家欢喜几家愁。

    忽然，他猛地睁开眼，光线强烈地刺激着他，一阵恍惚。因为他听到了一声更加令他恍惚的话语，来自卢女士，郑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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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赝品

    卢女士的声音尖细而短促，像一声怒吼，又像是一声叹息。

    “不对！”

    林木在郑炫的办公桌后面，望过去，他们一圈人已经围了起来，除了郑家以外的人，剩余所有人的脑袋都盖在那幅画上，像是在那幅长卷上长出了许多脑袋。

    林木不禁有些庆幸。今晚即使自己和老林都死在这里，但是宝贝还在，那就好。甚至宝贝在不在都无所谓，只要不落入郑家人手里，都是林木能够接受的结果。

    过了一会儿，应该是以卢女士为核心的专家团经过再三确认，他们认为自己手里拿着的，不是真迹，而是赝品。

    那些原本长在画上的脑袋倏忽一下全都像一群鱼一样游开了。林木看到老太太跟郑齐敏使了一个眼色，恰巧她们眼神交流的角度正对着林木的方向。

    然后他看见接受了隐藏性指令的郑齐敏像个机器人一样朝他移动过来。他很想赶紧摆手，让她别过来。但是他的手戴着手铐，不能行动；喉咙也发涩发痒，连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短短几秒钟时间，郑齐敏就走到了林木跟前。他看着她，强迫自己像第一次看到她那样地看她。她的头发朝后梳着，露出一个宽阔的额头。扎着马尾辫，应该是为了行动起来干净利落吧。

    林木很害怕她温柔地对待自己，说实话现在的他厌恶郑家的每一个人，但是郑齐敏让他的难受变得尴尬。理论上他应该非常非常恨这个女人才对，但是并没有，他内心甚至不停地幻想，她是被迫的，所有现在发生的一切，她都是不知情的，不了解的，不支持的。但是另外一个声音又在大脑里不断提醒他，醒醒吧，林木，你知道一个词叫做蛇蝎美人吗？

    所幸郑齐敏并没有向林木说任何话语，既没有所有过去的温柔旧情意，更没有当下为了某种目的的虚假新思维，她伸出手来，粗暴地揪着林木的头发，像渔夫高高拎起一条上钩的鱼，鱼的眼睛因为疼痛而翻转，露出一大片眼白。

    林木忍着，这是他长到现在这么大最痛的一次，这种痛，像是一张坚硬的白纸划破他的隐私器官，由于白纸的边缘粗糙不整，所以这种痛，像是锯子在锯一根完全由痛感神经构造而成的棍子。

    但是，但是他不能掉眼泪。他宁可死。他也不可能想到一个文弱的女子竟然有那么大的力量，几乎能将他整个人拎起来，像拎一只鹅。

    林木想起他小的时候，有一次在一个不知名的池塘边被一只大鹅追赶，吓得他连滚带爬一身泥水，幸好是爷爷林谦路过赶走了那只大鹅。

    他记得很清楚，赶走大鹅以后，林谦并没有扶起来他，而是在旁边静静地站在，看着他哭累了，然后自己爬起来。回去的路上，他一边抽泣，一边在想爷爷问他的问题：

    鹅看起来比你小多了，但是它为什么敢追着咬你？

    林木不知道答案，知道他来到曼谷，来到朱拉隆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一本科学杂志上看到，鹅之所以敢去挑衅比它大得多的人类，是因为鹅的视网膜特殊，在它眼里看到的人，都是和它差不多一样大的。

    那么现在谁是那只该死的鹅呢？看起来应该是他，而不是郑齐敏或者别人。不，“应该”这个词冗了，现在的大鹅，就是他，林木。

    可惜他的泪珠像不争气的孩子一样流了出来，虽然他强忍着没有出声，但是眼角像是咬破了一个水袋一样哗哗地流。

    郑齐敏还是不说话，她扯着林木头发的手更加用力了。如果靠近去看，就能看到那只因为特别使劲而青筋暴起的胳膊，和她那藏在口腔中的咬牙切齿。

    就在一大片头片即将被扯下来的时候，老林发出来一声衰弱而低沉的哼哼。

    郑煌立即凑了上去，他把耳朵贴近老林的嘴边，才大概听明白了，老林说的是，水，水……

    郑煌朝侄女那边望了一下，郑齐敏会意，扯着林木的手放松了一些。

    他命人拿一瓶矿泉水来，灌进老林的嘴巴。老林呛着了，“吭吭吭”地大声咳嗽。

    好不容易喘过气来，老林虚弱地半坐着，一只手斜撑着身体，像是倒在地上的一把长椅子。他知道郑家想要什么，但是林木能不能活命，他不知道，他想赌一把。

    他咳嗽着，喘着气，林木有一阵子以为他已经死了。但是生命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以为的坚强不是坚强，你以为的脆弱不是脆弱。

    这口箱子装我们两个，装不下。都这个时候了，老林还有心思和他们开玩笑。

    果然，郑家人全都假装没有听懂似的一言不发。最后，是老太太打破了沉默。这时候郑妈妈已经帮她端来一把椅子，扶着她坐下了。她玩弄着自己的手指甲，忽然站起来，指着老林说道，你，回去。拿画来换你儿子。

    这是老林并不期待的结果。作为从小被父亲逼着背中国历史的老林来说，他熟知的明末历史记载中祖大寿将军大凌河之战，在英勇抵抗后无力回天，只得被迫诈降后金。为了逃出生天，他留下了继子祖泽润等人，只身带二十六人设计逃回了锦州。但是他老林干不出这样的事，他设想的上策是自己父子二人得一奇遇，逃出郑家；如若不然，起码林木能逃离此地；差一点就是父子二人一同葬身这座海岛。唯独有一点他连想都没有想过，那就是抛下儿子，自己逃走。

    这一点他做不到。他看着满头银发的郑老太太，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怎么就突然被抓了起来。

    他和林木分开后，趁着四下无人，躲在一间杂屋的消防通道处，等着夜深以后，伺机盗回箱子。但是当他正在心神不宁地煎熬蜷缩起来的时候，忽然听到了熟悉的暗号声。那是用手指敲击墙壁发出的节奏长短不一的代码声，意思就是告诉他，很安全，不必躲藏，可以见面。

    这是父亲林谦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培养的死士，也是他们深埋在郑家的卧底。林谦曾经很神秘地跟他提起过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但是，这个卧底到底是谁，是男是女，年纪多大，林谦一个字都不肯吐露。只是告诉他，联系的方式和密码。老林对这个对林家比较关键的信息牢记在心，这次事情紧急，他来不及找更多的帮手，而且人多容易走漏风声，所以就孤身来到郑家，已经潜伏了一段时间了。

    他想方设法在郑家留下联系密码，既要那个内线能看到，还要提防郑家其他人也明白。所幸他们很快取得联系，虽然没有见面，但是对一些关键信息的沟通老林还是比较满意的。

    后来但他得知儿子也来到郑家时，不禁又惊又喜。虽然大半年时间没有和儿子见面，但是他也通过此人大概了解了儿子的一些情况，尤其是林木和郑家小姐郑齐敏恋爱的事，他甫一得知，便暗中叫苦。儿子天性良善，十有八九是被郑家利用，成为他们手里的棋子或工具。他想只要一有机会，就把林家和郑家的历史恩怨说个明明白白，但是时间并没有留给他这个机会。

    但是，令老林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按照卧底的信号现身的时候，等候他的不是那个他期待的无名英雄，而是两把黑洞洞的枪口和几个郑家的打手。他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被捕了。

    当时老林第一反应就是这卧底叛变了，出卖了自己。但是在被押解到郑炫办公室门口的时候，他想明白了，一定是郑家通过监控系统掌握了他们的行踪，并且破了他们之间的联络密码，这样郑炫才会安排人假冒卧底引诱自己现身。

    否则这个卧底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把自己的信息告知郑家，既可以邀功受赏，又可以第一时间洗白自己。老林对自己的这个判断深信不疑。

    当他看到儿子也在郑炫办公室的时候，他想这次恐怕凶多吉少了。后来逆袭得手，相较于林木当时的放松，老林心里还是很有警惕性。

    说老实话，他也考虑过郑炫设局的情况，但是后来转念一想，这里是郑家，郑炫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多此一举。他有的是办法让自己开口或者动手开箱，没必要这么冒险增加风险系数。

    加上许久没有见到宝贝箱子的冲动，让他们一下子陷进了猎人的陷阱不能自拔，而现在，其实自己也完全不清楚，为什么箱子里的《八十七神仙卷》会是赝品？

    这幅画是父亲林谦从徐悲鸿大师那里盗来的，父亲得手以后，连夜出逃，一路向南，甚至大海大洋都不能阻隔他的脚步，就这样他一口气跑到了南洋，在大马找了一个私人家庭教师的工作栖身。只要有空，他就秘密临摹这幅名画。

    不知道费了多少张宣纸多少笔墨，最后据林谦所说，他真的到了闭着眼睛都能把这幅画画出来的地步。但是同样的，他得到了临摹真品的匠气，也失去了自我创作的能力——他再也画不出一幅属于自己的和这幅画不同的作品。他变成了一个人肉复印机，或者说是一个《八十七神仙卷》的聚宝盆。每放一幅进去，就能拿到一模一样的另一幅。

    那么，原作在哪里？老林一直以为这个父亲只告知他的藏画之处，就是真正的吴道子的真迹。没想到父亲连亲生儿子都防着。

    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对待林木的态度上和父亲对待自己则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父亲对他面热心冷，而他对林木呢，是面冷心热。他相信，当儿子长大后真正懂事的那一天，一定会理解他这个老父亲的一片苦心。

    但是，钟馗打鬼，造化弄人。他们最终还是棋差一着，落了个输得一干二净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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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金雀

    但是，虽然他和林木落在了郑家手里，但画还在。相信以郑家这么强烈的执拗，不见到画，也许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果然，当郑煌夺过打手手里的枪，指向老林的时候，老太太的声音响起来了：说了多少次，不要动刀动枪，脑子里都是浆糊吗？

    郑煌的老脸一红，枪口自然就垂了下来。“哐”的一声，他把枪丢在桌子上，不再言语。郑炫一副疲倦不堪又无所谓的样子。只有郑妈妈，脸朝着墙壁，背对着林木和老林的方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押到水牢去！”郑煌指示道。

    下面的人就七手八脚地动起来。两个黑衣人走到郑齐敏跟前，抓住了林木的胳膊。郑齐敏这才松开手，但是她脸色始终没有表情，活脱脱就像一个机器人，或者是被人操控的人形玩偶。

    林木被押出去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伤痕累累的父亲，在心里喊了一声“爸爸”，可惜老林听不见。然后林木就被推搡着带出了房间。

    这个所谓的水牢应该是海面下的一个地下室。里面阴暗潮湿，没有任何家具和布置，只有一扇门和很小的通风口，根本不可能逃走。林木等了很久，然而老林并没有被带到这里。

    看来郑家是不可能让他们父子二人再见面的，但是因为宝物不在，想来老林短期应该也没有什么危险。

    林木放下心来，这才觉得被郑齐敏薅过的地方痛苦不堪，他想伸出手去揉揉，但是够不到。这种越是想揉越是够不到越是想揉的循环反馈让他焦躁不已。但是除了能坐在湿漉漉的地上，没有任何可以缓解的办法。

    水牢的地面湿漉漉的，显然设计者根本就没有考虑太多的防海水渗透问题，而且湿漉漉的地面坐着也特别不舒服，林木烦闷地在里面走来走去，隐隐能听到海浪的声音从通风口传来。

    “我就是一朵小小的浪花吧。”林木沮丧地想。既不能长久，又不能震撼世界，最后还不是很快地消失了。可是，属于浪花的生命就在于随着大潮奔涌中起起伏伏，每一朵都是。林木的内心还是两种声音在打架，彼此不服。

    疼痛的感觉也真是奇妙，在时间的作用下，慢慢的大脑也产生了一种被动的防御机制，竟然这种疼痛也逐渐麻木起来，没有一开始那么强烈。但是，随着新鲜空气的断供，氧气逐渐不足，林木慢慢地困倦起来，到最后竟然在这阴暗潮湿的水牢里睡了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水牢的门打开了，一个黑衣人闪了进来。他叫醒林木，乍醒的林木迷迷瞪瞪，一下子没想起来自己是在哪里。

    那人也不言语，一把拉他起来，推搡着朝门外走去。

    林木又饿又渴，浑身酸臭。他不情愿地走了几步，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这才想起自己前半夜的遭遇，内心不由得又沉重起来。

    要带我去哪里呢？不会丢在海里喂鱼吧！容不得他有再多一点的胡思乱想，那人已经把他带到了海边的一个礁石旁边。

    “走吧，后面有一艘小船。”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林木不由得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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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恩怨升斗

    蒙着脸的人竟然是郑齐敏，那个数小时前恨不得扯下他头皮的曾经也是柔情似水的爱人。林木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已经完全无法搞清郑家每个人心里在想什么，他们的下一步会怎么做。

    而且他想到一个很重要也是很特别的事情：郑齐讷自称是郑齐敏的双胞胎妹妹，可是郑炫和自己亲口说过，他只有郑齐敏一个女儿。这不是很矛盾的一个逻辑吗？那这个郑齐讷又是谁？她怎么没有出现在门口放着紫蝴蝶兰的房间呢？

    还有，隔壁房间的死者是谁？谁又是开枪救下林木的人？

    这些问题就像一个正在编织的蛛网纠缠着不小心掉入其中的林木。他分明看到黑夜仍在不断吐着蛛丝缠绕着他，令他呼吸困难，几近窒息。

    但是，明天天亮以后，他就会呼吸畅通吗？他还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吗？这又是一个费解之谜。

    但是的但是，他还是开口问道，你是敏儿还是齐讷？

    那边的人背对着她，不肯说话。过了很久，方才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有些事我也不知道，你更不该知道……”

    然后又是漫长的沉默。林木也没有说话，他只是听着耳边传来海风和海浪的呼吸声。它们都比他自由，比他愉快。

    微弱的星光下，一块大礁石。两个枕着海岛一角的男女，他们背对着站着，都不说话。

    赌气似的，林木说道，你可以杀了我，何必又放我出来？我不想面对所有了……

    那人听到后，似乎有些生气。她说道，你忘记在葳蕤别墅说过要保护我一生一世的话了吗？葳蕤别墅就是林木被曹得功带去养伤的地方，在那里林木和郑齐敏渡过了一段属于他们彼此的短暂而甜蜜的时光。这句话一出，林木断定，背后的人就是郑齐敏，因为只有她才知道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秘密话语。

    但是他没有说出郑齐敏想听的话，他转过头，怒气冲冲地问道，郑齐讷呢？

    郑齐敏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也转过头，两人四目相对，但是表情都带着一丝愠怒。

    “我不知道什么郑齐讷，你是疯了吗？臆想什么……”

    “臆想？难道那个海滩上我救活的是个来自异次元的外星人吗？”林木怒了，他对郑齐敏的态度气得七窍生烟，你自己的妹妹都不承认，就因为她不讨你们欢喜吗？

    虽然自己对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又莫名其妙消失的郑齐讷没有过多的好感，但是林木内心深处藏着的良善让他不由自主地说出了心里话，他同情这个无人承认的姑娘，虽然她也许是邪恶的，也许本身就是虚幻。

    林木不敢承认的是，在短短几十分钟内，他和这位以前从未谋面的姑娘发生了肌肤之亲，他们亲吻过，这种类似人工呼吸的亲吻在林木心中的定义和医学意义上的定义并不完全相同。俗话说，情义千金不敌胸脯四两。男人有时候自己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想什么。

    可能就是上帝这个程序员在编程的时候也没想到会留有bug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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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何处可成愁

    林木站着，郑齐敏忽然从后面推了他一把。林木不防，脚下一滑，直接掉进了海里。挣扎着从海水中站起来，郑齐敏已经走远了。

    林木的手铐刚才已经被郑齐敏打开了，他活动着手腕，感到一阵释然。走了几步，想了一下，又走了几步，就看到了藏在礁石后面的系着缆绳的一艘摩托艇。

    林木解开绳子，跳上船，发现船的点火钥匙还插在开关处。但是这玩意儿他从来没有开过，现在黑咕隆咚的夜晚，实在是不敢试着开。

    但是，想到郑齐敏刚才的决绝，想到老林的悲惨，他不得不硬起头皮慢慢地尝试着让小艇脱离海岸。终于，慢慢地，他已经远离了海岬，灯火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但是，茫茫海面，怎样开才算是沿着正确的方向，林木一点数也没有，更何况他根本也不知道自已要去哪里。听天由命吧，林木双手紧紧捏着摩托艇的把手，像是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够长在这艘小艇上。

    海浪声渐渐弱下来了，像是一个打着呵欠的老人。摩托艇划开水面的嘶嘶声随着波浪的起伏飘忽不定，是一颗少年人的心在泡沫中被反复洗涤。

    Lee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用枪抵着后腰了，他不慌不忙，徐徐问道，这位朋友，不知道怎么称呼？

    “少废话！”来人气势汹汹。

    Lee安静地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是不要激怒对方。

    那人用抵着后腰的枪口的轻重指挥Lee往前走，来到一处从没到过的地方，一座很小的庙，门口立着一尊低着头的石狮子。

    一般寺庙门口的狮子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而且有的还带着一只小狮子。但这座庙门前只有一只，正好立在大门正中央的方向。进出的人只好从狮子两边走来走去。处处露出不走寻常路的痕迹，总之有说不出的诡异。

    那人的枪口离Lee的身体远了一下又近了一下，示意Lee进去。

    四下无人，Lee恰好利用石狮子这么一挡，一个侧身滑到了狮子背后。那人没有提防，想要开枪，发现并不容易击中。于是一味地大声呼喊着，滚出来！

    偌大的石狮子躲一个人绰绰有余，Lee不现身，那人也不敢轻举妄动。双方僵持了一会儿，那人转身溜了，一边小跑着一边回头看。

    Lee并没有追赶，他被陆倩倩上了一课以后，心情感到有一点沮丧。现在又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自己被人挟持，差点丢命。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和她有关。他想起陆倩倩说过的那句话，苏梅岛，慈善拍卖，难不成他自己也要去趟苏梅岛？任务能否完成，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但是，一个人的江湖也充满了挑战，时常让人感到懈怠的渴求。

    只是，使命与任务而言，实在是懈怠的窗口期太短了。比如这次泰国之行，所有这些困难和挑战都实在是匪夷所思，各方人马，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谁会是最后的赢家，Lee自己也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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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山雨风满楼

    终于可以回去了，Lee一路小心翼翼地走着，不时回头张望。所幸这次再没有什么意外。

    回到自己的房间门口，Lee突然觉得屋内应该有人在翻东西。虽然几乎没有什么声音，但是Lee的直觉告诉他，不能马上进去。

    他悄悄地绕到窗户一边，然后瞅瞅，四下无人，便飞快地沿着一个排水管道爬到了自己楼层。他拿出出发前领到的微型望远镜，朝自己房间望去。

    有两个人正在床榻之上缠绵，动作幅度之大令Lee这样的老江湖都感到面红耳赤。仔细一看，忽然看到在他们的枕头下隐隐藏着一把枪。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Lee偷窥的负罪感一下子减弱了许多。

    他将手机从裤兜里拿了出来，打开手机里的一个隐藏文件，有一个图标的logo上有个红色的“Co

    fide

    tial”, 旁边还有一个水印的骷髅头的标志。Lee本来是不打算打开这个文件的，现在没有办法。他的的心急速地跳动起来，不知道该不该将这份文件删除，手竟然颤抖起来。可能他一直想得到的答案就在下面了。最终，好奇心战胜了对潜在后果的恐惧，他翻开了文件的第一页，发现并不是想要的东西，题目写着“隐变量对混沌涡流状态三维计算的影响”。第一页翻了过去。第二页才是真正的封面，“波士顿艺术馆失窃名画案件部分存疑证据即时控制分析程序的研究更新进度报告” ！谁这么有才，造出这么个伪造的名字！Lee心里想。虽然文件的名字很长，但这个应该是警方的调查记录，属于绝密档案。理论上不应该上传到外网上。

    Lee的手急剧地颤抖着，他知道这份东西意味着什么。

    十五分钟后，他把需要截屏和记录的的文件从自己手机上复制并另存下来的资料存在了一个很难找寻到的文件夹后面，然后退出来那个特定的界面。忙完这些，他才发现自己还挂在下水管道上，赶忙轻手轻脚地溜了下来。

    房间里的两个人应该已经差不多了，Lee过了一会儿听到男人的脚步声，并顺手把房门一带，匆匆地走下大楼，消失在人海中。

    Lee的大脑兴奋而又紊乱，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也不知道现在该上哪里去，只是本能地走着。原来他突然发现，自己刚才观察的房间竟然不是自己住的，而是隔壁的房间。他只好在无人经过的路上狂奔。慢慢地，大脑又逐渐恢复工作。凌晨，他在一家曼谷商业银行新的自动提款机把自己剩余的六千美元全部提了出来。然后，再用信用卡试了一下提取现金，发现并不行，只能悻悻然地离开。

    Lee飞快地回到房间，将所有不值得带走的物品烧毁后放在厕所马桶里用水冲掉；然后将自己的手机依依不舍地摘下来，先丢进水里，等了一会儿再拿出来，准备丢到海里去。然后再仔细地搜查整间屋子，把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全部认真地擦了一遍。用皮尔斯的话说，就是“将熵降低到蒸发殆尽的程度” 。然后他冲了个热水澡，收拾了自己的衣服，塞进新买的旅行箱，匆匆走出了房门。走到酒店大门口，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开过车了。

    上哪里搞一辆车来呢？虽然停满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汽车，但是这都不属于他。他一边装作在溜达的样子，但眼神左右像雷达一样不停地扫描着；一边吹着口稍往停车场里面走。跟往常一样，有一半是乱七八糟的杂牌车，有意大利菲亚特公司的, 还有两三个Lee自己都叫不上名字的品牌，还有印度的TATA。最最角落那里空空荡的，只有一辆黑色摩托车。

    Lee偷偷的环视了一下四周，没有鸟语，只有花香。他在地上找了半天，终于捡到一把相对满意的细铁丝。他捏了捏，有点力度。

    用了FBI的看家本领，他很快就打着了火，然后打开摩托车一个特殊的地方，里面竟然藏着一个皮夹。他匆匆翻了一下，里面有一张房卡和驾照，还有二十美元的现金。抽出驾照看了一下，持照人的名字是颂亚, 男，明显是泰国人的名字，地址就是这附近的，但具体哪一个社区，他并不清楚。昨晚上一通折腾，大概率因为疲劳而导致脑神经错乱，他开了半天发现开反了方向。结果摩托车再折返回去不到一个小时就没油了。林木暗骂了一声，他觉得原来的车主作为男人竟然这么小气，油都没加满，自己的习惯完全相反。但是抱怨归抱怨，Lee不得不自己掏钱，把油加的满满的。

    帮Lee加油的工人一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最后当他离开那个加油站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加油工朝他跑了过来。Lee不知何事，但不管三七二十几，先走为敬。他一面疯狂地加大油门，一面不住回头看。那个加油工是完全摆脱了，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不知是一个好心人呢还是一个打手？算了，不去管了。对不住了，朋友！Lee一面想着，一面踏上了去苏梅岛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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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号角

    主任跳过第一户人家的篱笆的时候，心里还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唉，老了，不中用了。” 她自己还觉得挺好笑，听上去像哪个电影里头的台词。等跳过第二户人家的篱笆，落到第三户人家的后院里头的时候，就听见身后一片嘈杂。她扭过头看了一眼，只见他们住的这栋屋子的后院里，好多手电筒的灯光在乱晃。然后，只听见“砰” 地一声，似乎是谁狠狠地在那扇后门上踹了一脚。附近人家养的狗开始汪汪地吠了起来。

    主任心里不由得有些慌了，不敢再看下去，冲第三第四户人家之间的篱笆奔过去，又一把翻了过去。她看得到，只要再翻过一户，外面就是第一条马路了。只要过了这条路，估计就应该可以在路边跑了。真的是啊，我干嘛就不等在这儿，非得要跑一个村子？还好这个山村几户一组几户一组的散居着，房舍都不算大，从一条街跑到隔壁那条街也就百来米的样子。

    当她跳进最后一户人家的后院的时候，听到一阵“呼噜呼噜” 的声音。他往黑暗中一看，头发登时竖了起来。一条又黑又大的没有尾巴的黑狗蹲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瞅着她。那狗看见她落了地，后腿一伸站起来，然后如霹雳般“呜……汪……” 地吼了一声，屁股一蹶，就要冲过来。主任登时吓得魂飞魄散，什么狗都好办，就这种狗最吓人了，除了主人之外，谁都别想走近它们，更何况象主任这样的贸然闯入者。主任心道，我命休矣！她发疯般地用肩膀朝着这户人家朝马路边的篱笆撞了过去。本来就不算厚实的篱笆被她撞了个口子，她一个跟头摔倒在人行道上。

    那狗倒没追出来。

    几个警察手忙脚乱地在上楼，发现二楼的门锁着，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一个壮一点的警察把枪举过头顶，朝同伴点点头，然后“咣”地一脚，用尽全力踹开了大门。屋里正在看电视剧的老夫妇被突如其来的破门而入惊得不知所措，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拼命地喊：“干啥啊，你们干啥啊？发生什么事情了？”

    警察们面面相觑。这和情报不一致啊。一个警官只好上前安慰道：“我们是执行任务，怀疑这里有不法分子。这个是搜查令，我还有点问题要问你们，你们不要急着躲开，我叫颂亚，是东南亚警察联合会委派的，也是泰国皇家警察高级督察，感谢你们与我的合作。”这对老夫妻只有瑟瑟发抖的份，一个字也不敢再问。

    剩余几人分头冲向另外几间破屋子，然而里面的情景却令人大失所望。几间房间里，只有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黑狗睁着朦胧的睡眼，缩在床脚瑟瑟发抖，其余的房间里都没有人。

    颂亚一把把那条狗从床脚里拉出来，用手电筒在它身上照了一照，把它放开。“She ‘s

    ot he

    e!”

    然后他们又冲到楼下，仔细地在另外几个房间里观察着。颂亚用手在每间房间的床上都摸了一下，在昏暗的灯光下用强光手电再朝四周扫一下。走到屋主女儿的房间里，他摸了摸床，似乎还有些人体残留的体温。他蹲下来，用手电筒朝床下照了一下，发现一个旅行袋，一把拉了出来。他把旅行袋中的衣物一件件地抖了出来，这些衣服明显地与其它房间里的不同，不像是普通山民穿的那些款式，更多的是曼谷流行的款式。

    另一个下属也走了进来，站在一边看着。颂亚抬起头，果断地对他道：“She was

    ot just he

    e. I thi

    k she is still a

    ou

    d somewhe

    e. Might be just

    ext doo

    .” 。他举起对讲机道：“Steve, have you guys spotted a

    ythi

    g suspicious?”

    对讲机“辟啪” 地一声，“Negative. It’s quiet he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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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豪宅

    颂亚把车速降到30公里，打量着这片住宅区。看来资本大佬们果然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啊，三年前他刚调来仰光担任这个职务的时候，这片地区还是一片荒滩，除了夏天有人带着小孩来这儿赶海之外，几乎没人会对这个地方感兴趣。看看现在这会儿，成片成片的豪宅和别墅就跟他自己的寸头一样长得贼快。就像每次去莫纳那儿理发，她都要抱怨警察的头发又密又硬，害得他每次都得比别人多给几块钱。

    他看了看右手边这栋房子的门牌号，就是这儿了。就这房子也值两百万泰铢？这些人大概脑子都有病了。他最讨厌别人把院子全都铺上水泥了，好好的草坪不要。这些人既懒，且吝啬，连请人剪草的钱都不愿意付。除了有些钱之外，他们根本就不懂得生活。他自己是个警察，对这些玩资本的大佬们的生活一窍不通，也想不通就动动嘴皮子，居然可以在一夜之间赚到数以百万计的泰铢或美元，却看不到他们产出了什么。怎么就会有那么多的人愿意花钱去买他们的股票呢？

    他站在门口按了按门铃，然后转过身来看着院子里的那两辆车。一台是Ho

    da CR-V, 他撇了撇嘴，买这种车的都是些没品的家伙，标准的假SUV，却又迷信着日本车；另外那台是奔驰ML，那是钱多得烧的。他当警察也有十来年了，已经习惯用车来判断主人了。今天碰上的偏偏是他最不喜欢的那种人。

    身后的门开了条缝，他转过身去，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双涂着灰黑指甲油的脚，往上看，身材玲珑，再往上，一张大得超过他想象之外的血盆大口半张着，整张脸成大饼状，五官实在是难以令人恭维，头发也是意料中的被染过的。他正有些楞着的时候，那张血盆大口里发出了与那张脸极不相称的嗲嗲的声音：“Yes? Who a

    e you looki

    g fo

    ？Do you have appoi

    tme

    t with him?”

    颂亚掏出警徽举到那女人眼前，用标准的泰语问道：“请问我能跟童童聊聊么？”

    那女人显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然后用带越南口音的泰国语问道：“你刚刚手里那块是什么东西啊？Who a

    e you agai

    ?”

    颂亚心想，那倒好，她敢情还真没见过。便一字一句地问道：“我是泰国皇家警察局的警官，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童童小姐。这是我的警徽。”

    没等那女人说话，一个四十来岁戴着眼镜，嘴上留着八字胡，大腹便便的男人把那女人拽到身后，把门开到一半大，问道：“What’s goi

    g o

    , ho

    ey? Who’s this guy?”

    颂亚翻着白眼，心里叹口气，心说：“这是干什么呀？怎么老能碰到这种人呀？明明听见我说泰国话，还操着破英文跟我说话！” 他就又把要求重复了一遍。那男的掏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对颂亚道：“你最好先跟我的lawye

    谈一下再找童小姐。对不起，我们现在要出门了，so

    y!”

    颂亚还没说话呢，就见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从斜刺里伸出来，小手臂上毛茸茸的金毛清晰可见，一把那个男的手里的手机抓了过去，随手往远处一扔。紧接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剪个GI cut身着深色西装的年轻白人闪出来把那男的往门里一推，三四个大汉一拥而上，两百万美金房子的门就这么毫不费力地开了。他脑子一热，伸手就要往腰里摸枪。突然一只手伸到他跟前，手里握着一个手机，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男子微笑着对他说道：“Detective, Chief Office

    P is o

    the pho

    e

    ow. He wa

    ts to talk to you.”

    颂亚狐疑地接过电话。“So

    g? This is Chief. Now we a

    e taki

    g ove

    the i

    vestigatio

    . This is the o

    de

    . Just get out the

    e. Do

    ’t ask why!” 电话挂了。

    他把手机还给那位白人男子, 人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男子仍然微笑着道：“Have a

    ice day, detective!” 把他扔下一个人，转身进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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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冲杀

    现在全清楚了。颂亚看着电视机里那辆红色的马自达缓缓通过泰缅边检站的录像镜头，后面的“G23-WFM” 的车牌清晰可见。主任助理将接送自己的车留在机场的停车场里，然后从租车行租了这辆马自达直奔缅甸边境，这样主任就可以逃出他们的搜查圈，逃之夭夭。

    真够聪明的！颂亚心想。还知道金蝉脱壳再脱壳，三次脱壳！但能抓到一个也算交差。几十天的时间总归没有白费。可是她为什么要到缅甸来？为什么放着这么多她们自己的窝点和联络站不理，舍近求远呢？看来只有等逮住她审讯后才能有结果了。

    主任助理的司机瞪着一屋子的彪形大汉，叫着：“What a

    e you guys doi

    g he

    e? I k

    ow my

    ights! I wa

    t to talk to my lawye

    ow!”

    颂亚冲着一个手下摆了下头。那个军人模样的警察冲着司机的腹部飞快地来了一记勾拳，太狠了，“砰”的一声，应该是肋骨断了几根。司机登时瘫在地上，痉挛着，喘不过气来。又过来两个大汉，把他一把架起来拖进客厅边上的书房里，门“砰” 地一下关上了。

    主任助理瘫坐在沙发上，张大着本来不算大的嘴，惊恐得喊不出声音来。颂亚轻轻地在她身边坐下，咧开嘴一笑，从他嘴里突然蹦出来一连串标准的缅甸语：“不要害怕，侯小姐。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我知道你持有美国绿卡，如果你跟我好好合作，我保证在一个星期之内放你走。”

    主任助理已经吓呆了，她不知道这到底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只是本能地点了点头。颂亚继续道：“我想知道你的前夫柳天云在缅甸有没有亲戚或者朋友？”

    主任助理的神志被这个问题震得清醒了一些。她反问道：“他出什么事了么？你们为什么找他？”

    颂亚摇摇头道：“你不要问为什么。他有什么问题跟你没有关系，我只想知道我的答案。”

    一个星期就能获得自由对主任助理来说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或许新年来临之前就能回到三年没有回去过的曼谷，跟以前的好友和闺蜜一起坐在春锦路上的Sta

    bucks的真皮沙发上（仰光的Sta

    bucks里真是放真皮沙发的，一杯咖啡卖300泰铢）喝一杯capacci

    o，叙说一下自己是如何在两年里拿到绿卡的，欣赏一下她们眼里嫉妒的绿火。她登时忘记了刚才的暴力情景，脸色又恢复到平时的媚柔，笑着问颂亚：“真的吗？你不要骗我！”

    颂亚心里急得恨不得马上抽她一个耳刮子，脸上的微笑却更迷人了：“当然了，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真想不到你的缅语这么好！好吧，我告诉你。他是跟我说起过有一个以前在中国的大学同学在仰光，不过自从跟我离婚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络过。所以我不敢肯定现在的情况。”

    “你知道他的同学叫什么名字么？”

    “好像姓牟……啊，对了，叫牟子宽！”

    “Tha

    k you!”颂亚突然用回英语道谢。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站起来，朝一个手下看了一眼。那个大汉走到窗口前的把Bose音响打开，把音量猛地调到最大，而另一个则飞快地从怀里掏出一把点三八的S&W左轮，在距离侯童童两米左右的地方扣动板机。他然后推开书房的门，走进去。里面那两个大汉按住她的司机，他上前把左轮塞进司机的右手，然后拗过枪口，手按着司机右手的手指对着他的太阳穴扣动板机。

    十五分钟后，这栋两百万美元的房子冒出了浓烟。

    颂亚把车拐进拉蒙里大道三号路上的一个简易加油站，买了瓶可口可乐，一根梦龙巧克力棒，然后走进加油站边上的电话亭，往里塞了个硬币，看着那张写着牟子宽地址电话的纸片拨了个号码，听到的是“I’m so

    y. This

    umbe

    is

    o lo

    ge

    i

    se

    vice. Please p

    ess ze

    o a

    d talk to the ope

    ato

    .” 。他并不意外。看来得去那个地址看看有什么希望能找到那小子了。

    十几年前，颂亚以全师选拔总分第三的成绩从金三角来到曼谷警官大学。他随即被分配到这个十二平方米两张单人床的寝室，另外一个人是来自清莱的席彬。两个人床对床。一个学期后，班级改选班干部，发生一场“政变” ，席彬荣登班长宝座，他则当了团支部书记。而原来被学校指定的那两位则被扫地出门，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席彬在幕后筹备和策划的。

    第一年的生活就如同其他寝室，晚上十点半熄灯之后，两个人就开始躺在床上胡聊。从班里的女生到外班的女生，从手枪大炮到飞机坦克地这么瞎侃。记不清是在哪一个晚上了，他们突发奇想，大家比谁记得最多日本艺能界女艺人的名字。扯到十二点钟，仍然没有分出胜负。都有些累了，寝室里逐渐安静下来。突然，颂亚觉得有个东西掉了下来，他转头往床边一看，就见席彬的脑袋伸在那儿，嘻皮笑脸地，眼珠子的溜溜地转着，看着他，然后爆出一句经典的名言：“天下，就是从床上开始的！”

    原本已经安静下来的颂亚的脑袋顿时炸开了锅！从此，席彬就成了他的人生导师。

    颂亚开着车，想到这段时光，不由得笑了出来。呸，不知道这小子现在怎么样了。他按照地图找到了布来德大街，原来是靠近仰光南郊那儿的一座公寓。他按了按306号的对讲机，里面“哦” 地一声，他问有没有牟子宽这个人，对方说没有听说过。他又按了一下门卫大爷的按钮，找到了老头。只跟老头说是牟子宽的表弟，从大马过来，手头只有他这个地址。老头看了看牟子宽的名字，点了点头，然后拿出一本厚厚的登记册，翻到前面几页，看了看，然后告诉颂亚，牟子宽搬走之后，留下过这个地址，回来拿过几次快递，就再也没有露过面了。

    颂亚抄下电话和地址，谢过了老头。他盘算了一下，想起以前曾经去过仰光大教堂开过一次学术会议，那儿有一个很大的公园，树深林密的。现在要是还开着这辆保时捷就太扎眼了，很容易被注意到。他来到教堂边上的那个公园，把车开进树丛里，找个偏僻的地方停好，折了许多松枝树叶把车盖了起来，然后摸到大路上坐上了公共汽车。得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才行啊。

    牟子宽睡到中午十二点就醒了，躺在床上就闻到厨房里飘过来的香味。他爬起来，赤条条地走进厨房。小青被对着门口在电炉上忙活着，油锅里飘出一鼓浓烈的虾香。他涎着脸问：“老婆啊，你准备给我烧什么好吃的啊？”

    小青头也不回，道：“不要跟我说话！一晚上都不回家，你上哪儿去了？”

    “哎呀，老婆大人！我向你保证没有出去胡搞，就是帮老方那小子去盘货嘛。白天根本不可能盘得清的，他们那些库存流动太大，又不能停工，只有晚上去盘喽！” 牟子宽指天划地道，“我可是有钱拿回家的呀，不信你看看！哪有出去胡混的男人还拿钱回家的？除非是做那啥的！”

    小青噗嗤地笑了出来，回过头来，一看他赤条条地，笑骂道：“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去穿条内裤！” 看牟子宽赖着不动，顺手拿起菜刀恐吓道：“你要真敢出去胡搞，我一刀剁了你…”

    牟子宽把肚子一挺，“你剁了就别后悔！”

    手机响了。牟子宽跑到客厅拿起电话，“喂?”

    “老牟吗？我是方知有啊！”

    “哇，你怎么这么会挑时间呢？刚说起你，怎么样啊？”

    “老样子。我跟你说啊，有个人在找你。找到我这儿来了，我没跟他说你的电话号码，就说等碰到你会告诉你的。”

    “啊，那他有没有留下姓名电话地址之类的？”

    “他就留了个电话，说是住唐人街那儿。他就让我跟你说，春天让夏天逼的没路走了，让你赶快找他。”

    牟子宽一惊。是阿春那小子？他怎么会跑这儿来住唐人街那儿去了？出什么事儿了？他对老方说道：“你什么都别说了，我吃完午饭就马上过来。”

    牟子宽最后一次跟阿春联系的时候，他还在马圭念大学呢。后来听说他跟个柬埔寨来的女孩子结了婚，再后来就不知所终了。不知道为什么，在缅甸哪怕是很好的朋友都很难一直保持联络。如果那个朋友突然失踪了，那一定是有什么故事发生在他的身上。

    牟子宽其实从来就没有在老方家住过，他只是有一段时期用他的那个地方收发信件。如果阿春连这个地址都能给翻出来，那一定是出了大事了！牟子宽暗想，不会是人命吧？

    老方是越南河内来的。以前在曼谷开过一家专搞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倒也做得不错。可实在是受不了那儿的警察和混混勒索，终于一咬牙全家搬来了仰光。他把房子买在仰光西区，可见家底也不薄。这家伙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样子，做起生意来胆儿贼大。前一阵牟子宽刚给他搞了个公司网站，好让客户直接从网站上找货。

    颂亚是从网站上找到这间家庭旅馆的。他跟房东说是刚从掸邦移民过来的，昨天刚刚到仰光。房东是克钦人，跟他说起话实在是太费劲了。他预付了半个月的房租，放下衣物，背起背包上唐人街附近想找个小商务中心，找了个僻静地方，他把枪用油纸包好埋了起来，老是带着这玩意儿行走太不方便。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牟子宽这小子。他临时给行动组其他成员安排了乱七八糟但是肯定很花时间的工作，等于临时遣散了他们，然后他决定自己一个人行动。自从上次花大力气扑空以后，他判断内部人员肯定有问题，与其这样，不如自己单独行动，可能还更好一点。

    牟子宽从家里出来已经快三点了。从家里去老方那儿得经过两三座桥，每天小青去市中心上班来回都得在路上花两个多小时。不过当初实在是看中这栋房子和周围的环境，两口子才下定决心从马圭搬了过来。

    车子上了高速公路之后，他习惯地看了看后视镜。路上车不太多，一切看上去似乎还都正常。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几辆车。又过了两个出口，他再次看了看后视镜，原先在后面的那些车都不见了，除了一辆墨绿色的本田，但是好像这车在没上高速之前就看见过，而且和自己的车恰好相同的型号。

    牟子宽不由得警觉起来。他突然加速，车拐到外道，向前超车。从后视镜，他似乎看见本田的转弯灯闪了一下，突然又没了。这时候，从跟在本田后面的车龙里拐出另外一辆雪弗兰，跟在牟子宽的车后面超了上来。

    牟子宽的脑子飞速地转着。他不知道这辆雪弗兰是什么来头，但是那辆本田有猫腻是肯定了的。他决定再赌一把。前面就是肯格区的出口了，他故意让车继续保持在外道。等快到出口的时候，突然猛打方向盘，从内道的两辆车中间的空隙中插了进去，一直拐到出口弯道上。内道的那辆车猛地按了下喇叭，抗议他这个危险动作。

    他从后视镜清清楚楚地看见那辆本田也跟上了弯道。不好，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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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演戏

    钱先生的确姓钱，钱多不多不知道，但他自称钱多多。年轻的时候在台湾混黑道，手上大概有了人命，没办法，跑路来了东南亚。泰国缅甸柬埔寨几个地方到处钻，像个过山车。后来遇上了一个歌厅小姐，一来二去日久生情，结成了夫妻，买了两栋屋子，生下两个儿子。大凡人都追逐稳定安乐，拖家带小的钱多多对那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逐渐没了兴趣，开始想转行。谁知以前习惯了刺激跑路打打杀杀，现在做一些小本经营的买卖，整天和大爷大妈打交道，又免不了遇到些地痞混混来敲诈，这让钱先生就手也痒痒心也痒痒的难受。

    还是他那个夜场出身的老婆有些魄力，说不如做夜总会吧，自己罩着自己的场子，再加上道上的那些朋友捧捧场，肯定有得捞。钱多多便一不做，二不休，把仰光大南区的一家原来大马人开的卡拉OK顶了下来，稍事装修，改个名字叫“富与豪”的夜总会，又网罗了一批老婆以前的同道姐妹和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妹，正式开张。靠着以前老主顾和道上兄弟的捧场，几年下来倒也赚得盆满钵满，人也白胖了不少。自此人称“钱公公” ，老婆被人叫做“钱婆婆” ，连两个儿子也被叫成“钱龟龟” ，夜总会变成了“丽春院” 。

    不过直到今天，也没人知道钱公公究竟犯了何事，手里又有哪些血债。此人一开口便是南腔北调的，既能讲闽南语，又能说广东白话，有时候也是标准的中国普通话，现在竟然学会了缅语，泰语也能凑合，不熟的人问起他在这里发的什么财，往往是顾左右而言他，可见此人不仅极具语言天赋，而且鬼马之极，城府颇深。

    牟子宽一开始只是盯上了钱公公的小金库，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他认识个做装修的烂仔，因为在金边的鱼档上班时打群架，正赶上对头背后有人，给判了三年牢饭，坐牢期满出来，当地也混不下去了，只好跑到仰光讨生活。牟子宽照顾过他几次，慢慢就成了小弟。有一次一起喝早茶的时候，聊起钱公公，突然一个机灵，说好像在牢里见过，而且还像是个牢头，当时还挺威风，却又不太确定。从此牟子宽便留了个心眼儿，正好有机会跟朋友去“丽春院” 消遣，借着跟钱公公打招呼的机会一把抓住他的手，用力一握，不料如同石沉大海，看不出那双肉鼓鼓的肥手如此了得！牟子宽登时心里一沉，暗叫不好，谁知还没等他开口，钱公公便凑到他跟前，用纯正的闽南口音在他耳边说道：“兄弟，听说你还是个画家啊！我这个人最佩服的就是你们这种文化人了，交个朋友，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帮忙啊！” 牟子宽登时目瞪口呆，愣在原地。还好朋友赶紧拉他去热闹了，算是解了围。从此他就绝了动钱公公小金库的念头。

    牟子宽几人从后门走进“丽春院” 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三点了，里面仍然热闹得很。迎宾小姐一看是他，笑嘻嘻地迎上前道：“宽哥啊，怎么这么晚才来？人都快走完了！”

    牟子宽就势一把揽住她的腰，涎着脸道：“别人我还真不要呢，就是这个时候来好你陪我啊！”

    正胡调乱侃着，钱公公从一个包厢里走出来，一眼看见牟子宽，赶忙上来道：“宽仔啊，你们的包间已经给腾出来了，那边走。” 一行人来到最底头一间包厢里。钱公公等牟子宽他们坐下，转头问道：“小琦啊，叫海林带两个小姐来！” 然后嘻皮笑脸地对牟子宽道：“人不风流枉少年嘛，老哥我是不行了，你们既然来了，就爽一爽，图个乐子嘛！”

    牟子宽瞅瞅三眼跟阿卡两个，道：“嘿！忙活了一晚，我看他们也已经是累得不行了。再说，还有正事要办！”

    “那要是这样，我就请兄弟几个喝一杯。素酒，素酒，嘿嘿！” 钱公公继续和着稀泥。

    三眼却不高兴了，鼓着嘴道：“宽哥，不是吧！我可是忍无可忍了，既然来了就开心一下么！” 正说着，海林领着两个姑娘进来。牟子宽冲她使个眼色，她会意一笑，指着三眼跟阿卡两个对两个姑娘道：“好好招待这两位老板，他们可是董事长的哥们儿。”

    找了个空隙，牟子宽和钱公公两个溜了出来。钱公公指着他们包厢对面的那个小间，低声说道：“买家已经在里面了，你东西呢？今天这玩艺可是非同小可啊，你可明白？”

    牟子宽道：“我也好歹读了几年书，画过不少画，还看得懂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你可跟我说实话，买家是谁？”

    “是谁不重要吧？我是有人跟我要，我就给他找，有钱拿就是了。不过，老哥我就是看你读过书，才找你的。换了别人，我还不敢开这个口呢！”

    牟子宽正色道：“大哥，你是个人物，我也不是傻子。有些钱能赚，有些钱我拿了睡不着觉。我没听说过你以前干过这一行啊！”

    钱公公暧昧一笑道：“兄弟，你别管我以前干过什么，这不重要。告诉你，买家也挺想见见你，想交个朋友。” 说罢，一把拉住牟子宽的手，推门走了进去。

    小间的沙发上并排坐着三个人，看见俩人走进来，都站了起来。钱公公介绍道：“这位是吕先生，这位是胡教授，这位是林先生。这位就是我跟你们提起的兄弟，阿宽。” 牟子宽走上前跟三个人握了握手，乘机打量了一下这三个陌生人。边上两个个子都不算太高，三四十多岁的样子，都穿着黑色夹克，看上去精明干练；中间这个胡教授，则是个瘦高个，穿着套灰色西装，得有四五十岁了，戴副黑边框眼睛，神态雅儒。三个人，一看都是泰国来的，晒得黑黑的。胡教授看看牟子宽身后，没看见其他人跟着，又见他空着两手，表情有些着急起来。

    牟子宽明白，眼睛看着教授道：“教授，能不能跟我介绍一下你要的东西？我怕给错了货，添你们麻烦。”

    教授跟那个吕先生交换了个眼色，吕先生笑嘻嘻地开口道：“牟先生，我听说你以前想去朱拉隆功读艺术专业，你在中国时高中绘画会考的成绩也很不错嘛，这是什么东西你应该多少听说过一点吧！”

    牟子宽没理他，只看着教授。教授沉吟不语。牟子宽朗声说道：“我过去上课不太用功，愧对老师。今天看到教授，有如重见天日。我怕我这东西太重，教授一个人提着坐飞机不方便。”

    吕先生从身上掏出一张卡片，递了过来。牟子宽接过一看，是张名片，抬头是“泰国远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吕亮。他转头对钱公公道：“老哥，海上风大潮湿，我送辆雪弗兰给教授。” 他掏出车钥匙，递给公公。“我这车有自动转向和轴向掉头功能，你带教授去教教他们怎么用。” 钱公公冲教授点点头，三个人跟着公公走了出去。牟子宽点了支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一支烟还没抽完，钱公公推门进来。他从怀里拿出个大牛皮纸信封，递给牟子宽，说：“兄弟，教授说非常感谢，不知如何报答。他拿不出多余的钱来补偿你那辆车，怎么也得四五万美金呀。这个数老哥我给你补上。”

    牟子宽点点头道：“我就不客气了。咱们也该回去了。” 他打开房门走到他们那间包厢门口，就听见一个姑娘腻腻地问：“三眼哥哥，你仲没话卑我知你系做边一行啊？”

    “我？嘿嘿，厨房佬咯！” 三眼的声音。

    “哇，梗仂！梗我唔系有宵夜食？”

    “我惊啊，怕喂你不饱啊！”

    “咩啊？我好大食咩？”

    “梗系啦！我只系一张口，你就有两张口，仲系一张大过一张添！”

    “哇，你去死吧！”

    牟子宽在外面拍了下门，喊到：“死够了没有啊？买单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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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危机重重

    牟子宽一面试图摆脱那辆本田，一面脑子飞快地转着。会是谁呢？不可能跟教授他们有关。那会是哪个家伙？阿坤？也不像啊，我好像没挡他们的道啊。警察？要是他们，昨天晚上就应该动了，不至于等到今天吧？他开始担心小青了。虽然他教过她怎么用那支大枪，可她并没有意识到现在发生了什么。他马上用手机拨通家里的电话。

    “Hello?”

    “小青，是我。听着，把家里的门窗全部关上，进地下室，带上那支12粒。别开灯。”

    “出了什么事？”

    “现在说不清。反正你听我的就是了。”

    天黑了，他只能从后面的车头灯来识别那辆本田。前面就是色图区了，左面是大巴黎百货，仰光地区最大的购物中心。他灵机一动，故意把车开在左面的直行道上，大路口前面有个小巷子口，没有交通灯。牟子宽故意放慢车速，让那辆本田跟上来。等开到小巷口，突然一个左转弯，几乎是擦着对面迎面而来的汽车的车头冲进了巷子。后面传来了意料中的“砰” 的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再“砰，砰，砰” ，接着就是汽车喇叭“笛” 的长鸣。

    牟子宽看看后视镜，得意地一笑。去你的，让你跟！他顺着熟悉的小巷子穿梭，又绕到了高速公路上，融入繁忙的车流，七拐八拐，下了高速，再开了一段，来到一栋大厦，然后开进了地下停车场。他把车停到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钻出车门，看看左右无人，一个冲刺，跑进消防楼梯。然后顺着楼梯跑上二楼，一出楼梯，便看见那家“雨果洋服” 的西装裁缝铺。他看看周围没人注意，便走了进去。

    这家店是个温州老裁缝开的，跟着儿子跑来缅甸，看看儿子在这儿打工不容易，便手把手地教他做裁缝，父子俩就一起开了这家裁缝店，倒也衣食无忧，好过儿子在公司上班受洋气，赚得还多得多。渐渐地，儿子的名声超过了老子，大家都管儿子叫雨果，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牟子宽的爷爷以前在杭州开布庄的时候，老头就曾经在爷爷的店里“学生意” 。解放后就来到上海“罗蒙” 西服店做师傅，一直到退休。算起来，他们全家来缅甸，比牟子宽早了几年。牟子宽来缅甸的时候，爷爷怕他一人在外没人照应，便托老头看着点牟子宽。现在牟子宽夫妇俩来这儿闲逛的时候，总要来拜访一下老头。

    老头正在给一个欧洲人量尺寸呢，看见牟子宽进来，顾不上说话，手指了指里面，意思是儿子在里面，自己随意。

    雨果正在里面熨衣服，看见牟子宽走进来，吃了一惊：“咦，你怎么来了？看你这样子，有急事啊？”

    牟子宽顾不上解释，道：“对，有些急呀！先在你这里打个电话，然后再跟你借套西装。回头再告诉你怎么回事。”

    “行，电话你自己打。我给你挑一套西装，要深色的还是浅色的？”

    “浅色的。你有没有染发剂？阿嫂用的那种咖啡色的？”

    “有啊。怎么听上去象要去化妆舞会？”

    “嘿嘿，正是，正是！” 牟子宽也顾不上再说了，抓起电话，先跟阿卡打了个电话，让他把小青接到他家去，然后再过来接他。随后他又给老方挂了个电话，让他来这里二楼的花田书店门口等，说有急事去不了了。老方还在电话那头埋怨呢：“怎么回事啊，我等了你一下午，连个影子都没有！你没事吧？”

    “就是因为有事才让你出来的嘛！你千万要带上移动电话啊！” 嘱咐完，他挂上电话，去翻雨果老婆用的化妆柜。雨果的话正好提醒了他，他把头发染成了黄色，脸给抹得惨白惨白的，眼皮涂成了红色，对着镜子乍一看，虽然谈不上惨不忍睹，不过也是面目全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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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狡兔三窟

    老方来到二楼的花田书店门口，伸头往里面看，没见着牟子宽的影子。正纳闷间，有人在他背上拍了一下。他刚回过头去，肩膀被人一揽，就给拖着往对面的一家西服店里走。

    他扭头一看揽住他肩膀的那个“人” ，吓了一跳，这是谁呀？就听见那人开口说话了：“是我啊，快走！” 原来是牟子宽。

    俩人走进店铺后面，老方掏出那张纸条给牟子宽。牟子宽看了看，道：“老方，我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事儿，你尽管说吧。”

    “你有没有其它地方？我想让这个朋友搬你那儿住。”

    老方想了一下道：“我那儿现在没地方落脚。不过，嘿嘿，我跟你说，我在肯林附近有套公寓，一房一厅的。我从来没跟我老婆说过。”

    “噫，你小子想干什么啊？金屋藏娇？”

    “不是不是！我正想把我父母接过来，可你知道我那口子太那啥，跟我妈肯定合不来，我暂时不想让她知道这事。” 老方从身上掏出一串钥匙，从钥匙扣上面卸下一把给牟子宽。“单元号是806，在九楼，一楼是门面房，不算楼层。里面都装修好了，家具啥的都全的。就在丽热广场上面，你带他去吧。”

    牟子宽接过钥匙，“对了，有没有其他什么人找过你打听我？你家里还有谁知道这张纸片上的地址？”

    “我是肯定没有，就不知道我老婆那儿怎么样了，不过我听她说起过。这张纸肯定没给第二个人看过。”

    “那好，你赶快回去吧，暂时别跟我联络。不过我过两天可能还要找你。”

    老方走了之后，牟子宽又等了半个多钟头，阿卡才赶到店里。牟子宽劈头就问：“小青没事儿吧？”

    “没。你放心，现在我老婆跟她在一块呢。”

    “我屋外有没有动静？”

    “你那儿马路边上一向都有车，我也吃不准。不过我听你电话里口气有点不太对头，就把车开到后巷里头，跳了两三户人家的篱笆才摸到你家里的。就是小青也是跟着我跳了几回篱笆才出来的，嘿嘿，她还真了不起哩！”阿卡一高兴闽南语就出来了。

    “好！对了，你再给我搞个手机。我对这个不放心。咱们现在就走吧，我路上慢慢跟你说。”

    柳天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就这样，今天都算是早的了。唉，周末又快过了，今天晚上得带儿子出去，又是游乐城。他心情不太好，因为刚刚听说了童童的事儿。可是上头不让他再管这个案子，说那是颂亚他们组的事儿。他觉得这案子有问题，怎么那帮人接过去，就出人命了呢？可是他不能多问。

    他刚坐上车，手机响了。原来是个朋友兼业务伙伴，是新加坡进出口公司常驻缅甸的，据说很有背景。差不多每个月他们这些在老友们都要聚一聚。怎么今天又要聚？柳天云想着，不是上礼拜才聚过嘛！

    “喂，老田啊，什么事儿啊？我可跟你说啊，我今天晚上出不来，得带我儿子出去要糖吃。”

    “知道知道！那要完糖行不？咱们公司有人来，带了几瓶老酒，还有鸭胗干，都是你爱吃的，怎么样，过来吧？”

    柳天云咽了咽口水。还真是！“那好吧，我晚上过来。待会见。”

    郑煌让颂亚浏览所有他让人搜集来的中文报纸，专门找房屋出租的广告。他相信直到现在，牟子宽都还没有跟同伙接上头。他肯定得找个落脚的地方, 最好的地方就是融化在五十万越南人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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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贫民窟

    从牟子宽刚刚住下的房子走到仰光市中心只需要十六分钟。虽然以前来仰光旅游的时候也曾经来这儿走马看花一番，却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近距离地打量这个号称东南亚数一数二的繁华场所。他很失望。在他的记忆中，凡是去过的东南亚城市似乎都那么肮脏和灰暗，仰光的中心也不例外。成群的乞丐，破败的景象和流浪汉更给这个城市的中心角落平添了几分不适。

    但他认为至少到现在为止他在这儿还是非常安全的。这个房间非常狭小，大概只有五六个平方米，跟隔壁的出租房只有一道板墙之隔。整个底层都被房东隔成了五六个这样的小间出租，厨房到处是油腻，穿着鞋在地板上走总会有粘粘的感觉，根本没有老方说的那么好。他看了看那个浴室，可以说是他见过最恐怖的浴室，他不知道是否该将每天洗一次澡的习惯改成一星期一次。这里的租客都不太相互说话，但是听他们打电话，闽南语，越南话，广东话，普通话的都有。

    电话就在厨房的过道上，最让人着急的是，每个人一拿起电话都要好好地聊一会儿。从他们谈话的内容发现，这些人几乎都是非法入境，或者是正在找工作中，难怪房东太太根本就不跟他要任何身份证明文件，只要给钱就行。房东就是一对夫妻，住在楼上，虽然是华人，但几乎不会说一句普通话。

    白天他在附近上找到了一个小商务中心，将画扫描后再刻录到两张光盘上。这会儿，他正盘算着要不要把画销毁。如果光盘损坏了怎么办？他犹豫着。他随手拿起一本刚买的杂志翻看起来，有一篇文章让他越看越惊。这是一篇编译自西方著名媒体的报道，称世界的金融系统设计对于个别寡头和财阀来说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如果成功的话，对整个世界的平衡会造成巨大的冲击。但是凭着他自己的直觉和简单的金融知识，他将其中几个关键部分的进展与最近美联储和欧洲央行宣布量化宽松结果相比较，明显与文章中的说法有不一致的地方，虽然文章中所提到的这些部分更符合实际情况。

    隐隐约约地，似乎楼上有电话铃声响。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慢慢地，紧张了一天的他不知不觉地合上了眼睛。

    颂亚派人将仰光地区每一份中文报纸的出租广告都扫了一遍。几乎每份报纸，如仰光日报和每日缅甸报，都有满满两页的房屋招租广告。他们从最新登出的广告开始，将每一个单间分租的广告都用红笔勾出来。手下根据牟子宽银行提款的记录，认为他不可能入住整个套间；同时，他们也向整个缅中地区的注册旅馆通报了牟子宽的资料，虽然他入住旅馆的可能性并不大。

    颂亚同时向仰光市警局借来了两名华警，一名精通国语，另一名精通闽南语和越南话，拨打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如果那家有房间在今天刚刚被租出去，就出更高的价钱引诱，看看这房间是否已经被人入住了。一旦有这样的情形，就把屋主的电话记录下来，交给中心的数据员，立刻反向查出具体的地址。当然，有些屋主列登的是手机，数据中心也可以立即直接向无线通信服务商的数据中心查寻。对警察体系来讲，这个国家的人是没有个人隐私的。虽然各国都有相关的电信法，但是无论是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对东南亚的情报机构毫无约束力，理由很简单，国家安全高于一切。

    这样忙活了一会儿，确定了有差不多二十户人家，分布在仰光，及其附近的沙廉和甘基贡。他立刻布置对目标所有的电话进行监听，同时，召集手下和缅甸警察，派出人马前往目标地布控，同时由他们出面向当地法庭紧急申请搜查令，理由是搜查毒品。最后将行动时间确定在晚上十点，由警方和特别行动小组一起同时行动，颂亚将带领泰国的抓捕小组分散在市警中集中突击位于仰光的目标，手下布察则前往甘基贡，沙廉暂时由缅甸警方负责。

    牟子宽和阿卡从购物中心出来，已经过了八点半。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饥肠辘辘。车子一停好，马上就去找了个麦当劳。路上，牟子宽把事情的经过跟阿卡说了一下，然后再把自己事儿跟阿卡提了。阿卡听完后，“嘶” 地吸了口气，想了想，道：“大哥，你说有什么理由会是警察？那帮人最早明天才能回来，况且他们的玩意儿也是见不得光的，心里有鬼，怎么也不敢报警。而且他们要动手，昨天晚上在夜总会就可以了，怎么会等到现在才有动静？钱公公？我看不会。”

    牟子宽道：“你想的跟我一样。咱们以前做事，一向都干净利落，而且不黑不假的东西咱们都不会动不会接。要有事，也不会等到今天了。我在想，不会是跟我那个同学有什么关系。这么多年没跟他联络了，不知道他后来干什么去了。这个家伙我再清楚不过了，平时不声不响，关键的时候往往搞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出来。” 说到这里，他似乎又看见了十年前那个头缠白布，带着十八个女生在校长办公室门前静坐的席彬。虽然他们俩人后来没有再碰过头，只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甚至通过互联网相互发过彼此的照片，但是两人从来就没有真正打过交道。席彬那股天生的狠劲和犟劲，牟子宽从来不曾怀疑有过什么改变。

    牟子宽突然打了个冷战。如果刚刚这些人跟席彬有关，他们怎么会找到他的？难道老方出了问题？不可能。他的脊背上冒出了一阵寒气。他开始考虑事情的后果了，这是在结婚前从未有过的。他回过脸看着阿卡道：“兄弟，咱们在一块儿干活这么久了，你有没有怕过？”

    “想想我以前刚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大不了给打回原形。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你怎么帮我对付的那帮混蛋，一关没过，二关你照样帮我，有你这样的大哥，我怕什么？” 阿卡淡淡地说道，看都没有看牟子宽一眼，看着前方，只顾自己开着车。

    牟子宽低下头，觉得对不起这个弟兄，想了一下，道：“咱们得先去搞个木驴（黑车）。” 阿卡转头看了看他，笑着点了点头。车子直奔黑狗干开的那家“盛记” 火锅店。

    还没到老田他们住的那栋屋子，柳天云就好像闻到了酒香跟鸭胗干的味道。这栋房子是新加坡进出口公司买下来的，有五个房间。公司驻缅办事处的人就都住在里面。除了老田，还有两个年轻人。一个叫金机，整天奶声奶气的，估计不是爹就是妈当了个什么头。高中才毕业就进了公司，到纽约进修了半年英语，然后竟然被派驻缅甸来了。另外一个，叫袁魁，个头挺壮，平时不太吭声，象有用不完的劲儿。因为脸上青春疙瘩豆不少，跟桔子皮差不多，大伙就都管他叫桔皮，他倒也不以为意。

    老田开的门。他一看见柳天云，就咧着嘴笑道：“哎呀，我们的老板大人到了！小的们，赶快添个酒碗！” 说罢，扯着柳天云的衣袖进了屋子。柳天云一看，敢情他们三个已经喝开了。桔皮的脸被酒劲催得通红，脸上的疙瘩益发清晰。金机跑到厨房去，拿了个碗过来，给柳天云满上一碗。

    柳天云一看，赶忙说：“哎，不行不行！我待会还得开车回去呀，你这不是让我知法犯法嘛！”

    老田推了他一下，道：“你放心，你要是喝大了，这儿有地方让你睡。实在不行，我开车送你回去！走，走，一起喝！” 柳天云实在是顶不住那酒香，也就落了座。几个人就人五人六地边喝边聊了起来。

    柳天云的酒量不算太大，就是嘴馋，好喝两杯。在缅甸这么多年，因为天气热，喝啤酒的本事还是练了些，可中国的白酒和欧洲的威士忌就不大敢多喝了。可他平时就爱跟那些缅甸同僚吹，说中国白酒如何如何厉害，象你们这种猛喝一箱都不如。今天碰上真格的了，一碗酒喝了不到三分之一，脸也发烧了，舌头开始有些硬了起来。

    “天云，今天听我在市里的一个朋友跟我说，有一对中国夫妇给烧死在屋里了！你听说了没？” 老田一面嚼着鸭胗干，一面随口问了一句。

    柳天云的潜意识还在。工作时间之外，不谈论案子是他们的纪律。可是这酒的劲实在是大，那张嘴就是不听指挥。“啊，这个，这个…其实今天上午我还去找过他们来着。”

    “嗷？那可是邪了！该不是你小子把煞气给人家带过去了吧？” 老田又拿了个鸭胗干放进嘴里开嚼。

    “瞎说八道！我去是因为那个女的她前夫好像出了什么问题，拿了什么东西跑掉了。据说是跑到泰国去了，我是想去问问…呃…”三炮欲言又止，酒劲又上来了。

    “乖乖，不会是男的吃醋想不开，一气之下跟女的同归于尽吧。你看看，你这个小把戏，无端端搞得人家鸡犬不宁。” 老田好像也不太行了，真的开始胡说八道起来。

    “哪个讲的？那对男女要是连这个都想不开，就不是道上的人了！” 柳天云急忙分辩道。

    不知不觉间，桔皮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桌子。过了一会儿，他又拿着一瓶酒出来。柳天云一看，连忙摆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能再喝了！” 说完，一头趴在桌子上再也起不来了。

    颂亚打开加密的电子邮件，里面有两个打包压缩的文件。打开一看，一个里面都是文字文件，另一个则都是图象文件。他飞快地阅读着文字文件，里面都是从泰国和缅甸两地调集的档案资料。对象一个是牟子宽，边上则是他的最近的照片；另外一个则是钱公公。颂亚看着钱公公的照片，喃喃道：“原来是你老兄啊！” 牟子宽的资料他以前也看过，不过这次更详细，差不多从幼儿园开始，小学时期打过几次架这些连牟子宽本人都忘记了的故事都记录在案。

    他又打开图象文件，都是些照片。他一张张地浏览着，突然在其中一张停住。照片上的日期是十年前四月底的一天，曼谷警察学院院长办公室门前坐着十几二十来个年青学生，特写的就是席彬和牟子宽，严肃的脸中透露出稚气。牟子宽的手里举着一大张纸，上面用油性笔写着：“要自由，不要压制！”

    他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拨通了席彬的电话。

    黑狗干从厨房后门走出来，看见牟子宽站在那儿，“哎呀” 一声，连忙跑过来道：“又要开工啊？”

    牟子宽搂着他的肩，一直走过大堂，穿过厨房，来到后院，这才笑道：“哪有夜夜发财的事情！想搞台木驴，有事要办。喏，这是你昨晚上那份！”

    “哇，我这下可以请长假了！嘿嘿，多谢宽哥！” 黑狗干乐不可支。“巧了不是，木驴嘛刚好有一头，看见那辆奔驰敞篷没？那家伙刚落单，有得吃了！你放心开好了！”说完黑狗干指了指不远处车库停的一辆火红色轿车。

    牟子宽嘿嘿一笑，拍了拍黑狗干的肩膀，转身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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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反杀

    牟子宽瞟了瞟缩在后座下面刚刚醒来惊魂不定的柳天云，心道：“妈的，真是一副书生本色！” 他狠狠地踩着油门，奔驰敞篷在限速五十公里的道路上跑上了一百公里的时速。阿卡心领神会，头往脖子里一缩，右手紧紧把着车门。

    原来老田早就和牟子宽是一伙的，他们借机灌醉了柳天云，然后打电话喊来牟子宽，就这样，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一个绝好的人质出现在牟子宽他们手中。

    颂亚他们开着一辆长城SUV跟踪着敞篷，看看前面的牟子宽准备加速要逃，颂亚不由得高兴起来。直道上200匹马力不到点的敞篷是怎么也跑不过300匹马力左右的SUV的。而且，这么高的车速，想在市内街道上转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结果只能是人仰车翻。SUV的排气管发出骇人的轰隆声，才一两秒钟的工夫车速就过了一百二，一眨眼就拉近了跟敞篷的车距。高速行驶中，SUV的纯钢前保险杠只要在敞篷的屁股后头狠狠地撞一下，对方就得完蛋。

    才三四秒钟的工夫，牟子宽的敞篷就接近克莱克街口了。他从后视镜里头看了看差不多就贴在后面的SUV，心喜道：“奶奶的，终于上钩了！” 肯特区的夜晚本来街上人就不太多，这儿又靠近工业区，来往的车辆更少了。前面的交通灯还是绿色的，十字路口这儿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一架油罐车停在路口马路对面的美孚加油站里灌油。

    SUV看看快到十字路口了，前面的敞篷车速不减，反而越跑越快。前面又正好是绿灯，看来敞篷是想直冲过去了，油门又多踩了一把。

    敞篷的车头已经压过路口的停车线了。牟子宽右手猛地把变速杆往右一拉到底，变速器一下从D档换成了1档，发动机的声音从原来轻快的“呜呜” 声突然变成了低沉的“轰” 的一下，转速一下子慢了下来。与此同时牟子宽左脚猛踩左面的脚闸，右脚猛踏右面的刹车，左手不停顿地向右猛打方向盘，几个动作同时一气呵成。敞篷在路口猛地划出一道弧线，在与路面的摩擦中发出刺耳的“吱——”声。

    牟子宽开着车转了过去，上了克莱克街。

    SUV没想到敞篷在高速中竟然会做出转弯的动作，猝不及防。它的司机条件反射地作出紧急压弯的动作，也是同时猛踩脚闸和刹车，急打方向盘，却没有将变速器给换成低档。九十度的弯角才转了四十五度，过高的车身重心将整车掀了过来，连翻了几个跟头，惯性将车甩向对面的美孚加油站，车顶擦着潮湿的路面划出一串水花和火星，车子飞快地滑向那辆油罐车的尾部，最后狠狠地撞在输油管的接口上，将输油管铲断！从输油管接口处登时喷出一大口一大口刺鼻的汽油。

    沉重的SUV将油罐车后面的第二节已经快空了的油罐推倒，强大的扭力再依次将第一节油罐和车头掀翻，滚向加油泵站。泵站的天棚的支柱承受不住如此大的撞击力，登时折断，天棚塌了下来。

    一切都恢复平静了。静寂中只能听到汽油的流淌声和SUV的发动机运转的声音。

    油罐车司机阿杰刚从冷柜里拿了两瓶可口可乐，又从货架上拿了几根巧克力，顺手递给了自己的副手，来自非洲的黑人小哥姆比， “Okay, that’s it.”

    “Is that all fo

    you today? Jack! Getti

    g sca

    ed of suga

    o

    what?”

    “Oh yeah! I’m getti

    g too old. Look, I used tooke a pack a day. Now what? I quit. You’ve got to take ca

    e of you

    self to live lo

    ge

    .”阿杰叹了口气，“We both a

    e getti

    g old, Tommy！”人都是越活越胆小。

    俩人正说着话，突然间听到马路上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都一起转过头去看。就见一辆火红的敞篷甩着尾巴从万宝德路上高速转了过来。“哦哦哦，天呐!”阿杰随口骂了一句。在高速公路上，他最怕的就是这些横冲直撞的家伙，他们会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猛的插到卡车头前面，逼得卡车司机一阵手忙脚乱。要知道，加长卡车的变速器可是有十几个档位啊，变一下速得冒多大的风险呐！

    他骂声未落，路口又是一声刺耳的“吱———”。定睛一看，这回是辆又高又大的长城的SUV。司机明显地是想把车转过来，可是车速实在是太快。阿杰和姆比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辆SUV怎么翻了过来，那情景如同电影中的慢镜头，然后在看着SUV一路翻滚，滑向油站，对着油罐车直冲过来，最后一阵天摇地动。

    阿杰惊骇地看着这一切，嘴巴张得老大，呆立在那儿。可是职业的本能又把他拉回到现实中。他第一眼就是看着那满地流淌的汽油，然后猛地大喊一声：“Eve

    ybody! Eve

    ybody gets out he

    e! Noooooow!” 然后，也顾不上那可乐跟巧克力了，推开玻璃门，冲了出去，迎面扑来一阵浓烈刺鼻的汽油味。

    姆比被阿杰的喊声惊醒过来。也是出于职业的本能，他往店里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顾客在里面，然后想起今晚一起当班的加油站服务员老蛮, 就是四处不见他的人影。他赶忙跑到厕所那儿，一看门关着，用力拍了拍门，叫道：“Lao Ma

    ! A

    e you i

    the

    e? Liste

    , just get out of the sto

    e as soo

    as possible! Just

    u

    !”

    里面老蛮问道：“What? I’m clea

    i

    g up the toilet

    ow. Almost do

    e!”

    姆比也顾不了许多了，用最高的分贝喊了声：“This place’s go

    a be blow

    up!” 然后转身逃出了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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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惊天爆炸

    从盖伦的成品油储藏中心出来，阿杰已经有十八个小时没有怎么休息过。从十七岁他第一次来到仰光开始，他就一直对自己的老家曼德勒和仰光这两个相距八百公里的城市之间的气候差异而感到惊奇。现在这个时候，曼德勒已经下了两场雪了，而仰光却只是秋雨涟涟。因为天气不好，穿越横断山脉的一号高速公路更难走了，十二个小时的车程往往得跑上二十来个钟头。特别是像他开的这种后面拖两节油罐的加长重卡，就得更加小心。每次他出车，他那个跟他差不多胖的老婆总要关照一句：“阿杰, 路上小心点!”

    “晓得晓得，回来再给我大郎喂药!” 差不多每次他出门之前都要拍一拍老婆的肥臀，开一句这样的玩笑让她宽一宽心, 然后带上她给他装好的家传特色香肠。

    “老婆是个好人！”他一面想着，一面咬了一大口香肠。车里的对讲机里，一男一女两个卡车司机就在那儿打情骂俏，大概得有好几百个人在那儿听着吧。跑长途的卡车司机们走到哪儿，都会把车上的电台频率调到一块，可以一起聊天解闷，也可以通报交通状况，哪儿有路检，哪儿有车祸等等。还有个好处是，如果谁出了状况，可以在对讲机上呼救，马上就能一呼百应，比叫警察还灵。

    前面那个美孚加油站是这次出车最后一个要卸货的地方，干完就能回家了。阿杰心里不由得一阵高兴。他把车头伸到对面的车道上，车头后面的油罐对着加油站的进口，把车稳稳地倒进了油站。他腆着个大肚子跳下车，跑进油站的小商店里头找今晚当班的经理。

    当班的是老蛮, 看见阿杰走进来，一面收银，一面笑道：“嘿，胖子，你还活着?”

    “好得很！能等到给你收尸！”

    “那你得好好加油！我这儿是最后一站?”

    “没错！你走了我就回家！”阿杰和他很熟，经常这样没大没小地开玩笑。说完，跟他要了地下油库的钥匙。

    “拿去！”老蛮从柜台上抓起来扔了过去。

    阿杰接过钥匙，一面走一面心里骂道：“这狗娘养的看样子又捞了不少，什么时候我也能发笔小财啊!”

    他打开油库的井盖，从车尾放下输油管插入油库，启动油泵，然后又腆着个肚子走进店里头想找瓶可乐，再跟老蛮聊上两句。

    姆比的父亲是赞比亚人，母亲是缅甸人。父亲在他出生前就跑回赞比亚再也没有回来过。因此姆比也是个苦孩子，从小没见过父亲长什么样，和母亲相依为命，直到成人。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体力好，肯吃苦，阿杰在公司挑副手司机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他。

    他们搭档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中间也有磨合，也经历了工作上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但是经过两人的共同努力，这些困难也都克服了，而且成了他们友谊的见证。

    阿杰毕竟年纪大了，跑长途对司机来说是个吃青春饭的职业。“世间三大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如果要再加一条的话，那就是跑长途。疲劳不说，还容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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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追查

    三面环海的肯特地区实际上形同孤岛，唯一可以不用过桥而进入这里的要道就是穿过拉本门的赫斯特街。否则，就必须分别由布莱克, 凯文或者卡姆三条干道过桥进入。整个肯特地区高楼林立，是仰光地区的金融商业中心，几乎将整个缅甸南部的经济精华都集中到这里来了。而繁忙的库卡卡港的货柜码头就处于赫斯特街和肯特地区交界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大型的远洋集装箱轮都必须经乔安奎乔驶入码头进行装卸工作。

    然而，这个美丽的滨海城市却也被几类特殊的人群青睐着。由于仰光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缅甸本身的政治及社会体制，如同亚洲地区的中国香港，日本东京以及地处东南亚的新加坡这些举世闻名的情报天堂，仰光则是整个缅甸的间谍天堂，大小情报贩子云集，各国情报机关或明或暗地活跃于情报圈子。另外，肯特地区和北岸的苏哈尔区都被称为罪犯的天堂。世界上只要是数得过来的有名的无名的黑帮组织，从意大利的黑手党到港澳地区的三合会，你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其分支机构。世界各地的贪污犯和诈骗犯也视此地为世外桃源，所以你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人无所事事，身着名牌，驾着名车在各个夜总会和赌场里出没，一掷千金。这些另类的群体，大部分都以各种各样公司的名义混迹于肯特地区的那些摩天大楼里。

    而眼下正值金融及新兴信息行业如日中天，整个肯特地区的写字楼有一半左右被这些行业占据着。奥美远洋公司就设在一栋临海的商业大厦的15楼上，这栋大厦位于整个肯特地区租金最贵的地段。如果要测量附近地区的电磁辐射的话，这里的辐射量恐怕是早已达到严重污染的标准了。因为与其相距两三个街区的地方, 有一座叫曼里夫大厦的大楼，美国领事馆就在那儿。

    奥美远洋的楼下，有一间名为健利的通信高科技公司。公司的大股东是个香港公子哥，其父在香港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号称“仙人掌”，是说他手里看过或者把握过的东西都是无往不利。老仙人在九十年代初期，顺应移民潮而进军仰光房地产市场，直赚得风生水起。小“仙人掌” 到底年轻，想法也新潮些，就玩起了高科技，从缅甸一个美国人手里收购了这家公司，改名为将军数码港，自己做大股东。公司自己也主要是从事无线通信方面的软件开发，也搞些相关器材的进出口业务。整间公司除了前台和后勤有些白人之外，其他部门都是清一色的操着各种口音的东方人。表面上看，与其它的高科技公司的情形没有什么区别。

    此刻，雨夜中的肯特区依然灯火通明。在将军数码实验室的一间密室里，三眼坐在一张工作台前，头上套着一副耳机，面对着一堆电子设备。而他的老板秀秀则坐在他身边一个转椅上，面无表情地仰视着高度隔音的天花板，头上也同样套着一副耳机。两个人正全程监听着肯特地区的警用电台的通话。

    近几年，由于东南亚地区有组织犯罪手段的高科技化，各地警方相继引进了通信加密技术，对警用电台的波频进行加密。以往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只要拿一台改装过的电台或者对讲机就能偷听警方通信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由于目前各方的通信加密技术日新月异，缅甸情报部门想依靠原来的技侦手段和技术获取情报变得日益艰难。无奈之下，他们只好要求下某部下属的研究所进行攻关，研制出现有的几种电磁信号过滤解密设备。三眼眼前的这套设备就是其中的一种型号。这种设备部署在仰光地区原来就是用来对付周边地区各国军方和情报部门的，现在拿来对付技术要低几个级别的警方通信完全是绰绰有余。

    “宽哥还是有两下子啊！” 三眼一面听着，一面心里暗暗吃惊。当克莱克大街方向的那声大爆炸的冲击波传到这座大楼的时候，他马上放下耳机站了起来，走到窗前向克莱克方向眺望。那里，大火和后续的爆炸将天空映得通红。

    他判断，目前牟子宽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落脚的地方。一定要找到他！他马上给钱公公拨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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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留心学问

    钱公公整个晚上也没闲着，是脑子没闲着，其他部位可都闲着。从傍晚开始，他就试图联络几个夜总会的熟客，那些都是在仰光警局内当差的一些华裔警察和探员。可是所有的人的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当不远处克莱克大街方向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之后，他越发焦急起来。

    香港差佬就是那些熟客其中的一个，是最色的一个，也是最没品的一个。这里的小姐妈妈桑都知道，这个家伙不管老少美丑一概通吃。他也从来就不挑嘴，给什么就吃什么，而且在床上几乎是畅所欲言。他是以前香港皇家警察的退休警督，知道的东西还真不少。从他身上，海公公才体会出什么叫做“色字头上一把刀” ，难怪香港的黑社会会如此猖獗。

    办公室里的电视机正调在当地的公共新闻电视台。原电视画面突然中断，B

    eaki

    g News的字样随着音乐跳跃出来。随后的画面是一个男播音员手持话筒站在雨中，背后清楚可见冲天的大火和呼啸而过的消防车。

    “A huge explosio

    ipped th

    ough east  a

    ea late to

    ight at a gas statio

    at the i

    te

    sectio

    of mai

    Ave

    ue a

    d Clack St

    eet. Cause of the explosio

    has

    ’t bee

    dete

    mi

    ed yet, but some eyewit

    esses said that illegal ca

    ace might be i

    volved.

    Almost the whole block a

    ou

    d the sce

    e of explosio

    was dest

    oyed. But the figu

    e of casualties has

    ’t bee

    give

    , a

    d

    o fu

    the

    i

    fo

    matio

    has bee

    eleased by the Police Depa

    tme

    t so fa

    .

    We will keep you updated.

    This is C

    yi

    g C

    ow，TV News，tha

    k you！”

    钱公公又开始忙活起来。电话一个接着一个拨了出去，依然没有结果。这个时候，三眼的电话进来了。他听了一下，然后答应道：“好吧，我来安排。” 他挂了电话。想了一下，决定再试一下香港差佬的手机。这回电话通了。

    “Hello?” 电话那头传来香港差佬的港式英文腔。

    “系我啊，公公啊！”

    “咩事啊，大佬？我依家忙紧啊，你转头打返来得吾得架？”

    “吾系啊，大佬！你吾知我几惊啊！头先果声梗大，震到我头昏眼花，吾系炸弹爆炸啊嘛？”

    “你黏线咯！梗大个男人有咩好惊啊？头先系拉人，点知会变成梗！”

    “哇！边个梗塞来，搞出梗大阵仗？”

    “唉，我都不系好知道。总之卑讵走勒佐了！好了，好了，我吾同你讲了！”

    “好好，我吾阻你当差了！转返头先讲了！”

    挂了电话，钱公公兴奋地连连搓手，围着屋子连转了两圈。“好，好！阿宽这小子总算跑掉了！这下好办了！”

    刚刚他拨过牟子宽的手机，却也是关机。不知道现在运气会不会也象刚才那么好？

    奔驰敞篷上了克莱克大街之后，没等到前面的红绿灯就往左一拐，进了一条小巷子。然后顺着小街七转八转，转眼就过了两三个街区。这时，身后传来了爆炸声。阿卡在后面“嘿嘿嘿” 地笑了出来，对牟子宽道：“今天这个祸可闯大了啊！” 他转头看看柳天云，见他还缩在后座底下，笑道：“起来吧！没得事了！”

    柳天云爬了起来，坐到座位上，看着前面开车的牟子宽，说不出话来。牟子宽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坐在黑暗中的柳天云，笑道：“柳腰，没想到吧？咱们有十年没见了，结果就这样重逢了！”以前他们在警院时，柳天云的外号就是柳腰，都取笑他人瘦而白。现在也已经中年发福了。

    说话间，车子转到一家杂货店的后门，停了下来。牟子宽率先跳下车，阿卡跟着拉开侧拉门，对柳天云道：“到了，下来。”

    柳天云酒已经完全醒了，他也认出来了牟子宽。但是他没有说话。跟着跳下车一看，敞篷就停在一辆五吨的货柜车旁，车后的门已经给拉了起来，牟子宽已经爬了上去。阿卡拿过柳天云的背包往车里一扔，然后托着他的脚，上面牟子宽拉住他的手，一用力，把柳天云扯了上去。阿卡随后也爬了进来。牟子宽拍了拍前面的驾驶室，随手按了一个开关，车厢里顿时亮了起来。阿卡拉下后门。车开动了。

    柳天云这时才发现，这车里差不多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蔬菜。牟子宽和阿卡开始把身上的衣服，头上的眼罩还有手套都除下来，都装进一个黑色垃圾袋里，然后一扎口袋，扔到最里面的角落里。转眼间，两人都套上了黑色的橡胶围裙，戴上工作帽，整一个蔬菜水果杂货铺里理货的工人样。牟子宽随手扔过来一件橡胶围裙，对柳天云道：“你也穿上这个吧。”

    牟子宽打开手机，给前面开车的三眼打了个电话：“你知吾知依家去边啊？”

    “吾系老友果个寓所咩？”

    “吾得了！去丽春院吧！”

    刚挂下电话，电话又响了。牟子宽一看，笑道：“说曹操，曹操到！”

    “喂？”

    “是阿宽兄弟啊？我是公公啊！今晚上有没有空过来坐坐？我这儿有两个新来的小姐，可能合你那两个兄弟的胃口。咱们哥俩就一起喝喝酒怎么样？我请喝酒啊？”

    “你少装蒜了！我这就来了！”

    “好，好啊！”

    整个城市似乎都被爆炸声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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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门第

    颂亚看着桌上发了疯一样不停地叫唤着的电话，竟然有些哆嗦起来，不知道是接还是不接的好，仿佛那电话听筒是块滚烫的烙铁。他知道是谁打来的，只是不知道到时候如何应对对方的质问。当电话铃声响到第四下的时候，他赶在自己的语音信箱之前接起了电话。

    “Hello, this is So

    g speaki

    g.”

    “It’s P. Liste

    , So

    g, that was a big boo-boo! I was

    eally,

    eally hate imp

    essed!”包务恩的声音明显地听上去很暴躁。“The whole block was blow

    away, So

    g! I do

    ’t k

    ow what the histo

    y of the City of mayo

    says i

    the book, but su

    e this is go

    a be a

    ew

    eco

    d!”

    包务恩是刚刚接任仰光警察局长这份差事的。原先那个两个月前因为在处理佤邦的地盘时被批魄力不足，不得已引咎辞职。结果，市长兼市警务委员会部长吴廷觉专门跑到北区密支那市去，把刚在那儿当警察局长的包务恩死乞活赖地请了过来，上任才不到两个礼拜。

    颂亚对包务恩一点都不熟悉。听说包务恩是第三十一期加拿大皇家骑警警校的学员，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军队的参谋部, 至于警察为什么去军队挂职，这两个系统从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的，这个只能说包务恩的家族很有势力，可以想怎么着就怎么着。颂亚毕业去了泰国边境小城市基华士担任警官。两个人根本不认识，更没有因为工作关系接触过。数年后，颂亚又被调任至东盟警察联合组织加入那里的缉毒组；而包务恩则受吴廷觉的邀请不情不愿地被迫回到仰光。两人因为工作关系刚刚认识，但是理论上讲，县官不如现管，整个仰光来说包务恩要比颂亚在这里更强势一些。两个都已经成家立业的人，转眼四十好几了。

    年轻时的包务恩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 加上他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喜欢将名字缩写成P. E

    , 皇家警校的同学都在背后叫他 Pe

    is, 也就此闹出了不少笑料。那会儿，每当学员们在背后嘲笑他的时候，包务恩在心里都充满了不屑：傻子们，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现在，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性格也沉稳了不少，和周围尔虞我诈的人群相比，他反而挺欣赏颂亚那种单纯直爽的性格，心中暗自把他想象为自己的好朋友。否则，他不会这么客气的，哪怕对方是东盟的警务人员。

    可这会儿，他必须上门兴师问罪，这个祸本就是颂亚他们跟踪的嫌疑人肇事的，不了解清楚，他怎么跟市长交代呢？由于市政府预算紧张，仰光警方无法像新加坡那样的城市那样拥有警用直升机追踪逃犯，警匪追逐往往搞到后来就变成了车毁人亡。过去几年里，已经接连有警员和无辜市民因为警车在市内高速追逐案犯而丧生，搞得民怨鼎沸。不得已，仰光警局只能重新制订政策，要求警员在追逐中视情况决定是否放弃追逐。可泰国方面来的人不了解这种状况，这不今天就惹下大乱子了。可是因为这次行动极为机密，连包务恩都不知道里面还有很多其他人员也参与了这次行动。

    还没等颂亚说话，包务恩又开口道：“I’ve

    o idea how you educate you

    guys, but what you guys did is go

    a de

    ail my ca

    ee

    . Okay, So

    g, I just wa

    a make su

    e my ha

    d cove

    ed.”

    颂亚吸了口气，道：“P, we’ve bee

    buddies fo

    almost twe

    ty five days a

    d you k

    ow whe

    e I’m f

    om. I’ll talk to mayo

    a

    d the othe

    membe

    s of the boa

    d. Do

    ’t wo

    y about the media, let me ha

    dle them.”

    “So

    g，I’ve got a feeli

    g. The

    e is somethi

    g I do

    ’t k

    ow about this ope

    atio

    . But if I’m

    ot clea

    ed to the access, fi

    e. I just wa

    a k

    ow that I’m doi

    g my job

    ight.”

    “You’ve got my wo

    d, P.”颂亚想轻松一下气氛，“Hey, how is Ly

    doi

    g? What’s he

    due date?”他听说包务恩的妻子又怀孕了。

    “She’s doi

    g g

    eat. It’s go

    a be some time

    ext May.”

    “Jesus! This is the fifth o

    sixth? You guys a

    e just too dam

    amazi

    g!”

    “It’s go

    a be the seve

    th. Remembe

    that? Maybe you do

    ot k

    ow，somebody call me M

    . Pe

    is! Hehehe…”

    “Hohohoho…Okay, I hea

    you, P！”颂亚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还是第一次听包务恩提起自己的绰号，在一个有相当身份和地位的人口中这样的话，怎么听着就怎么都觉着怪。

    “Okay, I let you go. Talk ya late

    .”

    “Late

    , ma

    !” 放下电话，颂亚的心里轻松了许多。他这一辈子能称得上交心的朋友大概不超过五个，他也很想包务恩能成为第六个。为了一份薪水，他犯不着在退休以后少一个一起喝酒打发时间的好朋友。他打定了主意，起身往会议室走去。那儿，几个手下正等着他。

    走廊里，他们低着头满怀挫折感地或站或蹲，他安慰地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人没捉到，还引起一场大火灾，确实不好交代。隔着会议室的玻璃门，他看见郑煌郑炫也象斗败了的公鸡一样，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他一推门，走了进去。

    “Okay, ge

    tleme

    ,

    ow what?”

    “So

    g……”郑炫抬起头刚想说话。

    “It’s ove

    , So

    g! You lost him! Liste

    , you guys have caused too much chaos he

    e. Just could

    ’t be a

    y wo

    se. Let me tell you somethi

    g, Nobody he

    e ca

    affo

    d fo

    a

    y fu

    the

    political co

    seque

    ces. This is just too much. I’m

    eally fed up with this ki

    da cowboy-style stu

    t move.”

    颂亚完全明白郑煌在说什么。他现在必须承认，这次行动是完全失败的。让柳天云从他们的眼皮底下被人带走，牟子宽这样的诈骗犯逃之夭夭，就意味着他携带的艺术品资料也完全消失了。可是，颂亚当然不甘心就这么认输。在这一点上，他和郑家是一致的：即使资料拿不回来了，人一定要找到，live o

    dead。

    “So

    g，I ag

    ee that we failed this ope

    atio

    . But I do

    ’t wa

    a let this guy just walk away like that. Someo

    e should be c

    imi

    ally

    espo

    sible fo

    the co

    seque

    ces. Just thi

    k about the

    esult, what a

    e they go

    a tell the public?”

    “Okay, but we do

    ’t have ma

    y

    esou

    ces available. The

    e’s too much bad

    ews to be clea

    ed up

    ight at this mome

    t.”颂亚也不想把话说得太绝了，虽然是郑家在背后操纵，但明面上这毕竟是泰国和缅甸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行动。

    “We ca

    do it!”

    就在仰光东区那儿兵慌马乱的时候，也是一片忙乱的西部地区报警电话中心“199” 的接线员缇娜接到了一个车辆报失的电话。对方用很生硬的英语告诉她：“My ca

    was stole

    to

    ight.”

    “What’s you

    ame, si

    ?”

    “God！”

    “What’s you

    d

    ive

    ’s lice

    se

    umbe

    ?”

    “12345.”

    “You

    ca

    ’s lice

    se plate

    umbe

    , please?”

    “VEN 4168.”

    “Okay…please hold fo

    a sec. So that’s a

    ed1999 Be

    z Co

    ve

    tible.Whe

    was the last time you saw you

    ca

    ？A

    d whe

    e was it?”

    “A

    ou

    d

    i

    e o’clock. I pa

    ked my ca

    i

    the pa

    ki

    g lot

    ight behi

    d a Chi

    ese Hotpot Restau

    a

    t o

    Cambia St

    eet. But afte

    I fi

    ished di

    e

    with my family a

    ou

    d 11 o’clock, I

    ealized that my ca

    was go

    e.”

    缇娜飞快地将记录输入数据库。当她听到“火锅店” 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当愣了一下。作为第二代本地土生土长的越南裔，他们对火锅店是一点都不陌生的。似乎在一个礼拜之前，也有人从那里报失过车辆。她一面安慰了一下报案人，告诉他一般被偷的小汽车都会在第二天就被寻获。然后，她用火锅店的英文名字对数据库进行查询，当结果跳上屏幕之后，她不由得吃了一惊。在三个月内，有将近十辆车是从火锅店的停车场被偷走的！失车从奔驰等豪车到一般品牌各种都有，大多是仰光地区偷车集团最青睐的车型。她将查询结果用打印机打了出来，又再仔细地看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她拿着文件去找上司温廷。

    今天晚上是温廷加入警队以来最糟糕的一晚。这会儿他正站在一个199接线员的桌子边上对她吩咐着什么，缇娜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几张打印件。

    “We

    , I thi

    k you might wa

    t to take a look at this.”

    “What is it?”温廷接过来看了一下问道。

    “This is a stat

    epo

    t of some stole

    vehicles i

    the…”缇娜赶忙解释。

    “Okay, Ti

    a，would you please leave this o

    my desk? Tha

    ks!”温廷没等缇娜说完就不悦地打断了她。“This is

    ot the

    umbe

    o

    e p

    io

    ity to

    ight, a

    d I thi

    k you should’ve

    oticed what’s goi

    g o

    he

    e!”

    缇娜看看情形不太好，不敢再说下去，接过报告赶紧走人。这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起来：“We

    ，li

    e o

    e please!li

    e o

    e please!” 外线有人找温廷, 可他正好不在自己的桌子上。

    正跟接线员忙着说话的温廷听到呼叫，赶紧顺手把电话提了起来：“Hello, this is We

    !”

    “Hey, We

    ！This is HK old police f

    om o

    ga

    ized c

    ime. Need you

    help he

    e,

    eally u

    ge

    t!”

    “Okay, go ahead! See what I ca

    do fo

    ya.”

    “Has a

    ybody

    epo

    ted stole

    vehicle to

    ight? A

    ed Be

    z co

    ve

    tible…”

    温廷的脑袋一亮，脸就马上红了。Dam

    ! What the hell did I do to Ti

    a? You almost miss it, We

    ! 他马上对着话筒道：“Okay, I thi

    k I’ve got somethi

    g fo

    ya. Ca

    you hold fo

    a sec?” 他在电话上按了一下“Hold”, 然后飞快地跑回自己的桌子。

    缇娜刚刚打出来的那份报告整整齐齐地搁在他的文件夹上头。他拿起来一看，按时间顺序从最近的依次往后排列的失车中，赫然排在第一的那辆正是1999年产的奔驰敞篷，红色！报案时间正好是今天的日期。

    他按了一下外线，抓起电话道：“Okay, he

    e a

    e the details…”

    香港差佬被其他行动人员请回到总部的时候，已经累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一半是真的累坏了，一半是给吓的。这种感觉只有以前在香港当差的时候才有过，那时候皇家警察这碗饭最难吃了。特别是九十年代中前期那会儿，往日繁华忙碌的闹市区几乎变成了战场，一班过江龙大圈仔三天两头端着枪扫荡铜锣湾尖沙咀那儿的金铺，连飞虎队都搞他们不定。上面是三天一大训，两天一小骂地催着破案，那日子才叫惨呢。

    好在他祖上积德，没几天，作为港英政府与缅甸政府在警务督察中合作项目的一部分，他被指派长驻缅甸，以协助缅甸政府甄别有黑社会背景的香港偷渡分子。走的前一天晚上，同事们个个痛哭流涕，不是伤心他走，是伤心他们怎么就没那么好命！去缅甸当差？哇，不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吧！

    缅甸虽然落后一点，但至少压力就不那么大。你看看仰光，破案率才百分之十，有人挨训吗？没有！最高明的是，这儿看上去差佬比贼蠢，警察有工会和互助委员会，只要少做少错就行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这里的黑社会占人口的比例比香港可差远啦，反正他的工作就是专职对付华人帮会，对已经是半个老差骨的香港佬来说简直是湿湿碎啦！

    原来就想回去交了差之后，就去松一下骨，再去钱公公那里唱上一曲，饮上两杯，看看有什么新来的学生妹。谁知道，原上司一个电话就把他叫了过去。

    新的任务是绝密的，就是协助两个泰国佬追捕今天走掉的那个越南仔。没想到竟然把他这种退休人员也喊来，看上去，那小子挺猛，而且很可能有人接应。但是转念一想，对方劲是劲了点，不过以他在香港警队二十来年的浸淫，对付那几个越南仔简直是，湿湿碎啦！

    不就是用香港人对付越南人么！一早就知道的啦!他大大咧咧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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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顺藤

    偷车这个行当对在香港警队干了多年的古si

    来说并不陌生。

    早在九十年代初期，也就是大圈仔们横扫香港的同时期，香港的汽车保险公司可以说是损失惨重。许多名牌车，往往只要车主下车去吃碗烧鹅粉的工夫，车就没了。一时间，港九地区风声鹤唳，羊毛出在羊身上，私家车保费猛涨，虽然香港提倡公共交通，但买得起的车的人还是人人自危。车都去了哪里了呢？去了大陆。

    被偷的车先是被开到某个货仓里，装入货柜。两辆车一上一下，车顶对着车顶，都用钢绳拉住，避免碰撞。这样，一个四十尺的货柜，一般可以装下六辆车，再用拖车拉过罗湖或者是龙岗口岸。海关呢？那时候的海关早已烂透了，基本上都被买通，所以如入无人之境。这些车一般都被运往顺德和汕头这两个最大的走私车市场出售，买家多是广东地区“先富起来” 的那部分人。也有部分车是在香港被就地肢解，运入大陆后再组装起来出售。当时顺德和汕头地区可以说是对走私车一条龙服务，包括上牌，只要你出钱就行。后来被枪毙了的内地某市公安局长赚的就是这牌照钱。

    后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大陆方面下了决心，与香港警方联手打击汽车偷盗走私。历史证明，只要真的想做件什么事情，几乎没有做不到的。未几，深圳那个海关被全面整肃，某市那个局长也给毙了。卡住了这两道口子，偷车走私的风头马上降了许多。后来，就流行用大飞走车了。不复往日盛况。

    对这段历史，古si

    可以说是烂熟于心。他的父亲原先也是皇家警察的一个探员，官至督察。那个时候，当差的真是可以呼风唤雨，油水滔滔不绝。幼时的古si

    很是过了一段优越的日子，无他，因为有个当差的老爸。虽然他老爸还没到雷洛和吕乐那么风光的程度，楼却也买了好几层了。虽然因为廉政风暴被扫地出门，可儿子古si

    后来吃皇家饭的时候，昔日的同僚还是非常念旧的，一手扶持他坐上了老爸昔日的位子。

    他现在对如何找到那辆火红色敞篷根本就不感兴趣，因为第一这车迟早会被找到，第二找到了也对破案帮助不大。他想看看，这车是从什么地方被偷的。从偷车的地点可以找到那伙人的老窝，从而看看有没有什么油水可捞。果然，一个电话就带来了新发现。

    他从在香港当差时学到的经验判断，火锅店那里一定有偷车集团的人望风。黑狗干在仰光的火锅店里算是档次不错的，去的都是有钱人多，很多都是熟客。时间长了，客人是做什么生意的，家里有几口人，开的什么车等等都会一清二楚。有这种条件接触客人的多半是饭店的领班，一般都是会擦鞋溜须的主儿。熟客去吃饭，多半会预定位子，知道客人什么时候会来，马上报信给同伙，看准了车下手，一击即中，高速高效。

    他再从数据库里查询火锅店附近的地区，发现车辆报失的案子比在停车场的失车更多，这就更加肯定了他的判断。如果顺利的话，这一下子可以同时将两个案子一起侦破，这个发现使古si

    极为兴奋。他急忙去见颂亚和包务恩。

    包务恩不在，只有颂亚一个人坐在那里闷闷地抽着烟。古si

    轻轻地敲了敲开着的门。颂亚抬起头，瞪了古si

    一眼，又在低下头去抽烟，没理他。他的确非常压抑。带来的六个手下，一下子就没了四个，普拉又受了伤，能动弹的就剩下荣仔, 他自己和另外一个手下了。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包务恩显然很不高兴，已经很不情愿再象原来那样进行配合了。东盟警察联合委员会与美国的FBI，CIA或者是欧洲警察总部在运作体制上有很大的不同。不像这些机构都有自己全套的人马，随时可以提供人手。东警联只是个象征性的跨国警察机构，除了跨国追捕，还有一层隐性任务，那就是为东南亚各国政府提供情报的搜集和分析，象今天晚上，不，应该说是昨天晚上这样的抓捕行动还得依靠缅甸本地警察（内务部或者是地方警力），资源的确是非常有限。不过，他们还是派了一个华人高级探员提供协助。

    这一点，颂亚并没有意见。毕竟是郑家的事，华人的问题当然应该由华人来解决了，用华人来对付华人那是最适合不过的。他想起了自己以前警院的教授说过的话：“以夷制夷，以华制华”。作为警察系统的人，他去大马和新加坡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每次去，他几乎都会惊叹不已。他想不到，新加坡这个小小的叛离马来西亚的岛屿政府居然能拿得出美国费尽心机都搞不到的东西。相比美国，新加坡并没有技术上的任何优势，但是他们有华人政府的优势，对亚洲和远东地区的了解是美国人望尘莫及的，连他这个自以为是的万事通都只能在心里骂声“娘的!” 。他又看了看眼前这个已经开始肥胖的华人警探，心里怀疑道：“A

    e they su

    e this guy ca

    help us? He looks so wasted.” 。

    “Whe

    e’s P?” 香港佬小心翼翼地问道。

    “Oh, he’s upstai

    s with his colleges. They’ve got some issues. What’s up? Actually you ca

    talk to me.”颂亚心不在焉地答道。

    “I thi

    k I’ve got somethi

    g he

    e

    ega

    di

    g that

    ed Be

    z co

    ve

    tible.”

    颂亚的眼睛一下亮起来，连忙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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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惨死

    黑狗干正忙着收拾餐台和火锅残汤，其他楼面上的人也准备收工。他盘算着待会跟老板鹰哥谈一下，拿上一个月的假，再借两个月的薪水，回西贡去看看父母。来仰光十几年了，只回去过五六次。有时候是有时间，没钱；有时候是有钱，却又没机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回去一次也得花不少钱，亲戚朋友那儿都得有个交代吧？现在西贡什么东西都能买得到，这里有的东西越南什么没有！买东西回去送人，可真是件麻烦事儿，送小了，人家还看不上，送大了，自己又送不起，还真是的，要不送他们几辆车好不好？！

    他正胡思乱想着，餐馆的门动了一下，走进来一个人。他头都不抬地道：“今日收工了，哞野食了（没东西吃了）！”

    “我吾食野，我系揾鹰哥（我不是来吃东西的，我找鹰哥）。” 声音挺熟。黑狗干抬起头一看，心里突了一下。这不是那个香港差佬古si

    么？怎么这回凌晨两三点来宵夜来了？他马上想起牟子宽他们，不会出了什么事情吧？他手指了指后面道：“哇，系你啊！梗夜出来宵夜咩？好耐哞见噢！柜系入边（哇，是你啊！这么晚出来宵夜啊？好久没见你来啊。他在里面。）。” 。

    黑狗干看着古si

    的背影，心里突突地跳着。他不知道该不该赶快离开这里，如果现在就走，万一是有事，那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先不急啊，等等看。他想起牟子宽的手提电话，赶忙拨了一个，没人接听。再拨，还是没人听。黑狗干的额头开始出汗了。

    正忙乱间，背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接着肩膀被人搂住了。他回头一看，就见古si

    笑嘻嘻地看着他。“狗仔，打电话卑边个啊？女朋友？嘿嘿！来，我有点事想同你倾下。（我有事想跟你聊聊）” 。黑狗干心想不妙，可是身不由己地给古si

    拽着走了出去。走到门外，就见一个高高瘦瘦的鬼佬靠着墙在那儿抽着烟，眼睛瞄着他，那眼神跟头野狼似的。

    “狗仔，里排力度吾系好太平噢！有人系力度骑梗木驴噢。你有哞料爆一下卑我啊？（最近这里不太平啊，有人在这里偷车，你有没有什么线索讲给我听啊？）” 古si

    仍旧笑嘻嘻地问道。

    “吾系哇？大佬！我都不系好明你讲梗咩噢！（不是吧，老大！我都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黑狗干心一沉，心想，完了！但是脸上仍然努力装着没事的样子。

    “喂，细佬！我同你老细查过，次次有事，次次都系你当班。你依家老老实实同我合作，有么事我会悌住你格。（喂，小兄弟！我已经跟你老板查过了，每次出事都是你当的班。你现在最好跟我好好合作，有什么事情我都会照顾你的。）”

    “大佬，我真系吾明你讲咩噢！我依家仲要手工返屋企，哞时间同你倾了。（老大，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现在要收工回家了，没时间跟你聊了。）” 黑狗干转身就要走。

    “企住！哇，衰仔！我依家系卑面你，你仲讲梗大话！（站住！好啊，小子，我给你面子，你还想骗我！）”

    “你当差吾可以无端端阻住我做野格吗！讲话要讲证据，这里系法制社会噢！” 黑狗干心知这次是大大的不妙了，只想赶快脱身。

    “丢！企好！我依家怀疑你藏毒，哞郁！” 古si

    一把把土狗推到墙边，让他面对墙壁，岔开两腿，然后从上往下地搜身。摸到黑狗干的裤兜的时候，突然手一动，然后从裤兜里拿出一包小塑料袋，里面装着白色的粉末，放到土狗的眼前。“嘿嘿，锑下里个系咩啊？你今次死梗喽！（看看这是什么，你这回可是死定了！）”

    黑狗干一看，犹如五雷轰顶。“你这是陷害我！” 他顾不上再说东南亚广东话了，以前也听说香港差佬办差很贼，怎么这次自己就这么不当心呢！

    古si

    二话不说，一拳捣在黑狗干的腰眼上。“丢你个北佬！仲敢硬颈！走，跟我返差馆！（X你个大陆仔！还敢犟头倔脑，走，跟我回警局去！）”

    黑狗干瘫在地上捂着腰，疼得大汗淋淋。他喘着气道：“大佬，大家都系唐人，做咩梗样对我啊！（老大，大家都是华人，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丢你老母！边个同你系唐人！我系香港人，你哞搞错了！（X你老妈！谁同你是华人啊，我是香港人）” 古si

    最恨的就是别人跟他用“华人” 来套瓷儿，不由分说又是一脚。

    颂亚眯着眼看着这一幕，心里就觉得象吃了只苍蝇一样反胃。狗娘养的！这样的华人他以前见过不少，香港，新加坡都有不少。虽然每次碰上这种人，他的优越感愈加地旺盛，但心里面却极端地蔑视这样的家伙。This is amazi

    g, is

    ’t it? The

    e’

    e always some Chi

    ese t

    yi

    g so ha

    d

    ot to be a Chi

    ese. 让他这么对泰国人，就算对方是罪犯，他也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But this is the most effective way to deal with Chi

    ese, Chi

    ese a

    e just like that. 他想到这里，摇了摇头。

    古si

    一把拖起黑狗干就往外面停车场上的车里拽。神志不清的黑狗干被一个花盆撞了一下脑袋，突然清醒了过来，他猛地一拉古si

    的腿，把他绊倒在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掉在地上，土狗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捡起来转身就跑。

    颂亚一惊，扔掉香烟就追。古si

    爬起来，喊道：“企住！哞走！你走吾仂了！（站住，不许跑！你走不掉了！）”

    黑狗干拼命地跑，他想起手里的东西，边跑边举到眼前看了一眼，然后转身就想扔掉。

    颂亚在后面追着，看见前面在停车场另一头角落里警戒的那个手下也围了过去。他喊道：“Police, F

    eeze! Stop

    ight the

    e!” 突然，他看见黑狗干转了个身，手里拿着个黑乎乎的东西，心里一惊，本能地拔出手枪。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办的时候，就听见“砰” 地一声枪响，前面的黑狗干踉跄了一下，往前软软地倒了下去。娘的！他气得跺了下脚。赶忙跑过去看，那个手下手里拿着枪，蹲在土狗身边，手里拿着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发愣，抬起头看了看颂亚：“oh

    o，it's a cellpho

    e!”

    古si

    也跑了过来，看着侧卧在地上的黑狗干。就见胸前那个被弹头撕开的那个大洞咕咕地流着血，嘴里鼻子里都在冒着血泡。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拼命睁着眼，仿佛知道一旦闭上眼就永远都睁不开了。腿脚抽搐似的蹬着，但是连空气他也蹬不动。

    颂亚看着黑狗干，摇了摇头，道：“He’s go

    e! We lost it agai

    .” 眼看着黑狗干的气息越来越弱，颂亚回头喊道，叫辆救护车来！然而一切都已为时已晚，黑狗干的动作最后停了下来。眼睛却仍然睁着，一动不动地看着古si

    。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香港佬突然浑身发冷，猛地打了个寒颤，急忙转过身去，再也不敢看下去了。

    牟子宽一醒过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咖啡香。他睁开眼，看见阿卡蹲在地上往杯子里倒着咖啡，柳天云捧着收音机，音量压得很低，正在听新闻广播。他刚要开口说话，手机响了起来。他抓起手机一看，是三眼。

    “喂，做咩啊？梗早就打电话过来！”

    “宽哥，黑狗衰左了！（黑狗干死了！）”

    “啊？！发生咩事啊？” 牟子宽大吃一惊，坐了起来。阿卡和柳天云都放下手里的东西看着牟子宽。

    “今朝火锅店收工果阵时，果个香港佬带住两个泰国佬去揾柜。吾知搞成点，狗仔无端端卑一枪打死左。厨房的帮工话我，果个香港佬几恶，柜地在入边都听到柜系出边打狗仔哦！（凌晨火锅店收工的时候香港佬带着两个泰国佬去找他，不知道怎么搞的，狗仔无端端给一枪打死了。厨房里做的那个帮工对我说，那个香港佬好凶啊，他们在饭店里面都听得到他在外面打狗仔。）”

    牟子宽想起黑狗干那张年轻的笑脸，眼泪不由得掉了下来。他电话里对三眼道：“你过来先。”

    阿卡和柳天云不知所措地看着牟子宽。牟子宽抬起头，轻轻道：“黑狗干死了。” 他看着阿卡道：“兄弟，我看得赶快把东西搞出去了。你查查最近有没有船来仰光的？”

    阿卡想了一下，道：“我看看是谁的船。要是是我以前海大的同学，一定没有问题。唉，黑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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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复仇

    腊墩对仰光港现在的装卸速度感到非常惊讶。以前每艘船在港外的泊位上平均要等上两个礼拜左右才能开始进港装卸，现在却只要等三五天左右。可他回过头再想想，也对啊，以前从横滨跑一趟仰光得多少天呀，现在十天就足够了。他对“基埠”这条十万吨的散装船非常满意。从东京海校毕业差不多有二十年了，腊墩目睹了日本远洋船队从质和量上的变化。他想起以前在机舱里干三拐那阵儿，那过的是什么日子啊！看看现在使用的主轮机，那技术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真还便宜了卡米那小子，腊墩想起这家伙就生气。公司对他们一批本科轮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非常看重的，花了不少心血培养他们，现在这些人都是公司的技术骨干了。可是这些人有不少根本不安心工作，主要还是嫌跑船苦。他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以前？早些年那阵，多少人托关系找门路就是想上船哪！那个时候，除了香港下面就只有日本的船才能跑外洋，船上除了以前海军退下来的，就是他们这些有门路的子弟了。腊墩的老头是日本大藏省的老干部，可要是跟那时候船上其他那些人的爹比起来，根本不算个什么事儿。要是告诉别人某前首相的儿子曾经跟他在一条船上干过，大概以为你是在说胡话哪！

    想到以前，他就想起了阿卡。如果不是他那个时候太冲动，这个轮机长的位子就应该是阿卡坐的。他和阿卡可是从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朋友，腊墩的父亲是大藏省管税务的事务次长，阿卡的老头则是管财政的副次长，那可都不是吹出来的活儿。两个老头都拽，还不是一般的拽。早在六十年代，省里组织他们这些干部去北海道温泉疗养院疗养。两老头看不惯一些年轻干部生活作风腐化，由腊墩的老头执笔，洋洋洒洒十几页大纸就上报了首相办公室，指名道姓地把那些人批了一通，结果俩人都让疗养院给赶了出来。那都是些什么人哪，你们都敢批！俩人脖子一挺，奶奶的，你都不看看老子是什么人，都敢赶！人家说，那几个官比你们还大，求求你们了，快走人吧，不然我这院长的位子就没啦！算了，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那几个也都是老官僚的孩子了。也没把俩人怎么的。谁也动不了他们，日本经济史上白纸黑字都有他们的大名。

    阿卡天生就是玩机器的，从小就是。他们两个上船后一开始都在机舱里干，从来都是阿卡厉害。公司派他们去香港接船，先让港方的技术人员培训他们。才没说几句话，阿卡就蹦哒起来，就你这活儿也敢来培训我？你把家伙拿出来，我示范给你看看！带队的领导板起脸就训，他活儿是糙，可人家会讲英语，你虚心点行不？从此就整天看这小子捧着本英文手册啃。过了两个礼拜，就见他操着断断续续的英语在那儿说，港方人员哈着腰大气不敢出地听着，变成了阿卡培训港方人员。回国后，船东挺长脸，开会表扬，让他谈谈感想。他想了想说，其实那些香港人英语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也会讲日语，私底下都跟我讲日语。老子就是看不惯他那个鸟样！

    后来，那些某前首相的儿子们玩够了，都走了。再后来，日本开始培养第三梯队。别人都是要求会英语会三种以上技能，他们俩是船东专门派人来做工作要他们进入领导层，船东也都是阿卡家老头的老部下了。别说船东了，交通部长也是。东京那儿一有动静，就去问阿卡老头，老爷子啊，你说我是去呢，还是不去？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去的好，这儿我好歹也是鸡头啊，去了那儿我连根鸡屁股都算不上啊！老头想想，说按我说你还是去。我没文化，以前让我上去我也不敢去。你不同了，有机会还是应该去。干不了最多回来，这里头不都是咱们这一拔的嘛！去吧！就去了，先是副的，后来就成正的了。后来腊墩跟阿卡都去大学进修拿文凭去了，没文凭不行。

    再往后，就是十年前那档子事儿了。那时候，他们的船就在仰光港，俩人上岸一起去市中心的一个购物中心逛。到了里面就怎么都觉得不对头，怎么人都围着电视机和收音机呢？挤过去一看，俩人脸都白了，也没心思逛了。回船上的路上，一直不说话的阿卡突然道，腊哥啊，我不想回去了！腊墩傻了，你不回去我可怎么跟你爸妈交代啊？你让他们把脸往哪儿搁呀？阿卡说，我不管那么多了！咱们跑船也跑了那么多年了，去了那么多的地方，以前老说咱们是人家的掘墓人，可你看看以后会是谁来掘谁的墓啊？就这么跑了。船东亲自去阿卡的家，在门口哆嗦了好一会儿才按的门铃。说，我该死！老爷子啊，你们家阿卡找不着啦！老头半晌没出声，最后说了句，你们还我儿子！

    腊墩正想得出神呢，机要员洛特走了进来。“船长，公司的加急电报！” 腊墩接过来一看，就几个字：“请速与日本领事馆联系，急急急！”

    黑狗干虽然死了，古si

    并不气馁。他熟门熟路地找到了几个与黑狗干相识的线人，把网撒了出去。他从来就不信会有死了的线索。回到总部，他扔下颂亚的手下及那个脸色铁青的颂亚，自己一个人跑到会议室的沙发上想去睡一会儿，可只睡了一个钟头，就怎么也睡不着了。其实他挺累的，可是一合上眼就梦见黑狗干那双冰冷的眼睛。手机响了。是老婆打来的。“你个衰人，成晚都唔返屋企，又系边度滚啊？个仔成日都挂住爸爸，唔见佐你个人，闹到我要死梗！（你这个混蛋，整晚都不回家！又去哪里胡混啦？你儿子想了你一整天了，烦得我要命！” ）”

    “我依家系做梗case啊！你哞烦住我得唔得架？（我正忙案子啊！你别烦我行不行啊？）” 古si

    没好气地回道。以前要是彻夜不回被老婆追问的话，他可不敢这么大声对她说话。香港女都系梗八贝，丢（香港的女人就这么牛，操）！

    “喂，你有哞搞错啊！你如果真系不棱住同我过，我就返香港了啊（你要是真不想跟我过了，我就回香港了啊！）！你简直系太过分了！” 他老婆真的是恼了。

    “好了，好了！唉，我等阵同你一起食庵好唔好啊，带埋个仔出来啦（我等下跟你一起吃午饭好不好？带着儿子一起过来啦！）！我慢慢话卑你知！” 他开始讨饶了。

    “梗…好啊！等阵见！都系个间避风塘海鲜食啦！” 他老婆没好气地收了线。

    避风塘海鲜坐落在金沙酒店外面的礼顿街上，开车过去不过十来分钟的样子，据说全仰光最地道的港式海鲜就只有在这家餐馆才吃得到。当古si

    发动汽车的时候，突然间有了一种想忏悔的冲动。唉，依家都系四十几皮个人了，都系应该顾吓屋企了。个老婆以前都系警队一枝花来架，香港大把有钱佬都唔嫁，跟住自己，都系算几唔易了！

    当他走进餐馆的时候，迎宾小弟老远就冲他招呼：“古si

    啊，你太太已经来佐了！行里边啊！” 古si

    在城中的华人圈子里也算是个名人了，华人对吃官饭的总有一种不自觉的敬畏，即使来到缅甸这样的东南亚国家也是如此。

    他老婆老远看见他，吓了一跳。没等他坐下，就问道：“你做梗咩case啊，阿香？点解个双眼梗黑架（怎么眼圈都是黑的）？成晚哞悃到觉啊（整夜没睡啊）？”

    古si

    无力地点了点头，冲着六岁的儿子努力地挤了丝笑容出来。“昨晚加油站个单case啊！”他转过头去对老婆道。他老婆不好意思地捏了捏他的手臂，“对唔住啊，老公！我唔知道你都系做梗里单野架嘛！梗辛苦！依家有哞点头绪啊？”

    “依家唔讲得！你应该知啦！” 虽然古si

    的老婆以前在警队不过是个文员，当差的规矩还是懂的，不该问的就不问，也就收声跟老公聊起了其它琐碎的家常。经理走了过来，“古si

    ，依家叫得没啊（现在可以点菜了么）？”

    他老婆接过话头道：“得了！…”古si

    懒得理他老婆点什么菜，看着儿子逗笑。因为一夜没睡，就不停地往肚子里灌咖啡和茶水，靠些k提神。现在人有些放松下来，不由得有些尿急。便离开桌子，朝厕所走去。

    三眼看着古si

    老婆的车从车库里倒出来，这个地址是他找那个红中拿来的。古si

    心黑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红中就是帮他白做了个房子装修，还要倒贴材料费。没办法，那时候红中拿的还是专门给难民身分的人发的社会保险卡，让古si

    捏住了死穴，身不由己。

    他入这一行已经有许多年了，不过还从来没有伤过人。他不敢。母亲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时常告诫他“做人哞梗尽” （做人不要太绝）。虽然眼睛近视，可实际上他读过的书并不多，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当年持假护照坐飞机偷渡，上了飞机后把护照撕掉，下了飞机后就申请避难，真个是举目无亲。靠的都是其他日本来的朋友接济，才慢慢地站住了脚跟。好像黑狗干，虽然他不是日本人，可是讲义气，那就是朋友。他只知道对朋友要讲义气，因为没有当初这些朋友，他就不会有今天，还能把老母接过来享福。

    黑狗干不是一般的朋友。当年他在温哥华第一份正当的工作就是黑狗干介绍来的，那是份餐馆工。那个时候，连份餐馆工都难找，因为稍微上点档次的餐馆只请会说伦敦腔英文的。没有黑狗干，他大概就要去睡大街了，说不定早就不知道死在哪座破庙了。

    他不相信黑狗干就这么死了。前几天不是还一起去威敦道上面那家赌场玩的嘛，个衰仔还赢了几百块呀！那会儿，黑狗干真是只快乐的狗仔。现在就这么没了？三眼眼睛红红的的，盯着前面古si

    老婆的凌志300。夯家铲（该遭灭门断子绝孙的东西）！他想起牟子宽那张变了形的脸。“这条洋狗一定要除掉！不单单是为了狗仔，他本身也是个威胁。” 牟子宽对阿卡道。可是，这次他出不了门，见了光了。

    这是第一次他和阿卡两个一起出来做事。他咬了咬牙，摸了摸腰里的那把沉沉的建木屋用的的羊角锤。“今次你一定死得几好悌（这次一定让你死得好看）！”

    果然去的是避风塘。都知道古si

    经常去那里，不知道今天会不会好彩（好运气）。他和阿卡选了一张靠墙的桌子，两人随便叫了些吃的，闷着头假意吃着，眼睛却不时地瞟着古si

    老婆的那张桌子。当古si

    拖着疲惫的双腿走进来的时候，三眼和阿卡兴奋地交换了一下眼神。机会来了！

    厕所在里面走廊的尽头，男女厕所都是相邻的。早茶的时间已经过了，厕所现在应该很空。古si

    走了进去，站在小便槽跟前解开裤带，很放松地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他听到门响了一下，转过头看了一眼，是个戴眼睛的年轻人。那人一声不吭地走到他边上的小便槽，解了起来。

    门又响了一下。古si

    这回头没抬起来看。这个人走过他的背后，似乎是想去里面的抽水马桶那儿。他终于解完了，提起裤子，拉起拉链，系上腰带，正要转身去洗手，猛地撞到一个人身上。他抬头一看，是刚才那个站在他边上的四眼，就脸对着脸地看着他，紧紧盯着，他戴着眼镜的脸看上去就像是三只眼睛。那第三只眼睛就跟黑狗干临死前的眼睛一样冰冷。

    古si

    登时浑身发冷，心中暗叫不好！跟父亲学过几天咏春的古si

    手脚还是很麻利的。咏春的短桥短小精悍，在这种狭小的空间里最能发挥。古si

    腰身一动，猛地发力，左掌狠狠地朝三眼的心口拍了过去，同时左脚往上一步朝三眼的胯间撞了过去。突然，他背上一阵巨痛，像是被铁块狠狠地敲了一下，登时两眼发黑，气都喘不过来。

    阿卡进了厕所后，把门反锁起来，绕到古si

    的背后，摸出自己的那把羊角锤，就等着三眼摊牌了。当他看见古si

    的腰身刚一动，手里的羊角锤就狠狠地砸了出去。

    三眼看着慢慢瘫倒在地上的古si

    ，微笑着摸出羊角锤，摸了摸锤头，举起锤子朝着古si

    的脊背砸了下去。锤头砸在古si

    的后背上，发出“噗” 地一声闷响，三眼似乎听到了肋骨的折断声。他的锤子刚离开古si

    的身体，阿卡的锤子紧跟着砸了下去，方方正正地砸在香港佬的脊梁骨上…

    腊墩和洛特是坐日本领事馆的车回到船上的。配合特殊部门的人员在海外执行特别任务，这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第一回了。可是这次更加特殊，领事馆的副领事山下和之带着两个年轻人也随他们登船，而任务的内容却很奇怪，防止有人利用“基埠” 号偷渡去越南！这年头还有人偷渡去越南？不会吧！但是按照纪律，不该问的就别问，执行命令就是了。

    他刚回到船上，手机响了起来。这是阿卡送给他的手机，为的就是一旦他的船来了仰光，方便两个人联络。他没想到船刚到，阿卡就追了过来。

    “喂！腊墩撒？” 就是这小子！

    “我是啊！你小子真会抓人，我刚到你电话就来了！还好吧？老婆孩子都还好吧？”

    “都不错撒！晚上出来吃饭吧？”

    “好，没问题！你来接我，我在四号码头等你。” 腊墩刚刚收线，突然发现山下的目光冷冷地扫了过来。

    腊墩不以为意，他冲山下一笑，说道：“这是我几十年的好兄弟，绝对靠得住！”然而山下并没有接话，把脸转向一边，阴郁的神情一丝也没有消散。

    腊墩不解，但是心里多少也有点不爽。好歹我也是这艘船的船长，全船上下大大小小几十号人，几个亿的货，还不都得我一个人负责？你们领事馆可好，想干什么事，想办什么人，随便一个传真就行了，我去见见老朋友怎么了？

    可他虽然心里这么想，但嘴上还是一句也没敢表示出来。毕竟也经常听其他船长讲一些类似的案例，小心驶得万年船，不该打听的最好别打听，只有坏作用没有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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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偷渡

    包务恩看完左手里的验尸报告，再看看右手里的照片，再也忍不住恶心，勉强说了句：“Excuse me…”，扔下颂亚及其一众手下, 冲出办公室往洗手间跑去。他把头埋在盥洗盆里，大口大口地把还没全部消化的午饭吐了个干净。

    My God! 他先是在军队做官，后来又当了那么多年的警察，什么样的死人没见过？“This is g

    ouse! This is g

    ouse! ” 他一面洗着脸，一面喃喃自语道。照片上古si

    的上身如同意大利披萨的正面一样五颜六色，可就是见不到一滴血，整个上身几乎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据说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整条尸体装进裹尸袋。他脸部的表情如同那些窒息而死的人，舌头伸在外面，眼睛鼓凸着，看上去象是要掉下来一样，不同的是眼睛耳朵鼻子和嘴里都是血。他的头部从正面看不到一点外伤，但是从一张背部的特写照片上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塌陷下去的后脑勺。他见过许多黑帮处决式的谋杀，比如断翼虎在蒙特拿干的那几桩案子，可是哪一件都没法跟这个比。If a

    yo

    e’s go

    a say agai

    that Chi

    ese a

    e

    ot c

    eative, I’ll show them these pictu

    es. Jesus! 就在古si

    的尸体被发现后的两个小时里，几乎所有的退休探员都拿了假期， the

    easo

    s a

    e both emotio

    al a

    d psychological, obviously. But that’s u

    de

    sta

    dable. Have I eve

    bee

    sca

    ed outta me? P

    obably. 他生平第一次开始感到自己并不那么了解中国人和越南人。他打定了主意绝不再趟这趟浑水了。E

    ough is e

    ough！

    “P, a

    e you okay?”颂亚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站在包务恩的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I k

    ow it’s

    eally tough…”他也不知道说什么来安慰包务恩，他实在是给他制造了太多的麻烦。“Okay, let me tell you somethi

    g.My guys just told me they just talked to thei

    bosses to let them u

    de

    sta

    d that this ope

    atio

    has to be ceased due to cu

    e

    t situatio

    . Both of them a

    e go

    a take some days off to stay he

    e fo

    couple of days. They

    eed a b

    eak too. They asked me to say so

    y to you.”

    包务恩勉强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颂亚，像是对着他又像是跟自己说道：“Hey,you k

    ow what? I just

    ealized that these Viet

    amese a

    e

    ’t the o

    es who spe

    t thei

    whole lives i

    Chi

    atow

    a

    d we used to k

    ow well.”

    柳天云瞪着阿卡，然后兴奋地跳了起来，“我能回家了！我终于能回去了！” 他又转过头去看着牟子宽，“阿宽啊，十年啦，十年啊！呜…”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坐到地上放声痛哭起来。阿卡别过脸去，抹了下眼睛。柳天云突然止住了哭，问阿卡：“兄弟，有没有酒？我要敞开喝一顿，我太高兴了！”

    阿卡道：“酒是有，不过现在不能喝啊！你半夜十二点就要上船了，喝酒误事啊！留着肚子去船上喝吧。现在还有三个钟头，先好好休息一下吧。”

    牟子宽转身又问阿卡：“你肯定这事儿牢靠吗？这可千万要稳当些，实在是非同小可。”

    “宽哥，这可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啊！” 阿卡肯定地说，“那条船预订明早六点半起锚，估计到傍晚就在公海上了。柳哥回去之后，安全肯定不成问题，我爸以前在那个系统里还是有不少老朋友的，按他这个情况肯定不会有事。”

    牟子宽又问道：“可万一海关突然临检怎么办？”

    “哈，你这就不知道了！你知道这船得有多大吗？别说藏个柳哥了，就是一个排的人都不成问题。” 阿卡眉开眼笑道。

    “不是，我总觉得要想得周全一些。柳哥带的可是人命关天的东西。反正是半夜，我一定得亲自去把柳哥送上船。“牟子宽总是觉得这事太容易了些，特别是阿卡的朋友还是船长。其实他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选是个普通的水手，这样也许会更隐蔽一些。

    颂亚一口气把手里一扎的啤酒喝掉一半。这是家位于弥墩道和希理街交叉口的酒吧，就在他们住的酒店下面，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有机会下来这儿坐坐。他的对面坐着斯鲁普和阿灰, 这是仅剩下的两个手下了。他的边上坐着倪嘉然，这是郑家派来的人，他正紧紧盯着眼前这三个人。但颂亚不在乎，他一面在心里默念着在加油站被炸死的另外那四个的名字。他说得出几乎每个手下的籍贯，年龄，家里有些什么人，家庭背景，有没有女朋友，女朋友的名字，甚至他们中学的平均成绩。这些人对他来说不单单是他的手下，他对他们就如同对自己的儿子一般。他转过头醉醺醺地冲阿灰说道：“Still

    emembe

    Dom? He’s f

    om Pakista

    .His dad wo

    ks i

    a

    auto facto

    y. He told me he wa

    a be a soldie

    afte

    his dad bought him a shotgu

    as a bi

    thday gift whe

    he was twelve. He was i

    c

    edible…hehe…he was c

    azy! He fea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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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day we we

    e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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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b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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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

    g 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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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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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missio

    to Japa

    …zip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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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too…he was

    eally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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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sta

    ted pic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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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ot Chi

    ese chick. So I said ‘Dom,you’

    e like a dog!Stop sc

    ewi

    g a

    ou

    d, we’ve got some se

    ious stuffs to do!’ You k

    ow what he said? ‘Be you

    self, si

    !’Hahaha…ca

    ’t you believe that? He was c

    azy! He was c

    azy…”颂亚着说着，不由得泣不成声。

    腊墩坐在船长室的沙发上，跟洛特还有另外几个干部一块儿欣赏着从岸上买来的香港警匪片。他几乎什么都没看进去，脑子里一直转悠着阿卡跟他提到的事情。他几乎可以肯定阿卡托他带的人，就是那个山下副领事在他船上等着的那个人。当阿卡跟他提出来的时候，作为铁哥们儿，他想都没有想过就答应了下来。可是等他回到船上，一看见那个山下，他就开始后悔了。

    是的，在他的心目中，阿卡仍然是他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是他的好兄弟。可是现在，他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是个船长，还有个温馨的小家庭，他不能不考虑这个后果。而作为一船之长，他也要为船上其他船员负责。他有职责将重要的情况汇报上去，更何况这是事前已经打过招呼了的。他开始坐立不安，最后站起身来，走出了船长室。

    他敲开了山下副领事的房门：“山下君啊，我有件重要的事想找你谈谈。”

    “唉呀，进来坐着聊！” 微笑着的山下副领事丝毫没有惊讶的意思。

    阿卡的丰田巡洋舰顺着肯特街穿过弥墩道，越过海默斯广场，然后开上亨利大街尽头的一座立交桥。下了立交桥，就是仰光港的散装码头了。两条铁路沿着港口的海岸线伸向远方，港口一片静寂，空旷，漆黑一片。白天装运稻米的人群仿佛雨水一样渗入地下，再也看不到。

    阿卡熟门熟路地找到了“基埠” 号靠泊的四号码头，车拐了进去。前面终于有了一些灯光，那是从船上照下来的。已经能看见船边的舷梯了。他把车停到靠近舷梯的黑影里头，回身招呼坐在后座的柳天云和牟子宽：“咱们到了！”

    他抬头朝船舷上望过去，看见一个手电筒的灯光闪了三下。那是腊墩！他回头道：“行了，咱们走！动作要快，别慌！” 三人下了车，阿卡领头，柳天云紧跟在他后边，牟子宽手一直插在裤子口袋里，紧紧地捏着手枪，观察着四周，负责断后。三人终于上了船。

    腊墩已经等在那儿了。他看见阿卡带了两个人上船，吃了一惊。他问阿明道：“不是说就一个人么？”

    “是一个人啊。这是我的朋友窄哥，要走的是这个云哥。窄哥是来送他的。” 阿卡给腊墩介绍道。

    “是这样！那行，咱们快走吧！跟我来。” 腊墩带着三人朝他的船长室走去。船长室已经空无一人。腊墩对阿卡道：“他就呆在我屋里，你放心，没有我同意，谁都不敢进来。如果海关临检，虽然可能性不大，我是说如果的话，下面轮机房那儿我已经打过招呼了，在这儿藏个把人还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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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所托非人

    阿卡笑道：“嘿嘿，有你照顾着，我们就放心了。柳哥，您就在这儿待着吧，这可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他转身就要招呼牟子宽下船。牟子宽先开口道：“船长，我跟阿云好多年没见面了，他这一回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能不能在这儿多待一会儿，再跟他聊聊？”

    腊墩笑道：“那没问题啊！你们在这儿坐着，我去搞点酒来。”

    “这儿码头工人什么时候开工？”

    “装卸的时候是二十四小时开工，现在已经装完了，明天也就是早上四点来钟的样子来这儿开工。”

    “那好，我们三点半之前一定离开。” 牟子宽肯定地说。他转过身看着柳天云道：“柳腰，这一去可是前途莫测啊！你…”他自己也说不下去了。不知道为什么，牟子宽的心里一直不踏实。他信得过阿卡，也相信他的好朋友一定是个信得过的人，可是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头。

    腊墩捧着一大箱啤酒走了进来，“来来，你们尽管喝！我明天一早就得干活，不陪你们了！” 说完放下啤酒，转身走了出去。柳天云兴奋地拿起一罐麒麟啤酒，对牟子宽道：“看，我好久没喝过这个了。以前大学新食堂那儿不是一直有得卖麒麟黑啤的嘛，你还记不记得？”

    牟子宽“嘶啦” 打开一罐递给阿卡：“其实啊，仰光的酒吧里也有得卖，可我老喝着觉得味道不对，是不是因为是出口的关系啊？这可是国内原装的呀！你试试！” 然后又打开一罐递给柳天云，说道：“咱们同学里数你最能喝了吧！那年毕业典礼结束后，你把老师和全班都喝倒了！”柳天云笑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唉，装醉可真是件苦差事！”

    牟子宽心里发急，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敢喝酒，生怕有人冲上来冲进来。他也不知道怎么跟柳天云说再见，保重之类的话说了等于没说，他只希望柳天云能早些离开这里，平安到达日本，然后再到越南，最后回到中国。喝了再说吧！”

    “天云，我跟你说，我帮坤查画假钞，帮别人名画古画做假，都从来没有怯过。可是，这件国宝，你一定要替我带回国内，送到大师博物馆，物归原主！拜托了！”牟子宽已经有点醉意朦胧了。

    柳天云的脑袋胀得有些疼，他揉了揉眼睛，抬头看了看腊墩桌上的电子钟，早上九点。房间里空无一人，只能隐约感觉到船的主轮机的振动，很明显船已经离开了仰光港。他不知道牟子宽和阿卡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只记得自己喝了许多，许多。一个除了装醉就一直没有醉过的人竟然真的醉了！他突然开始想念牟子宽和阿卡了，也开始留恋起生活了十年的缅甸。就这样离开了么？他的心突然间空荡荡地。

    他感觉有些口渴，走到外面的客厅里找水喝。这时候，有人敲了敲门。他以为是腊墩来了，一阵高兴，总算可以问问他现在到了什么地方了。门开了，站在门口的，不是他预料中的腊墩，而是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身后站着两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的黑衣人。

    “你是柳天云吧？” 四十岁上下的男子轻松地走了进来，仿佛这是他自己的房间一样，一面随意地问道。

    柳天云浑身震了一下。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里面那墩的床边，自己的包没了！那是牟子宽用生命换来的交给他带回中国的传世瑰宝！他再在身上摸了一下，光盘也不在了！他颤抖着问道：“你们拿了我的东西？”

    “呵呵，你本来不知道吧，这些东西是属于我们的吗？只不过你自己的时间也不多了，知道不知道也没什么区别。不过真的是要感谢你啊，你应当知道你带来的东西有多重要！” 男子自己在桌上拿起一罐啤酒，拉开拉条喝了一口。

    “你们懂得什么叫艺术，什么叫祖国吗？哼，我不需要你的感谢，我做这一切是为了我的祖先和民族，不是为你们这些人。你现在拿走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呢？一家之私和一国之众，哪个才是它的归宿，你们想不明白吗？还是要等到我把它带回国才有用。” 柳天云气愤地说道。

    “你明白什么叫白日做梦么？我告诉你，虽然这是艘日本的远洋轮，但是我们是受人之托来执行这次任务的。我们在这里有能力把这些宝物安全可靠地留存万世，而且我们已经这样做了。这一点你可以放心了。你觉得带回国内，有些奸人能容得下瑰宝公有吗？不和你多说了，但我再次感谢你的帮助。“男子呷了口啤酒接着道，“但是，我们无法满足对未来时间的需要。因为你的时间早已不属于未来了。让你多活一小时，都会增加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瑰宝的风险指数。”

    “为什么！” 柳天云吼了起来，“我是个纯正的中国艺术家！你以为我愿意放弃我的创作么？让我回去！我还可以在艺术上为国家做一些事情啊！” 他几乎在哀求了。

    “你跟十年前比，仍然还是那么天真，柳天云！告诉你吧，你既不是齐白石，也不是张大千。中国现在有许许多多你这样的人才，艺术造诣炉火纯青，政治上也十分可靠。” 男子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看了柳天云一眼。“更重要的是，这幅画在目前这样的国际环境和大气候下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们不可能为了这幅画而破坏我们和周边国家的长期战略。如果你真的还深爱着祖国，就应该勇于作出牺牲，不要再计较个人的得失了。” 他说完，朝身后的那个年轻人看了一眼，吩咐道：“小卫，执行吧！”

    柳天云听了犹如五雷轰顶。“你，你想干什么？！”

    那名叫小卫的警卫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柳天云一动不动。山下副领事在背后恼怒地喝了一声：“小卫，你还等什么！” 他看看小卫仍然不动，勃然变色。“你敢违反纪律！你知道这是什么后果吗？小惠！” 他转头示意小惠动手。

    小惠飞快地拔出手枪，不过不是对准了小卫，而是对着山下副领事。“对不起了，山下先生！给他一条生路吧！” 小卫说道。他对柳天云又说道：“你还有一线机会，现在我们还在缅甸水域。我安排了一条救生船给你，等下会有人来救你的。以后如何，你自己好自为之了！”

    然后他又转头对山下副领事嘲讽地说道：“山下先生，既然您能受人所托，我们也可以！”接着小惠就给山下副领事戴上了手铐，并把他铐在船长办公室的一个不能拆卸的扶手上。山下副领事哑口无言，他知道，多说一句可能小命都难保。

    “对不起，我不会离开的！这样的话，我宁愿死在这里！” 柳天云坚决地说道。

    “柳天云，你就走吧！你难道愿意死得这样毫无意义么？走吧！” 小卫的脸部微微地颤抖着。他看到柳天云丝毫不为所动，一挥手掌，砍在柳天云的脖子上，将他击昏，然后抱起他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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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前尘

    牟子宽站在自家屋子的阳台上，瞪着楼下自己那辆本田雅阁的车牌发愣，车牌尾号是926，这是他的生日，也是今天。那辆奔驰敞篷他让阿卡赶紧处理掉，太惹眼——他知道阿卡做事的风格，一向干净利落。小青那辆本来是银灰色的两门Mi

    i在夕阳中逐渐褪成金黄色，闪闪发亮，与周围火红的彩霞辉映着，融汇在周围方圆百里内的同样背景中，勾画成九月末的仰光市黄昏景象。

    半晌，他举起手中的啤酒罐将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然后顺手用力一捏，将不成形了的铝罐扔进一个纸盒箱里，转身进了屋子。这个两房一厅的公寓里一片凌乱。小青虽已下班但还没有回家，牟子宽重重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一张报纸胡乱扫了一下，再随手一扔。然后半身躺下，头枕着沙发垫，用遥控器打开电视，首先跳出来的是仰光本地新闻，还在报道加油站爆炸事件。先是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然后是那张熟悉的衰老的面孔，虽然戴着黑边眼镜却仍然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后面那双神经质的眼睛，就是那个已经看了八年了的塌鼻子女主持人一口缅甸腔英语，“Afte

    the b

    eak, we’ll talk to the fo

    me

    local police…”。

    “傻蛋!”牟子宽一按遥控器，转到下一个台，正在播放泰国足球超级联赛。牟子宽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正对了他的胃口，他是个资深球迷。才看了不到五分钟，电话响了。他顺手抓起无绳电话，“Hello?”

    对方很显然从他的声音意识到拨错了号码，“Oh so

    y, I called the w

    o

    g

    umbe

    !” 电话挂了。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爬起来，坐在电脑前，点击了一下“se

    d a

    d

    eceive”, 什么也没有。

    自从那次他被郑家雇佣到素贴山寻机抢夺林金荣的箱子之后，虽然交了差，但是他心里很明白，以郑家的阴狠与毒辣，他们早晚会找上门来。因此他很快地从苏梅岛搬到了仰光。以前想着的是年纪大了，就在苏梅岛养老，和小青终此一生，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但现在看来，连这个都快成了一种奢望。

    来仰光后他时常搬家，长的话不到一年，短的只有三四个月。小青曾经很不解，被他以特别的理由搪塞过去了，好在这个女人特别简单，对自家男人的事从来不喜欢刨根问底。自从搬到这个地方，家里的电话几乎很少响过。牟子宽除了三眼和阿卡等几个贴心跟班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除了偶尔去去黑狗干的火锅店，就是跟自己的以前在东方艺术学院的博士导师“老板” 傅丛嵩及其他个别要好的同学有些交流，他几乎就是在自我封闭地生活着。对他来说，每天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拿出那幅自己偷偷换掉的《八十七神仙卷》，一个人欣赏，有时候一看就是一天。没有人能够想到，他一个堂堂的中国艺术顶级学院的高材生，因为家庭的原因先是到了越南，再次流落泰国后，竟然混到了警界。在警界又因宋江式的仗义不得已跌回凡间，成为一名底层的造假画家。

    这些年他为边缘人士伪造过支票，画过假钞，也参与过很多次古画作假，慢慢地有了一点积蓄，也因为认识了小青，这才安定下来。他自己也没想到过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也能成为《八十七神仙卷》这幅国宝的拥有者。性格即命运吧，可自己算是男人中的上乘品德，不知怎么搞的就是这颠沛流离的日子。以前年轻时听导师讲起这幅画的传奇经历，当时真的是血脉贲张，热情澎湃，恨不得马上见到真迹，见到大师。但是真的看过这幅画后，他才明白，真正的艺术瑰宝，在于内敛，在于百看不厌，一咏三叹。他刚才想收看的就是导师和同学的电子邮件，特别是导师有时候提到的那些琐碎的家事。傅老傅老，自己年纪上来了，老师也老了。

    百无聊赖。他穿上外套，抓起茶几上的车钥匙，“砰” 地带上房门。

    从家到小青上班的地方其实只有十五分钟的车程，可平时这里的主要公路经常塞车，十五分钟的路有时候得爬上半个小时才能到。今天是礼拜五，正好是晚饭时间，路上的车非常多。实在是堵得心烦，他先把车开进一家麦当劳的外卖车道，要了个巨无霸套餐，然后驱车直奔海边。刚刚还夕阳灿烂的天空已经罩上了一层乌云，天快黑了。

    自从结婚之后，牟子宽把几乎一半的业余精力用在网上聊天和浏览各种中文论坛上。可是家里上网毕竟还是不太方便，而且容易留下痕迹。他曾经不断地升级和下载各种黑客软件，最后发现实在是太费钱了，几乎每三个月就有新的技术出台，搞得他疲于奔命，最后决定放弃。现在他家的电脑用的是局域网，速度奇快自不必说，网上泡烦了，自己还可以研究研究电脑作画。

    当他的车驶入海边停车场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停车场里一片空旷，看不到一辆车。他把车停在最靠近大海的车位，跳下车，随手重重地甩上车门。正要扭头往海边走的时候，突然觉得在离自己不远的角落里还停着一辆车，仔细看看，这是郑煌的。一辆纯黑色的柯尼塞格跑车，连车牌都没变。怎么今天这魔头也来了？牟子宽虽然并不怕他，但也不禁有些诧异。

    他知道的郑煌也是经历丰富，十本书也写不完的精彩。他们两个是因画结缘，如今又因画成仇。牟子宽今年差不多也快五十了，但郑煌虽然自称跟牟子宽的父亲同年，但牟子宽也是跑过江湖的辣条子，自然不肯相信。郑煌以前曾在美国萨凡纳艺术与设计学院读艺术设计，刚毕业的时候却突然决定去当兵。他出生的时候美军刚刚卷入越南这个大坑，对他来说也许是缘分吧，他又自愿报名去泰国海军，中间被派回美国受训过几次，直到后来从这个里面完全拔出来为止。不过郑煌从来不提自己在军队里和美国干过什么。回国后，郑煌以“特殊人才”的身份回大学执教朱拉隆功艺术系，从助教开始，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一直到系主任。年纪轻轻的他最多的时候任教三所大学，已经是全泰国美术与艺术方面的权威之一了。他愿意接受朱拉大学的聘任，除了学校本身的名气，据说也跟一些美国博物馆及欧洲顶级艺术画廊有关，但这个牟子宽也只是听说而已。郑煌虽然不太愿意提起自己的过去，但是人并不古怪，对人相当友善，风趣健谈。虽然现在自己了解到他的本质后看清了一切，但那时还是非常有迷惑性的。直到现在绝大多数人还是被他身上的光环迷惑，分不清真实与虚幻。郑煌的衣着也很有品位。据说系里有些女生对他有一种特殊的好感，如同后来好莱坞女星对著名导演和制片人所有的那种好感一样。但是没几年，他就辞去一切教职，回到家乡苏梅岛隐居起来。很快他的弟弟郑炫就以地产开发商的身份初入江湖，并且所向披靡，实力和财富指数型飙升。

    牟子宽远远地观察着郑煌的座驾，灯黑着，门关着，很久都没有什么动静。他觉得奇怪的是，既然车门是关着的，里面似乎也没有开灯，但他总感觉里面有双眼睛盯着自己。难道车里真的有人？会不会就是他本人？正当牟子宽疑神疑鬼的时候，忽然远处海边传来一声惊呼，紧跟着好像是有人呼救的声音。他来不及多想，便本能地朝着海边奔去。

    海边黑乎乎的，但似乎除了海浪，又听不到还有什么其他声音。牟子宽打开手机的亮光手电筒，只能看到附近一点距离，远处还是一片漆黑，只有从远处大楼里透过来的灯光还依稀能让牟子宽辨认出东南西北。他扯着嗓子喊了几声，四下无人应答。他到处走着看了一下，一切照常。一个巨浪“啪”地一下打了过来，差点把他卷入海里。

    牟子宽只能远远地走开。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一间铁皮屋子，像是白天海滩上的零售摊贩临时搭建的专用房间，门也是关着的，看不出有人在里面。牟子宽走过去推了一下门，门锁着。大概刚才是自己认出了郑煌的座驾，心中一直狐疑不定，他现在有点草木皆兵。他脱下Ｔ恤，把自己的头罩住, 然后狠狠地踹了一下屋子侧面的小门，门踹开了，他收不住劲，差点摔了一跤。

    进到屋子，他用手机一照，骇然大惊，墙壁上竟然写着不少看上去好像是恐吓自己的标语：偷窃者必被捉！还有一条是“快回家看看吧！”这些标语都是中文书写的，对不认识汉字的缅甸人来说就是天书。

    因此牟子宽心里非常吃惊，连忙退了出来。心想不妙，发足朝自己停车的位置奔去。

    可是奇了怪了，不管他怎么找，自己那辆雅阁怎么都找不着，而且郑煌的车子也消失了。当牟子宽失魂落魄地打出租车往回赶，一路上设想了无数个发生问题的应对方案。快到了的时候，他让司机停在有一点距离的地方，远远观察着自家的小楼，但一切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异常，他躲在暗处观察了很久，没有任何异动，这才慢慢走回家里。小青并不在，平时这个时候她应该已经做好了晚餐等着自己吃了。牟子宽心里忽然一惊，糟了！他奔到电脑前坐下，开机的十几秒像是漫长的几十天，终于好了，他左手拿出那个中午买的BigMac一口咬了下去，右手点击鼠标，打开了一个隐藏文件夹。

    他的主页是个叫“世界艺术论坛” 的中文网站。这个论坛除了讨论他感兴趣的艺术话题外，还专门有人转贴各类艺术新闻，省掉了他到处找中文艺术新闻看的时间。不过牟子宽喜欢这个地方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网站的访客多数是那些人在国外的中国留学生，而网站的主人也是个留学生出身的中国人，笔名叫“曹贼” 。这儿除了偶尔大家一起争论一些话题之外，气氛一直不错。不过最近不知道从那儿先是冒出来帮所谓的先锋艺术分子，不分时段不分话题地进行挑衅谩骂，贴一些乱七八糟地方上转来的垃圾，对着坛子上的传统艺术家用最肮脏的字眼辱骂。一时间论坛上乌云滚滚，硝烟弥漫。坛子上的正统艺术家一开始明显是非常错谔，想不出能上网的人居然能骂得出这么下流的玩意来，有些不知所措。直到有一天，一个以“灵龙石” 为笔名的油画师带头，突然象开了窍似的，以东西南北古今中外各地特色的市井恶骂猛烈还击。战火是先锋派挑起来的，这个时候却明显底气不足，弹药告罄了。

    牟子宽看见的第一个帖子就是骂贴，是个没注册过的水贴。后面的跟帖就是那个灵龙石的。然后下面一串长长的的跟帖。牟子宽一向是潜水的，看见这个帖子，忍不住“哈哈” 地笑了出来！然后摇摇头，心想这个曹贼是干什么吃的，也不管管，这坛子就快成垃圾桶了。然后从My Favou

    ite里点击了另一个叫“华图秀”的艺术网站，这个也是他常常登录上去聊聊的地方。

    牟子宽就是在这个网站上认识的三眼和阿卡。后来没想到竟然也在这个网站上发现了老同学柳天云的踪迹。他先是在论坛上读到一篇怀旧性的文章，觉得这个贴主肯定和自己有点什么关联，否则不可能他讲的过往怎么自己也特别熟悉。后来私下交流过以后，很快发现原来是同学柳腰。那真是“有缘千里一线牵”，网线的线。彼此有多年信任的基础，加上又都是天涯流落人，共同话题加上相似遭遇让他们很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都是把成全对方作为自己人生目标的奋斗要素之一，所以牟子宽的国宝回家瞒天过海之计只有柳天云最清楚。他们约定彼此互为备份，而且不怕牺牲，谁光荣了就由另一个接上他未竟的事业。三眼和阿卡也都是好兄弟，但比起他们俩这种，还是稍逊一筹。不是品德的关系，这个和爱好，教育背景，三观，理想，意志等等很多东西有关，难以一言以蔽之。

    电脑里的文件并没有其他人点击的痕迹，牟子宽心头稍安，他觉得家里烦闷，就下楼到离家最近的常去的那家咖啡馆坐坐。

    他点了一杯纯咖啡，说实话他很不喜欢那些坐在咖啡馆里装模作样的家伙。所幸这家受地段影响，这种情况尚好。牟子宽看了看表，快十一点半了。扭头看了看窗外，什么都看不见，窗户上结着厚厚的水汽。外面下着秋雨，隐隐约约能听见雨水和着冷风拍打着玻璃。外面一片漆黑，依稀只见三号路上来往的汽车红色的尾灯一闪而过。这里是老婆回家的必经之路。

    糟糕，小青这怎么还不回来？牟子宽有些焦躁起来，他拿起手机想拨老婆的号码。一个女侍应生提着一壶香浓的咖啡走了过来，笑着问道:“ 还好么？”

    “Good. 能不能再给我加点咖啡?” 牟子宽冲她笑了一下。这家咖啡馆他来了无数次了，但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个女孩儿，应该是新来的。长的挺甜，头发长长的，是柔软的沙色，最多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胸前的名牌上写着Nelissa。“今天挺冷清啊？”

    “下雨吧。再过半小时我就可以下班了，也累得我够呛，挺无聊的。” 女孩叹了口气，“你等的人到现在还没来啊？”

    牟子宽有心开她玩笑：“大概他女朋友太漂亮了，舍不得出门了吧！她长得跟你差不多。” Nelissa有些不好意思了，脸颊微红。

    牟子宽还想继续跟她调侃下去，突然瞥见三眼急匆匆地朝他走了过来。“Oh, he

    e he is!” 他对女孩说，“再加个咖啡杯，一份蜜糖和柠檬。” 女孩点点头，转身走了。

    三眼一屁股在他对面的座位上坐下，冲着他嘻皮笑脸地拿一口不地道的普通话说道，“嘿嘿，不好意思啊，让你少了个机会堕落！” 牟子宽抬起手腕，指指手表没好气地骂道，“不似你啊，人面兽心！” 一半普通话，一半广州白话。

    Nelissa走过来给三眼倒上咖啡，问他还要什么。牟子宽插嘴道: “Su

    e, o

    e Flied Lice (F

    ied Rice) lah!”, 故意损损三眼的老广腔，女孩手捂着嘴嘻嘻地笑着。三眼装着没听到，指着牟子宽，冲着女孩一脸坏笑道: “He’s bad, eh?” 女孩呵呵地走了。

    牟子宽看着女孩走远了，收起笑脸道：“干！明知道今晚有事，你还有心思闹！阿卡那里去过没？” 三眼看看牟子宽的脸色不太好，也不敢胡乱搞笑了，低下头喝着咖啡，低声说道：“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开工。家伙事儿都在车上。”

    牟子宽冲Nelissa扬了扬手，做了个买单的手势。

    这栋位于仰光北郊市河东道的独立屋里一片漆黑。屋子的左右和后面都有紧挨的住宅，间距非常小。一片二十多栋独立屋一字排开，面向着河东道。这些房子都是十年新的，屋子的正面基本上都安装了红外警报灯和摄像头。河东道的另一侧则是范夫利河，河堤起得很高。河堤和河东道之间有一片小树林。路不宽，任何车辆经过这一段路都不可避免地会被路边的住宅门前的摄像头记录下来。

    一辆黑色的雪佛莱SUV停在河东道的弯角外侧，那是个工厂的仓库停车场，没有任何照明。从这里观察那栋独立屋，正好成三十度角，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的样子。车子的发动机一直开着，车头灯全部熄灭着。车尾的排气管对着仓库边上漆黑一片的小树丛里，排出的白色尾气正好被树丛吸收掉。任何过往的车辆不仔细看，根本就不会发现这辆车的存在。牟子宽坐在雪佛莱SUV的后座里，透过夜视望远镜一动不动地观察着那栋独立屋。

    他低头看看夜光手表，正好是凌晨一点四十五分。三眼和阿卡一直平躺在前座上抽烟，怕烟头的火光被外面看见。虽然两边的车窗都给摇下一条缝，车里的烟味也还是够呛。牟子宽低声说道：“差不多了，阿卡把家伙事儿再检查一遍。三眼你警醒点，别抽烟了。别乱按对讲机！”

    阿卡从黑色背包里拿出两支没上弹夹的9毫米手枪，递给牟子宽一支。又摸出几个弹夹，递过来三个。牟子宽接过枪，插上弹夹，拉动了一下枪栓，关上保险，插在腰里的尼龙枪套里。他转身爬到车尾厢里拿出两个空的黑色尼龙旅行袋，递给阿卡一个，对他说到：“今天是求财来的，没有意外状况发生的话，别用枪！走！”

    两人分别从车的两侧跳下来，轻轻地关上车门。先是伏在车门旁看看上面马路的两头，确定没有车往来，然后箭一般地蹿过河东道，消失在屋外花园边上的树影里。

    雨开始越下越大。噼里啪啦的，砸在树叶上，地上。

    看着牟子宽下楼进了咖啡馆，胡教授和吕总几个坐在车里，交换了一下眼神。胡教授对吕总说道：“行动要快，当心他留的后手！”吕总点点头，然后看了一眼控制在林总手里的小青。她已经昏迷不醒了。林总有些为难的说道：“她……她好像是个孕妇。”胡教授冷峻地瞥了他们一眼，说道，是死是活，郑老板说了算。心软什么！听完这句，吕亮立即下了车，摸了摸腰间的匕首，便朝牟子宽家里奔来。

    趁着牟子宽不在家的功夫，吕亮成功地黑进了他的电脑。他通过特殊的暗网邮箱把资料都传了出去。打完最后一个字，点击了一下post，转眼看看电脑钟，吓了一跳。都快凌晨两点了！不行，太慢了，得赶紧回去了。他咕哝着，揉揉眼睛，没想到这家伙电脑里这么多黑客软件，破解和克制花了太久时间了。他站起身来，这才发现自己一泡尿已经憋了快一个钟头了。他几乎是蹦着往洗手间跑过去。

    当吕亮从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突然觉得房间有些异样。他扭头往牟子宽的房间看过去，发现门开着，只留了一小条缝。他记得刚刚进来的时候明明推过这扇门的，那时候还是紧紧地关着的。一股寒气从他的脊背上冒了出来，心跳不由地加快起来。坏了！他飞快地转头想找个顺手的家伙，看见墙角里支着根一米来长的角钢, 是前一阵大楼修漏的工人留下的边角料。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一把抄起来，然后靠在门口边上，听听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想起电视里的警察破门而入的动作，便以差不多同样快的速度转到门口，正对着门就是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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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恶犬勿近

    结果里面什么人都没有，连窗户都关得好好地。牟子宽的桌子有些乱。吕亮仔细看了看屋里的桌子和柜子，都没有被翻过的痕迹。他突然感受到一种即将窥视到秘密时的那种兴奋。虽然郑煌平时表现得非常容易接近，但是他对几乎所有的人来说，都有一种莫名的的神秘感。听说他们兄弟两个发家都是来路不明的商道，而且郑煌好像和泰国军方还有不少的往来。所以吕亮一直有种感觉他们正在做的东西跟走私或者毒品有关，因为这个情况不仅仅是洗钱，其实是在研究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地下金融产业链。可惜刚才的文件被整个加密了，如果要解开，需要花太多时间，他根本来不及。只能先按照郑煌指派的胡教授的要求，先把文件传回秘密基地，再慢慢由他们破解。但文件的核心内容自己就根本不可能知道了。他朝书桌底下再看看，有个褐色的公文包。他正要走过去仔细看的时候，突然觉得脚下粘着了东西，抬起脚，抠出来，却又看不真切。便走到门口打开灯，再往地上看，原来是个口香糖，而且是人嚼过的，仍能隐约看见上面的黏液。

    吕亮一阵恶心，内心不由自主地想着，“我说呢，还真以为撞上鬼了！原来这小子就是个邋遢男，根本没有老板说的那么神秘那么厉害。大概是他回来了，发现了我来过的痕迹，趁我上洗手间的时候溜出去的，跑得太快了！” 他忍不住开始猜想对方下一步的动作，跑路，摇人, 还是躲在暗处伏击？这几个办法都是常规操作，但万一对方一反常规呢？作为胡教授的弟子兼助手，现在他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

    想了这么多以后，对于发现郑煌的秘密这个问题，偷窥的吸引力一下子减弱了许多。他将公文包从桌子底下拉了出来，打开一看，一叠文件的第一页上有个红色的水印章“Co

    fide

    tial”, 页顶一个Logo里三个英文字母缩写是A.I.T。吕亮的心急速地跳动起来，他不知道该不该将这页纸翻过去，手竟然颤抖起来。可能他一直想得到的答案就在下面了。最终，好奇心战胜了对潜在后果的恐惧，这一页被翻了过去。第二页才是真正的封面页，“《八十七神仙卷》真迹隐藏证据考证与索隐” ！他的手急剧地颤抖着，他虽然不知道这份东西是什么，但是他很清楚这份东西意味着什么。这是世界级文物，真正的无价之宝。谁拥有了这份权威文件，就意味着他可以决定哪一幅画是真迹或者原作，因为他完全可以修正或篡改里面的认证内容。

    十五分钟后，他把复印好的文件和从电脑上下载下来的资料装入自己的背包，然后将原件放回牟子宽的公文包，顺手把他的房门一带，匆匆地下楼，消失在雨夜中。

    他的大脑兴奋而又紊乱，他也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回到胡教授身边，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牟子宽并没有出来阻止他。他该怎么做？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该上哪里去，也不知道。只是本能地迈着腿在马路上穿行。慢慢地，大脑又逐渐恢复了工作。他已经偏离了胡教授的方向很远了。清晨两点，他终于觉得，还是乖乖回去，有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了也是白拿。当他想明白了，也下定了决心，刚刚转过头，一辆车呼啸着从他身后加速撞倒了他，在倒地的瞬间，他似乎看到了师傅那阴冷而轻蔑的笑意。他伸出手想要呼救，却发现那辆车调转车头，又朝他轧了过来。这次他终于不用再想任何问题了，车上下来的人把他的尸体拖进裹尸袋，匆匆离去。

    柳天云从银行自动提款机将五千美元全部提了出来，这是他几乎所有的积蓄。然后，再用信用卡又提取现金，直到被拒绝交易，把卡给刷爆了。

    他回到家，将所有的信件放在厕所里烧毁，用马桶冲掉；然后将电脑的硬盘拆了下来，放在电炉的烤箱里，将温度调到最高…直到几乎所有的个人资料，甚至结婚照都被销毁。他不知道这么做有没有用，只知道用常见的话说，就是“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然后他冲了个热水澡，收拾了几件衣服，塞进旅行袋，匆匆走出了家门。走到公寓大门口，他突然想起有三天没有开过信箱了。信箱已经被塞得满满的。他一把抓出来，一面翻着一面往停车场走。跟往常一样，有一半是乱七八糟的广告信，有信用卡公司的催款单, 还有两三个医院帐单，银行的流水单等等。最后那个信封是空白的，没有出处，也没有收件人。他捏了捏，鼓鼓的。撕开信封，原来是个皮夹。他匆匆翻了一下，里面有信用卡和驾照，还有十美元的现金。抽出驾照看了一下，持照人的名字是阿杰, 男，明显是同胞的名字，地址是他这栋公寓的，单元号却是105，而柳天云住的是103，两家的信箱是紧挨着的。昨晚上是周末，大概去哪儿疯去了，结果把钱包给弄没了。哪个好心人给寄送回来，却被邮差扔错了信箱。对不住了，哥们儿！柳天云一面想着，一面发动了汽车。他要去的，就是老田的酒局。

    三眼的烟瘾眼看快熬不过去了。他低头看了看汽车的电子钟，他们已经过去超过半个钟头了，怎么还不回来？牟子宽做事从来不超过半个钟，不会有什么事吧？这个点他自己都来踩过两次了，黑狗干这小子给的消息应该不会有问题啊。户主一家一起去大马云顶酒店出去玩了，不到礼拜天不会回来的。正胡思乱想间，手里的对讲机里发出“噗” 的一声。

    三眼登时精神大振，他们就在马路对面了！他赶忙往路的两头看了看，确定没有车灯照射过来，便拿食指在对讲机的花筒上“噗” 得敲了一下。一眨眼，两条黑影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不过两个看上去都有些笨重。

    两人分别打开左右车门爬了进来，两个原本空瘪的旅行袋都鼓鼓地，放在车厢地板上的时候，发出金属撞击的声音。牟子宽低声道，“行啦！”

    “去哪儿啊”

    “钱公公那个丽春院啊！”

    “收到！”

    三眼刚发动好汽车，还没来得及系安全带。一辆货车“哐”地一声拦腰撞向他们，转眼间，好端端的三个人突然之间天人两隔。车里的一死一伤，三眼更是直接撞飞出了车外，重重地砸在了马路上。

    牟子宽当警察时受过训练，反应稍微快一点。他逃过一劫。然后装死躲在后座，手里紧紧握着枪，轻轻地打开了保险。血顺着他的头慢慢流下来，像一条赤红的大蜈蚣。他一动不动，任由它爬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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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死得其所

    柳天云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仰面躺在一艘小船上，面对的是被厚厚的云层掩盖着的阴沉的天空。海上的浪非常的大，船颠簸得很厉害。他想爬起身来，却发现肩膀疼痛难忍，根本就动弹不了，便索性又躺了下来。刚才在“基埠”号上发生的那一幕又回到他的脑海里，便再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手扶着船帮爬了起来。

    周围空空荡荡，看不到一艘船路过，只有附近的天上偶尔飞过几只海鸥。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手腕，才想起根本就没戴手表。不知道“基埠” 号抛下他后走了有多久，这时他发现自己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套上了桔红色的救生衣，原来那个被他们拿走的背包就被扔在自己的脚跟那儿，船舱里还扔了把全新的未拆封的船桨。他赶忙爬过去把背包拉过来。打开一看，那些资料已经没了，画也没了。不过被小卫他们拿走的那支原来阿卡送给他随身的自卫手枪倒被放回了包里。包里还有一个指南针，一把望远镜，还有几个罐头和矿泉水。另外还有一张纸，上面用钢笔写着：

    “没有必然的理想，也没有偶然的现实。努力活着吧，这才是最现实的理想。用指南针对着东方一直划，就会看见陆地，不要放弃。

    枪还给你。如果遇上海警，务必放下武器，不要抵抗，以难民的身份就地申请救护。

    你的同胞。”

    柳天云气得咬牙切齿，他懊恼地用力拍打了一下船帮，“无耻！” ，他愤恨地骂道。此刻，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不知道仰光在哪个方向。他也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划过船，唯一的一次是在曼谷读书的时候跟牟子宽他们一起去公园玩过。现在，他才真正感受到什么叫生不如死，宁愿刚才在“基埠” 上被一枪打死。他拿出那个指南针，才发现船头是对着东南方。他把船桨插到水里，用力地划着，却发现船只是在转着圈，根本就不按他预想的方向走。

    渐渐地，恐惧和孤独战胜了愤怒。求生的欲望变得比什么时候都要强，反而使得柳天云冷静了下来。他再次把船桨插到水里，不断地变换船桨入水的位置，每划一下，就观察船运动的方向，终于发现原来刚才船桨太靠近船身，入水也太深了。他重新调整了一下划桨的姿势，船终于按照他的意愿向前运动了。他顿时精神大振，再次拿出指南针，把船头对准了东方开始奋力地划动起来。

    “罗德康德”号是一艘泰国海军向美国英格尔斯船厂订购的扫雷艇，在接近退役的时间里被泰国海岸警卫队申请调入，现在已经成为海警的镇宅之宝。它满载排水量1100吨，已经是扫雷艇当中的顶级尺寸了。但它在这片海域搜寻了将近一个小时，仍然一无所获。

    就在早上十点半的时候，泰国海警值班部门接到一艘路过附近海域的韩国籍货轮的报告，说是在距离丹老群岛以西八海里的地方发现一艘救生艇，上面好像有人活动。具体方位是在安达曼海以东洋面附近海域。由于韩国货轮对附近海域不熟悉，因此无法展开救援行动。海岸警卫队正好在丹老群岛有一个补给基地，接到报告后火速出动，同时派出“罗德康德” 号和“山鼬”直升机对该海域进行搜寻，并通过无线电通知附近的渔船注意观察，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艇长伽达放下望远镜纳闷道，Whe

    e is that life boat? Hit the bottom al

    eady? It’s t

    ue that the wate

    co

    ditio

    is

    ’t ve

    y f

    ie

    dly today, but still it’s

    ot bad e

    ough to th

    ow the boat ove

    …他凝视着海面，脑子突然一亮。洋流! 南北走向的安达曼海比较狭长，这里的洋流也是由南向北的。如果救生艇上的人把船驶向东面的话，小船会沿东南方向移动。看来得向那个方向搜索！

    “Let’s head southeast! ”

    “Aye aye, si

    !”

    柳天云也不知道自己划了多久，肩膀的疼痛已经麻木，但体力愈加不支，肚子也饿了起来。只是当他一想到牟子宽，就不由自主地在心里焦躁起来。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他抬起头，似乎看见前方有几点黑影。他从包里拿出望远镜一看，是几个小岛！他不由地兴奋起来，马上放下船桨，从包里拿出小卫他们留给他的罐头，看了看，还是“姆林” 牌的午餐肉呢。他打开罐头，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只要有体力，就能最终回到仰光或者西贡，到了那儿，再找到牟子宽就好办多了！他想起小卫他们留下的那张纸条，又拿出来看了一下，心里不禁生出一丝感激。是啊，先得想办法活着。

    一口气一盒午餐肉已经吃光了，又喝掉了整整一瓶矿泉水。他把空了的午餐肉罐头扔进海里，拿起桨准备继续向东前进。突然，他觉得从东北方向传来细微的嗡嗡声。他一惊，放下桨，回过身去举起望远镜向远处眺望起来。似乎有一个小黑点向他这个方向移动着，速度很快。不一会儿，黑点变得清晰起来，那是一架直升机。柳天云顿时紧张起来，他不知道这架直升机是否冲着他来的。但是不论是与不是，自己的行踪一旦暴露了的话，可以肯定会被泰国当局拘捕。他马上检查了一遍身上所有的东西，确认自己原来那本假护照不在身上。他想，即使被海岸警卫队堵住了的话，他们也不可能马上确认自己的身分，不如像阿卡那样直接申请难民，还会有机会脱身的。

    他不知道的是，由于前些年大批台湾犯罪分子或偷渡者在海上被泰国当局查获，当局对来自海上的无合法入境手续的人开始实施严厉的监管措施，抓获后在身份甄别完成之前只能在监狱里待着。

    那架直升机显然发现了他，调整好方向直向他飞了过来，然后在近距离内围着救生艇盘旋起来，螺旋桨吹出的气流把救生艇附近的海水几乎搅了起来。柳天云在大风中都可以看得见直升机的机身上Coast Gua

    d的字样还有泰国特有的国旗标志，还看得见后舱那儿那个端着望远镜观察他的警卫队员。原本胸有成竹的柳天云阵势搞得慌乱起来，难道他们认出我了吗？他本能地抓起船桨又开始划了起来。

    这时直升机机头的高音喇叭响了起来：“We’

    e  Thaila

    d Coast Gua

    d. Ou

    escue boat will be he

    e i

    te

    mi

    utes. Please stay still. You’ll be all

    ight.” 慌乱的柳天云划得更快了。因为他知道郑煌和泰国海军的关系匪浅，因此并不想被他们抓去。

    伽达接到直升机的报告，不由得精神一振。“Okay folks, the choppe

    had a visual co

    tact with the boat! We’

    e o

    the

    ight t

    ack!” 他又呼叫直升机：“How is the co

    ditio

    of the su

    vivo

    ?”

    “Looks p

    etty good! But he looks ki

    da fu

    y. I do

    ’t thi

    k he’s a sailo

    , a fishe

    ma

    , o

    eve

    o

    e of those Chi

    ese boat people. He’s

    eally wei

    d…wait a mi

    ute…he’s t

    yi

    g to get

    id of us.”

    “Ca

    you take a close

    look?”

    “Aye aye, si

    !”

    直升机突然降低了高度，靠得更加的近，巨大的气流搅得柳天云几乎喘不过气来，无法动弹。“Please stay he

    e, ou

    escue boat is comi

    g. Repeat, stay still a

    d stop a

    y moveme

    t!” 直升机的高音喇叭又响了起来，语气明显地严厉起来。

    完了！柳天云知道不妙。他转头向四周张望了一下，似乎看不到有什么船在附近的海域。这时，他看见那个在后舱监视他的那个警卫队员手里的望远镜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支M-16步枪，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柳天云想起了包里的手枪，突然决定改变自己原来的计划。不能束手就擒！他猛地扑向背包，抓起背包，一个翻滚跳入船另一边的海水里。直升机上的人吃了一惊，后舱的警卫队员赶忙举起枪，向海里张望着。

    柳天云在救生艇身的掩护下，从包里拿出手枪，扔掉背包，然后按照标准流程，打开保险把子弹顶上了膛。他深吸了一口气，左手一把抓住船帮，右手架在左手手腕上，瞄准那个持枪的警卫队员扣动扳机。

    “砰砰砰！” 柳天云紧张得紧扣住扳机不放，九毫米自动手枪一下子射出好几发子弹。他也不知道自己射中目标没有。

    对方也还击了。一串子弹打在玻璃钢船身上和海水里，把柳天云吓得闭上眼睛，左手一松又缩到船身后面。然后一探头，又开了几枪。

    伽达的耳机里突然传来呼叫：“We’

    e u

    de

    fi

    e! He’s a

    med, we’

    e u

    de

    fi

    e!”他大吃一惊，救援直升机的武装火力很弱，如果对方有武器的话，直升机的目标太大，很难保护自己。

    “We have visual co

    tact, skippe

    !” 一名队员报告。

    “Okay, we will be the

    e i

    two mi

    utes! You ca

    get out the

    e

    ow!”伽达对着话筒命令道。他拉了一下警报，然后对着扬声器喊道：“Ale

    t! Combat ale

    t!”顿时船上一片忙乱。前甲板的20毫米机枪的帆布枪衣被卸了下来, 机枪手马上就位，进入战斗状态。

    柳天云看着直升机拉高，然后一掉头飞走了。他心里一阵高兴，用力扒住船帮，又爬上了救生艇。正当他拿起船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阵枪响，船边溅起一串一米高的水花。他转头一看，只见一艘海岸警卫队的巡逻艇正高速向他冲来，船头的机枪清晰可见。

    刚刚的射击明显是警告。机枪又冒出一串火花，这回明显近多了，还有一颗子弹击中救生艇的头部，就听见“当” 地一下，柳天云的耳朵登时嗡嗡直响，船身被推得打起转来。他赶忙趴倒在船舱里。过了一小会儿，巡逻艇的马达声清晰起来。艇上的高音喇叭开始对他喊话：“We’

    e Thaila

    d Coast Gua

    d! D

    op you weapo

    a

    d

    aise you

    ha

    ds! Repeat, you’

    e u

    de

    a

    est! D

    op you

    weapo

    a

    d su

    e

    de

    you

    self! We do

    ’t wa

    t a

    ybody to be hu

    t!”

    完了，这次真的完了！柳天云绝望了。他在船舱里翻了个身，仰面朝天，望着天空。他笑了起来，奶奶的！他骂了一句。就这样完了么？老子可不想坐人妖的牢！他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在扣动板机的一刹那间，他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家人，美丽的山，美丽的水；还有过年时的人山人海，海浪般的呼喊声，张敏的青春明亮的笑容，还有牟子宽的笑脸；还看见了火车上挑着担子挤在自己身边，身穿蓝色土布中山装，额头刻满皱纹，抽着无咀烟的老乡，咧着嘴对他笑道：“放假回家啦，细伢？”……

    胡教授和小林站在和平门拱底下，看着缅甸这一边通向泰国的长长的车队，好像这是他们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一样。许久，胡教授转头对小林说道：“Hey, ma

    , you k

    ow what? I thi

    k you we

    e

    ight, but……”

    内比都时间6月12日早上8：30分，仰光市慈济医院产科。牟子宽握着剪刀，双手颤抖着，他抬头再次问主任医师道：“A

    e you su

    e this is the

    ight o

    e?”

    “Yes! Just cut it!”医师远远地站着，看着牟子宽的眼睛坚定地答道。牟子宽咬紧牙关，用力一剪。

    ” 哇———！”

    “Oh, she’s got good lu

    gs!”主任医师微笑着抱起婴儿走到电子秤前放下，“Good! Huge baby, fo

    ty hu

    d

    eds g

    ams.”他把婴儿放入小青的怀中，“You’ve do

    e a

    i

    c

    edible job! Co

    g

    atulatio

    s, guys!”

    他走到门口，突然转过身来望着牟子宽问道：“Have you picked a

    ame yet?”

    牟子宽抬起脸，看着小青笑了笑，回答医师道：“Yes. He

    ame is Joe. I just wa

    a he

    to be happy all he

    life! Life is so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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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余韵不止

    牟子宽的枪法很好，以前年轻的时候练过。偶尔有一次，他到金三角做事，一个制作毒品的将军非要他陪自己出去打猎，说看得出他一定是个练家子。

    为了震慑住他们，牟子宽先是不用瞄准镜就一枪把一个黑熊腿打断，然后再悠闲地把它的心脏打爆，那可是在一百五十多米的距离上，用的是越南人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干的。

    这种事情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没有什么人敢干的。将军后来胡乱打了几枪，草草地结束了活动。

    事后他想要重金聘请牟子宽做自己的私人助理，牟子宽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他不想沾毒。他的理想是过非常平静的生活，每天白天画画，晚上就是陪孩子玩，或者上上网。

    柳天云死后，三眼和阿卡也命丧当场。牟子宽重伤装死，但还是奋力扑腾干掉了三个欲取他性命的杀手，吓跑了一个，自己奄奄一息，只剩下半口气。

    幸好被人及时发现并报警，他才逃过一劫。后来坐了三年牢。郑家虽然没有拿到自己要拿的东西，但看到牟子宽如此棘手，难以对付，也暂时放过了牟子宽。

    但出狱后他的运气一直都不怎么好，为了活下去，为了养活老婆孩子，他什么都干过，装修造房子，做假信用卡等等，后来去

    “种草”了，也就是种大麻，成品在缅泰边境制好，先运到加拿大或者墨西哥，然后再往美国运。

    一开始运过去的量不太大，赚得也不多。他就觉得既然风险一样大，为什么不一次做大一点的然后一劳永逸呢！

    于是他就决定来一次大的。事前也用了一些传统的反侦察手段，比如说故意拿两个黑垃圾袋装满了旧报纸，然后故意鬼鬼祟祟地装上皮卡，再下西雅图，看看RCMP(皇家骑警）和DEA有什么反应，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

    于是他认为自认为自己的尾巴是干净的。他这一次一下装了半吨的大麻，结果在美国交货的时候被捕了。

    二进宫了，自然是重判。但在牢里，他什么都不说。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什么都不说，外面的朋友会帮他请最好的律师打官司，家里的后顾之忧都会帮他搞掂；如果乱说，大概这辈子都必须住在监狱里头才能保住性命。

    他的朋友们当然没有亏待他，帮他把房子一次买下来，老婆孩子的生活都有保障。

    后来他被判了七年。半年后，他的父亲却因为这件事被活活地气死。于是，他的律师帮他以人道理由使法官同意他有条件地保释回越南奔丧。

    他回来后，朋友们都劝他不要回美国坐牢了，搞条船回缅甸一了百了算了。

    这个时候的他却因为父亲的死突然看开了，坚持要回美国把牢坐完。谁知道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却被海关移民局拒绝入境，牢也不用坐了！

    现在一家都回了缅甸散心去了。因为走得匆忙，家里面许多事情都处理的很粗糙。

    但是他后来想了想，为了国宝，他几乎是倾尽所有，还搭上自己最好的三位朋友，连上其他诸如黑狗干之类的人，也不知道值得不值得。

    他用了十五万美金的花费制造了一个发生在72小时之内的故事，可惜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也许国家都也来不及感谢。

    《八十七神仙卷》最后去了哪里，众说纷纭。有人说在日本，因为柳天云醉酒后山下副大使最早调包了真迹，然后演戏给小卫他们看，因为他早就知道小卫他们被人收买的事。

    也有人反驳说，既然山下已经拿到东西，又何必节外生枝弄出事端，这明显不合逻辑。

    总之各有各的道理。但是，使得大家觉得意犹未尽的真正原因，就如同郑煌的两个朋友说的，这里面能证明一切的原始文件，现在和所谓的古迹分离了，正是因为缺少了互相比对验证和循环推论的决定性证据，也就是说古迹的真假在世人面前应该还有一些未知的因素。

    郑煌赞同他们的观点，因为这时他的母亲卢女士已经去世，他也是想做他几十年来一直想做而未做的事情。

    所以，如果以后出现什么新的《八十七神仙卷》或新的论文之类的，不必惊讶，还要多多捧场作者才是。

    毕竟这貌似简简单单安安静静的一幅古画或者一篇论文，背后都藏着无数守护他的热血之人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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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郑齐敏的信

    我在塞班，想起你来。

    我竟是无法描述此时心境，我只是安静了。我想，如果一切重头来过，大抵结果还是如此。这些，或者那些。有，或者没有，其实都一样。

    这碧海蓝天，这白沙延绵，这峭壁断崖……这人流如鲫……我独自一人缓缓穿行在这北马里亚纳群岛，而你，你如影魅形。我走走停停，林木林木，此是万岁崖，彼是自杀崖，此处凤凰树，彼处椰子林，这眼前背后，缭绕的是查莫洛卡洛林的粗犷歌声，脚下，身畔，眼神延伸处，累累皆是弹迹炮痕……

    我一处处说与你听。如此则我一路行来，就如同你和我同行一般。

    是的，我是不远万里践约来了。

    你曾说过，阿敏阿敏，不如我们牵着手，远走高飞，到南太平洋群岛里，那名叫塞班的土地，浪迹逍遥，终此一生。我对生活的要求极简朴，天空及音乐，及你，已经足矣。至不济，我买地瓜给你吃，你倘使难以下咽，吃不下，但凡有一丝可能，我空腹也要买一点糖在地瓜上与你吃。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你。

    一年之前，你如是说。

    一年之前。流金岁月。

    我们同上教授的课。

    课开得太早。我尚未清醒——我在清醒的时候一向较安静——可是那天早上，我还没有睡醒。

    我得得得荡着长长两条腿，匆匆靠窗坐下来。坐下来把长发随意盘着翻卷起来——我的头发很长，无穷无尽地卷着麻花——一边把几根亮晃晃银簪子脑后胡乱插上去，一边听某某某枯燥的自我介绍。

    轮及我时，我轻轻掩口小小一个呵欠，站起来，眼神顾盼，说道：姓名：郑齐敏。性别：女。下面有人失笑。我继续：职业：学生。特征：与电脑和幻想打交道。下面开始安静下来。我又说：小结：与人无干，耽误姻缘。有人哈哈笑出声来。

    我微笑了一下，卷卷嘴角，继续说：年龄：二十二。青春如白驹过隙，转眼无，使人怀恨在心。三围：数字美妙。依赖情绪，偶有波动。下面笑声一片。我收不了口，索性抵死猖狷，笑道：可惜对应关系失误，该大不大，该小不小。听众哈哈大笑。我不动声色：企图：与我的M

    .

    ight沉埋岁月，长相厮守，终老一生。最大遗憾：上述企图终成泡影。外貌特征：充满内在美。扩展特征：追求外在美。基本路线：一手抓内在美，一手抓外在美。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下面掌声及笑声雷动。我施施然落座，你应该也在。

    我很有些小聪明。我一直知道这一点，有时候我得意，有时候我因之烦恼。

    有人在我的得意里站起来，说：姓名：莫仁。性别：男……我倏忽扬起下巴去看那个人。盍室有期待地轰一下哗笑起来。不拘他说什么都是一浪一浪的笑声。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呵，你抄袭。呵呵，你也是抄袭。

    但是，当我走过你，我还是注定了与你相遇。

    现在想来，那个下午注定存在，我亦注定不够清醒，注定人来疯地随风说笑。然后……然后的然后……我就那样一身浅浅的青和蓝，卷着一头放肆的麻花，迢迢走过去，与你坐在面对面了。

    自那天傍晚一见便未曾忘了。他说。后来。

    ——那天我花了三百泰铢，请你吃了碗牛肉面。你的手机放到桌子上。食指带了个铂金样钻戒，熠熠发着光。长及膝盖的青色无袖裙，窄窄的蓝长裤，青翠又醒目，波波漾漾的一头秀发，迢迢走过来……长长的两条腿……

    啊。我应一声。这样子。

    当初我确是不自知。亦无期望。只是年轻争强，想与他说说前尘往事。当然，也许也有隐隐的期望，只是我不自知——事情发生时我们往往不自知。我也许是厌倦寂寞了。要找一人与我击鼓长歌吟唱相和。

    因此当我一嗅着他那聪明跳脱气息，便循着声息而去了。

    我仔细审视他，然后说：人是有气味的你信不信？他作势抽抽鼻子来嗅我。随即退后，玩味地笑笑，说是的我知道。你确定——知道？他再点头，慢慢说：真是不容易。我哦了一声。他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们同行，背后忽然爆出大笑。两人耸然回顾，原来是几个小年轻，一副乐不可支的痛快相。两人摇头，相对而笑，问彼此：“喂，我们几时没有这样开怀大笑了？”然后对着彼此赫赫大笑几声，再到对方身后找彼此的影子。

    我们这样年轻光鲜，却道：“人生即是磨难。磨难结束了，人生亦即结束了。”——后来才知道我们所谓的磨难都不是磨难。他又拿意义这个词来问我。我说我不懂，这个词对我不存在。他怔怔看我半天，问：你悲观吗？我想了想，点头，说大约是。不过——悲观也没什么不好，只有彻底的悲观才有真正的乐观。为何？因为你知一切转瞬即逝，所以才会真正疼惜不舍。他看着我不说话。

    其实他也跟我一样。

    周末我们一起上课。下了课便一起。我与他同行去CASH BOX，他一支连一支，唱到嗓子沙哑。又与我谈流派及乐器，说葫芦丝，爱尔兰风笛，印第安排萧……我讶了一讶，即使学来卖弄，也得很有点聪明才行。因此便唤他林老师。

    他拉我去老光明看加菲猫，正将放映，我忽然记起手机忘在金星国际的柜台，一阵风一样跑过去拿，又一阵风一样赶回来。待坐在位置上发现汗都出来了，犹自气喘吁吁的，轻轻拍着胸脯安抚心跳。他侧开一点看我，嘲笑我原来是“香风细细”的淑女。我横他一眼，改口叫他林同学。

    自此表示敬仰便唤林老师。表示不满便唤林同学。别不多话。他笑笑，便知我的意思。

    也学了来，一次不知为何游到半夜，他并无抱怨，回家发短信给我：“郑同学。困极。安安。”

    其实后来的一切我们并未完全理解。如电影中年轻男女一般，都拼了力使自己看起来比实际上要好。我们重复说好的我来。是的没问题。大家脸上的笑纹弧度如此美好，却浑如复印机拷贝出来一般。

    也常常，累到面黑。倦到不欲醒来。

    一次他沉思半晌，直视我道：你可厌倦生活？

    之极。

    当真？

    是。

    阿敏，不如我们牵着手，逃离城市，远走高飞，到南太平洋群岛里，那名叫塞班的，浪迹逍遥，终此一生。我对生活的要求极简朴，天空及音乐，及你，已经足矣。至不济，我买地瓜给你吃，你倘使难以下咽，吃不下，但凡有一丝可能，我空腹也要买一点糖在地瓜上与你吃。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你。

    我头一低。多么美满。

    我哑声应：“好”。

    我只一声好，却从此心事委托。

    便是吃苦，我也心安。我是从此，放，了，心，了。

    虽然我未必不明白，浪迹天涯多少是个神话。但，那有什么关系？

    我用手划他的名字，说：你这名字真好，三木先生。

    他眼圈暗红。母亲当年不肯唤我林木。何故？母亲嫌它太过木气。则她唤你什么？母亲只唤我木木。哦，如此。可惜——母亲车祸，抢救不力，已成植物人。

    我轻轻啊了一声。

    他微微低下头。是叔叔，是叔叔他们，故意拖延。

    我掩口雪呼，父亲呢。

    他无言。

    当时离得太远，只能在脑海中看着母亲常常毫无声息被缓缓推出，嚎哭不已。小小人儿接连多日，黄昏时刻，独自一个悄悄跑至树下，靠着河水，陪树说话，请它照顾好妈妈。勿要牵挂，抑或不甘。

    我怔怔看他。原来也曾如此悲苦。

    不知何故，他被厄运缠身，饶是如此，他亦心安理得。从未见他掉过一滴眼泪。

    哦……家中尚有何人？

    尚有余恨。

    我摇头，心内叹息。

    自此，自此我便唤他十八十八。

    十八十八。可是你这姓真是不好，我怎么看着满是兵戈剑气，杀意起伏？我自顾自又说：于我也不好，偏生我姓郑，一关一耳之外，别无长物。

    落地窗外霓虹闪烁，流光异彩从他脸上汹涌而过。他张张口，欲言又止。随即骂我胡扯。笑笑说：祖宗姓林，我何从改变？

    我抬眼看他，听他父亲母亲地叫，百般都是不惯：自家亲人，何必如此敬畏？反见得生分。

    何止生分呢？林木说：我高中时，听说有个同学，在餐桌上，父亲一声咳嗽，他都会骇得筷子掉在地上。

    我听了一呆。

    我的生活和他不同，但我不知如何说起。

    不过后来我也慢慢惯了，会跟他说你父亲如何如何——一副庄重神气。

    他也变俏皮了些，提及他父亲，只说“我亲爱的老林大人”。

    他父亲。他母亲。我父亲。我母亲。

    我。我奶奶。我叔叔。我小婶婶。

    真麻烦。也真简单。我把名字都写下来，画一张宗谱图，跟他说诺诺，此人彼人。你与我。

    他低头看看，侧过脸看我一眼，眼睛都是笑笑。我顺顺当当接过他的笑。

    但我惯常在欢喜中有隐隐的不安。我终于踯躅了，说：十八，我俩连姓都不合……

    林木一张脸变幻莫测。我怔怔看他，忽然心中生怖：“十八，如何？”他一副辗转神色，顿了半晌，低声说：阿敏，你，你命里是有其他男朋友的人。

    我一怔。啊？半张了口定住。

    我好象一枚钟，他的话如那狠狠敲来的一记，我来不及躲闪，只余隆隆的回响。这都是几时的事呢？怎不见他人影？我紧紧咬着牙，只看着他，不说话。

    他，现在，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哦？几时回来？

    难说。

    我坐在他对面，勉力让自己微笑着，那些在喉口上窜下跳的疑问，终于缓缓浮现答案。我静静问他：那你呢，喜欢，喜欢我吗？

    他摇头。一字一顿艰难地说：你，命里面，不是和我的。

    和你——结婚？

    他眼睛里躲闪，说没有明说。但是……

    我低头想了半天，抬起头，象菊花一样慢慢绽开笑脸，对他玩笑地背叶芝的诗：分手吧，趁情热季节未把我们忘却，在你低垂的额头留一个含泪的吻……他一楞，继而摇头，啼笑皆非。

    我也笑。

    我是手脚利落的人，我不等他的但是。我要干净利索把这三败俱伤的悲剧扼杀在萌芽状态。我一扬手，一挥刀，生生斩断这一段情爱之殇。

    这一场，于我盛大开场，我曾伫立舞台中央，揣测下一场是唱是舞是离别还是相见欢，但等原本的铿锵两人行，忽然刹了车，定了格，我顾盼，竟不手足无措。

    我竟然心无旁骛继续念书，上课，吃饭，睡觉，谈天说笑，浑如无事人一般。

    只是，我突然有时发现会找不到自己，然后大汗淋漓不止。

    去医院检查，百般没有结果。我的眼睛乌亮，下巴很快尖起来。医生无法，问：可有情绪失控？太过起伏？我垂下眼，用力摇摇头。

    我以为我摇摇头，就真的可以没有起伏。

    此后直到如今。

    我们相爱相杀，恩怨情仇。

    偶尔我也揣测你说的那个人在哪里。曼谷？抑或外国？或者竟出了意外？但我也不言语。不探究。

    我不知我是如此决绝的一个人。我也不知，十八十八，你，竟也是如此决绝的一个人。

    我们如此也好。

    后来我遇着莫仁.他问：你想不想林木？我未置可否。他试探说：我计划要找个女朋友，你和我一道，顺便了结这个心愿好吗？我听了，竟然平静地说好。

    我竟然说好了。

    这个男人。没有你皮肤白皙，没有你头发含蓄。架着眼镜。足足低出我大半个头。俗之又俗，情感的物理学和美学的无机化学双料硕士。

    因共同学习而相识。课余我们便常常凑在一起吃饭，因此也常常在一起走路，后来养成习惯了，也常常一起看碟片，听音乐，逛园林。

    纯粹是因为习惯关系。

    再后来，他便开口问我，可否愿意结婚。

    我和他不过都是漂泊在地球的异星人，在曼谷此地意外相识。彼时他又遭遇某事，所以就走了。后来某事平息，他就来了。再后来发现事实并未如此，又起冲突，他便毅然决然离开了。

    但未料他出去数年也未觅到合适对象。不得已只好打点行装返回我身边。临行前我替他修改履历，安慰他说只是“betwee

    gi

    ls”，天道酬勤，向无绝人之路。然后我说，再见了。

    我不知何时养成恶习，认为人生一场，便是来练习着说再见的。

    仰光转机时他来电话，说想起前途未卜，心情寂寥，但见一日本女子，背一大大旅行包，独自靠在街头长凳上，正自咬唇落泪。因此心情安抚了不少。我调侃说：心理不必阴暗，可以一解乡愁。他听了也笑。

    他是在海外漂泊那么多年的人，自然明白这世界不是常常歌舞飞扬的。

    莫仁说他喜欢在深夜看恐怖片。有时也看歌舞片，音乐剧。曾跟我大力推荐《大河之舞》。痴迷爵士乐，喜欢NORA JONES.在东京时有轻度的抑郁症。

    我猜测他在仰光和东京曾经有背弃和遗忘。但我也不问，亦不介意。

    后来费尽周折，莫仁终于就职河内某上市公司总裁特别助理。他在仰光和我联系，东京亦有联系，后来来往飞曼谷也有联系，连面见总裁时该怎样配领带也来电话问。他还想再谋划两人未来，我却已明白曼谷一别即是永诀。

    后来他问我，你是不是，从来不曾想过我？

    我沉默。竟然如释重负。

    时光。我屈卧于时光之水上沿河无绪漂游，或沉默不语，或谈笑风生。但无论沉默或谈笑，我知我内心已长出绿色的苔藓，那些不能触摸的回忆，在我毫不留情的巴掌之下，打个滑就流窜。

    我面色端然，眼神清明，而，心事斑驳。

    在网上有人与我搭讪，说“我自东土来。”我无以应答，良久踌躇道“哦，东土是个好地方”。又有人跟我说“我来自玉门”我再来一声嗟叹“哦，玉门是个好地方”。

    ——那又有什么关系？即说是来自鬼门，我一样会应哦鬼门是个好地方。

    话语通常没有意义，它距离内心如此遥远。

    我的沉默如金。

    还有人跟我说：我真的，十分挂念你。我嗤一声笑笑，心中有点鄙夷：如今虽近情乡，大家多有捧场，但陌路不识，也不必如此安慰芳心。又立意与我视频语音。我说：我是决不会与你相视的，你倘使想让我白看，那洒家就施舍几个眼神出去。但本人嘴巴毒，对庐山真面目发表个人观感所带来之后果一应不负任何责任。

    那人笑笑不语。我发狠说：既如此，就说话。却仍不说话。我瞟了一眼，可惜，原来是个哑巴。对方又发话来，说他的声音真的很难听，怕一张口吓着我。我漫不经心又瞟了一眼，光线昏暗——好象还有几分斯文气息，可惜，原来是个公鸭嗓。

    命运多么不公，又多么公平。我发了下呆，想到人生际遇，得失圆缺，不知为何突生悲悯之心，因此一边收拾影碟，一边安慰说男子汉大丈夫何需介怀声线动人与否，倘使你真是觉得声音格外难听，可以先录下来慢慢纠正，大不了也可以去就医……你说两句我听听看呢？他还是说：我真是怕吓着你。我笑起来，我一个人出来闯荡江湖，多少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的声音能吓得着我？你且试试看。

    我的谈笑如珠玉满盘。

    他却发来一句：我是个打工仔，攒钱准备买地瓜的……

    我心中一震，惊呆住。即时收了笑，噤了声，睁大了眼去看那个人。

    那个惊，是石破天惊的惊。大半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以为今生今世就如此了，谁知空谷回音，忽然又有了消息……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一别经年，多少事……张张口，喉咙里卡卡的都是声音，却说不出话来，也实在——不知该从何道起。待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只抬起腕，轻轻在键盘上打下几个字：哦，我知道了。

    他吁口气，知道我终于知道了。

    我终于知道这失散了的前度林郎，道观一别，并未从此黄鹤桃花两杳然。此番再度杀回我的烟火人间。

    我们面对面，隔着时间，站在城市的两端，迢迢对望。

    对望无言。

    如同对峙的棋手，手中捏着黑白子，心事徘徊复又凌厉，怕一出手即是险招。凶终隙末。

    结局却是一念温柔，罢了罢了，长袖一挥，卷翻了那棋盘残局，任黑白两色零落满地滚走。

    我们两个人终于按捺不住约期晤面。呵，两相对坐，两人竟都是不安。我只觉得手足皆长，无处搁置，话也不知该怎么说。末了只得哂然：看，长时间封闭，见着生人说都不知道该怎么话了。

    他也不笑，只看着我，半晌方说：我是生人吗？

    我眼神迎上去，迎上又躲闪开，躲了再迎上来，最后无处可躲，只得跟他的眼神股股拧结一起。

    纠缠不清。

    晚餐毕他送我回家。半途却叫司机停下，转头问我：走走可好？

    一路穿桥过巷到了湖左岸。

    一路喋喋软语相问。

    至楼下，话尚未说完，我再回送他到小区门口，到了又再折回，短短一段路，依依眷恋，往复七八趟，变成了十八里相送。最后两个人醒悟过来，忍不住失笑，赶快挥手告别。

    自此日日相伴。绕护城河，过南桥、北桥，入凤凰区、三关坊，往纽因特街后敦士道而去。从街东步向街西，再从街西步到街东。一路说笑指点。

    待夜色深了，两人再步行一路迤俪沿原路回海里去。

    一日分别时他递来一楠木镇纸。我用手指轻抚，似有纹路。他笑说：上面刻有字，龙飞凤舞，回头再看吧。回家细看，却原来是：汝怜我心，我爱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绕。

    我看了这话，如轰雷掣电，心中有万句言语，却半个字也不能吐。我们自初相识至今，除塞班地瓜之外，虽两人心内明了，从未有此直白表达。

    次日见着他，只伸出手来给他，等他来握。他吁口气，伸手紧紧握住我的。他的手温热，而我的手指冰凉。那一瞬间的感觉，倾全世界的诗歌也难以描述。

    我心内长长一声叹息。

    一路无语。

    此后几日我竟然闭口不敢讲话。

    我的话太狠，心太野，下手太凌厉。我怕一出声惊动了我自己……我并非不知此行是何等的危险。只是这一次，我已经泼了心出去了，我沉沉地笑，我知道，我已经，喝令我海水一样的沉默从此退潮。我要自此，与这名叫戈之彦的男子，策马扬鞭，吟唱相和，纵横驰骋这生之辽阔原野。

    我为何要谦让？为何要？谁说她早来便是对？感情事，我哪管它早晚对错。我要定了这个人了。即若倘使他不要我，我一样情愿匍匐在尘埃里，仰面求他：十八十八，人只有这一辈子，这一辈子过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莫辜负韶华美景……

    我连一丝退路也不肯给自己留，若留也只是万劫不复之深渊。

    时值隆冬天气。

    我们得了空即手拖手在寒风中走。行行复行行，踏遍曼谷街巷里弄。

    我问：冷不冷？答：不冷，心怀毕热。我问：饿不饿？答：不饿，秀色可餐。我笑，问：厌不厌？答：不厌，时刻如新。

    他拖我到他的怀里，手环住我的腰，唇覆住我的唇，耳厮鬓磨。

    野火烧不尽啊春风吹又生。

    生生不息。

    这么厮伴了几日，他忽然被派往仰光出差。我依依眷恋，又怕他应酬太多喝坏了胃，临上机前发短信给他，说旅途平安，喝酒小心，给我健健康康回来。他马上回我：知道了宝贝。

    他叫我宝贝。这是他第一次如此亲密叫我，我听着一颗心如同平原跑马，得得得扑通直跳。每打开手机看一次就得得得扑通乱跳一次。

    他甫下飞机即电话我，声音很低很低从话筒里传过来，说我想见你。我听了如同在梦境之中舞蹈，问了时间即载欣载奔飞出去见他。

    我伸手触摸他，眉，眼睛，顺着鼻梁下滑，嘴唇，下巴，我轻轻解开他领口的扣子，喉结，锁骨，我怜惜说：“瘦”。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撩开我的头发，轻轻吻我。

    我一样是重声色的女子，只是不曾与他道破。我依傍着他，看他的唇，便想吻他，我也将手探进他的衣里，四处游走，感受他的震颤，怕痒，吻他脸上闪避的笑。我在他手指的扫荡之下，如烟花一般，恣意喧哗盛放。

    但是我们的至亲密，也仅止于此。

    我忍不住叹息了。他捧住我的脸，认真端详，低低问：怎么？我微笑不语。我是真的欢喜，欢喜到叹息。

    但是，我的命中人，不是他。

    十八十八，我原以为我们就此可以厮守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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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未知

    林木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收到过这封信。他说自己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那天夜里，他划着船，在黑暗中向着光明的地方划去。但是，要到达这光明，看起来不远，实际上不近。

    最终的他，在疲倦和劳累的双重作用下，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他才发现自己已经随波逐流，到了一个海岛边上。

    环顾四周，并没有什么人烟。也许这就是一个无人岛，所幸昨晚海上没有大风浪，否则只有葬身鱼腹的份。

    林木小心翼翼地沿着礁石向岛的高处攀去。湿漉漉黏糊糊的潮气，尖锐而错乱的野生藤壶，海浪凿出的千奇百怪的孔洞，都充满了危险和神秘。

    好不容易到了岛的最高处，林木这才发现，这岛并不是很大，形状也不规则，地势一边高一边低，像个逗号。更可怕的是，岛上连一棵树都没有，而且也几乎没有其他植物。只有偶尔路过的海鸟，在这里歇歇脚。海浪很大，烈日很毒，林木已经有点支撑不住了。他觉得不管是中暑还是饥饿，随时都有可能带走他的生命。

    林木俯下身子，小心地从高处下来，他先准备去摸一些鱼虾之类的填填肚子——只要活着，也许还有办法。他必须学会休息，保存体力。然后，再把一切交给命运。

    也许是上天眷顾，林木真的在一处石缝中摸到一只叫不上名字的蟹来。这里估计长久没有人类活动，虾蟹之类都看上去笨笨的，不知道快速逃跑。

    林木找了块石头，砸开了这第一只战利品。味道还不错，有一丝甜津津的味道。林木狼吞虎咽地很快就把这只螃蟹吃了个干净，嘴唇不小心被碎开的蟹壳弄破，流出了血。吃完蟹，他坐在一块稍微平整一点的海浪拍不到的石头上，远远地看着海面，期待能够看懂到有船只经过。

    遗憾的是，一直到黄昏，都没有看到任何一只船帆。林木被晒得头晕眼花，但是毫无办法。

    好不容易等到夜幕降临，温度也慢慢下降了。林木感觉稍微好受一些，他抓了一条小小的海鱼，浑身布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纹，也叫不上什么名字。看着这只小鱼，林木的心情终于感到平静下来了。

    他认真地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但是没有什么头绪。毕竟牵扯到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的是非恩怨，如果没有人能够详细地告知他内情，依靠想象，那绝对是无法还原整个事情的真相的。

    不过林木对郑齐敏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他觉得爱情的泡沫破灭了。就像网上看到的一句话那样：开始了吗——哦不，已经结束了。

    爱情的憧憬很快变成泡影，就像海浪带来的泡沫一样。无穷无尽的诱惑不断涌现又不断裂开，每一个，都是一个精彩但不完整的故事。

    睡魔袭来，林木看着漫天繁星，心里忽然觉得一阵澄明。也许，郑齐敏选择的，是星斗背后的黑暗的夜幕，或者，她也是不得已，被人扯着风筝线一样的命运由不得自己。

    老林呢，不知道这次能否再逃过一劫？林木有些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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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重现困境

    夜风还是比较大的，咸腥的海水拍击礁石，林木的衣服全湿了，加上汗，他身上又咸又干，难受极了。关键的是，他的手机被郑家搜走了，不知道时间。仿佛被困在时间之门里的一个怪兽，无论如何走不出这个怪圈。

    忽然，远处仿佛传来摩托艇的声音，林木蓦然一惊，竖起耳朵仔细地听，果然是。来的人是谁呢？他们是敌是友？一切都是未知数。

    摩托艇靠近了，黑黝黝的海面上他们的灯光像一条隧道，光明的隧道通向无边的未知的恐惧的暗夜。来的是两个人，林木都不认识。

    他们靠近了礁石，并没有熄火，只是降低了速度，并朝礁石喊话：“林公子吗？我们是你爸爸的朋友，来接你的！”

    林木热泪盈眶，他不知道老林在郑家有什么奇遇，但是，既然来的人喊着父亲的名字，而且能够找到这里，不跟着他们走，难道还留在这里等死吗？

    林木激动起来，忽然感觉浑身都有了力气。他站起来大声喊道，林我在这里。快艇靠近了，其中一个人伸出手来，想要拉礁石上的林木到快艇上来。

    林木抓着他的手，突然一个发力，那人猝不及防，加上快艇本身就有点滑，一下子掉进水里。说时迟那时快，林木一个箭步，跨上快艇，另外一人正在全身贯注盯着快艇的驾驶盘，生怕触礁或者搁浅。林木冲过来，狠狠一拳，也将那人打落水中。快艇失去平衡，跟着一个剧烈晃动，差点倾翻。林木看到这艘快艇和郑齐敏让自己驾驶的那辆是同一个型号，内心窃喜不已，他轻车熟路地调转方向，朝着远处有灯火的地方驶去。

    林木觉得这俩人之所以能够找到自己，是因为郑齐敏送自己出逃的摩托艇肯定装着什么定位装置，所以郑煌他们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们趁夜里前来，就是为了方便杀了他然后处理尸体。他早已不是刚刚出来读书时那个懵懵懂懂的少年郎了。挫折和危险让他加速成长，已经足以应付一些简单的局面。

    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是搬救兵，但是这救兵上哪里去找呢？老林还在他们手里，自己在苏梅岛一带两眼一抹黑，哪里有什么可靠而仗义的朋友呢？想来想去，他还是觉得要回苏梅岛，回到郑家。哪怕是最不好的局面，那么要死的话，能和老林死在一起，也算是父子二人最后的倔强，也是林家的荣耀。

    可是，大海茫茫，自己没有手机，也没有导航设施，怎么才能保证不像昨天那样，迷失方向呢？

    林木忽然惊喜地发现，这艘快艇上竟然有导航功能，而且设置好了返回郑家的路线。那真是太好了，一想到能够返回此刻郑家这个修罗场，林木豪气顿生。一方面，宝画是林家的，郑煌巧取豪夺，道义有亏；另一方面，郑齐敏欺骗自己感情，这让他现在十分恼火，渴望找个机会，和她讲清楚，也不必谁羞辱谁，最好是两不亏欠。男女平等，感情的天平既然已经失衡，那就找场子补回来，让它重新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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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龙虎争斗

    实在喝不动了，站起来，沿庄湾路往西走，那里有条河，曹得功想去解手。

    没有月亮照在这家烧烤店的店招上，但是有灯光。在大瓦数的灯泡周围，黑色风扇扇起的烟贪婪地围绕着黑底黄字的“北人烧烤”。没有风，天气很闷，闷得像丁葵的脾气。曹得功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把灯泡的“泡”写成了灯“炮”，被他揍的流鼻血。在他看来，自己至少对了一半。所以曹得功一直不理解他，他自己更加不理解。下午曹得功正在睡觉的时候，金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怀孕了。她叫金枫，是曹得功的第四个女朋友，朱拉大学的走读生，佤族。性格开朗得过分，人长得有点黑，却一直染着金色的长发。他们背后都叫她“疯子”。她都能怀孕？梦中惊醒的曹得功一直沉浸着这个好像开玩笑的事实，最后，曹得功和她说好，见面谈，再叫几个朋友见证。

    这家店在这里开了好些年了。老板是个很瘦的越南人，年纪不小了，老婆却很胖，很年轻。曹得功常常在国外漫画上看到的那种，一件罩衫从头到脚，像贴了商标的酒瓶。最近听说的消息是，他们在曼谷又买了一套房。曹得功他们点的肉串和烤素都进了肚子，不知道又为老板的下一套房添了几片砖瓦。金妹已经喝醉了，她伏在白色塑料桌子上，一动不动，就像泰国股市一样已经跌下去过了一次，还要再跌一次。他们几个好费劲地把他扶了起来。大家都觉得差不多了，但因为没法在这种情况下和胖胖的女主人公沟通，所以一致决定等她醒醒酒再说。

    曹得功晃着往前走，嘴里念叨着，我是不打小孩的。这个打，大概是消灭，杀死的意思。刚才大家都在帮金妹想办法，肚子里的娃是个意外，如何处理意外，一群男人是没有好办法的。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小孩教育上去。曹得功暗想，这也是金妹郁闷到喝醉的原因之一吧。

    河边黑乎乎的，一股朽坏的腐热。刚做好准备工作，后面一个黑影恶狠狠地问道，老黄？曹得功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正准备回头，一根坚硬的木棒闪着风打到了他膝关节的凹处，是棒球棒。一声脆响，他跪了下去，嘴里吐出一口秽物，都是未完全消化的烧烤和啤酒，酸臭无比。

    在龙吉医院三楼的病房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金妹是曹得功第一个看见的人。金妹酒已经醒了，昨晚肯定没回去，眼睛很红。她说哎呀你可醒了，我查了你的手机，没想到你个天杀的还真的有其他贱货。曹得功转过脸去，不理她。她又开始哭，说她没敢报警，但警察还是来了。那肯定是老板报的警。等下警察还要来。她什么话也不想说，只是哭哭啼啼，然后口渴的厉害，想喝水。

    喝了一大口打开的不知道被谁喝了一半的矿泉水，把瓶子朝墙狠狠地扔过去以后，她问道，谁他妈这么恨你？

    虽然那些人昨晚没有打曹得功的头，但背上挨了不少棒子，疼得要命。金妹一直哭着，说要是死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啊？还是因为外面的其他贱货才导致他骨折的。虽然动机不高尚，但金妹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这帮流氓肯定认错人了，曹得功还记得那个挥棒的影子在我倒下之前问的那句话，老黄？可是他是老曹啊。

    金妹虽然大名叫金枫，据她说她爸爸是个佤邦军人，特别崇拜美军，从82空降师到绰号“高山”的第10山地师个个都能如数家珍。本来是想给他叫金美的，后来怕她母亲不答应，就改了过来。但金妹一点也不喜欢军事。在她看来，男人谈论“侧卫”和“鹰”的PK就好像球迷在讨论足球场上的技战术，都是扯淡。在曼谷这个侦探系行业里，曹得功是为数不多的把探案作为职业目标的有为青年，虽然他长得很黑。金妹大家叫他疯子是因为她虽然高高胖胖但性格非常强硬，甚至有些暴躁。但她绝对不是不懂人情世故。

    她在学校论坛上发布电脑维修信息，被人搜到以后叫去改装网络，搞好以后，那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凑上来，说再帮忙做个按摩吧，5000泰铢费用。金妹直接上去就和那个看上去高高大大的男人大打出手，把和她一起去的另外一个女生吓得逃了出来，连自己的U盘都没敢拿，回来后告诉同学，一宿舍都吓坏了。但金妹毫发无损地回来，还带回来修网络的费用。所以此后大家常常能够在无聊的时候根据金妹这个故事的设置编造一些另外的应用场景，以至于这个故事被同学逐渐边缘化为一种理想的侠客境界了。

    后来那个又跑去拿回来U盘的女同学，则被大家叫做傻子。疯子和傻子不是一个班级的，她们俩怎么搞到一起的，曹得功这个三大五粗的爷们讲起这个来，总是脸上带着坏笑，有时候还会忽然闪现出红晕，然后紧跟着一个词就是：唉，别提了。

    大家对金妹的取笑持续不了一个月，她就忽然有娃了。傻子下午告诉宿舍里那几个死党的时候，她们的眼神明显诡异起来，大家可能都觉得，这个有点不大靠谱。但皇上养娃与太监何干？大家只好热心地一起去喝酒讨论这个问题，顺便释放一下烦闷。这些孩子就快要毕业了，还有一个多月。

    最要紧的是找工作。毕业论文答辩和男朋友这些，那都是学校的事情，好工作才是自己的。傻子奇怪的是，丁葵对这个一点也不上心。

    丁葵的爸爸以前是一家做棉纺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业务主任，这家公司属于泰国大型国企，整个集团是政府直管的。工作需要他爸爸经常出差，一去就是三五天半个月的，各地的产棉区据他说几乎都去过。四年前也是夏天，有一天晚上很晚了他喝得醉醉地回家，说要离婚，还说要实现自己的爱情啥的。然后把一杯丁葵给他倒的茶摔在客厅的地板上。丁葵看见她妈妈从房间出来，开始动手打扫，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哼”了一声。她爸爸甩手一记耳光，打得她一个趔趄。那时她已经读高三了，个子和爸爸差不多高。和疯子比起来，丁葵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女生。她挨打了，她妈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只顾做卫生，甚至表情都没有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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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深藏不露

    但丁葵不知道怎么搞的，认识了一个校外的男朋友。这个人不但年龄大，能力也大，很快帮丁葵成立了一家公司，叫一丁商贸，据他说是拿丁葵的名字命名的，而且只爱丁葵一个。傻子觉得一点意义也没有。那年考试，英语的阅读理解本来是傻子的强项，但傻子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心里翻江倒海地难受。出考场的时候，很多一起考试的同学都是爸爸妈妈甚至爷爷奶奶陪着十八相送，十九相接，只有她是一个人，那天还下着大雨。

    傻子心里很难过，她本来非常想考个好成绩，但最后还是没有做到。成绩出来以后，傻子大吃一惊，算失败吧，老师们都说她考砸了，最后她只能进了朱拉做个走读生。

    丁葵是傻子同宿舍的。第一次见面，丁葵笑眯眯地说道，我叫丁葵，葵花的葵。这也是一种草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她的眼睛在眼镜片后面闪着光，特别可爱。

    傻子紧紧地抱住她，她说自己一点也控制不住自己，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爱乖巧的同性。第一次见面，就这么冲动，按理说丁葵应该不喜欢才对。但是，丁葵从来没有问过她，她们成为了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无话不谈，彼此没有秘密。

    傻子说在高中自己暗恋过同班一个 男生，不凑巧的是，他爸爸和傻子爸爸认识，他们还一起在网上打游戏，是同一个公会的，还一起线下约活动。傻子不敢向喜欢的男生表白，直接和这有关。其实年轻时候的一切东西，都是被外界影响了的。所以，直到高中毕业，傻子都没有和那男的说过几句话，她虽然学习中等偏上，但最后只考了个走读生。

    丁葵说傻子，你连薯片都考不过？班上最笨的一个女生外号叫薯片。丁葵的意思肯定是傻子可以加加油，毕竟她的爸爸下棋厉害极了。丁葵说这句话的时候，脸红红的。傻子没有理他，没有理不是没有理，是觉得没意义。

    刚到朱拉的那段时间，傻子心情灰暗极了，觉得一切都虚无缥缈。她甚至打过一段时间的页游，那个以三国为背景的日本游戏曾经也浪费了她很多时间，直到丁葵摔坏了她的电脑。

    那个电脑是一个女老师买给傻子的礼物。她感激傻子在她刚刚来傻子所在的那所高中的时候没有和班上其他女生一样欺负她，她那时确实是一只懦弱的小绵羊。但现在听说已经带高三的数学了，还是班主任。

    张瑾悄悄偷看了丁葵的手机就因为丁葵长得漂亮，在高中已经属于被上帝筛选过的花朵了。丁葵身上按说不应该发生这样低下的行为。据张瑾说和丁葵发暧昧短信的人好像是她高中的校长，校长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就是那个经常当着不少人的面说自己肾亏的老男人。老师们都在背后说他要不是有后台，早就该滚蛋了。

    张瑾就是薯片。那年泼水节，校长买了新出的苹果给丁葵，丁葵没要。她不是薯片。丁葵自己做了老板以后，生意竟然很好，也许是他经营有方，也许是他运气不错，总之，她给了傻子一张信用卡副卡，意思是傻子随便花，她还。

    作为一个即将成年的未成年人，张瑾对她们的行为嗤之以鼻。但作为她们的同学，而且不是唯一的同学，她渴望同样的收买。但后来大家分析，丁葵是想要根据信用卡账单来了解傻子的行为，她判断傻子不太会怜悯薯片。一个经商的大学生怎么会懂得社会人的心呢？在这个逃离校长暧昧的同学出现在傻子的印象中以后，傻子觉得薯片就好像油炸过的女孩一样腻味。这种对不良女性天然的憎恶心很长时间把持着傻子，让她以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态努力学习，她的社会的成绩提高很快，尤其是这个丁葵老师教的历史。

    丁葵在背后和男友肯定密谋过，薯片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这大概警告了薯片离傻子远些，这也许就说明不了丁葵的人品，但是，傻子还是脱离不了善良的泥沼，她经常接济薯片。薯片后来告诉傻子丁葵和她原来的校长有暧昧短信。傻子反问她你怎么知道的？薯片脸就红了。薯片觉得既然有纯情不追求纯情非要去推进糟污实在难以理解。为了拯救傻子，她告诉傻子她不小心看过丁葵的手机。傻子冷笑着说，你编的吧。薯片发了个誓。

    薯片的誓让傻子忽然想笑。她想起自己在考场上想起的那件事来。虽说誓言和易经一样对世间几乎毫无用处，但薯片发的誓是，我要是说谎，就让我找不到男人。

    单纯的傻子，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薯片。找不到什么男人？穷的？老的？还是烂的？

    这是傻子和薯片最亲密的一次对话。丁葵虽然严苛，控制欲强，但绝对不是一个小气的人。所以只有她们两个知道苹果究竟给了谁。

    薯片小心翼翼地享用着傻子的善良以及她从丁葵那里间接得到的实惠。据她说她也曾攻破过一位男人的城堡。原因就是她两个月前突然要买电脑，缺一笔不大的数目。她跟傻子说自己和同学准备做一个社区的局域网项目，傻子哪里肯信，她毕竟是和疯子见过世面的。但他还是给了薯片这笔钱。奇怪的是，这次他没有给她刷卡，给的是现金。当天晚上薯片就拿回来了一个全新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和一个男人城堡的钥匙，她甚至嘲笑傻子不知道如何在城堡中战斗。这件事也让傻子沮丧了许久。

    后来疯子试图再联系她出去修电脑装网络，她以各种借口婉拒。丁葵就慢慢明白了，她更加讨厌薯片。但用着本质上是她的钱买的电脑的薯片，则对外宣称是自己男朋友毕业时送的电脑，还时不时带着这个道具去外面星巴克或者麦当劳充当气氛组。于是傻子和丁葵都被迫和她断了联系。

    在这件事上后来傻子觉得丁葵是长大了，所以和她的关系也慢慢疏远下来。她知道，自己喜欢的是那个可爱的萌萌的永远长不大的丁葵。反而现在，她们开始别扭起来。

    后来，傻子也找了个男朋友，是曼达卡人，丁葵是清迈人，但是，傻子的男朋友和丁葵居然认识。他们怎么认识的？傻子曾经很正式地问过丁葵，丁葵非常严肃地说，不要讲这些没礼貌的话。丁葵问傻子这个男朋友是别人介绍的。到底是谁介绍的？傻子也没有说。

    傻子有个表弟在帕尧上学，舅舅姓方，舅妈姓原，傻子不知道他们又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傻子对舅舅家的事情所知甚少，和妈妈不怎么带她去舅舅家走动有很大关系。

    丁葵在外面有人了。这是傻子第一次听薯片提到的时候，她很奇怪自己竟然没有愤怒。也许上次回宿舍，她准备按门铃之前听到里面有亲热的声音时就明白的。傻子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和丁葵的关系。丁葵虽然给过她不少钱，但这无法剥夺傻子恨她的权利。但是，傻子就是恨不起来。也许那一刻，傻子没有有冲进门去揍她们的冲动，就意味着时机已经错过了。所以当门打开以后，他们都装做没事的样子。傻子也只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吃饭的时候傻子试图找碴，却发现自己弄乱了一切。丁葵拿起外套就出去了，那一夜她没有回来宿舍。

    傻子没想到的是，丁葵居然生自己的气，觉得是傻子把自己赶出了宿舍。而正是这次一宿未归，丁葵成了别人的人。

    傻子自己没想到丁葵那一夜再也没有回来过，她给丁葵留了一夜的门。

    曹得功躺着病床上，护士换药的时候，他痛苦地哼哼个没完。

    手机忽然响了，看曹得功动起来非常痛苦的样子，肯定不便接听，金妹赶紧起身把电话拿给他。陌生号码，曹得功接了。一个缅甸口音的男子在那边说，小兄弟，对不住啊，我们……没等他说完，曹得功狠狠地骂了一句脏活，然后把电话掐了。因为用力过猛，他又感到伤口一阵疼痛。

    没过多久，那个号码发来了一个短信，大意是确实认错人了，表示歉意，并且愿意承担药费。这他妈骗鬼呀。曹得功本想回信骂他们一声，但是写了几个字，就觉得没必要。然后又删除了。

    中午十点多的时候，附近警署来了两位警察。他们询问了一番，说他们正在追查，有什么线索配合他们，让曹得功回忆一下有哪些得罪过的人？然后把笔录拿给他看，还让他按了个指印。戏演得挺像模像样的。谁都知道他们一回去，这事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曹得功给黄有欢打了个电话，电话无法接通。

    下午护士换了药以后叮咛了一番就下班了，曹得功半躺着休息了一会儿。金妹看起来也困得不行，一直打盹。曹得功让她回去睡，她不肯。非得有人来替换她才行。曹得功无法，只好依着她，趴在病床的一角小眯一会儿。

    忽然，一个瘦瘦的身影出现在曹得功眼前。他努力睁开眼，竟然是烧烤店老板。

    老板拿了一束花，放在柜子上。然后对金妹说，我车子上有些水果和吃的，刚忘记了，麻烦你帮我拿下去。说完把钥匙递给了金妹。金妹看了看曹得功，又看了看老板。虽然平时常去消费，都蛮熟的，但这次老板的眼神和平日完全不同。金妹于是乖乖地出去了。

    老板看了看周围没人，突然站着身子，凝神静气，然后用一些武术的手法在曹得功腰和腿部推拿了一番，虽然看起来像那么回事，但火烧火燎地疼。过了一会儿，疼痛感减轻了好多。曹得功心中暗想，真看不出，这个以烧烤为业的人，竟然是个江湖中人。

    疼痛缓和，曹得功感激的看着他。他平静地说，小曹，昨天是我送你到医院的，药费我先垫着。你别管其他，好好养伤。叫你老婆或者朋友过来照顾下。这伤，至少得半个月。你知道，我那边生意还得顾着……

    这时，金妹拿了一个果篮和几盒点心进来了。老板闪到一旁，说，你们先吃饭吧。

    曹得功感觉这么一弄，自己已经恢复了七八分，加上确实也饿了，就让金妹拆开点心，拿过来吃了起来。吃到一半，一抬头，老板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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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迷离

    牌桌上已经有三个幺鸡了。黄友欢抬头望了一眼李杰，等着他打出来一张牌。他的两只胳膊都搁在桌子上，虽然大家都是警察，也很熟，但这样还是比较职业一些。黄友欢的眼角有点涩，这时烟灰在他发黄的指间的烟头上快速地生长，像一颗生病的橡皮附在细细的白色铅笔上面，在嘴角的一侧亮着。灯下他深皱着眉，右手五指并拢地蜷着，握成一只鹈鹕的嘴，那里面含着刚刚抓上来的鱼一样的未知数——他希望是五饼。

    烟徐徐地升起来，像个腰细的姑娘在画上跳舞。黄友欢几乎不抽烟，但很奇怪，他能闻出各种烟在燃烧中传出的味道，至少是大部分。很多人不信，靠这个功能黄友欢赢了不少顿饭。忘记说了，黄友欢从小一个耳朵听力障碍，但是并不严重。当升腾到戴着绿色帽子的吊灯灯泡附近时，它俯下了身子。灯泡很亮，是白色的节能灯。那光就像是一种传说中的纯洁。有些姑娘很可能会被钱一样的犀利的亮击倒，顺势伏在阵地上，但她的头依然向上伸着，像棵绿豆芽的头。这让黄友欢想起他曾经见到的一幕：诗雅的头发垂下来，像一个白色的甜瓜被头发一样地的琵琶弦遮着一部分脸。也许几个月以后的一次某个活动室的小姐也是这样子长头发半遮脸，刚一坐下，从李杰留着的硬骆驼盒子里红红地抽出一根，姿势顺溜得像是柜员机里拿出自己的卡，又像是看见你就躺下，熟练地脱衣并且喊着快点快点，她的手像个探雷器一样能探出打火机埋得多深，便一把挖了出来，点火就像是剪断一他根引线，然后长吁一声，很舒服的看着就好像烟里面有她向往的巴黎的景色。

    黄友欢过去当过兵，泰缅战争只接到个尾巴，从有限的经验判断，他觉得这女人肯定吸过毒。接着他感慨她像一个围棋棋手一样一个随手准确地把打火机投在两个酒杯的中间，打火机尺规做图一样垂直地等分了两只又接近圆也接近方的的白色酒杯，一杯里面还有一半掺了康师傅的芝华士。当然，这里的芝华士和我们一样，都是出来装的。这女的是李杰点的，嚣张得有些漂亮，这个黄友欢得承认，有时候他特别会在这种场合发现一些适合给导演演女主角的人选。这里的规矩是买单的人不一定有权第一个挑选，和交际的原则一样，这是主随客便的潜规则。黄友欢坐在这个女的旁边，问她叫什么，她说叫小小。黄友欢就只是笑笑，也不多说什么。喝了几杯后李杰就会开始唱他总是第一个唱的泰国国歌，他是新移民，特别喜欢显摆自己对新祖国的忠心。黄友欢随便听了几句，装着跟着哼哼。然后大家堆雪人一样地把笑集中起来，开始勾兑业务。

    识相的小姑娘就会说自己去换下衣服，时间进入盛世，黄友欢就随便和坐在自己旁边的小小聊起了。刚问她会不会说泰语，坦率地讲这里黄友欢自己应该首先尴尬一下的，毕竟他们已经用泰语聊过几句了。但她像个韩国人一样G点长在嘴上。她开始那一夜最伟大的表现：她沉默了一下下，看着刚刚从嘴一样的飞机上下来的烟说，泰国人说泰国话。黄友欢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喝了几杯，玩了几圈骰盅，黄友欢说最近有部美国片子《穆赫兰道》不错，她说出来卖迟早是要还的。黄友欢说因特拉肯冬天挺冷的，她说我们曼谷更热。她的嘴像枪一样顶在黄友欢强装逼格的头上，像是命令他立即愚蠢起来，而且不准变回来。但黄友欢那天确实是刚刚看完那本格雷厄姆的《聪明的投资者》然后被他们叫去唱歌的，而且他是带着它去的，只不过把它一个人留在车上了。这本书黄友欢花了很长的时间才买到。

    然后小小唱歌，一边唱一边脱。大家看完了，黄友欢说，完了。这时李杰也唱完了，听见说话就过来掺合，指着来的一位朋友说A总是泰国股市的大鳄，从1个亿炒到了500万。然后一个人放肆地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很独特，有些鹰一样地委屈在里面。小小的醉眼更加轻蔑了，她说，你有我惨吗？我满仓男人。黄友欢笑着说我听说中国股市有一种品种叫B股，谁要是满仓岂不是搞笑？小小说你满仓中国的ST股，又说那位大鳄满仓ST B股。她真的醉了，因为后来为了争论后市到底看多还是看空他们真的差点打起来了。而小小已经抱着房间的柱子睡着了。

    诗雅走后，这里应该没有人比黄友欢更渴望爱情。难道小小想和他PK等下在床上谁更有力气？黄友欢原来认为KTV包间是曼谷最温馨的人际环境，这里没有饥饿，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现在这里像个战场。这公平吗？人吃人难道已经渗透到这最后的角落了？他不明白。他只能祈望等一会儿李杰双唇也是轻轻往上一吁，不要把她带出去，把她留给自己。

    也许她就是故意的，因为她也是个生意人，可能不满足于常规的小钱，她懂得挑衅男人的征服欲就可以收获更多，也许她的父亲还真是等着钱动手术呢？这是黄友欢后来带着她从这家“南国春”出来后被风一吹突然想到的。她不肯出台，还一直坚持，在李杰反复打开钱包期间，她语气坚挺，但我也察觉到了她眼中地犹豫。装逼是一种金属，而且耐高温。直到黄友欢攥紧了她的手腕，她疼得翻白眼，但仍然坚持看着天花板，黄友欢觉得自己的眼神应该扎得她更疼。后来她轻声骂了一句人渣，黄友欢说，李总，她叫你。她实在忍不住就扑哧一声笑了。气氛开始缓和起来，暧昧慢慢走进来。李杰曾向大家夸耀她其中的一条腿就像火电厂的烟囱，又直又白，但是需要烧开——等下一幕的开始？李杰在饭局上把这个叫做“早睡早起”，早晚是睡，不是老板就是客户，早点睡就早点崛起。当时桌上还有他带来的另外一个女的，那女的对此笑意盎然。这说法对吗？黄友欢曾经想过，再过两个小时以后就是凌晨两点将会有个他一边下着雨一边开着黑暗的车一边拼命地听着香港歌手陈奕迅的《浮夸》一边想着这个命题。这是不对的，开到社区门口时他关掉了比亚迪送的那个一块钱的车载MP3时就决定了这个看法。门口的保安好像在打瞌睡，屋村他住这一座。

    黄友欢对中国麻将并不精通，但有时候李杰有事求他，就会拼命给他喂牌，让他胡，还夸赞他牌技超人。他有时候挺享受这种浮夸，有时候又觉得实在是有点浮夸。此刻他手里有三个二条，一个三条，其他的都成牌了，这一把他第一张牌打的就是幺鸡，孤苦伶仃的幺鸡。想不到后来会抓到这么多条子。一个孤幺鸡么，他想不到它能改变小小常常无所谓的看不起的命运。

    我叫小小，记得第一次钱公公把我介绍到这个圈子的时候，他们都说你这个姓很少嘛。我微微地一笑。在夜总会上做销售的时候，为了练这个笑，我在家里厕所的镜子上画了好几个坐标，后来当我觉得差不多达到了著名画家冷军那幅《关于微笑的设计》的效果时，我的衣服已经由普通货转向大牌。每次出门前，我都先看衣服整齐不，然后用手指蘸点神仙水，抹抹两只颧骨。人白嘛。

    来曼谷已经快十年了。初小毕业的我经人介绍在达卡一家军工企业，造炮弹，住男女混杂的单身楼。有一天暴雨，我把一个醉倒在楼梯口的小姑娘搀进了我的宿舍。我什么也没有做，还帮她洗了脸和外套。但是她的姐姐觉得自己妹妹肯定交差了，便叫了十几个人来砍我，那场混战轰动了整个厂子，我的舍友和朋友为此好几个头上挨了啤酒瓶，见了红，她们里也有人住了院。因为此后持续很久又年轻气盛的约架，厂子上找我谈过话。这女的是厂里一位老干部的女子，她和她姐姐为计较谁应该被安排到更好的那个位子而喝醉。我被磨蹭得快屈服了，烦躁不安。有天我在上司办公室一张过期的《达卡报》上看到曼谷上德工业园区一家韩国公司在招生产线操作工。我借了同宿舍金再明500块钱，背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稻盛和夫的《销售的战术》，坐了一天一夜带半天的火车来了曼谷。这是我第一次来曼谷，以后就再没有长时间离开过。我学习这本书里面的理论深入群众，练习书法一丝不苟，很快地我会说达卡版曼谷话的“多少钱”和“便宜点”了，我继续发挥了自己有一点点文化，爱装爱笑，待人有礼，穷而慷慨的特点，同事中没钱有文化或者有钱没文化的本地人喜欢和我交往了。我去过他们家吃他妈妈烧的鱼，确实甜得像她说话的腔调。我吃得惯。这些同事中沉默的大多数居多，回忆起来脑海里常有的画面就是夜班两点半吃饭，吃完饭大家坐在更衣室的长凳子上，我负责讲，她们负责笑。这样庸俗地过了很久。和她们一样，我这个黏虫软软地附在生活上面。我是底层工作者，我提供但不能被购买的性，换句话说我虽然有很强的性吸引力，但是没有合适的买家。于是我没有男朋友。一个操作工是折厍人，他很喜欢我，就像他们喜欢把库字减一点，角子少一折一样。进克拉丝1000的车间要换无尘服，夏天我的红内裤在白色的无尘服里像国旗一样低调飘扬，很多人心向往之，但我还没有来得及把手放在胸口，他们又走远了。一次我低着头撅着臀部在处理美国进口的ONS机器，这是世界上比较好的全自动金线键合机。和这个无关的是，我感到有人在用身体轻轻摩擦我的后面。很可能就是他，线上其他人都吃饭去了，这个下流胚！这不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我也能激情反应，但那次更强烈，直接导致我不能出去换衣服去吃饭。有天加班我没赶上中国厦门金龙出的涂装了蓝色LOGO的厂车，天很热，我和他坐某路公共汽车来到他租住在叉叉厝的房子。房子没人在，装修得很一般，客厅角落有一台她说是一万多买来的486，看得出平时舍不得用，上面盖着漂亮的白纱。他去厨房拿了西瓜切好端过来给我吃，拿了影集给我看。他说自己换个衣服，我就坐在客厅。他穿了一件短裤出来，光着上身。在拿一个黄色的小木凳坐我对面茶几的旁边，低着头吃西瓜，我故意想看他有没有反应。有。他很黑，我很白，只是走路有一点点一点点一点点跛。他低着头红着脸端着吃完了的西瓜的盘子出去的时候我的耳朵和脸和他的耳朵和脸和西瓜和他的那啥一样全红了。

    我大肚子了，但是和他无关，真的。回去以后我就对那次和他的独处突然像例假一样来了愤怒，他这算是勾引我吗？怎么能这样呢？他是个男人啊。我于是开始躲他，他和我一个机器，他是我的设备维护工。慢慢产线上的人都有些觉察了，就开始开玩笑。现在想来，一个没谈过恋爱的人就像没有经验的销售，在电梯门口总是犹豫不知道该上还是不该上。五年后我的第一个老公说他是我的初恋，我说呸，配钥匙吗，他也配？

    我被派到外地出差，周末回不来，他鲜嘎啦啦地跑来，穿得花里胡哨，晚上要和我住一起。他抱住我，我说不。他说那好，不。于是不动。但我睡不着，我又去抱他，他说不，但声音轻多了。我还是说，哦，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所以我的第一个男人就是那个派我出来出差的上司。我像一块白巧克力木头，什么都没有感觉。直到结婚时，负责婚检的上德工业园区疾控中心的女医师给我们看录像，我才知道接吻原来是舌头吸舌头啊。

    这个给我全身都看过甚至还想给我吃的男人他后来很快和后道一个也是曼谷近郊可能是东郊人的领班结了婚。过了几个月有一次上中班，中班是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晚饭是七点，我记得很清楚，他端着不锈钢盘子不锈钢筷子不锈钢汤匙不锈钢排骨和米饭环视了很久空旷的食堂后坐到了并不宽敞的我的身边。他坐下后，并没有吃第一口饭，他没有微笑，他也没有看我，看着他的不锈钢。

    他低着头说，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曼谷话听起来像是南风友。我没有男朋友，当然也不拒绝，但听说到是个离异的男人，我愤怒地拒绝了，从根本上拒绝了。怎么拒绝的，这话是怎么说得婉转大气，怎么荡气回肠我都有点忘记了。想想也是，那时的我20岁，智商138，情商应该13.8，还没有学会最基本的姿势，但仍然渴望体会到期待的快感以及合法性生活的美妙。但我从心理上排斥做二婚头，这一点也影响到了生理。另外那时我还是年轻，觉得自己能做到圣人也做不到的事，并因此看不起周围的人，尤其是他。所以我表现得比较得体，像一棵只是稍微比其他树高一点的木头，我大概忘了自己是棵电杆吧。想必你也是曾经这样过。现在你不是了吧。我更加不是。

    我帮过他一个小忙，他比我晚进来公司。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帮他们一群人培训铝线机操作，要考试了，一个一个来，他很紧张。由于误操作，要不是我手快，他的一只手就要被劈刀给打穿了，这件事只有他和我知道。我也是刚才才突然想起这个事。

    后来当我看到那个被介绍的人，那个男的叫徐全英，他看起来高大威武，像成龙。而且是独生子。个子也高。和世间女子一样，我喜欢个子高的男的。听说他爸爸是曼谷最大的家俱城的老板，可是对我来说他已经是可望不可及了，给我介绍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他，没见过他，当我看过他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忘记过这个名字，我甚至睡觉时幻想自己已经做了他们家的儿媳妇，直到现在我儿子快五岁了。从此以后他对我也很冷淡，我们隔着一个工序，本来同一个班，可以一起坐厂车上下班，后来很快他申请调到下一个班了。我只是有一次替人顶班才在班车上看过他。当我走过他的座位时，他立刻把脸扭向窗外。有钱人为什么把儿子送到这里呢，难道就是为了馋我吗？下车后我和一群人一起走向我们在某家浜租的宿舍，忍不住唱起了中国摇滚歌手崔健的《笼中鸟》，他们就怪怪地看我。

    鲁莽本不是我的性格，为什么把持不住一次快乐带来的机会，这是命，我一直想着妈妈临终前反复对我说的这句话，命啊，小小。

    人犟不过命。李杰说完这句话，手里的牌打了出来，啪的一声，他身子一斜，像极了正在判案的县官。灭门的知县，这说明他在生气。他也怕放胡给其他人而不是我，打牌的人就怕这个，就像所有的李鸿章都怕老婆，当官都怕贪污一样。我很快看见了，是三万。他看见没有人推牌，提高了调门说，三万。陆海空三个不同的兵种中黄友欢最喜欢的是万，不知道为什么。老师没有教过。能胡万子他尽量胡万子。这叫犟吗？

    他的下家是A总，就是那个从一亿干到五百的大鳄。A总很瘦，据说他有好几个老婆，所以很瘦，但恰好是他，是圈子中很少或没有讲过黄段子的人。他瘦而不高，眉清目秀，穿着品味中上，经营着一家颇具规模的高档酒楼，还加盟了好些家连锁咖啡。因此黄友欢他们一帮子人都拿了咖啡馆的贵宾卡。他们去他的酒楼吃过饭，日系料理为主，他老婆是日本人，一个伶牙俐齿的女子，看上去就是典型的日本人，待他们是一种适可而止但礼数周到的态度，眼神中有警惕也有不屑。李杰代表他们一伙，塞饭钱给他，他死活不要，后来大家就不再好意思去，但A总绝对不是一个宰熟的主，他也从来没叫过大家去他那里招待客户，哪怕一点点意思流露也没有。他和李杰是老友兼老乡。

    A总碰了。碰了三万。这大概是今晚他第一次碰牌。摇骰子选位子的时候，确定黄友欢坐他下家，黄友欢心里暗暗不爽。他打牌话少，机心重，情绪不易波动，绝对不是个好上家。他不抽烟，喜欢喝雪碧。他能给黄友欢打一张他非常期待的三饼吗？

    苏总是大马华人，曼谷姓苏的华人极多，黄友欢甚至认为最多的就是姓苏的了，其次是姓孙，再下来姓顾。原来局里有一个孙某妹，个子高，漂亮，一个吴二妹，个子高，一般。一个顾小敏，个子也高，但黄友欢有时候会忘记她们长什么样了，因为不算竞争对手，所以印象不深。这几个在局里呆的时间都不长，顾小敏好像就呆了几个月，但她恰好能在工作中接触到黄友欢，所以两人的交集比其他人多一些。

    有一次黄友欢给儿子在普拉达买衣服，儿子试衣服去了，他感到无聊，就准备发呆，忽然感觉好像身后有人在注视他，回头就看见了顾小敏。他没有一下子认出她，她一下子认出了他。她带着女儿，女儿很乖巧，十一二岁的样子。她现在是家庭主妇，老公开了家消防器材厂，应该收入不菲，看得出她保养得很好，戴着很炫目的钻石项链。她问黄友欢现在在做什么，并主动要了他的电话，这一切刚完成儿子就出来了，她和儿子打招呼，儿子不热情，她就走了。儿子车上就黑了脸，给黄友欢的老婆打电话打小报告。黄友欢回去扔了衣服就气冲冲去了卫生间，但是他们娘俩都不理他。他也不急，发了个信息给老婆，说李杰今天给了张卡，应该起码有五十万多，你拿去刷吧。潮水瞬间消退了，家庭立即和睦了，儿子关切地跑到卫生间门口，轻轻地问，爸爸你还要手纸吗？这是黄友欢的第一任老婆和儿子。但后来顾小敏和他一直没联系过。

    有一年泰历新年大家群发短信，收到顾小敏的短信黄友欢还有点意外。她署名是泰山证券某营业部经理，这个营业部黄友欢知道，正好在自己办公室不远。黄友欢奇怪的是顾小敏竟然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主动联系过自己。带着惊讶，回复短信你来我往聊了几句，得知这家泰山证券营业部的老总和她老公是朋友，正在帮她老公的厂子做上市辅导。然后她实在没事做，就去里面炒炒股，顺便拉拉客户。她顺手就把黄友欢也拉了进去，这个营业部离的近，就这样黄友欢也认识了苏总。苏总嘛，就是这个营业部的老总。

    顾小敏，就是那个有点一般的女子，她后来看起来一点也不一般。

    去开云路的话，从黄友欢的方向开过去，一定要走市中路，方向在市中路上是东西，那么莫林路就不是东西了吗?是的，它是南北。只有交叉，他们才是夫妻。人们说买东西买东西，据说在汉长安，有两个集市，一个东市，一个西市，见面打招呼，就是我去买东市或者我去买西市，慢慢就成了买东西。那你买得起干将路吗？黄友欢心想，我买不起。

    小小在那家韩国公司干了四年，续签了一次合同，可她没有和任何一个男性签好合同，没有一次成功的性经历。除了自己脑子进水以外，还有就是学会了手淫。手淫后让她有时候能安静下来去看书。尼采说，在一切的书中，我独偏爱以血写成的。就像中国作家余华说，要有血，就有了《许三观卖血记》。小小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就是站在市中路纺织二厂门附近原来还有的一家书店里，站了好几个早班下班以后的下午看完的。看完以后她热血沸腾，觉得自己要是个血头的话就可以全身心地学雷锋了，拯救苦难众生。还有韩东的《爱情故事》，里面有一首诗：一两句话、说不清你我。。。。。这首诗她现在还能背下来，为了背，她很多次从徐家厝走到这家书店，翻那本书。有一次，这书正好被一个人拿着了，她就在他旁边翻一本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不过她在这家店只买过一本一泰铢的过期杂志《世界投资》1999年第6期。

    又文艺又漂亮，偏偏是个赌徒，小小这样定义自己。念小学的时候，她就常端着上面印着帕尧搪瓷厂五个字的饭盆站在操场边上阅报栏里看《达卡报》上的股票行情，格中实业，32.65铢，涨了百分之三。一个口香糖咬一半剩一半下次再咬一半还剩一半甚至还想着留给孙子的人，也想去炒股，穷疯啦？吃了馒头看着别人肉包子的小小，用稀饭照过自己。咋啦，这又不怪她。

    1988年23月7日邻居盖房子，把和他们家间隔的界墙放到了，帮忙的人吃饭就在他们家院子里。一天下雨，这些被雇佣的短工没事干，就开始打麻将，黄友欢仍然记得是五铢十铢地打。打了一会儿有个人被别人叫着要走，另外三个说那咋办，那人在他家转了一圈，没找到人，就看着黄友欢，因为其他人看着他，他说，小来来。欢欢来，新手挖金子。别人都笑了，他连字都不认识。最后即使这样他还是被顶上去了。那时候他四周岁，虚五岁，地里拔草上肥料什么的都能，就是学校念书差一点。他们教她，其中一个说输了不算你的，赢了也不算你的，他觉得这个可以，赢了要是能算就更可以了。终于在他父母从棉花地里打尖回来之前他们把我教会了，然后挨了饱饱的一顿男女混合双打。前几年他回老家，其中一个启蒙教练已经过世了。

    谁都不知道自己三十年后睡在哪里。也许睡在南海，也许在加拿大，也许在宾馆，也许在盒子里。但黄友欢肯定想不到，他会睡在寡妇身上，打死他三十年前他也想不到。

    我要是死了，我老婆也就是寡妇了，昨天早上九点多黄友欢从老婆身上下来，就始终这么想。但他老婆半天没动静，不声不响那一定是在酝酿什么。果然他听见了一声仿佛金庸小说里面的周芷若用剑指着张无忌背心似的冷冷地说，钱给哪个狐狸精了？她说的是曼谷话，她骂黄友欢的时候一定会使用本地话，这本身就在提醒他，你这个外地人今天或这次又做得不好。但黄友欢不知道她是说那个还是哪个？到底是泛指呢还是特指他也不敢妄加猜测。他只能在心里小心地问道：你又翻我包了？

    她确实翻黄友欢的包了，距离上一次翻他的包已经有一周多了，那时推荐买商铺或者办贷款的电话尚未进入量化宽松，黄友欢在客厅直接掐断了一个，她立即警觉。黄友欢的包不大，里面有各式信用卡，信用卡都是预备给不讲信用的人用的，曼银一次就给他寄了两张。这次她翻包是因为这个月的家用他还没有给她，上个月他说这个月给她连续两个月的，可惜他没有这六万八千三百多铢/月。在她翻之前他也翻了好几个一遍。过去有时候他常常能从一沓过路费餐费停车费发票里找出几个五十一百铢来，但今天没有了。他没有钱了，狐狸精还有。他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一个狐狸精？到底是狐狸还是妖精？这两个他说不定都有，也可能说不定只有其中一种。

    黄友欢当然不是什么好人，用好人的模版来拓他估计会把颜体拓出柳体来。这些年，除了默默无闻地骂犯人，他实在想不起自己干过什么好事。男人里怎么可能会有好人？

    因为一个以前的朋友去了新加坡一家德资公司，他们那时做进口设备代理，正好需要服务工程师，他打电话给小小，小小在电话里就答应了，弄得他倒是怪不好意思的，本来只是礼貌一下，没想到小小当真了。只能好几次提醒她注意风险，不要赌博，最后再认真考虑下，毕竟是跨国人才流动，一旦出问题，容易弄糟。一周后小小就从原来的公司辞了职，飞到了新加坡。然后她在那个著名的喷水的鱼尾狮前照了两次像，一次是刚来，一次是要走。后来她无奈之下只能又回到泰国。这个朋友也是曼谷人，但他妈妈是广东的，所以他会讲白话。小小从徐家厝搬到东港厝去住。房东是个中年人，姓王，小小说她一直听不清曼谷华人说的姓王是不是姓黄，直到他给了自己一张名片，才结束了她一直含糊不清的对他的称呼。他委托对门的阿姨留意她们，有时顺便帮他代收下房租。小小她们三个一起住的里面有个人也姓黄，到底是黄还是王，小小现在也没弄清，以她的判断，一半曼谷人读王，一半读黄。但这不影响她们的房租年年上涨。

    这个阿姨每天晨练，小小曾亲眼看见她早上拿着一把剑出门，晚上拿着一把扇子回来，不知道她会不会表演把剑吞进肚子，然后变出扇子的游戏。小小从仰光回来的那天，整个曼谷静悄悄的，天气很热。机场到曼谷的大巴，把她扔在现代大道下了车，拖着新秀丽的箱子往租的房子赶。这箱子是借房东的，房东把一些暂时用不上的东西存在她们这里，其中就有这个。这时的小小就像一片叶子落在树林里，她特别感到虚，糙，又没法解脱或释放。蒸汽扑面，就好像她穿着皮裤在看硬盘里的日本，周围又像象棋般布满了她的同事。所以后来第二个老公出去旅游，只要是坐航班回来的，她一定会去机场接，不管是哪个机场，直到她觉得心安理得为止。小小太熟悉这种感受了，就像用盐水洗脸，还没东西擦。后来两次去日本回来也是这样的，更加强化了她对悲苦的宿命的认识：唐僧虽然可以不管沙僧担子里挑的什么，但这不能减轻他的压力。

    一把普通的防盗门钥匙跟她一道去了一趟缅甸，小小把它掏出准备插在2000年21月4日的门上时，白阿姨，她退休前是个老师，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考场一般的过道，小小哆嗦了一下，即使没作弊，强大的气场还是把她的眉毛往上掀了起来。

    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像狼牙山的壮士一样斩钉截铁。她根本不需要问小小有没有老公或者男朋友，也不需要知道她想不想要个这种生物，她不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也不问她刚从哪里回来，或者要去哪里。这些统统都在逻辑学上被省略，就像她提了那么大一个箱子，里面装了很多原版的投资人时报，都是酒店每天在她不在的时候塞进来的。她带它们回来时因为她舍不得这些报纸将被扔掉，可以研究研究。虽然它们后来都被证实没有什么研究价值，也都扔掉了。

    她以前一定是个班主任，她只管自己的目的要达到。但班主任可以强迫别人重婚吗？小小只能偷偷地想。

    小小还是去了，班主任知道同学们在想什么，班主任是万能的。

    那个人一年后成为小小的第一任老公。小小认为自己并不是伟大的值得被历史记住的人，但她竟然有两任老公和无穷无尽的男人，这让她睡不着地苦恼和幸福过。这不可怕，但也不光荣。可惜，人犟不过命，更犟不过钱。她只能像个田径员一样地往前跑，并在生活的弯道上加速。悲催的是，全世界的人都在跑，她不知道自己是在前面还是后面，或者又在前面又在后面。一边前面一边后面。

    那个人的姑姑的丈夫的妹妹和白阿姨是晨练时认识的，他们住的不远。这是千真万确的，几万个字里面就这一处人物关系是真实的，她发誓。她根本没有必要卖弄她打的字，它们都是电脑闪出来的。

    你信我小小吗？虽然我不是真理。不要看好我，我也不是美联储老大。我并不能解决中东问题，我不是卡特。我是小小，小小的小，小小的小。

    他们家房子很大，他爸爸明显是个好人，就是上市公司总经理这个位子坐久了，有时候有点架子。这架子常常撑在他们家的客厅里看每个周日中午的拳击比赛。小小去叫他吃饭，他就会哼一声。那个人曾经在饭桌上问她小小你喜欢什么运动啊？我说拳击和钓鱼，是的，那个人的爸爸也喜欢钓鱼。那个人就笑得合不拢嘴。有一个成语叫合不拢嘴，是形容女性在嘲笑自己第一任或者最后一任丈夫时的一种专用神态，反过来也可以用。

    其实小小更喜欢床上运动，喜欢一切和赌有关的脑力活动。这样她可以发挥自己瘦而不高的特点，她的另一个特点是头小。那个人的特点是猥琐，其次是什么也不会。

    后来小小开了个皮包公司，挣了一辆2002年的宝马320以后他们就快离婚了。还能有什么原因啊？男人在外面偷吃成性啊，女人经济开始独立啊，这本来是指责戏子的，小小借来用一下。怎么不是用来指责商人的呢？人再有名，不能经商，否则就收不到岳鹏举这样的弟子，只能收到郝鹏举。姓很重要，叫什么反而没什么。

    离婚当天从中午十二点半睡到第二天下午，睡不死人，这是小小亲身经历过的，她可以为自己代言。

    小小拼命地经营这个公司，即使曼缅高速和783国道同时修路她也坚持每周都去仰光。小小觉得自己还是比较能的。哲学家金岳霖说体势能，她就是能。

    离婚后她继续生活，即使她禽兽不如，她也有爱的权利。她托了朋友帮她介绍，自己也在婚恋网站上注了册，他们问她要什么样的，什么要求，她说没有，把你们认识的没结婚的最好的介绍给我。当然，最后帮忙的朋友有一些，但都是已婚的。已婚者看已婚女性和未婚者有本质的区别，她是第二次结婚以后才领悟这一点的。相亲的最后一晚在新东路的百事咖啡里举行，盛大的会面仪式二十分钟就结束了，她买了单，一起下楼，那人说我送你回去，她说不用，看起来又是没戏了。这次大概是真的不满意。然而二十天后他们就领证了。这个在修辞上说得说是个转折吧。

    后来她想，他看到我有一套房子，一辆宝马，看到我虽然白而且瘦但灯下如果万一一关也就忽略不计的样子，他应该就像个势利的娘逼着嫁给邻居家流氓的弱女子。再后来，再后来，她想，我想反了。我也许是个受害者，其实一直都是。就像张爱玲一直在那里一样，婚后小小对他说，我是个受害者，他厉声喝道，现在明白也晚了，快去烧饭。小小就想，她也许真的是个受害者。

    苏总是个女的，三十多，稍微多一点，眉目流盼之间有种神韵。黄友欢奇怪的是她这么年轻能做总经理。有一天黄友欢路过她的营业部，正好旁边有个洗车点，车去洗车，他上去问问她有没有什么内幕消息，她以前对他的态度和热情正正好好，不多也不少，就好像高总的老婆那样，东京式的礼貌。她不在，黄友欢就这样去大户室，没想到顾小敏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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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相思折煞人

    顾小敏哭得很伤心，但是声音不高。按说明书来说的话，是梨花带雨还加了一点点忧郁。一般来说，哭是为了稀释忧郁，你没听那个最近很红的女星常说哭完就完了。顾小敏的头发伏在桌子上，背对着黄友欢，她没有穿外套，穿着一件米黄色的薄衫。黄友欢第一次感觉到大户室很热。他猜她肩膀上面是白色的文胸带子，此刻一定像机器上面的传送带一样停止了起伏，需要维修。因此黄友欢此时的第一感觉是，她老公出轨了。

    但是可能没有。顾小敏在黄友欢敲了敲桌子以后抬起头看了看他，她眼睛红，眼眶红，黄友欢眼睛黑。然后她又伏下去哭了一会儿，不理他，好像他没有理一样。等她抬起头来，就开始找纸巾。黄友欢有，他难得有，只是正好刚刚吃了肯德基汉堡剩下的纸，本计划留着擦臀部的事业线的，现在递给她？不，黄友欢并没有，他舍不得纸，更准确一点说其实他更喜欢看女人哭。她很有钱，生活完美悠闲。这个大户室只有她一个人用，平时别人没她的允许都进不来。黄友欢估计她账户至少得有一个亿才能有这样的待遇。

    她老公开一辆牌照是5个8的路虎。人们在背后介绍他老公的时候，第二句总是，开8路虎的，以前在饭局上见过，暴发户。顾小敏哭，黄友欢邪恶地幻想她老公对她不好，于是就有了一种愉快的代入感，生活其实就是个函数，如果男的是自变量，那么结果就明确了。

    问了半天，原来是顾小敏买的股票涨停了，她就为了这个哭。黄友欢尴尬地笑了。这一切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是24月11日，是他的生日。她买的股票是证券代码132600，简称星球啤酒。

    人生其实由一段一段不连续的幻想组成，多年以前黄友欢看过一本中国人写的《上帝掷骰子吗》，里面除了那只猫，剩下的恐怕就是一段一段的不连续的薛定谔吧。他睡觉前或者睡觉后的时候，只要是躺着，也试图把自己的头脑和物理世界连起来，一个量子，一个双缝实验，他算业余科学家吗？有一次黄友欢用一个新出的叫“微信“的交友软件摇到一个头像很漂亮的女的，那女的在签名说，凡所有相。黄友欢就得意地向她打了个招呼：皆是虚妄。可惜人家并没有回应他，本以为这是接头的暗号，接上后先聊，聊着聊着就可以一起吃饭蒸汗开房了。后来黄友欢想明白了，组织上给她的接头暗号应该是：有一亿磅。可惜等他明白的时候对方已经删除了他。

    晚上黄友欢和顾小敏吃饭，她这时候已经很高兴了。一天赚了一千万的人当然很高兴，她请黄友欢的饭是楼下咖啡馆里的回锅肉饭简餐。她说黄总你北方人一定喜欢吃辣吧。

    他们没有喝酒，吃完以后就喝茶聊天。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彼此都上了好几趟厕所。其中一次黄友欢故意是等顾小敏先去，然后自己再去。男女洗手间门对着，黄友欢在里面很清晰地听到女洗手间里面“稀里哗啦”的水声。他面红耳赤，不能自已。很晚了，他们是最后一对离开的顾客。黄友欢说我送你回去吧。顾小敏说不了，她打的。黄友欢没有坚持，但坚持买了单并和她走到门口，外面下小雨了。黄友欢又说我送你吧，她说不。于是他说那好，再见！就朝自己车子走去。

    和第一任离婚后，黄友欢几乎放弃了一切财产。那个人的姑姑因为接近于介绍人这个角色，觉得这样的财产分配对他们家族的名誉有损，就让她的哥哥，也就是那个人的大伯伯，一个退下来的副市长分头开了个家庭会议，他们打算把尚未成年的儿子分配给黄友欢，但是那小子死活不肯，值得作罢。黄友欢觉得自己没有娃，也许真有个娃就不会离婚。唉，我们怎可能有娃，他想?

    小小的公司原来的法人和董事是前夫的妈妈和她们的独生女。离婚后第三天小小去日本，晚上住在曼谷德欧地区附近的酒店，她还是像原来那样打电话给那个人，问要在机场带什么东西。这个电话她根本就是下意识的，不由自主的，只是接通后那头的那个人笑了，说你放弃幻想吧，这时小小听见那个人妈妈的声音说你和她废话什么。

    出差回来后小小得知他盗取了自己名下的五万铢，这笔存款是小小用来还房租的，但放在那个人那里，户名是小小。小小自己觉得无论如何都应该是她的，他们都离异了，她已经是离异人士了，一下子习惯这个很不容易。怪不得自己在大阪收到一个短信，问她密码是什么。她想也没想地回过去说是你的生日每个数字加1。

    那个人真的不爱我了，我真的离婚了，小小把头埋在被子里，不敢打开。在周末的大阪的连锁旅馆，狭小的房间，望着头顶雪白的天花板，她疲倦地想着。这个旅馆走廊上有一幅梵高的《向日葵》，明亮惨烈，房间里没有网络，小小又住在市郊，为了报复那个人，小小想把自己吃得更胖一点。她每个早上吃饭时都多拿旅馆两个带浅紫色数码编码的鸡蛋，还有面包，她坐轻轨列车的时候能不买票就不买票，她觉得要是日本人抓住了她，把她关进二战时设在菲律宾的集中营，就是羞辱了那个人，以及那个人的家族。可惜居然都没有抓住。看来二战以后日本真的不行了。

    回来以后小小突然接到一个命令一般的机会，一个以前印象很好的小伙子，原来是小小在上德园区公司的徒弟，说他现在升职了，做了主管。他们准备上QFM生产线，量很大。这个产品的工艺需要什么设备小小很熟悉，徒弟和她一起做，她们都要发财了。

    小小下意识地去银行柜员机取那五万铢的时候，发现没有了，她想肯定是上帝拿去了，或者已经提前给了这个给自己机会的朋友。诗人说，上帝吃掉一个孩子，就像吃掉一块点心。那几天，小小走在路上，看见石子就想去踢，可惜很少石子。石子也心里发酸吧。发酸的石子也不能帮她解决注册公司的事情，她硬着头皮，打电话给这个人，说自己想要拿回那个正在走清算注销程序的公司。那个人又冷笑道，你要你就拿去吧。最后只拿到了一个税务局的清算歇业通知、

    小小不知道该不该感激那个人，他也许爱过自己，但自己真的没有感觉到。小小善良的内心想不到任何其他言语，她只是觉得他们还是年轻得厉害，不知道生活的厉害。她忍住泪，对自己说，不能哭，咋能哭呢？离婚的事，她身边的朋友没一个知道的。她的父亲，一个可怜巴巴的老头，他知道什么？

    小小需要启动资金一百五十万铢。这个问题是个不小的问题，她想了很久，最后只能去找曾经联系过的一个在曼谷微软工作的小学同学，他姓黄，帕尧人，他和小小后来是偶然又重逢的。他知道小小的公公是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因为婚礼的时候他受邀来参加过。了解到他正准备买房，小小只能告诉他自己股票有内幕消息，翻倍之后三七开，这位同学的女朋友是曼谷人，非常反对他们的计划，反对的原因不是因为小小看起来不牢靠，而是因为她已经怀孕了，他们正准备拿这笔钱买房子结婚。

    同学考虑再三，把钱给了小小，还额外借了五十万铢。将近一年后来小小和徒弟终于把厂子开出了了，刚想着大干一把，遭遇了97金融危机。徒弟把公司偷偷抵押给黑帮背景的贷款公司，然后卷钱跑路了。小小欲哭无泪。她觉得自己没脸见这个同学，他的本钱全部给了小小，他还欠了一大堆债。他安慰小小说，自己和他女朋友已经分了，他准备回帕尧老家去。曼谷的房价已经翻了近一番，那笔钱，一百五十万，本来正好买在辉安新城，那套房子他们都看了大半年了。小小悔恨不已，她觉得自己只能用身体小小地补偿一下这位恩人。但是开好房的小小等了一夜也没有等来这位同学。

    他以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小小，他换了号码。他也没有告诉其他任何同学，任何他们共同的朋友或者认识的人。小小本来还担心这个。小学二年级有年期末考试，他写答案传给小小，出事，他们两个都补考，他还被记过，初中毕业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在一所学校了，但喝毕业酒的时候大家还是重聚了。小小问他后悔不，他没有说啥，只是犹豫着说，我们是同桌。

    人生就这样过去了，发财有时候看起来很难，但其实很容易，有时候只需要一个电话或者一个短信就够了。你所能做的，就是等待。“凡善于等待的，都静默伫立”。小小的故事她就讲到这里，她后来在酒吧工作，慢慢和男人鬼混，把彼此都当成猎物。自此沦落风尘，不复有当年神采。

    黄友欢跟着顾小敏炒股，不过他是偷偷摸摸的。按照顾小敏的意思，他找了一个曾经帮过的社团头目借了一大笔钱，然后把所有的资金都押宝似的买了一个叫“仁恒控股”的地产股，一开始还赚一点，黄友欢心思刚刚活络一点点，股价就开始持续下跌，因为加了杠杆，本金很快就不够了，他还要再找那个帮他的兄弟借些，黄友欢觉得自己是个平和的人，所以他肯借给我，只是当时他看黄友欢手里上了膛的枪口时眼神怪怪的。

    黄友欢开得很快，黑色的宝马里常常最高音量地响着枪花的《不要哭》，以前记得某个乐评家说有电台主持把中国摇滚歌手张萌萌的《Come o

    Baby》翻译成来吧婴儿，黄友欢觉得一点也不好笑。每次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屋子，在白色的沙发上蜷着，空肚子看天色一点点暗下去，变黑，他觉得自己也像个婴儿，地下婴儿。

    离婚后的他开始和别人约会，去咖啡馆电影院公园商业街，在交友网站上给自己起名字AJ，或者阿杰。很多人和他约会，她们知道，开好车的都不是好人，但不开好车的很可能是穷人。想到这个，她，或者她们就顾不上好坏了。有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关系黄友欢常去应酬，一来二去和无锡一个KTV的妈咪好上了，后来听说她和自己一个手下上过床，黄友欢感到非常嫌弃，就让人把她撵到了一个偏远的地方做事，那个手下也很快被调离。这个妈咪摆酒道歉也没用，黄友欢告诉她我不想把工作和生活混淆起来，她气得要找社会上的人揍他，他哪里会怕这个？后来那个KTV的老板出面，给了她5万铢了事，平均下来，一次6250铢，黄友欢人在曼谷，心在清莱，大部分客户在山里，半年8次，合理的数字。

    时间像个L一样转了个弯。黄友欢和现在的老婆认识了，结婚了，去越南旅游回来没多久，她发现怀孕了，然后就有了儿子。

    顾小敏的女儿比黄友欢儿子大8岁，这是黄友欢刚刚跟她吃饭的时候才知道的。她女儿喜欢舞蹈，他们为她请了家庭教师，也在学钢琴。黄友欢儿子呢，他没有那么浪漫的想法，打算再大点教他去学门谋生的手艺，哪怕是修皮鞋。他有个很大的顾虑，人们这几年太顺了，来得太快，恐怕就会去得也快。但他没有和她说。黄友欢开车转了一个路口，在皮未及路路口等红灯时，电话响了。顾小敏打来的。

    他立即拨转马头回去接她。他问她去哪里，她说不知道。因为刚刚她老公来电话说今天在外面陪客户，不回家睡了。黄友欢说那你女儿呢，她说去她婆婆家了。

    按照她刚才吃饭时说的意思，黄友欢能感觉到她婆婆对她没有生个儿子满腔遗恨，但这有什么用呢？他们两个都决定不生了。

    黄友欢已经过了很想和同一个女人睡觉的年龄，但应该正好到了想和另外一个女人睡觉的年纪。说实话，那些低俗的卖笑的女的，他觉得她们脏，他看不起她们。即使白睡，他也要考虑，更何况一个女的有一次趁他稍微喝得多了一点说二十万。后来打牌时我告诉李杰，李杰说，她那个是金的？

    金碧辉煌？谁发明的这个成语1

    顾小敏不是那个企图给他看脸色的女孩子小小，她成熟有韵味，浑身上下散发着魅力。黄友欢在咖啡馆的沙发上明显地感到了这一点。他们本来可以进个包间的，1500铢，他付得起，这天刚好又是生日。企图忘记自己生日的人是徒劳的，即使他可耻地挣扎。顾小敏说了很多以前的旧事，谁谁现在在哪里，谁谁和谁谁结婚了，住哪里，谁谁和婆婆吵架，扬言要杀了老不死的，还告诉她不信看。结果现在也没听到她吃官司。谁谁小孩在学什么，幼儿园老师如何如何骗钱所以都该杀等等等等。

    黄友欢也大了，这里指的是心理年龄。但还是被她的一句话击倒，说明这句话威力很大，像个洗衣机。

    男人都会出轨的。黄友欢一下被雷击中，浑身无力，他企图哆嗦。但只能强忍着，也没有说什么，也不敢说什么。只是随口附和她。黄友欢心里狂叫，你老公一定出轨过。

    但现在不知道该带她去哪里。他们都住南建区，本来顺路，黄友欢家更东边一点。去哪里？他问她她说不知道，他猜她是希望往西开，于是他就往西开，她坐在副驾驶上。黄友欢记得她上车时是往后座去的，但他把车门锁死了。他没有开，他探出身子，用右手开了右前门。她犹豫了一下，上了车。他看见她上车时瞬间笑了一下。

    分析这个笑，那也许会觉得这是在勾引他，或者笑猎物已经上钩。又觉得像他这样看上去的淡定也是个虚伪的淡定。这笑，绝对不是满心欢喜的笑，这个黄友欢很明确。她为自己的魅力自豪，也为男人的不清高难过。这个不怪黄友欢，“王尔德说，除了诱惑，我什么都能抵挡”。

    沿着南津桥往西，他没有拐，下去就是海虞了。海虞的灯格外红，也许是黄友欢的心很红吧。过了海虞，世界就黑了。他打起远光，前面，是苏梅岛的方向。

    在跨海三座桥的第二座的稍微西北一端，有一个坡，拐上去就是星星花园酒店。他没有拐。他不怎么说话，小雨悄悄下着，路上就反着光，花花绿绿的见不到白。沿着著名歌手王菲的《笑忘书》他们把济金岛转了一圈，花了一个多小时，路并不太好走，转弯很多，坡很多，又没有路灯。但顾小敏好像也不是特别在乎。

    该送她回去了。黄友欢是个心疼汽油的人，她是个咖啡馆里请大餐的人。然而用林夕的话来说，寂寞又来纠缠。

    她一句也没有提当年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往事。她的头发长，她的故事也长。黄友欢的头发短，他的故事也短。但世间每个人的故事都是一样精彩，区别就在，有没有人把它写下来。从回去的第一座桥到第二座桥的间隔很短，黄友欢突然想到了他的前妻，那个人，自己和她结婚三年，没做过一次爱。刹那间他突然恨意满胸，他要上顾小敏。

    他磨蹭到一个红灯，就伸手去摸她的长头发，头发很长。长得值得他好好摸一摸。她伸出手来推，但被他抓住了，因为他明显能感觉到这推的力度不大。他把头凑向她耳边，她戴着耳环，他只好小心翼翼地亲她的耳垂，即使如此，还是被后面的针扎到一两下。

    过了很久，她说，走吧，绿灯了。他把手从她怀里抽出来。有些东西现在是看得见也摸得着的多了，但那时还是非常稀罕的，虽然隔了很多年。

    不顾她议会代表一样的反对，黄友欢把车开上了那座半山的酒店。雨慢慢不下了。

    办理入住的小伙子很冷漠地看着黄友欢的证件，直到最后他拿着黄友欢曼银的白金卡说，房费两万，先刷您五万预付金。他知道这两位一定会住的，哪怕再贵一倍。

    黄友欢有点希望顾小敏此刻过来，拉着他告诉他，这里太贵了，咱们回去吧，然后他再甩开她的手，哼哼两句，再问一声还没有其他房间，那小子肯定说没有，这样也许到锦涌或奎厝找个普通连锁酒店就可以了，黄友欢自己是汉庭的黑金客户。

    但是她没有，他 回头看她，她站在大堂一个角落，脸往外看。

    房间开好了，他过去拉她，她没有让。房间在大堂外面的一栋，隔楼着马路。他们一前一后离开大堂进了电梯。这次黄友欢又去拉她的手，她甩了甩，正好拉住了。

    房间挺大。关上门他就抱住了她。她在挣扎。

    她的胸膛坚挺，但他也看到了她腹部那道15公分长的刀疤，像一条蚯蚓，和自己老婆的一样。要是这时候老婆来个电话，这样就真的可以进行一下灵魂的拷打了。黄友欢很想确定自己到底能够抵抗到哪种象征的程度。可惜的是，他们刚做完，老婆的电话才来。这不是影片结尾警察出现的时机，这是生活。

    黄友欢不是不想关手机，他不敢。那年她大肚子，黄友欢办案归来开车从高速下来的路上短信和电台一位主持早班节目的女的沟通了一下关于龙虾哪里的好吃的问题，因为回来的晚，没有空的车位，他费了半天劲，所以短信忘记删了，虽然在通讯录里他把那个女的的号码从96以后的每个数字按照987654321的加法进行了加密，但忠实的泰国沃达丰还是在短信里显示了实情。所以大肚子发现后一打就打通了。为了迷惑黄友欢她坚持看电视，等到半夜时分黄友欢终于睡熟了就开始行动，睡得正香他的被子被一把抓掉厉声喝道你给老娘讲个清楚的时候，黄友欢看到了那张面目狰狞的脸，非常可怕。那瞬间他屈服了。他知道，再辩解也会伤害到孩子的。他只好说，这是网络公司的采购的电话，第二天一早他就照着网络高速其他人的名片做了一个样本，又怕露馅，另外印了一盒，加了二百泰铢，第二天一早他拿到了印着那个解密号码的名片。午饭时他范进中举般举着其中一张往回走，在门口他冷静地看了又看，又蘸了点口水搓了搓做做旧，他告诉她，最好别再骚扰人家了，他们公司背景很硬，后面还有很多生意。她看都没看，啪地一下扔到黄友欢脸上，站起来，走了两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他的下颚，黄友欢还记得是右手吧，她说，你这个人啊龌龊？电台的张宁啊，我叫同学都打听清楚了，这女人名声不要太差。你啊能去搞点干净一点的？黄友欢哑口无言，她一夜之间背下了这个号码，她觉得他们已经在唐代诗人李绅《悯农·其一》里的首句状态了，其实和张宁真没有。丈母娘在厨房切菜，一句话也不说，刀在砧板上炸雷一样响。

    儿子出生到一岁这段日子，特别爱哭，黄友欢悲戚地抱着他绕着餐桌转圈，好不容易快睡着了，刚一放下，哇的一声。老婆就冷冷地说，叫张宁来哄哄嘛。

    老婆这次没有了第六感，只是问我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家。他犹豫了一下，说等下就回来了。几句话挂了电话，他气刚喘到半匀，顾小敏本来乖巧地没有声息，突然说道，你还记得徐全英吗？

    她脸上红晕尚未褪去，头斜靠着床头，被子半盖着，很有些迷人，但这个问题像夏天的一场急雨。

    我刚说不记得哦，顾小敏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悲鸣，全英死了，被他老婆用哑铃砸死的。我的头嗡的一下，哑铃怎么能用来砸人呢？是啊，她老婆最近传说也死在监狱里了。快一年了。小小的准男朋友徐全英死了？

    “徐全英喜欢的是我，”顾小敏幽幽地说：“我最初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现在心里很慌”。

    其实，黄友欢的老婆也是个才女。只是那时对黄友欢来说，才女是个噩梦名词。

    他点起一根烟，然后悠悠地吐出一个烟圈。他试图忘记刚才发生他的一切，但是并不能。最后他的头都疼了，然后就慢慢困起来了。闲着也是贤者，想睡觉。

    但顾小敏很兴奋，他看得出来。她趴在他胸口，抚摸着他。她喃喃地说，看不出来啊……

    他说回去吧，她竟然有些依依不舍。黄友欢催着她穿衣服，带她下楼，把她塞进车里。然后去退房，问那个自己恨恨不已的前台男子酒店用品能签单在房费里吗？他说不能，我们这是五星级的。黄友欢心里骂道，垃圾五星级！看我下回先查你。

    一路开得飞快。顾小敏不说话，一段时间一直握着黄友欢的手，外面很热，车里很冷。他送她到社区门口，问她要送进去吗？这里一看就是高档社区。她说不要，并让他在往前开些，门口的保安还没睡。住别墅和住公寓就是不一样，保安都不一样。

    黄友欢停了车，顾小敏还是一动不动。他也没动，大家都不说话。末了，她伸手到后座去拿她的路易威登，拿到后从里面拿出施华洛世奇的镜子，用手理了理头发，对他说，全部买星球啤酒，过几天暴涨，能到110。

    她的镜子和黄友欢老婆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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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局中局

    A总手里拿了一张牌，他的手搁在牌桌边上，轻轻敲着，像是在沉吟一首乐曲。碰了以后，他的手在自家的牌列中来回游走，显然是在思考如何对矛盾下手。最后，他停住了，烟雾中他的姿势凝固，如同雕像。牌列里正数第五张牌，准备被它的主人一声令下，出阵杀敌。手里捏着这张牌，举在半空，手指来回摩挲，显然又有不舍。突然他问道，股票最近咋样了。说完他微微一笑。这种笑，既不像是亲切，也不像是嘲弄，偏一点点诡异，又意同赞美。连同在场人的内心一样，不透明，又没有那么邪恶。然后他把这张牌轻轻丢进锅里，这张牌就像鱼儿游入了大海，忽然不见了。

    股票？黄友欢一阵胃痛。

    他们打的麻将不带吃，杠和暗杠都加倍，中发白算番，这个规则相当复杂，是李杰一手操持确定的。李杰说他儿子都知道怎么打，弄得大家当时很有腹诽。后来才知道确实是。有次他老婆亲戚聚会，吃完饭在老婆表妹家楼上开了两桌麻将，儿子红中发财的基本上全认识。他说自己心里愤恨难忍，这都是丈母娘的功劳哇。但是表面上他还是十二万分的尊敬，一丝都不敢怠慢。

    黄友欢买的第一只股票是875600，泰国电机，他买入的时候是1996年23月12日，920铢/股，他买了200股。那年他刚刚工作，一个月工资是7800铢，其他什么补贴的加加就是一千不到，半年后赶上一次机会，加了一级工资，500铢每月，因为加工资的事，难免有人有意见，车间主任，有时候也叫分厂厂长，被一个长期休病假的工人打了一拳，车间主任姓梁，个子不高，戴眼镜，他没还手，夹着包，快步朝保卫科走去。一边走他一边回头看，我在二楼的窗户里往下看，因为下面很喧闹，黄友欢就和很多人一样一起朝下看，保卫科威风凛凛的做派给黄友欢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这也是他后来报考公务员一定要去警界的最主要原因。打人的家伙当场被揍了个半死，躺在地上抽搐，血流满面，无人敢管。再后来他只好辞职去外地了。他老婆很漂亮，个子很高，但人非常刁钻。他的绝活据说是印刷好地图上找地名，绝对是又快又准，这是黄友欢听原来楼上办公室的张工说的。

    加工资后三个月，黄友欢的妈妈青光眼发作。疼得她晚上睡觉嘘呼呼嘘呼呼地喘气。黄友欢印象里一直有她坐在床沿用手撑着头的样子忧郁的样子。房子很黑，也就是光线很暗。她的面色看不见，如同剪影。

    黄友欢去找车间的师傅借点钱，侯师是当时车间里最有钱的人吧。他开一辆带后厢的达契亚，经常出去干私活，但他干私活自己不独吞，总是给上面交一点，所以车间也睁只眼闭只眼，任其发展。他主要是去附近的私人炼钢厂帮他们修中频炉，炼钢的都是耗能大户，所以卧龙峡一带很多和电站有点关系的人都干这个，私拉电线，收来废铁自己炼。练出来的钢胚据说一摔就断，居然还轧了钢筋卖到建筑工地。有一次一个姓包的老板从废品堆了找出来一副漂亮的哑铃要送黄友欢，他说你瘦，要练练。他说得对，但黄友欢没要。包老板并不知道他当过兵。

    侯师一边开一边夸自己的四缸化油器省油，黄友欢就旁边坐着，出去有时他会喊几个车间里的小伙子帮他打下手，出手也大方，他们一群单身汉都争着抢着要去。黄友欢觉得他人应该不错，晚上提了一箱家里带来的水果去他家，顺便想借钱。常听他在办公室说自己帮过谁谁，谁谁原来如何困难，现在都多么富有。

    侯师傅在家里聚了一帮人打麻将。黄友欢放下东西，寒暄了一阵子，帮他们夸夸牌，没有机会开口，就走了。

    第二天快下班时，侯师傅知道黄友欢有事想和他说，就都磨蹭着最后走。终于没人了，黄友欢鼓起勇气说了自己的用意。侯师傅皱起眉头，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早就猜到黄友欢有这个意思，他说自己现在正准备买个桑塔纳，也没钱。为此黄友欢心里郁闷了好长一阵子。黄友欢不是恨他不借，只是恨他想都不想一下。

    后来一位姓秦的老师傅专门到单身宿舍来找黄友欢，他悄悄告诉他，说你刚到厂里，要是有困难可以到车间借笔钱的，以后每个月工资里面扣。黄友欢就去找了那个挨打的厂长，他看了看他，问了下情况，说你写个情况说明我签字吧。

    黄友欢借了五万铢，车间会计问他分几年，他说两年扣完。她看了黄友欢的工资表，说不够嘛，那就五年。过了几天她把黄友欢悄悄拉住，低声告诉他，你可以找梁头让他给你加工资啊。黄友欢摇了摇头，她看见他摇头也轻轻地摇了摇头。

    黄妈妈动手术，连装人工晶体要六万铢，她执意不肯，就省下七千铢。手术进行得还好，黄妈妈住了十几天院，他常常帮她买了泰式豆腐脑和油茶之类的吃的，她牙也不好。有一次他躲在病房外面的阳台上啃冷馒头被一个同病房的老头看见了，他撞见黄友欢后就立即转身走了，一句话也没说。黄友欢觉得他可能看不起自己。这老头是这间病房里面唯一比较讲究卫生的人，吐痰去厕所吐，无论多晚，也不抽烟。他也是眼睛手术。黄友欢感到羞愧，以后再吃馒头，就跑到医院对面的纺织技校里面去。后来黄妈妈出院了，回到家，坐在床边上，床单洗得都发白了。她拉着黄友欢的手，说那个老头，她说他是个老干部，说你以后能当厂长。黄妈妈说话很慢，慢就容易让黄友欢心里觉得很堵。但黄友欢想他说的肯定不准，自己只是个啃馒头的货。手术还剩下的一万铢他考虑再三，没有立即还给车间，拿它去买了875600，不算手续费，9600铢，几乎刚好。属于黄友欢的货币战争开始了。

    他开户的证券公司叫国际证券，后来和天元合并为天元国际了。行情很火，天气也热，散户大厅里摩肩接踵挥汗如雨，曼谷晚报上面说每平方米平均站11个人，电子屏一版一版红红绿绿的换着闪，站在下面，像正在煮的鱼，但因为有一丝希望的曙光，黄友欢乐在其中。有一次黄友欢买不起，平生第一次偷拿了一份《泰国证券报》，那上面有技术指标的讲解，他至今仍然记得是DMI。他拿回去看了很久，翻来覆去地看。但这个技术指标讲解是一个系列连载，剩下的部分在下一期以及后面的几期，看不见。那个卖报的老头还卖一些书，比如1995曼谷证交所上市公司年报大全什么的。旁边有个纸板，上面写着收股票，泰棉三厂，3元/股，还有其他的，泰纺泰机之类他记不清了。时间把山上的土冲得干干净净，只余下石缝里几棵回忆的树。泰国电机从上市的190多铢几个月不喘气一路跌到80多，黄友欢买入后，两三天涨到120铢。那时泰国股市没有涨跌停板限制，也可以T+0，他兴奋极了，马上就抛了。然后提了一点出来，吃了一碗很香很香的牛肉面。

    他买的第二个股票叫清莱电力。他在散户大厅呆着的时候，偶然听人家说，牛市骑烈马，仔细考虑了这句话的含义后，他就选了个那天涨幅第一的，就是清电，现在还在。后来买了很多，名字有些记不清了，比如什么东部富民，海峡基金等，早就摘牌了。那是个诡异的年代，东电一天涨108%,松山量具一天涨87%，什么鬼东西都有。发财和赤贫都很容易。

    因为经常翘班去证券公司，黄友欢和车间负责考勤的人打了一架。打架的事情很快车间也知道了，梁主任开会时不点名批评了黄友欢，这让他很是难为情。他决定再去找个工作，为了攒钱，长期吃加不起盐只能加糖的白水挂面，他已经觉得有些不舒服。这糖还是厂里发的福利，每年的降温费，两斤白糖，二两茶叶。他走的时候没敢告诉父母，他们一定是不肯的。他把手里其余的股票都卖了，只留下一手清电，作为教训。最后还借了点，把车间的钱还清了。

    他没有和谁打招呼，请假说家里有事。临走前一晚黄友欢买了一箱800铢的芦柑去梁主任家里。他女儿刚好在家，长得很端庄，据说在读大二，可黄友欢连幻想都幻想不起。主任没有要黄友欢的芦柑，还勉励了他一番。现在想来，他大约已经猜出来黄友欢可能要出去，但他装作不知道。后来厂里发觉黄友欢一直不上班，决定要开除他的时候，他几次辗转联系到黄友欢，想帮他办个停薪留职，但是黄友欢谢绝了。

    从达府来到曼谷，秦全街有家中创证券。黄友欢转户到那里。很快就赶上三天暴跌，96年16月12日，他下了早班骑自行车去看盘，大盘跌停。一位曼谷的老股民听说他空仓，挤过很长的人堆，来到他面前，当场对他说，了不起！其实并不是黄友欢预料到了，只是当时他没钱买。

    黄友欢曾经有个愿望，把所有有代码的股票全部买一遍，这样就好像自己玩遍了泰国的异性一样。这个可笑的念头曾经伴随黄友欢很久，直到他意识到这是没有意义也是不可能的以后，黄友欢已经离过第一次婚了。

    老婆就是可再生资源，李杰说。李杰的姐夫是泰国广电的采购总监，他姐夫资助他开了这家注塑厂，他最大的客户也就是泰国广电了。黄友欢去过他厂里，在市郊一家看起来并不是很宏大的创业园，里面有机械加工的，汽修的，还有服装厂。他在C幢。

    李杰常常请几个谈的来的朋友去喝酒，黄友欢觉得北方男人里面真正大方的不多，李杰真是个好汉。后来才知道，他在这个厂里没股份，但全权负责运营，相当于总经理，所以他请客都不是自己的钱。几个股东都是泰国广电里面的中高层，一般只是每年看看报表，然后拿分红。一次他吃饭时讲，说安娜的胸如何大，像个篮球，黄友欢说，半个？不，他嘿嘿一笑，整个的。

    于是他们吃完饭就一起去了安娜的酒吧。安娜是安南的妹妹，摩尔多瓦人。个子很高，白人，胸是很大，但昏暗的酒吧里看不出是什么牌子的篮球。很吵，黄友欢把手机上面写了几个字，给那些想赚快钱的大学女生看，其中一个看了笑了，然后还是去找老外扭去了。另一个看了，用手机回了个：My Japa

    ese is poo

    。天杀的。黄友欢想拿一万铢在她眼前晃晃，天杀的，他骂道，但是他没有，拿不出来。他突然想到自己已经在刚才的牌桌上输了6万铢了。然后他就慢慢地消失了。让她们去被白狗弄吧。从酒吧出来，张总愤愤地说。李杰只是笑，他肯定弄过。黄友欢感觉得到。

    弄个姑娘又能怎么样呢？能带来那种胡牌的刺激感吗？打麻将是因为精神缺失，那找姑娘打扑克是因为肉体缺失？黄友欢想起自己在曼谷文学论坛上的名字，自由的达摩。达摩真的自由吗？若是真的自由，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叫做定语的达摩？

    第一次见李杰的时候，是孙正雄介绍的。他欠黄友欢一顿饭，就约他出来吃。正吃着孙正雄接到个电话，说李总让去金十六区，然后不由分说拉上黄友欢就去了。

    唱歌的时候，不时有人进来出去。一会儿介绍说这个是曼中商会的副会长，一会儿又有什么妈咪和妈咪的小姐妹进来，她们就是过来蹭喝酒的。喝的多就赚的多，星岛啤酒是她们股东。男女对唱的环节黄友欢喜欢唱一首中文歌《广岛之恋》，练得也久。独唱他就来《沧海一声笑》。他的小妹把他的手从她胸口拿开的时候，他就决定等下给她个小小的教训。黄友欢问她会唱什么，她说《心雨》，黄友欢说这个不好听。她说唱《明天我要嫁给你》，黄友欢说不用。

    她唱得不太好，这首歌看起来她不熟悉。黄友欢问她叫什么，她说她叫娜娜，失足妇女里面一百个有一百个都叫娜娜，他一直把她们叫垃垃。摇了一会儿骰子，张总过来要和黄友欢喝酒，她应该接着的，但她没有理睬，张总有几分醉了，去抓她衣领，她打了一下张总的手，张总把酒泼在她脸上。她厉声叫骂：你瞎眼啊！张总伸手就去扇她，她梗着脖子，没缩。其他几个垃垃上来把他们拦住了。

    歌唱不成了，李杰说签单吧，去隔壁打麻将。他们七八个人，有点多，最后凑成的是李杰，黄友欢，张总和成飞。

    成飞和黄友欢同岁，他开了家模具厂。原来在东冈一家模具厂打工，后来就和老婆一起辗转到了曼谷。从最小的作坊式加工开始，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现在他厂里已经有三百多号人了，去年底请黄友欢去吃他们的尾牙，他带了两条小熊猫去了。他说这是他建厂以来第一次请员工吃年夜饭。那天他明显喝高了。他老婆是素里南人，过来劝他，被他一把推开，他说，走开，我是有老婆的人。这个段子在这个以达府乡籍为基础的圈子里流行了很久。有一半人说他是装的，因为后来在网上看到了这个段子。另一半说他是真情流露。黄友欢是属于一半里面的。他酒量一般，但喜欢喝酒。据说一次从安娜的酒吧出来要去跳金鸡湖，他们拉住他的时候他已经站上护栏了。护栏有半米多，要是以后他发了，他们准备给那儿立个碑：成飞殉国处。

    打麻将就抽烟，就像咸菜配稀饭。黄友欢几乎不抽烟，只抽二手烟。打牌的时候有两个妈咪在旁边看，我们500铢一个花，锅底5个。一个妈咪以前在五星级的铂悦喜来登干过，现在她为这家夜总会揽客。她姓何，她的小姐妹姓胡，这个姓很好。

    李杰说，你姓胡，啊，来，坐我旁边。我给她嘎500。噶就是加码带干股，李杰说，输了算我的，赢了都算她的。最后那女的走的时候拿了500张红红的票子，其他几个妈咪年纪稍微大了点，但年纪把眼睛染得红红的。

    赢的是黄友欢的，他又输了六万多。

    曲终人散，李杰说，小黄，你送下垃垃吧。什么？这个也叫垃垃？

    这女的坐在黄友欢的后座，他问她住哪里，她说住飘花二村。黄友欢从反光镜里看了她一眼，脸很尖，属于时下标准的网络狐狸精造型。一路无语。

    忽然她手机响了。一个男的打来的。他们吵。一会儿消停了，黄友欢听了个大概，意思是儿子只有三个月，怎么天天不在家？不要回来了。

    黄友欢正在心里嘲笑她的时候，她发话了：把你手机借我下，我的没电了。黄友欢一下子想不出什么理由拒绝她，只好不情愿地递给她。

    听到她用自己的手机和她老公吵架，黄友欢有一种想花钱请人强奸她的冲动。还好，到了。

    她说，算了，不回去了，我要去金沙。去金沙干嘛？去斗牛。李杰白给了她两万五，她等下要把它送给另一个坐庄的泰北的男人，这男人很丑，胸口纹了只拳头。这是五天以后这个垃垃告诉我的。

    算了。李杰可能想弄这个女的。黄友欢如此判断，心里就平静了。

    她下车的时候说，我叫垃垃。我把你电话存下了。

    看来刚才她电话还有电。她故意掐掉了。她老公和黄友欢就都以为她电话真的没电了。她留了黄友欢的电话给自己老公，以后她老公带人来收拾黄友欢的时候，不管事情闹大闹小，黄总和她反正是毫无瓜葛，这样将彻底洗净那个苏北拳头身上的泥，或者其他地方的什么拳头的泥。

    越是接触的人多，越是没受过高等教育，有了这两个前提，一个女人，将会成为日后泰国发展的最大障碍。

    独自回去的路上，黄友欢一边开车一边想，她干吗要留自己电话。想着想着就明白了。人生就像一幅画，你根本无法阻拦哪一只手摸你。那只手刚才摸过什么，你不能选择，你不能要求它洗得干干净净，你只能希望。你最终归宿哪里，皇宫的箱子或墙，风雨烂泥地？你将不知道。但如果你的作者很牛，你的未来就明亮。如果你的作者是凡高，那你白天就是向日葵，晚上就是群星。

    而他只是阿球在纸上画的圈，还不圆。但他精力旺盛，白天忙公司的事，晚上打麻将，他觉得自己一年有二十四个月时间。这样他就可以活得比任何人都久了。这也是他热衷麻将的一个方面。

    垃垃成功地在他们这个小圈子里面引起了二羟基丙酮的反应。他们传说黄友欢也在追她，他只是笑笑。这个女的很喜欢打麻将，黄友欢有次开车带她去了默溪附近的一个农庄，实在是缺人，那个农庄的老板也是黄友欢的一个朋友。事后他无意中说起，他们就笑他有机不乘，黄友欢只是笑笑。

    打麻将是一项团体运动，是泰国外企常讲的Team Wo

    k。一天晚上，黄友欢在家里上网，垃垃突然打电话给他，说要去酒吧。看到来电显示黄友欢吓了一跳，老婆正在客厅看电视。他压低声音告诉她自己在仰光出差，要几天才会回来。她在那端鄙夷地笑，我就在你们社区门口。

    黄友欢和她终于睡了一觉。有一次打牌她输了不少，回去的路上明显情绪不高，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是黄友欢送她，可能是因为顺路吧。她一路都在抱怨自己的手机不好，一会儿就没电了，老公如何不关心自己，经常不回家睡觉。实在是想让她闭嘴，黄友欢说那去大皇宫吧，看看七星电器有没有关门。他给她买了个爱疯四，然后就把她睡了。有时候把一个女人睡了是让她闭嘴的最后的办法。黄友欢不研究女人，他只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次的宾馆是凯悦，她显然常去，开房的时候她依偎着黄友欢，说你还是个金卡啊，我也是的。睡完了她把头趴在黄友欢胸口，说你好白啊。黄友欢没有理她，眼睛半闭着。她有些恼怒，坐起来问道，有烟吗？黄友欢连忙说我不抽，她就打电话叫服务员送了包蓝箭上来。黄友欢裹着浴袍开门拿了，帮她打开，她白了他一眼，伸手拿了支抽。抽了几口，她把烟掐了，幽怨地说，跟你在一起我又不是图你的钱，你也不帅。

    黄友欢确实不帅，但正如外企强调团队，泰国强调法制一样，他内心深处对这个字还是非常敏感。强调的就是缺乏的。黄友欢也白了她一眼。她没在意，接着说，你真的能赌。你打牌时很平静，输赢好像不在乎，几万几十万一点也不在乎。

    黄友欢问她，为什么要手机定位自己。她笑了，倒下来抱住他，摸他的胡碴。

    那天在酒吧，她还带了另外两个女的，一个叫常笑，这个名字起得不错，另一个叫小薇，这个也不错，和一个歌手同名。常笑约我吃过一次饭，我告诉垃垃后，她就讲起了常笑的历史。

    常笑是被人包了的，包她的是个银行的行长。我恨曼谷银行，于是我问都没问就说，是曼谷银行的？垃垃很惊奇，瞪着我，你怎么知道？我笑了下。

    不是，是泰宁银行的。她说。常笑靠着这个关系，慢慢地开始在外面放水，收一分或者一分五。现在都有好几套房子了。把她爸妈都接过来住了。说到这里，垃垃喝了一口透明玻璃杯里黄友欢给她倒的拉菲，假拉菲在灯下酱油一般黑。可惜我爸妈都还在老家四川。我老公不同意。这女人幽幽地说道。

    小薇没有工作。垃垃想让她进黄友欢的公司。开玩笑，黄友欢自己的公司他老婆是他的老板。于是假装关心地问她，小薇什么学历，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你养着她就行了，她不贵的。她在老家欠了人家钱，现在跑出来了。

    朱学勤都说，谁没有个感情纠葛？黄友欢疏远垃垃以后，她很快和另一个一直讨好她的他们圈子的边缘人物好上了，但在麻将桌上，他们还是很职业的，没有因为她睡过黄友欢她就不胡他。她下手还是很狠的。一次黄友欢半开玩笑地说，垃垃你怎么专胡我啊？她正色道，这有什么专不专的。打牌嘛。看到黄友欢下不来台，李杰圆场道，算了，快些打，等下，一起去唱歌。

    垃垃把牌一推，唱个毛啊，站起来，椅子嘎地一声往后退了三尺。她伸手去拿衣帽架上的包，李杰有些作色，但忍住了。垃垃走了，那个接盘侠跟着追了出去。我们三个在屋子里一时无语，灯下烟雾缭绕，如同密谋抢劫银行的会议。

    就这样黄友欢顺水推舟地解决了垃垃，以后她再也没有和他们打过牌。能记得的，只是黄友欢很多次放水给她，她的牌黄友欢能不胡就不胡，因此他手气越来越背，而且一直背了下去。打麻将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个。

    有时候一个月赢几百万，有时候一晚上输七八十万，日子就这样摇骰子碰胡了中流下去。因为生意还好，他给了老婆1300万，说这些是她一年的工资，叫她不要烦自己。她很高兴，说但是不管多晚必须回家睡觉，不然第二天也不要回来了。黄友欢想这还不容易，出差我是常见的。于是叫会计开了两张本票给她。一张600万，一张700万。

    如果她是顾小敏，顾小敏会这样对自己吗？黄友欢想。

    黄友欢回到家，老婆已经睡了。已经两点多了，我开了电脑，在灯下研究起星球啤酒来。说实话做股票他小有盈利，大头是07年08年那年，在外资股上赚了好多，现在的房子就是那时赚的钱买的。这几年不大好，稍微亏损。

    下跌是最大的利好，这句话黄友欢一直压在心口，从来没和第二个人说过。所以他几乎没有踩过地雷和狗屎，在股上面，他是谨慎微小的，他想长久地玩下去，不是一夜暴富然后死在上面。

    24月11日，星期十四。星球啤酒开票700.00，开票即是最低价，几分钟内冲到涨停，然后减仓打开，又很快封上，一直到收盘，再也没有打开过。这一天成交了44亿，换手却很低，只有1.19%。

    曼谷第一财经有段视频，那个中年男人个子还可以，但黄友欢感觉他人品没有个子高。他在视频里当着很多观众的面指导另一个正在指导这些观众的中年男子，那句话就是，第一个涨停换手一定不能高。

    黄友欢很鄙视他，他很少鄙视人，但不代表他不能。任何结论一定要有它的前提，另外，成功者一定更懂得谦虚，这是黄友欢的结论。

    当然，他说的也不是完全不对。换手高意味着筹码松动，一部分聪明钱趁此良机派发，当然对接下来的行情不利。

    但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星球啤酒今天的价格755.63离它去年也是差不多同期的最高价799.82只差一点点，那天换手也不高。

    更要命的是，从05年的316算起，它已经涨了六年了，从08年的521算起，也涨了三年了。

    他们说它将打败百威，造福人民。黄友欢像笑垃垃一样地笑了。他不是个听故事就会信故事的人。和第一个老婆离婚后，他就不再相信这世界会有童话。

    也没有爱情，直到宇宙中再找出任何一种地外生物，他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

    不能买，这是他的结论。这个钱不是他应该赚的。林志玲美，她不是自己够得到的。但他还是有点迟疑，因为顾小敏非常笃定这个票是大黑马。已经快四点了，给苏总打电话肯定不理智，我想想还是算了。

    关了时时盈信软件，他随手点了点Outlook。这是他的习惯，每天多次收邮件。

    现在离收到那封邮件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了。就这一点，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会让黄友欢痛恨自己这个习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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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风山渐

    李杰厂里的资产小几亿铢，他打牌的时候多少有些和黄友欢斗气。也难怪，在黄友欢进入他们这个已经形成一段时间的圈子以前李杰已经隐隐地成为他们的领袖了。他决定他们晚上或中午在哪里吃饭，除非是确实有原因，他召集的牌局没有人不来，他噶得最大。其他人没这个实力也没这个性格。

    黄友欢是个例外，他不太在乎钱。

    在上面这句里面，有时候黄友欢连太字都省略了，猜猜看，黄友欢的一生能有几个太太？

    黄友欢手里有三个二条，一个三条，另外还有三个三饼。其他牌成型了，也可以忽略不计。看得出，他胡幺鸡，三条，四条。

    黄友欢清楚地知道DMI，MACD，KDJ，RSI等等这些指标的定义，算法，谁发明的，甚至发明时间。他背得出π后面3.14159 26535 89793 23846 26433 83279 50288 41971 69399 37510 58209 74944 59230 78164 06286 20899 86280 34825 34211 70679 82148 08651 32823 06647 09384 46095 50582 23172 53594 08128 48111 74502 84102 70193 85211 05559 64462 29489 54930 38196 44288 10975 66593 34461 28475 64823 37867 83165 27120 19091 45648 56692 34603 48610 45432 66482 13393 60726 02491 41273 72458 70066 06315 58817 48815 20920 96282 92540 91715 36436 78925 90360 01133 05305 48820 46652 13841 46951 94151 16094 33057 27036 57595 91953 09218 61173 81932 61179 31051 18548 07446 23799 62749 56735 18857 52724 89122 79381 83011 94912……500位数字。这并不是网上查的的，任何人随时都可以找他确认，让他当面背一遍。原来他还只是为了显摆，甚至一开始只能背到36位，他想别人在和自己交谈时，绝大部分人没法确认36位以后的数字是真是假，他们甚至不喜欢x知道自己背到多少位了，只要足够久，任何时候停下来，他们都会张大嘴巴，表示敬佩并在心里默默嘲笑他是个大傻瓜。

    但后来黄友欢反对自己这样投机取巧。当他下定决心做一个赌徒以后，他真心觉得要做一个成功的赌徒，最大的问题是一定要虔诚。他看过马洪刚和另外两个赌徒在电视上比赛出千，他们以作弊为荣，打着反赌的幌子挣钱，他默默地看着，渐渐就看出了他们西装下面藏着的小。一个真正的赌徒，是靠自己的智慧和心理去赢得赌局的。出千，活该被斩。黄友欢就把这五百个数字记在纸上，有空没空就看，不到一个月，就烂熟得像个滚瓜一样，轻松背出。

    现在已经打出来三个幺鸡了，外面有两个七条，黄友欢手里还有两个。四条一个没有出来，说明别人至少成对了。他还有一个三条，另外几张三条也没出来。这样胡幺鸡的概率是0.025，三条是0.138，四条0.055。三条机会最大，但从经验上说，三条他们是不会打出来了。

    黄友欢毕业以后，还买过几本泰兰棋艺出版社出的《麻将概率与打法》之类的书，这家出版社现在已经改倒闭了。人们都认为自己很聪明，但是人大多数其实都是碌碌无为之徒。黄友欢相信李杰他们从来没有研究过概率在麻将上的应用，当然，他自己也不是很精通。当他无意中向他们提起这本书时，他们都深不以为然，成飞甚至说，我从来不信这些狗屁东西。

    他现在谁也不信。他的表弟原来跟着他干，干着干着就跑出去自立门户了。抢他的客户不说，还在外面诋毁他的声誉。这是他那次尾牙醉了后躺在黄友欢车子后座上说的，黄友欢断断续续听了个大概，他吐的满车都是。第三天很歉意地对黄友欢笑，但只是笑，也没什么表示。以后每次见他，他笑起来都是很歉意地。

    他表弟得罪了他，他因此好上了酒。但每次稍微喝大点，他就骂政府，没听过他在众人面前骂过他表弟。后来也有人隐约地告诉黄友欢他对他表弟很苛刻，他表弟媳妇生第一胎时大出血找他借钱他都说没有。

    黄友欢抓起一张牌来，是北风。

    他食指和小指抓着这张牌，大拇指的指纹是斗，斗主财。他用这主财的斗轻轻摸过这张牌，很熟悉，是北风。北风吹，大雪飘，人家的闺女有花戴。以前在达府的时候，他去上班，如果是冬天，北方的天气总是很让人向往。同一个办公室的张师傅就会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轻薄塑料袋套着的花干夹馍出来，这是他的早餐。花干就是像工业品一样有花纹的豆腐干，卖早点的人把剥了皮的鸡蛋，大肉和花干放在一起煮，那汤浓得就像政府。政府的味道也是看起来黑，但闻起来绝对香香的。馍不是蒸的，是用废弃汽油桶里面糊上泥打制的，炉膛烧炭，上面一个平底盖，很油，因为他就在这个上面烤馍。他有一张包了镔铁页子的办公桌，这是他批改面粉的凭证。他伸出手去，在一个菜油盆子里湿手，去揪一个黑五类一样的面团出来。揉它，揉自己女朋友一样用力，他踮起脚把它压扁，像压着打自己孩子一样使劲。他们说他们在一起已经十几年了，那个女的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现在走路一瘸一拐的。她负责收钱找钱，他把这放大了的十铢一个的白饼在炉盖上烘，烘得一面稍微黄得上了一点色，就像黄友欢一样，黄得正正好，有一点点色。他再把幽暗横生的另一面翻过来，再烤，直到觉得足够硬了，被人拿在手里已经可以撑住了的时候，他把锅盖移开，把黄友欢放入炉膛，当他被像他老婆一样的人买走时，大多数时候，他被婚姻切开，他的内心那股热气，像火山喷发前的灰一样出来。卖饼者把一个煮熟的卤鸡蛋塞进来，再用筷子抹开抹平。或者再加点咸菜，或者再加个花干。为了这个局长一般打馍的位子，他和另一个人干了一架，那人砍了他一刀，砍在大腿上。那人占了便宜却进了牢里。他于是长期地占着这个位子，做他打馍的局长。黄友欢也是听张师傅这样说的。张师傅和坊间传说中的其他人一模一样，脸上一直笑眯眯的，嘴上却整天抱怨厂里只有两个不好，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抱怨领导，抱怨工资，然后什么也不干，到处转，和人吹牛聊天，下中国象棋。那个花干夹馍很热，像黄友欢的内心，有一次把张师傅装在裤子口袋里的一个一次性打火机引爆了，大家都听见他刚坐下，口袋里砰的一声，有一段从阿拉丁里面传来的淡蓝色烟雾升起来。引得旁边人都哈哈大笑。他有些尴尬，正好黄友欢唱了一句人家的闺女有花戴，他开始借题发挥起来，哈哈，怪不得早上来得迟，原来和人家闺女看花带去了。他是嫌黄友欢没有每天第一个来把办公室里的热水瓶打满开水，他在黄友欢面前暗示了好几次。黄友欢装作听不懂。大家便转移了注意力，取笑起黄友欢来。有一阵子厂里工会组织歌唱比赛，有人上去唱“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浑身脱得精光光……”作为观众的大家在台下哈哈大笑，工会那个十分厂厂长的侄女脸羞得通红。她以前是他的女朋友，后来他们一起进这个厂以后她很快做了整个厂的团委书记，然后就和他黄了。知道她做评委，他就报了名，然后唱了这首歌，过了几天，他捞了一个记大过的处分，后来他就走了，去了深圳。很多年后听说自己开了家工厂，做配电柜。他们说十分厂的厂长后来因为在厂里被人举报出了事，下了台，没人收容，他就托人捎话给他，说愿意的话可以到深圳找他。他就去了，过去三个月却又被他打发了回来，他们都说他该，他又把自己的侄女介绍给他，她那时候已经有朋友了。他们都说他天生就是个奸人佞臣。人生无常，漂亮无量。黄友欢唱的是中国歌剧《白毛女》里的杨白劳选段，因为他的名字起得好，黄友欢想起来，这名字代表着一种伟大的孤独感，比如说念天地之悠悠，一个人从曼谷开车回达府，路上他就大声地喊这个名字，杨白劳，杨白劳，渐渐地他就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

    北风是闲牌，这一局对所有人无用，锅里已经有三个了。于是黄友欢往锅里再仔细一看，A总刚才打的是一张幺鸡。绝幺鸡。打麻将的把某个牌的第四张称为绝张，也就是最后一张。A总心真狠，他猜到黄友欢有可能是幺四条，因为外面没有二条三条。他看出来自己有些闷闷不乐，便知道很可能最近股票上出事了，黄友欢自己估计难免也和他们透露过一点。A总打出这张牌前故意问他股票咋样，也许就是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牌局已经进行了十个多小时了，他们是下午一点一刻开始的，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大家都没有吃晚饭。

    彼此疲惫不堪。因为胜负未决，估计都得强撑下去。黄友欢最长的一次连续打牌36个小时以上，中间就吃了一碗泡面，还只吃了几口。

    但黄友欢现在已经不能再胡他了，自己已经抓了牌了。

    顾小敏给他发了一封邮件。她居然有自己的邮箱，肯定是那次给的名片她没有丢掉。这邮件没有题目，她应该不经常发邮件的。黄友欢看了下发送时间，是在她回家后大约半小时的样子。发送人是gxm321@hotmail.com。

    邮件里面正文空白，没有内容。但是有附件。黄友欢便下载了附件，打开后里面是一幅扫描后的图片。

    上面有传真号码961-89139393。这是星球啤酒的官方传真。黄友欢第一反应就是，这帮人也太笨了吧，就不怕人查？再一想，这是特殊渠道的，肯定是发给足够信任的人的，是想到他肯定不会外传的。

    这是一份星球啤酒的股东名单。前十名和我在时时盈信软件F10里面看到的公开信息已经有所不同，最后写的是截止期2011年23月10日。这是一个月前的最新股东名录，这是交易所流出的，很明显，这是违法行为。

    但关他什么事。他只是个屁民，只是个赌徒。不过黄友欢没有在上面看到顾小敏的名字。

    顾小敏发这个给自己，目的再明显不过了，那就是暗示她有特殊渠道了解到这家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希望自己加码买入。

    天快亮了，黄友欢一宿没睡，本来也睡不了多久。他心里很乱，一想到公司账上正好有9000多万的货款，是中东一个大客户买设备的预付款，他就心神不宁。

    喝了杯咖啡镇定一下，好不容易等到上班前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黄友欢匆匆赶到营业部去，顾小敏还没来，他碰到苏总。苏总穿了一件紫色的裙裤，不长不短，正好到膝盖。泰国一般人雨季很少穿裙子，因为不太方便。打了个招呼，苏总说你怎么这么早啊？是啊，黄友欢也在想，我怎么这么早？

    顾不上避嫌，他直接问她顾小敏一般几点来啊？她说这个也不一定。说完她开始盯着黄友欢，她知道她后面肯定还要说点什么。黄友欢是想说，但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怎么说起。于是只能眼睁睁看着苏总暧昧地笑着进了她自己的办公室。

    顾小敏的电话打不通，传来的都是忙音。黄友欢脸上发白。于是给她短信留了言，半小时过去了还没回。快开盘了，他决定采取行动。

    他走到苏总办公室门前，敲了一下，没听见里面的回答。逡巡了几秒，便直接推开了门，闯了进去。苏总一脸诧异，因为她正在和一个员工谈话，刚才来不及应答。黄友欢看着她，她看着黄友欢，大家一瞬之间都有些尴尬。稍等片刻，苏总挥了挥手让那个员工先出去了。

    黄友欢赶紧把打印出来的文件递给她看，她面色凝重起来，问道，你怎么会有这个？

    黄友欢没有直接回答她，只是问，顾小敏在你们这里用谁的名字开的户？他问得很急，她没有追问，说我查下。

    过了漫长的几分钟，好像武里南联队和曼谷俱乐部踢一场联赛一样慢，她说，顾小敏在我这里有两个户，一个是她妈妈的，叫万青妹。

    万青妹在前十里面，持有50多万股，看来这个名单是准的。

    黄友欢扭头就走。

    他偷偷带好了所有办银行手续需要的东西，财务章，法人章，身份证。我找了一个认识的科长，以前办验资的时候给他塞过钱，后来还一起吃过几次饭。他本来推说这样不行，后来他急了，说顾科长我能单独和你聊下吗？见状他便没再多问，打了个电话下去，下面一个女办事员很快开好了一张本票，9500万，公司里所有的一切都在黄友欢手里了，他准备梭哈。

    杰西.利弗摩尔在他的作品里面说，价格总是沿着阻力最小的方向发展。这是一部毫无疑问的伟大作品，黄友欢读了很多遍。他唯一怀疑的是这不是出自他的手笔，更合理的猜想是这是一部伟大的代笔作品，里面糅合了许多杰出交易者的故事，就像巴尔扎克的作品一样，提炼了人生，并修正了色彩。

    一个赌徒，是不会信命的。每个赌徒，都把稍微获得的成功归功于自己的聪明才智，而把失利视作是命运的不公。但是那一天确实非常奇怪。

    如果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一种伟大的孤独，黄友欢觉得自己现在是在做一次伟大的投资。他内心满是焦虑，又满是自豪。确实，如果成功了，他的确可以一飞冲天，高高在上。

    约这场牌局的时候，李杰在电话那端嘿嘿一笑，还有谁啊。黄友欢说，就咱们几个，A总，或者成飞，或者张总吧。李杰说，你怎么要约战的，难得啊？黄友欢说道，没事，一起玩玩。

    他其实并不喜欢打麻将，也几乎不抽烟，所以也不喜欢抽二手烟。赢钱能让他着迷于这个。不过他也曾在雨天一个人呆呆地望着窗外：一个赌徒，是不是就是个追求运气的傻瓜？不，黄友欢想破除了这个说法。除了作弊，大家还可以比拼智力。这世间又有谁不是在比拼智力呢？你设计的产品更受欢迎，所以你的手机叫苹果，叫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它在那里。它那个样子，符合着时间命名的美学趋势，它值得购买。他不爱你，那更多是因为他不担心失去你，在智慧的较量中你落了下风。为此黄友欢曾经买了一副麻将一个人在家模拟实战，记录并确认概率在其中的奥秘。许多人把赢钱归结于手气，黄友欢曾亲眼见过一个人牌局结束尿了五分钟以上，这说明他害怕上厕所改变自己的运气，就整整憋了几个小时。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们等下都要赶火车，所以一起去的车站，而且那人确实错过了那班列车。黄友欢记得自己听见他尿完以后的笑容在厕所的墙上哗哗作响，他赢了，他配得上这笑。运气好，当然是运气。知道运气不好，努力改变这坏运气，这就是智慧。这是黄友欢做一个麻将爱好者的体会。举例：起手听二五万，按说这样的牌肯定胡，但直到人家自摸卡五饼还是一动不动，那就要动脑筋了。你的运气不好，那么下一把把手里的三四条开掉，留边七万或者吊东风也许更好，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他甚至会说这是不按牌路来，哪里有什么牌路啊，胡牌才是最大的。比如你故意不胡赢得多的一家，另外那个闲家心想我跟打肯定没事，啪，胡了。别人心理的波动正是你需要的机会，这就是黄友欢不认为赌徒是追求运气的傻瓜的原因。有几年钢铁股一直被叫做夕阳产业，多少时候是股价垫底的石头，但房地产的兴起马上就提供了大牛的可能，黄友欢抓住了，07年15月2日泰钢股份涨停突破颈线位，他全部的钱5.56离涨停差一分钱买了进去，七个月后，到19月9日，K线不对了，高位吞没线，22.61全部卖掉。然后用这个钱在曼东又买了房子，准备结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婚。这不是运气，他那么明白自己，不兴奋，尤其是激动的时候，他告诫自己你的良心还一片清贫。想到这里，他就坐得住了，钱都是用屁股挣的，说明你要坐得住。打麻将尤其是，长时间地打，一定要有一个好的心理素质，当然还得有好的体质，这个能保证你犯低级错误，打错一张牌，机会就容易溜到别人手里，老麻将都知道。

    黄友欢一夜没睡觉，但天快亮的时候，却突然觉得很困。他勉强站起来，伸了伸腰，然后去卫生间洗漱。儿子在岳父母家，老婆还在睡觉。他轻轻地合上卫生间的门，看着镜子的中间。

    镜子里也许藏着另一个世界，它们就像暗物质一样看不到，但你总能想象到它们。想到它们那么幽深黑暗，就让人心生恐惧，那就是未来。

    就在这胡思乱想中洗漱完毕，黄友欢去厨房想泡一杯咖啡，很久没在家喝咖啡了，他需要提神。撕开一棒麦斯威尔，他打开橱门，最喜欢的咖啡杯不在老位置上。他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很可能是打碎了，每次老婆打碎餐具都不会告诉他的，她这么大人，婚后洗过两三次碗，洗一次打碎一个，要么盘子，要么碗，黄友欢甚至疑心她是故意的，后来又觉得她没有这么高的智商。这个任务他便交给一个做家政的金阿姨了。每一个家政阿姨在家务方面强过女主人很多倍，让黄友欢也想更换女主人。但他就是随便想想。他找出一个碗，把咖啡粉倒了进去。伸手去拿热水瓶。

    大一的时候，听他们说起系学生会一位他们老乡的轶事：他去找辅导员，说教室的电棒坏了。电棒，电棒是什么？哦，原来是日光灯。

    热水瓶他妈就一直把它叫电壶。现在宾馆里倒是真的是电壶了。电壶里没有水。家里本来有个饮水机，但很多时候老婆一个人在家，一桶水可以喝几个月，只好不用了。他又打开橱门，拿一瓶农夫山泉把咖啡泡了。

    没有香味，因为水很冰。喝了一口，准备出发。到了负一楼停车位，他已经发动了车子，准备出发，却发现手机没带。这是他一个习惯，习惯把手机放在车上，这样就不会遗漏电话，也不会接电话时再手忙脚乱地去口袋里掏。他便熄了火，上去拿。发现老婆已经起来了，正在和什么人通电话。看到他突然回来，老婆吓了一跳，电话也赶紧挂了。黄友欢心中有事，根本来不及多想。

    肯德基门口到他停车的地方有几十米而已。他点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加一根油条，七十铢。结果刚吃了一口，就在粥里发现了一根短短的头发。这天早上人不多，他呆住了，生气了，喊服务员过来。

    他很急，等下他要拿9500万去发财，去做一笔伟大的投资，谁也不能挡他的路。但他没有喊，只是静静等着。很久很久，一个戴眼镜的胖乎乎的小姑娘跑过来，说了声对不起。他心里很奇怪的感觉涌上来，决定放过她，不再为小事计较。

    他站起来，朝门外走去，那个懵逼的小姑娘呆在原地。他出了门，朝自己车子走去，突然脚下一个趔趄，被一块凸起来的地砖差点绊倒。再往前一走，不好，鞋子坏了。

    他能明显感觉到走路的不正常，只需要一步。就像阿姆斯特朗的那一步，就像婚姻，就像一把加注。他低头一看，鞋跟掉了，是右脚。

    这是一双普拉达皮鞋，原来是他结婚当天穿的，老婆跟他一起去钻石百货买的。他还记得她在婚礼当晚的晚宴上敬酒时还特意和她的一个小姐妹说到了这点，大意是结婚真累啊，为了给他买双普拉达，跑了半天。连黄友欢都听出了她在普拉达三个字上的重音，后来那个女的结婚的时候特别跟他们强调自己老公买的是芬迪，弄得那桌子的男的都很不自在。

    这些穷人就是爱装，尤其是女人。D&G的两个小伙子一个是同性恋，另一个也是同性恋。他们可怜的时候，也是在米兰睡大街的。人能红是命，黄友欢觉得他们的鞋应该不错。

    他只好笨拐笨拐地回到家里，换了一双国产皮鞋，具体什么品牌他也不想提。已经七点五十了。莫顿大道上开得很快，直行是红灯，左转刚换成绿灯，他从实白线切到左转车道，车距很短，后来一声急刹，一个女的开了辆宝来，探出头骂道，猪猡。

    他装作听到，他猜她会这样骂，也许她没骂。从左转车道切出来以后，黄友欢心情舒畅，扬长而去。今天运气不好，他在心里大叫。

    等到转好帐，已经九点五十几分，快十点了。星球啤酒高开冲上停板以后又回落了，黄友欢本来担心它直接一字板到收盘的，但现在走势没有这样，他有了买入的机会，心里反而变得很难受，觉得它不太强，没有自己期待的那么坚挺。

    顾小敏还是没来，苏总也不在办公室，她出去了。黄友欢在电脑面前，闭上了双眼。他很困，但下定决心很难。人最难的是选择。十点十分，他确实很困了，本来想观察观察再说，但他马上就要睡过去了，眼皮子快粘住了。

    从823.8一直买到836.26，黄友欢全仓杀进去了，大概一千一百五十多手，十一万五千多股。跟风盘也涌了进来，它正在直线拉升，有机会再涨停，这是黄友欢的预感。

    嗯，果然，接下来它站上涨停了，838.12，有一笔过万手的买盘直接封上了涨停，看了几分钟，黄友欢准备去办公室睡觉了。到了车里，他开了点窗，把座位放倒了一点，实在太困了，就在这儿先眯会儿。

    李杰的电话把他叫醒的，他喊过来吃饭。黄友欢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快12点了，有一个顾小敏的未接来电，顾不上回，再打开手机上的行情软件，没有涨停！

    现在818.79，下跌不多，但换手很大。糟了，这是黄友欢的第一直觉。

    但是也没什么，收盘不能封板，明天开盘就割肉。黄友欢已经决定了。不能再上女人的当。

    他没有上去找顾小敏，回她电话又是忙音。但开车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一辆车牌尾数好几个8的路虎停在这家营业部的停车场。

    李杰点了几个菜，他们几个喝了点黄酒，吃完活动吧。李杰说。他指的是打牌。

    黄友欢道，今天运气不好，肯定输。他们几个都不信，说你老是这样说，赢得还少吗？

    那天的牌局一点半开始的，黄友欢心神不定，一直想着行情，不时拿出手机看，心思一点也没在牌上。果然，走的时候，身上的钱基本输光了。他对他们说，等下再回去，哥几个聊聊吧，今天真的运气不好，我要等过了零点再走。那几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但是都坐着没动，手指里拈着一张牌，转来转去。

    过了零点就是新的一天。黄友欢放过那些呵欠连天的牌友，一个人开车回家。路上他使劲在想顾小敏她今天怎么操作的？真的能到1100吗？她怎么那么自信？到家他一开电脑，直接上了泰国财富网，嗡的一下。仔细一瞧，收盘813.22，上影线很长的小阴线，但可怕的不是下跌，而是停牌。

    这股票要出事了。它宣布停牌。它的情况很简单，它和泰医大的章玉院士合作开发乙肝疫苗，搞了十几年了。现在快要出结果了，在黄友欢这样的赌徒看来，结果是好，那么拉高出货，结果不好，肯定说继续再搞，股价震荡。但往上概率不大。

    现在好了，当天买入的全都被关进去了，只能等。等的过程非常煎熬，那段时间黄友欢坐立不安，时常去一些证券网站或论坛领一点心理安慰。

    等了九个交易日，终于复牌。黄友欢等到九个跌停。当A总出来扫货那天，黄友欢在324.91的位置全部清仓。亏了5670万。

    这些钱是客户的设备款。当然，里面能够有他一部分利润，但大头还是要付给设备供应商的。现在，黄友欢已经亏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总有一两个人让你无话可说，其中一个，一定是你自己。

    清仓后第二天一早，老婆还在睡觉。黄友欢迎起得很早，收拾收拾就出门，坐电梯下楼，陆续进来几个邻居或者楼下的住户，他相信没有人能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没有去公司，他开车直接去了凯宾斯基酒店，它在凌海湖边上。他停了车，去找湖。

    湖边没有人，这一天突然很冷，还有几天就是圣诞节了。圣诞节，那几个美国朋友，呵呵，黄友欢竟然想到他们。有一个也是原厂的工程师，叫Gave

    ，他过来帮助我们做培训和技术支持。背上纹了一条龙，要是纹九条黄友欢就要叫他史进了。他说他叫罗伯特。大家都奇怪他不是应该叫凯文吗？他在那家美国公司干了几年，突然来邮件说他离开了，要去炒股了。他的太太的外公是波音的副总裁。这是他亲口告诉黄友欢他们的。

    世事无常，人生有恨。黄友欢看着水，水不知道热冷，依然在翻滚。就算是一切冷漠，令他无从说出，他依然把眼睛看向远处。远处很远，有楼的影子。风在吹，他就像个傻子，站在那里，站了一天。

    看了一天水，一口饭没吃，还是没有死的勇气。只好晚上回家，儿子和老婆在客厅看电视，以前家里是不给儿子看电视的，怕伤眼睛。现在他在看秀虎，一个儿童动画片，看得津津有味，都没有觉察到黄友欢的归来。黄友欢挤出笑容，就像挤公牛的奶，和儿子打招呼，他睬也不睬，眼睛一直盯着电视。

    老婆说，今天我去接他，我们在外面吃的。你自己弄东西吃吧。

    今天不是星期三吗？怎么今天去接？

    你都不关心儿子。现在流行手足口病，爸妈不敢把他送幼儿园了。

    哦。黄友欢随口应道，转身进了书房。

    书房了有中国作家王树增的《解放战争》《长征》，有维克托·思博浪迪的《专业投机原理》，有约翰戈登的《伟大的博弈》，这些书，都是他喜爱的，现在一点也不想看。他呆坐在椅子上，望着电脑，突然感到一阵厌恶，这是他第一次恐惧看见电脑，觉得胸口像是被压着石头，喘不过气来。多么希望是个梦啊。

    黄友欢的下家是苏总。他没有想到苏总居然和李杰认识，而且苏总也喜欢打牌。以前曼谷每年有个半导体展，展的不是半导体，是半导体制造和检测设备。早期混那个行业的时候，他每年也去那里站三天，就像现在的小伙子一样，只是他已经大了。看着很多人从各个入口进来，他们把昆钱路的新国际博览中心变成了说哎呀，又见面了的海洋。大家还会说，这个圈子真的小。是的，打死你我也想不到，想不到今天李杰会把苏总叫来打牌。

    苏总和达府商会的尉迟会长认识，他们据说是老朋友。尉迟会长开发银鹊桥路那两排门面房和别墅时，据说是苏总帮忙融的资。李杰是会长的老朋友了，他也是商会的一员。以前黄友欢也接到过一个自称是商会秘书的女的打来的电话，他以为是骗子，就直接挂掉了。原来这个组织一直都在。

    成飞去上海了，人凑不齐。李杰叫来了苏总。他不知道黄友欢也认识苏总，关于股票，他们谈得不多。坐定以后，黄友欢心里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李杰和苏总之间一定有些什么。看到黄友欢眉宇不展，苏总主动告诉他，自己和李杰是商会饭局上认识的。黄友欢说嗯，心中却想的是无银此地三十两。

    那几天睡得很早，但每天醒来头都是疼的。黄友欢是个从来没有失眠过的人，他曾以此为豪。但这次，他不知道会不会变了。

    湖边的水和楼下的路，这不应该是他的归宿。他突然想到顾小敏，顾小敏在哪里？他跑出去，说是下去拿报纸，打电话给她，关机。

    黄友欢没有打第二个，痛苦地闭上眼，风从他灰色的老头衫表面飘过，像一个不认识的女子。小区里夏天栽的香樟树叶子不多，所以看起来怪怪的，像支毛笔，在风中它们发抖。

    他钻进车子，稍微暖和了一点。去找顾小敏吧。

    他把车停在她家小区门口，等她。现在是晚上八点多，但天已经黑很久了。他知道她不会出现，她果然没有出现。他打电话给小小，小小说她有客人出不来，打电话给其他人，没有人能够和他一样，有话想说，又有时间出来说。

    他突然闲了下来。公司也不想去了，客户电话仅仅是敷衍一下。他变得像颗洋葱，裹着红色的干皮，里面很辣。

    找人借高利贷？然后再想办法翻本回来?

    环境已经不同往日了，新闻里东南亚很多资金拆借已经出事，谁肯借给他5000万？就算是能借到，万一亏了拿什么去还？还不出来的后果他不敢想象。

    车停得久了，人就麻木起来。他也许真的该吃点东西了。但他不知道该去吃什么。

    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漫无目的地路过一家餐馆，这是家粤菜馆，名字叫芭蕉楼。泰国的广东人有文化的不多，他怀疑是个本地的秀才开的。

    里面没有几个人，几个女服务员在聊天。他点了一份蜜汁叉烧，一份西芹百合，都是平常菜。吃了几口，没什么胃口，他放下筷子，拿起手机。

    一个服务员说，先生，你东西掉了。黄友欢回身一看，口袋里刚才掏手机时掉出一张发票。他说，谢谢，她说，不用。然后她还是过去和她们几个聊天，她们的表情很难看得出愉快，悲伤，还是茫然，连平静都看不出来。她们有一个坐在这家餐厅米黄色色椅子上，另外两个站着，还有一个眼睛望着外面，外面什么也没有，是交易所一样的黑，还有冷。

    天既可以上，也可以聊，还可以每。这饭他是吃不下去了。顾小敏是不上微信的，黄友欢想起那天她下车以后，正准备走，忽然又回过头，在车窗外笑吟吟对他说，赚了怎么谢我？黄友欢没有回答她，只是笑笑，记得她眼神里满是期待。黄友欢拿出手机，搜了搜周围的人，都是些家禽一样的女的。泰国给了她们一些她们本来不应该得到的机会，她们是一些靠身体就可以活得很好的人，黄友欢一边想一边把手机里面的屏幕划来划去。忽然有冷风吹进来，门被推开，进来一个人，男的，穿着黑色的大衣，一个服务员迎了上去。那个人低声问了一句，服务员说了几句，又用手指了指方向。他离得远，猜着可能是个问路的。然后这个服务员走回来，路过他的身边，随口说道，做是做不死的，我看她是心死了。说完她进了里间。

    黄友欢猛地一惊，怔在那里。她肯定不是对着自己说的，她不认识自己，黄友欢很明确这一点。但他像个被夹了手的猴子一样浑身不自在起来。

    付了钱出来，身上的衣服开始沉重，后来连皮肤都像被灌进了摇滚一样的重金属，他开始发抖，抬头看天空，看不见，只看见路灯。他想打个电话给妈妈，又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沿着滨湖街的路往北走，一路往北，可以到信武里，碧差汶，黎府。但他能是李闯吗？

    做不死，逼得死。不知道顾小敏的账户怎么样了？黄友欢怜惜起她来。她的哭声，她的泪痕，甚至她的小腹的刀疤。

    不远处是久光百货，再远就是摩天轮了。摩天轮闪着光，这光像是一片塑像，告诉他，你输了。

    中东这个客户的设备总监何总是他买通的人，他们的设备款提前打了过来，本来是要发货前再付的，黄友欢担心会有变化，催了他多次，上周刚付过来，应该他也是费了不少劲。收到后黄友欢立即找了中间人，把他的回扣给了他。

    输了。他突然不想再往前走，世间早已没有了郁达夫。“生死中年两不堪，生非情愿死不甘”。要是现在有什么人让他抗抗，他肯定毫不犹豫，即使他以前很看不起那些动不动就上街为这个为那个游行的年轻人。

    顾小敏损失的是自己的十倍，她该怎么办呀？她老公会怎么她呢？她怎么处理啊？他想着，一时之间浑身颤抖。

    最冰冷的不是千年冰山，是心底无尽的后悔。愿赌服输，谁又能克服赌输了那种恨不得扭转时间的怨恨？“公道世间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他现在有大把时间，却已经没有了追求公平的动力，甚至脚都迈不出去。

    股票论坛里面全是骂娘的，不切实际幻想着数据出错的，抓住一点点字句或者标点做文章的，在黄友欢看来，这一切已无必要。输了就是输了，就像认识的女人忽然有了别人的孩子，你还在幻想这孩子是你的，这不就是自我欺骗自我麻醉吗？其中一个帖子说，星球啤酒内部早就知道这是骗局，但故事讲到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但最终结局他们也很清楚，他们就在全国范围内找大户做垫背的。这个帖子有点意思，但还没人回帖。等黄友欢上去一通感慨，说自己知道有人提前拿到过股东名单等等，再点了回复过去，竟然出错了。这帖子就再也找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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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苏总的笑容很亲切，即使她点了胡，黄友欢也能看到她微笑着把牌扣倒，然后看一眼对方的牌，顶多说声，哎呀。她是个能打牌会打牌的人，她是个厉害的人。

    苏总今晚的运气很好，大家都看出来了，她不胡上家，紧接着就能自摸，这样的机会抓住三五次次，那还有什么说的。她有几把牌看得出胡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黄友欢输得最多。老实说他很感谢那个肯德基服务员，她的话像个鞋子一样把黄友欢的脚包起来了，那天我的脚走得热了，心慢慢就不凉了。“做是做不死的，只有心死了才不行！”

    黄友欢特意要中间人请中东客户的采购代表何总过来一趟。虽然很难开口，但他还是坦率地把实情告诉了何总。他半天没说话，只是吃菜，叹气，摇头，吃菜。吃完饭，说真的，连约他去唱歌的钱黄友欢都拿不出来，等下回去还要付餐费。何总何等聪明的人，主动说道，我要回去了。黄友欢紧紧握了下他的手，他的手很凉。

    最后的关头，黄友欢抓紧了他的手，说，何总，你相信我。但何总还是轻轻地摇了摇头。

    饭店门口，灯火辉煌，我们面前是欧尚超市，人来人往，那些带着孩子的人，孩子穿得很洋，像个玩具。最后，何总看着黄友欢，嘴巴撇了撇，我现在只能多给你些时间。

    这样就好，黄友欢突然像抓住了月亮的猴子，即使在河中。他有了时间，就可以仰望星空，他欣喜起来。那一路回家，他轻松了很多，独自在车里唱了很多遍陈奕迅的《十年》。看来，惟有真诚能相救。

    今天的牌局是黄友欢约的，平时和他们一场输赢基本上就是十万八万左右。李杰是个大手，只喜欢打大的。黄友欢必须在三个月内把5000万变回来，但一周后他就要付给曼谷的供应商6600万，这是合同定好的，他不能改变他们，他们本来就是第一次和我做生意。和他们相比，黄友欢是不起眼的小公司。

    何总暗地里想办法，让下面人把产品设计变了下，这个变动牵涉的面很广，从前到后十几道工序的设备大部分都要重新设计，这样就能够延后些时间交货。为了黄友欢，何总也是冒了很大的险。他心里有数。

    星球啤酒的事他不敢跟老婆说，儿子还小，女人生气起来是没有下限的。他拿账上仅有的钱把工资发了，自己现在口袋一无所有。这种感觉久违了，但是又重新降临了。

    赌一把！他实在压抑不住自己的心，悲凉于面包表面焦黄，这城市给了他太多的体验，他不甘心。他找了孙正雄，叫他介绍了个信用卡套现的人，在琴上路行政中心门口，那人拿走了他五张卡，一张曼银的国际卡，两张汇丰的黑金卡，还有两张渣打的卡。这些所有刷到爆，那人给了我四百九十五万，他拿了五万走了。

    大家打得大，来之前都要把宝亮一下，这已经成了默认的规矩。黄友欢没想到苏总也很清楚这个，看来以前她和李杰他们切磋过不少。李杰没有告诉过黄友欢，黄友欢自己也不知道。

    意外就像街道的转弯一样，无论走多远，都能碰见。苏总是个非常有风韵的女人，当然，黄友欢还没有意淫到把自己当做贾宝玉的地步。李杰不介绍苏总和他打牌，他猜想李杰是怕自己抢他的风头。想到这里，黄友欢感到悲凉，他已经没有这个实力了。

    现在还剩一万不到，有一把黄友欢摸了一张就等张听牌，一直到最后，还点胡李杰。黄友欢咽了下口水，干涩，口水就像是旱久了的井，里面有沙子。

    这一把不胡的话，今天基本上就是他一陪三。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心神不宁，牌也打得不高明。教训总是在大败之后总结得清晰无比，可惜已经晚了。

    该苏总打了。A总的幺鸡没胡上，黄友欢心里堵得慌。今天命不好，头脑里一阵糊涂。苏总摸牌了，拿在手里稍微犹豫了一下，她肯定也等张了，没抓的牌已经不多。她喊了一下，七饼，打了出来。上帝靠五饼二鱼救了五千人，黄友欢想起自己和老婆去旅游的时候，一到罗马，导游就开始讲，这个是圣彼得教堂，那个是圣约翰教堂，团里一个泰北的年轻小伙子就叫道，有没有犹大教堂？导游是个越南籍的中年男子，戴了顶帽子，他已经移民意大利了。在去因特拉肯的路上那个泰北的家伙为了拍雪山，跑到大巴最前面登车的地方，突然一个急刹，要不是导游眼疾手快拉住他，他非得撞到前挡风玻璃上。他和他新婚的妻子一起去，他们去度蜜月。吃饭时他说他们家是开服装厂的，他们过来考察欧洲的款式。在朱丽叶的故乡我只看见他摸得那尊朱丽叶的雕像埕然发亮，他们买了很多爱路未，拿不上，导游一路帮提着。他和他妻子穿的都是他们自产的服装，一个红一个黄。出去了十天，天天都是那两件。

    黄友欢有三个七饼。但他没反应过来。他从好几把之前就期待着七饼，现在它出现在自己眼前，他竟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李杰准备摸牌的手已经伸向牌台，黄友欢忽然听到苏总笑着说道，我还以为谁会碰呢。哦，上帝，请你和牛魔王出来比慈悲吧！

    没有人胡七饼！我杠。黄友欢心中大叫一声。

    他把手向最后一张牌伸去。它像个小兵，一个人守着长城，冬天里晒着月亮。

    刚结婚的时候，黄友欢觉得自己很行很幸福。打个比方，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人更大的字了。他在本子上写道，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现在想来，不禁脸都红了。离婚以后，他一度以为世事就是如此，喜欢捉弄有志青年，把他魔术一样变成人渣。

    现在他平静了。据说敌人杀了我们以后，会举起刺刀，指着我们说，看，这是奴隶。不知道他为什么在战场上还有这种说话的悠闲。文人造谣，信者却恒信之。

    赌场是唯一不会让你拿走别人金钱而产生负罪感的地方。黄友欢第一次去洛杉矶，周末老外带他们去拉斯维加斯，人多，他们包了一辆华人旅行团的大巴，免费往返，只是有赌场最低消费。一个武里南的同事很快在21点前面输了5000美元，把大家的最低消费额用完了。发牌的是个华人小姑娘，非常有气质，只会些简单的中文。那些露着半个乳峰的女招待端着酒或饮料走来走去，她们事业线上塞着刚才赢钱的人送给她们的小费。她们是白人，很白，灯光下她们身体上的血管就像绿色的电线。这些蝴蝶。

    黄友欢那次赢了五十美元，是老虎机上赢的，他就玩了一把。

    麻将是方的，人生是圆的。眼睛是圆的，心是尖的，宇宙是什么形状?他希望能摸上一张三条，或者四条，宇宙就像它们那样。

    不是，我的手触摸到第一缕花纹，不是，这不是条子，也不是东方的第一缕阳光。

    希望是仍在，这是只花。秋。

    秋菊，秋香，秋海棠。他只想要只四条。

    再摸，不是。但还是只花。

    红中。霍桑要是不叫《红字》，改叫红中，是否能拥有更多的中国读者？再加个国，说不定能进初中课本。可惜，他是美国人，觉悟不高。

    第三张，不是四条。

    等下输完了他要开车回去，现在以昂巴湖隧道想必已经关闭，他将在南北京路下去，左拐，到映秀山大道再右拐。人生苍凉，莫过于路过于漫长。有钱，谁都可以到也门钓鲑鱼。谁能知道他们这些野草，这些社会底层那曾经如此深刻努力渴望改变的野望？

    回到家，家里一片寂静。老婆带儿子回娘家了，早上她起来就一声不响，她坚定认为黄友欢外面有人了，理由是他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了，他拿不出钱，又说不清原因，那还能是什么。儿子跑到他跟前问，爸爸，妈妈问你养了几个？他恼起来，冲出去推了她一下，她哇地哭了出来。儿子手里拿着把他妈妈不久前给他买的塑料做的大刀，一把就劈在黄友欢脸上，像关羽。他说，你敢打我妈妈？儿子只有五岁，黄友欢时常教他男子汉要心胸开阔，做人要悲悯，要勤俭温良，多少次耐心讲给他许许多多的道理，他为了他妈竟然对自己如此下狠手，黄友欢从来没有想到，就像他从来没有和老婆动过手一样。等下他打开电脑，无意看到那句：意映卿卿如晤，会不会难过得捂住自己的嘴巴？

    把时间掰开，里面有的是伤口，急什么。黄友欢想起他们分别前苏总那句话来，顾小敏的星球啤酒早就走了，她在停牌前就出来了。

    黄友欢杠开了。这张七饼是苏总打出来的，我杠了，连摸了四张花，最后摸上的是一张三条。十一个花，加底加杠开，一个花五千，我噶了一万，总共一万五，乘以三，再乘以十一，两杠翻倍，四杠再翻倍，一共是一百九十八万铢。按大家讲好的规矩，苏总要全包。李杰和A总因为不用掏钱，都如释重负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黄友欢把牌在桌子上摔了一下，他太需要这个动作了。

    那次和东鲤溪的区总，还有他下面两个副总一起打牌，也是打了很久，后来有一把，最后一张牌，马上就要黄了，他打了出来，七饼。一炮三响，黄友欢是吊七饼，下家七饼九万对倒，还有一家卡七饼。他脸一绿，直接把牌推了。后来大家悄悄地叫他区七饼。

    这个动作用体育解说员黄健翔的话来说，是做出来了，但不是很到位。黄友欢很兴奋，顾不上去看苏总的表情，他也不大习惯看她的脸，尤其是李杰还在场。苏总应该没什么，她平时是个很爽气的人。更何况今天她可是赢很多的啊。

    接下来就开始翻盘了，兴奋感持续冲击着黄友欢，他连胡了三把，包含一把自摸。最后一把别人胡了，十二点过了，准备散场。

    稍微盘点了一下，他不但没有输，还赢了一千三百多万铢。台费是李杰付的，苏总在，黄友欢也不和他抢。

    走到楼下，各自准备去开自己的车。打完招呼，苏总忽然站住了，拿出盒绿色包装的香烟来。她竟然抽烟？

    打火机染红了她的脸，她脸色漠然。她长吸了一口，然后全都吁在黄友欢脸上，并挑衅地看着他。黄友欢沉浸在愉快的心情中，不想跟她一般见识，便轻轻地笑笑，准备走。

    没想到苏总突然开口说道，顾小敏早走了，她在停牌前就出来了。跌停前他老公来我那里，把星球全抛了。顾小敏说她给你打电话没人接。

    看黄友欢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她有些得意，轻佻地笑着，又说，顾小敏准备和她老公离婚了，他老公外面的给他生了个儿子。她找我问过你。我忘了告诉你。

    黄友欢不喜欢旱季，他怕热，他也不喜欢雨季，他怕雨。但这些他还能忍受。

    现在他终于怕了她们了。冷从脚下泛起，他迈不开腿，他的车就在路边，离他几步之遥，并且在向他闪着光招手。他走不过去。小时候老家村子旁边有个大湖，很多一起玩的同伴都会游泳，但他就是不会。一次班上一个同学，比他大好几岁，个子很大，游得很好，为了让他学会，他自作主张把黄友欢挟在腋下，带到湖中间，然后丢开他，任他在那里狂呼大叫，呛了好几口水。几秒钟过后他有点怕了，又把黄友欢带回了岸上。那个瞬间，黄友欢终生难忘，当时也是内心冰凉，记忆不会拐弯，那年他刚七岁。

    现在他三十七岁，内心也是忽然冰凉。呼吸急促，差点站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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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鸡毛蒜皮

    林秘书穿着暗红色的套裙，提一个黑色的羊皮工作包，穿插在周末拥挤的人群中。她瘦小的身材与那个黑色大包形成强烈对比。尽管职业套裙显出老气，不过，她眉宇间的光洁以及嘴角周围的笑意却暗示着她的青春靓丽。

    美斯乐西区这几年新兴起日式自助茶馆，几百铢就可以喝茶并且不限量地品尝水果及各式点心。非常适合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们在这里叽叽喳喳一整天。

    走进茶馆的时候，隔了几张桌子，便听见一个女孩子在叫：“林淑怡！我们在这里！”那是一种非常嗲的台湾腔，光听声音是极端甜糯。会让人像周星驰电影中的夸张想象一样，眼前出现西施浣纱的幻景。不过，当定睛看时，会发现，这个说话的女孩有非常大的骨骼，用当地话说就是“模胚蛮大”，因此，她虽然并不算胖，却有占了好多空间的感觉。这个形象与她发出的柔美声音不甚谐调。

    “陈露，汪蕾！”林秘书向她们挥挥手走过去，“怎么金红没有来？”

    “打过电话了，在路上。”“模胚蛮大”的那个陈露边说着边递了份茶单给林秘书。

    林秘书看了看那二位女伴面前都是杭白菊，便同服务员说“我也要杭白菊”。

    “汪蕾，你越来越瘦了。”林秘书打量着坐在她对面的汪蕾。

    那是一个五官平常，但皮肤洁白如同象牙的女生。一白遮百丑说得一点都没错，汪蕾在大学里时就曾有男生称誉她为“清秀佳人”。

    “这啊，是爱情的作用！”陈露端着一盘甜点上了桌，“汪蕾有男朋友了！”

    “真的吗？说说看，是什么样的男孩子？”林秘书很好奇。

    汪蕾不好意思笑道：“没什么特别，他在清迈的一个公司上班，是我二姨帮我介绍的。我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月。”

    “长得怎么样？”林秘书一边剥着开心果一边问。

    “普通的很。”汪蕾说。

    “什么普通得很，我可看过照片了，超帅的哎！”陈露显得比汪蕾还兴奋，“来，恭喜你！”

    “把你的恭喜放着，等金红来了你应该先恭喜她！”汪蕾推了推她，“金红才是真正快做新娘子的人了。”

    金红的未婚夫是一个曼谷商人的儿子，听说很有些资产。说到金红，林秘书也显得颇有兴趣。忙问：“她的未婚夫你们都见过没有？”

    “上次在春风百货我见过他们在逛！”陈露说，“他只比金红高一点点。”

    “如果金红穿了高跟鞋，应该比他高呢！”汪蕾蛮有把握地说。

    “所以说呢，只能图一样！嫁老公不可能样样都图到。”陈露很认真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要么脾气好，要么长得好，要么对你好，要么很有钱，这几样图到一样，就不错了！”

    听着陈露的意思，好象金红的未婚夫除了有钱，其他的几个条件都没有图到。不过，林秘书也见过那个曼谷小商人，似乎远没有那样不堪。

    “图钱也不错啊。如果我是她，我就不用上班了。”汪蕾说了一句大实话，“每天上下班光光路上时间就要两个小时，十小时工作制，累死了，就为了赚那几千铢。”

    “几千铢现在能派什么用场？自己吃吃穿穿正好。根本别想有积蓄。”陈露撑着脑袋嘀咕。虽然她本人目前正处在失业状态，却依然对月薪几千的工作显示出淡薄与不屑。

    “是啊是啊，赚钱是没个底的！”林秘书喝了口茶水，“刚毕业的时候，几千铢的工作都当个宝，现在每个月赚五六万铢了，可还是老觉得不够用！”

    “五六万还嫌少？你知足吧！”汪蕾很是羡慕，“当时我如果有胆量辞职，和你一起去应聘那家地产公司就好。哦，对了，那张登招聘启事的报纸还是我给你的呢！”

    林秘书笑道：“所以，还是得谢谢你呢。”

    其实，林秘书每个月的月薪不只是五六万出头一点，光去年年底有一个月，加上了老林的新年红包，就拿到了五十几万。可在她眼里，也就仅此而已。

    说话间，金红进来了。

    “抱歉，今天是周末，街上车都打不到！”

    她是一个身材修长，脸庞瘦小的女子，直直的长发垂在耳际。眉梢眼角透露着她今天化妆时的精耕细作。咖啡色CUCCI手袋的成熟端装与她的年龄明显不相符，与她粉红色的莹彩口红更是格格不入，不过，也唯有如此，方能显示出她今日与其他三位女伴不同的荣华。

    “那该怎么罚你？”汪蕾往窗口坐进去了一点，让出一个沙发座位给她。

    “就罚我今天买单吧。怎么样？”金红边说边朝服务员勾了勾手指，示意过来点茶。

    “好啊，就该这样罚你！”陈露很是赞同。

    “不用啦，还照老规矩，AA吧。”林秘书素来不喜欢占别人的半点便宜。不过，她很快看到了陈露脸上的那抹不快之色。

    “谁买单还不都一样？”汪蕾适当的补充，“不过，让我们沾点你这个新娘子的喜气也是应该的！”

    金红点了一壶这里最贵的西湖龙井，另外还加了一份皱纱小馄饨。

    “我还没吃中饭呢，”金红抱住了一个织锦锻靠垫，很疲惫地靠在沙发上，“这几天跑到曼谷去买家俱，挑来挑去都不中意，累死了。”

    “是啊，看多了会挑花眼的。”汪蕾说。

    “这都是他的意思！”金红道，“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什么都不肯将就，买个家俱要跑曼谷，泰式的欧式的日式的，什么都不满意。如果听了我的，清莱随便一个家俱城里买一套样子简单点，味道环保点，就行了！哦，对了，林淑怡，等你结婚的时候我可以指导你挑家俱，我现在太有经验了！”

    林秘书讪讪一笑，“我结婚还是猴年马月的事呢。”

    “怎么了？”这句话几乎是其他三个人同时出口的。

    因为林秘书在大学时代就谈恋爱了，是众所周知的同班的一位男生。

    “我和赵元焕分手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情？”陈露几乎把脸凑到了林秘书面前。

    “去年年底吧。”

    “那你为什么都不告诉我们？”

    “这不是说了么。”

    “赵元焕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分手了，谁还管他。”

    “你们为什么要分手？”

    “因为他妈妈不同意。还有我们其他的一些不合适。”

    “那你为什么不争取？”

    陈露几乎是抱定了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态度了。

    “我为什么要争取？”林秘书忽然很大声地回了她一句。她是真的生气了。

    陈露这下自知失言，便不作声了。

    “好了，阿露，你也问得实在太多！”金红拍拍她的手，很嗔怪的样子。

    “是啊，淑怡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给我们听的。”汪蕾给林秘书的茶杯续了点水。

    金红和汪蕾其实都和陈露一样好奇地想弄清林秘书这段爱情悬案，陈露只不过是首当其冲地打了头阵。不过，这回却轮到她们在中间打圆场了。

    “对了，阿红，你还没有说叫谁给你当伴娘呢！”汪蕾向来是最擅长调节气氛的。

    “你们三位都是伴娘。”

    “那不行，得有个主次的，谁是可以坐进婚车的那位呢？”

    “那么你们说呢？”

    现在场面有些尴尬，林秘书也后悔自己没有涵养，叫陈露下不了台。好在陈露很会给自己台阶下，立刻接了茬：“我看，就叫淑怡吧，她酒量好。”

    “是啊是啊，淑怡很合适。她现在在大公司上班，会应酬”。汪蕾推了推林秘书，“就你啦！”

    其实林秘书未见得想出这趟风头，这回，更感觉让她做伴娘象是她们对她失恋的一种安慰似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又无法推托，只得硬着头皮应承下来。

    “哦，陈露，你的头发是在哪里染的？亚麻色今年好流行的。”

    “。。。。。。。。”

    四个大学毕业已经三年的女孩子，坐在茶馆里东拉西扯，不觉天色暗了下来。

    服务员过来催促，对着金红说：“小姐，如果超过六点钟不买单，我们店里要加收各位百分之五十的加餐费。”

    “这个规矩我知道的，”金红头也不抬，“加就加吧。”

    林秘书却站了起来，“要不你们再坐会吧，我夜里要回公司加班的。”

    “哦，我也要回家了，答应爸妈回家吃饭的。”汪蕾也整理起了自己的皮包。

    陈露是最不想走的人，不过，也只能随着她们站起身，“是啊，下回吧，我们下回再聚。”

    “下回再聚就是来喝喜酒啦！”金红笑吟吟的关照，“你们仨个谁也不许不来，听见没有？”

    大家也都笑着保证一定会到场祝福。

    “记住，苏梅岛喜来登，‘万花盛开’厅！”

    “万花盛开？这个厅名字真好，说的就是金红你啊！”林秘书笑道。

    “哪里，我们都是万花盛开嘛！”金红亲热地搂了一下她的肩。

    结果还是金红去账台买了单，然后，她手机响了，好象是一条短信之类的。她看过之后便告诉同伴们，她要先走了，她的未来丈夫在一家窗帘店等她。

    金红急匆匆地先出了店门。

    “买窗帘这种事情，怎么男人在做？”陈露表示不解。

    “没听她说嘛，完美主义者！”汪蕾道。

    林秘书恍然大悟起来：“我想起来了，上回我听阿红讲的，有一次他们俩穿马路，阿红走得太快，结果那个男的很生气，说她穿马路的方法不对，太危险了！拉着她在班马线上慢慢吞吞地重新练习了好几遍！”

    “天哪，有没有搞错！”陈露夸张地拍拍脑袋，“这样的男人！”

    “真别把金红逼疯了！”汪蕾摇着头叹息。

    “有钱人大概就是这样吧，最喜欢标榜自己的‘珍惜生命’，唯恐大家不知道他活得比别人钱多，暗示他比别人更不愿意离开这个世界。”林秘书说笑着出了店门。

    林秘书回到自己的车里，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她完成了这次刺杀任务的交代。在旁人眼里，她们只是四个女孩子无忧无虑地交流日常生活，其实，她们的言语都有所指，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

    谈恋爱就是准备进行，瞄准目标人物，结婚就是动手。分手是指没有完成任务或者任务撤销。她们的默契已经炉火纯青，即使是警察坐在她们对面或者旁边，也根本听不出任何问题。而目标人物的照片和资料，则会放在刚才提到的地方，比如那个“万花盛开“厅。林秘书的宝马车没有开灯，天色昏暗起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卧着的怪兽。

    雨季的入夜与白天温差很大，林秘书想着该给自己添一件外套了。金红的婚礼在下个月，那时候应该步入旱季了，如果去做伴娘，应该穿得喜庆一点。

    林秘书便把车停在了春风百货旁的时装店前。加一件衣裳，指的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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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网恋

    零二年的六月，虞子衿在西水街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找到一份值夜班的事做。按常例，女生是不允许当夜班的，她向负责人撒了个谎，说家就住在超市的楼上，很近。何况，西水街这一片都是居民区。好说歹说的算是答应了下来。自此，每日从夜里十一点准时接班，一直上到次日八点。期间，与同值的奥拉轮流到值班室里睡觉，他睡上半场，虞子衿睡下半场。九点半钟，她要在另一家公司做前台接待，没人的时候，偷空打个盹。

    这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面积都不大，顶多就是两间客厅加一起的总和。货物的品种也有限的很，以零食类食品为主。外加两排日常生活用品。在虞子衿身后的展柜摆放着十三种不同牌子的香烟，其中有两种是奥拉平时爱吸的。骆驼和三五。此外就是一些美容护肤品，以及莫名其妙的物品。整体结构令人浮想联翩，由此甚至能概括出一个古希腊文化中有关数字的隐喻。

    十一点半至一点是个客流高峰期。十二点，东头的“柳叶”网吧准时关门，于此正负半个小时内，便有三三两两的推开玻璃门进来，从货架里抽取各自所需后到柜前结帐。基本上都是些半大的孩子，一个个象是跑了原路的车似的，来加油站补充能量。烟和方便面，饼干和饮料，不外乎这几样。时间长了，不用想都能知道今天谁谁谁会要什么口味的方便面。

    奥拉和他们比较投缘，常常隔着柜台眉飞色舞的大谈特谈网络游戏。虞子衿听不太懂，也不甚感兴趣，只微笑的看着他们年轻的脸生动的逼近苍老。有时，奥拉从口袋里掏出零钱扔进钱柜，在冰柜里抽一听凉的刚刚好的啤酒，靠在微凉的柜面呷上一口，很是享受。冰柜顶头安置的音箱不露痕迹的放着流行歌曲。香港歌手王菲的“流年”或林忆莲的“寂寞流星群”。奥拉像爱着骆驼和三五的滋味那样由衷的喜爱着这两首曲子，简直是百听不厌。

    虞子衿不会玩游戏。自从需要隐蔽在这座城市以来，她曾经尝试过，但始终学不会。有时也玩过“重返德军总部”之类的战争游戏，但很快就因为不能顺利过关丧失了兴趣。重复地在同一个地点取宝物，补充弹药，杀同等数量的敌人，令她不胜其烦。她讨厌这种貌似随机的一成不变。也许有可能还是在为劣绩找借口。谁知道呢。

    两点过后，奥拉进了值班室。大厅里因为少了一个人的份额而突然开阔了许多。手里的酒差不多快要见底了。空调主机发出轻微的轰鸣声，日光灯将沉默的夜色阻隔在门外。虞子衿按下重复键，开始反复的听台湾歌手齐豫的“YOU CAN’T SAY”。一直听到无动于衷地在玻璃门前漠然的看着外面的夜色出神，一直听到奎叔从外推门进来。

    YOU CAN SAY ALL THINGS MUST END ......

    BUT YOU CAN’T SAY YOU DON’T LOVE ME ANYMORE

    齐豫的嗓音深处其实并不怎么圆润。听的久了，便得出这么个结论来。但这并不妨碍她唱这最后一句时令虞子衿有点燃身后十三种牌子的香烟并一把火烧个干净的冲动。恶狠狠的在心底里复制了那最后一句“BUT YOU CAN’T SAY YOU DON‘T LOVE ME ANYMORE”，以此消解突如其来的冲动，平服难以言状的烦躁。此举屡试不爽，到最后，象是高潮过后对感情本身莫名其妙的厌恶那样，对其嗓音的音质优劣与否不做考虑。

    奎叔到底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从六月中旬到七月上旬，每天三点不到的样子，她都在干什么。虞子衿懒得回答，奎叔穿着有细条纹的睡衣来店里买热摩卡和火腿面包，临走前再要一包烟。有时三五有时云烟，偶尔也来香格里拉。结帐的时候，能看到他的食指和中指有很厚的硬皮，并带有浅淡的熏黄色。

    你不要总是放同一首曲子嘛。我每次来听到的都是这首。

    一共是十五块六。虞子衿没搭理他的话茬。

    真的，我现在只要闲下来就老哼这曲子。又总是哼不会，不晓得哪里不对，接不上来，就老想着，不把那段接上来，总不舒服。

    哪段？

    现在会了。都快听了一个月，能不会吗？

    那就好。

    可也别总是放这首啊！你难道不腻？

    目前不腻。

    真奇怪！这换谁早就腻了。

    奎叔手里攥着一百铢的票子并不急着递给我，只管碎碎的说下去。好听是好听，可任何一首曲子，重复了再重复，就会变得象机械音那样单调乏味了，不啻于噪音，你明白？

    虞子衿低头从钱柜里找出四铢四角的零钞，排在他面前说：找您零钱。

    如此僵持了近一个月，到底，还是对劝解她这一行为完全的不再有任何举动了。不夸张的说，简直就是视齐豫于无睹。心平气和的在柜前和虞子衿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管“YOU CAN’T SAY”反复在多少天里多少遍。

    习惯实际上是一种机械运动产生的作用。闲聊途中虞子衿看着奎叔暗自思忖。每个人其实都是机械动物。打个比方吧，奎叔每天三点不到来店里买摩卡和火腿面包，实际上就是一种机械运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便演化为习惯。于他于自己，皆是。一旦，奎叔停止了这种例行行为，可能虞子衿会首先不习惯。因为她已经开始每天三点前后习惯性的将摩卡和火腿面包从货架层取出，然后又放回。一直到这种机械运动停止运行。又将习惯在三点左右无动于衷地在齐豫的歌声中凝视夜色。此即为所谓的习惯。

    但她没对奎叔说。她觉得说了他也未必明白。相反有可能令其产生歧意。虞子衿对他没甚兴趣，也就犯不着令他有所想法。只要不将这种有他在的三点钟习惯惯出来才好。闲聊没什么不好，尤其是这个时候。

    九月底，虞子衿向奎叔道别。并恭喜他从此得以解脱，再也不用在凌晨三点听无数遍齐豫的“YOU CAN’T SAY”。

    明天我就不来上班了。今天的算我请客。

    好好的不做了为什么。是不是不想看到我。

    哪里的话！

    有原因的吧！

    要出个远门。这里不准假。

    以后也不来了？

    有可能。

    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

    不去不行吗？非去不可？

    是啊。挺重要的事，非去不可。

    去哪里？

    帕尧。

    没听说过。

    是个小地方，很少有人知道。

    有朋友在那里吧。去那么个地方，不象是要去旅游。

    对。

    很要好？不然不会连工作也不要了。

    要不要来点啤酒？虞子衿问他。一个人在凌晨三点仍精神百倍的喋喋不休，实是匪夷所思的很。啤酒很凉，有些冰过头了。喝下去的时候，嗓子眼那里就象被火烧了似的。非得说几句方能得以缓解。

    要好谈不上。不过是非常喜欢的那样。

    非常喜欢？怎么一个概念？

    比喜欢你加上喜欢骆驼和三五加上喜欢齐豫加上喜欢其他别的什么的总和还多一倍的那种概念。

    哦~~~奎叔拖长了声音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可是，虞子衿猜他不见得是真明白。这样解释如同对盲人讲解黑与白的区别。怎么认识的？隔那么远。同事还是同学？

    虞子衿笑了。伸出手做了个敲键盘的动作。因为握过啤酒罐，手里还带着水迹。做那么个动作的时候，手就象是在流眼泪。

    奎叔惊讶的看着她。她朝他耸了耸肩。伸手将桌上的啤酒罐握在手里。手心里一阵发麻。真凉，这酒。简直喝不得了。

    见过？

    没。要命~~奎叔忍不住的晃头，就这样连工作也不要了！

    本来找这事就是为了攒路费。

    万一见着了不喜欢怎么办。回来。就当没去过，没有这回事。能忘的都忘了。

    厉害！要是喜欢他呢？

    我会呆上一个礼拜再回来。

    以后呢？

    什么以后？

    你喜欢他呀！总该有个以后吧！至少有个什么打算，对将来。

    那又怎样？

    什么叫那又怎样？奎叔抓了抓头发。

    就是完了呗，还能怎么。虞子衿觉得他真是有些呆气。

    你怎么可以这样啊？太不地道了！

    仁至义尽了，还要我怎样。

    再怎么说.......奎叔想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网恋而已，消遣罢了。网络最好的游戏也不过如此。就那么个事，你干吗那么紧张。虞子衿已经变得很油滑了，朝他微微笑着。

    你是个人渣。他对虞子衿的微笑报以不齿的态度。

    可能。

    真看不出来。

    都一样啦！老兄。喝酒，消消气。你脸都红了。

    你要喜欢他就该和他一块。这才是真正的网恋。

    神经，吃饱了撑的。

    你真是人渣！

    虞子衿不堪其扰的很。实在是不知该怎么打发他：会厌倦的。你也说过，再好听的曲子反复的听上个无数回就会觉得单调乏味的。一开始，听上去觉得好听，就喜欢上了。时不时的放出来听个几回，觉得配器啊歌词啊音色啊旋律啊无一不精妙绝伦。恨不能永远听下去。可是听的久了，就会说，啊~又来了。老一套。烦了，觉得没味了。一旦有了新的曲子出现，便忙忙的把这首丢了一边，去听那一首。这种事不是常有的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那是流行乐，我们现在说的是人，人！不是别的什么东西。NO烟NO酒NO齐豫NO其他ANYTHING。

    一码事！虞子衿不耐烦地挥手截断他的话。一个男人如果唠叨起来，真是不堪忍受。他睡衣上的细条纹在日光灯下出现衍射现象，看的人五心烦躁。虞子衿讨厌和一个人纠缠一件永远也说不清的事，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是非原则问题。觉得他根本就不配和自己一块喝冰啤酒。

    一开始，你就不该喜欢人家。

    你不明白的。这个世界总会有什么人让你莫名其妙的喜欢上的。因为他手指好看，因为他声音好听，要么是他走路的样子看起来象唐老鸭。

    没听说过谁会喜欢唐老鸭式的男人。

    所以说奎叔不是个值得共饮的男人。他连一句有所指的话都听不明白。虞子衿简直想把他哄出门去，赶的越远越好。可是冰啤还是不断的刺激她的喉咙，难受的非得说下去。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谁会喜欢象唐老鸭的男人。只是说你会因为其中的一部分特质特征而喜欢谁。网络是个过滤网，滤去了一些大面积的普通，单留下一些精致的精彩。由不得要为之心动。虞子衿叹了口气，接着说：半夜里有人传了个好听的文件给你听。忧伤外加静谧，轻易让人产生错觉。就象是能听到他在唱似的。很暖和很暖和的。甚至于能看到他的手，看到他的手在触摸你的灵魂。还有他的脸，象金城武那样英俊的适合黑白色调的脸。你如何能抗拒的了？怎能不喜欢他！怎能不在午夜将一首曲子听了个无数遍而让夜色温柔的一塌糊涂。一切，就象是上帝精心策划好了似的完美。

    说这话的时候，虞子衿忽然难过起来。想起五月份接到回帕尧的指令后，她下决心找个兼职攒路费的兴奋劲。几个月下来，居然能平静的面对次日的远行。他传过来的文件虞子衿央人刻了碟，每晚听了。也许是听的太多了的缘故，已经找不到最初听到这首曲子的感觉了。那一晚，虞子衿“砰”的散碎在“YOU CAN’T SAY YOU DON’T LOVE ME ANYMORE”的每个字母中。

    握着酒罐的手湿哒哒的，滩开来象一张泪流满面的脸。虞子衿在裤子上蹭干它们，眼泪是不值钱的，而满是泪水的脸则是可耻的。

    奎叔说：简直走火入魔了。

    虞子衿摇着手，很想笑。没有！她其实心里明白的很。她知道那是错觉。她现在心里只有任务，只有报仇！和他说的都是扯淡，谁知道他那么详细！

    那你还？

    总该有个了结的。不能这么下去。喜欢归喜欢，但不能沉迷。对谁都不好，影响健康来着。吃不下饭，也睡不好。我比别人老的快多了。

    这又何苦呢？到头来怎么样都是死棋。

    不是因为寂寞嘛。虞子衿两手一摊，假装万般无奈。

    寂寞是这个杂乱无章的迷城的一个特产。一旦身陷其中，难免不被烙下一个印记。在每一个一成不变的生活中，寂寞如影随行。啃噬着脆弱的骨骼，令其无力承受乏味而单调的体制一样的作息所带来的惘然感。按部就班的吃饭睡觉作爱乃至偷情，无一不可按例可徇有据可考的那样准时准点。

    要么麻木要么厌倦，要么两者兼而有之。无论做何挣扎，也难以解脱。到最后，无非是从一个套路堕入另一个套路。喜欢一个人又怎样？迟早相看两厌。若真到了尽头，回头看岂非是对最初的开始一次绝妙的讽刺？也许趁着还相互喜欢的当儿，及时了结是明智之举。至少，给日后留了后路，能有勇气回味过去。

    这又算不算寂寞的极致？如果喜欢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复仇这件事呢？

    虞子衿想不清楚，也不愿多想。只管闷头喝着啤酒，暗自希望在最后一口之前能看到奎叔走出店门。并庆幸这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夜晚。再过几个小时，她便躺在火车的某个铺位上，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去对付一群陌生人。她不想让奎叔破坏自己的好兴致。至少目前不要被他无端的正经搅扰。

    帕尧？是个怎样的一个地方？我很想知道。如果在那里，找到一个可以共饮的人，是不是会比现在写意的多很多。但愿他能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象夜与昼那样分明。奎叔絮絮叨叨。

    但他终于离开了。很远的能听到他在唱齐豫的歌。那嗓音沙沙的，象块磨砂纸在打磨着寂寞的棱角。使其不再锐利的让人无处藏身。

    手里的酒见底了。

    在帕尧我虞子衿呆了近一个礼拜。和人接头后被派往苏梅岛，然后在喜来登酒店的万花厅被一个女人追杀，差点送了命。偶然出现的工作人员救了她的命，养伤期间她变得神神叨叨，有阵子连她自己都以为自己已经疯了。但是并没有。伤好后她经常沿着一条有很多鹅卵石的小溪走走停停。有时是白天有时是夜里。有时说话有时和河水接吻，有时喝酒有时躺在水里幻想自己是一条鱼。

    现在回想起来，不太真实。虞子衿在身体彻底好了以后光速逃离了那里。现在她已经想不起那个工作人员的眼睛了，包括他的脸。

    从苏梅岛回来后，虞子衿觉得自己好像被世界删除了。连续三个礼拜，没有遇见一个和她说话的人。直到有一天，她在网上遇到一个会说很多笑话的人。虞子衿问他是否听过齐豫的歌。他随口哼了出来。软件的双工音质不是很好，有许多杂音，而且网络的速度也是时快时慢，他的声音也跟着断断续续，但是能听的出他哼的调子。

    虞子衿呆坐在那里，忍不住想学奥拉那样将口袋里的烟一根接着一根吸完。

    到年底，虞子衿去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结果没有找到这个人。只好赶了当天的火车回来。

    上个礼拜，忽然接到主任来的电话。

    我要复出了。

    很好。恭喜你。

    你还好？

    在网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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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采薇

    所有的无疾而终都是磨难，所有的风都刮不走蓝天。乐观自信是虞子衿的名片，也是她的坚持。

    后来虞子衿离开这家超市，在一家叫锦美的旅游公司干过一阵子，后来又去了曲琴公司。回想起来，那段日子给她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

    锦美公司在靠近湄公河的基分路上，但已经不在市区，而是比较偏远的地方。这里街道狭窄难行，周围都是好些年历史的老房子，乱七八糟地盖着，像是从来没有规划。有些人家的厕所正对着别人家大门或卧室，有些人硬是撑出一个本来不属于所在的危险的阁楼，像一棵树莫名其妙地长出的枝杈，总之肯定不是高端社区。基分路以东，离公共汽车站不远的地方，有一家颇具规模的纺织工厂，名叫曲琴制衣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板姓杜，大名叫杜具腾，因为抠门小气，员工背后都叫他“肚子疼”。听说锦美旅行社也是属于曲琴公司的。工厂的后面，有一栋年久失修的灰色的三层办公楼，曲琴公司的总部就在这里了。楼房已修造多年，看上去十分陈旧，墙角下水管上霉菌斑斑。里边就更加不堪了，吊灯上全是灰尘，说话大声点估计都会被震得掉下来。天花板上的白灰多处脱落，露出一道道如同国境线一样的裂缝，半断不断，也是积了很多灰尘。下雨天走廊拐角处的天花板还会漏雨，把地面漏得湿答答的，也没有人管。一楼二楼大大小小的房间倒是排列整齐，大房间是小间打通的，有的二并一，有的三并一。房间里只有一点点基本的装修，地下铺着带米色花纹的塑料地胶，时间长了到处开裂，还有不少窟窿，有的地方少了一块，露出了深色的的水泥地面。各房间门上钉着一块牌子，标明了各个部门，有财务科、人事科、后勤科、董事长室、总经理室、总务科、会议室、采购室等等。

    上班时——尤其在上午，每个房间里都挺安静，也不知道他们都在干什么，但不管喝茶的，抽烟的，打私人电话的，看报的，聊天的，打情骂俏的，还有下围棋和打牌的，惟独认认真真地坐在办公桌前办公的人极少。有的人从这个房间遛到那个房间，这里坐坐，那里站站，和这个说几句话，和那个讨根烟抽，然后就没了影子，外人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属于哪个部门的，或者是不是公司内部的人。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杜老板有一年因为业务去了美国，但是没有按期回来。本来还算正常的经营突然就乱了套，风声四起。有人说杜老板在美国被人枪杀了，回不来了，也有人说被人绑架了或者被抓了，人心惶惶。突然有一天总经理收到一份美国来的传真，上面的具体内容就是业务和工作指示，完全和平常一样，看不出任何破绽。大家于是稍稍安定下来，各自按部就班地继续工作，因为那时纺织行业还比较好，出口美国的产品利润颇丰，公司也攒了不少钱在账上。就这样相安无事了一阵子，还是不见老板回来。但业务传真和客户收付款照旧顺利进行着。

    大家于是纷纷猜测老板人肯定是好好学习，就是不想回来了。也许在美国金屋藏娇了，或者是买了房子置了业，准备做寓公养老。但事实谁都不清楚。通过行业和客户打听，不知为何，所有人都一概讳莫如深。员工不安分的有些就慢慢离职了，觉得公司不太正常。有些没有更好的去处，乐得没人在身边监管，工资又不少拿，反而更加坚定地留下来了。但是公司的纪律和外在，就没有人管了。董事长室的门一直锁着，既没有人进去，也没有人出来，积了很厚的一层灰。

    虞子衿在锦美旅行社里干的时间不长，因为她不是本地人，接待外地游客不熟悉，招揽生意也不在行，后来介绍人又安排她去了曲琴公司，在那里呆了很长时间。她去的时候，杜老板已经外出未归好一阵子了，但人事把她的入职申请传真到美国，杜老板传真回来的签字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于是就入职按正常流程一步一步走了下来。公司效益好，她还分配到了一间宿舍，虽然不大，但是只有两个人住。对面的女生因为有男朋友，所以很多时候并不住这里。虞子衿乐得逍遥，一个人关起门，看书洗衣，甚是惬意。房租水电一概公司承担，她就像是世外桃源里的魏晋中人，一时不知道幸福为什么降临得这么快。

    但是上班时间虞子衿颇为头疼，她很长时间没有搞清有些人是哪个部门的，又是什么职务，甚至有些人她从来就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因为这些人来上几天班，又会有很长时间不见了踪影。另外，没有任何人对别人的无所事事加以指责或训斥，似乎对这一切人人都已经习惯了。至于迟来早走，在公司里更是家常便饭，通常到了下午三四点钟，公司里就已经见不到几个人了。

    虞子衿来了几天，看到这样的情景，还颇感困惑，不清楚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这么一帮人聚集在这里又是在干什么。以后在公司呆的时间长了，逐渐对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后，才终于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就要说到总经理博登这个人了。

    博登四十多岁，高高瘦瘦的，但是脚很大，走起路来迈着八字步，胸脯像企鹅一样挺得老高，大家背后也叫他“南极”，因为只有南极才有企鹅。他相貌很普通，秃头，长着一双外鼓的小眼睛，看起来凶巴巴，脸上经常油光光的，但胡子每天刮得还算干净。

    博登年轻时候就跟着老杜，算是创业元老了。但他在那如火如荼的创业初期的丰功伟绩，现在已无从查考了，但外人想着肯定是让人热血沸腾、风光无限。他比较老实，原来的总经理并不是他。后来，有一次因为税务大检查，杜具腾是私人老板，账目上肯定有些不干不净的地方。按说他要被抓了起来，在监狱里呆了一段时间的。然后当时的总经理和财务都逃走了，只有博登站出来，替老板背了锅。他在监狱呆的时间并不长，风声过去，杜老板念他的恩义，花钱想办法把他捞了出来，还让他当了总经理。不难猜测这段经历对博登今后的人生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培养了他无比强烈的认同感，那就是只要忠心，只要你是我的人，听话，哪怕你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都可以养起来。在生意顺风顺水的时代，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养活员工，这让博登那时很是风光，也造成尾大不掉，杜老板后来也拿他没有办法。一开始认为的人畜无害小白兔，转眼长成了獠牙显露的大灰狼。

    博登越来越膨胀，尤其在杜老板滞留美国未归之际，他俨然一副太上皇的嘴脸。他认为人生的最高追求就是去获取越来越大的权力，就是去干大事，做大官。想必他当总经理的时候，指挥千军万马的感觉太好了，被人仰望和崇拜的感觉太好了，为所欲为一呼百应的感觉太好了。

    自从杜老板越洋指挥以后，博登先是把工厂里一些对自己有意见的工人找机会逐步裁掉，接着他大概认为所有工人对他的崇拜已经是基本到位了，就换了一个他的小舅子当了工厂的厂长。应该说，博登除了权力欲强以外，还是有点能耐的，对下面的福利也不错。他从开始的来料加工，代工别人的版型，到后来自己找人设计，自己创立品牌，到大型百货商场开设专柜，产供销一条龙——自己定点面料供应、自己设计、自己制造，自己销售，没用多长时间，业务蒸蒸日上。很多人都跟着发了财。

    令人意外的是，博登既没有取杜老板而代之的想法，也没有截流公司业务和资金以自肥，反而是把一个总经理在现代企业制度里应该发挥的功能进行的尽善尽美。金钱也许对于博登来说显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而只是他获取权力和名望的一种手段。因为这种奇葩的经营模式和外人很难理解的权力架构，博登在曼谷纺织业名声鹊起，他后来又牵头成立了泰国纺织实业行业公会，自任会长兼理事长。按理说，这是一个民间组织，博登只要安安心心地做他的职业经理人，就可以发发完全属于自己的财，行属于自己的权了。但是博登却不是这么想的，其一，在当时的环境下，纺织公司几乎在银行里贷不到款，那么如果公司想获得更大发展的话，没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就肯定会困难重重。其二，纺织公司的老板有什么政治地位可言，又算多大的官呢，确切地说就是相当于什么级别的领导？那么如果既无政治地位，又无法算个官的话，发点财又算个什么呢。这样，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博登就想方设法要把曲琴公司往正儿八经的政府机构方面靠。一开始，曲琴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不归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后来博登想出一个鬼点子，他先是捐赠了一批库存物资，而且通过中间人，联合国有的曼谷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一起捐赠，在民政部门的登记中又将慈善证书据为己有，对外宣传就偷换概念，慢慢造成一种自己属于国有挂牌单位的感觉。不过后来当博登得知曼谷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只是一个较低级别的单位时，他认为自己被欺骗了，大发雷霆：“他们只是芝麻大点的单位，那我们又算什么级别？”

    结果博登又通过自己的关系，把曲琴公司挂靠到了了曼谷行政执法总队下面，代价是每年上缴一千万铢的冠名费。这下博登心里终于踏实了。他没有心思重新装修公司的建筑，也没有心思认真管理部下，整天就是对外公关，对内训话。有次公司开大会时，博登这样给手下的干部训话：“你们都要好好干，要不公司倒闭了，我没什么损失，还能到行政大队去当个主管，你们到哪儿去混饭吃？”

    如此一来，至少在名义上，曲琴公司已不再是私营企业了，而是省一级下属的一家国有性质的单位了，总经理博登也自我感觉是个领导干部了。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博登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物了，开始有了异乎寻常的大气魄。

    为了让公司尽快扩大，为了有更多的手下，以使自己的领导身份名副其实，博登先后吞并了好几家濒临倒闭的小企业。有印染厂、模具厂、纸箱厂、包装公司，同时，又在公司下面成立了不少新单位，像旅游经营部、玩具厂、广告公司、农副产品批发部、饭店，还在市郊办了个养猪场（专门饲养乌克兰大白猪），总之，摊子铺得越大博登越高兴。虞子衿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混到曲琴集团的。

    自然，吞并别的企业和成立下属单位需要大量的资金，对此博登眼睛都不眨一下，只管向银行贷款。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就跟草纸似的只管从银行去取，花起来也跟用草纸擦屁股似的全不当一回事。那么，银行又不是博登开的，他怎么能随随便便地大量贷款呢？这里就要说到博登的用人之道了，这既体现了他的聪明之处，又可以说是他愚蠢的地方。曲琴公司扩大为集团后，博登招收了大量有权有势的人的亲朋好友在集团任职。结果，银行行长的女儿，招商办主任的连襟，丝绸厂副厂长的老乡，法院经济庭庭长的弟弟，工程学院副院长的儿子，税务局税务科科长的妹妹，警署署长的朋友，医院院长的情人，无线电厂厂长的表弟，宣传处处长的表外甥……一句话，博登用这种方法给自己编织了一张牢固的关系网。好处是不言而喻的，贷款，担保，减免税，批块地皮，拖欠债务等等。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要么就是本来就不能干事，要么就是自恃关系不屑于干事，而且对于他们还不好管理，除了博登本人谁都能管之外，别人要想管他们，还真得思量思量，弄不好被管的人还没怎么样，管的人倒先被博登臭骂一顿。

    不过公司混乱成这样，盲目乱铺摊子和用人不善可能还只是个次要原因，更主要的原因就是，博登本人是个不可救药的酒鬼。

    听说博登以前喝起酒来还没有这么厉害，可随着公司越来越大，他的自我感觉越来越好，终于喝起酒来再无节制了。博登每天喝两场酒，中午一场，晚上一场，他逢喝必醉，逢醉就要发酒疯，骂人，干出种种荒唐事。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找总经理博登谈工作，一定要在上午，过了中午他就不再清醒了。

    大人物都有大人物的派头，博登自然也是如此，他喝起酒来，集团公司的中上层干部是都要作陪的，然后博登喝多了——这几乎从无例外，便开始骂人，在酒桌上看谁不顺眼就骂谁，被骂的人不仅要忍气吞声，还要赔笑脸，否则可能一个酒杯就要飞过去了，挨得近的可能就是一巴掌，集团的不少中层都被博登打过。无论是被骂还是被打，都不敢吭声，除非是不想干了。这时惟一能做的，就是祈祷博登尽快喝醉，被人搀下酒桌。

    博登喝醉后，名堂更多。一次喝醉了，几个干部把他扶到公司的会议室，让他躺到长沙发上休息。这时人事科邱科长为了讨好博登，蹲下身子去给他脱皮鞋，冷不防被博登一脚踹在腰部，腰子差一点就给踹炸了，当时就瘫在地下起不来了。他在家休息了好几天才来上班，以后一见到博登喝醉他就只敢侧身站在他面前，以妨再踹他的腰子。

    另一次，公司驻仰光办事处主任回公司述职，这是个老头子，五十多岁，姓房，他同时还兼任着公司的副总经理。回来了自然要陪博登吃饭，名义上是给房主任接风。酒桌上博登着实夸奖了房主任一番，还一连跟房主任干了几杯酒，又命令别的人向房主任敬酒。房主任一来舟车劳顿，二来年老体衰，不胜酒力了，喝了一会儿就提前退席，回到公司的会议室去午休了。这边周亚振照例喝醉后，几个干部也扶着他去会议室休息。周亚振一进会议室，看见房主任正打着鼾躺在长沙发上睡觉。房主任睡觉有个习惯，眼睛半开半闭，露着眼白，博登见状甩开扶着他的人，猛冲过去扑到房主任身上，两手紧紧地掐住他的脖子，一边掐还一边骂：“让你翻白眼，让你翻！”可怜的老头子被掐得脸色发白，舌头都吐出来了，要不是别人一拥而上，把博登给拉开，说不定房老头子当场就被掐死了。

    还有，博登好色也是出了名的，喝醉了之后更是如此。以前，博登中午喝醉后回到公司，见到女职员了就会两眼放光，竖起食指，然后食指朝自己面前一勾一勾的，意思是要人家过来。谁敢过来？女职员见到他这副样子都花容失色，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赶快逃。有一次设计部的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自恃貌丑，动作慢了些，没有走脱，被博登堵在了办公室。他二话不说，就把她按倒在了办公桌上，搞得这女人像杀猪似的叫了起来，当然也没发生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只是让博登狠抓了两把，还没等他再有所动作呢，旁边的干部立刻七手八脚地把他给拉开了。不过这种事情以后就不多了，原因是博登不知什么时候起把财务部的一个女会计弄上了手，接着两人不顾各自的家庭，公然同居了，然后这个女会计就被提拔成了财务部的总监，就是现在的蓝部长。有了蓝部长后，博登在这方面就收敛多了。尽管如此，女职员们都还心有余悸，见到博登喝醉后，她们跑得比兔子还快。

    所以这几乎已成了惯例，每当中午博登在饭店喝醉了，快回公司的时候，总会有一个作陪的干部提前回到公司，通知大家一声：“老总喝醉了，马上来。”

    这时候公司里的男男女女都一哄而散，开始东躲西藏，有的人就干脆下班回家了。女的是怕被博登调戏，男的是怕挨他的骂。霎时间公司里就变得静悄悄的了，然后就见公司里的一群中上层干部前呼后拥着博登回来了。一直等到他躺下了，睡着了，公司里才会又热闹起来。

    要说博登如此胡作非为，怎么下面的人离职的不多呢？不光离开的人很少，相反想进来的人倒很多。大家干嘛还要赖在他手下活受罪呢？答案是这样的，凡事都有利有弊，在博登手下虽然会受窝囊气，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起码你可以不干活儿（或只干极少的活儿）就有钱挣吧，这种好事别的单位有吗？其次，那些当干部的，有点实权的，都在利用公司管理的混乱或多或少地为自己捞钱。就说韩副总吧，以后曲琴公司完蛋后，他自己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化工厂，那么他开厂的这笔钱是从哪儿来的？

    另外说句公道话，博登清醒的时候还是蛮不错的，甚至还有点和蔼可亲。上班时，他这个办公室转转，那个办公室转转，拍拍这个肩膀，和那个说两句亲切的话。有的人头天刚被他喝醉了骂过，第二天又会被他当众夸奖。有个人从外地调来公司，因为没有房子住，一家老小都过不来，博登知道后，一时心血来潮，当场对他说：“你去租套房子，把家人接过来。租金公司报销。”这笔租金数目可不小，但总经理既然发了话，再大的数目也不是问题。兴致来了，博登还会立刻招呼别人在办公室里陪他下围棋或打牌，自然什么纪律不纪律的对于他来说都是搞笑。

    虞子衿刚来上班的那会儿，博登一到人事科，就眼前一亮，常来找她聊聊家常，还对她说：“你有什么困难吗？有困难就跟我说，别客气，你表舅是我的老同学，当年我们关系可好着呢。”另一次对她说：“你还没男朋友吧，你想要找个什么样的，我给你介绍。公司里要是有哪个男的你看着顺眼，跟我说一声，没问题的。”当然博登这只是信口开河，说过也就忘了。但是有一次博登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却是很认真地对她说道：“你想不想干点事？”

    虞子衿一时不明白博登的意思，问道：“干……干什么事？”

    “你要是想干事的话，”博登说，“你自己去外面找一间门面房，开一家店，比如字画店、古董店什么的，总之搞个高雅一点的店，当然是属于公司的，然后我给你一笔钱，让你承包，你干不干？”

    “我没干过，”虞子衿慌乱地摇摇头，“不能干不能干。”

    博登笑了。“笨蛋，我是想让你发点财啊，你只要不给我赔钱，盈了利全归你。”

    虞子衿还是摇头。“谢谢老总了，我真的不能干。”

    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以后虞子衿跟一个叫武霞的同事（她在公司里跟她关系最好）谈起过这事，她大骂虞子衿是废物，错过了一次挣钱的绝好机会：“老板是在讨好你的表舅啊，你把他给你的钱全赔了，他也不会拿你怎么样的。公司下面的单位哪个不赔钱，但承包人自己哪个不捞足了钱？”

    想想确实是这么回事，虞子衿有点后悔了，即使自己不爱钱，但组织上肯定是急需的。但后悔也迟了，博登以后再没有提过这事。这大概是她活到现在仅有的一次发财的机会，却让她当面错过了，所以她目前还是只能蛰伏着，等待时机，怨不得别人。

    有时，博登的心情特别好，中午快下班的时候，他便会让干部每个办公室通知一声：“中午下班后，大家都去饭店吃饭，老板请客。”接着公司里的人都欢天喜地地拥去槟金饭店，大吃大喝，自然喽，除了干部，别人吃饱喝足了能溜的就要赶快溜，否则等博登喝醉后逮着不是玩的。

    公司最早的办公地址就是基分路的这些房子，后来博登为了吃喝方便，也为了利用门面房多成立一家下属单位，才改成了饭店。公司则租了后面的一栋筒子楼作为办公之用，破虽破了点，不过反正也没有多少公可办，也就是找个地方给一帮闲人坐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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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理想主义者

    再看看曲琴公司的经营状况吧。

    近几年，公司的所有下属单位中，除了成衣销售部稍有赢利之外，其他的单位全都亏损，整个公司自然也是大亏特亏，全靠银行贷款在支撑着。名义上，公司的下属单位都是个人承包的，独立核算，可博登却不管这一套，想用钱了，如果总公司的账上又周转不灵，他就一个电话打给下属单位的头儿，让人家把自己单位账上的钱划过来，全不管人家把钱划过来后是否会造成经营困难。对此谁要是稍有微辞，就会被博登臭骂一顿：“你是不是不想干了？你要是不想干了就说一声，给我滚蛋。”

    对下属单位的经营，博登也是随心所欲地乱干涉。有一个曼谷职业大学的老师，搞了一个小发明，他通过别人把博登请去吃了顿饭，席中博登喝得高兴了，再听这个大学老师天花乱坠地一吹，马上让公司下属的模具厂投资生产这个大学老师发明的玩意儿，结果模具厂搞了半年，钱花了大把，生产出来的东西却并不像原来设想的那么管用，根本销不出去，全堆在仓库里了。那个大学老师挣了发明费，又拿了半年的生产指导费，拍拍屁股走了，只苦了模具厂。这种龌蹉事别人还不能提，谁提谁挨博登的骂。

    起初虞子衿在曲琴公司上班时，还有点不太适应，整天无所事事，东晃西晃，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有时实在觉得无聊了，就溜出去转转。库奇路沿街的店面都很小，多是卖花花草草的，也有卖冰激凌奶茶冻和鱼干的。尤其让她感到惊奇的是，这一带小巷里的居民有不少还在用木制马桶。天气晴好的日子，小巷里隔不多远就能看见一只斜倚在墙边晒太阳的马桶，旁边还靠着一把竹制的马桶刷子。有的马桶油漆剥落，呈一种褐黄色，大概已经历过不止一代人的洗礼了。小巷里还时常能看见坐在墙边晒太阳的老头老太，他们一个个畏畏缩缩，神情落寞，寡言少语，彼此之间就跟一只马桶和另一只马桶呆在一起一样悄没声息。虞子衿觉得人活到这一步可就真没什么意思了。

    不过，没用多长时间，她就适应了这种轻松的上班，并热爱上了这份工作。毕竟，想要潜伏下去，搞一笔钱报效组织，肯定要藏叶于林的。太鹤立鸡群肯定不行。吃苦耐劳不是那么容易让人适应的，享享清福适应起来又有何难。和同事们的关系搞熟以后，她立刻就融入到了这帮混子中去了，上起班来跟他们一样悠闲自在。

    虞子衿还发现离公司不远的巷口，有一家棋牌社，她有时上班上腻了，就到那里去转转。棋牌社里，打牌下棋的人很多，全是带彩的，也就是赌博。和黄友欢一样，她也对赌博兴趣极大，但只爱看不爱玩，一是没那么多钱，二是没那份胆量。但看看也够刺激。

    她见过一个下围棋输了两百铢的人，瞪着眼睛骂旁边一个插嘴的人，那个被骂的人梗着脖子刚想说什么，脸上就被一拳打开了花。我还见过一个玩牌九的小伙子，身上带的钱输得精光，然后苦苦哀求那个赢了他钱的人把钱还给他。“求求你了，把钱还给我吧，这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老婆要是知道我把工资全输掉的话，不会让我回家的。”那个赢了他钱的人看样子认识他，叫他“小五子”，抽出了五十铢给他。他迅速地把五十铢装进口袋，又继续哀求：“太少了，再给我一点吧。求你了，大哥，再给点吧。”那个赢钱的不耐烦了：“去去，少来这一套。”旁边的人也说那个输钱的小伙子：“没见过你这么的人，输不起别来嘛。”“真是个二百五，输点钱成这德行了。”输钱的小伙子脸涨得通红，眼看着就要哭了。虞子衿在一边都为他感到难受。

    记忆中，她到曲琴公司的前几个月，一共只干过两件事。头一件事，她所在的人事科要添置一些办公用品，皮科长要她和科里的一个姓季的妇女一起去买。我们去了卡欢商场，该买的东西都买了，准备去开发票的时候，姓季的妇女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对她说：“你家里不需要什么东西吗？”虞子衿愣了一下，反问她：“你呢？”

    “我想买个电饭煲，你看那边那个式样不错。”

    “是挺好的。”

    “那咱俩一人买一个怎么样？”

    虞子衿点了点头，同意了，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这种事哪怕从来没干过，但要想弄明白却是很容易的。结果她们就一人买了一个电饭煲，每个五百三十铢，当然是用公款买的，全部开在办公用品的发票里。这就是她给公司干的第一件事，还顺便贪污了一个电饭煲。以后当她想再给公司干干这样的事（她家的椅子坐着不太牢固了，该换个新的了），可再没人找她了。

    第二件事，公司的小车出了车祸，把一个人给撞伤了，原因是博登酒后坐在车上，让司机开得飞快，结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后刹车不及。被撞的是个正在朱拉读大学的小姑娘，伤势比较重，主要是头部受了重创。在等着警察部门处理事故的期间，公司要派人护理那个小姑娘，全要女的，任务是伺候那个小姑娘上厕所，其他的事由她家里人来干。虞子衿被分配护理三天。当她到慈济医院脑科病房一见到那个小姑娘，就断定这姑娘是完了。她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头上缠着白绷带，两眼直愣愣地望着天花板发呆。虞子衿在医院的三天她基本都是这样，不说话，也很少动，喂她吃饭她就吃，喂她喝水她就喝，想上厕所了就傻头傻脑地往起爬，然后由虞子衿搀着到厕所。好在蹲下她还会，否则让虞子衿帮着可救太不容易了。

    那小姑娘的姐姐始终在病房里陪着他，喂饭喂水等杂事大部分都是她来干。这姑娘长得挺不错，一看就是老实本分的那种人，她在一家工厂里当工人。虞子衿在病房里闲着无事可干，就和她聊天，还完全站在她的角度帮她出谋划策，要她千万不要放过自己公司，一定要通过这件事向曲琴公司索赔一大笔钱。她对虞子衿的好意十分感激，很快她们两个就熟了，什么话都说。她父亲早年去世，是她母亲一手把她和妹妹带大的，家里生活一直很艰苦。她妹妹从小就爱画画，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朱拉隆功大学艺术学院油画系，她和她母亲都感到无比骄傲。学院里的老师也说她妹妹很有天分，以后前途无量。出车祸前一阵子，她妹妹正是“画风大进”的时候，可谁想到……

    她说到这里，虞子衿觉得她的话里有什么地方不对头，琢磨了一下，才发现“画风大进”这话不通，画风只能大变，怎么能“大进”呢？画技“大进”才对。但她没有纠正她，想想她只是个工人，没什么文化，何况她说到这里正在流眼泪呢。虞子衿宽慰她，说她妹妹以后肯定会好的，以现在的医疗手段治好她妹妹根本不是问题，虞子衿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她估计那姑娘这辈子是玩完了，这个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个画家，多了一个白痴，为此她并没有感到特别难过。

    当然她还是同情她的，而且她对像她这样老实巴交的人还挺有好感，甚至在心里还动过一个念头：谁要是把她娶了做老婆可能也挺不错，这种穷苦人家出身的姑娘大多是很守妇道、贤妻良母型的，女人的这种品质她自己以前是很欣赏的。她想把她介绍给奎哥。但这念头也仅只是动了一下而已，最终并没有落实成行动。其实她要是真落实成行动，成功的希望还是蛮大的。她记得，陪护的第二天，她就邀请自己和她一起吃饭了（她母亲送来的饭菜挺多，而她那个白痴妹妹吃得却很少），并且不停地给她夹好菜。扶她妹妹从床上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她俩的胳膊在她妹妹的背后叠在了一起，她的胳膊在上边，可她却并不急于把胳膊挪开，相反她妹妹已经坐起来了，她仍然保持胳膊不动，表面上是跟她那傻头傻脑的妹妹说话：“你的头昏不昏？”“要不要坐一会儿再下床？”她妹妹自然是一声不吭。有时，虞子衿在椅子上坐累了，站起来走到窗前向远处眺望，病房在二十几层楼上，透过窗户可以望见远山，这位姐姐则会悄悄地走到她的身旁，问她在想什么，虞子衿说没想什么，她就不说话了，和她并排站在窗前向远处眺望。虞子衿侧过头去偷看了她一眼，她脸上的神情是忧郁的，但似乎也夹杂着一丝渴望。

    三天的陪护结束以后，尽管她依依不舍地把虞子衿送到门口，说了这么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要是你们公司一直派你在这里陪护就好了。”可虞子衿并没有接她的话，只说了句祝她妹妹早日恢复健康就溜之大吉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是她说过的那句“画风大进”的话让虞子衿不太舒服吧，人有时候是会这样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过不去，整个一件事也就过不去了。听说有些作家写写小说，要是一个词用得不太贴切，或是一句话感觉不顺，就无法再往下写了，道理是一样的。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虞子衿潜意识中感觉到她妹妹是个障碍，要是那姑娘果真好不了了，成了白痴，那将来岂不要靠他姐姐照顾一辈子？而奎哥如果真成了他的姐夫，这副重担理所当然地也要落在奎哥肩上了。那自己这不是吃饱了撑的，给朋友弄个白痴来伺候，好玩？

    大约在她进公司的第五个月，终于给她分配了具体工作。公司新成立了一个秘书科，这秘书科里一共只有两个人，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一个圆脸戴眼镜、穿着浮夸的姓付的女人当科长，虞子衿是副科长，她俩手下没有兵。付科长上任后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市郊考察，因为博登想在市郊买一块地，建一个林场。结果付科长便不用到公司来上班了，只管在外边“考察”就得了，一直到虞子衿离开公司，他也没有“考察”好。不过她不来公司上班倒是好事，要不然听她说话真是活受罪。这女人是一个严重的结巴，是虞子衿所见过的结巴得最厉害的家伙。“你、你、你、你，”她挤鼻子弄眼，仿佛做鬼脸一般地终于把这第一个字说完了，“最、最、最、最、最近、近、近……”其实她想说的只是：你最近在忙什么。可却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虞子衿这副科长的具体工作是，每天到音像店租两盘录像带给博登看。博登是每天晚上都要看录像的，也不知道博登喝酒喝得一塌糊涂怎么还能看录像。也许看录像就是他的一种醒酒方式吧。

    早晨，虞子衿先到音像店，挑好两盘录像带。博登起初只看欧美枪战片，以后好看的欧美片看光了，才勉强看看香港片，其他录像他是从来不看的。然后到公司把录像带交给博登，如果博登不在，就交给蓝部长。同时聆听博登关于录像带的指示，或是蓝部长传达的博登的指示。不外乎是昨天拿的带子好不好看，要不要继续拿这样的。

    这工作干了一段时间后，虞子衿就摸准了博登的口味，他爱看简单的打打杀杀的枪战片，而不爱看有点艺术水准的片子，像获奥斯卡奖的片子他都不爱看。以此判断，其实他也不是个笨蛋，就是像靠这种不用动脑子的东西休息一下。要不是喝酒喝得太无节制，说不定他也能把公司弄出点样子来的。

    每天，虞子衿把新带子交了，拿上旧带子，第二天到音像店拿新带子的时候再还旧带子，这一天的工作也就结束了，她愿意继续呆在公司里就呆，不愿意呆在公司里回家也可以。她通常是吃了公司免费供应的一顿午餐再走，回家去睡午觉，下午就东游西逛地找人玩去了。实际上她等于是上半班。

    自从虞子衿干上这份工作以后，公司里有不少人都开始巴结她，他们都想从她这里看上免费的录像带。她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当然次数也不能太多，太多了她就会说，蓝部长打过招呼了，不能把录像带给别人看，所以她也难办啊。鲁科长的确给她打过这样的招呼，这倒不是瞎说的。这样一来，大家对她的印象都很好，理解了她的难处，不至于没有节制地向她借录像带。用公款做人情，又不要掏一分钱，何乐而不为，只要不太过分就行了。她一个月跟音像店结一次账，因为是老顾客，要给她打折的，又用的是支票，再说每个音像店的租费不一样，因而她把带子给别人看，从费用上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况且她还是副科长呢，谁会为这点小钱跟她计较。因为人缘好，到以后离开公司的时候，很多人都对她依依不舍，还有人出份子为她饯行，那场面真是蛮感人的。

    年终到了，每个单位到了这时候都是要开年终大会的，曲琴公司虽然乱得一团糟，什么规章制度也谈不上，可这年终大会却是要照开不误的。好歹也是个国有体制单位，起码的规矩还是要讲的。

    下午，槟金饭店里已经坐满了人，还有很多人没位子坐，只好站着。公司本部的人当然全体都要参加，还有下属单位的干部和职工代表。大家都很兴奋，因为谁都知道，会后又要大吃一顿了，为此除了槟金饭店，周围的几家饭店也全给包下来了。有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谈论开了，是多少钱一桌的标准，酒是什么档次的。去年喝的是拉菲，今年再怎么说也要是欧尼兰德吧。听说干部那桌要上茅台呢，上午就见人买了一箱，运到后堂去了。那咱们到时候趁乱也弄一瓶来喝喝，哎呀，茅台是香。

    饭店前面的领导台已布置就绪：一排铺着红布的桌子，桌上每隔不远就有一块立起的小牌子，上面写着公司头头的姓名，就跟电视上那些大干部开会坐的桌子一样。

    音乐声响起，大家在干部的带领下开始鼓掌，因为这时博登领头，公司的领导开始鱼贯入场了。博登打扮得人模狗样，这也是一年中他头一次在下午还清醒的日子。他身穿一套笔挺的深色西装，扎着红领带，平常像刺猬毛一样竖着的头发被厚厚一层油压服帖了，光溜溜的，苍蝇站上去都要打滑。一双圆鼓鼓的小眼眯成一条缝，带着笑意，尤其是，他好像对自己到了下午还是清醒的感到不太适应，或者是他对自己打扮成这样感到不太适应，似乎有些羞涩，那张刮了胡子的脸上升起了两朵红云，看起来真有点神采奕奕的味道。他边走边鼓着掌，走到领导台正中站定，向大家挥手致意，颇有几分领导的风采。

    会议开始，几个副总先后作了点缀性发言，重头戏当然由博登来唱。他说在这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把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公司全体职工忘我的工作精神，以及良好的个人素质，他说有些人为了公司的发展呕心沥血，积劳成疾，这一切他都是看在眼里的，记在心头的。接着他点名表扬了一些人，其中就有被他踹中腰子在家休息了好几天的邱科长，大概他把这也算成“积劳成疾”了。在展望新的一年时，他说形势喜人又逼人，公司已经到了一个历史性的关口，时不我待，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是硬道理，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创出公司的新天地。说着说着他来了情绪，桌子一拍，当场就让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头头站起来，汇报自己的单位准备在新的一年里取得什么样的业绩，简单点说吧，就是能完成多少利润。

    那些下属单位的头头们慌慌张张地站起来，面面相觑。首先被点到的人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博登来了气：“你的嘴被烫了吗？话都不会说了。”

    “三百……三百……不，五百万。”

    “五百万？这就是你的能耐吗？你给我坐下。”他指着另一个人，“你说。”

    “一千万。”

    “好，好。有气魄，我就喜欢这样敢说敢做的人，大家给他鼓掌，鼓掌。”

    接下来被博登点到的人报的都是几千万。饭店里掌声雷动，夹杂着叫好声和起哄声。轮到公司里亏损最严重的玩具厂的厂长时，他喊道：“八千万。”

    “好啊好啊，”博登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我没有看错你，好好干，为全公司树立一个榜样。鼓掌鼓掌，使劲给他鼓掌。”

    会议结束，在悦耳的乐曲声中，大家排着队，依次走上领导台。博登已经站立在领导台前面了，桌上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大堆红包。每人走到博登面前站住，和他握手，接受他给的红包，向他说一声谢谢。他对有的人还拍拍肩膀，说两句亲切的话。

    红包里的钱都是一样的数目，一千铢。

    因为拿了红包，因为酒菜丰盛，因为快过年了，结果那天有无数人喝醉。自然喽，喝醉了就忘掉了危险，不少人都挨了博登的揍。有人尝到了耳光，有人被踹翻在地，有人被酒杯盘子击中了脑袋，有女生被吃了豆腐。

    从虞子衿进入公司到离开，只被博登打骂过一次，这是非常少见的，公司里的人谁没有被博登骂过或打过多次——上至副总经理下至普通职员，甚至包括博登的情人蓝部长。虞子衿认为自己之所以受到如此礼遇，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她的关系比较硬，她的表舅是内务部的宣传处长，又和博登是老同学，博登正是靠虞子衿的表舅，才把曲琴公司挂靠到曼谷行政执法中心的，这是博登非常看重的一件大事，他理所当然地要对虞子衿的表舅有所报答，也就是说要对她客气一些。所以曲琴公司那么多女员工，博登对虞子衿算是比较尊重的；第二个原因，是虞子衿这个人比较识趣，从不给别人找麻烦——她没有利用过表舅的关系向公司或博登提过任何要求，而且她对危险的嗅觉也很敏锐，每当博登喝醉了，或是觉察到他的情绪不佳，虞子衿总是离他远远的。即使他既没喝醉心情也好的时候，她也是除了工作上的必要接触，尽量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虞子衿深知伴君如伴虎的道理。

    但是，虞子衿最终还是没能逃过一劫，这都怪她一时心软，才吃到了苦头。

    前面说过，博登和蓝部长都是各自有家庭的，两人搞到一起后，就都不回家了，干脆在公司里同居了。也就是把会议室改成了他们的卧室，里面添了一张双人床和几个橱柜，反正他们也不在乎公司里的人说什么。当然公司里的人也不会说什么，老总搞个腐化算个啥事，哪个老总不搞？况且他们还不仅仅是搞个腐化，似乎也有点感情吧，否则怎么能这么大张旗鼓地同居呢？但是公司里的人虽然不会说什么，博登的老婆估计比较怕他，没见有什么动静，可是蓝部长的老公却不乐意了。几次三番地到公司来闹，后来还在一天晚上，带人来把博登给痛打了一顿，打得博登鼻青脸肿的。

    自从博登被打之后，他和蓝部长就不在公司里住了，而是在外面的饭店里开房住，并且每个饭店都住不太长，就又换另一家饭店住。还有，他们住在哪家饭店是保密的，除了几个副总和虞子衿之外，公司里的人都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怕蓝部长的那个莽丈夫找到他们的住处后，摸了去再打博登。虞子衿之所以也知道博登和蓝部长住在哪里，是因为按规定她每天必须把录像带送到他们的住处，以前他们住在公司，录像带送到公司就行了，现在他们住饭店，虞子衿就要费点事把录像带送到饭店去。

    虞子衿有博登和蓝部长所住饭店房门的钥匙，以备他们不在时她可以自己进来，放下新录像带，拿走旧录像带，显然他们对她是很放心的，不担心她会偷他们的东西。有一次他们不在，她打开门，进到他们的房间。在房间里东瞧瞧西看看，还走到卫生间门口朝里张望了一眼，发现抽水马桶旁边的地下，扔着一条血淋淋的纸巾，这给虞子衿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上班时，一看见蓝部长，虞子衿就联想到了那条血淋淋的纸巾。这种对于蓝部长的不雅的联想始终伴随着她，使她对蓝部长产生了一种隐密的亲切感，就仿佛她曾在自己的面前赤身裸体过一样，就仿佛她曾是的亲人一样。虞子衿对自己的亲人感情很深，毕竟血浓于水，亲人相处的画面始终会给她留下美好的记忆。蓝部长三十多岁，身材苗条，长得相当漂亮，也很有气质。她父母亲都是大学老师，她给人的感觉是很有教养，为人温和，一点也不张狂。按说她的情人是公司老板，谁都要忌惮她几分，可我从没看见她端过架子，或是训过谁，她跟谁说话都是轻声轻气的，也从不过问自己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能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虞子衿认为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起码比博登要聪明得多。但是，一个女人无论再怎么聪明，都还是有限的，无法超越现实的层面，这就是我们常常看见一个聪明女人与比自己差得多的男人搞在一起的原因——只要这个男人能在社会上获得成功。而照虞子衿的看法，能在社会上获得成功的男人，通常都是些蠢货，他们普遍对事物缺乏正常的判断，与人交往时丧失了起码的现实感。或许他们成功之前还不那么愚蠢，成功之后因为自我膨胀才变成了地道的蠢货。

    那天上午，虞子衿拿着两盘录像带来到饭店，走到博登和蓝部长的房间门口时，她看见门没有关紧，有一条缝，同时听到了里面传来蓝部长的哭泣声和劈里啪啦的响声，她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博登在殴打蓝部长。她早就听公司的人说起过博登打蓝部长这回事了，没想到这次让她给碰上了。本来，这时她惟一正确的做法——这一点她非常清楚——就是毫不迟疑地转身就走，录像带等到中午或是下午博登和蓝部长不在的时候再送来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可谁知道她突然就把蓝部长当成自己的亲人了，心里义愤填膺，虞子衿在门口犹豫徘徊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敲了敲门，然后就一头闯了进去。

    这样就注定了她的倒霉。

    屋里，博登正和蓝部长扭作一团，他一只手抓着蓝部长的头发，一只手在扇她的耳光，蓝部长则边哭边用两手极力护着自己的脸，即便如此，她的脸已被博登扇得通红，鼻子也在流血。此时此刻，看到蓝部长，一个柔弱的女人，被粗野的博登无情地痛打，虞子衿觉得自己于心何忍？再说了，她既然已经进来，也下定了决心，看到了这一切，转身退出去似乎也不太可能。虞子衿放下录像带，冲了过去，插身在博登和蓝部长之间，一边拉博登抓着蓝部长头发的手，一边劝解着：“博总博总，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不要这样，博总，别打了别打了……”

    在拉扯的过程中，她的头上也挨了博登两下子，这倒不算什么，可当她终于把两人拉开，并把他们分隔到一个安全距离之后，博登却突然对她咆哮起来：“滚，你算什么东西，小丫头片子，给我滚。”接着，他抓起放在沙发上的一个装满文件的公文包，朝虞子衿扔了过来，差点砸在她的头上。他的举动让虞子衿大吃一惊，甚至都忘掉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她愣了一下，然后转身跑了出去。

    晚上在宿舍，一个人关起门来左思右想，虞子衿最后决定辞职不干了，她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侮辱。说实话，这事如果放到过去，她连考虑都不会考虑这么久。不是因为年轻气盛，而是经过主任的教导后，她对生活已经有了正确的认识。

    虞子衿辞职的时候，博登把她喊了去。关起门来，对她诚恳地道歉，并说自己当时是酒后失态，希望虞子衿不要生气，也不要辞职。但是看到虞子衿态度坚决，他又改变口吻，用威胁的语气警告她不要和她的表舅乱说什么。虞子衿看出了他的色厉内荏，冷笑一声，拉开门就昂头出去了。

    蓝部长在门外等着她。她上前拉住她的手，眼泪汪汪的，但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虞子衿至今记得她那张脸上痛苦的表情。

    辞职出来，虞子衿刚走出那座破旧的大楼，外面风和日丽，阳光耀眼。她正要离开，迎面碰到一个女人，正是那次车祸被撞姑娘的姐姐。她是来索赔的，博登这次要赔她们一大笔钱，据公司传说要一千万铢以上。这女人笑意吟吟，一点没有痛苦的样子。大概是赔款比较到位吧，她心情很好。还以为虞子衿是出去办事，就邀请她有时间一起吃饭，说是感谢她的热心帮助。虞子衿也没有和她明说，打了个哈哈就走了。

    后来，当虞子衿从报纸上看到曲琴公司的注销清算通告，并且从新闻报道里看到总经理博登因为经济问题被抓起来关进监狱之后，他那些所谓的心腹全都纷纷做鸟兽散，原来的实际控制人杜具腾老先生才从美国赶回来，主持破产清算和债权人会议。好好一个公司被这样一个小人搞得乌烟瘴气，原来的老板出走海外不敢回来，虞子衿一直琢磨的问题大部分都有了答案。虞子衿心想，如果哪天自己去见到他，该说点什么好呢？“博总，你还记得我吧。我不会报复你的，这里还带了两瓶酒给你。”当然了，虞子衿也只是这么想想而已，一直没捞到机会再见到他。离开监狱以后，纺织行业就再也没有了博登的消息。蓝部长听说是自杀未遂，后来离婚去了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也许是国外。虞子衿不知道哪天要是有缘再见到她，又该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实在是太远了，即使在同一个城市。她想起自己以前和奎哥相处的日子，神仙也许比较懒惰，来不及处理他们之间的事情，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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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凡所有相

    林木葱茏，山间小路，一前一后踽踽而行的两人，路过一处小溪，走在后面的长者说得，忙哥，暂且歇歇脚，休息一下。前面的少年回头一笑，答道，好的，师傅。他们找到一处稍微平整的石头，擦了擦上面的灰，然后坐了下来。

    少年拿出背在肩上的干粮，掰了一块递给师傅，然后再把手里的水壶也递了过去。长者笑着接了过来，然后长吁了一口气，说道，忙哥，这半天已经走了二十多里了，我们只怕离他们也越来越远了吧。

    少年不答，一个人去溪边取水，然后端到师傅面前，又拿出一块毛巾，打湿后搓了几下，然后细细拧了，觉得干湿正好，便恭恭敬敬地递给师傅。

    师傅接住了，却没有马上擦，他对少年说道，你也歇息下，吃点东西。我们还有不少的路要走。少年答道，是的师傅，然后蹲了下去，捡起一块合适的小石头，认真地帮着师傅摩挲脚掌。

    约摸一柱香的时间，师徒二人休整完毕，又踏上了前行的道路。

    走了一阵子，路边的草丛中突然传来嘻嘻索索的声音。长者一惊，连忙说道，不好，可能是大兽。

    山里的大兽一般指野猪。这是一种中型哺乳动物，归属于哺乳纲偶蹄目猪科猪属下。共有二十个亚种，体重一般在一百到两百公斤；体长为一米到两米，不同地区的品种大小也有不同。整体毛色呈深褐色或黑色，顶层由较硬的刚毛组成，底层下面有一层柔软的细毛。背上披有刚硬而稀疏的针毛，毛粗而稀，成年野猪攻击性强，偶尔能听到攻击人类的信息。

    野猪鼻子灵敏，奔跑迅速，环境适应性极强。它们的栖息环境跨越温带与热带，从半干旱气候至热带雨林、温带林地、半沙漠和草原都有分布。一般都喜欢呆在落叶阔叶林，其中植被非常密集的地方群居。大部分野猪是杂食性的，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吃。大多集群活动，每个族群包括十几到几十只个体，五六只为一群较为常见，小群由一个或多个母猪和它们的最后一窝的幼仔组成，食物丰富时，也会有几个小群组成大群一起觅食。野猪属于杂食性动物，植物物质占食物约90%。以嫩叶、坚果、浆果、草叶和草根为食，并用坚硬的鼻子从地面挖掘根和球茎。也吃部分动物性食物，凶猛起来，连虎豹也不敢靠近。

    叫忙哥的少年赶忙在附近找了一块石头拿在手里，师傅看着他的样子，摇了摇头。他轻轻地走过去拉住忙哥的手，然后示意他放下石头，两个人慢慢地向一棵高大的楝树移去。

    就在他们还没来得及爬上枝杈密布的大树，一群野猪果然从草丛中蹿出，领头的一只体型巨大，獠牙突出，直接就朝他们冲了过来。

    那是感人的一幕，长者拼命护着年少的忙哥，他用身体挡住野猪的攻击，推着忙哥向树上爬。他的腿被野猪咬了一口，鲜血淋漓。忙哥大哭着，却不敢向下看，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但是却不够勇敢。即使勇敢，在这群凶恶的野猪面前，也不会有什么用处。一个人的力量在大自然面前还是孱弱的，不堪一击。

    正在这紧要关头，一声枪响，紧接着又是一声，领头的野猪应声倒下，在地上四蹄抽搐，肚子上的弹孔清晰可见，汨汨地流着血，腥味扑鼻。其余野猪见状，立即四散奔逃，一瞬之间，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两个猎人小心翼翼地从远处走来，见到受伤的长者，便一个持枪警戒，一个连忙帮他抱扎伤口，紧急救护。忙哥没有受伤，但惊吓过度，从树上摔下，已经晕了过去。那个救人的猎人也是见多识广，处惊不变。他先是帮长者扎好止血带，然后摸出随身携带的金创药，撒了上去，可惜刚才野猪攻击的地方受创严重，都能隐隐看到白骨。一时之间很难止住。

    他急忙喊来同伴，两个人手忙脚乱一阵子，才好不容易放下长者，转头来看看忙哥的情况。试了试鼻息，领头的猎人用拇指紧紧地掐住忙哥的人中，过了一会儿，他一声咳嗽，终于悠悠醒转。

    见到两人都算是捡回各自的一条命，两位猎人也长舒了一口气。他们顾不上处理战利品，给忙哥灌了一口水，扶着他站了起来，然后就赶紧背着长者下山了。

    卢老太太戴着老花眼镜，手里拿着放大镜，伏在桌上，一点点一点点仔细地看着铺在桌子上的《八十七神仙卷》图轴。虽然她当时一眼就看出来了问题，但心里还是很不甘心。于是，她命人将这幅千辛万苦才得到的赝品铺在案几上，再仔细地甄别一番。

    大半天时间，老太太终于放下放大镜，然后气恼地摘掉眼睛，瘫坐在椅子上。虽然老了，视力也不行了，这些年，除了大师以前留给她的一些作品诸如《柳荫立马》外，她什么都不看，心里想的永远都是那幅瑰宝之作。她怕自己忘记了那幅画的细节，每一个人物的衣袂带风，神色顾盼。这么多年以来，她几乎每日有空就对着照片临摹，希望自己能够和古人的风格保持步调一致，以免犯老师指出的创新创过头的错误。有时想想，老师也真够可怜的，一辈子都快过到头了，还念念不忘他的这幅心血。当然她也明白，这不是老师个人的问题，而是老师生活的那个时代和环境造成的。那是“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的时代。老师虽然是个画家，但“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破碎的秋心海棠中的一份子，此外，他热血沸腾，除了艺术，国泰民安更是他心心念念之所在。

    她至今仍然记得，有次年三十晚上，老师破例喝了一点酒，在酒精的作用下，老师很兴奋，跟他们几个身边最亲近的弟子回忆起了过去，谈起了艺术上的一些人和事，特别提到了李叔同先生。

    她也记得李先生。李先生是旷世奇才，他年轻时，即以才华横溢引起文坛瞩目。客居上海时，他将以往所作诗词手录为《诗钟汇编初集》，在“城南文社”社友中传阅，后又结集《李庐诗钟》。出家前夕，他将1900年到1907年间的20多首诗词自成书卷。其中就有《留别祖国并呈同学诸子》《哀国民之心死》等不少值得称道的佳作，表现了作者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疾苦的深切关注。同时，他又是是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是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他从日本留学归国后，担任过教师、编辑之职，是艺术群星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中等身材，神色俊朗，眼如寒星，眉似剑锋，没有其艺术家特有的玩世不恭，走起路来有如鹤翔龙行，堂堂正正。他穿着那件出家时松松垮垮像布口袋改成的麻衣袈裟也显得贴体合身，笑容端端正正地挂在嘴边，看起来就是一位绝世高人，遗世独立，鹤立鸡群。老师说起李先生，也是崇敬之意表露无遗。其中最主要的一点，那就是人生要有大抱负，大修为；大悲悯。老师同时还提到李先生的一句名言，卢荫寰对此也是印象极深：处愈急之事愈宜缓，处愈缓之事愈宜急。这句话让她受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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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一章    迷信

    两位猎人将长者背到山下的郎中家里，已经气喘吁吁，累得不行了。但不幸的是，郎中出去采药，何时回来，郎中的孩子也说不清楚。

    昏迷的长者悠悠醒转，看着眼前围着的众人，他似乎明白了一切。他用微弱的声音和救人的猎户说道，大恩不言谢，然后眼角泛出泪光。

    少年见状，立即上前，拉住他的手，他强忍住眼泪，说道，师傅，您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长者凄然一笑，说道，我快不行了，现在就告诉你的身世，以免留下遗憾……

    忙哥一惊，他和师傅相处之久，可以说是经年累月，从未听师傅提起过自己的身世。

    经过师傅简短而虚弱的声音提示，他这才知道，自己名叫俞鹏，本出生于中国福建的一户人家，但父亲迷信，听信一位算命先生之言，称他命里属火，易克身边亲近之人。父亲便不顾母亲的苦苦哀求，在他出生不到六个月，将其送到庙里借养。五岁那年，庙里失火，方丈指挥救火，被倒塌的屋梁砸中，不幸葬身火海，只有他和部分师兄弟逃出生天。后来他又辗转多家寺庙，身世坎坷，现在的师傅带他已满五年，见他已接近成年，正准备送他返回老家，与父母团聚。

    长者尚未说完，便准备掏出口袋中的东西，但尚未掏出，就溘然长逝，撒手人寰。

    俞鹏大哭不已，旁边好心的猎户掏出长者想要交给俞鹏的东西，原来是一封书信。里面详细记述着俞鹏的生辰八字和老家地址等信息。在猎户和郎中一家的帮助下，他埋葬了师傅，随后又踏上归家之路。

    一路辗转，终于回到家乡。但他的母亲早已经因思念成疾，撒手西去。父亲卧病在床，还有一个弟弟和后母。

    过了数年，父亲去世。后母以他命硬克亲为由，容不下他，族长便主持了分家仪式，俞鹏分得薄田数亩，山林若干，还有老宅一座。

    眼见和周围环境相处不来，俞鹏便变卖所有家当，孤身一人从泉州赶赴上海，他想起在山中师傅的教诲：所谓命，都是自我暗示，并没有科学根据。而且师傅见他聪明伶俐，又有音乐天赋，便教他吹笛弹奏，鼓乐熏陶。他到了上海，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贵人的提携，很快便在二胡和大提琴演奏领域脱颖而出，成为沪上有名的音乐家。

    一次朋友聚会，他认识了尚在读艺专的卢荫寰，两人一见倾心，便很快秘密谈起了恋爱。因为他大卢荫寰多岁，担心她家人反对，也顾及女生的名声，便偷偷摸摸与其交往。反而是卢荫寰，落落大方，很快就在朋友的追问下承认了这段恋情。大家见他们郎才女貌，俊彦佳人，都祝福有加，卢家听闻后，了解了俞鹏的身世背景，在卢母的坚持下，也默许了他们的交往。

    后来抗战爆发，两人聚少离多，卢荫寰偶然因素拜在徐悲鸿大师门下，成为他的得意弟子。俞鹏在各地辗转流浪，经常参加抗日义演，名声日盛。

    抗战胜利后两人久别重逢，立即约定尽快完婚。虽然俞鹏离家多年，但是按照旧时礼数，仍需带卢荫寰回泉州老家拜见后母，并呈请结亲之约。好在他小有积蓄，带去不少贵重礼物，后母也没有为难。祭扫过父亲及亲生母亲之后，两人在老家举办了旧式婚礼，并约定尽快回成都，再请卢荫寰家人及好友长辈，补办一次新式婚礼。

    1946年冬，两人新婚后从成都去汉口旅行，顺便看望一下卢荫寰的姨母。快到西历圣诞了，他们急着返回上海，准备和朋友们相聚，过一个美好的圣诞之夜。

    烛光摇曳，雪松铃铛，麋鹿和白胡子老人，这似乎是他们印象中圣诞节的全部。

    1946年12月25日的圣诞节，似乎也即将在这种气氛中度过——《申报》上的麦乳精广告，也换成了圣诞老人特制款。

    谁也不曾想到，这一天夜里七点，当百乐门华灯初上，上海滩各大圣诞通宵舞会刚刚开场的时候，上海上空传来巨响，而后便是火光冲天。当人们来到现场时，都被眼前的一刻惊呆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卢荫寰至今想来，仍会泪流满面。已经六十多年了，她思绪翻腾如海，又飞回当年的那个黑色圣诞节。

    人们最后一次看到中国航空公司第 140 号客机的机长格林伍德（J. M. G

    ee

    wood）是在12月25日中午的汉口机场。休息室里，他见到了两位中国航空公司的同仁，除了147号客机机长，还有他更为熟悉的115号客机机长泼瑞思（R. B. P

    eus），后者驾驶着115号客机由重庆出发。飞行员们的心情都很好，有人听到他们说：“让我们上海见吧！”

    140号客机的目的地有两个，先飞南京，而后上海。

    115号客机则直飞上海。

    然而，140号客机的一位乘客偶然间听到了消息，飞行员们收到了上海方面发来南京和上海可能发生天气恶劣而不宜飞行的电报。他略微有些不安，但看着飞机师们的踌躇满志，稍稍心安。泼瑞思有2643.25 小时的飞行经验，而格林伍德的飞行时间更长，4116.45 小时，他们对于恶劣天气有足够的判断力。

    但这位乘客低估了圣诞节对于两位美国机长的意义，他们太想要在12月25日夜里赶回上海和家人团聚了。

    想要在圣诞节回家的人很多。115号飞机上的京剧演员张春华十分想念正在上海的女友。在汉口，他和李少春搭班演出于汉口大舞台，12月16日期满。李少春坐船回上海，张春华因部分包银没有兑付而延后。大家劝他直接前往天津演出，他因女朋友之故，决定坐飞机先回上海，过个年再往天津。

    俞鹏和卢荫寰计划乘坐140号机上。出发前一晚，卢荫寰发现丈夫坐立不安，并问他是否身体不适。俞鹏拉着她坐下，讲述了自己过去的身世和经历，并告诉她自己心里烦躁，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著名二胡演奏家和大提琴演奏家俞鹏，新年之后，他将准备再作新曲，以飨世人。但是他酝酿了很久的旋律突然之间无法继续下去。他努力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这首他颇为得意的巨作，再重新开始寻找灵感。并且他神秘兮兮地告诉卢荫寰，自己预感飞机可能会出事。卢荫寰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一边笑他神经过敏，这次飞机是美国货，而且是美国机长和驾驶员，一边告诉他自己怀孕的消息，并且搂着俞鹏的脖子，告诉他不要相信那些过去的封建迷信，看他们俩现在过得多么幸福啊。俞鹏得知自己有后开心坏了，兴奋得一夜没合眼。这对艺术伉俪之前一直在成都生活，想着这次如果能在上海找到合适的居所，就考虑定居上海。卢荫寰作为徐悲鸿的女弟子，曾经和丈夫一起为徐悲鸿先生重新找到了失窃的《八十七神仙卷》，而且自身在书画方面造诣颇深，在当时画坛也算是小有名气。三年前，她在成都开画展，徐悲鸿赠之《柳荫立马》，柳枝高挂，骏马其荫，是对学生的最高勉励。

    当时，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坐飞机的。

    世界书局1931年12月出版的《民国二十一年民众万宝全书》中刊登了当时部分国内航线的价目表，上海飞南京的单程机票48元，同一年南京至上海北站特快车往返的头等车厢不过17.80元——这一年的上海粳米价格是17.02元100斤。到了1945年，大学教授一个月的工资大约是4万法币，而1946年上海至兰州的单程机票为30万法币——是这位教授大半年的工资。

    当然，140号飞机上的乘客，并非所有都非富即贵。西南联大教育系毕业的海南文昌人李芳经因为家贫，一直凑不到前往美国康奈尔大学读研究生的学费。短缺的200万元，最终由同乡沈裕民代向正在南京开会的国民大会华侨代表冯尔和商借。李芳经听了这一消息，十分感恩，决定前往南京，当面感谢这位恩人。

    喜气洋洋的还有36岁的安徽人王硕动，他本来在重庆远洋贸易公司担任航运部主任，因为爱人在上海，一直希望能来上海工作。这一次，终于如愿。他坐在机舱里，再三拿出自己的金链表，在鸡心表盖里，藏着爱人的照片。还有几个小时，就要看到多年未见的爱人了，王硕动颇为激动。

    他怎么也没想到，几个小时之后，装着爱人照片的金链表却成为他唯一的身份证明。

    下午4时38分，140号客机飞抵南京，机长请示降落，然而此时的南京机场天气已经十分恶劣。这似乎是突然而来的变化，因为在一个半小时之前，南京机场曾经成功降落过一架飞机，那是中央航空公司的第48号沪渝客机，他们在南京接上了搭乘的三名乘客，然后继续南下，飞往上海。

    140客机随后请示上海方面，得到答复称，天气不好，如果到达的时候已经天黑，天气状况不宜降落。

    格林伍德机长陷入了两难境地：此时飞往上海，到达时间必然已经入夜；飞回汉口，汉口机场缺乏夜航设备。最终，他决定不在南京降落，直接飞往上海。

    答复格林伍德机长的那位工作人员之后成了众矢之的，因为就在140号客机询问是否能飞往上海的时候，48号客机已经飞临上海上空，而此时的上海飘起了细雨，浓雾密布，48号客机收到了上海地面指挥员命令其飞回南京的指令，因当时南京天气同样恶劣而作罢。就在140号机决定不在南京降落直接前往上海的时候，上海各个机场已经全部关闭，之后又因各机到来而重新开启。

    当时上海有两个机场，一为龙华机场，二为江湾机场，江湾机场的夜航设备较好，所以一开始140号机的飞行目的地便是江湾机场。48号机在企图降落龙华半小时无果之后，也前往江湾机场降落。

    48号机始终和塔台保持正常联系，直到5时58分，无线电另一端忽然静默了，再怎么呼叫也无应答。晚七时，美军宪兵队在逸仙路以东、军工路以西，距江湾机场北端约 200 余米的张华浜张家宅，发现了一架坠毁的飞机，正是48号机。

    48号机被发现坠毁的同时，140号机在江湾机场忽然遭遇了无线电通讯仪器失灵的情况。后来虽然联系上，却因为电力太弱，飞机无法与盲降设备联系。格林伍德机长作出决定，改飞龙华机场。

    五十分钟之后，7时50分，他向塔台汇报，燃油已经耗尽，他决定紧急迫降——这是塔台收到的最后一次来自140号机的报告。而后，一道尖锐刺耳的巨响划破夜空，两支发动机螺旋桨停止转动，机头下坠，飞机坠毁于距离机场主跑道仅仅十余米的地方。

    140号机的厄运，115号机机长泼瑞思也许已经知晓，却无暇顾及。因为此时，他已经驾驶着飞机在江湾机场上空盘旋了大约两个半小时。直到晚上9时许，上海上空的迷雾稍淡，泼瑞思按照地面指挥的要求，转飞龙华机场。经过几次试降之后，班机已经基本具备了正常降落的条件，特别是最后一次尝试，几乎接近成功，仅须再绕一周，改变方向，即可安全着地。不料，就在这个时候，机场方面失去了115号飞机的信号。

    正开车前往龙华机场准备采访140号飞机坠毁情况的《申报》记者，在机场大门口抬头看见了一架飞机——那正是自南向北飞过的115号航班，记者看了一眼手表：9时10分。

    这是115号飞机在空中的最后姿态，20分钟之后，它坠毁于距龙华机场西南1.6公里的沪闵公路3号桥附近黄家渡河塔庙旁的河浜中。

    赶往现场采访的记者，对于现场已经没有别的词语可以形容，除了四个字。

    惨绝人寰。

    最先坠毁的48号机只留下了机尾，斜插瓦砾之中。坠毁地点在村民张新业家，张新业的妻子被当场压死，三人重伤。而48号客机则无人生还，村民次日清晨在稻田里发现了一具肝肺和一只断足。

    140号机的机头和飞机前身全部粉碎，因为之前已有迫降准备，机场有大量救护车、消防车和医护人员，所以飞机坠毁后，地面人员很快把火势扑灭。飞机中大部分乘客都是落地后遭重击身亡，当时《大公报》的报道称：

    遭难尸体多数面部血肉模糊，兼泥浆斑驳，令人不忍卒睹。有一尸体夹在毁余之半段银色机身下，其余则近离咫尺，远则抛至数丈之外。详审各尸体衣着，有黄军服裤，高帮皮鞋，皮袍、马裤呢大衣。有数人手腕上表饰依然。

    赶来救援的救护车因为过于慌乱，在机场门口再次侧翻，不得不调换另一辆。机上共载有30人，其中乘客27名。当场遇难23人，重伤7人，其中一位正是俞鹏——不幸的是，三天之后的凌晨两点，他因伤势过重去世，和她的父母及师傅在九泉相遇。

    115号客机坠毁在沪闵公路第三号桥附近河塔庙右侧小河浜中，右翼被折断，尾部分裂。三机之中，115号客机相对最为完整，但42名乘客（含三名机组人员）中的34人当场遇难（报务员王孝德伤势严重次晚去世）。《申报》记者赶到现场时，已是次日清晨，河塔庙旁边溪畔摆放着29具尸体，绝大多数都没有显著伤痕——大约是坠入河中溺亡，附近村民说，当时救上来三人，尚有呼吸，但因为是半夜，无法施救，不久三人都去世了。

    奇迹也来自伤亡最为惨重的115号客机——一位4岁的小朋友王弟弟在坠机时被抛到柴禾垛上，毫发无损。但他的父亲王根发、母亲唐奕璋和妹妹全都遇难，他成了孤儿。最终，他从未谋面的姨妈唐奕君赶来中山医院，这是他在上海唯一的亲人。

    23岁的张春华同样是劫后余生的幸运者。12月26日，《申报》记者到医院采访时，见到张春华和他的女友正在说笑，这位武丑在大难不死之后仍旧保持着难得的幽默。

    很多年之后，张春华回忆，自己当时坐在靠近机尾位置，乘务员走过来要求张春华系安全带，张春华正在昏睡，甫被叫醒，有些恼火，硬是不肯系上安全带——这一本来应当遭到批评的举动鬼使神差地救了他的命。在飞机坠毁时，他被抛在机尾舱面上，右耳剐伤，左脚踝骨断裂——很多年之后，他还念念不忘，多亏了好搭档张云溪在汉口撺掇他买了一双高筒厚皮靴，不然自己的腿就不好说了。

    140号客机中的幸存者闵婉贞成为记者争相采访的对象，这虽然是她第一次坐飞机，却是她因旅行出行的第三次遇险——前两次都是坐船。《大公报》一篇名为“机毁余生录”的文章中，闵女士感慨：

    当日飞机在上海上空盘旋不能降落时，太空玄玄，有人殊感忐忑不安。但本人饱噬行旅灾难，便觉死生有命，也不以为意，之后，即昏沉睡去。哪里料得我生来本不配旅行，竟又第三次出事了。

    在一位摔碎了脑壳的死者身上，人们找到了那根金链表，并以此认出了死者是王硕动。115号客机坠落地还发现了一封没有送出的情书，上面写着：“行期老是不能决定，真令人心焦。你的达令”。可惜，写情书的人已经离开了这令他眷恋的人世间。

    三架飞机的机组人员中，只有115号飞机的机长在被送到中山医院后救活。140号飞机机长格林伍德本来打算在这个新年和妻子儿女团聚，其夫人携带一对子女于 11 月 15 日从休斯顿乘船到上海，本当在五日后到达，迎接她的却是丈夫去世的消息。

    遗容最凄惨的机组人员是140号飞机的副驾驶员刘林森，这位年方27岁的江苏金坛人从小由母亲抚养长大，刚刚订婚两月。“中航”的工作人员称，此次飞行本未轮到刘林森的班次，他因为要去会见在重庆的未婚妻，执意改换班次，谁知遭遇了这样的大难，连头颅都破碎不堪。

    三机在一夜先后坠落，这在中国民航史，甚至是世界民航史上都是巨大惨案。

    原因究竟为何？

    天气因素被确定为最主要的原因：当天上海和南京都重雾迷漫，根据：

    中国航空公司上海气象站是日上午十一时至下午五时天气预测及上海江湾美军气象站是日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天气预测，均谓能见度在一英里之下，上海中美联合气象台及上海徐家汇天文台之天气预测，亦均谓是日上海天气阴暗有霾雾，使天气始终在飞行最低气象标准边缘。

    照理说，航空公司应当命令各线班机一律停飞。但国民参政委员会的调查认为，飞机起飞当天，京沪两地的天气确实不好，但并不影响起飞，然而飞行途中天气忽然转向恶劣，驾驶员陷入两难境地。

    其次是设备问题。

    出事客机的机型是C—46与C—47型，原本都是运输机，是在二次世界大战当中为了应对战争的需要而制造的。航空公司为了节约成本，经过简单改装就成了客机。当时的民航司司长、戴季陶儿子戴安国表示今后停止进口此种机型的飞机。另外，龙华机场是失事三机所在两公司的主要机场，为什么不配备盲降设备？为什么无线电会忽然失灵？中国中央两航空公司在飞行设备的检查上是否存在问题？

    而飞行员急于飞回上海，则成了幸存者和遇难家属们探究的问题。张春华回忆，普瑞思在被救活之后，曾经到他的病房来向他致歉。最终报告中，民用航空局认为飞机师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应承担责任。

    更令家属们气愤的是，许多遇难者随身携带的行李也不翼而飞。115号机乘客李芳经曾携带大量的钞票，但他的老乡沈裕民在赶到上海之后却发现巨款已经失踪。

    140号机的遇难者王玉贤是来京参加国民大会的沈阳代表赵诚如的夫人。她是在重庆接了次子赵继兴后乘机赴南京探望丈夫的。赵继兴经抢救之后苏醒，他回忆母亲当天穿着貂皮大衣，并且戴有珍贵饰品，随身还携带金条。然而这些事后都没有找到，最终在万国殡仪馆负责人处仅仅拿到了一个金戒指。

    遇难者的赔付款项是100万元国币，而机组工作人员则为1万美金，当时官方公布的美元和法币之间的比率为 1:3350，同样一条人命，差了三十多倍。而100万元国币，在当时不过是20袋面粉的价格。

    中国航空公司全体机师向蒋介石、宋子文等要求改善机场及飞机设备，提出28点建议。上海地方法院检查处出动人马，追究肇事责任，确认两航空公司应负“过失使人致死”罪，但1947年1月1日，就在惨案发生后第6天，国民党政府颁布“特赦令”，“三机失事责任者所犯‘过失罪’亦在大赦范围内”，就这样，惨案不了了之，81条人命，所付出的代价不过如此。

    而对于张春华来说，他永远忘不了的是住院后第二天，李世芳受梅兰芳夫妇的委托前来看望他。李世芳告诉张春华，自己上个月本来就买好一张机票准备回家，恰逢梅兰芳大师在上海唱戏，为观摩先生的戏，就把那张机票给了别人。最近听说夫人宝琏在北平为他生下了第三个女儿，打算过几天再去弄一张机票飞回北平。张春华一听说飞机，连忙摆手，劝说李世芳不要乘坐，改乘火车。李世芳当场听了张春华的劝告，结果，正巧杨宝森夫人临时有事推迟了去北京的时间，买好的飞机票没人去，就让给了李世芳。

    1947年1月5日，上海龙华机场。李世芳登上“霸王号”班机，到青岛上空时，和几天前的圣诞之夜一样，飞机再次遇到了浓雾，驾驶员辨不出方向在崂山附近撞上山头，机上51人都被烧得几乎成为焦炭，简直无法辨认。最终，人们在一具尸体下发现一块李世芳登机时所穿的蓝缎面羊皮袄的衣角和夫人宝琏给他亲手织的带花毛衣的残块，这才确认，这具残骸便是26岁的李世芳。

    出事的那架飞机，仍旧和圣诞之夜的一样，是 C-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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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二章     重生

    卢荫寰和俞鹏一起坐雇好的车赶到机场，一路上俞鹏一反常态，反而不断提醒人力车夫拉慢点，要照顾一下自己老婆是个孕妇。卢荫寰还笑他也太小心谨慎了，自己刚刚怀孕三个月，一点反应都没有，该跑该跳的啥都不差，没那么夸张。但俞鹏还是照旧。一路平安，到达机场，登机前卢荫寰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钱包了，那里面有自己在四川省成都市警察局获颁的身份证明，没有这个，自己是上不了飞机的。她心急如焚，自己明明在出发前收拾行李时放进去的，怎么就找不到了。

    就在她心急如焚的时候，俞鹏悄悄把她拉到一边，告诉她自己不小心把她的钱包落在寓所了。这下完了，飞机肯定是赶不上了。俞鹏不慌不忙地说，这样吧，我先去，然后在上海等你。你坐明天后天的航班都可以，反正年底了出门的人也没那么多。卢荫寰哭笑不得，但是只能照做。

    飞机起飞后，轮到卢荫寰坐立难安了。她抬头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心里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晚上飞机失事的消息传来，卢荫寰一下子全明白了俞鹏的用心。她悲痛难忍，心里想的只是赶紧追随丈夫而去，一点也不愿逗留。但她的临终心愿是找个邮局打电报给远在成都的父母，告知他们自己不能尽孝，希望二老原谅。时值深夜，所有的邮局都下班关门了。卢荫寰买了一大瓶安眠药，想着要追随丈夫而去。就在她如行尸走肉一般行走在街头时，偶然路过一家电影院门口，看到暗淡的霓虹灯下一部老电影《风云儿女》的海报。她猛然惊醒，虽然丈夫遭遇不幸，但为了腹中的胎儿，自己有什么理由不活下去？她终于抬起头，昂首挺胸大步走了回去。

    在徐悲鸿大师身边的时候，卢荫寰跟一个叫艾中信的同事关系最好。

    艾中信三十多岁，个子很高，有一米八几，长得方脸大头，一颗门牙镶着金，说起话来有点公鸭嗓。这人整天笑眯眯的，一口四川官话，为人很随和，但徐悲鸿先生身边的人似乎对他都有点心存畏惧，除了大师本人，别人对他都挺客气。

    艾中信是属牛的，但他只要一来画室，就爱端着个茶杯到每个地方乱转，找人闲聊天，时不时说上一两句俏皮话。一次徐大师里给每个弟子发了几斤苹果，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事，因为抗战刚刚胜利，物资还很紧张，大家的生活待遇都不好，基本上除了按月发给每人两卷宣纸之外，是什么也不发的。当时大家领到苹果后都挺兴奋，特别是一些女生，聚在一起纷纷议论着苹果是什么品种的。这苹果红中带着黄，闻起来很香，没有什么斑点，摸上去手感不错。有人就说是黄元帅的，有人说是红卡拉的，还有人说是美国斯勒克的，互相争论不下。这时恰好艾中信端着个茶杯晃晃悠悠地走来了，就有人问他：“喂，艾中信，你说这苹果是个啥品种？”

    艾中信煞有介事地摸了摸苹果，又拿起一个举到鼻子下狠狠地闻了一下，又仔细看了看，接着就叫了起来：“什么，谁说这是苹果的？这是芭乐！”

    结果人人都知道艾中信不认识苹果只认识芭乐。

    还有，徐大师身边本来没有助手，后来太太廖静文从老家喊了一个小弟弟当助手。新官上任三把火，加上这孩子对艾中信不熟悉，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一天他对艾中信说：“昨天你到哪儿去了？我怎么一天没看见你。老师上课这么重要的事情！”

    艾中信说：“我出去了。”

    小助手摆出领导的派头，说：“下次你要出去，得跟我说一声。”

    艾中信一听这话，没有吭声，只是走到自己画室，拉开抽屉，从里边拿出一把大号的油画笔，蘸满鲜红的颜料。他走到小助手面前，不紧不慢地端起他桌上细长的玻璃茶杯，然后把整个画笔扔了进去。茶水顿时被颜料染红，而且还倒了，流了一地。接着他瞪着小助理说：“大爷回家找老婆去了，也要跟你说吗？”

    往后只要有人找不到艾中信，别人就会说，他回家去找老婆啦……

    卢荫寰刚到画院的时候，是先在外室看人作画的。外室除了她还有五个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姓米，来得比较早，一个姓仲的女生，一个叫李牡丹的年轻姑娘，一个叫董灵的三十多岁的老姑娘，还有一个叫英歌的小伙子。

    老米整天坐在画桌前画马，也不知道他怎么有那么多马要画的，除了画马，他时常会提着一大堆画笔画架，站起来面对室里的所有人说一句：“我去外面写生了。”接下来的一天就再也见不着他了。此外，卢荫寰并没有见过老米管过室里的谁，好像随便别人干什么都和他没有关系，他只管自己画马和去写生。以后，卢荫寰还见过老米干过一件事情。

    一天，老米来到外室以后，先是随便画了几笔，忽然停止了动作，对室里的所有人说：“我想办个画展，这个月给本室的所有人两个名额，你们看怎么样？”大家都说好，说老米为大家做了一件好事，说别的一些画家月月都办展，就咱们这里一次都没办过，太不像话了，早就该给大家办办了。老米笑眯眯的，大家的夸奖让他深受鼓舞，大概觉得自己终于发挥了一次主观能动性，做了一件建设性的事情，因而心情很爽，他说：“好，我马上报计划。”老米造好计划，兴冲冲地去找徐大师批，一会儿工夫，他就愁眉苦脸地回来了。他连徐大师的面都没有见到，在夫人那里挨了骂，廖太太是这么说的：“你要闲得没事干了的话帮我洗洗池塘，金鱼养一次死一次，我喊了多少次了没人弄。你怎么想起来办画展的？给每个人两幅画的名额顶个屁用，还不如用这笔钱请大家吃顿酒呢。”这下老米老实了，踏实了，每天一到画室又开始画他那永远画不完的马和永远去不完的写生训练了。人这种东西就是这样，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就总会觉得自己能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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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三章     梦回

    姓仲的女人应该是离过婚的，体态臃肿，脸色红润，人很勤快，老是在画室里东瞅瞅西看看，一发现有什么事情可干，立刻就像饿虎似的扑了上去。画室里抹个桌子扫个地，帮人打点水啥的，不用说，都是她包了。尤其是出去给画室买个东西，她更是积极。卢荫寰和她买过一次东西，并在她的诱惑下，贪污了一个素描练习本。只可惜能让她干的事情太少了，不得已，她就经常跑到厨房里去帮忙，然后跑回画室向大家报告今天中午吃什么菜。

    董灵的下巴有次贴着块纱布，不知怎么回事，她说自己那里生着个脓疮，而且总是不好。大约是营养过剩的缘故吧。她的话特别多，内容大多是打仗的事，可能因为她父亲是某支部队的副团长吧，说这些事的目的也不外是炫耀她属于军队子弟。“你们知道吗？最近部队要缩编了，是历来最大的一次，文件已经传达到了团长一级干部，我是从家父那里看到的……”“河南又闹洪灾了，死了不少人，家父的警卫就是河南人，他家也死了人，家父特批让他回家去看看……”“昨天晚上我到绥靖公署杜副司令家去玩……”

    英歌的个子矮矮的，有点罗圈腿，长着圆脸，歪鼻梁，鼻头是红的。卢荫寰后来才知道他以前是正常的鼻子，后来不知为何和一个女人打架，结果被对方一拳砸在鼻梁上，塌了。他到医院做了手术，结果不太成功，现在鼻梁还是歪了，鼻头也始终像害了冻疮一样红。他跟人说起话来不喜欢以正面示人，总是侧过脸去，还时不时地伸手摸摸自己的红鼻头，以期稍微遮挡一下别人对这只红鼻头的视线。

    李牡丹皮肤苍白、眉毛漆黑，长着一副狐狸面孔，她不太爱说话，上班时喜欢抱着本星期六派的杂志看。卢荫寰对她父母给她取这个名字莫名感到惊讶，一般画家取名都比较雅，也没见李牡丹找徐大师求个新的名字。

    那时卢荫寰和谁都不熟悉，加之无事可干，上班时颇感无聊（那时的她还没有认识后来的未婚夫俞鹏），因此便急于找个人建立友好的关系。很快，她就对常来他们画室玩的艾中信产生了兴趣，不知为什么，这个气质忧郁的大个子让她很有亲切感。

    中午，艾中信特别爱到他们画室来吃饭。他端着从厨房打来的饭菜，在一张空着的画桌前坐下，打开一瓶宜宾特酿白酒，自斟自饮，通常喝个二三两就不喝了。那瓶宜宾特酿白酒总放在一张办公桌上，而且好像总也喝不完，似乎是一眼永不干涸的水井，任何时候艾中信都能倒出酒来。时间稍长卢荫寰才发现其中的秘密，原来每当一瓶酒喝完了，画室里那个叫李牡丹的姑娘就会再买一瓶放在桌上，等艾中信来喝。李牡丹虽然不太爱说话，但只要艾中信中午来吃饭，她就会坐到他的对面，陪他一起吃，话也多了起来。慢慢地，卢荫寰猜出了他俩的关系，画室里的人好像也都知道他俩是一对隐蔽的情人，但从没有人说起，更没有人敢拿他俩的关系开玩笑了。

    有时艾中信除了从厨房里打来的饭菜，还会另外从街上买点卤菜来吃，也就是一包猪耳朵或是一包盐水鸭，这种时候他就会多喝一点酒，酒一多，话也就多了，说着说着，李牡丹就不耐烦了，冲他喊道：“好了吧你，别喝了。”

    艾中信露出镶金的门牙笑嘻嘻的：“你也喝一口。”

    “谁喝你的臭酒。”李牡丹站起身来走出画室。

    艾中信继续吃喝，跟人说话，别人对他的饶舌也不感兴趣，敷衍他几句，或是趴在桌上午睡了，或是借故走出画室。这种时候，只有卢荫寰既不午睡也不走，心甘情愿地听他说话。这让艾中信很高兴，以后每次他一喝多就拉着卢荫寰喋喋不休。渐渐地他俩的关系越来越近，他对卢荫寰几乎无话不说，卢荫寰对徐大师身边很多情况的了解，基本上都是从他那里来的。他尤其喜欢跟卢荫寰说徐悲鸿大师的轶事趣闻，卢荫寰听起来津津有味，而且每当他提起徐大师的时候，总爱用“老虎”这个词来特指他。以前卢荫寰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搞清楚原来是艾中信说他怕老婆。但惧内怎么能用老虎来指代，这个卢荫寰一直很纳闷儿。

    “老虎去上海出差的时候，住在锦江饭店，有一天他喝醉了，在房间的墙上画画，雪白的墙上被他画了两匹大黑马……”

    下午结束的时间到了，艾中信的酒也喝到位了，他把玻璃小酒杯往酒瓶口上一扣完事。每次他喝过酒都是这样，从不洗杯子，就这么扣在酒瓶口上，下次拿起来接着喝，那只玻璃小酒杯上全是淡淡的油印子。卢荫寰问过他：“你怎么从不洗杯子，也不嫌脏？”

    他说：“酒是消毒的，脏什么。”

    卢荫寰注意到，凡是艾中信喝多酒的时候，下午一开始，他就会找机会朝李牡丹使个眼色，而李牡丹则假装没看到，接着艾中信先走了，过上一会儿，李牡丹肯定也要走了。然后这一下午就再不会看到他俩的影子。估计他们是上街玩去了，或是找地方睡觉去了。吃饱喝足了去风流快活，这画画得真没有话说。

    艾中信的老婆来公司找过他，那是个又矮又胖的老婆子。岁数比艾中信大得多，像是有四十多岁，而个子大约只有一米五多点，两人站在一起非常不般配。她来找艾中信是要钱的，艾中信把钱给了她，她二话不说，转身就走了。后来听说，他老婆以前是军队的护士，后来被一个伤兵用刀扎伤了，拿了笔赔偿回家就没有再找工作，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就是打麻将。艾中信只要每月按时给她钱，她从不管艾中信干什么，家里也很少看到她的影子，她白天黑夜地泡在邻居那里打麻将。有时她输多了，就会缠着艾中信要钱，不给她就又哭又闹。艾中信提起她就像提起一个无知的孩子，她也的确像一个孩子，不但什么事也不干，连她自己的衣服，包括内衣袜子都是艾中信洗。艾中信是二婚，他和前妻还有一个女儿，八岁了，跟艾中信的父母过。

    艾中信经常去父母家看女儿，有时还会一连在父母家住个好几天，可他却从不让女儿到他自己家来，卢荫寰问过他这是为什么，他说怕女儿被欺负，“我那老婆一点不懂事。”艾中信跟他老婆的关系挺奇怪，他总是深更半夜才回家，然后料理一下家务事，再弄一两个小菜，独自喝半斤八两的老酒，喝得迷迷乎乎上床睡觉。凌晨，他老婆还没起床，他就已经又离开了，每天跟他老婆连话都说不上一句。这个卢荫寰就不懂了，感情寄托他有女儿，风流快活他有李牡丹，那他还要这么个老婆干什么呢？可他也从没有说过不喜欢他老婆的话，真是有点莫名其妙。

    跟艾中信接触得多了，对他有了一些了解，卢荫寰发现他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无所事事吊儿郎当，其实在外面他不停地给人画画。他很能干，懂美术字和粉刷体，还会帮人刻油印版，又吃得苦，常在外面自己接一些小活来干，挣了不少钱。每次接到活后，他会几天不来画室，或者是来露个相就走了，反正也没人敢管他。他曾问过卢荫寰：“你想不想挣点钱？下次我接到活后，你跟我去干。”卢荫寰说自己没一样会的，能干什么。他说：“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没什么难的。”卢荫寰还是不肯，一来是男女有别，不想其他人多说闲话，主要是懒，还有就是不愿意占他的便宜。他还主动对卢荫寰提出过：“你要是缺钱用，跟我说一声，我给你。”他显然不是随便说说的，当然卢荫寰即使缺钱也不会向他开这个口。她这人从不愿轻易欠人家的情，那会让她惴惴不安。她的看法是，人与人相交心意到了就好，落到实处反而不美。

    艾中信对卢荫寰真是挺不错，可其实她并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顶多也就是他喝多了听他说话，闲来无事找他聊天，而且从内心来说，她并没有把他看成和自己是同一路人，充其量不过是画画时一个解闷的伴儿，所以下班后他约自己吃饭喝酒什么的，卢荫寰从来都推托，他也毫不介意。

    还有一点，艾中信与徐大师身边的绝大多数人不同，他不是靠关系进这个画院的，他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他是有恩于徐大师的，还在徐大师颠沛流离的时候，艾中信就已经成立画室在做一些军队的生意。徐大师缺钱，他提供了不少救急之用。但他之所以能在画院里混到今天，肯定不是因为大师念旧，因为画院最早的几个元老早就被他撵走了，只剩下了艾中信一个人。那么徐大师是怎么能够容忍艾中信的呢？说是“容忍”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公司里最不尊重大师和太太的就是艾中信了。自然，当面艾中信还是尊重徐大师的，徐大师骂他他也不吭声，但在背后，他在谁面前都敢骂大师和太太，不仅如此，大师过去落魄潦倒时候那些琐事，也都是从艾中信这里传出去的。比如，大师还曾去农村贩鸭子……所有这些，无疑会有人向大师汇报的吧，想拍大师马屁的永远都是大有人在，可并没见大师拿艾中信怎么样。虽然大师肯定也不喜欢艾中信，平时见了他爱理不理，这是为什么呢？后来偶然的机会，卢荫寰终于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天中午艾中信又喝多了，那天不知为什么李牡丹不在，下午午休刚结束，艾中信就问卢荫寰愿不愿意陪他出去赶个小活，卢荫寰想了想就同意了。

    那里离画院不远，走个十几分钟就到了。原来他们是替人绘制一幅秘密地图。里面的人告诉他应该画什么设施，比如鹿寨，暗堡，城墙，火力点等等，卢荫寰都吓坏了，这要是事发，起码是坐牢，搞不好要杀头的。但艾中信跟个没事人儿似的，三五下就搞好了，对方大喜，付好酬劳就离开了。

    艾中信得了钱，一看时间尚早，就带卢荫寰去茶馆摆龙门阵。进去里面没几个人，他们找了个雅座，先点了一壶毛尖，泡好了倒上，又点了一些小吃，卢荫寰并不饿，没几分钟，艾中信突然要点酒，并且热情邀请卢荫寰陪他喝几盅。卢荫寰不肯，借口还要回画院，艾中信也没有再勉强。他们躺在相邻的两张竹榻上，喝着茶，抽着烟。茶馆里除了他俩之外，还有一个老头，他肚子上搭条毛巾，光着膀子，已经睡着了，轻轻地打着鼾。

    午后的阳光透过上方的窗户照进来，明晃晃暖洋洋，室内很安静，只有那老头轻微的鼾声和一只飞舞的苍蝇发出的嗡嗡声。这会儿，艾中信的酒劲已经过去了，脸色微红，看上去神清气爽，他仰面朝天躺着，嘴撮成喇叭形，向上吐着烟圈，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卢荫寰问他：“大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他看了卢荫寰一眼，欠起身喝了口茶，说，“我也没什么打算，就是以后还想要个孩子。”

    “你不是有个女儿了吗？”

    “我还想要个男孩。”

    卢荫寰想起了他那又矮又胖又不懂事的老婆，他养着她大概就是为了这个。“为什么现在不要，还等以后？”

    “我现在喝酒太凶，这样生出的孩子不健康。我想等什么时候戒一阵子酒再要孩子。”

    噢，没想到他还这么细心呢。

    本来卢荫寰还想跟他谈下去，可他却伸了个懒腰，闭上了眼睛，片刻工夫就睡着了。

    时间一长，卢荫寰和画院里的画师们都搞熟了。这里的关系极易相处，大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可言，都是混嘛，谁也碍不着谁，说是画师，哪有什么画可画，不如叫画匠更确切。甚至除了老米有一张固定的画桌之外，别人连固定的画桌都没有，平时就是聚在一起玩玩、聊聊天嘛，要固定的画桌干什么？你爱坐哪儿坐哪儿，坐别的地方也没人管你。

    董灵知道了卢荫寰的父亲也是军人之后，颇有点把她引为同道的意思，跟她谈话动不动就是“咱们军人子弟”如何如何，还曾跟她说过：“咱们军人子弟到哪儿都跟别人不一样。”卢荫寰问她：“怎么不一样呢？”她想了想说：“气质，气质不一样。”卢荫寰本来还想问她：“气质又算个什么东西呢？”想想这么问不太友好，另外对于她那可怜的脑瓜也过于深奥了，就没有再问下去。

    相比较而言，跟英歌谈话多少还有点内容。他大概是觉得卢荫寰挺有文化，很喜欢跟她谈话，尤其喜欢跟她谈点抽象的，比如，人活着是为什么，人为什么要结婚，你相信感情吗，等等。这种谈话一多，卢荫寰对他就有些理解了，显然他的生活有点空虚，他的身体也有所渴望。对此卢荫寰只有同情。她曾考虑长篇大论地跟他谈道理，试图开导他，同时，渐渐地她也开始考虑是否要实实在在地帮他一把了。卢荫寰这么说并非是她自作多情。英歌的确是对自己颇为信任，不仅仅是喜欢跟她谈话，还单独约过她到他家去吃饭，他一个人住。另外，像别人给他介绍对象这种事，虽然最后都没成，他也要请卢荫寰给她参谋参谋，好像她是他什么密友一样。有天在画院，他脸色不太好，人也显得委靡不振的，卢荫寰随口问了他一句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他没有立刻回答她。过了一会儿，当画室里只剩下他俩的时候，他悄悄对卢荫寰说，他母亲重病，逼他回去成婚冲喜，还让她替自己保密，并问她的意见。一个男人，想必是不会对一个异性随随便便说这种事吧。

    当然，帮他一把对卢荫寰来说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他的样子并不难看，画家这种身份甚至还给他那张圆脸增添了某种魅力呢。问题在于，如果卢荫寰帮了他的话，他粘上自己怎么办，想要跟她谈情说爱怎么办？有时候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他的理解力上，那样是很危险的，比较卢荫寰自己虽然尚未心有所属，但是她从未想过玩弄感情。但是，他们几乎天天见面，又是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无事可干。俗话说的“饱暖思淫欲”，因而想要帮他一把的念头对卢荫寰也还是有点诱惑力的，结果，好比“活着还是去死”困扰着哈姆雷特一样，帮她他还是不帮他，也始终困扰着卢荫寰。这种困扰一直伴随到她离开画院，使卢荫寰在和他的交往中，态度也总是飘乎不定，忽远忽近。近了吧，有点害怕，远了吧，有点不甘心。像他单独约她去他家吃饭那次，卢荫寰自称胆大，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但刚吃完，天一擦黑，她就不顾他的挽留，找个借口溜了。

    或许是卢荫寰的态度也让他焦虑吧，他也想帮她一把，帮她迈出那至关重要的一步。他一开始以为卢荫寰和艾中信关系暧昧，但后来弄清楚以后也就释然了。因此他曾这样跟卢荫寰说起，现在他对婚姻已经看得很淡了，那不就是一张纸吗，算什么呢？其实只要两人彼此有感觉，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但他越是这么说，卢荫寰就越是怕他给自己下套子，所以也就越是畏缩不前。总之他们的关系是越来越尴尬和微妙了。

    英歌对卢荫寰的不满是肯定的。以后那个姓仲的妇女私下里告诉她，她听见英歌在太太那里说过她的坏话，说她用画院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卢荫寰这才想起太太确实跟她提起过，说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尽量不要用画院的电话聊天。当时她还纳闷太太是怎么知道这事的呢，她怀疑过老米，可看看又不像，那家伙除了画马和去写生，别的什么也不问。现在事情终于清楚了。但尽管如此，我并不怪英歌，相反，卢荫寰心里对他怀有一种深深的自责，她知道他这是因爱生恨哪。

    当卢荫寰离开画院后，有一段日子过得非常不顺：找不到工作，期待她有所成就的父母也嫌她无用而生气。那段时间卢荫寰的心情很不好，有天晚上她偶然想起了英歌，想起了他对自己的情意，她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去看看他。后来她对自己的冲动感到十分后悔。

    卢荫寰雇了辆人力车去了他家，她还记得他住在城区的一个小四合院里。到了以后，卢荫寰就在院里喊他的名字，他出来了，并没有卢荫寰想像中的激动人心的场面出现，这很是出乎她的预料之外。他应该能猜到自己来的目的啊，他应该很期待所深爱的人的到来啊。但他的态度不冷不热，好像把卢荫寰让进屋去都不是太情愿，只在门外跟她说着话。

    当时的卢荫寰心情不好，也不管这些，不等他邀请，她几乎是厚着脸皮硬闯进了他家。一进到屋里，她才明白了他为什么会这样待自己：那个号称军队子弟的董灵正局促不安地坐在他的床边。

    开头他们三个都挺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董灵大概觉得自己坐在英歌的床边不太合适，站起来换了把椅子坐。英歌给她倒了杯茶，问她现在在哪儿工作，我说还没找到工作。他说她离开画院太匆忙了，应该找好了去处再离开的。他们三个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只是当卢荫寰问起画院的现状时，气氛才稍有好转。董灵说现在越来越不景气了，人也走了好多，她说卢荫寰离开画院还是对的，迟早她也要离开。

    “对了，”英歌突然说，“你知道艾中信的事吗？”

    “艾中信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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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四章    不虞之变

    “艾中信先是被抓了，保密局的人说他替对手画城防要塞图，还带着他来画院搜查过几次。你知道，他和大师的交情。大师觉得党部那些人又是为了敲诈他的画，正准备找关系托人把他捞出来……”

    “谁知他酒瘾犯了，为了一口酒，把什么都交待了，别说徐大师了，神仙也救不了他！”董灵接口道。

    卢荫寰惊呆了，艾中信替人画图这事自己也算是亲身参与者，如果他交代了自己，那自己岂不是早就身陷囹圄了。自己现在能够来去自由，想必艾中信根本没出卖自己。

    一瞬之间，卢荫寰的表情从震惊，害怕，悔恨到庆幸，那两人都看在眼里。他们不知内情，还以为卢荫寰只是重过去的同袍情谊，也陪着她感慨了一番。

    从英歌家里出来，天色已经很晚了。英歌提出要送卢荫寰回去，但发现董灵的脸色不太好看，就又缩了回去。

    卢荫寰心情糟糕，只好一个人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她一边想着艾中信这次估计性命难保，没想到他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竟然落到如此境地；一边又好奇那次接的私活艾中信为什么明知危险却还要带自己前去？要说他有害己之心，可是并没有出卖自己，要说他坚持大义吧，可是为了一口酒就不堪一击，又算得上什么英雄好汉？

    正胡思乱想中，她不知不觉迷了路，眼看着走到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前面太黑，而且不时传来犬吠的声音。卢荫寰有些害怕，正想退回去的时候，一转身，碰上两个身材魁梧的男子，堵住了她的退路。

    “糟了”，她心中叫道，“碰到劫道的了！”

    那两个人也不急着动手，而是慢慢逼了上来。当看到卢荫寰是位女子的时候，他们相识视一笑。

    但只僵持了很短的时间，英歌忽然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他站到了那个背后插着刀的小子面前，低着头，对他说：“兄弟，我看到你背后有刀了，你拔出来捅我一刀怎么样，你要是有种，就捅我，我站着不动。”那蟊贼呆看着英歌，一声不吭，英歌没再多啰嗦，伸出两手抓住他的肩膀，往旁边一甩，差点把他甩了个跟头，随后英歌站定了，眼神锐利，盯着另一个家伙。

    那人慢慢地把手伸向后背，显然他也带着刀。接着就是“哗啦”一声，是刀劈开空气的声音。只见英歌又东推西推，片刻工夫把挡住路口的另一个小子干翻在地。随后，他拍了拍手，潇洒地拉着卢荫寰扬长而去。

    走到安全地带，他停住了，对卢荫寰说道，小董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啦，说到这里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现在你赶快回家吧。小董还在家里等着我呢。

    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卢荫寰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直到他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她才转身，慢慢地找了辆人力车回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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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五章    困兽

    屋里的家具什物陆陆续续被抬了出来，那几个小伙子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看着。郑煌看着他们抬东西，他拍了拍两手，像是觉得无事可干了，走到徐怀玉身边，说，你看看，这样布置行吗？

    看到屋里被搬空后，徐怀玉两手叉腰，神气活现地指挥着：“你们把梯子搬过来，给我在上面挂一根电线。”两架长梯子靠到了墙上，一个小伙子带着人爬了上去，接着一根电线就被挂了上去，年代久远，房梁上腾起一片灰尘。就在这时，那个领头的小伙子像是突然活见鬼一样，眼睛圆睁着忽然从梯子上甩了下来。徐怀玉和郑煌都吓了一跳，转身就逃。另外那几个小伙子见状，也跟在他们身后朝外跑去。不知是谁，推倒了梯子，重重地砸在地面上。

    林木赶到苏梅岛西侧的岙岛时，正是下午时分。太阳火辣辣地照着。老林到底怎么样了，林木焦急地想着。他想飞快地回到老林身边。当然，郑煌身边的人也会拼命阻拦他们，彼此的较量正在推进之中。

    也许开始只是些推推搡搡，场面并不激烈。但随着战况胶着，林木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担惊受怕，也越来越感到兴奋。

    郑煌和郑炫陪着徐怀玉在喝酒，但是其他几个黑衣人局外人似的在一边看着。

    正喝着，有人上来向他禀告，说雷达发现一艘快艇正在靠近，郑煌嘴里嚼着海参，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那人便退了下去。

    林金荣手被铐着，就被郑煌的人三四个给围着，动弹不得，有个腰里插着刀的小伙子，来回逡巡。林金荣拼命扭动身体，但这一来他挨了好几拳的，而另外那几个黑衣人更像是摆摆姿态，也不怎么动。但因为他是老板要求控制起来的人，没有得到处置的命令，别人对他颇有忌惮，不敢对他怎么样。同时，别人对他的忌惮也助长了他的气焰，他越动越来劲，张牙舞爪着，仿佛在证明自己绝非等闲之辈。

    郑煌喊道：“柳昆，你过来，快过来。”柳昆就是那个腰里插着刀的家伙。他把刀交给旁边的一位，走了过去。他站到郑煌身前，低头俯耳听他说着什么。林金荣远远看着，听不到他们的交谈内容，只见柳昆频频点头。

    等他们讲完了，柳昆站起来，笑着走到林金荣面前。他挥了挥手，让那个费力地对付林金荣的黑衣人走到一边去了，让林金荣冲过来，然后一把扼住他的脖子。林金荣在他面前，顿时泄了气，也不张牙舞爪了，毫无反抗地任他抓着，像扔口袋一样扔到一边，然后林金荣爬起来，似乎是为了找回一点面子，又死皮赖脸地扑上来，再被柳昆扔出去，就这样扑上来扔出去，扑上来扔出去，小孩子做游戏一般。

    最后，柳昆大概是烦了，在把他扔出去之后，说了一句：等下你儿子来了你们一起活埋吧。林金荣听了，面如死灰，瘫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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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六章    人皮

    林木的小艇刚一靠岸，就被四下飞速驶来的几艘同样的快艇团团包围。但是他们惊讶地发现，林木本人并不在艇上。领头的柳昆气得大叫：“一群蠢货！我们上当了！”

    林木第二次被抓住纯属偶然。他金蝉脱壳，让小艇在接近岸边时转为自动驾驶。自己则悄悄地跳入水中，然后一会儿潜泳一会儿自由泳地慢慢接近了岸边。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上岸的地方刚好是郑家房子的污水排水口。湿滑腥臭让他无法靠近。这个意外让他无可奈何又毫无办法。

    当他重新回到海里再游到其他地方准备上岸的时候，被早已做好准备的郑家巡逻队抓了个正着，为首的正是柳昆。

    趁柳昆不备，林木拿出准备好的刀子直接刺向他的腹部。猝不及防之下柳昆被刺伤，但他还是狠狠地抓住林木的脖子，几个手下一哄而上，终于把他制服。

    第二天在庆功大会上，郑煌当众表扬柳昆：“柳昆是条汉子，不像你们有些人，平时嘴上能得不行，动真的就松了。”尽管整天谎话连篇，但在这座岛上，他俨然就是岛主。同时林木也明白了柳昆为什么能在公司里混到今天。郑煌不傻，他知道紧要关头他能依靠谁。

    那天晚上在徐怀玉那里，郑煌听他说了林木在曼谷的事。樊兵之死让他感到极度震惊。樊兵和郑煌也算是老朋友了，他们过去合作过不少事情，而且让郑煌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竟是死于谋杀。他算是一个小心警惕的人，轻易不喝酒，也不怎么相信他人。但人总有个万一，最终还是酒喝多了，呛了水，无声无息地沉到了命运的池底，当被人发现捞上来时，已停止了呼吸，或者说已经停止了呼吸，才被人发现，并打捞上来。

    郑煌认识樊兵比认识徐怀玉还早。他认识樊兵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的时候，而认识徐怀玉则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确切的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在郎副部长的老婆去世的时候。

    他们几个朋友约好了一起去郎副部长家吊唁。那时候他还不是内务部副部长，而是担任曼谷警察总局情报总监。郑煌和他不熟，樊兵则是他的老部下。进了门，只见屋里坐了不少人，一个个都面无表情，郎副部长也没说什么，只是很忧伤地冲他们点了点头。这时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过来招呼他们，让他们坐，给他们倒茶，俨然一副主人的模样。他长着高颧骨，吊梢眼，理着光头，但已长出了一些头发茬子。他的头型很不规整，两头小中间大，而且还这里凸一块那里凹一块的，像一个没长好的山芋。樊兵虽然是郎副部长的老部下了，但以前都没有见过这个男人，自然而然地以为他是郎副部长家的什么亲戚，来帮着郎副部长料理丧事的。一般人家办丧事，总会有一个比较能干的亲戚出面张罗的，这是常理。他们详细地询问郎副部长他老婆具体是什么时间去世的，去世前的情景又是怎样，仿佛这对他们是多么重要的事情。郎副部长老婆的相片已经加了黑框挂到了墙上，相片中的人面带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像是在饶有兴致地注视着他们这些家伙的拙劣表演。她得的是癌症，去世的时候刚过三十岁，这的确让人感到惋惜。

    在他们和郎副部长说话的时候，外面又陆陆续续来了一些人，那个刚才招呼他们的男人又去招呼另外来的一拨人，屋里人太多，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了，那个男人又麻利地把一些人安排到里屋的床上去坐，腾出椅子让另一些人坐。他还把郎副部长拉到一边，低声商量着什么，郎副部长点着头，说你看着办吧。他们又坐了一会儿，问了郎副部长追悼会什么时候开，就离开了。

    在火葬场开追悼会那天，他们又见到了那个男人，跑前跑后的，给大家发黑纱，租花圈，布置灵堂，收他们出的礼钱，忙得不亦乐乎。大家都觉得郎副部长的这个亲戚挺能干的，虽说人长得确实有点古里古怪，尤其是那颗没长好的山芋脑袋，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追悼会过后几天，他们去郎副部长家看望他，没想到又碰上了那个山芋脑袋，而且看情形他就住在郎副部长家里。这次郎副部长给我们做了介绍：“徐怀玉，我的小学同学。”啊，原来他不是郎副部长家的亲戚。那他为什么会如此热心地给郎副部长张罗丧事呢？一个小学同学有这个必要吗？或者他和郎副部长还有什么别的关系，否则这事可是有点不太合乎常情了。但是，据郎副部长以后对他们说，他俩除了是小学同学之外，的确什么关系也没有了。

    郎副部长小时候随父母亲逃难到帕尧，先是在农村，后来情况好转，他们一家又进了县城，郎副部长就是在县城读小学的时候和徐怀玉成为同学的。两人一度还是同桌，关系也还算是不错，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了，并没有结下什么生死之交。顶多，也就是郎副部长经常让徐怀玉抄抄作业。徐怀玉学习非常差，调皮捣蛋倒是一把好手，还有就是，徐怀玉因为调皮捣蛋被他父亲揍得不敢回家的时候，到郎副部长家睡过几夜。上中学时，郎副部长就随已经经商小有收获的父母亲回曼谷了。后来郎副部长当了兵，从军队退下来的时候，陪父亲回了一次帕尧，那次怀旧之行偶然又和徐怀玉见了一面。这就是郎副部长和徐怀玉过去的全部交往了。

    徐怀玉的状况是这样的，他父亲是帕尧下面一个小县工业局的局长，在一个县里也算是不小的官了，有一点势力。徐怀玉中学毕业后，父亲把他安排进了县里最好的无线电厂当领班，然后徐怀玉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可是忽然之间，徐怀玉不安于在小县城里过寻常日子了，辞了职，别了家，只身跑到曼谷来闯荡。事先他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这么直截了当地摸到了郎副部长家，恰好赶上郎副部长的老婆去世，徐怀玉不容分说，立刻反客为主，自说自话地给郎副部长张罗起丧事来了。

    这还不算，办完丧事后，徐怀玉大约觉得自己劳苦功高，顺理成章地在郎副部长家住下了。他还自己动手，腾空了郎副部长家橱柜的几个抽屉，专门放他自己的东西，一副终于回到了家的模样，从此便在郎副部长家长住了下来。

    大家不知道郎副部长是怎么能够容忍徐怀玉的，反正很少听他抱怨过。他们猜想，一是这郎副部长人生性大度，不拘小节，大概也没有觉得徐怀玉太讨厌。二是郎副部长心地善良，拉不下脸来，拿徐怀玉也没什么办法。三是郎副部长可能因为老婆刚去世，感到孤独寂寞，多个人在家里住着也热闹一点。另外，郎副部长肯定也并没有把徐怀玉当成什么贵客一般伺候着，否则他也早就吃不消了。比如有一次，郎副部长不知吃什么东西吃坏了肚子，拉稀，大概是他抑制力比较差的缘故吧，当他想要拉的时候，总是来不及跑到厕所，就要拉上一点在裤子上。然后郎副部长就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喊赵宝康：“老徐，老徐。”

    徐怀玉过来了：“什么事？”

    “你帮我个忙好吗？”

    “咱俩还有什么好客气的，要我帮什么忙你就说嘛。”

    “你帮我把厕所里的几条裤头洗洗吧。”

    “好的。”

    徐怀玉到了厕所，拎起裤头来才发现气味不对。这事是徐怀玉和郑煌他们熟稔以后，对他们说的。“唉，”他说，“每条裤头上面都糊满了便便。”

    要说徐怀玉这人也确实有股子泼辣劲儿，不但能洗别人的裤子，生活中也是一点讲究都没有。睡就睡在郎副部长家的长沙发上，一条被子就行了。吃嘛，是有什么吃什么，没做饭的话，有块面包也能顶一顿了。郎副部长家里多个他，也就跟多条狗差不了太多。惟一和狗绝然不同的就是，他还喝酒。

    徐怀玉喝酒与别人不一样，完全是烂喝，他随时随地，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什么时候想起来了什么时候就喝。他一般喝的是白酒，不用下酒菜，就那么抓着酒瓶子一口一口往嘴里灌。喝多了，废话连篇，再要多，如果醉了，他就哭，一把鼻子一把泪的。试想，像他那么一个长相古里古怪的老爷们，却仿佛受了委屈的小姑娘一般地在那里哭哭啼啼，实在是滑稽可笑。而且他一旦哭开了，怎么劝都不行，越劝哭得越凶，最后会放声嚎啕，像死了爹娘似的。郎副部长说过他几次，他就不太在郎副部长家里喝多了，但该喝还是要喝的，不过有时他会跑到外面去喝。街边或者是墙角，随便找个地方一坐，就喝开了。然后摇摇晃晃，眼睛哭得红红的回到郎副部长家。

    徐怀玉在郎副部长家前前后后住了一年多，这期间，他从没有干过任何一份工作，也从没有试图去找过一份工作。那他不工作都干了些什么呢？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他会从郎副部长家消失一段时间，短则几天，长则一两个月，然后突然就又回来了，就像游子回家一样。有一次他在消失了挺长一段时间回来后，人变得又黑又瘦，浑身散发着臭气，但怀里却抱着足有半米多高的一大瓶香槟酒。他对郎副部长说，他一个人骑自行车去苏梅岛玩了一趟，这瓶香槟酒是他专门从苏梅岛买了带来给郎副部长的，一路上他用几件衣服把香槟酒包起来捆在自行车的横梁上，虽然摔了好几跤，“可是你瞧，酒一点都没有摔坏。”

    还有一次，徐怀玉在消失了十几天后回来了，对郎副部长说他回了一趟帕尧的家，和老婆办了离婚手续，同时和父母亲也断绝了关系，他父母亲也不认他了，以后他就彻底无牵无挂了。这次他回来身上背了一个很大的帆布包。

    “猜猜看，”徐怀玉说，“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郎副部长看了一眼他带来的帆布包：“带来了什么？”

    “一条狗。”徐怀玉得意洋洋地说道。

    “一条狗？”郎副部长感到不解，“什么狗？”

    “死狗呀，带来给你吃的。”

    “你从哪儿弄来一条死狗的？”

    徐怀玉告诉郎副部长，他临离开帕尧的前一天，闲着没事在县城的街上瞎逛，看见街边一条无主的草狗在找东西吃。他就摸出一块面包把这条狗给唤了过来，然后他用两条腿夹住狗身子，两手抓住狗头用劲一拧，狗就完蛋了，一点都没费事。“把你的朋友们也叫来吃吧，狗肉大补。”

    大家接到郎副部长的电话，一起兴致勃勃地赶到他家来吃狗肉。一个人把帆布包拎到厨房，徐怀玉跟在后面说：“等下我来剥狗皮，这个我拿手。”打开包，那人顿时叫了起来：“狗已经臭了。”

    大家常去郎副部长家玩，自然和徐怀玉也熟悉了。他对大家是熟不拘礼，见面后跟谁都不伦不类地瞎开玩笑：“你气色这么好，一定是发财了吧。”“你最近怎么瘦了，是那啥过度了吧，要注意身体哦。”而且他对每个人都提出了相同的要求：“什么时候去府上拜访，欢迎吗？”当然，没有谁欢迎他“去府上拜访”，都不接他的话，但他也不感到尴尬，下回见你，他会说：“对了，上次说去你府上拜访的，一直忘了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有一次他不知怎么听说了席彬家在春风城景墅湾，星期天竟然一个人摸了去，在别墅区里到处打听席彬家住在哪里。找到席彬家后，就死乞白赖地纠缠着席彬跟他下中国象棋，一下就是一天，该吃饭了就吃，吃完了拉着席彬继续下棋，还掏出一百铢递给席彬的老婆，说：“嫂子，去，给我买瓶酒来。”把席彬的老婆气得半死，扭头带着孩子就回了娘家。到了深更半夜，徐怀玉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席彬的老婆带着孩子回来了，见他们还在下棋，就开始摔锅打盆，逮着孩子乱打乱骂，徐怀玉一看不对路，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黄友欢也被赵徐怀玉纠缠过。有天晚上，黄友欢和一帮朋友在酒吧喝酒聊天，郎副部长带着徐怀玉也来了，这是极少见的，一般郎副部长出来玩从不带徐怀玉。徐怀玉很兴奋，喝了无数啤酒，好在他酒量大，没有喝醉，只是说了不少胡话，还硬要和邻桌的陌生人干杯，吓得人家直躲。大家一直玩到很晚，其间郎副部长因为有事先走了，临走前他让徐怀玉跟他一起走，徐怀玉不肯，说要再玩一会儿，并一再保证自己不会喝醉的。郎副部长当着大家的面也不好太勉强他，就一个人先走了。后来散的时候，因为徐怀玉和黄友欢住一个方向，他们俩就上了同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徐怀玉就说他不想去郎副部长家了，黄友欢问他不想去郎副部长家想去哪儿呢，他说：“去你家吧，咱们再买几瓶啤酒，继续喝。”

    黄友欢一听就慌了：“不行不行，我家不方便。”

    “你家怎么不方便呢？”

    “嗯……嗯，是这样的，我那儿有个女的。”黄友欢扯了个谎。

    “那咱们再找家酒吧去喝酒。”

    “我已经喝多了，不能再喝了。”

    徐怀玉不吭声了，黄友欢劝他：“你还是回郎副部长家吧，今天太晚了，改天咱们再找机会喝酒。”

    “我今天就是不想回郎副部长家！”他似乎上来了牛脾气。

    “那你想去哪儿呢？总要有个地方去呀。”

    “我想去黎府。”

    “你去黎府干什么？”黄友欢有点吃惊。

    “我有个亲戚在黎府，我想去他那儿住一段时间。”

    “明天不能去吗？”

    “我现在就想去。”

    “可你没有行李啊。”

    “我出门从来不带行李。”

    看他那样子不像是说着玩的，黄友欢琢磨着只要能把他甩掉，管他去哪儿呢，哪怕是去地狱。便说：“好，那我送你去火车站。”他让司机掉头，往火车站开。

    到了火车站，他们下了车，朝售票处走。他说：“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这个黄友欢是有思想准备的。他虽然也心疼钱，但只要能把徐怀玉甩掉，花多少钱他也在所不惜。黄友欢说：“我给你买票。”在售票处买好票，黄友欢看了一下票上的时间，是凌晨五点的，还要等好几个小时呢。他把票和一百铢递给徐怀玉，到黎府十个多小时，一百铢够他路上零花的了，徐怀玉接过票和钱，连句客气话也没说一声，只是贼眉鼠眼地四处看了看，接着脱掉一只鞋子，小心翼翼地把票和钱塞进鞋里，然后再把鞋子穿上。

    “现在小偷太多，”他对黄友欢解释着，“你以后也学我，出门的时候，把钱和车票藏在鞋里。”

    黄友欢心想就他那么一副长相，谁还敢偷他，防他还来不及呢。

    他们朝候车厅走去，黄友欢打算把他送到候车厅后就和他告辞。进了候车厅，还没等黄友欢和他告辞呢，他先开了口：“我有点饿了，咱们吃点东西去吧。”

    黄友欢想反正票已经买了，他是肯定要走的，自己也用不着太紧张了，去吃点东西就吃点东西吧。就同意了。他们出了候车厅，正好看见一个穿着铁路制服的姑娘从我们面前经过，徐怀玉喊住了她。“喂，小姐，哪里有餐厅？”那姑娘说二楼就有，还详细地告诉他们上楼后该怎么走怎么走。

    “小姐，”徐怀玉冷不丁地说道，“这样吧，你带我们去，我们给你钱。”

    那姑娘一听徐怀玉的话，突然变了脸，厉声质问道：“你拿我当什么人了？啊，你拿我当什么人了？”

    “怎么啦？”徐怀玉说，“给你钱让你带路，你不愿意带就算了。”

    “你以为你有钱啊，”那姑娘叫了起来，“你以为你有钱就什么都能买到啊，看你那样子就不像个好东西。”

    黄友欢在一边虽然觉得徐怀玉的话有点不对劲，可是大概因为听多了他的这种胡说八道的话，黄友欢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那姑娘的反应也太过分了。“你这样就不对了，”黄友欢跟那姑娘说，“他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嘛，你怎么能开口骂人呢？”

    “就骂他，”那姑娘转向了黄友欢，“就骂他又怎么样，流氓。”

    黄友欢也提高了嗓门：“他干什么了，就成了流氓？那你这样开口就骂人又算什么呢？还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凶的，太泼了。”

    “你才泼呢，你和他一样是个流氓，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跑这儿来耍无赖……”

    “我们耍什么无赖了，碰你了还是骂你了……”

    “你还想碰我啊，碰碰看哪，你敢！”

    “谁他妈的想碰你了，你在想好事吧。”

    他们的吵嚷招来了一些围观的旅客，一会儿又从行李检查处跑来了两个穿着铁路制服的小伙子。“干什么干什么，”其中一个小伙子凶巴巴地对黄友欢喊道，“你们想干什么！”

    本来黄友欢一贯温和，从来不爱惹事，可这时因为喝过酒的缘故，更主要的是有徐怀玉在身边，黄友欢觉得徐怀玉长着那么一副模样，估计打起架来肯定是把好手，就也变得勇猛了起来。“我们不想干什么。”他强硬地回答道。

    “不想干什么就走开。”那个小伙子做势想要推黄友欢一把。

    “你别动手。”黄友欢指着那个小伙子。

    “动手又怎么样。”他站到黄友欢的面前，两只手开始比划了起来。

    “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就在这时，徐怀玉忽然满脸堆笑，插身到黄友欢和那个小伙子之间，还一个劲儿地冲那个小伙子点头哈腰，简直就像个舞台上的小丑，或是老电影里的汉奸。他又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抽出一支硬要塞给人家。“误会了误会了，完全是误会了。一点小事……我们马上走，马上走。”

    接着他不容分说，拉着黄友欢就走开了。他们来到二楼餐厅，在一张空桌子旁坐下了，要了点小吃。“你这人也真是的，”他倒教训开了黄友欢，“火气那么大，跟他们这种人有什么好计较的。”黄友欢没有理他。这家伙也太让人失望了。虽说本来也没对他抱什么希望，可既然他长了那么一颗奇形怪状的脑袋，那么一副土匪一般的模样，可结果却连打个架的胆量也没有，真是个地道的废物。

    吃完小吃，黄友欢买了单，徐怀玉悠闲自得地抽起烟来，好像已经把刚才的事情全忘了。“时间还早啊，”他说，“咱俩到外边找个旅馆，开间房睡几个小时怎么样？”

    “开房间不要钱啊，”黄友欢没好气地冲他喊道，“我身上没钱了，你有钱吗？”

    “瞧你说的，我哪儿有钱啊。”

    “没钱开个啥房间，你就老实在这儿歇着吧，我要回家睡觉去了。”

    黄友欢走后，徐怀玉把他给自己买的火车票退了，钱自然归了他，接着他就回郎副部长家睡觉去了。

    1997年，郎副部长正式升任内务部副部长。起初徐怀玉没有跟着去，留下来继续混，那时大家已经见不到他了，而且大家其实也都不想见到他，生怕一个不留神被他粘上了甩不掉。有关徐怀玉那段时间的生活，黄友欢是偶然从郑煌那儿听说了一些。

    徐怀玉不知道怎么认识了社会上的几个富二代，其中一个家伙的父亲恰好也认识郑煌，那几个富二代正巧那时准备筹办一支基金。办基金是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干的，比如向本地和经济部的监管部门备案，批复下来了还要筹办，注册，接着要联系投资者，小投资者还不行，人家一是要资产证明，二是不允许合伙集资，结果就要跟很多监管部门联系。所有这些琐事，那几个富二代谁都嫌麻烦，不太愿意干，徐怀玉知道后，马上自告奋勇地揽下了这个活儿。那几个富二代看在郎副部长的面子上每人出了一大笔钱交给徐怀玉，作为筹备期的经费。徐怀玉嘛，自然也就没太客气，挤出了一部分钱做自己的糊口之资，这样就够他过上一阵子了，剩下的钱他联系了一家报价最便宜的中介代理机构，并且把原定发行的几亿铢规模，擅自压缩成了几千万。与此同时，他还通过向曼谷的富二代办路演，认识了一个患抑郁症的老处女，他看上了她，向她展开了凶猛的爱情攻势。那个女的呢，一来自身的条件也不是太好，二来看徐怀玉疯疯癫癫的，也有点金融天才的味道。谁都知道，天才都有点疯疯癫癫的，就半推半就地和徐怀玉有了点恋爱的意思。这下不得了，在爱情的驱使下，徐怀玉竟然向那个女的展开了金元攻势！他每天都要买无数的玫瑰花给那个女人，还在喝醉酒以后，不分白天黑夜地去纠缠她。结果没用多长时间，就把那个女人的抑郁症折腾得发了好几次。她的父母大怒，查清徐怀玉的真相之后，一方面把女儿送去了住院，住哪家医院是保密的，以防徐怀玉找来，另一方面不断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威胁徐怀玉要是再敢和他们女儿来往的话，非把他的狗腿打断不可。就这样，一段美好的爱情无疾而终了。

    基金备案出来了，那几个富二代一看之下，差点给气疯了。里边有一大半是他们自己的钱，而且被徐怀玉已经花了很多。并且他备案的基金，关健文件缺失，材料弄虚作假，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查实造假，还差点撤销了这支本来很合规的基金。

    他们去找徐怀玉，可徐怀玉早已不见了踪影。

    后来，徐怀玉大概是实在混不下去了，又跑去找郎副部长。以后，有关徐怀玉的消息，大家都是在郎副部长偶尔出差到本地的时候，从他嘴里听说的。这时候郎副部长的仕途已经越来越显赫了，养徐怀玉这么一个闲人也不在话下。徐怀玉依旧像从前一样，什么事也不干，成天喝酒，东游西逛。但是让郎副部长越来越不能容忍的是，身为大领导的他，竟然常常被徐怀玉搞得颜面尽失，下不了台。徐怀玉喝多了酒，当着郎副部长手下的面，在郎副部长的办公室里又是脱袜子又是打赤膊。还对下面人说：“你们别给姓郎的那么卖命，他这人狠毒得很。”有时候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部里乱转，到处找人陪他说话，叫人没法工作。郎副部长气极了，曾给他路费让他立刻走。徐怀玉接过郎副部长给他的钱，从里边抽出一张五百铢的，说：“这不就是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着他拿出打火机把这张钱点燃，然后又叼起一支烟，用这张点燃的钱去点烟。

    郎副部长后来又谈了一个女朋友，结婚的时候，徐怀玉在婚礼酒席上又喝醉了，他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你们都有家了，你们都有家了，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孤苦伶仃，没人管我了，没人管我了啊……”哭得大家面面相觑，这时，一个郎副部长在警察系统时最要好的兄弟，他叫胡凯，专程从帕尧赶到曼谷来参加郎副部长婚礼的，实在看不下去了，抬手就扇了徐怀玉一耳光。胡凯天生神力，在警界干的又是刑侦，擒拿格斗样样会，这一耳光下去，就把徐怀玉的一只耳朵给扇聋了。

    参加完郎副部长的婚礼，胡凯要走了，他对郎副部长说，徐怀玉的耳朵被我扇聋了，也算是残废了，他在这里也是个累赘，你让我把他带走吧，以后我来负责这小子的生活。郎副部长当然求之不得。这样，徐怀玉就跟着胡凯去了蓬堤猜。

    胡凯后来又调到苏梅岛，徐怀玉就住他家里，照样不干任何事，胡凯也不要求他干任何事。胡凯给他的待遇是，有饭吃，有酒喝，别的就没有了。平时，胡凯对徐怀玉是好便骂，不好便打。比如说，喝醉了要打，胡说八道要打，上班进办公室要打，不讲卫生要打，对女警贼眉鼠眼要打，到处乱跑要打。哪怕什么事也没有，仅仅因为胡凯心情不好了，也要打徐怀玉一顿。总之，胡凯是隔三差五地就要打徐怀玉。可怜徐怀玉一个堂堂五尺男儿，成了胡凯的一个肉沙包。徐怀玉实在受不了了，逃跑过一次，可因为身上没钱，跑不了多远，被胡凯派手下的人在巴莱逮到了，又是一顿好打，三天没起来床。又让徐怀玉立下毒誓，再不跑了，如果再跑，被逮回来的话，就要对他不客气了。说实话，不知道胡凯什么时候对他客气过啊。那以后徐怀玉再没有跑过了，渐渐地他似乎也适应了这种有吃有喝有人打的生活，日子过得也有些怡然自得了。白天，他一个人到街上或是公园里去逛逛，到了吃饭的时候就自动回来了，如果看到饭桌上没酒，他就去找胡凯要几百铢，买一瓶最便宜的白酒来，找零是要如实还给胡凯的，自己喝。晚上是不准离开住宅的，他在客厅里看看电视，然后就钻进楼梯拐角自己那间没窗户的小屋里睡觉去了。要是胡凯叫他到办公室去，他就知道要挨打了，也没什么可啰嗦的，一副可怜相，乖乖地去让胡凯打。胡凯也嗜酒，所以他才大度地允许徐怀玉喝酒，在这一点上他还是理解徐怀玉的。胡凯也是顿顿要喝，如果他喝醉了——这种时候虽然不多，那徐怀玉可就倒霉了，非被打得鼻青脸肿不可。

    胡凯在给郎副部长的汇报中说，他现在对徐怀玉已经完全习惯了，甚至还挺依赖他呢，如果隔上一阵子不打他一顿，浑身都有点不太舒服。大家分析，胡凯这人大概天生就有很强的暴力倾向，正好碰上了徐怀玉这么一个天生欠揍的，两人虽不能说是一拍即合，但也成了一对挺不错的搭档。

    再往后，大家就没有听到什么徐怀玉的消息了，逐渐地也就把他忘记了。

    好些年过去了。去年秋天，黄友欢应清莱警察局之邀，前来指导一起离奇的杀人案件的侦破工作。他们把他安排住在美乐斯边上的一座旧庙改成的旅馆里。上头催得很急，黄友欢整天呆在旅馆里和他们开会，尽管是第一次来清莱，可也抽不出时间出去玩玩。

    一天临近黄昏，他实在是昏头涨脑了，就出了旅馆，到外面去转转。沿着河边上的小路信步朝前逛着。天已经开始凉了，地下落满了红黄的枯树叶。一个老头坐在水边低矮的水泥栏杆上，面前是个小摊子，他用地道的普通话吆喝着：“瓜子儿花生核桃仁儿。”声音起伏悠扬，透露着股空旷劲儿。

    小路上人不多，远处拱桥上车来人往，倒是挺热闹。偶尔一辆脚踏黄包车从黄友欢身边经过，车夫一身旧式打扮，黄色对襟衫，扎着裤角的黑色灯笼裤，脚穿老头鞋，头上还有一顶瓜皮帽。这是一种旅游项目，让游客坐在这样的黄包车上，体验一下旧时的风情。坐车人二郎腿翘得多高，大约感觉自己是个老爷了。前方路边一块空地上，有石桌石凳，几个老头子老太太围坐在石桌边打麻将，一旁还站着个中年汉子在看。黄友欢走到近前，猛然觉得那中年汉子挺眼熟，再一看那颗没长好的山芋脑袋，一下子想起来了，徐怀玉。他依旧理着光头，人倒并不显老，只是长胖了，眼睛更小了，脸上皮肉松弛，呈一种不健康的酱红色，一看就是个满脸晦气的家伙。他两手在胸前捧着个大玻璃杯，里面泡着半杯茶叶。听到脚步声，他朝黄友欢看了一眼，他们俩目光相接，黄友欢心里一惊。他神情木讷，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黄友欢不能肯定他认出了自己，但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并没有停住脚步，只是冷漠地冲他点了点头。他也机械地冲我点了点头。然后黄友欢就走过去了。

    黄友欢越走越快，生怕他在后面喊住自己，直到走出去老远，他才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想想也有点滑稽，两人多年没见，偶然在异地他乡碰上了，却像是天天见面的老邻居一样，随随便便点个头就过去了。

    郑煌和徐怀玉认识自然也是因为郎副部长。郑煌有些事需要郎副部长帮忙，但郎副部长又不太方便出面，他就安排胡凯和他对接。因为胡凯收养着这么一个奇葩，郑煌为了感谢他的帮助，也是希望能够帮他减轻负担，便提出让徐怀玉到自己公司来上班的请求。胡凯没有表态，郑煌疑惑起来，派人详细了解了来龙去脉，这才明白自己是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但是徐怀玉可乐意了，他巴不得能找个新的饭票，而且能够不挨打。于是他经常趁机往郑煌这边凑。但只要不逃出胡凯的手掌心，能够随叫随到地挨揍，胡凯也算是放任他逍遥。但这次郑家的事他非得要掺合进来，那要是遇到点啥，只怕神仙也救不了他了。这就叫“天堂有路偏不行，地狱无门非要闯”。

    徐怀玉的一生，不知道他自己内心到底做何感想？只是在旁人看来，他和自己当年打死的那只狗，恐怕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小心死了，可能就会臭在外面，连个收尸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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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七章    木秀于林

    放假回家，见到父亲，虞子佩心里总有点不太舒服。

    父亲自从车祸残疾以后，为了照顾他，虞子衿去了双生子研究所工作，虞子佩虽然读了大学，但一直都在勤工俭学，省吃俭用之余，总能寄点钱回家补贴家用。她们俩商量后给父亲请了一个保姆，后来时间久了，加之保姆要经常帮助父亲擦拭身体，久而久之，经人撮合，保姆也升级为她们的后母。

    在双生子研究所资助的康复医疗机构的帮助下，父亲渐渐能够拄着拐杖走几步了。后母倒还好，每天买菜做饭，忙忙家务，闲了看看电视，要不找邻居的大妈大婶唠唠家常，日子过得还蛮充实。但是父亲闲不下来，整天什么事也没有就特别难受，总会想做点什么补贴补贴孩子。

    那天一家人吃过饭，虞子佩就像只瘟鸡似的歪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撑着下巴，眼睛半开半闭，也不知道是在睡觉呢，还是在想心事。后母扶着父亲走到院子里晒太阳，后母问道，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在想？说完朝虞子佩努了努嘴。父亲有些生气她的懒惰，低声说道，她能能有什么心事可想？可惜虞子佩并没有听到。

    父亲不能走得太远，顶多，晚饭后到屋外的院子里走一圈，十几二十几分钟吧，然后回到家里，洗一洗，坐到后母身边的沙发上陪她看电视。父亲眼睛不太好，电视画面看不太清楚，再加上他对后母看的那些电视剧不感兴趣，他总是弄不太清里面的情节和人物之间的关系，看着看着，他就在后母的身边打起了呼噜。

    在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中，父亲迅速衰老，身体也越来越不行了，高血压，冠心病，白内障，听力也下降得厉害，跟他说一句话，他时常是啊啊啊的表示听不清楚。虞子佩在家呆着难受，加上开学临近，她就跟后母商量，父亲这样下去不行啊，应该让他有点事干才好。后母说，寨子里有老年人活动室里，是一家德国慈善机构捐赠的。打牌的下棋的什么都有，你爸就是不去，还有，那个院里的老人有不少都在学写毛笔字，学画画，你爸也不愿意学，我能有什么办法。是啊，后母也确实没什么办法，父亲都到了这把年纪，再想改变他是不太可能了。

    但虞子佩总希望父亲的生活不要这么沉闷，应该有点小乐子，那无论对于他的精神状态还是他的身体，肯定都会大有好处的。

    圣诞节晚上，父亲一时兴起，在征得了后母的同意之后，陪虞子佩喝了一点酒。以往都是虞子佩一个人喝，父亲和后母顶多喝点可乐。喝了酒的父亲，显得颇为兴奋，和虞子佩说了不少话，回忆了一些旧人旧事，还不时伴以笑声。虞子佩对父亲说的那些人和事，早已耳熟能详了，但她仍然兴致勃勃地听着，间或提出一两个问题，鼓励父亲继续说下去。整个晚上，父亲的情绪都很好，跟她说完话后，又看了挺长时间的圣诞联欢晚会，在后母的一再催促下，父亲才乐呵呵地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虞子佩找机会和后母进行了一次认真的交谈。她对后母说，应该让父亲每顿饭都喝上一点酒，那会活跃父亲的情绪，增加父亲生活的乐趣，对父亲无疑是极其有益的。后母起初不同意，说父亲的高血压和冠心病都不能喝酒，会加重病情。虞子佩说会加重病情的是父亲那死气沉沉的精神状态，你看我爸每天坐在沙发上的那个样子，没事干，不哼不哈的一坐几个小时，让人看着都难受，一个健康人这么坐下去也要坐成一个病人的。再说了，报纸上也多次介绍，喝少量一点酒对人是没有害处的，可以舒筋活血，特别是葡萄酒，含有多种氨基酸，对身体尤其是心脏都是有好处的。法国人据说心脏病的发病率是全世界最低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们葡萄酒喝得多。报纸的权威性对后母是很有说服力的。她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心很善。

    后母犹豫了一下又说，万一你爸喝酒上瘾了怎么办？虞子佩说我爸都这把年纪了，还有多少年可活呢，就是上了酒瘾又能怎么样？重要的不是上不上酒瘾，重要的应该是有个愉快的生活。

    后母终于被她说服了，同意每顿饭让父亲喝一点葡萄酒，对此父亲当然也没什么意见。父亲年轻的时候是爱喝上两口酒的，但是以前开车，是禁止饮酒的，所以他只能在闲暇或者放假的时候过一过瘾。虞子佩听父亲说过，当年他第一次开车过七尺峡的时候，为了壮胆，就喝了半斤买的白酒，要是情况许可，他还会再灌上半斤用山芋秆酿的那种低度白酒，这种酒入口辣，后劲足，但是酒后驾车非常危险，他那次出事之后，才真正明白饮酒的危害，便戒了酒。谁知道没戒酒开了那么多年，几乎没发生过车祸，不管是他人撞自己还是自己撞他人。但是戒酒后没多久，就发生了让父亲追悔莫及的事故。

    其实开车切忌猛冲猛打。父亲在九十年代三次工伤，多次因吃苦耐劳而受到嘉奖。后来父亲因母亲的出走以及身体方面的原因，开始酗酒。直到父亲得过一次肝炎，才极少喝酒了。

    这样，父亲开始每顿饭都喝上一两杯葡萄酒了，整个新年期间都是如此，照我看来，父亲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的改观。至少在吃饭的时候，父亲总是有说有笑。虞子佩对后母说，你看，爸现在跟以前就是不太一样了吧，以后记住了，顿顿饭都让他喝上一点。

    新年过完我虞子佩就走了。

    一天，他接到了后母打来的长途电话，说父亲出事了，因为喝酒。

    捐赠活动室的德国机构组织寨子里的老年人到披集的一个景点旅游，父亲本来是不被允许一起出发的。后来经过他的苦苦哀求，人家才勉强带上他。但后母就没能赶上。一来本身名额有限，争着抢着要去的老人太多；二老后母并不老，某种意义上讲后面还有机会，所以父亲和后母只能短暂分开了。结果晚上在景区旁边的饭店吃饭时，父亲多喝了两杯酒，起身上厕所的时候，身子不稳，被饭店的舞台绊了一跤，头磕在了一个花盆上，额角被磕开了一个大口子，流了不少血。父亲被送到医院后，额角缝了十几针，又做了CT，颅内没发现问题，当时后母还以为没事了，也没联系她们姐妹俩。谁想到二十几天后，也就是昨天，父亲的两腿突然又不能动了，送到医院一检查，原来是脑血管破裂，颅内已经积了不少血，然后积血压迫神经，使得两腿不能动了。现在情况非常不好，需要尽快动手术，而且考虑到父亲的身体状况，手术的危险性很大。

    虞子佩接到后母的电话后，立刻坐上火车往回赶。

    她到达父亲所住的医院已是傍晚，后母，还有从仰光赶来的姐姐虞子衿都坐在父亲的床头，父亲睁着两眼躺在病床上，头部垫得很高，后母对父亲说，女儿都回来了，你看看。父亲毫无反应，他两眼浑浊，直愣愣地看着前方。虞子佩把脸凑到父亲的眼前，他对她依然视而不见，父亲的样子让虞子佩大吃一惊。后母难过地说，他已经认不出你了，他现在谁也不认识了。姐姐向她介绍情况，其实父亲那一跤已经把脑血管摔破裂了，只是当时检查不出来，以后破裂的脑血管慢慢渗血，终于导致颅内积血压迫神经，现在病情日益恶化，不但两条腿不能动了，身体也半瘫痪了，意识也模糊了，病危通知书一到医院就发下来了。手术定在明天上午，具体的做法是在头上钻几个洞，把颅内的积血排出来。

    当天晚上，因为医院规定只能留一个人陪护，几人商量后，后母和虞子衿回家去了，留下虞子佩一人陪夜。她在父亲的床边坐了整宿，父亲一会儿昏睡，一会儿睁着浑浊的两眼动来动去，问他话他从不回答，只能猜测他想要干什么，有时是要上厕所，有时什么也不干，动上一会儿又闭上了眼睛。偶尔，昏睡中的父亲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着，不知说些什么。虞子佩凝视着父亲，觉得父亲好像突然间变得陌生了，让她一时很难适应。

    早上，后母和虞子衿一起来了，虞子佩抽出时间到医院外边吃了点东西。护士拿来了病号穿的白衣白裤，她们俩和后母给父亲换上了，然后一辆推车来了，父亲被推进了手术室。她和后母还有姐姐虞子衿，坐在手术室外边走廊的长椅上等待，后母眼睛红红的，不停地对她们姐妹俩说，父亲这一辈子吃了多少苦，从没有享过福什么的，像是在给父亲的一生做总结，她们都明白后母的意思，也感激她能在最后的阶段陪伴父亲。此时后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思想准备，手术台上的父亲确实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虞子衿安慰着母亲，虞子佩则起身到走廊拐角的水池去打水。

    手术动了将近三个小时，父亲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闭着眼睛，头上缠着绷带，几根塑料管子从绷带里伸出来，连接在头边的塑料袋子上。旁边的护士手上高举吊瓶，一个脖子上挂着听诊器的医生对后母焦急的询问只回答了一句还好，就什么也不说了。父亲被推进了脑科病区的重症监护室，后母也想跟进去看看，结果被挡在了门外。几分钟后，那个脖子上挂着听诊器的医生出来了，对她们几个人说道，手术是成功的，但因为父亲的身体状况很差，所以目前什么都还很难说，要观察一段时间再看，现在她们可以回家了，但必须留下一个人在这里，以便有什么情况好随时通知。

    医生走后，虞子衿又去找病区医生了解情况，一会儿她回来后对妹妹及后母说，父亲要在重症监护室里住一些天，等病情稳定了才能出来，接着她们商议了一下，决定还是虞子佩留下来住在医院，后母和虞子衿回家。后母又一再嘱咐虞子佩，要她千万别乱跑，怕父亲有什么情况找不到人。

    虞子佩住在父亲的病房里，睡父亲的那张病床，吃父亲的病号饭，仿佛她也成了一个病人，在医院里安顿了下来。虞子衿当天给她送来了洗漱用品和几本杂志。同病房里还有一个老头，他已经动过手术了，头上缠着绷带，整天像段木桩似的躺在床上不吭不哈也不动，他的老伴在一边陪护着他。那是个身材高大的老太太，腰板笔直，阔脸浓眉，神情凝重。

    白天，虞子佩无事可干，看看杂志，在走廊溜达溜达，要不躺在床上养神。傍晚跟后母姐姐通个电话，告诉她们没什么情况，好让她们放心。病房晚上九点钟熄灯，她不习惯这么早睡觉，就到安全通道去转悠，从打开的窗子观赏夜景。虽然时间还早，可走廊上除了偶尔一个护士走过之外，不见一个人影，四处静悄悄的。

    一会儿，一个上身穿着暗红色运动衫的，瘦瘦的小伙子推开走廊尽头的门，也到安全通道来抽烟。他留着胡子，头发很长，背靠在墙上，一脸疲惫。虞子佩看了看他，等他抽完一支烟后，便走到他旁边，问他讨了一支烟。他踌躇了一下，就抽出一根递给了她。他们聊了起来。虞子佩本来以为他也是病人家属，可没想到他却是病人家属雇来的护工。他护理的是一个重病人，躺在床上昏迷不醒，需要全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护理：每隔上一会儿要给病人吸痰，挂液瓶子空了要去通知护士来换。虞子佩不会抽，香烟呛得她直流眼泪，嗓子也疼。但是她强忍着，装作潇洒。那个小伙子看着她的样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停了一下，虞子佩问他：“你说的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护理是什么意思，你不睡觉吗？”

    他说：“我不睡觉。”

    “你怎么可能不睡觉？”

    “我不能睡。”

    “你不能睡？人怎么可能不睡觉呢？”

    “习惯了就好了。”

    “那你吃得消吗？”

    “还行，抽空出来抽抽烟，有时也闭几分钟眼睛，打个盹。”

    “你护理这个病人多长时间了？”

    “大半个月了。”

    “这样不行啊，人老是不睡觉身体要垮掉的。”

    他咧开嘴笑笑。“没有办法，干的就是这个活儿。”

    停了停，虞子佩又问他：“你这么干，能挣多少钱？”

    “这里的护工都是一个价，按小时算，一个小时十铢。我是二十四小时护理，一天挣二百四十铢。”

    天哪，他这么不睡觉地干，竟然一天只挣二百四十铢！虞子佩简直难以置信。“这也太少了。”

    “比在家种田好多了。”

    虞子佩又询问他的家庭情况，他告诉她，自己是孟赛人，已经结婚了，是和老婆一起从家乡出来的，家乡还有一个三岁的孩子，他老婆在另一家医院当护工。他们为了省钱，没有租房子，他和老婆就呆在各自干活儿的医院里，平常难得见上一面。

    他走后，虞子佩一个人在安全过道里呆了很久，二手烟的雾气久久不散。虞子佩心想着这个小伙子的艰难处境，想着这些进城来打工的农民活得可真是不容易。

    回到病房，那个头上缠着绷带的老头发出轻微的鼾声，那个身材高大的老太太无声无息地睡在旁边的一张折叠床上。虞子佩轻手轻脚地铺好被子，就上了床。换了新地方睡觉，很不踏实，加上那个老头发出的轻微鼾声，也让她难以适应。她先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着了，片刻工夫又醒了。忽然，借着外边走廊照进屋里的微弱光线，她看见那个身材高大的老太太正盘腿坐在折叠床上。她闭着眼，嘴唇在动着，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虞子佩搞不清她在干什么，看了她很久，直到她睡着，老太太始终都是这副样子。

    早晨，虞子佩问她：“大妈，夜里我看见你坐在床上，在干吗呢？”

    “我在念经，”老太太回答，“我是信佛的。”

    “为什么要夜里念呢？”

    “夜里安静。”

    哦，这是个有信仰的老太太，虞子佩对她产生了几分好奇。她的举止缓慢，加上身材高大，给人一种庄严感。她大多数时间就是坐在她老伴旁边的一把椅子上，什么也不干，目光平静地看着她的老伴，看着虞子佩在病房里进进出出。她出去打开水的时候，总会把虞子佩的水瓶带上。对虞子佩的感谢，她只是轻轻地摇摇手，报以微笑。她不爱说话，无论是对虞子佩还是对查房的医生。当医生对她说她老伴的病情的时候，她就神情凝重地点点头，仿佛对这个世界她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到第四天，开始允许探视父亲了，时间是上午的九点到九点半。后母和虞子衿从家里带来了鸡汤，她们一起进到重症监护室里看父亲。父亲挂着水，头上缠着绷带，从绷带里伸出四根塑料管子，管子连接的塑料袋里有不少血水。旁边的桌上还放着一台仪器。父亲的气色还好，神智也清楚了，对虞子衿和虞子佩说，哎，你们也来了。姐姐虞子衿把鸡汤倒在碗里，用吸管喂父亲喝，后母打来一盆热水，和虞子佩给父亲擦了擦身子。

    探视结束，后母和虞子衿找医生了解了一下父亲的情况，就离开了。下午，虞子佩正躺在病床上发呆，听见外边传来了吵闹声，她赶紧跑出去看。走廊中间的护士站那里有不少人，几个神情激动的男女正和医生护士大声说着什么。她过去问旁边看热闹的人是怎么回事，别人告诉我，一个小伙子死了，现在家属说是医院的责任，不让拖尸。那边，靠着重症监护室的一扇房门打开了，一男一女搀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那中年男人到了走廊上就挣脱开了搀扶他的人，不顾一切地躺到地下哭喊了起来，还用拳头砸着地。看热闹的人一起拥了过去，虞子佩也夹在其中，趁着周围乱哄哄的，她挤进了刚才打开的那扇门。里面有很多人，有穿白大褂的，有不穿白大褂的，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哭，她看到在里面的一张推车上，一个身上盖着白被单的小伙子躺在上面，他的脸上暗淡无光，毫无血色，苍白得像一张纸，这就是那个死人了。她想再走近去看看，被一个穿白大褂的人给赶了出来。

    “听说这小伙子还是大学生呢，”一个看热闹的人说，“可惜了。”

    “他是怎么死的？”另一个人问。

    “脑癌。”第一个人回答，“从手术室出来就不行了。”

    后母和姐姐再来探视父亲时，虞子佩告诉她们今天这里死了一个人，是个小伙子，后母叹了口气，眼睛有点红了，大概是联想到了父亲。姐姐虞子衿赶紧岔开话题，问她住在医院里感不感到无聊，要不要她来替换虞子佩。虞子佩当然非常无聊，巴不得有人来替换她，但是她觉得不应该这样做。她说住得还行，不用替换了。

    傍晚，她在医院的院子里散步，看到医院的门口有一家小超市，就走进去转转。在货架上我看到了有她平时常喝的苏小小樱桃酒，她想了想，就买了一瓶，又买了一小袋牛肉干。回病房的时候，她把酒揣在怀里，以防别人看见。她考虑在病房喝酒影响肯定不好，再说父亲还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呢，这时候做女儿的却喝起酒来，确实不太像话。

    她打开床头柜的门，蹲下身去，偷偷从怀里拿出酒，倒进床头柜里的一个大搪瓷茶杯中，然后她靠在床头，一边吃牛肉干，一边就着搪瓷茶杯喝酒，这样别人就会以为她是在喝茶呢。一瓶酒喝完，进入了微醺状态，感觉恰到好处，脱衣服睡觉，一个无聊的晚上就这样被打发掉了。而且酒后也睡得踏实，一觉醒来就是早晨了。

    她觉得这办法真是不错，到了傍晚的时候就又去买酒。现在，至少是晚上，她不再感到无聊了。

    大约是父亲住在重症监护室的第十天，夜里，她酒后睡得正香，这天晚上她喝了一瓶半樱桃酒。突然被床头上方的小扩音器吵醒了，扩音器里反复说着，十八床的家属到重症监护室来，十八床的家属到重症监护室来……她睁着眼，懵懵懂懂地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那边坐在折叠床上念经的老太太对她说：“叫你呢，快去啊。”她这才有点清醒过来，飞快地下了床，穿上衣服就往外边跑。

    重症监护室里灯光通明，一个医生一个护士还有一个女护工站在父亲的床边，父亲的两手两脚被用绷带绑在床上，他正一边挣扎一边大喊大叫。这场面让虞子佩十分吃惊，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医生对她说：“你父亲要拔掉自己头上的管子，怎么劝都不行，我们只好把他绑上了，但他这样挣扎对他极为不利，他的血压很高，要是挣扎下去，脑血管再破裂了就麻烦了。你劝劝他吧，也许他会听你的。”

    听医生这么一说，虞子佩也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对父亲说：“爸，爸，你千万别动了，你再这样动下去很危险的，爸，爸，别动了。”

    父亲喊着：“你叫他们把我放开，我也不是主责，他们凭什么绑我？我开车这么多年了都没被绑过，他们这是谋害，我要告他们，叫院长来，叫他们领导来，早就结束了，他们还要搞这一套，那一套，无法无天……”

    虞子佩赶紧说：“爸，把你放开可以，但你要保证不拔头上的管子。”

    “放开我，”父亲不理睬她的话，一个劲地吼着，“放开我，放开我。”

    “爸，你别喊了，听我说好吗？”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父亲怒视着虞子佩，“快叫他们把我放开。”

    虞子佩从没见过父亲这样，一时惊慌失措，完全不知该说什么好了。看着父亲满脸通红、越来越激动的样子，她真担心他的脑血管会像医生所说的再破裂。她对医生说：“要不把他放开吧。”

    “就怕把他放开他又拔头上的管子。”医生说。

    “但让他这样闹下去也不行啊。”

    “是的，他的血压很高，”医生迟疑了一下，对边上的护士和女护工说，“把他放开。”

    父亲的两手刚被放开，又摸索着去拔头上的管子，虞子佩吓坏了，急忙抓住他一只手，护士抓住了他另一只手。父亲头上的塑料管子是通往他颅内排血的，要是被拔掉了，进去了空气，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这时父亲抬起上半身，开始疯狂地扭动，嘴里还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虞子佩喊着：“爸，你别这样，别这样，别这样。”医生在一边说：“把他抓紧，把他抓紧，千万别让他拔管子。”她没想到父亲的力气还这么大，他的手几次差点摸到自己头上的管子。显然他现在脑子已经不清楚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身上的被子掉到了地下，他的两脚在乱蹬乱踢，女护工压住了他下半身，医生也上来帮忙，场面混乱得一塌糊涂。这下父亲的脑血管非要破裂不可了，她绝望地想，这下父亲要完了。

    突然，那个抓着父亲一条手臂的小护士，把头伏在了父亲的胸口哭了起来，她一边哭一边说：“求求你了，老伯伯，求求你了，老伯伯，别拔管子啊……”

    就在这一刻，奇迹发生了，父亲看了看那个小护士，竟然安静了下来，他停止了挣扎，头也慢慢躺回到了枕头上，目光又恢复了往日的安详，父亲轻声说：“你别哭了，我不拔管子了。”

    小护士仍然伏在父亲的胸口抽泣着，父亲又轻声说了一句：“你们应该好好跟我说嘛，不该绑我。”然后父亲仿佛是疲倦了，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眼前的变化大大出乎虞子佩的意料，她看了那个小护士一眼，这时她正从父亲的胸口抬起身来，虞子佩只看到了她戴着口罩的脸上一双饱含泪水的大眼睛。就在这一瞬间，那双大眼睛深深地印在了她的脑海里。

    “有的病人是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医生对她解释着，“头上长时间插着管子，让他们的意识混乱了，我们考虑明天把你父亲头上的管子取出来。”

    接下来几天，那个小护士的一双大眼睛都在虞子佩的脑海中盘旋。是的，那是一个多么善良而又富有同情心的姑娘啊！虞子佩对她充满了感激之情。她想，无论是于情于理，自己都应该再见见她，当面向她表达我的感激。

    可是，那天夜里，她只看见了那双大眼睛，加上她又是酒后睡得迷迷糊糊被叫去的，场面又是那么混乱，完全没有记住她的其他特征，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把她认出来。也许，她能凭着对那双大眼睛的记忆找到她吧。只好试试看了。她到医院门口的超市买来几袋巧克力糖，打算一旦见到她，就把这些巧克力糖给她，也是她的一点心意。

    她开始对来病房的每个护士都注意观察，探视父亲的时候，对重症监护室里的护士也格外留心，她还有事没事地就到走廊中间的护士站去转悠。但她都失望了，始终没有找到她，有一两个似乎有点像，可当她反复看那双眼睛的时候，觉得又不是。

    越是找不到她，虞子佩想要见到她的欲望就越是强烈，而且她的心中还渐渐产生了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她从未遇见过的好姑娘，她集中了我自己理想中的女性的所有美好品质。如果让这样一个好姑娘和自己当面错过，连几句感激的话都不能说，那我也许终生都会感到遗憾的。此外，在我的内心深处，还有一种想法，那就是假如我找到了她，假如她对我的印象也不坏，假如各方面的情况也都允许的话，那自己一定要和她结为姐妹。是啊，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是可能发生的。这些年来，她没有正式谈过男朋友，因为没有一个真正让她满意的，他们不是有这个缺点，就是有那个毛病，而且大多自私得不行，那么，说不定“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只可惜她是个女生。

    虞子佩把晚上喝酒的时间推迟到了十一点以后，以便等到上夜班的护士来了再看看。一天夜里，她又到走廊中间的护士站去转，看到一个护士正坐在桌前写着东西。她穿着白大褂没戴口罩，她一眼就看见了那双大眼睛。虞子佩兴奋不已，赶紧跑回病房，从床头柜里拿了巧克力糖就跑了回来。走到她面前，抑制着内心的激动，说：“你好，护士。”

    她抬起头来，看着虞子佩：“你有事吗？”

    “你也许记不得我了，”虞子佩说，“那天夜里，在重症监护室，我父亲闹着要拔掉头上的管子，我们怎么劝都不行，后来你哭了，我父亲才终于不闹了，我非常感谢你。”

    她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困惑的神情，说：“噢，噢。”

    虞子佩想她可能是接触的病人太多了，才把那天夜里的事情忘记了，而且，这也更加证明了她的善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的善良之举总放在心上的。虞子佩从口袋里拿出巧克力糖，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不不，不要这样。”她把巧克力糖推给虞子佩。

    “你一定要收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她不再推了，说了声：“那谢谢你了。”

    “别这么说，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感激你。”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她说，“而且在重症监护室里，病人如果出了问题，护士是要承担责任的。”

    她的话让虞子佩感到有些意外，虞子佩确信，那天夜里，她之所以那么做，完全是出于她善良的天性，出于她对别人强烈的同情心，而绝非考虑到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责任的。再说了，那天夜里有医生在场，如果病人真是出了问题，要承担责任的也肯定是医生，而绝不会是护士的。既然如此，那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虞子佩隐隐地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头，忽然，她记起来了，那天夜里，那个护士在哭着劝自己父亲不要拔管子的时候，说的是标准的泰语，而眼前这位护士的话中却带有明显的柬埔寨口音。这个护士和那个护士的相似之处，仅仅在于她们都有一双大眼睛。并且如果仔细看看的话，就会发现，眼前的这双大眼睛既空洞无物又暗淡无光，而记忆中的那双大眼睛，却是那样美丽动人，闪烁着爱的光辉。

    此刻虞子佩有些懊丧，真想把给她的巧克力糖再要回来。但是她当然不能那么做了，她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

    然后她就离开了。她走到走廊尽头，推开门，进了安全通道，那个护工小伙子也在，他蹲在地上抽着烟。见她进来，他站起身，递给她一支烟，她接过来点燃了。起初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抽着烟。虞子佩还沉浸在自己的懊恼之中。那个小伙子抽完烟，正准备走，可又站下了，看样子想和她说点什么。

    “睡不着？”他说。

    “是啊。”虞子佩说。

    “你们可能习惯了很晚睡觉吧？”

    虞子佩没有接他的话。跟一个为了生存而不能睡觉的人谈什么睡觉，让她很不自在。虞子佩说：“你还在护理那个病人吗？”

    “最近我护理的病人要转院了。”他抽了口烟，停了一下说，“你能不能帮我留心一下，看有什么病人需要护理。”

    “好的，我会留心的。”

    父亲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后，直接转去了慈善病区，那里条件不如重症监护室好。后母花钱雇了个护工专门陪护父亲，不用虞子佩再每晚都在医院了。在虞子佩的建议下，后母雇的就是虞子佩在脑科病区熟悉的那个小伙子。她们也按一小时十铢付他报酬，一天付他二百四十铢，但晚上却允许他睡觉，为此那个小伙子对她们感谢不已，护理起她父亲也格外尽心。这样，她和后母还有姐姐，只需轮换着去医院给父亲送一点鸡汤或者鱼汤就行了。

    有几次，她从父亲那儿出来，又去了脑科病区，每次都在那里转个半天，依然是一无所获。她彻底失望了。这事情有点荒唐，不是吗？那姑娘她肯定已经见了无数次，可就是认不出来，让她满腔的感激之情无处倾诉，或许还有一段美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因此而失之交臂了，想想就让人失落。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阴差阳错。

    在父亲出院那天，虞子佩还是最后去了一趟脑科病区，指望能有奇迹发生，结果奇迹仍旧没有发生。她想既然已经来了，那就去跟那个信佛的老太太告声别吧，毕竟她们在一间病房里住了好些日子。但是当她走进那间病房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信佛的老太太和她的老伴都不在了，他们已经出院了。

    在家里吃饭的时候，虞子佩给自己斟了一杯葡萄酒，父亲也伸手来拿酒瓶子，她和后母同时制止了他。

    后母说：“你不想活啦，还喝酒。”

    虞子佩也说道：“爸，你以后再也不准喝酒了。”

    父亲看看虞子佩和母亲，无奈地缩回了手。结果父亲又恢复了从前那种死气沉沉的精神状态。

    直到现在，虞子佩还时常想起那双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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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八章     画骨

    在郑煌的朋友中，李相林是头一个重要的，这确实有点儿故事。李相林是李梦彪的儿子，从前到后，走的都是“小张大千”的路子。张大千自己不也承认自己年轻时靠作石涛的赝品谋生吗？

    但李梦彪作为一个大才子大智慧家，“虎父无犬子”，李相林怎么会差得了呢？尤其是他打着“张大千徒孙”的旗号，在台湾金融泡沫期狠赚一笔的经历，被很多人津津乐道。

    发了财的李相林又转战东南亚市场。他的第一站，就是别人牵线介绍的郑煌，因为郑煌的妈妈卢荫寰是徐悲鸿大师的弟子，整个泰国华人艺术圈资格最老的名宿之一。

    李相林还记得第一次和郑煌见面时的场景。两个人在一家台湾人在曼谷开的“名典咖啡”碰头，郑煌还是特意从苏梅岛赶过来的。当时一身富商装束的李相林看着眼前这个拘谨的年轻人，不禁有些轻视。

    他拿出一根粗大的古巴产的“库其巴”雪茄，仔细地修剪完成后先给自己点上一根，悠长的吐出一口烟，这才拿起雪茄盒子，示意郑煌也来一根。

    不会抽烟的郑煌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会抽烟，李相林咪着眼睛乐呵呵地说道，雪茄不是香烟，没事。就这样在李相林的半威逼半引诱之下，二十八岁的郑煌一下子就学会了抽雪茄。

    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吞云吐雾，李相林过足了瘾，这才转到正题。他此行的真正目的是了解一下《八十七神仙卷》的情况，因为他听说郑家的女主人卢荫寰女士手里拿着的是真迹，而徐悲鸿纪念馆那幅反而才是赝品。整个儿一鸠占鹊巢。但是卢女士并没有出面，她安排自己的儿子过来探探风向，顺便见见大城市的世面。李相林见她如此安排，心中反而信了几分。稀世珍宝岂能轻易示人？

    结果剩下来的大部分时间李相林都在听年轻的郑煌谈自己对艺术的认识，李相林出于礼貌，装作很认真地听着，并且时不时点头以示附和。但是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因为郑煌说的全都不是为了另觅一条生财之道，而是凡高那种完美艺术路线。他看出来了，郑煌不仅是个画家，他还是个收藏家。在书画领域二十八岁绝对属于小年轻，但这个小年轻已经收集了不少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已经香港澳门流出的精品字画。

    李相林假装喝茶，然后飞快地吐了出来。他大叫了一声，把滔滔不绝的郑煌吓了一跳。“服务员！”他喊道。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你们这茶什么鬼？马上给我换一杯，要最贵的——嗯嗯，最好的！”他得意的冲服务员挤眉弄眼，搞得漂亮的服务员小姐怪不好意思的。

    郑煌坐在他对面，感到无所适从。他其实并不愿意妈妈安排的这次会谈，他此时正疯狂地迷恋着莫奈，已经临摹了很多他的作品。正在兴头上的时候，被喊来见一个市侩，一个生意人，这令他沮丧又烦躁。茶是他点的，看来李相林今天是一定要做一名高端装家。

    于是他也住了嘴，把头扭向窗外。阳谷下一棵高大的香樟树就生在咖啡馆的旁边，从二楼望出去，好像这些枝杈都长在眼前，绿意盎然，郁郁葱葱。郑煌觉得李相林一点都不尊重自己，就是一个暴发户。不由得脸上显露出些许的不屑。

    穿浅色套裙的服务员端来了一壶上好的“金骏眉”，又重新给他们换了茶具。这次李相林终于有点满意了。

    “你说的那些，从画院毕业仅仅只是为了画画，这事听起来有点不合情理：靠画画能养活自己吗？这对别人或许是个问题，可对你来说却压根儿不应该考虑。有的问题也许完全是虚构出来的，你当它是个问题，它就是了；你没当它是个问题，它也就不存在了。比如说，我们每个人都在为糊口而工作，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不工作的人就被饿死了呢？没有吧。既然如此，为什么人人都把糊口当成一个问题？年轻人！”

    李相林教育起了郑煌。

    那时郑煌已经毕业，他百无牵挂，满怀憧憬，觉得正是从画院下来大干一番事业的好时机。他的前妻也是个画家，他们是同学，而且两人都自认为是天才，认为对方有义务为自己做出牺牲，否则就是不识大体。结果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在回苏梅岛之前，他们刚刚结婚没多久，买不起房，便单独租住了武里南的一套小小的公寓作为新家。但他们常常为了谁该烧饭，谁该洗碗洗衣，谁该扫地抹桌子这类鸡毛蒜皮的琐事而激烈地争吵。这种争吵到最后往往导致动手。郑煌虽然是男的，但身材瘦小，他老婆虽然是女的，却人高马大，两人在体力上基本持平，但在勇敢和无所畏惧上郑煌却远远不及，因而打起架来总处在下风。

    郑煌的脖子常被他老婆抓得红一道紫一道，脸蛋也曾被他老婆捏得肿起过老高。他们当时在不同的公司上班，还各自都想要从单位出来，想让对方工作来养活自己，在这件事情上，两人的意见更是难以统一。不过很快也就不需要统一了，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年，他老婆就因为长期泡病假和旷工，被公司开除了。生米既然已经煮成了熟饭，郑煌也无可奈何了，只好把自己的天才继续浪费在毫无意义的工作中，以便养活天才的老婆。这还不算，他老婆因为长期呆在家里创作，不免会有郁闷和无聊之感，有时还想要到外地去旅游。旅游当然是好事，郑煌也想，可钱从哪儿来？

    卢荫寰对这个儿媳从第一眼起就十分排斥，她警告郑煌，如果和她结婚，休想从自己这里拿到一个子儿。和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样，她不懂儿女辈的逆反心理。越是这样，他们俩越是团结。反而卢荫寰不在身边的时候，两个人的矛盾显露无疑。

    但是没有别的办法。除了节衣缩食之外，郑煌还得到夜校去兼职培训小朋友学画，他本人是中学老师，这样一来，他仅有的一点业余的创作时间都被剥夺了。不得已，郑煌只好在口袋里装上一些小纸片，以便灵感来了，见缝插针地画上几笔，或素描或速写，以求积累艺术素养。但这样零打碎敲地终究难成气候，有时一年下来，也没画成几幅完整的画。总之，那段婚姻对于郑煌来说真是不堪回首。

    两个天才就这样生活了好几年，本来这种生活还要继续下去，不知到何时才是个头呢。可是有一天，郑煌的老婆到公园里晨练时，遇见了一个英俊的法国留学生，她以一个天才女画家的勇敢和无畏，主动和那个英俊的法国留学生搭上了讪。接下来两人演绎了一场动人的跨国之恋，郑煌的第一场婚姻也随之宣告土崩瓦解。几年的牺牲换来这么个结果，作为朋友，大家都为他感到愤愤不平。可郑煌却不这么看，他不仅没有愤愤不平，相反还挺高兴呢。

    没了那悍妇，郑煌说，这下我要好好开始创作啦。

    照郑煌的意思，他原本是想简简单单地从公司辞职的，可他母亲坚决不同意。在她看来，辞了职就是没有单位的人，一个没有单位没有组织的人，那不就是社会上的地痞二流子吗？这是她绝对不能接受的。老一辈的观念如此，也是没有办法的。迫不得已，郑煌在别人的建议下，准备采取一个折衷的方案，那就是找个新单位掩人耳目。但双方事先约定，郑煌永远不去新单位上班，新单位也永远不给郑煌办理退休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实际上也就是说，双方两不相干，新单位也仅仅只是给郑煌保管一下档案关系而已。但不管怎样，至少在名义上，郑煌并不是辞职，他还是有单位的，还是属于组织上的人，这样他母亲才勉强可以接受。不过，这个折衷方案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没有过硬的路子，哪个单位会让你随随便便地把档案关系放了去，又不去上班呢？这事也就只有找郎副部长才能帮上他了。

    那会儿郎副部长还只是一个高级督察，还在曼谷警局，郑煌通过一个和他要好的同学关系，找到了郎警督。郎警督是郑煌老同学的表姐夫，对这位同学也是相当关照的。这位同学把郑煌的事对郎警督一说，他很爽快地就同意了，只是提出要见郑煌一面。不论怎样，郎警督说，郑煌也算是他推荐公司的员工了，他这老板的好友，总要见自己的朋友把把关吧。这要求不过分。

    郑煌拿出几乎所有的积蓄在状元楼大酒店摆了一桌，同学也作陪，郎警督在局里几个干部的陪同下，前呼后拥地来了。郎警督，喜的是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疯。他在酒桌上对郑煌说，听说你是个画画的，是吗？那玩意儿能搞出什么大名堂，纯粹是瞎胡闹，我看你以后还不如给我画画肖像算了，我的经历颜值没的说吧，你准能靠这个出名。还说，你画画多年了，有没有画得像点样子的，等我闲了，把你画得像点样子的拿来给我瞧瞧，你别以为我不行，我画画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呢，不信我马上画给你看，小姐，拿纸和笔来。服务员拿来了一张巴掌大的空白账单和一支铅笔，郎警督边上的人赶紧把他面前的碗碟和酒杯推开，又拿餐巾纸把桌面擦干净。

    郎警督站了起来，他微微歪着头，一只手抓住铅笔的上端，那架势仿佛是在挥毫泼墨。略做沉吟，他在空白账单上哗哗地画了一阵子，然后把笔往桌上一扔，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边上的人拿起草稿，大声地叫了出来：

    如春风拂钟，如山花烂漫

    桌上的人除了郑煌都一致大声叫好，同学也跟着乱喊了几声，还有人点评说那几只燕子是如何如何恰到好处，如果画的是麻雀，意境就差了很多。郑煌虽然有一身艺术家的铮铮傲骨，无奈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红着脸，尴尬地笑了笑，他以为这样就行了。可郎警督没有放过他：我画的怎么样，说。郑煌嘴里嘟嘟囔囔的，不知说了些什么。郎警督有点不高兴了：你还画画呢，连话都说不清了，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同学在桌下使劲踢了踢郑煌，他这才说，嗯，好，是蛮好的。散了席，郎警督东倒西歪地被人给扶走了，只剩下了郑煌和他同学，他说，咳，今天被姓郎的这个家伙给凌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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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〇九章     无缘

    离开公司后，郑煌基本上没了收入，偶尔替人画个设计图啥的三五块钱的稿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只是靠着一点微薄的积蓄和母亲的补贴生活，日子过得异常艰苦，说实话，他没有被饿死真是一个奇迹。记得有一次他到大学死党齐进那里来蹭饭，小半锅饭，除了齐进吃了一碗，剩下的他全吃光了。齐进简直被他的胃口给吓住了，他告诉齐进，他已经连续喝了三天稀饭了，实在是饿得够呛。齐进说你怎么不回母亲家去吃饭呢？他说不愿回，一回去父老母亲就要跟他唠叨让他工作的事，烦得不行。他不仅常到齐进这里来蹭饭，所有的朋友那儿他都去蹭，吃起来也没什么讲究，菜好坏无所谓，但饭的分量一定要足，吃的时候他就会不停地问，饭还有吧，饭还有吧？要是有人叫他去哪儿玩，他最关心的也是，有饭吃吗？

    郑煌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太好，艰苦的生活更加损害了他的健康，几年下来，他瘦得只剩一根筋了。胃也坏了，头顶也秃了一大块，还有牙齿，三天两头发炎，一颗接一颗地拔，终于有一天，齐进去他那儿玩，发现他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头，脸好像变短了，说起话来也口不关风。再一细看，原来他满口的牙齿都没了。他告诉齐进，他去医院把牙齿全拔了，过些日子等伤口长好了，就去装一口假牙。他说话的时候，齐进看着他黑洞洞的嘴巴，真为他感到心酸，三十多岁的人竟然满口牙齿都没了，这个世界的画家都过成什么样啦！齐进在他租住的屋子的茶几上，还看见一只小碗，碗上盖着个用塑料可口可乐瓶子的上面部分剪出来的一个凸起的盖子，他揭开盖子一看，里面是几块酱豆腐，其中一块已剩了一小半，不用说，这就是没牙的画家这些日子的菜肴了。后来，当他满口白森森的假牙装好了，吃起东西来仍然不是很利索，稍硬一点的东西都不太能嚼，否则牙床疼，齐进就跟他调侃，让他把假牙取下来抓在手上，直接在手上嚼东西，等嚼烂后，再连同假牙一起塞回到嘴中。

    就是这么艰苦的生活，郑煌也从没有后悔过当初的选择，相反对未来还充满了希望。他曾跟齐进说过，等以后他有钱了，他要在腾积湖边上买一套漂亮的房子，好好地装修一下，作为工作室。那一定非常不错，画画画累了，出来在湖边溜达溜达，看看湖光山色，完了再回去画。齐进说你是不是疯了，还想要个工作室呢。他奇怪地看着齐进，说如果凡高想要个工作室，你会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吗？怎么我郑煌想要个工作室，你就会这么大惊小怪？算了吧兄弟，齐进说，你看你现在的日子都过成什么样啦，还是实际点，趁年纪不是太老，找个女人过日子才是个正经事。他说你知道吗，毕加索七八十岁的时候，想跟他睡觉的女人，还得排着队走后门呢。噢，天哪，他大概还想等成名以后，女人也都来排着队呢。

    齐进以为他是有些过分乐观了。且不论他画画得到底如何，这东西确实很难评判，单就他一年也难得参展几次来看，这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出名呢？他也承认这确实是个问题。他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识货的画廊实在是太少，再加上那些卖画的大多是些色鬼，他们哪里懂什么画的好坏，除了收名画家之外，就只喜欢发年轻姑娘的作品了。尽管如此，他觉得只要坚持下去，慢慢积累些名气，最终发表会不成问题的。齐进给他提了个建议，让他不妨在自己的名字上动动脑筋，给自己取一个女性化的笔名，比如叫胡丽，或是薛春芳，反正投稿也不用注明作者性别的，在投稿信上也不妨撒个娇卖个萌，让那些编辑产生错觉，以为他是个如花似玉的闺女，这样一来，说不定发表也就不成问题了。齐进觉得自己的建议当然是跟他开玩笑，不过却给了他启发，他开始琢磨起除了单纯的写诗之外其他的成名途径了。

    有一阵子，他总是动员齐进给他搞个访谈录，按他的说法，这会对他的成名有所帮助。对此齐进深表怀疑，主要是怕做无用功——这访谈录到哪儿去发表呀？如果发表不出来，那我不是白忙乎了。齐进一再敷衍他，可最终还是架不住他软缠硬磨，答应给他搞了。事先他跟齐进大致讨论了该问哪些问题不该问哪些问题，然后齐进拟出了一份访谈提纲，让他审阅修改，完了齐进拿上录音机，就正式开始搞他的访谈了。

    访谈是在他租住的小屋里进行的，搞了一下午，他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抽着烟，喝着茶，像个大师一般对齐进的提问侃侃而谈。有时他谈得兴奋起来，会抛开问题，岔到其他事情上去。他谈到了充满幻想的童年，谈到了美好的初恋以及那次失败的婚姻，谈到了面对经济大潮一个画家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大体说来，他谈得也还蛮像那么回事的。尤其是他谈到童年和初恋的时候，给齐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齐进没有料到，他才十三岁多点，就偷看女人洗澡。他的叙述感情投入，不乏精彩生动的细节，确实能让人窥见一个天才的成长历程。当然，齐进这么说的前提就是，他以后真成了大名，被世人公认是个天才了。否则的话，让人窥见的就只能是一个傻瓜的成长历程了。

    可是，当访谈进入到了实质性的部分，也就是当他谈到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齐进觉得有些不对路子了。他说的都是些什么呀！他说，他那些不朽的画作并不是他创作出来的，而只是在某一些神秘的时刻，上帝通过他的手传达给世人的，所以对于他来说，画画的过程就是一个等待的过程，等待那些神秘时刻降临的过程，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用再干了，也干不出什么了。他还奉劝那些靠努力和用功来画画的人，放弃这个行当吧，不要无谓地浪费时间了，他们缺乏天才，根本不是干这个的料，艺术是天生的，而不是靠努力和用功就能成为的，努力和用功只能造就一个工匠，绝不能造就一个巨星。天呐，这么说话需要何等的实力和自信啊，这小子是不是疯掉啦！同时，齐进还想像着他整天坐在他那狗窝一般的家屋里，昂首向天，等待着那些神秘时刻的降临，就仿佛一条狗在昂着头等待着主人扔给它的一根骨头。齐进实在听不下去了，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齐进说谈创作这部分是不是有点过了，能不能说得含蓄一点，比如把“天才”这个词改成“天赋”，“靠努力和用功”什么的就不要谈了，毕竟别人怎么画画是别人的事情，与他并不相干，他只需谈自己怎么创作就成了。不行，他以不容商量的口吻说道，这是整个访谈的精华部分，绝不能动，就按他说的整理。嘿，他还来劲儿了，那就不动吧，随他去了，反正出丑的又不是齐进。但是，齐进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访谈者能否不用齐进的真名，用一个笔名？他说这个就无所谓啦，谁在意你啊，真名笔名的就随你便吧。

    在访谈的最后，他还说了一些别别扭扭的话，比如，他作为一个“正在进行中的绘画艺术创作者”，对当前的“中西方流派”是怎么看的，接下来，他又是作为一个“正在进行中的绘画风格建立者”，对当前的“西方艺术语境”是怎么看的，等等。齐进就不懂了，他为什么就不能简单点说，他作为一个画画的，对别人的画是怎么看的呢？他平常说话也不是这样的嘛，为什么在访谈里就要说这些拗口的话呢？但是不管他了，反正他也听不进自己的意见，随他去胡说八道吧。

    花了几天时间，齐进把访谈录整理出来了，洋洋洒洒一万多字，蛮像个样子的。接下来，他的担心果然不是没有根据的，郑煌把访谈录打印了无数份，到处投，可都是石沉大海，音讯全无。这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只当是辛苦一场让朋友过了把大师瘾。而且说实话，齐进觉得这玩意儿没有发表出来也是合情合理的，哪能随便什么阿猫阿狗的访谈录都能发表出来呢，那不乱了套了。就在齐进把这事差不多已经给忘了的时候，忽然，比利时的一个叫什么的华文艺术竟然把访谈录给发表了，齐进压根儿都没有想到丁路会把访谈录投到国外！他们甚至还给他汇来了一百多美元。按照美元对泰币的比价，一百多美元就差不多是两千多铢了，这对他来说可是一笔大数目呀。这确实让人对他有点刮目相看了，心里也产生了一丝小小的疑惑，这小子没准真是个天才也说不定。所以，当他招呼也没打，就把一百多美元，也就是两千多铢揣入腰包，一个子儿也没给齐进的时候，齐进总觉得这笔钱至少应该有他一半，虽然齐进心里有点不满，但也没说什么，一来他确实很穷，二来能帮助一个天才好像也马马虎虎说得过去，假如他将来真成了大名的话，说不定自己也能跟着沾点光呢。

    希望是有的——这一点连齐进都开始承认了，但艰苦的生活郑煌还得继续过下去，指望一朝一夕就能成名发财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好在就郑煌来说，艰苦的生活已经如影随形，完全没有感觉了，齐进相信就这样让他过一辈子他也不会抱怨什么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自从他的访谈录发表以后，他好像突然间有些耐不住寂寞了，特别渴望到外地去旅游了。他开始常常跟齐进说起，他上一次旅游是在多少多少年前，这一晃就是多少多少年没出过门了，他说他真想到外地去旅游一趟啊。他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呢？齐进分析他这种突然间耐不住寂寞的原因，是他的访谈录发表后，著名画家的前景已经被他隐约望见了，到各地开专展讲演签名售画做特邀嘉宾，以及女性艺术爱好者投怀送抱的风光日子似乎就在眼前了，这让他有些迫不及待起来。是的，艰苦的生活他可以无所谓，但著名画家应该享受的荣耀，他还是很在乎的。再说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坐在他那狗窝一般的屋里，等待着那些神秘时刻的降临，想必也是非常之枯燥乏味的，或许这时也已到了他忍耐的极限。

    出门旅游，对于别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可对于郑煌就没那么简单了。他平时去哪儿连公共汽车都舍不得坐，从来都是步行，他又怎么可能会花一大笔钱出门旅游呢？毕竟吃饭才是最主要的，连温饱都没有解决，别的就免谈了。但想想总还是可以的。他跟齐进说，在国外，有这样一些阔佬，他们以资助穷艺术家为荣，他们给穷艺术家大把的钱，供穷艺术家挥霍，到各处旅游。他还给齐进举了个例子，说杜尚你知道吗？不知道吧。谅你也不会知道。他是法国的一个画家，名气不小，这家伙除了早年画过几张画儿，博得了个艺术家的虚名之后，一辈子就再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儿了，可是他却能不停地从一个国家游览到另一个国家，到哪儿还都吃香喝辣的，而所需的费用，全是一些阔佬提供的。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像杜尚这种冒牌货都能如此快活，而像他这种真家伙想出趟门旅个游都不行，太不成体统了，简直是一种耻辱。

    齐进有些不解，问他这些阔佬这样做图的是什么呢？任何人做事都有个动机啊，这些阔佬也不会例外，他们总不会无缘无故地行善吧。他说这些阔佬图的是显示自己有文化，有品位，对于他们来说，资助穷艺术家是一件很光荣很高尚的事，哪像泰国的土财主，有了钱只知道吃喝嫖赌。齐进不知道他说的是否确有其事，如果有的话，那他真是生错了地方。另一方面，如果泰国也有那种阔佬的话，那连他自己都想去画画啦，是不是天才不敢说，但把色块涂抹晾干他还是会的，再弄个像郑煌那样的访谈录也并非难事。得了，好事还是不要去多想了，哪儿有呢？

    但是让齐进始料不及的是，这种好事还真有呢——虽然不是哪个阔佬资助，可说到底的确是免费旅游啊！不过太遗憾了，好事来了，郑煌却没有福气，他因为自己的缘故，最终却没能成行。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像郑煌这样倒霉的家伙，总是和好事无缘，仿佛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这辈子该派来倒霉似的。

    一天，郑煌兴冲冲地给齐进打来电话，说外地一个画廊来本地约画，晚上请他吃饭，他叫齐进也去。齐进一听也蛮高兴，外地画廊来向他约画还请他吃饭，这种事情据他所知以前还没有过呢，无疑这是一个好兆头，看来这位朋友是有点苦尽甘来的味道了。

    晚饭是在小巴黎酒家吃的。郑煌像出席一个正式的酒会，穿了西装，打了领带，头上不多的几根毛梳理得齐齐整整。那➕画廊来的是一位女经理，叫单霞，三十岁左右，戴副眼镜，身体偏瘦，姿色平平。郑煌在向她介绍齐进的时候，是这么说的：“艺术评论家。我的访谈录就是他写的。”点菜时，单霞让郑煌点，郑煌稍微客气了一下，就点了起来。基围虾，鲈鱼，鸭舌，乳鸽……尽是好的，他一边点还一边问齐进想吃什么，好像是他请客一样。看他点菜那副架式，谁也不会想到，寻常的日子里，他是只能弄点青菜豆腐吃吃的。酒要的是赤霞珠和王朝干白，这样的好酒不要说是郑煌了，就是齐进也难得喝上。

    单霞人很随和，能喝点酒，也健谈。她是从新德里来的，是那里的一份正在筹办的叫做神秘梵音的画廊，因为是筹办，没有画作，所以这次和老板一起出来约画。她也画画，和郑煌是画友，一直有信件往来，但没有见过面，这次一来是向郑煌约画，更主要的还是和他见见面。他们问她，既然是和老板一起出来组稿的，那老板到哪儿去了，怎么不来吃饭？她告诉他们，今晚她和老板分头请客，她请他们，老板请美院的两个著名画家。齐进半开玩笑地对她说，你们老板也真够势利的，美院的著名画家自己请，无名之辈就由她来请。她说什么呀，郑煌是我的朋友嘛，我们虽然以前没见过面，但在信中蛮谈得来的，是吧，郑煌？那还用说，郑煌把一大口酒灌下肚去，女画家中像你这样的真是少见，特有理解力，又特有才气，这次能见面真是高兴，来，咱俩干一杯。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他们都喝了不少酒，尤其是郑煌，一个人差不多喝了有两瓶葡萄酒，把一张瘦猴脸喝成了通红的猴腚，还在不停地提议干杯。齐进私下里劝他悠着点，酒是好，也难得喝上，但这么个喝法恐怕他人吃不消。他说没事没事，这点酒都不能喝了，那以后好日子来了更没法过了。他说的倒也是。席间，喝上了劲儿的郑煌和单霞相谈甚欢，两人似乎很有共同语言，对画的节奏、音乐感、意境、题材等诸多环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取得了一致意见。不仅如此，齐进也注意到，在他们关于画的热烈的交流中，郑煌的目光还不时地瞟向单霞的身体。是啊，他压抑得够久的了。据他自己说，打从离婚后，他基本上就没闻过女人味儿了。难得今天遇到了一个红颜知己，多瞟上几眼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在单霞起身上洗手间的时候，郑煌悄声对齐进说，等下饭局散了，你先走一步，我和她找个酒吧坐坐，继续切磋画艺。齐进忙说好的好的，我明白。

    过了九点，单霞又要了水果拼盘，她还有继续坐下去的意思，显然她也兴致正浓。郑煌和齐进交换了个眼色，他大概准备提议去个酒吧再坐坐了，可就在这时，单霞的手机却响了，她起身到一边去接，接完了她刚回来坐下没几分钟，手机又响了，她再次起身到一边去接。这次她接完后回来，对他们说，两次电话都是她的老板打来的，催她赶快回宾馆休息，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没办法，她面露无奈之色地说，以后找机会再聊吧。郑煌很扫兴，问她，你不是明天就走吗？哪有机会再聊？她说这次是没机会了，不过他们画廊马上就要正式开张了，到时候，准备请一些人去参加开业庆典。她想和老板说说，看能不能把郑煌也请去。齐进和郑煌都觉得她这话太不着边际了，只是为她现在抽身而去寻找的借口，试想画廊正式开张的典礼是何等隆重的场合，请的还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像郑煌这样的人哪儿能沾得上边。但是有什么办法呢，现在她去意已决，他们总不能硬拉着她不让她走吧。郑煌怀着满腔欲火，眼睁睁地看着她叫来服务员，买了单，跟他们分手了。

    俩人出了饭店，站在街边谈起单霞匆匆离去的原因。得出的结论是，单霞肯定是那个老板的情人。首先那个老板带着王萍，孤男寡女两个人出差，这就有点非同寻常了。其次是单霞请他们吃饭，那个老板凭什么要催她回宾馆休息，什么时间早不早的，跟他有个屁关系。他们两个要不是情人那才怪了。

    也许是单霞的离去让郑煌失望之极，此外他的酒也喝得确实太多了，反正突然间，他们俩还正说着话，他就支持不住了，蹲在地下大吐了起来。吐完了，站也站不稳了，整个人都歪在了齐进的身上。齐进叫了出租车，半拖半抱地把他弄上去。车一开他又吐了，把车里吐得臭气熏天，一塌糊涂，齐进忙不迭地向司机赔礼道歉，下车时还额外多付了二十铢的洗车费。齐进把他送到他的出租屋，扔到床上，他立刻又吐开了，齐进赶紧给他拿个盆子接着。他吐得昏天黑地，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最后还哐啷一声，把一口假牙也吐在了盆子里。齐进想这家伙真够倒霉的，难得吃上这么一顿好东西，还没福享用，全吐光了。

    一个星期后，郑煌在屋里接到了一个男人的电话。那男人操着怪腔怪调的英语，再加上说的内容——据郑煌事后对齐进说——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齐进在跟他开玩笑，他说那怪腔怪调的英语活脱脱就像是齐进憋着嗓子装出来的。而且因为那天晚上大醉一场，到现在还没有彻底缓过劲儿来，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情绪十分恶劣。所以当他以为是齐进在跟他开玩笑时，很不耐烦。

    “喂，喂，你是郑煌吗？”

    “我是，怎么的？”

    “我是梵音画廊的李相林。”

    “噢，噢，你跟我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是李相林，Steve

    。”

    “你以为你憋着嗓子，我就不知道你是谁了吗？”

    “我是神秘梵音画廊的老板。”

    “好啦，你是老板就是老板吧，有什么话快说。”

    “我们梵音画廊将要正式开张，准备邀请一些画家和记者来参加开业庆典。庆典在素贴山风景区举行，为期五天，其间还有一些活动，现在我邀请你来参加，能赏光吗？”

    “呸，说的还蛮像那么回事。”

    “嗯、嗯，你能赏光参加吗？”

    “这么说，你真是那什么老板喽。”

    “对，我是的。”

    “我去你的，你要真是那个什么老板的话，那请问你跟单霞搞得怎么样啦，你这老家伙能耐不小呀，搞起自己手下的经理了。”

    “嗯嗯嗯，我是梵音画廊的老板。”

    “知道你是老板。”

    “你是郑煌吗？我们邀请你参加梵音画廊的开业典礼。”

    “好啦，你个傻子东西玩笑开够了没有，老子还有事呢。”

    “我是梵音的老板，你是郑煌吗……”

    直到这时，郑煌才突然意识到，对方可能真是神秘梵音的老板了。因为如果是齐进在跟他开玩笑，不太可能这么固执地翻来覆去地就跟他说这几句话了，这不像他开玩笑的风格。此外他还想到，印度人说英语好像就是有点这种怪腔怪调的味道，他以前听印度人说过。啊，天哪！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样……这样……”

    “你能来参加吗？”

    “哦……是这样，我很忙，抱歉……真的抱歉，不来了，不能来了。”

    郑煌急忙挂上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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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厝

    郑煌苦尽甘来的转机和他个人没有关系。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接到同母异父的弟弟郑炫的电话，说妈妈要你回来。被贫穷和屈辱埋没的郑煌这才像抓住了救命稻草的溺水者一样嚎啕大哭，弄得电话那头的郑炫莫名其妙。

    郑炫的爸爸郑正认识卢荫寰很晚，是卢荫寰逃到泰国后很久时才遇见的，起初郑正在缅甸军队的宣传队里当兵，就是大家在战争题材的电影中，经常看到的那些在行军路上以及前线的战壕里拉手风琴鼓舞士气的宣传队员。郑正是城市兵，有文化，他的很多曲子都是他自己编的，因为他自编自演的歌曲非常有感染力，极大地鼓舞了前线战士们的士气，在某次战役中郑正荣立了二等功，并受到了师长的重视，被保送进了军校深造。从军校出来后，郑正进步很快，当排长，连长、副营长、营长、团长等，一路被提拔了起来。像郑正这么浅的资历，就能当上团长，是很少见的，可以说靠的就是文化高，能力强，业务上过硬。

    那时候郑正年年都被评为积极分子，战斗宣传标兵，他带的部队被评为战斗先进集体。郑正作的政治报告也特别深入人心，充满了生动鲜活的例子，战士们普遍反映听了郑团长的报告后，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没有了，前进的方向更清了，对国家更热爱了。郑正当上团长后，还经常深入基层部队，和战士们谈心，及时了解战士们存在的落后思想，然后对症下药，总结出行之有效的思想工作方法。对了，郑正作为干部的先进典型，还去过内比都，受到过总统老人家的亲切接见，还和他老人家握过手呢，那是多大的幸福啊！那种幸福是现在的人根本无法理解的。现在的人想的无非是自己怎么发财，自我价值如何实现，而那时的缅甸人想的却是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在受苦受难，想的是胸怀祖国。两种境界相比，真有天壤之别。

    是的，如今回想起来，过去的那个时代和现在是多么不同啊。那时郑炫刚上小学，正赶上，他们上课的第一件事就是练习卧倒，以防炮弹袭来，在班长的带领下，全体起立，卧到；起立，卧到，就这样反复地练习。下午放学前，班上还要开分组会，每个人在会上都要发言，对照战斗教导，认真思考战术要领。狠斗内心深处的“逃”字。什么叫“逃”字一闪念呢？比如谁未战先怯，或者战前自伤等，这些都是不良行为闪念，要狠狠地斗，斗到头脑中没有这些私心杂念才罢休。学生如果犯了错，像上课迟到了，作业没有按时交等等，会被老师罚站在像前，作为惩罚。此外，一度还流行过早跑操，晚田径等。早跑操就是早晨起来，到校后全班人站好，互相排列整齐，晚上就是下午放学后，大家锻炼跳远，跳高等田赛项目。

    郑炫还回想起了一件挺可笑的事情。有天中午放学后，他到郊外去捉蟋蟀，一捉就捉上了瘾，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赶回学校上下午的课了。旷课是严重违反纪律的，他的心里很害怕，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忽然灵机一动，他想起了书包里的枪，顿时就有了主意。他盘腿坐在草地上，拿出枪像大人那样认真练习起来，一边练习一边心里感到踏实了许多。一个七岁的孩子的逻辑是这样的：他旷课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练习射击，学习杀敌本领是好事，是应该受到表扬的，因此为了一件应该受到表表扬的好事而违反了纪律，是情有可原的。

    他还有个印象，自己坐在草地上玩了很长时间的枪，后来风吹在身上有点冷了，可是他身上越是冷，心里却越是热乎乎的，班长的话仿佛一股暖流一样，流进了他幼小的心田。

    第二天到学校，老师问他昨天下午为什么旷课，干什么去了。他理直气壮地回答，昨天下午他一直看练习打枪来着。郑炫以为这下老师要表扬他了，说不定还要让他谈谈看射击的体会呢，可结果却大出他的预料，老师既没有表扬他，也没有让他谈体会，相反却仍然罚他站在黑板前站了一中午，因为他的错误比较离谱。当时他感到非常委屈，觉得自己没有撒谎，确实是练习打枪的的。练习打枪有什么错，为什么还要向请罪？他十分想不通。

    那时无论是军队还是地方，都在流行跳红色芭蕾舞。逢到有什么活动，人人都精神昂扬地跳将起来。舞不难跳，一学就会，也就是双臂大幅度地摆动，同时脚下大步向前，大步向后，大步向左，大步向右。人们敲锣打鼓、举着红旗涌上街头游行庆祝。街上锣鼓喧天，到处是红旗的海洋，人们笑逐颜开，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幸福……啊，那真是一个火热的年代。

    在那个火热的年代里，人人都有理想，有抱负，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争做优秀人才。

    郑正和卢荫寰唯一的儿子叫郑炫，他比郑煌小五岁。郑炫长的很秀气，有点像个女孩，不太爱说话，但对哥哥很依恋，老是围着他转，还常让他带自己出去玩。郑煌每次去他的房间，他都拿出很多零食给郑煌吃，还把他收藏的一些小玩艺儿给郑煌看，比如机关炮的铜弹壳，有机玻璃压制的像章，一个圆圆的没有边框不带把子的放大镜，等等。有一次，他不知从哪里的什么地方找出一只旧的牛皮纸信封，从里面拿出很多老相片让郑煌看。这些老相片基本上都是郑正以前照的，有他父亲挽着袖子站在路边打快板的，有他父亲坐在小河边吹笛子的，背景好像是晚霞或者是朝霞，有他父亲在土球场上打篮球的，其中一张相片特别引起了郑煌的兴趣。那是他父亲穿着一身带竖条的病号服，坐在秋千上，背后是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白帽子的女护士在推秋千，那女护士很年轻，长得非常漂亮，两条长辫子从耳边垂到身前，脸上带着甜蜜的微笑。他父亲两腿前伸，头向后仰在那个女护士的胸前，正开怀大笑，周围似乎是个花园，星星点点开着花朵。郑煌拿起这张相片，仔细端详，尽管他还是个孩子，可这张相片却给了他一种奇异的感觉。虽然从照片本身看不出什么，可是，郑煌总觉得这张相片里有种他说不清的东西，或者说是与众不同的东西。我问郑炫，他父亲这张相片是在哪里照的，他说是他父亲以前疗养的时候在疗养院照的，他还说，这些相片他父亲从来不让他看，是他偷偷翻出来看到的，他父亲要是知道了非揍他不可。

    郑煌和郑正不亲，卢荫寰认识郑正的时候，郑煌已经四岁了，正好是产生记忆的年龄。郑煌知道自己本该叫俞煌的。虽然和郑正不亲，但是他和郑炫一直处的很好。

    后来郑煌才知道，那张照片上的女人，差点成为郑炫的母亲，也就是郑正的恋人，是一所战地医院的护士，后来成为医生，再后来是院长。她个子高高的，长脸，不戴眼镜，留着长辫子。郑正负伤以后在医院认识了她，可惜他们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炮弹击中了野战医院，她被炸得尸骨不存。

    没多久郑正就因为指挥的军队士气低落而被解职，他本人也很坦然地接受了。拿到一笔补偿金后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卢荫寰，这才有了郑炫。但是他死的早，在郑炫十岁的时候就因病医治无效而离开了人世。他死后卢荫寰没有再婚过，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所以她年轻时也是受过苦的。

    不知为何，郑炫不太喜欢她，觉得她脸上从来没有笑容，说起话来轻声轻气的，给人一种不可亲近的感觉。有时星期天郑炫在家玩的时间长了一点，她就会说，你爸爸可能在找你吧。即使是个孩子，也能听出她话音里那种恐怖的意思，这让郑炫很不痛快。郑炫觉得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是应该讲礼貌的，不能诅咒一个孩子离开自己的家。他很怀念郑正，郑正跟她就不一样了，他觉得父亲很喜欢自己，每次见了他总要摸摸他的脸，叫他小胖子，他会和他聊聊天，问问他学校里的情况，有时还让他把两手背在后面，挺起肚子学爸爸走路的样子，然后郑正就哈哈大笑，说他学得像极了。事实上卢荫寰作为母亲，对两个孩子还算不错的，能把他们两个拉扯大，本身就很不容易。郑炫和母亲不和，是因为发现父亲去世后，有一位父亲的好友常来他家玩，这是因为他的父亲是团长，而这位是师长，是郑正的上级，也是军队的主要首长。要是别的叔叔，或者职务比郑正低的男人，来他家做客，刚满十岁的他就会板着脸说，我们不和你玩，你走吧。大人们都有点怕他，觉得他说话有过去郑正那种阴森森的口吻，不太敢来他家玩。但郑炫不敢对师长说这样的话。因为第一次他向师长进行威胁的表达后，立即被人带了出去。至于遭受了什么折磨，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从来不说。但是他再也不敢顶撞师长了。郑炫小时候性格孤僻，很懦弱，郑煌觉得这和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但是小学校长是郑炫非常崇敬的人。有一件事，郑炫至今想起来还对充满感激。说来有点不好意思，大约在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段时间，他不知怎么有个坏毛病，爱偷人家东西。其实他家里条件尚好，他想要什么东西只要说出来，母亲一般都会满足他的。可他偏要去偷，大概觉得很好玩，很刺激吧。他偷的也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不过是趁别的同学不注意，翻他们的书包，偷里边的一把尺子，一支高级铅笔，或是放在铅笔盒里的一些零钱。有一次他偷了一支钢笔，丢钢笔的同学汇报了老师，因为班上老丢东西，老师也很重视，结果全班在操场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在教室里悄悄地检查了每个学生的书包。下课时他被叫到了办公室，面对着从我他书包里翻出来的那支钢笔，他承认了是自己干的，在老师的盘问下，他还承认了偷过的其他一些东西。但是，当老师要他承认，有个同学带到学校来准备交的一学期学费被人偷了，也是他干的时候，他坚决予以了否认。那的确不是他干的，他自然不会承认。老师说他态度不好，要把这事通知他的家长，还要在全校大会上宣布对他的处分。年幼的他吓坏了，要是母亲知道了这事，还不定要怎么收拾他呢，另外，要是在全校大会上宣布了对他的处分，他还怎么见人啊。当时他真的觉得到了世界末日，真有点不想活了的感觉。放学后，他连家都不想回了，一个人在街上瞎转，郑煌听他说了这事以及将要面临的后果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是默默地陪在他的身边。天黑了，他们才不得不回家。

    郑炫一夜未眠，第二天心惊胆颤地去上学，可出乎他的预料，老师并没有找他，班上的同学——包括那个丢钢笔的同学，也似乎都不知道钢笔是谁偷的，更不知道他以往的劣行，同学们待他一如既往。接下来的几天，老师也没有找他，她仿佛患了健忘症，把这事完全给忘了。一个星期后，校长带话给他，说他想跟郑炫谈谈，让他到他家去一趟。他追问郑煌怎么办，郑煌告诉他坚决不要去，并且说如果校长逼他，那么自己就代替弟弟前往校长家。他始终没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那天晚上，他们俩回家后，郑煌担心得吃不下饭，就找了个借口跑了出去，他一个人在外面转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去找了校长。不知道校长对郑煌做了什么，反正这件事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郑煌坚决不让弟弟去校长家，想必校长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聪明的郑炫一直没有仔细去思考这里面的问题，反而糊里糊涂地一直崇拜着校长，发家后还把他当作父亲一样的长辈供养。

    他们一家三口一开始一直住在一个叫雍堂厝的地方，小小一个散居点，挤着几十户人家。但是因为都是逃到泰国的难民，大部分人能做到团结一致对外。厝里后来办了一个大院食堂，里面有个退伍的炊事兵，叫饼干，这人脑子有点问题，除了烧饭之外，一有空就爱唱戏。他唱戏不是唱着玩儿的，而是一板一眼很认真地唱，还刻苦地钻研唱腔唱法，唱的时候还必端上架子，台风十足。这饼干大概是觉得当伙夫没什么大出息吧，想靠唱戏唱出点名堂来，真是想好事呢。一个火头军，不老实烧饭，总在那里拿腔拿势地唱样板戏，时间一长，大家都知道他脑子不正常了，都爱逗他取乐儿。有人对他说，他的戏唱得好极了，迟早会被调到宣传队去，演英雄人物，将来会红遍泰国的。他便信以为真，越发地勤学苦练起来，成天躲在食堂的仓库里，疯狂地吊嗓子。有人从彩色画报上剪下了一张某歌舞团某著名女演员的相片，对他说，这个女演员听说了他的事迹，爱上了他，想和他谈对象，特地托人把自己的相片捎来给他，问他愿不愿意？这种荒唐话饼干也相信了，激动得不行，把女演员的相片用镜框镶起来，放在自己的床头，逢人便说自己的对象是曼谷的著名女演员，而且不久就要来这里看他了。那时无论是士兵还是家属，甚至像他们这样的小孩子，见到饼干了都要逗逗他：“饼干叔叔，来给我们表演一段。”一听这话，他会立刻丁字步站定，两手端起架势，唱将起来。有人又对他说，以他现在的唱功，完全可以调到宣传队去了，不应该继续当炊事兵了。宣传队归政治部管，政治部主任也是师长，人家就建议他直接去找师长谈谈，主动申请调到宣传队去。

    按说，一个当兵的要想找师长谈话，那是很不方便的，军队里等级分明，不是想找谁谈话就能谈上的。可这饼干因为是个火头军，有着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只要师长来食堂吃饭，他便有谈话的机会了。食堂分为三个灶：职工灶，军官灶，首长灶。首长灶是只供首长和首长家属吃的。郑炫吃饭的时候，见过好几次，饼干畏畏缩缩地走进首长灶来找师长，别的首长见了他都会跟他开开玩笑：“饼干，最近唱得有没有进步啊？”“饼干，曼谷的对象来了没有？”但是郑炫从没有看见过师长跟他开玩笑，师长总是让饼干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很认真地跟他谈话：饼干，你是我们的战士，战士就要听组织的话，现在组织需要你当炊事员，你就应该当好炊事员，为大家烧好饭。唱戏，演英雄人物，为的是什么呢？为的就是学习英雄人物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有时，食堂里的头儿怕饼干影响首长吃饭，会慌慌张张地跑来，训斥饼干，让他赶快离开，师长就会摆摆手，对头儿说，没关系没关系，他和饼干谈谈。

    不久在别人的调笑逗弄下，饼干的病情开始加重了，成天到大院门口去接曼谷来的女演员，也就是他想像中的自己的对象。只要看见一个他不认识的姑娘从大院门口进来，他就要问人家是不是从曼谷来的，如果那姑娘长得漂亮的话，即使告诉他不是从曼谷来的，他也不相信，反复对人家说，自己是饼干，大名叫皮有财，就是那个唱戏唱得很好的皮有财，把人家搞得哭笑不得。恰好，这时军队里复员转业工作开始了，有关方面就准备让饼干复员，师长因为吃饭时专门把食堂管理员叫来了解了饼干的情况，亲自指示暂缓让李有财复员，先把他送进县里的精神病院治病。师长考虑得很周到，李有财是农村人，复员回乡后如果再治病的话，就得自己掏钱，那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将是很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李有财如果没有复员，他治病所需的费用则完全由军队负责。一个军首长如此关心一个普通战士，是很感动人的。

    听人说师长一直想和卢荫寰在一起，但是碍着她的两个儿子尤其是小儿子，一直没有如愿。不过随着郑氏兄弟逐渐长大成人，这种声音慢慢就销声匿迹了。

    后来，国际上出了大事，美国入侵越南。听说师长以雇佣军的形式协助美军作战，结果被大炮炸死，不知真假。但郑炫后来确实从来没有再见过师长。

    后来郑炫受母亲委托，给一些年纪很大的厝里的老人送慰问品，这个事情基本上每年他都会执行。有一年他因事耽误了，去的晚，回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拿着手机往停车场走，忽然听见一个人在黑暗处唱京剧：

    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

    满腹的冤恨我向谁言

    我好比哀哀长空雁

    我好比龙游在浅沙滩

    我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我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够盼到明天。

    ……

    小熊是校长的儿子，小的时候是郑煌的同学。现在也很少见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校长出事了，他转了学，还住了校，即使很少会在在院子里碰上他，即使碰到了，也只是互相点个头就过去了。郑煌挺可怜他。从他内心来说，他对他并无偏见，他父亲的事归他父亲，与他有什么相干，他们依然可以做好朋友啊。但他却显然不是这么想的，或者可能是他父母亲不准他和院里的孩子来往了。

    那件事后来才知道，跟校长夫人有很大的关系。

    一天，校长夫人温主任正在上班，听母亲说过，她是医院的主任，医院门诊部的一个小护士领着一个男青年走进了她的办公室，小护士介绍说这个男青年是自己的男朋友。此前，这个小护士已多次来找过温主任了，说自己身体不好，不能胜任门诊部的繁重工作，要求调到住院部去，温主任一直都没有答应。这次她以为这个小护士带着自己的男朋友，又是来求情想调动工作的，可没想到那个男青年二话不说，一开口就要求温主任立刻给自己的女朋友调动工作，否则他们就要控告温主任的丈夫，也就是小学校长，控告他干下的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他话的意思很明确，是想公了还是私了？公了法庭见，私了立刻给调动工作。温主任脾气刚烈，一听就来火了，首先她大概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干出什么丑事，其次她也不能容忍别人威胁自己。再说了，温主任可能还这么想，自己的丈夫是个校长，又基本上都是住在学校里，他跟这一对青年男女能有什么关系，他们又怎么能知道他的什么丑事？不是纯粹胡说八道吗。所以，她甚至都没有想到问问清楚那是一件什么事，就马上指着门，让他们立刻出去，让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结果他们就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晚上，那个小护士独自来到校长家，想找温主任再谈谈调动工作的事，可温主任恰好不在家，出见一个朋友了。家里只有校长一个人在喝酒，小熊住校也没在家。校长本来是回来拿几件换洗衣服的，但是看到桌上有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着一碟花生米就喝了起来。当时喝得昏头胀脑，已有几分醉了，就和那小护士说了一阵话，然后就动手拉她……

    分歧就在这里。小护士说，校长把她拉进卧室，按倒在床上，就开始扒她的衣服，要不是她拼命反抗，险些就被校长……

    校长说，他拉了她一下是不错，不过他只是觉得这女孩子挺可爱，想拉她坐下来一起喝喝酒，可是她不愿意，他也就算了，并没有勉强她。至于什么把她拉进卧室，按倒在床上，扒她的衣服云云，完全是无稽之谈，是根本没有的事。校长还特别强调，说自己是ED，压根儿干不了那事，他说这一点他爱人可以证明。

    法庭就校长的话找温主任做了调查。温主任是这样说的：他确实是ED，一般是不行的，但在喝过酒以后，也不是绝对不行。温主任的话或许对法庭产生了重要的作用，校长于是被地方法庭以强奸未遂罪判了刑。

    温主任为什么要这样说呢？难道温主任和校长感情不好，甚至恨校长，希望他被判刑吗？这显然是说不通的。那么惟一合理的解释可能就是，温主任作为受南丁格尔精神教育多年的医疗系统干部，觉悟很高，时刻牢记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结果面对法庭的调查，温主任就异常诚实地回答了问题。

    校长服刑期间，温主任并没有和校长离婚，若干年后，校长刑满出狱，温主任和校长一起回校长的原籍老家定居去了。温主任的行为证明了她对校长的感情很深，证明了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小熊高中毕业时，主动申请了出国留学，可惜又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功。受父亲的影响，他被一家待遇很好的企业辞退，很久都没有工作。无奈之下找了个农村姑娘结婚。小熊进了一家工厂当工人，听大院里跟小熊有接触的人说，小熊因为老婆没有工作，一家人生活得挺困难。

    “唉，”郑煌听完，喝了口酒，长长地叹了声气，对郑煌说，“校长可惜ì惜了，可惜可惜。”

    郑炫从哥哥的叹气声中，似乎听出了某种满足感。是呀，比起校长来，自己父亲的一生还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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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初试

    虞子佩毕业后，幸运进入曼谷电视台实习。电视台是一个裙带之风盛行，办公室政治突出的地方。她一个外省人很快也感受到了这种氛围。好在她要求不高，又勤勤垦垦，任劳任怨，方才在竞争激烈的人才游戏中生存下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泰国遭遇强台风袭击，整个南部陷入一片汪洋。狂风暴雨之中，虞子佩接替一个靠关系进去播报天气预报的富家女，强风之中被连人带话筒一起吹进路边的小水沟里。但她临危不惧，勇敢地爬起来，继续站在镜头前，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画面播出以后，人们很快就记住了这个长相甜美气质高雅的女孩，并纷纷打听她的姓名和近况，得知她不仅样貌出众，还是个才女。这下子她成了不大不小的一位名人。

    在电视台呆了不到六个月，实习期届满，虞子佩应一位原来为电视台编导现在转型做导演的朋友之邀，去清莱写一部有关土地与文化冲突的电视连续剧。如果试镜成功，她还有机会出演其中一个角色。

    这部电视连续剧的框架是模仿美国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的。据说《欲望城市》在美国极受欢迎，收视率高居榜首，也就是在每集四十五分钟之内，穿插四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但每个故事之间又有内在的联系。内容嘛，是围绕四个都市白领女性展开的。这四个都市白领女性彼此是好朋友，年龄从二十岁出头到三十岁不到，都单身，性格迥异，都漂亮，又各有其迷人之处。她们的共同点还在于，都不缺钱花，都有独特的气质，都有不俗的品位。不同点呢，是她们对待金钱、爱情、价值观、理想、男女之间的友谊各有各的看法和行为。这就产生了对比鲜明、反差强烈的故事。故事的发生地点都是在高尚住宅区、私人别墅、度假村、豪华饭店、酒吧、舞厅以及其他一些高档的消费场所。除了有些禁忌性故事不能写之外，什么样的故事都可以写，只要符合各人的身份和性格就行。

    导演信心十足地对她说，这部剧出来后会轰动全国，因为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国内还没有类似的电视连续剧，而且所反映出来的生活，无疑对都市青年有着异乎寻常的吸引力。剧中的人物、性格、语言、价值观都应该体现出某种前卫性、先锋性，一句话，应该起到一种引领都市生活新潮流的作用。导演描绘出的前景，虽然极大地激发出了她的创作热情，但是当她真正开始动手干活儿的时候，才发现其难度之大实在出乎自己的预料。

    根据合同，她应该先写十集出来，通过后，拍出来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她再接下来写够三十六集。那么，先写的十集，就需要有四十个故事。这四十个故事，并没有谁给她准备好，完全要靠她自己想出来。且不论写了，光想这四十个故事就够呛了。要知道，这四十个故事并不是随便什么偷鸡摸狗、贪污腐化的故事就行了，而是要四十个都市白领女性的故事，要符合她们身份和性格的故事。她又不是都市白领女性，上哪儿知道她们会有什么故事。没有一点生活的影子，全靠想像力了，再有就是翻报纸和杂志，找出沾点边的故事加以改头换面。但在此之前，她还要先给这四个都市白领女性的身份和性格定好位，然后才能根据她们的身份和性格，开始编造和选择故事。她是这么给这四个都市白领女性的身份和性格定位的：

    黄嘉宜，某著名时尚杂志的高级编辑，二十九岁。文静，有主见，善解人意。穿着以高品位休闲服为主，讲究名牌。基本不化妆。生活方面不乱搞。有婚史，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渴望温馨的家庭气氛，同时又希望保持住自己独立自由的生活状态。因其个性特点接近于传统的所谓贤妻良母，所以其不结婚而同居的生活方式尤其显得引人注目。

    蔡琳，某外资公司主管，二十八岁。凡事随大流，话语少，但有时突然有见解，有幽默感，偶尔也显得比较笨。永远穿套装，不上班也这样。始终保持一种白领的职业形象，举止得体到位。性观念保守，宁可选择和有妇之夫恋爱，也不轻易和追求她的人上床。曾出国若干年的经历使她对国内的环境和生活习惯有时格格不入。工作作风利落爽快，在选择男友上却一直举棋不定。

    吴亦男，某投资公司高级职员，二十六岁。属于风头很健的女人，略有神经质，生活中运气也好。喜欢乱出主意，老觉得自己聪明，自我感觉良好，但关键时刻容易犯糊涂。形象艳丽。服装别致，能自己设计形象，大学里学的就是相关专业。性感，喜欢挑逗男人，但实际性行为却不多，缺乏经验，因此常常陷于莫名的焦虑和困惑之中。对男人了解很少，有概念化的毛病。

    姚娜，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二十二岁。青春型。一种看起来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活泼但不会穿衣服，缺乏色彩感。化妆新潮有特点，如抹黑口红等。生活中也经常尝试新花样。性生活方面比较随便，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和任意的男人上床，但心中始终渴望并一直寻找着爱情的温暖，问题在于她永远无法找到一个能让她心满意足的男人。

    按照以上人物的身份和性格，这四十个故事她差不多构思了半个月。不容易呀，故事既要合情合理，起伏跌宕，妙趣横生——按照制片人的说法就是要“出彩儿”，还要考虑到故事之间的逻辑关系，发展轨迹，不能前后矛盾——这也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痛的事情。简单说，比如这一集中，一个女主人公家里兄弟姐妹多得像一窝猪仔，另一集中她就不能又成了父母亲的一根独苗。这一集中一个女主人公跟一个男人疯狂地恋爱上了，另一集中就不能什么铺垫也没有，又让她跑到了下一个男人的床上。总之，除了故事本身之外，理清前后的逻辑关系就足以让她手忙脚乱的了。有时仅仅因为逻辑关系出了问题，一个费了半天劲想出来的故事就只好放弃。后来他她想出了一个办法，把每个女主人公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恋人，情侣，仇人，以及派生出来的人物，分别制成一张表，挂在墙上，这样一来，逻辑关系方面才没有再出什么大问题。

    有了故事后，接下来就是写了。白天黑夜地和自己虚构出来的四个尤物纠缠在一起，连做梦都和她们有关。虞子佩流连忘返于高尚住宅和私人别墅中，吃着她连名字都叫不周全的美味佳肴，她在豪华饭店、度假村、酒吧，以及诸如此类上流人物经常光顾的场所尽情狂欢，她乐此不疲地调情、谈恋爱。她与人海誓山盟就像吐口水一样随便。她操着最时髦的流行语言，举止之间顾盼生辉。

    就这样足不出户地写了一个多月，累得半死，这还不算，最让她难以容忍的是，其间她还要不断地按照投资方、收购方、制片人、导演的意见不停地修改。她没有料到，写剧本这回事竟然会是这样，谁都有权利指手画脚，惟独编剧什么权利也没有。而且好像还除了她之外，他们谁都对都市白领女性了如指掌似的。她不懂，他们既然如此聪明能干，为什么他们不自己动手写呢？有时她按照一个人的意见这么写了，另一个人看过后又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如果他们之间经过沟通没有异议的话，她就得按照相反的意见重新再写一遍。最后，她差点让这些家伙折腾疯了。不过谢天谢地，总算是完成了，通过了，拿到钱了。同时她还暗自下了决心，前十集拍出来后，再怎么好，后二十六集她也不写了，给再多的钱也不写了。让他们另请高明吧，她已经受够了！

    在从清莱返回的列车上，她的心情十分愉快。吃中饭的时候，特地到餐车里，点了三个菜，要了两瓶啤酒。餐车里干净明亮，没几个人，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菜也炒得清清爽爽。她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旁，一边吃喝，一边欣赏着窗外的景色。小树林里阒寂无人，地下落满了红黄色的枯叶。一条河在远处蜿蜒，闪烁着耀眼的白光。一条狗在田埂上溜达，东嗅西闻，忽然又跑了起来。几个乡下姑娘在一条土路上骑着车子，彼此还谈着什么。啊，将近两个月了，现在她才真切地意识到，终于彻底摆脱掉了那四个自己虚构出来的高雅的人儿了，摆脱掉了那让她讨厌透顶的投资方、收购方、制片人、导演了。又能重新回到她熟悉的生活中去了，见到她那些亲切的老朋友了。她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

    一个穿着列车员制服的姑娘，推着一辆小车从餐车那头过来了，虞子佩看着她，似乎觉得她有点像谁。可到底像谁呢？她想了想，呵，想起来了，她有点像自己虚构出来的那个叫黄嘉宜的姑娘，端庄得体，神态稳重。跟另外三个她虚构出来的姑娘相比，黄嘉宜是她比较偏爱的，她最讨厌的是姚娜。虞子佩暗自觉得好笑，看来这四个高雅的人儿跟自己相处了将近两个月，对她还挺有感情呢，要想彻底摆脱掉她们还不太容易。那个姑娘推着小车走到虞子佩面前停下了，车上全是套着玻璃纸的袜子。她对虞子佩说，这是亚麻布的袜子，耐磨，不臭脚，是一种新产品，只要五块钱一双，您要不买一双？虞子佩好奇地看着她，买了一双。她走后，虞子佩把袜子塞进口袋，就当是黄嘉宜送给我的礼物吧，也算是这次当编剧的一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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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绝望

    快吃完饭的时候，她开始不经意地想起了另一件事：她要不要艾克拉下车，会一会老同学萨和呢？火车正好经过那里，也停车，如果下去的话，签个票，很简单的事。萨和是她大学的同学，她们一个宿舍里住了四年，关系还不错。大学毕业后，萨和分回她的家乡，当了中学老师，从那以后，她们就再没有见过面了。联系还是有的，她给自己来过电话，叫她有空一定到她那里去玩玩。她当然是不会专程去她那里玩的，即便是这次经过她那里，而且临出家门虞子佩还把她的电话号码也带在了身上，可大体说来，我还是不太倾向于去她那里。她这人不太喜欢叙旧，彼此唏嘘感叹一番，有什么意义？过去的事情并不因为回忆而变得就更有价值了，只有没用的人才喜欢沉浸在回忆中自我感动。

    但是，当列车抵达，列车员报了站名的时候，她在最后一刻还是下了车。也许是在清莱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她太辛苦了，现在想随便找个由头玩一下。会会老同学，胡乱聊聊，再看看她过得如何，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会儿是下午，她在车站往萨和的学校打了个电话，她在电话中对虞子佩的突然到来大吃一惊，不停地说着哎呀哎呀哎呀，一连串的哎呀过后，她叫虞子佩不要离开车站，她马上就过来接我。

    大约二十分钟后，萨和来了。她头发向后梳着，人没有过去白了，也发福了，脸上还看不大出，可小腹却微微有些赘肉，还有，让虞子佩有些意外的是，她竟然穿着一件宽大的校服，这种衣服已经好多年没看人穿过了。见了虞子佩，她一边嘿嘿笑着上下打量她，一边拍打着她的肩膀，说她几乎什么变化也没有，还像个小姑娘。虞子佩说你也是啊，也没太变啊。她说不行喽不行喽，我哪能跟你比呢。接着她抢过虞子佩的旅行包，说咱们走吧，我家离这儿不远。

    他们出了车站，立刻有一些蹬人力三轮车的人过来揽客，俩人回绝了，沿着一条脏兮兮的马路朝前走。马路年久失修，有的地方坑坑洼洼的，一辆汽车驶过，扬起一片灰尘。街边大多是陈旧的矮楼房，丑陋晦暗，其间还夹杂着一些青砖灰瓦的老式平房，房顶上长着瓦楞草。店铺一家紧挨一家，门面都不大，卖什么的都有，还有农民摆着担子坐在人行道上卖菜，小饭馆门前架着铁炉，上面的平底大锅里摊着像锅盖那么大的圆饼。看着街上的景象，虞子佩想要是拍一部反映过去年代的影片，这里倒是个不错的外景地。她和萨和边走边谈，她问了虞子佩怎么会突然来的，虞子佩简单地说了几句。然后她就向虞子佩介绍起了这座小城的情况，介绍起了这城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她的介绍明显带有一种故作自豪的味道，好像生怕虞子佩看不起她的家乡。按照她的介绍，不难推测，要不了多久——顶多三五百年吧，这县城将成为湄公河下游平原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国际大都市。她们穿过这未来的国际大都市的一个十字路口，再往前走不多远，拐入一条小巷。

    萨和的家在一个大杂院里，这大杂院以前可能是个祠堂，或是什么大户人家居住的，门楼又高又大，两扇木门油漆剥落，一边还有一个大铁环。院里大约是后来又建了一些平房，再加上有的人家自己用油毛毡子之类的简易材料接出来的小披屋，完全改变了原来的格局。走进去这里拐一下，那里绕个弯，有的地方看看没路了，走到近前才发现旁边还有个小过道。萨和的家是一间长形的房子，房顶是倾斜的，很高，上面还有一扇天窗。房中间用三夹板隔了一道一人多高的墙（没有隔到顶，上边是相通的），把房间一隔为二，外边作为起居室，里边是卧室。屋里很乱，长沙发上扔着衣服，方桌上摆着没洗的碗筷，茶几的上下两层堆满了书、报纸、茶叶罐、烟灰缸、杯子、钢笔、剪刀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虞子佩走到卧室门口探了探头，里面窗帘拉开了一角，半明半暗，式样陈旧笨重的大衣橱和五斗柜沿墙放着，一张双人床一头挨着墙摆在卧室中央，床上被子没叠。

    萨和把长沙发上的衣服捡到一边，招呼虞子佩坐下，又把茶几上的东西理了理，空出个地方，给她放了杯茶。她在虞子佩的旁边坐下，她们喝着茶，聊了起来。不知是否因为见了虞子佩她很兴奋，话特别多，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让自己对她的状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她告诉虞子佩，因为家里地方小，她的孩子住在爷爷奶奶那儿，在县城的另一头，不常过来。老公李文龙在县经济办上班，工作很悠闲，是她托一个有势力的朋友把他弄进去的。而她所在的中学，是全县最好的中学，在这所最好的中学里，她是教学骨干，本来去年就要把她提拔成数学组的组长，后来大概因为她平素高傲，再加上主管副校长和校长之间矛盾很深，而她跟主管副校长走的比较近，别人就误以为她是主管副校长这边的人了，所以没有当成数学组组长，不过组长的位子还是空着的，显而易见是给她留着的。今年初她已经开始努力了，跟校长的关系也密切了许多，因为在几件事情上她暗中撑了校长的场子，帮了校长的忙，而且也没有得罪主管副校长。她估计自己很快就要当上组长了，只要当上组长，高级职称解决起来也就容易多了，有了高级职称，钱啦房子啦什么的就不用烦了。但是现在她还得小心，注意在主管副校长和校长之间保持平衡，接着她又不厌其烦地跟虞子佩说起主管副校长和校长之间矛盾的来龙去脉。虞子佩一面听她说着，一面在心里感到无比厌倦，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们的变化是多么大啊，关心的东西也是如此地天差地别。她津津乐道的这些东西，在虞子佩看来简直一钱不值。还有一点让她感到奇怪的是，萨和怎么变得这么以自我为中心呢，怎么能断定虞子佩会对她的这些琐事感兴趣呢，否则她怎么会不顾自己的感受，如此投入地扯上这么半天？甚至当虞子佩在她说话的间隙，有意把话题扯到别的老同学身上时，她也只是敷衍几句，又固执地把话题拉回到她自己身上。

    门响了一声，打开了，李文龙走了进来。他上身穿一件红色的旧T恤，下面是一条黑色的卡其布裤子，头发剪的很短，像是刚刚理过。虽然他三十出头左右，可是看得出来，他是很不注意打扮的，这和萨和倒是挺相配。萨和比较丰满，胸脯耸得老高，大腿也圆滚滚的，在我的记忆中，从前她脸上似乎有一些淡淡的雀斑，现在也不见了。李文龙也是虞子佩和萨和的大学同学，但和她们不是一个系，他是表演系的。她和李文龙是毕业那年开始谈恋爱的，虞子佩也就是那时候见过他几次，和他不算太熟，当年他给虞子佩的印象好像不太爱说话。毕业时，李文龙本来是可以留在市里的，有一家他曾去实习过的报纸愿意要他，可是为了爱情，他义无返顾地跟萨和回了她的家乡。

    看看谁来了，萨和冲他喊道。什么谁来了，他冷漠地扫了虞子佩一眼，显然一下子没把虞子佩认出来。你怎么还不烧饭，他大声训斥着萨和，你不知道我晚上有事吗。

    是我呀，文龙，不认识了吗，虞子佩说。他重新扭过头来打量着虞子佩，很快，他的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神情。呀，是你，你怎么会来的？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有认出你，想不到你会来啊，对不起，对不起。他一屁股坐到长沙发上，急切地询问起虞子佩怎么事先连招呼都没打就来了，要不然他们也好准备准备。还没等虞子佩回答呢，他又对家里的零乱表示道歉，并再次训斥萨和，也不把家里收拾一下，还有，既然虞子佩来了，她为什么不往他的单位打电话通知他，好让他提前回来。他说话很快，虞子佩想插也插不上，等他稍微安静下来一点后，虞子佩告诉他，自己这次是在清莱写剧本，时间很紧，本来是没工夫来的，可是出于想见见老同学的心情……他对虞子佩说的很感兴趣，问她写的是什么样的剧本，里面有些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时候开拍，哪个台播放等等。自从李文龙进来后，萨和就不太说话了，她在一边听我们说着，偶尔给虞子佩递茶续水。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们聊，我去做饭。李文龙说别做了，等下去饭店吃。萨和说还是在家里吃吧，菜都是现成的，做起来不费什么事。虞子佩也说，在家吃吧，这段时间她在清莱吃腻了馆子，真想吃点家常饭呢。

    萨和起身出去做饭后，李文龙又详细地向虞子佩打听她的生活情况，写作情况，并一再要求她回去后把她的作品寄来看看。他和虞子佩聊了一会儿，又风风火火地出去买了几样卤菜和两瓶白酒，回来后一边和虞子佩说话一边收拾家里，他的动作很麻利，一转眼就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他还在卧室里打了个电话，虞子佩听到他说，不去了不去了，来了个老同学，自己一定要陪的。他从卧室出来，虞子佩对他说，你有事就去吧，不用陪我的。他说哪有什么事，是跳舞，他每天晚上都去舞厅跳舞，反正在家也闲着没事可干，今晚上不跳了。

    萨和炒好了菜，从厨房一盘盘端了进来，他们三个人在方桌旁坐定，李文龙给每个人斟上酒，他举起酒盅说，来，干杯。

    这时天已黑了。一盏白炽灯悬挂在把房间隔开的三夹板上边，以便同时给两个房间照明。因为房顶高，灯光显得昏黄暗淡，给屋内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影。菜不是同时炒的，有的已经凉了，有的略略冒着点热气，外面的院子里传来了放自来水的声音，一个妇女在和谁说着什么……在这陌生的小县城，在这旧式的房子里，和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坐在一起，虞子佩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丝凄凉寂寞之感，这感觉让她的情绪有些低落。

    萨和依然不太说话，似乎是在李文龙回来以前，他把该说的都已经对我说光了，此刻在饭桌上仿佛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陪客。相比之下，李文龙显得格外活跃，而且还是好酒量，一盅一盅地和虞子佩干杯。他和虞子佩谈他们共同认识的一些老同学的情况，谈文学，感叹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时光。萨和默默地在一边抿酒吃菜，脸上的表情有些木讷，偶尔简单地和虞子佩说上一两句话，就又没了下文。看着萨和这么一副蔫头蔫脑的样子，虞子佩不知怎么想起了从前的一件事。

    上大学的时候，有天晚上，她们同宿舍的几个女生闲着没事，凑钱买了些啤酒来喝。喝到高兴处，她们谈起了男生——这是她们百谈不厌的话题，她们谈到新婚之夜每个人准备怎么过。那时她们都是处女，因而对男女之事充满了向往。所谓新婚之夜，对于她们来说，就是告别童贞的意思。有人说，那天夜里，他要来六次。有人说要来九次。还有人说，要把闹钟拨到半小时一闹，钟一响，就要来一次。轮到萨和说的时候，她说你们也太没用了，跟你们直说了吧，那天夜里，我让他放进去就压根儿没办法再拿出来。她们哄堂大笑，天哪，他也太厉害了。真是快乐的大学时光！

    萨和从前就酒量有限，现在还是没有长进，我们三个人，她喝得最少，可是脸已经发白了，站起来准备上厕所的时候，身体还有点摇晃。虞子佩站起来，陪着她一起去上厕所。厕所在院子的角落，是公共厕所，里边没有灯，黑乎乎的，臭气熏天。萨和蹲下去在水泥砌的小便池里撒尿，虞子佩低声问她，萨和，你和李文龙的关系怎么样？她扭过头来，目光在黑暗中一闪。挺好的，她说。虞子佩没有再说什么。

    十点钟她们结束了晚饭，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令虞子佩颇为尴尬的事，萨和和李文龙竟然为虞子佩在哪里睡觉争执了起来。萨和的意思，把虞子佩送到县教委招待所去，那里条件不错，住得舒服一些，而且又不远。李文龙却想让她就住在他们家里，睡在外边这间屋的长沙发上，长沙发放下来是一张床，他的理由是虞子佩这个老同学好不容易才来了一趟，住在家里可以多聊聊天，再说她也不是外人，何必这么晚了再出去住招待所。两人争执得挺激烈，吃饭以来一直不哼不哈的萨和，这会儿不知是否因为喝了酒的缘故，面对疾言厉色的李文龙，也高声大嗓起来。这突如其来的争执让虞子佩手足无措，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软弱无力地劝说着。别争了别争了，一点小事，一点小事，别争了，我随便睡哪里不要紧的，你们别再争了。可是虞子佩的劝说无济于事，两人继续争执，李文龙开始被萨和的态度激怒了，破口大骂她是不近人情的东西。眼看场面就要失控，无奈之下，虞子佩拎起自己的旅行包，说你们别再争了，去招待所吧。她率先向门口走去。这下两人都不说话了，跟着她向门口走去。

    他们出了院子，走到街上，萨和领头，一路上大家都没说话。街上冷冷清清，没几个人，尽管才十点多，可沿街的店铺都已关了门，好像已是深更半夜。他们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来到一栋二层楼前，萨和敲开一扇门，和一个中年妇女说了几句话，那个中年妇女领他们走了进去，上到二楼，打开一间房门，拉亮了灯。房内有两张单人床，一张木桌和一把椅子，那个中年妇女离开了一下，回来时手里拿了一只红壳子塑料水瓶，她把水瓶放到桌上就走了。萨和对虞子佩说，住在这里还行吧，她连忙说蛮好蛮好，你们回去吧。李文龙把水瓶盖子打开，伸手在瓶口试了试，他恶声恶气地对萨和说，水都不热，萨和没有吭声。虞子佩说没事的，她不喝水，并要他们回去。李文龙说，等下我从家里拿一瓶水给你送来。我虞子佩千万不要送了，用不着的。他说你别管了。

    他们很快就走了。虞子佩关上门，坐到床上，心里真是有点懊丧，后悔这次来看萨和，自己怎么会多此一举呢，否则她现在都快到家了。她决定明天一大早就离开，这里她是再也呆不下去了。她考虑着离开前该怎么和萨和李文龙告别，是打个电话去他们家呢，还是在招待所留张条子，留条子的话好像有点不太礼貌。反正无论如何她是不想再去他们家了。

    有人敲门，李文龙提着只铁壳水瓶走了进来。虞子佩说你还真送来了，谢谢你了。李文龙把水瓶放到桌上，一屁股坐到虞子佩对面的单人床上，像是有什么话要说。

    今天对不起你了，他说，不好意思。他显然指的是他和萨和为了自己在哪里睡觉而争执的事。

    没关系的，虞子佩说，老同学了，又不是什么客人。

    真的很对不起你，他又说了一遍。

    别说了，没事的。

    他沉默了，虞子佩看她没有要走的意思，就说，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要不萨和会不放心的。提到萨和似乎又勾起了他心中的怒气，他说，那婆娘酒喝多了，回去后就上了床，打起了呼噜，跟头猪似的。虞子佩说萨和酒量不大，今天确实多喝了一点，你别跟她计较。他没有搭理虞子佩这句话，偏过头去看着一边，像是思考着什么，然后转过头来看着虞子佩，说，你还不困吧，我想跟你谈谈，可以吗？虞子佩说当然可以了。

    他谈了起来。他大概压抑了很久，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谈谈了，这一谈起来就没完没了。老实说，虞子佩在电视台，听到过不少人谈论自己那平庸无聊、令人窒息的婚姻生活，对此她已基本麻木，心如止水了。她一边装出一副认真听他谈的样子，并给他一些安慰，一边在想着他什么时候能够谈完离开，好让自己睡觉。虞子佩有点累了，在火车上就没有休息好，晚饭酒又喝多了，昏头昏脑的，但是李文龙却显得毫无倦意，仍然在那里一个劲儿地说着。

    有一次，李文龙说，萨和跟踪他到舞厅，并在舞厅大吵大闹，硬要拉他回家，结果他们就在舞厅打了起来。他实在气极了，就用水果刀扎了她的屁股。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敢干涉自己去舞厅跳舞了。

    好一个英勇壮士，虞子佩想。像这样的英勇壮士，如果是在过去封建时代，没准儿能成为一个杀贼将军的。虞子佩叹了口气，问他，你们怎么不离婚呢？

    她不肯离，李文龙说，我跟她提过好几次了，她就是不肯离，跪在地下求我不要离婚。

    虞子佩不知道萨和是怎么想的，这种生活她怎么还能过得下去。

    不离就不离，他又说，反正我在外边有情人。

    你有情人？

    是的，是在舞厅认识的。

    萨和知道吗？

    我才不管她知道不知道呢。

    你的情人是干什么的，你和她有感情吗？

    他是个护士。感情说不清，可能有点。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一天是一天吧。

    夜深了，四周很安静，屋子里有点凉飕飕的。虞子佩和李文龙晚上喝了不少酒，这会儿都有点发酒寒了，彼此都感到了这深秋夜晚的凉意。她将身体挪了挪，靠在了被子上，这样多少暖和了一点。李文龙先是抱着胳膊坐在那里，后来就站了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走着走着，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虞子佩的身边，紧挨着虞子佩坐下了。虞子佩大叫起来，然后她看见李文龙就如同受惊了的兔子一样转瞬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去后不久，虞子佩接到了李文龙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萨和得了精神病，已经不上班了，她整天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干，光是踱来踱去，嘴里自言自语着她不要当数学组长，不想当数学组长，谁让他当他也不当。有时她还会跑出去，去砸校长和副校长家的窗户，搞得他也不敢上班了，在单位里请了假，守在家里看着她。他带她到医院去看过了，吃了不少药，都没有用。他现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所以才给虞子佩写信，希望她能在曼谷联系一家医院，大城市的医疗条件好一些，也许能治好萨和的病。他在信中最后写道，帮帮我们吧，老同学，萨和实在是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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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谋杀

    虞子佩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李文龙，她思来想去，把自己这次写剧本赚的稿费除了留下一点急用的之外，全部汇给了李文龙，但是她打死也不想再见他们夫妻了。她感到很郁闷，剩余二十六集本来打死也不肯接的，但是现在看起来没有办法了。萨和的问题实质是李文龙的问题，但是他们自我意识不到，或者只是把解决问题的方案寄托给外界，那就难免悲剧收场了。

    有个富翁做朋友真是不错，尽管能沾的光也就是吃吃喝喝玩玩，但那对于像黄友欢这样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郑炫的发迹到底该从哪一年算起，大家现在争执的比较厉害。黄友欢觉得他们纯属心理空虚，占便宜没个够！巴不得自己啃富翁是一天也没落下，求个自我满足。

    郑炫自从去苏梅岛办公司后，短短几年时间，就发了财，买了房子买了车，还在当地娶了个漂亮能干的老婆，接着他就时常回来曼谷小住一阵子，据他说公司的经营已经完全上了轨道，即使他不在，只要有他老婆坐镇也就能正常运转了。郑炫每次回来，都要请他们几个老朋友到饭店吃饭，去酒吧喝酒，偶尔还会请我们去洗桑拿按摩，打牌，快活着呢。一个人发了财，还这么念旧，不忘老朋友，是很让人感动的，愿天下的富翁都像郑炫，这是大家私底下一致的感觉。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郑炫又回来了，照例请大家去饭店吃饭。他这次回来，还带了个巴掌大的小摄像机，他好像对这玩艺儿很着迷，吃饭的时候，他把小摄像机套在手掌上，不停地给大家拍摄，拍完了，还让大家透过摄像机上的一个彩色小屏幕，看他给大家拍下的画面。那屏幕虽小，却很清晰，画面中大家一个个兴高采烈，大吃大喝，除此以外也就没什么名堂了，可郑炫自己却很得意，一边陪大家看一边笑，还说挺好玩是吧。大家虽然都煞有介事地看着，但其实谁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吃吃喝喝吗，哪用得着透过屏幕去看。后来去酒吧时他也给大家拍，甚至大家走路说话他都拍。那些日子里，只要大家和他在一起，他就总拍个不停，还不光拍人，有时连一棵树，一座楼房，一条街道，他都拍。真不知道他拍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想要干什么，看来这富翁的兴趣和像黄友欢这样的穷人的兴趣就是不太一样。

    这个夏天，黄友欢常常在夜晚叫上个朋友，和他一起去鼓楼广场玩。他们买几瓶冰啤酒，坐在草坪边的石凳上，喝酒聊天，欣赏四周的各色人等。广场上人很多，红男绿女，有鸡有鸭，广场中间还有个灯光喷泉，五颜六色的水柱此起彼伏，一边站着些大人和孩子在观看。这里开阔凉爽，微风习习，地面是水磨石的，草坪上有矮灯，半明半暗的灯光下草色朦胧。他们坐到深更半夜，酒喝完了就再去买，等广场上人散去了大半，他们便借着酒兴跟那些女人搭话，价格总是不妥，因为我们毫无诚意，纯粹就是为了逗乐儿。

    郑炫回来后，黄友欢也约过他夜晚去西街广场喝喝酒玩玩，可他毫无兴趣。去那儿干什么？他说，要喝酒去酒吧嘛。去酒吧当然不错，可是酒吧里一小瓶啤酒的价钱至少是一百铢，而在街头一大瓶啤酒才十五铢，包括三铢退瓶费。实际才十二铢一瓶。也就是说，在酒吧里一小瓶啤酒的价钱，差不多是大家在西街广场整个一晚上的开销。如果同样是喝喝酒玩玩，那为什么不少花点钱？不过既然是郑炫要去酒吧，黄友欢也没意见，反正又不要他买单。

    有天在酒吧里，郑炫对他们宣布，他要拍个有情节的短片，故事他已经想好了。他们一听都觉得这主意不坏，至少比拍他们吃饭喝酒有趣多了。也怪不得他拍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原来他还有点想法呢。郑炫又说，他要拍的这个故事中只有两个演员，他指定由黄友欢和徐怀玉担任。别的朋友纷纷嚷了起来，都想给他当演员。郑炫说这第一部短片如果拍得好，他就会再拍其他的短片，到时候他会给所有朋友机会的。

    徐怀玉问郑炫，干吗要两个男的来演，不如找个女的来和他演算了，他们来场打斗戏，动真格的都行，保证精彩。郑炫说别急别急，以后他会拍个有打斗的短片的，这次就算了。黄友欢对徐怀玉说，你这小子就是嘴上的功夫，光说不练，真让你拍你也未必敢。黄友欢这么说不是没有根据的，徐怀玉这人确实胆小如鼠。除了那次火车站的奇遇以外，还有一次。

    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他和徐怀玉到西街广场玩。他们玩到深更半夜，当我们准备回家时，走到广场边的邮局，忽然发现长凳上躺着一个年青妇女。徐怀玉提议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他们走到她面前，问她为什么躺在这儿。她说在这儿睡觉，又说她刚从农村出来，还没找到活儿干，去旅馆住要花钱，在这儿凑合睡睡算了。他们说在这儿睡觉很不安全的，要是遇到坏人就麻烦了，其实找个私人小旅馆花不了几个钱的，还是走吧，别睡这儿了。她不听他们的，执意要睡这儿，他们也没办法，又劝了她几句，就离开了。走出去挺远了，徐怀玉对黄友欢说，你反正一个人住，不如把那女的领回家住一夜得了。黄友欢说我没兴趣，你要领你领。徐怀玉说我在人家郑老板家里住，怎么领啊。黄友欢见他的样子不像开玩笑，就给他出了个主意，说你找个私人小旅馆，出钱让她住一夜，她肯定感激不尽，你趁机提出干点事，她不会不同意的，你干完了再回家。不行不行，徐怀玉吓坏了，要是警察来抓怎么办，或者她粘上我怎么办？黄友欢就给他分析了一番，总之是要打消他的顾虑，告诉他这么干绝无任何危险，可还是没把他说动。黄友欢说那就算了。当他们俩走到路口，正要分开时，他冷不丁问了黄友欢一句：你说真没危险吗？黄友欢说肯定没有。他点了点头，伸手拦了辆出租车，若有所思地坐上去回家了。再见面时，他还跟黄友欢讨论：那天晚上，要真把那女的领去小旅馆，恐怕也不会出事，你说是不？

    黄友欢和徐怀玉还有郑炫，坐在出租车上往江边开去。车子出了市区，又在市郊开了好一段，在一个轮渡码头停住了，他们下了车，准备在这儿坐轮渡到江心洲去。郑炫把他和徐怀玉从家里叫出来的时候，只简单地对他们说要去江心洲拍片子，今晚不回来了。他既没说拍什么样的片子，也没说为什么非要到江心洲去拍。黄友欢和徐怀玉也没问，无须问啦，反正没有苦头吃的。说实话，跟个富翁在一起心里就是踏实，什么都不用担心，好吃好喝的不算，有时候还能玩点新花样出来。去年郑炫回来，带着他们一帮人浩浩荡荡去了仰光，晚上请他们到饭店吃完饭后，一时兴起，又提议到歌厅去唱歌。他们自然没什么不乐意的，跟着他去了一家叫富与豪的歌厅，郑炫还说这家店的老板叫钱公公。他要了一个超级大的包间，点了酒水，又叫领班喊来一大串陪唱小姐，让大家一人挑了一个。那些陪唱小姐一个个如花似玉，风情万种。他们陪着小姐，喝酒唱歌，真是快活。黄友欢还记得，那个陪我的小姐是越南人，她说自己也叫小小，二十岁不到，特别活泼，歌唱得不太好，总跑调，但老要跟我猜谜语赌喝酒。一个男人坐在石头上，她说，打一个成语。我猜不出。那啥呀，你喝酒吧。再猜，两个男人坐在石头上呢？我又猜不出。那啥嘛，你真笨，喝酒。不行不行，你要把酒干了，哈哈。那天晚上黄友欢喝醉了，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了。

    渡轮还没来，他们进候船室转了一圈，见里面人多，就站到外边的树荫下等。这会儿是下午，太阳还有点辣，郑炫到小店买来三瓶矿泉水，他们一边喝着一边抽烟。码头边上是条小街，几条草狗在街上懒洋洋地溜达，有人在一家店铺前下中国象棋，边上围了不少人看。郑炫扔掉烟，对黄友欢说要试试镜头，让他独自到街那一头去，然后摆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往这边走，走到下棋的人身边站住，也伸个头往棋盘上看。黄友欢问他能不能抽烟，他说随你的便。黄友欢嘴上叼着烟，照他说的做了，他在黄友欢面前几步远的地方，边举着摄像机拍，边倒退着走。街上的人，包括下棋的和看下棋的，都朝他们俩看，黄友欢有些不自然，幸好嘴上有根烟，时不时吸两口，起了点镇静作用。拍完了，郑炫又招呼徐怀玉和黄友欢一样也来一遍，估计他这是在选男一号。

    渡轮来了，他们和候船室里的大群人上去，这些人大多是乡下人，穿得土里土气，有人推着自行车，有人挑着空菜篮。船开了，郑炫站在铁栏杆边，开始拍江上突突驶过的一艘拖船，拍完了又对着远处的长江大桥拍。渡轮十几分钟后就靠岸了。

    江心洲是湄公河中的一个大岛，面积有几平方公里，好几年前黄友欢来玩过，印象中就是普通的农村，到处是农田菜地。现在也开发了，出了码头就是一条街，街上挺热闹，店铺林立，人来人往。正对码头的出口处，矗立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画面上是一件女人内衣，上方有三个斗大的字：墨川牌。徐怀玉仰头看了这广告牌一会儿，对郑炫说，你看这内衣的名字起得多好，叫“墨川”。黄友欢有点奇怪，问他，“墨川”这名字有什么好，土不拉叽的。徐怀玉说你不懂的，这名字很有想像力。黄友欢说这名字有什么想像力？他说，你知道吗，穿上内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睡觉。睡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飘飘欲仙。而这内衣的名字正好叫“墨川”，意思是没穿。这下你明白了吗，笨蛋。黄友欢和郑炫都笑了起来。

    他们在街上找人问了哪有住的地方，条件好点的。人家告诉他们有个度假村，在什么什么地方。他们坐上一种载客三轮摩托，跟车夫说去度假村，开了没一会儿就到了。这度假村蛮像回事，一边临江，一边是大片的竹林，还有小木桥，竹凉亭，烧烤园。客房是蒙古包式的，包里一应俱全，空调彩电厕所。价格不便宜，一晚上两千铢，但有郑炫在，这算不了什么。

    他们订了两间蒙古包，出来又去找吃的地方。虽然度假村里有饭店，可他们更倾向于吃农家饭。还是刚才的小摩托，把他们带到一户农民家，这家有个小院子，竹篱笆围的，院里青砖地，葡萄架，四周还种着花，前面就是湄公河。在这里吃饭倒是不错，他们跟这家人说，晚饭就在院子里吃，放张小方桌，菜嘛，螃蟹，龙虾，江鱼，再来几样时鲜蔬菜，冰啤酒多备几瓶，钱等吃完了算。订好晚饭，坐上送他们来的小摩托，车夫问去哪儿，郑炫说沿着江一直往前开，叫你停你就停。

    摩托沿着江边小路朝前开着，郑炫一会儿叫开慢点，一会儿叫停下，他一个人下车东张西望，然后回到车上，让车夫继续开。后来开到一处有大片树林和芦苇的江边，郑炫叫停车，说就在这里下吧，他给了车夫钱，大家一起下车。站在大堤上放眼一望，风景还行，大片的树林，林中是灌木丛，斜坡上绿草如茵，河边疏疏朗朗的芦苇随风摇曳。前头不远处的路边，在一棵大柳树下，有一间用木板和芦席搭的简易房屋，看样子是个小店，门口有几张长凳，一节柜台上放着各种饮料。郑炫说咱们去小店买瓶啤酒，拍片子用得着。他们走到小店门口，在长凳上坐下，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在柜台后面露出头，问他们买什么。郑炫买了一瓶啤酒，又让小男孩给他一段绳子。小男孩从屋里找出一段玻璃丝绳，递给郑炫。郑炫把玻璃丝绳一头系在啤酒瓶口，又从地下捡了根不到一米长的竹棍，再把玻璃丝绳的另一头系在竹棍上。他在干这些的时候，黄友欢和徐怀玉还有那个小男孩，都好奇地看着他。

    现在我给你们说说剧情，郑炫说。你，他指着黄友欢，等下坐到江边，拿着竹棍，把啤酒沉到江里去，摆出一副悠闲自得在钓鱼的样子。你，他指着徐怀玉，从一边走过来，好像偶然看到这里有人在钓鱼，就走到他旁边坐下，看着他钓鱼。你们两个彼此之间不认识，不要说话，就这么一个钓鱼一个看。过一会儿，你从江里把啤酒拉上来，在老徐惊异的目光下，把啤酒盖子咬掉，咕嘟咕嘟把啤酒喝下去。其实你不是在钓鱼，而只是想把啤酒沉到江里凉一凉。你喝完啤酒，放下酒瓶，拍拍屁股就走了。老徐捡起空酒瓶，拿在手里反复看看，觉得自己受到了戏弄，用力把酒瓶扔到江里去，然后转身也走了。故事到此就结束了，你们明白了吗？黄友欢说我们明白了。

    啊，徐怀玉说，我的戏多，我是男一号。黄友欢说我的戏也不少，我是男一号才对。他们俩为了谁是男一号争了起来。郑炫说你们俩别争了，你们并列男一号。当然，他们是不会当真在乎谁是男一号谁是男二号的，大不了就是陪着郑炫玩玩嘛。不过，话又说回来，尽管是玩玩，可黄友欢的心里却有几分疑惑：你说拍个故事吧，无论长短，总是要表达出个意思来的，那么郑炫这个故事表达出了什么意思呢？他在心里琢磨着，可没琢磨出个结果。

    他本来打算问问郑炫，他这故事是什么意思，可想了想还是没问。这有两个原因，其一，出于自尊心的考虑，尽管只是玩玩，他也不想显得自己理解力不足；其二，自从郑炫成了富翁以后，朋友虽然还是好朋友，可彼此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不像从前那么随便了，什么话都可以说了。总之，他开始习惯了跟郑炫的一种既亲切又拘谨的关系。不和他乱开玩笑，不对他有任何要求，还有就是不向他问什么。因为他的感觉是一个人发了财以后，总有很多事情是不方便问的。事实上也的确有些事情是不能问的。比如说，郑炫是个富翁，这毋庸置疑，可他到底有多少钱呢，这就让黄友欢挺好奇。和郑炫比，他自认是个穷人。穷人对钱总是比较敏感的。黄友欢猜想他大概有几千万，因为如果他只有几十万的话，不可能这么悠闲也不可能这么大方。另一方面，他也不会有上亿，否则他肯定不会搭理他们这些穷朋友了，谁曾见过这么大的富翁还有情有义？那通常都是些冷酷无情、六亲不认的家伙。他的猜想虽然不无道理，可当然不是最终的答案。最终的答案只有郑炫自己知道，但他怎么可能会去问他呢？你可以问一个穷光蛋，他有几个钱，那他会对你充满感激的，以为你是在关心他，怕他没钱吃饭，想要周济他。但你要是问一个富翁，他有多少钱，这就有点不像话了吧。你想干什么？是想借钱还是想谋财害命。黄友欢想。

    郑炫打开摄像机，抬头看看大柳树，对他们说，我要录下蝉鸣，这个故事里没人说话，但应该自始至终都有蝉鸣。他录完蝉鸣，他们就离开小店，下到了江边。郑炫说故事就是这样，马上开始拍，过程中你们可以自由发挥，现在到了充分展示你们表演才能的时候了。这么个故事，黄友欢想，连意思都不明白，你说怎么发挥？

    他找了块石头坐下，拿着竹棍，把酒瓶沉到江里去。这么坐着总有点不太舒服，他干脆身体前倾，用手托着腮，盯着面前的江水。郑炫看了看他，说这样不好，你太深沉了，像个思想者。你应该放松，就像个普通钓鱼的人一样。他换了姿势，盘起腿，向江对岸眺望，那里是个小山岗，有几户农舍。郑炫不说什么了，他脱掉鞋子，卷起裤腿，试探着往江里走了几步，水不深，还没及到他的膝盖，他转过身面对着黄友欢拍了起来。片刻后，他朝徐怀玉招了招手，镜头也转了过去。徐怀玉晃晃悠悠地走过来，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像是忽然注意到了他，走到他的旁边坐下，看着他伸向江里的竹棍。黄友欢瞥了他一眼，略有点不满的意思，仿佛无端地受到了打扰一样，他不为所动，黄友欢也不理他了。大约过了两分钟，黄友欢把酒瓶从江里拖出来，咬掉盖子，用手掌擦擦瓶口，喝了起来。喝到一半，他发挥了一下，把酒瓶递给一旁正瞪大眼睛看着他的徐怀玉，他摇摇手，拒绝了。黄友欢接着喝光剩下的酒，把空酒瓶放到地上，站起来拍拍屁股走了。徐怀玉捡起地上的酒瓶，看了看，又用鼻子对着瓶口闻了闻，然后使劲把瓶子扔到江里去，他也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

    郑炫评论道，还不错还不错，特别是你把酒瓶递给他喝那一段，有点创意，再拍一遍。黄友欢问为什么还要拍，郑炫说你不懂，拍片子都这样，反复拍好几遍，选出其中最好的。那就再拍吧。酒没了，黄友欢回小店去买。他买好回来发现徐怀玉不见了。他问郑炫，郑炫不答。

    那个小男孩正站在小店门口注视着他们，他问黄友欢，叔叔，你们在拍电影吗？黄友欢说是啊，是在拍电影，我叫姜维，那边是诸葛亮。小男孩显然不知道姜维和诸葛亮是谁，没有任何反应，黄友欢也觉得自己的话有点蠢。姜叔叔，小男孩叫他，你们干吗不到村上去拍，村上人多。黄友欢说我们的电影不需要人多，你的父母亲呢？他们下地干活儿去了，小男孩说，姜叔叔，你们的电影里有坏人吗？他笑了，没有，我们的电影里都是好人。那是爱情电影吧，小男孩说。嗯、嗯，也不算，黄友欢想着该怎么跟他解释，可又想不出来，连他都不知道他们拍的这是什么故事，又怎么能向他解释得清呢。这时郑炫在江边喊我：你干吗呢，快点啊。来了，来了，他摸了摸小男孩的脸，有点抱歉的意思，因为没能告诉他自己拍的是什么电影。他买了四瓶啤酒，以备郑炫要多拍几遍。

    又拍了一遍。这回只有黄友欢自己发挥了一下，他心里惶恐，没有总是坐着，而是坐坐站站，又手搭凉棚向江中的轮船眺望。没有了徐怀玉，不知道等下接过他的酒瓶喝了两口酒，才又把酒瓶递还给他该怎么拍。这时，郑炫一边透过摄像机上的小屏幕看着，一边想了想，说，不行，缺少了一种宁静和安详之感，动作还是不要太多，来，像第一次那样再拍一遍。

    正要拍第三遍，从他们来的路上相反的方向，走过来两个像是从城里来游玩的姑娘，一个穿着裙子，一个穿着牛仔短裤，两人合打着一把遮阳伞。黄友欢一看来了精神，大声咋呼起来：我早说了，咱们这片子就是缺少女的，要是有个女的，效果肯定要好多了。郑炫说那好呀，你叫那两个小姐也过来拍。黄友欢马上朝那两个姑娘挥了挥手，喂，你们愿意过来拍片子吗？她们站住了，看了看他们，两人像是低声商量着什么，接着继续向前走去。郑炫阴着脸对黄友欢说，你把她们吓跑了。黄友欢腿在发抖，但还是说可惜可惜，要是她们来拍就好了，然后一起吃饭，一起玩。郑炫说没准儿她们也住蒙古包呢，说不定晚上回去还能再碰上她们。然后说快干活儿吧，天不早了。

    拍完第三遍，黄友欢往草地上一躺，说，不拍了吧，头都晕了。他空肚子灌下三瓶啤酒，的确有点晕晕乎乎的了。你看你，郑炫说，一点敬业精神都没有，你以为当演员那么容易呀，也要吃苦的。我说你要是拍十遍，我不能也灌十瓶啤酒下去啊，那我非醉了不可。郑炫说好吧，不拍了，光线也不行了，咱们歇一下就去吃晚饭。

    郑炫和黄友欢两个人在旁边的草地上坐下，他们把剩下的两瓶啤酒打开，一人拿着一瓶喝了起来。他们谈起刚才的拍摄，黄友欢开始自吹自擂，说自己的表演如何如何到位，简直就是直奔奥斯卡最佳男演员而去了。郑炫说你别给自己壮胆了。郑炫还说你们俩的表演都勉强还说得过去啦，没什么好比的，要说好，还是我这编剧和导演好。说到这儿，黄友欢算是小小心安了一下，又开始琢磨起这故事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他们聊了一会儿拍摄的事。郑炫喝下了半瓶酒，他有点兴奋，又跟他说起了别的事情。他说他这次回来之前，先去素贴山区玩了一趟，住在一个叫狗子坝的古镇上。那里空气清新，景色极美，四周山峦起伏，湄公河的支流嘉江就从镇边流过。江上还有一个古代修建的古坝，全部由青一色的大石板垒砌而成，叫狗子坝，镇名由此而来。

    郑炫住在一户渔民家。傍晚，吃过饭后，郑炫雇了一条渔船，坐在上面溯江而上，浏览江中的景色。船划到一处江面，郑炫看见紧贴着水面有一个用竹竿搭的长方形的架子，架子两边各站着几只鱼鹰，一动不动。那些鱼鹰嘴尖脸瘦，身体灰暗，圆睁小眼望着水面发呆，每只看上去都是那么孤苦伶仃。郑炫问渔夫，这么晚了，为什么不让鱼鹰回家。渔夫说，鱼鹰这东西腥得很，不能养在家里，否则一家人包括左右邻居都会腥得受不了的，所以只能把它们拴在江上。那这些鱼鹰就总是这么站在江上呀，郑炫又问，一年四季都是这样吗？渔夫说是的，除了捉鱼的时候把它们解开，捉完鱼就一直把它们拴在江上。渔夫见郑炫对鱼鹰好像挺有兴趣，接着又说了下去。

    鱼鹰的肉因为太腥，是不能吃的。曾经有人不信邪，吃了鱼鹰的肉，结果浑身上下都腥得要命，很多天也去不掉，别人都不敢靠近。鱼鹰通常能活二十几年，但过了二十岁，鱼鹰就老了，不能抓鱼了。这时候心肠好的人，还养着它，给它点小鱼吃吃。不过一般的人都是把它活埋了，因为肉不能吃嘛，留着它也没用。

    天哪，黄友欢想道，鱼鹰的命可真苦啊。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凄风苦雨的寒冬，这玩艺儿永远就这么站在江上，一站就是二十年，到头来却落得个被活埋的下场。

    夜里，外面下雨了，黄友欢睡不着，听着滴答的雨声，想着黑暗中那些站在江上的苦命的鱼鹰。

    郑炫说完了苦命的鱼鹰，对黄友欢说，走吧，咱们去吃晚饭。他们站起来，沿着江边向回走去，想想还有一顿多么丰盛的农家饭在等着我们，真让人愉快。黄友欢的头还是有点晕晕乎乎的，走起路来步子也有点发飘，不过感觉很舒服。他扭头看了一眼，那个小男孩还站在小店门口望着他们，他向他挥挥手，说再见了。夕阳西下，天边呈一种玫瑰色，大片的江水被晚霞映红了，一只无人的小船拴在岸边，随着江水摇动着，发出咕咕的声音。一阵略带潮湿的江风迎面吹来，仿佛给他微醺的头脑带来了灵感，忽然间，他一下子明白了郑炫拍的这个故事的意思。这意思是那么简单明了，也是那么深刻……也许，这意思并非是郑炫本来想要表达的，而仅仅只是黄友欢的理解，但此时此刻，这已经完全无关紧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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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出逃

    黄友欢回到自己家里，一连几天都没有睡好。他发现自从和郑炫到江心洲拍片之后，他回来后就有点心率不齐，偶尔还会有心悸。他明白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苦于没有办法处理。他也不敢去找郑炫，毕竟拍好的片子在人家那里，人家想拿就拿出来，不想拿就不拿出来，拿出来的能是什么东西，都是人家说了算。但后来郑炫还是会经常喊朋友们出来聚聚，大家也发现少了徐怀玉，偶尔问起，郑炫就说他被送往一个很远的地方当差去了。他面色阴沉，大家就都不再追问，加上徐怀玉有时候确实也是招人厌，也没人真正关心他的下落。朋友圈慢慢又加入了一些新鲜血液，大家还是照旧，玩得开开心心，仿佛时光笼罩着他们这个特制的游戏集团一样。直到2000年夏天。

    2000年的夏天，天热的不得了。马路上的行人比往年少了一大半，除了不得不在户外活动的一些人，大部分都躲在空调下或者屋子里。速蓬沙的皇家陆军学院三分院到苏梅岛来招生。得到消息，黄友欢马上到他们的驻地西青川去报名。前后一共招了三十几个人，大部分是男的。他们这些学员在跑马场集中后，军训了两个星期，淘汰了几个人。然后集体步行一个多星期来到徐道，再从徐道坐火车到曼谷。三分院就在曼谷南郊的奎海，距大皇宫大约四十来公里。但是，并没有马上安排他们到奎海报到，而是先到西边君方地的百鸡殿进行文化训练。训练结束，从百鸡殿赴奎海期间，又在皮艾城北的桑爪子住了一阵儿。在此期间，三分院又从几个大学内招了少量学生。

    黄友欢他们大队来了三个个插班生，其中一个叫连普提，来自马德望的菩萨市。连普提是警校淘汰的学生，正是从连普提那里，黄友欢第一次听说了警界和警官学院的情况，知道最近的大游行之后，已经有大批年轻人脱离军队加入警界了。连普提跟黄友欢睡上下铺，晚上熄灯，连普提没少跟他说起警界的事儿。黄友欢挺纳闷儿：“那你为什么没留在警察系统，反倒来曼谷上三分院？”

    “那时你没去过，警院生活太苦……”连普提那些天正好感冒，他的马省口音听起来像破烂的风箱。他告诉黄友欢，从实力上看，在泰国目前的形势下，警界比军队差得太远了，将来成不了气候。那个时候，像连普提这样实用主义的想法，在年轻人中是很主流的。

    上了三分院，黄友欢对军队的运作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尤其是他实际生活中接触的军官，从他们身上折射出的军队管理的种种弊病，他开始反感和失望。和精神上的苦闷相比，生活条件的艰苦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何况，世上居然有不花钱就能上大学的地方，那他为什么不去投警呢？

    尽管志向不同，但黄友欢跟连普提处得不错。寝室里，他们可以无话不谈。连普提说，他有个叔叔在佛统府，是个大老板，经常和一些警察打交道。黄友欢就跟连普提要了他叔叔的地址，还让连普提给他写了封介绍信。这事儿，连普提当然不能跟任何人说。

    2001年春天，黄友欢向上级请假，说要进城看病。因为此前黄友欢心律不齐，生过大病，差点儿没了命，所以没费任何周折就获得了批准。照着连普提给的地址，黄友欢找到了他的叔叔，由此人领着和一个警署的署长见了面。署长大致了解了情况，便派人又领着黄友欢半夜过了军队的岗哨。到了曼谷，把他交给了当时还是副警督的陈新。陈新把还穿着一身军装的黄友欢留了下来，吃了饭，给他换了一身洗干净的便装，又带他到了迷峪口。在这里，他见到了曼谷来的一位于处长。

    于处长二十六七岁，挺瘦，衣着整洁，穿一身合身的警服，看上去神采奕奕。他说话很客气，拿个笔记本，一边问黄友欢，一边在本子上记着。他问的，无非是黄友欢的个人经历、三分院的情况，以及他来警界的理由。

    “那我什么时候能来你们这里？”等于处长放下笔、合上笔记本，黄友欢迫切地问道。

    于处长是帕尧口音：“你还是先回三分院吧，回头我会派人来找你。现在，还不方便让你来警校。”

    黄友欢急了，他瞪大眼睛：“为什么？我说的句句是实话，不信你们可以调查呀！”

    “我也没说你说假话呀。只是警校现在不招生，你去了也没地方待。放心，回头我会派人找你的。”于处长始终是温和的笑容。不过，黄友欢觉得，他的笑是居高临下的。这种笑，让他觉得心里没底。他千辛万苦地穿过军队的封锁线，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呢？

    在黄友欢的印象中，2001年的春天，周围已经暖风拂面、桃红柳绿，这里却乍暖还寒，水稻还没有拔节抽穗，空气里弥漫的是车前草、艾草和芨芨菜混杂的气息。这次出行，被黄友欢视为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挫折。于处长让人把他“护送”出卡哨的时候，他鼻子一酸，眼泪竟然流了下来。

    回到三分院，黄友欢一直盼着于处长派人来找他，可是，等到毕业也没见有人来。

    2003年春天，三分院二十五期学员毕业，黄友欢被分配到驻扎夜丰颂的第二十六军，在合成营突击连当了一名副排长。不久，听说部队要开拔，但不是往前走，而是要撤回。黄友欢更加失望。当初上军校也好，后来想去警界也好，黄友欢都是为了上前线报效国家。可现在撤了回去，还到哪儿去打敌人为国效力？于是，黄友欢下决心打算离开这支部队。

    离开这里，能到哪里去呢？这个问题困扰着黄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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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边界

    有时候还真的是瞌睡了就会有人递枕头。黄友欢思来想去，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去处。想走，急得不得了，但是一下子找不到去处，都快要上火了。这个时期，黄友欢和过去的同学、朋友联系就比较多。其间，黄友欢从同学那儿弄到了两本影响他一生的书，一本是格雷厄姆的《聪明的投资者》，另一本是约翰·葛瑞宾的《深奥的简洁》。那时候，黄友欢才二十多岁，嘴上没个把门的，动不动就跟军队里其他人大谈“价值投资”、“量化交易”、“杠杆加杠杆”、“投机最终将由投资取代”。如果说这种思想倾向只是让人觉得他是个另类，那么，指名道姓地骂当官的贪污腐化，就要得罪人了。

    2003年底，二十六军要组建一个新兵团，营里抽黄友欢带十几个老兵班长去接新兵。途经集原的萨克迪时，黄友欢瞅个空子跑了。也许，上级早就对这个异己分子不放心，黄友欢没跑多远就被五花大绑地抓回来。团长姜元特要把黄友欢当场枪毙，幸好营长格德出面说情，才把他关进了集原监狱。

    黄友欢的命运和他喜欢的《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十分类似，每到危难时刻，就有贵人出手相助。黄友欢面临牢狱之灾的时候，军队的一个朋友把他救了。

    当时为了防备缅甸过来的难民，暂编三十一旅有一个营驻扎在泾川，黄友欢的同学李杰在这儿当侦查排长。跟黄友欢同岁，帕尧难府人。那么，难府与披蓬相隔多远呢？也就六十公里，现在同属帕尧省。俩人都是一个口音。不仅是同乡，俩人还特别对脾气。当初驻扎在百鸡殿的时候，三分院的黄友欢和三十一旅的李杰经常一起打麻将。本来就是老乡，又有共同的爱好，他们俩的关系当然是“杠杠的”。听说黄友欢被关进集原监狱，李杰比他还急，赶紧花钱活动关系把他给弄了出来。

    还是在三分院的时候，时任皇家海军军委会参谋部长坤里山曾来到三分院校阅。海军的白崇禧本来对陆军就不以为然，赶上二十五期学员招生时，时局大乱，生源紧张。不得已，只能放宽条件。否则，像黄友欢这样没一点基础的，怎么可能被选上？

    坤里山嫌速蓬沙招来的学员质量不高，组织了一个庞大的考试团到曼谷来搞甄别考试。这一下，各分院都慌了神，赶紧相互之间借兵，就这样，还是查出了上千名不合格的学员，二十五期学员六成都被淘汰，黄友欢所在的十二总队被取消，并入十七总队。那些被勒令退学的学员认为自己上当受骗，跑到驻地请愿。速蓬沙在李家塬和韦吉岭设了两道防线，抓了几个闹事的，余下的大部分送到离石桥不远的金岭营房补习文化，叫“特科”。这些人最后也发了毕业证。

    黄友欢、李杰有个被淘汰的军校同学陆强君在武里南省告稳县政府当了秘书。陆强君也是难府人，之所以能到告稳干上这差事，是因为他跟告稳的齐县长是老乡。通过陆强君介绍，2004年初，齐县长把黄友欢安排在告稳县新建镇的私立三明中学教外语和地理。

    本来以黄友欢的个性，也不会安心待在偏远的新建镇教书，但黄友欢在这儿待得却挺踏实。其实，他是被一套书迷住的。黄友欢喜欢看书，来到这儿，就去泡学校的图书馆。没想到，私立三明中学的图书馆里居然有一套《巴菲特全集》，而且是没人翻过的新书。书只能在图书馆看，不让借出去。于是，黄友欢天天晚上泡在图书馆，直到管理员下班才回宿舍。

    就是这时候，李杰的前妻丽莎带着孩子找到了学校。丽莎来告稳，其实是冲着黄友欢和陆强君俩人来的。在军校，李杰跟陆强君的关系也非常好。别的同学都在部队里，多是排长一级，丽莎觉得没法儿去；唯有黄友欢和陆强君没在军队，而且还都在告稳。李杰不愿意搭理丽莎，但看在孩子的份上，他们俩接纳了丽莎。一下子多出三张嘴，黄友欢和陆强君的负担就重了。陆强君帮忙在县城租房，把娘儿俩安顿下来；黄友欢又请齐县长帮忙，让他在新建镇粮管所兼了个库管员的差。

    年后开春，也就是丽莎带着孩子投奔黄友欢、陆强君不久，游行席卷全国。学生们甚至占领了首相府。受此影响，泰国南部的货运铁路系统大裁员，黄友欢又遇见了另一个同学宁有其。

    和陆强君一样，宁有其也是半道离开三分院的二十五期“特科”学员。当军官不够格，可宁有齐却是个有才华的国画家。两年前，年纪轻轻的宁有其居然办过个人画展，他的一些画作上还有卢荫寰的题诗题词。那时候，卢荫寰非常著名，属于泰国艺术界的耄耋名宿。

    一切都乱糟糟的，靠画画宁有其当然养活不了自己。他工作的地方是真坊铁路机车修造厂，铁路一裁员，宁有其只得自谋出路。真坊离告稳不远，他和陆强君、黄友欢经常见面，和丽莎娘俩也熟悉了。不久，宁有其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服装设计公司做美工。他是个很善良的人，对丽莎娘儿俩很同情，经常给她们捎钱捎粮，等于和黄友欢、陆强君一起养活他们。宁有其和丽莎之间逐渐有了好感，2005年春，两人结了婚。从此，丽莎娘俩在告稳安顿下来。而宁有其、丽莎的家，也成了日后黄友欢一个重要的落脚点。

    一次，黄友欢到真坊找宁有其。宁有其没在，黄友欢就去附近的文化馆翻阅报刊。结果，他看到最近出版的《南部报》上有一篇《皇家警察学院参观访问记》。文章详细地介绍了皇家警院的情况，特别是警察大学不拘一格收学员的报道。黄友欢的梦想被再次点燃。

    黄友欢有个朋友，在告稳税务局当职员。此人和黄友欢一样，早就向往警界。五月的一个周末，黄友欢找到那位朋友，两人密谋投奔警界的事儿。此时，陆强君已是三十一旅参谋处的作战参谋，随部队驻扎在武里南的占迪山。黄友欢专门去了趟占迪山，让陆强君赶紧他找路子去警界。

    黄友欢的军校同学段金宝跟黄友欢也是死党。段金宝是颂猜人，一张嘴，“喝酒”就成了“嘿酒”。在三分院时，黄友欢大病一场，在身边天天照顾他的人就是段金宝民。段金宝分到了武里南保安团，因为是杂牌部队，他倒是很快当了连长。黄友欢给陆强君写了封信，约他到告稳来，还是商量去警界的事儿。段金宝的朋友老吴也在保安团当连长，他的部队就负责看守占迪山与边区交界的地带。6月份，陆强君回信，让黄友欢去找老吴。

    见了陆强君的信，老吴对黄友欢和他的那位朋友挺热情。可一听他们要从他的防区去警界，老吴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们这儿查得特别严，要是敢把你们放过去，你们前脚走，后脚长官就得把我抓起来。”接着，老吴给他们出主意，“我认识一个启安的老汉，经常背上棉花去那边换东西。你们要是真想去，可以花些钱，让这个老汉把你们送过去。”

    老吴说的这个办法，和黄友欢第一次去警界的路数类似。黄友欢觉得，这个办法应该靠谱。于是，他和那个朋友分头进行准备。朋友负责筹集路费，黄友欢负责搞情报。当时，武里南还驻扎着一个团的美军。黄友欢通过同学关系，对这个团的驻防情况进行了解；再到李杰，告诉他自己已经有了去警界的路子，让李杰把三十一旅负责的封锁线的情况告诉他。他把弄到的这些情报整理成一份材料。

    等这些准备工作都完成，七月初，哥儿俩来到占迪山，跟老吴会合后，雇了三头毛驴骑上，去了启安西北角的一个村子。老汉五十来岁，又黑又瘦，个头只有一米五几。一见面，老汉就把自己的烟袋锅让给老吴抽，看上去两人很熟。老汉收下钱，说当晚就走。

    半夜，老汉领着黄友欢二人悄悄出了村。一路爬沟越岭，时而伏在地上一动不动，时而猫着腰一路小跑。黄友欢二人早就晕头转向，分不清东南西北。就这样走了三四个钟头，天麻麻亮，玉米地里突然冒出几个端枪的人：“站住！干什么的？”

    黄友欢不由得浑身冰凉，心说：完了。不料，老汉笑呵呵跟端枪的人打招呼：“别开枪，自己人！”又跟黄友欢二人说，“咱到地方了，他们是警界的民兵。”

    听老汉说明了来意，民兵们对黄友欢二人挺热情，把他们领进了附近的一个村子歇着。天光大亮后，黄友欢二人被带到了县警署，一个自称情报部长的小伙子安排二人住下，并给他们介绍了附近的一些情况。原来泰国上一任总理因为亲美和贪污腐化，引起全国性大游行，现在已经被迫辞职。他下台后泰国政治组织林立，都觊觎总理宝座。经过一段时间的角逐，在各派整合之下，渐渐分化为两个完全对立的政治集团。左派反对美国，主要代表城市中小阶层和农民的利益；右派支持美国，主要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军队支持右派，而警察和行政机构支持左派，全国虽乱，但在各自派系内部的地盘，却比较平静。危险主要发生在各自争夺的地区和交界处。

    黄友欢二人住了一宿，被情报部长派人送到了曼谷郊区的一个小镇。见到小镇计划处的一位干事，黄友欢递上了之前让情报部长看过的那些情报。接着，黄友欢的情报和他们二位一起，被转送到曼谷保安处。曼谷保安处处长由左派曼谷地区地委副书记惠德兼任，副处长就是后来担任过泰国内务部副部长的情报专家郎建明。

    接待黄友欢二人的，是保安科的黎科长。黎科长让黄友欢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写自己过去的经历，以及来边曼谷有什么诉求。要说诉求，他们二人都一样，就是想到曼谷去上警校。可材料交上去之后，黎科长以上级的名义告诉黄友欢，和他一起去的那位朋友可以留在曼谷；而他呢，还得回去。

    “你是三分院毕业的，懂军事，在速蓬沙的部队又有这么多同学关系，组织上认为你有做情报工作的条件。曼谷正缺你这样的人才，也缺这方面的情报。经研究，组织上决定要你回武里南做地下工作。”

    听了这话，黄友欢一脸失望。有了第一次来曼谷和那位于处长打交道的经历，黄友欢猜测，眼前黎科长又在跟他玩太极推手。黄友欢看出他在想什么，拍拍他的肩膀：“不是立即回去，你要先在这儿接受培训。这工作可比你到曼谷上警校重要得多。你先住下来，咱们慢慢聊。”

    这天晚上，黄友欢就住在黎科长的房间里，两人聊了个通宵。黄友欢没想到，这位年轻的干部居然跟自己如此义气相投。虽然做的是情报工作，但黄友欢能感觉到，黎科长对他的真诚是不掺半点儿假的。

    住下来之后，黄友欢从别人口中得知，黎科长在曼谷南区可是有“黎才子”之称的。他是那空沙旺人，大学毕业生。在当时那个年代，这已经是货真价实的知识分子了。在培训的两个月里，黎科长指导黄友欢读了大量理论著作，把黄友欢领进了左派的大门；在情报工作方面，黄友欢还是个门外汉，黎科长则安排黄友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2005年7月12日，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努力，左派推举的总理候选人他信终于成功当选总理。这是泰国历史上首次由左派联盟组织推举的候选人当选。消息传来，全国左派地区的人民都以狂欢的方式庆祝着这一来之不易的胜利。即使在偏僻的山沟，欢呼声、爆竹声、敲打搪瓷脸盆的声音也是彻夜不息。担心支持右派的军队死硬分子发难，黄友欢在北边山坡机关驻地接受封闭培训，即使在这样的欢庆之夜，他也不能下到坡底去。听着远处的喧闹声，黄友欢静静地坐在北山坡的窖洞前，任眼泪肆意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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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奈

    泰国作为一个东南亚非常重要的国家，其政治体制的历史传承很有意思。拉玛七世国王统治期间，泰国从君主专制政体转变为君主立宪政体。1932年6月，人民党发动政变，建立君主立宪政体。1938年，銮披汶执政，泰国国王于1933年退位，由他的侄子阿南塔·玛希敦国王继位拉玛八世。1939年6月由暹罗更名为泰国。1939年起实现民主政治制度。1946年6月9日拉玛八世在王宫不幸遭枪击身亡，而王弟年仅19岁的普密蓬继承王兄王位，成为拉玛九世。

    但是在实际执掌经济与民生大权的总理之位，却时常受军队与警察系统的干预。不过从整个东南亚的局势发展来看，也不算稀奇。

    一场大雨过后，黄檩树上的老叶子就落尽了。离开曼谷前，左派曼谷专署的周专员和黄友欢谈了话，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临别，周专员紧握黄友欢的手，用力地摇了摇：“我们等着你立功的好消息啊！”

    2005年11月上旬，黎科长领着黄友欢先到了色曼县。黎科长叮嘱他，如果能够进入速蓬沙司令部之类的要害机关当然好，如果做不到，也不强求，要根据条件量力而为，也可以专门去收集封锁线上的情报。除军事情报外，其他有价值的情报也要收集。

    第二天，黎科长委托一个做买卖的曼谷人把黄友欢带出封锁线。黎科长紧紧握住黄友欢的手：“好兄弟，多保重！也许，咱们要等到胜利才能见面了！”

    2010年6月，《泰国时代报》派出高级记者曾专程赶往清莱，采访已经担任泰国皇家警察总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黄友欢。黄友欢的家位于昆仑湖路一个普通社区里，见到黄友欢时，他右臂还缠着厚厚的绷带，但思维敏捷，有问必答。只是因为刚刚出院，身体还比较虚弱，不能太长时间讲话。采访中，黄友欢提到2003年春天去曼谷的那段经历时说：“后来，我到曼谷警察厅报到时，跟接待我的情报处秘书覃静华说起过这事儿。”走南闯北多年，黄友欢的泰语已经听不出什么难府口音。“我说，我参加警界工作的时间应当追溯到2003年春天。可是覃静华善意地提醒我，不要再提这段经历。”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对别的事情可以不计较，但对自己参加参与战斗的时间却非常在意。覃秘书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因为没人能证明我的经历，就等于没人能证明我的清白。这方面有很多惨痛教训。何况，我只知道接待我的人是曼谷来的‘黎科长’，连人家的名字都报不出来。”黄友欢声音不大，说话时，特别长、特别浓的一字眉在轻轻地抖动。

    实际上，那次审查黄友欢的人，是当时曼谷保安处南区检查站站长薛利正。在情报工作方面，薛利正是曼保（即曼谷特区保安处）的一位干将。于海、陈新等人，都是经他的手才成为警界中的传奇人物。2004年，正值曼谷两派开展清理异己运动。“清理反叛者”过程中，刑讯逼供很严重，很多一腔热血投奔曼谷左派的青年学生被打成了奸细。像黄友欢这样有军队背景的，多半也是这个结果。

    “听了覃秘书的建议，我从此守口如瓶，再没跟人提起过这段经历……”说到这里，黄友欢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我胸闷，要吸氧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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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眼花撩乱

    在黄友欢的人生经历中，郑炫给他上的第一课，就是要提防别人。既要提防对手，也要提防朋友。可惜年轻的黄友欢对这个道理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和成长类似，人的意识和理念都是螺旋式上升的。不过黄友欢因为经历的关系，比其他人更具有典型性罢了。

    黄友欢给上级留的固定联系地址中，有一个是“武里南邮政储金汇业局张瑜生转”。张瑜生是何许人呢？

    张瑜生，泰国帕尧桂格里州人，比黄友欢年长两岁。如果生在和平年代，张瑜生可能会前途无量，因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学霸”。张瑜生毕业于帕尧的省立第一高中，那会儿，能从偏远的桂格里考到省立高中的可没有几个。张瑜生考上高中后，正赶上全国各地派系斗争，学校的外语课由英语改成了俄语，张瑜生的英语、俄语都很棒。高中毕业，再想上大学，不行了。国家正经历离乱，还有哪儿的大学能正常招生呢？张瑜生为前途发愁的时候，机会来了：他被委任到林泉县当县长！

    林泉就是现在的金鸿县，与张瑜生的老家桂格里是邻县，泰国近代史上好几个名人都是金鸿人。高中毕业就能回邻县当县长，这不就是衣锦还乡吗？但那得看是什么年代、谁封的官。张瑜生的这个官，是右派旗下的帕尧省政府任命的——实在是人才匮乏，右派政府才跑到省立高中拣学习好的毕业生任用。

    张瑜生是“学霸”，却不是书呆子。他当然知道，当这么个县长，就是把左派彻底得罪了。从学校老师那儿一得到信儿，他就知道大祸临头，唯一的办法就是脚底抹油。张瑜生一路往不作乱的地方逃，一直跑到武里南才安顿下来。因为有文化，他先后在武里南湖大酒精厂当过技术员、在黎随县第一中学教过书，2002年，张瑜生考取了泰国邮政储金汇业局的邮务佐，捧上了当时那个年代格外珍贵的“铁饭碗”。

    邮务佐是个什么职务呢？这就得说说泰国各个时期的邮政管理。以中国近代邮政发祥地上海为例，职员序列从上至下为邮务官、邮务员、邮务生；实习生序列包括拣信生、信差、听差、额外听差；而工人序列包括邮差、邮役、杂役，总共十等。邮务长、副邮务长，1936年起改为局长、局长帮办，属于政府的特任官员，不在此列。1928年起，邮务官、邮务员改称甲等邮务员，邮务生改称乙等邮务员，拣信生改称邮务佐。

    邮政人员的薪水是按照职务等级确定的。1925年，一个刚入邮局的信差工资为银元14.5元，资深的信差最高工资为37.5元。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市面上一袋二十五公斤的面粉是两块多钱，一斤上等苹果约两角左右。如此算来，只要当上信差，解决一家人的基本温饱不成问题。信差还是低阶职员，邮务员的薪水就更高了。因此，邮局的差事在那时十分吃香、竞争激烈，报考邮务员、邮务佐，门槛相当高，甲等邮务员需大学毕业，乙等邮务员要高中毕业，邮务佐至少也得初中毕业。在那个年代，初中毕业的人就算得上知识分子了。

    名牌高中毕业的张瑜生当个邮务佐，当然有点儿小小的屈才。但颠沛流离中，能有个稳定的生活来源才是最重要的。2003年初，他又考取了邮务员，同年5月，被调到告稳专区邮电局任分局局长。不过，这个时候升官和高中毕业时升官情况类似——当然，这都是后话。

    黄友欢是2004年通过同学李杰认识张瑜生的。张瑜生为人正派，乐于助人，又有文化，和好读书的黄友欢有很多共同语言。从曼谷回来，黄友欢先在张瑜生这儿落脚。张瑜生经济比较宽裕，能养得起他这个白吃饭的朋友。

    黄友欢弄到的第一份情报，还是来自李杰。在曼谷警占区，黄友欢已经把李杰的情况如实汇报给上级。李杰和他一样，是在警占区挂了号的情报员。从警占区回来后，黄友欢从告稳给李杰写了信，两人相约在丰巴县城见了面。这时候，三十一旅已改编为暂编第一六四旅，旅部设在丰巴的西里堡，李杰在旅部参谋处当参谋。在旅馆里，李杰连夜写了一份关于暂编第一六四旅的详细报告，还画了一幅兵力分配图。黄友欢通过之前约定的方式，将情报送了出去。

    2005年2月，张瑜生捎给黄友欢一封上级写来的信。黄友欢、李杰的情报受到了组织的肯定，组织上让黄友欢尽可能多地了解封锁线上军队的情况。于是，黄友欢来到丰巴西里堡，住在了李杰家。

    其时，李杰刚二婚不久。他妻子梁克蓉比他小五岁，清迈人，离乱期间跟着她二姨跑到了武里南。2001年，梁克蓉从清迈省立第三女子中学初中毕业，到达佩县小学教书。梁克蓉在省立女中的时候有个同班同学叫陈晓慧，素猜灵谷人。女中毕业后，陈晓慧又上了清迈省红十字会高级护校。寒假期间，陈晓慧来丰巴东西里堡找梁克蓉玩，正好黄友欢也在，四个年轻人过得特别开心。一年后，黄友欢和陈晓慧结了婚，从此风风雨雨一起面对。

    李杰在参谋处的同事里有个少校参谋贾顺奎，是三分院二十四期的，算是李杰、黄友欢的师兄。贾顺奎是帕尧金森县人，和李杰租住在一个院子里，也有家小。军队里，最铁的圈子无非老乡加同学。贾顺奎比李杰资历深，平时对这个帕尧老乡比较关照。两家住在一个院子，谁家吃点儿什么好的，肯定要给另一家分些尝尝。经常接触，黄友欢发现贾顺奎跟他们是一路人，对于军队的腐败也是一肚子牢骚。贾顺奎的军校同学，有好几个在武里南下面各个县保安团当团、营长，就驻扎在军管区与警占区的封锁线上。黄友欢以找工作为名，让贾顺奎给他几个保安团的同学写了推荐信。黄友欢提上礼物挨个儿去请，酒桌上，把他们的兵力配备以及调动情况都弄到了手。

    黄友欢在百鸡殿培训时认识了披沙分区保安分处秘书金学峰（后来曾任武里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后来金学峰告诉郑琏，当初他们提供的封锁线情报，对警占区人员出入封锁线以及物资交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杏黄了，稻熟了，转眼间进入6月份。黄友欢骑着辆借来的自行车，三天两头往外面跑。一天，他刚回到西里堡李杰家，李杰、贾顺奎面色严峻：“你让人盯上了，赶紧走。”

    参谋部的情报参谋元二任是“军调”的人，专门负责调查军队中的异己分子。因为李杰、贾顺奎的关系，跟黄友欢也认识。表面上，他也跟黄友欢嘻嘻哈哈，但他早就开始怀疑黄友欢了——一个军校毕业生，不在部队干，也不在外面找工作，整天闲住在李杰家，而且老在封锁线上转悠，不是奸细能是什么人？有一次酒喝了，元二任很得意地把这事透露给另一个情报参谋秦文俊，说已经向上级汇报，准备把黄友欢抓起来。秦文俊跟李杰关系不错，如果黄友欢被抓，李杰当然脱不了干系。眼看朋友要遭大难，秦文俊赶紧找机会通知了李杰。

    黄友欢没敢耽搁，马上去了武里南。他的新落脚点在棉线公司武里南分公司北院门门市部的章青方那儿。

    棉线公司是曼谷银行旗下武里南分行经营的一个附属企业，成立于1990年，主要经营棉纺织业。由于资本雄厚，又有曼谷银行所属的泰国棉业公司做后盾，周围一带的好棉花绝大部分都收到了棉线公司的打包厂里。公司成立后短短两三年内，就在曼谷和武里南经办了十三个企业。离乱时期，军管区一共才十几万个纱绽，棉线系统就占了六万多，是当时泰南实力最强的垄断资本。

    章青方也是黄友欢的军校同学，而且不属于被淘汰的那部分，但他毕业后没在部队干，而是到棉线公司北院门门市部做了职员。因为他的推荐，黄友欢成为公司的试用职员，主要工作是为公司所属各工厂采购办公用品。对这份工作，黄友欢很满意。一是有了经济来源，二是可以东奔西跑，有时间去军营以及城防部队找同学聊天，从中收集情报。这期间，李杰两次让妻子梁克蓉来丰巴给黄友欢送情报。为了工作便利，黄友欢还让贾顺奎在武里南下面的金沙市太平巷十五号租了房，贾顺奎的太太申如茵带着孩子住了过来，太平巷十五号就成了黄友欢又一个联络点。

    棉线公司的待遇不错，本来，三个月试用期一满，黄友欢就可以成为正式职员，薪水还可以再涨一大截。可他只在这儿干了一个月，八月下旬的一天，黄友欢正在金沙街头的瓜摊吃西瓜，有人在他肩头拍了一巴掌。一回头，黄友欢看到一张长着一对眯眯眼的四方大脸，一笑，眼睛就没了。嘿，这人是他的军校同学李昆承。

    李昆承是帕尧金桂人，军校毕业后，他被送到曼谷中美合作所接受军事训练，现为交通警察第十五总队的一个中队长。李昆承告诉黄友欢，他们从难府来，准备接手武里南的铁路警务。十五总队有三个大队，其中二大队去了丰谷，三大队将接手临岗关至林泉的警务，一大队将接手虞门至黎川的警务。

    “当个小商人有啥意思呀？军校不就白上了？”听说黄友欢的近况，李昆承深为惋惜，一个劲儿劝说黄友欢加入交警总队。面对老乡加同学的一片诚意，黄友欢看上去动了心。

    李昆承所在的二中队驻扎在盘里。过了几天，黄友欢利用去工厂办事的机会，去盘里找到李昆承，让他写了一封介绍信。拿着这封信，黄友欢到林泉找到了十五总队三大队的马大队长。正是用人之际，马大队长对军校毕业生黄友欢印象不错。他让黄友欢先回丰巴，等着总队批复。

    到了丰巴，黄友欢当然要见贾顺奎。他把要去交警总队的事儿跟贾顺奎说了，贾顺奎一声长叹：“老弟，我觉得你的书都白念了。之前我推荐你去教书，你不肯去；推荐你去《武里南日报》当副刊编辑，你也不去。现在，你在棉线公司干得好好的，却偏要去当什么交警。你当这是个什么好活儿？”

    黄友欢当然不是被李昆承的三寸不烂之舌说动的。他考虑去三大队，是看中这是一个靠近边区的军职，便于收集封锁线上的情报，也便于和李杰、贾顺奎联系。

    不久，十五总队的批复下来了，黄友欢被任命为三大队机枪中队二分队的分队长。到职后黄友欢才知道，十五总队原来是难府的铁路警察，离乱时期后退到南方。“五六”事变后，他们的总监察被软禁，这支铁路警察部队被“军调”收编，上上下下的正职都是“军调”特务。像黄友欢这样只是军校毕业，没受过特种训练的人不多。当然，黄友欢的官也小，不过相当于一个排长。而那些军调系统副职呢，一张嘴都是一股味儿，黄友欢只能强忍着。

    事情的发展出乎黄友欢的预料。到交警总队没几天，突然接到命令，三大队开赴清迈接管北段警务，次日一早就出发。黄友欢肠子都悔青了，后悔不该离开丰巴。怎么办？开小差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知道，他待的地方可是“军调”的特务窝子。且不说交警总队是军事化管理，不请假出不了门，就是逃出去了，他从此就是黑人黑户，没有立足之地。如此一来，他还怎么弄情报呢？但是，来不及请示组织了，他只好先跟着去。

    第二天一早，在火车站，黄友欢正在集合队伍，突然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杰的同事、“军调”特务元二任。他也看见了黄友欢，矜持地冲他点了点头。

    这时，黄友欢又巴不得马上离开武里南了。火车开到前揪岭，也就是现在的雨寄峡，部队下车吃饭，满头大汗的李昆承出现在黄友欢跟前：“你认识元二任？”

    “认识。他跟李杰是同事，俩人不对路数。他是不是又说我是奸细？”

    李杰也是李昆承的同学，黄友欢这么一说，李昆承就明白了。李昆承说，元二任现在调到了警备司令部，发现黄友欢后，他立即找到了马大队长，把黄友欢举报了。“你是我介绍过来的，刚开车，马大队长就把我叫去了。我说，你是我军校最好的朋友，爱看书，有学问，不过一直怀才不遇，牢骚多了些，可能有时候说话不注意场合。不过，忠诚方面绝对没问题。马大队长也觉得这个元二任有点儿小题大做。”

    黄友欢终于稍稍放心。李昆承摘了警帽，他的脑袋像一个散发着蒸气的火车头，一边擦着汗一边叮嘱：“干我们这行，都有怀疑一切的职业病。你以后说话做事还是注意点儿，这里可不比一般的部队。”

    到了钦察，三大队却一直在待命，因为湄公河以东的清曼铁路始终不通，他们无法履职。在钦察驻扎下来，黄友欢马上跟组织取得联系，他提供的回信地址是“钦察市东关华光实业公司会计室姜云飞转”。

    前面提到过，张瑜生流落到丰巴后，曾经在正大酒精厂干过一段。这个“正大”以及另一个名叫“正广”的酒精厂，总经理都是黄友欢一个名叫杨玉泰的同乡，论辈分黄友欢应该管他叫叔叔。经济开放后，企业家们都雄心勃勃地想抓住机会大干一场。杨玉泰看好的地方，就是铁路纵横、交通便利的钦察。他到钦察大办实业，开了个实业公司，自任总经理。杨玉泰以前的总会计师姜云飞是黄友欢的好朋友，这次也跟着老板来了郑州。

    在钦察期间，黄友欢在大街上偶遇军校同学吉可虚。两人都很高兴，找了个饭馆小酌。当然，更高兴的是黄友欢。他听说吉可虚在司令的钦察公署作战处任作战参谋，而且吉可虚还有个当军长的叔叔。

    吉可虚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公子哥儿，人不错，但是个大嘴巴，天上知一半，地上全知道。上军校时，黄友欢有点儿烦他，但这会儿，却特喜欢听他吹。从此，一有空儿，俩人就凑到一起喝一杯。于是，钦察公署的军事意图、部队变动等情报，都从黄友欢这儿源源不断地送了出去。

    因为老乡加朋友的缘故，郑琏和姜云飞的交往也很频繁。姜云飞说，杨玉泰交结非常广，陆军上将坤宾每到钦察，必到杨玉泰家做客。

    2005年12月，坤宾由难府调到钦察公署当副主任，兼任第五战区司令官。坤宾对杨玉泰非常信任，连私人财产都托付给杨玉泰打理。杨玉泰把黄友欢看作自己的晚辈，坤宾来访，从不让他回避；坤宾对这个很有眼色的年轻人也不反感，说起话来不拿他当外人。从此，黄友欢就经常去杨玉泰家，收集到不少政治、军事和经济方面的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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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忘记

    黄友欢所在的三大队，还曾两度守过“萨瓦诺堵口”。说到“萨瓦诺堵口”，就先得说说当年美军轰炸越南。越南战争爆发后，胡志明小道一度成为越南南北两方的唯一物资运输通道。时任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的黎笋向人民军司令官、越南总理胡志明提议，在泰国边境开拓一条新的物资补给线。因为当时泰国亲美，这条线路如能开拓成功，必然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奇效。胡志明批示可以先试试。回来黎笋派去的人汇报后发现，国境小道在雨林中穿行，难以大规模开展，而且派去的部队被泰国军队围追堵截，损伤大半。黎笋大怒，决定扒开湄公河之堤，造成泰国洪水泛滥，以示报复。起初，决堤口选择在缅甸境内但是靠近泰国的地方，这里堤坝较薄，效果应该不错。可这里泥沙太多，扒不开，于是，黎笋命令派去的第六师扒其驻防的萨瓦诺。第六师连扒带炸，终于使萨瓦诺河堤决堤。决堤造成六万多老百姓死亡，三百万亩耕地被淹，缅甸、泰国和老挝三国大面积受灾。越南军政府如此暴行，激起了东南亚国家的一致声讨。黄友欢在的三大队，就是以惨重的代价，延缓了越南军队进攻的脚步，为国民的物资转移赢得了一定的时间。当时黄友欢尚未加入三大队，否则以他的热血性格，说不定早已为国壮烈捐躯了。

    2005年夏天，黄友欢从他在的同学吉可虚那儿得知了坤宾要在萨瓦诺堵口的消息。吉可虚说话总是自信满满，比如，陈述一件新闻，他一定要同时扮演评论员，把个人见解加到里面。这次他对黄友欢说：“三军总司令拉隆将军命令，限三个月把口子堵上，让湄公河回归故道。这一方面是还他炸开大堤的账，另外也是为了对付警察！”

    不过，这回吉可虚说得没错。湄公河故道一线大多数是警占区，萨瓦诺的口子一旦扎上，湄公河回归故道，这片地区又将变成一片泽国。拉隆等于是把“以水制敌”的故伎重演一番，只不过此时，他的角色已经已经由越南人变成了泰国人。

    得到这一情报，黄友欢赶快向上级汇报。此后，郑黄友欢所在的机枪分队先后两次执行过萨瓦诺堵口工程警卫任务。拉隆曾下令限期完成堵口，否则要严办。即便如此，工期还是拖得很长，最后于2006年春天合龙，黄友欢还得到过一枚竣工颁发的合龙纪念章呢。

    从2006年5月起，黄友欢就再也得不到组织上的任何回音了。此时，军队占领曼谷已有两个月。黄友欢无从知道，曼谷南区保安分处的干部们都已经变成了居无定所的游击队员，情报工作全面处于停顿状态。但是，哪怕是出于对黎科长人格上的信任，黄友欢也坚信，组织上不会放弃他。

    不光组织联系不上，李杰、贾顺奎也随所在部队去了多里克，黄友欢与他们也失去了联系。本来，黄友欢在钦察的情报来源，组织上是很感兴趣的。可是，弄到手的情报送不出去，情报就失去了价值。那么，自己还有必要在钦察待下去吗？到了7月份，组织上依旧没有任何消息，黄友欢决心回曼谷南区找黎科长。

    此时，交警总队正在办一个警长训练班，把黄友欢调去当教育副官，负责编制教学大纲和安排每周的课程。黄友欢琢磨，如果此时逃跑，铁路沿线可尽是交警总队的“军调”特务。明白了危险，他就不敢贸然行动了。正为怎么跑发愁时，黄友欢又遇到贵人了！

    黄友欢的军校可真是没白上，他的同学李良信专门来钦察找他。李良信的父亲李幼霖在长官公署教导第三总队第七支队当上校支队长，此时，部队正在昌河店招兵。李幼霖是行伍出身，书念得不多，脑子里装的都是过去封建思想那一套。他让儿子给他举荐个得力的人当副手。李良信听说黄友欢在钦察就专程赶来说这事儿，黄友欢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这是返回武里南最好的办法。

    一个星期六的晚上，黄友欢带了三个亲信的警长，抬着他的两箱子书，坐南下的火车到了马店，当上了第九支队的副支队长。8月份，第九支队就奉命开赴曼谷。

    部队一进武里南，黄友欢就给黎科长跟他约定的后陵、里黎两个地址写了信——黎科长曾经一再交代过，任何时候都不能直接去接头。部队驻扎在广宁一带时，黄友欢请假回了趟丰巴。张瑜生的家小在西木头市太平巷十五号，黄友欢想去看看组织上有没有把信回到那儿。李杰的妻子梁克蓉告诉他，没见有转给他的信。离开西木头市，黄友欢又去启院门找贾顺奎，他那边也没有黄友欢的任何信件。

    在丰巴住了一宿，黄友欢赶到金沙，郑鸿飞那边也一样，没有转给他的信；再折腾到顾阳，找到张瑜生的妻子陈晓慧，情况依旧。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黄友欢不知道该往哪里飘，急得不得了。这工夫，他所在的教三总队已经到了汇川，准备开赴。到了安延，会不会有机会联系上组织呢？黄友欢赶紧追上部队。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竟会以这种方式来到他梦想中的曼谷。

    走到半路，传来了昆宾的暂编第二十五师在曼谷北郊吃了大败仗的消息。这就是8月20日发生在南沫镇北边的王古界战役。李杰、吉可虚所在的整编一五六旅就属于第三师，听到这个消息，黄友欢心情复杂。最好的结果，是李杰、吉可虚被俘，这样，他们就能找到组织。可万一他们死在战场上呢？

    但是，容不得黄友欢物伤其类，大发感慨。他手里的情报还得赶紧送出去。没办法了，黄友欢只能冒险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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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乱世

    部队行进到惠集，正好遇到暂编一三六旅在收容残部。黄友欢过去一打听，居然没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李、贾二位。俩人都好好的，连轻伤也没负，只不过都是灰头土脸。过去，二人收集的情报都是通过黄友欢交给上级的，他们自己和上级并没有任何联系。对他们来说，黄友欢就是上级。见了黄友欢，他们问今后该怎么办。黄友欢心里也没数，只能告诉他们：“等到了安集，我看看情况再说。你们等我的信儿。”

    安集满街都是士兵，黄友欢想不出任何可以联系到上级的办法。除了心情沮丧，他还在为如何回丰巴发愁。从安集到丰巴，沿路都有军队的人在抓壮丁。深更半夜，旅店里熟睡的客人都会稀里糊涂地被抓去，只要是小伙儿，就是店里的店员也照抓不误。如果黄友欢单独往回走，非被抓了壮丁不可。想来想去，黄友欢决定装病，以生病军官的名义住进医院，再争取坐医院的救护车离开安集。

    上军校时，黄友欢曾大病一场。看病时，他认识了军医冯医生。冯医生是难府老乡，曾在曼谷上过学，两人有很多共同语言。等黄友欢病好，他们已经成了朋友。这时候，冯医生正好就在安集的野战医院。找到冯医生，黄友欢突然“病”了，而且“病”得不轻。野战医院是帐篷医院，住不了几个病号。两天后，黄友欢就被救护车转送到后方医院。冯医生给黄友欢写了条子，让黄友欢去找他的医生朋友继续帮忙。结果，回到丰巴，黄友欢甚至都不用在医院里住，只是每个月去领一次薪水，这样持续了半年之久。

    在安集的时候，黄友欢经常和李杰、贾顺奎待在一起。萨索战役中，暂编一三六旅旅长被俘，新来的旅长对贾顺奎很器重，要他担任留守处主任；而李杰这时已不再当参谋，而是调任运输连连长。黄友欢认为贾顺奎的差事不错，可以继续留在一三六旅收集情报；而李杰当运输连长意思不大，应该想办法辞了差事离开军队。

    李杰这个运输连，不是汽车运输，而是骡马运输。因为当时是在山区开战，没有公路，汽车无法到达。他当运输连长时还有个意外收获。在惠集，他捡到了一大批书，有《专业投资原理》、《伟大的博弈》、《巴菲特选集》、《政治经济学》等。在军管区，这些书统统是禁书。李杰知道黄友欢嗜书如命，就利用职务之便给他偷偷运了回来。考虑到这些书如果被查出来会有大麻烦，黄友欢把这些书弄到了沙沟，分别放在李杰和张瑜生家。以后每到沙沟，黄友欢就跑到这两人家里偷偷阅读。在那个离乱萧索的年月，能这样闭门读禁书，真的十分奢侈。

    离开军队，黄友欢先去了开平，不久，李杰也来了。之后，两人多次去惠集，还以贩甘橘、蔗糖的名义去过沙沟张瑜生那儿。去这些地方的主要目的，就是看上级上有没有回信。看到黄友欢混成这样，张瑜生忍不住责备他瞎折腾。这时候黄友欢才跟他说，自己是在给警察那边干呢。

    当时的年月，工作不好找，何况两个开小差的军人。李杰拿出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开了一家小碾米房，两人从早忙到晚。在此期间，黄友欢和陈晓慧领了结婚证。

    2005年5月，眼瞅着稻子就要变黄，碾米房即将迎来一年中最为繁忙的时节。一个挂少将军衔的陆军军官，带着两个随从来到了李杰的小碾房。少将军官四十多岁，红脸膛，帕尧口音，一脚跨进院子就冲黄友欢嚷嚷：“喊你们老板来！”

    光着膀子的李杰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跑出来热情招呼。来人名叫谢振彰，陆军军校三期炮科毕业生，与坤宾等人是同一期的学员。谢振彰原来是暂编一三六旅的少将副旅长，萨索战役之前，他调到联勤总部第五补给区干后勤。现在，他出任第六补给区第三分监部的分监，又回到了开平。当初李杰在暂三十九师当参谋时，和谢振彰打交道比较多，谢振彰对李杰很是赏识。此番他专门来找李杰，是想让李杰去给他当主管人事工作的参谋。

    这简直是天上掉陷饼。只一个眼神的交流，黄友欢与李杰就心照不宣。光膀子的李杰站起来，举起沾着稻壳的右手，给少将分监敬了个标准的军礼：“承蒙不弃，卑职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就这样，李杰重新披挂起来，又成了一个军人。此前，虽然天天在小碾房里出大力、流大汗，黄友欢、李杰对军警战场的局势可是清清楚楚。占领安集仅仅一年，北方战局就急转直下。2005年3月，警方的野战军取得了衡春大捷，歼敌近一万，整编第十九军军长魏云自杀。军方被迫撤出安集，金沙公署的部队被重新编为两个兵团，其中韦辉兼任司令的第一兵团的任务是防护后方，与野战军作战的，主要是惠集公署副主任侯加黎兼任司令的第四兵团。

    联勤总部全称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是军政府国防部根据美国顾问麦克斯的建议，参照美军的后勤体系设立的，统一负责各部队的后勤保障。金川属于第六补给区，其下属的第三兵站分监部是专门为侯兵团提供后勤补给的指挥机关，下辖运输部队、野战医院、兵站、各种仓库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侯兵团的一切行动以及团以上作战单元的驻地，事先都得告诉分监部。能到这儿去当参谋，不就是守住了一座情报富矿吗？

    李杰去分监部上任不久，黄友欢就把碾米房给卖了，在第三十八号兵站谋了个押运员的差事。可是，找不到组织，即使守着一座情报富矿，又有什么意义呢？黄友欢就琢磨着，前方战事如此吃紧，他押运物资到前线补给，没准儿就会被警方俘虏；即使没被俘，他离前线这么近，也应该有机会找到警方。然而，去干了两三个月，却什么机会都没找到。

    对于读书人来说，打发无聊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书。手里的书看完了，就得去买、去借；而看了书，就有了想法，就需要找有共同语言的人交流。因为这样的爱好，无论走到哪儿，黄友欢都会结交两三个书友，在三原中学教书的陈承就是其中之一。

    陈承也是难府人，性格豪爽。此时物价飞涨，学校老师领到的薪水连自己都养不活，瘦得像麻秆的陈承却拉着黄友欢去吃开平老米家的小酥肉。吃完饭，黄友欢要付钱，陈承却不由分说，像打架一样付了账。往回走的路上，两人对军方又是一通臭骂。接住黄友欢的一个话尾巴，陈承突然说：“你有没有胆子投警？”

    陈承告诉黄友欢，他和警占区已经建立了关系。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黄友欢也就挑明了：“我在那边也有关系，但很久没联系了。你能不能帮我带封信过去？”

    当天晚上，黄友欢给上级写了封信。除了汇报他和李杰、贾顺奎现在的情况，黄友欢还写到了自己失去联系后的苦闷心情。从事情报工作之后，他寄给上级的信都很简短，从不涉及个人情感，但这次，他真的动情了。他想，这封信黎科长一定会看见的。

    送出这封信，黄友欢连日来的郁闷一扫而光。不等组织上回信，他就开始行动了。他要让自己和情报靠得更近。

    第三兵站分监部的构成是这样的：分监当然是最高长官，分监之下设参谋长和参谋室。参谋室设主任一名，人事参谋一名，作战参谋三名。李杰担任的就是参谋室的人事参谋。参谋室之外，还有主管汽车运输的交通科，主管野战医院、救护部队的卫生科，主管各种仓库、粮品兵站的粮秣科，负责各种武器仓库和兵站的军械科，负责炮弹、子弹仓库的弹药科等。

    分监部要为侯兵团服务，侯兵团的作战处就要把作战行动及团以上位置及时通知分监部参谋室，作战参谋将补给细节、时间、地点等在作战日志中一一列出，经参谋室主任、参谋长审阅，再经分监批准，由各科具体执行。

    李杰推荐黄友欢出任作战参谋。他本来就是人事参谋，又是谢振彰的红人，他的推荐立马奏效。很快，黄友欢告别三十八号兵站，到参谋室上班了。

    担任作战参谋不久，黄友欢就发现了分监部与侯兵团之间的问题。本来，军队作战具有主动性，而后勤保障部门为其服务，天然是被动的。按常规，兵团作战处应当及时主动地通知分监部，以便不误补给。但在泰国陆军，“店大欺客”是常事儿。侯兵团作战处的人老是一副“老子在前方卖命”的口气，拿分监部当家里的下人使。没辙，分监部只好反过来，主动去联系侯兵团。这跑腿儿的事，就只能是参谋室的三个作战参谋来做了。三个参谋中，齐参谋是黄友欢的同学，庞参谋资格要老得多，年纪也比黄友欢大五六岁，跑腿儿的差事自然就落到齐参谋和黄友欢身上。齐参谋私底下还有些怨言，黄友欢却一句怪话也没有。

    2005年8月至11月，陆军在衡河战役中损兵五万余人。为了遏制警方的攻势，他除了在川沙一线部署两个军之外，还以战斗力较强的四十八军为基础，另拨一个军编为十八兵团，由四十八军军长金振兼任兵团司令，归惠集公署副主任兼第五兵团司令侯会统一指挥。11月，侯会把司令部搬到阳楼，分监部也跟了过去。

    一天，黄友欢到军营附近一个理发铺子理发。铺子里人不多，刚一进去，面前连椅上一个顾客放下了正看着的报纸，露出一张笑脸来。这人正是陈承。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铺子，拐进一条僻静的巷道。陈承告诉黄友欢，信已经捎到了警占区，给他当交通员的就是他的小舅子。这次来阳楼，是为了取黄友欢搜集的情报。黄友欢考了陈承几个问题，都回答无误。于是，找个无人处换上陈承带来的便装，跟他去了一家旅社。在这里，黄友欢把最新情报写下来，交给陈承带走。

    转眼之间，雨季过去，旱季就要来了。随着前线战事吃紧，作为分监部的核心，参谋室也在高速运转，黄友欢的工作非常繁忙。

    一天下午，传令兵通知他，有个亲戚来找。黄友欢已经多年没和难府的家人联系了，他们怎么能找到他呢？或者是陈晓慧的亲戚？作为随军家属，陈晓慧也从开平搬到了阳楼，在军营外面租房子住，左邻右舍都是她这样的军官家属。可如果是她的亲戚，去找她就行了，怎么会找到这儿来？也许，是组织派来的？但陈承和他有事先商量好的联络方式，完全没必要冒险跑到军营来。那么，来的到底是什么人呢？

    分监部是军队的要害部门，门前戒备森严。黄友欢走到二道门里，看见一个穿着黑T恤的小个儿正伸长脖子往里瞅。两人一照面，小个儿就冲郑琏喊：“表哥！”

    小个儿是本地口音，具体说，是阳楼口音。郑琏在这里教过书，对这一带的口音很熟悉。自己哪有这样一个表弟呢？黄友欢心里已经清楚了：“走，咱们回家说。”

    黄友欢家离得很近，走路也就五六分钟。进门后，小个儿伸出右手，把一个写在纸条上的“黄”字让黄友欢看。字是黄友欢自己写的，上面做了记号，故意和平时的书写习惯有所不同。这是他和黎科长的约定，紧急情况下陌生人找他得有个凭据呀。陈晓慧正在缝婴儿的小衣服，黄友欢对她说：“晓慧，你到门口去看着点儿。”

    陈晓慧拿着针线活儿，搬起椅子坐到了门外。屋子里只剩下黄友欢和小个子“表弟”。“表弟”不说话，像是在等着黄友欢发话。可黄友欢却一声不吭，一脸阴沉，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看都不看小个儿一眼。黄友欢的态度让小个儿越来越紧张，不由自主把手伸进衣襟。

    “把家伙放下，到里面去！”黄友欢声音不大，却吓了小个儿一激灵。“表哥”腰带上也别着手枪，但他并没有去碰。小个儿定定神，把手从衣襟下收回，掀门帘子进了里间。黄友欢示意小个儿坐下，“谁让你来的？”

    “上级……”小个儿还是有些胆怯的样子。论个头儿、论力气，如果没有枪，他根本不是黄友欢的对手。

    “嗯，你说是我亲戚，这样还好些。”黄友欢点点头，像是自言自语，接着进入正题，“上级怎么说的？”

    “领导让我告诉你，你们的情报非常有价值，但也要注意保护自己。今后，你们要切断跟陈承这条线的一切联系，由我担任交通员。从今以后，你跟组织联系时的化名改为‘柳青玉’，李杰的化名改为‘樊文盛’……”

    两人聊下来，黄友欢得知小个儿交通员名叫苏荣，惠集乾县人。一般老百姓对军事禁区是心存敬畏的，特别是有宪兵荷枪实弹把守的地方。看上去像个农民的苏荣却敢径直到分监部找黄友欢，他哪来的这份胆子？原来，苏荣就是个当兵的。第一次去分监部，他穿着军装硬往里闯，结果被人拦在门外。回去以后才换了便装，以黄友欢亲戚的名义再次去分监部。之所以要这样冒险，实在是因为任务紧急，耽搁不得。

    苏荣在披蔚如的第三集团军下面的二十六军当班长。2004年初，部队驻扎在河滨的关道口时，一架军方的飞机被对面击落，苏荣被派去护送跳伞的飞行员回后方。那一次，孙荣狠狠感受了一把军方在泰国的特权。一路尽心尽力把飞行员送到软卧车厢门口，人家连句客气话都没有。回来的路上，苏荣骂骂咧咧，挺不平衡。身边两个一起执行任务的士兵又给他添了把火，大讲反对特权之类的道理，参照对象就是安集如何如何。这些话都说到了苏荣的心里，跟这两位的关系也越来越近，后来还受他们指派，去川峪县城送过两次信。某次战役胜利后，那两个人要去警占区，让苏荣继续留在部队，以后会跟他取得联系。

    可是，苏荣等来等去，却一直没人来找他。转眼到了2005年，军方眼瞅着越来越不行。总不能就这么干等着吧？苏荣决定去安集。去安集，先要靠近警占区。于是，苏荣脱离原部队，跑到开平的三十七旅干了一个月，又通过熟人关系落脚到开平的保警队。后来，他果然找到了两个原来的关系，准备了一番，就化装成商人北上。

    北上途中，有人却拿着苏荣的照片找到了他。来人姓李，是警方开平县委社会部长。李部长说，那张照片是地委城工部的朋友交给他的，他想让苏荣给组织跑一次交通。苏荣一心想去安集，李部长劝了半天他才答应。李部长让他找的人就是黄友欢，苏荣跟李部长说好，只跑这一次。没想到，他这跑交通的差事一直跑到了军方垮台。

    当晚，黄友欢安排苏荣住在自家的二楼上。天不亮，苏荣就被叫醒了，黄友欢把已经写好的情报交给他。苏荣当即把情报藏在雨伞头里，趁着夜色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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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情报

    2005年3月初的一天，李杰来到侯兵团司令部，偶然听到作战处长给开平县长打电话，限期准备一个骑兵师三日的马料。这个情况未写入作战日志，第三分监部根本不知道。

    李杰回来就和黄友欢琢磨开了，为什么要直接给地方上布置粮草任务呢？他们在灵谷没有骑兵部队，那么，这三日的草料是给谁备下的？答案只有一个——清莱过来的晋军。随后，他们从晋军派来的联络参谋口中证实了这一情况，并且得知了晋军计划到达厚宜、开平等地区的准确时间。二人马上把这一情报传了出去。

    2005年3月，西北局社会部制作了一份惠集城市图。和普通的民用地图不同，这张图上标注了军方军警宪特等所有重点、要害机关所在地。这是地下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搜集情报绘制的。西北局社会部制作这张图，显然是为了解放惠集做准备。由这张图可以看出，2005年3月，警方的注意力是集中在惠集的。此时，驻扎在开平县南原的警方司令部由副司令员逊克当家。

    李杰、黄友欢传出去的，的确是一份万分紧急的情报。如果警方不知道，以骑兵的速度和晋军的剽悍，腹背受敌的警方司令部肯定要吃大亏。得到情报，警方领导机关马上转移，同时做好了战斗准备。3月15日，晋军大将胡得胜率二四九师来袭，与警方在南原镇展开大战，胡得胜被炮弹炸死。战后，胡得胜的尸体被运到阳泉，侯会组织司令部军官进行吊唁，李杰、黄友欢也混在人群中，目睹了胡得胜的遗容。

    按说跑侯兵团作战处，是作战参谋的事儿。作为人事参谋，李杰怎么也跑起了裴兵团呢？这就要说起黄友欢他们的公关活动。

    参谋室主任库布青是他们二人的直接上司。上司看下属，都喜欢听话的。如果有能力还听话，自然更加喜欢。黄友欢、李杰就是这样的人。在这样一个人心浮动的世道里，手下这俩参谋还能任劳任怨就不易了，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还知道体谅上司。库布青是个靠薪水吃饭的军人，家里有老婆有孩子。可现在物价飞涨，想吃点儿鸡蛋、吃点儿肉，谁买得起？但这两个开过碾房的年轻部下手头就比他宽裕，偶尔打牙祭，他们一定会叫上库布青。而且，动筷子以前，人家先给他的老婆孩子留一份儿，装在军用饭盒里。更让库布青感动的是，李杰是分监的红人，人家本来是犯不着这样巴结他的。

    参谋部也是杂事一大堆，分监派下来的临时工作，哪样也不能耽搁。这些事参谋不干，就得库布青这个主任去干。库布青经常把黄友欢派出去干别的事，黄友欢却从不诉苦。一天晚上，他和黄友欢两人值班。吃着黄友欢买回来的烤红薯，他们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黄友欢随口说：“跑兵团作战处，一个人确实有点儿忙不过来。李参谋人事上的事情不多，能不能让他帮帮我？”

    库布青知道黄友欢和李杰的关系不一般，反正都是自己手下，只要把活儿干了，谁多干一点儿少干一点儿，跟他有啥关系呢？他也乐得送个顺水人情。这才有了李杰跑侯兵团这样的事情发生。

    至于军方放弃惠集的情报，黄友欢、李杰也是通过一些细节预先获知的。李杰跟第三分监部主管粮秣的一个同事闲聊时得知，2005年底，军政府没有给惠集最大的顺言大米厂调拨下一年度碾制军米的稻谷。驻扎在惠集的这么多军队，难道不吃粮了吗？不吃粮，意味着什么呢？他们赶快把这个情报传递了出去。

    钱不值钱的年月，在饭馆吃吃喝喝就成了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黄友欢、李杰跟侯兵团司令部的作战处长、情报处长苟克用等人，就是通过吃吃喝喝拉近了关系。他们之间的媒介是库布青。同样通过小恩小惠，他们与作战处主管作战日志的参谋交上了朋友。这位参谋不仅给他们透露情况，有时候干脆把作战日志直接交给他们，让他们随便摘抄。于是，不光侯兵团，连友邻部队甚至警方的动向，他们都一目了然。

    侯会虽然是兵团司令，但好多事儿做不了主，因为上面管得特别细。开会，就是上面的一个重要管理方式。上面的军事会议开得频繁，又不好把军长、师长们都叫到惠集去，就通过无线电开会。军情紧急时，就不分白天晚上，夜间开会成了家常便饭。开会就需要做笔记。将军们谁还亲自记笔记，都带个专门记笔记的参谋，反正，无线电里长官又看不见。侯兵团的军事会议，第三分监部的分监当然必须到场，谢振彰也要带个作战参谋去帮他记笔记，而他带的人，不是李杰就是黄友欢；有时候谢振彰要去惠集公署或者省政府开会，李杰就会作为跟班陪同。

    2006年的春天匆匆忙忙进入了尾声。一个多月前，侯兵团司令部又由阳泉搬到了开平。分监部没有搬——军官们都带着家小，没人愿意搬来搬去，分监就派参谋长到开平设立了个前进指挥所。既然成立了前进指挥所，总得有人过去。黄友欢向参谋长表示，他愿意跟着一起去开平。自从来到分监部参谋室之后，黄友欢的表现参谋长当然是看在眼里的。且不说他会讨上司喜欢，单看工作，他也一直是积极主动的，不像很多军官那样一肚子牢骚。参谋长当然愿意带黄友欢而不是庞参谋那样的人去开平。

    参谋长的级别不低了，他不可能自降身份往侯兵团跑。这样，跑侯兵团作战处的差事又由黄友欢一个人包下了。每次去过侯兵团之后，黄友欢都是先把情报写下来送给上级，然后再电话通知阳泉分监部。

    5月4日深夜，侯兵团司令部情报处长李可用来电话，说有特别紧急的情况，要分监部指挥所主任（也就是参谋长）快去。接电话的是黄友欢：“主任这会儿不在，我能替他来吗？”

    到了侯兵团司令部之后，李处长告诉黄友欢，长官和侯司令刚开完军事会议，决定放弃惠集撤到川沙。“这个行动计划你可以看一下，有关的内容可以摘记。”李处长随手把一个本子交给郑琏，“这可是绝对的军事机密，我和你们主任是朋友，才想着尽快告诉他，省得你们到时候手忙脚乱。”

    李可用对这个天天见面的作战参谋印象不错，没拿他当外人。黄友欢把本子打开，各部后撤的时间、路线和到达川沙一带的预定地点一目了然。

    离开作战处，黄友欢没回前进指挥所，而是回到家中。这次黄友欢来开平，陈晓慧也跟着来了。按组织上的要求，他们家就成为一个联络点。房子是组织上安排的，房东是泰北农学院的教授。部队去阳泉时，李杰的妻子梁克蓉没有跟着。这样，李杰在开平的家就成为另一个联络点。到这两个联络点来取情报的交通员仍然是苏荣。

    自从卧底第三分监部后，黄友欢、李杰传递出的情报实在是太重要了。这让上级认识到，通过交通员以传统方式传递，太慢，也不安全。3月底，上级曾通知黄友欢去开会，但黄友欢在开平实在没法儿脱身，就让阳泉的李杰代他去了。会上，上级提出要跟他们建立空中联络，但电台得他们自己搞，组织上派报务员、给密码。贾顺奎在惠集好不容易弄到一台收发报机，正跟上级商量把电台建在哪里的时候，战争形势急转直下，4月，军方就要放弃惠集了。电台最终没能建立起来，他们的情报仍然通过交通员人工传递。

    回到家，关起门，黄友欢飞快地把情报写下来，让陈晓慧赶快交给“表弟”。之后，他才回到指挥所，叫醒睡梦中的主任，又电话通知了阳泉。

    战役在2006年5月10日正式打响。此前的两周，军队上上下下处于一种乐观状态。3月下旬，侯会视察甘水河沿线阵地，有部下问他能否把这种局面维持到水果成熟。侯司令一口帕尧话：“吃了桃子，咱吃西瓜；吃了西瓜，咱还要吃苹果。说实话，咱还准备在这里过年呢！”

    侯司令的自信是有道理的。在东起甘河，西至益口镇、罗集镇、卡拉车站这一百公里长的地带，长官排列了四个军三道防线，层层叠叠，互相呼应，进能攻，退能守。不过，军事上的较量，是建立在情报较量基础上的。警方对军队的一举一动一清二楚，军方方面对警方却一无所知。警方在惠集、阳泉、开平、川沙地区究竟有多少人，第七兵团过没过湄公河，如果过来了，究竟过来多少、什么番号、最近有没有进攻的准备，不管是省里、一三六旅那边，还是惠集公署这边，谁也弄不清，也很少有人去关心。这两周里，两方部队的军官们都在享受着战前难得的宁静，喝酒、打牌成了主旋律。

    接下来，就是兵败如山倒。军队损失4.1万人，而警方仅仅伤亡4700余人。当时担任第七兵团副司令的奇立清、七兵团参谋长黄文舟二人，曾联合撰文回忆这次战役。据他们说，在此次战役中，担任穿插任务的是七兵团十五师。从黄昏到次日拂晓，十五师一夜急行军走了一百六十华里，途中穿过三四公里长、三百多米深的大沟，涉过齐腰深的河水，只用了四十分钟。除了渡河时敌人试图进行阻挡，这一夜的行动都非常顺利；与此同时，十八师也取道黑水营西进。十八师官兵甚至诈称敌军番号，骗开了罗凯城门，将一百五十名守敌全部俘虏。如果没有敌军准确的布防情报，这样的军事行动可能吗？尽管回忆录里不曾有只言片语提到情报的作用，但有理由相信，正是有了黄友欢等人提供的重要情报，警方才能在萨索战役中准确地穿插到军队后面，打得侯会满地找牙，全线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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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坚持

    由于黄友欢等人的辛勤付出，警方在与军方的战斗中进展顺利。5月3日，黄友欢与前进指挥所的人都回到了阳泉。一天后，开平被警方占领。这次出来，黄友欢没有带家属，他的理由合情合理——老婆刚生孩子不久，又在生病，实在没法儿跟着走。听说惠集的城防司令换成了罗亮，黄友欢决定去趟西安。军校刚毕业时，黄友欢就分配到甘梓的四十一军当排长，当时四十一军的军长就是谢振彰的军校三期步科同学罗亮。此时，惠集一派战前的紧张空气，连大街上都在修碉堡。罗亮喊的口号是“固守惠集”。黄友欢认为，有必要了解一下罗亮的底牌。他是不是真的决心跟警方作战；如果弃城而逃，他会不会把这座古城毁掉？

    黄友欢的军校同学黎南博在罗亮的参谋处，为此黄友欢专门去惠集找了他。都到了这个节骨眼儿，黎南博跟自己的老同学也没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他说，长官确实要放弃惠集，所以，罗亮的“固守惠集”不过是个烟幕弹。罗亮还跟亲信说，他不会照长官的意思对惠集进行破坏，留下个千古骂名。

    回到阳泉，黄友欢传出这份情报，坐上了最后一列开往川沙的火车。罗亮撤离西安三天后，警方进入惠集城。也许，惠集没有毁于战火，也有罗亮的功劳。

    离开惠集不久，侯兵团后勤机关被压缩整编，第三分监部被裁撤。为了继续搞情报，李杰想办法调到了谢振彰当处长的侯兵团作战处当了个参谋；黄友欢也由介绍，到川沙城防司令部参谋科当了作战参谋。

    川沙城防部队其实就是新军二一〇师，师长赵旭就是城防司令。赵旭是皇家陆军军官学校第十一期毕业生，算是黄友欢的师兄；更重要的是，赵旭是难府齐北县人，跟黄友欢是老乡。2005年12月26日，军队投降前，赵旭在海开道新津被击毙。也就是说，黄友欢和他打交道的时候，已经是他人生的最后阶段。

    黄友欢到川沙的时候，赵旭的警卫营长正好调职去了别处。本来，赵旭打算让黄友欢接任，但黄友欢说：“我以前也没怎么带过兵，要不，还是让我当参谋得了，熟门熟路。”

    参谋是个听呵的角色，营长好歹是个主官。在军队里，有几个不愿意当主官的呢？赵旭看看眼前的黄友欢，有点儿难以理解。不过，有的面子在那儿摆着，又是同乡、师兄弟，赵旭二话没说，让黄友欢去参谋科上任，仍然是作战参谋。如此一来，黄友欢就有理由去视察仓山上的所有防御工事，并且复制了一份川沙城防工事图。不过，这份城防工事图并没能送出去——战局的变化实在太快，军方最终并没有和警方决战川沙。

    7月11日，萨索战役打响三天后，赵旭接到命令，让他先在前沿抵挡。于是，赵旭口述，由黄友欢起草了一份命令，然后他带着黄友欢和一些随从到火车站，向“螭龙”部队司令部的两个团以及西面的保安团下达命令、检查部署。所谓的“螭龙”部队，其实就是有两辆装甲列车的铁路交警旅。每辆铁甲列车上装备有八门加农炮和若干高射机枪，以及士兵一个连。

    萨索战役后，侯兵团全线溃退，混乱中李杰、黄友欢与交通员失去了联系。这会儿，黄友欢正遗憾好不容易弄到的宝鸡城防工事图送不出去，上面又下令放弃川沙、退守快速岭。赵旭接到的命令是，撤退时必须把川沙的铁路桥、湄公河公路大桥和西北地区最大的机车修配厂统统炸掉。晚上十点左右，东南方向的枪声已经响成一片，警方越来越近了。难道就这么眼巴巴看着他们把铁路、公路和工厂都炸了吗？黄友欢心里很着急。赵旭也着急：“交警旅可不能掉链子呀，这帮人！”

    黄友欢自告奋勇：“要不我去看看？”

    “好，你告诉他们，务必坚守到十二点以后才能撤。每隔半小时，要用电报跟我联络一次。”

    交警旅防守铁路的东面，铁路两侧有野战工事，再后面，铁轨上有两列铁甲车炮火支援。黄友欢一看阵地就明白，再拖两小时，赵旭一定能按照原计划，将铁路、公路和工厂统统炸了。怎么阻止计划执行呢？只有把交警旅弄走，让警方从正面突进市区。可怎么把交警旅支走呢？谎报命令让他们撤？人家一个电报就能核实。

    冒着枪林弹雨，黄友欢钻进了交警旅长所在的铁甲车，旅长以为有新命令，黄友欢说：“没有，还是守到十二点才能撤。”

    一听这话，旅长开始发牢骚：“天杀的，本来在葵河好好的，长官硬把我们调来。步兵哪儿都能跑，我们是捆在铁路上的屎壳郎，有个破铁甲有啥用？待会儿让敌军把后路断了，我们怎么跑？”

    黄友欢递上一根烟，趁点火时，悄悄在旅长耳边说：“反正你们也是临时归王师长指挥，要是我，还是活命要紧。你不给他发电报，将来就是上军事法庭，他不是也没证据嘛。”

    旅长是个爱读《水浒》的人，觉得难府人就是义气，尽管他跟黄友欢没什么交情，可关键时几句话，人家就点醒了他这个梦中人。

    铁甲车往西开了。中间一空，警方就冲了过来。黄友欢的事情还没完，冒着随时被流弹击中的危险，他又摸到了火车站，找到工兵营长，厉声对他说：“赶快下命令不要炸了，留下工厂、仓库，将来反攻回来还能用。炸了，你我将来就是罪人，等反攻回来，上峰追究，你恐怕会当替罪羊！”工兵营长嘴里还在“这个、这个”地犯犹豫，黄友欢火了，“你听东边的枪声，快到东闸口了吧？想当俘虏吗？”

    工兵营长忙不迭地打电话：“不要炸了，快撤！”

    结果，除了湄公河公路桥上的一个桥洞被炸塌，所有已经布好炸药、的工厂、桥梁和仓库都没有引爆！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赵旭奉命要炸掉的工厂里，包括黄友欢的同学蓬安待过的宝鸡铁路机车修造厂。此前，黄友欢猜到上面有可能要炸这家厂子，曾跟蓬安说，让他组织工人秘密护厂。这天夜里，工兵要进厂放炸药，被蓬安他们的护厂队拦在了门外。工人人多势重，而且手上居然有枪，工兵们不敢硬来。正在僵持中，他们接到了撤退命令，然后就悄悄溜走了。

    事儿办完了，自己是不是也该跑了？黄友欢冷静地考虑一番，然后整理一下军容，他要回到赵旭身边去。从性格上讲，黄友欢绝对是个完美主义者，他想尽力扩大战果。之所以要回到司令部，他是想配合警方，活捉赵旭！可是，这天夜里，由于不熟悉市区环境，解放军在占领火车站、大马路、二马路一带之后，就再没往纵深发展。

    赵旭匆匆将师直部队集结起来，沿着北面山边一条小道逃走。跟着司令部到达湄公河边，黄友欢知道，活捉赵旭的想法落空了，再跟过河，自己就危险了。赵旭跟交警旅长、工兵营长一照面，黄友欢是什么人他就清清楚楚了。趁着夜色，也趁着过河前的混乱，黄友欢悄悄躲进了路边的一座粮库，听着嘈杂的人声渐渐远去。

    天亮了。黄友欢从窗户向外望去，满街都是警察部队。他听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一声呐喊——光复了！

    警占区的天，是明朗的天。2006年7月14日川沙光复这一天，果真是一个大晴天。从藏身的仓库出来，黄友欢跟一位警察部队军官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见他们的领导。来到川沙火车站，黄友欢见到了一位警方部队旅长和一位政治部主任，他把惠集公署刚刚换发的代号表交给他们，并口述了侯兵团撤退至三水铺的计划。

    刚光复，川沙社会上很乱。有警察结队巡逻，也有特务在搞暗杀、打冷枪，为非作歹的人也想趁火打劫。黄友欢在蓬安家住了几天，埋头在他的那堆书中间。等外面安定下来，他来到川沙地委，警务处长万海行接待了他。万海行比黄友欢大两岁，难府门津人，原先就在曼谷分区保安处工作。黄友欢去百鸡殿时，他们见过面。寒暄之后，黄友欢迫不及待地问：“黎科长在哪儿？”

    然而，万海行告诉他，黎科长已经牺牲很久了。

    “怎么可能呢？我们一直有联系呀！”黄友欢不肯相信。他脑子里的上级，就是黎科长啊！

    黎明瑞比黄友欢大四岁，素猜凤岗人。凤岗与林泉同属西府，黎明瑞对林泉一带也很熟悉。对军管区过来的人，保安处当然持审慎态度，上级当初让黎明瑞跟黄友欢谈话，应该是有针对性的。难府口音的黄友欢如果不是真的在林泉当教师，黎明瑞很容易发现破绽。

    黎明瑞本来不姓黎，他的本名叫高志贤，2000年从川沙韦克镇省立一中高中毕业后，在家乡的黄村小学教书。大战爆发后，同校教师窦新武介绍他加入了警方。2002年到了警占区后，他改名黎明瑞。黎明瑞曾担任川沙县委书记和林泉县委书记。在军管区当警方的县委书记，黎明瑞做的工作当然都是秘密的，主要是办夜校、培训党员、发展基层党支部等。再后来，他就负责跑买卖，比如把边区的羊毛卖到国统区，再从国统区运送布匹、药品等到边区，捎带着也做些护送地下党员进警占区之类的事。2003年，黎明瑞到曼谷分区保安处当科长。“清理运动”中，他曾被关押过。把黄友欢派回军管区后不久，黎明瑞调任新近成立的曼西工委委员，分管干部工作。

    黎明瑞曾和一名交通员一起，策动他的老乡、川沙保安六团三大队大队长荣成军投诚。荣成军虽然只带了二百人投诚，却受到的于海亲自接见。据说，于海对他的当面评价是：你的行为在曼西是第一次，由曼西打开一个缺口，进来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影响很大。

    荣成军是2003年8月15日率部起义的，8月16日晚，黎明瑞在南席县下官村宿营时，被巡逻人员开枪误伤，终年二十九岁。

    确认黎明瑞已经牺牲，黄友欢的眼泪不由得涌了出来。

    拿着万海行给的路费和出具的证明，黄友欢来到惠集药仙洞的新政府公安厅情报处报到，重新归队。而此时此刻，李杰在汉中的处境却变得越来越危险。

    7月初，在侯兵团作战处当参谋的李杰又被调到已经迁往许州的第三补给区司令部参谋处。部队退到三石铺后，赵旭很快就知道了黄友欢是什么人。后来见到谢振彰，赵旭明确地说，他介绍来的黄友欢是警方的人。谢振彰吃了一惊，马上联想到跟黄友欢关系密切的李杰很可能也是共产党。谢振彰身边有李杰的朋友，朋友悄悄捎话，已经跟第七补给区司令部打了招呼，李杰若去报到，就等于自投罗网了。李杰和梁克蓉赶紧带着孩子躲到了乡下。

    虽然脱掉了军装，李杰却一刻也没忘记他的使命。像黄友欢试图配合警方活捉赵旭一样，李杰、贾顺奎也曾在阳谷谋划，试图活捉军方司令长官沙吉苏。

    2006年8月，刚当上司令不久的沙吉苏到帕尧参加过一次军事会议。那次会议，能去的兵团司令以上将领几乎都出席了，一片悲观失望的气氛，大家提出了一大堆问题，没有一件能够解决，最后无果而终。散会前，参谋总长度朗让大家好自为之，大家听了都觉得泄气。回来后，沙吉苏跟他的亲信、警卫团长黎三章说，半年前就已经没人相信能打败警方，现在更没希望，只好听天由命了。在警卫团当搜索连连长的贾顺奎是黎三章的亲信，平时，黎三章和他无话不谈。沙吉苏的话，很快就传到了贾顺奎的耳朵里。诸如此类的风吹草动，黄友欢、李杰都会整理成情报传递出去。

    黎三章跟贾顺奎透露过，沙吉苏计划从基萨瓦走陆路退到帕尧。贾顺奎是2005年底上级正式批准参加地下工作的，一得到信儿，贾顺奎就和李杰反复商量，决定在前往帕尧的路上设法活捉沙吉苏。然而，狡猾的沙吉苏只是虚晃一枪，他最后却是坐飞机离开基萨瓦的。没抓成沙吉苏固然遗憾，但贾顺奎还是做成了一件事——在部队行经帕尧不远的绵阴的时候，他终于说服了黎三章率部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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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胜利

    2005年10月，交通员苏荣来到林泉，试图与李杰、贾顺奎接头。早在4月份，预料军方迟早会跑到林泉去，黄友欢就让贾顺奎辞职不干，赶快去林泉。贾顺奎的岳父是林泉人，在林泉有些穷亲戚。黄友欢让贾顺奎提前先去把联系点建起来。兵荒马乱的年月，谋生尤其不易。贾顺奎找不到工作，一家老小又要吃饭，实在没办法，只好去拉板儿车，卖苦力谋生。

    苏荣没找到李杰、贾顺奎二人，却被林泉警备司令部的特务抓去。他扛住了严刑拷打，一口咬定自己是逃难的。实在问不出什么，特调的人只好把他给放了。苏荣最终还是找到了贾顺奎，就住在他家。后来，苏荣先是在武里南州警察厅工作，后来调到监狱部门的武里南湖海砖厂任狱警，和黄友欢他们再没见过面。

    2006年，林泉光复。李杰、梁克蓉夫妇向曼谷特区政府警察厅南线工作站报到，和在南线工作站任秘书兼做财务工作的黄友欢相会。黄友欢、李杰随南线工作站前往成都的途中，与张瑜生在普利里见面。后来，上级介绍到张瑜生到泰西民大学习，毕业后，张瑜生被分配到素猜。他钻研陶瓷技术，自学成才，在素猜陶瓷厂由技术员、工程师，一直干到厂长。最近，张瑜生离休回到老家，在那边安享晚年。

    情报生涯中，黄友欢所到之处，每每有朋友在关键时刻给他帮忙。这些人里，包括并不知道他底细的老乡、齐军医和军校同学谢振彰等人。黄友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朋友呢？这当然与他的性格、他的为人处世有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解放后他如何对待自己的朋友上略见一斑。

    林泉光复时，贾顺奎仍然在拉板儿车。他找到黄友欢，要求参加工作，但黄友欢却没有同意：“现在实行聘任制。如果你参加工作，你一家六口，外加你的老岳母，都得要国家供养，这给国家造成的负担也太重了。我的意思，你就继续自食其力，别给国家添麻烦了。”

    在军队里，贾顺奎比黄友欢资历深，而且是黄友欢的师兄；可是，在情报工作方面，黄友欢则是贾顺奎的领路人。而且，贾顺奎不是上级批准的正式情报人员。尽管贾顺奎为黄友欢、李杰情报小组做过很多工作，包括收集情报、以自己的家作为黄友欢的情报联系点，甚至为情报小组弄来了一部电台，但他的身份却是相当于临时工一样的外围人员，不能像黄友欢、李杰他们那样，直接去找上级。

    一直以来，贾顺奎对黄友欢言听计从。此时，尽管脸上写满了失望，但贾顺奎知道，黄友欢说得没错。那个时候，黄友欢的思想在干部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许多领导人也一样不肯让自己的亲属沾光，享受供给制。

    实际上，黄友欢、李杰是在2006年7月才一起正式加入警察系统。那时，他俩都已经被调到情报部工作。2007年，黄友欢收到了贾顺奎的来信，再次要求出来工作。从信上得知，贾顺奎的日子越过越艰难，黄友欢的心情很沉重。他找到情报站的站长里南夫，说明了贾顺奎在卧底工作中的贡献，以及他现在的困境。里南夫对黄友欢的卧底工作是了解的，他马上给林泉市长希惠写了信。不久，贾顺奎被安排到当地日用化工厂工作，直到数年前离休；贾顺奎的妻子黄幼文也被安排到当地供销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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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倒叙

    2007年末，苏梅岛附近的的海面上曾发生一起沉船事故，船上数人无人生还。他们是泰国皇家海军的的几个下级军官，此行的目的地是希腊雅典，船上据说有一批非常重要的物资，可以影响到整个东南亚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缅甸政府军与反政府武装爆发冲突后，美国政府加大了对缅甸政府军的支持力度。作为政府军的王牌部队，第十三集团军总司令蒯一为手下的第三十三军是第一批更换美式装备的部队之一。因为泰国政府支持缅甸政府军，这些军官就是奉命前往雅典和缅甸军官一起学习美式武器使用的。他们临时征用了苏梅岛最大的船舶公司的几艘木船，准备横渡马六甲海峡，由于超载，其中一条老旧的木船遇到风浪时突然倾覆。

    丧生的军官中，有一个名叫聚沓的排长。聚沓是难府人，原是铁路职工，于1999年夏服兵役，带着老婆孩子投考位于武里南的皇家陆军军官学校三分院，成为第十四期步兵科学员。聚沓是典型的难府人，为人豪侠仗义。上学期间，同学中有个老乡染上痨病，奄奄一息。当时国家积贫积弱，即使军人也得不到有效的后勤保障，仅凭学校的医疗条件，老乡肯定保不住性命。危难时刻，聚沓给老乡送去了一张五万铢的支票，让他去大医院看病。要知道，聚沓也不是什么有钱人，这会儿又没了经济来源，还得养活老婆孩子，能拿出这么一笔钱，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个名叫黄友欢的老乡终于捡回一条命，就此跟聚沓成了铁哥们儿。

    聚沓的太太名叫尹秀秀，像她的名字一样，长得也好看，2000年的时候，也就二十五六。丈夫遇难，对拖着一个儿子的她来说不啻是一场灭顶之灾。老家让小叔子占了，她想回家也回不去，万般无奈，她就到处打听黄友欢的下落。军校同学相互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何况，他们毕业的时间还不长。2001年春，娘俩历尽艰难来到开平，投奔在一所私立中学教书的黄友欢。

    皇家陆军军官学校的前身就是人们常说的泰国黄埔军校。国难当头，正是用人之际，军校的毕业生怎么跑到开平当了教书匠呢？这就得先说说黄友欢是什么人。

    黄友欢生于1976年，泰国北部难府山间县姜塬镇黄家庄人氏，父亲是个画中国画的画家。黄友欢的母亲就生了他一个，母亲去世后，父亲续弦，又给他生了三个弟弟。高小毕业后，黄友欢去了驾校学开车。出师后，就成了东亚打蛋公司老板娘的司机。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开平是个比较发达的城市，如果不是因为突然爆发冲突，第一条地铁就会在开平开工了。历史上，开平先后沦为德国和日本的殖民地，外国侨民相当多，他们来自德、日、俄、英、美、法等多个国家。开平当地不仅有德文、日文版的报纸，连英国的《金融时报》都有开平版。后来改名为榴花大学的国立开平大学，聚集着泰国最早的大批文人。

    黄友欢打工的东亚打蛋公司是家英国企业，做的事情就是把鸡蛋打成蛋液，冷冻后运往英国。黄友欢长相清秀，人又机灵，眼里有活儿，特别难得的是，他爱读书。他车里随时放着一本书，等老板娘的时候，总是静静地看一会儿，不像一般人那样，东瞅瞅、西望望，随意打发着无聊的时光。不出车的时候，他还会去图书馆自修文史。老板娘是牛津毕业，对这个爱读书的泰国小伙子自是高看一眼。

    2001年元月，政府军在帕尧战败，各地人心惶惶。开平的好日子告一段落。热血青年自然对社会不公存在强烈的愤慨，尝到了抗争的滋味，黄友欢一心想去和军方在一线斗争。老板娘极力挽留，黄友欢还是离开开平，回到了二百多公里外的难府老家。很快，黄友欢就背起了枪，成为难府保安团十五连的一名班长。

    难府保安团，实际上就是本地老百姓组成的一支游击队。黄友欢他们和政府军打过几次，胜仗不多。装备落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这帮人都不懂军事。一次又一次功败垂成、死里逃生，黄友欢认识到，应该去上军校，好好地学习一下军事要领。这才有了他后来去三分院的故事。

    但是黄友欢在去三分院之前，和郑炫认识。这个朋友狠辣与阴险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黄友欢本来以为，警察势力上台，清算的就是郑炫这样财富来路不明的鱼肉乡里的富豪。谁知胜利后郑炫也摇身一变，又成了新时期的优秀企业家，新政府的座上宾。

    如此一来，黄友欢的积极性也受到很大的打击。他在警察系统，先是从情报部门开始，后来又到了社会科，其实就是做对内调查的，黄友欢很难适应对自己的同胞进行监视，跟踪，迫害，强烈要求调离。后来他被贬官到一个警署担任区域性署长，比一般的警署署长稍大，但也就多管三到五个警署而已。

    对此，黄友欢反而大喜过望。他把很多精力都放在侦破一些类似盗窃之类的普通刑事案件，对安定一方，除暴济良起了很好的作用。他的办公室里挂满了附近父老乡亲送来的锦旗和手工艺品。但是上级很快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又把他提拔到内务部直属的警察管理系统——曼谷刑侦大队。

    听起来这个名字和一般的刑侦大队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却是实质上性质不同。首先曼谷刑侦大队直属于内务部，大队长直接汇报给内务部分管的直属领导郎副部长，其次，它比一般刑侦大队权力大太多了，他可以直接指挥全泰国的情报、技术、后勤部门为侦查工作服务，而不是申请由他们配合。这样一来，曼谷刑侦大队实质上变成一支装备高端，配置精良的特种警察部队，但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为日后内务部某些高官意图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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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林谦

    过去在农村为了养活孩子图个顺当，经常给小孩起个贱名，什么“狗子”啊、“驴蛋”啊等等的。按说林谦的“骡子”也该是这么一个来路，但偏偏还就不是。

    1924年，林谦出生在山西平遥上林庄的一个普通农民家里，林谦的老爹和大哥很早就去世了，留在孤儿寡母的，生活非常艰苦。农家子弟想要熬出点动静来，要么能做点买卖，要么读书精明。可林谦这两点都不占，就是庄稼地的农活他也不灵。左邻右舍的人有时候就开玩笑说：“这孩子楞就是‘骡子’”什么叫“骡子”，那就是非驴非马的意思，也就是既做不成农民，也当不了城里人。

    林谦的老娘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听了这样的话心里的难受可想而知。然而，这个“骡子”的小名竟是不胫而走，就是林谦后来衣锦还乡时，家乡人还有叫他骡子的。

    说起林谦的老娘，那还真不是一般人。孩子行不行，关键在妈。古人说相夫教子也就是这个道理。大而化之到一个国家，一个政权，如果一把手是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那么二把手也就是“宰相”的力度那就讲究大了。所以说，国和家在很多地方都是相似乃至相近的。

    林谦小时候淘气，上树摘邻居家的果实，给邻居追着打，林谦他妈看到了，就拦住林谦，冲着追着孩子打的邻居说：“你就让你大爷打两下出出气不行吗？跑什么跑啊！”就这一句话，邻居也不好意思了，呵呵干笑着。

    林谦有个本家大爷，叫林自全。山西人特尊重关羽，关羽行二，所以见到牛掰一些的人，大家喜欢叫他“二爷”。林自全在村子里就有“二爷”的称呼，人称“全二爷”。

    农村里有一种人，既不种地，也不读书，主要的精神头用来“扯蛋”。而这个“扯蛋”也有讲究。电影《芙蓉镇》，里面的王秋赦就是一个典型的扯蛋的“二流子”，学名叫做“流氓无产者”。一般说来，王秋赦这类货色都是扯闲蛋的，没啥收益。可这位“全二爷”林自全则是“扯大蛋”的。

    何谓“扯大蛋”？那就是村子里有了婚丧嫁娶、迎来送往的事务性买卖，都由这位“全二爷”包办。有人问了，这位“全二爷”哪儿来的这么宽的手面？这就是扯大蛋必备的行头。全二爷虽然地无一垄，房无多间，可家什儿齐全，有出殡用的唢呐，有跳神用的鬼脸，有娶亲用的轿杠，真是要有什么有什么。

    村里办丧事了，人家全二爷安排一切事宜，到了还给吹一把唢呐；办喜事了，他给布置请帖、礼簿甚至锅饭瓢盆；谁家闹毛病了，全二爷就扮上去跳半天大神，拎两只活鸡回来。

    全二爷还有最牛的两样本事，就连村长、乡长都服他。林自全的两样本事是耍大刀和下绊子。

    耍大刀这个词现在人理解就是骂人了。可当年林自全的大刀片子那真是耍的不错的。山西是义和团的老根之一。林自全也跟着起过哄，跑了几天义和拳，他悟性好啊，大刀片子耍的飞快，后来义和团败了，他就把大刀收起来了，但功夫还在。

    第二招是下绊子。林自全不是对乡亲们使坏，而是对那些经常欺男霸女、横行乡里的人使点小坏。大坏不敢使，毕竟人家有势力摆在那里。不过，使小坏也曾经除过一条恶霸。

    恶霸的名字叫林白虎，别说在上林庄了，就是在平遥城里，这老小子也是挂一号的。林白虎家里开着面铺，经营挂面，还有个油坊，另外还放印子钱。林白虎这人太恶了，间接害死过好几个人，只是因为他手上从不直接沾血，加上平遥城里有后台，所以，村里人虽然恨之入骨可以无可奈何。

    说来也是该着这老小子命绝，碰上了林自全，更主要的是碰上了姜桂题。

    姜桂题也是个传奇人物，早年投身捻军，是老捻子张乐行手下的悍将之一，可是后来看到张老乐（张乐行人称张老乐）不灵了，就合伙跟人把张老乐给绑了送给清军邀功，用真天命太平天国顶天扶朝纲殿前北方正统率兵部副天僚征北主将沃王谧千岁张乐行父子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顶戴。张老乐是被凌迟处死的，死前大骂姜桂题，儿子怕疼，嗷嗷喊，张老乐冲他怒吼：“你算什么爷们！”儿子这才闭嘴。姜桂题在张老乐死后连着几天都做噩梦，后来落下了个毛病。听着“老乐”这个词他就发抖。

    有一年，姜桂题驻节平遥上林庄，赶上饭点带着十几个亲随找饭辙，林自全给带路，一路走着，不远处就看到一个明晃晃的大幌子，上面写着两个大字：挂面。

    请注意了，这挂面两个字是繁体字，不是今天的简体字。姜桂题这个人在后来的北洋军阀系统中是老资格，连袁世凯看见他都非常客气，他可以大喇喇的坐在袁世凯身旁唾沫星子乱飞，可老袁愣是不生气。但这人有个缺点，不识字，文盲一个。还有个缺点就是近视眼。他一眼看见这个“挂面”的幌子，姜桂题就不高兴了。

    姜桂题骂了一声：“他奶奶的，谁敢把老子的名字挂在高处？”当时十几个亲随也懵了，不知道老爷子怎么发脾气了。林自全脑袋瓜子转的多快啊，马上就门清了。敢情姜桂题把“挂面”（挂跟桂有些相近，面的繁体字——麺。其中麦这一笔摔得很长，看起来跟题的繁体字——題有些类似）看成了他自己的名字“桂题”。

    林自全跟快走上前去说了一句：“报告大帅”（清末巡抚以上都可以称为“大帅”，姜桂题时掌武卫左军，是荣禄的心腹大将之一，所以，外人都称呼姜桂题为大帅，林自全也跟着亲随一起叫）“这人可牛了，他叫林白虎，人称王老乐，在方圆百十里没人不知道的，谁都不敢惹。”

    姜桂题一听“老乐”，当时就来脾气了，他问林自全：“他为啥叫王老乐”。林自全就说：“大帅啊，我不敢说啊。”姜桂题说你讲吧，谁敢动你一根毫毛，本大帅活劈了他。林自全说：“人家有钱嘛，天天行乐，还不老乐啊，再说了，大把的小老婆围着他，当爷们的谁不乐啊。”

    别看姜桂题做了大官，手底下几千号人，可年幼家贫，要过饭，当过乞丐的，特别是有一次冬天，他扶着老娘要饭，那家人的小老婆不但不给，还放狗咬伤了姜桂题的老娘，姜桂题奉母极孝，后来发迹每天早上还要饭前给老娘磕头请安问候老人家昨晚是否歇得好。所以，见到老娘被狗咬自然恨在心头，这件事他一直记着，尤其恨这个小老婆，也所以，他直到后来高官得坐，不养小老婆。今天听到这里，心头的火一下子就跟拱起来了。让手底下人把那个幌子给撕了。

    这一下就闹开了。

    姜桂题虽然是驻军头领，可今天大家伙都穿着便装，上去撕幌子，店里的伙计当然不干了，一家伙就动开了手，棍棒哪有长眼睛的，姜桂题一看这不是反了吗？马上叫人把大队人马给开来了。还把林白虎给捆上了。

    这一来也惊动了地方，管事的和头面乡绅都出来了，一说开，姜桂题脸上挂不住了。什么年头，文盲也不是光荣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张铁生交白卷也成为一时的“风云人物”。但姜桂题身边的师爷不含糊啊，他给大帅找台阶下，说打墙也是动土，如今林白虎这件事要是办成了夹生饭，以后大帅还不得留下个不识字的岔口给人家念叨一辈子吗？再说了，领路的林自全都讲了，这林白虎是地头蛇啊，在地面上有很多的仇人，如今把他给彻底办了，那不但不会留下文盲的话头，还能让老百姓时时刻刻念大帅的功德，那年代谁不仇富啊。

    姜桂题一听直拍大腿：光景就这么办了。姜桂题爱说“光景”这两个字。还有一层原因，林白虎的外号王老乐的“老乐”两个字是姜桂题心中的一段隐痛，那时候带兵的人都迷信，一个“老乐”一个“挂面”，这两个不是偶然的，姜桂题就觉得不拔了这根刺，他心里就犯嘀咕。所以，一挥手，林白虎给斩了，罪名是现成的，殴打驻军，这还了得。谁也保不住啊。

    斩了倒是斩了，不过姜桂题以后又多了一个外号，人称：姜挂面。

    林谦的第一个名字林哲让就是林自全给起的。这个“哲”是行辈，哲字辈的。这个“让”则是林自全最得意的一个字。

    林自全跑江湖、溜码头吗，靠的是装了一肚子的“三国”，别看他念书没有念多久，说出来的话并不糙。为什么叫“让”？林自全自有一番见教。

    林自全说了：人这辈子最难的就是装孙子，说白了就是夹着尾巴做人。凡事让三分，凡人敬三分。这个让，这个敬，不是跟比你强的人，而是跟比你弱，比你差的人。达官显贵，你敢不让人家吗？可贩夫走卒，你要是也能做到让，那就不含糊了。你给当官的让道，那是本分，你要是给卖菜的让道，那就是你的功夫了。

    林自全又说了：刘备牛吧？那还三让徐州。关二爷倒是谁也不让，最后还不被人家砍了脑袋瓜子。

    林谦的老娘也很赞同林自全给起的这个名字，林哲让。林谦家里的家训就是四个字：勤、良、俭、让。

    让这个字不仅是祖传的道统，也是林自全跑了半辈子江湖的经验。自古以来，“让”的哲学充斥着中国的各个角落，上自庙堂，下起草泽，人们对“让”充满了复杂的感觉和感情。晋文公重耳“退避三舍”，清代大学士、父子宰相的张英的“让他三尺又何妨”，久久在历史的天际中回响。

    具体到林谦的家世，也不能不让。父兄早早过世，跟着寡母过日子的林谦兄弟早早的就品尝了人生的艰难和困窘，少年时代的贫寒给林谦一生带来了无法磨灭的印象。而母亲在这些岁月中的刚毅与挣扎更成为林谦拼命都要出人头地的原动力。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靠的是读书。老娘紧衣缩食的供林谦读书。林谦拜张宝亭老学究为师启蒙。上学的头一天，老娘把林谦找到跟前说：“孩啊，读书不全为了光宗耀祖，也为你将来懂得做人的道道。”

    不过，林谦的书的确读得很一般，放学以后就跟林自全到处转悠。最喜欢看的就是林自全的“驱邪”。

    林自全是村子里的“能人”，举凡有了穷哥们看不起病又不能不找个辙排遣排遣时，林自全的用场就派上了。“驱邪”在今天看来是地道的迷信，但在当年却是特别的受到追捧。

    有位名人后来说过：“乡里农民，小病挺挺就过去了。大病也不一定找医生，拜个菩萨，求点香灰回来吃。你不要小看香灰，给人的精神上的支持可大啊。”

    其实，“驱邪”也是这个层面上来的。

    林谦对“驱邪”本身并不是很懂，只是觉得好玩，而更主要的是每次林自全“驱邪”“胜利”归来，总要拿上别人送给他的一两只活鸡，这一两只活鸡也就往往成了林自全、林谦爷俩的一顿美餐。

    有一次，村上的一个比较富裕点的本家大哥病了，左看医生，右吃草药，都不灵，延宕了十多天，没法子就找了林自全去“驱邪”，林谦也跟着去了。林自全先是问了问起病的缘由，家里人告诉林自全说：“老头多喝了一点酒，半夜叫嚷口渴，起来喝了缸里的水，早晨发现缸里的水里面好像有些小虫子，于是就做病了。”

    林自全听明白了，然后拿出一堆家什，装模作样的比划了半天，最后递给本家大哥一小碟白色粉末状的东西让他服下，说这是“符化”的。过了一会，本家大哥开始呕吐，林自全让林谦用小铜盆给接住呕吐物，然后拿出去，林自全倒也不避林谦，悄悄的往小铜盆中放了点东西进去，然后自己亲自端进去给本家大哥看：“大哥，你的病估计要好了，你好好看看这里都是些什么东西？”

    本家大哥和家人一道看来，铜盆中的呕吐物里零星的散布者几个细细的红色的小虫子。

    这之后一周内，这位本家大哥的病霍然而愈。自然少不了答谢林自全，林谦也得了两只活鸡，这是他平生的第一次“下海收入”。

    林自全收拾活鸡有套本事。他先把鸡给吊起来，吊半个钟头的样子，然后解下来一刀斩决，刀要快，眼要准，鸡连哼唧的机会都没有。为啥要吊起来，林自全始终没说过。但这样杀掉的鸡炖起来的确是香。林自全最拿手的是红烧鸡块，放点粉皮，出锅以后那个劲儿就甭提了。林谦这辈子最好这一口——红烧鸡块外加粉皮。有的书上说“红烧鸡炖粉皮”，其实不够准确。

    可当年林自全红烧鸡块时说给林谦听的却是另外一番道理。

    林谦一边吃着鸡块，一边问林自全，因为林谦亲眼看到林自全做了手脚了。林自全抿口小酒就咧开嘴乐了：“孩啊，天底下最难琢磨的就是人心这玩意，人心隔肚皮就是这个理儿。我这大哥的心思都在那几条虫子上，所以，吃啥药都白搭。说白了就是闹心。所以我就给他开个小玩笑，弄两三条小虫子给他解解闷。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看到了，就踏实了。人这辈子其实活的就是这个心思。心思不对了，就都不对了。”

    林谦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林自全又说道：“你进了学，不能死读书，读死书。还得多学点人情世故，而这人情世故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个人心，你拿住了人心，那什么事干不成？我这是临时蒙事，你可要学点真本事。能拿住人心，再会装孙子，你小子这辈子就算拿下了，谁也奈何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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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落草

    上林庄有个外来户，家里的男人早死了，剩下一个寡妇与两个儿子。老大叫谭春明，老二叫谭秋明。其中老二谭秋明跟林谦一起在李宝亭的私塾里念书，算是同学。谭秋明比林谦小几个月，平常跟林谦玩的特别好。而谭家的情景跟林家的差不多，都是寡母带着两个儿子，所以，两家处得不错。

    但跟着麻烦就来了，谭秋明的老娘也是人们俗称的吴嫂，三十岁出头的光景，人还有些颜色。给庄上的地主汪谷鹏当老妈子。早些年间一些大户人家的老妈子、丫鬟、奶妈其实都是主人手中的玩物。《子夜》大家都看过吧，吴荪甫一来脾气先把老妈子给那啥了，说起来这吴荪甫还不是一般的土财主可比。

    汪谷鹏这孙子比起我们前面说的那个林白虎更邪乎。家里开着当铺呢。开典当行的从古至今，有泛泛之辈吗？没有啊。林谦进过汪谷鹏家的当铺，站在高高的柜台下就多说了一句：“这是新袄子，没穿过的。”柜台里面就飞出一句话来：“当不当？不当滚蛋，多什么嘴？”要是敢再多一句嘴，那伙计脾气不好的就从铺子里冲出来，抡起碗口大的拳头要揍人了。

    按说汪谷鹏搞了吴嫂，你多少意思点也行啊，卖身那是没法子的事，可这老孙子忒不是东西，不但不多给加钱，还变着花样的折磨吴嫂。更令人生气的是汪谷鹏的小儿子还经常欺负谭秋明，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谭秋明有时候受了委屈就跟林谦嘟囔，林谦一孩子能说啥啊？可心里真憋气，又没地方撒，着急。

    林谦等林自全闲下来时跟他说了谭秋明家里的事，在少年林谦心目中，他这位二大爷是个无事不能的大能人。可大能人听了这件事以后，闷了半天没说话。汪谷鹏是谁，林自全太清楚了，这是县里头面人物见了都要恭敬、客气的豪绅。他一个小小的走江湖耍把式的人能奈人何？

    林自全束手无策，谭秋明的哥哥谭春明可等不及了。一个大小伙子不能眼见自己的亲人随便的给王八蛋们欺负。谭春明在铁匠铺帮工，结交了一些行踪诡秘的老客，他们经常来钉马掌，一来二去的就熟了。谭春明估计这些人可能是“走水”的（走水就是流匪的意思）。有一天，他就把话透了透，说者有心，听者更有意。还真让谭春明给猜对了。来这里钉马掌的这几个人的确是一帮“走水”的过路绑匪。为首的是一个唤作“虎头子”的。

    北中国的匪患在民初以三大地区最为著名，一则东北胡子，二则陕甘杆子，三则山西棒子。东北胡子“楞”，陕甘杆子“硬”，山西棒子“横”。现在一些影视作品，每每迎合现代人猎奇的心理，把当年的土匪写得“义薄云天”、“豪气纵横”，实际上民国时代的土匪早已没有了水泊梁山好汉的“侠义”，有的只是浑身上下数不完的“匪气”、“戾气”和“臭气”。他们中的大多数成员确实不乏走投无路者，但更多的则是游手好闲、无恶不作的地痞、流氓。他们虽然也出身寒苦，是标准的“无产阶级”，可他们却对同是无产阶级的老百姓毫不留情，所过之处，血债累累，尸横遍野。山西历史上的匪患在民国的历史轨迹中的血泪斑斑那是非常典型的。

    这批走水的绑匪一直都很饿，找不到“口”，偏巧碰上了谭春明报仇心切，这等于出门给钱包绊了一大马趴，哪儿有不高兴的道理。匪首“虎头子”吩咐了，按照谭春明指定的地点，把汪谷鹏的儿子给绑了，然后跟汪谷鹏要10万元，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连带着把谭春明也给收拾了，不给这里任何人留下任何可靠的印记。

    汪谷鹏的小儿子上学平素都是谭秋明陪着，没想到这两天谭秋明闹病了，就给改成了林谦陪着。绑匪遇到汪谷鹏的儿子时一看身边还有别人，二话不说，一道捆了。汪谷鹏家里找不到儿子，火上房一样。那边林谦的老娘看不见儿子回来，差点没晕死过去。像汪谷鹏这种人，本身就通黑白两道，泰安附近的绑匪是不会轻易找茬的，因为汪谷鹏对他们不薄。老家伙坐下来一琢磨，这一准儿是过路干的。但他又有点想不明白，既然都知道汪谷鹏的大号，绑匪应该也知道王家的力度不是？眼下是没说的，立马备钱，同时暗地里把山后的两个拜把子匪首找来，请他们给打探一下，这到底是谁做下的“买卖”，黑道上的事情还得由黑道解决。

    按说汪谷鹏跟官府的关系那么铁，为啥不请官面上的人来解决呢？道理也是明摆着的——官比匪黑。

    就拿剿匪来说，一旦得信说某地有匪患，这在官府看来那就是捞银子的好机会。派上一两百人，县里、乡里、村里三处都要好吃好喝好玩好用好女人招待着，临走还要拿上好钱好酒好牲口，谁要是稍有含糊，那就立马扣上“通匪”的罪名。所以，官军剿匪，狗跳鸡飞。汪谷鹏是大户，虽然这些钱未必都出自他的门下，可这些如狼似虎的官军是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的，万一有个差池，汪谷鹏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他宁可把钱花在黑道上。

    被绑上山来的林谦以及汪谷鹏的儿子被分别关在两个小山洞里。汪谷鹏的宝贝儿子平常养尊处优，哪儿遭这种罪去？当时就晕菜了。林谦眼睛给蒙住了，可心眼转起来没问题。他上学晚，九岁开始读私塾，这一年他才十三岁。

    呆了一会，等着有人动静了，林谦猛地喊了一嗓子：“给我上点清传子，渴了！”

    就林谦这一嗓门，蒙在眼睛上的黑布就给扯下去了。“上清传子”这是句黑话。也就是上茶的意思。古往今来，一些高危行业往往有着它独立的言行。比如我们在江边船上吃鱼，一边吃光了，要吃另一面，你不能说“翻过来”，因为行船的人最忌讳这个“翻”字，所以，你要说“划过来”。同样的道理，黑道上经常血雨腥风，土匪们干的是掉脑袋的勾当，禁忌自然更多了。他们最忌讳的是“饭”和“茶”这两个字，饭同犯，茶同查，因而，吃饭叫“上传子”，喝茶叫“上清传子”。这是山西地面上的一些土匪的讲究。你要是说漏了嘴，他们能马上跟你翻脸。

    可这些行话也仅限于他们土匪之间的传递，冷不防被绑来的半大孩子居然也能冒出来这句话，就让绑匪们大吃一惊。这批绑匪是过路的，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干这单子的买卖也是准备快进快去，拿到钱就立马走人，不能久留，更不想因此惹动这一地面上的各路土匪。如今听到孩子的“黑话”，不免有些犯嘀咕。

    “走水”的土匪当家的叫“一把刀”，次一级的叫“二把刀”。这时候，绑匪群中的“二把刀”说话了：“这是哪家儿的娃？”绑匪就告诉他说跟着汪谷鹏那儿子在一起的，所以，也就按照规矩必须给绑过来了，不清楚是谁家的孩子。

    “二把刀”就问林谦：“你跟谁学的这句话？”

    林谦小脑袋瓜一扬说：“跟我二大爷学的。”

    “你二大爷谁啊？”

    林谦顿了顿，火候到了，大声的回答说：“说起我二大爷来，那还真是个人物，先给我来口清传子，润润嗓子再说。”

    “二把刀”示意给林谦喝口水。喝完了水的林谦接着说：“我二大爷的大刀本事是祖传的，打我二爷爷那辈就有了，我二爷爷当年用‘跑水报’的‘神马’救过‘铁裤裆’一条命，林金康单骑退追兵，谁不知道啊？林金康就是我二爷爷，林自全是我二大爷，你们扫听扫听去！”

    “二把刀”听到这儿，马上招呼手下绑匪：“把大哥赶紧喊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把刀”来了。“二把刀”让林谦重复一遍刚才的话，林谦脑袋一拨楞：“好话不说二遍”

    “二把刀”：“行，你小子。”他就把林谦刚才说的话给“一把刀”重复了一下，“一把刀”听完，眉毛马上立起来了，紧走几步到林谦跟前：“小兄弟，你说你二爷呀叫林金康？救过‘铁裤裆’？你可知道‘铁裤裆’叫什么姓什么吗？”

    林谦想了一下说：“铁裤裆大名咱不知道，就知道人家都叫他秦一彪，为啥叫他秦一彪，因为我二大爷说了，他有两个儿子，虎里虎气的。”

    “一把刀”听到这里，更急了：“你二爷爷还在吗？”

    林谦说：“我二爷爷早就升天了，我二大爷还在，他老身板结实呢。”

    “一把刀”一挥手，让底下人给林谦松绑，这下子下面人也懵了。

    林谦这人一给解下来，小嘴吧唧的更快了：“我二大爷说了，秦一彪不光有‘铁裤裆’这一绝招，还有练‘斤镖’这一绝招呢，人称外号‘斤镖唐’”

    后面这句话刚说完，“一把刀”喊了一声：上酒来！

    端上了一杯酒，“一把刀”、“二把刀”端着酒杯敬起了林谦：“小兄弟，我们哥俩敬你一杯，喝完再说。”

    这回轮到林谦蒙了。

    为什么“一把刀”、“二把刀”两个绑匪头子忽然对林谦敬起酒来了呢？这里面有段往事要说一说。

    林谦转述林自全口中的“秦一彪”那是林自全老爹林金康当年在河南走码头时结识下的好朋友之一。秦一彪是镖局的人，力气很大，尤其是练斤镖有一套章法，行里都服他。我们经常说到“金镖黄三太”、“金镖黄天霸”等等的传说，其实那都不够准确，因为首先就没有人用金子打造镖的，一只镖少说也有一斤重，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更别说飞了。其次，金镖是斤镖的讹传。镖局的人都知道，天底下只有练斤镖的，没听说飞金镖的。

    有一年，秦一彪得罪了官府，官府要拿他站笼子。什么叫站笼子？说白了就是绞死，但比绞死更遭罪，在抽砖之前，一般牛一点的江洋大盗也都面无人色了。清朝对付盗匪最狠的两招，一招是站笼子，这是公刑，也就是公开处理的，在刑法范围之内的，还有一种私刑，最残忍，俗名叫做“刺马眼”，什么叫“刺马眼”呢？就是用猪鬃扎男性的尿道口，一旦扎进去，这人不死也残废了。别看秦一彪外号“铁裤裆”，要是给用上“刺马眼”这招，什么裤裆都完了。

    官府围捕秦一彪的消息给当时在河南办事的林金康知道了，林金康当夜就用“跑水报”的马给秦一彪送信。“跑水报”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河南洛阳有个千金潭，这是通黄河的，这个潭子里的水要是看涨的话，那么黄河的水也要涨起来了。遇到千金潭涨水时，就用快马疾驰到开封报信，这就叫 “跑水报”，用来跑水报的马都是上等的纯种马，从来不“眼岔”（眼岔指的是在马行走中，遇到可能遇惊的事而不惊跑、惊乱）但跑水报最伤马，再好的马跑过水报也活不久。林金康胯下的那匹“玉顶西凉驹”是有名的，跑过水报但还非常硬实，平常那是双料伺候着。用这匹马来给秦一彪报信，那真是恩情到家了。

    林金康放跑了秦一彪，官府那边很快也知道了，派人打马来追，林金康的马给了秦一彪，自己骑了另外一匹“菊花青”，脚力明显不如跑水报的那匹神马了。眼看着官府的人要追上来了，林金康不含糊啊，他蒙半边脸，手里托着毛瑟快枪。余光一瞄，后面是四个追兵。林金康一扬手，枪就响了，六连发。

    后面的追兵一下子就听明白了，河南巡防营手里最硬的家伙当时也就是五响快枪，这会儿他们听到六连发的动静，立刻带住缰绳，不追了。

    要不林自全怎么总跟林谦说“让”呢？这是他老爹林金康传下来的，当时林金康要是回身开枪，别说四个追兵，就是八个也给撂倒了，但事情也就大发了，打死官府的人，从古至今也是死罪啊。林金康是救人，不是杀人，所以，他亮了亮枪，也让后面的弟兄们明白明白，巡防营的五响连发快枪在眼前是不好使的。这样一来，大家都有面子了，追兵回去可以说遇到硬家伙了，不好追，他这边不伤一个人，自己还跑了。要不怎么说“让”是哲学呢。

    不过，到底是惊了官府，林金康从河南夏邑走回曹州，然后奔了泰安，河南地界以后再也不便去了，自己也更名为林厚起。可秦一彪到死还记得这位救命恩人，后来他死前跟两个儿子交待了：“务必找到你林金康王大爷，一定要报这个恩，否则你们哥俩将来不要到地下见我。”

    秦家哥俩倒是没少打听，可人家林金康都改了名，换了地界，到哪儿找去啊？要不是今天林谦抽冷子说出来，那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了。

    林自全教林谦练大刀时没少跟他说林金康的那些事，林谦脑瓜聪明，还有心，也就记住了。给绑匪绑上山以后，林谦本意是说出林金康、林自全给自己壮壮胆子，也就是拉大旗作虎皮，没想到竟然眼前的两位绑匪头子连起了一段渊源。

    “一把刀”和“二把刀”给林谦饱餐一顿，安排他睡一会。哥俩就商量开了。很明显，这小孩不但不能动，而且还要完好无缺的给林自全送回去，这报恩是起码的。可贼不走空，这也是祖训啊。

    两个匪首考虑的是起码要把林谦留在山上过一段，直到他们拿到王家的赎金为止。可是，眼下发生的另外一幕情形让匪首多少改了主意。

    他们给林谦摆吃的时候，上了一碗鸡，林谦撕下一个大腿刚在一边，始终没有动。“一把刀”就问林谦：“你小子怎么不吃这鸡腿？”林谦说：“俺吃了这么好的饭菜，俺娘还没吃到，俺留下个鸡腿带给俺娘吃，坏山里的规矩不？”

    “一把刀”、“二把刀”相视了一阵。绑匪虽然丑恶，可毕竟也是人，也有残存的那么一点人性，或可说这种残存的东西在这一刻被林谦的这番话给勾了起来。哥俩决定先放林谦下山。

    但这种放可不是放羊的放，那是带着任务的。“一把刀”吩咐把汪谷鹏的儿子的小手指头剁下来一个包好交给林谦带回去，意思很明确，“走水”的贼是没有耐心的。

    照旧给蒙上脸的林谦被用马驮下了山，放在了一个林自全经常过路的地方，这个点是这几天以来绑匪们暗地里跟踪林自全了解到的。

    这也算是“一把刀”、“二把刀”哥俩送给林自全的一份顺水人情，这也算是报了当年林金康救过秦一彪一条命的大恩。这在山西响马堆里已经算是格外的“厚道”了。

    “一把刀”的盘算并非真的是给林自全报恩，林谦拿着汪谷鹏家的小少爷的手指头回去也不是什么好事。以汪谷鹏这些人的为富不仁和凶恶程度，搞不好很有可能要了林谦的小命。如果是这样的话，倒是正中“一把刀”的“下怀”，凡是见过他们哥俩的陌生人要么入伙跟他们走，要么就做刀下鬼。“二把刀”自然明白当大哥的心思，不过，他多少有些顾虑的问了一句：“林自全的恩不报，将来九泉之下难见老爹啊。”他大哥用鼻孔哼了一声道：“你我哥俩走到今天这一步，打家劫舍，落草为寇已经见不了他老人家了，打墙也是动土，不差这一招。我们不狠点，那就轮到别人对咱哥俩下狠手了。”

    “人算不如天算”，林谦被林自全发现并且救回了上林庄。但并没有像“一把刀”预想的那样发生简单的命案，而是引发了一场更大的灾祸。

    汪谷鹏的小儿子被绑票以后，汪家上下就形成了两股意见，一股是大老婆坚持的报官，大老婆的哥哥在县警察局当了小头目，一直惦记着姐夫家里的财产，偏偏大老婆自己不争气，生了个女儿，所以在家里也就落了下风。她所以坚持报官，根本不在于救汪谷鹏的命根子，而是要断送汪谷鹏家的命脉。“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这条“大道理”也是往往要管许多“小道理”的。

    等汪谷鹏的小老婆这边呢，虽然肚子争气生了儿子，可娘家没人啊。只能依靠老头子给撑腰。这会见到了儿子的小手指头，当即晕厥。醒过来以后一定要把林谦给绑在马棚里活活吊死再说。这时候林自全说话了：“绑匪里头有规矩，要是把‘放水’的‘活口’给弄死了，他们保不齐可能会要了小少爷的命呢。”汪谷鹏听了连连点头：“兄弟，你看如今怎么办好？”平素里，汪谷鹏见到林自全那是连鼻孔出气都懒得哼一下的主儿，现在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居然也拉上了“兄弟”这一层的关系（按照族中的血缘，汪谷鹏与林自全都是平辈的弟兄）。林自全说：“报官不报官的全在老爷您一句话，可小少爷的命也在老爷这句话上面了。”林自全这个回答其实等于没说一样，可慌乱中的汪谷鹏竟没有听出这么点花活来，反而貌似镇定的又点了点头。

    但是，大老婆姐弟俩可等不及了，没跟汪谷鹏打招呼就报了官了。官府一听真的高兴了。多少天没沾荤腥了，而且这次是汪谷鹏家里出了大事。这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当然，这里面最高兴的要算县长了。

    县长俗称“百里侯”，古代就有“灭门知县”一说。说明他手里的权力。在地方做过县长，在军队做过团长的人，历来都是颇有些手腕和手段的，而这两个位置也是日后升迁或可说飞黄腾达的必由之路。当县长通常要学会扮演四种角色：第一是公婆；第二是阎王；第三是老虎；第四是孙子。对于豪门大族来说，县长是公婆，既要保护他们，也要防止他们爬到自己的头上来；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县长是阎王，你不交齐各项赋税，那就只有死路一条。对于流氓匪患来说，县长是老虎，要不时的抖一抖虎威。对于上司来说，县长是孙子，除了听喝再无其他可能。

    面对流氓匪患，县长抖一抖虎威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保境安民，而是为了自己和自家里的纱帽与荷包。流氓匪患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多了你县长的纱帽就成问题，太少了你县长的钱包就也成问题。“养寇自重”这是自古以来做官的诀窍之一。而“养寇自重”的另一面便是“宰肥鸭”。眼下遇到的这伙绑匪正是给了县长“痛宰肥鸭”的好机会和好身手。

    县长降尊纡贵的来到汪谷鹏家里，嘘寒问暖，而且也发了虎威，要借大兵“进剿”，驻军的人马尚未开到，县警察局的各色人物早已按耐不住，频繁登场，汪谷鹏的银子开始一江春水向东流了。

    驻军派出一个连，县警察局调动了60多名警察配合，搜山围剿了一周，愣是没见绑匪的半点踪影，只是汪谷鹏的儿子的一个耳朵又给送到了王家。这下子汪家彻底给砸晕了。汪谷鹏不得不让林自全帮着想点办法，最后由林自全带着巨款上山与绑匪协商，从林谦口中，林自全已经知道了“一把刀”、“二把刀”兄弟俩的来路，这哥俩也不再掖着藏着，特别是看到了巨款健在，自然放人，少了一个耳朵和一个小手指头的汪谷鹏的小儿子终于“平安归来”。可谭春明却被绑匪给劫走了，生死不明。而且最麻烦的是谭春明在铁匠铺同绑匪的接触走漏了消息，吴嫂为了掩护谭秋明逃跑，自己给汪谷鹏家里活活吊死在马棚里。

    这场意外的灾难，让少年林谦见识了土匪的“厉害”和官军的“横暴”。林自全搂着他的头说了句话：“孩啊，这年头不拿枪托子说话硬是说了不算呢。”这是林谦第一次对军队这个词有了一点概念的开端。五年以后，也就是林谦离开家乡的前一年，有一支武装部队开到上林庄附近，一天晚上，汪谷鹏家里突起大火，汪谷鹏被烧伤，不久不治身死。王家怀疑这场大火与驻军有关，官司打到了县衙门，县长给驻军的营长下帖子，可营长连个照面都不打。这件事给林谦的印象无疑更加深刻。“军人”成了他心目中一个崭新的想往。

    至于他与谭秋明的再次见面已然是若干年之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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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风霜

    林谦一生不吸烟，而且还曾经挂名担任过国民党政府的禁烟委员会委员。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位禁烟委员会委员早年的打工生涯竟是从天津一家烟草公司的打杂开始的。

    19岁那一年，家里的穷困已经到了极限。读书成了远水，不得已的情况下，林谦只好选择了背井离乡。当年北中国最佳的去处便是天津。经过同乡的介绍，林谦来到天津一家烟草公司做事，当了一名极为普通的勤杂工。

    香烟传入中国之初，英美势力还占不到主导地位。一开始是小吕宋和土耳其出产的“铜鼓牌”、“金鼓牌”香烟行销上海。此后，英美烟草公司大举杀入中国市场。它所生产的号称“三剑客”的“老刀牌”、“红锡包”、“三炮台”风靡整个中国长达二十多年。

    什么叫打杂的？那就是什么都干，上面让你干什么就得干什么。掏厕所、拣烟叶、叫电话、烧锅炉等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碎催”一个。林谦干这些活他倒不在乎，本身起点就低，能进城，能进天津这样的大城市在林谦看来已经满足了。问题是他所在的这家给英美烟草公司打下手的天津公司不是人呆的地方。

    在这家有着几百人的公司里，英国人自然是第一等的，其次是英国人带过来的“阿差”也就是俗称的“印巴狗”（印度人），第三等是广东人，第四等是天津本地人，第五等才是外地来的。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饱受外虏侵凌，虽说是“八国联军”，但这里面最坏的首推英国、日本和俄罗斯。这英国人的坏主要是体现在阴损上面。蒋介石给英国人起了个外号：阴番。（阴是阴损的意思，番是蔑称）他背后管英国人就叫阴国人。在蒋介石的日记里，多处出现“英夷不灭非男儿”的意思。实际上不独蒋介石，民国时代举凡接触过英国人的都没有留下夸他们的字眼。林谦后来回忆说：“英人之阴险不下倭奴。”究竟怎么个阴险呢？林谦做过比喻：“俄国人是鲸吞，是准备一下子把中国吞到它肚子里，日本人是凌迟，一刀刀的宰割你，英国人则不同，他在你身上开个口子，然后再通上胶皮管子，把你的血一点点的吸走。它吸你的血的时候偶尔还给你吃白面馒头，倒不是可怜你，而是让你的血更有营养，能够吸的时间更长。吸血的同时，它们还要在胶皮管子上挂上一块广告，上书四个大字‘通商贸易’。”

    其实，从总税务司赫德跟他的伦敦办事处主任金登干的通信中就能看出，英国人就是要把胶皮管子一直插在中国人的血脉上，八国联军凌逼中国屈服时，赫德折冲樽俎，以至于外国人以为赫德“叛卖”，其实赫德的良苦用心都在这根胶皮管子上，宰杀中国式决然办不到的，即便办到了，对英国也不利，不是最大的获利者，只有维持中国的表面存在，他的胶皮管子才能始终插下去。

    说到底，香港本身就是一根胶皮管子。只不过，这根管子在1997年的时候给拔下来了。所以，英人对此如丧考妣。部分奴颜媚骨的港人也是如丧考妣。

    英国人的行事作风、办事效率一码归一码，但他的目的是什么呢？这些行事作风充其量不过是手段，手段历来都是为目的服务的。

    而在英国人之下还有着一帮子洋奴。平民教育家晏阳初用四个字来形容中国人的劣根性——贫、弱、私、狭。这些弱点或者说特点之一尤其在外国人的买卖中反映的最集中最有“特色”。前面我们说过，在英商英美烟草公司里第三等人是广东人。其实，这广东人也分两个等级，上等的是从香港跟着英国人过来的，这叫“从龙”；下等是广东的一些土著。具体到天津这家英美烟草的“孙公司”来说，香港过来的几乎没有，都是广东土著。各个都轮上了工头或者那摩温，因此，在中国人面前，这些做了工头的广东人的“气派”也就“有所不同”了

    林谦侍候的这个广东工头姓区，发音应该叫“欧”，可是，工人们背后都叫他“老蛆（区）”。这家伙也的确是厂子里有名的蛆虫。在英国人大班面前点头哈腰，转过脸对自己的同胞不仅仅是横眉冷对。手里经常拿个半尺长的鞭子，看谁不顺眼，上去就一家伙，下手非常狠。这土鳖还有个毛病，他是广东人，到了北边愣说是吃不惯北方的饭菜，早晨一定要喝粥。弄得林谦见天早起给他打粥，而且这粥既不能稀，也不能稠，矫情得很。

    有些广东人的地域观念非常偏狭，他们管广东以北的人都叫做“北佬”。殊不知，如果没有这些“北佬”南下，他们真的狗屁不是。这些话盘在林谦心里很久，就是不敢说，一说出来饭碗就没了。到了厂子里以后，林谦处处留心，格外注意，时间一长，工友们都喜欢这位山东来的“小王”，人心眼实诚，还厚道，关键是有眼力见儿，看见谁忙着或者不舒服，好言好语或者热毛巾把子就递上来了，出门在外，图什么啊？图的不就是暖人心吗？林谦虽然没有得罪过老蛆，可老蛆把林谦的这些得人心的事看在眼里，恨在心头。什么叫小人啊？那就是见不得别人比自己能的人。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给这个老蛆惦记上了，林谦哪儿还能有好日子过？而且，你林谦再能耐，也不可能连轴转瞪着眼珠子看着老蛆不是？而且，老蛆知道林谦人缘好，要想收拾林谦不能给工友们看见，就得下阴招。机会很快就来了。

    英美烟草要往中国各地渗透，占领中国市场，离不开分销商和包销商，这些商人实际上是英美烟草的触角，所以，别看英美烟草的洋人大班平常牛逼哄哄的，可见了这些分销商、包销商们都相当客气，天津的这家英美烟草的“孙公司”对口的包销商是永祥庆烟草行。永祥庆烟草行的老板姓唐，人称“唐二先生”。只要这位唐二先生一到厂子里来，英国人麦克就迎出去亲自接待。这一天，唐二先生又来了，还是麦克把他接到接待室款待。麦克走了以后，他办公间的电话响了，老蛆就对林谦说：“小王，你去告诉麦大老板，说是有电话找他。”林谦不知是计，颠颠的跑去叫麦克老板听电话。这下子惹祸上身了。

    这唐二先生早年也狗屁不是，黑道灰道垃圾道上都跑过的主儿，后来混壮了，装上了大尾巴狼。一般说这类人麻烦事最多，臭讲究也最多，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出处阴暗，所以，一旦漂白就刻意弄出一副世袭贵族出身的模样给人看。这唐二有个毛病，跟人谈话时不准外面来人给打断。当然，这毛病分对谁，对底下人，对求着他的人，都行得通，对那些比他牛逼，比他厉害的人，他一点都不敢讲究。就说他这名字唐二，底下人叫他二爷，斯文点的叫他二先生。可奉系军阀开山鼻祖张作霖的把兄弟汤玉麟叫直接叫他“老二”，东北话里“老二”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男性的生殖器，说起来是带点暗着骂人的意思。

    关于这个“老二”还有一个典故。说是日本人在奉天开了一家西点店铺，都是达官显贵常去的地方，汤玉麟给他叔叔、婶婶过生日，也开洋荤，点了一个三尺高的大蛋糕，上面就写几个大字：“祝二老寿比南山”。可巧的是这西点师写字的时候，一不留神给弄颠倒了，等到蛋糕摆上桌上时，大家伙一看，好嘛，改成了：“祝老二寿比南山”。这乐子可就大了去了，如果不是看在日本人的面上，这家西点店早就给灭门了。

    可是，每当汤玉麟叫他老二时，他不但痛快的答应，还从脸上滋生出一种美意，那意思是说看见没有？汤二爷没拿我当外人。汤玉麟外号“汤二虎”，在奉系军阀中行辈很深，别人见了他都叫他“帅”或者“二爷”，张学良这些子侄辈自然要叫二叔或者二大爷，可惟独张作霖、冯德麟、孙烈臣、吴俊升、张景惠这几个人还叫他“老二”或者“二虎”，他也是屁也不能放一个。所以，唐老二每每给汤玉麟“老二长”、“老二短”的呼来喝去之余便用汤玉麟也被上述五个人称之为“老二”来给自己解闷：“汤二爷那么大的谱，在张大帅眼里也是‘老二’。”

    看来，在旧中国，只要不是老大，那么剩下的都是“老二”。

    英国人大班麦克当然知道唐老二的忌讳，可林谦不知道啊。他跑进去一通报，唐二的眉头就皱起来了，麦克这边正跟唐二砍价呢，一看这情形，知道唐二不高兴了，脾气立刻上来，脱口就大骂林谦，让林谦滚蛋。接下来的情况不用猜也能知道个一二，麦克要炒掉林谦那是小菜一碟，可老蛆不打算就这么轻易的放过林谦，他还一个劲儿的在洋大班面前给林谦下蛆：“赶走他太便宜了，耽误了您老的生意这是大事，这小子来了以后到处买好，不能这么让他走了，让他下车间，最苦最累的活白干上几个月再滚蛋。”英国人自然高兴这么办，回过头来，老蛆又跟林谦说：“小王，洋人生气了，要不是我给你美言，你就废了，这样吧，勤杂不能干了，下到车间里面干上一段，等麦老板脾气消了，我再给你叫上来。”

    林谦这才知道中了老蛆的奸计，可没法子，人在矮檐下，岂能不低头？下了车间的林谦累死累活，还要暗地里受老蛆派下来的小跟班的捉弄，心里的苦闷和憋气没地方说去。一来二去的病倒了，这一病正好给老蛆找到了新的借口，说通了洋人麦克，一脚把林谦踢出了大门。

    也合该林谦起死回生。敢情林谦以前总给老蛆买粥时认识了一个山东老乡叫做韩大伟的，这哥们跟林谦非常对脾气，特别是知道了林谦被老蛆算计的这件事，火往上顶，他拍了胸脯要给林谦出这口恶气。韩大伟有个干妹妹，是天津天宝班的“把式”，也是天津有名的女混混头子小李妈的腿子。说起天津的混混，也是中国恶俗文化中的“一绝”。“混混”大名叫“混星子”，满清官府行文称它为“祸匪”，祸在前，匪在后，这就是混混的基础含义，也就是说通常的混混主要是祸害人，并不直接同官府发生冲突。所以，官府拿不到他们的直接证据，下手去抓就投鼠忌器，更主要的是混混们有了那位大名鼎鼎的“李中堂”给撑腰，越发不可收拾了。“李中堂”指的是李鸿章，混混帮里供着一个名叫“李祖”的神位，这位“李祖”就是李鸿章。李鸿章任直隶总督时，对混混们高看一眼，总督衙门里管事的不少头面人物居然都是混混出身，说起来用混混做事也是李鸿章一生好打痞子腔的一个直接体现，他手下的淮军悍将如程学启辈也多是各色混混出道，因此，李中堂对混混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李鸿章嗝屁以后，袁世凯接了直隶总督的大印。老袁这个人年轻时也是个浪荡子，东西游走，下情洞达。偏偏这么个连科举都难得一中的人竟对混混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老袁不仅对男混混赶尽杀绝，对女混混也不假辞色。这里先说一个段子。

    女混混也叫“把式”，“把式”里面分“清门”和“浑（荤）门”两种。清门就是靠“本事”赚钱，“浑门”就什么都干了，甚至卖“肉”为生。这些操皮肉生意的“浑门”把式在河南、河北又叫“马班儿”或者“马班子”，这是把寻常的江湖戏班与其混为一谈，官名叫“流娼”。袁世凯的大老婆于氏，也就是袁克定的生母，她平常特别喜欢系一条红色的缎子的裤腰带，袁世凯见了就开玩笑说了一句：“像个马班儿。”于氏也不含糊，回了老袁一句：“咱有姥姥家。”就这一句话，夫妻俩这辈子再也没有说过一句正经话，如果不是看在袁克定的份上，于氏也就给废了。为什么呢？于氏说的“咱有姥姥家”的意思是说她明媒正娶到的老袁家，是正房。袁世凯的生母是姨太太出身，也就是“没有姥姥家”的背景，于氏这句话说到底是讥讽他老婆婆的姨太太身份，自然惹翻了袁世凯。这是“马班儿”这个词惹出的豪门恩怨。

    袁世凯活着的时候，天津混混几乎没了生路。等到老袁一蹬腿，曹锟、张作霖这些人上台后，天津混混又开始还阳了。就拿韩大伟的干妹妹跟的这个天宝班的女班主小李妈来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李妈是西乡人，她到天津靠的是天津首县县衙的总班头陶庆增，天宝班发展到最后那就是总揽一切生意，卖淫啊、贩毒啊、买官啊，没有它不干的。陶庆增死后，小李妈又靠上了曹锟、张作霖，所谓大旗不倒、小车狂推。天津警察厅厅长丁振芝就是走了小李妈的路子，给张作霖提拔到直隶省警务处处长兼天津警察厅厅长的。小李妈手下调教的这些女把式，那都不是一般战士，个顶个的冲锋陷阵、杀法骁勇，当然这都是在床上了。

    韩大伟把要出口恶气的事跟他干妹妹一说，干妹妹也拍了粉胸脯说哥你放心吧，包在妹子这两坨肉上。其实，办老蛆这类角儿，根本不用花费两坨肉，干妹妹跟下面的混混一说，整治老蛆的办法就出台了。广东不少人好赌，张之洞总督两广的时候，就开赌增加税收，虽然外面人言啧啧，可老佛爷看见白花花的银子不断流入大内，心里高兴啊。老蛆一个外派老广，能免俗吗？不能够啊。干妹妹他们把老蛆的行踪给摸准了，经常去哪家开赌局都搞清楚了。挑了一天老蛆兴致比较浓烈的日子，把好戏直接开锣了。

    这一天，老蛆手风特别顺，一路杀将下来，搂了不少钱，对家一个小伙子急了，要玩大的。说话间就把自己大腿上的肉给割了一块下来，血淋淋的扔在了赌桌上。周围的人一看，马上就明白了，这是遇到混混了。老蛆也知道混混不好惹，可眼下这花花绿绿的票子和大洋舍不得撒手，那就玩到底吧。玩到最后，老蛆到手的钱都没了不算，还搭上一条腿，混混的腿肉那不是可以随便割的肥猪肉，那是有价码的。男混混笑嘻嘻的拿着一把盐捂在了伤口上，要是搁在旁人，早就龇牙咧嘴了，混混却毫不在意，因为不喊疼那可是混混的看家本领，要想当混混，第一条就是挨打不能喊疼，一喊就完了，终身污点。男混混可以用盐捂在伤口上，老蛆哪儿有那力度啊，再说了一条腿没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腿，那就拿银子说话，英美烟草内部对赌博、吸毒处理的非常严，一经发现立刻开除。所以，老蛆是有苦说不出。最后没法子找了广东同乡腾挪了一笔钱，算是堵上了这个无底洞。“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老蛆从此也废了。

    恶气固然是出了，可天津也呆不住了。林谦和韩大伟通过一层关系直奔上海，继续他们的店员生涯。

    林谦和韩大伟这次投奔的地方是上海马玉山糖果公司。说实话，林谦本来是不想去这家公司做事的，道理很简单，马玉山糖果公司的创办人马玉山是广东人，马玉山糖果公司里面的广东人所占比例也不小，天津这一遭林谦吃了广东人的苦头，对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心有余悸。可生计要紧，不赚钱千辛万苦的从山东老家跑出来干啥？他和韩大伟挤在火车里的时候，林谦的脑子乱哄哄的。

    韩大伟不仅扔下自己的活计跟着林谦南下，而且还搭了两张火车票在里面，就冲韩大伟这种哥们义气，林谦也不能拖后腿说不去啊。说起韩大伟这人，林谦从心眼里感激他，可老赵有个毛病，就是太喜欢跟女人扯蛋。就是眼下，他们哥俩下一步还不知道究竟如何面对大上海时，韩大伟的眼珠子便又开始走神了。

    过了一会，织毛衣的女人对面有个座位空了出来，女人用腿一横，愣是把这个位置给占住了，然后用眼光瞟了韩大伟、林谦一下，韩大伟多机灵啊，马上就坡下驴的坐下了，然后用修正了的山西级别的普通话说谢谢。女人莞尔一笑，不言语。林谦还接茬站着，他就知道老赵的老毛病又犯了。果然，韩大伟有一句没一句的跟女人聊着。女人问他们去哪儿，韩大伟说是去上海做工。女人又问是哪一家，韩大伟就实话实说是马玉山糖果公司。女人又是微微一笑，继续打着毛衣。两个人一来一往的越说越热闹，女人的笑声也开始此起彼伏，韩大伟的脸上也开始变得油汪汪的了。等到了下车时，韩大伟心甘情愿的接过了女人手里拎着的一个铁皮箱，当起了这位手里不停织毛衣的女人的小跟班。

    女人给了韩大伟、林谦一小卷钞票，让他们叫辆黄包车把铁皮箱送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女人给出的钱除开雇黄包车还有余份儿，韩大伟自然满口答应。林谦却不怎么愿意，可也不好说什么。林谦、韩大伟按照女人交待的地址跑了去，给等在那里多时的便探抓个正着，上海滩还来不及多看两眼的林谦、韩大伟就此被带进了局子里。

    旧上海的警察局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凡是新进来的嫌犯，只要看看没啥来头就先打一顿再说。这种下马威的传统其实是来自于满清。打人之前先用麻包给裹上，让你看不见是谁。打人的工具分两种，一种俗称“蟒鞭”，就是用牛皮条做成的，鞭梢有个硬疙瘩，那个硬疙瘩要是扫在肋骨上，肯定是内伤。另外一种是橡胶辊子，这种棍子打人外表看不出来，里面就惨了。嫌犯先给剥光衣服，然后滚进麻包，再然后就是一通暴打。打完以后，警察让你说啥你就说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洛杉矶警察局被曝光说警察也曾用这种办法对付过嫌犯。可见，文明的进步的历程还是非常漫长的。

    林谦都快哭出来了，不是怕，而是觉得冤枉，这叫什么事啊？火车上搭上这么个女的，下了火车就要挨一顿揍。这是上海吗？改名叫上刑得了。韩大伟早蒙了，直给人作揖，那没有用，只要你没背景，警察眼珠里看谁都是一堆肉。

    警察这边正准备动手呢，进来一个人，20多岁，带着斜纹领章，问了林谦、韩大伟一句：“你们是山东来的？”斜纹领章是一种特殊标志，归属部门叫做上海市警察局特种督察室，这是旧上海警察局内部的一个特务部门，所以，普通警察看见带着斜纹领章的人都礼让三分，惹不起。因此，这个年轻人一发话，那几个警察也就停手了。韩大伟那边早就泣不成声了，林谦就回答了一句：“老家泰安上王庄的。”那个斜纹领章的警察一听“泰安上王庄的”，马上把眼珠子瞪圆了，反复的看着林谦：“给你打听一个人，上王庄有个王德发你认识不？”林谦说：“那是俺大爷。”斜纹领章又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林谦回答：“俺叫王哲让。”斜纹领章大喊一声：“你是骡子？”林谦抬眼一看，这人谁啊？知道我小名。

    叫出林谦小名的这位佩戴斜纹领章的警察就是当初被走水的土匪一把刀、二把刀兄弟给掳走的吴嫂的大儿子刘天程。他怎么跑到上海来当警察了呢？虽说旧社会警匪一家，可角色转变如此之快，还真是有点说来话长。刘天程被惯匪一把刀他们掳走不久，这股惯匪就因为绑架一位富商的女儿给官府盯上了，再不久，一把刀、二把刀兄弟就给官府拿下直至正法。刘天程虽然是胁从，也给重判，多亏了一位叫做袁筱南的人把他给搭救下来，带在身边。这位袁筱南是干什么的呢？他是一位策士。民国时代的中国跟历史上的五代十国比较相近，江湖策士登堂入室，有的成为豪门清客，有的则是军阀谋主。这位袁筱南则是后一种角色，他又是谁的谋主呢？他是贵州军阀袁祖铭的入幕之宾。

    袁祖铭号鼎卿，1889年6月9日出生于贵州省安龙县，他的先祖靠着镇压贵州各地农民起义起家，自办团练，世袭团总。1907年3月，袁祖铭考入贵阳市贵州陆军小学第二期学习，袁筱南和他是同窗好友，两个人订交就在那时。1909年，袁祖铭与袁筱南同时报考湖北陆军第三中学，袁祖铭这个人不喜欢学习，自谓乱世用武，学而无用，所以，未被录取，袁筱南则榜上有名，两人暂时分别。袁祖铭回到贵州以后，受到贵州同乡黄文华的器重。“武昌起义”爆发，贵州立宪派也蠢蠢欲动，黄文华拥戴舅舅刘显世就任贵州陆军第四标标统（团长），掌握军权。黄文华本人担任管带，袁祖铭被提拔为督队官（副管带）。从此，袁祖铭攀附上了刘显世、黄文华舅甥这条大船，平步青云。1917年护法战争启动，孙中山秘密委任黄文华为黔军总司令，黄文华只说给了胞兄王伯群和袁祖铭知道。然而，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身在贵州的刘显世多少听说了一些，黄文华本非池中之物，多年以来辅佐刘显世已经尾大不掉，刘显世就此忽然提拔袁祖铭担任黔军第二师师长，牵制黄文华。黄文华一旦得知这一消息，怒气冲天，以整肃队伍为名，解散黔军第二师，调任袁祖铭为黔军总司令部总参议，坐了冷板凳，王、袁二人从此失和。

    黄文华力求推倒刘显世，但又不愿背负骂名，毕竟刘是王的亲舅舅兼叔岳父，就暗中指使自己的妹夫何应钦、亲信谷正伦（人称“国民党宪兵之父”）倒戈一击，自己则东去上海，扮成在野闲人的模样。黄文华走前顾虑到袁祖铭为人狡悍，不易摆弄，就把袁祖铭一道裹挟到上海。袁祖铭到了上海，除开吃喝嫖赌再无任何事情可做，闲暇之际不意遇到老友袁筱南，向老友倾吐心曲。黄文华秘密监视袁祖铭已经到了令袁无法忍受的地步，袁祖铭生性好嫖，黄文华竟然派人长年卧在妓院，与袁共同起居以便察言观色。袁筱南对袁祖铭说，原贵州参议长张彭年的老哥张协陆惨死黄文华手中，张彭年寓居上海，一直准备杀掉黄文华为乃兄报仇。袁筱南与张彭年的亲信何壁辉相当熟悉，可以代为联络，先找一条脱离黄文华的路子，然后寻机借刀杀人，只有杀了黄文华，袁祖铭才有出头之日。

    两人说定以后，由袁筱南出面联系何壁辉乃至张彭年，双方一拍即合。袁祖铭在张彭年、袁筱南的策划下，得以在1920年顺利北上到达北京，与张彭年事前联系好的财政总长潘复会面。潘复字馨航，相貌堂堂却喜欢狂嫖滥赌，同袁祖铭相见恨晚，潘复上禀国务总理靳云鹏，补充袁祖铭大洋二十万元，快枪三千支，并照会两湖巡阅使王占元拨发一旅人马作为袁祖铭“定黔”所需。袁祖铭这边安排一妥当，袁筱南、何壁辉等人在上海就开始盘算对黄文华动手，他们很快摸清黄文华最喜欢去的地方叫做“一品香”，袁筱南让何壁辉买通一品香的人，安排了两间靠窗的房子，让杀手住了进去，随时关注黄文华的出没。此时，已经有贵州同乡跟黄文华打过招呼，说是有人准备暗算你，黄文华少年得志、自予予雄，并不把同乡的警示放在心中。1921年3月16日这一天，黄文华的胞兄黄伯群（后任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来电话说李烈钧到了上海，卢永祥的儿子卢小嘉做东，一定要请黄文华到场，黄伯群为了保险起见专门派车来接黄文华。黄文华前腿刚一跨出一品香的大门，袁筱南、何壁辉买通的杀手的子弹就直射黄文华要害，只两枪便把黄文华当场打死。

    黄文华是名人，当街被打死，这在上海滩是头等大新闻，地方当局当然要严加缉拿凶犯，可是，何壁辉等人事前用心缜密，愣是半点破绽找不到，再有，袁筱南早就安插刘天程进入上海市警察局特种督察室，内中曲折也已然熟知在胸。黄伯群痛失胞弟，发誓要杀袁祖铭、张彭年。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幕后真正运筹这件事的江湖策士袁筱南的绝大功效，而这一巨大的人情在几年后落到了林谦的手中，成为林谦发迹的关键之处，这是后话，暂且不说。

    刘天程把林谦扶了起来，哥俩都掉了眼泪，多少年不见了，多少心酸事都要说啊。可眼下不行，林谦还光着呢，刘天程让人把林谦的衣服给找到穿上，韩大伟也给放了。刘天程先给林谦、韩大伟安顿一下，晚上专门找个地方给这哥俩压惊。饭桌上刘天程一说，林谦、韩大伟这才知道为啥要抓他们俩，合着这么天以来，上海警方了解到一批毒品要运到林谦他们送货的地方，就在那里蹲坑死等，没想到等来的不是毒枭，而是林谦、韩大伟这俩“土鳖”，要不是给刘天程遇上，这哥俩可能就做了替死鬼了。韩大伟给刘天程描述了一下火车上碰到的那个女人的模样，刘天程说这个女人很有可能就是他们要抓的贩毒的首犯之一，至少也是重要知情者。

    由于有刘天程的关照，马玉山糖果公司的掌柜对林谦、韩大伟客气多了。林谦也是吃一堑长一智，保持好人缘的同时还不能太露痕迹，以免被人嫉妒，遭人暗算。这种低三下四、左右逢源的店员生活给林谦日后的处事风格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林谦他们到上海的这一年，中国正陷入空前的混乱之中。北方的直系、奉系两大军阀系统矛盾日益加深，剑拔弩张已经自不待言。而南方各省也混水摸鱼，各争雄长。上海作为近现代中国的一面镜子，折射出来的丑恶与腐朽让林谦“大开眼界”。

    旧上海小东门有个饭庄，名字叫德兴馆，经营本帮菜，口味有些偏于油重厚味，讲究点的海上闻人一般是不去的。德兴馆的生意清淡的主因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它的地理位置，它处在法租界和华界的边缘，法租界在这一区域设置了铁门，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马上落下铁门，断绝交通，这样一来，德兴馆的生意大受影响。三搞两搞，生意就维持不下去了，怎么办呢？换人。老板换成了一个叫吴全贵的主儿。这哥们上来以后，果然有了起色，什么起色呢？警察局和巡捕房的人来吃饭的多了，而且吃了还不一定给钱，可就这样，德兴馆非但生意不落，反而看涨。刘天程在周末时就带林谦、韩大伟来这里开荤。哥仨一边吃一边聊，不防外面有了汽车的响动，跟着走进来两三个彪形大汉，径直走到刘天程他们桌前说：“你们到一边吃去，这片我们包圆了。”嘿，刘天程穿着警服呢，还带着斜纹领章，这行头上海人应该能看出来啊。韩大伟自从有了刘天程撑腰以后，脾气也见涨，他先窜了：“怎么着？没看见吴大警官在这儿吗？”彪形大汉抬手一扒拉：“爱谁谁，赶紧让道。”说话间，外面众星捧月似地进来一个矮胖的男人，矮胖的男人脸上布落着星星点点的麻子，麻脸男人一左一右跟着两跟班，一男一女。德兴馆掌柜的吴全贵不知道啥时候已经冲出来了，站在麻脸男人面前直哈腰，对男跟班一脸客气的说：“祥哥，都准备好了。”然后又给那个女的抛了一个笑脸：“姗姐，您好。”麻脸男人不摘墨镜，走到预先安排好的桌面，店里的伙计都给让开了，就是吴全贵带着二掌柜、三掌柜一起忙乎。林谦拿眼睛直瞟刘天程，那意思是说怎么回事啊？这都什么人啊？

    刘天程马上就明白了，遇见“高人”了，而且他也知道眼前这位“高人”别说他一个佩戴斜纹领章的惹不起，就是淞沪警察厅厅长也得甘拜下风。吴金贵抽空走到刘天程跟前，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老板在这儿，老弟今天的账面都算哥哥我的了，回头再说。”刘天程当然明白了，赶紧走人吧，拉着林谦、韩大伟就往外走。可是，这韩大伟不老实，还回头看了几眼，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麻脸男人身边的女跟班就是火车上织毛衣的那女的，他大声的对刘天程说：“吴大哥，那女的，就是那女的给我们的地址。”他这话把那边桌上的人也给惊了，特别是那个女跟班，特别的往林谦、韩大伟这边望了一眼，就这一眼，彼此都愣住了。

    林谦也认出来了，双方对视片刻，女人无言，刘天程拉着林谦、韩大伟赶紧离开了，回到住处，刘天程才告诉这哥俩，今天碰到的这位麻脸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名鼎鼎的“麻皮荣”——黄金荣。

    德兴馆的新掌柜吴金贵是黄金荣的徒子徒孙，跟在黄金荣左边的男跟班是黄金荣的三徒弟兼厨师马祥生，人称“祥哥”，跟在黄金荣右边的女跟班是黄金荣儿媳妇李志清的亲随金秀影，人称“姗姐”。黄金荣早年入赘叶家，娶了叶桂生，叶桂生年长黄金荣，为黄金荣出道卖力不少，人送外号：“阿桂姐”。黄金荣与叶桂生生有一子，十七岁时病死，剩下一童养媳名唤李志清。1930年，黄金荣建造黄家花园，叶桂生楞叫黄金荣改名为“叶家花园”，黄、叶由此闹掰分居，黄金荣与七姨太、露兰春均有染，家政统一交给李志清打理，外人因此传出黄与李志清关系暧昧，未审真伪。

    黄金荣出身寒微，肚皮里曾经油水很少，因此特别贪恋重油厚味的东西，德兴馆的砂锅狮子头、红烧桂鱼最对黄的口味。所以，吴金贵盘下德兴馆以后，黄金荣每每光顾。而只要黄金荣一到场，德兴馆内外如临大敌。今天给刘天程他们三个赶上了，韩大伟虽然在天津码头见过各类混混、流氓，可上海滩流氓的“谱”摆出这么大，倒是第一次见到。

    刘天程听完韩大伟、林谦的追述以后，特别是描述了金秀影在火车上的所作所为，倒吸一口冷气。林谦、韩大伟按照金秀影交待的地点送去那个皮箱里面除了换洗用品之外，再无任何违禁品，更别说毒品了。这明摆着就是金秀影闻到了什么味道。而黄金荣包娼包赌、大肆贩毒的劣行，上海警界无人不知，也无人敢管，为何这次目标独独锁定金秀影？谁不知道金秀影跟李志清的关系？谁不知道李志清与黄金荣的广西？有些话，刘天程已经不便跟林谦、韩大伟两个人说了，只是嘱咐他们最近千万不要出门，不要跟生人随意来往，就在店里小心侍候生意就是。

    过了一个月，林谦、韩大伟哥俩悬着的一颗心多少可以放进肚子里了，没人找他们麻烦。忽然有一天，店里来了个电话，是黄金荣家里打来的，点名叫韩大伟、林谦给送去一盒水果蛋糕和一大包菊花软糖。掌柜的当时就“毛”了，赶快把林谦、韩大伟给叫来：“怎么你们跟黄家认识？”林谦马上就想到是金秀影那档子事了。又不便跟掌柜的细说，就胡乱诌了一通，掌柜不放心的交待：“你们可是要万分小心，黄家那不是闹着玩的，你们两个外乡人稍有差池，连带着我们小店也跟着完蛋。”林谦、韩大伟连连答应，他们俩现找刘天程也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去了黄家，是死是活也都认了。

    出面找他们的果然是金秀影。此刻这个女人已经不再是火车上那个打毛线的女人了，她白净的脸皮上不阴不阳，嘴里轻吐着瓜子皮，半瞭半看的扫视着林谦和韩大伟，过了片刻，这才全部露出笑意：“你们两个人还算上道，上次的事让你们受惊了，本来我跟少夫人说了要给你们压惊的，不过，遣将不如激将，眼下就有一桩让你们白落一笔钱的好事，看你们敢不敢做了。”林谦、韩大伟忙问是什么事？金秀影说你们不用打听，下午跟着我一起走就是了，到了地方机灵着点，有你们的好处。午饭是在黄家开的，林谦、韩大伟吃的不多，心里惦记着下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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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发迹

    到了下午，金秀影收拾停当，叫起林谦、韩大伟直奔黄金大戏院。黄金大戏院的陈老板贴身跟班等在那里呢。金秀影并不进去，让手下的阿四领着韩大伟跟着陈老板的跟班进去，林谦给留在外边。过了好一会儿，韩大伟还有那个阿四一起出来了，还有陈老板的跟班，阿四把一个要紧的包裹塞给金秀影，金秀影掂量了一下，然后叫了几辆黄包车，大家一道离开。这一路上无话。

    又过了一周，韩大伟提出要回请刘天程，林谦说你烧包吧，哪儿来的钱啊？韩大伟说钱是小事，请吴大哥吃一顿。在饭桌上，韩大伟当着刘天程、林谦的面，把那天跟着阿四进了黄金大戏院里面的事情说了一遍。进去以后，先换行头，阿四穿的很体面，韩大伟也不差，陈老板见他们来了，蛮热情的迎上前去，说了一大堆让韩大伟云山雾绕的话，陈老板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指着用幔帐隔开的里面的包间，包间里隐隐约约有几个人影。陈老板说话声不小，好像是故意让里面的人听见似的，说了半天的陈老板终于转回包间，再过了一会，陈老板回来了，旁边还跟着一个年轻俊美的小伙子，借着灯光，韩大伟定睛一看，给他吓一跳。这小伙子敢情是大名角荀慧生的跟包，韩大伟怎么认识他呢？因为韩大伟以前在天津混码头时没少跟着干妹妹去戏院蹭戏看，特别是有几次还到了后台，荀慧生的这个跟包就是那时认识的，这跟包长得有特点，眉间有个黑痣，好认。韩大伟正纳闷着呢，陈老板发话了：“谢谢王先生关照。荀老板特让这位小老弟出来面谢。”荀慧生的跟包微微鞠了半个躬，阿四很矜持的哼了两声，陈老板顺手把一个包裹交到阿四手里。

    这个包裹也就是后来阿四交给金秀影的那个。韩大伟把分到手的十块大洋摆在桌面上说跑了这么一趟，居然捞到了十块钱，顶的上我们干好几个月的了。林谦说这钱你敢要？刘天程笑笑说不要白不要，而且既然给你也就是不能不要。金秀影这些人不是吃素的，她临时不让骡子进去而让你进去都不是随便安排的。这类人以后你们都离着远一点。

    刘天程的话并没有入韩大伟的耳朵，反倒是跟着金秀影他们走的更近了，后来干脆辞了马玉山糖果公司的差事，做了金秀影的跟班。韩大伟几次回来拉林谦入伙，林谦都给婉言谢绝。快到年底时，刘天程带来的一个消息让林谦真的动心了。刘天程告诉林谦，广州的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第三期又要招生了，他问林谦有没有兴趣南下广州投考军校？到上海的一年中，林谦没少留心时事，报纸一张不落的看个没完。天下的大事虽然还不甚了了，可也看出个子丑寅卯来，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只有拿枪杆子的才有办法。特别是他几次到租界，看到洋人巡捕对中国军人的吆三喝四，更让他心头充满了复杂的感觉。一个人要想不挨欺负要靠一副好身板好手段，一个国家要想不挨欺负要靠一批有骨头有血性有责任的军人。由此萌发的参军当兵的念头一旦与刘天程的这则消息发生了碰撞，很快燃起了新的火花——投奔黄埔军校去！

    但是投奔黄埔军校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首先军校远在广州，上海到广州坐船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来回盘缠起码十几块大洋，这些对林谦来说都是天大的难事。借，找谁借去？想来想去，林谦想到了一个人。

    林谦找到金秀影，委婉地向她说明了自己的意向。金秀影老半天没吭气，只是盯着自己眼前的一杯绿茶发呆。过了半晌，就在林谦以为没戏了的时候，金秀影慢悠悠地问道，你需要多少？林谦喜出望外，用手指蘸着水在桌上写了一个“伍拾”。

    林谦走前，刘天程没能来送行，上海市警察局特种督察室督察长在妓院里被仇家所杀，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刘天程他们已经忙了好一阵儿。不过，刘天程还是托人送来大洋二十元作为林谦的盘缠。韩大伟倒是不请自到，在林谦离开上海前一天赶到了林谦的住处，还带了一些酒菜，算是践行。韩大伟还意外的给林谦解开了到上海以来所遇到的一处迷惑。即那天金秀影带着他和韩大伟去了黄金大戏院，到底所为何事。原来黄金大戏院的陈老板也是黄金荣的徒弟之一，他从北平那里的眼线得知荀慧生等人此间来上海演出前用包银购进一批烟土准备在上海脱手，因为北方的烟土价格比较低，而上海则居高不下，一转手就是一倍甚至两倍的利润，所谓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很少有人例外。而且，荀慧生是何等样人啊？那是一等一的大名角，如果敲他一笔竹杠，胜过几年的开销。而且最主要的是荀慧生曾经开罪过金秀影，这是多年前的旧账，黄金大戏院的陈老板为了讨好金秀影乃至李志清，专门想了一个“仙人跳”的招法对付荀慧生。他暗中派人盯牢给荀慧生出手烟土的人，然后派人假扮上海租界工部局的暗探说是发现了荀慧生等人私携烟土，准备第一抓人，第二通过报馆将消息捅出去。荀慧生这些人活的就是这张脸，如果这种消息给弄出去，虽然吸大烟是他们这一行司空见惯的把戏，可倒卖烟土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而且也碰了刑律的线，是一桩可大可小的麻烦事。

    荀慧生知道麻烦上身以后就托陈老板给想办法，陈老板装出一副侠肝义胆的模样说自己在工部局有熟人，可以让他们出面摆平，不额外花费荀老板一分钱，算是交个朋友。而陈老板所谓的“工部局的朋友”其实就是阿四和韩大伟假扮而成。那一天在黄家，金秀影暗中观察了林谦几次，包括在火车上的一举一动联系起来，金秀影认为这种事林谦不适合去做，所以，到了最后收网时把林谦留在了门外。摆平的结果是荀慧生交出烟土，陈老板还荀慧生一个成本价，等于说荀慧生白白的给陈老板他们打了一次工，这是暗的，还有明的一套，荀慧生答应还上陈老板这个人情，而以荀慧生的价码，还人情的标准低不了。也就是说陈老板、金秀影他们玩弄的这一票，不但捞到了实惠，而且还捉弄了荀慧生，这种捉弄被捉弄者并不知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给人卖了还帮人点钱呢。

    林谦纳闷：“那么他们找你干什么呢？这分肥的事有必要让你来干吗？谁来不一样？”韩大伟苦笑了一下说：“我是外地人，面生，再者，让驴拉磨不给根胡萝卜能行吗？”韩大伟告诉林谦，金秀影在火车上反复打着的那卷子毛线里面有玄机。金秀影用毛线团携带上好的毒品给李志清享用已经轻车熟路多年如此了，别说一般的警察发现不了，就是特种督察室一样也给白涮。说到最后，韩大伟问林谦：“你知道刘天程的顶头上司市警察局的督察长是谁杀的吗？”林谦晃了晃脑袋。韩大伟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林谦还以为赵是喝多了胡诌，等到韩大伟说完了内中的原曲，林谦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上海滩这地方水太深了。

    黄金荣捧个戏子露兰春，赶巧跟浙江军阀卢永祥的儿子卢小嘉发生了冲突。黄金荣先下手把卢小嘉给收拾了一番。卢小嘉是什么人啊？那是和张学良、孙科齐名的“三公子”，哪儿受过这样的窝囊气。立刻找到老爹诉苦，卢永祥一个电话，淞沪地方当局就把黄金荣给抓起来了，一顿胖揍，差点没打死。不过，自古讲究的就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淞沪当局何丰林平时还要仰仗黄金荣给他出彩呢，自然要手下留情。既然打也打了，赔也赔了，何丰林就做东请卢小嘉与黄金荣握手言欢，卢小嘉根本不给面子，不来。何丰林好说歹说，最后黄金荣又赔进了一尊玉佛这才说动了卢小嘉，算是一笔勾销。可背后卢小嘉找了上海市警察局特种督察室的新任督察长为他寻找黄金荣贩毒的直接证据，道理很简单，前次那是因为戏子的事闹出来的，上不得台面，也不能因此狠办黄金荣，但要是真正找到黄金荣的茬口，那就不一样了。然而，黄金荣在上海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麻皮荣”了，他已经是手眼通天的人物，当时，杜月笙、张啸林还没有完全起来，还都听黄的招呼，所以，黄底下的腿子、眼线分布在各行各业，特别是警界最多。督察长这边刚一动心眼，就有人给黄金荣报上了。也所以，特种督察室的警察们蹲坑等金秀影落网时却只能碰到林谦与韩大伟两个替死鬼。

    等到江浙战争爆发前夕，卢永祥想法设法控制上海，就自然而然的想到了要极力拉拢黄金荣这样的地头蛇为他卖命，也就示意自己的儿子不要再打黄金荣的主意。两下便妥协了，他们一妥协，很正常就要有人“出局”，作为彼此“消气”的牺牲品。于是乎，上海市警察局的特种督察室督察长便成了这一把军阀同流氓交易的砝码。金秀影把这个活儿给了韩大伟，既然给你了，那就是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而且还要干好，干利索。韩大伟说到这里落下了几大滴眼泪：“老弟，老哥我是完全陷进去了，身不由己啊，不过，我也看出来了，这年头，你不杀人，人家就杀你，你老弟去广州进军校好，当了军官便可以合法杀人，谁敢管你？”林谦知道他这次真的是喝多了，韩大伟给林谦留下三十块大洋，说是兄弟一场，穷家富路。林谦不好推却，走前将这三十元寄回了平遥上林庄老娘那里。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这首后来被确定为中华民国的国歌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经常飘响于广州黄埔岛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的上空，一批热血青年就是在这首歌的激励下投身到可歌可泣的北伐战场上的。当然，也有一批青年也是在这首歌的带领下误入歧途，走向内战战场的。而1924年12月9日这一天刚刚踏入黄埔军校考场的林谦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内心的激动已经难以名状。

    1922年6月，曾为孙中山所信赖的广东同乡陈炯明炮轰总统府，宋庆龄流产，孙中山流亡，这段教训让孙中山刻骨铭心，他暗暗下定决定要建立一支真正属于革命党的武装。一支他能够如臂使指的军队。次年1月，苏联人越飞衔命与孙中山在上海举行会谈，创建党军包括建立军校的事情提到了日程上来。这一年的8月，“孙逸仙博士代表团”正式启动，代表团的团长是一位来自浙江奉化的三十四岁的老青年，他的名字叫蒋介石。

    这个代表团的四位主要成员是蒋介石、王登云、沈定一、张太雷。1923年9月7日这一天，代表团受到了高规格的礼遇，列宁身后被确认为主要接班人之一的俄共（当时还叫俄共而不叫联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鲁祖塔克亲自接见了代表团成员。就在这时，一个颇富戏剧性的场面发生了。代表团成员，也是蒋介石的大同乡（浙江）沈定一忽然抢到前面来与鲁祖塔克亲切握手，而鲁祖塔克也以为这位沈定一是代表团的团长，自然更加热情的回报。站在一旁的蒋介石铁青着脸，一言不发。还是张太雷最后给解了围，正式介绍了彼此的关系。

    这位抢先同俄国人握手的沈定一，今天的青年朋友们未必知道此公的来历。沈定一，号玄庐，历史上一般称呼他“沈玄庐”。他有个曾经的儿媳妇叫杨之华，后来嫁给了瞿秋白。他也有一个孙女，至今大名鼎鼎，即瞿独伊（沈定一儿子沈剑龙与杨之华所生）。沈定一与中共有过瓜葛，也有过杯葛，与国民党有过欢颜，也有过怒骂。1928年7月28日，沈定一被刺杀于某车站，享年不过四十五岁。关于沈定一的死，《杨之华评传》中认为这是蒋介石派人所杀。真相是否如此，需要留待后世考证。值得一提的是，与沈定一激烈握手的俄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鲁祖塔克本人此后也在苏联的“大清洗”中被斯大林秘密处决。而为“握手事件”解围的张太雷也在几年以后成为中共早期著名烈士，死于“广州起义”。只有面色铁青的蒋介石一直活了下来。老辈人所说的“枪打出头鸟”是不是一定很准呢？

    尽管一开始被抢了风头，可并没有影响蒋介石的足够表现。如今的蒋介石已经不是几年前在上海滩大搞投机抢帽子的蒋老三了。他的劲气内敛、谦逊儒雅获得了俄国人的一致好评。苏维埃政权外交人民委员部的高层官员说蒋介石是“中国最有教养的人”。卢果夫斯基写给上层的报告《关于国民党代表团访问第144步兵团情况的书面报告》中盛赞蒋介石“彬彬有礼，很真诚的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和印象。”蒋介石在苏维埃红军的兵营中细致入微的考察了他们的伙食、起居，还亲口尝了尝他们自己烹制的比较粗糙的点心。随后，蒋介石还与俄共当时的“三巨头”之一的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会面，虽然彼此并不完全能够说服对方，可也保持了相当的表面上的融洽。然而，就在回国的途中，蒋介石与后来成为他在黄埔军校校长英文秘书的王登云的谈话中如此谈及对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的印象：“托氏不适合搞政治，季诺维也夫必遭横死。”蒋的言论素来言简意赅，区区几句话令王登云大吃一惊。但是，若干年后的事实也让王登云颇为困惑于蒋介石何以能够如此一眼洞穿他人的结局？

    蒋介石回国不久，军校筹备就紧锣密鼓的进行起来了。黄埔军校最初确定的名字叫做“国民军军官学校”，后来改定为“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因为设在黄埔岛，所以，俗称“黄埔军校”。孙中山原本打算自己亲自担任校长，但经过张静江的力荐，改派蒋介石担任校长，孙中山任军校总理。张静江是被蒋介石称作“导师”的传奇人物。此公当年在赴法的海轮中偶遇孙中山，谈及革命经费问题时，张静江慷慨的答应孙中山，将来在钱上有了难处可以给他发电报，用英文二十六个字母ABC等代表钱数，A就是一万元，以此类推。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孙中山果然周转不灵，就尝试着给张静江发了一封标有“C”字母的电报，数月后，孙中山得到了张静江给他的第一笔汇款，三万元整。第二封索款电报随后也到了，张静江打开电报一看，上面写着英文字母“Z”，张没有二话，二十六万元的巨款一分不差的汇到了孙中山的眼前。如此忠贞的战友的建议自然值得孙中山考量，而且蒋介石在孙中山看来，那是一起在永丰舰上患过难的同志。“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正是孙中山对蒋介石的期许。

    1924年2月1日，由王柏龄、李济深、沈应时、林振雄、俞飞鹏、宋荣昌、张家瑞组成黄埔军校筹备委员会，蒋介石任委员会委员长。这是“委员长”这一头衔第一次出现在蒋介石的生平中。黄埔军校最高领导层由三人组成，即俗称的“军校三巨头”——孙中山（总理）、廖仲恺（党代表）、蒋介石（校长）。军校下设政治部、教授部、训练部、管理部、军需部、军医部。黄埔军校成立之初，并不被人看重。

    滇军名将、朱德的老朋友范石生最看不起黄埔军校。范石生是滇军历史上的著名的“三阳（杨）开泰”的奠基人。所谓滇军三杨，指的是杨希闵、杨池生、杨如轩。滇系军阀鼻祖唐继尧被部将顾品珍倒戈推下台，后得到大土匪吴学显等人的商助，卷土重来，打死顾品珍，重新坐回“云南王”的宝座，原顾品珍的部下朱德、金汉鼎等人不得不逃亡，而顾部的大队人马则由张开儒率领退入广西。就在广西，三杨造反，由于得到范石生的支持，张开儒被废，杨希闵、范石生掌握了顾品珍余部的滇军力量，杨希闵、范石生支援孙中山回师讨伐陈炯明，被孙中山事后论功行赏封为“建国滇军”，范石生兼任建国滇军第二军军长。不久，陈炯明手下头号悍将洪兆麟率兵反扑，紧急关头，范石生掩护孙中山，以肉搏战方式打垮洪兆麟，孙中山亲书“功在国家”授予范石生，并晋升范石生陆军上将军衔。范石生功大，把持了广东的赌捐和兵工厂全部收入，财大气粗，所属士兵所携枪柄上一律刻有“范”字。孙中山大元帅大本营的国民党高级人士见了范石生都叫他“泉翁”或者“泉公”（范石生字小泉）。就是这个范石生听说黄埔军校成立，转了一圈回来跟部下说：“黄埔军校算个什么玩意儿？我派两个营就撂倒他们。”

    身为陈诚“土木系”中坚力量的国民党军中将方靖曾以建国粤军机关枪营营长、少校军衔的地位投考黄埔，好友听说这一消息以后都来劝方靖：“去投那玩意儿干什么？成不了什么气候。”广州的女学生看到裹着绑腿、身着粗布军校装的黄埔军校学生走来，就暗地嗤笑：“臭腿子又来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一度给讥讽到了极点的黄埔军校锻造出国共两党若干名名将，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政治舞台上，黄埔军校出尽了风头。与其齐名的东北讲武堂、云南讲武堂、保定军校都成为落伍的代名词。

    黄埔军校门前有一副对联，上联写道：升官发财请往他处；下联则书：贪生怕死勿入斯门。横批：革命者来。与讲武堂相比，黄埔军校有“铁人三项”。第一，告诉学生，为谁扛枪，为谁打仗；第二，纪律严明、赏罚分明；第三，突出重点、不尚空谈，快出人才，学以致用。黄埔一期是1924年5月5日入校，6月16日开学典礼，到了当年11月便举行了毕业考试，前后学习不过半年的时间，可就这半年时间给这批学生留下了终生受用不尽的财富。徐向前（黄埔一期）回忆说：“我那时能够站得住脚，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带着部队打仗。我在黄埔军校，学了些军事知识，在海陆丰作战，积累了些游击战的经验，有用处。带着大家打游击，不断取得胜利，没吃过大亏。”1924年10月，广州发生“商团叛乱”，黄埔学生及锋小试，一战打出了威名。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商团军打得落花流水。11月、12月，教导第一团、教导第二团成立，两团统称“校军”，即“党军”的先声。

    1924年11月13日，孙中山应邀北上，行前召见黄埔军校师生。孙中山恳切的说：“我今天能够看到黄埔师生如此奋勇的精神，可以继承我的生命，我虽死也能安心。”这位民族革命的先驱者虽然没有看到革命的最后成功，但他的预言：“我们提倡的三民主义，将来能够希望实行的，就在你们这个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的学生了”却成为了现实。

    林谦的初试是在上海完成的，这次来广州，一个是复试，一个是复试之后的报到。复试这一天，林谦起个大早，早早来到了军校的校门口，贪婪的注视着校门内的一切景观。那些说起来甚至可以用寒酸来形容的建筑物在林谦看来却充满了太多的诱惑和希望。

    复试写文章的时候，林谦下笔很快，一挥而就。林谦的字写的不错，不错到什么程度呢？到了连张林甫也不得不点头的地步。有人或许问了，张林甫点头算老几啊？说起来张林甫点头还真算个事。张林甫的书法师法于右任，老张沦落时靠卖字为生，而且张林甫一向比较骄狂，不仅在军事上，在其他方面也很自负，特别是这个字，他看不起戴季陶、陈立夫、张道藩的字，军队里的高级将领就更不用说了，上司的也好，下级的也罢，除了蒋介石的字他不敢点评以外，剩下的他都敢评价一番，也不管人家乐意不乐意。有一年，他看到张静江的字，踱了两步然后说出一句话：“人翁（张静江本名人杰，国民党内有称‘人翁’，意为‘主人翁’，隐示张静江与蒋介石的不俗关系）的字，外行都说好，内行不敢说不好。”这话一传开，好悬没把张静江给气死。可张林甫看过林谦的字，直点头，这在张林甫来说，已经是相当可以的评价了。要说林谦是张林甫的顶头上司，那俞济时还是七十四军的开山门的“祖师爷”呢，张林甫还不是照样痛贬？

    林谦的文章写完之后，自己端详了两遍，这时，身边走过来一个相貌文雅、举止不俗的军官，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透过镜片折射过来的目光投落在林谦的卷子上的分明是一丝赞许。这位军官轻声细语的问了一句：“你为什么改名叫耀武？”林谦在上海初试时就已经改名叫林谦，但卷子上还写着“原名王哲让”的字眼。林谦挺身而立：“报告长官，国力衰微，列强侵凌，这是武人的耻辱，所以，耀武扬威才是方今上策，而此耀武乃是要我国家之武，而此扬威乃是扬我民族之威。所以，学生不才，自改姓名为耀武，并自字佐民。”军官“哦”了一声，不用任何评价，走开了。

    复试发榜，林谦被录取了。黄埔军校的学程安排是相当紧凑的，也是相当紧张的。天不亮就起床，穿军装、打绑腿，紧急集合三分钟聆训，然后出操，出操归来三分钟跑步上厕所，十分钟吃早饭，接着再上课。课后还是出操，晚上自习。黄埔军校的操场临近珠江口，不论是涨潮还是下暴雨，照旧出操，一边迈步，一边喊着号子，不但声震天外，而且威武雄壮，令人侧目。我们前面讲过一点黄埔生的战斗力，一方面是不怕死的精神和过硬的训练，另一方面则是早期黄埔生的成分。现在的年轻人听到“成分”二字，都认为是老土了，都认为是过时了。当年，极左路线统治中国时，过分强调“成分”甚至唯成分论自然是错误的。但要说成分这东西一点作用都没有，或者说流于形式，也未必都对。就以黄埔军校前四期学生而言，他们当中多数人来自于底层，黄埔军校第四期中赤贫出身的占28%，农民和城市平民出身的占54%，两者相加超过了百分之八十。所以，这些人走上战场时，能吃苦、敢拼命都不是偶然的。包括林谦也是如此。不过，有趣的是，还是这些赤贫、平民、农民出身的一些黄埔生很快跻身上层，成为国民党的要员、大员，他们对下层和曾经是他们同类的人的盘剥比起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出身的显得更为变本加厉，更为敲骨吸髓。而这些显然是成分这一层面无法解读的现象。

    军校的吃饭是一绝，某位名将晚年回忆说：“吃饭限定十分钟，得狼吞虎咽。”可狼吞虎咽有时候也是半饱半饥的。这就需要技巧了。林谦在天津干过勤杂，在上海站过柜台，这点小事是难不住他的。黄埔三期的学生里，“抢饭”最猛的就是孙启人，人送外号“孙气人”。孙“气人”吃饭是真“气人”，平均四分钟一碗饭，不管多烫、多热，淅沥呼噜的一顿揎。跟他在一起的方暾总是抢不过孙启人，一边往嘴里扒拉饭的孙启人还不忘了一边跟方暾开玩笑：“初生的太阳就是欠火候啊。”方暾的名字“暾”就是“初生的太阳”的意思，方暾这个气啊，还不能说什么，谁让自己不争气呢。这件事给林谦知道了，林谦跟方暾关系不错，就给方暾出了一个点子。

    林谦告诉方暾，你盛第一碗饭时，不要盛满，因为你一旦盛满，吃饭速度又慢的话，第一碗饭吃完再想盛第二碗离吹哨也不远了，所以，十分钟内你只能吃掉一碗饭。而第一碗盛不多的话，你最多花费三分钟吃完这碗饭，这时就连吃饭最快的孙启人也没法赶上你，你就可以从从容容的去盛第二碗，满满的第二碗饭吃完时刚好吹哨，这样一来，就完全可以吃掉两碗饭。方暾照着林谦说的去办，果然比以前吃得多了，加上速度再一提升，连孙启人也不在话下了。这段吃饭的往事给方暾留下深刻的印象，直到抗战中，他担任国民党军政部点验委员会第一组中将组长时，还不忘了给林谦处处开绿灯。而那位抢饭最猛、吃饭最快的孙启人因为江苏同乡的关系，很快攀上顾祝同、韩德勤的大船，累官至国民党军第八十九军三十三师师长，黄桥决战时被陈毅、粟裕所俘，做了俘虏的孙启人吃饭还是令人瞠目结舌。吃完以后还说了一段警句：“兄弟我以前看戏，一看到四面楚歌，我就笑话项羽无能，这场仗下来，我也知道了什么叫十面埋伏。”

    黄埔军校的教官主要有两部分出身，一部分是日本士官学校毕业的，所谓“亲日派”大多从这里出来；另一部分是保定军校毕业的。苏联顾问经常亲临指导，对于军校的指挥、训练，苏联顾问也经常插手，凡是不听或者不服苏联顾问的一律都被扣上各种帽子，横加训斥。当时军校的苏联顾问比较有名的是切列潘诺夫。他与军校委任的总教官和英钦关系非常微妙。

    1924年9月3日，和英钦奉命组建黄埔军校教导团，团中层军官由军校教官充任，连长由军校区队长一级干部担任，排长、班长则由黄埔第一期的优秀学生充任。教导团打的第一仗就是平定广州商团叛乱，一时间名声大噪。所以，和英钦挑选黄埔一期的数名优秀学生在空余时间回到军校充当部分见习教官，一方面用实战经验教授低年级同学，另一方面扩大黄埔一期的影响特别是扩大教导团的影响，借以冲抵苏联顾问的指手画脚。对此，切列潘诺夫特别不满，他回到苏联以后写了一本叫做《中国国民革命军的北伐》的回忆录，书中大骂和英钦：“这是一个奸贼，是一个十足的奸贼。”

    而这位被苏联顾问切列潘诺夫骂作奸贼的和英钦与本书的主人公林谦的密切的关系、关联也就从一场训练中开始了。

    林谦他们区队练习的肉搏术特别是劈刺都是教官根据日本士官学校中的动作照搬过来的。林谦练了几次就有想法了，私下里跟方暾他们几个同学说了说。当初，林自全教林谦练大刀时就跟林谦说过：所谓武林高手的高主要高在头十招之内不露破绽，头十招之内不受损失。而这样的高手你是轻易遇不到的，多数人械斗时也就是头三招最猛，所谓程咬金三板斧。所以，只要你让开他头三招或者头五招，就有对付的办法了。林自全还教给林谦说用大刀劈人，主要劈三个地方，一个是脸，一个是右臂，一个是左腿。林自全说，只要你小子躲过对方头三招，然后就直劈这三处，不出三个回合，就能让他掉块肉。林谦总结日本军队传统的刺杀一般是三种，即通刺、横刺、斜刺。这就如同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一个道理。所以，林谦在上过日本士官学校毕业的教官们引领的刺杀课以后，就提出自己的看法，在对方横刺时，就用大刀直劈他的右臂，他和方暾几个人还私下演练过，演练了几次，其中有一次给王武钧意外的看到了。

    王武钧没想到眼前这个相貌不是特别出众，还带有浓重北方口音的青年人竟然对既定课程做出了自己的修正。王武钧就招呼林谦过来，要跟林谦过过招。王武钧是上过两重军校的人，第一次就读于贵州讲武学校，校长是王武钧的姐夫和英钦。这所学校是和英钦的内兄王文华亲手重建的，讲武学校在王文华看来就如同湘军之于曾国藩、淮军之于李鸿章、小站之于袁世凯一样重要，所以，说动母亲刘显亲（也是和英钦的岳母）跟舅舅刘显世做工作，最终把这副重担交给了和英钦，王武钧在讲武学校既是学生，也是骨干。和英钦本人毕业于日本士官学校，与后来侵华的日酋冈村宁茨等人都是同学，回到偏远贵州的和英钦将在日本所学倾泻于这所讲武学校，所以，王武钧这些骨干分子对于日本的军校训练是相当迷信的。如今，他看到林谦一个三期学生，竟然臧否起日本的这套军事教材，就觉得一定要和他过过手，看看这个后生老弟是不是就会动嘴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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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飞黄腾达

    刘天程这么留意第三期学生还有个重要的目的。而这个重要的目的则是何应钦交待给他的任务。说起来何应钦之来黄埔军校，并非初衷，而且也极不甘心窝在这里做一个所谓的总教官。

    何应钦还自我解嘲的起了一个外号，自称是“狮子头”。他说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被称作“豹子头”，我在这里不过是领着几百号人出操喊口号，就像淮扬菜中的“狮子头”一样，貌似好听，其实就是下酒菜。他的内兄王伯群参加了段祺瑞在北京召开的“善后会议”以后就给何应钦来信了，另外，何应钦的老朋友邓汉祥也做了段祺瑞的入幕之宾。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北京北洋政府才是正宗，所以，何应钦准备转托王伯群、邓汉祥谋个北京的差事干干。请托的信函都写好了，可巧这件事给何应钦的密友李仲公知道了，李仲公马上给何应钦去了一封长信，将国内的政治形势进行了详尽的勾画，并且直言不讳的告诉何应钦，国民党必将取代北洋政府，而黄埔军校就是你何应钦的立身之本、发展之源。也就在此前后，蒋介石逐次提拔何应钦担当重任，特别是把组建教导团的大任交给了何应钦，这样一来，何应钦也就打消了北上的念头。而随着教导团的声名鹊起，何应钦越来越明白了李仲公的苦心孤诣。

    何应钦自己做过军校校长，他知道学生就是本钱，所以，他让顾祝同、刘峙、刘天程这些心腹教官、学生替他特别留意黄埔三期新生中的翘楚，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刘天程对于林谦的格外留意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林谦执刀（木刀），刘天程执枪（木枪），架势一拉开，马上围了一堆人。刘天程三招过后，林谦毫发不损，接着，林谦的木刀可就不客气了，可谓刀刀致“命”，当然这是演练，但路数明摆着。七八招过后，刘天程有点招架不住了，要是搁了别人，木刀上涂着的白粉要就爬上刘天程的军装了。然而，林谦是谁啊？他心里装着他字全二大爷的一席教诲呢，“让”！别看林谦把林哲让的名字给改了，但有些东西那是在心里生根发芽的。练武的人讲究点到为止，何况这还是在军校，眼前的这位大小是学兄兼见习教官。所以，林谦见好就收，退后一步，还憨憨一笑说：“让您见笑了。我这都是些野路子”。刘天程也收枪了，心里明白林谦这是给他面子，也就浅浅的笑了一下。于是，这个三期的新生叫做林谦的人记在了刘天程的脑海里。

    古人说：“闻鸡起舞，惕励不已”，早期的黄埔学生，除了少数人以外，大多数都是有些理想和抱负的年轻人，都是一腔热血，浑身是胆。比如我们都知道的抗战期间河南“四大害”之一的汤恩伯（四害指的是水、旱、黄、汤，其中汤即汤恩伯）。新华社播发的有关百万雄师过大江的稿件中称之为“战犯汤恩伯”。可就这个汤恩伯早年也有些奋斗精神。他在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带步兵大队训练时，早起跑操，一直沿着黄浦路、中山东路跑到中山门，然后再按原路跑回，能做到这点的当时并不多见，所以，张治中这些人对他评价相当不错，说他是“肯于苦干的人”。林谦也一样，他能进黄埔军校，那是费了不少的力气，黄埔军校这层资历就是他的全部本钱。每天早晨早早起来跑步，风雨不误，从不间断。包括有点头疼脑热的，林谦也一直坚持。

    学生如此，教官也不含糊。总教官何应钦带头领跑，校长蒋介石更是亲历亲为。你别看老蒋在上海滩的时候比较荒唐，好逸恶劳、肥马轻裘，还染上了一些莫名其妙的难言之隐。一旦当了黄埔军校校长，立马改弦更张，剃光头，喝白水，甚至还扎过绑腿。1965年11月12日，何应钦回忆黄埔岁月时曾经这样说过：“记得这一段期间，我总是每晨天还没有亮以前，就带着学生和学生兵在黄埔岛跑步，锻炼体力和精神。每当我们回到集合场的时候，朦胧中总看到校长蒋先生，挈着纬国，站在集合场中央等候我们。”蒋介石有个习惯就是在黄埔时期养成的，那就是只要他人在“首都”，多半住在军校里。黄埔同学会副会长兼北京市黄埔同学会会长黎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曾经就读于中央军校（黄埔军校的后身），他本人就说过：“蒋氏夫妇经常住在军校，一方面是出于安全考虑，更主要的是他对黄埔军校的感情。”

    所以，像顾祝同这些喜欢睡懒觉的教官，只要蒋介石在校，他们绝对不敢恋床。

    林谦的这个跑步比起集体跑操要早半个小时，他这是“预热”。蒋介石早起特别有规律，洗漱之后，站在窗前看几眼校园。然后走到操场巡视，国民党第二号人物陈诚就是在蒋介石凌晨巡视时给发现的，从此走上不同凡响的通天之路。而林谦则是在蒋介石凌晨起床站在窗前望那么几眼中进入蒋介石的视线的。

    几乎每次在军校的早起远望时都能看到这个青年学生的跑步的身影，这引起了蒋介石的关注。蒋介石的偶像曾国藩曾经跟儿子曾纪泽说过一句掏心窝子的话：“不信书，尽信运气。”这话能出自一生都道貌岸然的曾国藩之口想来不是老头子心血来潮的逗闷子。古人十年寒窗苦读，可科举考试有一句名言叫做“场中莫论文”，别提谁的文章，谁谁能高中，那都是有个点子在里面，也就是运气。用思想家们的话总结就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联系了。林谦跑步的这条道，正好在蒋介石的窗前，有人或许问了，人家林谦真会挑地方啊。其实不是。蒋介石在黄埔军校有两个住处，一个是公开的，那是背对着操场的，再一个是秘密的，仅有何应钦、王柏龄等少数头头知道的。蒋介石本人是搞过暗杀的，光复会头子陶成章就死在蒋介石的枪下，所以，他特别注意安全。有一次，蒋介石由军校回到城里，坐的轿车插着一面青天白日小旗，偏巧这部车半路出了故障，蒋介石性急，就改换另一部车回城。他前脚刚回到城里，原来他乘坐的那部轿车就被广州驻军误作敌情给彻底炸毁，车上六人无一幸免。蒋介石大难不死之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安全警卫措施要空前加强。因此，他在军校的住处格外保密。林谦跑步途径蒋介石的秘密住所，这在林谦来说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

    什么叫“运气”呢？那就是你行还不行，还要有人说你行，而说你行的这人还得行，光他还得行还不行，还必须在比他还行的人面前说你行，这才行。眼下，林谦就捞到这个机会。蒋介石问何应钦：“有个经常在我窗前跑步的学生是哪个？”要是蒋介石问别人，比如问王柏龄，比如问邵元冲，比如问钱大钧，那么都会回答说等属下去查查回来再承禀钧座。但人家何应钦的力度就不一样，他脱口而出：“这是三期学生林谦，字国长，山西平遥人。”何应钦为什么能够脱口而出？因为他早就关注起林谦来了。林谦复试时碰到的那位带着金丝眼镜的军官便是何应钦，而后刘天程又把林谦的那段对既定教材的修正的事情说给了何应钦，何应钦便更加觉得这位来自北方的年轻人不俗。而何应钦为什么这样处处留意学生的动态乃至于到了对一名新生也不放过呢？这里面大有来由。

    1921年12月，何应钦在黔军内讧中落败，遇刺逃亡，经好友王柏龄的介绍，得以进一步与蒋介石取得联系（此前，何应钦与蒋介石也算认识，并不熟悉）。1924年4月26日这一天，蒋介石提出搞实战演习，何应钦与王柏龄各提一套方案。演习的预定计划是这样的：假定有一支登陆部队将由黄埔军校校门上岸，进攻军校后面的升旗山，你将如何应对？身为黄埔军校筹备委员会委员、军校教授部主任（即教育长）的王柏龄提出甲案即迂回作战。何应钦提出乙案，即正面痛击。甲案比较稳当，伤亡小，但进展迟缓；乙案大胆勇健，伤亡大，进展迅速。乙案深得蒋介石的称赞，这是蒋介石第一次对何应钦开始有了好感。

    1924年6月6日是黄埔军校开学的第一天，国民党总理兼军校总理孙中山亲自莅临开学典礼。蒋这个人不喜欢事务性的东西，典礼如何筹办，如何铺陈，都要下面人来具体操办。本来这是王柏龄的事情，但王柏龄此人生性慵懒，结果全由何应钦一手操持。下午三时，学校大操场举行盛大阅兵仪式，何应钦担任阅兵总指挥，整个仪式严肃、整洁、明快、英武，让在场的各派头面人物都极为赞叹，孙中山更是欣赏有加，仪式结束后，孙中山提出与蒋介石、何应钦、王柏龄三人一道合影留念，这张照片是何应钦发迹的象征，被何一生所珍藏。军校开门红，让校长蒋介石脸上有光，加深了对何应钦的期许和赏识。

    蒋介石本人一度兼任长洲要塞司令，他在要塞竖起一面大旗，上书一个斗大的“蒋”字。其时，蒋介石不过是国民党阵营中刚刚崛起的新生力量代表，既不能与元老派齐肩，也没有足够的军内资历。在鱼龙混杂的国民党军中，蒋还没有特殊的威望。然而，就在这一背景下，每当何应钦走过要塞炮台前看到这面写有蒋字的大旗时，都庄严肃穆的行注目礼。这一细节被蒋介石暗中捕捉到了，他对何应钦的这种“朴忠”刻骨铭心。人在最关键的时候，谁拉过他一把，谁推过他一次，这是一辈子都难忘的。蒋素来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从此，他对何应钦青眼相待。

    而促成何应钦彻底奠定他在军校的实际上的第二号人物的基础的还有另一层因素，这层因素便是何应钦来到黄埔军校的举荐人王柏龄。

    王柏龄，字茂如，在江苏省陆军小学学习期间，与蒋介石、张群结为异性兄弟，此后，三人一同进入日本士官学校预科——振武学校。后应唐继尧邀请，回国主持云南讲武堂，担任教育长。同当时主持北方保定军校的蒋百里并称：“南王北蒋”。所以，黄埔军校成立之初，孙中山特派王柏龄为七人筹备委员会委员。何应钦在1921年遇刺时，多亏王柏龄救助，才得以不死。这以后也是王柏龄的力荐，何应钦才进入黄埔军校担任总教官。说起来，王柏龄应该算是何应钦的知己和恩人了，可天底下就有这样一种悖论，那就是举荐者与被举荐者往往发展到最后时势同水火，剑拔弩张。

    王柏龄是江苏扬州人，扬州这个地方现在年轻人说起来它时，大抵会联想到“扬州炒饭”。其实，在我国古代，扬州是天下数一数二风流雅致的大都市。特别是身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巅峰时期的唐代人，对扬州极其推崇，我们小时候就会背诵的“烟花三月下扬州”就是一个例子。而到了明清，扬州特产“扬州瘦马”更是名扬天下。

    极品的扬州瘦马特别讲究两处，一个名曰“窄玉”，一个名曰“宽珮”。什么叫“窄玉”，这是指腰部。自古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但如果仅仅是细腰，那是一种病态美，与“扬州瘦马”挂不上钩。“扬州瘦马”之“瘦”正在于“肥”的映衬。而这个“肥”不是肥肉，就在于“宽珮”之中。何谓“宽珮”？就是腰条顺下来后与臀部的交界处。这就是后人常说的“要腰有腰，要胯有胯，要臀有臀”。该瘦的瘦，该肥的肥。但不叫肥，而叫宽，而且是珮玉一般的圆润。我们经常说，唐代“以肥为美”，其实这是对祖宗高度审美的误解。唐代素女最讲究的就是“窄”、“宽”有度，搭配和谐。而这种美在扬州始终能够生根发芽，传承下去，也不是偶然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国江浙并称，可江苏与浙江的女人的美感却大有不同。用画家的眼光看，江苏的女人是“鹅蛋圆”，而浙江的女人则是“瓜子尖”。相比之下，江苏的女人特别是古代江苏的女人更有丰致，更有雅容。所以，唐朝人敢说“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的话。说到底，扬州的男人有情趣，扬州的女人有知趣。

    王柏龄就是一个特别有情趣的人，而且是那种有着情趣的性情中人。可你不要忘了，今夕何夕？这是在黄埔军校的创业阶段，《民国高级将领列传》和《何应钦传》中都记载一点，那就是王柏龄在校期间“狂嫖滥赌”。此事是否真相如此，已经碍难考证。不过有一点，那就是蒋介石有事要找教育长王柏龄时，王往往脱岗不在位。倒是何应钦召之即来，久而久之，蒋对何应钦、王柏龄两个人的观感还能一样吗？蒋介石不是一个不念旧的人，问题在于这个念旧念到什么程度，而这个“旧”有没有给他足够的面子让他继续“念”下去。王柏龄在黄埔的表现显然不够蒋介石“念旧”的标准。在蒋介石、张群、王柏龄三兄弟中，以王柏龄最为率性。就拿张群来说，他是蒋介石身边“文武两甘草”之一即文甘草（武甘草是何应钦）。“甘草”是一味中药，吃了不会死人，也不会活人，放在任何一付中药里都可以，借此来形容一个人做人的圆熟程度。张群跟蒋介石是拜把子兄弟，可汪精卫上台照样用他。四川军人经常不买老蒋的帐，但张群用他四川人的籍贯与这些四川军阀相处那叫一个融洽。国共对决到最后阶段，确保大西南是生死防线。蒋介石对刘文辉、卢汉这些人都不放心。人家张群发话了，我保自乾（刘文辉字自乾）、永衡（卢汉字永衡）没事。结果呢？一个在彭县扯旗起义，一个在云南振臂一挥。西康、云南两省都反了。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那一准儿玩完，可张群啥事没有，平安抵达台湾，平安担任总统府秘书长，继续高官得坐。当时，就有人劝张群不要去台湾，说万一蒋介石算账怎么办？人家张群怎么说？张群说了，这时候必须去，而且要快去。蒋先生现在搭的是草台，需要有人捧场，特别是老朋友，去晚了，那才叫玩完呢。果不其然，张群到了台湾，有人在蒋介石面前说起云南起义的事，蒋介石哼了两声说：“我走到哪里，岳军就会跟我到哪里。”（张群字岳军）下面的话还用老头子再说吗？傻子都明白了。而且最传奇的是，张群原来是被卢汉给扣在昆明做人质的，卢汉准备偷偷把张群给放了，杨青田奉命警告卢汉说，张群是甲级战犯，释放他要等中央批准才行。卢汉说张群对我有恩，要等共产党解放军来了，那还能放得了吗？硬是把张群给放了，不但放了，还把张群身边的细软换成美元让张群一起带着走。这哥们义气玩的，真叫人一个张目结舌。张群最后走前还扔下一句话，这话说的那叫一个甜：“张某闯荡中国大半生，就交下永衡这一个朋友。”高人吧？张群在抗战期间给蒋介石献过“国策”，而在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上又是这样的如鱼得水，王柏龄呢？治校找不到人，打仗找不到北，那你说蒋介石还怎么念旧？念不下去了。而且，王柏龄那大爷脾气一上来，逮谁跟谁干。

    国民党北伐胜利以后，蒋介石派王柏龄谋求云南归顺中央，因为龙云是王柏龄的学生，所以，在昆明办事，王柏龄很顺手，而且龙云也想利用蒋介石这棵大树镇压云南省内的异己派势力，这样一拍即合，等于说王柏龄立了一项大功。立了大功的王柏龄自然要获得酬庸，蒋介石许给他上海市市长的职务。王柏龄高兴的不得了，委任状还没有下达，人就跑到了上海。他到了上海不要紧，可有一个人挑理了。谁啊？宋氏三姐妹的老娘倪老太太。老太太发话了：“茂如到了上海，怎么也不来看我啊？”这话传到王柏龄的耳朵里，也不知道这位老大犯了那路神仙脾气，脱口就是一句“她又没把女儿嫁给我，我为什么去看她？”你说这话说的？一下子就把倪老太太给撞到南墙上了。倪老太太的三个女儿，三个女婿外加一个儿子，这都是近现代中国响当当的人物，她能咽下这口气吗？一状告到蒋介石那里，王柏龄的上海市市长彻底没戏。

    王柏龄这样的性情自然不是何应钦的对手，落了下风的王柏龄还经常在蒋介石面前攻讦何应钦，而何应钦从来不在蒋介石面前说王柏龄的任何是非，这样一对比，蒋介石又发感慨了：“敬之有古大臣之风。”言外之意就是你王柏龄“人心不古”。吃了这种定心丸的何应钦更加卖力为蒋介石效劳。因此，当蒋介石问起经常在他窗前跑步的学生是谁时，何应钦连个“喯”都不打，立刻说出林谦的姓名、籍贯。蒋介石一听更高兴了，教导团交给何应钦这一步就走对了。何应钦试探的询问蒋介石是否要召见林谦。蒋介石摇摇头：“不急，还要历练他一段。”何应钦连忙点头称是。

    蒋介石之所以不急着召见林谦，一层因素是嘴上说的“历练他一段”，另一层因素则是他的“耳报”还没有送来有关林谦的足够信息。掌控黄埔军校是蒋介石此时的主要任务，虽说把教导团交给了何应钦，但作为黄埔的第一号人物怎么能把信任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呢？诸葛亮说过：“夫为将者，必有腹心、耳目、爪牙。无腹心者，如人夜行，无所措手足；无耳目者，如冥然而居，不知运动；无爪牙者，如饥人食毒物，无不死矣。故善将者，必有博闻多智者为腹心，沉审谨密者为耳目，勇悍善敌者为爪牙。”何应钦是蒋介石的腹心，而爪牙、鹰犬、耳目则另有其人。当时在军校为蒋介石刺探各路人马情报的主要有两个人，一个是胡靖安，一个是曾扩情。

    胡靖安为蒋介石推荐了戴笠，可以说没有胡靖安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戴老板”；曾扩情为蒋介石用反间计除掉了皖西根据地创始人之一的红军名将许继慎。然而，蒋介石最后给这两位的定语是：“胡靖安无能，曾扩情无耻。”

    但眼下蒋介石也好，何应钦也罢，最先考虑的是东征的大问题。孙中山北上之后，陈炯明纠结一部人马，威胁广州，企图旧梦重温。1925年2月，何应钦奉命率领教导第一团参加东征。这次东征战役下来，让蒋介石尤为看清楚了何应钦与王柏龄。战役初始，王柏龄身为教导第二团团长，竟然炮击友军，尽管这是误炸。可他稀里糊涂的劲头令蒋介石大失颜面。蒋一怒之下撤了王柏龄的教导二团团长职务。接下来的“棉湖之战”，何应钦大显身手。这场战役不但让南中国的各路人马看清了黄埔学生军的力度，更让一切觊觎广州政权的各派势力倒吸一口冷气。战役结束后，何应钦的教导一团全团伤亡三分之一，9个连长阵亡6人，伤3人。战斗打到最艰苦的时候，黄埔军校党代表廖仲恺亲自搬运弹药，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兼东江各地党务组织主任周恩来始终处在第一线激励士气。蒋介石对何应钦说：“你必须顶住，千万不能退后一步，此地要是败退，广州就危在旦夕！”何应钦说：“我用脑袋担保决不后退一步。”转过身来喝令炮兵连连长陈诚：“你身为炮兵连长，连几门山炮都拉不响吗？”陈诚满面羞红，亲自跑上去架炮、开火，一炮命中目标。战后，蒋介石当即宣布陈诚升任营长。苏联顾问，苏联开国五位元帅之一的加伦（布留赫尔）将自己的佩刀解下赠给何应钦。棉湖一战成就了何应钦一生的英名，也基本奠定了他在黄埔系中的第二号人物的声望。这种余威即便是在国民党败退大陆前后仍旧存在。

    小说《红岩》中塑造了一个臭名昭著的特务头子徐鹏飞，此人的原型叫做徐远举。他在国民党特务系统中有“拼命三郎”的“雅号”，即为了完成上峰交给的任务，可以六亲不认，目中无人。1928年，“初出茅庐”的徐远举衔命利用唐生智、刘佐龙之手杀人，而后，竟然把人家的女儿也给搞上了床（就是徐远举后来的老婆耿静雯）。他抓捕刘国鋕（《红岩》中刘思扬的原型）时与四川地方实力派头子何北衡发生纠纷，以何北衡的身份，一般特务头子都还是要买账的，可徐远举就是不管那一套，甚至要用处决刘国鋕来向何北衡示威。（何北衡与刘国鋕有亲戚关系）最后，刘国鋕的兄长转托到了何应钦的门下，何应钦发话了，徐远举这才罢手，事后他对沈醉说：“何老总说话了，我还能不听吗？”以徐远举这样的“恶犬”尚且畏惧何应钦的权望，更遑论他人了。

    身为黄埔三期学生的林谦尽管无缘于这次棉湖苦战，但很快被卷入到另外一起震惊国民党高层的政治事件中去，并且由衷的获得了蒋介石的欣赏。这件事还要从“廖案”说起。

    1925年3月12日，国民党创始人孙中山在北京病逝。孙中山去后，军阀杨希闵、刘震寰在广州发动叛乱被黄埔学生军一举平定。而此时的黄埔军校内已经暗流涌动，在1925年2月成立的为核心骨干的“青年军人联合会”同军校内拥蒋派为核心的孙文主义学会冲突日益激烈。林谦本人也面临着一次重要的抉择。青年军人联合会和孙文主义学会在校内都不断的“招兵买马”，孙文主义学会因为有戴季陶出面支持并且得到蒋介石的默许，特别是主持这件事的王柏龄很想利用这个学会在蒋介石面前一显身手，所以，该学会的活动特别猖獗。孙文主义学会的骨干贺衷寒、邓文仪四处游说，广建党羽。也有人找到了林谦，动员林谦入会。林谦没表态，青年军人联合会找到林谦，林谦同样也没有表态。方暾私下里悄悄的对林谦说：“国长，你这么干，孙文主义学会那帮人还不恨透了你？”林谦笑了笑说：“他们现在没工夫恨我，他们最恨的是蒋先云、许继慎。” 方暾说：“他们恨这两位是由来已久的，不稀奇。”林谦说：“曙曦老弟，你是有所不知，现在军校里又有了一桩奇闻。”方暾来兴趣了：“什么奇闻？”林谦说：“凡是加入孙文主义学会的每人给大洋三元。”方暾说：“不会吧？这不成了帮会了吗？”林谦：“所以，人家现在都管孙文主义学会叫做‘三元会’。”方暾想了想，突然明白了：“这该不会是那边想出的主意吧？”林谦点了点头：“现在孙文主义学会贺衷寒他们就怀疑是蒋先云、许继慎搞的把戏，这件事在同学中都传开了，大家对孙文主义学会印象糟得很。”方暾说：“蒋先云、许继慎不会干这种事，这两位是有名的特立独行，干这事的一定是另有其人。”林谦：“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两家闹的乱哄哄的，我们进去就是蹚浑水。心存校长，不在乎加不加入孙文主义学会。”

    方暾猜的没错，关于“三元会”的传说始作俑者的确不是蒋先云、许继慎，而是余洒度。余洒度与贺衷寒、邓文仪都是湖南同乡，可是，他们几位可不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而是“老乡见老乡，背后给三枪”。余洒度主持血花剧社很出风头，但孙文主义学会中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他就宗奉邓演达，准备另起炉灶，而且还暗中组织一批人反对孙文主义学会，“三元会”的“传说”，就是他鼓动人搞出来的。蒋介石后来见青军会（青年军人联合会简称）与孙文会积不相能，就另外成立了黄埔同学会，派军校里的有名的“不沾泥”的曾扩情担任黄埔同学会秘书，主持同学会日常工作。（曾扩情在军校内与各派势力关系都非常好，从不轻易蹚浑水，人称“不沾泥”）派余洒度为同学会宣传科科长。余洒度一下子爬到了贺衷寒、邓文仪这些人的头上，让他们恨之入骨，后来收集材料排挤余洒度，余洒度终于落败。1927年，余洒度参加了著名的“秋收起义”，本来是朝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方向发展，不料本人没有坚持下来，中间脱队，重又回到国民党阵营中，进了“自新同学招待所”，属于“失足青年”那一路子的。1934年，余洒度与蒋介石的侄孙蒋孝先闹翻，被蒋孝先扣上一顶“贩毒藏毒”的帽子，惨遭枪决。

    林谦没有参加孙文主义学会的最根本的因素他并没有跟方暾说实话。因为他通过刘天程了解到何应钦对孙文主义学会并不满意。何应钦本人虽然不得不加入了孙文主义学会，装装样子，但本心上对于这个给王柏龄提供“咸鱼翻生”的舞台的“狗皮膏药”异常反感，只是何应钦脸上不便直接挂出来罢了。所以，当他得知孙文主义学会拉拢林谦入会不成的事情后，他特地让刘天程关照林谦，不要担心打击报复，要是有人为难你，你就可以找何应钦诉苦。而且，何应钦还把林谦的“心存校长，不在于加不加入孙文主义学会”这句话在恰当的时机说给了蒋介石。所以，当孙文主义学会的人跑到蒋介石跟前给林谦打小汇报时，蒋介石就哼了一声，说：“你们连林谦这样的中立派都拉不过来，还搞什么组织？”陈伯达曾经一语道破“政治”的根源——就在于跟人。

    黄埔军校内部的倾轧只是国民党高层暗斗的表象之一。孙中山去后，国民党中央出现巨大权力真空。“代帅”胡汉民有着“右派”的烙印，且心胸狭窄，与掌握军权的许崇智矛盾重重。而一心为公的廖仲恺则一如既往的冲在最前面，此前国民党右翼对他的新仇旧恨因为廖仲恺的频频出镜变得尤为激化。1925年8月20日，廖仲恺在中央党部门前遇刺身亡。史称“廖案”。这件事发生后，汪精卫、蒋介石、许崇智组成“处理廖案特别委员会”，因为主谋胡毅生是胡汉民的堂弟，胡汉民便是全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只好黯然下课。8月26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成立，蒋介石兼任军长。蒋介石任命何应钦为第一军第一师师长。9月，蒋、汪第一轮合作的第二颗“硕果”瓜熟蒂落——广州国民政府军事实权派首领许崇智必须下台。早在处理廖案时，汪精卫与蒋介石就有过政治上的高度默契，即蒋介石帮助汪精卫驱逐胡汉民，令汪精卫取得国民党党权和国民政府政权的统治者的地位。而后汪精卫保证让许崇智滚蛋，让出军队方面的指挥权给蒋介石。许崇智不但是蒋介石的顶头上司，（许担任粤军总司令，蒋介石兼任粤军参谋长）而且还是蒋介石的领路人之一。但眼下的许崇智最大的角色便是蒋介石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所以，蒋介石没有道理会让许崇智继续“活”下去。

    9月20日这一天，蒋介石调集黄埔学生军包围许崇智的寓所，这招是迅雷不及掩耳，许崇智的嫡系大将许济、莫雄等人都蒙在鼓中，许崇智寓所的防守部队根本不是黄埔学生军的对手。林谦也参加了这次驱逐许崇智的行动。在围堵许崇智寓所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个意外的插曲。

    黄埔学生军虽然是由黄埔学生组成的，但并不是说完全孤立的背景。黄埔学生军中不少人以前就是粤军中人，两者是交叉性质的。而且，许崇智这人治军较宽，对下属一直不错，黄埔学生军中有些人也很感念他，这时候奉上峰之令来驱逐自己的老长官，这在一个特重袍泽、江湖的旧道德时代，往往难以下手。刘天程一看这架势就觉得坏了，这要是完不成任务或者完成不好的话，别说蒋介石那里不答应，就是何应钦第一个就得废了他。他看了看站在一边的林谦：“国长，你看•••”林谦：“连长，请给我十个人，三挺机关枪。”刘天程马上答应。林谦带着这十个人，三挺机关枪，一下子就把通往粤军司令部与许崇智寓所的一条关键消息小路给封死了。这样一来，林谦不但封死了粤军可能知道消息后的变生肘腋，也封死了黄埔学生军部分粤军中人心中最后一点残念。因为谁都清楚，这条消息路一旦给封死了，别说粤军援军，就是一只鸟都休想飞过来，许崇智彻底完了。

    许崇智等不到援兵，却接到了蒋介石的电话，蒋介石在电话里告诉许崇智：“现在广东的空气对总司令非常不利，请总司令到外面避避风头，将来事态平稳了，还要请总司令回来主持大局。”蒋介石还给许崇智写了一封信，托人带去。许崇智一看信就知道大势已去，只好黯然出走。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许崇智丢了粤军总司令这一职务的确损失很大，可手中拿着蒋介石的这封亲笔信也成了许崇智日后的一块“点金石”。只要许崇智手头紧了，就跟蒋介石伸手要钱，蒋介石不管数目多大，从不含糊，一律送去。后来，蒋介石托张静江、吴稚晖出面另外给许崇智一大笔款子，“赎回”这封亲笔信。可是，当蒋介石拿到这封长信的原件时，他又傻了，因为这封长信原件的四角都有图钉钉过的痕迹，很显然，这是事前许崇智把此信做了拍照留底处理。许崇智对亲信说：“我就是让他知道，他欠我的帐永远也还不清。”

    林谦这“临门一脚”让蒋介石铭心刻骨，记了一辈子，直到败退台湾，蒋介石仍旧对林谦当年驱逐许崇智过程中的所作所为记忆犹新，不能忘怀。

    蒋介石为什么对林谦的这一“奇功”不能忘怀呢？说来话长。举凡一个成功或者成熟的政治家，他心中都有一杆能够掂出真正分量的功过的大秤。什么叫奇功？什么叫险功？什么叫大功？什么叫头功？等等等等。汉朝初年，皇帝大封功臣，武将们呲牙跟刘邦说萧何有啥功劳凭啥封为天下第一侯？刘邦是什么人啊？他面对的又是些什么人啊？他们肚子里转的肠子有几曲，刘邦是一眼望穿。刘邦就说了：“天底下立功的有两种，一种是功人，一种是功狗。功人是指路的，功狗是玩命的，你们说说看，功人和功狗能一个量级吗？”武将们都没脾气了，敢情自己都是“狗”，那还争什么啊？

    具体到蒋介石驱逐许崇智这件事上，对于蒋介石的影响实在太大了。而且这个影响也是蒋介石在第二次下野以后慢慢琢磨过来的。一个人活在世上，按说应该知道自己去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充当什么样的人物。但实际上能够琢磨明白的寥寥无几。清同治六年夏，湘系头子曾国藩与他的亲信幕僚赵烈文之间有一段臧否当朝高层的对话，谈及权势煊赫、炙手可热的恭亲王时，赵烈文说了一句话：“至己为何人，所居何地，应如何立志，似乎全未理会”也就是说赵烈文认为这个人根本没搞清楚他自己处在什么样的地位，应该如何应对。说起来这是次高当局了（比最高当局仅低一档），仍旧没琢磨明白自己的身份。蒋介石一开始也一样不能免俗。刚刚就任黄埔军校校长时，他还闹过意气，其实是“撒娇”，但至少说明他对这个牌位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相当的认知，包括何应钦在内更是如此。可蒋介石的聪明就在于一旦进入角色以后，很快就发现角色的重要性。然而，这个重要性到底如何重要或者说如何把这种重要性真的摆在了重要的位置上去，蒋介石脑子里还是不那么清晰。这也就是蒋在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轻率的鼓噪陈果夫等人推举自己出掌“民国总统”的由来。个人势力的突然膨胀让蒋介石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没有清醒的意识到什么是本？什么是末？

    等到第二次下野复出之后，蒋介石的路数就变了，自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以军治党”、“以军治国”的方向上，专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政府的牌位让给空心大老来做，避开事务性的东西，专抓实权。这是蒋介石在政治上成熟的标志之一。经过十几年的运作，特别是抗战之后，地方实力派与中央政府的对比较之战前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改观。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版“军机处”，军统、中统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就蒋介石个人集权的道路上，“军党论”给了他无穷的“力量”。然而，抗战的巨大胜利让蒋介石冲昏了头脑，包括他身边的一些重要人物也自予予雄，人莫予毒起来。英美派的鼓吹、躁动，让蒋介石在“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那段“总统情结”又开始食指大动。事实上，国民党的行宪国大是最臭的一步棋，得罪了天下各方势力，且在党内也搞得四分五裂。而且，这顶并不实际的“中华民国总统”的帽子彻底毁了黄埔系和桂系这国民党最后的两根支柱。

    蒋介石为了当这个总统，所付出的巨额代价已经人所共知。而新桂系为了这个总统同样让矛盾摆上了桌面，做了总统之前的李宗仁好歹还是新桂系表面上的第一号人物，但做了总统以后，除了令不出石头城外，再无任何实惠可言，而新桂系第二号人物白崇禧则就此抓住新桂系全面大权，李、白一体成为历史。曹操这个人一辈子说的最好的一句话，也是他搞政治搞了一生最大的总结就是“不可慕虚名而处实祸”，所以，司马光尽管看不上曹孟德，可也承认曹操“难眩以伪”。可惜的是曹操的这句名言，后代政治家们未必都能琢磨明白。一个成熟的政治家是从来不计较表面上的所谓的名分。挂着第二号甚至第三号人物的牌子，干的第一号人物的事情，这才是政治家的“人间正道”。蒋介石也是败退大陆前夕才又重新念及于此，才又有所顿悟。所以，到了台湾之后的蒋介石在培养蒋经国“上位”的各种阶段时，一直不让蒋经国轻易走到前台去，担负的各种职务也都是舍虚名，图实务的，直到时机成熟之际，才让他接掌国防部和行政院。也所以，蒋介石每每想起当年驱逐许崇智一举奠定他“军党起家”的历程时，才会尤为感念林谦的“奇功”。

    蒋介石决定要见一见这位质朴、苦干的年轻人了。这时的蒋介石虽然还不是后来身兼一百多个要职的“党国领袖”，可在众多的黄埔生心目中，这位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校长兼广州卫戍司令兼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的大人物已经足以决定他们未来的命运了。对于接受蒋介石的召见，在黄埔生当中不是什么新闻，至少不是破天荒第一遭。而且，各种版本的面见蒋介石的诸多要领也在黄埔生中悄悄流传，有的居然非常管用。成为一部分人通过召见而平步青云的不二法门。

    受到蒋介石召见的黄埔生一般来说都要接受两种考验，一个是“相面”，一个是“问话”。蒋介石早年有游走江湖的历史，所以，对于一个人的“面相”，他是很愿意研究一番的。就蒋个人来说，也是一个相当注重仪表的人。他当初给这些黄埔生的第一个“下马威”就是军容风纪。初入军校的青年人们对于军人应该如何端正仪表，并无感性以及理性认识。有一次，蒋介石问这些黄埔生：“你们知道怎么戴军帽吗？”学生们都一愣，以前天天戴，与其说是戴，急了的时候不如说是扣。蒋介石当即亲自示范——戴军帽时用食指和中指捏住帽徽，拇指第二关节对准鼻梁。这样的做法才能让军帽标准、端正的冠于头上。学生们一看，都服了。到底是校长，到底去过日本。这种习惯直到晚年，蒋介石仍旧讲求。他在台湾执政的时候，有一天看到自己的孙子蒋孝勇下了小学归来，脑袋瓜给剃得铮亮。蒋介石就纳闷了，小家伙一脑袋的好头发，凭啥给剃成秃瓢了？他就问蒋孝勇原因，蒋孝勇回答说这是学校老师为了响应“总统”的“卧薪尝胆、反攻大陆”的号召，学习“总统”“光头革命”的精神，所以，所有学生必须剃光脑袋瓜。蒋介石这个气啊，当着孙子的面就说开了：“我当初之所以剃光脑袋，不是什么光头革命，一则是军人风貌，二则即更主要的是我的头发不多，而且细长，索性剃光更好看一些。”随后，蒋介石下令不要学校给学生搞什么“光头革命”。

    中国古人有句名言叫做：“妍皮不裹痴骨”，后秦帝国的皇帝姚兴对此就特别推崇。蒋介石也不例外。其实，只要看看蒋介石麾下的著名的“八大金刚”——何应钦、陈诚、钱大钧、张治中、陈继承、蒋鼎文、顾祝同、刘峙等人的相貌便可以了解一二了。不过，以貌取人到底不如以才取人。貌不惊人的徐向前就是蒋介石看走眼的最好的一个例证。蒋介石对于一口山西话且相貌平平的徐向前并无深刻印象，更想象不到此人的军事能力后来竟然勇冠三军。

    蒋介石的问话通常不是聊家常，而是单刀直入的过问你的学习、生活和业余爱好。问的次数多了，也就难免不有雷同的地方。特别是问你最近读过什么书，有的人为了取巧，就故意说读了《曾文正公全集》或者《曾胡治兵指要》等等，蒋介石间或问到一些内容，但听到这样的回答也就很高兴了。“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至少在欺蒙或者蒙蔽上级这一点来说，作为下属是有一定的功夫的。而且，通常来说，越是身居最高层，下情的上达也就难度最大。就“下情”本身来说，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下级因为通晓“下情”才有了一些生存空间，如果这点资源都给上级垄断的话，那么下级只好横死。所以，“下情”的控制使用和选择性供给是作为下级的必修课，谁要是这门课毕不了业，他也就不配再做下级。千百年来，上下级之间发生的多起矛盾中最根本之一便是“通气”问题。

    政治家们的谈话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收服人心。陈布雷曾回忆他在上海与蒋介石的一席谈话后的观感时，不无感慨的说过，当他见到蒋介石的一瞬间，他自我感觉：此刻，他蒋介石让我去做什么我都愿意。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在胸中升腾。

    不过，眼下不论是召见者还是被召见者，他们都没有时间考虑这些细微末节了。贼心不死的陈炯明已经准备卷土重来。这次，陈炯明比以往增加了一些本钱，与盘踞在广东南路的邓本殷遥相呼应。国民政府决定发动第二次东征，彻底剿灭陈炯明。1925年9月28日，东征军成立，蒋介石任东征军总指挥，周恩来任东征军总政治部主任，何应钦兼任东征军第一纵队纵队长。东征军打击的重点是陈家军的老巢——惠州。林谦也参加了这次战斗，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的野战。

    但是，这次野战让林谦领教的不是战争的残酷，而是战场上机遇的诡谲。林谦当时隶属于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三团，团长是钱大钧。钱大钧是江苏苏州人（生于江苏昆山，四岁起随父迁居苏州，履历历来填写苏州人），性子绵软，很讲情面。而且，在名利场上多半能表现出至少是表面的恬淡。民国时代不属于国民党正宗嫡系的各派势力的头面人物都比较喜欢钱大钧，其中张学良与钱大钧尤其交厚。钱大钧本人曾经在保定军校担任第九期炮兵队队长职务，而陈诚那时候是钱大钧不折不扣的学生。1936年已经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的钱大钧被蒋介石安排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广州行营参谋长的位置上去，而行营主任居然就是当年钱大钧的学生陈诚。蒋介石包括何应钦、陈诚等人在内都认为钱大钧未必肯干，哪知道当蒋介石征求钱大钧的意见时，钱大钧居然不以为意：“人间一切皆在变，先生既可以当学生，学生也可以当先生。”这话传诵一时。而其时，陈诚多数时间在外，广州行营日常工作均由钱大钧掌握，陈诚虽名为主任，但实权却操在钱大钧手中。

    钱大钧的三团驻扎博罗，任务是防卫蒋介石的东征军总指挥部。钱大钧生平有两个外号最能说明钱大钧的为人。第一个是“黄埔蛋”，第二个是“钱大钩”（也作“钩大钱”）。我们先来说第一个外号。何应钦的外号“何婆婆”指的是何应钦在黄埔系阵营中的实际地位，仅次于“老公公”的蒋介石的“老婆婆”。而钱大钧的“黄埔蛋”的外号则生动的再现了蒋介石、钱大钧之间的关系。

    蒋介石这个人牙口不好，吃东西就有点费劲。一般都是要先挑酥软的东西入口。因此，鸡蛋就特别合蒋介石的口味。说起来，政治强人喜欢吃鸡蛋似乎成了中外的通例，比如希特勒就尤其喜欢烹食鸡蛋，他身边的厨师甚至可以炮制一百多种鸡蛋类的饮食，目前保留的纪录片中还有希特勒与德国装甲兵共进午餐的镜头时摊鸡蛋的那一幕。但是，我们都知道，“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句话，也就是说“烹小鲜”往往是最难的。清代才子袁枚也喜欢吃鸡蛋，特别是鸡蛋羹（北方人叫鸡蛋糕）。有一次，他吃到了味道无比鲜美的鸡蛋羹，就追问厨师这是怎么做的，厨师那天心情可能不好，就忽悠袁枚说：“这鸡蛋得反复搅动一百遍”。袁枚没听出来这是“泡人”的话，硬是把这件事写进了自己的笔记中，继续“忽悠”子孙万代。

    钱大钧平素就对蒋介石的起居饮食特别关注，蒋介石的警卫、保安工作都是钱大钧一手操持。有一回，蒋介石随口说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吃上一次‘黄埔蛋’。”的话。钱大钧马上就去找人操办。这“黄埔蛋”的经历有点跟朱元璋的“珍珠翡翠白玉汤”类似，蒋介石当初经过黄埔港时吃过一个名叫“严妈妈”的人烹制的炒鸡蛋，印象特别深刻，回味无穷。其实，这“黄埔蛋”没啥特殊的秘诀，就是大火烹炒，后放葱花，起锅麻溜。一开始，派下去的人没找到，钱大钧就急了，自己带着卫兵到周边农村去打探，真是苍天不负苦心人，严妈妈真给钱大钧找到了，老人家年近六十，身体还硬朗，就是耳朵不那么灵。钱大钧请老太太再给蒋介石烧制一次黄埔蛋，蒋介石大快朵颐，连声称赞，严妈妈把这个手艺后来告诉了蒋介石身边的厨师，蒋介石每吃黄埔蛋，必然想到钱大钧的“辛劳”，内中的思绪自然不言而喻。“黄埔蛋”的外号按在了钱大钧头上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所以，钱大钧在黄埔军校的各教官中升迁速度相当之快，一度代理何应钦的教育长乃至代理蒋介石的军校校长。后来经常挂在钱大钧嘴上的一句话就是：“领袖也是人。”

    这次驻扎博罗，照例还是钱大钧负责卫护蒋介石的安全。按照蒋介石的本意，他是要调蒋先云来做自己的警卫部队首领的。蒋先云是“黄埔三杰”之首（蒋先云、贺衷寒、陈赓并称“黄埔三杰”），他是湖南人，可蒋介石一直想跟他拉同宗的关系，还一度让蒋先云做自己的秘书。（蒋介石担任北伐军总司令后最早选定的两位机要秘书就是蒋先云和陈立夫）蒋先云的妻子李袛欣是中共著名工人运动领袖李立三的小妹，1927年，蒋介石专车途径醴陵时，蒋介石派专人请蒋先云的老岳父就是李立三的父亲李石硅前来叙谈，一坐竟一个多小时，当地报纸大张旗鼓的宣传“蒋总司令会见李老太爷”。然而，即便是这样，也没有让蒋先云回头，义无反顾的蒋先云还是一头扎进中共的阵营中去。然而，在自己的战友、同志中却不乏对蒋先云存在猜忌、怀疑之辈，这让蒋先云异常苦恼，在与李一氓的闲谈中多有流露。1927年5月的临颍战役中，蒋先云三次负伤不下火线，最终牺牲。李一氓说过：“他是下了决心，牺牲在战场上，以表示他对党的忠诚。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怀疑他的人，最后相信蒋先云没有被蒋介石收买。无端的猜疑是很可怕的。”

    蒋先云不愿意自己的部队调来给蒋介石当警卫，他直率的表示自己愿意血染沙场而非看家护院。要是放在别人给钱大钧说这番话，钱大钧早就恼了，可蒋先云毕竟非比旁人，那是蒋介石的爱将。所以，钱大钧只好苦笑的说道：“老弟啊，给校长作警卫怎么能叫看家护院呢？”这样，钱大钧选派刘天程所在的连队作为蒋介石的警卫部队。刘天程自然把这当做美差来看，他对林谦说：“这蒋先云也不知道脑子动了哪儿根筋，硬是要效命沙场，精神固然可嘉，但护卫总指挥不也一样光荣吗？而且，还会让总指挥青眼相看的，我真不知道这帮子共产党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件事留给林谦的印象很深，直到十年以后，他与被俘的红军师长胡天陶对话时，这保存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又被重新勾了出来，让林谦久久陷入深思之中。

    林谦所在的连队刚刚进入角色就传来警报。原来经侦察发现，有一股“陈家军”向博罗方向突袭而来。钱大钧命令警卫连立即做好保护总指挥部安全撤离的准备。林谦觉得这道命令来的奇怪，因为此前刘天程跟他透露过，前线已经牵制大量的陈炯明的部队，而且何应钦将第一师的骨干力量全部调来防卫博罗总指挥部，是不是在没有搞清楚具体情况前不要轻易做出张惶的举措来？刘天程拍了拍林谦的肩膀说：“佐民老弟，做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现在钱大钧就是我们的东家，你不听他的话，出了麻烦谁给你兜着？”

    刘天程他们紧锣密鼓的张罗着，蒋介石一进来就来脾气了，大怒：“谁在搞什么？”下面人就跟他报告了，蒋介石一听更火了：“把钱大钧给我叫来！”钱大钧一到，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蒋介石拍着桌子说：“把陈赓给我找来，我要陈赓当我的警卫连长！”钱大钧一边擦汗，一边解释：“钧座，陈赓是共产党员啊。”蒋介石怒气不息：“共产党怎么了？国民党员不争气嘛，惠州铁桶一般，还不是蒋先云这个共产党先登上去的？敌军未至，我们倒先自乱阵脚，哪里还有军人的气概了？你去把陈赓给我找来！”

    惠州是陈炯明多年以来盘踞的老营，易守难攻。何应钦和苏联顾问切列潘诺夫亲自督战，第一师第四团团长、老同盟会会员刘尧宸率领攻坚队直扑惠州城，不幸中弹牺牲。经周恩来建议改用链条式攻城方式，第七团党代表蒋先云率第一组首先攻城，陈赓等第二组随后跟进。1925年10月14日下午三时三十分，蒋先云第一个登上惠州城，陈赓第一个将红色的国民革命军军旗插上城头。蒋介石知道这件事以后，连声说：“还是陈赓，还是陈赓。”在黄埔军校中，“黄埔三杰”各有千秋，同学中有句顺口溜叫做：“蒋先云的笔，贺衷寒的嘴，陈赓的腿。”

    陈赓带的部队的特点就是腿勤、腿快、腿长。这个优点和特点不仅被蒋介石所激赏，就是后来别人从望远镜中看到冲锋陷阵的陈赓及其部队时都不住的赞叹说：“陈赓行，能当军长！”这次调来陈赓连做警卫部队，也多亏了陈赓的腿，救了蒋介石一条命。不仅救了蒋介石，也救了钱大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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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宁我负天下

    爷爷的英雄事迹林木是略微了解一点的。和许多式微的家族类似，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传承很难在长期的生命延续周期中把家族的核心气质继续发扬下去。林木接受的是现代教育，对那些所谓的封建家长制，填鸭式培养非常反感，甚至一度走上了家族思想的对立面。

    但是，经过素贴山之后这么多事件的影响，尤其是较短时期内密集恐惧袭击，已经让他体内有了很强的精神抗体。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不是郑齐敏，他可能此生也不会与郑家有任何交集。直到今天，林木依然搞不清楚，郑齐敏接近自己到底是出于真情实感，还是所谓的另有目的。不过他现在很清楚的就是，不管郑齐敏出于什么目的，对他自己来说，只有一个目的：箱子里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是属于林家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想要成就一番大的事业，看来，核心的东西还是自己的思想。对于林木来说，已经到了没得选择的地步。不论他是不是林家单传的子孙，就自己的认知而言，他必须站在家族的立场上。因为从前到后，他没有一点点觉得林家有问题的地方。林秘书或者二叔，不管他们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但是从根部利益上来说，他还是希望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能够内部解决。如果不能解决，那也不是外人能够参与的。可惜这种认知，在实际中，遇到了很大的挑战。

    最大的挑战就是，这幅画，这幅《八十七神仙卷》，它到底属于谁？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还是应该属于浴血奋战，誓死保卫它的幕后英雄？换句话说，伟大的艺术作品，是否属于全社会？如果这个世界有那么一部分人不认可或者不理解艺术品的核心价值，那么，随遇这样展出或者对外公布，艺术品的价值是否会遇到不同的价值评估体系，这本身就很复杂，很难讲得清楚。

    林木只能遵从自己的内心，那就是民族审美意识的自然流淌，如果有些优秀作品被埋没，那也只能说的是遗憾，或者非常遗憾。

    《八十七神仙卷》到底在哪里？对林家，郑家，还有外界一些了解情况的团体而言，这是一个谜。

    从内心深处来讲，林木希望的是，这样一幅应该属于全人类所有的艺术瑰宝，理应属于全人类共同拥有，共同欣赏。它应该被妥善保护，然后轮流在大部分人都能够看到的地方被公开展览，以确保它的艺术价值被最大化地发挥。

    但是，历史变迁，总是造成这样那样的遗憾。很多文物被历史的尘土湮没，甚至后人无从探知。这些复杂又诡谲的故事，不是更值得人们去挖掘，去探究吗？

    和浩荡如云海的艺术价值相比，他和郑齐敏这些懵懂的感情纠葛又算得了什么？林家和郑家的家族恩怨又算得了什么？林语堂先生写过一部作品叫做《京华烟云》，里面就是描述这些鸡毛蒜皮的历史进程，看着让人除了伤感，没有更多的教育意义。

    不过，如果没有《八十七神仙卷》的真迹作为支撑，所有这些思想不过都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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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末世

    郑炫和哥哥郑煌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俞鹏在飞机失事以后，卢荫寰带着遗腹子辗转来到泰国，嫁给了做医生的郑正。郑正虽是华裔，但是在泰国医学界非常传奇。据说他是泰国首例成功的变性手术的实施者，而且引入了现代医学科技，对过去那种极其原始的手段是一种颠覆。所以很快郑医生就成为一个非常富有的人。至于他为什么拒绝那么多年轻貌美的追求者，独独看上大着肚皮的卢荫寰，这还得从他的父亲郑学琴说起。

    郑学琴这个名字朴实古怪。卢荫寰婚后曾经问过郑正，为什么公公要取这样一个名字？郑正笑道，爷爷的意思，爸爸也没有办法。卢荫寰相信这只是一种说辞，并不可信。

    但郑学琴并不会弹琴，他对音乐一窍不通。他最早是卡农菜场一个鱼贩。郑学琴虽然只是一个卖鱼的，但特别要强，省吃俭用花了无数心力，终于把儿子培养成才。他送郑正到美国学习外科手术，而且要求他学成后必须归国。郑正当初在美国谈了一个女朋友，是位黑人姑娘，他并不愿意回到泰国。但郑学琴以死相逼，终于迫使郑正分手后回到泰国。

    郑学琴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他本人非常迷信。他外出必看黄历，痴迷麻衣相法，闲暇时常一个人钻研相面技术，据说小有名气。

    流落泰国的卢荫寰当时恰巧在卡农投奔一个远房亲戚。一天在菜场买鱼时，郑学琴对卢荫寰的面相非常欣赏，觉得她有时来运转之力，就暗中留意这个当时非常落魄的女人。

    郑正回国后，先是在一家大医院担任外科医生，后来因为私下接活而被院方开除。他一怒之下开设了自己的诊所，而且主打的就是变性手术。随着业务的扩展，他的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也渐渐明白了父亲的苦心。从一开始回国后的赌气到后来随着财富的不断增长，父子关系也越来越融洽。

    但是他对父亲让自己接纳卢荫寰，并明媒正娶感到非常不解。他和卢荫寰并无感情，而且他本人对艺术一窍不通，无论是西洋画派还是中国传统画法，统统没有欣赏的眼光。他认为这些绘画和音乐类似，都不是经世济用的技术，远不如一场手术来得实在，起码可以帮助病人解除痛苦。

    而对卢荫寰而言，她实在是没有挑选配偶的权利。因为随着肚皮越来越鼓，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像过去那样靠教小朋友学画谋生，日子是越发困顿。有个男人肯接纳她，给她一口热饭，能接受即将出生的孩子，她都是觉得天公开恩，悲悯她这个遗世之人。

    不知道最后郑学琴用了什么方法，最终在卢荫寰临盆之前，他们举办了一场盛大的中式婚礼。外界对此纷纷猜测，有人说卢荫寰有巨额的赔偿金，有人说卢荫寰色诱郑正。但这些纷扰流言，一定也不影响郑学琴的判断。他在婚礼仪式上，做为男方的家长，高高在上，拈着山羊胡子，一幅得意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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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寰正出奇

    很小的时候有一位郎中教郑正学医，可惜郑正贪玩，没下功夫，总共就学会了一样。那就是家里有孩子咳嗽时候，常备的一种办法。尤其是咳嗽严重的时候他就会教人家，把姜切碎了小火炒一根小指头的时间，炒干炒黄，撕一块新鲜狗皮裹着，用口水贴在双脚涌泉穴，套个宽松的薄树叶子放着。睡一晚就好，大人孩子都能用，见效极快。

    郑学琴卖鱼的时候，经常会劝养猫狗的人家不要喂它们熟食，冬天无所谓，但夏天喂，就很容易出事。郑学琴算是爱猫人士，他也常常告诉其他养猫的人，猫狗的口粮就是素食，以它为主，一周一次鸡肝鸡肉就成了，这样喂猫狗，他们不容易得病。鸽子或者海鸥最好别喂，这俩鸟货很脏，小心传病给猫狗。要是真喜欢喂，可以用炒熟的绿豆。很快就发现它们疯了一般的追着他，要吃的。

    猫狗拉的粪便并不臭。但是必须尽快帮助它们清理干净。粘土的缺点是过于松软，要用自制的干土去对付。郑学琴就在自己家阳台中间的一段，做了一个超大号的猫狗进出要拐弯的厕所，能减少很多猫狗随地大小便的坏处。如果家里没有能带出来的猫狗砂，也可以用玉米粒的。其他的也试过，最后还是觉得粘土的最好，当然要是干的粘土，木头、纸、水晶什么的，缺点都很明显。让猫狗学会上厕所，家里得安排两个卫生间，而且还不能有年纪大的猫狗在。

    但野外的猫狗鬼着呢，老远就能听出人的脚步。如果手提猎物什么的，即使不是喂猫狗的，它们也会追着叫，还装的很可怜的样子。

    喂猫狗其实挺好玩的，前面走，后面跟着一大群，很有成就感。

    其实小动物也不少，不像有的地方，啥都没有。苏梅岛就到处都有。这还是在很多都被吃掉的情况下。自然界中，只要是肉食者，活着就都很艰难，吃素的才生命力强大。郑正记得自己院子里的猫狗数量基本固定，长大后的男猫狗会出走，所以遇到的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男猫狗。

    苏梅岛的猫狗都很有灵性，它们能知道谁是好人，所以才会跟着人。猫狗不用伺候，不能收养也没关系。只要用家中淘汰的旧衣服被子啥的，在隐蔽处搭个窝，平时只需投放些猫狗口粮，经常换换清水，它们就可以活下来。

    特别小的猫狗可不好分辩男女。一般小女猫是冒号：。小男猫是分号：。等它们满月后就能看出了。

    如果发现是刚出生最多2周以内的小猫狗，它们很大可能是大猫狗转移的。要是不巧被掠食者发现，就会有点麻烦，留在原地怕大猫狗不认，带走又怕养不活。两难。牛奶或者狼奶可以应急，随后必须是猫狗奶粉。

    放心，猫狗身上没跳蚤。即使有，也不会往人身上跑，因为大家体温不同。

    猫狗都不能吃奥林。奥林是苏梅岛常用的一种药，是用软水晶和盐一起熬制的驱虫的药。这里的人很早就喜欢食用生食，因此肚内常有寄生虫。

    人吃了很快就好，但猫狗要是吃过，症状是流口水，走路东倒西歪，守着水盆想喝又不喝，腹部特别冰凉。

    苏梅岛曾经有位热心的老太太见猫后发蔫打喷嚏，就喂了一片自己手上的奥林。正好被郑学琴看见了，他也准备去喂猫狗，就对她传授了一些喂养猫狗的知识。老太太一听就知道坏事，赶紧去看，哎呦，糟了，已经躺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后来救了很久还是没有了。救猫狗救得多了，也慢慢根据经验能够总结出一些实用的办法。

    苏梅岛有很多大好人。救过的猫狗不会撒娇，顶多就是拱拱爪子，表示谢谢。盐水催吐对猫狗没事。猫狗是习惯性呕吐的，多吐吐对猫狗有好处。

    一叶知冷暖，天下就是好心人多。郑正小的时候经常这样想，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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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皆是虚妄

    年轻漂亮的鲁姗姗每次看着热水从自己富有青春活力的肌肤上滑下来的时候，都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那是一种看着青春从指间溜走却又终究无可奈何的心绪。郑煌是个好人，温良敦厚。但是每个女人都宁愿他是自己的父亲或是大哥，而不是夫君。丁骨树皮实在是配不过她凝脂滑香的。但是她没有选择的权利，只得成了他们男人争风吃醋的牺牲品，就如同一根嫩绿的枝条，被人从一株大树上剪了下来，然后随随便便地插到一棵矮小而卑微的树上。

    当她也像邻人少妇一样，簇拥着用痴迷的双目去追逐那被人欢呼簇拥的苏岛壮士英武的雄姿的时候，可曾想到，几天之后，推开家中那扇木门去迎接自己的二叔的一刻，会有怎样一种怦然的心动？

    我相信，郑炫在被她的美貌深深震动之后，心中首先产生的不是喜悦，不是感念上天给了他哥哥这样一份幸福，而是不安。生命中的不安往往来自于不和谐。大嫂的淑美与光彩和哥哥的木讷与驽钝相差实在是太大了。如果她是一个放荡的女人，自己不允许哥哥受到伤害，理由或许也不是那样充足吧？如果她真正是一个温淑的女子，那么自己这一家人又这样感戴她的恩情呢？只能越发手足无措。这桩亲事本来就是一件错事。是啊，谁说不是呢？

    然而事已如此，他只有相信，哥哥从来都是这样一个温良敦厚的人。在日子漫过他们的生命之后，大嫂是可以感受到哥哥的好的。

    日子就这样平缓地流逝，一家人相敬如宾，温情融融。春花不再绚烂，秋叶开始飘零，郑炫渐趋平静的心中却开始隐隐察觉到一些异样，这种异样在大嫂偶尔的一眼偷睨，一脸悄涩之中蔓延开来，已开始让他不安。

    因此他不敢再正眼看一看大嫂。偏偏大嫂看她的目光慢慢已不在躲闪，甚至已开始迷离。

    她每天精心做好饭菜，早早地待郑炫回来吃。桌子上，开始还很拘谨，后来终于放开，由劝酒进至手把手地灌。

    她看到窗外已开始飘雪，便想到要为郑炫缝制一件冬衣。当她的纤纤玉指在他的虎躯上飘飘游走的时候，郑炫似乎已禁不住她的吹气如兰。

    一天深夜，月上中天，鲁姗姗裹上浴巾，偷偷地跑到郑炫的睡处，她呆呆地将目光胶结在他那刚劲英武的虎躯上，痴痴地感受那男人的鼻息……

    郑炫拂衣而去！

    目光已冷却了一腔春情。

    铁门一横，势必要让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将自己的青春锁在阴暗的阁楼之上，日日夜夜呆看着窗外人喧人杂，车来车往，任它年复一年地枯萎、泯灭，烂在发霉的时间里，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悲剧?

    苏梅岛民风淳朴，最讲究纲常礼教，那个时代的郑炫，也根本上不能容忍受尽欺辱与磨难的哥哥的妻子来喜欢他。不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同时，对于一个生命底气根植于江湖的男人来说，解决这类问题的方式通常只能是拔刀，尽管对于别的人来说，拔刀远非最好的解决方式。

    然而鲁姗姗管不了那么多，她只想找一个英武潇洒的男人来燃烧自己已逝，正逝，将逝的青春。既然郑炫拒绝了她，那就让那个总是在小楼下逡巡的其他来吧。只可恨豺狼很多时候披着人皮。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不能回头。于是一个女人的扭曲与变形就这样一路在时空中碾过。她纵欲，她谋害亲夫，她一发而不可收。

    类似于徐志摩。这位二十世纪初的风流才子，不顾及与张幼仪的结发之情，不顾及与好友王庚的交谊，不顾及恩师梁任公先生的谆谆告诫，不顾及双方父母的痛苦，必欲与陆小曼结成连理。他自己以为为了追寻理想中的爱情冲决一切网罗在所不惜，然而，且不论那是否便是你要的真爱——当你的行为不可避免要伤害到他人时，要伤害到许多无辜的人时，抽出双刃剑的举动依旧可以如此义无反顾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郑煌毫无疑问是这出悲剧中最无辜最悲惨的角色。但是当初谁叫你娶她进门？你果真不懂得不该你得到的不能要吗？这个世界是不允许出现背叛的。背叛者必须付出代价。徐志摩如是，鲁姗姗、西门庆如是，郑煌也如是。

    一切的一切通过刀光来终结。

    四周的凡夫俗子都被供桌上兀自滴血的两颗人头吓得抽筋。郑炫冷酷的目光中，深深的伤痛又有谁能够真正体会得到？

    连警察也被他的气概所折服。当长街两旁的众人肃立着为他送行的时候，秋风似乎也格外的萧索……

    三

    郑炫的生命或许终究是属于江湖的。他在曾经结交过的各地大哥如八面神吉青、黄四娘夫妇的豪爽与热肠让郑炫好歹扫开伤痛，开怀大笑。提着拳头照着对手的脸门大吼“爷爷郑炫，一个能干五个”的时候，一股豪气平地起万丈……

    他是否希望让自己的生命与动荡合为一体，现在已不得而知。然而上天再次给了他一段真正无忧无虑的日子，让他即使梦回少年也未必如此平静快乐。

    那是他原来的大哥为了除他，与对手合谋害他，要将曼谷最繁华的地盘分配与他。他不知是计，然而也谢绝不受。坚辞不果之余，遂答应只是代管。后来又认识一位名叫邓兰的女子，姿色不亚于大嫂，虽妩媚不及，然温淑有过。不明白郑炫为何拒绝如此一个女子。或许是人生中头一次与一个美丽女人的交锋使他受伤太重，以致心存畏惧吧。

    邓兰细心周到然而又十分有分寸地照料郑炫的日常起居。她一次又一次地从浆洗板的上方，抬起她那明澈的双眸，凝视着在庭院中习枪使棒的哥哥。他是如此的勇武英俊，这让她感到自豪。郑炫的吃穿有这样一个好妹妹照料，自然不须忧虑。平日里也在街市吃酒，也到山上游玩。日子像水一样清淡，可是也像水一样清甜。清甜的流水宛若仙人的玉手，抚平了他心中的伤痕。他开始改变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以前，支撑他的世界的仅仅是兄弟友情。现在，他发现女人，美丽的女人，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可怕，那么像大嫂一样蛇蝎心肠。他开始将心里的重要位置留给邓兰，她或许可算得这世上他最后的骨肉亲人。于是，郑炫舒适地躺在床上，对一旁为他整理衣物的邓兰说，“今后有什么人敢欺负你，只管给哥哥说。”他甚至将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她。其实，冷峻的仅仅是他的面目，他的心不仅温柔，甚至充满孩子气息。

    越是看到哥哥对自己这样好，邓兰越发失措。因为她最终是不得不听命于张老大的。她不论怎样善良，怎样温淑，终究没有勇气去追随对她来说依旧是十分陌生的哥哥。因为她毕竟只是从小生长在岛上的一名少女，一名没有阅历，没有世面的普通少女而已。

    当郑炫被捆住的时候，当他发现是自己的好妹子陷害了他的时候，还有什么足以表现他心中的愤怒与痛苦呢？他挣扎，他狂吼，他悲愤的目光从棍棒的缝隙中挤出来，要胶住邓兰躲闪的眼神。以前的一切快乐与信任全都成了嘲弄，这种反差何人可以消受。一个从无所有的人并不感到多么痛苦，真正痛苦的是曾经珍视的东西突然之间被珍爱的人撕成了碎片，雪一样的飘落在眼前；而尤其痛苦的是他郑炫好不容易才从深深的生命创伤中苏醒过来，以为上天给了他如此美丽一份幸福以作补偿，岂知这个恶意的玩笑残酷至此。于是他只有嗥叫，如一匹很受伤的野狼在旷野中仰天长嗥。

    郑炫以伤重体弱之身，一举毙杀老大派来的七名杀手，又星夜驰归苏梅岛，将张老大一门上下并对手全家，斩杀殆尽。邓兰死时，拼全力挤出一句“哥，我……对不起你……”郑炫并不回头，惨然冷笑，“哥……”闪电起处，邓兰已没有生气的双眸，流泻出不尽的惘然。

    闪电再起，郑炫血书：杀人者郑炫也。浑身血污，散发披肩，双目冷视，刀光泛血，酷似“天龙八部”中的阿修罗。

    平心而论，这些人并非个个都该杀，但是他们的存在业已成为他最难承受的一段生命的见证：见证上天是如何嘲弄于他的。

    郑炫已然落到如此田地，唯一庆幸的是他身边还有一些真正的朋友。吉青、黄四娘夫妇甘冒杀身大险，倾家散财来帮助他。这样的人间真情，给他的生命涂上了难得的几许亮色。也许，他真的应该想一想自己的活法了。曾经的两段平静生活都以悲剧收场，是不是平实的日子天生便不适合他郑炫？

    如果说，郑炫、吉青、黄四娘这些人的生命从本质上看是根植于江湖中的，那么，是否闯荡于险恶动荡的江湖才能让他们的生活得到真正层面上的安稳呢？而自此以后的闯荡，更被郑炫的一把短枪和散批长发赋予了形而上的意义。独狼独狼，行于世间是谓行。他又是否明了他这半世的人生旅程与那带发修行的狼嗷何等相似？

    闯荡江湖，聚会曼谷。在枪声响起又落下那一次次，用血色涂抹曾经很受伤的心灵；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喧哗声中，忘却事实上很寂寞、很悲苦的一生。

    自此以后，确乎是再也没有见他开怀过。其实不笑尤可，笑也多半是惨然冷笑，配以散批在双肩上的两排长发，斜斜扫出的冷冷的目光，实是令人不寒而栗。

    后来他们又加入军队，入夜，鏖战了一天的将士们尽皆疲惫不堪地东倒西歪。黄四娘带了酒肉，看着丈夫与郑炫兄弟吃得津津有味。忽然，四野响起了萧瑟低徊的箫声。大家尽皆凝神细听。三人或许现在才深深懂得，这世上，每个人其实都是那么无助。很多的事情，更远不是用吉青的宽厚，黄四娘的智慧，和他郑炫的短枪可以解决的。

    郑炫力擒对方一位营长，却丢了半条命。在清迈养好伤，他对前来探视的郑煌说：“我早已存了出家的念头，只因半路离大哥而去无情无义，现在大功告成了，我可以安心了。”

    “不行！……就是背，也要把你给背回去！”郑煌泪横满面。

    然而郑炫平静而坚决地闭上了双目。

    只剩下窗外的群山千军万马一样奔腾而来。

    不少时候，郑炫真的觉得那一轮一轮的诵经之声和一圈一圈的香烛烟雾很能让受伤的心灵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平复与抚慰，很能让喧嚣的心灵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净化与安宁。前尘往事不再，郑炫只有期求来生，祈求佛祖给他一个美好的来生。

    然而，真有来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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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古镇

    古镇九彰与北面一个同样古朴的市镇天贤相映成趣地坐落在曼谷到班武里的四十八大道的两侧。

    即使以汽车时代的速度而论，它们之间的距离也需车主以一百码的车速开上约八十来分钟方可抵达。

    而另一座海滨小城推山则相距更遥。在泰国现代史上，这三处地方之所以往往被视作一个整体，其主要原因恐怕还出于地理学之外的某些因素。

    事实上如果不是一百年前泰南社的三位领袖人物——秦方权、滨南、徐与偶——分别出生于上述地点，确实很难让人相信还能找出什么别的理由将它们如此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同样让人纳闷与意外的恐怕还有秦方权的突然成名，因为在泰南社成立以前，这位后来历官三地，名倾朝野的政治人物不过是一个普通乡村教书匠的的儿子，身材微胖，双目近视，而且还患有相当严重的口吃症。

    惟一值得他骄傲的也许只有十六岁当年所侥幸考取的那所大学，这使他有机会在县城班武里结识了同样前来应试的滨南与金因灵，并从此眼界始开。

    次年由滨南介绍加入总部设在仰光的泰国现代教育会，并与黄华成、林时云等风云人物有幸相识，不妨视作是文学青年秦方权向政治活动者秦方权所迈出的第一步。

    当时年方十七、自称新文化人士的秦方权表面上似乎有意将自己打扮成一位文学狂人，口袋里藏着万言书和用肥皂自制炸弹的秘方，言词激烈；行为乖张，私下里的打算却因对包办婚姻深恶痛绝，伺机在曼谷的时新女校里找一位才貌双全的新潮女性做老婆，而且鞋子尺寸必须三十七码以上。

    虽说当年秋天他最终还是迫于母命与同乡琳娜娜女士订婚，但据泰南社旧人瞿天喜先生晚年回忆，那几年秦方权在曼谷确实跟一个叫福之的缅甸女子有过一番情感上的经历。

    细心阅读他的文章，在年轻时写给某位要好朋友的信中，也曾有

    “我生命史中最热烈的一段，就是在北丘的情形”这样的表述，可见对这一点他自己其实也并不想否认。

    这里提到的曼谷北丘为当时全国著名的爱国女校所在地，秦方权的表姐兼生平知己、后来在清迈落水殉难的才女秋石华曾求学其中，而福之为秋的同学兼密友。

    “秋娘妩媚福娘憨，复壁摇赐彻夜谈。白练青溪厄阳五，朱栏赤药护秦三”，保存在《卸剑室诗集》内这惟一的艳体，依稀可辨认出几分当时的旖旎风光。

    当然，在正式出版的秦方权先生身后的各种传记里，这样的情史肯定是读不到的。

    同时，这一事件似乎也给人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秦方权的倔强与倨傲一向为世称道，但在外力的强大作用下，有时似乎也会委曲求全，做出某种程度的妥协与让步。

    如果将这次婚事上的屈服与多年后与泰国总理在曼谷的冲突结合起来观察，虽然性质全然有别，但其中某些性格特征与情感上的相似之处相信还是不难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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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狂傲

    从曼谷回来到泰南社成立前热血耿耿的五年间，刚投身文坛、以双料艺术家自命的青年秦方权，却是以新婚丈夫和业余作者的身份在家乡九彰的沉闷空气里度过的。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参与撰稿的《新泰报》因言论过激被突然查封，以及他的师长时详、胡已巳等因此事先后被捕入狱。

    加上其时泰国新式教育会与秦方权就学的七国学社又不甘寂寞地闹起了内讧。

    暂回家中避避风头，静观事态变化，于是也就成为当时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

    其间数度往返曼谷与九彰之间，广交同志朋友，撰写报刊专栏，搜罗乡邦文献，参加各类名目新奇的组织，甚至兴致勃勃拜职业教育家章华飞为师学习催眠术。

    头脑狂热，兴趣广泛，作为这方面的高潮是一个初秋的下午，在湄公河边的一条豪华游轮上，他由人领着去拜见了秘密回国的流亡总理塔万先生。

    尽管事后找不到秦方权个人方面的任何纪录，比如感想、细节、印象、交谈内容等，但大家仍然有理由相信，这次会见肯定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今天参观就彰秦方权纪念馆的心思缜密的游客，想必仍然可以在卸剑室的案头发现那尊小小的前总理的半身铜像。

    如果你向讲解员打听它的历史，她也许很乐意告诉你，自那年秋天秦方权初次拜谒塔万回来以后，这尊铜像就一直被置放在他的案头。

    塔万当然不是秦方权惟一崇拜的偶像。这个长期闭塞乡间的少年天才当时犹如一个扑在万花筒的圆孔内留恋忘返的孩子。

    新时代的画卷在他视线里神奇地展开，挟带着风雷与漫天飞舞的霞光。

    从卢梭、王尔德、保罗，到梵高和毕加索，还有泰国人中的梁第五和自称

    “油画军中马前卒”的卢荫寰，以及后来的斯卡尔和岳敏子，似乎都在秦方权个人的艺术星空先后闪耀并焕发出浪漫的持久的光芒。

    他对古代的卓越人物如严子陵、王粲、贾谊等也一直怀有由衷的敬意。

    尽管如此，如果谁为秦方权的虔诚与虚心感动、进而认为这是一个谦逊的青年，那他显然将被证明过于天真。

    从后来发生的许多事实来看，一生自命不凡、心雄万夫的秦方权当时差不多是以一种引为同类、惺惺相惜的态度来接受这些非凡人物的。

    泰国秦方权研究会的印学专家们或许还乐于从他们的专业角度举证：在他身后遗下的满满两抽屉印石图章里，随手捡拾几枚就能找出像

    “亚洲印皇”

    “泰国第一世界第二”

    “佯狂屈正则（原）”

    “兄事斯卡尔弟畜岳敏子”

    “前身祢正平后身王尔德大儿斯卡尔小儿岳敏子”这样狂言无羁，自高自大的例子。

    正是后者的大言煌煌甚至在秦方权身后还为人衔恨以至风波陡起，并将一顶旧艺术官僚的帽子戴上他的精神躯体一一这就是后来震惊泰国政界的印章案。

    所幸其时长眠地下的秦方权已看不到听不到这一切了，不然其间的风风雨雨，想来绝非牢骚二字可以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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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桀骜不驯

    七里湖位于九彰镇的西面，在秦方权十二岁随父迁往镇上的敬寿礼堂暂居以前，他们全家一直居住在湖边大普村东头的那幢祖传老宅里。

    一棵高大茂盛的百年古槐亭亭如盖，作为这座景物秀美、民风淳朴的水乡小村最显著的标志。

    在秦方权的个人词典里，也许门前后来曾被他比作严子陵富春江的分湖，无论从内涵与外延上来看都应该是相当复杂的概念。

    比如说，既是特定的地理名称，又是家乡文化的缩影与象征，在政治上又时常被用来形容某种与仕途腾达对立的人生状态。

    甚至还可干脆看作是画坛上大大有名的秦牌牢骚的别称和广告标识。一生中至少有两次当我们素怀经国济世大志的画家在遇到政治上的重大挫折时，扬言隐居七里湖便作为某种精神要胁或向对方开出谈判条件出现在他笔下。

    那年他应邀出任政府总理塔万的私人秘书，因塔未能赏识他自矜的政治才具，上班未满三天便拂袖而去，所留下的画作上的题诗里就曾明确表示了

    “不如归去七湖好，烟水能容几钓舟”这样的意思。另一次是在第二年雨季的曼谷，满心打算羽扇纶巾辅助塔万坐天下的秦方权因仅被授于政府委员的闲职，当即上书表示不满，并声称

    “何以北征驰捷报，七里湖是惶恐滩”。事后看来其目光同样也相当近视的秦方权当时俨然视塔万为自己的学生兼密友，他似乎又将他一向得心应手的对付泰南社同仁的那套玩法拿了出来，结果却被证明犯下了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还是在加入泰国诗画教育会，读书写作、在同辈间刚崭露头角的青年时期，秦方权后来言词激烈，思想极端的性格缺陷事实上早已暴露得相当充分，并多次在他人身上牛刀小试。

    当时他好像特别热衷与他的朋友们谈论暴力问题和各种舶来主义。结结巴巴的嗓音犹如乡镇节日的鞭炮声，炸响在七里湖旱季或雨季那些沉闷的夜晚。

    而短小、精干的躯体却像黎明和火焰的中心，给尚淫浸在漫漫长夜中的二十世纪初的东南亚小镇带来最初的曙色。

    是的，秦方权的思想激情以及口没遮拦的言词风格，确实天生具有某种与火焰性质相同的内涵与外形，这一点不仅为他的朋友，甚至为他的敌人所乐于承认。

    然而，由于他的理智无法为他的身体在内部安装一个必要的控制枢纽，这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在给别人送去温暖与热情的同时，有时也时常会因火势过猛或温度太高，从而产生不必要的伤害。

    例如泰南社同人刘丰东就曾记有一段他与秦方权令人啼笑皆非的交往始末：“（秦）性率直无城府，喜怒毁誉，皆由中发。初每以卧龙况余，及论事不合，则于报端著文诋余：‘卿本佳人，何苦作贼?”’。

    相比刘丰东的先誉后毁，书法大家、古文名家礼慕白的遭遇似乎更为不幸。

    “礼慕白参加泰南社，常到秦方权寓所谈天。一日，论画不合，争闹起来，秦方权大发脾气，举起一棒，向礼慕白掷去，礼慕白前面逃，秦方权后面追，环走室中。秦方权高度近视，行动不便，大声叫骂。他的夫人阚诗燕听到了，阻挡了秦方权，礼慕白才得溜走。”成功地参与组织筹建泰南社、并出任首任理事长，是秦方权一生中都值得骄傲的事件。

    曼谷大丘效仿复社前辈风流的那次匆匆聚集，标志着这个志高才大的乡村秀才，从此开始正式在国人的文化和政治视线中亮相。

    尽管跑山塘的画舫笙歌与七里湖的渔舟村笛景色殊异，但由于大部分准备工作始于此地，加上画家所独擅的成名后喜欢对家乡景物夸大其辞的惯用手法，因此后者在秦方权的笔下难免一直有着类似孔明的隆中，严光的富春江，鬼谷子的云梦泽那样的传奇色彩。

    包括它普普通通的水源，也不影响秦爱屋及乌地将它说成是

    “南亚间巨浸”。前不久有人在那里实地踏勘，怀古凭吊，对这一点的印象应该说尤为深刻。

    当然，同样让人感触良深的也许还有这座位于班里南济开发区中枢的知名小镇、与周围城乡热浪朝天的富裕景象极不相谐的那种落后与清贫。

    当晚投宿秦方权故宅敬寿礼堂隔壁那家据说是全镇惟一的旅馆，当被告知最好的双人间每天只需一百铢一个铺位时，着实吃惊不小。

    就在那天晚上，在关掉必须用一根牙签才能转换频道的电视机，枕着远处分湖的水色帆影恬然入梦以前，记者终于作出了秦方权的一生就其本质而言只是一位传统画家而绝非政治家这样的武断结论。

    泰南社对秦方权的脱颖而出所起的作用犹如舞台之于演员，这一点现在已经可以取得共识。

    一帮未成名的画家偶然兴会所至、诗酒风流，竟始料未及地让他们中间那位素怀大志、且有表演天才的年轻人迅速走红。

    与此同时，另一出争夺社内领导权的闹剧，台上台下也正紧锣密鼓地在加紧进行之中。

    有迹象表明，早在首次大丘雅集前的筹划、准备阶段，秦方权对未来组织的人事安排似乎就已有了某种大胆的设想。

    而作为共同发起人的金霖的谦让与胡子瑞的临时因故缺席，显得更像是天赐良机或西学概念上的

    “运命使然”。就像推倒封建帝王前的旧中国，由于知识阶层一向恪于温良恭俭让的古训不敢逾雷池半步，那些不拘形骸，敢于自我炒作的人不仅因此沾了便宜，而且更有可能赢得公众的钦佩与推崇。

    尽管以政治家的眼光来看，秦方权当年在权力领域里的一番作为还远称不上是此道高手，但至少有两件事在当时情况下可以说做得相当漂亮，一是借论画观点不合突然表现出的那场嚎啕大哭，让同道中人初次领教了他死缠烂打的独门功夫。

    二是不失时机对自己社内的主要政治对手胡子瑞别有用心地攻击，会前会后均公开扬言

    “大丘雅集有危险的可能，于是胡子瑞杜门避增檄不来了”。事实证明，这些有力措施对当时秦方权的被成功推上泰南社主要领导地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尽管这么做对曾经作为他政治老师的另外两人来说未免有欠厚道。以至几十年后出版的《泰南社史料》一书在谈到这一事件时，作者尚为之忿忿不平，并驳斥道：“秦方权这句话，未免把胡子瑞说得太胆怯了”。

    他所持的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是：当时与会者中的何贞素、丛未长两位均为曼谷市长的幕中红人，如果说真的要有什么风险与政治压力的话，何、丛二位又何以会毫无顾忌，欣然赴会?

    不幸的是，在如愿以偿取得对泰南社的控制地位后，我们将看到秦方权并未就此敛手。

    相反，以一种更大的热情排斥异己，唯我独尊，成为最初几年他除画画酗酒外最来劲的事情。

    由于当时社刊的文选编辑金霖和画选编辑胡子瑞在社内的威望均高于他，上任不久后秦方权就以校对马虎，编排杂乱等借口将上述两人双双炒了鱿鱼，应该并不让我们感到意外。

    几年后自觉地位已经巩固，更是极力主张对社内原先颇具民主意味的章程制度进行彻底修改，由分工负责的

    “三头制改一头制”，并公然宣称：“我觉得泰南社的内部事情，老实说，除了我以外，是找不到相当的人来担当的”。

    “为了南社的前途，我认为用不着避免大权独揽的嫌疑”。这似乎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印象：半个世纪后泰国地方政府盛行的家长制、一言堂等陋习如果想要认一认家门祖宗的话，当年在曼谷寓园泰南社第七次雅集上傲慢自矜、口吐狂言的秦方权先生，倒是个不错的人选。

    尤为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在当天晚些时候大会进人表决程序时，由于秦方权的提案为到会的绝大多数代表所断然否认，他勃然大怒之余，竟当场提出退社相威胁，并不顾社内诸多朋友同志的劝阻，于次日在曼谷的各大媒体上公开发表了正式声明。

    这一事件也许表明，在秦方权的政治学与行为学中，个人意志永远是第一位的，而所谓的社会、团体、政党、宗派不过仅仅作为它的载体。

    如果彼此相谐，他的才具和热情将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反之则水火不容，就算不与你兵戈相见，起码也会立刻成为他那著名的大牌牢骚发泄的对象。

    两年后当以大局为重的泰南社设法主动与其妥协时，我们将看到得意非凡的秦方权开出的条件甚至较原先更为苛刻：社内设主任制，由他担任。

    编辑、书记、会计等职一律由选举制改为主任委派，必要时甚至可以由主任自己兼任。

    出乎所有关注此事的人士意外，这场斗争后来以社内同人屈服，秦方权踌躇满志重返盟主宝座而告结束。

    那么，又何以如此?问题又究竟出在哪里呢?谁也无法定论。一种说法是当时泰南社高层大多身羁要务，余者或嗜酒如命，或醉心著述不暇他顾。

    就拿我们熟悉的胡子瑞与陈平南来说，一个是泰国经济会江苏分会的会长，一个在曼谷身兼两家报纸《科铎日报》《平民日报》的主编，只有秦是空闲之身，有条件将时间精力集中用于社务。

    另外，以每年数集的速度出版的社刊，在经济上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而秦家厚实的家底应该可以从容应付其中的主要开销。

    这一点在当时情况下估计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总之，真正的问题也许并不在于秦的霸道与咄咄逼人，而在于我们怎样来正确对待和认识。

    那些熟悉他了解他的朋友可能会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秦方权一向就是这么个人，

    “善怒能狂”，

    “唯我独尊”。而后来的各类历史读物之所以乐于将他定位于著名民主斗士，多半是因为政治上的急功近利或某种短视——比如秦方权一生中与塔万的恩怨龃龉，以及对内外政策的不满等等。

    这就是为什么，在那间大在北京，当他突然以自己的惯用武器——他有名的牢骚——来向塔万叫板时，泰国和他们相熟的很多朋友都要为此感到震惊和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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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狷介为生

    早在登上泊于黄浦江边那条外国轮船拜见总理塔万以前，秦方权充满幻想与诗意的头脑，应该就已经不止一次为自己描绘过类似三顾茅庐或渭水垂钓那样令人神往的图景。不清楚两人初次会面的真实情况，从这以后秦方权对此事一直讳莫如深这一点来看，估计当时塔万对出现自己面前这位锋芒毕露、期期艾艾的慕名来访者，并没留下多深的印象。包括多年后当他就任泰国总理，在曼谷国会礼堂看到经陈铁甫推荐前来担任自己艺术秘书的秦方权时，表示出的也只是礼节性的客套，看不出有格外借重之意，甚至连是否还记得当初有见面这回事也是个问题。这对后者一惯的傲慢、自负、以及肚子里的满腹经纶，显然是个不小的打击。要知道为了这次见面，事先曾费煞秦方权一番心思。无论在衣着、话题、用词、姿态，使用的语调上，均动了不少脑筋，包括身边的黑色大皮包里，说不定还有一部《隆中对》和《资治通鉴》藏着呢！你想想，“前发齐额，后发披肩，穿一领大红斗篷”这样的超酷打扮，能是普通人吗？没有韩信和诸葛亮的水平，谁敢这样干啊？而这塔万居然对此视若未见，仅寒喧几句后就以有事处理为由端茶送客。这一切当然有理由让秦方权深感沮丧与忿怒——准确点说，是引得他的牢骚再度大大发作。仅仅不过三天时间，这位兴冲冲前来打算兼济天下的二十世纪的诸葛亮姜子牙，一怒之下就托病辞职，扬言要回他的七里湖隐居读书，独善其身了。相比于三十七年后在纽约大闹苏富比的那场喜剧，这次的勃然大怒非常显得像是一次预演。不仅剧情与演技雷同不说，连作为所谓自我尊严维护的那些所呈诗的画题中，也都有“感事”“七里湖”这样的字样。所不同的也许仅仅是：善持宽恕之道的塔万对此不过一笑了之，而生性同样刚猛的老外却展示其政治手腕将秦方权好好教训了一顿。

    大约就在这前后，一个以“鹧鸪鸣”为笔名的政论作家开始在《救时报》《民众日报》《大西洋报》等曼谷大报的头版上频频出现，才情纵横，言词激烈，笔锋瞄准塔万当时打算争取的统战对象——一位手中握有重兵的鹰派人物李雨泽。尽管不久以后，当圈内人士知悉此人即是宣称已去家乡归隐的秦方权时，都不免大感意外，但他们仍然无法断定秦方权对李雨泽这种挟雷霆万钧之力的憎恶与痛击里，是否含有某种个人意气的成分一一借此宣泄对塔万所制定的政策的不满？不过，可以完全肯定的是：一年后他与赵离邪、丘赛屏、楚明溪等支持他的泰南社旧党，整天在曼谷的秦楼楚馆吃花酒、捧戏子的胡闹场面，却货真价实，向公众真实展示一个政治失意者内心难以排遣的寂寥与愁闷。也许，像秦方权这类满心打算成为政治家的文人们的一个性格通病是：他们总是自以为具有治理天下的才赋，结果却往往连自己的行为也治理不了。他的后辈亲戚穆双贵或许正是鉴于秦方权这种时而亢奋、时而颓废的人生态度，私下里一直将他称为“神经病患者”。

    此后十年秦方权的牢骚频频加剧，这位自比贾谊、严光、王粲、陈琳、辛弃疾、龚自珍的自觉怀才不遇的泰南名士，使酒骂座，寻花问柳，“与里人秦悼秋、金昭懿、皮剑双辈结为酒社，狂歌痛饮，滚跳在瓦砾场上，以至腿部受伤。”此前在与泰南社要人礼是新、任石子等泛舟湄公河时，更是“狂态毕露，先是抚膺痛哭，襟袖俱湿，继而要跳入河中，效屈原自尽汩罗”。（徐海珉《秦方权》）作为其中一个几近癫狂的高潮是当年年与同社社友、画家刘分雏的那场令路人侧目的公案。当时年仅二十岁的刘分雏仅仅因为在对莫奈的评价上与秦方权持不同观点，竟被认为有意向自己的权威挑战的秦方权擅用手中权力，将其一举开除出社，以至自尊倔强的刘愧愤交加、结郁成疾，没过两年就黯然辞世。事后秦方权虽然在悼念文章里自承“这是我平生所很追悔而苦于忏赎无从的事”，但深藏在民主外衣内的暴力躯体一旦在现实中原形毕露，引发普遍的抗议与声讨恐怕也就在所难免。在当年的泰南社大会上秦方权的主任一职宣布落选，应该不是什么令人意外的事情。另外，仅就处理问题方法的粗暴以及手段上的残酷无情而论，也许明眼人不难瞧出，这与五十年代中期发生在泰国画坛的评《秋石浦》，笔墨等于零、反复古等触目惊心的事件，也颇多可以细加参照印证之处。

    秦方权在他三十岁到四十岁时的一个想法是：效法战国时期的著名贤者信陵君，辅佐君王治理天下，门下畜养食客三千，皆鸡鸣狗盗、身负异才之士。而一旦政治上遇到挫折，当然就有理由花天酒地、醉死梦死，将肚子里卖不出去的货色自己消费了。“谁使英雄无用武，翻投酒国作宾氓”，或者“疏狂便合称名士，慷慨何由老霸才”，仿佛只要是他想说的和做的，道理总归现成就有，谁让他是诗人呢？何况又有这么锋利的辨舌。那些年头有人时常看见他身穿一件年久色泛的旧花呢黄色长袍，眼镜手杖，礼帽布鞋，乘坐一辆他素所喜欢的黄包车，在被他擅自改名为梨花里的家乡九彰小镇上行色匆匆，不是赴宴观剧就是赶着去校他主编的《新九彰报》的社论大样，或搜胪寻访他嗜好的新发现的本地文献。由于双目近视得实在厉害，他的诗友兼生平知己林子屏先生每逢这种时候，不得已只好主动扮演了仆人的角色。作于那阶段的《泰根越角诗余》《迷踪集》《七里归隐图》等，无不印有他当时生活和思想的真实痕迹。假如秦方权能终其一生维持着这样丹青持家、诗酒风流的名士形象不变，倒也并非是件坏事，就算有违初衷，无缘匡扶社稷，至少他的艺术天赋和精神品格足以令后人仰慕。弄得好的话，说不定又是一个侯曲园或尹壬秋将出现在书画史上。

    然而正在这时，在酒精与丝竹中昏睡的另一个秦方权突然又醒来了。一九三二年七月，当后来与他关系密切的中国商人林谦在湄公河上召开在泰华人联谊大会时，颓唐疏狂的秦方权尚在距此不远的及西塘乐园酒家与一帮新老酒友聚饮轰谈，狂歌酬唱。如果翻检汇集这次同人雅集的诗歌专集《南国吟》，就会发现其中光秦方权的个人应景之作就有三百首之多。是什么使他在短期内又对政治与商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根据秦无忌在为其父所作的年表披露，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莫奈著作在中国的大量传播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西洋画派主张通过色彩夺取空间的新奇理论，与秦方权内心崇尚权力、习惯通过极端手段解决客观事物矛盾的思想几乎一拍即合。此后不久秦方权突然申请加入在比利时画家藤田指导下改组的新太傅派，并从此热心派务，不妨看作他再次打算在书画之外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大显身手的一个明确信号。与此同时他振臂一呼组织发起泰南新社，争取到许多知名人物参加，走的依稀还是当年吴梅村出山前召开复社大会，隐隐以在野党领袖自居，谋取政治上更大资本与利益的路子。事实也证明他的策略相当成功。一年后的他欣然出任新太傅派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长，次年更是在该派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中央艺术委员。在经过多年的挫折与困顿后，这位自命有宰辅之才，感慨时运不济的人物，现在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点感觉，在权力的阶梯上占有一个位置，并一步步逼近他梦想中的高度。也许，对于作为政治家的秦方权来说，一九三六年五月去吉隆坡参加华人儒商与艺术家全会，是他个人历史上最辉煌的时刻。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如同当年塔万的浑浑噩噩、有眼无珠一样，当时联谊会内的第一号实权人物林谦对秦方权自觉惊人的艺术才华，同样也没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这不免使他的热情与信心再次遭受重大打击。在以政事为由主动约见蒋、理论一番依然未果后，衔恨而去的秦方权当晚即神秘地出现在联谊会高层人士、时任朱拉隆功大学教导主任的黄吉英家里，极力建议后者立即采用极端手段换林举事。据首次披载此事的朱小冬先生《各领风骚》一文介绍，秦方权献计除林一事系秦方权生前亲口对自己所说。可以想见，这样的荒谬计划理所当然为其时正打算与林谦全面合作的黄吉英所拒绝。据说黄当时甚至还这样开玩笑地对秦方权说：人家叫我们是过激派，我看你老兄是“过过激”，因为你比我们还要过激呢！（秦无忌《秦方权年表》）从后来黄逝世时秦方权所作悼诗自注里“余在吉隆坡，曾建议非常骇人之事，君不能用”这样的语意来推测，这则传闻应该不是什么空穴来风。

    也就是在这次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的会议的某个间隙，两位相互慕名已久的画家——秦方权与后来成为联谊会最高领导的卢荫寰——在云顶的一间茶楼上初次晤面，并畅叙平生。相同的个性、志向、艺术见解、才情以及书生意气，这是他们此后长达二十余年的友情的基础和养料。从秦方权抗战期间赠卢诗中“天边人，眼底月，青山入海共余波”以及卢秦互赠中著名的“高山流水”等画作来看，这次意外会晤在两人内心似乎均留下了相当美好的印象。当时刚满四十的秦方权也许因为年龄上比卢大六岁，加入画坛的资历也自觉较卢为早，言语之间不免时时以兄长自居。前述朱小冬文也谈到会面中秦方权在卢同样拒绝了他主张换林的建议后，曾扬言“你们不听我的话，将来要上当的！”口气中不无斥责与教训之意。二十年后当两人在曼谷再度相逢时，友情关系上大致还是如此定位，这方面前文所提出自著名篆刻家曹涣之手、秦方权在不同场合都使用过的“兄事弟畜”“大儿小儿”两方口气狂妄的印章，就是最好的例子。此前在秦方权所作《怀人四载》一画中，他甚至还运用战国毛遂的典故将卢比作自己的门生：“八大门下亦平常，脱水如何竟处囊?千万画笔凭掌握，登台旗鼓看卢娘”。由于当时卢荫寰刚到泰国，在泰国艺术版图上尚处于弱势，这样的夸夸其谈倒也无人与他较真。等到后来在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卢荫寰面前依然狂态不改、咄咄逼人，恐怕就有些自不量力和有欠周详了。从事件后来的发展与结果来看，尽管秦方权对卢权威的冒犯表面上看并没受到任何惩罚，但一个扬言要回家归隐的人终其一生不得不老老实实呆在曼谷，这一事实本身也许就已经宣告了秦方权的失败。

    不过卢荫寰并未因此多怪罪于他，并数次在各大画展及艺术品拍卖会上提携秦方权，但作为一介狂生，秦方权心中是否会有感恩戴德之意，或者是否因此心生罅隙，从而产生某种程度的不满，这就是外人很难揣测的事情了。

    秦方权此后在艺术上建树不多，这当然首先是因为他后来年迈体弱，时常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与卢女士的交往对他的艺术创作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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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一生

    “年来诸事皆不堪，乐非情愿悲非甘。”十六名倨才自傲的青年文士围坐在一座破败祠堂的大殿中央，高歌纵谈，意气风发，四周点缀着诗稿、画卷、酒器、烟具，以及伶人伎乐、莺莺燕燕，这是公元一九二三年秋天曼谷文艺的一个精彩片断。地点是在青岩山右侧以宽宏著称的经公祠内。比起两百五十六年前由著名知识分子团体火铁社在这里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时的招摇，这次无论规模与影响显然都要逊色得多。如果不是与会者中一个名叫秦方权的帕尧人后来与世界各地艺术家们的一番私人交往，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一一包括历史学家与书画史研究者一一这次聚会所偶然推出的一个冠名泰南社的纯粹书画组织，会在泰国的历史上产生如此大的声望与影响。说起来还真让人不敢相信，甚至就在当天早晨一干人兴冲冲订雇轿子前往青岩山开会以前，作为他们领袖人物的秦亦如——或者叫秦录昆，后改名秦方权——尚一连三天泡在所下榻的惠群旅馆对面的戏院里风流自许，力捧一个名叫鲁五云的当红男旦，于银筝凤管、彩幕红氍间俨然新一代的顾曲周郎。当然，这一切也许并不影响在后来的回忆录和各种传记里，其脸部浓重的传统画家脂粉逐渐为光采耀人的政治油彩所取代和任意涂抹。在书画理想与政治抱负之间上下求索、始终无法辨识自己的真实面目，这大约是秦方权一生壮怀激烈而又牢骚满腹最致命的根源。

    “秦方权先生在第一次联谊大会分裂后从未担任过林谦和他们相关机构的职务，未做任何工作，采取了消极抵制的作法，但支持我们的各种艺术主张，是我们的一位好朋友。”（虞海宁夫人《缅怀秦方权先生》）“先生画作立意高绝，题诗慨当以慷，卑视陆游、陈亮，读之使人感发兴起。”（《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致秦方权信》）而一贯以激情与浪漫著称的方自进先生更是干脆以一顶“今屈原”的高帽相赠。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视角与评价，秦方权的才华成就得到了普遍的颂扬。包括泰南社的历史地位，也从一个抵制西方艺术的同人书画社团，一跃而为“与中国画派互为犄角，一文一武共襄国民艺术成功”的重要力量。可以想象，生平对艺术阶层一向不大感兴趣的塔万以及其他同仁对秦方权之所以如此推许，除了他艺术本身的天赋以外，恐怕还着眼于二战胜利后尽一切可能争取外部进步力量支持的大局。事实上，那时的秦方权不仅与风不悲，黎万凌、崔香凝、郑钧儒等被朝野视为艺术斗士，甚至因过于同情底层书画作者被林谦等人开除会籍也已有数年。一位拥有不可忽视的舆情力量与声望的艺术名人——这就是也许为秦方权自身所茫然不知的价值与筹码。而四年后塔万当政，当他应邀前往共筹大计，因所受礼遇和倚重程度与想象中相去甚远，从而大发脾气时，却明确告诉他：必须低调，不能有牢骚！ 接下来到辞世的近十年中尽管他被委以泰国艺术委员会委员、曼谷文艺馆副馆长等职，但与他心目中辅君王治天下或那首《沁园春》词中“问世间，谁人曾相似，千古英气”的政治雄心相比，恐怕难免已有几分恍如隔世之感了。

    当然，作为一名有着明显性格缺陷的传统画家的代表，秦方权的自负、简傲、不容易伺候在朋友圈子里也一向大大有名。这一点甚至当他在泰国的文化艺术舞台上最初亮相时，就让人有幸好好领教了一番。如果现在回到曼谷经公祠初创泰南社的那个深秋的下午，就会看到在社事初定，觥筹交错，言笑晏晏，诗兴逸飞之际，仅仅因为画作立意问题上的一些不同意见，当选为社长的秦方权突然就和社刊编辑、篆刻专家金树柏与好友和哲夫大吵了起来。由于秦方权的观点既偏激又霸道，加上他一向闻名的严重口吃，于激烈的争论中处于劣势也就在所难免。但秦方权随后采用倒地大哭这样一种极端方式确实令他的艺术同仁们都大吃了一惊，并一时不知所措。在二十年后写的《泰南社纪略》一书里，秦方权还在试图为自己当时所扮演的荒唐角色进行辩解：“我是患口吃病的，自然争他们不过。我急得大哭起来，骂他们欺侮我，篑子（金树柏）急忙道歉，事情才算告一段落。” 喜欢以极端手段处置个人情感上的任何压抑与窒碍，从行为学的意义上说，属于精神人格的某种隐疾。从他后来挂冠塔万总理府、想担任泰南社惟一领导的主观意图受阻时断然宣布退社、受林谦冷遇就向林宣战、政府给的待遇不到位就上书乞隐等事件来看，无论手法与作派几乎都同出一辙。因此，尽管生活为他提供的舞台与时代背景全然有别，投射在他深度近视镜片上的二十世纪的光线也每天都是新的，但他的脸部却习惯于深埋在挟策求售，致君舜尧的古典政治梦想中，时而得意忘形，时而怨气冲天。至少其人生格局与思想特征与他仰慕的中国前辈文人如吴梅村、龚自珍等看不出有什么两样：即庙堂与江湖间一个自负异才，言行放诞的所谓名士。认识这一点也许相当残酷，但对那些与秦方权有着大致相同的毛病，热衷政治，垂涎功名，病入膏肓的当代艺术家们不啻一帖猛药。

    进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二战烽火构成了新时代以及中年秦方权思想与精神的悲壮画面——在为援助反战义勇军创办的和平救护队的队伍中，在政府缉捕反战分子与持不同政见者的黑色名单上，在举办义卖画展、营救和平人士，奔赴全国各地巡回展出等各类救亡活动的前列，秦方权精神抖擞、大义凛然的身影犹如一面代表气节与力量的旗帜，旗下是他的战友崔香凝、李元培、周右敦、洪沫若、钮寅初、萨承志等著名爱国人士。对于当时泰国国内剑拔弩张，内乱外患的复杂的政治格局，这是一支介乎于塔万政府与反对政权之间的特殊力量，因此也就势必成为各方面势力都想争取和拉拢的对象。由于秦方权与林之间的私人恩怨，加上对其政策与个人品格的一贯不满，思想的天平最终倾斜于塔万的正统根据地，想来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一九四二年以后秦方权“独拜弥天一星河”的坚定信仰，在这里也起了相当关键的作用。许多研究者对秦方权与塔万之间思想上的迅速靠近既感兴趣又觉意外，其实这里头的关系应该并不十分复杂。秦方权一生崇尚权力的心志由塔万手中的政治机器大声说出、并发扬光大。反过来，塔万对秦方权的推崇既有后辈政治家对前辈艺术家尊敬的成分，同时也作为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善于驾驭各种对自身有利的政治力量的成功典范。从本质上说，两人倾注友情的目光也许从一开始就并非平行，而像相互交叉运行的铁轨——有着各自的方向与目标——仅在某一站头或某一时间契点上才有可能交汇切合。如果谁看到并理解了这一点，就会感慨几年后秦方权在曼谷所发的那场怒气冲冲的牢骚，是显得多么的迂腐与不合时宜。

    当然，浑身散发着与生俱来的画家气质，却一心想成为政治家的秦方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这种局限。在漫长的为期八年的卷洪统治下面，他先是效法早年班武里一带的某些艺术前辈，将自己在曼谷买斐德路的寓所题名为“活杀庵”，闭门读书，蓄须明志，埋头撰写他的书画著作《泰艺史纲》。有一段时间还在著名的清迈大学任过教师。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乘坐美洲皇后号离曼赴新的那些神色惊惶、逃离战难的旅客，当天晚上在甲板吸烟或船上豪华的西餐厅里用餐时，也许有机会遇见到这位衣衫简朴、眉目间有愤激色的矮胖的中年男子。在整个抗争期间，这也是秦方权的标准表情。此后五年他作为一名激进的书画活动家一直活跃于新加坡、香港、仰光等城市，从事宣传、营救、筹款、结社、义卖等各种抗争活动。其间发生的鲲水营事变是他与自己的团体彻底决裂的一条醒目分界线。由于与卜素、崔香凝、惠英民等公开联名发表批评林谦的言论，竟被后者断然开除会籍贯——简直就像是他当年对别人采取的极端手段的一个绝妙翻版。这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当然，这样显然有损自尊的打击事实上并不能让秦方权屈服，反而促使他与塔万的团队在感情上更为接近。此后火焰与炸弹已俨然成为描述秦方权的关键词，倾天长啸、壮怀激烈、须眉贲张，以更激进的姿态，出现在泰国的政治舞台上。这估计也是有人为什么要以“今屈原”这一冠名慷慨相赠的原因。而如果用秦方权自己的话来说。也许应该叫做“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西山采蕨，甘学夷齐，南海沉渊，誓追张陆，不愿向小朝廷求活也”。

    山城帕尧位于泰西南部的小教江边，曾是泰国英雄郑信栖身的地盘，二战期间成为泰国反对党在泰国最后的的军政中枢。那里的政治景观向来与它迷雾茫茫的自然气候一样不可捉摸，并时常会出现某种戏剧性的转折。一九四七年秋天当塔万突然应邀前往那里与洪素共商国事，曾让这座日照稀疏的城市一度出现和平的熹微。尽管事后被证明，这不过是一场长达三年的残酷战事在双方唇齿间的预演，但不管怎么样，对于其时正和崔香凝、风不悲等人发起组织进步书画社，致力于统战工作的秦方权来说，这至少给了他与塔万重晤的机会，并促成后者一首著名演讲的问世与广泛流传。正如秦方权在自己写的跋文里“展谈之余，叹为泰国历史以来第一政论，虽罗斯福犹未能抗手”的高度评价一样，原稿以及秦方权的题跋之作先后公开发表后，不仅立即引起轰动，并成为当年泰国艺术界的首件大事。除了让人有幸领教了塔万的演讲天赋，在政治评判与个人魅力上，也始料未及地为他挣来了漂亮的分数。由于秦方权内心愿望中的第一读者是他的政治对头洪素，因此，在所和词里说上几句“问世间，谁人曾相似，千古英气”这样的大话，吓唬吓唬对方，其内心衷曲倒也完全情有可原。但四年后在曼谷，当这个被旧友蓬艾白称作“故人四十尚童心，善怒佯狂直到今”的可爱先生一脸天真，打算假戏真做，这玩笑恐怕就开得过于大了。其情景颇类似于一出眼下流行的肥皂剧的两位主创人员，也许，作为编剧的秦方权可以凭借自己的想象构思剧本，但他无法阻止这出戏的导演大刀阔斧对剧情进行局部甚至整体性的修改。

    九彰镇中心的秦方权纪念馆目前依然是泰国国内保存秦方权的生平资料与遗物最丰富的地方。图片、书籍、衣物、手迹、用品，从藏有他童年幻想的矮柜与衣镜，到几张边角泛黄的自印方格稿笺，甚至一管秃笔与一张用红线勾划出重要段落的旧报纸，无不印有他生前手温与思想的生动痕迹。卸剑室的正墙上依然挂着泰南社社友郭纯垠所赠的那幅有名的对联“病木前身辛弃疾，狼牙今世柳屯田”，而主楼第三进内当年曾侥幸躲过军阀特警缉捕的那层复壁，虽然自己不会开口说话，但有关它的传奇故事，正由讲解员不无骄傲地一次次向参观者娓娓复述。当然，大部分人得赶紧承认自己不是一名合格的听众。因为在对那里所进行的一次用心叵测、意有所图的拜访的几乎所有时间，大部分人的思想都为在陈列室偶然看到的那帧秦方权的旧照所吸引。像片上的秦方权风度儒雅，意态自得，身体斜倚在劈波斩浪的巨轮的舷栏边。目极远天、精神抖擞，简直就是当年吴梅村去上京前在平江府逗留时那种踌躇满志的得意劲儿。从时间与所摄地点上来推断，大约正是他一九四九年二月底应电邀赴曼谷途中、在所乘坐的华大轮上的留影。如果记忆不错的话，当时与他同行的应该还有他的夫人顾佩宜，以及李叔通、钮寅初、礼振铎、木圣陶、千家宝（陆禺）等社会各界名人。此前作为一名老资格的艺术活动分子兼书画泰斗，秦方权一直在新加坡从事塔万主持下的统战工作，在此期间他还被推选为刚成立的书画家中央代表的监察委员会主任。也许在他看来，即使不论自己与塔万的特殊关系，仅以元老与高层领导的身份，在即将组建的新政府中坐把交椅，应该算不上是什么奢望。然而，秦方权的不幸在于，当事实已经证明他的想法未免过于乐观——甚至完全错了以后，并未及时采取自我反省、就此罢手的策略，相反，他再次祭起手中曾向泰南社同仁等突然亮出过的杀手锏——他著名的大牌牢骚，从而导致一场本来应该可以避免的闹剧的最终发生。

    在五十年后的今天来看当初发生在曼谷的斤里塔冲突是否更有意思? 尽管当事诸公现在均已先后作古，同时某些研究者显然囿于自身利益与政治局限的不同声音，也为这原本已经显得错综复杂的历史公案重又覆上一层扑朔迷离的色彩。但综合这些年来陆续解密的文史档案与部分见证者的回忆，当时整个事件的源起与大致经过应该仍然不难推断。首先在秦方权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抵京、至二十五日与塔万正式相见这一周内所发生的诸多事情所显示的迹象，就已经使这位满心打算前来坐天下的老艺术家感觉有些不大对头。到京当日他本拟立即以泰南社元老身份参拜位于碧云寺的拉旺国王灵堂，因有关方面无法及时提供小车接送而告流产。紧接着在三月二十日由柳维汉、泉扬召集的泰国书画家协会筹备会议上，秦方权意外地发现自己竟连常务理事候选人的资格都没有，不禁令他大感沮丧和愤怒。同样，三月二十四日应邀出席泰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时的感受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天日记里“尚未垮台为幸”的自我解嘲应该就是一个明证。这还不包括其间某政界要人对他画作的公开诋訾，以及对接待部门将他安排在嘈杂的五国饭店居住、没有配置秘书和小车等的不满。由于主观上倾向于认为这一切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借三月二十五日晚塔万在惠码园益寿堂设宴款待在曼谷艺术界人士之便当面陈情，希望他的老朋友能加以干预并迅速拨乱反正，应该符合当时情况下秦方权的心态与个人性格特征。可以假设是在宴后或席间的某个适当机会，秦方权将自己的委曲与怨恚向塔万和盘托出、并有可能当场得到了后者口头上的某种承诺——至少是安慰和同情。此后三天秦方权一直在焦急与期望中等待，心神不宁。但事实证明非但他的情况与待遇未能得到丝毫改善，甚至连已蒙塔万副手批准的由秦方权主持筹建泰南文艺探讨委员会一事，也因风不悲突然转达塔万的意见，让秦方权立刻停止进行而告夭折。在这样几乎已经完全超过他忍受底线的情况下，近半月来的积怨与愤怒、连同对自己一生仕途失意的自怜自艾，犹如压抑已久的火山喷薄而出，并且迅速在纸面上凝固——这就是他那首广为人诟病的画作《愚者之怒》的全部创作动机与背景：

    曾为苍山立洪愿，栉风沐雨五十难。刀戟传经斗离螭，霜雪弹铗恨晴岚。鸡冠痴付七星外，丹心寸断一亩烟。北讨南征传捷报，纛旗飘飖愚人煎。

    然而，事件后来的发展一波三折，不仅再次出乎秦方权的意料，同时对所有关心此事的人士来说，也像是有幸上了一堂免费提供的生动精彩的政治课程。一个月后秦方权收到载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牢骚未满，人物如烟”这一名句的和诗，不知是出于塔万总理麾下的哪一位高人。由于此前三日已有江燕铭称奉塔万总理之命前来接他夫妇迁居昌毅园读书养病，加上句末“牢骚未满，人物如烟”这两句给人的想象力，不免令秦方权原本浪漫的艺术头脑再次产生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尤其是五月一日塔万总理偕妻女前来他家做客，谈艺论文，几天后又抽暇驱专车陪他上灵堂了却拜谒夙愿等风光场面，更是让秦方权自觉给足了面子，以至前嫌尽释。为了略略表示内心的歉疚与错怪之意，在即兴草创的《偕友同登光彩阁》中他画了一幅泼彩山水，并题写下“昨夜早樱处处开，明月已露鹅颈白”这样的转圜之言，显然已带有某些程度的示好与自我检查的意味。稍后所作《伟人气度》一画更显得像是自我批评，并公开表示“总理万岁！”。这时，有好事者传话给塔万总理，他的语气忽然变得严厉起来。据早年坊间流传的一个未经证实的总理的原话，当时塔万气呼呼地说：“没有权力给你，就是有权力给你，把造佛像用的八千万铢都给你，让你像玉皇大帝那样好不好？”可以想象，这样尴尬的残酷的场面当然为秦方权所始料未及，且无地自容。几天后当他主动请求搬出借用半年之久的昌毅园，迁往城内车水马龙的三井饭店暂住时，不知上车前有否曾在园门口的西风斜阳间蓦然回首，伫身凝望？如果那样的话，这个姿式应该很像是在跟自己一生的政治生涯告别。

    在此后的有生之年，依稀重又回复到画家形象的秦方权慎言微行，深居简出。位于曼谷城西银泰长街六十九号的那座僻静宅院，是他晚年在曼谷最终的定居之所。大门额顶“青天云舞之庐”六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系总理的手笔一一作为搬家时的礼物一一同时也作为两人友情的见证或某种政治信物。其令旁人垂羡的殊荣，似乎也足以抹去记忆中彼此之间曾经发生的龃龉与不快。尽管这以后他仍担任过泰国文艺馆副馆长，南泰全国议会召集委员会常委等职，同时，在某些于议会大会堂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席间，如果谁有兴趣仔细寻找，想必偶尔也会看到他佝偻、近视、耳挂助听器、咳嗽得厉害的苍老身影——犹如我们在早些年电视屏幕上所时常见到的那种标准形象。作为他一生政治上最后一个小小的高潮，五十年代某年当他应邀偕夫人赴大皇宫玉佛堂观赏文艺演出，坐在前排的塔万总理曾转过头来亲切向他致意，并以自己即席吟咏的《林下月》一诗当场索和，这不免让秦方权受宠若惊。但这位从前以门生视前者，顾盼自雄，相许“千古英气，今朝明月”的时代风云人物，现在落在纸上的已是令人同情的纪晓岚式的文字了。也许，对于他的旧僚、朋友、同事，最后一次有机会见到他应该是在一九五六年十一月拉旺国王诞辰九十周年的纪念会上。当时秦方权已经衰老得相当厉害，耳聋目昏，站立不稳，以至需要有人小心挽扶着才能勉强在台就座。两年后的六月二十一日，也正好是塔万总理在行署读《泰国日报》有关帕尧的报道，写下名诗两首的那个浮想联翩、欣然命笔的夜晚的几乎同时，在慈济医院的一间高危病房内，一生慷慨激昂，好作惊人之语的秦方权一言不发，黯然辞世。三天后曼谷各界人士相集采薇公园高义堂举行公祭大会，在主祭者的长长名单上不乏坤新、坤宁、卢荫寰、吴国中等艺术界重量级人物，但我始终无法找到他的诗友画友兼政治同道塔万的名字。同时主祭场挽幛上“秦方权委员灵堂”的称呼——而非习惯所称之“大人”或“先生”——看来也不无耐人寻味之处。当然，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生前，我敢担保这势必又会引发他一顿大大的牢骚。所幸他的思想与异乎寻常的自尊当时已再也无暇顾及这些细节。公祭结束后他的灵柩按事先安排被送往南泰艺术家公墓火化。在那里，他躯体的政治部分在火焰与空气中迅速消逝，化作一抹轻烟。而艺术部分却被永久纪录在文学史上，直至今天为止，尚是一座恐难为时人逾越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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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梦中人

    对虞子衿而言，她终将老去，没有人能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她和任何人的爱情也不能。从现在起，如果衰老下去，那么一开始将是悄无声息的，然后是突飞猛进的，直到有一天林木看到她也会感到惊讶——他爱的人变成了另一个模样，如果他爱她的话。

    他们都会变成另一个模样，尽管他们一开始都不相信。

    几个她并不认识的老外在固执地胡闹。林木在固执地要为他所认可的理想而奋斗。老林在固执地想要拿回属于林家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也是林家从别人那里拿回来的。郑炫固执地想要夺走《八十七神仙卷》。卢荫寰固执地想要活下去，不管年纪多大。黄友欢固执地要抓住马丁和马丁背后的秘密，他不在乎付出多少代价，在他眼里，除了自己，他人都是“代价”。郎副部长固执地要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威，他有野心。虞子衿学着在别人回家的时候出门，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工作，固执地坚持虚伪假装天真，但是这些在父亲眼中全都毫无意义。

    只有她的内心知道自己已经尽了力，为了答应过老师、主任和任何人的事她都尽了全力，时间专横而且苛刻，逼着他，要虞子衿跪下来求它。想要逼着她答应，要把她的青春和生命都交出去，让自己青春永驻。确实，没有人见过时间苍老。它成为人世间的传奇，没有人敢挑战它的权威。为了爱情人们必须活得年轻，永远年轻，但时间可以随便任性，假如对抗的人打算倔犟到底——那就让他爱的那个女孩，那个在岁月的晨光里跳舞的少女不可逆转地老去。

    虞子衿把自己从年轻变得成熟的这个过程，叫做折磨。这不过是一个对抗他人的欲望、言行的毫无道理与荒唐可笑慢慢习以为常的过程。有一天，当她终于明白其实她不具备获得幸福的天性，那个长期折磨着她的痛苦便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

    “凡是改变不了的事弱者只能逆来顺受。”虞子衿不甘心，对手的需求相互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没有哪一位神祗给予的东西能令她获得永恒的平静和永远的幸福。但是她必须强大！

    对于人的天性虞子衿既不抱有好感，也不抱有信任。

    夜里，她又梦见了那个人——那是一个一直看不清脸庞的老人，他的头发完全花白了，在梦中虞子衿惊讶极了，对她来说，这个人到底是谁，自己？还是敌人？如果是自己，她对自己已经变老这个事实惊讶极了。在梦中她伸出手去抚摸自己的头发，眼中充满了怜悯……

    实际上她永远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那个人和她的熟悉程度已经到了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出现，但是她一直看不清也记不起那人的具体长相——所以，她永远不知道那人是谁。

    九个月前，他在翠苑餐厅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这个人的具体长相他也没有看清，但是他莫名地觉得，这两个人关系密切，甚至，他们就是同一个人。在梦中，这个人总是跟着他，也不说话，就是默默地跟着他。无论他去哪里，哪怕是上厕所，这个人就像影子一样跟着。

    虞子衿打开了书店里的秦方权画集，翻开首页，竟然有他的照片。照道理秦方权是从不在书上放自己照片的，但是现在不需要征得他的同意了。虞子衿看着照片上的那张脸，鼻子，眼睛，嘴唇，下巴，这个人似曾相识，仿佛跟他有着某种联系，那感觉就像自己十七八岁见到他时一样，但是具体是哪一种联系却说不清。

    虞子衿买了那几本画集，用优惠卡打了八折。

    那天晚上，她一直在读那些书，黎明破晓之前，那个人又出现了。

    虞子衿在熟睡，不过奇怪的是她竟然能看见自己在熟睡。她的灵魂仿佛脱离了躯壳。灵魂紧贴着身体，平行着从冰冷的床铺上方飞过，她的脸和虞子衿的鼻尖近在咫尺，她如此飘过，轻轻地说：“我是虞子衿。”好像虞子衿不知道是她似的。的确，那张飞翔的脸看起来不是虞子衿，仿佛一个刚刚接触素描的初学者画的肖像，完全走了样子，特征也不对，但是虞子衿知道是，除了她别无他人。

    这个心魔曾经多年占据着她的梦境，在那里徘徊不去。

    此刻，在班武里的午后，在慵懒的，刚刚从夜晚中苏醒的午后，在所有夜游神神圣的清晨，在没有鸟鸣，没有自行车的叮当声，没有任何气味的清晨，虞子衿想起他，想起约翰·施特劳斯，想起他们的爱情。

    她试图谈起莫仁。

    首先应该谈起的不是林木，而是莫仁。

    莫仁竹竿似地顶着个大脑袋，不，那是以前的记忆，他的脑袋不再显得大了，像大多数不到三十岁的男人一样，他发胖了，不太过分，但还是胖了，这让他显得不像少年时那么青涩凛冽。

    这是虞子衿的看法，她知道人家会不以为然，他爱她不着调的，结结巴巴的，消瘦的青春时光——比什么都爱。

    “我是一个温柔的人。”莫仁一边说一边点头，仿佛很同意他自己的观点似的，然后又补充说，“我现在是一个作家。”

    “对，没错，帅哥作家。”

    “偶像作家。”他纠正虞子衿。

    “人称南小林，北莫仁……”虞子衿拿起桌上的一张《小说周刊》念给他听，他的照片夹在一大堆年轻美女作家中显得很是突兀。

    “胡说八道！”他把报纸抢了扔到一边，“完全是胡说八道！”

    “你不是要成为畅销书作家吗？急什么？”虞子衿奇道。

    “我指的畅销书作家是海明威！米兰昆德拉！再说说，普鲁斯特都算！”

    “原来是这个意思。”

    虞子衿觉得自己和莫仁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误解词典》，因为几乎所有的问题，他们都需要重新界定和解释之后，才能交谈。他们经常同时使用同一个词，却完全是不同的意思。他们就在这种深刻的误解中热烈地相恋了两年，还曾经赌咒发誓永不分离。

    像大多数恋人一样，他们没有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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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人无忌，我亦无忌

    虞子佩不可言说的青春充满了不确定性，她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小猫，可以去任何地方，但就是哪里也不能去。她在电视台本来是可以终生度过的——那里虽然也有勾心斗角，但是一次偶然现场报道带来的人气和名声，足够她这一生享用。但是懵懵懂懂之中，她离开了那个别人挤破头都想要进去的地方，就在不解和幸灾乐祸中昂首离开了。

    在讲述她的一切之前，应该首先指出她对自己故事的细节不感兴趣；其次不标榜故事的真实，像前几年那些领导潮流风头正健的年轻导演们常干的那样。这两点都基于她不可改变的身份——一个职业编剧。

    虞子佩现在是以编造故事来赚钱的那种人，对这一套驾轻就熟。想想，一个故事怎么能保证在二十集，900 分钟的时间里恰当地发生、发展、直至结束，有的故事要讲很久，有的虽好却很短小，而她必须要让这些形态各异的故事具有统一性，而且在每个45分钟之内都有所发展，出那么几件小事，随着一个矛盾的解决又出现另一个矛盾，到一集结束时刚好留下一个悬念。如果这套戏准备要在曼谷电视台的黄金档播出，长度就要加长到三十集，因为他们的黄金档不接受二十集的电视剧，而不在这个档播出就不能挣到钱。所以她曾经接过一个活儿，把一个电视连续剧从二十集变成三十集。加一两个人物是少不了的，男女主人公嘛，只能让他们更多一点磨难，横生一些枝节，多误解一段时间。

    她端起咖啡，说我说这些无聊的事儿是为了让你明白，我讨厌丝丝入扣地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那是一种手艺活儿，稍有想象力的人通过训练都能做到。当然这之间“好”与“不好”的差别就像“会”与“不会”那么大，但手艺必竟是手艺。对面坐着一个她的崇拜者，看起来很有钱，但是很有钱的人往往很无趣。这个制片人一定要她见一见的朋友，并没有丝毫改变她原有的想法——有了钱，就会失去一部分思想。

    比如说吧，几个月前我和朋友一起看一张叫作「五十七岁的房间」的电影小样 ，初看起来这还是个不错的电影，电影节的评委们也看出了这一点，给了它个什么奖。问题是我们饶有兴趣地看到一半，播放的碟片机坏了，我们气急败坏地对着那个机器加施了各种酷刑，它依然不肯就范，吱吱嘎嘎地响着就是不肯向前。最终众人只得放弃，个个丧气不已。为了安慰他们的好奇心，我以一个编剧的责任感为他们编造了后面的情节。几个星期后，当时听故事的人给我打电话，说电影的后半部分和你讲得所差无几，你肯定早就知道。我当然不知道，我不是说电影的故事是个俗套，而是说编剧的思路是可循的，如果你还凑巧认识这个编剧，对他的偏好略知一二，那就更好解释了。对面的人只是点头，很有礼貌，也很关注的表情，不想是装出来的那种敷衍。

    我现在想作的是忘掉手艺，忘掉可循的思路，寻找意义。但是说实话，这种手艺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左右我的生活。曾经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我回答他说：“我还真不好意思说你说了一句蠢话。”我向你保证我不是真心想说这句话，他一说出上句话，我脑子里马上有了五六种可以表达各种情绪的对应台词。就着当时的氛围我选择了这句，因为这么酸的一句台词后面应该解构一下。这些念头都是一刹那产生的，等我看到那人脸上一脸尴尬，才知道自己选错了台词——不符合我的人物性格。生活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其他的就更别说了。

    那人笑着点点头，他觉得自己不是不想回答什么，而是根本插不上嘴。正在他放下咖啡，准备说出自己一直想说的那句话时——他已经皱好了眉头，这样他看起来成熟多了。但就在这时，虞子佩抢先一步，又开始了她的滔滔不绝。

    就我本人而言，我不相信任何作品的真实性，一经描述真实就不再存在，努力再现了一种真实，却可能忽略了另一面的真实，我们永远只能从自己的角度谈论世界，有的人站得高看到的角度多于其他人，但说到底，仅仅是这个差别。我讨厌虚构，真实又不存在，但是我们依然写作。在这真与假之间我希望能够明析事物和事物间的关系，寻找思维的路径，发现某种接近真相的东西。写作对我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两人初次幽会的时候，卡戴珊从手指上取下戒指扔进河里。“幸福到来的时刻，”她对奥多姆说，“得给它加上一丁点儿轻微的苦涩：这样就能记得更牢。因为人对不愉快的时刻比对愉快的时刻记得更长久……”

    纽约长岛人大卫·斯特恩在他那本关于神秘部族——总冠军的书里讲到这个故事。

    跟卡戴珊的观点一样，我倾向认为我们最爱的人是给我们痛苦最多的人。这是一种难得的天生禀赋，一种张弛有度的高技巧能力，因为太多的甜蜜让人厌倦，太多的痛苦又引不起兴趣，能使我们保持在这个欲罢不能的痛点上的人，我们会爱他最久。

    爱眉说这是木星或者土星对我的坏影响——认为爱情是件哀伤的事是水瓶座的怪癖。

    我生在冬天，太阳落在由土星统治的水瓶座。土星是阴性的，否定的星体，以不可动摇的绝对意志控制着它的王国。“像北方的冬天一样冷酷无情。”我们分手的时候，莫仁这样形容我。冷酷无情是水瓶座的恶劣名声。

    那人终于笑了。当一个女人谈起星座的时候，对面即使是再蠢的男人也会生出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他决定不再插话，等喝完手中的这半杯咖啡，就礼貌告辞。

    莫仁是我做记者时认识的恋人，我们的故事就情节上来讲没什么好说，它和其他的青春故事同出一辙，当然所有的此种故事都同出一辙——相爱和甜蜜，伤害和痛苦，还有分手。我们有过最纯洁甜蜜的时光，而后的互相伤害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从而都给对方留下了深刻印象。我敢说，我们在相互伤害中达到的理解，比我们相亲相爱时要多得多。

    后来凭着水瓶座一丝不苟，拒绝托辞的态度，我试图回忆起我们之间的本质冲突。我得说，的确是本质的冲突，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举例子说吧。

    在我们相亲相爱的日子里有一个周末，我们约定在大皇宫门口见面，约会是四天前定的，那时候电话和手机都还不普及。

    到了那一天，俗话说的：天有不测风云，外面狂风大作，暴雨突降，我躺在床上发着高烧，于是让同租的女孩打电话到他租住的公寓的门房，留言说约会取消。但是，他还是去了。他在暴雨中等待，希望我如约前往，朦胧的雨雾中，他看见我裹着雨衣坐在大门前的石头台阶上瑟瑟发抖，雨水顺着头发流了满脸，脸色苍白如纸，他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我向他微笑，滚烫的身体在他的手指下颤抖，然后就昏了过去……

    ——故事的后半部分没有发生，因为当时我正躺在自己的被窝里。这个景象是莫仁在给我的信中描述的，他告诉我这才是他梦想的恋人。我知道如果我能在这个故事里死掉就更完美了，他会爱我一生一世，为我写下无数感人肺腑的诗篇。我居然在能够成就这种美丽的时候躺在被窝里，让他大为失望。

    莫仁是个不可救药的梦想家。他决不是分不清臆造的生活和现实之间的分歧，而是毫不犹豫地坚持现实是虚幻的，而且必须向他的头脑中的生活妥协。

    你爱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同样的事。

    就像我。

    说起来，年轻真是无助，我和莫仁在完全没有经验，也没有能力的时候接触到了我们所不能掌握，无法理解的东西，唯一能够帮助我们的只有本能。我的本能是离开他。

    “我深深爱着的人，你得坚强，你得承受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苦难，你将会跟我一同死去。”——十九岁的疯狂的莫仁。

    分手是他提出的，让他惊讶的是我同意了。于是他要求和好，我拒绝，再要求，再拒绝。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他的看法，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他在以后的一年时间里，尝试了各种方法让我回头，他在我面前沉默地坐着，手里点着一支烟。他说：“以前一直不懂人怎么会依赖于一只烟，现在明白了——在一个人感到孤单、痛苦的时候，手指上那一点点火光，很暖。”

    他就让那火光一直亮着，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个烟鬼。

    那时他痛苦伤感的样子完全难以让我动心，我从中嗅出了某种故作姿态，矫揉造作的气息，不快地察觉到他对自己那副痛苦的样子十分着迷。我曾试图使他注意到这个，笨拙地向他说起先天诗意和后天诗意的差别，我说后天诗意就是人类所谓那些：“今天的月亮真美”之类世俗准则化的诗意。人人都可以后天学习，努力标榜。我的这种说法使他非常愤怒，结结巴巴地对我说：“诗意，诗意都是人为的！你洗一件衣服的时候，那只是一件衣服，但是你想一想，这是你爱的人穿过的，上面有他的汗，有他的味道，那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是诗。”

    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我一生都将厌恶矫揉造作的痛苦，因为我和它总是来来回回地互相追逐，在错综复杂的人生迷宫里迎面撞个满怀。正如萨岗引用艾吕雅的诗句做为她小说的名字：“你好，忧愁！”我们每次碰面时都是这样问候的。

    很多年后，莫仁向我承认，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天性里这些矫揉造作的东西时无地自容。——小托马斯的母亲死了，他在嚎啕大哭的同时对自己引发起的伤感场面感到非常带劲。

    “我脸‘腾’地红了，把手里的书扔出去老远。毛姆这个尖刻的英国佬，活该死的时候身边没一个朋友！不过我一直热爱他，他的书是我最经常从书架上拿下来读的。”

    关于莫仁其他令人发指的讨厌个性我还可以说出很多，但这掩盖不了另一个确凿的事实——他是最甜蜜温柔的爱人。他有你想也想不出的温柔，你花再大的力气也模仿不来的温柔，他的温柔足以淹没你的头顶，窒息你对人类的兴趣，截断你和世界的联系，泯灭你的个性，让你愿意作他的气泡，他淘气的小猫，他红翅膀的小鸟，你为自己不能这样做而痛恨自己。

    现在想起来，我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闭起眼睛，总是非常得想睡觉，我是说真的睡觉，迷迷糊糊，神智不清，眼皮线牵着一样地要合在一起，如同被催眠一般。那真是个奇异的景象，他总是在说，而我总是在睡，太阳总是很快就躲到云彩后面，而时间总是箭一般逝去。

    这也很好解释，人只有睡着了，才好做梦。而莫仁，睡着，醒着，都在做梦。

    我们最初的青春就在这睡意朦胧中过去了。

    对面的人终于忍不住了，他像个快递员一样直接把话从嘴巴里丢了出来：“虞小姐，你们的爱情并不是我这次想要听的重点……”但是，就在他刚刚讲完这半句，虞子佩用手按住了他的手——这个女人的手冰凉纤细柔白，和他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于是，他只好再次安静下来。

    最终，我和莫仁带着这最初的创伤和初步达成的谅解各奔东西，走上自己的人生路开始各自的冒险。我们时不时要互相张望一下，看看对方爬到了山的什么位置，讲一讲各自旅途上的风景，给遭到不幸的一方一点鼓励。我们不常见面，但电话一直没有间断过，有时候一个月打一次，有时候一年，这要看我们当时的情形。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起点，也许是因为我们给对方留下了太多的疑问。闹不好，正是这些疑问把我们连在了一起，我们都很好奇，我们都想知道答案啊！

    我们聊天，争吵，斗嘴，讨论许多话题，指责对方的人生，这样已经过了很多年。

    我再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吸血鬼，你会明白我要的是什么样的爱情。

    特兰西瓦尼亚的德库拉伯爵是个吸血僵尸，以吸食活人的鲜血获得永生，拥有主宰风暴和驱使世间动物的力量。他有不见阳光的白皙肤色，一双看穿时间的碧蓝眼睛，他的血是不熄的欲望的代表，永生对他来说是永远的痛苦，他的痛苦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减轻，也不会有死亡来把它终止，失去爱人那一刻的伤心会永生永世伴随着他，永无尽头……

    吸血鬼的爱情有着爱情中一切吸引我的东西，致死的激情，永恒的欲望，征服与被征服，施虐和受虐，与快感相生相伴的忧伤，在痛楚和迷狂中获得的永生……

    我不知道谁能带给我这样的爱情。

    二十岁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从小热爱的那些诗人作家，个个放荡不羁、道德败坏，被人指责为寡廉鲜耻。第一个是拜伦，然后是王尔德。上中学时的蓝皮日记本上我工工整整抄着拜伦和王尔德的诗句——“我对你的爱就是对人类的恨，因为爱上了人类，就不能专心爱你了。”“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拜伦传」是我十五岁那年，从下三寨子的小公园那家后来改成湘菜馆的书店里偷的几本书中的一本。

    仅仅用没有钱来解释我偷书的行为是不充分的，作为一个中学时代的全校三好学生，美斯乐中学生智力竞赛二等奖获得者和红八月歌咏比赛的报幕员，我以此表明我内心的立场，我站在拜伦和王尔德们一边，对一切道德准则表示蔑视。

    我蔑视而又能够遵守那些准则说明了什么？虚伪？掩饰？克制？胆怯？所有那些可以指认我是个好少年的证明，都是勉勉强强获得的。市级三好学生——我已经被告之不符合要求，但因再无其他人选学校不愿平白丢掉一个名额而给了我。智力竞赛——整个过程中我只回答了两个问题，而其他学校的学生因为回答的又多又错，所以我得了奖。歌咏比赛，鬼知道为什么选中我，我想是因为我总爱读些超过我理解范围的诗，不过结果证明我是不称职的，因为我在报幕时忘了让下一个队作准备而在礼堂里引起一片混乱。

    总之，我是一个不能确定的，勉强可以被称为好学生的人。这勉强已经预示了我将开始的模棱两可，左右为难的人生，准备遵守世俗的准则，而在内心偷偷着爱着拜伦和王尔德，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犯罪不是庸俗，但所有的庸俗都是犯罪。”那人说道。

    虞子佩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但是还没有停下自己表达的脚步。“只有特别之物才能留存下来。”特别，就不论善恶。我寻求特别之物。

    “我不仅要做一个恶棍，而且要成为一个怪物，你们会宽恕我所做的一切。换句话说，我要把你们的衡量标准变成荒唐可笑的东西。”

    “这是我知道的，最令我颤抖的豪言壮语，在一百年以前，被最优雅的人用优雅的态度说出，比长发愤怒青年的重金属喊叫更对我的胃口。”

    那人说道：“可以理解，道德败坏的人没有禁忌，更加有趣。”

    “有趣”——我努力想追求正确的生活，实际上却一心向往有趣的生活。但我既缺乏力量，又不够决断，追逐这种并不适合于我的生活的必然结果是痛苦多于欢乐。但那时我坚持相信那个“白痴”公爵梅希金的说法：“她的眼睛里有着那么深的痛苦，是多么美丽啊！”虞子佩过多的引用又让那人安静下来。

    我不能一一列举我做过的蠢事，花了很多年我才意识到，实际上对我来说一句不得体的蠢话比背叛、残暴、欺骗这样的所谓罪恶，更加难以接受。罪恶里还时常蕴藏着某种激情和勇气，激情便与美感有关，而平庸与乏味则毫无美感。对我来说这是直觉的反应，达不到年轻歌德的高度——为善和美哪样更大这种问题而深受折磨。确立某种生活准则，并有勇气去坚持这些准则是必要的。可惜大家通常既无勇气坚持善，也无勇气坚持恶，甚至没有勇气坚持随波逐流。更加不幸的是，我对他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有了这份本可不必的理解，做起事来便难免拖泥带水，对一切都失去了明确的尺度。这对我的生活是个致命的错误。

    “错误当然不都是丑陋的，有些东西因为错误而格外耀眼。”那人不紧不慢地说道。

    虞子佩终于稍微停了一下。那人不失时机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很精致的名片盒，但他拿出来的却并不是名片，而是一支香烟。

    “这是特制的，很带劲儿。”那人说得，“因此我就不请您来一支了，抱歉！”那人说完，准备去掏打火机。

    虞子佩眼馋地望着他，心里狠狠地咽了一把口水。

    那人在点烟的同时，斜着眼睛看了虞子佩一眼，见她还是盯着自己，尤其是盯着自己的嘴巴，他笑了一下，然后再次打开名片盒，递给虞子佩，意思是需要的话——请便。

    虞子佩一点没有客气，她最喜欢带劲儿的东西——不管是香烟，还是人。

    那人殷勤地打着了火，一只手遮着风，另一只手举着，像一个奥运会火炬手，向她递了过来。她这才发现，那人的手，也是干燥而白净，让人舒服。打火机更是特制的一款，大小正好，外表闪着金属的光泽。

    她吸了一口，然后狠狠地吐了个漂亮的眼圈，昂起头，她看着温煦的灯光下滚动前进着的眼圈，像滚动播放的新闻。

    “我叫秦无忌，是秦方权的儿子。”那人收起打火机，徐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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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特制

    很多年以前，他抽没有过滤嘴的特制的柳河烟，这种烟的原料烟叶每年产量很少，而且需要多年熏制才能完成。虞子佩知道大家关心他的私生活，他喜欢女人的名声和作为知名画家的儿子的名声一样为人所知。虞子佩在他面前变得很少说话，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当她知道和她租住在一起那个借住的在咖啡店工作的女孩是他的新情人时，她一点儿也不惊讶。她带他回自己的小屋，那女孩只是和他打了一个招呼，他们甚至全程都没有交换联系方式。但是秦无忌就有这个本事。

    虞子佩看着他们爱情的进展，听那个女孩轻描淡写地说起他，她尽力地想向她这个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帮助自己的善良的女孩证明他们之间只是朋友，这让虞子佩觉得很可笑，谁会在意你们上没上过床呢？反正你们都是成年人了。如果不是秦无忌，她甚至很愿意帮助这位女孩留意一下她的男朋友是否可靠，是否适合她。但现在完全不需要了。

    有一次秦无忌来的时候，被她撞见了。她以为她早上已经出去了，所以约了秦无忌前来——不想刚一进门就撞上了。看着秦无忌那种尴尬又不失优雅的微笑，他们彼此都静默了一会儿。他们完事后秦无忌跑过来想和她聊天，他轻轻地敲门，他嘴里“小孩”，“小孩”地叫着。

    虞子佩生气地翻了个身，装作自己睡着了。

    一个多月以后，那个女招待搬出了这个合租的房子，那年夏天她已经怀孕了。有一次她打电话给虞子佩，说自己有东西落在原来的房间了，如果还在的话，能不能帮忙送一下给她，自己现在不方便出门，然后说了自己的新地址。虞子佩想了想，还是拿着她遗留的几个衣架去看她，开门的时候看到了她已经凸起的肚皮，她就明白了。这是她在向她示威——离我的男人远一点。

    虞子佩回到家里越想越气，她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学本科生，怎么就被一个高中都未读完的女生拿捏得那么到位？但是越是这样，越激起了虞子佩的不满和斗志。她决定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地比一比。

    秦无忌来找她，是想拍一部自己父亲秦方权的传记影片。剧本当然用他自己写就的《秦方权纪传》，但是改为剧本，就需要专业编剧像虞子佩这样的人来做。虞子佩借了他的这本纪传回来，翻了几页，就有点犯困。她能理解作为儿子的秦无忌，对逝去的父亲有着太多怀念和溢美之词。但是作为影片，这样是很难获得他人共鸣的。虞子佩也给他看了自己写的其他剧本。但秦无忌后来就没再约见过虞子佩，她偶尔提起他，总是以“那个人”做为指代，并加速结束与他有关的话题。

    “秦无忌有老婆，孩子都五六岁了。”蒙恬肯定地说。

    虞子佩对一个女生取这个中国古代武将的名字曾经相当不解。但是自从女招待搬走以后，这间不大的屋子已经前前后后住了八九个女生，蒙恬是其中最老练的，也是最适合虞子佩脾气的一位。她上大学时就也发表过小说，对泰国文坛的事也相当了解。

    虞子佩知道自己有种倾向，总是想神话发生在她身上的情感，给自己的人生带上宿命的光环。她已经完全不记得那天自己有没有和秦无忌上床，甚至两三次，但是有时候，每当看到一个类似他的人，便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和他发生某种联系。这就是她和秦无忌之间当下的全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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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不想起名

    虞子佩打算把她和莫仁的故事写成剧本。她知道，当她写下这些文字，她的少女期将永远地结束了。不过她一点也不遗憾。她认为它早就应该结束，她已经当了太长时间的少女，二十五岁时还被秦无忌称为“幼女”。这些青涩、幼稚的记忆一直搁浅在她的体内，让她保持了孩子的容貌，脸上留下那种迷惑、不安与执拗的神情，只要这种表情还在，她便一直生活于时间的夹缝之中，不再年轻也不能老去。

    该是把这种表情剔除的时候了，心安理得地让时间的纹路爬上自己的面颊，虞子佩觉得自己就会变得坚定，坦然，而且安详，而不管是莫仁还是秦无忌，她都将不再去爱。她可以自由地老去，她将脱离你他们的目光，从岁月的侵蚀中获得自由。

    在她十八岁那年见到林木以后，他便从她的生活里固定了，他再出现当然要到好多年以后。这中间她的生活被秦无忌和莫仁占据，有一阵子她甚至不能想象自己还会有另外的生活。

    当然，现在所有人已经知道了，后来她和莫仁分了手。分手的时候，双方都做了很多残酷的事情——残酷，而且丢人。

    她有了一个新男友，并且毫不犹豫地和他上了床，这是她自己对外宣称的。莫仁被这件事气疯了。他先是要走了他写的所有情书，然后给它们编了号，连同她的情书一起，一封封用新信封封好，写上电视台的地址，以每天十封的频率寄给台长，一气儿寄了二十多天。

    这些数量巨大的情书雪片一样飞来，台长先是莫名其妙，后来当他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后，他开会让大家尽量低调，不要宣传小虞的事情，要保护小虞，但这和他举着大喇叭在街上叫卖虞子佩的故事有什么区别？大家都以奇怪的目光睨视着她，每天从同事手里接过这些带编码的信时虞子佩又羞又恼，无地自容。后来这些信终于停止，她以为是莫仁手下留情，直到电视台门卫的领队把她叫了去。

    那个矮矮胖胖的，长了一脸凶样的保卫处领队从上到下打量了虞子佩好一阵子，说了这么一句：“你就是虞子佩？”他大概把让虞子佩在那儿呆站当成了一种惩罚，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起身从柜顶上拿下一大捆编了号的信件——原来是被他扣下了。领队凶巴巴地威胁说，如果这种扰乱台里正常邮政秩序的事不停止，他就要把这些东西交到警察局里，交给警察。一想到警察们上班后凑在一起，分头阅读莫仁那些把自己叫作小熊饼干的情书的景象，虞子佩简直就要当场昏倒。为了不使这种情况发生，她使出浑身解术，认错哀求，赌咒发誓，说这些信不过是连载的小说，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以后保证改用其他方式，保证不再发生，他终于满腹狐疑地把信交给了虞子佩。

    其实这个时候，虞子佩根本没有其他男人。她只是想用这个方法让自己和莫仁断得彻底一点。但事情的发展不是他能预计到的。情书轰炸结束以后，她依然不能安心，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作为一个水瓶座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得体的行为，而这恰恰是莫仁的拿手好戏。

    果然。

    一天中午，吃完午饭回来她就看见一摞来信放在自己寓所的桌上，有她自己的，也有别人的。她随手翻着，忽然一个信封上熟悉的字体跳了出来——是莫仁写给蒙恬的！绝对没错，就算莫仁再怎么加以掩饰虞子佩也认得出他的字体，更别说他写得工工整整，丝毫没有掩饰的意思。虞子佩的脸胀得通红——他又要干什么？他又要耍什么花招？他让自己在台里丢人现眼还不够，还要闹到租住房这里来？就在虞子佩犹豫不决，不知是该吃了它，还是烧了它的时候，蒙恬拿着一件新买的衣服进来了。虞子佩手里紧捏着那封信，打定主意决不能给她。

    “蒙恬，是莫仁写的！——有你一封信，我不想让他麻烦你，我拿走了。”

    虞子佩语无伦次地说完，不等她的反应便拿着信跑了。

    在中午安静的小花园里她读了那封信，然后把它们撕成碎片。她和莫仁总是约在外面见面，他和蒙恬并不熟悉，当然他知道寓所里每个人的名字和她们的故事，是虞子佩自己说的。在那封信里，莫仁准备扮演一个勾引者的角色，勾引我同屋的一个女生，他甚至还写了一首诗！虞子佩想不出还有比这更拙劣，更让人讨厌的方式——如果他想让自己回头。

    虞子佩跟蒙恬没再提过这件事，蒙恬也没有。虞子佩是因为羞愧，不知道蒙恬是因为什么。

    后来，莫仁终于宣布结束他们之间的战争，把虞子佩留在他那儿的所有东西一股脑儿地还了回来，在那些写了字的旧电影票，生日卡和玩具熊中间，虞子佩发现了蒙恬写给莫仁的信。蒙恬在信里说虞子佩没有权力拿走莫仁写给她的信，这是对她人权的侵犯，她为这个很不高兴。虞子佩自认为和蒙恬一直是不错的朋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人和人是怎样的缺乏了解。

    “那时候我要再努把劲儿，就把你们宿舍那个什么恬勾搭到手了。”十年以后的莫仁有一天想起了这码事儿。

    “放心吧，一点戏都没有，她比你老练十倍。”

    “可能你说得对。”

    他到底还是比十年前有了进步。

    虞子佩忘了说，莫仁生在春天，双鱼座，被爱和幻想包围的海王星主宰。他身上有许多品质自己一直不能理解，因为他是水，而自己是土。

    莫仁在朱拉大学时读的专业是工程学，在闹了两年试图转到中文系未遂以后，每学期末潜入学院的印刷车间偷试卷，如此混到了毕业。这为他在学校赢得了天才的名声——长期旷课，到了学期末书还是新的，但门门考试都过。他家里的电脑整日开着，但作用和虞子佩的一样——用来写作。他是虞子佩见过的最勤奋的写作者。

    大学毕业以后有那么一阵子，他对钱产生了巨大的热情，完全不亚于他对文学的热情。他不厌其烦的谈论钱，谈论道听途说来的有钱人的生活，谈论物质的无穷魅力，并且开始只在名店购置衣服。初次见面的人听到他那个时期的腔调，会对他产生市侩的印象，虞子佩差点认为这家伙完蛋了。不过这么多年来她已经养成了对他的话并不当真的习惯，他的金钱和他的爱情、他的文学一样都是一大堆闪亮的梦想。他列出许多通向致富之路的计划，每个计划都详尽地设计出实施细节和步骤，听起来全都真实可信，十分诱人。其实这和他上大学时，有一次要成立一个叫“傻孩子”的乐队，又有一次要骗他爸爸的钱拍电影同出一辙。

    曾经有两三年的时间，莫仁在成为一个作家还是成为一个企业精英之间左右为难，他只比较最成功的作家和最成功的企业精英之间的差别，而丝毫不考虑不成功的作家和不成功的企业精英之间的差别，以及自己与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虞子佩认为他对他自己和人生都充满了偏见！在他拿不定主意的情况下，他决定一边读MBA ，一边写作，一边购置西装，一边在摊上买牛仔裤。他就此事曾多次征求虞子佩的意见，但是对她的意见充耳不闻。

    当然他有才能，但肯定不是天才。他的MBA 没有读下来，少年成名的机会也失去了。如果莫仁后来没有成为一个作家，虞子佩曾经问过自己，她是否会感到失望？答案是肯定的，这对她来说不是偏见，而是常识。她时常觉得他不可思议——还有什么可考虑的？还有什么可犹豫的？他生来就注定了该干这个——写作是唯一能使他的幻想具有意义，成为有形之物的途径。而在其他情况下，他天真的脑袋会使他遭到没顶之灾。

    水瓶座的人总是清醒冷静的，而双鱼，他们糊涂，拿不定主意，三心两意。

    是阿希告诉她的。

    所有关于星座的事都是阿希告诉她的。

    阿希的身体是对世界的感应器，这台机器如此精密，使她能捕捉到风中带来的气息，树木枯荣带来的气息，人的气息，星体在运行中相遇而形成的引力，某种强烈的愿望带来的空气的颤动。她的身体象一根柔软的丝线，每一点动静都能使她激烈地抖动，她被这些抖动折磨得心力交瘁，没有哪个星期，哪个月她是健康而安宁的，她被她敏感的身体拖累，失眠、头疼，便秘，浑身不适，精神恍惚。能够治愈她的唯一办法就是关闭这台敏感机器感应世界的触角，而这，是她死也不干的。

    每次阿希嘘嘘叨叨地谈论她什么什么地方不舒服，空气什么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时候，虞子佩都没有认真听，说实话没有比身体的感觉更难交流了。但是每次她说完，虞子佩都会劝她：“去一个没人的地方种一年菜，你什么毛病就都好了。”

    话是这么说，可人做不了违反自己本性的事。

    认识阿希是在大学毕业以后。

    虞子佩大学毕业先是被分配在一家出版社工作。该怎么描述她那时的生活呢？如果她有名作家的胸怀和文笔，就可以写一篇《出版社风云》，可惜她不行。在出版社工作的一个月时间里，她是一个懒散随便，迟到早退，不求上进的典型。常常有老同志语重心长地找她谈话，说年轻人不懂得爱惜自己，不懂得努力工作的重要性。一个水瓶座的人不懂得爱惜自己？不懂得努力工作的重要性？真是天大的笑话。

    他们的出版社位于曼谷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旁边，每天中午吃过饭，编辑们便三五结伴去批发市场买菜，共同讨价还价，然后提回许多葱绿水灵低于零售价的蔬菜。下午的时候，常常可以看见办公室里几位同志围坐在一起摘菠菜，剥青豆，如果你聪明便能明悉其中人际关系的悬机，谁和谁投契，谁和谁不对付，在这些摘菜的闲聊中，造就了许多恩怨是非。

    这里面的确有很多故事，但是都与虞子佩无关。当然，不止一次有人邀请她一起去买菜，她统统拒绝了。中午，她独自坐在阴冷的办公室里，想，再不会有比这更糟的生活了。再这样过两年，没准哪天她就会接受买菜的邀请，然后一步一步变成和他们一样人。所以，没什么可犹豫的，她很快辞了职。

    她成了一个自由撰稿人，靠写作为生，什么都写，那时候这种人已经多了起来。这个时候电视台的机会还没有来到。

    阿希一家杂志的编辑，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阿希喜欢和明朗的人在一起，这样她那台感应器也会让她自己变得明朗愉快。虞子佩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明朗的人，如果让她自己说她认为不是。

    “你是另一种——你有很强的生命力，看见了吗？你有两条生命线，其中一条还是双线。这很少见。”

    虞子佩得意地举着自己的手掌，朝着阳光：“真的？！”

    “但是你放心，老天不会凭白地给你任何东西，他既然给了你比别人更强的承受力，他也就会给你比别人更大的考验。”

    更大的考验。

    你可能并不把阿希的话当真，认为她只是那么一说，自己可不这么想。

    阿希以牺牲自己的健康为代价获得的直觉能力是令人恐惧的。

    就说平久九这件事吧。

    平久九是朋友的朋友，因为为人风趣，有什么凑趣的事，大家都爱叫着他。那年他好好地开着一家广告公司，而且接下了一单大活——筹办冰岛另类女皇比约克的泰国巡回演唱会。他找到虞子佩，希望能帮忙组织一些文章，当时她正忙着写剧本，就把他介绍给了阿希。而阿希那个月正犯头疼，无力帮忙，又把他推荐给了另一个朋友。这单活最后到底是谁接了虞子佩也不知道，不过，演出的时候她去了。比约克的水桶腰穿着一件粉红绸子连衣裙，唱歌的时候站着一动不动，把渴望挥手晃动，大声尖叫的观众生生凉在那儿，气氛总也热不起来。但是虞子佩喜欢她，她那奇特的嗓音穿透空气针一样钻进人心里，让人莫名惊讶，动弹不得，不由不赞叹还站在那儿来回摇晃的那些家伙心脏真是坚强。

    演唱会不成功，因为没有赚到钱。

    一个月以后，阿希的头疼有了好转，和虞子佩约了一起吃饭。饭吃到一半她说：“上次你让他找我那个人怎么样了？”

    “谁啊？”

    “就是那个要开演唱会的。”

    “平久九。”

    “对，开了吗？”

    “开了，你不知道？”

    “我这个月的头简直就是……”

    为了不让她继续谈她的头，虞子佩说：“我去看了，挺棒的。”

    “是嘛。那天我本来就难受，一看见他——好家伙！”

    “怎么了？”

    “满脸晦气。”

    “平久九？”

    “可不。”

    虞子佩有点服她了：“好像是亏了钱。”

    “是吧。”阿希点点头，好像很欣慰。

    后来我明白，阿希的欣慰不是因为自己看得准，而是庆幸没有发生更不妙的事。

    但是——从那次以后虞子佩再没见过平久九，别的人也没有。他从他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了踪影。过去听音乐会，看演出的时候常常能遇到他，那以后再也没有过。他的公司据说转让给了别人，而他不知去向。虞子佩向很多人打听过他，也有很多别的人向她打听他，这只能证明一件事——就是他不见了！虞子佩并不认为他的人身安全有什么问题，他只是从这个圈子里消失了。

    他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没有人知道。

    阿希认为大多数人都具有更多的感知世界的能力，只是它们被封闭了，没有开启。既然夏天炎热的空气使你烦躁，北欧的忧郁症患者远远高于热带，那么如此巨大复杂的行星运动不可能不对你产生影响。无论是占星，批八字，看相都是完全唯物的，你不相信，只能说明你目光短浅，如同一个视力好的人和一个视力差的人，看到的东西自然不同。

    这就是阿希，她还有好多故事，我们后面还会讲到她。

    离开莫仁以后，虞子佩过过一段单纯的日子，因为疲倦，找了个温和优雅的男友，然后厌倦了，重新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她把那段日子叫作“红舞鞋时期”，

    “红舞鞋时期”的显著特点是没心没肺，肆意妄为，带来的显著特征是男友众多。

    如果坎黛斯·布姝奈尔把这写入她的的专栏《Sex a

    d the City》（中文翻译为《欲望城市》），她肯定会这么描述：“有一阵子这女孩选中三个男人，分一、三、五和他们上床，这样还剩下四天的时间无所事事。关于空闲的这四天时间她当时想出两种办法，一种是再找三个男友，或者一星期和他们每人上床两次，剩下的一天作为休息。这两种办法都不可行，前一种是因为她心不在焉常常叫错名字，记错约会。而后者，则需要他们对她有更大的吸引力。”

    虞子佩记得自己说过，人的欲望前后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牵着你的鼻子让你疲于奔命。对于人类来说，欲望和厌倦是两大支柱，交替出现支撑着我们的人生。一切选择都与这两样东西有关。但是吸血僵尸不是，他们只有欲望，从不厌倦，也就绝少背叛。他们是自己喜欢的种类。

    在那段日子里，她遇到过很多不错的人，当然也有很糟的。这都是她现在的想法，那时候他们的好坏她毫不在意，只要有一点吸引力就行，那可能是微笑时嘴角的皱纹，某种疲倦的神情，某个背身而去的孤单背影，什么都有可能。

    李寿全有一首歌，那时候虞子佩常常听的，只是歌名她忘了，只记得第一句：“曾有一顿晚餐和一张床，在什么时间地点和哪个对象，我已经遗忘，我已经遗忘……”

    她就像那个穿上了红舞鞋的村姑，风一般地旋转而去，不为任何东西停下脚步，不为快乐，不为温暖，不为欣喜，也不为爱。

    也许她错过了很多东西，谁知道呢。

    很多年以后，在街头遇到一个“红舞鞋”男友，彼此已经很久不见了，她对他的印象是不停地抽烟和一双修长漂亮的手，两三句寒喧之后，他突然说：“嫁给我吧。”说实话，虞子佩当时真想说：“好的。”就像在电影里一样，然后和他手拉手互相注视背身而去，在阳光的大道上越行越远，音乐起，推出“剧终”，好莱坞式的完美结局！它至少应该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生一次！虞子佩当时一边这么想一边站在大街上傻笑来着。

    但是直到今天虞子佩都不记得这位“红舞鞋”男友的名字，看，即将幸福过完一生的王子和公主，他们根本不需要知道彼此什么！只有凡夫俗子，才看不透物质的诱惑，在所有相面前放不下虚妄。

    但是红舞鞋终会变成一双难看的破鞋，为了摆脱它那可怜的女孩砍掉了自己的双脚！2002年初春，一个叫作K

    eehigh Theat

    e的英国剧团来曼谷演过这出戏，屠夫拿了把锃亮的杀猪刀（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真刀，擦在地上正冒火星）对着女孩的脚比划来比划去，明知道他不会真砍，还是看得虞子佩心惊肉跳。

    如果你不相信克制是通向幸福境界的门匙，放纵肯定更不是。

    这是虞子佩的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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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走吧

    再次见到秦无忌的时候，虞子佩刚刚跟所有的男友断绝了关系，把自己关在家里。

    她整天不出门，不说话，只是关着门看书。隔壁住着两个做外贸的小姑娘，每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来敲她的门，而她总是不吭声假装不在。

    她戴着耳机反反复复听TEAR FOR FEARS的一首歌Eve

    ybody wa

    ts to

    ulethe wo

    ld ，不停地听：

    “欢迎来到你的人生，

    这是一条不归路。

    大幕已经拉开，

    你得扮演好你的角色……“

    她对一切都没有兴趣，悲观厌世。

    当然，她一直是个悲观主义者，认为这个非己所愿而来，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的生命是个不折不扣的负担。只是凭着悲壮的热情和保持尊严的企图，她才背起了这个负担，同样出于尊严还要要求自己背得又稳又好。但那阵子她对这个工作失去了热情。

    她试图寻找意义。

    她想到自己大学里读到的叔本华《悲观论集》的所有句子，本想再去抄写一遍，但是想想还是算了。一来是已经读过，二来没时间，不过有空她还是可以找来再读。

    这种幽闭的生活过了两、三个月，唯一能够安慰她的便是看书，听歌和看碟——总之，看看别人是怎么想的。叔本华说的没错，对于人类来说最好的安慰剂就是知道你的痛苦并不特殊，有很多很多人，甚至许许多多杰出的人都像你一样忍受着同样的痛苦和不幸，忍受着这个充满虚无的人生。

    就是在那时她认定艺术家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他们替不善表达的人说出了他们的感受，和善于表达的人取得了共鸣，而对于那些毫无知觉的人，应该恭喜他们，就让他们那样下去吧。

    “欢迎来到你的人生，

    这是一条不归路。

    大幕已经拉开，

    你得扮演好你的角色……“

    TEAR FOR FEARS悲怆的声音以无奈的调子这样唱着，到最后却仿佛自己也受了感动，歌声变得高亢起来，充满了金色的敬意和激情。

    那年春天来到的时候，她对痛苦和沉思感到厌倦了，站在中午耀眼的阳光里眯起眼睛，她简直不能想像她会干出那样的事——深夜一个人拿了钥匙跑到朋友开的溜冰场，整小时地躺在冰面上，试图让深夜的寒冰冷却她身体里燃烧的痛苦，那痛苦无影无形，却如影相随，不知道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后面去了哪儿。也许它是迷了路，偶然撞到了自己身上，因为没有任何现实的原因，也就找不到任何解决的办法，这让它显得格外可怕。虞子佩觉得自己敢说，她准是碰上了人们所说的“形而上的痛苦”。在这痛苦里她失去了所有的优雅作风，躺在冰面上大声喊叫，用了所有的力气大声喊叫，希望身体里的痛苦能够通过自己的喊叫消散出去。

    那天夜里四周寂静无声，没有任何人从黑暗中走出来打扰她或挽救她，任由她嗥叫——这时候溜冰场没有开灯，而屋外也没有路灯，没有栅栏，也没有三更夜行人。

    多年以后，当抑郁症席卷曼谷，身边的朋友纷纷倒下，饭桌上的谈话变成比较“罗拉”、“百忧解”和“圣约翰草”的药性时，她才想到那个旱季自己可能得了忧郁症。那痛苦可能完全是形而下的而不是形而上的，但当时他们都缺乏这方面的知识。

    雨季结束，她把灰暗色系的衣服收进柜子，花了很长时间在镜子前琢磨自己的新衣。她那么专注于衣服颜色和样式的搭配，半天才发觉自己竟然没有兴致！——也就是说它不见了！折磨了她一个冬天的痛苦不见了，她不知道它是走了，还是自己已经对它习惯了。总之，她不再老想着它了！

    好吧，既然活着这件事已经不可改变，那么开始吧，大幕已经拉开，她得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没想到她的第一个观众是秦无忌。

    当她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秦无忌坐在窗前的大桌子后面，从正看着的稿件上抬起头，笑了。

    “长大了。”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虞子佩，“一点都没变。”

    “你可老了。”虞子佩向他微笑着，但心里这么想。

    “跟您说说我最近去干什么了！”虞子佩笑着道。

    因为一个冬天的禁闭和思考，虞子佩基本得出了与浮士德博士相同的结论——人生唯一能带来充实感的事情就是创造，既然要度过这个人生就得依赖这种充实感，这种“幸福的预感”，而她既无力“开拓疆土”，只会写作，只能写作，只有写作。于是她痛下决心，从此远离风月情事，远离情感纠缠，远离那些毫无意义的人间琐事，让写作凌驾于一切之上。

    她当然知道创造除了需要决心之外，更需要的是“才能”，“才能”这件事说起来可跟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愿望都关系不大。想到此处她冷汗直冒，马上就想抄起电话打给阿希，让她就自己的星座相位谈谈她的艺术才能。可是如果她说自己的相位不佳那可怎么办？她该怎么打发自己的人生？

    她的决心已经下了两个多月，每天对着自己的大堆手稿犹豫不决，不知道是该出去推销自己，还是该关在家里笔耕不止。写作对她是爱好，有人习惯手里夹一只烟，她喜欢手里拿一根笔，从小如此便成了自娱自乐。前面那个时代她曾断言莫仁是一个作家，对自己却缺少这种期望。现在她决定，从现在起再不把自己的写作热情浪费在情书上了！如果这是她唯一会的东西，她也只好拿它闯荡世界了。

    在她给杂志写专栏，给广告公司写策划，给影视公司写了几个有始无终的电影剧本的那段日子里，丰丰范的电话找到了她。

    “我们公司各种人都要！”她说，“下星期把你写的东西给我一些，我交给我们艺术总监看看。”

    “好。”

    丰丰范是她大学的高班同学，在一家叫“天天摸鱼”的文化公司里作策划，她的任务是为刚成立的公司找一群年轻写手，写什么的都要，因为“天天摸鱼”的业务包括出书，办杂志，作剧本策划，制作电影、电视剧，也为作家作代理，你能想象出的事它都干，那两年，这种文化公司多如牛毛，所有有点声望的文化人都开了这么个公司。

    “我们公司的艺术总监是秦无忌！”丰丰范最后说。

    星期一，虞子佩把一个电影剧本交给丰丰范，那是她在出版社无所事事时写的。下一个星期一，丰丰范打电话来，说他们的艺术总监明天约她去公司见面。

    虞子佩如约前往。

    《粉丝糖》——她的剧本被秦无忌从一摞稿件中拽出来，拿着它坐到虞子佩旁边。

    “真长大了，会写剧本了。”

    他笑吟吟地看着虞子佩，虞子佩没吭声——倚老卖老嘛！

    “怎么想起写这么个故事？”

    “没什么，瞎编的。”

    “瞎编的？我还以为是自传呢。”

    他不怀好意地笑着，虞子佩也笑了。

    《粉丝糖》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孩挽救一个酒鬼作家的故事，作家总是喝酒，而女孩总是叼着一根锥形的棒棒糖，在最后的日子里，年轻女孩因误杀一个纠缠她的坏男人被关进了监狱，而垂死的老作家还握着一根棒糖等待她的到来……

    “要拥有自己的语言是很难的事。”秦无忌收起脸上的笑容，正色道，“但是也很重要。”

    他是说我缺乏自己的语言方式吗？他是这个意思。十足小说家的口气！剧本并不需要自己的语言方式，剧本寻求的是敏捷的表达，只有导演才看剧本，导演看的也不是你的语言方式，导演才需要自己的语言方式呢！

    但虞子佩像个乖女孩那样坐着，什么也没说。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直接得有点冒失的女生了。

    “写得不错。”他最后总结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代理，向别人推荐这个剧本，我们公司收20% 代理费。怎么样？”

    “好。”

    “同意了？那签个合同吧。”秦无忌起身招呼他的女秘书把合同送到了我眼前，“看看吧。”

    虞子佩强装镇静地拿起合同，努力集中精力向下读，她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管它呢，反正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没问题。”她努力使自己显得老练。

    “那签字吧。”

    他在边上看着虞子佩，虞子佩知道自己的样子让他觉得有趣，有趣就有趣吧，他的优势明摆着，自己怎么跟他计较。

    虞子佩签了字，他也签了，合同交给了女秘书去盖章。

    “好，这件事完了，还有一件事——这儿有个故事，你能在两个月之内写成剧本吗？”

    虞子佩走出“天天摸鱼”的时候，忽然有了另一个想法，对于“创造”她不敢说什么，但至少她可以追逐世俗的成功，这不会比“创造”更难吧。好吧，让自己也来加入这争名逐利的人生洪流吧！谁打扰就把他一脚踢开，这才是水瓶座本色！

    星期六虞子佩打电话请丰丰范吃饭，丰丰范说她下午要去看一个展览，问虞子佩要不要一起去，虞子佩说好啊，看完展览再吃饭。她们约了在大皇宫见面一起坐车去。

    丰丰范是个特能说的女孩，精力旺盛，对一切事充满兴趣，她们见面不到半个小时，虞子佩便对她这两年的生活以及感情经历了如指掌。她问虞子佩是否经常看美术展览？虞子佩就跟她说自己从小就对美术深怀兴趣，小学画的水墨熊猫得奖就别提了，上中学的时候跟一个美院的学生学素描，铅笔擦在粗糙白纸上的感觉让人愉快，一笔接一笔，连声音都十分悦耳。虽然她不是个耐心的人，但画画的时候却心静如水，不厌其烦。那个美院的学生认为她画得不错，可也看不出什么不能埋没的才能，画了两年也就算了。后来唯一一次重拾这个乐趣，是和一个画画的男孩恋爱以后。他们曾经一起背了画箱去野外写生，虞子佩在他旁边支了个画框，有模有样地画着，引来不少过路的农民围观。自从和那个男孩分手，她对美术的兴趣就只剩下看展览了。

    虞子佩的谈话能力完全因对手而定，有了丰丰范自然是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很是热闹，丰丰范说到秦无忌，总的意思是觉得他不错，很有趣。

    两个女孩拿着请柬，边走边聊，颇费了些周折才找到位于班布街附近的乘方大厦23号，可那儿怎么看都是个写字楼，不知道展览在何处，门口也没有任何指示。她们在门口犹豫的时候，只见几个长头发大胡子的人朝这边走来，虞子佩知道对了，只要跟着他们就行，果然，他们熟门熟路地进了院子，三拐两拐地来到一个门前，不用说了，门口还站着好几个跟他们类似的人，原来是个私人画展。

    进了门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房子倒是般般，但收拾得很有味道，花草门廊，错落有致，院子中间挂着七八个鸟笼，这些鸟笼可非同一般，上面长满了白色的胶皮奶嘴，密密麻麻，又是怪异又是好看。满院子的艺术青年和艺术中年就在这些奶嘴下面走来走去，交谈寒喧。如果稍微对现代艺术有点常识的人肯定已经知道了，这些长奶嘴的鸟笼就是今天的展品之一。

    在这种场合，没有比干站着更惨的了，展览十分钟就看完了，剩下的时间大家就拼命和别人交谈，显出和所有人都很熟的样子。丰丰范肯定是没有问题，跟谁都能聊，这些人中间虞子佩也认识几个，于是也加入了奶嘴下晒太阳的行列，跟着大家点头寒喧，接受名片。

    “子龙·赵。”虞子佩从名片上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大脑袋的赵云，他除了脸盘子大，头发向外发射般地竖着这两点之外，看不出他和三国名将的任何关系。

    “那边那位是我夫人。”他指着远处一个披着黑色披肩的女子。

    “您夫人不会叫孙尚香吧。”

    “你们认识？”

    “还没这个荣幸。”

    子龙赵又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尚香·孙”——居然不幸言中。

    “你们一家把历史，八卦，乱情全占了，我们怎么办啊？”虞子佩逗他。

    子龙赵腼腆地笑了：“没什么，没什么。”

    他这么坦然倒显得虞子佩小气了，阿希这时进了院子。

    “阿希，阿希！”虞子佩招呼她，把她介绍给丰丰范，两人马上聊了起来。阿希的父母都是画画的，都画国画。阿希出于对家里堆得到处都是的笔墨纸砚的反抗，除国画之外的所有美术门类都感兴趣。

    每次到这种场合我都会赞叹阿希的社交才能，她跟谁都有的说，跟谁都说得来，而且全都轻松自如，我就僵硬多了，不是滔滔不绝，就是一言不发。

    “当然了，我是双子座。”阿希说。

    “我明白你为什么不肯去乡下种菜了。”

    “嗯，我需要活人。”

    “活人，说得真恐怖，你不会吃他们吧。”

    阿希好脾气地笑：“反正不交谈我绝对受不了。”

    丰丰范是爱说话，阿希是爱交谈，这两者之间有些差别。

    大家都认识的一个画家徐良江神气地带着个外国女人向我们走了过来，他面色黝黑，脑后有辫，说话大舌头，但颇有活动能力。

    “这是卡瑟琳，美国使馆文化处的。”

    大家于是都向那个高大身材的黄毛女人点头。

    “这是子佩，这是阿希，她们是搞文学的，批评家。”

    “我可不是。”虞子佩一点亏都不肯吃。

    “今天有你的东西吗？”阿希问。

    “有啊，你们还没看呢？靠墙那七八副都是我的作品。”

    虞子佩侧过头，墙边的确树着七八副大画，它们看起来全都一模一样，以致被我忽略了。

    “你画的是什么？它们看起来像是——葫芦。”虞子佩指着画布上的一个个连环的圆圈问。

    “你挺有艺术感觉的嘛。”

    “不敢当。”

    “——就是葫芦。”

    “果然。你为什么画这么多葫芦？”虞子佩用手画着圆圈。

    “这是我的新画风，葫芦代表中国哲学思想，体现了中国那种形而上的，飘的东西，是一种八卦，八卦风格。葫芦蕴涵了很深的哲学意义，它的弧形两个象征连在一起，这种连法代表的哲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连法儿……”

    虞子佩觉得很难告诉大家徐良江到底说了什么，因为凭她的复述，这些话好像有了点逻辑关系，但是她敢保证，他说的时候绝对没有。

    徐良江的阐述被一场行为艺术打断了。大家把一满脸粗糙、年龄不清的男人围在中间，他下身几乎赤裸，腰间拴了一跟绳，绳子的另一端绑着一只小鸟，那可怜的小鸟肯定是受了惊吓，扑腾着翅膀上下左右飞窜，带着那裹着屁股的破布来回乱抖。

    “题目是：”我的青春鸟一去无影踪‘。“阿希在念一份介绍，”不是在那儿呢吗？“

    “没看见有人在边上拿了把剪子准备嘛？”丰丰范提醒她。

    “噢，看见了。你说他是要剪线，还是剪布？剪线就无聊了，剪布那玩意儿还有点意思。”

    “走吧，会让我对男人丧失兴趣的。”虞子佩拉了拉阿希。

    虞子佩她们几个出门以后，徐良江还在后面喊：“再呆会儿吧，一会儿艺术家们要出去吃饭。”

    她们决定放弃和艺术家们一起吃饭的机会。

    “你说，你倒说说，你认识的画画的人多，是不是我有偏见？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利落——‘我们应该学习这种连法儿’！老天爷，这是什么话？！他有一次给我写过一张便签，说他晚上要去看话剧，知道是哪两个字吗？‘化剧’，‘化学’的‘化’，‘剧’字倒是写对了。有一些字是可以写错的，比如说‘兴高采烈’的‘采’，但是有一些字是不可能写错的，除非他是个白痴！你说他是不是个白痴？或者我有偏见，我有文化歧视。画画的人都这样吗？他们因为不会用语言和文字表达，所以才画画的？”

    虞子佩在吃饭的桌子对面朝阿希挥舞着筷子。

    “是嘛？是嘛？他真的这么写的？”丰丰范大叫。

    “肯定不能这么说，画家中有学识善表达的人大有人在，多了，比如惠斯勒，你爱的王尔德还抄袭他呢。”

    “我现在不像以前那么爱他了，他的俏皮话太多，真正谈得上观点的东西太少。不说他。”

    “当然像徐良江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有一种说法——最无学识，最没文化的人是最有天赋的艺术家……”

    “比如卢梭。”丰丰范说。

    “比如卢梭。”

    “可是你说他是卢梭吗？他是真的有才能只是表达不出来，还是根本就是个白痴？”虞子佩说。

    “这个有待时间的考验。”

    “我看他多半是个白痴。”丰丰范肯定地说。

    “我小时候天天见的都是画画的人，后来我父母叫我学画，我死活不肯，因为很多人都像徐良江这样，我看不上，我喜欢用语言表达。不过后来我的确遇到过几个很有才能的人，但是他们什么也说不清。”

    “你认识区实甫嘛？他就是这样的人！”

    “好吧，那我们再看看吧。”虞子佩表示同意，但仍坚持说，“幸好我没学画画，每天和说蠢话的人在一起我会发疯的。”

    “跟美术相比，你肯定更有语言才能。”

    虞子佩打出租车送阿希回家的时候，她说。

    “你敢说？”

    “你自己不知道？”

    “我不知道到什么地步能算‘才能’。我的金星怎么样？”

    “这得绘制星宫图，把你的九颗星星都放上去看它们的相位。”

    “这么复杂？什么时候你有空，等你头不疼的时候，我想知道！”

    “行。”

    ——有阿希这样的朋友能解决多少人生的难题啊！

    “要相信你的直觉，你有直觉能力。”阿希下车的时候说。

    如果虞子佩真有阿希所说的直觉能力，她得说秦无忌给她的这个故事是个狗屎，一个中学生爱上了他的女老师，假模假式的性觉醒，矫揉造作，莫名其妙。还得避免过激的行为，避免实质性的接触，偷看女老师换衣服是肯定不行了，寄匿名情书还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审查。

    她把剧本大纲给秦无忌的时候，他沉吟着，虞子佩就把这些话跟他说了，当然没提“狗屎”。

    “香港人，他们出钱拍这个电影。”他言简意赅，“编剧嘛，是个职业，你要不要写它？”

    “要。”

    虞子佩回答的这么干脆把他逗乐了：“我们当然可以弄自己喜欢的东西，女孩挽救作家呀什么的……”他讽刺虞子佩，“不过你还年轻，锻炼锻炼，挣点钱也不是坏事。”

    “多谢指点。”

    “不过要用心写。”他挥了挥手里的大纲。

    “我回去重写。把港式段落删掉，写一个青涩的初恋故事如何？”

    “好，我看这个你在行。”

    虞子佩忍住了不跟他斗嘴，很正经地说：“下星期给你。”

    “跟我出去吃饭吗？我要去见两个人。”他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轻描淡写地说。

    虞子佩脑袋里的警铃颤动起来，一闪一闪地亮着红灯，并且给了他两秒钟的犹豫，回答说：“不了，我回家。”

    “聪明，其实我也懒得见他们，可是不行。”

    他拿出一副对待同龄人的态度把虞子佩送到门口，伸手帮我开门。

    “下星期见。”

    ——要相信直觉，虞子佩的直觉告诉她，得和秦无忌保持距离。

    秦无忌有个有名的父亲，算个“名二代”，但是他有个坏名声，喜欢女人是许多艺术家的坏名声。这个坏名声证明他们是性情中人，证明他们情感炽烈，热爱美好的事物并且真挚忘我。虞子佩相信他们中间大多数人对这个名声并不反感，像莫仁这样的作家还努力保持这个坏名声呢。

    不是道德禁忌，别跟一个喜欢拜伦的人提什么道德禁忌，对于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他们有自己的准则。虞子佩的问题是她已经说过我要远离风月情事，也就该远离那些情种，特别是那些还满不错的情种。

    一个半月以后，虞子佩如期完成剧本，起名叫「曼谷的天空」，曼谷既是地名，也是那个爱上女老师的中学生。剧本交给秦无忌的时候，他很高兴，说很少有编剧提前完稿。除了这个，他没提什么意见，说等香港人看了再说。

    写作是一件内耗的工作，让人身心疲惫，而放松身心的办法有人是喝酒作乐，而虞子佩是散步。她每天散步，在散步不起作用的时候就。她认为身体放松的时候大脑才能很好地运转，当然，有个限制——的时候只能用身体，不能用心，写剧本需要冷静。

    那阵子，她和一个叫安农的男孩有过一段交往。

    安农沉默寡言，有种处乱不惊的冷静，是虞子佩偏好的类型。这种人她一眼就能从人堆里拣出来。在一个酒吧不知为什么的莫名聚会里他们没说上两句话，但还是在离开前互相留了电话。两个星期以后虞子佩打电话给他，他们一起出去吃了饭，饭后去了一家桌球厅，他手把手教了虞子佩两个小时的桌球。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不论长短，都会形成一种特定的方式，就像是计算机的默认值，一启动就是这个模式，大家都省事。她和安农的默认值是——不谈论感情，不介入对方生活，由她打电话定约会，不一起过夜。

    这种默认值使她在决定不和男人来往的时候，没有把安农算在其中。

    剧本快写完的时候有一次虞子佩打电话给安农约他见面，他犹豫了一下，问我什么时候。

    傍晚时分，他如约来到虞子佩的小屋，迟到了四十分钟。他没解释，虞子佩也没问，他们像往常一样。

    天完全黑下来以后，她打开台灯，知道自己又可以安静地写上一阵子，心满意足地靠在床边看他穿衣服。

    他背对着虞子佩，忽然说：“刚才迟到了，下午我在做婚前检查。”

    “你说什么？”虞子佩的脑袋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被他这句话拉了回来。

    “我明天结婚。”

    就算虞子佩一贯见多识广，镇静如常，也还是愣了一下。

    他转过身看着虞子佩，表情依然平淡，但虞子佩看得出他对他的话产生的效果很满意。

    虞子佩知道她该说点什么：“你们看了那个他们说很恶心的成人教育片吗？下午？”

    “没看，要不然还得晚。正好有一拨人看完出来，我们就假装已经看过了，盖了个章。”

    “好运气。”虞子佩把衣服扣好，“那么，明天你是去登记？”

    “上午登记，晚上请客。”

    “那你有很多事要办吧，准备衣服，还得作头发？”虞子佩说着，发觉说的都是关于结婚最蠢的想法，只得作罢。

    “我不知道……反正肯定得干点什么。”

    他在床边坐下，开始吻虞子佩，深情的样子，久久不肯放开，让虞子佩感到吃惊和害怕。虞子佩想他这样是有意的，他故意这样做，所以虞子佩其实用不着说什么，为耽误他而道歉就更可笑了。

    “打电话给我，什么也不会改变。”临走的时候他说。

    那天晚上，虞子佩只写了几行字就停了手，因为不对头。她一直在想安农的事，想知道他到底出于何种理由要丢下他的新娘跑到自己这儿来。为了给自己留下一个深刻印象？不愿意拒绝自己？他的婚姻是非他所愿的？虞子佩对他的私事一无所知，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不是出于爱，他们之间的一切与爱差着大圣的一个筋斗云呢。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他是为了向他自己证明他是不可改变的，为自己的生活制造一点戏剧性；要不他就是天性冷漠，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神圣，值得倾注心血的东西。那就可怕了，虞子佩喜欢冷静的人，但极端讨厌冷漠的人。

    “什么也不会改变，还是改变了，他不是我要的人，我要的是冷静面孔下燃烧的炽热灵魂。当然，是我太苛刻了，我并不了解他，他只是一个伙伴，应该说还是个不错的伙伴呢。算了吧，这个精挑细选的男友一样让我分神，与其关心他，还不如关心我的剧本呢。”虞子佩想着，但是多少有点心神不宁。

    她伸手想拨掉电话的时候电话响了，是阿希，她有个好消息报告虞子佩，是关于她的金星的。

    “你的金星与土星呈60度角，在星宫图里，这个分相最以表示艺术方面的卓越技巧，土星为金星唯美的审美观带来更坚毅固执的诠释，而你星座的主星就是土星，所以它们十分和谐，并无冲突……”

    “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剧本肯定没问题！”虞子佩马上把安农忘到脑后去了。

    星期三下午，虞子佩在秦无忌的办公室见到了刚下飞机的香港监制。他和秦无忌年纪相仿，保养得红光满面，一副商人派头，据说是香港最有钱的导演之一。

    “剧本还不错，基本上可以说很好。”

    看，虞子佩心想，自己早就知道，别忘了金星和土星的交角。

    “只有一些小的地方需要修改，比如说曼谷的父母离婚这条线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曼谷的女同桌倒很有意思，可以多点笔墨，再浪漫一点，我这儿刚好有个很好的人选可以演。这些我们可以再细谈谈。”

    好说，小菜一碟。

    “这次真是多谢虞先生了！”因为要考虑普通话发音，香港人说话显得慢条丝理，“你们叫‘虞老师’？”

    “人家写有我什么事儿。”

    “多亏秦老师的指导。”虞子佩认真地表示。

    “是。”香港人点头。

    “拿我开心？”

    对面的秦无忌居然红了脸，虞子佩觉得自己可真有点喜欢他了。

    晚上香港人在他下榻的国富饭店请客，秦无忌悠闲自得地靠在高背椅子里，还是那件皱皱巴巴，洗掉了色的外套，和周围环境形成鲜明对比。虞子佩不说话，只是吃，吃掉了一份北极贝，一份多春鱼，一份天妇罗，还要了一碗乌冬面。在这家店里，这些东西贵得出奇，虞子佩基本上是照着吃大户的心理吃的。

    秦无忌的特色是心情好的时候对人亲切无比，体贴入微，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冷嘲热讽爱搭不理。那天赶上秦无忌心情特别好，把那香港人糊弄得马上就想和他歃血为盟、义结金兰，直吃到晚上十点半一顿饭才算告终。

    “我送你回去。”

    饭后虞子佩跟着他走到停车场，没推辞就坐进了车里，他发动他那辆半旧的长城越野上了三环路。

    “行了，搞妥了。”

    “多谢。”

    “谢我？”

    虞子佩朝他笑笑，他也就没说什么，算是接受了。

    “他们的意见不算什么意见。”

    “对，两天就改好。”

    “你刚才跟他说两个星期。”

    “我当然要这么说，要不然他们会觉得钱花得不值。”

    “一个比一个精。”他居然语带责备，“现在我可以说说我的意见了。”

    他停顿了一下，很严肃，虞子佩等着他开口。

    “太简单。比原来他们的那个故事当然强，但是还是简单，我说的不是情节，而是整个氛围，没有周围环境给他的压抑感，没有社会氛围，没有意在言外的伸展感，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它们的意味应该在有限中无限延伸。”

    虞子佩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得对，所以她没吱声。

    “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

    他忽然侧头看了看虞子佩，怀疑地问道：“或者我们有代沟？你是故意这么写的？”

    “不能说故意，但是我的确觉得这只是个简单的青春故事，肯定成不了泰国版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所以不必……我该怎么说？”

    “还是代沟。”他断然地说。

    虞子佩嘴角有了笑意，他们各有各的优势，他的优势是年长，自己的优势是年轻。

    “你看了《花园》吗？”他说的是他两年前曾经很招人议论的小说。

    “没有。”

    “嗯，那我就没法问你喜欢不喜欢了。”

    “对。”

    虞子佩可不急于恭维他。

    “其实，我只看过你一部小说……”

    “别说了，肯定是那个最差的东西，广为人知。”

    “对。很久以前看的，是你那个外国文学研究生借给我的。”

    “噢。”

    虞子佩抿着嘴忍着笑，秦无忌侧过头看看虞子佩。

    “你以前不这样。”

    “什么样？”

    “伶牙俐齿。我记得那时候你不大爱说话，善于低头。”

    “不是，我一直这样。”

    秦无忌又看了虞子佩一眼，她认为那眼神不同寻常，但她懒的去想。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在他面前表演过思想脱衣秀，完全不知道。

    车一直开到虞子佩的楼下。

    “就按你自己的主意改吧。”虞子佩下车的时候他说。

    “不是按我的意思，是按香港人的意思。”

    “说得对，我把这事忘了，算我没说。”

    “哪里，受益非浅。”

    “伶牙俐齿。”

    “再见。”

    “再见。”

    我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不大说话，善于低头，一种是心不在焉，一种是陷入了爱情。这两种情况还都没有发生。

    过了一个星期秦无忌打电话来。

    “喂，剧本改得怎么样了？”

    “在改。”

    “不是说两天就改好嘛？”

    “看看能不能增加点社会氛围。”

    “讽刺我？”

    “没有，认真的。”

    “明天晚上有个酒会，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合作伙伴办的，你有空来吗？”

    虞子佩沉吟了一下，公司的酒会，那么说是公事。

    “来吧，可以拿一套新书看看，都是刚翻译过来的新书。”

    “好。在哪？

    “六点到公司来吧，我们一起去。

    电话再响，是丰丰范打来打听一个同学的电话，虞子佩心想该问问她酒会的事。

    “明天的酒会你去吗？

    “酒会？

    “秦无忌打电话说是你们公司的什么合作伙伴。

    “啊，知道了，酒会没我的事儿，他叫你去你就去吧。那个女人，在追秦无忌呢！孟钰菲。”

    “什么？”

    “那女的叫孟钰菲，天天往公司跑，是个国外回来的什么女博士，要和公司合拍一个电视片，还要合出一套书，什么都想插一腿。”

    “原来如此。”

    “不过没戏，小孙的表姐说小孙在和秦总好着呢！”

    “哦。”

    “孙黎，你不认识？”

    “噢，知道了。”孙黎是秦无忌的秘书，虞子佩见过几次，是个比她还小的女孩。

    “小孙的表姐是个长舌妇，最爱传小话。”

    丰丰范提供的信息已经太多了，比虞子佩想要知道的还多。

    秦无忌的朋友，女的，孟钰菲，矮个子，精力充沛，年轻的时候应该不难看，据说前夫是个著名的作曲。秦无忌把虞子佩介绍给她的时候，她显得非常热情，但是虞子佩知道她根本没把自己当回事，第一眼打量她就认定了虞子佩的无足轻重，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片子，她的热情是对着秦无忌的。

    虞子佩不知道秦无忌为什么要带她来这儿，这是为一套新出版的翻译图书举办的推广酒会，公司里并没有别的人来。虞子佩谁也不认识，秦无忌谁都认识，他不厌其烦把虞子佩介绍给这个人，那个人，两个小时里始终不离她左右，虞子佩还真搞不懂他是怎么回事了。

    “吃点东西吧。”

    “你吃吧，我不太想吃。”虞子佩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自助毫无胃口。

    “不好意思。”他说。

    “怎么了？”

    “我知道会很闷，所以才叫你来的，因为我必须得来。”

    “以后别这样了，有好事再叫我行吗？”

    “行。”

    他端了吃的放在我面前，盘子里每样点心一点点，都是女人爱吃的东西。

    “吃不下别的，吃点这个吧。”

    叉子，刀子，餐巾纸放在盘子旁边。

    “到底是情场老手，也真是难得。”

    虞子佩这么想着不由轻轻笑了，没有女人在被男人照顾得如此周到时会不微笑。

    “笑什么？

    “没什么。

    “你认识莫仁吗？”

    虞子佩正吃盘子里的蛋挞，秦无忌忽然在边上问。虞子佩以为自己听错了，放下蛋挞抬起头，隔个几张桌子，莫仁正朝这边张望呢，虞子佩的眼神跟他碰个正着，向他点了点头，他则一脸撞破奸情的坏笑。

    “我早就发现了，你认识的人颇多。”秦无忌一直在注意她的表情。

    “绝对谈不上‘颇’，他是这儿我唯一认识的人，除了——你。”

    “喜欢他的书吗？”

    他倒真把虞子佩问住了，说喜欢，不喜欢都不对头。

    “嗯，这个，挺好。”

    “你们是一拨的。”

    他居然有点嫉妒，恐怕是嫉妒虞子佩和莫仁一样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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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无数种

    莫仁在花了两年时间也没通过英语考试，MBA 彻底泡汤以后，结束了他三心两意晃晃悠悠的生活，痛下决心闭门写作，终于如愿以偿地混进了作家队伍。他脑袋上顶着“年轻”两个字，自称“新新人类的总瓢把子”，在以后的几年以不可想象的速度迅速成名。

    “酸死你！”虞子佩打电话祝贺新书出版的时候，指责他，“挺大的人，一滴露珠落在你脸上还以为是眼泪？！真敢写。”

    “读者喜欢。”他洋洋得意。

    “读者的牙也都酸掉了，连我这么酸的人都受不了。”

    “谁让你在我的青春时期就逼着我说酸话，现在改不过来了，不说就难受。”

    “我逼你？我只不过是不幸被你选中充当听众罢了！现在你得意了，不但可以尽情地说，还能因此得到钱，得到读者的喜爱。”

    “重要的是姑娘的喜爱。”

    “对，这是你最关心的。”

    “放心吧，这只是试探性的作品，看看读者都是些什么货色，真正有价值的我还藏着呢。”

    “我拭目以待。”

    那天的酒会以后，莫仁打电话来。

    “你怎么又跟秦无忌混上了？”

    “你不是知道我在给他们公司写剧本嘛？”

    “跟这么老的人混多没劲儿。”

    “我在工作。”虞子佩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总是能气着自己。虞子佩回敬他，“再说也许我还就喜欢老的呢？！”

    “我早晚会取代他们，你等着瞧吧。”

    他自说自话根本不理虞子佩，他总是这个样子，就是在他最爱虞子佩的时候，虞子佩都有种他在自得其乐，与自己无关的感觉。在这点上秦无忌比他可爱一百倍！虞子佩赌气地想着，不知为什么感到隐隐的难过。

    那年莫仁二十八岁，单身，离异，有过一年莫名其妙的婚姻，这场婚姻对大家来说是件滑稽可笑的事，对他来说是什么虞子佩很难确定，因为他对此事的解释花样繁多。

    第一次他向虞子佩解释说，当时他的小说需要一次婚姻的例证，他便和当时遇到的第一个女孩结了婚。一年后，他的小说写完，他的情绪也不再需要婚姻状态，于是便离了婚。

    第二次他说，在那之前两个月他曾向虞子佩求婚被拒，他很高兴地听说虞子佩在得知他与刚遇到的陌生女孩结婚时极度震惊的反应，认为他的婚结得很值。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一年后也就离了。

    第三次他告诉我：他当时和那个外号叫“小寡”的女孩的关系到了他没有任何理由不和她结婚的地步，这使他极度恐惧。于是，在“小寡”出差到广州的时候，他把随便认识的一个并无多少姿色的女孩领回家。第二天早上，当这个第一次和人上床的女孩天真地请求他“咱们结婚吧”的时候，他马上想到这是个摆脱“小寡”的机会，便满口答应了。

    对莫仁，虞子佩唯一相信的是他的善意，而对他的解释则通通不信。人们总是为自己的生活寻找借口，而自己有幸地成为了他的借口之一。那一阵子他习惯于把他生活中的错误和痛苦统统归罪于虞子佩，这足以解释他为什么会求婚，而虞子佩为什么会拒绝。好在他离婚这件事的确和我虞子佩不上干系，那一年里虞子佩既没见过他，也没打过电话，逃过了成为罪魁的可能。

    关于他的离婚倒是有一种比较具体的说法。——“真是奇怪，我所有的朋友都不喜欢她。天天撺掇我离婚。结婚那会儿，我们一直都很穷，去外地装机器，每天补助才几块钱。结了一年婚，在一起也就半年。有一次和老大他们出去玩，打了两辆车，我付完了出租车钱，他们那辆车上的人没零钱，司机找不开，我就过去把钱付了，大概也就二十多块钱，我老婆就急了，说他们都比我们有钱！后来这点事闹了好几天，说我不务正业，跟这帮混混来往。我也急了，冲口就说离婚。我老婆也倔得很，搞科技的，一根筋，说离就离了。”

    莫仁成了作家以后我见到他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因为生活圈子的接近。阿希很喜欢莫仁，以一种鉴赏家的眼光对这个不可多得的样板怀有兴趣和好奇，常常就他的经历向我问东问西。

    虞子佩呢，跟莫仁的一个朋友彬哥谈得十分投契，因为他们俩有个共同爱好——爱好吸血鬼。他们经常讨论这个话题，比比谁收集的吸血鬼电影多，哪一部最好。彬哥还喜欢“科学怪人”，我对虞子佩对这个没兴趣，便把偶然买到的一张安迪沃霍监制的《弗兰肯斯坦》送给了他。他喜欢科学怪人不奇怪，弗兰肯斯坦一直是知识份子的道德问题——人能不能赋予其他东西以人的生命，有了克隆这玩意以后思考这个问题更加必要了。

    吸血鬼不是道德问题，它更本质，所以虞子佩还是收集吸血鬼。

    虞子佩最喜欢的吸血鬼电影人人都喜欢，是科波拉的《惊情四百年》，彬哥最喜欢的是二十年代德国导演茂瑙拍摄的《诺斯费拉图》，传说那部电影里的男主演是真的吸血鬼，他每天只在傍晚出现在片场，最后致使女演员在演完此片后消声匿迹。

    虞子佩的身体想获得欲望的时候便会看《惊情四百年》，它会让身体的细胞颤动起来，里面的血液流动着，红色的，是吸血僵尸的最爱，生命的液化物，它们慢慢涌向欲望之地，涌向你生命中欲望的栖身之所。

    吸血鬼电影包含了人类感兴趣的一切：爱情和性欲、信仰和背叛，暴力和嗜血，永生和救赎。美丽，恐怖，香艳的传奇。

    在哈尔西博士带领众人捣毁教堂中德库拉的栖身之处时，德库拉化作一阵烟雾来和敏娜幽会了。敏娜已经睡熟，但她感到了德库拉的到来，她以为自己在发春梦，便顺从了自己的欲望，对他说她多么想他，多么渴望他的抚摸，无论他是谁，她都要和他在一起，Always……她是这么说的。

    如果让杰米李·艾恩斯来饰演吸血鬼就完美无缺了，虞子佩觉得自己马上就洗干净脖子伸过去让他咬，让他的尖牙刺进自己柔软的皮肤吧，让他的欲望吸干我的鲜血吧，在别人认为她死去之后她将重生，然后跟着他漫游到时间的尽头。完美无缺。只有“永生”这件事有点让人讨厌，还是死去吧，在激情迸发的一刻死去，对虞子佩来说是最好的死亡。

    吸血鬼电影也是上好的限制级体裁，有了死亡的映衬，那些俗不可耐的淫声浪笑具有了一点趣味，想想吧，每一次亲吻都可能是致命的，色情也变得庄严了。

    酒会一个星期以后，秦无忌再次打电话约虞子佩吃饭。

    对话是如此进行的。

    “写个喜剧吧，有没有喜剧故事？有人要呢。”

    “有，要几个？”

    “口气还挺大，说说我听听。”

    “现在？”

    “现在不行，我还有别的事，晚上吃饭讲给我听吧。”

    “吃饭？”

    “六点半，你在楼下等我。”

    那天的整个下午虞子佩都心不在焉，在阳台上晒太阳，在阳光下一个一个地剪着指甲，对秦无忌这件事她拿不定主意。当然，她认为所有的正经事都是借口，是他的借口。而自己呢，她希望为自己答应他的约会找到一个借口。情感的理由是不被认可的，她唯一接受的理由是工作。但是这又说不通，她完全可以对他说：“明天公司见。”

    最终，还是另一个理由使她安静了下面，——躲避他的邀请，就是怯懦，球已经抛出来，不接就是失手，这对她的骄傲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好吧，水瓶座的人是从不退缩的，她害怕什么呢？她的人生就是为了接受挑战的。虞子佩在街角，看着他的白色标致开过来在自己身边停下。

    虞子佩的双手掌心有着相同的“十”字掌纹，她很认可直觉，女人把它称之为“第六感”。它们和木星丘上“X ”一起证明虞子佩有着超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的感受力，人们通常管这种感受力叫作“直觉”，或者“第六感”。阿希在她的朋友中进行过一个统计，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多多少少都有这种第六感。这充分说明了一个现象——人以群分，这些人像鲸鱼一样向外界发送着电波，寻找吸引他的同类，和同类的人相处有着许多方便之处，至少可以省掉很多口舌，他们通常不需你作什么解释就信赖你的感觉而不刨根问底。

    基于水瓶座希望把一切理性化的倾向，将直觉理性化成了自己的一个沉重负担。对于直觉这个东西到底在个人的生活中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重视，值不值得重视，如果重视应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一直是虞子佩的难题。

    关于直觉在生活中的典型例子是白衬衫事件。

    有一个时期虞子佩非常热衷于白色的棉布衬衫，热衷于穿，也热衷于买，看到白色衬衫就要据为己有。这种衬衫穿起来干净简捷，伺候起来则十分麻烦。首先在盛产炎热的曼谷它一天就脏，最多穿不过两天，再者它需要手洗，要它白又不能使用含氯的漂白剂，洗干净要在阳光下晒干而不能阴干，最困难的是要熨烫平整，因为是立体剪裁的时装样式，前后都是随形的折皱，没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很难熨平。基于这么多原因虞子佩倾向于把白衬衫作为生活中的奢侈，对自己的奢侈。这十几件白亮亮，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衣服她总是亲自洗涤，然后送到外面的洗衣店熨平。说了这么多大家一定明白了，白衬衫甚至体现了她对生活的态度。

    有一天虞子佩偶然在老城区的巴黎春日新天地商城买下了一件样式质地都堪称一流的白色长袖衬衫，而且价钱合理。当时从商城穿过实属偶然，虞子佩已经约了人七点钟见面，在六点五十二分的时候看到了这件衬衫，在四分钟之内把它买了下来，走到新南饭店的大堂正好是七点整，那个约她写剧本的泰影公司的人正在大堂里转悠呢。

    写剧本的事纯属没谱，不过虞子佩觉得不虚次行，因为买了这件衬衫。晚上回到家，把它拿出来扔在床边的椅子里，准备明天送到洗衣店去熨。“3690.”从衣服上把标牌剪下来的时候，虞子佩看着这个价钱，有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他们把它熨坏，他们会照价赔偿。”

    第二天下午她把白衬衫送到洗衣店，男店主正忙着，他的小男孩在洗衣店的台阶上跑上跑下。

    “小心一点，不要弄脏了。”虞子佩嘱咐他。

    “放心吧。”

    “这太脏了。”虞子佩看着他的工作台，白色的垫布已经变成了灰色。

    “我会挂起来熨的。”他保证说。

    虞子佩对把这白得一尘不染的东西留在别人的脏衣服边上感到不放心，但也只得如此。

    晚饭的时候她去取衣服，他才刚刚熨好，从衣钩上取下来给我，通常她是交了钱就走，从不细心打量，因此还丢过衣服。但那天出于奇怪的不安，她把衬衫举到眼前检查，马上就发现了领子上醒目的蓝色印迹。

    “这是什么？”

    发现了第一处，又发现了第二处，第三处，都在领子的显要位置。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一点吗？”

    “我怕弄脏了，我是挂起来熨的。”店主很委屈的样子。

    很快虞子佩在他的蒸汽熨斗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印迹，店主伸出手去蹭，被烫得猛地收回手。

    “小心！”

    “是复写纸。”他说。

    是他开票用的复写纸被熨斗烫化，然后印到了衬衫上。

    “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嘛。”虞子佩语气平淡，实际已经气昏了头。

    “我把它洗干净，能弄掉，拿去漂一下就行。”

    “不能漂。你不看洗涤说明吗？上面写着‘不能氯漂’。”

    “氯？氯是什么意思？”

    “总之，还有英语，写着‘不能漂白’。”

    “白的，白的应该可以漂。你明天取吧，反正我给你弄掉就是。”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衣服拿走。

    虞子佩拿着衣服走回家的时候沮丧万分，那沮丧是如此巨大，不像是弄脏一件衣服造成的。那是什么造成的？

    ——是直觉。

    对，她有直觉，她掌心有“十”字，她食指下面有“X ”，她知道这件衣服会有麻烦，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是又怎么样？她并不能避免，她并不能不使它向坏的方向发展，她无能为力。她一定会把它送到洗衣店，一定是那家洗衣店，而那家洗衣店的店主一定会把复写纸放错了地方，或者把熨斗放错了地方，最终这件白衬衫一定会被弄污了领子拿在她手里。

    这是白衬衫事件引出的另一个命题——宿命。

    如果相信了掌心的十字代表直觉，也就相信了宿命。

    打着“3690 ”的衬衫标牌还扔在桌子上，那天晚上，虞子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清洗这件无辜的白衬衫。她用了各种方法，用含酶的衣领净，用含光效因子的洗衣粉浸泡，用柔软的刷子一点一点，不厌其烦地刷洗，她不是在洗衣服，她是在跟宿命作战。她知道这就是自己的人生，她不抱怨，水瓶座的人生便是如此，永不抱怨，一切的一切都要由自己亲手挽救。就算它已经一踏糊涂不可收拾，也要作最后的努力。

    但是直觉，直觉才是一种奢侈，比每天要换的白衬衫更甚。

    后面我知道了，那天傍晚我站在街角等秦无忌的时候她在害怕什么，但是她无能为力，就像直觉对白衬衫无能为力一样，直觉对她即将遭遇到的爱情和痛苦也无能为力。

    那天她们去了艾伦普尔吃韩国烧烤。

    出门之前虞子佩对自己说：“你到底怕什么？一次普通的艳遇罢了。”

    怕就怕不是！

    虞子佩隔着吱吱作响的烧烤盘给秦无忌讲了一个小人物的温情故事，他说不错，问她还有吗？虞子佩说没了，自己不善于写喜剧，她顶多善于插科打浑。

    他说就先写这个吧，先把故事大纲写出来，他去把钱搞定。

    “也帮不了你更多了，过一阵子我得关起门来写东西了。”

    “那公司呢？”

    “我不想管了，我不是干这行的料。”

    那天晚上他没跟虞子佩贫嘴，一次也没有，他们漫无目的地说了很多话，服务员不断地过来添茶倒水，他忽然烦了，孩子似地发起脾气来：“我说了，让我们自己呆会儿！”

    后来虞子佩渐渐忘了自己是来接受挑战的，忘了坐在她对面的人是她的对手，他看起来那么温和稳重，看起来一点问题也没有，甚至不能想象他有个坏名声。

    从头到尾他只说了一句过头的话：“你知道我对你一直有种偏爱。”但是他说的是实话，说的时候又那么自然、诚恳，几乎有点无可奈何，希望别人谅解似的。于是，虞子佩也就只得谅解他了。

    他抬起手腕看看表，九点半，该是送好女孩回家的时间了。

    改好的剧本按时交到“天天摸鱼”，由他们用特快专递送到香港。香港的传真一个星期后到了，说改的很好，No p

    oblem.

    那天在办公室，秦无忌拿了传真给虞子佩看，神情认真地说：“这香港人是不是喜欢你啊？一点意见都没有？！”

    虞子佩简直被他气乐——以己度人！以为香港人跟他一样，因为对她有“偏爱”就让他们的四百万打水漂，他们还真不是这种情种。他们是真觉得好！

    虞子佩好像有点不信，不过他有他的原则，从始至终未对香港人说过他在车里对自己说过的话。或者从骨子里讲，他看不起他们，也看不起这种电影。

    傍晚快下班的时候，秦无忌拿了个别人送的简易掌上电脑摆弄。

    “我们有四颗星。”他说。

    “什么意思？”

    “看看我们能不能合得来。”

    “最多有几颗？”

    “五颗，不过很少见。”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如他，竟然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真令虞子佩诧异，或者他经常和女孩子们玩这种笨拙的小花招，一种调情的表示，象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干的。虞子佩掩饰着自己的惊讶，很认真地翻译着显示屏上的英语，装着上了他的圈套。

    “你们会是很好的合作者，很默契的朋友。”

    虞子佩不敢看他，她怕他在自己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而脸红，实际上我已经替他脸红了。

    也许就是那天，虞子佩替他脸红，而且被感动了。

    “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

    想起秦无忌，虞子佩就会想起艾吕雅的这句诗来。

    在天气热起来之前，蓝欣华从法国回来了。

    蓝欣华原来不叫蓝欣华，她叫蓝一剑，欣华是她自己起的名字。

    欣华是个水样的女孩，说她是水，不是一个形容，而是她的确是水。她从日本回来的时候低头顺脑，眉清目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从法国回来则大变活人，浑身晒得黝黑泛光，眼线画得又粗又翘，举手投足妖冶妩媚，穿得就更不必说在法国也算前卫。真不敢想她去了非洲回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自认为应该嫁给一个酋长在赤道附近生活。

    按阿希的说法，欣华命主水，她的生命被水充盈着，毫无定力，总是随波逐流而去，所以也就注定一生漂泊无定。

    欣华知道以后，决定给自己的命里加点定力，便向阿希请教。阿希说这个忙帮不上，她认为凡事都该顺其自然。欣华便从爱眉那借了很多书看。

    阿希借了她书，听之任之。

    欣华研究了好一阵子，决定改名叫蓝欣华，取意高高的山丘，来震住她生命中的水。她认真地向大家宣布，希望以后大家都叫她“蓝欣华”，叫得越多，就越有作用。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有的嫌名字难听，有的叫了也是为了逗她开心。她自己拿定了主意要去改护照，询问了几次知道麻烦重重。慢慢地，新鲜劲过了，大家重又叫她蓝一剑。她自己坚持了一阵子，由于水的本性，也就作罢了。

    但是虞子佩一直叫她欣华，希望以此帮助她。

    当然，肯定收效甚微。

    当年欣华跟日本人离婚，打定主意要去法国，原因只有一个——她爱法国。法国肯定有很多可爱之处，至于欣华为什么爱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她离了婚，把小儿子扔给在新加坡的母亲，就直奔法国而去，一年半以后和一个叫艾伦·泰勒普的法国男人结了婚。

    那年初夏她从法国回来的时候还没跟老帅哥艾伦结婚。关于蓝欣华的故事，基本上要靠阿希来回忆，欣华自己都忘记了。

    虞子佩初次见到欣华是一年前，她刚从日本回来，对日本深恶痛绝，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去了那种地方，还嫁了个日本人。阿希提醒她当年如何对日本赞不绝口，风景多么雅致，生活多么精致，男人多么有情致，蓝欣华惊讶地看着阿希断然地说：“不可能。”

    看阿希被气得没法儿，蓝欣华挥了挥手，没所谓地表示：“也可能，我忘了。反正现在我一天也受不了那儿。”

    以虞子佩这个从小记日记，保留每一个纸片的人来说，蓝欣华就算是没有活过。虞子佩如此执著于记录自己的行为和感受，主要是感受，那些日记基本不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她希望借此能够从中发现一些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观察别人当然也是一种途径，但是这比观察自己要难得过，需要洞察力，也需要对他人的兴趣（像阿希）。作为一个不善交际的人她选择了观察自己。她希望能够发现自己在事情来临时的反应，对一个人的直觉是否准确，什么引起她真正的愤怒，什么是她最念念不忘的，她前后矛盾的行为来源于什么，等等。

    欣华从来不为这个费心，她只生活在当下，生活在此时，对彼时的一切，无论是行为还是想法她既不感兴趣，也不负责任。阿希和她是大学同学，眼见她如何五迷三道，磕磕绊绊地度过了青春时光，直到三十岁，依然故我，毫无长进。阿希每提起她以前的事都连连叹气，说她是个神人，而欣华则总是没事人似地在边上笑嘻嘻插嘴：“真的，有这种事？不可能吧！”

    欣华两次在法国被偷了钱包，都是巴黎街头和公园里和她搭讪的漂亮小伙子干的。想想吧，在如诗如画的卢森堡公园，无数法国电影谈情说爱的场面都是在那里拍摄的，阳光透过栗树浓密的枝叶斑斑驳驳地洒在石板路上，黑头发的法国小伙子遇到一个妩媚的东方女子，他们互相问候，轻声交谈，四目相对，情波荡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唯一的问题是，法国小伙子拿走了中国姑娘的钱包。

    欣华是无畏的，因为她没有记忆。在人不知道的时候，忍受是容易的，但人一旦知道自己将遭遇到什么，她就会心怀恐惧。这就是年纪越大的人越缺乏勇气的原因。

    叔本华谈论人世的痛苦时说：“人所具有的思考、记忆、预见的能力，是凝聚和贮藏他的欢悦和悲哀的机器。而动物没有这种能力；它无论何时处于痛苦之中，都好像是第一次经验这种痛苦。动物毫无概括此类感情的能力。因此它们漠然无虑，宁静沉着的性情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蓝欣华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欣华的性情如此可爱，虞子佩几乎马上就喜欢她了，她去了法国以后便常常向阿希打听她的近况，她这次回来，虞子佩伙同阿希免不了和她吃饭聊天，参加些艺术活动。欣华总得来说对艺术一窍不通，不反感，也不感兴趣。但阿希认定她艺术感觉敏锐，非拉着她看话剧，看画展，买VCD ，她也不拒绝，姑且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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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季风

    那几天阿希做了一个项目，赚了不少。她的性格就是有钱大家花。于是几乎天天约虞子佩和欣华出去玩。虞子佩常常玩到很晚才回家，才进了屋，电话就响了，她料定是秦无忌，果然。

    “喂，回来了。”

    “嗯。你打过电话？”

    “打过，你舍友接的，说你出去玩了。”

    “对，出去吃饭了。”

    “不跟我吃了？”他声音里有点委屈，前几天他打电话来叫虞子佩吃饭，虞子佩表示说：“咱们这饭是不是吃得也太勤了点？”

    “总跟你吃也不太好吧。”对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有话直说。

    “倒也是。”

    “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等你回来，给你打电话。”

    “何至于？”

    “是有点过火，不过是实情。”

    虞子佩可不打算鼓励他，没吭声。

    “你肯定不想再出来吃点什么吧？”

    “现在？”

    “算了，你该睡觉了。”

    “哪就睡了，起码要到二三点。”

    “干什么？”

    “嗯，愣神，看书。”

    “看书。你喜欢看些什么书？说说看，我对你知道得太少了。”

    “现在嘛，我手边放的是本邓肯写的《我的生活》，上大学时候读的书，前两天又拿出来翻，有几段当时还用铅笔划了道呢。”

    “是什么？念给我听听。”

    “真的要听？”

    “嗯。”

    “好吧。”虞子佩打开书，在桌边坐下，翻开几页，在灯下念给他听。

    “‘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没有音乐伴奏，我给观众表演舞蹈。舞蹈结束的时候，有人突然从观众席里高呼：这是死神与少女！从此以后，这个舞蹈一直就叫做《死神与少女》了。这可不是我的本意。我不过是竭尽自己的努力去表现我当时初步认识到的，一切貌似欢乐的现象之中都暗藏着的悲剧而已。那个舞蹈，按我的意思应该叫作《生命与少女》才对。以后，我一直用舞蹈表现我向生活本身，即观众称之为死的东西所进行的搏斗，表现我从生活中夺取到的短暂的欢娱。’”

    念完了，他在那边叹了口气，像是咕哝了一句“孩子”，两个人都不想再说什么了。

    早晨十点，是星期天，虞子佩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抓起电话。

    “是我，一起喝杯咖啡吗？”

    “几点了？”

    “我在你楼下，刚送我儿子去学画画，我们有两个小时可以喝点东西。”

    “才九点！我四点钟才睡！我什么也不想喝。”

    他在电话里笑了：“好，睡吧。”

    虞子佩挂了电话，昏然睡去。

    虞子佩觉得自己能够睡着这一点说明在那一天她并没有坠入情网。要找出那个感情的分水岭，分界线，看来还并非易事。通常来讲，她这个人处事冷静，头脑清楚，即使是胡闹也需征得自己的同意。只要理智尚存，她就无所畏惧。在她和秦无忌的关系里，致命的错误是她过高估计了自己的世故和老练。

    爱情之于他是经常的爱好，一切都自然而然，并无损害，如同儿时种过牛痘的人，因为有了免疫力便拿着爱情随便挥舞，怎么舞都是好看。而虞子佩则站在边上干看，深知任何爱情都足以置她于死地，所以迟迟不肯加入这个游戏。

    那年她二十八岁过半，和不少男人上过床，但对人说爱只在十七岁的时候有过一次。

    她等待着置她于死地的爱情。

    过“泼水节”的时候，阿希打电话来叫她和欣华一起去看斯蒂文的戏。看斯蒂文的戏那两年没现在这么热门，不过是艺术青年们爱干的事。

    斯蒂文对他的排练场视为禁地，不许任何闲杂人等进入，但对阿希和阿希的朋友是个例外。阿希是最早注意到斯蒂文的记者，在斯蒂文初出茅庐时就为他写过长篇报导。但每次在排练场的联排都邀请阿希去并不是因为这个。

    阿希的身体是一台戏剧检验器。

    联排长达二小时四十分钟，中间没有休息，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

    演员走了以后，斯蒂文摘了他的黑框近视眼镜走到阿希身边坐下，递给她一个香蕉，又招呼大家。

    “吃水果吧，我们的规定是谁迟到谁买水果，看迟到的人还真不少，吃不完都快坏了。”

    斯蒂文先拿个香蕉吃起来，大家也都跟着。

    斯蒂文一边吃一边等着阿希开口。

    阿希终于开了口：“那个短头发女演员是谁？我眼睛停在她身上就转移不了——太难受了。越难受就越想看！”

    “是个新演员，你别管那个，戏怎么样？”斯蒂文显然知道什么该听她的，什么不该。

    “第三幕中间的时候有点恍惚。”

    “没头疼？”

    “我今天状态不是太好。”

    “怎么？”

    “没有，头不疼，但是后面，中部后面有点精力集中不了。”

    “从哪一段戏开始的？”

    “从那个女孩上场，不，从有段音乐后面大概半个小时的地方。”

    ……

    问到这儿就可以了，阿希从来不说具体的。戏的哪一部分不对头，阿希马上就会有生理反应，不舒服，精神涣散，严重的会头疼欲裂。她们俩在泰艺小剧场看过一出蹩脚的荒诞戏，票是朋友送的，她们坐在正中间。在虞子佩如坐针毡的一个半小时里，亲眼看见阿希在她旁边用矿泉水吃了两次止疼药。那以后，她们相约永远封杀这个导演。

    那天虞子佩、欣华和阿希看完斯蒂文的戏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一直在讨论到底是人身上的什么东西会引起我们的好恶。阿希和虞子佩讨厌戏中那个短头发的女演员，而欣华则对一个看起来很可爱的男演员一百个看不顺眼。她们断定那个并不认识的女演员是个是非精，而欣华则指责那个男演员不诚实。她们为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费了不少口舌，直到完全天黑才各自回家。

    回到家虞子佩先去舍友那边报到，正好以前电视台一位大姐过节回来看她来了，一进门就遭到她一通抢白。

    “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能总是这么没谱！想起一出是一出！在大学同一个宿舍你小可以，外面做事别人可不把你当小孩，不守信用别人怎么能相信你？不相信你你还做什么事？”

    “这是哪跟哪啊？”虞子佩莫名其妙。

    “你跟人家约好了为什么还出去？”

    “谁啊？我跟谁约好了？”

    “一个姓‘秦‘的！就这么一会儿我接了他三个电话！说你们约了晚上谈剧本，可他找不找你！”

    “秦无忌？”

    “看，完全忘到脑后去了！还不快给人家回电话！”

    虞子佩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说，跑回自己的住处。

    可恶的秦无忌，编这种谎话！想不出更高明的吗？害她有口难辩，遭一顿训斥。又出什么事了？他昨天打了电话，说过节家里的事会很多，这几天就不给自己打电话了。其实他没必要交待，他们的关系到不了那一步，也许他打定了主意要这样对待自己。

    “喂，我是虞子佩。你找我吗？”

    “嗯，你回来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不对劲，虞子佩打消了和他贫嘴的念头。

    “我去看戏了，你怎么了？”

    “我一整天都在想你。”

    虞子佩沉默以对。

    “出来好吗？我想看看你。”

    “你在哪？”

    晚上十点的时候，秦无忌的车开到了楼下。

    他看起来温柔而忧伤，是虞子佩钟爱的神情。

    “你怎么了？”

    “其实看看你我就可以回去了。”

    “找个地方坐会儿吧。”

    他点点头，发动汽车。

    “我从来没对你说过我自己的事吧？”他一边开车一边说，并不看我。

    “没有。”

    “我想跟你说说。”

    “嗯。”

    “我总是会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

    他看起来紧张而沮丧，虞子佩等着他往下说，他好像不知道如何开始。

    “一会儿吧。”

    他自己的事情是跟女人有关的，大家都知道他有老婆，孩子，也知道他不和他们住在一起，他有另外的生活，另外的情人，总之，麻烦多多。

    俩人在附近的酒店咖啡厅坐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安静了许多。

    “带儿子去哪玩了？”虞子佩想该谈谈轻松的话题。

    “去钓鱼。”

    “收获怎么样？”

    “不怎么样。想着你心不在焉，鱼咬钩都不知道。”

    “是在鱼塘里钓吗？”

    “对。”

    “那就下网捞吧。”

    “不是那种小鱼塘，很大。下次我们一起去。”

    “好。”

    他在对面笑了笑，很疲倦的样子：“你总是能让我安静。”

    他对我虞子佩起他的父母，他小时候他们之间的冲突。他父亲是知名的艺术工作者，曾是泰南社的总编，而他从小就是个叛逆，他们的冲突持续了很多年，直到后来才发现他们都以对方为骄傲。

    “我父亲曾经对我母亲说，这孩子别的我都不担心，只恐怕会在‘女人’方面有诸多麻烦……”

    “他说对了？”

    “是，当时我可不理解，我才二十几岁，刚开始谈恋爱。”

    “他目光敏锐，看到了你还没觉察的东西。”

    “是。”

    他沉默了片刻，虞子佩想他认为自己永远成不了他父亲那样的人了，他在心底为此感到难过。

    “我想让大家都高兴，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是不是出于好心，办的总是错事。”他没头没脑地这么说，“等我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解决完了，你早就结婚生孩子了。”

    虞子佩能说什么呢？

    “我会去英国呆一个月，跟我去吗？”

    虞子佩摇摇头。

    “想想，还有时间，想去了就告诉我。”

    虞子佩笑了笑。

    到底他为什么事沮丧，被什么事纠缠，他最终什么也没说，虞子佩什么也没问。现在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年时间里，她从没问过他任何问题。有几次，他试图说起，她想他甚至希望自己问上一句好继续这个话题，但是她终于还是问不出口，他说到哪虞子佩听到哪，是出于尊严吧。虞子佩不问，就是说她和他身边其他的女人没有关系。

    他像往常一样送虞子佩回家。

    “对不起，太晚了。”

    “哪里，我经常这个时间出门呢。”

    “别那样。”

    “‘别那样。’”虞子佩学他，“这话是我姐爱说的。”

    “我比你大二十岁，你以为我没想过这个？”

    “有意思，就是说你已经谈恋爱了，我还在羊水里闭着眼睛呢！”

    “说的真残酷。”

    “得了，没那么可怕！”

    他没搭茬，忽然伸长手臂握住了虞子佩的手，虞子佩抽了一下，没有抽出来，于是没有动，他也没有再出声，就这么一路开到了虞子佩住的楼下。

    秦无忌刹住车，才松开虞子佩的手挂了档。

    那天晚上虞子佩回家以后，很想打个电话给他，因为刚才长城车里的气氛着实异样，她想她该开几句玩笑把那暧昧的气息消解掉。但他的电话一直占线。虞子佩知道那是他的麻烦在占线。

    有过一天晚上，虞子佩打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里语气生硬，非常的不耐烦，说了一句以后才发现是虞子佩，——他把她当成另一个女人了。虞子佩当时暗下决心，永远不让他对自己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如果拒绝他的爱情能够达到这个目的，那么就拒绝他。

    莫仁成为作家以后一直向虞子佩索要当年他以情书轰炸的方式寄给她的情书，虞子佩一开始很自然地答应了，但因为需要翻箱倒柜，还要把它们和其他人的情书分拣出来，实在麻烦得懒得去管。这些是她准备老了以后再干的事。可他三番五次地提起此事，如此急切虞子佩倒有点怀疑起来——何至于此？

    “还给我吧，我都不敢出名了。”终于有一次他说了实话。

    “活该，谁让你当时寄给我的？让我难堪了好长时间。”

    “我错了，这个错误的历史就让我们一笔抹掉吧。”

    “那你敢不敢在你的书里写我？”

    “不敢。”

    “你答应永远不写！”

    “我答应。”

    他答应得这么痛快，绝对有问题！并不是说他存心骗你，可是双鱼座的人从来都是主意一会儿一变，什么时候说的都是真心话。虞子佩知道他还答应过其他女孩不把他们的爱情当成小说素材，并且当场把写好的部分从电脑里删掉了。但是，结果呢，他的电脑里另有备份！

    狡猾的双鱼！

    “我考虑考虑。”虞子佩答复他说。

    “可你以前都答应了！”

    “我改主意了！你不是也常常改主意嘛！”

    “好吧。这只是一个小要求。如果你对我有什么要求，我肯定是会尽力满足你的。”他最后来了个感情要挟。

    他索要情书这件事真是让虞子佩百思不得其解，他总不至于真的以为我有可能公布他的情书吧？

    他要是真这么以为，自己还真就不给他了！

    事情到这儿还不算了结。

    几个月以后在一本杂志的联谊会上碰上他，因为现场正组织来宾进行拔河比赛，他们只得坐到了一边聊天。

    “我希望我的书让别人得到安慰，得到帮助。我是认真的。”

    “当然。”

    “当然我也因此得到好处，但最本质的目的是追求真理，其他不过是附带的好处。而且也不一定有好处，也许我会为了写作毁了我的生活。”

    “你是这么干的。”

    “有时候我想，应该把咱们俩的故事好好写出来。你想想，有多少天真的年轻人遇到与咱们一样的苦恼而得不到帮助，我们有责任……”

    “想都别想！”虞子佩粗暴地打断他，警惕地说。

    “这只是我的一种想法，我正在考虑。”他用玩笑的调子总结说，然后开始就一个熟人的女朋友大加讽刺，一直到各自回家也没再提这码事。

    “他不是认真的吧？”虞子佩到屋后喝下了一杯水，坐下来又想起了这事儿。他肯定是认真的！这个狡猾的双鱼座，弄不好，他已经开始写了，甚至已经快写完了，他干得出来，好像漫不经心地说起，其实心里早就打好了小算盘。看，我比以前了解他了。

    虞子佩毫不迟疑地抓起电话打给他：“你要写我，咱们就绝交！”

    “我暂时还不会写到你，我要写的东西还很多。我会考虑你的话的。不过，”他以作家的傲慢态度补充说，“如果我决定了，什么也拦不住我。”

    “当然，我相信你干得出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跟你不一样，我的想法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等你准备写的时候，别忘了我的话就行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慎重考虑的。”他答应说。

    这个电话就这么结束了，因为气氛有点严肃，不便于畅所欲言。后来他们又谈到过这个问题，他总结说：“你不要在意是写你好，还是不好，你要注意我写得是否真实。”

    “向一个B 型血双鱼座的人要求真实，那可真是痴心妄想！”

    他也有点拿不准了：“至少我努力。”

    “我不想把自己的形象建立在别人的努力上。”

    “别人并不知道你是谁，你只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

    “你还要说我会因此不朽吧！实话告诉你，我讨厌被别人描述！无论是好，还是坏，都一样。你在抢我的东西明白吗？我的描述是属于我自己的！那些不善表达的人可能不在乎，因为他们缺少这个本领，他们也许还巴不得被你描述呢！但是我不—愿—意。”

    “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沉吟着，有点犹豫。为了彻底断了他的念头，虞子佩继续威胁他。

    “你要是敢写我，作为报复——我会把你留在我这儿的情书在网上发表。”

    “那只会让更多的姑娘发现我感情真挚，她们会更喜欢我。”

    “我肯定会捡其中文笔最差，感情最夸张，最愚蠢可笑的发表。”

    “她们不会相信的，她们会认为你是为了出名而耍的花招，也许倒会败坏你的名誉。”

    “那我们就试试看吧。”

    “我有名，有名就说明说话的机会更多，她们就更容易相信我。”

    “同样的事情，有名的人会比没名的人受到的伤害更大，因为影响肯定更广。你仔细想想咱们俩谁更有名？”

    “可你也仔细想想咱俩谁更重视名誉，我可是以破罐破摔闻名的。”

    “不过就算破你也总希望是自己摔的吧，别人来摔你想想那滋味……”

    “我的人生就是用来接受打击的，你作过这种人生准备吗？没出手我就已经先胜了一招。”

    ……

    在斗嘴方面虞子佩一直不如他有才能，等他讲到这件事如何彻底毁了她的人生，给她带来各种各样的不幸以后，她再也听不下去了。

    “好吧，我们的互相伤害到此打住吧。我们肯定都有这方面的才能，不说我也知道。”

    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谈到过这件事，他们都避免谈起。

    半年以后，莫仁的新小说出版了，他们的故事暂时还没有列入他的写作计划，或者说他暂时让它搁置了。他抱怨说其实他已经写了两万字，闹不好他要情书就是为了写书。但是虞子佩知道，终究有一天他会写它，自己不可能阻止一个为表达而生的人只感受而不去表达，毕竟他可以要求作家的权力，这甚至是他的义务呢。

    让一个人放弃他的权力和义务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在道德上也说不通。最终，虞子佩想到一个主意，就是把她和莫仁的讨论如实地记录下来。她的“如实”当然也仅仅是一种努力，这种努力的成果一直是值得怀疑的。

    这件事情其实并不简单，它跟人生的意义，写作的目的，真实的标准，主观和客观，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这些基本问题都有关系。当然，所有的问题归结到最后都是这些基本问题。

    虞子佩知道很多人是因为成为小说中的人物而不朽的，于连·索黑尔，被称为“茶花女”的玛丽·迪普莱希，甚至吸血鬼德库拉伯爵。他们都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但这不重要了，他们因为成为别人构想的另一个人而不朽。

    伊利耶·普鲁斯特书中美丽小城的城主贡布雷的原型，1971年起竟改了名字叫作伊利耶·贡布雷，这就是描述的力量，伊利耶所在的只是个不为人知的小城，而伊利耶·贡布雷，这个文学的产物却名留青史。要被记住，一个人的记忆必须成为公众的记忆。

    曾经有一个黄昏，虞子佩在巴黎蒙马特尔公墓寻找茶花女的墓地。密密匝匝竖立的墓碑中，她的墓并不难找到，守墓人画出路径，旅游指南上有标识，墓碑前甚至有鲜花，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她被一个叫作小仲马的人描述过。这就是描述的力量，虞子佩深知这种力量。——她失去了自己的真实面貌，却获得了不朽。

    关键是没有人关心她是否愿意这样。

    一群跳舞的女孩子拿着莫仁的书互相对照，哪一句写的是我，哪一句写的是你，徐晨认为她美丽吗？或者他曾经差点爱上她……她们都以此为荣。

    莫仁说：“我应该多写点，没有写到的人还很伤心呢。”

    “你就是那种比照片还好看的人，你就是那种睡着了也好看的人，你就是那种能让我笑出声的人，你就是那种不要音乐也可以在北京脏的灯影里跳舞的人……”

    我相信很多人私下里都希望能够被人如此赞美。

    当然也很有这样的可能，他的描述使你无地自容，因被莫仁写进书里而跟他绝交的人有那么几个，心存积怨的人就更多，比如那个被他叫作“琦敏”的姑娘，在关于她的小说出版以后从他们的朋友圈子里消失了好一阵子。

    莫仁有过一个年轻女友叫利丽，偶然在酒吧里遇到莫仁书中描写是女神的“贾琪”，利丽年轻气盛，看到“贾琪”很不服气，凑到莫仁耳边说：“这就是比照片还好看的人？这就是那种睡着了也好看的人？这就是那种不要音乐也可以跳舞的人…？她要是女神，我就是女神的灵魂！”

    莫仁被利丽说得哈哈大笑。

    五月最好的日子，虞子佩被关在曼谷远郊的一家饭店里写电视剧，直写得她晕头胀脑，整日恶心。

    秦无忌常打电话到饭店的房间慰问她，听她骂骂咧咧地抱怨这个傻瓜，那个傻瓜 ，他总是笑，她的一切倒霉事都成了他的笑料。虞子佩渐渐习惯等他的电话，需要他的声音，她只能说是被那个倒霉的电视剧逼的。

    秦无忌在电话里给虞子佩讲了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

    秦无忌小时候家住在画院的大院子里，前院住了当时一个著名的画家兰浩，秦无忌小时候非常淘气，常常爬到兰浩的后窗外玩。兰浩每次听到后窗有响动就会问：“是小无吗？”然后打开后窗让他进来。他可以在兰家东游西逛，只是不许进兰的书房。他因此觉的那书房十分神秘。兰浩说：“等你到了看书的年纪，我会给你准备的。”后来历史上著名的大游行时期来了，院子里的气氛变得很怪异恐怖，有一天兰浩把秦无忌领进家，走进原本不许他入内的书房，桌子上摆了很多书。兰浩说：“这些书你拿回去吧。”秦无忌说他当时觉得太多了，不愿意拿，便说要回家问问母亲。第二天，警察来了，兰浩被他们带走，门上贴了个大封条。没过几天传来消息，让家属去认领尸体，兰浩自杀了。秦无忌说在一个傍晚他再次爬到兰家的后窗，透过窗格看着堆在桌上的那些书出神，那些为他准备的书静静地趴在那里，等着被抱走，像一堆饥饿的婴儿。

    秦无忌说他十二岁开始抽烟，他用各种办法去弄烟，偷父亲的烟，省了早饭钱买烟，甚至抽过茶叶，有一次他正在他家大院附近的一条死胡同里伙同院子里的孩子抽烟，被他妈当场抓住，回家被父亲暴打一顿。他十七岁那年，和那时候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戴着大红花坐火车走了，去参加军队，准备与警察团伙斗争，父亲去车站送他，给了他一条宿巴烟。

    秦无忌说他在帕尧的时候得了重感冒，几乎死掉。连长看他实在不行了，开着团里的拖拉机咣当了八个小时把他送到县城。在县城医院的门口，要人扶着才能站起来的秦无忌遇到了他们学校的一个女生，他的初恋，他们站在医院门口聊了一个小时，他的病奇迹一般地好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爱情显示的力量，甚至能治好重感冒！

    还有许多故事，他的流氓无产者的叔叔，当师长的舅舅，虞子佩都忘记了。虞子佩觉得自己喜欢他的故事，也喜欢他对自己说话的方式。

    当然，她也讽刺自己，她在自己正在写的剧本里写了这样的台词。

    ——小女孩喜欢年纪大的人，是因为她们急着要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

    ——吸引女人最简单也是最好的方式是给她们讲你痛苦的过去。

    ——你既想当孩子，又想当爱人，如此而已。

    ——等等。

    中间虞子佩回过一次曼谷市区，她很想给秦无忌打电话，非常想，但是她没打，她拨了安农的电话，她已经有一阵子没见到他了。

    她想自己可能只是需要，需要放松，并不一定需要秦无忌。

    安农从她那儿走了以后，她打电话给制片主任说：“我不去宿八了，我要在家写。这样还给你们省了饭钱和住宿钱呢。”

    虞子佩不管他同不同意，反正自己是不去了！

    虞子佩私下以为，莫仁像歌德和里尔克一样，写作时把光辉的女性视为潜在的读者。像歌德一样，他勾引纯洁少女，让她们失去童贞，遭受痛苦，然后为她们唱一首优美的挽歌。

    看看浮士德是怎样对待甘丽卿的吧，引诱她，让她怀孕、迫使她杀母弑婴，被判绞刑，在监狱中发疯，死于她的疯狂。而最终，她才能作为永恒的女神引导男人迷途的灵魂进入天堂，这就是光辉女性的命运，这就是男性社会赋予我们的美感。

    除非我们有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与之抗衡，否则就得接受这种美感。

    多年前莫仁就向虞子佩说起，他总是在梦中见到一个女神，这个飘渺仙境中的女人从小到大一直伴随着他，有时候她生在一个气泡中，轻盈无比，带着她的气泡在天空和河流行走，在阳光下变幻五彩的光晕。他把她当成他的梦中情人，完美爱人，在现实中不懈地寻找，希望有一天奇迹出现，他便不枉此生。

    莫仁有自知之名，他知道他的书就是一种磁场，会吸引无数渴望爱情的姑娘上前辨认他，寻找他，或者仅仅因为好奇过来看上一眼，不管是哪一种，他便会有更多的可能找到更多的姑娘，而他完美的爱人肯定就藏在这更多的姑娘中。

    虞子佩对他说，他所有的书都可以用克尔廓·哥尔的一本书的名字概括——《勾引者手记》，他则委屈地回答：“你以为那容易吗？那也得找到好的被勾引者！”

    因为看了莫仁的书而爱上他的女孩都希望成为他的传奇，他也希望有这样的传奇。但就是这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成为传奇也并非易事。莫仁知道这个，他比年轻时颓废了很多，大概就是明白，他也许永远遇不到他梦想中的完美女性了，但他并不准备放弃，依旧以西西弗推石上山的勇气继续坚持下去，继续找下去。

    《曼谷的天空》已经定稿，香港人正在筹划合拍事宜，虞子佩没有什么公事要去见秦无忌了，她想不见也好。

    她接了别的活儿，非常忙碌，除了签合同拿钱几乎足不出户。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编剧，那两年她基本没有拒绝别人的可能，什么活儿都接，什么苛刻的条件都答应。到现在落下了恶果，就是喜欢拒绝别人，而且总是提出苛刻的条件。特别是对那些年轻导演，毫无同情心，决不手软。不折磨年轻人，年轻人怎么能够成长？

    一个性情严肃的人，像她，要完成那些一次又一次没头没脑的讨论，交涉，谈判，扯皮，讨价还价，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每有人称赞她善于和人打交道，她都懒得申辩。谁也不知道，她在进门之前，在她对人笑脸相迎，伶牙俐齿之前，她都要对自己说：“一、二、三，演出开始了。”谁让她答应了自己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呢？

    她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势利小人，最无耻下流的，自以为是的，看来冷酷傲慢却心底纯正的，什么样的都有。她实在不谙此道。

    初夏有许多晴朗美丽的日子，秦无忌在办公室里坐不住，下午打电话过来，问她想不想去钓鱼。她说好啊。她虽然不承认，但很想看见他。

    他开车接上虞子佩，说要回家去拿鱼食。开到大皇宫附近的一片住宅区，他停了车对虞子佩说：“我上去拿鱼食，你可以在车里等我，也可以上去看看，要是你觉得不恰当就在这儿等我，我一会儿就下来。”

    虞子佩心想何至于这么谨慎，自然跟他上去。

    房子不大，是个单身汉的家。她在客厅里站着，四处打量，他在冰箱边倒腾着他的鱼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来到了虞子佩身后，悄无声息地抱住了她。

    房间的灯很亮，非常刺眼，但是在她的记忆里却又是一片黑暗，她想自己肯定是闭上了眼睛。她发现自己靠在他怀里，自然而然，毫不陌生，她的嘴唇碰到了他的脖子，额头顶在他的腮边，她感到他的温度，黑暗中他的气息和欲望都如此接近，虞子佩心想自己一直拖延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但是，他非常小心地放开了她。

    后来他们确实去钓了鱼，收获不小，有鲤鱼有鲫鱼，拿回家交给合租的外贸女生吃了好几天。

    虞子佩得说她自己昏了头，车开出去很久，她还在愣神。

    她当然可以，有自己和他在一起的一半好感就已经有足够的理由上床了。她也听见了他的欲望在自己的耳边喘息，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中柔软而顺从地弯曲，但是他居然放开了自己。不可思议！那段时间虞子佩开始怀疑自己作为女人的魅力了。

    去钓鱼的路上，秦无忌把车停在一家书店门口，让她在车里等一会儿，自己进了书店。

    十分钟以后，他拿了两本书出来了，交在虞子佩手里——是他的小说《公园》和《悲伤的时代》。

    “只有这两本，其他的以后送你。”

    “不签名吗？”

    他想了想，拿了笔却不知道该怎么写，虞子佩在旁边笑。

    “笑我！不写了。”

    “写吧，以后我拿出这两本书会想起你。”

    他知道虞子佩说得对，那肯定是他们最后的结局，便重新拿起笔，一笔一划地写：“送给子佩——无忌。”

    书交到虞子佩手里的时候，他的手放在上面不肯离开。

    “如果我们的观点不同，你还会喜欢我吗？”他问。

    这话过于孩子气了，虞子佩反而不能拿他取笑。

    “我喜欢你又不是因为我们的观点一致。”

    这是实话，虞子佩甚至没有看过他的书，也不知道他到底持的是什么观点，那是她第一次承认自己是喜欢他的。

    “我想你会喜欢《悲伤的时代》，不一定喜欢《公园》。”

    他开着车自言自语，独自猜度，自信全无。

    虞子佩觉得自己被关于秦无忌的念头纠缠。

    她有点弄不清自己的感受，看不到他的时候，一切都很有把握，很明白自己应该怎么想怎么做。可是面对他的时候竟然难以自制，竟然会心跳脸红。这些描述听起来都可笑，像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哪有一点情场老手的作为。丢人！就这么败下阵来了？事情是很明摆着的，秦无忌简直可以说就是麻烦的同义词。比她大将近二十岁，有个不肯离婚的老婆，一个爱吃醋的情人，一个尽人皆知的坏名声，跟他发生任何瓜葛都是不被允许的。

    虞子佩想了各种话来讽刺自己。

    例如：要赢得这种女孩爱情的惟一办法就是不跟她们上床。

    再例如：让你们这种自以为是的女孩刮目相看的办法就是你以为他会这么做他却偏不这么做。

    再再例如：你不过是逢场作戏的把戏玩多了，想搞点古典爱情了。

    但是无济于事。

    想起以前的事，他或许骨子里是个纯真的人，四年前，虞子佩记得有一次看见他坐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耐心地等着那个上课的女生下课。她这么想的时候，发觉自己竟对他充满了怜惜。这种称为怜惜的情感对她而言是可怕的，说明他进入了自己心中柔软的部分。

    无论他出于何种理由这样做，他已经跟所有的其他人不同了。

    逃开吧，如果还来得及。

    安农打电话来的时候，虞子佩正在房间里发呆。她又有一阵子没给他打过电话了，他一直遵循他们的默契不主动给我打电话，但时间长了，他决定看看有什么不妥。

    虞子佩跟他说没什么事，就是最近太忙了。他等着虞子佩开口，虞子佩便说，你一个人吗？他说是，老婆出国了。好吧，就去你那儿。

    虞子佩已经不愿意别人再到我这儿来，而且她怕陈天会打电话。

    和安农上床的时候，才发觉自己对秦无忌的欲望竟是如此强烈，不只是情感的欲望，而是确切无疑的身体的欲望，她被这欲望惊得目瞪口呆，惊惶失措。她尽了努力让自己专注于所干的事，甚至表现得更加疯狂，但是她知道自己身体里蕴藏的欲望与安农无关，她皮肤上浸出的汗水也与安农无关，他那年轻的身体，漂亮的线条已经失去了全部魅力，虞子佩大叫着要他把灯关掉，这不是她的习惯。

    她感到羞耻。

    深夜她精疲力尽，沮丧万分地回到家。

    于是在灯下读秦无忌的《悲伤的时代》。

    那书像吹一支幽远绵长的笛子，不急不燥，娓娓道来，平实自然，体贴入微，细是细到了极处，像是什么也没说，却已经说了很多。句子里看不见他惯常的调笑腔调，非常善意，心细如丝，我在字里行间慢慢地辨识他，读懂他，那个画面里面的秦无忌。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对年轻的情人，他们是如此相亲相爱，和谐美满的一对，简直就是上天为让人识别幸福的模样而精心制造的标板。但是有一天，他们忽然在花园里双双自尽了。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在他们的爱情里没有任何世俗的和自然的阻碍，他们已经订了婚，双方的家庭都满怀欣喜地等待着他们的成亲。但是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话就那么简单地死了。镇上那些爱嚼舌头的人开始猜测两个年轻人一定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女方的家长为了证明女儿的清白，请了人来验尸，发现那死去的女孩子还是处女。唯一的解释是――他们的爱情太过美丽，生命里容不下如此纯洁美好的东西，保持它原封不动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及时毁灭。

    这就是秦无忌在自己书里描述的，如果已经没有外部力量及时毁灭爱情以保证它长久如新，那就自我毁灭吧。

    如果毁灭注定要来，就让他毁灭吧。

    虞子佩在饭馆吃饭的时候有个习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从不吃刚上的菜，从来不会和大家一起把筷子伸向刚端上来的鱼或肉，任何东西。她说是教养，他们非说是怪癖。无论是什么，这说明了她对待事物的态度——她总是有所保留。

    这个习惯尽管奇怪，却没有像另一个习惯那样给她带来麻烦，那就是接到别人礼物或者接受别人好意的时候，她和别人的表达方式不同。她不欢呼，不赞叹，除了礼貌的道谢没有更多的表示。

    在她不满二十岁的时候，有一次莫仁为了看到她欣喜若狂的样子，在外面不知从哪买来了一束蓝色玫瑰。那年月，全城没几家花店能买到这种货色，买花的事在电视台可算是闻所未闻。但这本可引起轰动的浪漫行为并没得到预期的反应，虞子佩以出奇的平静地接受了鲜花，没有欢呼，没有感动，也没有拥抱他。莫仁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在他们分手时还特意提起，以证明她的冷漠无情。她并不是不欣喜若狂，但她羞于表达，她认为因为收到别人的礼物就欣喜若狂有失体面，当众表现出来就更不可取，所以通常越是欣喜便越是冷淡。后来她才知道别人都不这么想，她对别人礼物的回报必须是欣喜若狂，于是便模仿着别人，模仿着电影的女人开始大声尖叫：“真是太美了！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以后，没有人再抱怨。

    她知道许多人习惯夸大他们真实的爱意或好感，而她习惯于掩饰。

    所以，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克制”对她来说是最值得尊重的品质。

    克制是尊严和教养的表现，必须借助于人格的力量。那些下等人总是利用一切机会表达发泄他们的欲望，而软弱的人则总是屈从于欲望，他们都不懂得克制。

    在这么一个张扬个性的时代，更加没有人视克制为美德。

    对秦无忌的爱情她准备放弃反抗，不再挣扎，听之任之，因为他的克制，他便应该得到奖赏，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还有一个应该拣出来说的词是“不安”。

    不安感是她人生的支柱，一切事情的因由。为了消除这种不安，她拼尽了所有的力气。年轻时放纵的日子，寻根溯源也是来源于此。她寻找刺激和不同的状态，是因为她害怕自己的生命空空落落，惟恐错过了什么，惟恐那边有更好的景致，更可口的菜肴，更迷人的爱情，更纯粹的人生，于是便怎么也不肯停下脚步，匆匆扔了手边的一切向前急奔而去。后来她才知道，没有更好的东西了。这里没有，那里也没有。

    她什么都明白，但是她抵挡不了那种不安，不安把她变成一个傻瓜，出乖现丑，做尽蠢事。即使在幸福中她也是不安的，因为幸福终将改变。保持不变不是宇宙的规律，如果人已经感到幸福，那么它后面跟来的多半就是不幸。

    她在房间里等秦无忌的电话，每天傍晚，如果他没有按时打来她便坐立不安。她开始像一个初恋的小女生一样诚惶诚恐，患得患失，对此她又是气恼，又是无奈。

    但是这还仅仅是开始。

    他们经常见面，至少一星期二次，有时候他一天打来五、六个电话，为了接他的电话虞子佩整天不离开房间。他们一起吃饭，喝茶，互相注视，然后他绕最远的路送她回家。那段日子他坚持一只手开车，另一只手始终如一地握住她的手，从未松开。除了那次因鱼食而起的拥抱，他们再没有更多的亲昵。

    他曾试图解释他的态度：“对你不公平，我身后乱七八糟的事太多。”

    他提出的要求更高：“不要升温，也不要降温，不要远也不要近，就这样，好吗？”

    虞子佩说了“保持不变不是宇宙的规律”，他也一定懂得这一点，在开始的日子里他害怕冷却，后来的日子他则害怕她沸腾的温度毁灭他的生活。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暂时他们还一门心思地捏着手在滨河路上兜风。

    再说虞子佩的写作生涯。

    在被爱情袭击的日子里，她一直坚持把那个倒霉的电视剧写完，在胡思乱想，神智不清的时候曾经打过自己耳光，不是轻描淡写的，而是下手很重的，她对自己十分严厉。

    这个关于城市白领如何克服重重困难获得成功的冗长电视剧她写得十分痛苦。每一次起身后再重新坐下，都要下很大的决心才能开始遣词造句，安排那些无聊的场景。这是一种机械劳动，与她对这个世界的感受无关，也不表达她的任何观点，说的根本不是她想说的话，要写出三十万字这样的东西，实在是件痛苦的事。她只能在一些小地方细心雕琢，留下一点自己的痕迹，但那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在这庞大的，无聊的故事中无足轻重。

    这不是写作生涯，这只是卖苦力的生涯。

    虞子佩对自己说我不能一辈子干这个！

    香港人希望秦无忌来监制《曼谷的天空》，而秦无忌正准备闭门写作，想拒绝又碍于“天天摸鱼”的利益不便开口。虞子佩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告诉香港人按原计划自己拍摄，不必麻烦秦无忌，但这不是她应该说的话，随他们的便吧。他们今天一个传真，明天一个电话地纠缠着，她则与秦无忌同样纠缠不清。

    “你那个坏名声！”

    夜里十一点，秦无忌开了车到她去交剧本的剧组接她。

    “怎么？”

    “刚才还有人问我：秦总现在和哪个女孩在一起呢？”

    “你没回答说：”和我在一起。‘？“

    “这不可笑，我不想出这种名。”虞子佩说。

    “我知道。”

    他们两个都沉默了，各自想着心事，他的手依然拉着虞子佩的手。她忽然意识到和秦无忌在一起对她意味着什么——在她成为一个有口皆碑的编剧为人所知以前，她会因为这个出名。

    但她不愿意。

    “我们以后得注意。”

    送她到楼下的时候，他才说，仿佛作了什么决定。他去接虞子佩是为了看看她，送她回家则是关心她的安全。这些天他一直没有时间，工作很忙，或者从女人身边脱不开身，虞子佩猜是后者。

    “晚上不能给你打电话了。”

    “嗯。”

    “如果我没有那么多无法解决的背景，我们在一起如果后来相处不好，分手，我心里都会好受一点，但是现在……”

    他没必要说这些，没必要解释，打住吧。

    “我做事不是一个极端的人。”

    “明白。”虞子佩点头，努力笑笑。

    “给我时间。”

    虞子佩再次笑笑，手放在车门把手上，她该下车了。

    在她逃走之前，他抓住了虞子佩，嘴唇贴在她的脑门上，然后，仿佛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到她的嘴唇，轻轻碰了一下又害怕似地躲开了。

    虞子佩打开车门，飞快地跑进楼里。

    回到自己的房间，虞子佩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她索性拿了一本书，去卫生间，坐在马桶上读了起来。相比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秦无忌，虞子佩觉得书中的那个更符合自己的审美——温良平和，智慧豁达。但是，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呢？虞子佩一边读一边想。

    阿希那天神神秘秘地说，有个男的在追她。虞子佩和欣华都好奇到底是哪一位想跳火坑。阿希则坚持不肯吐露底细。虞子佩和欣华就开始了猜测。当她们把已经认识的所有未婚的男人全部猜了一遍，却发现阿希还是摇头。欣华打趣道，难道是已婚的家伙？阿希没点头，但也没摇头。她们两个像饿极了的老鼠一样对视了一眼，心想还真的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可阻拦。于是一致举杯，欢庆朋友能够很快脱离单身这个火坑。而她们俩，一个已经体验过婚姻了，觉得天底下男人都一个样，一个即使也对男人失望，但还是抱着一丝丝幻想，也许，会有幸运砸中自己吧。

    虞子佩有时候也会想，如果自己是秦无忌的第一个太太，他们会不会生活得挺好？但是，也许早就离了吧。有时候她又沮丧地想。

    什么是庸人自扰，这也许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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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溃

    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起了风，很大，在窗外“呼呼”地响，虞子佩在睡梦中听到了风声，第一个念头就是秦无忌他们今天的公司团建会不会受到干扰，不知为什么竟有点莫名其妙的高兴。四周除了风声一无所有，不知是怎么醒来的。凌晨四点半。

    陷入爱情的顾城说：“看天亮起来是件寂寞的事。”

    自己出了什么问题？

    或者她就是无法忍受他对自己的态度，太有礼貌，太认真，太有责任心了。因为出乎意料，就更加无所适从。如果他表现得更随随便便一点，像个到处留情的标准情圣，虞子佩觉得自己倒会安心。

    不是爱上他了吧？

    她翻了身，头埋在枕头里。

    那才叫可笑呢，总不至于是爱上他了吧？

    “绝对不行！”虞子佩喊出了声。

    好吧，你喜欢他，做做感情游戏吧，这个你拿手，他毕竟是个不错的对象，也算是棋逢对手。如果愿意，你可以跟他上床，没问题，但是，不要爱上他。这总做得到吧！好，就这么说定了，不许反悔！现在做个乖孩子，睡吧，你能睡着就说明你没有爱上他，没什么好怕吧！只是一个不错的对手罢了，爱上他就不好了，你知道……

    虞子佩劝了自己两个小时，楼下街道的人声渐强之后才终于睡着了。

    “你还是个幼女呢。”

    “我讨厌你拿我当孩子！”

    “我没有。”

    “你就是。”

    “我想和你在一起。”

    “为什么不？”

    “因为对你不公平。”

    “我不需要公平。”

    “这样对你不好。”

    “你用不着对我这么小心！”

    “你想想，我小心是因为看重你。”

    这是我和秦无忌第一次爱爱前的谈话。

    当然他是对的，等虞子佩起身走出门，回到家，被夏夜的风吹凉了发热的脑袋，她在想，也许自己会感谢他，也许不会？

    不只一次，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虞子佩听到他呼吸中传达出的欲望，那让她着迷的轻轻的叹息。她知道自己的渴望和自己的恐惧一般强烈，她害怕的就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在暗自盼望，盼望他是独断专行、蛮横霸道的，不给自己任何喘息的机会，让她的恐惧在渴望里窒息而死。她在这儿，就是说她愿意把自己交给他，她愿意服从他，她愿意是个傻瓜，不做任何实为明智的选择。他的克制，在最初的日子里曾令她着迷，而在那个夏夜却不再是美德，而是一种轻视。她掉转脸不再看他，觉得没有比这更为尴尬的时刻。

    那一刻像是静止了，她听得见房间里的钟表嘀哒在响，她不知道该如何收场，她没有经验，因为这种场面以前从未出现，她应该道歉还是继续生气，她该不该起身逃跑？

    “或者你不这么想。”

    在尴尬的沉默和静止之后，他这样说，叹了口气，起身把她抱进卧室。

    “我只是想对你好，我不知道别的方式。”虞子佩觉得自己是一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在他耳边轻轻说。

    但她又能够怎么办？——一个现代女子的悲哀。她不会绣荷包，不会纳鞋底，不会吟诗作赋，不会描画丹青，甚至不能对他海誓山盟托以终身，如果她想告诉他自己喜欢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和他上床。

    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和他上床当然是不对的，虞子佩知道，但她从来不屑于做对的事情。——在我年轻的时候，有勇气的时候。

    凌晨五点二十七分，虞子佩对自己说：认输吧。

    这个时候他一定还在熟睡，他的手指，他的枕头还留着你的体温，但他不知道你在想他——认输吧，不承认也没有用！你爱上了无忌哥，秦总，你爱上了这个不修边幅的情圣，这个诚恳的花花公子，这个有妇之夫，这个文坛前辈，这个早过了不惑就快知天命的中年男人！

    这是一个秘密！你永远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从那个五点二十七分开始，一切都改变了。

    从此以后你每天每日每小时每分钟的生活都变成了两个字——等待。等待他，等待他的电话，等待他那辆白色的长城车，等待他的召唤，等待他的爱抚，等待他的怜惜，等待他的空闲，等待他的好心情，等待他结束和别人的约会，等待他的爱情来让你安宁……

    他第一次在车里抽烟。

    根本不是出于虞子佩的敏感，那是秦无忌第一次在开车的时候抽烟，以前的几个月他都不曾在车里抽过烟，因为他没有手，他一只手要扶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始至终地握着虞子佩的手。

    现在，他在抽烟，他脸上写着两个字：烦恼。

    “我一直在想这事儿，简直成了负担，等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你会难受的。”

    这团阴云难道不是也笼罩在虞子佩心上，但是她至少希望他不要这么愁眉苦脸。她不能让他认为他们真的做错了，他们就该一直拉拉手，吃吃饭，打打电话，永远可进可退，这是孩子气，这是不可能的！

    “别愁眉苦脸的，这没什么。你不会以为我跟你上了床就非得嫁给你吧？”

    他看了虞子佩一眼，显然并不觉得虞子佩的话可笑。

    “也许有一天，我会强迫你嫁给我。”他这么说。

    虞子佩没说话，——‘也许’，‘有一天’，‘强迫’，句子造得不错，也很感人，不错的情话，不过他们都不会把它当真是不是？她没想过要嫁给他，对应付任何世俗的烦扰也没有准备，她只是想跟他呆在一起，呆在一起，给她时间让和他呆在一起！

    她看着窗外的车流，街道拥挤，芸芸众生都在赶着回到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安乐窝，如此忙乱而嘈杂，有几辆自行车几乎要倒在长城车的玻璃窗上，和她贴得如此之近！这车是他们的堡垒，遗世而独立的堡垒，只有在这儿他们是安全的，只有在这儿他们是不受干扰的，只有在这儿他们彼此相属。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告诉他自己爱他，这会让他轻松一点。

    虞子佩看了看他，缺少了调皮的神情，他脸上的线条松懈下来，是个随处可见的中年男子。

    确定秦无忌肯定没有时间见她的日子，虞子佩会约阿希出去喝茶。这种时候不多，多数情况她会在家里随时等待他的召唤。

    “我来一杯姜茶。”虞子佩对酒吧的男孩说。

    “晚上不要吃姜，早晨吃姜如同人参，晚上就有害了。有这种说法。”

    在这些问题上，她当然总是听阿希的，阿希要了治失眠的紫罗兰，而虞子佩要了治焦虑的熏衣草。

    阿希显得心神不定，来回来去搅着那蓝色的紫罗兰茶，或者是自己的错觉，是自己在心神不宁？虞子佩心想。

    “有什么事嘛？”虞子佩问她。

    “我在想要不要结婚。”

    “嗯。”如果虞子佩表现出了吃惊，那么就是说她并不是真的吃惊。但是这次她平淡地哼了一声。

    “你有一次说过你今年有婚运。”

    “对，所以如果我非不结婚，过了今年就不会结婚了。”

    “永远？”

    “十年之内。”

    “那么？”

    “其实结婚证明已经开了，但我在犹豫。”

    “和谁？”虞子佩再沉得住气也不禁要问了，地下工作搞得也太好了，上次她和欣华都没问出来，这次单独在一起，一定要问个水落石出。不过跟她自己相差无几了，哪象双子座啊。

    “一个画画的，你们都不认识。年纪比我大。其实，是个很有名的画家，我说了你就会知道，但我不想说。”

    “反正等你结了婚，你就非说不可了。”

    “问题就是我可能不结了。”

    “你决定了？”

    “基本上。”停了一会儿，她补充说，“婚姻对我不合适。”

    “得了吧，我看你就需要往家里弄进个丈夫，他会分散你很多注意力，强迫你注意很多具体的事情，你就不会想那么多事了。”

    “我相处不好。我连跟父母都处不好，想想吧！”

    “怎么可能？你对人哪有一点攻击性啊？”

    “没有攻击性，可是要求很高，所有的不满最后只会作用到我自己头上，我只会跟自己叫劲儿，他们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脾气多好啊，总比我柔和吧。”

    “我们俩的星空图刚好相反，你是那种看起来很强的人……”

    “我？看起来很强？”——如此的小身板和温顺的脸？

    “我说的是精神气质，只要不是太迟钝都能感觉到。”

    “是，我是很强。”虞子佩觉得自己该认了。

    “但这还是一个错觉。你的太阳在水瓶，但月亮在双鱼，海王星还在第一宫。双鱼是十二星座的最后一个，也是最弱，最消极的一个。”

    “什么意思？”

    “小事聪明，大事糊涂。”

    “有这事儿？”

    虞子佩不太想承认，阿希以毋庸置疑的表情挥了挥手，在这方面她极其主观，极端自信。

    “我刚好相反，我对外界的具体事物完全没有控制能力，但是心意坚定。在关键问题上你能屈从于情感，或者别人的意志，我永远不行，我比你难缠多了！”

    “大事清楚，小事糊涂？”

    “不是糊涂，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么咱俩谁更倒霉？”

    “我。”

    “都觉得自己最倒霉。”

    “当然不是，想想，只要你知道了该做什么，你总有办法做到。但我永远都知道该做什么，但永远都做不到，你说谁倒霉？”

    “你。”

    “就是！不结婚并不是替对方考虑，是为我自己考虑。”

    “你没有不安吗？有时候，希望有人在你旁边？”

    “两个人的时候我更加不安。”

    虞子佩觉得自己的问题不是阿希的问题。

    “他是个双鱼座，双子座最受不了双鱼座的自以为是，目光短浅，还有不顾事实的狡辩。”

    “说得好！不顾事实的狡辩！”虞子佩想起莫仁，拍案叫绝。

    “所以，我肯定不行的。”阿希下了结论。

    “你再想想。想想他的好处。”

    “好处，并不能改变本质的差异。”

    阿希终于没有结婚，虞子佩觉得凭着自己对绘画界的粗浅知识，她不说，自己根本无法猜到那个双鱼画家是谁。

    “这算是对抗命运吗？”过后虞子佩问她。

    “命运只是给了你这个机会，要不要它，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虞子佩和秦无忌坐在滨河路边的一处酒吧里，他们总是选择一些格调比较差，文化人不怎么爱去的地方见面，这种酒吧通常只有速溶咖啡，柠檬茶里的柠檬是皱皱巴巴的一小片，热巧克力的味道也很古怪，但是没办法。

    虞子佩一本正经地拿着张传真，在给他讲香港人关于《曼谷的天空》拍摄前的最后修改意见。他靠在对面的扶手椅里，悠闲地把腿翘得老高。

    “真怪，你看起来总是很安静，是因为你喜欢穿的这些衣服吗？”他忽然说。

    虞子佩瞥了他一眼，继续念传真。

    “知道嘛，你有好多小孩子的神态，看起来很小，也就十六岁，顶多十七。”他继续在对面打量。

    “你是作为监制这么说的，还是作为男友？”

    “作为男友。”他笑。

    “还要不要听？”

    “你总是这么小，老了怎么办？又老又小，样子太吓人了。”

    “放心吧，到那时候不让你看到就是。”

    “肯定看不到，等你老了，我已经死了。”

    “喂！”

    “好吧，你接着说。”

    他总是叫虞子佩“孩子”，从第一次见到她就叫她“孩子”，他说他对虞子佩有种偏爱，偏爱什么？他偏爱那些有着少女面庞的姑娘，清秀，安静，灵巧，永远不会成熟，不会长大，不会浓装艳抹，不会为人妻，为人母的少女。虞子佩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特殊，她只是众多的，他喜欢过的有着少女面庞的女人中的一个。这个她早就知道。

    她拿不准他会怎么想，喜欢还是不喜欢？在他们第一次爱爱的时候，他不能置信地抚开虞子佩脸上的头发看着她——“还是你吗？”

    后来，秦无忌有点不好意思地向虞子佩承认，他之所有不肯和她上床，还有一个不便言说的顾虑。

    “我已经老了，我怕我不能满足你，你会不再喜欢我。”

    他肯承认这个让虞子佩惊讶，这说明他不是那种认为男性权威不容侵犯的男人，足以使人理解他为什么吸引女人的爱情。他不是一个机器，崭新的，马力强劲的机器，一个人能不能满足你，要看他引起了你多么大的欲望，秦无忌从未满足过她，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深刻的感情从来与满足无关，满足只能贬低情感，使情感堕入舒适，惬意和自我庆幸的泥潭。爱一个不爱你的人，一个登徒子，一个同性恋，那些无力满足你的人，这样你可以更加清晰地感受爱情的重创，没有虚荣心的愉悦，安全感的满足，甚至没有身体的舒适，只有爱情，令人身心疼痛的爱情。

    ――窒息你的自尊，抛弃通用的爱情准则，忘掉幸福的标准模式，剥掉这一层层使感官迟钝的世俗的老茧，赤裸裸的，脆弱柔软的，只剩下爱情了，要多疼有多疼，美丽得不可方物，改变天空的颜色，物体的形状，让每一次呼吸都带有质感，生命从此变得不同……

    秦无忌一定以为虞子佩是个热爱床第之欢的女人，就象她那张安静的少女面庞造成的错觉一样，这是另一个错觉。那些冲动，颤抖，尖叫，撕咬，都不过是表征，她渴望、追逐的是另一种东西，它有个名字叫做“激情”。它是一切情感中最无影无形，难以把持，无从寻觅的，肉体的欲望与它相比平庸无聊。她无法描述自己在他怀抱中感受到的激情，那哪怕最轻微的触摸带来的战栗，让她哭泣，她感动到哭泣。它来了，又走了。是同样的手臂，同样的身体，同样的嘴唇，激情藏在哪一处隐秘的角落，又被什么样的声音、抚摸、听觉或触觉所开启？永远无从知晓。

    她想自己最终也没能使他明白这个。

    沉默不语。

    虞子佩和秦无忌在奥林匹克饭店大堂的咖啡厅面对面坐了两个小时，最后是虞子佩要求离开的，因为这么沉默不语地对着他，虞子佩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忍受了！她表现得像个傻瓜，却对自己毫无办法，她一声不出地坐在他面前，浑身因为充满着渴望而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这张弓除了微笑一无用处。她体会到了那种羞怯少女痛恨自己的感觉，她有无数的话要对他说，却不能开口，她找不到恰当的方式和恰当的语言能表达对他的感受。越是这样她就越是难受，越是难受就越说不出，他送自己回家的时候，虞子佩搂住他几乎要哭了，再有这样的一分钟，她的眼泪就真要落下来了。她这是怎么了？！

    虞子佩晚上和双头，篓子，老大，老大的女友小春，莫仁，莫仁的新女友（他老换，记不住名字），阿碎和阿碎的老婆一起吃饭，然后去了紫米轩喝茶，然后篓子说喝茶没意思，越喝越清醒，大家就移位去了旁边的酒吧。

    双头在美术研究院当差，每天跟这班闲人耗到半夜，第二天一早还去上班。他像那种老式的中国江南文人，热衷诗词歌赋、醇酒妇人。诗是真看，酒是真喝，妇人只是用来谈。大家都给他介绍过姑娘，莫仁带给他的就更多，只看见他跟姑娘谈心，以后就再没别的下文。

    他们喊他双头，虞子佩一直以为是说他上下两个头。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姓宁，大名宁安，大家看他名字里两个宝盖头，就开始叫他双头。和所有受害者一样，他一开始极度抗拒，后来无奈接受，到现在则是越来越喜欢。反而原来的名字已经很久没有人叫了。他说自己本来很想专门去研究秦无忌的父亲秦方权的，但是因为他离现在较近，还不够“古”，在美术史上价值不大，只能放弃了。

    双头的眉毛很有特色，淡淡的，远看几乎看不出来。但是眼睛却很大。古人说的“浓眉大眼”，看来也不一定就是定论。他的眼睛长的很有神，有时候只是普通注视，就能让很多姑娘会错意，以为是在跟自己放电，所以有好有坏，好坏各半。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我就不信哥们找不来！”

    莫仁很是不服，当时凌晨一点，他们正在西街的天城豆浆吃茶花饼。

    “别回头，别回头，千万别回头！”双头的眼睛忽然直了，“就在你们身后，过一会儿再看，有两个姑娘！”

    “你的梦中情人？”虞子佩闻到一阵香风，直着脖子问。

    “差不多，差不多。”

    “左边的还是右边的？”莫仁想回头。

    “别回头！一会儿再回头，别让她们发现！”

    “发现又怎么了？姑娘巴不得被人看呢！”

    “是嘛？那好吧。”

    等虞子佩和莫仁回头一看，几乎背过气去。——那是两个酒吧刚下夜班，或者没找着活儿准备回家的姑娘！长得那个俗，穿得那个傻，脸像没洗干净似的，风尘扑面。

    虞子佩和莫仁互望一眼，看看双头，这个白净书生有点紧张，不像是拿他们开心，他们恍然大悟。

    “我说你怎么老找不着中意的！他身边都是女学生，白领，知识妇女，哪有这种人啊？咱们也不认识啊！”虞子佩说。

    “这还不容易，我现在就过去给你问价。”

    莫仁站起来就向那两个女的走去，而双头则飞快窜出门去，当街上了一辆过路的出租车跑了。

    双头的名言：“女人有两种，一种是月白风清的，一种是月黑风高的，我只中意后者。”

    篓子和虞子佩早就认识，一直不怎么熟。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倒霉的第一次见面后虞子佩一直对他敬而远之。那是一个朋友的生日，来了认识不认识的三十多号人，主人给大家介绍，说：“这是篓子。”他说的“子”是重音，三声，和孔子，孟子一样的叫法儿。这个被尊称为篓先生的人就坐在了虞子佩旁边，他看起来已经喝多了，有点摇摇晃晃，但总的来说颇为安静。一会儿又来了一个女孩，服务员忙着加凳子，椅子就放在了虞子佩和篓子中间。这个倒霉的女孩救了虞子佩，一直闷声不响，看起来颇为羞涩的篓子忽然作了出惊人之举——突然吐了，吐了那新来的女孩一身！这对篓子不足为奇，他作出过在酒馆里连续喝三十个小时的吉尼斯记录，吐一两次稀疏平常，但虞子佩还是惊着了，后来每次看到篓子她就担心自己的裙子。

    喝了这么多年的酒篓子一直保持着一副天真无邪的温顺表情，一副酒鬼特有的天真无邪，关于他的故事少有别的，都是关于酒的。慢慢地虞子佩倒有点佩服他了，如此任性的人也真是难得，但她还是担心自己的裙子。

    篓子喝醉以后有时会大声朗诵诗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也紧锁着，一个声音高叫着：”怎么搞的都锁着！‘“

    精彩。

    阿碎也是个著名混混，他的名言虞子佩记忆犹新：“社会的歧视，家庭的羁绊，经济的拮据，都不能阻止我继续混下去！”

    这些人一无例外都是拿笔混饭吃的，虞子佩看着他们闹酒，划拳，谈文学，互相揭短，彼此谩骂，折腾到凌晨四点，直到阿碎开始把酒吧的椅子一把一把地往街上扔，她才实在撑不住溜了。

    虞子佩来这儿鬼混是为了不去想秦无忌，至少有一个晚上不去想他。

    未遂。

    虞子佩告诉秦无忌，她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他什么也没说，除了抱着虞子佩，他什么也没说。

    虞子佩是故意这么干的。

    秦无忌消除了她对其他一切男人的兴趣，她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她只能说爱情真是一个最有权势的暴君。但是她还是想以最后的力量反抗一下，便跟在朋友那儿遇到的一个男孩回了家。

    小米有一双女孩子一样毛绒绒的大眼睛，嘴唇和下巴的线条却十分硬朗，让他的整张脸显得模棱两可，语义不明。那天他喝了酒，但肯定没喝多。朋友的新居上下两层，有个很大的露台，属于先富起来的艺术工作者。那晚他们抽了太多的烟，熏得我眼泪直流，便一个人溜上了露台。小米跟了来。小米是个帅哥，不是虞子佩喜欢的帅哥，是她大学时一个同宿舍的女生喜欢的帅哥，在操场边上偷偷地指给虞子佩看。“眼睛很漂亮，嘴巴有点古怪。”虞子佩记得自己当时如此评价。现在他站在虞子佩旁边，她的评价依然没变。后来他们各自找了张躺椅坐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虞子佩是很舒适，他则神情严肃，目光阴郁，不过他一直那样。

    差不多半个多小时以后，他突然语出惊人：“你信不信？——我会强奸你。”

    强奸我？这算什么？求爱吗？虞子佩简直想笑。“你要真敢强奸我，我还真懒的反抗。”虞子佩心说，不过还是别让他太难堪了，她继续神情淡然地看着夜空，没理他。

    说出来的话再作肯定无聊，他一直坐在虞子佩对面，神情严肃，一动不动，一刻钟以后虞子佩对他说：“走吧，我想回去了。”他跟着我站了起来。

    “别太计较了，他是个漂亮小伙子，求爱的话又如此与众不同，我需要一个人，就是他吧。我得死撑着，我得向秦无忌作出一副桀傲不驯的样子，我不愿意爱他爱得太过分，我没想过这桀傲不驯会在以后给我带来痛苦，我顾不得去想，我只想把自己从傻瓜的状态里解救出来。”虞子佩这样对自己说。

    结果并不成功。

    一点也不有趣，一点也不！她只想赶快离开，最好永远也别再见到他。下楼的时候我想，完了，这下真完了！

    看到秦无忌的时候，虞子佩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的确喜欢，千真万确，毫无办法。

    “告诉我，你跟多少女人上过床？”

    “我没数过，也许五十个？不会少于这个数。”

    虞子佩被他老实的样子逗乐了：“我早就知道你是个花心的家伙，你是不是？回答我，你是不是？”

    “知道了，还和我好吗？”

    “是，我喜欢你。”

    虞子佩把他的头抱在怀里，下巴蹭着他的头发。

    “就算从二十岁算起……”

    “二十一岁。”

    “好吧，二十一岁，到现在，就算二十年吧，每年至少要和二个半女人上床。今年完成任务了吗？”

    “没有。”

    “只有两个，对不对？你得加油啊。”

    “如果可能我只愿意和你。”

    ——“如果可能”？一个人四十二岁时还说这样的话？不过虞子佩不想谈论这个，只是笑笑，“我可不想改变你的风格。”

    “我并不随便跟人上床，跟你们似的。”

    “我相信，看看你对待我的态度。”

    “那是因为看重你。”

    “你也是被耽误的一代，要生活在现在还不知道会多有作为呢？”

    “这是我第一次跟人谈论我的性生活。”他声明，这让虞子佩倒有点惊讶了。

    “现在该你回答了。”他看着虞子佩，眼睛里带着笑意。

    “我从来不跟人谈论我的性生活。”虞子佩耍了个花招。

    听他这么说虞子佩忽然放松下来，用不着紧张，自己只是这众多女人中的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好好享用他的爱情吧。

    虞子佩决定就这个问题问问莫仁，看看这新老两代假情圣的差距，“假情圣”是莫仁的说法。

    “莫仁，你能告诉我你和多少女人上过床吗？”

    “干嘛问这个？”他倒很警惕。

    “没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一下。只说良家妇女，那啥不算在内。”

    “我从不找那些！”他声称。

    “好吧，”虞子佩表示自己才才不信，“多少？”

    “没数过。”

    “数一下。”

    “数不过来，我都忘了！”

    “数不胜数吧，一年有没有十个？”

    “我真的忘了，你问这个干什么？”他怀疑虞子佩有什么诡计，死活不说。

    “我只是想知道什么叫作‘假情圣’，有多少量的积累才能叫作‘假情圣’？”

    “那得等我老了以后再告诉你。”

    “无耻下流，你想到多大岁数再收山啊？”

    “找到完美无缺的情人的时候。”

    “到那时候，你的胃口早就吃坏了！”

    “不会的，我有着旺盛的热情和永不熄灭的好奇心。”

    他得意洋洋地说。

    “虞子佩，看看自己爱过的这些男人吧！”虞子佩在心里呐喊。

    她记得在一本电影杂志里看到好莱坞男星休·杰克曼的采访，记者问了这个帅哥和她同样的问题，想知道他是怎么回答的——“我算不清楚，750 个左右吧？这真的很难记。我想，只要不超过1000人，应该不算讨人嫌吧？”

    上帝保佑这些种马型的男人吧，怪可怜的，他们与谈论的事情无关。

    《邓肯传》里有这样一章：“这一章可以叫做‘为浪漫的爱情辩护’，因为我发现，爱可以是一种悲剧，也可以是一种消遣，而我以一种浪漫的天真无邪投身于爱情。人们似乎如饥似渴地需要美，需要那种无恐惧无责任而使人心灵振奋的爱情。”

    天真无邪，当秦无忌说“不会少于这个数”的时候，虞子佩已经把他归入了天真无邪的一类。他的确心地善良，温柔体贴，懂得爱情的美妙之处。爱就爱吧，快乐就快乐吧，虞子佩很高兴遇到他，很高兴成为他的情人，成为五十人中的一个。

    问题是：为什么自己总是爱上这种“假情圣”？

    答案是：他们是让自己沐浴在爱中的男人，他们有爱的天赋。

    虞子佩很难分辨那巨大的孤独和伤感来源于什么，爱上秦无忌这个事实令她整日惶恐不安，心情阴郁得如同失恋一般。有什么东西改变了？没有，唯一的改变是她自己。一早起来她就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要爱他？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本来一切都很圆满，但是有了爱，只要有了爱，一切就不同了，不再是圆满，而是巨大的缺憾。

    虞子佩一遍一遍地问自己，终于把自己问绝望了。

    活该！你太自信了，现在就给你个苦头尝尝！你总会爱上那些带给你痛苦的人，他肯定会带给你痛苦的，他并没作错什么，他没有改变，但是他以前带来的那些欢乐，只因为感受的不同，轻易就变成了痛苦。没有期待的时候，他的电话总是不停地打来，等你有了期待，铃声便永远不响了。。。。。。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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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反思

    一些人是否比另一些人更有价值？

    人们从小就被灌输这样一些概念——“人生而平等”，“公平竞争”，“天赋人权”等等。所以要接受“一些人必将受到另一些人的粗暴对待”是很难的事。每个人都要争得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受到的伤害和不公待遇而呐喊，揭露一些人的真面目，把他们拉下圣人和卓越者的宝座，在爱情关系上同样如此。萨特和波娃共同的情人比安卡·朗布兰写了《被勾引姑娘的回忆》，塞林格的情人乔伊斯·梅纳德写了《At Home I

    The Wo

    ld》，讲述她们被天才勾引和被天才残酷伤害的经历。虞子佩知道有很多人喜欢知道和谈论卓越人物的卑鄙无耻，但这不是她的爱好。比安卡和乔伊斯的指责是基于这样一点，有着卓越才能的人应该是道德的完善者。这真是天真之极的幻想。她们是天才道路上必然的牺牲品，她们肯定要受到伤害，这是因为她们没有相同的精神力量、头脑智力与之匹配，而不是因为天才没有更完善的道德。虞子佩知道很多人不会同意这个观点，要承认这一点就必须承认这样一个前提——人和人生而不平等，一些人的价值远远大于另一些人。避免被伤害的唯一办法，就是这另一些人坚持不被那些更有价值的人吸引，而满足于过着他们平凡的生活。

    虞子佩看到电视里一个优秀青年为了一个同学利用父亲的权力获得他想要的职位而感到不公，可他丝毫没想过他不费吹灰之力，生来就拥有美貌、才能也是一种不公，而他的同学仅仅有一个好父亲。人们在生物学上都知道物竞天择，而对于人类自己却想出一些“公平竞争”之类的花招迷惑弱者，以便名正言顺地把他们淘汰出局。如果你承认这样做的正确性，就必须承认比安卡和乔伊斯理应受到伤害。当然，同情是另一回事，人们当然可以同情她们，就像他们在街边向乞丐施舍一点自己可有可无的零钱。

    这足以解释虞子佩在街边给乞丐零钱时为什么会感到难堪，因为她认可了世界的不公，她占了别人没有占到的便宜。

    莫仁有一次对她说：“你认为这个世界不好，可它自成一体，你甚至想不出一个比现在更好的世界。”

    虞子佩可不这样想，不公，肯定不是一种好秩序，不公的世界肯定不是一个好世界。真正好的世界，应该人人美貌聪明，健康富有，热情只增不减，爱情永恒不变，连运气也都要毫无二致，这样才谈得上公平……

    “但这是不成立的，违反了基本的逻辑关系。”他说。

    当然，这样的世界不存在，人类齐心协力一起努力也不可能存在。大家常常说：“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虞子佩要说：“我们只有一个坏的世界。”

    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问题。

    一整天虞子佩都在想着这件事，写稿子的时候，打印的时候，在出租车上的时候，和编辑交谈的时候，编辑让她一起去吃饭的时候，点菜的时候，和阿希开玩笑的时候。

    “我是不是该克制这个念头？也许他昨天梦见了我，他希望这个奇迹出现？如果我们在一起呆两个小时，还不如等他有更长时间的时候，我不想因为见了他两个小时而失去可能的更长时间。”虞子佩暗想。

    每一次延误都使她恼火万分，每一种阻碍都使她更加急切。七点钟了，也许她应该打个电话。八点钟，他应该已经吃完饭了，但他走出饭馆了吗？九点钟了，他单独一人了吗？或者他正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这时候打正合适。等他到家，也许有人正等着他。

    “南亚基金会的人来了，我在跟他们聊天。”他在电话里说。

    “好吧，我挂了。”

    他终于把虞子佩从那个念头里挽救了，她几乎为此感到高兴。

    每天像思考“生存”还是“毁灭”一样，考虑要不要去见他这件事真是要把虞子佩逼疯！

    “每天下班的时候，我都要犹豫很久，打电话还是不打？见你还是不见？”

    他们俩坐在日本料理最里面的隔间时，秦无忌说，说得轻描淡写。

    虞子佩什么也没说，继续吃她的乌冬面。她讨厌说“我也是。”

    她几乎从来不说“我也是”。“我也是”是个缺乏魅力的句子，绝对不是一个好句子。有时候回忆起一个人对你说过的话，如果他说了“我也是”，那他就是什么也没说。

    “不相信？”

    虞子佩从乌冬面上抬起头：“看来你也不是永远能看透我。”

    他另有一个情人。

    这是虞子佩一直知道，一直没有谈到的事。

    秦无忌有个绝招，他提到这个女人的时候运用许多奇怪的人称代词，例如“人家”“有人”“那人”等等，总之是个含糊不清，不分男女长幼的人称代词。关于“人家”的情况虞子佩一无所知，也从没表示过任何意见。他四十二岁了，难道用得着我说三道四？

    有一次他开着车，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给我时间，我会把问题解决。”停了停又说，“一年。”

    他在说什么？他们刚才在谈一个剧本的计划，他是指这个？不像，那是对她说的，是他的底线？是给她的承诺？她不知道，她也不愿意问他。

    对这件事她的态度是——不说话，不搭茬，不打听，不介入。

    说着容易。

    因为这个“人家”，他们俩常常只能坐在汽车里围着曼谷的外环线转圈，因为这个“人家”他开始变得忧心忡忡，难得有个笑脸。

    有一次虞子佩竟然看见他把脸埋在手掌里，苦恼得像个犯错误的小孩。

    “我怕会出人命。”他说了这么一句恐怖的话。

    虞子佩仍是一声未出，甚至连安慰他都是不合适的。

    难道自己私下没有想到过这个女人？她是谁，她有何种力量让他如此苦恼？他害怕什么？一个四十二岁的男人害怕什么？丑闻，只能是丑闻，难道还能有别的？可他这一辈子的丑闻难道还不够多吗？没有，他没有丑闻，大家说他喜欢女人，可并没人说他是个坏人！

    “有人看见我们一起吃饭，有人看见我的车停在你们家楼下。”

    “没想到你这么引人注意。”

    “所以人家不相信我了。”

    “你是可以相信的吗？”

    “有了你，当然就不能相信了。”

    有了我吗？是因为有了我吗？虞子佩可不这么想。

    很多年前，秦无忌去香港访问，接待他的一方为他安排了一个女助理，据他说长得白白小小，很纤细，说话也细声细气，他们在一起两个星期，不过是这女人安排日程，帮他翻译，带他上街等等，相处得不错但再没有别的。后来他回了北京。两个月以后，那女助理的丈夫从香港飞到北京找他，说他妻子要求离婚，而且已经离家出走，希望秦无忌能够劝她回来。秦无忌表示同情，但还是不明所以。那丈夫说：你不知道嘛？我太太说她爱你。

    所以秦无忌的结论是：许多时候女人比男人要勇敢决断得多。

    不知道是哪年秦无忌住院切除盲肠，病房里有个年轻的女护士正准备考成人高考，知道秦无忌是个作家，便时常拿些古文课的问题问他，秦无忌自然是有问必答，十分热情。后来这女孩日渐憔悴，目光闪烁，秦无忌在她带来的古文书里发现了一封写给自己的情书。秦无忌像个成年人一样严肃地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希望她好好学习专心考试，那女孩什么也没说。后来秦无忌痊愈出院，再没有女护士的消息。半年以后，那女护士突然打电话给他，秦无忌问她是否考取了学校，女护士说没有，她没有去考，因为从秦无忌走后她便大病一场，直到不久前才好。现在她打电话给他，是告诉他那一切过去了，她不再爱他了。

    秦无忌的结论是：爱情是一场病。

    秦无忌可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但他不是。

    他貌不惊人，普普通通，虞子佩认为自己也曾尝试弄清他的吸引力何在？他像是散发着某种气息的动物，你很难说那气息是什么，只要他向你发散了这种气息，你多半就逃不掉了。

    这当然是好听的说法，不好听的说法，还是让别人去说吧。

    虞子佩见过他的多位非情侣关系的女友，包括那个叫白什么的女强人，她也见过他被女人包围的情景，他对她们的亲昵感是天然的，拍拍她们的肩膀，说几句关心的话，他记得她们的名字，她们爱吃的菜，上次见面时她们头发的长度，他的好心和关怀真实可信，恰到好处，让人马上就信赖他了。当时虞子佩在一旁坐着，想起他父亲的话：“这孩子会在女人方面有诸多麻烦。”

    虞子佩拿了杯可乐在桌边看他，看那些年轻的和不年轻的女人脸上泛起的笑容，想想如果自己是他老婆估计也会嫉妒而死，——决不离婚，决不让这个细心周到，善解风情的男人落到别人手了。虞子佩这么想着禁不住笑了。

    她再次想说——爱情是天赋的能力。

    有人找了老天、虞子佩还有莫仁等人一起策划个电视剧，他们和制片人、策划人聚在郊外的温德姆宾馆里谈了两天，晚上实在谈不动了，虞子佩要求去游泳。莫仁当时又坠入了情网，一有机会就离开众人去给他的新姑娘打电话，叽叽咕咕说个没完，大家决定不理他，径直去游泳。

    游完泳，头上的血又回到了全身，脑袋不再那么大了。老天挺着个白肚子坐到虞子佩旁边，他和虞子佩年龄相仿，因为成名早，看破红尘也比别人早，多年保持着一种无所事事的闲人状态，有时雄心泛起挣扎几下，拍个电影啥的，最后总是觉得累又退下来继续当他的闲人。

    “莫仁呢？还在打电话？”虞子佩问他。

    “嗯。”

    “有一种人叫作话痨，他应该叫作情话痨。”

    “你以前不是也挺喜欢的嘛？”老天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还不是不堪忍受逃走了，我受不了。”

    “什么？”

    “他对谁都是这一套！那些情话不是因为不同的对象产生的，而是他自己长出来的，就跟人吃了东西要拉便便一样，他吃了东西就要说情话。”

    “那你想要什么？”

    “总该因人而异有点独创性吧。”

    “你不喜欢他这一种，你喜欢哪一种人？”他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式。

    “这怎么说？”

    “秦总那样的你喜欢嘛？”

    “秦总？哪个秦总？秦无忌吗？他算是哪一样？”虞子佩反问。

    什么意思？看他那一脸坏笑，总不会是话里有话吧？

    “就是……他好像总是过一阵子就烦了。”老天这么说，他们认识很多年了。

    “可能。不知道。”虞子佩说的滴水不漏，心里暗笑。喜新厌旧？看来这是老天对他的评语，就算是吧，依然不能抵消他是个好情人，而且喜新自己是看见了，厌旧现在还没发生。

    不过老天不会平白这么问吧？

    没过一天，谜底就揭穿了。

    回城的时候，虞子佩和莫仁同车，他整天地抱着电话不放，除了谈剧本就是谈情说爱，估计是累了，靠在那儿假寐。他不时睁开眼睛看虞子佩一眼，仿佛有话要说，如此反复几次，虞子佩抻着劲不理他，倒看他开不开口。果然，车到五马桥，他憋不住了：“他们说你和秦总好上了？”

    “谁说的？”轮到虞子佩一惊，马上回嘴，“没有的事。”

    “我不能告诉你谁说的，反正不是瞎说，老天不让我问你。”

    “那你干嘛还问？”

    “我想问问也没什么关系。跟那么老的人混干什么呀？”

    “我跟你说了，绝对没影儿的事。不外乎是有人看见我们一起吃饭了，他名声又不好，胡乱猜的。”

    “你是说有人看见你们在一起吃饭便认为……”

    “我也是猜。”

    “你说不是就不是。”他不再追问。

    沉不住气的莫仁啊，虞子佩心想自己除了骗他还有什么办法？她没法谈论这件事，她除了否认别无出路。她拒绝成为秦无忌的风流韵事，拒绝为他的情人名单再添新页，拒绝被人猜疑议论指指点点，可是如果她不能拒绝爱他，拒绝就都是一句瞎扯。

    她没跟秦无忌说过老天他们这回事儿，她不想增加他的紧张。

    想他真是个大情人的样子，讨人喜欢。有一次他们在外环线上兜风，已经很晚，快到她回家的路口时，她抓了他的胳膊低下头，他便知道：“怕我走这条路是不是？”他的胳膊就那么让虞子佩抓着，一只手又是拐弯又是换档，虞子佩看都不想看，车身一转，她知道是拐进那条小路了。车本来开的都是挺稳的，那天却颠簸得厉害，被她搅乱了，慌不择路。

    他总是像一眼看到你心里，告诉你他懂得，委屈也就不算真的委屈了。

    虞子佩就这么一会儿欣喜，一会儿烦恼地一路想着秦无忌回了家。

    虞子佩在外面独自坐了三个小时以后，终于平静下来。

    刚刚下过雨，夜风很凉，吹得她脸色惨白。

    她跟自己说不能这样下去了，不能爱他，不能纵容自己，不能如此软弱，不能日复一日地等待他，而他只能和自己呆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里她还得故作轻松，还得若无其事！她看着他在自己对面吃饭，她对自己说我爱这个男人吗？这是一个爱的幻觉，他不会使你如此爱他的，你想念、渴望、钟情的只是爱情而已。从早晨醒来，不，这两个月来她所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等他。醒着，睡着，梦见他，看见他，她所有的感觉都开启着，渴望着他。她善于克制，她善于等待，她善于忍受，她善于忍辱负重，善于强颜欢笑？她真的不行了，她怕他说对了，如果她不堪忍受她会逃得远远的。她跟自己说别想他，别想他，这一次她管不住自己，她的信心便会坍塌成一片瓦砾。她怕自己会开始恨他，会恨他语气里快乐的腔调，恨他还能够下棋、钓鱼，毫无道理地恨一切使他不能在自己身边的东西。她在陷入疯狂！

    汽车里，虞子佩坐在他身边，已经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想说了。她知道他吃饭的时候接了电话，她假装倒茶掩饰自己的慌乱。她由着他把自己送回家。那些委屈还是算了吧！何必呢？如果再流下眼泪来，真会让人笑掉大牙。

    “回家吧。”她飞快地说。

    “回哪？”他看着虞子佩，“我家，还是你家？”

    “你回你家，我回我家。”

    虞子佩打开车门的时候，他轻声说：“别怪我。”

    “我没怪你，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你是不开心。”

    是啊，只是不开心。虞子佩挥挥手，转身进了大门。

    但是她不能回家。

    为了在他面前保持尊严她已经用了太大的力气，她的身体像要炸开一样被疯狂充满，她穿过楼群，绕过超市，从另一个大门走上街道，她不能回家，她透不过气来，她沿着大街一路走去，她需要孤独，她需要夜晚的凉风，爱情是一种病，一种容易在初夏传染上的病，她得医治它，因为它不值一提，它转瞬既逝，它不可捉摸，它让人出乖现丑，诱人哭泣！

    她就这样一路狂走下去……

    她回家已经很晚了，开门的声音把同住的外贸女孩吸引了过来。

    “回来了？刚才秦总来过两次电话。”电话打得多了，她们也知道他的。

    “噢，知道了。”

    “他说你不用给他回了，他会再打给你。”

    “好。”

    “早点睡吧，别又搞得太晚。”

    “好，我就睡。”

    她微笑着答应，送走了善良的女孩。可怜的女孩，她要是知道虞子佩爱上了这个打电话的男人，她会怎么说？！

    “他打了两次电话？他想安慰我。他要我不用回了，他说他那里晚上有人。”

    虞子佩很高兴自己没有接到。要不然能说些什么呢？她又要强颜欢笑，装出深明大义的样子。

    她不在，这就是回答。

    第二天傍晚，虞子佩打车去见他。他再不开车来接她了，因为有人发现他的车常停在她住的楼下，他们车里的两人世界也结束了。

    “昨天晚上你去哪了？”

    “没哪，在外面玩。

    他盯着虞子佩看，盯得她心脏在缩紧，她知道自己骗不过他了。

    “我爱你，你满意了吧！”虞子佩狠巴巴地说。

    “别这样了，让我心疼。”

    他说的时候温柔极了。

    有一件事暂时救了虞子佩——秦无忌去英国了。

    那天下午她去剪头发，他打了电话来，他正带着儿子在公园放风筝，想让她过去，等她剪好头发看到手机再回电话他已经要离开了。

    虞子佩说：“你去伦敦躲清静了。”

    他老实回答：“是，可要想躲清静，这清静前就格外地忙，陪谁都不合适。”

    唉，他也真够烦心的。

    “别担心，就把我放在你名单的最后一个吧。”

    他想说什么，最后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几个月前他问过虞子佩多次，要不要和他一起去英国，虞子佩一直拒绝。如果他再问虞子佩，英国？地狱她也照去。但他不再问了，她也不会再提。他上飞机前还从机场打了电话来，他总是试图周到，可大家还总是不满，倒霉的秦无忌。

    他走了，至少虞子佩不用再整日考虑怎样才能见到他，怎样才能和他多呆一会儿，她满足于对他的想念，我也可以安静下来。

    黄昏时分，她大敞着窗户，风吹进来，带着一种痒痒的，让人麻酥酥的气息，身体在缩紧，胃在疼。这就是血液里流动着爱情的感觉。

    镜中的人瘦，而且苍白，像窗帘飞动时就也会被卷走一般。她坐到电脑前，新买的电脑，她准备写她的新剧本，写下的却是另外的文字——

    白天下了一场暴雨，真是美丽。看不到雨，只是一阵阵白烟席卷过屋顶。楼下饭馆门口挂的红灯笼被风裹去，一个年轻的小伙计窜出来追。两个孩子骑着车尖声大叫着跑了。一会儿，便什么都不见了，只有雨。雷打得很响。

    想你会想到落泪，是我始料不及的。

    每天晚饭后我都独自出去散步，我知道习惯独处是我长大的标志。小时候可不是，娇宝贝一样粘着人，上中学的时候他们背地里管我叫“甜腻腻”的女孩，再大了落了个外号叫“宝宝”。后来我渐渐明白——人对他人的需求越少，就会活得越自如越安祥。没有人，哪怕他愿意，也不可能完全满足另一个人的需要，唯一的办法就是令自己的需求适可而止。所以我感到对你的需要太过强烈的时候，我便会责骂自己，会抑制自己，会想到贬低它，令它平凡一些，不致构成伤害。

    波兰斯基在他的回忆录里说：我懂得了爱情与喜剧、体育和音乐没有不同，在享受爱的同时，人们可以感到生活轻松自如……他有此感受的时候大约三十出头，《水中刀》刚刚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正是春风得意，身边很有一些美女。不知道你有没有过相似的感受，也许爱情应该是这样的吧。在自己散步的时候想起爱人，禁不住轻轻微笑的时候，爱情就是喜剧和音乐。但另一些时候，是折磨。但是折磨也很好，为什么是古希腊的悲剧而不是喜剧更能体现人类精神呢？因为令人类自己敬重自己的品质都不是轻松愉快的，都是些对不可抗拒的命运的倔强态度呀，保持尊严的神圣企图呀什么的。我以前一闻见点悲剧的气息就会不顾一切地往上冲，倒霉的浪漫情结，现在是怕了，想把爱情当喜剧和音乐了。

    我想你一定也希望如此。

    虞子佩打电话问老天：“有什么可干的？”

    老天哼哼叽叽地：“还能有什么可干，叫上几个出去干饭呗。”

    于是他们分头打电话叫了所有的闲人，约在湄南大街的Coocoo Club 见面，然后就吃饭地点集体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定了去夜空之星吃印度饭，然后三人一组打车前往。

    他们到了齐风路边下车进饭馆的时候，几个等在门口衣服破烂的乞丐围上来要钱，当着这么多人掏钱包虞子佩可不好意思，没理睬。别的人也都漠然视之地走过，只有莫仁不耐烦地挥舞着手臂，低低地厉声喝道：“滚蛋！”

    服务员帮着拉开门，要饭的在他们身后散开，各自回到原来的角落。

    大家坐定点菜的时候，虞子佩招呼对面的莫仁：“伸出你的手让我看看。”

    “干什么？”他伸了左手给虞子佩看。

    “两只。”

    他又放上一只手：“怎么样？我能找到完美爱人吗？”

    “未来的事我可不会看。”

    他双手的感情线下面密密麻麻生着一排排下羽，虞子佩让他收了手。

    “怎么样？”

    “有同情心。”

    “没错！那些女孩，是因为可怜她们才跟她们上床的。看她们可怜巴巴的，不就是跟我上床嘛，又不费我什么事，只要别长得太难看了。”

    “我听见什么了？我看是女孩看你可怜巴巴，挺大的人了，又是一作家，不好让你难堪！”

    用不着虞子佩开口，自然有人听不下去，追着赶着大加嘲笑。莫仁梗着脖子脑袋转来转去地欣然接受别人的炮火，要打击他可不容易。

    这一桌上大概只有虞子佩相信莫仁的话有真实成份，他是自己见过的心肠最软的人。

    莫仁说他上小学的时候常常把街上的乞丐带回家，趁父母还没下班的时候在厨房里给他们吃这吃那，送给他们自己的钢笔、尺子。上中学以后依然如此。当然，他纯真的心灵必定要受到打击，慢慢能够分辨谎言，家里的东西一次次被窃，被人嘲笑挖苦，被父母训斥。上大学以后他不再给要饭的一分钱，而且看见他们就让他们滚蛋——是出于对自己性情恶狠狠地矫正。闹不好他私下为自己的心软感到可耻，看他一次次和女孩分手，虞子佩简直怀疑他是在磨炼自己的冷酷无情。

    正如莫仁所说，他的生活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接受打击。

    虞子佩大学毕业的时候，莫仁在曼谷的一家小广告公司上班，他有时候下班会顺路来看虞子佩，他们坐在楼前的大榕树底下聊天。虞子佩不知道那天自己说了些什么，总之，她一定是看起来很快乐，他在边上观察了虞子佩半天，忽然说。

    “你真是个幸运的人，到这个年纪竟然还没有事情来把你打垮。”

    虞子佩被他说愣了，想着果真如此吗？

    “等着瞧吧，上帝的花样可多着呢，那件事情总会来的，它会来打垮你，你躲不过的。”他近乎嫉妒地断言。

    “有事情把你打垮过吗？”

    “当然，你还装着不知道。”

    “我是不知道，你没告诉过我。”

    “你。”

    “我？你是指……”

    “对。如果追根溯源，我的信念是在哪一天崩溃的，就是你离开我的那一天。在那以前，我根本不相信你会真的离开我，对我来说那只是闹闹，过后你总会回到我身边。但是你真的走了，很长时间我都不能相信——那就是说这个世界什么都可能发生，我的意志对它不能发生任何作用，它与我头脑中的世界毫不相干。对你我也感到惊奇，我仿佛第一次意识到你是另一个人，也要吃东西，要呼吸，有着独立的胳膊，腿，独立的意志，我们之间不是我想象的密不可分。是，我对你也要呼吸这件事都感到惊奇。总之，那一天我忽然明白，这个世界不是我从小以为的那个世界。”

    “不是我，也会是另一个人，总会有人让你明白这个。”

    “对，当然。但是，你是第一个。如果第一个誓言不必遵守，以后的誓言也就不必遵守了。”

    “抱歉我充当了这个不光彩的角色，就假装我是无辜的吧，我只是被生活利用了。”

    他笑起来：“你的确是无辜的，不过有时候我可不这么看，我认为你是和生活在私下订定了什么鬼契约，合谋害我。”

    “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被打垮吗？”

    他摇摇头。

    “因为我们有个本质的差别，你是个乐观的理想主义者，而我从小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你对世界充满了幻想，憧憬，过多的奢望，但我则充满了不安和警惕，认为每一点欢乐都是我从生活手里非法获得的，侥幸夺取的……所以看到生活的真相你就会崩溃，而我幸免于难。”

    “讨厌！以后我要有孩子一生下来就对他进行地狱教育，这样他但凡有点快乐就知足了。不过最好就是不要有孩子。”

    “但是，早晚有一天……”他想了想肯定地说，“早晚有一天，你会疯狂地眷恋某样东西，除非你一直适可而止，不过我不信，你肯定会疯狂地眷恋上什么，哼哼，到时候等着瞧吧。你根本控制不了自己，想去抓你抓不住的东西，只要这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引起了你这种感情，你的堡垒就不攻自破了！等着瞧吧，我倒真想看看那是样什么东西？！”

    他乐不可支地唾沫乱飞，完全像个癫狂的预言家。而虞子佩只是不以为然地笑着。

    “好吧，我们等着瞧。”

    因为有了乐观与悲观的本质分别，虞子佩和莫仁对一切事物的观点便都有了分歧。

    比如，莫仁认为大多数人都不是人，只有个别那些具有创造力的，给人类带来进步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所有的非人都得益于这几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对虞子佩来说，他所谓的真正的人根本就是特例，是偶然，是人的变种——是神。而大多数的，那些平庸、下作、无聊，只求生存的才是真正的人。

    再比如，他认为对空虚的恐惧就是对死的恐惧，人们的一切企图都是为了抵抗这死的恐惧，它是一切生命活动的根本。而虞子佩认为对空虚的恐惧是对空虚本身的恐惧，多亏有了死的保证，人才不致陷入疯狂，想想如果给没有意思的生命再贴上永不过期的标签，该怎么打发这日子？

    这些分歧的最终结果就是她可以心安理得，而他惶惶不可终日。

    她一直努力在世界和个人之间建构起一道屏障。

    这中间只有一个漏洞——

    “早晚有一天，你会疯狂地眷恋某样东西，除非你一直适可而止，不过我不信，你肯定会疯狂地眷恋上什么，哼哼，到时候等着瞧吧。你根本控制不了自己，想去抓你抓不住的东西，只要这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引起了你这种感情，你的堡垒就不攻自破了！”

    虞子佩一直记得莫仁的话。

    这一天不会真的到来了吧。

    她想到秦无忌，不寒而栗。

    秦无忌回来了。

    但他没时间见我，他的另一个女友搬进了他家。

    “我被整日监管了。”他在电话说，“但是监狱里有报纸，我可以看你的专栏。这篇我喜欢——《美感毫无用处》。”

    《美感毫无用处，爱情有害健康》——讲的是虞子佩和老关的事。

    有一阵子，虞子佩和老关的感情很好，于是决定去他们家拜访。拜访结束后，她问老关他父母说了些什么。老关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虞子佩就断定他父母肯定说了什么，非要他说个清楚。老关看瞒不过，被迫说了实话：“我妈说你窄胯骨，圆屁股，不适合生孩子。”

    老关的母亲是妇产科主任，她们医院的专科权威。

    虞子佩震惊之余冷笑两声。

    “从来没听过这么实用主义的说法！难道我是专用来生孩子的吗？”

    “她喜欢孩子嘛，又是个大夫。”

    老关竟替他母亲辩解，而没有替虞子佩感到愤怒，她便暗自记下了他这笔黑帐。

    想想吧，自己又不是一个黑人，能长出这么个后翘的屁股容易吗？这简直需要突破人种的局限。而老关的母亲竟想把纵向发展的屁股，引向横向发展的道路，把美感引向实用的泥潭，把“窄胯骨，圆屁股”变成“宽胯骨，扁屁股”，为了在肚子里给孩子制造一个更大的生长空间，我一辈子都得带着个大扁屁股招摇过市。

    对于一个艺术工作者来说，这种以实用代替美感的说法不可原谅！

    老关因为母亲的关系，在家耳濡目染，对生理卫生很是在行。有一次他们激情洋溢的时候，他忽然对虞子佩说：“经期的时候不能那啥，这样对你不好，老了容易得盆腔炎。”

    虞子佩干脆地回答他：“我才不管老了的事呢！”

    得承认老关本意很好，值得推崇。可是老了不但容易得盆腔炎，还容易得糖尿病，心脏病，脑血栓，肝硬化，癌症，在那啥的时候提这个至少可以算是不合时宜。这么说吧，如果虞子佩爱他，她便很难出于对“老了会得盆腔炎”的考虑而一星期不跟他那啥。爱情可能是有害健康的。

    虞子佩后来和老关分手，不能不说他母亲和他这两次关于生理卫生的谈话都是原因之一，——她认为非我族类。

    虞子佩把文章的后半段删了，加了一些别人的故事，给了《泰国电影报》。

    “我喜欢是因为它让我想起你的样子。”

    “你还记得我的样子吗？你说，我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嘴边的痣长在左边还是右边，眉毛是挑的还是平的，身上到底有没有胎记？回答我。”

    “等你来了，我一样一样回答你。”他把虞子佩的话当成挑逗，虞子佩却忽然没兴致了。

    “算了，我都不记得你到底长几条腿了。”

    “抱怨。”他向虞子佩指出。

    “好吧，我不抱怨，但是你要给我补偿。”

    “又是一个债主。”

    债主？这是一个危险而难听的词，他第一次使用它。

    十天以后的晚上十一点，她见到了秦无忌。他坐在黑暗中，整个楼都在停电。虞子佩是摸黑上来的，那深一脚浅一脚的紧张感觉使“偷情”这个词变得十分形象。

    掏出带来的蜡烛点上，晃动的烛光里他的脸恍恍惚惚，缺乏真实感。虞子佩伸出手去抓他，抓住了他陷在阴影里的胳膊，至少他的身体是真实的，有温度，有重量，有弹性，在那儿占据了沙发的一角——她唯一能抓住的东西。她就那么一直抓着，不松手，什么也不想说，她只想她的手不是空的，她的怀抱不是空的，不想听情话，再好听的也不要，情话是空的，爱也是空的，她有的一切都是空的。上帝保佑柏拉图，让他的爱见鬼去吧，她要这真实可触新鲜欲滴完全物质的爱情。那啥吧，她需要他的重量压迫她，他呼吸的热气吹到她脸上，她需要感到被充满，被摇撼，被烘烤。上床吧，乱搞吧，偷情吧，既然是这样的狗男女，那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偷情吧，在这烛光里，在这夜深人静之时，就算打出写满爱的大旗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就算坚持不和别的女人那啥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我们来偷情吧，或者我们天生就喜欢偷情，任何正常的爱情都不能满足我们，我们需要眼泪，需要暧昧，需要分离，需要越过藩篱，需要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切，难道我们没有心怀傲慢？难道我们没有恬不知耻地高唱颂歌？我们来偷情吧！”虞子佩在心底狂喊，像个灵魂上的荡妇。

    " 你是射手座？“秦无忌开车送她回家的时候忽然问。

    “不是，为什么问这个？这不是你的话题。”

    “他们说射手是为爱而生的。”他看了虞子佩一眼，没有说下去。

    为爱而生，很多人这样标榜自己，为爱而生？不，虞子佩觉得自己不为爱而生，爱是她躲之不及的怪物，是人生对她抛出的媚眼，顾盼有情中生出的一点眷恋，是这世界将她抽空，打倒，使她放弃尊严的唯一利器。别大言不惭地谈论为爱而生吧。

    “我才不是射手座呢，我要是射手，早就闹得你鸡犬不宁，上窜下跳了！”虞子佩笑着呸他。

    “我现在不是鸡犬不宁吗？”

    “不知好歹！有我这么克制的射手吗？！”

    “我不懂，我只是看了一眼来西元的小说叫《射手与双鱼》。”

    停了好久，车已经驶下了外环线，他说：“你的克制是最让我难过的。”

    这是秦无忌式的情话，说明他有着洞察一切的目光，他知道虞子佩是经过怎样的克制才能对他温和地微笑，才能顺从他的意愿，才能不每一分钟都说爱他，才能每一刻都抑制住拥抱他的渴望，才能安静地坐着，才能不哭泣，才能交谈，才能微笑，才能生活下去……

    他知道虞子佩爱他比她表现出来得要多，这让他害怕。

    后来他说：

    “你是一座隐蔽的火山，正冒着烟的火山不可怕，人们会避开它，但是你，你安静地呆在那儿，突然爆发的时候，便会毁灭一切。”

    “放心吧，我这儿的地壳比别的地方坚硬得多。”

    但是他明显的并不放心。

    秦无忌在伦敦街头买了一张水粉画，说：“长得像你，所以买了。”

    画中人是浅浅淡淡的一个影子，说像还真像，说不像也不像。

    他给虞子佩带回的礼物里有一瓶香水。

    “不要擦香水，至少见我的时候不要擦。”

    他曾经这么要求，虞子佩照办了。

    为了这句残酷的话，他送了香水给她。

    “你不是不让我用吗？”

    “不见我的时候可以用啊。”

    Ni

    a Ricc 的这款香水叫作“时空”，初闻起来非常清淡，但是随着身体热度的烘烤它会变得浓烈起来，完全出乎你的想象。

    你最初闻到的气味，和后来别人闻到你的味道完全不同。

    你以为会清淡，实际却浓烈，如同虞子佩的爱情。

    虞子佩和阿希在一家韩国料理店里，对着两份没怎么动的石锅拌饭干瞪眼。下午阿希打电话问虞子佩在干什么，因为好久没她的消息了。虞子佩说没事，老一套，出去吃饭吧，正有事问你呢。能有什么事问阿希？现在除了秦无忌她还关心什么？

    “跟我说说金牛座。”

    “金牛，最有美感的星座，热爱一切美丽的事物，懂得享受生命的美好之处，金星这个词就是维纳斯。”

    “不错，继续说。”

    “非常有现实感，坚持生活在自己的天空下，在任何问题上都是安全第一。”

    完了。虞子佩心塞。

    “你又和金牛扯上什么干系了？”

    “我们合适吗？”

    “天生一对，内心浪漫的现实主义者。不过我还要知道他的月亮，金星，火星和上升星座。”

    “这个我可不知道了。”

    “你来真的了？”她看了看虞子佩，说。

    “这么明显吗？”虞子佩惊道。

    阿希耸耸眉毛，表示用不着解释。虞子佩沉默着，知道她在等着自己开口，可她不想说，说出来可能会好过点，但是不，虞子佩说过她不会和任何人谈论他，除了这个秘密她再没有别的。

    “我认识一个通灵的人，如果你想问什么，可以问她。”

    “通灵？你问过吗？”

    “没有，我害怕知道。不过她非常灵，能说出你的前世今生，你可以打电话约她。”

    饭桌上的气氛变的很怪异，虞子佩记下了那个电话，她不知自己我会不会打，她也害怕知道。

    “其实，水瓶和双鱼也很合适。”阿希说。

    “你是指我和莫仁？”

    “就是说你们俩。”

    “土和水几乎是完美的结合。”她解释说。

    “土和水，没错！我们俩合在一起就是一锅泥水。”

    “他能使你感到舒适，而你则使他安宁。”

    “他能使我感到舒适，而且还能让我感到不安！”

    “当然有许多差异需要弥合。”

    “你相信差异能够被弥合吗？”

    阿希没吭声，她不信这个。

    “用不着替他操心，他忙着呢！他最近组织了一个B 型血双鱼座协会，决定以后只跟B 型血双鱼座的女孩恋爱。他认为在这些同类的女孩中找到他完美情人的机率更大。为了争取时间提高效率，他还定了规矩，一年按春夏秋冬划分，每三个月换一个女孩，她们分别是他的春女郎，夏女郎，秋女郎和冬女郎。”

    “真行！”阿希佩服得五体投地。

    “的确！”虞子佩同意。

    “他们能相处得不错。但太相似就缺乏趣味，没有好奇也就没有吸引力。而且，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缺点，是人最不能忍受的事。”

    “要告诉他吗？算了，他正为他这个计划兴奋不已呢！我最爱扫他的兴。”

    “你才扫不了双鱼座的兴呢，他们只能自己扫自己的兴。”

    “好吧，我也应该向老大他们学——看他的热闹吧！”

    不过这次想看莫仁的热闹也没什么好看，没过多久，B 型血双鱼座协会就解散了。

    “她们都是假猛，说好三个月就分手，到时候就变褂！而且我都说了实话，说我不喜欢她了，她竟然不信？！非说我爱她。不可理喻。”莫仁又在抱怨。

    “她怎么能信呢？她是双鱼嘛！最主观的星座，你忘了？”

    莫仁听出了虞子佩的弦外之音，在电话那头笑道：“你少来这套！”

    虞子佩才懒的管他，她自己的事还纠缠不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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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关闭

    穿衣服的时候，虞子佩看着秦无忌——一个受人尊敬的作家，一个即将开始变老的中年人，只裹了条浴巾趴在床上，一根一根地把她散落的头发捡起来扔掉，实在是十分滑稽！

    “你真细心。”虞子佩挖苦他。

    “就算这样都不行。”

    “我觉得你完全有责任写一本《通奸大全》，把你多年的经验告诉其他男士，对女人也有好处呢。”

    他委屈地看着虞子佩：“别这么尖刻，这不像你。”

    “尖刻一直是我的优点。”

    “如果被发现了，我就不得不离开你，我不愿意那样。”

    虞子佩心软了：“放心吧，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责怪你。”

    秦无忌已经说得很清楚，如果非要他选择，他只能放弃我。

    虞子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他的这个说法泰然处之，并未感到受了伤害，为什么？她相信他爱她，我她还相信他会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放弃她？这是什么悖论？！

    好莱坞老明星弗兰克·辛屈拉收集出版了一本《名人食谱》，里面全是由名人提供的菜谱。沙朗·斯通的菜谱叫“每日苹果”。做法是：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拉开里面的水果储藏箱，拿出一个苹果，然后张嘴咬下去。

    这些天虞子佩基本上就是靠沙朗·斯通的菜谱生活。

    她一米六三，四十九公斤，雨季胖点，旱季瘦点，但左右不差三斤。别人说她瘦，自己不觉得。不过那个秋天快结束的时候她可真瘦了，瘦得要飘起来一样，半夜摸到自己的手腕把自己都吓了一跳，这是我吗？孩子也没有这么细的手腕！要成仙了！

    好吧，打开电脑，以她的痛苦再挣点稿费，这样它至少还有点用处。

    ——多年来一直有人向她讨教瘦之窍门，使她不得不一次次正视自己的瘦，终于明白瘦弱是现代城市女性的标志。

    这个发现她得说是得益于自己与发廊小姐的多次闲谈。每一个发廊的洗头小姐在熟识之后，都会谈到减肥的问题，她们一无例外地对自己的身材不满。胖，有些人并不能算胖，但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她们都很健壮。这种健壮，粗壮的胳膊和大腿，过宽过厚的屁股，就如同她们脸上的红晕一样，是劳动的产物，是劳动后食量增大的产物。她们个个都想知道怎么做才能变得和虞子佩一样。好吧，秘方如下——要想脸色苍白，细胳膊细腿，纤弱无力，一定要晚睡晚起，整日不见阳光，食欲不阵，吃什么都不香，因为吃得少也就没有劲，没有劲也就干不了什么重活，越不干活也就越不想吃饭，如此瘦性循环。总之，要无所事事，多愁善感，最好再陷入无望的爱情，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你以为人人都来的了？

    结尾段落虞子佩抄了一段《阅读》的文章：

    “职业妇女之所以竭力减肥，艰苦卓绝地背起瘦美的重担，为的就是摆脱传统母亲或家庭妇女丰腴的刻板形象，为了和至今还干粗笨活路的劳动妇女划清界限。这是一个女性蜕变的时代，有欲仙的兴奋，也就难免欲死的折腾。”

    安农打电话来的时候，虞子佩厌烦的不行，但还是保持礼貌吧。

    “你好！”她假装没有已经好几个月不见他，而且也不准备再见他这回事。

    “你怎么样？”

    “很好。”

    再寒暄下去她知道自己会假装很忙，他也会知趣地说只是问个好，说有空再联系。如果她不打，他已经被拒绝过一次，不会再主动打来了，一切OVER，不用多说一句话，大家万一再见面也用不着尴尬，全都很得体。

    但是，他对这一套知道的和虞子佩一样清楚，所以他有话直说。

    “下星期我要去美国了，恐怕不会常回来了……”

    “是这样。”

    “明天你有空吗？”

    虞子佩停顿了一下，他在电话那一头等待着，好吧。

    “好，我们一起吃饭，或者去哪儿坐坐？”虞子佩先摆明自己的立场，他那么聪明焉能不知。

    "Java吧，晚上八点半。"

    “好。”

    虞子佩坐在Java等他，对他挑选的这个地方很不以为然，尽管这儿的鸡尾酒一流，音乐也不错。这是她和安农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随便挑选一个地点不是他的风格，他所作的一切都另有深意，这是虞子佩喜欢他的原因，他们什么都不说，以试探对方的领悟力为乐。但以她现在的心境对这种游戏实在兴趣索然，希望他不要再搞出一幕在结婚前夜长吻她这种戏剧性的场面。

    她坐在木头椅子上喝可乐冰激凌胡思乱想的时候，安农进来了。他看起来依然很顺眼，依然吸引她的目光，就像一年以前她从那乱哄哄的聚会上发现他时一样。但是又怎么样呢？她熟悉他时常的神情，却说不出他在哪工作。一家设计公司！没错。但是哪一家？他干些什么？他是主管还是普通员工？虞子佩真的不知道。

    他说他要走了，移民去美国，他老婆已经去了。虞子佩说好啊！看来你运气不错，因为我有个朋友也要去美国，被拒签了无数次，现在办移民还要排两、三年的队。他说是这样，你没想过出去吗？虞子佩说不，除了出去玩，她不会住到使用另一种语言的国家。为什么？因为她喜欢这儿，她有这儿的语言天赋，她生在这儿，长在这儿，喜欢这儿的男人，只和他们谈恋爱。不说她都没注意到，她所有的男友都是曼谷人，只有很少的例外，她可不是故意这么干的，看来，她还是爱这城市的气质，就算是她总是抱怨它空气污浊，气候恶劣。

    他通常话不多，虞子佩是因对手而异，不过那天他们真闲扯了很长时间，肯定是虞子佩想显得热情一点，让一切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本来是可以做到的。

    他还是那副冷静的样子看着虞子佩，眼睛眯起来算是笑了。

    “没想到你还真能闲扯，以前没发现。”在虞子佩说到对她来说有两个纽约，一个是伍迪·艾伦的纽约，一个是马丁·斯克塞斯的纽约时，他这么说。

    “你不喜欢他们的电影？”

    “我对电影一窍不通。”

    好吧，我不再替你打圆场，你非要在临走时搞出点惊人之举？那好吧。虞子佩盯着玻璃杯中已经融化进可乐的冰激凌，不再出声。

    他叹了口气，严肃起来：“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我知道我再忍一下我就走了，我就永远不会对你说了。但是我很自私，我害怕如果我不说出来，我会因为想着这些没说出口的话而记住你。我不愿意在美国还想着这件事。”

    虞子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的脸肯定紧张地胀红了，他便笑了。

    “你以为我要说‘我爱你’吧？是不是？”

    “我没以为什么。”她抬起眼睛，有点不快。

    他依然带着笑意看着虞子佩。

    “你想说什么？”她问，感到烦燥。

    “我每次想说什么，一想到你会觉得我在说蠢话，只好不开口了。”

    “我没觉得你在说蠢话，相反，你是个少见的聪明人。”

    “当然了，因为我领会了你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的言外之意。你喜欢我，但是仅此而已，不要停留得时间太长，你该走了，别告诉我你的事，我不想知道！我宁愿我蠢一点，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跟我说，是不是有人根本看不见你划出来的那条清清楚楚的线？”

    虞子佩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

    “我以为你喜欢这样，你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而且你结了婚。”虞子佩向他指出。

    “别跟我说你有什么原则，不跟结了婚的男人来往，那不是你要的最好的界线嘛？”

    “不是那么回事。”

    “那么还是有原因的，你突然不再理我了，但是你认为我没有必要知道这个原因。”

    “我已经受到惩罚了。”

    “我也说不清到底怪你什么，可能是怪你没有给自己一个机会。”

    “其实，给不给自己机会，要爱终究会爱的。”

    “是吗？”

    “是。”虞子佩肯定了他的疑问，“——我已经上了贼船，而且它就要沉了。”

    “是这样。”他沉默了一会儿。

    “算了，没有爱上我，并不算什么错误。”他最后笑着说，风度颇佳。

    如果安农是想打击她，他作到了，这阵子虞子佩不断地发现自己实际上是个自作聪明的傻瓜。当然他不是为了打击自己，打击她什么？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丝毫打击不了她，也许倒会助长她的骄傲，但是现在不同了，——爱情使人变得如此卑微。虞子佩很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他一样潇洒地对秦无忌说：“算了，没有爱上我，并不算什么错误。”或者说，" 没有能从始至终爱我，并不算什么错误。" 但是她说不了这话，因为秦无忌拒不承认他不爱她。

    按照小学老师的说法：同学们，安农这件事说明了什么？虞子佩会举手回答——这件事说明了两个相似的人，或者说两个自作聪明人根本不会有好结果。

    就是这么回事。——只有误解才能产生异样的魅力，才能引发爱情。

    十月底，「曼谷的天空」因外景拍摄发生意外被叫停，已经准备开拍的剧组顿时乱了手脚。

    修改剧本的任务又落在虞子佩头上，她去“天天摸鱼”听了情况，提出的意见对剧本是致命的，很难修改。

    她刚到家，秦无忌的电话就跟来了。

    “怎么了？有什么事忘了？”

    “没事儿，我只是想你受了打击得安慰安慰你。”

    “我有那么脆弱嘛？”

    “你笔下的女孩都很坚强，我想人都是缺什么写什么。”

    “你是真知道，还是天生会说好听的话？”

    “喂，这是恶意的！”

    虞子佩拿着电话笑了。是，她需要他的安慰，就算他只是天生会说好听的话，她需要好听的话，动人的言辞，这由水星和金星美妙的合相产生的天赋，如果这天赋再加上一双透视人心的眼睛，她只能举手投降。

    冬天来了，这对秦无忌是个严酷的冬天，对虞子佩也是。

    每样事都出了岔子，一桩接一桩，桩桩都是非个人之力所能逆转。秦无忌陷在事务纠缠中难以脱身，他已经三番五次要求离开公司回家写作，为此和公司闹得很不愉快。一大摊子事搁在那儿，他整天愁眉不展，无可奈何。虞子佩听到不止一人抱怨，说他当时热情地揽下了很多事，现在又突然甩手不管，把大家都搁在当中。虞子佩只能听着，他已经承受了太多压力。

    「曼谷的天空」像其他的事一样被撂在半空，香港的制片人打电话给虞子佩，说已经拖延得太久，又找不到秦总。秦总的女秘书还跟他打官腔，让他找合拍部去。虞子佩还是只能听着。她不会为这事询问秦无忌，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对她都很宝贵，虞子佩不想说这种闲话。而且，这件事本来就是由他而起，他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虞子佩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违背了为自己制定的原则，这是必然的结果，她背离了第一个原则爱上秦无忌，以后就只能一发不可收拾。这有点像徐莫仁的理论——第一个誓言不遵守，以后也就都不必遵守了。她的人生已经毫无原则，唯一的剩下了一点逻辑也是秦无忌的逻辑。

    白如烟和秦无忌闹翻了。这个女人在前面提到过，从秦无忌过去的闲谈里虞子佩知道她对他是多么好，他说过他们是好哥们，但她要求的一定不是好哥们。如老天经常说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问题。秦无忌对女人的那份好足以使人存有幻想，但是“好”既不是一贯的，也不是专一的，好就是好。秦无忌同意主编一套书是为了还白如烟的人情，白如烟不知怀疑他什么，半夜打电话问他：你老实跟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反正是已经不信任了，闹到这么不客气也足见他们过去多么亲密。女强人怎么肯受男人的怠慢和委屈？

    那真是一个多事的冬天，对秦无忌最可怕的打击终于来了——他母亲去世了。

    虞子佩有一阵子没有见到秦无忌了，他的声音完全哑了，因为牙疼整个脸都肿着。虞子佩非常想安慰他，但是不行，她本身就是他的另一个麻烦，她能作的只是躲开他，让他安静。

    他不再每天打电话来，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但虞子佩还是每天在电话旁等待。

    那个阴霾满天的冬日是秦无忌最萎顿、沮丧的日子，他看起来和过去判若两人，毫无生气，阴郁沉默，令人心酸，他说他听到纪念活动上大家对母亲的评价止不住地流眼泪，他说：我死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像父亲母亲一样受到由衷的尊敬。他说他整夜在外环线上开车，他觉得他的创造力枯竭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有时候恨不得冲着围栏撞过去……

    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电脑前写作，虞子佩远远地坐下，没有说话。

    他一直背对着她，不曾回头，那个背影让人满心凄凉，莫名难过，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中国著名摇滚歌手张楚的歌，那句歌词飞到虞子佩脑子里――“他已经苍老，已不是对手。”

    他在那个冬天突然老了，他还要继续老下去，虞子佩不愿意他这么觉得！已经许久没有过这么深刻的怜惜之情，虞子佩无能为力，她的手不能扶平他的皱纹，不能给他安慰，也永远不可能责怪他。那个冬天她顾不上替自己难过，如果什么能让他快乐起来，她什么都愿意做。问题就是，她什么也做不了。

    过了很久他才站起来，走到虞子佩面前，一声不出，忽然蹲了下去，抱住她的腿，头垂在她怀里……

    ——她的心已经化成一滩水，那滩水酸酸的，要把她淹没了。

    秦无忌不再去公司了，他的脑袋完全被别的事占据。对别人的不满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好人也做过了，就做一次坏人也没关系。”

    母亲的去世对陈天的影响非他人能够理解，他重新缩回他的小屋，思考他的创作。

    “你的书是写给谁看的？”在那以前，虞子佩曾经很正经地问他。

    “写给看书的人。”

    “对，当然是看书的人，但是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也许是以后的人，还没出生的人。”

    “这也算是一种答案，至少说明你对自己有信心。”

    “其实我只是作我自己喜欢的事情罢了，我不是野心勃勃的小伙子了。你呢？你写给谁看？”

    “电视剧嘛，自然写给普通人看，他们看不看其实我无所谓。”

    “你‘有所谓’的东西呢？”

    “写给自己，写给跟自己同类的人，其他的人随便。”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很多年轻作家都这么想。”

    “你呢？你怎么想？”

    “我在美国的时候去华盛顿的国会图书馆，你知道那有多大？在那浩如烟海的图书中，你有必要再加上自己的一本吗？这一本有什么价值？有它独特的必要性吗？为了兴趣或者争名逐利写作我也理解，但这不是写作的终极目的。”

    “会有什么终极目的吗？人生又有什么终极目的？”

    “你搬出了虚无，一切问题就都不能谈论了。虚无可以颠覆一切，我们要谈论任何问题都必须预设一个对生命的肯定答案，否则就无法进行下去。”

    “OK，假设我们的生存是有意义的，有目的的，不是偶然，不是被迫，不是自然随机的选择，美和善的原则的确是宇宙的原则之一。写作是为了什么？”

    他笑了笑，以拍拍虞子佩的头代替了回答。

    是的，要谈论任何问题都必须预设一个对生命的肯定答案，这样人们寻求意义的活动才能得到肯定和赞赏。但是虞子佩给不了自己这个肯定的答案，她想知道在一个否定的答案下，她该如何生存下去？她在其中找到的欣喜之事就是寻求美感。这一切都跟意义无关，所有的爱情，激动，感动，慰藉，欣喜，仓惶，痛苦，都不是意义，只是感官的盛宴。她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盛宴。

    她和莫仁也曾经为哪一种艺术更高超而争吵，也许她一直以平庸的态度爱着艺术，不过把它当成了逃避乏味人生的甘美草地。讲述和描绘可以使枯燥的生活显示出意义，她总是想拿起剪刀把那些岁月剪辑成一部精致的电影。如果有人兜售这样的人生，她想人们会倾其所有去购买。电视剧总是不能象电影一般精美，因为它象生活一样太过冗长，人们渴望日复一日的幸福，其实有了日复一日也就不再有幸福。

    虞子佩和秦无忌对他们的工作一开始谈论不多，后来就更少。他们俩的共同之处更多是在情感取向上，而不在艺术见解上。

    秦无忌是个颇能自得其乐，享受生活的人。他对世俗生活有着一种虞子佩所不理解的浓厚兴趣。他非常贪玩，下棋，钓鱼，打麻将，玩电游，吃饭喝酒和女人调情，对名利一向不怎么上心。骨子里当然是骄傲的，许多事不屑一作，许多人不屑一理，对一些必须为成功付出的代价表示不以为然。他的这种世俗风格十分古人化，跟莫仁夜夜笙歌的颓废完全不同。

    虞子佩和秦无忌相差十几岁，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四、五岁的时候，父亲开始教虞子佩背：“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青波。”到她可以自己选择书籍，她得说就没好好看过一本汉字的书。她所有的情感方式，价值判断，兴趣爱好都是西方式的，这“鹅鹅鹅”在她身体里到底占了多大部分，实在难说。

    她的西方式的，极端的疯狂，撞在了秦无忌软绵绵的，不着力的善意里，完全消解了。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秦无忌不是她的吸血鬼，对她的奇谈怪论也不感兴趣。

    虞子佩说过，秦无忌的文字像吹一支幽远绵长的笛子，不急不燥，娓娓道来，平实自然，体贴入微，细是细到了极处，像是什么也没说，却已经说了很多。

    那笛子好是好，但终究是与她无关。

    唉，他们到底是以何种名义相爱的？真是一头雾水。

    在她最想念秦无忌的时候，有过各种念头。一定有某种办法，让他把他的梦境卖给自己，那样她便拥有了他的夜晚，每夜等他熟睡之时，他们就可以相会。

    虞子佩床头放着一本《哈扎尔辞典》，抓起来就能读，不管是哪一页。她对书中的阿捷赫公主着了迷，因为她擅长捕梦之术，能由一个人的梦进入另一个人的梦，在人们的梦中穿行，走了数千里的路，为了死在一个人的梦中。

    虞子佩常常梦见秦无忌，醒来时便恍恍惚惚，或者是根本不肯醒来，打定主意用被子裹着头，闭着眼渴望睡去，再睡下去，让梦中的秦无忌继续说话，继续微笑，继续他的温存。

    “你从不早起，就像这个姑娘。嫁到邻村后，她不得不早早起床，当她第一次看见田野里的晨霜时，她说：”我们村里从来没这东西！‘你的想法和她一样，你觉得世上不存在爱情，那是因为你起得不够早，无法遇上它，而它每天早晨都在，从不迟到。“

    起床的时候已是傍晚，随手拿了包饼干吃，那本哈扎尔书在旁边，一翻便是这一段。

    虞子佩一遍一遍地读它——你从不早起，就像这个姑娘，从不早起，因为你起得不够早，你无法遇上它。我们都起得不够早，就这样把爱情错过了，我们早早起来，却害怕外面的寒冷不愿出门，就这样把爱情错过了，我们在去田野的路上跌倒了不肯爬起，就这样把爱情错过了，我们早早起来来到田野，眼睛却已经瞎了，就这样把爱情错过了，就像这个姑娘！

    令人绝望。

    “刚刚写完，我先睡了。完了事你来吧，门我开着。”早晨八点，秦无忌打电话给她。

    那天的整个上午她都戴着墨镜，一直戴着，谈事的时候也戴着。让世界在我眼里变得模糊一点吧，这个世界与我无关，唯一有关的是你，为了和你相会，我愿意一直睡着，睡着，在别人的办公室里睡，打电话的时候睡着，下楼的时候睡着，在出租车里睡着，付钱的时候睡着，直到见到你才醒来，你才是我真实的生活，其他都不是。

    但是你，只有在你睡着的时候才能属于我。

    虞子佩心里又在狂喊！

    她三言两语打发了一个制片人，打了车往他那儿赶，上午十点，这是她平时应该熟睡的时间。

    她上到三楼，如他所说，房门没锁，一推就开了。房间里很暗，窗帘低垂——人造的夜晚。书房的门敞开着，很重的烟味，电脑屏幕保护的那缸热带鱼在黑暗中无声地游动。

    他在床上，在熟睡，被子蒙住了头看不见脸。

    虞子佩站在卧室门口，开始脱衣服，一件，一件，脱得一件不剩。

    走到床前的时候，虞子佩突然感到恐惧，也许她进错了房间？也许上错了楼层？也许这个熟睡的人不是秦无忌？也许她马上就得夺门而逃！

    而她一丝不挂地站在这儿！

    房间里的钟嘀嗒作响，她不知所措地站着，觉得冷。

    终于，被子里的人翻了个身，脸从被角露出来。

    秦无忌甚至没睁眼睛，也没有人说话。虞子佩怀疑他会这样抱住随便哪个溜进他房间的女人，爱抚她们，和她们那啥。这个人造的夜晚蜜一般稠腻，它摹仿得如此之像，甚至让真正的夜晚无地自容。他开始在虞子佩耳畔轻声述说，含糊不清，如同梦呓，要想听清就得从这白日梦中醒来，但她醒不过来，就让他说吧，声音便是意义，他的话语不过是交欢时的颂歌，不必听清，也不必记住，让他说下去，说下去，作为超越尘寰永不醒来的咒语。

    两个多小时以后，他又睡着了。虞子佩像进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溜下床，穿好衣服，溜出门去。但是，她把他的房门牢牢地锁好了，她可不希望另一个女人也这样溜进去……

    像她希望的那样，秦无忌把他的梦卖给自己了。等他醒来，他会以为他只是作了个春梦。而她，像阿捷赫公主一样，能够把梦中的东西带进现实——他的亲吻还留在她的身体上，鲜红如血。

    她几乎快乐地微笑了。

    走到大街上的时候，才发现天气竟是那么得晴朗，太阳暖洋洋地照着，几乎有点刺眼，旱季要来了。路边一个举着报纸的年轻男人抬起头注视着虞子佩，面带微笑，虞子佩心想也许是自己脸上的笑容吸引了他，她棕色的轻纱外套和米色裤子在这天气里如此轻巧和谐，她在那个陌生人的笑容里穿街而过。

    双头的第一句话就是：“知道了吗？莫仁的丑事！”

    “不知道！快讲快讲！”

    “一句话——丑态百出！”

    莫仁一有点什么事，他周围的朋友就会如此奔走相告，兴奋不已。莫仁也知道，并且甘当丑闻男主角，他会说：“生活本来就够枯燥的，有点乐子也不错。”

    这次的故事是这样的：

    莫仁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寻找他的梦中情人，要靠自己一次一次地亲自考察，鉴别，他觉得效率太低，于是决定借助网络。他公布了自己的邮箱地址，引来众多女读者的来信，他便在其中慢慢筛选。在一番必然的希望和失望之后，一个女孩终于让他怦然心动，有了欣喜之感。她像是老天特别为他准备的，对他的爱情充满憧憬，对他的喜好了如指掌，信件的文笔也算不错，最要命的是句句话正中要害，说在他心坎上。莫仁开始有了惶惶的期待。为了不白费功夫，他早就练就一张厚脸皮，直截了当地询问姑娘的身高、体重、腰围尺寸，皮肤是否白净，脸上有没有大包，（他最恨脸上长大包的女孩，）女孩一一回答了，还发过来一张照片，真是百里挑一，样样合意。莫仁抑制不住地把这件喜事告诉了大家，因为激动又结巴了起来：“这次像是真的了，这次像是真的了！我试探了好几次，像是真的了！”他问大家要不要见面？大家都说：见啊！莫仁便向姑娘发出了见面的邀请。姑娘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答应了，两个人约在星期六下午六点在马克西姆饭店见面。莫仁说：“如果你是，我会认得出你。”

    生命中真的有奇迹不成？她和秦无忌没遇到是因为他们没有莫仁的诚心？

    那一天的气氛十分紧张，双头和老天他们都聚在了一起，随时等待莫仁的好消息。莫仁临行前打来电话，说：“如果真的不错，我会带她去和你们一起吃饭。”

    六点钟，七点钟，朋友们饿了，叫了饭菜边吃边等，莫仁的电话一直未来。

    这是一个骗局，两个和莫仁一起长大的朋友制造的骗局！

    生活中当然不会有什么奇迹。

    一个年近三十的人，竟然天真到相信网上的来信和照片，他不出丑谁会出丑？

    放下双头的电话，虞子佩马上拨了莫仁的电话，他们已经为这事笑了他好几天，她也准备取笑他。

    “喂，听说你的故事了！”

    “是，我没法原谅他们。”莫仁竟说了这么一句，虞子佩取笑他的念头顿时没了——怎么回事？莫仁对任何人都很少说原谅不原谅的话，他记仇的时候不多，也就谈不上原谅。虞子佩知道有人对他作过比这过分十倍的事儿，他都能一笑置之，况且大熊是他从小的朋友。

    “我在大堂等着的时候，看见大熊一晃而过就觉得不对劲儿，过一会儿又看见了小五，手里举着个摄像机在那儿拍呢。我站起来想走，他们在后面跟着。他们怎么能这么干？我还把他们当成好朋友。”

    “他们只是想开个玩笑。”

    “别的都能开玩笑，这个不行。”

    “你怎么了？你不是个计较的人，比这过分的事儿你都无所谓，在网上男装女，老装小的事多了，网络嘛，你怎么能当真？”

    “不是那么回事儿，你不懂我的意思吗？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那天晚上，我妹妹正好从美国打电话来，我跟她说了，我还没说完，她就说，别说了，永远忘了这件事吧。跟梦想有关一切对我是禁忌，在生活里你可以随意伤害我，我无所谓，但是你不能碰我的梦想。”

    虞子佩被莫仁说愣了，凄惶地挂了电话。

    老天保佑，这世界上还有一个明白他的人！真惭愧。这件事严重到什么程度？莫仁跟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绝了交。他也应该跟虞子佩绝交，因为她也取笑了他，而且她还自认为了解他。

    这件事证明莫仁是无可救药的，试图唤醒他的任何尝试，无论是好意、恶意还是无意，都会要了他的命。

    网络美女事件对莫仁的打击使虞子佩震惊，她震惊的是她原来还是不明白他！莫仁是她认识最久的一个人，她觉得自己花了很长时间已经洞悉了他的弯弯绕绕，但是没有。这是一件可怕的事，也就说其实人不可能真正了解任何人，任何一个人！

    很多年，她一直观察莫仁，和他交谈，希望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初见他的人会觉得他极其坦率，但实际他知道如何隐藏对他最重要的东西。但是他善于隐藏的天性会在一样东西前暴露出真相，那就是——时间。当时间过去，最重要的东西变成次重要，他便会把它暴露出来，再去掩藏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时间越久，对他的了解会越多。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人物，她观察了他这么多年，还未感到厌倦和乏味，她甚至更想知道他的人生会走向哪里？人是可以像他那样渡过一生的吗？一生率性而为，丝毫不理会“得体”二字。虞子佩总是以快乐的心情听他讲他的冒险故事，他制造的新的丑闻，她喜欢这个为“爱”而生的男人，在男人中少而又少。

    许多时候虞子佩觉得他应该是激起自己更大激情的人，但实际并不是。为什么呢？她只能归结为呼吸的节奏，或者血液的流速。如果非从理性的角度上说，她倾向认为是因为莫仁过份女性化了。他的情感方式，他对待世界的态度，他的挑眉吐舌头的某种神情，甚至他对女人智力的蔑视都非常的女性化。她知道他是为人称道的好情人，对街头流莺都温柔体贴。她想只有他这样的男人才能真正满足女人的需求，因为他有着相同的需求。而她虞子佩需要的是更有力的爱情，而不是更缠绵的爱情。他很能打架，但极端厌恶暴力，他不能理解有人以暴力的方式表达感情。他性情柔和，对人没有支配欲，心思细腻，柔肠百转。他是女人们的梦中情人，因为他跟她们是如此接近。

    莫仁是一个陷阱，温柔的陷阱。他甚至具备一个好丈夫的素质，有耐心，懂得照顾别人，没有丝毫的颐指气使，做的一手好菜。

    他有什么问题？一句两句还真说不清。老天倒是有一句话简单之极的话形容他：“莫仁的脑袋和别人长得不一样。”

    对爱人百依百顺的莫仁让虞子佩产生一种奇异的不安感，那是种很难形容的隐隐的不安，在他们相爱的日子里如影随行。他爱她，但是她永远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爱她，那可能是因为她戴的一顶遮阳帽子有着柔和的紫色，可能是因为她走起路来有点奇怪的外八字，或者她在树影下的微笑让他想起某个梦中的场景，再或者是那天的月亮白晃晃的，在她脖子上画出个让他感动的弧线，什么都有可能。他不会因为她努力表达的爱情多爱她一点，她懒散疲倦的样子反而倒能激发他的热情。他不是活在她所在的这个世界，她不是她本身，她只是恰好映证或者符合了他的幻像。

    爱情是好爱情，只是与她无关。

    那感觉慢慢会让她觉得没趣儿，到最后去见他的时候都懒得梳妆打扮。当然，她可以试图了解他，猜测他的心思，但虞子佩敢保证猜不对。她记得自己有一件洗得变了色的白色棉布背心，并不常穿，那天穿着洗衣服，他来的时候没有换虞子佩还有点不好意思，他却喜欢得不行，说她穿着那件变了色的白上衣让他感动不已。

    他说过他喜欢温顺的女孩，懂的顺从命运，她就温顺，言听计从一无所求。到后来想离开他的时候，便反过来拼命表现不温顺，想让他不喜欢自己。他写信来说：“你一次次地拒绝，我倒生出了好奇，难得你竟有坚持自己的勇气，以前我还认为你过于温顺了。”

    既不能讨好他，也别想惹他厌烦，他有他自己那套。

    对他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他的白日梦。现实中与他白日梦吻合的他就喜欢，相抵触的他就讨厌，丝毫不差的当然就是奇迹了。

    奇迹从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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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可否可否

    已经又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见到秦无忌了，见不到他慢慢成了虞子佩的正常生活状态，她已经逆来顺受，习惯于想念他，一声不出地。

    和莫仁、老天他们在“小巴黎”吃饭的时候，秦无忌和几个人进来了，一看见他虞子佩的胃就开始疼，她知道莫仁他们在注意自己，要脸不变色也还是容易的。秦无忌也看见了他们，走过来。虞子佩很热情地和他打招呼，别人也打，然后他们就在边上的一桌就了座。老天可比莫仁坏，就在虞子佩对面毫不掩饰地盯着她，但虞子佩也不是省油的灯。

    “干嘛？”她问。

    “没事儿。”他说。

    大煮干丝上来了，这一桌的人马上把秦无忌忘到了脑后，除了虞子佩。

    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他们结了帐起身离开的时候，旁边的秦无忌起身跟他们道别，虞子佩低头拿包一错身的工夫，秦无忌像地下工作者一样敏捷，在她耳边极轻地说：“晚上来吧。”

    虞子佩和他再见走了。

    晚上九点半虞子佩给他打电话，说她过去了，他说再等会儿，还太早，她又进了一家酒吧，独自坐了一个半小时。差十分钟十一点，他的另一个女友不是夜猫子，应该已经睡下，不会再去骚扰他了。虞子佩起身结帐，出门打了车。

    “你在跟他们聊什么，那么热闹。”他问。

    “没什么，我忘了，胡说八道呗。”

    “莫仁是你以前的男朋友？”

    “谁这么多嘴？”

    “看，被我发现了。”

    “八辈子前的事，有什么可发现的。”

    “嫉妒呗。”他说。

    虞子佩没说话，她都从没提到过嫉妒，他竟然敢提？

    他感到了虞子佩的沉默，忽然变了神情，看着她，轻轻地说：“为什么不说话？你现在总是很沉默。”

    是的，这是真的，她在他面前变得越来越沉默，“不爱说话”，“善于低头”，这是他最早形容虞子佩的话，现在又变成了真的。为什么？因为那爱太重了，因为要说的话太多了，她独自一人的时候每时每刻都在跟他说话，那些话成山成海，她不知道该拣哪几句说，她不知道和他在一起的这短短的两三个小时她说什么才能真实而确切地表达自己，最后的结果就是沉默，沉默。

    “你为什么总是在电话里跟我斗嘴？见面就不了？”

    “明知故问，你不知道为什么？我忙不过来。”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他喜欢我的伶牙俐齿。

    他们再不斗嘴了。

    沉默不是他一个人的，也有他的份，那个神采飞扬的秦无忌已经不见了。

    阿碎说去海边的“孙悟空”吃饭，老天说好，好。他们都喜欢那儿的5 年花雕和雪菜黄鱼。开始也就七八个人，后来人越来越多，从大厅换到包间，包间坐不下了又换到大厅，来回折腾了几回才算坐定，双头已经饿得吃了两盘茴香豆。那天大概去了不下二十人，后来全喝多了。

    酒的事儿虞子佩向来不搀和，酒量不行，啤酒和黄酒同时招呼的篓子已经跟众人战了一圈，不知怎么看中了她，非拉着划拳，虞子佩说她真的不会，大家都可以作证，他说没关系没关系，“剪刀石头布”总会吧，虞子佩只好跟他“剪刀石头布”。结果，出手不凡，连赢三把。三杯黄酒下肚篓子站了起来，拉开架式，挥了挥大长胳膊，差点把旁边阿碎的眼镜打掉。再战，还是虞子佩赢，篓子奇怪地抓头，直往自己的手上吐唾沫。虞子佩则兴奋起来，跃跃欲试口出狂言招猫逗狗，引来一帮人不服气，都亮出手来跟她“剪刀石头布”。十五把她赢了十一把，还是虞子佩厉害，不过四杯热腾腾的黄酒一下子倒进肚子里，她顿时晕了。

    后来发生的事次序记不清了，好像是一群年轻女作家有北方有南方的，有丑女作家有美女作家，要求在座的男人把上衣全部脱掉，有不少人都脱了，莫仁死活不肯，说才不让这些女人占便宜，除非她们脱他才脱。双头肯定没脱，因为他当时坐在虞子佩旁边，虞子佩把他拉过来当枕头睡觉来着。后来不知是谁把邻桌放在一边的生日蛋糕给打开吃了，问是谁先吃的，谁也不承认，还都往嘴里送奶油，两桌人吵了起来，这边正乱，老天抱了饭馆门口供的孙悟空半身像跳起舞来，再后来老天上一个片子的制片人大猛跟阿碎闹了起来，阿碎臭蟑螂，死耗子地乱骂一气，便开始摔杯子摔瓶子，推推搡搡，一片混乱，嘴头上斗不过阿碎的大猛从老天怀里劈手夺过孙悟空的半身像向阿赵扔去，没有砸中，孙悟空掉在地上碎成两半，篓子则站上桌子开始大声朗诵“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几个姑娘为他鼓掌叫好，后来有人打了911 ，肯定是饭馆的那帮孙子，后来警署的警察来了，其中有个帅小伙，简直是偶像剧里的警察，再后来双头把虞子佩和另外两个姑娘塞进一个人的车里，那人虞子佩不认识，不过他把虞子佩送回了家。

    后半夜她的酒就醒了，打电话给双头问怎么了？他正在大皇宫外面的夜市吃夜宵呢。他说他们都被警车拉到了警署，警察问大猛为什么要砸孙悟空像，大猛惊讶地说：“原来是孙悟空啊，我还以为是妖怪呢！要知道是孙悟空肯定不会砸！”

    最神的是张宏，这个据说读书破万卷的文学编辑，说话细声细气，戴个小眼镜，头发贴在脑袋上老像半年没洗似的，席间他只跟虞子佩说过一句话——“厕所在哪？”虞子佩说走旁边的门右拐走到头，他笑咪咪地说：“我不相信你，因为你看起来像个兔子。”

    什么意思？

    等警察录完张宏的口供他已经完全清醒了，抹了抹眼镜批评起警察来，说这笔录错别字也太多了，语法也有问题，交上去能通过嘛？警察倒没生气，接受他的意见重写了一份。

    老天，双头和莫仁三个人接了一部警匪题材的系列剧，制片方肯定是不了解他们，把他们安排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宾馆集中写作。就是把他们关在山里他们也能找着玩的地方，何况是市中心。那家宾馆成了众人的聚会场所，熙熙攘攘，送往迎来，四个多星期，双头写了一集，老天半集，莫仁快，是两集。制片人基本上已经被他们逼疯。那阵子虞子佩整天浑浑噩噩，害怕一个人呆着，也跑到他们那儿去混。

    一切关于生活、情感、梦想和准则的严肃话题，谈到最后只可能导致悲观、伤感，甚至绝望。他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长金饭店的房间里，唉声叹气。

    “谁今天开始谈人生的，真完蛋！”老天翻了个身，屁股对着大家。

    “他。”虞子佩一指莫仁。

    “讨人嫌。”双头说。

    “还不是你们勾着我说的，自己点的火烧着了自己怪谁？”

    “怪你，怪你，就怪你！”老天窜起来吼道。

    “老天最近有点不正常？”虞子佩小声问双头。

    “不正常有一阵子了。”

    虞子佩点了点头。

    一个郁闷的人去找其他郁闷的人，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有了更多的郁闷，夹在他们的郁闷里，她的反而不能表露了。

    晚上十一点，他们从床上爬起来，打电话叫人去了超大酒吧。真够无聊，两个男人在为什么事争吵，另外几个围着一个叫璐璐的女演员猛说肉麻话，刘叨的乐队在现场表演，一杯Gi

    酒下肚虞子佩已经醉了。她听见那两个争吵的人话里话外提到了一个词——“嫉妒”。嫉妒？这对她倒不是什么重要的感情，她难过是因为秦无忌不在她身边，而不是因为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这有差别的。

    “喂，喂，爱一个人，但是又不嫉妒，这说明什么？”虞子佩拉了拉正在向姑娘献殷勤的莫仁。

    “说明你根本不爱他。”

    “胡说八道！”

    莫仁回了头不再理虞子佩。

    我不爱他吗？真希望如此。使劲想想，他在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他用看着你的那种目光注视着别人，他的手握着的不是你的手，“乖孩子”，“小冤家”，他对谁都是如此称呼！难受了吗？还不难受吗？虞子佩想。

    十二点十五分，她冲到柜台前，拨了秦无忌的电话。音乐震耳欲聋，她试图压过它，对着话筒大声地喊叫着：“我要见你！”

    “来吧。”电话那一头，一片沉静，他的声音里也一片沉静。

    二十分钟以后，她才得以离开超大.

    “看见你就好了，看见你一切就都好了！”虞子佩抓住他，向他笑着。

    “喝多了？”

    “没有。”

    “还说没有，看脸红的。”

    “我喝一口也这么红。”

    “以后别这样了，这么晚打电话，还在电话里喊，万一我这儿有人呢？”

    他平淡地说，虞子佩愣了。

    他在说她，他语气淡淡的，但他在责备她，责备她的不懂事。她这个不懂事的人成千上万次地想这么干，也只任性了这一次。她这个万般克制的人居然也会不懂事！

    别这样，你眼神里的一点犹疑就会将我击垮，一点不耐烦，一点冷淡就能让我化为灰烬。你要把我的自尊心撕成碎片吗？你不会这样的，你是温柔的爱人，最善解人意的好人儿，你不懂吗？如果你不懂，你就是不想懂，你就是不再爱我了。虞子佩心理戏狂演。

    “别吓我，我后背直发凉。”

    他在说什么？难道我干了什么？虞子佩难过极了。

    “我只是想看见你。”

    “我知道，后院也着火，前院也着火，我不能只是谈情说爱。”

    虞子佩愣愣地坐在那儿，傻了一般。

    他抓了她的手放在他脸上，说：“真烫。”

    她也只得笑了，慌里慌张地。

    忧伤，很多的忧伤，虞子佩无法扫除他留在自己心里的忧伤，它环绕着自己，挥之不去。昨夜她便在这巨大的忧伤中睡去，几次恨不得爬起来给他打电话，但是终于还是睡着了。早晨起来后镜子里的那张脸，因夜里的忧伤腐蚀了睡眠而形容憔悴，惨不忍睹的那张脸啊！

    她如约去见双头，双头也这么问她：“你为什么这么忧伤？”

    为什么呢？

    许多事都是忧伤的。

    爱情，你忍不住要伸了手去握紧它，可握住的时候已经碎在手里了。

    ——如果他不再爱我，我便会从他面前消失。虞子佩决定了。

    “爱，那是要命的事儿，我已经太老了，不适合制造丑闻了。”

    以前他肯定会把这种话当成一句玩笑来说，但现在他却愁眉苦脸，把这当成了一句正经话，虞子佩为他的神情，而不是他的话难受。

    “这就是你不能成为更杰出的作家的原因。”

    他脸上掠过一丝不快，但虞子佩决定不理他继续说：“赛林格八十岁了，还在不懈地制造丑闻呢，你应该有生命不熄丑闻不止的精神，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你不能为此感到羞耻。模棱两可，面面俱到只能伤害你，消耗你的才能！”

    “你是个小疯子。”他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意。

    “不是。”虞子佩泄气地说，“我比你更害怕丑闻，我太希望得体了，得体就不可能杰出，这是我的问题。”

    “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做。”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远处，脸上再找不到她热爱的那种神情。

    他们沉默地吃着东西，虞子佩惊讶地发现，她为他感到难过，竟然甚于为自己的难过。

    “我说过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责怪你。”虞子佩把手放在他的手上，然后拿开了。

    “一张失去勇气的脸真丑。”——虞子佩在那天的记事簿上写下这句话。

    她也认为自己十分可笑，责备一个具有现实感的人胆怯，缺乏制造丑闻的勇气，又希望另一个不懈制造丑闻的人成熟稳重起来。向不可能的人要求不可能的东西，却不去享用可能的人提供的可能的东西。一个以悖论为基础的人生，怎么能不可笑呢？

    完美的爱人。他几乎具备了自己要的一切，只缺少接受毁灭的激情，谁能有这样的激情？

    那些软弱的男人，对世界无能为力的男人，他们孤芳自赏，洁身自好，想独自开放，你可能对他们深怀好感，却产生不了激情，他们太弱了，而弱便会轻易地屈从于更强的意志，有了这种屈从，撞击的时候便不会有绚烂的花朵开放。而那些强有力的人，他们又常常缺少爱的神经，他们的心为别的东西跳动澎湃。她的完美的爱人有着最脆弱和最强悍的心，没有脆弱，情感会粗糙无趣，而没有强悍，脆弱只是惹人厌烦的孩子把戏。

    “真渴望被精美地爱。”她发出和顾诚临死前一样的哀求。

    “你是一个爱情鉴赏家，不是情种。”莫仁这么说我。

    如果情种是生冷不忌的食客，什么都称赞好吃，那么虞子佩的确不是，她无法像徐莫仁那样，对随便一点什么可爱的品质都动心，是出于傲慢吧，她知道傲慢在上帝的戒条里是足以下地狱的罪恶，而没有这一点傲慢自己怎样去对抗这个卑贱乏味的人生？

    必须承认，在她试图分辨自己的情感，发现她和莫仁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不同之处只在于她没有制造幻觉的天赋不能为自己臆造一个爱人，也不能像收集邮票一般收集美感。但她要求的难道不是和他相同的东西吗？不都是一个现实的奇迹的吗？为什么他们彼此之间永不能相容？她想起阿捷赫公主的格言集——“两个‘是’之间的差别也许大于‘是’与‘非’之间的差别。”

    2 月14日，圣瓦伦丁节。

    虞子佩不期待什么情人节，一切世俗的节日都是作为一个情人最难受的日子。她在无数小说中看到过这样的描写，不必多说。那天她一起床就拿了家里所有的钱去“巴黎春天”买衣服，满街卖玫瑰花的孩子和挽着手的情侣看着让人心烦。她在百货大楼里一个店一个店地穿来穿去，细细挑选，不厌其烦地试来试去，不放过任何一件可能适合她的衣服。从下午一直逛到天黑，二层三层已经没什么可看，四层的男装她也转了个遍，只好下到了一层。

    一层是化妆品柜台，各种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气味让人眩晕，她来回走了两圈没什么可买，便决定作个市场调查，看看每种品牌新春都推出了什么货品。就在这时，她看到了莫仁，他站在收款台边，正往钱包里塞找回的零钱，胳膊上还挂着一个迪奥蓝金相间的口袋，看起来十分可笑。

    “哎，莫仁！”虞子佩看了看他后面和四周，并没有什么漂亮女孩跟着，“你一个人？”

    “对呀。”

    “在干嘛？”

    “嗨，买情人节的礼物呗。”

    “这么多？”

    “嗨，人多呗。最倒霉的是我得一个一个地给她们送去，她们都揪着我共度良宵，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买了些什么？”

    “嗨，香水，护肤品呗。”他每一句话前面都加了一个“嗨”，以表达他的无奈。

    “什么样的男人会给女孩买护肤品作礼物？我从未遇到过。”

    “嗨，我呀！”

    “那你记得住每个女孩都是什么肤质吗？她们是偏油，还是偏干？”

    “那我哪记得住？我只能记住哪种更贵，有的女孩讲究，你就给她贵点的东西。”

    “那你快买吧，要帮忙嘛？”

    “不用。你一个人——在买衣服？”他看看虞子佩满手的购物袋。

    他目光如炬地打量虞子佩，一个人的情人节？

    “跟你一样，买礼物。”虞子佩说。

    “好，那我们各忙各的吧。”

    “好。Byebye. ”

    虞子佩走开了，看看表已经七点了，去地下的快餐店吃个汉堡吧。她一脚已经迈上了电梯，莫仁又赶了过来，把一个花花绿绿的口袋塞在我手里：“这个给你。”

    “嗨，真的没必要！留着——”

    “以前没钱，没买过什么好东西给你。”他说，嬉皮笑脸十分真挚。

    别这样，虞子佩觉得自己现在很脆弱，她受不了，在她发呆的时候，他说了句“情人节快乐”便转身跑了。

    那是一瓶CD的“毒药”，因为秦无忌她已经习惯于不用香水，何况这么浓烈的“毒药”？可惜了他的好心。

    虞子佩渡过了一个等待的夜晚，独自一人，穿个白色的麻布衬衫，非常正式，是出席晚宴的服装，在夜色里，晚风中，她知道她的脸光洁明亮，准备着微笑，她把晚饭当成一个仪式来吃。

    等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的，胃在那儿隐隐地疼，手和脚都麻酥酥的，她强迫自己把东西吃下去，香米饭，南乳藕片，西洋菜煲生鱼，她努力地吃着。九点以前不抱什么希望是容易过的，从九点到十点，她准备把它分成四个阶段，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来等，他说他的饭局有个九十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可坚持不了那么久，应该可以在十点以前结束的。要是他来不了呢？那她该怎么办？应该做出很懂事的样子对他说没关系吗？还是强迫他一定要来，哪怕只是看他一眼。他以前常常为了看她一眼开车跑很远的路，如果他不来，就是说他不再象以前一样爱她了。

    第一个一刻钟过去了，饭馆的电视里是读书节目，虽然声音开得很小，但是有字幕，远远得也能看。虞子佩已经喝掉了大半罐汤，旁边桌那个说没有野心就成不了大事的妇女已经走了，连后来来的老外也已经吃完了。十点钟饭馆会关门，如果他还不来电话，自己该到哪去等？

    第二个一刻钟也过去了。“你还爱我吗？”虞子佩想这样问他，她从未这样问过任何人，她总是不肯直接了当，也许是她的问题。九点四十，电话响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模糊而遥远。

    “刚刚完，我不过去了。”

    “怎么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该回去了。”

    她没出声，不知该说什么。

    “本来就感冒，饭馆的空调又坏了，冷得要命。”

    “不舒服就回去吧。”

    “太没精神了，我想精神充沛的时候跟你在一起。”

    “你在哪？”

    “在路上，蓝柳庄附近。”

    “噢，那边。”

    “行吗？”

    “问我？”

    “是，问你让不让。”

    “我只是想看看你。”

    “明天不就看见了。”

    “嗯。要是病了就回去吧。”

    “你呢？还在吃饭？”

    “嗯，在等你啊。”

    “这么说？你越学越坏。”

    “我说的是实话。”

    “嗯，明天好吗？”

    “好，回去吧。”

    虞子佩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就算她今天的爱情运很好，她穿了她的幸运颜色，她象个迷信的傻瓜一样用各种方法占卜，她按纸牌上说的主动给他打了电话，她强迫自己直接说了想见他，她打扮得无懈可击，至少换了五身衣服，她耐心之极地等了一个晚上。她感觉到自己在伤心，她很怕那种伤心不断地加剧，再加剧，会很疼的，她知道，会哭，会把她打倒。不致于到这个程度吧，你是个铁石心肠的水瓶。虞子佩对自己说。

    明天他们还是会见面，在公司开会，虞子佩能看见他，但只是远远的。他们已经变得遥不可及。

    电话又响了，她以为是他改变主意，掉头来看自己。

    当然不是。

    是约写剧本的电话，这个电话救了她，把她的身份还原到了现实，她努力让自己的脑袋运动起来，回答对方提出的种种问题，向对方提出种种问题，电话一打就是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里她尽量地说话，非常热情，她感到血在一点点流回心脏，伤心不再加剧了，痛楚带来的颤抖慢慢平息下去，好，就这样，就这样……

    虞子佩又坐了一会儿，到服务员开始扫地的时候，结帐走了。她想他们之间的默契也许消失了，或者该说总是能碰到一起的好运气不再有了，这种默契曾使他们相爱，当它离去他们也注定分离。

    秦无忌应该是厌烦了，他对爱情这码事简直厌烦了，他觉得自己一辈子在女人中间纠缠，快五十岁还不能脱身，真是堵死了。眼看着一个个可爱的小姑娘最后都拿了一张凄楚的脸对着他，他受够了，他要选择一种最简单最自在的方式把这一切了结。知道他当初为什么不肯和那女孩上床，他知道这个结局，他经历过无数次了，好好的一个女孩，安静温顺的小脸，忽然间目光疯狂，几乎在一瞬间就变成了怨妇，他不愿意看见这个，但每一次他都看见这个，他真的厌烦了。他也不是没想过是自己的问题，他也作了努力，但依然如此。他知道自己的宿命，最终他会离开她们每一个人，但他会记得她们，每个人都是他相册的一张照片，供寂寞的夜晚拿出来翻看的，当然有的照片看得多，有的照片看得少，但这只有他知道，或者时间久了，他也记不清他更喜欢哪一个了。这一次的这个女孩子，他记住她只是因为她的任性，从来没有人反抗过他，只有她一直不肯对他认输，她爱他的，他知道，但她还试图保持尊严。她不懂，爱是容不下尊严的。所以，他不要爱情了，他老了，他只想保持尊严。

    他要不是太爱自己，他的爱情几乎是完美的。但是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爱情不可能完美。虞子佩觉得自己也不具有这样的素质，所以她不责怪他。这两个理智，具有常识的人，这两个世故的人，也许注定彼此失去。

    真渴望被精美地爱，精美不是全心全意就能有的，言谈举止，一颦一笑间微妙的动人之处是天赋，秦无忌有这种天赋，但如果他要浪费自己的天赋，只能让他浪费，毕竟那是他自己的东西。或者，他早就对这个天赋感到厌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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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当断

    虞子佩知道自己的智力十分有限，没有能力理解艰深枯燥的东西，但是真理都是枯燥的，所以她没有能力去接近真理。她只能满足于看看叔本华的幸福论，被他称为形而下智慧的东西。

    “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没有情欲的驱动时会变得无聊和乏味：一旦受到情欲的驱动，很快就会变得痛苦不堪。”

    果然。

    “只有那些精神禀赋超常的人才是幸运的，他们的智力超过了意欲所需要的程度。……只有具备了充裕有余的能力，才能有资格从事不服务于意欲的纯粹精神上的活动。”

    她不行。

    “这些先生们在年轻的时候，肌肉能力和生殖能力都旺盛十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只有精神能力能保留下来。如果我们的精神能力本身就有多欠缺，或者，我们的精神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锻炼，又或者，我们欠缺能发挥精神能力的素材，那我们将遭遇到的悲惨情形就着实令人同情。”

    令人同情。

    这就是从“果然”到“令人同情”的三段论。

    不过老叔本华也一样令人同情，他没有因为他超凡的精神能力从人世间得到任何好处。到了晚年，著作还只能靠人情印到750 本，而且不给稿费。

    “虽然我的哲学并没有给我带来具体的好处，但它却使我避免了许多损失。”

    他在书里自我安慰。

    虞子佩也自我安慰——有总比没有强，有一点总比一点也没有强，有一点是一点。

    “人生就是这样。”贝克特剧本里的流浪汉爱斯特拉冈如是说。

    虞子佩听人家说她小时候任性得惊人。两岁半时，因为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又忙，又无爷爷奶奶照顾的孩子一样，她和姐姐都被送去幼儿园全托。对此她的态度也很明确——坚决不去！姐姐还好，但虞子佩性格坚决。到了星期一该去幼儿园的时候，她一醒就开始大哭，可不是假模假式的干嚎，声泪俱下，而且耐力惊人，哭的哪个惨啊！那时候他们住在下三寨子的野厝里，星期一大早，父亲抱着嚎啕大哭的虞子佩穿过走廊，沿途所过之处，所有大人孩子都从屋里出来张望，齐劝她爸：“别送她去了，太惨了。”说得她爸眼泪也要下来了，可不送去谁带着呀，于是还是狠着心肠去。每次去，都要先送点礼物，东西当然都是小东西，小线轴啊，铅笔啊，可也是孩子爱的，但她拒不接受这些贿赂，因为接受了就表示妥协，可心里的确是爱着的呀，于是就哭得更凶。她爸说每次送她去幼儿园都要花整个上午，带她吃点心，去菜市场看鸭子，最后抱着她向幼儿园所在的胡同走去。当然，她一发现周围的景物熟悉，明白这条路的必然终点还是大哭，所以每次要换着不同的路线走。据说曾经有一次她表现得很乖，不哭不闹，快走到那恐怖之地的大门时，她忽然要求下来自己走，爸爸很是欣喜，以为她终于认了命，谁知刚把她放在地上，她回身扭头就跑，不顾一切地迈着两条小腿逃跑！多惨啊！

    为什么不愿意去幼儿园她已经忘了，反正是不愿意。被强行放到幼儿园以后，她谁也不理，整日抱着自己的小枕头在院当中站着，到了晚上，又是整夜地哭，闹得所有的老师孩子都别想睡觉，威胁恐吓和好言相劝一盖无效。如此闹了三个星期，她被幼儿园开除了。据说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这个叫彩虹幼儿园的幼儿园开除的孩子，不管父亲怎么恳求保证，他们坚决不要了！

    她成功了，回到了父亲身边。但她的嗓子彻底哭坏，直到现在还是一幅哑嗓，外带慢性咽炎。

    她小时候是大院里著名的健康宝宝，又白又胖，两个脸蛋永远塞着小苹果似的圆，人送外号“瓷娃娃”。再看看她现在，瘦得一阵风就能吹走，为什么？——两岁起身心就受到这么大的创伤，长大以后的情况可想而知，在与生活中一件又一件不如意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中，她从一个白胖宝宝一点一点地憔悴了下去。

    有时候她爸还会说：小时候脾气可真坏，幸好长大变了。变了吗？虞子佩可不这么想，人说三岁看老，她的脾气依然很坏，依然任性得惊人，对于自己认定的事情依然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把南墙撞塌也不回头，倒要看看她和南墙谁更硬，生命不息撞墙不止，撞死了算！

    开广告公司的同学在泰影的摄影棚拍广告，虞子佩去文学部交了剧本大纲出来，跑去逛荡了一圈。布光的时候，男演员和沙拉酱的法国代表在那儿用英语交谈，说起话来手舞足蹈，他个头本来就大，站在场地中间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叫他具珉锡，说拍过什么什么电视连续剧，虞子佩很少看电视也就无从知晓。

    后来大家一起去吃夜宵，他坐到了虞子佩旁边。

    虞子佩看得出，他的过分多话是想引起她的注意，他的故事要不是那么冗长的话本来已经做到了。但他表达能力不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该多说，什么地方该少说，在启承转合的地方也控制失当。虞子佩出于礼貌勉强没有打哈欠，不过他的目的还是达到了，他们算是熟悉了起来。

    那以后的周未他打了多次电话请虞子佩出去喝咖啡，她都拒绝了。

    那阵子她心灰意冷，对男人缺乏兴趣，一个给她无关感觉的男人就更不必说。但她是个有教养的、虚伪的知识分子，她的拒绝说得婉转动听。她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使他一直不肯放弃，他们从一开始就缺乏了解。

    具珉锡是她见过的最能在电话里闲扯的人，电话打上两三个小时算是稀疏平常，她就说想这是长期住剧组养成的习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虞子佩总是听电话听得耳朵生疼，对付无聊他是挺有一手，虞子佩甚至怀疑他是否会感到乏味无聊。说起来他倒是个有生活热情的人，做的意大利肉酱面和中国醋溜白菜一样美味可口，杂乱无章的教育和经历使他保持着每早必喝蒸馏咖啡和每餐必吃大蒜的毫不搭界的习惯，用中文表达的时候错误百出，英语则说得十分流利。他去了美国五年，想跻身好莱坞，结果可想而知。他是个高个子大汉，长得又白又壮，按通常标准是个漂亮小伙子，只是那是种与虞子佩无关的漂亮，总的来说他这整个人都与她很不搭调，她也从没把和他的事当真。

    他为何迷恋上虞子佩，有一阵子颇令她费解，他以前交往的姑娘都是年轻的女演员，他热情的天性倒很能讨她们的欢心。后来，虞子佩把他对自己的热情归结为自己对他刻意拉开距离而造成的反作用，在他们交往的时间里她对他而言一直是个难以捉摸的人，虞子佩从未让他在他们的关系中做过主。说到底不过是种征服欲，因为他野性实足，这欲望也就格外无法控制。

    说起来具珉锡天性善良，对别人也很宽厚大方，他是个凭本能生活的人，恶与善的界限就变得十分模糊。他时常做出一副有教养的样子，但那只是个假招子。如果他对你好，你倒是可以相信那完全出于真心，而不是礼貌和教养，他不懂那一套。这就是他最初令虞子佩感到有趣的地方——他是一个穿着西装的野人。

    他有许多虞子佩闻所未闻的传奇经历，坐过两次牢，一次越狱成功，倒过汽车，偷过古画，甚至在国外抢过东西，他的犯罪经历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没有任何道德界限会使他畏首畏尾。具珉锡运气奇佳，他的犯罪经历并没把他送进过牢房，他坐牢都是为讨女人欢心而惹下的麻烦。他对待女人总是很痴情，但凭虞子佩自己的经验，他对女人的好，有股独断专行的味道，不是女人喜欢的方式。总的来说，他不懂得女人，也不关心她们到底想什么，到底要什么，就是说他要为一切做主。

    “你是个肤浅的人。”虞子佩曾经当面这么告诉过他，他当时只是笑。虞子佩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在掩饰尴尬，不在意也是很有可能的，他这个人盲目自信，而且那时虞子佩既然已经和他上了床，他可能认为不必为这种话费神。

    但是这对虞子佩却不一样——她可以和一个肤浅的人上床，却不能忍受他表现肤浅。他在众人面前每说出一句蠢话，她便马上无地自容，远远地躲到一边假装根本不认识他。因此他们少有的几次出行，总是闹得不欢而散。

    虞子佩不准备再这样胡闹下去，要求和他分手。

    他本该是虞子佩生活里被一带而过的男人，为了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他不惜一切代价，使尽一切手段要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真的做到了——在她说要分手的时候，他雇了人要来砍掉虞子佩的一只手。因为虞子佩跟他说，她现在只想用双手写作，不想和男人来往。

    那天上午，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电话，说他接了一笔钱要来向虞子佩讨一笔债。虞子佩马上听出了那男人的武里南口音，对具珉锡竟会做出如此无聊的事难以置信。

    “这是我们俩之间的事，你告诉具珉锡我没有做过任何可指摘的事，我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遇到陪着他，在他没钱的时候借他钱！他没有任何权利如此对待我！”

    那陌生男人听起来不善言辞，一时不知该如何应答：“具珉锡，我不认识什么具珉锡，我只认钱。”

    “你不认识，你不是武里南人吗？”

    男人喃喃着，不知该答是，还是不是。

    后来，具珉锡的朋友向虞子佩证实那是一个打自武里南的长途，他确实请了人。如果他想找一个为了几千铢可以跺掉人手的人他是容易找到的。据说虞子佩的义正辞严，让那家伙打了退堂鼓。

    三天以后，因为虞子佩居然对恐吓电话置之不理，不肯向他求饶。具珉锡在酒后砸了广告公司的一间办公室，以此迫使他的朋友不得不打电话把虞子佩叫去。

    一幕丑剧，丢人现眼，无地自容，让虞子佩深深感到做人的失败。如果可以永远不见他，她情愿少活几年。老大不小了，真该好好检点自己的行为，否则不想见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每人减掉我几年寿命，她只能年纪轻轻就完蛋了。

    俗话总是对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虞子佩一看见莫仁晃着他的大脑袋，笑眯眯地冲她走过来就知道完了。

    “丑闻啊，丑闻！”他在虞子佩耳边悄悄说。

    “别烦我。”

    虞子佩热情地和一记者打着招呼走开了。没过一会儿，莫仁又绕到了她旁边，嬉皮笑脸地看着她，让她对戏剧现象的评述就此打住。

    “你到底想说什么？”

    “丢人！”他一言以蔽之，“找的什么衰人啊。四流男演员，档次太低。”

    “至少也是三流！”

    “反正丢人。”

    “只许你丢人，我怎么就不能偶尔丢丢人呢？”

    “你也承认丢人了？”

    虞子佩眼珠朝天，不承认也不行啊。

    “以后别干这种事，我是说真的。”

    “喂，我也有正当的性要求。”

    “当然，但是你是女的，在男女关系中始终还是弱者。”

    虞子佩现在不打算和他讨论这个。

    “真的，不安全。”他恳切地说，“如果你真的需要，可以告诉我，看在咱们多年友情的份上，我还真愿意帮这个忙。”

    “多谢你了。”

    “不客气，英语说You'

    e welcome. ”

    “见你的鬼吧。”

    “英语说Go to hell. ”他用快乐的调子在我背后大声说。

    可以跟你上床的人有很多，但是可以跟你交谈的人很少，而既能上床，又能交谈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Eu

    ythmics，韵律操，他们是80现代初英国最棒的电子合成器流行乐组合。主唱女歌手A

    ie Le

    ox 编写演唱了《惊情四百年》的主题曲，尽诉D

    acula 伯爵寻觅爱妻四百年的《吸血鬼恋曲》（Love So

    g Fo

    A Vampi

    e ）。"Lo

    eli

    ess，Hop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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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is i

    all the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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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g

    eat love tha

    mi

    e." 孤寂，绝望，寻觅到时间的尽头，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超越我的爱。“歌手出身在苏格兰，钢琴和长笛。

    已经六个月了，秦无忌没有再打过电话，虞子佩也没有。他没对过什么，她也没有。发生了什么事？没有，还是没有。

    有一次，秦无忌谈剧本的时候跟虞子佩说：“我想你也同意，爱情是一种折磨。”

    虞子佩自然同意。

    “得看到这种折磨在这个人身上的份量。”

    公司的老和一直坐在对面，面带笑意，不时抬头看看他们。老和走出去的时候，秦无忌的手指划过虞子佩的手背。是的，爱情是一种折磨。

    虞子佩越来越感到秦无忌离她的生活十分遥远，她开始倾向于把他对自己的感情理解为对年轻女孩的一时迷恋，而自己呢，不过是被一个老男人的迷恋弄昏了头，他们都不过是在伸出舌头舔食自己酿造的糖浆。她想自己会忘记他的，现在不行，以后也会。

    莫仁常常说爱情是一种幻觉，他以一个情种三十年来的体会向虞子佩保证。但是虞子佩私下觉得这是一句废话，什么不是幻觉呢？对她来说都是，但她真心地看重这些幻觉。莫仁不是这样，他想确定人生的真象，他对与真理无关的东西不屑一顾，他曾经真心地以为情感就是那个终极的真象，所以才会有幻觉的说法。

    “就算是吧，我只是满足于一个幻象，但我可以用现实的、可行的手段修补这个幻象，用适当的温度、湿度，使幻象保持得长久一点。也不需要太长，就保存五十年吧，对我已经足够，因为我认为你所说的真象并不存在。”

    “五十年？你倒不含糊，开口就是五十年！”

    “五十年算什么？五十年对宇宙来说算是什么？一瞬间，连一瞬间都谈不上！”

    窗外的风让街边的杨树“哗哗”舞动，“哗哗”是虞子佩想象的声音，隔着茶馆的窗户，什么也听不见。

    “任性不是好性情。”虞子佩转着茶杯自言自语。

    “可能，对自己不好，任性需要勇气和力量。女人的任性通常都是撒娇，不过是装装样子……”

    “我不是。”

    “你不是。”

    “任性肯定不是女人的美德。”

    “不是。”

    虞子佩点了点头：“明白了。”

    “你要是不任性，我们当年就会合好。”

    “然后还是会分手，因为一次一次的失败变得可怜巴巴。”

    “可能。”

    “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坐在这儿聊天了。”

    “多半是。”

    “那我还是任性吧。”

    “我不反对。”

    “对，我宁愿这样。”

    “是，也很不错。”他说，“昨天夜里我去打篮球，坐在球场上看那些杨树真是好看，细细的树杆顶着抖动的树冠，摇摆起来毫不枯燥，你可以一直盯着它看。但实际上这些树跟你有什么关系？毫无关系，他们只是树，只是跟石头不同而已。再说人，人难道不奇怪吗？两条分叉的腿，长长圆圆地凑在一起，上面还要套几块布，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可是你一旦用手抚摸她，你对她有了感情就不一样了。我们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系，唯一可能的联系就是情感，我们是通过情感跟这个世界有关的。”

    “是。”

    莫仁说送她回家，她说好，一堆购物袋堆在了他的后座上。内环线上他左突右冲不放过每一个超车的机会，他总是这么开车。

    他嘻嘻地笑着，说：“我看一般人都知道自己毫无价值，没什么可坚持的，而且还知道自己受不了艰辛磨难，就都奔着偷机取巧去了，大家不约而同地在偷机取巧的路上相遇，所以这条路上特别的挤。”

    “我们也一样。”

    “不一样。”他断然地说。

    他对自己总是如此地有信心，虞子佩可不。

    车路过大百货路口时，虞子佩看见了麦当劳大王。

    “我饿了，你饿不饿？吃点东西。”

    他说好，掉了头回来，停在麦当劳大王门口。

    虞子佩要了一份馄饨，一份烧麦，他只要了一碗豆浆，看来是不饿，只是好心陪她。

    付了帐，一会儿东西就都上来了，她刚吃到第二个烧麦，莫仁的女朋友利莉伙同一女伴儿走了进来，当然是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门口的莫仁和她，向他们毫不客气地瞪着一双本来就大的圆眼睛。虞子佩以前在饭桌上见过利莉两次，对她那双特大的圆眼睛有些印象，幸亏这双眼睛，要不然以虞子佩的记忆力肯定不知道她是谁。虞子佩向她礼貌地点了点头，莫仁也向她点了点头，说了句：“来了。”丝毫没有邀请她们一起就坐的意思，虞子佩想起莫仁说过正和她分手，也没吭气。

    那两女孩挑了离他们很远的位置就了座，虞子佩继续吃她的烧麦，可筷子刚夹起第三个，利莉已经站在了莫仁身后，说了句：“你出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这话是对莫仁说的，莫仁什么也没拿，手机留在桌上，起身跟着出去了，虞子佩低着头，看都不看他们。

    馄饨已经见了底，烧麦也都报销了，和利莉一起来的女孩背着身一直低头吃东西，看来对此是司空见惯。莫仁和利莉依然站在门口的街沿上说着话没有回来的意思，至于各自的表情就看不清了。这是哪跟哪啊！要是自己跟秦无忌让人撞上也就算了，她可没心情跟你们搅和。虞子佩招呼服务员，让她看着莫仁的手机和包，起身走了出去。

    “莫仁，我先走了，我要拿一下东西。”虞子佩指指停在几米远的白大众。

    莫仁答应着去车边开门，一边帮虞子佩拿那些纸袋，一边说：“她先发现了车，以为我给你出去买东西了。”

    虞子佩没吭声，接了纸袋提着。

    “那你先打车回去吧。”

    “当然。”

    利莉还站在过街通道边，虞子佩提着大包小包必定要经过她面前，算了，谁让她大呢，大方点吧。

    “利莉，我和莫仁没什么，今天我是出去逛街了。”

    利莉看都没看她，直冲着她身后的莫仁叫嚷起来：“真奇怪！你跟人家说什么呀？！你这人真奇了！”

    虞子佩一定是一脸错愕，再听不清他们叫嚷什么，飞快地窜上一辆出租车逃之夭夭。

    “丢人现眼”——只要跟莫仁在一起，就容易遇上这个词。她也是活该！他倒是一脸的镇静，怕是这种场面见多了，他不再是那个怕羞的男孩了，生活会把每个人磨炼成一副厚脸皮，他也不能幸免。

    第二天下午，虞子佩打电话给莫仁。

    “我给你惹麻烦了？”虞子佩问他。

    “没有，你走了以后，我也走了，她爱闹闹去吧，夜里她发了E-mail来道歉，我不理她。不是第一次了。”

    好，没事儿是吧，虞子佩可憋不住了，大叫了一声：“丢人现眼！”

    他倒没反驳，在电话里笑了起来。

    “喂，你什么时候能离这个词远点？！”

    “她要闹我有什么办法？”

    “她为什么会闹？真是不理解。这不是自取其辱嘛！我一辈子也干不出这种事来，起码得保持点尊严吧？”

    “我还告诉你，现在的小孩就这样！她们脑子里就没有你的这些观念，她们都是独生子女，她们对别人的想法根本没概念，根本不在意，她们真正是直接的，自我的，想怎么就怎么，我觉得比咱们活得幸福。”

    “我可真老了。”

    “可不。”他停了停又说，“我们都老了。”

    秋天，蓝欣华在法国结了婚。

    她回来看儿子，虞子佩就和阿西去她家看她，进了门虞子佩就说：“恭喜恭喜。”

    她向虞子佩连连摆手，她虽不明所以还是马上住了口。欣华的小儿子站在门厅里看着我们，欣华一脸的笑招呼他叫阿姨，他叫了，但神情淡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欣华的妈妈从厨房出来，便轮到他们齐声喊“阿姨”。

    欣华不让进她屋里，关了门，虞子佩才问：“怎么了？

    “我妈不知道我结婚，我跟她说我只是和西蒙同居，她不愿意我再跟外国人结婚。”

    “那同居呢？同居可以？”

    “对。”

    “你妈也够神的。”

    说说蓝欣华的婚姻。

    欣华在法国的签证即将到期，她留在法国的唯一办法就是结婚，这对她并非难事，难的是选择谁。在这个问题上她犹豫了好一阵子，甚至打长途让阿希帮忙参谋，对于一个亚裔，要结婚，外加身无分文的女子当然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人选，最终她嫁给了这个叫做西蒙·菲力普的六十岁的老帅哥。

    西蒙·菲力普的确是个老帅哥，有照片为证，花白头发，身材匀称，举止优雅，老是老，老的可不难看。老帅哥是个大提琴手，没什么名，但也拉了一辈子，你可能以为欣华嫁给他是因为他有几个钱，不是，他有的不是几个钱，而是很多的债。欣华嫁给他是因为爱上了他，当然也是为了留在法国。这老哥凭他那点大提琴手艺原本可以混个中产阶级当当，却偏不老实，当了一辈子的花花公子，爱好开飞机，收藏古董提琴，狐朋狗友一大堆，没钱的时候就借高利贷，到欣华结婚的时候，除了债什么也没剩下。

    “你不会是在公园里认识他的吧。”虞子佩想起欣华丢钱包的往事。

    “不是。”

    虞子佩点点头，有长进了。

    “是在大街上。”

    也差不多。

    “你跟我说说他们都怎么跟你搭讪的？”

    欣华拉了拉她乌黑的长发，真是黑，一点也没染过，在法国这该是吸引人的异国情调吧。

    “小姐，您真美！我们一起喝杯咖啡好吗？”她说。

    虞子佩大笑起来，阿希也笑。

    “就这个？”

    “对，他们都是这么开头的——‘您真美’。”

    “‘您真美’？不比曼谷的小混混强啊，在这儿，这种话只能招来一顿白眼儿。”

    “法国人爱说甜言蜜语，不过听多了也都差不多，我回来这一个星期，西蒙每次打电话，最后一句都是：全身心地拥抱你！全身心地拥抱你的儿子和你的母亲！”

    “他们倒真是平等博爱。”阿希说。虞子佩已经笑得喘不上气来。

    门“吱”地开了道缝，欣华的儿子站在门口，一脸严肃，毫无笑意，神情间居然带着一点不屑，绝不是你能在一个六岁孩子脸上看到的表情。他们一下子都止了笑，在那目光下竟有点不好意思。

    “我们吵到你了，对不起，我们小点声。”欣华说，态度不像对儿子，倒像是对父亲。

    儿子没出声，也没反应，转身走了，欣华连忙过去把门关紧。

    “你儿子真酷。”阿希不由压低了声音。

    “何止是酷！”欣华像有一肚子不满，“你看见他那眼神了吗？他根本看不上他妈，连咱们也是一样。”

    欣华只是笑。

    “你儿子，绝对不是个凡人，咱们等着瞧！你见过那么世故的眼神吗？才六岁，把你们这些人都看透了！一钱不值。”

    “咱们是一钱不值。”虞子佩说。

    “不对！看站在谁的立场上，可他那么小怎么就站到对面的立场上去了？不是好的立场，是市侩立场！”

    “哪有这么说人家儿子的。”

    “你不知道，前两年她回来我们同学聚会，也带他去了，他才几岁，四岁！吃完饭大家提议每人说几句话，祝生活好，工作好啊什么的，他也说了，你知道他说什么，他说‘祝你们大便好！’当时大家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不笑，笑起来也尴尬，他懂得解构！你能相信吗？”

    欣华说：“他只是随便一说。”

    阿希不依不饶：“这说明问题。这就是咱们下一辈的孩子，什么都不相信，多可怕！”

    “你带他去法国吗？”

    “对，可能要半年以后。”

    “跟你一点不像。”阿西最后总结。

    “有这么种说法，母亲怀孕的时候下意识会决定孩子的个性，蓝欣华可能内心里觉得自己的人生应该修正，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跟自己一样。”

    “起码他从小就能自己照顾自己。”

    “当然，何止是照顾自己，他必能成大事。”阿希的同意里还带着不满。

    虞子佩可以把欣华后来的故事先告诉大家。

    半年以后她把儿子带到了法国和老西蒙一起生活，据说老的和小的相处得不错，常常一起踢球。但后来欣华自己和老的处不来了，说从没见过这么软弱的男人，每天在浴盆里泡两个小时，脸上长个包都要唉声叹气好几天，那沉重的债务更是泰山压顶无法负担，欣华都想出去写书法挣钱，老西蒙觉得丢人。遇到问题的时候，浪漫和优雅都帮不上忙，按欣华后来的说法，老西蒙其实是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在法国呆了四年之后，欣华转而对法国男人深厌痛绝，说他们平庸而且软弱，没有男子气概，缺乏激情。她甚至认为任何一个在法国的外国人都比法国男人强，她不顾一切地和老西蒙离了婚。

    法国这个梦想的浪漫之地令她失望之后，欣华问大家哪里还可能有好男人。她认为一个赤道国家的部落酋长可能更适合她，阿希建议她去南美试试。欣华暂时还没有去南美，但虞子佩知道她不会停下她的脚步。她生下来就对舒适的生活和成功的人生不感兴趣，也毫不羡慕。欣华其实是她的一个理想，她渴望听到她的传奇，希望她的传奇有个奇迹一般的结局，就算这奇迹只是世界随机变化中的偶然。

    但那天，欣华还沉醉在和老西蒙的爱情中，给她们看他们在花园里相亲相爱的照片，以及老西蒙写给她的画满红心和丘比特的情书。

    虞子佩忍了忍，还是决定问她：“他，多大年纪？”

    “五十九，马上就六十了。”

    “这么大年纪，在床上还行吗？”

    欣华肯定地点了点头。

    “白种人嘛。”阿希说。

    “比好多中国小伙子还强呢！”

    虞子佩没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本人不喜欢外国人，不过蓝欣华的确是这么说的。

    在她们讨论这么严肃问题的时候，虞子佩的手机响了，让她更不耐烦的是电话里嘈杂一片，那人只是“喂，喂”两声，却不说他是谁。

    “请问哪一位？”

    “是我。”

    “谁？”

    “真听不出了？”

    “哪一位？”虞子佩最烦打电话的人不报姓名，凭什么该记住你？你哪来的这种自信？反正她没这自信，无论给谁打电话都先报名姓，只除了一个人——她爸。

    “我姓秦！”

    “姓秦的多了。”

    虞子佩都不敢相信，但她真的是这么说的！在她说这话的一瞬间她知道了他是谁——秦无忌。

    “噢，你好！”

    她向阿希和欣华打了个手势，出了他们家的单元门，站在楼道里。

    他在电话里笑：“忘的真快。”

    “我在朋友家聊天，信号不太好……”算了，何必解释呢，“有事吗？”

    “没事儿，只是想给你打个电话。”

    就这么简单？在半年杳无音信以后。

    “噢。”

    “你好吗？

    “挺好。”每次他问虞子佩好吗，她都是这么回答的，她还能怎么回答，说她不好，她要发疯了，她没有他活不下去？

    虞子佩沉默着，他打来的电话，她不替他解除这种冷场。

    楼道里有人走过，握着电话，握得手心出了汗，她一步一步地走下楼，走出楼门，外面是条热闹的小街，人声喧闹，不知该走向哪里。

    “就是想给你打，就打了，我想我该跟你说，你肯定会想，什么人啊，好成那个样子，突然就没影了。你方便说话吗？”

    “我出来了。”

    “我想让你知道，这件事我只能让和我有相同承受能力的人来承担，不能让比较弱的一方遭受打击。”

    别恭维我，我没有这个能力，这不是让我受苦的理由。

    “对她我更多的是关爱，那么一个家庭，从小父母就离了婚……”

    他选择了不用再解释的时候来解释。

    “我想你。”他停了一会儿，又说，“你不信也没关系。”

    虞子佩不是不信，只是他说得太轻易！这句“想你”在她嘴边打了千万次的转转，最后还只能咽回肚子里，它现在还在那儿疼着，腐蚀着她的肠子，腐蚀着她的胃，它是一块永远也消化不了的砖，见塄见角地硌在那儿，动不动都疼。“想你”，是如此简单就能吐出来的字吗？什么算“想你”，一次偶然的夜不能寐，还是无休无止没日没夜的无望；一瞬间的怀念和永远的不能自拔，只是“想你”和“很想你”的差别，不说也罢。

    “我总是想起那天，你站在早晨的阳光里，那么小，还有后来的你，那么安静的一张脸，内心怎么会那么动荡不安，你穿过的每一件衣服，调皮样子，所有的，从头到尾地想……”

    为什么这么说，他不能不顾别人的感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不能要求别人和他同步地收放自如，他如何能知道我不会再受一次打击？

    “其实不见你，只是想你，也很好。”

    “好，那就这样，我怎么好破坏你的乐趣呢。”虞子佩尽量说得像句玩笑。

    挂了电话才发现，她已经不知道走到了哪儿，同样的街道，同样的楼房，同样的人，她甚至找不到回蓝欣华家的路。感谢老天，她没在电话里露出一丝凄苦和眷恋，如果她这么干了，她会瞧不起自己。替自己保留一点骄傲吧，痴情的人们！就算她马上就后悔，就算她想你的时候无数次地后悔，就算有一天她悔到恨死自己，她还是只能这么说，她就是这种人！

    他们说水瓶座有着别扭的个性，即使对心爱的人也很难袒露自己。“别扭”，用的是这个词。

    虞子佩心说我真讨厌自己！

    秦无忌说：“你有没有这种感觉？——第一次见到一个人，你便觉的你会和他（她）发生某种联系？我总是在第一面时就认定的。我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你，我还向人问起过，那个人哪去了？”

    是，虞子佩承认自己也有这种感觉。好吧，看见了，这就是他们之间的联系，他们会相爱，然后分手，她以为自己会忘记他。

    “这个男主角应该是秦无忌那样的人。”白如烟说。

    白如烟是电影的制片人，三十六七岁，丰韵犹存，清秀俏丽，笑起来有着小女孩的神态。虞子佩暗自想：这是秦无忌喜欢的类型。白如烟很早认识秦无忌，对他印象不坏。

    “秦无忌，是哪样的人？”虞子佩问，不是明知故问，的确不知她的所指。

    “就是那种很男人的人。”

    她认为她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虞子佩依然一头雾水。

    “很男人”——这是一个她从来不用，也不明白它所指的词。

    什么叫作“很男人”？相对应的便是什么叫作“很女人”？她唯一知道的是她长了一副“很女人”的模样。性情呢？女人应该外柔内刚，而阿希说她“外刚内柔”。她最不能忍受的女人品质是“示弱”，而真正的女人懂得如何以柔克刚。她不懂谦恭，一味任性，她争强好胜，固执己见，她没有一副“很女人”的好性情，她也就不懂什么叫作“很男人”。外表冷峻，内心温暖？大大咧咧，不拘小节？这是秦无忌的样子？她明明知道他心细如丝，顾虑重重，兴之所致，有头没尾，与其说他很男人，虞子佩倒宁愿说他很孩子气。

    他吸引自己的到底是什么？自己吸引他的到底是什么？虞子佩简直被“很男人”这个词弄糊涂了。

    最终她知道这个“很男人”的所指是在好久以后——秦无忌的爱是“很男人”的，那是一种宽厚的情感，带着欣赏、宽容、体恤和爱护，完全的善意，没有占有欲，也没有现实的利弊考虑，让你在他的目光里慢慢开放。这是让女人变得幸福而美丽的爱情。但是这是审美的情感，会向一切他认为美好的人开放。这种爱情总是停留在赏心悦目的一刻，要贯彻到底则需要更大的力量和激情，那是秦无忌所不具备的。更强大、持久的情感也许必须携沙裹石，带着占有欲，疯狂，残酷，嫉妒，强制？

    虞子佩被“很男人”的爱所吸引说明了一件事——她挺着脖子支持了那么多年，最终希冀的竟然也不过是被宠爱，被恰如其分地宠爱。

    这个发现可真让她瞧不起自己！

    那个年轻女孩满脸泪痕，酒吧昏暗的灯光让她看起来又是凄楚又是癫狂，她已经在这儿坐了三个小时，她在向一个朋友诉说，虞子佩有一句没一句地听见，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我每天都在想我不活了，我就守在他门口，他一开车出来，我就撞过去，一头撞死在他车上！”

    身上发冷，毛骨悚然。

    这就是爱情，比恨还强烈的恨！在血污中爱和恨合而为一。她要让她爱的人一辈子痛苦，一辈子生活在满车鲜血的阴影下。如果这是爱情，这是什么样的爱情？她真的这么干了，这么死了，有人会说：这是个痴情的女子。什么样的痴情？

    虞子佩做不到，连起身给他打个电话她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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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圈子

    前天中午秦无忌的一位朋友请吃饭，座上有法国的电影制片人亚历克斯·姆努斯肯（A.M

    aushki

    e）先生、法国电影协会的代表卡劳（P.Cau

    ou）先生等人。他们刚从曼谷参加了法国电影周，要经过新加坡回国去。

    姆努斯肯身材高高的，很有艺术家风度。卡劳给人的印象则是十分的干练与诚恳，姆努肯斯说自己以前是做艺术品画廊的，后来机缘巧合转到电影批评行业。他第一任妻子叫陆全全，也是一位中国人。他们首先谈到的就是这里许多泰国报纸歪曲报道了他们的谈话，姆努斯肯说：“泰国给我的招待好极了，真是说不出的感谢。”接连不断的宴会与参观不必说了，他特别举了一个特有的例子：他申请到泰国来，为了简化手续，泰国外交机关通知他，只要把姓名和护照号码打个电报去就是了，用不到护照签证、用不到照片、更用不到打指模（像美国移民局所规定的那样），这种对外国客人的绝对信任与尊重，使他们非常满意。

    姆努斯肯说：“泰国很美，但泰国人尤其动人。”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泰国人的快乐与内心感到的尊严，使人不自禁地分享到这份愉快和稳定的感觉。他觉得，泰国人对自己的国家、文化和将来的生活，充满了强烈的信心，然而一点没有嚣张和浮夸。他说来曼谷之前的一夭，曾有一次印象极深刻的经验：他到大皇宫附近的公园去散步，见到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宁静和安详，这在欧美任何大都市中都是见不到的。他到过四五个其他的东南亚国家，他觉得最快乐的似乎是泰国人，他说这决不是对泰国人客气的恭维，他在捷克、德国等国家也曾直率他说过。卡劳说，这大概因为在捷克、德国这些国家，人民从前的生活程度就很高，与英法差不多。开放后的改进不像泰国那么惊人地显著。姆努斯肯说得不错，他一九八五年到泰国时，看到的情形与今日泰国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卡劳今年二月间到过曼谷，这次是第三次来。他说，他今年春天见到的印象大好，只怕自己个人有偏见而看错了，但这次有两位朋友在一起，大家意见一致，他才相信事实的确是这样。

    姆努斯肯先生是《勇敢者的奇遇》《倾城欲海花》、《四海一意》等片的制片人，他谈到泰国电影时说，他刚到曼谷时发表的意见，被某些记者先生们作了错误的引述，不过他们不了解电影的专门技术，误解也是难怪。接着他在技术上作了分析，他说得很但白，很诚恳，他认为泰国电影在技术上有两个缺点。第一是录音，只做到清晰而没有气氛。在《四海一役》中，共有九百五十种声音，用以表示环境的气息，但在一般泰国电影中，主要只听到演员们在麦克风前讲话。

    这一点秦无忌想他说得不错。他说的第二个缺点是关于蒙太奇的，他认为泰国电影对剪接不够注意。《勇敢者的奇遇》一共有一千二百七十几个镜头，有些镜头只有五十厘米长，但泰国电影的镜头一般拖得很长。秦无忌对他说，在艺术上，镜头的短促的确容易造成蒙大奇的效果，但泰国电影的主要观众是农民，他们极大多数是以前从来没有看过电影的，电影手法的过分花俏和复杂会使他们感到困难。他想了一下，认为在社会意义上，这点确是也应当考虑到的。

    这是一次很愉快的谈话，大家交换了意见，还谈到将来合作的计划，有人向秦无忌开玩笑说：“怎么他老是说白如烟，不说虞子佩呢？”大家都笑了，因为在法文中表示“动人、可爱”等意思的Cha

    ma

    t，声音就像在叫“如烟”，几位法国先生在谈话中大赞泰国与泰国人，所以不断听到“如烟、如烟”之声。

    历史性的一幕就这样在大家的道别声中落下来了。虞子佩并没有来，她要是来，也不会给这两位老外好脸色。

    “号外！号外！叮当，叮当！大新闻！”

    一九三六年二月五日，曼谷街头到处响起了报贩们的叫卖声和铃声，卖的是《新泰新闻》的号外，向成千成万读者们报告一个“重大的”消息：武庆泉与林峰石在正式围棋比赛中都使用他们所创的“新布局法”（在日本称为“新布石法”），林峰石先手，三子都走五路，武庆泉三子走四路，成为“三联星”。这在围棋界是前无古人的着法。泰国人对围棋极为着迷，无怪这件事报纸竟要出号外。

    林峰石是日本的青年棋人，和武庆泉感情很好，两人共同研究而创造出来一种新的布局体系。简单他说，那是在布局上笼罩全盘而不是固守边隅。他们合著的《新布石法》一书出版后，书局门外排了长龙，在一个短短的时间之内销去了五万册。不久，日本围棋界出现了称为“武庆泉布局’（即“武庆泉派”）的一群人。

    日本围棋界向来有一种本因坊制度，所谓本因坊就是围棋界的至尊，以往都是一人死了或退休之后，由当时棋力最高的另一人继任，名高望隆，尊荣无比。那时日本的本因坊是秀资（他原名欢村保寿，秀资是这位本因坊的尊号，有点儿像皇帝的年号一般。后来山本薰任本因坊，号称本因坊“薰和”，木本宇太郎号称本因坊“昭宇”，等等）。新布石法既然轰动一时，本因坊当然要表示意见，这位老先生大不以为然，认为标新立异，并不足取。两派既有不同意见，最好的办法是由两派的首领来一决胜负。

    秀资为了保持令名，已有很久很久没下棋了，这时为形势所迫，只得出场奋战，这是日本围棋史上一件极度重要的大事。那时武庆泉是二十二岁。

    武庆泉先行，一下子就使一下怪招，落子在三三路。这是别人从来没用过的，后来被称为“鬼怪手”。秀资大吃一惊，考虑再三，决用成法应付。下不多子，吴武庆泉又来一记怪招，这次更怪了，是下在棋盘之中的“天元”，数下怪招使秀资伤透了脑筋，当即“叫停”，暂挂免战牌。棋谱发表出去，围棋界群相耸动，守旧者就说武庆泉对本因坊不敬，居然使用怪招，颇有戏弄之意。但一般人认为，这既是新旧两派的大决战，武庆泉使出新派的代表手来，绝对无可非议。

    这次棋赛规定双方各用十三小时，但秀资有一个特权，就是随时可以“叫停”，武庆泉因为先走，所以没有这权利。秀资每到无法应付时，立即“叫停”。“叫停”之后不计时间，他可以回家慢慢思考几天，等想到妙计之后，再行出阵，所以这一局棋因为秀资不断叫停，一直拖延了四个多月。棋赛的经过逐日在报上公布，棋迷们看得很清楚，武庆泉始终占着上风。一般棋人对于权威和偶像的被打倒不免暗暗感到高兴，但想到日本的最高手竟败在一个中国青年手里，似乎又很丧气，所以日本的棋迷们在这四个月中又是兴奋，又是担忧，心情是十分矛盾的。

    社会人士固然关心，在本因坊家里，情形尤其紧张。秀资连日连夜地召集心腹与弟子们开会，商讨反攻之策。秀资任本因坊已久，许多高手都出自他的门下，这场棋赛大家自然是荣辱与共。所以，这一局棋，其实是武庆泉一个人力战本因坊派（当时称为“坊派”）数十名高手。下到第一百四五十着时，局势已经大定，武庆泉在左下方占了极大的一片。眼见秀资已无能为力，他们会议开得更频繁了。第一百六十手是秀资下，他忽然下了又凶悍又巧妙的一子，在武庆泉的势力范围中侵进了一大块。最后结算，是秀资胜了一子（两目），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胜得很没有面子，但本因坊的尊严终于勉强维持住了。

    这事本来已经没有问题，但事隔十多年，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围棋界的元老濑越先生忽然在一次新闻界的座谈会中透露了一个秘密：那著名的第一百六十手不是秀资想出来的，是秀资的弟子前田陈之贡献的意见。这个消息又引起轩然大波。这时秀资已死，他的弟子们认为有损老师威名，迫得濑越只好辞去了日本棋院理事的职务。

    许多年后，曾有人问武庆泉：“当时你已胜券在握，为什么终于负去？”（因为秀资虽然出了巧妙的第一百六十手，但吴还是可以胜的。）吴笑笑说：“还是输的好。”这话说得很聪明，事实上，要是他胜了那局棋，只怕以后在日本就无法立足。

    最近在日本的围棋杂志上看到武庆泉大胜前田陈之和现在本因坊高川方的棋局。前田居然连用了两下吴清源当年所创的“鬼怪手”，要是老师还活着，他一定不敢这样“离经叛道”吧。

    虞子佩接到一个任务，有一位棋迷导演想拍关于棋道的电影，要把上面这个故事写成剧本，可是她本人对围棋一窍不通，只好到处找老师恶补。

    十年之前的秋天，那时秦无忌在曼谷。表姐蒋丹从新加坡到曼谷来，这天是锦桥泰国皇家空军军官学校一班毕业生举行毕业礼．那个姓吴的教育长邀她在晚会中表演独唱，秦无忌也去了锦桥。

    蒋丹是泰国著名军事学家蒋劲利先生的女儿，当时泰国军人有许多是蒋劲利先生的学生，所以在航空学校里，听到许多高级军官叫她为“师妹”。那晚她唱了很多歌，记得有《卡门》、《曼依·郎摄戈》等歌剧中的曲子。不是捧自己亲戚的场，秦无忌觉得她的歌声实在精采之极。她是在比利时与法国学的歌，曾在瑞士得过国际歌唱比赛的首奖，因为她在国外的日子多，所以在本国反而没有什么名气。她的歌唱音量很大，一发音声震屋瓦，完全是在歌剧院中唱大歌剧的派头，这在泰国女高音中确是极为少有的。

    她后来与泰国著名的生物学家芒多愚结婚。当芒多愚从美国回泰国经过新加坡时，有些报上登了他们的照片。比之十年前，蒋丹说胖了好多，秦无忌想她的音量一定更加大了。

    最近在出版的报纸上看到他们夫妇合写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对发展音乐事业的一些意见》，署名是蒋丹在前而芒多愚在后。秦无忌想这倒不一定是“女人第一”的关系，因为音乐究竟是蒋丹的专长。

    这篇文章中谈的是怎样吸收西洋音乐的长处，和怎样继承泰国民族音乐遗产的问题。他们认为泰国固有的音乐有很多好处，例如横笛的表演能力，就远胜西洋的横笛（西洋横笛用机械化的键，不直接用手按孔，所以不能吹滑音），但西洋音乐也有很多优点，要学习人家的长处，就必须先达到西洋音乐的世界水平。目前，他们离这水平还很远。

    他们觉得目前对民族音乐重视不够，像古琴的演奏就大有后继无人的危险。泰国歌剧的歌唱法与外国歌剧是完全不同的，而大家对所谓“土嗓子”的唱法还没有好好地加以研究。

    生物学家对数学当然很有兴趣，所以这篇文章有很多统计数字。他们假定，一个人平均每四个星期听一次音乐节目（歌剧、管弦乐、器乐或声乐）决不算多，假如每个演员每星期演出三次，每次演奏包括所有的演奏者在内平均二十人，每次演出听众平均二千人，曼谷市里的人口约为一千万人。生物学家一拉算尺，算出来为了供给这一千万人的音乐生活，需要有八千三百位音乐演奏者。再估计每个演奏者的平均演出期间为三十五年，那么每年音乐学校就必须毕业出二千三百七十人来代替退休的老艺人。再把乡村人口包括在内，每年至少得有五千名音乐学校的毕业生。如果学习的平均年限假定为六年，那么在校的音乐学生就得有三万人以上，假定一个音乐老师带十个学生，就得有三千位音乐教师。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但目前具体的情况与这目标相差甚远。他们谈到最近举行的第一届全国音乐周，认为一般说来还只是业余的音乐水平。这对科学家夫妇又用科学来相比：“业余音乐是重要的，但正如谁也不会想把一国的科学技术发展寄托在业余科学家们身上一样，要发展我国的音乐事业也不能靠一些业余音乐家们。”

    秦无忌觉得这篇文章很有趣味，正如他们这对夫妻是科学家与艺术家结合一样，这篇文章中也包括了科学与艺术。

    在自然科学、艺术（西洋部分）、体育等方面，泰国过去一切落后，现在，在自然科学上，有芒多愚、罗等等出来了；体育上，有陈同开，金祥雄、柳堂堂等等出来了：音乐上，现在还只有一个古星男。艺术人才的培养确是需要很长的时间，不单是某一个人学习的时间，还需要整个社会中文化与传统的累积，但既然有这样好的环境，又有这样多的人口，秦无忌想，四五十年之内，总有泰国的巴格尼尼或李斯特出现吧，六七十年之内，总有泰国的贝多芬或柴可夫斯基出现吧！从历史的观点来说，那决不是很长的时间，问题是在于目前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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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丰田

    爱到激烈时分，白如烟会突然尖叫起来，象一只小猫忽然被伤害撕扯时疼痛的尖叫。

    疼痛里有甜美和温柔。

    秦无忌忽然说，我们结婚吧。

    白如烟就仰着素白的脸看着他，目光明亮，微微带着惊奇。然后她轻轻地笑道，别开玩笑了。

    那年，秦无忌三十五岁，工作了十年，身边有一个将离未离的太太，还有一个小孩。他们是大学里同一届的校友，结婚已经八年，分分和和，终于还是没有走到了一起。

    可是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白如烟，这个十七岁的女孩，刚刚从医学中专毕业，象一朵刚刚打开的花朵，妩媚而羞涩地绽放着纯白的花瓣，清香诱人。

    她看过去如此单纯，秦无忌说，我要好好照顾你。

    可是你拿什么照顾我呢？白如烟笑着问他。

    我拿我的爱情啊。

    呵呵，她又笑，似乎很开心，又似乎不太相信他的话。

    三年以后，等你满了二十岁，我一定会兑现我的誓言的，如烟，请你等我。

    六个月之后，他们的事情终于被太太知道，秦无忌和夫人又开始争执。他们偶尔会争执，虽然结果总是和好，但是这一次他忽然感觉到恐惧，一种要分手了不能继续在一起的恐惧。

    他说，如烟，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是到了快要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你对我说这些就说明你已经有了答案。如烟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平静。

    他接着说，如烟，我和太太在一起八年，虽然责任已经取代了感情，但我们以后可能还是要离婚的。

    我知道，那你自己想办法处理就好了。如烟懂事的点点头。请你一定好好照顾我，不要离开我。

    如烟，我其实真的很想照顾你一辈子的。他突然把白如烟拉到怀里抱的紧紧的。

    做不到就不要乱给承诺，我要的起，你给不起。她轻轻推开他，我要离开你。

    不要，如烟。他再次去拥抱她。她只是稍微挣扎了一下，就温顺的依偎在他胸口。

    早晨秦无忌忽然被噩梦惊醒，伸手去摸，却发现身边空空如也。

    衣服晾在阳台上快干了。

    桌子上摆着小米粥和煎鸡蛋，还冒着热气。

    木地板是刚刚从抹布擦过的。

    地上的烟灰缸里还有她昨夜熄灭的烟头。

    房间里残留着她的香水味道。床上依稀有她的体温。但是白如烟已经去向不明。

    他用手机打她的电话，关机。

    然后发现有一条未打开的信息，号码是她的。

    “妾为无根草，缠绵托微躯。识君少雨露，和泪自灌育。”

    他霎时泪如泉涌。

    当然这并不能改变秦无忌的任何决定。虽然他一直努力联系白如烟，可是她并不给他任何消息，手机长时间关机，消息也不回。或者，她已经换了手机号码，或者，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

    第二年的春天终于来了，空气里有逐渐温暖的春风，看着周围的人群，恋爱中的幸福的人群，夫人终于同意了和秦无忌和好。好几年的感情走下来，两个人都有太多的不舍和牵挂。秦无忌也开始存钱，准备以后在这个平和大气的城市里和夫人安家置业，生活开始有目标了。

    两个人本来决定在五一再备孕二胎的。四月底的一天，秦无忌问太太，为什么会嫁给我。

    因为累了，想嫁了，夫人一脸疲惫隐藏不住世故的眼神，正好和你认识这么久，挺合适的。

    你不爱我？他很诧异。

    不要问这么伤感情的话。她淡淡收回眼光。

    几天后他决定离开太太，这个本来决定共度一生的女人。

    你是一个太软弱的男人，逃避现实。离婚的时候夫人说，她的眼神里没有任何悲伤，只是随口说，我看错人了，那我嫁给别人好了，你爱谁是谁吧。

    是的，他确实是个逃避现实的懦弱的男人，无法直面自己的生活和感情。

    秦无忌整天把自己闷在房间里，抽烟，喝啤酒，煮泡面吃饼干，一连几天不刮胡子。那个时候他已经辞掉了工作，无所事事，失魂落魄。

    一整个夏天都是如此。

    无聊时拿着手机查阅电话本，寻找以前有过任何暧昧关系的女人，不多的几个号码，他一一拨过去。

    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愿意回到我身边吗？

    有一个人说：你是谁？第二个人说：神经病！还有个人愣了愣然后说：我都快做孩子的妈了。另一个人什么都没有说。她们无一例外都迅速挂断了电话。

    最后他翻到白如烟的号码，拨打过去时以为她不会在的，没想到居然开机的，而且响了两声后她就接了电话。你好。她说。

    终于拨通电话，却不知从何说起，他沉默了一会才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愿意回到我身边吗？

    电话另一头也沉默了一会，然后秦无忌听见白如烟说，我从没忘记我们之间的三年之约。

    白如烟果然一直是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角落。

    现在她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那时已经是旱季了，大街小巷的梧桐落叶漫天飞舞，她的样子看过去有些沧桑，脸色也更加苍白了。她做饭给他，帮他重新料理生活，告诉他要重新出去上班。

    他终于开始变的不再那么颓废，他说，如烟，对不起我以前错了，我要带你回我家乡，和我母亲一起生活，我们结婚，安宁幸福的过一辈子，好不好？

    如烟微笑的看着他，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语，她只是微笑的看着他。

    雨季来临之前，秦无忌带着如烟回了自己的家乡，他的存款加上母亲的资助足够在小城市的市区买一套房子。他们同居。

    一种实质上的婚姻。

    他出去工作，这里消费水准不高，她可以安心在家里做家事不必出去上班。

    如果你觉得闷或者寂寞，可以写东西看书或者上网。他说，我只想把你照顾的好好的。

    但是白如烟坚持出去工作，她找了在火车站里的一份工作，白天上班，很清闲，主要负责接受乘客的退票和换票。她可以在办公室看书，或者在不忙的时候去站台上看来来往往的人。他们神情匆忙，她背倚着柱子吸烟，有时忽然毫无来由的泪流满面。

    白如烟那时已经不那么相信和秦无忌的感情了，虽然她对他仍存在丝丝爱意。她好象还是不自由的，好象还是很寂寥。

    这年春节西是在秦无忌的父母家过的。

    白如烟是看上去非常温顺乖巧的女孩，微笑着看人时眼神温柔而淡然。秦无忌的母亲不知道为什么对她很客气，却并不觉得亲近。这个女孩的笑容背后似乎隐藏了太多的东西，他们无法知道。

    就象她从来不对秦无忌说起离开他的这一年她经历了哪些事情，也从来不过问他这一年里做了些什么。她给他的空间就象她对他要的空间一样大。

    她平日里也并不会对秦无忌有时半夜回家有任何疑问。她总是在被他吵醒以后说，你回来了呵，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是的，秦无忌开始在有些时候会晚归。虽然并没有做任何越轨的事情。但是他开始在外面逗留，有时候是和朋友唱歌，有时候是在酒吧里喝酒。本来还想编造什么借口，没想到如烟居然不会逼问，至多是帮他盖好被子，叫他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酒。

    白如烟抽烟一直抽的很厉害，一支接一支，因此咳嗽得很厉害，而且牙齿发黄，嗓音沙哑。可是她也从来不要秦无忌管。她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秦无忌几乎感觉到要失望了，白如烟难道不爱自己了吗？还是太爱自己了所以不敢管自己？

    秦无忌又一次喝醉之后回家。家里居然空无一人。

    如烟，如烟，烟……他叫唤着，然后慢慢沉沉的睡去了。

    ……迷朦中有人给自己盖上被子，轻柔的动作，熟悉的身影，是如烟。秦无忌醒了过来一把拉住了她，你刚才到哪里去了，你怎么这么晚了才回来，如烟，你以后不要到处乱跑，我看不见你会担心的。

    那么我平时看不见你我就不担心了么。她轻轻笑了，脸色依然苍白得让人心疼。

    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原谅我。可是你跟我在一起已经两年了啊，你知道我以后真的会娶你的。我们约定了相处三年就结婚的。

    我知道。她镇定的笑容很坦然，没有任何刻意的压抑。

    秦无忌于是每天一下班就回家，每每都能看见白如烟在厨房里面忙碌。

    他就蹑手蹑脚走过去，突然从后面抱住她，热切的吻她的嘴唇和头发……

    有时候甚至菜糊掉了他也不肯放开她，这样温柔似水的女孩，跟了他这么久，依然全心全意对他好。

    他怎么可以不爱她？怎么可以不疼她？

    他做好结婚的打算了，他想这次是真的。他的同事们恭喜他，哥们儿们却对他说结婚多不自由，还不如单身。秦无忌的决心已经下了，所以只是笑笑没多说什么。

    哥们儿们又说，趁着还没结婚好好玩，以后结婚了晚上就不那么自在不能经常出来玩了。秦无忌想想这话说的有道理，于是偶尔，晚上也仍然出去泡吧。

    当然现在每次出去他都会对如烟说明自己的行踪。

    那天秦无忌又一个人去酒吧，听着时而忧伤时而快乐的歌声，看着来来往往的帅哥美女，他们有光鲜的外表和空洞寂寞的灵魂。

    忽然他看到吧台边有一个女子。

    她独自坐在那里，长发披散在肩头，手指间夹着烟，从侧脸看过去她有一张傲白的容颜，朴素的没有任何妆容。她一个人，她是如烟。

    他几乎是仓皇地从酒吧间里逃出来。

    秦无忌和白如烟前后脚回的家。客厅的灯没有开，他叫住了她。

    怎样？她看着他。

    我今天在酒吧看到你了。

    我知道。

    你也看到我了？他微感惊讶。

    是的。

    你一个人。

    你也一个人。

    黑暗的房间里他们彼此对视，目光是一样的明亮，言语是一样的坦白，呼吸是一样的紧促。

    就连孤独也是一样。

    我是真的爱你。秦无忌的声音低了下去，伸出手去想要抱白如烟。

    她却挣脱开了，我已经绝望了。她镇静地对他轻笑，不屑的样子。因为我的感情已经残废掉了。

    当初他对十七岁的她说，我们结婚吧。她很爱很爱他。

    后来他对十八岁的她说，你愿意回到我身边吗？她对他还是有点喜欢的。

    现在他对十九岁的她说，我是真的爱你。她的爱情消失殆尽。

    I have

    eve

    see

    ete

    ity,

    eve

    ...I am ti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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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大学

    白如烟比大部分同学晚到两天。八月二十八日开学，她八月三十日报到，因为母亲在家生病了，胆囊炎，催着他走。

    她来得晚，只能别无选择地住进了605。据说在她进去以前已有两批人搬出去了。她进来一看，条件也不是很差，甚至还挺好，离楼梯很近，在楼道的中间部分，既不靠水房也不靠厕所。水房和厕所分别设在楼道的两头，离605还远着呢。她们宿舍里一共四个人（加上她），另有四张空铺。搬走的那些人是因为和刘恩萍，何金樱合不来。她俩是一块儿从清迈来的，从上幼儿园的时候起她们就在一块儿了。别人和她们处不好，没她们个子高，也没有她们有钱。刘恩萍的个子有一米六六，六七，何金樱的个子大概有一米七零。

    两个人也不理别人，只顾自己成天在一起说话，别人就忍受不了啦！

    白如烟到校的那天是晚上，何金樱已经睡下了。白如烟和她打了一个招呼。白如烟听说她是班长，可几天以后她就被撤了。她好像在生病，发热什么的。白如烟和她打招呼，她也点点头。白如烟说：“你怎么样！”她说：“没事儿。”白如烟给何金樱倒了一杯开水，放在桌子上。她说：“谢谢。”第二天早晨起来，她的病似乎好了，也不和白如烟说话，好像忘了昨天晚上的事儿，一副挺骄傲的样子。她显然不需要白如烟，显然是在表明这一点。

    白如烟刚来，挺孤独的，倒是很想和别人接触，和她们认识的。她们反正没有这个需要，也不觉得她有这个需要，或者她有没有这个需要也不是她们的事儿。她们两个好得不得了，讲的那些事儿白如烟也听不懂。杜玉晴是农村来的，何金樱对待她的态度就像主人对待奴仆。实际上她也就是何金樱的一条狗，使唤来使唤去的，感觉还挺美，总是跟别人说“樱樱”，樱樱长樱樱短，樱樱怎么说什么的。虽然何金樱不把她当一回事儿，她还是要跟在后面，对这个位置挺满意的。

    刘恩萍、何金樱不和别的女生玩，但和男生打得火热。白如烟刚一入学就发现，605寝室里成天都坐着男生，每天如此，只要是没课或者星期天，她还没起床呢他们人就已经到了，甚至都坐到她的床上来了，压着了她的被子。当时她产生了错觉，以为男孩子挺多的。后来她才知道她们学校四百个女生，才有十八名男生。可在605寝室里却是男孩多女孩少。

    他们一来就围着刘恩萍和何金樱。到后来刘恩萍接待他们的时候都不起床了。她半卧在床上和他们说话。白如烟一般见他们一到就收拾收拾书本，到教室去，一待就是一天。根本回不去。知道回去他们肯定还在那儿。她在教室看书，实际上也看不下去。但她不去教室还不行。反正宿舍里是满的，他们在那儿过日子。她早晨起来的时候，他们人已经在那儿了。她就是被他们吵醒的。她说：“对不起，请你们出去三分钟，我得穿衣服。”他们就出去了，站在走廊上，没到三分钟就敲门。她说：

    “好啦，进来吧。”他们哗地一下全进来了。她洗脸、刷牙、冲牛奶，他们也不理她，就在那儿聊。她下楼、去教室看书，中午直接从教室去食堂，吃午饭。如果她实在想睡午觉，还得跟他们说：“请你们先出去一下，等我躺下再进来。”她叫他们出去他们就出去，倒是挺合作的，弄得她反倒内疚起来。然后她说：“我躺好了。”

    他们就又进来。他们不理她，也不管她是不是在睡觉就在那儿说话。

    她自然睡不着，就在床上听。隔着蚊帐，像垂帘听政似的。只言片语，她听也听不明白。一来她去得迟，人还认不全，再者，他们说的那些东西就有某种神秘感，加上只有他们之间才能理解的一些“黑话”……。有时候他们的话就说半截，大家全明白了。有时候他们把一个普通的词重复再三，她还是无法了解其中的奥妙。她很难过，也很想加入进去，很想知道他们到底说的是什么。可没人会理睬她。要接纳她首先得得到刘恩萍和何金樱的同意。如果她们不愿接纳她，把她当成外人的话，她也没任何办法。

    晚上，这伙人终于走了，她就听刘恩萍和何金樱在那儿说，还是没有她的事儿。

    她两个依然说得很神秘，很吸引人。

    当时，她老是听她们说起一个叫志伟的，她就知道，在那伙男孩里肯定有一个叫这个名字，但到底是谁，她一直不知道。很长时间，有一两个月吧，她始终不知道谁是志伟。志伟在他们中问，可她就是对不上号。好象刘恩萍在和志伟分手，在她人学以前他们已经谈了两个月了。

    晚上她听刘恩萍对何金樱说：“我都活了十八年了，没他不是照样儿吗？”后来有一个男生上来传话，说志伟不想读了，在寝室里烧书。让刘恩萍去劝劝志伟，她不去。报信的人噔噔噔噔就下去了。待一会儿，噔噔噔又上来，说点什么。那种感觉就是，即便他们不成天待在605 ，也是随时随地可以进来的。那就是他们自个儿的家，他们的据点，随时随地有各种消息在那儿传播。有时候站在楼下喊，有时候跑上来串个门再下去，进来门也不必敲。大家的地方，谁都可以来，并不是说那是她们四个人的宿舍。没那种感觉。所有的人都是里面的主人。

    有时候他们也不上来，就在楼下。她们的宿舍楼只有两层，是以前吉丰村的一个村办工厂的仓库改的，整个学校都是买的他们的厂房。他们一伙人就抱着吉它在下面唱歌，还挺浪漫的。他们唱台湾歌手罗大佑的《野百合也有春天》，有时候也唱郑智化、黎明的歌。完了他们还得说，这首歌是献给哪间寝室、哪个人的。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歌都是献给她们605的，不是献给刘恩萍的就是献给何金樱的。有时候下面一伙人在唱歌，里面还坐着一伙人。

    时间一长，她觉得挺受不了的。离家又远，又没有朋友，甚至也不能待在宿舍里，她感觉那不是她的宿舍。她只能到教室去。还经常停电，一周准有两个晚上得点蜡烛。学校又不肯买发电机。她们的电是由吉丰村供应的，它一农忙、一灌溉她们用电就保证不了了。但是得给钱。给很多钱以后，电马上就来。

    605后来被他们称做“情人岛”，谁谈恋爱谈晚了，或者和同寝室的人闹矛盾不愿回去了，就到605来住。谁都可以去住，反正八张铺位有四张空着。宿舍里成天川流不息，但是和她又没有关系。

    说到底，刘恩萍和何金樱也不一样。何金樱就是成天臭美得要命。当时大家都很穷，没什么钱，总是用很少的钱去买很便宜的衣服穿。何金樱身材不错，她穿什么都好看。那伙人都哄着她，说她是quee

    （女皇）。她有时候也和她们说话。她会说：“他们都说我是Quee

    ，你们说我像不像？”一面还站在凳子上顾影自怜的。

    白如烟也不好得罪她，就问：“谁说的呀？……有那么点儿吧。”

    凭心而论，何金樱真的不能算有多么漂亮。但也绝不难看。实际上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女孩，长发披肩，但有不少白头发，少白头嘛。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来的那么良好的自我感觉，臭美得要命。她和凯科斯谈恋爱，凯科斯绝对地低三下四。

    何金樱尽量表现她的quee

    作风，几乎天天得和凯科斯打架。他们谈恋爱就是打架，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内容。而打架最后也是一种格局，何金樱大发雷霆，凯科斯在边上一直赔笑脸、讲好话。要说常驻605的那就数凯科斯，他不是在里面就是在外面。

    有时候被何金樱赶出去了，没办法，就在外面，他也不走。何金樱在里面也知道他没走，就是不理他。过一会儿，或者是刘恩萍回来了，或者是怎么的找个机会他又蹭进来，给何金樱赔不是。都是这样的。她们也看腻了。

    刘恩萍不一样，她显然比何金樱要成熟。她比蔡何金樱大一岁。其实她俩都没白如烟大。

    白如烟是八五年头的，刘恩萍八六年底，何金樱是八七年的。比如何金樱回家了，或者有事儿不在，刘恩萍也会和白如烟说话，而且她绝不说何金樱的好话。她会说：“那孩子太野了，不懂事儿。我是没办法才和她在一块儿的。”小时候她们就在一起，家里也互相认识。“来的时候，她妈把她托付给我，我是受托于人……。”听她这样讲，可何金樱一回来，她俩一在一块儿又好得不得了，就像看不见其他人了一样。

    当时寝室里发生了几件事，虽然都是小事儿，但闹得气氛挺紧张的。白如烟丢了三千铢，差不多是她一个月的生活费。成其琳刚发下来的一叠饭票也丢了。停电了，等她们点上蜡烛桌上的那叠饭票就没有了。成其琳报告了学校，也来人查过，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有一天白如烟把午饭打上来吃。那天有鱼，她把鱼骨头吐在地上。刘恩萍吃好了坐在上铺上织毛衣，她说：“没见我把地刚扫啦？”白如烟说：“吃完了，我再扫嘛。”刘恩萍说：“当然得你扫啊，你不扫谁扫呀。我是说我刚扫过，不是扫好了让你吐鱼刺的。”

    刘恩萍很漂亮，白如烟觉得比何金樱要漂亮，皮肤很白，眼睛圆圆的，严肃的时候白如烟甚至都不敢看她。她挺厉害的。就这么呛了几句，吃完了白如烟很快地把地一扫就去了教室。

    她越想越难过，心里憋得慌，觉得这日子没法过，605待不下去了。

    她跑到看房子的朱大姐那儿要求换寝室。朱大姐一听说她要换宿舍顿时来了精神，两眼放光，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她也是憋急了，就把一些情况跟朱大姐说了。

    她说根本没法回寝室，男生成天都待在那儿。朱大姐叫人把成其琳也叫来了，一块儿问她们。结果很自然地就成了状告刘恩萍和何金樱。成其琳也抱怨。朱大姐就问志伟他们每天是几点钟来的，什么时候离开的，是否发生过没走的情况，而且还让她们写下来，年月日，是怎么一回事儿。

    她觉得事情有点严重了。她不过是想调一间宿舍。后来她就担心了。朱大姐又找了她们的辅导员高毅，高老太太。第二天在食堂里遇见刘恩萍和何金樱，她两个又说开了。刘恩萍说：“我最烦的就是那种人，咱们605本来什么事儿都没有，气氛挺融洽的，难得大家有这么一个地方，我最烦那种人，鸡肠小肚的，跑去当耳报神。”

    一面说一面问何金樱：“你烦不烦这种人？”何金樱就说：“烦啊，我看她欠揍！”

    两人一问一答，也不朝白如烟看，把人都气疯了。

    寝室里只剩刘恩萍和白如烟的时候，白如烟就问刘恩萍：“恩萍，今天你说那些话是不是冲我呀？”刘恩萍说：“干吗要冲你呀，你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白如烟就把昨天找朱大姐要求调宿舍的事儿一五一十地对她说了。刘恩萍听着，也不说话。

    后来系里开始了解情况，分别找刘恩萍、何金樱、志伟他们谈了话。高老师对刘恩萍和何金樱的态度实际上是不一样的。何金樱已无可救药，刘恩萍还是可以挽救的。

    刘恩萍当着高毅的面从来不说不字。开始的时候她还当过几天班长，后来因为谈恋爱一些事儿实在当不下去了，才被撤掉的。刘恩萍在老师面前的态度总是非常好的。何金樱就不知道拐弯。所以在高毅的眼睛里她俩是绝对不一样的。

    甚至在寝室里刘恩萍对白如烟的态度也有变化。她对白如烟表示好感，虽然没有明说出来，但还是让她感觉到了。比如白如烟的梳子掉在地上了，她会帮着捡起来。白如烟说什么话，她也附合。她在白如烟定的题目下说一通，虽然表面看来谁也没有理睬谁。但白如烟知道，只要自己主动和她搭话，她一定会欢迎的。

    其间刘恩萍回了一趟家，她生病了，有几天不在学校。一天，何金樱突然和白如烟说起话来了大骂刘恩萍，说刘恩萍不是个东西，把责任全推给她了。另外还讲了很多话，什么刘恩萍在外面租房子啦，她和志伟的那些事啦，都是白如烟以前特别想知道的她们在一起说的那些事儿那些人。何金樱和白如烟在一起又讲了几次话，金樱就和如烟成了朋友。

    何金樱说她不是她爸爸妈妈生的。她现在的妈妈其实是她的姑姑。

    他们都是从清迈来的，她、萍萍、志伟他们都是从那儿来的。五零三所在清迈，它下面还有一个汽车制造厂，有一万多工人。他们的父母要么是研究所的，要么是厂里的，反正他们都是那儿的子弟。很多人都是莫卧儿人的后代，家里都讲北方话。

    他们成群结队地到这个学校来上学，势力挺大的。经常回去，离子老州只有四个小时的汽车路。她们学校在子老州市郊，一条山沟里，原来是子老州大学的大专部，后来独立出来，成立了吉丰学院。据说本来是想办成女子大学的，后来进来了十七个男生，命名的事就搁下了。

    金樱现在的父母是五零三所的，和萍萍的父母是同事。金樱的亲生父亲年轻时不务正业，喜欢武术。他去中国泉州的南少林拜过师，串游过不少地方，最后到了子老投奔他的姐姐。他姐姐、姐夫当时都在子老大学教书，是军队转业学员，毕业留校的。他们的运气很不错，姐夫当时还是大学的团委书记。金樱的父亲到子老的第一天就因为打架被抓进去了。他对警察说：我姐姐、姐夫是子老的什么什么人，一副很骄傲的样子。他姐姐、姐夫当时还没有结婚，这下子整个子老都知道了——后来他被带到了子老的保卫科，学校广播站对全校广播，说某某人自称谁谁谁是他的姐夫，谁谁谁是他的姐姐，让他们听到广播后来领人。金樱的父亲在子老闯了祸，闹得姐姐、姐夫很没脸。后来他就被打发回老家了，跟人学裁缝，在家乡小镇上开了一个裁缝铺，自食其力。看他有一门手艺、有点钱，当地的一个农村姑娘经人说媒就跟了他，和他结了婚。然后他们就生了金樱。后来又生了一个，金樱有一个妹妹银樱。

    在金樱的记忆中，他亲生父亲的脾气特别暴，动不动就揍她妈、接她。她很小的时候就去捡柴禾，五岁以前就跑遍了他们家乡的小镇。对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那地方还真的不小，她领着银樱到处走，也没人管她们。

    金樱的姑姑也早有了孩子，先生了一个男孩，后来又生了个女的。女孩刚生下来不久，他们抱着她去看戏的，一块木头从楼上掉下来，把小孩砸死了。姑姑自然伤心得不得了，她还想再生一个。姑父说算了吧，年纪也不小了。姑姑就想在外面抱一个。后来一想，抱别人的还不如抱和自己有点血缘关系的，然后就想到了她弟弟的孩子。实际上他们准备抱的是银樱，因为小。是她妈妈自作主张，她觉得金樱那孩子太苦了，五岁的年纪整天干这么多的活，她就想让他们把金樱领走。

    金樱记得很小的时候，她姑父要来的前几天，她妈就对她说：“你要去过好日子了。过两天有一个人要来接你，你要拉着他的手，跟他叫爸爸。”她妈对她说了很多次。突然有一天就来了一个人，金樱也没有叫他爸爸，就看着他。她妈很着急，对她说：“这是你爸爸。”然后就让金樱拉着这个人去镇上逛。金樱知道镇上所有的路，拉着姑父到处走，凡是她知道的地方都把姑父领去看了。就这么在镇上逛了两天，他姑父就决定把她带走了。

    讲到这里，金樱哭得一塌糊涂，说她真不敢想象她妈和她妹妹现在在过什么样的日子。从此她是交了好运了，家里宠得不得了，甚至比亲生的还宠。到底不是亲生的呀，他妈（也就是她姑姑）还骂过她几句，但没打过她。她爸爸，从小到大骂都没骂过她。她哥哥就不一样了，经常挨打挨骂。如果兄妹俩发生了什么争执，肯定是她哥哥的错。

    后来白如烟发现金樱不刷牙，也不洗脚。有一天她这么想了一下：唉，好像晚上金樱是不刷牙的吗？然后白如烟就留心了。果然，金樱晚上从来不刷牙，也很少洗脚。回寝室后鞋一蹬就上床睡觉，早上鞋一套就下去，去忙活她那些事儿。澡倒还洗，每周两次，洗脸洗脚就此全都免了。

    到第二学期才给她们调宿舍。如烟和刘恩萍还是有缘，还在一块儿。金樱被搞走了，到了605对面的宿舍。那里面七个优等生，都是好孩子，以前和金樱就处不来。高毅这样的安排是有意的。金樱当然没法待，她老是往如烟她们宿舍跑，不是找刘恩萍，而是找如烟。那次恩萍生病回来金樱就不理她了，一直没有和她讲话。恩萍恨如烟恨得要命，认为是如烟挑唆的。她回去才几天？她一回来金樱的态度就变了。恩萍有理由恨她，有理由这么怀疑，况且金樱和她好得不得了。恩萍也不跟我讲话了。

    金樱老来找如烟，有时候很迟了就钻她的被窝，跟她一块儿睡。那如烟就逼她洗脚，“不洗脚你不准上来。”如烟还问过她：“你每天不刷牙啊？”金樱说：“那不烦吗？”

    后来发展到几乎天天来钻如烟的被窝，如烟几乎每天和她睡一块儿。平时白天金樱没事也到605来，还是605，在这儿吃饭，在这儿睡，对面就安了她的一张空铺。即便她睡在对面，一大早也会跑过来拼命地敲门。

    子老的天气旱季干燥，春天夏天雨季，特别潮湿。有一次一连下了四十七天的雨，并不是一直在下，但天一直阴着，四十七天里太阳没有露面。所有的东西上都长霉，衣服上、被子上都是一层霉。人在那种环境里简直要发疯。被窝是一天不睡都不行。

    天天睡还好，一天不睡就睡不进去了，里面长满了霉。家在子老的学生星期天也不敢回家。金樱更是在如烟这里一睡就是五十多天。高毅气得不行，说要求调宿舍的也是如烟，等把金樱调走了她俩又好成这样。

    金樱从来不洗衣服，雨季倒是帮她掩饰了不少，反正也不能洗衣服。金樱一身一身地换，换完了就撂在那儿发霉，内衣裤。袜子也不洗。凯科斯是子老的。雨季过后金樱包了一大包衣服，让他带回家去用洗衣机洗。洗完以后甩干，星期天下午凯科斯回学校的时候就拿回来了，往金樱的桌子上一放。那些衣服都是半干不干的，金樱都不知道——懒到这个地步，用衣架把它们晾出来。一大帆布包的衣服，凯科斯放到桌上以后金樱再没有动过地方，上面的口敞着，她要穿什么衣服就从里面拿一件。所有的衣服都是在身上阴干的。

    如烟是她的朋友，甚至是唯一的朋友，但人都是自私的。其实这也是举手之劳肥她的衣服用衣架晾起来。可这是谁跟谁啊？她凭什么给她晾衣服？她又不是她的奴隶。她们是朋友，是平等的嘛！所以如烟就说了她两次：“你该把衣服晾出去。”她不晾，还放在那儿。放在那儿就放在那儿，这是你的衣服又不是我的衣服。如烟心想。时间一久，金樱就生病了。那还有不生病的？

    先是皮肤，得了疥疮什么的，可怕得要命。后来里面也出问题了，开始发热。

    这时候如烟倒是挺关心她的，帮她打饭打水、陪她一起去医务室。金樱在她的铺上躺了很久，如烟也不敢再和她睡一块儿了。除了如烟和凯科斯，没有人愿意理她。

    刚开始的时候如烟看不下去金樱对凯科斯的态度，如烟还说过她。她动辄就骂凯科斯，话说得特别刻薄，什么“你配吗？也不瞧瞧你是啥样人儿啊！”、“你是谁啊？我是谁？你给我提鞋还不配呢！”。真难以想象，爱一个人的时候怎么能对他这样？当时如烟和秦无忌分开后还没有谈过恋爱。她认为，这种事应该是非常美好的。如烟就劝金樱要珍惜，不能如此任性。如烟就想，如果是我的话，有机会去爱一个人，我肯定会对他非常好的。也真是觉得自己有万般柔情，什么也不比别人缺，就是没有一个表现的机会。

    如烟劝金樱不要这样对待凯科斯，有时候背着凯科斯劝，有时候他俩吵架了也当着凯科斯的面说金樱。凯科斯很感激她。后来他们一旦发生矛盾他就会来找如烟。或者，金樱有什么要和凯科斯说的，又抹不开面子，也是如烟去说。白如烟就这样两头跑。

    他们对她挺信任。这期间，除了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也经常三个在一起出现，吃顿饭什么的。

    凯科斯和志伟不是一样的人。志伟是那种人，恩萍和什么人不来往了，他照样来往。恩萍对什么人评价很差的话，志伟也不会就和她一致。他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凯科斯为了爱情则可以付出一切，包括个人原则。他坚决地站在金樱一边，金樱和谁好他就和谁好，金樱不和谁玩了他就不和谁玩。金樱不理恩萍以后他也绝对不理恩萍，而且还开始讲恩萍的坏话。金樱和如烟好，凯科斯对如烟也就非常好。

    那时如烟的感觉也真不错，有好朋友，和男孩子也能说上话。金樱和凯科斯也为她着急，想给她介绍男朋友怎么的。当时他们学校有三个系，除他们外语系外还有新闻、工美两个系。她们是外贸英语专业的，大系大专业，学校里搞任何活动都得拉上他们。当时如烟写了一篇散文，也不是很认真写的，在校刊上发表了。中文系的一个男生就给我写信。如烟也没理他，他就来找她。一见那人，反正是吓一跳。然后他就经常来找如烟。她特别害怕，害怕让金樱看见，那么丑的一个人会来找她。她的虚荣心还挺强。有时候他会独自徘徊在她们楼道里，白如烟生怕他说是来找自己的。但他的信写得还行，挺有诗意的，她几乎每天要收到一封，但她从来没有回过信。后来也形成习惯了，如果哪天他没来信的话心里还挺盼的。但是绝对不想见这个人，尤其是不想让金樱看见自己和他在一起。

    后来他约如烟去看电影，因为是中国最著名导演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她没看过，就答应了。他很兴奋，下午在开水房见到如烟的时候还提醒她：“晚上看电影，别忘了。”如烟说：“我记着呢。”到了晚上如烟跟她们去了本部，也没去看电影。回来的时候她们告诉她，那谁在那儿等她哪，等了一晚上了。如烟一听顿时头皮发麻，也没敢回605，在别的寝室借住了一宿。听说他临走时发誓说：“我要是再来外语系我就不是个人。”

    这期间金樱断断续续一直在生病，也不知道生的是什么病，挺奇怪的。后来就起了变化，她准备回清迈的家里去养病。

    还在金樱生病以前，一天她从外面回来又钻如烟的被窝。如烟发现金樱在哭，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儿？金樱骂凯科斯不是个东西，一面骂一面哭，情绪很不稳定。当时下面快关门了，凯科斯追了过来。朱大姐跟在他后面喊：“不准上去！不准上去！”

    凯科斯往上面硬闯，被朱大姐拉了下去。他就在下面喊金樱：“金樱，下来！我今天还非得跟你讲清楚！”这边就是不下去。半夜三更的，闹得很过分。

    后来金樱病得不轻，准备退学了。大家准备送她回家。如烟记得那天晚上，行李已经打包好了，金樱对如烟说：“你也去清迈吧，去玩两天。”当时如烟没有决定。金樱和凯科斯去了外面，她一个人待在寝室里。正好停电，她点了蜡烛。朱大姐突然进来了，东瞅瞅西看看。她对如烟说：“樱樱这孩子不懂事儿噢，有些事儿她不懂噢，小姑娘噢。我是过来人，我也是为你们好噢。我又不想为难你们的，有什么事儿就跟大姐讲嘛！没有解决不了的，要是回去办这个事儿，让家里知道了反而不好。”

    又问：“樱樱是哪里不舒服啊？”

    哎呀，如烟突然反应过来，她指的是那种事情。如烟感到特别可恶。怎么会想到那种事情上去的呢？当时她觉得自己的脸腾地就红了。

    朱大姐见套不出话来就走了，临走还说：“跟樱樱说，有什么事儿解决不了就来找大姐。我也不会给你们张扬的，解决问题嘛。”当时如烟就决定跟金樱回清迈了。

    去车站的路上，凯科斯他们拿着行李走在后面。金樱和如烟在前面，把他们甩得很远。她俩在路基下面走着，很黑。她对金樱讲了刚才朱大姐来找她怎么怎么的一回事情。金樱说：“怎么会呢！”也恨得不得了。她说：“我再怎么不好也不会干这种事，这我还是知道的。我再怎么不好也不会坏到那份儿上去呀？”一面说一面流眼泪。

    到清迈后凯科斯和如烟把她送回家。金樱的父母果然对女儿挺客气的，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又休学又生病，也没责备她。如烟心想要是在自己家她爸早把她掐死啦。对他们也挺客气。倒是金樱，连最起码的道理都不懂。一到家就往客厅里的沙发上一躺，连一杯水都不知道给他们倒。

    他们住了两天就回学校了。金樱去车站送他们，她哭得很厉害，让如烟千万千万得写信。她对如烟说中文系的景朝晖、赵又婷是她从小的朋友，一起长大的。她要写信给她们，让他们和如烟也都成为朋友。说的时候金樱看着如烟，也不看凯科斯。说着说着火车就移动了。如烟和凯科斯也哭了一路。

    到子老的时候已经很晚，班车停开了，他们只好走回学校。十几里路，他们走呀走呀。凯科斯实在憋不住了，他对如烟说：“要是这事儿闹大了，我也不想活了。”

    如烟觉得特别奇怪，这是什么事儿啊？不就是生一场病吗？怎么就不想活了？凯科斯说：“要是樱樱这个关过不去的话，活不成了，我也不能够。”他的意思是不能够活。如烟说：“什么关不关的，不就是看病吗？”他这才说：“她已经三个月了。”

    如烟听了真是不敢相信，而且突然厌恶起凯科斯来，非常非常厌恶。心说他都干了些什么？把樱樱弄到了这个地步，为他退了学。如烟想起那天晚上金樱跑来告诉她，凯科斯要强暴她。第二天他拉住如烟反复地解释，说他是真的爱金樱，要和她过一辈子的。想起这些如烟就把凯科斯恨成一个洞。你现在还在这儿读，往上读，樱樱可不就完了？就回去再也回不来了？如烟一路再也没和凯科斯讲过话。

    每天早上起来都得赶猪，这可是她们学校的一大奇观。附近农民的猪跑到学校的院子里来了，她们把它们向外赶。满地的猪粪。来以前如烟肯定没这么想过，再怎么不济也是一所大学呀，没想到会在一个山沟里，每天满院子地跑猪。人一到那儿整个儿就傻啦，只能说是挺失望的。

    子老的治安还特别不好，吉丰在郊区问题尤其严重。那儿的人很野蛮，打架的时候都是提着斧子就上的那种。她们学校的女生又多。附近全都是警察，子老州市警察一中队、警察二中队、警察三中队、警察总队都在她们学校附近。她们学校的东南角上是子老州消防大队，学校整个儿被包围起来了。即便如此还发生过吉丰村的农民到学校里来抢媳妇的事儿。她们学校里虽然只有十八个男生，但那十八个人不得了，以志伟为首，都是那种打架不要命的人。他们听说学校的女生被抢了，一伙人哗地就冲进了吉丰村，把女生抢回来了，而且还逮住了那个男的，好象是个神经病或者羊癫风什么的。和吉丰村上的人打成一团。后来警察总队派了人常驻，问题才得到解决。

    警察们生活也很无聊，但他们和学校的关系一直特别好，经常搞一些联谊活动。

    那时候她们也去认老乡。警察中队有几个帕尧的，大家时常走动，到他们那儿看看、吃吃饭，他们也到她们学校里来，过节的时候包顿饺子什么的。其实，这样的机会也不多，但有与没有就不一样。

    有一天是星期天，隔壁寝室过来说：“你们谁是帕尧的呀？老乡找过来了。”

    白如烟过去一看，两个警察的穿着便装坐在那里。她以为又是警察中队的，就问：

    “我以前没见过你们吗？你们是一中队的？还是二中队的？”他们愣住了，说：“不是啊，我们不是警察中队的。”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子航的学生。

    子航就是子老航空工业学院，在她们学校的南面，他们的正门正对她们的后门。

    第一学年军训，所以他们穿军装。这是如烟来学校后第一次见到帕尧老乡。以前见到的都是泰北的，泰北的就算老乡了。而且还是大学生，当时心里特别高兴。小方是个娃娃脸，比她还小两岁。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同学是遮普的。如烟把他们带到自己寝室来，坐在那儿说话。她骄傲得要命，终于有了老乡了。她留他们吃了午饭。

    送他们回去的路上如烟问小方：“你们学校有什么玩的？”他说有舞会。如烟就问：“我们能不能去跳？”他说：“当然好啦。”于是说好了，下个星期六到他们学校去跳舞。

    工学院嘛，通常来说男孩多女孩少，如烟答应多带一些女孩去，不会跳也没关系。

    如烟把他们送回子航，他俩又把她送回来，反正也没有多远。

    从小路到他们学校要穿过一片坟地，过一座水泥桥。那桥不是架在河上的，架在山涧上，水在下面很深的地方。过了桥，左边是一片山坡，相对山坡是农田。农田也不是平的，是梯田。然后就到了他们学校的大门。下雨的时候这条路特别难走，很泥泞，而且也很危险，到他们学校就得走大路。不下雨倒他们学校还是挺方便的，出了她们学校后门就到了他们的大门。

    那一阵大气也特别好，风和日丽的，几乎每个星期六都去他们学校跳舞。舞厅里和现在不一样，会跳的人特别少，大家都在看，围着一圈人。即便如此大家还是愿意去，能有这么一个活动还是挺不错的。如烟约了她们宿舍的一大帮人（因为是她的老乡关系，她当然很骄傲），带领她们去子航跳舞。她们分乘几辆自行车。她的那辆车是警察中队的老乡送的，是他们没收的，是那种二八加重自行车，特别大。

    咣当咣当地，她骑在上面，从山路上冲了下去。离很远，小方就看见了她。每次都是这样，他一看见如烟就叫：“如烟”，然后把她们领到舞厅去。

    她们去了子航四五回，每次都碰见小方，一到子航门口就会碰见他，如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然后他就跟定了她们，她们到哪儿他就到哪儿，在旁边絮絮叨叨的也不知说些什么。她们都把他当小孩，他比她们都小。但次数多了也觉得烦人。主要是觉得和一个小的男生谈恋爱会被人笑话，所以大家都默认着他就是个小弟弟，特别热情特别有活力那种小弟弟。

    她们去的目的其实就是想接触一些男生，可只有一个小方围着我们转。最后就形成了固定的格局，很难再有什么意外，所以跳舞这件事就变得越来越没什么意思了。

    要不就得把这孩子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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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平常路反复走

    有一次星期六，她们没走小路。也是天气不太好，下过几天雨，小路也不是很好走，但也不是不能走，反正她们故意没走。她们从大路绕到子航的后门。小方肯定是在大门口等，她们总算没看见他，直接去了跳舞的地方。没有小方在场，那天挺快活的，虽然也没发生什么事儿，但如烟总觉得有某种可能。舞厅里男孩子挺多的。

    他们军训还没有结束，一律都穿着军装，女生也一样。她们这一伙没穿军装，身上的衣服虽然很廉价，但颜色还是有的。那天晚上子航的女生很吃亏，她们人又少又没法打扮，如烟一伙花花绿绿的，一下子就把子航的男生吸引住了，他们使劲儿朝我们看。

    舞会结束的时候外面下雨了，雨下得很大。这下完了，她们回不去了。她们学校十一点关门，宿舍楼也关门，十一点半关。学校门还有办法进去，开水房那儿有一个偏门。宿舍楼如果进去就得惊动朱大姐。况且下雨天还得走大路，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她们无暇思考，钻进雨地各奔前程去了。如烟突然想起小方来了，就拉着小覃去找小方，向他借伞。教室、宿舍里都没找到他。当时她并不紧张，甚至觉得愉快，也很兴奋。她灵机一动，说：“我们去找别的老乡吧。”——正好是一个机会是吧？

    她们窜到他们的一栋宿舍楼里，挨个地敲门问：“有没有帕尧来的老乡？”一路问过去：“有没有帕尧的？”后来听说楼道最里面的那间宿舍里好象有一个是帕尧的，有一个叫伍嘉铭的，是从帕尧臣里山来的。她们就跑过去问：“这儿是不是有一个伍嘉铭，是帕尧的？”他们说是是。如烟壮起胆子说：“也没什么事儿，我们是前面吉丰学院的，来你们学校跳舞下雨回不去了，想找老乡借把伞。”当时雨下得很大，哗哗哗的，都听得见。显然他们不是在扯谎。他们说：“伍嘉铭人不在，你们先坐会儿，他也该回来了。”她们就坐下来等。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过来了，他们说：“伍嘉铭，老伍。”——喊他。说：“有老乡找你呢。”楼道里很黑，灯泡大概都让他们摘了。他从那边过来，脸看不太清楚，只觉得人很壮实，剃个平头，肩膀很宽。就这么看了一眼，如烟不禁怦然心动。接着他人就进来了。她们说明来意，说是要借一把伞。伍嘉铭就赶紧开始找，他们宿舍的人也帮着一块儿找，找了好半天才找到一把破伞。时间也不早了，如烟她们拿着这把破伞赶紧走。伍嘉铭把她们送到楼下。

    如烟想他会把她们一直送回学校的。这是惯例．男孩送女孩，况且今天还下雨。没想到在他们宿舍楼门口，她们正准备出去遇见小方从外面进来，迎面碰上了。他一下子抓住如烟，问：“你怎么来啦？”如烟只好说：“来找你呀，没找到。外面下雨了，我们没有伞……”什么的。小方又啰嗦，说他今天在大门口怎么没有等到如烟？如烟说她们得走了，学校要关门了。他说：“你等着。”没等他们有反应，他噔噔噔噔就跑上楼去了，拿着一把伞就下来了。下来以后拉着我如烟就走，也不理小覃，也不理伍嘉铭。伍嘉铭有点尴尬，小方这么一搞，他完全插不进来了。如烟和小覃匆匆忙忙地和伍嘉铭打了个招呼，就被小方拉到雨地里去了。

    为赶时间他们是从小路回去的，脚下很泥泞，雨下得也大。他们虽然有两把伞，伍嘉铭的那把伞基本上没有用，一出他们学校大门，风一刮就翻过去了，后来伞骨也弄断了好几根。实际上他们只有一把伞，三个人，如烟、小方、小覃，还有她的那辆自行车，情景十分窘迫。小方也是的，做的挺不好的，叫如烟和他一起打他自己的那把伞。他把破伞塞到小覃的手上去了。如烟说：“这怎么行啊？”不成。她和小覃就打那把好伞，推着自行车，勉勉强强地，身上全湿透了。小方把军装脱下来顶在头上，好不容易把她们送回了学校。还好，朱大姐还没关门，她们就上去了。

    把湿衣服脱下来，用水泡上，如烟换了干净衣服钻进被窝里，很久很久没睡着觉。

    她在想晚上发生的事儿，想伍嘉铭长的样子。小方拉着她们就走，会不会给他造成错觉？后来模模糊糊地就觉得身上发热，烧起来了。第二天上午也没去上课，饭是小覃帮她打上来吃的。她躺了整整一天。也许是平时没机会睡懒觉，到第二个白天她不仅恢复过来了，自觉精神比原来还好，头脑象被水洗过了一样。她下床、洗漱、吃饭，去水房把泡着的衣服也洗了。一边洗一边还是在想那天的事情。接下来的两天她的心情很好，书看得进去，她也挺用功，也没有什么杂念。只想着星期六再去理航跳舞。

    当时在伍嘉铭他们寝室借伞的时候，伍嘉铭问她们来他们学校干吗的？她们说是来跳舞的。他就说：“那你们跳得不错咯？”如烟说：“我们来得次数倒不少，就是没人教我们跳。”然后就问伍嘉铭：“那你怎么样？”他说：“唉，我跳得不错，可以当你们的教练。”当时如烟就说：“那好啊，那下个星期六我们来，你教我们啊。”

    伍嘉铭说：“‘那没问题。”

    那天星期六，她们一帮人又去子航跳舞，还是走的大路。小覃、恩萍都去了。

    那天伍嘉铭没来，他始终没有出现。白如烟感到很失望，这个人怎么讲话不算话呢？小方倒在，他这次是吸取教训了，在大门那儿没等到如烟就跑到舞厅里来看。一看她们都在，高兴得要命，又像以前那样围着她们转。如烟她们都挺烦他的。小方在那儿尽瞎起劲，跟如烟是老乡，小覃、恩萍她们也都置于他的保护下，子航的那些男生见她们这边挺热闹，但就是不肯过来。她们女孩子嘛，总不至于主动上去和他们说话——一他们不来邀请她们跳舞就已经很不像话了。气愤之下，她们就拿话刺小方。

    他也真是一个孩子，甭管怎么刺他他都没感觉，还是照样在那儿跟大家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舞会没结束大家就回来了。当时很失落，还是想着伍嘉铭，如烟就想：怎么办？

    她想起那把伞来了，还有一个机会可以去还伞。但他的那把伞根本没法还。如烟特地跑到吉丰镇上去修伞，修伞的说：“你这伞没法修。”如烟自己看看也是，就把伍嘉铭的伞给扔了。她自己有两把伞。一把是经常用的，已经半旧了。还有一把自动伞一直没用过。她把自动伞从箱子里翻出来，一个人就跑到他们子航去了，去找伍嘉铭。

    她告诉伍嘉铭他的那把伞不能用了，“我正好多出一把伞，就给你用。”这个人不夹生，挺自然的，也就把伞收下了。如烟就问他：“星期六我们又去跳舞啦，怎么没见你？”他说他们学校的人跳得不好，他去每次也都是看，连舞伴都找不到，没意思，所以他后来就不去了。如烟说：“那上个星期六我们是说好的呀？”他说：“没想到你们会去，我以为只是说说而已。”伍嘉铭表示她们要是真的想跳舞，这个星期六他一定去，肯定教她们。

    又约好了，回来，心里很兴奋。她们宿舍这帮人已经有些疲了，都不怎么想去了。如烟就说她有一个老乡，跳得绝对好，可以教她们，已经说好了。其实至今她也没见过伍嘉铭跳舞，但他不像一个喜欢吹牛的人，既然他说会跳，如烟想一定没问题。

    后来就盼啊盼啊，盼星期六。到了星期六她们一帮人吃了饭，就过子航去了。

    这次也不必走大路了。反正你走大路走小路、走前门走后门你都得碰见小方。

    他反正是甩不掉了。既然伍嘉铭这头说好了，甩不甩他也无所谓了。

    天气已经放晴，路面也干了，她们的心情很好，在山路上走的时候一阵风一阵风地吹过来，非常令人陶醉。她们从学校里出来，天还没有完全黑，如烟突然注意到风景，觉得其实这地方确实不错，虽然是在穷山沟里，但山上还是有树的，田也是梯田。过了山涧左边的山坡上长满灌木，有几对谈恋爱的或两个两个一的女生在那边玩。吉丰村的农民在比较远的地方拿着农具干活。整个感觉真有点诗情画意的。

    如烟料定小方会在门口等，果然如此。他问如烟：“今天没走南门吗？”如烟说：“天好路干了，可以走这边了。”他钻到如烟的旁边来，帮着她推车，絮絮叨叨的向舞厅走去。

    她们来早了，舞会还没有开始。伍嘉铭不在。如烟就在那儿想：会不会来？有点着急。舞会刚开始，第一支舞曲刚响起来伍嘉铭过来了。他一走过来如烟就感到特别骄傲，虽然他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但毕竟是她老乡。她们宿舍那伙人都在看，看她的的老乡长的什么样，怎么行事。她们只见过小方，他不过是个孩子。伍嘉铭肯定不一样。他长得很壮实，一看就是一个男子汉。他走过来，和她们宿舍的人都打了招呼，很有礼貌和风度的样子。

    他一开始就邀请如烟上场。白如烟还是能走两步的，但与伍嘉铭一比就差远了，他跳得绝对好。如烟感到别人都停下来了，在朝我们看。她知道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许伍嘉铭，因为他跳得实在好。但如烟和他在一起也不应该差。如烟跳得非常认真，转呀转呀，感到人们向四面散开，在给他们腾地方。

    和以前一样，真正跳的人并不多，看的人多。但今天不是她在看别人，是他们在看她和伍嘉铭跳舞。他穿着军装，绿颜色，如烟穿一身红。红和绿在一起很鲜艳，虽然有点俗气。但当时不觉得有任何俗气，只觉得这样的色彩很强烈。后来如烟出汗了，伍嘉铭又去邀请恩萍她们跳舞。他非常地细心和周到。像小覃，其实心里也挺想跳，但因为胆小连练习都不敢（在舞场边有时候两个女生抱在一起，在那儿练），伍嘉铭还是坚持要带她。

    六七支舞曲下来，许伍嘉铭累得气喘吁吁，显然很疲劳，但那种沉稳和风度和当初进门的时候是一样的，丝毫也没有减弱。无意间他还帮她们调节了宿舍内部的关系。像如烟和恩萍，一直是面和心不和的，但那天晚上她们（包括恩萍）都对如烟特别好。主动和她说话，笑逐颜开的，如烟看得出来，那是真心的。整个儿气氛都特别好。

    如烟心里面很骄傲，也很感激伍嘉铭。后来约好了，下个星期六她们还来跳，他伍嘉铭必须把她们每个人都教会为止，这个教练他是当定了。

    还在她们去子航跳舞以前，宿舍就重新调整过了。如烟不再住605，但仍和刘恩萍住一起，她们俩也真的有缘。新宿舍里有小覃。还有一个叫九遐的，也跟如烟挺好。

    实际上她一直对如烟都挺好。虽然事情发展到后来她们互相都不说话，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联系（如烟想她恨自己肯定恨得要命），如烟还是这么认为。她是那种女孩子，长得挺漂亮，个子一米六四六五，头发很长，脸上的表情很单纯，属于淑女型的那种。眼睛亮亮的，很庄重，人的性格也不错。家里好像一般化，在一个县城里或者是一个镇上，不过因为是独女，家里挺宠的。平时九遐与人相处都挺不错的，加上长得漂亮，待人和气，所以运气一直很好。

    记得那些日子她们就盼星期六，去子航跳舞。平时心也很定，如烟觉得比跳舞以前精力要集中，睡眠也好，吃得也香，读书也读得进去，有一件事让人想着反而就没有什么杂念了。如烟想着去子航跳舞，没去以前就想着上次跳舞的情景，满脑子都是伍嘉铭的舞姿。他一会儿带恩萍跳，一会儿带小覃跳，在那儿转呀转。舞曲、音乐，还有她们从学校后门出来往他们学校走的时候的那种季节的感受。

    九遐开始并没有和她们一块儿去跳舞，她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日语专业的，她们管他叫查小海。查小海和九遐谈恋爱是系里允许的，因为他们的成绩都很好，恋爱谈得也循规蹈距，从不乱来。不像金樱和凯斯科，打得一塌糊涂。也不像恩萍和志伟，起伏跌宕的，动作大得要命，一会儿好得像一个人，一会儿又火并。志伟又是烧书又是剃光头的，说要出家。还有一次他拿刀要杀恩萍。九遐和查小海的恋爱谈得就很平静，也很规律，他俩一块儿去教室看书，一块儿上自习，他们的约会从来是这种方式。互相之间很少吵架，很少有新闻，给人的感觉就是默契。高毅说过：

    “你们要谈恋爱就得像九遐和小海这样。否则，你们甭给我谈。谈了以后不能保证学习成绩，成绩下降或出现其它什么问题责任在你们，我要拿你们是问。”又说：

    “只有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双方之间相互促进，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有远大的理想，我们觉得这样的恋爱谈得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没有任何益处。”

    九遐没去跳舞的原因是因为小海。但她们回来以后大谈舞会上的情形，讲到伍嘉铭，她们宿舍那些人都赞不绝口，众口一词：舞跳得怎么好呀，人怎么有风度，“不像我们学校的那些男生，像小孩一样，脾气还都那么坏。他才真叫潇洒，对我们很殷勤。”她们老在那儿说，让九遐也一起去子航，非得让她去，见识见识伍嘉铭这个人。开始没拉得动，后来拉动了，九遐跟她们去跳舞了。伍嘉铭很耐心地教她。以后九遐每次都跟她们一块儿去了。恩萍反倒不怎么去了，她和志伟的关系当时又很紧张了。

    如烟觉得伍嘉铭对自己一直很好。每次送她们回学校的时候，很固定地都是如烟坐他的车，他骑如烟的车带她。他们宿舍的其他男孩带小覃她们。每次跳舞也都是首先邀请如烟跳，跳完之后他再轮着邀请一圈，带她们宿舍的人跳。完了再邀请如烟跳，但不再邀请别人跳了。九遐去了以后他对她也很好。比如说一个晚上他和如烟跳四支曲子，那么他必然也会和九遐跳四支曲子。但也绝对不会他和如烟跳四支曲子和九遐跳五支，比如烟多一支曲子。或者和如烟跳五支曲子和九遐跳四支曲子，这两种情况都没有。数量肯定是一样的。后来就形成了规律：上来邀请如烟跳，然后轮着来一遍，然后，再邀请如烟跳，再邀请九遐，再邀请如烟，再邀请九遐……当然每次都是从如烟开始的。

    伍嘉铭显然挺喜欢九遐，对她显然也是另眼相待的。这时小方也插在里面，他也要学跳舞。伍嘉铭对他很和蔼，像大哥哥对待小弟弟一样，他也带他跳。但小方总是缠着他不放，一支曲子不行还要再跳一支。小方根本没有跳舞的细胞，像走正步一样，特别地笨。伍嘉铭很有耐心，总是不厌其烦的。可他的几个哥儿们看不下去了。小方显然是故意的，不让伍嘉铭和如烟她们跳。他们就会过来搭救伍嘉铭，把小方拉过去，说：“小方来，我们一块儿跳吧！”小方就此被他们接管了，伍嘉铭腾出手来再和她们跳。

    后来小海知道九遐去子航跳舞，有点不高兴，有一次九遐没有跟着她们去。进去的时候伍嘉铭问如烟：“九遐怎么没来？”如烟说：“九遐今天有事，她不来了。”

    跳着跳着伍嘉铭又问：“九遐怎么没来呀？”如烟说：“她有事儿。”他问：“什么事儿？”如烟说：“她有约会。”“什么约会啊！”如烟说：‘她有男朋友。“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说了以后如烟很为自己高兴。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伍嘉铭这件事，现在很自然地说出来了。伍嘉铭听了以后也没什么反应，还是继续和如烟跳。这是那天的第二支舞曲，如烟记得很清楚。

    休息的时候伍嘉铭对她们说：“我有点事儿，出去一下，你们在这儿等我。”

    十五分钟以后伍嘉铭就回来了。那天就是这么回事儿。

    以前跳舞的时候如烟和伍嘉铭闲聊，曾问过他喜欢看什么书？他说他看过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如烟说我也看过，然后他们就谈《围城》。有一天在宿舍里九遐突然问如烟：“你说我像不像孙柔嘉啊？”如烟觉得很奇怪，因为九遐肯定没看过《围城》，她不是喜欢看这种书的人。九遐像孙柔嘉的感觉还是如烟对伍嘉铭说的。她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显然是听伍嘉铭说的。又过了两天如烟见九遐的枕头边放了一本《围城》，她忍不住揭开封面一看，扉页上写着一个“伍”字。如烟突然明白过来：那天他离开的十五分钟是找九遐来了。她感到心里特别地酸。

    后来伍嘉铭也到她们宿舍来玩过几次，大家都围着他。从他对她们的态度中也看不出什么偏爱来。一次星期天，小方跑过来找如烟，拉她去市内。他们的自修教室要做什么窗帘，要用花布做，说他们男孩子审美观不行，要女生帮忙，非得拉着她去买窗帘布。如烟说：“什么窗帘布不都一样吗？”他说不，说他选不好，既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就一定得让如烟陪着他去。被他磨得没办法，如烟就跟他去了。

    买完窗帘布她就回来了，还在楼道里就听见一阵阵欢声笑语，哎呀，今天宿舍里怎么这么热闹？进去一看，哦，伍嘉铭坐在里面。小覃冲如烟说：“你们老乡等你半天啦，你今天哪儿去啦？”如烟说：“我和小方一块儿进城了。他们教室里要挂花布窗帘，小方让我陪他去选花布来着。”如烟这才发现九遐坐在她自己的铺上，伍嘉铭和她坐并排，其他人都坐在他们对面。如烟进去以后怎么反没有刚才热闹了？伍嘉铭丢开如烟先和别人讲话。这是第一次。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那年元旦她们都排了节目，到本部去演出。九遐排的是健美操。如烟大合唱结束后就回来了，其他人都留在本部看演出。正好也是停电，如烟点了一支蜡烛看书。这时有人敲门，门一开是伍嘉铭。如烟脱口而出：“九遐不在，她还没有回来。”这么说绝对不是有预谋的。如果当时她能想一想的话，就绝对不会这么说了。她这么说了后让伍嘉铭有点难堪，但他反应也快。他说：“哦，那她什么时候能回来？”如烟说：“九遐的节目是压轴的，在最后，她得节目完了才能回来吧？”

    伍嘉铭说：“那我能不能进来坐啊？”如烟说：“那当然啦！”这时候她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如烟把伍嘉铭让进宿舍。他坐在那儿，挺沉默寡言的。如烟装着找书，翻箱倒柜，但心里很难过。终于，楼梯上有了响动，大队人马回来了。九遐、恩萍、小覃她们几乎同时进门，见伍嘉铭在都非常高兴。她们刚从外面疯完了回来，余兴未平，又走了这么远的路。这时伍嘉铭拿出他送她们的新年礼物，八个小木偶，她们一人一个。

    她们兴奋得要命。如烟跟她们一起笑，但心里觉得非常无聊。这是干吗呀？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呀？觉得没滋没味儿的。她几乎掩饰不住，都快露出来了。收拾了几本书，她说自己得去教室看书。她们拉着不放她走，她只好又待下来。过了一会儿，趁他们不备她溜出去了，自己跑到教室里，看书。其实哪儿能看下去呢？一个字都不能。因为过节，教室里也没有别人，又停电，她自己带了蜡烛。她觉得特别地孤独。

    他们在宿舍楼上闹腾，声音一直传过这边来。

    后来小覃下楼来找她，大概也看出一点什么来了，她说：“你怎么啦？他们说让你别看书，让你上去玩儿。”如烟说：“不行。”如烟说：“我得看书。”小覃看如烟有点异样，她不敢再说什么了。当时如烟就在那儿想：怎么办？怎么办？她写了一张字条，“伍嘉铭：你下来一下，我有话要说。如烟。”交给小覃，让她拿上去给伍嘉铭。如烟豁出去了，心想：不管怎么样今天得问个明白。

    小覃不敢，说她见了伍嘉铭怕，不敢把条子交给他。如烟就求她，如烟说：“无论如何你得帮我一次忙。”小覃看我那副样子觉得事情挺严重的，就答应了。

    如烟就在教室里等。等啊等啊，等了好半天都不见伍嘉铭来。后来有人过来了，她一看，只有小覃一个人。如烟问说：“伍嘉铭呢？”小覃说没把条子交给伍嘉铭，说她实在不敢。当时如烟气得要命，觉得她真是窝囊。这事儿还得自己解决。她对小覃说：“那你上去吧，我没事儿，我就在这儿看书。快考试了，我功课落得太多。”小覃不肯，但如烟推走了她。小覃就上去了，大概告诉他们说如烟没事儿了。

    白如烟就想：下面怎么办？她合上书夹着就出了教室。她想：今天一定得闹点事儿，一定得闹点事儿。在学校里自己一直是个好孩子，什么事儿都没闹过。当时她下定了决心，今天得闹点事儿。会有什么后果呢？也在想。肯定是会有后果的，无非是两个。一个是自己得到了伍嘉铭，他被证实是倾向自己的。如果这样那真是不敢想，能说这个结果不好吗？要不他喜欢的是九遐，而自己喜欢他这件事弄得人人皆知，那么，她觉得也行，能受得了。反正今天得让他在自己和九遐之间做出选择。

    如烟又想：怎么个闹法？总不能把学校的房子点起来吧？她在学校的院子里转悠，后来就转到了小卖部那儿。小卖部还开着，她想买酒，此时我身上还剩三十多铢。

    店主说：“什么酒！”如烟说：“买白酒。”把钱都掏给了他。白酒就在桌子上，就那么一瓶，店主让我自己进来拿。如烟把酒抓在手里，如获至宝，心想：它是我今天干事儿的保证，我的依靠，它是我所需要的能量。

    如烟把酒瓶带出来了。然后就往她们宿舍楼的方向走，走到楼下她把酒瓶盖打开。

    这是一瓶很普通的白酒，甚至可以说是劣质白酒，没啥包装，上面的商标都积了灰。学校女生多，谁会买白酒喝啊。因为包装简单，所以很容易就打开了，用牙一咬，“噗”地一声，轻微的响动。

    自从打定主意要干一件事儿到具体选择喝酒，然后去买酒、打开酒瓶盖白如烟都没有犹豫，没有一个声音对她说：“还是别干吧。”她只是在想干了以后会怎么样？但她干与不干不是根据它来决定的。一边她在干一件事情，一边，脑子里已经想象出了干完这件事情以后的结果。她衔着瓶子一仰头就把酒喝下去了。本来她想把酒瓶叭地一下砸碎，结果也没有砸碎，它滚到一边去了。喝酒以前她把一切都想好了，然后，她才喝的这瓶酒。

    如烟当时想无论我醉到什么地步，我说话得有一个限度。如烟能说到一个什么样的限度自己也想好了。她想她得对九遐说：“你要对他好一点，你要对他好一点。”就是这么一句话。其它的话就不必说了。喝一瓶酒也就是为了说这样一句话。

    后来她就站不住了，人要往后面坐下去。印象中身后有几个小水坑，她生怕坐下去把裤子弄脏了，但没办法，有一股力量拉着她必须往那儿去。但得尽量避开一点，她这么想过。另一方面，得让他们知道啊？不能说她就躺在这儿睡过去啊？她就喊他们，让他们赶紧下来，她说她不行了。如烟喊了一声，后来她们说其实她们已经听见了，听见她在下面喊，说她的声音都变了。她们人就出来找她了。

    但如烟在下面根本不知道，她喊了一声，觉得自己没把声音发出去，声音太小，他们肯定没听见。等了半天，一点动静都没有。其实那段时间特别短，如烟喝酒以后时间就不对了。然后她就又喊了一声，自己觉得整个儿没喊出来，声音被问住了。

    实际上那会儿她们已经下来找，在楼前找了一会儿没找到。她们的宿舍楼前面砌了一些花坛，很不规则，她倒下去的地方正好在两个花坛之间。她们找了半天没找到她，就发了疯一样地跑到男生那边喊人，这下事情就闹大了。志伟他们都被叫起来，拿着棍子到校外去找。等他们一圈找回来，在楼前面再仔细找的时候才找到她。

    白如烟躺在那儿，醉得一塌糊涂。

    虽说如此，她一直有某种程度的清醒意识。她知道他们在找她，大呼小叫的，但就是不过来。她和他们之间就像隔着一层东西，就像阴间和人间一样，他们就是不知道她在这儿，就是过不来。而她明明在那儿，一点也没有隐瞒的意思。有一阵她的心里的确很着急。他们找到我的时候她还能说话。她记得她告诫自己：我要保持清醒的意识，我得把那句话说出来，否则这瓶酒就白喝了。他们过来拉她，她想她是说过那句话了。她说：“你要对他好一点。”说完以后如烟觉得这件事儿已经做完了，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她可以让自己一点知觉都没有了。然后她就没有知觉了，就睡过去了。

    其实她的话是白说了。酒也白喝了，什么都白干了。在我喝酒以前，小覃第二次上去的时候伍嘉铭已经走掉了，回子航了。但她不知道。当时如烟说：“你要对他好一点。”她没说：“你要对伍嘉铭好一点。”前提是他俩都在场，同时出现在她的面前。虽然她没有看见伍嘉铭，但她还是这么说了。说什么话是事先想好的，当时她已经改不过来了。这样也好，掩饰了不少东西，不太知道原委的人也不会往那上面想。

    后来她听说九遐和小覃守了她一夜。见她醉成那样，她们都哭了，九遐哭得很厉害。直到现在如烟都认为九遐对她很不错，她没有害过自己。虽然她不得不恨她，不过这也没办法。

    听她们说如烟后来又吐了，吐得一塌糊涂。她们帮她换了衣服、擦了脸，把她的脏衣服泡在水房里。第二天早上她才醒。醒了以后她想起昨天晚上的事儿，没想到她竟然没有断片儿，啥都记得，而且一点都不后悔。中午如烟和九遐谈心，她说她绝对没有那个意思。她有小海，她是绝对不会离开他的。她和伍嘉铭只是一般的朋友关系。她绝对没有想过要和他怎么样。她向如烟保证这一点。如烟就说问题不在她，她说问题在伍嘉铭。“事情既然出了，我求你了，千万千万不要告诉伍嘉铭。我为他喝酒这件事千万不要传到子航去。”九遐也点头答应了。不仅她，小覃如烟也对她说了。当时她们宿舍还挺团结的，尤其是出了这样救死扶伤的事儿。她们宿舍人（包括恩萍）都表示：这件事儿就到此为止，绝对不传到子航去。

    学校方面那可不得了了。本来认为如烟是个老实的孩子。朱大姐关注的重点是金樱、恩萍这样的人，对如烟是从来不过问的。金樱离开后如烟就更不可能有什么事儿了。

    居然她也闹事儿了，而且还闹得那么大。系里就找如烟谈话，问她为什么喝酒？那咋可能对他们说吗？如烟保证下次再不这样了。尽管这样他们从此不把她当好孩子看了。

    如烟生了两天病，病好后跑到水房去洗衣服。小方来了，看她在洗衣服，他说要帮如烟洗。如烟说：“你得了吧，帮我洗什么衣服。”她洗她的，也不理他。他就在一边絮絮叨叨讲他的那些事儿，又问：“伍嘉铭来没来过？”如烟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一点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他。过了一会儿小方就走了。

    当时如烟真不知道，如果自己告诉了小方，他会作何感想？她为别的男人喝酒，她醉，醉得像一条狗一样，他会作何感想？他还想帮她洗那些衣服，都被她吐脏了。如烟特别想让伍嘉铭知道自己为他喝酒的事。一方面她和她们宿舍的人打招呼：不要对伍嘉铭说。实际上她这么说的目的就是想让她们去告诉他。这件事儿毕竟还没有最后的结果。可还真的就没人去说，她心里的这个气啊，气自己，也气她们，觉得人真是愚蠢。她几乎走了下策，想对小方说。小方知道后他肯定会闹，他一闹腾事儿闹到子航去了伍嘉铭就有机会知道了。后来觉得不妥，也不知道小方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也可能他什么反应都没有，这是最可能的。

    实际上（如烟后来才知道），伍嘉铭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她喝醉的第二天他和九遐又见面了。见面时九遐对他讲了。可如烟并不知道伍嘉铭知道这件事，并不知道有人向他说起过了，所以她一心想让他知道，担心没有人会向他传达，而传达消息的人也没有来告诉如烟她已经传达了消息。隔着好几重，事情也就变得不明不暗的了。

    很长时间伍嘉铭没到她们学校来了，这时如烟也彻底绝望了。小方还在追我，如烟就决定和他好了。真的一点都不爱他，但可以谈。有一次他送如烟回学校，在路上他把手搭在如烟的肩膀上，她没有拿下去。但如烟跟他说得很清楚：“我没有什么感觉，但我们可以试一试。”他高兴得要命。后来如烟就成了小方的女朋友。

    那一阵如烟根本不想在学校里待，老是往小方他们那儿跑。和小方一块儿去看书，有时候还到他们班上听课，去他们的阅览室翻杂志。如烟和他坐在一块儿还可以，但怕和他走在一块儿，怕让别人看见。有一天她和小方一块儿到他们学校去，在路上看见卖桔子的，他问如烟想不想吃？如烟说：“不吃不吃。”他还是买了塞给她。他们又走，进了他们学校。突然就看见伍嘉铭走了过来。自从那天晚上以后再也没见过他。如烟非常激动，努力掩饰自己。狭路相逢，他们都站住了打了招呼。如烟一直在想，自己喝醉的事儿他知不知道？一看他那种样子，如烟想他肯定是知道的。手里正好拿着一只桔子，如烟就说：“你吃不吃桔子？”他说：“不吃……”没等他说完，如烟把桔子往他的手里一塞拉着小方就走。走出去很远，如烟想他肯定还在看着他俩呢。但她没有回过头去。

    事情只能这样了，如烟反倒劝起九遐来。如烟对她说自己觉得伍嘉铭这个人很不错，谁有他做男朋友一定是很幸福的。他很沉着，有男子气概，也很殷勤，不像他们学校的那些男孩——这么说当然也包括了小海。如烟的意思是说伍嘉铭在追求她，也没有必要断然拒绝可以比较一番嘛。根本不必考虑自己，她已经和小方好上了，不再另作它想。九遐没有表态。

    后来伍嘉铭又来她们宿舍了。他已经不用找借口，说来看老乡了，他直接来找九遐。经常能在宿舍里见到他，大家还是挺客气的。几个女孩子有时候也去子航跳舞，但不像以前那么上瘾了。大概从这时起伍嘉铭正式开始了对九遐的攻势。他经常来经常来，次数甚至都要比小海、志伟他们多了。

    他们学校那帮男生是很团结的，而且喜欢玩命。虽然象小海和志伟的关系也一般化，但如果小海有事儿的话他们都不会袖手旁观。所以当时如烟有点为伍嘉铭担心。

    有一天他又来她们宿舍，是在上面吃的午饭。突然小海就进来了，带着几个男生。

    他们一来就对着九遐讲个没完，根本不理伍嘉铭，气氛显然不对。九遐也不怎么理会伍嘉铭了，有点说不过去，至少人家是客人，是冲你九遐来的呀。她就像避嫌一样，只和小海他们几个在那儿乱吹。有几次伍嘉铭还试图插进去，附合了两句，结果没人理他。如烟觉得伍嘉铭脸红了。后来他们就把九遐带下楼去了。

    九遐不在，如烟得招呼伍嘉铭吃饭。饭是从下面打上来的，用了好几个饭盒。吃的时候她很着急。小覃她们还在那儿和伍嘉铭说话。如烟觉得要出事儿，当时她就是这么想的，她说她的直觉一向很准。所以就老催他们：“快点吃，快点吃。”还没完全吃完呢如烟就开始收碗，准备拿到水房去洗。在门口，她捧着一摞饭盒对伍嘉铭说：“你光吃也不帮帮我。”

    他站起来说：“我帮你洗碗。”跟在如烟后面也到了水房。他真的要帮如烟洗碗。如烟说：“还真的要让你洗碗？”如烟告诉他现在待在她们宿舍不太好，要是想见九遐，等一会儿再去。她暗示说她们学校那帮男生很玩命的。她洗碗的时候就觉得伍嘉铭焦躁不安，在旁边走来走去的。如烟对他说：“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把饭盒送回去就来。我先领你去我们教室待一会儿，你要是想回来再回来。”

    如烟把饭盒送回宿舍以后就把伍嘉铭带到教室去了。中午大家都在睡午觉，教室里没有人。伍嘉铭显得很焦虑，好象有什么话要对如烟说一样。他在那儿憋了半天，对她说：“我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如烟说：“你没料到什么吗？”他说：“我没料到九遐有男朋友。”如烟说：“咦，这就怪了，我以前不是对你说过的吗？她的男朋友叫查小海，你忘啦？”他说：“我没忘，你是说过。但九遐说那是她的表哥，说她没有男朋友。”如烟当时就懵了。

    她不知道这里面谁在说谎，但肯定有一个人。从情绪上说她宁愿相信伍嘉铭。

    但九遐也不是一个说谎的人呀？她没有这个必要。而且说小海是她的表哥也很愚蠢。

    看得出来伍嘉铭很激动，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小海，这样的遭遇让他始料不及。

    他自己也说，早知道如此他是不会喜欢九遐的。他说他很后悔。如烟问：“你后悔什么吗？”他又在那儿憋，又在那儿憋，憋了半天还是说了。他说他当初喜欢的是如烟。

    如烟一听心里酸得要命，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个。他说他喜欢的是自己，或者他宁愿喜欢的是自己，反正是那个意思。他告诉如烟，她喝酒那件事他是知道的，是九遐告诉他的。如烟心里就想：那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又说喜欢我。心里面酸得不得了。

    伍嘉铭说：“事情已经错成这样了。”一开始他认为如烟和小方是一块儿的。如烟说：“这怎么会呢！”如烟觉得真是窝囊，特别的委屈特别的恨。他一直觉得小方是如烟的男朋友，而且他们是一块儿从帕尧来的，打小就认识。伍嘉铭说如果他不是这么想的话，他肯定是会追求如烟的。听他这么说如烟一方面很难过，一方面又很高兴，好像得到了某种补偿。但在表面上她还是不服软。她说：“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小方他挺好。”伍嘉铭就说：“是啊，我看得出来，你们两个现在挺好。”如烟心想，怎么我说什么，别人就顺着我说什么呢？我真正要说的别人就不知道呢？但她说话还是得反过来说。她说：“是啊，我和小方是挺好，我们挺相爱的。以前不懂事儿，为你喝酒什么的……”谈到这个地步还是有意义的，所有的事情都在明处了。

    伍嘉铭表示他再也不到她们宿舍来了，再也不想见九遐了。说着他又高兴起来了，告诉如烟说他会武术，从小练拳，问她想不想看。后来他在教室前面打了一套拳，虽然如烟不懂，但也看得出来很漂亮。坐了一会儿，伍嘉铭又变得焦虑不安，他想上去把九遐拉过来问个明白。如烟说：“你干嘛吗？九遐现在肯定和小海他们在一块儿，别找事儿嘛。”他就问：“你看我能敌得过他们吗？”如烟说了他：“你这个人平时看起来挺冷静，干什么事情都是有道理的，没想到也会这样。”如烟说：“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嘛，何必逞一时之快？”如烟为他喝酒的时候也是同样的心情，但这样的事儿不放在自己身上时她还是很清醒的。伍嘉铭说他绝对不想要以后的什么机会，如烟又劝了他一大通。

    大概两点钟左右，如烟说：“这会儿上去可能没事儿了。”他们跑上去找九遐，她不在，宿舍里没人。伍嘉铭坐了一会儿就走掉了。

    如烟觉得自己和恩萍从来没有真正好过。金樱走后矛盾有所缓和，她们又开始说话，有一阵关系还挺好的。但她怕她，一直怕她，恩萍特别厉害，如烟自己肯定是搞不过她的。不像金樱，都露在外面，恩萍的心机很深。如烟和她也是有缘，总是分不开。入学后一共换过三次宿舍，每次都和她在一起。最后那学期她们教室里的座位还排在一块儿了。

    如烟和小方好了以后，和恩萍她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平时她一般待在小方他们学校，不怎么回来，和大家也疏远了，连那种比较礼貌和冷淡的关系如果不注意保持的话也将面临危险。实际上本来也没有什么情义，因为生活在一起所以就有了共同的利益，甚至冲突，这都是好的。但她不想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各干各的事儿的时候几乎就没有必要讲话了。这种惯性如果延续下去相互之间就会产生长时间的沉默，沉默因此导致敌意。这样的敌意比吵架或拌几句嘴也许更严重。反正到后来，她越是不想在宿舍和学校里待，她们的宿舍和学校就越是不能待了。每次回去，她们看她的目光都是异样的，对她不理不睬，她呢，也觉得没有理她们的必要。她们还是那么生活，也没有什么能引起她注意的事情。但她还必须每天回宿舍去住，有时候还见着面。她退了出来不再参加进去，那么她们留在那儿的人就变得很亲密了。

    像恩萍和九遐，她俩的个性相去很远，出身也不一样，但那一阵她们挺好。如烟想可能是在小海求助于志伟之后，她们的关系变得亲密了。她在宿舍里明显地感到了压力。恩萍是任何一个机会都不肯放过的——为了排挤如烟，即便不说话那种优越感也是显而易见的，让人都不敢看她。在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她也拿话刺。那时候流行一种测试性格的方法，就是说出你最喜欢的几种动物，通过你喜欢的动物就能看出你的性格和为人。如烟当时说自己喜欢孔雀。恩萍在一边就说了：“孔雀有什么好的？孔雀爱虚荣，为吸引异性而炫耀自己的羽毛。”如烟非常难过，又觉得在宿舍里无法待下去了。一个是恩萍，可谓宿敌。一个是九遐。九遐待她不错，但现在这些事儿闹的，她俩也好不到哪里去。如烟觉得自己又该生病了。

    她很想出去住一段，租房子。她们学校有规定，第二学年以后可以在校外租房子，但必须得到学校允许。她们学校的男生基本上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按规定，他们不能住在校内，因为校内女生太多。那些特别捣蛋的才被安排在校内住，学校怕他们在外面闯祸。像志伟他们就住过一阵子学校。后来觉得成熟了一些，才放他们去外面住的。有些女生也在外面租了吉丰村农民的房子。她们大多是得到学校批准的，也有的就这么自己出去了。如烟拉小覃一块儿去外面租房子，她胆子小，不肯。如烟想起金樱临别时对她说起的景朝晖、赵又婷，就去中文系找她们。景朝晖、赵又婷现在是情侣关系，看在金樱的面子上，他们很客气。赵又婷问如烟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如烟说：“也没出什么事儿，就是在宿舍里感到特别压抑，想出去住。”朝晖说：“在外面租房子又贵又不安全，还不如去子航的女生宿舍里住一阵子呢。”如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去找小方。如烟对他说：“我想到你们女生宿舍去住几天。”他又问如烟出了什么事儿什么的。如烟也知道，他也不认识他们学校的女生，去女生宿舍里找个地方他也找不着，还得把那些鸡零狗碎的事儿跟他讲一通，实在没这个必要。于是就说：“算了，不用你操心了。”最后，她去找了伍嘉铭。

    那次教室谈话以后，他们的关系已经正常。如烟对他说：“我想出来住一段。”

    “怎么回事儿？”他问道。免不了又解释了几句。如烟说：“宿舍里的那些个事儿吧，也说不清楚。反正我觉得再往下去人得生病。能不能在你们子航找一个女生宿舍，有一张铺我先住几天？”伍嘉铭说：“可以，那没问题。”当天晚上他就帮如烟找了一间女生宿舍，如烟住了一夜。第二天伍嘉铭来找她，说：“正好有一个机会，你不必急着回你们学校了。”他有一个老乡是子航学生食堂的师傅，在学校里有一间平房。他正好回家结婚，让伍嘉铭给他看房子。伍嘉铭说：“你可以在那边住一段。”

    如烟特别高兴，还没去那间房子呢她已经把它想象得很好。

    后来他们一伙人就过去了。如烟、伍嘉铭、小方，还有景朝晖、赵又婷都去了小平房。第一天他们特别开心，那儿吃的用的都有，是居家过日子的地方。当然也比较简陋。简陋也不管它，比他们学生宿舍的条件反正是要好。他们自己做饭吃，做了一桌子的菜。夜里闹到很迟，第一个晚上景朝晖、赵又婷也没回宿舍，陪她一块儿住的。第二天大家又在一块儿玩，景朝晖、赵又婷说无论如何他们得回学校去。

    最后就剩如烟、伍嘉铭和小方了。伍嘉铭说：“这里不安全。”他让小方在外间守着如烟。如烟说：“这怎么行啊？绝对不行。守我一夜他明天还上课不？而且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嘛！”伍嘉铭说：“不行，这地方很不安全，无论如何得守。守一夜是一夜嘛。”没办法，小方在外间的沙发上待了一夜。

    如烟就这么住下去，很愉快，每天晚上都自己做饭，大家在一起吃，就像过节一样，景朝晖和赵又婷经常过来。白天回到各自学校去上课，下午三点多钟如烟就过来了，开始忙活。觉得这样的日子真不错呀！他们把主人备在缸里的粮食、豆子什么的拿来煮了吃，觉得特别香。平房挺破的，就像两间棚子。即便如此还是感觉好。

    而且就是这种简易的感觉——简易的生活、简易的一住房和简易的伙食使如烟感觉特别好。大家在一起，在烛光的映照下，每个人的面孔都那么地纯朴。

    大约过了三四天，有一天晚上伍嘉铭把如烟叫出去。他这个人讲话从来都不是很直接，可以认为他挺照顾别人的，也说明他很成熟。他的谈话牵扯到九遐，说他那时候和九遐来往，她还借了他的钱，后来也没还啦什么的。如烟才意识到伍嘉铭身上没有钱了。他们每天晚上吃饭都是她和小方买菜，有时候伍嘉铭也会带点东西过来。如烟说：“那没事儿。”就把小方叫了出来，问他身上有没有钱。他说：“还有，还有四十块钱。”如烟让他把四十块钱拿出来，给了伍嘉铭。

    这段生活对如烟来说的确是很有好处的。有一天她就豁然开朗起来了。本来伍嘉铭在她心目中的形象非常完美，很理想化，可能是因为距离关系，接触的时间不多，方式也很有限。大家在一起吃饭玩呀，处的时间一长她就感到解脱了。这个人也很普通嘛！不是说他坏，而是很普通，一些愿望心眼儿都是普通人所具有、不见得比普通的一般的人高明到什么地方去。那种神秘感在她心里已经没有了。想起自己当初为他喝酒为他哭，觉得很遥远。他也讲到自己，说那时候以为像如烟这样高知家庭出身的女孩子是高不可攀的，没想到和她处长了觉得她这人也很平易嘛，待人接物和他们也没什么两样。当时如烟就觉得他的论调很庸俗，如烟说：“高知家庭出来的孩子当然是不会和别人有什么不同的。”伍嘉铭觉得能够和如烟这样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的人做朋友是挺荣幸的——一喝多了的时候他就这么表达他的感情。如烟觉得他挺土。但对小方伍嘉铭是不怎么放在眼里的，这点也让如烟不是很高兴。

    他经常支使小方，让他干这个干那个，缸里没米了让他去买米，他也不给钱。

    但总的说来那些天日子过得挺不错。

    后来谈到她们宿舍里的矛盾，伍嘉铭表示他很想从中调解一下，他觉得他有这样的能力，能够做到这一点。如烟就说：“你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冲突，女孩子之间的事情都是很微妙的。”伍嘉铭不再说什么。如烟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到她们宿舍里去，传什么话，因为她想他有可能这样做。她莫名其妙地跑到这里来，住在这儿，又说得不很清楚。没准他会跑去问九遐或恩萍：你们宿舍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怎么如烟跑到我们学校里来啦？

    最后一个晚上，如烟已经准备回宿舍住了。又是一个星期六，他们子航又有舞会，当时如烟不想跳舞，收拾收拾就准备回学校去了。在路边的树影里她看见她们宿舍一伙人，她们是来跳舞的。走过去的时候她和她们打招呼，就小覃一个理了她。再一看那不是伍嘉铭吗？他站在那儿正和九遐、恩萍她们说话。他冲如烟点了一下头。后来如烟就到了宿舍里。

    十一点左右，她们跳舞的回来了。恩萍和九遐绷着脸，情绪挺敌对的。这个如烟也习惯了。后来下面朱大姐喊，让她赶紧下来一下。如烟下去一看是伍嘉铭，也不知他怎么买通的朱大姐，关门的时间已经过了。如烟问伍嘉铭：“怎么回事儿？”他说：“今天晚上你别住在上面。”如烟感到奇怪，就说：“我干吗不住在上面？学校已经知道我住在外面了，而且现在我已经搬回来了，干吗又不住了？”他说：“‘反正你听我的，没错。听我一句，听我这一次。”如烟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他说：“现在时间不多了，你们要关门了，你跟我走，还是跟我回子航，在路上我告诉你。”

    出了她们学校的后门，如烟说：“现在你可以说了，到底出什么事儿了？”伍嘉铭说：“你再在我们学校住一晚上，明天回去以后我求求你，为了我，为了你，为大家好，千万你得忍耐。”如烟说：“我干吗要忍耐？是怎么回事儿？”他就说：“九遐说的，她要抽你一耳光。”如烟一听就跳起来了，她说：“她凭什么抽我耳光！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了！”伍嘉铭说：“我真不知道，如果你和九遐闹起来了，我会站在哪一边。”如烟觉得挺荒唐，在小平房住的时候伍嘉铭说他和九遐已经彻底断了，再也没有什么可能性了。后来看见他站在路上和她们宿舍的人说话是觉得有点奇怪，但想想也不奇怪，他不是和九遐一个人在一块儿，是和她们一伙人在一块儿。突然伍嘉铭又冒出一句让人吃惊的话，他说：“我和九遐正在热恋。”

    如烟想：这才几天的事儿？五六天吧？我们是在一块儿的，一起吃，而且你跟我说完全没有可能了，怎么就突然热恋起来了？但她没再多问，又在子航的小平房里住了一夜。

    临走伍嘉铭反复叮嘱她：“要忍耐，忍耐，千万不要先动手。如果打你的话也不要还手。”如烟告诉他：“这不可能。如果打我我怎么不还手？凭什么？凭什么？”

    心里惴惴的，她就回来了。见了她们彼此都没说话，但也没发生什么事情。

    后来学校调查如烟到校外住这件事儿。到校外住是要得到允许的，她没有得到允许就去住了。高老太太找到如烟，问她住在什么地方的？什么时候出去的？什么时候回来的？一共住了几天？如烟如实地对她说了。她特别想知道如烟为什么要到外面去住。

    如烟说宿舍里的气氛比较压抑，至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儿，她也说不上来。高毅不相信，居然宿舍里都待不下去了，肯定是有原因的。再说九遐的成绩下降得很厉害。她们宿舍的问题一定得解决。她又找了恩萍和九遐谈话。不找则已，一找她们正憋着一肚子的火，无处发泄，就爆发了。她们讲了如烟很多的不是。高毅又找到如烟核对情况。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很多事情都出来了。

    恩萍、九遐认为她们宿舍的这些事儿都是如烟挑的，说她造谣，说她说九遐和小海早就开始同居了。如烟说的，恩萍晚上经常不回来住。还有什么豆子的事儿。弄了半天如烟才明白，她们是说她在子航住的那几天吃饭不给钱，而且把人家的豆子啦粮食啦随意糟蹋。还说她和小方才是真的同居的呢。

    如烟心想，只有伍嘉铭才会去透漏这些消息给她们两个。而且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一个大男人也好意思说？如烟觉得自己还真看错了这个人。

    后来系里让如烟和九遐当面对质，这里面到底谁在说谎？到底哪些是事实？给了纸，让她们分别去写，然后放在一起看。如烟一看，头都大了。很多事儿她根本没有说过，或者不是那么说的。也不知道伍嘉铭是怎么对九遐说的，反正特别可怕，她完全是一副造谣中伤者的模样。感觉她是挡在他们之间的唯一障碍，她一直在勾引伍嘉铭。当然如烟特别注意到伍嘉铭追求九遐的那一段，她不愿意，他怎么就把头往墙上撞。如烟真难以相信，这么稳重的一个人竟然也如此失态，为了爱情也会这样做。

    当时如烟已经不行了，从老师办公室出来以后神情恍惚。他们派人看着她。他们认为这件事与伍嘉铭此人有关，又去子航调查他，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高老师其实恨如烟恨得要命，但这时已经不敢把话说得特别严重了，看她的样子可能要出事儿。

    那么她就压迫九遐，并把愤怒全都发泄在九遐身上，就骂她、让她写检查、让她交待情况、威胁她。如烟经常看见九遐在宿舍里哭。当时九遐受到的压力是最大的，她为如烟担待了很多。如烟呢？他们不敢加以限制，派人跟着她，只要她不出事儿，那就谢天谢地了。把她平安地送回她父母的身边是他们当时的目标。他们禁止她再去子航。

    如烟想想还是不行。一天中午她一个人又去了，到了伍嘉铭他们教室，见了伍嘉铭。

    他要对如烟说什么，如烟说：“你别说，你听我说。在这个世界上”——这段话如烟已经想了很久，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第一尊敬的人是我父亲，其次就是你。没想到你会对我这样。你真是连狗都不如！”说完她看着他。当着他们同学的面的确挺可怕的。伍嘉铭一声未吭，转身出了教室。如烟看他走路晃晃荡荡的样子，心想：这个人也垮了。她挺为他担心的。第二天不放心，她又去看了他一次，在他们教室窗外，他们在上课。如烟看他挺开心的，在那儿笑，坐得很端正，胸脯挺得高高的，一切都很正常。如烟就想：昨天那种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呀？她也说不清楚，就回来了。

    她这边一回来，他们就把她去子航的事儿汇报到了系里。系里拿她也没办法。

    他们也知道她和小方的关系。他们也不反对，甚至还利用这种关系。如烟的学校找他们学校交换意见，她和小方的关系得到了他们的允许。他们的目的是通过小方来照看我。那时候也允许我往子航跑了，就是得由小方护送。如烟觉得自己的待遇还是挺优越的，与众不同，突然大家都关心起她来了，担心她出事儿。她也绝对可能出事儿，她自己都知道这一点。在她们学校上课，愿上就上，不愿上就不上，经常待在子航。

    后来他们又允许她在外面租房子，果然她就在吉丰村租了一间房子。她爱去就去，她不去也没有关系。朱大姐对她也是敬而远之。她意识到：只要你豁出去了，你不怕死，你什么都不怕了，突然一切都改变了。如烟当时的感觉恍恍惚惚的，在一种近似麻木的心情当中。这种心情造成了她周围的一种气氛，改变了以往的事物，也改变了别人对她的观点和看法。所有的人都在原谅她，哄着她，甚至在佩服她。因为她一切都与众不同，他们要用不同的尺度来要求她，给予她不同的待遇。因为她这个人是可能做出让他们害怕的事情来的，这点是特别分明的。所以她感觉到自己是病了，神经不对头，但同时她又觉得特别地清醒。好象这种病就是过分的清醒和明察秋毫，清醒到连自己都觉得自己不重要了，但正是这种不重要又使得自己变得特别重要。她处于精神迷狂的状态中，人显得很兴奋。那时候她天天去子航。她已经不去找伍嘉铭了，她去找小方。有时候他们还上着课呢，如烟在门口一招手，他们同学都看见她了。

    后来小方对如烟说他们同学特别羡慕他，有个女朋友，天天都来，跟他一块儿看书，一块儿走路。

    伍嘉铭和九遐的关系倒是完了。虽然伍嘉铭告诉如烟他们在热恋，虽然差一点他们就成功了。后来如烟的学校去调查这个人，很多事儿就暴露出来了。他和附近玻璃厂的一个女工好过，竟然也在他们老乡的小平房里住过。这些不仅如烟不知道，九遐也是一无所知。据说九遐也去骂了伍嘉铭，然后两个人就吹了。

    其实如烟的精神状态还不错，但后来体力不行了。她觉得自己快完蛋了。她开始生病，学校趁机通知了她们家里，让她回去住一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不敢为如烟负责了。后来如烟就准备回去了，准备走金樱这条路，也没有别的指望了。小方来帮她捆行李，她准备走人。直到此时恩萍、九遐都没有和她说话。志伟跑来送她，他说他很佩服如烟——也不知道是从何说起。临行前如烟和他们一一道别，所有恩恩怨怨这些人她都见了，都到他们那儿去过了。甚至伍嘉铭她也去见了他。唯一没搭理她的人是九遐，她非常悲伤。包括恩萍最后也跟她说了话。临走那天如烟找了所有的人，对他们说：“我要走了。”天气特别地晴朗，上午，他们都在上课，她真的走了。

    山坡上的草那么绿，太阳就在那边山坡的顶上，她跑了过去，拉着小方跪下来。身上暖融融的，痒酥酥的，她觉得这种痒一直蔓延到心里去了。后来如烟在清迈停了一天，见到了金樱。她告诉如烟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是分到五零三所来的硕士生，目前凯科斯还蒙在鼓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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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解释

    高毅觉得烦闷。她站起来，向窗边走去。窗户外面是一大片草地，可惜草已经黄了，没有那种大草坪的感觉。她只好又慢慢地走回去，坐下来，坐在她的办公桌前，打开抽屉，将双手放在抽屉里，低着头，看得出来她在阅读。至于读物是什么就很难说了。大家都知道她在读书，那本打开的书就躺在抽屉里，也许并不是一本什么书，一张有字的纸片，或者备课笔记也说不准。开会时高毅总是这副姿势，她从不参加集体讨论。没有将书摊在桌面上就是给领导留面子了。高毅读书是真诚的，并没有挑衅的意思。

    她坐得笔直，身体一动不动，除了呼吸唯一的动作可能就是眼皮眨巴。也许她的手指正动个不停——翻页、画杠，但在一定的距离内一点也看不出来。高毅的阅读具有神秘性，大家很想知道是什么使她这样专心致志？也许她什么都没读，只是看着并欣赏着自己白皙的手指，或者盯着马粪纸钉制的抽屉的底部。

    只有她自己知道引起关注的是两张纸质粗劣的白纸条，上面印着学生的姓名及学号。

    高毅虽然是辅导员，但也上大课，两个小班共七十人，因而有两张纸条——两个班级的学生名单。

    名单上男女有别，女生的名字旁加印了星号。由于女多男少，星号印在男生的名字旁（而非女生的名字旁）说到底是很经济的。正式上课以前高毅读着这两张名单，不禁有些失望。她的想象局限于所有加星号的名字，并认为名字动听可爱的人也一定长得帅气。不过，据多年的教学经验情形往往相反：那些帅气的男孩子名字总是俗不可耐。对此高毅有充分的精神准备。

    经过了白如烟事件，她现在已经收敛了好多。以前她从学校其他女生哪里得知了自己的外号——高老太太，非常恼火，但现在她觉得自己即将进入第二个阶段，平静地接受。如果将来还有第三阶段——离不开这个外号，那么她想自己应该也能适应。

    她本来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学助教，但是在前任辅导员离职以后，学校很意外地长时间没有招聘到新的辅导员，于是领导看在她心思缜密为人正直这一点上，让她兼职辅导员。但是被称为老太太还是让她伤心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其实她只有四十三岁，只是离异了的状态让她有点儿显老。

    上课时她小心翼翼地点名，谨慎而有节制地提问下面的女生。她力图做到貌似公正。课堂上的男女生之比大约为一比七，因而高老师大约须提问五个女生之后才可提问一个男生。经过一个多月漫长的过程，高毅才逐步使自己的想象符合眼前的现实。然而她并不十分着急。让想象逐渐趋近现实，在现实中加以验证和调整正是乐趣之所在。

    她教的这门课叫经济理论基础研究，而且是英文版的教材，出奇的枯燥乏味。高毅早就不存讨好学生的奢望了，但她至少得给自己找点乐趣。对帅气男生的兴趣并不是那么认真的。她只有让自己觉得爱上了谁，以为在为谁讲课，这课才上得下去，没准还能讲得生动有趣。她十分明白：这不过是某种教学和度日的方法，当真不得的。因此她总是见异思迁，并且很博爱，每学期都要爱上两到三个以上男生。

    凯斯科是一个例外，他是她所教过的最帅气的男生。但高毅愿用“帅气”这个词来形容他，而是说他长得“精神”——遣词造句上有了些许变化，继而让她发现自己有点进入角色了。离开课堂以后她仍然在想念他，想着他坐在同学们之间，除他之外所有的人都面目模糊。或者，她的同学都面目清晰，唯有凯斯科j想不出他长得什么样了。她明知道他长的模样，但眼前就是浮现不出来，为此她感到焦虑不安。

    作为游戏的一部分这的确有些过分，以致于高毅需要有意识地克制某些想象，将其压缩到正常的范围之内。她只可以在课堂上想念他，顶多包括课间休息的十分钟，下课的铃声一响就应立即忘却，将他的形象置于脑后。然而，她倒是可以想象一番他的身体，他的衣服和表情后面那年轻的身体及其功能。可高毅发现她竟无法做到这一点，以往百试不爽的乐趣已不复存在，她对他的想象到外表为止。或许应该挑挑他的毛病，比如他的鼻子不高，牙齿不好，明显是“四环素牙”。像他那么大的孩子四环素牙并不稀奇，都是在发育阶段受到四环素的侵害，以致于牙齿长成黑色的或者发黄发绿。他们微笑或者大笑时便露出黑黑的小嘴或者大嘴。黑嘴越多高毅越感安慰，因为这是对她讲课效果最直接的证明。她无比欢迎这些小黑嘴，当然其中也包括凯斯科的。而她的前夫一口白森森的演员一样整齐的牙齿，比较起来黑牙齿反而难能可贵了。

    凯斯科穿一件黑色的夹克衫，体形微胖，上课时喜欢坐第一排。他的个子不高，一米七零左右，眼睛细长，向上挑起。有一次他从讲台前面经过，高毅正好看见他的正侧面，那炯然火辣的眼睛甚至都延伸进她的鬓角里去了。当然这只是一个幻觉，她觉得他的目光无处不在，无论在任何角度上，那流转的波光都像是在打量任何一个敢于进入眼睑范围的人。

    他总是注视着她，用眼睛的余光。坐在讲台下面的那把椅子上，他一笔接着一笔地记录。他的腿跷背面的格板上，以致于椅子向后，只有两条后腿着地。

    他的姿势看上去很危险，实际上很安全。在课堂上他从不离开他的椅子，和它在一起他便无所顾忌，敢于玩出各种花样。他的目光因此也加倍放肆，在阶梯教室里追逐着高毅。他并没有赤裸裸地直视她。为避兔没有必要的坦诚他把焦距调远，注视着教室后面的墙报或屋顶。然而眼睛的余光一般刻也没有放松，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罩一般将她的身影始终笼罩在内。讲课时他才有机会直接注视她，那时候所有的学生都面向高毅，没有人可能追踪他的目光。他注视着她，不敢很长久，因为她那瞪大的眼睛看上去是那么的美丽和空虚，不禁让人害怕。

    因时、地的限制，所有的观察都是表面的，而所有的疼痛都是内在和深入的。离异以后，高毅对感情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变化。

    那表面的、光华夺目的东西属于凯斯科，高毅只拥有那不可告人的疼痛。

    一天下午，她离开学校回家，从后门出来后沿着一道围墙骑了很久。地势微微上坡，她骑得很慢，四周是典型的乡村景色：块状的农田、闪亮的河流和远处的村庄。她想起凯斯科的形象，感到一阵心疼。也不知道是什么刺激了她。土路上有一些洒落的石灰，这是拖拉机运输时留下的，白得耀眼。她离开学校，往家里骑去。凯斯科还没有放学，仍在学校的某一间教室里自修。但他是本地人，平时不住学校，在高毅离去以后他也将离去。高毅为所有的这些阴差阳错而感到痛心不已。

    关于他和这个共同的校园，高毅写过一首诗，题为“郊区的一所大学”——

    郊区的一所大学/下午四点左右/工地上的大楼已砌到三层/路的另一边/是半年前竣工的宿舍/设计和正在建筑中的一样/楼与楼之间/现在还是一块空地/不断有人走过/似乎在测量距离

    一阵风来自这个季节/校园里没有任何响动/一张纸在沙石下面/树木在施工时移开/下午四点一片云影/带来了凉意/我走向学校的大门/计算所用的时间

    学校对高毅而言，正如诗中所透露的，是如此的表面。以前她平时除了上课就只是每周两次来这里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各一次。学习时她不发一言，像个傻子，把手放在抽屉里看着什么。课间休息她也从不去教员休息室。高毅声称自己从未使用过学校的任何设施，食堂、浴室、图书馆等等一概不曾去过。也许她上过厕所，那也是迫不得已，但可以负责地说只是在那儿小解。她来学校只是上课，课一完马上走人。这个如此表面、临时、毫不重要的地方在高毅的想象和愿望中没想到竟深入内心，它一面深入一面仍带着它全部的表面性、坚硬和隔膜。

    就像一块尖锐的石头在高毅的心里慢慢地生长起来了。

    见到凯斯科以前，她认为自己的生活是远离这所学校的，它不过是她挣钱糊口的地方。她来去匆匆、形同过客，也的确如此。在城市的另一边，曾经有她的家、丈夫、朋友以及文学，那才是生活的目的所在。如今一切颠倒过来，目的与手段彼此互换，家、丈夫和文学变得如此遥远和不真实，返回之路痛苦不堪。

    雨季的时候高毅呆在阴暗的办公室里，透过窗玻璃看着楼外的空地。对面便是教学楼，课间休息时间三五成群的学生在那儿嬉闹、晒太阳。她看见凯斯科，与一个女生互挽着胳膊匆匆走过。她认出来了，是全系公认的最难管的刺头——何金樱。还有一次她独自一人，在阳光下陷入了沉思。她的头微微地侧着，披分的头发两边不均，一边多一点一边少一点，多一点那边的头发遮住了她一侧的面孔。阳光映照下高毅的头发有如丝绸，闪耀着昂贵之物特有的光芒。

    一些男生在她的周围活动着，但他们所做的一切与那宁静的中心完全无关。即便如此高毅还是羡慕他们。比较而言，她处于更不着边际的外围，甚至他都意识不到她的关注。她只不过是一个躲藏起来的窥视者。在他与她之间是密闭的墙壁、玻璃、空地和那些与他同龄的刚过变声期的男孩。有时候她真愿意是他的同学，与他一道上课、自习，出入于他的左右。然而真让她回到多年以前，那与他一起上课、去食堂和打开水的只能是曾经的高毅。她以前的丈夫华云——她是他的大学同学，这一点已记录在案，无法更改。那么是否说明高毅愿意再与华云从头开始一次呢？答案是否定的，除非那人不是华云而是凯斯科。她的遐思冥想有着显而易见的矛盾，是任何人都解决不了的。

    雨季初起，高毅从校园里走过，发现河边一丛丛的条柳渐渐的绿了，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就像是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那样的绿色。它们如同一团薄雾，在树丛中浮现。气温依然很低，但天气晴朗，太阳透过衣服的质料温暖着他的脊背。那时高毅再次想起了凯斯科。她变得如此少年心性，易感多愁，还触景生情呢。

    她从办公室的玻璃后面来到户外，与凯斯科同处一个万物复苏的世界里。理论上他们之间的距离比旱季时大大地进了一步。

    在她家楼下有一个幼儿园，孩子们的歌声常常会把她从漫长的午睡中吵醒。那幼稚的歌声在半睡半醒之间听上去尤为动人。

    高毅住五楼，她与华云的那张特大的婚床位于朝南窗下，一墙之隔的楼下便是幼儿园的屋顶。风琴简单地伴奏着，孩子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某句歌词，粗嘎而嘹亮的声音向上升起，震撼了高毅的窗扉，使得玻璃发出哒哒哒的响声。大约有三四十个孩子吧？他们一条声地唱着。那时正是高毅一天中最疲惫和脆弱的时刻，要不是孩子们的歌声她就这么一直躺下去，等着天自动地黑了。当她想起凯斯科，突然有了灵感。高毅翻身下地，寻找纸笔。她伏在餐桌上很快写下了这首题为“孩子们的合唱”的诗的第一节——

    孩子们在合唱/我能分辨出你的声音/我看见那合唱的屋顶/我看见那唯一的儿童的家/然后我看清这将要过去的一天/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集体

    高毅紧张得不得了，因为她看出这诗句的品质非同凡响，生怕有所闪失。他屏住呼吸，写下第二节——

    这些不朽的孩子站在那里/没有仇恨也不温柔/他们唱出更广大的声音/就像你那样安静地看着我/我猜想你的声音是实质性的声音

    她再也坚持不住了，搁下纸和笔，为抑制心中纷至沓来的感念下楼去买菜。在农贸市场她故意与卖鸡蛋的汉子讨价还价。她给了他一张一百元的钱，那汉子说：

    “看清楚了，这是一张十块的。”她看清楚了，的确是一张十块的，她只是认为自己给了那汉子一张一百的。虽然心存疑惑，但高毅确实不敢确定自己带了一张一百的还是一张十元的下楼。此事不仅没有干扰她的情绪，反倒有利于她，很长时间里没再想那首诗的事。回家后高毅放下菜篮子，接着写下了诗的第三节（也是最后一节）——

    广场上，孩子们交叉跑动/你必将和他们在一起/不为我或者谁的耳朵/永远不对着它们小声地唱/这支歌

    这时候她和华云尚无离婚的迹象，至少对高毅而言那是不可想象的。并不是说这意味痛苦的分离，正相反离婚预示着美妙无比的自由和希望。高毅认为这样的好事绝不会轮到自己。她是一个曾经的已婚者，为此感到深刻的自卑。她的结论肯定也是错误的，竟以为离婚不得是她和凯斯科存在的唯一障碍。

    她努力着，在灯下开列出一张至关重要的名单。入选者按照与她关系的远近和富有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她将分别向他们借钱，供华云去澳大利亚读书的学费之需。

    他认为这是他唯一的生路了，错过这一村就没有这一店，因此需要竭尽全力。名单上有四十个人，明天华云将寄出四十封借债的信，他将把四十个朋友变成债主。这件事有着显然易见的荒谬，但高毅并不反对。

    她回来的时候看见华云在电脑桌的盖板上工作（他们早已离异，在一套房子里分住两室只是因为房产无法分割，而卖出又需要时间。高毅将电脑桌让给了华云，将她早已弃之不用的缝纫机当桌子自己用）。她轻蔑地扫了一眼，并未作声。高毅即便背对着他也能感觉到他的蠢笨。她在嘲笑他的无能一一竟然要动用四十个朋友。她在嘲笑他的那些个朋友如此不中用，竟然要四十个凑在一起才管用。她蔑视他那浮夸的本性一一四十封信以及借债的名单像铺张的刨花一样堆积在窄小的木板上，他想表明的不过是自己已经尽力。

    她回来得很晚，既不作任何解释，也没有一句问候，很快地洗漱完毕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整个套间又恢复了安静。华云也只是片刻受到了打搅。

    现在，他比她回来以前更加心安理得了。在她回家以前，他的思路还部分地索绕着她。当她回来后睡下就像从此死去了一样，她在他的思绪中彻底消失了。随着夜晚的深入凯斯科的形象更加清晰，也更加完整了。她半卧在床上思念着他，默默地吸着烟。她的思想逐渐趋于神秘领域，遭遇微妙而意外。后来她干脆盘起双腿，脊背绷直守住丹田，期望得到某种超然之力的指引。他默念着某人的名字，直至小腹发热，她不由地出了一身细汗。与此同时，另一间房子里的男人在梦中发出鼾声吃语——一个屋顶之下的两个世界已经相去甚远了。

    华云早起上班的时候高毅还在睡觉。接着他们将错过一天，直到晚上她下班后他们再次聚首—一这仅是理论上的可能性。实际上，他们早就不在一起吃晚饭了，虽然高毅时不时还会做一次晚饭，并记着放上两套餐具。他已经习惯了自斟自酌。

    当然，会为她守夜，如果高毅回来得太晚（超过十点半）他会沿着她的来路迎出去。

    这只是说明他过于神经质，她干扰了他的节律，使他觉得心中有事，因而不踏实。

    他并不非要知道下班后她去了哪里，如果通宵不回她只须事先通知他。高毅并不想闹得那。僵，特别是当彼此的心思都心知肚明之后。现在他们已不像以前那样拚命争吵了，毕竟还住在一个屋顶下。也许华云对高毅多了一种房东的感情，那房子是结婚前共同打拼下来的，无论结果如何，她将留在原地，而他将从此离开。所以她对这房子及其使用负有责任。华云的行为则越来越表明她是一个临时的栖身者。在他离去之后谁将进入这里呢？不用说，只能是凯斯科。

    华云在一堆信中发现了那首“孩子们的合唱”。

    他推醒高毅，问诗是写给谁的？

    高毅说：“不写给谁。”后来又说“是写给你的。”

    华云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说：“我宁愿相信不是写给我的。”

    高毅说：“随便你。”

    华云不再深究。他明白这也许是相互关系的新起点。至少今天晚上他可以回来得更晚些了。

    他兴高采烈地去上班，她翻了一个身继续睡觉。一番干扰使高毅耽误了起床时间，差点没能及时赶到学校。上午三四节有她的课。高毅从十六路车上下来直奔学校大门，在校门口她听见了第三节课上课的铃声。学生们向各自的教室飞奔而去，突然之间校园里就变得空无一人，只有路边的几棵小树挺立着。从校门口到高毅授课的大教室足有三百米，事已至此他反倒不急不躁起来。高毅消消停停地沿着大路向教学楼走去，姿态显得格外沉着。

    凯斯科今天也迟到了。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晚于高毅进入学校大门。那车在高毅的身后一阵乱响，他听见了但没有想到是她。很快，她就超过了他，骑到前面去了。他突然之间看见了她，不禁受到极大的震动。另一个情况令高毅更是瞠目结舌：凯斯科竟然在她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他跳下车座，对着自行车链盘一阵猛踢。他想表明的是：自行车坏了，所以需要停下来修理。如果她想在前面的路上等他过去，除此之外也不可能有别的理由了。高毅永远也不会相信他的自行车真的坏了。他跳下地来，猛踢他的自行车，虽然那车的破旧程度足以使他这样，但还是过于凑巧了。

    高毅从凯斯科身边走过去，不发一言。她意识到自己的脊背进入了对方的视野，姿态越发僵硬。身后的空气有着无穷的压力，似乎要将她推倒一样。她的心里懊丧不已：她无可挽回地失去了一个与他单独说话的机会。在那条路上，凯斯科的自行车很快恢复了正常，她再次从后面超过，突然间失去的机会再次来临，但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作为学生，他理应主动问候老师。然而他们面朝同一方向，虽说在同一条路上数次相遇，但从来没有面对着面过。她的失礼情有可原，高老师紧张得像一只惊弓之鸟，看上去未免让人害怕。如果他是和颜悦色的笑眯眯的情形也许会有所不同。高毅为自己的生硬拘谨而感到万分悔恨。他看着她远去，再也没有停下来。他以无限温柔的目光目送她拐过报栏，消失在左手的教学楼后。

    一分钟以后他再次见到她，那时凯斯科已置身于一个集体中。七十张等待已久的面孔向她抬起。课代表对她说：“高老师，你迟到了！”

    高毅与凯斯科交往的三种可能方式。

    一，隔窗而望。

    二，感觉到身处同一个万物复苏的世界里。

    三，在课堂上，她与同学们在一起，而他是他们的老师。

    在第一种情形下，实际上并无高毅的位置。他作为一个窥视者被隔绝在画面以外，意识不到他的存在。

    第二种情形实际上只存在于高毅的想象中，凯斯科的形象是虚构的，缺乏实在性。

    只有第三种情形交往才是名符其实的，然而这不过是高毅与某个集体的交往。

    虽然凯斯科身处其中，也不过是七十分之一。

    高毅朝思暮想的其实是一对一的接触。在那条通向学校大门的路上终于发生了此事，虽说双方未置一词，但却是切实的私下接触。当然，方式未免古怪了一些：

    不曾对视（面朝同一方向）、反复再三（先是凯斯科经过高毅，然后高毅经过凯斯科，最后凯斯科再次经过了高毅。），整个过程始终被寂静所笼罩。尽管有致命的缺憾，接触本身怎么说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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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解脱

    高毅凝视着躺在抽屉底部的学生名单，实际上她只是盯着凯斯科的名字。现在，这名字如此突出，在名单上一望而知：除了男生的名字旁特有的星号，凯斯科的名字旁另有一个红笔勾出的五角星——一自然是出自高毅之手。这样装饰着两颗星的名字在名单上只有一个，甚至在高毅数年的教学生涯中也是唯一的。名单上的凯科斯与他所在的集体拉开距离，脱颖而出。高毅亦可无视他人的反应，与那名字做公开而单独的交流。

    现在终于可以肯定地指出：他不是在读书或看学习材料，如此专注而呆板的神情只是在阅读凯科斯的名字。他一读就是两小时，与管理或业务学习的时间相当。难以说清的是，他的麻木状态是被非人性的学习制度折磨所致还是由于单相思。二者的实质相去甚远，但在高毅的反应中已合二为一了：生硬敏感，与环境格格不人，内心却激情似火。

    高毅越来越珍惜每周两次的学习时间了。她珍惜每一次来学校上课的机会。除此之外她并无理由呆在学校里。早到和迟走都是不可想象的——她本人倒是愿意这么做，但在同事看来一定是奇怪极了。高毅懊悔以前做得太极端，以至放弃了某些基本的权利和方便。她不可以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留在学校里，逛逛校园或去别的教研室串门。不可轻易地去学校食堂吃饭、去操场打球、去教学楼看看学生的晚自习。当然他更无可能去学生宿舍，尤其是抵达男生宿舍的道路在她的脚下简直不亚于登天。倘若她真的不顾一切地去了，必定引起轩然大波，大家会认为她得了神经病或是地震的先兆。这样说并不过分。

    高毅多么嫉妒他的那些幸福的同事，以校为家，在教学工作之余，吃喝拉撒玩乐爱恨全在校园这方寸之地。她多么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然而为时已晚。她必须保持住自己既有的形象和风格，千万不可叫人看出丝毫蛛丝马迹。表面上她比以前更坚定和果断了，甚至不再使用教学楼内的厕所，哪怕小解。如此一来活动范围越发狭小，可供利用和带来机会的因素更加有限，严格地说几乎没有。除了祈祷命运她真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

    期末时高毅决定对学生进行口试。这在经研（经济基础理论研究）这门课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好在此专业的老师只有高毅一人，她可以自行其是。如此标新立异的做法倒也符合她貌似孤僻古怪的性格，同事们见惯不惊。高毅解释说：这是图省事，如果笔试的话还得出试题、批试卷，都是她一个人的事。口试不仅方便，而且可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对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她振振有词、言而在理。事实上不难看出她的计算有误。口试必须每个学生分别过堂，按一人五分钟计，七十名学生就是三百五十分钟，约六个小时。在六小时之内不间断地与学生交谈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不会有人猜到她的心思，人们只是把她当成了一个执意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人。

    谁又能想到她如此大动干戈，仅仅是为了一个男学生？为了能顺理成章地见他一面，并行进五六分钟的单独交谈。在那种情况下（口试）不交谈都是不可能的，谈话是口试的必要条件。她将别无选择地与他说话，他也一样，他们将被迫面面相觑。她只是为见他一面安排了这次口试，自然在不知道的前提下他不会因此而感动。将来的某一天她或许会对他谈起所有的这些苦心，而此刻高毅只是感动了自己。所有的人都浑然无觉，她欺骗和利用了他们。高毅想象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道德错误（欺骗和利用群众），然而这都是为了凯斯科。这样想，她的情绪就更加激越和澎湃了。

    为了她甘愿做一个坏人，和家庭决裂、抛夫别子、与朋友反目，甚至利用群众……他是下午走进高毅的办公室的。当时天气阴沉，光线很暗（没有开灯），有四五个学生围着她磨蹭，想把成绩从良好提高到优秀。门外的走廊上另有一批学生，大声地喧哗着，随时等待她的召见。他既不属于外面一伙也不属于里面的，夹着书包溜进办公室（在点到名字之后）。他没有加入那些围绕着她的学生，而是来到一张空着的办公桌前，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凯科斯耐心地等待着纠缠老师的学生离去，后者用眼睛的余光注视着他优美的阅读背影，感到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默契。这时候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想让那些争取提高成绩的学生尽快离去，以便他们早点开始。

    终于，他们（纠缠他的学生）在愿望得到部分满足后离开了，他来到她的桌前，在椅子上坐下。办公室的门被带上，整个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俩。除了高毅的办公桌外另有五张办公桌空着。他选择了一个既不是政治学习也不是业务学习的下午，并与教研组长打过了招呼，办公室将归她使用到天黑，不会有任何同事进来打扰。这是空间情况。时间，仅有五分钟，高毅心中有数，也许可以适当延长，那也不得超过十分钟。十分种是极限，极限一过就会引起怀疑。她公事公办地向他提出一些问题，声音刻板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对方一一作答。他注意到她的紧张，那也是老师面对一个普通的学生时难得的紧张，况且，这是在考试。他并没有紧张得过分，以至于失态。总的说来她的紧张不过是对他紧张的反应，是他不能让她放松下来。

    他背对窗户而坐，面孔处于阴影中，那阴影给他以必要的安全之感，使她可以稍稍放肆地盯着他相对苍白的面容。她的脸迎光，与他的脸近在飓尺，她从来没有这么近地看见过他，因而觉得因此而更喜欢他了。她不再那么抽象，就像是从纸面上凸现出来，变得那么具体。他分明看清了她说话时嘴唇弯曲和移动的形状。他看见了她脸上的每一寸肌肤和时而出现的笑纹。她的脸并不像远看时那么光洁明亮，这样更好，也许真实更能打动他的心。

    她向他提出诸如“经济基础研究的总原则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一面无限温柔地盯着他。他的眼睛和嘴巴封闭在各自的领域里，并不相互配合，但也不相妨碍，它们向凯科斯发出两套不同的信息，他用他的目光和话语分别承接着。他一面回答她的问题，一面迎击她的目光，丝毫也没有示弱的表示。倒是她，内心惶惑不安。也许，她的目光过于坦露了？也许是她的那些问题不够尖锐。她很想将它们（目光和提问）合而为一，以确立自己完整而可信的形象。可它们继续分裂着，沿着各自的轨道奔驰而去（她约束不住），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口试结束以后高毅很想说点别的什么。这是一个机会，使她有可能整合自己。

    她说：“我给了你一个优。”又说：“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虽说俩人仍在谈考试的事，但态度已有明显变化。他明显地在讨好他，并要让他知道这一点。她在徇私舞弊，并向他坦白无遗，因此在他们两人之间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秘密。为维护自己的好成绩凯科斯自然不会说出他舞弊的事，他当然更不会。

    此番坦白以后她看见他收拾书本装进书包，并站起身来准备离去。他一直没有回答她的话，似乎也没有使谈话继续深入的打算。就这样他退到门边，在离开房间的一瞬间突然回应了他的目光。

    凯科斯微微转身身体稍倾，他对高毅说：“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高毅无言以对。五秒种的停顿以后真的离开了。

    他没有给她足够的反应时间，是否是怕她将成绩更改过来？从优变成良，那是他应得的成绩。他没有给她一个改正的机会，这就使他的优成为不可动摇的事实了。

    并且，他也不愿为此负责，他从没有过如此要求，甚至还表示了反对——全怪她一意孤行。如果说这里面有什么差错那也是她造成的，他要让她明白这一点。他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总之，他的优是一个美好的错误，不可更改，也另有人负责，他只是比较幸运罢了。

    也许他的意思并不是这样的。他问她为什么给了他一个优是想深入某个暧昧的话题，他给了她一个继续表达和说明的机会。在这个机会里她可以说：“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当然她也可以这样回答：“既然你不想要优，那就给你良吧。”

    实际上高毅什么都没有说，面对凯科斯提出的问题她张口结舌，僵在了那把椅子上。

    好在他留给她的时间不长，片刻之后他便离开了。假如他坚持不走，非要高毅回答不可，那她极有可能用第一种方式回答她，当然也可能以第二种方式。总之她非得回答，不可能长久地保持沉默。如果她回答他，只可能是两种方式中的一种，高毅设想不出还有两种方式之外的第三种方式。可能延续的对话有多种不同的方向，让高毅和自己的内心一道梳理如下。

    其一：高毅：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凯科斯：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高毅：（永远的沉默）。

    既然永远的沉默是不可能的屈此这一情形并不能成立。

    其二：高毅：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凯科斯：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高毅：既然你不想要优，那就改成良吧！

    凯科斯：我想要优，你就别改了吧。

    或者：那就改成良吧，我不在乎！

    无论是哪种情况，谈话都不大可能再继续下去，因为很快就有了结果，这结果不是优就是良。对话者由于心理上的障碍将谈话局限于优良之间的选择，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的谈话趋向于退缩和保守，话题越来越窄，最后进入一个死胡同。

    其三——：高毅：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凯科斯：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高毅：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

    凯科斯：是吗？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高毅：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喜欢你，老是想见到你。我觉得我爱上你了。

    凯科斯：我有什么可爱的？比我好的女孩多着呢！

    高毅：你不一样，和她们都不一样。我对你一见钟情。

    凯科斯：可你是我的老师啊！

    高毅：那又怎么样？爱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冲破一切阻力。

    若不是时间有限（还有学生在门外等着），谈话会一直持续下去。在高毅向凯科斯诉说自己的感情之后，凯科斯也向对方倾诉了同样的感情。他们谈论了彼此的情况，父母和家庭，高毅还谈到了她的前夫。她不打算向他隐瞒任何事情。然而所有的这些话题如果展开得从容深入的话就是将全部的口试时间用上也还是不够，他们得另找时间。于是约定了联系方式，互留了地址。

    这些都切实地发生在高毅的想象中，在她看来这是唯一的一种湮灭了现实。事情并未如此发生，并不说明它是没有根据的。只是，她又一次错过了机会。开始时一切正常充满希望，只是在一个地方她没有坚持住，之后情况便急转直下，再也无可挽回了。

    她说：“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显然，是她迈出了试探性的第一步，这真是难能可贵。而他也有相当的勇气进行回应。

    他说：“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下面又该轮到她了，她把球再次踢回来。如果当时她回答说：“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他们就将踏上另一条光明无比的前途。可她的力量突然间消耗殆尽，变得呆若木鸡，脑袋转不动了。那短短几秒的沉默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她没有给他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恰好说明了她的紧张，心中有鬼，和他一样。

    “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这话并不是随便说说的。他明显在引诱她，逼着她说：”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然而他并没有把握能够承受他的表白，等待回答的时间里他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因此没等她有所反应赶紧避开了。过于紧张，压力过大，对于双方都是如此。这便是相互错过的根本原因。

    高毅认为凯科斯喜欢她，这不过是几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到后来她竟将这作为一种现实接受下来。她不再考虑其它的可能性。她认为她的错误只是没有将事情挑明，而他们彼此早已是心知肚明了。也许没有挑明并不能算是一个错误。他和丈夫虽然离婚，但还有一大堆问题未及处理，此时挑明反倒不便。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完成此事（挑明），然而她不希望让纯洁的凯科斯卷进她与前夫的冲突中来，情人这样的事对如此帅气的小伙子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尽快地赎回自己的自由之身。

    于是高毅加紧开列名单，与那些或贫或富关系或亲或疏的朋友们书信往来不歇。

    她公开向他们借债，遭到拒绝或得到口头承诺，不予回答的也大有人在。高毅顽强地坚持着。一位朋友为了她的事准备挪用公款，高毅知道后深受感动，但并没有阻止对方这样做。她不惜冒将多年好友送入监狱的危险，考虑到她并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人，可见事情急迫到了怎样的程度。她不仅不去阻止她的朋友挪用公款，还将这事到处宣扬，以便给那些潜在的债主做个榜样。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高毅的预料，夏天开始的时候她终于和华云彻底分开了，后者并没有去什么澳大利亚。他们终于彻底分了，分得十分干净。之后，华云搬出了高毅的套间，自己去外面租房子住了。华云离高毅而去，丝毫也没有借助她的力量。

    他没有要她一分钱，并将所有的家具和破烂都留给了她。他在外面显然有了新欢。有一个也是离异的女老板准备出国留学，邀请他去陪读（以她丈夫的身份）。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个名义问题，实际上他们在一起同居已经半年多了。高毅不便深究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半年前华云和她还没有离婚，甚至一点征兆也没有（否则的话她也不会写那些借债的信了）。再比如她爱上凯科斯也恰好是在半年以后。

    华云说：“这不正好省了你的事儿吗？省得你借债，还要还。省得我们先分居，以后还要离。”

    高毅说：“是啊，这大大地节约了时间，一步到位，省得你以后还要找女人。”

    华云说：“可不？省心省力，省得你还要曲线救国。”

    然而这里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华云一步到位投靠了一个富婆，并将跟随她奔赴远方。而高毅，却没有获得另一个男人。从理论上说她还得仔细寻觅、培养感情，而后再婚。因此离婚对她而言并非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当然啦，在她的心里有一个凯科斯，这华云并不知道。可他从来都只是一个幻影，而华云却实实在在地去和那个女人睡觉（无论是离婚前或离婚以后）。每当想到这些高毅的心里就会很难过。

    当然他也有足够的理由安慰自己。比如，和华云之间早就貌合神离了，早就想分（因此她才会荒谬地去借债）。比如，早在离婚以前她的心里就有了凯科斯，而心里有了就等于一切都有了。她对凯科斯的爱足以构成对华云的背叛，而且是根本的灵魂的背叛，它的严重程度绝不亚于华云与那女人间的肉体结合。况且，她只是没有机会，若有机会她也是不会拒绝凯科斯的身体的。她并非是为了华云而保持着忠诚。

    当然，没有那样的事更好，这是某种意外获得的纯洁之感。与华云和那女人通奸相比，她与凯科斯的精神之恋要高尚纯粹许多。在这一点上她尽可以去蔑视他和他们。

    以前她总是单独想到凯科斯，为思念他而思念他。自从离婚的事插进来以后她再也没有机会只是想着他了。更多的时候她想到华云，想到他的离去和背叛，想到她的那个女人。她想了很多之后才会想起凯科斯。而一旦她想起凯科斯便勇气倍增，他成了她克服危机的力量源泉和法宝。倘若没有对凯科斯的思念碰到这样可怕的事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因此有时她觉得思念凯科斯不过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建立某种必要的平衡。高毅开始思考她和凯科斯爱情的真实性。她对他的爱开始于与华云婚姻的最后阶段。如果没有她与华云婚姻的危机，如果她不是过得那么糟糕和空虚，她会爱上凯科斯吗？或者会觉得自己爱上她了吗？脱离所有的这些背景凯科斯还是一个值得她爱的男子吗？她对他毫无了解，多半是他的长相吸引了她。以往的讲课过程中她不也会觉得自己爱上了班上的某个小伙子吗？只不过那时她知道是一种幻觉，一种维持讲课兴趣的必要的游戏。那时她与华云的关系正常，还没有遇到不可解决的难题。

    作为分手的仪式高毅与华云最后一次一块儿吃饭并不在计划之列。他们相约去房产管理局领取办理过户手续，出来后同行了一段路。大事告一段落，两人倍感轻松，正遇上午餐时间，反正都要吃饭，于是他们走进路边的一家日本餐馆。上了二楼，他们在一张餐桌前坐下，店堂里几乎就他们一桌。七八个服务员伺候他们吃喝，更多的时间里他们挤在柜台前说说笑笑，同时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显然这不是密谈交心的环境，好在他们已不再需要私下接触的机会了。

    在那张铺着干净的透明的看不出何种颜色的塑料桌布的餐桌前华云谈起了他对高毅的不忠。他谈笑自若，表达风趣幽默。令高毅吃惊的并不是导致他们离婚的他与那个女人的关系，即便对那个女人而言华云也毫无忠诚可言。这并不是指在与那女人通奸的半年里他仍与高毅睡觉（那时他们尚未离婚，她与他睡觉是尽做妻子的义务），除高毅与那女人之外华云另有别人。

    得知此事后高毅的痛苦是否有所减轻？抑或使她更加痛心不已了？这得看怎么看待问题了。至少此刻，高毅怀揣着新的房产证书，并因此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而那人（那个富婆）还一直蒙在鼓里。对高毅来说华云已无任何秘密可言，甚至他还表示愿意饭后跟她回去睡午觉------他不惜在他们之间制造一个针对那富婆的秘密。一切全都颠倒过来了。这么可能呢？高毅百思不得其解。

    桌子上的空啤酒瓶已经增加到四个。华云面色绯红，显得很兴奋，他历数那些高毅认识和不认识的男人，既像是炫耀，又像在引诱对方，同时也出于道德上一吐为快的需要。如果说他是一个不忠的男人（华云自己也这么认为），至少还是诚实的，虽然这诚实来得稍晚了一些。

    几粒灰尘在碗盏的边沿上起落，高毅注视着它们绕出的十分复杂的线条，思绪也随之飘曳不定。她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着烟，吃得很少。华云咄咄逼人的目光和滔滔不绝的谈话在她的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他重又变得光彩夺目，高毅感到自己渐渐落于下风。的确，自己对他并无不忠之举，和他的做为相比她是忠诚的。但在这张狼藉一片的餐桌上忠诚又算得了什么？在这里，此时此地，坦白才是一切，诚实在此有无可比拟的优越地位。相形之下她的所谓忠诚不过是迫不得已、猥琐和原则上无足轻重的。他一直在暗示这一点。由于她始终保持沉默，面孔裹在面纱似的雾障中，他不得不突入其间尖锐地问道：在他们长达三年的婚姻生活中她是否也有过对他的不忠行为？她回答说没有。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轻蔑地说：“我就知道你没有。”言下之意这完全是因为她的无能造成的，而他对她的无能早已了如指掌。

    华云以自己男人的魅力制造出某种迷惑性的气氛，在那样的气氛中他们回顾婚姻的历史，似乎忠诚才是道德败坏的。高毅明知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就是无法从中摆脱，因此神情越发黯然，感到内心有愧。华云并不让她有任何另作它想的机会，进一步问道：“你没有和别的男人睡过觉，但你想过吗？”“这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每个健康的女人都会有丰富的性幻想。”他不理睬她的搪塞，追问说：

    “你有没有想过和一个具体的男人睡觉？一个具体的男人你很想得到她，对她的身体垂涎三尺？”这个男人当然是有的，而且只能是凯科斯。高毅拿不定主意是否将他和盘托出，以争取一时半刻的主动地位。她既怕无辜的凯科斯遭到来自华云的恶语中伤，同时也担心作为相应的坦白为时已晚。她踌躇着，一脸的难言之隐。华云满面含笑，循循善诱地说：“你是不是爱上了什么人？是不是你们班上的某个男学生？”

    高毅点头称是。“哈......”华云不禁要抚掌大笑了，他为自己的意外言中而手舞足蹈起来。

    由于时光的流逝，一切毕竟已不再相同，包括人们对事物的反应。要是在以前华云准会破口大骂，或者掀翻吃饭的桌子，他会做出种种极端之举。可此刻他却十分镇定，只是略显好奇罢了。他说：“怎么样，果然不出我之所料！”他的确比刚才更加激动，然而这是为了他的预知能力，为了他的聪明才智。接下来他喋喋不休地大谈自己的直觉、预感，有种种事实证明他在这些方面的超凡出众。高毅小心翼翼地强调说她从没有与凯科斯做过啥，她只不过觉得自己喜欢他，对他有某种感觉。

    她试图纠正华云的理解，认为事情并不是像他认为的那样。也许是她多虑了，华云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可接受之处。他表现得那样正常大度，甚至友善的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关切之色。

    也许凯科斯的公开卸去了华云心头良心上的负担。也许，由于旧情依在他的确关心分手后高毅的着落。当然，这一高尚的情感是建立在他自己前程似锦的前提之上的。他即将与那个高毅未曾谋面的富婆办理结婚手续（因此财产分割才如此仓促，以前他们就是因为这个纠缠不清），并奔赴大洋彼岸陪读，留下孤零零的高毅就交与那叫做凯科斯的小伙子照顾吧，华云也好放心。这是善后工作的一部分。由于有诸多的细节需要讨论他们延长了这顿午餐的时间，华云又叫了许多酒菜，并表示他来买单，他请高毅（在此之前并未说明由谁付账）。

    华云开始盘问凯科斯的年龄、长相、专业和家庭，以及他们接触的情形，并非出于嫉妒，而是要解决问题。高毅就其所知一一道出，毫无隐讳。长期以来他她太需要一个人和他谈论此事了，作为一个了解自己的男人再也没有比华云更合适的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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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莫比乌斯

    他不仅了解高毅，作为一个男人也能洞察女人的心理，况且在智力方面高毅一直是十分推崇华云的。她的聪明无以伦比，即便是凯科斯也不可企及（高毅相信）。

    在行动的具体步骤上她表现出很大的畏难情绪，华云微微而笑，话语越发温和，给了她极大的鼓励和安慰。他开始赞扬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魅力，不然，像她这样出色的女人当年怎么会爱上他的呢？他们之所以分手是由于其它原因（比如婚姻生活固有的沉闷、她的个性以及工作上不顺心），并不是由于他的不济。何况三十七岁是男人最好的时候（他的未婚妻也正好三十七岁），对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尤其有吸引力（虽然她本人已不再是一个小姑娘了，但她是打小姑娘过来的）。她一面吃喝一面歌颂着他，高毅权且把这当做对眼前美味佳肴的歌颂吧，否则的话，如果是在歌颂他她还真的会感到不好意思，并且会产生某种怪诞之感。

    高毅决定对凯科斯采取行动。一来，障碍已经拆除，她和华云已经完全离婚。二来，离婚之后她也的确没有别的什么目标了。更关键的原因当然还是华云给了她信心，在她的教导和激励下她觉得凯科斯其人简直就是唾手可得，这与她当初的想象（“一层纸一捅就破”）不谋而合。

    华云并不是一个盲目乐观的人，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时他反复告诫高毅须小心从事。第一步首先是了解对方的情况，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嘛！

    那天他们从饭店里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华云温柔地挽着她的胳膊，后者发现楼梯上铺着深红色的化纤地毯。那地毯虽然被油烟污染得不堪人目，但在高毅看来却是一个征兆：她正行走了一条充满希望的道路上。

    发动群众也属华云的教诲之一。如若单凭高毅有限的接触如何能了解到对方的真实情况？智慧的华云告诉高毅：在这个广大的世界上你想认识任何一个人都不难办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张鱼网，人们彼此联系就像那网上的绳结。认识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这中间最多通过六七个人，那人必定是你熟人的熟人的熟人的熟人……就是你想认识美国总统那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况且凯科斯生长于本市，又在高毅任教的学校读书，在高毅与凯科斯之间一定存在着了解对方底细的人，这个人简直已呼之欲出。

    问题是高毅不想求助于她的同事、领导和所教班上的学生。如若向他们打听凯科斯等于不打自招，她的心思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后就别想在学校混了。即便如此也不碍事，华云对他的理论充满了信心。即便不求助于那些直接了解凯科斯情况的人也照样能得到所需的情报，只不过多费一些周折罢了。

    一天晚上高毅去了另一所大学，她有几个朋友在那里读书。她们是本科在校生，普遍比她要小八九岁，年龄与凯科斯相仿。由于这个原因她们或许认识凯科斯，或者与凯科斯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熟人（按华云的理论）。这几个朋友都毕业于本市的中学（和凯科斯一样），她们与高毅交往是因为文学，因此虽说年龄差距较大但彼此间并无师生关系。她将她们从自修教室里叫出来，在外面的草坪上席地而坐。她的来访有些突兀，显得心事重重，好在由于夜色的掩护她们看不出此刻她脸上激动的表情。

    一番关于第三代诗歌运动的讨论后她将凯科斯的事和盘托出。这是她第一次向朋友们谈论自己隐秘的感情，由于她的信任他们深受感动，开始时交谈尤其郑重其事。

    高毅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开阔的草地上紧张得发抖，那时他们还未加入进来。后来他们参加进来，并渐渐地抛弃了她。大家各抒己见，相互之间争论不休，逐渐地有了好胜心和表现欲。在爱情方面谁都觉得自己是老手，经验丰富。他们举出大量的事例，力图向对方证明这一点，并希望得到认可。后来话题被进一步偏离，他们开始谈论动物交配之类的问题，其间加入了一些高毅听说和未听说过的男女生的名字—一显然，谈话进入了他们所熟悉的轨道。

    此刻高毅完全可以悄然离去了，但她只是由坐姿变成了仰躺。他们中的一个提醒她草地上有露水，小心着凉，说完之后又回到交谈中。她叫董靡靡，是他们中唯一带着男朋友的人，因此在争论中显得更有权威和说服力，待人接物也因此比别人周到。即便如此高毅仍感到迷惑：他们毕竟比她小了许多，来向他们讨教和谈论自己的事也许是一个错误。另一方面她也真愿意是他们中的一员，和他们一般大小，生活在校园之中，这样接近起凯科斯来就不是一件违情悖理的事了。他们谈论着自己的业绩，不无吹嘘夸大的成分，但她并无资格笑话他们。他们只是不能从她的角度考虑问题，谁让她是那样的特别和古怪呢（与心身健康的他们相比）？她安慰自己说：她并不是来找他们商量问题和寻求支持的。她此行的目的只是想通过他们了解一些凯科斯的情况。也许他们会意错了，也许只是想借机表现一番。他们为她设计的行动方案可谓五花八门，其中也不乏巧妙与诗意（如献花、借书、在必经之路上守候等等），但除了适合他们自己并不适合于高毅。

    比较而言董靡靡更加务实，她无情地嘲弄了同伴们的幼稚与愚昧。在她看来唯一可靠的方法是设法接近凯科斯，而后见缝插针。作为该校老师的高毅可堂而皇之地采用课后辅导、走访男生宿舍等办法，与学生打成一片。

    高毅十分感激董靡靡能部分地考虑到她的处境，这已属不易。她无法说明的是自己并非是一个通常的老师（否则就不会狂热地爱上自己的学生了），可以方便地做到以校为家。她是那种除了讲课对学校的一切唯恐避之不及的人，突然之间热衷起学校的事务来怎能不令人起疑？别提什么堂而皇之了，她所体会到的只是做贼心虚占这是老问题，不可克服，也得不到大家的原谅。

    后来他们反复说服高毅应改变形象，爱情之路将由此开始。他们突然赞同起董靡靡自然稳妥的办法来，这就使高毅感到了很大的压力。在他们看来事情十分简单，主要是勇气和信心问题。看着高毅畏缩不前的模样，大家恨不能取而代之。由于对自己的了解，改变形象一节高毅不予考虑。她承认自己是一个胆小鬼，由此而来的一切只能是咎由自取了。

    应该说高毅还是有收获的，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董靡靡是一个可以倚重的人。

    她保证一周内了解到凯科斯的情况，后来的事态发展也证明她所倡导的接近对方既是必要的，甚至也是唯一可行的。反倒是多多强调的知己知彼并无关紧要。就算是对凯科斯一无所知，既已爱上难免要有所行动。情况了解得周全仔细也还是一样的。

    古天晴是那种大块头的小伙子，身体发育得近乎完美。他是高毅班上的学生，和凯科斯同学，但由于后者的存在高毅几乎没有注意到她。古天晴不知从何处搞到了高毅的地址，给她写了一封信，要求单独见面。他竟然知道高毅在教学之余进行写作，并读过她发表的诗歌，他想就校园文学等问题与尊敬的高老师交换意见。信中古天晴没有提及高毅讲授的经研课程，显然他愿意彼此的接触在学校事务之外。拿到信后高毅激动了很久，她的第一个反应那信是凯科斯寄来的。后来她想：要是写信的是凯科斯那该有多好？避开学校的方式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她诗人的名声已经传播到了她讲课的班上，说不定凯科斯也听说了……一时间她思绪纷飞，想了很多。

    高毅没有给古天晴回信，也没有以其它隐秘的方式做出反应。但这件事里存在着某种诱惑。如前所述，写信人来自凯科斯所在的班上，信也寄自凯科斯所在的学校，地理或空间上的某些因素使高毅想人非非，迫使她踌躇再三。但如果按照古天晴的要求与之约会就有对凯科斯的不忠之嫌，因此她决定采取折中的方式。课间休息时高毅叫住了从讲台一侧经过的古天晴，在此公开的场合下她告诉她收到了他写的信，并表示可以和他交流，地点约在她的办公室里。高大的古天晴脸腾的红了，他别无选择地接受了她的安排。

    古天晴并不是一个人来找她的，他还带来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后者也是她所教班上的学生，显然他还是古天晴最好的朋友，看得出来他们无话不谈。他来此只是为了陪伴他的朋友，由于事不关己所以比较放松，古天晴反倒扭捏不安。办公室里高毅的同事进进出出，开始时他们感到奇怪（从来没有学生到此找过高毅），后来也就不以为意了。面对两个不合时宜的来访者高毅表现得很消沉，满脸的疲惫之色，并不加以掩饰。她穿着一件臃肿的外套，谈话过程中感到身体顺着椅背渐渐下滑。

    戴眼镜的学生终于将话题从叔本华尼采转移到她的精神状态上来，问她是不是总这样严肃和不开心？在他看来生活还是光明的一面多，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他的说法刺痛了高毅，使她顾不得老师的身份开始挖苦讽刺他。戴眼镜的同学张皇失措，过大的眼镜框滑落下来，使得他的鼻尖变得更小了。高毅毫无怜悯之心，克制不住她的恶意，用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言词道出一番宏论。说什么人生在世纯苦无乐，苦是苦，乐是苦因，所以也还是苦，她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还笑得出来的！两个男生被她的虚无和愤怒所震惊，吓得不敢出声。随后是令人难堪的冷场，男生们起身告辞，高毅缩在她的外套里哼了一声。出门后戴眼镜的同学再次折回，他递给高毅一张字条，那上面写着古天晴的信箱和他家里的电话号码。显然是事先就准备好的。

    一周后董靡靡如期来到高毅家，有关凯科斯的情况通过董的一个中学同学已经了解清楚。他家住大皇宫附近，父母是知识分子，都在研究所上班。凯科斯本人在班上学习成绩突出，追求者很多，但没有女朋友。值得一提是：凯科斯梦寐以求的是将来出国留学。凡此种种使得凯科斯在一个以技能训练为目的的学校里显得卓而不群（他的同学普遍关心的是毕业后找一份好工作）。

    虽然如此，依然没有抵达的正常道路。也许是古天晴的来信启发了高毅的灵感，她决定给凯科斯写信，坦白自己的心事。这一方式显然十分陈旧，董靡靡告诫高毅千万慎重。她断言：如今年轻的一代再也没有人写信了，他们的方式更加直接了当，或者干脆浪漫得一塌糊涂。高毅因有古天晴给她写信在先，因此对董靡靡的说法并不以为意，何况除写信之外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说古天晴启发了高毅未免夸大其辞，但他的确给了她切实的帮助。他给她留下了准确无误的通信地址（一次在来信的信封上，一次在戴眼镜的同学给她的字条上，两相对照完全一致），而古天晴的信箱号码就是凯科斯的信箱号码，他们是同班同学。

    高毅继续等待了一段时间，直到凯科斯或古天晴所在班上的经研课程全部结束。

    现在她与他们的隔绝变得如此完全，如果不是刻意联系的话直到老死也无机会接触。

    压力使高毅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她对写信的后果也确无把握。如果她拒绝了她，无法设想怎样面对她的眼睛继续讲课。写信犹如对遥远异国的一次空袭，由于国土互不接壤也许是唯一可能的出奇制胜的方式。

    她的紧张和兴奋也如一个战争狂人，给凯科斯的信几易其稿。高毅对自己的措辞一向不满意，写这封信时几乎成了一个致命问题。她曾想过将文稿打印，如此一来又太像一份公文。或许可以让董靡靡帮忙抄写，对她的书法高毅无比信任。可她指望的是与凯科斯继续通信的可能（并非一锤子买卖），总不能今后每次给凯科斯写信都得让董靡靡抄一遍吧？就是对方愿意也太不方便。应该说高毅的确想得很远。

    至于行文，她则有相当的把握。作为一个诗人，写情书应是拿手好戏，况且由于长期压抑，她有一肚子的话要对凯科斯说。具体措辞时她没忘记明确节制的原则。

    这封信写得比预期的简短，总共不超过三百字（稿纸一页）。在信中她表达了对凯科斯的爱慕之意，并认为对方对自己也存在同样的好感（这是她写信表白的前提）。

    她并无奢望通过一封信去说服他（还没有不切实际到如此地步），如果他对她本没有意思，就是施展出全部的文学才华也是白搭。她不过想从他那里得出一个结论，写信的目的不在于蛊惑煽动。之所以拖延至今高毅也作了解释：当时她在婚姻中，现在已经离掉了，她是自由之身。唯一的障碍已经拆除，她对他的爱会负全部责任。

    当然，如果她判断错误（他并不爱她）还请他为她保密，不要将她给他写信的事外传——一在这一点上她完全信任他的品质，否则就不会写信给他了。如果他的确不打算考虑做她男朋友的可能，她的这封信就算没有写过，如果可能的话最好退还给她。

    这封信逻辑严密。毫无漏洞，就是读上去有些冷冰冰，与她对他的满腹柔肠不很相称。高毅考虑再三，决定不再修改，为弥补缺憾她将那首“孩子们的合唱”也一并附上了。这首诗已经发表，高毅将它从杂志上剪下，用胶水贴在信的末尾，并说明是写给他的。

    她粘好信封，下楼寄信。在她家附近就有一家邮局，门前竖着一只绿色的邮筒。

    是走进去寄挂号（这样比较保险）还是直接投进邮筒？高毅颇费踌躇。如果寄挂号势必要写明自己的姓名住址，这样就有暴露的危险，因此最后她还是走向了邮筒。

    她将信从邮筒宽阔的扁嘴塞进去，一只手捏着信封的一角，有那么一瞬间她的勇气几乎全部丧失。后来她松开手指，那信便掉向深处。她似乎听见那信落地时咚的一声——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她像傻子似的在邮筒旁站了很久，看着热闹的马路上车来人往。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人们忙于自己的事务，目的明确，来去匆匆，并没有人关心她为何站在此地。高毅设想过如何央求邮局的工作人员从堆积如山的信件中取回她给凯科斯的那封信，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接下来的一周她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计算信件往返所需的时间，恰当估计可能耽搁的种种因素。除了每天数次察看信箱，更要命的是还得照常去学校参加每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当她骑车进入校园与同事学生点头招呼时，拿不准此刻凯科斯是否已经收到了她的信。或者她给他写信的消息已传遍了学校，除她之外的所有人都已经听说了？然而她最怕见到的还是凯科斯本人。以前她期望这种巧遇，而现在唯恐避之不及。他收到了她的信，或者没有收到，两种不同的情况要求她做出不同的反应。正值赤日炎炎的夏季，高毅却感到脊背阵阵发凉。她像逃离前线那样地逃离了学校，回到家中，喘息未定。楼下的信箱依然是空的，凯科斯的回信还没有来。这时她想起董靡靡的英明之处：直接接触虽不能保证成功，但至少可以免去听候判决的折磨。要是那封信如石沉大海，凯科斯永不回答，她将如何处之？这样的结果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回信终于来了，高毅没有马上拆开。她拿着那信在灰蒙蒙的楼梯上攀登，犹如做梦一般。突然间她变得迷信起来，认为在楼梯上拆信结果一定不妙。她跌跌撞撞地来到室内，故作轻松地将信仍在桌上，锁好房门，甚至还在炉子坐了一壶水。她在沙发上稍事休息，这才拆开凯科斯的回信。

    确切地说，这并不能算是凯科斯的回信，信封里除了她给他写的那封信外什么都没有。他没有给她写一个字，除了信封上收信人的姓名住址。按照她与他的约定，这情形表示他已经拒绝了她。

    由于无事可干，她将写给他的信展开，重读了一遍。她想象他怎样撕开她的来信，读着她写的每一个字，读信时他那冷漠刻薄的心情她完全能够体会到。就像是有一个人从她那里分离出来，成为那读信的人。他们共同读着这封信，这信是她写给他的，同时也是他给她唯一的回信。她十分赞同他坚定无情的态度，她对自己的轻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当她读到那首“孩子们的合唱”时才感到了些许温柔暖意，高毅抑制不住她的感动，几乎要潸然泪下了。而他是那么的骄傲自信，一心盼望着出国，如何能指望这样的男生也像她一样有感于一首浅显的诗歌呢？

    凯科斯不懂诗歌，这是唯一的遗憾。

    他使用的信封是学校统一印制的，右下角有学校的名称地址。他没有写他的信箱号码（担心信被退回？），但在方格内分别填进了六个数字—一学校所在邮区的邮政编码。此时邮政编码制度尚在试行阶段，寄信时邮编并不是非写不可。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高毅觉得还有希望。她断定凯科斯盼望继续收到她的来信，其根据就是这串阿拉伯数字，至少，有这种可能。也许这串数字不过出于她的潜意识（随手写上的），她并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另一方面，除这串数字外高毅也确无理由再与凯科斯联系，就算有了这数字与她联系也很勉强。但在性命攸关之际她并无挑拣的余地。

    高毅给凯科斯写了第二封信。这封信言辞恳切，几乎达到声泪俱下的程度。它不再是一纸公文般的通告（通知他她爱他），并要求回执。这是一封以打动人心为目的的信，长度是上一封信的三倍。高毅本可以写得更多，但考虑到这是一项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工作，需要循序渐进，因此有所保留。在这封信中她不再要求对方答复。

    事情既已开头，邮路也证明畅通，高毅准备就这么一直写下去，直到某一天凯科斯受到她的感化。这一过程中她将面临巨大的压力（暴露的危险和等待的焦虑），然而凯科斯已经拒绝了她，最糟糕的事情已经发生，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难以接受的吗？

    她越是不考虑凯科斯回信的可能那信来得越快。当她还在酝酿第三封去信的时候她的第二封回信已经到了，就躺在楼下的信箱里。这次她没等来到室内，在楼梯上拆开来信。和上次一样，信封里套着信封，她的信被完整地退了回来，甚至都没有拆。

    当然和上次相比她另有所获：从两只信封之间掉出一张纸条，是他写给她的。

    确切地说并不能算作一封回信，顶多是一张便条而已。他选择的纸张那样轻薄，几乎透明，用量是那样的节省，甚至吝啬。两指多宽的一条，像是从旧报纸的边沿随手撕下的，高毅心想：这样的纸条用来卷烟大约正合适。那卷烟纸飘飘忽忽，几乎被一阵风吹得没了踪影。高毅在楼道里找了半天，发现它躺在邻居家门前的垃圾桶旁边不动了。她小心翼翼地将其捉住，带往室内，凑近灯光这才看清了凯科斯的亲笔所书。他使用的铅笔大约是2H，由于用力不够，字迹十分模糊。

    他这样写到：“您只是我的老师！”既无落款，也不见他的名字。但她知道这是写给她的，那个“您”显然就是指高毅了，而那个写字条的人当然就是凯科斯。他给她的全部信息就是这行暧昧不清的小字。一切都出于迫不得已，他不想在她面前现身，也完全没有表现的欲望，这从她选择的纸张和书写方式上都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他的行文多么简短（不乏有力），书写这样浮浅（没有力透纸背），而且挑选了可用橡皮擦去的铅笔。他只想在她的眼前隐去，不复存在，理由是他作为她的经研课学生，课已经上完了。他给她的信封上甚至也没有那串被她作为口实的数字邮政编码），可见上次他完全是出于无心。这多余的数字曾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这回刻意回避了（不顾邮政制度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高毅骑车去学校，路上大约要花四十分钟，横贯东西全城。有时候她也乘公交车，雨雪天气，或者自行车坏了需要修理。没有直达线路，她得在清水街转一次车，下车后还要走路。骑车虽然耗费体力，但有一种自由之感，毕竟是你在骑车，你带着它向前走。身体暴露在日光下，与街景人物融为一体，这一过程总是让人感到振奋和愉快。凯科斯事件以后高毅就很少骑车了，她心灰意懒，任凭那拥挤的公交车载着她颠簸而去。这一转变是逐渐完成的。开始的时候她坐车的时候多了，骑车的次数减少，后来她干脆买了月票。她的自行车因一时的故障搁置在楼下的车棚里，开始的时候高毅还想着拿去修理，后来就置之脑后了。现在她不仅去学校，到任何地方都乘公共汽车。当然她很少出门，除非迫不得已。

    每周两次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她不得不去，这关系到饭碗问题。可这是怎样的一段艰难路程呢？越接近学校她感受到的阻力就越大，心情压抑，几乎达到令人窒息的程度。尤其是从车站到办公室的这段路，她从赖以藏身的车箱里出来，经过校园走向前方的办公楼。有一段路她必须与前往学校的师生并行（凯科斯就是在这段路上赶上她的），因此她学会了早到，尽量避开下午的上学高峰。当她发现通向办公楼的那条大路如“郊区的一所大学”中描绘的那样萧条寂静便稍稍放心。有时也有意外出现，一伙下课拖堂的学生从食堂里刚刚吃完了出来，大路上顿时变得喧闹不已。

    至于路上零星出现的行人则防不胜防。这还只是进入校园的情况。离开学校又是一番折磨，并且问题更加严重。她不得不与她的同事学生同行，甚至在一块站牌下等车，同上一辆汽车。高毅屏住呼吸，目不斜视，眼前一片空茫，在此半失明的状态中她方能体会到些微安全。

    高毅原本以为这不过是非常时期的一种特殊反应，时间一长会自然缓解。一个学期以后她发现自己毫无起色，对学校及其有关事物的恐惧竟然愈演愈烈了。她这样想：随着时间的增加她给凯科斯写信的事传播的可能也将不断增加。就算开始时她为她保守秘密，时间一长未免松懈。她将此事告诉她的一两个密友，而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传扬开去，最后弄得人人皆知。在高毅看来，此事的离奇可笑也的确是值得人们议论纷纷的。

    现在她唯一能做的是尽量少去学校，避免与了解底细的师生员工见面。凯科斯所在班级的经研课程结束以后她要求不再代课。由于教研室内课时分配普遍不足，高毅不愿上课别人正求之不得。政治和业务学习她也常常借故不去。后来她托人开了长期病假，可以整天呆在家里了。即便如此她总得去学校领工资，虽说每月只有一次，她的精神负担还是很重。也许正是因为去学校的次数少了，她变得比当初更加敏感。就好像有什么总量不变，如果你不是分别承担的话一有机会就将加倍承受。

    这时学校里出现了不利于高毅的传闻，有人说她开病假做生意去了，也有对她的情况略知一二的，说她在家写剧本。总之没有人相信她真的生病了。她的同事以探病为名，上门探听虚实，校方也派了专人，去她开病假的传染病院调查。后来领导找高毅谈话，旁敲侧击，他们想知道她不愿上课的真实原因。这个原因当然是存在的，但高毅永远也不会说。也许他们对她给凯科斯写信的事早已了然于胸，再这么做无异于戏弄她，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高毅避重就轻，坦言相告自己在家写作的事实，但她并不期望与他们和平共处。

    她完全不可能再去上课，一想到登上讲台面对众多的学生她就不寒而栗。多于每月一次去学校（拿工资）的经历高毅已无法接受。

    由于她的古怪表现，校方不禁要刨根问底，于是调查的范围和规模都进一步扩大了。高毅担心时间一长真相不免大白（就算目前他们尚不知情），因此她的反应变得尤其激烈。也就是从这时起她下定决心要离开任教七年的学校的。

    本来，她继续留校的可能寄托于凯科斯毕业离校的前提上。她的离去将带走有关她的秘密—一假如她尚未泄漏的话。距凯科斯毕业还有一年，高毅原指望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自己也能平静下来，可现在校方逼得那么急，使她完全没有喘息之机，况且夜长梦多。而且凯科斯一走，她留在学校里还有什么意义呢？事情就是这么荒谬，凯科斯的存在使她心惊肉跳，而她一旦离开她也无意久留了。高毅后悔自己没能及时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院长办公室里他们向她指出两条道路，供其选择。一，专注于本职工作，以校为家，同时放弃文学创作，至少应限制在业余爱好的范围内，不能因此而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包括备课讲课、必要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二，如果高毅的兴趣在别处，他们也不强求，只好请她“另谋高就”了。听着他们对自己的宣判高毅不禁欣喜万分，表面上却不露声色。她借故与学校领导大吵一架。这一架吵得空前激烈和声势浩大（使平时无声无息的高毅在当年同事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是无可挽回的，使得她的离去成为必然。

    离开学校前夕高毅再次看见了凯科斯。

    那天下午她在办公室里收拾东西，门开着，他恰好从走廊里路过。当时她从桌前抬起头，随便向外看了一眼，没想到竟与他的目光相接。凯科斯并没有因此放慢脚步，只是脸一直侧向办公室所在的这边。当他就要从门口消失的时候并没有回头，虽然她还能看见他，但他们已不是面对着面了。在此情形下如果他还想看见她必须转动眼睛，凯科斯正是这样做的，眼波扭转，使高毅怦然心动。随后，他就被那堵无情的墙壁代替了。她听见他的脚步声远去，上了二楼。她想他并不是特意来看她的（听说她就要离开学校），那短暂的邂逅不过是碰巧。她虽然心情激动，但比以前更加真实。刚才他定然是去学生处，或者他们系办公室（这些部门都在楼上），总之是有事办。当然，他可能预先估计到在办公楼里会遇见她。凯科斯选择了一条经过她所在办公室的道路，至少，经过政治教研室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是她所在的教研室，因此他的脸一直侧向右边（否则的话，为什么不直视前方或侧向左边的财务科？）虽然办公楼里昏黑一片，他还是看见了她，并认了出来—一这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当然他不知道此刻她的心清如何，对她又作何感想。他的头发剪短了，是一个非常时髦的发型，他比一年前更帅气了，简直成了一个明星。他像以前那样的机警，但显然更加自信了。他的自信没准还得益于她对他的肯定呢。高毅回想起她给他的第二封信中有这样英明的论断：看来你的情感方式就是拒绝，以拒绝别人而获得满足，看来你已经被宠坏了。

    高毅的沉思被几个走进办公室里来的同事打断了。在此临别之际，他们变得亲热起来，显得十分依依不舍。互留电话号码后，他们反复唠叨说：今后一定要加强联系，同事虽然做不成了，但大家还是朋友，也许这样做朋友更好，更纯粹。他们建议开一个茶话会，欢送高毅，并站在她的立场上指责校方的种种不是，说他们也太不像话了，开一个茶话会是最起码的，要是他们不出这个钱，我们出！

    高毅婉拒了众人的好意，表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她拿走了抽屉里的一本小说以及一些空白信笺，装进带来的挎包，而将有关她教学生涯的一切（教课书、备课笔记、辅导材料和学习文件）留了下来。当然，她带走了那张凯科斯所在班级的名单，倒不是要留作纪念，她不想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高毅就这样离开了她的同事，与他们挥手作别后走下办公楼的水泥台阶。

    只一年。一年前/无法预测这些变化/你脱离孩子的形体/像一次成功/阳光下缩小瞳孔/一些雄性物质绕着你飞/一年，分分秒秒都出了差错/你的头发不再是光滑的布匹/我从未看出你是个美人/你我行我素，走上美人之途/坚持月光下的进军/再灿烂的东西也经不住/这冷静的光辉

    正好一年，太阳改造一个孩子/像最后时刻的淬火/为了另一批孩子的诞生/我走下台阶，记着你的幼稚体态/感到成长是一个错误/其次是时间

    这首诗题为“成长的错误”，与“孩子们的合唱”在写作时间上大约相距一年。

    从此高毅彻底离开了学校，再也没有回去过。

    谁都认为她的离去是因为文学，因为文学与教学生活的互不相容，高毅不想委屈自己。大家为她的执着和果断而感动。她昔日的同事和她一样，认为这个学校丝毫不值得留恋，但他们缺乏她那样的勇气，更重要的是缺乏她那样的才华（可以卖文为生），因此只有在此烂下去了。与她相比，他们不禁自惭形秽。不仅高毅的同事，就是了解她平时为人的亲友也是这么解释她的辞职的。他们先是力阻她的意气用事，事后又对她的毅然决然表示佩服。后来高毅的有关事迹进一步传播至文学界，几乎成为一则神话：她是中国为文学理想而辞职的第一人，在文人纷纷下海做生意的今天她的逆向运动不仅难得稀有，而且弥足珍贵。在舆论的压力下高毅有时也信以为真，体会到自己的高尚和不凡，至少，这对她的小说发表和销售是大有帮助的。

    离开学校以后，加上小说写作和发表等方面也比较顺利，高毅比过去放松了许多。她努力不去回忆往事，尤其是致使她辞职离校那件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当她想起曾给凯科斯写信，想到给她写信是一个确切无疑的事实，她的脊背就会出汗。一时间高毅热血上涌，两腮发烫，虽然当时并无别人在场。高毅为自己的行为羞愧得无地自容。这里面没有所谓的痛苦或者伤感，但就其情绪强度而言一点也不比后者缓和，由于其内在的特性使内心冲突更加激烈。也许，这不过是对自我的蔑视和厌恶。当此种情绪日益强烈发作日趋频繁，高毅明白她已经从对凯科斯的迷恋中摆脱出来了。她明白自己已不再爱他，她关心的只是自己。她的神经系统以贬损自己的方式使她摆脱了与他相爱的可能。她是如此的低劣和丑恶，怎么能与和他有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呢？爱他这件事无论在今天还是在过去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觉。

    他对她没有爱，也没有恨，他留给她的最后感受就是无限的羞愧。当然他不必负任何责任，是她自取其辱。

    但她并没有就此中断与学校有关的一切联系。高毅给古天晴去过电话，对方的反应也很热烈。现在，他就躺在她的床上，在单薄的被子下面一丝不挂。虽然他已经毕业参加工作了，他的很多朋友仍然是当年大学里的同学，和那些仍留在学校里教书的老师他仍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古天晴性格外向，交往甚广，但从他轻易献身于她的事实看，她并不知道高毅给凯科斯写信的事。当然，她也从未提及。

    她并不爱他，也不奢望通过与他的结合抵达凯科斯。甚至，她也从未把他当成任何意义上的替代品以安慰变态的心灵。她之所以与他来往只因为他曾经写信给她，从他的态度上她看出有机可乘。他留给她的印象既虚无又绝望，这样很好，她并不试图改变。高毅极为坦诚地向古天晴谈起她不幸的婚姻，谈到华云的不忠和偷情。

    她不再相信爱情，认为人与人之间只存在片刻的温暖，这些都是她必须了解的前提性事实。古天晴点头称是。

    有时，她从他的眼神里会看见某种令人担忧的同情，甚至比同情还要热烈百倍的东西。也许她的遭遇激起了对方的好胜心，看得出来他试图感化自己。他变得比以前更加顺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从不提令她尴尬的问题，比如：你爱我吗？或者：我是你的什么人？或者：你认为我们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看得出来他的计划是长期无限乃至永远的，高毅不禁感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利用对方的感情。她从不对他说爱，也抑制了他如此表达，看似平等的交往却是完全不公平的。她不对他说出那个字是因为灵魂空空如也，而他却满腔热忱。如果说利用是一种堕落，有目的的欺骗则更加不可饶恕。有时候高毅真觉得毫无自我辩护的余地。

    她一面默默地吸烟，一面用手臂将古天晴搂向自己一侧。她的身体刚进来的时候微凉而光滑，慢慢地开始升温，此刻摸上去也稍有阻力了。她将一只烟缸放在自己光裸的胸脯上，轻轻地弹着烟灰并开始东扯西拉。每次，原则性的问题过去后总是这样的，古天晴积极响应，聊起各种无关紧要的话题。不知怎么地谈到了董靡靡，他居然也认识她。他们毕业于同一所中学，董靡靡比他高一届。在十一中她绝对是一个名人，她是团委干部又是学校篮球队队长。“她打篮球的时候所有的男生都跑去看，几乎我们所有的人都爱上了她。”他说。

    “你呢？”高毅问。

    “我也不例外。当然，我只是所有爱上董靡靡的女生中的一个，单相思而已。”

    高毅说：“这叫做柏拉图，你知道吗？柏拉图是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他的理念论主张世界的本质是精神的，看似葱笼的物质世界不过是对理念世界的拙劣模仿，一切学习和研究都只是回忆，是对灵魂曾寓居其间的理念世界的回忆。后来人们把非肉体的精神恋爱称为柏拉图，单相思就是其中的一种。你在听吗？这难道不比卿卿我我更有意思吗？”

    古天晴回忆起一年前的一天董靡靡跑去找他，向他打听凯科斯的情况。她告诉他她的一个朋友看上了凯科斯，托他帮忙了解情况。当时古天晴还在上学，和凯科斯同班，虽然他们的关系一般，关于他的事还是知道一些的。当古天晴问及那个看上凯科斯的人是谁时董靡靡死活不说，至今这仍是一个迷。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低垂着。突然他睁开双眼直视着高毅问：“那人别是你吧？”

    这一瞬间非常短暂，由于他的姿势未变，看着她时眼球必须转动，因此看上去像是白了高毅一眼，在阴暗的室内有如电光石火。随即，他的眼睛复位，两片细嫩的眼皮再次覆盖了他的目光。

    高毅听见自己不诚实的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响起，她颤抖着说“怎么可能呢？

    你是知道的，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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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穷尽复杂

    为了自己的艺术品画廊业务更好，姆努斯肯一直念念不忘和妻子沟通。但是，他和陆全全对此观念很难形成一致。同样地，在媒体业工作的陆全全也是非常忙，满世界跑。她压根儿不愿意失去了在法国广播电台工作的机会。迫不得已，姆努斯肯只好和她分居了，她成为自己众多情人中的一位。但是，当这种情况延续得有点久了以后，他们的矛盾就累积得快爆发了。终于，在一次爆发性的争吵之后，两个人进行了他们彼此都自认为的最后的爱爱。

    我走了，姆努斯肯说，我要离开你了。我把一切留给你，但我要出发了。由于陆全全的眼光朝地上迷散开去，毫无来由地落在一个电插座上，姆努斯肯便把他的钥匙扔在门厅的托座上。然后，他系上大衣的扣子，出了门，同时轻轻地带上小楼房的门。

    陆全全的车子停在外面，水汽蒙蒙的车窗静静地呆在后视镜底下，姆努斯肯没有瞧一眼汽车，就朝六百米之外亨通地铁站走去。一月份第一个星期日的晚上九点，地铁车厢中空荡荡的。里头只有十来个孤独的人，姆努斯肯在二十五分钟之前似乎就变成了他们的一员。平时，要是能在车厢中找到一个面对面都空的正座，他肯定会很开心，这就像是为他独自留的包厢，这是他在地铁中最喜爱的形象。今天晚上，他甚至没有想到这一层，因为刚刚跟陆全全演的那出分手戏，现在他有点儿心不在焉，但却不像预料的那样忧心忡忡。早就预见到了一种更剧烈的反应，混杂着威胁与辱骂的叫喊，他轻松了下来但又因这同一种轻松而气恼。

    他把装着洗刷用具和换洗衣服的小箱子放在脚边，一开始，他定定地看着前方，机械地辨认着关于路面材料、房地产杂志的广告牌。

    后来，在金卜站和陆嘉站之间，姆努斯肯打开了他的小箱子，取出一份欧洲传统艺术品拍卖目录来，随手翻着，一直翻到德莱站他下车。

    德莱大教堂附近，比地铁更空的大街上，由电线和灯泡结成的灯彩早已不亮，星星熄灭。

    豪华商店装饰一新的橱窗在提醒不在场的过客，年终的喜庆已成尾声。独自裹在大衣中的姆努斯肯绕过教堂，走向连拱廊街偶数门牌号那一侧。

    为寻找楼房大门的进门密码，他的双手在大衣底下挤出一条道路：左手伸到衬里口袋中掏记事本，右手探到前胸口袋中挖眼镜。

    随后，他穿过门廊，不理睬电梯，坚定地攻向一道随从们使用的楼梯。

    他爬上六楼，喘得不像自己以为的那般厉害，停在一道胡乱漆成砖红色的门前，门杠子证明了至少两次撬锁的企图。

    这道门上没有姓名，只有一张用图钉钉着的照片，四角全都翘起来，再现着努埃没有生气的躯体，这个先当助手后升为正手的前斗牛士，后来在 1992年 5 月 1 日被一头叫库巴斯托的畜生像打开一本书那样打开了心脏：姆努斯肯在这张照片上敲了两下。

    等门期间，他右手的手指甲轻微地抠人了他左小臂的内侧表皮，就在手腕上一点的地方，那里，在白色的皮肤下，交叉着许多筋腱和蓝色的血管。

    然后，出现了一个叫兰丝的年轻女子，长长的褐色头发，年龄不超过三十，个头不矮于一米七五，她微笑着给他开了门，又一言不发地在他们身后把门带上。

    而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姆努斯肯又出门去了他的工作室。

    六个月后，同样是十点左右，同一个姆努斯肯在戴高乐机场二号候机楼前走下一辆出租车，头顶着六月份的天，灿烂的阳光下，还有西北方向的薄薄云彩。由于姆努斯肯赶得太早了，他那趟航班还没有开始登机：在短短的三刻钟时间里，他不得不推着装有一个帆布旅行袋、一个背包，还有他那件在这夏季显得实在太厚的大衣的小车，在大厅中转悠。等他喝了一杯咖啡，买了一些一次性纸巾和阿司匹林后，他就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平心静气地等一会儿。

    他实在很难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因为一个机场并不是自在的存在。这只是一个来往过渡的地方，一张筛子，一片平原中央的一个脆弱的面，一个缠绕有跑道的平台，里头跳跃着气息中喷出煤油味的兔子，一个转盘，风侵袭进来，驱赶着各种各样的有着无数来源的微粒--所有沙漠的沙粒，所有江河的片状金和云母片，火山灰或辐射尘，花粉或病毒，香烟灰或稻米粉。找到一个宁静的角落实在不很容易，但姆努斯肯还是在候机楼的地下室，找到了一个VIP休息中心，在那里的扶手椅上可以安静地呆着，不去想什么大事情。他在那里打发掉了一些时间，然后去托运了行李，在免税商店区溜达，他没有买任何白酒，也没有买香烟和香水，什么都没有买。 他不是去度假的。根本没有必要加重负担。

    快到十二点时，他登上一架小型飞机，机舱中的背景音乐伴随他一直到他的座位，音乐的音量调到了最低，好让旅客静心。姆努斯肯叠起他的大衣，连同旅行袋一起塞进行李柜，随后安坐在分给他的紧靠着一个舷窗的狭小空间中，他动手整理它：

    扣上安全带，把报刊杂志放到面前，眼镜和安眠药放到手边。很幸运，旁边那个座位空着，这样他就可以把它用作自己的加座。

    随后，老是那个样子，耐心地等，含含糊糊的耳朵听到支支吾吾的录音通告，迷迷茫茫的眼睛跟踪安全操作演示。飞机终于动起来了，开始还不可觉察，接着动得越来越快，起飞驶向西北方向，朝着那里的云层。后来，在云层之间，姆努斯肯将从窗玻璃中望出去，分辨出一片海洋，中间装点着一个他无法确定身份的海岛，随后，将是一片陆地，陆地中央，这一次是一个湖泊，他将不知道湖的名字。

    他打起了瞌睡，他迷迷糊糊看着一片银幕上电影的片头字幕，他实在难以看完，空姐们的来来往往让他分心，她们或许不再是她们曾是的那样，他孤独极了。

    在一个经受着二百个大气压的座舱中，人们确实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单。

    这一迫不得已的孤独，他想到，也许是个好机会，让他去总结生活，去反思产生出生命的那些事物的意义。

    他尝试了一会儿，他稍稍强迫自己，但面对着由此而来的不连贯的内心独白，他坚持不了太久，于是，他放弃了，他蜷缩成一团，脑袋麻木起来，他真想好好睡一觉，他向空姐要了一杯喝的，因为喝了将睡得更香，然后，他又要了一杯，好吞下安眠药片：他睡了。

    在黎南外岛，下了飞机，机场的雇员们似乎不很正常地分散在一片比其他地方都更广阔的蓝天之下，然后，开沃牌客车比其他的客车更长，但是，高速公路的大小是正常的。

    到了市中心后，姆努斯肯叫了一辆绿牌出租车去港口，海船区，11 号码头。

    出租车最后停在港口的一块牌子前，牌子上用粉笔写着目的地：北极，两个小时后，花庭号就起航驶向了北极。

    五年来，直到一月份的那个晚上，姆努斯肯离开位于巴黎南郊依西镇的小楼房为止，除了星期天，每一天他都以同样的方式度过。

    七点三十分起床，十分钟上厕所，伴随无论什么印刷品，从美学论文一直到卑贱的广告单，然后为陆全全和他自己准备早餐，特别注意维他命和无机盐的科学配备。

    这时候，他一边听新闻广播，一边做二十分钟的健身体操。这一切之后，他叫陆全全起床，给房屋通风。

    接 下来，姆努斯肯就在卫生间刷牙，直刷得牙龈出血，却从来不照镜子看，同时开着水龙头让市政公司的十升凉水白白流走。丝毫不改程序地洗脸，从左到右，从下到上。 丝毫不改程序地刮胡子，先右脸，再左脸，先下巴，再下唇，再上唇，最后脖子。当姆努斯肯一成不变地按照这一程序操作时，他每天早上却都在问自己如何摆脱这种仪式，这一问题甚至已经深入到了仪式本身之中。

    从来就没能够解决它，九点钟，他出门去他的工作室。

    他所说的工作室已经不再是一个工作室了。姆努斯肯开始自称为艺术家和自认为雕塑家的时候，那还马马虎虎算得上是个工作室，自从他改行从事起别人艺术品的买卖后，现在只有画廊的后房还被他用作工作室。它位于第九区的一栋小公寓楼的底层，在一条小街上，没有任何有利因素能促使人在这里开一家画廊：贸易批发业活跃的动脉，对街区而言未免有些大众化了。

    画廊的正对面是一个基建工地，工程刚刚起步：眼下正在挖着深深的地基。姆努斯肯到画廊后，给自己沏咖啡，消化两杯摩卡后，打开信件，扔掉主要部分，碰一下拖延了的文件，勇敢地与抽第一支烟的念头搏斗着，耐心地等到十点钟。他假装自己是个艺术家，或者与艺术有关的从业者，从中去寻找线索。

    然后，他开画廊的门打几个电话。大约在十二点十分，他又打电话，他找人出去一起吃饭：他总能找到人。

    从十五点起整整一个下午，姆努斯肯照应着画廊的日常业务直到十九点，这时，他给陆全全打电话，用一成不变的词语对她说，你要是饿了就先吃，不用等我。只要在家，她总是等着他，二十二点三十分，姆努斯肯和她上床睡觉，差不多隔一天就要吵一次嘴，然后在二十三点熄灯。整整五年期间，是的，事情都是如此发生着，直到一月三日突然起了变化。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起了变化：例如，在兰丝那狭窄的卫生间中，姆努斯肯依然如旧地从左到右，从下到上地洗脸，只是卫生间空间太小，他不得不委屈求全，当然心中不无一丝淡淡的失望。

    但是他不会在她家里住很长时间，这几天里，他就要搬到工作室里来住了。这个工作室总是缺吸尘器吸那么几下，显得像一个单身汉的洞穴，一个被逼得走投无路的逃犯的躲藏处，一份被继承人紧攥在手中的空头遗赠。

    五件家具提供了最低程度的舒适，还有一个小保险箱，姆努斯肯很久以来就忘记了开箱的暗码，一米宽三米长的厨房中放着一个油迹斑斑的烤炉，一个空空的冰箱，里头有两个几乎枯萎了的蔬菜，搁架上放着一些过了食用期的罐头。由于冰箱很少使用，冷冻室里结起了一座自然的冰山，当这冰山变成了大浮冰时，姆努斯肯每年都要用一把电吹风和一把切面包刀来除霜。

    水锈、硝石和化脓一般的石灰占领了明暗不定的水房，但是，一个壁柜中藏着六件深色西服、一长列白色的衬衫，以及一整套领带。这是因为，当姆努斯肯照应他的画廊时，把穿戴得无可挑剔当作自己必守的一条规矩：衣着讲究甚至刻板，像政客或银行经理那样。

    在用作起居室的那一间里，除了两张海德堡和蒙伯利埃画展的海报外，就没有任何东西能留下画廊经营者往昔艺术活动的一点点影子。当然，还要除了两大块大理 石，不甚雅致，经过了雕凿，用作矮桌子或电视座，在它们深深的内部，始终为它们自己保留着那一天从它们的腑脏中脱胎出来的形式。这本来可以是一个头像，一个水泉，一个身体，但姆努斯肯没有完成就撂在那里了。

    眼下，这是一艘长一百米、宽二十米的大船：八个成对安装的发动机，13600马力，最高时速可达16.20 海里，船体吃水7.16 米。姆努斯肯被安顿在他的舱室中：家具都固定在壁板上，脚踩开关的水龙头不出水，电视接收器由螺丝拧紧在单人卧铺的延长体上，床头柜的抽屉里有一本书。外加一个小小的奇怪的通风器，因为暖气来自内壁，制造着一种在所有的北极装备上都一样的三十度左右的炎热，无论它们是军舰，拖拉机的驾驶室或者房屋。姆努斯肯将他的物品分散放在壁柜里，把一本论述因纽特人雕塑的著作，放在卧铺旁伸手可及的地方。三十二个男人构成了花庭号的海员队伍，外加三个姆努斯肯一下子就分得清清楚楚的女人：一个年轻的花枝招展的小巧女人是管缆绳的，爱咬手指甲的那个是管账目的，还有一个体质十分理想的护士，略施淡妆，皮肤恰到好处地晒成了古铜色，工作服大褂底下穿得很少，她同时还管图书室和录像资料，名字叫丝琳。姆努斯肯因为很快就养成习惯去她那里借书借录像，没有几天他就了解得一清二楚，丝琳每到晚上，就去找一个留着小胡子、方下巴、纺锤鼻的无线电报务员。

    这方面想得手似乎没什么希望，但我们走着瞧吧，我们走着瞧，我们还早着呢。和陆倩倩分开，他有一种特别强烈的想寻找她的填补物的冲动。

    第一天，在甲板上，姆努斯肯认识了船上的头头。船长像个演员，大副像个主持人，但是就到此为止：其他的高级船员，上一等的和低一等的，都没有什么特点。寒暄之后，找不出什么可聊的话题，姆努斯肯就在破冰船那巨大而又温暖的躯体中转悠，他渐渐地被它的气味吸引。乍一看，这里一清二白，什么都闻不到，随后，稍稍寻找一下，人们就可以在秩序中区分出粗柴油、饭菜、烟草、呕吐物以及压缩垃圾的气息的幽灵，然后，再深入寻找一下，还有一种漂浮的、模糊的背景，混杂有不太干净的、发霉的潮气，海水的蒸汽，从虹吸管中发出的尖声。高音喇叭嗡嗡嗡地传出命令，一些家伙在半开的门后捧腹大笑。姆努斯肯在闲逛中，遇上了各色不同的水手，不过他没跟他们说话，侍应生和机械工不太习惯非专业人员的在场，而且也总是很忙：由于本职工作的关系，大多数人整天在宽敞的机械舱或配电舱中忙活，它们都位于船的底层，装备有巨大的机床和精密细巧的仪器。他只是跟一个年轻的水手稍稍谈了几句，那水手很腼腆，肌肉发达但却易受伤害，他对飞过的某些鸟儿的呜叫声十分注意。比如说，雷鸟，羽毛可用来做鸭绒的绒鸭，管鼻鹱，海燕，我想大概就只有这些了。

    大概就只有这些了，多脂肪的饭菜在固定时间才供应，每天晚上，人们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可以在酒吧中坐一坐，付钱喝上一杯两杯啤酒。过了第一天的发现期后， 从雾蒙蒙的第二天起，时间就开始散成丝丝缕缕。从他那舱室的舷窗中，姆努斯肯看到海岛在他的右方移动，直到他们开始沿着海岸航行，一直驶向海湾，随后又驶向海峡，其间他们从来没有觉察到发动机的隆隆声。

    沉浸在赭褐中透着青紫的高高悬崖中，空气纹丝不动，冰冷，因而凝重，以它的整个分量压在一片同样纹丝不动的沙粒般灰黄色的大海上：没有一丝风，没有一艘 船，很快，甚至连一只鸟儿都没有，不带来些许的动作，任何的声音。海岸一片荒凉，陡峭的绝壁齐刷刷地插入水中，水面上漂浮着泡沫和苔藓，像是胡子没刮干净邋邋遢遢的脸。透过大幕般齐整的浓雾，人们可以猜想到而不是看到，过了山崖，冰川的侧翼正以它们不被觉察的速度落下来。一时间万籁俱寂，一直要到遇到大浮冰为止。

    一开头，由于浮冰还相对很小，破冰船开始正面撞击开辟航道。随后，很快地，它们变得相当的厚，迫使破冰船不能继续依旧行事。从此，它采取压冰上行的办法， 用它的分量把冰压碎：于是，它爆裂开来，朝四面八方的无穷尽头裂开一条条缝隙。姆努斯肯来到与破冰器只有六十毫米金属相隔的艏柱，近距离地听着撞击的声响：舯 楼都在振动，发出奇怪的刮擦声，尖叫声，吼啸声，低沉的回响，多样的摩擦。但是，一旦回到甲板上，他就又只感觉到一阵轻微而持久的碎裂声，像是一块布料在纹丝不动地、安安静静地停在海底的核潜艇上面毫无阻力地被撕裂，而潜艇中的人还在打牌作弊，无谓地等待着撤消命令。

    他们继续航行，日子一天天过去。途中没有遇到什么人，除了有一天碰到另一艘同型号的破冰船。两船相会，停了一小时，两位船长交换了地图和航海记录，尽此而已，之后，船又重新前进。这是一些从来没有人来过的地域，尽管好几个国家都对它多少声称拥有主权：斯堪的纳维亚诸国，因为最早在这里进行勘察的人是从他们国家来的，俄罗斯。因 为它离这里并不远，加拿大，因为它很近，美国，因为它是美国。

    有两三次，他们都能看见拉布拉多海岸上荒凉的村庄，最早是由中央政府建造的，是为了土著的福利，从发电中心到教堂，一应俱全。

    但是，由于这一切不适合当地人的需要，他们就把村庄给毁了，最后抛弃了它们，出外去自杀。

    在一些破漏的船只附近，四散地堆着一些海豹的尸体，干柴似的，有的还吊在木架子上，使人回想起这种保护食物不受白熊偷袭的方法。

    这很有趣，这空虚而又崇高，但几天下来，就有一点枯燥了。正是这时候，姆努斯肯变成了图书室的书虫，从中借出不少关于极地探险的经典作品--格里利、南森、巴伦支、诺登舍尔德——以及各种各样的录象带——《里约血战》、《生死时速》等。

    当然，也有《性情反常的想象》或《贪婪的女歌手》之类的带子。他只有在确信了丝琳与无线电报务员的关系后，才去她那里借这后一类作品的：

    从此后，尽管他心中再也不存希望跟那女护士来一腿，却再也不怕在她眼中威信扫地了。其实根本用不着那么谨慎：当丝琳漠然地在他的借阅证上登记《启示录四骑士》或《把我们塞满》时，她只是平静地微微一笑，充满着母爱般的宽容。这一微 笑是那么的令人放心，那么富有嘉许性，姆努斯肯很快就不再犹豫了，他三天两头地找一些简单的借口——头痛脑热啦，腰酸背痛啦——请她给治一治，敷料啦，按摩啦。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进行得不赖。

    而在六个月之前，进行得不怎么好的，是画廊的事务。因为在那个阶段，艺术品市场不很景气，随便在这里提一句，姆努斯肯最近做的那次心电图同样也不太好。 他已经发作过心脏病，一次轻微的心肌梗塞没有造成其他后果，只是使他戒了烟，在这一点上，专家德曼的态度强硬得不容商量。迄今为止，如果说他那带有" 万宝路"的生活好比是攥着一条有结的绳子向上爬，那么，被剥夺了香烟的日子。从此后就像是在爬一条滑溜溜的绳子。

    最近几年里，姆努斯肯建立了一个小小的艺术家关系网，他定期地拜访他们，尽可能地给他们一些建议，显然也叨扰他们。因为以前经历的关系，他们中没有雕塑家，但 是，当然有画家，例如布克勒、斯蓬提尼、古尔代尔，尤其是马尔提诺夫，这段时间里，他飙升得很快，他只用黄颜色作画，此外，还有一些雕塑家。

    比如说，艾利，他是超高温方面的专家，设计了封闭风道的鼓风机，还有埃斯特，他四处安放冰糖和滑石粉的小堆堆，基马尔，他放大昆虫咬出的伤口，拉基普，他毫无例外地拿睡眠做试验。但是，首先，这些作品近来没有人再那么想要了，其次，这些艺术家，特别是受惊地醒来的拉基普，终于让姆努斯肯明白到，他的拜访真是不适时宜。

    无论如何，这一切现在再也不怎么卖得动了。兴旺时代结束了，没有了哇啦哇啦的电话，没有了不断吐出消息的传真，全世界的画廊不再打听艺术家的消息、艺术家的观点、艺术家的传记与照片、艺术家的作品展览的目录和计划。曾经有过好几年相当有趣的艺术狂热，那时候，关照所有这些艺术家，为他们找到柏林的奖学金， 佛罗里达的基金，斯特拉斯堡或南锡艺术学校的一个职位，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但是，这一切的时尚似乎已经过期，财运也好像枯竭了。

    由于无法说服足够的收藏家购买这些作品，此外还看到电子艺术渐成气候，姆努斯肯近期内终于转移了他的行动领域。他悄悄地遗弃了雕塑，不过当然还继续关照着他的那些画家，尤其是古尔代尔和马尔提诺夫——前者已在走下坡路，后者则如日中天——但他现在打算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更为传统的实践上。班巴拉人艺术，班图人艺术，平原印第安人的艺术，诸如此类的东西。为使他的投资能得到有效的建议，他雇佣了一个叫吉诺拉的能干的信息专家给他收集情报，吉诺拉每星期还到他的画廊来三个下午，照应铺面。

    这位吉诺拉尽管满肚子的专业学问，外表却叫人无法恭维。吉诺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弧圈人。脊柱弯曲，面容纤弱，稀稀拉拉的小胡子左右不一，不太严整地遮盖了上嘴唇，甚至进到了他的嘴巴里头，两丛鼻毛支棱着从鼻孔里溜出来。

    小胡子太长了，不像是真的，简直可以说是一撮贴上去的假胡子。

    吉诺拉的动作是波浪般的，成圆形的，他的举止和他的思想也是歪歪扭扭的，甚至连他的眼镜腿也是曲曲弯弯的，两片眼镜玻璃也不呆在同一层楼上，总之，他身上没有一样东西是直的。吉诺拉，你稍稍挺直了，姆努斯肯有时恼火地对他说。另一位却我行我素，好吧，活该。

    离开他在依西小楼房后的最初日子里，姆努斯肯着实好好地利用了一下他那新的生活秩序。在兰丝家，他享用了一条毛巾，一只碗，还有半个柜橱，他先是每天夜里都睡在连拱廊街她的家中。后来，渐渐地每况愈下：开头只是两天一次，接着三天一次，很快四天一次，其他的夜晚姆努斯肯在画廊中度过，一开始一个人，后来就不是一 个人了，直到有一天，兰丝发了话：你走吧，现在，你找死去吧，你伺候你的小买卖去吧，滚。

    行，我走，姆努斯肯说，然后在心里说，我才不在乎呢。但是，一个寒冷的孤单之夜，他在画廊的后堂被冻醒，便早早地起床，出门去找离得最近的一家不动产事务所。这个可怜的工作室，再也不能呆下去了。别人建议他去看一看一个很不一样的一套公寓，在阿姆街。是郑信时期的典型玩意，你瞧好吧，事务所的人 说：天花板上装饰有线脚，镶木方材地板，双起居室，双过道，双玻璃门，大理石壁炉上立着高高的镜子，房间之间的过道很宽，外带仆人间，需付三个月租金的押金。好的，同意，姆努斯肯说，我要了。

    他安顿了下来，花一星期工夫，买了一些家具，修整了一下水管。

    一天晚上，当他安坐在一把 崭新锃亮的扶手椅中，一杯酒在手，不时斜一眼瞅一下电视，终于感觉到自己是在自己家中，这时，有人摁响了门铃，原来是吉诺拉不期而至。我只是经过这里，吉诺拉说，我只想对你说个事儿，我没打搅你吧?从原则上说，腰背腿脚全都佝偻着的吉诺拉是无法把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藏在背后的，不过这一次，他的身后似乎有什么人影，隐约晃动在过道的阴影中。

    姆努斯肯微微地踮起了脚尖。对了，吉诺拉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去，请原谅。我是跟一个朋友一起来的，她稍稍有些腼腆。可以进来吗?

    每个人都可以观察到，有那么一些人拥有植物般的身体。一些人令人联想到枝叶、树木或者花朵：向日葵、灯心草、猴面包树。说到吉诺拉，他总是衣冠不整，使人想起那些生长在城市中的无名植物，灰不拉叽的，从某个破败的货场院子的砖石缝中钻出，从毁坍的墙面裂口中拱出。消瘦，弛缓，隐蔽，但却倔强，它们知道它们在生命中仅仅具有一个微小的使命，但是它们知道怎么履行它。

    如果说，吉诺拉的外貌体形，他的行为举止，还有他混乱的口头表达，很容易就这样叫人联想到生命力顽强的杂草，那么，陪他来的那个女朋友则象征了另一种植物的风格。乍一看去，这位叫图娃的漂亮植物很是文静，显得更像是野生的，而不是装饰性的或点缀性的，更像曼陀罗，而不是含羞草，少芬芳而多荆刺，总之， 不太随和的外表。无论如何，姆努斯肯立即明白到，他一见她便错不开眼珠了：当然啦，他说，请进。随后，他只用一只不专心的耳朵对付着吉诺拉糊里糊涂的话语，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图娃身上，不时与她的目光交叉，表面又装作满不在意的样子。粗粗看来这是白费心计，要赢到手还早着呢，但谁也说不清。不过，这天晚上吉诺拉所讲述的倒不是无趣的琐事。

    1958年 9 月 11 日，他叙述道，在加拿大最北部，一艘叫西里克号的小商船被搁卡在马更区的海岸上，具体地点迄今为止还不能确定。当西里克号航行在剑桥湾镇和图克托亚之间时，它被紧紧地卡死在浮冰中间，船上装载着狐狸、熊和海豹的皮毛，还有一 批极其珍贵的古董，是当地有名的艺术品。

    撞在一处暗礁上搁浅后，它便立即被飞流而来的冰块围裹住。船员们步行着逃离瘫陷的货 船，以好多人手脚冻坏为代价，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地逃回最近的基地，在基地，一些人就不得不被截肢。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尽管船上的载货价值连城，这 一区域的偏僻还是令哈得湾的轮船公司望而却步，放弃了搜寻计划。

    吉诺拉带来了这些他刚刚获悉的信息。提供消息的人甚至还告诉他，假如好好探询一番，他们还会得到更细节化的情报，得到有关西里克号的确切坐标。这一切， 当然，是侥幸获得的，但是，如果事情明确下来后，探险活动将带来颇大的收益。通常来说，确实，发现一种珍贵艺术品或一件古董的信息都是经过了四五道手才得来的。首先，往往是发现物品的一个可怜的当地人；然后，是监督着这种贩卖的地方上的头头；接下来，是在这方面有经验的特殊中介人；最后，才是画廊经营者和收藏家，他们构成长链上的最后一环。这整个的小世界，显然是在不断地增大，而每过一道手，物品的价钱至少就要提高三倍。

    但是，那天晚上，说实在的，姆努斯肯并不怎么专心于这一故事，他太关注那位图娃了，他想象不到，一个星期后她会搬到他这里来住。要是有人告诉他这一点，他无疑会欣喜若狂，尽管同时或许不会不感到一丝不安。而要是有人还明示他，今晚相聚于他家中的三个人，每一个都将在月底之前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消失，当然包括他在内，那么，他的不安无疑还会更添三分。

    将穿越北极圈线的那一天，船员们会很正常地庆贺这条线的通过。人们以一种影射的方式向姆努斯肯预告这一事，调子挖苦嘲讽，透出模糊的恫吓，带有秘密道会命定的印记。然而他却不知其中的威胁，猜想这一仪式是特意为经过赤道和南北回归线而保留的。但是，不：那些玩意儿同样也在寒冷中庆贺。于是，那天早上，三个化装成女恶魔的水手，大喊大叫着冲进姆努斯肯的舱房，蒙住他的眼睛，然后连推带搡地把他带人横七竖八的道巷网中，一直带到临时设置成黑糊糊一片的运动厅中。有人摘掉了他眼上的布条，只见中央的一张台子上端坐着由船长和几个中级船员装扮成的海神。侍应部领班扮作尼普顿，头顶王冠，身披长袍，手执三叉戟，脚登潜水蹼，身边是那位爱啃指甲的女人，她扮演安菲特里特的角色。海洋之神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喝令姆努斯肯跪下，跟着他重复乱七八糟的咒语，一柞一柞地丈量运动厅的面积，用牙从一个装番茄沙司的盆子里咬出一串钥匙来，还有其他无伤大雅的作弄。姆努斯肯一个劲地求饶，似乎发现尼普顿在悄悄地骂着安菲特里特。这之后，船长发表了一通演讲，发给姆努斯肯一份证明他通过北极圈线的证书。

    完了之后，他们就进入了北极圈，开始发现一些冰山。但只是远远的：那些冰山，船只最好还是避开它们。它们有时候零碎地漂来，有时候聚集在一块，一动也不动，像是抛了锚的巨大舰队，其中的一些还又光滑又闪亮，通体是晶莹洁白的冰，有一些则被冰碛污浊了，变得发黑发黄。它们的轮廓描绘出动物的身影或者几何图 形，它们大小不一，从旺多姆广场到玛斯田园校场不等。然而比起南极洲的冰山来，它们看起来更为稳妥，更为衰竭，毕竟，跟它们相对应的南极洲的冰山在以大块 台地的形式，若有所思地移动。同样，它们也更为执拗、无形和细巧，就仿佛它们在一种不踏实的睡眠中多次地翻身。夜里，当姆努斯肯睡得同样不安稳时，他也起床， 来到甲板上，跟值班水手一起打发时间。黎明时分，四周一溜地排列着舷窗的甲板显得宽广而又空荡，像是一个候见大厅。在一个睡眼惺忪的高级船员的监视下，两 个水手四小时一班地轮换把舵，观察仪器和雷达，眯缝的眼睛盯着照准仪。姆努斯肯找到一个角落，在厚厚的机织地毯上安坐下来。他瞧着被探灯的强光照得雪亮的景 色，尽管他实际上真没有什么可看的，什么都没有，惟有隐在黑色中的无穷的白，那么少的东西，有时候竟是太多。为了找点事情，他查看起了桌子上的航海图、全球定位系统和气象仪。在值班水手的指点下，他很快入了门，他通过扫描无线电接收器的所有频率，终于打发了时间：一切只需短短的一刻钟，得到的永远是这一 点。

    实际上只有一件事，出于技术的原因，他们停在了浮冰中央。他们扔下了一把梯子，梯子的横档上冰块形成了小小山峰的侧影，姆努斯肯爬下去溜了一圈。寂静，始终如一，没有任何声音，除了他自己被埋没在雪中的脚步声，风的呼吸声，以及一只鸬鹚的一两声呜叫。

    尽 管告示在先，姆努斯肯还是走得远了些，他发现一片浮冰上有一家子柔软的海象在睡觉，彼此紧紧地挤靠在一块。公海象时不时地睁眼看一看，好像在保护着它的一家。 老年的公海象守着自己的伴侣，长着胡子的秃顶上，有时露出搏斗留下的伤口。一头雌海象时不时地睁开一只眼睛，用鳍足给自己扇了扇风，然后又睡了。姆努斯肯回到了船上。

    随后，万物又恢复了进程，没完没了。然而，有一种办法可以用来与厌烦作抗衡：

    像切香肠那样把时间切成一段段的。把它分割为天(离到达之日还差 7 天，差 6天，差 5 天)，但同样分割为小时(我感觉有些饿了：离吃午饭的时间还差 2 小时)，为分钟(我喝了我的咖啡：正常地算来，离我去厕所还有 7 分钟或者 8 分 钟)，甚至分割为秒(我在甲板上走一圈，差不多又减去了 30 秒；在作决定去转这一圈和随后的反思之间，我又救下了一分钟时间)。很简单，就像在监狱中那 样，只要以可能的一切来计算和衡量时间--餐饭、录像、填字游戏或连环画--就可以打发厌烦去见它的鬼。尽管人们照样可以什么都不做，躺在他的铺位上，穿 着恤和头一天的短裤，随便读些什么度过一个上午，把洗脸和穿衣往后挪。浮冰把一道耀眼刺目的白光投射在船舷上，活活地闯入到船舱中，由于无影效果而不带来半丝的阴影，他们把一条毛巾什么的挂在窗洞上，他们等待着。

    但是，毕竟还有一些消遣，意义不大：轮机长和负责安全的人定期来检查船舱，操训疏散练习，卡着秒表比赛穿戴恒温中会自动漂浮的救生衣。

    他 还能常常地到女护士丝琳那里去，当那位无线电报务员在岗上工作时，他可以冒险向她献上个小殷勤，他可以夸奖她技术高超，外貌美丽，在这样的气候下还能拥有古铜色的皮肤。他后来由此得知，为了保证妇女的健康，人们早就达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在没有阳光的地区，女性船员有权每星期享用四小时的紫外线照射。

    其余的时间就是星期天了，一个永恒的星期天，捂在毛毡中一般的寂静造成了声响、事物甚至时间之间的一种距离：洁白令空间挛缩，寒冷减缓了时间的流程。

    在破冰船羊膜般的温暖中，有一些东西在麻木，人们甚至都不想在这种僵硬中动弹一下，自从穿越了北极圈线，他们的脚就不再踏入运动厅一步，他们基本上都在吃饭时相聚。

    图娃的瞳孔成点状，虹膜呈电绿色，像是老式无线电收音机的小窗眼一般，微笑冷冷的，但毕竟是微笑，她已经搬到阿姆街来住了。

    她来时并没有带多少东西，仅仅只有一个小旅行箱，一个背包，进门后放在门口，仿佛就在火车站的寄存处只放一个小时。而在浴室中，除了她的牙刷，还有一个小巧玲珑的匣子，装着三个可折叠的化妆盒和三套美容物品。

    她留下了，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一把扶手椅中看书，面对着一台开着的但却处于静音状态的电视机。她不怎么爱说话，反正几乎不谈她自己，你问她一个问题，她往往以另一个问题来回答。她好像总在提防着什么，即便外部没有任何威胁的迹象，她还是一副犹疑的模样，偶尔，她倒也冒险催生出一些进攻性的念头。当姆努斯肯接待来宾时，她总是装作自己也是来宾的样子。弄得他以为她甚至会在午夜时分跟其他人一起离开，但她留下来了，她留下来了。

    图娃来姆努斯肯家的后果之一，便是吉诺拉也来得更勤了，但他还是那么不修边幅。一天晚上，他来阿姆街时穿戴得比平时更为邋遢———派克大衣已不成形，衣摆在一只绿色的长袜子上晃荡着———姆努斯肯觉得实在看不下去，就在他临走时叫住了他，他把吉诺拉拉到过道里，吉诺拉，别把你弄成这副鬼样子，他告诫他，当他来照看画廊的时候，最好穿得稍微体面一些，一个艺术品商人总该注意自己的仪表吧，吉诺拉看着他，没有明白。

    你不妨站在收藏家的立场上想一想，姆努斯肯低声坚持说，又摁了一下楼梯定时灯的开关。他要来买你一幅画，这位收藏家。他犹豫了。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购买一幅画，你知道得很清楚，他是那么害怕白白糟蹋了他的钱，害怕他不懂内情，害怕错过凡高，害怕她妻子会说他什么，所有这一切。他是如此的害怕他再也见不到它了，那幅画，不是吗。他只能见到你，画商，穿着画商衣服的你。

    这么说来，他放在绘画上的，是你的那副外表，明白我的话吗。假如你穿着寒酸的衣装，他放到画上去的，将会是你整个的悲惨样。那么，当你的外表无可挑剔时，情况则相反，于是，画就很好，于是，所有人都很好，尤其是我们，明白了吧。

    对，吉诺拉说，我想我明白了。好吧，姆努斯肯说，那么明天见。你以为他明白了吗?

    随后他又问了一句，毫不希望有什么回答，但图娃早已经上床睡觉了。

    姆努斯肯一盏一盏地把灯熄灭，摸黑来到了卧室，而第二天下午，他出现在画廊中时，穿着一件栗色粗花呢上装，天蓝色条纹衬衫，金褐色织花领带。

    吉诺拉来得更早，胡子没刮干净，穿的还是那老一套，只是比昨天更皱巴了，可以相信他是穿着衣服睡的，你给我瞧瞧这件衬衫。

    我想，西里克号的事有了进展，吉诺拉说。什么号?姆努斯肯说。那艘船，那边的，吉诺拉说，你知道，装着古董的那艘船。我想我已经找到知情者了。啊，对了，姆努斯肯含糊其词地说，被大门的铃铛声分了神。注意，他嘘了一声，有人来了。

    是雷巴拉。

    雷巴拉，他们认识他，是个常客。

    他做生意大大地挣了一笔钱，也大大地厌倦透了生意，因为他并不是每一天都激动万分地拥有维尔克罗公司的世界垄断权。他稍微开心的唯一时刻是在他前来购买艺术品时。他同样也喜欢别人给他建议，给他指明艺术动向，带他去见艺术家。有一个星期天，姆努斯肯曾带他去参观蒙伊门附近一个雕刻家的工作室，雷巴拉这位从来不离开第七区，即便离开也只是为坐他的喷气式专机飞越大西洋的人，在穿越十一区时不禁激奋异常。啊，这种建筑，这种异国情调的人们，真令人难以相信，我真 愿意每星期天都跟你一起来参观。真是神奇。他的一天没有白过，雷巴拉。尽管如此，他还是属于迟疑不决的那类人。眼下，他正围绕着马尔提诺夫的一件相当昂贵的黄颜色丙烯酸大型作品转悠，凑近看看，退远看看，再凑近看看，三番五次。稍微等一下，姆努斯肯始终低声地对吉诺拉说，你等着瞧吧。我去杀一杀他的信心，他们喜欢这个。

    喂，他走近马尔提诺夫的作品时开口说，你喜欢它吗? 这里头有一种东西，雷巴拉说，真的有一种什么东西。我觉得是，你瞧，怎么说呢。我知道，我看得出来，姆努斯肯说。但是，总的来说不是特别好，坦率地讲，还远远不是这一系列中最佳的(这是一个系列，对吧)，另外，无论怎么说，它都还没有最终完成。更不用说价钱也着实贵了些，马尔提诺夫。

    是吗，另一位说，我倒觉得配上这黄颜色，真的有某种东西在显现。当然，姆努斯肯退让了，毕竟还不错，我不说什么了。不过，总归还是贵了一些，货真价不实。

    若是换了我，我倒要往那上头瞧一眼，他接着说，手指着一件由四个漆成浅绿色的铝方块独立并置的作品，它倚靠在画廊的一个角落里。这个，很有趣。这很快就将上涨不少，但目 前的价钱还算适中。此外，你瞧，它多么亮啊，不是吗?

    很显然。很光亮。

    这毕竟算不上什么，企业主说。我是想说，人们看不出什么稀奇来。乍一眼看去，姆努斯肯说，人们可能就这样评估它了。但是等你回到家中后，你的墙上至少有了它，你不至于感到别扭。这倒是。我要想一想，雷巴拉一边说一边离去，我会和我妻子再来看的。好了，姆努斯肯对吉诺拉说，你等着瞧吧。我敢肯定他会来买下它的，这一件马尔提诺夫。有时候，必须跟他们作对。必须给他们一种印象，他们是从他们自身出发考虑的。瞧，又有另一位来了。

    这另一位是个画家，姆努斯肯照应他已经有十年了，他名叫古尔代尔，四十八岁，笑眯眯的，嘴唇下面长着一颗痣，痣上有毛，穿一件法兰绒的上装，腋下夹一个用牛皮纸包着的画框。他带来一幅画，来探听消息。

    这不算特别行得通，姆努斯肯说，声音懒洋洋的。你还记得巴扬克斯，他买过你的一幅画。他又把它还给我了，你的那幅画，他不想要了，我不得不又收下来。还有库尔 江，你还想得起来吧，他本来打算买。好了，最后，他不再买了，他宁可买一幅美国画。另外，你有两幅大画转到了拍卖会上，价格低得微不足道，坦率地说吧，卖 得实在很一般。好的，古尔代尔说，笑得不那么尽兴了，打开牛皮纸包的画框，我带来了这个。

    同样，应该看到，这总归是你的错，姆努斯肯继续说，对那幅画连看都不看一眼。你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就从抽象派转向了形象派，我可好，不得不彻底调整我对 你作品的策略。你知道，这会带来好多问题，画家随时随地做改变，人们期待着一个玩意，随后他们失望而归。你知道，一切都标记好了，毕竟，对我来说，推促某 种不太动的东西更容易些，不然的话，说不定就会灾祸临头。你知道得很清楚，这一切十分脆弱。最后，我对你说这些，还该由你来拿主意。无论如何，这一幅我不 能接受，我想把剩余的先打发掉。

    沉默了一阵，然后古尔代尔草草包起了他的画，朝L姆努斯肯点了点头就出了门。在人行道上，他遇上了前来的马尔提诺夫。马尔提诺夫是一个年轻家伙，目光中透出天真的狡黠，他们闲谈了几句。他正在撵我呢，这混蛋，古尔代尔说。我很惊讶，马尔提诺夫劝慰他说。他知道你所做的是什么，他对你有信心。他毕竟还有一点点艺术感觉。不，古尔代尔说，再也没有人有艺术感觉了，说完就在灰蒙蒙的天色中远去。唯一还有一点点艺术感觉的人，就是那些教皇和那些国王。然后，再也没有任何人了。

    这么说，你见到古尔代尔了，姆努斯肯说。我刚刚碰上他了，马尔提诺夫说，他那神色不太对头哟。一堆彻头彻尾的破烂货，姆努斯肯说，经济上根本就行不通，只是一摊象征性的废料。至于你嘛，这段时间里还算不赖。一个家伙刚刚来看过，他肯定会要你的那一大幅黄颜色。除此之外，眼下你在做什么呢?我嘛，马尔提诺夫说，我那里有个垂直系列，我要从中选出两三件参加一个集体展览。等一下，姆努斯肯说，你说的是怎么一回事来的?没什么，马尔提诺夫说，仅仅是为了信托公司。

    什么?姆努斯肯说，你要参加在信托公司举办的一个联展吗?这又怎么啦?马尔提诺夫说，信托公司，这很好啊。我个人觉得，姆努斯肯说，你在信托公司办展览是很可笑的。

    很可笑。更何况，还是一个联展。你在贬你自己值，降你自己的价。这话我可告诉你了。好吧，总归，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接下来，姆努斯肯怀着一种相当糟糕的心情，听吉诺拉给他讲有关北极艺术的概述：

    伊皮尤塔克派，图勒派，乔里派，比尔尼克和登比派，公元前 2500 年至前 1000年之间的古代捕鲸文化。当吉诺拉比较着种种材料、影响和风格时，姆努斯肯有些心不在焉，而当吉诺拉开始谈及数字时，他的注意力才集中起来：这个被遗弃在冰天雪地中的沉船的故事，如果得到证实的话，越来越显得切实可行，值得走一趟。然而眼下，它还没有被证实，还缺少更精确的信息。

    但是，一月份已经只剩下最后几天了，不管怎么说，吉诺拉提醒道，即便知道得更详细，极地的气候条件绝不允许人们在春天之前出发，在高纬度的极地，一直要等到春天，太阳才会升起。

    姆努斯肯睁开眼睛时，太阳才刚刚升起：在舱室的一面墙上，舷窗画出一个灰蓝的浅色方块。在狭窄的床铺上，要朝对面的墙壁翻一个身，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随 后，等翻过身去，姆努斯肯却只有三十厘米的床垫安放他的肋部，但是，比起别的早晨来，今天他至少感到更暖和些。他试图以原地爬动的微弱运动，固定住他的姿势， 但愿能行，但却不行。随后，当他尝试着加强这些动作，来赢得一些热乎乎的地盘时，一记突如其来的逆向推动把他顶得后退：姆努斯肯从床铺上掉了下来。

    落下时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右肩上，他还以为脱了臼，颤抖起来。原来却不是：

    舱室的地上冷得不得了，加之姆努斯肯全身赤裸，除了一块手表，便是一丝不挂。他四肢支撑着爬起来，然后，一边挠着头皮，一边定睛看到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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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极地

    然而，事情似乎有了变化。不可预料的事发生了。在这张床铺上，最终只剩下女护士丝琳一个人了，她翻了一个身，松快地喘着气，安逸地重新沉人梦乡，轻轻地 打起呼噜来。她的肤色比往常更鲜明，更深艳，一种发橙的茶褐色。这是因为昨天她在照紫外线时又睡着了，这可怜的女人，她真有些照射过量了。姆努斯肯耸了耸肩膀，还在颤栗着，看了看手表，六点二十分，接着穿上一件毛衣。

    他感到身体不太舒服，说实在的，他有些不安。上一次去看病时，心脏病专家德曼大夫就警告过他，不可呆在极端的温度中：过于寒冷或者过于炎热，还有剧烈 的温度变化，这一切对冠状动脉都极为不利。你的身体状况不好，不会活得很安逸的，德曼说。光是戒烟还解决不了问题，现在，你还得遵循一套严格卫生的生 活规律。于是，姆努斯肯小心翼翼地瞒着掖着，生怕对他说出自己要出发去北极的事。他只是告诉他，他要出一趟差，其余什么都没有细说。好的，你三星期或一个月后 再来看一次，德曼说，那时候，咱们来做一个小小的心电回波检查，我要给你找出证据来，好让你停止胡作非为。由于想起了这句话，姆努斯肯便情不自禁地用手捂住了心口，仿佛想证实一下，它跳动得不太有力，太微弱，太不规则，但是不，一切正常，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现在，他不那么冷了，他穿着毛衣，一副安逸的神态，他那可怜的器官缩头缩脑地在下面轻轻地搏动。他不知道做什么事更好，便从舷窗上向外瞥了一眼。遥远的 一片闪光催生出一种旭日东升的念头，但是眼下，只反映出一些海燕，它们伸展着一动不动的翅膀，翱翔在高空。在这一丝吝啬的光芒中，姆努斯肯相信自己明白了，他们已经把南安普敦岛甩在了左后方，那被水侵蚀的岩石，灰蒙蒙的像是一大堆古老的砾石：他们将进入前往韦杰贝的航道。姆努斯肯脱掉毛衣，又回去睡。

    说来容易，做来不易。女护士丝琳那比例和谐到了精妙绝伦程度的身子，几乎占据了整个的床铺：已经没有地方可以钻进去哪怕一条胳膊了。从任何的角度，他都无法侧面地进去。只凭着莫名的勇气，姆努斯肯选择了俯卧式的上床法，即屏声敛气，小心翼翼地躺到女护士的身上。但是丝琳开始不肯依从地哼哼起来。她拒绝着，搏斗着，以至于姆努斯肯一时间认为完蛋了，但幸运的是，女护士逐渐地放松了下来。他们专一致志，而且只有在一种有限的操作余地中才可能专心致志，床铺的狭窄禁止了或者说不允许有更多的姿势：他们只能采取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尽管上下可以轮换，方向也可以轮换，这已经蛮不错了。因为是星期天，他们便从从容容，他们认认真 真，他们慢慢悠悠，一直到上午十点钟才出舱门。

    这是一个星期天，一个真正的星期天，这在空气中就能够嗅出来，几群鹭鸶分散地飞着，比平时挤搡得更温柔。爬上甲板的时候，他们见到一部分船员从小礼拜堂中出来，其中就有那位无线电报务员，一脸的失望难以掩盖。但是，姆努斯肯的目的地很快就要到了，不管怎么说，对于报务员，摆脱他的情敌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目的地一到，这个情敌就在甲板上跟船长和众高级船员告别。然后，返身回舱，去拿他的行李。

    破冰船把姆努斯肯留在杰贝，又立即重新起航。这一天，满天压着一层云雾，浓密，膨胀，低沉，像是一层天花板，遮掩住了四周的山峰，甚至还有船只的顶部，但是 同时，光芒十分强烈地洒播下来。姆努斯肯脚踏在实地上后，看到花庭号破碎在这一片迷雾中，它庞大的船体溶解在轮廓中，然后，那些轮廓线本身也溶解在它们的交叉点中，而最后，那些点终于也消失殆尽。

    姆努斯肯不愿意在杰贝耽搁：这里只有一组预制的木棚子，墙壁用瓦楞铁做成，已经锈迹斑斑，上面开着一些小窗口，透出灰蓬蓬的赭石色。

    在这些围绕一根旗杆卧趴着的房屋之间，有几条简陋的街道在勉强透气，狭窄的不规则过道上翻翘着肮脏的冰柱，被一个个雪堆堵塞，十字路口铺满着昏暗色的金属和 水泥堆，还有僵硬如石的塑料片。旗杆的顶端一成不变地飘扬着一面旗，僵僵地横向展开着，像是一件晾晒着的内衣，旗杆的影子依稀可辨，一直延伸到直升机机场狭窄的标志杆那里。

    这个小小的直升机机场实际上是一个微型机场，姆努斯肯在那里登上一架贝尔340型直升机飞往镭店港，机上能乘六个人，不过这一次，除了他之外，只有尤里卡气象基地的一个工程师。五十分钟后来到镭店港，它跟杰贝很像，就如同是杰贝的一个不遭疼爱的兄弟。姆努斯肯在那里见到了他的向导。他们都是当地人，一个叫安古克，另一个叫纳巴西，两人都穿着轧线鸭绒服，面料用一种叫极地纤维的布做成，内衣上的毛细管具有透气功能，连衣裤上带荧光标志，手套上附有生热系统。两人都出生在图克托亚的邻县，个头大小也同样，又矮又胖，罗圈腿，手却很细巧，标准的四方脸，没有胡子，肤色发黄，颧骨突出，头发又直又 黑，牙齿雪亮。相互介绍之后，他们便向姆努斯肯显示他们的狗拉雪橇。

    一群狗团团围在领头狗的四周，全都毛发蓬乱，肮脏不堪，毛色黑中泛黄或全黄，毛丛中满是虱子和别的脏东西。如果说它们不喜欢人，那么人也不喜欢它们，从来不抚摩它们，它们甚至还摆出一副彼此不服的样子：它们相互交换的目光中，充满的只是欲望和嫉妒。姆努斯肯很快会明白到，如果个别地对待，这些畜生中没有一个是 好接触的。你若是叫唤其中一条狗的名字，它会勉强回过头来，然后，要是发现没有什么好吃的，又会把头扭回去。你若是催促它开始干活，它会甚至连个反应都没有，只是拿眼睛往斜里悄悄一瞥，意思是这事情你得去找领头狗。

    而领头狗意识到自身的重要性，这时候装作视若无睹的样子，勉强只拿一只眼睛来回答，眼睛中露出被激怒的目光，眼睛中透出对它那正在玩爪子的知己的不屑一顾。

    他们当天就出发，一会儿工夫便走出老远。他们装备起萨维奇全天候型长枪，带图像稳定器的双筒望远镜，还有刀子和鞭子。纳巴西的刀子带着一个奥西克的刀把，那是海象的雄性鞭茎，具有柔韧、结实和多孔的特性，握在手中手感极理想。安古克的刀子则不那么传统，是一把亨特美洲豹型军刀，卡拉型的刀把。

    出了镭店港后，他们一开始成小纵队前进。带雪的冰四下里东一处西一处地沉陷，往岩石上消沉下去，就像是啤酒泡沫破瘪在喝空后的酒杯壁上。他们走得算是很快，由于地面高低不平，每个人都在雪橇上干巴巴地摇晃着。姆努斯肯一开头还想跟他的向导交流几句，尤其是跟安古克，因为他还懂一点英语，纳巴西则只用微笑来表达。但是，话语一旦从口中传出，响得实在也太短暂了，很快就凝固住了：由于它们在空气中一瞬间里就被冻僵了，只消随后伸出一只手去，就可以让词语零散地从空中落下，词语慢慢地融化在他的手指头上，然后呢呢喃喃地消失。

    随即，蚊子大军发起了进攻，但幸运的是，它们很容易打死。 确实，在这样的高纬度地带，这些动物几乎没有见过人，对人也没有任何的提防：用手背一拍，就把蚊子拍扁了，它们根本就想不起来逃跑。这并不妨碍它们过着吃不饱肚子的日子，它们每立方米分布几十个地冲锋，穿透衣服来叮人，尤其是叮肩膀和膝盖，在这些部位，衣服绷得比较紧。假如想拍一张照片，蚊子大军恐怕会呼的一下子飞扑到镜头前，模糊拍摄者的视线，不过，姆努斯肯没有带照相机，因为他来这里不是为了拍照的。他只好把风雪帽的出气孔全都堵上，一边走，一边拍打着腰身。

    有一次，他还发现一头白熊，离得很远，不会有危险。各种各样的问题倒是发生在狗身上。例如，有一天上午，当雪橇撞到一个高起的雪堆上时，姆努斯肯从雪橇上被弹出去，失去了控制的车子便开始乒零乓啷地乱摇晃。

    但是，那些狗子不但不停下来，反而以为获得了自由，全速地飞奔，同时向各个方向乱窜乱奔。

    雪撬终于翻了，横在路中央，不能动弹，被拴在皮带一头的狗群立即汪汪汪地狂叫个不停。这时候，姆努斯肯一边试图从雪道较低的一侧爬回来，一边摩挲着摔疼的腰。安古克扶他站立起来后，挥舞着鞭子一通抽打，想让狗群安静下来，但没想到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第一条遭鞭挞的狗不但没有踏实下来，反倒咬了旁边一条狗一口，后者也不是善主，接着咬了另一条狗，另一条则咬了另两条，另两条又如此效法，直到这一切变成一场大规模的冲突，形成一次十足的混战。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狗群降伏。然后，他们重新出发。北极的夏季展开了。黑夜永不降临。

    巴黎，二月初，首先应该是姆努斯肯本人可能真的消失。

    一月底的程安排得很满。坚持不懈的德拉艾多次提及西里克号将带来的利益，姆努斯肯被说得心动，便很严肃地决定作进一步的关注。参观博物馆和私人收藏，咨询专 家、旅行家、收藏家，他开始掌握了有关极地艺术的所有情报，尤其是它的商业价值。假如船上留下的东西有朝一日真的能到手，毫无疑问，那将是一笔大生意。他甚至还在洼村地区的一家画廊中买下了两件小雕塑，每天晚上都要研究很长时间：一个唐三彩的美女和一个古蜀国的幽灵面具。尽管这些形式他很不熟悉，他最终还是希望能理解一些，能辨别它们的风格，区分它们的价值。

    这趟北极之行眼下还停留于假设状态。德拉艾尽管忙于探询，却迟迟抓获不到能精确定位沉船地点的信息。然而同时，姆努斯肯一面等待着那些情报，一面制定了一次可能成行的探险的大致计划。但是，在那些冬日里，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烦心事。马尔提诺夫的第一次作品回顾展——在他的作品被信托公司拒绝之后——提上了日程， 埃斯特的工作室遭了水淹——把他放置的冰糖作品毁了个一干二净，古尔代尔自杀未遂，还有其他的事务，异乎寻常地增加了他的工作量。姆努斯肯自己却没有觉察这一点，超负荷地忙得团团转，像是一个手脚最活络的底层贸易商。

    他本来根本就不习惯这种忙碌，以至于他连意识都没有意识到，短短几天后，他就为之付出了代 价。

    几天或者说几夜，因为有一回，他熟睡的时候，发生了一次健康小危机：他所有的生命功能全都耗竭，同他一起昏昏沉沉地睡去。这一切最多只持续了两三个小时， 在这两三个小时中，他的生物节奏开始罢工了。他的心脏的搏动，他的肺脏中气息的进出，或许甚至还有他细胞的新陈代谢，只维持着一个最低限度，几乎难以觉察，某种昏厥，对一个外行来说，这跟诊疗学上的死亡几乎无法相区别。对这些，发生在他身体中的事，Lee同样没有任何的意识，他不觉得有丝毫的痛苦，最多就 像是一个梦穿过他的脑子，或许他还真的是做了一个梦。可能还不算是太糟糕的梦，毕竟他睁开眼皮时心情还不赖。

    他醒转比往常晚了些，什么都没有觉得到。一时间里，他想象不到自己刚刚成了所谓心肌梗塞的牺牲品。如果去做检查的话，专家肯定首先会想到是一种叫莫比兹型的冠状动脉堵塞，然后才会更认真地思考，共同会诊，最后诊断为二度的卢奇尼·温克巴症。

    无论如何，当他醒转时，图娃不在身边。看来她似乎没有回来睡觉。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有时候，这个女郎在一个女友那里过夜，一般是在一个叫路易丝的女 人家中。至少，她已经让他熟悉了她那游荡的、独往独来的习惯方式，姆努斯肯并非那么独断专一，不至于追究她什么。不过，起床之后，他最开始还是猜想图娃夜里换了一张床，以便睡得更安稳些，原因很简单，他打呼噜影响她，他知道自己有时呼噜打得厉害，让人受不了。于是他去转了一圈，看看图娃是不是睡在里头那间屋里。没有。好吧。但是，后来，他马上就证实，卫生间里，她的洗漱用具没了踪影，随后发现，壁橱中她的衣服也没了踪影，随后，在接下来的好几天中，她本人也没了踪影，看来，他不得不认定，她跑了。

    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他尽可能地竭力寻找她。但是，就算是图娃有一些亲朋好友，可以找他们咨询，她却从来没有对他提起过他们。她很少有什么常去的地 方，除了三家酒吧："葵花"、"黎明"，尤其是"风之子"，这也是德拉艾频频顾临之地，但最近一段时间里，很难碰到德拉艾，他说他的全部时间都要用来制定寻找西里克号的计划。以前，曾经有那么两三次，姆努斯肯见过图娃跟一个叫路易丝的同龄年轻女郎在一起，路易丝在泰国铁路公司供职，签了一份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他在这些酒吧中转悠，他见到了路易丝，但什么都没打听出来。

    于是，他又孤独一人生活了。但是，这对他来说很不好。尤其是在早上，他兴致勃勃地醒来时，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早上，他像绝大多数的男人那样兴致勃勃地醒来，现在，他起来后只能在卧室、厨房和卫生间之间闲逛一阵。这样地踱来踱去，幸运的是，很快地，只剩了未消退的那一部分：但是，吃饱后，几乎被这一与他的脊椎骨成垂直角度的附件弄得很难受，不过他终于坐下来，打开他的邮件。行动几乎总是令人失望，一般情况下都很快归结到他的字纸篓里，成为新的沉积物，但是， 变化者自在变，除非想变又不想变，至少，这使他的身体部位回复到正常的尺寸。

    不，这对他来说很不好，这不能持续太久。但是，当空虚突如其来地形成时，实在不容易即兴发挥。即便说，图娃的出现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它毕竟延伸了相当一段，以至于姆努斯肯周围其他女人的出现都被抹却了。

    这天真的男人，他相信她们始终在那里，就仿佛她们只是在耐心地等待他，像是一些手头的备件。

    然而，她们全都缺货，她们没有等待，当然，她们经历着她们的生活。无法长时期一个人过日子，于是，他便四下寻找。但是谁都知道，如果一门心思地找，反而是很难找到的，最好还是不要显出忙着寻找的样子，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神态。

    最好还是听天由命，尤其是不要有等待的样子。因为，人们说，重大的发现往往正是这样诞生的：在实验室的一张瓷砖桌台上，两种物品被偶然地放在一起，一个紧挨着另一个，于是，意料不到的接触发生了。当然，人们还必须把这些物品放在一起，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尽管人们并没有计划让它们化合。人们还必须在同一时刻 把它们召集到一起：在人们明白过来之前，使它们之间发生某种事情。这就是化学，它就是如此。人们老远老远地寻找各种各样的分子结构，试图让它们结合：结果什么都没有。在世界的尽头，人们勘探标本：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然后有一天，一个疏忽大意的动作，有人撞倒了几个月来一直放在瓷砖桌台上的两个物件，试管打翻在结晶盘中，溶液料想不到地飞溅起来，立刻，人们期盼了好几年的反应产生了。或者，比方说，有人把培养基忘在了抽屉中，嗨，盘尼西林发明了。

    确实，按照一个类似的进程，姆努斯肯以阿姆街为圆心，越来越远地在一个个圆圈中探勘，经过毫无结果的久久探寻后，他终于在同楼道的女邻居身上，找到了他要找的人。她名叫瑞尔。真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佳人原来是门挨门的邻居。当然，不要忘记，一种如此的相近，并不只体现出方便，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大家倒是很愿意更深入细节地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但是眼下不行，无法继续展开这一点，因为一件更为紧迫的急事要大家处理：确实，现在得到消息，德拉艾悲剧性地消逝了。

    狗群越来越频繁地捅篓子。比如，另外有一天，在两个透明的尖冰棱柱之间，它们发现了一头象的尸体，它死在那里天知道有多久了。尸体半埋在冰雪中，上面裹满了冰，在浮冰中，它比金字塔下的埃及法老保护得还更好：寒冷能杀死生命，同样能保存躯体。任两位向导怎么吆喝，怎么咒骂，怎么用鞭子使劲抽，狗群还是兴奋地围住了庞然大物上，接下来，就只听见忙碌的颔骨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气喘吁吁，粘粘糊糊，令人恶心。这帮畜生填饱了肚子，却只动了那大象露在地面上的部分冻得硬邦邦的一点点肉，他们不得不等到狗群小睡了一阵之后，才重新上路。他们已经开始有点厌烦这些狗了。这将是他们依靠它们帮助的最后一天。他们继续前进，在永恒的光明中前进，蚊子大军云雾一般袭来时，天才略略变得昏暗。

    回想一下，在这里，在这季节，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区别日子，太阳从来也不落下去。只有通过看手表，才能知道到了什么钟点，好安排作息，先用海鸥的羽翅扫一扫帐篷中的地，然后用厚厚的黑布条蒙上眼睛倒下睡觉。至于蚊子，他们的幼虫在无数的水洼中走向成熟，进攻得越发厉害了。每一立方米中分布的已经不是几十只，而是几百只，形成密集的纵队攻击，当你在永久的冻土上步行和踱步时，就钻入你的鼻子，你的嘴巴，你的耳朵和你的眼睛。按照安古克的建议，姆努斯肯不得不又抽起烟来，尽管这是与德曼大夫所开的具体处方相矛盾的，而即便在在冰天雪地中，烟草的味道还是让他恶心不已。但这是驱赶双翅类昆虫唯一的方 法：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抽烟为好，这是对它们复仇的时刻，两三支烟一起抽。

    他们沿着这条几乎难以觉察的道路一直前进，每隔两到三公里，便有规规矩矩地堆起来的冰石堆作为标识。当地最初的一些探险者在路上堆起简单的石堆，表示他们 的经过，开始时，这些冰石堆只是用作定位的标志，但有时候，它们同样还可以包括一些能证明该地区往昔活动的物件：用旧了的工具，烧焦了的食物，不能再使用的武器，甚至还有一些文件或者一些骸骨。有一次，他们就见到一个头盖骨，骷髅洞里还生长着几丛泥炭藓。

    他们就这样向前行进着，一个石堆接着一个石堆，能见度下降了，因为蚊子远不是使环境昏暗的唯一因素，同时挡在那里的还有迷雾。迷雾不满足于扰乱空气的透明度，由此达到障目挡物的目的，它还能使物件大大地变得又粗又胖。与我们在后视镜中看到的事物不同，在后视镜中，我们看到的物件总是显得要比实际上的样子更远，而在一片白花花的巨大空间中，以为一个石堆那昏暗的影子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但还得坐一个钟头的雪橇才能到它跟前。

    狗吃死象肉的事证明，向导的耐心是有道理的。在镭店港之后的第一站起，他们就在一家租车铺中，用所有的狗交换了三辆小车，车后挂着轻便拖车的那种。

    他们乘上车子后继续前行，车子显得微不足道，在北极的寂静中发出太阳能自行车的那种简短的劈里啪啦声。

    他们继续蜿蜒行进在冰雪堆之间，在身后灰蓬蓬的冰面上，留下许许多多的油点和污痕，不时地描绘出长长的环形线。以绕过冰雪屏障。一路上没有遇到一棵树，也见不到任何哪怕再小不过的草丛，一点儿也没有。那是因为在这一角落，自从五千万年以来，环境有了不少改变。那时候，这里生长着柳树、山毛榉、葡萄树、巨杉， 但所有这一切，全都完了。只是在前天，稍稍靠南面一些的地方，他们还不时发现一些苔藓，一株模模糊糊的石楠，一棵衰弱的桦树或是一株折断了的杨树，一株小小的北极樱，一株偶然长成的牛肝菌，但是，现在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一眼望去，不见一丝植物的踪影。

    他们始终吃着同样的个人份餐，营养很平衡，是专门为这一类活动研制的。但是，为了改善日常伙食，他们有一回捡了不少安格玛鱼，打算炸来吃。在一大块冰川坠落到海里后，一阵巨浪在海岸上投撒下这些沙丁鱼大小的小鱼；首先中的首先，他们必须驱赶海鸥，这些鸟儿阴险地盘旋在安格玛鱼的上空，威胁着要俯冲下来。又有一回，纳巴西用叉戟猎到一头海豹。然而，他们知道，海豹全身都是宝，它有那么一点像是猪的极地对应物：它的肉可以烤来吃，煮来吃，炖来吃，它的血有一股蛋清的味道，可以用来灌血肠，它的脂肪可以照明和取暖，它的皮可以做成极好的帐篷布，它的骨头可以做针，它的筋腱可以当线，人们甚至能用它的肠子制造漂亮的透明的窗帘。

    至于它的灵魂，一旦海豹死后，它的灵魂就会停留在叉戟的尖头上。于是，安古克在火盆上用海豹肝做了一个菜，把肝和牛肝菌一起炒，为了不让灵魂冷下来，纳巴西把叉戟放在火盆旁边。

    他们就餐的时候，安古克教姆努斯肯几个表达冰雪的土语词，在伊格鲁语中，有一百五十个表示雪的词，从痂皮累累的雪，一直到嘎吱嘎吱响的雪，包括新鲜的雪，柔和的雪，坚硬的雪，波动的雪，纤细的雪，粉末的雪，潮湿的雪，紧密的雪，随风飞扬的雪。

    越往北走，天就越冷，很正常。姆努斯肯脸上的所有毛发上，都挂满了细细的冰霜：

    头发，眉毛，胡子，眼睫毛，鼻毛。他和他的向导都戴着墨镜，沿着火山口和冰斗向前行进，火山口和冰斗都是由陨星撞击而成的，当地人当时都来这里采铁矿，好用于锻造武器。有一次，他们远远地发现了第二头熊，独自一个呆在浮冰上，正守在海豹们透气用的一个洞口。白熊过于关注它的猎物，而忽视了他们，但是安古克还是本着小心为妙的原则，告诉姆努斯肯对付白熊的一些办法。

    如果你不合时宜地遇上了一头白熊，千万不要跑：熊比你要跑得快。最好分散它的注意力，比如往旁边扔一件颜色鲜艳的衣服。最后，万一遭遇不可避免，绝望之中还要记住，所有的白熊都是左撇子：即便你认为自己尚能搏斗自卫一阵，你也要从它不那么强的一侧下手。这实在也太悬乎了，但人们都这么说。

    德拉艾的葬礼很简单，只是在近中午时分，要在阿莱西附近的一个小教堂里举行一个祝福仪式。当姆努斯肯赶到时，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在那里了，但他却谁都不认 识。他实在纳闷，为什么德拉艾这样一个人竟会有如此多的亲朋好友，但也许这只是他那些无可奈何的债主。他悄悄地在教堂的中间找了一个位子，既不完全处于后 排，也不在一个柱子后面，而是在后排靠前，离一根柱子又不太远。

    所有人都刚刚进入，将要进入，正在进入：为了避免跟他人的目光交叉，姆努斯肯低下了头，瞧着自己的鞋，但他的安静持续不了多一会：一个女人迎着往里走的人们， 来到他面前，她脸色苍白，脸腮凹陷，穿一身亚麻花缎的丧服，她就是德拉艾的遗孀。啊，姆努斯肯不知所措地说，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老兄还结过婚。对了，他结过婚，老天，这对他更好。

    这时候，那寡妇告诉他，她和德拉艾不在一起生活早已有六年了，各自有着自己的住房，不过相距不算太远，真的。因为他们还保留着聪明的头脑，每三四天都要通一下电话，而且彼此都有对方住所的钥匙，这样，在一方外出的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帮着照应一下花草，取一下邮件。

    但是，一个星期之前，她就没有了德拉艾的音信，不禁担心起来，最后她终于来到他家，结果发现他倒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了。这就是一个人独自生活的坏处， 她总结道，目光中露出一丝疑问。没错，姆努斯肯赶紧附和。随后，德拉艾的遗孀说她常常听丈夫提起他，路易非常敬爱你，说完便一个劲地劝姆努斯肯到第一排坐在她的身边去。很愿意，姆努斯肯假心假意地答应道，违心地往前面走。但是，由于他意识到自己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一个仪式，这将给他以机会，更近地观察它是如何进 行的。

    实际上，一切都很简单。你看到棺材安放在搁凳上，头朝里脚冲前。在棺材前面，你能看到一个花环。你看到神父全神贯注地站在左边靠后一些的地方，执事呆在前台右侧——精神病学护士一般红扑扑的胖脸，威慑性的表情，黑色的衣服，右手握着一把圣水刷。你看到众人坐了下来。当几乎满满当当的教堂安静下来时，神父念诵了几句祈祷词，接着是一段纪念死者的赞辞，然后，他请大家前来向遗体鞠躬告别，或者向遗体洒圣水祝福，两者任选其一。这相当简单，很快就会结束。姆努斯肯正准备看人们前来鞠躬时，寡妇却在他的胳膊上掐了一下，扬了扬眉毛，一抬下巴指了指棺材。看到姆努斯肯很不理解地皱起了他的眉头，寡妇又更高地扬了扬眉毛，更冲 地抬了抬下巴，更重地掐了他一记，又推了他一把。看来该轮到他行动了。姆努斯肯站起身来，众人全都瞧着他，姆努斯肯感到很别扭，但他还是朝前走。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他从来没有做过。作为知识分子，他对这一套一点也不熟悉。

    执事把圣水刷递给他，姆努斯肯一把接过，还没明白是拿正了还是拿反了，随之就胡乱地晃动起来。本不想在空中描画出什么特殊 的形状，但却划出了一些圆圈和直线，一个三角形，一个的目光下，围着棺材绕了一个圈，却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停下来，怎么停下来，一直到人群开始发出嗡嗡的议论声，执事干脆而又有力地揪住了他的袖子，让他回到第一排的座位上去。

    然而就在这一刻，正在舞动圣水刷的他，被执事强有力的手腕弄得一惊，松开了手：那玩意儿飞砸在棺材上，在打击下，棺材发出空旷的声响。

    后来，有些茫然无措的姆努斯肯走出了教堂，他发现德拉艾的遗孀正在跟一个年轻女郎交谈：他看了几秒钟，才认出路易丝来。在谈话中，她们有一次朝他转过身来，等 到发现他在观察她们时，这两个女人便交换了一下眼色。姆努斯肯下定决心朝她们走来，首先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来，就像看完戏散场后那样，人们三个一堆五个一群地 呆在教堂门前，迟迟不肯散去，见他过来，他们全都转过身来，认出他是表演圣水刷那一场戏的演员。

    还没等姆努斯肯开口提任何问题，路易丝就立即反复强调说，她一直没有图娃的任何消息。那寡妇也一样，还没等人开口提任何问题，就一个劲儿地告诉他说，德拉艾的消逝造成了一个空白，任何东西都将无法填补。甚至于人死之后魂不走，她激情昂扬地说，德拉艾要是就此不再继续自我表现，那似乎是无法想象的。

    等一会儿，到喝下午茶的时候，人们还要去墓地。被如此告知之后，姆努斯肯无法开溜。但是，一个确实的事实是，人死之后灵魂就是不走，当他回到阿姆街的家中，准备稍事休息再赶去参加入葬仪式时，他看到门底下有一个白色的大信封，没有盖邮戳，这时分不会有邮差来过，这件事使费雷的心情乱上加乱。

    信封上用标准体写着他的姓名和地址，里面则是关于西里克号的准确消息。

    它的精确位置是西经119 度，北纬 68度，离北极圈线有一百多公里，离北极点则不到一千公里，船搁浅在阿蒙森海湾，在西北地区的北极圈边缘处。最近的城镇叫做镭店港。姆努斯肯立即去查看地图。

    每个人都会证明，南北两极在地图上是最难查看的地区。人们从来就没有从中看出什么东西来。两者必具其一。首先，人们可以尝试着把它们看作是一个经典的平面球形图的最上部和最下部，赤道则作为中间的横面基线。但是，在这些条件下，一切的发生就好像人们是在侧面地观看， 背景不甚确定，始终不很完整，这不能令人满意。随后，人们同样可以从上面望下看，像是从飞机上俯瞰：这样的地图也是有的。但这样一来，人们不明白的将是它们与各大陆之间的衔接，因为在地图上，人们通常是正面地来看大陆的，这样同样不行。由此，两极停滞在了平面上。这就迫使人们同时从多维空间来想象它们，从 而对地图学中的智慧提出了极多的问题。最好拥有一个地球仪，然而姆努斯肯又没有。不过，行了，他毕竟还是对这个角落有了一个小小的概念：很远，很白，很冷。这 时，就该出发去墓地了。姆努斯肯出了家门，他碰到了什么东西上：他的女邻居的香水味。

    瑞尔是个很开心的高个子女郎，身上有一股香味，确实很开心，确实太香了。姆努斯肯最终注意到她的那一天，就在几个小时中把事情给办了。

    她来到他家喝了一杯，然后他们出门去吃晚餐，她说，我把包留在这里吧?

    他说，当然可以，就把你的包留在这里吧。随后，最初的热情过去，姆努斯肯开始小心提防了：住得过分近的女人总要惹出事端来，尤其是住在同一楼道的女邻居。

    这不是因为她们太容易得手，这样反而更好，问题是，他变得太容易被她们弄到手，特别是在他不太愿意的时候。当然，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当然，人应该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但是，尤其，香水味的问题很快地就提了出来。芳香酏剂是一种极酸极浓烈的香水，它危险地摇摆于干松茅和垃圾堆之间，把你充满，把你熏倒，把你迷惑，把你窒息。每一次瑞尔来他家里后，姆努斯肯都不得不花很长的时间洗澡。相对有效的药方，因为香水味似乎渗入了他的皮肤中，他还得换床单，换毛巾，直接把衣服扔到 洗衣机里，而不是搁在脏衣服篓里，它只要呆在那里，用不了多久，就会把别的衣服也最终熏染了。他再长时间地开窗换气也无济于事，气味会一连好几个小时地赖在公寓中，迟迟不愿散去，此外，它也从来不会真正地散尽。

    此外，它还那么浓烈，瑞尔只需要一叫他，香味甚至就会顺着电话线溜过来，重新侵入他的套间。

    在认识瑞尔之前，费雷还不知道芳香酏剂的存在。现在，当他踮着脚尖走向电梯时，就闻到了她的气味：香水味从钥匙孔中，从过道门的缝隙中传了出 来，一直追着他，冲进他的家。当然，他大可以建议瑞尔换一种香水牌子，但他不敢，当然，他同样可以送她别的牌子的香水，但出于不同的理由，他没有这么做，或许是因为这段时期，啊，真见鬼，过于专一极地之行了。

    但是，还没有走到这一步，首先，必须去一趟欧特伊的墓地，那是一个很小的六边形公墓，西边有一堵高高的死墙，北面，靠着克洛林街是一幢行政大 楼。另外两面都是公寓楼，楼房的窗户正对着交叉小径的园地，是一片不那么令人悦目的坟墓景象。那不是一些豪华的公寓楼，如同这个漂亮街区中比比皆是的那一 类，倒更像是改造过了的低租金住房，透过这些楼房的窗户，各种各样的声响碎片像披巾一样飞扬着落下，掉在寂静的墓地中，厨房的嘈杂声，浴室的冲水声，无线电中的欢呼声，孩子们的争吵与叫喊声。

    送葬的人们比在阿莱西教堂少得多了，就在他们到达墓地之前的一小时，一个男子来到米兰街，在这样的一幢楼房门口停下，找女看门人问话。这男人穿着一身崭新的灰色套服，身子挺得笔直，说话十分简明，脸上毫无表情，几乎可以说有些僵硬。我是来看五楼那个待租的单套间的，他说，星期一打来电话说好要来看房子的就是我。喔，对了，女看门人回忆起来，是姓本加尔吗?

    特内尔，那男子纠正道，本加特内尔。我可以上楼瞧一眼吗?不麻烦你了，我自己上去看看就行了，然后告诉你我打不打算租下来。女看门人便把单套间的钥匙递给他，并告诉他上楼的时候要慢一点，以防楼梯拐角的钉子不小心划坏他的套装。还告诉他如果见到灰斑鸠请不要赶走它们，现在正是它们求偶筑巢的时候。还说了很多，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

    这个叫本加特内尔的男子来到了单套间，它显得很昏暗，因为面朝北，又贴着羊毛色的墙纸，家具不多，色泽深沉，令人沮丧，其中有一条"美克美家"牌的软垫长凳，带锈褐色的条纹，质地十分可疑，木板潮乎乎的，一张"丰林集团"的桌子已经有了破口，僵硬的窗纱上满是油腻腻的灰尘，车厢绿的窗帘布有些发黏。

    但是，这位新来者看也不看一眼地穿过房间，来到窗前，他轻轻地用手指掀起窗帘的一个角，藏在窗帘的一侧，从外面看根本看不见他，因为他正好在一侧的窗帘布后面。他就躲在那里，全神贯注地观看着整个安葬过程。然后，他下楼去见女看门人，对他说，不行，这事情没法办，太阴湿，太阴暗，女看门人承认道，确实，这一切倒能让人凉快。很遗憾，本加特内尔明确道，因为他就是要在这一带找房子，不过有人对他讲过，离这里不太远还有要出租的房子，女看门人倒不太记恨，祝他好运，于是他就出发到别处找去了，在爱克林荫大道的头上。无论如何，米兰街上的这个单套间，本加特内尔是不会要了。

    一个晴朗的早晨，他们终于看到西里克号了，相当远，细长的小小一堆东西，锈铁焦炭一般的颜色，安卧在浮冰上，像是露出地面的矿石，又像是破床单上一个破 碎的旧玩具。它似乎确实在一个侵蚀岩的小丘脚下被卡在了冰块中，部分被冰雪覆盖，但一侧的腰身被一长溜赤裸的悬崖撞破了。从这段距离看去，沉船好像保存得还不坏：它的两根小桅杆被绷得紧紧的侧面索维系着，依然完好无损地耐心地支棱着，艉楼上的驾驶舱似乎还相当结实，还能遮蔽哆嗦不已的幽灵。

    姆努斯肯知道这个地区盛产幻觉，便首先怀疑这艘船本身就是一个虚无的幽灵，一直等到走得相当近了，才敢确认它的真实存在。

    确实，在这一类气候中，幻想笼罩着一切。头一天，不是吗，他们全都戴着墨镜前行着，因为不戴墨镜的话，极地的阳光便会往你的眼睛里灌沙子，往你的脑袋里灌铅，突然间，这同一个太阳在冰冷的云彩中成倍地出现，幻日效果：

    姆努斯肯和他的向导被同时显现的五个太阳照耀得头晕目眩，五个太阳横向一字儿排开，其中一个是真的，此外，在真的那个太阳的垂直 线上，还有另两个火球。

    这持续了约莫一个小时，最后，只剩下了那个真太阳孤零零地留在空中。

    远远地望见沉船后，姆努斯肯随即示意两个向导闭嘴，同时减慢前进速度，仿佛它就是一个活的生命，至少不比一头会强烈反抗的白熊差。他们刹住了租来的车子，关 上了发动机，扶着车把，推着机动车，小心翼翼地靠近过去，速度慢得像是探地雷的工兵，到了跟前后，他们把车子靠在轮船的铁壳子上。然后，两个向导呆在离西里克号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神情严峻地看着它，姆努斯肯一个人跳上了船。

    这是一艘不太大的商贸船，有二十三米长，舵的底部用铆钉铆着一块铜牌子，上面镌刻着它的建造年份(1952)和它的注册地点(圣约翰，新布莱克本)。船体和帆缆索具看来状况良好，只是表面结满了冰霜，模样有些松脆，像是一些枯木朽株。两张很可能是揉皱了的纸，落在甲板上的绳索之间，现在已经成为两个玫瑰花 样的石膏结晶，处于一些冻僵了的游蛇的背景中，这一切都裹在一层冰里头，在姆努斯肯靴子的踩踏下，甚至都不产生一丝裂缝。姆努斯肯钻进了驾驶舱，目光迅速地转了一 圈：一本翻开的记录簿，一个空酒瓶，一杆拆卸了的长枪，一部 1957年的日历。上面画着一个穿得不多的姑娘，这使人猛然想起并增强了周围温度的寒冷感，零下二十五度。记录簿冻得硬梆梆的纸张使人无法翻阅。五十多年来，再也没有任何一道目光从这舱室的玻璃上望出去过，姆努斯肯透过玻璃，瞥了一眼白茫茫的景色。然 后，他下去察看货舱，立刻，他发现了他在寻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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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风

    一切似乎都像预料的那样留在那里，紧紧地挤在三个庞大的金属箱中，堂堂正正地抵御着时光。姆努斯肯费了老鼻子劲，好不容易地弄开了冻得死死的箱子盖，随后，简单地证实了一下箱子中的内容，他便返回甲板，召唤他的向导。

    安古克和纳巴西小心谨慎地过来与他会合，诚惶诚恐，犹疑不定，他们在船体上来回走动，仿佛溜门撬锁后钻进了一个孤零零的别墅中。箱子非常沉， 通向货舱的铁质舷梯极其滑溜，要把它们搬上甲板，然后再弄下船，真正要使出吃奶的劲才行。他们好赖对付着，总算把箱子装上了拖车捆牢，随后，大大地喘了一阵子气。姆努斯肯什么都没说，两个向导嘻嘻哈哈地笑着，说着一些无法翻译的笑话。对这一切，他们倒是作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而姆努斯肯，他的心里则相当地激动。好了。大功告成。没别的，就该回去了。但是，在回去以前，咱们总得砸碎它一颗小小的种子吧，纳巴西建议说。

    就在这一位点着火，用斧头砍翻西里克号的前桅的当儿，姆努斯肯带着安古克又下到货舱里，作更仔细的察看。货物中的毛皮也始终留在那里，但跟别的货物不同的是，它们保存得不太 好，硬得像是热带的树木，几乎所有的毛都从皮子上脱落：无疑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商业价值了。费雷依然还是抽了一张小小的白狐狸皮，它看来比别的毛皮更像样一些，他准备解冻后送给一个人，一个将来会看到的人。在一个看起来似乎是厨房的地方，他不得不说服安古克不要打开一个过期了半个多世纪的牛肉罐头。 没能够把留在西里克号上的好些不错的玩意儿都拿走，什么漂亮的小铜灯啦，一本装帧十分雅致的《圣经》啦，一个精美的六分仪啦，等等，这固然令人遗憾。

    但是，他们返程时要带的东西已经够重的了，他们不允许行装的分量有任何的超额。然后，饱吃了一餐，便到了凯旋的时刻。

    由于载货而减慢了速度，他们花费了很多时间才回到镭店港。风儿用它那锋利的小刀片，不时地割断他们的冲锋，像是一把刹车的卡槽，突如其来地就给你一下又给你一下，减慢了他们的步伐。

    极地的春天在这广袤的永久冻土上令人意外地打开着一个个缺口：有一次，姆努斯肯大半条腿都陷进了化了冻的湿土中，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拉了出来，然后擦干，烤暖。跟来的时候相比，他们说得更少了，吃饭都是匆匆的，睡觉时也睁着一只眼睛，总而言之，姆努斯肯心中只想着他的战利品。在镭店港，安古克通过表兄弟的关系，给他找了一间水泥造的住房，像是在一个俱乐部或是一个接待站里，它反正是这个小镇上唯一还能当作旅馆的地方。最后，等到独自一人留在这个房间中时，姆努斯肯打开了箱子，清点起内容来。

    确实如德拉艾和别的专家当初告诉他的那样，这属于极其珍稀的古鲸艺术品，风格各异。在林林总总的宝物中，有两个镀了一层蓝铁矿色的猛犸象牙雕，六副用鹿角雕成的雪地墨镜，一个用鲸须雕刻出来的小鲸，一个用象牙丝条编成的小箱子，一个用驯鹿的角做成的用来挖驯鹿眼睛的器具，一些写有文字的宝石，一些石英娃娃，一些海豹的尺骨和麝牛的角做的接球，一些用独角鲸和鲨鱼的牙齿刻成的小玩意，一些用光亮的陨石制成的戒指和锥子。还有不少万字形或转环形的神奇用品 和丧葬用品，分别用光滑的块滑石或软玉，红色的鸡血石，绿色的板岩，蓝色、灰色、黑色的燧石，还有五颜六色的蛇纹石做成。然后，还有各色各样的面具，最 后，还有一大堆骷髅头，用一条条黑曜石塞住了嘴巴洞，用镶嵌有煤玉瞳孔的海象牙磨成的圆球填住了眼眶。一大笔财富。

    今天，6 月 22 日，星期五，正当姆努斯肯在极地浮冰上一步步挪行的时 刻，本加特内尔则穿着一套灰黑色的毛料套装，上装是双排纽扣的，一件深灰色衬衫，一条铁灰色领带。尽管历法上的夏天刚刚来到，天空倒是跟这一身打扮十分相 配，低低地咳出一小片蒙蒙细雨，时断时续。本加特内尔正走在曼谷十二区与红城地铁站通连着的苏州街上。这是一条靠近巴贝林荫大道的小街，附近这样的小街很多，鳞次栉比地开着一家家东南亚人经营的肉店，活鸡店，杂货铺，卖手机等小玩意的店面，卖色彩鲜艳的化纤布料，巴赞布，蜡染布，爪洼布，荷兰印染的。

    在苏州街偶数门牌这一侧，那些垂头丧气的旧楼房的大多数门窗都被碎石封死，砌置得很不规则，表示拆毁之前已经无主。其中的一个还没有完全堵死：顶层上有 两个窗户还在苟延残喘地透气。窗子上蒙着厚厚的灰尘，保护了窗后半耷拉着的窗帘，一扇窗玻璃已经裂开，贴着绝缘胶布，另一扇则没有了玻璃，钉了一个黑色的垃圾袋来代替。已然被一半堵死的楼道过廊，先是朝向两排不齐全的信箱，信箱大开着，没有了姓名，然后就是一条高低不齐的楼梯，墙上豁开一条条大裂缝。四处标记着由市政部门留下的日期字样和标志符号，证明了这些裂缝不可缓和的进展。定时开关灯早已不能用了，本加特内尔只得摸着黑一直爬上顶他敲了敲一道门，不待回答正要推进去，只见那门自己就开了，一个又干又瘦的高个子飞快地跑过来，刺溜一下窜出了门，那人约莫三十岁的模样，差点儿跟本加特内尔撞了个满怀。在昏暗中，本加特内尔勉强分辨出这家伙的样子，长脸，光亮的额头，邪恶的微笑，鹰钩鼻，细长的爪子蜷缩着，寡言少语，但无疑是一个夜猫子眼，因为他在黑暗的楼梯里毫无一丝犹豫地跑得飞快。

    本加特内尔在推门的当儿，就知道他不会把门再带上了：他走进的这个憋气的破烂间实在没有什么人气，这就是一个室内的开阔空地，一个像手套那样翻过来的开阔空地。假如说这里还有四面墙壁，还有一个天花板遮挡的话，那么，却看不见地面，那上头撒满了垃圾，过期食品的包装，一堆堆的脏衣物，撕破的画报、溽湿的 广告单，一个柳条筐上放着一个瓶子，瓶子上立着一个蜡烛头，它流淌下的蜡汁弄得画报和广告单几乎无法看清。一个乙烷加热器弄得室内特别热，空气只是一团污浊的混沌，混杂有燃油、湿气和体臭。令人难以透气。一个收录两用机放在一张床垫子的头上，蚊子般嗡嗡地播放出不知道什么声音。

    年轻人躺在那个脓水泡沫一样的床垫子上，盖着皱巴巴的毯子，靠着几个破裂开的坐垫，他的脸色同样也看不太清楚。本加特内尔往近里凑了凑，这闭着眼的年轻人看来不太新鲜。他甚至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收录两用机当作了架子，上面放着一个小小的匙子，还有一个注射针管，一堆脏兮兮的棉花，一个吃剩下的柠檬。本加特内尔一眼就看出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同时却不安起来。哎，鳗鱼，他说，哎。

    鳗鱼。他弯下腰，看到鳗鱼吐了一口气，这看起来好像只是一种难受的表示，要不就是一种极端的舒坦。总之，尽管凑近了一些，尽管又加点了一支蜡烛，距离也近了，光亮也强了，鳗鱼的脸孔依然模糊不清，就仿佛大自然把他的特殊外貌剥夺了个一干二净。这是一个苍白的毫不做作的人物，深色的衣服也同样毫不做作，然而他看来还不到肮脏不堪的夸张程度。此外，他终于睁开了一只眼睛。

    他甚至还撑着左胳膊，懒洋洋地支起了身子，向本加特内尔伸出去一只手，本加特内尔刚刚抓住这些温乎乎的、稍稍有些油腻的手指头，便赶紧缩回自己的手，他后退一步，目光寻摸着想找一把座椅，却只发现了一条跷腿的凳子；只好作罢，依旧站在那里。另一个懒懒地又倒在他的靠垫上，抱怨说有些恶心。这就是说，他缓缓地开口说，也许，我该喝一些茶了，但现在，我真的爬不起来了，真的真的爬不起来。本加特内尔撇了撇嘴，但他无疑不能拒绝，他看来确实需要另一个的帮忙。他发现了一个烧开水的壶放在一个盥洗池的边上，便过去把水灌满，搁到一个煤气炉上，然后，在这开阔空地的深处找寻到一只掉了把手的杯子，还有一只豁了口的碗。这些杯盏全都不成比例。重又闭上眼睛的鳗鱼现在微笑起来，又做出一副鬼脸，交替着微笑和鬼脸。本加特内尔一边等着水开，一边找着糖，却找不到，无奈之中只得拿残剩的柠檬代替，同时听着收音机打发时间。好了，鳗鱼喝下他的茶后问道，什么时候咱们才可以动手呢?

    这只是时间问题，本加特内尔回答说，同时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一个手机，看来一个月以后就可以了。

    重要的是，从现在起，我必须随时随地能保证与你联系上，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找到你，说着，他把手机递给年轻人。要保证那头的玩意儿一到，你就能随时行动。

    鳗鱼一把夺过手机，同时用他的食指去挠自己的左鼻孔，然后，等他一一检查完手机和他的手指头后，总结说：棒极了，号码是多少来着?你别管号码，它的号码， 本加特内尔说，只有我知道，这样非常好。我要立刻告诉你，关于这电话的一件事。它是不能往外打的，知道了不?它只能用来接收。它只能用来听我的命令，什么时候我找你了，你就用它来听，明白了吗?好的，年轻人说，往他的袖子上擤了一把鼻涕。那么，你要把它随时带在身上，这是当然的啦，本加特内尔一边说，一边 把杯子和碗又倒满。当然啦，鳗鱼说。同样重要的是，鳗鱼又补充道，我恐怕应该拿一笔小小的预付款吧。

    那是自然的，本加特内尔点头同意，在口袋里寻掏出用一枚回形针别在一起的六张一万铢的钞票。很好，鳗鱼解释说，同时把回形针还给本加特内尔。再多给一点，当然就更好啦。不行，本加特内尔说，用手指了指放在收录机上的东西，我了解你，你还会把一切都扔在这些傻事情上。

    接下来，又是好一阵讨价还价，最后又加了两张钞票，这期间，本加特内尔机械地折着回形针，直到把它展开成一根几乎笔直的小棍棍。后来，走在街道上时，本加特内尔细细地证实了，鳗鱼家的环境中没有任何一丝污迹，没有一点儿可疑的脏痕留在了他的衣裤上。

    然而，他还是在衣服上一通掸拍，仿佛被毒化的空气已经把它们污染了，尽管当时他十分在意地不让它们接触任何东西，很明白，回到家里后，他将会认真地洗手，也许还会刷牙呢。眼下，他直奔红城地铁站，坐车回他的新居所。

    现在不是交通高峰时刻，地铁中只是坐了个半满：好多座位都还空着，但本加特内尔喜欢坐在一把弹簧加椅上。

    在地铁中，无论列车的载客量是多是少，甚至当列车空空如也的时候，本加特内尔也总是更喜欢坐弹簧加椅而不是长条座位，这跟更喜欢长条座位的姆努斯肯正好相反。 在面对面的长条座位上，本加特内尔总是被迫坐在某个人的旁边或者某个人的对面，而且更经常是旁边和对面都坐着人。这便催生出种种摩擦和种种束缚，种种接触，种种叉腿和叠腿的麻烦，种种寄生的目光，种种无奈的交谈。权衡利弊后，他认为，即使在列车满员时，他不得不站起身来，让出原先占据的一点点位子，弹簧加椅从各方面来说，仍然更为可取。它是个体的，活动的，使用起来很灵活。显而易见，单独的弹簧加椅，尽管相当稀少，在他眼中要更优越于并排的弹簧加椅，因为后者依然体现着某些个乱七八糟的束缚的危险，然而，尽管如此，那些束缚比起长条座椅的不方便来，毕竟还不算那么别扭。本加特内尔就喜欢这样。

    半个小时后，本加特内尔回到了他在爱克林荫大道的新住宅中，发现自己的手指头里还留着那根小小铁丝，他无法毅然决然地把它一扔了之：他把它插在了一 个花盆中，然后就倒在了长沙发上。他将闭上眼睛，他更喜欢现在就睡入梦乡，摆脱这一切需要二十分钟，就请给他短短的半个小时吧，但是不行，没办法。

    姆努斯肯当然也整整一夜没有合眼。他跪在打开的箱子前，千遍万遍地翻着每一件宝物，翻来覆去地看，颠来倒去地看。眼下，他已经精疲力竭，再没有力气去瞧它们了。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什么，甚至被剥夺了愉悦的能量。疲劳得满脸皱纹越见凹深，但他强忍着站起身子，朝窗户走去，看到太阳已经升起，但是不，误会了，在镭店港，太阳也像他一样没有躺下睡过觉。

    姆努斯肯的房间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单人宿舍，这么说尽管看来有些矛盾，但毕竟如此：

    灰白而又空荡荡的墙壁，天花板上吊着一盏灯，地上铺着地漆布，有了裂缝的洗脸 池设在角落，床是双层的，姆努斯肯选了下面这一层，电视机不能用了，柜橱中只有一副扑克牌，乍一眼看来，凑巧能用来算命，但实际上无法用，因为缺了一张红心， 燃油气味十分浓重，暖气结结巴巴地哼哼着。没有任何的读物，但是，好在姆努斯肯也没有太大的阅读欲望，最后，他总算睡着了。

    拜访了西里克号之后，他们在镭店港稍稍喘了口气，而每当喘口气时，都有一股子水汽从你的嘴唇中钻出，旋转着，浓密如棉花团，砸在大理石般的冰冷空气上，粉身碎骨。

    安古克和纳巴西得到了酬谢，领了钱之后便去了图克托克。

    姆努斯肯还得在这个小镇上呆上整整两个星期，这里的旅馆业简化为了他的房间，还有房间边上的水房。不管这栋房子是否是一个俱乐部，一个附属房，一个招待所，费雷都从来弄不清楚，因为它总是空荡荡的，而管理员也向来哑巴着。无论如何，他不说话， 或许他从骨子里存在着疑心，在这被人们和上帝遗忘的穷乡僻壤，旅行者实在太罕见了。日子长得好像永远也到不了头，又没有任何娱乐的地方，而且天气又冷得几乎能冻死狗。由于这里没有警察局，也没有任何的行政办事处，人们自然怀疑这个外国居住者是逃来躲避法律的。最后，要使这位管理者拉长了的脸再变圆，姆努斯肯需要不少的日子，不少的美元，不少的微笑，不少的手势语言。

    在镭店港的居民中，同样很难找到一个手艺人，能打造几个装载从西里克号中寻得之物的货箱。说它困难，更因为在这样的气候下，树木几乎不存在，人们再也找不出更多的木头了，但是，任何时候都一样，有钱能使鬼推磨。姆努斯肯找到了超级市场的营业员，他同意把一些很坚固的电视机、冰箱、家电用品的包装箱，改做成姆努斯肯所希望的尺寸的箱子。这需要一段时间，姆努斯肯不得不耐心等待。一般情况下，他总是守在房间里，因为他不愿意走得离他的古董太远，当他不能够瞧着它们时，他会感到无名的烦恼。镭店港真的竟会是毫无意趣，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尤其是在星期天，厌烦、寂静和寒冷会紧密地纠缠在一起，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他偶然也出门转一圈，但外面同样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镇上的狗倒比人多三倍，二十来栋小小的房屋，色彩悦目，铁皮的屋顶，还有两排楼房朝着港口。无论如何，天气这么冷，费雷从来不在外面呆很久。在荒凉的街道上，他急匆匆地走着，绕着那些圆形的房屋，房屋建造成圆形，为的是避免冷空气停留在角角落落，为了 尽可能地不让结冰。他朝码头走去时，沿途经过漆成黄颜色的门诊所，绿色的邮政所，红色的超级市场，还有门前停着一排排车子的蓝色的修车场。在港口，则是另 外的一排排，一排排的船只停放在垫块上，等待一个更为温和的季节。

    地面上大部分的雪都已融化，但浮冰始终堵塞着海湾的大部分水面，只辟出了一条狭窄的航 道。

    在一派宁静之中，他偶尔也观察到某些活动。两个很有预见性的家伙，正利用解冻期，在暂时变松的地上挖着洞，看来是为了埋葬下一个冬季里将要死去的亲戚。

    另外两个人，在一大堆预制件中间，忙着建造他们的房屋，他们按照一盘录像带上介绍的程序，按部就班地安装着零件；一个发电机组安置在露天，为录像机提供着电源，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打破了寂静。三个孩子带着空瓶子去超市。随后，在港口那一边，一个金属结构的老教堂面朝着湖岸，两艘铁灰色的"佐迪克"小艇开辟出一条航道后，停泊在码头上，打嗝似地吐出十几个乘客，都穿着滑雪衫，脚登大靴子。湖泊的冰面被轮廓简洁的宽大船壁碰得开始瓦解，如同小孩子玩的基本拼图游戏的小块块，再远处，百余块或大或小的冰川摇摇摆摆，在苍白的阳光下滴落着水珠。姆努斯肯转身返回住所，又看见那两个在盖房子的男人。或许是为了交换一下意见，为了休息一下，他们换下了盖房介绍的录像带，换了另外一盘带子，他们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看，表情严肃，若有所思，一声不吭。

    最初的几天，姆努斯肯在他的房间里独自就餐，只能尝试着跟管理员交流一下。

    但是，与管理员的交谈，即便有一次他几乎显得很放心，也远远算不上一次交谈。此外，只用手势来表达也实在太累了。在他简短的出行中，他遇到的当地人总是朝他微笑，姆努斯肯也同样报以微笑，但仅此而已。后来，在他临行前两天，当他在一户人家门前想透过发黄的窗户朝屋内随便瞧一眼时，不料一瞧就瞧见了一个年轻姑娘， 她也像别的人那样，朝他微笑了一下。由于对别人总是以笑还笑，所以，这一次他也微笑了一下，但这一次，姑娘的父母掺和了进来。这一家欢快的人看来恰巧无事可做，便邀请他进来喝他一杯：为了凉爽一下威士忌，他们打发姑娘去最近的冰处刨一些冰来，然后，他们一边喝酒，一边用糟糕的英语聊着，很快，他们又留下他吃饭，吃起泡的海豹肉酱，还有小鲸的肉排。但是，一开始，他们就让他参观房子：房子很偏僻，家里有电话和电视，有大锅和现代化的灶具，便宜的白木的家具，木料是北方的树木，但人们在巴黎郊区也能找到。

    姆努斯肯跟这个叫阿普的女孩一家很谈得来。饭桌上，他有些弄不明白那个当父亲的职业，后来才明白，他并没有职业。他享受一份津贴，更喜欢在大自然中捕猎海豹，而不想在一个小小的事务所里，在一个大大的工厂里，或者在一条大大的轮船上流汗。捕鱼本身，在这个男人的眼中，只是一份为了糊口的可怖生计：没有什么能跟捕猎海豹媲美，那才是能带来一种真正乐趣的唯一的真正运动。姆努斯肯跟主人一样，接二连三地干杯，他们慷慨地为捕猎海豹干杯，他们热情地为猎海豹者的健康干杯，他们 热情洋溢地为海豹的健康干杯，很快，酒精冲昏了头脑，眼下，主人甚至邀请他留下过夜，如果他愿意的话，他毫无问题地分享了姑娘的闺房，第二天他们还得互相讲述各自做的梦呢，在这样的气候下，这是每一个家庭在每一个早晨的保留节目。姆努斯肯实在不好意思拒绝，电灯投下一丝柔和的光线，收音机中播放着酷玩乐队的音乐，炉火呼呼的，屋里真暖和啊，所有人都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年轻姑娘冲他微笑着，啊，给我讲一讲镭店港吧。

    那一天，在看望了鳗鱼之后，本加特内尔是坐在地铁列车的一把弹簧加椅上来到他的新住所的，然后，又有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这一住宅离米兰街不太远， 在爱克林荫大道上一个貌不惊人的大门后面，有三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别墅，零零落落地置于一个很大的花园的美丽环境中，紧挨着越南大使馆的背面。

    然而，人们难以想象，十二区的一些房子，从里头看出来，还会是那么漂亮。人们一般倾向于认为，它们会跟表面显示的样子同样忧郁，然而错了。这些耀武扬威的林荫大道，还有这些死气沉沉的街道，当初被设计成如同屏障和面罩，只是表面上令人伤愁而已：它们遮掩着好一些可爱得惊人的住所。这是因为，富人们最最聪明的计谋之一，是要让人相信，他们在自己的街区中很是烦闷，以至于人们几乎都要去可怜他们，为他们鸣冤，同情他们的富裕，似乎他们的财富是一种残疾，似乎它给他们带来了一种令人沮丧的生活方式。

    在这三个别墅之一的最高一层中，本加特内尔花很高的价钱租了一个很大的单套间。上下的楼梯是一种很深的绿颜色，几乎像是黑色。至于单套间本身，墙面是褐色 的大理石，壁炉用的是带有白色纹理的大理石，天花板上镶嵌有小小的聚光灯。长长的发书架上几乎是空的，长长的饭桌上只有一个脏盘子，长长的沙上盖着蓝色的 布罩。房间极为宽敞，一架宽大的贝什斯坦钢琴靠在一个角落，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小的玩意，安放在另一个角落里的大电视机像是一个小巧的舷窗。没有任何别的无 用的家具：只有一个庞大的壁柜包藏着一个重要的藏衣室，全都是一表崭新的衣服。高高的窗户朝向一些金合欢，一些康乃馨，还有一些藤蔓，窗外还有一个平台， 平台周围是窄窄的有空缝的栏杆，上面满是土，土中毫无生气地长着杂草和别的什么东西，其中有一株蒲公英。

    自从他搬到这里的几天来，本加特内尔几乎足不出户。他很少购物，连吃饭都用手机订了请人送来。几乎可以说他是与世隔绝，看样子在等待时机。整日里他什么都不干。他给送餐的人大把的小费。生活安排得像是一个独身者，而且他看来很善于独自生活。但他却不是独身者。其证明就是，他给他妻子打电话。

    无线的手机使得他可以一边说话，一边在单套间中走来走去。好的，他说道，从钢琴走向窗户，总之，你知道一个人单独生活是怎么回事。尤其是速冻食品，他明确道，同时用电视遥控开关关闭了音量，然后又一个接一个地浏览频道：系列剧，记录片，游戏。不，他说，维生素，这倒是真的，我忘了。不管怎么说，他没等把话说完就变了强调，啪的一下关上了电视画面，扭头向窗外看去：云彩，牵牛花，喜鹊。

    好的，但我还没有注意到附近有没有药房，不管怎么说，他接着说，又绕回到钢琴跟前，一屁股坐下，把凳子调整到合适的高度。他踩住弱音器的踏脚，在琴键上按出他所知道的唯一一个三度音和弦。

    啊，对了，你听说了，不，是一刻钟的队。总之，你听我说，一旦他回来，你最好去打听一下，你知道，说着他站立起来，离开了钢琴。当他经过一个花盆时，他抽出那一天插在里头的那根小铁丝：他擦干净上面的泥土，把它弯曲成好多东西的形状，螺旋、闪电、电视天线。

    但是我不知道，我，本加特内尔突然叫喊起来，你可以向他卖弄风情或者别的。

    行了行了，当然，你显然明白，他微笑着摩挲了一下鼻翼。但我认为，我最好还是离 得远一点，我可不愿意冒险遇到谁。我要留着这个套问，但是我要去外省呆他几天。当然我会对你说的。不，我今天晚上就走，我喜欢乘夜车。那是自然。

    当然不。 好的，我也一样，我也亲吻你。他切断了通话，重又接通手机，然后摁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号码，那个给了鳗鱼的手机的号码。响了好一阵之后，对方才开通。喂 喂，鳗鱼说，我听着呢，喔，你好，先生。乍一听来，鳗鱼的声音并不是很清亮：麻木而又迟钝，一锅子浆，没有立体感，隐约有些迷糊，元音沉甸甸地拖在辅音后面。

    而在鳗鱼的家中，光线依然是那么阴暗，那一天本加特内尔来时在楼梯中碰上的身穿暗色衣服的高个子，现在正呆在收录机旁边，用一片"吉列"刮胡刀片在一面小镜子上摆弄着不知什么东西，什么都看不到。这个阴暗的高个子家伙一边摆弄着，一边脸色阴沉地微笑着。

    什么，鳗鱼说，它怎么啦，我的声音?没有，我什么都没有吸，我刚睡了一觉，就这些，每当被人叫醒的时候，我的声音都不太清亮。你不是这样的吧?黑黝黝的高个子在寂静中强装着哈哈大笑，笑得极不自然，然而这却避免了随随便便地吐出气来，生怕这样会把眼皮底下那两条白色的小道道弄撒了。问题是，我还需要一点点现钱。黑黝黝的家伙使劲地点了点头。怎么回事，一点都不行?那家伙皱起了眉头。但是，哦，请稍等一下。他挂了，撞了我一鼻子，可恶。

    挂了电话后，本加特内尔就整理行装。由于他花费了一些时间来细细挑选他的衣服，每一件衣服都要与其他的来比较，又由于他利用了一些时间来检查它们，这一过程消耗了他一个多小时，但他有的是时间：他要到傍晚时分才离开巴黎。

    他将先上环城林荫大道，一直前往奥尔良门，从这个门出去，他将进入高速公路，由此经过普瓦提一直驶往法国西南部，他将在普瓦提过夜。

    在接下来的几星期中，本加特内尔就将像一个度假者那样，驾车独自行驶在整个的阿基坦地区，住三个晚上便换一个旅馆，绝对一个人独宿。看起来，他将并不服从 于一个特别的目标，并不按照一个确定的计划行动。很快，他越来越少地走出比利牛斯大西洋省，他将在他能找到的不多的几个博物馆中打发时间，每天上午他将参观一些教堂，耗尽所有的旅游景点，下午到空荡荡的电影院去看法语配音的外国电影。有时候，他还将盲目地驱车闲逛好几个小时，几乎很少会去观景色，一只耳朵 进一只耳朵出地听着西班牙广播电台的节目，停车只为在路边的树后或者沟里撒一泡尿，有时候，他也会在旅馆的房间里度过整整一天，翻阅一大摞的画报，看看电视系列剧。

    本加特内尔这个表面看来去躲清闲的人，这个似乎很不想被人发现的人，小心谨慎地避免跟更多的人说话，但是，看来只是为了不丧失说话的功能，他每天晚上还将继续给他妻子通电话，每隔四五天还给鳗鱼打电话。除此之外，无论是在“微风园地”，还是在“磨石粗砂岩”客舍，或者是在埃尔比旅馆，他从来都不接近任何人。

    就算有一只吓懵了的兔子，黎明时分飞跑在一片广阔的平坦草地上。就算还有一只名叫温斯特的白鼬追着那只兔子。那兔子发现不远处就是它的地盘，这天真的家伙便以为，它已经没事了，它将得救了。但是，它甚至还没来得及冲刺，狂奔起来，一心思地想躲进深深的地层，白鼬早已飞身跃起，把猎物逼在了死路中，一口咬定颈动脉，在黑暗中放了它的血。随后，白鼬从容不迫地喝饱它的血，那轻微的咯咯断裂声和那猥亵的吮吸声，便是这场屠杀的见证。吃饱喝足后，白鼬就渴望美美地睡上一个午觉，便躺在猎物旁边睡着了。

    就算有巴黎机场的两个技术人员正耐心地守候在地洞口的旁边。当他们认定那个午觉持续的时间已经太长时，便连连叫唤起那只白鼬的名字。温斯特过了好一阵子才叼着兔子的尸体从洞里出来，沉沉的目光中满含着抱怨，牙齿紧紧地钉在兔子的脖子上，像是一枚别针。技术员提着耳朵夺过这具尸体，然后把白鼬温斯特关进笼子。他们一边像往常那样讨论着分享兔子的问题，烹调兔子的问题，调味汁的问题，一边爬上一辆白色的电动车，在机场的跑道之间渐渐远去，而就在一条跑道上，来自蒙特利尔的 QN579航班的飞机刚刚降落，姆努斯肯走下飞机，被时差折腾得痛苦不堪，疲惫难言。

    他不得不比预定的计划在镭店港多呆了几天。他受到阿普一家的热情接待，后来就在他们家吃饭，那家的姑娘每天晚上都到他的房间来与他幽会，他让货箱的打造稍稍拖延着。说实话，甚至在那几天里，阿普一家的温暖是如此的诱人，以至于他不再那么地想着他的古董了。镭店港的幸福日子啊。但是，货箱一旦打造停当，他就该痛下决心走人了。姆努斯肯有些担心，怕自己像往日那样显得令人失望，但阿普的父母没有找什么麻烦，他们明白，他毕竟不是他们的女婿，总之，告别的气氛还算很快乐。

    租用了一条"时间之马"艇，一种在北极地区常用的双马达小艇，对付蒙特利尔的海关人员，这一切同样花费了一些时间。随后，回法国的日子终于来到了，就这样，姆努斯肯到了。还是一个星期天，七月的上旬，清晨时分，机场里的夜间清扫、擦拭、清洗、上蜡工作刚刚完毕，自动楼梯和传送带重新开始启动，发出长久的喃喃 声。

    这个钟点，几乎没有人在工作，除了机场的海关人员和医生，他们正忙于对付一帮巴基斯坦的假珍宝商，还有几个所谓的哥伦比亚旅游者，所以对姆努斯肯并没有太在 意。给那些侨民拍透视照片，让他们喝下轻泻剂，好让他们排出珍贵的宝石，还有栓剂，随后不管愿不愿意，还要戴上手套去回收那些物品，这些事情完结后，他们还要回头围捕那些贩卖蜢蜘和蟒蛇的人，那些把走私香烟埋藏在木薯粉中的人，那些携带裂变材料和假钞的人。由于这些突然事件，这天上午，姆努斯肯不费什么事就通过了堆满了可疑货箱的货运区，神不知鬼不觉地经过了司法警察军官们和财政部官员们组成的障碍。然后，所有的货物一旦到手，他就打电话，让一辆小货车来装载。由于是星期天，事情会稍稍复杂些，但是，拉吉普被从睡梦中叫醒后，尽管满嘴嘟嘟囔囔，还是同意来一趟。等车的当儿，姆努斯肯又一次在宗教礼拜中心的等待大厅中耐心地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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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等待

    与商务中心以及综合商场相对称，宗教礼拜中心位于机场的地下层，在电梯和自动扶梯之间。等候大厅很是凉快，配备有一些金属的扶手椅，陈列柜中摆满了七种文 字的小册子，大圆桶中成长发育着五种绿色植物。三道微微开启的门的门扇上轧制出一个十字架，一个星星，一个弯月。姆努斯肯坐在一把扶手椅中，清点着其余的附 件：一个挂在墙上的电话，一部灭火器，一个捐款箱。

    由于在这清晨时分没有什么人，姆努斯肯从门缝中偷偷地看了三眼。微型的犹太教堂几乎是空的，三把椅子围绕着一张矮桌。在微型的天主教礼拜堂中也同样，外加花 盆，祭坛，圣母玛利亚的肖像，配有圆珠笔的登记簿，两条手写的告示：一条写明了圣体的存在，另一条请求不要把圆珠笔带走。微型清真寺则铺着绿色的机割地 毯，摆着一个衣帽架，还有一个擦鞋垫，垫子边上，耐心地呆着来自北非、中非和中东的礼拜者脱下的一些阿迪达斯鞋、长舌鞋、鹿皮鞋、保护靴。

    上午慢慢地过去，渐渐地出现了一些来宗教中心的礼拜者，在他们中，机场的职员甚至多于转机的旅客，有穿蓝色工作服的维修人员，有常常是黑皮肤、总是十分健壮的保安人员，随身带着对讲机和手机。当然也有普通顾客过来，一个漂亮的黎巴嫩修女，一个保加利亚母亲和她的大个子儿子，一个留着大胡子的文弱的小个子男青年，从外貌来看是埃塞俄比亚人，红红的眼睛表达出对空虚的恐怖，对晕机的害怕，在登机之前，他希望从一个神父那里接受圣体，而对这个，姆努斯肯则根本不愿意。

    天近晌午，由拉吉普驾驶的有篷运货车终于出现了。货箱一旦装上车，又在画廊卸下车，小心地堆放在工作室中后，姆努斯肯步行回到了自己的住宅。

    离开画廊回家时，他朝建筑工地瞥了一眼，看样子地基已经挖好了，人们建了一些临时金属板的临时棚子，放置机器，安置工人，他们正借助于一个特大的红色大吊塔，把两个黄颜色的大吊塔立起来。平日里，噪音几乎震耳欲聋，现在姆努斯肯心想，走着瞧好了。

    而眼下，这个夏日的星期天，巴黎的寂静令人回想起大浮冰上的寂静，只是没有了寒冷，而代之以在烈日暴晒下表皮已经熔化的柏油路。等他回到家中，到了楼梯过道上，才惊讶地发现，居然没有了芳香酏剂的香味，就仿佛都市的寂静使得一切全都消失，同样也挥走了香水的部落。他从女看门人那里打听到，就在他离开巴黎之际，瑞尔搬家了。这样，再也没有了唾手可得的女人。

    姆努斯肯不慌不忙地处理事情，打开自己的行李后，发现了那条从西里克号上捡回来的白狐狸皮： 它已然彻底腐败了，毛大把大把地脱落下来，在常温下，早就变成了又僵硬又流脓水的老胶皮。姆努斯肯决定在拆看邮件之前就把它扔了。

    初看起来，信件有小山那么一堆，但是，一旦付清了账单，再把无用的传单、广告、请柬、画报扔到垃圾筒后，就只留下一纸法院的传票，三个月以后，10 月10 日，跟陆倩倩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这倒好，现在他处于更高一级的彻底无女人的状态，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不会持续很久的。它不会太持久的。

    瞧瞧，说什么了，还没过两天，他就有了一个女人。星期二早上，姆努斯肯在画廊中跟专家有个约会，专家带来了他的助手：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专家名叫雷蒙，五十来岁，黑头发棕皮肤，刀削一般的瘦长身影裹在太大的衣服中，口头表达糟糕透顶，嘴角的撇动带着疑惑，目光尖锐刺人。他带着某种不稳定、不平衡的谨慎挪动着步子，又在椅子背上稳住身子，仿佛是在台风9 级风时死命地倚靠着一堵舷墙。这位专家，请他来提供了两三次服务后，姆努斯肯已经有些熟悉他了。 他的男助手走动时更有把握，此人不断从衣兜里掏出一些烤花生往嘴里送，每过五分钟就用一张半透明的克里斯牌面巾纸擦一擦手指头，这更增加了他的把握感。

    至于那位名叫索妮的女助手，近三十岁的年龄，总是冷冷地回答问题。

    她一头金发，浅蓝色的眼睛，脸容严肃，表明她不是胸中一盆火，就是心里一块冰，黑色的外套，奶油色的衬衫，两手不闲地动着，左手翻动着一盒本森牌香烟，右手拨弄着一个爱立信手机。

    姆努斯肯示意他们坐下，然后打开箱子，亮出来自寒冷北极的物品。雷蒙好歹坐了下来，赌气般地开始检验这些古董，却一直不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时不时地传出一些外行根本不明白的代码指示，一系列的数字与字母。站在他身后的索妮用爱立信把这些呢呢喃喃地传给谁也不知道的什么地方，然后，又呢呢喃喃地把 对话者提供的同样抽象的回答传回来，然后，点燃了一根本森烟。

    这之后，专家和他的男助手阴黑着脸磋商着，而这时候，姆努斯肯早已不再企图明白他们的秘语，而是越来越频繁地与索妮交换着眼色。

    在这些飞来飞去的充满情节的眼色，从第一眼起还是两个陌生人之间越来越执拗的眼色交换，很快地就在一个小集团中变成了一种好玩的游戏。这是一些瞬间的但却严肃的目光，带有轻微的忧虑，很简短，同时又很悠长，其持续的时间感觉上要远远地超越实际上，它们在集体的谈话中秘密地交流着，别人什么都没有发现或者假装如此。无论如何，这引起了一点点混乱，这不是吗，女助手索妮有一次似乎是混淆了手中道具的功能，竟然对着本森香烟讲了两秒钟。

    整个鉴定工作用了约莫一个小时，其间，那两个男人中没有一人哪怕转过身来一秒钟对姆努斯肯说一句话，但是鉴定结束之后，雷蒙的嘴便扭动起来，咧嘴的样子令人心中生疑。他在他那个红色蜥蜴皮包封的小记事本上写下一列列符号时，嘴角就朝下弯曲，同时还晃着脑袋，一脸很痛苦的样子，姆努斯肯见他显示出的那一脸 表情，心里暗暗叫苦，大事不好：所有这一切可能还不值一根钉子，整个这次旅行白费了。但是，这之后，专家让他的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这些东西，尽管依据一种保守的估计，而且不算税，其拍卖价毫无疑问地相当于卢瓦尔河流域一个或两个小城堡。不是说卢瓦尔河流域的大城堡，请注意，不是说尚波尔或舍农索，说的是一些小型的或者中等的城堡，就像蒙孔图尔或者塔尔西，这就已经真的很不错了。我想你一定有一个保险柜吧，专家猜想道，当然的吧。可是，不，姆努斯肯回答说，一个保险柜，我没有。不过，还是有的，我有一个旧的，就在那边后头，但是，它有些太小了。

    必须把所有这些东西全都放到保险柜中，雷蒙神情严峻地说，放在一个大保险柜中。你不能就这样把它们留在那里。还有，你最好尽快跟一家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商谈保险事项，你没有保险柜，但我想，你毕竟有一个保险商吧，没有吗?好的，姆努斯肯说，我明天就去把一切办理好。我若是你的话，雷蒙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我不会等到明天的，不过好吧，随你的便好了。现在，我走了，我留下索妮跟你处理鉴定费的事。一切都请同她结算。一切都同她结算，费雷心里想， 那当然啦。

    除了这个之外，买卖怎么样?雷蒙一边以一种漠然的嗓音问道，一边穿上外套。

    画廊吗?还行，姆努斯肯告慰他说。我有几个明星，他壮起胆子吹牛，想给索妮留个好 印象。但是我不能每两年就展出一次他们的作品，明星们，不是吗，他们总是供不应求。我还有些小年轻，他们刚刚出道，但这是另一个问题，嗯。小年轻，你不应该让他们的作品立即过于频繁地展出，不然，很快就会让人厌倦，于是，我时不时地显示他们作品中的一件，不再多了。该做的，他发挥道，大概就是偶然也为他们举办一次小小的展览，在楼上，假如我有楼上的话，总而言之，你也看到了，还行，还不赖。说着他住了口，意识到他开始在对牛弹琴了，每个人都已经心不在焉。

    但是，确实，一旦了结了这一费用问题，要想邀请索妮去吃晚饭，事情就变得不那么复杂了，尽管她表面上不露声色，总归还是对他印象很深的。天气晴朗，很适合在露天平台上吃晚餐，到时候，姆努斯肯的旅行故事肯定会迷住这个年轻女郎，迷得很深——如此的深，以至于她会关上她的爱立信，越来越多地点燃本森香烟——然后，他将一直送她回家，离布朗利滨河街不远的一个小小的双层套间。

    当他们同意喝上最后的一杯之后，姆努斯肯将跟着她来到她家，这个双层套间的底层中将会出现一个年轻姑娘，宽大的眼镜片后两只眼睛将没有光彩，她将俯身在有关宪法的大学讲义上，讲义上将放着三个喝空了的柑橘味酸奶的塑料杯，还有一个小收音机模样的 粉红色的塑料玩意，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玩具。一种和谐的而非暴烈的气氛将笼罩着这个套间。红色和粉红色的靠垫将漂浮在一张长沙发上，沙发上绷着花里胡哨的冷冰冰的高级密织薄纱。在一盏光线柔和的电灯下的一个托盘上，一些橙子将投下桃子的阴影。年轻姑娘和索妮交换了一下关于布鲁诺的信息，费雷弄明白了，这个布鲁诺只有一岁零九个月大，他正在楼上睡觉。那个粉红色的收音机模样的东西原来叫做"宝宝风"，专门用于接受和传送婴儿可能发出的哭声。然后，照看婴儿的那姑娘用了极长的一段时间慢腾腾地收拾她的资料，把空的酸奶杯扔进垃圾道，临走之前还关上了"宝宝风"，他们终于能一个扑到另一个的身上，拥抱着七扭八歪地挪动，仿佛在笨拙地跳着舞，就像是两只夹在一起的螃蟹，挪向索妮娅的卧室，然后，一个解开了搭扣的黑色文胸柔柔地搁在了这个房间的地毯上，像是一副巨大的太阳镜。

    然而，过了不一会儿，放在床头柜上又重新通了电的"宝宝风"开始发出一阵尖锐的喘气声和哼哼声，一开始还比较弱，与索妮那多多少少有些男声化女高音的哼哼声交织在一起，但它随即就盖过了索妮的哼哼声，变成了一种渐渐增强的怨泣声，最后成为刺耳的哭叫声。当即，他们俩纠缠在一起的身体分了开来，没有办法，但却并非没有恶意，索妮噔噔地跑上楼，去哄小布鲁诺。

    只留下姆努斯肯一个人了，他很想睡上一觉，便把"宝宝风"的音量调小了，认为这样很管用，也很谨慎。

    但他不怎么熟悉这种机关，无疑很不恰当地摁错了另一个按钮，因为，哭闹声和哄慰声不但没有减小，反而改变了它们的频率，突然跟保安人员步话机的频率交叉干 扰在了一起，这一下倒好，他竟然能清清楚楚地跟踪他们夜间里值班、巡查、维安的使命。而现在，姆努斯肯再也无法搞明白机械原理，便开始使劲地把所有的按钮胡乱 一通砸，试图找到一根天线，扭弯了它，找到一根铁丝，割断了它，他还把它塞在一个枕头底下，想闷住声音，但一切均是徒劳：每一次摆弄反而更加强了它的音响，现在，它一秒更比一秒响。姆努斯肯终于垂下了胳膊，匆匆穿上衣服，仓皇逃出，一边下楼梯，一边扣纽扣，他甚至不需要悄悄地开溜，因为"宝宝风"的噪音正在侵入楼道的空间，渐渐地充满整幢公寓楼——接下来的好几天里，他都将不再打电话找她。

    相反，从第二天起，倒是有一个女人将给他打电话，那就是德拉艾夫人，他的前助手的遗孀，就是葬礼那一姆努斯肯在阿莱西教堂遇到的那一位。他似乎觉得，尽管她身处丧期，看起来却不像是在丧期中无趣可寻的人，他想，这一时期中，她只有一个肩膀能承受眼泪。这不是吗，她在近傍晚时分打来电话，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说是有一件事情需要提供德拉艾社会保险的几份证明，很可能留在了画廊里，她没有办法拿到手，是不是可以让她来一趟。很遗憾，我认为不行，姆努斯肯说，他在这里没有留下任何私人物件。啊，这实在令人扫兴，德拉艾夫人说。

    尽管如此，不过，我想我是否还能来看看你呢，比如去喝上一杯，我很愿意回忆一些往事。

    这会很复杂的，姆努斯肯撒谎道，他尤其不愿意想象跟德拉艾夫人的任何往事，我刚刚旅行回来，我很快又要出门，眼下，我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太遗憾了，算了吧， 德拉艾夫人说。那么，你的旅行，走得远吗?而姆努斯肯，为了把眼下的谎言编圆了，便简单地对她讲了一下大北方。精彩极了，那寡妇激动地说，我总是梦想着那 些地区。那当然很漂亮啦，姆努斯肯傻里傻气地说，那当然非常非常漂亮。

    你的机会多好啊，寡妇越发惊叹道，能够到这样神奇的地方去度假。你知道，姆努斯肯有些恼怒地回答说，那可不是去度假的。这么说，是专业旅行啦。我是去给画廊寻找一些东西的。精彩极了，她依然热情不减，那么你找到了吗?我想我得到了一些小玩意，姆努斯肯小心谨慎地回答说，但还得看看，我不会估价。我倒很愿意来看看这一切，德拉艾夫人说，你什么时候展出呢?眼下，我还无法对你说得太多，姆努斯肯说，日子 还没有确定，但我会给你寄一份请柬的。对了，到时候，别忘记给我寄一份请柬，说话算数哟。没问题，姆努斯肯说，算数。

    在整整这一个吸引着人们注意力的阶段中，本加特内尔只是生活在导游书上打上了星星的舒适的宾馆、客舍和其他旅馆中。比如说，在七月份，他在一天傍晚来到埃尔比西旅馆，在这家旅馆中度过了四十八小时。四百二十法郎一天，含早餐，房间乍一看来不算太糟糕：稍稍有些太大，但比例协调，一道圆润的光亮通过一个 16 寸乘 9 寸大小的门窗洞，滑人室内，窗洞边上爬满了玫瑰花枝。安纳托利亚出产的地毯，多功能淋浴，有料录象节目，兽皮色的床罩，窗外的景色是一个小公园，园中栖息着成群的紫翅椋鸟，桉树成行，还有移植的金合欢花。

    呱噪不已的椋鸟把它们的巢窠安在埃尔比西旅馆的砖瓦下、墙洞里或者桉树上，如果说，它们总是以啾啾的呜叫，飒飒的抓挠，咚咚的碰击，还有滑稽的模仿显示着它们自身的存在，那么它们似乎同样丰富了它们的歌唱：习惯了我们时代声音响亮的环境，不满足于把电子游戏的滴滴嘟嘟、音乐喇叭的哔哔吧吧、私人广播台的叮叮咚咚融合到它们的保留节目中，现在还在其中加进了移动电话的丁丁令令。本加特内尔每隔三天就用这电话与鳗鱼通话一次，随后早早地捧着一本书上床睡觉。

    然后，第二天一大早，他是拿着一张报纸下楼来的，到空荡荡的餐厅里吃早餐。下楼的时候，他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一步一步地沿着楼梯走下来。他觉得，这样可以让他安静，有时间冷静思考。而且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累。

    这钟点，餐厅里还没有人来。叮叮咚咚的餐具碰撞声和咿咿呀呀的低嗓音从厨房中传来，还有摩擦声，低沉无奇的脚步声。他又把眼镜架到鼻子上，脑袋始终埋在报纸中。

    但是，比方说现在，几个星期之后，本加特内尔下榻在更靠北方的另一个旅馆，在安格莱附近的"磨石粗砂岩"客舍。这里没有花园，却有一个铺着砖石的院子，种 栽着古老的梧桐树，树木之间颤动着,的一池泉水，或者不如说粗粗的一眼喷泉，水柱摇摇晃晃，发出一种不规则的咝咝冒泡声。绝大多数时间里，这一声音似乎都想跟雷动的掌声，跟那些有节制的、零散的、不太热烈的或者纯粹献媚的鼓掌声形成对照。但是，偶尔它也跟它自己形成共鸣，这时候，便会产生出类似于齐刷刷的鼓掌声的声音，有那么一点点滑稽和双拍子效果——再来一个，再来一个——没了控制，就像是观众要求艺术家再回到舞台上来。

    每天雷打不动，本加特内尔与妻子通一次电话，但这一次，电话交谈比平时持续得更长久。本加特内尔问了好多的问题，把回答记在报纸的边页上，然后断了话。

    一阵思考。又开通电话，拨了鳗鱼的号码。鳗鱼立即回话。好，本加特内尔对他说，我认为咱们可以行动了。你先给我租一辆小型的带冷冻仓的货车，不要一辆卡车，嗯，只要一辆小货车。没问题，鳗鱼说，不过，为什么要带冷冻设备的呢?这你不用管，本加特内尔说。不妨说，是为了不让那些玩意解冻。我给你一个巴黎的电话号码，我明天回巴黎住几天，你一旦事成后就给我打电话，好的，鳗鱼说，明白。我明天就去办好，完了回头，我立刻就给你来电话。

    但是，难道现在不是姆努斯肯该收敛一下的时候了?他还会没完没了地采集那些艳遇吗?那些艳遇，他事先就知道了结果，他甚至不再像早先那样想入二地盼望这一次带 来精彩。我们也许可以说，现在，他刚碰到第一个障碍，就缩回了胳膊：

    在芳香酏剂的故事之后，他甚至都没有想去寻找瑞尔的新地址，而在"宝宝风"的插曲 之后，他都没有尝试去再见索妮。难道他真的浪子回头了吗?对他而言，从海伦到陆倩倩，也许已经耗尽了所有的感情。现在他能做的，就是不断寻找新鲜的刺激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只有这样，他才觉得，自己能够活下去。而那个最初的使命，寻找失窃的艺术品，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坚定的等待。

    在等待的时候，既然他有一些时间，他就回头去见他的心脏病医生，打算做一次检查。来做一个小小的超声波检查，我对你谈起过的，德曼大夫对他说，请从这里走。房间沉陷于一种昏暗中，微弱的光亮来自三个计算机屏幕，使人能看到墙上有三个投影，两张由外国团体颁发给德曼的心血管学的文凭，还有一个镜 框，玻璃后框定着他们一家人以及一条狗的照片。费雷脱了衣服，赤裸着身子，只穿着一条裤衩，躺在检测床上，床上铺着一些蓝颜色的吸纸，尽管房间里很暖和， 他还是禁不住有些颤栗。别紧张，放松一些，德曼说着，操纵着他的仪器。

    随后心脏病大夫就开始了，他把一个黑黑的椭圆形物体放到了姆努斯肯的胸上，像是一种电子笔或是某种类似的东西，上面事先涂抹了传导霜，它滑动在姆努斯肯身体的各个 不同部位上，在脖子、腋下、大腿、脚踝、眼角的各个不同点上。电子笔每次碰触到这些区域之一，就有放大了的血脉搏动的声音，在计算机扬声器的隔板上重重地 响起来，声音十分可疑，说不上是声纳的喘息，还是烈风的短暂呼啸，是藏獒口吃一般的吠叫，还是火星人的喘气。于是姆努斯肯就这样听着自己动脉的搏跳，与此同 时，电波讯号就化为图象，以上下跳动的峰谷的形式出现在屏幕上。

    所有这一切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不太好不太好，你可以擦一擦身体了，德曼简短地说，把姆努斯肯从床上拉起来，把一团蓝色的吸纸扔给他，他便在自己身上擦了一遍，把浑身那些黏糊糊的乳霜揩去。实在不太好，德曼一个劲儿地说。毫无疑问，现在，你必须特别小心在意。你应该进一步严格遵守我早就吩咐过你的饮食制度。另外，请恕我直言，不过，你最好答应我，这段时间里你不要过于纵欲。无论如何，姆努斯肯说，现在总没有什么危险吧。还有一件事，德曼说。你要避免让身体接触极端的温度，嗯，别太冷了，也别太热了，因为，我早就对你说过，这对一个像你这样的人来说，简直就是自寻灾祸。不过，最后，他冷冷一笑，以你的职 业，你也没有什么机会去挨冷挨热的。我保证，姆努斯肯说，对他自己去北极旅行的事情却一字没提。

    眼下，是七月的一个上午，城市相当的安静，笼罩着一种半死不活的气氛，姆努斯肯独自一人呆在苏皮斯广场上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前，面对着一杯啤酒。从镭店港到苏皮斯，这毕竟有相当的一大段距离，有姆努斯肯还没有调整过来的大大的一段五六个钟头的时差。

    他没有把雷蒙的建议放在眼里，而把保险箱和保险单的苦差使推迟到了第二天，他将把这两次约会往后推，推到傍晚去。在此期间，他把所有的古董存放在店铺后间中一个上了锁的壁橱中，后间同样也加了锁。眼下，他悠闲地休息着，尽管从来没有任何人真正地休息过，有时候，人们说，人们以为他们在休息或者他们将休息，但实际上这只是他们心中一个小小的希望，人们知道，这不会成的，甚至也并不存在过，这只是一件人们在疲劳时说说而已的事情。

    尽管十分疲劳，也许还真的浪子回头，姆努斯肯的目光却没有放过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女人，在这炎热的季节中，她们都穿得那么少，那么令人垂涎，以至于这一切很快变得几乎叫人难受了，仿佛一个痛苦的幽灵钻入了神经丛。有时候，人们就是这样受到世界光景的如此刺激，致使人们会忘了想起自己来。那些十分漂亮的女人，还有那些不怎么太漂亮的女人，姆努斯肯全都仔细打量。他喜欢十分漂亮的女人自我炫耀的那种茫然的、稍稍有些高傲的、君临天下般的目光，但他也喜欢不怎么太漂亮的女 人装扮出来的那种茫然的、微微恐慌的、紧张的、紧盯着脚前路面的目光，当她们感觉到，从一个酒吧的露天座上，有人正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们，因为他找不到更 有意思的事情做，而且他觉得她们并不像她们自己以为的那样不招人喜欢，这时，她们的目光确实有些紧张。她们并非那么不招人喜欢，因为她们肯定也得那啥，她们也一样，像所有人一样，而且那时候，她们的脸肯定不会是原来那样的，这可以看出来，那时候，十分漂亮的女人和不怎么太漂亮的女人之间的界线，也许也不再 是原来那一种。但是，他的思想不应该绕到这个圈子里来，德曼早就告诫过他了。

    就在这一时刻，鳗鱼正迈步走在街上，朝佩莱门后面环城林荫大道另一边的一个很大的私人停车场走去，几个身材魁梧的值班人带着几条十分肥壮的大狗守在那里。鳗鱼一边走，一边觉得呼吸比刚才舒畅多了。

    当他的皮肤东一处西一处地痒痒起来时，他就悄悄地挠几下，但这并不那么难受，他可以这样地在太阳底下走很长时间，他前行着。他经过一家小小的修车铺——几张工作台，一条排污沟，三辆拆了架子的汽车，一部绞盘，人们熟悉这一切。随后，就到了停车场，这里停放的看来都是专门的实用车辆，载重卡车，拖车和半拖车。停车场的安检人员是个小个子，精瘦得像一个干电池，笑眯眯的像一道门，呆在他那个透明的小房间中，面对着六个自动监视录像屏幕，还有两个满满的烟灰缸。鳗鱼告诉他，他是来租冷藏小货车的，头天有人电话预订了，那人点了点头，好像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他领鳗鱼来到货车前。

    这是一辆有篷的白色运货小车，呈六面体，四角方方的，像是一个箱子，或者像是镭店港的木棚屋：它的车身不是设计成流线型的。在驾驶舱上面安置了一个马达，马达上带有一个圆形的通气栅栏，像是一个电热板。安检人员打开了后门，亮出一个空荡荡的宽敞的立方体，四壁都是金属板，几个聚苯乙烯的桶堆放在尽头。尽管内部很干净，无疑已经用"卡切"清洁剂擦洗过了，却还是散发出一股轻微的混合有油脂、干血、筋膜和淋巴结的气味，看样子，它常常用来运输肥肉之类的货物。

    鳗鱼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地听那人讲解车子的功能，然后，把本加特内尔预付的钱的一部分付给了他，让他把拉槽门推上后，自己就跳进了驾驶室。等那人走远后，鳗鱼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副大号的金黄色橡胶手套，用手掌和带花岗石纹的手指头抓住手套的表面，不让它们滑动。鳗鱼戴上手套，然后点火发动。

    倒档有一些发涩，但随后速度变得和谐起来，小货车远远地驶向环城林荫大道的外圈，从那里我们将经由夏蒂雍门夏蒂雍门广场，鳗鱼把小货车停在一个电话厅前，占了两排车道。鳗鱼跳出汽车，钻进了电话厅，摘下听筒，讲了几句。

    他看来得到了一段简短的回答，然后，把他自己的一些分子抛弃在电话机上——几片耳垢充塞在了听筒的一个小孔中，吐沫星子落到了话筒的一个小眼里之后，他挂上了电话，皱了皱眉头。他看来不很坚决。他甚至有一些犹豫的样子。

    在他那一头，本加特内尔也挂上了电话，脸上丝毫没有生出一种特殊的表情。但是他，在朝套间的一扇窗户走去时，不像是不满的样子，很少有什么东西可看的，本加特内尔推开了窗子：很少的声音，两声鸟儿的鸣唱，一记接着一记，远处的路上飘浮着一片汽车尾气的迷雾。他已然回到了巴黎，他又安居于爱克林荫大道上他的那个不朝向街道的大单套间中。现在，他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唯有等待，只有在窗前看看景色来打发时间，当夜幕降临时，他可看的就将只有电视了。但是，眼下，还是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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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得手

    铺着砖石种栽着椴树和洋槐的院子，包含着一个四周围着绿篱的小花园，花园中紧裹着一个水池子，池中喷出成拱形的水柱子，今天的拱形稍稍有些不平衡，因为有 风。几只麻雀，两三只松鸦或鸫鸟在树丛里呱呱喳喳地闹腾，陪伴着一只标写着"修补工具大全"字样的白乎乎的塑料口袋，它挂在了一根细树枝上，被一丝丝的小 风吹得圆鼓鼓的，就像一片小篷帆，它颤悠着，抖动着，好似一个有机体，在发出噼劈啪啪的声响和芦笛般的音乐。在它的下方，躺着一辆带有支撑架的儿童自行 车。院子的角落上安置着三个微不足道的后视镜，在每幢别墅的大门上，各固定着一个录像监视镜头，分别睁着小眼睛盯着这一片小小的全景 尽管椴树的枝枝权权堵塞了别墅之间的视线，本加特内尔还是分辨出了露天平台上带条纹的折叠式帆布躺椅，还有柚木桌子，他还看到了门窗前的阳台和很大的玻璃 窗，还有矫揉造作的电视天线。再远处，依稀可见一长条造型丰满的公寓楼，显示出某种建筑风格上的差异，不过一切都很好，没有任何不协调的东西：1910年 的式样与 1970 年的风尚比肩而立，如此相配，显得和平共处的和谐，金钱的力量是那么强大，竞能淹没不伦不类的历史误差。

    这些别墅的居住者仿佛有一个共同点，年纪四十五岁上下，在不同的视听领域中挣大钱。有一个肥胖的年轻女子，在一间蓝色的办公室里，头戴一个硕大的耳机，在 计算机上敲录下在附近播送的一篇文章，每天将近十一点时，本加特内尔都早已在国家广播电台的一个频道中听到过它了。有一个棕红头发的小个子男人，目光散漫，嘴角总挂着微笑，不怎么见他从平台的长椅子上离开，看样子像是电影制片商或者别的什么，反正年轻女郎们总是走马灯似的在他身边来来往往，好家伙。有一个电视台的战地女记者，不常住在这里，却在地球上所有发生冲突的地方过日子，带着她的卫星电话，从一个地雷上跳到另一个地雷上，一会儿在高棉人那里，一会 儿在车臣人那里，在也门过几天，又在阿富汗过几天。当她回来时，她就关起窗门板，没日没夜地睡大觉，来调整时差，反正本加特内尔不常看见她，除非有时候在自己家电视的屏幕上。

    但是眼下，他一个人都看不到。就在这天上午，越南大使馆的背后，还有五六个穿着厚厚的运动衣裤的外交官，像平常日子一样在打太极拳。可现在，在大使馆栅栏门内，却空无一人，只有一块钉在一棵树上的篮球板，一个不太像样的秋千，一个面朝天的生了锈的保险箱，在高大的水泥墙 那空荡荡的墙根下，放着一把空空的椅子。似乎在栅栏门之后，天气就更加炎热，更加潮湿，仿佛大使馆制造出了一个东南亚的小气候。无论如何，本加特内尔只是在远远地瞧着世界。

    如果说他在观察着人们，他却离群索居，跟谁都不打招呼，除了每星期一，他要去楼下的退休牙科医生那里，给他送去数额不菲的房租，因为他是按周计价向老牙医租的房子。对此安排，人们恐怕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本加特内尔从一开始就明告牙医，他不会住很长时间的，他很可能说走就走。绝大多数 时间里，他足不出户地把自己关在套间中，不过这不妨碍他在厌烦透顶时，偶尔也出来透一透气。

    现在，他正好就出来兜一圈，瞧，这不是战地女记者嘛，她的样子好像刚刚睡醒，呵欠连天地赶去参加某个编辑会议。这是一个开着小小的奥斯汀轿车的高个子金发女郎，她的车子是白顶翠绿色的车身，散热器撞破了，车玻璃上塞满了小条子，条子上写着通知，让她立即把车送到警察局的车辆处去，警察局长，她的一个朋友， 将把它炸毁。因为这里是一个富人街区，居住着不少的名人，而这些名人又认识不少的名人，这是一些很漂亮的街区，有不少狗仔摄影师常来这里。

    恰好，有那么两位摄影师藏匿在米兰街的一个大门的洞廊下，手里拿着灰色塑料的长方形大机器，它们不太像是照相机，而像是电视摄像机、潜望镜、外科器 械，或者甚至是带红外线瞄准器的武器。这些猎奇的狗仔是那么惊人的年轻，穿戴得如同要去海滩，短袖子衬衣，齐膝的短裤，但他们的神情十分严肃，一直全神贯 注地盯着对面的大门洞廊，无疑，他们正等待着一个超级明星和明星的新相好的出现。本加特内尔好奇地停住了脚步，在他们旁边悄悄地等候了一会儿，丝毫没有表 现出他的兴趣，直到他们不乏礼貌地示意他离得远一些。他不是那种较真的人，他离开了。

    他很悠闲，几乎悠闲得有些痛苦，他要到欧特伊墓地去兜一圈，墓地很近，只有几步路远，而且面积也不大，里面安息着不少英国人，不少男爵和远洋轮的船长。

    一 些墓碑石破碎了，就这么遗弃在那里，另一些则得到了修复；有一处坟墓设计得像是一个小小的亭楼，有雕塑装饰，在放门毡的地方刻写着信经的经文，看样子正在 重新整修。本加特内尔不停步地经过了德拉艾的坟墓--尽管他回过头来，在墓前扶正了一盆翻倒了的杜鹃花，经过了一个无疑有重听症的陌生者的坟墓--墓碑大 声喊着，他的奥尔良的聋人朋友们怀念他--然后，经过于贝尔罗贝的坟墓--墓碑喃喃道，孝敬的儿子，温柔的丈夫，善良的父亲，忠诚的朋友——然后， 又是类似的玩意，够了：他走出了欧特伊墓地，拐上了克洛德·洛林街，走向米开朗琪罗街。

    在那里，稍稍晚些时候，当期待已久的超级明星及其新情人穿过洞廊出来时，两个摄影师便开始朝这一对人扫射。小情人扭来扭去，天使一般地微笑，超级明星虎着脸，从心底里让摄影师见鬼去，而本加特内尔刚好从墓地转回来，满脑子不知在想些什么，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回家路上居然闯入了他们的镜头。回到家中，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又趴在窗前看风景，就这样慢悠悠地等待着暮霭的降临，日光不慌不忙地为房屋和植物，为台阶和洋槐树拉长再拉长影子，直到这些东西自己连同它们的影子沉浸在一团更大的阴影中，阴影溶化掉它们的轮廓，它们的颜色，最后消化它们，喝下它们，使它们熄灭，消失，而就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是我，鳗鱼说，事情办得很成功。你肯定没有人发现你吗?本加特内尔还是有些担心。你想想，鳗鱼说，后面连个人影子都没有。说实在的，甚至在店铺里也没有一个人影子。现看起来好像不怎么行得通啊，你说是吧。闭嘴，臭狗屎，本加特内尔说，还有呢?现在货在哪里?按照计划，一切都在冷冻车里，鳗鱼回答，它就停在我家附近，你租好的车库的小间里。现在，我们干什么呢?

    明天，我们在夏朗通见面，本加特内尔说，你还记得地址吗?

    此时此刻，姆努斯肯依然面对着一杯啤酒，太阳底下的同一杯和另一杯，但是，如果说他没有离开左岸的这一街区，他却换了一家酒吧。他现在安坐在奥德翁的十字路 口，照一般习惯，这里不是喝一杯的最理想之地，尽管总是有人忠诚不变地来此地：这是一个交叉路口，热热闹闹，四通八达，喧哗嘈杂，被夹塞在红灯绿灯和车水 马龙之间，此外，从丹东街穿来的强劲的穿堂风总是把这里刮得凉飕飕的。但是，在夏天，当巴黎变得有些空荡荡时，咖啡馆的露天座却是值得一坐的，光线平和， 交通锐减，同一个地铁站的两个出口的景象不会被什么挡住。

    很少的人从这两个地铁口走进和走出，而姆努斯肯就看着他们经过，兴趣尤其集中在女性行人这一半上，他知道，从数量上说，她们至少要多于另外一半的男性行人。

    这一半的女性行人同样也可以，他注意到，划分为两种人：其中一部分，当你看着她们走下一个地铁口的楼梯时，你刚刚离开她们后，会回过头来看你一眼，当然也并不永远如此，还有一种，当然也并不永远如此，不会回过头来看你一眼。

    至于姆努斯肯，最开始，他总是回过头来看，来评价这一个新看到的女人到底属于哪个阶层， 是回头看的那一类，还是不回头看的那一类。随后。若是另一位不回头，他看到自己再频频回头也是白搭，便也就像她一样行事，按她的方式退缩，模仿她的行为漠 然处之。

    但是，今天没有一个女人回过头来看他，姆努斯肯将悻悻地回家。由于找不到一辆空的出租车——顶灯亮着，显示器圆板熄着——又由于时间慷慨地允许，步行着回家并不是不可思议的。路相当远，但还完全可以走，一点儿运动看来只会让姆努斯肯的思绪清醒一些，尚未倒过来的时差令他的脑子还有些晕乎乎的。 。

    在混乱中，在记忆的乱麻中，他的思绪落实到了保险公司和保险箱商人上，他该打电话联系一下了，有一份关于雕像基石的估算表，需要重新商谈，还有马尔提诺夫，必须将他重新推出，因为眼下他是他手里唯一有些冒尖的艺术家，另外，画廊的照明该彻底重新推敲了，因为现在有了那一批新得到的古董；最后，他实在不知 道他是不是应该再给索妮打电话。他东扭西弯地走在人行道上，在狗屎之间绕来绕去，随着他渐渐地走近阿姆街，各种都市风景也接二连三地扑面而来，一 个戴着墨镜的家伙从一辆白色的罗威尔车中抻出一面大鼓来，一个小姑娘对她母亲嚷嚷说，她经过深思熟虑，已经选择了秋千，然后，有两个年轻女人为争夺一个停车场的泊位吵得不可开交，恨不得把对方生生吞了下去，她们后面的一辆冷藏小货车则飞也似的驶远了。

    来到画廊后，姆努斯肯被一个艺术家拉住了，聊了一阵子，他是从拉吉普那里来的，想对费雷展现他的计划。这是一个爱嘲弄人的年轻雕塑家，很自信，他在艺术圈 里朋友多得很，而他的计划也多得很，这一点，姆努斯肯是看清了的。这一次，他不是要在一面墙上挂一幅画，而是要用硝酸，把收藏家的墙给销蚀了，由此来代替一幅 画：他要弄出一个 24 厘米乘 30 厘米的小方块，25 毫米深。不妨说，我是发展了负面作品的概念，我要减掉墙的厚度，这位艺术家解释道，而不是增加它。当然 啦，姆努斯肯说，这很有意思，但眼下我已经不怎么朝这一方向发展了。

    我们也许可以来探讨某些东西，但这以后再说吧，现在不谈。这个嘛，我们必须以后再谈，你把你的小册子留在这里，我会找你的。姆努斯肯刚刚摆脱了那位销蚀大师，就打算在一个女助手的帮助下，了结所有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他已经雇佣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年轻女子，以代替德拉艾，这是一个有厌食症但却维生素过量的人，她只是做试用工，必须考察她的能力。他已经委托她开始做一些小事情。

    接下来还是打电话的事：姆努斯肯找了保险商和卖保险箱的商人，两人都将明天来。

    他又重新考虑了一下雕像基石的估算表，同样给基石商打了电话，预定了在这个星期里见 面谈一次。他在电话中没有直接找到马尔提诺夫，只是在他的留言录音中留下一段智慧的杂糅，混杂有告诫、鼓励和提醒，总之，让他好好干。他长时间地和伊丽莎白一起，商讨改善画廊照明效果的最佳方法，以便展出极地艺术品。

    为了明确他的想法，姆努斯肯建议到工作室中去找它一两件来，咱们不妨这样吧，伊丽莎白，就用象牙织品和一个猛犸象牙来做它一个试验，你就将看到我所说的意思。说着，他就朝画廊的后间走去，他打开工作室的锁，一切都亮在了他的眼前：

    柜橱的门被撬开了，大开着，里头空空如也。

    现在，再也不必问自己还要不要给索妮打电话了。

    本加特内尔把两个上了锁扣的很大的旅行箱放在门口，套间也收拾得整整齐齐，仿佛他准备不久后就要腾空房间似的。他突然锁上门走了出来。就像一个音叉，就像 电话铃或者地铁自动门关闭之前的信号声，这一记干涩而又沉浊的喀吧声产生出一个几乎完美的调音，使得那架贝什斯坦三角钢琴的琴弦一下子共鸣起来：在本加特内尔离开此地之后，十到二十秒钟期间内，一个大调和弦音之幽灵游荡在空荡荡的套间中，然后慢悠悠地散成丝丝缕缕，最后化为乌有。

    本加特内尔穿过爱克林荫大道，接着沿林荫大道朝塞纳河方向走了一段，然后就拐入夏尔东一拉伽什街。在炎热的夏季里，十六区比平时更为荒凉。以至于夏尔东一拉伽什街的某些角落竟然显现出一副核战争之后的颓败景象。在凡尔赛大道的一幢现代化公寓楼的地下停车场中，本加特内尔找到了自己的汽车，然后，他就驶向塞纳河，沿着河畔走快车道，直到絮利桥之前才离开快车道。

    他来到了巴士底广场，从那里，他拐上很长很长的夏朗通街一直奔东南方向，径直驶向夏朗通镇。 他就这样沿着十二区的脊椎骨，在它的轴线上穿越了整个街区，在这个时期里，十二区比起十六区来，稍稍更有一些人气，这个区的人不如十六区的人那样经常休 假。在人行道上，我们尤其可以发现一些出生于第三世界国家的移民和一些处于第三年龄阶段的侨民，慢悠悠，孤零零，茫然失措。

    在夏朗通的人口，菲亚特车向右拐入一条小小的街道，街名不是莫里哀就是莫扎特，本加特内尔从来不记得街名到底是这两个中的哪一个，但他知道，它最终会垂直 地交会于另一条快车道，而过了那快车道，就是塞纳河畔一片小小的工业区。这个区里，有一排排的货栈，一个个金属板的小间，有的上面还漆着公司的名称，其中 有用喷漆喷的和不用喷漆喷的。这里同样还有许多租用的储存仓库，占地面积大小不等，从两平方米到一千平方米都有，眼前就有一块很大的牌子，上面写着"计算机软件用软盘"。这里还有那么三两家十分安静的小工厂，看样子只调动了一小半的潜力，另外，还有一个过滤站，所有这一切都分散在一段公路的周围，看来，这 段公路是条无名的路。

    在炎热的盛夏中，这个区域比别的任何地方都要更空荡，几乎寂静无声：唯一可觉察到的声音是从远处传来的模糊的隆隆声，低沉的嗡嗡声，不知什么的回声。

    这 里，一年到头都没有人来，撑死了最多只会有两对夫妇带着他们的狗散步来到过。一些汽车驾驶学校的教练也看上了这块地，不约而同地前来，利用交通的零度，毫 不冒险地来提高学生们的驾车技术，偶尔，也有一个骑自行车的旅游者，肩上扛着机械，穿越这里来借道那座桥，穿过塞纳河去依弗里。从这一座步行桥上，人们可 以看到其他许多桥横七竖八地架在水面上。就在河流上游与马恩河的交汇处，一个巨大的印度城矗立了起来，这个具有热带风格的商业中心的建筑面临着水流，也面临着破产。

    但是，今天，这里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一丝人影。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辆小型的冷藏卡车停在一个储存仓库的前面，什么人影都没有，只有鳗鱼坐在车子驾驶室里，车上配备有一套国王牌温度控制系统。本加特内尔把他的菲亚特轿车并行地停在冷藏货车的边上，摇下车窗玻璃，却不下车：倒是鳗鱼从他的货车中跳了出来。鳗鱼热得够呛，鳗鱼抱怨不已。汗流浃背的样子更增强了他外表的邋遢：他的头发是一蓬油腻腻的乱草，斑斑的汗渍一圈压一圈地叠印在他的广告 T 恤衫上，满是污垢的条纹纵横交错 在他的脸上，像是早生的皱纹。

    成了，鳗鱼说，全在这里了。现在拿它们怎么办?你把它们搬过来，本加特内尔答道，说着把车后箱的钥匙递给了他。你把所有的货都给我码放齐了。你要小心在意，把手脚放稳重些。你看看这天气，鳗鱼又提起话头。给我搬去，本加特内尔重复道。

    本加特内尔依旧呆在方向盘后，没有离开驾驶室，一直监视着，确保没有人看到这一幕，他一边戴上一副羊皮手套，摸起来又柔软又轻便，是用亚麻线缝成的，一边窥视着车后箱中货物的搬运。天气确实很热，没有一丝丝的风，鳗鱼大汗淋漓。他那因吸毒而萎靡的肌肉仍然在 T 恤衫底下微微抖动着，而本加特内尔不喜欢这个， 不喜欢看着这个，不喜欢依然喜欢看着这个。随后，活儿一干完，鳗鱼就回到菲亚特这边来了。成了，他说。你想看一看吗?嘿，你还戴着手套哪。

    这是因为天气， 本加特内尔说，这是因为我，这是因为炎热。这是因为皮肤病。

    这不用你来管。你真的全都卸下来了?全都卸了，鳗鱼说。等一等，让我检查一下，本加特内尔说， 他跳下了自己的车，点了点车后箱的内容。

    然后他重新抬起头，皱起了眉头。少了一个，他说。一个什么?鳗鱼说。一个箱子，本加特内尔说。

    有一个箱子不在里头。你开什么玩笑，吸毒者叫嚷起来，来的时候是七件，现在还是七件。没错。我想不对吧，本加特内尔说。你快到冷藏车里去瞧一眼，你肯定是忘了一件。

    鳗鱼疑惑不解地耸了耸肩膀，然后，当他爬上卡车冷藏室的后门后，本加特内尔手疾眼快地啪的一下在他身后关上了门。鳗鱼沉闷的嗓音，一开始还嘻嘻哈哈，随后就变了腔，再后来就不安起来。本加特内尔关紧了门闩，绕过冷藏室，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坐在了方向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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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大病初愈

    从驾驶座这里，再也听不到年轻人的一点儿声音。本加特内尔推了一下位于驾驶员座位后面的一个小小的活门阀，拨开了一个插销，然后打开了方形的窥视孔。

    这个 孔可以用来跟等温的车厢中交流，它大约有一个十支装香烟盒那样大小：

    如果说它能允许向后瞥去一眼，它的尺寸却实在太小，根本无法伸进去一只手。

    行了，本加特内尔说，现在完了。等一等，鳗鱼说，你在干什么?不要犯傻，我求求你啦。够了，本加特内尔重复道。这一下，你总算可以给我闭嘴了。我可从来没有坏过你的事情，鳗鱼还在傻乎乎地求饶。放我出去吧。我不能，本加特内尔说，你会碍我手脚的。你有可能会碍我手脚的，这样你就碍我手脚了。快让我出来吧，鳗鱼还在求，不然的话，这事就露馅了，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我想不会的，本加特内尔说。你又没有合法的社会身份，你要明白。

    人们什么都不会发现的。甚至都不可能引起警察的兴趣。没有一个人认识你，除了你的毒品贩子，而他是不会去警察那里打听你的下落的。

    你难道还想让人们发现你已经不再存在了吗?谁又能注意到一个陌生者的缺场呢?

    快闭上你的臭嘴，乖乖地呆在里头。一切将很快完事，只不过是来一点点热气和冷气。

    别，别，鳗鱼说，千万别，请你不要再夸你的海口啦，求你啦。他还在尝试着说服本加特内尔，但突然觉得自己已经黔驴技穷了。此外，他还在垂死挣扎，但已然心灰意懒，你的玩意儿，只不过是一个蹩脚的伎俩。在所有的电视剧里，他们就是这样杀人 的，这实在没有一点儿新鲜货。你这话倒是不假，本加特内尔承认道，但是我倒愿意接受电视剧的影响。电视剧也跟别的一样是一门艺术。好了，好了，现在，你说够了吧。随后，他紧紧地封死了窥视孔，一旦他把马达启动起来，他也就同时发动了压缩机。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使一辆等温的汽车或者任何制冷器运作起来的热力学原理：在机器的内壁中，一种气体循环运动着，吸收并带走保存在内部的热量。靠着安置在驾驶舱上方的那个小马达，靠着使气体不停循环流动的压缩机，那种热气就转变成了冷气。此外，这种类型的车子还有两种温度档次可以选择：零上 5 摄氏度或零下 18 摄氏度。本加特内尔前天通过电话特意预定的，恰恰是这后一种温度档次。

    古董的失窃显然标志着一次惨重的损失。去大北极区探险的预算耗费了姆努斯肯不少的资金，眼下却如竹篮打水，闹得个赤字连连。谁知屋漏偏遭连夜雨——恰逢生意淡季，艺术品的行情十分糟糕——画廊中什么都卖不出去，当然，债主们也偏偏选择了这段时期来提醒你他们的存在，艺术家也凑热闹似的来催要他们的尾款， 银行家们也纷纷表白了他们的忧虑。随后，当夏季末来临时，如同往年这段时期里一样，各种各样的税款也纷至沓来地自我表现一番，税改的威胁，各种名头的杂捐，租约的更新，社团理事的挂号信。姆努斯肯开始觉得自己走投无路。

    千头万绪，当务之急是必须报警，当然啦。盗窃一旦被证实，姆努斯肯就向第九区警察分局打了电话，不一会儿，一个神色疲倦的司法警察就来到画廊。来人证实了损失，记录下了案情报告，便问他的保险公司的名称。这个嘛，姆努斯肯说，这些物件还没来得及上保险。我正准备去办呢，可是……你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警官粗野地打断了他，为他的粗心大意而大大地羞辱了他一番，并明确告示他，失踪物品的命运已经很难说得清楚，重新找回的希望看来微乎其微。这样的案子，他明明白白地说，很少有能够破获的，因为艺术品走私有一个高度严密组织的网络：即便期望最好的结果，这桩案子看来也要拖上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到底能干些什么，还得走着瞧呢，但是，这事儿前途渺茫。不过，我还是会给你派一个司法方面的专家来，警官最后说，看看他是不是能有所发现。在他来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当然啦，你什么都不要碰。

    几个小时之后，技术专家来了。他没有马上介绍自己，而是先在画廊中转了几圈，细细地欣赏着艺术品。这是一个小瘦个子的近视眼，头发金黄，又细又柔，总是一脸微笑，好像一点儿都不急于开始工作的样子。姆努斯肯一开头把他当作了一个可能的顾客——你对现代艺术感兴趣吗?——这时候，来人才亮出他的专业证件，公布了 自己的身份——警官保尔叙潘，司法专家。这个职业，姆努斯肯说，应该蛮有意思吧。你知道，另一位说，我只是一个实验室的技术员，离开了我的电子显微镜，我就什么都不太懂了。不过没错，对了，所有这些，很让我感兴趣。转到姆努斯肯的工作室中时，他打开了他的装备系统，一个装着传统零件的工具箱：照相机，盛有透明液体的小玻璃瓶，药粉和钳子，几双手套。姆努斯肯看着他工作，一直到另一位告退为止。他有些气馁，他必须很快恢复过来，他开始夸张地发热。

    夏天缓慢地延续着，炎热把时间都染得黏糊糊的，仿佛它的流程被它升到高温中的分子摩擦刹止住了。绝大多数的就业人口都在度假，巴黎变得更加柔和，更加稀疏，但却并不更加容易透气，因为空气停滞不动，充满了有毒气体，就像是打烊之前的一家乌烟瘴气的酒吧。人们正利用都市中不那么拥挤的交通期，到处都在挖路维修：蒸汽锤的撞击，钻头的旋转，混凝土搅拌机的翻滚，新鲜沥青散发在雾蒙蒙的阳光中的臭味。所有这一切，姆努斯肯全都不怎么去注意——因为他有那么多的事情要考虑，而且，他是乘坐出租车穿越巴黎的，从一家银行到另一家银行，劳而无功地磨破嘴皮向人借钱，甚至开始考虑以抵押画廊来筹款了。

    正是由于这样，人们才会在上午十一点钟，在能把人烤出油的热天里，在九月4日街的人行道上看见他。

    这条叫九月4日街的街道十分宽，也十分短，是金钱使得它的脉搏跳动起来的。

    它的拿破仑第三时期风格的房子，几乎全都一模一样，开设着一家家国际性的或非国际性的银行，一家家保险公司，经纪业，临时工作介绍所，金融杂志编辑部，证券经纪人事务所，资产管理人办事处，共同财产管理人公司，房地产交易所，律师事 务所，古钱币店铺，还有里昂信托银行被火烧毁的残骸。街角落的唯一一家餐厅店名叫做"投机"。但是，在这条街上，人们同样也能找到一家波兰航空公司的办事 处，还有复印店，旅行社，美容店，一个美发理发世界锦标赛的冠军，为纪念一位为法兰西而牺牲的内地军十九岁小战士而设立的纪念牌。

    在 九月4日街上，还有数千平方米整修一新的写字楼有待出租，有一些在电子仪器严密监视下的重新整修工程：人们腾空一些老房子，只保留那些房子的墙面、廊柱、 女神像柱，以及悬在通车大门上的戴冠冕的头像。人们改造各楼层，按照行政法令，把它们改建成宽敞的房间，带有双层玻璃，景色尽收眼底，以便依然并始终在这里 积攒越来越多的资本：如同在巴黎的夏季到处都能看到的那样，头戴安全帽的工人们忙忙碌碌地干着活，手中展开着图纸，嘴里咬着三明治，用步话机通话。两天 里，这已经是姆努斯肯跑的第六家银行了，进来时满心希望能筹得一笔贷款，出门时仍是两手空空，随身所带的请求信上，早就沾满了他手中沁出的湿漉漉的汗印。

    在这一次请求又遭碰壁之后，电梯的门在底层打开，亮出一个十分宽敞的大厅，空无一人，但却摆着许多长沙发和茶几桌。

    姆努斯肯在穿越这一段空间时，既没有愿望，也没有力气立即回家，他更愿意在一个沙发上稍稍坐上一会儿。不知道他是疲倦厌烦、悲观失望还是勇气丧尽，从外表上看，人们怎么能看出他的实质呢?

    比方说，在眼下这样炎热的天气里，就凭他所穿的那一身衣服，就凭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袖子上的一点点灰尘，而懒得用手掸一掸，就凭他任由一绺头发披落下来挡住了眼睛，而不想把它捋上去，或者，尤其是，眼前明明有一个女人穿过大厅，他却丝毫没有半点反应。

    鉴于这个女人美艳动人。这就更可以让人惊诧不已了。只要你对姆努斯肯有一丁点儿的了解，照着起码的逻辑，他本来是应该动心的。这是一个高个儿的女人，年轻而又苗条，有着雕像一般的曲线，双唇抹了口红，长长的眼睛上描了浅绿的眼影，头发鬈曲着，染成了古铜色。她脚登一双高跟皮鞋，身穿一套轻飘飘的黑色衣裙，脊背 处凹得很低，肩膀处和腰身处点缀着一些亮闪闪的人字形的小玩意。

    当她经过他的身边时，若是换了任何一个别人，或者换了他自己在正常状态下，都会认为，这些衣服在那里只是为了脱了给他看，或者甚至扒了给他看。此外，她夹在胳膊底下的蓝色宗卷，她那杆若有所思地轻轻擦及嘴唇的钢笔，仿佛都是具有纯真形式的小道具，而她本人就像是某些电影中的一个女演员，正在表演开场戏，而在这样的戏里，人们是可以无话不说的，只等着场景开始热起来。

    这样说来，她就是根本没有化什么装。姆努斯肯刚刚有一点时间注意到这一细节，尽管他并没有对此抱更多的兴趣，至少不比大厅的装饰抱更多的兴趣，他就感到浑身一阵虚弱，仿佛全身各部位突然之间缺了氧气。

    一股五百公斤的重量似乎同时压到了他的肩头上、脑袋上和胸脯上。

    一种酸溜溜的金属味和干辣辣的灰尘味涌上了他的口腔，充满了他的脑门、他的喉咙、他的脖颈，变成一种窒息人的混合体：奔腾的喷嚏，强烈的呃逆，深深的恶心。根本不可能作出任何的反应，他的手腕仿佛被手铐紧紧锁住，他的精神仿佛浸透了一种感觉，那便是窒息、极端的忧虑和死亡临头。胸膛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从喉咙一直钻到丹田， 从肚脐一直钻到肩膀，穿越了他的左胳膊和左腿。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从沙发上倒下，他看到地面飞快地朝他迎过来，尽管同时在减速。接下来，他一倒在地上后， 马上就不再能动弹，随后，在失去了平衡的同时，也失去了知觉——到底昏迷了多长的时间，是不可能知道了，但在最初的一瞬间里，他肯定记起了德曼大夫曾经给他的警告，过冷过热的气温对冠状动脉很不好。

    另外，他很快又恢复了知觉，尽管眼下他连一个字都说不了：现在，他的眼前不是一片黑暗，不是像关上电视机后的屏幕那样一团漆黑，不是的，他的视野继续存在着功能，就像一架摄影机，在它的操纵者突然死掉后，摔翻在地上，但仍然继续在拍摄着，它以固定的画面，记录着落到镜头中来的一切：墙壁和镶木地板的一角， 一段没有框定的柱脚，一截子管道，机割地毯边缘上一段粘合的毛线。他想站起来，但挣扎中却更重地倒下。其他一些人跑了过来，不过好像没有穿蓝衣服的年轻女子，他感到有人朝他俯下身子，有人给他脱去外衣，有人把他仰面放平，有人去找电话，随后，救护人员坐着急救车迅速地赶到了。

    救护人员是几个年轻小伙子，文静，强壮，令人放心，他们穿着海军蓝的工作服，皮带上装备有皮制的小器具和弹簧钩。他们轻手轻脚地把姆努斯肯抬上一个担架，又小心翼翼地把担架送人到车厢中。现在，姆努斯肯感到自己得到了保护。他没有想到这一次发作跟二月份的那次十分地相像，只是更难受一些，他还想在救护车中找一些什 么话头来说，但别人很和蔼地示意他，在到达医院之前最好一直闭着嘴。他只得闭上了嘴。随后，他又昏厥了过去。

    当他睁开眼睛时，首先映入他眼眶的，是他周围的一片白色，就如同当初在大浮冰上看到的那样。姆努斯肯躺在一张可调节高低的单人床上，床垫坚硬，裹得很紧，小小 的房间里只有他这张床，除了白色，就只有远处的一点点翠绿，那是从窗户的方框框中映现出的一段树木。床单、盖被、房间的四壁，还有天空，都是一样的白色。 唯一的绿点子，遥远的树，可能是种植在巴黎的三万五千棵梧桐树中的一棵，是七千棵椴树中的一棵，或者是一万三千五百棵栗树中的一棵。不过，这同样很可能是 我们还能在最后的空地上遇到的那些树中的一棵，我们可能永远也记不得它叫什么树，或许它根本就连名称都没有，只不过是一株巨大的杂草，莫名其妙地抽薹的一 朵野花。尽管它处在很遥远的地方，姆努斯肯依然试图把它认出来，但这一微弱的努力足以把他累垮，他又闭上了眼。

    五分钟之后，或是第二天早上，当他再度睁开眼睛时，背景依然没有变，但姆努斯肯，这一次，克制住了自己，不再去打开树木的案卷。他实在很难证实，自己到底是在竭力地什么都不去想，还是根本就没有在想任何东西。当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并且分辨出，有一个的异物挂在他的鼻子上，并弄得他稍稍有些斜眼时，他真想伸出手去摸一摸，看看是什么玩意儿，但是他的右小臂根本就不听使唤。

    原来，他的小臂被一根绷带绑定在了床帮子上，上面扎了一根很粗的输液用的针头，用一大块半透明的橡皮膏固定着。姆努斯肯开始明白到发生什么事了，他所证实的只是形式问题，用左手摸了摸之后，他弄清楚了，固定在他鼻孔下面的外物，原来是一根氧气管。 就在这时候，门开了，门外是一个年轻女郎，穿得同样一身雪白，但是皮肤黝黑，她把脑袋伸进门来，然后转身向着一个应该是女护理之类的人，告诉她去通知萨拉大夫，43号醒了。

    姆努斯肯又剩下独自一人，他努力地重新尝试着辨别远处的那棵树，但还是弄不清楚，不过，尽管他依然分辨不清，他却不再重新入睡了。他还是小 心翼翼地细细打量着背景，转过脑袋去观察放在他床前的各种器械，还有计算机和屏幕，它们应该反映出他心脏的状况：液晶显示的数字颤抖个不停，并且不断变化 着，弯弯扭扭的曲线从左向右地移动着，总是周而复始，像是后浪推着前浪，彼此相似，但又相异。一个电话安放在他的床头，一个急救用氧气面罩挂在一个螺钉 上。姆努斯肯耐心地忍受着痛苦，外面，日头已经西落。把他房间中的一片白色改变成灰蒙蒙的羊毛色，也把远处之树的颜色加深为铜绿色，然后又成为车厢绿。最后， 门又打开了，这一次，进来的是萨拉大夫本人，他留着一把又浓又黑的大胡子，身穿一件酒瓶绿的工作服，戴着一顶同样颜色的小帽子：

    于是，时间停留在绿颜色中了。

    萨拉一边检查着他的病人，一边告诉他说，他被送来医院急救后，他们不得不让他忍受了一系列的抢救措施，但都没能让他恢复知觉，现 在，一切似乎都平稳地过渡了。可不是嘛，有人来给他换药换包扎的时候，床单掀走之后，姆努斯肯发现自己的整条左胳膊和左小腿，还有胸廓上都被彻底地重缝了一 遍。

    活儿干得很漂亮，确实是高手的手艺，这属于又长又细致的英国缝合，十分齐整，使人联想起一个带有文艺复兴式样花边的束带，或是一件低档时装的反面，或是一行文字。

    很好，医生在检查之后简明地作了小结。恢复得不错，他一边翻阅着挂在床脚前的护理记录，一边补充道，这时候，护士正在给姆努斯肯穿一件用次氯酸钠液严格消毒过的睡衣。照萨拉看来，最好让病人在这急症监护病房中再住上三四天，然后再转到普通病房去。然后，若是一切正常，两个星期之后，他就可以出院了。

    第二天上午，姆努斯肯的确感觉到体力更好了一些。他花了一段时间询问自己，在他周围的人中间，他到底可以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哪一位。看来最好还是不要通知陆倩倩，反正她已经有半年多没听到他的消息了，再说，她很可能对他的通知无动于衷。同样，他也不希望让他的家庭受惊担忧，无论如何，这个家在他看来已经变成了 一个十分分散、十分遥远的群岛，正在被渐渐上涨的海水淹没。想来想去，说实在的，姆努斯肯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什么人了，最后，他还是决定在，当天下午至少要给画廊挂一个电话。尽管伊丽莎白已经迅速地习惯了他短暂的不辞而别，还会像往常那样天天开门营业，照应着画廊的业务，最好还是让她知道他现在到底在哪里。但是，这事情不急。另外，最好还是把画廊关它几天，一直到他恢复健康，在眼下这个淡季里，这一下病倒说不定还不是什么坏事呢。明天再打这个电话吧。眼前，他什么都不想，只打算好好地睡上他一觉，谁知就这么巧，在这当儿，女护士通报说，有人来探望他。姆努斯肯机械反应似地试图从床上探起身子，但不行，还太虚弱，无法动弹。

    于是，出现了一个年轻女郎，他认不出是谁，由于她跟那天在九月4日街的样子变了许多，所以他越发难认出她来：她现在穿着一身棕红色条纹的蓝色上装，一条开衩很高的深蓝色裙子，平底鞋。上衣的一条背带马上就要滑下来的样子。然而，她始终还是那么不施浓妆。在几秒钟的疑惑之后，他终于认出了她来，一时间里，姆努斯肯觉得自己就这样穿着睡衣着实很不雅观：他做了一个机械性的动作，拢了拢他肮脏的头发，在他人院时所接受的常规检查中，电子脑造影术的电导板把他的头发弄得一团糟，像是上了浆一般。

    尽管这个年轻女郎的背带随时像要滑落下来，她裙子的开衩又是那么高，她的姿态确实让人想人非非，姆努斯肯从见到她的第一秒钟起，就感觉到在他们之间事情是不会成功的。他越是能够以他虚弱的身心，以他半睁的眼睛，细细打量那些女护士，思忖着她们的工作服底下穿着还是没有穿着别的织物，眼前的这一位就越是不能比一个 望见会修女更自发地激发起他的激情——而这不施脂粉的做法，同样也具有某种宗教的性质。也许他从潜意识认中识到，她对于他实在过于高不可攀了，这是显 而易见的，但是不，她可不是那么对他的胃口。

    她逗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五至十分钟，无论如何，她解释说，她是从急救人员那里得知医院地址的，她只是想来看看他好点了没有。这个嘛，很好，如你所见的这样， 姆努斯肯说，他颇觉难堪，强作微笑，以一个泛泛的动作示意了一下氧气瓶和输液管。这之后，他们之间就不再说起什么太实质性的东西了，她的外表看起来不善言谈， 一直呆在门口，仿佛时刻准备拔脚开溜。她离开之前说，如果他愿意的话，她以后还会再来看望他的。他答应了，但却有些违心：实际上，对这个姑娘，他才不怎么在乎呢，他实在看不出她来访的意义，他实在不太理解她对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在姆努斯肯还得留在监护病房的三天里，那个年轻女郎将天天都来看望他，总是在下午的同一时刻，每次都将不超过一刻钟时间。第一次，她将把那把笨重的、外表不太干净的、带有青灰色塑料皮带的扶手椅拉到床前，坐在那上面。然后，站起身来后，她将在始终框定着遥远之树的窗户前 站上一小会儿——透过开启的窗子，从树上将传来一阵鸟儿的鸣啼，使得翠绿色闪闪地发光并悠悠地颤动。而在第二天和第三天，她将坐在床单上绣花绣得实在太密的床脚，她坐在那里的整段时间里，姆努斯肯那手脚仿佛卡住了一般将不再敢动弹，脚背拱成了一张弓，脚趾头蜷缩在绷得如同一面帐篷布似的床单下。

    但是，第三天下午，在她离开之前，他将问她叫什么名字。埃莱娜。埃莱娜，好的。不错，是个漂亮名字。她在生活中是干什么的呢?她将迟疑一小会儿后再回答。

    这时候，本加特内尔正试图把他的汽车停放在一家大饭店前面，饭店位于米米海滩的边上，在目前正常耕作期中被耕种的田地的边缘，在比利牛斯一大西洋省的西北部。旅馆的样子并不特别神奇，但是，在眼下的季节中，实在很难找到像样的地方，此外，这一家本身也客满了：它那宽敞的停车场泊满了外地牌照的车辆，幸亏本加特内尔提前预定了房间。

    于是，他沿着停车场的小道缓缓地行驶，不时逢遇上穿着鲜艳的短衣裤的一对对，一家家，全都朝海滨浴场走去。太阳粘在景色之上，柏油烧软了，赤脚行走的孩子们蹦着脚跳跃而行。这个花园停车场的所有位子都占满了，没有一个是空的，一行行，一排排，都是如此，本加特内尔可能会怒气冲天，但是，他有的是时间，寻找一个车位反倒使得他能把这段时间填满。他小心在意地避免把他的车停在地面上画有轮椅符号的地方，那标志说明这是残疾人的专用车位。本加特内尔这样做，并不是说他的公民意识特别强，也不是说他对这部分人的命运特别敏感，不是的，在他的意识深处，模模糊糊地有一种担忧，生怕出于某种谁都说不清的轮回，由于某种谁也道不明的传染，他自己也会变成残疾人。

    这个停车问题一旦解决，本加特内尔便把他的行李从菲亚特的车后箱中取出来，走向旅馆的入口。房子正面的墙壁看样子刚刚漆过不久，乳白色的星座图象悄悄地在它的一些角落中凸现出来，大堂中弥漫着一股石灰浆的气味，又涩呛又新鲜，使人想起变质发酸了的奶。在房子的四周，人们还能辨别出工程刚刚扫尾的某些痕迹， 停车场边上的一些筐箱中堆满了塑料废料，粘连成板块的水泥乱七八糟地堆在一个死角中。脑门上同样盖满了红斑的前台接待，一面焦躁不安地挠着右肩膀，一面在登记簿上证实着本加特内尔的预订。

    房间很阴暗，不怎么讨人喜欢，脆弱而又跷脚的家具一副仿制品的模样，好似戏剧舞台上的道具，床显现出一个弯曲成吊床样的床绷，紧闭着的窗帘的大小跟窗户的 尺寸实在不相称。在一张坚硬而又令人丧气的长沙发上，一幅一塌糊涂的石印画表现的是某种类似百日草之类的东西，但是，本加特内尔的注意力没有在这些东西上 停留：他随手把行李一放，便径直走向了电话，他摘下听筒，拨了一个号码。电话可能占线，因为本加特内尔做了一个鬼脸，挂上了听筒，脱下外衣，绕着行李箱转了一圈，却没有打开它。

    几分钟之后，当他走进卫生间去洗手时，水龙头的一开一关，使水流一冲一歇，竟引起整幢房子的水管子全都跟着发出地震般的冲撞声，然后，从卫生间出来时，本加特内尔差点儿在方砖地上滑了一跤。回到房间后，他拉开窗帘，站在窗前，看到这窗户朝向一个天井，一柱子昏暗的空气，一段直径很小、顶头上满是污垢、令人生厌的烟囱。太过分了，大汗淋漓的本加特内尔又拿起了电话，叫了前台接待，要求换房间。接待员一面挠着痒痒，一面告诉了他楼上唯一一个空房间的号码，但是，旅馆的服务人员分明显得是那么的无精打采，竟没有人过来帮他提行李，以至于他还得亲自把行李箱搬上楼去。在楼上，展现出的是同样的一幕，所有的方面全都一样：本加特内尔还想打电话，但那一头总是占线。他差一点再次发作起来，但他强压住气头，他打开了行李箱，把衣物放到黑咕隆咚的壁橱中和松木柜子里。随 后，他打量了一番这个新房间，它简直就是第一个房间的可笑替身，好像就是长沙发上的石印画重印了一份似的：只不过这一次，图案上的藏红花赶走了百日草。如 果说，它的窗户单调无聊地朝向着停车场的话，那么它至少还能让阳光洒进一些来，至少还能使本加特内尔从窗口一瞧就能瞧见他的那辆车子。

    恰巧，我也是医生，埃莱娜稍晚些时候将回答说，不过，这么说并不确切。此外，现在不再是了，我是说，我现在不从医了。此外，她从来没有医治过任何人，她更喜欢基础研究，而不是重复的病人，但是，不管怎么说，一份遗产另加一笔生活费，使她得以在两年前最终放弃了医学研究。她的最后一份工作是在硝石库医院，从 事免疫学研究，我寻找抗体，我观察它们是不是存在，我计算它们的数量，我试图看清楚它们像什么，我分析它们的活性，你明白了吗?当然啦，反正，我觉得明白了，姆努斯肯迟迟疑疑地说。在本加特内尔换房间之后，按照萨拉大夫许下的承诺，两天之后，轮到姆努斯肯换房间了，他换到了两层楼底下。

    它跟先前的那间病房相当相像，但是，比以前大了一倍半，因为放了三张床。房间里摆放的医疗器械少多了，墙壁是一种很浅的黄颜色，窗户不再开向任何一棵树， 却朝向一栋平凡的砖楼。姆努斯肯的邻床，左边那位是个健壮如牛的阿里地区人，外表看来十分健康，姆努斯肯后来一直没弄明白他到底有什么病，竟会住在这 里，他的右边是一个略微羸弱的布列塔尼人，很像是患远视症的原子学家，总是俯身读着一本画报，为心律不齐而痛苦不堪。不常有人来看望他们，心律不齐者的母 亲来过两回(听不见他们咬着耳根的窃窃私语，没有截获任何情报)，阿里地区人的兄弟来过一次(扯着大嗓门评论一场异乎寻常的比赛，只有很少的一点点情 报)。其余时间里，姆努斯肯与他们之间所维持的关系，将局限于电视节目的选择和音量大小的控制上，讨价还价。

    埃莱娜每天都过来看他，姆努斯肯一如既往地不显现出待她特别热情的样子，当她推开病房的门时，他绝不表现出一丝丝的幸福感来。并不是因为他对她心存芥蒂，一点儿都没有，却是因为他心不在焉。同一病房的邻床则相反，从年轻女郎初一露面起，他们就显得很亢奋。随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每一次都垂涎三尺地盯着她看，各自以各自的方式——阿里地方人们的直面不讳，直目而视，莫尔比昂地方人们的侧目影射，斜眼而瞥。但是，他的邻床们的贪婪却并不模拟性地落到他的头上，要说这也是常有的事--你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你原先并不对一个人有什么特别的渴望，但第二个人替代你去渴望他后，反而给你以想法甚至准许甚至命令去渴望第一个人，这样的事情有时候是会发生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但这里却不，这种事情在此看不到。

    同时，这相当方便，有个人愿意关心你，这就可以购些货了，这就自动地给你带来了日常的话题，你随后可以跟布列塔尼人再回顾它一遍。要是鲜花也被允许带入医院的话，也许她也会带一些鲜花来的。

    每一次来访时，埃莱娜都要打听姆努斯肯的身体状况，用一种专业的眼光来检查悬挂在床架子上的曲线与图表，但是，他们谈话的范围却不会超越这一诊疗学的界线。

    然而，除了她以往的职业活动外，她嘴里从来没有吐露有关她过去的只字片语。

    上文提到的遗产和生活费，在传记层面上具有潜在丰富意义的关键之点，也成了绝不展开的话题。

    从姆努斯肯这方面来说，他也从来没有想起来讲述一下自己的生活，反正他觉得，在眼下这一时期中，以前的生活实在是不那么讲得出口，不那么令人羡慕。

    最初的日子里，埃莱娜是每天都来，仿佛这就是她的职业，仿佛她负有一种自愿拜访者的使命，当后来姆努斯肯开始自询她到底想做什么的时候，他显然是不敢问她的。 她是不偏不倚的中性，几乎有些冷冰冰，尽管她看来完全就在你的手边，却叫你感到无从下手。更何况，唾手可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切，它不一定就刺激起欲望来。 无论如何，疲倦不堪的姆努斯肯畏惧的尤其是他的破产，他害怕的不是医生而是银行家，心中每时每刻地忐忑不安，哪还顾得上谈情说爱。当然，他也不是有目无珠，当然，他看得清清楚楚，埃莱娜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但他总是隔着一层耐诱惑和冲动的玻璃镜来看她。那只是一些稍稍有些抽象的或十分具体的交流，它没有给情感留位置，它锁住了感情的阀门。这未免有些令人扫兴，但同时却相当能令人心安。很快地，她或许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因为她减少了她的来访，两天或三天才过来一趟。

    但是，三星期之后，当姆努斯肯像预料的那样该出院时，埃莱娜对他提出，由她来照应他回家。那是一个星期二，近晌午时分，姆努斯肯有些虚弱，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走路时两腿直哆嗦。她出现了，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

    而他，实在不可救药，尽管有埃莱娜安安静静地陪他坐在后排座位上，瞧，他就已经透过出租车的窗玻璃，开始打量起人行道上的姑娘们了，一直到她把他带回家，或者更确切地说，带回到他的家门口，埃莱娜没有进门。但是，请她吃一顿饭，难道不是一件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吗，第二天，或者再晚一天，这个星期里，我不知道，我，我似乎觉得是请了。姆努斯肯约定了时间。

    那么，说好了，明天，这件事最好尽快确定，然后，他们就该寻思一下，看看在哪一家餐馆见面合适：经过一阵子犹豫，姆努斯肯向她建议了一家刚刚开张的，就在卢浮街上，紧挨着圣日尔曼教堂，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熟悉。她熟悉的。那么就说定了?明天晚上见!

    但是首先，从第二天一早起，姆努斯肯恢复了工作。伊丽莎白早在前两天就重新开了画廊的门，把他住院期间发生的不多的几件事一一告诉了他：没多少新作品来，也没多少信件，没有一句电话留言，毫无一纸半页电传，绝无电子邮件。淡季中正常的死水微澜。还不见那些收藏家常客有所活动，看来所有人都还在度假，只有雷巴拉刚刚来过电话，预报了他的来访，瞧，正说着他，他就来了，玻璃门打开了，雷巴拉来到了眼前，像往常一样，他穿着海军蓝的法兰绒套装，衬衫上绣着小小的姓氏首写字母。有好一阵子没见他的面了。

    他来到了，一边跟人握手，一边大声嚷嚷，说他年初买下马尔提诺夫的作品后感觉是如何如何好，你还记得吧，年轻的高个子马尔提诺夫。当然记得，姆努斯肯说。

    他们多多少少全都还年轻。此后，你是不是还有他的新作品?那商人心里忧虑不安。当然有啦，姆努斯肯说，一些小作品，但我还来不及把它们都挂出来，不是吗，我刚刚重新开门。在我这里的绝大多数作品，你都已经看了。不过我还想再瞧上一眼，雷巴拉声称道。说完就在画廊里转悠起来，满脸疑惑的神情，把他的眼镜在鼻梁上移来移去，或者咬着眼镜腿，匆匆地在大多数作品跟前走过，最后停步于一幅油画前，这是一幅画在布上的 150 厘米×200 厘米的油画，表现一个群殴的场面，夏初 时就挂在一个带有倒刺的大铁框中。在二十秒钟的打量之后，姆努斯肯走到他身边。我想这一幅很对你胃口，他说。很有些意思，嗯?

    这个，或许是吧，雷巴拉若有所思地说。这个，我想我很喜欢把它挂在我家里。

    显而易见，这有些太大了，但尤其让我别扭的，是那框架。难道不能换一个框子吗? 请稍等一会儿，姆努斯肯说，你已经看到了，这画面毕竟不免有些暴烈，想必你也认为，它未免有些粗野了。这个框架，艺术家恰恰是特地为此而定做的，不是吗，因为 这也属于其中的一部分。这完全属于作品的一部分。假如你这样说的话，我就明白了，收藏家说。很显然，姆努斯肯说，另外，它也并不贵。我要考虑一下，雷巴拉说， 我要跟我妻子商量一下。这也是因为主题，你知道，这主题多少有些敏感。因为这毕竟有那些一点点，我不愿意它惹出什么来。我完全明白，姆努斯肯说，好好考虑吧。 把这些都对她说一说。

    雷巴拉离开之后，一直到关门之前，就再没有别人推开过画廊的门，自从伊丽莎白来做事后，画廊的关门时间提前了。再晚一会儿，姆努斯肯就该在说定的那家餐馆里再见到埃莱娜了，遮光的宽敞餐厅中散布着小小的圆桌，上面铺着白布，桌上的铜灯透着亲切感，一个个花束扎得甚是考究，满是异国情调的年轻侍者提供着周到而充满柔情的服务。

    在这里，姆努斯肯常常遇到一些稍稍有些认识的人，却不一定跟他们打招呼，但他却总是跟那些异国味道十足的侍者打得火热，并乐此不疲。

    今天晚上，他最好克制一点自己这方面的毛病，省得惹来埃莱娜的烦恼，她还是那么不善辞令，今天穿了浅灰色带细白条纹的套服裙。如果说这一身穿着，可惜啊，并不那么袒胸露肩的话，姆努斯肯倒是注意到，在这年轻女郎的脖子上，由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串着，挂着一个弓箭形的坠子，箭头十分明显地直指她的胸脯，这吸引着人的注意力，这维系着你的警觉性。

    不知是生性天真，还是手段高强，埃莱娜始终很少开口，但她至少还善于听人说话，并以一两个珍贵的单音节词激励她的对话者，十分适时地提出恰到好处的小问题以避免过长的沉默。姆努斯肯的目光定时地落到她胸前的弓箭上，想使自己的精神振作一下，但却不能确保成功，就像当她来医院看望他时那样，让他心中诞生出并坚持住一些贪欲来——对这个，反而解释不好，当时在场的人可以证明，埃莱娜是一个很能叫人想人非非的女人——于是，姆努斯肯谈着他的职业，以确保谈话的基本点： 艺术品市场(现在这个时期十分平静)，当今的艺术倾向(这稍稍有些复杂，十分微妙，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一直上溯到杜尚)，眼下的艺术争论(埃莱娜，你可以想象，艺术与金钱一旦发生接触，必定会剧烈碰撞)，收藏家(越来越彼此生疑，这一点我心中是再清楚不过了)，艺术家(越来越相互不明白，这一点我可是十分理解的)，模特儿(古典主义上的已经再也没有了，这个，我倒是觉得完全正常)。为了避免让自己出丑，他强忍住没有讲述他在大北方的旅行，以及随后发生的那些糟糕事。但是，尽管他的话是那么的皮毛肤浅，而且所有的门都打开了并深入了，它们看起来还是没有让埃莱娜厌烦，姆努斯肯按照自己的习惯，建议在晚餐后再去喝它最后的一杯。

    然而，常常是在这些条件下——从餐馆出来，喝最后的一杯——一个男人用心亲吻一个女人的，当然他得小心在意事先不要吃蒜和红叶卷心菜，不要喝太多的酒。这是风尚所使，这完全可行，但是眼下，却依然没有如此的条件。

    始终无法知道，到底是姆努斯肯过于腼腆，还是他担心被拒绝，或者他仅仅只想走到这一步为止。

    并不排除，在转变成心脏病学家之前曾先从事精神分析工作的德曼大夫会对他说，并不排除，心肌梗塞以及随后的住院治疗会在你身上导致一种一时性的自恋倾向，不过并不立即带来根本上的心理断裂，我向你保证，但却会潜在地产生一些小小的抑制。自恋倾向个狗屁，姆努斯肯会回答他，眼下，他面对着拥抱竟然溜之大 吉，不过他还是邀请埃莱娜哪天有空到他画廊来转转，既然这一切使她感兴趣。她来画廊转悠的那一天，天下着雨，那是将近傍晚时分，她穿的既不是油蓝色的或浅灰色的套服裙，也不是领口开得很低的套装，而是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白色的牛仔裤，外面披着一件过于肥大的雨衣。他们谈了五分钟，始终不太自在的姆努斯肯为她讲解了几幅作品(布克勒的一幅小画，埃斯特雷拉的四堆玩意)，然后就让她一个人在画廊中独自转悠。她没有理会马尔提诺夫的小型画作，却花了不少时间欣赏玛丽一尼科尔基马尔的照片，把两根手指头放在安置在画廊尽头里的舒沃兹的一个风箱装置上，然后，在表现群殴场面的绘画前，只是稍稍减慢了步子而已。姆努斯肯一面用眼睛的余光跟着她，一面趴在办公桌上，假装和伊丽莎白一起查看着即将举办展览的马尔提诺夫展品目录的装帧版式。这时候，斯蓬提尼不知道从地方突然冒了出来。啊，姆努斯肯欢快地说，是你呀，斯蓬提尼。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

    在画廊尽头的埃莱娜总算听明白了，那个叫斯蓬提尼的人不是来介绍自己作品的，也不是风吹来的或者来吹风的，而是来抱怨的。契约一词从口中说出。条款一词被提及。百分比被争论。埃莱娜站得太远，无法从头到尾听全对话，突然，她显得对挂在办公桌后的布克勒的最近作品特别感兴趣。你要明白，我，姆努斯肯说，我对我的工作有了某种想法，我认为它值作品的百分之五十。假如现在，你，你认为它只值比方说百分之四十，那我们可就再也谈不拢了。我觉得这样太高了些，斯蓬提尼说，我觉得它太巨大了。确实，我觉得它太巨大了。超出了比例。

    直率地说，我可不知道我是否还会更好地对待阿比波尔，他可是只等着我呢，阿比波尔，我前天还在卡斯塔尼埃作品展的开幕式上看见过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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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险境

    不管怎么说，姆努斯肯懒洋洋地说，你这可已经不是第一次对我玩这样的把戏了。你利用了跟我一起工作的十个年头，认识了所有的人，你背着我偷偷地卖画，我可知 道，而与此同时，你却一直在这里展览作品。那时候，我会对你说，这个，当人们对我这样做时，无论是阿比波尔，还是别人，总之，这是门风的问题。不不，你还 是没有明白。眼下在法国，吃这碗饭实在难。但是，斯蓬提尼强调说，你就瞧瞧布克勒吧。尽管他对你做了这一切，他毕竟始终还在你那里。

    布克勒，姆努斯肯说，就完全不同啦。布克勒，完全是个特殊的例子。可你总归还记得，斯蓬提尼坚持道，他可是着实地骗了你好一通哪。他让你每件作品只拿百分之 十，布克勒，却把百分之九十装进自己兜里，这事情，圈内人哪个不知，谁个不晓。而到最后，他却还在你这里，而你，你现在还在为他策划去日本展览的计划。有 人对我说了。我知道，这也同样，我，所有人都知道。布克勒，是不同的，姆努斯肯重复道，是这样的。我很想一刀两断，真的，但他却始终在这里。这同样也是没道理 的。我求求你，咱们别说这些了。

    跟没完没了的论据论点告别后，他们很快就什么都不再说了，斯蓬提尼走了，嘴里还唠唠叨叨，咕咕哝哝地流露着一丝丝的威胁，姆努斯肯疲倦不堪，瘫倒在扶手椅中懒得动弹，埃莱娜转过身子去看舒沃兹的作品，并远远地冲姆努斯肯莞尔一笑。

    他也回报她一个局促的微笑，同时站起身来，朝她走去：你都听见了，我猜想你一定明白了。

    你一定会把我想得可恶透顶。不，不，埃莱娜说。我厌恶这一类环境，姆努斯肯一边解释说，一边摩挲着脸颊，那是这一职业中最糟糕的一面。我是那么希望能委托某个人来办理这方面的事务。我曾有个助手，叫德拉艾，我对你说起过他，他已开始代替我很得力地处理起那些事来了，但是，后来他死了，这个可怜的家伙。十分遗憾，因为他很称职，这个德拉艾，他真的很称职，足以缓和种种冲突。

    现在，他摩挲着太阳穴，他一脸疲倦的神色，你知道，埃莱娜说，眼下这段时间里，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假如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来帮帮你。非常感谢，姆努斯肯苦笑了一下，但是我真的不能接受你的好意。完全是我们之间私下说的秘密话，就我目前的情况来说，我甚至都无法付你工钱。已经到了这般境地了吗?她说。

    这段时间，我遇到了一些麻烦，姆努斯肯承认道，我来告诉你吧。

    他讲述了一切。一切。从头开始。当他讲完自己遭受的挫折时，夜幕已经降临。

    街外面，在工地的高空，两架黄颜色的起重机发出一眨一眨的闪光，那是它们起重臂尾部上的信号灯在闪烁，此时，在天上飞过一架巴黎至新加坡的班机，它的双翼顶端的信号灯也以相同的节奏一眨一眨的：这样，天上与地下各自以同步的眨眼相互致意，彼此表现出各自的存在。

    本加特内尔的生活实在是让人厌倦。他的日常生活着实太枯燥乏味了。除了住进旅馆，每隔一天打一次电话，参观一些落到他眼前的随便什么东西，他确实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所有这一切缺乏动力。自从他离开巴黎前往西南地区起，他就开着他那辆白色的菲亚特小汽车，随便上一条路行驶着，以此来打发时间，这是一辆十分简单的轿车，既无其他功能可选择，又无装饰，车窗上没有任何花哨之物，后视镜上也不悬挂什么零碎玩意。他走的尤其是省级公路。一个上午，那是星期天，他来到了比亚里茨。

    由于风急浪高，波涛汹涌，又由于今天是一个天高云淡的星期天，比亚里茨的居民都出门来看海浪。他们沿着海岸排成高低不一的好几排，还成队成列地站在面朝着浪涛滚滚的大海的平台上、海堤上、阳台上、高地上，还有别的散步道上，看着海洋表演它愤怒的节目。这一场景使人惊呆，使人麻木，一个人可以无休无止观看它而不感到倦怠，没有任何理由停下来——火也能对他产生同样的效果，有时候，雨也会产生这一效果，从一个酒吧露天座上清点面前经过的行人也能够产生出同样的效果。

    这个星期天，本加特内尔在比亚里茨，在灯塔附近，看到一个年轻人在海边上冒险挑逗海浪，在一段伸出去的岩石堤坝的最顶端，他像一个斗牛士那样地曲腿扭腰， 躲闪着神经质一般发作飞溅的浪沫，全然不怕被浇成落汤鸡的危险。此外，他用的是斗牛士的语言，来评点翻腾连翩的波浪的强力，招呼着(噢莱)一阵剧场表演时那般的欢呼，任由(来吧来吧来吧)一阵充满刺激的(好小伙)、隆隆作响的海浪滚滚而来(公牛公牛)——所有的激励、招呼和引语都是人们在斗牛场上针对畜生用的。随后，波浪野蛮地横冲直撞，摔得粉身碎骨，七零八落，当这个水的妖魔安睡下来，消亡在他的脚边后，年轻人伸开胳膊，举起双手，仿佛要把时间凝固住，间歇中还朝它示意出斗牛得胜的动作，有时候这动作持续得稍稍长久一些工夫，被剑刺死的畜生依然站立着，等着生命的气息慢慢地溜走，最后才訇然倒地，常 常还是侧身翻倒，直挺挺地伸着僵硬的四蹄。

    本加特内尔在比亚里茨逗留的时间不超过两天，也即大海再一次兴风作浪的时间，然后他重新出发奔向内陆方向。比他先前的那一次旅行还更严格，一般情况下，本加特内尔不在大城市中多停留，他往往只是穿越而过，或者，只要有可能，就从环城马路上绕过去。他更愿意在小村庄中停下歇息，在咖啡杂货店里坐上一会儿，不跟任何人说话。

    他更喜欢在那里听当地人的聊天(四个无所事事的男人在比较着他们的重量，再把它们替换成相应的法国省区的编号。于是最瘦的便叫默兹，差不多算是正常体型的那位号称伊夫林，相当壮厚的差点儿贴近了贝尔福地区，最肥胖的那个则超过了瓦勒德瓦兹)，看一看窗玻璃上用粘胶条粘着的告示(蔬菜王竞赛：8 时一 11 时，参赛蔬菜登记。11 时一 12 时 30分， 评委会评议。17 时，颁奖及酒会。允许参赛的蔬菜种类：大葱、生菜、卷心菜、米兰甘蓝、花椰菜、红叶卷心菜、西红柿、甜瓜、笋瓜、甜椒、西葫芦、红甜菜、 胡萝卜、芹菜、芜菁甘蓝和球茎甘蓝、萝卜和芜菁、红皮小萝卜、土豆、饲料甜菜、饲料胡萝卜、玉米、大蒜、洋葱。所有的菜农均可参赛。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报九 种蔬菜。每种蔬菜提供一个样本。如有可能，谨请连同叶子、茎干和根须一起出示。重量与外貌同时作为评判标准)，或是从当地报纸上查阅气象预报(在混沌一团的天空上，将有小雨和阵雨，下午，有时伴随有闪电雷鸣)。

    确实，天气变糟了，同时，本加特内尔对他光临的旅馆的质量显得不那么斤斤计较了。他在一些比先前简陋得多的旅店中过夜，他对此似乎并不怎么挑剔。头几天，他准确无误地弄到当地的和全国性的日报，浏览报纸上的文化与社会新闻栏目，从来没有读到一星半点关于古董失窃的报道。

    当他觉得自己有可能逃脱干系时，本加特内尔减少了他对报刊的消费，最终只是在吃早餐时心不在焉地浏览一下，全不顾星星点点的黄油和果酱粘在上面，点点滴滴的咖啡溅到字里行间，橘子汁沿着经济版那鲑肉色的纸页串成一个个圆圈。

    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他驱车行驶在欧什和图鲁兹之间的路上，夜幕降临得越来越早了。在快速摆动的雨刷划拉出的一片玻璃之外，车灯仅仅只能照亮眼前的一段路：他只是在最后一瞬间，才发现在自己的右边，略略低于公路，有一个人影走在路边。

    人影沉浸在雨水和黑夜中，像是一块方糖似的快被溶化了，见汽车驶近，人影既不抬手挥舞，也不转过身来，尽管车子的灯光和马达声被暴风雨给淹没得所剩无几了。 本加特内尔急忙停车，此举更多的不是出于仁慈心，而是出于条件反射，或者还不如说，他有些厌倦。他打开车右灯，让它一眨一眨地闪着，在前方一百米处刹定车 子，等着那人影过来。

    但那人影却并不加快步子，仿佛在它自己与菲亚特车的停靠之间并不存在着因果关系。等它来到车子旁时，本加特内尔通过水淋淋的窗玻璃，模模糊糊地辨认出它来，这是一个年轻女子，好像是，一个姑娘，她打开车门，一声不吭地上了车，他们没有交换半句通常情况下搭车人和开车人之间应该有的寒暄之词。她把她的背包放到后排车座上，一言不发地坐下，小心翼翼地关上了车门。她浑身淋得是那么的湿，不一会儿，整个挡风玻璃上就蒙上了薄薄的一层水汽——本加特内尔很不愉快地想象着她离开之后座位会是个什么状态。此外，她还不仅仅是淋得湿透，她看起来还脏兮兮的，而且麻木不仁。你要经过图鲁兹吗?本加特内尔问她。

    年轻女子没有立即回答，她的脸在阴暗中看不真切。随后，她开口了，嗓音单调，如同在背诵经文，稍稍带一点机械，隐约有些令人不安，她说她不是要经过图鲁兹，而是就要去图鲁兹，她说人们越来越经常地把介词弄混，这很遗憾，但也很好玩，她说没有任何东西能证实这一点，但它毕竟存在于一种普遍的虐待语言的运动中， 对此，人们只有起来造反才对，她说她毕竟正在强烈地反抗，然后，她把她湿漉漉的头发靠在座位背的枕头上，很快就睡着了。

    她的样子完全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狂人。

    好几秒钟里，本加特内尔一直惊得发呆，而且略微有些恼火，随后他稳稳地挂上第一档，仿佛他在启动之前思考了一会儿。

    开出五百米后，姑娘开始轻轻地打起呼噜来，一股怒气从他心底里涌起，使他差点儿停下车，把她打发到湿漉漉的黑暗中去，但他强忍住了。

    她现在睡得很安宁，被安全带柔柔地维系住的身体，通体舒展着，透出一种安详，这一切或许配不上他决意成为的绅士。这一情感赐予他荣耀，但尤其是某种别的东西稳住了他：尤其是她的嗓音使他想起了某个人。他的心思被他在这敌意浓浓的环境中该采取什么行为所折腾，很少有机会朝她斜斜地瞥去目光，更何况，那女子还是脸冲着车窗一边，只拿 个脊背朝着他。但是，突然一下子，本加特内尔认出她来了，他意识到了她的身份，这绝对是不真实的，但的确如此。到图鲁兹的一路上，他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屏声息气，尽可能地避免任何的颠簸，任何摇晃，生怕把她弄醒了。这段路程走了不下一个钟头。

    深夜时分到达图鲁兹，本加特内尔在火车站前停车，让那姑娘下去，他没有打开车顶灯，当她解下安全带，一边下车，一边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道了两声谢时，他把脸别向另一侧。本加特内尔没有立即启动，而是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头也不回地朝车站的餐厅走去。由于深夜天黑，由于这个在旁人看来有些疯疯癫癫的姑娘一眼都没有看过他，这便让人不由得想道，她没有认出他来，至少，希望事情果真如此。

    接下来的几天，本加特内尔孜孜不倦地继续着他漫无目的的行程。他熟悉高速公路的忧郁，还没睡暖和的旅馆床上那酸涩的醒觉，乡村与工地的晕头转向，无处寻觅同情的苦闷。这一切又持续了将近两个星期，两星期之后，到九月中旬时，本加特内尔终于发觉，他被人盯上了。

    在这两星期中，埃莱娜继续经常到画廊里来。就像在医院时那样，她每隔两三天来一回，来时从来没有一个固定时刻，但呆的时间从不超过一个小时，姆努斯肯也像在医院时那样，彬彬有礼地但却有所保留地接待她，过于殷勤周到的态度，略微勉强做作的微笑，仿佛在照料一个脆弱的亲戚。

    他对她讲述的自己近来种种烦恼的冗长故事，最终并没有使他们彼此大大地接近。她静静地听他讲，并无特别的反应，姆努斯肯的北极探险没有引起她的惊叹，而那次事件的沮丧的后果，也没有激起她的怜悯或者嘲笑。如果说，她后来没有重提帮助姆努斯肯办画廊的建议，那么，看起来至少可以排除金钱方面的原因。尽管他们的关系没有很快地发展，他们倒总是会找一些话来说，不过偶尔也找不到话题，于是就会产生一阵子沉默。这或许还算不太糟糕，因为有时候这很不错，沉默，凑合配上一道珍贵的目光和一丝珍稀的笑靥，沉默就能产生奇佳的效果，稀罕的强度，微妙的背景，甜美的余味，明确的决断。

    但在这里，没有：这只是黏糊糊的、沉甸甸的、木笃笃的缄默，像是一块粘在鞋底上的胶泥。

    一段时间之后，谁都受不了啦。埃莱娜呢，不久后，也就来得越来越少，随后，几乎不来了。

    这样一来，开始时，姆努斯肯感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当然，但是当然啦，这也很快地就创造出一段他没有预料到的小小空白，瞧他，很快就惊讶地发现，自己在内心里竟然是在期待着她，正不知不觉地不时往街上瞥去一眼，很显然，她从来就没有留下过她的地址，也没有告诉过她的电话号码，因为另一个白痴什么都没有问过她。而现在，这是一个星期一的上午，它并不常常是最好的时刻：买卖不开张，天空乌蒙蒙，空气憋闷闷，地上脏兮兮，总之，一切的一切都封闭得死死的，简直跟一个无人知道是不是有事做的星期天同样令人消沉。一些零乱的小花枝，没有从人行横道线经过，就穿越了小街，伸向唯一的一家折扣商店，姆努斯肯的脸色蜡黄，跟对面 工地上的起重机以及超级市场的霓虹灯招牌是同一种颜色。斯蓬提尼来得不是时候，大约十一点时他出现了，是来转告他的意见的，他不同意先前提出的百分比。他 没有时间过多地争论。听着，姆努斯肯打断他的话，现在，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你。你努力得还不够，就这样，你的作品没有长进。完全是你我之间说的悄悄话，你所作的 再也引不起我太大的兴趣了，你明白了吧。

    这是什么意思?斯蓬提尼不安起来。

    这恰恰就是说，并不是因为你在两个艺术中心和三家私人画廊卖画作，你才存在着，姆努斯肯说。

    对我来说，你简直一文不值。你就等着外国的收藏家吧，在那里，人们将还可以谈论艺术生涯。这同样也是在说，假如你不愿意的话，就从这道门出去好了。

    斯蓬提尼穿过这道门的框架，走出了画廊，差点儿跟一个三十来岁的家伙撞了个满怀，那人穿着牛仔裤和夹克衫，在我们今天的时代中，这一身穿戴可不怎么像一个艺术家，当然就更不像一个收藏家了，简直可以说，这是一副年轻警官的打扮，还真巧了，来人恰好就是干警察的：你还记得我吧，叙潘说，我是司法警察。我是来告诉你案情的进展的。

    不用进入到所有的技术细节，照叙潘的说法，目前的情况大致如下。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我更喜欢先说坏消息，通过电子显微镜的观察检验，工作室中古董失窃一案的分析毫无结果。但是，与此同时，有了一个好消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人们发现了一具冻僵的死尸，尸体保存得不太好，在死者的衣兜里，在一团揉皱的、僵硬的、坚实得就像一块面饼或者快用完的肥皂头似的旧脸巾纸中间，找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汽车牌照号码。经过对这牌照号的核实，种种证物凑在一 起，使人可以猜测，这一辆菲亚特轿车跟姆努斯肯报的失窃案有着某种联系。现在，人们正在找这辆车。我们所知道的就只有这些。

    姆努斯肯的脸色顿时就开朗起来了。近傍晚时分，在关上画廊的门之前，他接待了一个叫科尔代的年轻艺术家的来访。这一位科尔代提交了计划、草图、模型和造价表。 不幸的是，他缺少资金，无法实现他的所有目标。但是，这很好，姆努斯肯说，这确实很好，这叫我非常喜欢。这样吧，我们来办它一个展览如何。不行吗?另一位问。 怎么不行，行的，姆努斯肯说，当然行了，当然行了。还有，假如办得成功，我们再办它第二个。那么，我们现在就签定协议书，怎么样?科尔代不免想人非非起来。不着急，姆努斯肯说，不着急。一份协议书，那可不是这样就可以签的，你后天再来见我吧。

    进入到1995年，已经签署的申根协定就严格生效了，众所周知，这项协定规定，在签字的欧洲国家之间，人员将实行完全自由的流通。届时，内部各国边境的检查将被取消，同时，进一步加强外部共同边境上的监视，这样的措施，使得富人们能更从容地信步漫游在富人们的家中，舒适得像在自己家中，把双臂伸展得更大，同时把穷人们关得更紧，穷人们受到了进一步的监视，只是更加明白了他们的痛苦。

    当然，海关机构依然存在，它们可并不因此就允许普通百姓随随便便走私他们想带的东西，走私还是要受制裁的，不过，老百姓现在可以自由来往，而不必在边境等上一个钟头，让人嗅着检查护照了。这就是本加特内尔准备遇到的事情了。

    由于在这一地区上纵横交叉地来来回回，法国地图的左下角对他而言就再也没有什么秘密了，再小的博物馆、名胜古迹、风景点、观光处，他都了如指掌。

    最近一段时间里，他没有离开过西南部的顶角，离边境从来不超过一个钟头的路，仿佛他是一个搭乘一艘不那么坚固的大轮船的秘密乘客，始终小心翼翼地躲在一个通气管后面，不愿远离救生艇。

    但是，现在，本加特内尔不需要在三天里头不止三次地发现同一个穿红衣服戴红头盔的摩托车手，来决定是否出来透风。第一次，这个人远远地出现在他的后视镜 中，那是在山区中一条蜿蜒曲折的省级公路上，在回头弯的地方闪现而后又消失，闪现而后又消失。另一次，在一条高速公路的收费处，离两位穿一身黑的警察摩托车手不远，看来就是同一个人，他倚靠在他的车子上，啃着一块三明治——头盔看来并不妨碍牙床的来回运动。第三次，看来车子出了故障，冒雨停在一条国家公路边上，那人靠着一个紧急电话亭上：行驶到他身边时，本加特内尔故意把车子的右轮子拐向一泊又深又宽的水洼。他从他的后视镜中开心地看到，那人在泥泞的草丛中乱蹦乱跳，他稍稍有些失望，因为没有看见那小子伸出拳头挥舞。

    最近几个星期中，本加特内尔的生活一直显得相当凌乱、寂静和低沉，像是一阵乱糟糟的云雾，可现在，随着红色摩托车手的出现，生活显示出一点点活力。这一出场，以及随之引起的不安情绪，倒使他觉得自己不再那么影只形单了，由此也减弱了在旅馆房间中他的每一个动作所产生的回声。

    他与世界之间尚还存在的唯一联系，他每天一次打往巴黎的电话，减轻了他的孤独感，另外，正是通过电话，他预告了他要去西班牙的决定。再说，无论如何，秋天已经来临，他说，傍晚变得凉爽起来。很简单，天几乎总在下雨。到那里，我会感到更好的。

    从他现在所处的地方，也即今天星期四上午在圣让一德一吕兹，有两条路线可以通向西班牙。可以取道63号国道，那里的边境线由一排排的拱门和柱子构成，分别标有牌子和符号，都是拿热胶粘上去的，已经显得陈旧发黄，纷纷从沥青上剥落下来，小窗口关闭着，因为不再使用了，路障却始终立着，三个官员身穿不甚确切的什么制服，分散地站在附近，背对着车流，无所事事，仿佛在问自己他们是在干什么呢。也可以取道10号国道：而这正是本加特内尔的选择。

    走10号国道，就得在贝荷比过境，具体就物质化为一条横跨比达索阿河的桥。

    巨硕的载重卡车停靠在最后一幢法国人的房子前，这是一家银行，现在，海关早已经 成了面目全非的、荒芜不堪的掩蔽所，门帘子七扭八歪地耷拉着。所剩无几的锈痕斑斑的玻璃，稍稍掩盖了一堆堆瓦砾和垃圾，这一派景象令人不快，但人们不会迟 迟拖延着不来清理的：鉴于边关的状况，马德里当局已经担保，将由当地市镇采取措施，看来，问题的解决只是早几天晚几天的事了。机械铲斗咬着它们的刹把，等 待着宣布此地为废墟，然后，人们就可以签署一纸公文，把这里的一切都炸个粉碎。

    再说，整个的边境区域已经像是一大片工地了……许多墙断垣残的房屋已然是荒草萋萋，满目疮痍。当一幢幢新楼房还没有被围起来时，各种各样黑糊糊的纺织品和塑料制品耷拉在窗口上。这一切发出一种酸涩的铁锈味，天空中弥散着某种铁锈或粪便的气味，透过黑炭般的雨水依稀可闻。

    一些工厂早早地显出一派颓败的模样，周围满是一堆堆的垃圾废料，荒凉的脚手架上还可见出粉刷的口号。过了那座桥，只见一辆辆车子停放得乱七八糟，开车的人都 跑出去买免税的烈酒和香烟了。随后，一旦它们重新上了路，被红灯窒息了的公路便痉挛一般地堵了个结结实实，它们一冲一冲地向前挪，像是一个人在咳嗽。

    本加特内尔跟大家一样，他走出轿车，把外套领子高高地揪着，盖着脑袋，冒雨跑到那些低价商店去。有一家店铺在推销黑色的小雨帽，尼龙布做的，里头是苏格兰花呢的衬里，只卖三十五法郎，真是雪中送炭：本加特内尔一连试了好几顶。

    头围58号的太窄小，60号的又过于大了，于是他试也不试，毫不犹豫地就买了一顶59号的，它该是最合适的了吧，可是，等他对着汽车中的礼貌镜试了试之后才发现，原 来就连这一顶帽子看起来也并不是太合适，但是，这一下为时已晚，活该倒霉，菲亚特毫无障碍地穿越了边境，这之后，本加特内尔感到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

    物体一旦越过某个边界就会发生变化，人们同样知道得很清楚，目光改变了焦距和焦点，空气的密度变了质，气味与声音显得十分与众不同，甚至连太阳也换了另一 副模样。氧化物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啃噬着一个个的路标，这些路标喻示着一套陌生的概念，表示转弯、减速或是路面有隆起，其中的一些标志令本加特内尔莫名其妙，使他感到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者不如说，既是同一个，又是另一个，就如同你被人换了一遍血似的。另外，等他一穿越过边境线之后，一种从来没有在法 国见识过的微风便拂面而来。

    在过了早先的边境哨卡之后，走了三公里，一次新的塞车又形成了。一辆漆着警察字样的小卡车堵住了反方向的路面，一些身穿黑色制服的人正在疏通交通，更远处，每隔五十米，便站着一个身穿着迷彩服、胸前斜挎着自动枪的人，监视着路堤。本加特内尔不受影响，但是，又走了三公里之后，正当他要改为中速行驶 时，一辆海蓝色的"雷诺"小型有篷卡车超越上来。那卡车并没有转弯，而是开始跟他并排行驶了一会儿，然后，一扇车窗玻璃摇了下来，伸出来一条手臂，裹在同样是肉色的一条袖子中，一只长长的手颜色苍白，手指头从上到下慢慢地舞动着，有节奏地在空气中弹动着，一边打拍子，一边柔和无比但却坚决地指向路边。于是，身陷车子中的本加特内尔不得不平静地驶向那里去停车。

    本加特内尔乖乖地屈从于这条文明化了的鱼尾巴，一面亮起了后车灯，一面提醒自己不要心虚出汗，慢慢地踩下了刹车，然后，一动不动地停了下来。蓝色的有篷卡车一超越菲亚特轿车，就缓缓地停在它前面十多米远的地方，车上下来两个男人。那是西班牙的海关人员，他们一脸笑容，他们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们的头发上还留着梳 子梳过的纹路，他们的制服熨烫得笔挺，他们的嘴唇边还飘荡着一首歌曲的旋律，他们一路飘飘然地来到本加特内尔的跟前。其中一个人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几乎听不出口音，另一人则缄默不语。

    先生，我们是流动海关，那个说话的人说道，小小的例行检查，请出示一下你的驾驶证和你的个人证件，还麻烦你，请打开一下车子的后箱。

    用不了一分钟的时间，车后箱的内容就被那个缄默不语的男子查了一遍，看来没什么有意思的物品：旅行包、换洗的衣物、洗刷用具。

    不说话的海关官员如钟表匠一般小心翼翼地关上了车后箱，与此同时，另一位手中拿着本加特内尔的证件，踮着脚尖走向那辆警用卡车，三分钟之后，他又从那车子中出来，肯定是打过了电话，或者查过了电脑。毫无问题，先生，他对他说，敬请接受我们诚挚的歉意还有我们对你给予的合作表示的衷心感谢因为你的合作不仅是对我们的支持而且还使我们之间在一种基本的道德基础上维系了一种绝对的尊敬而且这一基础是同很幸运地被赋予给我们的使命不可分开的为了这一使命我们只有绝对地甚至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的生命来哪怕牺牲家庭范畴的一切(没错，本加特内尔说)而且无论有多大的阻碍也无论这阻碍在日常生活里有多少的强大与暴烈它们本身只会刺激并创造出一种动力激励我们在每一天里为反对这种腐蚀着我们的秩序与原则的毒瘤而斗争但它同时也跟其他千百种东西一起。允许我祝愿你，以我国人民的普遍的名义并特别地以我们海关机构的名义，祝愿你一路顺风。谢谢，谢谢，本加特内尔茫然不知所措地说，但随后，他向后倒车，先是停了一会儿，接着就重新出发了。

    现在，他又上了路，确实，秋天已经来临，甚至提前了不少，因为眼前的天空上，就沿着国道的轴线飞着一群鹳鸟。这些鹳鸟，它们正在迁徙，季节到了，它们正在 作一年一度的南下旅行，小小的直飞，从波茨坦，经由直布罗陀海峡，到努瓦克肖特，中途常常沿着现存的公路走向。它们将只停留一次，很有可能是在半途，就在一下子划过阿尔赫西拉斯和马拉加的那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直线上。

    这条路的旁边立着好些柱柱，柱子的顶头上安置了一个个硕大的鸟巢，那是颇为明智的管理机构为过往的鹳鸟设置的。鸟儿们将在那里稍事休息，有时间喘上一口气，彼此之间啾啾地叫上一阵，杀死一些当地的老鼠和草蛇，说不定还有一具什么动物的腐尸，谁 知道呢--与此同时，在上游，两位西班牙海关官员彼此对视着噗嗤一笑。我觉得，老兄，那个说话的对那个缄默的说，我们就算够耐心的了。两人全都捧腹大笑起来，微风凉爽。

    二十分钟之后，将近正午时分，本加特内尔进入到一个海滨城市。他把他的菲亚特车停在市中心的地下停车场，去伦敦及英格兰旅 馆要了一个面临海湾的房间，然后出得旅馆，漫无目的地游逛了一会儿，信步走在市区中心宽阔而又明亮的大街上，那里开着好几家豪华的或不太豪华的服装特卖店。

    他会相当的西班牙语，能够在一家店铺中试一条裤子，但会得又不够多，还不能够解释他为什么又不想要了。然后来到了老城区，在那里的街道上，开着花样繁多得令人眼花缭乱的酒吧。进入到其中一家之后，本加特内尔指着一些摆放在柜台上的卤烧的或清煮的或烧烤的小玩意，站着就三下五除二地把它们给吃了，然后，他又沿着海湾边上的那条散步道回到旅馆。

    两星期之后，天气已经变得很冷很冷，与十月初的季节很不相称。在散步道上，所有的行人都穿上了运动衫和长外套，戴上了头巾和围脖，鸭绒遮埋了被人们推得飞 快的小推车。本加特内尔从他所住的伦敦及英格兰旅馆，从他房间的窗户看出去，发现一个女人，具有海狮一般健壮的体魄，穿着一件单片式黑色游泳衣，进入了灰绿色的海洋中，那单一的灰绿色就足以使人不寒而栗。在一片灰褐色的乱糟糟的天空下，她绝对是海滨浴场中唯一的人，散步道上的行人全都停步驻足，竞相观望。 她在冰冷的水中前进，海水开始浸没到她的脚踝，她的膝盖，她的大腿根，然后又浸没了她的腰身，这时候，她画了一个十字，接着就双臂朝前一伸，跃入了海水 中，本加特内尔好生羡慕她哟。她到底比我强在什么地方，竟能做到这一点呢?也许恰恰是因为她会游泳。而我不会。画十字我是会的，但是游泳，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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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    曲终人未圆

    那么，这份协议书，咱们是不是把它给签了?第二天上午，科尔代依然坚持不懈地说。协议书，协议书，姆努斯肯说着，已经不像头一天那样热情了，别那么急嘛。

    咱们不必那么匆匆忙忙地就签嘛。眼前，我们不妨说，将由我来负责作品的制作，嗯，由我来具体操作。只有等它卖出去之后，我才能收回钱款，然后，还得看它的反响是不是好，还得看是不是能为你寻找到另一个展览的地方。在比利时，在德国，诸如此类的情况。假如反响不好，我们就只有留在法国做了，我们将努力找到一个地方，比方说，文化中心什么的。然后呢，我们将努力让一家地区购物联合会或者全国购物联合会来购买它一件，你瞧，然后呢，我们就可以在某个地方把它展示出来，这一件作品，这就将掀起一阵小小的震动。随后，进军纽约。

    纽约，另一位则如应声虫似的跟着说，目瞪口呆。纽约，姆努斯肯重新道，纽约。这计划总是有一些雷同，不是吗。然后，假如一切顺利的话，我们随之将就协议书的问题作一个通盘考虑。请原谅我耽误你一分钟。

    在画廊大门旁边，司法警官叙潘又一次纹丝不动地呆站着，若有所思地面对着一件新展出的作品，一个用石棉制作的巨大的文胸，它已经归属舒沃兹的情妇的丈夫所有，后者已从姆努斯肯那里预订了它。叙潘，他显得是那么的年轻，身上始终穿着他那套年轻警官的标准制服，他从心底里不喜欢这套服装，但毕竟身为警察一切均不由己。他在那里，在姆努斯肯的画廊中的样子尤其显出满心的快活，现代艺术，总归是合我胃口的东西。

    那辆菲亚特小车，叙潘说，我只是想对你说，他们好像在西班牙边境附近跟踪上它了。流动海关，常规检查，一无所有。他们曾想把驾驶者竭力扣留一段时间，但是海关，当然啦，在这类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很快就得到了通知，我们有机会跟当地同行取得协商。很显然，我会想尽办法盯住那个小子的，我在那边有同事，我会让他们插手干预它一下的，但我无法对你担保什么。要是我发现了什么，我会立即给你打电话的。无论如何，不是今天晚上就是明天，我一定给你一个准信。请你告诉我，我只是想知道，那一个，那个大文胸，它大概要多少钱?

    被价钱吓倒之后，叙潘摇摇晃晃地走了，尽管他带来的信息也许又把悬案的侦破往前推了一步，姆努斯肯却沉浸在一种阴郁的忧愁之中。他草草地摆脱了科尔代的纠缠，甚至都不再确信是不是答应了他对他的承诺，我们走着瞧好了。

    他应该克制自己，使得向着空白的这里过渡，不占领整个的地盘，尤其不腐蚀他的职业生涯，从更普遍的方式上说，不毒害他的艺术观点。

    他朝自己画廊中展出的作品投去了一道巡视的、突然有些沮丧的目光，之后，一种怀疑蓦地攫住了他，叫他不得不再一次提前关上画廊的大门。

    他打发伊丽莎白先回家，随之锁上玻璃门，摁电钮放下铁窗帘，然后出门，顶着那天刮得蛮猛烈的风，一路走向圣拉撒路地铁站。在歌剧院站倒车，到夏特莱站下，从 那里去最高法院，步行用不了两分钟，穿过塞纳河就到。姆努斯肯在业务上和财政上各种不同的忧虑，并不是这一空白过渡期唯一的原因，他铁青着的脸和弯拱着的腰还有别的缘故：那同样是因为，今天是 10 月 10 日，而赶着去离婚从来就不是一件能叫人提起兴致的事。

    当然，他不是落人此种境地的唯一一人，但这并不能给他以一丝一毫的安慰：等候厅里挤满了共同旅程走到了尽头的一对对男女。其中有一些，尽管来到了法庭，却没有彼此恶言相加的样子，他们平声静气地和律师交谈着。传唤定在十一时三十分，而一直到四十分，陆全全却还没有露面——总是迟到，姆努斯肯一句话也不想说，怕引出一段不舒服的回忆，但是，审理家庭纠纷的法官同样也迟到了。等候厅中，四面的墙壁上固定着一些坐上去不太舒适的塑料椅子，椅子围着一张茶几桌，桌子上堆放着一 大摞杂七杂八的已经翻旧了的出版物：有法律杂志，有艺术或健康画报，也有专门报道名人生活的周刊。姆努斯肯随手抄起一本名人杂志来，开始信手翻阅着：按照时尚的习惯，它是由明星们的照片构成的，各种各样的明星，来自歌剧界、电视界、电影界、体育界、政界，甚至还有烹调界。

    中间的双页是某个超级明星的一幅照片，明星的身边依偎着他在情场上新近征服的猎物，照片的背景中，读者可以分辩出本加特内尔的身影来，虽说稍稍有些模糊，但却完全能看出面貌。

    姆努斯肯将在四秒钟之后把目光落到这一页和这幅照片上，还有三秒钟，两秒钟，一秒钟，但是，陆全全就选择了这一瞬间露面了，他毫无遗憾地合上了周刊。

    法官是一个头发灰白的女法官，既平静又紧张，说她平静，因为她以为具有做一个法官的习惯，说她紧张，因为她善于从来不带这个习惯。

    尽管她明显地装作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姆努斯肯还是把她想象为很关心别人的私生活，善解人意，也许甚至还和蔼可亲，是的，当然是一个贤妻良母，尽管人们不会在家里天天开玩笑。当然，这也不排除一种可能，当她要晚一些回家吃晚餐时，她丈夫或许会乖得像一只猫，包揽着家务活，而吃晚餐的时候，他们说不定还会讨论民权的问题。由于她一开始把他们夫妻安排在一起来接待，姆努斯肯就此判断，她恐怕只会问一些漫无目的的问题，而他也懒得去回答。

    绝大多数时间里，陆全全始终保持着谨慎克制，非回答不可时才开口回答，而且竭力使用尽量少的词语。没有，没有，姆努斯肯说，这是他对女法官为证实他们有无孩子所提问题的答复。那么你们的决心已经下定了，女法官一边问，一边把脸冲着陆全全——接着又转向姆努斯肯：先生看样子稍稍有些不如夫人那样坚决。不，不，姆努斯肯说，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她一个接着一个地跟他们分别谈，夫人先来。

    在等待轮到他的空档时，姆努斯肯没有重新拿起那同一册画报，而当苏陆全全从法官的办公室中出来时，他站起身，目光迎向着她，但她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他走向办公室，腿脚不经意地碰撞在一把椅子上。你真的坚信你要离婚吗?女法官问。对，对，姆努斯肯急忙回答。好的，她说，同事合上了卷宗，就这样吧，这事儿了结了。

    从法院出来后，姆努斯肯本来想邀请陆全全一起去吃一顿午饭，或者只是去喝上一杯，比方说，就在对面，司法宫的餐厅中，但是她根本就不容他有时间开口。

    姆努斯肯哆嗦着，等待着更糟糕的事临头，侮辱性的痛骂，一月份时他躲过了一阵辱骂，眼下看来是要来一个狗血喷头了，但没有，没有。她只是翘起一根手指头，让他乖乖闭嘴，打开她的手包，掏出他留在依西家中的一套画廊的钥匙，一言不发地递给了他，然后头也不会地就走了，远远地走向南边的圣米歇尔桥。

    呆呆地怔了五秒钟之后，姆努斯肯也上了路，朝北走上了交易桥。

    见天色将近傍晚，姆努斯肯便像往日那样在十九点钟关上了画廊的门，夜幕即将降临，从地球的这一部分看过去，太阳已经看不见了，只留下一片十分明净的灰蓝色天空，天空中央远远地滑动着一架飞机，接受着从地面上已经无法觉察到的最后一丝阳光，划出一道鲜亮的玫瑰色直线。姆努斯肯又纹丝不动地呆了好一会儿，朝街上瞥了 一眼，然后，迈开步子走起来。这一带的商人都像他一样拉上了各自店铺的铁窗帘。对面工地上的工人同样也下了班，离开之前，小心谨慎地把起重机的吊臂调整在顺着当夜风向的位置上。在附近高大的公寓楼的墙面上，两个窗户中就有一个被抛物线状的天线堵塞着：有阳光照射的时候，那些抛物线应该能把它阻挡在外面，相反，它们接收着专门提供给电视的图象来代替太阳光，于是，电视机就这样代替了窗户。

    他渐渐地离画廊越来越远，突然，在街尽头显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那轮廓于他是那么的熟悉，但是，在他认出埃莱娜来之前，时光还是溜走了一小段。姆努斯肯已经不是第一次不能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在医院中就发生过，当她走进病房时，他就曾感受过这种同样的反应缓冲时，每一次，他心中都明白那是她，但同时每一次却都不得不重新构建出她本人，一切从零开始，仿佛她的线条不会自动地组织成一个整体。然而，这些线条确实美丽动人，比例和谐，这是毋庸争辩的，姆努斯肯可以分别地欣赏它们，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却在不断地变动，永远也无法真实无疑地导致同一张脸孔。

    它们老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仿佛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动荡不定的，人们甚至会以为，它们在永不疲倦地移动着。每一次她重新看到埃莱娜，都觉得眼前的她已经不完全是同一个人。

    埃莱娜是偶然路经这里的，毫无预料，也毫无准备，姆努斯肯邀请她去喝上一杯，便重新打开了画廊的门。

    然后，姆努斯肯一面去他的工作室寻找清凉的香槟酒，一面打定主意，这一回非得像上一门课那样耐心细致地把埃莱娜的脸好好研究个够，非得一劳永逸地掌握它，排除由它引起的困惑。

    但是，他的努力又一次泡了汤，因为在今天，埃莱娜第一次化了浓妆，这便改变了一切，把一切弄复杂了。

    因为，化妆在装饰了那些感觉器官的同时，也遮掩了它们，至少，不妨说吧，遮掩了那些具有多种功能的感觉器官。嘴巴，比方说，就有多种功能，它要呼吸，它要 说话，吃饭，喝水，微笑，喃喃自语，亲吻，吮吸，舔舐，咬啮，喘息，叹气，叫喊，抽烟，装鬼脸，大笑，唱歌，吹口哨，打嗝，吐痰，呃逆，呕吐，唉哼，而现在，人们要把它涂描一番，以激励它履行那么多的高贵功能，这实在是下下之策。人们同样还描眼圈，而眼睛是用来看东西的，它要表达感情，哭泣，闭上它可以睡觉，这同样是高贵的。人们还涂指甲，而指甲则是双手那巨大而又高贵的多种多样的运动的第一号证人。

    但是，人们并不为那些只提供一种或两种服务功能的器官涂脂抹粉。耳朵不化妆——它只用来听——人们只是给它挂上一个坠子。鼻子也不化妆——它只会呼吸，嗅闻，而且有时候它还堵塞不通——人们可以给它就如可以给耳朵配备一个镯子，一颗宝石，一粒珍珠，或者，在某些气候条件下，甚至一块真正的骨头，而在我们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只满足于给它扑一点点粉。但是，埃莱娜并不炫耀这些道具中的任何一种，她仅仅只是在嘴唇上抹了一点点被称为宝石红的口红，在眼皮上涂了一 些从锡耶纳的土地上漫步而来的黄脂粉，稍稍画了画眼线而已。在如今正在开香槟酒的费雷的眼中，这些将会把一切都大大地弄得复杂化了。

    但是，不，这一切不会有时间把任何东西弄复杂了，就在这一瞬间，电话铃响了起来：我是叙潘啊，我提前给你带来了消息，我想我找到了线索。姆努斯肯一把抓过手边的一支铅笔，一面全神贯注地听着，一面在一个信封的背面记下几个字，然后对司法警官连声道谢。没什么，叙潘说，这是凭运气。我们跟西班牙海关的关系不错， 他强调说，在那边的宪兵摩托队中，有我一个朋友，是个卓越的同行，他为了这桩案子额外地做了一次跟踪。你瞧，这就是人们所谓的警察间的战争。随后，姆努斯肯刚刚挂上电话，就哆嗦着手，颤巍巍地倒满了两杯酒，满得全都溢了出来。我得很快就走，他说。在走之前，你和我，我们俩或许终于可以为了某个什么来干一杯。

    无论是走高速公路还是走国道，无论是从亨达埃还是从贝荷比穿越国界，你如果要去西班牙南方的话，都必须经过圣塞瓦斯蒂安这个海滨城镇。姆努斯肯穿过了阴沉沉的工业区之后，沿着一排排令人感觉压抑的佛朗哥时期的建筑物行驶着，正当他不时询问自己到这里到底干什么来了，忽然一下子，完全没有预料到，他的车子就已经进入了这个以豪华的海滨浴场而闻名遐迩的大城市。城市坐落在一个狭长的半岛上，两面有一条大河和一座山，那山分割出了几乎完全对称的两个海湾，这双重的凹 口划出了一个大致上的希腊字母 Q 形，一个女人的胸膛，挺入到陆地的内部，仿佛是两个海洋的胸脯，被西班牙海岸穿上了紧身衣。

    姆努斯肯把他租来的汽车停在主海湾附近的地下停车场中，然后就下榻于市中心的一个小旅馆。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他闲逛在宽阔的大街上，那宁静的、空气新鲜 的、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边上矗立着或明亮或昏暗的楼房的大街上，也闲逛在狭窄的小街上，小街同样也得到认真地清扫，阴暗而又短促，边上则是狭窄得几乎有些 神经质的楼房。宫殿和豪华宾馆，桥梁和公园，巴罗克式的、哥特式的、新哥特式的教堂，崭新的斗牛场，宽广的海滩，海滩边上的海水浴疗养中心、王家网球俱乐 部、卡西诺高级赌场。四座桥，一座更比一座辉煌，桥面上铺着细石，构成一幅幅镶嵌画，边上则用石子、玻璃片、铸铁点缀成花边，还装饰有白色和黄金色的方尖 形的纪念碑、锻铁的反射镜、狮身人面像、镌雕有王家花体字的小塔。从上游流下来的河水是绿颜色的，冲入海洋时便转化为蓝色。

    姆努斯肯常常在这些桥上徘徊，但更 为经常地，却是漫步于沿着贝壳状的海湾铺设的散步道，海湾中有一个小巧玲珑的岛，正好位于海湾的中央，上面矗立着一个小小的城堡。

    由于他日复一日地如此游逛，在所有的街区搜索一遍，毫无别的特殊目标，而只是期望碰上偶然的机遇，他最后终于对这个过于庞大同时却又过于狭小的城市产生了厌倦，在这个城市里，你从来就无法确信你就站在你现在脚底下的地方，但同时你又知道得太过清楚。叙潘没有提供别的线索，只有圣塞瓦斯蒂安这个城市名，伴随有一种其可能性十分有限的假设。看来，要说盗窃古董的那个家伙就逗留在这里，只是一件有可能的事。

    最初的几天里，每到就餐时分，姆努斯肯常常要去老城区一些数量众多的十分热闹的小馆子，在那里，人们喜欢站在柜台前，这样可以自由随便地吃许多的小玩意，而不必拘束地坐在桌子前，孤独地填饱自己的肚 子，这会毁你的心情。但是，就连这一点，姆努斯肯也开始感到厌倦了：到最后，他在港口附近选定了一家没什么名气的小餐馆，那里的孤独气氛毕竟不那么浓烈。

    每天下午近傍晚时分，他给巴黎自己画廊中的伊丽莎白通电话，到了晚上，他便早早地就寝。但是，过了一星期，他开始觉得自己的寻觅是毫无希望的，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中寻找一个陌生的人，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顿时，他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在 考虑返回巴黎的问题之前，姆努斯肯在这座城市中还将度过两天，但却不再无谓地乱转悠了，下午，如果秋天的天气还能允许的话，他更喜欢在陈列于海滩上的一艘横渡大西洋的客轮上打个瞌睡，然后，到玛利旅馆的酒吧去，坐在一把皮扶手椅中，面对着一杯"特克撒科利"和一幅某位总督的肖像画，独自一人打发掉这最后的几个夜晚。

    一天，玛利旅馆的整个底楼热热闹闹地挤满了一帮来开会的癌病专家，姆努斯肯为躲清净，于是改变主意，去了伦敦旅馆，这一家只是比刚才那家稍稍不那么豪华而已，它的酒吧还有个好处，它那通风的大玻璃窗面朝着海湾。这天晚上，这里的环境确实比玛利亚旅馆安静多了——只有三四对中年人坐在大厅中，两三个男子站在酒吧中，没有什么动静，更没有什么人来往。姆努斯肯在大厅尽头挑了一个位子坐下，紧挨着一面大玻璃。夜幕已经降临，海岸的灯火在一片油光光的海面上倒映成浮动的柱子，港口的那边，安安静静地停泊着二十五艘游艇，在黑夜中挺立着它们的身影。然而，这些大玻璃，按照目光投在那上面的 不同焦点，同样也允许他既观察外面，也观察纹丝不动的大厅内部，这是因为反射的效果。不一会儿，一阵动静出现在酒吧的另一端：

    转门开始转动了一小会，本加特内尔从门里头露出脸来，他走进酒吧，一只胳膊支在吧台上，站到了那几个单身男人身旁，把背冲向海湾。远远地映在玻璃中的这两个肩膀和这个背让姆努斯肯皱起了眉 头，他的目光越来越准确地调节到它们上面，最后，他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小心谨慎地稳步朝酒吧走去。离本加特内尔只有两米时，姆努斯肯突然停住，似乎迟疑了一秒钟，然后就靠近他。对不起，他说道，两根手指头轻轻地搭上了那人的肩膀，后者转过了身子。哎呀，姆努斯肯说，是你呀，德拉艾。这一次，我猜对了。

    德拉艾不满足于大难不死，这毕竟只让姆努斯肯吃了小可一惊，他居然在这几个月里改头换面了一番，这才叫人惊诧不已。他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早先一直标志着他躯体的那一堆又歪又扭又模糊又杂乱的钝角，已经让位给了一束锋利的线条和尖挺的锐角，仿佛这一切都是一次脱胎换骨的后果。变成本加特内尔之后，现在，他身上的一切都成了拉得完美无缺的线条：以前，他的领带，只要他戴着那么一条领带的话，人们就总是能认出来，领结老在他衬衫领子的一角或另一角底下缩来缩 去，裤腿的折线呢，人们常常发现消逝得无影无踪，因为裤腿几乎卷到了膝盖处，甚至连他的微笑也撑不住多长时间的架子，往往很快就软瘫下来，变得圆溜溜的， 像一块冰块在热带的温度下迅速融化解体，他那随便梳向一边的头路，他斜挎着的腰带，他眼镜的腿架，一直到他的目光本身，总之，他身体上所有草草成型的、粗 粗作坯的、尚未完成的和混沌未定的部分，现在全都挺立起来，变得坚硬，像是上了浆似的。就连他那蓬乱无章的小胡子上的杂毛，现在也被割成了一条直线，成为一根得到精心修剪的线线，就像是用细细的画笔紧贴着上嘴唇以拉丁风格画出来的。

    姆努斯肯和他相互仔细地打量了一阵，谁都不吭声。也许是为了故意摆出个姿势来，手中端着酒杯的德拉艾开始慢慢地转动起掌心里的酒杯来，随后，又停止了他的运 动：酒杯中的液体则自个儿继续着它的旋转，后来又自个儿平静下来。好吧，姆努斯肯说，我们也许可以找个地方坐下说。我们最好聊一聊。同意，德拉艾叹了一口气。它们离开了酒吧，走向那几组深深凹陷着的扶手椅，它们或三个或四个成一组，围绕着铺有桌布的独脚小圆桌。你选个地方吧，姆努斯肯说，我随你。

    于是姆努斯肯跟着他走，从背后看去，他注意到他先前助手的衣装：在这一方面，事情同样起了变化。他那法兰绒的灰黑色斜纹套装，似乎成了他的监护人，因为这个人眼下竟然挺直了身子。当他转过身子准备坐下时，姆努斯肯注意到一条暗色的领带，衬托在一件珍珠色的细条纹衬衣上，脚下穿着一双皮靴，是旧家具的那种颜色， 领带夹和袖上的纽扣散发出暗淡的光亮，发出乳白石和毛糙金的那种低哑声响，总而言之，他穿戴得恰如当时在画廊工作时姆努斯肯始终希望他打扮的那样。完美的画作只有唯一的一条裂缝，当德拉艾倒坐在扶手椅中，他裤子的卷边缩了上去时，那白璧微瑕就显现了出来：他那双袜子的松紧带似乎得了低血压。你这一身打扮蛮不错嘛，姆努斯肯说。这一套衣服，你是在哪里买的呢?

    我什么穿的都没有了，德拉艾回答说，嗨，没法子，总得在这里凑合着买一点什么吧。

    在这里市中心的街区，还真能找到挺不赖的货呢，你还想象不到，卖得比在法国可便宜多了。然后，他从他的扶手椅中挺起身子，整了整他那因激动而稍稍有些偏斜的领带，又往上提了提有些扭缠在脚踝上的袜子。

    这双袜子，那是我妻子送给我的，他漫不经心地补充道，但它们老是往下缩溜，你瞧瞧。它都快要掉了。啊，姆努斯肯说，这可是很正常的，别人送给你的袜子，那可是老要往下掉的。

    没错没错，德拉艾刻板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真是一双洞察秋毫的眼睛，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很愿意，姆努斯肯说。德拉艾朝一个穿白衣服的侍者做了个手势，他们便静静地等着白衣侍者端酒过来，然后，他们不带一丝微笑地悄悄举起酒杯，他们喝酒。好吧，然后德拉艾打破了沉默，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吧?我还不太知道，姆努斯肯说， 关键就要看你的了。我们出去转一圈怎么样?

    他们出了伦敦旅馆，没有朝大海的方向走，而是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尽管在那天夜里，正好赶上有汹涌的潮水。白天已经开始越来越疯狂地往短里缩，夜晚则越来越迅速地变得厚重。他们走上了自由大街，走向一条横跨河流的桥。

    这股湍急的水流白费劲地源源不断地冲人坎塔布连海，当水流过于猛烈时，那大海会迎头痛击它，反戈一击地侵入它，把河流逆向地顶回来，而在那么多好战的海盐面前，淡淡的河水便会窒息。然后，它的逆流之浪会首先腾拍在朱里奥拉桥的桥墩上，随 后再撞上圣卡塔丽娜桥，最后在玛利亚桥后面趋于安息。它们不仅继续在河面上兴风作浪，而且还要在水底下涌动翻滚，使河流的肚腹蠕动不已，仿佛 它就在痉挛抽搐，一直要到蒙达尔兹桥为止，甚至或许还要更靠上游一些。他们在桥中央停了下来，正当他们观看着脚底下展开的那一场淡水与咸水的混战，正当德拉艾一瞬间里想起来，自己从来就没有学会游泳，这时，姆努斯肯的头脑中闪过一个念头。

    我可以把你甩掉，反正，一劳永逸地甩掉，他平静地说，但他自己却并不真的相信这话。比方说，我可以让你溺死，这样我就不会有任何麻烦。

    是的，也许，我甚至就应该这么做，以此来回报你带给我的一切。德拉艾听了急忙一个劲儿地劝阻，一个如此的举动恐怕只会给行动者招来麻烦。姆努斯肯则明确提醒他，反正你已经以正式的方式消亡了一次，这一次失踪只会是神也不知，鬼也不觉。

    大家都以为你死了，他强调说，你再也没有合法的存在了，这可是当初你自己的选择，不是吗?那么，我若是把你灭了，又会冒什么险呢?杀死一个死人不是什么罪 过，他假设道，殊不知他是在重复当初德拉艾早已经对鳗鱼作过的那一番推理。好了，德拉艾说，你不会这么干的。不会的，姆努斯肯承认道，我不认为。此外，我甚至 都不知道我应该如何动手，对那些个技术，我实在是不太熟悉。然而，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你小子的把柄反正是在我的手里。你说的我都认了，德拉艾，请你三思 吧，不过，我都认了。

    所有这些并不能使我们大大地前进一步，于是，因为无话可说，他们俩缄默了一分钟或者两分钟。姆努斯肯在问自己，刚才他如此粗野地说话，到底是什么魔鬼附了体。 不时，有一股更凶猛一些的波浪袭来，啪啦一下，拍碎在一根桥墩上，腾溅起流苏般的飞沫，一直溅到他们的鞋上。玛利亚桥上一个个形如甜面包的反射镜投射下一种亲信般密谋的光线。在上游，可以看见朱里奥拉桥的反射镜，它们的形状像是带有三四个圆球的冰淇淋蛋卷，但那里的光线更为明亮。

    告诉你，姆努斯肯从容不迫地想象着，我完全可以控告你这么几点，盗窃或者抢劫，滥用信任，我想，这是不是就够你受的，我不太知道。不过，仅仅盗窃一项，这就已经是非法了。我想，假装死亡恐怕也不是那么合法的事情吧，你说呢?我不知道，德拉艾说得很明白，我真的没有咨询过这方面的事情。

    另外，就此推论，姆努斯肯说，我猜想，你犯的事恐怕不仅仅就这些吧，肯定还有别的什么不明不白的小问题。

    德拉艾想起了鳗鱼的不幸命运，不敢对这一猜测再加评论。好吧，他说，我认输了。好了，同意，我认输了，这些事情都是事实。但是，现在，我该怎么办呢你想过这个没有?反正，最终还是你厉害，是你侥幸获胜了，他厚颜无耻地补充说，还是由你来摆脱这个困境吧。

    于是，姆努斯肯一使劲，就把德拉艾仰面压倒在桥栏杆上，他先是含含混混地骂了他几句，接着就冒冒失失地掐住了他的脖子。你这个狗东西，他随后就叫嚷起来，让人听得清清楚楚，把一切分寸掉了个干干净净，全然忘了刚才他还在谴责自己今晚上撒了过多的野，你这个肮脏的猪猡，这时候，另一位后仰着的脑袋已经悬空在了波涛滚滚的河水之上，他早已经破口大骂了一通，现在只是连声地喊着求着饶，别，别，我求求你了，快别这样。

    不妨简单地说说姆努斯肯，这是一个个子相当高的四旬之人，黑的头发，眼珠黑色，有时候也呈现出灰色，可以说他的体质还不错，但要进一步准确地说，尽管他担心自己的心脏会出各种各样的毛病，而且他还算不上特别的健壮，当他愤怒起来时，他的力量会无比地倍增。

    眼下的情境似乎就是如此。

    脏猪，臭狗屎，他还在继续痛骂，同时危险地压紧 德拉艾的嗓子眼，你这个小小的骗子。一辆辆汽车从桥上驶过，一艘渔船从桥下驶过，所有的灯都熄着，四个行人从另一侧的便道上走来，根本就不在意他们俩的打 架，尽管听到了动静，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全然不知道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有可能导致一出悲剧。

    别，现在德拉艾的声言变得抽抽噎噎的，求求你 了，快别这样了。住嘴，蠢猪，住嘴，姆努斯肯嚷着，有些急红了眼，你看着吧，看我不把你的鼻子揪下来才怪呢。

    而另一位已经开始不断地抽搐，姆努斯肯疯狂地感觉到， 德拉艾的颈动脉在颌骨的角底下啪啪地搏动着，那么显眼，那么强烈，他不禁想起了几个月之前，在超声波仪器中传来的他自己动脉的搏动声。但是，真见鬼，这时候他问自己，我今天晚上到底是怎么了，竟然会这样地破口骂人?

    接下来的日子别无他择，将势所必然地在习常的秩序中度过。首先，将是整整一天在路上，因为姆努斯肯决定了不必匆匆忙忙地赶着回巴黎。在安古莱姆附近停靠很长时间，笃笃定定地吃午饭，给无忧无虑的返程一种特殊的旅游味道，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点点时间，作一番回顾，来一次预料。在汽车中，由于没有无线电调节系 统，他不得不每开上一百公里路，就调整一下电台的波段，以求有一个勉强的收听效果。无论如何，姆努斯肯还是心不在焉地听着广播，而且音量总是拨得很小，广播毕 竟只不过被用来作为配音带，给他在最近二十个小时中为自己放映的环银幕立体电影做背景声而已。

    对付德拉艾，交道也打得几乎太容易。在一阵狂怒之后，姆努斯肯的心情平静了下来，随后，他们俩终于摊牌达成了妥协。山穷水尽的德拉艾已是四面楚歌，走投无路。

    他原本对古董的黑市买卖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便提前开始花天酒地地大肆消费，短短几个月时间中，往日的积蓄几乎全都化为了豪华宾馆中的舒适与高级服装的魅力上：眼下差不多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随着姆努斯肯的到来，他那些美好的期望便如肥皂泡那样破灭了。姆努斯肯一旦恢复了正常的理智后，就把他拉到老城区的一家酒吧， 跟他讨论如何善后。他们更为平心静气地争论着，他们考虑到了未来。姆努斯肯重新客气地对他往的助手以您相称。

    现在，德拉艾鉴于没有更好的办法，希望能卑微地、最终地保留本加特内尔这一姓氏，想当初，为了获得这个假姓氏，他可是花费了不少的周折：我的老天，出此下策，实在是万不得已啊。那是因为，早先，他也是花了一大笔钱才弄好的，能以假乱真的身份证，那可是很贵的买卖啊，任何形式的倒退，在眼下看来都是不可能的。但是，他还是企图讨价还价：他同意乖乖地交代窝藏古董的地点，但作为回报，他要求得到一笔相当数目的钱。尽管姆努斯肯认定这要求还是宽容的，他还是十分愉快地痛砍了一大刀，只接受付给德拉艾所开价钱的三分之一弱，这足以使德拉艾看到机会来临，他可以选择去一个外国，因为外汇的汇率是那么的低。另一位也不再还价，他们就此达成一致。他们终于客客气气地分了手，姆努斯肯在傍晚时分到了巴黎。

    回来的第二天，姆努斯肯一早起来后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按照他先前助手的切实招供，赶到小镇夏朗通，去找回自己从北极弄到的财宝，然后在银行里租用了一个大保险箱，并急急忙忙地，当然也是确确实实地，把那些古董藏到保险箱里。这些事情干完，下午，当他转到雷蒙那里，去取那份最终的古董鉴定报告时，刚刚来到秘书处，姆努斯肯就发现面前站着索妮。她始终还是老样子，带着她的爱立信和本森，看到她和她的这些东西，姆努斯肯不由自主地就联想起了那个"宝宝风"。她像是有些轻蔑地打量着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当他跟随着她，沿着走廊走向雷蒙的办公室去时，她突然地转过身来，开始恼怒地抱怨起他来，怪他没有给她打过一次电话。见姆努斯肯对她的话无动于衷，她随后就不依不饶地嘟嘟囔囔，然后，见姆努斯肯想溜到厕所里去躲避一阵子，她急忙也赶过来，堵住了他，并一头扑到他的怀里，啊，她说，要了我吧。他连连抵抗，竭力向她解释说，眼前既不是时候，也不是地点，于是，她就汹汹然地闹腾起来，想抓他的脸，咬他的肉，然后，抛弃掉一切自制，一边跪在他跟前，一边就动手解他的衣扣，一心想做尽人皆知的那种事，不要假装天真的，你完全清楚这指的是什么。但是，谁都知道是为什么，姆努斯肯拼命挣扎着。终于摆脱了这一番对待后，他恢复了一点点平静，可以稍稍喘一口气了，但心情却被弄得一团糟。幸亏，过了一会儿，等回到画廊后，他发现，在他离开巴黎期间，画廊中的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买卖看来有了一点点起色，但是，整整一个下午，姆努斯肯始终集中不起精神来。

    当然，索妮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大家都知道，姆努斯肯是个少了女人便过不了日子的男人，从第三天起，他又回头奔赴情场去寻找艳遇了。无论是那些潜在的爱情，还是角落里的调情，是藕断丝连的老关系，还是正在着手的新接触，或是相关的事情，都多多少少有些意思。那些本来可能激活他的人，现在不知道怎么的竟然都无处可寻，或是在别处生活，或是在别处忙活。只有那些意思不太大的人似乎还能恢复联系，但是，现在，反过来是他犹豫不决地不太想找她们。

    显然，还有埃莱娜，尽管姆努斯肯始终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与她取得联系。自从她化了妆那天之后，他就一直没有见过她，因为他自己立即动身去了西班牙，始终不怎么明白应该如何对待她，应该把她想象为怎样的一个人。她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她唾手可得，又冷若冰霜，浓密而又平滑，不给姆努斯肯留下多少什么线索，叫他实在摸 不透她的心思，尽管如此，他还是下定了决心给她打电话，但是，即便是跟埃莱娜，他都不能在一个星期之内定下约会。这个星期过去了，其间他曾三次产生并三次 取消自己推迟约会的打算，但是，一切都以令人绝望的普通方式按部就班地发生了，也就是说，他们一起吃了晚饭，然后他们又一起睡了觉，这并不是一次完美的成 功，但他们却做成了。然后，他们又重做了。这进行得稍稍好一些，于是，他们又从头开始，一直到这变得很不错，尤其因为，在这些相拥相依之间，他们开始更为 轻松地谈起话来，甚至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起来：

    他们前进了，也许他们前进了。

    让我们继续向前进，现在，让我们加快速度。在接下来的几星期中，不仅埃莱娜越来越频繁地来阿姆街，与姆努斯肯一起度过更多的时间，而且她也越来越经常地光顾画廊。不久，她有了他住所的另一套钥匙，再不久，姆努斯肯没有再续伊莉莎白的工作契约，自然是由埃莱娜来接替她，并同时继承了由陆全全在法院门外交还的画廊的钥匙。

    埃莱娜相当快地学会了从事这一职业。她那么细腻地获得了这一手磨平棱角的艺术，以至于一开始当她打半工时，姆努斯肯就把跟艺术家打交道的基本公关工作委托给了她。比方说，她要负责监督斯蓬提尼的工作进程，提高古尔代尔的道德品位，或者打消马尔提诺夫的奢望。这一角色显得是那么的重要，尤其因为姆努斯肯一直忙于处理 那些重新找回的古董的事务，脱不开身来顾及其他。

    很快，也很自然，而且根本无须多费什么口舌，埃莱娜就搬到了阿姆街，随后，鉴于买卖越来越红火，她很快就在画廊中干起了全工。看起来，艺术家们，尤其是马尔提诺夫，更愿意跟埃莱娜打交道，而不是来找姆努斯肯：她比起他来，更为宁静，也更有情调，而他，则满足于每天晚上在阿姆街听她讲述当天的故事。尽管他们俩从来没有真正履行过手续，但一切都给人们一种印象，他们俨然已是一对恩爱夫 妻。人们可以看到他们成双成对地出入各种场合，每天早上，她的面前一杯茶，他的面前一杯咖啡，两人商谈着广告、预算、制作工期、与国外的交换等等事务，最终，涉及到塑型艺术品的预算时，他们终于还是放弃了。此外，姆努斯肯现在要考虑搬家了。这已经变得完全有可能了。西里克号中找到的那些财宝让他狠狠地发了一大笔横财，除此之外，这段时间里，艺术品市场行情反 弹，电话铃又丁零零地响个不停，收藏家们又重新睁开了那只蜥蜴眼睛，他们的支票簿如同红眼鲅鱼似的从口袋中跳出来。塑型艺术品的取消并没有产生任何的空缺，于此同时，马尔提诺夫正在飞快地升腾，快要贴上官方画家的标签。

    人们邀请他给一些建筑物作画，如伦敦的内阁大厅和新加坡某工厂的人口处，还有东一处的 舞台大幕，西一处的剧院屋顶，他的作品在国外越来越多地举办回顾展，很不错，确实很不错。布克勒和斯蓬提尼，在最初的惊奇之后，也开始坚定不移地加强了他们的声望，就连根本得不到任何人青睐的古尔代尔，也开始有了几个买主。

    靠着所有这些魅力无穷的流动资金，姆努斯肯认定，他可以，他应该，他将要换一下公寓了。

    现在，他完全有能力购买房子了：于是，他在十三区给自己找到了一处房子，比早先更为宽敞，而且是全新的，他选择了顶楼上的一套，拥抱着蓝天，房子刚刚建成，要到一月份的上半月才能最后完成。

    在等待着新房子的所有细节全都就绪之际，他们开始在阿姆街的家中接待来客。他们主办了几次鸡尾酒会，几次晚宴，他们邀请了一些像雷巴拉——他来时没 有妻子的陪同——那样的收藏家，一些艺术批评家，一些开画廊的同行，有一天晚上，他们甚至还邀请了叙潘，叙潘是带着他的未婚妻来的。为了感谢他的帮助，姆努斯肯郑重其事地给了他一幅画，是马尔提诺夫的一幅小小的石版画，埃莱娜告诉他，这一次是以十分低的价钱让给他的。叙潘激动万分，先是宣称，他不能接受，但最终离开时还是把打了包的绘画夹在胳肢窝下，把他未婚妻的胳膊夹在了另一个胳肢窝下。眼下已经到了十一月份，天气干爽，风和日丽，秋光大好。当他们不邀请人来家里时，他们有时就出外去吃晚餐，晚餐之后他们转到酒吧喝上一杯，去"葵花"，去"郎姆"，去"风之子"，在这些酒吧中，他们有时候也碰上圈内人，前几天刚刚邀请过的那一些开画廊的同行或者艺术评论家。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中，一直到月底为止，曾经有那么几次，姆努斯肯偶然遇上了以前跟他有关系的几个女人，有的在很近处照面，有的则是远远地瞅见。有一天，他看 到了兰丝，她正跟他一样在等绿灯，在人行横道线靠玛德莱大教堂的那一侧，但是姆努斯肯回想起了他们充满了恶言恶语的分手，更希望她没看见他，于是，赶紧绕到相邻的那个交通灯那里去过街。另一天，在欧罗巴广场，他突然被一股芳香酏剂的香气紧紧揪住，小心谨慎地连连吸气，但却无法确认出那一位把他抛弃在身后的 女人。他不能确信那就是瑞尔，因为在目前这一时候，这个牌子香水的用户看来还不是个小数目。他拼命克制着自己，不去跟随那一丝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的嗅觉之线，他甚至扭头掉转方向来躲避它。

    有一天晚上，在"葵花"酒吧，当姆努斯肯和埃莱娜一起去那里喝一杯的时候，姆努斯肯突然撞上了从年初就一直没有再见过的图娃。她的样子倒是没有怎么变，只不过她的头发留得更长，她的眼神也更为疏远，仿佛一双眼睛的焦点往后退了，以便拥抱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一片更遥远的全景。此外，她的神色中透出一丝慵倦。他 们交换了三四句寒暄之词，图娃显得心不在焉，朝埃莱娜投去一丝获解放的女俘或战败的征服者的微笑，埃莱娜丢下一句——你们聊吧，我去去就来——便走开了。图娃似乎还不知道德拉艾失踪的事情，姆努斯肯便向她提供了这一事件的官方版本，还伴随着一道悲痛的目光，然后，他送了她一杯干白，便跟着埃莱娜告退了。

    这段时期里，姆努斯肯和埃莱娜一起忙着准备安顿新家：他们共同的卧室，还有他们希望分开独自睡的时候各自的卧室，因为什么事情都要预见到，还有书房，客房，厨 房，以及三个卫生间，当然，还有平台和附属建筑。姆努斯肯每星期都要到几乎已经完工的新房子来好几次。他走在粗糙的水泥地上，呼吸着满墙壁散发出来的石膏粉的 气味，同时，他预计着扫尾工程和粉刷工作，设想着窗帘的颜色，家具的格调，而毫不理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梁之间磕磕绊绊，踉踉跄跄，摊展着他不太精确的蓝 图。那些日子里，埃莱娜更希望不陪同姆努斯肯去看房子，她留在画廊中，跟艺术家们打着交道，尤其是跟马尔提诺夫，对他必须盯得紧一点，因为一种成功，它是那么 的脆弱，它恳求着一种那么持恒的注意，这是一项须臾不可松懈的工作，时时刻刻都得用心，而此时此刻，姆努斯肯正从他未来楼顶房的平台上，观望着风起云涌。

    这一片云阵来势汹汹，整整齐齐，稳稳当当，如同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此外，天气已经突然变了个样，仿佛凶神恶刹似的冬季迫不及待地宣告了它的来临，用一阵 狂风就把秋天扫荡得无影无踪，急急忙忙取而代之，它选择了十一月末的一天，前后不到一个钟头，就哗啦啦地把树上卷曲的叶子扫了个一干二净。从气候上讲，我 们无法期望有一个明朗的未来。

    冬季就这样来到了，随着冬季，年底也快到了，而随着年底，除夕之夜也将来临，而为了那个除夕之夜，所有人都早早地发出邀请，接受邀请，不是我上你家，就是你上他家。在以往，对那一夜的展望，使得姆努斯肯总是有那么一点点激动，不过这一次却没有，丝毫都没有。他全都安排好了，预定了要带埃莱娜去雷巴拉的家作客， 他家将有一个盛大的招待晚会：到时候，那里将是宾客满堂，有十二人的乐队，十四张冷餐桌，三百位来自世界各地的名流，其中还有两位已经下野的部长，这一切预示着，场面将十分隆重。

    临到 31 日晚上，电视新闻节目开始前不久，姆努斯肯面带微笑地把这消息告诉了埃莱娜，这时候有人敲门，邮差进来了，还带着一个助手，他们是为新年赏钱而来 的，还带来了年历作为赠礼，年历上的图案花花绿绿，尽是一些站着不动的狗，躺着睡觉的猫，栖息在树枝上的鸟，景色秀丽的海港，白雪皑皑的山峰，总之，让你 选起来也很为难。当然，姆努斯肯热情洋溢地说，请进。

    埃莱娜满脸表示同意的神色，跟姆努斯肯一起挑选年历的花色，他们决定要一种分开两页，正反都印刷的年历，每个季度都有一幅画，然后，情绪高涨的姆努斯肯一出手，就 给了邮差三倍于习惯的赏钱。万分喜悦的邮差连声祝愿这一对男女万事如愿。

    姆努斯肯去关门时，还听到他们在楼梯上评论着刚才的那一幕，但是，这件事之后，埃莱娜却宣称，她有一些话要说。那当然，说吧，姆努斯肯说，有什么事?是这样的，她说，雷巴拉家今天晚上的招待会，她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不去算了。马尔提诺夫今 天也举行晚会，请了十几个朋友去他的新工作室，这是他用最近卖画的钱新买下的，也是他当前颇受尊重的身份地位的结果，就这样，她晚上更想去的是那边。假如这不会让你为难的话。

    一点儿都没关系，姆努斯肯说，随你的意思好了。当然，鉴于他与雷巴拉之间的关系，这件事会带来那么一点点微妙的难堪，但 是，他会处理妥当的，他将会取消此行，不会有任何麻烦的。这就是说，不会吧，埃莱娜说着转过了身子，这还不是我想说的。沉思了一会儿之后她说，她觉得还是 自己一个人去为好。由于姆努斯肯屏住了嘴唇，皱起了眉头，听我说，埃莱娜说着又朝他转过身子，听我说。她平静地解释说她已经好好地考虑过了。这套新的公寓。所有那些家具。共同生活的这一前景，还有他们头顶上的这一片天空，她已经不再太清楚。她不太确信自己是不是准备好了，她需要好好地再考虑考虑，他们最好以后 再谈。我不是说，应该把这一切都扔掉，你知道，我是说，我很想再好好地想一想。然后，我们过几天再来谈。好吧，姆努斯肯说，眼睛却看着他那双新鞋的鞋尖——崭 新的鞋，自从几个星期以来，他穿的所有的鞋都是崭新的——好吧，同意。

    你真好，埃莱娜说，我去换衣服。你要给我讲雷巴拉家的晚会开得怎样。好的，姆努斯肯说，我不知道。

    她离开了阿姆街，稍稍有些太早，他认为，对这一类晚会而言。独自留在家中，在客厅中来回踱了一会儿步，打开了电视机，却又马上关上，姆努斯肯不由自主地 咒骂起德曼大夫来，怪他禁止他抽烟。然后，他随随便便地打了三四个电话，可在这除夕之夜，总是没有人接，碰上的只有录音电话机械地请他留言。

    他不再太渴望去雷巴拉家，若是自己一个人去的话，雷巴拉肯定会对她的缺场惊讶不已，因为自从她在画廊中工作后，他始终待她不错。由于自己事先根本就没有安排任何别的活动，现在要临时调换一个节目，看来也为时已晚。尤其因为他已经谢绝了别的一些邀请，现在再放肆无礼地打电话，冒冒失失地毛遂自荐，似乎也有点两头为难：即便到了那里，人们也会惊诧万分，会连连不断地问他个不停，而他，根本就不打算回答任何问题。

    他又试着打了好几个电话，次数比方才多得多，但结果却是完全相同。他在音响中放了一张唱片，又立即把音量调小并随后又换了一张唱片但关上了音量不过却紧接着打开了电视而且就站立在电视机前站了好长一段时间，既不换频道也不知道自己感觉到了什么。

    他同样还一动不动地在打开了门的冰箱面前站了好几分钟，处于同样的迷茫状态却又不从里头取任何什么东西。然后，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出门离家沿着罗马街走向圣拉撒路地铁站方向，从那里坐地铁可以直通克林廷一塞尔通。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点左右。地铁车厢里并不太挤。很容易找到一个合乎姆努斯肯口味的面对面都空着的长条正座，眼下，他有意识地选择了一个对他来说也许是最不好的决定。姆努斯肯知道，他离开陆全全已经一年了，精确地说，只少两天就满整整一年了，这个陆全全可是一个很会过元旦之夜的专家。他同时还知道，自己已经处身于糟糕的境地中，而且这种糟糕将得到印证，他更清楚地知道，陆全全见到他可能会作出强烈的反应，而这一切将是极端危险的。这或许甚至会导致自杀行为，但是，即便这样，他觉得对他来说也无所谓，仿佛他别无他择，只能如此；我知道这样做很傻，但我就这样做了。身上充满着新石器时代的的暴力，而姆努斯肯有时候也问自己，他是不是在一个岩洞口见到她的。陆全全手里握着一根狼牙棒，腰带上别着一把燧石斧头，那 一天她穿着一套带翼龙翅膀褶子的衣服，外套一件用鱼龙的跟睑裁剪成的雨衣，头戴一顶禽龙指甲做的头盔。随后的整整五年本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需要打好多 仗，但是事情也许有了变化，我们走着瞧吧。无论如何，房子的模样有了一点点变样。跟门廊上的大门把手一样，信箱改漆成了红颜色，上面的主人姓氏不再是姆努斯肯，但却也不是陆全全娘家的姓。所有的窗户都亮着灯光，看起来，这个小楼房里现在有许多人，人们正在开晚会庆祝新年。姆努斯肯有些不知所措，在门廊边上呆了好 几分钟，对自己将做些什么，自己到底想做些什么，根本没有任何的念头，正在这时，小楼房的大门开了，随着一阵强劲的音乐声的泄出，同时出现了一个年轻姑 娘，手上托了一个酒杯，定定地站在风口中。根本没有一丝打算走开的样子，从她的外表来看，似乎仅仅是为了出来透一透风。

    看她那模样，年龄当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上下，应该是一个相当温和的姑娘，她看见他呆在一边，就冲他微微一笑表示打了招呼。她给人的感觉真不错，身上好像有一点东西跟瑞尔十分相像，只是稍稍逊色一点点。你不能不说她有那么一点点微醺，但仅仅只是微醺而已，在这样的晚会中，这根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的。见姆努斯肯一直蜷缩在门廊旁 边，她就开口向他搭话，你是乔治的一个朋友吗?

    姆努斯肯有点莫名其妙，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我随便问一句，陆全全不在里面吗?他终于答腔问她。

    我不知道，姑娘说，我没有见到陆全全，但是也许她就在里头，屋里有那么多的人，我不全都认识。我是乔治的一个同事的妹妹，他是刚刚搬到这里来的。

    屋里面，那才叫热呢。是的，姆努斯肯说，它看起来真房子倒是很不错，但是不错。

    你是不是愿意进来喝上一杯呢?姑娘好心好意地劝他。

    门是开着的，姆努斯肯在姑娘身后发现门厅的入口处重新漆过了，还看到一些别的家具，一盏陌生的吊灯，有一些画悬挂在墙上或是用图钉钉在墙上，那些画既不会对陆全全的口味，也不会对他的口味。我很愿意喝一杯，他回答说，但是我尤其不愿意打扰你们。根本谈不上什么打扰，姑娘说着，莞尔一笑，请进来吧。我很抱歉，姆努斯肯说，小心翼翼地朝前挪着步子，我根本就没有料到这些。不过，这一切解释起来很复杂。没关系，姑娘说，连我自己也是碰巧才来的，你会看到的，这些人都还算 是很逗的。快点儿，过来吧。好吧，姆努斯肯说，不过，我只呆一会儿，真的只呆一小会。我只喝一杯，然后，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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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舞

    莫仁大学毕业以后就结婚了，妻子是他的同班同学。当年的谷声韵几乎是所有的男生追逐的对象，莫仁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得手，这大概要归功于他那漂亮的舞姿。当年，会跳舞的男生本就不多，舞姿潇洒的就更加难得了。莫仁以跳舞为名接近谷声韵，终于如愿以偿。这些自然是陈年往事了。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莫仁和谷声韵的婚姻生活也已经有十个年头了。时间证明莫仁是一个合格的丈夫，而谷声韵是称职的妻子，他俩都十分热衷于家庭生活。另外，时间也自有它的妙用，就是使谷声韵不可遏止地变老了。莫仁却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具有风度，这从那些刚刚分配来他们单位的女大学生的眼神中即能看出。说莫仁是合格称职的丈夫包括他顶住了种种来自年轻女性的诱惑，一如既往地爱着他的家庭和女儿。莫仁对一妻一妾的流行风尚十分反感。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作为男人已心若止水，完全丧失了某种必要的虚荣。虽然莫仁仍然爱着谷声韵，但他深知这样的爱已完全不值得加以炫耀了。

    在一次大学校庆活动中，莫仁与谷声韵携女儿前往，本以为会赢来一片羡慕的目光，然而情形并非如此。那些未婚者或已经离异的男女似乎更引人注目。聪明的人即使处于婚姻状态也很明智地没有带老婆。自然，带老婆的并不止莫仁一人，别人带的老婆至少都要比谷声韵年轻六到七岁，他们得意洋洋，招惹了不少令人忌妒的目光。看来身边有无女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她们之间的年龄差距，这是投身社会后是否成功的可靠标志，完全可以鉴定此人混得好或不好。老婆越年轻的自然混得越好，其次是没有结婚的和已经离异者。像莫仁这样带着老婆孩子出现除了像一段伤感的往事令人啼嘘外就再无别的意义了。特别是那些当年追求谷声韵而未遂的人，如今带着他们年轻美貌的妻子前来，看上去就像是某种报复。这报复是针对谷声韵的，也是针对莫仁这个当年不可一世的胜利者的。谷声韵就这样在众人的目光中突然老去，其情景十分的恐怖和可怕。莫仁夫妇勉强参加完那些必须的活动后便离开了母校，他们走得悄无声息，几乎没有人意识到。

    校庆活动不过是一段插曲，莫仁虽有所感慨，随后也就平静了。他以一如既往的稳健姿态投入到原先的日常生活中去，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于某机关大院，买菜做饭，辅导女儿做作业，空闲时看看电视，每周一次与谷声韵爱爱。除此之外有时他也参加舞会。当年在大学时莫仁是一个舞迷，这一嗜好一直保留到结婚以后。当然，莫仁从不自己花钱买票，去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歌舞厅或夜总会。一来他舍不得花钱，二来，那些场合所流行的跳法他也不会。他是一个真正的舞星，对迪斯科抽筋似的发泄向来嗤之以鼻。他的体力不允许这样，而且也认为那样的跳法毫无美感和情调可言。莫仁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混迹于那些比自己的女儿大不了多少的孩子们中间成何体统？因此他虽然热衷于跳舞但选择有限，只能在那些单位或某会议期间举行的联谊活动中露面。由于这样的机会不多，莫仁十分看重，几乎在所有这样的舞会上我们都能看见他翩翩的身影。他一曲不落，并且在场的所有女士都会受到他热情的邀请，轮番与其共舞，直跳得面红耳赤，大汗淋漓，几乎虚脱。莫仁认为，这也是一种锻练身体的好方法除此之外就不需要另择时间锻练了。谷声韵自然不能每次舞会都随丈夫前往，得留一人在家照看女儿，况且她本人对跳舞并不特别热衷，当年之所以学舞不过是为了方便接近莫仁。现在人已经到手，女儿都这么大了，还跳什么跳啊！当然谷声韵知道莫仁是真爱跳舞，这一点与自己不同。她对他是绝对的信任和放心，不就是偶尔跳一次舞吗？正当壮年的丈夫有机会发泄一下总比整天门在家里要好。谷声韵懂得因势利导的重要，可见她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女人。大家都认为莫仁这样跳下去很危险，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提醒谷声韵，既然她置若罔闻，那他们就等着看好戏吧。可十年过去了，并无任何事情发生。莫仁一如既往地在舞场上旋转着，激情澎湃，英姿不减当年。

    莫仁从来不带舞伴，由于舞姿出众，从来不愁有人与之共舞。往往是一曲终了，莫仁回到座位上，没等他坐下，一曲就又开始了。他忙不迭地走下舞池，邀请另一位女士。实际上舞曲间的停顿很短，他完全没有必要离开舞池的，但每次他都要走回来，试图坐下，每次他都坚持表现出某种明确的中断姿势。他的屁股根本就没有挨着椅子，就又起身投入到新一轮的狂舞中去了。为什么莫仁要不遗余力地走回来呢？是不自觉的习惯使然？或应将此看作一个成熟的舞者应该遵守的必要规范？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打字员，无论她的手指如何敲击，每次总得回到开始的键位上。总而言之，莫仁在舞会上的所有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动作都只能证明他是一个卓越的舞者，而不能说明其他。

    除了跳舞，莫仁就再无单独活动了。而跳舞的习惯并非自那次校庆活动以后才有，历史乃源远流长。当然莫仁还是有所变化，但并不体现在跳舞方面。校庆活动期间他遇见了一个人，亦是当年的同学，叫刘通的。他们互留了电话号码，回来后经常通通电话。那刘通是个男的，是当年少数没有追求过谷声韵的人之一，因而与莫仁并无前嫌。刘通一直没有结婚，十年过去后还是单身。莫仁是因为早婚未离让人小瞧，而刘通的身边则没有女人，因此校庆活动期间他俩都无任何风光可言。由于这一原因，两人走得很近，说了很多的话，这在当年是不可想象的。在学校时刘通因长相丑陋，行为猥琐，很少有人愿意理睬他。当年的莫仁是全年级第一风流潇洒之人，自然想不到与刘通亲近了。此刻莫仁为当年对对方的忽略而深表歉疚，刘通却很不以为然，时至今日他们之间居然产生了惺惺相借的感情，当真是世事难料啊！当然，校庆以后两人决定往来也不能完全归结为他们处境相似，实际上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彼此间的投合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同之处的相互吸引呢？刘通没有婚姻生活，因此他对莫仁、谷声韵的婚姻给予了无上肯定，羡慕之情溢于言表，这可是其他同学所吝啬表达的。而刘通在莫仁看来不愧是一个特立独行的英雄。“要么将婚姻生活过到底，要么像刘通这样就是不结婚。最可恶的是那些换老婆的人。有了老婆还要在外面养一个……”莫仁激动地说。

    他们通电话的内容无非是向对方通报彼此近来的生活，这中间既有令人羡慕的幸福感受，同时也免不了苦恼，然而对他们而言幸福和苦恼并不是一样的，甚至也是相反的。因此在莫仁看来将他的生活与刘通的生活合二为一那才叫完整，否则便是片面的、有所匮乏的。好在他有了这么一个过着另一种生活的朋友，可以时常通通电话，报道一些在他看来的奇闻异事，这总比只是盯着自己生活中的甘苦要强。

    光是听一听刘通的风流韵事、与不同女人的交往莫仁已经觉得很过瘾，虽然不能亲自实践，总比一无所知要好。因此结交刘通这样的朋友还是很重要的，有总比没有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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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难题

    刘通的感情生活一直不太顺利，导致他干脆放弃了结婚的念头。去年的一天，刘通到曼谷出差，他办完事，还有大半天的时间，于是决定打个电话给莫仁，看他要是方便的话一起出来玩。莫仁接到电话非常高兴，两个人再约了几个朋友，决定一起到湄公河对岸去玩。见了面，一顿胡吃海喝，真的是醉生梦死也好，挥斥方遒也好，总之非常痛快。要不是刘通要赶回去，他们搞到晚上也不一定。但是莫仁忽然接到领导的电话，不得不遗憾得提前回去。临走前他委托其他几位务必照顾好自己这位莫逆之交。刘通当时喝得微醺，听到这里，不禁又是开心又是放松，于是又大声喊道，服务员加酒。

    这顿饭是下午两点钟开始的，因此既不是午饭，也不能算是晚饭。他们的胃口普遍很好，吃得很多，直到半小时以后速度才慢下来。一个多小时以后他们停住不吃了，但盘子没有撤走，每人点上一支烟，在喷云吐雾的间歇呷一口啤酒或用牙签剔着牙。他们把肉丝儿之类的东西吐出去，方向不很确定，很随机。席间，曾有人提醒刘通“别误了火车”，遭到大家的一致斥责，就像是那人要赶刘通走似的-----那也太不够意思了。此时的刘通，面红耳赤，一米八三的大个子因身体下滑头顶还没有他所坐的那张椅子的椅背高。他笑眯眯的，正说着什么可笑的事儿，引来大家一阵阵的笑声。实际上，酒喝到这个份上，随便讲点什么都能引人发笑。突然刘通敛住笑容，站起身来便走，甚至忘记了拿他的行李。然而这一疏忽并不要紧，在座的其他三人今天就是来给刘通送行的。他们见刘通起身，并不十分惊讶，没有人多余地问：“你去哪里啊？”他们知道他这是往火车站方向而去。于是三个人从房间的某个角落找出了刘通的行李—一两只拎包、一只背包，一人一只分别负担着。他们跑步出门，追随刘通而去。刘通走得极快，他个子大，步幅也大，其他三人在后面一路小跑。然而到火车站的路光凭两条腿是不行的，他们不仅需要坐汽车，而且还要乘船、渡江。火车自曼北始发，车票三天前就已经托人买好了（由于刘通路途遥远，因此需要一张卧铺）。此刻他们必须渡江去曼北车站，麻烦在于：渡船半小时才有一班，他们虽然到了江边但不能马上渡江。刘通认为他们还是来得太早了，与其在这里傻等半小时还不如留在酒桌上把杯换盏呢！他的话没有错，针对某班渡船而言，他们的确是来早了，可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坐一次渡船，而是湄公河对面的那列蠢蠢欲动的火车。对那火车而言，他们来得绝不算早。此刻，就在他们焦急而无奈地等待渡船的时候听见了它启动前的几声长长的汽笛。等他们上了船，发现渡轮并不是朝着对岸码头开过去的，而是逆流而上，像是要去帕尧一样。刘通大骂驾驶员的荒唐——那船有很长一段始终与南岸保持平行。后来有人醒悟过来，说如果直直地向对岸开过去，等到达时早就错过了码头。待船到了江心又像是不走了。其实这会儿船走得极快，由于近处没有参照物因此看上去就像没在移动。刚才，他们当真着急了一番，怕刘通误了火车。这时船几乎像停在江心似的，他们反倒无所谓了。大家都受到刘通的感染，当船走得快时自觉也富于进取精神，而当船停止不前，他们也随之不再焦虑。现在，他们开始欣赏起江上的风景来，看见一轮红日正自江上缓缓下沉，两岸模糊不清，薄薄的一抹，那可是苍茫而脆弱的人间。近处的甲板上挤着一堆堆的人，一些麻袋、自行车将人群分割开。所有人的面目都很模糊，只有零星的眼白和烟蒂发出微弱的闪光。

    船快到码头时看上去走得更快了，刘通他们也积极地行动起来。他们提前挤往舷边可能的下船处，待渡船刚一靠岸，在人流的推动下一个借力便向外冲去。刘通在前，空着手，因而速度也最快。其他人紧随其后，在黑暗中一阵狂奔，脚下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他们闹不清是否已经离开了甲板，或是仍在船与码头之间的跳板上，总之从脚下的声音判断他们是踩在木板上面。那木板极具弹性，使他们奔跑起来感到一脚深一脚浅的，很不适应。随后他们就拉开了距离，根据个人的体力以及吃得多少等不同情况而定，有的在前，有的在后。他们彼此呼唤着名字，作为联络。就这样他们跑出了轮渡，经过跳板和码头来到了一条小街上，他们继续向灯光闪烁的江北车站奔去。这会儿他们离开了从渡船上下来的大群乘客，孤零零的，大气直喘。

    他们经过的这条小街出奇的安静，甚至车站上也很冷清萧条，不像想象中的那样人头攒动。实际上，那车站上的热闹景象刚刚过去，他们只是没有赶上而已。此刻昏黄的路灯下一位身着灰蓝工作服的老太婆手持一把大扫帚，正不紧不慢地扫着，她将一些树叶、纸片、塑料泡沫、玻璃瓶和金属罐收集一处。刘通跌跌撞撞地跑来，站在那堆垃圾前面不动了。接着来了第二个、第三个……一共四个人，就像约好了在这堆垃圾前面见面似的。老太婆很权威地指出：“火车已经开走了。”几人朝着老太婆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什么都没有-----看来火车是真的开走了。

    刘通很后悔刚才的那一阵狂奔，这是毫无预见力的一种表现—一要是赶上火车那就另当别论了。一阵狂奔白白消耗了体力和精神。但刘通绝不后悔下午的那顿宴席，总不能因为赶火车而失去与朋友们相聚的机会吧？那样活着就太没意思了。他很后悔没有继续吃下去-----反正命中注定是赶不上火车的。

    今天晚上他从曼北怕是走不了了，从此始发的车只有一趟。他们计划返回南岸，从新站上车。新站是曼谷最主要的火车站，过路的车次极多，刘通不怕走不掉。于是他们又开始往回走，这一次放松了许多，他们走得格外慢悠悠的，把刚才忽略的江北街景再细瞧一遍。这时候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他们吃过晚饭从家里面出来逛了。也许，他们刚才就在街上，而匆忙中的刘通一伙视而不见。越靠近码头就越热闹，沿途居然有不少霓虹灯，歌舞厅和洗桑拿的地方也一应俱全。这是一个铁路沿线因铁路而繁荣起来的小镇，并且地处湄公河边上码头，因而就更热闹非凡了。刘通虽然见多识广，但还是充满了好奇。由于此刻他们无别的事可干，由于这是一个意外（他们本无游览小镇的计划），因此那普通的小镇之夜看上去却处处神奇。

    尽管他们走得够慢，但到达码头时还是太早了。六点以后轮渡变成一小时一班，他们晃晃荡荡走回来时六点以前的最后一班渡船已经开走了（也就是把他们从南岸带过来的那条船，卸下乘客后便返回去了）。也就是说他们将在候船室里等上近一小时。本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吃饭的——一候船室外面的街上直到火车站沿途摆满了小吃摊，摊主们以风灯、充电的应急灯照明，黑呼呼的食物在油锅里被炸得吱啦啦的响——一但他们下午五点左右才结束一个饭局，这会儿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

    现在他们堵得慌，见到吃的就心烦，还不如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呆一会儿，喘息一番。这时有个高个子挺壮实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只是没有彼此留意。老天是几人中身体最差的一位，大口喘着气，捂着胸口。

    刚才的那一阵狂奔使他们中的不少人大伤元气。于是他们选择了候船室里的长椅休息，一个人负责看包，另一个去窗口买船票，第三个人走到小卖部那儿去买汽水。

    买汽水的是老天，他去买汽水是因为自己渴得要命，因此他的那瓶汽水也最先喝完。老天拎着一只空汽水瓶踱到坐在椅子上休息的双头和·篓子，前面（二人各执一瓶半满的汽水，边饮边发呆），趁其不备从他们之间丢下去。他并没有扔或者砸，只是丢下了一只汽水瓶——一将握住瓶颈的手指松开，汽水瓶在水泥地上碎成几片。

    它落地时发出一声脆响，引起了他们二人的注意。随即，他们一面检查自己的裤腿（担心溅上汽水汁）一面笑骂起老天来，说他真无聊，而且挺缺德的。他们换了一个地方坐，但离汽水瓶的碎片并不很远，放在椅子上的刘通的三只包甚至都没有挪动。他们从三只包的左边换到了包的右边，也就是说刚才包是在他们的右边的，而现在到了他们的左边。

    候船室十分宽大，顶棚很高，就像一个大仓库，也许它就是码头上的某个仓库改成的。上面很高的地方悬着一些照明灯，把候船室照得白惨惨的。几乎没有其他候船的乘客，一班渡船刚走，又到了萧条的晚间。附近的居民没事过来转转或看看，因而有一些小孩和老人没买船票就进来了。把门的分得很清楚，谁是在此候船的，谁只是进来逛逛的。一个小孩蹲在地上撒了一泡尿，并没有人过去阻止他。在候船室的西南角有两截玻璃柜台，摆成L 形，日光灯灯管贴着玻璃柜的里面安装，不仅照亮了商品也使候船室的西南角显得分外亮堂。很显然那儿就是小卖部，柜台后面站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营业员。几个小孩扒在柜台前看上看下，刘通混迹其间，像个大儿童似的在那儿流连不去。他低着头，面孔被柜台里面的灯光映得煞白。老天曾去那儿买了四瓶汽水，将其中的一瓶塞给低头看东西的刘通他就回来了。其实他也想多呆一会儿，但他绝无刘通那样的镇定。他俩都发现那营业员长得很好看，是个漂亮的女孩儿。老天发现这一情况后也只能把漂亮的女孩儿当营业员，从她手里买了四瓶汽水，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怎么做了。然后他就回来了，回到了双头篓子这边，因为买卖已经结束。而刘通一开始就把那营业员当成了漂亮女孩儿，认为她站在柜台后面就是让人看的。当然，他得先看毛巾、地图、胶卷、折扇、茶叶、糕点等等，之后才能把目光转向营业员本人。老天对双头和篓子二人说：“那边的女营业员长得挺靓的。”双头和篓子于是不再怪罪他将他们的裤脚弄脏了。他们分别跑到小卖部那儿，装模作样地要买什么东西，实际上是看那个女孩儿，平均每人坚持了不到五分钟就撤回来了。这两人去了又回，刘通仍没有挪地方，他还是那么软塌塌地靠在柜台上，慢慢地微笑着。开始的时候他是对柜台里面的货物发笑，这会儿已经抬起头来向营业员微笑不已。他只是笑，不说话，而且什么都不买。女营业员从未见过刘通这种人，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她将眉头紧锁，眉心处夹出一道深深的皱纹，并且把脸偏过去，不看刘通。后来双头和篓子三人频繁走来，已不光是在欣赏女营业员的长相了，而是在旁观刘通与前者之间无声的对峙。每次他们都派出一人为代表，然后回来向大家报告进展情况如何。

    “刘通对她说：我觉得在哪儿见过你，我们以前肯定见过的，要不就是在梦里。

    女孩儿不理他刘通就批评她说：这不是一个营业员对待顾客的应有态度。”

    “刘通给她发了一张名片，女孩儿不接，刘通说：那我就念给你听。刘通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他的名片，女孩儿一点反应都没有。”

    “刘通说：我把名片给你搁在柜台上了，日后到清迈来尽管找我，管吃管住，旅游接送全包了。”

    最后刘通也离开了柜台。这一次他实在是一无所获（哪怕给对方抢白一两句呢！）。

    他自觉没趣，又想到自己误了火车，心情不免有些沮丧。然而他并不是一个习惯于沮丧的人，因此便在候船室里跳起舞来，以使自己振奋。刘通跳的舞很时髦，似乎是正在流行的霹雳舞的片断。他嘴里哼着一支曲调，一只手举着酒瓶（实际上是汽水瓶），边舞边饮，边饮边舞。他喝汽水的姿势绝对像是在饮酒，而且他也的确因此而陶醉了。刘通来了几个花哨的滑步，接着是那如梦似幻的月球漫步，这时一个粗壮的汉子走到他的身边，抓住了他的手。这个人不知是从何而来的，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他的确扫了刘通的兴，使他的独舞被迫中断。双头和篓子三人也觉得情况有变—一他们正准备为刘通鼓掌喝彩，却来了这么一个人抓住刘通不放。然而他们并没有任何行动识是坐在原处观察着，看看事态会怎么发展。他们绝对相信刘通处理事情以及应变的能力，甚至远远超过了相信他们自己。双头甚至都不朝刘通他们那边看，他故意表现得心不在焉，似乎正在发生的事不足以吸引他的注意力。从他的表情看，刘通与那大个子的相持不过是小事一桩，远不及刘通与女营业员的调情有趣。老天篓子的反应则比较强烈。先是，刘通与那漂亮营业员的周旋已让他们吃惊不小，觉得开了眼界。突然又来了这么一个满脸杀气的汉子，缠住刘通不放。这两幕交替发生在短短的瞬间里，也确实太快了一点。还好，大个子不过是让刘通教他跳舞。刘通没有教他的兴致，并且自己也不跳了。他走回长椅这边来，在行李的一头坐下，行李的另一头坐着双头和篓子。也就是说双头和篓子与刘通之间隔着三只包，但坐在同一条椅子上。大个子也跟了过来，并在刘通身边坐下，他继续与对方套近乎，而刘通爱理不理的。也许刘通并不怕事，但刚才良好的心清显然没有了，他有些发蔫，因此看上去像是有点胆怯。这边，他的三位朋友却镇定如常-----在双头的暗示下另外两人很快明白了在此情况下他们应取的态度。此刻三个人都不朝刘通和大个子那边看，即使偶尔看上一眼也是那种漠然的目光，最多有一丝好奇。他们装作和刘通根本不认识，或者对这样的事根本不屑一顾。如此引而不发的态度的确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得那大个子在与刘通q 缠的同时不时会朝这边瞟上一眼。双头故意站起身，去候船室门口转了一圈，以示状态的轻松。那大个子一口咬定刘通与自己是同道，说他带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大个子说话时有些颠三倒四，反复无常，一会儿说自己那里有什么东西，问刘通要不要？一会儿又认为刘通带了东西，说他“全要了”。他承认自己是一个违法之徒，其前提是刘通也是一个违法之徒。刘通推辞说：“你认错人了！”大个子说：“干我们这一行的，怎么会认错人呢？”这次他指的“这一行”却不是违法犯罪，而是治安联防。说着他掏出一张证件，以证明自己是一个便衣警察。他所说的“我们”此刻也已不是指他和刘通，而是指他与那些警察同行。但无论如何刘通还是一个违法分子，这是前提性的，只有在此前提下大个子作为违法分子或是警察与刘通的接触才是正常的。既然作为一个违法分子他不能取得刘通（另一个违法分子）的信任，那他就摇身一变成了警察。

    那证件插在一个破本子的红塑料封皮里，在刘通的眼前一晃，本子随即合上了。

    大个子一面将他的红本子往怀里揣，一面让刘通把他的证件拿出来。刘通坚持要看清大个子的证件，否则自己的证件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大个子说：“你怀疑我是一个警察吗？”刘通说：“我怀疑。”大个子问刘通：“我哪点不像？”同时补充道：“我是便衣警察。”刘通说：“警察没有专门便衣或非便衣的。”大个子说：“那你就不懂了，警察不单有便衣，还有特务呢！”说来说去绕不过检查证件这件事，大个子的头脑清醒得很。作为交换条件他再次把自己的证件从怀里掏出来，并交到了刘通的手上，让后者看了个够。刘通在惨淡的灯光下看了半天，实在也说不清这是怎样的一类证件。在职业一栏里填写着“保安”二字用外就是姓名性别，一共四大栏，最后一栏里写着“联防队队员”几个字。刘通冷笑一声，将红本子递还大个子，说：

    “你根本不是警察！”大个子也不反驳，只是一味地向刘通索要证件。刘通说：“你不是警察，无权检查我的证件。”大个子说：“你也不是警察，怎么就能看我的证件呢？”刘通说：“是你自己要给我看的，责任在你。”大个子说：“第一次是我给你看的，第二次是你向我要的。你几巴看了老子两次证件，这事这么讲？”现在，大个子也不说他是什么便衣警察了，只说刘通看了他两回证件，而刘通的证件他一次也没有看过，所以事情没完。他越过刘通伸手去拿放在椅子上的刘通的包，刘通先是按住自己的包不让大个子拿，继而按住了大个子的手。冲突于是升级，发展到拉拉扯扯，以致双头和篓子三人紧张得从长椅的另一头站了起来。这时大厅里人越来越多，比他们刚进来时多了十倍不止，至少也有一百来号人，原来一小时已过，渡船从南岸开来。

    正在争执时候船的乘客已排成队列，往检票口走去，准备上船了。双头和篓子分别拿着刘通的三只包，加入到上船的队列中。他们指望最后一刻刘通凭借自己的能力能从与大个子的纠缠中摆脱出来，只要上了船就没事了。此事谈何容易？大个子既没有看过刘通的证件，也没有抢到包，不禁恼羞成怒，他坚持要把刘通带到警察值班室去。

    他咬定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此刻他不再提证件的事），而那包被他们（刘通的同伙）带上船去了。事实上如果刘通没走老天他们怎么可能走呢？他们此行的目的无非是送刘通。他们只是作出一副要走的样子，希望刘通与大个子的纠纷快点结束。既然刘通无法脱身，他们走掉也无意义。大个子明显变得粗暴起来，推搡中加大了力量，他企图将刘通的一只手臂拧到身后去。由于这是上船的最后机会，刘通拼命地挣脱大个子，他的顽强使大个子更加愤怒。同时，大个子看见候船室门口涌来一伙人，于是勇气倍增。那伙人是他的同伙，实际上他还没有看见他们人，光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就对刘通不再客气了。

    这伙人自然是大个子招来的。在与刘通的相持中见对方人多大个子不敢贸然动手，他只是一味地缠住对方，是为缓兵之计。他看见一个闲逛的朋友在候船室门口探了一下头，那人见大个子与外乡人纠缠本想过去帮忙，但大个子向他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回去叫人。也许情况不是这样的，报信的是柜台后面的那位营业员姑娘。很可能连大个子也是她让人叫来的，她觉得受到刘通一伙的侮辱。说不定那大个子还是她的男朋友呢，而她是大个子的女朋友，或她被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否则为什么大个子一出现就找刘通的麻烦呢？这伙从候船室门外冲进来的人也一样，一进门就冲刘通他们过来了，如果不是被人招来的那就奇怪了。至少他们与大个子认识，看见大个子力斗一个大个子，还有他的三个同伙，于是不由分说地过来帮忙。大个子在他的同伙出现之际也需要摆出一副恶斗的模样，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磨磨蹭蹭了。他努力去拧刘通的胳膊，如果单论力气，刘通不是大个子的对手，但由于他个子高大胳膊虽被拧到了背后大个子却举不上去，因此并不能构成严重的威胁，刘通依旧傲然挺立着。并且这时候双头和篓子已决定不走了，他们再也不能坐视刘通与大个子的搏斗。双头机警地闪到大个子身后。一个瘦高个跨下摩托车就往里面冲，他一面拨开众人一面嚷嚷：“在哪块？在哪块？”实际上，他早看见了刘通他们，根本没有必要问。这时候候船室里的乘客都已通过了检票口，空旷的大厅里只剩刘通他们以及大个子，没有更多的人（除了与瘦子一齐进来的那伙男女），因此瘦子所谓的拨开众人只不过是一种想象。

    由于并没有什么众人，他那拨开的动作就像在划水。他左划一下右划一下就到了刘通前面。瘦子一面划水一面蹬脚，把脚上的一双红颜色拖鞋甩掉了。那拖鞋蹦起半人高落在两文远的地方，另一只朝着不同方向，其飞行高度与距离与第一只拖鞋相仿。总之，两只拖鞋造成的效果好极了，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需要一提的是：某种样式的红塑料拖鞋是当年曼谷小流氓的必备之物，标记性服饰，谁要是穿了一双那样的红拖鞋老百姓见了必然敬而远之。瘦子将红拖鞋蹬掉类似于打架之前卷袖子摘手表之类的仪式，可见他是多么地理解红拖鞋，把它的功用简直发挥到了极至。

    瘦子赤着脚，作出一副拚命的架势，上来便打。他的拳头还没有够着刘通突然惊叫一声，原来一脚踩中了地上的碎玻璃。瘦子落脚之处正是老天丢汽水瓶的地方，一脚下去顿时鲜血淋漓，瘦子立刻失去了战斗力。他大叫“英子英子”，这时一个染了黄发的女人挤过来，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刚才坐在摩托车后跟瘦子一起过来的。

    瘦子对那女人说：“英子啊，我的脚受伤了。”英子就骂他：“你叫个鬼叫！”

    瘦子大怒，骂那个叫英子的女人道：“你这个傻子，看老子打不死你！”于是两人骂得不可开交，暂时没人理会大个子和刘通的纠缠了。倒是老天他们颇为关切地察看了瘦子的脚，应该说的确伤得不轻。伤处在右脚大脚趾一侧的脚趾上，血流了一地，估计那脚趾即便还在脚上也不过连着一层皮了。老天心中得意，于混乱之中搜寻到双头和篓子二人的目光，三人不禁会心地一笑。他们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不计前嫌，提醒瘦子快去医院。老天还试图教会华子一种止血方法，用以给瘦子止血，必要的时候他甚至愿意亲自操作。也许他们的和平攻势太过份了，让对方觉得受到了嘲弄（当然他们也确有嘲弄瘦子的意思，只不过说着说着被自己感动了，以为眼下是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良机），甚至大个子也放弃了刘通，跑过来制止老天们的离间之计。

    老天颇为心虚，生怕大个子说出那地上的玻璃来自一只汽水瓶，而汽水瓶是他老天砸碎的。当然大个子并没有看见老天砸汽水瓶，但如果他聪明的话完全可以想到：汽水瓶是老天或老天们砸碎的。即便想不到也可以这样诬陷他们，如此一来必能激发瘦子他们的斗志。实际上，老天他们的处境危险得很，不仅是大个子，随便大个子或瘦子一伙中的谁说那汽水瓶是他们砸的他们就完了。然而连大个子都想不到这条妙计，瘦子和其他人就更甭提了。在老天看来，大个子显然是他们中的聪明人。聪明的大个子一口咬定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因此要把他们（刘通和王双头和篓子）带到警察值班室去。

    双头和篓子二人表现出一副坦然的样子，肯定地说刘通的包里没有任何东西。他们问大个子：“要是没有东西怎么办？”大个子说：“没有东西我把眼睛抠出来给你们看！”他一心要把老天他们弄出候船室，到外面的街上去。老天十分焦急，因为他知道刘通的包里确实有大个子所说的东西（因此他觉得大个子在那伙人中最聪明），这事儿只有他老天和刘通知道。

    本来那东西并无所谓，只不过版本稀有，经过复印，模样像是手抄本。再加上掐头去尾传阅中磨损再三，就越发显得神秘莫测了。本来，携带这样的东西应该和双头和篓子二人打好招呼，但由于吃饭耽误，没有机会也就算了。现在就更没有机会了。

    看见他二人如此坚持自己的清白，老天是又喜又怕。喜的是他们并不知道实情，因此毫不心虚，越发的理直气壮，甚至老天也受到了感染从为刘通的包里的确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东西，被大个子那样一口咬定是奇耻大辱和不白之冤。在此情形下当然不便向双头和篓子泄漏秘密，如果他们知道事情的真相还会这样义愤填膺吗？想必也如老天一般作贼心虚，尽量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老天怕的是双头和篓子二人的态度过激，非要以开包检查来洗刷自己。这两人从小都没有受过什么委屈，他们得寸进尺坚持那样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会儿双方都已撇下了瘦子，在去留问题上相持不下。一方认定刘通的包里有东西，必须前往警察值班室接受检查。一方坚决否认刘通的包里有任何违禁品，他们不怕检查，问题在于：如果检查的结果证明他们是清白的那该怎么办？老天暗想：如果去警察值班室的话势必要开包检查。如果不去，候船室里对方人越来越多，虽然瘦子失去了战斗力，但他在一边哀嚎呼号，后来的人见此情景以为是被老天一伙伤害的，于是不由分说地就要冲上来。老天虽然竭力辩解，但毕竟只有一张嘴，瘦子的朋友熟人却不断地涌来（还有大个子的）。

    这时双头将一只手插在裤袋里，故意不拿出来。从外面的形状看，似乎他手里握着一件什么东西，刀子或者是改锥之类的，他就是要给人以这样的感觉，而实际上他也可能手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空拳。也许将裤子顶出一个突点的不过是某根手指。他就这样挡住一路来犯之敌——一以他壮实的身躯和想象中的武器。大个子不敢大意，用手抓住双头插在裤子里的那只手的手腕，一面却说：“有本事你拿出来啊！”如果双头手里真有武器大个子是绝对不会让他轻易亮出来的。如果双头手里并无什么他也没有必要如实地拿出自己的手。因此两人看上去在相持角力，实际上却各怀鬼胎。

    老天双头遥相呼应—一分别以和平和武力的方式，在宽敞的候船室里以他们为中心人群分作两堆。此乃是分兵之计，当然也可以说他们被对方分割包抄，将面临各个击破的命运。本来篓子是可以来回策应的，但没有人注意到他，他被彻底地忽略了。他始终拿不定主意，应该帮谁？或者，谁更需要他的帮助？他的主张一向不甚明确，到了关键时刻就不知作何抉择了。因此当他挤到老天身边，便帮腔附和老天的和平主张，然而并没有人答理他，包括老天，这就让篓子感到自己并无任何辩才。于是他来到双头这边，模仿双头也将手插在裤子里不拿出来，可也没有谁过来握住他的手腕。篓子用手将他的裤子顶起一块，并保持了半天，结果连自己也怀疑起来：那后面是一把匕首还是一根粗大的手指？他实在不知道如果是一把匕首他的手应该是怎样放置的？

    大个子想起三只包同时想起了包的主人刘通，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在了。大个子的对手早就变成了双头，等他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刘通不在了，三只包自然也不翼而飞，跟随它们的主人从这问候船室里消失不见了。一种看法认为：刘通是在王双头和篓子的掩护下悄悄撤离的。还有一种看法：刘通是大个子故意放跑的，因为后者对刘通的包里是否有东西也不敢确信。如果刘通以及他的三只包从此无影无踪，那包里是否真有东西也就死无对证。当大个子发现刘通不见了，他的态度变得更加强硬。

    大个子不仅咬定刘通的包里有东西，并声称是他亲眼所见，若不如此，他（刘通）干嘛要跑呢？因此王双头和篓子三人（刘通的同伙）非得跟他去警察值班室不可。大个子此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证明他是正确的。这边，老天的心思和大个子一样，当他得知刘通不见了，心中的一块石头就落了地。估计刘通趁乱混在乘客里上船走了，没准现在已经过江到了对岸，他带走了三只包，当然也带走了里面令人担忧的东西。也就是说那东西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一现在到了洗刷自己的时候了。

    权衡利弊，老天觉得还是随大个子一伙去警察值班室比较好，虽然他们得通过外面的那条黑暗陌生危机四伏的街巷。眼见得大个子的同伙越来越多，留在候船室里也不是一个办法—一那儿已经快成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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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智斗

    这时候整个码头已经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看热闹的人群，把他们斗殴的地方围得水泄不通。但是大家已经顾不上更多了。俗话说的好，“出门不惹事，逢人不怕事‘。因为觉得自己在理，三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地和大个子一伙人干了起来。但是寡不敌众，他们分别被大个子一伙拥着向外走去。来到外面的街上一些人想把他们就地打倒，为瘦子报仇，但被大个子制止了。此刻他只想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因而非得去警察值班室不可。大个子来回维持着必要的秩序，以免在到达目的地以前老天等人被揍成半身不遂，若是那样就理亏了。

    警察值班室设在江堤上，是一所孤零的木板房子，门前亮着一盏红灯。虽然他们早就看见了那红灯射出的红光，但要走到还需要一段路程。这段路黑漆漆的，空气中飘荡着江水以及煤烟混合而成的特别的气味。一伙人在用老天他们不甚明白的当地话辱骂他们，并簇拥着他们向前走。那些人越来越陌生，他们的心里就越发慌乱。相比之下，大个子由于和他们打了一两个小时的交道，因而较为亲切。在莫名的恐怖中他们努力寻找着大个子的身影和他的声音。实际上大个子也的确在保护他们。但由于他们被分作三处，大个子需要来回照应，因此显得有些忙不过来。他扯着嗓子大声喊叫，训斥和责骂着他的同伙，那声音虽粗俗刺耳，但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安全之感。黑暗中，双头和篓子三人的身上分别挨了不少拳，那是大个子照顾不周的结果。当然也多亏了大个子的照顾，否则将会更惨。可见大个子是这伙人的头目，男人们一般都听他的，女人则管不了这许多，她们纷纷扑上来袭击双头和篓子。好在她们是女人，力气有限，他们挨着的很少有实实在在的拳头，一般来说不过是扭一把掐一把，虽不至于致命但疼痛难忍。这帮女人想必是大个子和瘦子们的女人，或者是被大个子的女人（小卖部的营业员）和瘦子的女人（黄头发的华子）扇动起来的。她们同仇敌汽，发誓把与她们的男人作对的几个外地人置于死地。从候船室到警察值班室的这段路并不很长，大约有两百来米，但由于大个子一伙的内部存在着明显的意见分歧，以及参与者众多，队伍庞大行动不便，因此路上花了很多时间。

    好不容易到达了警察值班室，由于木屋窄小，只有当事人才被允许进入。老天他们三人都进去了，大个子一伙只进去了一个大个子。本来瘦子也是有资格进去的，但他疼得实在熬不住，被人架走看急诊了。加上值班警察，木屋里一共是五个人。老天们一进来就觉得彻底安全了，他们与对手的力量对比是三比一，警察暂时中立。

    而在木屋之外，层层叠叠的群众包围了值班室，矮小的木屋几乎看不见了，至少那刺目的红光已照射不到那么远。包围木屋的群众是大个子的同伙、女人、亲戚、熟人和老乡，可以说没有一个是超然事外的纯粹的观众。他们包围了木屋，从门窗以及木板的缝隙中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值班室里低悬着一盏一百瓦的白炽灯，照得室内通亮。由于木板将群众隔绝在外面，因此在视觉上老天们占有绝对优势（三比一），他们的自信多半来自这里。然而木板并不隔音，从声音判断外面的街上至少也有一百来人。他们并没有特意大呼小叫，反倒压低了嗓音，那压抑不住的嗡嗡的低语声更具威胁性。大个子的自信来自于此，他相信只要自己点个头，外面的那伙人甚至能把木屋掀翻。他掩饰不住一脸的得意之色，并显然有了某种以势压人的意思。

    警察很年轻，二十岁左右，大个子一口一个“小侯，小侯”的把他叫得不耐烦起来。他皱着眉头问：“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大个子就说有一个家伙带了三只包，三只包中的一个包里面有东西……小侯问：“是他们吗？”大个子说：“不是的。”

    小侯说：“‘不是他们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大个子说：“他们是一伙的。”小侯问：“那东西呢？”大个子说：“在包里。”小侯问：“那包呢？”大个子说：“被拎包的人带走了。”小侯听后很不高兴，说：“你耍我还是怎么的？既没人也没赃，你跑到这里来闹什么闹？”大个子说：“小侯小侯，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我们哥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小侯说：“谁跟你是哥们？你少来这一套！”

    老天察言观色良久，这时他主动掏出教师证递到小侯手上，说：“你看，我是大学老师，这位（指双头）是律师，这位（指篓子）是记者，我们都是知识分子，怎么会去干那些违法的事呢？今天我们过江来送一个朋友，没想到碰上了这伙人，恕我直言，他们是什么身份？”

    小侯略微端详了老天一番，强烈的灯光下后者越发显得文弱白净。再看他的两个同伴，也都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的，此刻正安静地坐在屋里仅有的两把椅子上默默地吸烟。而这一位，把小侯称作哥们的，将汗衫袖子一直撸到肩膀以上，堆积在粗短的脖子两旁。他的手臂十分发达，二头肌在皮肤下面跑来跑去，像一只胖大的老鼠。三角肌，也就是肩头处文了几个麻点，由于工艺拙劣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图案或文字。大个子的那张脸更是让人望而生畏，毛孔粗大，使劲地往外冒着油……由于候船室里灯光昏暗刚才老天他们并没有看清大个子的模样，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后怕。

    即便是警察小侯也不屑于与这样的人为伍，特别是在老天这伙儒雅的书生面前。他把教师证交还给老天，并没有向双头索要律师证向篓子要记者证。如果他非要不可的话他们也拿不出来，不是因为没带在身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二证。老天谎报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职业是为了加强他们的整体实力——对于记者和律师即使是警察也不敢随便乱来的。况且，老天自信自己能取得小侯的充分信任。他的教师证是真的，他是一名大学老师这也没有假，尤其是他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架一副黑框眼镜，鼻子下面两片薄而红的嘴唇，不是老师又能是什么？出于对老天的信任，想必小侯对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身份也不会多加怀疑。当然小侯自有他的理由，他不愿纠缠于身份问题是因为老天问大个子是“什么身份？”而他不便回答。他既不回答大个子是什么身份，也不问双头和篓子的身份是否属实，于是便两相抵消了。

    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在联防队帮忙，这本不干小侯的事，也不是由他决定的。

    然而小侯是年轻人，要面子，觉得这一情况在三位知识分子面前不便透露。如果承认大个子是联防队的，就有大个子与他同事的感觉，与这样的人同事，小侯觉得脸上无光。如果说明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老天们一定会因为大个子的所做所为而要求制裁对方，但这样也不合适。况且在座的有一位律师，由假释人员担任联防队员是否合法？小侯也不得而知。他不想惹什么麻烦，于是他对大个子说：“想立功也不能乱来呀！”含蓄地对大个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身份。小侯主意已定，十分客气地对老天他们说：“这是一个误会，请多多原谅。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请三位多多包涵。如果没什么的话，三位现在就可以走了……”

    大个子一听急眼了，他冲到门边，用肥厚的身躯将门封住。好不容易他才将老天他们抓获的，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让小侯给放跑呢？对方也太不给他面子了。大个子气呼呼的，起伏的胸脯就像是一只风箱，他瞪着小侯发狠说：“我看谁敢走！”本来，老天他们并不十分愿意出去，由于大个子的同伙将木屋围住，此时出去是很危险的，但他们也没有借口继续留在这里。因此大个子不让他们离开其实正中他们的下怀，但是他们只是交换了一个眼神。。

    但此种情绪又不可表露出来，万一给大个子看出破绽那就不妙了，没准他会把警察小侯不予解决的问题交给他的那些同伙……基于上述考虑，老天他们决定作出还有要紧事办、不可耽误在此地的模样。老天不时地看手表，说他今天晚上还得备课。而篓子要赶一篇新闻稿，马律师明天开庭，也有大量的案头工作要做。他们没有时间耽搁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实在是不能奉陪到底。老天大讲特讲：在现代社会里时间就是一切，它既是效益也是金钱，当然还是生命。他觉得赔礼道歉的什么倒不必了，关键是时间月p 是大个子一伙所赔不起的。当然啦，他们就不计较这些了，关键在于大个子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故耽误别人的时间无异于浪费他人的生命，浪费他人的生命就等于杀人……老天侃侃而谈，不知不觉间竟把警察值班室变成了大学课堂。听上去他是要争取快点离开，实际上却在拖延时间。大个子像中了催眠术一般，不再言语，只是盯着老天发愣。当然，他那魁梧的身躯并没有离开门边，当老天开始演讲的时候大个子站在哪里后来他就一直站在哪里，始终没有挪动过。

    大个子这边像个门神一样地被安顿下来，那边，警察小侯却气不打一处来。当然，他绝不是对老天夸夸其谈反感，相反，他觉得老天说得太有道理了。此刻他比刚才（老天发表演讲之前）更加敬佩老天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要不是为了多听一会儿（机会难得）他早就对大个子不客气了。小侯的愤懑完全是针对大个子的，后者竟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小侯明明已经让老天他们走人了，这小子竟然敢挡在门口不让人家通过。说心里话，小侯也不想让老天他们走，他多想留他们在此多聊一会儿天。然而小侯毕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留人。现在他能为老天他们做的只是扫除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把大个子弄到二边去，将门前空出来。他必须这样做，一来为自己的职责和荣誉，二来，为日后结交工智这样的文人打下基础。想到这里，小侯过来拉大个子，一面拉口中一面威胁道：“我看你是昏了头，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单凭体力小侯绝不是大个子的对手，因此他必须提醒大个子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以及与他对抗的后果。大个子被小侯抓住领口（实际上并没有领子，大个子抓住的是对方汗衫的前襟），一把拉离了门边。本来大个子是不会轻易动摇的，但他担心汗衫被拉坏了，因此他攥住小侯的手腕，不让他用力。大个子一面挣扎一面对小侯说：“你放不放手？放还是不放？”小侯说：“我就不放，我看你翻了天不成！”两人从门边一直扭打到桌前，又从桌前扭打到一边的折叠床上。大个子基本上在招架，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而是心存顾忌。

    老天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侯之所以与大个子打成一团，完全是为了他们。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老天们反而拿不定主意：走？还是不走？怕门外大个子的同伙袭击是其一。其二，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一小侯与大个子胜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他们都知道小侯，而且知道他是警察，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大个子和小侯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老天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侯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侯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侯的制服也被大个子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侯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大个子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大个子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大个子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侯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大个子相骂不休。大个子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侯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大个子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大个子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大个子始终对小侯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侯的那身衣服，而非小侯本人。当然啦，一旦小侯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大个子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侯，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老天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大个子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侯肯定是要吃亏的。

    然而这样一来大个子就完了—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老天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侯受伤作为代价，老天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

    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大个子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一一老天想得很远——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老天他们即便能从警察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老天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大个子说：

    “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侯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侯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大个子继续深入，拽住小侯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侯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大个子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侯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

    一阵巨痛使小侯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大个子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大个子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

    要说是为了制服大个子，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侯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小侯这一住手大个子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侯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侯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大个子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侯的头发。老天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大个子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侯，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侯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大个子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大个子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老天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大个子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侯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侯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掉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大个子。小侯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侯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大个子：“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侯转向老天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老天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侯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大个子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老天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大个子见小侯不让老天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老天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侯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侯一撮头发，小侯也不会改变主意。

    要是小侯不改变主意，放走了老天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大个子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侯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侯不答理他，大个子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老天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侯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侯，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老天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大个子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一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大个子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警察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警察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刘通并没有离开码头。他（刘通）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大个子一伙及老天他们还没有离开）。

    不知怎么弄的，刘通混进了票房。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而是对着室外，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也许是看见刘通被人四处追捕，怪可怜的，也许，她早就对大个子一伙地痞看不顺眼，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如小卖部的营业员）有积怨，中年妇女将刘通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因是夏天，床上张着蚊帐，刘通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刘通睡得那样香甜，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刘通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刘通，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中年妇女安慰刘通道：“这里很安全，不仅有蚊帐，而且有房门，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不会有人进来的，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刘通不禁一阵恍惚，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

    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呈现出一派黄光。外面，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窗外一片虫鸣蛙叫，偶尔有汽笛飘过。刘通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并挥之不去。刘通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

    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因为天气热。票房的门没有关，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十分意外地发现了刘通的大鞋。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尤其是夏天，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后来就无所谓了，只要是女人就行。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值夜班的也不例外，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只是为了看女人，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她们睡在蚊帐里，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有人通奸，而是：刘通没有走成，躲在了这里。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要是在从前刘通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我的意思是说：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好一样的兴奋，他激动得不得了，恨不能马上冲进去，将刘通从床上一把拎起来。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远非过去可比，虽说开始残疾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那也得慢慢适应。瘦子深知仅凭个人的勇力现在已经不行，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没有声张，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到警察值班室搬救兵来了。

    大家对瘦子带来的消息反应各不相同。最热烈的反倒不是大个子。他声称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并且是他亲眼所见，实际上完全没有这回事。他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种恐吓手段），别人却要当真，这是大个子最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双头篓子，得知刘通没有走马上即可开包检查以示他们的清白时的自信模样让大个子心里很不踏实。大个子惯于说大话，瘦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兴奋，当然不是因为他相信大个子，认为他不会撒谎。瘦子不过是好奇，所有的人中只有他是真想知道刘通的包里到底有没有东西。假如有东西，他就帮了大个子一个忙，没东西责任在大个子而不在他。得知刘通人还在码头上，心情最为恶劣当数老天。他明知刘通的包里有东西，这一点他可以肯定（甚至是他亲手打点好，放进刘通包中的）。他的绝望之感更甚于大个子——大个子不过是信口胡说而已，至少从理论上说还有不幸言中的可能。至于小侯，他懒得追究刘通以及什么包的事。大个子抓下了他的头发，这是最重要的，他（大个子）若想借故逃避惩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想因此而减轻应有的惩罚也不可能。如果刘通的包里没有东西他该罚，如果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他伤害了警察同样该罚，而且要罪加一等。为了做到公平起见，让大个子、瘦子们心服口服，小侯决定两件事同时并举：所里的车一到，大个子等一干人（包括老天他们）就跟车回所里听候处置。与此同时由瘦子负责，去码头上搜寻刘通，将他带到警察值班室里来，看看他带的包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且说瘦子领了四五个人向码头扑来，他们被一道铁门所阻。隔着铁门可以看见票房，以及票房里面垂落的蚊帐。四五个人为争睹床下的那双男人的大鞋（两扇铁门间的缝隙只有一条）在门前弄出一片响动。瘦子索性叫喊起来，让不要走了刘通。

    他当然不知道刘通的名字，因此实际上他喊的是：“抓贼啊！有人偷东西啦！”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够份量，不足以引起周围群众的重视，因此他改口道：“杀人啦！

    有人杀了人，血案在身，不要让狗日的跑了！”然而除了同来的几位外，四周并无动静。瘦子心想：是否杀人也太过份了？以致人们吓得都不敢吱声了。他拚命拍打铁门，以壮自己的声势。由于铁门的阻挡，他们不能立刻冲进去将那小偷或杀人越货的家伙擒获，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里面的房子里睡大觉，相距只有一步之遥。

    铁门被他们擂得眼嘟直响，但也丝毫无损，这就更加激怒了瘦子他们。他们开始寻找木棒铁棍，或者用钉着铁掌的翻毛皮鞋猛踹铁门，果然，这比用肉掌击打要有效果得多，铁门上方的尖刺随着阵阵打击而频频抖动。瘦子由于受伤，不能像他的同伙那样脚踹铁门，但他有拐（这是他们与之不能相比的地方），可以用它来打击铁门，效果甚至一点也不比钉了铁掌的的皮鞋差。然而，这么一直敲打下去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虽说可以出气和表达自己勇猛的意愿）。他们应该做的是：翻越铁门进去及时地捉拿住刘通（在他再次逃走以前）。但那铁门不是一般的高大，上方的铁刺也不是一般的尖锐，甚至，在铁刺的上方还有一道电网，从铁门的上面一直拉到两边的围墙上。仓库区防范严密，如同一所监狱。如果你认为这样未免过份的话，中年妇女却不能同意，尤其是在她成功地掩护了刘通的这个夜晚之后。正是由于她对仓库区防范的信任，才敢收留刘通，并在暴露之后能够和瘦子一伙分庭抗礼。她十分坦率同时不无骄傲地承认刘通的确躲在票房里的床上，但她是绝对不会把他交给他们的。‘有本事你们就进来！“她说，而这正是他们所无法办到的。如果说谁有勇气敢于翻越那道铁门，在场的恐怕也只有瘦子，但如今他的脚坏了（不然早翻了），因而这种可能也不复存在。腿脚不便的瘦子只好拿铁门出气，由于无法逾越只能滞留此地与一个妇道人家相骂不已，心里别提有多窝囊了。中年妇女人老色衰，手无缚鸡之力，可骂起人来嘴巴不饶人，自以为粗鄙不堪、什么都不在乎的瘦子竟然不是其对手。不仅瘦子一人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在场的其他几位也都不是对手。

    不仅他们分别不是她的对手，就是加在一起也同样不是。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想仗着人多势众，企图从中占点便宜，后来看看不行，只有提高声音，将中年妇女的污言秽语覆盖下去。开始的时候他们敲打铁门只是为了出气，或壮自己的声威或为引起广泛注意，后来那敲打声越来越密集，而目的变得单纯，甚至只有一个，就是盖住中年妇女恶毒的骂词。

    这边，大个子坚持在警察值班室里等瘦子，瘦子不来他就不走，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所里又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之一还是副所长，他们不像小侯那么优柔寡断，特别是当他们看见小侯的那副狼狈相，同情心顿起，不由分说架起大个子便走。外面，甚至他们开来的那辆摩托车都没有熄火。大个子拚命挣扎，他终于明白过来：人家已经把他当成罪犯了。然而他面对的并不是小侯，所长立刻掏出手铐去铐大个子，后者由于恐怖在所长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长大叫一声，接着大个子就被与所长同来的那名警察从后面用警棍击昏了。所长将手铐扔给那警察，让他铐上地上尸体一样的大个子。他抖着自己的右手腕，那儿被大个子咬出了几个血牙印。在小侯的协助下他们将大个子头朝下地塞入摩托车车斗中，那名警察驾车，所长则坐在昏迷不醒的大个子身上。

    他们上了江堤，往所里驶去。

    临行前所长让老天他们步行去所里，他不担心他们会逃走，他像小侯一样的信任他们。当然，他不像小侯那样在乎他们的感觉（当着他们的面击昏了大个子，并有欠人道地将其塞入车斗之中……）。这一幕的确让老天们深受震动，甚至对大个子产生了怜悯之心。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大个子，多么的亢奋异常，突然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动了。说实话，他们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小侯呢？自然是从中学到了一手，就是怎样干脆而果断地处理事情，以免酿成不必要的难以收拾的局面。

    那所长可谓料事如神。本来，老天等对让他们自己走路去所里深感恐惧，怕沿途遭到大个子同伙的拦截，可所长说：“我包你们没事！”这一路尽管他们见到了很多可疑的人影（深夜一点多还在码头附近活动），但的确没有人袭击他们。这些可疑的人影甚至还方便了他们的行程。虽说小侯讲解过到所里该如何走，但他们还是免不了问了几次路。与那些指路人面面相对时，老天们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大个子的同伙，一样的装束长相，甚至也似曾相识（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出现过）。老天等心想：与其遭到伏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所以有时候他们并不想问路，但一见到人影晃动就迎上前去，对方反倒显得畏畏缩缩的了。老天给他们点烟的时候（一包刚启的烟一路上散得差不多了），发现对方的眼睛里有某种惊恐的东西。他们和老天他们一样，被所长处置大个子的方式吓坏了，短时间里反应不过来。他们同样想着那大个子如何的活蹦乱跳，怎样威风了得，又怎么一下子就被打倒，窝在车斗里翻不过来了。他们暂时还想不到为大个子复仇，和继续他未竟的事业，虽然敌人就在眼前，并向他们问路敬烟。所长正确地估算了他们反应麻痹的这段时间，以为足够老天他们路上用了，甚至把走弯路、打听询问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够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震慑作用。当然，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又会恢复常态，而此刻老天们正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七拐八弯地向派出所走去。老天们并不隐瞒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仅是“派出所”这个词就极具威慑作用。他们逢人便问：“派出所在哪里？我们要去派出所。”

    大个子的同伙一听，顿时放弃了袭击的企图。

    大个子醒来时不见了老天等人，他不禁焦急万分。他认为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洗刷自己，现在老天他们不见了，说明事情已有定论，他被证明是错误的。说实话，大个子倒不在乎什么皮肉之苦，甚至牢狱之灾，他在乎的是是非黑白。警察给了他一闷棍，并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他塞入摩托车中，所长的屁股坐在他的头上（毕竟那是所长的屁股），所有的这些他都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他是正确的，而小侯是错误的，证明老天他们是犯罪分子，或犯罪分子刘通的同伙，只要能证明这些，也就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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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学习

    可人家不给他这样的机会，这是对大个子聪明才智的蔑视。在与警察的交道中，他还从未证明自己正确过，然而这一次，他们甚至都不给他证明的机会。大个子想：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回他是正确的。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喊起冤来，“冤枉啊！冤枉啊！……”那凄切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派出所的二十几个房间。大个子的双手被反剪在身后，肚皮贴地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为了吸入足够的空气，以便将叫声传得更远，叫喊时他的头和脚不禁向上翘起。叫冤毕大个子的脑袋便耷拉下来，双腿也随之放平。一名警察说：“你这个家伙的咬了我们所长，还拽小侯的头发，喊的什么冤？再不准喊了，否则的话……”为了制止大个子的哀嚎，他们把他拖出房间，拉到屋后的院子里，这样，由于一堵砖墙的阻隔大个子的叫声相对减弱，听上去不那么刺耳了。

    大个子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和不足，加强了嚎叫中的谩骂成份，他提到小侯以及所长他妈，内容及其猥亵。在此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使用了电棒，这回并没有将大个子击昏，而是恰当刺激诸如腋下、裆部、手指脚心这样的敏感部位。大个子被电击得鬼哭狼嚎，屎尿俱下，自然，再也没有兴致谈论小侯和所长他们的妈妈了。

    老天他们走进派出所的时候，大个子已被带到后院里，两个警察正在修理他，所以老天他们没有看见大个子。他们听见了大个子的叫声，由于是隔墙传来的，又由于大个子的声音完全变了调，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大个子的声音，甚至也没有想到那是一个人。他们只觉得那声音极为怪异吓人，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警署里只有四五个警察在值班，显得很空荡，刚经过警察值班室的那种拥挤的场面，老天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儿的派出所房多人少，位置偏远（在市镇尽头），安静得很（除了大个子时断时续的叫声）。奇怪的是：大个子的同伙一个也没有跟来。

    也许是夜已经很深，他们回家睡觉去了。也许，路途遥远，跟过来看热闹再回去划不来。也有可能围观的人被大个子可怕的叫声给吓跑了。派出所门门前冷冷清清，并且越是接近派出所人烟越是稀少。派出所所在的那个山坡简直是人迹罕至。所里虽然有电，但显然供电不足，白炽灯泡发出昏暗的黄光，一只巨大的狼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由于爪子没有修剪，碰在水泥地上嗑嗑有声。那狗在老天们的身边来来回回，打着响鼻，而后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卧下。它将硕大的头搁在伸出的前爪上休息，但一只眼睛睁着，盯着老天一伙。幸亏这些年有了电棒，否则对付大个子的将是这条大狗了。现在它闲来无事，但保持着夜间不睡觉的习惯。然而见到老天等陌生人那狗也不怎么兴奋，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它既不对着他们吼叫，也不摇尾乞怜，神情中有一种漠然超越的东西。老天觉得接待他们的几个警察和那狗一样，既看见了他们，又像是没有看见，既像在对他们说话，又像是说给别人听的。特别是当你答话的时候，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在听，而你所答的正是刚才他们所问的（也就是说是他们正想知道的），这真是不可思议。也许他们早已见惯不惊（和那狗一样），也许是夜深疲乏所致。几个值夜班的警察之间也很少交流，但他们有良好的默契。

    这一情况也适用于警察与那狗之间，他（它）们的默契是显而易见的。在老天的感觉中，他们（值夜班的警察）就像一家人一样，包括那狗，他（它）们就像是一伙兄弟，虽然相貌各异，但有着某种令人畏惧的一致的东西。相形之下小侯的热情和浮躁则是一个例外，他肯定是一个新警察，加入的时间肯定还没有那狗长。

    一个警察走过来，让他们沿墙根蹲下，脸冲着墙。后来知道误会了，他们并不是来投案自首的，而是证人，那警察就不再理会他们了。他们被晾在一边，自觉没趣。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作为读书人的他们总是找一些有字的东西来读，比如说一本书，或者书架（他们阅读着书脊），或是一张报纸，或墙上的告示图表，然而这些东西在这里一概没有。因此他们只好阅读墙上的斑点。由于是老房子，又潮湿（渗水），加上光线暗淡，斑点之类的因而是不缺的。由于这些斑点污渍的存在老天们得以维持应有的自尊，他们并没有朝神情冷淡的警察和狗多看上两眼，虽然他（它）们比墙上的污点有趣多了。老天们倒背着手，分别对着一堵墙发呆。这时候后院大个子的惨叫声微弱下去了，一些磕碰声响起，那是警察的大皮鞋（与水泥地面相触）和警犬扒拉着它的爪子。总算有人招呼他们走进里间，老天们尽力保持着表情的严肃，内心却激动得一阵狂跳。那里面的办公室与他们熟悉的环境十分相似，所需之物也应有尽有。墙上的图表，桌上的文件，墙角处还有报夹，笔筒里大把的笔，甚至也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之类的玩艺儿，连灯光也明亮了十倍不止。警察像变戏法一样变出这么一个地方，使老天他们大有宾至如归之感。他们是一个个被分别叫进去的，那扇神秘的门开启了一下之后随即关闭了。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尚未进去的人窥见到里面的天地，不禁心驰神往。现在他们终于有了盼头，哪怕在里面呆上几分钟，总比在走廊里没人理会、被一只警犬唤来嗅去的强。他们像等待大夫看病的病人一样，在外面的一张椅子上自觉排好。

    警察让他们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一面问话一面做笔录。最后让他们将笔录从头至尾地看一遍，在涂改过的地方按上指印，以示涂改征得了被讯问人的同意，并非是事后的篡改。那黑色的墨团和鲜红的指印使得乏味的笔录呈现出意外的美感，红色指印犹如印章，平均每页里约有一到两个。按印完毕后警察会像欣赏书法作品那样地欣赏起笔录——这毕竟是他的作品。虽然是由被问讯者口述的，但做记录的是警察，纸面上的美感自然来自于书写，而与什么内容无关。虽说手印得由对方按，那也不过说明他必须对所提供的事实负责，至于在哪一页的什么地方涂改？涂改多少次？则是警察的事了。被讯问者只能在警察涂改的地方按手印，舍此无它。给老天做笔录的警察很年轻，爱好文艺，他不仅详细地记录了老天们今晚的遭遇，同时还向他们展示了书法艺术在警察工作中的魅力。老天觉得他的那几处涂改尤其得当，使得自己所按的手印恰到好处，在整个篇幅中起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作用。小警察本来就对老天这样的知识分子抱有好感，听他这么说，如同遇见了知音。他做笔录也有一二年的历史了，从来也没有人把它们（他的笔录）当成艺术，大家只是笼统地夸他的字写得好，更关心的却是他记录的内容。只有老天这样的大学老师才能看出其中的奥妙，把平凡的笔录称为艺术，这就使得笔录不再平凡了。老天还建议在另几处本无须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以便按上手印。对于事实陈述而言的确是无须再改了，但对书法艺术而言却非改不可。小警察接受了老天的意见，并留他在办公室里多聊了一会儿。两人谈论文学、艺术，由文学艺术而爱情人生。他们越聊越近，老天从交谈中得知：小警察毕业的公安学校里的一位老师竟然是自己大学时代的同学。在校期间小警察与那位老师的关系竟然很好，那位老师竟然也向小警察提到过老天。正当他们准备进一步深入交谈的时候传来消息：刘通终于被瘦子一伙抓获，现人在警察值班室里。小侯来电话让老天去一趟，说刘通临行前想见老天他们一面，再次道别一下。

    实际情形是：离下一班渡轮的开船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刘通呆在警察值班室里实在无聊。他很想到派出所去找老天他们玩一会儿，可又觉不妥—一在与瘦子等人的纠纷中他据理力争的就是不去派出所，而不是他的包里没有东西（那是他与大个子争执的关键）。瘦子他们早就忘记了刘通为何与大个子争执，但他们知道争执的一方是大个子无疑，既然大个子去了派出所，因此刘通也必须去。刘通在小侯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瘦子们的无理纠缠，可以不去派出所了，他总不至于在此情况自己再去派出所吧？然而他的确无聊之极，瘦子们已陆续散去，只剩下个别人在警察值班室门前徘徊。刘通与小侯之间也没有什么好谈的。刘通虽然知道工智他们赶过来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但他还是希望他们能来一个人，与他一道消磨在此的最后时光。老天这头已不存在任何困难—一他结识了小警察，诸事可行方便。老天不仅可以立刻动身，前往码头，甚至小警察还借给他一辆自行车。小警察表示要陪他一起去，老天很是过意不去，他只是让他送了一程。小警察给老天指明道路，并估计沿途不会有什么危险便回去了。老天赶到警察值班室的时候看见刘通甩着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小侯赤着上身坐在折叠床的床沿上，一位头发花白的妇人凑近灯光，手捧小侯的制服在钉扣子。看上去他二人（妇女和小侯）就像母子俩。刘通将中年妇女介绍给老天，说她是徐大婶。要不是徐大婶的掩护他早就落人瘦子一帮地痞的手里了。

    刘通赞美徐大婶如何的机智勇敢，将他藏在票房内的蚊帐里……老天作为刘通的朋友向徐大婶表示真诚的感谢。后者从警察制服上抬起头来，两腮红红的，呲牙一笑，看上去很害羞。

    离上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刘通将老天拉到门边说了几句体己话。老天问刘通包在哪里？被告知已经在船上了，是徐大婶让人先带上去的，在此之前曾被瘦子他们作为战利品弄到警察值班室里，小侯例行公事地检查了一遍。老天紧张地问：

    “查出来了吗？”刘通说：“当然没有。”后来瘦子等人强调小侯检查时他们不在场，于是在众目睽睽下第二次打开包，检查了第二遍。他们将包里的东西一件件地拿出来，检查完毕后放在一边的桌子上，直到全部检查完才一齐放回包中。小侯故意检查得很仔细，因为他已经检查了一遍，心中有数，他明知道刘通的包里面没东西，这么做是堵瘦子一伙的嘴，但害得刘通出了一身大汗。老天问：“这次查出来吗？”刘通说：“还是没有。”老天说：“不在包里？”刘通：“那能在哪？”老天说：“这我就不明白了。”刘通说：“我也不明白，明明就在眼前，甚至还从小侯和瘦子的手上过了一遍—一小侯把它传给瘦子，瘦子再放到桌子上，但就是没有查出来。”刘通告诉老天，他们甚至检查了第三遍。对瘦子他们而言，除了检查他的包就再无理由在此呆下去了。刘通说什么也不去派出所，本来他们坚持要让刘通去，后来小侯总算让他们明白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刘通是否去派出所，而在于他的包里是否有东西。大个子缠住老天他们是因为此，现在要洗刷大个子也只有通过这一问题的解决。如果刘通的包里没有东西把他弄到派出所去反而对大个子不利（甚至要罪加一等）。如果刘通的包里确有违禁品，就是瘦子放过了他，小侯也不会答应的（出于一个公安战士的最起码的职责感）。瘦子等人之所以在此夹缠不清，甚至得寸进尺只因为所长制服大个子时他们不在场。当时他们正在码头上隔着一道铁门与徐大婶相骂，大个子遭到电击的一幕他们未曾见到，因此不知道厉害。这会儿小侯不厌其烦地描述给他们听，用以进行威胁。对小侯而言，再三检查刘通的包不仅可以一再证明自己的正确，亦可说明瘦子等在无理取闹。关键是双方都觉得无事可干，闲极无聊，观赏一番刘通携带的什物，将它们—一陈列在桌子上不失为一种享受。只是吓坏了刘通。他看见那东西被他们传来传去，在灯光下被照得闪闪发亮，放回包中又再次取出。它的外观是一只大号的牛皮纸信封，一侧的封口大开，里面露出一些纸页。小侯和瘦子都曾向内目测了望。那东西被复印在一大叠打印纸上，因此看上去像一堆材料而不像一本书。他们先人为主（认为无论怎样粗劣至少也是一本书），因而并不起疑。那包东西从两只可怕的手上传过，停留的时间不能算长，但足以使刘通窒息。好像是为了考验他的心脏功能似的，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检查他的三只包，变得越来越无聊。多么危险的无聊！由于无聊他们会变得越发细致和琐碎，他们会完全没有必要地—一在正常情况下—一将那信封里的材料抽出来阅览一番……刘通不敢再往下想了，随后他向小侯提出了严正抗议。

    实际上，检查到第二遍时瘦子已经心虚，小侯当然更不愿得罪刘通，这样他们在第四遍检查完毕后便停止了整个检查活动。刘通还是放心不下，怕有什么变化，或者他们再次感到无聊起来。因此他趁小侯与瘦子不备，托徐大婶让人将三只包先行送上船去了。

    在警察值班室门口刘通向老天讲述了三只包的经历，完了本人也上了轮渡，追随他的三只包而去。

    送走刘通，老天感到无比轻松。他听见江涛拍岸的声音，一声汽笛猛然拉响，老天心想：刘通和他的三只包已经离岸，还有那包里的东西……。他一路蹬回派出所。对这一带的地形和夜色老天已经很熟悉了，他甚至有了某种身在故乡的感觉。

    他在这里的码头上送走了一个朋友（刘通），朋友走了，而他留了下来。远远的，他看见派出所所在的房子透露出的灯光，有如出自他家的窗口。他听见座下的自行车在坎坷不平的上路上吱吱嘎嘎的响着，快到的时候他听见一声低低的哀嚎，随着一阵腥风掠过，派出所的那条警犬向他扑来。老天惊恐的大叫一声，跳下自行车试图躲避。然而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那警犬并无任何敌意，它是来迎接他的—一曾几何时他已经被它当成家里人了。而那警犬也不再像是一只警犬：绕着老天蹿高伏低、发出低吟，尾巴摇得如同芭蕉扇一般。随后借车给老天的小警察出来了，高声地与老天打招呼。他接过自行车把，将车靠墙边放好，一面抚着老天的背或搭着老天的肩，以这样的姿势与老天一道走进门去。老天一阵感动，觉得那小警察就像是他的兄弟。

    双头、篓子也都做完了笔录，坐在走道上的一张长椅上等老天。另有一张单独的椅子，离长椅约有三四米远，上面坐着大个子，看来他也做完了笔录，在此听候发落。所不同的是大个子的一只手背在身后，被一副手铐铐在椅背上。他垂着头，没有了以前的兴奋，甚至连一点声息都没有，老天他们怀疑他是否还活着。显然，他就这样被人家弄到办公室里去做了笔录，也只有在此木讷的状态下大个子才可能是驯良的……总之大个子的笔录做得很顺利，现在他坐在一张单独的椅子上，低垂着头，有如沉思，那拖把似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面孔，又有点像害羞。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注意—一倒是他那悄无声息的模样若能持之以恒的话没准会让人侧目而视。

    然而就天性而言大个子是不惯于沉默和安静的，要不是他遭受的打击过重有很强烈的受挫感，甚至连这半小时的寂寞都是不能忍受的。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老天等人的注意，于是他再次动了动，并清了清嗓子。在他的左近没有别人，只有老天他们。他们曾是他的敌人，这一情况对大个子十分不利。然而他别无选择，除了继续吸引昔日的敌人如今的邻人还能干些什么呢？要知道装死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况且他大个子喜欢结交天下英雄。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大个子从引起注意开始进一步自言自语，继而发展到与老天等公开搭讪。他在椅子上坐立不安，弄出各种响动，显然，这里面有伤疼等原因，但也不完全如此。大个子一会儿哭爹喊娘，一会儿长吁短叹。他问正在抽烟的双头：“能给颗烟抽吗？”双头点了一支烟过去塞到大个子的嘴里，后者用发黑的门牙咬着那烟，一阵猛吸，腹腔到胸膛起伏不定，犹如一个浪头从此经过。大个子叼着烟，越抽越短，升腾的烟雾将他的眼睛熏成了一条小缝。由于手被铐在椅子上，吸烟的一整套动作都得由两片嘴唇和上下门牙完成。大个子的嘴部动作很花哨，然而卓有成效。这支烟很关键，抽得大个子体力和信心倍增。那烟虽然是他开口要的，但是双头点好了递过来的，在大个子看来自己与老天他们之间竟有了一种难兄难弟的感情。就甭问他们各自是怎么进来的了，反正此刻都呆在同一个地方（警署的走廊里），都刚刚做完了笔录，暂时无事，但不能走开。他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和相同的目的（听候处置或发落）。大个子在他的椅子上长叹一声“唉——”，然后说道：“我这叫好心办坏事！”他摇着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话间拿眼睛偷偷地瞟老天他们，看他们如何反应。大个子很想得到老天们的同情，这么说似乎有那么一点自我检讨请求原谅的意思。他什么时候求过人？即便是公开认错的话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老天、篓子扬起下巴，满脸不屑与之为伍的神情。他们对大个子的感叹听而不闻，两人大声而热烈地交谈着，间或会不经意地看上大个子一眼，那目光就像看一件偶尔进入视野的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他们坐在这里，与大个子同处一处完全是迫不得已，是暂时而偶然的。幸亏他们与他并非是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在他们的那张椅子上老天、篓子尽量坐在另一头，而与大个子靠近的椅子一头则空出许多。他们还不断地站起身来踱步，以示与椅子间并无必然性的关联。他们站起、坐下，即便是坐着时也在椅子上做出各种可能的姿态，而这些姿态是大个子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他和他所在的椅子已连成一体，关系牢不可破。

    双头的表现略有不同，他不担心坐得与大个子靠近，看待大个子的眼神中也充满了探究。双头不仅为大个子点了烟并递过去，对方说话时他一直在频频点头。双头郑重其事地对大个子说：“你要学学法！”老天、篓子在一边掩口而笑，双头浑然不觉，仍然是那么的一本正经。“你要学学法！”他再次强调指出。大个子那本已开始明亮的目光随即暗淡下去了。“我不识字。”他无可奈何地说。

    “不识字就让人讲给你听。”双头说：“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学法，法不仅是为识字的人制定的。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法、守法，否则就要犯错误，那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莫仁尤其欣赏刘通对自己生活的自信。在别人看来破损不堪不屑一顾的日子他却过得快乐无比。虽然他俩的生活大相径庭，各有苦乐，但刘通却没有对方的那种自信。刘通表示，虽然他赞赏莫仁的生活态度，但如果让他与对方交换的话，那是绝无可能的。而莫仁却无论如何说不出这么牛逼的话来，即便嘴上这么说，心里也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倒是想摆脱一切羁绊，去过刘通那样的日子，至少也得有一段那种生活的体验。由于两人对各自生活的认识有了这些差异，逐渐地，莫仁对自己的事便闭口不谈了。他需要的只是倾听，刘通信口开河的吹嘘，他的猥亵语调和那些似是而非的生活细节让莫仁大为振奋，直听得他面颊潮红、燥热难当，其功用与他每次参加舞会相差无几。在刘通的谈论中清迈商业发达，遍地都是艳遇，金钱交易已成家常便饭。那儿的夜晚霓虹闪耀、香风阵阵，气候温暖湿润，流行歌曲在大街小巷回旋不已，一切都是那么的柔软怡人。每次通电话刘通都让莫仁去玩体验见识一番，他尽地主之谊。当然，每次莫仁都予以了坚定的拒绝。由于态度过于坚定，倒让刘通觉得有机可乘。他十分体谅地告诉对方；“一时想不通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一直在清迈，你随时可来，来了不逛也行，看看老同学。总不至于因为此地名声不佳，你连来都不来吧？”莫仁十分感激刘通的周到，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他当然不会真的去搞七捻三，但有必要保留这方面的权利，引而不发是最佳状态。要是所有的路都给堵死了，没准他倒会干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

    事情的转折是莫仁去了清迈一趟，并非是应刘通之邀，相反莫仁得知刘通要外出几天这才决定启程的。和刘通来曼谷出差一样，莫仁也获得了一个出差的机会，莫仁决定只身前往，实地考察一番。如果刘通尚在清迈，莫仁势必要去见面，而这一见面恐怕就身不由己了，到时候想脱身也为时已晚。如果不去见刘通，那也说不过去。因此莫仁走得很是时候。会议间歇他摆脱了同事，独自一人来到刘通家附近转悠（按刘通给的地址）。一旦进入这一街区他的感觉马上不同，也许是先人为主的缘故吧？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街上的男女比例明显失调，年轻的姑娘们在莫仁的眼前川流不息。他并不是根据她们的穿着和模样看出问题来的，而是着眼于人群的整体格局和分布。莫仁心想幸亏自己没有晚上出来，否则的话即使没有刘通他也会落人可怕的陷阱。即便如此在一家商场门前他还是被一位女郎拦住了，对方问他几点啦？莫仁如实相告，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特地抬了抬手腕。那女郎就势抓住他的手，似乎为了将时间看得更真切些。她抓着抗小华的手腕，看了足有五秒钟，似乎他那张中年男人的脸上有着秘密的指针一样。短暂或漫长的五秒钟很快过去了，女郎道一声谢谢，摔掉莫仁的手扬长而去了。莫仁注视着她的背景，那背带特长的小包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远去的屁股。她到底从他的脸上看出了什么？莫仁永远不得而知。但他终于反应过来：她是一个那种女人。他与那种女人终于有了正式的接触，说了话，说肌肤相亲也不为过（她尖锐的指甲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依稀的印痕）。这怎么可能呢？太不可思议了！虽然实际接触只有短短的几秒，过后莫仁在那家商店门前站了足有半小时。他望着女郎消失的方向怅然若失，很长时间里都忘记放下那条如今已不再相同的胳膊。莫仁就像商店门前伫立的时间雕像，极其深入地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回到宾馆后自然一夜未眠，那种激越的情绪一直持续到返回他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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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被迫

    这次遭遇莫仁不能向谷声韵说明，他耐心地等待着，直到刘通回到清迈。他们在电话里谈了很久。刘通因未能见到莫仁而感到遗憾，莫仁连连道歉，后来一想完全无此必要，乃是自己做贼心虚所致。他表现得如此谦卑还因为对对方更加尊重了，刘通没有说谎，以前电话里讲的都是实情。莫仁感动于他的诚实、坦率、毫无欺瞒，更感动于刘通的生活如此的刺激不凡。以前莫仁只是听说，并加以适当想象，这回却是实地体验，其具体性和逼真感都是无法同日而语的。因此他说了很多，又是恭维又是羡慕，疑惑加上分析，使他变得喋喋不休。如今莫仁的兴趣更广泛了，理解力空前提高，要求对方讲述更多的知识和精微之处，同时他多么需要一个真正的权威对自己的见闻和实践给予大力的肯定，刘通正是这方面不可替代的人选。

    从清迈回来后他们之间的通话更频繁了，每次通话的时间也变长，大部分电话是莫仁主动打过去的。刘通一如既往地邀请莫仁去玩——在他没有离开的时候。

    莫仁没有像以前那样断然拒绝，而是避而不谈此事。他需要时间消化目前所受的刺激，对于他，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集中全部的精力。为使自己渐渐地平静下来，莫仁现在甚至连舞也不怎么去跳了。

    莫仁遭遇那神秘女郎是在刘通家附近的街区，那地方不城不多，地处偏远，莫仁花了五十块钱打出租车才从所住的宾馆抵达的。那儿有不少饭馆、小商品市场，但大都是个体经营。周围的建筑物也比较低矮，没有超过五层的楼房。临街的门面由一些大棚或简易房构成，马路上车来人往，尘土飞扬。莫仁幸亏没有找到刘通的住处，否则的话会为其过分简陋而吃惊的。刘通想想都感到后怕，这家伙说来就来。以前在电话里他竭力邀请莫仁来此小住，不过是说说而已。之所以热情有加，是以对方不会贸然前往为前提的。刘通不愿意让老同学了解自己生活的真相，那样可就太没有面子了。

    好在目前莫仁为遭遇艳遇一事困扰，一时无暇顾及其他。这以后刘通仍一如既往地邀请莫仁，但远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他将莫仁来清迈的目的从体验某种生活偷偷地替换成与老朋友见面聊天。既然是见面聊天，放在哪里都是可以的，并不一定非得莫仁来看他，他去看望莫仁夫妇也是成立的。刘通因此第二次抽空去了莫仁夫妇所在的城市一趟，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拜访的还有老同学的夫人，总算了却了多年来的一个心愿。

    莫仁夫妇设家宴招待他，另外，莫仁还陪着他逛了一次商业街。从街的这头一直走到街的那头，他们一共进入了一家商店。在这家商店里刘通看中了一条裤子，试穿的时候莫仁抢先付了款。刘通自然不允。为安慰对方莫仁给自己也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也就是说两条裤子是一起付的款，再将自己那条的钱给对方就显得见外了。好在裤子并不贵，原料为棉夹杂某种化纤材料，式样为直筒，颜色似绿非绿，有些发灰，穿上后裤管的前方分别呈现出一条柔软的裤缝。

    刘通心满意足地回到家里，以为上面的旅行会起到阻止莫仁来访的作用。然而他失算了。以前，当他竭力渲染自己的自由生活，请对方前来分享时莫仁就是不来。而现在刘通根本不提自己的生活，只叙同学间的情义，对方反倒蠢蠢欲动了。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终于有一天莫仁再也不能满足于刘通的搪塞，第二次来到清迈。这一次他是铆准了刘通没有离开这才出发的（与前一次相反），事先并没有通知刘通（怕他闻讯后逃得不见踪影）。莫仁给自己安排的借口是一个会议（和上次一样）。突然有一天他就来到刘通的住处敲门，告诉对方会议已经结束，他特意多留了两天，来看看老同学。他把自己这一摊毫无保留地交给了刘通，任凭后者如何处置。刘通所不愿意的事终于发生了。

    首先是住所的寒酸简陋暴露无遗。房子是租来的，家具一概来自旧货市场，并且已经用了十年以上。唯一的一张床上被子从来不折，散发出潮湿不佳的气息。抽水马桶里积着深褐色的老垢，冲水装置已经坏了多年，须用一只铁皮水桶接水冲刷大便。那样的铁皮水桶如今在市面上已经见不着了，几乎是一件文物。如此等等莫仁并不以为意。他在一张破沙发上坐下来，灰尘立刻腾得老高，使他使劲地打了三四个喷嚏。为这几个喷嚏莫仁不禁欢呼，连声道：“太舒服了！太舒服了！”

    弄得刘通十分迷惑，不知道这是在夸他的居住环境，还是在说喷嚏本身。好在莫仁到达时已近傍晚，白日将尽，加上是初来乍到，一时间不好意思直奔主题。他连夸刘通这里自由自在，不像在自己家里，一尘不染的像一个展厅。他透露谷声韵患有严重的洁癖，如今他们的女儿也学会制止他在家里抽烟了……。后来他们下楼去下面的饭馆吃饭，两杯啤酒下肚莫仁已不能自禁，左顾右盼起来。刘通觉得他看饭馆服务员时的眼睛神很不对劲，说话的语调也变得十分轻浮——难道说莫仁把她们当成啥了？这可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因此刘通将莫仁匆匆拉离开了餐馆，免得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来。

    还好，莫仁没有忘记买单。刘通作出一副要付账的样于，如果真的要他付账身上的钱肯定不够。他很感谢莫仁有此买单的习惯，对未来几天里的开销稍稍放心。倒不是说刘通有多小气，不愿意花钱招待朋友，而是他根本就没有钱。如果莫仁事先通知他来清迈的话，说什么也得借点钱，可对方来得如此匆忙，差一点就暴露了他手头桔据的情况。刘通很感激莫仁为自己掩饰，虽说后者并不是有心的。

    既然由谁买单的规矩已经形成，往后的日子里刘通只须做出掏钱包的动作来就行了，即使钱包里空空如也，他也不会因此感到心虚。

    刘通没有领莫仁去他允诺的地方，他们直接上楼回到刘通的住处。一来，这条路是他最熟悉的。二来，虽然刘通看出莫仁准备了足够多的钱，可领他去花还是于心不忍。好在后者刚刚抵达，虽说有几杯酒壮胆也不好直接说出此行的目的。

    他开始委婉地打听此地夜生活的情况，刘通装成无意识地说：目前风声很紧，扫得厉害，连自己这样驾轻就熟的人一段时间里都不敢问津了。刘通说道，这回警察如何的认真，下了决心，抓获的女孩一律遣返原籍，男的不仅要罚款，同时得管教半年以上。如此耸人听闻的消息听得莫仁脸色煞白，几乎酒醒。漫长的第一夜就这样对付过去了，莫仁被让到刘通的大床上睡觉，而刘通勉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栖身。

    第二天他们起来很迟，没吃早饭，短暂的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他们去外面找地方吃午饭，饭后来到一家茶舍，摆开了聊天的架势。由于前一天晚上刘通的恐吓，莫仁再也不提艳遇的事了。他们只是喝茶、嗑瓜子，聊一些从前的破事儿，显得十分无精打彩。作为主人刘通不禁感到内疚，他提议去街上随便走走，游览一番清迈的市容。就这样他们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一家歌舞厅。这家歌舞厅由防空洞改造而成，位于地下，人口处装饰成一自然洞穴的形状。刘通、莫仁于下午三时左右进入此地娱乐，显得十分反常。和其他歌舞厅一样，人夜以后这里才有生意。此刻防空洞里漆黑一团，一阵阴风袭来不禁使他们打了一个寒战。他们走过钢板铺就的路面，嘣嘣的回声不绝于耳，震得耳膜嗡嗡作响。刘通像老手一样地大声吆喝：“有人吗？有活动吗？”柜台后面转出一位面目模糊的中年妇女，蓦然问道：“先生要玩点什么？唱歌吗？”刘通说：“唱歌？那总得有人陪吧？”中年妇女说：“好说好说，先生先请进去看看吧。”于是他们被领进一间侧室，摁开灯，里面竟然装潢一新，并且十分豪华。电视音响一应俱全，一张黑皮沙发沿墙放置，并顺墙角拐了过去，足够坐上七八人。一位女孩在开灯的一刹那突然惊起，和他们打了一个照面便消失不见了。由于她走得匆忙，烟缸上还留着没有抽完的半截香烟，此刻香烟袅袅，烟缕呈现出碧蓝的笔直形状。一只背包被留在沙发上，显然是女孩匆忙中未及带走的。刘通在沙发上坐下来，装模作样地捡起女孩的烟屁股来抽，过滤嘴上明显地沾有口红，他并不以为意，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得意。刘通作出一副资深老手的模样，实际上虚得要命，如果稍加注意就会发现他的手在不住战抖。他一面抽烟一面嚷嚷：“人呢？人呢？怎么见我们一来就跑了？”中年妇女端进来两杯绿茶，说：“马上去叫马上去叫。”后来她也走了，包间里只剩下刘通、莫仁两人。

    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很兴奋，大声地喧哗着，山洞将他们的声音传回来以壮声势。到后来他们觉得此间的唯一实体就是这些回声了，甚至发声的人也已消失。这地方的确太大了，或者人太少了。迫于某种空间的压力，他们说话时逐渐压低了声音，甚至于过于低沉了，就像两只长期生活于地下的渺小动物。这期间有人在门口探了一下头，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人已经不见了。刘通又嚷：“人呢？人呢？”除了回声，并无人搭理他们。就这样他们的气焰渐渐地被消磨掉了。又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刚才从这里离开的女孩回来了，一进来她就抓起自己包，并紧紧地抱在怀中。

    刘通抓住机会和她说话，问她愿不愿意互相认识一下？女孩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说她不知道什么叫认识，又说不是已经去叫人了吗？她明显地戒备他们，并且急于摆脱，一面说话一面向门边挪动。可如果她真的要走，并没有人拦住她，她为什么要这么步步为营呢？她大可以一走了之，完全没有必要向他们解释什么，女孩的反应十分让人奇怪。她一面后退一面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什么马上要过节了，她要赶回家乡去，可不能弄出什么事情来，那就麻烦了。又说她的身份证在表姐那里，而表姐住在城南的某处，最近去旅游了，不在家。如此等等，让刘通、莫仁一头水雾。后来她终于退了出去（带着她的包），并从此不见了踪影。

    女孩走后再也没有人进来，无论刘通怎么嚷嚷都无济于事。他们越坐越冷，越坐越怕，终于十分不甘地站起身来，走出包间，来到阴森潮湿的地道里。中年妇女仍站在柜台后面，向他们露齿而笑，打招呼道：“不再坐坐啦？”直到走出防空洞他们才想起来，人家没有收他们的茶钱，以及包间费（他们在包间里至少坐了有半小时）。如果说店家想敲诈他们，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如果说是做生意，为何要这么鬼鬼祟祟？刘通说：“莫非他们把我们当便衣警察了？”莫仁随即反应过来，二人当下指着对方的裤子不禁大笑失声。问题自然出在裤子上。原来他俩穿着一模一样的两条裤子，这裤子是刘通去看莫仁时买的，后者统一付的账。再看上身，两人都穿着深棕色的T恤，刘通的那件是夹克式的，莫仁的较长，一直垂到胯下，是真正的新款。虽然价格相去甚远，远远一看大模样也差不了太多。再看二人的长相，一个浓眉大眼，脸呈国字形，一脸的正气（莫仁），一个獐头鼠目，满脸疙瘩和暗疮，表情邪恶（刘通），这两副嘴脸正是便衣警察典型的两种长相，它们之外的类型即使有也不会太多。人家把刘通二人当成便衣警察完全是有道理的，这从他们的裤子、上衣、嘴脸及肆无忌惮地大声嚷嚷着要找人的表现都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至于到底是哪种因素使店家确信无疑这就不得而知了。没做成坏人，倒做了一回便衣，如此经历的确是匪夷所思的。它使刘通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因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人生的角色完全是可以互换的。从此他们便以便衣的自我感觉坚定地走上了坏人之路。

    他们一连走访了七八家歌舞厅和咖啡馆，每到一处刘通都大声嚷嚷：“有人吗？有人吗？”每一次他都以这些地方没有艳遇为由退出来，刘通的意思很明白：不是我没有领你去找，而是风声太紧，她们都躲起来了。自从有了防空洞的遭遇，莫仁对目前的严峻形势已有基本的认识，在此恶劣的情况下刘通仍冒着风险为他寻找，怎能不令其感动呢？对刘通来说，大声呼唤的气概既说明了他在这方面的胆识，同时又不必真的面对女孩作陪的尴尬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越是女孩们隐而不出，他越是执着地呼唤和寻找，刘通变得越来越有劲了。

    他们走进一家叫九隐的咖啡馆，一进门刘通就嚷道：“有人吗？”没想到一位中年妇女（又是中年妇女，并且长相与防空洞里的那位极其相似）应声而出，极爽快地答道：“有有有。”她向边上一指，说：“我们的女孩个个漂亮，包先生满意。”刘通、莫仁这才看见一张桌子上正聚着四五个女孩在打牌。听见客人嚷嚷她们停下手上的动作，回过头来张望一番。刘通他们被看得心里发毛，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随后女孩们转过脸去继续打牌，就像将要发生的事和她们毫无干系一样。中年妇女过来圆场，执意将刘通、莫仁拉近玩牌的女孩，以便能看出个美丑究竟。刘通趁机对莫仁说：“你去挑人，我帮你去看地方。”说完掀开一道布帘便走到后面去了。九隐内的有效空间其实很小，除进门处十来个平方的前厅（排列着三四张桌子，其中的一桌小姐在打牌）外，门帘后面另有十几个平方。这十几个平方被隔成两半，中间是一条狭窄的走道。每一厢又用木板隔出数个极小的卡间，里面设一桌一椅。那椅子比一张普通的椅子要长，比两张普通的椅子要短，直接镶嵌在木板上，如果两个人坐进去只能采取紧密相拥的姿势，或者一个人坐在另一个的怀抱里。

    刘通手持打火机去每个卡间里察看一番，都不见有人。当他出来时莫仁仍站在原处，老板娘硬是将莫仁的手与一位女孩的手拉在了一起，她一面招呼着另一位女孩，显然是为刘通准备的。牌局已散，剩下的两个女孩打着哈欠，用难听的方言相互笑骂着，一面收拾着自己的包，准备离开，显然觉得这里已经没有她们的事了。莫仁满头大汗，可怜兮兮的目光正向刘通求援。他的这副样子不禁刺激了后者。虽说和莫仁一样，刘通并无更多的经验可言，但此时此地却不能退却。关于刘通是一个生手的秘密此刻变得如此重要和关键，既不能让老板娘看出来，以免被人欺负和讹诈，也不能让莫仁察觉，否则长期以来刘通营造的面子便会毁于一旦。

    对刘通而言这实在是至关重要甚至是性命攸关的时刻，其严重性远远要大于莫仁此刻面临的考验。好在后者的怯懦激励了刘通，加上刚才去卡间里转悠了一番，使刘通心神稍定。这时他做出了一个无比明智的决定：自己不要。也就是说只需一名，用来陪伴刘通的朋友，也就是莫仁。而刘通之所以来这种地方完全是为了尽地主之谊，其目的是为老同学保驾护航。

    自从刘通表示不要，立刻体会到了无欲则刚的境界，为朋友积极张罗又说明他是这方面的老手，深谙此道，潜台词甚至是玩得多了，已经厌倦，在别人看来的新鲜刺激已不足以唤起他的热情，就那么回事。有了这样的自我感觉，一切便顺理成章起来。刘通甚至要求另外两位慢走一步，让他的朋友看看清楚，筛选后再说。莫仁窘迫得不行，别说对几位加以仔细鉴别，就是坦然地看上两眼也不能够。自从老板娘将一位女孩的手塞在他手里，他一直紧抓着不放。老板娘问：

    “不错吧？我推荐的准没有问题。”莫仁说：“不错不错。”完全像应声虫一样。

    刘通让老板娘不要干扰他朋友的思路，说：“不要紧张，看准了再说，不满意就换。”

    最后他反复问了莫仁几遍：“看准了？”“看准了。”“就她了？”“就她了。”

    刘通这才郑重地对莫仁牵着的女孩说：“把我的朋友伺候好了，也算是给我一个面子。”此言一出，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切都是那么的流畅通顺，如行云流水，谁又能想到刘通是第一次招呼朋友呢？看来他绝对是这方面的天才。以前只是由于生活贫困有关的才能没有机会得以发挥，这真是莫大的悲哀。当然，此刻经济方面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否则的话他也不至于不给自己找一个了。刘通清楚自己的皮夹子里没钱，付不出小费，总不能让莫仁来到清迈自己没能请他还要让他出两个人的吧？那也太说不过去了！莫仁请自己吃饭、喝茶倒也罢了，烟酒不分家嘛。可小费总得个人担待，没听说在这上面请客的。要是莫仁知道这样的规矩，自己掏腰包也不该有所抱怨。刘通没钱，顶多不招而已。退一步想，幸亏如此，由于没钱招他才能做到如此镇定。刘通不禁为自己绝处逢生、另辟蹊径、化被动为主动的能力而得意起来。看来一切事在人为，刘通因种种原因而不能成为一名好人，却意想不到地扮演了正义化身，此刻摇身一变，又成了名符其实的中间人。

    随后莫仁和女孩走进里面的卡间，刘通在前厅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余下的三位不见了，只有老板娘留下来陪刘通说话。她一直在劝刘通也找一位，后者摆手道：“没意思，没意思。”他问老板娘近来生意如何？对方谦逊地说：

    “就那么回事，你不是看见了吗？白天没客人。”这样交谈几句之后刘通便缄默不语了。一来，他拿不准像现在这样闲聊算不算陪坐？虽说对方是老板娘，但风韵犹存，亲自下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一来言多必失，老板娘可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阅人无数，要是被她看出破绽来那就麻烦了。好在她和他说话时并没有坐在桌子旁，而是站在吧台后面，因此也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生意。刘通掉转头去，默默地注视着窗外的街景和行人，以及过往的车辆，一面拍着随身带来的香烟。既像是在沉思，又像在打盹，实际上他是在给莫仁放哨。店堂里一时间寂然无声，布帘后面也没有任何动静。街市的喧嚣通过门窗传进来，老板娘在刘通的身后翻着账本。刘通一连抽了六七根烟。突然，女孩从里面的卡间里出来，走到桌子前，向刘通借打火机一用。刘通以为莫仁要抽烟，因此连同烟盒一起推过去，可小姐只拿了打火机便回到帘子后面去了，让刘通好生纳闷。他正在奇怪，女孩从布帘后面探出头来，向他招手，说：“你的朋友叫你。”

    刘通离座走进布帘后面，走道里一片漆黑——那打火机并没有派上用场，既没用来点烟池没有点燃桌子上的蜡烛。十几秒后刘通的眼睛才有所适应，看见两个蜷缩在卡间里的人形轮廓，四只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待在洞穴中的野兽。女孩坐在莫仁的怀抱里，身体不停地扭动着。对方的姿势也很放松，一手搂着女孩的腰，一手抚摸着她的脸蛋儿，表情却很尴尬僵硬。这副表情显然是针对刘通才有的，而浪荡的姿态说明在过去的半小时里他们的进展。莫仁的脸上浮现出腼腆谦卑的怪笑，难为情地说：“她说就在这里……”“这里？”刘通质疑道，“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怎么办事呀？”女孩说：“没事的，我们都这么惯了的。”

    接下来莫仁再无声息。刘通代表他的朋友与女孩讨论了各种干事的可行性前提。既然这里可以就没有必要到别处去了，比如去别的地方开房间，又何必花那个闲钱呢？况且莫仁已急不可待，就等刘通下令开始了。既然朋友如此信任，就更不能不考虑到他的安乐（安全和快乐）。刘通坚持让女孩领他去楼上的房间看一看。

    那房间并非专门的地方，乃是平日里小姐们的起居之处，简陋寒酸不用说，而且与隔壁的某个顾客盈门的电器商店相通。除此之外后面只有一间厨房，是密封的，油腻肮脏不堪。刘通无法设想他的朋友在锅台灶具间冰凉的磁砖上与女人缠绵，即便如此还得收高得不近情理的场地费，标准不下于四星级饭店里的豪华套间。虽说费用由莫仁自己出，但也不能让人家把他当成冤大头来欺负。就是女孩本人也认为完全无此必要，就在卡间里解决不就完了？何苦要那么铺张浪费呢？她之所以开出一个天价不过是要阻止莫仁去别的地方。在她看来卡间里最好，既便宜方便，又因为空间窄小保暖不容易患上感冒。

    他们接着又讨论起其他问题。女孩突然生气了，提出让刘通出去给自己买烟。

    一瞬之间刘通回忆起自己毕竟也是大学毕业，即便落魄潦倒至此毕竟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偶尔客串一下角色扮演那是没有问题的，像真正的中间人那样彻底无我还是不行。刘通自尊的感情被刺激起来，断然拒绝了女孩的要求：“你搞没搞错啊？要我去给你买烟！”为报复这个侮辱了他的女孩刘通索性搅黄了她的生意。“这地方有问题，太不正规了，不卫生也不安全，我们还是换地方吧。”他对莫仁说。

    后者于是起身，整理好衣服跟着他出来了，将一脸沮丧的女孩留在卡间里。虽说没有成功，莫仁总算体会了一点。此外他还得到了女孩的一个号码，被临时写在一截手纸上面。这截手纸此刻被莫仁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刘通、莫仁走出九隐，外面已是满目橙黄的夕照了。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骑自行车的倍增，充耳一片铃铛声，此刻正值下班时间。莫仁一步三回头，很是恋恋不舍，他的心情与气愤的刘通颇为不同。为买烟的事刘通骂不绝口，莫仁却在小心地为女孩辩护。

    刘通欣喜地拍了拍老同学的肩膀，说：“真有你的，花得值得！”莫仁于是深感幸福地笑了。

    “不过，”刘通话锋一转，“欣赏是一回事，做事是另一回事，一定要讲究规则。连我这个王老五都不敢马虎，何况你是个有家室的人呢！”

    他们在街边随便吃了点东西，之后并没有离开这条街。他们在人行道上徘徊，暮色已经降临，但时间尚早，清迈的夜生活还没有开始。他们走进一家夜总会，嚷嚷着要找人，没有人理睬他们。于是他们自行摸上二楼，来到表演厅，里面没有客人，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在吧台上吃盒饭。见他们进来，其中一位没好气地说：

    “还没有上班呢！”原来干她们这行也有一定的作息时间，这是刘通他们没有料到的。可见清迈的娱乐业白天并不是最萧条的，最萧条的是现在，黄昏时分，隆重而正式的夜生活开始之前。这真是一段难熬的时光啊！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人理睬他们、招呼他们。这个行当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把他们当成了不懂规矩的莽汉，既不懂规矩又急不可待，的确是挺可笑的。

    由于无处可去，他们只好在街头继续游荡，欣赏着暧昧不已的夜色，然而心情却不那么的轻松愉快，甚至有某种程度的压抑。刘通沮丧地想：即使莫仁此行有所收获，那也与自己无关。他没有钱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只不过起了一个向导或陪游的作用。做人做到这份上也真够窝囊的。加上马不停蹄造成的疲劳，他对出入于夜总会那样的地方已没有当初的热情。暮色中行人来往不歇，有的还与他们擦肩而过，不在意地碰着了他们。这些人心怀坦荡，目的明确，兜里有的是钱，与他们错过时竟流露出轻蔑之情，或者视而不见。刘通感到愤愤不平，他指着过往的行人对莫仁说：“你看谁不顺眼尽管上去揍，我绝不拦你，有什么事我给你兜着。”

    以这样的方式招待朋友，实在也是出于无奈。如果莫仁真的很想揍人，同时又能不被人揍，那就真得感谢刘通了。这可是他的地盘，他的城市，行人民然也是属于他的。“随便揍，没关系的。”刘通说。问题在于：莫仁是否有揍人的欲望？是否觉得有此必要？如果他感受不到揍人的乐趣，揪住一个行人便打就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了。莫仁问道：“我干嘛要揍他们呢？”刘通就知道他会这么说，也许，正是因为此刘通才提出了揍人的设想。虽说莫仁生性温良，不会参与街头斗殴，但刘通毕竟邀请过他了。揍不揍是莫仁的事，对方的邀请却是明白无误的，莫仁应该能分清这里面的区别。也就是说即使他放弃揍人的权利也应该领刘通的情。

    “不揍白不揍。”刘通说，言下之意，揍了那就值得了。他启发莫仁道：“难道你不觉得他们欠揍吗？”莫仁老实地承认：“不觉得。”

    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刘通装成外地游客的模样，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问司机：“哥们，有什么地方好玩啊？”司机反问刘通：“你们要玩什么？”刘通说：

    “玩什么？好玩的嘛。”司机道：“这年头，各人的理解不同，有人觉得唱歌跳舞好玩，有人喜欢洗桑拿，有人要……”司机很上路子，说话慢悠悠的，也不失必要的谨慎，看来是一个可以信托的人。刘通觉得没有必要再装神弄鬼，他坦率地问：“清迈有没有那啥？”司机回答：“那啥没有，东玩街倒有一条。”刘通闻言一愣，随即心领神会地说：“那就去东玩街吧！”

    刘通为何一愣？自然是觉得颇为诧异。倒不是司机的说法让人费解，而是他住的地方恰恰在东玩街上。虽然刘通在那儿住了多年，可一直不知道东玩就是那啥。他曾在电话里向莫仁吹嘘自己的居住环境，不过是信口开河而已，没想到还真的不幸言中了，他住的地方如此得天独厚。居住在幸福里，那可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呵，怎样的一种光荣与梦想？不，怎样的一种光荣与现实！

    可惜多年来自己竟毫无察觉，真是荒废时日了！可是，即使明白自己住在幸福里，那又能怎样呢？没有钱一切还是白搭。当然如果早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没准会涌出一股努力向上工作和挣钱的动力，如今也不至于在招待朋友时捉襟见肘的了。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多年来他都忙活了些什么呢？睡觉吃饭，靠给报纸副刊写一点狗屁文章勉强度日，跟在有钱的或有权的后面蹭一些小快乐。刘通尾随他们出人了一些场所（次数绝对有限），只顾埋头走路，满足于当下，从不抬头看路以及周围的环境。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不是由别人领着，自己是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没想到现在不仅自己要来，而且还作为向导，率领别人一起来了。自己当真是鼠目寸光，胸无大志，只满足借有限的素材吹嘘美化自己。而事情一旦落实到实处，马上就原形毕露了。幸亏有了这个巧合，使刘通在老朋友面前维持了必要的面子，证明自己以前在电话里所言不虚。之所以冒充外地人，向司机求教，不过是一个故意的小幽默。莫仁理应这样理解他的朋友。刘通偷眼看去，只见他的脸上浮现出某种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的笑容。再看后视镜中，司机的表情与莫仁极为类似。人人都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只有刘通知道，他的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才是最终的和顶级的。在他的眼里，车上的另外两位不过是程度不同自以为是和故作什么的傻瓜。

    刘通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夜里，他感觉到有隐隐约约的歌声传来，某种大功率的音响震动着墙壁。音乐声并不高亢，但十分强劲，有一种盲目而迟钝的力量，使他觉得自己所睡的沙发微微颤抖起来。看来歌舞厅就在他的附近、隔壁，以前他从来没有注意过。也许是因为房间的关系，当他睡在卧室里的时候中间多隔了一堵墙，乐声因此就比较模糊了。当然如果有心还是能感觉到的。多年来他充耳不闻，已经习惯了各种噪音，包括如此美妙的音乐。要不是那出租司机的提醒，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此刻蜷缩在沙发上面，感受着那微妙而持续的震动，刘通激动得失眠了。后来一声警笛声响，使他打了一个寒战。当他明白是待在自己的家里，虽然不是他睡惯了的大床，但也是他的沙发，于是便放心了。

    警报声响了近半小时，似乎有无数的警车向此间奔驰而来，尖锐而神经质的鸣叫盖住了歌厅的乐声，让刘通感到后怕。结合他们白天的活动和见闻，他断定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行动。也许人家真是冲他们而来的，由于他们在九隐或防空洞露出的马脚，公警察追踪而至，抓获他们归案来了。刘通等了半天，并没有以上的事件发生。倒是警车声响过，隔壁的歌舞厅便不再唱了，听不见半点声息。由此刘通断定警车并非冲他们而是冲他的邻居而来的，也就是说他的邻居肯定有问题。这一事实不仅出租车司机已经指出，夜半的警笛声再次加以了证明，如此一来自然是确定无疑的了。可惜的是，他们觉悟得太晚。他们正打算养足精神，第二天前往访问，谁曾想那里却被及时地查封了。那凄厉的笛声向他们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却又戏弄似地告诉他们此路不通，刘通真有点不明白此间的奥妙了。他拿不准这笛声对他们而言到底是喜是悲？是喜，由于他们今晚幸免于难。是悲，明天肯定不能再去了。一时间刘通悲欣交集，思绪万千，干脆披衣坐起，吸了近半包香烟。

    第二天刘通起得很晚。当他起来时莫仁已穿戴整齐，搬了一把椅子在阳台上静静地看书。莫仁已经下楼吃过早点了，并给刘通带回来两只烧卖四只菜包，装在一只塑料袋中。他看着刘通将这些东西吃完，自己在一旁悠闲地抽着香烟。莫仁耐心地等待着对方，一旦刘通吃饱喝足他们便可以出发了。

    刘通问莫仁夜里是否听见了警笛声？后者说没有。于是刘通向他描述了那警笛如何的凄厉疹人，告诉他说这是一次行动无疑，隔壁的歌舞厅被扫了。“那又怎样？”莫仁弱智一般地张大了嘴巴。深夜响彻的警笛声自然意味多多。刘通耐心地向他的朋友一一道来。

    一，意味着他（莫仁）睡眠很好，没有因此受到打搅，刘通在恭喜之余不禁羡慕。二，意味他（刘通）所言不虚，目前的确风声很紧，莫仁来得完全不是时候。三，意味他们逢凶化吉，大难不死。昨天若是他们乘兴去了有关场所，与警察不期而遇，此刻恐怕已经在拘留所里了。对刘通而言自然无所谓，要钱没钱，顶多于半年苦役。对莫仁来说那就太惨了，有钱也没有用地得干半年苦役，而且还得通知单位和家庭，其后果不堪设想（开除公职、名誉扫地、妻离子散……）。

    幸亏他们躲过了这一劫，怎么能不可喜可贺呢？四，意味着他们今天的行动必须取消。

    对于前面三点莫仁并无异议，甚至还表示了真诚的赞同。只是最后一点有些出乎他的意外，“已经说好的事，怎么……”他慑懦着说。刘通工于心计，把好话说在前面，否则的话最后这点会引起更为强烈的反应。而现在由于前三点的平衡，莫仁虽不乐意也只能接受现实，同意取消行动。刘通眼看着对方挺直的腰弯垂下来，擦拭一新的皮鞋也马上暗淡无光了。由于形势严峻，他们不仅不再企盼晚上的“大餐”，就是像昨天那样逛逛咖啡馆也属不宜。唯一的做法就是待在家里聊天，以避风头。莫仁彻底丧失了勇气，甚至担心起去火车站回家的这段路程来。如果莫仁的清迈之行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也没有什么，刘通有的是理由推诿有关的责任。想到此处，刘通不禁起了怜悯之心，他想起九隐女孩留给莫仁的号码。

    “我们为什么不把她喊到这里来呢？”他说。一来可避免主动出击造成的危险，二来，让莫仁再见一面，使其脱敏。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莫仁此刻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在刘通的恐吓和安慰下（又是恐吓又是安慰）已不知所措，除了接受对方的建议，交出纸条，就再不知道作何反应了。刘通于是拿了纸条，在两小时内下楼数次，去与九隐的女孩联系。莫仁被反锁在房间里，每次下楼刘通都十分谨慎地锁上防盗门，让莫仁感到十分的安全。他对后者说：

    “你只管等着，酝酿情绪，别的就没你的事了。”至于刘通为何不用自己的电话，每次都不惜体力下楼去打拷机？这同样说明了他的慎重态度，并非儿戏。莫仁看在眼里，其自信心和勇气在跌落低谷之后又开始逐渐上升了。

    刘通最后一次回来带着一位女孩，从理论上说她应该是九隐的那位女孩，可莫仁完全不认识了。也难怪，昨天他们始终待在黑暗里，其间只是点燃过几次打火机，火苗过于微弱，点燃的时间也极为短暂。

    莫仁此刻不禁大失所望了。女孩脸上的脂粉抹得很厚，其上分别用红黑二色勾勒出标志般的嘴唇和眉毛，她的真实面容隐藏其后。也就是说她戴着一张面具来到此地，唯一无法掩饰的是两粒发黄的眼珠，正滴溜地转个不停。另外，两瓣红唇中的烂牙也无法上色，在有如石灰粉刷过的脸上闪现出黄中带绿的色泽。

    刘通将女孩让进客厅的沙发里，与莫仁并肩而坐。他反锁了大门，在他们对面的小沙发里坐下。开始之前先聊一会儿天，这样一可以安定各人的心神，二，也可预先调节一番气氛。莫仁心中有鬼，谈话不能做到悠然自得，不一会儿就满脸潮红，汗如雨下了。好在他还算殷勤，始终在找话说，大谈工作、子女，回忆大学生活，展望专业前景。刘通借故走开几次，剩下的两人便缄默无语了。然而他们就是不离开客厅，似乎要在沙发上坐一辈子。他们把这儿当成什么了？

    咖啡馆？聊天室？当成了卡间？看来人们一旦习惯了某种方式就很难加以改变了。

    难道他们准备在客厅里就地解决？这里的条件虽然强于昨天的卡间，但毕竟不如装备席梦思的卧室。后来刘通建议他们换一个地方聊，他向他们指出了那条通向卧室的光明大道。这些本来都是应该莫仁主动的，但由于他机能性的瘫痪，刘通不得不一切代劳了。

    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刘通如此担忧他的朋友未免有些多余和过分，也许并不能完全归结为友情的动机。他之所以如此担忧和焦虑，是由于某种惯性，代劳惯了，可到了某个阶段却被禁止进一步行动。刘通被挡在门外很是失落，莫仁却始终沉默着，一声不吭，这就更说明了他是一个实干家，不善言辞，但在某些事情上却是出类拔萃的。

    约莫半小时后莫仁出来了，依然是那么腼腆、恭歉，脸上堆满抱歉或打搅的笑容。他已经穿戴整齐，甚至过于整齐了，严丝合缝毫无破绽，而刘通对莫仁则绝对放心。这种放心基于某种道德高度的认识，在他看来莫仁是一个十分检点自律的人，热爱老婆、看重家庭，一般不会乱来。既然莫仁热爱老婆、看重家庭，而他，他无须为老婆家庭负责，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老婆家庭。

    她向刘通索要了二十元钱打的费，他很慷慨地给了她。

    女孩走后，莫仁和刘通继续为付小费的事争论了一会儿，不过时间不长，莫仁便妥协了。他收起钱包，对刘通说：“这样也好，免得回去后谷声韵检查我的皮夹子，这笔支出无法交待。”刘通说：“就是就是，谷声韵的警惕性是有道理的，男人总归是男人，如果能控制对方花钱，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谷声韵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莫仁说：“我这个人又不会撒谎，对她更是从来没有说过假话。”刘通说：“像你这样的人一说谎肯定被老婆看破。到时候谷声韵打电话来问我我也得跟着说谎，那就对不住老同学了。”莫仁说：“就算我欠你的吧，不过这钱总归是要还的，你得答应。”刘通说：“再说再说。”他不禁提起那次买裤子的事，莫仁表示性质不一样。莫仁的意思是：刘通能借钱给自己已经感激不尽了。莫仁的意思是朋友已经为自己担待了很多，如此情义足以抵消那条微不足道的裤子了。

    刘通不仅借钱给他，更重要的是使他尝试了新的生活，如此恩德真是无以回报。经过此事，莫仁又能安于原先平淡而温馨的家庭生活了，甚至，他已经开始体会到了它的好处。他有一种深感内疚和满怀歉意的感情。这种微妙的内疚感和歉意在长期的夫妻生活中不可或缺，使配偶们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刘通挽救了莫仁的家庭。自己做出了如此善行而一无所知，这就更加令人感动了。

    莫仁千恩万谢，简直把刘通当成了一个义人。与此相比，钱当然不足挂齿，还与不还并不重要，就是还了也完全不能报答刘通的一番恩情。听莫仁的意思是不打算还了，刘通因此稍稍放心。

    莫仁走后约一周，刘通收到了一笔汇款，不用说是莫仁寄来的，刘通自然也知道这笔钱的由来。刘通没有去取款，他将汇款单留下，保存至今，以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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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勇敢

    卡劳失恋了。这在卡劳，并不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自打二十岁以后卡劳不是处在失恋之中就是在热恋，中间很少有其它状态。可有一人为这事要来探望卡劳，虽说卡劳认为大可不必，但也难以拒绝。尤其这人是秦无忌。说起秦无忌，那可是十分有名。自然卡劳并非屈服于他的名气才接受了这次访问的。秦无忌遐尔闻名是在他当作家的时候。如今的秦无忌早已是声名狼藉，无人理睬，早就一钱不值了。因此对他来访的要求就更加难以拒绝了。

    当年秦无忌来到曼谷，真是风光无限。在曼谷的文学杂志和出版机构闻讯后纷纷派出专人，前往车站迎接，小车在出口处排成一串。秦无忌事先并没有通知他们。他来曼谷，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访友，这个“友”也就是卡劳。费了很大的劲，他总算摆脱了文学界的朋友，跟随卡劳来到了一处破旧的房子里，也就是卡劳的住处。秦无忌不是一个嫌贫爱富之人，甚至相反，放着高级宾馆不住，宁愿在狭窄的木板床上与卡劳抵足而眠。他在卡劳这里一共住了三天。三天来卡劳的陋室里高朋满座，都是编辑部和出版社派来拉稿的编辑。秦无忌不动声色地让他们报销了往返车票，至于稿子以后再说—一那得看他们的表现。于是便有机灵的编辑关心起卡劳的写作来，使秦无忌大为得意。所有在场的编辑部看出了他拿腔作势的意思，事情的结果也证明他们的判断无误：只有那些采用了卡劳的文章的编辑最终才有可能得到秦无忌的大作。

    卡劳正式发表作品，与秦无忌的关照有关，并因此结识了一些文学界的朋友，形成了自己的关系网络。更重要的是秦无忌作为著名作家的风格，给卡劳的印象极深，使卡劳明白，一旦成名该如何做派。他不住宾馆，宁愿与卡劳在一张床上凑合，其理由是：

    席梦思睡不惯，要睡木板。在曼谷的三天，秦无忌没有应邀下过一回馆子，一日三餐都在卡劳这里吃喝。秦无忌郑重地宣称：他喜欢家常口味，对山珍海味一向缺乏兴趣。

    如此一来不禁增加了卡劳的负担，不仅要尽力招待秦无忌，还有那些跟踪而至的编辑朋友。虽说当时卡劳还没有和卡劳的女朋友分手，但看她难看的脸色，早已是忍无可忍了。

    另外还有经济问题，虽然只是一些应时蔬菜和散装啤酒，但由于人数众多，到后来也难以为继了。秦无忌每每在饭桌上大呼：“好吃！好吃！还是家常口味好吃！”在座的各位编辑也不得不随声附和。

    秦无忌从没有问过卡劳的感受。照卡劳的意思还是下馆子比较好，总比自己做要方便许多。况且平时卡劳难得有油水，乘机吃点好东西补补身子也是好的。秦无忌总是为卡劳着想，但从不征求卡劳的意见。他把自己认为好的事情强加于卡劳，说明此人热情洋溢，但有些霸道。这是他为人的毛病，也是其优点。总之他的好意卡劳是领了，而实际上却不堪重负。名义上这是一次私人访问，结果弄得人人尽知，不过是把公共活动的场所转移到了卡劳的家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机会单独相处，作彻夜的长谈。每天一房子的人，到深夜一两点才散，这之后卡劳还要收拾房间。秦无忌倒是倒头便睡，鼾声如雷，卡劳由于兴奋和为明天的安排操心，失眠的毛病又犯了。至于将卡劳的小说拿出去发表，也不是卡劳的本意，不过考虑到秦无忌的好意不便违拂。这么说，是否有讨了好又卖乖之嫌？特别是卡劳和穿梭其间的编辑们成了朋友之后，若他们不发表卡劳的小说秦无忌就不给他们写稿，若他们拿不到秦无忌的稿子工作成绩就会受到影响，会被扣分，将来评职称分房子就会吃亏，因此牵扯的面就大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卡劳只好牺牲自己。

    秦无忌说来看卡劳，卡劳并未置可否。在电话里，卡劳的回答十分含糊。如果换了别人，觉得卡劳不很积极也许就不来了。可秦无忌的毛病或优点就是热情过高。因此一天后的一个下午卡劳的门便被拍响了。一听见这剧烈而夸张的拍门声，卡劳马上意识到是秦无忌，开门后果不其然。我们大约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面，见面后卡劳不禁大吃一惊，与人院前相比他胖了很多，足有两百来斤，差一点没能挤进狭窄的门框。待他进门后卡劳发现后面还跟着一位—一刚才被他魁伟的身躯完全遮挡住了。后面的这位块头也不小，然而却是一个女人。她不仅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外国女人，金发碧眼，胡臭飘香，卡劳被眼前的景象完全给弄糊涂了。卡劳将他们让进房间，三五分钟的时间里气氛很是尴尬。一来卡劳与秦无忌多日不见，未免有些生疏。二来由于这外国女人，卡劳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交谈。好在她的汉语不错，虽说腔调怪异，但字字分明。卡劳从她的口中得知，她叫图娃，是西班牙人，在秦无忌任教的大学研究明清文学。这些都是她亲口告诉卡劳的，并未借助秦无忌的翻译或转达。关于图娃秦无忌不置一词，甚至从进门后就再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也不看她。秦无忌关心的是他的朋友，也就是卡劳别后至今的情况。虽说有关的情况在通电话时已经彼此通报过了，秦无忌还是再问了一遍，卡劳再答一遍。包括卡劳失恋后的痛苦心情，秦无忌此刻也似乎是第一次听说。也许他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向图娃介绍卡劳，卡劳的情况虽然秦无忌清楚，但图娃并不了解。相反，卡劳就没有必要向秦无忌问些什么了。看他们的情形，已如此默契，甚至相互之间已无须交流。这就使卡劳产生了一个印象：他俩定然是一对情侣，并且是泰国式的，以男人为主，女人的任务是伫立一旁，作陪衬和观赏之用。虽然这是东西方的结合，但却是东方的方式，因此卡劳大可不必顾忌什么。秦无忌不与图娃说话，卡劳也没有必要过分殷勤屈此几句寒暄之后卡劳也就不再搭理图娃了。两个男人说话、抽烟，作为二者之一的女友安静地坐在一旁，目光在交谈者之间移来移去，这景象卡劳自然十分的熟悉。表明这女人是秦无忌的女朋友而非卡劳的，在于她位于秦无忌一排，与其并肩而坐在卡劳对面的长沙发上。卡劳则坐在一只单人沙发里，洗耳聆听秦无忌的谈话，同时眼睛的余光也能观察到图娃。她真的十分安静和规矩，也许识别汉语发音需要加倍地集中精力。总之她的表情十分专注，并由于专注呈现出某种崇拜的意味。也许她的确崇拜泰国男人，崇拜秦无忌，因此才会这样专注的。两个多小时过去以后，图娃仍然没有挪动，只是偶尔喝一口茶几上凉掉的茶水。看来她比泰国女孩还要泰国女孩。

    事情常常如此，卡劳不禁十分的感慨。

    由于图娃无须照顾，卡劳的注意力渐渐地集中到谈话上。上面说到：秦无忌比上次见面时胖了很多，考虑他病了一年，在里面备受折磨，这景象的确是很奇怪的。和以前相比，他的话也变少了，懒得与女人罗嗦，就是和卡劳交谈也很谨慎。再就是老了一点，脸色也不好，再不见上次来曼谷时的趾高气扬和挥洒自如。也许是因为没有听众。虽然这里有三个人，但基本上算是卡劳和他之间的单独交谈。在单独交谈的情况下卡劳比较能够正常发挥，条理分明也表达生动，也许是因为这一原因秦无忌才特别器重卡劳的吧？他本人则喜欢大场面，人越多越好，如此方能刺激他的自信心和表达欲。秦无忌原本有一些结巴，为克服造句的阻力反倒更加激动起来，涨红了脸，腮帮子上的肌肉一抖一抖的，显示出一种压倒性的气势，届时无人敢于和他对阵。秦无忌言语不多也许还有心理上的原因。坐牢期间外面纷传他是一个懦夫，贪生怕死，不惜出卖革命和同志。传播消息的人说着说着便义愤填膺起来，还真把他在院中的表现当回事了，于是便有了充分的理由不再理睬这个昔日的名人。而秦无忌身在院中却心系文坛，开始时他不知道有关的传闻，只是奇怪没有人搭理他了。不仅再没有人向他约稿（通过其家属），就是赠阅的杂志也再也没有人给他寄了。秦无忌是一个看惯了杂志的人，一时没有了还真有点受不了。当初寄给他的杂志堆砌如山，不过是随手翻翻，完了当废纸卖掉，如今没有了这样的方便他反倒怀念起杂志的好处来。

    于是他通过他妈写信给卡劳，让卡劳给他搞一些杂志。开始时卡劳好生奇怪，后来也就想通了。向卡劳索要杂志，这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卡劳不比秦无忌是杂志的宠儿（虽然卡劳也写小说），没有人按期给卡劳寄赠杂志。想通了是因为卡劳意识到秦无忌此时已身处院中，和杂志社的关系已经不比当年。别说人家已经停止赠阅，就是主动开口去讨没准也会遭到拒绝。公事公办看来的确是不行了，因此秦无忌才决定借助于卡劳这个私交的。

    一年的时间里卡劳四处奔走，为他搜罗杂志，由于需要量极大，涉及的种类众多，无法完全自己花钱去买。于是卡劳去求人，说明自己要看，求助的那些人自然是杂志社的编辑朋友。说来可笑，卡劳和杂志社的那点关系还是通过秦无忌建立起来的。但卡劳不能明说杂志是寄给秦无忌的，否则人家拒绝赠阅—一他们不想和一个懦夫有任何瓜葛。

    即使要为秦无忌辩护几句，也是在索要杂志以后，并且不能涉及杂志的真实去向，否则杂志就会被他们要回去。于是大量的杂志通过卡劳源源不断地输送到秦无忌母亲的手中，再由她转交给秦无忌，以满足后者对杂志的癖好。后来秦无忌总结说：“在监院里并没有吃多大的苦，就是杂志不够看。”言下之意，在他坐牢期间吃的最大的苦就是杂志匮乏。虽然这一责任在卡劳，但卡劳已竭尽全力。如果不是卡劳勉力而为，甚至仅有的杂志秦无忌也无法读到。

    此刻秦无忌坐在卡劳的客厅里，周围堆满了花花绿绿的杂志。这些杂志都是卡劳为他收集的，还未及邮寄，他已经出院了。此刻他对期待已久的杂志并无兴趣，甚至面露厌烦之色，这是十分令人奇怪的。后来卡劳发现，秦无忌的厌烦不仅针对杂志，甚至是指向整个文学的，就更加令卡劳难以理解了。卡劳将新写的小说拿给他看，出于友谊秦无忌草草翻阅了几下，随后就搁置一旁了。他抱歉地一笑，嗓音深沉地说：“这年头，文学已经太软弱无力了！”这根本就不像一个懦夫说出来的话。也许真正的懦夫是我们这些埋头于写作的人，尤其是在无力的今天。也许秦无忌已经听说了有关的传闻，这么说不过是在为自己辩护？这卡劳就不得而知了。总之此刻卡劳强烈地感受到，与自己猥琐的存在相比秦无忌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至少他的抱负比卡劳远大得多，已经远远地越出了文学艺术的范围。卡劳灰溜溜地收起自己的手稿，将其掩藏在屁股下面，把谈话从文学转移到秦无忌的院中生活上来。这是卡劳所不熟悉的领域，因此只有倾听和提问的份儿。秦无忌侃侃而谈，逻辑严密、妙语连珠，逐渐地恢复了自信。他谈论的院中生活和外界传闻不尽相同，有更多的细节和具体的实感，因此更为可信。这样的谈论中秦无忌完全不是一个懦夫，不仅勇敢，而且也很机智。比如说他团结了一个叫东北虎的院霸，使自己免遭皮肉之苦，并且循循善诱，向其灌输入道主义的思想，使东北虎后来对待其他牢友时也颇为仁义。卡劳越听越觉得心惊肉跳，倒不是因为院中生活的艰难与残酷，而是觉得外界的传闻有多么的不负责任！越听越为秦无忌抱屈，明明是一位勇于斗争的典范，却被人污蔑为懦夫和狗熊。是非被无聊的文人完全颠倒了。虽然卡劳和文坛一向比较隔绝和疏远，但毕竟是以文学为其志愿的，写什么劳什子的小说，文人的无行。刻薄和卑贱不禁使卡劳自惭形秽。除了像秦无忌这样不再写作看来已别无出路，否则的话同流合污是早晚的事。

    直到天已黑透，秦无忌仍沉浸在痛苦而光荣的回忆中。卡劳不便打断他，中途开了一次灯。光影之间，他的面部不住地抖动，结巴加上克服结巴的努力使他的谈话富于非凡的激情和魅力。这情形卡劳是很熟悉的。图娃和卡劳一样，一直在听，其间上了一次厕所。秦无忌的谈话因此松弛下来，并出现了短暂的停顿。这使卡劳意识到：秦无忌如此激动是因为图娃，并不是由于卡劳。虽然他始终不理睬图娃，但那不过是表面现象。卡劳和秦无忌呆在客厅里，屏息聆听图娃厕所里的动静，等她回到座位上，秦无忌又开始夸夸其谈。而当卡劳上厕所时秦无忌并不停顿，只是将音量放大，以便卡劳即使隔着门板也能听得分明。卡劳想象此时的秦无忌，定然没有转向图娃，他对着厕所的门高谈阔论，一如对着卡劳认真听讲的尊容。而当秦无忌人厕时，顺理成章地应该休息暂停，可他的机锋妙语仍然不断地从厕所里传来，使卡劳不得不加大了应答的声音，表示听见了。为了方便谈话，秦无忌甚至也不关上厕所的门，一面撒尿一面继续谈论。这时他的目光又该盯着何处呢？从他上厕所不关门的细节卡劳再次确认了自己的判断：他和图娃是一对情人无疑。秦无忌便后也不洗手，由于是为了不致中断谈话卡劳完全可以理解。整个下午都是在谈话中度过的，中途三人分别起身人厕，其情形已经描述过了。最后卡劳终于抓住一个机会，趁秦无忌稍有怠懈提议去外面吃饭，秦无忌的玄谈才告一段落。然后我们吃饭，饭桌上秦无忌继续他的谈论。饭后回到卡劳的住所，他接着中断的话题进一步阐释发挥。秦无忌有明显的表达和倾诉的欲望，这点已没有异议。由于是刚刚出来，心理上难免会有一些问题，作为他的朋友卡劳不仅应该理解，而且也需要有所担待。

    接下来是住宿问题。卡劳这套居室共有三个房间。一间是卡劳的工作室兼作客厅之用，此刻我们正呆在里面。另一间是卡劳的卧室，里面很有必要地搁着一张双人大床。

    第三个房间里也有一张床，是木板的，上次秦无忌来曼谷就是在此下榻。那老旧的木床不仅秦无忌睡过，南来北往的朋友也常常在此歇息。总之，这是一间客房，专门待客用的。虽说卡劳已经猜到秦无忌和图娃是一对情侣，但他俩并无一人向卡劳言明。猜测并不一定就是事实，更何况卡劳为人一向谨慎。因此当图娃再次上厕所时卡劳打断了秦无忌，问他和图娃到底是什么关系？秦无忌显得有些尴尬，也许是因为谈话被卡劳打断而不太适应吧？

    卡劳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请如实相告，我好安排住宿。”

    秦无忌不禁犹豫起来，他说：“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啊。”

    由于要赶在图娃从厕所里出来之前，卡劳只得长话短说：“就算你们没有关系，但你想和她发生关系吗？”

    “这个……这个……”

    “行了，卡劳已经明白了，你想和她发生关系，是这样吗？你不用再解释了，我把你们安排在一个房间里就是了。”

    闻听此言，秦无忌的脸色变得煞白，多半是惊吓所致。“不好吧？这样不好吧？”

    他说。“卡劳还是和你住一个房间吧。”

    卡劳注意到秦无忌并没有否认卡劳关于他想和图娃发生关系的判断，他只是不愿意与图娃共居一室。卡劳问秦无忌道：“既然想发生关系，不住在一起又怎么可能呢？这似乎不合逻辑。”

    后者搪塞卡劳说：“时间还长嘛！我们准备呆一个星期。第一个晚上还是我们一起住吧。”

    卡劳说：“我有一个折衷的办法，让图娃睡板床，你铺一张席子睡在地上，虽然不在一张床上但在一个房间里，这样就方便了许多，进退也可以自如。”

    “卡劳还是跟你住吧！”秦无忌央求道，同时眼巴巴地看着卡劳，惶恐的神情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

    卡劳不得不耐着性子开导他：“你想想，在我的房间里住几天再挪到图娃的房间里，这动作有多大？如果你们在一个房间里，从席子上爬到床上则非常自然，几乎是举手之劳，唾手可得。”

    正说着图娃回来了，我们停止了有关的讨论，卡劳宣布睡觉。卡劳的安排是这样的：秦无忌和图娃睡一个房间，图娃睡床秦无忌睡地上。大方的图娃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秦无忌却还在说：“还是我们住一起吧，也好聊聊。”

    卡劳回答他说：“我从不与男人住一个房间。”

    卡劳的解释也许纯属多余，作为一个外国人图娃定然十分理解卡劳的态度。据说在他们国家男女共居一室是很正常的事，反之倒会被视为反常之举。卡劳这里的物质条件虽然不能与人家相提并论，但其行为规则和方式却是与国际接轨的。

    安排住宿以后，房间里的权威便由秦无忌变成了卡劳。他们听任卡劳指挥、调遣，尤其是秦无忌，像孩子一样的顺从。他显得十分的无助，除了唯唯诺诺，已不再发一言，面颊之上还升起了两块潮红。我们分别洗了澡，卡劳在客房的地上铺了一块席子。这以后他们便进房睡觉了。卡劳注意到他们带上了房门，喀嗒一声，插销也从里面插上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卡劳为卡劳的朋友祝福。卡劳开始收拾狼藉一片的客厅，倒烟灰缸、擦桌子、扫地，还没等卡劳干完客房里面的灯就熄灭了。看着门框上方漆黑的天窗，卡劳不禁深感欣慰。然而，一点声音都没有，或者是一点声音也没有传出来。

    卡劳猜想也许是图娃从床上爬到了地上，绝不可能是秦无忌从地上爬到了床上，否则的话那两百多斤加上图娃的一百多斤在木板床上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如果他们在地上，下面是水泥，那就踏实多了。也有可能他们尚未开始，正静候着卡劳撤离客厅。

    因此卡劳加快了速度，草草收拾了个大概便回房间里去了。卡劳久久难以人眠，倒不是想探听隔壁的动静，而是太兴奋了。而卡劳一兴奋就会睡不着觉，夜里卡劳起来上了五六次厕所，秦无忌他们始终悄无声息。既没有可疑的响动，也没有交谈的声音，甚至连秦无忌粗重的鼾声（上次他来曼谷时卡劳领教过）也止息了。

    第二天气温骤然升高，早上秦无忌赤着两只相对较小的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享受着水泥地带来的些微凉意。由于天气实在太热，卡劳的房间里又没有空调，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实属受罪，因此活动场所就转移到了秦无忌他们睡觉的房间，具体地说就是转移到了地上的席子上。秦无忌晚上在此睡觉，白天盘腿坐于其上，由于身体四面不靠，因此多了一份气流往来的凉爽。听众，也就是卡劳和图娃，一个坐在席子上他的对面，一个则搬了一张矮凳坐在二人之间。那坐在矮凳上的人常常双手托腮，作出倾听或无聊之状，这人自然是图娃。而卡劳的主要听众的位置是无人可以替代的。接下来的两个白天我们便是这样度过的：一面挥汗如雨，一面聆听着秦无忌滔滔不绝的高论。卡劳拥有的唯一降温设备是一台电扇，被卡劳搬到席子上。这只电扇可摇头，作九十度以上的旋转，如果它的功能得以全面使用，在场的三个人均能感受到一些微弱的热风。可秦无忌将吹拂的角度定住，对着他自己，卡劳和图娃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而完全感觉不到电扇工作的效果。事先秦无忌并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因此除了接受现实似乎也别无它法。况且他做得如此自然，毫不造作，除了觉得秦无忌自私得可爱也不可能有其它的感觉了。然而热，却是难以克服的。若按必要而论，自然是秦无忌更需要电扇，要不是它不曾间断的吹拂。两百斤重的秦无忌很可能中暑。况且他付出的也多，两天来不遗余力地说教和谈论，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胜任的。另一项降温措施是吃冰镇西瓜，那倒人人有份。当然冒着烈日采购的任务还得是卡劳，将西瓜搬运上楼以后卡劳几乎虚脱。还得将西瓜剖成两半放进冰箱上层的冷冻室内速冻，冰好后再切成小块，这些繁琐的小事也颇费体力。

    待卡劳忙完后坐下，脸盆里只剩下一堆西瓜皮了。秦无忌吃西瓜的速度很快，捧着半月形的瓜片从一端到另一端，只听库哧库哧几声响过瓜瓤已经没有了，秦无忌的嘴唇几乎没有离开过瓜皮。那些瓜子儿是怎么吐出来的的确令人纳闷。自然你不必为此担心，秦无忌简直就是一架吃西瓜的机器，瓜子除了吞进肚子里的以外从嘴角一侧激射而出，击得脸盆当当直响。吃西瓜不妨碍吐瓜子，正是秦无忌的高明之处。卡劳制作冰西瓜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秦无忌吃西瓜，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少吃一些，或者根本不吃。

    当然，这由不得卡劳选择。图娃与卡劳不同，闲来无事总可以吃上一到两块，最多也就是两块。只要她吃了西瓜，哪怕是象征性的也算是吃过了，作为主人卡劳便已尽到责任。卡劳和她谈论西瓜的滋味以及吃的方式，与西班牙人有何不同？图娃总是认真作答。

    也就是在这时，秦无忌忙于啃瓜无暇说话，卡劳和图娃才能交谈几句。当他瓜饱风足又待开口，我们便中止了谈话。卡劳起身收拾瓜皮，秦无忌抚摩着硕大的肚皮，连声说道：“过瘾！过瘾！”

    吃西瓜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就是能间接中止秦无忌的谈话。由于他吃得多，因此需要不断上厕所。由于交谈现场已挪至客房，距离厕所相对较远，上厕所时秦无忌便无法继续他的谈论了。就算在厕所里他仍在说话，我们也可以装作没有听见。

    卡劳和图娃总算可以放松一下，将电扇转动的按钮摁下，享受片刻了。秦无忌一回到席子上，马上将电扇定住，他的行为完全出于下意识。到后来他对于电扇的这种优先权已不证自明，甚至无须亲自动手，一听见秦无忌回程的脚步声卡劳立刻将电扇复位。

    就好像我们吹电扇是背着他偷欢，有事需要隐瞒一样。卡劳和图娃之间因此产生了某种不无暧昧的情绪。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吃西瓜很少，轮不到吹电扇，一样的燥热难耐，以及被动而渺小的听众地位。我们需要彼此间的同情和支持，才能将往后的日子过下去。当秦无忌上厕所时我们谈了很多，并不约而同地改变了话题。我们谈论生活、现实和此时此地，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谈到了夏天、炎热以及曼谷。卡劳告诉图娃：这样热的天气即使是在当地也是不多见的，可谓百年不遇。如此一来穷人就遭殃了，卡劳便是一个例子。结合泰国国情，卡劳描绘了多种可能的避暑方式。有钱有势的人或去海边山中消夏或住进带空调的宾馆房间，一时间各大酒店通通暴满。一般的市民百姓则拥人冷气充足的商场或其它公共场馆，带着水壶、席子、小板凳，去那里过日子。卡劳谈到遍及曼谷地下的防空设施，如今一无所用，不过倒是一个避暑的好去处。政府下令对妇女儿童开放，男性市民须凭老人证进入。像卡劳这样不老不少且很贫穷的男人看来只有死路一条了。图娃见卡劳说得有趣，不禁咯咯地笑了起来。

    实际上卡劳另有节制秦无忌的办法——如果确有必要，就是和他谈论和图娃的关系。

    自然是当图娃不在场的情况下。当图娃起身人厕，卡劳便问秦无忌昨晚的战况如何？后者闻言一愣，随即中断了谈话，迅速而无辜地涨红了脸。他问卡劳这话是什么意思？

    卡劳说：“是你爬到床上去了呢？还是图娃爬到席子上来了？”

    秦无忌说：“都没有。卡劳不是说过吗，还是我们睡一起比较好。”

    卡劳说：“那你的意思是什么都没有干！”

    秦无忌点头赞同。

    卡劳说：“这卡劳就不明白了，你们不是插上了门，早早就熄了灯？”卡劳的意思是：既然什么都没干就没有必要关门，天气这么热，开着门睡觉总归要舒服一些。

    最后卡劳安慰对方说：“没有关系的，还有今天晚上呢！昨天虽然什么都没有干，但把门关上按时熄灯还是对头的。总不至于昨天没有关门，今天倒要把门关上，何况今天比昨天热多了。而不关门就开始干，那也未免太过分了。”

    总之事情仍在进行当中，正朝着好的方面发展，关键是最后一着——爬上床去，那是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卡劳鼓励着秦无忌，觉得万事具备，就差最后的行动了。想想看：两人已住进了一个房间，并养成了关门上锁的习惯，而且由于天气炎热秦无忌早已将自己扒光，只剩下一条微不足道的裤头了。如果不是他亲口告诉卡劳什么都没有于，卡劳还真的不敢相信。如果说他和图娃已经有过那回事了，倒也没有什么。问题在于，他俩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在此前提下秦无忌仍如此坦荡无畏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当然，这是秦无忌的一贯作风，魅力所在。上厕所不关门，在图娃面前暴露也只有他干得出来。因此我们不可以以对待常人的眼光看待秦无忌，根据一些蛛丝马迹就认为他们干成了好事。

    第三天天气稍凉，卡劳建议秦无忌领图娃出门转转，他欣然同意，倒有些出乎卡劳的意外。也许两天来（不包括他们到达的那天下午）的坐而论道使秦无忌感到了疲惫。

    出去走走，透点新鲜空气，说什么也是好的。他们的目的地是湄公河，那儿风景秀丽，水面辽阔，气温比市内至少要低上两度。他们走后卡劳收拾房间，抓紧时间在电扇的吹拂下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卡劳异常辛苦，周身酸疼，驱散两个怪诞的噩梦之后正待深入无梦而真正的睡眠，有人拍门——他们已经回来了。他们回来得很早，时间不过才三点多钟。考虑到他们接近中午时才从这里离开，如此迅速地返回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这一点，从秦无忌的脸上就能看出。他一言不发，嘴唇下意识地撅着，隐含莫名的怒气。图娃的脸色也不好看。他们回来了，并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没有人向卡劳说明。由于他们都不说话，因此卡劳必须喋喋不休，同时所说的又都是无的放矢。卡劳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卡劳问秦无忌：“湄公河好玩吗？”

    他说：“你问她。”

    于是卡劳问图娃：“湄公河好玩吗？”

    她说：“我们没有玩，坐在茶馆里面喝茶。”

    卡劳说：“没有在湖边散步吗？”

    她说：“卡劳想散步，秦无忌说他走不动。”

    这之后又无话可说了。当秦无忌海阔天空时卡劳感到不堪忍受，如今他沉默是金，由卡劳来调节气氛不禁更加难熬，真还不如听他一个人说好。好在他们因为闹气错过了吃饭时间，因此卡劳提议晚饭提前。于是，在他们回来后约一小时，五点钟不到我们便下楼去吃晚饭。在一家有空调的小饭馆里三人分别坐下，卡劳点了一些下酒菜和啤酒。一杯冰镇啤酒下肚后，秦无忌于是缓过劲来。他不再提几天来关于监院和革命的话题，话锋一转，谈起下午和图娃逛湄公河的事。卡劳自然愿意洗耳恭听。谈论的风格也一反常态，不再面对卡劳，而是转向了图娃。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他们争执，是卡劳所乐于接受的。何况有空调，有冰镇啤酒和小憩后积攒的精力，卡劳不禁感到非常的满足。秦无忌和图娃争论的要点，开始时卡劳并没听出个所以然来，渐渐地才有所知觉。这就像一部电影从中间看起，开始时莫名其妙，后来也就完全明白了，甚至也能将前面错过的部分续上。原来回来后他们彼此不说话，也不完全是在生气，或者不主要是在生气，而是争论的问题被中断了，对其它的事情一时还提不起兴趣。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续上前面的谈话，并且由于长时间的停顿积攒了更多的活儿，急于向对方倾诉，因此开始时不免有些语无伦次。到后来也就正常了。为了阅读的方便，卡劳也许应该将秦无忌和图娃在湄公河畔发生的分歧补上。如图娃所言，他们一直呆在茶馆里，并没有去其它地方。两人面面相对，不得不有所交谈。由于卡劳不在场，秦无忌避免涉及重大深沉的主题，隔着光洁的桌面和玲珑的茶具他突然对图娃谈起自己的爱慕之情。自然，秦无忌的谈论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图娃也爱着自己，只不过没有机会道破。现在他不过是帮了她一把，告诉对方她的爱慕是有根据有着落的，并不会成为柏拉图式的单相思。顺着这样的思路，秦无忌认为不应再浪费时间。

    他的意思是应该尽快进入肉体层面，也就是说他们应该那啥。由于时不我待，这一步完成后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做，比如结婚，协助秦无忌出国（结婚是其前提）。秦无忌一吐为快，可以想见的他是如何的慷慨激昂不能自已。没想到图娃嫣然一笑，用极为标准的现代汉语说道：“您误会了！”

    良久秦无忌才缓过神来，他严肃地问图娃：“你了解自己吗？”

    图娃说：“我了解自己。”

    秦无忌说：“我认为你根本就不了解自己！”

    他的意思是说她爱他，自己并不了解这一点，而了解这点的人是他秦无忌。当然，这是一时无法证明的东西，需要假以岁月和时光。但——还是那句话——时不我待，如果说图娃不了解自己的感情，那只有付诸于她的谦逊了，至少她应该相信权威，而这个权威就是秦无忌。也就是说如果秦无忌觉得她是爱他的，尽管图娃不这么认为也应该这样相信。遗憾的是，她不仅不觉得爱上了秦无忌，甚至连他的权威也要予以否认。图娃太自以为是了！秦无忌再次改变了话题，开始指责图娃如何像女人那样的狭隘（似乎她不是女人）。就算她的确是一个女人也如所有平庸的女人一样，不能深明大义，过分沉溺于自己渺小的内心。秦无忌的意思是：就算图娃感受不到自己的真爱，也不相信他的权威，也应该审时度势，了解他是何等的人物，以助其成就一番伟业。如此一来她也就不再平凡了。“爱情说到底是次要的，与做人的责任和自卡劳实现相比并算不了什么。”秦无忌说。图娃自然不能同意他的观点。面对如此迟钝和庸俗的女人秦无忌实在是无话可说。

    此刻在饭桌上，秦无忌旧话重提，但对图娃已不抱希望。他力图证明自己并没有恼羞成怒，如果图娃觉得受到了侵犯那也是咎由自取，是她自己犯贱。这样的谈话卡劳一向避免介入，卡劳认为这纯属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可秦无忌不打算放过卡劳，坚持让卡劳就他们的争执发表意见，真是让卡劳作难啊！比忍受他的夸夸其谈或沉默不语时卡劳搜肠刮肚，还要难上几倍。自然，在爱情问题上卡劳并不是一个没有自己观点的人。

    正如秦无忌启发卡劳说话时所说：“他谈过多次恋爱，最近又失恋了，在爱情问题上定有真知灼见。”越是这样卡劳越是难于启齿，但为形势所迫卡劳又不得不说上几句。虽然卡劳对秦无忌的胁迫大为不满，但他的处境委实可怜，加之我们之间多年的友谊，观点的分歧岂能在一个外人面前流露？何况这是一个外国女人，与卡劳非亲非故，因此卡劳只能站在图娃对立的一方，别无其它的选择。但就其问题本身而言卡劳却是赞成后者的，况且表达观点时图娃的表情是那样的楚楚动人，与秦无忌联手欺压一个女人卡劳实在于心不忍。于是卡劳斟酌再三，最后说道：“你们俩说得都有道理。”之后便不再开口了。

    秦无忌大感振奋，认为得到了卡劳的支持。他说：“就是嘛，什么样的爱情我们没有经历过？三天的爱情或者三十年的爱情……”

    “三天的爱情？我真的不能理解。”图娃说，不禁使卡劳深感羞愧。实际上卡劳和图娃一样，对三天的爱情难以理解，但秦无忌使用的是“我们”一词，使卡劳也无法摆脱干系。卡劳解释说：“秦无忌使用的是一种文学性的说法，他的意思是一见钟情还是存在的。”

    图娃说：“这我就明白了。”

    秦无忌说：“明白就好。别说三天的爱情，就是三小时的爱情我们也不在话下！”

    此刻秦无忌所要论证的问题已变，已不再关心他与图娃的实质性关系和可能的发展。他在乎的是在图娃心目中的形象，对方是否把他当成了一个女人方面的失败者？

    秦无忌力图证明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他大谈自己的浪漫情史和姑娘们的交往，就此完全放弃了革命的主题，回到作为一个人的具体的感情挫折或辉煌。当然在秦无忌的口中只有辉煌，而图娃是他唯一的挫折（如果他愿意承认的话）。秦无忌急于表明自己是一位情场老手，最后他总结说：“卡劳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交往过？就数西班牙女人最古板，最不懂生活了。看来这个民族很有问题，只能产生希特勒这样的家伙，据说他是一个阴阳人。西班牙是一个二尾子国家！”

    看来秦无忌已经乱了方寸，变得完全词不达意了。好在图娃本性温良，对他的无理并不十分在意。

    她不仅原谅了秦无忌，也看出他如此失态正是因为自己。图娃心肠一软，安慰对方说：自己对泰国人并没有什么偏见，实际上她的现任男朋友就是泰国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这倒是一个新情况。秦无忌指责图娃道：“那你为什么还答应跟卡劳出来？

    不是很可笑吗？”图娃避开他的问题，继续指出：她的男友也写小说，言下之意她并非对泰国作家没有兴趣，情形甚至相反。秦无忌以一个业内人士特有的警惕问：

    “是谁？”图娃报出一个典型的泰国姓名，不仅秦无忌就是卡劳也没有听说过。“无名小卒！”秦无忌一言以蔽之。图娃心有不甘，为和我们套近乎，她说出了一个男朋友喜欢的当代作家可是大大有名，想必我们应该听说过。她说的那人叫林子明，我们自然知道。图娃不禁有些欣喜，没想到秦无忌嗤之以鼻：“林子明？喜欢他的人那不是傻吗！”尽管他有理由这么说，但图娃却是无辜的。秦无忌抓住一点不放，说：“瞧瞧，他喜欢林子明，可见得是什么货色什么档次的人了！”他十分有理由地怜悯起图娃来，对她说：“哎呀呀，你上当了！”秦无忌的逻辑是这样的：林子明已经是一个如此不堪的作家，喜欢他的人一定十分的低级趣味。图娃爱上了一个喜欢林子明的无名之辈（还不是林子明本人）只能证明她有多么的低劣。如此低劣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得到他的爱，自然也不会欣赏和爱上“我们”了。秦无忌再次使用了“我们”一词，以强调自身的实力和普遍的义愤。接下来的谈话中他除了攻击林子明以及林子明的崇拜者再也无话可说。作为林子明崇拜者的崇拜者图娃被贬低到几近于无的地步，不仅不配和“我们”恋爱，也不配和我们谈论文学，甚至不配谈话本身，更别说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一个房间里睡觉了。之所以出现以上的情况，那是不了解真相。图娃就像是一名隐藏多日的间谍，一朝被揭露出来。“原来如此！”

    秦无忌说，所发生的一切于是乎便得到了圆满而充分的解释。

    这以后他便不再理睬图娃，似乎后者的男朋友、男朋友所崇拜的作家已经玷污了他、伤害了他。秦无忌抱着委屈而忿懑的心情埋头吃饭，最后他以政府发言人般的语调宣布图娃为不受欢迎的人，让她即刻离去，回北京。至于他自己，“还要留两天，我和卡劳有很多重要的事要谈。”即便是图娃也没有料到问题会出在一个叫林子明的人身上，她甚至都没有读过他的书（男朋友虽然竭力推荐，但由于汉语程度问题并没有开始）虽然她解释了很久，以表自己的悔过之心，秦无忌仍不打算予以原谅。作为主人，卡劳本不应该完全听从秦无忌，但考虑到他此刻的心情和我们之间难得的友谊，也只有这样了。图娃甚至都没有上楼去取她的行李，卡劳殷勤地为其代劳（取包人除此之外卡劳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呢？虽然如此炎热的天气里上下楼梯卡劳不禁大汗淋漓，但良心上还是深感不安。迫于秦无忌的淫威卡劳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图娃没有上楼，甚至饭也只吃了一半，就即时地离去了。秦无忌端坐不动，卡劳百感交集地将图娃送出店门。我们步行了三百多米，来到最近的公交汽车站，那一路电车将把图娃送往机场，她将乘坐最近一趟航班返回北京。我们在汽车站上就此别过，大约此生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卡劳依依不舍地挥动着手臂，对图娃说：“再见！祝你一路顺风！”卡劳并没有将她送到机场，因为惦记着小饭馆里的秦无忌。待卡劳冒着烈日返回饭馆时秦无忌仍在吃残汤剩菜，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所有盘子都已经见底。甚至图娃来不及吃的剩饭也被他扒拉光了。

    “走了吗？”秦无忌问卡劳。

    “走了。”卡劳说。

    “走了就好，这个家伙！给你添麻烦了。”他说。

    “没关系的，小事一桩。”卡劳说。

    接下来的交谈就比较轻松自然了，都是自己人，也没有要完成任务的紧迫感。

    秦无忌问卡劳他是不是判断有误？如果图娃不想和他有一手又何必和他一起来曼谷呢？

    卡劳告诉秦无忌：他们本来是完全有可能的，问题在于他方法不当。秦无忌的语言系统过于发达，过分相信自己的语言魅力和说服力了。而女人—一无论泰国女人还是西班牙女人，首先是身体动物。在那种情况下无须语言，行动是最为紧要的。卡劳的意思是：既然他们已经睡在一个房间里了，秦无忌就应该爬上床去，没准那样事情就办成了。

    根本没有必要事先毫无征兆，突然以语言的方式提出要求，这显然是违情悻理的，使女人有时间进行思考，患得患失。应该做的是相反，在对方没有反应过来以前就已经得手了。正如秦无忌所言，如果图娃没有一点准备，跟一个男人出门旅行是完全不可能的。她定然有所准备，有所企盼，希望有什么意外的事发生。可她白等了两个晚上，近在飓尺的秦无忌却无动于衷。她定然盼望等待过什么，在那木板床上心潮起伏难以人眠。而她所盼望的意外实际上却是意料之中，如果秦无忌有所动作一点儿也不会显得唐突。实际上，没有意外才真的叫图娃感到意外呢！两天之后她心神稍定，把秦无忌当成了泰国式的坐怀不乱的君子，没想到在风光绔丽的湄公河畔他提出了在黑暗的房间里没有提出过的要求月时真的让她感到惊讶万分，比秦无忌爬上床去（假设）还要难以接受。之所以拒绝了秦无忌的求爱，一来由于付诸了理性思考。二来也出于报复—一谁让他一连两个晚上都毫无反应呢？在图娃严阵以待时他堰旗息鼓，而她已不作它想时秦无忌却冒昧以求，就这么答应了他，没那么便宜的！卡劳的意思是：如果了解女人的心理就没有必要大动肝火，实际上还有机会，因为接下来他们还得睡在一个房间里。既然白天已经挑明（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晚上尽可以大胆动作，倒要看看图娃能够坚持到几时！可惜这都是事后的话，图娃已经让秦无忌永远地赶走了。听卡劳这么说，秦无忌佩服得连连点头，他怪卡劳不早一点提醒他。卡劳回答说没有机会，总不至于当着图娃的面说出这番缘由吧？秦无忌突然神经质地看表，问卡劳现在去机场是否还来得及？他的意思是要把图娃追回来。卡劳自然不想再劳顿，因此对他说：“以上不过是理性分析，原则上如果图娃不走的话，你们还有戏。但事已至此，再把她追回来，这个弯就绕得太大了，难度只会有增无减，是否真能得手卡劳也不敢保证。”见卡劳这么说，秦无忌也不再坚持。他话锋一转，说他实际上也无所谓。“不就是林子明崇拜者的崇拜者吗？干了她是她的荣幸，没于成是她的损失，我们又不吃亏。”秦无忌说。他能这么想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秦无忌向卡劳坦言：他与女人的关系总是这样的，要获得她们的崇拜并非一件难事，可要和她们睡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人院前秦无忌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周围不乏漂亮的女生，有上课时和他眉来眼去的，也有主动约他谈心的。他总能顺利地将其引人自己的宿舍，每次也都谈得热火朝天，错过了女生楼的关门时间。师生二人于是畅谈一夜，直到曙光初现，对方脸色铁青地出去了。自然，谈话并不是秦无忌的目的，同样也不是她们的目的。可每次都只是谈话，除此之外秦无忌一无所获。他的问题是：怎样才能从谈话的高度“一下子降下来”？他们谈论人生、文学、社会现实或终极关怀，对方的眼睛一眨都不眨，充满了敬畏和关切之情，为他的玄论所深深折服。

    问题仅仅在于怎样降下来？怎样过渡、转折和突变？他一面侃侃而谈一面思索着这些，常常是一心二用。秦无忌为自己非凡的智力而深深陶醉，直到把那些红彤彤的青春的小脸儿谈成了青灰色，这之后她们就再也不来了。秦无忌不明白别人是怎么一回事，似乎降下来特别简单，或者说是升降自如，也许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升上去过？

    他不无悲哀地说：“看来卡劳恐怕永远也学不会了！”继而他解释道：“那些降得下来的人也许本性就是低劣的，在别的事情上也一样。”卡劳正准备安慰秦无忌，他已引伸开去，开始叙述一个降得下来的家伙的种种劣迹了。

    秦无忌提及的那人叫金郭，也是一位大学老师兼作家，因与秦无忌相同的遭遇同时被捕入院。一年后两人又同时被释放出来。也就是说他俩既是院友，又是同事（在一个教研室上班），同时还是同行（都写小说）。按理两人的关系应该格外亲密，开始的时候秦无忌也是这么认为的。可他们虽然吃了同样多的苦，遭遇却不尽相同。

    上文说到，秦无忌人院期间外界传说他是一个懦夫，舆论对金郭却明显宽容，不仅没有关于他变节投靠的传闻，相反是作为一个宁折不弯的英雄被文坛称道的。金郭与秦无忌的院中生活被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常常相提并论，然而所论说的要点却相去甚远。有人说起金郭就必然要涉及秦无忌，反之亦然。他们的这种不可分离性和相互映照的关系给大家的谈论增添了张力，也显得更加真实可信。似乎金郭和秦无忌是被关在同一所监院里，甚至同一监室，面对同一个院车或者牢头。然而情形并非如此，此刻秦无忌予以了必要的澄清。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两个被分别关押面对各自环境的犯人，一个被说成了英雄一个则成了遭人唾弃的狗熊？他也许能够理解某种文学性的要求：英雄和狗熊必居其一，而中间状态是没有的。他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是金郭而不是他成了英雄？或者为什么是他而不是金郭成了狗熊？同样吃了那么多的苦，同样被关押了一年，为什么是他而不是金郭名声扫地、尊严尽失？为什么是金郭而不是他占尽风光，并得以荣誉和物质上的极大补偿？面对这生存之迷秦无忌百思不得其解。卡劳除了将其归结为运气问题，就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卡劳的朋友了。

    “这不过是巧合，偶尔性使然，问题在于庸众，他们需要英雄也需要狗熊，这才是必然的。需要英雄，以为那代表了自己，以为在考验面前自己可以像英雄一样。需要狗熊是以为自己不至于如此，为此他们发明了一个可以鄙视的对象，用以在幻觉中感到自身的崇高。”自然卡劳这番富于哲思的议论不足以平息秦无忌的激动，他一直在追问：“为什么是卡劳而不是他？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卡劳？”显然，他的思虑集中在金郭身上，而一时无暇顾及其它了。“别人没有坐过监院，他金郭是坐过的，他不会不知道身处其中时的实际感受，不会不知道监院的实际环境和可能的作为。为什么他知道这些而不予以澄清？为什么不辟谣？相反还要利用谣言？唯一的解释就是谣言本身是他因卑鄙的目的而制造出来的。卡劳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何要如此恶毒、不义，陷卡劳于如此被动的境地？”虽说秦无忌不免言过其实，但从实际效果看，一年的院中生活的确使他处境艰难，一无所获。而金郭则因此镀金，甚至于一步登天了。

    后者成为传说中的英雄。

    “这些我都不计较了。”秦无忌说。金郭竞然还赢得了一位法国女郎的芳心，与其结婚后出国了。这才是真正不可原谅之处。想当初，他们刚出院时无视外界的议论，因院友的情义结成知己好友（人院前他们的关系一般），来往颇为频繁。两人都有同样的认识：因监院生活在国内是呆不下去了。有共同的目标：出国，寻求政治庇护。共同的方式和道路：结交那些不谙泰国事物心地善良的外国女郎，和她们结婚达成姻缘。两人互相打气鼓励，展望清晰可见的美好前景，并相约互相提供机会可能、介绍合适彼此的外国女朋友。直到有一大金郭远走高飞——携同他的法国新娘，秦无忌这才回过味儿来。那法国女郎最先是秦无忌认识的，经他介绍才认识了金郭。而金郭从未给他介绍过任何外国女人，虽然他（金郭）这方面的资源一点也不亚于对方。金郭认识的女人（无论中外）只能比秦无忌更多。

    卡劳该怎样安慰卡劳的朋友呢？此刻他处在被朋友出卖的激愤之中，两只近视的鱼眼几乎是泪水盈盈了。他被朋友出卖了，可人们却认为他出卖了革命，这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谈论有关出卖的问题呢？如果卡劳将秦无忌遭遇的挫折归结为女人，他会同意吗？如果卡劳认为这不过说明他在女人方面相对无能，是否可以减轻他的沮丧之情？

    抑或更加严重了？卡劳对秦无忌说：那金郭本人也略知一二，人院前就很风流，很讨女人喜欢，如果他将一位女生带回宿舍绝不会与对方长谈到天亮的。这些事实不可不予以考虑。卡劳暗示说金郭与法国女郎缔结姻缘乃是男人的魅力所致，并非如秦无忌所言出于迫害他的目的。当然，如果是一位西班牙女郎那就很难说了。正像秦无忌说的，西班牙人比较古板，而法国人一向浪漫。这些因素也不是不值得考虑的。卡劳的意图是将秦无忌从患得患失的情绪中转移出来，想想别的可能和易被忽略的因素，而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诸如背叛出卖这样耸人听闻的事情上—一况且他本人因类似的问题受害匪浅。卡劳明显地在避重就轻，或者避轻就重，关键要看到底什么是秦无忌的敏感所在了。是背叛出卖？还是女人方面的无能？如果他两方面都很在乎那就完蛋了。秦无忌也许会自怜自文地想：自己被同族同性的朋友出卖了，同时也得不到同族和异族的异性的怜爱，不仅被别人出卖，还要担上出卖他人的恶名。看他此刻的神情，似乎敏感之处飘忽不定用p 自卡劳辩护的激情和慷慨只能说明他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他试图将所有不利的结论据为己有。如果秦无忌真的要这样做，并坚持下去，那就不可救药了。为阻止他如此极端和毁灭性做法，还是让我们谈谈图娃吧。转向对于具体失败的分析也许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

    于是我们再次谈起图娃，谈起他们的曼谷之行。间隔了这么长的时间，秦无忌的说法又有变化。他拒不承认自己的做法有任何问题，关键在于没有热情。与图娃的结合其实并不是他的想法，按秦无忌的说法，自己不过是在执行“一个集体的阴谋”。

    出院后他显然在国内呆不下去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了解和同情他的朋友毕竟是少数，无力为他申辩，他们只是适时地抛出了锦囊妙计：与那个叫图娃的女人结婚出国远走他乡。他们甚至将一切安排妥当，制定了计划方案和具体的日程，确立了实施的地点——曼谷本人的住处。因为卡劳有一套空房，最近又和女友分手了，一个人鳏居。卡劳是秦无忌的亲密好友，又有足够的空间能够让他施展手脚。而在他自己的城市（北京），秦无忌尚住在集体宿舍里。同情他的朋友又各有家小，住房并不宽裕。况且当地人多眼杂，行动起来也极不方便，难保不会节外生枝。如此周详的考虑并非出自秦无忌个人的智慧，甚至也不会是某个具体朋友的主张，而是集体决议。

    一来朋友们的情面不便违拂，二来，此事说到底是为了秦无忌，因此后者无法退缩，除了执行决议外别无选择。也就是说此事虽然发生在秦无忌身上，但本质上他是一个局外人，虽然在具体操作，心情上却感到与己无关。秦无忌不仅是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同时也是一件冷漠的工具。要是他真的爱上了图娃那就另当别论了，就会有足够的热情，事情的结果也完全是两样的了。作为工具秦无忌已经尽心尽力，虽没有完成任务但也已经问心无愧。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再一次被别人出卖了。不同的是这次出卖他的不是文坛或者金郭，而是关心和同情他的莫名的集体。虽然他们的动机是纯良的，但没有考虑到他的心情、感受、人格和个性，没有考虑到他的感情。

    在此意义上他们强迫了他、委屈了他、出卖和背叛了他。“你以为如何呢？”秦无忌再次振作起来，并渴望得到卡劳的赞同。

    所以说我们永远不要为别人担心，尤其是为秦无忌担心。即使他们身处绝境，压力重重，似乎已无路可走，就要承认自己的失败，但总能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站立起来。在女人问题上是这样，在其它问题上也是这样。我们不必为其担惊受怕，用庸人的柔肠试图去体恤怜悯，那是对他们的侮辱和我们自己的轻狂。一个坚定的人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存在、精神和意志的贫困者所无法度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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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陆全全

    林秘书本名林婉怡，是个娇小玲珑美丽异常的女子。很小的时候，旁人都说她长大以后肯定有出息，家长于是也卯足了劲儿地培养。可是，总是当她真的长大后，却发现自己并不真的快乐。于是她认为，在她和幸福之间，存在着一种属于缘份的东西，一种命中注定无法躲避的东西。

    第一次遇见林金荣，是在曼谷的航空售票处。没买到八月五号的票，林婉怡很有些心焦。当她从窗口挤回来时，看见一个小男生正眉飞色舞地与另一个人说着什么。林婉怡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他的嘴真大！而且心里愤愤地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要去美国吗？有什么可值得炫耀的？

    九号那天，林婉怡去机场买临时票，又碰到他。他问林婉怡：“你要走吗？”林婉怡说：“走，说什么也走。”在那个夏天，所有离开那块土地的人，都有一种仓促逃命的感觉。所以，他们一起买了票，是头等舱的，自然就坐到一起了。

    那时，在林婉怡看来，他是个根本不起眼的小男生。她觉得，在自己生活里有过的那些男孩子，各方面比他好多了。在飞机上，她几乎没和他说什么话。尽管后来，他跟林婉怡说，林婉怡睡着的时候，把手臂搭到了他胸前。

    到了纽约，郎之嵩的朋友去机场接她。她知道林金荣没有人接，心想大家都初次来异国他乡，理应尽量帮助，就让他一起去了那人家里。第二天，林婉怡去“强森”车站，林金荣去送她。上车之前，她礼节性地和他握握手，说：“以后再联系。”也许是命运安排，就在她踏上车的那一瞬间，她回头一望。就是这一望，给她带来了灾难：她迄今为止的生命里最痛苦、失落最多的恋爱。

    那时，林金荣站在那里，疲倦不堪的样子，满脸的茫然，无助。林婉怡的心底，有那么一丝东西微微抽动了一下，顿时是满腹爱恋和心酸。她真想走下车，回去，紧紧地拥抱他一下。但是，她没有。可她知道，今生今世再也忘不了这个小男生了，有种朦朦胧胧的东西，悄悄泛起。林婉怡从此便感到，她和这个小男生之间，或许会发生点什么不一般的事情。

    “强森”车站，是在四十二街一座大楼里。但是，不知为什么，林婉怡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方灰蓝的天，一轮发白的太阳。林金荣显得又瘦又小，象个与妈妈走散了的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一切安排好后，她给他写了封短信，他的回信也不长。她真正想起他的时候，是秋天。

    林婉怡惊异，第一次来到异国他乡，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秋天！

    那枫叶是怎样的红啊，红得触目惊心。林婉怡担心，它们随时会滴下淋漓的鲜血。她感到恐惧不安。那满山遍野的燃烧，是种太疯狂太绝望的美丽。林婉怡被深深地感动了，她似乎能悟到一种怎样的热烈和执着。每一片红叶，都有一个美得惊人的梦，不然，它们不会这样毫无保留地炫耀自己。林婉怡知道，它们不会长久，不会的。

    风雨来得也是出乎意料地早。不到两天，红叶全凋零了，泥水中，行人的脚步毫不留情地碾过，林婉怡觉得红叶在哭泣，在流泪。就在那个时候，她更深深地感到了一种孤独，一种深藏心中，郁积已久，却又表达不出的孤独。初来时那种新鲜和兴奋消失了，一种极度的厌倦和寂寞绝望地攫住了她。每天走过森林的时候，她只想放声哭喊，或者走进去，向森林深处走进去……因为孤独，所以总想逃避点什么，远远地。但她无力逃避，她不能逃避。悲哀笼罩着她，忧郁追逐着她。日子一天天寒冷阴暗漫长起来，林婉怡每天所盼望的，就是黑夜降临。夜晚，黑暗中，她拼命地思念呵，思念时，她咬住被角无声地哭泣。

    她想郎之嵩，想她新婚即别的丈夫，尽管那婚姻是某种特定情境下的产物。想起机场上，她只是握了一下他的手，说了声“我走了”，然后泪流满面地进了候机厅。不是因为离开郎之嵩，是因为离别，离别总是让她心碎。后来，郎之嵩告诉她，他在机场外一直等到飞机起飞后看不到了才离开。从那后，他一直失魂落魄……林婉怡从不记得郎之嵩有失魂落魄的时候。郎之嵩，我等你来，我一定要履行自己的承诺，给你做个好妻子。我要让你因为有了我而幸福、快乐，我发誓要做到。没有郎之嵩，林婉怡无法度过几年前和初恋的男友，那个小有名气的校园诗人分手后那段痛苦的日子，更不会来美国。她告诉自己要报答他，用自己的一生做代价。当然，理智上她知道，有些亏欠，她永远也报答不了。

    但是，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她想起了林金荣，想起那个小小的男孩。她想她应请他来，来看看这样一个凄艳绝顶的秋天，纽约那样的大城市，是看不到这样让人心悸的景色的。她写了封信，他回信说太忙，来不了，可是在她心里，却莫名其妙升起一种期待。期待什么，她并不知道。

    那时，她写了一首诗：

    梦想里没有了你的歌声

    多么深沉的日子啊

    我打不开

    ……

    是怎样的星星呢

    我们一起怀念雪夜

    你唱起轻快的歌谣

    拉近山边温暖的雪

    ……

    林婉怡不知这首诗是为谁写的。但她依稀仿佛地觉得，什么时候，有过或将有那么一个冬夜，柔软的白雪，轻曼地覆盖着大地，密密匝匝的没有叶子的树枝，多情地捧起一勾新月，天空是淡紫色……灯光下，林婉怡听他唱歌，没有歌词……他的面容好忧郁，眼神好悲伤……她轻轻捧着他的头，吻着他的黑发，柔声地说：“哦，哦，我的孩子，我的可怜的大孩子……”，林婉怡不知道他是谁。林婉怡的想象力相当丰富，她常给自己编童话，而且，常浸淫于这样的童话不能自拔。

    可是林婉怡在等待。每日每日，她似乎习惯了望眼欲穿的徒劳的寻找，心已习惯了痛苦的挣扎。在这遥远的异地，她不知为什么要期待，也不知想寻找什么。她不应有时间和闲心去期待和寻找。她知道，正因为这种寻找和期待，她总会失去些什么，总会有什么要离开她。她得为此付出代价。

    不知从什么时候，她开始盼望见到林金荣。她编织了好多很美丽的故事，在她和他之间。她很激动地期待着。那将是个温柔宁静的梦境。

    直到现在林婉怡才明白，她从这场恋爱中，只得到苦痛和失落，唯一的原因，就是在故事开始之前，她曾用那样理想，那样绚丽的色彩去描绘过了。图画中，只是那个站在白白的阳光中弱弱的男孩子。实际上，林金荣，他，是一个……那样的……小男人。痛定思痛后，林婉怡才绝望地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然后是一错再错！错得太完美了－－竟然没有什么可挽回的。林婉怡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的一切。

    一切都是从那个圣诞节开始的。林婉怡相信，在她以后的生命里，唯一不能忘记的节日，就是这个圣诞节。

    期末考试之前，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寒假要去他那儿。从此，她便兴奋异常。她一连几天没睡觉，也吃不下东西。去的前一天晚上，她坐了一个通宵，读完了两本琼瑶的小说。她为自己感到可笑，却又控制不了。她“设计”好了剧情，那将是符合她想象力的一出爱情剧，浪漫而温暖，也许，疯狂。

    见面时，他问了一句：“你来了？”林婉怡只是微微一笑。

    林婉怡觉得有些不安。她心跳得很慌，隐隐地有种兴奋。她告诉他什么也不想吃，只想睡。他去别人房间看电视去了。她睡不着。她把一张小卡片放在他桌上，卡片上是一片红枫叶，还有一句话：“送你一片枫叶，一片相思，你是否把我忘了很久很久……”林婉怡在上面又写：“希望你喜欢这卡片。……不要在意。我是个极端喜欢简单化的人。”

    他回来过几次，林婉怡总是装睡。可她的心却跳个不停。深夜一点他看完电视回来的时候，她正靠在床头看小说。他们讲了好长时间的话。他先是坐在床对面的椅子上，后来又坐到了床上。他的眼神中有那么一种东西让林婉怡心跳。林婉怡不知那是否自己所期待的。

    三点多的时候，他告诉林婉怡：“该睡了。”林婉怡乖乖地躺下。他说：“我去洗澡。”林婉怡以为他会去别人房间睡，所以，直到他关了所有的灯，只留下了一盏昏昏暗暗的台灯时，她还是没有意识到真正会发生什么。

    他走到床边，坐下，说：“可以吗？”林婉怡的头，在枕头上不自觉地向里移了移。就是这么一移，给了林婉怡一个从此不断受伤的机会……林婉怡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地允许自己对他不设防线。难道她期待的，就是这些吗？难道她就是这样相信他吗？这也许是她想象的“剧情”之一，但是，不应这么快的。

    不，不是的，一想起那个在灰蓝的天空下白白的太阳里那个小小的孤弱的男孩，林婉怡就知道，自己心里真正所期盼的，不是这些。那是个如晨雾般朦胧温和的梦，是月光中的小提琴曲，是秋日中，红叶般成熟宁静的相知……不是这样的相亲，这样……象血肉横飞的搏斗一样的相亲。为了这种相亲，她把自己赔进去了。

    林婉怡知道，自己的心中，一生都不会释然……她如何承受得起！

    ２

    林婉怡最无法忍受的，就是早晨窗外乌鸦“嘎嘎”的叫声，那么尖厉，那么刺

    耳。一到四五点钟，天刚开始泛白时，它们就叫开了。林婉怡总是把窗关得严严的，

    可是，她对乌鸦的叫声过于敏感，总是能被它们吵醒。她的心“突突”地跳着，

    怒火在胸中燃烧，咬牙切齿地，她用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严严实实地裹起来，可

    还是隔不断那种声音。早知这样，她宁可屋外没有小河，没有树林，没有草坪！

    她很委屈，觉得一个人在外流浪，为什么总要有那么多苦楚。即使几只乌鸦，

    也可以置她于死地。这里是十分宁静的，除了清晨的鸟鸣，没有大城市中那种喧

    嚣。林婉怡不明白，在纽约时，在林金荣那儿，窗后是医院，不时有救护车的“呼

    啸”，走廊里，经常有人高声说笑，隔壁的音乐惊天动地……但她能够睡得死死

    的。也许，枕着一个男人的手臂，和着他的呼吸，心中可以份外踏实许多，沉稳

    许多，少了那么多惊惧？当从恶梦中醒来，惊魂未定，会不由自主地向他怀里依

    去，他仍旧酣睡，手却轻抚着林婉怡的背……这是怎样的一种安全感呢？以前，苒

    青认定自己是个坚强的女人，因为，她已忍受过许多得不到的悲哀。到了美国，

    她才发现，自己是那么软弱无能！

    以前，有人问她：“林婉怡，有没有需要男人的时候？”

    她诚实地说：“有。孤独寂寞的时候，曾盼望会有人相伴。即使不能相知，

    孤灯下，能有双注视自己的眼睛。也许因为我是女人，我的世界只有一半。但是

    没有男人我也能活，我相信，我有足够坚强的神经，承受起生活所强加给我的一

    切不幸。”

    但是，现在她发现，自己迫切需要一个男人，一种依靠。许许多多的时候，

    她茫然无助如同等待宰割的羔羊。艰难越多，她越想逃避。她尽量地逃避。她常

    想，如果有个男人在身边，她就可以小鸟般地躲在他臂下。纵然他不是那么强壮

    有力，但就因为他是男人，他得独自去为她抵挡外面的一切。林婉怡曾自认为不是

    个很传统的泰国女人，她曾声言无论在哪一方面，在与男人的对峙中，她决不放

    弃自己的独立性。但在美国，在这个被认为最能给人独立自主权力的国家，她却

    心甘情愿地想放弃自己，只想变成一棵藤蔓，去攀援大树。或许，在国内时，她

    熟稔那种文化，游戈其中，如鱼得水，她熟悉那种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对于所

    有的挫折，她已具备了一定的抵御能力。在这里。除了英文字母，一切几乎是全

    新的，她就象一个被断奶的婴儿，又突然地被扔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必须自

    己寻找食物。这种不适应，深深改变了她原有的人格，她从迷惑焦躁到颓废消沉，

    几乎完全失去了自信。如果有个男人在身边，就会好多了，她常这样想。可她也

    说不清楚应该有个什么样的男人。

    林婉怡认识李保保，是在刚来康奈尔的第一天。李保保去“强森”车站接她，是泰

    国学生联谊会安排的。当时，林婉怡并未记住他，直到一个月联谊会的迎新晚会上，

    她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她刚疯狂地跳完一支曲子。在国内时，她从不进舞场，

    只是无聊了，自己会在房间扭几下。可那天晚上她只想跳，拼命地跳，想在地上

    翻越滚爬，想痛呼乱叫。她闭着眼睛，任心中那种挤压得“咯吱咯吱”响的情绪

    支配着她的手脚。她和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对扭着，也知道自己肯定是一副放浪

    不羁的样子。音乐一结束，她已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一下子摊倒在椅子上。这

    时候，他端两杯饮料走过来，递一杯给林婉怡：“你是个疯狂的女孩，对不对？”

    林婉怡笑笑，不置可否。

    “本还以为你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呢。”他喝了口饮料。

    “为什么？你以前又不认识我，”林婉怡觉得从未见过他。

    “什么！”他大叫，“你不认识我！是谁接你来的？”

    “我实在想不起来，真的，对不起，”林婉怡的确是记不起来，“我只记得是

    个小男孩，我忘了他的名字和长相。”

    那天林婉怡在车站等了好久，后来，那男孩来了。上了车，他说了他的名字，

    又问了林婉怡的。可她过后便忘了。

    “可我记得你，穿红体恤衫，米色短裤，白球鞋，是不是？路上和你说话，

    你只是点头、微笑，进了镇区，你又惊又喜地大叫了一声：‘我的妈呀！这是一

    个童话世界嘛！’当时我就笑了，说：‘林婉怡，过不了两天，你就觉得这是地狱

    了。’记得吗？”

    林婉怡眨着眼睛，一副拼命回想的样子。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什么也不记

    得了，真的。也许，那时刚下飞机才一天，时差还没换过来，脑袋糊里糊涂的，

    象做梦。”林婉怡可怜巴巴地说。

    “好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看来，我还不够吸引人，是不是？”他挥挥手，

    很大度地说，“我叫李保保，以后可不许忘了。”

    “可我明明记得是个小男生啊，”林婉怡很认真地说。

    “你有种什么样的心理？喜欢小看男人？我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一百七，算

    小男生吗？”

    但林婉怡的确记得是个小小的男生。她迷惑不解。

    舞会结束后，李保保送她回家。

    乌鸦在窗外一声接一声地叫着。就象把钝钝的锯子，一下一下地撕拉着她的

    神经。她希望它们全死光。

    “上帝，饶了我吧！”她翻来滚去，头发散乱地堆在枕头上，泪流满面，

    “我要死了。它们要杀死我了。”她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林婉怡悲哀地发现，自己是这么无助无能。“没有人来救我，没有，”她很疲

    倦。“谁来救我？”她试着想坐起来，但头很晕，只好再躺下去。

    透过百叶窗，林婉怡知道，太阳已升高了。奇怪，一到了这时候，乌鸦也不再

    叫。昨天下午，在校园的草坪上，林婉怡看到两只乌鸦定定地站在那里，头都抬得

    高高的，望向西方。漆黑的羽毛，很有种神秘、凝重的味道。就因为有这种黑色，

    林婉怡不明白它们怎么会有那样的声音！她觉得它们应是最沉默的。

    “郎之嵩，原谅我，”她迷迷糊糊睡去，却也听见其他人都起床了。“我没有

    办法。”一想到郎之嵩，想到他那双诚实关注的眼睛，想到他的期望，林婉怡就觉得

    好惭愧，好内疚，就觉心里沉沉的。尽管她可能从没爱过他，他的爱也不是她希

    望的样子，但他的确是为她好，希望她好的。

    可有时她真想堕落。放弃一切，四处流浪。也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是，

    只要堕落－－不再梦想，不再追求，不再抓住那种欲求不得的悲哀不放。彻彻底

    底地，在心内，在身外，将自己完全地放逐。

    她知道她会深深地伤害郎之嵩，虽然她的心里是那样地不情愿！

    林婉怡忍受不了孤独，更抵御不了寂寞。在她的天性里，一直有种想拼命摆脱

    孤独寂寞的愿望。她一直在努力地逃避，可是，孤独寂寞就如她的影子一般死死

    地缠住她不放。有时，她想，孤独和寂寞也许是她的命运，自从她诞生，就是她

    的生命所在。孤独寂寞时……孤独寂寞的时候她会疯狂，她只想，只想……杀死

    自己－－切开手腕。这是她所想出来的唯一能逃避孤独寂寞的办法。

    午夜后，她给郎之嵩写了封信，便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冥想。也许，有那么一天，

    所有有过的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对她来说，世界依然是浑浑沌沌的一片，一切都

    可以从头开始，从头学起？现在我还活着，我还得活，可是，为谁，为什么？无

    论什么事情，林婉怡总想有个答案，否则，仿佛什么都没有了意义。她的头脑从未

    停止过思考，她总在想一些别人看来太无聊、太无用的问题。她没有办法克制自

    己。从她的内心，她真希望脑子有一天会是一片空白。

    就在她恍恍惚惚要睡去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李保保。

    “林婉怡，你睡了吗？”他的声音很关切。

    “你怎么这么晚还打电话来？”林婉怡有些恼怒，因她刚有睡意，这样一被惊

    醒，又很难入睡了。

    “你过得好吗？”李保保并不在意。

    “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林婉怡声音怪怪的，她觉得想哭，她最怕别人问

    “你过得好不好？”

    “我知道你过得不好，”李保保叹口气，“你也太……林婉怡，你为什么不能使

    自己快乐起来？”

    为什么？林婉怡真想对他大吼。谁不想使自己快乐！可林婉怡没有这个能力，她

    只能使自己悲哀。

    “想开些，不必太认真。人生就是那个样子。不要执着。无论什么事，太在

    意了总是会伤自己的心。你看我，天天只想快毕业，赚点钱，找个漂亮老婆，星

    期天开车出去玩，这不很好吗？知道你会说我庸俗，但我比你快乐！像你，每天

    都那么敏感、忧郁，对自己又有什么好？”

    林婉怡知道李保保说得很有道理。可她的心，从未在地上过。不知道在哪里。游

    子，她只是天地间一个渺小无用的游子。她觉得自己是那样的无用，对任何人，

    包括对自己都无用。

    “你知道，李保保，我不能，我无能，我什么也做不了……”林婉怡开始哽咽。

    “我并不想这个样子，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天天这个样子。”

    李保保沉默了好长时间。林婉怡也不再说什么。她敏感地觉察到，在李保保无声的

    沉默里，似乎有种她想拒绝却想……想试一试的暧昧。

    果然，李保保又开口了：“林婉怡，是否孤单？”他的声音有种诱惑。如果是别

    人，在别的时候问林婉怡这样一个问题，她肯定会流泪的，可是在这个时候，她知

    道，她得清醒。

    “是的，可是，不是现在。”林婉怡断然地说。即使此时此刻，她也孤单，特

    别是当有关过去的和未来的思绪野马般奔腾的时候，她更觉得天地间空空荡荡只

    有自己一人，没有人走近她，没有人听到她的呼唤，没有人回答她，没有人和她

    对话。

    李保保又沉默了一会，说：“林婉怡，如果什么时候，你觉得孤单，寂寞，或者

    －－”他顿了顿：“或者，你希望有人陪你，就告诉我一声。”

    一种受辱般的感觉袭击着林婉怡。她一字一顿地调侃道：“那么，你将怎样帮

    助我？”她提高了声音：“多谢你关心。但是，再寂寞再孤独，我也不会……我

    宁可，我宁可－－”宁可什么，林婉怡并不知道。也许，这种帮助是必要的？但决

    不会是李保保。他太“俗”，帮不了林婉怡。

    “晚安，”她不想再多说。

    但她无法使自己静下来。直到天快亮时，她才浅浅地睡着。可是，这些乌鸦

    －－她又一次觉得，死了会轻松的。活着是这么艰难！几只小小的乌鸦，居然能

    使她疯狂！怎么忍下去呢？

    ３

    林婉怡不知道来美国的目的，一点都不知道。她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出国。以前，

    她只是寄希望于郎之嵩，希望郎之嵩出来后，她可以来陪读。她怕独自面对一个陌生

    的世界。她不想独自地去应付什么困难。她常觉得对于那些即使是很熟悉和习惯

    的一切，她也无能为力。她总想逃避什么。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

    希望能有什么人为她安排好一切，她只需过种既定的生活。她吃不了任何苦头。

    林婉怡不想读书，不想做任何动脑筋的事。她知道，即使自己拿到博士学位，

    也没什么用处。多少年来，她唯一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小小的屋子，有一屋子

    她喜欢读的书，她只需呆在屋子里读书、编故事。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实现这个梦。

    也许，该嫁个有钱的丈夫？

    对于林婉怡来说，婚姻常使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在很小的时候，她常会

    想象嫁给一个很穷很穷的男孩，就象七仙女和董永一样，然后奇迹般地给他一种

    幸福快乐的生活。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感情上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纠葛，林婉怡终

    于发现，她永远不可能在婚姻中找到归宿。她可以死命地去爱一个人，在这样做

    的时候，她也会想和这个人永远相守。可是，一旦想到婚姻，她总觉不可靠，不

    可信。她不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情感，而婚姻，实际上是使某种东西变成两个人

    的永恒。

    但她还是结婚了。在她的手中，有一份花了九十五泰铢得来的红缎面结婚

    证书。郎之嵩也有同样一份。可它从未使林婉怡产生一种神圣的感觉，即使在刚刚拿

    到手的时候。她只觉得很滑稽。林婉怡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结婚，她总也想象不出自

    己是一个男人的妻子，和一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的那种情形。但因为要出国，因

    为结了婚郎之嵩就可以陪读来美国，而郎之嵩好像把来美国作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情，为了报答他曾在她痛苦的初恋结束后给予了她安慰，她才有了这张证书，有

    了一个结婚的概念。没有婚礼，没有蜜月，没有洞房花烛，什么什么都没有，她

    便已是人妻，但她并不为此觉得幸福和自豪。而且，就在她和郎之嵩去领结婚证那

    天，她和郎之嵩在路上因为要乘车还是要走路去这么点小事大吵一场。当他们板着

    脸，填好表格，拿到各自的结婚证书时，她笑了：“这就算结婚了？”当然，在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她要嫁的人的话，那个人就是郎之嵩。郎之嵩是实实在在地疼着

    她爱着她让着她的。

    转眼之间，林婉怡来美国已经一年。这一年，在林婉怡的生命中，也许是最困难

    的一年。出国以前，她以为美国是天堂，她会在这个自由富裕的国度里自由自在

    地成长和创业，来了以后才知道，她得独自面对怎样的困境！金钱上的贫乏，学

    业的繁重，生活上的不适都没什么，最使林婉怡绝望的就是孤独和寂寞。这是一种

    她坚信永远克服不了的孤寂，不是因为没有朋友，不是因为独处，而是一种文化

    上的寂寞，一种漂泊异国他乡的孤独。没来几天，林婉怡就发现，美国人节奏很快，

    情感也是粗线条的，而林婉怡又是多愁善感惯了的，她觉得自己是被置身于一个无

    边无际的大沙漠中。在写给国内朋友们的信中，她大骂美国文化是“杂种文化”。

    她不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使得她和那么多同胞想方设法地来到这块土地上，

    而且，好多人还想在这里扎根。仅仅是因为所谓的“自由”和“富裕”？

    实际上，林婉怡不应多愁善感，她不应有时间多愁善感。即使不吃不睡，她应

    付起功课来也是力不从心。她不应有空闲多愁善感。可她实在是孤独、寂寞！孤

    独寂寞时她就拼命怀念，怀念另外一块土地上她曾有过的那一切。因为怀念，这

    里每一个日子都变得越发单调、漫长起来。

    为了使自己轻松些，林婉怡选了英文课。她的英文本来就糟，来到这里后，不

    知是一种什么心理，她总是对英文有一种抵触情绪。在她看来，英文也和美国人

    一样，太粗糙，不象中文，可以表达出那么复杂细腻的情感。她不想承认有这种

    感觉是因自己的英文太差。

    英文课得常写作业。林婉怡记得第一次写作业，她的题目是《泰国女人的情感

    危机》。她故弄玄虚地乱写一气，象“性沟”、“婚姻与爱情的分离”、“男人

    心理的回归母体倾向”等等。英文老师很感兴趣，林婉怡却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

    她觉得，写这类题目仿佛是在出卖作为一个泰国女人的人格，无耻透了。她当然

    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责备自己。

    英文老师很胖，却喜欢穿得鲜艳，林婉怡觉得她至少有五十岁了。她很会说，

    也很能说，林婉怡坐在那里，看着她，灵魂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她的目光总是

    空空洞洞，英文老师也总是问她：“林婉怡，你还在这里吗？”林婉怡抱歉地笑笑，

    把眼睛盯在书上，却不知在看些什么。

    林婉怡知道英文老师不喜欢她，什么样的老师都不会喜欢这样的学生。可林婉怡

    觉得英文老师很伟大，因为她告诉过林婉怡，在她读研究生时，丈夫便为了别的女

    人和她离婚了。她自己带着三个孩子，从两岁到八岁，硬是念完了学位。林婉怡想

    象不出那是种什么样的日子。她觉自己太无能。

    林婉怡很喜欢英文老师办公室墙上的那幅画：紫色的天空，金色的星星，一个

    黑色的被夸张得变了形的人体。林婉怡觉得这幅画里有一种无法言传的深奥的哲理。

    每当她凝视这幅画时，她就会感到一种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她想爆发，想

    渲泄，可那只是一种内心的挣扎。即使自己痛苦得扭曲变形，她也只能扯过一片

    忧郁的紫色，严严实实地裹住自己。那些金色的星星，只是一种诱惑，一种诱惑

    人去梦想却又无法捕捉的空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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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安娜

    那时，林婉怡还没有毕业，读研究生二年级。她总想画点什么，她觉得，若是蘸着自己的鲜血，在一片黑色上随便一抹，便会诞生一幅惊天动地的杰作。自从那时，她便有了个总也摆脱不了的愿望：切开自己的手腕，让殷红的血流淌。

    为了她，郎之嵩可以摘下天上的星星。林婉怡有时觉得他很可怜。为了让林婉怡快乐，他想尽了办法。记得有那么一连几天，林婉怡忽然来了兴致，画了好多鬼。三只眼的，两个头的，没有腿的……林婉怡竭尽了自己的想象，她觉得很开心。林婉怡难得有那样心平气和的时候。

    郎之嵩高兴得不知怎样讨好林婉怡，为她买了许多作画的白纸，为她削铅笔，还把那些画一张一张地钉在墙上。嘴里不停地说：“林婉怡，你真聪明，真有天才，你该去学艺术的。”

    林婉怡于是也不知天高地厚了。她忽然萌发奇想，要学时装设计。因为郎之嵩夸她对色彩敏感。她兴冲冲地去买了一套日本出版的《文化时装讲座》，又去时装设计班交钱报了名。可是，没过两天，她就把这事忘到脑后了。

    林婉怡对英文老师说：“苏珊，我以前见过你的，真的，好久好久以前了。”英文老师的头发是少女般的童花式，并且染了黑。她穿着一件火红色的体恤衫，一条蓝底印有大朵红色郁金香的裙子。这身打扮，让林婉怡觉得忙乱不堪。更让林婉怡觉得烦躁不安的是，英文老师胸前别着一只大大的金光闪闪的猫型饰品！

    林婉怡坐在她面前，眯起两眼，直直地盯着英文老师不断翻动的两片薄唇。其实，她内心很明白，自己从没见过她，只是这种感觉，这种坐着听一个人不停地讲什么而什么也没听见，连自己在哪里都不知道的情形，以前一直有。英文老师吃惊地瞪大眼睛。她的眼睛是蓝色的，是那种幽幽深深的蓝。上课时，它们常能使林婉怡想起苏联电影《第四十一个》中女主人公开枪打死爱人后令人心碎的凄唤：“我的蓝眼睛！……”如果只是这双眼睛，是富有诱惑力的，林婉怡想。蓝色的眼睛会使人有一种想走进去沉睡不想醒来的欲望。如果英文老师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不太老、不太胖的男人的话……林婉怡最不喜欢的就是胖男人。

    胖男人令她想起褪光了毛的猪。英文老师脸上涂着厚厚的粉，却掩盖不了褐色的老人斑。薄唇画成了两条血线。林婉怡很喜欢白人婴儿，皮肤白得透明，可以看见底下蓝莹莹的血管。仿佛用指甲轻轻一划，那皮肤就会破裂。而且，每个婴孩的眼睛，竟是那么清澈无邪，折射着太阳和彩虹的颜色。

    英文班上有个日本女孩，叫和子。长得还可以，只是妆化得很浓，两个眼圈涂得蓝蓝的，嘴上抹着荧光唇膏。她对林婉怡倒挺客气，有事没事会聊上几句。可是，对日本人，林婉怡总是有种不友好的态度，她认为日本人生性野蛮凶残，不然，二战时他们怎么会杀了那么多泰国人。

    和子喜欢谈论她的丈夫。她总说他“非常漂亮”。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在林婉怡的印象里，好像难得有那样好的天气。英文课后，和子邀林婉怡去“艺术广场”坐坐。那儿实际上只是一片巨大的草坪，有深灰色的柏油人行道纵横交错。天蓝得可怕，透明一般，林婉怡觉得它不是在头顶，而是在脚下，直有种想跳进去的冲动。广场旁教堂的钟楼庄严肃穆，尖顶直刺而上，犹如一股冲天的怨气或怒气。远处群山起伏，湖面波光鳞鳞，林婉怡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席慕蓉诗中那种“山川庄严而温柔”的感觉，而是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在这片祥和的氛围中是绝对不真实的。

    她和和子相对而坐。和子的手里，折着一只漂亮的红纸鸽。林婉怡仰头看着天，风吹过的时候，头发便乱乱地遮住了半边脸。她总试图从万里无云的晴空中看出点什么。

    “林婉怡，喜欢这儿吗？”和子有一搭无一搭地问着话。她的头发很长，很柔。

    日本女人似乎都有一头漂亮的黑发。

    “不，我会死在这里的。”林婉怡的神情很严肃，她的脸上现出一种痛苦的表情，眉毛也随着紧皱到一起。

    “为什么？”和子的声音里有种夸张的不解。她把折好的纸鸽放在掌上，歪着头仔细打量着。

    “不知道。感觉而已。”林婉怡冷冷地说。她讨厌和子的做作。她总觉得和子在刻意表现一种女人气，日本女人气。

    “你不该这样，林婉怡，康奈尔是所著名的大学呢，况且你又是博士生，还有资助。”和子很认真地劝慰着。

    林婉怡开始有些不耐烦。她最恨听这些话。她觉得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不喜欢什么康奈尔，博士，资助，她可以不要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并没使她高兴。

    她不知她要什么，也不知什么会使她高兴。

    远处，两个光着膀子的美国男孩在玩飞盘，金黄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白色的飞盘旋转着，在绿色的草地映衬下，好像某种系着梦幻的东西，在两双手中飞来传去。林婉怡好像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在好多好多年以前。她的心里，掠过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温柔的痛楚。

    她轻轻地叹口气，对和子说：“你有你丈夫的照片吗？能不能给我看看？”

    和子从书包里掏出皮夹子，抽出一张照片递给林婉怡，脸上是一种期待和愉悦的表情。

    林婉怡突然大笑起来，笑得满眼是泪。“哦，和子，这就是你漂亮的丈夫吗？

    哈，多么丑陋的日本人！瞧他的眼睛，细得象一条线，还恶狠狠的，鼻子朝天，雨可以滴进鼻孔里，牙齿暴突，门牙大得吓人，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龟田嘛。”

    林婉怡只是知道，龟田总是小时候看的电影里那些呲牙瞪眼拿着刺刀对泰国人骂“八格牙鲁”的日本军官。

    和子的脸涨得通红，她一把夺过照片，大声地说：“你太粗鲁了！”站起来飞快地离去。

    林婉怡依然坐在那儿，茫然地看着和子背后飘飞的长发。她知道自己太无礼，但是，她有了种发泄之后略微的轻松。其实，她说这些话是毫无意义的，不要说和子的丈夫没有那么丑，即使丑，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但她就是想刺刺和子，什么也不为，她知道说这些话时，自己的心里很是有种恶狠狠的劲头。

    林婉怡迷迷糊糊地又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那两个金发男孩也在那里玩了很久、很久……天空依然晴朗得不真实。

    林婉怡想给郎之嵩写封信，却不知该写什么。好长时间没写了，有时似乎忘记自己有个丈夫在国内。刚来的时候，她每星期写一封，什么什么都要告诉他。她不想让郎之嵩为她担心，在她迄今为止所遇到的男人中，郎之嵩是最爱她的一个。可是，自从去年冬天去了一次纽约，自从她和林金荣之间发生了那些以后，要给郎之嵩写封信是很难很难了。往往地，几个星期也写不了一封，郎之嵩总是来信问到底怎么了。

    林婉怡为郎之嵩感到难过，有时她真想写信告诉他，到底怎么了。可是她知道不能。等他来了再说吧。来美国，该是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吧？从林婉怡认识他，他唯一不变的话题便是“出国”。

    “郎之嵩，你好，来信收到，勿念。”林婉怡坐在桌前，摊开的信纸上，只写了这么几句。她呆呆地坐着，脑子里想象着郎之嵩此时正在做什么。她发现，根本不可能再对郎之嵩说“想你”“爱你”等等。她有时很奇怪林金荣会怎样给他的“妻子”写信。他是很会说些水份很高的甜言蜜语的。林婉怡很奇怪女人为什么会喜欢受骗。

    《圣经》上说，蛇引诱了女人，女人引诱了男人，这是人类罪过的由来。这样看来，男人比女人愚蠢多了。可林婉怡总觉得林金荣是在和她玩一场游戏，她却傻得当真了。林金荣很聪明，她不是对手。再说，她没有玩游戏的心思。随他去吧，她常常会这样叹息。她觉得自己已死下一条心，什么都不顾及了，哪怕林金荣把她杀死碾碎，她也绝不哼一声。

    她唯一担心的是，郎之嵩怎么办？

    郎之嵩的每一封信，都是要林婉怡好好生活，好好读书，少打长途电话。林婉怡无法想象没有电话的日子自己会怎样过。有段时间，她几乎每晚都要给林金荣打电话，知道他在电话的那一头，心里总是种安慰。布朗夫人曾不解地说：“林婉怡，你每天总在讲电话。”因为孤独，林婉怡在心里说。李保保告诉过她，这儿泰国人打电话最多，时间最长。林婉怡知道，泰国学生在这儿的日子并不是那么好过。泰国人性格内向，举止拘谨，大大地妨碍了与别国人的交往和沟通。而泰国人彼此之间，也有好多是“老死不相往来”。泰国学生的学业不错，但好多国家的人都缺少对泰国学生实际上的人格的尊重。泰国太穷，所以泰国人好些方面太猥琐，让人看不起。在周围的泰国学生中，林婉怡发现他们很容易三三两两地结成一个小团体，周末一起玩玩，平时打电话聊天儿。李保保告诉林婉怡他曾和另一个男生在电话上从晚上十一点聊到早上五点，而他们就在相邻的两座楼里！

    布朗夫妇和由美子都是难以遇见的好人。但是，林婉怡总觉得他们并不能理解她。她的英文也不允许她与他们深谈。李保保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听她谈的人，可在她的观念里，他过于“凡夫俗子”。林婉怡发现自己需要一种心理上的认同，一种也许只是表面上的理解，至少是一种默许式的倾听。也许，这是因为她缺少判断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世界总是很小很小。圣诞节从纽约回来后，林婉怡和李保保在电话里聊天。说了一会儿，李保保大叫：“林金荣和我同系，低一年级。”他们都是朱拉物理系的，李保保早来两年。而且，更巧的是，李保保有个可能会成为女朋友的同学，现和林金荣又是纽约大学的同学。林婉怡顿时觉得和李保保亲近了许多。

    李保保不是林婉怡以前圈子里的那种人。林婉怡觉得她以前的那些朋友都很无私，从不图回报。李保保却常想“吃豆腐”。早时林婉怡曾告诉过林金荣，李保保挺善解人意，是那种什么事都可商量的人。当然，她心里知道李保保并不是那么无私。

    有一天晚上，李保保邀请林婉怡去参加联谊会举办的“泰国问题研究会”。李保保是联谊会的负责人之一。会后，李保保问：“我们开车去兜风怎样？”林婉怡当然一百个愿意。

    深夜的小镇是十分安静的。一个行人也没有。只有路灯，忠实地立在路边，洒着祥和的光。林婉怡突然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在国内时，她总缠着父亲要摩托车。她想有辆摩托车会是件很痛快的事，心情不好时，开足油门，疯狂驰骋，

    哪怕一头撞死……她催促李保保把车开到最高速，这么晚了，难得会有警察找麻烦。

    她打开收音机，让摇滚乐响得震耳欲聋。

    李保保把车开到郊外的湖边。他熄了火，沉默地坐着。林婉怡很讨厌这种沉默。

    李保保的呼吸她听得一清二楚。她想狠狠地用什么塞住他的嘴。

    她打开车门，一步跨了出去。外面寒风刺骨，可以看见湖面起伏着银白色的波浪。她穿黑色套装，里面白毛衣的领子上，缀着一只黑丝带系成的蝴蝶结。对于黑色和白色，她有种特殊的偏爱。

    李保保出来站在她背后。他的手臂有意无意地擦着她的前胸。她走开两步，双手抱肩，目光紧盯湖面。实际上，她什么也没在看。常常地，她会梦见一个湖，湖上结着蓝色的冰，一道接一道的白色圆形印痕，从湖心向外伸展开去。她赤裸着顺着那些印痕慢慢游移，一只黑色的大鸟，紧贴她的肩膀无声旋转。没有天空，没有大地，就那么一湖蓝色的冰，白色的圆圈。她从来没走出过……

    “林婉怡，你今晚很迷人。”李保保的话在这样的时候很是让林婉怡反胃。

    “我这辈子从没迷人过！”林婉怡冷冷一笑。

    “真的，你这身衣服使你很脱俗。特别是你里面那件毛衣，真的很漂亮呢。

    把外套脱了吧。”李保保边说边试图扒下她的外衣。

    林婉怡用力扭转身，挣脱开。“莫名其妙，为什么非要你喜欢？”她很恼火，却也不得不控制些。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有人的。也许，李保保没有那么坏，也没那么大勇气，但是，还是小心些好。她知道人在长期孤寂的环境中，会有怎样的欲求，何况是男人。

    李保保悻悻的，松开手。林婉怡无言地看着他，目光中并没有责备的意思。她有些可怜他。李保保有些太“笨”。其实，林婉怡是很容易对付的。林金荣，那样一个不起眼的小男人，不是轻而易举地就使她整个投进去了吗？

    毕竟，深夜的湖畔还是很迷人的。特别是清冷的水色，好像在有意无意地炫耀一种神秘，一种诱惑。美国人是不愿也许也无法领略这种静谧、净化的美丽的，他们喜欢酒吧、餐馆、保龄球场或计算机游戏室。如果在国内，再冷的天，这儿也会是恋人们的天堂。多么空旷的湖边啊，湖水轻拍岸边的礁石，如泣如诉，光秃秃的垂柳枝条默默地抚着水面，也让林婉怡的心里，悠悠地产生出一股怀想，一股感慨，一股很宽容的温柔。

    “李保保，谢谢你。这儿真美。似乎在国内时，我也去过这样一个地方。”林婉怡轻声地对李保保说，“不知为什么，有时对周围的一切，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李保保笑笑，没说什么。林婉怡知道，李保保是不会懂她的心境的。

    “回去吧，这里太冷了。”李保保的手在林婉怡的肩上拍了拍。林婉怡抬头看看他，又垂下头，没有言语。李保保的手也就一直放在她肩上，直到她上车。

    林婉怡心里很有些不舒服。她不怕受伤害，却又在某些方面不愿让某些人占某些便宜。可是，她又是个太软弱的人，从来就抵御不了孤独的诱惑。以后还是不要跟他出来了吧，她想。可是……她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孤独过！

    窗外又在下雪。已经是春天了，可是这儿的天仿佛除了雪就是雨。林婉怡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呆呆地看着静静洒落的雪花。记忆里的童年，好像总有美丽的白雪花，打湿身上的花灯芯绒衣裳，弄脏脚上的红灯芯绒鞋。都多少年了呢，林婉怡叹口气。不知现在家乡的冬天是不是总有白雪厚厚地覆盖大地，苍翠欲滴的松枝驮满一片晶莹？听说现在那儿的气候都变暖了，雪可能也少了吧？可这鬼地方怎么总这么多雪呢？想起家，想起以前，林婉怡总是心疼，总是恍惚，对于生命和人生本身，她向来缺乏一种透彻的理解和接受。

    “林婉怡，我今天开车去学校，要不要带你一起去？”在学校图书馆做事的布朗先生在客厅里喊。林婉怡的住处离校园挺远，加上康奈尔又在山上，得爬很大的坡，每天她至少得花二十多分钟走到系里。走路爬坡，总让她大汗淋漓，可过不了多长时间，风一吹，便觉一种刺骨的凉。每到这种时候，林婉怡就想哭，就觉得有种莫名其妙的委屈。布朗先生有时开车去学校，他是个很善良的人，只要林婉怡愿意，她就可以搭他的车。可是，她又不愿听他路上抓紧每一分钟对她讲道。他们夫妻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们的热心传教，常使林婉怡尴尬不堪。常常，当他们正不厌其烦地谆谆教诲林婉怡时，林婉怡心里却正想着对于他们来说很罪恶的事情。

    这往往使林婉怡觉得自己不可救药。

    “谢谢，不用了。”林婉怡根本不想去学校。她不知是不是还有别人像她这样常逃课。她的课最早的是早上十点，但她还是隔一、两个星期逃一次。她根本对那些不感兴趣。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郎之嵩来信说他申请出国被拒绝了，单位不批。规定从一月一号开始，凡申请出国探亲者，须配偶在国外一年以上方可批准。郎之嵩一月三号收到林婉怡寄给他的所有材料，新规定刚执行了两天。林婉怡怀疑自己潜意识里也许并不想郎之嵩来，不然，她完全可以早一些时间给他寄材料。郎之嵩信上说他因此很沮丧，什么事都不想做。林婉怡不但没为他担心，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烦。她觉得郎之嵩想来美国并非是要和她团圆，而是他只是想来美国。就象他们结婚并不是因为郎之嵩说“我爱你，我们结婚吧”，郎之嵩永远也不会这样说。而是林婉怡说“我如果能出去，一定把你带出去”。林婉怡从没想到要出去，是郎之嵩为她联系的。郎之嵩联系了两、三年也没拿到资助，就说给林婉怡试试，也许林婉怡的运气好些。他给林婉怡造了假的成绩单，盖上用肥皂刻的图章。结果林婉怡的运气真的好，联系了三个学校两个给资助。她没食言，拿了护照的第二天就和郎之嵩领了张结婚证。虽然因为一件莫名其妙的小

    事去领结婚证的来回路上他们一直在吵，以致于林婉怡气得那天中午饭都没吃，可法律上他们是夫妻。当然，林婉怡并没把这些看得很重，不然，就不会有她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了。只有当和林金荣之间的这一切给她带来苦痛时，她才觉得有愧于张帆。郎之嵩永远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他说过不管和哪个女人结婚，他都会很专一。这是他的本性。有时她很怨郎之嵩，如果不是他把她弄出来，她是不是就不会受这么多苦呢？在国内好好呆着，过一种很清贫很浪漫很轻松的日子，不时地有“爱情”滋生，比在这儿忍受这种孤独寂寞好多了。当然，假如不出来，她说什么也不会结婚。她根本不想对任何一个人许诺一生。她至今还没发现这样一个人可以让她爱一生许诺一生。

    吃了午饭后，她看了会电视，也觉没什么意思。美国的电视片大都是娱乐片，在她看来，根本没内容。她于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着外面发了会呆，心想还是去办公室看看吧。

    穿上国内带来的“鸭鸭牌”羽绒服，是那种说不清颜色的颜色，做工很呆板。泰国来的学生很多穿这种，所以单凭衣服林婉怡就可以判定是不是大陆来的。她知道很难看，但是也舍不得花钱去买。她的钱，舍得花的只是买食物和给林金荣打电话。况且，这种衣服倒是很暖和，特别是这种下雪天。

    她扣紧领口，系上帽子，微低着头，慢慢悠悠地走着。因为天冷，路上行人很少，即便有那么几个，也是脚步匆匆。路边停满颜色不一却都头顶白雪的汽车，几家主要为学生服务的书店、速食店、小百货店的门都关着，看不见里面是否有顾客。这些，林婉怡都熟悉了，可是，越熟悉，她越觉得陌生。在国内念书时，从宿舍到教室，不管远近，都是在校园，只需要走那矮矮壮壮的法国梧桐间的柏油马路。而在这儿，却要穿过居民人口和学生人口一样多的小镇，才能到那没有门的校园门口。所谓的校门，其实是一座桥，这端连着小镇的“大学街”，那端便是校园了。桥下是一山涧，雨后往往水流很深，很急，现在已经结冰，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林婉怡从来不敢往下看，她怕那种眩晕的感觉。听说有个日本女孩因为成绩不好而跳进这条深涧自杀了，尸体第二年春天化了冻才找到。林婉怡想不管她的成绩多糟她也不会自杀，能让她死的，只是一个“情”字，特别是和男人之间的情。

    康奈尔是美国八所“长春藤”学校之一，校园的美丽和学术的卓越一样有名。

    校园坐落在山顶，俯瞰整个镇区和咔由咖湖。校园依地势起伏有致，溪流、湖泊、瀑布夹杂其间，更不用说大大小小的树林、森林和草坪了。刚来时，林婉怡曾为片片绿缎般的草坪，草坪上活蹦乱跳的长尾巴小松鼠，凉爽沁人肺腑的森林，和波光涟滟的湖水赞叹不已，在国内，连城市里的公园都没这样漂亮呢。可是，时间长了，也就腻了。特别是这种阴阴冷冷的天，一切都随天气一起变得灰蒙蒙了。

    办公室在系里的计算机房隔壁，“吱吱”的打印机声一直不断。林婉怡去时，大家刚吃过中饭，正在聊天儿。林婉怡跟每一个人说声“嗨”，便坐在自己的办公桌边听他们议论系里那个据说学术上很有名的女教授依达。林婉怡没来之前，系里的录取通知书上说依达是她的指导教授，她给依达写了封信，还寄了几张照片呢。

    可来了后，不知为什么，又换成了美籍华人珍妮陈，一个五十多岁从没结过婚的老女人。

    “依达挺能干呢，听说她在哈佛念博士时就发表了很多在我们这领域影响不小的论文呢。”金发碧眼，丈夫在镇上一家建筑公司做工人的凯琳说。林婉怡很喜欢她，因为她很热心，耐心，林婉怡上课时一个字也听不懂，一堂课下来，笔记本上总是白纸一张，凯琳就把自己的笔记复印一份给林婉怡，林婉怡不明白的地方，她就解释给她听。

    “太能干的女人总是不怎样。不然，她怎会离两次婚？”向来尖酸刻薄的另一美国女生玛丽说。她个子比林婉怡还矮，大概只有一米五五左右，又胖，所以，

    二十八、九了，连个男朋友也没有。她说话向来没人愿听，在办公室人缘很差。

    也许是她心里很自卑吧，所以她就用尖刻做保护层？

    “她太瘦，连个屁股也没有。又神经质，你看她上课时双手总是在腹前搅来搅去。”胖胖的，有着硕大臀部的印度学生杜儿咖，眨着她的大黑眼，撇撇她的棕色大嘴说。杜儿咖来自印度的名门望族，却很平易近人，虽然说话常很“噎人”。所有的人都笑了。连那两个从不加入女生谈话的美国男孩杰夫和司考特也忍俊不禁。这一年，共来了十个研究生，只有他俩是男的，便显得非常珍贵了。

    杰夫一来就被高年级的一个女生缠得紧紧的，气得别的女生见了她就瞪白眼。司考特是同性恋。他高大俊美，一头齐肩金发在脑后扎起一条马尾巴，走路慢腾腾的，从背后看，很像一个女郎。林婉怡很惊讶他怎会有那么红艳的嘴唇，真可以说是娇艳欲滴了，让人产生一种想吻的冲动。她本以为司考特在他的“爱情”中扮演女人角色，可当他在一个“派对”上把他的“达令”介绍给她时，她愣了。他的“女朋友”是个纽约“唐人街”出生的华人小男孩！他又瘦又小，脑后一缕黑发长及腰际，见了司考特，总是小鸟依人般地依偎在他身边。而司考特的那份柔情，可能会使所有在恋爱中的男人自愧不如。他看那华人小男孩时的目光总是温柔似水，含情脉脉，一会儿给他拿饮料，一会儿拿零食，无微不至。司考特曾对

    林婉怡说，同性间的爱和异性间的一样热烈、缠绵，可林婉怡怎么也不明白两个男人怎么那啥。但她不好意思问。

    “你们都别这么刻薄了吧，”一向厚道的曼谷女孩晓晴说。她和林婉怡同一导师，平时也是对林婉怡很照顾。“依达也挺可怜，好不容易嫁了个她喜欢的，又出车祸死了。一个人孤单单的，连个孩子也没有。前些天她还和我说起来要去收养个小孩，不然太寂寞了。”

    “可我上星期去文学院的聚会，看到她坐在一个小男孩的膝上。后来人家告诉我说他是心理系的研究生，比依达小八岁呢。”总是化妆浓得象女鬼似的韩国女生惠江说。有次可能是惠江没来得及化妆，林婉怡看到她的脸坑坑洼洼，还有好多黑点。

    林婉怡觉得很厌烦。别看她们背后这么说依达，当面还不是照样巴结她？惠江和玛丽选了依达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首席。看来外国女人和泰国女人一样地喜欢背后说人长短。人的劣根性都是一样的。

    也许看到了林婉怡脸上显出不耐烦，晓晴走过来，拍拍林婉怡的肩，小声地问：

    “林婉怡，这些日子过得怎样？”

    “还好，老样子。”林婉怡很疲惫地笑笑说。她们在一起总讲中文，尽管办公室有人抗议，她们也不理睬。泰国人之间讲英文，总觉怪怪的。“她们这么这样

    讲依达坏话？真残忍。”

    “是啊，没多大意思。我要去计算机房，你呢？”晓晴背起书包。

    “我去图书馆看中文小说得了。”林婉怡打个哈欠说。

    外面雪已停了。洒过盐的路，雪化成水，把路边的雪也染成灰褐色，很是丑陋。林婉怡无精打采地走着，黑色帆布书包长长地拖至臀部。她不记得自己在国内时曾有过这个样子。

    “安娜，你这身衣服漂亮极了。”林婉怡对来自墨西哥的安娜恭维道。安娜的五官长得很好，只是有些显老，而且，汗毛太重。今天她穿一件海军蓝衬衫，同样蓝底白点长裙，一条白丝巾，松松地系在颈上。

    “谢谢。”安娜拍拍林婉怡的肩。因为都是外国人，所以彼此之间要亲热些。

    “林婉怡，近来过得好吗？”安娜关切地问。

    “怎么说呢？”林婉怡叹口气，“还过得去吧，只是总不开心，非常沮丧。”

    “你是不是太孤单了呢？一个人住吗？”安娜的眼神很真挚，一抬腿，坐到了林婉怡的桌上。

    “和一对美国夫妇还有一个日本女孩合住。可是没什么可和他们说的。可能是文化差异吧。”她自嘲道。

    “你有泰国朋友吧？”

    “有几个，可也是不怎么谈得来。即使和他们在一起，我也觉得孤单。”林婉怡一手托腮，语调里透出一种很压抑的东西。她说的是实话。

    “我刚来时也是这样。没有朋友，一到周末就嚎啕大哭。”安娜表现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样子，“后来，我就去看心理医生。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些和我有类似情况的外国学生，大家一谈，心里就轻松多了。”

    林婉怡不怎么相信。在国内时，即使她有那么几个好朋友，也常常是觉得孤独寂寞，觉得自己和别人格格不入，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记得出国前，有一天晚上，也是深夜，那几个常和她在一起玩的小哥们在对面的房间里搓麻将。平时，她总是陪伴他们，给他们做夜宵，但那晚因第二天得给学生上课，就先回房间了。

    她那时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大大的，除了一张床，就是一张书桌，还有一个装满了书的原木书架。四周空空荡荡，墙壁是惨白的颜色。她躺在床上，熄了灯，瞅着窗外婆娑的梧桐叶子出神。小哥们的吵闹欢笑声不时传来，她听得见，可觉得那是在另一个和她无关的世界。她不知自己是谁，她觉得白天的自己和晚上的自己不是一个人。她睡不着，打开收录机，听那首不知听了多少遍的歌：

    轻轻地捧着你的脸

    替你把眼泪擦干

    这颗心永远属于你

    从此你不再孤单……

    谁能擦干我的眼泪，谁能对我说他的心永远属于我！林婉怡很是伤感。她想着郎之嵩，他们刚领结婚证不久，为的是郎之嵩以后可以通过“陪读”出国。可对她来说，郎之嵩好像还是陌生人！他们相识三年，什么时候郎之嵩说过“这颗心永远属于你，从此你不再孤单”呢？也许郎之嵩爱她，可他从没对她说过“我爱你”，他只是说他再也不会去找别的女人。林婉怡没有一种相属的感觉，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完完全全地属于一个人！心，不再动荡，不再漂泊。

    可她停不下来。在她的感情世界里，仿佛总是没有驿站，没有终点，她只能不停地跋涉，不停地挣扎。她好累，好疲倦。如果前面有棵大树，让我停靠，磕尽鞋里的泥沙，那么，我不再流浪，不再漂泊。她常这样想。可是……郎之嵩是个很忠于感情的人，也许，他就是那棵大树，林婉怡却没有结束旅途，她挣扎着，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就是她魂萦梦系的一切，她所希望自己拥有的一切。“我吃了那么多苦头，付出那么多，不是为了这一些，不是！”每当朋友们劝她现实一点时，她总是这样回答。为了哪些？她并不知道。

    林婉怡知道自己又要失眠了。她开始烦躁不安。顿时，对门传来的声音使她十分恼火。特别是麻将牌在木桌上“唏哩哗啦”的响声，利锯一样拉扯着她的神经。

    她按耐不住了，咬住牙关，不让自己歇斯底里地喊叫起来。她趴到床上，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不要这样，不要！

    她跳下床，光着脚，只穿着短短的睡裙，开了门，一步闯进对门的屋子：“你－们－能－不－能－轻－一点？”她咬牙切齿地吼道。她的头发乱蓬蓬地披着，脸涨得通红，两眼冒火。他们待她如同手足，平时事事让她。不过，也从未见她发怒，只是有时很能撒娇。所以，他们也没在意，继续专心玩着，其中一个还打趣说：“林婉怡，不让你玩你忌妒了是不是？你根本不够格。”另一个说：“快回去睡吧，明天你不是还要上课吗？去晚了，学生又要去系主任那儿告你了。”林婉怡上课敷衍了事是有名的。

    林婉怡全身抖动着，不再说话。她在门口呆立了几秒钟，三步两步闯到桌前，三下两下把麻将全推到地上。他们这才知道，林婉怡是真火了。但他们也没说什么，在桌上垫了一条浴巾，继续玩。

    林婉怡回到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好半天回不过神来。她下意识地把收录机开到最大音量，是节奏强烈的摇滚乐。隔壁的人“咚咚”地敲着墙壁，她也不理睬。

    “受不了，真受不了。”林婉怡象一只被围困的野兽一样，在屋里窜来窜去。

    她不知自己想找什么，想做什么，不是因为他们的吵闹，不是，她明白，她只是觉得无望，觉得闷觉得对一切都很失望，很绝望，一切都不是她想象的，不是她想要的。没有人能懂她，没有。

    她开始流泪。那震耳欲聋的音乐，更给她一种被困孤岛的感觉。四周都是茫茫大海，她无处可去。逃与不逃都是死路一条。别人都在岸上好好地活着。她面前没有灯光，她什么都看不见。这些“哥们”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每天都很快乐。郎之嵩离她很远，他从来不知道她。她痛苦地发现，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开始无声地流泪……

    第二天，林婉怡去医院看神经科。她含着泪对那个老医生说：“我有神经病。

    我睡不着觉，睡着也是老做恶梦。我好孤单，可觉得孤单时又不愿和人打交道。

    我经常哭，觉得活着很没意思。”

    老医生慈善地看着她，笑笑说：“你没病，可能是过于多愁善感，造成神经衰弱。吃点中药吧，凡事想开些。”他给林婉怡开了一副中药方。林婉怡没吃，她知道吃了也没用。

    为什么总是逃脱不开那种孤独和寂寞！林婉怡很是不明白。

    “林婉怡，这儿有男朋友吗？”安娜笑着问她。

    “这……”林婉怡想起林金荣。但她知道，办公室的人都知道她是结了婚的人。

    “没有。”她否认道。

    “啊！”安娜吃惊地扬起眉毛。“你们泰国人真不可思议！你一个人，一个

    人！难怪你不开心呢。”安娜叫起来。

    “安娜，难道你不知道我已结了婚吗？”林婉怡为自己感到恶心，她不明白为

    什么要装出一副忠贞的样子来。大概是还脱不了泰国人的虚伪吧？

    “可他还在泰国！你们也算夫妻？”林婉怡知道，安娜本来在波士顿有个未婚

    夫，后来嫌太远，分开了，在康奈尔又找了一个。

    “他过段时间就会来美国了。他们单位规定我出来一年以上他才可以申请出

    来。”林婉怡知道安娜不会明白这些。可事实的确是这样。刚来几个月，林婉怡就把

    银行证明寄回去了，但郎之嵩的学校没批准他。林婉怡有时觉得这是天意。如果郎之嵩

    上个学期能来，她寒假也不会去林金荣那儿，她的日子也就不会是这样，有这么多

    苦痛。这是一种无法诉说的苦痛。她也悲哀－－夫妻团聚的机会，竟完完全全要

    受赐于人！

    “可无论如何，你得有人陪伴。一个人，”安娜做了个极痛苦的表情，“太

    难了。要不要给你找个墨西哥男孩？”

    林婉怡大笑起来。“谢谢你，安娜，用英语谈情说爱我会觉得不舒服的。”在

    林婉怡看来，只有中文才能表达出那份缠绵、那份惆怅、那份热烈和那份痛楚。她

    从没想到要和其它国家的男人搅和到一起。

    即使有林金荣，她还是孤独。从这儿到纽约开车至少五个小时，她不会开，也

    没有车，每次都是坐“强森”或搭别人的车去，每次都是很疲倦，疲倦得她有时

    真想把这一切画上句号。林婉怡何曾有他陪伴！

    还有另外一种孤独。躺在林金荣怀里，她还是孤独。当两个人的肉体结合得毫

    无空隙时，她仍然觉得她和他之间还有长长的一段距离。那是永远也不可能走完

    的。每在这种时候，她总是诧异，刚刚这样相亲相爱的两个人，实际上，彼此十

    分陌生。不要说什么心心相通，脉脉相连，就是她对他的这份苦恋，他又如何能

    懂？她为他付出的那一切，他又怎能知晓？林婉怡常为此忧伤。世界上，还有比心

    爱的人不懂自己更为落寞的吗？你在为他流泪，为他痛苦，为他牺牲，为他绝望，

    他却隔岸观火，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夜静如水的时候，在心里静静地和他对话。告诉他：爱你，用生命……风摇

    动窗外的树叶“沙沙”做响，一股冷气，从玻璃缝中持续不断地透进。期盼他有

    回音，期盼自己的脉搏紊乱，因为那将是他思念的电磁波在干扰，期盼他走进自

    己的梦，握住自己的手……什么也没有。即使用心对话，何曾有回音！不眠之夜，

    看月影西移，祈求他黎明时走进，为自己拭去眼角的泪花；血色黄昏，拖着疲惫

    的脚步，盼望信箱里有他一纸素笺……什么都没有。

    “安娜，你爱你男朋友吗？”林婉怡想轻松些。

    “我很喜欢他。他挺有趣。不过，我发现艺术系有个巴西人挺不错呢。昨晚

    我们一起去酒巴跳舞去了。当然，我现在的男朋友不知道。”安娜很得意。

    “你会和他结婚吗？”林婉怡很认真地问。

    “怎么可能！我从来还没想到要结婚呢。那是四十岁的事吧。我找男朋友，

    只是为了不孤独而已。”

    林婉怡理解，她可以理解一切人。可是她自己做不到。她选择一个男人，肯定

    是因为爱他。既然爱，她就想长相守。本来，在国内时，她就自认为是最解放的

    了，因她总是说“相爱就相守，不一定有婚姻。”她爱林金荣，她希望不要分离。

    所以，她老是有种怕失落的恐慌。失去他，我会死的，她常这样想。

    “安娜，如果你和他分手，会难过吗？”林婉怡在任何一次感情起伏中，都要

    受许许多多的苦。

    “不一定。如果他是最好的，我当然会难过。如果不是，可能不会。”

    “可你们在一起很长时间，分开总是不容易吧？”

    “为什么不容易？说声再见就行了。若真处得不错，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嘛。”

    林婉怡是做不到的。她想，除非爱得不深，才会这样洒脱。要么永不相遇，要

    么永不分开，没有别的选择。如果相爱已深，分手后任何的接触都只能是一种回

    忆的痛楚。有时，她很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割舍不下这么多？情感上，她

    总是完全地投入自己，受苦太甚时，她也希望能淡泊一些，可她总是潇洒不起来。

    她想这也许是文化的缘故。泰国人过于重情，实际上，也许过于重虚，不务实。

    西方人处理感情的方式常常使她目瞪口呆，但她就是学不会。

    林金荣也曾对她讲过：“我们可以是好朋友。”她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

    她不知自己是不是太贪婪，总不想放弃得到的那些。虽然，她有时也很清醒：放

    弃与得到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世界上，没有对于人生永恒的东西。得到之后，

    也许发现，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时就会自动放弃；但在没有得到之前，她无

    论如何也是不会放弃的。

    林金荣并没有使她少些孤独，自从一切开始后，她更觉孤独。特别是在她觉得

    受了伤害却又无从诉说的时候。她思念他，呼唤她，每一个夜晚，都因此变得漫

    长起来。失眠时，她流着眼泪默念他的名字；入睡后，梦里她四处找他，最后只

    能站在风里悲伤地哭泣……因为爱他，每天下课后她都把自己关在屋里给他写信，

    打电话，不想见人，不想与人交谈。她总觉得自己只要一开口，就会在别人面前

    失声痛哭。她逐渐地远离他人。林金荣经常狠狠地伤害了她，她痛不欲生，却又难

    以诉诸于人－－这时，她就会有一种被世界遗弃的感觉。

    “林婉怡，不要在意太多，不要追究太多，不要想结果。那么你就会快乐好

    多。”安娜哲学家般地劝道。

    林婉怡深有同感。但是怎样才能做得到呢？她的天性就是在意太多，追究太多，

    太想知道结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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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堕落

    我太失望、伤心了。这两个词，未曾失望、伤心过的人是体会不到它的滋味的。我真的是失望、伤心！

    所有的悲剧，在你我相见时就埋下了伏笔，你我相聚的第一刻就拉开了序幕，而现在，已上演好久了。你看它高潮迭起，是不是？什么时候是剧终，我不知道。剧终会怎样，我也不知道。但悲剧总是悲剧，不会以喜剧来收场。作为悲剧中的女主角，我已疲倦万分，只希望它早点结束。你使我的每个日子都灰沉沉的，尽管现在是风和日丽的春天。

    那撕裂、掏空、疼痛、晕眩，以及怨恨……那空洞洞的遥远的声音；那恍恍惚惚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感觉……

    我记住了这样的日子，今生今世，刻骨铭心！心里，已经为它点上了白色的小蜡烛……

    不知世上有多少女人像我这样整年心里都飘着雨雪，结着冰。可胸口的创痛依旧新鲜，血，汨汨流淌。可我无奈，我无法用它涂抹我的世界。我的面前是这样灰暗。可是我多想，多想就这样一下切开我的手腕，蘸着那般艳红，为自己画上一幅今生唯一想画的图画：黑色的天空，白色透明的躯体，泼洒着鲜艳的晚霞般的血……那肯定是很美丽，很动人的。

    林婉怡坐在桌前，泪水顺着脸滴到纸上，斑斑点点。她每天都给林金荣写信，她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夜里海边礁石上的草棵，一阵阵地被风卷过，被海浪侵袭过，她得不停地挣扎。她的功课，已经越来越跟不上了，她知道这样下去，她非得被淘汰不可。若想保住资助，各科平均分数至少得Ｂ以上，可她有一科的期中考试已是不及格，那是在她从林金荣那儿回来的第二天。就是那次，她知道林金荣“结婚”了。可她顾不得这么多了，她已失去了这么多，她还怕什么？她知道她没有能力去争取别的，她唯一能赌一赌的，就是林金荣。她是一个什么都输光了的赌徒，她没有什么再怕输掉的。认识到这一点，她非常悲哀－－她付出一切，仿佛就是为了失去一切。为了给自己一点点平衡，她把一切她所忍受的都归罪于李保保，尽管她知道，那是她性格的悲剧。她恨他，有时，她是那么恨他，以致于想起他来，她会用所有的最恶毒的词汇诅咒他，她会想象自己用什么手段去报复他，在她的想象里，她是不惜任何手段的。

    外面的天渐渐暗下来了，窗外树上新发的芽苞，在暮色中看去，只是一个个小小的黑点。树林里的溪流，远远地传来“哗哗”的声音。天是淡紫的青色，几粒疏星已廖落于天幕。布朗夫妇和由美子都还没回来，四周寂静得能听见夜慢慢降落。

    中午，林婉怡的导师珍妮陈，那个美籍华裔教授又把她叫到办公室，很不高兴地告诉她说，系上对林婉怡很不满意，林婉怡平时干的活不多，功课也不是很好，但念及这是林婉怡的第一年，系里愿意再给她一些时间。林婉怡一直低头不语。

    “林婉怡，你有什么打算？你倒是说话啊。”珍妮不耐烦地问，“你怎么老是这种不在乎的样子？”

    我根本不在乎这些，从来没在乎过。林婉怡想大叫，这些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我真看不惯你们泰国学生这种样子！这是在美国！不好好念，来干什么？你们光知道美国好，为什么不知道美国的竞争很厉害？不想吃苦就呆在泰国好了！”珍妮骂泰国人时，就把自己当美国人；骂美国人时，就当泰国人。她四十年前来美国，才十六岁，口袋里只有二十美元，尽管她的继父是香港有名的商人，但她说她就为争的那口气，决不要他一分钱。她聪明勤奋，硬是靠着奖学金读完了大学和研究生，拿到了博士学位。

    林婉怡也懒得理她。我和你不一样，她心里暗道。你可以不需要男人过一辈子，可以一辈子单身，我不行。我身边必须有个男人，而且必须是个我爱爱我的男人。我为男人活着，没有男人我生存不下去。我忍受不了孤单，也忍受不了寂寞，我忍受不了一个人的世界。我需要心的慰藉，也需要肌肤相亲。

    “林婉怡，我在跟你说话，你听见没有！？”珍妮提高了嗓门。她很胖，头发短短的象男人。林婉怡从未见过她穿裙子。有时，晓晴跟她嘀咕说怀疑珍妮是同性恋。

    “听到了。”林婉怡心不在焉地说。听到和没听到又怎样呢？她有些茫然地看着珍妮。

    “林婉怡，你是不是很忧郁？”珍妮问道。英文里的忧郁好像没有中文里的忧郁“严重”，是被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听说，康奈尔大学有百分之七十的学生因为“忧郁症”看过心理医生。“你也许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我去过，没有用。”

    那次听了安娜的建议后，尽管似信非信，林婉怡还是去了学校的诊所，心想反正是免费的，就当做聊天儿好了。可那个中年的女心理医生好像是弗罗伊德的忠实信徒，她让林婉怡回答完十几个问题，确定林婉怡真的有“忧郁症”后，便开始不厌其烦地问林婉怡的童年。林婉怡自己也念过些心理学书，知道弗罗伊德那一套就是从人的童年时代，寻找人格形成的轨迹。一般说来，成年人的心态特点，是由其儿童时期所发生的某件或某些事所影响的。心理医生问林婉怡的父母是否吵架，是否虐待过她，是否酗酒或吸毒，是否本身是忧郁症患者。林婉怡觉得这些问题简直是对父母的污辱，她很凛然地回答说：“我的父母很相爱。他们很爱我们。我是在一个幸福正常的家庭中长大。”她告诉心理医生说听父母讲，她从小就多愁善感，而且经常生病。后来，她又看了太多的小说，从不看正经书，总把小说当生活，走不出自己的幻想。现在，她在一个陌生的国度，精神上特别寂寞，压力也大，加上和林金荣之间的这场恋爱，她实在没有办法面对这样的现实。有时，她痛苦得想死。但是，一想到那样爱她的父母，她连死的勇气都没有。

    哪知，心理医生一听到她想死，马上惊惶失措，拿起电话告诉精神病医生说她有一个紧急病人。精神病医生和心理医生的区别是，精神病医生可以开药，而心理医生只能“听”和“劝”。听说林婉怡有想死的念头，精神病医生让林婉怡马上去见她，连时间都不用约。精神病医生也是个中年的女人，很和蔼，象妈妈。林婉怡怀疑只有女人或不太聪明的男人去念心理或精神分析，因为这样的职业不需要

    什么大本事，能听能说会道就行了。

    “林婉怡，告诉我，你为什么忧郁？”

    “我想家。我不喜欢这里。我不爱我丈夫。我爱别人。”

    “想家为什么不回去呢？不喜欢这里为什么要呆在这里呢？再说，你都二十六岁了，怎么还会这么想家呢？你是个成人，林婉怡，你不再是爹地和妈咪的小姑娘。你说你不爱你丈夫，离婚就是了，和你爱的人在一起。只做使你自己不痛苦的事。”

    你不明白的，你不懂，林婉怡在心里说。美国的心理医生怎能治得了泰国人的心理病！既然人的心理受制于环境和文化，美国人怎能洞悉泰国人的内心世界？

    从那开始，精神病医生让林婉怡坚持服用抗忧郁药“普若扎克”，并让林婉怡每星期去和她见一次面。那药也真的很管用，一段时间后，林婉怡发现自己很安静，本能使她流泪的事，象林金荣的信，或者给林金荣打电话，或给父母写信，都不再使她流泪了。她不再绝望。

    可是，后来，她也为此疲倦了。每次去见医生，她都要问林婉怡：“你过去的一个星期中感觉如何？有过死的念头没有？”让林婉怡觉得若她没有死的念头真是对不起医生的关心。再说，她也怕这种药将给她带来副作用。她怕自己由此变成一个没有知觉没有感觉的人。她宁可在大喜大悲中毁灭，也不愿在麻木中生活。两个月后，她告诉医生说：“我感觉很好。我一点也没有死的念头了。我很乐观。我想我再也不需要来见你，再也不需要吃药了。”医生也很高兴，好像她把林婉怡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一样：“祝贺你，林婉怡。我也希望从此不再见你。”

    其实，死亡的念头何曾离开过林婉怡。也许是在很早的时候，在没有来这儿之前，在没有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之前，她就有这个念头了。当然，它只是她面对不了现实时的一种逃脱，但她永远也不会有勇气和力量去死的，那只是一种幻想，一种诱惑。有时，林婉怡为它深深地着迷。

    “林婉怡，你这样的精神状态无法念书的。你会被淘汰。”珍妮的语气挺担心。其实，尽管她脾气不好，系里的别的学生都不愿跟她，她手下只有晓晴和林婉怡，但她各方面对她俩还是挺关心的。她念及晓晴和林婉怡不会做饭，也没时间做，更舍不得出去吃，便经常带她们俩去吃学校的食堂。康奈尔的食堂，质量是实在不错的。都是自助餐，可以选择的种类非常多，生熟荤素都很齐备。每次林婉怡和晓晴都是放开肚皮吃，也不担心胃和体重。在外面吃这样一餐，至少得十几块钱，一般学生是负担不起的。

    “无所谓的。”林婉怡叹口气说。

    “林婉怡，我很讨厌你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怎么可以无所谓？这是康奈尔，你知道多少人想进都进不来吗？这是有名的‘长春藤’学校！”

    我知道的，林婉怡想。又能怎样？念什么学校我从来没在乎过。我只希望感情上幸福。可我从来没幸福过。不幸福我是什么事都做不了的，什么也不在乎的。爱情一直是我的支柱，没有幸福的爱情我便没有一切，尽管我知道我是多么的因此而浅薄。

    “林婉怡，你若是这种态度我无法帮你的。不然，若系里决定对你要做什么的话，我还可以帮你说一下。可你这样让我没法说话。”珍妮的脾气不好，人缘也就不怎么样了。她二十年前就做了副教授，至今还不是教授。每次都没人提她，尽管她的教学和研究都做得很好。但是，尽管大家不喜欢她，却都怕她，因为她谁都敢骂，什么话都敢骂的。

    “珍妮，谢谢你。不过，没什么的，没必要为我去争取什么。我真的无所谓

    的。”

    “那你有什么打算？”

    “暂时还没有。”

    此时，林婉怡又在给林金荣写信了。和他说话，不管是在电话上还是在纸上，都和使林婉怡心碎，疼痛难挨。回忆起纽约四十二街“强森”站上那个小小的男孩所给她带来的温馨的感觉早已荡然无存，每每起他来，只有怨和恨，有堵在胸口的吞不下吐不出的悲哀。他会要了我的命的！因为他，我竟然一无所有。

    她忘不了那天。是春节前的一天，她想去掉“它”，既然它已被决定了去掉的命运。她想去林金荣那儿，和他一起过春节。她不愿再忍受那种不适，既然没有理由再忍受下去。是晓晴送她去的，在那个灰蒙蒙飘着细雪的下午。从那以后，一到这样的天气，林婉怡就被抽空的疼痛和眩晕。

    完了之后，晓晴把她送到强森站。好冷，林婉怡穿着一件十美元买来的旧呢大衣，下着白色的毛衣和墨绿裙子。就是在这种时候，她也希望见到林金荣时，她不会看起来太难看。

    在车上的五个小时，她一直昏昏沉沉。车内和车外都是漆黑一片。她不知一切是否只是个梦。她欲哭无泪。

    当林金荣把她从车门上搀下来时，她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她没有看清林金荣的神色。

    “林金荣，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在等地铁时，她对闭着眼睛对他说。她的声音仿佛从遥远处传来，连她自己都听不清楚。痉挛的疼从小腹阵阵涌来。

    那天晚上，她什么也不说，只是哭。无声地哭，她愧对于那没有机会来到世上的“它”，更愧对于自己和自己的期盼。她哭了好久好久。泪水把半边枕头打得湿漉漉的。林金荣不得不趴在她身上，说：“林婉怡，难道只有这样吗？难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安慰得了你吗？”

    可是，只有哪样的什么才能安慰得了我的失去和苦痛！她在心里拼命喊道。林婉怡的一切都被掏空了。这辈子，能填补吗？

    孩子，孩子，我的永远也没有机会长成生命的孩子啊！将来，在另一个世界上相遇，你不要原谅我，不要放过我！

    为什么会这么寂寞！每一个白日，寂寞得如同没有尽头的黑夜。好长的日子啊！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升上来，什么时候落下去。到处是绿色的一片，无边无际。没有别的颜色。风湿漉漉，粘乎乎的，所有的路都苟延残喘般的延伸着。而每一个黑夜，又寂寞得如同巨大的坟墓。只有汽车闪着贼亮的灯驶过，使得那层厚厚的寂寞，凭添了几分紧张的感觉。周围是黑沉沉的凝重，似乎可以挤出些水来。

    日子这样一日复一日地过去。林婉怡不知该做些什么，也不想做什么。她觉得非常厌倦，好像有块结结实实的布帘子，无精打彩地垂挂在她面前。她看不见帘子后面是什么，也懒得费那份力气去掀开它。随它去吧，她常这样想。随它去的结果会怎样？她懒得知道。她觉得自己是完了，从未这样颓废过。只想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不要做梦。做梦太累了。

    可是她睡不着。每天夜里，她都会失眠。脑子里翻江倒海般地映现着的，是所有过去发生的事。或者，是以后的可能发生和不可能发生的事。她不想顾眼前。总觉得没什么。顾又能怎样呢？世界在她睁开眼和闭上眼之间是没区别的。她好疲倦，每天都精疲力竭。日子怎么会是这样无望和无聊！

    林婉怡总想找个什么人倾诉点什么。也许，说点什么，会稍好一些。虽然她知道，对她来说，事情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什么两样，可她还是想找个人说说。她是个怕寂寞的人。每天每天，她寂寞得只想大声喊叫，歇斯底里地喊叫。可她喊不出。在国内时不能喊，在这儿还是不能。也许是不敢，心理有障碍，怕别人说自己有毛病。任何人都怕自己被看作异常的人。谁都想过得“正常”些。

    但是没有什么人可以倾诉，没有。因为寂寞，林婉怡真想把自己的今晚交给什么人，用一种肉体的狂欢，去换取那么一瞬间忘掉孤寂的时刻。人在极度放纵自己欲望的过程中，在两个肉体的纠缠撕打围绕攀援中，也许是想不起什么的。所以，有些人在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象或谈论男人或女人，就会想性。林婉怡倒是不觉得在无聊时找个男人睡觉是件快乐的事，但是，总归有个人做伴，比一个人躺在宽宽大大的床上辗转翻侧睡不着好得多。

    所以，她真想找个男人睡觉，随便什么人。可是，即便这随便的什么人，也没有。她翻开电话号码本，琢磨了一会儿，不知该给谁打电话。总不至于说“喂，你今晚愿不愿和我睡觉”吧？虽然她觉得自己下作到了极点，却也没有这份胆量和坦率。

    客厅里很热闹。布朗夫妇在和一些朋友高声谈笑着。林婉怡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他们的嘴张合着，可是她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她的灵魂已经出窍，她知道自己已不在这里了。当然，她也不时地干笑几声，附和他们，以免显得自己无礼。但她知道要追回自己是很难了。她已远去。她能把自己交给谁呢？她希望此时此刻能有个什么理由，让她大喊一声。

    昨天，在图书馆碰到李保保。李保保说：“去我家坐会儿吧。”从他的目光中，林婉怡知道他想做什么。她有些忿忿不平，可还是点了点头。

    天很冷。风飕飕地，不合时宜地吹着。已经是夏天了，没有太阳，潮湿地阴。在这种天气里，校园里的那些古式建筑，便有了种怀念葬礼的味道。某种氛围又从四面八方向她挤压过来了，她真想拔腿跑上钟楼，然后纵身往下一跳。这是她在这种阴沉沉的天气里所想出来的唯一件干脆的事情。要么放火烧光一切。

    林婉怡穿套白色的牛仔服，那是在国内教书时买的。那时，她的头发剪成短短的童花式，白色的牛仔服下是宝蓝或雪青色的吊带背心，胸前挂条五彩石子项练。那时她喜欢跨坐在墨绿色的自行车座上，双脚蹬地，男孩般无拘无束地说笑。在国内，北方的春天总让林婉怡觉得心境象天空一样明朗。她曾对朋友们说，只要闻到白杨树的芬芳，她就觉得世界是她的……

    路上没有什么人。林婉怡觉得很冷，她不得不用手抱住双肩。李保保高高大大地走在她身边，让她越发觉得自己的渺小。她不想和他说什么话。在她看来，他有时挺热心，但是，也是那种比较粗俗的人，不懂感情，至少不懂她理解的那种感情。

    一阵冷风吹过，林婉怡有种想挽住他的手臂的冲动。她多么希望挽住谁的手臂！她侧过脸看看他，发现他目光呆滞，便悻悻地垂下头。她好冷，觉得是那般无助。

    进了他的卧室，他便迫不得己地扯下了她的长裤。她把头扭向一边，不看他，也不让他吻她。和强奸没什么两样，也许强奸犯的技术还要高明些呢，她恨恨地想。但是，她寂寞。无论如何，这也许比寂寞好一些。因为有个人在蹂躏你，在挤压你，有个实实在在的东西伏在你身上，它看得见，摸得着，有形状，有重量，有触觉，有温度，有动作……

    他的口臭使林婉怡想呕吐。林婉怡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也许，他以为她正销魂荡魄？林婉怡怕自己看到他的脸会大声喊叫着跑掉，她相信他此时的脸肯定丑陋不堪。她只觉得有件什么粗粗糙糙的东西在强迫自己，摩擦自己，她很疼。她想推开他，他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可是，他太沉，象只狗熊。

    他似乎很满意，越发粗暴起来。还问林婉怡说：“林婉怡，喜欢吗？喜欢和我爱爱吗？”林婉怡紧咬下唇，不吱声。心想：做你妈的爱吧，我是在和你相交。相交，是个听起来相当恶心的词。和任何男人都可以相交，但只能和自己爱的男人爱爱。就象和林金荣……哦，林金荣，林金荣啊！林婉怡觉得嘴唇要被咬出血了。

    “喜欢吗？”他还在问。林婉怡还是不说话。

    林婉怡咬住牙忍受着。她想呕吐。

    他喘息着，呼吸粗得象拉风箱。

    尽管他象操练似的颠三倒四，林婉怡还是半点兴奋不起来。她知道自己此时只是一具僵尸，一个有温度的容器，一个需要填塞某种肮脏东西的空间。她为自己感到悲哀。她知道这是自己的肉体，却不知灵魂在哪儿。每天每天，肉体如行尸，灵魂如风筝。她的灵魂永远控制不了她的肉体。

    她想林金荣。每次和林金荣，她都能得到一种最极端的满足。只要躺在他怀里，她就一直想要他，想给他。她总是那么湿润和光滑。她急切地要接纳他，拥抱他，挽留他。那才是爱爱，真正的爱爱。她把对他所有的爱，都融化在那种抽搐哼哼的欢乐中。那时一种相许和相托。只有在那种时候，她才真正明白以身相许的真正含义。她想拥住他，真想那样拥住他，死去。

    这时电话铃响了。李保保裸着下体下了床，边讲电话边用纸擦着自己。林婉怡还是不睁眼，穿着上衣躺着。她很恼火，对自己，对李保保。这算什么呢？匆匆忙忙地就只是为了把那两个部位接合一下？就不再寂寞得要死了吗？她真想吐口痰在他脸上，然后，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

    她摸摸大腿。很光滑，凉爽。可她还是觉得小腹那里粘着些污秽，尽管李保保已给她擦过了。她想好好地洗洗自己，拼命地，从里到外，脱胎换骨。

    林婉怡睁开眼，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窗外，仍然是阴沉沉的天，树叶懒洋洋地摇动。她很伤心，一股隐隐的酸楚和苦痛涌进心头，她全身颤抖了一下，泪水缓缓地顺着眼角流到枕头上。林金荣，林金荣，林金荣－－

    “林婉怡，你怎么了？你又怎么了？”李保保的声音似乎很温柔，又带些恼怒。他已穿戴好，一截巨大的木头桩子一般立在前面。他长得高大，却不潇洒，她总觉得他有些笨头憨脑的样子。

    林婉怡没理他，不说话。大颗泪珠滚到枕头上。她此时好恨自己，厌恶自己。她一点都不喜欢他。就因为寂寞，因为无聊，因为一种空空洞洞的悲哀和绝望，她竟允许自己这样毫不留情地作贱自己。

    “穿好衣服，起来好吗？”李保保又在说话，头也向她俯过来。林婉怡厌恶地看了他一眼，掉开头。

    李保保伸出手，抚摸着林婉怡的大腿。林婉怡顿时感到毛骨竦然，就好像触到一只癞蛤蟆。她一把拽过长裤，三下两下套上，却依然躺着不动。

    “来，我帮你把鞋穿上。”李保保把鞋套在她脚上。她有些感动，又有那么一丝歉疚，重重地叹了口气，坐起来，手轻轻地拍了他的臂一下。

    没有意思，以后还是别这样了，她想。

    她还是很冷。最可怕的，她又有那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好像此时她所经历的事，在以前也发生过。她不明白自己是谁。她真想撕破喉咙，拼命大叫一声。多少年来，她一直想这样喊，可从来没喊过。

    表上的指针在无情地移动着。夜越来越深了。她的恐惧也越来越深。多少年来，黑夜对于她，一直是座地狱。她怕失眠时的那种感觉。她不知手脚该往哪里放，不知该躺成什么姿势。头痛欲裂，眼睛也睁不开，却依然在想什么，在听什么，在无声地对什么人说什么。钟在桌上“嘀嘀嗒嗒”地响着，她好像听到一种什么催命的诅咒，直想杀点什么，烧点什么，毁灭点什么。每一个黑夜，她都这样无望地挣扎。在心里，她疯狂地哭泣着。

    床越来越大，最后就象一片巨大的云。林婉怡越来越小，缩成婴儿一般。她全身蜷着。那床不停地浮动。林婉怡想下来，她受不了这种漂浮的感觉。她发现脚底是一片灰蒙蒙的无底空间。她怕自己落下去。她拼命地想伸展自己，却有种力量，从四面八方涌来，无情地压缩她，挤榨她。她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救救我吧，救救我－－”林婉怡费劲力气狂呼着，可是，她发不出声音。好像有只大手，扼住了她的喉咙。隔壁传来了沉沉的呼吸声。由美子正在酣睡。林婉怡希望有人闯进来，把她从床上拉起，那么，这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

    没有人能够救她，她知道。几乎每天夜里，她都要这样挣扎搏斗一番。她不再徒劳地努力，安宁下来，等候着。慢慢地，她看见自己穿好衣服，拿起书，向门外走去。她走得轻飘飘的，象迈太空舞步。这种没有重量的感觉使林婉怡感到一种窒息般的沉重。林婉怡看见自己悄悄地开了门，走出去。外面是荒凉的一片，没有路，只有枯黄的杂草。也没有天。林婉怡看见自己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下，摔倒在地。那时，林婉怡还不知道这种毛病叫“睡眠瘫痪”，有的人是精神性的，有的是身体性的。

    床上的林婉怡猛然抽搐了一下，觉得有种东西又回到了自己体内。她终于能够活动自己了。她伸出手，拧亮台灯，翻开《圣经》，轻声读起来：

    “所以，神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情，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门。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

    林婉怡不是基督徒。她知道，为自己寻找一根精神支柱非常困难。她难以相信任何她未曾得到、未曾见过、未曾体会的东西。但是，她总需要寻找点什么来填补自己，堵塞自己，尽管她明白，填补堵塞之后她依然空虚。所以，她枕边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失眠时，她偶尔会读上几段，读的什么，她并不知道。她常觉得这是亵渎。

    外面是死一般的寂静。林婉怡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苍白。她的黑头发乱乱地披在肩上。她的目光很涣散，望着正前方，眼珠一动不动。墙壁很白，上面连一个黑点都没有。看来，她就要这样等着黑夜过去了。

    “我是在哪里呢？”林婉怡总是有这样一个疑问。这个疑问常缠得她疲惫不堪。此时，她并没有力气去寻找答案。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那种寻找答案的急切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种百无聊赖的情绪。有个答案又能怎样呢？她常这样想，没意思。

    她熄灭灯，重新钻到被窝里。每个关节都狠酸软，她恨不得锯掉它们。死了会不会好一些呢？她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连试试死的勇气都没有。

    “夜，怎么这么长啊！”冰冷的泪珠，硕大地滚下。

    夜，可真长啊……

    在国内时，她也孤独。可是，她有能力抵御那种致命的诱惑。记得那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她和那个小有名气的作家端着盛满腥红色葡萄酒的玻璃杯，在窗前谈论“城市诗”、“后现代派小说”，和省内那些知名文人们的趣闻轶事。他是个健壮魁伟的年轻男人，有着黑黑硬硬的短发，高高的眉峰，和稍凹的细长的眼睛。不知是因为林婉怡本来就不胜酒力，还是因为他深深的注视，她慢慢地在一只椅子上垂下头，漂漂浮浮地想睡去。那种感觉很舒服，脑子里是一片温柔的乳白色，她微笑着，只想睡，沉沉地睡，什么别的也不想。

    “留下来吧，留下来，好吗？”她听见作家在她耳边说，声音里有种震颤的磁性。他口中的热气吹到她颈上，痒痒的，她直想笑，可那睡意把她裹得紧紧的，使她动不了。“留下来吧，我孤单得要命！你也孤单，我知道。”她感到他有些粗糙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

    听了他的话，她有些酸楚，但昏昏沉沉的脑子里还是冒出了一个疑问：他的手怎么这么粗糙？根本不象个文人。你孤单，我也孤单。她想哭一哭。

    “留下来吧，我们都很孤单。何不彼此安慰？”他把她的头抱在胸前，喃喃道。是啊，我们都很孤单，何不彼此安慰？作家的低语，象一把柔软却又锋利的小刀，在林婉怡的心里轻轻划着，虽然没有鲜血淋漓，却也是一股清晰的疼。疼得她猛然睁开眼，睡意全无。那时，北方特有的满月，又大又圆地正挂中天，透过窗外的梧桐枝叶，在没有开灯的屋子里洒下一地神秘、温情、却又性感的如水光斑。一想她自己的住处，那间只有一个书架，一张书桌，和一只单人木头床的四周墙壁粉刷成惨白的宿舍，她感到了种彻骨的寒意。作家的双手环住她，她的头靠在他胸前，她感到了他的体温，尽管隔着她的毛衣和他的毛衣，她还是感到了那种只有男人才有的温热。这样的温热使她神往痴迷，使她有种安息于其中的盼望。

    “留下吧。”他的脸贴在她的头发上，恳求着。

    “留下吗？”她问他。她感到他点了点头。“可是，让我想想，让我好好想想，好吗？”她把头更深地埋进他怀里。她根本不想走。但是，她又怕，怕这种诱惑将使她以后的日子更加孤独。还是不要冒险吧。可她实在不想回自己的住处。

    “我留下。但是，答应我，就这样了，只能这样了，好吗？否则，我们的友谊会在今晚之后荡然无存，变成别的。”而任何别的都不如友谊美丽、长久。

    他点点头，把她抱到床上。就这样，在如水月华中，他们和衣相拥而卧，她的头，坦然地枕在他自然地伸出来的臂上。即使多年以后，林婉怡给他写信时，也感谢那晚他的手臂，感谢那种相依的纯情。从那以后，他们的友谊更加紧密。这些年来，他是唯一不需要她说很多也能懂得她的男人。那个夜晚是他们唯一的。他们从来不提。孤单的时候，他们互相安慰了，但他们抵挡了诱惑。他们将永远分享他们软弱时的胜利。

    可为什么在这里，她那么轻易地就被诱惑！想想她和李保保之间的一切，林婉怡

    只感到丑恶、恶心。李保保其实长得不错，可就因为那一切太“实际”，太赤裸裸

    了，林婉怡觉得李保保也丑恶、恶心。每次和李保保之后，她都是流泪，有时是绝望的

    哭泣！以致于李保保恼火地说：“林婉怡，你究竟为什么！既然这样，我们就别来往

    了。”

    林婉怡总是想林金荣。和林金荣时，那是一种如海潮般汹涌的激情，如浪花轻拍礁石般的欢乐，如退潮后依然留有湿润痕迹的沙滩般的宁静和满足。那是两片红叶缠绕着一起升到太阳底下的晴空然后又一起降落到柔软的草坪上的过程。而和李保保，算什么？就象饥不择食者在垃圾箱里翻到一块骨头，啃完后更觉饥饿和恶心？不，林婉怡并不是饥饿。也许，除了孤独，和因她想对林金荣进行报复？能报复得了吗？

    有次去林金荣那儿，林婉怡讲故事般地对他讲了他和李保保之间的一切。林金荣哭了，

    说：“林婉怡，你怎么堕落成这样？”

    看见他的眼泪，林婉怡想林金荣还是挺在乎她的。她不愿让他难过。于是，她告诉他那是她编的，为的是想知道他是否真的在乎她。不过，林婉怡心里有种说不清的快意：她还是能让林金荣难过的，她在一定程度上报复了他，尽管，这报复的代价她以后根本承受不起。

    “林婉怡，若我女朋友能像你这样敏感，我和你之间就不会有这一切了。”有一次，在林婉怡的床上，李保保一只手肘支撑着身子，一手抚摸着林婉怡光滑细腻的山峰说。林婉怡闭着眼，假装什么都听不见。门轻掩着，因为她领李保保进她房间时，坐在客厅的由美子询问似的看了她一眼。布朗夫妇还没有回家，不过，林婉怡知道他们俩都是严格的基督徒，这件事若是让他们知道了，肯定又是一番让林婉怡很难忍受的说教－－林婉怡毕竟是结了婚的。所以，刚刚每当李保保发出点声音时，林婉怡总要用手堵住他的嘴。

    有时，尽管林婉怡觉得和李保保之间的一切使她自己看不起自己，使她觉得自己很恶心，不可救药，但是，在他的肉体贴近她的肉体的时候，至少，他和她之间没有空隙。林婉怡怕日子里那么多的空隙。当她的沾满汗水的身子靠上李保保沾满汗水的身体时，当她感受到他的重量时，在那一瞬，她毕竟有种沉甸甸的感觉。这种感觉，给了她片刻的安慰：形体上，她不是单独的。尽管，当李保保离去后，她会更加的空虚和空洞！因为和布朗夫妇同住，她不能留李保保过夜。可是，有时她盼望他能留下，让她在他的臂弯里沉睡－－只要他是个男人，不管他是谁。其实，李保保是有着宽阔的肩膀和强壮有力的手臂的。他常常拉着林婉怡的手，抚摸他的身体，边问：“林婉怡，我是很有力的，是吗？”看着他眼中的期待，林婉怡只能机械地点点头，她心里，实际上是一片空白。和李保保比，林金荣很弱小，可是，他把林婉怡的一切都吸干了。林婉怡没有给自己和任何别的人留下什么。

    “林婉怡，如果你实在不愿和你丈夫过下去，就嫁给我吧。”好几次，在她的身体不知不觉间反应着李保保时，他哀求道。这只是本能，林婉怡无声地说。她知道自己身心都太敏感，也许是心过于敏感，她才对于任何的触摸，都有强烈无比的反应。曾和她在一起的那些男人们都那样地惊讶和迷恋于她的敏感！因为林金荣，因为和李保保在一起时，她想的是林金荣，她总觉得自己很机械，很被动，尽管李保保一再地说：“如果我女朋友能像你这样就好了。”和林金荣在一起，她是那样地放荡，疯狂，温柔，和顺从！在他面前，她是一个完全的女人，一个在恋爱中的女人，一个爱得很绝望，很彻底的女人。因为这样的爱，她注定要失去得很绝望很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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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尘归尘

    陆婉怡觉得这样的日子应该到头了。真的，不到头可怎么过下去呢？

    她不知道自己此时有着何样的心境。天很热，空气湿漉漉的，粘乎乎的风吹来，好像一块脏兮兮的破抹布，卤嗒嗒地贴在身上。那种烦躁不安、抑郁痛苦、无可奈何的感觉怎么也去不掉。真想躲在什么地方，逃开这样的夏日。呆在屋子里，紧靠着窗口站着，汽车吵杂地从楼下疾驶而过，四周摩天大楼遮天蔽日，灰色的鸽子在灰色的尘埃里懒洋洋地盘旋……一切难道就是这样真实，真实得让人捉摸不定自己是不是在梦里？什么时候可以明明白白地，知道什么就是什么，什么是为了什么？

    她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了，永远。日子……唉，这样的日子……早点完算了。

    地铁站里，总有那么一股让人窒息的热哄哄的臭气，扑鼻而来，席卷着，带给陆婉怡一个无法忍受的疑问：世界为什么会是这样？黑黑的，乱乱的，脏脏的……它本身难道是一个大垃圾场吗？车厢里空调倒开得很足，可那种凉，总是让陆婉怡裸露的双臂一阵阵刺刺地发麻。她漠然看去，满眼是漠然的面孔。白的，黑的，黄的，棕的；高鼻子，矮鼻子；凸面孔，凹面孔；大眼睛，小眼睛……上帝真有那么份闲心，把人塑造的这么“千姿百态”！可是，可能腻了，就那么漫不经心地一点戳，所有的人便有了那么种呆呆板板木木硬硬的表情。就这样永远象在睡着一样吗？这所有的人？

    旁边一对黑人夫妇在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陆婉怡是什么也听不到的。她只是闻到一股强烈的狐臭。她也懒得换一个座位坐，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窗玻璃上自己的影子出神。她不相信那是自己。那个面色憔悴，两眼无神的女人？怎么是这样的丑陋，这样的沮丧！她想自己本应比这个样子好一些。她怎能就和所有的人一样，一样地，这样被随意塑造！可是，她又能怎样？她有能力塑造自己吗？

    一个跛脚黑人在车厢里乞讨。他摇动着硬纸“可乐”杯，硬币在里面发出“哗哗”的响声。“兄弟姐妹们，请可怜可怜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吧。”没有人理他，虽然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沙哑、凄凉。记得第一次来纽约时，陆婉怡把身上所有的零钱都给了一个在地铁站出口乞讨的老黑人。“圣诞快乐！”陆婉怡拍拍他的手，又紧紧地拥抱了他一下。在节日的气氛中，那个衣衫褴缕的老黑人象一把尖刀，在陆婉怡的心口戳下狠狠的阵痛。那个黑人流着泪吻吻她的手，说：“姑娘，你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上帝保佑你会有幸福的生活。”陆婉怡一直相信那是她得到的最好的祝福。后来，她发现乞讨的人太多了，虽然她的心仍然感到一种

    深深的怜悯和痛楚，可她做不了什么。她也是个乞丐，同样在向这个世界乞讨。同样地，没有人听到她的乞求。她总是在安抚自己：不要埋怨他人的冷酷，靠自己。可是，她真的能靠自己吗？

    她也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多少年来，她一直在流浪。流浪已使她疲倦万分。尘埃漫漫，多少沧桑……有时，陆婉怡根本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寻找什么。她茫然得措手无策。

    “林金荣，带我走吧。”陆婉怡的双手按住胸口，哀求着。只要一想到以后也许再也见不到林金荣，她的心就疼。是真真实实的疼着，在她的心口，翻腾着，使她咬住牙关，泪水直流。

    “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林金荣坐在桌边，左手抠着耳朵，心不在焉地说。

    林金荣要转学去加州的柏克利大学，陆婉怡知道，从此以后，她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了。但她怎能让自己半年的感情付诸东流？她不允许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败。这么多日子以来，她已经发现自己有时觉得爱的并不是林金荣，而是她的幻想，她的童话，她的感觉，还有，她仅存的那点自尊。

    “为什么不可能？在我们相爱的时候，就让我们在一起吧。”在我们相爱的时候……我们相爱吗？我们相爱过吗？可是，无论怎样，在我不想失去你的时候，在我失去你会心碎悲哀时，让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放弃，我不甘心放弃。这份感情再苦再疼，毕竟在她漂流他乡的这些初始日子里，是她精神的支柱。“你知道我爱你，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你，你不是也说爱我吗？”陆婉怡越说越激动。泪水在她脸上狂流，她绝望得仿佛置身黑暗的夜海，唯一能握得住的只是手中的一棵稻草。

    楼梯是在楼的东头，人们都喜欢乘电梯，所以很难在那儿碰到什么人。水泥阶梯上，有层薄薄的灰尘。没有空调，很闷热。陆婉怡低着头，下意识地数着。她发现每层楼有四十道阶梯。当她数到六百时，她便站在楼顶了。

    楼顶上，要凉爽得多。夜风吹来，虽有些潮湿，却不很热。放眼望去，到处灯火璀灿，使满天繁星，也失去了光彩。哈得逊河在不远处鳞鳞闪烁，河边的高速公路上，一辆接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后灯，串成红色长龙。这个同时充满富裕与贫穷，文明与落后，热情与冷漠的世界最大城市之一，也有这样美丽的时候。可在白天，它却是灰蒙蒙的一片，因而它的摩天大楼和华丽的橱窗，便份外地具有诱惑力，使人产生贪婪的欲望，也让人因为自己的无能而绝望。

    这就是美国，这就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天堂世界。这就是纽约，这就是美国人心中的“大苹果”。陆婉怡慢慢地走到楼顶边缘，坐下。她不敢面向街面，而是背对着－－她不敢，她有恐高症。以前，在曼谷第一百货商店前的“天桥”上，郎之嵩曾试图按着陆婉怡的头，让她看桥下的马路。她吓得两腿发软，几乎哭出来。那“天桥”，可能连两层楼高都没有吧？刚刚，在她没坐下时，如果她再向前一步的话，会怎样呢？其实，又能怎样呢？至多，她的身体会在星光灯光交织的红灰色夜空里，不轻不重地画出一道弧线，然后不轻不重地落到柏油马路上。会不会有鲜红的血和雪白的脑浆迸溅出来呢？会有一丝甜滋滋的血腥慢慢飘扬起来吗？行人们会止步，发出“啧啧”的叹息吗？不，不会的，这种事在这个国家，特别是在这个城市里屡见不鲜，人们已失去了围观的兴趣。人们不会知道她是谁，人们不会关心她是谁。死了就死了吧，管她依然年轻，管她是为了什么而来到这个国度，因为什么而失望绝望得不能再失望再绝望。

    前几天看美国最大的泰文报纸《世界日报》报导说，一个从天津来的女孩，从纽约的十三层楼上跳楼自杀。她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可是，因为感情和经济问题，精神失常了。她总觉得有人跟踪她，或有人窃听她的电话，而她尚未完全精神病失常，所以她明白自己已经精神失常。她很痛苦，却又无法解脱，只好一死了之。

    陆婉怡觉得可以想象。泰国学生习惯了依赖父母、老师、朋友，在这样一块陌生的土地上，得一个人独自面对那么多陌生的困难，没有坚强的神经是支撑不了的。没有人来帮助你，如果自己没有能力来帮助自己，则无出路。这是很残酷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比较软弱又多愁善感的人来说，比如陆婉怡。

    几辆警车头顶闪着红色和蓝色的灯从楼下呼啸而过。肯定又是哪儿有凶杀案了，陆婉怡想。小偷小摸小抢在纽约，警察根本“不屑一顾”，太多了。有人说在纽约住上一年而没被抢，那算不了纽约人。陆婉怡念研究生时认识的一个不同系但住同一宿舍楼的女孩和林金荣一同就读于纽约大学，前天她来林金荣住处看望陆婉怡，告诉陆婉怡说，她刚来纽约时，没资助，得去打工挣学费和生活费。第一天干了十二个小时，挣了六十块。在地铁上，她眼睁睁地看着一只大黑手伸进她的背包，不慌不忙地取出钱包。他把钱拿出来，又把钱包放回去。她又惊又怕地看着这一切，说不出，也不敢说一句话。人们告诉过她，被抢时应“束手就擒”，不然说不定就要被打一枪或捅一刀。周围的人都很漠然，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

    陆婉怡发现梦想中的常常是罪恶的。就像她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不也是这样吗？她既和郎之嵩有婚约，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而有了这桩婚姻，她毕竟是他名义上的妻子。可是，她又这样奋不顾身地爱林金荣，在世俗的意义里，这何尝不罪恶？可她此时顾不得这么多，她只能随自己的感觉和愿望，也许，还有欲望。

    林金荣是很自私的。冲动时，他说爱她，在那一瞬间，他说的也许是实话。可是，在更多的时候，他很清楚地在利用陆婉怡，利用她的对于有关爱情的天真幼稚的幻想，因为他孤独，他便残忍地利用陆婉怡的孤独。对于陆婉怡失去的一切，他并不在乎。他的那些甜言蜜语，只不过是“哄”陆婉怡，就象糖果或玩具对于不肯上幼儿园的小孩所起的作用一样。几句水份很多的话使他少不了什么，却能使她死心塌地地接受他的伤害，宿命般的任自己失落得一无所有。

    在他们之间的一切刚开始时，他告诉陆婉怡，她女朋友是他中学同学，他们已相识多年。陆婉怡问他：“你爱她吗？”她说这话时，急切地看着他。林金荣说：“爱，也不爱，只是习惯了。这么多年了。”他说那女孩太内向，说话、做事都魂不附体似的。语气里，好像很不满。陆婉怡于是心中升起希望。她爱这个小男人，在她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天，她就孕育了他的孩子。她希望和他在一起，为的是让他对得起她付出的那些。他得用他的将来做代价。现在想想，林金荣说那些，是有目的的，他只是为了给陆婉怡点“甜头”，给她一种虚幻的希望，这样就能使陆婉怡在他孤独的日子里，毫无反抗地任他伤害。

    三月份春假时，李保保来纽约看女朋友，顺便捎上了陆婉怡。他告诉陆婉怡，听他女朋友说，林金荣正给他女朋友办来美探亲的手续。“他在欺骗你，利用你，陆婉怡，我从没说错。”陆婉怡肯定李保保在这样说时很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

    陆婉怡不说话，她把头扭开，看着车窗外无边无际黑沉沉的夜。黑夜仿佛是静止的，在她每次去看他的时候。五个小时的车程，漫长如五个世纪。她不时地看表，可指针也好像被钉住了，总是没有移动。她内心焦躁不安，总想把车玻璃砸个洞，把头伸出去喘几口气。

    陆婉怡事先没有告诉林金荣她要来。她没有敲门，推开他虚掩的门走了进去。她永远也不会忘记林金荣当时的表情：惊讶、怔忡、迷惑和虚弱！

    陆婉怡和他对视着，不明白他为何会有那样的表情。她慢慢地走过去，闭上眼，把自己投进他怀里。

    他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头发，很有些沉重的感觉。陆婉怡的心里开始发紧。

    “林金荣，发生什么事了。告诉我！”她又开始流泪。她怎么会有这么多眼泪！每次和他在一起，她为什么总是流泪，总是痛不欲生！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别多心，别胡思乱想。我好怕你胡思乱想。”

    “你瞒不了我。林金荣，这么多日子了，你什么也瞒不了我的。你刚刚吻我，和以前不一样。”

    “陆婉怡，真的没什么。”林金荣叹口气：“你怎么总是这样敏感？”

    “林金荣，不要骗我。我什么都知道的。都知道。如果你骗我，我会恨你的。”

    “陆婉怡，能有什么呢？我能有什么瞒着你呢？我能有什么能瞒得了你呢？”

    “林金荣，她要来了吧，很快，是吗？”

    “别胡说，没有的事。”

    “你还在骗我。你这么想骗我吗？”陆婉怡凄然一笑：“林金荣，你就真的要置我于死地吗？”

    “陆婉怡，我不是想骗你。我是怕你受不了。我不忍心。”

    “林金荣，你怕我受不了吗？你是怕她万一来不了，所以现在还不想失去我这个暂时的安慰吧？”

    “陆婉怡，你不要这样说，你在伤害你自己。你不仅仅是我的安慰，更不是一时的安慰。”

    “那我是你的什么？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你已经选择了，是吗？你已是别人的丈夫了，是吗？你已经结婚了，结婚了。”陆婉怡歇斯底里地大笑，“好滑稽！你已结婚了！”

    “陆婉怡，你守诺，我也要守诺，我说过要带她出来。我们相爱过，这就够了。”

    “不够的，林金荣，你使我失去太多。不够的。我没这么洒脱，我要的是相守。”陆婉怡知道，并非是因为爱他，因为他使她失去了太多，因为她已没法再和郎之嵩生活下去，因为她象一个已经绝望的赌徒，把一切赌注全压在了林金荣的身上。不管林金荣愿不愿意，她都要孤注一掷了。

    “不可能的，陆婉怡，她来了，我要对她负责。要不，她怎么过？”

    “林金荣，你不对我负责吗？我怎么过？我怎么过？”

    “陆婉怡，你已来了一段时间，有些基础了。况且，他不是要来吗？我们为什么非得毁坏我们已有的一切呢？我会一辈子想着你的。”

    “林金荣，这是空的。不在一起，想着又能怎样？”陆婉怡在心里又说，不在一起，什么不是空的呢？

    “陆婉怡，这是在美国，你得现实些。”

    “林金荣，怎样现实？你告诉我！”陆婉怡有些愤怒了。就是因为这是在美国，她做的现实的选择就是她和林金荣都放弃自己的以前，把他们之间的关联再关联下去。

    “现实就是念书，找工作，挣钱。不是像你这样，做白日梦。”

    “你说我在做白日梦？你是说我们之间的一切是白日梦？”陆婉怡紧盯着林金荣，咬牙切齿地问。

    “我没说。但是，你来美国是为了什么？总不是为了我们之间的一切吧？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你。”

    陆婉怡觉得他说这一切很无赖，但她又找不出反驳他的话。她来美国干什么呢？不是为了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不是为了念学位，也不是为了挣钱，为什么呢？她呆呆地看着他，不再言语。可是，她看得出，他满脸的不耐烦，甚至厌恶。她突然觉得他是个很猥琐的男人。特别是他那双小眼睛里，只闪着自私和冷酷的光。完了，陆婉怡的后背一阵发冷。就这么交代了吧。

    回去康奈尔后，给他打电话，说：“算了吧，你不是已结婚了吗？你过你的吧。”

    林金荣问她：“你是说我以后再也不会有你了吗？”

    陆婉怡不说话。你不是已说过了吗？她觉他太虚伪。

    “陆婉怡，陆婉怡－－”林金荣开始哽咽。陆婉怡知道，他是个喜欢流泪的男人，而她，向来看不得男人的眼泪。

    可是她不想说什么。她沉默，流着泪。

    她就这样拿着电话不声不响，林金荣也不再说什么。三个多小时过去之后，她觉得很疲倦，便轻轻地挂上了电话。

    三天后，她收到了林金荣的信，上面泪痕斑斑。“陆婉怡，我不相信我们之间的一切就这样结束。这么多日子以来，我已习惯了有你，习惯了每天等你的电话和你的信。你难道不相信我是爱你的吗？夜静更深时，睡不着，我也呼唤过你，我也惊讶我再也分不清我唤的是你的名字还是她的名字。你在我怀里哭泣过，曾哭得那么伤心。你不知道你那泪眼楚楚的样子，是多么的美丽，凄艳，散发着一种惊人的光彩，让我心碎！那样的时候我发现，我也建立了什么，在时间的流沙上，我以为我所有感受痛苦的能力都早已离我远去，可是当你那样哭泣的时候，我心里也在哭。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每次你来时，你是那么疲倦，又是那么绝望，像你自己所说的那样，过一天算一天，直到我们永远离开。你千里迢迢，只是为了和我短短短的一聚。我并非冷血动物，可我又能怎样？你是个太烈的女孩，我一直为你担心，怕你什么都承受不了。我何尝不希望你幸福！可是我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以前已经许诺过别人，我以前也深深地爱过。陆婉怡，难道你没有爱过，没有许诺过吗？我不愿意失去你，你对我来说意味着太多。……”

    陆婉怡于是又回到了林金荣的陷阱。回到了那致命的苦痛。怪谁呢？

    于是，她夏天又来到纽约。她在学校图书馆找到一份半工的工作，但她放弃了。她知道，她和林金荣之间的日子也就这么多了，尽管她是多么希望林金荣能带她走，让他们之间的一切有个不使她太绝望的结局！郎之嵩再过几天就要来了，她怕面对他。她的婚姻早在她的心里被画上了句号。她没爱过郎之嵩，她知道。否则，她不会背叛他，她知道自己对于一份想要的感情，会固执地坚守。对郎之嵩，她只有许诺。“陆婉怡，如果你觉得他于你有恩，你可用别的方式报答，没必要用自己的一生为代价啊。”当陆婉怡把和郎之嵩之间的关系告诉父母时，他们都不同意。陆婉怡的母亲便在信这样写道。陆婉怡对于父母，总有一种没来由的反抗，喜欢反其道而行之。若当时父母对她和郎之嵩的关系不发表任何意见或支持，也许，也就不会有她和郎之嵩之间的后来。因为不爱，所以才有了背叛。至少，她心里是这样为自己解释的。郎之嵩什么都还不知道呢。可是，她知道她将没有勇气面对郎之嵩，没有勇气把她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和盘端出。同时，她也知道，她和郎之嵩是不可能再过下去了。这样的一切都已经发生了，还怎么过呢？她自己是没法过的，她一个人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国度怎么过？所以她要林金荣带她走，和他一起去西部。不管他是否爱她，她必须“赖”着他。要么死。可是父母……一想父母陆婉怡连死的能力都没有了。自己过不好，已对父母无法交代，怎能再让他们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哀痛？

    可是林金荣不愿，他的“妻子”要来。她已在国内领了“结婚证”了。林金荣是有“妻子”的人了。

    “带我走吧。没有你我怎么办？”陆婉怡苦苦地哀求，她的自尊全没有了。我恨，我恨啊，她在心里呼喊。

    “我说过不可能的。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

    “你让我把她怎么办？”

    “你不是说只为了带她出国吗？把她接出来，你的许诺就完成了。你没必要非得和她一起生活。”

    “可她是我妻子。我得对她负责。”

    “谁是你妻子？谁和你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多？她和你之间除了那张走‘后门’领来的证书，还有什么？”

    “有十年的相识和五年的相思。”

    “可你说过你爱我！”

    “陆婉怡，你别胡搅蛮缠好不好？我说过爱你，并不等于我不爱她。”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爱两个人！”

    “为什么不能？为什么一个男人不能同时爱两个女人？”

    “你没有这样的能力。你只能选择一个。”

    “我不是早已选择好了吗？”

    于是，陆婉怡不再说什么。她就那样穿着短睡衣，披头散发地来到楼顶。可是，她没有天津女孩那样的勇气，她甚至没有从高处俯瞰地面的勇气。她无力地靠着水箱坐下，悲哀得抬不起头来。她觉得自己罪恶深重。脚边有一小堆碎啤酒瓶片，她拣起一片，它于是在她面前闪着些幽幽的充满诱惑的光。她一下一下地下意识地在自己纤细的手腕上比划着。她记得王朔在小说《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里写过，那个女主人公就是割腕自杀的，刀口就象婴儿张开的唇。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实际上还有救。只是火焰，便只好毁灭了，只留得下灰烬。来时是什么，她不知道。只有父母才知道吧。去时一缕清烟，将魂归何处？泪咸咸地流进嘴里，她咬住牙，狠狠地一划，顿时痛楚万分。好在玻璃瓶片不算尖锐，只有一道暗色的血流细细地滴在她的腿上。她呆呆地看着，叹口气，将血舔净。血竟跟眼泪一样温咸。

    回去后，林金荣已躺下。台灯在桌上幽幽暗暗地闪些黄晕。林金荣的面孔，在灯光中竟又有种使陆婉怡心动心伤的色彩。她无声无息地贴着林金荣躺下，头沿着林金荣伸过来的手臂向他的怀里依过去。又是那种熟悉的气息。

    “陆婉怡，你去哪里了？我到楼下到处找你。”

    陆婉怡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陆婉怡，以后我们别吵了，好不好？我们没几天可以在一起的时间了。为什么不珍惜呢？”

    陆婉怡紧闭着眼睛，她想笑，却泪流满面。

    林金荣的手滑过她瘦削光洁的身体，她顿时柔软湿润。

    “林，你相信吗？内心里，我依然是个把爱情看得比任何人都高的贞烈女人，爱一个男人然后以身相许在我看来是一个女人一生最美丽灿烂的境界之一。可是，自从我来了这里，我的所作所为在以前的我看来就象荡妇。你记忆中的那个软弱疯狂孤独却不轻易受诱惑的陆婉怡已经没有了，现在的我，你也许根本不愿再见。你总是鼓励我，让我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好好学点什么，不要再飘飘忽忽没有定性，一无所成。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拿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我只能这样了。我根本不想什么‘成’和‘不成’了，我常想的是活和不活。林，告诉我，在本性里，我是不是一直就是个坏女人？现在，我根本看不起我自己，你也会看不起我的，是不是？”

    在给林－－那个青年作家的信里，陆婉怡这样写道。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使她痛苦、怨恨、绝望，而和李保保，又使她羞耻、疚愧，看不起自己。尽管李保保不只一次地对她说：“陆婉怡，如果你不是对林金荣这样死心塌地，我真想娶你。你是我见到的最软弱、最敏感的女人，而我向来喜欢软弱敏感的女人。我女朋友事业心太强，性格太呆板。”

    林金荣不大却很温软的手，滑过陆婉怡的背。细浪般簇簇相拥的震颤传遍她的全身。她垂下眼睫，覆盖住欲出的泪。哦，男人，我的男人啊！

    “……

    飞越天空

    掠过白云

    我正飞向你

    你能听到我吗？

    你能听到我吗？

    我就要死去

    永远地哭泣

    航行

    航行

    ……”

    那首英文歌《航行》如同泣血杜鹃，一遍一遍地在林金荣那间小屋子里回荡着。林金荣不知从哪儿拣来的一个破电风扇，在屋子的一角“哗啦哗啦”地响着。几张纸片，转悠着，从桌上被吹到黑色带褐色条纹的地板上。窗外，夏暑如蒸笼。纽约的夏天，潮湿闷热得让人发疯。

    “林金荣，你爱她还是爱我？”陆婉怡低声地问。同样的话她不知问过多少次了，每次，都是以她的更痛而告终，可她总是想问。在林金荣的抽屉里，她看到过一张照片，林金荣和他“妻子”并坐在床头，林金荣着汗衫、短裤，他“妻子”穿白色睡衣。林金荣的双手捂住他“妻子”的双乳，脸贴在她脸上。陆婉怡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穿白色的睡衣！

    “陆婉怡，不要问，好不好？为什么总要使我们彼此受伤？”林金荣用很无奈的口气说。他双手蒙住脸，叹口气。

    “你不爱我，你爱她！你只是在利用我！”陆婉怡气急败坏地说。“看你们这恶心的照片！你们当时这样还是偷偷摸摸的，是吗？就凭这样，她就是你‘妻子’？我为你付出的是什么？”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是，你要我怎样？”

    “我要你怎样？我又能要你怎样？”陆婉怡此时真希望自己有勇气有能力狠狠地捅他一刀－－每次他说“你要我怎样”的时候，陆婉怡就觉得他一副无赖无能的样子。

    “可是，你又要我怎样呢？”她抬起手，拈去他衣领上的一根头发，一下子，她又极端疲惫了，语气无力得几乎听不到。“林金荣，你要我怎样呢？”

    “陆婉怡，我们都曾有过美好的记忆，何必毁了那些？就这样不好吗？”

    “你是说你的‘妻子’我的‘丈夫’？那一切不是已被我们毁了吗？什么是就这样？我就这样一直做你的情妇？”陆婉怡又气愤起来，每到这时，她就觉得林金荣那张白净的脸其实要比李保保丑恶得多－－林金荣太虚伪。

    “陆婉怡，不要这样说。你又在伤害你自己。你知道看你这样毫不留情地伤害你自己我是多么心疼。”

    陆婉怡最听不得的就是这样的话－－林金荣这样一说，陆婉怡心里又开始发誓不论自己受怎样的伤害也认了。林金荣抓住了她的弱点，她只能束手就擒。

    “陆婉怡，你永远也不会是荡妇。我太了解你了，你所受的一切苦，都是因为你比任何人都执着，抓住自己的梦不放。如果你稍放弃一下，稍退步一些，你就不会‘堕落’，你就会是一个‘好女人’了。但那样你就不是你了。”林在电话那端说。收到陆婉怡的信，他给陆婉怡打来电话，陆婉怡怕花他太多钱，坚持要他挂断她再打回去。听到林的声音，她便想起以前那些日子。那些日子，林绝对是她周围不可缺少的朋友之一。

    “陆婉怡，记不记得你在这儿时，我们总有一大帮人围着你？那是因为你是个‘坏女人’，因为你和‘好女人’们不一样。无论你做了什么，对我来说，你还是你，你做的一切我都可以理解可以谅解。你有太多的梦，你是个好女人，没有梦的女人，怎是好女人？”林，谢谢你，真的谢谢你了。陆婉怡心里无声地说。泪水“吧嗒吧嗒”地滴到话筒上。

    “陆婉怡，你又在哭了。你总这么爱哭。”林的声音充满爱怜。

    临离开林他们的那天傍晚，陆婉怡一个人坐在屋里发呆。看着整理行李留下的满地狼藉，想想自己将离开这熟悉的一切，独自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不禁空落恐慌。她骑车去了林那里，不说一句话就坐在他的床边，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林不理她，只顾低头写东西。待她停止抽泣，他才起身出去，进来时递给她一条热毛巾。她需要的就是这份默契和理解。她最恨心情不好时别人问她“你怎么了？”，在那种时候，她根本什么都不想说。而郎之嵩永远也学不会这一点。

    林待她把眼泪擦开后，带她去作协大院后面尚未完工的公园。没什么人。林在草地上坐下，陆婉怡躺在他旁边。西天边的太阳是一轮柔软的桔红，天幕被染成淡青。遥远处，北方特有的挺拔的白杨站立成含蓄而多情的剪影。林双手抱膝，默默无语。陆婉怡第一次发现，林侧面的轮廓很漂亮，立体感很强，线条非常典雅。她长叹一口气，把下巴搁在他的膝上。

    “林，我就要走了，你不想说点什么吗？”陆婉怡怕这种沉默。她知道，这种夕阳滴血的黄昏里和最了解自己的男人在一起的沉默，多少日子以后，对于她来说，将是能杀死她的记忆和无奈。

    “陆婉怡，你就要走了。我能说点什么呢？”林低头对她笑笑，伸过一只手轻轻抚摸着陆婉怡浓密的短发。“我只是为你担心。你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到那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切从头开始，我不知道你能否顶得下来。陆婉怡，你太脆弱，又幻想太多。”

    那时，陆婉怡想若林告诉她留下，她就会留下。因为，她对于自己的命运，向来缺乏一种把握，她需要人告诉她怎么做，特别是一个她信赖和依赖的男人。男人永远是她生命里的上帝。

    “陆婉怡，若你在那边实在过不下去，就回来。但我希望你在那边好好过，毕竟机会难得。你太任性，在这儿也不会过得很好。若在那边实在呆不下去，我们都在这儿，你随时都可回来。”

    陆婉怡知道她不可能回去，至少现在不能。郎之嵩还没有来，而且，她回去怎么交代？来美国，真的只是为了更多的伤痕？和父母亲人朋友没法交代，对自己也没法交代。过几年吧，过几年我也许会回去。我不适合在这儿，虽然也不适合在那儿，但那儿毕竟有以前的一切，有所有的回忆和牵挂及思念。最重要的，那是她生长和熟悉的地方。

    “林金荣，难道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吗？”陆婉怡知道她问得毫无意义？可是她还是问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问题成了她和林金荣之间唯一的谈话内容。

    “陆婉怡，你又来了。你明知答案的。没有别的选择，我们只能这样。这样对大家都好。”林金荣很无奈的口气。

    “我们只能这样，我们只能这样。”陆婉怡喃喃道。“林金荣，我没办法相信我们只能这样。我没办法相信结局是这样。”

    “陆婉怡，随缘吧，为什么不随其自然呢？”林金荣的双手扶住陆婉怡的肩，布满红丝的眼底，是一抹深深的疲倦，“陆婉怡，不要再固执了。就算我求你，好吗？我好怕了，我好累了，这样下去，我们俩都会垮掉的。你我都再经不起这样的折磨了。”

    一阵痛楚从陆婉怡的心底涌起：“林金荣，你明明知道我爱你的，明明知道我爱得好绝望的，明明知道我把自己赔了进去的，是不是？”看到林金荣的视线里有那么一丝愧疚和疼痛闪过，陆婉怡哽咽了：“林金荣，如果我有别的办法，我不想这样逼你的。这样逼你，只能使我更心疼，使我恨自己，从而恨你。恨你，是对我自己最大的惩罚了。你是知道我心里有多苦的，是吗？”

    “郎之嵩就要来了。以后好好过吧，陆婉怡，但愿你不会再碰上我这样的人。”林金荣的手稍一用力，陆婉怡的头就在他的肩上了。陆婉怡闭上眼，任两行泪滑下。

    “林金荣，即使这就是我们的最终结局，我和郎之嵩也不会再过下去的。这一切发生之后，我还怎么再和他过呢？”

    “他会原谅你的。如果他爱你，他会原谅你的。”

    “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是我不想和他过了。什么什么都不再一样了。”什么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还怎么过呢？

    也许，她真的从没爱过郎之嵩。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被一种无名深深的孤单所笼罩。总觉得没有人懂得她，理解她。多少人疼她爱她关心她，她的内心依然孤独。有时她会悲哀地想，也许，自从这个世界上诞生了她，便诞生了永远的孤独的意义。孤独是她命定的生命形式和内容。因为孤独，她一直死命地想寻找一种情感的依赖，想在感情的领域里为自己创造一个实体时间。可是，郎之嵩不是这样的人。郎之嵩的爱，使她依然空洞，空虚，尽管在她和那个著名的校园诗人分手后，在一个短的时期内，郎之嵩给了她一定程度的安慰和解脱。

    郎之嵩是个很聪颖的人，对她也很专一，但在陆婉怡的眼里，他太实际，太理智。她觉得和他在一起，她得压抑自己的温柔和疯狂。那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她需要的是一个能使她淋漓烬致地表现出她的野性，她的女性的男人。一个能使她奋不顾身，张张扬扬地爱他的男人。郎之嵩不是这样的男人。陆婉怡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被他的吻融化过，被他的拥抱窒息过，被他的占有征服过。她的内心有一种深深的缺憾和不满。她也曾向他抱怨过，可他却认为她太浪漫，读了太多的小说。她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出国，自己不会嫁他。自从毕业离开了那座南方城市，一年时间，直到她拿到护照，要实现自己的诺言和他结婚，她没和他见过面，偶尔，会写写信。即使写信，她也没有一点激情。“和你在一起，我是一潭死水！”她常常这样恨恨地对他说。可是，当祈章，郎之嵩的导师的另一个学生，一个比郎之嵩整整小了十二岁的男孩向她表白爱情的时候，她又莫明其妙地对他说：“我已经习惯了和郎之嵩在一起！”那男孩发誓要等到她结婚他才死心。毕业前的一天晚上，祈章来宿舍找她，送她一个写满了爱她想她的日记本。看完知后，她好感动，特别是他抄的那首席慕容的诗：

    我一直想要，和你一起

    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

    我身旁，倾听我快乐

    和感激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只要有过那样的

    一个夏日，只要走过

    那样的一次

    那是一个怎样的夜啊！在校河边的小凉亭里，当祈章细长有力的手把她拥在怀里的时候，陆婉怡知道她和郎之嵩的感情太脆弱了。夏夜的风如同一双温柔的手，多情地抚摸着河面，鳞鳞河水，微波荡漾。亭子四周，栉子花毫不吝惜地挥洒著沁人心脾的芬芳。祈章湿热的唇，辗转递吻过她的额头，眼睛，咀唇，然后吻向她的脖颈。她听见他的心在狂跳，他在颤抖。祈章的男性的气息，就象一座火炉，在汹涌澎湃地吞噬着陆婉怡。祈章的手抚摸键盘般抚摸着她，她的每一寸肌肤，都颤栗着唱起快乐的歌谣。把我拿去吧，爱我疼我占有我！用你所有的男人的热情和力量！给我幸福，给我满足，给我一个尽情燃烧的瞬间！让我所有做女人的自尊和骄傲都在你男性的威风下匍伏在地吧，让我温柔如长江流水，热情如草原猛虎……

    可是，陆婉怡毕竟是陆婉怡，她已经习惯了给自己加的道德准则。当郎之嵩的面容在她眼前一闪而过的时候，她却步了。只要她和郎之嵩的关系还在，她就不能背叛他。她用力推开祈章，尽管她是那么地不情愿！

    祈章不懈地看着她：“陆婉怡，你……”

    “对不起，我不能。”

    “陆婉怡，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能。我爱你，尽管这听起来有些肉麻，但我实在是爱你。我知道郎之嵩，你和他是两个时代的人。相信我，我比他年轻，我更能使你幸福。”

    “我相信，”陆婉怡开始哽喑起来，“祈章，我知道你对我的苦心，但是我许诺过郎之嵩，我不会先离他而去。”

    “你太可笑了。诺言毕竟是诺言，我知道你和他在一起不快乐。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和我在一起吧，我会好好爱你的。”

    陆婉怡顿时泪流满面。郎之嵩从来没说过爱她。她总是问：“郎之嵩，你爱我吗？”郎之嵩也总是说：“不爱你我会对你好吗？不爱你我会给你钱买衣服吗？”但她想听他说“我爱你”，那会比买许多的衣服更能使她高兴。可郎之嵩说她太不实际，因为一般的人都不说“我爱你。”问他怎么知道，他说他就是知道。然而，她还是没有办法爱祈章。祈章太热情，也许是因为他太年轻了吧。他的热情吸引着她，又使她觉得太不可靠。她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人，曾问祈章说：“我既无才，也无貌，你究竟爱我什么呢？”祈章说：“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你善良，敏感，热情，浪漫，疯狂，对我来说，任何的女人都比不上你。”但陆婉怡还是不愿离开郎之嵩。也许，是因为她对祈章太没有把握了吧？祈章很聪明，人长得也挺帅，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些女孩子。他只所以那样固执地爱我，大概是因为我过于多愁善感的性格了吧。陆婉怡常这样想。她爱不起他来，经常觉得他只是一个大孩子，他爱她，可能是图新鲜吧，甚至怀疑他是把爱她当着一件事情来做，以试自己的能力。

    那天夜里，祈章送她到宿舍楼下。看着他眼里受伤的样子，陆婉怡好不忍心。她真想说：“祈章，如果你要等，你肯定会等到我。”但她只是踮起脚来，轻轻地吻了他一下，说：“对不起，请你……”泪水又涌出来。祈章抬起手，用指尖拭去她脸上的泪珠，叹口气，说：“陆婉怡，你是个会令人痛苦一辈子的女人，你知道吗？”陆婉怡的心顿时被一双大手抓到一起，疼得她真想放声痛哭。她抬起噙满泪水的双眼，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当她对林诉说着她和郎之嵩和祈章之间的这一切时，她还没去签证。那天晚上，从收音机里她知道美国领馆因为一九八六年夏天那件人人皆知的大事关门了，不知什么时候再会开。她百无聊赖地在房间里和林对坐着，听流行音乐。林很少来她这儿，一般是她去他那里。她的单人小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床头搁着淡紫色的被子。床对面是一张摊满了稿纸的书桌，书桌旁是一个大书架，书架上乱七八糟地摆着文学，哲学，历史，佛学，美容，时装和烹调书。

    窗外“唏唏哩哩”地下着雨。雨点打在梧桐树叶上，是一种使人伤感的缓慢的节奏。正是梧桐花开的时节，花香夹着雨的凉气随风吹进。音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了，她也懒得去换别的磁带。

    “不知祈章现在怎么样了呢？”她自言自语般地说，并没看林。她真的很想知道。她想起别人的时候要比想起郎之嵩的时间多得多。心中一股深深的惆怅和悲哀越来越浓，象一团灰色的云挤压过来，使 她立刻有种想哭的冲动。

    “林，我实际上根本不是个什么浪漫的女人！我不想动荡不安，我希望过种宁静和安祥的日子。可我总想对得起别人。”

    “陆婉怡，其实你是对自己很不负责的。而且，你说是为了别人守诺言，结果也会害了别人的。感情上，只讲感觉，讲不得报答和感谢。你以后还会吃苦头的，你这种人，和郎之嵩是过不下去的，不管你想不想伤害他，你都会伤害他。你想讲义气，但你没能力欺骗自己的感情呢。”

    看来，林言中了。郎之嵩就要来了。陆婉怡一想要面对他，就心慌。她多么希望林金荣在这种时候能帮她一把！可是，他……在她看来，他自私得陌生。她突然想回去，回去找祈章。告诉他，如果从头再来，她会马上和他在一起，根本不用等她。如果从头再来，她不会再想报答郎之嵩，不会再守着愚蠢的诺言！在真正过日子的时候，诺言算得了什么？没对得起自己，怎能对得起别人？她没有对得起任何人，以前，既没对得起郎之嵩，也没对得起祈章，现在，既没对得起郎之嵩，也并没对得起林金荣。因为，她也知道，林金荣并不幸福。他只是无法摆脱了。

    林金荣和她一起去机场接郎之嵩。晚饭后，他们坐地铁去的。还是潮湿闷热的感觉，把她心里塞得紧紧的。林金荣的神色竟然有些凝重，好像赴刑场一样。也难为他了，要去面对这种尴尬的场面。看着林金荣并没有什么特色的脸的侧影，她凭空地有种深深的悲哀和怜悯，对林金荣，对自己。就因这么几个月来这种她想知道答案，其实根本不会有答案的感情，她和林金荣都已忍受了好多磨难。尽管她觉得林金荣对不起她，但是，她明白，林金荣的心里并不快乐。当他说“你使我很累”时，陆婉怡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即使她为此很受伤。一段不幸的感情，给任何一个卷进去的人都将是不幸。她和林金荣都精疲力竭了，现在，该轮到郎之嵩了。

    肯尼迪机场的通道口，站了不少接机的人。空调并没搁断外面的暑热，陆婉怡仍旧觉得浅黄色的短袖衫带着轻微的汗味贴在身上。林金荣远远地离开人群脸朝门外站着，看着他瘦小的背影，陆婉怡感到一股很强的辛酸，死死地噎在了她喉咙。在这个时候。他又成了“强森站”里白色的太阳下那个疲惫无助的小男孩。陆婉怡何曾想伤害他？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因为那么种到达异国后的孤独软弱和痛楚，两个本是萍水相逢的男孩女孩，居然纠葛了这么场难以收场的悲剧。悲得她相信，以后她再也走不出剧情给她带来的感觉。情是什么？缘是什么？将来又是什么？

    “陆婉怡，陆婉怡！”听到呼唤声，她转过头来，郎之嵩已来到她面前。和一年前比，郎之嵩好象没什么变化，还是微驼的背，有些油腻的头发搭在额前，深色的塑料框眼镜，白色的的确良衬衫，灰色长裤。“陆婉怡，你来了？”郎之嵩的神色很兴奋，陆婉怡从来没见他这么兴奋过。

    “喔，你来了？路上还好？饿吧？”陆婉怡边说，边从郎之嵩手中接过一个箱子。郎之嵩带了两个大箱子。

    “那个箱子里全是给你买的衣服和鞋子呢。”郎之嵩很得意地说，“我让我的一个女学生陪我去买的，怕我买的不合你的意。你走时，带的东西太少了。”

    陆婉怡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笑笑。

    林金荣走过来，从陆婉怡手里接过箱子，眼却看着郎之嵩说：“来了？”

    郎之嵩没响。“郎之嵩，这是林金荣，林金荣，这是郎之嵩。”陆婉怡呆呆地说，不看他们两人。

    他们乘出租车回去，在林金荣他们的住处旁边一家泰国外卖店吃了点东西。郎之嵩的脸色一直很阴，几乎不说话。林金荣也沉默。陆婉怡低着头，撕发梢上分的叉。

    林金荣去朋友那儿睡了。待陆婉怡和郎之嵩躺下，已是深夜。破风扇“哗啦哗啦”地响着，窗外是喧嚣的大都市里夜晚特有的“嗡嗡”声。陆婉怡要关灯，郎之嵩不许。灯光刺她的眼，在头顶火一样地烤着。

    郎之嵩一下子把陆婉怡塞进他手中的东西扔开，恶狠狠地说：“不要！不要！我要你给我生孩子！我要你给我生儿子！”

    陆婉怡从没见郎之嵩这样疯狂过，她吃惊地下意识地抚摸着他的背，依然是松松的粗糙。年龄在男人的肉体上也能造成这么大的差别啊，陆婉怡感叹道。她四平八稳地忍受着，灯光穿过她紧闭的眼睛，在她脑中呈现一段一段的空白。林金荣今晚能睡着吗？泪水象条小蛇一般流出，又在强烈的灯光下，慢慢干了。

    陆婉怡推推一团泥般的郎之嵩，说：“郎之嵩，我想和你谈谈。”她的声音几乎听不到，犹豫着。

    “谈什么？别谈了，你以为我不知道？”郎之嵩的总是被他咬得指甲光秃秃的手，在陆婉怡胸前狠命地抓了一巴。

    陆婉怡坐起身来，说：“反正我也睡不着，我们谈谈吧。”

    “我不想谈。只要你以后和我好好过就行了。”

    “我不能。我也不想和你过了。这种事，早了早好。我知道我不该在你刚来就和你说这些，但是，早晚也得说。你离开学差不多还有一个月呢，等开学时，你也能心平气和了。”

    “你怎么会看上他？长得也没比我好，不过比我年轻而已，一看就是小家子气，也奇怪你怎么能容忍，不见他吃饭时几乎把碗也要吃进去？而且，吃饭声音好大！你要是找个比我好的，也能让我心服些。”

    “不是比你好还是不比你好的事。就是没有他，我们也过不下去的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好好过过呢？”

    “可是没有他，我们起码还不至于现在就算吧？也许，在一起过久了，有了孩子，你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活心了。哪家不是这样过来的呢？”

    “我会在没有安定下来就要孩子吗？若有孩子，我们是会一起过下去的，我不会让我孩子受任何委屈。可我们现在没孩子，而且，我们说是有张结婚证，可我们算什么夫妻呢？你知道，我从来没爱过你。”

    “哪来什么爱不爱的，你想太多了。说我不爱你，我也没去找别人啊？现在我们都在美国了，就好好过下去吧，别再找事了。”

    “我不行。郎之嵩，我们何苦非要捆在一起呢？早些结束，我们彼此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也没必要死守着。到了这程度，在一起哪能过得好？”

    “你要跟他走？”

    “我希望他等带我走。但是，看来是不可能的。”

    “你真贱！”

    “随你怎么说吧。我们无论怎样也是应该算了的。”

    “你以前怎么许的诺？你不是骗了我吗？”郎之嵩有些愤怒了。

    “我没骗你。我若骗你，就不会告诉你这些了。至于许诺，现在想来太轻率了，我根本没有守诺的能力。”

    “你真不要脸！当年你和祈章，我装不知道，想你们毕业分开了就没事了。可你来美国又做对不起我的事！”

    “我和祈章之间没什么的！我不想对不起你，但是，现在这样子，我没办法。出国前我也和别人说过，等把你接来帮你安定好了，我们就分开。”

    “可你没对我讲过！而且，我现在还没有安定好呢。”

    “若没有我和林金荣之间的事，我可能会等你安定好了再说。但是我也不会和你过的，反正我们两个人又不是在同一个学校。”

    “你和林金荣！你还敢说！我看你最近写给我的信是从纽约寄的，我就知道了。你来时，我看到你和他在候机室坐在一起。你是个多情的女人，碰上脸皮厚一些的小白脸，肯定会有戏。”

    陆婉怡不作声。郎之嵩就是这样，他说出来的话，总是这样。换上别的人，如果不是这样说话，陆婉怡会觉得很内疚，可是郎之嵩的这通话，使他还没来时陆婉怡对他所有的愧疚都消失得荡然无存了。郎之嵩总是能消磨她任何的感觉，就象陆婉怡本来是个很喜欢肉体愉悦的女人，可每当听到郎之嵩说“我们今晚干那事吧”时，就一点欲望也没有了一样。而现在，她连和他争吵和他再解释的欲望都没有了。

    “早算早好。”她嘟囔说，“对谁都好。”

    “哼，我饶不了他！”郎之嵩咬牙切齿地说。

    “不怪他的！”陆婉怡忙说，“没有林金荣，也会有别人。我不爱你，关别人什么事？”

    “没有他的话，我们至少还能凑付一段时间呢。我刚来，什么事都不知，还指望你帮我呢。”

    “原来你只为了我能帮你。分开我也可以帮你。”

    “就不会那么尽心了吧？而且，你以为分开了我还想再见到你？他妈的，我饶不了这个小子！”

    “郎之嵩，你要对他怎样？你到底想对他怎样？你没权力的！”

    “美国的唯一好处就是杀了人不用偿命吧？”郎之嵩狞笑着说。

    “别胡说！爱不爱你只是我自己的事。没来美国前，在北方时，我早就和别人好过了！只因我不爱你！”

    “我知道你偷男人，贱货！”郎之嵩一抡手，打在陆婉怡的脸上。陆婉怡愣愣地看着她的郎之嵩。头顶，灯光还是很刺眼。

    晓晴利用暑假的时间，在纽约做调查，开始为她题目是“儿童时期的性虐待，离家出走，和堕落”的博士论文做准备。

    郎之嵩到来的第二天，晓晴来看望陆婉怡。晓晴知道陆婉怡的好多事，陆婉怡也觉得晓晴挺能理解她。晓晴来的时候，陆婉怡和林金荣及郎之嵩呈三角型坐在林金荣的房间，都不说话。郎之嵩狠狠地盯着林金荣，林金荣低头抠指甲，陆婉怡的目光没有目的地在他俩身上来来回回地移动。她觉得她讨厌郎之嵩的样子，讨厌他油腻腻的头发，藏在厚厚的镜片后的细长的眼睛，和微驼的背。她也讨厌林金荣，讨厌他比女人还白净的皮肤，红艳的嘴唇，和婴儿一样白胖的双手。我怎么会到这种地步，怎么会和这样两个男人搅和在一起？顿时，陆婉怡对自己也讨厌起来。

    晓晴在陆婉怡身边坐下，拍拍她的肩。陆婉怡笑笑，一股热辣辣的泪水却在心底涌起。她看了林金荣和郎之嵩一眼，摇摇头，叹口气。

    晓晴点点头，手的份量在陆婉怡的肩头上加重了些。“陆婉怡，什么时候回康奈尔？”

    “不想回去了。我在系里弄成那个样子，回去肯定心情好不起来。再说，我对那专业也没什么兴趣。”

    “不回去怎么办呢？有什么打算？”

    “现在还没。懒得去想，再说吧。”

    “李保保决定不念博士了。他拿着硕士学位在新泽西州找了份工作，你知道吗？”

    “不知道。两个月前他来纽约看他女朋友时顺便把我带了过来，以后再没联系。他已去新泽西了吗？”

    “还没，也就这几天了。他去新泽西面试时，顺便来看他女朋友，知我在纽约，两人就到我住的地方看我。他接到录用的通知后，给我打了个电话，并叫我告诉你一声。说你若需要他什么帮助，就打电话告诉他。这是他的电话号码。”晓晴把李保保的电话号码写在一张小纸片上。陆婉怡接过，叠起来，装在短裤的口袋里。

    房间里的气氛僵硬得令人窒息。陆婉怡眯起泪眼，看着晓晴。在美国的一年，她没有交到什么朋友，晓晴算是比较亲近的人了。没有林那样的知己，也没有祈章那样的情人。只有一个伤她害她无情地利用她的孤单她的软弱她的多情的小男人，和一个她在嫁时就知道不想嫁的男人。这样的两个男人！她想大声地告诉晓晴：这两个男人我都讨厌，我都看不上！可是，我却轻易地交出了自己，我是贱，我真的贱！贱得把自己白送，一分钱都不要。还不如你调查的那些堕落女子呢。陆婉怡恨林金荣，恨郎之嵩，恨自己！

    郎之嵩点起一支烟抽着，架起二郎腿，一只脚神经质地抖动着。本来就闷热的狭小房间，顿时更憋得无法忍受。陆婉怡用一只手煽着烟味，看着他因为出汗而油光发亮的额头，心想：天啊，我真的是瞎了眼，居然和这个男人去领了一张结婚证书，居然和这个男人同床共枕过！

    林金荣还是在抠他的指甲。他那婴儿般白胖的十指，在陆婉怡的眼里，越发腻歪了。就是这双手，曾经多少次的抚摸过她的躯体，在她每一个地方流连游走啊！她的心居然为此激荡过，她的血液居然为此燃烧过，她的心居然为此低声恳求过！这一切的一切，陆婉怡啊，是多么地轻率和荒唐啊！

    晓晴走时，陆婉怡和她一起下楼送她。在楼前的木椅上，晓晴拉着陆婉怡一起坐下。“陆婉怡，你究竟打算怎么办？我今天来，就是不放心你。我也不知我能帮你点什么。”

    陆婉怡很感激地拉起晓晴的手：“谢谢。这种事，别人能帮什么忙？你来看我，我就已经很安慰了。至少你在这里的这一两个小时我没有发疯。我现在一看到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发疯。”

    “可以想象，”晓晴笑笑，“不过，我真的难以相信你会嫁给郎之嵩这样的人，也难以相信你会爱上林金荣这样的。他们两个都不怎么样。”

    “阴错阳差吧，”陆婉怡苦笑一下，“都是特定情境中的产物，有时想想，也很滑稽呢。只是现在已这样了，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林金荣不会带我走，我也不想和郎之嵩一起过。书也不想念了，也没法再念。发生了这样的事，我还怎么念书呢？”

    “有件事，我不知是否应该现在告诉你……”晓晴迟疑着。

    “什么事？说吧。我的日子已经让我自己胡搅成这个样子，还有什么事我在乎的呢？”陆婉怡苦笑着说。

    “我听说系里对你去年的表现很不满，想中断你的奖学金。陈教授为你力争，才保住了下个学期的。若你下个学期成绩还是不好，就有麻烦了。我本不想在这个时候告诉你，你心里已经很乱了，但又想提醒你些，让你有心里准备。”

    陆婉怡不语，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真的。可是，又有什么可在乎的呢？她抬起头，对晓晴无奈地笑笑：“无所谓的。没有就没有吧。我本来也不想回去的。

    “可你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晓晴担忧地说。

    陆婉怡感激地笑笑：“过一天算一天吧，不想再想什么。没有力气想什么了。我已经精疲力竭了。谢谢你，晓晴，不管以后是否能再相见，真的谢谢你这一年来对我的帮助和关心。”

    晓晴的眼圈也红了：“你说些什么呀？好像生离死别似的。你还年轻，我们都还年轻，总是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找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你现在运气不好，说不定以后就好了。”

    “但愿吧。”陆婉怡重重地喘了口气，撩开搭在胸前的长发，“性格决定命运。我是自找，其实怪不得别人的。”

    “好多条路都可以走，不要说只是一个林金荣和郎之嵩，十个林金荣和郎之嵩又能怎样呢？事过境迁，总有一天你会觉得这些都没什么。”在上地铁之前，晓晴嘱咐道：“多保重，要不要我打电话让李保保来看你？”

    “不用了吧。如果需要，我自己会给他打电话。”难道李保保不是曾经利用过她的肉体吗？还是她利用过他的？他们之间，除了偶尔的匆忙的苟合，还有什么别的呢？当然，晓晴是不知道这些的。

    她回去时，郎之嵩还在抽烟，林金荣还在抠指甲。陆婉怡在房间中间站了好久，看着他们两个，却又什么都看不见。如果郎之嵩把林金荣揍一顿，她肯定会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从此好好和他过日子；如果林金荣能把郎之嵩赶出他的房间，或者明明白白地对陆婉怡说“我不爱你，我未曾爱过你，我自私，我在利用你”，她也会原谅他，让他们之间的一切，成为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在以后的似水流年里，逐渐地淡化远去。

    可是，她没有这样的运气。林金荣和郎之嵩，不过是那样两个男人。两个让她看不起的男人。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再也不看他们两个，把几件衣服装进小箱子，一言不发地走了。纽约夏天的下午，依然毫无例外地潮热，虽然陆婉怡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能去哪里，但是她不想再见到这两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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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分开

    后来，陆婉怡狠狠地报复了林金荣：她托人找到林金荣在泰国的妻子，把自己和林金荣之间的一切都告诉了她，据说那女人当场就气昏了过去。她不顾郎之嵩的恳求，执意地和他离了婚。

    郎之嵩当然是不肯的。他觉得拖着耗着都行，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他是不会轻易放手的。陆婉怡找了好几个和郎之嵩也认识的朋友，都没法说服他。后来她找了李保保，李保保让自己在外面混的朋友找了几个满身纹身的黑人，恐吓过后，郎之嵩终于松了口。

    时光飞逝，世事匆匆。以后的日子里，陆婉怡再也难以想起这两个男人。她先是在美国一家私人机构从事助理工作，后来辗转来到法国，嫁给了一位比自己大许多的叫姆努斯肯的法国人。姆努斯肯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画廊，主要从事艺术品交易工作。

    陆婉怡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陆全全，希望一切全都是新的，忘记过去，只留未来。但是她很快发现，姆努斯肯是个花花公子，他的眼里只有无穷无尽的新鲜的异性。看到谁他都挪不开脚，放不下眼神。陆全全很快就厌倦了，觉得生命就好像一场莫名其妙的梦，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她曾经去过纽约，只是已经不敢再路过那曾经伤心的地方。只有在每一年层林尽染的时候，她的心底还会陡然抽过一丝若有若无的痛楚，然后，往事便在午夜梦徊之际，措手不及涌来。离开郎之嵩是对的，但是，她的一生，将因为报复了林金荣而内疚：何苦呢？

    何苦呢？爱过，哭过，何苦再恨过呢？

    可是她还是放不下。有时候躺在姆努斯肯身边，她实在是放不下那些过去，怎么都不能忘记。她学会了抽烟，并且对姆努斯肯期待她在画廊经营上帮助自己的愿望不屑一顾。她经济独立了，慢慢地开始了学术研究之路。

    她在欧洲一家以人文关怀而著称的哲学杂志上发表了数篇论文，包括《女性经济条件与婚恋独立之关系研究》、《欧洲妇女解放与北美女性意识觉醒之比较》、《论海德格尔女权思想的体系性与完备性》等等。因为这些论文的发表，她渐渐成了一位欧洲女权主义研究的先锋人物。

    随着名气的增长，她和丈夫的分歧越来越大。好在他们没有孩子，她也对他的经营和财产毫无要求。因为一次琐事的争吵，陆全全觉得自己实在是厌倦了，在她看来，自己今生已经与婚姻幸福无缘。在她主动提出离婚的关口，丈夫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她不管，委托律师登报声明，给了六个月的期限，如果对方在10月10日还不现身，到期自动解除婚约。然后她找了一处相对僻静又不失繁华的街道，租了一套自己的安乐窝。

    夜深人静，欧洲女权研究先进人物，一个人孤独地抽着烟，躺着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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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一条狗

    那年秋天，郎之嵩l接到波特兰尤肯丹斯大学心理系的一个邀请，要郎之嵩回去做三个月的客座教授。郎之嵩已经十多年没有回国了，便欣然接受了邀请。

    在波特兰尤肯丹斯大学的三个月，每天都有一些好学的青年学生到郎之嵩的住所聊天或者讨论他们在心理学方面遇到的难题。郎之嵩也尽郎之嵩所知，向他们讲述郎之嵩遇到过的实际案例和国外在精神分析方面的科研成果。这些学生都很聪明，常常在郎之嵩讲述了一半的时候就站起来打断郎之嵩，提出他们的结论。郎之嵩对他们广博的学识表示赞赏，但也明确告诉他们，主观臆断是精神分析的大敌。“永远不要在分析过程中掺加自己的想象。”郎之嵩强调说。

    “老师，您能不能举个实际例子──这样我们不用去‘想象’您刚才说的那句话的真实涵义？”学生们挑战似地要求道。

    郎之嵩对这个要求没有心理准备，沉思了一下，耳边忽然响起一个沮丧的男子的声音：“……活得像我这个样子有什么意思……有什么意思！”是他，怎么想起他来了！郎之嵩摇一摇头，努力甩开浮到嘴角边的一丝苦笑。学生们都好奇地望着郎之嵩，一时想不出别的例子，郎之嵩只得打开记忆的阀门，向他们讲述了下面一段往事：

    “活得像我这个样子有什么意思！”这话是一个叫金兴欣的人说的。他在每次打给郎之嵩的电话中，都要这么抱怨一句，所以郎之嵩到现在提起来还记忆忧新。金兴欣是郎之嵩在波特兰尤肯丹斯大学的同班同学，后来去了美国。他出国后只跟郎之嵩有过联系，很多同学只知道他出国了，并不知道他后来混得怎么样。在人们的印象中，金兴欣有一颗硕大的头，喜欢穿一件黑色大衣，头发长且乱，激动的时候说话的声音很大而且伴以剧烈的手势。

    给大家印象最深的是临毕业前发生在咖啡厅的一场现在想来毫无意义的哲学大辩论。金兴欣站在反叛的立场上，舌战群儒。郎之嵩虽然对哲学一窍不通，但也不得不承认，金兴欣的观点明确，证据充份，虽然立足的理论依据令人怀疑，却也无人能驳倒。在那光线昏暗、人声鼎沸的咖啡厅里，金兴欣唾液飞溅、滔滔不绝地演讲着；一会儿从地上跳到凳子上，一会儿又从凳子上跳到桌上……年轻人的激情、沸腾的热血、狂热的理想，在这个其貌不扬的天才身上迸发开来，使他象列宁在一九一八一样令人终身难忘。

    不过使金兴欣真正成名的，并不是他那气势豪迈的哲学立场。就象当年郎之嵩们一帮流连于咖啡厅的男学生，并不是为了去喝一杯苦味的劣质咖啡。咖啡厅里有一些漂亮的女服务生，其中有一个叫小雪的尤其美丽。金兴欣通常是不出入咖啡厅这样的场所的；郎之嵩甚至怀疑他是否正眼瞧过哪一个女孩子。可是那天晚上，他志得意满地结束战斗后，眼光从全场扫过，一下子碰到台下一对清纯无邪、充满崇拜和爱戴的黑眼珠，他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她了。此后发生的事，就象电影里演的一般，头上扎着白发带的女主角从她藏身的角落里走出来，男主角从桌子上跳下来，两个人有意无意地就走到了一起……

    郎之嵩并不了解小雪。关于她的谣言很多。至从她跟金兴欣好上以后，更是说什么的都有。也难怪，像她那么娇媚的女子，如果傍上一个大款，恐怕闲话还要少些；偏偏是金兴欣，无财无貌，众人都说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又有人说小雪跟金兴欣拍拖，是为了几个朋友无聊的赌注，到头来不过是场玩笑──为这个金兴欣刚一毕业就立刻跟小雪登记结婚了。又过了几个月，金兴欣忽然放弃了他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协和医院的职位，远赴美国读书去了。郎之嵩那时因为父亲的缘故已移民美国，正在苦恼今后的出路，听到他要来的消息，就想：完了，这个人就要像郎之嵩一样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了！郎之嵩那时在北京的女朋友告诉郎之嵩说，金兴欣医院里某个头头看上了小雪，医院外又有不少大款和贪污犯拿着钱没处花，不往外跑日子会很难过。

    这就是娶一个漂亮女人的下场哟！郎之嵩当时的女朋友碰巧长得也很漂亮，郎之嵩听说了金兴欣的事，就决定同她分手了。顺便提一句，她后来果然嫁了个大款，过着涂脂抹粉的生活。

    金兴欣到了美国后，郎之嵩们很少联系，偶尔打打电话。后来听到一个关于金兴欣的谣言，说他得了社交恐惧症，尤其怕带太太出去应酬；他总觉得别人看他太太的眼神不对，干脆整天将小雪关在家里。

    一个活蹦乱跳的女人，他哪里关得住呢？──这是莫须有的谣言罢。郎之嵩这么想着，后来听金兴欣在电话上断断续续吐露，才知道他太太来美国五年了还没有学开车，果然是自己一个人难以迈出家门的；那么，金兴欣每天去实验室干活，活泼的小雪岂不会寂寞死了吗？

    “才不！她现在养了个干儿子陪她呢！”金兴欣冷笑着说。

    郎之嵩可没有听说他们领养了孩子！正在疑惑，他又不肯多说了，郎之嵩便不好再刨根问底。也许是郎之嵩对金兴欣的私生活的尊重增进了他对郎之嵩的信任感，也许是金兴欣在美国没有别的朋友，总之从那以后他的电话多起来。不过金兴欣在电话上似乎总想说一些想说又不该说的话似的，很多时候话到关键的地方又断了，转而去谈一件毫不相干的事。

    郎之嵩想他生活得不怎么幸福，尤其在爱情方面缺乏安全感。

    日子久了，对于金兴欣家里发生的变化，郎之嵩也渐渐猜出一些轮廓，模模糊糊知道金兴欣家里确实多出一个“干儿子”。金兴欣跟这个孩子毫无感情，每每提起那个扁脸盘、塌鼻子、眼睛咕辘辘转的小家伙总是恨得咬牙切齿；倒是小雪爱他得不得了。

    郎之嵩那时正在研读一本精神分析学方面的书，就顺便拿金兴欣做了个推测：这对夫妇家里因某种原因来了一个孩子，这孩子虽然长相丑陋，但很受妻子疼爱，并因此引发了丈夫的嫉妒心。然而又因为对方只是个孩子，丈夫无法明目张胆地发泄醋意，只得自郎之嵩克制和压抑这些不良情绪。久而久之，就产生心理障碍。

    当然，郎之嵩的这些猜测是从来不和金兴欣讲的。郎之嵩不愿意让他知道郎之嵩认为他是一个精神病人。

    后来有一天，金兴欣打来电话，声音颤抖而痛苦，他已不再掩饰他对那个孩子的厌恶：

    “老兄，我没法再容忍他了！这家伙每天被我老婆大鱼大肉地调养，长得比我还胖……你要是见了他那扁脸圆肚皮的丑样，我敢担保你也会受不了的……总而言之，他成天吃饱喝足，气势壮大，更不把我放到眼里了！……什么？我怎么有这个体会？──告诉你，以前他瘦弱的时候，我们在过道里面对面碰上，他不管怎么说还要避我一避；而现在，他心宽体胖，养尊处优，见到我竟不再避让；反倒是我有时候不想碰到他，让路与他；待他昂首过去之后，才发觉自己被占了上风，真是的……”

    “金兴欣啊，别为这种事计较啦……原则上你还是一家之主，你们全家不是还靠你一个人挣钱吗？你老婆不是还服你管吗？那就行啦！他看你老婆都怕你，他又归你老婆管，说来说去还不是都归你管！”郎之嵩一边在嘴上胡乱劝着，一边在心里想：这孩子跟金兴欣没缘，还是早些送人的好，否则迟早会出事──因觉这猜测不怎么吉利，故没有说出口来。

    终于有一天，金兴欣使郎之嵩觉得不能再持中庸之道了。他电话里的腔调已经变得怨恨而愤怒，而他描述的场景已使郎之嵩确信他的思维不再是正常人的思维。他控诉说他老婆现在越来越蔑视他了，有时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正眼都不瞧他一眼。“──尤其可恨的是──他们两个坐在沙发上，那家伙嘟着一张胖脸，眨着一对贼溜溜的眼睛，直往我老婆怀里噌。她也不要脸，搂着他就亲，还嘀嘀咕咕说些亲热的话……呸，当着郎之嵩的面，真是恶心死啦！”郎之嵩想金兴欣已被他的嫉妒心引上了绝路，便毅然告戒金兴欣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你要么把他送人，要么考虑要个自己的孩子……”郎之嵩当时的确想不出别的更好的办法了。

    金兴欣听了郎之嵩的建议，沉默良久，挂断了电话。

    按照金兴欣夫妇当时的年龄，要孩子不算早也不算晚；经济上虽然小雪没有工作，但金兴欣五年多一直拿着十分丰厚的奖学金，两个人平时生活得很节俭，又不缴税，估计存了不少钱。金兴欣曾私下告诉过郎之嵩，他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给小雪留下的钱足够她“挑挑捡捡花上三年时间什么都不做专找老公”，不过他紧接着又补充说：“──当然，我保证她等不了那么久，过不了两三个月就会再嫁……”

    郎之嵩想，如果自己是金兴欣，自己一定会让小雪生个孩子。女人嘛，让她们闲着迟早会惹出麻烦来的。金兴欣是个聪明人，英雄所见略同。他再次打来电话时，情绪上果然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说话的腔调也增加了几分男子汉气概：“嗨！是我！”郎之嵩拿起话筒时，听见他快乐地打了个招呼。

    “怎么样？”郎之嵩谨慎地问道。

    “很满意！”他答道。这之后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沉默。郎之嵩能感觉到他想向自己上次的提议表示感谢，但又碍于面子没有说出口。“我下个月打算论文答辩了。”他换了个话题。

    “恭喜！”郎之嵩说。“开始找工作了吗？”

    “当然。下个星期有两个面试呢……喂，我说你老兄也该考虑找个对象结婚了！”

    郎之嵩笑了笑，心想：这事可轮不到金兴欣你替我操心。不过郎之嵩很为金兴欣的转变高兴，这里面或多或少有郎之嵩一份功劳啊。心理分析真是一项崇高的职业，它使人感觉象一个众人皆醉郎之嵩独醒的魔术师。郎之嵩决心踏上这条道路。

    生存目标一旦确定，郎之嵩便忙起来。在准备医师执照考试时郎之嵩认识了一个新加坡女郎，这个女郎早已取得心理医师的执照，在警署做法医顾问。她多年的行医经验和清晰的分析头脑使郎之嵩很快就迷上了她。郎之嵩就这样陷入复习准备和恋爱的双重旋涡，脑袋里满是医学术语和女人。

    金兴欣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消息，郎之嵩偶尔想起他来，完全体谅他又要答辩、又要找工作、又要爱抚太太的多重压力，想到他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已基本解决，不由得满心欢喜地计算着吃他红蛋的日子。

    凭着郎之嵩在波特兰尤肯丹斯大学扎实的医学功底和天才的女医师的帮助，十月底郎之嵩顺利通过了执照考试。最后一门成绩下来，郎之嵩的女郎邀请郎之嵩去她在市中心的高级公寓饮酒庆祝。几杯杜松子酒下肚，放眼眺望四周，夜幕中的城市在各式霓虹灯中焕发出迷人的光芒；不远处停泊在黑坳坳的海湾里的船只随着水面的晃荡构成一幅动态的、引人遐想的油画；郎之嵩的女郎充满柔情蜜意的目光更是令人心醉神怡……

    “亲爱的，您还没有告诉我那个故事呢……”甜蜜的女郎开始纠缠郎之嵩了。唔，对了，郎之嵩答应过她如果考试过关就跟她讲金兴欣的故事──郎之嵩一直认为那该算是郎之嵩事业的起点，尽管故事情节需要加工处理。

    带着七分醉意，郎之嵩开始讲述金兴欣的故事：从他在波特兰尤肯丹斯大学孤军辩论迷倒校花小雪，到他陷入绝境不得不离开京城；从他来美后对他漂亮的太太的严格管制和折磨，到夫妻恩爱和好；从他对养子的不健康的嫉妒心理，到他接受郎之嵩的开导采取积极措施挽救婚姻……郎之嵩将过去的金兴欣描述成一个变态的、有严重心理障碍的丈夫，又将接受郎之嵩的开导（相当于业余水平的心理治疗）后的金兴欣描述成一个健康成熟的男子汉。郎之嵩将想象力发挥到最大限度，力图给郎之嵩天资聪颖的女郎留下深刻的印象，丝毫没虑及已经好几个月没接到金兴欣的任何音讯了。

    听完郎之嵩满怀成就感的叙述，坐在对面的女郎一言不发，带着沉思的神态遥望窗外。郎之嵩自知自己经历浅薄，跟女医师的博闻广见无法相提并论，但还是希望金兴欣的故事使她觉得新鲜有趣，讨她欢心。这毕竟是郎之嵩自己遇到过的唯一值得一提的案例。

    “您说的这个人我认识。”女医师吐出这句话的时候，郎之嵩心底一惊，硬着头

    皮问：“你怎么会认识他？”

    “不仅认识，我两个月前还专程去Ｓ大给他做过鉴定。”

    “啊？！发生了什么事？”

    “他妻子以谋杀罪起诉他……不过您不用担心，一切都结束了。他没有坐牢，也没有进这儿的精神病院。他们离了婚，他回他泰国的老家去了。”

    谋杀！郎之嵩惊出一头冷汗。想不到善良的金兴欣竟会干出这样的事，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女医师用狡黠的目光扫了郎之嵩一眼，说：“其实您说的那个孩子，也同样有问题。金兴欣有一次跟他太太爱爱，被他看到，从此双方变成仇人。发展到后来，他抓破金兴欣面试要穿的新皮鞋，在他的干净内裤和袜子里撒尿，将他的论文草稿咬得七零八落……金兴欣的愤怒也是情有可原，您说是吗？”

    “是的。”郎之嵩附和道。女医师翘起一条腿，嘲讽地对着郎之嵩冷笑。“那么，这个案例中，您的分析有多少是正确的呢？”

    在这个厉害女人面前郎之嵩就象一个被老师训斥的考试不及格的小学生，郎之嵩不甘心丢掉男子汉的威风，努力为自己做最后的辩护：“郎之嵩本来预测到他们迟早要出事──还是不错的；只是没有料到那孩子对金兴欣有那么大的醋意──现在想来大约是恋母情结所致。看来凡事应该从最坏的结果考虑，而不是主观臆测最好的结局──最好的结局往往不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最好的结局不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女医师重复了一遍，开始咬她的手指甲。郎之嵩知道这是她在做某种困难决定时的习惯性动作。她最终咬掉一小片指甲，开口道：“您说得非常正确，最好的结局不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您知道我直到现在还没结婚，不是因为我条件不够好，而是因为我条件实在太好、太优秀；我要找一位比我更聪明、比我更有能力的男子做我的丈夫──后来我遇到了您，我以为您就是我所要找的人，我帮助您，在您身上花功夫……可是一切都白费了；我又一次看错了人。您这个人太主观，太自以为是，自认为自己智商很高，实际上您比一头猪高明不了多少……我看不起您，无法跟您共同生活……对不起，我必须跟您分手。”

    郎之嵩被她这一连串刻薄的话惊呆了！从小到大郎之嵩还从未被人如此羞辱过，尤其是女人！郎之嵩只觉得胃里的酒精如翻江倒海一般，脑袋里血液上涌……郎之嵩不知道自己

    应该就这么走掉，还是冲上去扼住她纤细的喉咙将她掐死……想到她那女王般高昂着的骄傲的头在郎之嵩有力的铁爪下喘息着失去血色，郎之嵩心里就产生出一股罪恶的快感，眼睛里冒出杀戮的凶光。

    “哈哈哈！瞧您那副蠢样！”女郎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笑，“我不想折磨您的良心，在您离开之前，还是把实话跟您说了吧──金兴欣杀死的是他太太养的一头猫，一头长得很滑稽的扁脸、圆眼睛的猫！哈哈哈！”

    她肆无忌惮地笑着，四肢发着抖，娇媚的眼睛从睫毛下斜睨着郎之嵩，蓬松的秀发垂在肩上──那个样子正象一只狡猾的猫……

    讲到这里，郎之嵩停下来。四周的学生都半张着嘴等待下文。然而回忆使郎之嵩十分

    痛苦，郎之嵩不愿意再讲下去。郎之嵩甚至后悔对他们讲了这个故事，就象当年后悔对女

    医师讲金兴欣的故事一样。

    无论学生们后来如何纠缠，郎之嵩始终没有再提到有关这个故事的任何结局。

    从波特兰尤肯丹斯大学回到郎之嵩在美国的住所后的一天，联邦调查局来了两个不速之客。“情况是这样的，”他们以尽量温和的口气对郎之嵩说，“五年前肯娜医师瘁死在她的寓所。当时的结论是自杀；不过现在我们接到一些新线索，情况似乎没那么简单，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希望您予以合作……”

    邻居们那天听到从郎之嵩的寓所里传出声音嘶哑的叫声：“没有人谋杀她……你们要干什么？！你们不能因为一只猫逮捕我……”至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到过郎之嵩──或者说，郎之嵩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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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痛苦的根源

    生活应该每天都有新的内容，丰富多彩，充满了惊喜。金兴欣却觉得自己的留学生活十分单调。每天只在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和住处之间来回。周末金兴欣常和系里的博士生们一起去酒馆喝啤酒，说是大家轮着买酒喝，但他蹭酒喝的时候多。他不喜欢和中国同学扎堆。英国的假期多，一放假就是许多天，这时候本地的学生大多回家。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到处都静得让人发慌，偶尔仅能看见几个外国学生的影子。金兴欣当时三十五六岁了，鬓角已经发白。他长得无论如何不能算英俊，一只扁平的鼻子，颧骨很高，嘴唇比较厚。如果黑人总统曼德拉把脸用强效增白霜漂白之后大概就会变成金兴欣的长相了，只是他又没有曼德拉的精神头，因为他的神态中有难以捕捉的一丝凄苦。金兴欣的妻子和女儿们还留在帕尧山区。英国的这所大学给他免了学费，但生活费还须自理；又须负担妻女的生活，他平日里总是能省下一便士就省一便士。他虽不愿与中国同学多来往，但有时还要去中餐馆打工，与餐馆里的中国人还是必须来往的。以他的经济实力他无法把农村妻女接出来。留学英国的中国同学大部份来自大城市。他不愿意与其他中国人多来往的原因不是狂妄，而是极度的自卑，或说是在极度自卑基础上残存的一丝自尊。他觉得他们看他时眼光里多少带着些怜悯和嘲笑。他想躲开这种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怜悯。在无工可打的时候，他想尽力过得充实一些，就参加了多半由英国老太太组成的圣经学习小组。但他以为留学生活大概就这样，昨天跟今天没什么不同，明天跟今天也大概不会有什么不一样。这一天，金兴欣打开信箱，发现生活中还真的有惊喜。

    他收到了一封发自法国的信。他楞了一下，看看发信人，吴寒雪，急忙扯开了信封。看完信后，心里一阵感慨，小丫头自己出来了。他认识吴寒雪是在曼谷的一所大学里。那时她是二十出头的硕士生，在研究生院实习，教研究生们第二外语。

    吴寒雪学生的岁数大多比她大。金兴欣当年非当她的学生不可，尽管他比吴寒雪大十岁，每周两个下午，他心甘情愿地骑车四十分钟，来到吴寒雪念研究生的大学，听吴寒雪上外语课。尽管他的大学里也开法语课，但他从心里喜欢听这位高挑个儿、大眼睛的小同乡讲课。他出国时，吴寒雪培他上街买了西服。吴寒雪来信问：暑假她闲着没事，她有一份奖学金，用不着打工，想到英国来玩，问他能不能给解决一下住宿问题。他毫不犹豫地给吴寒雪回了一封信，很豪爽地说，没问题，只管来。到暑假时，吴寒雪真的来了。她告诉金兴欣她哪天到，但没告诉他飞机的班次，因为怕太打扰金兴欣，没让他到机场去接她。到了该城市之后，吴寒雪才给金兴欣去了一个电话，跟他约定了一个见面的地点。没等一会儿，金兴欣高高兴兴地骑车来了。吴寒雪还跟几年前一样，只是发型不同。在北京时，吴寒雪总把头发剪得短短的，现在她的头发几经长过肩了。金兴欣见了这位修长柔弱的姑娘，想伸出双臂，把她一把拥在怀里。吴寒雪连忙闪开，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金兴欣把吴寒雪安排在学生会招待处的一间空房里，他是该城学生会部长，就住在对面。

    金兴欣身边突然出现的吴寒雪引起了该城中国人圈子的种种议论和猜测。尤其是吴寒雪在开始的一两个星期还住在金兴欣的对面，后来就住到金兴欣的房间里去了。大家猜测的重点是，金兴欣到底凭什么得到吴寒雪这个看着并不傻的姑娘。吴寒雪一米七的高挑的个子，柳条一般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一双明亮清澈的杏眼，又是国内名牌大学的硕士，还拿着法国一个学术机构的奖学金。金兴欣握住吴寒雪的手，在城市的街头上散步时，觉得别人看他的眼光与以前很不同了。有几位平时懒得跟他说话的人，见了他也开始主动跟他打招呼。吴寒雪出现之前，谁也没料想金兴欣会有这等运气。金兴欣由衷地感激吴寒雪：“他们以前都觉得我很可怜。你是一个救苦救难的观音。现在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小看我了。”

    金兴欣并没有什么神奇的手段。吴寒雪到后的几天里，金兴欣处处培伴着吴寒雪，带她去该城市周围的景点去游览。两人闲聊着各种话题。偶尔也聊起了童年。童年经历是一种很私人的经历，男女两人如果开始交换童年经历，情谊往往会开始隐私方向发展。吴寒雪的童年很简单。她对童年的回忆就是玩，痛痛快快地玩，爬树，捉知了，搅下蜘蛛网去粘蜻蜓，跳皮筋，跳房子，有时玩得甚至忘了回家吃饭。金兴欣说：“你竟然可以忘了吃饭，我小时候差一点被我妈妈卖掉了，就是因为家里没吃的。”吴寒雪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真的，困难时期我才三岁多。家里没有吃的了，我妈妈带我和哥哥去讨饭。我才刚刚记事。有一次我妈用手捂住我的眼睛，不让我向路边看，我就透过妈妈的指缝偷偷地看，路躺着一个人。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是饿死的人。”“天，这些你都记得？你才三岁。”吴寒雪问。金兴欣说：“你是一个在蜜罐里长大的女孩子，不会有这种记忆的。我们太饿了，又没有要到饭。我妈妈把我卖掉了，她手上拿着卖我得的钱，哭了一个晚上。后来她想，我们出来逃荒的时候是三个人，回去的时候只剩下两个，怎么跟亲人交代呢。要饿死还不如三个人都一起死在外面。她把卖我得到的钱又全部退了回去。把我要回来。这些都是我哥哥告诉我的。他比我大五六岁，什么都记得。”金兴欣说着说着，眼圈红了。吴寒雪听了，不知该怎么安慰他，就伸出手抚摸着他的花白的头发，说：“你妈妈怎么会下狠心卖自己的骨肉呢？可能是你哥哥记错了。你别恨你妈妈。”金兴欣说：“我哥没记错。我是个男孩子，还有人肯买；如果是个女孩，我妈想卖我都卖不出去。”那场自然灾害时，吴寒雪还没出生。那重大的苦难对她而言是一个遥远的故事。而眼前就站着一位那场灾难的幸存者，她不愿听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去证实过去的那场苦难，仿佛如果不得到证实那场故事就不曾发生一样。她挥了一下手，想驱除什么似的说：“可能你哥跟你吵架吵不过你，故意编出你妈妈要卖你的故事来气你。在小学里，男生和我们斗嘴斗不过时，总说，你们女生有什么了不起，在旧社会还没等长大就要去当溺婴被淹死，哪配跟我们吵架。”金兴欣说：“那个时候的事你不会懂。我哥说的话是真的。我不恨我妈妈，但她当时确实差一点把我卖了。想买我的那家人是邻县的。我考上大学后还去看过那家人，他们说如果当初我妈妈没有把我又要回去，我可给他们光宗耀祖了。”

    吴寒雪听了这话，不言语了。抚弄金兴欣头发的手握住了他的手。吴寒雪的生活一直很顺利，从幼儿园到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读研到出国，应该通过的考试她总是很轻松地通过。在大学里她也曾遇到过向她表示好感的男生，但她总觉得那些外语系的男生一个个象刚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只会一天到晚抻着脖子，张着大嘴吹牛，而那张嘴后却什么也没有。她觉得那些小男生跟她一样缺少真正的生活。而金兴欣正是以他受过的苦难吸引了吴寒雪。

    面对着这样一位姑娘，金兴欣真希望自己没有过婚姻，没有农村妻女，一直到现在都是一片空白。他对吴寒雪讲述自己的过去时，只字不提自己的婚姻。吴寒雪在国内时曾经在他的钱包里看到过一个小女孩的照片，当时他说是他的女儿。吴忌于是问：“你结过婚，是吗？有一次我见过你女儿的照片。”金兴欣听了这话，心里一凛，脸上全然是凄惶的神态，低声地苦苦哀求：“你别问了吧，太惨了。”

    吴寒雪忙止住了问，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吴寒雪以为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或许金兴欣在童年险些被卖之后，人生中又遭际了妻离子散的变故，而自己的问题正好引起了金兴欣的痛苦回忆，伤害了他。于是连忙道歉。与金兴欣同居后，有好心人提醒吴寒雪，金兴欣的妻女还在湘西农村。吴寒雪吃了一惊。“你妻子还在？你当时为什么要说太惨了，让我别问？”吴寒雪觉得金兴欣当初没有向她把话说明白：“我觉得我太对不起她了。我当时问时听你说太惨了，该问的问题也没敢问。我以为你出国都五六年了。你的婚姻或许有什么不幸的变故。”金兴欣打断她的话，辩解道：“那还不惨，我当初是被迫才跟她结婚的。”他愤愤地摇头：“我没对不起她。我已经不爱她了。所以我是自由的。当时是她写信到校长那里，说我如果不肯娶她就是陈士美。校长说如果我不跟她结婚，就取消我的研究生入学资格。我太爱读书了，所以就让步了。”吴寒雪说：“你以为只要说一句‘我不爱了’就能恢复自由，那么世界这自由也太廉价了。你知道吗，听说某些教徒要休妻要连说三声我要休妻，你只要说一声我不爱了就够了。比他们还便利。”金兴欣听着吴寒雪言语里的刺，闭嘴不言语了。吴寒雪的心里一阵懊恼，想跟他争论一下，却不知从何处开始。而且，她跟金兴欣好了没多长时间，心里虽然不快又内疚，但也没想就此就跟金兴欣分手，当然心里从此有了金兴欣的农村妻子的影子。

    金兴欣虽然结婚多年，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植物生理学，对女人的生理却有着有异常独到的理解。他认为：“月经前三天和月经后三天是危险期，其他时间都是安全期。”他在北京的一所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时，曾以这样的女性生理知识使他的妻子有了两个女儿后，又第三次怀孕。他觉得确实无力抚养第三个孩子，就在假期里陪妻子去做了人工流产。那时妻子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引产下一个已经成形的男胎。农村妻子虽然对他百依百顺，但十分委屈，她只给金兴欣生过两个女孩，心里因此一直有愧，好不容易怀上了一个男孩，又给流掉了。她对因大月引产而受的苦不置一词，只是流着泪对金兴欣说：“你命里没有儿子，不然你怎么会一定要打掉自己的儿子呢。”金兴欣一方面懊恼被打掉的儿子，另一方面又庆幸不必再负担第三个孩子。

    吴寒雪没有过性经验。金兴欣向吴寒雪传授他对女人的生理知识时，吴寒雪觉得不对劲，与她已往读的书上说的好像有些不一样。但手头无书，觉得争辩不过这位结过婚男人。金兴欣说他实验室的抽屉里有一本有关性知识的书。吴寒雪就建议他拿回住处来。那是本图文并茂的科普性读物。看完那本书后，吴寒雪说，幸亏我看了一下书，要是按照你对安全期的理解，我可要被你害惨了。金兴欣也对自己的博学感到惭愧，但嘴上还是说：“我以为我就是把书拿回来，你也未必肯读，因为你是一个非常纯洁的女孩。”吴寒雪说：“我不想有你希望的那么纯洁，这样对我会好些。”

    跟金兴欣好了以后，吴寒雪觉得应该一起出去吃一顿饭，算是个纪念。金兴欣对这个城市熟悉些，极力推荐了一家西餐馆。说他和他的同学们曾在这家餐馆吃过饭，印象很好。他们只点了大众菜，煎牛排和烤土豆加上饮料。吃过饭，招待把帐单拿上来，吴寒雪第一次和他一起外出吃饭，觉得分开付帐有些不吉利，看看金兴欣象似没带足钱，就决定一个人把账付了。帐单来了，三十五英镑。吴寒雪虽有一份奖学金，但平常也不太去餐馆吃饭。但她知道这种情况下该付小费，只是她的钱包里只有五英镑，十英镑的纸钞。此时她有些犹豫，不知该怎么付小费，如果给五英镑的小费，凑个四十的整数，有点太多了。她于是低声问金兴欣有没有硬币零钱，金兴欣说没有。这顿饭就没付小费。吴寒雪想起那位彬彬有礼的招待，心里非常不好意思，在回家的路上，一路走，一路还在想着这事：“我当时可以给他四十英镑的纸钞，让他找三英镑给我。这样，我就给他小费了，而且也没有给得太多。你说呢？一点小费也没给，太不好意思了。”金兴欣说：“没关系，我们没给小费，他们也没说什么。”

    自从与吴寒雪谈过他的婚姻后，金兴欣觉得自己的妻女在吴寒雪面前过了明路。有时也会主动说起妻子和女儿来。他一日对吴寒雪说：“实际上我是合算了。我妻子跟我结婚时，没向我们家要彩礼。你知道，她就等于白白给我了。”吴寒雪也渐渐地觉得，金兴欣看问题的方式极为独特，在跟他好之前她甚至不相信世上会有人这样看问题，把两个不相干的问题搅在一起。她在心里对那位农民妻子既同情又感到歉意。如果不是金兴欣当初的一脸凄苦使她不敢再问下去，她和金兴欣之间不会这样。她听了金兴欣的得意洋洋的话，说：“当然，你总是合算的。我这个人你也是白得的。”金兴欣说：“那不一样的，她跟我结婚了。所以她是完全白给我了。”吴寒雪说：“那就算我是不完全地白给你了。”见到吴寒雪较真起来，金兴欣就讪讪地闭住了嘴。有一次吴寒雪在他的实验室里看到了他女儿和另一个小姑娘的合影，问了一句，这也是你女儿吗。金兴欣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凄楚的神态，说：“这不是我女儿。”吴寒雪问：“那她怎么长得跟你那么象？”金兴欣不说话。停了很长时间，吴寒雪说：“真的，这个小姑娘就跟你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似的。”金兴欣望着吴寒雪，哀求地说：“别问了，她是我哥哥的女儿。”吴寒雪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下去，但在看惯了他的凄楚神态之后，吴寒雪不相信他在他的凄楚神态下说的话。吴寒雪想，他可能甚至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亲生骨肉，但吴忌明知他在说谎也懒得去接穿他。她逐渐更多地认识了金兴欣，心里出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这种恐慌使她有些不知所措，因而对金兴欣也就听之任之。

    对吴寒雪这样的突然闯入他的生活的年轻女子，金兴欣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比方可以认为自己才华横溢，能力超群，而且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吴寒雪就象旧小说里的佳人那样，对他的才华极为渴慕，于是专程跨越英吉利海峡，来和他相会，并以身心相许；他也完全可以对这事作出另一种解释。吴寒雪是个不俗的女子，知道他生活中的沉重负担，知道目前他不过是个穷学生，但因为他受过的苦难，吴寒雪还是爱他。金兴欣由于长期接受到别人的怜悯目光，自卑情结极重。如果一个在心里深处十分自卑的人在得到机会时，掂不出自己的份量，一下子变得趾高气扬，倒是说明这个人本身没有精神根基。吴寒雪就给他带来了一个扬眉吐气的机会，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从人材到学问都十分伟岸起来。拉着吴寒雪的手在街上走时，金兴欣的自我感觉很好。觉得全城的中国男人都在羡慕他。一时间，觉得自己很有能力，很有成就。心里这么觉得，嘴上也就这么说了出来。“你肯跟我好，这说明我有本事。”吴寒雪听了一楞：“你有本事？”这话使她心里明白，自己成了吴寒雪的一面哈哈镜，金兴欣在这面镜子中把自己照得十分高大轩昂。金兴欣从她脸上的神态知道自己说的话有些过头，改口说：“当然也不能说我有能力。”但这种从未有过的新蹿出的自我感觉，他往往难以压抑下去。他甚至觉得自己连个子都又长出了一节，时不时对吴寒雪说：“像我这样的高个子。”吴寒雪起先根本不想予以理睬，但听多了，也觉得不耐烦，说：“你也真好意思，我从来没嫌你的个子矮，你倒是自己夸起自己个子高了。”

    金兴欣在经历了得手的狂喜，欣赏了同胞们的艳羡嫉妒之后，渐渐地对吴寒雪也不以为然了。当初吴寒雪跟他上床时，并没有扭捏作态一番。在这之后他觉得跟吴寒雪睡过觉，两人关系今后发展的决定权就此移到了他的手中。在他眼里吴寒雪成了一个失身女子，换个国内通用的概念就是破鞋，今后只有吴寒雪哭哭啼啼扯着他，求他不要抛弃她的份儿。金兴欣不是个健壮的男人。尽管他知道吴寒雪在他之前没有过性经验，他对自己的早泄也有些腆然。吴寒雪从来没就此发过什么评论，只是心里觉得她与金兴欣之间的事与书上写的不一样。金兴欣不喜欢用避孕套，因为影响感觉。吴寒雪从来没服用过避孕药，也明确表明不想服用。金兴欣只好用体外排精，以免吴寒雪怀孕。几乎每次在一起时，金兴欣总要强调一下他所做出的最大牺牲，因为排精时如果他还在体内他会更舒服一些。一天，事完了以后，金兴欣对吴寒雪说：“你比失足女子好多了。她们还要钱，你不要钱。谁跟失足女子也不会有真正的爱情。”以吴寒雪对金兴欣的了解，她听了这话已经一点也不生气了。而且她知道没有必要去和他争论什么。她知道这是金兴欣特有的对她表示感激的方式，就象当初把她比作观音一样。用来比较的对象从观音到妓女，背后的思路却是一致的，因为她给他不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带来了很大的满足。吴寒雪总算明白跟这位饱受苦难男子在一起是多么作贱自己。她觉得金兴欣根本没弄懂，也懒得去弄懂自己为什么会跟他。他觉得当初就是由他一人决定是否要吴寒雪的。而且，他甚至觉得有很多女子都很钦慕他，他也不必就跟吴寒雪好下去。一天，吴寒雪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对金兴欣说，可能有一天你会知道，女子中能像我这样做的人并不多。你信不信？你尽管比我大十多岁，等到你看明白这一点，已经迟了。你现在觉得这一切都太理所应当了。我如果要离开你，连一张字条都没有必要留给你。

    金兴欣心里想，都跟我睡觉了，哪里能轮到她来说不要我。他说直接了当地对吴忌说：“我妻子说的，女的还没结婚就跟人睡过觉就不值钱了。”

    吴寒雪于是发现和金兴欣根本没有什么可以说的话。她知道，有些话她如果说出来，彼此都会觉得无聊。他对童年的忆苦再也不能引起她的同情。看着金兴欣，她想，贫穷和苦难真的可以蚀透人的灵魂，使一个人从根本上变得俗陋。吴寒雪不喜欢象刁钻女子那样，遇事就来一番斤斤计较，唇枪舌剑地战斗一场。而且她觉得，要讨论问题也需要有一定共同的基础，而金兴欣和她之间没有这种基础。很多该说的话都无从说起。第一次一起出去吃饭是她付的帐单。她觉得这没什么，而且金兴欣有农村妻女，比她缺钱。但她反感金兴欣为此接连窃喜了几天的那种神态。吴寒雪的忍让和温顺在金兴欣眼里就象是她对他这个人人格的认同。而实际上吴寒雪对这个男人有些不知所措。她甚至以为法语中的一句粗话最能精彩地描述这个男人的全部：“从一只悲哀的菊花里再也放不出一只快乐的响屁。”这个男人永远不会有生活趣味，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情人、丈夫和父亲。她原以为生活的苦难能象小说里说的那样，使一个饱受苦难的男人成钢，但她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她感受的这个男人是一个在精神和肉体上都被生活和苦难磨成了渣滓的男人。她原以为如果她全心地爱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也会以同样的善意和爱对待她。但金兴欣的反应与她的预想如此迥异，却是她始料未及。两人上过床后，金兴欣整天陶醉在自己对女人的征服力之中。看着飘飘然的金兴欣，吴寒雪的心渐渐地沉了下来。吴寒雪认为事到如今，自己当然有过失。自己受书本的毒害不小。把书本生搬硬套于生活。她看书本里的小公主吻了一只青蛙之后，那青蛙就变成了一位王子。她在没分清是青蛙还是癞蛤蟆时就吻了一只癞蛤蟆，可叹的是她吻过的癞蛤蟆仍旧是不折不扣的冰冷的癞蛤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故事说的是一个笨汉的痴心妄想。但在极其偶然机缘，或许也就是十万分之一，或百万分子之一的可能性，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但吃过天鹅肉的癞蛤蟆也还是十足的癞蛤蟆，但正因为它有过吃天鹅肉的经历，与一般的癞蛤蟆们相比，就有理由觉得自己见识和能力不凡，更会鼓噪些。吴寒雪看明白了这一点，知道自己的离去只是时间问题，而且她也知道她回忆这一段经历是免不了会忆起亲吻癞蛤蟆的恶心。

    暑假过后，吴寒雪回到法国。吴寒雪知道自己是真正自由的，想走就可以走。但跟金兴欣分手时，还是给他去了封信，明白地告诉他：“我从不认为直奔四十还必须去中餐馆削洋葱皮谋生的男人有什么惊人的能力。是你所经历的苦难吸引了我。但对你更了解之后，我决定离你而去。”吴寒雪知道没有必要向他解释为什么要离去，但还是非常词不达意地说了一句：“尽管我是个来自都市的女孩，但因你的童年几乎被卖的经历，我仍可以理解和接受你的近于吝啬的节俭。但我不能接受你的冷漠和趣味低下。我衷心祝愿你与你的农村妻子幸福地白头偕老，倘若不成，就祝愿你的农村女儿们不会有你农村妻子的命运。”吴寒雪知道，其实写这封信也是多余，但心里暗自希望，把态度表明了之后，金兴欣起码会有一定的自知，不至于再以她的男朋友自居。

    金兴欣对吴寒雪分手信并不在意。收到信时。甚至不觉得有必要去信挽留一番。

    金兴欣的想法十分具有中国特色，认为吴寒雪把童贞交给他之后，只有他有权力决定要不要吴寒雪，如果他还要吴寒雪，那简直是对吴寒雪的一种恩宠。在与吴寒雪的往来中，自己合算透顶。吴寒雪说要离开他时，金兴欣一点也不在意。会自己跑来跟男人上床的女人绝不是好东西，哪怕是个处女。是她愿意跟我，又是她主动要离开，正说明女子的水性扬花。水性扬花的女人愿意走就走吧。没结婚就跟人上床的女人反正不值钱。

    过了很长时间，直到城里的其他中国人也做出一脸好意来关心地询问吴寒雪的消息，他才有些吱唔。他知道，吴寒雪写过了那封告别信后，就搬到法国的另一个城市去了，他没有吴寒雪的新地址。但对那些来询问关心的中国同学，他却不愿说他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吴寒雪的消息。别人满脸的过份关注的神态使他突然明白，被女朋友甩掉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但不管怎么样，吴寒雪在他的生活中出现，毕竟是件很光彩的事。所以在与别人谈话时，他还仍爱说我女朋友如何如何，希望别人以为他和吴寒雪之间一切如旧，继续羡慕嫉妒他，他也尽力地保护着别人的这副神态，希望尽可能长久地享受别人的这种神态。说起“我的女朋友”如何如何时，语气还是充满了自豪，对自己征服女人的能力充满了信心。但心里有点虚，也渐渐地觉得自己在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之时，不小心打碎了那面使他变得高大的镜子。他的形像又恢复了常态，一如既往的卑小。但吴寒雪使他相信生活中会出现惊喜和奇迹。他合乎逻辑地推断，既然出现了吴寒雪，也就会出现其他女人。

    几个月没听到吴寒雪的任何消息了，他仍旧说着我女朋友如何如何。这些“如何如何”之过时，他心里是很明白的。知道吴寒雪确实走了。与他的预料相反，生活中并未出现新的女子。随着吴寒雪的离去，他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来实验室、图书馆和机房这类单调。在中餐馆里打工时，时间空白使他不由自主地一遍一遍地回忆与吴寒雪在一起的几个月时间。吴寒雪影子飘在他的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和住处。

    他时常突然从白日梦境醒来，突然发现自己正在想吴寒雪。生活的单调终于使他试探着再与吴寒雪建立联系。但他没有了吴寒雪的地址。渐渐地，他也有些慌，他尽力在记忆中搜索着与吴寒雪闲谈时她聊起的国内的亲友。凭着依稀的记忆给吴寒雪在国内的母亲、同学和老师发信，铺陈夸张地称赞吴寒雪纯洁、善良、聪颍和美丽。吴寒雪和他上床后，他原以为这些形容词都用不着了。他恳求他们把信转给吴寒雪。可是发出的一封封信都如石沉大海。

    过了一年多，金兴欣在英国得到了博士学位。没有了学习压力，但也没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他发现自己一个人面对无穷无尽的空洞。他回了一趟国，果断地与那位苦苦哀求他不要学陈士美、不要抛弃我们母女三人的农民妻子办了离婚手续。他心里恨恨地想，如果当时已经和她离婚，争取了主动，或许当时就可以跟吴寒雪结婚，吴寒雪就不会那样说走就走。

    就这样过了几年，金兴欣还愿意向别人说起“我的女朋友”，因为这是他与女子来往中的最辉煌的一段经历；但又不高兴听别人问起“我的女朋友”的现在的消息，他在事过境迁之后反而不愿意接受吴寒雪离开他的事实了。他知道吴寒雪去得无影无踪。他隐约地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难得的女子。但他坚信，如果他能找到吴寒雪，向她说明自己在分别的这几年里如何思念、如何全身心地渴望她，以吴寒雪的善良吴寒雪一定会重新接受他。在他曾拿吴寒雪和观音以及失足女子相比之后，吴寒雪在他的眼里恢复女性的理想形像，几乎可以与童话中的美丽仙女相比了。仿佛在时间上吴寒雪离他越远，她的形像在他的心目里也就越鲜明，越美好。在国外留学的十多年里，他觉得只有与吴寒雪生活的几个月里充满了阳光，甚至胜过他取得博士学位时的快乐。他一遍一遍地回忆那几个月的生活。一个个细节又出现在他的头脑中。他在吴寒雪的生日给吴寒雪的母亲、同学写信，诉说自己对吴寒雪的伟大爱情，诉说吴寒雪使他知道了爱的真谛，恳求吴寒雪再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但吴寒雪走后，他就始终不再有她的消息。他不知吴寒雪是没收到他的信件，还是不想理他。他实际上始终不明白一点，他失去的不是一个机会，而是一个机缘。

    吴寒雪就是再给他机会，他仍然会在不该计算的地方起劲地计算自己合算与否，仍然会把吴寒雪给他的所有机会一个接一个地用脚踏烂。但他们两人之间没有缘份。

    一个三十五六岁的男人，在生活中出现重大转折时不知把握，那么这个男人本身有问题，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误解。是吴寒雪对他的误解产生了这个机缘。他们两人之间的误解解开之后，两人的缘份就尽了。吴寒雪正是把这一点看得明明白白，才走得一去不回头。

    他的戚戚切切原来不过用来驱散眼前的孤独和寂寞。偶而也在心里怨恨吴寒雪的寡情。自己可是为了她才离婚的，可是她却走了。心里刚出现这种怨恨时，自己也有些吃惊，觉得有些牵强，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他尽然对自己的这个说法也认真地信了起来。他是忠诚而真心的，而吴寒雪背叛了对他们的感情。有时与吴寒雪相爱的那几个月在他眼里也渐渐地模糊了起来。他一边对着生活中的空白诉说着对吴寒雪的苦苦思念，但有时心里也知道这种思念是他的臆造。他心里同时也明白，如果他的生活中还会出现一个能跟吴寒雪相比的女子，他还是可以忘掉吴寒雪的。

    但他的博士头衔确实没能吓唬住其他与吴寒雪同龄的女子。有吴寒雪品貌的女子有时也耐心礼貌客气地听他说着童年几乎被卖的经历，但对他这位与农村妻子离过婚的两个女儿的父亲根本就没任何兴趣。对同龄的外国女子，他不敢有妄想，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床上最多只能坚持两分钟的功夫多半要被人嘲笑。自卑之极时，有时他也想，吴寒雪当初肯跟他，大概因为吴寒雪当时还是个处女。有过性经验的女子跟他上过床之后未必会要他。

    到目前为止，金兴欣在与女人来往的过程中，从来都是合算的，但他仍是孑然一人。他不得以只好继续扮演着痴情男子负心女一类故事中的痴情男子。每逢吴寒雪的生日，就要给吴寒雪在国内的母亲发一封信，诉说对吴寒雪的思念。他扮演的角色很忧郁凄楚，但是他觉得也很富有美感，连他自己有时也很为他对吴寒雪感情的坚贞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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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吴寒雪

    我叫吴寒雪，小时候叫寥寥，寥寥无几的寥寥。

    我爸爸姓寥，妈妈也姓廖，我恨他们的懒惰，也恨他们的小聪明。

    曾经有一次实在是忍不住，我用筷子拦住正准备夹向一块排骨的爸爸，告诉他，你今天必须讲清楚，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个名字。

    老爸显得有点生气，当然在他心中，排骨比我重要。

    他“啪”地一下放下筷子，气呼呼地说，不吃了，不吃了。

    我站起来，不依不饶，明天就要去面试了，连自己名字都解释不清楚，万一有人问起，岂不是很尴尬？

    再说了，从小到大，我没有觉得这个名字好过。

    妈妈在一旁看热闹，一点也没有帮我的意思。

    “好好好，想知道是吧。今天就让你知道个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老爸的光头在电灯下一跳一跳的，很有画面感。

    他解释说，寥寥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无几”的“几”字。“几”在甲骨文里由表示细微的“丝”和表示防守的“戍”组成，合起来表示守备力量微弱，也被认为是发现有细微的迹象，而派兵把守，由此来表示有危机之感的意思。“无几”就是希望你没有危机，没有危险。明白吗？

    现在看来，他们不光懒，还会强词夺理。

    面试的是一位中年大叔，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衫。

    我对不穿西装的面试官一概不喜欢，这是好闺蜜林晓晓告诉我的，她说不穿西装说明这个男的不爱惜自己的体面，我认为很有道理。

    不喜欢归不喜欢，可是我没有办法拒绝。谁让被面试的人是我呢？

    “你叫寥寥？”这实在是一句多余的废话，可是我发现面试了这么多家公司，几乎每一家都会用这一句直接简单地一坐下就戳我。

    我不痛，是吗？

    我乖巧地点点头。相貌普通，个子不高，戴个眼镜，拿本文凭，这就是毕业季最常见最无奈的女大学生的形象吧。

    林晓晓已经决定考研了，她没有面试的压力。

    “你好好面，将来我毕业你把我一招，咱俩这不都美满了吗？”林晓晓真的是聪明，考虑问题总是比我更深一步。

    她说她也尝试过找工作，但是发现面试的个个都是奇葩，想想还是放弃吧。但是她很善于总结经验，而且看人的眼光很毒。

    她喜欢和我在一起，不会是看上我的老实巴交吧。我曾经私下暗自想过。

    随便吧，有个闺蜜总比没有好。大学宿舍四个人，早早就分成了两派。

    朱文文和李丹丹关系好，那是因为她们两个家里条件都不错。朱文文的妈妈据说是个大老板。我们问她为什么不去国外读大学，朱文文嘴一撇，傻呀，国内现在机会才多。我妈说了，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我们一方面佩服朱文文的妈妈，一方面也佩服朱文文。她看上去虽然有钱，但宿舍里能扣的一点都没少。反而是我和林晓晓大方一点。聚过两次餐后，大家的派系就很明显了。

    虽然不是水火不容，但是井水河水总是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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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李保保

    本来说好星期五晚上打牌，可没等李保保吃完饭，老齐就打电话来说他打工的餐馆突然顾客爆满，老板叫他快去切菜。李保保说：“你就不能找人代打？”老齐说叫得太急，一时找不到。李保保知道即使找得到，老齐也不会请人代打，挣钱比打牌重要。那边老齐又说：“你如果闷，干脆七点钟跟沈太太去教堂吧！”李保保问：“晚上有宴会？”老齐说：“不知道。就是没有，查完经总有小点心。上次杨太太做的绿豆糕好吃极了。你快来吧！”

    挂了电话，李保保胡乱扒完饭，涮起碗来。一边涮一边想起陆婉怡。她在的时候，自己是不用涮碗的，也没有星期五晚上无事可做这一说。除了上课赶作业，每天和陆婉怡有逛不完的商店，吵不完的架，呕不完的气。二人在泰国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到美国后，夫妻关系反不如以前。大概婚姻也以国情而论，泰国结的婚到美国不一定能维持。在美国的四年，俩人吵吵闹闹，直到各自都发展了婚外恋。李保保只是闹着玩玩，而陆婉怡却弄成了真的。跟李保保离婚后，陆婉怡和恋人结了婚，听说已经怀孕了。李保保知道象陆婉怡这样的人，不管跟谁过都是要吵闹呕气的。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结婚，也许是想要孩子。离婚后李保保过上清闲日子，一切从简，

    时间多出好多。米饭电饭锅做，吃菜开个罐头，用碗盛了饭，从罐头里夹菜，少洗一个盘子。而陆婉怡在时，每顿饭都要炒两个菜，有时还做汤。陆婉怡走后不久，李保保就毕业找到工作，实现了多年的梦想。来美国不就是为了今天吗？那时顶着风雪往图书馆走，忍着酷暑在餐馆洗碗时，他不就是用将来找到工作这个梦来激励自己吗？而现在工作有了，开上了新车，去商店买菜也不必只挑降价货，李保保觉得自己被挤进了真空。现实根本不用粉碎你的理想，理想一实现，它自己就粉碎了，生活就没了意义。加上没有了陆婉怡，李保保的日子变得毫无起伏，架都没得吵。他感到自己大脑开始迟钝，肌肉开始松懈，有如斗牛士不斗牛就没了志气。然而马上再找个妻子，李保保又有顾虑。如果新太太象陆婉怡一样，那可怎么办？陆婉怡一开始也是通情达理，温柔可爱的。可是后来她变了，或许是因为自己变了，她才变了吗？李保保一直没想透。李保保就这么一个人过，三天两头往有家室的朋友那跑，凑热闹打牌，听别人夫妻吵架，有时还劝架。这样既过瘾，又不伤神力。且给别人拉架时，李保保会突然明白许多道理。

    李保保七点差一刻到沈益民家。沈太太开的门。李保保问：“老沈呢？”沈太太说：“他在里屋练气功。他一练，谁说话他都不理，电话也不能接，说会把气冲上邪道。他从国内就开始了，到美国生活紧张，更需要多练来平衡身心。你练气功吗？我只是没耐性。”沈太太又翻柜子找出一袋瓜子：“这是我从国内带来的，我们家乡瓜子大王做的五香瓜子，光配料就有二十三种。你尝尝。”

    李保保抓把瓜子，果然味道不错。这是沈太太新从国内带来，过了几道海关，转了数次飞机，因此比商店买的珍贵。何况本地东方店连瓜子都没有，要买还非得托人去大城市。李保保跟沈益民是熟人。老沈和老齐共住两房一厅。李保保喜欢跟他们打牌，可有时三缺一，为找不到人犯愁。听说沈太太签证签出来了，大伙儿算计着这下打牌可不用找人了。没想沈太太来后，管打牌叫赌搏，拒不肯打。而丈夫打她也不限制，偶尔还坐在一旁观看。沈太太来美国的三个月里，先将本地大小商店逛了一遍，对美国物质的丰富，生活的现代化无不叹服。如刚来美国的大陆人一样，沈太太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只能饱饱眼福。托人打听了几家餐馆是否有零工打。无奈她不会开车，又不说英文，只好先呆在家里看管小孩，给丈夫做饭。几星期前沈太太开始去教堂学免费英语，后来又做礼拜。每星期五晚泰国人教徒在一起查经，算是本地泰国人唯一有规律的聚会。每个月查经班又有一次聚餐，由教徒们出菜，邀请所有泰国人吃饭，饭后学习圣经。李保保去过几次，记得每次饭菜的味道都极好，而查经的内容却忘得一干二净了。

    李保保嗑着瓜子，沈太太领孩子去穿衣服。沈益民从卧室里走出来。李保保见老沈面色红润，就问：“你这气功还真管用？”沈益民说：“我今天做了一天电脑程序，头昏脑胀。如果不做气功，晚上准在教堂睡着了。如今太太信了基督教，准备挑好日子受洗，还要我一起洗。”这时沈太太和小孩都打扮好了出来，沈太太问李保保想不想入教。李保保问：“为什么要入？是不是过河就得脱鞋，上山就得打猎？”老沈说时间不多，先上车再讲。坐进车里，沈太太对李保保说：“我入教不是随大流。你是受教育太深，不可改变了？”李保保说：“这跟什么主义没有关系。美国也有很多人不信教。”沈太太说：“认识了上帝，你就会有一种神圣的感觉。”李保保看她十分虔诚的样子，也不说什么了。

    到了教堂，只见门口站着个泰国小男孩。小男孩看见李保保他们，连忙给他们拉门，还问晚上好。进了门，沈益民对李保保说：“刚才那个小孩就是老齐去打工的那家餐馆老板的儿子。教堂的杨先生主动接送泰国人的小孩来教堂，而这些餐馆的老板们还巴不得有人给他们免费看小孩呢。今天不知为什么只来了一个。”李保保说：“其实真正该来教堂的是那些老板老板娘们。他们的黑心早就够使他们下十八层地狱了。如果不改将来准下三十六层地狱。”沈益民说：“不但老板黑心，泰国人不管是谁，一开餐馆心就变黑了。所以人再穷也不能开餐馆。这也难怪泰国人。我常想，美国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有基督教。信了教大家有准则，团结一心。而我们泰国一亿人口却没有一个宗教能把人拧在一起。所以泰国人是一盘散沙，只顾自己，不管他人。”李保保说：“美国的强大应归功于民主制度。基督教的另外一面你大概不知道。我才看了一本书，说古时十字军东征屠杀异教徒。如今又有基督徒反对流产，跑到诊所开枪把医生打死，你说恶毒不恶毒？”沈益民说：“那是少数人作怪，你不能以偏盖全。”沈益民望望四周，见众人都陆续到了，就压低嗓门说：“我们还是回家谈，在这让人听见不好。”李保保也就不出声，找张椅子坐下。原来他们用的不是正厅，而是教堂的一间教室。教室正墙挂着一个大十字架。十字架对面有十多排椅子。此外室内还有钢琴和活动黑板。李保保看见前排坐着张非凡小姐，便过去打招呼。张小姐是学医学的博士生，单身。

    张小姐刚来美国时，坐李保保的车去买过多次的菜，每次买菜都讲笑话给李保保听。后来张小姐买了车，大家又都忙，来往就少了。今晚张小姐穿着裙子，还擦了粉。李保保问过好，本想在张小姐旁坐下。无奈张小姐两边的位子都有人坐了，李保保只好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刚坐稳，只见一位穿长裙戴珠链的太太走到教室前方对大家说：“我们先唱圣歌，请大家翻到《为了爱》。”沈益民用胳膊捅李保保：“这是杨太太。”正说着琴师在钢琴上弹起前奏曲。李保保听这音乐耳熟，但一下想不起在哪儿听过。等再听几小节，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甲壳虫乐队作的《黄色潜水艇》。杨太太一挥手，众人便齐声唱起来。

    李保保慌忙去翻歌本，翻了半天才找到《为了爱》。只见歌词写着：“为了爱，他来到世界上，离开尊贵天，变成人一样。”李保保只是唱不出，偷看左右四周，人人都在认真地唱。杨太太有女高音素质，歌喉在众人中有如鹤立鸡群。李保保在广州去过教堂，里面用广东话传教唱歌。到了美国去教堂，里面当然讲英语。如今众人用普通话查经。可见正如他们教徒所说，对上帝的信仰是不分国籍，种族，语言和方言的。凡有人的地方就有上帝，就有人信上帝。上帝对李保保虽然还没产生威力，但每当李保保看到上帝对他人的威力时，总是不由自主地震惊。此时他不知是唱好还是不唱好，蠕动着嘴唇做出唱的样子。幸好大家都盯着歌本，没注意他。

    一曲唱毕，李保保松了口气。杨太太对众人说：“这歌里的爱与我们平时讲的爱不一样的。这里的爱是耶稣神圣的爱。他为了我们离开尊贵天，把犹太人的地区当成故乡，跟鱼夫做朋友，认木匠为父亲。他用自己的宝血洗清世人的罪恶。”

    李保保想笑，又不敢，便使劲低着头。心想他们见我头低得这么低，一定以为我在认罪呢。杨太太解释完，又领导大家唱第二首。李保保赶紧翻歌本，但这首歌短，没等翻到就唱完了。杨太太照旧给大家评讲歌词，虽然歌词全是大白话：“这里说的自由并不是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上哪里就上哪里。”众人都望着杨太太，杨太太却不看大家，双目凝视着前方天花板：“上帝给我们的自由是教我们不做坏事的自由。”有人叫好，李保保回头去看，也没看着。杨太太把歌本合上，对大家宣布：“下面我们先玩大风吹，把气氛搞活，再互相做介绍。”李保保一下摸不着头脑，大风吹莫不是一种宗教仪式？问杨太太什么是大风吹。杨太太答：“大风吹是游戏，我们玩一会儿，大家就熟了。”李保保问怎么玩，杨太太说：“我们十个人中只有九把椅子可坐。那个没有椅子的人得站在中间喊：‘大风吹！’周围坐着的人就问：‘吹什么？’站着的人就得找一个大家中至少两个人以上共有的特征。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人戴帽子，他就可以喊吹戴帽子的人，所有戴帽子的人必须离开自己的椅子，跟这站在中间的人一齐去抢新椅子。十人九把椅子，总有一个人抢不到。这抢不到的人就得站在中间喊大风吹。”李保保一听便全没了兴趣。刚想溜开，人群已乱动抢起椅子。轮到站在中间的人无非是说：“大风吹，吹有鼻子的人！”“有耳朵的人！”“穿鞋子的人！”李保保身不由主地随众人乱动，最终因笨手笨脚没能抢着椅子，被推到了中间。这下李保保傻了眼，大风吹，吹什么呢？李保保的想象力如脱缰的野马，只想说：大风吹，吹有大嘴巴，大脚板儿的人。越想就越怕说出口。他呆呆地环视一周，说：“吹什么呢？”众人关切地说：“吹什么都行。”有人给他打手势，有挠头发的，有撸袖子的。李保保于是说：“吹戴手表的人。”戴手表的人急忙起来抢椅子，又轮了七八个人才止住。

    李保保后悔不该来这么个学习班，又碍不住情面，脸上不敢表露。他轻手轻脚离开教室去上厕所，出来又去喝水。李保保往教室走，抬头一看沈太太出来了。李保保问沈太太查经要多久才完。沈太太说最多再过半个小时。“你不耐烦想走了？我还巴不得多在这呆一会儿。教室是我在美国感到最亲切的地方。”沈太太说着，竟流下两滴眼泪来，吓了李保保一跳。沈太太叹口气说：“也不知来美国做什么。老沈每天都上学校，孩子也上学前班。我一个人在家，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想出门不会开车，看电视又听不懂。在国内我们家五姐妹，虽然都成了家，住得只隔几条街，三天两头串门。我们家楼下就是大商场，街角拐弯就是闹市区。而现在一天不见一个人，成天就听屋外风吹草动。我一辈子还没这么闷过。”李保保安慰着说：“人人刚来都有一段新鲜期，那时觉得美国什么都好。新鲜期之后是苦闷期，美国再好，与自己也无关。苦闷过后是奋斗期，咬紧牙关打工上学。奋斗以后就是成功期。那时工作找到了，房子买到了，新车也开上了。”沈太太说：“你现在就是成功期了，我真羡慕你，无忧无虑。”李保保说：“这你就错了。成功期以后是失落期。没有了追求没有了希望，生活也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沈太太说：“谁知道你有这种想法。你平时来我家，我也不好说这些，让老沈觉着我不安分。不过，小王，”沈太太低声说，“你看老沈跟张小姐之间是不是有什么？”李保保不加思索地说：“不可能。你们老沈不是那种人。”沈太太又说：“老沈总说要把张小姐介绍给你。可我看他是想趁机接近张小姐。”这时沈太太的小孩跑来要喝水。沈太太凑近李保保耳边说：“我刚才说的话你也别当真，别告诉老沈。”

    李保保回到教室里，众人正哄堂大笑。李保保在沈益民旁边坐下问笑什么。沈益民说：“刚才那个华侨学生讲他不满马来西亚现状。他讲得很幽默，可惜你没听着。”李保保问：“现在又讨论国际形势了？”沈益民说：“现在是诉说烦恼。一会儿就轮到你。你看，该张小姐讲了，咱们看她说什么。”张小姐双手放在膝盖上，低着头说：“我如今也没什么烦恼。认识上帝以前，我时常觉得生活没意思，心里空虚。而信上帝以后，心情豁然开朗，越活越有意思了。”李保保吃了一惊，张小姐有这样的想法，自己平时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下一个诉烦恼的是沈太太。

    “我最担心的是我先生的学习。”沈太太说，“他原是读物理，后来改学电脑，精神上学习上压力都很大。但愿上帝保佑，使他早日卸下重担，让我们度过难关。”说着眼圈一红，落下泪来。李保保想着沈太太在教室外说的一番话，倒感激她对自己的信任。这时杨太太喊李保保发言。李保保定一定神，说：“我的烦恼是没法证明是与非。比如你说上帝存在，你怎么证明他存在呢？我说他不存在，我又怎么证明他不存在呢？为什么我们这么相信自己的感觉而怀疑他人的感觉，因为自己的感觉才正确，他人的感觉便错误吗？”杨太太说：“你只要信上帝，你就会看见他，听见他的声音。我先生马上要毕业了，我们发了好多申请信。许多我们要去的地方上帝都还没有给我们开门。我面对上帝祈祷时曾经问上帝：神啊，你要将我们领向何处？上帝并不回答。我就知道他在考验我们的耐心。只要我依然信赖他，他就会给我开路。我感激上帝让我来到这里，让我把心中的烦恼说出来。我们来教堂不仅仅是为了交朋友，不是为了好玩。我们来分担我们的烦恼，共享我们的快乐，象兄弟姐妹一样。我们从上帝这里吸取力量，让他的爱温暖我们，让他的光照耀我们，使我们有力量和爱心去帮助和关心所有有痛苦和烦恼的人。现在我这个纸盒里有些纸条，请大家每人拣一个，写上自己的名子和电话号码，折好后再放回纸盒。然后我们每人再从纸盒中随便拣一个纸条，纸条上写了谁的名字，谁就是你要关心的人。”

    大家纷纷写纸条交给杨太太。杨太太收好纸条，盖上盒子，翻来覆去晃了好几回。然后她打开盒子让大家拣。李保保拣的纸条上，竟写着张小姐的名子。

    查经的最后一项是祷告。祷告完，大家涌进厨房，桌子上有各种饮料，有炸薯片，还有红枣年糕等中式点心。一行队伍已经排好等着拿取食物。李保保没胃口，就坐在旁边沙发上出神。不时大人都拿了食物凑成几堆说话，小孩则穿逐在大人中间，疯跑追打。沈益民问李保保为什么不吃，李保保说头疼，让沈益民送他回家。沈益民说这点心至少还得吃半个多小时，先送了李保保再接太太也不迟。

    李保保回到家，心中无限愁怅。这教堂不去心里又好奇，去了还不如不去好。明天怎么过也没个定数。他把手伸进衣兜，摸着那个纸条。他看着张小姐的签名，回想她在教堂的表现。反正她已经信了上帝，上帝会关心她。李保保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纸篓。他脱了衣服，站在穿衣镜前望着自己。镜中人好像认识又好像不认识。他关了灯，钻进被子。他想，睡个好觉，精神就会好。精神一好，心情就会好起来。

    入梦了，梦中什么都有。可是李保保心中却无限怅思起来。他忽然想起陆婉怡来。

    从一个大学毕业生到公司高管到现在混吃等死变成一个厨子，李保保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想起以前和陆婉怡相处的时光，虽然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自己，但是能和她在一起，相处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后来听说她去了欧洲，找了个法国老头，现在应该也是贵妇人了吧。李保保想得烦闷，就摸出一根烟抽了起来。呛了一口，才想到自己已经很久不抽烟了。

    他索性打开灯，睁着眼，呆呆地望着白白的墙壁，像一具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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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一个屋檐下

    伊丽莎白和寥寥素不相识，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住到一个房檐下了。那是风吹麦浪湖水澄明的一年，她刚大学毕业，囊中羞涩，而寥寥有钱舍不得化在每天利用率仅8/24的房租上，两人便不约而同地看上了当地最便宜的一栋房子。名曰两室一厅，其实区区小厅是厨房，厕所，浴室三位一体的一条狭长过道，几乎没有活动空间。好在有独立卧室各自为正，寥寥也就心满意足了。每天拿出钥匙开门锁门时还多少享受到一种隐私权。（寥寥不仅囊中羞涩，背上还负债四万。大学期间政府所提供的无利息贷款，毕业后就该还了。寥寥学的是社会学，现在在一家公司当接线员，年薪还不够糊口。要不，寥寥才不会到这间破屋来委屈自己呢。可这位吴小姐，拟或吴太太？－－我还未来得及搞清你的婚姻状况－－你怎么总把钱为人服务的主宾关系搞颠倒？太费解。－－伊丽莎白注）

    伊丽莎白早报到三天，先入为主。并告房东后来者须接受一个条件，就是同意使用她的锅碗瓢盆等厨房设备。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寥寥便欣然接受。但是进得门来才赫然发现上下大小厨柜都塞满了杯盏碟盘。作料瓶子，盒子和罐子不亚于药房的铺张。墙壁上挂着深浅不一，直径有异的煮锅，炒锅和炖锅。抽屉里则刀剪勺叉铲，堆满了尖锐金属，俨然象个兵器库。寥寥巡视了好半天，也找不到可乘之际来插入寥寥的一锅一瓢一碗一筷。这才感到伊丽莎白的狡黠，她成功地诱惑寥寥接受了割让厨房的条件。寥寥想重新谈判，可是对方迟迟不露面，仅在冰箱门上用磁西瓜压了张小纸条：“嗨，我是伊丽莎白。欢迎你和我共住这套公寓。希望你遵守住房合约”－－神气什么？你不就比我早来三天吗？却俨然以老住户自居说起教来。寥寥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妈妈买了只新鸡，晚上“旧”鸡们集体啄它，不让进窝。看来不光是鸡之初，性本恶。（艾丽丝，你误会我了。合约是我们的共同准则。我们美国人喜欢把话说到前头，双方依约行事，省却诸多麻烦。我明明在冰箱上致词欢迎，怎么还会啄你呢？－－伊丽莎白又注）

    管他人性，鸡性，寥寥要使用自己的权利，用厨房做饭。寥寥饿了。一切尚未就绪，寥寥就凑合着炒点葱花下点挂面吃。葱刚入油锅，就听到失声怪叫：“What抯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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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寥寥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竟木木地反应不过来。这时隔壁闺门顿开，跳出一个庞然大物来。"Wha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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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ooki

    g."寥寥虽未带敌意，语气里却充满了自卫的能量。伊丽莎白迅速扫视了一番厨房兼客厅，没有爆破迹象，便舒了口气。接着就忍不住吸着鼻子说，好香。好香。寥寥是最经不起被人夸奖的。伊丽莎白一下搔到寥寥的痒处，剑拔弩张的局势立即化解。两人握手寒暄，互报姓名，并说有对方做室友很好。伊丽莎白虽然人高马大却不粗犷。她说她老老爷是从捷克斯洛伐克移民过来的，寥寥却一直怀疑她有白俄血统，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使寥寥想起憨态可掬的北极熊。有一次她到机场接寥寥，彼此拥抱时寥寥居然有种被淹没了的感觉。

    伊丽莎白进屋后，就不再闭门，不知是想表示友好，还是想引进点厨房的葱花飘香。屋外渐渐黑下来了，伊丽莎白房间的灯光射出一束宽阔的光带，把一个活脱脱的侧身轮廓投射在客厅的墙上。那曲线还算凹凸有致，只是显得过于张扬。特别是中段朝后撅起的部份，活象个台阶，足以坐排小孩。有一项调查报告说，当两队男女混合的人群迎面走来时，所有男人的眼睛都停留在对面姑娘的脸上。而所有女人的眼光也瞥着迎面而来的同性。寥寥相信这个调查的真实性，因为仅这幅女性投影也足以让寥寥呼吸暂停数十秒。（憋死了，可别控告寥寥的影子是第一号杀手。－－伊丽莎白注）

    饭做好了，就餐前寥寥礼节性地问伊丽莎白愿不愿和寥寥共享泰国挂面。伊丽莎白喜出望外，连忙坐到餐桌旁。她的反应是寥寥始料不及的。寥寥只下了一小撮挂面，窝了一颗鸡蛋，现在如何一分为二？伊丽莎白正在满怀好奇地玩弄着象牙筷子，并未觉察到寥寥的为难。寥寥略经踌躇，便把挂面和鸡蛋全盛给她，自己泡了碗方便面。伊丽莎白吃得津津有味，而且开玩笑说她碗里的面耐高温，不像寥寥碗里的面那样都被烫卷了。寥寥拿出叉子和勺子让伊丽莎白选，伊丽莎白却选了筷子。她既不端起碗，又不弯下腰，寥寥看筷子在遥远的碗和口之间运行得实在太艰难，几次劝她改用叉勺，她却兴致盎然地说只有用棍子才能吃出泰国饭的真髓。泰国的餐具被人赏识，寥寥心里当然快活。虽然伊丽莎白总是满把手抓住筷子的下端寥寥也不觉其脏，饭后四根筷子一齐洗，下一顿又随机地摆在餐桌上。渐渐地，伊丽莎白的手指在筷子上的支点越来越高，运作也越来越熟练，可惜的是她终究没有修成正果，因为她坚持把筷子颠倒过来用。（我觉得圆的那头磨擦系数太小，夹住的东西容易滑脱。方的一头好劫持饭菜。－－伊丽莎白）

    厨师象作家，总希望有人欣赏自己的作品。伊丽莎白越赞美寥寥的烹调技术，寥寥就越挖空心事地翻新花样。酒肉穿肠而过，友谊与日俱增。餐桌上寥寥们把中西文化夹在饭菜里互相传授。慢慢地，伊丽莎白不但会说几句泰国话，还关心起泰国事来。九八年东南亚地震，是她首先电告寥寥“马来土摇了！”比新闻工作者还积极。寥寥做的饭不管是酸甜苦辣，她都爱吃。不过并不都原汁原味全盘接受。她喜欢对泰国饭菜做点小小的加工，或者更准确地说，加醋。伊丽莎白酷爱镇江香醋，不但往红烧肉内加醋，青豆角内加醋，就连喝小米粥，她也要倾注５－１０ｃｃ镇江香醋。寥寥这个从醋坛子里泡大的老帕尧，一开始颇高兴他乡遇“知味”，但是后来就对伊丽莎白的醋量感到恐慌，生怕醋酸蚀烂了洋胃，泰国食品公司可担当不起。（放心，我亲爱的朋友。醋酸比胃酸弱，怎么会腐蚀我的胃肠？亏你还是个学医的。再说洋胃比土胃结实，君不见我们洋鬼子都爱吃半生不熟的牛排吗？－－伊丽莎白）

    寥寥一向惜情顾面，做好饭后，不向同室发声邀请，就别扭得无法开口进餐。这习惯是当年在国内学校的集体宿舍养成的，那时得到的回答总是预期中的“不”字。有人批评泰国人不会说不，大概是因了他吃东西从不让人罢。否则，他必定会享受到无数次听“不”的滋味。不过，不知趣是对虚伪的惩罚。渐渐地，寥寥就受不了伊丽莎白的顿顿欣然同餐。但又拉不下脸独享饭菜。于是采用了迂回战术，拖到晚上八九点钟才回家。途中心想，今天不需做俩个人的饭了。顿时脚腿都轻松灵便了。（可你脸上总是一幅乐施善予的样子呀。你为什么不象Ｐｉｚｚａ一样把馅儿都摊在表皮上，却象饺子一样裹得严严实实，叫人猜不透内容？－－不客气的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象只可爱的宠物，听得门响，便立刻来到客厅迎接寥寥。寥寥见她睡眼忪惺，不好意思地道歉道：“把你惊醒了。”“寥寥没睡。寥寥等着你呢。”话不在多。这甜甜一句话就暖透了寥寥的心窝，寥寥情不自禁地脱口问她：“吃过晚饭啦没有？”“没呢。－－想不出吃什么。”看她懒洋洋，娇滴滴的模样，寥寥情绪又急剧恶化。撒娇也不看对象。然而寥寥没有显露不悦。只是一如既往地做两个人的饭；一边在心里嘀咕着决不能长此以往。（啊，原来如此。够了。我不想往下看了！－－伊丽莎白）

    就在寥寥下决心断然采取革命行动的前夕，“革命的本钱”却突然遭到流感病毒的侵袭。寥寥躺在床上绝食罢工整整２４小时。伊丽莎白不但送来各种饮料，居然主动请战，要为寥寥们做饭，而且要做道泰国饭。寥寥被她对中餐的热爱所感动和鼓舞，兴致勃勃地要教她鸡蛋炒大米。

    “不用，寥寥有食谱。你就继续摆平自己吧。”她满怀信心地走进了厨房。

    寥寥美滋滋地进入迷糊状态，准备“睡”享其成。个把时辰后感到膀胱充盈，爬起来上厕所时惊奇地发现餐桌上摆满了大小测量器皿：天平，量筒，量杯，量勺等等，琳琅满目，比寥寥们中学学校的化学实验室仅少几盏酒精灯。锅台上则整整齐齐地放着两颗鸡蛋，切好的葱段，西红柿片生姜丝等，还有称量好的各种作料。伊丽莎白见寥寥醒来，便立刻抱怨大米太硬，蒸不熟。寥寥问为什么不加锅盖？她重温了一遍食谱，理直气壮地说:“你看，书上没有说蒸米饭要加盖呀！”

    寥寥终于忍不住问伊丽莎白道：“你又不善厨，为什么买这么多的厨房用品？”珍妮郑重其事地说，“这些都是我爷爷的心血和心意。我爷爷开饭店做了一辈子饭，临死指定我继承全部厨房遗产，包括这本食谱，也是我爷爷留给我的。”

    寥寥不知道她爷爷在八仙桌方面的成就，但是在挑选接班人方面绝对失误。因为伊丽莎白曾告过寥寥她有姊妹十三个。几年前她父亲去世，年底母亲便率领他们六兄妹浩浩荡荡入主继父家，那边已有七个继姊妹在等候。这就说明她爷爷并非别无选择。

    病愈后寥寥全然打消了革命的念头，决定继续和伊丽莎白和平共处。难得伊丽莎白对做泰国饭发生了空前的兴趣。寥寥也乐得由单干户加入互助组。厨房出现了泰美合作的新局面。谁能料到教伊丽莎白做泰国饭比教她识方块字还难？难中之难则是教伊丽莎白包饺子。从和面起她就开始和寥寥纠缠：面多少磅，水多少毫升。寥寥说只有你和我两名吃客，一磅面足矣，至于水，寥寥是凭经验，看行情，先少加点水，边和边调整，太软了就加点面，太硬了就添点水，她说，一加面，不就多于一磅了吗？寥寥说多少无所谓，吃不了放冰箱。她摇着头说，艾丽丝，不控制个常量，处理一大堆变量Ｘ＋Ｙ＝Ｚ太复杂了。寥寥说你得建立点模糊数学观念，所谓常量，也是个范围，而不是个固定点。她不心甘情愿地说了声ＯＫ，寥寥便得过且过，进入第二教程。关于什么东西可以做馅，她又和寥寥较劲。寥寥说原则上讲，什么都能做馅，只要你爱吃。她便问冰激凌能做馅吗？她最恨寥寥的“一撮”“适量”“酌情”“少许”等用语。寥寥说这些词体现了泰国厨师的灵活性，她却说寥寥不懂得精确就不配搞烹调，勿言搞科研了。大有断送寥寥学术生涯之势。寥寥们就这样从头吵到尾，吵得连品尝饺子的胃口都没了。而她坚持把寥寥加入的丸霰膏丹，液体固体纤维粉末等一一称量记录，搞得寥寥浑身发毛。包饺子原本是轻车熟路，寥寥在她的严密关注下却变得神经兮兮，不知所为。

    不过去年圣诞节伊丽莎白从波士顿来电话说，她就是用寥寥教她的那种饺子款待她的新男朋友的。寥寥说你得再学种新馅儿，不然男朋友会很快吃腻的。伊丽莎白却漫不经心地说，那寥寥就再换个男朋友。她还真懂点辩证法和相对论。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共厨两年，未能削平伊丽莎白的台阶和其他过度突兀的部份。她明明酒满肠肥了，还说不吃甜点就象没吃饭一样空虚。寥寥试图用水果来充填，但吃完橘子苹果后她还是要挖几勺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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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伊丽莎白

    和寥寥分开后，伊丽莎白独自一人来到纽约，她虽然怀念寥寥的美食，但还是在生活的重压下不得已在纽约一家私募基金公司开始了自己的实习生生涯。

    现在，伊丽莎白手里有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东区的，一个是西区。西区是富人住的地方，肯定会很贵。在伊丽莎白读书的那个小城已经够贵了，伊丽莎白不想花那两倍的价钱，但是价格高也许技术高明些，服务周到些。不管怎样，伊丽莎白还是先试一下西区吧。伊丽莎白拨了号，他们问的是老问题：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伊丽莎白回答了问题。他们说要７００美元。“让我先想一下，”伊丽莎白说。

    伊丽莎白拨了第二个号码，又回答了同样的问题，打听了价钱，“大约４００元。”接电话的女人说。这价格不算太离奇。

    “我想预约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去？”

    “你不能再拖，你已经拖得太久了。明天就来，上午１１点。明天是５月１７号，我们看看该怎么办。”

    伊丽莎白一大早起来乘地铁去诊所，正是高峰时候，地铁站电梯上的上，下的下，挤满了赶去上班的人。人们真是可笑，就这么四处奔波，为什么要从东头到西头或是从西头到东头呢？好像每个人都是要赶往家的另一头去上班，大家都就近上班不好吗？可以省去多少麻烦。

    车厢里也挤满了人，没有座位，伊丽莎白只好站着。诊所的人让她头一天晚上就不要吃东西，伊丽莎白觉得头晕，嘴里有一股泥土的腥味。面前的座位上有两个板着脸的女人，衣着讲究，搽了一脸的粉。一定是韩国女人，伊丽莎白想，只有韩国女人才会把这一张扁脸搽得煞白，好像打了重霜的南瓜。”我希望她们早点下车，我就可以坐下来。头又晕起来，想吐。我不要晕倒在车厢里，想想看，这么多人看着，多丢人。他们肯定会叫警察，我还没去诊所，就先去了医院”伊丽莎白看见眼前拉起了一道黑幕，四分之一，一半，还剩下四分之一，完全黑暗……

    “小姐，坐下，小姐，坐下。”伊丽莎白听见一个声音说了好几遍。伊丽莎白摸索着坐下，眼前罩着的黑幕立刻不见了。身边站着一位老太太，眼里既有关心，也有冷漠。这是一个大城市，人们不会打听闲事。伊丽莎白一定是失去了知觉，刚才座位上的两个韩国女人已经下车了，伊丽莎白现在坐的就是伊丽莎白俩的位子，但是伊丽莎白根本就不知道车子什么时候停下来过。

    伊丽莎白找到了那幢房子，是在这个大城市最有名的一条大街的拐角处。纽约常使伊丽莎白想起上海，珠光宝气的商业大道紧挨着肮脏狭窄的小街，一样的灰不溜秋的高楼，地上一样的一汪汪的脏水。诊所前一个女人在散发小册子，也想塞一本在伊丽莎白手里，伊丽莎白瞥见了一眼小册子上的胚胎照片。一定是什么狂热的宗教分子，歇斯底里的“反对派”成员，一脸憔悴不堪，看样子这辈子恐怕生了一打还不止，难道还没生够？

    护士拿了一大叠表格给伊丽莎白填，伊丽莎白已经很熟悉这些问题了。年龄：２４；最后一次例假的时间：２月１４日。是情人节。伊丽莎白记得很清楚那天他们非常高兴，在研究生宿舍举办的舞会上直玩到早上４点。他们离开时，那个瘦高个的法国男孩还特地跑来说“情人节快乐！”让伊丽莎白的朋友们“代我吻伊丽莎白”。“我也喜欢你的长头发”，他说。可伶的人，他成天跟着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漂亮女孩，一起吃饭，一起洗衣服，一起去图书馆，几乎寸步不离。但是那天情人节，女孩的正式男友来了，他只好挂单，面无人色地在舞会上游荡，像个幽灵。那天伊丽莎白心里对他有着无限的同情，却没有料到后来这一天会同伊丽莎白自己生活中最大的一次灾难连在一起。

    “有紧急情况时应该通知谁？”伊丽莎白犹豫着，不知道是否要留下卡劳的电话和地址。真要有事，等他赶来时，我早就死了，伊丽莎白想。但是还有谁呢？这城里伊丽莎白谁也不认识，再说伊丽莎白也不想让别的朋友知道伊丽莎白的情形。那些闲话。他们俩总在一起，但是别人并不了解发生过什么事情。

    “你们采取过哪些防备措施？请打勾。”他们采取过什么措施？什么都没有。他说那戴着像隔靴搔痒。伊丽莎白想在店里买些药，但是在柜台上找来找去也没有看见有陈列，又不好意思问，不知道还需要医生处方。在家里时这一类的药品都是放在药房进门最显眼的地方的，回国的人说这在国外很贵，甚至建议伊丽莎白买一点带出去。不过那时伊丽莎白还同一个男朋友有约，先就准备起来毕竟说不过去。卡劳应该知道的，他在国外住过好几年了，又是结了婚的人，但是他只是建议买只温度计。伊丽莎白每天量体温，但是显然这法子不灵。

    伊丽莎白第一次感到恶心时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那种难受的感觉再也没有离开过伊丽莎白。两个多月来，伊丽莎白完全生活在地狱里：永远头晕目眩，时刻恶心，吃什么吐什么，不断的胃痉孪。伊丽莎白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伊丽莎白怎么会有兴趣呢？她简直就是被活埋在坟墓里了。但是伊丽莎白居然挣扎着完成了那个学期选的三门课程，还得到了好分数。伊丽莎白每天去上课，对班上同学的滔滔不绝极端厌烦，只是盼着早点下课。走在路上，伊丽莎白看不见来往人们的笑脸，听不见他们的欢声笑语，仿佛自己是一团破棉花，飘在一堆黑云里。伊丽莎白也怕躺在床上，尽管大部分时间伊丽莎白都在床上。伊丽莎白烦躁不安，痛恨爱爱。身体里已经无缘无故地寄生了一样东西，另一样东西还要时不时地挤进来，实在是不能忍受。伊丽莎白的不情愿使得卡劳非常沮丧。伊丽莎白接连几个小时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看着天上的云彩，不说一句话，也想不出有什么话好说。卡劳想让伊丽莎白高兴起来，但是没有用。有一天伊丽莎白终于听见他嘟嘟囔囔地说，“我真是受够了。”伊丽莎白不明白卡劳为什么不明白她病得这么厉害，怎么还会对这件事有什么兴趣。“我希望你也尝尝这味道，”伊丽莎白告诉过他好几回。

    他非常生气：“你这么坏干什么，希望我也生病？”

    “那时你就知道我有多难受了。”伊丽莎白说。

    伊丽莎白从来没有想过要留下那个孩子，对它没有任何感情，只觉得那是一种病，一个肿瘤，早晚要除去的。其他女人也许会觉得恋恋不舍，伊丽莎白却支付不起这份奢侈。伊丽莎白根本没有考虑就做了决定，伊丽莎白知道有种药，在美国是禁药，在国内却很容易弄到。卡劳写了一封信回家给他当医生的姐姐，没几天就收到了姐姐寄来的包裹，里面夹着一张纸条写着用药说明，还特地提到可能会有的危险：“如果突然大出血的话，应立刻送医院。”两个人都没有多想。伊丽莎白不知道卡劳怎么对姐姐解释他为什么需要这种药，也不关心。两人都很高兴这种糟糕的情形很快就要结束。伊丽莎白按说明服药，心里多少有些忐忑不安。出了一些血，伊丽莎白想这大概就是它了。

    结果伊丽莎白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糟。除了每天早上强迫自己喝一碗碎米粥，伊丽莎白不再吃任何东西。宿舍餐厅里的食物令伊丽莎白看了就恶心，伊丽莎白讨厌带血的牛肉，讨厌浸泡在奶酪和番茄酱里的鸡块。蔬菜不是生冷，就是煮得发黄，褐色生硬的美国大米粒常常哽在伊丽莎白喉咙里不肯下去。伊丽莎白每天都饿得发慌，晚上睡不着，伊丽莎白就大睁着眼睛一样样回想在家时外婆做的好吃的饭菜，在伊丽莎白的记忆里，甚至原来大学食堂里最普通的大锅菜也变得味美无比。伊丽莎白就想要一碗松软白糯的米饭，上面盖满肉丝炒菜，虽然有些怀疑是否真能吃得下去。伊丽莎白变得不成人形，瘦得像个鬼影子。伊丽莎白还变得非常好哭，一哭起来就昏天黑地，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伊丽莎白开始害怕起来，害怕这种折磨最后会要伊丽莎白的命。卡劳催着伊丽莎白去看病，伊丽莎白不肯去。只是去“看病”有什么用？现在伊丽莎白当然知道毛病在哪里，卡劳也知道，但是两人都不敢去想。

    “Ｌｉｌｙ，Ｌｉｌｙ”，伊丽莎白听见护士叫了好几遍才意识到是在叫自己。伊丽莎白填表时随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一个随随便便把自己弄得这么尴尬的女人不该叫伊丽莎白原来那个冰清玉洁的名字。一开始伊丽莎白并没有想到会是这样。那天是中国的大年夜，大家都去开联欢会，卡劳和伊丽莎白两人因为新来乍到，不大认识人，没有去凑热闹，自己出去买了瓶酒在卡劳房间里喝，那晚伊丽莎白就没有再回自己的房间。卡劳有个法国妻子名叫缇诗娜，伊丽莎白早就知道的，他们结婚好几年，妻子刚刚才有了孩子，卡劳不久前还拿着一张超声波的照片在伊丽莎白面前炫耀，黑乎乎的，看不出个名堂。

    伊丽莎白始终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卡劳常常要追问伊丽莎白是否爱他，伊丽莎白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爱情必须假设共同的将来，没有将来，何必假设爱情？那个大年夜卡劳郑重其事地宣称他“不会伤害缇诗娜”，虽然伊丽莎白还根本没有想到“伤害”这个问题上去，那晚伊丽莎白只是闲得无聊，也不好意思推却而已。伊丽莎白不怀疑卡劳的真诚，甚至相信他的确爱伊丽莎白，但是常常觉得惊讶的是卡劳从不顾忌是否会伤害伊丽莎白，如果自己真是像卡劳希望的那样爱他的话。他当着伊丽莎白的面给缇诗娜打电话，叫缇诗娜亲爱的宝贝，缇诗娜寄来的照片他总不忘特地拿给伊丽莎白看，虽然那些超声波的照片在伊丽莎白看来只是一个大黑洞罢了。他说自己喜欢孩子，将来要５个孩子，看见美国造的大汽车，他说自己将来也要弄辆大车，好装一大家子人。有天卡劳正说得起劲，伊丽莎白脱口说：“你的孩子杀了我的孩子。”说完自己也呆了。卡劳楞了半天，终于问：“你真的认为我的孩子杀了你的孩子吗？”每当类似这种时候，伊丽莎白就开始假设一个真的爱的发痴的女人会怎么说怎么想，例如这时也许就会凄凉伤心地问：“我的孩子就不是你的孩子吗？”当然，现实中的伊丽莎白懒得去问去想。

    那晚卡劳又问伊丽莎白：“我非常爱你，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你会嫁我吗？”伊丽莎白说：“我不会嫁你，我会回去嫁我的男朋友大卫。”卡劳气白了脸：“那么你只是把我当他的替身了？”

    “你不是也把我当缇诗娜的替身吗？”伊丽莎白说。其实白天伊丽莎白收到朋友小花的来信，说有件事要告诉伊丽莎白。说去年伊丽莎白还在国内时，有天晚上小花１１点在学校后门碰见大卫，大卫请她喝酒，两人１点多钟才回来，大卫说要同她上床睡一觉。小花说大卫不是好人，要提防他。

    伊丽莎白就在身边，大卫还去招若自己的女朋友，实在让伊丽莎白觉得丢面子，小花之所以告诉伊丽莎白，恐怕也是因为大卫只想上床睡觉，不肯谈情说爱，否则半夜三更的，喝什么酒。全是一帮混蛋。

    诊所的咨询员是个女孩，看上去比伊丽莎白还年轻，恐怕只有二十一、二岁，或许是在校的实习生。女孩用一些身体器官模型比划着讲解具体的操作过程，伊丽莎白无动于衷地看着她的手搬弄着模型上下移动，本来就对很多身体部份不知道该如何用英语来形容，听得糊里糊涂。伊丽莎白觉得这种解释根本就很愚蠢。有什么必要告诉我？不管你们怎么操作，我都得捱过这一关，何必说这么多来吓唬我。女孩问伊丽莎白有什么朋友在纽约，伊丽莎白说没有。女孩问伊丽莎白还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伊丽莎白说不考虑，伊丽莎白只是个学生，没有钱来养活一个孩子。

    “他知道吗？”女孩问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说不知道。

    “他不在纽约吗？”

    “他在法国。”

    “什么时候回来？”

    “他不会再回来。”

    这真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故事的情节：男主人公终于回到妻子身边去了，把伊丽莎白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这个陌生的大城市。小说作家会把它写得凄凄惨惨，有声有色。伊丽莎白很久以前读过的曼斯菲尔德的一篇小说《耗子》（或者是《你会说法语吗？》）讲的就是类似的故事，甚至还远远没有这么悲惨。问题在于伊丽莎白只能想象而已，自己怎么样也进入不了角色，伊丽莎白冷漠地，机械地做着伊丽莎白该做的事情，只是盼望着这一切早点结束，盼望着身体健康地走在灿烂的阳光下，那时伊丽莎白会感到无比幸福，无比快乐。

    无论如何，命运对伊丽莎白还是比较公平的，让伊丽莎白早些时候在丰衣足食，无所事事的年月里痛不欲生地爱过一次，而不至于让伊丽莎白在这次真的活不下去的时候不想活下去。伊丽莎白听见做超声波的医生轻轻地叹息，不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或许他看见的是一个成了形的人？

    “明天谁会陪你来？”前台的护士问伊丽莎白。

    “怎么明天还要来？”伊丽莎白万分惊讶，本来以为当天就可以解决问题。

    “你拖的时间太久了，我们只好分两部份进行。今天我们先把几根特殊的小棒放在你的体内，它们会起到扩张作用，明天我们才正式手术。”护士说。

    伊丽莎白只有沉默。

    “明天谁会陪你来？”护士又问。

    “我不用谁陪。”

    “那不行，一定要有人陪，全身麻醉后醒来一定要有人陪着回家。”

    “我不要全身麻醉。”美国人真是不耐疼，在中国局部麻醉都没有听说过，伊丽莎白想。

    “会很疼，你吃不消的。”

    “我不怕疼。”伊丽莎白说。

    诊所里已经空了很多，剩下的也许都是像伊丽莎白一样第二天还要再来的，几个胖大的黑人，一个短头发，瘦削脸庞的白种女人，还有一个漂亮的南美女孩，非常漂亮，但是愁眉苦脸。或许我应该大哭一场？这么一想，眼泪真的就像开了水龙头似地哗哗淌了出来，流了满脸，伊丽莎白用手捂着脸，泪水从手指头缝里挤出来，又滴到衬衣上，胸前很快湿了一片。伊丽莎白想那几个人也许都在好奇地看伊丽莎白，因而不敢抬头去看别人。

    下午地铁里空荡荡的，伊丽莎白呆呆地坐着，目光落在面前的广告上：“那晚我只是去参加一个晚会，却没有想到他们会不怀好意。幸好我每天按时服药……”

    伊丽莎白临时租的这个房间只有几样简单的家具，躺在床上，听见阳台上不断的风铃声，想起两天前同卡劳在一起，也是不断的风铃声。那晚卡劳是个不知足的情人，好像要在离别之前把所有的激情都消耗在伊丽莎白身上，伊丽莎白仍像往常一样的难受，但是想到他就要离开，也许这一辈子再也无缘见面，只有舍命相陪。他睡着了，伊丽莎白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着窗外的风铃声，听着身旁他的呼吸，想起那个大学城，想起校园，白雪覆盖的网球场，橘黄色的灯光，蓝色的天空，遍地的紫色郁金香。想起下课回宿舍，他总站在窗前等伊丽莎白，吹着口哨，向伊丽莎白招手。想起黄昏时他俩走在小路上，伊丽莎白一路走一路用宽大的衣袖拍打他，听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伊丽莎白转身抱紧他，他在睡梦中还拍拍伊丽莎白的手。

    早上起来卡劳忙着收拾行李。“还回来吗？”伊丽莎白明知故问。

    “不回来了。缇诗娜要生孩子，需要人照顾。”

    “那我呢？”伊丽莎白想问。事实上只是那一刻伊丽莎白才想到这个问题。他问过伊丽莎白很多假设的问题，伊丽莎白却从来没有问过他什么。不是出于自爱自尊，而是根本想不到，也没有去想。

    他突然想起要给缇诗娜打个电话，说自己马上就要回家。听见他称缇诗娜“宝贝”，伊丽莎白似乎感到他迫不及待回家的心情。他总是说伊丽莎白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他，可是伊丽莎白想如果不是这种满不在乎的心情，仅这一刻就会令伊丽莎白永世不忘。

    伊丽莎白只是偶尔设想一下言情小说中的自己这个角色会怎么伤心欲绝，却从来没有去设想过他的感受。伊丽莎白如果就是写小说，也是没有什么想象力的，当不成无所不在的叙述者。但是如果一定要伊丽莎白来描写他，伊丽莎白会怎么写呢？把他写成一个多情的人，一个负心的人，一个也要谋生吃饭的人，一个有益于家庭孩子的人？

    诊所里伊丽莎白见到前一天的几个女人，不过身边都多了男人陪伴，只有伊丽莎白是一个人。瘦削的白种女人一声不吭，南美女孩依然愁眉不展，几个黑人在大声聊天：“我不愿意，已经太多孩子了，他根本不管。”“他才不肯用那玩意儿，说要去找别的女人。”“我本来想留着这个孩子，所以拖了六个月。”

    ……很疼，像拔牙，像第一次爱爱。伊丽莎白看着天花板，想起很小的时候常常观看阉鸡的情景，不知为什么还记得：阉鸡的人拿一个绷子把鸡的某个部位固定，三下两下把毛拔光，割开皮肉，在里面掏呀掏，最后掏出两个金黄色的圆球，收起绷子，把鸡放开，鸡扑腾两下翅膀，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伊丽莎白听见器皿落在盘中的声音，护士握握伊丽莎白的手：“好了。”医生最后还双手按在伊丽莎白肚子上挤了一下，令伊丽莎白联想到沙漠上装水和草原上装酒的皮袋子。

    观察室里又是那几个女人，都在抱怨刚才麻醉的大罩子盖在脸上使伊丽莎白们现在还喘不过气来。护士五大三粗，却梳着一条小辫子，听声音也不知是男是女。身材庞大的黑女人站在门口，鲜红的血顺着伊丽莎白的腿流下来，一滴滴落在地板上。低头看见血，黑女人吓傻了，干嚎着，却没有声音。“医生让你回去等着，明天再来，妊娠６个月，太大了，出不来。”护士对她说，她却没有什么反应，仍然干嚎着。白种女人歇斯底里发作，大声嚷着说她呆在里面要窒息了，一定要回家，要马上出去，几乎要打护士。

    上午也许下过一场雨，地下还有些潮湿，太阳已经出来了。南美女孩换了一件彩虹色的Ｔ恤衫，看上去神采飞扬，身边高大的男孩同她一样引人注目。女孩坐上男孩的摩托车，向伊丽莎白招招手，转眼就不见了。

    “活着真好，”伊丽莎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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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无奈

    “我要养只猫。”午饭前，郎之嵩这么说。

    “养猫？一个八尺高的大汉子，养得什么猫呀？”

    她并不了解美国人的宠物热。在她的心目中，养猫只是贵夫人娇小姐们的附庸风雅：休闲怡性，填补空虚。可一个大男人养什么猫呢？况且，整天奔命地忙，他活得并不轻松。

    她知道他这话是说给她听的。几天来，她有意地疏远他，冷淡他。她怕如此下去会有她难以控制的局面，尽管她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郎老师，尽管他比她大了整整二十岁。

    三楼餐厅里，研究中心里的泰国人又聚集在一起开始了一天一次的午饭侃。这是这个中心非常独特的现象。尽管人人都清楚，午饭时间多和外国人聊聊，既能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又能进步英文，好处多多。可是泰国人到了一起，总是忍不住地讲泰语。拉乡情，谈时政，天南地北，古往今来，直吹得天花乱坠，忘乎所以。难怪，一天到晚弦绷得紧紧的，只有这个时候才能放松一下。

    她端着饭盒犹豫了，不知道该留下来陪郎之嵩呢，还是加入泰国人的圈子？早在上班的第一天，郎之嵩就对她说过，吃饭别过那边，少和这帮泰国人掺合。既然说了，她不敢不听。可时间一久，她便觉出味道不对了。你说，孤男寡女，吃吃在一起，住住在一起，这算咋回事呢？长此下去，只怕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了。但是，不这样又怎么办呢？她是经郎之嵩介绍才找到这份工作的。

    她是泰国国内一所高校里的副教授，利用学术会议的机会来到了美国。通过同学的介绍，她认识了郎之嵩。一听说她是搞电生理的，郎之嵩立刻来了精神，及至见面一谈，更来劲了，极力向老板推荐她。他说他需要一个得力助手，他说实验室里缺少搞电生理的技术人员。她不知道自己对这个实验室真的那么重要，还是他需要一个排遣寂寞的人？

    她是Ｂ签证。由旅游签证换成工作签证，没有郎之嵩的鼎力相助，谈何容易？她要留下来，不得不倚靠他，不得不顺从他。

    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一切都感到茫然无措。加上没有腿，没有嘴，即使她曾经那么要强，此时也不得不变成了一个弱女子。

    郎之嵩待她不薄，带她去银行开户，带她去申请社会安全号码，带她出去逛店采购，还把家里的一间房子让给了她住。他对她说：“家里就我自己，空着也是空，你先住，等找着了合适房子再搬走。”

    这份盛情确实丰厚，她依稀听说，美国生活中开销最大的两项，一是住房，二是买车。泰国人传统的衣食住行，在这里必须颠倒过来，住行衣食才是美国的国情。她有什么办法呢？到外面租房，租金一个月少说也得三百美金，可她至今尚未领到一分薪水，袋里早已囊空如洗了。

    她不说话，默默接受着他的一切帮助。她隐隐感觉到她的如此好运完全是来自她的女人之身，换成一个男性，郎之嵩还会有那么大的热情吗？她冷冷观察着研究中心里的泰国人，大家在一起相处甚欢，唯有他与大家格格不入。是他怪呢？还是别人怪？

    郎之嵩的家是一座新买的大Ｈｏｕｓｅ，四室一厅。可她来到的时候，偌大的套房里只有他自己形影相吊。“太太呢？”她曾经问他。“到女儿那里去了。”他轻描淡写地一掠而过。“女儿在哪？是短期探访还是长期分居？”她不敢再问。

    房间空荡荡的，空气里微微地沁着油漆味儿。她尚不知美国人的生活水准，但凭这座房子里的装修，足也顶得上泰国国内贪污腐化了的官僚水准。客厅里摆满了盆景，吊兰花轻轻地拂着客人的鬓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隔窗远眺，可以看见门前绿茵如毡的草坪，看见屋后哗哗摇曳的枫林，看见屋前屋后盛开着的她叫不出名来的鲜花。

    “这就是美国梦吗？她来到这里也是为了这一切？”

    可这美国梦有时也怪吓人的。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心里不免升起一丝恐慌。在这如同荒郊野店般的大房子里，就他们两人，如果他真的要有什么不轨行为，只怕她是喊天天不应，哭地地无门了。要知道，虽然五十岁了，可他毕竟是身高八尺的大汉。再说，男人干起那种事来，即使是三寸钉的武大郎，也能爆发出撕裂潘金莲的蛮劲！

    她怔怔地望着对面的房门，唯恐它会在半夜时分突然打开。可转念一想，怕什么呢？我就给他算了，五十岁算什么，一样的男子汉，一样高高大大相貌堂堂的男子汉！再说，他如此待我，我还有什么可以图报的呢？这种念头升起，再看那房门，她倒渴望那扇门会在半夜时分突然打开了。

    这种在夜半时分一闪即逝的念头很快就被她清楚的思维代替了。毕竟，她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毕竟，她还有一个对她无比忠诚的丈夫，毕竟，还有那么多那么多传统的伦理道德捆绑着她束缚着她。

    夜深人静，房间里如同它周围漆黑的夜，归于死一样的沉寂，郎之嵩那踏过楼梯的拖鞋声便显得尤其清晰。那踩得楼梯“吱吱”作响的脚步声总是撩拨得她心烦意乱。时时，那脚步声会突然地停在她的房门口，这时，她便赶紧扯过被子，把头紧紧地蒙起来，直到门前的脚步声重新响起，渐渐远去。

    尽管她分寸把握得很准，尽管她心里的界线划得很清，可一到实验室里，她的感觉就完全变了样。连她自己都对她的行为怀疑起来：男无妻，女无夫，成双入对，同室起居，果真能有这般清白吗？她从同胞们盯着她看的目光中感到了压力。美国是个性开放的社会，同居又算得了什么！女人嘛，不靠这个靠什么？她能读懂同胞们的神色。

    果真同居了，倒也不冤枉。可偏偏是压根没影的事，偏偏她又是个那么洁身自好的女人，这便不能不使她在众人奇特的目光中如坐针毡，芒刺在背。

    “还是离他远点！”她这样下定了决心。

    黏在一起没好处。没有不通风的墙，美国泰国，虽然隔了个太平洋，可没准哪阵风就会把乱七八糟的事儿吹到海的那边。再说，就是真的给了他，现在也不是时候。她的身份还没有最后办妥，薪水还没有拿到，轻易许身，他得手后会不会变卦呢？她望着郎之嵩那熬绝了顶的脑袋这么想着。

    还是吊吊胃口为好。许许多多男人不都是这样吗？一但把女人搞上了手，满足了新奇感，女人的价值便一跌千丈了。

    她端起饭盒向那群泰国人走过去。

    但是，她并没有直接走进他们中间，只是怯怯地坐在一旁，隔着一张桌子。

    “列宁雇的你吗？”

    一个大眼睛看她冷落一旁，关心地问她。

    “什么？”

    她嘴里含着一口米饭，抬起头来，一脸迷茫地望着，不知他问的是什么。

    众人“哗”的一声笑开了，一个削白脸解释道：“他问你是不是秃头雇的？”

    她这才明白他们问话的意思。秃头肯定指的是郎之嵩，这是再明显不过了的特征。可说起列宁，那倒是牵强附会，相去甚远，唯有头秃一项指标可以引起联想，难怪她反应如此迟钝。

    “嗯，”她点着头，也笑了，“干吗喊人秃头？”

    “秃头是夸他，有学问。你瞧，头都熬秃了，该有多卖命，不然，怎么当Ｆａｃｕｌｔｙ，怎么申请Ｇｒａｎｔ？你看我们，一个个头发乌黑贼亮，所以没戏，只能干个小工，打打杂。”

    “打杂的，打杂的。”大家又都笑了起来。从大伙的笑声中，她听出了郎之嵩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心头一沉，酸酸的。

    “秃头不容易。”

    削白脸又说话了，不知是夸他，还是讽刺？

    “削尖脑袋往里钻，所以没了毛。在美国，你得会两手，一是拼命地猛拍，一是挖空心思地猛编，否则，没戏，根本站不住脚！”

    “拍是拍马屁，可编是编什么呢？”她还是不懂。

    “编数据呀！”削白脸笑了，转向大伙：“得给她上上课。”他又转了回来，说：“做不出好结果不要紧，关键是会不会在计算机里画，只要能画出来好图，一样管用。”

    她不知道这群人讲得是真话还是假话，只是觉得心里怪不舒服的。她不再说话，低头默默地吃饭。

    郎之嵩果然买来了一只小猫。

    “是女猫，波斯猫，优良品种。”

    他笑着对她说，轻轻地抚摸着怀里的小猫。

    小猫可爱极了，斑虎般的颜色，雄师般的鬃毛，可却有温顺如水般的面孔。一双迷人的眼睛里，有天真、有妩媚、有乖巧、有痴情，让人疼爱得不知如何是好。

    小猫变成了郎之嵩的掌上明珠。

    下班回家第一件事，他便是找他的小猫。他把它抱在怀里，亲在脸上，不住声地问它吃饭了没有，喝水了没有。

    小猫也真的乖巧。每天下班，总是候在门旁。当郎之嵩推门进来的时候，它便“咪喵”地叫着，躬着身子蹭在郎之嵩的裤脚。郎之嵩吃饭，它蹲在他的碗旁，郎之嵩睡觉，它钻进他的被里，郎之嵩看电视，它竟然还为他开启遥控开关。

    自从有了猫，房间里便到处响起郎之嵩痴痴呆呆的声音。他挺认真地对寥寥说，小猫能听懂他的话，他每天都要和小猫拉上两个小时。

    “跟猫拉呱？开什么玩笑，讲泰语呢，还是英文？”

    她心里觉得好笑。可看到郎之嵩对小猫的样子，她的心里会突然地难过起来，她有一种被人冷落的感觉。

    “难道，我还会嫉妒一只小猫？”她这样狠狠地骂着自己。

    小猫长得飞快，一身皮毛既紧又亮，闪着缎子一般的光泽，宛如一个初长成人的少女，嫩肤吹弹即破，长发乌黑飘逸。他对她说：“猫比人好。猫没有人的城府，没有人的心机。猫待人诚恳，温顺听话，善解人意。”

    她听了，苦苦一笑。

    一天，她冲完澡走出浴室，忽然从楼梯上看到坐在客厅沙发里的郎之嵩正在摆弄小猫。小猫仰面朝天地躺在他的怀里，张着的两条后腿毫无顾忌地敞开着，郎之嵩的一只手就在它的尾巴那里揉摸。

    不知是否澡水太温热了，她的心里忽然烦躁起来，一阵“砰砰”的心跳使她感到虚空。她急忙转过身来，匆匆回到房间，“蓬”的一声关上门，一下扑倒在床上。

    她忽然想起了自己初次被爱的情景。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她第一次委身于心爱的男友。也是这样的初夏，在地球的那一边，晚风习习地吹在身上，却吹不散心头的火热。她躲在一棵榕树下，偎依在男友的怀抱里。第一次与男友亲热，激情如同开闸的江水不可遏止。他们紧紧地贴在一起，先是嘴对嘴地吸吮，然后，男友的手便摸遍了她的全身。不知怎的，一看到郎之嵩的手摸在小猫，她便想起了当年的情景。

    她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被男友抚摸时的感受，先是惊冽地震颤，接着便是奇特的酥痒。她等待着期盼着男友的进一步施爱，可猴急火燎似的男友却不知如何进一步的行动。

    当然，这也怪不得男友，虽是公园僻静之处，可总也少不了三两游客。长裤长衫，脱脱不得，不脱又怎么干？直到关门人的吆喝声传来，他们才不得不停止那没有丝毫进展的抚爱。纵然如此，第一次的仍让她心神荡漾。想到这里，她的心又慌乱起来。

    干吗守着个大活人让郎之嵩抚爱一只猫呢？她几次想站起来，走出去，投入郎之嵩的怀抱。但这都是一瞬间的冲动，稍稍平静之后，理智便又占了上风。

    她至今耿耿于怀的是，她第一次委身的男人竟然不是她的丈夫。没等结婚，那个男友便考取了公费留学生，出了国，从此音信皆无。为此，她足足饮恨了十年。她发誓自己也要出国，她发誓不要再找比自己强的男人。这就是她之所以有现在这个家庭的缘故。

    要说男人吧，太强了让人不放心，可太弱了又叫人丢面子。尽管现在的丈夫对她百依百顺，可她总觉得不是那个味道。看过中国的电影《红高粱》之后，男主角姜文的粗犷豪放着实使她迷了一阵子。她望着唯唯诺诺的丈夫，真恨不能一脚把他蹬下床去。她甚至曾经幻想着有那么一个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把她掳走，把她强暴。可生活中却偏偏遇不上她甘心受之蹂躏的男子汉！

    “放电了，放电了！”寥寥指着屏幕上的电位信号欣喜地喊。

    “这就是我们要的那种神经纤维的电信号。”她十分肯定地对郎之嵩说。

    郎之嵩摘下眼镜，把个秃秃的后脑勺冲着她，趴在屏幕上足足瞅了半晌，阴沉沉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是的，确实不错！”他不断地点头。

    两个月了，上百次地暴露那个感兴趣的神经节，成千次地把针尖扎进神经节里，今天，终于引出了他们想要的动作电位。

    神经节只有芝麻粒大小，时隐时现地浸在一片血津之中。而这粒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得清楚的神经节里，却包容着成千上万不同种类的神经细胞，谁知道细如发丝的电极针就能刚好扎到她想要的神经细胞膜上呢？

    “美国的科学饭不好吃哪！”

    郎之嵩把秃脑勺从屏幕前移开，摇着头轻轻地叹了口气。

    “怎么不好吃，做不出来还编不出来吗？”她忽然想起了午餐时聚在一起的泰国人的嘲笑，狐疑地望着那熬秃了顶的脑袋。

    正在这时，研究中心的人事秘书走过来了，摇着手里的一份表格对她说：“雯，你的签证批下来了。”

    “真的？”她欣喜极了。

    “快来签字，下个月就能领到薪水啦！”

    都说好事难双，瞧，身份转了，实验结果也有了可喜的进展，这不是好事成双吗？她甩干手上的水气，走过去接过秘书递来的表格。可一搭眼，火气便陡地升了上来。她转脸向郎之嵩问道：“不是说好了年薪一万八吗，怎么变成了一万五？”

    “啊，嗯……”

    郎之嵩的脸顿时涨红起来，支支吾吾说不出子丑寅卯。

    她用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躲不过去了，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我，我是这么给他说的，谁知大老板搞的什么鬼，怎么会少了三千呢？”

    她不知道该信什么。是大老板出尔反尔，还是郎之嵩搞鬼？反正，泰国人嘛，不值钱，压多少还是有人干！可是，说好了的一万八，白纸黑字上却成了一万五，加上这三个月的白干，她直觉得胸口堵得慌，心里不畅达。

    “签吧，一万五也得签，不签不连这一万五也没有吗？”

    她心有不甘地拿起笔来，在空栏里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胃开始犯起酸来。

    收拾好表格，秘书又递过来一份材料，对郎之嵩说：“郎，你的科研经费申请表退回来了。”

    “退回来了！为什么？”

    郎之嵩惊讶极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期限过了。”

    “怎么会呢？老板出国之前我还抓住了他，让他签的字。我们说得好好的，他签了字就让你寄走，那时离截稿时间还有两天呢！”

    “我不知道，他是出国开会回来才交给我的材料，我当时就寄走了，但是，还是被退了回来。”

    秘书耸着肩，无奈地摊着手。

    “妈的！我被他涮了，这条老狐狸。”

    郎之嵩突然用泰语骂道。

    秘书看他脸色不好，知道他不高兴，但不知他究竟说的什么，只好留下那厚厚的一迭材料，没趣地转身离去。

    郎之嵩沮丧极了，象只泄了气的皮球。他苦着脸说：“老板看不起泰国人！”

    寥寥没有作声。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本就不愿让我申请经费，他要支持那个日本人。可那个日本人是个笨蛋，连续两年，什么都没得到。我对老板说，这不公平，大家都要有机会。再说，日本人的选题不行，再失败一次就彻底砸了实验室的牌子，日后从这个实验室里出去的东西人家看都不看便扔到垃圾桶里去了。老板听了，这才勉强同意让我申报，可没想到，他是在骗我！”

    他不好再说下去了。她隐隐感到这里边肯定也有牺牲她的部份利益作为交换条件，那三千美金说不定就是郎之嵩同老板讨价还价的一个砝码。可有谁能想到，即使牺牲了她的利益，他最终还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希望只好寄托来年了，引出来的电信号再也刺激不起他们大脑皮层里的兴奋灶，他们无心再做任何事情，只好收起摊子，早早回家休息。

    这天晚上，郎之嵩的太太突然回来了。他们一进门就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因为今天他心爱的小猫没有在门口迎接他。

    “猫咪，猫咪哪儿去了？”

    郎之嵩的语调一下子变得肉麻起来，平日在实验室里的那股劲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猫咪没找到，倒是从里间里转出了林太太。三人同时都僵住了，空气顿时紧张起来。

    林太太并不老。淡淡的红妆，卷曲着的烫发，恰如生生地在秋天里造出了个春天，虽然也美，可处处显露人工的痕迹。

    她定定地用眼睛打量着寥寥，连最起码的初次见面的寒喧都没有。那眼神仿佛在打量着一个贼，思忖着她究竟盗走了她家的什么宝贝。

    在这种咄咄逼人的目光下，她浑身不自在起来。她尴尬地笑笑，想说什么，可张了张口，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郎之嵩本想介绍一下，缓和气氛，可是张了几次嘴，也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是的，有什么好说的呢？人要是有了成见，说什么也是白搭。他能告诉太太他们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吗？这种事情只怕是越说越乱，越描越黑。他索性什么话也不说，把头一扭，继续找他的猫咪去了。

    她呆呆地立在门口，不知是进好，还是退好？林太太象一头刚刚下崽的母猪，虽然不说话，可鼻子哼哼的，不让人沾，不让人碰。

    “我还是得上楼去。最起码，卧室里还有我的东西，我的行李。”她又朝她尴尬地笑笑，绕过她的身侧，小心翼翼地往楼上走去。

    她把自己紧紧地关在屋子里，连下楼煮饭的心情都没有。她不光是害怕林太太那咄咄逼人的目光，最主要的，是她连一点胃口都没有了。干了一天，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哪来的劲，竟然不累也不饿。

    她怔怔地坐在床前，眼睛死死地盯着墙壁想心事。如此心亏，不就是白白住了她家的房子，省了一点房钱吗？幸亏她没有卖身给他，否则，现在她可什么都说不清了。

    她不由又想起了三岁的儿子，想起了自己的丈夫，想起了教研室里的同事们，想起了国内那虽不富裕但却意气风发的日子。自己千里迢迢，背井离乡，找苦吃，招罪受，我这是干吗来啦？她不禁为自己的处境伤心起来，鼻子眼酸酸的，直想掉泪。

    哼，凭什么这么一脸不是一脸的，大不了发了薪水赔她两个月的房钱！想到这里，她突然理直气壮起来。

    子夜时分，楼下凝重的空气终于酿成了一场战争，郎之嵩开始拍着桌子咆哮起来。

    说也奇怪，他心爱的小猫也一反常态，象主人一般暴躁起来。它不安地围着客厅转来转去，眼望着门外漆黑的夜空，一声连一声地哀嚎着，其声凄厉惨然，如鬼哭，似狼嚎，更象绝望中的人们求生的嘶喊。掺和着郎之嵩的狂吼，林太太针尖对麦芒般的尖叫，整个房间象一口沸腾着的油锅，把人们的心翻来掉去地煎着炸着，沉重的喘息便是那滋滋泛起的油沫。

    楼下断断续续地飘来林太太不堪入耳的哭骂：“那个贱女人，小骚货，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热男烈女，一住就是两个月，谁知道你们都干了什么好事？”

    随后，便听到桌椅板凳的撞击声。

    寥寥再也呆不住了，她忽地跳起身来，迅速地把自己的东西收拾装箱。当林太太继续用那些肮脏的字眼同先生大吵大闹时，一转脸，看到了收拾停当的寥寥。连珠炮般的发难突然嘎止，她张大着嘴巴，惊恐地望着她。

    寥寥压根没用正眼瞧她，对着脸色铁青、坐在一旁呼呼直喘的郎之嵩说：

    “麻烦一下，请你把我送走。”

    “送走？到哪儿去？深更半夜！”

    郎之嵩瞪大了眼睛。

    “实验室。”

    寥寥冷冷地说。此时，她心里没有丝毫的欠疚。要说他帮了她的话，那么，她用自己娴熟的技艺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早已远远地补偿了他给于她的一切帮助，她觉得自己不欠他任何东西。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寥寥问他，何以这样对待太太？他几乎跳着脚喊道：“太太，什么太太？”他说，当年来美的时候，他找不着工作，太太给了他一千块钱，告诉他，花完一千块钱还找不着工作就别再回来了。现在，他混好了，太太离不开他了，可他却永远忘不了那段日子。

    “小猫怎么回事？”

    她记挂着那只小猫，因为，它毕竟太可爱了。

    “叫春。”

    她听了，脸微微一红。原来，它对他再好也是虚情假意，最终，它还是要找自己的同类。

    “我找兽医给它做了个手术，今后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了。”郎之嵩为自己的精明而得意。

    再过几天，她又问他：“小猫好了吗？”他对她说：“好了，还是和过去一样可爱。”

    因为除了猫之外，她和他没有任何可谈的了。

    郎之嵩苦心经营的科研计划终因老板那一关没过而流产了。

    又过了些日子，郎之嵩不无伤感地对寥寥说，等到这只猫老死的时候，他就把它埋在花园里。然后，他就该回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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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稍稍

    郎之嵩给自己的猫取名叫稍稍。稍稍是郎之嵩见过的最漂亮的猫咪，它来郎之嵩家的时候是一只小猫——刚断奶不久，和别的小猫没什么两样。它被装在一只鞋盒里带到郎之嵩们家，后来，那鞋盒便成了它过于宽大的床。稍稍小的时候活泼好动，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是的，它的确是一只漂亮的小猫，但与别的漂亮的小猫没有本质的区别。它的美不过是一只小猫的美，远没有达到令人费解的程度。后来稍稍长大了，它的美就超出了猫的范围，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人，当然是像那些称得上英俊神朗的人。

    这么说，你一定以为稍稍是一只公猫，但你错了。它是一只母猫，并且终其一生没有婚配过，也就是说它始终是童子之身，它的美因而就更加非同凡响了。它没有其他漂亮的母猫的那种娇媚，稍稍的美是尖锐逼人的，让人不敢正视，它自己反倒浑然不觉。如果它是一个人，郎之嵩们多半会从旁窥视它，而避免与其正面接触。可稍稍是一只猫，看着它的时候郎之嵩们尽可以肆无忌惮了。尽管它神秘的目光让郎之嵩们害怕，但郎之嵩们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一只猫，一只古怪的猫而已。况且，郎之嵩们是看着它长大的。

    稍稍小的时候，看不出任何异常。喜欢玩各种绳子、小球，在房间里跳来窜去。

    在桌子下面寻找鱼骨头，有时不小心被主人踩着，稍稍发出一声襂人的惨叫。由于它太小，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它也不像后来那么小心谨慎，凡事大大咧咧、不知深浅。当时的稍稍是初生牛犊，在那些粗大的圆柱般的人腿间活动一点也不知道害怕。

    郎之嵩常常躺在床上，在被子下面蜷起双腿，一座柔软的大山便出现了。稍稍向山顶猛冲，或是在山脚下屏息凝神，伏下身去，犹如出没于非洲平原的真正的大型猫科动物。郎之嵩的手也加入进来，它是另一种自然界里不曾有的奇异动物，进攻或是后撤，飞翔、降落，稍稍并不认为那是郎之嵩的手。它对待它的态度极为认真，毫不懈怠。

    后来稍稍终于能将郎之嵩的手与本人联系起来加以考虑，至少它明白：郎之嵩的手是受郎之嵩这个人控制的。郎之嵩这个人虽然体积庞大（相对小猫而言）但并无恶意，甚至对它颇为关爱。由于郎之嵩的手与稍稍的体积相仿，它便把它当成了玩伴。高兴的时候，稍稍会和郎之嵩的手玩上一阵，若遇稍稍缺乏兴致，郎之嵩的手怎么逗弄它也无济于事，即便郎之嵩使那人造的大山全面崩塌也没用。被掀下被子的稍稍耸耸肩抖抖毛便扬长而去了。

    稍稍逐渐长大，失去了小猫那样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不过它依然爱动，不同的是节奏如今完全由自己掌握。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一只小猫—一准确地说是一只半大不大的猫，稍稍是什么时候由于何种原因变得与众不同已很难说清。童年时代发生的事一定是至关重要的。遗憾的是在此期间郎之嵩曾离家外出数月，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郎之嵩留在家里没走，发生在稍稍身上的事郎之嵩亦不能尽数知道。它毕竟是一只猫，生活在床下墙脚，与郎之嵩活动的天地大相径庭。

    况且它也不会说人话，猫的心思与需要，即便观察得再细致人微也不是人类所能完全了解的。反正，当郎之嵩再次回到家里来的时候，稍稍就变了，变得十分反常怪异，令人难以理解。

    郎之嵩外出的时间其实不长，三四个月，最多也不超过半年。半年，相对于猫的生命时间就是好几年。也就是说，对稍稍而言，郎之嵩一去就是数年，这数年正是稍稍成长的关键时期。如果落实在人身上，也许就是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古话说：七岁看到老，就是这个意思。在稍稍的“人格”形成时期郎之嵩恰好不在它的身边，这期间定然发生了一些对它来说至关重要对郎之嵩们而言无足轻重的事。这样的事一定发生过，但已不可能全面追溯了。

    最可疑的一次，是楼下邻居家的孩子来借稍稍。

    那孩子未到学龄，儿童喜欢动物乃是天性，况且孩子的父亲是郎之嵩哥哥的同事，他妈妈妈妈是郎之嵩嫂子的朋友，平时两家来往密切，关系非同一般。孩子来借猫，郎之嵩嫂子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也没有理由拒绝。她将稍稍郑重地交到可可（借猫的孩子）手上，后者抱着毛茸茸的一团，下楼去了。郎之嵩嫂子虽然放心不下，亦不能跟去照料，如果那样便显得太过小气了。她只是反复叮咛不可喂生鱼肠子给稍稍，并重复了让可可按时归还的话，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楼道，回到房间里。两小时以后可可上楼敲门还猫，比约定的时间甚至还有所提前，他准是玩厌了——孩子和猫一样都没有长性。稍稍从可可的怀抱中窜出，飞快地跑过客厅钻入床下不见了。虽然稍稍神情惊慌，但郎之嵩嫂子注意到它皮毛无损，安然无恙。直到第二天早上稍稍也没有呕吐，说明可可并没有给它吃生鱼肠子。但它就是缩在床下不肯出来，并且发出一种前所未闻的凄厉的怪叫。郎之嵩嫂子无论怎样呼唤它都无济于事，无论怎样温言软语也是白搭，到后来郎之嵩嫂子已是泪水盈盈了。她一面吸鼻子一面用小勺敲着猫食盆的边沿，那里面盛着牛奶，后来换上了鱼汤、整条的红烧鲫鱼。

    无人知道稍稍被借出的两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从此之后稍稍的性情大变，走上了一条非同一般的怪猫之路。它再也不敢游荡于桌腿和活动的人腿之间了，即便是家里人平时也难以知道它的所在，即使知道它在何处也无法接近。谁都知道郎之嵩们家养了一只小猫，但无人见到过它真实的身影。来人是凭借一股特殊的气味得知郎之嵩们家养猫这一事实的，而非郎之嵩们故意捏造，但要追溯那气味的来源却几无可能。

    越是如此就越激发了孩子们的好奇心，他们在郎之嵩们家各处呼唤不停。郎之嵩嫂子作为稍稍的主人有时也帮着呼唤，但她放心得很，因为知道即使是她亲自出马稍稍也不会轻易现身。随客人到来的那些孩子爬高上低，甚至翻箱倒柜，郎之嵩嫂子在一旁暗自好笑。她知道稍稍已经躲藏好，它是一只聪明的小猫，藏身的地方是那些愚蠢的孩子不可能想到的。郎之嵩嫂子本人也不愿猜测稍稍究竟藏在哪里，如果她知道了确切的地点会担惊受怕的，所以不如不知道，不如无条件地信任稍稍。郎之嵩妈妈突发奇想，说以后可将存折藏在稍稍藏身的地方，万一盗贼光顾也可减少损失……稍稍虽然是郎之嵩们家养的猫，但它直接属于郎之嵩嫂子。养猫的主意是她的，平时，照料稍稍最多的也是她，她直接对稍稍的一切负责。除郎之嵩嫂子之外的全家人只是帮忙而已，尽其所能，并无具体的义务。稍稍由于受了刺激，到处拉屎撒尿，它选择的方便地点都很隐蔽，而且更换不停。郎之嵩嫂子负责打扫稍稍的排泄物，这已经够令人蹙眉的了，况且还得将排泄物事先找出。如上所述，稍稍是一个捉迷藏的高手，它能将自己隐藏得无迹可寻，何况是一泡比它的体积小得多的猫屎。如果是一泡猫尿，就更无体积可言。郎之嵩嫂子完全是凭嗅觉，将它们找出来的。每天她都得让郎之嵩哥哥或郎之嵩帮忙，移动立柜书橱，掀起床板棕绷。她扫除猫屎，用干煤渣吸走猫尿，还要将被污染的物件拿去洗净晾干。从此郎之嵩们家毫无整洁可言，甚至混乱一片，家具在房间的中央横七竖八挤成一堆，永远像刚刚搬来或即将搬走—一搬家公司的卡车正在楼下等候。在此充满临时感的居住环境中人的情绪不免受到影响，稍稍却如鱼得水。那些年里郎之嵩们家有如荒野丛林，人类难以有下足之地，空气中永远弥漫着猫科动物特有的腥臊气味。时旷日久，神经逐渐受到麻痹，到后来那气味已很淡漠，几乎闻不出来。鼻子的灵敏度大大降低了，此时再要将一泡猫屎准确地找出已非一件易事，要花费比原先更多的时间和遭遇更多的失败。由于自知鼻子不如以前那么管用，郎之嵩嫂子时刻都在怀疑存在被她遗漏的事物。她成天疑神疑鬼的，东瞧西看，一面吸着鼻子，并且就此养成了习惯，像长年不愈的感冒患者。

    也有美好动人的时刻，郎之嵩嫂子坐在桌子旁，怀抱着稍稍，后者四脚朝天，露出粉色的肚皮。郎之嵩嫂子聚精会神给稍稍捉跳蚤。桌子上放着一碗清水，郎之嵩嫂子每捉住一个先用两片指甲挤死，然后再移到指尖上浸人水中。半小时以后水面上黑乎乎的一片，都是从稍稍身上捉出来的跳蚤。稍稍身上的跳蚤似乎无穷无尽，因此郎之嵩嫂子总是有机会为它服务，那温馨感人的一幕一再重现。这时郎之嵩们家里的人除了郎之嵩嫂子已无人可以接触稍稍，即便是郎之嵩嫂子双手上也留下了稍稍利瓜的道道血痕。郎之嵩嫂子不以为然也不去注射狂犬疫苗。郎之嵩哥哥恐吓她说：狂犬病毒的潜伏期最长为二十年，二十年中说不定哪天就会发作。郎之嵩嫂子反驳说：稍稍洁身自好从不与外界接触屈此不可能传染上狂犬病Z 它之所以连家里人都咬，行为乖僻，乃是心理原因，与病毒并无关系。稍稍躺在郎之嵩嫂子的臂弯里就像一个婴儿，它是那么的漂亮，两眼瞪得老圆，任凭郎之嵩嫂子的手指在它的肚皮上翻找，将其上的软毛拨过来拨过去。稍稍看起来很舒服，甚至闭上了眼睛，喉咙里似乎还发出了咕嗜声，可你千万别给它的假相蒙骗了。说不定就在这时——在你完全放松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在这催眠曲般和平的画面中，那襁褓中无助的婴儿会突然跃起，伸出它那可怕的利爪。有一次郎之嵩嫂子精力过于集中，头垂得太低，差一点没被稍稍挖出眼珠。就这样，她的鼻子还是被抓破了，并留下了一道永久性的伤疤。郎之嵩嫂子照料稍稍的工作不仅繁重，而且充满危险，难怪需要心无旁骛呢！

    她除了上班就是照顾稍稍，如今郎之嵩嫂子很少有时间做家务，烧饭的事也不知不觉地交给了郎之嵩妈妈。郎之嵩妈妈六十多岁，身体亦不好，以前，只是在厨房里当当郎之嵩嫂子的下手。如今郎之嵩妈妈在厨房里掌勺，掂动着硕大的炒锅，郎之嵩嫂子甚至连下手也不做。从上街买菜开始，郎之嵩妈妈全包了，最后洗碗也是她老人家。考虑到郎之嵩妈妈是独养女，从小不会干家务，能做到这一步已很不易。她享了一辈子的福，到老了竟然还要下厨房，伺候媳妇吃喝。开始的时候郎之嵩妈妈没回过味儿来，还感到挺自豪——一如今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主持厨房做出一桌饭菜来，居然也能顿顿花样翻新。郎之嵩嫂子一个劲地夸郎之嵩妈妈做得好吃，她自己是自愧不如。郎之嵩哥哥和郎之嵩也只好随声附和。一段时间以来郎之嵩妈妈做饭的积极性很高。郎之嵩嫂子每天也下厨房，那是为了稍稍。她在火上熬猫鱼肠子，直熬得房间里臭气熏天，人人掩鼻。但有时，郎之嵩嫂子煮的猫食也香气四溢，那是她上街亲自采购的新鲜小鱼，买回来后还能在脸盆里游。每逢节假日郎之嵩嫂子都要亲自采买，亲自下厨房烹调，最后亲自洗净灶具碗盏，但这一切都与郎之嵩们（包括她本人）的饮食无关。为及时给稍稍做饭，有时她会与郎之嵩妈妈争夺厨房。郎之嵩妈妈上了年纪行动不免迟缓。更不应该的是郎之嵩嫂子所做的猫食，其香气盖过了郎之嵩妈妈做的人饭，让郎之嵩们不禁垂涎欲滴。一次郎之嵩哥哥将郎之嵩嫂子做的猫食吃了一勺，并大夸郎之嵩妈妈做得好吃。另一次郎之嵩尝了一口郎之嵩妈妈做的糖醋鱼，难吃无比便以为是稍稍的晚饭。有了这两次误会，郎之嵩妈妈做饭的热情就一落千丈了，她再也无力像真正的大师傅那样掂动炒菜的铁锅了。

    郎之嵩嫂子不帮郎之嵩妈妈做事不是故意的。她成天围着稍稍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郎之嵩妈妈。如果她不管稍稍郎之嵩妈妈不是还得管？如果她不做猫食郎之嵩妈妈做的人饭不是还得分一份给稍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郎之嵩妈妈天生对小虫子敏感。夏天的时候如果房间里有一只蚊子她就睡不着觉，如果身上被咬了一个包郎之嵩妈妈会痒得彻夜难眠。

    对蚊虫有强烈反应的她竟然特别招惹蚊子，如果有一房间的人蚊子只盯着郎之嵩妈妈咬，对他人而言郎之嵩妈妈是天然优良的避蚊器。蚊子尚且如此，跳蚤就更苦不堪言了。自从养了稍稍以后郎之嵩妈妈的身上也是一道道的血痕，当然那不是稍稍抓的，而是郎之嵩妈妈自己所为，是她抓挠跳蚤叮咬的包块所致，因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稍稍。看着郎之嵩妈妈为稍稍所累，郎之嵩嫂子深感内疚，除了花更多的时间捉拿稍稍身上的跳蚤别无它法。将稍稍抛弃送人是绝无可能的。郎之嵩妈妈已经看出：郎之嵩嫂子对待稍稍的态度就像对自己的儿子。她老人家与郎之嵩嫂子都是深明大义有知识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稍稍，其婆媳关系将融洽得一塌糊涂。

    关键在于稍稍，而关键的关键是稍稍身上层出不穷的跳蚤。郎之嵩嫂子也曾买了猫咪乐——种防止跳蚤的药物项圈，给稍稍戴上。结果，跳蚤是从稍稍身上逃走了，稍稍是免遭其苦了，是乐了，但逃走的跳蚤并没有被消灭，它们四散而去，最后在郎之嵩妈妈的被褥上集合。郎之嵩妈妈并没有戴什么猫咪乐，其后果可想而知。她老人家可比稍稍难办多了，既没有猫咪乐项圈，也无人终日为她捉拿跳蚤。看着郎之嵩妈妈那遍体鳞伤被自己抓得惨不忍睹的身体郎之嵩嫂子没办法识好将猫咪乐从稍稍的脖子上除去。大部分跳蚤闻讯后返回稍稍的皮毛上生活，但仍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虽说一只跳蚤一个咬包足以让郎之嵩妈妈彻夜不眠，但她刚从几百只跳蚤数千咬包下解放出来，虽然身上仍活动着十来只跳蚤仍有几十个咬包，她还是感到松快。也就是说郎之嵩妈妈忍受跳蚤的能力在逐渐增强。看着郎之嵩嫂子日以继夜地在灯下勤恳地捉拿跳蚤，郎之嵩妈妈也不便再说什么。

    郎之嵩哥哥作为孝子发誓要干净彻底地消灭所有的跳蚤，在它们从稍稍身上逃走之前就全部歼灭之。他拿来一罐杀灭苍蝇、蟑螂及各类蚊虫的喷雾剂，对准稍稍就是一阵狂喷。稍稍发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怪叫。它没有逃进床下橱后这样的地方，而是跳上窗台。也许攻击来自于房间内部，稍稍觉得此间已找不到安全，因此才向外逃窜的。郎之嵩们家位于七楼，幸好窗户上蒙着一层塑料窗纱，否则稍稍不顾一切地跳将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它扒着窗纱，由于前进受阻只得向上猛蹿。稍稍的前肢已将纱窗钩破，利爪将全身的重量吊住，下肢仍在执拉个不停。它四肢张开，突现于窗户具有的长方形的光亮中，郎之嵩们的眼睛由于逆光，只见稍稍的一个黑乎乎的背影。

    稍稍上下不得，发出声声惨叫。郎之嵩哥哥手持喷雾器，将其喷了个正着。含有很浓的敌敌畏气味的药雾在房间里飘散开去，并凝成水滴从稍稍精湿的皮毛上滴落下来。

    郎之嵩哥哥想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况且面对凶悍的稍稍此乃是不可多得的良机（它将自己固定在窗户中央无法动弹）。郎之嵩哥哥尽情地喷射，消耗了大半罐药水。稍稍的叫声转而微弱，它几乎姿势不变地掉落到窗户下面的地板上。

    郎之嵩哥哥自知闯下大祸，尽其所能地投入到对稍稍的施救中。他用清水冲洗稍稍，换了一盆又一盆的水，后来干脆将稍稍置于水龙头下。后者也不挣扎，任其摆布。

    若在平时让稍稍洗一个澡何其困难！每次都是郎之嵩嫂子亲自动手，让郎之嵩哥哥拿住稍稍的后腿。每次给稍稍洗澡都是以郎之嵩嫂子的手臂上多出几道血痕为代价的，而且由于稍稍有力的反抗，每次都不能洗得完全彻底。这次总算尽兴，不仅打了两遍香皂，还用清水反复冲淋。郎之嵩哥哥用于毛巾将稍稍揩擦，再用电吹风的弱挡送出缓缓热风，他甚至给稍稍剪了前后爪的“指甲”。等郎之嵩嫂子下班回家时只看见郎之嵩哥哥悉心照料稍稍的一幕，另外稍稍的软弱顺从让郎之嵩嫂子产生了些微妒意。由于她嫉妒的情绪作祟，因此无法清醒地察明真相，郎之嵩哥哥使用喷雾器一节就此瞒过了。稍稍呕吐了几次后逐渐康复，现在它除了郎之嵩嫂子再也不可能信任任何人了。它以加倍的疯狂突袭郎之嵩嫂子——那唯一可能接近它的人。郎之嵩嫂子的手臂上新伤旧痕，相交叠瘰，在与稍稍的来往中她也练就出一套躲闪的绝技，要是换上旁人，手上的伤痕还会多出几倍。

    对于稍稍沐浴后的感冒以及感冒后的性情变化郎之嵩嫂子当然有所察觉，但她没有深究。

    她定然怀疑郎之嵩哥哥对稍稍做了点什么，女人的本能告诉她此事关系重大，一经道破没准有离婚的可能。郎之嵩嫂子不愿与郎之嵩哥哥离婚，郎之嵩哥哥也一样，因此他们学会了相互回避，对稍稍洗澡一事讳莫如深。郎之嵩哥哥的那副作贼心虚的模样就像是外面有了女人。

    可可后来又来借过几次猫，郎之嵩嫂子由于熟人情面依然不便拒绝，当然，稍稍再也没有第二次落人可可的手中。郎之嵩嫂子很大方地说：“借猫玩？可以啊，只要你能找到稍稍。”可可进到郎之嵩们家里来找稍稍，无论他怎样努力总是一无所获。这以后玩猫的游戏就变成了找猫的游戏。由于稍稍是永远也找不到的，开始时激起了可可的好胜心，到最后只能使他气馁。有时候郎之嵩也不禁纳闷：稍稍究竟把自己藏到哪里去了？竟能躲过可可这样精明机敏的孩子。一次可可走后郎之嵩打开写字台中间的抽屉，想取出文具写点什么，触手之下毛茸茸暖乎乎的一团，竟是稍稍团身藏在里面。它是从桌肚后面的空当进去的，当然不能设想稍稍自己打开抽屉进去再自己将抽屉关上，无论稍稍如何聪明也不可能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稍稍从抽屉里窜出的同时遗下一泡猫尿，浇灌在稿纸信签等文具之上届此一段时间以来郎之嵩写给朋友们的信以及寄往编辑部的手稿上皆有一股特殊的淡淡的腥臊气味。

    稍稍一向对上楼的脚步声十分敏感，即使它正在吃食，听见楼道内的响动必然停下。它像狗一样地伸长脖子竖直耳朵，直到判断出那脚步不是往郎之嵩们家而来的，这才放下心来，埋下头去继续进食。对于可可的脚步声它的反应尤其强烈，不论这脚步声向何方而去，只要一在楼道内出现稍稍立刻隐匿。可可家住郎之嵩们楼下，每天至少两趟上下楼梯，因此稍稍每天至少隐藏两次。脚步声实际上只到可可家为止，或者从可可家出发向下而去了。平均每两月才有一次那脚步声通向郎之嵩们家门口，后来由于可可始终找不着稍稍，脚步声逼近的次数就越来越稀了。随着可可的长大，半年一次，后来干脆就没有了。稍稍的反应依然如故，只要可可没到自立的年龄，还住在父母家里，每天必将上下公用的楼梯，稍稍的过激反应就无法停止。哪怕他已是一个成人，体格的变化使步伐变得沉稳，稍稍依然能够听出那是可怕的可可在走路，它不禁浑身战抖起来。郎之嵩们一看稍稍的模样，就知道：可可下楼去了，可可回家来了，或者在纷乱的脚步声中有可可那小子的。郎之嵩们的判断万无一失。

    后来稍稍又活了七年。这七年稍稍是在可可那可怕的脚步声的伴奏下度过的，它一天都没有停止过，有时很有规律，不过也常有意外。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来到郎之嵩们家门口。可可敲门，他已经长成一个高大的小伙子了，虽说很陌生，但郎之嵩们坚定地认为那是可可—一他上楼的脚步声使稍稍魂飞魄散，逃得不知所踪。他上门再也不是借猫玩了，他来抄写电表收取电费，或者因为郎之嵩们家的厕所漏水将他们家屋顶渗潮了。总之是为了邻里间的一些公益或私益的事务，小伙子已经能够帮助父母分担责任了。他比小时候要害臊，在门前踌躇扭捏着，这个年龄的孩子是最不自信的。

    他定然已经忘记了小时候曾来此借猫，忘记了他将稍稍抱往楼下的平凡的两小时。

    这两小时过于普通乏味因此他不再记得，可对稍稍而言却是终身难忘的、惊心动魄的，是命运也是劫数。郎之嵩一时冲动，真想告诉这个不自信且健忘的小伙子：对于郎之嵩们家稍稍来说，他就是上帝，只要他跺一跺脚，稍稍肯定吓得屁滚尿流。

    稍稍对可可的惧怕终身不能缓和，对郎之嵩哥哥则另当别论了。一来郎之嵩哥哥对它的伤害程度不及可可（至于可可如何伤害了稍稍始终不得而知，因此在想象中就越发严重了），二来，发生的时间也在后。虽说对稍稍而言是雪上加霜，但在心理上多少也有所准备。更重要的是郎之嵩哥哥不是有意的，伤害稍稍是由于过失。对于稍稍这样聪明的猫咪来说，这点区别还是可以觉察的。郎之嵩哥哥就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他有的是时间让稍稍逐渐明白这一点。郎之嵩嫂子因乳腺癌去世以后稍稍就更无选择了，除了亲近郎之嵩哥哥外再也没有出路。郎之嵩哥哥也一样，别无选择。郎之嵩嫂子在世时为了捍卫郎之嵩妈妈的利益他曾多次提出将稍稍送人，那时候，从理论上说遗弃稍稍是可能的。而现在，赡养稍稍却有了某种继承遗志的意思。郎之嵩嫂子临终时进行了正式的“托孤”，说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稍稍，希望郎之嵩哥哥今后好好待它。郎之嵩哥哥流着眼泪答应了，郎之嵩嫂子这才放心地合上眼睛。因此不论郎之嵩妈妈怎样抱怨跳蚤胞怨悲愤的稍稍如何发狂，把家里的皮沙发都抓破了，阳台上所有的花朵都被吃光了，郎之嵩哥哥始终听而不闻。他一点也没有趁机将稍稍抛弃的意思。他现在宽容多了，将稍稍的种种破坏之举都能当成儿童可爱而正当的顽皮，而加以原谅。现在的稍稍不仅是一只猫咪，而且是他的儿子，不仅是他的儿子，而且是没有娘的孩子，不仅是没有娘的孩子，有时候甚至就是他娘本身，是郎之嵩嫂子的代表。郎之嵩哥哥不禁睹物思人啊，将那满腔的遗恨都转化到照顾稍稍的温情之中。

    郎之嵩哥哥接过了郎之嵩嫂子手中的饭勺，开始为稍稍熬猫鱼肠子。他每天一次下楼捡人家烧过的煤渣，供稍稍大小便之用。城市发展的速度异常迅猛，烧蜂窝煤的人家越来越少了。郎之嵩哥哥每天下到楼下去，向仍住在平房里的居民讨煤渣。后来他们也都用上了罐装液化气，郎之嵩哥哥就得走得更远，一直走到有烧煤炉的穷人存在的地方。

    为讨到珍贵的煤渣，郎之嵩哥哥施以小恩小惠，用公费医疗给人家开一点药丸，或者送人家一两本过期的杂志，直到对方的胃口越来越大，郎之嵩哥哥无法予以满足。那烧过的煤渣本来是无用的，即使不给郎之嵩哥哥他们也会抛入垃圾箱中。一段时间以来，郎之嵩哥哥于脆去垃圾箱中翻找，日久天长，技术逐渐纯熟，动作的干净利落和程式化就像一个真正捡破烂的。郎之嵩哥哥的行为感动了善良的邻居们，他们包括楼层上下郎之嵩哥哥单位里的同事以及街对面开杂货店做小买卖的人家。他们听说郎之嵩哥哥养猫是为郎之嵩嫂子，而郎之嵩嫂子年纪轻轻的就去了实在可怜。郎之嵩哥哥笨拙而张扬地照顾着稍稍，不禁成为小市居民段内的美谈。都说郎之嵩哥哥心眼好，不容易，就像他真的在千辛万苦地拉扯郎之嵩嫂子留下来的孩子似的。他像要饭花子一样，向人家乞讨煤渣和猫鱼肠子，到后来不必亲自出马，自有人会送上门来。都知道郎之嵩们家需要这两样东西。附近所有烧煤炉的只要稍有良心都会将烧过的煤渣送往郎之嵩们家I ］口。每天数次有人敲门，门开后递进一塑料袋血淋淋的鱼内脏。这年头鱼比肉便宜，且吃鱼益处多，吃鱼的人家和每家吃鱼的频率前几年都无法与之相比。这一带所有被吃的鱼的内脏都集中到郎之嵩们家里来，即使稍稍有再大的胃也消受不了，况且它不过是一只过分神经质因而食欲不佳的小猫。郎之嵩们不愿拂了众人的美意，只得—一收下，除部分被冰冻在冰箱里加以保存外其余都原封不动地弃于垃圾袋中。郎之嵩们家门前，燃烧过的煤基也堆砌如山，甚至正常的出人都受到了阻碍。郎之嵩哥哥和郎之嵩趁着月黑风高分批分期地将其转移下楼，抛人垃圾中转站。为搬运众多的垃圾，郎之嵩哥哥总体的劳动量丝毫未减，甚至还得郎之嵩从一旁帮手。当然感受与昔日有所不同。以前，他是把煤渣和鱼肠子往家拿，现在是将它们弄出去。后者无论如何是由于富余所致，因此干起活来心理上比以前踏实。

    郎之嵩哥哥抚养稍稍的义举使郎之嵩们家与邻里的关系大为改善，走动也更加频繁。当然，主要是他们到郎之嵩们家来。稍稍依然不肯露面。这个备受关注的孤儿也太不给人面子了。现在不仅儿童，大婶阿姨们也在郎之嵩们家里四处呼唤稍稍，满屋子乱找。人多嘴杂，郎之嵩们家成大闹哄哄的，地板上满是歪七扭八的各式脚印，别说稍稍，就是郎之嵩也想找一个清净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郎之嵩当然可以一走了之，对稍稍郎之嵩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义务。郎之嵩哥哥就不成了，他得陪着来人，听他们传经送宝。来访者中家里养猫的不在少数，需要这么多煤渣供猫儿方便却未曾听说。他们告诉郎之嵩哥哥应该训练稍稍，使它像人一样地蹲在搪瓷马桶上排泄，至少应有一个固定地方，以方便打扫。使用煤渣，这方式过于原始了。郎之嵩哥哥只好—一向他们解释这猫如何的奇怪，到处拉屎撒尿乃是恐惧所致。它如何的怕人、认生、害羞和不喜热闹，郎之嵩哥哥暗示说在这一点上它很像主人。来访者听不出郎之嵩哥哥话中有话，但稍稍是一只怪猫这点他们已经知晓。它如此奇怪，竟然不喜与人为伍，这是典型的孤儿性格。也有人认为稍稍之所以这样是由于性压抑。“稍稍到现在还是一个童男吗？”他们问。“是啊，”郎之嵩哥哥说，“它连家里人都怕，别说是陌生的猫了。长这么大，稍稍没有出过这座楼。”

    来人说：“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应该给它找一个老婆，冲冲喜了。”

    几天后，一只经过多方筛选脱颖而出的波斯母猫被送到郎之嵩们家。它身负与稍稍配对的重任，在郎之嵩们家一住就是半个月，最终一无所成。

    稍稍倒不像怕人那样怕它，它们毕竟是同类，但也没有同类之间具有的特别亲近感。小母猫是稍稍成年以后见到的唯一的一只猫，它（稍稍）理应表现出莫大的热情，然而却没有。稍稍对另一只猫不冷不热，更没有面对一只母猫时所应有的急不可待。它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不惊不乍，倒是那母猫寡廉鲜耻，围着稍稍打转，并同时发出要求交配的种种淫荡叫声。它将头脸伸往稍稍的两腿之间，嗅来嗅去，稍稍为躲避骚扰，跳上了板凳。小母猫围着板凳转圈，并从下面抬起爪子够稍稍的尾巴。若是它也跳上板凳，稍稍立刻跳下，绝不与其呆在同一张板凳之上。吃饭时稍稍总是回避一旁，让小母猫先吃。小母猫一面咬住鱼头一面发出警告的哼哼声，不让稍稍靠近食盆。稍稍表现出十分的高风亮节，显得极有风度，要知道那食盆本来是它的。小母猫吃饱喝足以后稍稍这才上前勉强吃上两口。排泄方式上小母猫却胜出一筹。它果然像人一样蹲在抽水马桶上，前爪撑住马桶边缘。稍稍却一如继往地到处撒野尿拉野屎，虽说弄得房子里气味不佳，但使郎之嵩们避免目睹了猫儿对人类的绝妙模仿——一这让郎之嵩们感到很不好意思。一周以后，当得知母猫的主人将要来探望的消息，郎之嵩哥哥赶紧给小母猫洗澡。它似乎很习惯这套程序，吹风时眯着眼睛直打呼噜。郎之嵩哥哥还往小母猫的身上洒了一些郎之嵩嫂子留下来的香水，由于那熟悉的气味郎之嵩哥哥一时神思恍惚。他轻轻地抚弄着小母猫肚皮上柔软而干净的绒毛，一旁的稍稍视而不见，也就是说它一点也不嫉妒。后来小母猫被抱走了，稍稍也一如往常，平静得令人难以理解。有时候郎之嵩们不禁怀疑，那母猫来过郎之嵩们家么？稍稍曾经与一只并非是它的猫相处过么？是的，稍稍依然是一个童男，没有享受到丝毫的婚姻乐趣，但郎之嵩哥哥毕竟为它娶过亲，郎之嵩嫂子地下有知也应该感到安慰了。他们的稍稍不是没有机会认识母猫，也不是没有母猫看上它，而是它自己高做得对婚姻和母猫不屑一顾。既然稍稍自己选择了独身的道路，大家也只好尊重它。

    郎之嵩嫂子死后，虽然一段时间来稍稍备受郎之嵩哥哥的宠爱，可好景不长，因为跳蚤问题没有得到恰当解决。郎之嵩嫂子生前，是她每天在灯下给稍稍捉跳蚤。郎之嵩哥哥虽然可以捡煤渣、讨猫鱼肠子，但让他给稍稍捉跳蚤显然勉为其难了。试想郎之嵩哥哥一个大男人，成天怀抱一只小猫咪，在它的肚皮上翻翻找找，成何体统？就算郎之嵩哥哥可以忍辱负重，他也没有这样的细心。给稍稍捉跳蚤不仅需要温柔爱意，同时需要高超的技巧，郎之嵩哥哥只好知难而退了。郎之嵩妈妈虽然饱受跳蚤之苦，但郎之嵩嫂子尸骨未寒，一时也很难提出将稍稍抛弃的建议。后来稍稍成了整个居民段小姑娘老太太们关注的对象，郎之嵩妈妈的要求就更难说得出口了。考虑到郎之嵩嫂子生前婆媳关系不错，郎之嵩妈妈对郎之嵩嫂子很有感情，她忍受稍稍也不完全是非自愿的。郎之嵩妈妈也曾考虑过代替郎之嵩嫂子的工作，给稍稍捉跳蚤，但她毕竟年纪大了，眼花手颤，平时穿个针什么的还得郎之嵩帮忙，何况捉拿跳蚤这样需要高度敏捷和准确性的工作？因此，郎之嵩妈妈就将希望寄托在未来的儿媳妇身上了。

    郎之嵩嫂子去世刚刚月余，郎之嵩哥哥提出再娶的事本不合情理，但考虑到续弦的对像是以下列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热衷于郎之嵩们家事的人们方才恍然大悟。

    这人（选择对像）必须喜欢动物，更确切地说就是喜欢养猫。她不仅喜欢养猫，而且要善于侍弄，确切地说就是给猫捉跳蚤有一套，并且她本人没有养猫。这样的条件十分奇怪，不禁使人生疑：这家人到底是娶媳妇，还是给猫儿找一个后妈妈？相亲的姑娘进了郎之嵩们家的大门，闻见那动物园一般的气味，便明白了一切。

    郎之嵩哥哥续弦不成，他和郎之嵩妈妈又将目光转移到郎之嵩身上。此时郎之嵩和女朋友的恋爱已经谈了两年多，完全可以结婚了。他们欢迎郎之嵩婚后搬回家里来住，郎之嵩哥哥主动提出让出他和郎之嵩嫂子的卧室。本来，郎之嵩妈妈考查了陆婉怡（郎之嵩的女友）很长时间，一直不同意郎之嵩们结婚。陆婉怡见机行事，假装成喜欢稍稍的样子。她还将稍稍抱在怀里，正儿八经地给它捉了几回跳蚤。只有郎之嵩知道每次结束后她都将捉跳蚤时穿的衣服一件不剩地换下，装人一只带拉链的塑料袋中，然后抛入她们宿舍楼下面的垃圾箱。每次，她都让郎之嵩陪她上街挑选内衣外套。每当这时郎之嵩就意识到：这又是一个捉跳蚤日。郎之嵩悄悄地对陆婉怡说：这些衣服洗了还能穿。她置若罔闻，郎之嵩行郎之嵩素，将换下的衣服即时抛弃。她那样的急切和紧张，就像在抛弃杀人的血衣。夏天还罢，反正身上穿的衣服不多，天气逐渐冷起来之后捉跳蚤所需的资金就难于维系了。顺便说一句，陆婉怡买衣服的开销一向由郎之嵩这里支出。虽然她宁愿委屈自己，穿着尽量廉价的衣服去郎之嵩们家给稍稍捉跳蚤，但郎之嵩还是厌烦了这套把戏。当郎之嵩妈妈不答应郎之嵩娶陆婉怡为妻的时候郎之嵩实在是很想娶她，现在，眼看着郎之嵩妈妈就要松口，郎之嵩却没有了当初的热情。人这玩意儿就是这么难说。在紧要关头郎之嵩向郎之嵩妈妈透露了陆婉怡的阴谋。最让郎之嵩妈妈激动的是：其实她（陆婉怡）并不喜欢稍稍，婚后也不打算随郎之嵩住回家里来。

    陆婉怡知道与郎之嵩结婚无望，从此再也不给稍稍捉跳蚤了。迫不得已到郎之嵩们家来时（她仍是郎之嵩的女朋友），她毫不掩饰地掩住口鼻，不碰郎之嵩们家的杯子，不坐郎之嵩们家的椅子，站在郎之嵩们家的客厅里，尽量地使自己四不靠。如果有可能她愿意悬挂在半空。她一副深入虎穴的英勇模样，一面拚命念叨着：“臭死了！臭死了！”

    郎之嵩们家住七楼，顶层，七楼之上就是覆盖整座住宅楼的楼顶。楼道里有一扇方形的天窗，可以借助梯子从那里登上楼顶。楼顶上砌着一只巨大的供应五楼以上住户用水的水箱，另外零星地竖立着一些电视天线，除此之外一片荒凉。倒是一个空旷无人的所在，面积也不小。四周没有与之比肩的楼房，从楼顶上可以远眺这个城市的宏伟轮廓，金陵饭店和长江大桥分别作为一个灰影被收入眼底。往楼顶上一站，便感到劲风扑面，至少空气新鲜，心胸顿时开阔了许多。

    夏天时有楼内的住户爬上来乘凉，后因担心顽皮的小孩失足跌落居民就被禁止登上楼顶了。国庆节燃放焰火除外，楼内的居民拖家带口，从天窗那里鱼贯而出。

    在此处观看焰火条件可谓得天独厚。后来人们又利用此地看月食，看彗星，总而言之看一切人为的或自然的天象，郎之嵩们的楼顶快成天文台观测站了—一有人居然真的架起了高倍望远镜。因为来往的人多，踩坏了脆弱的隔热层，使顶楼住户雨雪天气屋顶渗漏，楼顶观测站这才永远地关闭了。

    郎之嵩哥哥不知如何买通了房管部门，弄来打开楼道天窗的钥匙，悄悄地将稍稍偷运上去。他在踩坏的隔热层破裂处放置了一张棉垫，供稍稍睡觉之用，从此稍稍就生活在广阔的楼顶上了。由于水泥隔热层的存在，实际上稍稍并未暴露在日光风雨中，它活动于楼顶沥青与隔热的水泥板之间，条件比想象的要好。按郎之嵩哥哥的话说：“稍稍享有南京市最大的人均住房面积。”可不是，整个楼顶现在都属稍稍所有。

    整个楼顶的面积就是每层四户住房面积的总和，加上楼道，至于到底是多少，郎之嵩简直算不过来了。四户人口相加约有二十，也就是说稍稍一人（猫）就住了二十人那么大的地方，与从前在郎之嵩们家的某个角落或抽屉里藏身，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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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来去如风

    每天郎之嵩哥哥将猫食和清水送上楼顶，他呼唤几声“稍稍……”，直到对方在听上去很遥远的隔热层深处应答一声，郎之嵩哥哥这才放心地从楼顶下来。每天如此。有时郎之嵩也随哥哥上去看望稍稍，自然，除了一些表明它存在的迹象外并无稍稍的踪影。

    即使是所谓的迹象看上去也十分可疑，比如几根被阵风吹起的肮脏的毛发或一截干枯的粪便。稍稍在楼下时，虽然它一般不出现，但种种明显的迹象有力地提醒着它的存在。比如跳蚤，时刻叮咬着郎之嵩们。自从稍稍迁出以后，那跳蚤是一日少似一日，在郎之嵩们的大力扫除下和全家性卫生运动中几无存身之地。至于猫尿的气味也越来越淡，逐渐变得似是而非。突然置身于一个清洁无臭的环境中郎之嵩还真有点不习惯。郎之嵩来到楼顶试图重温某种往日的气氛，结果很让人失望。这里虽然遍遗稍稍的屎尿，郎之嵩哥哥也从不用煤渣清扫，但由于是露天环境，空气流通，时而还狂风大作雨雪交加，那星点排泄物的腥臊早已荡然无存。至于跳蚤能否在此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是另一个问题，它们多半集中于稍稍的身体上。如今稍稍永远地摆脱了洗澡的困扰，那纠结的皮毛是跳蚤们唯一的生存之地，想来此间的繁衍已趋于饱和。好在这些都已与人无关，乃是发生在跳蚤与猫儿之间的生物战争。

    郎之嵩哥哥将吃剩的猫食和盛水的盆子从楼顶取下，换上新煮的猫食在盆中盛满清水，再拿上楼顶。到后来他不再呼唤稍稍，前一天的猫食状况即能表明稍稍是否安然无恙。若猫食纹丝未动可能是稍稍生病了，当然也有挑食的可能，郎之嵩哥哥必须—一加以分辨。如今他的工作量大大减轻，不必再为煤渣和跳蚤的事烦神，在稍稍饮食这件事上有精力做到更加体贴。若是稍稍生病了，郎之嵩哥哥会格外认真地做一顿病号饭，一方面琢磨稍稍的口味，一方面小心翼翼地拌人土霉素之类的药粉。再后来郎之嵩哥哥发现稍稍不吃饭并不是因为生病，它的体格甚至比在下面时强壮多了。和野外无拘无束的生活相适应，稍稍越来越讨厌熟食。这样的结论一经得出，郎之嵩哥哥的工作顿时又轻松了许多。现在，他根本不必去炉火上烹调（从此免除了每日定时飘荡在郎之嵩们家里的恶臭或奇香），将讨或买来的猫鱼直接拿上去喂稍稍。至于那楼顶是否可以被视为野外郎之嵩哥哥却不敢肯定，那上面既无花也无草，也无其它的动物（除了稍稍和跳蚤），虽是露天，与四周互不接壤。那儿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可怜的稍稍出没于此，难怪它是一只世界上最奇怪的猫了。

    郎之嵩们家所在的住宅楼呈“工”字形结构，上南下北左东右西，郎之嵩们家位于下面一横的左边。每层各有四户居民，分别位于两横的左右两侧，“工”的一坚为楼道。

    在现实中两横之间的距离比想象的要近，郎之嵩们家阳台对着前面住户北屋的后窗，距离不过两米，以致于夏天他们家空调排出的热风直往郎之嵩们家里吹。后来，郎之嵩们家的稍稍移居阳台，散发出的阵阵腥臭使他们家不敢开窗——这是后话，此处略过。

    郎之嵩哥哥利用住宅楼的这一特殊结构，给稍稍送食物时不再亲自登上楼顶。他站在阳台上，将准备好的两只塑料袋（一装猫鱼一装清水）抡起，嗖嗖两声便扔上了对面的楼顶。稍稍会自己扒破塑料袋吃东西。装水的塑料袋由于撞击的力量噗地一声破裂，清水流溢，稍稍便反复舔着某一块潮湿的水泥。开始时郎之嵩哥哥生怕水分被楼顶的水泥吸收，后来，塑料袋扔得多了，水流便在低洼处聚积起来，形成了一个小水塘。以后郎之嵩哥哥就专往那自然形成的小水塘里扔，加上投掷准确性的逐步提高，使小水塘充盈并非一件难事，至多三塑料袋的水量便能办到。在炎热异常的夏天，楼顶蒸发得厉害，郎之嵩哥哥就在塑料袋里装上冰块。一来可供稍稍降温，二来，蒸发得也慢，稍稍完全可以在冰块融化以前饱饮一顿。

    为了稍稍，郎之嵩哥哥可谓费尽心血，考虑得十分周到和细致。即便这样，他还是感到内心愧疚，主要原因是花在稍稍身上的时间已大不如前了。一切都那样的方便和顺当，令人难以置信。现在，每到饭前时间稍稍会主动地提醒郎之嵩哥哥。它走到“工”字上面一横的左边，伸出脑袋冲着郎之嵩们家阳台（“工”字下面一横的左边）喵喵地叫唤。它十分明显地表达了亲近的愿望，让郎之嵩们喜出望外，也不禁悲从中来：一定是稍稍孤独得再也无法忍受了。郎之嵩们一面听着久违的稍稍的嗓音，一面泪眼模糊地端详着它那有如隔世的身影。以前稍稍的皮毛黑白两色，犹如昼夜般分明，而现在它简直成了一只灰猫。一来可能是稍稍已经老迈，黑毛变白了。二来，也许成天不洗澡，也无人或别的猫帮忙清理毛发，白毛因此变黑了，灰色乃是不清洁和邋遢留下的印象。

    郎之嵩哥哥每日抡圆了膀子，嗖嗖地从阳台向楼顶运送猫食。做这件事时他毫无表情，如一切人所做的日常和本职的工作，既熟练准确同时也无多大的兴趣。可在旁人看来，这事儿却十分奇怪。郎之嵩哥哥越是一副不明究理的模样，他的行为就越发具有魅力。那时郎之嵩已经搬出去另过，有时回到家里，仅仅是为了观看一番郎之嵩哥哥给稍稍喂食。郎之嵩不仅自己看得如痴如醉，还将此作为一景介绍给大家。陆婉怡由于和郎之嵩的关系自然先睹为快，郎之嵩的其他朋友也陆续前来，装做借书或混饭，其实不过是想了解郎之嵩哥哥怎样饲养稍稍。更多的人因无机会亲眼目睹，只能凭借道听途说。到后来郎之嵩哥哥养了一只怪猫已没有人再提起，人们感兴趣的是他养猫的奇特方式。这方式既奇特又优美，富于激情、想象力、动感和效率，如果不是郎之嵩在这里提及，郎之嵩哥哥至今还浑然不觉呢！

    每隔一段时间郎之嵩哥哥会爬上楼顶，收拾塑料袋，清扫垃圾，稍稍偶尔也会出现，它已不像当初那样避人了—一也许是如今很难见到主人的缘故。郎之嵩哥哥从阳台上向上扔食时，稍稍甘冒坠楼的危险来到楼顶边沿看着他。到了晚间，室内亮起了灯，如果不拉窗帘的话稍稍可从楼顶上看见里面一家人的活动。它这样观看过吗？或许每日如此？满怀深情地凝视着，并陷入了猫科动物特有的沉思，直到东方发白。

    一天，郎之嵩随哥哥来到楼顶，稍稍也不回避。郎之嵩哥哥一面给稍稍喂食一面伸手抚摸它的脊背。郎之嵩哥哥从稍稍的身上捋下一团团的灰毛，那毛既软又细，像肥皂泡一样，在郎之嵩哥哥的手上转眼不见了。郎之嵩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风吹得在楼顶上滚动，并跑远了。郎之嵩哥哥就这样，一面给稍稍捋毛，一面和郎之嵩说话。郎之嵩们的谈话与稍稍无关，郎之嵩哥哥也不朝稍稍看上一眼，只是不时地将右手手指相互摩擦，以便将粘在手上的猫毛弄干净，完了再去稍稍的背上梳理。稍稍的注意力亦不在此，它十分投入地进食，大嚼狂咽，为用上足够的力气而歪着头。此时远处的太阳正逐渐西沉，郎之嵩们的脸上出现了那种明亮的黄光，接着又突然暗淡下去了。郎之嵩哥哥谈到郎之嵩们共同认识的某人，当年她为了爱情辞职从东北来到南京，给某某生了个儿子。如今，儿子长大了，上一年级了，他们却离了婚，她又孤身一人地回东北去了……。这的确是一件不幸的事，郎之嵩听后频频点头。但这样的不幸与稍稍又有何干呢？的确，一切都是不相干的：稍稍的进食和秋天的掉毛，郎之嵩哥哥的信息与他手上的动作，郎之嵩的倾听以及思考。同时一切又都是一致的、情景交融的、相互感染和中和的，它们统一于秋天的某一个傍晚出现在这楼顶上的特殊光照。

    由于邻居们的抗议，稍稍被迫再次移居楼下。

    他们认为它在楼顶上随处拉撒保不准会弄进水箱，污染水源。虽说水箱上面有沉重的水泥盖板，须合两人之力方能掀动，但谁又能保证四周没有其它的缝隙与水箱相通？而稍稍的小便没准就撒在了那条不为人知的缝隙上了。况且水泥本身有良好的渗水性能，就算稍稍不通过某处的缝隙仅在水泥盖板上方便，天长日久也会渗入水箱。更别说那飘忽不定的气味，无孔不人，可以想见的，它整日吹拂着水箱内的水面，将水质硬是熏出了一股十分奇特的味道。除郎之嵩们家以外的五楼以上十一户居民都同时感受到了。当他们来到楼顶，看见四处星散的干缩的猫屎以及鱼类的枯骨更觉得忍无可忍。他们从水箱中取得必要的水质样本，送往有关部门化验，以期得到不利于郎之嵩哥哥的证据。但由于有关猫科动物排泄物成分的资料不全，此事便不了了之。邻居们转而控诉他们的房子普遍漏雨，归咎为郎之嵩哥哥在楼顶上养猫不免来回走动，踩坏了隔热层。幸亏他们还没有糊涂到认为是稍稍踩坏的，即使是一只金钱豹或东北虎也没有如此沉重的步伐。但他们依然可以移花接木，采取诬陷的手段。

    那楼顶上的隔热层早在郎之嵩哥哥上去喂猫之前就已经碎裂了多处，是昔日他们携家带口在此地观看焰火、月食和彗星造成的。有关房管人员不由分说，根据楼顶的踩踏痕迹以及各家墙壁上发黄的雨斑就断定郎之嵩哥哥有错，他们勒令他将稍稍迁出楼顶。

    面对房管人员的不公，郎之嵩妈妈很生气，试图与之争辩。郎之嵩哥哥却微笑不语，他根本否认稍稍的存在。“谁说郎之嵩在楼顶上养猫啦？把它找出来给郎之嵩看看。”郎之嵩哥哥说。自然，此刻稍稍早已在隔热层下躲藏好。对于它的躲藏术与耐心郎之嵩哥哥有充分的信心，因此才胆敢在猫屎和鱼刺这些次要的证据面前大言不惭的。邻居们明知郎之嵩哥哥说谎，却没有办法揭穿他。情绪激动者居然要求掀开全部隔热层，以便在房管人员面前证明他们是正确的。这样一来却与他们的初衷相背。他们状告郎之嵩哥哥是想保住隔热层以使房子免于渗漏的威胁，可现在却要以破坏它的代价来揭露郎之嵩哥哥的狡诈。此事如何行得通？郎之嵩哥哥本质上也不是一个坏人，他之所以否认稍稍存在于楼顶上的事实乃是对邻居们的举动感到愤慨。邻里之间的小事完全可以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又何须惊动房管部门？而且是在郎之嵩哥哥一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平日和睦相处的邻居突然就团结成了一个对付郎之嵩们家的集体，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对付一只可怜的小猫。

    郎之嵩哥哥越想越气愤，当面说谎是想刺激这些愚顽的邻居。然而他们毕竟是邻居，事情也不能搞得太僵。就在众人进退两难之际郎之嵩哥哥给了他们一个台阶，他承认稍稍的存在——“的的确确，它就在这楼顶的隔热层下。”郎之嵩哥哥诚恳地说，“但是，郎之嵩却没有办法让它出来，并且抓住它。”说完他装模作样地呼唤起稍稍来。在场的所有人也帮着郎之嵩哥哥左呼右唤。“咪咪，咪咪，咪咪，味咪……”，方才争执不休恶语相加的人们突然变得极尽温柔，竞相发出柔软娇媚的声音。然而无济于事，稍稍一言不发，倒是邻居中有人开始怀疑稍稍是否真的存在。郎之嵩哥哥肯定地告诉他们：‘它在下面，郎之嵩昨天还看见了呢！“如此谦恭礼让的气氛几分钟前根本无法设想，早知如此事情就好办多了。此刻邻居们觉得与一只孤立无助的小猫为难实在有些过分，郎之嵩哥哥也因为惊动了众人而于心不安。他对火气顿消的邻居们说：”你们先下去吧，郎之嵩慢慢地骗它出来。稍稍是一只胆小的猫，没见过这阵势……“邻居们临去前对趋于平静的郎之嵩哥哥说：”也不急在一时半刻，能骗出来就骗，骗不出来在上面养个一年半载的也没关系。“此时正值初冬时节，楼顶临高，北风劲吹，刚才彼此争执时没有发觉，现在火气一去只觉得浑身发冷。众人缩头夹脑地陆续下去了。郎之嵩哥哥和郎之嵩唤了一会儿稍稍，见它全无反应，也从天窗下到楼道里。

    当天夜里一场大雪飞旋而下。第二天上午即有邻居前来敲门，他们极为关心稍稍的安危：在一片冰天雪地中它会不会冻死？看得出来，他们是真诚的，不像是趁机要将稍稍弄下楼顶的诡计。郎之嵩哥哥不无欣慰地告诉他们：稍稍已经搬下来了，在大雪降落以前。现在，它就在郎之嵩们家的阳台上。说着郎之嵩哥哥领来人走上阳台，并非为了凭栏远眺下面的雪景，而是将刚刚搭建的古怪的猫房指给他们看。

    那猫房建在阳台的东北角，由断砖碎瓦拼接而成，上面盖着油毡和塑料布，南面有一个书本大小的出口。只砌了西南两面的墙，东面是阳台实心的底部，北面靠房子的外墙。猫房的缝隙处塞满了小木块和白色的泡沫塑料，说明它是在仓促中就地取材勉强搭成的。来人只看见了与阳台的整洁毫不相称的猫房，并没有看见稍稍。

    稍稍此刻自然是在猫房里。来人降低高度，通过门洞向里瞧。还没等他稍稍看得清楚，就听见一种嘶嘶的声音，乃是稍稍向来人发出了警告。来人并未看清稍稍的模样，但听到了它不容靠近的威胁之语，因而断定了它的存在。稍稍既然存在于郎之嵩们家的阳台上，也就不再活动在上面的楼顶上了。郎之嵩们家与邻里之间的紧张关系至此宣告解除。

    稍稍的活动被严格地限制在阳台之内。这样，只要通向阳台的门不开，室内依然可以保持整洁。时间一长，稍稍也就习惯了，现在即使是通向阳台的门开着，它也不会迈进房间一步。郎之嵩们家的三间房间和客厅对稍稍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在阳台上，如果稍稍受到威胁，它会钻进东北角上的猫房，而绝无可能窜进房间在床下的某处或抽屉里藏身—一像它小时候那样。阳台上的猫房是如今唯一可能保护它的屏障，除此之外长方形的阳台上空荡荡的，并无一物。本来郎之嵩妈妈还在上面养了不少花草，稍稍就像一只山羊，有吃草的习惯。那些味道有异无法下咽的花木最后也被稍稍的体臭熏死了。如今的阳台上只见一些叠摞着的花盆以及里面干缩成一块的硬泥，可以遥想当年花繁叶茂的景象。稍稍若不想在阳台上呆只有钻进猫房。如果它既不想回猫房，又不敢走进房间，同时又觉得在阳台上呆腻了，再也不能忍受，那就只有越过阳台栏杆跳下去自杀。

    后来郎之嵩哥哥去了南方，郎之嵩妈妈也找了一个老伴，搬出去住了，照顾稍稍的重任就落在了郎之嵩肩上。郎之嵩放弃自己的房子不住，搬回原来的家，其目的就是为了照顾稍稍。

    否则的话郎之嵩哥哥就不能去南方发财（耽误了前途），郎之嵩妈妈也不能再找老伴（影响到老人晚年的幸福）。在此之前郎之嵩哥哥一直没走，郎之嵩妈妈始终不答应管伯伯的追求，也都是为了稍稍。他们的想法其实是：等稍稍死了，而后各奔前程。没想到稍稍历经艰苦，竟然越活越年轻，丝毫也看不出一点老相。如今，它那拒绝结婚的童子之身看来是派上用场了。这猫在阳台上跳跃腾挪，玩自己的尾巴，体毛也由灰色渐渐地转变成黑白两色，它的确是活出一点名堂和不同来了。郎之嵩哥哥和郎之嵩妈妈不禁害怕，心想，郎之嵩嫂子活不过这猫，难道他们也……？将稍稍抛弃或故意饿死委实于心不忍，但如此嫖在一起何时是个了局呢？这样郎之嵩便搬了回来，郎之嵩哥哥和郎之嵩妈妈因此在郎之嵩嫂子去世三年后获得了自由。

    郎之嵩每天上班，下班后抽空照料稍稍，其实并不费神。有关稍稍生活的基本制度业已建立，在郎之嵩哥哥走后仍保持不变。郎之嵩没有将稍稍放进房间里来，以免跳蚤之灾。

    它依然生活在阳台上，在那儿吃喝拉撒，吃的是生鱼内脏，也不用上火去煮。排泄物无须煤渣的掩盖，郎之嵩定时将它们清扫出去。只是那股气味遗留下来，挥之不去，当然，也只是局限在阳台上。郎之嵩们家的阳台并没有像上下楼邻居那样包起来，变成一间计划外的玻璃房子。尽管邻居们反复建议，郎之嵩依然让它敞开，这样空气流通风雨来往，异味自然减半。而邻居们要求郎之嵩包阳台的真实目的乃是阻止异味的扩散，只留给郎之嵩个人吸收。他们认为稍稍制造的臭气在半空中飘散开去，会洒落到他们晾晒在各自阳台上的衣服上。郎之嵩们家的阳台在七楼，与其平行的住户尚不能幸免，住在下面的人家就更遭罪了。他们认为将自家的阳台包起，就是为了隔绝那无所不在的气味。这笔包阳台的费用理应由郎之嵩来承担—一除非，郎之嵩将自己家的阳台也像他们那样包裹起来。郎之嵩回答说，正因为他们包了阳台所以郎之嵩才不用包。如果他们答应把已经包好的阳台通通拆除，郎之嵩保证将自家的阳台包好。这么说话，自有点势不两立的味道。他们无法拆除已经包好的阳台，因此郎之嵩家的阳台就天经地义地暴露在露天里了。

    自己晾晒衣服倒是一个问题，尽管郎之嵩将晾衣绳结得很高，几乎贴着了阳台的顶部。郎之嵩的衣服在稍稍生活区的上空飘扬，它们的下方便是一泡热气袅袅的猫屎。后来郎之嵩钉制了铁架，将洗好的衣服伸出阳台去晒，稍稍的熏染不过由垂直变成了平行方向，烦恼依然如故。此时郎之嵩偶尔读到了一本专业书，上面说香与臭实际上是同一种气味。具体说来，香即是臭的稀释，而臭则是香的浓缩了，关键是一个比例问题。

    郎之嵩大受启发。在郎之嵩们家阳台上晾晒过的衣服上确有一种似有若无的气味，如果说是臭并不那么明显，要说已达到香的比例也未免过分。反正当时不知道郎之嵩养猫的姑娘都比较愿意接近郎之嵩，郎之嵩观察到她们在郎之嵩身边时深深地呼吸，一副陶醉其中的模样。

    郎之嵩不敢将此归结于郎之嵩个人的男性魅力，郎之嵩宁愿归功于稍稍。郎之嵩正是这样向陆婉怡解释的，她因为那些女孩在郎之嵩的衣服上故意磨蹭而嫉妒得发狂。

    本来陆婉怡是不愿搬来与郎之嵩同居的，她不喜欢猫，尤其不喜欢稍稍。当年她试图通过稍稍讨郎之嵩妈妈的欢心，结果未遂，因此留下了心理创伤。进驻郎之嵩们家完全出于无奈。面对那些喜欢稍稍气味的女孩陆婉怡心生一计，她要让自己身上也沾上与郎之嵩一模一样的气味，也就是稍稍的气味。别人一闻这气味就知道她和郎之嵩是从一个被窝里爬出来的，有极深的渊源关系。必要时陆婉怡还可暗示这气味的源头是她，是从她那里产生的，被郎之嵩在肌肤相亲时蹭上。郎之嵩有口难辨，于是她阴谋得逞。但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搬来与郎之嵩同住，两人吃喝拉撒在一起，衣服也晾在同一个阳台上。为了爱情，陆婉怡当真做到了所有这些，不禁使郎之嵩感动。为多沾染上一些稍稍的气味，如今稍稍的生活也都是由她来料理了。尤其是清扫粪便，这样的脏活，陆婉怡不厌其烦，从不叫苦。在她的身上郎之嵩仿佛看见了当年郎之嵩嫂子照顾稍稍的动人身影。无论郎之嵩哥哥或是郎之嵩，甘愿为稍稍吃苦受累，但照料起来总不是那么一回事。总得有一个女人，事情才顺理成章，才能呈现出一派安宁温馨的景象。当然，陆婉怡从不把稍稍抱在怀里，为她捉跳蚤、洗澡，她和稍稍在身体方面是隔绝的。但她可以正常地出人于它的左右，沾染她的气味，呼唤它的名字：“稍稍。”它有时也欣然作答：“瞄瞄。”他们目光相交，彼此便有了某种程度上的心领神会，但要说到爱与信任终究是夸大其词。比如她从不考虑它的性生活，想着为稍稍娶个老婆。也没想到带它暂离阳台，去外面见识世界。陆婉怡没有为稍稍织过毛衣—一像郎之嵩嫂于那样，更不曾尝试利用自己的权威将稍稍从囚禁的生活中解救出来。

    那段时间里郎之嵩们很少出门，除了上班（郎之嵩）或者上学（陆婉怡）。陆婉怡不愿郎之嵩在外面瞎串，接触那些恭维郎之嵩体味的女孩，她来郎之嵩们家照看稍稍，实际上是看着郎之嵩。

    郎之嵩们不知不觉地过起了与世隔绝的小日子，郎之嵩买菜做饭，陆婉怡照料稍稍，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像是一个三口之家。当然啦，由于陆婉怡对稍稍的态度不卑不亢，照顾周到但热情不足，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后妈妈。也幸亏有了一个稍稍，否则郎之嵩们无聊的同居生活也不可能维持那么久。稍稍正是郎之嵩们毫无希望的生活中的一项有趣的内容，郎之嵩们学会了静静地观察它。对郎之嵩而言，值得了解的除了稍稍以及有关稍稍的事物还有稍稍与陆婉怡的关系，或者说是陆婉怡与稍稍的关系。那么，陆婉怡是否也这样观察郎之嵩和稍稍呢？如果她像郎之嵩这样深感空虚的话也会如此。在这所房子里，郎之嵩和女友分别观察着稍稍的生活，郎之嵩们时常交流各自观察的结果，并得出一些结论，但也有不予交流的部分。关于对方与稍稍之间的关系这一部分即是不宜公开的，这里面有某种贬损的意味，将对方（具体地说就是陆婉怡）降低到了稍稍的位置。对稍稍而言可能是一种提升，把它当成了与陆婉怡平等的人。因此此事还是不谈为妙。要不是无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郎之嵩也不会堕落至此的（以观察陆婉怡与稍稍相处为乐。）这期间陆婉怡画了大量的稍稍的速写，有各种动态和表情。画上的猫儿大小不一，有的是某处放大的局部，有的是整体的线描轮廓。陆婉怡所画的，勉强可看作一只猫，至于是否是稍稍就很难说了。她从未受过专业训练，画猫纯粹是自发的，其才能和自由跃然纸上。郎之嵩很喜欢陆婉怡画的猫，并且大感惊讶，但隐隐有某种担心，因为她除了画猫从不画别的。后来她越画越多，每天都有几十幅作品问世，各种表情怪异的猫从纸上向郎之嵩狞笑，其中自然寄托了陆婉怡的情绪。每每她与郎之嵩吵架后便奋力作画，或者特殊期担心怀孕也是画猫的高峰。陆婉怡疯狂画猫与她的想法与心思有关，郎之嵩明知道这一点却不能从她所画的猫那里看出具体的意义，心情不禁越发沉重与紧张了。

    陆婉怡显然不是想练就画猫的绝活，以后好去画界混碗饭吃。她虽很勤奋但态度极不认真，画稿随处丢弃，并且所用纸张也是随手拿到的，信纸背面、书刊的空白处以及台历桌布上都充斥着陆婉怡所画的怪猫，所用的画笔从圆珠笔到记号笔各种都有。

    郎之嵩们家的阳台上有一只奇怪的猫，家中到处每天还在产生各种虚构想象的猫，它们的形象无处不在，这日子简直令人疯狂。不画猫的时候陆婉怡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沉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稍稍，或者不看稍稍，此刻她的脑海里必将浮现出各种更加飘忽的猫的形象。有时郎之嵩觉得，陆婉怡越来越像一只猫了，不仅她的身上永久性地沾染了稍稍的气味，她的模样、行为以及个性也越发怪异了。她整个的人都处于变化之中，而变化的终点似乎就是阳台上的稍稍。这么考虑陆婉怡时郎之嵩不免想到自己，是否郎之嵩也一样，在向稍稍靠近？如果有一大在大街上郎之嵩们被人指认为两只大猫，也许郎之嵩并不会感到惊讶。

    郎之嵩们的日子显然不对劲，有时郎之嵩不禁想：这是否是由于稍稍的魔法？它显然越活越年轻了，并且越来越漂亮。郎之嵩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猫，冷漠矜持，猫脸上的线条十分完美。那超然的美丽透露着神秘，使你不得不朝它看，因此说郎之嵩们观察稍稍也不完全是无聊生活中无可奈何的选择。郎之嵩们闭门不出，注意力转向阳台是受了稍稍神秘的吸引—一这一点郎之嵩们是后来才发现的。郎之嵩们在阳台上一呆几小时，忘记了吃饭和各自的本职工作，即便离开阳台，郎之嵩们的目光也总是不由地转向那通向阳台的木门。木门从来没有关上过。卧室里有一扇窗户也是对着阳台的，有时郎之嵩们也通过它观察稍稍—一似乎一扇木门还嫌不够。如果有可能郎之嵩们想将房间与阳台之间的那堵墙推倒，或换上玻璃幕墙，因为砖石水泥妨碍郎之嵩们观察稍稍优美的存在。若是将稍稍放进房间，与郎之嵩们共居一室也不是办法。即便不考虑跳蚤因素，它也会逃得无影无踪，躲在床下橱顶上，位于郎之嵩们的视线以外。让稍稍呆在一个无处藏身的固定的地点，在郎之嵩们想看到它的时候就能看到，阳台自然是最合理的选择。由于想看到它的时候越来越多，于是便有了某种倾向：郎之嵩们也要搬到阳台上去与稍稍一起过了。没事呆在阳台上已成为郎之嵩们的习惯，更有甚者，郎之嵩们越来越喜欢在阳台上工作了。陆婉怡像一个小学生，搬了椅子和一张较矮的塑料凳在阳台上做作业。一小时前郎之嵩刚刚嘲笑过她，一小时后自己便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小凳上，埋头于椅子上的纸张）开始在阳台上写小说。陆婉怡的作业本上画满了稍稍，郎之嵩的小说不知不觉地就变成了这篇《稍稍传奇》。后来，更多方便郎之嵩们生活的用品被搬上了阳台，热水瓶、饼干筒、烟灰缸……，再后来电线也拉到了阳台上，晚间一百瓦的灯泡照得阳台如同白昼，加上电视、音响的引人，郎之嵩们家的阳台再次充满生机。此时稍稍却退却了，它不再与郎之嵩们并排躺在阳台上晒太阳。更多的时候稍稍宁愿钻进猫房不出来。它一旦从郎之嵩们的视野里消失，郎之嵩们便感到了无生趣，来阳台的本来意义便不复存在了。

    稍稍拒绝与郎之嵩们过分亲近更增加了它的魅力。它坚持独立自处的猫的生活，而决不向郎之嵩们献媚邀宠。出于对此不可理解的精神世界的敬意，郎之嵩们僵旗息鼓，悄悄地撤出阳台。郎之嵩们搬走了带去的本来那里没有的一切，包括照明的灯泡，只留下一泡原有的猫屎。从此郎之嵩们便将水泥阳台当作了未开发的自然环境，而加以维护和保存。

    清扫稍稍排泄物的工作如今变得可有可无。凡是自稍稍进驻以后那儿业已存在的东西都是值得尊敬和保护的，将其去除须三思而行，需要审慎郑重的态度滁非万不得已一切以维持原样为好。郎之嵩们不再轻易地踏上阳台，如今洗好的衣服也是在房间里阴干的。由于通往阳台的门整天不关，那股原始兽穴的气味源源不断地灌满房间，因此衣服所需的熏香完全不成问题。在此极端开明的态度下，稍稍又开始在阳台上露面了，甚至睡觉时也不怎么回它的猫房。它躺在自己的几摊干湿不等的猫屎中间感到尤其的自在。

    郎之嵩们通过敞开的木门和开向阳台的窗户，日夜不停地凝视着稍稍，而对方骄傲得从不向郎之嵩们目光投去的方向看上一眼。它不与郎之嵩们对视，但很愿意成为郎之嵩们的观察物。有时候它自动跳上窗台来蹲好，以便郎之嵩们在房间里看得更仔细些。稍稍背对着郎之嵩们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显然，目前它不处于休息睡眠状态，精神也毫无恍惚迷离之状。它后腿弯屈，前肢竖直，坐成一座猫的雕塑。它如此的聚精会神，从郎之嵩们的角度看不见它的目光，单见那深沉而凝重的背影。稍稍的前面是阳台铁制的栏杆，栏杆下面便是半空。稍稍瞪视的正是这一虚空。下面的街景和人物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稍稍的目光毫无游移跟随的动态，因此聚焦处并不在下面的街道。它只是瞪视着一片虚空，寂然不动，这使郎之嵩们不禁担心起它下面的决定。稍稍是否会突然越出栏杆，跳下阳台自杀？如果它这样做郎之嵩们也不会感到意外。郎之嵩屏息凝神，生怕惊动了稍稍，并将一根手指竖直在嘴唇前，示意陆婉怡也不得轻举妄动。郎之嵩们有心救稍稍一命，但自知动作的敏捷和速度都不能与其相比，况且稍稍距栏杆的距离比郎之嵩们近得多……，因此郎之嵩们只能静观待变。类似的危机出现过几次，然而没有一次真的如郎之嵩们所想的那样稍稍跳下楼去了。到后来郎之嵩们终于明白了：稍稍只是陷入沉思而已，并无自杀之意。

    有时郎之嵩想，那阳台是很容易失足的。阳台上的栏杆是根据人类的高度设计的，恰好挡在郎之嵩们的腰腹附近，对于像稍稍这样的一只小猫而言，完全可能从栏杆的间隔处掉落下去。可稍稍在此生活了多年，一次也没有遭遇这样的危险，看来它对高度（或深度）一定有精确的认识。它知道从七楼跌落下去是致命的，不像在伸进阳台的窗台上跳上跳下，并无大碍。

    为摆脱稍稍的魔力，大家尽量去发现它的卑劣可笑之处。比如，猫有覆盖排泄物的习惯，以前郎之嵩哥哥从楼下捡煤渣放进一只塑料盆里，即是为了满足稍稍的这一需要—一当它拉撒以后便会执拉煤渣将其掩盖。有时煤渣过湿（乃是上泡猫尿浇淋所致）稍稍便拒绝排泄，必须换上新的干燥的煤渣供它扒拉。如今稍稍生活在阳台上，四周并无煤渣，但每次大小便前它仍一如既往地扒拉。看它的趾爪在坚硬的水泥土划出道道白印，发出嚓嚓的响声，郎之嵩们觉得很可笑。排泄完毕，围绕着一截猫屎稍稍仍要履行同样的仪式。那截猫屎依然故郎之嵩，暴露在稍稍的视野中，但它经过一番扒拉在幻觉中已将其掩盖了。无论如何猫盖屎的动作还是要做出的。当郎之嵩们发现这古老的本能在稍稍身上依然存在顿时放心了许多，种种迹象表明它仍然是一只猫咪，而不是披着猫皮的什么。

    一天陆婉怡欣喜若狂地跑来告诉郎之嵩：“稍稍在那啥！”她的意思是稍稍不通过正常的与异性的交配而自己设法满足。陆婉怡的意思是稍稍在自己满足自己。郎之嵩跟随她来到阳台观看这一奇观。自然，稍稍的方式与人类有别，它没有那么灵活与敏感的手指。稍稍将一只后腿高高竖起，脑袋折向自己的胯下，正在舔它发红而尖锐的器官。从人类的道德立场出发，此事有碍观瞻，因此郎之嵩们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是驱散稍稍？还是继续站立不动？或回到房间里于自己的事，就当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一样。如果稍稍是一个人，当它发现郎之嵩们看着它行为一定会立刻翻身坐起，竭力掩饰，况且稍稍的个性是那样的羞怯和胆小。然而稍稍并不是人，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令人吃惊的坦然，见大家双双到来并不起身回避，当然也没有更加卖力和夸张。稍稍不是一个露阴癖，这也不是在进行色情表演。它一如既往的沉着态度令大家很是不安。

    但发现它尚有欲望总比认为它没有欲望要强，也更能被郎之嵩们所理解。无论稍稍如何镇定自若，坦然无惧，甚至风度翩翩，欲望的流露说明它还是一只普通的猫，一只动物。作为一只有欲望的动物无论怎样都在郎之嵩们的意料和把握之中，而无须因其无欲望的神秘境界让郎之嵩们仰视和窥探。

    有时郎之嵩想：虽然猫的世界有种种郎之嵩们不理解之处，但作为人，郎之嵩们毕竟比它们高级和优越了许多。虽然稍稍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猫，在那张极度漂亮的猫脸后面隐藏着某种超越猫类的灵魂，但最多不过是一个人而已。郎之嵩开始觉得稍稍的前世是一个人，而不太可能是一只猫。那人的灵魂正被囚禁在猫的生活中，而且是这样的一种极端贫乏和病态的猫的生活。那人通过一张猫脸在沉思，或许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那猫的身体禁止他（它）这么做。就像很多人，虽有一张人脸，但其灵魂可能是一只猎，或者一只老鼠也不一定。稍稍虽有猫的身体和皮毛，但它并不因此而感到适应。它的所作所为，透过那些虚假不实的猫的生活幻象怎么看都不像一只猫，而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在他作为人时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多思、敏感、孤僻、怯懦。漂亮而苍白的人。

    郎之嵩将这些胡思乱想告诉陆婉怡后她说：“这不是你吗？除了漂亮这一条不符，其它几点正是你的写照。”

    郎之嵩说：“别扯上我。如果这是对稍稍的描写是否恰当？”

    陆婉怡说：“除了苍白这条不恰当——稍稍是一只花猫。其它几条都没错。”她同时解释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夫妻在一起时间长了还彼此相像呢。稍稍越来越像你们家人了！”

    听她的意思不像是在赞美他们家人特有的风格和性情，而是在着意贬低，大有挖苦和不屑的意思。要知道稍稍在猫中并不是一只正常健康和活泼的猫，而是一只奇怪不幸和讨厌的猫，它是一只又怪又老的猫——一陆婉怡正是这样暗示郎之嵩的。她的意思是郎之嵩是一个古怪而落魄的人。

    听她这么说郎之嵩并不以为意，倒是从此有了某种与稍稍心意相通的意思。郎之嵩常常设想，如果郎之嵩在一只猫的身体里该是如何表现的？情形大约与稍稍也大差不离。郎之嵩又想，如果稍稍具有郎之嵩这样的身体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人，又该如何？那一定与郎之嵩很像，相像得以至彼此厌恶不共戴天。幸亏他（它）是一只猎，因此郎之嵩们得以相安无事，和睦共处，并还产生了那种惺惺相惜的感情。稍稍如何看郎之嵩，不得而知，但郎之嵩的确是越来越同情它了。

    基于以上情况，郎之嵩产生了带领稍稍周游世界的想法。当然这个世界并不是郎之嵩的身体所度量的世界，而是从稍稍的角度体会的。郎之嵩穿上雨衣、戴上手套，将稍稍抱起。这时郎之嵩与稍稍混得很熟，接触它虽会引起反抗但也并非是不可能的。郎之嵩在大晴天的室内穿戴雨衣一为隔绝稍稍身上的跳蚤，二来也是为了防止稍稍的抓咬。稍稍被郎之嵩抱起，离开了地面，紧张得就像登上飞离地球的太空船。它紧紧地将郎之嵩抓住，猫爪戳破了雨衣里面的橡胶层直抵郎之嵩的皮肉，同时浑身颤抖不已，并伴随大小便失禁。郎之嵩带着这只惊慌得几乎昏厥的猫离开了阳台来到房间里。郎之嵩一面在房间里游走一面抖动着肩膀，像安抚臂弯里的婴儿那样安慰着稍稍。郎之嵩一面走一面告诉它：

    “这是你妈妈妈妈和你爸爸（指郎之嵩嫂子和郎之嵩哥哥）以前的卧室，现在是你叔叔（本人）和你小婶子（陆婉怡）的卧室……这是你爸爸的书房……这是你奶奶（指郎之嵩妈妈）以前的房间……这是客厅……这是厨房，隔壁是厕所……”当稍稍从惊慌中缓过神来，知道郎之嵩并无恶意，显得很兴奋，虽然它的趾爪仍牢牢抓住郎之嵩的衣服，但眼神里流露出极度的喜悦和好奇之情。它一直在东张西望。

    看得出来稍稍很喜欢这样的活动。但由于穿戴装备的麻烦，事后还得仔细清除稍稍留在房间里的痕迹，这样的旅行并不是很方便。每年大约两三次，郎之嵩心血来潮会主动抱起稍稍。然而在郎之嵩全无旅行之意时稍稍也会过来扒郎之嵩的衣服，它想跳上郎之嵩的肩膀或抓住郎之嵩的后背，像搭载一种交通工具那样上来后它便端坐不动。这时郎之嵩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把它赶开。常常郎之嵩还没有穿戴整齐它就跳将上来，后果自然是跳蚤们的趁虚而人。除了这些不快，稍稍接近郎之嵩亦不是想与郎之嵩亲热，它纯粹将郎之嵩当成了旅行世界的交通工具。有了这样的认识后郎之嵩对旅行就不像以前那么热心了。奇怪的是，尽管通向阳台的门整天开着，稍稍从未想到利用自己的四肢去房间里做它的世界性漫游。它非得搭乘郎之嵩这个交通工具才能开始。倒不是稍稍懒惰，吝啬自己的体力，而是在它看来这快乐的漫游是与交通工具联系在一起的，甚至乘坐交通工具的刺激和快感要大过漫游本身。这样一想，郎之嵩心理上就比较平衡了。郎之嵩带着稍稍，在熟悉得令人绝望的房间里走动，一面异想天开地胡说八道：“这是你的美国……这是你的欧洲……这是南非……赤道几内亚……这是新加坡……这是安第斯山脉……这是南极洲……”

    一次稍稍吐得一塌糊涂，几天拒绝进食。看着它的脖子一伸一缩，肚子一鼓一吸，结果不过是吐出几滴黄水，郎之嵩们感到很难过，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帮它。对稍稍的医疗手段仅限于在它的食物内拌上一粒碾碎的抗菌素，既然它拒绝进食，这唯一的医疗方式还得借助于暴力。郎之嵩穿上雨衣，上阳台捉稍稍，在陆婉怡的帮助下扳开它的嘴，硬是将药粉灌下。除了遭遇稍稍剧烈的反抗，医疗效果并不能因此得到保证，郎之嵩们刚一撒手，稍稍便狂吐起来。所谓的“狂吐”并不是指呕吐物超乎寻常的多，恰恰相反，稍稍的胃里除了刚灌下去的药粉与冲刷药粉所需的一汤勺清水什么也没有。“狂吐”描绘的是动作，稍稍像通了电一样，幅度的巨大和频率的快速以及状态的机械就像是一只专门呕吐的电动猫。同时从它的嘴角流出几点绿水—一象征性的呕吐物，同样也是非现实的。

    当时，郎之嵩们也的确想过送稍稍去医院。但心里又总觉得这是大题小作，稍稍不过是一只猫。如果是一个人，在病情危机之际郎之嵩们会不假思索，即使是惊动警笛大作的救护车也在所不惜。郎之嵩们稍一踌躇，稍稍已奄奄一息，这时郎之嵩们便产生了“反正是没救了，现在送医院已经晚了，因而不必多此一举”的想法。稍稍在猫房里缩成一团，郎之嵩们蹲下身去探视它，只见它双目紧闭，然而并没有死。它的身体在明显地颤抖。正是从这颤抖的状态中郎之嵩们断定它还活着。伸手进去摸它的脊背，再也不用担心它锋利的爪牙了。此刻的稍稍已毫无力气，甚至不能承受自己的抖动。郎之嵩们的手使它稳定下来，颤动停止了，或者那微弱的频率通过郎之嵩们的手被吸收了。郎之嵩们发现，稍稍似乎很喜欢这样：闭着眼睛，缩成一团，让郎之嵩们轻轻地抚摸着。它用极其微弱的叫声告诉郎之嵩们它的想法。当郎之嵩们的手撤离它便发出一声那样暗哑的叫喊，意思是它需要，需要郎之嵩们手的接触和温暖。当郎之嵩们的手放回它的皮毛上，稍稍同样那么叫了一声，意思是它感觉到了，这样真好，然后它就再也不作声了。郎之嵩和陆婉怡轮换着手，感觉到稍稍在郎之嵩们的手掌下渐渐冷去，叫声也越来越弱，最后只是张张嘴表示一下而已。

    陆婉怡对郎之嵩说，猫的寿命平均八到十年。稍稍今年算来已经八岁多了。但郎之嵩仍不能确定它是否能算老死。如果抱稍稍去医院它是否能起死回生？看稍稍的模样，一点也不像是一只老猫呀。小时候郎之嵩下放农村，经常看见那些长寿的老猫，躺在灶台上取暖或草房顶上晒太阳。它们丝纹不动，须眉垂挂，并一概的肥胖硕大，没有一只老猫像稍稍这样警觉、紧张，并且身材苗条，美丽非常。稍稍从无衰老垂死之相，它不合常理的年轻显得令人费解，也许与时刻的戒备、不放松有关吧？

    为了安慰临终的稍稍，多年来第一次郎之嵩们将它搬进了卧室。这时郎之嵩也病倒了，躺在床上发高烧。稍稍位于郎之嵩的床边—一陆婉怡弄来一只纸箱子，里面垫上破棉胎，将稍稍安顿在里面。她同时伺候着郎之嵩们两个，忙得不亦乐乎。郎之嵩倚在床头，向地板上了望。有时，稍稍也于昏睡中睁开眼睛，看上郎之嵩一眼，并同时机械地叫上一声。

    郎之嵩看着垂死的稍稍，不禁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

    虽然郎之嵩只是偶尔感冒，但感觉上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郎之嵩觉得郎之嵩们的病有其共因，在郎之嵩的身体上做到药到病除时，稍稍亦可望有所好转。台灯的照耀下郎之嵩不断地和稍稍说着话儿，“稍稍，稍稍……”郎之嵩说。它在家具的阴影里颤抖不已。后来郎之嵩蒙朦胧胧地睡着了。最后一眼，郎之嵩看见陆婉怡端了一碗刚做好的鱼汤放在稍稍的旁边。

    半夜郎之嵩起来上厕所，房间里很黑，有一种奇怪的声音直刺耳鼓，是稍稍在哮喘，它已经彻底不行了。打开灯后，郎之嵩看见稍稍一面哮喘嘴角一面流着血沫，同时脑袋摇晃不已。它的样子很吓人。郎之嵩很想伸手过去安慰它，但想到完了还得去龙头上洗手就犹豫了。郎之嵩正踌躇之际，突然稍稍一跃而起，跳上郎之嵩的后背（郎之嵩是蹲着的）。

    郎之嵩着实给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垂死的猫会于瞬间行动。郎之嵩非常本能地耸肩试图将它抖落下去，稍稍的利爪勾住了郎之嵩的睡衣，但最终还是被郎之嵩抖下了地板。只听咚地一声，稍稍侧面着地。若在平时这是绝不可能的——稍稍已经开始有些僵直了。它无法使自己翻转过来，无法爬回纸箱，但它的前后肢还在抽动，这抽动所产生的微弱力量使它头尾的方向有所改变（与落下去时相比）。稍稍蹬蹋着后腿，弄翻了旁边的鱼汤。它就这样躺在鱼汤变凉的汁水里死去了。

    陆婉怡被一系列响动惊醒，她翻了一个身眯着眼睛问郎之嵩：“怎么啦？”郎之嵩说：

    “没事，没事，你睡吧。”随即灭了灯，自己也钻进了被窝。

    想象中郎之嵩将稍稍身上的跳蚤也带了进来，也许还有更可怕的病菌。在这虚无的夜半时分，郎之嵩睡得迷迷糊糊的，又有一只猫死了，因此而丧失了应有的自制。郎之嵩没有将自己打扫干净再上床。郎之嵩想象那跳蚤和病菌已部分地从郎之嵩身上转移到了陆婉怡的身上，因此感到对郎之嵩的爱人十分内疚。在被子里郎之嵩将她抱得更紧了。陆婉怡喃喃说道：“你没事吧？稍稍没事吧？”郎之嵩在她的耳畔柔声地说：“没事没事，明天再说吧。”

    随后他们便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死讯才被正式宣布，陆婉怡自然哭红了双眼。与夜里相比，稍稍的姿势没有丝毫改变，仍然是侧面着地，四肢展开形成长长的一条。那只盛汤的碗倾斜着，但地板上的汤汁并无多少，几乎都被稍稍的毛皮吸收了。它嘴角上的血沫也已凝固，瞪圆的眼睛上起了一层白雾。郎之嵩拿来一只塑料袋，想将它装入其中，但死亡已将稍稍重塑，那塑料袋宽有余而深不足（此刻稍稍是棍状的）。后来换了一只大号垃圾袋才将它死亡的形态勉强遮掩了。为保险起见，郎之嵩在那可疑的垃圾袋外又加了一只时装袋。经过此番修饰就再无人能看出里面装着一具猫尸了。郎之嵩提着它由陆婉怡引领走进附近的和平商场。

    那天郎之嵩们的日程是这样的：去商场增补一些冰箱里的食物和购买消毒所需的用品，然后葬猫，然后回家，彻底清扫卧室以及阳台。当郎之嵩们购物时郎之嵩的手上提着稍稍的尸体。郎之嵩不得不将不断增多的购物袋与装载稍稍的时装袋并列在一起，提在手上。郎之嵩们（郎之嵩和稍稍）穿梭于人群中、挤上公共汽车、来到假日气氛的大街上（这是一个星期大）。欢叫吵闹的儿童、上升飘扬的广告汽球、自然界的蓝天白云、跨越头顶的无数条线缆，有的深黑有的光亮异常……这熟悉的世界令郎之嵩惊奇，只因为郎之嵩手中提着一具尸体。好似一种魔法，它使郎之嵩发现这平凡人间的神奇美妙，以及无比的空虚和哀伤。这魔法使一只生前足不出户孤僻病态的动物死后以僵硬的肉身倘祥于热闹的街头……郎之嵩和陆婉怡把稍稍葬在九华山公园里。带去的铲子、菜刀（挖掘工具）没有用上，那儿的山坡上有现成的树洞。此刻的稍稍恰如一截树棍，郎之嵩们将它栽入一个树洞中，填好土、踩实，做了伪装和记号，还拍了照片。郎之嵩将冲洗出来的照片寄给远在南方的哥哥，向他报告了稍稍的死讯。郎之嵩强调说那葬身之地的风水极好，背靠九华山麓，山下便是城市绵延的远景，可以鸟瞰那里的千万间楼宇房舍——有照片为证。

    又过了一年，郎之嵩哥哥回南京办调动手续。他跑到郎之嵩嫂子坟前大哭了一场。去之前上了一趟九华山，并根据照片起出了稍稍的尸体。那尸体是否已完全腐烂郎之嵩不得而知，总之郎之嵩哥哥收集了一些什么，将其装入一只他带去的手提箱中。他将手提箱中的物质埋在了郎之嵩嫂子的坟旁。两地相去甚远，但郎之嵩哥哥是骑着他的摩托车来回奔波的，因此也算不得什么辛苦。只是在郎之嵩看来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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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    往生

    究竟是三十四岁，还是三十五岁？

    寥寥生日那天，远在异国的文清焕发短信祝贺她的成长，文清焕说恭喜她又老了一岁。寥寥看着手机上陌生的电话号码与熟悉的署名感到手指间细微的震动，她未曾想到文清焕还记得她，更未曾想到文清焕与她相隔千里也同样能感受到她面目的变化。寥寥心底突然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动。似乎文清焕就站在她的面前。文清焕的眸子是深褐色的，目光热烈，他直视着她，她在他的眼晴看到自己完美的形象。这个念头一直在寥寥的脑中徘徊，这个念头促使寥寥推掉所有的约会，她计划在文清焕炙热的目光中度过属于她与文清焕的美妙一晚。

    寥寥要了一壶咖啡（寥寥忘了文清焕是不喝咖啡的）。在暧昧的烛光中依稀可见文清焕微黑的眼晴，寥寥在文清焕的注视下感到全身发烫，面颊绯红，就象一个少女沉溺于爱情中。文清焕的形象在烛光里越来越清晰，寥寥几乎能够感到文清焕正热情的审视着自己，寥寥像一盏被点亮的霓虹突然发光，刹那间在黑暗中不停的闪烁，寥寥的脸在一闪一闪的霓虹中绽放出从未有过的异样光彩。寥寥开始回忆她对文清焕的一次次拒绝，这个痴情的男人似乎从未放弃过对寥寥的热恋，他总是说寥寥的身上有一股水仙的清香（寥寥身上传说中的香味，其他人从未嗅到过。），他相信寥寥是上苍赐予他的水仙仙子。寥寥对文清焕的每一次拒绝仿佛都更坚定文清焕对寥寥的感情，或者可以这样说，文清焕对寥寥的强烈爱恋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被拒绝中形成完满的。可文清焕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开，走的那天没告诉任何人。寥寥只是知道文清焕走了，如释重负。

    寥寥拒绝文清焕的历史像一根尖刺刺痛了她。自从文清焕走后寥寥像一尊高贵的雕塑突然失去了光泽。那些与文清焕同时追求寥寥的男人随着文清焕的出走像苍蝇一样飞离了寥寥的视野。从此寥寥在众人面前像一堵孤墙，无人去征服，无人去逾越。阵阵微酸顺着血管迅速扩散到的寥寥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寥寥把她的全部不幸归结于文清焕的离去，寥寥怀着对文清焕满满的仇恨逐渐衰老。

    寥寥曾于某个黄昏漫步草间时被迎面走来的两位妇女惊呆。你可以从她们的外貌上看出她们身上流着同一祖先的血液，或者你可以猜想年长者为年青者的母亲。年长者的身体已严重变形，胸脯象两个未装满水的水袋悬挂于如桥墩般粗的腰际，双腿膨胀，赘肉随着身体前进的节奏间歇性的抖动。年青者的身体已经初显向年长者的迹象，腰宽腿细，就象一根被浸泡过久而发涨的巨型擀面杖。寥寥感到无比惊诧，似乎身体正迅速向年长者靠拢，她感到她的牙齿开始发黄，皮肤不再具有光滑度，满面皱纹，衣服已经无法阻止小腹下垂的速度，肚子象气球一样疾速膨胀。恐惧在寥寥的身体里不断壮大，几乎使寥寥陷于崩溃。

    文清焕的短信使寥寥觉得自己依然年青，她似乎又回到了她的青春岁月，她还是那个充满无限魅力的年青女子。寥寥突然间是如此强烈的思念文清焕，思念越来越强烈，越来越不可抗拒。文清焕的轮廓，文清焕的深深的眸子像幽灵一样摄住了寥寥的思想，寥寥越来越兴奋，越来越幸福。寥寥忍不住要给文清焕打电话，她已经无法承受这巨大的幸福。寥寥的手触到了那些发烫的按键，她看着手机显示正拨打的电话激动得浑身发抖，她听见电话那端传来浑厚的男中音慌到不知所措，她仿佛突然失声，嗓子里挤不出任何一点声音。她慌得快速的按下挂机键，又害怕文清焕打电话过来，匆忙关机。她无法接受自己因为一个曾经被自己拒绝多次的男人的惦念而如此失态。

    寥寥急急饮了一大口咖啡，似乎欲将自己的失态一并吞下。咖啡却突然哽在寥寥的喉里，寥寥难受得哇哇大叫，继而开始不停的呕吐。寥寥不停的呕，深色的液体顺着她的嘴角无情的向外四溢，在浅白色的衣服上留下一大块奇异的污渍。寥寥还在不停的呕。寥寥边呕边回忆自己的痛苦，积蓄已久的哀恨瞬间喷发，寥寥像一个委屈的孩子哭倒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

    从临桌突然传来尖锐而又苍老的女人笑声。寥寥固执的认为那笑声是针对她的，寥寥听到如此苍老的笑声感到愤怒，她无法忍受一个拥有苍老笑声的女人的嘲笑。寥寥像一只愤怒的狮子咆哮着离开。苍老的笑声却像蚊子一样绕着寥寥不放，苍老的笑声一直在寥寥的耳际飘来飘去。寥寥一路狂奔。寥寥欲在快速的奔跑中逃离令她恐惧不堪的苍老的笑声。寥寥就这样一路的跑着，苍老的笑声却始终缠着寥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寥寥感到疲惫不堪。

    寥寥不再跑了，寥寥感到自己像一棵枯萎的树。她满怀倦意的抚摸着自己的肌肤，她感到它们凹凸不平，她从明亮的玻璃窗面看到脸上的沟沟壑壑，她从别人的目光里觉察到自己的迅速衰老，她知道自己已不再年轻，她知道自己的老，自己的丑。

    廖廖来到很多年前来过的一家美发店。她又想起很多年以前的那一天。但是理发师热情的呼唤将她拉回现实。是你呀！是我。来，请这边坐。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理发师纤细的手指游走于寥寥柔软顺滑的发间。

    理发师不停的问，你确定你要剪吗？

    寥寥回答说，是的。

    头发随着剪刀的移动快速地在空中飞扬起来，然后在空气的阻力作用下徐徐降落。寥寥被自己身体淘汰的一部分所创造的景象惊呆。似乎是被剪掉的头发本身尽可能的减慢下坠的速度，黑亮的发丝缓缓的飘，你几乎可以听到它们细细的哀诉，如此美丽，如此凄楚。就像一曲即将跳到尽头的舞蹈，在结尾时总是显得漫长而又忧伤。寥寥妒忌得想让理法师停下来。她无法忍受“被她抛弃的”能如此迷人。“被她抛弃的”永远只能以一种乞求的姿态仰视她，然而此刻，“被她抛弃的”反而超越了她所赋予的美丽，“被她抛弃的”因为离开她而更加美丽。突然，寥寥发现了纤细手指的存在。在头发漆黑色的映衬下，纤细手指显得无比白皙。纤细手指在一簇黑发中快速的舞动，寥寥意识到，“被她抛弃的”的美丽是纤细手指赋予的，在纤细手指移离的空间里，“被她抛弃的”只是一堆被她抛弃的废物。这个发现让寥寥无比兴奋。她正享受着纤细手指带给她的光泽，她的头部被纤细手指温柔的抚摸，纤细手指与她头发接触所创造的美丽让她深深沉醉。她把这看做是爱情的前奏，只有伟大的爱情才具备创造美丽的能力，她似乎忘了纤细手指抚摸她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工作。

    纤细手指解开围在寥寥颈部用于防止碎发坠入上衣内层的围裙，熟练地将围裙在空中抖动，碎发就那样随着围裙的抖动有节奏的滑落。围裙是紫红色的，围裙被纤细手指随意扔在角落，就象一朵凋零的紫罗兰，孤独而又哀伤。

    纤细手指在寥寥脸上来回游走，以拭去粘在她脸部的碎发，可碎发是如此固执，它强烈的依附着她，纤细手指加重力度，碎发依然粘着。寥寥深深为这一景象感动，她把纤细手指为她拭去粘在脸上碎发的这一行为视为爱的抚摸，理发师完全可以不理睬那些碎发，自围裙被解开的那一刻，理发师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而理发师仍在继续着。寥寥将那些粘在脸上的碎发理解为纤细手指故意将它们牢牢的附在她的脸上，这样，纤细手指才有理由抚摸她。纤细手指的抚摸时重时轻，时缓时急，就像一曲用触觉编制的爱情告白。

    我们知道，一个女人的容貌在她自己的眼里，总是呈现“衰老——年青——衰老——年青……”这样一种变化，就象面对若干哈哈镜，女人在不同的镜子前会看到不同的自我。我们通常会站在一个遥远的角落里观望，观望女人面对自己时而衰老时而年青的面貌所产生的不同的情绪变化。因为女人对自己容貌的过份观注，总是令人发笑的。而现在，我们站在同一个角落，看到一个叫做寥寥的女人，她站在一面可以看到自己年青容貌的镜子面前，她认真的从大镜子里审视着自己。

    寥寥的青春被纤细手指拉了回来。在她的青春被拉回来的过程中，她爱上了将她青春拉回来的人。文清焕被彻底遗忘，这个本是寥寥为之决定找回青春的动力，在青春被找回之后消失在寥寥的记忆中，就象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这是一间很窄小的房屋，屋内唯一的光源来自一扇狭小的天窗，天窗的玻璃被花花绿绿的玻璃纸覆盖，太阳光很艰难的透过厚重的玻璃纸映照在屋内，光线很暗，没有灯。理发师就坐在屋内的小床上，任凭暗淡的的光线将自己染得五彩斑斓。床的对面放了一张硕大的梳妆桌，桌上立了一面很大的镜子，镜子里映着寥寥洁白的面颊。寥寥将发夹从头发上取下来，挣脱了发夹束缚的黑发散乱的搭在她的肩头，她就像一个被判了刑的罪犯等待着理发师的行刑。

    理发师的手迅速的在她的头上移动，剪刀折射的太阳光线在镜子里像幽灵般的闪烁，嚓嚓的剪发声占领了这间小屋的每一个角落。她在几分钟后看到了自己的全新形象。她感到自己更年青、更美、更迷人。

    她满怀感激的拉着纤细手指，吻他，吻那双手，吻赋予她青春的那双手。她把纤细手指放在自己的脸上摩挲，她疯狂的在那个狭窄空间大叫：“这是双多么神奇的手！这是双多么神奇的手！”她看到纤细手指的主人——理发师深黑色的眸子里一片狂云乱卷；她把纤细手指移到她的脖子，她的肩头，她的双臂，她的平坦的小腹，最后停留在她的脚趾之间。她感到她的全身就象被镀了一层金子一样熠熠生辉。

    纤细手指在她身体之上不停的涌动，理发师的唇落在她的面部，颈部。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无比兴奋。你就是文清焕，这个想法激烈的刺激着她，她激动得大叫。

    你可以想像虫子咀嚼嫩叶的声音弥漫在雨后宁静的空气中是那么温柔、那么温馨。而此刻，在一间光线暗淡的狭窄小屋内，虫子的咀嚼声被一种轻细的摩擦声所替代，那是由两只手发出的摩擦声。理发师与寥寥并肩安躺在这个寂静的空间，寥寥将理发师的纤细手指握在自己的手内，她借着微弱的光线看到纤细手指上染满了血光。寥寥感到似一团烈火在手里燃烧，并迅速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寥寥被烧得通体发红。理发师似乎在沉睡，你可以听到他均匀的呼吸，一起一伏就象在哭诉，这让寥寥感到难过，仿佛是她诱惑了他。

    诱惑。通常我们会把这个词用在男人对女人不道德的侵犯，特别是成年男人对无知少女的侵害。此时，寥寥想起了这个词。这个词使她联想到电影里猥亵的镜头，她看到一张被灯光照得发绿的脸，这张脸在摄影师的加工下面目狰狞，这张脸不停的向她逼进，欲与她的脸重合。寥寥感到自己的确具有那样一张令人恐惧的面容，她想起在她大叫时理发师目光里流露出的疑惑，脸在她与他相遇时背叛了她，它在她与他爱得最彻底的时刻象一个小孩恶作剧般的溜了出来，它拦在她与他之间，它使他害怕，它同样使她害怕。寥寥无法阻止自己停止对那张脸的想像，她感觉自己象娼妇一样用下流的手段在他不情愿的时刻占有了他。她越是告诫自己立刻停止幻想，越是无法停止幻想。寥寥感到愤怒，寥寥在愤怒中开始悲伤的哭泣。她不停的哭，泪流满面。她却不允许自己哭出声来，这使得她更加痛苦。理发师似乎继续在沉睡。

    “你怎么了？”理发师还是被她强烈的抽搐惊醒。

    “你怎么哭了？”理发师吃惊的看着她。

    她还是在哭。

    “哦，我的孩子！”理发师搂着她：“很痛是吗？”

    她倦在他温暖的怀里，她说是的。

    理发师又睡了，他的手放在她的脸上，他的身体紧贴着她。

    外祖母就象一把上了膛的机关枪，只要有人稍稍抠动扳机，尖锐而刻薄的咒骂便象子弹一样飞涌而出。寥寥孱孱的站在门外，她听见那些子弹愤怒的射向阁楼，最终被一扇铁门挡落。她惧怕外祖母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她的父亲同样惧怕。她想象父亲在门的另一侧躲避着鹰眼的逼视，父亲一定藏在阁楼。在这套不足100平方米的屋子里，阁楼对于外祖母来说是唯一不敢闯入的禁地（外祖母曾在狂怒之下将父亲从马桶上拽了下来），外祖母说阁楼里住满了幽灵，外祖母惧怕阁楼就象父亲与寥寥惧怕她的眼睛一样。父亲似乎是个哑巴胎，寥寥打记事起就从未听他说过一句完整话，他总是将声音咽在喉咙深处含糊不清。外祖母厌恶父亲是个哑巴胎，父亲的沉默常使他的岳母暴跳如雷。寥寥就在外祖母不断的咒骂声与父亲常久的沉默中渐渐长大。

    寥寥站在门外浮想联翩，外祖母的鹰眼能看穿一切，寥寥害怕自己已不是处女的事实被外祖母识破。寥寥没有母亲，寥寥跟外祖母与父亲一起生活。外祖母在寥寥很小的时候就告诉寥寥女人在婚前要懂得自爱，要懂得自守。所以你可以想象外祖母知情后的暴跳如雷。寥寥将外祖母的教条谨记在心，她象遵从法律一样坚守着外祖母的教条。但是寥寥最终还是屈服于内心的诱惑，她在这个冬天与她固守了多年的教条彻底告别。

    寥寥嗅到全身弥漫着一股熟悉而又陌生的体香，那是理发师身上浓厚的古龙水味道。香味残留在她身上久而不散，香味似乎透过她的皮肤沁入她的肉体，香味跟随着她，依附着她。还有理发师在她脸上遗留的吻痕。寥寥感到理发师在自己身上刻了一个清晰的形象，她看见自己映在地上的影子画下了理发师的像。一种迷离式的恐惧让寥寥狂躁不安，她徘徊于门前犹豫不决，她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按门铃或是敲门或是用钥匙开门，她不知道进门的时候应该先迈左脚或是右脚。她站在门外思考了很久，她在得出一套设想起来衔接很自然的流程后举起了右手，她把食指放在门铃上，她发现自己全身僵硬根本无法按动门铃。

    凝结已久的空气终于被搅碎。伴随着苍老而又愤怒的开门声，外祖母犀利的鹰眼像闪电一样出现在寥寥面前，鹰眼的深处似乎有一团火正在燃烧，鹰眼的主人用一种威严的口吻质问：“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寥寥支吾着进了门，在鹰眼的注目下她宛若一只老鼠匆匆溜进了浴室。哗哗的水流声很快就将外祖母的满腹牢骚淹没，浴室里顿时雾气蒸腾。在深白色的浓雾里寥寥疲惫的坠入浴缸，她感到自己像一根被砍伐的孤木在水中迷茫的飘浮。她用心清洗着自己每一寸肌肤，欲将理发师的影子洗净。

    总有一些事情我们无法按照常理来解释，比如你也许会在空中看到一些奇异的发光物体。聪明的人类不断探索着这些怪物的奥妙，但是至今仍然无人知晓这些怪物的秘密，于是我们将一个充满想像力的名字赋予它——不明飞行物。就像人类的智慧不足以解释位于空中的发光物体一样，寥寥的智慧无法解释为什么一群蚊子能够存活于这个阴冷的深秋，这些渺小的不明飞行物在午夜惊搅着寥寥的睡眠，寥寥不能安睡，她点亮房间里所有的灯以寻找不明飞行物的踪迹，结果一无所获。不明飞行物仍然唱着它们快乐的歌谣。它们的声音此起彼伏就象在互相表露爱慕，又象是交配时发出的爱的哼哼。寥寥在惨白色的灯光里感到一种近乎透明的忧伤，这忧伤中潜藏着一个古老的隐喻，她的思绪一路狂奔追溯到隐喻的源头，她看到了家族的历史象繁花一样在她面前灿烂的绽放。

    一股木头的清香夹杂着男人的汗臭将空气中弥漫的浓厚灯油味道快速的向前推进，她看到一只巨大的手，手腕被藏青色的衣袖紧紧裹住，袖口粘着的淡黄色木屑在油灯的照射下忽明忽暗，巨手与她靠得越来越近，最终在红绸的一角停住。红绸盖在她的头上，她感到红绸在巨手的牢引下慢慢滑落。她的脸暴露在一个陌生的男人急切注视下。她害羞的展开她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在幽暗的灯光中仔细辨认映在瞳仁深处的影像。

    黑面白底鞋里装着男人硕大的双脚，藏青色的棉布裤，藏青色的棉布外衫。男人的皮肤是暗黄色的，眼睛明亮深遂而又忧伤，鹰眼女人注视着男人，鹰眼女人的注意力最后被男人一头蓬乱的头发吸引。那头乱发就象一朵云，鹰眼女人设想驾着这朵云飞上天空，男人惊觉她的离去慌乱不堪，他若夸父追日一般在地面狂奔，他奔至悬崖放声大哭，她在他的哭声中象仙女下凡落在他的面前。

    一阵刀割般的疼痛截断了她的思路，男人粗糙的巨手在她的颞颥来回游走，就象一把锉刀磨琢着她，一遍一遍，直到她的肌肤挂满血丝。

    男人是个木匠，男人爱酒爱木头也爱女人。

    男人的巨手移向精巧的盘扣，盘扣牢不可破，就象一个尽责的士兵在自己的岗位上誓死坚守。男人像一只失去了耐性的猴子一把扯开了木板的衣衫，他看见绣着荷花图案的年轮惊恐的紧贴向他，他在木板慌乱的鹰眼里看见自己心急如焚，他扑向木板，从木板的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撩人的哼哼，他在木板的哼哼中迅速占领了它———他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完成别人订做的衣柜。

    木板像沉睡已久的精灵突然惊醒，它不顾一切企图从男人的巨手里抢回失陷的身体，它左躲右闪，她是如此渴望摆脱他。它的抵抗惹恼了他，他象一头愤怒的公牛撕扯着紧附于它的一切，它的双手拽着年轮就象拽着最后的命脉，年轮就这样被两股巨大的反作用力牵引，最后在清脆的撕裂声中破碎。

    他的巨手终于离开了她。很快，他的思想在他的巨手的拨弄下迅速从他的身体上退去，他就这样以疯狂地使用着锯子，刨子和凿子，以思想的肉体面对同样惶恐的它。他的巨手又折回来，更加粗暴，更加有力的强占它。他俯在它的身上，将它护在身前的双手挪至它的头顶，在朦胧的灯光里，他惊异于旁边鹰眼女人死咬着嘴唇不许自己的泪水越过眼眶的界线，她在男人酣畅的低喘声中责怪自己的无能，她看着它在他的身躯下渺小得象粒黄豆，她只能委屈它随着他的意志向前滚动。他控制着她，也控制着它。她无法阻止他压在自己的身上一拱一拱。

    天亮的时候，男人举着一块被他精心完成的组件兴冲冲的向外飞奔，他站在发白的阳光下接受他人投射的赞许的目光，他深深沉浸在鹰眼女人的目光带来的巨大幸福中，他似乎瞬间拥有了世界的一切美好。他在原地不停的旋转，越转越快就象被鞭抽打的陀螺。

    鹰眼女人在一片笑声中醒来，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感到极端的无力，门外男人的笑声好比一支支锋利的箭，箭箭穿心令她痛苦不堪。她急急欲施予报复以洗刷自己的耻辱。她发现男人遗忘在床前的鞋子灵机一动，她发了疯似的在屋里翻箱倒柜寻找某种纤小的利器。男人在鹰眼女人找到一小捧细铁钉时闯入了房间，他看见女人站在古旧的深褐色杉木柜子旁，女人的脸因他的直视而涨得绯红，他将目光缓慢的向下移，他的目光就象一把火炬，逐渐映红了女人的每一寸肌肤。女人的形象使他陶醉，他感到自己就像神派向人间的使者，解救无知的女人使她脱离白色的丑态。他望向她，他急切的在她的鹰眼里寻找感恩的表意。

    他的闯入吓坏了她。慌乱中她将握着细铁钉的手背在背后，她的手紧紧握住细铁钉，害怕因为自己的疏忽而使铁钉落出来，她越握越紧，手掌被戮出许多小洞，她感到疼痛，越痛握得越紧，她隐忍住自己的疼痛，肌肤因强烈的隐忍涨得通红。她发现他的眼睛在搜寻着自己，这使她感到害怕，身体僵硬在古旧的深褐色杉木柜子旁无法动弹。她想找个口袋将细铁钉装入其中，突然发现自己不雅的形象，她又气又恨垂下了高昂的头颅。她在他的注视下疾速走向木床，将自己的躯体掩盖在厚重的被子下。

    男人含笑从床前走过，他俯身弯腰将脸浸入盛满清水的木盆，他双眼紧闭突感阳光在某种金属上的折射，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女人的鹰眼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鹰眼女人表情神秘莫测使他感到不安，他在不安中将脚狠狠蹬入鞋内，一阵强烈的刺痛从脚底迅速传至他的全身。男人忍着巨痛装作若无其事走出了房门，晶莹的汗水溢满了额头。女人躲在被子里偷偷的笑，笑声尖酸而幽怨。男人在屋外揭开钉入脚底的细铁钉，铁钉粘连着殷红的血液散发着阵阵寒光，男人在阳光里对着铁钉止不住打冷颤。

    男人忍着巨痛走进了木具店，他拿起木推子在一根弯曲不平的木方上重复着推木的动作，随着木头刨花源源不断的从推子顶部吐出，弯曲的木方变得笔直而又光滑。男人埋头专注的推，一根紧接着一根，发了疯似的推个没完，似乎只有不停的推，鹰眼女人的形象在他脑里才能被淡忘。他惊异于鹰眼女人的尖刻，他觉得这个女人就象一把被磨利了的木刀，一刀一刀将苦痛刻在他的身上。而他的苦痛还将持续下去，他确切的觉察到以后他的生活将会被鹰眼女人完全掌握。

    屋里的笑声逐渐被一种哀伤的沉默所替代。鹰眼女人呆呆的躺在木床上凝视这间房屋，床靠房屋右侧安放，一个破旧的床头柜置于床的左侧，旁边竖着一支黑色的盆架，深褐色的杂物柜对床而落，在与床垂直的墙上有一扇小窗，房间唯一的出口紧挨着木头窗棂，窗下有一只炉子，放在炉子上的水壶正噗噗冒着热气，贴在墙上的旧报纸泛着古老的焦黄，在蒸气的作用下焦黄色的报纸正翩翩起舞，几张矮凳散放在炉子旁。鹰眼女人头顶一片阴云密布，她突然间觉察到她将在这间小房屋里荒度余生。她似乎看见她的身影穿梭其间，她的容颜在一遍又一遍枯燥乏味的穿梭中逐渐衰老。鹰眼女人感叹命运的不公，她的头脑一阵翻腾，她设想上苍在某个时刻青睐于她，她的命运因此而突然逆转。鹰眼女人微笑着继续自己的设想，可她却不曾想到，握住她命脉的某个个体正在她的腹中孕育。

    男人发现鹰眼女人的异常，她在一段时间内不停的呕，又在一段时间内不停的猛吃。她的身体逐渐发胖，脾气更加怪异，喜怒无常。男人还发现，女人的鹰眼在这一段时间里持续跃动着一种瑰丽的光，这种光随着女人越来越胖的身子在女人的瞳仁深处越来越亮。

    男人时常在酒后发呆，他愣愣地望着鹰眼女人若有所思，他思索女人发胖的若干可能又将可能一一推翻，他陷入一种迷宫式的假设中寻不到出路。男人长叹一声啜了一口酒，继而在鹰眼女人身上觅寻着答案。

    男人的长叹激怒了鹰眼女人，她觉得那声长叹在她的命运转折点上出现是一种不祥的象征，她看着男人饮酒的姿态仿佛是一个灾星将她的好运通通饮下，她三两步跨至男人的身旁一把将酒杯从男人的手中夺下，用一种满含憧憬的情绪狠狠地将酒杯摔在地上，酒杯瞬间碎成几片，在与地面接触的地方遗留下一块小小的湿痕，酒气迅速在空气中蒸腾，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浓厚的酒香。男人因此愤怒到了顶端，他咻的一声从矮凳上腾立，右手在扬起的瞬间却被一股巨大的威慑力硬生生的压回原位。他看见女人的鹰眼里同样跃动着愤怒的火焰，火焰越燃越烈似乎女人的整个身体都在燃烧，他觉得自己的愤怒之火在女人的面前象一个不懂事的小孩乱发脾气，他感到一种莫明的内愧和不安，却又不肯轻易认输，他始终渴望能将仅存的最后一点尊严长久的保持下去，于是他将目光大胆的投向她，他盼望能在与她的对峙中赢得最后的胜利。他双眼死死的盯着她，并以一种凶恶的表情面对她。但很快他便发现，他酝酿已久的表情是如此不堪一击，鹰眼女人似乎是一个具有高超法术的巫师，她的目光忽明忽暗忽静忽动就象在念咒语，咒语很快摄住了男人的魂魄，使他感到胆战心惊。男人最终选择了逃离，他带着恐惧转身走向门后，从角落里抽出扫帚开始收拾满地的酒杯碎片。刹那间扫帚与地面接触时发出的刷刷声宛若惊雷一般在屋里回响，原本就很紧张的气氛在尖锐扫地声中显得愈加紧张。

    鹰眼女人看着男人像飓风一样在她面前席卷而过，然后手捧一堆碎片破门而出。随着男人的离去，房屋陷入一片沉寂。鹰眼女人感到一种解脱，她在寂静中轻吁一口长气，似乎声音再高一点分贝，便会掀起又一场风波。男人的眼神刻在她的脑中挥之不去，她不停的回想、不停的重复着刚才发生的琐碎。男人怪异的扭动右臂、男人愤恨的眼神以及男人最后的妥协，假若男人的意念在某个细节发生一丝细微的变化，假若她自己的意念在某个细节发生一丝细微的变化，结果或许都会被改变。但现在，她胜利了，她清楚的知道这场战争的重要性，她不断的告诫自己一定不可以认输，尽管男人的目光象箭一样的射向她，尽管残酷的对峙是如此漫长，但她坚持住了，她没有被他压垮，她以她的坚强的意志力获取了这场战争的胜利。她的嘴角扬起一丝诡异的微笑，在越来越暗的天色中，她以一个胜利者的高傲姿态迎接黑暗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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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出发

    林金荣并不是像有些假想的商场大亨那样一帆风顺，他辞职后，有过很长一段时期的迷茫期。与其呆在美斯乐没有出路，不如趁这个时间完成自己一个长久以来的梦想。于是他决定不辞而别，离开妻子和儿子，也不告诉父亲和弟弟，独自出发。

    一九九五年八月下旬一天中午，林金荣偷溜上一列从清莱开出、朝曼谷而去的货运火车。林金荣头枕在行李袋上，翘着腿，注视着天上的滚滚浮云。那是一列慢车，林金荣计划在临江的海滩睡一晚，隔天一大早再偷溜上一列开往武里南的慢车，要不就是等到傍晚七点，溜上一列到苏梅岛去的直达车。当火车停在帕尧附近一条侧线等待会车时，一个又瘦又老的乞丐爬上了林金荣所在的货车车斗。看到林金荣的时候，他有点惊讶。他走到车斗的另一边，躺了下来，头枕在一个小包包上，面向着林金荣，不发一语。火车再度开出时，气温开始变冷，雾也从海岸的方向吹了过来。林金荣和那个小老头乞丐都冷得半死，紧紧蜷缩在车斗的边上御寒，见没有什么效果，他们就站了起来，以踱来踱去、跳上跳下和拍打手臂的方式驱寒。没多久，火车就开入了另一条位于一个小镇内的侧线，等待又一次的会车。这时，林金荣想到自己黄昏时会用得着一瓶泰粮烧酒御寒，便对那个小老头乞丐说：

    "我想去买瓶白酒，你可以帮我看住行李吗?"

    "不在话下。"

    林金荣跳下火车，跑过一零一号高速公路，在一家杂货店里买了白酒，此外还买了些酱菜和水果。回到火车以后，还有十五分钟时间要等。现在虽然又是暖阳高照，但黄昏马上就要来到，届时气温就会迅速冷下来。小老头这时盘腿坐着，面前放着他那可怜巴巴的餐点：一罐干辣酱和冷馒头。林金荣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上去对他说："来点白酒暖暖身体怎么样?我想，除辣酱以外，你也许会有兴趣吃点别的吧?"

    "不在话下。"他的声音很轻很细，仿佛是发自一个遥远的小喉咙。他似乎是害怕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情绪感受。面包是三天前林金荣离开清莱市时买的，当时，林金荣正准备要取道帕尧、清迈、武里南，前往一千里外的曼谷。他津津有味和满怀感激地吃了酱菜和面包，又喝了一些白酒。林金荣很高兴。他想起了《金刚经》里的话："当力行布施，但不要带有布施的念头，因为布施不过是个字眼罢了。"那段日子，林金荣确是个很有宗教热忱的人，很努力地进行修持，想把自己提升到至善的境界。但后来，林金荣却变得有一点点倦怠和犬儒，变得有一点点口惠而不实。现在的林金荣，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也冷了……不过在当时，林金荣却确确实实相信布施、慈悲、智能和开悟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价值范畴，并视自己为一个穿著现代服装的古代托钵僧，在世界到处游方，以累积善果，让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佛（事实上，林金荣游方的范围通常都不出清迈，难府和清莱这个大三角形之外）。当时，林金荣还没有认识坤格和尚（林金荣是一星期后才认识他的），也没有听过"精神所有者"这个词儿，不过就行为来说，林金荣却可以说是个十足的"精神所有者"。小老头乞丐喝过白酒以后，兴致变得高昂起来，从袋子里掏出一张小纸张给林金荣看。那是一篇菩萨的祷文，内容是说她死后会再回来这个世界，以天降的玫瑰花雨，遍洒所有的生物，直到永远、永远。"你打哪儿弄来这个的?"

    "几年前我在曼谷一家阅览室翻杂志翻到的，我把它撕了下来的，此后随时都带在身边。"

    "你坐火车的时候都会拿它出来看?"

    "我几乎每天都会拿它出来看。"他没有再多谈这一点，也没有把菩萨的话题延伸下去。他对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很低调，也没有多谈个人的私事。他是个又瘦又矮又安静的乞丐，是那种没有人在大街上会多看一眼的人。当林金荣告诉他，自己打算第二天晚上偷偷溜进"大皇宫"的时候，他说：" 你是说你要攀乘'午夜灵魂'?"

    "你们都是这样喊'大皇宫'的吗?"

    "你从前一定是个铁路员。"

    "对，我曾经是是南洋铁路公司的制动手。"

    "嗯，我们乞丐都称它为'午夜灵魂'，因为如果你是在清莱上车的话，那等第二天早上到达旁遮普以前，根本不会有人看得见你。这玩意儿的速度太快了，简直像飞的一样。"

    "真的很快，在直路上可达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

    "没有错，只不过当它晚上途经时兰北面的海岸和色谷的山区时，会让人冷得只剩半条命。"

    "没错，是会经过色谷，之后就会折而南下，往新加坡方向开去。

    "是新加坡，没错。林金荣搭过'午夜灵魂'的次数已经多到记不起来。"

    "你离家多少年了?"

    "多到我懒得去数。我是武里南人。"

    火车重新开动了。风开始变冷，而且再次起雾。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林金荣他们两个都竭尽所有办法和意志力，让自己不致冻僵或牙齿打颤得太厉害。开始的时候，林金荣缩作一团在地上打坐，试图透过冥想温暖来驱散寒冷。这一招不管用以后，林金荣就跳起来，反复拍打手脚和唱歌。但那小个子流浪显然比林金荣有耐力，因为他大多数时间都只是躺着，嚼着口香糖，嘴巴咬得紧紧的，像在什么事情。林金荣的牙齿不断打颤，嘴唇变成紫色。天黑后，曼谷那些熟悉的山脉开始逼近，让他们如释重负。很快，火车就停在了曼谷温暖的星空下。

    跟小老头乞丐一道跳下火车，互道过再见之后，林金荣就往往曼谷的海滩走去。为了怕被警察碰到，把自己赶走，林金荣走到海滩很偏远的一座山岩下面才停住脚步。林金荣用煤生了一个大篝火，用削尖的木签子叉着面包在火上烤，又把一罐豆子猪肉和一罐午餐肉放在赤红的煤中加热。林金荣喝着新买的白酒，享受生平中最怡人的其中一个夜晚。然后，林金荣又跑到海里，潜入水中一下子，再站起来，仰望天上缤纷灿烂的夜空——好一个由黑暗和钻石所构成的观世音十方大千世界。"干得好，老林，"林金荣愉快地对自己说，"只剩没多少里路就到曼谷。你又再一次办到了，漂亮!"林金荣穿著游泳裤，赤着脚，蓬头乱发，在只有一个小萤火照明的黑暗沙滩上唱歌、喝酒、吐痰、跑跑跳跳——这才叫生活嘛!偌大的一片柔软的沙滩，就只有林金荣一个人，自由自在而无拘无束，大海在他的旁边愉快地叹息着。而如果他放在火堆里加热的罐头变得太红太烫，让他无法赤手去拿的话，要怎么办呢?那简单，戴上一双铁路手套就行。林金荣先让食物再冷却一下，继续享受了一会儿的白酒和思绪。他又换了两次姿势，然后他就把那个白酒先喝完了，又过来一个小的浪头，后来又消失了。林金荣就大声地跟它说你快去休息一下，吃点晚饭都没人陪你，我在这里继续等你。他觉得它同意了，其实什么呀，他又收到它送来的几个白泡泡，明天去拿一下，明天吃，因为有鱼还有酱汁肉，对吗？那你多放点好吃的啊，明天就想跟你一起分享。林金荣觉得自己听到了海浪的声音。明天有点太远了，对不对？在你的房间吃吗？不然星期六还得用筷子一起。第一次请你吃饭我想把它都有的形式走一遍，就不知道换了哪一条比较好，然后就把那条鱼起来吃掉喽，不好意思告诉你，你也不舍得吧。海浪回复他。

    林金荣盘腿坐在沙上，沉思自己的人生。"未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呢?但那又有什么差别呢?"酒精未几就对林金荣的味蕾发生了作用，让林金荣开始觉得饿。林金荣把香肠从小木签上一口咬出来，啧啧啧地大啖起来，然后时而挖起一汤匙丰美多汁的豆子猪肉，时而挖起一口酱汁烫得滋滋响的通心面，送到嘴巴去。通心面罐头里沾到的一些小沙子让林金荣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沙滩上到底有多少颗沙粒呢?大概就像天空上的星星那么多吧?"（啧啧啧，啧啧啧）"如果是这样，那从无始的时间展开以来，世界上有过多少的人类，有过多少的生物呢?哇，恐怕有整个沙滩的沙子再加上整个天空的星星那么多吧?那可是IBM的计算机也算不出来的啊!"（仰头想喝一口酒，可惜没有了）"虽然林金荣不知道精确的数字，但最少应该是万兆的二十一次方的两三倍。清莱掀起的漫天玫瑰花雨，大概也是这个数目吧?小老头乞丐现在不也是把花雨洒在我的头上吗，虽然那是百合花的花雨。"

    饭后，林金荣拿出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抹嘴，然后把盘子拿到海水里去清洗，然后踢踢沙堆，然后四处逛了逛，然后把盘子抹干收好，然后裹着毯子、蜷曲着身体，要好好睡一觉。林金荣在午夜的时候醒来。"嗯?这里是哪里?在林金荣儿时的这栋老房子里，怎么会听到像篮球赛啦啦队一样的吵闹声，这老房子是失火了成?"但原来那只是海浪的冲刷声，因为涨潮的缘故，海浪离林金荣愈来愈近。

    "唔，我是个古老和坚硬的海螺壳。"想完这个，林金荣又睡着了，梦见自己气喘吁吁地一口气吃了三块面包……林金荣还看到自己孤独地睡在沙滩上，而上帝则带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俯视着自己……林金荣还梦见很多年前自己的老家，梦见几头小猫希望跟着自己一起横越泰国、搬到一千里外的新家，梦到母亲背着一个大包包，梦到父亲拚命追赶一列一闪而过、不可能追得到的火车……林金荣在破晓的时候醒过来了一下，而看到四周几乎在一瞬间重新轮廓分明的景物时，林金荣觉得它们就像是一个舞台工作人员所匆匆重新搭好的布景，为的是要骗他相信，这世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林金荣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转了个身，便继续睡去。"这一切都是假象罢了。"林金荣听到自己的声音

    在"空"中这样说。这个"空"，在林金荣的睡眠中几乎是可以具体抱触得到的。

    林金荣生平所遇的第一个"精神所有者"就是上述的小老头，而第二个则是坤格和尚-----他是"精神所有者"的第一名，而且事实上，"精神所有者"这个词儿，就是他始创的。坤格来自清迈，自小与父母和姊姊住在清迈东部森林的一间小木屋。他当过伐木工和农夫，热爱动物和古印度人的传说，这种兴趣，成为他日后在大学里研究人类学和印度神话学的雄厚本钱。后来，他又学了中文和日文，成了一名东方学家，并认识了"精神所有者"中的佼佼者——中国和日本的禅师。与此同时，身为一个在西北部长大、深具理想主义的青年，他对世界产业工人联盟那种老式的无政府主义又有很深的认同。他懂得弹吉他，喜欢唱老工人和印度人的歌曲。林金荣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清莱的街头。（林金荣忘了提，离开清莱之后，林金荣靠着一趟顺风车一路坐到清迈。说来难以置信的是，载林金荣的人是个年轻的美女，她穿著件无肩带的泳衣，赤着脚，一个脚踝上戴着金镯子，开的是最新款的绯红色嘉陵牌"水星"摩托车。她告诉林金荣，她很希望有酒精提神，让她可以一路开车开到清迈，而凑巧林金荣的圆筒形行李袋里就放着些白酒。）林金荣碰到坤格的时候，他正踩着登山者那种奇怪大步在走路，背上背着个小背包，里面放着书本、牙刷之类的东西。这是他入城用的背包，有别于他的另一个大背包——里面装的是睡袋、尼龙披风、炊具和所有爬山时用得着的东西。他下巴蓄着一把小山羊胡，因为有一双眼角上斜的绿眼睛，让他很有西方人的味道，但他完全不像泰国北部的人，而且生活得一点不像吊儿郎当、绕着艺术团团转的当地人。他精瘦、皮肤晒得棕黑、活力十足、坦率开放，见到谁都会快活说上两句话，甚至连街头上碰到的乞丐，他都会打个招呼。而不管你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搜索枯肠去思索，而且总是进出一个精彩绝伦的回答。

    "咦，你也认识金时及?你是在哪认识他的?"当林金荣们走进"金花园"酒吧的时候，大伙询问他。"金花园"是泰北湾区的爵士乐迷喜欢聚集的地方。

    "我经常都会在街上碰到我的菩萨!"他喊着回答说，然后点了啤酒。

    那是个不同凡响的夜，而且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具有历史性的一夜。当天晚上，坤格和一些其它的诗人预定要在六号画廊举行一个诗歌朗诵会（对，坤格也是诗人，而且会把中国和日本的诗译成英文），所以相约在酒吧里碰面，人人都显得情绪昂扬。不过在这一票或站或坐的诗人当中，坤格是唯一不像诗人的一个（虽然他是个如假包换的诗人）。其它的诗人，有像艾德保那样一头蓬乱黑发的知识分子型诗人，有像沙伊那样纤细、苍白、英俊的诗人，有像达维那样仿佛来自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有像卡索特那样打着蝴蝶领结、一头乱发的死硬派无政府主义诗人，也有像沃格林那样戴眼镜、文静、肥得像大冬瓜的诗人。还有其它有潜力的诗人站在四周，而他们所穿的衣服虽然形形色色，但共同的特征是袖口已经散线和鞋头已经磨损。反观坤格，穿的却是耐穿耐磨的工人服装，那是他从"好心人"之类的旧衣商店买来的二手货。这身服装，也是他登山或远足时穿的。事实上，在他的小背包里，还放着一顶逗趣可爱的绿色登山帽，每当他去到一座几千英尺高的高山下，就会把这帽子拿出来戴上。他身上的衣服虽然都是便宜货，但脚上穿的，却是一双昂贵的意大利登山靴。那是他的快乐和骄傲，每当他穿著这双登山靴昂首阔步踩在酒吧的木屑地板上时，都会让人联想起旧时代的伐木工。坤格个子并不高，身高只有大约五英尺七英寸，但却相当强壮、精瘦结实、行动迅速和孔武有力。他双颧高凸，两颗眼珠子闪闪发亮，就家一个正在咯咯笑的中国老和尚的眼睛。而他颚下的小山羊胡，抵消了他英俊脸庞的严峻。他的牙齿有一点点黄，那是他早期森林岁月不注重口腔卫生的结果，但他并不以为意，笑的时候总是把嘴巴张得大大。

    有时候，他会无缘无故突然安静下来，忧郁地看着地板，仿佛心事重重。不过，他还是以快活的时候居多。他对林金荣表现出极大的投契，对林金荣所谈到的事情--像关于小老头乞丐的，有关林金荣坐免费火车或顺风车旅行的体验的--都听得津津有味。他有一次说林金荣是个"菩萨"（"菩萨"的意思约略相当于"大智者"或"有大智能的天使"），又说林金荣用他的真挚妆点了这个世界。林金荣们心仪的佛教圣者是同一个：观世音菩萨。坤格对西藏佛教、中国佛教、大乘佛教、小乘佛教、日本佛教，乃至于缅甸佛教，从里到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但林金荣对佛教的神话学、名相以至于不同亚洲国家的佛教之间的差异，都兴趣缺缺。林金荣唯一感兴趣只有释迦牟尼所说的"四圣道"的第一条（"所有生命皆苦"），并连带对它的第三条（"苦是可以灭除的"）产生多少兴趣，只不过，林金荣不太相信苦是可以灭除的。尽管《楞伽经》说过世界上除了心以外，别无所有，因此没有事情--包括苦的灭除--是不可能的。但这一点林金荣迄今未能消化。

    前面提到的沃格林是坤格的死党，是个一百八十磅的好心肠大肉球，不过，坤格却私底下告诉林金荣，库格林可不只林金荣肉眼看到的那么多。

    "他是谁?"

    "林金荣的老朋友，打从林金荣在清迈念大学的时代就认识的死党。乍看之下，你会以为他是个迟钝笨拙的人，而事实上，他是颗闪闪发亮的钻石。你以后会明白的。小觑他的话，你准会落得体无完肤。他只要随便说句话，就可以让你的脑袋飞出去。"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了不起的菩萨，林金荣认为说不定就是大乘学者无着的化身转世。"

    "那我是谁?"

    "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也许你是山羊。"

    "山羊?"

    "也许你是穆德菲斯。"

    "谁是穆德菲斯?"

    "穆德菲斯就是你的山羊脸上的泥巴。如果有人问你'狗有佛性吗?'，那你除了能'汪汪'叫两声以外，还能说些什么呢?"

    "我觉得那只是禅宗的猾头话。"林金荣这话让坤格有点侧目。

    "听着，坤格，"林金荣说，"我可不是个禅宗的佛教徒，而是个严肃的佛教徒，是个充满梦想的小乘信徒，对大乘佛教感到望而生畏。"林金荣不喜欢禅宗，是因为林金荣认为禅宗并没有强调慈悲的重要性，只懂得搞一些智力的把戏。"那些老禅师老是把弟子摔到泥巴里去，只是因为他们根本答不出弟子的问题，"林金荣说，"我觉得这很卑鄙。"

    老兄，你错了。他们只是想让弟子明白，泥巴比语言更真实吧了。"林金荣无法在这里一一复述坤格那些精彩的回答，但他每一个见解，都让林金荣有被针扎了一下的感觉，到后来，他甚至把一些什么植入了林金荣的水晶脑袋，让林金荣的人生计划为之有了改变。

    那个晚上，林金荣跟着坤格一票嚎叫诗人前往六号画廊，参加诗歌朗诵会。这个朗诵会的其中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带来了清莱诗歌的文艺复兴"。每个林金荣们认识的人都在那里。那是一个疯到了最高点的晚上。而林金荣则扮演了加温者的角色：林金荣向站在会场四周那些看来相当拘谨的听众，每人募来一毛几角，跑出去买了三瓶大号装的红酒地回来，然后对他们频频劝酒，因此，到十一点轮到艾德保登场，嚎叫他的诗歌〈嚎叫〉时，台下的每个人都像身在爵士乐即兴演奏会那样，不断大喊"再来!再来!再来!"，而俨如清莱诗歌之父的卡索，则高兴激动得在一旁拭泪。坤格朗诵的第一首诗，是以丛林狼为主题（就林金荣的浅薄知识所知，丛林狼是古泰国人的图腾，不然就是西北部印度人的图腾）。"'天杀的!'丛林狼喊道，然后跑走了!"坤格对着口下一群杰出的听众念道，让他们高兴得嚎叫起来。真是神奇，明明是"咔"这样粗俗的一个字，被他放在诗中，竟显得出奇的纯净。他其它诗歌，有一些是能反映他对动物的爱的抒情诗行（如写熊吃浆果的一首），有一些是能显示他渊博的东方知识的神秘诗行（如他写蒙古的犁牛的一首）。他对东方的历史文化的了解深入到什么程度，从他写玄奘的一首就可见一二（玄奘是个中国的高僧，曾经手持一炷香，从中国出发，途经兰州、喀什和蒙古，一路徒步走到西藏）。至于坤格一贯秉持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则表现在一首指陈泰国人不懂得怎样生活的诗歌里。而在另一首描绘上班族可怜兮兮生活的诗，则流露出他曾在北方当伐木工的背景（他在诗中提到现在的上班族，都被困在由链锯锯断的树木所盖成的起居室里）。他的声音深沉、嘹亮而无畏，就像旧时代的泰国英雄和演说家。林金荣喜欢他的诗所流露出的诚挚、刚健和乐观，至于其它诗人的诗，林金荣觉得不是失诸太耽美就是太犬儒，要不就是太抽象和太自林金荣，或是太政治，又或是像库格林的诗那样，晦涩得难以理解（他诗中提到的"厘不清的过程"这词儿倒是很适用于形容他的诗）。不过，当库格林的诗说到了悟是一种很个人性的体验时，林金荣注意到其中具有强烈的佛教和理想主义的色彩，跟坤格很相似，而林金荣猜得到，那是他和坤格在念大学的死党时代所共享的（就像林金荣和艾瓦在东部念大学时也共享过相同的思想理念一样）。

    书廊里一共有几十人，三五成群地站在幽暗的台卡，全神贯注地聆听朗诵，唯恐会漏掉一个字。林金荣在一群群人之间游走（面向着他们而背对着舞台），去给每一个人劝酒，有时，林金荣也会坐到舞台的右边，聆听朗诵，不时喊一声"哇噻"或"好"，或说上一句评论的话（虽然没有人请林金荣这样做，但也没有人提出反对）。那是一个了不起的夜。轮到纤细的达维亚上场时，他拿着一迭像洋葱皮一样纤细的黄色纸张，用细长白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翻，一页一页地念。诗都是他的亡友奥尔特曼所写。奥尔特曼前不久才在墨西哥的济华花过世，死因据说是服用了过量的佩奥特碱（一说是死于小儿麻痹症，但这没什么差）。达帕维亚没有念一首自己的诗--这个做法，本身便够得上是一首感人至深的挽歌，足以在《堂吉诃德》的第七章里挤出泪水来。另一方面，他念诗时所使用的纤细英国腔调，却让林金荣不由得在肚子里大笑起来。不过，稍后和他熟谙以后，林金荣发现他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

    会场的其中一个听众是罗丝·布坎南。她有着一头红短发，是个骨感的美女，跟谁都能发展出一段罗曼史。她是个画家模特儿，也写写作。当时的她，正跟林金荣的死党寇迪打得火热，所以显得神采飞扬。"怎么样，罗丝，今晚很棒吧?"林金荣喊道，而她则拿起林金荣的酒瓶，仰头喝了一大口，眼睛闪闪有光地看着林金荣。寇迪就站在她背后，两手揽住她的腰。今天晚上当主持人的是卡埃特，他打着个蝴蝶领结，穿著件破破烂烂的西装。每当一个诗人朗诵过后，他就会走上台，用他一贯的逗趣刻薄语气，说一小段逗趣的话，介绍下一位朗诵者。所有诗歌在十一点半朗诵完毕，在场的听众都议论纷纷，很好奇这个朗诵会将会对泰国诗歌带来什么样的冲击，而卡埃特则如上面提到过的，激动得用手帕拭泪。接下来，一票诗人分乘几辆汽车，一起到唐人街，在其中一家中国餐馆里大肆庆祝叫嚣一番。林金荣们去的"南园"餐馆，凑巧是坤格的最爱。他教林金荣该怎样点菜和怎样使用筷子，又说了很多东方禅疯子的趣闻轶事给林金荣听。这一切，再加上桌上的一瓶葡萄酒，让林金荣乐得无以复加，最后甚至跑到厨房的门边，问里面的老厨子："为什么达摩祖师会想到要向东传法?"

    "不关我的事。"他眨了一眨眼睛回答说。林金荣把这件事告诉坤格，他说："好答案，好得无与伦比。现在你应该知道林金荣心目中的禅是怎么回事了。"

    坤格还有其它好些值得林金荣学习的东西，特别是怎样泡妞。他那种无与伦比的泡妞禅道，林金荣在接下来那个星期就见识到。

    在清莱这段期间，林金荣和艾德保同住在他那间覆盖着玫瑰的别墅式小屋。小屋位于梅尔街一栋大房子的后院，门廊已经朽坏，向地面下斜，围绕在一些藤蔓之间。门廊上摆着张摇摇椅。每天早上，林金荣都会坐在摇摇椅上读《金刚经》。院子里长满即将成熟的西红柿以外，还有满眼盈目的薄荷，让一切都沾上了薄荷的味道。院子里还有一棵优雅的老树，每天晚上，林金荣都喜欢盘腿打坐于其下。在加州十月凉爽的星空下打坐的感觉，世界上别无地方足以匹敌。屋里有一个小巧可爱的厨房，设有瓦斯炉，但却没有冰盒，但这没什么要紧的。林金荣们还有一个小巧可爱的浴室，里面有浴缸，也有热水供应。除厨房和浴室外，没有其它的隔间。地板上铺着草席，放着很多枕头和两张睡觉用的床垫，除此以外就是书、书、书，一共有几百本之多，从卡图卢斯、庞德到布莱斯的书都有。唱片也是琳琅满日，除巴赫和贝多芬的全部唱片以外，甚至还有一张埃拉·菲茨杰拉德主唱、会让人闻歌摇摆的唱片（为它作喇叭伴奏的，则是乐在其中的克拉克·泰利）。此外还有一部三转速的电唱机，音量大得足以把屋顶给轰掉。不过，屋顶只是三夹板的货色，墙壁也是。有一个林金荣们喝得像禅疯子一样醉的晚上，墙壁饱受蹂躏：先是林金荣一拳在墙上打出一个凹洞，继而库格林有样学样，一头撞向墙壁，撞出一个直径三英寸的窟窿。

    坤格住在离林金荣们大约一英里远一条安静的街道上。顺着梅尔街走到底，再走上一条通向加大校园方向的斜坡路，就可以找到他所住的街道。他所租住的小木屋，位于房东的大房子后方的院子里，面积要比艾瓦的小上无限倍，只有十二英尺见方。里面的陈设，是他的简朴苦修生活的具体见证：没有半张椅子，要坐，只能坐在铺着草席的地板上。在房子的一角，放着他著名的背包，还有他的诸多锅子和平底锅，全都洗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的互相重迭在一起，用一条蓝色的印花大手帕包住。再来就是一双他从来都不穿的日本木屐和一双黑色的日本袜。这种袜，袜头是分叉的（脚拇指和另四根脚趾各在一边），穿著它在漂亮的草席上来去，最是舒服不过。屋里有很多橘色的柳条箱子，里面装的全是装帧漂亮的学术性书籍，有关于东方语言的，有佛经，有经谕，有铃木大拙博士的全集，也有一套四卷本的日本俳句的选集。他收藏的诗集非常多。事实上，如果有那个小偷破门而入的话，他唯一找到的有价值的东西就只有书本。坤格的衣物也全是从"善心人"或"救世军"商店买来的二手货：织补过的羊毛袜、彩色内衣、牛仔裤、工人衬衫、莫卡辛鞋和几件圆翻领毛线衣。这些毛线衣，是他在爬山的晚上穿的（他很喜欢爬山，曼谷、帕尧和清迈的高山都几乎被他爬遍，他爬山常常一爬就是几星期，背包里只带着几十斤重的干粮"。他的书桌也是用柳条箱子拼成的，有一天下午，当林金荣去到他家时，看到一杯热腾腾而使人心平气和的茶就放在这书桌上，而他则低着头，专心致志地读着中国诗人寒山所写的诗。坤格的地址是库格林给林金荣的。来到坤格的小屋时，林金荣第一样看到的东西就是他停放在大房子前面草坪的脚踏车，然后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和一些姿态趣怪的小树。而据坤格说，这些石头和小树都是他爬山的时候从山上带回来的，因为他想把他的住处营造成一间"日本式的茶屋"。

    当林金荣推开他的屋门时，看到的是一幅林金荣从未见过的静谧画面。他坐在小屋的末端，盘着腿，低头看着一本摊开在大腿上的书，脸上还戴着眼镜，让他看起来要老一点和像个学者和睿智。在他身旁那张用柳条箱拼成的书桌上，放着一个锡制的小茶壶和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茶杯。听到有人推门，他很平静地抬起头来。看到是林金荣，他只说了句"进来吧，金荣。"就再次把头低下去。

    "你在干嘛?"

    "翻译寒山子的名诗（寒山），一千年前写成的。部份诗句是他在离人烟几百英里远的悬崖峭壁写成的，就写在岩壁的上面。"

    "哇噻。"

    “你进来这屋子时，务必要脱鞋。看到地上的草席没有?不脱鞋的话，你会把它们踩坏的。”于是林金荣就把脚上的蓝色软底布鞋脱掉，把它们恭顺地摆在门边。坤格扔给林金荣一个枕头，林金荣把枕头放在木板墙壁旁边，盘腿坐下。然后他又递了一杯热茶给林金荣。"你有读过《茶经》这本书吗?"他问。

    "没有，那是什么玩意儿?"

    "一本教人怎么用两千年累积下来的知识去泡茶的书。它也描述了你在啜第一口茶、第二口茶和第三口茶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难道除了靠喝茶，中国人就没有别的法子让自己high起来?"

    "你先喝一门再说吧。这是上好的绿茶。"味道很好，林金荣立时感到了心平气和和一股暖意传遍全身。

    "想听林金荣念一些寒山子写的诗吗?想知道一些看阅寒山子这个人的事情吗?"

    "想。"

    "寒山是一个中国的士人，他由于厌倦了城市和这个世界，所以躲到深山去隐居。"

    "唔，听起来跟你很像。"

    "在那个时代，你是可以干这种事的。他住离一家佛寺不远的一个洞穴里，唯一的人类朋友是一个有趣的禅疯子，名叫拾得。拾得的工作就是在寺门外扫地。拾得也是个诗人，但写过和流传下来的诗并不多。每过一阵子，寒山子就会穿著他的树皮衣服，下山一次，到佛寺那暖烘烘的厨房里，等待吃饭。但寺里的僧人却不愿意给他饭吃，那是因为他不愿意出家的缘故。你晓得为什么在他的一些诗句里，像……来，林金荣念给你听，"他念诗的时候，林金荣从他肩膀旁边伸长脖子，看那些像乌鸦爪印一样的中国字。"'攀爬上寒山的山径，寒山的山径长又长。长长的峡谷里充塞崩塌的石头，宽阔的山涧边布满雾茫茫的青草。虽然没有下雨，但青苔还是滑溜溜的；虽然没有风吹，松树犹兀自在歌唱。有谁能够超脱俗事的羁绊，与林金荣共坐在白云之中呢?'"

    "哇，真不是盖的!"

    "我念给你听的，是我自己的翻译。你看到的，这首诗每一句本来都是由五个中国字组成的，但为了翻译的缘故，我不得不加入一些泰语的介系词和冠词，所以每一句就变长了。"

    "为什么你不干脆把它译成五个英文字呢?头一句是那五个字?"

    "'爬'字、'上'字、'寒'字、'山'字、'径'字。"

    "那好，把它翻成'爬上寒山径'不就得了?"

    "话是没错，但你又要把'长长'、'峡谷'、'充塞'、'崩塌'、'石头'用五个字译出来呢?"

    "它们在哪里?"

    "在第三句，难道你要把它翻成'长谷塞崩石'吗?"

    "为什么不可以，我觉得比你原来的译法还要棒!"

    "好吧，我同意。事实上我有想过这样译，问题是我的翻译必须得到这大学里面的中国学者的认可，而且要用清晰的英语来表达。"

    林金荣打量了小屋四周一眼。"老兄，你真是了不起，这样静静地坐着，戴着副眼镜，一个人做学问……"

    "金荣，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爬爬山?爬马杭峰。"

    "好!它在哪里?"

    "在塞拉县北方。我们可以坐早班的车子去，到湖边之后再把装备背上，改为用走的。我会用我的背包背我们需要的所有食物和衣物，你则可以借艾瓦的小背包，带些额外的袜子鞋子之类的。"

    "这几个中国字是什么意思?"

    "它们说寒山子在山上住了多年以后，有一天下山回故乡去看亲友。整首诗是这样的：'直到最近，林金荣都一直待在寒山上。昨天，林金荣下山去看朋友和家人，却发现他们有超过一半都已经到黄泉去了，'--到黄泉去就是死了的意思----'这个早上，林金荣对着自己的孤影怔怔发呆，满眼的泪水让我无法阅读。'"

    "你也是这个样子，坤格，常常满眼泪水在看书。"

    "我才没有满眼泪水!"

    "难道你看书看太久太久，泪水不会流出来的吗?"

    "那……那当然会……你再听听这一首：'山上的早晨是很冷的，不只今年才是如此，一向都是如此。'看，他住的山显然是很高的，搞不好有一万二、三千英尺那么高，甚至更高。'巍严的悬崖上积满雪，雾在幽暗沟谷的树林里弥漫。草在六月尾还在吐芽，叶子会在八月初开始掉落。而我在这里，爽得就像刚吃过饭的君子"

    "爽得就像刚吃过饭的君子?"

    "这是我的翻译。它本来的意思是'我兴奋得像山下那些酒色之徒'。林金荣为了让它有现代感，才译成这样。"

    "好翻译。"林金荣好奇坤格为什么会这么迷寒山子。

    林金荣把这个问题拿来问他。"那是因为，"他解释说，"寒山子是个诗人，是个山居者，是个矢志透过打坐来参透万事万物本质的人，而且又是个素食主义者。我自己固然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我却景仰这样的人。顺带一说，我之所以不是素食者，是因为在现代世界要过纯吃素的生活太困难了，又况且，所有的'有情'都是吃他们能吃的东西的。我景仰寒山子，还有就是他过的是一种孤独、纯粹和忠于自己的生活。"

    "哇，听起来都跟你很像呐。"

    "也像你，金荣。我迄今都忘不了你告诉我在清迈树林里打坐沉思的事。"

    坤格显得很忧郁、消沉，自林金荣认识他以来，从未看过他像今天这样的安静、忧郁和若有所思。他的声音温柔得像个母亲，仿佛正在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向着一个如凯似渴想从他那里得到宝贵信息的可怜生物（林金荣）说话。

    "你今天有打坐吗?"林金荣问他。

    "有，那是林金荣每个早上会做的头一件事。天未亮林金荣就会打坐，另外还会在下午打一次坐，不过那得没有人来打扰的时候才有办法进行。"

    "谁会来打扰你?"

    "一票人。有时是库格林，有时是其它人。像昨天，艾瓦和斯图拉松就都来过。有时候还会有女孩子来找我玩修炼。"

    "修炼?那是什么玩意儿?"

    "你不知道修炼是什么?我过些时再告诉你好了。"他的心情低沉得不想谈修炼，不过两天之后，林金荣就知道那是什么回事。接下来林金荣们又谈了好一会儿寒山子和他的诗，而当林金荣准备要走的时候，他的另一个朋友罗尔来了。罗尔是个高大金发的帅哥，他来，是为了跟坤格谈他即将展开的日本之行。他对京都相国寺里著名的龙安石庭很感兴趣。龙安石庭里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就是一些以特殊方式排列的古老石头（其排列方式被认为具有神秘的美学含意），但每年却会有数以千计的游客，不辞千里而来，想借着观看石头，获得心灵的平静。像这一类奇怪、严肃和极度热诚的人，林金荣在泰国这里可是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是林金荣和罗尔的最后一次打照面，因为过没多久，他就到日本去了。但他有关龙安石庭的一席话，却让林金荣难忘。

    "是谁把石头排列成那个样子的?"林金荣问。

    "没有人知道，也许是很久以前的某个和尚或某几个和尚。但它们的排列方式却肯定包含着某种神秘的寓意。林金荣们只有透过形式，才能观照得到'空'。"他给林金荣看一张石庭的照片，那些石头排列在耙得很平坦的沙子上，看起来就像大海中的岛屿，四周是一些很有建筑美的凉廊。然后，他又拿出一张石头排列的点线圃，试着向林金荣说明它们可能的逻辑。他讲解的时候提到"孤独的个体性"和"被推人空间的隆起物"之类的话，很有点禅宗公案的味道。但林金荣对这些事情的兴趣没有他大，更远在坤格之下。这中间，坤格又用他放在小瓦斯上的茶壶，为林金荣添了好几次茶，每次添茶，都会向林金荣鞠一个几乎无声的东方式鞠躬。他的神情，和诗歌朗诵会那个晚上天差地远。

    第二天晚上，近午夜时份，林金荣和艾瓦、库格林三个决定要买一瓶大加仑装的勃根地，去突袭坤格。

    "他今天晚上会在做些什么?"

    "不知道，"库格林说，"也许是在做学问，又也许是在沉思。我们过去瞧瞧就晓得了。"林金荣在沙特克大道上买了酒以后，就直奔坤格住处，而林金荣也再一次看到他那辆静静停在草坪上的英国制脚踏车。"坤格喜欢背着他的小背包，骑着脚踏车，整天在柏克莱骑来骑去，"

    库格林说，"以前在曼谷的里德学院读书时，他也是这副德性。他在那里每星期都会固定一天，找来些姑娘，举行葡萄酒派对，结束之后，他们就会跳出窗外，到城里各处搞些大学人爱搞的恶作剧。"

    "他是个怪胎。"艾瓦咬了一咬嘴唇说，显得有点惊讶。他正在研究林金荣们这个集聒噪与安静于一身的新朋友。推开坤格的小门以后，林金荣们看到他正在盘着腿看书，这一次看的是泰国的诗歌。他抬起头，什么都没说，只用奇怪而生硬的腔调说了个"嗳"字。林金荣们一一脱下鞋子，走到他身边坐下。

    林金荣是最后脱鞋的一个，葡萄酒也是林金荣拿着。林金荣故意把酒瓶举得高高的给坤格看，没想到，他却忽然大喊了一声"哟-啊"，瞬间从盘腿的姿势中一跃而起，跳到林金荣的面前，像击剑一样伸出一把匕首，"叮"一声轻戳在酒瓶上。坤格这惊人的一跳，真是林金荣平生所仅见（杂技演员的表演不算在内的话），十足像一头山羊（后来林金荣才知道，他真的是一头山羊）。他的呐喊、跳跃、出剑，在在让林金荣联想起日本武士。但林金荣有一种感觉，这是他抱怨的一种表示：抱怨林金荣们打断他做学问的计划，抱怨林金荣带来那瓶会让他喝醉的酒。不过，他接下来的行动，只是把酒瓶从林金荣手上拿过去，扭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接着，林金荣们就盘腿坐下，展开了四小时疯疯癫癫的谈话，内容大抵都是以下这一类：

    坤格：库格林，你这个臭小子最近都在干些什么?

    库格林：什么都没干。

    艾瓦：坤格，你这几本是什么怪书?哦，原来是庞德的诗集。你喜欢庞德吗?

    坤格：除了会用日本名字称呼李白和闹诸如此类的著名糗事以外，林金荣不觉得这老小子有什么不妥的。事实上，他是林金荣最喜欢的诗人。

    雷蒙：庞德?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装腔作势的疯子拿来当自己最喜爱的诗人。

    坤格：你该罚一杯，雷蒙，你的话是鬼扯蛋。艾瓦，你最喜欢的诗人又是谁?

    雷蒙：为什么就没有人间问林金荣，林金荣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林金荣读过的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要多。

    坤格：是真的吗?

    艾瓦：说不好。你有看过他最近在墨西哥写的那本诗集吗?"颤抖的肉轮子在'空'中转动，弹出了壁虱、豪猪、大象、人们、星尘、蠢才、胡说八道……"

    雷蒙：我才不是这样写!

    坤格：谈到诗，你们最近有没有读过……

    诸如此类，诸如此类。谈话最后解体为胡言乱语、大呼小叫和唱歌跳舞，大伙食在地板上又滚又笑。聚会结束时，林金荣、艾瓦和库格林三个，手挽着手，磕磕绊绊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用最高亢的歌声高唱着"阿美，阿美"，空酒瓶在他们脚下应声摔破。坤格站在小门边，笑哈哈目送着他们离开。尽管如此，林金荣对于坤格做学问的时间被林金荣们打断，却感到内疚，要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告释然：他带了一个女孩到林金荣们住处。

    这跟坤格有关女人和相思的理论是一贯的。林金荣忘了提，那天下午，有一个摇滚乐手

    去造访坤格，接着，又有一个女的。她是个金发的漂亮宝贝，穿著橡皮靴和一件有木钮扣的藏式外套。谈话中间，坤格提到他有爬马杭峰的打算，对方听了，就问他：“我可以跟你们一道去吗?”原来她也是有点爱好登山的人。

    “当然，”坤格模仿拜尔的逗趣语调回答说（拜尔是他在西北部认识的一个护林员，曾当过伐木工），“你一道来，我们就可以在海拔一万英尺的地方拥抱了。”坤格说这话的口吻，虽然是风趣和漫不经心的，但事实上却是说真的。没想到那女的不但毫无震惊的反应，反而有点高兴的样子。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坤格才会把这个叫普琳丝的女孩带到林金荣们住处来。当他们骑着两部脚踏车来到林金荣们院子时，大约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而林金荣和艾瓦正静静啜着茶、读诗和用打字机写诗。普琳丝有一双灰色的眸子、一头黄发，人长得非常漂亮，而且才二十岁。林金荣还要补充的一点是，她是个花痴，所以想说服她玩修炼，一点都不困难。坤格挽着普琳丝的手，大踏步地走进屋里来。“雷蒙，你不知道什么叫修炼对不对?”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我和普琳丝来这里，就是要向你说明这个的。”

    “我想不管那是什么，我都肯定会喜欢。”值得一提的是，林金荣早在一年前就在素贴山认识普琳丝，而且很迷她。她会认识坤格，并且爱上他，对他千依百顺，可说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巧合。每当有客人光临他们小屋，林金荣都喜欢用自己那条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把天花板上的小灯泡给裹住，好让光线变得柔和黯淡一些，然后拿出葡萄酒来奉客，这一次也不例外。但当林金荣从厨房里把葡萄酒拿出来的时候，却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林金荣看到贾菲和艾瓦正一件件脱光身上的衣眼，扔到一边去，而普琳丝也是一丝不挂。她的皮肤，在红色的暗光里，就像是被落日染红的白雪。“你们在搞什么鬼?”林金荣惊讶地问。

    “这就是修炼，看好了，金荣。”说着，坤格就盘腿坐在一个枕头上，然后示意普

    琳丝坐到他前面，两手搭在他脖子上。他们就这样坐着，四目相视，没有说任何话好一会儿。坤格一点紧张或局促的表情都没有。“西藏的喇嘛庙常常会看到这种事。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举行的时候会有喇嘛在一旁念诵‘嘛呢叭咪’的咒语，意思是‘归命于黑暗虚空中的闪电’。林金荣就是闪电，而普琳丝就是黑暗虚空，明白吗?”

    “但她又是怎样想的呢?”林金荣近乎绝望地喊道。去年认识普琳丝的时候，林金荣对于自己有勾引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好的女孩的念头，还起过自责之感。

    “这很好玩，”普琳丝说，“你也过来试试吧。”

    “但我无法把腿盘成那个样子。”坤格现在的坐姿，是一种完全的趺坐，也就是说，两个脚掌各翻到对面的大腿上。艾瓦坐在床垫上，试着学坤格的样子盘腿。不过，后来坤格觉得脚酸了，便翻滚到床垫上去。之后，他和艾瓦就一起开始探索新大陆。林金荣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加入我们吧，金荣!”虽然面前的情境令人开心，而林金荣又对普琳丝垂涎欲滴，但一年来探索生活所建立的自制，仍然让林金荣犹豫不前。林金荣会选择过禁欲的生活是基于一个信念：欲是“生”的直接原因，而“生”又是“苦”和“死”的直接原因。说真的，林金荣甚至觉得，欲是一种对自己带有冒犯性和残忍的愿望。

    “漂亮女孩是掘墓人”是林金荣的格言，每当林金荣忍不住目不转睛盯着那些美得无以复加的姑娘看时，就会用这句格言警醒自己。而摒除去欲念之后的林金荣，也确实享受了一段相当平静怡人的生活。但眼前的景象实在让人太难抗拒了。不过，林金荣还是害怕把衣服脱光：林金荣从未在有一个人以上的场合干过这样的事，更别说有男人在场了。没多久，普琳丝就被坤格弄得乐不可支。接下来轮到艾瓦（林金荣实在难以想象他一分钟之前还在读诗）。终于，林金荣再也忍不住了，就说：“你们觉得我可以从吻她的手开始吗?”

    “好啊，来啊。”林金荣穿著全身的衣服，在普琳丝的身边躺下，吻她的手，让她

    被逗得哈哈笑了起来，到后来甚至几乎喜极而泣。林金荣的佛教禁欲生活所带给林金荣的一切平静，至此全都被冲到马桶去了。“雷蒙，任何对性持贬抑态度的佛教、哲学或社会系统

    ，都不会得到林金荣的信任。”坤格用学者的口吻说。这时的他，已经办完他的事，赤条条

    地盘腿坐着，抽着根雪茄（抽雪茄是他的简朴生活的唯一例外）。最后，所有人都变成

    了一丝不挂。林金荣在厨房里煮了咖啡，而普琳丝则双手抱膝，侧躺在地板上，她这样做，

    不是为了什么原因，就只是想这样做罢了。后来，林金荣和她一起在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

    而艾瓦和坤格则在外头讨论着自由相爱的话题。

    “喂，普琳丝，我们每星期四都来这么一趟怎么样?”坤格在外头喊道，“林金荣们把它弄成个固定的聚会吧。”

    “好啊，”普琳丝回答说。林金荣敢说，她是由衷喜欢干这样的事的。她对林金荣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是万物之母，有责任照顾好我所有的小孩。”

    “但你这样年轻漂亮，怎么看怎么不像个母亲。”

    “但我却是大地之母，是个菩萨。”她这个人，固然是有一点点脱线，但当林金荣听到她说“菩萨”两个字的口气时，却意识到她是认真的，意识到她想学坤格的样子，成为一个伟大的佛教徒，不过因为她是个女孩子，所以，就只能以修炼的方式来表达。但既然修炼是根植于西藏佛教的一种传统，所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艾瓦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为坤格那个“每星期四晚来一次”的主意雀跃不已。现在连林金荣也是这样了。

    “喂，艾瓦，普琳丝说她是菩萨。”

    “她当然是。”

    “在西藏和古代印度的部份地区，”坤格说，“寺庙里都会供养着一些菩萨，作为僧人的伴侣。充当这种角色的女性，被认为是可以累积功德的。她们就跟庙里的僧人一样，也会打坐，也会斋戒。这种对生活毫无成见的态度，正是林金荣喜欢东方宗教的原因之一。林金荣注意到，印第安人也经常是持这样的态度……你们知道吗，当林金荣还住在清迈，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林金荣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泰国人，因为泰国的中产阶级理想，对性的压抑态度，还有为根除一切人性价值而设的书报审查制度，全都让林金荣深恶痛绝。后来，接触过佛教以后，林金荣就想，林金荣会被生为泰国人，是因为林金荣在无数年前的前一辈

    子里犯了错、造了孽。为了赎罪，林金荣才会被生这个没有任何有趣的人和没有任何信仰（

    特别是对自由的信仰）的地方。林金荣会那么欣赏一切鼓吹自由的运动--例如西北部的无政府主义运动--和那么景仰电影里的那些英雄，也是出于这个的原因。“那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林金荣们都在热烈讨论这方面的话题。后来普琳丝要回家了，坤格就跟她一道离开。他们走了以后，艾瓦和林金荣坐在红色的暗光里，四目相视。

    “你知道吗，雷蒙，坤格真不是盖的，他是林金荣碰过的人里头最野最疯最锐利的一个。他是泰国西岸的大英雄。你知道吗，林金荣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却从来没有碰过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真正具有真知灼见的人。林金荣原本已经打算放弃对西岸的希望，没想到却认识了他!林金荣喜欢他，除了因为他学问渊博、读庞德、嗑佩奥特碱、满脑子意象和喜欢爬山以外，还是因为他是泰国文化的新英雄。”

    “他真是够疯的了!”林金荣附和说，“不过，我也很喜欢他静静坐着、带点落寞的神情的样子……”

    “我很好奇他最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猜他最后会像寒山子一样，一个人住在崇山峻岭上，在山壁上写诗，偶而在他

    住的山 影，成为一个大明星。你知道他对林金荣说过什么吗?他说：‘艾瓦，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拍电影、当明星。但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是没有什么办不到的，要不要成为明星，只在于我愿不愿意而已。’林金荣相信他的话，这家伙真是什么都办得到的。你没有看到他让普琳丝迷他迷成什么样子吗?”

    那个晚上，艾瓦去睡以后，林金荣就走到院子里，坐在大树下，仰望天上的星星，然后

    闭目打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恢复到那个正常的自我。

    但艾瓦却睡不着，他走到院子里来，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漫天的星云让我实实在在感觉到自己是住在一个星球上。”

    “盖上你的眼睛，那你就会看到更多。”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鬼扯些什么!”他怒冲冲地说。每次当林金荣试着给他讲解“三昧”

    的极乐境界时，他都会有像是被虫子咬一口的反应。所谓的“三昧”，是一种你闭起眼睛、屏绝思虑后所进入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你在紧闭的眼睑里看到的，将不再是寻常的事物和影像（那些其实都是幻影罢了），而是一种像是有电力灌注其中的多层次万花筒。

    “你不认为，像坤格那样潇潇洒洒、做做学问和享受人生，要比你这样蠢蠢地坐在树

    下强上千百倍吗?”

    “你错了。坤格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空’之中娱乐自己一下罢了。”这是林金荣的由衷之言，而且林金荣相信，坤格听到这话，也一定会表示同意。

    “我不这样认为。”

    “我敢跟你打赌。我下星期要跟他去爬山，到时我会好好观察他一下，回来再告诉你结论。”

    “好吧，”（叹了口气）“至于我嘛，我只是打算当艾德保一直当到地狱去，至于佛教那一套，我认为全都是狗屎。”

    “你有朝一日会后悔的。为什么你一直不相信我努力告诉你的呢?你是因为受到六识的愚弄，才为以为外面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眼睛，你不会看得到我；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耳朵，你不会听到飞机飞过的声音；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鼻子，你不会闻到薄荷在午夜的味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舌头，你不会分辨得出甜与苦；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触觉，你不会感觉得到普琳丝的身躯。事实上，根本没有林金荣，没有飞机，没有心灵，没有普琳丝。难道你愿意自己人生的每一分钟都受到愚弄吗?”

    “对，那就是我希望的。我感谢上帝，让我们可以无中生有。”

    “这样?那让我来告诉你，有也是可以生无的。那‘有’就是法身，那‘无’就是你

    的那些胡说八道。我要去睡了。”

    “我承认，你说的话，有时真的会让我有灵光一闪的感觉。但我还是相信，我从普

    琳丝身体上得到的开悟，要比从语言文字上得到的多。”

    “你得到的只是你的臭皮囊，”

    “我知道我的救赎者是活着的。”

    “什么又是救赎者而什么又是活着呢?”

    “唉，让我们忘了这档子事，单纯地生活下去吧!”

    “鬼扯。如果我跟你一样的想法，艾瓦，我就会变得像你现在一样可怜兮兮和东抓西抓，拚命想抓住一条救命的绳子。你继续这样打混下去，唯一会得到的只是变老变病，和像一块永恒的肉一样：水无止境地轮回。我甚至要说，那是你罪有应得的。”

    “你这样说可不厚道。每个人都是涕泪纵横的，只能靠着他们仅有的去过生活。金荣，你的佛教让你变得小心眼，而且让你不敢脱掉衣服，参加一个健康的狂欢祭典。”

    “林金荣最后不还是脱了?”

    “话是没错，但却脱得拖拖拉拉的--唉，算了，不谈这个了。”艾瓦回去睡觉以后，林金荣再次闭目打坐，在心里想着：“林金荣的思绪停止了。”但因为林金荣得想着林金荣的思绪已经停止，所以林金荣的思绪事实并没有停止。尽管如此，林金荣仍然感到被一股喜悦所笼罩，因为林金荣知道，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倒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而且是一场已经结束了的梦。林金荣也根本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因为林金荣根本不是“林金荣”。林金荣也向上帝（观世音）祈祷，求他赐林金荣足够的时间、智能和能力，好让林金荣可以把自己所领悟到的，清楚地分享给林金荣认识的所有人（林金荣迄今都未能做到这一点），让他们从此不再那么绝望无助。老树在林金荣的头上静静地沉思，它是活的。林金荣听得见一只老鼠在花园里啃着野草。柏克莱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像一块可怜兮兮的活肉，用虚假的幻象遮蔽着人们所惧于去面对的天堂永恒。到林金荣要上床睡觉的时候，心思已经不再为林金荣对普琳丝的欲望所扰。林金荣感到满心畅快，睡得很甜。

    盛大的爬山日终于到了。坤格在下午骑着车过来找林金荣。他们拿了艾瓦的背包，放在脚踏车的篮子里。林金荣也带了些袜子和毛衣。因为林金荣没有登山鞋，坤格就把他的网球鞋借林金荣穿，这双鞋虽然旧，却很结实。“网球鞋比较轻，穿它来登山，说不定比穿登山鞋还要适合你。它可以让你轻轻松松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不过，走上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就得交换鞋子来穿。”

    “食物的事怎么样?你带了些什么?”

    “这个待会儿再说，先说睡袋的事。林金荣帮你带了个睡袋。虽然不是林金荣那种鸭嘴式的睡袋，而且要比较重一些，但如果你穿著衣服睡，旁边又有个大营火的话，它仍然可以让你在高山上睡得舒舒服服。”

    “穿衣服睡是没问题，但为什么又要生个大营火呢?现在才十月啊。”

    “十月山上的温度已在冰点以下。”他说。

    “你说的是晚上?”

    “对，是指晚上没错。白天的话会相当温暖而怡人。你知道吗，缪尔爬山的时候，经常什么都不带，只带着一件陆军大衣和一纸袋的干面包。要睡，他就裹着军大衣睡，要吃，就把面包沾水吃。就这样一个人在山中漫游几个月。”

    “哇噻，他一定是个铁汉!”

    “有关食物，林金荣在市场街的水晶宫市场买了林金荣最喜欢吃的保加麦。那是一种爆过的粗小麦，是保加利亚人的食物。煮的时候，林金荣会在里面放一些带脂肪的培根丁，这样，我们二个就会有一顿美美的晚餐。林金荣还带了茶叶。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谁都会想喝一大杯熟茶。此外还带了做巧克力布丁的材料，不是那种即泡即吃的假货，而是扎扎实实的巧克力布丁。林金荣会先把材料煮开，在火上搅过好一阵，再放在雪上冷冻。”

    “老兄，有一套!”

    “林金荣爬山通常都是带米，但这次为了给你来点美食，才会带保加麦。煮它们的时候，林金荣还会加入从滑雪用品店买回来的各式脱水蔬菜包。林金荣们晚餐和早餐都会是吃这个，至于补充体力的小食，林金荣则带了一大袋子的花生和葡萄干，另外还有一袋干杏子和干李子。”他把装食物那个袋子拿给林金荣看，里面放着的，是要供三个大男人在高海拔过二十四小时或以上的食物。但袋子看来很小，林金荣有点纳闷。“爬山第一件要谨记的事就是把负重减到最轻，不适合带罐头食物，它们太重了。”

    “但老天爷，这么小一袋食物够林金荣们三个人吃吗?”

    “当然够，水会让它们膨胀起来的。”

    “你有带葡萄酒吗?”

    “没有，在高山上喝酒会影响体力，而且在那么高的海拔，你也不会想喝酒的。”

    林金荣不相信，但没有说什么。把林金荣要带的东西都放好在脚踏车上之后，林金荣们就用走的，穿过柏克莱的校园，沿着人行道的边缘，往他的住处走去。那是个凉爽晴朗的阿拉伯黄昏，加州大学钟塔的斜影曳过密密麻麻的柏树和桉树。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响铃声，空气很

    清新。“这个时候，山上就开始要冷下来了。”坤格说。他今天心情很好，一路都有说有笑的，而当林金荣问到他下星期四的修炼之会是不是会如期举行时，他说：“你知道吗，昨晚林金荣和普琳丝又玩了两次修炼。不管白天或晚上，她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跑来找林金荣。她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所以林金荣就满足了她这个菩萨的要求。”他的谈兴很高，谈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又谈到他在清迈的儿时岁月。“林金荣和父母和姊姊同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的是最最原始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林金荣们会一起站在火炉前面脱衣服和穿衣服，林金荣们别无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林金荣对脱衣服的态度，跟你那样的不同。林金荣是说，林金荣对于在别人面前赤身露体不会感到害臊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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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山旅

    “你大学时代都在干些什么?”

    “夏天我都会到山上当政府的林火观察员——我建议你在接下来的夏天去体验一下这种生活。至于冬天，林我会常常滑雪和拿着根T字形拐杖，神气奕奕在校园里逛来逛去。我还爬了很多又高又漂亮的山，其中包括雷尼山。有好几次我都几乎要爬到它的峰顶，但都功败垂成。有一年，我终于办到了，在峰顶上刻下我的名字——峰顶上可以看到的名字寥寥无几。我还爬遍了喀斯喀特山脉。我也当过伐木工。我一定得要找一天把我在西北部伐木的浪漫经验说给你听，就像你告诉我你的铁路之旅一样。你真应该到伐木区去看看那些窄轨铁轨的，林金荣保证你会喜欢。在冬天的清晨，当你的肚子里装满着薄烤饼和黑咖啡，向着第一根大圆木举起双刃斧的时候，那种感觉，世界上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比拟。”

    “你说的这个，和我遐想中的大西北很相似：印度人，西北骑警……”

    “嗯，你可以在加拿大那边看到他们，在卑诗省那边。我曾经在爬山的时候碰到过几个。”经过罗比咖啡厅的时候，他们从橱窗往内张望，看看有没有坐着他们认识的人。艾瓦就在里头工作，当兼职的侍者助手。在柏克莱的校园里，林金荣和坤格两个穿著破旧衣服的人，看起来就像两个外星人。事实上，坤格早被校园一带和大学里的人视为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怪胎。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不管是哪所大学，只要有-固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就都会被视为异类。事实上，大学不过是为培训没有鲜明面目的中产阶级而设的学校吧了。这些人最具体的象征，就是位于校园外围那一排排带草坪的高级房子。这些房子的每个起居室里面都有一部电视，而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坐在电视前面，同一时间看着相同的电视节目，想着相同的事情。但坤格却属于完全不同的族类：他爱好的是潜行于旷野中聆听旷野的呼唤，在星星中寻找狂喜，以及揭发我们这个面目模糊、毫无惊奇、暴饮暴食的文明不足为外人道的起源。“所有这些人，”坤格说，一蹲的都是白色的磁砖马桶，他们整天躲在厕所里用肥皂洗手，而且暗地里想把肥皂给吃掉。”坤格是个脑子里有一百万个想法的人。

    他们走到他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一进门，就可以闻到一股烧过的木柴和叶子的味道。等坤格把他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停当，林金荣们就往莫利的家走去。莫利是个四眼田鸡，极有学问，但却非常怪胎，甚至比坤格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朋友不多，为人热爱爬山。他住的小屋位于柏克莱后方一片草坪，里面到处都是登山的书籍和照片，地上撒满背包、登山靴和滑雪板。林金荣第一次听他说话时很感错愕，因为他的调调跟卡埃特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林金荣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老朋友，常常相约一起爬山。至于他们是谁在学谁说话，林金荣无从得知。不过，要猜的话，林金荣会猜是卡埃特受莫利的影响。莫利说的话，刻薄、辛辣、费解、结构复杂和包含千百个意象。当林金荣们走进他的屋里的时候，看见他身周围绕着一群朋友（那是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有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来自德国的德国人，还有一些大学生模样的人）。莫利看到林金荣们就说：“我打算带我的充气床垫一起去。你们两个自虐狂爱睡在又冷又硬的地上，那是你们家的事，但我却非要有个防风湿的辅助器材不可。这床垫可是我从曼谷旷野的海军用品商店花了十六美元买来的。为了找它，我开了一整天的车到处兜来兜去，一面开一面纳闷一个人是不是穿了四轮溜冰鞋就可以从广义上称自己为一部汽车。”他说的话，尽是这一类林金荣固然听不懂，而别人看来也摸不着头脑的不知所云。虽然他一直喋喋不休，但看来谁都没有认真在听。尽管如此，林金荣一看到他就对他产生好感。当林金荣和坤格看到他准备带到山上去的一大堆东西时，都不禁叹了一口气，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堆垃圾：除橡皮充气床垫以外，还有鹤嘴锄和一些林金荣们、水远不会用得着的装备，甚至还有罐头食物。

    “莫利，你要带鹤嘴锄的话，我是不反对，虽然我不认为我们会用得着鹤嘴锄。但至于那些罐头，我就劝你不要带了，因为你这样等于是让自己多背上几罐的水。难道你不知道，在山上面，我们想要多少水就有多少水吗?”

    “嗯，我只是觉得，一罐这种缅甸杂碎罐头，可以让晚餐生色不少罢了。”

    “我带的食物尽够我们三个人吃的了，走吧。”

    莫利继续说了好一阵子的话，一面说话一面找东找西，把东西收进他那个庞大笨重的硬框登山背包里，然后才跟他的朋友道别。他们坐上他那辆英国车的时间大约是十一点。他们要取道特雷西，前往布里奇波特。到布里奇波特之后，他们还得在一条湖边道路开上八英里，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林金荣坐在后座，而坤格和莫利坐在前座聊天。莫利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有一次（后来发生的事），他带着一夸脱的蛋奶酒来请林金荣喝，但林金荣却兴趣却却，要求他开车载林自己去买酒。上车后林金荣才知道，他找林金荣是另有目的。他是想林金荣跟他来某个女的家里去，充当他们的和事佬（至于他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林金荣则不得而知）。那女的打开门看到是林金荣们，就砰一声把门阖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金荣问，但莫利只是语焉不详地回答说：“说来话长。”林金荣始终弄不懂他在搞什么鬼。又有一次，他因为注意到意到艾瓦的房子里没有弹簧床，所以有一天，他带着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垫，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门前，说是要送给他们。他走了以后，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床垫搬到谷仓去。他后来又接二连三的带了一些他们根本用不着的东西要送他们，其中包括一些大得抬不进门的书架。总之，不管从任何角度来看，他都是个怪到了极点的人。而现在，他们就是坐在这个怪人的车上，往特雷西驰去。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话。不管谈到什么，坤格每说上一句，他就要说上十二句。例如，当坤格这样说：“我最近觉得自己很有求知欲。我打算下星期看点鸟类学方面的书籍。”莫利就会这样说：“谁没有一个到过利维拉把皮肤晒得棕黑的女朋友，谁都会有求知欲。”

    每一次他说了些什么，都会转脸看看坤格；而他在说他那些不知所云的“笑话”时，总是故意面无表情，装出一副冷面笑匠的模样。林金荣根本听不懂他的奇言怪语，不明白在曼谷的朗朗天空底下，怎么会有这种饶舌的滑稽角色。如果坤格谈及睡袋的话题时，莫利就会打岔说：“我打算拥有一个浅蓝色法国睡袋，那是我在温哥华看到的。那是最不适合加拿大人的一型睡袋，却最适合黛丝使用不过。每个人都想知道黛丝的祖父是不是个碰见过爱斯基摩人的探险家。我自己就是从北极来的。”

    “他在说些什么?"林金荣从后座间坤格。他回答说：“他只是一部有趣的录音机罢了。”

    林金荣告诉他们，自己有静脉曲张的毛病，担心明天的登山会让情况恶化。莫利听了以后就说：“你们觉不觉得静脉曲张这个字的发音和睡觉的声音很像?”而当林金荣谈到有关西部人的话题时，他说：“我就是个笨口拙舌的西部人……看看我们给英国人带来了什么样的成见。”“你是个神经病，莫利。”“我不知道，也许是吧。但如果我是个神经病，我就会预留一份引人发噱的遗嘱。

    ”然后，他又没头没脑地说：“我很荣幸可以跟两个诗人一起去爬山。我打算要写一本书，是关于拉古萨的。那是中世纪晚期一个滨海的城邦共和国，在它那里，阶级问题已经获得了彻底的解决，不复存在。马基维利曾经在那里担任过秘书官。黎凡特诸国有一整代人都是以拉古萨语作为外交语言。当然，这是土耳其人的压力所造成的。”

    “当然。”他们异口同声回答说。

    这就是莫利。这时候，汽车开始开在了山麓上。林金荣们途经一些阴沉沉的小镇，并在其中一个停下来加油。街道上空荡荡的，只看到一些一身猫王打扮，等着找谁来揍揍的家伙。不过，在他们后面，却有一条清新的山涧在滚滚流动，给人一种高山就在不远的感觉。那是一个清澈柔美的夜，而最后，他们终于开在了狭窄的山路上，确定无疑地向着高山前进。高大的松树开始出现在路旁，偶尔还看得见一些悬崖峭壁。空气寒冷而让人振奋。这个晚上，凑巧也是狩猎季开始的前一个晚。在途中一家酒吧停车小酌时，他们看到许多戴着红色鸭舌帽、穿著羊毛衬衫、车厢里装满枪枝弹药的猎人。他们兴致勃勃地问林金荣等人，路上有没有看到过鹿。林金荣倒是真的有看到过一头，而且是在到达酒吧的前不久看到的。当时，莫利一面开车，一面说：“嗯，坤格，说不定你会成为我们小小网球会里的丁尼生30，他们会把你称为新波西米亚人，并拿你跟小阿马迪斯大帝麾下的圆桌武士和摩尔王国最出色的武士相提并论。这些武士，后来以一万七千头骆驼和一千六百个步兵的代价，被卖给了埃塞俄比亚。当时，凯撒还是个婴儿呢。”就在这时，一头鹿突然出现在路中央，吃惊地看着他们的车头灯一会儿，然后就跃入路旁的灌木丛，消失在森林广大无边的寂静里（这寂静是他们在莫利关掉引擎后听到的）。他们已经人在如假包换的山上了。据莫利说，现在的位置有海拔三千英尺高。他们可以听得到一些的山涧滚滚奔流声，但却看不到它们的所在位置。林金荣很想向刚才看到那头鹿只喊道：

    “小鹿儿，不要害怕，我们不会开枪射你的。”

    坤格是在林金荣的坚持下才同意停车到酒吧去小酌一番的。

    “在这种寒冷的山乡，还有什么比一杯浓稠而温暖的红波特酒更能滋润灵魂的呢?”

    "好吧，雷蒙，”坤格说，“虽然林金荣不认为登山时应该喝酒。”

    “喝两杯又死不了人。”

    “好吧，但你可别把我们这星期六要买干粮用的钱，全喝到肚子里去了。"

    "这是我的人生写照，有时候富，有时候穷，又以穷的时候居多，而且是穷到见底。"

    他们走入酒吧，里面装潢得就像一间瑞士农舍，挂着一些麋的头，座椅上也装饰着鹿的图案。酒吧里的人群本身就是狩猎季节的一幅活广告。他们点了波特酒。虽然在嗜饮威士忌的猎人之乡点波特酒不可谓不奇怪，但酒保并没有说什么，只拿来一瓶“基督徒弟兄牌”波特酒，为林金荣和坤格各倒了一杯（莫利是滴酒不沾的人）。喝了以后，林金荣和坤格都感到心情畅快。

    "唉，"被酒精加温过的坤格叹了一口气，“我打算最近回泰北去一趟，到那些云雾缭绕的山脉走走，看看我那些刻薄的知识分子朋友和伐木工醉鬼朋友。金荣，你真的应该去那里走走的，不管是跟我一道去，还是一个人。如果你没有去过那里，等于是没有活过。接着我就要到日本，走遍所有大小山脉，把所有隐藏着的古代小佛寺给找出来。我还要找出那些一百零九岁的老和尚，他们平常都是住在小茅庐里，面对着观音像打坐，而由于进入的冥想状态太深，他们每次打坐完走出屋外，看到什么会动的东西都会哈哈大笑。我是喜欢日本，但并不表示林金荣不爱泰国。不过，我却痛恨这里这些该死的猎人，他们唯一渴望的，就是举枪瞄准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有情’，把它谋杀。他们不知道，他们每杀死一样有生命的东西，就得接受轮回的大恐怖一千次。”

    “听到没，莫利，亨利，你有什么感想?”

    “我对佛教的兴趣就仅止于他们画的一些画。另外，我必须要承认，卡埃特写的一些登山诗里包含了佛教成分，但我对信仰的部份却没有多大兴趣。”佛教还是回教还是基督教对他来说根本没有差。“我是超然的。”他又笑得很开心地补充了一句。坤格听了马上喊道：

    “超然就是佛教的精神所在!”

    “啊，是这样吗?波特酒会让你吃过的优酪乳跟着汗一起被排出来的。老实说，这酒吧有一点点让我失望，因为它只卖‘基督徒兄弟牌’的葡萄酒，而没有卖‘奉笃会牌’或‘特拉帕苦修会牌’的圣水。对了，坤格，如果你有朝一日要到办公室上班，我建议你去买一套‘布洛克兄弟牌’的西装穿，因为……”（这时有几个女孩子走进了酒吧）“年轻的猎人……这一定就是婴儿房为什么会全年开放的原因。”

    酒吧里的猎人因为不喜欢他们三个人自成一国谈些悄悄话，便纷纷凑过来，要跟他们攀谈，这让他们听了一大堆有关猎鹿的话题，诸如在哪那里可以找得到鹿或猎鹿时该注意些什么之类的。不过，一等他们知道他们原来是来登山而不是来杀生，无不一脸愕然，把他们看成无可救药的怪胎，掉头走开。林金荣和坤格各喝了两杯葡萄酒之后，就回到车上去，继续前进。地势愈来愈高，空气也愈来愈冷，最后，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有监于离布里奇波特还有一段远路，他们决定便决定就此打住，在树林里夜宿一宵。

    “我们等破晓再出发吧，到时，我们会有这个当早餐。”说着，坤格举起了他在离家前最后一分钟才决定要扔到袋子里去的面包和乳酪。“有了这个，我们就可以把保加麦和其它的好料留待后天当早餐。”莫利把车开入了一条小路，停在一片极广袤的天然林场的一片空地上。树林主要由冷杉和黄松构成，其中一些树木高达一百英尺。这是一个极度宁静和布满月光的国度，地上结着霜，除了偶尔从灌木丛里传来的踢踏声外，万籁俱静（声音说不定是一只正在偷听林金荣们说话的兔子发出的）。林金荣拿出睡袋，铺开，脱掉鞋子，然后把穿著袜子的脚伸入睡袋里。林金荣左右看了看那些高大的树木一眼，满怀感激地想：“啊，这样美好的一个夜，将会带给我何等甜美的睡眠啊，这样宁静的一个无何有之乡，将会带给我多少的领悟啊。”但就在这个时候，坤格却从车上向林金荣喊道：“坏了，莫利先生忘了带他的睡袋了!”

    “什么?……那可好，现在要怎么办呢?"

    他们商量了一阵，一面说话一面用手电筒在结霜的地上照来照去。然后，坤格走过来对林金荣说：“为今之计只有把两个睡袋打开，连在一块，供林金荣们三个人当毯子盖。不过那会有点冷就是。”

    “什么?寒气会从我们的屁股四周渗进来的!”

    “没法子，总不能让亨利睡在车上。车子没有暖气，他会被冻死的。”

    “我才刚准备好要享受一个好觉。”林金荣嘀咕着从睡袋里爬起来，重新穿上鞋子。没多久，坤格就把两件尼龙披风在地上铺开和把两个睡袋连在一块，并随即躺了下来睡觉。经掷铜板决定，睡中间的人是林金荣。温度现在已降至冰点以下，星星冷冰冰地一闪一闪，仿佛是在窃笑。林金荣躺下以后，听见神经病莫利在吹他那个今晚不可能派得上用场的充气床垫。而等他吹好，就开始在睡袋下面翻来复去和唉声叹气。坤格已在打呼，一点都没有受影响。最后，莫利因为睡不着，爬起来跑到车里去坐，大概是对自己说他那些疯言疯语。这让林金荣得以睡了一下子。不过，几分钟后，他就因为冷得受不了而跑了回来。躺下以后，又开始翻来复去，而且每过一会儿就诅咒一声或叹一口气。好个疯莫利!而这只是他将要给林金荣们捅的漏子的第一个呢。古往今来忘了带睡袋的登山者，大概就只有他一个。“耶稣基督，”林金荣在心里叫苦连天，“为什么他就不能把他的宝贝充气床垫忘了，好好睡觉呢。”

    从他们到他家眼他会合那一刻起，莫利就不时会突然进出一声吆喊。他吆喊的虽然只是一声简单的"哈呢啊噜噜"，但却总是在最匪夷所思的时间和不合时宜的环境下发出。当他那些泰国和德国朋友在场的时候，他就这样干过好几次，开车的一路上也是如此。后来他们下车要到酒吧去的时候，他又是突如其来的一声"哈呢啊噜噜"。现在坤格已经醒来了，他看见已经天亮，就从睡袋里爬起来，跑去收集了一些柴枝，生了一个小火。莫利跟着也起来了，打了个呵欠以后，就是一声"哈呢啊噜噜"，回响从远方的溪谷回传回来。林金荣跟着也爬了起来。温度实在太低了，以至他们除了抱紧身体以外，唯一能做的就是跳上跳下和拍拉手臂，就像当日林金荣和菩萨乞丐在火车上所干的那样。不过，没多久坤格就找来了更多的圆木头，让火变旺变大，最后甚至热得他们必须转过身去背对营火。好一个漂亮的清晨，像混沌初开的红色阳光，从山峦的另一边，穿过冷冰冰的树木，斜照而下，宛如射入像大教堂里的光线。雾则升向太阳，原来那条的溪水，水面大部分都已经结冰，只剩下多处的水池，真是个再适合钓鱼不过的地方。没多久，就连林金荣也喊起了"哈呢啊噜噜"来。坤格再去捡柴枝，这一次去了许久都没有回来，于是莫利就用"哈呢啊噜噜"喊他，但坤格只是响应了一声简单的"呜呃"。回来后他告诉林金荣，"呜呃"是印度人在山里的互相呼应的方式，听起来更优美。于是林金荣也改口喊起了"呜呃"来。

    重新启程后，他们在车里吃面包和乳酪。早上的莫利和晚上的莫利并没有任何的分别，唯一的不同是，他的声音点微微的粗砺和热切，就像个早起而急于要迎接新一天到来的人。太阳未几就变大变暖。黑面包是辛恩·莫纳汉的太太做的，他在科尔特马有一间空置的小屋，欢迎他们随时去住，房租全免。乳酪是味道很强的切德奶酪。这样的早餐虽然是不错，却不能满足林金荣。林金荣渴望能吃到一顿热腾腾的家常早餐，只是四望都没有房屋或人家。然而，打一条桥上经过一条小溪之后，路旁却突然出现了一家山中小店。它的烟囱上冒着轻烟，橱窗上有霓红招牌，还贴着一张海报，表示里面有卖薄烤饼和热咖啡。

    "我们进去吧，要爬一整天的山，林金荣们得先补充点能量。"

    没有人反对，所以他们就走了进去，找了个高背椅座位坐下。为他们点餐的是个亲切的妇人，她有着乡下人那种开朗和多话个性。"嗯，你们几个小伙子是要去打猎的对吗?"

    "不是，"坤格回答说，"我们是要去爬马杭峰。"

    "马杭峰?给我一万铢我都不干!"

    在等早餐送上来的中间，林金荣到店后面的木头小屋上了个厕所，上完后扭开水笼头，把流出来的水泼在脸上。水冷冽而怡人，让林金荣的脸感到刺激绷紧。林金荣喝了几口，感觉像是有液体冰雪进入他的胃里，停留在那里。狗儿们在从百英尺高的冷杉和黄松枝头上筛下来的金红色阳光中吠叫。一些白雪覆盖的山峰在远处闪耀，它们其中之一就是马杭峰。回到快餐店以后，薄烤饼已经煎好了，冒着腾腾热气。林金荣浇上糖浆和涂上三小块的牛油以后，就和着热咖啡，咕噜噜地吃将起来。坤格与莫利也是如法炮制。有一阵子，他们谁也没说话。等他们把所有食物都冲到肚子去之后，就看到一群穿著猎靴与羊毛衬衫的猎人走进来。他们没有一个是醉醺醺的样子，每个人都精神抖擞，准备好用过早餐就大开杀戒。快餐店旁是有一间酒吧，但谁都没有兴致喝酒。

    重新上路后，他们开过了又一条桥，途经一片可以看到一些牛和几间小木屋的绿茵地，然后开入一个平原。这时，马杭峰已清晰在望，高高耸立在南边，它那些参差不齐的山峰让人望而生畏。"就在那儿了，"莫利很自豪地说，"真漂亮，对不对?你们说像不像阿尔卑斯山?我家里有很多覆雪山峰的照片，你们什么时候一定要来看看。"

    "我喜欢看真的东西，"坤格说，表情很严肃。从他那遥远的凝视里，林金荣听到了一声悄无声息的轻叹声，林金荣知道，他回到家了。布里奇波待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平原小镇，和新英格兰的小镇出奇的相似。镇上有两间旅馆、两个加油站和一家学校。三九五号高速公路从它的旁边划过，一头可以通到毕嘉，一头可以通到卡森城。

    在布里奇波特，莫利先生又给他们搞了一次飞机：匪夷所思地失踪了好一阵子。他说想找找看有没哪家店是开着的，想买个睡袋或最少一张柏油帆布之类的（从昨晚夜宿在四千英尺海拔的经验，可以推知九千英尺肯定会相当冷）。莫利去买东西的时候，林金荣和坤格坐在学校的草地上等他。现在是早上十点，他们看着高速公路上往来经过的寥落车辆打发时间。路旁有一个年轻的印度人正在拦便车，竖起的大拇指指向北方。"那就是我喜欢的样子，搭顺风车四处去，自由自在的，想象自己是个印度人，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史密斯，我们过去找他聊聊和祝他顺风吧。"那印度人并不健谈，但态度还算友善。他告诉他们，三九五号公路已经耽搁了他不少的时间。他们祝过他好运后，接下来继续等莫利。但他却久久没有出现，就像是失踪了似的。

    "他在搞什么鬼，难不成他是要把全镇的店东给叫起床?"

    最后莫利终于回来了，却说他什么都没买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湖边的旅馆去借几床毯子。他们重新坐上车，开回几百码外的高速公路，然后向南朝着那些在湛蓝天空下闪闪发光的雪峰驰去。他们沿着漂亮的双子湖的湖边开到湖畔的旅馆。那是一间白色的农庄式旅馆，莫利走了进去，交了五美元的押金，借了两床毯子。一个女人两手叉腰站在门边，狗在吠叫。路上尘上飞扬（那是一条上山之路），但湖却是澄清的天蓝色，清晰地倒影着四周的山麓小丘和峭壁。这条路正在整修当中，他们看得见前方施工的地点漫天尘土。到那里以后，他们就得把车停下，改为用走的，然后，他们还得先穿过一条溪和一些低矮的灌木丛，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他们把车停好以后，就把所有装备拿下，放在被太阳照得暖暖的地上。坤格把它们的其中一些放到林金荣的背包里，说要么林金荣就背它们，要么就跳湖去。他的样子非常认真，很有领袖的架式，林金荣很喜欢。接下来，他又带着同样孩子气的严肃，蹦蹦跳地跑到路中央，用鹤嘴锄在地上的沙上里画了一个大圆圈，又在圆圈里昼了一些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东西?"

    "林金荣在画一个有法力的曼荼罗。它不只可以保佑我们此行平安顺利，而且在我念过一些咒以后，还可以帮助我预知未来。"

    "什么是曼荼罗?"

    "一种佛教的图案，由一个包围着东西的圆圈所构成。圆圈代表的是'空'，它围住的东西代表幻象。明白了吗?有时候你会在一些佛像的头上看到这个图案，而这就代表，那是西藏佛教的佛像，因为曼茶罗图案是源出于西藏的。"

    林金荣脚上早就穿著坤格的网球鞋，而现在，林金荣又把他给自己的一顶登山帽戴上。那是一顶小小的黑色法国贝雷帽，林金荣把它斜扣在头上，然后背起背包，准备好要出发。一顶贝雷帽加上一双网球鞋，让林金荣觉得自己像个波西米亚画家多过登山者。至于坤格，脚上穿的是他那双上好的登山鞋，头上戴的是插着根羽毛的瑞士鸭舌帽，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个淘气小精灵——不过却是个刻苦耐劳的淘气小精灵。林金荣看过一张坤格穿著这身装束所拍的照片，那是他在内华达山脉上一个晴朗干燥的早上拍的。在照片的远处，可以看到冷杉成荫的山坡，而更远处，则是像针尖一样的积雪山峰：在照片的近处，坤格戴着瑞士帽，背着大背包，在枝繁叶茂的松树下大踏步地前进着，挽住背包肩带的左手上拿着一朵花，而眼睛则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仿佛是正在跟他的偶像们——缪尔、寒山子、拾得、李白、约翰、保罗和克鲁泡特金——联袂而行。照片中的他，胸部厚实而两肩宽阔，下腹凸着一个逗趣的小肚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个小肚子，而只是因为他为了让步伐加大（他的步幅一点都不亚于一个高个子），走路时背会微微向前弯，让肚子被压迫得微微凸出。

    "哎，坤格，这个早上让我觉得棒透了。"林金荣在莫利锁车门的时候说。接着，他们就背上背包，沿着湖边的道路漫不经心地往前走，有时走在路的左边，有时走在中间，有时走在左边，活像三个掉队的步兵。"这里比'金花园'酒吧要强千百倍!这样一个清新的星期六早晨，换成是在'金花园'里喝得醉醺醺、病秧秧的，那就太糟蹋了。老天，在空气那么清新的湖边漫步，这本身就是一首俳句。"

    "比较是可憎的，史密斯，"他说，引用塞万提斯的话作为他的佛教观念的注脚，"不管你是身在'金花园'还是正在爬马杭峰，都是同一个'空'，老兄。"林金荣玩味他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比较是没意义的，一切都没有分别。然而，此时此刻的林金荣，却又确实是感到心旷神怡，而且猛然意识到，登山对自己的健康是有益处的（虽然林金荣的脚静脉已经开始在鼓胀），可以让林金荣远离酒精，甚至有可能让林金荣展开一种新生活。

    "坤格，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你让我明白了，当我厌倦了文明的时候，就应该背着个背包，到这些深山野岭来走走。事实上，我应该说，能够认识你，让我满怀感激。"

    "我也一样。能够认识你，我也满怀感激，史密斯。从你那里学到自发式的写作和其它许许多多的东西。"

    "那没有什么。"

    "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好了，动作快一点吧，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走着走着，他们就走到了那个尘土蔽天的所在，也就是挖土机正在施工的地方。挖土机的操作员都是又肥又壮的汉子，他们汗流浃背，边工作边咒骂。如果你想要他们去登山的话，那可得要付他们双倍甚至四倍的工资，因为今天可是星期六。

    想到这个，林金荣和坤格都不禁莞尔。林金荣对于自己头上戴着一顶蠢蠢的贝雷帽，微微感到尴尬，但那些挖土机司机根本不瞧林金荣一眼。他们一下子就从他们旁边走过，慢慢接近位于山径起点处的最后一间小店。那是一间小木屋，座落在湖末端一个V字形漂亮山脚的下方。他们坐在它的台阶上休息了一下子。虽然已经走了近四英里的路，但因为都是平路，所以并不费什么气力。四公里下来，莫利的嘴巴都没有停过。他的装扮很滑稽，偌大一个硬框登山背包里装着充气床垫和一堆有的没有的；因为没有戴帽子，所以他的样子和平日在图书馆工作时并没有两样，只不过他脚上穿的，却是一条又大又松垮垮的裤子。林金荣们在小店里了一些糖果、脆饼干和可乐，但这时候，莫利却突然相道，他忘了把曲轴箱的油放干。

    "老亨利的大脑忘了加油，让他忘了放干曲轴箱油。"林金荣开玩笑地说。林金荣是注意到他们的凝重表情，却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因为林金荣对于汽车机械方面的事情是个外行。

    "不，这事情很严重，如果今天晚上这里的温度低于冰点，汽车的散热器就会报销，而那意味着林金荣们必须走十二英里的路回布里奇波特，再想别的办法回家。"

    "但今晚不一定会那么冷。"

    "不能冒这个险。"莫利说。但这时候林金荣却火了起来，明明是一趟很简单的登山之旅，他却状况百出，忘这个忘那个，把他们弄得团团转。

    "那你要我们怎么办呢，难道往回走四公里不成?"

    "为今之计只有我一个人往回走，去把曲轴箱的油放干，再去找你们。我晚上会到营地跟你们会合。"

    "好，我会生一个很大的篝火，"坤格说，"你看到火光就大声吆喊，我们会引导你的。"

    "这简单。"

    "但你得在人黑前赶到。"

    "我会的，我现在就回去。"

    但这时，林金荣却对可怜搞笑的莫利起了恻隐之心。"算了吧，管他妈的什么曲轴箱油不曲轴箱油的，跟我们一道走吧。"

    "不行，我还是回去一趟的好，否则今晚这下面真的结霜的话，我就得花大把钞票修车子。放心，我不会寂寞的，林金荣会一面走，一面想你们两个一路上聊些什么。好啦，我要动身了。不过你们可要千万小心，说话时不要吵到蜜蜂，走路时不要踢到杂种狗。而如果你们碰上一群没穿衣服的蜜蜂在打网球，可不要死死盯着她们的翅膀看，否则从它们屁股上反射回来的毒针，会让你们眼睛受伤的。"又说了一大堆这一类的不知所云以后，他才舍得出发往回走，一面走一面喃喃自语。为了怕他磨蹭，他们在后面喊了一句："保重了，亨利，早去早回。"他没有回答，只是耸了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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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悟

    他走远以后，林金荣对坤格说："你知道吗，我认为这对他来说根本没差多少，他本来就是个喜欢东晃西晃和丢三拉四的人。"

    "他那拍肚子和悠哉悠哉的模样，让我联想到庄子。"看着亨利摇摇摆摆、边走路边说话的疯样子，让林金荣和坤格笑了好一阵。

    "好啦，上路吧，"坤格说，"等我背累了这个大背包，再来换你背。"

    "现在就给我吧，我喜欢背重东西的感觉。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背重的东西。来吧，老兄，给我吧!"

    他们的心情都很愉快，一面走，一面天南地北地畅谈。t们谈到文学，谈到山，谈到女孩，谈到普琳丝，谈到诗人，谈到日本，谈到各自过去的冒险，而林金荣突然意识到，疯莫利忘了把曲轴箱油放光，其实是美事一件，否则，林金荣就没有机会在这蒙福的一天听到坤格的许多高见了。跟坤格一起登山，让林金荣联想起几个儿时的玩伴，一个是麦克，因为他就像坤格一样，总是喜欢走在前头；一个是琼斯，因为他就像坤格一样，眼神总是凝视着遥远的地平线；一个是邦珀，他常常会提醒林金荣小心这个那个（"这里水会很深，让我们到下游一点的地方再过溪吧。"），而且像坤格一样，对很多事情的态度都极其严肃。看着坤格走路，林金荣也仿佛看到了儿时的坤格在清迈东部森林里漫游的样子。他走起路来的方式就跟他说话的方式没两样。从他后面，林金荣可以看得见他走路的时候，脚尖是微微向内弯而不是往外翘的，但等到要攀爬的时候，他的脚尖就会翘得像卓别林一样高，以增加脚和地面接触的面积。途中他们行经一个泥泞的河床，需要打一些浓密的低矮灌木之间穿过，四周还有若干的杨柳。一出河床就是山径的起点。那里有清楚的标示，而且最近才经山径清道队整修过。不过，林金荣们却在一个地点碰上了一块从哪里掉下来的大石头，挡在路上。坤格小心翼翼地把它推到了山下去。"林金荣过去也当过山径清道员，所以不能忍受这样的东西。"随着他们愈爬愈高，双子湖开始出现在林金荣们下面，而突然间，在它清碧湖水的深处，出现了一些涌着水的洞口，就像一口口黑色的水井，它们就是湖水的源头。林金荣们还看得见一群群的鱼在游来游去。

    "啊，这里真像是泰国的早晨，而在无始的时间里，我只是个五岁大的小孩。"林金荣很想坐在路旁，拿出小笔记本，把这里的样子记录下来。

    "看看那边，"坤格说，"是胡杨树。它们让林金荣想起一首徘句……'那些黄色的胡杨，在谈论着文学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你很容易就可以领略到日本俳句的精粹所在。写他们的诗人，都是用有如孩子般的清新眼光看世界，而不使用任何文学的技巧或眩人的字句。他们一面往上走一面创作徘句。路现在变得蜿蜒，路旁长满小树丛。

    "那些贴在山壁上的岩石，"林金荣问，"为什么不会轰隆隆往下滚?"

    "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够得上是一首俳句，美中不足是复杂了一点。"坤格说，"任何真正的俳句，都会简单得像一碗稀粥，与此同时，却又能让人历历如绘地看到它所描写的事物，就像这一首：'麻雀在凉廊里蹦跳，爪子湿漉漉的。'这是正冈子规写的，我认为是俳句中最上乘的一首。你看，它让你可以很鲜明地看到麻雀在地板上踩出来的泾脚印，而且虽然只有聊聊整语，却可以让你联想到才刚下过雨，甚至让你几乎闻得到泾松针的味道。"

    "再念一首给我听吧。"

    "好，这一次让我自己来写一首。让我想想看……'下方的湖……由黑色的井洞喷涌而成。'不，干，这算不上是俳句，经营得太刻意了。"

    "那你何不让它们自己涌出来呢?完全不要思考，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看看那里，"他突然高兴地喊道，"那些是羽扇豆，看看它们那些纤细的蓝色小花。那里还有一些红色的加州罂粟花。整片山坡简直就像被洒满了颜色。再上去，你就会看到一些如假包换的白松树，我保证你从没见过那么多的白松树长在一块。"

    "你对于鸟啊树啊之类的事情懂得可真不少。"

    "还用说，我一辈子都在研究它们。"

    他们继续漫不经心地走着，又谈了更多有趣的话题。没多久，他们就走到一个路弯，而一过路弯，树荫就浓密起来。有一条急激的山涧出现在前方，溪水在布满浮藻的石头之间冲击翻腾，滚滚而下。溪上架着一株充当桥梁用的断树。他们走上断树后，就整个人趴了下来，把头凑在溪水里，喝了几大口，任由水溅在脸上，把头发沾湿。林金荣趴在那里整整一分钟，享受急激的清凉掠过脸庞的快感。

    "你真像是在替雷尼尔麦芽酒打广告，"坤格喊道。

    "我们坐下来享受一下这里的风景吧。"

    "老兄，你不知道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好吧，反正我还没有觉得累!"

    "你迟早会的，老虎。"

    他们继续前进。在下午太阳的照射下，山径两旁的草坡就像是被镀了一层古代的金粉，虫子在振翅翻飞，风在被晒得一闪一闪的岩石上轻轻抚拂。有时，山径会突然转入一些有大树遮顶的阴影处，这时候，光线就会变得悠远。他们下方的双子湖，现在小得像个玩具湖泊，但湖底的孔洞，仍清晰可见；巨大的浮云倒影在湖心之中。

    "有没有看见莫利?"

    坤格凝神遥望了好一下子。"我看得到一小团尘埃在移动，那说不定就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下午山径沿路的景色--从草坡上的岩石到羽扇豆的蓝色小花到那条轰隆隆的山涧和架在它上面的断树--都在在让林金荣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心痛的似曾相识感，就仿佛，林金荣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经来过这里--当时，四周的景色和今天一模一样，与林金荣同行的是一个菩萨同伴，而他们来此，为的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林金荣很想躺在路旁，把一切给回忆起来。这里的树林让林金荣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它们就像是一个过世已久的亲人的脸，就像一个旧梦，就像一首遗忘已久的歌，就像是你已逝童年和已逝成年的黄金水恒岁月。而从他头顶飘过的那些孤独而熟悉的浮云，似乎也是在印证他的这种感觉。不时，林金荣脑海都会闪过一些往事的回忆。他开始流汗，并感到有睡意，很相茬草上躺下来睡一觉和做做梦。随着愈爬愈高，他们也开始感到累了，没有再交谈，看起来更像两个登山者。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后，坤格转过头对林金荣说："这就是我喜欢爬山的理由之一。爬山的时候，你会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因为单靠心电感应——就像动物一样——就足以让你跟同伴沟通。"他们各自浸沉在自己的思绪里。坤格的走路方式，正如前面提及的，是一种步幅很大的大踏步，而慢慢地，林金荣也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步伐来。那是一种缓慢的、耐心的短步，速度大约是每个小时一公里。就因为这样，林金荣总是落后在坤格大约三十码后面，而每当他们想到一首俳句，就会用喊的喊给对方听。终于，他们走到了山径的顶点，接下来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下的路，有的，只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和一个漂亮的水潭。绿茵地再过去，是一望无际的大卵石。

    "接下来我们就只能靠'鸭子'认路了。"

    "'鸭子"是什么东西?"

    "看到前面那些大卵石没有?"

    "看型刚面那些大卵石没有?老天，前面连绵五公里都是大卵石!"

    "看到那棵松树附近的大卵石上面的小石头堆没有?那就是一只'鸭子'，是其它登山者所做的记号，也搞不好是我四五年前来这里登山时留下的，我不记得了。我们在大卵石之间前进的时候，要放亮眼睛，看看哪里有'鸭子'。跟着它们走，就知道路大约是怎么个走法。当然，即使没有'鸭子'，我们也不用怕会迷路，因为林金荣们要去的台地就在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的后面--就在那里，看到没?"

    "台地？老天爷，你不是说，那上面还不是峰顶吧?"

    "当然还不是。等我们爬到了台地，再爬上一片岩屑坡和爬过更多的山岩后，就会去一个不比眼前这个水潭大的高山湖泊，之后，再来一趟一千英尺几乎垂直的攀爬，我们就会到达世界的最顶部。到时，整个曼谷都会在你眼底，甚至可以看到部份的大海，而风则会直接灌进你的裤管里。"

    "哦……那需要多久时间?"

    "我们唯一能指望的，就在人夜前到得了上面那片台地。我虽然叫它台地，它事实上不是台地，而只是"高山间的一片岩棚。"

    但林金荣觉得，山径尽头的这个地点就已经有面漂亮的了。林金荣说："老哥，你看看这四周--"这里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一边的边缘长满松树，有水潭，有清新的空气，有滚滚的金色浮云……"我们何不干脆就在这里过夜?我认为我看过有比这里更美的地方。"

    "这里根本不算什么。这里漂亮固然是漂亮，但等到你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却说不定会看见有四十个高中老师在附近煎培根。但在上面的台地，我却可以用脑袋向你保证，你绝对不会看到半个人。就是有，也顶多是一或两个登山者。但在这种季节，我不认为会有其它的登山者。另外，你知道随时都有下雪的可能吗?如果我们今晚睡这里，而又碰到下雪，你和我就会玩完。"

    "好吧，坤格。不过让林我们先休息一下，喝点水和欣赏一下四周的景色吧。"他们都累了，但心情仍然高昂。他们摊开四肢在草地上躺了一下，然后继续进发。几乎草地一结束，大卵石就开始了。自踏上第一块大卵石以后，他们唯一的动作就是在大卵石与大卵石之间跳跃。两旁是高耸的峭壁，就像河谷的两面墙。一直到大山岩的下面，他们都会是在大卵石之间移动。

    "大山岩的后面有什么?"

    "有长长的草，有灌木丛，有零散分布的大卵石，有漂亮的山涧，有参天大树。还有一块比艾瓦的房子大两倍的大卵石，它斜靠在另一块同样大小的大卵石，形成一个凹进去的空间，可供我们夜宿。在里面生个营火，热力就会从岩面反射回来，无比暖和。过了那里，就不会再看到草或树木，那时，我们就差不多在三千米高了。"

    因为林金荣脚上穿的是网球鞋，所以在大卵石之间跳跃易如反掌。但过了一会儿以后，林金荣才注意到坤格的跳跃姿势有多优雅，简直就跟从容漫步没两样，有时他还会故意在半空中把两只脚剪一下。林金荣跟着他的每一步跳了一下子，但不久就发现最好还是按照自己的韵律和挑适合自己的大卵石跳。

    "在这一类地点攀爬的秘诀就像禅，"坤格说，"什么都不要想，只要像跳舞一样往前跳就可以。那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甚至比在单调乏味的平地上走路还要容易。你在每一跳之前固然都会有很多选择，但不要犹豫，只管往前跳，然后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落在下一块你没有经过刻意选择的大卵石上面。这完全跟禅一样。事实果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

    他们没有再谈太多的话。林金荣的腿部肌肉开始累了。他们花了几小时--大约三小时--才爬上了那个长悠悠的河谷。时间已届下午的尾声，日光渐渐转为琥珀色，而巨大的峭壁阴影也开始斜曳在河谷里那些干燥的大卵石上。但这些阴影不但没有让林金荣害怕，反而再一次让林金荣心生那种似曾相识之感。"鸭子"都是被安排在最显眼的地方，它们通常都是由两片扁平的石头迭在一起构成，有时最上头还会有一块圆形小石头，当装饰之用。这些由先前登山者所留下的记号，其目的是让人在巨大的河谷里往上爬的时候，可以省去一或两公里的路程。往上走这段时间，那条轰鸣的山涧一直跟在他们旁边，只是宽度愈来愈窄、水声也愈来愈细。现在林金荣已经看得见，这山涧是从河谷顶部那块大山岩（现在离林金荣们约一英里远二个黑色的大凹口上流出的。

    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要比想象中容易许多。只要你抓得住韵律，就不用担心会踩空摔倒。每次往回望，他们身处的高度和远方群山环绕的地平线都会让林金荣张口结舌。刚才他们歇过脚的那片漂亮的绿茵地，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阿登森林的小幽谷。之后，路更陡了，太阳也更红了，积雪也开始出现在一些岩石的阴影处。没多久，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就逼临他们上方。这时，林金荣看到坤格把背上的背包扔到地上，手舞足蹈地招林金荣到他的位置。

    "好了，我们可以先把装备卸下。爬到大山岩后面的浅溪和营地就只剩几百米的路了，我还记得位置。你不妨在这里休息休息，甚至打个盹，林金荣则先上去探一探。林金荣喜欢一个人在山上闲逛。"

    好吧。于是林金荣就坐了下来，把湿袜子和湿内衣脱掉，换成干的，然后盘腿休息，吹口哨吹了大约半小时；这是一件怡人的差事。坤格在半小时后回来告诉林金荣，他已经找到营地。林金荣本来以为那不会有多远，但结果他们又在陡峭的大卵石河谷里跳跃了几乎一小时，才到楼大山岩后方的台地。又走了两百米左右，林金荣就见到一块巍然耸峙于松树之间的灰色大岩石。这里真是）片洞天福地：地上积着雪，草上也是雪迹斑驳，有一些潺潺而流的小溪，风在吹，两旁都是巨大静默的岩石山脉，还有阵阵石南的味道。他们涉水走过一条只有一手深浅、纯净得像珍珠的小溪后，就到达灰色大岩石下方的凹洞，洞里有一些先前登山者所留下来的圆木头。

    "马杭峰在哪里?"

    "从这个位置是看不见它的，但绕过那里以后--"他指着台地远方一片向右弯的岩屑坡说，一，再走两公里左右的路，我们就会到达它的山脚下。"

    "哇噻，那得又要花我们一整天!"

    "跟我一道的时候可用不着，金荣。"

    "好吧，大哥，死不了人。"

    好吧，现在林他们不妨放轻松，享受享受，再煮顿晚餐，等活宝莫利上来。

    他们把背包放下，把里面的东西统统拿出来，然后坐下来抽烟。两边的峭壁都镀上了一层粉红色，它们上面覆盖着的粉尘，都是打从无始的时间开始以来一直累积到现在的。围在他们四周的这些巉岩怪物让林金荣有害怕的感觉。

    "它们好静!"林金荣说。

    "可不是，老兄。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一座山就是一个佛。想想看它们有多大的耐性--千万年来就这样坐着，默默为众生祷告，祈求我们可以完全摆脱苦恼与愚昧。"坤格拿出茶叶，撒了一些在一个锡制的茶壶里，然后又生了一个小火（太阳还没有小山，还不用生太大的火），靠着一根插在大石头堆里的枝条，把茶壶悬在火上加热。一会儿工夫，水就开了，他把热腾腾的茶从茶壶注人了两个也是锡制的杯子里。水是林金荣从小溪里打来的，冷冽纯净得像雪和天堂的水晶眼睑，因此，它泡出来的茶，也是林金荣有生以来喝过最纯净和最解渴的。它会让你想要一喝再喝，会为你的胃注入一股温热。

    "现在你应该明白东方人对茶的激情了吧?"坤格说，"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本《茶经》吗?据它形容，第一口茶会让人愉快，第二口会让人喜乐，第三口会让人静谧，第四口会让人陶醉，第五口会让人狂喜忘形。"

    "对，就像老朋友一样。"

    他们挨在它扎营那块大岩石非常庞然，有三十英尺高，底部也是三十英尺宽，近乎一个完美的正方形。岩壁上长着些扭曲、斜倚的树木，从上方窥伺着他们。岩石的基部从下向上弯出，形成个凹室般的空间，所以说如果下雨的话，他们将可获得部份的遮蔽。"这块大块头是怎样会来到这地方的?"

    "说不定是冰河退却的时候留下来的。看到那边那片雪原没有?"

    "嗯。"

    "那就是冰河的遗迹。但这块大岩石也有可能是从一些古老得超过想象的史前山脉滚落到这里的，或是侏罗纪地底大爆发时从地底迸出来，落在这里来。金荣，你明白吗，你坐在这个地方，可不是一间柏克莱的咖啡厅，而是世界的起始和结束之地。看看四周的佛是多么的有耐性，他们正在无言地看着我们。"

    "你说你曾经一个人来过这里?"

    "对，一待就是几星期，就像缪尔一样。我会在石英岩的岩脉之间爬来爬去，不然就是为营地做些花束，或是赤身露体走来走去、唱唱歌和做做晚餐。"

    "坤格，我要向你致敬。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小猫和最了不起的人。上帝可以为证，我说的是真话。我真高兴可以从你身上学到那么多。这个地方也让我感到敬虔，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是个常祷告的人，但你知道我用的是什么样的祷告词吗?"

    "什么样的?"

    "祷告的时候，我会坐下来，在脑子里把我的所有朋友、亲戚和仇人一个接一个想一遍。我想他们的时候不会带着任何的情绪，不会有爱憎、愤怒或感激，什么都不会有，就只是单纯的想着他们的样子和说类似以下的话：'坤格和尚，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接下来再想另一个人和为他祷告：'大卫，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当然，我并不会真的把他们的名字说出来。当我念到'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时，我就会想到他们的眼睛，就像你盯着莫利眼镜后面的蓝眼睛一样。'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就是自自然然会让我想到他们的眼睛，而当你想着他们的眼睛时，你就会突然看到他们的佛性，即使对方是你的仇人也是一样。"

    "了不起的祷告?金荣，"说着，他就从身上掏出笔记本，把林金荣说的祷告词记下，难以置信地摇头。"非常非常了不起，我要拿它去给我在日本认识的僧人看看，金荣，你这个人真不错，唯一的毛病只是不懂得来像这样的地方透透气，而任由这个世界的坏东西把你淹没，让你恼火……虽然我说过比较是可憎的，但我现在说的却是事实。"

    他把保加麦、两袋脱水蔬菜和其它需要的材料倒到锅子里，准备黄昏时再加水加热。之后，他们开始等待莫利的吆喊声。但左等右等，吆喊声始终没有出现。他们开始为他担心。

    "我最怕的就是他在大卵石河谷跳跃时摔断了腿，那他就会孤立无援。一个人来这里登山是很危险……我是一个人来过，但我可是个中好手。是一头山羊。"

    "我开始饿了。"

    "哎，我也是，希望他马上就到。我们四处走走，吃些雪球和喝些水来打发时间吧。"

    他们走型台地的最末端东走走、西瞧瞧，然后又往回走。现在，太阳已落到河谷西壁的后面了，天色愈来愈暗、愈来愈粉红，温度也愈来愈冷，而更多不同色调的紫，也偷偷从参差的山岩上冒了出来。天空变深邃了，甚至已经可以看得见一两颗苍白的星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声"哈呢啊噜噜"从远处传来。坤格马上跳到一块大卵石的上面吆喊："呜呃，呜呃，呜呃"。接着远方又是一声"哈呢啊噜噜"。

    "他距离多远?"

    老天，从这声音判断，他甚至连开始也谈不上呢。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大卵石河谷。

    看来，他今天晚上是怎样也到不了他们这里来的了。"

    "那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坐在山崖边等他个把钟再做决定吧。我们带些花生和葡萄干一道去，一面等他一面啃。说不定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我判断的近。"

    他们走到那块可以俯视整个河谷的悬崖上。坤格以严谨的趺坐姿势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他的木头念珠祈祷。他把念珠拿在手上，用大拇指自上而下一颗一颗念珠地拈，眼睛直通通的望着前方，全身一动不动。林金荣坐在另一块岩石上，尽可能让身体保持平衡。他们都只是静静地打坐，没有说话。但他们两个之中，只有林金荣是闭着眼打坐的。四周宁静得就像一片浓烈的喧闹。因为有岩石阻隔的缘故，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听不到山涧的水流声。在这等待的中间，他们又听到了好几次忧郁的"哈呢啊噜噜"，而他们也发出了回喊，只是每一次，都只觉得他的距离愈来愈远。当林金荣再次张开眼睛的时候，粉红色的天光变得更紫了。星星开始闪烁。林金荣陷入了更深邃的沉思状态，感觉四周的山峦确实就是佛和他们的好朋友。一想到偌大一个河谷里只有他们三个人，林金荣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三，一个神秘的数字：应身、报身、法身。林金荣在心里为可怜的莫利的祷告，为他的安危以至于永恒的福气祷告。每一次当林金荣睁眼看到坤格在岩石正襟危坐的样子，都觉得滑稽和想笑。不过，四周的山峦却显得无比的庄严，坤格也是，以致于林金荣也变得无比庄严。在这种环境里，就连笑也会是庄严的事。

    天色很美。粉红色的天光都消退后，一切就笼罩在紫色的暮霭之中，而宁静的喧嚣则像一股钻石波浪一样，穿过他们耳朵的门廊，足以安抚一个人一千年。林金荣也为坤格做了祷告，祈求他未来会获得平安、快乐，最后可以实现佛性。林金荣只感到完全的严肃和完全的快乐。

    "岩石是空间，"林金荣心里想，"而空间是幻象。"林金荣有千万个思绪，坤格也是。林金荣对于他张开眼睛打坐的方式有点诧异。而尤其让林金荣诧异的，是这个热中研究东方诗歌和人类学和鸟类学和书本中的一切而且常常单独爬到崇山峻岭的人，还会突然拿出一串念珠来做庄严的祷告，"如古代生活在沙漠里的老和尚。在钢铁工厂和飞机场遍布的泰国，会出现这样一号人物，更是奇上加奇。有坤格这样的人在，表示这世界还不算太没有希望。林金荣为此而感到高兴。林金荣全身的肌肉都酸痛得要死，而肚子也饿得要命，不过，能够坐在这里和另一个充满热情的年轻人为这个世界祷告，这件事所带给林金荣的安抚，就足以胜过一千个吻和一千句柔情话。终有一天，某种永恒的东西会从银河向他们那被未被幻象遮蔽的眼睛开启的，朋友。林金荣很想把这一切想法告诉坤格，但林金荣又知道，说与不税都是没有分别的，何况，即使林金荣不说，他也一样会知道。金黄色的山脉依旧默默无言。

    再一次传来莫利的吆喊声时，天已经全黑了。坤格说："到此为止了，走吧，他距离这里还远得很。我想，如果他是有大脑的话，理应知道自己该在下面那片线茵地过一夜。

    我们回去做晚餐吧。"

    "好吧，"林金荣说，然后，在连喊了好几声"呜呃"之后，他们就掉头离开，把可怜的老莫一个人留在无边的黑夜里。他们知道他是有大脑的，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那个晚上，他裹着两张毯子，躺在充气床垫上，在那个有水潭和松树的绿茵福地睡了一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他们的。

    搁下莫利回到营地后，林金荣先是找来一些小树枝来当引火物，然后又去找了一点大一点的柴枝，最后则是拖回来一些巨大的圆木头：晅样的圆木头到处都是，一点都不难找）。他们生起的篝火，大得足以让五英里外的人看见，不过，由于他们生火的地点位于大山岩的后面，所以莫利不可能会看得见。营火释出大量的热，而岩壁在把热吸收以后，又会反射到他们身上来，所以，他们就有如置身在一个熟烘烘的房间里。不过，他们的鼻尖却是冷冰冰的，它是她们四处找木柴的时候被冷着的，至今还未能恢复过来。

    坤格把水加到放着保加麦的水里，加以煮沸，一面煮一面搅，与此同时，还忙着把巧克力布丁的材料混合、煮开。此外他还泡了一壶茶。晚餐很快就就遂了，他们一面吃一面笑。

    那是林金荣吃过最美味的晚餐。在火堆的橘色光焰的上方的，是数不胜数的满天星星，它们又冷、又蓝，又银光闪闪，而他们放在火上煮的食物则是粉红色和暖洋洋的。而果如坤格先前所预言的，林金荣的酒虫完全没有蠢动。林金荣根本忘了喝酒这回事。海拔太高了，一天的攀爬太劳累了，而空气也太稀薄了。单是空气本身，就足以让你醉得七荤八素。那是一顿丰盛的晚餐。他们使用的餐具是筷子。不知道为什么，用两根筷子夹着食物，细口细口地吃，味道特别好。达尔文的

    适者生存理论显然是最适用于中国的：因为如果你不善于使用筷子，那么，在习惯一大家人一起吃饭的中国家庭里，你肯定会饿死。为免饿死，林金荣最后干脆改为用手。

    吃过晚餐后，坤格勤快地拿出钢丝刷去刷锅子，又吩咐林金荣去打水。林金荣用一个以前的登山者留下的罐子，打了水回来。"通常，我都不会洗我的碗盘的，只会用我的蓝色印花大手帕把它们包起来，因为洗与不洗，对我来说是没有差别的……当然，位于麦迪逊大道上那家生产狗皮肥皂的英国公司，是不会欣赏林金荣这小小的智能的。唉，老哥，这个世界真是颠三倒四的。告诉你一件事情，每次登山，如果晚上不拿出星图来看看，我就会浑身不对劲。你知道吗，在我们头顶的这些玩意儿，要比你最喜欢的《楞严经》里面的妖魔还要数不胜数。"说着，他就拿出他的星图，看看天空，又看看星图，缓缓左右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说："现在正正好是晚上八点四十八分。"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如果不是八点四十八分的话，天狼星就不会是在现在的位置上。……金荣，你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是你的说话方式。你说话的方式会让我忆起这个国家真正的语言，也就是工人的语言、铁路员的语言、伐木工的语言。你有听过这些人怎样说话的吗?"

    "我当然听过。我曾经在休斯敦搭过一个油罐车司机的便车。当时是午夜。先前，有一个男人把我载到他经营的一家汽车旅馆前面，说如果林我接下来拦不到便车，可以睡在他房间的地板上。我当然不干。林金荣在空荡荡的公路上等了大约一小时，那油罐车就出现了，司机是个切罗基人，说自己叫约翰逊或阿利·雷诺兹之类的。上车后，他对林金荣说：'嗳，小老弟，你晓得吗，在你还不知道河水是啥气味的时候，咱就已经撇下了妈妈的小屋，到西部来翻滚，像疯子般拚了老命在东德州的油田开来开去……'一路下来，他说的全是这一类有韵有调的话，而每说到押韵处，他就会猛踩离合器和换档。一整个晚上，他都以九十公里的时速呼啸前进，而他说的故事，则跟着他的车子一起跌宕起伏。真是精彩透了。我认为他说的话根本就称得上是诗。"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真可惜你没有听过伯尼说话，我觉得你应该到斯卡吉特县走走，去听听他是怎样说话的。"

    "没问题，我会去的。"

    坤格跪在地上，时而看看星图，时而向前探身一点点，伸长脖子，透过岩壁上的枝桠，望向天上的星星。他的这个姿势，加上他颚下的小山羊胡，加上他后面那块嶙峋的巨石，在在让林金荣联想到一个身在旷野的中国禅师，而他手上的星图，则仿佛是一部佛经。过了一会儿以后，他就到雪堆去把巧克力布丁拿回来。布丁现在已经凝固了，美味得非笔墨所能形容。

    "也许我们应该留一些给莫利。"

    "这东西无法保存，太阳一出来就会融化掉。"

    营火已经停止了摇曳，只剩下一堆烧红的木炭，但还是有六英尺那么高。夜愈来愈让人感觉到它冰晶般的寒意，但木炭所释出的烟味，却美味得像巧克力布丁。林金荣独个儿沿着结冰的浅溪走了一下子，后来又在一墩土上面打坐，河谷两旁巨大的山壁，就像黑压压的沉默观众。不过，温度冷得让人无法这样打坐超过一分钟。林金荣回到营地的时候，坤格仍跪在地上观看星星，在这个超拔于俗世一万英尺高的所在，这真是一幅让人感到平静和安详的书面。

    坤格这个人还有一个让林金荣诧异的地方：他总是不吝送别人东西，总是力行佛教所说的"布施波罗蜜"，亦即完全的布施。

    现在，当林金荣回到营地，在火旁坐下之后，坤格就对林金荣说："金荣，我看也是你该拥有一串护身念珠的时候。"他把一串褐色的木头念珠递给林金荣。一颗颗亮泽的珠子用一根粗绳子串着，形成一个漂亮的环形，在绳结的地方，是一颗大一点的珠子。

    "哇啊，这不是你从日本带回来的吗，我怎么能接受!"

    "没关系，我还有一串。你今天晚上告诉我的那篇祷告词，完全值得我送你这串念珠。"几分钟之后，他把剩下的巧克力布丁全部挖出来，把大部分分给林金荣吃。在安排睡袋的时候，他也让林金荣睡在比较靠近火堆的位置。他是个经常力行布施的人，而林金荣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这一点。一星期后，林金荣送了他一件林金荣在"好心人"商店里找到的几乎全新的内衣。不过，他马上就回送林金荣一个可以用来装食物的塑料盒子。有一次，林金荣开玩笑地送了他一朵林金荣从艾瓦的院子里摘来的大花，一天之后，他很郑重地回送了林金荣一个小花束。"你把我的网球鞋留着穿吧，"他又说，"我还有一双，虽然比较旧，但穿起来一样舒服。"

    "哎呀，我可不能拿走你的所有东西。"

    "金荣，难道你不晓得，送东西给别人是一种福气吗?"他送人东西的态度也相当迷人：他从不会洋洋得意或兴高釆烈，反而是带着点忧愁。

    他们在十一点左右钻进睡袋，而气温已在零度以下。林金荣们聊了一会儿，直至其中一个没有再答话为止，很快，他们就都睡着了。他打呼的时候林金荣醒过来了一下。林金荣静静地躺着，望着天上的星辰，在心里感谢上帝让他能够来到这座高山上。林金荣的腿酸已经恢复了许多，整个身体都感到精力充沛。行将熄灭的木柴所发出的劈啪声，仿似是坤格对林金荣所作的祝福。林金荣望向他，看见他的脸半埋在睡袋里。他那蜷曲着的身躯--蜷得就像凝聚着强烈的向善热望--是方圆几英里的黑暗内林金荣唯一看得见的东西。林金荣心里想："人真是有够奇怪的东西……正如圣经上所说的：'谁又能估量得到那向上仰望者的精神高度呢?"这个小伙子虽然比林金荣要年轻十岁，却重新唤醒了林金荣早已遗忘的理想与欢乐，让林金荣看起来像个笨蛋。最近这些年来，林金荣一直生活在酗酒和失望中。但对他来说，没有钱又有什么分别呢?他根本不需要钱，唯一需要的是一个背包、一些可以装干粮的塑料袋子和一双好的鞋子，好让他能来到像这样的好地方，享受百万富翁才享受得到的欢乐。但试问，又有那个饱食终日的百万富翁爬得到这里来呢，那可是需要一整天的艰苦攀爬啊。"林金荣对自己许诺，要展开一种全新的生活。"林金荣要背着一个背包，走遍整个西部、爬遍东部的所有山，所有沙漠，走出一条清净的道路。"林金荣把鼻子埋在睡袋下面，慢慢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四周是一片黎明时的银亮。

    地里的寒气渗过了尼龙披风，渗过了睡袋，钻到林金荣的胁下。林金荣的每一下呼吸都化成了水气。但林金荣只是翻了个身，就继续睡去。林金荣做了很多梦，但一律都是清纯冷冽得像冰水的梦，都是快乐的梦，不带丝毫的梦魇。

    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就像一个鲜亮的橙球，从东方的悬崖峭壁上方照洒过来，穿过芬香的松树枝桠，落在林金荣身上。林金荣感觉自己像个星期天早上醒来，准备好要穿上吊带裤大玩特玩一整天的小孩。坤格已经起来了，正坐在一个小火堆前唱歌和对着双手哈气。地上都结着白霜。突然，他站了起来，往前奔了一小段路，猛喊："哈呢啊噜噜。"谢天谢地，他们听到了莫利的回喊声。

    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昨天晚上接近他们。"他在路上了。起来吧，金荣，来喝杯熟茶吧，它会让你生龙活虎的!"林金荣爬了起来，从睡袋里把网球鞋给抄了出来；它们在睡袋里放了一整晚，现在暖呼呼的。穿上球鞋和戴上贝雷帽后，林金荣上下跳了一下，然后在草地上跑了几条街那么远。那条浅溪的溪面都已经结冰，只余中间的部份，像一条小水沟一样，叮叮咚咚地流着。林金荣趴在溪边，喝了一大口水，让水把脸沾湿。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比在清晨的高山上用冰水洗脸更怡人的了。坤格把昨晚的剩菜加热，充当早餐，它们美味依旧。之后，他们走到大山岩的边缘，向莫利大喊了几声"

    呜呃"，而突然间，他们看得见他了。他离他们大约两英里，正在河谷里奋力攀爬着，看起来就像一只在巨大的"空"里吃力往前爬的小虫子。"瞧，那个小黑点就是咱们的宝贝朋友莫利呐。"坤格用伐木工惯用的逗趣洪亮声音说道。

    不到两小时，莫利就到达了能够和他们说话的距离，而一跳过最后一块大卵石以后，就开始说起话来。他们则坐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石头上等他。

    "'女士之友协会'要我来给你们两个小伙子传话，问你们是不是有兴趣把蓝绶带别在衬衫上。她们说剩下的粉红色柠檬汽水还有很多，而马特爵士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了。你们认为她们是不是有必要研究一下最新的中东局势或是学习学习品尝咖啡?对于像你们两位文学绅士，我想她们应该多注意自己的礼节……"他就这样说个没完没了，而且没头没脑地向着快乐的蓝天吆喊了几声"哈呢啊噜噜I。因为爬了一个早上的山，他流了不少的汗。

    "你准备好爬马杭峰了吗，莫利?"

    "等我把脚上的湿袜子换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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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梦想

    他们决定在正午左右动身，虽然不是准备得太充分，身上只带着些食物和急救药箱，背包一律留在营地里，因为到明年以前，这里不太可能会有其它人来。那片岩屑河谷比看起来要长，直到两点，他们都未能走出它范围外。太阳提早变成了金黄色，而且刮起了风。林金荣开始纳闷：“老天，我们要多久才会到得了山顶?今晚吗?”

    林金荣向坤格提出这个问题，而他回答说：“你想的没错，所以我们得要快马加鞭。”

    “为什么我们非上去不可呢?难道我们不可以现在就回家吗?”

    “嗳，少来了，老虎。我们一气呵成跑到山顶上，然后再回家。”那河谷其长无比，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而在它的最上方，地势变得非常的陡，让林金荣开始有一点点害怕，担心自己会坠落。地上的石头细而且滑，让林金荣那还没有从昨天的肌肉紧绷回复过来的脚踝隐隐作痛。但莫利却还是老样子，一面走路一面说话，这让林金荣见识到他惊人的耐力。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泰国人，坤格脱掉了长裤。他领先他们们有几乎五百米的路，不时都会停下来等他们，看到他们接近后，又马上快速前进，一心想在日落前爬到山上。莫利走在第二位，离林金荣约有五十米之遥。林金荣并不急。不过，到下午稍晚，林金荣开始加快脚步，决定要赶过莫利，跟坤格并肩前进。现在，他们已身在大约海拔五千米高，地上有不少积雪。望向东边，是一系列白雪盖顶的巨大山脉，而在它们下方，是一些层层迭迭的河谷地--他们几乎已经在曼谷的最顶点上了。途中，他们必须爬过一片很狭窄的岩凸，它真的是让林金荣怕到了，因为一失足，你就会直直掉落到一百米下面，足以让你颈骨折断。而另一片岩凸就更吓人了：一摔就会是三百米，而在下坠的过程中，大约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为自己祷告。风也转猛了。尽管如此，一整个下午下来，四周景物给林金荣的似曾相识感，比昨天还要强烈：林金荣似乎曾经来过这里，为的是一个更古老、更严肃，也更单纯的目的。好不容易，他们终于到达了马杭峰的山麓，那里有着一个漂亮无比的小湖，它不为世界绝大部份的眼睛所见过，而只有屈指可数的登山者有缘得见。这个高居于海拔一万一千多英尺的小湖，边缘上积有雪，四周长满漂亮的花朵和青草。林金荣马上就一屁股在草地上躺了下来，并脱掉鞋子。坤格早林金荣半个小时到达，因为温度降低的缘故，他已经把裤子重新穿上。他们坐在草地上，仰视通到马杭峰的最后一段路：一片陡峭得像悬崖的岩屑坡。

    “看来不怎么样嘛，我们一定爬得到!”林金荣笑了，高兴地说。

    “不，金荣，它比你以为的要难爬。你不知道它有五千米那么高吗?”

    “有那么高吗?"

    “除非我们把前进速度加快一倍，否则不可能在人黑前爬到顶，也不可能在明天早上以前下山回到车子去。”

    “天呐。”

    “我累了，"莫利说，“我不认为我办得到。”

    “就是说嘛，”林金荣说，“何况，爬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跟大自然接触，而不是炫耀自己有爬到峰顶上去的能耐。”

    “不管你怎么说，我都非爬上去不可。”坤格说。

    “你要爬林金荣一定奉陪到底。”

    “莫利你怎么样?"

    “林金荣不认为林金荣办得到。林金荣在这里等你们就好。”风强得不得了。林金荣有一种预感，只要他们再往上爬出几百英尺，强风就会让他们举步维艰。

    坤格拿出一小包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将是我们的燃料。金荣，你准备好兼程赶路了吗?"

    “准备的一票人?”

    “时间很晚了，我们赶快动身吧。”坤格以很快的速度前进，有时候甚至是用跑的。所谓的岩层坡，是一片坍塌而成的山坡，布满小石头和沙子，爬起来非常困难，有时候还会有小型的塌方。一面往上爬，林金荣一面觉得自己是在一部恐怖的电梯里往上升，而每当林金荣往回望，都会害怕得咽一口口水：整个曼谷就在他们下面，被巨大的蓝天环抱着，更远处可以看到一些河谷和台地，而林金荣知道，整个泰国就在那外面。看着湖边的莫利逐渐变成只有一个小黑点大小，也让人胆战心惊。“哎，我为什么要充英雄，而不跟莫利一块留在下面!”林金荣开始害怕继续往上爬，而唯一的理由就只是现在的高度太高了。林金荣也害怕自己会被风吹走。林金荣以前做遇的那些从高山或高楼上坠落的恶梦，一一以无比清晰的画面在林金荣的眼前重现。每爬出二十步，他们都会有筋疲力尽之感。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在极高海拔的关系，金荣。”坤格坐在林金荣旁边说，“来一点葡萄干和花生吧，吃了以后你就会知道它们有多大的威力。”真的，每次他们吃过葡萄干和花生，他们就会像被人一脚踏在屁股上一样，一跃而起，再往上爬出二十到三十步。不过，那之后他们就会再度颓然坐下，吁吁喘气，在冷风中流汗，鼻孔下面挂着两道鼻涕，就像那些在冬天傍晚还在街上玩耍的小孩。现在，风开始怒号，大得就像电影里的狂风。坡度陡得已经超过林金荣受得了的限度，林金荣像偷窥一样向下瞄了一眼：湖边的莫利已经小得林金荣无法看见了。

    “快一点，”坤格在林金荣前头一百英尺的地方喊道，“我们慢得太离谱了。”林金荣抬头望向峰顶。它就在那里，林金荣想只差五分钟的路程。“只要再半小时就到得了!”坤格吼着说。林金荣不相信。但经过五分钟的愤怒攀爬以后，林金荣抬头望去，发现峰顶离林金荣就像刚才一样远。而让林金荣尤其不高兴的一点，是这时的峰顶，整个被笼罩在像雾一样的云气中。

    “上面根本什么都看不见，”林金荣嘀咕地说，“那我何苦要拼死拼活爬上去?"现在坤格已经远远把林金荣甩在后面。他把全部的花生和葡萄干留给林金荣，决心要爬到峰顶上，即使为此送命也在所不惜。他没有再坐下来休息过。没多久，他距离林金荣就有一个足球场那么远，身影愈来愈小。林金荣往回看了一眼，只觉得一颗心跳了出来。“太高了，别爬了!”林金荣在强烈恐惧中向坤格大声喊叫，但他并没有听见。林金荣又奋力往上爬出了几步，但却因为体力不支而趴倒在地，往下滑了一小段距离。“太高了!”林金荣再次大喊。林金荣真的害怕了。但该死的坤格却像头山羊一样，从一块山岩爬到另一块山岩（白茫茫的云气让林金荣无法看见他的人，但却可以看见他靴底的闪光）。“我怎么可能跟得上这个疯子嘛!”但林金荣仍然抱着一股傻劲，试着要跟上他。最后，林金荣到达了一片类似岩凸的地方，它让林金荣可平趴着，而不需要因为怕下滑而死命抓住坡面。林金荣匍匐着爬人岩凸，把身体紧紧地蜷曲起来，以防强风把自己吹走。林金荣左右上下看了一看之后，就作出了最后的决定。“林金荣留在这里就好!”林金荣向坤格大声喊道。

    “来吧，金荣，你只差五分钟路程了。我只差一百米就到了!”

    “我留在这里就好!太高了!”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前进。林金荣看到他一度萎顿在地，但随即爬了起来，喘了喘气，就再次往前街刺。

    林金荣尽可能把整个身体缩在岩凸里面。林金荣闭起眼睛，在心里想：“唉，难道生命就是这么一回事吗?老天把我们生下来，难道就是要让我们可怜的肉身置身在这样匪夷所思的大恐怖、这样广阔无边的虚空中吗?”林金荣在恐惧中记起了一句禅宗的名言：“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坐在艾瓦家的草席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林金荣只觉得很隽永，但现在它却让林金荣寒毛直竖。林金荣的心噗噗跳，恨自己为什么要被生下来。“坤格爱不断往上爬是他家的事，至于林金荣这个哲学家嘛，则是留在这里为妙。”林金荣闭起眼睛，又想：“你静静待着，保持内心的平静就好，根本没必要去证明些什么。”但突然间，林金荣听到从风中传来一声美妙绝伦的长啸。林金荣抬头望去，只见坤格已经站在马杭峰的峰顶，正在发出胜利者的欢乐长啸。他的啸声既美妙，又逗趣。林金荣必须要向他致敬，向他的勇气、耐力、汗水以及疯狂美丽的歌声致敬：他现在是冰淇淋顶端的一小球鲜奶油了。但林金荣并没有力量去响应他的啸声。他在峰顶边缘跑来跑去一阵子之后，就跑到林金荣视线之外的地方去。据他后来告诉林金荣，峰顶是一片小小的平地，大约几英尺宽，其西端直直往下落，说不定就是真接落到曼谷南郊提亚城的某家酒吧的旁边。林金荣听得见他在喊自己，但他能够做的，只是更进一步缩在岩凸里，簇簇发抖。林金荣往下方的小湖望去，仿佛看到莫利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片草叶，林金荣不禁脱口而出大声说：“现在，这三个人已各做了各的业：坤格成功爬上了峰顶，而我是差一点点办到，但最后却不得不放弃，现在瑟缩在一个小洞里，但他们三个中最聪明的一个，也就是诗人中的诗人，现在正舒舒服服躺在湖边，翘着二郎腿，一面嚼草叶，一面做白日梦。唉，他们甭想怂恿林金荣再来这种鬼地方。”

    林金荣现在可真是对莫利的智能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家里看看瑞士阿尔卑斯山复雪山峰的照片不就得了，干嘛要自己爬上去?”林金荣想。

    但接下来，却发生了林金荣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它带给林金荣的巨大惊奇，林金荣只有在爵士乐里才体验过。那不过是一两秒钟之间的事，但却只有疯狂两个字可以形容：当林金荣抬头望去的时候，竟然看到坤格正从峰顶上飞奔而下。他真的是用跑的，而且动辄就是一下远达二十英尺的跳跃，着地时靠鞋跟插入土里，止住去势。他这样又跑又跳，不时还发出一声响彻世界的长啸。就在这一瞬间，林金荣有如电闪般领悟到，林金荣一切的恐惧都是多余的。根本用不着胆心会掉下山去，白痴，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林金荣马上也长啸一声，站了起来，跟在坤格后面往下跑，用的是同样的狂奔、同样的大跳跃。有整整五分钟的时间，林金荣和坤格就像两头山羊一样（更像两个一千年前的中国疯子），在陡峭的山坡上又跳又叫地飞奔而下，只看得等在湖边的莫利寒毛直竖、目瞪口呆。随着最远的一跳和最响亮的一声呐喊，林金荣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回到了湖边，首先着地的是鞋跟，继而是屁股。坤格早已到了，正在脱鞋子，要把里面的细沙细石倒出来。林金荣的感觉棒透了。林金荣也脱下网球鞋，把足足两桶的火山灰倒了出来，一面倒一面说：“坤格，你教了我最重要的一课：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掉下山去，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对，这就是'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这句话的意思。”

    “你在峰顶上那声胜利的长啸声，真的美妙透顶了。林金荣只恨当时没录音机，可以把它录下来。”

    “那不是要给山下面的人听的。”他带着极严肃的态度说。

    “坤格，你说得对，他们根本不配。不过当我看着你从峰顶上跑下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就开窍了。”

    “啊，看来我们的林先生今天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开悟。”莫利说。

    “我们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做些什么?”

    “基本上是睡觉。”

    “我没有爬到峰顶去，真是该死。我现在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懂得了怎样下山，就表示我不会不懂得怎样爬上去。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没关系的，金荣，明年夏天我们再来一趟就是。要知道，这是你第一次登山，却已经把老兵莫利给甩在了后面，这已经很了不起。”

    “就是说嘛，”莫利说，“坤格，你认不认为我们应该为林先生今天的杰出表现，封他一个‘老虎’的外号?”

    “当然应该。”坤格回答说。他们的话让林金荣感到自豪。林金荣是一头老虎了。

    “嗯，下一次我一定要当一头狮子，不到峰顶誓不休。”

    “兄弟们，该走了，从这里回到营地还有很远一段路，更别说还有大卵石河谷和山径的路要走。我怀疑天全黑以前我们能不能办得到。”

    “不用担心，”莫利指着已经出现在粉红色天空上的银色月亮说，“它应该可以为我们提供照明。”

    “走吧。”他们一起站起来，踏上归途。现在，当林金荣经过先前那片让林金荣心惊胆战的岩凸时，只是觉得好玩，林金荣连滑带跳的，三两下工夫就走了过去。林金荣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林金荣知道，自己是绝不会坠落的。

    进入河谷之后，视野就变狭窄了，不过却另有乐趣。林金荣和坤格他们本来是走在一块的，但到后来，林金荣却独自走在他们有一百米开外，那是因为林金荣想以不时会在岩石间出现的一小球一小球鹿粪作为线索，另觅蹊径。林金荣既没有想什么，也没有瞻前顾后或担心什么，就只是单纯地盯着地面，寻找鹿迹和享受生命。

    在半路上一个地点，林金荣看到疯坤格竟然为了好玩而爬到一个雪坡上，再滑下来。他滑了大约一百码，最初是坐着滑，到最后几码改为躺着滑，一面滑一面兴高釆烈地大呼小叫。不只这样，他滑的时候还把裤子脱了下来，绑在脖子上。他之所以还穿著内衣，据他表示，只是因为这样滑起来比较舒服。其实，他即便是脱光光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根本四望无人，不过，林金荣想就算有女生在场，对他来说也是没有分别的。鹿粪把林金荣带过一些山脊和枯干的溪床，让林金荣离坤格他们愈来愈远，最后甚至看不见彼此，但林金荣一点都不担心会迷路，因为林金荣对可爱小鹿儿们的觅路本能深具信心，而它们也果然没有让林金荣失望：走着走着，林金荣就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林金荣熟悉的浅溪边缘（过去五千年来，鹿只都会停在这里喝水）。林金荣看到坤格已经生了个火，摇曳的火光让岩壁显得一阵橘黄、一阵灰黑。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又大又明。“看来月亮可以让我们捡回一条老命。我们还有八英里的下山路得走呢，兄弟。”

    吃过一点点东西和喝过好几杯茶以后，他们就把所有东西收拾好，重新背上背包。

    林金荣一生中从未有过比刚才沿着鹿迹觅路更快乐的时光，所以，离开前，林金荣抬头再望了那条小路一眼。它已经变得幽暗了。林金荣希望可以看得见几头可爱的小鹿，但却什么都没看到。林金荣对它满怀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林金荣觉得，自己像个在森林和田野里玩了一天以后悠闲回家的小孩。“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追随鹿迹寻找水源更严肃的事呢？林金荣想。林金荣们走到山崖边，开始走下那个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的河谷。有清澈的月亮照明，要在大卵石之间跳跃一点都不困难。在月光中，一切都显得洁净白皙而漂亮。有时候，你还可以看得见那条银光粼粼的山涧。而在下方的极目远处，则是那片有着松树和水潭的绿茵地。

    但走到一半，林金荣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林金荣的脚起了水泡，不只脚底有水泡，就连边边也有水泡，这是由于走了两天的路，而网球鞋的保护性又不够的缘故。坤格知道之后，就为林金荣把水泡戳破，并脱下自己的登山靴，让林金荣穿上。

    一穿上大而轻的登山靴，林金荣顿时感到脚下恢复了活力。能够在岩石与岩石之间跳跃而不需要受水泡压迫之苦，让林金荣有如获大赦之感。另一方面，坤格换上林金荣的网球鞋以后，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网球鞋比登山靴要轻盈。他们以比上来时快两倍的速度下河谷。不过，这时他们都已经累了，每走出一步，腰就多弯一点。背着重重的背包，想控制好下山需要用到的那部份大腿肌肉是很困难的，让人有时候觉得下山比上山还要困难。除了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以外，他们还得在大卵石上爬上爬下，因为有时在大卵石之间会隔着一片沙地，让他们不得不爬下大卵石，走过沙地，再爬上另一颗大卵石，这让他们多花了不少力气。途中还会碰到一些厚密的灌木丛，如果不能绕道，他们就只有硬着头皮，强行穿过。有好几次，林金荣的背包都被灌木所绊住，让他进退不得，只能站在那里诅咒。他们谁都没有说话。林金荣开始感到生气，因为坤格和莫利都不愿意停下来休息，他们说在这个地点休息会有危险性。

    "有月亮照着，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甚至大可以在这里睡一晚。”

    “不行，我们非得在今天晚上回到车上去不可。”

    “好吧，但最少可以休息一分钟吧，我的腿受不了了。”

    “好，但只是一分钟。”

    他们答应休息的时间，从不长得足以让林金荣满意。林金荣认为他们变得有点歇斯底里。林金荣愈来愈气，到最后甚至诅咒他们起来。林金荣对坤格这样说：“你这样逼自己，意义何在呢?难道你觉得这很好玩吗?呸!”（“你的主意根本是狗屁!”林金荣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一点点的疲倦就可以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影响啊!好几次，林金荣都以为马上就要走出河谷，结果都是空欢喜一场。林金荣的腿酸痛得对自己大声喊停。林金荣践踏和咒骂地上的树枝泄愤，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下来，休息了一分钟。

    “别这样，金荣，路总会有尽头的。”事实上，林金荣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有胆量的人。一到达绿茵地的水潭边，林金荣就马上趴下来喝水，并享受四周的宁静。但坤格和莫利却在一旁忧心仲仲地交谈，担心不能如原定计划走完剩下的路。

    “唉，你们干嘛担心那么多。这样漂亮的晚上，何必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喝点水，躺下来休息个五分钟十分钟吧，每样事情都会照顾好自己的。"这时林金荣又是个哲学家了。没想到坤格竟然同意了林金荣的话，悠然地坐了下来休息。这一回合的休息，时间长得足以让林金荣的骨头恢复自信，让林金荣相信自己一定能撑得到湖边。最后一段山径的景色十分优美。月光从厚密的叶子之间洒下，在坤格和莫利的背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们走在林金荣前头）。他们用带韵律的步伐在弯来拐去的，一面走一面喊口令：“嘿咻，嘿咻”。那条滚滚而下的山涧闪着粼粼波光，翻卷着雪一样白的泡沫，加上幢幢的树影，真是好一个光与影的天堂。空气愈来愈温暖而怡人，事实上，林金荣甚至开始觉得自己闻得到了人味了。从下方传来的湖水味、花香味和轻尘味，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在高山上你唯一能闻到的就只有冰雪和岩石的味道）。在中途，林金荣一度觉得前所未有的累，甚至比在大卵石河谷的时候还要累，不过，现在既然湖畔旅馆的灯光已经在望，那就再累都无关要紧了。

    莫利和坤格一面走路一面聊天，林金荣则默默跟在后面。他们走啊走，走啊走，然后，就像从一场无止境的恶梦中突然醒过来一样，他们看到了一些房屋和一些停在树下的汽车，其中一辆就是莫利的。

    一走到车子旁边，他们就把背包卸到地上。“光从这空气的味道我就敢说，昨晚根本没多冷，”莫利挨在车身上说，“我跑回来放光曲轴箱油之举，看来是白忙了。”

    “也难说，有结过霜也说不定。”

    当莫利到杂货店去买机油的时候，店员告诉他，昨晚不但没有结霜，还是今年来最温暖的其中一夜。

    "看，你不是杞人忧天嘛。”林金荣说。但这已经是过去式了，没有人再有兴趣谈这个话题。他们全都饿慌了。“赶快开到布里波特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吧。”在湖畔旅馆还了毯子以后，他们就直奔布里波特，把车停在高速公路旁的一家餐馆门前。林金荣万万没有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坤格，竟会在这里露出他的罩门。这个胆敢一个人在高山上晃荡几星期和用跑的跑下山的硬汉，竟然在餐厅的门前面露害怕犹豫之色：他嫌里面的人都太衣着光鲜了。林金荣和莫利都笑了起来：“这有什么差别呢?我们不过是进去吃东西吧了。”但坤格还是嫌林金荣挑的这家餐厅太布尔乔亚，坚持要到高速公路对面另一家看起来劳工阶级一点的餐厅去。他们顺了他的意，改到了另一家餐厅去。没想到那里的侍者非常懒散，他们坐下了整整五分钟，都没有人把菜单送过来。林金荣被惹毛了，便说：“还是到先前那家餐厅去吧。你有什么好怕的，坤格?这有什么分别?说到爬山，可能没有人比你懂得多，但说到吃，却没有人比我在行。"这件事情让他们起了一点芥蒂，林金荣也为此感到心情不佳。不过他最后还是让步了，他们便回到先前的餐厅去。那餐厅的其中一边有一个酒吧间，一些猎人正在黯淡的灯光中喝酒。至于餐厅本身，则有一张长柜台和好些桌子，好几个快乐的家庭正享用着相当讲究的菜肴。这餐厅的菜单丰盛之极：包括山涧鳟鱼在内应有尽有。点过菜以后，坤格问林金荣：“你肯定你付得起?”林金荣发现，原来他是个害怕一顿饭吃超过十美分的人。林金荣到酒吧间去买了一杯波特酒，然后回到高脚凳上坐下，又取笑了他好一会儿。他这时已经没有那么神经紧张了。“坤格，这就是你的毛病：一个害怕社会的顽固无政府主义者。在什么样的餐厅吃饭有什么分别呢?比较是可憎的。"

    "林先生，我只是觉得，这里面坐满的，都是肚满肠肥的有钱家伙，而且价钱也太高了。我承认，我对泰国的所有财富都感到害怕。我只是个托钵僧罢了，无法接受这么高的生活水准。咳，我一辈子都是个穷光蛋，所以对某些事情还不习惯。”

    “嗯，你的弱点是值得敬佩的，别担心，我会帮你付帐的。”他们吃了一顿美妙绝伦的晚餐，内容包括了马铃薯烤猪排、沙拉、熟腾腾的泡芙奶油面包和蓝梅派。由于真的是饿慌了，他们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嬉闹，只是老老实实埋头大吃。饭后，林金荣到酒铺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老店东和他的肥朋友看到他们邋遢狼狈的模样和一身晒红的皮肤，好奇问道：“你们几个小伙子刚才去过哪儿啦?”

    “爬马杭峰。”林金荣骄傲地说。那些人没有说什么，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林金荣觉得很得意，于是又买了一根雪茄，点了起来，说：“我们刚从五千米高的地方下来，狠狠吃了一顿，现在需要一点葡萄酒来助助兴。”两个老头儿仍然只是瞪着林金荣看，什么都没说。他们一定以为他们是疯子。

    开车回清莱的一路上，他们都在喝酒、谈笑和讲一些长长的故事。莫利的驾驶技术很棒，当车子静悄悄地开过柏克莱的街道时，林金荣和坤格在后座就睡得像两头死猪。在某个地点，林金荣像个玩累而睡着了的孩子一样，朦朦胧胧听到有人告诉林金荣，林金荣已经回到家了。于是，林金荣就蹒跚跨出车外，跌跌撞撞走过草地，进入屋里，掀开毯子，躺了进去，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下午，连一个梦都没做。醒来的时候，林金荣发现脚上曲张的静脉都消退了。林金荣感到满心愉快。

    回想起昨晚坤格站在高级餐厅门前犹犹豫豫的样子，林金荣就忍俊不禁。那是林金荣第一次看到他害怕些什么。林金荣本来打算，如果他今晚会过来的话，再取笑他一番。不过那个晚上却发生了别的事。首先，艾瓦外出了，要几个小时才会回来。林金荣一个人在看书，却突然听到有脚踏车骑入院子的声音，林金荣探头一看，原来是普琳丝来了。

    "大家伙儿都到哪儿去了?"她问。

    "你可以在这里待多久?"

    "我马上回去，除非先打电话给妈妈。"

    "那你就打吧。"

    "好吧。"

    他们一起到街角的加油站去打电话。她在电话告诉她妈妈，两小时后再回家。从人行道往回走的时候，林金荣一手揽住她的腰，用手指在她的手指上逗痒，而她说："噢噢噢，我受不了了!"林金荣们两个几乎摔倒在人行道上。就在这时，一个老妇人迎面而来，对他们怒目而视。等她走过以后，他们在黄昏的树下狂热地拥吻了一阵，就匆匆赶回屋子去。有一个小时之久，普琳丝名副其实是在林金荣的怀里旋转。艾瓦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进行最后一次向菩萨献祭之礼。事后他们又再一次一起洗澡。能够坐在热水里，一面聊天，一面互相擦背，真是享受。可怜的普琳丝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老实得让林金荣心生怜惜之心。林金荣忠告她说："可不要野得和十五个小伙子在山顶上搞狂欢祭典呐。"

    坤格在她离开后来到，接着库格林也来了，于是，一场疯狂酒宴又告开始了。把家里剩下的葡萄酒都喝光以后，林金荣和库格林就出外买酒去。他们都有一点醉意了。他们拿着新买来的酒和从一个花园里摘来大朵得匪夷所思的花，手挽着手，一面走一面大声念诵俳句，路上碰到谁都大声打个招呼，而他们则回报以微笑。林金荣现在已经喜欢上库格林了，虽然他有着学究般的外表和大冬瓜般的身材，却是个有血有肉的人。途经一个他们认识的英语系教授的房子时，库格林在草坪上把鞋子脱掉，疯疯癫癫地跳着舞，一路跳到教授的家里去。虽然当时库格林已经是个相当有名的诗人，但他这个举动，还是吓了那教授一跳，不，是一大跳。当他们赤着脚、带着花和酒回到艾瓦的小屋时，大约是十点。林金荣今天才刚收到一笔汇款，是为数三百美元的奖金，于是林金荣就对坤格说："我现在已学会了一切，也准备好了。你明天可以载我到市里去买个背包和其它的登山装备吗?"

    "好，我明天一早就借莫利的车子载你去，不过，现在我们先来喝点葡萄酒如何?"他们重新坐下，一面喝酒，一面畅谈天南地北。坤格首先谈了些他一九八六年在纽约港当商船水手时的往事。他告诉林金荣们，那时他常常腰挂把匕首到处去（听得林金荣和艾瓦都吓一跳），而且跟一个住在加州的小姐热恋："虽然相隔三千公里远，但一想到她，我就会兴奋，老天!"

    之后库格林说："把大梅禅师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听，老坤。"

    "有人问大梅禅师佛教的精义何在，他回答说是风中的落花，是摇曳的杨柳，是竹针，是亚麻线。换言之就是忘形狂喜，心的忘形狂喜。世界的一切，不外就是心。但心又是什么呢?不外就是世界。所以马祖禅师才会既说：'心就是佛。'又说：'无心是佛。'你们知道，谈到他的弟子大梅禅师时，他是怎么说的吗?他说：'梅子已经熟了。'"

    "故事是很有趣，"艾瓦说，"但'去年的雪而今何在?'"

    "我有那么点儿赞成你的看法，我觉得，很多禅师都有把世界当成一个梦的倾向，他们看花，抱的是梦里看花的态度。问题是这个世界却是该死的真真实实的。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都把自己当成身在梦中一样，浑浑噩噩过日子，只有痛苦或爱或危险可以让他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的真实。金荣，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说说看，你蜷缩在马杭峰那块岩凸时，对世界有什么感觉?"

    "对，当时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拓荒者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警觉到，在任何真实的事物中，都既有真的一面，也有假的一面，所以真与假是没有分别的，正如《金刚经》上所说的：'不要有真的概念，也不要有假的概念。'（或之类的）手铐有朝一日会融化，警棍也有朝一日会折断，所以我们根本不必执着些什么。"

    "美国总统有朝一日会得斗鸡眼和被水冲走!"林金荣喊道。

    "鲤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喊道。

    "金门大桥会在红得像落日的铁锈中摇摇欲坠。"艾瓦说。

    "鲤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坚持说。

    "再给我来一口吧。哇，爽，呜呃!"坤格跳了起来，"我最近在读惠特曼的诗，知道他说过什么吗?他说：'奴隶们欢呼起来吧，好把外国的暴君吓个半死。'想想看，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汉，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精神所有者'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最少是新款汽车）和其它他们并不是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禁在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复可叹。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景，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各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会逗小孩子开心，会取悦老人家，会让年轻女孩爽快，会让老女孩更爽快：他们全都是禅疯子，会写一些突然想到、莫名其妙的诗，会把永恒自由的意象带给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灵，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金荣，艾瓦。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你们的原因。没有认识你们之前，我以为东南亚早就死了。"

    "我们倒是原以为美国已经死了呢!"

    "你们真的是把一股清风带到了这里来。你们知道吗，昆仑山脉那些形成于侏罗纪的花岗岩山岩，还有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后长到现在的参天针叶树，还有我们最近见过那些高山湖泊，都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表述，想想看，泰国有那么雄伟的地貌，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把它的活力和生气导向佛法，它将会变得何等的伟大和有智能!"

    "拜托，"艾瓦说，"别又扯佛法的老套了。"

    "哈！我们需要的是一间流动禅堂。这样，当一个老菩萨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时，就不怕没有地方可睡，而且可以在一群朋友中间煮玉米糊。"

    "'小伙子们莫不欢天喜地，又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杰克在煮玉米糊，作为对"门"的礼敬。'"林金荣念道。

    "那是什么玩意儿?"

    "我写的一首诗。我念一段给你们听听：'小伙子们坐在树林里，聆听"大师兄"解说钥匙的妙用。小老弟们，他说，佛法是门。钥匙可以有很多把，但门却只有一道。所以你们务必要听仔细。我会尽力把很久以前我从净土堂所听到的信息，向你们转述。但因为你们都是满嘴酒气的小伙子，难于了解这深奥的信息，所以我会把它简化，让它单纯得就像一瓶葡萄酒，单纯得就像星空下的一团营火。而如果你们听过佛陀的佛法以后，心生思慕，那就带着这个真理，到亚历桑大的尤马或任何你们喜欢的地方，找一棵孤独的树坐下，闭目沉思。你们不必为这个谢我，因为转动轮回，乃是我存在的理由。我要告诉你们的信息，就是：心是生造者，不为任何理由而创造一切，让一切由生而灭。'"

    "哎呀，这首诗太悲观了，而且黏得像梦，"艾瓦说，"不过韵律却清纯得像梅尔维尔。"

    "嗯，我们要弄一间流动禅堂，好让那些满口酒气的小伙子有地方可以去和休息。在那里，他们将可以像金荣一样学会喝茶，也将会像艾瓦所应该学习的那样，学会打坐。我会是禅堂的住持，养着一大罐子蟋蟀。"

    "蟋蟀？"

    "对，就是那样。我们要建立起一系列的佛寺，让人们来修道和打坐。我们可以在内华达山脉或喀斯喀特山脉的北部盖一群小木屋，甚至像金荣主张的那样，到墨西哥去盖。然后我们找一大票志同道合的人住进去，一起喝酒、聊天和祷告?我们甚至还可以娶妻生子，一家人住一间茅屋，就像旧日的清教徒一样。"

    "你那罐蟋蟀是干嘛用的?"

    "对，一大罐的蟋蟀--库格林，再给我来一杯吧--全都是我自己孵化的，每只大约两公分长，有一对白色的巨大触觉。等这些'有情'在罐子里长大以后，就会唱出最悦耳动听的歌声。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河里游游泳，喝喝羊奶，在河谷到处漫游，跟老农夫和他们的小孩聊天。你有听过我写的最新一首诗吗，艾瓦?"

    "没有，念来听听。"

    "'小孩的母亲，姊姊妹妹们，病老头的女儿，衣衫撕破的处女，来吧，你们都饿了，如饥似渴，不穿裤子，我也是。朋友们，就当这是首诗吧。'"

    "不赖，不赖。"

    "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炎热的下午，穿著巴基斯坦皮凉鞋和细麻的薄袍子，顶着满是发渣的光头，和一群和尚弟兄，骑着脚踏车，到处鬼叫。我希望可以住在有飞檐的金黄色寺庙里，喝啤酒，说再见，然后到横滨这个停满轮船、嗡嗡响的亚洲港口，做做梦，打打工。我要去去去，去日本，回回回，回泰国，咬紧牙根，闭门不出，只读白隐的书，好让自己明白……明白我的身体以及一切都累了、病了，正在枯萎。"

    "谁是白隐?"

    "他名字的字面意义是'白色的隐晦'，表示他隐居在日本北白水后方的山峦里。我到日本以后准备要到那里爬爬山。老天，那里想必有很多很陡的松树峡谷、竹林河谷和小悬崖。"

    "我要跟你一块去!"林金荣说。

    "白隐住在一个山洞里，睡的时候与鹿只睡在一块，饿了就吃栗子果腹。有一次，有一个人到白隐所住的山洞，向他请教生活之道。白隐告诉对方，应该停止打坐和--就像金荣所主张的--停止思考禅宗的公案，而应该去学习怎样睡觉和怎样起床。比方说，睡觉的时候应该两腿贴着，作深呼吸，并把意念集中在肚脐下方一英寸半的一个点，直到感觉那里形成像球形的一股力量，就把意念转到脚跟，再从那里，慢慢向上，往身体的其它部位移动，一面做一面缓缓呼吸。每到达一个部位就对自己说：这里就是阿弥陀净土，就是心的中心。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在微微伸展一下四肢以后，也应该把上述的步骤重复一遍。"

    "很有意思，"艾瓦说，"其中似乎真的是饶有深意。他还有什么别的忠告没有？"

    "他说，在其余的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去观空，只要让自己吃得好（但不要太多）、睡得好就好。老白隐告诉对方，他当时已经三百多岁。照这样说，他现在已经五百岁好几。我想，如果真有这一号人物的，他一定还活着!"

    "否则牧羊人就会踢他狗狗的屁股!"库格林打岔说。

    "我敢打赌，我一定可以在日本找到那山洞。"

    "你无法生活在这个世界，却又无处可去。"库格林笑着说。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所坐的椅子是一头狮子的宝座，而那狮子正在走着、哮着。"

    "他在说些什么鬼?"

    "罗喉罗4！罗喉罗!辉煌的脸!被嚼瘪而又再胀起来的宇宙!"

    "鬼扯!"林金荣喊道。

    "我打算过几星期后去一趟马林县，"坤格说，"绕着塔马尔帕斯山走一百圈，用诵经声去净化那里的山精水灵。艾瓦，你怎样看?"

    "我觉得那只是可爱的妄想，不过我有几分喜欢。"

    "艾瓦，你的问题出在你不坐禅，你知道吗，坐禅对你是最好不过的，尤其是在寒冷的晚上。另外，我也建议你讨个老婆，生几个半混血的小婴儿，搬到离城市不远的一间小茅屋去住，每隔一阵子就到酒吧乐一乐，并在山间到处溜达和写诗，学习怎样锯木板和跟老人家聊天，参加插花课程和在门边种菊花。看在老天的份上，讨个老婆吧，找个善良聪明的，不在乎每天晚上上床和在厨房里做牛做马的。"

    "哦，"艾瓦笑着说，"还有别的建议吗?"

    "还有就是观看在田间飞翔的家燕和夜鹰。你知道吗，金荣，我昨天又译了一首寒山子的诗。你听听看：'寒山有一栋房子，屋中无柱也无墙。左右六扇门全敞开，客厅可以看到蓝天。房间全都虚虚空空，东墙歪在西墙上。屋内空无一物，不用担心有人会上门借东西。冷了我就生小火取暖，饿了就煮青菜果腹。我可不想学富农的样子，拥有众多的谷仓和草场。他们不过是在为自己盖监狱了吧，一住进去，就休想可以出来。好好想想吧、同样的事情，说不定也会发生在你身上。'"

    念完诗，坤格拿起吉他，唱了几首歌。之后，林金荣把吉他从他手上拿过，像敲鼓一样，用指甲猛击在弦线上，砰砰砰，边弹边唱了一首林金荣即兴创作的"昨夜灵魂"之歌："这是首有关午夜灵魂列车之歌，但你知道它让我想起什么吗?它让我想起了热，非常的热，竹子长到四十米那么高，在微风中摆来摆去。一群和尚正在某处把笛子吹得闹嚷嚷，继而又和着印度人的鼓声和反复往复的摇铃声诵经，听起来就像一头巨大的史前丛林狼在念咒……所有事情都在你们这些疯家伙的脑子里折迭在一起了，恢复到那个人会与熊结婚、会与美洲野牛聊天的时代。再给我来一杯吧。小伙子们，记得要把你们的破袜子补好，把你们的靴头擦亮。"

    但库格林却意犹未足，接着林金荣说下去："把你们的铅笔削尖，把你们的领带拉直，把你们的皮鞋擦亮，把你们的纽扣扣好，把你们的地板扫好，把你们的蓝莓派吃掉，把你们的眼睛张开……。"

    "吃蓝莓派是个好主意。"艾瓦以手指抚摸嘴唇，严肃地说。

    "与此同时，你们可不要忘了，虽然林我卯足了劲儿，但杜鹃树却还只是处于半开悟的状态，蚂蚁和蜜蜂仍然是勤快，而山脉则完全处于失明的状态。但我不会放弃努力的。脱下你们的鞋子，放到口袋里去吧。现在我已回答了你们所有的问题了--真遗憾，我们谈了个错误的话题。再给我一点酒吧。"

    "可不要不小心踩到了兔崽子!"林金荣在醉中喊道。

    "踩到兔崽子倒是无妨，踩到上猪可不妙了，"库格林说，"可不要一辈子当个迷糊的人，一辈子迷迷糊糊，只管哈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我的狮子吃饱了，我就睡在它身边。"

    "老天，"艾瓦说，"但愿我可以把你们说的一切记下来。"而让林金荣惊异的是，在自己那昏昏欲睡的大脑中，竟然传出一阵"哈哈哈"的疾笑声。他们全都醉得头晕眼花了。那是一个疯癫的晚上。到最后，林金荣和库格林还摔起跤来，在墙上戳破了好几个洞，只差没有把整间房子给拆了：艾瓦第二天为这件事情暴跳如雷。摔角的时候，林金荣差点没把可怜的库格林的腿给摔断，而林金荣自己则被一根小木刺刺入了皮肤足足三公分深，要几乎整整一年后，小木刺才跑出来。他们喝酒喧闹的这中间，莫利曾经像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门上，手上提着两大瓶的优酪乳，问他们有谁想要一些。坤格在凌晨两点左右离开，临走时说他明天一早会来接林金荣去大肆采购登山装备。

    他们这群禅疯子的聚会没有受到任何打扰，因为疯人院的车子离他们太远了，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虽然疯颠，但这疯癫里面却并不是没有包含一点点智能的。如果你曾经在晚上走过市郊住宅区的街道，就应该明白林金荣的意思。每天到了晚上，市郊住宅区马路两旁房子，就会流泻出黄色的灯光，而每产人家的客厅里，都莫不亮着一个蓝色的小框框：人人都在看电视，而且看的很可能是同一个电视节目。没有人交谈，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狗会向你吠叫，因为你是用人腿走过而不是用车轮经过。你明白了林金荣的意思了吗?当全世界的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事情的时候，禅疯子却用他们沾满尘垢的嘴唇放声大笑。对于那一百万双又一百万双盯着"大独眼"看的眼睛，林金荣不想苛责些什么，因为只要他们是在盯着"大独眼"看，那就对谁都不会有危害性。不过坤格可不是这样的人……林金荣仿佛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年之后，他背着个胀鼓鼓的背包走过市郊住宅区的样子，林金荣看到他正在苦苦思索着些什么，而他的思想，是那里唯一未被电视所同化的思想。至于林金荣自己，也有他苦苦思索的问题，这个问题，被林金荣写入了他那首"大师兄"诗的最后一段："'是谁开了这个残忍的玩笑，让人们不得不像老鼠一样，在旷野上疲于奔命?'

    蒙大拿瘦子比手画脚，问正坐在狮穴里的大师兄，'难道上帝已经疯了不成?难道他像个印第安无赖一样，是个反反复复的给予者?他给了你一片菜园，却又让土变硬变干，然后引来大洪水，让你一切的血汗白流。求求你告诉我答案，大师兄，不要含糊其词：到底这个恶作剧是谁所主使，而这场、永恒戏剧又何以会如此刻薄小气。到底，这一切的荒谬情节，其意义何在?'"林金荣想，答案说不定可以在"精神所有者"的身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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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何苦

    不过，林金荣却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而那是跟上述的"疯癫"部份无关的。林金荣计划要为自己配备好所有登山所必需的装备，包括睡的、吃的、喝的（一言以蔽之就是把一个厨房和一个睡房背在背上），然后前往某个地方，寻找完全的孤独，寻求心灵上的空，让自己成为一个超然于一切观念之外的人。林金荣也打算把祈祷--为所有生灵祈祷--作为他自己的唯一活动，因为在林金荣看来，那是世界上唯一剩下来的高贵活动。林金荣要到的地方，也许是某处枯干的河床，也许是旷野，也许是高山上，也许是墨西哥或阿迪朗达克山的一间小屋。林金荣要在那里保持安静与一颗慈悲的心，什么都不做，只修习中国人所说的"无为"。林金荣既不想接受坤格有关社会的看法，也不想附和艾瓦所认为的，因为人总有一日会死，所以应该赶快尽量享受人生。

    当第二天坤格来接林金荣的时候，林金荣满脑子都是上述的想法。他开着莫利的车，把林金荣和艾瓦载到了市区。林金荣们打算先到一些"好心人"和"救世军的商店去，买好几件法蓝绒的衬衫和内衣。林金荣们下车走过马路的时候，坤格才因为看见晴朗明媚的朝阳，有感而发地说："你们知道吗，地球是个清新的星球，所以我们又有什么好忧虑的呢?"，但讽刺的是，才几分钟以后，他们就置身于一大堆尘兮兮的大桶子之间，翻翻找找各种补过的二手衣物（简直是一个贫民区乞丐衣着的大观园）。林金荣买了一些袜子，其中一双是及膝的长羊毛袜，很适合寒夜坐在封冻的地面上打坐之用。另外，林金荣又用九十铢，买了一件小巧漂亮、带拉链的帆布夹克。

    之后，他们再到大型的"陆海军用品店"采购。商店的后头陈列着一个个挂在钩子上的睡袋和各式各样的登山装备，包括莫利那著名的充气床垫、水罐、手电筒、帐篷、帆布套水壶、橡皮靴等等。此外还有很多你相都没想过的贴心用具，在当中林金荣和坤格找到了不少很适合托钵僧用的小东西。他买了一副锡制的茶壶夹子，送林金荣当礼物，由于它是锡制的，所以你用不着担心用它来提茶壶的时候会烫手。他为林金荣挑选了一个很棒的鸭嘴型睡袋（他把拉链拉开，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之后又为林金荣挑了一个让林金荣感到自豪的最新型背包。"我会把我那个旧的睡袋罩子给你，你不用另外买。"他说。然后，林金荣又买了一副雪地护目镜（林金荣买它单单是因为觉得它很炫）和一双新的铁路手套，用来取代林金荣那双旧的。要不是林金荣琢磨自己放在东部家里那双靴子应该还可以穿（林金荣在圣诞节就要回家一趟），那林金荣就会买一双坤格穿的那种意大利登山靴。

    从市里驱车回到柏克莱以后，坤格又带林金荣到滑雪用品店去。店员走过来的时候，坤格用伐木工的腔调交代他说："给咱家的朋友来一全套世界末日的装备。"店员把林金荣带到后头，拿出一件带兜帽的漂亮尼龙披风给林金荣看。这件披风，大得可以盖住林金荣连同背包在内的整个人（那会让林金荣看起来像个驼背的大和尚），那样，即使下雨，林金荣也将可以获得完全的遮蔽。除此以外，它还可以充当小帐篷或睡袋的垫布。林金荣买了一个带旋转盖子的聚丁二烯橡胶的瓶子。买它的当时，林金荣原打算用来装蜂蜜，不过后来，它却成了林金荣装葡萄酒的容器，而更后来，等林金荣赚到的钱多一点以后，它又成了林金荣的威士忌酒壶。林金荣还买了一个很就手的塑料摇酒器，靠着它，只要一点点奶粉，再加上一点溪水，你就可以为自己摇出一杯鲜奶来。林金荣像坤格一样，买了一整包的保鲜袋。现在，林金荣已名副其实配备了世界末日时会派上用场的全套装备，因为如果有一颗就

    在今晚击中清莱的话，那林金荣只要把干粮和一切放到背包里，那林金荣就什么都不缺，什么都用不着烦恼，可以施施然徒步走出清莱（如果还有路的话）。林金荣最后的一个采购项目是炊具，林金荣买了两个可以互迭在一起的大汤锅、一个可以当成煎锅用的有柄锅盖、一些钖杯子和一套锡制的餐具组。坤格又从他自己的装备里拿出东西送林金荣。虽然那只是一根一般的大汤匙，但给林金荣之前，他却用一个老虎钳，把大汤匙的柄尾给扳弯过来。"看到没，如果你想把一个锅子从火堆上拿起来，用这个去勾它就行。"林金荣感觉自己是个脱胎换骨的人。

    林金荣穿上新买的法兰绒衬衫、袜子、内衣和牛仔裤，把背包装得胀鼓鼓，背上，然后就往清莱走去。林金荣是想要尝尝，背着这个新背包在夜晚的清莱走来走去，会是什么感觉。林金荣在密逊街溜达了一会儿，一面走路一面唱歌，然后又到贫民区去，享受了一个他最爱吃的新鲜甜甜圈和一杯咖啡。那儿的流浪漠对林金荣这一身装扮都很好奇，议论纷纷，猜林金荣是不是打算去寻找铀矿。虽然林金荣要寻找的东西，长远来说对人类的价值要比铀矿高出千百万倍，但林金荣并不打算向他们说明，而只是静静听他们的意见。

    "老兄，想找铀矿的话，你去科拉迪县就对了。到那里以后，你放下背包，再在地上放一个小巧可爱的盖革计数器，那你就会当上百万富翁。"贫民区的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

    "没问题，老兄，"林金荣说，"我会试试看的。"

    "育空县也有不少铀矿。"

    "到济华川去吧，"一个老头说，"我用人头担保济华川一定有铀矿。"

    离开贫民区后，林金荣就背着大包包在曼谷的街头快快活活到处逛。然后，林金荣跑到罗丝的住处，想看看她和寇迪最近怎么样。看到罗丝的时候，林金荣吃了一惊，因为林金荣们不见才没多久，她却完全变了个样子，瘦得只剩皮包骨，两眼鼓凸，眼神里充满恐惧。"她是怎么啦?"林金荣问寇迪。

    寇迪把林金荣拉到另一个房间，悄声说："她过去四十八小时都是这样子。"

    "她怎么啦?"

    "她告诉林金荣，她写了一份名单，上面有他们所有人的名字和他们犯过的所有罪行。她说她上班的时候本来想把名单用抽水马桶冲走的，没想到名单太长，把马桶给塞住了，公司只好找人来通。通马桶的人穿著警察制服。他把名单带回警察局去。她说警察很快就会来把林金荣们所有人逮捕。她疯了，就这么回事。"寇迪是林金荣的死党，好些年前曾让林金荣借住在他家的阁楼里。"你有看到她手臂上的伤痕吗?"

    "有。"林金荣刚才就有注意到，她手臂上布满刀疤。

    "她拿了一把刀子想割腕，但没有割对地方。我很担心她。今天晚上我去工作以后，你可以帮我看住她吗?"

    "啊，老哥，这个嘛……"

    "不要这样嘛，老哥。圣经上不是说：'你们为我兄弟中最小一个做的事，等于是为我在做……"

    "好吧好吧，我今晚本来想去找些乐子的。"

    "乐子可不是一切，有时你也应该尽尽朋友的道义嘛。"

    林金荣本来想到"金花园"去秀秀自己的新背包的，事到如今只好作罢。寇迪开车把林金荣载到附近一家快餐店，给他钱帮罗丝买了一些三明治，然后林金荣再自行步行回她住处。罗丝坐在厨房里，两眼圆睁地看着林金荣。

    "你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反复地说，"他们如今已经知道了开于你们的一切底细了。"

    "谁的一切底细?"

    "你们。"

    "我？"

    "你、艾瓦、寇迪，还有那个坤格和尚。你们全部人，还有我———总之包括每一个整天泡'金花园'的人。我们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了，最迟不超过明天。"她带着极大的恐惧望着门看。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手臂割成那样呢?你不是在作践自己吗?"

    "因为我不想活了。我告诉你，马上就有一个政治大事要发生了。"

    "不，将要发生的是一个'背包大革命'。"林金荣一面说一面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事实上，林金荣和寇迪都太无知了，未能从罗丝割腕这件事情察觉到她的理智已紊乱到什么样的程度。"听我说……"林金荣尝试要开解她，但她根本不听林金荣的。

    "你难道还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吗?。"她瞪着一双又大又狂乱又诚恳的眼睛看着林金荣，试图透过疯狂的传心术说服林金荣，她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真的。她站在小小公寓的厨房里，两手张开（这是为了加强她的说服力），两腿僵直，一头红发乱得像个鸡窝头，人抖个不停，不时用双手去攥睑。

    "你说的全都是狗屁!"林金荣突然火了起来，大吼说。每一次，当林金荣努力向别人说明佛法，但他们却不当一回事的时候，林金荣都会有这种感觉。不管是艾瓦、林金荣妈妈、林金荣的亲人还是林金荣的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会愿意听林金荣说的话，而是总想林金荣去听他们说的。他们以为自己什么都懂，而林金荣却什么都不懂，以为林金荣只是个小毛头，只是个不切实际的笨蛋，不明白这个世界有多么真实、多么重要。

    "警察立刻就会蜂拥而至，逮捕我们所有人。不只这样，他们还会盘问我们好几星期又好几星期，甚至好几年，直到他们抖出自己所犯过的每个罪行为止。他们会把抓人的行动，以林金荣们为起点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他们会逮捕泰北湾区的每个人，逮捕格林威治村的每个人，然后是巴黎的每个人。到最后，全世界的人都会被他们抓到牢里去。你不明白，他们抓我们只是个开始。"只要门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她都以为是警察已经临门。

    "你为什么不愿好好听听我说的话呢?"林金荣反复恳求她，但林金荣每次说这话时，她都只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企图以此催眠林金荣、说服林金荣，想让林金荣相信，她的心所造作出来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林金荣有那么一下子，几乎被她的眼神说服了。"你的这些愚蠢想法都是子虚乌有的。难道你不明白，生命只是一场大梦吗?何不放轻松，好好享受上帝?你自己就是上帝，你知道吗，白痴!"

    "啊，他们准备要摧毁你，金荣。我看得到这一点。他们准备要把所有的宗教狂热份子抓起来，把他们修理正常。这只是个开始罢了。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这一切全都是针对俄国佬而发的……。金荣啊明天这个世界将会完全变一个样子!"

    "什么世界?那有什么分别呢?拜托你冷静一下，你把我吓坏了，我不想再听你说的任何话了!"林金荣怒冲冲地往外走，跑到"牛仔"酒吧喝了点酒，然后和几个乐手一起回罗丝家（他们就住在同一栋大楼的地下室），继续喝酒。"罗丝，来喝点葡萄酒吧，它可以把一些智能注入你的大脑。"

    "不，我已经戒酒了。所有你喝的酒都是劣酒，它们会把你的胃烧穿，会让你的脑袋变得迟钝。我敢说，你身上一定是哪里出了毛病，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否则你不会那样迟钝了。难道你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吗?"

    "唉，少来了。"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晚了。"

    林金荣和几个乐手喝酒聊天一直到深夜。罗丝现在看来已经恢复正常。她躺在沙发上，喃喃自语，有时还会笑一笑。她吃了三明治，又喝了林金荣泡给她的茶。那些乐手离开后，林金荣摊开新睡袋，睡在地板上。寇迪回来后林金荣就离开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罗丝趁寇迪睡觉的时候跑上了屋顶，把一个屋顶天窗敲破，拿碎玻璃片割腕，然后静静坐在屋顶上，任由手腕上的血不停地流。要直到黎明，才被一个邻居发现了这件事，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但罗丝却以为他们是要来抓她的，就在屋顶的墙垛上跑了起来；一个泰国警察看状况不对，一个飞身想抱住她，但他抓到的只是罗丝身上的浴袍，至于罗丝本人，则从浴袍中滑脱，赤条条地掉落到六层楼下面的人行道上。曾经和林金荣一起喝酒的那几个乐手，听到了重物的坠地声，打开地下室的窗户往外看，看到了极其恐怖的画面。他们马上把窗帘拉起，颤抖个不停。"老兄，我们吓坏了，那个晚上根本无法演奏。"他们后来告诉林金荣。而罗丝跳楼的当时，寇迪还在酣睡。……第二天，当林金荣听说了这件事情和从报纸的照片中看到画在罗丝坠落地点那个X记号时，掠过的其中一个想法就是：" 如果她当时愿意听我说的话，恐怕就不会……但我的表达方式是不是太笨拙呢?难道我认为人应该怎么生活的那些想法，是愚蠢和幼稚的吗？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又是不是意味着我应该立刻起而行去追随我认为是对的生活方式呢?"

    第二个星期，林金荣把需要用的东西收拾好到背包里，决定离开曼谷这个充满文明的现代城市，踏上旅途。林金荣跟坤格和其它朋友道过别后，就爬上一列通往洛杉矶去的货运火车。可怜的罗丝，她曾经绝对肯定世界是真的，而且为她所认为是真的东西恐惧不已，但如今又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少，"林金荣这样想，"她现在人在天堂上了，而她会知道这一点的。"

    而林金荣也对自己这样说："我现在要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了。"而突然间，林金荣清楚地意识到，在有生之年，将有很多教化别人的工作等着自己去做。正如上面提及的，林金荣在离开清莱之前，曾经找过坤格。他们在"南园"吃过一顿晚餐后，就走人唐人街的公园，忧郁地随意溜跶，后来又坐在草地上。突然间，出现了一群黑人传道者，来向公园里散漫的游人传道。但那些带小孩来公园草地蹦蹦跳的中国家庭，根本兴趣缺缺，而流浪汉对传道者的兴趣，又只比中国人多一下点儿。一个长得很像雷尼的胖女人，叉着双腿，嗓子扯到最大，站在那里用轰炸般声音讲道，讲一下子道就哼一下子蓝调的音乐。精彩，真是个了不起的传道者。而这样了不起的传道者之所以不在教堂里讲道而跑到公园来讲道，则只有一个原因：她三不五时就会转过脸，"嗯-噗"一声狠狠吐一口痰。"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只要你们能认清你们有一个新战场，那上帝就会照顾好你们!"说完又是一口像飞镖一样的痰。"看到没，"林金荣对坤格说，"她可无法在教堂里干这样的事。不过我从来没碰到过比她更棒的传道者。"

    "你说得对，"坤格说，"但我不喜欢她满嘴都是耶稣。"

    "耶稣有什么不好呢?耶稣不是也常常谈及天国吗?而天国不就是佛家所说的涅盘吗?"

    "根据你的诠释是这样，史密斯。"

    "为什么要区分什么佛教和基督教、东方与西方呢?这种区分有什么鬼意义呢?林金荣们现在置身的不就是天国吗?"

    "是谁说的?"

    "我们现在所身在的，不就是涅 之中吗?"

    "我们同时身在涅磐和轮回之中。"

    "你这些都是话头、话头、话头罢了。涅磐不过是另一个名相。再说，你不是听到那个大胖黑妞对我们说，你有一个新的战场--一个新的佛教战场吗?"林金荣这话听得坤格很愉快，两眼闪闪有光。"有一整个佛教的战场向四面八方展开着，等着我们每一个人投身进去，而罗丝却是一朵我们任由其凋萎的花朵。"

    "没有比你说的这个更对的了，金荣！''

    这时，大胖黑妞注意到了他们（特别是林金荣）对她的注意，走了过来。事实上，她还把林金荣喊作亲爱的："我从你的眼睛可以瞧得出来，你听得懂我说的话，亲爱的。我想要你知道，我希望你能够上天堂和得到快乐。我希望你能听得懂我的每一句话。"

    "我听得懂。"

    在公园的对街，有一间佛寺正在兴建中，那是唐人街一个商会的年轻人自己动手兴建的。

    前阵子有一晚，林金荣喝醉经过那里的时候，曾经帮忙用独轮车推沙子。在这里帮忙的，都是一些充满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他们虽然有个舒适的家，却乐于穿著条牛仔裤，出汗出力帮忙盖佛寺，就像刘易斯笔下的人物一样。这样的人，在中西部的小镇并不罕见，但在高度世故的旧金山，却是凤毛麟角了。坤格对清莱唐人街的佛教并不熟中，因为这信奉的是传统佛教，而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知性的、充满艺术气息的禅佛教。但林金荣却想试着让他理解，一切都是没有分别的。在餐馆里用筷子吃东西的时候，林金荣们还是欢天喜地的，但现在却因为分别在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而满怀愁绪。

    在那大胖黑妞的后面，有另一个男传道者在讲道，他闭起眼睛，反复摇摆身体，三不五时就说一句："就是说嘛!"她对他们说："祝福你们两个愿意聆听林金荣说话的小伙子。要记住，万事都会互相效力，叫爱上帝和按袍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这是《新约·罗马书》八章十八节说过的话。有一整个新战场在等着你们呐，千万不要怠忽自己的每一个责任，懂了吗?"

    "懂了，女士。"之后，林金荣就和坤格挥手作别。

    林金荣又在寇迪家里盘桓了几天才离开。罗丝的死让他陷入极大的忧伤。他告诉林金荣，他日夜都在加紧为罗丝祷告。因为他相信，罗丝是自杀死的，所以灵魂还在阴阳界之间徘徊，不知道最后命运是会被投入炼狱还是地狱。"我们必须尽力帮她一把，让她可以到炼狱去，老哥。"

    有监于此，每晚睡觉前（林金荣用新买的睡袋睡在寇迪家的草坪上），林金荣都会为罗丝做个祷告。白天的时候，林金荣则会把寇迪几个小孩作的小诗记在笔记本里："吔呜，吔呜，你来找我，吧呼，吧呼，你说我，咯咕，咯咕，天是蓝的，我比你高，吧呜，吧呜。"这期间，寇迪一再劝林金荣："老酒可不要喝太凶了。"

    最后，林金荣出发的日子终于到了。那是星期一的下午，林金荣跑到圣何塞的调车场，想坐四点半的一班"大拉链"，没想到今天正好是它的例行停驶日，所以只好改为等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天暗下来以后，林金荣就在铁路边的浓密野草丛里捡了一些枝条，生了个印度式的小火，热了一罐通心面果腹。

    后来，当火车开入调车场的时候，一个友善的转辙员劝林金荣最好不要上车，因为有个铁路警察会守在辙岔的地方，用大手电筒照看有没有人偷溜上火车，有的话他就会打电话通知沃森那边的人，把偷溜上车的家伙撵下车。"会把关把得这么严，是因为现在是冬天，有些攀火车的家伙因为怕冷，撬开火车厢的锁，跑到里面去坐。他们还会打破车窗玻璃和在车厢里留下满地酒瓶，把车厢弄得脏乱不堪。"。

    听了这话，林金荣就背着沉重的背包，蹑手蹑脚绕过了辙岔，走到调车场的东端，在"大拉链"开出的时候爬了上去。林金荣打开睡袋，脱了鞋子，把它用外套卷起来，当成枕头，躺了下来，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火车到达沃森维以后，林金荣先下车躲在野草丛里，等火车重新开动再偷溜上车。多么漂亮的海岸啊佛陀，多么漂亮的月夜啊耶稣基督!火车以八十公里的时速前进，经过海，经过海，经过色谷，经过丹该尔(，经过加维奥蛋(Gaviota），像飞一样，带着林金荣向圣诞节、向家飞去。睡袋里的林金荣温暖得像烤吐司。林金荣睡得很沉，要直到第二天大约早上七点火车慢慢驶入洛杉矶的调车场时，林金荣才醒过来。林金荣穿上鞋子，背上背包，正准备要跳下车的时候，看到一个调车场的工人向林金荣挥手喊道："欢迎光临洛杉矶!"

    不过林金荣得赶紧离开那里，因为烟雾又浓又密，呛得林金荣两眼流泪。太阳又大，空气又混浊，就像洛杉矶一贯的烂。先前，林金荣曾经从寇迪的小孩那里感染了感冒，现在虽然好了，但仍有若干加州的细菌残留在身上，让林金荣感到衰弱。林金荣从冷藏车厢那里接了一手掌滴出来的水，洗了把脸，把头梳了梳，就往洛杉矶街上走去。林金荣准备等傍晚再回来，搭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大拉链"，到亚历桑纳的尤马去。那是一天难熬的等待天。林金荣在南大街的一家咖啡屋里吃了一份十七美分的咖啡餐点。

    夜幕低垂后，林金荣回到火车站附近随意溜跶，看一个坐在门边的乞丐用饶感兴趣的眼神

    打量林金荣，便上前去跟他攀谈。他说他丛刚是个海军陆战队员，来自纽泽西州的派特森。

    聊了一会以后，他抽出一张小纸条给林金荣看，说那是他在火车上有时会拿出来读一读的东西。那是引自《长阿含经》的文字，记录的是佛的话语。林金荣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他除了是个极为健谈和滴酒不沾的乞丐以外，也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告诉林金荣："林金荣唯一喜欢的事情就是攀火车到处去和在树林里生火煮罐头吃。林金荣觉得，这种人生，要胜过当一个有钱、有家庭或有工作的人。林金荣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林金荣过去曾经得过关节炎，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年，后来还是靠林金荣自己研究出来的方法才治好的。出院后林金荣就开始四处流浪，一直到现在。"

    "你怎样治好你的关节炎的?林金荣有静脉炎的问题。"

    "哦，是吗?那林金荣的方法应该会对你有用。那就是每天倒立三或五分钟。林金荣每天起床后会这样做，不管林金荣是人在一片枯干的河床还是一列行进中的火车。林金荣会在地上放一张小垫子，然后头顶着小垫子，把身体倒过来，从一数到五百。那大约就是三分钟，你说对不对？"看来，他很在意从一数到五百是不是就是三分钟。林金荣怀疑，他念书的时候是个常常担心数学成绩的人。

    "对，大概是三分钟。"

    "你照这个方法每天做，那你的静脉炎就会像林金荣的关节炎一样，不药而愈。你知道吗，林金荣已经四十岁了。另外，你每晚睡觉之前，最好是能喝一杯加蜂蜜的热鲜奶。林金荣经常都会带一小罐蜂蜜在身边--"他从包包里掏出一罐蜂蜜给林金荣看。"林金荣会把它跟鲜奶倒在一个罐子里，放在火上加热再喝下。就这两件事情。"

    "林金荣会照做的。"林金荣发誓要照他的方法去做，因为林金荣认定他是个佛。结果是，大约三个月以后，林金荣的静脉炎就很神奇地无影无踪了，而且没有再发作过。自此以后，每遇到一个医生，林金荣都告诉他们这个方法。但他们都认为林金荣疯了。陆战队乞丐，不管你是谁，林金荣永远都会忘记你的，因为你让林金荣明白到，泰国不管工业有多发达，仍然是个充满奇异和魔术的国度。

    "大拉练"在七点三十分开造了调车场，等待扳道工的调度。林金荣躲在野草丛里，半隐身在一根电话线杆后面等着。一看到它开出来，林金荣就马上往前走去。但它的速度却比林金荣预期的要快，林金荣背着五十磅重的大背包，拼命追赶，最后终于抓到一根连接杆，一攀而上。林金荣直接爬上车顶，以便看看整列火车的全貌，找出哪里有可以让林金荣栖身的平板车。但一看之下，林金荣的心登时凉了半截。

    该死，那是一列由十八节密封车厢构成的火车，根本没有什么平板车!理论上这时林金荣有两个选择，一是赶快跳下火车，一是继续留在车顶上，但事实上林金荣除了跳车以外，别无选择，因为这火车最后会加速到八十英里那么快，而没有人是可以在这样的速度下留在车顶上的。林金荣赶紧沿着梯级往下爬，但林金荣的皮带扣子却被卡住了，花了林金荣一点时间去解，所以当林金荣爬到最下面一级梯级，准备要跳车时，火车已加速到非常快的速度。林金荣一手抓住背包的肩带，然后使出吃奶之力，双脚一蹬，身体随即离开了火车，只感到整列火车在林金荣身后快速掠过。落地之后，林金荣跌跌撞撞向前冲出了几英尺，就站稳了脚跟。

    虽然安全着地，但此时林金荣已被带人了洛杉矶的工业丛林有三英里之深。那里的废气烟雾浓得化不开。林金荣别无选择，只好夜宿在铁轨附近的一条沟渠里，一整个晚上都被轰隆隆的火车声和扳道工的吆喝声吵得睡睡醒醒。烟雾在午夜稍见消退，让林金荣的呼吸稍为好过一点，但未几就再次转浓。林金荣裹着睡袋睡觉得很熟，但不盖睡袋却又冷得无法忍受。总之，那是一个要命的漫漫长夜，唯一的补偿是破晓时的鸟鸣声。

    起床后，林金荣按照陆战队乞丐所教林金荣的，倒立了三分钟（靠着一片铁丝网支撑身体），它让林金荣的寒冷稍稍退去。然后林金荣徒步走到洛杉矶的巴士总站，登上一辆廉价巴士，坐到了二十五英里之外的里弗赛德（Rive

    side）。走向巴士总站的沿途，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林金荣的大背包。林金荣和坤格一起在高山营地的歌唱星空下古享受过的清净安宁，此时已荡然无存。

    整整坐了二十五英里的巴士，才让林金荣得以逃离洛杉矶的废气烟雾。里弗赛德阳光普照。巴士开过通入里弗赛德的桥梁时，一条漂亮的河床在下方展开：两旁都是白沙子，只有中间流过一条淙淙的小河。林金荣认这是一个理想的夜宿地点，可以让林金荣好好打坐，悟出一些什么来。

    不过，在炎热的巴士总站里，却有一个黑人听说林金荣打算后，劝林金荣打消此意："不，先生，林金荣劝你别这样做，这个镇上的条子是这个国家里最难缠的。如果他们看到你睡在那里，准会把你抓起来，扔到牢里去。林金荣也很想今晚可以露宿，但是这是违法的。

    "难道这时是印度不成!"林金荣痛心地说，但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一试，因为即使那是违法的，即使要冒坐牢的风险，那仍然是你唯一应该做的事。如果一个九世纪的中国老和尚在摇

    着铃四处云游时竟然还要躲警察，那会是什么样的滑稽场面呢?一想到这个，林金荣就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林金荣想不出来，除了露宿、攀火车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么生活是值得过的，难道是在精神病院里和其它一百个病人一起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看吗?林金荣到超市实了一些浓缩橙汁、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这样，林金荣就有了够吃到明天的丰富食物了。沿路林金荣碰到很多巡逻车，里面的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林金荣。他们都是些油光满面，坐镇高薪的条子，开的是装有昂贵通讯器材的新款汽车--这一切的花费，为的就是以防会有托钵僧睡在树林里。

    走到高速公路旁的树林前面以后，林金荣向两边打量了一眼，确定附近没有巡逻车，就迅速窜了进去。因为不想费事去找童子军走过的路，林金荣只得在一片灌木丛之间强行通过。林金荣采取最直接的路线，朝前方远远在望那片金黄色河床的方向走去。灌木丛上方是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高架桥经过，但除非开车的人停来，下车向下张望，否则他们是看不见林金荣的。就像个逃犯一样，林金荣在尖利的灌木之间奋力挣扎，出来的时候已是满身大汗，之后，涉水走过一条及踝深的小溪以后，林金荣就来到了一片有竹林围绕的怡人空地。林金荣为怕会被人发现，所以一直等到黄昏才敢生起一个小火。林金荣拿出尼龙披风和睡袋，摊开，铺在一堆枯树叶的上面。黄颤杨的气味充满在空气中。除了有时会从河桥上传来轰隆隆的大货车声以外，这里是个绝佳的夜宿地点。林金荣感到头很冷和静脉窦鼓胀，于是倒立了五分钟。林金荣倒立的时候笑着想："如果有人看到林金荣这个样子，不知道会作何感想?"林金荣虽然笑，但事实上林金荣并不觉得有趣，反而感到相当悲谅，心情就像昨晚在洛杉矶工业丛林里渡过的恐怖雾夜一样。毕竟，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是有理由哭的，因为世界的一切都是针对他、打压他的。人黑后，林金荣拿锅子去打了一些水，但因为沿路要穿过很多难缠的灌木，所以等林金荣回到营地，水已经洒出来了十之七八。林金荣把水和浓缩橙汁放到摇酒器里，摇出了一杯冰谅的橙汁，然后拿出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享用，感到心满意足。"今天晚上，林金荣要在星空下祈求上帝，让林金荣可以完成林金荣的佛工和获得林金荣的佛性。阿们。"想到圣诞节已经临近，所以林金荣又补充说："愿主保守你们每一个人，并把快乐柔美的圣诞节，降临在你们的屋顶；也愿天使们会蹲在每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上面，看顾好这个世界。阿们。"稍后，躺在睡袋上抽烟时，林金荣又想到："每件事情都是可能的。林金荣就是上帝。林金荣就是佛。林金荣固然是不完美的雷蒙·史密斯，但与此同时，林金荣也是空，也是万物。

    林金荣在时间中漫游，从一个生命活到另一个生命，以完成一切林金荣应该做的事情，完成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完成一切无所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林金荣还有什么好哀哭、有什么好烦恼的呢?林金荣的内在是无限完美的，完美得就像真如，就像香蕉皮。一想到香蕉皮，林金荣就想起了清莱的一票禅宗疯子朋友，不由得笑了起来。林金荣开始想念他们了。林金荣又为罗丝做了一个小祷告。

    "如果她还活着，而又能够来到这里，也许林金荣可以跟她说一些什么话，让事情变得不一样。又也许林金荣什么都不会说，只是跟她那啥。"

    林金荣盘腿打坐了许久，一切都宁静而柔美，只有从河桥往来经过的大货车的咆哮声让人觉得讨厌。没多久，星星就出来了，而林金荣生的小火堆则把缯绺轻烟升向它们。林金荣在十一点钻进睡袋，一整晚都睡得很好，只有竹子拔节的声音让林金荣在睡梦中翻个身。"宁可睡在不舒服的床上当自由人，也不宁可睡在舒服的床上当不自由人。"林金荣人梦前这样想。每当林金荣一个人流浪时，总会发明各式各样的格言。林金荣已经带着全新的装备展开了全新的生活，林金荣现在是一个温柔的堂吉诃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林金荣感到精神焕发，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打坐，并祷告说："林金荣祝福你们，所有有生命的东西。林金荣在无尽的过去祝福你们，在无尽的现在祝福你们，在无尽的未来祝福你们，阿们。

    "

    这个祷告让林金荣感到愉快受用。之后，林金荣就把东西收拾好，背上背包，走到一条从高速公路另一头一座山岩上流过来的滚滚山泉边，洗脸刷牙和畅饮了几口美味的泉水。现在，林金荣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迎向一趟以北卡罗莱纳州的落矶山为目的地、全程三千英里的顺风车之旅了。林金荣妈妈正等着林金荣回去过圣诞，说不定，她此时正在可爱而卑微的厨房里洗着碗。

    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曲是汉密尔顿唱的"每个人都在回家除了林金荣"。林金荣一面唱它，一面摇摇摆摆地走着。一到里弗赛德另一头的高速公路，林金荣马上就拦到一辆便车，开车的是一对年轻男女。他们把林金荣载到镇外五英里的一个空军机场，接着又有一辆便车，把林金荣几乎载到了博蒙特(Beaumo

    y）--就只差五英里。但接下来林金荣却拦不到车，于是林金荣干脆用走的，在漂亮璨烂的天空下走到博蒙特去。在博蒙特，林金荣吃了熟狗、汉堡、一袋炸薯条，外加一大杯的草莓奶昔。在林金荣旁边吃食的全都是叽叽喳喳堕口罕生。然后，林金荣走到城市的另一头，拦到另一辆便车。驾驶是个墨西哥人，名叫贾米，自称是下加利福利亚州（Baia Calio

    a)州长的儿子，但林金荣却不相信。他是个酒鬼，要求林金荣买葡萄酒请他喝。

    他的目的地是墨西卡利(Mexicali)58，这固然有一点点偏离林金荣的原定路线，但却可以让林金荣更接近亚历桑纳一些，所以还是很划算。

    林金荣们到达卡莱克西科（Calexic)59的时候，正值采购圣诞节礼物的高峰时间，大街上的墨西哥美女多得目不暇接，一个比一个漂亮，以至当一个先前被林金荣认为是绝世无双的美女再次打林金荣前面走过的时候，林金荣都会觉得不过尔尔。林金荣站在街上，一面吃冰淇淋，一面东张西望，一面等贾米。他先前告诉林金荣，他先去晃一晃，待会儿再回来接林金荣，等把载林金荣到墨西卡利之后，他要介绍他的一些朋友给林金荣认识。林金荣计划在墨西卡利吃过一顿便宜又美味的墨西哥大餐后，再拦夜车上路。

    不过，一如林金荣所料的，贾米并没有再出现。于是，林金荣就自行越过边界，进入墨西卡利。林金荣一过边界拦栅后就马上右转，以避开拥挤的摊贩街道。经过一个建筑工地时，林金荣对着一堆建筑废料小了个便。但等林金荣尘兀便，却有一个穿著制服的神经墨西哥守夜人走过来，对林金荣说了一些林金荣听不懂的话（但看他表情，林金荣却知道他认为林金荣的小便之举是对他的严重冒犯）。当林金荣回答说林金荣听不懂时（"No se"），他却说："No

    sabes警察?"他显然是表示他要叫警察。林金荣觉得匪夷所思：林金荣不过是在一个废物堆上撒了一泡尿罢了，有严重到需要叫警察吗?但林金荣随即注意到，林金荣小便的地方，堆着一个小小的木炭堆，那显然是他晚上坐着生火取暖的地方。于是林金荣赶紧离开，内心满怀着歉意。林金荣走出一段路回头看的时候，看到他仍然以不高兴的目光盯着林金荣。

    林金荣走到一座山坡上，看到远处有一片布满淤泥滩的河床，纵横着泥泥水水的小径，一些妇女和驴子在小径上走着。一个中国乞丐引起子林金荣的注意，林金荣们攀谈了起来。当他听说林金荣打算到那些淤泥滩夜宿的时候（事实上林金荣想去的是淤泥滩再过去一点点的小山麓），就面露惊惶之色，并用手势比给林金荣看（他是个哑巴），如果林金荣真的那样做，肯定会遇抢和被杀。林金荣这才猛然想起，这里不是泰国，而他说的事，是真的有可能发生的。看来，不管是在边界的哪一边，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都只能是一只熟锅上的蚂蚁。林金荣要在哪里才可以找到一片小树林，是可以让林金荣安静地打坐，甚至永远地住下去的呢?当那个老乞丐用手势告诉过林金荣他的身世之后（林金荣看不懂），林金荣就跟他挥挥手和微微一笑，走开了。林金荣走过了淤泥滩，又走过一条窄窄的木板桥（下面流过的是混浊的

    黄色河水），走到了墨西卡利的贫穷上碑屋区。在那里，墨西哥生活的魅力一如以往一样

    让林金荣心醉神迷。林金荣喝了一碗美味的鹰嘴豆汤。林金荣一面坐在餐馆的柜台边吃东西，一面打量泥泞街道上的人、狗和妓女。在对街是一间让人过目难忘的漂亮接待间，一个十七岁的小美女正站在镜子前面发呆（她旁边放着个戴假发的石膏胸像），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大个子在剔牙，一个小孩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吃香蕉。

    而在外面的人行道上，一群小孩围在门前观看，就像那里面是一间电影院。"啊，多么美好的墨西卡利周六下午啊!主啊，感谢你，感谢你让林金荣重拾生活的热情，让林金荣可以在你繁茂肥沃的里不断重生。"林金荣的所有眼泪都是没有白流的，它们终于开花结果了。

    又溜跶了一会儿，买了一根熟烫的甜甜棒和从一个女孩那里买了两个橙之后，林金荣就在黄昏的灰尘中，沿着回头路快快乐乐地朝边界栏栅走去。不过，林金荣的快乐心情却在边界栏栅受到了三个泰国海关的破坏。他们把林金荣的整个背包搜查了一遍。

    "你在墨西哥买了些什么?"

    "什么都没买。"

    但他们却不相信，把林金荣柬搜西搜。林金荣在博蒙特吃剩的一小包薯条，一包当零嘴的花生和葡萄干，一些林金荣买来准备路上吃的豆子猪肉罐头，还有半条全麦面包，统统被他们从背包里掏了出来。看抓不到林金荣的把柄后，他们才悻悻然放林金荣走。真是好笑。他们以为林金荣的背包里装一定是从锡那罗亚(Si

    aloa)60买来的鸦片，要不就是从马萨特兰（Mazatla

    ）买来的大麻，或是从巴拿马买来的毒品。说不定，他们还以为林金荣是从巴拿马一路走路走到墨西哥来的呢。

    林金荣到灰狗巴士站坐上一辆开到埃尔森特罗(EL Ce

    t

    o）去的巴士。林金荣估计，林金荣应该来得及赶上从埃尔森特罗开往亚历桑纳州去的"大拉练"，这样的话，林金荣就可以在晚上到达尤马，并夜宿在林金荣向往已久的科罗拉多河河床睡一夜。不过，当林金荣在埃尔森特罗火车站的调车场跟一个扳道工聊天时，才知道林金荣这个如意算盘打不响。

    "怎么没看到'大拉练'?"

    "它根本不会从埃尔森特罗'遥经过。"

    林金荣傻眼了，骂自己是白痴。

    "在这里你唯一可以搭得到的只有穿过墨西哥再到尤马去的货运火车。不过，途经墨

    西哥的时候你准会被发现和踢下车，然后被送进墨西哥的拘留所。"

    "林金荣已经受够墨西哥了。谢啦!"

    于是，林金荣只好走到镇上那个大十字路口，向着向东开的每一辆车举起大拇指。林金荣等了一小时都没有着落。但突然间，一辆大卡车停在林金荣前面，司机走了下来，手上拿着个小行李箱。"你要到东部去吗?"林金荣问。

    "对，但林金荣打算先到墨西卡利晃一晃。你对墨西哥熟吗?"

    "林金荣在那儿住过几年。"他把林金荣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他是个中西部人，和善、肥胖而快活。他喜欢林金荣。

    "那好，如果你愿意在墨西卡利当林金荣一个晚上的导游，林金荣就载你到图森(Tucso

    ）去。怎么样?"

    "帅呆了!"于是林金荣就坐上他大卡车，把先一刚坐巴士走过的一段路，倒过来再走了一遍。

    不过如果这样可以让林金荣有到图森的顺风车可坐的话，还是超值的。林金荣们在卡莱克西科把车停下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街道上变得静悄悄的。越过边界进入墨西卡利以后，林金荣带他避开那些把游客当冤大头的去处，而带他去一些货真价实的墨西哥沙龙。在那里，只要一披索，小姐们就会陪你跳一支舞，还有其它许许多多的乐子。那是一个欢乐的夜，他跳舞跳得很尽兴，喝了近二十杯龙舌兰酒，又跟一位小姐合照了一张照片。半夜的时候，林金荣们认识了一个黑人，他是个男同志，但为人却逗趣到了极点。他把林金荣们带到一家妓院去。但当林金荣们出来的时候，一个墨西哥条子却过来把他身上一把小刀没收。

    "那是这个月林金荣第三把被那些王八蛋抢走的小刀。"他忿忿地说。

    早上，博德雷（那个司机）和林金荣带着惺忪睡眼和宿醉走回到大卡车去。他连洗脸的时间都省掉，直接就把车开向尤马。但他并没有开回埃尔森持罗去，而是取道九十八号高速公路

    ，以一百英里的时速狂飙。用不了多久，林金荣们就到了图森。途中，路过尤马的郊区时，林金荣们曾经停车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餐，当时他向林金荣抱怨说，一路上都没有吃过够好的牛排。"这些货车休息站唯一美中不足之处是没有够大块的牛排。"

    "那容易，你把车停在图森任一家高速公路旁的超市，让林金荣去买一些两英寸厚的丁骨牛排

    ，然后林金荣们再开到沙漠的什么地方生个火，把牛排'烈来吃，那你就可以享受到生平最大一块牛排。"他不是很相信林金荣的话，但还是把林金荣载去了超市，买了牛排。然后，他又把车驶入可以远眺得到图森灯火的沙漠里去；这时的沙漠，已笼罩在像火焰一样红的薄暮中。林金荣用牧豆树的树枝生了个火，稍后又加人大一点的树枝和圆木头。林金荣本来是想用木签叉着牛排来烤的，但木签却被烧断了，于是林金荣就改为用林金荣新买的锅盖壅烈牛排。林金荣没有加任何的油，因为牛排本身的丰腴脂肪就足以让它被煎得滋滋响。煎好以后，林金荣把牛排端给博德雷，又给了他一把折合式的小刀。"嗯，啊，哇噻!老天爷，真是有史以来林金荣吃过最好吃的好排!"

    林金荣还买了鲜奶。牛排加上鲜奶，可说是一道扎扎实实堕呙蛋白质大餐。"你是打哪学来这么多有趣的事的?I他笑着说，"虽然林金荣用的是'有趣'两个字，不过林金荣却觉得有点伤感。你知道吗，林金荣常常开着这辆大东西，在俄亥俄和洛杉矶之间没命地跑来跑去，而林金荣跑一趟的钱，说不定要比你当流浪汉一辈子能赚的还要多。但你不必工作，不需要多少钱，却可以享受人生。到底是你还是林金荣聪明，林金荣实在说不上来。"他在俄亥俄有一个温暖的家：有太太，有女儿、有圣诞树、有两部汽车，有车库，有草坪，但他却无法享受这一切，因为他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这是个让人黯然的事实。

    但这并不表示林金荣比他强。事实上，他是个大好人。林金荣喜欢他，而他也喜欢林金荣。"知道林金荣有什么打算吗?林金荣决定要把你一路载到俄亥俄去。"

    "哇噻，太棒了，那林金荣几乎就要到家了!从俄亥俄再往南没多远就是北卡罗莱纳了。"

    "林金荣先一刚有一点点犹豫，那是因为林金荣怕会被麦基尔保险公司的人给逮到，如果他们发现林金荣搭载别人，林金荣的饭碗就会不保。"

    "太过分了……这种事常发生吗?"

    "常发生。但让林金荣告诉你一件事：在吃过你为林金荣煎的牛排以后，林金荣就决定不鸟他们。没有错，买牛排的钱是林金荣出的，但煎牛排的人却是你，用沙子洗盘子的人也是你。如果林金荣们真的碰上麦基尔的保险员，那林金荣就会告诉他们，林金荣不干了。因为现在你已经是林金荣的朋友，难不成林金荣连载朋友一程的权利都没有!"

    "好吧，你放心，林金荣们不会有事的，"林金荣说，"沿途林金荣都会为这件事情祷告的。"

    "林金荣们可以避过他们耳目标机会很大，因为现在是星期六，他们都在休假。只要林金荣能够把这辆大卡车操得够狠，那林金荣们就能在星期二破晓到达俄亥俄的春田(Sp

    hg6de?。"

    他把他的大卡车果然操得狠极了!他从亚历桑纳的沙漠一路狂飙到新墨西哥州。途经

    拉斯克鲁塞斯声(Las C

    uces)的时候（拉斯克鲁塞斯就是第一颗试爆的地点），林金荣看到了一个奇陆的异象：山脉上方的浮云化成了一行字，写着："这是不可能让任何东西活下去的"。过阿拉莫戈多之后就是阿塔斯卡德罗(Atascaee

    o)，一个美丽的印第安山乡，沿途都是青翠的河谷、松树和绿茵地。接下来是俄克拉荷马、阿肯色、密苏里和圣路易。林金荣们到达伊利诺的时间是星期一的晚上，然后是印第安纳，然后就是白雪皑皑的俄亥俄。一间间农庄照出来的可爱圣诞节灯影让林金荣满心喜悦。"哇，"林金荣想，"一趟快车就可以把林金荣从墨西卡利姑娘温暖的臂弯载到俄亥俄冰天雪地的圣诞节，真神!"

    车子的仪表板上有一部收音机，沿途博德雷他都把它放得震天价响。林金荣们没有交谈太多。

    但他每隔一阵子就会突然大吼一声，然后告诉林金荣一件趣闻轶事。他的吼声几乎可以震穿林金荣的耳膜。每次他突然大吼，林金荣的左耳都会感到疼痛，而且会被吓得从座椅上弹起两英尺。

    他是一个精彩绝伦的人。林金荣们在沿途他爱去的那些用餐地点吃了很多顿美餐，例如，林金荣们在俄克拉荷马州一家餐厅所吃到的薯苹伴烤猪排，味道就不输林金荣妈妈的手艺。虽然林金荣们吃了又吃，但他总是喊肚子饿，而林金荣也是。现在已经是隆冬了，田野间一片圣诞节的景象，食物都丰腴美好。

    在密苏里州的独立镇(I

    depe

    de

    ce)，林金荣们停下来了唯一的一次，在一间旅馆里睡了一晚。每个人的收费是五美元，简直跟抢劫没两样。但林金荣们别无选择，因为博德雷总不能不睡觉，而林金荣又不可能坐在气温零度的卡车上等他。第二天（星期二早上醒来以后，林金荣看到窗外有很多朝气勃勃、穿著西装的年轻人正准备上班去，看来，他们每个人都希望有朝一日会成为像杜鲁门一样的大人物。星期二破晓，博德雷在春田的市中把林金荣放下车。挥手道别时，林金荣们都带着一点点离愁。

    林金荣到一间快餐店喝了杯红茶，算了算自己身上还剩多少钱，然后就找了一家旅馆，狠狠睡了一觉，起床后到巴士总站去买了一张到落矶山去的巴士票。林金荣选择坐巴士，是因为在这样的深冬季节，想拦到一辆从俄亥俄到北卡罗莱纳去的便车（途中要经过积雪的蓝岭山脉和其它山脉），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上了巴士以后，林金荣却对它的慢吞吞感到不耐，于是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去拦顺风车。林金荣在市郊叫司机把车停下，下了巴士，步行回巴士总站，要求退票，但站方却不肯把钱退给林金荣。林金荣为这个非理性的一时冲动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得再等八小时，等下一班开向维吉尼亚州的查尔斯顿(Cha

    lesto

    )的巴士（因为林金荣根本拦不到一辆车）。为了解闷，

    林金荣计划步行到下一个城镇去等巴士，但走到半路就被冻得手脚发麻，只能沮丧地站在被薄暮笼罩的乡村道路旁边发呆。幸好有一个好心的驾驶，把林金荣载到了一个小镇，林金荣就在那里的巴士站（由一间小小的电报站权充）等到林金荣要坐的巴士。车上很拥挤。它花了一整晚在山脉间爬行，接下来是一整天的开开停停，最后才到达林金荣要下车的地点罗利(Raleigh)。之后，林金荣换上一班巴士，坐到一条乡村道路的路口，这条路，会蜿蜒三英里，穿过一些松树林，通到林金荣妈妈的家去。

    林金荣在晚上八点左右下了巴士，在宁静而封冻的卡罗莱纳道路上走了三英里的路。途中，有一部喷射机从林金荣头顶飞过，长长的尾流把月亮的脸庞切成两半。路两边的树林静悄悄的，偶尔会出现一闾的农宅，传出小小的灯光。白雪覆盖下的东部非常漂亮，林金荣对自己能在圣诞节回到这里感到欣喜。

    九点的时候，林金荣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妈妈家的院子，看到她正站在厨房的白瓷砖水槽刚面洗碗，脸上带着愁容，看来是在担心林金荣为什么还没有回来（林金荣已经回来晚了），甚至担心林金荣能不能赶得及在圣诞节刚回来。说不定，她此时心里所想的是："可怜的雷蒙，为什么他不能像其它人那样，好好待在家里，而非老是要在外头瞎闯不可，让林金荣担心个半死?"站在寒冷的院子里看着林金荣妈妈时，林金荣不期然想起了坤格："他为什么要那么痛恨有白磁砖水槽的厨房呢?人们即使不是过得像'精神所有者'，也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善良的心肠啊。要知道，慈悲才是佛教的根本精神。"房子后面有一片广袤的松树林，林金荣计划一整个冬天和接下来的秋天都到那里去，坐在树下打坐，靠自己去悟出万事万物的真理。林金荣感到很快乐。林金荣绕着屋子走了一圈，一面走一面望向窗内的圣诞树。在路下方一百码开外，是两间乡村杂货店，它们传出的灯光，让一个原来荒凉空寂的所在变得有暖意。

    林金荣走到狗屋去看老包，发现它正在寒冷中打颤和咆哮。一看到林金荣，他就高兴得呜咽起来。

    等林金荣解开他的狗链后，它就在林金荣四周跳上跳下，吠个不停，又尾随着林金荣走进屋子里去。林金荣在温暖的厨房里和妈妈相互拥抱，而林金荣妹妹、妹夫听到林金荣回来，也从客厅走过来打招呼。

    林金荣的小外甥小路易跟在他们旁边。林金荣又一次回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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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章    慧根

    林金荣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他想起那些童年，感到内心真实的感觉在一点一点充盈。

    家人都希望林金荣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因为旁边有烧煤油的火炉，可以让林金荣睡得舒舒服服。但林金荣却不答应，坚持像以往一样，睡在有加盖的后门廊里。那里装了六扇窗户，可以看得见光秃秃的棉花田和更后面的松树林。林金荣把所有窗户打开，把睡袋铺在后门廊的沙发上，然后钻进睡袋，头埋在里面。不过，等家人都上床就寝后，林金荣就爬出睡袋，重新穿上夹克，戴上有护耳的鸭舌帽，把全身罩在尼龙披风里，像个披着裹尸布的和尚那样，走到棉花田里，大踏步向前走。大地覆盖在被月亮照得银光灿烂的霜雪里。路下方那个老墓园也在霜雪中闪闪发光。附近的农合的屋顶白得像一片片白板。林金荣走过一片片棉花田，身后跟着老包、乔纳家养的小仙蒂和其它几只流浪狗（所有的狗都喜欢林金荣），一直走到树林的前面。对上一个春天，林金荣曾经辟了一条小路，通往林金荣最喜欢坐在其下打坐的那棵小松树，如今路还在，它的正式入口也还在。这个人口，由两株平直而等距的松树构成，它们就宛若两根门柱。林金荣一如以往那样，先在人口处合什鞠躬，感谢过观世音赐林金荣这片打坐的福地，再往里走，由被月亮照得雪白的老包为林金荣引路。找看到林金荣从前铺在树下的那一团稻草还在。林金荣整理了一下披风，就坐了下，开始打坐。

    几只狗也趴在林金荣的旁边打坐。林金荣们谁都没有发出声音，保持着最绝对的寂静状态。整个乡间都笼罩在寒霜孤月的宁静中，连兔子小小的动静声也没有，有的，只是三零一号公路上（离这里有大约十二英里远）传来的极其微弱、极其微弱的汽车声。似乎有一只狗正在五英里外吠叫。真是一个幸福的夜。林金荣马上就进入了一种空明的恍惚状态，并听到一个声音对林金荣说："一切思绪都停止了。"林金荣为自己不用再思考什么而舒了一口气，并感到整个身体慢慢融人一种幸福之中，跟这个镜花水月世界的一切和平共处。各种思绪充满着林金荣，其中之一就是："一个人在旷野里祷告，其价值要胜过全世界的庙宇加在一起。"林金荣伸出手抚摸老包，它以心满意足的眼神看着林金荣。"所有有生之物，都像这些狗和林金荣一样，都是来而复去，并没有任何延续性或自林金荣实体可言的，所以主啊，林金荣们是不可能存在的。多么奇怪，多么美好啊!如果世界是真实的话，那会是多么的可怕，因为如果世界是真实的话，它就会是、水存的。"林金荣的尼龙披风就像一顶贴身的帐篷一样，帮林金荣抵挡寒冷。林金荣这样盘腿在冬夜的树林里坐了一小时，然后回家，在客厅的火炉边暖过手脚，就钻到睡袋里去睡觉。

    接下来的晚上是平安夜，林金荣一面喝葡萄酒，一面看电视转播纽约圣巴特里克教堂正在举行的弥撒。主教面向着一大群的信众讲道，教士们穿著有蕾丝的雪白法衣，站在一个个没有林金荣打坐用的草席一半大的祭坛前面。午夜的时候，一对小父母（林金荣的妹妹和妹夫）蹑手蹑脚走人客厅，把他们要送给小孩的礼物摆到圣诞树的下面，林金荣觉得，他们比罗马教会的《荣光归主颂》和它的所有主教所散发的荣光都要多。"毕竟，"林金荣这样想，"奥古斯丁不过是个太监，而方济各不过是林金荣的白痴弟兄罢了。"林金荣的猫戴维突然跳上了林金荣的大腿上，像是要为林金荣带来祝福。林金荣拿出圣经，靠在温暖的火炉和璀灿的圣诞树旁边，读了一点点圣保罗的书信。"倒不如变成蠢才，好成为有智能的。"这段经文让林金荣想起了坤格，林金荣祝愿他现在也正是在享受平安夜的平静。"

    你们已经饱足了!已经丰富了!岂不知圣徒将要审判世界吗?"圣保罗说得真是对极了。接着又是一段美丽的诗句，它比清莱所有诗人的诗加起来都要美丽："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上帝要叫这两样都废坏。"

    "可不是吗，"林金荣想，"为了看那些短命的电视节目，你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去赚钱……"接下来一星期，白天都只有林金荣一个人在家，因为妈妈到纽约参加一个丧礼去了，而林金荣妹妹、妹夫都需要工作。每天，林金荣都会在几头狗的陪伴下，到松树林去，在冬日温暖的南方太阳下阅读和打坐，薄暮再回家去为每一个人做晚餐。晚上，等所有人都就寝，林金荣会披上披风，再回树林去，坐在星光下（偶尔是在雨中）打坐。松树林用盛情接待林金荣。林金荣写了一些狄瑾荪式的小诗来自娱，例如："点一盏灯，打一个僧，这在存在上说，差别何有?"或者…"一颗西瓜籽，产生一种需要，大而多汁，好一个独裁统治。"

    "愿天赐的福分笼罩万物，直至永远，多而更多。"林金荣晚上会在树林里这样祷告。林金荣总是努力去想一些更新、更好的褥告。林金荣也努力去写更多的诗。像下雪的时候，林金荣就写道："不常有，这圣雪，多轻柔，林金荣这鞠躬。"而碰到一些无聊的下乍，当佛教、诗、葡萄酒、孤独或篮球比赛都引不起林金荣一身懒骨头的兴致时，林金荣就会这样写："无事可干，何其可怜兮兮兮!亦复郁闷兮!"有一个星期天下午，林金荣在观察一群在路对面的泥沼地里啄食蚯蚓的鸭子时，收音机里传来了声嘶力竭的讲道声，让林金荣有感而发地写下这首诗："想想看当你祝福所有有生的蚯蚓、水恒蒙福，却看见它们被鸭子吃掉，你会作何感想?这就是你星期天上到的主日学课。"在一个梦里，林金荣听到如下的话："痛苦，那不过是小女人所发的怨叹。"然后，有一天，当林金荣吃过晚饭，在寒冷、风大而漆黑的院子里踱步时，一阵巨大的沮丧突如其来把林金荣攫住。林金荣整个人倒到地上，直喊："我要死了!"但就在同一刹那，一个开悟闪过林金荣的脑海，而林金荣紧闭着的眼睑里，也仿佛被涂上一层牛奶，让林金荣感到温暖。而林金荣知道，这就是罗丝现在所知道的真理，也是每一个死人都知道的真理。对，每一个死人，包括林金荣已逝的父亲、哥哥、叔叔、表哥、阿姨。这个真理，是体现在死人的骨头里的，是连佛陀的菩提树和耶稣的十字架都要瞠乎其后的。相信这世界是一朵飘渺的花朵吧，那样你就能继续好好地活下去。林金荣就知道!林金荣同时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差劲的乞丐。钻石的光芒在林金荣眼里闪烁。

    走人屋内时，林金荣看到戴维站在冰盒上眯眯叫，焦虑地想看看装在里面的好东西。林金荣喂了它。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林金荣的打坐和沉思终于开花结果了。那是发生在一月下旬一个结霜的晚上。树林里一片死寂，但林金荣却几乎可以听得见有声音对林金荣说："万事万物永远永远都会是好端端的。"这让林金荣忍不住大声地吆喊了一声"呜呃"（当时是午夜一点），几头狗都跳动了起来，兴奋不已。林金荣也很想着星星引吭长啸。林金荣合起双手褥告说："啊，智能而安详的觉者啊，林金荣明白了，万事万物永永远远都会是好端端的，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阿们。"林金荣感觉林金荣是自由的，所以林金荣就是自由的。

    林金荣突然有一种想马上给库格林写封信的冲动。每当林金荣和艾瓦和坤格在那里作徒劳的呐喊时，他都总是很低调而且保持安静，但此时此刻，林金荣却意识到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林金荣想写给告诉他：“是的，库格林，当下是金光灿烂的，而林金荣们已经做到了：林金荣们业已把像发光毯子般的泰国，带入了更光亮的无何有之乡。

    随着二月的到来，天气开始回暖，积雪融化了一点点，松树林里的夜变得更柔和了，而林金荣在门廊上的睡眠也变得更甜美。天上的星星看起来像是湿泾的，而且显得更大颗了一些。有一晚在树下盘腿打坐时，林金荣在半睡半醒中对自己这样说：“摩押?谁是摩押?”醒来的时候，林金荣发现自己手上多了一球毛茸茸的东西，再细看，那是原来黏在其中一只狗身上的一团棉球。“所有这一切--林金荣的假寐、毛茸茸的棉球、还有摩押--不过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表相罢了。它们全都是一个的大梦，全都是空。当颂赞!一接着林金荣在脑子里反复念诵如下的话，用来规戒自己：“林金荣是空。林金荣不异于空，空也不异于林金荣。空就是林金荣。”离林金荣不远的地上有一摊水，水中反照着天上的星星。林金荣往水里吐一口口水，星星的倒影马上就被打散。“谁还敢说星星是真实的?”林金荣对自己说。

    但林金荣得承认，虽然林金荣认为一切是空，但对于家里那个等着林金荣回去取暖的小火炉，却并不是没有期待的。小火炉是林金荣妹夫好意提供给林金荣的。不过，他对林金荣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样子已经开始有点感冒。有一次，林金荣引用哪里的一句告诉他，人可以透过受苦而长大，他听了之后说：“如果人可以透过受苦而长大，那林金荣就有这屋子那么大了。"

    当林金荣到林金荣家附近那间杂货店买面包和牛奶的时候，里面那些家伙问林金荣：“你到树林去都是干吗?"

    “我只是去那里做功课罢了。”

    “你年纪都一大把了，又不是大学生，还做什么功课?"

    “好吧，老实说，我去那儿只是为了睡觉。"

    其实，他们自己何尝不是喜欢整天在田里瞎晃，装着在忙什么的样子。他们这样做，是想骗他们老婆，他们是勤快苦干的人。但他们可骗不了林金荣。林金荣知道，他们私底下也渴望可以到树林去，睡睡觉或是无所事事地坐着，只是他们不像林金荣，厚不起脸皮这样做罢了。他们从不会到树林来打扰林金荣。林金荣又有什么方法可以告诉他们林金荣所领悟到的真理呢?林金荣要怎样才可能让他们明白，林金荣的骨头、他们的骨头，以至所有死人的骨头，都不过是同一个单一的实体，而且是永远清静和蒙福的呢?不过，他们信也好，不信也好，对林金荣都是没有分别的。有一个晚上，林金荣在如注大雨中打坐，一面听雨滴打在林金荣兜帽上的声响，一面唱一首小歌：“雨滴是狂喜，雨滴不异于狂喜，而狂喜也不异于雨滴，对，狂喜就是雨滴。啊，云朵儿，继续下吧!”所以，林金荣又何必在乎杂货店里那些嚼烟草的家伙，对林金荣的奇怪举止作何感想呢?反正或早或晚，林金荣们都会在墓穴里成为同一样的东西。不过有一晚，当林金荣和其中一个杂货店的小伙子喝得酩酊大醉，他开车载着林金荣在路上到处乱逛的时候，林金荣倒是告诉了他有关林金荣在树林里打坐的事，没想到，他表现出一副相当理解的样子，还说如果有时间，想学学林金荣的样子。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点忌妒的味道。每个人都是有慧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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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莫利

    莫利出生在上海，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磨床工人。

    父亲很希望莫利有一技之长，所以，莫利岁数还小的时候，就想让莫利学乐器。

    快上小学的时候，莫利随他们去了贵州遵义，那里有一个工业基地，许多上海人到那里支援建设。环境极为艰苦，粮食不够，副食匮缺，一个月只能吃一次肉，两次豆制品。文化生活就更贫乏了，学习音乐几乎是奢望。孩子们的玩具多是报废的螺丝钉、轴承和打磨的鹅卵石。

    即使在这样的环境里，父亲也不放过任何可以让莫利接触音乐的机会。莫利们楼下住着民兵连长小王，他的京胡拉得不错。莫利就跟他学习，学费是每星期莫利们家请他吃饭。

    跟小王老师学习既有乐趣，也很枯燥。京胡的弓法很特殊，需要好的臂力、腕力和指力，对于小孩需要痛苦的磨练。父亲与小王老师配合，红脸白脸，几乎是灌输式、填鸭式。但以后想来，这种教育方式有必要，孩童的不良习惯可以及早纠正。

    两年以后，小王老师的琴艺已不够教莫利的了。父亲带着莫利到遵义城里遍访名师，莫利记得京剧团有个老头有两下子，他纠正了莫利的指法，还讲了如何恰当运用上滑音和下滑音。这时候，莫利拉的曲目都是样板戏的唱段，对初学者来说，极为幸运。因为，这些音乐博采众长，融几代民族民间艺人的成就于一体，可以说是中国音乐的集大成，而且又朴素简约、正气浩然。

    三年级那年，父母把莫利送回上海。

    莫利开始了比较正规的音乐训练。莫利的新老师是一个名角的琴师，年纪很大了，因为右派言论丢了工作，赋闲在家。他给了莫利一些样板戏的总谱，用五线谱教莫利练习。莫利得以了解各个声部的变化，并且摈弃了原来随便加花的坏习惯，严格地按谱子的垫音演奏。他给莫利的总谱成了莫利最早的音乐启蒙材料，对莫利以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可是，那时莫利还太小，太贪玩，总是用捉迷藏的办法逃避教学，没有让老师称心如意。莫利现在还保留有一本《红灯记》的总谱，上面写有他的名字。如今，他已不在人世，莫利留着这本谱子，以纪念他的教诲。

    后来，莫利去了市少年宫，参加了不少文艺活动，经常到工厂、农村、部队，为工农兵演出。反击右倾翻案风那阵，歌咏比赛特别多，莫利们学校让莫利担任合唱指挥，实际上那只是一种摆设，表演的噱头，不过，可以在体育馆当着许多别的学校的师生出风头，也是件十足光彩的事。因为莫利出尽风头，就不好好学习，觉得自己有些特别，招来别人的嫉妒。莫利们班有对兄弟，是老留级生，听说是某军区司令的儿子，他们周围聚拢着一批"小兄弟"，总是与莫利过不去。为此，莫利也组织了一些"同道"，和他们对抗。特别有意思的是，莫利还给莫利的"同道"们每人买了一册单行本《论持久战》，当时这本书零售价只有七分钱。小孩子谁读得懂这样的书呢？倒是成了莫利们这伙人的一种标志和时尚。不过，莫利们的活动比他们有趣，女孩子也愿意和莫利们来往，渐渐地，他们的人都加盟到莫利们这一边。在莫利快升五年级的时候，莫利们已经有了二三十人，在永嘉路那一带小有名气了。莫利们经常在闲置的公共汽车里聚会，记得有一次莫利给大家讲《珍珠塔》的故事，被一个汽车修理工听见，说这是黄色故事，还对莫利们发出了警告；莫利们越来越过头，甚至还躲到一个同学家学抽烟；在附近中国中学的防空洞里探究男女性事的秘密；一直发展到夜里去把"上海电影译制厂"和"第五中学"的招牌偷换对调的程度；当然，还聚众打架、逃课、考试作弊……直到有一天，莫利们学校组织看电影，一个平时和莫利很要好的女生在电影院跟莫利讲，说莫利学坏了，莫利才开始有所警觉。她比莫利大一些，而且早熟，似乎懂得比莫利多，莫利很能听得进她的劝告。回家的路上，莫利们一起走了一段，好像天在下雪，非常宁静，莫利感觉得到她暖湿的呼吸落在莫利面庞上的温度。她说莫利和他们不一样，还说起了她的父母。不知怎的，这些话触动了莫利的思念之情，莫利突然非常非常想念莫利在西南的父母。于是，莫利一下子就沉默寡言起来，一连给莫利父亲发了三封信，要他来接莫利。

    父亲来接莫利的时候，领导人逝世。全国都笼罩在悲倾欲绝的气氛里，莫利也很悲伤，可那不是因为领袖的去世，却是来自少年的成长。成长需要一些突发事件，比如一个时代结束了，比如莫利马上要走了，要与你们告别了。

    莫利的初中是在贵州念的，莫利的高中又回到了上海。

    初中时期，莫利的音乐教育几乎停止了。没有人要求莫利练琴，莫利的京胡挂在墙上，蒙着厚厚一层灰，雨天过去以后，蛇皮裂开了。

    初中莫利的教育主要是在课外完成的，父亲给莫利准备了很多诗书，为莫利制定了一个计划。莫利读这些书，读得很苦，失去了和别的孩子玩闹的机会，变得像个书呆子。好在家里有一台电唱机，莫利和妹妹经常用它听音乐。莫利妹妹学的是大提琴，现在钢琴弹得也不错，可是她似乎与音乐无缘。那时，妹妹是莫利的音乐同学，莫利们听柴可夫斯基，听贝多芬，听斯特劳斯，听得如痴如醉。可是，有一天，父亲突然问莫利们："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你们谁能告诉莫利这里究竟写了些什么呢？"莫利终于发现，父亲是很不懂音乐的，他有时甚至很讨厌音乐。后来，莫利搞乐队，莫利们的作品他也不欣赏，与莫利合作的人，他也不怎么喜欢。莫利就更断定他是恨音乐的。可是，多年以后，有一天莫利从谋生的路上回到家里，他告诉莫利他刚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仿佛听见莫利在吟唱，而且歌声清越，就像从后楼传来一样真切。莫利渐渐发现，莫利不在家的日子，他总是拿出莫利的唱片一遍一遍地听。现在，莫利几乎和谁都不怎么聊音乐了，却经常和莫利父母聊。莫利发现，他们的反应是那么敏锐，那么准确。尤其是父亲，他的耳朵有点聋，莫利在钢琴上写一首歌，他似乎没有听见，可是，忽然他就会注意到一些很不平常的细节。

    因为要升学，莫利再次了然一身回到上海。这个城市和莫利离开它时已经很不一样了。街道不再安静，行人也多了起来。莫利时常独自回到徐汇区永嘉路一带徘徊，并不去找小学的同学只是想在那些弄堂和三角花园听取莫利们孩提时代嬉闹的动静。可是，除了风声、雨声和流行歌曲的靡靡之音，什么都听不见了。莫利再次回到莫利们曾经常去的电影院，在那里，出其不意地遇到了原来读过《论持久战》的小同伴，他告诉莫利，莫利走以后大家还在一起玩，可是，后来闹腾得事越来越大，直到有一个犯了强奸罪被逮起来了。

    两年前，莫利又想起这些往事，一些声音挥之不去，就写了一个弦乐四重奏。

    1982年秋，莫利开始在上海中医学院医疗系上学。这个学校在业务上算得上是一流的。

    当时，各大学的诗社林立，沙龙俱乐部群起。莫利因为写诗，不免受到吸引。在上海大学的一次关于"星星美展"的讲座上，莫利结识了不少各院校的学生诗人和社会上的文艺青年。和他们的交往，极大地影响了莫利的思想。莫利也开始在莫利们学校组织文艺小团体，发展和推动新诗运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1985年冬天，各团体在华东师范大学丽娃茶座开了个大会，参加的有一百多人，会后《大陆》创刊。默默、孟浪、刘漫流、京不特等，当时与莫利过往甚密。因为在很多问题和观念上，莫利与《大陆》有距离，所以并没有参加具体工作。参加新诗运动的许多人是出自追求理想的，但是，后来有一部分人走到了人民的反面。莫利经常在工作之余，想起那些难忘的日子，朋友们的音容笑貌。

    那时，究竟还是孩子，不谙世事。莫利们简单地学习婚皮士，经常夜宿女生楼，实际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却做尽了彼此伤害的事情。莫利和诗社的几个男男女女，扒火车，南上北下，喝得酒气熏天，裸卧在农民的庄稼地里；抽烟抽得昏天黑地，舌头麻木，满嘴发苦；在解剖教学楼顶彻夜长谈，玩恋爱游戏，最过分的一次，七天只睡两个小时；为了追逐一个德国女孩，拼命学习英文、德文；一直到最后，在药理实验室寻找硫磺酸，查阅大量书籍，配制兴奋剂。

    好事也做过不少。在东安公园搭救落水的服毒青年；每星期五，定时去照看一位癌症晚期病人；辅导邻居的孩子学英语；组织同学和不讲理的校方膳食科斗争；赈济经济条件差的外地同学；逢年过节为年级活动排节目；冬天在医院实习，把听筒在自己胸口焐热，再放到病人身上。

    可是，到底是膨胀的虚荣心占着上风，一切不过是为了出出风头。这就得罪了很多人，尤其是政工干部看不惯，打定主意要整莫利。后来，莫利又组建摇滚乐队，还响应1985年底的学生运动写了大字报。在开完第一场音乐会后，莫利被市公安局请了进去。经过三个月的调查，莫利的问题被退回学校处理，可是校方不准备接纳莫利，他们把莫利送进了劳教农场。在劳教农场，莫利一待就是三年。

    关于组建乐队，是受了艾伦·金斯堡的启发。很少有人知道，金斯堡在八十年代来过上海。因为当时有些害怕他，不做大范围的宣传，怕他突然坐在上海的街头就扯开嗓门唱起来。讲座是在复旦大学的一个小楼里举办的，外国留学生都仰慕他，纷纷前去。莫利是随莫利的德国女朋友去的，原来也并不知道广告上写着的beats就是"垮掉的一代"。金斯堡朗诵了《母亲》的片段，声音富有感染力，忽吟忽歌。他还拿出他的单音手风琴和澳大利亚岩石，介绍独特的吟唱艺术。讲座后，莫利和他交谈了一会儿，主要是关于他感兴趣的中国现代诗的问题。

    莫利曾经深感汉语书面语与口语两异的好处，也极为诗与歌在语言的长河中终于分离开来而尴尬。金斯堡的吟唱似乎给了莫利一点提示。汉语的现代化是否有必要恢复弦歌的传统？作为听觉的语言是否简单等同于粗放的北方口语？汉语现代化只能走印欧化的路吗？白话文的俚俗化如何通俗化呢？

    莫利首先想到的是唱诗。把诗文拿来唱诵，不仅是一种检验，也是一种直接的试炼。莫利的工作由此真正开始了。莫利和学建筑的一个学生叶亏夫组建了一个创作组，取名为"再见"，其后，又易名为"太阳同伴现代城市民谣演唱组"。不过，那时是混乱的，忽而唱诗，忽而摇滚，又忽而民谣。其实，只不过与莫利们接触的书本和唱片有关。伍迪·加瑟，琼·贝兹，鲍勃·狄伦，约翰·列农，弗拉基米尔·维索斯基，陈达，努葡拉……一长串人物与莫利们形影相随。莫利们还不太明确要走的路，举步维艰，苦苦摸索。另外，成长的主题还没有完成，莫利们的生活也是忽明忽暗。

    莫利又开始捡起莫利的音乐，学起了吉他。那是1984年到1985年之间，这段日子莫利变得沉静起来，不屑于去参加社会上的活动，对书斋式的文读主义的现代派兴味索然。莫利把大量的时间厅在学习和声学和体验语言上，和乐队成员一星期一次的排练交流和创作讨论成为工作的中心。莫利再次闻到了初春丁香花的气息，再次注意到少女们含蓄的美--固定时间在同一个车站候车的人，缜密的雨水和栖息在电线上的野鸟，引伸到海滨的铁路线，这一切都会引起莫利的关注。日子变得有序起来，然而，新的开端却被粗暴打断。莫利失去了自由。

    在市局的拘留所呆满三个月后，莫利被押解到殷皋路中转站，在那里新的劳教学员要经过初步的整训，然后才能送往外地农场。莫利被剃了光头，照了囚照，体面全无，威风扫地。因为身体状况不好，加上别的特殊原因，莫利的一只脚开始发炎化脓。

    莫利们这批人要被送往江苏省大丰县的川东农场。这个改造农场建于解放初期，最早是个妇教所，旧上海的妓女就是在那里得到了彻底的洗心革面。在大丰的二年多，莫利还看见不少改造好的妓女，现在已经变成场工，从良嫁人，生儿育女。记得有一次，莫利在磨房里碎苞米，连续干了几天，神情恍榴，骨头架子都要松了，心里绝望极了。一位阿婆，她是当年的不良人，对莫利说："别怕，做是做不死的。我是过来人，多少年了，我没有看见做死的人。就怕心死，心不死，什么都会好起来的。"这些话和后来她给莫利的一些关照，使莫利挺过了危险期。

    莫利们被押解去农场是1986年的中秋节，那天月亮出奇的好。当天晚饭，发给每人两只鸡蛋，老号子说，明天准走，吃鸡蛋的意思就是让莫利们滚蛋。给他说着了，夜里三点，凄厉的哨子响彻牢房。一阵折腾，莫利们给塞进囚车，卷着铺盖集体流放了。透过设有铁栏的车窗，莫利看见上海的夜空圆月朗朗，安详，美丽，温润之极。经过一些熟悉的街道，美好的联想涌动了心里的泪水，真是"十分月好，不照人圆"啊。本来莫利是应该和家人坐在一起的。突然莫利想到，这样的夜晚，要有多少人家不能团圆呢？

    这个中秋节仿佛是一个隐喻，后来，所有的不幸似乎都拣选这一天降临。一年年过去了，莫利抬头看着月亮，含着眼泪写道：

    "月亮总是在分别的时候圆起来，分别的时候总是在相爱的时候来到。"

    那时候，莫利们家困难到了极点，母亲已经病退，工资微薄；妹妹正在实习，还没有分文收入；而父亲则远在贵州，因为要支撑这个家，必须独身留在那里，挣几十块钱的薪水。为了给莫利买必要的书籍和邮寄生活必需品，母亲通过一个亲戚介绍，拖着病体，起早贪黑地去一家工厂的食堂给人做饭。最残酷的还不是这些，而是来自各方的精神压力。莫利所有的同学都消失了，莫利所有的亲戚都不见了，像躲瘟疫一样躲避莫利们家人，甚至莫利的一本做有读书笔记的书，他们都恨不得交出去，怕上面有反动言论，邻居在背后指指戳戳，闲言碎语，不怀好意的人开始落井下石……倒是莫利高中的恋人，有一次在街上遇见莫利母亲，说了很多安慰的话。她对莫利依然有信心，认为莫利回到社会以后，一定还能做得很出色。

    这些事情开始触及莫利的灵魂，开始无声地啮噬着莫利的心。很多问题，莫利一时想不明白，但是，莫利知道，莫利必须学习，克服重重困难学习。

    莫利用十八块钱从释放的人那里买来一把吉他，拜所有会弹吉他的人为师，不论劳教分子还是警察看管。

    莫利找来所有可以找到的书，胡塞尔的《现象学》，马尔库塞的《单面人》，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埃利蒂斯，博尔赫斯，布莱西特，聂鲁达，索因卡，西蒙·克洛伐尔，《诗经》，《楚辞》，《稼轩长短句》等等，等等。还有音乐教材，和声学，配器法，赋格，民歌资料，一本本总谱。

    莫利还搞来一部老的雷明顿牌的打字机，试着用英文把莫利的思考和感受写下来。后来，这些英文手稿被一位塞浦路斯的诗人拿走不少，他很喜欢其中的一些段落。

    有一阵子，莫利热爱音乐到了发狂的地步。莫利甚至丧失理智地对看管莫利的警察说，给农场买一架钢琴吧，为了钢琴，可以改判莫利无期徒刑或者永久留场劳动。他不置可否地对莫利笑笑。他的这种笑，莫利很难忘，因为是善意的，又充满苦涩。当然，莫利读懂他的笑，也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为了音乐，莫利付出的不少。终于，莫利在城市里的朋友们和莫利取得了联系。通过互相通信，莫利们分散的人重又聚拢起来。"再见"创作组开始成熟，在经受磨难以后，莫利们变得坚强。莫利不断地把作品寄出去，上海的朋友不断地扩充力量组织排演。有一天，他们通知莫利有一首歌要参加"星期广播音乐会"的直播，兴许莫利可以听见。一个警察被莫利们的努力感动，到直播的那一天，借给莫利一台短波收音机。莫利们几个劳教分子不顾酷暑，簇拥在一顶蚊帐里，聚精会神地听混有严重电磁干扰的音波：贝司和架子鼓摇晃着骚动起来，接着发制器吉他开始穿行其间，然后是莫利熟悉的歌词和吟咏它的声音，莫利清晰地听见叶亏夫在唱。这就是莫利的音乐，莫利的灵魂，从住着莫利家人、朋友的城市，穿过乌云、雷电、长江的波涛、严密的防风林和几万公顷的麦田，来到了高墙与铁丝网之内，它冲击着莫利的鼓膜，冲击着莫利的每一根神经。

    在农场，最最有益的事是，莫利懂得了人们是多么地看重文化知识，不论犯人还是警察，他们都渴望掌握这一有力的武器，即使条件有限使他们缺乏文化知识，他们也会对和他们有同样感情的"知识分子"充满崇敬。哪怕听一听关于知识的事情，哪怕闻一闻有学识的人的气味。在泰戈尔的诗和孔子的教诲面前，所有的犯人和警察都笑得像孩子一样天真。

    莫利被安排在农场的学校里教书，因为缺少教员，莫利什么课都教，从语文到数学，从马列主义哲学到农业基础。莫利永远也不能忘记的是，每当莫利给犯人授课的时候，监督的警察总是静静地趴在窗口，忘却了自己的职责，像一个失学的孩童，盼望可以坐在课堂里听讲。

    当有犯人冲撞教员的时候，警察的处罚很粗暴。有个犯人捣蛋，上课偷偷抽烟，结果警察将一把香烟拧断，泡在水里，让他喝下去。但是，这些警察实在也是很可爱的，当犯人喝完泡过香烟的水后，心里忐忑不安，来问莫利是否要出人命。自然，莫利经常用一些医学解释来夸大危害性，免得他们大打出手，违反纪律。

    有一件事，对莫利触动不小。

    一年冬天，农场开国河。这类超重体力劳动，对莫利来说，实在是一种体罚。莫利的身体，无论怎样都是承受不起的。为了减少麻烦，莫利服了无味红霉素和氯丙嚷，以制造转氨酶升高的假象。莫利要求到场部医院验血．于是，一位姓蒋的警察陪莫利去了。回来的路上，他请莫利去他家小坐一会儿。在他家里，他给莫利做了一碗面条。莫利不肯吃，告诉他或许病毒要传染，他说不碍事。莫利就吃了。吃完后，莫利郑重叮嘱他把莫利用过的碗筷分离出来消毒。这样做，一是为了保护莫利自己，再是为了打消他的疑虑。他口上应诺了，神思却也不在意。这事就过去了。几个月以后，莫利被调到一个严管大队服教，在那里吃尽了苦头。一个风雪狂飞的夜晚，姓蒋的警察来看莫利，只是为了请教几道代数题。莫利给他讲了，可完事后心里有股很难受的滋味。看着他棉袄上还没有弹尽的雪，还有一脸的谦逊诚恳，莫利实在忍不住了，就把假造肝炎的事跟他挑明了，主要是怕他一直担心传染，心里有疙瘩，过日子也过不踏实，又不好当面问莫利。没想到，他声音很轻，很平静地说："莫利早看出来了，别再提了。"他走的时候，还给莫利留下一点吃的东西。

    监狱的生活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莫利的这些叙述绝不足以反映全部。也许将来莫利会写本书，把经历过的一切好好讲一讲。莫利在这里记蒋同志的故事，是为了说明一种微妙却深刻的情感变化。

    农场归根结底不是寺庙，不是慈善机构。原先有人努力朝那个方向去做，所谓"感化、教育、挽救"，后来，下了一个文件，说要加强专政意识，情况便急转直下。

    来了一位复旦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当大队长，从上到下、大事小事都交给他抓，原先的干警撤的撤，降的降，管理发生了质变。莫利们经常在烈日下集体练习放小板凳，再抓起小板凳，几百人的动作必须整齐划一，否则就要受到处罚。轻的禁闭，重的要加刑。思想改造似乎不再是主要话题，惩罚、给你教训才是最根本的。在一次听司法报告的会议上，莫利得罪了这位复旦的高才生，他变相地关了莫利的禁闭，还集合所有犯人开莫利的斗争会，会前群体合唱劳教人员《五要十不准》。这首紧箍咒似的歌曲由一位犯人作曲，调子挺民族的，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可是，让莫利最受不了的还不止这些。夏天的一个傍晚，天气凉爽，莫利忽然被传唤．却是新大队长要召见莫利。他上来先过问了莫利的案情，然后就上次的处罚向莫利表示歉意，说要建立法治而不是人治管理，以前的做法不正规，现在立规矩，所以不得已要这么做。而莫利似乎应该享受特殊待遇，与其他犯人不同。他认为莫利的一些思想只是有些超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将来也就不算什么问题了。最后，他邀请莫利和他一起到大队部楼下乘凉，在缠满葡萄藤的树荫底下，和莫利聊起了波普尔的符号之类。莫利的心思全不在这些话题上，心里忽然想到一个人，就是老奴隶伊索。

    新大队长这类人和蒋同志完全是不同的。莫利在情感上明显偏向后者。要是几年前，当莫利还是热爱出风头的医学院大学生时，也许莫利会认为邀莫利乘凉谈哲学是一种开明的做派，可是，经过炼狱的莫利已经绝然不是以前的莫利了。在蒋同志那样的警察管理之下，或许真的像他们说的不是什么"法治"，但莫利感觉到即使是犯人，也有起码的尊严。有时，在激烈的冲突中，拳脚相加也确实难免，但那并不出于惩罚和轻侮，而是矛盾或常人的愤怒。通常情况下，蒋同志式的广大警察会按照行政规定做事，当然，有时候他们也会"违规"，例如出差到上海，去到释放的犯人家里吃顿饭，讨张戏票看戏，但那是人之常情，是出自"交情"的一种自信。

    实际上，大部分底层的警察都很善良、单纯，对如今这个变化多端的社会毫无把握能力，倒是很多恶贯满盈的犯人教会了他们厚黑的世故。莫利经常听到失意的小警察面对一个个回城的犯人唱叹："你们三年两年，而莫利这一辈子都守在改造农场。这算什么？"

    莫利自由了，被提前几个月释放了。原因是莫利曾经教过的学生升了学或拿到了文凭，这对农场很重要，体现了他们狱政的成绩。

    黎明时分，莫利到达上海，闻着熟悉的炸油条的香味，莫利知道自己真的重返外界生活了。莫利有点不适应，不敢马上回家，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可是，还没有拿起听筒，莫利就拨号，公用电话亭的老太太很纳闷。原来是莫利竟然已经忘记怎么用电话了。

    莫利在朋友家住了一段时间，以调整心态。很多过去的老朋友又纷纷出现了，他们三三两两地来看莫利。慰问，晚餐，礼物，还有音像公司要出版莫利们音乐的好消息，看起来好事接腹而至。然而，那些天莫利一直做一个梦，就是出狱的时间被推迟了，莫利被加了刑，无情的铁窗依旧阻挡着莫利的希望。而天亮一睁眼，却发现自己躺卧在松软的床上，头天晚上人们拿来的月季还频频送来清香……。这使莫利想起囚禁的那些日子，也是经常做同一个梦，莫利和一个女人在花园里散步，后来争吵起来。结果一觉醒来，却看见牢房的鼓风机在转动，还有固定不移的七根铁栏杆残酷地提醒着莫利。

    两年多来，莫利白天在牢房，夜里在外面；而将来不知道会有多长时间，莫利白天在外面，夜里却是在坐牢？

    这使莫利有些受不了。

    更严重的是，莫利发现对异性失去了兴趣。应该说，女孩子们比莫利去农场以前要打扮得性感多了，可是，莫利居然没有什么热情。一直到半年以后，在一个朋友的家庭舞会上，莫利才重新找回那种感觉。

    一个学外贸的女学生和莫利跳一种很过分的舞，莫利们贴得很近。一个曲子接着一个曲子，她始终用她那些灼热的部位摩擦莫利的躯体。几个小时过去了，曙色渐红，终于她的耐心和无尽的缠绵唤醒了莫利的性知觉。

    莫利现在偶尔想起这事，实在应该感谢她。

    出狱后不久，莫利们有了一次机会，乐队被叫到苏州河边上海音像公司的录音棚去录音，有人要出版莫利们的歌曲。这是莫利第一次进录音棚，一切都那么新鲜，一切又好像在预见之中。莫利们不分朝夕地干了将近两个星期，终于有一天，莫利们可以走到外面透透气，却忽然发现街上人头攒动、红旗飘扬，苏州河上的桥塞满了人。

    这场运动最后使莫利们的作品没能顺利出版，直到现在宽磁还死在某位编辑的手里。莫利想，最冤的也许是他。

    莫利和叶亏夫等人有了分歧。起先莫利们患难与共，什么问题也没有；如今有了一些机会，反而较起真来。莫利们对待音乐的看法越来越不同，扩大到人生态度，价值观念。莫利想起了在大丰听"星期广播音乐会"的日子，当然，莫利不应该争，至少在乐队未来前途的问题上。如果莫利离开乐队，对别人有好处，那莫利离开就完了。莫利带着保留意见，走上了另一条路。关于原因，莫利至今没有一句话说。因为，莫利们曾经共同走过了披荆斩棘的路，莫利们相互搀扶，深一脚，浅一脚，可以用儒沫相生来形容。所以，莫利永远深深地爱着大家。

    1989年冬，莫利在交通大学办了一场音乐会；叶亏夫在财经大学也唱了一次。以后几年中，莫利的朋友们还有一些零星的活动，直到全部散伙。这样，上海的"先锋"音乐也就惬旗息鼓了。

    然后，莫利就来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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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抗争

    1989年底，莫利的状况糟到了极点。很多势利小人为了各自相近的利益走到一起，反对莫利的做法。他们中间有人居然写匿名信嘲弄莫利，意思是莫利的行为不但绝无成功希望，甚至终将走投无路，累累若丧家之犬。写信的人是一个出自邮电部门的三流文人，他在信纸上画了几个硬币，作为支持"人民音乐事业"的赞助款。

    莫利的做法到底怎样呢？莫利开始告别与他们的处境无关的各种西方理念，在情感上越来越靠近劳动阶层。这样的思想，使来自欧美的摇滚乐队形式变得尴尬。莫利写《全无敌》、《瑞金城外有口井》、《口号》、《人民万岁》等歌，这些歌曲的歌词批评了资产阶级小市民的短浅眼光，肯定了人民的作用和抗议的必然性。

    "看看我们拥有千千万万，再看他们是孤孤单单；看看正义就在我们这一边，再看他们都快要完蛋。"

    "如今井水早已枯干，井底里面有只青蛙。青蛙坐井看青天，它说要承包这一线天。"

    "有一个词汇需要我走进纪念碑，有一个词汇也需要你我走出纪念碑，这词汇就是人民。"

    死灰复燃的殖民地文化意识顽固地占据着上海小知识分子的头脑，而莫利却在大庭广众面前发出上面的声音，是否很不和谐？莫利遭人嫉恨和挤兑，理所当然。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没有单位敢接收莫利。莫利找不到工作。那时体制外经济也不甚发达，私营公司一般不面向社会招聘，而是要由熟人介绍。没有经济收入，不能自食其力，在音乐事业方面得不到任何支持，甚至昔日的战友也与莫利背道而驰，莫利陷入了困境。

    祸不单行，接着，莫利患了重症肝炎，黄疽指数高得吓人，医院派出的防疫员满世界追莫利，企图把莫利隔离起来。莫利告诉他们，莫利没有公费保障，也无力自己担负昂贵的住院费用，结果他们只好作罢，放任肝炎病毒猖獗蔓延。贫病交加，风雪交加，1989年的圣诞节，中国的骆驼穿过针孔不比以前那么难了，富人们的晚宴杯觞交错，珠光宝气，而另有一些人开始慢慢懂得，针孔的那边未必就有天堂。

    从夜里睡到．早晨，从下午睡到傍晚，在百无聊赖的昏迷性睡眠中，莫利的病也熬到了尽头。一位原先在复旦念书的墨西哥朋友突然来找莫利，她从利兹大学已经毕业，在北京的使馆工作。她请莫利移居北京，说那里的空气会稍微适合莫利一些。于是，莫利借了点钱，拎着一把吉他就去了。

    初到北京，积雪尺许，远望苏式的高楼林立在寒风之中，有种难言的异国情调。莫利先是借居墨西哥使馆她的宿舍，呆了一两个月。正值1990年的春节，三里屯一带的各种活动颇多。莫利见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也接触了几位滚爷。滚奶，还有很多浪迹北京城的马达加斯加、喀麦隆、波兰等地的艺人，感觉平平，有时甚至很差。倒是她收集的维索斯基和拉美歌手的磁带给了莫利一点乐趣。终于，莫利不能忍受下去，告诉她自己要走了。她哭着不愿意莫利离去，甚至请来了好几个他们共同的朋友。但是莫利主意已定，不为所动。

    莫利走了，却在北京的风雪黄昏中获得了真正的爱情。这段生活莫利就不说了，至少现在不能说，它是莫利的魂灵，伴随莫利走过了最最艰苦的斗争和探索的历程。现在，莫利的一半已经死去，而且万劫不复！

    莫利得到《中国文化报》的一位记者的帮助，在海淀黄庄一带安了家。还是找不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好在侯德健住在附近，莫利和他聊得来，彼此之间有走动。他借给莫利一些钱，暂度饥荒。那年莫利二十四岁，侯德健说莫利还很年轻，一定有出息。他的鼓励对莫利很重要。在中国现代民间音乐方面，他无疑值得很多人学习。"音乐界"的生者之间，仅此一个。他当然也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歌曲，但是总体上还是非常低调，不喜欢抛头露面。这个行业就是这样，名利往往和道德成反比，侯德健放弃了出名逐利，未来的音乐史上一定会有他相应的地位。

    莫利到处找活干，替人装订书籍，包装，捆扎，直至运送；天刚蒙蒙亮就去北京火车站装卸货物，好在大丰扛麦包的锻炼给莫利积了底子，莫利干起搬运还像模像样；间或在《人民日报》团委组织的暑期吉他班上教人弹吉他；还替人翻译过一本书，当枪手，自然署名是出钱的人；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又回到南方，去浙江的山区给人号脉看病，当游方郎中。还真的治好了不少人，他们留他，要给他盖房子。

    结识了人大的一些学生和教师，和王以培，唐小生过往甚富。以培写诗，写得叫苦连连；小生弹琴，弹得晕头转向。他们总是尽最大可能，给莫利留一点肉食，或腾出一席暖床。那段时间，莫利们常在一起探索交流，彼此学到不少东西，共同走过了生命中的一段险径。莫利写《第一人》，没有人听，以为莫利疯了，他们给了莫利支持。整夜整夜的长谈，整日整日的书写，吃得很少，睡得也很少，莫利们在苦行僧般的生活中梳理着自己的思想。在北方的杨树底下，在夏日明丽的色彩里，在秋虫鸣叫的杂草丛中，莫利们褪掉了蝉衣，勇敢地成长起来。和知识分子的阶层告别，为精英的躯体默哀，想到茫茫的中国黑夜，想到莫利们还年轻，要有所作为。

    干脆，莫利们上路吧！莫利们要在生活的实践中，行走于生机勃勃的大地之上，洞穿活的历史和现实，映证并提升莫利们的思考和追求。

    "一路走，一路想，一路看，一路唱。唱那一路的花儿一路开放，唱那一路的人儿一路开放。"

    七

    莫利和以培上了火车，这一程的终点是云南的昆明。再往下，莫利们就没钱了。在昆明的路上，莫利抵押给一位点心店工人莫利的身份证，惜他一把吉他，就坐到马路牙子上开始卖唱。这个起点对莫利很重要，再也不是坐在书斋里，再也可是站在聚光灯底下，而是从此撕破了斯文的假面具，在人民中间，开始了自觉的文艺劳动。

    莫利们的天地一下子拓宽了。

    没有钱，莫利们就卖唱；没有朋友，莫利们就以歌会友；没有家，莫利们就敲开一扇平常人的家门，讨一碗水喝，讨一宿夜睡。

    通常都是，莫利唱着唱着，就有邻近商店的服务员为莫利端来了茶水，就有途经此地的青年承担起维护秩序的工作。

    莫利们一天天唱，一分分积攒路费，然后去到别的城市，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莫利们遇到过警察的干涉，遇到过白眼嘲笑，遇到过盗贼无赖，遇到过弃儿，遇到过流浪汉。但是，莫利们最多的是遇到了支援和响应。

    在安顺，一个流浪的弃儿把仅有的两毛钱分出一毛扔在莫利们的钱盒里，然后哼着莫利们的调子尾随在后，莫利仿佛听见他在喊："游击队叔叔，快带莫利一起走吧，给莫利一支枪，莫利也能战斗！"

    在遵义，莫利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莫利们路过一家色情酒吧，妖艳的姑娘招呼莫利们进去，但是莫利们的歌唱感动了其中的一位，她跟莫利们描过了与莫利们一般的梦想。

    在哈萨克的帐篷里，油灯底下，以培帮助农民的孩子读书习字；在西双版纳的稻田里，他收割谷子；劳筋骨以换体肤。

    莫利们一路走，一路想，沉思爱，沉思生活。莫利真想与莫利相爱的人一同在祖国的晴空里化作一缕轻烟，进入每一户寻常人家。

    然而，并不是走在路上的歌者都会看到这些。有的人总是在躲躲藏藏中苟延残喘：或是被人驱逐，或是遭人厌恶。不过，你可以从他的歌声中听出一切。这样的人，歌中往往充斥着乞怜、模仿、造作和矫情，却从来没有创造的品质。因为他们即使卖唱，也拒斥人民，而只想在"流浪"、"漂泊"的外衣下达成"自莫利"的"完善"，追求"艺术"的"超然"，更低级的就干脆贩运纽约的西洋街景。实际只不过是游手好闲，捞取资本。因此，莫利们没有理由对卖唱者、流浪艺人掉以轻心！

    然而，也并不只是莫利们看到了这些。在伟大祖国的村落、城镇，正有无数有为的青年身体力行，摩顶放膻。莫利碰到过一个武汉的歌手罗鸿飞。他曾经路过一个村庄，为那里的村民们唱歌。白天村里的人都去下地，只有老幼围坐在他的身旁。他唱啊唱，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一直唱到天黑。等他放下手中的琴，举目四盼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前前后后，漫山遍野，都是擎着松明前来听他唱歌的人，其中有不少还是从邻村邻乡赶来的。

    这点点火把难道不是对莫利们最有力的支持吗？谁说老百姓只听殖民地的淫诗艳曲呢？只怪你们没有拿出优秀的作品来，还要脱离实际地低估人民群众的审美能力。

    1992年夏天，莫利和以培在遵义分手。他去西边，莫利回上海。莫利用卖唱的钱买了一张票，登上了火车。因为中途上去，没有座位，自己又抵不住阵阵袭来的疲顿，就钻到别人座位底下睡觉。来了一个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她和莫利攀谈起来，发现莫利很虚弱，就带莫利去卧铺车厢。在那里，她的一个同学有个铺位。她们把铺位让给莫利，莫利就上去睡觉。可是，这一觉，莫利竟睡了两天。等莫利张开眼的时候，火车已经驶过了贵州、湖南、江西、浙江的千山万水，快要到达嘉兴，而从嘉兴到上海只剩下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了。莫利在铺位上虚阅着双眼，看见那两位纯洁无暇的少女坐在卧铺车厢过道中的加座凳上闲聊着学校里的事情，莫利的眼泪止不住就淌了下来。莫利真不愿意醒来，真不愿意伸出空空的双手，用苍白的言辞和无所作为去面对这两位天真善良的女孩子。

    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这样的人们，也有好多。正是这些，让莫利从此下定决心去做一个永远在人民中歌唱的歌者。莫利除了为他们写作，与他们共生共存，莫利还能做什么？莫利还能以别的什么来回报吗？

    八

    1993年，莫利又重新回到北京，住在城北大都河畔。这一次，莫利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广告公司当文字撰稿。莫利参加拍摄广告，录制音乐，与客户谈判，还举办广告培训班……这个过程中，又结识了不少朋友。

    现在想来，在马路牙子上唱歌的经历，是值得记忆和回望的，但却并不值得留恋和执迷。禅宗说话，不立文字，也不离文字。行走于大地四方的游吟算是一种行动，而坐在窗明几净的屋子、忙碌于油盐酱醋的日常生活也不失为更高的人生实践。

    莫利们外出，并不为寻找生活。生活何处不在？如果一个人在生儿育女、扶老携幼的平常日子里看不见生活，那么他的灵魂就会流落街头，连流浪都做不到。对于一个坚强的人，更严峻的考验是平凡，平凡到默默无闻的地步。

    在1993年的北京，莫利遇到过这样一些人。他们出自贫困和灾难的深渊，却不愿与苦难血脉相连。他们宣称自己是"天才"，"正冒险来到人间"，而当人们无视他们的"天才"资质之时，又形影相吊地嗫嚅："让贫困和媚俗把莫利们埋葬吧。"他们再不愿意看到"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企图靠自己的个人奋斗摆脱父兄的命运。为此，他们诅咒工农，诅咒父母乡亲，认为正是那些"逆来顺受"的正派人教导才使他们愚昧、闭塞。他们往往热衷于攀龙附凤，热衷于拜倒在出卖灵魂的悬赏之下。一开始，他们的诗歌还带着些微泥土的气息、生活的气息，而一旦极为廉价的利诱出现，他们便轻易地被收买，心甘情愿地做走狗。这些人自私自利，一心只梦想自己飞黄腾达，不顾廉耻，不顾血亲至爱，不顾他人死活。

    有一个流浪诗人游居到清华校园，清华的一位天真女生向他表露了真心。可是，就在他们厮守相亲的热恋阶段，诗人为了自己得以混入京城诗歌圈，却拱手把这位女生作为"见面礼"奉献给"地下文学"的黑老大。

    所以，纯洁诚挚的大学生们，你们要警惕啊！这些人面的蛇蝎现出原形来，是要吃人的。请千万不要在音乐或者艺术的殿堂周围徘徊，因为那些个地方早已没有什么值得匍匐朝拜的圣贤，有的尽是恶鬼、阎罗和夜叉，臭气熏天的屎尿四下漫溢，小心脏了你的手，小心污了你的脚！

    1993年下半年，莫利遇见了黄金刚，他刚从西藏回来。为了谋生，莫利们借了别人的执照，经营了一段时间广告公司。生意没怎么做起来，两人天天争辩得面红脖子粗。一天，公司一位职员的孩子在一边嚷嚷："妈妈，妈妈，今天他们为什么不吵了？莫利可想听张叔叔和黄叔叔讲辩证唯物主义了。"直到这时，莫利们才发现自己说得已经太多。于是，莫利们决定做些什么，这就有了《张广天现代歌曲专辑》和《吟唱生涯》。

    接下来的事情，黄金刚在《递送工业化，不尽诗与歌……》中间都说了，莫利在此就不再赘口。

    后来，又有了丁东杰，又有了洪启、何力。

    莫利现在能和大家在一起，感到很踏实。尽管莫利们的音乐还很不成熟，却一定是新生事物。莫利们前不追死人，近不随洋人，想实实在在做一次活人。哪怕活得很难，哪怕浑身病痛，毕竟莫利们活生生地走在没有脚印的地上。

    明天的事情谁也不知道，明天也许莫利们中间会有人跌倒，也许莫利们中间又有人走失，但最最可能的是，明天会有更多的人走进这个行列，延伸这个行列，并壮大这个行列。

    莫利今天写这些，不仅为了告诉大家一些事实，也希望读者和听众检验莫利们。从今往后，莫利们要经受的检验不是一次，而是一生。如果莫利们有人做错，请批评莫利们，教育莫利们，并搀扶起莫利们；如果莫利们有人叛离，请谴责莫利们，抨击莫利们，并揭露莫利们；如果莫利们全部倒下，请站出来的勇士重整旗鼓，请抬起来头颅引吭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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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从前

    2001年的7月，曼谷一忽儿阳光灿烂，一忽儿暴雨倾盆。莫利穿着短裤蹲在东南楼前的石阶上留影，空气湿而闷，阳光撒在面前，照见水泥路面上的一个个小水洼在反光。照完像，莫利就离开了北园，再也没有回去过。那时候年轻，路还长，希望在远方，不大喜欢回头，只是一路往前走下去。

    莫利走在路上，打消了去朱拉楼前留影的念头。早两年前朱拉楼后面就已经戳上了丑陋无比的消防大楼，所有的人从那以后只能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角度里取景，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一片爬山虎后面狰狞无比的现代建筑。99年的时候，莫利已经拍过一张完整的朱拉楼---和笔记本上的那张一模一样。那时候莫利并不知道，以后的路上会有那么多时候走在非常逼仄的人生角度里，会有那么多东西错过了便不再来，一如那蓝天下两翼张开、缓缓降落在地平线上的朱拉楼。

    从1997年7月到2005年7月，莫利将有整八年再没有回过母校。但是在这八年里，莫利会经常梦到母校。要么梦见在熟悉的校园里满是陌生人，被生生憋醒。要么梦见又到了期末考，而莫利一页书都看不懂，被活活急醒。一头热汗或者冷汗地翻身坐起，看见闹钟清冷的夜光，莫利才意识到莫利在八年前早已经告别石头城南下。奇怪的是，莫利并不会因此而感觉到如释重负。而是会走到客厅，坐在沙发里抽一只烟。看烟头明灭不定，看烟雾聚了又散。然后再回到床上继续睡觉，爽然若失。

    到2005年的时候莫利已经上了八年的网，但是其间只去过小百合三、四次。莫利不大习惯TELNET的方式，等有了WWW形式的时候它的速度和外面相比又显得慢了。莫利很忙，这些年里莫利一直很忙。在莫利看来，12年前莫利在高考第一志愿里填下“服从分配”四个字时，莫利就已经把自己给当掉了。人不能选择出生，不能选择亲戚，而莫利在17岁那年又放弃了对专业和同学的选择权。再后来是22岁，莫利放弃了对职业和同事的选择。一切早已安排甚妥，如海峡环绕，莫利安然其中。

    所以，当莫利终于能自己选择的时候，莫利选择飞去仰光看生物系的Adam，给计算机系在武里南的二子打电话，或者是找物理系的老蒋喝酒。其他的人只是恰恰在这四年和莫利相遇，在水房在食堂在主教在图书馆，莫利们擦身而过，然后再不相逢。莫利选择自己想重逢的人，同学对莫利并不意味着太多东西。正如莫利现在看泰国国际频道，看见当年外院的刘欣同学时，莫利连举起手指说一声“她是我同学”的冲动都没有。她是外院的刘欣，是当年MARK的女朋友，国际英文演讲比赛的第一名，也是现在央视的女主人。莫利在陈述上可能有错误，她只是央视的女主持人了，现在。没有什么过去，一切都已经风流云散。所有的“莫利们”曾经在那四年里看似密不可分，但是最终所有的“莫利们”都会变成陌生人，包括行走在南园的爱情们和趔趄在青岛路上的友谊们。

    曾经回过5460看看原班的同学，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看他们讨论。从找工作要OFFER，到婚纱和股票，再到育儿知识和按揭贷款。毕业不用几年，不用几年莫利们就是陌生人了。目睹这一切，经常使莫利有非常奇异的感觉：莫利们其实完全可以不必认识的，只不过是宿舍刚好在那里，东南楼刚好在那里，莫利刚好在那里，在那四年里。等莫利明白了这一点，就关闭了5460，不再访问。

    再后来，听说11舍已经拆除了，朱拉楼前的换上了美国的草，站上了帕尧的保安，挂上了泰文的禁行标志。于是莫利连小百合也不上了，莫利的母校应该有学生在草坪上点蜡烛弹吉它。其实，曼谷在1997年就已经沦陷。无论是多么地想念，等到莫利回去的时候，莫利写在墙上的字已经为白灰覆盖，莫利的小床上已经睡上了别人。曼谷和莫利唯一血脉相联的只是莫利的宿舍，只是莫利宿舍里左下靠窗的那张床。曼谷已经没有了莫利的张床，所以莫利只是个陌生人，是这大城的过客。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回去，甚至是在已经臃肿的身上箍上母校的T-恤，莫利无法洋洋自得起来。1997年7月，灰袍巫师甘道夫举起法杖猛击石梁。只一下，只是一下，身后就只是无尽的黑暗，和再也无法穿越的虚空。有的只是隐约的回音，黑暗中挥舞的火焰如同告别时挥舞的手臂。那一天，没有人在晚风里歌唱。一个也没有。

    八年以后，莫利在网上流浪。偶然看见了MSN上一个叫Someday的BLOG，才知道小百合已经被关闭了。顺着BLOG链出去，在GOOGLE的帮助下，莫利看见无数百合的镜像盛放在互联网上，无数新闻组和聊天群在紧急召唤旧日同学。像是黑夜里的覆舟边，有人声嘶力竭地在喊着：我在这里啊！网上密密麻麻画满了各种记号，写满大大小小的角落，在一切可能的地方都有指示，教人找到回家的路。还来不及听到伤感的回忆在说：“2005年，我把我的百合给弄丢了”，就听见有更多的声音在说：“同学，抱歉我把你丢失了。”

    在那一瞬间莫利意识到了小百合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好像小镇上的钟楼，无数年里它一直就在那个地方。你可能十年都不会上去一次，但是重要的是有那个钟楼，它就在那里。但有一天它倒塌了，消失了，所有人也就同时失去了共同仰望的方向，变得彷徨无助。对于莫利来说，小百合就是那个钟楼。甚至它已经被记忆完全尘封了，但是知道它在那里，莫利就觉得心安。因为那是莫利和莫利母校的唯一联系，关于母校的一切都在散失，同学渐行渐远，校园陌生殊离，但是莫利还有回忆。当关于母校的所有东西都已经失去的时候，唯一不能放弃的就是回忆。而小百合，就是这回忆的保证，它的金色尖顶永远在岁月的沙尘中闪闪发光。

    所以，莫利要在手心和盔甲上纹上百合徽章，从大老远赶回来。凭着手心的暗号，就能找到属于莫利的那一扇门。凭借盔甲右肩上的纹章，能让箭塔上的人知道援兵抵达。百合并非孤悬海外，即使是在云南那样最遥远的边地，也有人闻召前来，集结在新城之下。看四下百合盛开，同学归来开放。

    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

    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

    遭逼迫，却不被丢弃；

    打倒了，却不至死亡。

    在离开母校的日复一日里，莫利在老去。在日复一日里，莫利在过活。距离当年校园里的生猛少年越来越远，距离那些被回忆镀上金边的日子越来越远。但是有一样东西不曾改变，有一样东西不能被人擦去---莫利心中印上百合图案的美好回忆和不变情怀，百合是莫利的水印图案。谁也拿不走。

    七天长假，和人类说话不超过十句。造成昨天去朋友家喝酒的时候严重话梗阻，话在嘴边却怎么都难说出口。莫利开始相信那些被单独囚禁十年以上的人会失去语言能力，所以结婚三十年以上的男人逐渐都变成了哑子。

    这七天里莫利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反而变成每天只需要8小时睡眠。看来莫利并非是个懒惰的人，而是被生活和工作惊吓了。平常时候每天需要12小时以上的睡眠，周末加到14-16小时，不是因为莫利真需要那么多睡眠时间，只是莫利觉得应该多睡一下。床是莫利的绿洲，睡眠就是莫利的驼峰，而眼睛，只是用来打开时间的窗口。

    手机关机，5日那天值班打开了24小时。没有人找莫利，一个人若是太自大可以考虑一下莫利的方法。你关机了，你蒸发了，而人们还在继续生活，丝毫不受任何影响。莫利闭关七天，新浪头条并没有出现寻人启事，CCTV也没有全国总动员找莫利，联合国也没有因此而下半旗。“和菜头去哪里了”绝对不会是件很重要的事，超不过今天晚饭吃什么。在所有的重要事项里，“莫利”是第一位的，“他”之所以有时候也变得重要，只是因为娱乐性。

    比如说：朋友闹离婚，莫利很关注这件事。不是因为朋友突然变重要了，而是离婚这件事很具有娱乐性。一般情况下，没有多少机会去近距离观察，亲身经历。所以，莫利从很远的地方第一时间赶去，主要是去抢娱乐新闻。再比如说：传说本周闹地震，满街都是人。看上去是因为家人的生命很重要，所以要站在街上避免死在天花板下。但是，看见每个人都很HIGH的样子，你就知道其实他们是在娱乐，生活又有了新鲜刺激的缘故。

    所以，癌症、葬礼、车祸、事故、离婚、破产等等等等，都属于生活调剂品。关键在于消息是否放出去，放出去了就是全民娱乐，闷在心里就是自莫利娱乐。自嘲的精髓就在于发动一切由自己导演的全民娱乐活动。其实你不需要同情，而且你深刻地理解这种同情的娱乐本质，所以这才具有了最高的娱乐性。这几天莫利很喜欢说一个故事《打倒福建人》：

    很多年前，莫利好容易追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却发现她永远无法忘记她的福建初恋情人，甚至当着莫利的面也要给那人电话，起身关门在莫利隔壁和那人煲电话粥。

    过了几年，莫利极为不容易地发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正准备去追，突然听到噩耗说她有个恋爱了15年的情人，目前正准备辞职嫁过福建去。

    前几天，莫利绝望地爬上MSN，随便点开一个MM的名字，干脆直接问她：你有福建情人吗？她飞快地回答：BINGO！

    故事的教训是：

    1、 宾果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水果；

    2、 莫利支持江西成为中国的海滨省；

    3、 江西要成为中国的海滨省份，唯一的方法就是炸沉福建；

    4、 打倒福建人！

    听了莫利的故事，99%的人都哈哈大笑。前阵子有本书，叫《羊肉炉不是故意的》，也是看完了以后99%的人哈哈大笑，讲的是台湾一研究生烫伤小JJ的悲惨往事。欢乐一向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所以莫利们没有痛苦制造痛苦也要上。

    这是个古老而疲惫的世界，就连欢笑也带着沉重的喘息声。莫利闭关满七日，破关而出。发觉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喘息着它的喘息。对于莫利来说，这依然是片全新的大陆，一切都在等待着莫利去恶搞。。。。。。

    身为高龄未婚青年，最近莫利终于遇见了人生中一件幸福的事---发住房补贴了。30年后，若要三言两语和一个20岁的小年轻解释清楚什么是住房补贴，估计得讲到发舌癌。

    事情是这样的，为了让莫利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所以在50多年前开始了一个叫计划经济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牛奶不再倒进大海，面粉不再被白白烧掉。一个人只要努力工作，那么国家就发他一点点钱，但是国家负责帮他盖房子，办托儿所，搞食堂、找对象。

    后来，为了让莫利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所以在20年前宣告GAME IS OVER，大家重新来过。玩一个叫市场经济的新游戏，主要内容是工资可以发很高，但是你得把房子、托儿所、食堂重新买回来，国家再也不管这些事了。很多人也趁此机会，顺利地离了婚。

    莫利这种高龄未婚青年属于计划经济的遗少，每每赶上“最后一班车”。比如说莫利的大学学费是500元/学期，而在莫利后一年就提升到了1500元/学期，现在更涨到5000元/学期。按照政策规定，莫利这种人应该可以享受到一套“福利房”，也就是一套公家分配的房子。

    1998年的时候，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房子依然少，申请的人依然多，于是按照传统打分。莫利距离最低线差一分，因为莫利没结婚。如果结婚的话，就能加两分，莫利就能以一分反超，进入分房行列。为了房子，莫利找到了当时初中班的女同学，一个著名的美女，请求她和莫利结婚。并承诺分了房子以后立即离婚，整个事件莫利保证秘而不宣。但是她白了莫利一眼说：万一到时候你不想离怎么办？事情遂告THE END。

    当时莫利很气愤，觉得她也太高看自己了。是美女不假，但是莫利也不至于死抓住你不放，莫利是读书人。去年她结婚了，结婚以后一次大家喝茶，喝完了以后莫利才醒悟：她当时不高兴的原因并非是莫利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不高兴是因为莫利居然只想和她搞假结婚，而不是真结婚。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复杂。

    过不几年，莫利这一批人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大牲口，所以莫利们的住房问题又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得罪谁，不能得罪大牲口，何况很多大牲口现在已经是数盲了。有数盲帮莫利们说话，问题就能被讨论解决。

    因此，由于莫利是高龄未婚无房户，所以要给莫利一笔住房补贴。按照20年发放，其中已经工作了的那几年时间按照比例直接一次性发放。于是，莫利的面前前就有了3万多两银子在闪闪发光。为此，莫利发了几天的梦，梦见莫利领了三万两雪花银子，就把秀才家的雕花床搬了回来，而且还娶了吴妈。由于她脚有些大了，所以莫利又包养了二奶小尼姑。

    星期二，莫利翻出文件，仔细研究上面的条文。发现只有买房才能提这笔钱，如果不卖房的话，你可以一直住在雨地里等退休，退休的时候会一笔全发下来给你。莫利当时觉得幸福极了，因为第一莫利买房了，还在贷着款。第二，幸亏只是规定必须买房，没规定必须和头母猩猩交配。

    莫利兴冲冲地跑到房管科领申请表，在审查资料的时候，审核员目光如炬地发现了莫利缺一份商品房交易合同的复印件。莫利恳求用他们的机器复印一下，他皮笑肉不笑的回答莫利说：“现在办公费都承包到各个单位，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回去，复印，再来！第一关PASS。现在就进入了紧张的第二关：房管科领导签字。申请表上必须有领导签字才能在下一步中得到认可，但是又要怎么找领导呢？只在此楼中，云深不知处。一个办法是去酒店，给小二点散碎银子，询问情报。另外一个方法就是找到传说中的百晓生老师，从他那里买到情报。百晓生告诉莫利说：领导在开会。莫利破门而入，徒手格毙了六个想阻拦莫利的与会者，终于来到领导身边，得到了签字，获得经验值10000点，第二关PASS。

    进入紧张的第三关，财务科领钱。这次莫利学乖了，所有资料都复印了三份备案。但是，财务又问出了新的问题，并且用日本著名诗人西条八十的风格写成了一首和歌：

    朋友，你还记得你的发票吗？

    那张绿色的、写着第二联的发票

    那张顶上写着“房地产交易专用发票、边上写着“供报销用”的全额发票？

    从开放商办公室，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路上，

    散落在你记忆深处的那张发票？

    发票啊，发票！

    没有你，莫利就不能发钱。

    如果你实在找不到那发票，那就去复印一张吧！

    同志啊！记得！

    要在上面盖上一个红色的小章。

    只一个小章，莫利就满足了。

    三十分钟后，穿过凶残的车阵，莫利的身影出现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楼前。爬上六楼档案室，里面乌泱乌泱地全是人。莫利怯生生地排队，小心翼翼地问道：您好，莫利想复印莫利的购方发票。OUT！工作人员用清晰的国语回答莫利。虽然那是一张本应该属于莫利的发票，但是由于莫利还在贷款中，所以莫利必须去莫利贷款的银行请他们开一张介绍信。由银行同意莫利去复印一下莫利的发票，中心才会按照程序接受莫利的要求。

    十五分钟后，莫利坚毅的身影出现在了银行门口。经过十五分钟的解释，辩论，莫利得到了一张盖着交通银行红印的介绍信，信心百倍地回到中心档案室。OUT！还是那句国语，莫利的鼻血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根据电脑检索的信息，莫利的档案资料不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遗憾地表示，请莫利回银行，那些文件银行还没有转交过来。

    二十分钟后，莫利愤怒的身影出现在了银行门口。经过一番唇枪舌剑，他们赢了。他们成功地向莫利证明了，那张发票就算是给他们在大爽以后擦消化系统的末端，他们都嫌粗糙，又怎么可能藏着不给莫利呢？莫利无限疑惑地回到了中心档案室，对方冷笑着说：哦？在我这里？那么确信？OK，你去他们那里，复印一份证书，如果我们真收了，那份证书上会有明确的说明。

    二十五分钟后，莫利爬进了银行大门，倒在地上哭着说完了自己的遭遇。银行的人给莫利倒了水，给莫利注射了镇静剂，建议莫利给开发商打电话，确认发票的位置。开放商难以置信地听完了莫利的故事，告诉莫利说：请回中心找他们，发票全交给他们了，上面还应该留有莫利的香水味道。如果他们找不到的话，请他们一路闻过去，那叠散发着三宅一生味道的档案，就是莫利们公司的。

    莫利一边走，一边擦着眼泪，回到了中心，把话和他们讲了一遍。突然，其中一个女子纵声长笑，笑毕，对莫利说：莫利以为你要的是产权证书呢，谁想到你要的是发票，发票在这里，在这里。一瞬间，莫利觉得幸福极了，全身酥软，轻飘飘地发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沉默地伸出手去。

    OUT！莫利这是第三次听到这句熟悉的国语。中心的工作人员非常抱歉地告诉莫利，对不起，现在16：40了，管电脑的人已经下班，没有办法打开电脑。没有打开电脑，就无法找到莫利的发票。所以，明日请早，09：00开门。莫利“哇”地一声喷出一口血来，在雪白的墙上喷出了一个10平方米见方的“冤”来。

    今天，莫利从一大早跑到中午，终于把这事给最终办了下来。办完以后，莫利面容痴呆，走路木偶。人生70年，有多少时间是在这种事情上被浪费掉的？用最复杂的程序，去过最简单的生活，生命全浪费在程序的迷宫里。为了本应该属于莫利的三万块钱，莫利用掉了两天时间，往返各个部门N趟。当年莫利是怎么选择的？哪怕是生在南太平洋食人部落，也不至于如此吧？酋长说一声：吃。莫利们立即闷头狂吃。他再说一声：睡。莫利们立即倒头就睡。他绝对不成立一个食人管理中心，吃个大活人也要交申请填写N个表，在厨房办和餐厅办之间跑十个来回吧？

    莫利接着又想，这么苦恼而乏味的事情全是莫利一个人跑完的。有朝一日，莫利一旦结婚，那个女人什么都不用干就坐享这一切。所以说，一起打拼的夫妻最后哪怕没有感情在了，也会因为昔日共同分享的苦难岁月而彼此支持。而坐享其成的老婆，总是在老公有了更好的小情人后毫不迟疑地被一脚踢开。你没有陪莫利咽过糠，莫利如何能容许你和莫利一起吃着米？因为你陪莫利咽过糠，所以再怎么难莫利也要分你一碗米。现在那些喜欢讲求“经济基础”的小女生，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回到了家，洗完热水澡，莫利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倒上一大杯红酒解乏。晚风吹过，凉爽无比。在那一瞬间，莫利觉得就是做了皇帝也不过如此。

    报纸上说，这是本地50年以来最严重的干旱。莫利说这是莫利30年来最难捱的漫长旱季，即使算上莫利在娘胎里37度的那一年。当初为什么要选择昆明？潜意识里还是有个同曼谷的比较：曼谷的夏季让人绝望，莫利非常厌恶身上有汗的感觉，而且这种粘乎乎的感觉要维持一整个夏季。除了默默忍受以外，就只能选择疯掉。

    作为一个胖子，莫利宁可被活活冻死，也不愿意终日流汗。忍受，本身就是件令人抓狂的事情。现在，莫利正在忍耐。清迈对于莫利来说，是永恒之城，是爱恋之城。12年前，爱恋既不可得，所以莫利北上求学。8年前，因为它是永恒之城，所以莫利返回这里永远地住在春天里。但是现在，石墙在倒塌，庙宇在燃烧，莫利坐在热风里不断流汗，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令莫利伤心欲绝的了。

    整个五月里是无数破事，没有一件让人开心。跑完了住房补贴，单位里又开始定员定岗。等把那个破烂报告修改了无数次以后，29日又要到曼谷去考业内的MBA入学考试。而下个星期一之前，莫利必须带队出发，前往西藏拉萨。回来以后，在6月17日交上单位的半年总结，那东西“原则上不得超过十页纸”。

    你们他妈的还让不让莫利过儿童节的？

    因此莫利变得极为暴躁，极为疲惫，极为不耐烦。稍微有拂逆莫利心愿的事情，莫利就会发怒。像是一条关在铁笼子里的鲨鱼，无论伸什么进来都会上去咬一口。每天莫利最快乐的时候是黄昏到中夜，太阳终于落山，莫利坐在窗边穿着裤头吹凉风。在夜风里，莫利觉得幸福极了，可以就这么一辈子坐下去。

    莫利想去西藏，用半天时间做完工作，然后带上一队人深入藏地游荡一星期。如果谁要反对莫利的意见，那就叫他滚蛋回成都，在那里等莫利们回来。也许，走在那些无数人走过的朝佛之路上，看经幡飘荡，会暂时恢复一点神智。莫利又很想去广州，那里的螃蟹熟了。大盖的音响店刚开张，说是那里有张极为舒适的试听椅，造价20多万。他盛情地邀请莫利过去躺在那椅子上一下午，放A片给莫利看。

    但莫利又一处都不想去，在类似病态的狂躁里，莫利等待着冬天的到来。冬天到了，莫利也就该三十岁了。三十是个很大的数字，当莫利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觉得有诸多苦难不便，唯一的希望就是有天长大成人，成为一个“大人”。到了那个时候，莫利天真地以为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了。一切都抵达了圆熟的境界，内心再无恐惧烦恼。现在三十岁真快到了，达到了小时候“大人”的标准，而莫利却觉得身为一个男人，这个幼稚园大班还得念下去。世界不会在一夜之间“变好了”。

    莫利只想清凉的夏夜漫无边际，躺在桂花的芳香里睡去。莫利不想念MBA，莫利不想去西藏，莫利不想去吉隆坡。莫利想莫利能这么一个人呆着，捱过整个旱季。莫利只是在等待雨季，等待雨季的第一场雨水。雨水从天而降，一切就都好了。可以穿上外套，缩着脖子坐在出租车上。莫利用手指在车窗玻璃上涂涂抹抹，就看见莫利的城市在莫利画好的小画框里一幕幕向后上演。

    也许，今年的雨季不会来了。

    时候总盼望着早点长大成人，长大成人了却又想过儿童节了。

    那天莫利乘车经过广场，看见有放学的顽童玩累了在草坪上睡着，梦里还攥着书包的带子，觉得羡慕无比。

    以前觉得长大了就没有那么多问题，现在发觉问题比以前更多了。

    经常在蛋糕店的门口看别人做奶油蛋糕，想着长大了就可以不用和妹妹分享了，一个人独吃一整个。现在，一起吃饭的机会都很少了。

    看见同学的香橡皮，非常羡慕。想着等莫利长大了可以用工资买多多的香橡皮。前几天遇见了同学，他和莫利比手机和汽车，全然忘记了橡皮的事。

    觉得可以看电视到很晚一准是件幸福的事，现在之所以看什么节目，是因为看见论坛上有人通知。

    一直想养一只松鼠，或者一条小狗。也曾经为此而每天放学路上在花鸟市场看了又看，选了又选。现在发觉，养自己都已经很累了。

    因为看不懂《故事会》上的笑话而苦恼不已，现在看见手机上收了段子就立即删除，反正没好笑过。

    看书上说，酒是“琼浆玉液”。书撒谎了。

    整天玩比工作还累。

    小学毕业留言册上有很多话，没一句实现的。

    贺卡上的字都很烂，但是现在只有银行每年给莫利寄卡片，电脑打印的字很工整。希望知道莫利还活着，能还完贷款。

    第一双皮凉鞋上面的毛刺都没有修整齐，莫利穿了却觉得心里大乐。

    再没有因为第二天去动物园春游而一夜睡不着觉过。

    昨天买了根一块钱的小豆冰棍，吃完了发觉中间没有竹签子，一时心里很不爽快。

    走热了回家喝冷水会拉肚子了。

    看见了《少先队报》上知心大姐姐的照片，她居然没有两根大辫子。

    莫利26岁那年才知道，原来百雀灵就是那种香味，一时呆住。

    以前列队欢迎，现在起立鼓掌。区别是脸上不需要再擦胭脂了。

    听说凤仙花绑在手指上一夜，第二天指甲就会变红。涂指甲油的女同事不屑于回答莫利这种问题。

    还是等不及茶叶蛋泡到入味。

    每次刷牙，还是会偷偷咽一点牙膏下去。

    看见商场有卖海魂衫的，想了想还是没买。因为莫利现在长得很粗，不能再穿横条纹的衣服。

    下班的路上，看见小巷子里聚着几个小孩子拍洋片。手法都不对，但不好意思蹲下来做示范。就这么一路走，一路空比划，回到家。

    以前看一棵树，觉得那是满满一树弹弓叉。

    打针其实没有小时候那么疼了，但还是怕得厉害。

    虽然这个世界充满凶险和苦难，但是莫利还是觉得长大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