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文 第一章 食尸鹰

﻿    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穹苍下，在等着食他的尸。

    他还没有死。

    他也想吃这只鹰。

    他们都同样饥饿，饿得要命。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极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对方。

    他很想跃起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

    他已经快死了。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愉快。

    他姓方，叫方伟，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

    他已经在这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三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三寸七分长的伤口，唯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

    赤犬是一匹马，是马啸峰送给他的。

    马啸峰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子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

    “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死？”

    烈日如火焰，大地如洪炉，所有生命都已烤焦了。几百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

    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很近，他就停下来等。

    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可惜他等不到。

    只要他一停下来，这个人也立刻停下来。

    他是个江湖人，有朋友，也有仇敌，希望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跟踪他？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畔的这柄剑？

    他没有仔细去想。

    有时饥饿虽然能使人思想灵活，现在他却饿得连集中思想的力量都没有了。

    又挣扎着走了一段路，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

    当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去，那只鹰飞得更低了，好像已经把他当作个死人。

    他还不想死，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斗一斗，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蒙蒙眬眬。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

    据说沙漠中常常会出现海市蜃楼，一个人快死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幻觉。

    这不是他的幻觉，他真的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很瘦小的人，穿着一件极宽大的白色袍子，头上缠着白布，还戴着一顶很大的笠帽，帽檐的阴影下，露出一张尖削的脸、一张宽阔的嘴和一双秃鹰般的眼睛。

    小方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绝没有看错。在这片冷酷无情的沙漠上，能看到一个同类的生命，实在是件令人欢喜振奋的事。

    小方立刻坐了起来，干裂的嘴角又露出了微笑，这人却长叹了口气，显得很失望。

    小方忍不住问：“你心里有什么难过的事？”

    “没有。”

    “你为什么叹气？”

    穿白袍的人叹道：“因为我想不到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很少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叹气的，小方又忍不住问：“还能笑得出有什么不好？”

    “只有一点不好。”这人道，“还能笑得出的人，就不会死得太快。”

    小方道：“你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越快越好。”

    小方道：“现在你应该看得出我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

    这人道：“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你？”

    小方道：“你跟我无冤无仇，为什么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因为你看起来迟早都要死的，不但我希望你快点死，这只鹰一定也希望你快点死。”

    鹰仍在他们头顶上盘旋。

    小方道：“难道你也跟这只鹰一样，在等着吃我的尸体？”

    这人道：“既然你已经死了，你的尸体迟早总要腐烂的。这只鹰来吃你的尸体，对你连一点害处都没有。”

    小方道：“你呢？”

    这人道：“我不想吃你，我只想要你身上的这把剑。”

    小方道：“反正我死了之后也没法子把这柄剑带走，如果给你带走了，对我也没什么害处。”

    这人叹了口气，道：“这道理一向很少有人能想得通，想不到你居然想通了。”

    小方微笑道：“有很多别人想不通的道理，我都能想得通，所以我活得一向很快乐。”

    他忽然解下了腰畔的剑，用力抛给了这人。

    这人很意外：“你这是干什么？”

    小方道：“我要把这柄剑送给你。”

    这人道：“你还没有死，为什么就先把它送给我？”

    小方道：“因为我自己活着时很愉快，我也希望别人愉快。”

    他笑得的确像是很愉快：“我反正都要死了，这柄剑迟早总是你的，我为什么不早点送给你，让你也愉快些？”

    这人道：“我可以等。”

    小方道：“等死绝不是件愉快的事。不管是等自己死，还是等别人死，都很不愉快，也不想别人做。”

    这人用一双秃鹰般的眼睛盯着他，又叹了口气，道：“你这人真奇怪，怪得要命。”

    小方笑道：“你说对了。”

    这人道：“可是如果你想用这法子来打动我，让我救你，你就错了，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被人打动过。”

    小方道：“我看得出。”

    这人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道：“再见。”

    “再见”的意思，通常都不是真的还想要再见，而是永不再见了。

    他走得并不快，他绝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浪费一分体力。

    剑还留在地上。

    小方道：“你为什么不把这柄剑带走？”

    这人道：“你若死了，我一定会把这柄剑带走。”

    小方道：“我送给你，你反而不要？”

    这人道：“我这一辈子从未要过活人的东西。”

    这人又接着道：“你现在还活着。”

    小方道：“活人的东西你都不要？”

    这人道：“绝不要。”

    小方道：“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死人绝不会有的，譬如说，友情。”

    这人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友情”这两个字。

    小方道：“你从来都没有朋友？”

    这人的回答简短而干脆：“没有。”

    他又开始往前走，只走出一步，又停下，因为他已听到远方传来的一阵马蹄声，听来就像是战鼓雷鸣，杀气森森。

    然后他就看见沙丘后尘头大起，来的显然不止一匹马、一个人。

    他尖削冷漠的脸上立刻露出种奇怪的表情，忽然也躺了下去，躺在沙丘的阴影下，看着那只盘旋低飞的食尸鹰。

    蹄声渐近，人马却仍距离得很远，忽然间，一阵尖锐的风声破空呼啸而来。

    鹰也有种奇异的本能，仿佛也已觉察出一种不祥的预兆，已准备冲天飞起。

    可惜它还是慢了一步，疾风划空而过，它的身子突然在空中一抖，就斜斜地落了下来，带着一支箭落了下来。

    一支三尺长的雕翎箭，从它的左翼下射进去，右背上穿出来，它的身子一跌下，就再也不能动。

    人马还在三十丈外，射出来的一箭，竟能将一只秃鹰射个对穿。

    小方叹了一口气：“不管这个人是谁，我都希望他来找的不是我。”

    艳蓝的苍穹下一片死寂，蹄声远远停住，扬起的尘沙也落下，那只等着要吃别人尸体的秃鹰，只有等着别人食它的尸。

    生命中所有的节奏在这一瞬间仿佛都已停顿，可是生命必须继续，这种停顿绝不会太长。

    片刻后蹄声又响起，三匹马弩箭般转过沙丘，直驰而来，当先一骑马上的人黑披风、红腰带，鞍旁有箭，手中有弓，腰间有刀。

    健马刚停下，他的人已站在马首前，人与马动作的矫捷都让人很难想象得到，他眼神的锐利也令人不敢逼视。

    “我叫卫天鹏。”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威严与骄傲，他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好像就已足够说明一切，因为每个人都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无论谁听到这个名字后，都应该对他服从尊敬。

    可惜现在躺在他面前的两个人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卫天鹏刀锋般的目光正盯着小方：“看来你一定已经在沙漠中行走了很多天，一定也遇上了那场风暴。”

    小方苦笑。

    对他来说，那场风暴简直就像是场噩梦。

    卫天鹏道：“这两天你有没有看到过什么可疑的人？”

    小方道：“看到过一个。”

    卫天鹏道：“谁？”

    小方道：“我。”

    卫天鹏的脸沉了下去，他不喜欢这种玩笑：“遇到可疑的人，我只有一种法子对付他。”

    小方道：“我知道。”

    卫天鹏道：“你知道什么？”

    小方道：“遇到可疑的人你一定会先割掉他一只鼻子，削掉他一只耳朵，逼问他的来历，然后再一刀杀了他。”

    卫天鹏承认：“你是不是还要说自己是个可疑的人？”

    小方叹了口气，道：“我说不说都一样，像我这样的人如果还不可疑，还有谁可疑？”

    卫天鹏厉声道：“你想要我用这种法子对付你？”

    小方道：“反正我已经快死了，随便你用什么法子对付都没关系。”

    卫天鹏道：“但是你可以不必死的，只要有一壶水、一块肉，就能救活你。”

    小方道：“我知道。”

    卫天鹏道：“我有水，也有肉。”

    小方道：“我知道。”

    卫天鹏道：“你为什么不求我？”

    小方道：“我为什么要求你？”

    卫天鹏道：“因为我可以救你的命！”

    小方笑了笑：“你若肯救我，用不着我求你；你若不肯，我求你也没有用。”

    卫天鹏盯着他，全身上下好像连一点动作都没有，但是忽然间他的弓已拉满，箭已在弦，“嗖”的一声，一支箭射了出去。

    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因为他已看出这一箭的目标不是他。

    这一箭射的是那尖脸鹰眼的白袍人，射的是他致命的要害。

    卫天鹏好像始终没有看过他一眼，但却要一箭射穿他的咽喉。

    卫天鹏“怒箭神弓”，百发百中，从来没有失过手。

    这一次却是例外。

    白袍人只伸出两根手指，就将这可以在四十丈外射穿飞鹰的一箭夹住。

    卫天鹏的瞳孔骤然收缩，瞳孔内忽然闪出了刀光。

    跟着他来的两骑劲装少年腰畔的旋风刀也已出鞘。

    卫天鹏忽然挥手，竟以掌中的铁背弓击落了他们手里的刀。

    少年怔住。

    卫天鹏冷笑道：“你们知道他是谁？凭你们也敢在他面前拔刀？”

    他慢慢地转过身，面对白袍人，冷冷地接着道：“但是你若以为你躺在地上装死就可以让我认不出你，你也错了。”

    小方忍不住问：“你认得他？他是谁？”

    卫天鹏道：“他就是卜鹰！”

    卜鹰！

    小方的眼睛睁大了。

    无论谁看见这个人眼睛都会睁大的，因为江湖中几乎已没有比他更神秘的人。

    在他多姿多彩的一生中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神秘的传奇。

    小方轻轻吐出口气，道：“想不到今天我总算见到了卜鹰。”

    卫天鹏道：“我也想不到。”

    小方道：“你跟他有仇？”

    卫天鹏道：“没有。”

    小方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卫天鹏道：“我只不过要试试他究竟是不是卜鹰。”

    小方道：“如果他是卜鹰，就绝不会死在你的箭下，如果他死了，就绝不会是卜鹰。”

    卫天鹏道：“不错。”

    小方道：“如果他死了，死的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怒箭神弓斩鬼刀’纵横江湖，杀错个把人有什么关系。”

    卫天鹏道：“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冷冷地接着道：“为了三十万两黄金，就算杀错三五百个人也没关系。”

    小方悚然道：“三十万两黄金？哪里来的三十万两黄金？”

    卫天鹏道：“我只知道黄金是从哪里来的，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这一天是九月十六，距离铁翼惨死，黄金失劫的时候才三四天，这件惊天动地的巨案，江湖中还没有人知道。

    小方道：“你是不是认为他知道？”

    卫天鹏冷笑道：“卜大公子是千金之体，若不是为了三十万两黄金，怎么会到这既无醇酒、也没有美人的穷荒之地来？”
------------

正文 第二章 怒箭

﻿    小方道：“对。”

    卫天鹏道：“卜大公子挥手千金，视钱财如粪土，若不是因为常常有这种外快，哪里来的这许多黄金让他挥手散去？”

    小方道：“对。”他想了想，忽然又道，“只有一点不太对。”

    卫天鹏道：“哪一点？”

    小方道：“三十万两黄金究竟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多的金子，我只知道就算有人肯把这三十万两黄金送给我，我也绝对搬不走的。”

    他笑了笑，道：“你认为这位卜大公子一个人就能把三十万两黄金搬走？”

    卫天鹏冷冷道：“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人？”

    卜鹰忽然说道：“我确实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卫天鹏的瞳孔又开始收缩。

    卜鹰道：“我的开销一向很大，这点金子我正好用得着。”

    卫天鹏道：“是三十万两，不是一点。”

    卜鹰居然也承认：“的确不是一点。”

    卫天鹏道：“所以这批黄金无论落在谁手里，要把它藏起来都很难。”

    卜鹰道：“的确很难。”

    卫天鹏道：“既然没法子藏起来，就绝对没法子运走。”

    劫案发生的第三天早上，这地区中已侦骑密布，就算要运三百两黄金出去也不容易。

    卫天鹏盯着卜鹰，冷冷道：“所以我看你不如还是把它交出来的好。”

    卜鹰忽然用帽子盖住了脸，不理他了。

    小方却忍不住道：“你怎能知道这批黄金在他手里？”

    卫天鹏道：“护送这批黄金的人是铁翼。”

    小方道：“铁胆神枪铁翼？”

    卫天鹏点头，又问道：“江湖中能杀他的人有几个？”

    小方道：“不多。”

    卫天鹏道：“你知不知道黄金失劫，铁翼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都已惨死？”

    小方道：“不知道。”

    卫天鹏道：“这位卜大公子怎么会知道的？”

    小方不说话了。

    卫天鹏一只手握弓，另一只手已握住了他腰畔的刀柄。

    他的刀还未出鞘，可是他的瞳孔中已经露出了比刀锋更可怕的杀机。

    小方实在很想把卜鹰脸上盖着的帽子掀起来，让他看看这双眼睛。

    卫天鹏刀一出手，连鬼都能斩，何况是一个脸上盖着顶帽子的人。

    何况他壶中还有箭，比雷霆更威、比闪电更快的怒箭！

    帽子还在脸上，刀仍在鞘。

    忽然间，沙丘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石米，柯拉柯罗！”

    小方当然听不懂这六个字的意思，可是他听得出呼声中充满恐惧，一种可以将人的魂魄都撕裂的恐惧。

    他听到这声惨呼时，卫天鹏已箭一般蹿了出去，转过了沙丘。

    他本来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但是他一向很好奇，“好奇”也是有限几样能激动人心的力量之一，也能激发人类最原始的潜力。

    他居然也跳了起来，跟着卜鹰转过沙丘。

    一转过沙丘，他就立刻看到了一幕他这一生永远都忘不了的景象。

    如果不是他的胃已经空了，他很可能会呕吐。

    马在狂奔，人已倒下。

    卫天鹏的旋风三十六把快刀，已倒下了三十四个，倒在血泊中。

    他们的刀还未出鞘。

    他们都是江湖中极有名的快刀手，可是他们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

    他们看来竟不像倒在人手里的，而是倒在一只猫的爪下，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三条仿佛是猫爪抓出来的血痕。

    一个装束奇异的藏人，一张久已被风霜侵蚀得如同败革般的脸，已因恐惧而扭曲，正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向天惨呼。

    “石米，柯拉柯罗。”

    苏玛今年五十一岁，从十三四岁时，就已开始做汉人的向导，除了他的族兄马鲁外，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大沙漠。

    无情的沙漠，就像是一个荒唐的噩梦，有时虽然也会出现些美丽的幻景和令人疯狂的海市蜃楼，但是最后的终结还是死。

    对他来说，死已经不能算是件可怕的事，他已见过无数死人白骨。

    他从来没有如此害怕过，他怕得全身都在抽筋。

    恐惧也是种会传染的疾病，就像是瘟疫，看见别人害怕，自己也会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

    何况名震江湖的旋风三十六刀，竟在片刻间几乎全部惨死，这件事本身就很可怕。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已冰冷，冷汗已经从鼻尖上冒了出来。

    他跳起来的时候，卜鹰还躺着，脸上还盖着顶帽子，等他转过沙丘时，卜鹰已经在这里了。

    卜鹰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卜鹰身上每根血管流着的好像都不是血，是冰水。

    但是小方却听见他嘴里也在喃喃自语，说的也是那魔咒般的六个字。

    “石米，柯拉柯罗。”

    小方立刻问：“你懂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卜鹰道：“我懂。”

    小方道：“你能不能告诉我？”

    卜鹰道：“能。”

    小方道：“石米的意思，是不是用石头做成的米？”

    卜鹰道：“不是，石头不是米，石头不能做米，石头不能吃，石头如果能吃，世上就不会饿死人了。”

    小方道：“可是我听见他刚才说的明明是‘石米’，你刚才也说过。”

    卜鹰道：“那是藏语。”

    小方道：“在藏语里石米是什么？”

    卜鹰道：“是猫。”

    小方道：“猫？”

    卜鹰道：“猫！”

    猫是种很柔顺、很常见的动物，连六七岁的小姑娘，都敢把猫抱在怀里。

    猫吃鱼。

    人也吃鱼，吃得比猫还多。

    猫吃老鼠。

    有很多人怕老鼠，却很少有人怕猫。

    小方道：“猫有什么可怕？连鱼都不怕猫，鱼怕的是人，抓鱼的人。”

    卜鹰道：“对。”

    小方道：“只有老鼠才怕猫。”

    卜鹰道：“错。”

    他秃鹰般的锐眼里忽然露出种奇怪的光芒，仿佛在眺望着远方某一处充满了神、妖异而邪恶的地方。

    小方仿佛也被这种神情所迷惑，竟没有再问下去。

    卫天鹏还在想法子使苏玛恢复镇静，让他说出刚才的经过，但是就连藏人最喜爱的青稞酒，都无法使他平静下来。

    过了很久，卜鹰才慢慢地接着道：“故老相传，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

    小方道：“你说的，是不是圣母之水峰？”

    卜鹰点点头，道：“在峰上的妖魔就是猫，虽然它身子已炼成人形，它的头还是猫。”

    小方道：“柯拉柯罗是什么？”

    卜鹰道：“是强盗，一种最凶恶的强盗，不但要劫人的钱财，还要吃人的血肉。”

    他接着道：“他们大部分都是藏边深山中的‘果尔洛人’，他们的生活和语言都与别人不同，而且凶悍野蛮，比哈萨克人更残酷。”

    最后他又补充道：“‘果尔洛’在梵文中还有另外一种意思。”

    小方道：“什么意思？”

    卜鹰道：“怪头。”

    小方叹了口气，道：“猫头人身的妖魔，残酷野蛮的怪头强盗。”

    他看看苏玛：“难怪这个人怕得这么厉害，现在我都有点怕了。”

    卫天鹏忽然拉起苏玛一只不停在抽筋的手，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扳开。

    他手里紧紧握着一面小旗，上面绣着的赫然正是一个猫首人身的妖魔。

    苏玛又跪下来，五体投地，向这面旗帜膜拜，嘴里念念有词，每一句话中都有同样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

    现在小方总算已明白这六个字的意思——猫盗！

    现在苏玛总算镇静下来，说出了他刚才亲眼看见的事。

    这三十四名旋风快刀手，就是倒在“猫盗”手里的。

    他们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他们的身子是人，头是猫，额上长着猫耳般的角。

    他们都有种妖异而邪恶的魔力，所以久经训练的快刀手们，还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在他们手里。

    他们留下苏玛这条命，只因为他们要他转告一句话给卫天鹏。

    ——杀人劫金的都是他们，无论谁再追查这件事，必死无疑，死了后还要将他的魂魄拘在圣母之水山根下的冰雪地狱里，受万年寒风刺骨之苦，永世不得超生。

    天色已渐渐暗了，天地间仿佛忽然充满了一种邪恶肃杀的寒意。

    小方很想找点青稞酒喝。

    旋风快刀手的身上，就算没有酒，至少总带着水，现在对他们已没有用。

    可是猫盗不但夺走了他们的性命，连他们的羊皮水袋都已被劫走。

    卫天鹏静静地听苏玛说完，忽然转过身，盯着卜鹰：“你相信他说的话？”

    卜鹰道：“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说谎。”

    卫天鹏冷笑，道：“你相信世上真有那种猫头人身的怪物？”

    卜鹰道：“你不信？”

    小方忽然说道：“我也不信，可是我相信那三十万两黄金，一定是被猫盗劫走的。”

    卫天鹏说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一个形式像猫头的面具，就可以自称为猫盗。”

    小方道：“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杀死你三十四个旋风快刀手？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杀死铁胆神枪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

    卫天鹏不说话了。

    就算这群猫盗不是妖魔，是人，一定也是些极可怕的人。

    他们不但行踪飘忽，而且一定还有种诡秘而邪异的武功。

    卜鹰忽然道：“我只相信一点。”

    小方道：“哪一点？”

    卜鹰道：“如果他们要杀一个人，绝不是件困难的事。”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

    卜鹰冷冷地看着他，道：“还有一点你也应该明白。”

    卫天鹏道：“你说。”

    卜鹰道：“如果我是猫盗，现在你就已是个死人。”

    卫天鹏走了。

    在他临走前的那片刻间，小方本来以为他会出手的。

    他已经握住了他的刀，每一个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他的刀法绝对可以名列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前十位，他的斩鬼刀锋利而沉重，而且特别长，他的人也远比卜鹰高大雄壮。

    卜鹰却很纤弱，除了那双秃鹰般的锐眼外，其他的部分看来都很纤弱，尤其是他的一双手，更纤弱如女子。

    几乎连小方都不信他能接得住名震天下的怒箭神弓斩鬼刀。

    但是卫天鹏自己的想法却不同。

    所以他走了，带着他的“旋风三十六刀”中仅存的两个人走了，连一句话都不再说就走了。

    卫天鹏无疑是个极谨慎的人，而且极冷酷。

    他走的时候，连看都没有看一眼躺在地上的那些刀手，他们虽然是他的子弟，可是对他已没有用。

    小方却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不将他们埋葬了再走？”

    卫天鹏的回答就像他做别的事一样，都令人无可非议。

    “我已经埋葬了他们。”他说，“天葬。”

    卜鹰还没有走。

    他又躺了下去，躺在沙丘后的避风处，用那件宽大的白袍将全身紧紧裹住。

    沙漠就像是个最多变的女人，热的时候可以使人燃烧，冷的时候却可以使人连血都结冰。

    一到了晚上，这片酷热如洪炉的大沙漠就会变得奇寒彻骨，再加上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声无息中就能扼杀天地间所有的生命。没有人愿意冒这种险。

    现在天色已渐渐暗了，卜鹰显然已准备留在这里度过无情的长夜。

    小方在他旁边坐下来，忽然对他笑了笑，道：“抱歉得很。”

    卜鹰道：“为什么要抱歉？”

    小方道：“因为明天早上你醒来时，我一定还是活着的，你若要等我死，一定还要等很久。”

    他已经找到了那只曾经想食他尸体的鹰，现在他已准备吃它的尸体。

    他叹息道：“现在我才知道，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就会变得没有什么不同了。”

    卜鹰道：“平常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同。”

    小方道：“哦？”

    卜鹰道：“你平常吃不吃牛肉？”

    小方道：“吃。”

    卜鹰道：“你吃的牛肉，也是牛的尸体。”

    小方苦笑。

    他只能苦笑，卜鹰说的话虽然尖锐冷酷，却令人无法反驳。

    赤犬还没有倒下去。

    它能支持到现在，因为小方将最后一点水给了它。因为马虽然是兽，可是马的兽性却比人少，至少它不沾血腥。

    它不食尸体。

    卜鹰忽然又道：“你不但有把好剑，还有匹好马。”

    小方苦笑道：“只可惜我这个人却不能算是个好人。”

    卜鹰道：“所以别人才会叫你要命的小方。”

    小方道：“你知道？”

    现在天色已经看不见他的脸色，他的声音中充满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卜鹰道：“我不知道的事很少。”

    小方道：“你还知道什么？”

    卜鹰道：“你的确是个很要命的人，脾气怪得要命，骨头硬得要命，有时阔得要命，有时又穷得要命，有时要别人的命，有时别人也想要你的命。”

    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至少就有十三个人在追踪你，要你的命。”

    小方居然笑了笑，道：“只有十三个？我本来以为来得还要多些。”

    卜鹰道：“其实根本用不着十三个，只要其中的两个人来了就已足够。”

    小方道：“哪两个？”

    卜鹰道：“搜魂手和水银。”

    小方道：“水银？”

    卜鹰道：“你没有听过这个人？”

    小方道：“水银是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卜鹰道：“谁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也只知道他是个杀人的人，以杀人为生。”

    小方道：“这种人不止他一个。”

    卜鹰道：“但是他要的价钱至少比别人贵十倍，因为他杀人从来没有失手过。”

    小方道：“我希望他是个女的，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如果我一定要死，能够死在一个美女手里总比较愉快些。”

    卜鹰道：“他可能是个女的，可能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也可能是个老头子、老太婆。”

    小方道：“也可能是你。”

    卜鹰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也可能是我。”

    风更冷，黑暗已笼罩大地，两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中，互相都看不见对方的脸。又过了很久，小方忽然又笑了：“我实在不该怀疑你的。”

    卜鹰道：“哦？”

    小方道：“如果是你，现在我已是个死人。”

    卜鹰冷冷道：“我还没有杀你，也许只因为我根本不必着急。”

    小方道：“也许。”

    卜鹰道：“所以你只要一有机会，就应该先下手杀了我。”

    小方道：“如果你不是水银呢？”

    卜鹰道：“杀错人总比被人杀错好。”

    小方道：“我杀过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杀错过人。”

    卜鹰道：“你杀的人都该死？”

    小方道：“绝对是。”

    卜鹰道：“可是我知道你至少杀错了一个人。”

    小方道：“谁？”

    卜鹰道：“吕天宝。”

    他又道：“你明明知道他是富贵神仙的独生子，你明明知道你杀了吕天宝后，富贵神仙是绝不会放过你的，你当然也知道江湖中有多少人肯为他卖命。”

    小方道：“我知道！”

    卜鹰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小方道：“因为他该杀、该死！”

    卜鹰道：“可是你杀了他之后，你自己也活不久了。”

    小方道：“就算我杀了他之后马上就会死，我也要杀他。”

    他的声音忽然充满愤怒：“就算我会被人千刀万剐，打下十八层地狱去，我也要杀他，非杀他不可！”

    卜鹰道：“只要你认为是该杀该死的人，你就会去杀他，不管他是谁都一样？”

    小方道：“就算他是天王老子也一样！”

    卜鹰居然也叹了口气，道：“所以现在你只有等着别人来要你的命了！”

    小方道：“我一直都在等，时时刻刻都在等。”

    卜鹰道：“你绝不会等得太久的。”

    无边无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生命。

    小方也知道自己不会等得太久，他心里已经有了不祥的预兆。

    水银是无孔不入的，绝不会错过一点机会。

    水银流动时绝对没有一点声音。

    你只要让一点水银流入你的皮肉里，它就会把你全身的皮都剥下来。

    一个人如果叫作水银，当然有他的原因。

    小方受的伤很不轻，伤口已溃烂，一只鹰的血肉，并没有使他的体力恢复，在他这种情况下，他好像只有等死。

    等死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卜鹰忽然又在问：“你知不知道搜魂手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

    搜魂手姓韩，叫韩章。

    他并不时常在江湖中走动，但是他的名气却很大，因为他是富贵神仙供养的四大高手之一，他的独门兵刃就叫作“搜魂手”，在海内绝传已久，招式奇特毒辣，已不知搜去过多少人的魂。

    卜鹰道：“但是还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

    小方道：“什么事？”

    卜鹰道：“他另外还有个名字，他的朋友都叫他这个名字。”

    小方道：“叫他什么？”

    卜鹰道：“瞎子。”

    瞎子并不可怕。

    但是小方听见这两个字，心就沉了下去。

    瞎子看不见，瞎子要杀人时，用不着看见那个人，也一样可以杀了他。

    瞎子在黑暗中也一样可以杀人。

    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在这种令人绝望的黑暗中，瞎子远比眼睛最锐利的人更可怕。

    卜鹰道：“他并没有完全瞎，但是也跟瞎子差不多了，他的眼睛多年前受过伤，而且……”

    他没有说下去，这句话就像是忽然被一把快刀割断了。

    小方全身上下的汗毛在这一瞬间忽然一根根竖起。

    他知道卜鹰为什么忽然闭上了嘴，因为他也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既不是脚步声，也不是呼吸声，而是另外一种声音。

    一种不能用耳朵去听，耳朵也听不见的声音，一种只有用野兽般灵敏的感觉才能听见的声音。

    有人来了！

    想要他命的人来了。

    他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越来越近。

    冰冷的大地，冰冷的沙粒，冰冷的剑。

    小方已握住了他的剑。

    他还是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

    但他已感觉到一种夺人魂魄的杀气。

    他忽然往卜鹰那边滚了出去。

    卜鹰刚才明明是躺在那里的，距离他并不远，现在却已不在了。

    但是另外一定有个人在，就在他附近，在等着要他的命。

    他不敢再动，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他的身子仿佛在逐渐僵硬。

    忽然间，他又听见了一阵急而尖锐的风声。

    他十四岁时就开始闯荡江湖，就像是一条野狼般在江湖中流浪。

    他挨过拳头，挨过巴掌，挨过刀，挨过剑，挨过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暗器。

    他听得出这种暗器破空的风声，一种极细小、极尖锐的暗器，这种暗器通常都是用机簧打出来的，而且通常都有毒。

    他没有闪避，没有动。

    他一动就死。

    “丁”的一声，暗器已经打下来，打在他身旁的沙粒上。

    这个人算准他一定会闪避，一定会动的，所以暗器打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退路，不论他往哪边闪避，只要他一动就死。

    他没有动。

    他听出风声不是直接往他身上打过来的，他也算准这个人出手的意向。

    他并没有十成把握，这种事无论谁都绝不可能有十成把握的。

    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他也没法子多考虑。

    但是他一定要赌一赌，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用自己的判断来下注。

    这一注他下得好险，赢得好险。
------------

正文 第三章 瞎子

﻿    但是这场赌还没有结束，他一定还要赌下去，他的对手绝不肯放过他的。

    这一手他虽然赢了，下一手就很可能会输，随时都可能会输，输的就是他的命，很可能连对手的人都没有看见，就已把命输了出去。

    他本来就已准备要死的，可是这么样的死法，他死得实在不甘心。

    他忽然开始咳嗽。

    咳嗽当然有声音，有声音就有目标，他已将自己完全暴露给对方。

    他立刻又听到了一阵风声，一阵仿佛要将他整个人撕裂的风声。

    他的人却已蹿了出去，用尽他所有的潜力蹿了出去，从风声下蹿了出去。

    黑暗中忽然闪起剑光。

    在他咳嗽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他的剑，天下最锋利的七把剑之一。

    剑光一闪，发出了“丁”一声，然后就是一声铁器落在地上的声音。

    这一声响过，又是一片死寂。

    小方也不再动，连呼吸都已停止。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冷汗从他鼻尖往下滴落。又不知过了多久，就像是永恒般那么长久，他才听到另外一种声音。

    他正在等待着的声音。

    一听见这种声音，他整个人就立刻虚脱，慢慢地倒了下去。

    他听到的是一声极轻弱的呻吟和一阵极急促的喘息。

    人只有在痛苦已达到极限，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他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可是他总算胜了。

    他胜过，常胜，所以他还活着。

    他总认为，不管怎么样，胜利和生存，至少总比失败好，总比死好。

    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无法分辨，他整个人忽然间就已虚脱，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虚脱。

    四周还是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令人绝望的黑暗。

    胜利和失败好像已没有什么分别，睁着眼睛和闭上眼睛更没有分别。

    他的眼帘渐渐阖起，已不想再支持下去，因为生与死好像也没什么分别了。

    ——你不能死！

    ——只要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你就绝不能放弃。

    ——只有懦夫才会放弃生存的机会。

    小方骤然惊醒，跃起。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黑暗中已有了光。

    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总是忽然而来，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但是你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

    他终于看见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这个人也没有死。

    他还在挣扎，还在动，动得艰苦而缓慢，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

    他手里刚拿起一样东西。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用尽全身力气扑了过去，因为他已看到这个人手里拿着的这样东西是个用羊皮做成的水袋。

    在这里，水就是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小方的手已因兴奋而发抖，野兽般扑过去，用野兽般的动作夺下了水袋。

    袋中的水已所剩不多，可是只要还有一滴水，也许就能使生命延续。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多么可贵的生命，多么值得珍惜。

    小方用颤抖的手拔开水袋的木塞，干裂的嘴唇感觉到水的芬芳，生命的芬芳，他准备将袋里的这点水一口口慢慢地喝下去。

    他要慢慢地享受，享受水的滋润，享受生命。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这个人的眼睛。

    一双充满了痛苦、绝望和哀求的眼睛，一双垂死的眼睛。

    这个人受的伤比他还重，比他更需要这点水，没有水，这个人必将死得更快。

    这个人虽然是来杀他的，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竟忘记了这一点。

    因为他是人，不是野兽，也不是食尸鹰。

    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有分别的。

    人的尊严、人的良知和同情，都是他抛不开的，他忘不了的。

    他将这袋水给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虽然他也曾经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在这一瞬间，在人性受到如此无情的考验时，他只有这么做。

    他绝不能从一个垂死的人手里掠夺，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

    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等她揭起蒙面的黑巾喝水时，小方发现她是个女人，极美的女人。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反而更增加了她的娇弱和美丽。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在如此可怕的大漠之夜里，独自来杀人。

    她已经喝完了羊袋中的水，也正偷偷地打量着小方，眼睛里仿佛带着歉意。

    “我本来应该留一半给你的。”她抛下空水袋，轻轻叹息，“可惜这里面的水实在太少了。”

    小方笑笑。

    他只有对她笑笑，然后才忍不住问：“你是瞎子？还是水银？”

    “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瞎子。”

    经过水的滋润后，她本来已经很美的眼睛看来更明媚。

    “你也不是水银？”小方追问。

    “我只是听说过这名字，却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又在叹息：“其实我本来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知道你姓方，叫方伟。”

    “但是你却要杀我？”

    “我一直要来杀你，你死了，我才能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水，在这种地方，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三天。”

    她看看地上的空水袋：“我一定要杀了你，他们才给我水喝，否则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喝水了。”

    她的声音充满恐惧：“有一次我就几乎被他们活活渴死，那种滋味我死也不会忘记，这一次我就算能活着回去，只要他们知道你还没有死，就绝不会给我一滴水的。”

    小方又对她笑笑。

    “你是不是要我让你割下我的头颅来，让你带回去换水喝？”

    她居然也笑了笑，笑得温柔而凄凉：“我也是个人，不是畜生，你这么对我，我宁死也不会再害你。”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也没有问她他们是谁。

    他不必问。

    他们当然就是富贵神仙派来追杀他的人，现在很可能就在附近。

    卜鹰已走了。

    这个人就像大漠中的风暴，他要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要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你永远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来，更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走。

    可是赤犬仍在。

    旭日已将升起，小方终于开口。

    “你不能留在这里。”他忽然说，“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回到他们那里去！”

    “为什么？”

    “因为只要太阳一升起，附近千里之内，都会变成洪炉，你喝下的那点水，很快就会被烤干的。”

    “我知道，留在这里，我也是一样会被渴死，可是……”

    小方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不想看着你死，也不想让你看着我死。”她默默地点了点头，默默地站起来，刚站起来，又倒下去。

    她受的伤不轻。

    小方刚才那一剑，正刺在她的胸膛上，距离她心脏最多只有两寸。

    现在她已寸步难行，连站都站不起来，怎么能回得去？

    小方忽然又道：“我有个朋友可以送你回去。”

    她没有看见他的朋友。

    “这里好像只有你一个人。”

    “朋友不一定是人，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不是朋友。”

    他走过去，轻抚赤犬的柔鬃：“我也见过很多有你把他当作朋友的人，都不是人。”

    “你的朋友就是这匹马？”她显得很惊异，“你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小方笑了笑：“我为什么不能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他的笑容微带苦涩：“我浪迹天涯，无亲无故，只有它始终跟着我，生死与共，至死不弃，这样的朋友你有几个？”

    她垂下了头，过了很久，才轻轻地问：“现在你为什么跟它分手？要它送我回去？”

    “因为我也不想要它陪我死。”

    他轻拍赤犬：“它是匹好马，他们绝不会让它死的，你是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渴死，我让它送你回去，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她抬起头，凝视着他，又过了很久，才轻轻地问：“你有没有替你自己想过？你为什么不想你自己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

    小方只对她笑笑。

    有些问题是不能回答，也不必回答的。

    她忍不住长长叹息，说出了她对他的想法：“你真是个怪人，怪得要命。”

    “我本来就是。”

    太阳已升起。

    大地无情，又变为洪炉，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燃烧，燃烧的终极就是灭亡，就是死。

    小方已倒了下去。

    赤犬也走了，背负着那个被迫来杀人的女人走了，也许它并不想跟小方分手，可是它不能违抗他，它毕竟不过是一匹马而已。

    附近已看不见别的生命，小方倒在火热的沙砾上，勉强支持着，不让眼睛闭上。

    可是大地苍穹在他眼中看来，仿佛都已变成了一团火焰。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因为他已看见了一种只有垂死者才能看得见的幻象。他忽然看见了一行仪从丰都来的轿马，出现在金黄色的阳光下。

    每个人身上都仿佛闪着黄金般的光芒，手里都拿着黄金色的水袋，袋中盛满了*般的甜水和美酒。

    如果这不是他的幻觉，不是苍天用来安抚一个垂死者的幻觉，就一定是阴冥中派来迎接他的使者。

    他的眼睛终于闭了起来，他已死得问心无愧。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七。

    小方醒来时，立刻就确定了两件事。

    他还没有死。

    他是完全赤裸的。

    赤裸裸地躺在一张铺着豹皮的软榻上，这张软榻摆在一个巨大而华丽的帐篷角落里，旁边的木几上有个金盆，盆中盛满了比黄金更珍贵的水。

    一个身材极苗条，穿着汉人装束，脸上蒙着纱巾的女人，正在用一块极柔软的丝巾，蘸着金盆里的水，擦洗他的身子。

    她的手纤长柔美，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就像是收藏家在擦洗一件刚出土的古玉，从他的眉、眼、脸、唇，一直擦到他的脚趾，甚至把他指甲的尘垢都擦洗得干干净净。

    一个人经历了无数灾难，出生入死后，忽然发觉自己置身在这么样一种情况下，他的感觉是惊奇，还是欢喜？

    小方的第一种感觉，却好像犯了罪。

    在沙漠中，居然有人用比黄金更珍贵的水替他洗涤，这已不仅是奢侈，简直是罪恶。

    ——这里的主人是谁？是谁救了他？

    他想问。

    可是他全身仍然软弱无力，喉咙仍然干渴欲裂，嘴里仍然苦涩，连舌头都似将裂开。

    这个陌生的蒙面女子虽然用清水擦遍了他全身，却没有给他一滴水喝。

    所以他的第二种感觉也不是惊喜，而是愤怒。

    但是他的怒气并没有发作，因为他又忽然发现这帐篷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另外还有个人正静静地站在对面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

    一个有自尊的男人，在别人的注视下，完全赤裸着，像婴儿般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洗擦。

    这是什么滋味，有谁能受得了？

    现在这女人居然开始在擦洗他身上最敏感的部分，如果他不是太累、太渴、太饿，他的情欲很可能已经被挑引起来。

    那种情况更让人受不了。

    小方用力推开这女人的手，挣扎着坐起来，想去喝金盆里的水。

    他一定要先喝点水，喝了水才有体力，就算还有别人在这盆水里洗过脚，他也要喝下去。

    可惜这女人的动作远比他快得多，忽然捧起了这盆水，吃吃地笑着，钻出了帐篷。

    小方竟没有力量追出去，也没法子追出去。他还是完全赤裸的，对面那个陌生的男人还在看着他。

    现在他才看清这个人。

    以前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以后恐怕也永远不会再见到。

    对面那个角落里，有张很宽大、很舒服的交椅，这个人就站在椅子前面，却一直都没有坐下去。

    第一眼看过去，他站在那里的样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站立的姿势跟任何人都不同。

    究竟有什么不同，谁也说不出。

    他明明站在那里，却让人很难发现他的存在，因为他这个人好像已经跟他身后的椅子、头顶的帐篷、脚下的大地融为一体。

    不管他站在什么地方，好像都可以跟那里的事物完全配合。

    第一眼看过去，他是绝对静止的，手足四肢，身体毛发，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没有动，甚至连心跳都仿佛已停止。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仿佛在动，一直不停地动，如果你一拳打过去，不管你要打他身上什么地方，都可能立刻会受到极可怕的反击。

    他的脸上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他明明是在看你，眼睛也绝对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什么东西都没有看见一样。

    他掌中有剑，一柄很狭、很长、很轻的乌鞘剑。

    他的剑仍在鞘里。

    可是你只要一眼看过去，就会感觉到一种逼人的剑气。他手上那柄还没有出鞘的剑，仿佛已经在你的眉睫咽喉间。

    小方实在不想再去多看这个人，却又偏偏忍不住要去看。这个人完全没有反应。

    他在看别人的时候，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别人去看他的时候，他也好像完全不知道。

    天上地下的万事万物，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别人对他的看法，他更不在乎。

    因为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

    他的剑。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手心湿了。

    只有在势难两存的生死搏杀之前，他的手心才会发湿。

    现在他只不过看了这个人几眼，这个人既没有动，对他也没有敌意，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

    难道他们天生就是对头？迟早总要有一个人死在对方手里？

    这种事当然最好不要发生，他们之间并没有恩怨，更没有仇恨，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仇敌？

    奇怪的是，小方心里却似乎已有了种不祥的预兆，仿佛已看见他们之间有个人倒了下去，倒在对方的剑下，倒在自己的血泊中。

    他看不见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

    银铃般的笑声又响起。

    那个蒙面的女人又从帐篷外钻了进来，手里还捧着那个金盆。

    她的笑声清越甜美，不但显出她自己的欢悦，也可以令别人愉快。

    小方却十分不愉快，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笑得如此愉快。

    他忍不住问：“你能不能给我喝点水？”

    “不能，”她带着笑摇头道，“这盆水已经脏了，不能喝。”

    “脏水也是水，只要是水，就能解渴。”

    “我还是不能给你喝。”

    “为什么？”

    “因为这盆水本来就不是给你喝的。”

    她还在笑：“你应该知道在沙漠里水有多珍贵，这是我的水，我为什么要给你喝？”

    “你宁可用这盆水替我洗澡，却不肯给我喝？”

    “那完全是两回事。”

    为什么是两回事？

    小方完全不懂，她的话实在让人很难听得懂。

    幸好她已经在解释。

    “我替你洗澡，是我的享受。”

    “你的享受？什么享受？”小方更不懂。

    “你是个身材很好的年轻男人，从头到脚都发育得很好，替你洗澡，我觉得很愉快，如果让你喝下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笑得更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小方也想对她笑笑，却笑不出。

    现在他虽然已经听懂了她的话，却不懂她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的。

    这简直不像人话。

    她自己却好像觉得很有道理：“这是我的水，随便我高兴怎么用它，都跟你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你要喝水，就得自己去想法子。”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弯弯地眯了起来，像一钩新月，又像是个鱼钩，只不过无论谁都能看得出她想钓的不是鱼，而是人。

    “如果你想不出法子来，我倒可以指点你一条明路。”

    这是句人话。

    小方立刻问：“我用什么法子才能找到水，到哪里去找？”

    她忽然伸出一只秀白的手，向小方背后指了指：“你只要回过头就知道了！”

    小方回过了头。

    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已经有个人从后面走入了帐篷。

    平时就算有只猫溜进来，也一定早已被他发觉，可是他太累、太渴、太想喝水，只等到他回过头，才看见这个人。

    他看见的是卫天鹏。

    卫天鹏身材高大，态度严肃，气势沉猛，十分讲究衣着，脸上终年难得露出笑容，一双凛凛有威的眼睛里，充满了百折不挠的决心。

    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保持别人对他的尊敬。

    他做的事通常也都值得别人尊敬。

    今年他五十三岁。二十一岁时，他就已是关中最大一家镖局的总镖头，这三十年来，始终一帆风顺，从未遇到过太大的挫折。

    直到昨天他才遇到。

    黄金失劫，他也有责任，他的亲信弟子，忽然全都惨死。

    但是现在他看来仍然同样威严尊贵，那种可怕的打击，竟未能让他有丝毫改变。

    小方用软榻上的豹皮围住了腰，才抬起头面对卫天鹏。

    “想不到是你救了我。”

    “我没有救你。”卫天鹏道，“谁也救不了你，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

    他说话一向简短直接：“你杀了富贵神仙的独生子，本来一定是要为他偿命的。”

    “现在呢？”

    “现在你应该已经死在沙漠中，死在她的手里。”

    他说的“她”，竟是那个蒙面的女人。

    卫天鹏居然又问：“你知道她是什么人？”

    “我知道。”小方居然笑了笑，“她一定认为我已认不出她了，因为今天早上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快要死了的可怜女人，被人逼着去杀我，反而中了我一剑，水袋里又只剩下两口水。”

    他叹了口气：“因为她也知道未必能杀得死我，所以早就留好退路，水袋里的水当然不能带得太多，免得被我抢走，样子一定要装得十分可怜，才能打动我。”

    她一直在听，一直在笑，笑得当然比刚才更愉快：“那时你就不该相信我的，只可惜你的心太软了。”

    卫天鹏忽又开口：“可是她的心却绝不软，‘水银’杀人时，心绝不会软，手也绝不会软。”

    这个女人就是水银，无孔不入的水银！

    小方居然好像并不觉得意外。

    卫天鹏又问：“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有杀你？”

    小方摇头。

    卫天鹏道：“因为吕天宝已经死了，那三十万两黄金却仍在。”

    吕天宝跟那批黄金有什么关系？

    “只有一点关系。”

    卫天鹏道：“那批黄金也是富贵神仙吕三爷的。”

    水银道：“无论谁死了之后，都只不过是个死人而已，在吕三爷眼中看来，一个死人当然比不上三十万两黄金。”她吃吃地笑着，“否则他怎么会发财？”

    卫天鹏道：“所以你只要帮我找出那三十万两黄金的下落，我保证他绝不会再找你复仇。”

    小方道：“听起来这倒是个很好的交易。”

    水银道：“本来就是的。”

    小方道：“你们一直怀疑黄金是被卜鹰劫走的，我正好认得他，正好可以去替你们调查这件事。”

    水银道：“你实在不笨。”

    卫天鹏道：“只要你肯答应，不管你需要什么，我们都可以供给你。”

    小方道：“我怎么知道卜鹰的人到哪里去了？”

    卫天鹏道：“我们可以帮你找到他。”

    小方沉吟着，缓缓道：“卜鹰并没有把我当朋友，替保镖的人去抓强盗，也不算丢人。”

    卫天鹏道：“不错。”

    小方道：“我若不答应，你们就算不杀我，我也会被活活地渴死。”

    水银叹了口气，道：“那种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小方道：“所以我好像已经非答应你们不可了。”

    水银柔声道：“你确实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

    小方也叹了口气，道：“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

    水银道：“所以你已经答应了。”

    小方道：“还没有。”

    水银道：“你还在考虑什么？”
------------

正文 第四章 生死之间

﻿    小方道：“我什么都没有考虑。”

    卫天鹏道：“你究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小方道：“不答应。”

    他的回答直接而简单，简单得要命。

    卫天鹏的脸色没有变，可是眼角的肌肉已抽紧，瞳孔已收缩。

    水银眼睛里却露出种复杂而奇怪的表情，仿佛觉得很惊讶，又仿佛觉得很欣赏、很有趣。

    她问小方：“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答应？”

    小方居然又笑了笑：“因为我不高兴。”

    这理由非但不够好，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小方不想说出来，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则，别人一向很难了解，他也不想别人了解。

    无论做什么事，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问心无愧就已足够。

    水银轻轻叹了口气，道：“卫天鹏是不会杀你的，他从不勉强别人做任何事。”

    小方微笑，道：“这是种好习惯，想不到他居然有这种好习惯。”

    水银道：“我也不会杀你，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绝不再害你。”

    她也对小方笑了笑：“守信也是种好习惯，你一定也想不到我会有这种好习惯？”

    小方承认：“女人能有这种好习惯的确不多。”

    水银道：“我们只不过想把你送回去，让你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等死。”

    等死比死更痛苦，更难忍受。

    可是小方不在乎。

    “我本来就在等死，再去等等也没什么关系。”

    “所以你还是不答应？”

    “是的。”

    他的回答还是如此简单，简单得要命。

    帐篷外又刮起风，吹起满天黄沙，白昼很快就将过去，黑暗很快就将带着死亡来临。

    在这片无情的大地上，生命的价值本就已变得十分渺小，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不能活下去死又何妨？

    小方又躺了下去，好像已经准备让他们送回风沙中去等死。

    就在他刚想闭上眼睛时，忽然听见一个人用奇特而生冷的声音问他：“你真的不怕死？”

    他用不着张开眼睛看，就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目光从未移动过片刻，眼睛里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人在看着小方时，就好像一只猫在看着一只已经落入了蛛网的昆虫。

    他们本就是不同类的。

    生命如此卑贱，生死间的挣扎当然也变得十分愚蠢可笑。

    他当然不会动心。

    但是现在他却忽然问小方：“你真的不怕死？”这是不是因为他从未见过真不怕死的人。

    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

    因为这问题的答案，他自己也不能确定。

    但是他已经这么样做了，已经表现出一种人类在面临生死抉择时的尊严与勇气。

    有些问题根本就用不着言语来回答，也不是言语所能回答的。

    这个人居然能了解。

    所以他没有再问，却慢慢地走了过来，他走路的姿态也跟他站立时同样奇特。

    别人根本没有看见他移动，可是他忽然就已到了小方躺着的那张软榻前。

    小方的剑就摆在软榻旁那木几上，他忽然又问：“这是你的剑？”

    这问题不难回答，也不必拒绝回答。

    “是，是我的剑。”

    “你使剑？”

    “是。”

    忽然间，剑光一闪，如惊鸿闪电。

    谁也没有看见这个人伸手去拿剑、拔剑，可是木几上的剑忽然就已到了他手里。

    剑已出鞘。

    一柄出了鞘的剑到了他手里，他这个人立刻变了，变得似乎已跟他手里的剑一样，也发出了惊鸿闪电般的夺目光芒。

    可是这种光芒转瞬就已消失，因为他掌中的剑忽然又已入鞘。

    他的人立刻又变得绝对静止，过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世人铸剑千万，能称为利器却只不过其中二三而已。”

    “宝剑名驹，本来就可遇而不可求，万中能得其一，已经不能算少了。”

    “你的剑是利器。”

    小方微笑：“你的眼也很利。”

    这人又问：“你用它杀过人？”

    “偶一为之，只杀该杀的。”

    “善用利器者，才能杀人而未被杀，你的剑法想必不差。”

    “还算过得去。”

    这人又沉默良久，忽然道：“那么你另外还有条路可走。”

    小方也忍不住问：“哪条路？怎么走？”

    “用你的剑杀了我！”他声音全无情感，“你能杀我，你就可以不死。”

    “否则我是不是就要死在你的剑下？”

    “是的。”

    他慢慢地接着道：“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人并不多，你能死在我剑下，已可算死而无憾。”

    这句话实在说得太狂，如果是别人说出的，小方很可能会笑出来。

    小方没有笑。

    这句话不可笑，因为他看得出这个人说的是真话，简简单单的一句真话，既没有炫耀，也不是恫吓，他说这句话时，只不过说出了一件简单的事实。

    不管怎么样，能死在这人的剑下，总比躺在那里等死好。

    能与这样的高手决一生死胜负，岂非也正是学剑者的生平快事？

    小方生命中的潜力又被激发——也许这已是最后一次，已经是他最后一分潜力。

    他忽然一跃而起，抓住了他的剑。

    “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你说。”

    “就在此地，就是此刻。”

    “不行？”

    “我的人在此，剑也在此，为什么不行？”

    “因为你的人剑虽在，精气却已不在。”这人的声音还是全无情感，“我若在此时此地杀了你，我就对不起我的剑。”

    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你根本不配让我出手！”

    小方看着他，心里忽然对他有了种从心底生出的尊敬。

    因为他尊敬自己。

    这种尊敬已经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

    小方忽然说出件别人一定会认为很荒谬的要求，他说：“你给我一袋水、一袋酒、一袋肉、一袋饼、一套布衣、一张毛毡，三天后我再来。”

    这人居然立刻答应：“可以。”

    卫天鹏没有反应，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

    水银好像要跳了起来：“你说什么？”

    他转过身，静静地看着她。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动作和表情，只是很平静地问：“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

    “我听清楚了。”水银不但也立刻安静下来，而且垂下了头，“我听得很清楚。”

    “你有意见？”

    “我没有。”

    水、酒、肉、饼、衣服、毛毡，对一个被困在沙漠里的人来说，已不仅是一笔财富，它的意义已绝非任何言语文字所能形容。

    小方已带着这些东西离开他们的帐篷很久，情绪仍未平静，太长久的饥渴已经使他变得远比以前软弱。软弱的人情绪总是容易激动。

    他没有向水银要回他的赤犬。因为他并不想走得太远，免得迷失方向，找不到帐篷。

    他也不想让别人认为他要走远，因为他决心要回来。

    但是他绝不能留在那里等到体力复原，只要他看见那个人，他就会感受到一种无法抗拒的威胁，永远都无法放松自己。

    他一定要在这三天内使自己的精气体力全都恢复到巅峰状态，才有希望跟那个人决一胜负，如果他无法放松自己就必败。

    在一个无情剑客的无情剑下，败就是死。

    冷风，黄沙，寒夜。

    他总算在一片风化了的岩石旁找到个避风处，喝了几口水，几口酒，吃了一块麦饼，一片肉脯，用毛毡裹住了自己。

    他立刻睡着了。

    等他醒来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卜鹰。

    寒夜又已过去，卜鹰的白衣在晓色中看来就像是幽灵的长袍，已经过魔咒的法炼，永远都能保持雪白、干净、笔挺。

    小方并不惊奇，只对他笑笑：“想不到你又来了。”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不到，这个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出现，他都不会觉得意外。

    卜鹰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

    “我看起来跟你第一次看见我时有什么不同？”他问。

    “没有。”

    “可是你却变得不同了。”

    “有什么不同？”

    卜鹰的声音中带着讥诮：“你看起来就像是个暴发户。”

    小方笑了，他身旁的羊皮袋，卜鹰的锐眼当然不会错过。

    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如果有人肯给你这些东西，当然会要你先付出代价，现在他唯一能付出的，就是他的良知和良心。

    卜鹰是不是已经在怀疑他？

    小方没有解释。

    在卜鹰这种人面前，任何事都不必解释。

    卜鹰忽然也对他笑了笑：“可是你这个暴发户好像并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有时不解释就是种最好的解释。

    “我只不过遇见了一个人而已。”小方说，“他暂时还不想让我被渴死。”

    “这个人是谁？”

    “是个准备在三天后再亲手杀我的人。”

    “他准备用什么杀你？”

    “用他的剑！”

    卜鹰的目光扫过小方的剑：“你也有剑，被杀的很可能不是你，是他。”

    “有可能，却不太可能。”

    “你有把好剑，你的剑法不很差，出手也不慢，能胜过你的人并不多。”

    “你怎么知道我的剑法如何？”小方问，“你几时见过我出手？”

    “我没有见过，我听过。”

    “你听过？”

    小方不懂，剑法的强弱怎么能听得出。

    “昨天晚上，我听见你那一剑出手的风声，就知道来刺杀你的那个人必将伤在你的剑下。”卜鹰淡淡地说，“能避开你那一剑的人也不多。”

    “所以你就走了。”

    “你既然暂时还不会死，我只有走。”卜鹰的声音冷如刀削，“自己等死和等别人死都同样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的声音同样冷酷？他走了，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小方已脱离险境？

    小方先喝了口酒，含在嘴里，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

    他很想让卜鹰也这么样喝一口，这样喝法不但风味极佳，而且对精神体力都很有益。

    他没有让卜鹰喝，就正如他不会向一个清廉的官吏施贿赂。

    一个人的慷慨施与，对另一个人来说，有时反而是侮辱。

    卜鹰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秃鹰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温暖之意。

    他忽然问：“你以前没有见过那个人？”

    小方摇头。

    “没有。”他沉思着道，“当今天下的剑法名家，我差不多全都知道，却始终想不出有他这么一个人。”

    “你当然想不出。”卜鹰眼中又露出深思的表情，一种已接近“禅”的深思。

    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接着说：“因为真正的剑客，都是无名的。”

    这句话也同样已接近“禅”的意境，小方还年轻，还不能完全领悟。

    所以他忍不住要问：“为什么？”

    卜鹰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释：“因为真正的剑客，所求的只是剑法中的精义，所想达到的只是剑境中至高至深，从来没有人能到达的境界。他的心已痴于剑，他的人已与他的剑连为一体，他所找的对手，一定是能帮助他到达这种境界的人。”

    他自觉他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又补充：“这种人既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

    小方替他补充：“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一个人如果太有名，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卜鹰忽然长长叹息：“你实在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只可惜……”

    小方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很短命。”

    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如刀削：“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

    九月二十，晴。

    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更急躁。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而是因为他太寂寞。

    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卜鹰却已走了，千里之内不见人迹。

    紧张、酷热，供应无缺的肉与酒，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

    他已有很久未曾接近女人。

    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那只纤秀柔美，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

    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

    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

    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又看到了那帐篷。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

    可是他绝不肯回避，也不会退缩。

    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

    却不知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

    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

    他大步走向那帐篷。

    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

    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帐篷外不但有人，还有驼马，现在却已全部看不见了。

    那些人到哪里去了？

    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维持人的生命，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

    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

    等着要他的命？

    烈日又升起。

    小方任凭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咸又苦的汗珠，用舌头*来，就像是血。

    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的血的滋味了。

    他自己的血。他抛下了他的毛毡、皮袋，和所有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紧握住他的剑，走入了帐篷，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

    剑客无名，拔剑无情，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

    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

    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

    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

    小方看不出。

    帐篷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块豹皮仍在……

    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忽然一个箭步蹿到软榻前。他看见豹皮在动。

    他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

    豹皮下果然有个人。

    这个人不是水银，不是卫天鹏，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

    这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

    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

    小方虽然说不出，却已感觉到，一种极深入、极强烈的感觉，几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

    他是个浪子。

    他见过无数女人，也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将自己赤裸。

    她们的*都远比这个女人更结实、更诱惑。

    她看来不但苍白而瘦弱，而且发育得并不好，但是她给人的感觉，却可以深入到人类最原始的情欲。

    因为她是个完全无助的人，完全没有抵抗力，甚至连抵抗的意志都没有。

    因为她太软弱，无论别人要怎么对付她，她都只有承受。

    ——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

    一个女人如果给了男人这种感觉，无论对她自己，抑或对别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

    因为这种感觉本身就是种引人犯罪的诱惑。

    小方冲了出去，冲出了帐篷，帐篷外烈日如火。

    他站在烈日下，心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他已将情感克制得太久。

    他不想犯罪。

    汗珠又开始往下流，克制情欲有时比克制任何一种冲动都困难得多。

    他没有走远，因为有些事他一定要弄清楚。

    ——这个女人是怎么来的？卫天鹏他们到哪里去了？

    他再次走入帐篷时，她已经坐起来，用豹皮裹住了自己，用一双充满惊惧的眼睛看着他。

    小方尽量避免去看她。

    他不能忘记刚才那种感觉，也不能忘记她在豹皮下还是赤裸的。

    可是有些话他一定要问，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么人。

    他问一句，她就回答一句。

    她从不反抗，因为她既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反抗的意志。

    “你是谁？”

    “我叫波娃。”

    她的声音柔怯，说的虽然是中原常用的语音，却带着很奇怪的腔调。

    她看来虽然是汉人，却无疑是在大漠中生长的，她的名字也是藏语。

    “你是卫天鹏的人？”

    “我不是。”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我来等一个人。”

    “等谁？”

    “他姓方，是个男人，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

    小方并不太惊异，所以立刻接着问：“你认得他？”

    “不认得。”

    “是谁叫你来等他的？”

    “是我的主人。”

    “你的主人是谁？”

    “他也是个男人。”提到她的主人，她眼睛立刻露出种几乎已接近凡人对神一样的崇拜尊敬，“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强壮，只要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要他愿意，他就会飞上青天，飞上圣母峰，就像一只鹰。”

    “一只鹰？”小方终于明白，“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鹰？”

    她在这里，是卜鹰叫她来的。

    卫天鹏他们不在这里，当然也是被卜鹰逼走的。

    他替小方逼走了卫天鹏和水银，替小方击败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只要他愿意，什么事他都能做得到。

    小方忽然觉得很愤怒。

    他本来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的愤怒却远比感激更强烈。

    那个杀人的剑客是他的对手，他们间的生死决战跟别人全无关系，就算他战败、战死，也是他的事。

    他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去找卜鹰，去告诉这个自命不凡的人，有些事是一定要自己做的——自己的战斗要自己去打，自己的尊严要自己来保护，自己的命也一样。

    他还有汗可流，还有血可流，那个自大的人凭什么要来管他的闲事！

    她一直在看着他，眼中已不再有畏惧，忽然轻轻地说：“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

    “你知道？”

    “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她垂下头，“因为你没有欺负我。”

    人类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受欺负的权利，可是对她来说，能够不受欺负，已经是很难得的幸运。

    她曾经忍受过多少人的欺压凌侮？在她说的这句话中，隐藏着多少辛酸不幸？

    小方的愤怒忽消失，变为怜悯同情。

    她又抬起头，直视着他：“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么，你要的，我都给你。”

    小方的心跳加快时，她已站起来，赤裸裸地站起来。

    他想逃避时，她已在他怀里。

    “求求你，不要抛下我，这是我第一次心甘情愿给一个男人，你一定要让我服侍你，让你快乐。”

    他不再逃避。

    他不能、不想，也不忍再拒绝逃避，因为她太柔弱、太温顺、太甜蜜。

    大地如此无情，生命如此卑微，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互相照顾、互相安慰，享受片刻温馨？

    她献出时，他接受了她。

    他接受时，也同时付出了自己。

    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又有了种奇异的感觉，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好好保护她，保护她一生。

    烈日还未西沉，人已在春风里。

    “波娃。”他喃喃地说，“这两个字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这是藏语。”她喃喃地回答，“波娃的意思就是雪。”

    雪，多么纯洁，多么脆弱，多么美丽。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你的名字就像是你的人一样，完全一样……”

    他的眼睛阖起，忽然就落入虽黑暗，却甜蜜的梦乡里——他梦见自己已变成了一条鱼。

    不是水里的鱼，是锅里的鱼！油锅！

    在烈日下，沙地上，钉着四个木桩，将一个人手足四肢用打湿了的牛皮带绑在木桩上，再用同样的一条牛皮带绑住他的咽喉。

    等到烈日将牛皮带上的水分晒干时，牛皮就会渐渐收缩，将这个人活活扼死，慢慢地扼死，死得很慢。

    这就是沙漠中最可怕的酷刑。

    死在这种酷刑下的人，远比油锅中的鱼更悲惨、更痛苦。

    没有人能忍受这种酷刑。

    在这种酷刑的逼迫下，就算最坚强的人也会出卖自己的良心。

    小方醒来时，情况就是这样子的。

    烈火般的太阳正照在他脸上，小方虽然已醒来，却睁不开眼。

    他只能听见声音，他听见了一个人在笑，声音很熟悉。

    “波娃，她的名字的确就像是她的人一样。”

    这是水银的声音：“只可惜你忘了雪是冷的，常常可以把人冷死，就算结成冰时，还可以削成冰刀，以前我有个朋友最喜欢用冰刀割男人，我见过有很多男人都被她用冰刀阉掉。”

    她笑得真是愉快极了，远比一个钓鱼的人将亲手钓来的鱼放下油锅更愉快。

    鱼是什么感觉？
------------

正文 第五章 网里的鱼

﻿    小方第一个感觉是“不相信”，他绝不相信波娃会出卖他。

    不幸这是事实，事实往往会比噩梦更可怕、更残酷。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波娃在帐篷里等他，并不是卜鹰叫她去的。

    她的主子并不是卜鹰，是水银。

    “现在你一定已经明白这是个圈套，这位雪姑娘对你说的根本没有一句是真话，她的声音虽甜如蜜，蜜里却藏着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波娃就在她身旁，不管她说什么，波娃都一直静静地听着。

    她忽然一把揪住波娃的头发，把她苍白的脸，按到小方面前。

    “你睁开眼睛看看她，我敢打赌，直到现在你一定还不相信她会是个这样的女人！”

    小方睁开了眼，她的头替他挡住了阳光，她的长发在他脸上，她的眼睛里空空洞洞的，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想。

    她这个人仿佛已只剩下一副躯壳，既没有思想情感，也没有灵魂。

    就在这一瞬间，小方已经原谅了她，不管她曾经对他做出过多可怕的事，他都可以原谅她。

    水银道：“约你的人已经走了，因为他已发现你根本不配让他出手，卫天鹏想要你替他找回黄金，我却只想要你的命。”

    她慢慢地接着道：“我敢打赌，这次绝对没有人来救你了。”

    小方忽然笑了笑：“你赌什么？赌你的命？”

    水银也对他笑笑：“只要你……”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她的笑容忽然冻结，因为她已发现地上多了条影子。

    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这条影子就在她背后，是个人的影子。

    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时候来的？她完全没有发觉。

    影子就贴在她身后，动也不动。

    她也不敢动。

    她的手足冰冷，额上却冒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汗珠。

    “是什么人？”她终于忍不住问。

    影子没有回答，小方替他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回头看看？”

    她不敢回头。

    她只要一回头，很可能就会有把利刃割断她的咽喉。

    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影子的长袍，她看见从她身后吹过来的一块白色的衣角，比远方高山上的积雪还白。

    小方又问：“现在你是不是还要跟我赌？”

    水银想开口，可是嘴唇发抖，连一个字都说不出，就在别人都认为她已将因恐惧而崩溃时，她已从波娃身上翻出，踩住波娃的头，掠出了三丈，不停地向前飞掠。

    她始终不敢回头去看背后这影子一眼，因为她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

    在远方积雪的圣峰上，有一只孤鹰，在这片无情的地上，有一个孤独的人。据说这个人就是鹰的精魂化身，是永远不会被毁灭的。

    生存在大漠中的人几乎都听过这传说。她也听过。

    卜鹰没有追她，还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用一双鹰般的锐眼看着小方。

    “你输了。”他忽然说，“如果她真的跟你赌，你就输了。”

    “为什么？”

    “因为她说得不错，这次的确没有人会来救你。”

    “你呢？”

    “我也不是来救你的，我只不过碰巧走到这里，碰巧站在她身后而已。”

    小方叹了口气：“你是不是永远都不要别人感激你？”

    他也知道卜鹰绝不会回答这问题，所以立刻又接着道：“如果你碰巧需要五根牛皮带，我这里碰巧有五根，可以送给你，我也不要你感激我。”

    卜鹰眼睛里又有了笑意：“这样的牛皮带，我碰巧正好用得着。”

    小方吐出口气，微笑道：“那就好极了。”

    绑在小方手足四肢和咽喉上的牛皮带都已解下，卜鹰将五根皮带结成一条，忽然又问：“你知道我准备用这干什么？”

    “不知道。”

    “我准备把它送给一个人。”

    “送给谁？”

    “送给一个随时都可能会上吊的人，用这种牛皮带上吊绝对比用绳子好。”卜鹰淡淡地说，“我不杀人，可是一个人如果自己要上吊，我也不反对。”

    小方没有再问这个人是谁，他根本没有十分注意听卜鹰说的话。

    他一直在看着波娃。

    波娃已被那一脚踩在地上，满头柔发在风中丝丝飘拂，脸却埋在沙子里。

    她一直都这样躺着，没有动，也没有抬头。

    这是不是因为她不敢抬头面对小方？

    小方很想就这样走开，不再理她，可是他的心却在刺痛。

    卜鹰又在问他：“你的剑呢？”

    “不知道。”剑已不在他身旁。

    “你不想找回你的剑？”

    “我想。”

    卜鹰忽然冷笑：“你不想，除了这个女人外，你什么都没有想。”

    小方居然没有否认，居然伸出了手，轻抚波娃被风吹乱了的头发。

    在卜鹰面前，他本来不想这么做的。

    可是他已经做出来了，既不是出自同情怜悯，也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因为一种无法描述、不可解释的感情。

    他知道这种感情绝不是卜鹰能够了解的，他听见卜鹰的冷笑声忽然远去。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可是他已不再孤独。

    他扶起她，用双手捧起她的脸，她眼中仍是空空洞洞的没有表情，却有了泪。

    泪痕满布在她已被沙粒擦伤的脸上，他忽然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明白他的心意。

    “这不是你的错，我不怪你，不管你以前做过什么事，我都不在乎，只要我还能活一天，我就要照顾你一天，绝不让你再受人摆布，被人欺负。”

    她默默地听着，默默地流着泪，既没有解释她的过错，也没有拒绝他的柔情，不管他怎么做，她都愿意承受依顺。

    于是他挽起了她，大步往前走，能走多远，能活多久，他既不知道，也不在乎。

    他还没有走出多远，就听见了一阵驼铃声，比仙乐还悦耳，比战鼓更令人振奋的驼铃声。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队他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驼商。

    无数匹骆驼，无数件货物，无数人，他第一个看见的是个驼子，跛足、断指、秃顶、瞎了一只眼的驼子，看来却仍然比大多数人高大凶悍。

    对这种人说话是用不着兜圈子的。

    “我姓方。”他直截了当地说，“我没有水，没有食粮，没有银钱，我已经迷了路，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收容我，把我带出沙漠去！”

    驼子用一只闪着光的独眼盯着他，冷冷地问：“既然你什么都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收容你？”

    “因为我是人，你们也是人。”

    就因为这句话，所以他们收容了他。

    驼队中的商旅来自各方，有装束奇异而华丽的藏人，有雄壮坚忍的蒙人，有喜穿紫衫的不丹人，也有满面风尘、远离故乡的汉人。

    他们贩卖的货物是羊毛、皮革、硼砂、砖茶、池盐、药材和麝香。

    他们的目的地是唐时的吐蕃国，都逻娑城，也就是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

    他们的组成虽复杂，却都是属于同一商家的，所以大家分工合作，相处极融洽。有的人照料驼马，有的人料理饮食，有的人医治病患，还有一组最强壮剽悍的人，负责防卫、瞭望、对抗盗匪。

    收容小方的驼子，就是这组人其中之一。

    小方已听说他们的首领，是个绰号叫班察巴那的藏人，却没有见过他，因为他通常都在四方游弋。

    他不在的时候，这一组人就由那驼子和一个叫唐麟的蜀人负责管辖。

    要管辖这批人并不容易。

    那驼子虽然是个残疾，但是行动敏捷矫健，而且神力惊人，数百斤重的货物包裹，他用一只手，就能轻易提起。

    小方已看出他无疑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

    唐麟深沉稳重，手指长而有力，很可能就是以毒药暗器威震天下的蜀中唐门子弟。

    可是他们提起“班察巴那”时，态度都十分尊敬。

    小方虽然还没有见到过这个人，却已能想象到他绝不是容易对付的。

    队伍行走得并不快，骆驼本来就不善奔跑，人也没有要急着赶路。

    太阳一落山，他们就将骆驼围成一圈，在圈子的空地上搭起轻便的帐篷，小方和波娃也分配到一个。

    晚上小方睡得很熟。

    在这么样一个组织守护都非常严密的队伍里，他已经可以安心熟睡。

    他希望波娃也能好好地睡一觉，可是直到他第二天醒来时，她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眼中已无泪，却有了表情。

    她眼中的表情令人心碎。

    虽然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悔恨自疚的话，可是她的眼色已比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都多。

    小方虽然已原谅她，她却不能原谅自己。

    他只希望时间能使她心里的创痕平复。

    他醒来时天还没有完全亮，驼队却已准备开始行动。

    他走出帐篷时，驼子已经在等着他。

    “昨天我已将这里的情况告诉过你，你已经应该明白，这里每个人都要做事。”

    “我明白。”

    “你能做什么？”

    “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驼子冷冷地看着他，独眼中精光闪动，忽然闪电般出手。

    他的手已经只剩下两根手指，他出手时，这两根手指好像忽然变成了一把剑，一根锥子，一条毒蛇，一下子就想咬住小方的咽喉。

    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直到这两根手指距离他咽喉已不及五寸时，他的身子才开始移动，忽然就已到了驼子的左侧。

    这时驼子的右拳已击出，这一拳才是他攻击的主力，他挥拳时带起的风声，已将帐篷震动。

    可惜他攻击的目标已经不在他计算中的方位了。

    小方已看出他的指剑是虚招，小方动得虽然晚，却极快，小方移动的方向，正是他这一拳威力难及的地方，也正是他防守最空虚之处，只要一出手，就可能将他击倒。

    小方没有出手。

    他已经让对方知道他是不容轻侮的，他已将“以静制动，以慢打快，后发先至，后发制人”这十六个字的精义表现出来。

    驼子也不再出手。

    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互看凝视了很久，驼子才慢慢地说：“现在我已经知道你能做什么了。”他转过身，“你跟我来。”

    现在小方当然也已知道驼子要他做的是什么。

    为了生存，为了要活着走出这片沙漠，他只有去做。

    他一定要尽力为自己和波娃争取到生存的权利，不能不死的时候，他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去求死；能够活下去时，他也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去争取。

    唐麟身高不及五尺，体重只有五十一斤，可是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可怕的劲力，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骼，每一根神经，都随时保持着最健全的状况，随时可以发出致命的一击。

    他属下的人虽然都比他高很多，可是站在他面前时，绝不敢对他有一点轻视。

    他们这一组的人，其中不但有来自关内的武林豪杰，也有关外的力士，异族的健儿。

    现在他们又多了一个同伴。

    “他姓方。”驼子将小方带到他们每日凌晨的聚会地，“我想用他。”

    “他有用？”唐麟问，只问了这一句。

    “有。”

    唐麟不再开口，他信任这个驼子。他一向不多话。

    可惜别人并不是这样子的。

    这一组的人飞扬跋扈、野性未驯，谁也没有把别人看在眼里。

    几个人交换了个眼色，第一个出头的是马沙。

    马沙高大粗壮，一身蛮力，是蒙藏一带出名的勇士，也是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要找别人的麻烦，第一个出头的总是他。

    “我来试试他有多大本事！”

    喝声出口，他一双连蛮牛都能摔倒的大手，已搭上小方的肩。

    小方的人立刻被他摔得飞了出去。

    马沙大笑，刚刚笑出来，忽然就笑不出了，刚刚明明已经被他摔出去的人，忽然间又回到他面前，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还是原来的样子，好像根本没动过。

    “好小子，果然有两手。”

    马沙大吼，使出了摔跤中最厉害的一招，据说他曾经用这一招摔死过一头牛。

    可是这次小方连动都没有动，两条腿就像生在地上似的。

    马沙吐气开声，野兽般嘶吼，将全身气力都使出。

    这次小方动了。

    他的肩软软一卸，马沙蛮牛般的身子忽然凌空翻了个跟斗，仰天跌倒，几乎把沙地砸出一个坑来。

    就在这时，一把寒光闪闪的解腕尖刀已出鞘，一刀刺向小方的腰。

    “你再试试这一刀！”

    这人先出手，再出声，果尔洛族的战士要杀人时都是这样子的，加答就是他们之中最凶悍的战士之一。

    对他们来说，杀人就是杀人，只要能杀得死人，不管用什么法子都同样光荣。

    喝声出口，他的刀锋几乎已刺入了小方的腰，可惜他的手腕也已被小方扣住，然后他的刀就到了小方另一只手里。

    小方淡淡地说：“你要杀我，我就该杀你，你杀不死我，就该死在我手里。”

    他问加答：“这样子是不是很公平？”

    加答头上已经痛得冒出了汗，手腕几乎已被折断，却还是咬着牙说：“公平！”

    小方笑了，忽然松开了他的手，把他的刀插回他那涂了油的牛皮刀鞘里。

    “我不能杀你，因为你是个勇士，不怕死的勇士。”

    加答瞪着他，忽然对着他伸出了舌头，伸得很长很长。

    他绝不是在做鬼脸，他脸上的表情严肃而恭敬。

    然后他从怀中拿出一块月白色的丝巾，用双手捧上放在小方足下。

    幸好小方已在这一带走过很多地方，总算没有误解他的意思。

    向人吐舌头，就是藏人最高的礼节，表示他对你的尊敬。

    那块淡色的丝巾，就是藏人最重视的哈达，如果一个人向你献出哈达，就表示他已经把你看作他最尊贵的朋友。

    所以小方在这里至少已经有了一个朋友。

    没有别的人再出手，每个人看着小方时，眼色都已跟刚才不同。

    小方知道他们已接纳了他。

    驼子一直冷眼旁观，这时才开口：“我们这一组的代号是‘箭’，现在你已是‘箭组’的人，也得像别人一样，每天轮班一次，我们这一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只要有可疑的人想来动我们的货物，你就可以杀了他。”

    他冷冷地接着道：“你甚至可以用刚才加答要杀你的方法杀了他！”

    唐麟道：“今天你是在黄昏时当班，我派加答跟你一班，到时他会去跟你联络。”

    驼子道：“现在你可以去照顾你的女人了。”

    他的独眼中忽然露出笑意：“那个女人看起来是个好女人，这里的女人太少，男人太多，你要特别小心。”

    小方默默地听着，默默地走开，走出没多远，就听见唐麟在问驼子。

    “这个姓方的武功很不错。你知不知道他的武功来历？”

    “不知道。”

    “你有没有问过他？”

    “没有。”

    “为什么不问？”

    “因为……”

    小方没有听见他们下面说的话，因为驼子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他也走远了。

    队伍蜿蜒前行，走得很慢。

    有的人为了表示对圣地的向往、虔诚，三步一拜，五步三叩。

    波娃也分配到一匹骆驼，她痴痴地坐在骆驼上，眼中还是一片空洞迷惘，仿佛什么事都没有想，又仿佛想得太多。

    小方心里却一直在想着驼子刚才说的那句话。

    ——我们这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只要有可疑的人接近，你就杀了他！

    小方不能不怀疑。

    难道他们这次带回去的这批货物，就是那三十万两黄金？

    难道这些人就是猫盗？

    用这种方法来掩饰他们的身份虽然不能算太好，可是要将三十万两黄金运出沙漠，除了这法子外，也没有再好的法子了。

    “箭组”中那些来自各方的斗士，如果戴上有猫耳的面具，岂非立即就可以变成猫盗？

    他们的行迹虽然可疑，但是其中也有问题。这么庞大的队伍行走在沙漠上，卫天鹏绝不会没有注意到。

    卫天鹏为什么没有对他们采取行动？

    如果他们真的是猫盗，为什么要接纳小方这么样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

    小方决定不再想下去。

    不管怎么样，这些人总算对他不错，如果不是他们收留了他，现在他很可能已经在秃鹰的肚子里。

    食水是被严格管制着的。

    负责这件事的人姓严，叫严正刚，他人如其名，刚正公直，一丝不苟。

    在旅途中每个人都难免有病痛。

    负责照料病患的，是个从关中流浪到这里的落第秀才，瘦弱佝偻，满面病容，虽然他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大家却全都对他十分信任尊敬，都称他为宋老夫子。

    小方很快就认得了他们，却一直没有见到那位行踪飘忽的“班察巴那”，也没有再见到卫天鹏。

    卫天鹏竟似完全没有注意到沙漠中有这么样一个庞大的队伍。

    黄昏。

    骆驼又被围成一圈，帐篷又架起。

    波娃显得更憔悴、更娇弱，有时虽然会偷偷地看小方一眼，却始终没有开口过。

    幸好她还是那么顺从，小方要她吃喝，她就吃喝；要她睡下，她就睡下。

    这种态度更令人心酸。

    他本来想多陪陪她的，可是加答已经来叫他去当班了。

    货物都已从驼背上卸下，集中在一个地方，堆得像个沙丘。

    从黄昏到午夜，有十二个人分成六班巡逻，小方和加答就是其中之一，无论谁想要拆开一包货物来看看，都很难不被发现。

    小方根本已拒绝去想这件事。

    富贵神仙的黄金已经太多了，本来就应该分出一点给别人。

    天色渐暗，他们在货物附近巡弋，加答始终故意落后一步，表示他对小方的尊敬。小方不说话，他也绝不开口。

    先开口的当然是小方：“我看得出马沙也是个勇士，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是的。”加答的脸色很沉重，“但是我以后恐怕永远看不见他了。”

    “为什么？”小方很惊异。

    “太阳还在天正中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放粪，我没有粪，我没有去，他独自去了。”

    加答眼中露出了悲伤：“他去了后就没有回来过。”

    小方了解他的悲伤。

    在沙漠中，造成死亡的原因实在太多，任何人随时都可能忽然像野狗般死在沙砾上，除了他真正的朋友外，谁也不会关心他，更不会为他悲伤。

    天色更暗，远处忽然响起一阵呼哨，两匹快马飞驰而来。队伍中也有马匹。

    “这是唐麟派出去找马沙的人回来了。”加答精神一振，“马沙一定也回来了。”

    快马奔来，他已迎上去。马沙果然也回来了，回来的却不是活马沙。

    这个神力惊人的勇士，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头颈已被拗断，竟是被人用摔跤的手法活活扼死的。

    是谁杀了他？为什么要杀他？没有人知道。

    神秘而可怕的死亡阴影，已经像黑夜本身一样，笼罩了这队伍。

    马沙只不过是第一个暴死的人，他们回到巡逻的地方时，就发现了第二个。

    箭组中的好手如云，有的善用刀，有的善用剑，有的精于角力摔跤，用长鞭的却只有一个。

    孙亮用的长鞭是一丈三尺长的蛇鞭。

    第二个暴死的人就是他，就是被他自己的蛇鞭活活绞死的。

    跟他同班巡逻的冯浩也失踪了，直到第三天凌晨，才找到他的尸身。

    冯浩是金刀门的弟子，为了一件命案，逃亡出关。

    他用的是一柄金背砍山刀。

    他的刀还在，头颅却不在，他的头颅就是被他自己那柄金背刀砍下来的。

    一夜中就已有三个人离奇暴死，可是神秘的死亡还只不过是刚开始。

    午夜。

    小方回到他的帐篷时，不但疲倦，而且沮丧。

    暴死的三个人虽然跟他全无关系，但是兔死狐悲，他心里也难免觉得很不好受。

    这些日子来，他遭遇到的每件事都令他失望。神秘的劫案，不幸的灾难，暴戾的死亡，仿佛总是在跟随着他。

    冥冥中仿佛已有种邪恶的力量，将他和这些不祥的事联结在一起。

    帐篷里静寂而黑暗，虽然他希望波娃能够安慰他，但是他也了解她的心情，不管她是不是已经睡着，他都不愿再打扰她。

    摸索着找到一张毛毡，他静静地躺了下去，只希望能够很快睡着。

    他没有睡着。

    波娃光滑柔软的身子已贴近他，他不但能感觉到她的温暖，也能感觉到她一直在不停地颤抖，也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悲伤？

    她看得出他需要安慰，所以她就给了他。不管她自己的心情怎么样，只要她能够给他的，用不着他要求，她也会给他。

    这世界上从未有一个女人这么样对待他。

    小方忽然发现自己也开始在颤抖。

    他们互相接纳时，已不仅是情欲的发泄，情欲已升华，他从未想到这种事也会变得这么美。
------------

正文 第六章 一剑穿心

﻿    等到一切都过去后，他心里仍然充满了甜蜜与温柔。

    他有过女人，可是他从未到达过这么美的境界。

    又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轻轻地说：“她是我的姐姐。”

    波娃居然开口说话了，可是这句话却说得很奇怪。

    “谁是你的姐姐？”小方忍不住问，“难道那个恶毒的女人就是你姐姐？”

    波娃轻轻点头：“我从小就是跟着她的，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你从来不反抗？”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

    她非但不敢反抗，甚至连想都不敢想，所以她才会对他做那种事，她终于向他说出了她的苦衷。

    什么事都用不着再解释，什么话都不必再说。

    小方忽然觉得心里的沮丧和苦闷都已像轻烟般散去，世上已不再有什么能值得他烦恼的事了。

    他紧紧拥抱着她。

    “从今以后，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你再被人欺负。”

    “你现在虽然这么说，可是，将来呢？”

    太长久的苦难，已使她对人生失去信心：“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你也会变的。”

    “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变，你一定要相信。”

    “我相信。”她的脸贴着他的脸，脸上已有冰凉的泪珠，“我相信。”

    长夜仍未过去。

    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小方也不例外。

    这时距离孙亮的暴死已有四个时辰。小方已睡过一觉，别的人却显然没有他幸运，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

    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神情却还是很镇静：“我们已分批出去搜查过，附近三十里之内，绝无人迹。”

    他说得极有自信，他派出去的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内没有人迹，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

    “所以杀死孙亮他们的凶手，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里的人，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

    唐麟的声音冰冷：“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

    “五个人？”小方脱口问。

    “是五个人。”唐麟冷冷道，“你睡觉的时候，又死了两个，你一定睡得很熟，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呼都没有听见。”

    小方不再说话，也无话可说。

    唐麟道：“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武功门户也不同，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所以他们的死，绝对不是仇杀。”

    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有动机。

    杀人的动机通常只有两种——财、色。

    唐麟道：“他们被杀，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

    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货物已经被人动过，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

    “如果是你，你认为是否值得？”

    “绝对值得。”

    “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都暗杀，货就是他的了。”

    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我们一定能查出来，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很清楚。”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还有人是例外。

    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

    唐麟道：“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我们暂时留在此处，谁也不准离开队伍。”

    他忽然转过头，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尤其是你，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

    小方还是无话可说。

    这些事都是在他来到后才发生的，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

    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

    小方刚准备走，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

    加答一直想说的。想说，又不敢说，现在才壮起胆子。

    “不是他，他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你们说的那个人，我不是瞎子，他杀了人，我看得见。”

    “你看得见？”

    “我跟他，他跟我，就好像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一直在一起。”

    唐麟冷笑：“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你也看见他在哪里？”

    加答不说了。

    他只有一根肠子，一根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没看见就是没看见。

    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我的话已经说完了，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完全都明白。”他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每个人都走了。

    小方走得最快，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可以给他安慰。

    他刚走入他的帐篷，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就听见一声惨呼。

    这次他没有睡着，这次他听得很清楚，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

    唐麟已经死了，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唐麟已经死了。

    一柄雪亮的剑，从他的前胸刺入，背后穿出。

    一剑穿心而过。

    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

    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

    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

    初恋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鸡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

    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

    地上也闪着光。

    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

    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花芒般的铁器。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眼睛都很利。

    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

    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

    驼子忽然大喝：“不能碰，碰不得！”

    只可惜他说得迟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

    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了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

    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

    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的球，忽然萎缩、倒下。

    他倒下时脸色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

    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

    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

    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

    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

    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

    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

    “这是魔眼。”

    驼子拔出了尸身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瑕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

    “魔眼？”有人忍不住问，“什么是魔眼？”

    “这柄剑的名字就叫作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

    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瑕疵的。

    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瑕疵反而更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

    驼子轻抚剑锋，独眼中也有光芒闪动。

    “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

    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如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的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

    他的手经常都垂在腰畔，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已毒蛇般刺出。

    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

    这一剑实在太狠、太快。

    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

    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

    凶手是谁？剑是谁的？

    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

    “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

    “我听说过。”小方承认。

    “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轻剑客手里？”

    “是。”

    “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叫方伟？”

    “是。”

    驼子独眼中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就是方伟？”

    小方道：“我就是。”

    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

    “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

    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

    小方却像是没有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要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要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

    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转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

    “如果你们有这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生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

    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有人能从你手中夺去这柄剑。”

    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

    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

    小方没有回答。

    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都是不可能的。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

    小方叹了口气：“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他说的是真心话。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

    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

    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

    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

    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

    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蜷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头。

    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

    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

    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

    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皮靴。

    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

    “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

    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子。

    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不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

    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们所穿的靴子中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

    加答又接着说：“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臭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

    “为什么？”小方当然要问，“我不会把魔眼献给你，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

    “因为你要走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双好靴子保护你的脚。”

    “我为什么要走？”

    “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加答说，“别人怀疑你，可是别人不敢动你，别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

    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谁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来，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

    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像他这样的战士，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

    小方又忍不住要问：“班察巴那他……”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波娃已忽然惊醒，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吃惊地看着他：“你刚才说了四个字，你在说什么？”

    “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问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

    她忽然紧紧拥抱住小方。

    “班察巴那要来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

    “为什么？”

    “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波娃的声音都已嘶哑，“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

    在酷热如洪炉的沙漠中，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子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

    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

    只有在这里，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你也应该能了解，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如此神秘，如此空幻。

    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造成的，经过了千百代浪漫、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其中当然会产生许多神话。

    其中最浪漫、最神秘、最美丽的一种神话，就是五花箭神。

    五花箭神用藏语来说，就是班察巴那。

    在藏人最原始古老的经典文字中记载，班察巴那的箭，是——

    “百发百中的，锋利无比的，箭羽上有痛苦的心，箭镞上有相思之心，直射人心。”

    班察巴那掌管着人世间最不可抗拒的力量：情与欲。

    他的箭上饰满鲜花，他的弓弦是紧密的丝。

    他是永远年轻的。

    他是天上地下，诸神中最美的一位少年郎。

    他有五支锐箭，一支坚强如金，一支温柔如春，一支娇媚如笑，一支热烈如火，一支尖锐如锥。

    他的力量没有人能抗拒。

    波娃和加答说的这个班察巴那不是神，是人，是他们心目中的第一名战士，第一名勇士。他的力量就像神一样不可抗拒。

    只可惜小方就算会听从他们的劝告要走时，也已太迟了。

    帐篷外已传来热烈的欢呼声：“班察巴那回来了，班察巴那回来了！”

    班察巴那牵着他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静静地站在那里，接受他的族人们的欢呼。

    他已离开他们三天，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过了三天绝对孤寂艰苦的生活，可是烈日、风沙、劳累，都不能让他有丝毫的改变。

    他的衣着依旧鲜明华丽，看来依旧像天神般英俊威武。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击倒班察巴那，也没有任何危险困难是他不能克服的。

    永远都没有。

    帐篷里黑暗而安静，外面的欢呼声已停止，甚至连驼马都不再嘶鸣。

    因为班察巴那需要休息，需要安静。

    虽然他经常都在接受别人的欢呼，但是他却宁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里。

    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他喜爱孤独，就好像别人喜爱荣耀和财富。

    他静静地在黑暗中躺下来，现在已经没有别人能看见了。

    他英俊发光的脸忽然变得说不出的苍白疲倦。

    可是只要有一个人在，他的光彩立刻就会像火焰般燃烧起来。

    他绝不让他的族人对他失望。

    他是藏人。

    虽然他曾经入关无数次，在中原、在淮阴，都曾经生活了很久，甚至连大江南北都曾有过他的足迹。

    但他仍是藏人，穿藏人传统的服装，吃藏人传统的饮食，喜爱外地人不能进口的葱泥，喝颜色漆黑如墨汁的酥油茶和青稞酒。

    他生而为藏人，他以此为荣。

    他的族人也以他为荣。

    他在等小方。

    这两天发生的事他已知道了，驼子已经简单扼要地向他报告。

    他的判断也跟别人一样，唯一可疑的人就是小方。

    魔眼就在他手边，他拔出来，轻抚剑锋，忽然问：“这是你的剑？你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

    他还没有看见小方，可是他知道已经有人到了他的帐篷外，来的一定是小方。

    终年生活在危险中的人，虽然通常都有种野兽般的奇异反应，可是他这种反应无疑比别人更灵敏。

    “这是我的剑。”小方已进来，“我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

    本来静卧着的班察巴那，忽然已标枪般站在他面前，冷眼在黑暗中发光。

    “我听说过你，别人还在流鼻涕时，你已在流血。”

    “流的通常都不是我的血。”

    “能让别人流血的人，自己就得先流血。”班察巴那的声音听来居然异常温柔：“现在唐麟的血已冷了，你呢？”

    “我的血仍在，随时都在准备流出来。”

    “很好。”班察巴那的声音更温柔，“杀人者死，以血还血。”他的声音温柔如春水，小方的声音也很平静。

    “只可惜没有杀人的人有时也会死的。”小方道，“我若死了，真正的杀人者就将永远逍遥法外。”

    “杀人的不是你？”

    “不是。”小方道，“这次不是。”

    班察巴那静静地看了他很久：“你还没有逃走，也不想逃走，你的态度很镇定，呼吸也很均匀，的确不像是个犯了罪的人。”

    他仿佛在叹息：“只可惜就凭这一点，还是不能证明你无罪。”

    小方立刻就问：“要怎样才能证明？”
------------

正文 第七章 箭神的神箭

﻿    班察巴那沉思着，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我是藏人，藏人们都很迷信，我们都相信，没有罪的人，是绝不会被冤杀的。”

    现在已是黎明，帐篷中已有了光，已经可以看见他的一张弓和一壶箭。

    他忽然提起了弓箭，走出去：“你也出来。”

    小方走出帐篷时，才发现外面已聚了很多人。

    每个人都像石像般静静地站着，等着他们的英雄来裁决这件事。

    班察巴那将弓弦指着五丈外一个帐篷。

    “你先站到那里去，我再开始数，数到‘五’字，我才会出手，我数得绝不会太快，以你的轻功，等我数到‘五’时，你已可走出很远。”

    他轻拍腰畔的箭壶：“我只有五根箭，如果你真是无辜的，我的箭一定射不中你。”

    小方忽然笑了。

    “百发百中的五花箭神，要用这种法子来证明一个人是不是无辜，这真是个好主意。”

    班察巴那没有笑。“如果你认为这法子不好，另外还有个法子。”

    小方问：“什么法子？”

    班察巴那另一只手上，还提着小方的“魔眼”，他忽然把这柄剑插在小方面前的沙地上。

    “用这柄剑杀了我。”他淡淡他说，“只要你能杀了我，就不必再证明你是否无辜了。只要你能杀我，不管你做过什么事，都绝对没有人再问。”

    凌晨，阳光初露。

    剑锋在旭日下闪着光，班察巴那的眼睛里也在闪着光。

    他是人，不是青春永驻的神，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

    但是在这初升的阳光下，他看来还是神。

    小方相信他说的活。

    他的族人和属下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不管他说什么，他们都会服从的。

    拔剑杀人并不难。

    小方对自己的剑法一向有自信，应该拔剑的时候，他从不退缩逃避。

    班察巴那又在问：“两种法于，你选哪一种？”

    小方没有回答，默默地开始往前走，走到五丈外的帐篷前停下。

    他已用行动代替了回答；

    他转过身，面对班察巴那：“你已经可以开始数了，最好数得快一点，我最怕久等。”

    班察巴那只说了一个字：“好！”

    所有的人都已散开，在他们之间留下块空地。

    “一、一、二、四……”

    五花箭神慢慢地抽出了他的第一枝神箭，黄金色的箭杆，黄金色的箭镞。

    百发百中、直射人心的神箭，温柔如春、娇媚如花、热烈如火、尖利如锥、坚强如金。

    他数得并不炔，可是终于已数到“五”字。

    小方居然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以他的轻功，不管班察巴那数得多快，数全“五”字时，他至少已在数丈外。

    可是他连一寸都没有动。

    “五！”

    这个字说出口，每个人都听见了一阵尖锐的风声响起，尖锐得就像是群魔的呼啸。

    每个人都看见班察巴那抽出他的第一根箭，可是箭壶忽然已空了。

    他的五枝箭几乎是在同一刹那间发出去的。

    小方还是没有动。

    急箭破空的风声已停止，五枝黄金般的箭，并排插在他的脚下。

    他根本没有闪避。

    也不知是因为他算准班察巴那只不过是在试探他，所以根本不必闪避，还是因为他知道如果闪避，反而避不开了。

    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这次他又是在用他的命做赌注。

    这一注他又押对了。

    可是一个人如果没有钢铁般的意志力，怎么敢像他这样下注？

    人群中忽然爆起吹呼，加答忽然冲出来，跪下去吻他的脚。

    班察巴那那孤独的冷眼里也露出笑意。

    “现在你总该相信了，一个无辜的人，是绝不会被杀的。只要你无辜，这五枝箭就绝对射不到你身上，不管我是不是五花箭神都一样。”

    这不是迷信，这是种睿智的试探，只有无罪的人，才敢接受这种考验。

    只有小方自己知道，他全身衣服几乎都已湿透了。

    他一直不停地在冒冷汗。

    班察巴那走过去拍他的肩，手上立刻沾到他的冷汗。

    “原来你也有点害怕。”

    “不是有一点害怕。”小方叹了口气，“我怕得要命。”

    班察巴那笑了，他的族人和属下也笑了，大家都已有很久未曾看过他的笑容。

    就在他们笑得最愉快时，忽然又听见一声惨呼，每个人都听得出惨呼声赫然竟是那驼子发出来的。

    本来堆得很整齐的货物包裹，现在已变得很凌乱，有很多包裹都已被割开，露出了各种货物和珍贵的药材。

    只有货物和药材，没有黄金。

    小方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割开这些包裹的人，是不是也为了要查明这一点？

    卫天鹏他们是不是已经来了？

    驼于就倒在一包麝香旁，衣服已被鲜血染红，他自己的血，他同伴的血。

    致命的一击是刺在他胸膛上的，用的是剑。

    小方立刻想到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

    驼子不但武功极高，从他身上的无数伤痕，也可看出他必定身经百战，能够一剑刺入他致命要害的人，除了那无名的剑客还有谁？

    这一剑虽然必定致命，驼于却还没有死。

    有种人不但生命力比别人强，求生的意志也比别人强。

    驼子就是这种人。

    他还在喘息、挣扎，为生命而挣扎，他的脸已因痛苦恐惧而扭曲。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是另外一种表情，一种混合了惊讶和怀疑的表情。

    一个人只有在看见自己认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发生了的时候，眼睛里才会有种表情。

    他看见了什么？

    班察巴那俯下身，将一块藏人认为可治百病的臭酥油塞入他嘴里。

    “我知道你有话要告诉我。”班察巴那轻拍他的脸，想振起他的生命力：“你一定要说出来。”

    驼子的眼角跳动，终于，说出了几个字。

    “想不到……想不到……”

    “想不到什么？”班察巴那又问。

    “想不到杀人的竟是他。”

    “他是什么人？到哪里去了？”

    驼子的呼吸已急促，已经没法子再发出声音，没法再说话。

    可是他还有一只眼睛，有时眼睛也可以说话的。

    他的眼睛在看着最远的一个帐篷。

    一个顶上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黑色的鹰羽，象征的是疾病。灾难和死亡。

    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伤病已极重、已经快死了的人。

    除了负责救治他们的那位夫子先生外，谁也不愿进入那帐篷。

    凶手是不是已逃人那帐篷去了？

    班察巴那没有再问，也不必再问，他的人已像他的箭一般窜了过去。

    小方也跟了过去。

    他们几乎是同时窜入这帐篷的，所以同时看见了两个人。

    小方连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帐篷里，看见这两个人。

    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第一个看见的人竟是波娃，本来应该在他的帐篷里等候他的波娃。

    他第二个看见的赫然竟是卜鹰！

    卜鹰静静地站在那里，依然冷酷镇定，依然白衣如雪。

    波娃蜷伏在他面前，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他们都不该在这帐篷里的，可是他们都在。

    凶手已逃入这帐篷，帐篷里别无退路，他们之间，必定有个人是凶手。

    这两个人之间，谁会杀人？

    小方冷冷地看着卜鹰，沉重叹息：“我也想不到是你，我一直都认为你真的从不杀人。”

    卜鹰的脸上全无表情：“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令人想不到的事，金子可以让人做出很多很多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来。”

    小方道：“我知道你也在找那批金子，可是你……”

    他没有说下去。

    波娃已投入他的怀抱，眼睛里已有泪水涌出：“带我走，求求你带我走吧！”

    小方轻抚她的柔发：“我一定会带你走，你本就不该来的。”

    可是她已经来了。

    小方不能不问：“你怎么会来的？”

    波娃含着泪摇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想赶快走。”

    班察巴那忽然开口。

    “她不能走。”他的声音不再温柔，“谁也不能带她走。”

    “为什么？”小方问。

    “因为要别人流血的人，自己也得流血。”班察巴那又将他自己说过的话重复一遍，“杀人者死，以血还血。”

    这是江湖的真理，无论在中原、在江南、在沙漠都同样适用。

    小方紧紧握住波娃的手：“你应该看得出杀人的不是她。”

    班察巴那道：“你看得出？你看出了什么？”

    他忽然改变话题：“我们这些人，这些货物，都是属于一个商家的。”

    “哪一个商家？”

    “鹰记。”

    “鹰记？”小方的手已发冷，“飞鹰的鹰？”

    飞鹰的鹰，就是卜鹰的鹰，他吃惊地看着卜鹰：“你就是他们的东主？”

    “他就是。”班察巴那道：“我们收容你，就因为他是我们的东主；我们信任你，也是因为他，否则，你刚才很可能已死在我的箭下。”

    小方全身都已冰冷。

    班察巴那道：“就算他要搜索那批黄金，也不会搜到他自己的队伍中来，就算他要搜查这批货，也用不着杀人。”

    他冷冷地问：“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应该知道杀人的是谁了？”

    波娃的手比小方更冷，泪比手更冷。

    她紧紧拥抱住小方，她全身都在颤抖，像她这么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是个冷血的凶手？

    小方不信。

    小方宁死也不愿相信。

    “我只知道杀人的绝不是她。”他把她抱得更紧：“谁也没有看见杀人的是谁。”

    “你一定要亲眼看见才相信？”班察巴那问。

    卜鹰忽然叹了口气：“就算他真的亲眼看见了，也不会相信的。”

    如果小方是个很理智、很有分析力的人，现在已经应该明白了。

    事实已经很明显。

    卫天鹏他们早已知道卜鹰是这队商旅的东主，一直都在怀疑卜鹰用这队商旅做掩护，来运送那三十万两失劫的黄金。

    可是他们不敢动这个队伍。

    卜鹰的武功深不可测，江湖中人都知道他从未败过。

    “五花箭神”班察巴那名震关外，是藏人中的第一位勇士、第一高手。

    卫天鹏不但对这两个人心存畏惧，对这队伍中的每个人都不能不提防。

    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都可能是猫盗，如果真的火并起来，他们绝对没有致胜的把握。

    他们只有在暗中来侦察，黄金是不是在这队伍的货物包裹里。

    他们本来想利用小方来做这件事。

    想不到这个要命的小方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他们只有想别的法子。

    要查出黄金是否在这些货物包裹里，一定要先派个人混入这队伍中来。

    这个人一定要是个绝对不引人注意、绝不会被怀疑的人。

    这个人一定要像尺蠖虫般善于伪装，一定要有猫一般灵巧轻巧的动作、蛇一般准确毒辣的攻击、巨象般的镇定沉着，还要有蜜一般的甜美、水一般的温柔，才能先征服小方。

    因为小方是唯一能让这个人混入这队伍来的桥梁。

    他们居然找到了一个这样的人。

    波娃。

    如果小方还有一点理智，现在就应该看出这件事的真相。

    可惜小方不是这种人。

    他并不是没有理智，只不过他的理智时常都会被情感淹没。

    他并不是想不到这些事，只不过他根本拒绝去想。

    他根本拒绝承认波娃是凶手。

    班察巴那当然也看出了这一点。

    “没有人看见她杀人，没有人能证明她杀过人。”班察巴那说，“可是你也同样不能证明她是无辜的。”

    小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你是不是又想用刚才那法子证明？”

    “是的。”班察巴那说：“五花神的箭，绝不会伤及无辜的人。”

    小方冷笑。

    “只可惜你并不是真的五花箭神，你只不过是人，你心里已认定了她有罪。”

    班察巴那道：“这次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更好的法于？”

    小方没有更好的法子。

    世上已没有任何人，能想出任何方法来证明她是无辜的。

    波娃忽然挣脱小方的怀抱，流着泪道：“你虽然说过，只要你活着，就不让别人欺负我，可是我早就知道这是做不到的，每件事都会改变，每个人都会改变。”

    她的泪珠晶莹：“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忘记这些话，就让他们杀了我，就让我死吧！”

    她还是那柔弱，这么温顺，她还是完全依赖着小方的。

    她已将她的生命、她的整个人都交给了小方，她宁愿死，只因为她不愿连累小方。谁也没有看见她杀人，可是这一点每个人都看得清楚。

    卜鹰忽然叹了口气：“让她走。”

    班察巴那很惊讶道：“就这么样放她走？”

    “不是这么样放她走。”卜鹰冷声道：“你还得给她一袋水、一袋粮食、一匹马。”

    他淡淡地接着又道：“最快的一匹马，我要让她走得越快越好。”

    班察巴那没有再说话。

    他对卜鹰的服从，就好像别人对他一样。小方也没有再说什么，卜鹰做的事，每次都让他无话可说。

    他默默地拉着波娃的手，转过身。

    卜鹰忽然又说：“她走，你留下。”

    “我留下？”小方回头：“你要我留下？”

    “你要我放她走，你就得留下。”

    “这是条件？”

    “是！”卜鹰的回答简短而坚决，这已是他最后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决定。

    小方明了这一点。

    他放开了波娃的手。

    “只要我不死，我一定会去找你，一定能找到你。”

    这就是他对波娃最后说的话，除此之外他还能说什么？

    波娃默默地走了。

    她也没有再说什么。小方目送她走出去，看着她柔弱纤秀的背影。

    他希望她再回头看他，又怕她回头。

    如果她再回头，他说不定会就不顾一切，跟着她闯出去。

    她没有回头。

    班察巴那也走了，临走的时候，忽然对小方说了句很有深意的话。“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像你一样这么做的。”他的声音中绝没有讥笑之意，“像她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多。”

    快走到帐篷外时，他又回过头：“可是如果我是你，以后我绝不会再见她。”

    小方紧握双拳，又慢慢松开，然后再慢慢地转过身，面对卜鹰。

    他想问卜鹰：“你既然肯放她走，为什么要我留下？”

    他没有问出来。

    波娃和班察巴那一走出去，卜鹰的样子就变了。小方面对他时，他已经倒了下去，倒在用兽皮堆成的软垫上。小方从未见过他如此疲倦衰弱。

    他苍白的脸上全无血色，可是他雪白的衣服已有鲜血渗出。血迹就在他胸膛上，距离他的心口很近。“你受了伤？”小方失声问：“你怎么会受伤？”

    卜鹰苦笑：“只要是人，就会受伤，利剑刺人胸膛，无论谁都会受伤的。”

    小方更吃惊。

    “江湖中人都说你是从来不败的，我也知道你身经数十战，从未败过一次。”

    “每件事都有第一次。”

    “是谁刺伤了你？”

    卜鹰还没有回答，小方已经想到了一个人，如果有人能刺伤卜鹰，一定就是这个人。

    无名的剑客，无情的剑。

    小方立刻问道：“你已经跟他交过手了？”

    卜鹰沉默了很久，才慢慢他说：“当代的七大剑客，我都见过，虽然我并没有跟他交手，但是他们的剑法我都见过。”

    他在叹息：“他们之中，有的人已老，有的人生命太奢华，有的人剑法大拘谨，当年被江湖公认的当代七大剑客，如今都已过去，所以我没有跟他们交手，因为我知道我一定能胜过他们。”

    这不是回答，所以小方又问：“他呢？”

    卜鹰当然也知道小方说的“他”是什么人。

    “我已经跟他交过手。”卜鹰终于回答，“我敢保证，七大剑客中，绝没有一个人能接得住他这一剑的……”

    “这一剑。”无疑就是刺伤卜鹰的这一剑……

    “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剑法，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卜鹰慢慢地接着道：“我只能用六个字来形容这一剑。”

    “哪六个字？”

    “必杀！必胜！必死！”

    “可是你还没有死。”小方仿佛在安慰他，又仿佛在安慰自己，“我看得出你绝不会死的。”

    卜鹰忽然笑了笑：“你怎的看得出我不会死？”

    他的笑容中带讥俏：“我留下你，说不定就是为了要你在这里等我死，因为我也曾留在你身边，等着你死。”

    讥消有时也是种悲伤，悲伤有时往往会用讥消的方式表达。

    小方也了解。

    除了对自己的感情外，对别的事他通常都能了解。

    他慢慢地坐下来，坐在卜鹰身旁。“我等你。”他说，“不是等你死，是等你站起来。”

    烈日又升起，帐篷里却显得分外阴暗寒冷。

    卜鹰已闭着眼睛躺了许久，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这时忽然又张开眼，看着小方：“有两件事，一定要告诉你。”

    “你说。”

    “那个无名的剑客并不是真的没有名字，他姓独孤，叫独孤痴，不是痴于情，是痴于剑。”

    卜鹰叹息着：“所以你千万不能与他交手。痴于情的人，一定会死在痴于剑的人之剑下，这一点你绝对不能不信。”

    小方只问：“第二件事呢？”

    卜鹰又沉默了很久才开口。

    “你是个浪子。”他说：“有的浪子多金，有的浪子多情，有的浪子爱笑，有的浪子爱哭，不过所有的浪子都有一点相同。”

    “哪一点？”

    “空虚。”卜鹰强调：“孤独、寂寞、空虚。”

    他慢慢地接着道：“所以浪子们如果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觉得不再孤独的人，就会像一个溺水者抓到一根木头，死也不肯放手了。至于这根木头是不是能载他到岸，他并不在乎，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种安全的感觉，对浪子们来说，这已足够。”

    小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他说的正是小方一直隐藏在心底，连碰都不敢去碰的痛苦。

    一个人，一柄剑，纵横江湖，快意思仇，浪子的豪情，也不知有多少人羡慕。

    因为别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心底的空虚和痛苦。

    卜鹰道：“可是你抓到的那根木头，有时非但不能载你到岸，反而会让你沉得更快，所以你应该放手时，就一定要放手。”

    小方握紧双拳，又慢慢松开：“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话。”

    卜鹰道：“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朋友。

    听到这两个字从卜鹰嘴里说出来，小方真的吃了一惊，甚至比看见他白衣上的血迹时更吃惊，只觉得心里忽然有一股热血上涌，塞住了咽喉。

    卜鹰坐起，从身旁拿起一个羊皮袋，袋里不是那种淡而微酸的青棵酒。

    “这是天山北路的古城烧。”

    他说：“这种酒比大麦还烈得多。”

    他自己先喝了一口，将羊皮袋交给小方。

    辛辣的烈酒，喝下去就像是热血一样。

    “你怕不怕醉？”

    “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要怕醉？”

    卜鹰锐眼中又有了笑意，忽然漫声而歌。

    儿须有名。

    酒须醉，

    醉后畅谈，

    见心言。


------------

正文 第八章 绝顶高手

﻿    这是西藏诗人密拉勒斯巴的名句，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十四个字里，却带着种说不出的滋味，也像是男儿们的热血一样。

    卜鹰还没有死，小方也没有走。

    队伍又开始前行，终于将到距大吉岭二百五十里的“圣地”拉萨。

    晴空万里，云淡天青，远处雪峰在望，小方的心情仿佛也开朗了许多。

    可是他并没有忘记波娃。

    卜鹰看得出这一点，“还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有一天他对小方说，“不管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诉你。”

    “什么事？”

    “波娃的意思是雪，雪是冰结成的，雪的颜色洁白如银。”

    卜鹰道：“波娃才是真正的水银。”

    小方没有反应。

    他正在眺望远处高峰上的积雪，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卜鹰在说什么。

    卜鹰又道：“失劫的黄金还没有找到，卫天鹏还是不会放过我。死去的儿子永远不能复生，吕三也一定不会放过你。”

    他慢慢地接着道：“现在我们‘箭组’中的人已伤亡大半，他们绝不会让我们平安回到拉萨去的。”

    这两天晚上，队伍歇下时，小方也仿佛听见远处隐隐有马蹄奔腾的声音。

    卫天鹏是不是已调集了人手，准备跟他们作最后一战？

    “前面有个隘口，藏人们都称之为‘死颈’。”卜鹰道：“如果我算得不错，他们此刻一定已经在那里等着我！”

    死颈。

    只听这两个字，小方已可想象到那隘口地势的险峻。四山环插，壁立千仞，如果有人在那里埋伏突击，这队伍中能活着过去的人绝不会多，何况埋伏在那里的，必定都是卫天鹏那组织中的精锐。

    小方也不禁担心：“你准备闯过去？”

    卜鹰冷笑：“他们就想我闯过去，我为什么要让他们的称心如愿？”

    小方又问：“除了那隘口外，还有没有别的路可走？”

    “没有。”卜鹰道：“但是我们并不是一定非过去不可。”

    “不过去又如何？”

    “等。”卜鹰道：“我们也可以等，等他们来。”

    “他们会来？”

    “一定会来，而且很快就会来，因为我们能等，他们不能。”

    “为什么？”小方问。

    “他们的人手已集中，正是士饱马腾、斗志最旺盛的时候。他们算准了这一战必胜，一击得手后，就可以开宴庆功了，所以他们身上绝不会带着大多粮食和水，因为一战过后，我们的粮食和水就全都是他们的了。”

    卜鹰冷冷地接着道：“所以他们不能等，我们不过去，他们一定会过来。”

    “然后呢？”

    “我已吩咐过，在那隘口三十里之外扎营。”卜鹰道：“他们等不到我们，斗志已衰，再奔驰三十里来找我们，力气也已弱，我们就在那里以逸待劳，等他们来送死……”

    他不仅看得准，而且算无遗策，不仅可以拔剑伤人于五步之内，而且可以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小方不能不承认他的确是江湖少见的奇才，只不过小方还是在担心。

    “他们就算来了，也未必是来送死的。”

    “哦？”

    “卫天鹏既然已决心要胜这一战，这一次必定精锐尽出，再加上独孤和搜魂手，我们这边能跟他们一决胜负的人有几个？”

    卜鹰的白衣上又有鲜血溢出，这一战之后，他的白衣必将被鲜血染红。

    但是他的神情却仍然极镇静，忽然道：“我知道不管这一战我们有多大机会，你都绝不会走的，否则你也不必为我担心了。”

    小方的胸口又热了。

    一个朋友的了解，总是比任何事都令他感动。

    卜鹰看着他，冷酷锐利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柔和：“我受了伤，我们的人手的确不够，但是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因为我们有一样东西是卫天鹏他们绝对没有的。”

    他慢慢地接着道：“我们有生死与共，死也不会临阵脱逃的朋友。”

    小方忽然大声道：“不管怎么样，这次你一定要将独孤痴留给我！”

    卜鹰又静静地看了他很久，目中又有了笑意。

    “这次独孤痴恐怕不会来，”

    “为什么？”

    卜鹰道：“你一定也听过班察巴那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小方知道是哪句话。

    要让别人流血，自己也得流血。

    卜鹰道：“我承认独孤痴是天下无双的剑客，可是他要让我流血，他自己也得付出代价。”

    小方立刻问：“他也受了伤？”

    卜鹰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淡淡他说：“不管怎么样，如果他来了，我一定把他留给你。”

    还未到黄昏，队伍就已停下。

    根据加答的报告，这里与“死颈”之间的正确距离是二十九里。

    骆驼围成了一圈，帐篷扎起，每个人都依！日在做他们应该做的事，和平时完全没有不同，仿佛根本不知道有大敌将临。

    小方又有一整天没有见到班察巴那了，这两天他也没有被派出去值勤巡大，一直都陪着卜鹰留在那顶上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里。

    负责管制食水的严正刚和宋老夫子也来了，是卜鹰请他们来的，请他们来喝酒。

    今天卜鹰的兴趣居然很好。

    他们喝的不是古城烧，是“呛”青棵酿酒，名曰呛。

    这种酒虽然不易醉，醉了却不易醒。

    黄昏后外面就响起了歌声，对藏人们来说，歌与酒是分不开的。

    四下营火处处，每个人都在歌，都在饮，好像故意要让别人认为他们完全没有戒备。

    就算他们有所戒备又如何？箭组中的勇士，剩下的已不到十个人。

    根据小方所听到的马蹄声，卜鹰调集来的人手至少有他们的十倍。

    班察巴那回来了。

    他证实了小方的想法，他已到“死颈”去过：“此刻已到了那里的，大约有七十匹马。”

    七十匹马，就是七十个人，就是七十件兵刃，每一件都必定是杀人的利器。

    班察巴那又说：“那些人每一个都是骑术精绝的壮士，其中有一部分用的是长枪大戟，有一部分配着弓弩，还有七八个用的是外门兵刃。”

    能用外门兵刃的人，武功绝不会太差。

    班察巴那却说：“可是真正可怕的不是他们。”

    “真正可怕的是谁？”小方在问。

    “除了七十匹马外，还有三顶轿子也到了那里。”

    沙漠中居然有人坐轿于，在准备突袭强敌时，居然有人要坐轿子去。

    小方更惊异：“轿子里有人？”

    “有。”班察巴那道：“一顶轿子一个人。”

    “是些什么样的人？”

    “能够让卫天鹏派轿子去接来的，当然都是了不起的人。”班察巴那迟疑了片刻，才接着道：“我只认得出其中一个。”

    “你认得出是谁？”

    “就是你认为绝不会杀人的那个女人，”

    小方闭上了嘴。

    波娃真的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真的能在眨眼间杀人？

    他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他也不相信，也许已经不是不能相信，而是不愿相信。

    班察巴那道：“除了她之外，另外一个是独臂独腿的残废，左腿上装着根木脚，右手上提着个黄布包袱，份量看来很重。”

    小方立刻问：“他有多大年纪？”

    “我看不出他的年纪。”班察巴那道：“他的头发每一根都白了，亮如银丝，但是一张脸却还是白里透红，看来简直是个小姑娘。”

    “小姑娘？”小方又间，“你说的这个人，是个女人？”

    “是，是个女人。”

    小方的脸色仿佛已变了。

    “另外还有一个人呢？”

    “那个人好象是个瞎子，下轿时却要人搀扶，但是唯一发现我躲在附近的人就是他。”班察巴那苦笑，“我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小方的心在往下沉。

    他已猜出这两个人是谁，在当世的绝顶高手中，这两个人绝对可以名列在前十位。

    卜鹰也应该知道他们的，但是卜鹰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淡淡他说了句：“你累了，来喝杯酒。”

    不易醉的酒，醉了就不易醒。最可爱的人，往往就是最可怕的人。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

    天色已暗了，人也将醉了，营火却更亮，歌声也更亮。

    卜鹰的锐眼也更亮。

    他为什么能如此镇静？难道他已有方法对付即将来的那些人？

    小方想不出他能有什么法子。

    那瞎子无疑就是搜魂手。

    “毒手搜魂，性命无存。”如果他要去找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赶快逃走，就是赶快为自己料理后事。

    能够从他手下逃走的人至今还没有几个。

    那个独臂独腿、红颜白发的女人比他更可怕，因为她只有一半是人。

    她的另一半然不是神，也不是鬼，更不是人。

    她的另外一半是“魔”。

    她这个人仿佛已被一种可怕的魔法分成了两半，一半是玉女，一半是天魔。

    “玉女天魔”柳分分，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高武功，多大年纪。

    可是每个人都知道，她也随时都可以把你一个人分成两半。

    严正刚一向滴酒不沾。宋老夫子喝得却不少。不喝酒的一个方正严肃，喝酒的一个也是君子，在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

    可是到了拔刀相对、白刃加颈时，他们的价值也许还比不上加答。

    加答是战士、也是勇士，可是在面对搜魂手和柳分分这样的高手时，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死。

    “死”虽然是所有一切的终结，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就真能解决，也没有人愿意用这种方式解决。

    卜鹰已重伤，班察巴那毕竟不是神，他们能有什么法子去对付即将到来的强敌？

    小方想的很多，只有一件事没有想。

    波娃是不是会来？来了之后，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

    他又能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她？

    抵死缠绵的情人，忽然变成生死相搏的仇敌，他将如何自处、

    这种情况有谁能应付？这种痛苦有谁能了解？

    卜鹰一直在看着他，仿佛已看出了他心里的痛苦，默默地向他举起了酒杯。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有马蹄奔腾声响起。

    七十匹快马飞驰奔腾，蹄声如战鼓雷鸣，天地间立刻充满了杀气。

    可是外面的欢唱并没有停止，卜鹰也仍然安坐不动。

    他的杯中仍有酒，满满的一杯酒，连一滴都没有溅出来，他只淡淡地对小方说：“我知道你最怕等，他们果然没有让我们等得太久。”他又举杯，“为了这一点，我们也该喝杯酒。”

    蹄声自远而近，仿佛在围着这队伍的营地奔驰，并没有冲过来。

    营火旁的人仍在高歌欢唱，仿佛根本不知道强敌已来，生死已在呼吸间。

    这是不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绝对信任卜鹰，绝不会将他们带上死路，所以才能如此镇定？

    也许就因为他们这种超人的镇定，才使得强敌不敢轻犯！

    忽然问，一声尖锐的胡哨响起，响彻云霄。

    围绕着营地奔驰的健马，忽然全部都停下，蹄声骤止，大地静寂如死。

    杀气却更重了。

    七十匹快马上的七十名战士，想必都已抽箭上弦，拔刀出鞘。

    卜鹰仍然毫无举动。

    对方不动，他也不动，他比他们更能等，更能忍。

    小方很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卜鹰却又向他举起了酒杯。

    “我保证他们绝不会冲过来的，情况未明，他们绝不敢轻举妄动。”

    他又举杯一饮而尽：“我们至少还有时间再喝三五杯。”

    他只喝了一这一杯，又是一声胡哨响起，加答忽然冲入了帐篷，嘶声说：“来了！”

    卜鹰的杯中酒又已斟满，滴酒不溅，只冷冷地问：一谁来了？”

    “卫天鹏来了。”加答显得有点紧张，“还有六个人抬着三顶轿子跟着他一起来了，已经从西面进入了营地。”

    “来的只有这几个人？”

    “其余的人马已经把我们包围住，来的却只有这几个人。”加答道：“他们说要来见你。”

    卜鹰浅浅地啜了一口酒：“既然有贵客光临，为什么不请他们进来？”

    帐篷外忽然有人冷笑！

    “既然知道有贵客光临，主人为什么不出来迎接？”说话的这个人声音尖细，就像是一根根尖针刺入耳里，“卜大老板的架子也未免太大些。”

    卜鹰冷冷道：“我的架子本来就不小。”

    他挥了挥手，加答立刻将大帐掀起，帐外灯火亮如白昼，远处闪动着刀枪剑戟的寒光，欢唱声终于停止，驼马不时惊嘶，寒风阵阵吹来，冷如刺骨钢刀。

    一匹高头大马、三顶绿绒小轿已到了帐外。卫天鹏高坐马上，腰畔有刀，鞍旁有箭，箭仍在壶，刀仍在鞘，杀气却已尽出。

    刚才说话的不是他。

    刚才说话的声音是从第一顶轿子里发出来的，现在人已下轿。

    一个独臂独腿的女人，头发白如银丝，面貌宛如少女，左腿上装着丑陋而笨拙的木脚，右腿上却穿着条绿花裤，露出了光滑纤细柔美的足踝，踝上戴着七八枚闪闪发光的金铜。

    她的左臂已齐时断去，右手却美如春葱，手上提着个看来份量极沉重的黄布包袱。

    她的木脚着地，姿势丑陋而笨掘，右腿落下后，立刻变得风姿绰约，美如仙子。

    她这个人就像是地下诸魔用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拼凑起来的，拼得虽然很巧妙，却令人一看见就会从心底发冷。

    小方本来就听说过“天魔玉女”柳分分是个怎么样的人。

    可是等他亲眼看见时，他才知道所有的传说都不能形容出她的邪异和诡秘。

    第二顶轿子上的人也下来了，瘦而黝黑，长如竹竿，身上穿着件黑布长衫，一双眼睛里昏暗无光，一双手始终藏在袖子里，不愿让人看见。

    小方知道他就是江湖中人闻名丧胆的“杀手搜魂”，可是并没有十分注意他。

    小方一直在注意着第三顶轿子。

    波娃是不是马上就要从这顶轿子里走出来了？

    他的心在跳动，在刺痛，跳得很快，痛人骨髓。

    他在尽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脸上露出一点痛苦的表情来。

    想不到第三顶轿于里一直都没有人走出来。

    卫天鹏一跃下马，跟着搜魂手和柳分分走入了帐篷。

    帐篷上的黑色鹰羽在风中摇动，仿佛正在向人们宣示它所象征的不祥含义：疾病，灾祸，死亡！

    但是这些事小方并不在乎，疾病、灾祸、死亡，他都不在乎。

    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

    第三顶轿子里究竟有没有人？如果有人，为什么不出来？如果没有人，他们为什么要把一顶空轿子抬来？

    卜鹰仍然端坐不动，苍白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卫天鹏冷笑。

    “卜大老板的架子果然不小。”

    “你错了。”柳分分也在笑，“现在我已经看出他并不是真的架子大。”

    她的声音忽然变了，变得少女般温柔娇媚：“他没有站起来迎接我们，只不过因为他受了伤，我们怎么能怪他？”

    卜鹰竟然承认。

    “我不但受了伤，而且伤得很重。”

    “可是你也不必太难受。”柳分分的声音更温柔，“能够在独孤剑下保住性命的人，除了你之外，好像还没有第二个。”

    “我一点都不难受，”卜鹰道：“因为我知道独孤现在也未必很好受。”

    柳分分居然同意：“所以你们那一战也不能算是你败了，所以卜大老板还是永远不败的！”

    她柔声接着道：“至少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败过，连一次都没有败过。”

    搜魂手冷冷地问：“下一次呢？”

    “下一次他也不会败。”柳分分吃吃地笑着道：“因为这一次他若不肯答应我们的要求，他根本就没有下一次了。。

    卜鹰问：“你们要的是什么人？”

    “要的是三十万两黄金和一个人。”

    “你们已经派人来搜查过，已经应该知道黄金不在这里。。

    卫天鹏又在冷笑：“不在这里在哪里？除了你之外，只怕也没有人知道。”

    “哦？”

    “我们已将这地区完全搜查过。”卫天鹏道、“除了你们外，绝没有别人能从铁翼手上劫走那批黄金，所以黄金就算不在你们要带走的这批货物里，也一定是被你们藏起来了。。

    柳分分叹了口气，柔声道：“你这么样凶，他一定不会承认的。”

    卫天鹏道：“你有法子让他承认？”

    柳分分道：“这种事通常只有一种法子解决，这种法子虽然很俗气，却是最古老、最有效的一种。”

    她的声音忽然又变了……变得尖锐而冷酷：“胜者为强，败者遭殃。如果他们败在我们手里，就算黄金不是被他们劫走的，他们也得想别的法子把三十万两黄金交出来。”

    搜魂手冷笑道：“这法子听来好像很不错，要卜大老板交出三十万两黄金来，好像并不难。”

    柳分分道：“我保证他一定能交得出。”

    卫天鹏道：“可是我们并不想多伤无辜，所以我们只来了三个人。”

    搜魂手道：“我们三阵赌输赢，就赌那三十万两黄金和那个人。”

    卫天鹏道：“只要你们能将我们三个人全都击败，我们从此不再问这件事。”

    搜魂手道：“不管你们要找的对手是谁，小方总是我的。”

    小方终于转过身。

    在刚才那片刻，他有几次都想冲过去，看看那顶轿子里是不是有人，看看波娃是不是在那轿子里。

    他几次都忍住。

    看见了又如何？又能证明什么？改变什么？

    他转身面对搜魂手：“我就是小方，就是你要找的人。你是不是现在就想出手？”

    搜魂手没有开口，卜鹰却替他回答：“他不想。”卜鹰道：“他根本就不是真的想找你这个对手，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十招之内，你就可以将他刺杀在剑下。”

    小方道：“可是他明明已找上了我。”

    卜鹰道：“那只不过是他们的战略。”

    小方不懂。

    “战略？什么战略？”

    “我受了伤，班察巴那是藏人，他们一向认为藏人中没有真正的高手。”

    卜鹰接着道：“他们真正提防的人只有你，所以他们要搜魂手先选你做对手，因为他的武功最弱，以最弱的人对最强的，以下驷对上驷，剩下的两阵，他们就必胜无疑了。”

    这是春秋时兵法家的战略，只要运用得当，通常都十分有效。

    卜鹰忽又冷笑：“只可惜这一次他们的战略用错了。”

    卫天鹏忍不住问：“错在哪里？”

    “错在你们根本就没看出这里谁才是真正的绝顶高手。”

    “这里还有高手？”

    “还有一个。”卜鹰道：“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夺下你的刀，拗断你的弓箭，再顺手打你七八个耳光，把你一脚踢出去！”

    卫天鹏笑了，大笑。

    卜鹰道：“你不信？”

    卫天鹏道：“卜大老板说的话，我怎么敢不信？只不过像卜大老板说的这种人我非但没有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

    卜鹰道：“现在你已听过了，你是不是想见见他？”

    卫天鹏道：“很想。”

    卜鹰道：“那么你不妨赶快拔刀，只要你一拔刀，就可以见到了。”

    卫天鹏没有拔刀。

    他的刀在腰，名震江湖的斩鬼刀。

    他的手已握住刀柄。

    他拔刀的姿态无懈可击，拔刀的动作也同样正确迅速，江湖中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他的刀一拔出来，必定见血。

    但是他没有拔刀。

    帐篷里除了他们自己三个人和小方、卜鹰、班察巴那，只有两位老先生。

    严正刚刻板方正，没有一点武林高手的灵气和杀气。

    宋老夫子看来更只不过是个老眼昏花、老态龙钟的老学究。

    这两个人看来都绝不像是高手。

    除了他们还有谁，

    卫天鹏看不出，所以他没有拔刀。他这一生中，从未做过没把握的事。

    柳分分忽然叹了口气，柔声道：“卜大老板也应该了解他这个人，要他拔刀，并不是件容易事，我就不同了，要我出手很容易。”

    她少女般的脸上又露出甜美的笑容：“我出手是不是也一样能见到？”

    卜鹰的回答明确：“完全一样。”

    柳分分微笑：“那就好极了。”

    帐篷里有两张低几和几个兽皮缝成的坐垫，柳分分慢慢地坐下，将手里的黄布包袱放在几上，用那只春葱般的玉手去解包袱上的结。

    她已准备出手，包袱里无疑就是她杀人的利器，一种绝不是属于她“人”那一半的杀人利器！

    一种已接近“魔”的杀人利器！


------------

正文 第九章 另外一只手

﻿    包袱已解开，包袱里只有十三件闪动着暗黑光芒的铁器。每一件的形状都很怪异，有的看来如环扣，有的看来如骨节。

    谁也看不出这是什么兵刃，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兵刃。

    柳分分解释：“这就是我的另外一只手。”

    她伸出了她那只纤柔美丽的手：“我的这只手跟别人的完全没什么不同，我穿衣、吃饭、洗脸、漱口，都是用这只手，偶尔我也会用这只手去抚摸我喜欢的男人。”

    “你另外这只手呢？”卜鹰问。

    柳分分笑了，笑容忽然变得说不出的邪恶诡秘：“你们都应该看得出，这绝不是一只人的手。”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接着道：“这是魔手，是用十八层地狱下的魔火炼成的。”

    她忽然卷起衣袖，从那条已被齐时砍断的手臂骨节里，抽出了一根乌黑的钢丝。

    然后再把其余这十三件铁器全都接连在砍断的手臂上，接成一条怪异而奇特的铁臂。

    最后一一节是个钢爪。

    她把断臂中抽出的那条钢丝，结上这最后一节钢爪的机簧环扣。

    这条本来明明是用黑铁炼成、没有血、没有肉、没有生命的铁臂，忽然变得有了生命，忽然开始弯曲、扭动，随时都可以从任何一个部位，向任何一个方向弯曲扭动。

    最后一节钢爪，也配合着铁臂的动作，忽然弯转，抓住了她自己这条手臂的后时。

    这种动作是任何人都绝对做不到的，可是她能做得到。

    因为她这只手，根本不是人的手。

    她忽然转身看着小方：“你能不能把你的手伸出来给我看看？”

    小方伸出了手。

    他的手掌宽大、坚实、干燥，他的手指长而有力。

    柳分分微笑：“你有双很好看的手，而且很有用，你用这双手握剑的时候，任何人都很难将你的剑击落。”

    小方淡淡他说：“我手里的剑从未被人击落过。”

    “可是你手里没有剑的时候呢？”柳分分问：“你能不能凭空变出一把剑来？”

    小方不能，任何人都不能。

    “我能。”柳分分说。

    她的铁臂一扭，钢爪弹出：“这就是一把剑，我已用这把剑刺穿过二十七个人的咽喉。”

    小方冷冷道：“二十七个人也不能算多。”

    柳分分格格地笑道：“我杀的人当然不止二十六个，因为我这只手里还藏着迷香、毒汁和另外十三种暗器，随时都可以射出来，要人的命！但是谁也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射出来，从什么地方射出来。”

    小方闭上了嘴。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她这只手实在是种可怕的武器。

    柳分分的铁臂又一扭，钢爪再次弹出，“嗤”的一声响，三寸厚的木几，已被刺穿了一个洞，一缕青烟袅袅散出。

    “现在你们想必也已看出，我这把剑上还淬了毒，见血封喉，绝对没救。”

    她还没有说完这句话，木几上那破洞的四周，竟已完全焦裂。

    “现在我已经准备出手了。”

    她媚眼中光芒如蛇蝎，慢慢地从小方、卜鹰、班察巴那三个人脸上扫过。

    然后她才轻轻地问：“你们要我对谁出手？”

    “我”一个人淡淡他说：“我早已在等着你出手。”

    说话的这个人竟不是她看着的三个人，而是看来最不可能说出这句话的宋老夫子。

    “你？”柳分分也显得很惊讶，“是你？”

    宋老夫子叹了口气：“其实我也有点怕你这只手，更不想要你用这只手来对付我，只可惜这里偏偏只有我一个人能对付你。”

    柳分分盯着他看了半天，又笑了。

    “只有你能对付我？”她的笑容又变得十分温柔，“你准备用什么对付我？”

    “用我的另外一只手。”宋老夫子道，“你有另外一只手，我也有。”

    “你也有？”

    柳分分看着他摆在桌上的一双枯瘦的手：“你的两只手好像都在这里。”

    宋老夫子微笑：“你的另外一只手，是第二只手，我另外那只手，是第三只手。”

    他笑得很愉快：“我的这双手，也跟别的人没什么不同，我穿衣、吃饭、洗脸、漱口，都用这双手，偶尔我也会用这双手去抚摸女人的……”

    班察巴那忽然也笑了笑！

    “你通常摸的都是女人身上的哪些地方，用不着说出来别人也知道。”

    宋老夫子道：“可是我另外那只手，用处就不同了。”

    他的笑容忽然也变得很诡秘：“你想不想看看我那只手？”

    柳分分媚笑：“我想得要命。”

    “好。”宋老夫子道：“你看着。”

    他的一双手本来就摆在几上，十根手指平平地伸展出来。

    他自己也在看着自己的这双手。

    柳分分当然更不能不看，卫天鹏和搜魂手也没法子不去看。

    羊角灯在风中摇曳，灯光闪动不停。

    他的一双枯干的手忽然变了，不但颜色变了，形状也变了。本来毫无血色的手，忽然变得血红，本来枯瘦无肉的手，忽然变得健壮有力，就好像一对空皮羹中，忽然被塞入了血肉。

    看着他这双手的人脸色也变了。就在这时，忽然有另一只手闪电般伸出，“格”的一响，柳分分断臂上的铁手已被卸了下来。

    这只手是从哪里来的？

    这只手本来就在，在严正刚身上，每个人都看见了这只手，可是没有人想到这就是宋老夫子的“另外一只手”。

    现在柳分分的铁臂已经到严正刚手里。

    柳分分脸色惨变。

    “这算什么？”

    “算你败了。”宋老夫子眯着眼笑，“三阵赌输赢，第一阵你们已败了。”

    “这不能算！”

    “为什么不能算？”

    宋老夫子道：“你的另外一只手在包袱里，我的另外一只手在别人那里，我们两只手本来都同样不在自己身手。”

    “可是你们两个人对付我一个……”

    “谁说我们是两个人？出手的是他，我的手根本连动都没有动过。”

    柳分分少女般的脸，好像忽然就老了二三十岁。

    这当然是个圈套，可是现在她已经掉了进去，她还能怎么样？

    卫天鹏的脸色铁青，忽然道：“我佩服。”

    “你佩服我？”宋老夫子笑得更愉快。

    “阁下的掌力内功，我当然佩服。”卫天鹏转向严正刚：“阁下出手之快，我更佩服。”

    他忽又冷笑，看着卜鹰冷笑。

    “但是我最佩服的，还是你！”

    “哦？”

    “若不是阁下先说了那些话，让我们认定这里有位随时都可以夺下我的刀，把我一脚踢出去的绝顶高手，柳夫人只怕还未必会中他们的计。”

    卜鹰也冷冷地笑了笑。

    “你还是不信世上有这样的高手？”

    “他的人在哪里？”卫天鹏。

    “就在这里边！”

    “他是谁？”

    “我说过，只要你一拔刀，就会知道他是谁了。”卜鹰道：“我保证绝不让你失望。”

    卫天鹏一向冷静谨慎，一向最能沉得住气，从不轻易出手，从不做没把握的事。

    但是现在他已不能不破例了。

    他已不能不拔刀！

    “呛”的一声，刀出鞘。

    刀光如雪如霜，如奔雷闪动，三尺九寸长的刀锋，带着刺耳的风声，一刀向卜鹰砍了下去。

    他从不轻易出手，只要出手，就很少失手。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刀的速度和威力，快、准、狠都不足以形容。

    他这一刀已使尽全力，既没有替自己留退路，也不想再留下对方这条命！

    高手出招，通常都不会尽全力，因为他们一定要先为自己留下退路，先立于不败之地。

    卫天鹏绝对是高手，他这一刀未留退路，只因为他认为根本不必留退路。

    卜鹰不但受了伤，而且空拳赤手，用什么来接这一刀？

    就算还能闪避，也绝对无力反击。

    对方既然无力反击，他又何必要为自己留退路？能够有一份力量使出来，就将这一份力量使出来，刀下绝不留情。

    他希望这一刀就能致命！

    卫天鹏老谋深算，身经百战，一向看得极准、算得极准。

    可惜他这一次算错了。

    卜鹰接住了这一刀，用一双空手接住了这一刀。

    他的双手一拍，就己将刀锋夹住，他的身子已飞起，双脚连环踢出，第一脚踢卫天鹏握刀的手，第二脚踢他双腿的要害。

    卫天鹏不能不闪避、后退。

    第一脚踢来时，他的刀已撒手，第二脚踢来，他只有凌空翻身，才能躲得开。

    他的人落下时，己在帐篷外。

    他的刀已在卜鹰手里。

    卜鹰轻抚刀锋，冷冷道：“这一刀还不够快，这把刀也不够快。”

    他以拇指扣中指，以中指弹刀锋，“崩”的一响，刀锋已缺口。

    他右手握刀柄，再用左手两指捏住刀尖，又是“崩”的一响，长刀已被拗断，从刀锋缺口处断成两截。

    卫天鹏的脸色惨变，变得比柳分分更惨。

    卜鹰冷冷地接着道：“我虽然已负伤，可是你们也不该抵估我的，因为我还没有死。”

    卫天鹏握紧双拳：“只要你不死，就没有人能击败你？”

    卜鹰的回答和以前同样明确：“直到现在还没有。”

    他连看都不再去看卫天鹏，他一双兀鹰般的锐眼已盯在搜魂手身上。

    “现在，只剩下你了。”卜鹰道：“三阵赌输赢，你们已败了两阵，你是不是还想拼一拼？”

    “这个人是我的。”小方的声音虽然很平静，情绪却很不平静。

    刚才那两阵对决，实在令人血脉沸腾，动魄惊心。

    “这个人当然是你的，连命都是你的。”卜鹰道：“只要他出手，三招之内，必将死在你的剑下。”

    “刚才你是说十招。”

    “现在已不同了。”卜鹰冷冷道：“现在他的胆已寒，气已馁，你要杀他，已经用不着十招。”

    小方忽然也冷笑：“只可惜他绝不敢出手的。”

    “他当然不敢。”

    搜魂手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他们说的话，他好像根本没听见。

    现在他不但是、“瞎子”，而且变成了聋子。

    柳分分已经很久没有开口，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无论斗智斗功，卜大老板都无人能及。”

    卜鹰接受了她的恭维。

    柳分分又道：“但是智者千虑，也难免会有所失。”

    “哦？”

    “我们虽然败了，但是还没有死。”

    柳分分站起来，眺望着远处剑戟上闪动的寒光：“就在你们的营地外，我们还有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

    卫天鹏接着道：“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冲过来，片刻问这里就将横尸遍地、血流成渠。”

    卜鹰忽然道：“你们外面还有顶轿子，轿子当然不会是空的。”

    “不错。”柳分分道：“我们当然不会抬一顶空轿子来。”

    她目中又闪出恶毒诡橘的笑意：“轿子里很可能坐着位从未败过的绝顶高手，也可能藏着可以将这方圆五里内的人畜全都炸成飞灰的火药。”

    她用笑眼看着小方：“我知道你一直想看看轿子里究竟有什么，但是不到最后关头时，我们是绝不会让你看到的。”

    小方沉默。

    柳分分接着道：“现在还不到最后关头，因为我们还有赌注，还可以跟你们赌一赌。”

    她转身面对卜鹰：“只看卜大老板是不是愿意用你这么多子弟伙伴的性命来跟我们赌。”

    卜鹰也沉默。

    这是：一场豪赌，赌注实在太大，败的一方固然会败得极惨，胜的一方也是惨胜。

    无论是惨胜还是惨败，都同样痛苦。

    “我知道你很难下决定。”柳分分道：“不倒最后关头，我们也同样不愿跟你赌，只要你答应我们两点小小的要求，我们立刻就走。”

    卜鹰仍然沉默。

    卫天鹏道：“我们想看看你的货，每一包货都要看。”

    这是他的第一点要求：“黄金既然不在你这里，你就让我们看看又何妨？”

    柳分分道：“我们还想把这个人带走。”

    她指着小方：“他跟你非亲非故，你何必为他跟我们拼命？”

    卜鹰终于开口：“你们的要求听来好像并不过分。”

    “非但不过分，而且很合理。”柳分分媚笑：“我知道你一定会答应的。”

    小方忽然也开了口：“我愿意跟你们走。”他的语气坚决，毫无犹疑：“随时都可以走。”

    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说：“你一向不愿连累别人，更不愿无辜者为你而死。”

    “我本来就不该留在这里。”

    “可是你忘了一点。”

    “哪一点？”

    “你留下来，是我要你留下来的。”卜鹰道：“我既然要你留下来，准也不能带你走。”

    他说得很慢，可是每个字都像是根钉子。他每说一个字，就像已将一一根钉子钉入石头里。

    钉子已钉了下去，话已说出口，小方胸中的热血又涌起。

    柳分分叹了口气：“你真的要跟我们赌一赌？”

    “不错。”卜鹰淡淡他说：“现在你们已经可以下令，要你们那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冲过来了。”

    卫天鹏的脸色发青，掌心冒汗。

    “你不后悔？”

    卜鹰拒绝回答。

    拒绝回答，已经是一种回答，绝不容别人误解，也不会被人误解的回答。

    “好。”卫天鹏咬牙：“你既然不怕流血，我们为什么要怕？”

    他忽然撮口长啸，声音尖锐凄厉，如荒山鬼呼，雪地狼曝。

    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

    攻击的信号。

    夜寒如刀。

    远处剑戟森森，在跳动的火焰照耀下，闪烁着慑人的寒光。

    人头在颈子上，热血在胸膛，箭在弦上，刀在手。

    攻击的命令已发出了。

    尖锐的啸声响彻夜空。

    卜鹰居然还是安坐不动，除了心脏与血脉外，全身都没有动。

    远处森然环列的剑乾也没有动，人马并没有冲过来。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

    他们的组织严密，号令严明，纪律严肃。

    他发出的命令从未失效。

    宋老夫子忽然笑了笑：“说不定你这次带来的人耳朵都不太好，都没有听见你在叫他们。”

    卫天鹏不理他，再次长啸，啸声更尖锐，更响亮。

    宋老夫子掩起了耳朵，叹了口气：“这一次连聋子都应该听得见了。”

    但是远处的人马仍然没有动。卫天鹏鼻尖上已冒出冷汗。

    卜鹰忽又开口，声音冷如针刺、剑击刀鞘。

    “他们不是聋子。”

    “不是聋子为什么听不见？”

    “他们听得见。”

    “听得见为什么还不冲过来？”宋老夫子又眯起眼，“刀枪剑乾齐下，把我们一个个剁成肉泥？”

    “因为我还没有要他们过来。”

    “你要他们过来，他们就会过来？”宋老夫子又问。

    卜鹰道：“只有我要他们过来，他们才会过来。”

    宋老夫子摇头：“我不信。”

    “你马上就会相信的。”

    卜鹰忽然挥手，说出了两个字：“过来！”

    他的声音既不尖锐，也不响亮，可是这两个字一说出，远处的人马就动了。

    动得很慢。

    七十匹健马，载着一百四十个人，慢慢地走入火光照耀的营地。

    每匹马上都有两个人。

    前面的一个人，急装劲服，手持弓箭刀戟，正是卫天鹏属下的战士。

    他们的确都已久经训练，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好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马鞍上，身子都已僵硬，脸上都带着恐惧至极的表情。

    因为他们后面还有个人。

    每个人身后，都有另外一个人，用一把尖刀，抵在他们的腰眼上。

    小方忽然发现刚才还在营火旁高歌欢唱痛饮的那些浪子行商旅客，现在已少了很多，本来有一百多个人，现在已少了一半。

    这一半人都已到了马上，到了卫天鹏属下战士的健马上，像影子般贴在这些战士的背后，用一把尖刀抵住了这些战士的腰眼。

    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

    他们的行动轻捷如狸猫，迅急如毒蛇，准确如五花箭神的箭。

    卫天鹏属下正在等待着攻击令下时，正在全神贯注，准备出击，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顶上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时……

    忽然间，每个人都发现自己背后多了一个人，每个人腰眼上都已感觉到尖刀的刺骨寒意，每个人都听见身后有人在说：“不许动，一动就死！”

    还没有开始赌，他们就已败了。

    惨败！

    有人曾经有八个字形容卫天鹏静如山岳，稳如磐石。

    但是他现在整个人都已崩溃，彻底崩溃。

    他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惨败。

    柳分分少女般的红颜笑靥，现在也匕变得新丧的寡妇般衰老苍白惟淬。

    现在她已经不是一半人，而是一个人了，她属于“魔”的那一半，已经在这种无情的惨痛打击下被消灭，彻底消灭。

    卜鹰冷冷地看着他们。

    “你们虽然败了，却还没有死，你们外面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也还没有死。”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们想不想死？想不想要那七十位战士陪你们一起死？”

    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也没有人愿意回答，但是从来不开口的搜魂手却回答了：“我们不想死。”

    毒手搜魂，性命无存。

    但是杀人的人，却往往比被他杀的人更怕死，杀人者往往就是因为怕死才杀人。

    卜鹰冷笑：“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是。”

    “现在你们还有一顶轿子，轿子里可能有位绝顶高手，也可能有足够把我们都炸成飞灰的火药。”

    卜鹰又道：“你们是不是还想赌一赌？”

    “我们不想。”搜魂手抢着道：“轿子里没有高手，也没有火药，只有……”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

    班察巴那忽然挥拳，痛击在他脸上，封住了他的嘴。

    名满江湖的搜魂手竟避不开这一拳，世上恐怕已很少有人能避开这一拳。


------------

正文 第十章 惨败

﻿    卫天鹏的脸色发青，掌心冒汗。

    “你不后悔？”

    卜鹰拒绝回答。

    拒绝回答，已经是一种回答，绝不容别人误解，也不会被人误解的回答。

    “好。”卫天鹏咬牙：“你既然不怕流血，我们为什么要怕？”

    他忽然撮口长啸，声音尖锐凄厉，如荒山鬼呼，雪地狼嗥。

    这是他们约定的讯号。

    攻击的讯号。

    夜寒如刀。

    远处剑戟森森，在跳动的火焰照耀下，闪烁着慑人的寒光。

    人头在颈子上，热血在胸膛，箭在弦上，刀在手。

    攻击命令已发出了。

    尖锐的啸声，响彻夜空。

    卜鹰居然还是安坐不动，除了心脏与血脉外，全身都没有动。

    远处森森然环列的剑戟也没有动，人马并没有冲过来。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

    他们的组织严密，号令严明，纪律严肃。

    他发出的命令从未失效。

    宋老夫子忽然笑了笑：“说不定你这次带来的人耳朵都不太好，都没有听见你在叫他们。”

    卫天鹏不理他。再次长啸，啸声更尖锐，更响亮。

    宋老夫子掩起了耳朵，叹了口气：“这一次连聋子都应该听见了。”

    但是远处的人马仍然没有动。卫天鹏鼻尖上已冒出冷汗。

    卜鹰忽又开口，声音冷如针刺剑击刀削。

    “他们不是聋子。”

    “不是聋子为什么听不见？”

    “他们听得见。”

    “听得见为什么还不冲过来？”宋老夫子又眯起眼：“刀枪剑戟齐下，把我们一个个剁成肉泥？”

    “因为我还没有要他们过来。”

    “你马上就会相信的。”

    卜鹰忽然挥手，说出了两个字：“过来！”

    他的声音既不尖锐，也不响亮，可是这两个字一说出，远处的人马就动了。

    动得很慢。

    七十匹健马，载着一百四十个人，慢慢的走入火光照耀的营地。

    每匹马上都有两个人。

    前面的一个人，疾装劲服，手持弓箭刀戟，正是卫天鹏属下的战士。

    他们的确都已久经训练，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好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马鞍上，身子都已僵硬，脸上都带着恐惧之极的表情。

    因为他们后面还有个人。

    每个人身后，都有另外一个人，用一把尖刀，抵在他们的腰眼上。

    小方忽然发现刚才还在营火旁高歌欢唱痛饮的那些浪子行商旅客，现在已少了很多，本来有一百多个人的，现在已少了一半。

    这一半人都已到了马上，到了卫天鹏属下战士的健马上，像影子般贴在这些战士的背后，用一把尖刀抵住了这些战士的腰眼。

    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

    他们的行动轻捷如狸猫，迅急如毒蛇，准确如五花箭神的神箭。

    卫天鹏的属下正在等待着攻击令下时，正在全神贯注，准备出击，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顶上悬挂着黑色的鹰羽的帐篷时……

    忽然间，每个人都发现自己背后多了一个人，每个人腰眼上都已感觉到尖刀的刺骨寒意，每个人都听见身后有人在说：“不许动，一动就死！”

    还没有开始赌，他们就已败了。

    惨败！

    有人曾经用八个字形容卫天鹏——静如山岳，稳如磐石。

    但是他现在整个人都已崩溃。

    彻底崩溃。他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惨败。

    柳分分少女般的红颜笑靥，现在也已变得如新丧的寡妇般衰老苍白憔悴。

    现在她已经不是一半人，而是一个人了，她属于“魔”的那一半，已经在这种无情的惨痛打击下被消灭，彻底消灭。

    卜鹰冷冷的看着他们。

    “你们虽然败了，却还没有死，你们外面那七十位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也还没有死。”

    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们想不想死？想不想要那七十位战士陪你们一起死？”

    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也没有人愿意回答，但是从来不开口的搜魂手却回答了。

    “我们不想死。”

    毒手搜魂，性命无存。

    但是杀人的人，却往往比被他杀的人更怕死，杀人者往往就是因为怕死才杀人。

    卜鹰冷笑：

    “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是。”

    “现在你们还有一顶轿子，轿子里可能有位绝顶高手，也可能有足够把我们全都炸成飞灰的火药。”

    卜鹰又道：“你们是不是还想赌一赌？”

    “我们不想。”搜魂手抢着道：“轿子里没有高手，也没有火药，只有……”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

    班察巴那忽然挥拳，痛击在他脸上，封住了他的嘴。

    名满江湖的搜魂手竟避不开这一拳，世上恐怕已很少有人能避开这一拳。

    这一拳既没有花俏的招式，也没有复杂的变化，只有速度。

    惊人的速度，快得令人无法思议，快得可怕。

    搜魂手倒下去时，嘴里很可能已没有一颗完整的牙齿，碎裂的鼻梁已移动了位置，鲜血从破裂的嘴唇中涌出，就像是被屠刀割开的一样。

    速度就是力量。


------------

正文 第十一章 蓝色的阳光

﻿    如果这里有人埋伏，他们这队伍就像是一个人的颈子已被一条打了死结的绳索套住。只要埋伏的人一出击，他们就要被吊起。

    颈断、气绝、人死。死颈。

    死颈中绝对有人埋伏，他们无疑已走上死路，走入死地。

    卜鹰相信自己绝不会听错。

    班察巴那也同样听见了他所听见的声音。

    ——人的呼吸声、心跳声、喘息声、马的呼吸声、心跳声、轻嘶声。

    声音还在远处。

    别人还听不见，可是他们听得见。

    因为他们已在这一片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水，没有生命，却随时可以夺去一切生命的大沙漠上为了自己的生存奋斗了二十年。

    如果他们也听不见别人无法听见的声音，他们最少已死了二十次。

    没有人能死二十次，绝对没有。

    一个人连一次都不能死。

    如果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那么他说的就算是句名言，也不是真理。

    因为爱情是会变质的，变为友情，变为亲情，变为依赖，甚至会变为仇恨。

    会变的，就会忘记。

    等到一次爱情变质淡忘后，往往就会有第二次，第二次往往也会变得和第一次同样真，同样深，同样甜蜜，同样痛苦。

    可是死只有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

    人生中所有的事，只有死，才是真正绝对不会有第二次的。

    人、马、骆驼，本来都是成单线行走的。一个接着一个，蜿蜒如长蛇。

    班察巴那在这个队伍中行走的位置，就正如在一条蛇的七寸上。

    卜鹰与小方殿后。

    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疾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慌之色。

    “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

    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让他致命。

    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过去？”

    卜鹰额角上忽然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的跳动。

    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

    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着的衣服，比蓝天更蓝，比海水更蓝。

    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

    看见她，卜鹰的眼仿佛也有了阳光。

    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

    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

    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

    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

    “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

    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

    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

    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

    她是来接应他们的。

    “可是我又想吓唬吓唬你们。”她的笑声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

    她抱住了卜鹰：

    “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

    小方微笑。

    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

    她并不能算是完全无瑕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

    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

    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

    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

    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

    “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的，为什么又跑出来了？”

    阳光轻巧的避开了这问题。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鼻子？”她反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得像你一样？”

    小方笑了。

    阳光回过头，瞪了他一眼。

    “他是谁？”

    “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

    “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

    “因为有时候他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

    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

    “我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

    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


------------

正文 第十二章 鸟屋疑云

﻿    他已经有了准备，准备应付任何一种突发的危机。

    他没有先发动，只因为这个人看来并不是个危险的人，他只说：“我就是小方，我已经来了。”

    这个人还是没有回头，过了很久，才慢慢地抬起他的右手，指着桌子对面，轻轻他说了一一个字：“坐。”

    他的声音显然很衰弱，他的手上缠着白布，隐隐有血渍渗出。

    这个人无疑受了伤，伤得不轻。

    小方更确信自己绝不认得这个人，但他却还是走了过去。

    这个人绝不是他的对手，他的戒备警惕都已放松。

    他绕过低矮的木桌走到这个人面前。

    就在他看见这个人的那一瞬间，他的心忽然沉了下去，沉到冰冷的脚底。

    小方见过这个人，也认得这个人。

    这个人虽然是小方的仇敌，但他如果要将小方当作朋友，小方也绝不会拒绝。

    有种人本来就是介于朋友与仇敌之间的，一个值得尊敬的仇敌，有时甚至比真心的朋友更难求。

    小方一直尊重这个人。

    他刚才没有认出这个人，只因为这个人已经完全变了，变得悲惨而可怕。

    绝代的佳人忽然变为膜母，绝世的利器忽然变为顽铁。

    虽然天意难测，世事多变，可是这种变化仍然令人难免伤悲。

    小方从未想到一位绝代的剑客竟会变成这样子。

    这个人竟是独孤痴。

    小方也痴。

    非痴于剑。乃痴于情。

    剑痴永远不能了解一个痴情人的消沉与悲伤，但是真正痴情的人，却绝对可以了解一个剑痴的孤独、寂寞和痛苦。

    剑客无名，因为他已痴于剑，如果他失去了他的剑，心中是什么感受？

    如果他已失去了他握剑的手，心中又是什么感受？

    小方终于坐下。

    “是你。”

    “是我。”独孤痴的声音平静而衰弱，“你一定想不到是我找你来的。”

    “我想不到。”

    “我找你来，只因为我没有朋友，你虽然也不是我的朋友，但是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小方没有再说什么。

    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忍住不问，却忍不住要去看那只手。

    那只握剑的手，那只现在已被自布包缠着的手。

    独孤痴也没有再说什么，忽然解开了手上包缠着的白布。

    他的手已碎裂变形，每一根骨头都几乎已碎裂。

    剑就是他的生命，现在他已失去了他握剑的手才人已无佳句，红粉已化骷髅，百战功成的英雄已去温柔乡住，良驹已伏板，金剑已沉埋。

    小方心里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酸楚，一种尖针刺入骨髓般的酸楚。

    独摄孤痴已经变了，变得衰弱惟粹，变得光芒尽失，变得令人心碎。

    他只有一点没有变。

    他还是很静，平静、安静、冷静，静如磐石，静如大地。

    剑客无情，剑客无名，剑客也无泪。

    独孤痴的眼睛里甚至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那只碎裂的手。

    “你该看得出我这只手是被捏碎的。”他说，“只有一个人能捏碎我的手。”

    只有一个人，绝对只有一个人，小方相信，小方也知道他说的这个人是谁。

    独孤痴知道他知道。

    “卜鹰不是剑客，不是侠客，也不是英雄，绝对不是。”

    “他是什么？”小方间。

    “卜鹰是人杰！”独孤痴仍然很平静，“他的心中只有胜，没有败，只许胜，不许败。为了求胜，他不惜牺牲一切。”

    小方承认这一点，不能不承认。

    “他知道自己不是我的敌手。”独孤痴道，“他来找我求战时，我也知道他必败。”

    “但是他没有败。”

    “他没有败，虽然没有胜，也没有败，他这种人是永远不会败的。”独孤痴又重复一遍，“因为他不惜牺牲一切。”

    “他牺牲了什么？”小方不能不间，“他怎么牺牲的？”

    “他故意让我一剑刺入他胸膛。”独孤痴道：“就在我剑锋刺入他胸膛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捏住我的手，捏碎了我的这只手。”

    他的声音居然还是很平静：“那时我自知必胜，而且确实已经胜了。那时我的精神、剑锋都已与他的血肉交会，我的剑气已衰，我的剑已被他的血肉所阻，正是我最弱的时候。”

    小方静静地听着，不能不听，也不想不听。

    独孤痴一向很少说话，可是听他说的话，就像是听名妓谈情、高僧说禅。

    “那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独孤痴忽然问，“你知不知道一刹那是多久？”

    小方知道。

    他只知道“一刹那”非常短暂，比“白驹过隙”那一瞬还短暂。

    “一刹那是佛家话。”独孤痴道，“一弹指间，就已是六十刹那。”

    他慢慢地接着道：“当时生死胜负之间，的确只有‘一刹那’三字所能形容，卜鹰抓住了那一刹那，所以他能不败。”

    一刹那间就已决定生死胜负，一“刹那间就已改变一个人终生的命运。

    这一刹那，是多么动魄惊心！

    但是独孤痴在谈及这一刹那时，声音态度都仍然保持冷静。

    小方不能不佩服他。

    独孤痴不是名妓，不是高僧，说的不是情，也不是禅。

    他说的是剑，是剑理。

    小方佩服的不是这一点，独孤痴应该能说剑，他已痴于剑。小方佩服的，是他的冷静。

    很少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小方自己就不能。

    独孤痴仿佛已看穿他的心意。

    “我已将我的一生献于剑，现在我说不定已终生不能再握剑，但是我并没有发疯，也没有崩溃。”他问小方，“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小方承认。

    独孤痴又问：“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有倒下去？”

    他自己说出了答案。

    “因为卜鹰虽然捏碎了握剑的手，却捏不碎我心中的剑意。”独孤痴道，“我的手纵然已不能再握剑，可是我心中还有一柄剑。”

    “心剑？”

    “是。”独孤痴道：‘“心剑并不是空无虚幻的。”

    他的态度真诚而严肃：“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但你心中若是无剑，你掌中的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你这个人也终生不能成为真正的剑客。”

    “以心动剑，以意伤敌。”

    这种剑术中至高至深的境界，小方虽然还不能完全了解，但是他也知道，一个真正的剑客，心与剑必定已溶为一诽濉

    人剑合一，驭气御剑，也许只个过是虚无的神话而已。

    心剑合一，却是剑客们必须达到的境界，否则他根本不能成力剑客。

    独孤痴又道：“卜鹰虽然没有败，但是他也没有胜，就在我这只手被他捏碎的那一刹那，我还是可以把他刺杀“于我的剑下。”

    “你为什么没有刺杀他？”

    “因为我的心中仍有剑。”独孤痴道，“我也跟他一样，我们的心中并没有生死，只有胜负。我们求的不是生，而是胜，找并不想要他死，只想击败他，真正击败他，彻底击败他。”

    小方看看他的手：“你还有机会能击败他？”

    独孤痴的回答充满决心与自信。

    “我一定要击败他。”

    小方终于明白，就因为他还有这种决心与自信，所以还能保持冷静。

    独孤痴又道：“就因为我一定要击败他，所以才找你来。我没有别入可找，只有找你。”

    他凝视着小方：“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你绝不能泄露我的秘密，占则我必死。”

    “你必死？”小方道，“你认为卜鹰会来杀你？”

    “不是卜鹰，是卫大鹏他们。”

    独孤痴看看自己的手：“他们都认为我是个无用的废人，只要知道我的下落，就绝不会放过我的，因为我知道的秘密大多了，而且从未将他们看在眼里。”

    “所以他们恨你。”小方道，“我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恨你，又恨又怕，现在你已经没有让他们害怕的地方，他们当然要杀了你。”

    “所以我找你来。”独孤痴道，“我希望你能替我做两件事，”

    “你说。”

    “我需要用钱，我要你每隔十天替我送二百两银子来，来的时候绝不能被任何人知道。”

    独孤痴并没有说出他为什么用这么多银子，小方也没有问。

    “我还要你去替我杀一个人。”

    他居然要小方去替他杀人！

    “我们不是朋友。身为剑客，不但无情无名无泪，也没有朋友。”独孤痴道，“我们天生就是仇敌，因为你也学剑，我也想击败你，不管你替我做过什么事。我还是要击败你。”

    他慢慢地接着道：“你也应该知道，在我的剑下，败就是死。”

    小方知道。

    “所以你可以拒绝我，我绝不恨你。”独孤痴道，“我要你做的事并不易。”

    这两件事的确不容易。

    每隔十天送三百两银子，这数目并不小，小方并不是有钱人，事实上，现在他根本已囊空如洗。

    小方也不是个愿意杀人的人。

    他应该拒绝独孤痴的，他们根本不是朋友，是仇敌。

    他很可能会死在独孤痴的剑下。他们初见时他就已有过这种不详的预感。

    但是他无法拒绝他。

    他无法拒绝一个在真正危难时还能完全信任他的仇敌。

    “我可以答应你。”小方道，“只不过有两件事我一定要先问清楚。”

    他要问的第一件事是：“你确信别人不会找到这里来？”

    这地方虽然隐秘，并不是人迹难至的地方。

    独孤痴的回答却很肯定：“这地方以前的主人是位隐士，也是位剑客，他的族人们都十分尊敬他，从来没有人来打扰过他。”独孤痴道：“更没有人想得到我会找到这里来。”

    “为什么？”

    “因为那位隐士剑客就是死在我剑下的。”独孤痴道，“两个月前，我到这里来，将他刺杀于外面的古树下。”

    小方深深吸了口气，慢慢吐出，然后才问：“那个孩子是不是他的儿子？”

    “是。”

    “你杀了他父亲，却躲到这里来，要他收容你，为你保守秘密。”

    “我知道他一定会为我保守秘密。”独孤痴道，“因为他要复仇，就绝不能让我死在别人的手里，普天之下，也只有我能传授他可以击败我的剑法。”

    “你肯将这种剑法传授他？”

    “我已经答应了他。”独孤痴淡淡他说，“我希望他能为他的父亲复仇，也将我同样刺杀于他的剑下。”

    小方的指尖冰冷。

    他并不是不能了解这种情感，人性中本来就充满了很多种尖锐痛苦的矛盾，就因为他了解，所以才觉得可怕。

    独孤痴一定会遵守诺言，那个孩子将来很可能变成比他更无情的剑客，迟早总有一天会杀了独孤痴，然后再等着另一个无情的剑客来刺杀他。

    对他们这种人来说，生命绝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别人的生命还是他们自己的都一样。

    他们活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一件事，达到一个目地，除此之外，任何事他们都绝不会放在心上。

    门外阳光遍地，屋檐下鸟语啁啾。生命本来如此美好，为什么偏偏有人要对它如此轻贱？

    小方慢慢地站起来，现在他只有最后一件事要问了：一件事，两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我替你去杀人？”他问，“你要我去杀谁？”

    “因为他若不先死，我就永远无法做到我想做到的事。”独孤痴先回答前面一个问题，“只有卜鹰能捏碎我握剑的手，这个人却能折断我心中的剑。”

    心中本无剑，如果剑已在心中，还有谁能折断？

    要折断人的心剑，必定先要让那个人心碎，无情无名无泪的剑客心怎么会心碎？

    独孤痴冷漠的双眼中，忽然起了种极奇异的变化，就像是一柄已杀人无算的利器，忽然又被投入铸造它的洪炉中。

    谁也想不到他眼中会现出如此强烈痛苦炽烈的表情。

    “她是个女人，是个魔女，我只要一见到她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虽然我明知她是这样的女人，却还是无法摆脱她。她若不死，我终生部要受她的折磨奴役。”

    小方没有问这个女人是谁。

    他不敢问。他内心深处忽然有了种令他自己都怕得要命的想法。

    他忽然想起了古寺幽火闪动照耀下的那幅壁画上，那个吮吸人脑的罗刹鬼女，那张狰狞丑恶的脸，仿佛忽然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的脸。

    一张纯洁美丽的脸。

    独孤痴又开始接着说了下去：“我知道她一定也又到了拉萨，因为她绝不会放过卜鹰，也绝不会放过我。”

    小方听得见自己的声音在问：“为什么？”

    “因为卜鹰就是猫盗，绝对是。”独孤痴道：“她一定会跟着卜鹰到拉萨来，她在拉萨也有个秘密的地方藏身。”

    “在哪里。”

    “就在布达拉宫的中心，达赖活佛避寒的‘红宫’旁，一间小小的禅房里。”

    独孤痴道：“只有她能深入布达拉宫的中心，因为喇嘛们也是男人，绝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的要求。”

    小方已经走出去。

    他不想再听，不想听独孤痴说出这个女人的名字。

    可是独孤痴已经说了出来。

    “她的名字叫波娃。”他的声音中充满痛苦，“你既然己答应了我，现在就得去替我杀了她。”

    门外依旧有阳光遍地，屋檐下依旧有鸟语啁啾，可是生命呢？

    生命是否真的如此美好？生命中为什么总是要有这么多谁部无法避免的痛苦与矛盾？

    小方慢慢地走出来。那孩子仍然站在屋檐下，痴痴地看育一个鸟笼、一只鸟，也不知是山雀，还是画眉？

    “它是我的朋友。”孩子没有回头看小方，这句话却无疑是对小方说的。

    “我知道。”小方说，“我知道它们都是你的朋友。”

    小孩忽然叹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忽然充满成人的忧郁。

    “可是我对不起它们。”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它们迟早总有一天会全都死在独孤痴的剑下。”小孩轻轻他说：“只要等到他的手可以握剑时，就一定会用它们来试剑的”

    “你怎么知道？”小方问。

    “我父亲要我养这些鸟，也是为了要用它们来试剑的。”小孩道，“有一次他曾经一剑斩杀了十三只飞鸟。那一一天的晚上，他就死在独孤痴的剑下。”

    他虽然是个孩子，可是他的声音里却已有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这是不是因为他已了解，死，本来就是所有一切事的终结？

    巅峰往往就是终点，一个剑客到了他的巅峰时，他的生命往往也到了终结。

    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

    风在树梢，人在树下。

    小方沉默了很久，才慢慢他说：“它们虽然是你的朋友，可是你说不定也有一天会用它们来试剑的。”

    小孩也沉默了很久，居然慢慢地点了点头：“不错，说不定我也会用它们来试剑的。”

    小方道：“你亲眼看见他杀了你父亲，明知他要杀你的朋友，你却还是收容了他。”

    小孩道：“因为我也想做他们那样的剑客。、

    小方道：“总有一天，你一定也会成为他们那样的剑客。”

    小孩忽然回过头，盯着小方道：“你呢？”

    小方没有回答。

    他已走出了古树的浓荫，走到阳光下，他一一直往前走，一直没有回头，因为他根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大招寺外的八角街上，有各式各样的店铺。

    久已被油烟熏黑的阴黑的店铺里，有来自四方、各式各样的货物。

    豹皮、虎皮、黑貂皮、山猫皮，各种颜色的“卡契”和丝缎，高挂在货架上，来自波斯、天竺的布匹和地毯，铺满柜台。

    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藏东来的麝香，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中上来的瓷器、珊瑚、玛盾、刺绣、大米，从蒙古来的皮货和鞍货，换走了各种此地的名产，换来了藏人的富足。

    “鹰记”无疑是所有商号中最大的一家。

    卜鹰就是猫盗？绝对是。

    波娃是个魔女！从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

    你既然已答应我，现在应该去替我杀了她！

    小方什么都没有想。

    他既不能去问卜鹰，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接近布达拉宫的中心，达赖活佛那所避寒的红宫。

    他只有先回到“鹰记”，他想问朱云借三百两银子。

    他相信朱云一定不会拒绝。

    但是朱云还没有等到他开口，就先告诉他：“有人在等你，已经等了很久。”

    “什么人？”小方问，“在哪里？”

    “就在这里。

    小方立刻就看见了这个人。

    一个很年轻的人，脸色看来虽然有些憔淬，可是服饰华丽尊贵，态度庄重沉着，在他的族人中，他的地位无疑要比大多数人都高得多。

    他是藏人，说的汉语艰涩而生硬，小方说一句，他才说一句。

    “我姓方，我就是小方。”小方问，“你是不是来找我的？”

    “是。”

    “可是我不认得你。”

    “我也不认得你。”这人盯着小方，“你也不认得我。”

    小方又问：“你来找我干什么？”

    这人忽然站起，走出了“鹰记”，走出后门才回头：“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你就跟我来。”

    他站起来之后，小方才发觉他的身材很高大，比一般人都高得多。

    外面就是拉萨最繁荣的街道，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行人。

    他走到街道人，就像是一只仙鹤走入了鸡群。有很多人看见了他，脸上都立刻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向他恭敬行礼。

    有些人甚至立刻就跪下去吻他的脚。

    他完全没有反应，显然久已习惯接受别人对他的崇拜尊敬。

    这个人究竟是谁？

    小方跟着他走了出来，刚走到一家贩卖“酥油”和“葱泥”的食物店铺外，刚嗅到那种也不知是香是臭，却绝对能引起人们食欲的异味时，就已经有二三十件致命的暗器打向他的要害！

    是二十六件暗器，听起来却只有一道风声，看起来也只有三道光芒。

    二十六件暗器，分别打向小方三处要害咽喉，心口，肾囊。

    暗器歹毒，出手更歹毒。

    二十七件暗器，绝对是从同一个方向打过来的，就是从走在小方面前，那个装饰华贵而且非常受人尊敬的年轻人手里打出来的。

    这么样高尚尊贵的人，为什么要用如此阴狠歹毒的方法暗算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小方没有问，也没有被打倒。

    他经历过的凶险、暗器已够多，他随时都在保持着警觉。

    暗器打来时，他已扯下刚才走过的一家店铺门外挂着的一条波斯毛毡。

    二十六件暗器，全都打在这条手工精细、织法紧密的毛毡上，没有一件暗器能穿透毛毡。

    走在小方前面的这个年轻人，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停步。


------------

正文 第十三章 高僧的赌约

﻿    小方也仍然不动声色，回身将毛毡挂在原来的地方，又跟着这个人往前走。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但是小方心里并没有他外表看来那么平静，因为他已看出这个人是高手，很可能就是他入藏以来遇见的最可怕的一个对手，甚至比卫天鹏更可怕。

    卫天鹏的刀虽然可怕，拔刀的动作虽然迅速正确，可是他在拔刀前，右肩总是难免要先耸起。

    他的箭虽然可怕，可是他在发箭以前，一定要先挽弓。

    纵然是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在他们发出致命的一击前，通常都难免会有些被人看出来的准备动作。

    这个人却没有。

    他发出那二十六件致命的暗器时，他的头没有回过来，肩也没有动，甚至连手都没有扬起。

    他手臂上的骨节、手腕止的关节，好像都能够随意弯曲扭动，从任何人都很难想到的部位，运用任何人都很难运用力量，发出致命的一击，令人防不胜防。

    天空澄蓝，远处积雪的山巅在蓝天下隐约可见，他们已走过繁荣的街市，走入了荒郊。

    从小方现在站着的地方看过去，看不见别的人，也听不见一点声音。

    小方唯一能看见的人，就是现在已停下来，转过身，面对着他的人。

    这个人正在用一双充满仇恨怨毒的眼睛盯着他，对一个互相都不认得的陌生人，本来绝对不应该有这种眼色。

    “我叫普松。”这个人忽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小方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普松说出的第二句话更惊人。

    “我来找你。”他说，“因为我要你死！”

    他说的汉语生硬冷涩，可是这个“死”字用这种口音说出来，却显得更有决心，更有力量，更令人惊心，也更可怕。

    小方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要我死，刚才我差一点就死在你千里。”

    “你就是剑客，你应该明白。”普松道，“剑客要杀人，只要能手死那个人就好，随便用什么手段都没有关系。”

    他的词句语调都很奇怪：“你是剑客，随时都可以杀人，随时都可以被人杀。你杀了人，你不会怪你自己，你被人杀，也不应该怪别人。”

    小方苦笑。

    “你怎么知道我是剑客？”

    “我不认得你，但是我听人说过你，你是中土有名的剑客。”普松的态度严肃庄重，绝没有丝毫轻蔑讥俏之意。

    他慢慢地接着说：“你是剑客，剑客的剑，就像是人的手。每个人的手都应该在手上，每个剑客的剑部应该在身上，可是你没有。”

    剑客的剑，就像是人的手。

    普松的话虽然艰涩难懂，但是谁也个能不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

    “你练的是剑，你杀人用剑。”普松道，“我不练剑，我杀人不用剑，我用手就能杀人。”

    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伸出来时，还是一只很普通的手，忽然间他的手心就已变为赤红，红如夕阳，红如鲜血，红如火焰。

    普松慢慢地接着说：“我还有手，你却没有剑，所以我不会死，我要你死！”

    小方从未听过任何人能将这个“死”字说得如此尖酷沉郁。

    这是不是因他自己心里已感觉到死的阴影？

    他为什么要杀小方？

    是他自己要杀小方，还是别人派来的。

    以他的武功和气质，绝不可能做卫天鹏那些人的属下。

    他自己根本未见过小方，也不可能和小方有什么势必要用“死”来解决的恩怨仇恨。

    这些问题小方都想不通，小方只看出了一点。

    这个人的掌力雄厚邪异，如果不是传说中“密宗大手印”那一类功夫，想必也很接近。

    这种掌力绝不是小方能够用肉掌抵抗的。

    他的剑不在他身边，因为他从未想到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有必须用剑的时候。

    他能用什么对付普松这一双血掌？

    阳光普照的大地，忽然充满杀机。在死亡阴影下，连阳光都变得阴森黯淡了。

    普松向小方进逼。

    他的脚步缓慢而沉稳。

    有种人只要一下定决心开始行动，就没有人能让他停下来。

    普松无疑是这种人。

    他已下定决心，决心要小方死在他掌下，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

    小方一步步向后退。

    他无法对付普松的这一双手掌，他只有退，退到无路可退时为上。

    现在他已无路可退。

    他已退到一株枯树下，枯树阻断了他的退路。树已枯死，人也将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心里忽然闪出了一丝灵机在生死将分的这一刹那间，本就是人类思想最敏锐的时候。

    心剑。

    他忽然想起了独孤痴的话。

    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但是你的心中若是无剑，你掌中的利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

    这是剑术中至高至深的道理，这道理如果用另一种方法解释，也同样可存在。

    你掌中虽然无剑，但是你的心中如果有剑，纵然是一块废铁，也可以变成杀人的利器。

    人已逼近。

    普松忽然发出低吼如狮，全身的衣衫忽然无风而动，震荡而起。

    他已振起了全力，作致命的一击。

    他的血掌已击出。

    就在这一刹那间，小方忽然反手拗断了一根枯枝，斜斜地刺了出去。

    在这一刹那间，这根枯枝已不是枯枝，已经变成了一柄剑。

    无坚不摧的杀人利剑。

    因为他心里也没有将这根枯枝当作枯枝，也已将它当作了一柄剑，全心全意地将它当作了一柄剑，他的全身精气都已注在这柄“剑”上。

    这“剑”看来虽然空灵缥缈虚无，可是他一“剑”刺出，普松的血掌竟己被洞穿。

    他的手乘势往前一逆，他的“剑”又刺入了普松的眼。

    普松的血掌竟被这一根枯枝钉在自己的眼睛上！

    鲜血飞溅，人已倒下，一倒下就不再动。

    等到有风吹过的时候，小方才发觉自己的衣衫都已湿透。

    他自己也想不到他这一柄“剑”有这样的威力，因为这一“剑”并不是用他的手刺出的，而是用心刺出的。

    在这一“剑”刺出的那一刹那间，他的心，他的手，他的人，已完全和他的“剑”融为一体。

    在这一刹那间，他的精气贯通，人神交会，他把握住这一刹那，刺出了必杀必胜的一一“剑”。

    这就是“心剑”的精义。

    但是普松并没有死。

    小方忽然听见他在喃喃自语，仿佛在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波娃……波娃……”

    小方的心抽紧，立刻俯下身来，用力抓起了普松的衣襟，问道：“是不是波娃要你来杀我的？”他的声音嘶哑，“是不是？”

    普松眼睛里一片虚空，喃喃地说：“她要我带你去见她。我不能带你去见她，我宁可死。”

    他用的词句本来就很艰涩难解：“我不能要你死，我自己死。等我死了，你才能去见她。我活着的时候，谁也不能把她抢走。”

    小方的手放松了。

    他忽然了解普松心里的阴影是怎么会存在的。

    只有最强烈痛苦的爱，才能带来如此沉郁的阴影。

    同样的痛苦，同样的爱，同样的强烈，使得小方忽然对这个人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怜伤。

    普松忽然从心的最深处吐出口气：“我已将死，你可以去了！”

    他挣扎着，拉开刚才已经被小方抓松了的衣襟，露出了里面的黄色袈裟。

    直到此刻，小方才看出他是个僧人。

    看他的气度和别人对他的尊敬，他无疑是个权位极重的喇嘛。

    但是他也像其他凡俗的人一样，也宁愿为一个女人而死。

    一一她不是女人，她是个魔女，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

    小方的心在刺痛。

    “你要我到哪里去？”

    普松从贴身的袈裟里，拿出个金佛：“你到布达拉宫去，带着我的护身佛去，去求见‘噶伦喇嘛’就说我……我已经解脱了。”

    这就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他心中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

    他是不是真的已解脱了？他死时心中是否已真的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这问题有谁能回答？

    他把这问题留给了小方。

    “噶伦喇嘛”是在雄奇瑰丽的布达拉宫中，一个阴暗的禅房中接见小方的。

    在这占老而神秘的宗教传统中，噶伦喇嘛不仅是位深通佛理的高僧，也是治理万民的大吏，他的地位仅次于他们的活佛达赖。

    但是他的入却像是这间禅房一样，显得说不出的阴暗衰老、暮气沉沉。

    小方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能见到他，更想不到他居然是个这么样的人。

    他盘膝坐在一张古老破旧的禅床上，默默地接过了小方交给他的金佛，默默地听小方说出了来意，满布皱纹的瘦脸上，始终带着种正在深思的表情，却又仿佛全无表情，因为他的思想已不能打动他的心。

    “我明白你的意思。”等小方说完后，噶伦喇嘛才开口，“我也知道普松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

    他的声音衰弱缓慢迟钝，说出的汉语却极流利准确：“我只问你，是不是你杀了他的？”

    “是。”小方道，“我不能不杀他，当时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不死，我就要死。”

    “我相信你，我看得出你是个诚实的人。”噶沦喇嘛道，“你还年轻，你当然不想死／

    他用一双暗淡的眼睛凝视着小方，“所以你也不该来的。”

    小方忍不住要问，“为什么？”

    “你知不知道普松为什么要你来？”

    “他要我来见波娃。”

    “你错了。”噶伦喇嘛淡淡他说：“我们的教义和中土不同，我们不戒杀生，因为不杀生就不能降魔。我们对付妖魔罪人叛徒仇敌的方法就只有一种，同样的一种。”

    “哪一种？”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噶伦喇嘛的态度还是很平静，“我们相信这是唯一有效的一种方法，自古以来就只有这一种。”

    他慢慢地接着道：“所以现在你已经应该明白，普松要你来，只不过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杀了你替他复仇的。”

    小方沉默。

    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普松无论是死是活，都不愿让他见到波娃。

    噶伦喇嘛仍在凝视着他，眼色还是那么温和，但却忽然说出了一句比刀锋更尖锐的话。

    他忽然间小方：“你信不信我在举手间就能杀了你？”

    小方拒绝回答。

    他不信，但是他已经历过大多令人无法置信的事。

    在这神秘而陌生的国土上，在这神秘而庄严的宫殿里，面对着这样一位神秘的高僧，有很多他本来绝不相信的事现在他已不能不信。

    噶伦喇嘛又道：“墙上有剑，你不妨解下来。”

    小方回过头，就看到墙上悬挂着一柄尘封已久的古剑。

    他解下了这柄剑。

    形式奇古的长剑，份量极沉重，青铜剑锷和剑鞘吞口上已生绿锈，看来并不像是柄利器。

    噶伦喇嘛道：“你为什么不拔出来看看？”

    小方拔剑。

    剑身仿佛也已锈住，第一次他竟没有拔出来。第二次他再用力，忽然间，“呛卿”一声龙吟，长剑脱鞘而出，阴暗的禅房里立刻布满森森剑气，连噶伦喇嘛的须眉都被映绿。

    小方忍不住脱口而呼：“好剑。”

    “的确是柄好剑。”噶伦喇嘛道，“你能杀普松，练剑至少已有十年，应该能看出这是什么剑。”

    这是柄很奇怪的剑，份量本来极重，可是剑锋出鞘后，握在手里，又仿佛忽然变得极轻，剑锋本来色如古松的树干，剑光却是碧绿色的，就像是青翠的松针。

    小方试探着道：“这是不是春秋战国时第一高人赤松子的佩剑？”

    “是的。这柄剑就是‘赤松’。”噶伦喇嘛道，“虽然没有列入当世七柄名剑中，只因为世人多半以为它已被沉埋。”

    “可是古老相传，‘赤松’的光芒本该红如夕阳，现在为什么是碧绿色的？”

    “因为他已有十九年未饮人血了。”

    噶伦喇嘛道：“杀人无算的利器神兵，若是多年来未饮人血，不但光芒会变色，而且会渐渐失去它的锋芒，甚至会渐渐变为凡铁。”

    “现在它是不是已经到了要喝饮人血的时候？”小方问。

    “是的。”

    “饮谁的血？”小方握紧剑柄。

    “我的血。”噶伦喇嘛道，“佛祖能舍身喂鹰，为了这种神兵利器，我为何不能舍弃这副臭皮囊？”

    他的声音和态度都完全没有变化，看来还是那么衰弱温和平静。

    小方握剑的手放松了：“你要我用这柄剑杀了你？”

    “是的。”

    “你本来要杀我的。”小方问：“现在为什么要我杀你？”

    噶伦喇嘛淡淡他说：“我已是个老人，久已将生死看得很淡。我若杀了你，绝不会为你悲伤。你若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你。”

    他说的话中仿佛另有深意：“所以我不妨杀了你，你也不妨杀了我。”

    小方又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能杀你，就不妨杀了你，杀不了你，就得死在你的手里？”

    噶伦喇嘛不再回答，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

    小方握剑的手又握紧。

    噶伦喇嘛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良机一失，永不再来，再想回头，就已万劫不复了。”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闭上了眼睛，连看都不再看小方一眼。

    小方却不能不看他。

    他的确已是个老人，的确已不再将生死放在心上。对他来说，死已不再是个悲剧，因为世上已没有任何事伤害他，连死都不能。

    小方轻轻吐出口气，一剑刺了出去！

    这一剑刺的是心脏。

    小方确信自己的出手绝对准确，刺的绝对是在一刹那间就可以制人于死的部分，他不想让这位高僧临死前再受痛苦。

    想不到他这一剑竟刺空了。

    他明明看见噶伦喇嘛一直都静静地坐在那里，明明已避不开他这一一剑。

    可是他这一剑偏偏刺空了！

    噶伦喇嘛确实没有动，绝对没有动。

    他的身子还是坐在原来的地方，两条腿还是盘着膝，他的脸还是在那一片阴影里，眼睛还是闭着的。

    可是就在剑锋刺来的这一刹那间，他的心脏的部位忽然移开了九寸。

    他全身都没有动，就只这一个部位忽然移开了九寸。

    在这一刹那间，他身上这一部份就像是忽然跟他的身于脱离了。

    剑锋只差半寸就可以刺入他的心脏，可是这半寸就已远隔人天，远隔生死，虽然只差半寸，却已远如千千万万里之外，可望而不可即的花树云山。

    一剑刺空，小方的心也好像忽然一脚踏空，落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噶伦喇嘛已伸出手，以拇指扣中指，以中指轻弹剑锋。

    “挣”的、声，火星四溅。

    小方只觉得虎口一阵剧震，长剑已脱手飞出，“夺”的一声，钉入了屋顶。

    屋顶上有尘埃落下，落在他身上，一粒粒微尘，就像是一柄柄铁锤。

    他已被打得不能动。

    噶伦喇嘛终于又张开眼，看着他，眼色还是同样温和阴暗。

    他又问小方：“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相信我在举手间就能杀了你？”

    小方已经不能不信。

    他已发现这衰老的僧人，才是他这一生中所遇见的第一高手，不但能随意控制自己的精气力量，连每一寸肌肉、每一处关节都能随意变化控制。

    小方竟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被一种什么样的武功所击败的。

    神秘的民族、神秘的宗教、神秘的武功，小方还能说什么？

    他只能问：“你为什么不杀我？”

    噶伦喇嘛的回答也和他的武功同样玄秘。

    “因为我已经知道你的来意。”噶伦喇嘛道，“你不是来看那个女人的，你是来杀她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有杀气。”噶伦喇嘛道，“只有已决心要杀人的人，才有这种杀气，你自己虽然看不见，可是你一走入此门，我就已感觉到。”

    小方不能再开口。

    他整个人都已被震惊。

    噶伦喇嘛又接着说下去：“我不杀你，只因为我要你去杀了她。”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沉重，“只有她死，你才能生。只有她死，普松的死才有代价。”

    他衰老的双眼中忽然射出精光，忽然厉声作狮子吼：“拔下这柄剑，用这柄剑去杀了她！用那魔女的血来饮饱此剑！”

    噶伦喇嘛厉声道：“你一定要切切牢记，这次良机再失，就真的要永沦苦狱、万劫不复了。”

    这不是要求，也不是命令。这是个赌约。

    高僧的赌约。

    你能杀她，你才能生，否则你纵然活着，也与死无异。

    这位神秘的高僧非但看出了小方的杀气，也看透了小方的心。

    所以他与小方订下这个赌约，只有高僧才能订的赌约。

    这也是一位高僧的苦心。

    小方是不是真的有决心去杀波娃？能不能忍心下得了手？

    小方是真的已下了决心要来杀波娃。

    独孤痴和普松都绝对不是会说谎的人，说出来的话绝不会丝毫虚假。

    他们已经证实了波娃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小方不能不信，所以也不能再让她活下去，否则又不知有多少男人毁在她手里！

    现在他已经面对波娃。

    他的掌中有剑，剑锋距离她的心脏并不远，只要他一剑刺出，所有的爱憎恩怨烦恼痛苦就会全都结束了。就算他还是忘不了她，日子久了，也必将渐渐变得淡如烟云，无迹可寻。

    但是这一剑他偏偏刺不下去。

    日色已渐渐西沉。

    波娃也像那神秘的高僧一样，静静地坐在一片惨淡的阴影里。

    她看见小方进来，看见他手里提着剑，她当然也能看得出他的来意。

    杀气虽然无声无影无形，却是绝对没法子可以隐藏的。

    如果她还想分辨解说，还想用那种娇楚柔弱的态度来挑起小方的旧情，小方这一剑必定早已刺了出去。

    如果她一见小方就投怀送抱，宛转承欢，小方也必定已经杀了她。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她只静静地坐在那里，凝视着小方，过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

    “想不到你居然还没有死。”

    她第一句说的就是真话，“我要普松去找你，并不是为了要你来看我，而是为了要你的命。”

    小方踱着，等着她说下去。

    真话虽然伤人，却没有被人欺骗时的那种痛苦。

    “我知道普松一定不会让你来见我，一定会杀你。”波娃道：“如果他不能杀你，就必将死在你手里。”

    她淡淡地接着道：“他死了之后，你一定会来，噶伦喇嘛一定会杀了你替他报仇的，他们的关系，就像是父子一般的亲密。”

    这也是真话。

    她已将每一种可能都计算过，她的计划本来是会成功的。

    波娃又咽了口气：“现在我才知道，我还是算错了一点。”波娃说：“噶伦喇嘛远比我想像中更精明，更厉害，居然能看穿我的用心。”

    她又解释：“他平时从来没有理会我和普松的事，所以我才会低估他，现在我才知道，他一直都痛恨在心，宁对放过你，也绝不会让我称心如愿的。”

    小方又沉默了很久才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

    “因为我不想再骗你了。”

    她声音忽然露出了一点淡淡的哀伤：“你也不必再问我对你究竟是真是假，因为你是我的仇敌，我只有杀了你。”

    小方也记得她说过同样的话。

    敌友之间，绝没有选择的余地，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彼娃又道：“所以你随时都可以杀了我，我绝不怪你。”

    小方下不了手。

    不是不忍下手，是根本不能下手！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谁对谁错，谁是谁非。

    如果卜鹰真的是猫盗，如果波娃是为了捕盗而做这些事的，有谁能说她错？

    为了达到目的，卜鹰岂非也同样做过一些不择手段的事？

    独孤痴是剑客，剑客本无情，普松已出家为僧，更不应该惹上了情孽，就算他们是被她欺骗了，也只能说他们是咎由自取。

    小方没有想到他自己。

    每到这种生与死、是与非的重要分际，他常常都会忘记他自己。


------------

正文 第十四章 爱恨生死一线

﻿    波娃凝视着他。

    “你杀我也好，不杀我也好，我都不勉强你。”波娃道：“但是有一件事我一定要提醒你。”

    “什么事？”

    “你不杀我，有人就要杀你。”波娃道：“我若不死，你一走出这间禅房，就必定死在噶伦的剑下。”

    “我知道。”小方说。

    说出了这三个字，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爱与恨，是与非，生与死，本来就像是刀锋剑刃，在分别上，只不过在一线间而已。

    小方走出了禅房，就看见噶伦喇嘛已经在外面的小院中等着他。

    日色渐暗，风渐冷。

    噶伦喇嘛就站在一棵古树下，风动古树，大地不动。

    这位高憎也没有动。

    他看来虽然还是那么枯瘦衰弱，但是他的安忍已到静如大地。

    唯一的一点变化是，当他看到小方时，眼睛里仿佛也露出一抹伶悯和哀伤。

    这是不是因为他早已算准小方是绝对下不了手的。

    小方掌中仍有剑，剑光仍然是碧绿色的。

    噶伦喇嘛看着他手里的剑，淡淡他说：“名剑如良驹，良驹择主，剑也一样，你不能善用它，它就不是你的。”

    “这柄剑本来就不是我的，是你的。”小方说。

    噶伦喇嘛慢慢地伸出手：“不是你的，你就该还给我。”

    小方丝毫没有犹疑，就将这柄剑还给了他。

    这柄剑的锋利，绝不在他的意料之下，如果他掌中握有这样的器，未必绝对不是噶伦的敌手。

    但他却仿佛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完全没有想到噶伦要他交还这柄剑，就是为了要用这柄剑杀他的。

    他也没有……

    夕阳已隐没在高耸的城堡与连绵的雉堞后，只剩下惨碧色的剑光在暮色苍茫中闪动。

    噶伦喇嘛忽然长长叹息：“你本来也是个优秀的年青人，就好像普松一样，只可惜现在你也死了。我纵然不杀你，你也已和死人全无分别。”

    他抬起头，凝视小方：“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小方立刻道：“有，我还有话说，还有事要问你。”

    噶伦道：“什么事？”

    小方逼视着他，一个字一个字他说：“你恨波娃，恨她毁了你最亲近的人，你也恨你自己，就因为你完全不能阻止这件事。”

    他忽然提高声音，厉声地问道：“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为什么还要把她留在这里？为什么不亲手杀了她？你究竟怕什么？”

    噶伦喇嘛没有回答，没有开口，掌中的剑光却闪动得更剧烈。

    难道他的手在抖？世上还有什么事可以使这位高憎惊震颤抖？

    小方的话锋更逼人：“你明明可以阻止这件事发生的，那么普松根本就不会死，你心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非但不敢去杀波娃，甚至连见都不敢去见她。”

    噶伦忽然开口：“你是不是要我去杀了她？”他问小方，“如果我要杀你，是不是应该去杀了她？”

    “是。”小方的回答直接明确。

    他并不想要波娃死，可是他自己也不想死，他出了个难题给噶伦。

    他确信噶伦也跟他一样，绝不会对波娃下手的，否则波娃早已死了无数次。

    但是这次他又错了。

    他刚说了那个“是”字，噶伦瘦弱的身子已像是一阵清风般从他面前掠过去，掠入了那问禅房。

    等他跟进去时，噶伦掌中那柄惨碧色的长剑，剑锋已在波娃咽喉上。

    剑光照绿了波娃的脸，她的脸上并没有一点惊慌恐惧的表情。

    她不信噶伦会下手。

    “你想干什么？”波娃淡淡地问，“难道你想来杀我？难道你忘记了我是什么人？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密约？”

    “我没有忘。”

    “那么你就该知道，你若杀了我，不但必将后悔终生，你的罪孽也永远没法子洗得清了。”

    波娃说得很肯定，肯定得令人不能不吃惊。

    她究竟是什么人？

    一个魔女和一个高僧间，会有什么秘密的约定？约定的是什么事？

    小方想不通，也不能相信。

    可是噶伦喇嘛自己并没有否认。

    “我知道我不能杀你的，但是我宁可永沦魔劫，也要杀了你。”

    “为什么？”

    “因为普松是我的儿子。”噶伦道：“我二十八年前，也遇到过一个像你这样的女人。”

    波娃的脸色变了。

    她并不是因为听见了这秘密而吃惊，而是因为她知道噶伦喇嘛既然肯将这秘密告诉她，就一定已经下了决心要置她于死地。

    小方的脸色也变了。

    他也看出了这一点。他不但惊讶，而且悔恨，因为噶伦的杀机，是被他逼出来的。

    他绝不能眼看着波娃因他而死。

    这一剑还未刺下，小方已扑过去，右手猛切噶伦的后颈，左手急扣他握剑的手腕脉门。

    噶伦没有回头。

    他以左手握剑，他的右臂关节忽然扭曲反转，反手打小方的腰。

    任何人都绝对不能想到一个人的手臂竟能在这种部位扭转，从这种方向打过来的。

    小方也想不到。

    他看见噶伦的手臂扭转时，他的人已被击倒。

    剑锋距离波娃的咽喉已不及两寸。

    噶伦这一剑刺得很慢，抑制多年的情感和爱心忽然涌发，他对波娃的仇恨也远比别人更深。

    他要看着这个毁了他儿子的魔女慢慢地死在他的剑下。

    现在已经再没有人能挽回波娃的性命了。

    小方几乎已不忍再看。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忽然又看见了一道剑光闪电般飞来，直刺噶伦后颈上的大血管。

    这一剑来得太快，刺得太准。

    噶伦不得不救。

    他的剑反手挥去，迎上了这道凌空飞击的剑光。双剑相击，声如龙吟，飞激出的火星，就像是黑夜时放出的烟花。

    接着，又是“夺”的一声响，一柄剑斜斜地钉入了横梁。

    只有剑，没有人。

    这一剑竟是被人脱手飞掷出来的，人还在禅房外，脱手掷出一剑，竟有这种声势、这种速度！噶伦虽然还未见到这个人，已经知道他的可怕。

    小方却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虽然他从未想到这个人会来救波娃，但是他认得这柄剑。

    斜插在横梁上的剑，赫然竟是他的“魔眼”。

    阴暗的禅房，雪白的窗纸，窗户半开，剑自窗外飞来，人呢？

    “魔眼”钉入横梁时，噶伦喇嘛已穿窗而出。小方只看见一道碧绿的剑光飞虹般穿出窗户。

    他的人已不见了。

    他枯瘦的身子已溶人剑光中，他的人已与剑相合，几乎已到达传说中“身剑合一”的无上妙境。

    他的“赤松”也是剑中的神品。

    卜鹰如果还在禅房外，用什么来抵挡这一剑？

    小方忽然跃起，去摘梁上的剑，希望能及时将这柄剑交给卜鹰。

    他的手还没有伸出去，横梁上的屋瓦忽然碎裂，一只手从破洞中伸下来，攫去了这柄剑。

    一只瘦削而有力的手，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干净。

    小方认得这只手，他也曾经握过这只手。

    来的人果然是卜鹰。

    卜鹰为什么要来救波娃？是为了小方，还是为了另一种至今还没有人知道的原因？

    小方还没有想到这一点，外面又响起了一声龙吟。

    “赤松”与“魔眼”双剑再次相击，龙吟声还未停歇，小方也已到了禅房外。

    暮色已深沉。

    小方看不见卜鹰的人，也看不见噶伦，只看见两道剑光游龙般盘旋飞舞，森森的剑气中，古树上的木叶萧萧而落，小方的衣袂也已被振起。

    这是小方第一次看见卜鹰的剑术。

    他练剑十余年，至今才知道剑术的领域竟是如此博大。

    他痴痴地看着，也觉得手足冰冷，心也开始发冷，直冷到趾尖足底。

    这一战谁能胜？

    碧绿的剑气看来仿佛更盛于“魔眼”的寒光，飞旋转折间仿佛也更矫捷灵敏。

    但是小方却忽然发觉胜的必将是卜鹰。

    因为“赤松”的剑气虽盛，却显得有点焦躁急进。

    急进者必不能持久。

    他果然没有看错，“赤松”剑上的光华虽然更鲜艳翠绿，剑风中却已没有那种凌厉的杀气了。

    忽然又是“呛”的一声龙吟，双剑三次拍击。

    龙吟声歇，漫天剑光也忽然消失，古树木叶已秃，禅院中忽又变成一片死寂。

    噶伦喇嘛不知何时已坐下，盘膝在落叶上，暮色中，又变得和小方第一眼看见他时那么平静阴暗衰弱。

    “赤松”已不在他手里。

    他的掌中无剑，心中也已无剑。

    他已经不是刚才那位能以气驭剑杀人于眨眼间的剑客。

    他放下他的剑时，就已重入禅院，又变为一位心如止水的高僧。

    他心里的戾气和杀机，情与仇，爱与恨，都已随着他的剑气一泄而出，就在小方觉得他剑风中已无杀气时，他心中的禅境又进了一层。

    卜鹰静静地站在他面前，静静地看着他，神色严肃恭谨，眼中充满尊敬，忽然合什顶礼：

    “恭喜大师。”

    “为何恭喜？何喜之有？”

    “大师已在剑中悟道。”卜鹰道：“恭喜大师的修为又有精进。”

    噶伦喇嘛微笑，慢慢地合上眼睛。

    “你好。”他从容挥手，“你去。”

    卜鹰还没有走，噶伦喇嘛忽又张开眼，大声作狮子吼！

    “为何要你去？为什么我不能去？”

    这两句话说出，他阴暗的脸上忽然露出一层祥和的神色。

    卜鹰再次合什顶礼，噶伦喇嘛已踏着落叶，走入深沉的暮色里。

    夜空中忽然有星升起。

    “赤松”还留在地上，光华碧绿的剑锋，已变得黯淡无光。

    名剑正如剑客，也是不能败的。

    卜鹰目送噶伦的背影消失，忽然轻轻叹息。

    “他没有败。”卜鹰道：“就算败了，也不是败在我的剑下。”

    “不是？”

    “绝对不是。”卜鹰道：“他败，只因为他根本没有杀我的意思，只不过想用我激发他的剑气，泄出他心中的戾气与杀机。”

    卜鹰慢慢地接着道：“他根本没有胜我之意，又怎么能算是败？”

    小方明白他的意思。

    安忍多年的高僧，忽然发觉心中竟有激情无法抑制时，往往在一瞬间就会堕入魔劫。

    “魔”与“道”之间的距离，也正如爱与恨一样，仅在一线间。

    现在剑客已败，高僧却已悟道了。

    卜鹰凝视着小方，眼中又露出欣慰之色，他看得出小方明白他的意思。

    小方的心却很乱。

    他有很多话要问卜鹰卜他已觉察到波娃与卜鹰之间，也有种至今还没有人知道的神秘关系。

    他没有问，只因为他不知道应该如何问。

    卜鹰没有说，是不是也因为不知该如何说？

    半开的窗户已阎起，禅房里没有燃灯，也没有动静，只有波娃一个人静坐在黑暗中。

    她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卜鹰慢慢地转过身，面对夜空中第一颗升起的星，沉默了很久，才慢慢他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一个打不开的结。”

    小方承认。

    个鹰又沉默了很久：“如果你真想知道这其中的秘密，就跟我走，可是我劝你，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

    这次小方没有接受卜鹰的劝告。

    他跟着卜鹰走了，走向东方的小屋。

    星光在沙漠中看来仿佛更明亮，他们已经在沙漠中奔驰了三天。

    小方想不到卜鹰为什么又将他带入沙漠来，他也没有问。

    他相信卜鹰这次一定会给他一个明确完整的答案，让他能解开心里这个结。

    他们快马奔驰，休息的时候很少。这三天中他们走的路，已经比上一次十天中走得更多。

    无情的沙漠还是同样无情，第三天黄昏，他们又回到那一片风化的岩石间。

    小方永远忘不了这地方，因为这里正是他初遇波娃的地方，也正是卫天鹏他们的驻扎地。现在那帐篷虽然已不知到哪里去了，在那帐篷中发生的事，却是小方这一生永难忘怀的。

    卜鹰已下马，和小方分享了一块十牛肉和一袋乳酷酒。

    这三天他一直很少开口，但是每当酒后，小方就会听见他又在低唱那曲悲歌。那种男子汉的情怀，那种苍凉中带着豪迈的意境，总是比酒更令人醉。

    “我们什么时候再往前走？”

    “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卜鹰回答，“这里就是我们的地头。”

    “你带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小方又问。

    这里既然是他们的目的地，难道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在这里？

    卜鹰还没有把答案给他，却从马鞍旁的一个革囊里拿出了两把铁锄，抛了一把给小方。

    他要小方跟他了起挖地。

    难道他已将问题的答案埋藏在地下？

    夜渐深。

    他们挖得也渐深，已经挖过了一层松软的沙砾，又挖过了一层风化的岩石。忽然间，“叮”的一声响，小方感觉到自己手里的锄头挖到了一层坚硬的金属。

    然后他就看见了岩石之中有金光在闪动。

    是黄金！

    这一片岩石间，地下全都是黄金。

    卜鹰抛下锄头，面对小方：“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带你到这里来了。”

    他的声音还很平静，“富贵神仙吕三失劫的三十万两黄金，全都在这里。”

    “是你埋在这里的？”

    卜鹰：“是我，我就是猫盗。”

    小方虽然早已想到这一点，却还是不能不吃惊。

    卜鹰凝视着他，慢慢地接着道：“我们那队伍里，每个人都是猫盗，他们才真正是久经训练、百战不死的战士，卫天鹏属下那些人跟他们比起来，只能算是初学刀剑的孩子。”

    他声音中并没有讥消之意，因为他说的是事实：“卫天鹏想不到我们根本不想把这批黄金运出沙漠。”

    “永远都不想运出去？”

    “永远！”

    卜鹰的回答极为肯定，小方却想不通了。

    他们费尽苦心盗劫这批黄金，当然是为了黄金的价值。

    如果把黄金永远埋在地下，黄金岂非也变得和沙石尘土无异？

    卜鹰不等小方问出来，已经先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们并不想要这批黄金。”卜鹰道，“我们劫走这批黄金，只不过因为我们也不能让吕三他们利用这批黄金去对付别人。”

    “别人？”小方忍不住要问，“别人是些什么人？”

    “就是这两天你天天都能看得见的那些人。”卜鹰道，“也就是波娃、班察巴那他们的族人和姐妹兄弟。”

    “吕三为什么要对付他们？”小方又问，“准备怎样去对付他们？”

    卜鹰先要小方将挖掘出的沙石重新埋好，才开始叙说这件事：“他要推翻藏人们已信奉百年的宗教，要刺杀他们心目中的活佛，要在这里建立他自己的宗教。”

    这是个极庞大惊人的计划，吕三不择手段来做这件事，只因为

    “他信奉的是拜火教，他的父亲是波斯人，是个狂热的拜火教徒。”卜鹰道，“所以他要用拜火教去取代喇嘛在西藏中的地位。”

    他的态度极严肃：“但是这种宗教信仰已在藏人心中根深蒂固，所以吕三计划如果实现了，西藏境中必将永无宁日。”

    “所以你们不能让他的计划实现。”

    “绝不能。”卜鹰说得更坚决，“为了阻挠他，我们也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一切。”

    小方沉默，卜鹰又道：“第一个牺牲的就是波娃。”他说，“牺牲最大的就是她。”

    “她才是班察巴那说的那个为了族人而牺牲自己的女人？”小方问，“不惜牺牲一切潜伏到吕三组织内部去做奸细？”

    “不错，她是的。”

    卜鹰道：“这秘密我们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在那不祥的‘黑羽之帐’中，我只有让你误会她，在‘死颈’外那一战中我们也绝不能让她走出第三顶轿子。”

    小方也已渐渐明白。

    “所以噶伦才肯她住在布达拉宫里，所以你才会去救她。”

    “因为我绝不能让她死在噶伦手里，也不能让噶伦抱憾终生。”卜鹰道，“为了噶伦的宗教，她的牺牲已太大。”

    他声音中忽然充满悲伤：“她非但不惜自己，甚至不惜牺牲她所爱的人。”

    波娃最爱的这个人是谁？

    小方没有问，也不必再问。

    吕三当然要为自己的独生子报仇。为了取得吕三的信任，波娃只有牺牲小方，她自己不忍下手，只有要普松去替她做这件事。

    一个女人，为了一种更伟大的爱和信仰，竟不惜牺牲自己心爱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是完全无辜的，她也置之不顾。

    她这样做，有谁能说她错？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只有慢慢地躺下去，静静地躺在星光下。

    遥远的星光，寒冷无情的大漠之夜，如果他有泪流出，也一定结成了冰。

    他没有流泪，经过这件事之后，他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再流泪。

    卜鹰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他，“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这种话是用不着再说第二次的。

    “现在我已将我的事全都告诉你。”

    卜鹰只简单他说明了一点：“你可考虑，是留下来跟我们在一起，还是走。”

    “我会考虑。”小方说。

    “随便你要考虑多久，但是你决定的时候，一定要先来告诉我。”

    小方答应。

    星光遥远黯淡，夜色寒冷凄清，他们彼此都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

    过了很久，小方才说：“你做事一向极谨慎，可是这次却做是太冒险了。”

    “冒险？”

    “你不怕有人跟踪我们到这里来？不怕别人发现这里的藏金？”

    卜鹰没有说话，黑暗中却传来一阵笑声：“他不怕别人跟踪，因为他知道这一路上我都在你们的附近，就算有条狐狸想跟踪你们，我也已抓住了它，剥下了它的皮。”

    这是班察巴那的声音。

    小方跃起时，班察巴那已站在他面前，距离他已不及五尺。

    这个人的行动远比沙漠上最巧黠的狐狸更难被人发现，他的动作比风更骤，他的眼睛比夜色更深沉，他凝视着小方。

    “他当然也不怕你会泄露他的秘密。”班察巴那淡淡他说：“从来没有人能泄露我们的秘密。”

    他在笑，但他的笑容却像是这凄惊的大漠之夜一样神秘、冷酷无情。

    他们又回到了拉萨，灿烂的晴天、跃动的生命和那美丽开朗的“蓝色阳光”都在等着他们。

    卜鹰又将小方交给了她。

    “他要到哪里去，你就带他到哪里去。”卜鹰吩咐：“他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

    听到他说的话，想到班察巴那冷酷的笑容，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死刑犯在临刑前，无论提什么要求都会被答应的。

    他将这绝不容任何人泄露的秘密告诉了小方，在某方面说也是无异宣判了小方的死刑。

    小方没有这么想，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阳光”还是笑得那么愉快开朗，她绝不问他这几天到哪里去了，只问他：“你想要什么？想要我陪着你到哪里去？”

    三天之后，小方才回答他这问题。

    “我要一万两银子。”小方说：“我要到一个你绝不能陪我到的地方去。”

    这三天里，他们几乎朝夕都在一起，她陪着小方去做一切别的女人不肯陪男人做的事。

    她陪他豪赌，陪他痛饮，有时喝醉了，他们甚至睡在一起。

    有一天小方酒醉时，发现她竟睡在他身旁。

    她睡着的时候远比醒时更温柔，更美丽，更像一个女人。她的身材柔美、皮肤雪白、气味芳香。

    宿醉初醒时那种烈火焚烧般的强烈欲望，使得小方几乎忍不住要占有她。

    他忍住了，他用冷水冲淋了将近半个时辰，他们之间还是清白的。

    可惜他们的清白非但没有人知道，可能没有人相信。

    “阳光”竟全不在乎，不管别人对他们怎么想，她却不在乎。


------------

正文 第十五章 抉择

﻿    他们又回到了拉萨，灿烂的晴天，跃动的生命，和那美丽开朗的“蓝色阳光”都在等着他们。

    卜鹰又将小方交给了她。

    “他要到哪里去，你就带他到哪里去！”卜鹰吩咐：“他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

    听到他说的话，想到班察巴那冷酷的笑容，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死刑犯在临刑前，无论有什么要求也都会被答应的。

    他将这绝不容任何人泄漏的秘密告诉了小方，在某方面说也无异宣告了小方的死刑。

    小方没有这么想，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阳光”还是笑得那么愉快开朗，她没有问他这几天到哪里去？只问他：“你想要什么？想要我陪你到哪里去？”

    三天之后，小方才回答她这问题。

    “我要一万两银子。”小方说：“我要到一个你绝不能陪我去的地方去。”

    这三天里，他们几乎朝夕都在一起，她陪着小方去做一切别的女人绝不肯陪男人做的事。

    她陪他豪赌，陪他痛饮，有时喝醉了，他们甚至睡在一起。

    有一天小方酒醒时，发现她就睡在他身旁。

    她睡着的时候远比醒时更温柔，更美丽，更像一个女人：她的身材柔美，皮肤雪白，气味芳香。

    宿醉初醒时那种烈火焚烧般的强烈欲望，使得小方几乎忍不住要占有她。

    他忍住了，他用冷水冲淋了将近半个时辰；他们之间还是清白的。

    可惜他们的清白非但没有人知道，可能也没有人相信。

    “阳光”却完全不在乎，不管别人对他们怎么想，她都不在乎。

    这种事本来是一个女孩子最在乎的事，除非她已准备接受那个男人。阳光不在乎，是不是因为她已准备接受他？

    但是三天后小方却忽然提出这要求，而且还要她答应：“你绝不能问我要到哪里去，更不能在暗中跟踪我，否则我说不定会杀了你！”

    这要求多么不近人情，他说的话多么绝，连他自己都认为阳光会生气的。她没有生气。

    她立刻就答应了：“你去，我等你。”

    小方要的这一万两银子，当然是准备给独孤痴的。

    他绝没有忘记他的诺言，他又回到了那孩子带他去过的鸟屋。

    鸟屋仍在，屋檐下的鸟笼也仍在，但是鸟笼却已空了。

    笼中的飞鸟已被斩落在地上，每一只都被一剑斩成了两半。

    地上的血迹已干，屋里寂无人声。

    小方忽然觉得手足冰冷。

    上一次他来的时候，难道已经有人跟踪他到了这里？

    他本来一向认为自己的耳目都极灵敏，无论谁要跟踪他都很难，但在那个大漠之夜里，班察巴那忽然出现在他眼前之后，他的信心已动摇。

    ——是谁跟踪他到这里来过？是谁以这种狠毒的剑法斩杀了这些无辜的鸟？独孤痴和那孩子是不是也已死在他的剑下？

    陈旧的鸟屋，一走上去，木板就会被踩得“吱吱”发响。

    小方走上去，推开门。

    屋里没有人，也没有尸体，只有一幅图画，仿佛是用鲜血画成的图画，画在迎门的木板墙上，画的是一个魔女，在吮吸着一个男人的脑髓。

    魔女的容貌是波娃。

    被她吮吸着脑髓的男人赫然是小方。

    只有这幅图画，没有别的字。

    但是小方却已完全明白它的意思，仿佛忽然又回到那阴森沉郁的庙宇中，又回到那穹形石窟里的壁画前。

    他耳边仿佛又听到那孩子的声音：“……如果你违背了誓言，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受尽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

    小方并没有违背他的誓言，也没有泄漏过任何人的秘密。

    但是他也没有杀死波娃。

    独孤痴一定已查出了波娃没有死，一定以为小方已将他出卖了，所以立刻带着那孩子离开了这鸟屋。被刺杀的飞鸟，壁上的图画，都是他特地留下来给小方看的，特地要让小方知道他的仇恨和怨毒。

    ——他还有一只手，还可以握剑，还有刺杀飞鸟的力量。

    他这个人本来就充满了一种令人永远无法预测的可怕潜力，何况“仇恨”本身也是种可怕的力量！

    现在他第一个要杀的人已经绝对不是卜鹰，而是小方！

    小方静静的站在这幅壁画前，站了很久，慢慢的将他带来的一万两银票放在地上。

    然后他就大步走了出去，走到蓝天下。

    天气虽然还是同样晴朗，可是他心里却已有了个驱不散的阴影。

    他知道独孤痴绝不会放过他的。

    从今以后，他这一生中，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那致命的一剑刺来。

    他第一次见到独孤痴时就知道了，他们彼此间，迟早总有一个要死在对方手里的。

    “阳光”果然还在等着他，他看到她之后，第一句话就说：“卜鹰在哪里？”小方道：“我要去见他！现在就要去见他！”

    宽大洁净的厢房，新鲜充足的阳光，每一样东西都是精选过的，既不会有余，也不会缺少什么。

    酒是甜美醇厚的波斯葡萄酒，盛在透明的水晶杯里，闪动着琥珀色的光。

    卜鹰倒了一杯给小方，自己慢斟浅啜，喝完了小半杯，然后才问：“你是不是已决定要走？”

    “是！”

    小方的回答还是和以前他回答别的问题时同样简单明确，好像根本不知道这问题比他以前回答过的任何问题都严重很多。

    卜鹰没有再问，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们都没有再开口。

    远处的白云在天，风在树梢，积雪的山巅在晴朗的蓝天下，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活挣扎，不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命奋斗。

    可是这些事都距离他们很远，屋子里安静得像是一个死人的心脏。


------------

正文 第十六章 断魂剑断肠人

﻿    “不是。”朱云好像完全没有听出他话中的讥消之意，“但是你不妨先看看你自己这只手，看看你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个好像被毒蜂螫过的伤口。如果伤口还没有发生变化，也许你还有得救。”

    “我还有救？”小方道，“谁会来救我？”

    “只要你肯留下来，每个人都会救你的。”

    小方对“阳光”的信心无疑已经开始动摇了，忍不住转过身，面对刚刚升起的明月，伸出了那只曾经被“阳光”握住的手。他的身子刚刚转过去，朱云的左手里已经有七点寒星暴射而出，不是用腕力发出的，是用一种力量极强的机簧筒射出来的。江湖中人用暗器的种类虽然多，“夺命七星针”永远都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种。

    机簧“崩”的一响，朱云右掌中的青钢剑也已闪电般刺出。

    他的手已经不像刚才那以慢了，一剑刺出，闪动的剑光就己将小方所有的退路全都封死。

    就在这片刻，他好像就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从一个平庸的剑手，变成了个非凡的剑客。如果他一开始就使出这种剑术，小方绝不会躲不开的。

    但是现在他已将小方的信心摧毁。

    无论谁发现自己被一个自己绝对信任的朋友出卖了时，情绪都会变得十分低落、沮丧，何况小方正在看他手上的伤口。

    无论谁要在月光下查看一个比针还小的伤口，都不是件容易事。

    他已经将全副精神都集中在他自己的手上，他的信心已经被摧毁，情绪也己沮丧，他怎么能避得开这一剑？

    朱云一剑刺出，就算准小方已经死定了。

    如果小方真的相信了朱云的话，真的去看手上是不是有个伤口，他就真的死定了。

    他没有死。

    因为他对“阳光”有信心，对人类有信心。

    因为他的信心绝不是别人几句话就可以摧毁的，所以他没有死。

    朱云对自己这一剑大有把握了，对他的七星针也大有把握了。

    所以他一剑刺出，已尽全力，只记得“攻”而忘了“守”。

    这一剑的攻势虽然凌厉霸道，却有空门，也有破绽。他以为小方的退路全都已被封死，却忘了小方还有一条路可走，还可以“以攻为守”，从他的空门破绽中攻出去，攻他的心脏，攻他的命脉，攻他的必救处。

    小方没有杀死朱云。

    他先以左掌斜切朱云握剑的腕，横步躲入朱云的空门，曲时打朱云的肋部，并中指食指无名指作指锋，猛戳朱云的咽喉。

    他攻的都是要害，朱云不能不闪避自救。小方右手五指忽然化鹰爪，抓朱云的面门，乱朱云的眼神，左掌已斜切在朱云右肩上。

    右肩被击，青钢剑必然脱手。

    小方剩机夺剑，剑光一闪，剑锋已在朱云咽喉。

    但是他没有杀朱云。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虽然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仇敌。”小方道：“你要杀我，只不过是在做一件你认为应该做的事。”

    剑锋下的朱云居然还能保持镇静，却忍不住要问小方：“你真的相信‘阳光’绝不会害你？”

    “我相信。”

    “你为什么如此信任她？”

    小方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从未欺骗过她。”

    朱云忽然长叹：“我佩服你，你的确是个好朋友。”朱云道：“只可惜你的朋友倒未必都是好朋友，所以我劝你最好将我的剑带走。”

    “我既然不要你的命，为什么要你的剑？”

    “因为你很快就会用得着的。”朱云道：“也许并不是用来杀人。”

    “用来干什么？”

    朱云看着小方，眼睛里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说：“这柄剑也跟别的剑一样，除了杀人外，另外还有种用处。”

    “什么用处？”

    “自刎。”朱云又叹口气，“不管怎么样，自刎至少比死在别人剑下好。”

    小方还没有开口，黑暗中忽然又有个人冷冷地说：“就算他要自刎，也不必用你的剑，他自己也有剑，他的剑远比你的剑锋利。”

    黑暗中忽然有剑光一闪，一柄剑仿佛忽然自大外飞来，斜插在小方足下。

    森寒的剑光，剑锋上仿佛有一只邪恶的鹰眼在冷冷地看着他，这正是他的“魔眼。”

    这柄剑一直在卜鹰那里，小方从未提起过，就好像已经忘了这柄剑的存在。

    但是现在他的剑又飞回来了，当然不是从天外飞来的。

    是从一个人手里飞出来的。

    小方回过头，就看见了这个人，兀鹰般的锐眼，幽灵般的白衣，刀锋殷冷酷，山岳般镇定。

    这个人是卜鹰。

    小方的心沉了下去。

    最后一个要为他饯行的，竟是卜鹰。

    朱云交给他这柄钢剑，的确不是要用他来杀人的，在卜鹰剑下，他根本全无机会。

    他们本来已经可以很亲近的朋友，现在却已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小方忽然笑了笑，他这一生从未笑得如此沉痛。

    “想不到你也会来为我饯行。”小方道。“你既然来为我饯行，又何必把这柄剑还给我？”

    “因为这本来就是你的剑。”

    卜鹰的声音里全无感情：“你应该记得我曾经说过，我从来不要活人的东西。”

    小方当然记得。也许卜鹰根本就没有接受过他任何一样东西他的剑、他的友情，都没有接受过。

    卜鹰又说道：“现在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剑，为什么还不将你手里的剑还给朱云？”

    小方将剑还给了朱云，剑柄缠着的青绞已经被他掌心的冷汗湿透。

    卜鹰忽又冷笑：“现在你为什么还不走？是不是还想亲眼看着我杀他？”

    这句话是对朱云说的。

    朱云只有走，虽然不想走，也不能不走。

    小方忽然也冷笑：“你为什么一定要他走？”小方问卜鹰，“你杀人时为什么怕被人看见？”

    他没有等卜鹰回答这句话，他知道卜鹰一定不会回答的。

    他已经拔起了他的剑。

    这柄剑跟随小方已多年，每次他握起它的剑柄时，心里都会有种充实的感觉，就好像握住了一个好朋友的手一样。

    但是这次他握剑时，却好像握住了一个死人的手，冰冷僵硬的死人的手，就好像在跟一个死去的朋友最后一次握手诀别。

    这就是一个学剑的人最后一次握剑时的感觉。

    如果他肯留在这里，如果他肯将这柄剑留在地上，卜鹰绝不会出手的。

    但是他不肯。

    他从地上拔起这柄剑时，就等于已经将自己埋入地下。

    卜鹰还是幽灵般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

    卜鹰的手里没有剑。

    卜鹰不用剑也一样可以杀人。

    他用一只空手就能接住卫天鹏闪电般劈杀过来的快刀，现在他当然也同样能用这双手接住小方的剑。

    小方的剑已刺出。这一剑刺的是卜鹰心脏，”也是小方自己的心脏。他一剑刺出时，就等于已经将自己刺杀于剑下！

    他自己已经从闪动的剑光之中看到了“死”！

    闪动的剑光忽然停顿，停顿在卜鹰的心脏之前，剑锋已经刺穿卜鹰的白衣。

    卜鹰根本没有出手，根本连动都没有动。

    小方在最后一刹那间才勒住这一剑，小方自己也怔住。

    他忍不住问卜鹰：“你为什么还不出手？”

    他问卜鹰时，卜鹰也在间他：“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两个人都役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因为他们彼此都已知道答案。

    朋友！

    这就是唯一的一个答案。

    在这一刹那间，不但剑锋停顿，世上所有的一切变动仿佛都已停顿。

    因为他们都已发现，不管别人的事在怎么变，他们还是没有变。

    他们还是朋友。

    真正的朋友永远都不会变为仇敌。

    高竿上的灯笼又亮起。

    卜鹰忽然转过身，看着这一点遥远如星辰的灯光，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你去吧，到那盏灯下去，那里有个人在等你。”

    小方没有再说什么。

    卜鹰也没有再说什么。

    有些事是用不着说出来的，世上所有最美的事都用不着说出来的

    他的梦在江南。

    江南在他的梦里。

    灯光也遥远如江南，在灯下等着他的有一个人、两匹马。

    人是“阳光”，马是“赤犬”，人和马都是他的朋友，永远不变的朋友。

    “阳光”只说了一句话，三个字：“我们走。”

    星光比江南更远，可是星光能够看得见，江南呢？

    他的梦在江南，他的梦中充满了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

    他永远忘不了他挥手离别江南时的惆怅悲伤痛苦。现在他就要回到江南了，他心里为什么也有同样的痛苦悲伤惆怅？

    “阳光”一直在他身畔，忽然问他：“你在想什么？”

    “江南。”

    江南，也只不过是两个字而已，可是听到这两个字，“阳光”眼里也露出种梦一样的表情，忽然曼声低唱：“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上说，孙何督帅钱塘时，柳屯田作这首《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在无意中看见了。

    于是完颜亮特地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而且在上面题了两首诗。

    “移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

    据说这就是金兵入侵江南来的主要原因。

    这是首美丽的词，听的人不觉醉了，唱的人自己也仿佛醉了。

    过了很久，小方才叹了口气：“没有到过江南的人，都想到江南去，可是如果你到了江南，你就会怀念拉萨了。”

    “我相信。”

    “我回到江南后，如果知道有人要到拉萨来，我一定会托他带来一点江南的桂花糕和荷叶糖给你。”小方勉强笑了笑，“你虽然看不见江南的三秋桂子和十里荷花，吃一点桂花糕和荷叶糖，也聊胜于无了，”

    “阳光”沉默了很久，忽然也笑了笑：“你用不着托人带信给我。”她笑得很奇怪，“我会自己去买。”

    “你自己去买？”小方没有听懂她的话，“到哪里去买？”

    “当然是到江南去买。”

    小方吃了一惊。

    “到江南去买？你也要到江南去？”

    “阳光”慢慢地点了点头，眼中显然已有了江南的梦，也有了剪不断的离愁。

    小方松了口气。

    “你不会去的。”小方道：“我看得出你绝对舍不得离开拉萨，更舍不得离开那些朋友。”

    “我是舍不得离开他们。”“阳光”道，“可是我一定要到江南去。”

    “为什么？”

    “鹰哥要我送你，要我把你送到江南，”“阳光”悠悠他说，“你应该知道，不管他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听他的话。”

    小方又勉强笑了笑。

    “他为什么要你送得那么远？难道他以为我已经忘了回家的路？”

    “我也不知他为什么要我送你。”“阳光”道，“可是他既然要我送你，我就要把你送到江南，你用鞭子赶我都赶不走的。”

    她也在笑，笑得也很勉强，因为她也和小方一样，也明白卜鹰的意思。

    卜鹰要她送小方，只不过因为他想成全他们，每个都认为他们已经是一双两情相悦的情侣。

    小方沉默了很久；忽然又问：“到了江南，你还会不会回来？”

    “会。”“阳光”毫不考虑就回答，“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我都一定会回来的。”

    她忽然问小方：“你知不知道卜鹰是我的什么人？”

    “是你的大哥。”

    “他是我的大哥，他当然是我的大哥。”“阳光”轻轻地叹息：“只不过我却不是他的妹妹！”

    “你不是？”小方很意外，“你是他的什么人？”

    “我是他未婚的妻子。”“阳光”道，“我们已经有了婚约了。”

    小方怔住。

    “阳光”也沉默了很久才说：“他一直不让你知道这件事，因为他一直认为你很喜欢我，他不愿让你再受刺激。”

    小方苦笑。

    “阳光”又道：“而且他一直觉得自己老了，觉得自己配不上我，一直希望我能找个更好的归宿，所以……”

    小方替她说了下去：“所以他才要你送我，送到江南。”

    “他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总是先替别人着想，从来不肯替自己想想。”“阳光”也苦笑，“可是他的外表却偏偏冷得像冰一样。”

    她的笑容虽然黯淡，却又充满骄傲，为卜鹰而骄傲。

    “他为了你，不惜跟他的伙伴争吵，甚至不恰以他自己的性命来保证你绝不会泄露他们的秘密。”阳光叹了口气，“可是这些事他宁死也不会对你说，因为他不愿让你心里有负担，不愿让你感激他。”

    小方也没有再说什么。

    他生怕自己眼中的热泪会忍不住要夺眶而出。

    他的泪绝不轻流，他心里的感激也从不轻易向人叙说。

    又过了很久，“阳光”才接着道：“不管他怎么对我，我对他却不会变的。”

    “所以不管你到了什么地方，都一定会回来。”小方说。

    “阳光”看着他，轻轻地问：“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当然明白。”

    “阳光”笑了，真的笑了，笑容又变得像阳光般灿烂辉煌。

    她又握住了小方的手，握得比以前更紧。

    “我知道你一定会明白的。”她说：“我也知道他没有看错你，你的确是他的好朋友。”

    就在他们笑得最开朗、最愉快时，他们忽然听到一种痛苦的声音。

    不是呻吟，也不是喘息，而是一个人只有在痛苦已到极限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声音很低、很远，如果不是在这死寂的大漠之夜中，他们很可能听不见。

    现在他们听见了。

    这里还是沙漠的边缘，是个已干涸了的绿洲。

    绿洲已干涸，正如美人已迟暮，再也无法留住任何人的脚步了。

    “阳光”带小方走这条路，”不但因为这里行人已少，也因为别人想不到一个像她那样对沙漠如此熟悉的人，会到一个没有水的绿洲来。

    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旅人远避，绿树枯死，只剩下一座土丘仍然顽强如昔，冷眼坐视人间的沧桑变化。

    他们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座土丘后面传来的。

    土丘后有棵枯树，树上吊着一一个人，一个本来早就已经该死了的人。

    无论谁受过她这么多折磨酷刑之后，都很难活到现在。她能活到现在，也许只因为她只有一半是人，另一半是魔。

    这个人赫然竟是“天魔玉女”柳分分。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衣服，连小方都几乎认不出她就是柳分分。

    她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连呻吟声都发不出，只能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乞怜地看着小方。

    她不是要小方救她，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是绝对活不下去的。

    她只求速死。

    小方明白她的意思，小方也知道，如果给她一刀，对她反而是种仁慈的行为。

    但是他没有出手，因为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不管怎么样，这个人毕竟还没有死，谁也没有权力决定她的死活。

    “阳光”已经扭过头，不忍再看她。

    “我们走吧。”

    小方不肯走。“阳光”叹了口气：“你既然救不她a，又不忍杀她，为什么还不肯走？”

    小方自己也说不出理由。

    人性中本来就有很多种情感是无法解释的，所以每个人都常常会做出些连自己都说不出理由来的事。

    小方只想先把她从树上解下来。

    “阳光”却拉住了他的手：“你绝对不能动她。”

    “为什么”

    “因为你只要一动她，别人就知道我们到这里来过，就知道我们走的是这条路了。”

    “别人？”小方又问道，“别人又是谁？”

    “阳光”没有回答，因为“别人”已经替她回答了：“别人就是我。”

    声音是从小方身后传来的。

    小方连一点感觉都没有，这个人就已幽灵般到了他身后。

    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也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要走。

    小方握紧双拳，连指尖都已冰冷。

    但是他并不觉得意外，因为他早已知道班察巴那绝不会放过他的！

    班察巴那脸上己没有温柔如春的微笑，神志却仍然坚强如金，眼神也仍然尖利如锥。

    他的手上仍有弓，腰畔仍有箭。

    箭羽上有痛苦之心，倒钩上有相思之情，充满欲望直射人心，百发百中的五花神箭。

    “阳光”又在叹息：“我以为你想不到我会带他走这条路的，想不到你还是找到了。”

    她苦笑：“难怪每个人都说，如果班察巴那追踪那一个人，就好像猎犬要追一只鸡，从来都没有一次迫不到的。”

    班察巴那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她在说些什么，一直都在看着吊在树上的柳分分，忽然问道：“你们知不知道谁对她下的毒手？”

    “你知道？”“阳光”问，“是谁？”

    班察巴那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一个名字：“是金手。”

    “金手？金手是什么人？”

    “金手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是吕三用黄金收买的组织。”班察巴那道，“金手就是他们用的代号。”

    “以前我们为什么没听说过？”

    “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班察巴那道：“铁翼、卫天鹏、柳分分，都是这组织中的人。”

    “柳分分既然也是这组织中的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付她？”

    “阳光”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小方却知道。

    “因为她曾经出卖过他们！”

    在那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中，她要她的同伙每个人都留下了一只手。

    现在小方才明白。那次卜鹰为什么会轻易放过柳分分了。

    他算准她的同伙一定会对付她的。

    班察巴那的瞳孔在收缩，眼神更锐利，忽然冷笑：“想不到他们居然还留在这里没有走。”

    “阳光”又问：“他们故意把柳分分吊在这里，是不是故意向我们示威？”

    她自己替自己回答：“一定是的，所以你应该赶快去找他们，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她又拉住小方的手，拉着小方往他们歇马的地方走。

    “我们也应该走了。”

    班察巴那却已横出金弓，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你走，他留下。”

    “你要他留下来干什么？”阳光故意装作不懂，“是不是要他陪你喝酒？”

    “不是！”

    这问题本来是不必回答的，班察巴那却回答了，回答得严肃而慎重。

    “阳光”叹了口气：“我也知道你当然不是要他陪你喝酒，你要杀人时从不喝酒。”

    班察巴那承认了，他的眼中己露出杀机：“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问？”

    “因为我希望你只不过是要他陪你喝杯酒而已。”“阳光”的态度也变得同样严肃慎重，“因为你是绝对杀不了他的。”

    班察巴那冷笑：“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冷笑道：“你们两个人不妨一起出手，只要能杀了我，你就可以带他走。”

    他一字字接着道：“只有杀了我，你才能带他走。”

    “阳光”又叹了口气：“你错了，你根本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根本不想杀你，但是你也绝不能杀他，否则……”

    “否则怎么样？”班察巴那道，“他要走时，谁也拦不住他；我要杀人时，也同样没有人能拦住我。”

    他右手握金弓，用左手食中两指拈起一根羽箭：“除非他这次还能避开我这五枝箭。”

    他的金弓已引满，箭已在弦，百发百中的五花神箭。

    “阳光”忽然大声道：“我也不知道他能不能避开你的箭，但是我知道，你这一箭射出，射死的绝对不止他一个人。”

    班察巴那冷笑道：“你想陪他死？”


------------

正文 第十七章 跪着死的人

﻿    班察巴那脸上已没有温柔如春的微笑，神态却仍然坚强如金，眼神也仍然尖利如锥。

    他的手上仍有弓，腰边仍有箭。

    ——箭羽上有痛苦之心，倒钩上有相思之情，充满欲望直射人心，百发百中的五花神箭。

    “阳光”又在叹息。

    “我以为你想不到我会带他走这条路的，想不到你还是找来了。”

    她苦笑：“难怪每个人都说，如果班察巴那要追踪一个人，就好像猎犬要追一只鸡，从来没有一次追不到的。”

    班察巴那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她在说什么，一直都在看着吊在树上的柳分分，忽然问：“你们知不知道是谁对她下的毒手？”

    “你知道？”阳光反问：“是谁？”

    班察巴那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一个名字：“是金手。”

    “金手？金手是什么人？”

    “金手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是吕三用黄金收买的组织。”班察巴那道：“金手就是他们用的代号。”

    “以前我们为什么没听见过？”

    “这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班察巴那道：“铁翼、卫天鹏、柳分分，都是这组织中的人。”

    “柳分分既然也是这组织中的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付她？”

    “阳光”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小方却知道。

    “因为她曾经出卖过他们。”

    在那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中，她要她的同伙每个人都留下了一只手。

    现在小方明白，那次卜鹰为什么会轻易放过柳分分了。

    他算准她的同伙一定会对付她的。

    班察巴那的瞳孔在收缩，眼神更锐利，忽然冷笑：“想不到他们居然还留在这里没有走。”

    “阳光”又问：“他们故意把柳分分吊在这里，是不是故意向我们示威？”

    她自己替自己回答：“一定是的，所以你应该赶快去找他们，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她又拉住小方的手，拉着小方往他们歇马的地方走。

    “我们也应该走了。”

    班察巴那却已横出金弓，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你走，他留下。”

    “你要他留下来干什么？”阳光故意装作不懂：“是不是要他陪你喝酒？”

    “不是。”

    这问题本来不必回答的，班察巴那却回答了，回答得严肃而慎重。

    “阳光”叹了口气：“我也知道你当然不是要他陪你喝酒，你要杀人时从不喝酒。”

    班察巴那承认，他的眼中已露出杀机。

    “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问？”

    “因为我希望你只不过是要他陪你喝杯酒而已。”

    阳光的态度也变得同样严肃慎重：“因为你是绝对杀不了他的。”

    班察巴那冷笑。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冷笑道：“你们两个人不妨一起出手，只要能杀了我，你可以带他走。”

    他一字字接着道：“只有杀了我，你才能带他走。”

    “阳光”又叹了口气。

    “你错了，你根本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根本不想杀你，但是你也绝不能杀他，否则……”

    “否则怎么样？”

    班察巴那道：“他要走时，谁也拦不住他，我要杀人时，也同样没有人能拦得住我。”

    他右手握金弓，用左手食中两指拈起一根羽箭：“除非他这次还能避开我这五枝箭。”

    他的金弓引满，箭已在弦，百发百中的五花神箭。

    “阳光”忽然大声道：“我也不知道他能不能避开你的箭，但是我知道，你这一箭射出，射死的绝对不止他一个人。”

    班察巴那冷冷道：“你想陪他死？”

    阳光道：“我不想。”

    她居然笑了笑：“但是我也知道，你若杀了他，另外有个人一定会陪他死的。”

    班察巴那不能不问：“谁？另外那个人是谁？”

    “是波娃。”

    她淡淡的接着道：“卜鹰要我告诉你，你若杀了小方，波娃也得死，你今天杀了他，波娃绝对也活不到明天。”

    班察巴那的金弓仍在手，羽箭仍在弦，但是他全身都已僵硬，连扣箭的手指都已僵硬。

    他了解卜鹰。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卜鹰。


------------

正文 第十八章 胡大掌柜

﻿    一个人如果真的死了，是绝不会复活，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只能死一次。

    这个胖子当然也不能例外。

    “你有没有想到我还没有死？”他大笑：“你有没有想到世上还有你毒不死的人？”

    他笑得愉快极了，这件事他实在做得很得意。

    但是他的笑很快就结束，因为他也看见了一件连他都想不到的事。

    他看见这个小姑娘也在笑。

    刚才她抱着那水晶人亲了又亲，他们之间的关系当然很亲密，现在她的亲人忽然被吊了起来，她应该觉得很吃惊、很愤怒、很难受才对，如果她不敢跟这个胖子拼命，就该赶快逃命的。

    可是她偏偏还在笑，不但在笑，而且还在拍手，不但笑得比谁都开心，拍手也比谁都拍得起劲。

    “好功夫！好本事！”她拍着手笑道：“就算你别的本事都不怎么样，装死的本事绝对可以算是天下第一。”

    她又问：“刚才小老虎咬你的时候，你难道一点都不痛？”

    胖子又笑了。

    “谁说我不痛，我痛得要命！”

    “你怎么能忍得住的？”

    “想到这位横行天下，无论谁一听见都会吓一跳的阴灵阴先生，马上就要被我用网子吊起来的时候，再痛我都能忍得住了。”

    “有理，非常有理！”小姑娘嫣然道：“胡大掌柜说的话，好像总是有道理、的。”

    现在“阳光”才知道这个胖子姓胡，而且是位大掌柜。

    在北方，大掌柜就是大老板，他看来确实也有几分像是位大老板的样子。

    小姑娘忽然叹了口气。

    “想不到胡大掌柜今天居然说错了一件事。”

    “什么事？”

    “被你用网子吊起来的这个人并不是阴先生。”小姑娘道：“你根本不该把那位人人听见都会吓一跳的阴灵称为阴先生的。”

    “我应该称呼什么？”

    “你应该叫一声阴大小姐。”

    她又开始笑：“最少也应该叫一声阴大姑娘。”

    胡大掌柜当然要问：“这位阴大小姐在哪里？”

    “就在这里，就在你面前。”她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阴大小姐，阴大小姐就是我。”

    胡大掌柜又笑不出了。

    谁也想不到这个头上梳着十七八条小辫子，手里抱着条小徇，笑起来就好像是你自己的外孙女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竟是阴灵。

    她又抱起了她的小狗，她忽然问这位已经笑不出的大掌柜。

    “我唱个歌给你听好不好？”

    这个时候她居然要唱歌，她居然真的唱了起来。

    “燕北有个三宝堂，

    名气说来响当当，

    三宝堂，有三宝，

    谁见谁遭殃，两眼泪汪汪。

    爹见没有爹，娘见没有娘，谁见谁遭殃，眼泪如米汤。”

    她唱的根本不能算是一首歌，词句也不能算优美，只不过每一句都是事实。

    三宝堂雄踞燕北，名气的确非常响亮，三宝堂中确有三宝，江湖中人如果遇到这三宝，不遭殃的确实很少。

    等她唱完了，胡大掌柜也为她拍手。

    “你凭良心说，我唱的这支歌好听不好听？”

    “好听！”胡大掌柜笑道：“我保证从来都没有人比你唱得更好听。”

    阴大小姐吃吃的笑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这么恭维你，你当然也要称赞我两句！”

    “当然当然！”

    “别人听我称你为大掌柜，一定以为你最多也不过是家小饭馆的大掌柜而已。”

    胡大掌柜叹了口气：“我也情愿如此，那些小饭馆的大掌柜们，麻烦一定比我少得多。”

    “可惜你偏偏就是三宝堂的大掌柜，想赖都赖不掉。”

    她忽然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三宝堂里究竟有哪三宝？”

    胡大掌柜微笑：“你猜呢？”

    阴大小姐眼珠子直转：“这个会吊人的网子当然是一宝。”

    “当然是的。”

    “听说你还有种叫‘凤凰展翅’的暗器，虽然比不上昔年孔雀山庄的孔雀翎，也差不了太多。”阴大小姐道：“那当然也应该算一宝。”

    “当然应该。”

    “还有一宝用不着你说，我也猜得出。”阴大小姐笑道：“三宝堂中最宝的一宝当然就是你。”

    胡大掌柜大笑：“对！完全对！我若不是宝，怎么毒不死？”

    “就因为江湖中的人都说你是毒不死的，所以我才想试试你。”

    “现在你已经试过了。”胡大掌柜道：“已经应该轮到我来试你了。”

    “试什么？怎么试？”

    “试试你能不能避得过我的凤凰展翅？”

    他的脸上虽然还在笑，眼睛里却已露出杀机。


------------

正文 第十九章 在山深处

﻿    “那时火已熄了，我来清理火场。”

    “阳光”的手立刻就因激动而颤抖，过了很久才能问：“你找到了什么？”

    阿苏也沉默了很久，等到情绪平静才能回答。

    “在劫难逃，天意难测，我来时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被烧光，我只找到了一点骨灰。”

    他找到的不是“一点”骨灰，他找到的骨灰装满十三个瓦罐。

    “骨灰？”阳光尽力控制自己，“是谁的骨灰？”

    “是谁的骨灰？是谁的骨灰？……”

    阿苏黯然道：“这里也有我的族人、我的朋友，这三天里我日日夜夜都在找，我也想知道那是谁的骨灰，只可惜每个人的尸骨都已成灰，还有谁能分辨得出？”

    “每个人？”“阳光”问，“每个人是什么意思？”

    阿苏长长叹息，黯然无语。

    “阳光”用力扯住他的袈裟：“你知不知道这里本来一共有多少人？你说每个人，难道是说他们全都……”

    她的声音忽然停顿，好像连她自己都被这种想法所震惊。

    “不会的，绝不会。”她放开了手说道，“这里一定还有人活着，一定还有。你只要找到一个，就可以问出别的人在哪里了。”

    阿苏默默地摇头。

    “难道你连一个人都没有找到？”

    “没有。”阿苏道，“我连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找到。”

    他慢慢地接着说道：“起火的那天晚上，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究竟是谁放的火，恐怕永远都没有人能够说出真象来了。”

    “没有人能说出真象？”“阳光”渐渐失去控制：“难道你还猜不到谁是凶手？”

    “你知道凶手是谁？”

    “我当然知道。”“阳光”握紧双拳说出了几个名字：“卫天鹏、胡大掌柜、风史月婆、‘阴灵’，这些人都是凶手。”

    “你认为凭这些人，就能将卜鹰、朱云、严正刚、宋老夫子和这里的数百名战士在一夜之间一网打尽，而且不留一个活口？”

    阿苏自己回答了这问题：“就凭这些人，恐怕还办不到。”

    “你认为还有谁？”

    “还有内应。”

    “内应？”“阳光”问：“你认为这里也有他们埋伏的奸细？”

    “你们能够派奸细埋伏在他们的组织里，他们为什么不能？”

    “阳光”沉默，过了很久，忽然又问道：“波娃呢？”

    “那天晚上，波娃也到这里来了。”

    阿苏道：“她说她一定要来见卜鹰。”

    “失火的时候，她也在这里？”

    “是的。”

    “现在她的人呢？是死是活？”

    这问题又是谁也没法子回答的，阿苏反问：“难道你怀疑她已经做了对方的奸细？”

    “阳光”拒绝回答这问题，可是她的态度已经很明显。

    她一向不信任波娃！

    女人对女人本来就有种天生的敌意，很少有女人能够完全信任另一个女人，尤其是在美丽的女人之间，这种情况就更明显。

    “这次你错了。”阿苏断然道，“奸细绝不是波娃。”

    “你怎么能确定？”

    “因为……”阿苏迟疑着，过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说：“因为我在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有关卜鹰、班察巴那和波娃三个人之间的秘密，有关他们的身世和……”

    阿苏没有说完这句话。

    他严肃沉重的脸上，忽然露出种诡秘之极、又愉快之极的笑容，忽然慢慢地跪了下去，一跪下去，就动也不再动了。

    晴空万里，四野渺无人迹，看不见那个透明如水晶的“阴灵”，看不见那个梳着一头小辫子的小姑娘，也看不见那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

    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毒杀了阿苏的？阿苏知道的是什么秘密？

    “阴灵”为什么不让他说出这秘密来？

    一个有关卜鹰、班察巴那和波娃三个人之间的秘密，和“阴灵”他们又有什么关系？

    “阳光”忽然又拉住了小方的手。

    “我们走。”她说道，“我们去找卜鹰。”

    “你能找得到他？”

    “只要他不死，我就能找得到。”“阳光”依；日充满信心，“他一定不会死的。”

    “如果他还没有死，怎么能抛得下这些事，自己一走了之？”小方问。

    “峻蛇螫手，壮士断腕。”“阳光”说，“到了必要时，什么事他都能抛得下，什么事他都可以牺牲。”

    她慢慢地接着道：“因为他要活下去，无论活得多艰苦，他都要活下去，因为他还要重建他的家园，还要消灭他的仇敌，所以他能走，．不能死！”

    她凝视着小方：“你应该明白，死有时远比活容易得多，有人虽然宁可选择比较容易的一条路走，宁可一死了之，他绝不是这种人。”

    “是的，我明白了。”小方忽然问也有了信心，“他一定还活着，一定不会死的！”

    在山深处，在水之滨，在一个远离红尘的绿树林里，搭着一间小小的木屋。

    在你饱经忧患，历尽艰苦，出生入死，百战归来的时候，偷半日闲，带一个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的女孩子，到这木屋来，做一点你喜欢做她也喜欢做的事，或者什么都不做。

    如果你有这么一间木屋，如果你有这么样一个女孩，你当然不愿意别人来打扰。

    所以你有了危险时，也可以躲到这里来。

    卜鹰有这么样一间木屋，在山深处，在水之滨，在一个远离红尘的绿树林里。

    “阳光”就是他的女孩。

    这是他们的秘密，本来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现在她把小方带来了。

    木屋里有四扇大大的窗子，一个小小的火炉。

    如果是夏天，他们就会打开窗子，让来自远山、来自水滨的风吹进窗户来，静静地呼吸风中从远山带来的木叶芬芳。

    如果是冬天，他们就会在小小的火炉里生一堆旺旺的火，在火上架一个小小的铁锅，温一角酒，静静地看着火焰闪动。

    这是他们的世界，宁静的世界。

    “如果卜鹰还活着，一定会到这里来的。”“阳光”说，“他一定知道我一定会来找他。”

    卜鹰没有来。

    门没有锁。

    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地方，门不必锁。

    “阳光”推开门，脸上的血色就褪尽了。

    一间空屋，满屋相思，满屋浓愁他为什么没有来？

    她的身子忽然发抖，血色已褪尽的苍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奇异的红晕。

    她的身子抖得好可怕好可怕，她的脸红得好奇怪好奇怪。

    她看见了什么？她什么都没有看见。

    窗下有张小桌，她的眼睛就在盯着这张小桌子看，可是桌上什么都没有。

    无论谁在看着一张空桌子时，脸上都绝不会露出她这样的表情。

    她为什么却忽然变得如此兴奋激动？

    难道她能看得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小方忍不住要问她，“阳光”用力咬住嘴唇，过了很久才能开口。

    他没有死，他已经到这里来过。”

    “你怎么知道他来过？”

    “这桌子上本来有个泥娃娃，是他特地从无锡带回来的泥娃娃。”

    阳光”轻轻他说，“他一直觉得这泥娃娃很像我。”

    小方终于明白：“你们上次走的时候，泥娃娃是不是还是在这张桌上？”

    “阳光”点头：“我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错。”她说，“我们临走的时候，我还亲了它一下。”

    “以后你们还有没有来过？”

    “没有。”

    “除了你们之外，还有没有人会到这里来？”小方又问。

    “没有。”“阳光”强调他说：“绝对没有。”

    “所以你认为卜鹰一定已经到这里来过，泥娃娃一定是他带走的？”

    “一定是。”

    她的声音已哽咽，有些问题她想问，又不敢间，因为她知道这些问题一定会刺伤她自己。

    卜鹰既然已来了，为什么又要走？为什么不留在这里等她？为什么没有留下一点消息？

    这些问题她就算问出来，小方也无法回答的。

    这些问题她没有问出来，反而有人为她回答了是用一种很奇怪很惊人很可怕的方法回答的。

    开始的时候，他们只听见屋顶上有“笃”的一声响，接着，这小木屋的四面八方都有同样的响声，“笃、笃、笃……”一连串响个不停，就好像有无数愚蠢的猎人，将这小木屋错认为是一个洪荒巨兽，射出了无数弯箭，钉在木屋上，想活活把它射死。

    木屋不会死，世上也没有如此愚蠢的猎人。

    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很快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

    就在一瞬间，木屋忽然飞起，每一块木板都忽然脱离了原来的结构，一块块飞了出去。

    每一块木板上都钉着个钢钩，每一个钢钩上都带着条长索。

    他们只看见一条条长索带着一块块木板满天飞舞，一转眼就不见了。

    木屋也不见了。

    那张小小的空桌子还在原来的地方，那个小小的火炉也还在原来的地方。

    木屋里每样东西都依；日在原来的地方，可是木屋已经不见了。

    这里是深山，是在大山最深处一个远离红尘的绿色丛林最深处。

    长索飞来飞去。

    木屋已飞去。

    大山却仍依；日，丛林也依旧，风依；日在吹，风中依旧充满了从远山带来的木叶芬芳。

    虽然是白天，阳光却照不进这块浓密的原始丛林，四下一片浓绿，浓得化也化不开，绿得就像是江南的春水。

    除了这一片浓绿和他们两个人之外，天地间仿佛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别的人，没有声音。

    “阳光”看看小方，小方看看她，孤零零的两个人，两个人的手脚都已冰冷。

    因为他们都知道，现在他们虽然看不见任何人，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可是在每一株绿树后、每一个阴影里，都已经布满了他们看不见也听不见的杀机。

    长索不会无故飞来，木屋也不会无故地飞去。

    他们的仇敌已经来了，跟着他们来的，在拉萨，在那火场里，就已经盯上了他们。

    如果卜鹰还没有走，现在当然已落入了这些人的掌握中。

    所以卜鹰走了，而且没有留下一点消息。

    因为他算准了“阳光”迟早一定会来找他，也算准了他的对头一定会跟着她来的。

    强敌环伺，杀机四伏。

    现在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阳光”看着小方，小方也看着她，两个人居然全都笑了，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就好像木屋还在原来的地方。

    “这地方真不错。”小方微笑道：“你早就应该带我来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这地方。”

    小方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忽然说：“我敢跟你打赌。”

    “赌什么？”

    “我敢赌这里一定有酒。”

    “你赢了。”

    “阳光”笑得仿佛真的很愉快，真的从一个小小的柜子里拿出了一罐酒和两个酒杯～

    她在小方对面坐下来，小方拍开厂酒罐的泥封，深深吸了口气。

    “好酒。”小方说。

    他倒了两杯，一杯给自己，一杯给“阳光”。“我敬你。”他举杯，“祝你万事如意，长命百岁。”

    “我也敬你。”“阳光”说，“也祝你万事如意。”

    他们同时举杯。

    他们还没有把杯中的酒喝下去，忽然间，风声破空，“叮”的一响，两个酒杯都碎了。

    酒杯是被两枚铜钱击碎的，铜钱自浓荫深处飞来，距离他们最少在十几丈外。

    要用一枚铜钱打碎一个酒杯并不难，要用一枚铜钱从十几丈外打碎一个酒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但是“阳光”和小方都好像根本没有把它当作一回事。

    两个人居然还是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好像手里根本没有拿过酒杯，又好像酒杯在手中，根本没有被打碎。

    如果这时候有人在看着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两个人都是白痴。

    这时候当然有人在看着他们，这木屋四面的密林中都有人。

    奇怪的是，他们虽然拆了木屋，击碎酒杯，却没有别的举动。

    如果说“阳光”和小方是在演戏，他们就在看戏。

    这些人难道是特地来看戏的？

    天色已渐渐暗了。

    小方站起来，在这个已经不见了的木屋里，沿着四面已经不见厂的木壁，转了两个圈子，忽然说道：“今天的天气真不错。”

    “的确不错。”

    “你想不想出去走一走？”小方问“阳光”。

    “阳光”看着他，看了半天，才慢慢地摇了摇头：“我不想去。”她说，“你去，我在这里等你。”

    “好，我一个人去。”小方向她保证，“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四面的木壁门窗虽然已全都不存在了，他却还是从原来有门的地方走了出去。

    他走得很慢，态度很悠闲，就好像真的是吃饱了饭出去散步的样子。

    木屋建造在树林里特地开避出来的一块空地上。他刚刚走到空地的边缘，林木后面忽然有条人影一闪，一个人轻叱：“回去！”

    叱声中，十二点寒星暴射而出，打的既不是小方穴道，也不是他的要害，却将他所有的去路全都封死。

    迎面打来的三点寒星来势最快，小方既不能再向前走，也不能左右闪避，只有随着迎面打来的这三件暗器的来势向后退，一路退回了木屋，退回了他原来坐的那张椅子上。

    他刚坐下，这三件暗器也落了下去，落在他面前，却不是刚才击碎他酒杯的那种铜钱，而是三枚精铁打造的铁莲子。

    铁莲子本来是种极普通的暗器，可是这个人发暗器的手法却极不普通，不但手法极巧妙，力量更算得准极了。

    “阳光”看着小方，脸上虽然还是全无表情，眼中却已有了忧惧之色。

    现在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这次来的都是一等的高手。

    小方居然又向“阳光”笑了笑。

    “我回来得快不快？”

    “阳光”居然也对他笑了笑，嫣然道：“真是快极了。”

    这句话还没说完，小方已经从椅子上飞身而去，脚尖点地，“燕子三抄水”，弯箭般扑向另一边林木的浓荫深处。

    他的身子刚扑人树荫，树荫中也响起一声轻叱，仿佛还有剑光一闪：“这条路也是走不通，你还是得回去！”

    一句话，十四个字。

    这句话说完，小方的身子已经从树荫中飞出，凌空翻了三个筋斗，从半空中落下来，又落在木屋里，落在他原来坐着的那张椅子上，衣襟已被剑锋划破了两条裂口，坐下去很久之后，还在不停喘息。

    这边树荫中无疑也伏着绝顶高手。

    奇怪的是，他虽然击退了小方，却没有再乘胜迫击。

    只要小方一退回木屋，他们的攻击就立刻停止，看来他们只不过想要小方留在木屋里，并不想取他的性命。

    来的究竟是些什么人？究竟是想干什么？

    天色更暗。

    小方和“阳光”还是面对面坐在那里，树荫中的人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脸色。

    可是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

    “阳光”忽然叹了口气。

    “时候已经不早了，一天过得真快。”她问小方，“你还想不想出去尸

    小方摇头。

    “阳光”站了起来。

    “那么我们不如还是早点睡吧！”

    “好。”小方道，“你睡床，我睡地板。”

    “阳光”又盯着他看了半天：“我睡床，你也睡床。”

    她的口气很坚决，而且已经走了过去，把小方从椅子上拉了起来。

    她的手冰冷，而且在发抖。

    她是他生死之交的未来妻子，暗中也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看着他们，如果是别人，一定会避嫌，一定会坚持要睡在地上。

    小方不是别人，小方就是小方。

    “好吧。”他说：“你睡床，我也睡床。”

    木屋里只有一张床，很大的一张床，他们睡下去，还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他们还是在一个小而温暖的木屋里，门窗都是开着的，绝不会有人来侵犯骚扰他们。

    可是他们心里都知道，所有的事都已经不一样了，他们的性命随时都可能像酒杯一样被击碎，他们能活到什么时候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阳光”蜷曲在一床用大布缝成的薄被里，他们的身子距离很远，头却靠得很近，因为他们都知道对方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先开口的是“阳光”，她压低声音间小方：“你受伤没有？”

    “没有。”小方耳语，“因为他们根本不想要我的命。”

    “如果他们想呢？”

    “那么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小方从来都不会泄气的，他既然这么说，就表示他们已完全没有机会。

    “阳光”勉强笑了笑。

    “不管怎么样，反正他们暂时还不会出手的，我们不妨先睡一下再说。”

    “我们不能睡。”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能留在这里。”小方道：“绝对不能。”

    “你想冲出去？”

    “我们一定要冲出去。”

    “可是你已经试过。”阳光道，“你自己也知道我们的机会不多。”

    “我们很可能连一成机会都没有。”

    “那么我们岂非是送死？”

    “就算要死，我们也得要冲出去。”

    小方道：“就算要死，我们也不能死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我们绝不能连累卜鹰。”

    小方的口气坚决，“他很可能还留在附近。这些人既不出手，又不放我们走，为的就是要利用我们诱卜鹰人伏。如果卜鹰还在附近，他会不会让我们被困死在这里？”

    “阳光”沉默着，过了很久才轻轻地叹了口气：“他不会。”

    小方盯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地问，“我们能不能让他来？”

    “阳光”沉默。

    这问题又是个根本不必回答的问题。她凝视着小方，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

    她绝不会为自己伤心，可是为了一个宁死也不愿朋友被伤害的人，她的心已碎了。

    小方不能死，绝不能死。

    可是卜鹰呢？

    “阳光”闭上眼睛，过了很久很久，忽然伸出手，紧紧地抱住小方。

    “如果你决心要这样做，我们就这么做。”她说，“不管你要到哪里去，我都跟着你。你要下地狱，我也下地狱。”

    夜色渐深。

    小方静静地躺着，让“阳光”紧紧地拥抱着他。

    他没有动，也没有负疚的感觉，因为他了解“阳光”的感情，也了解他自己的。他们虽然在拥抱，可是心里想着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随时都可以为他们去死，也可以让他们去死的人。

    卜鹰，你在哪里？你知不知道他们对你的感情？忽然间，一条人影自暗处中飞出，横空飞过十余丈，又忽然落下，“砰”的一声，落在这个已经不存在的木屋里，落在他们的床边，一落下之后，居然就不再有动静。这个人是谁？来干什么？难道他们的仇敌已决定不再等待，已决定要对他们出手？

    “阳光”看着小方。

    “我们好像有客人来了。”

    “好像是的。”

    “我们不理他行不行？”“阳光”故意问小方。

    “为什么不理他？”

    “他连门都不敲就闯进来，连一点礼貌都没有，这种人理他干什么？”

    小方笑了。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阳光”的手也已松开，他的身子已掠起，准备凌空下击。

    他没有出手，因为他看清了这个人。

    这屋子根本没有门，就算有门，这个人也不会敲门的。

    死人不会敲门。

    这个人的头颅已垂下，软软地挂在脖子上，就像是个被顽童拗断了脖子的泥娃娃一样。

    这里虽然无灯无月，小方还是一眼就看出他是个死人。

    是谁拗断了他的脖子？为什么要把他抛到这里来？

    小方的心跳忽然加快，已经想到了一个人。


------------

正文 第二十章 杀机四伏

﻿    就在这时候，另外一个方向的暗林中，忽然有一条人影飞出，横空飞过十余丈，“砰”的一声，落在这个已经不存在的木屋里，头颅也同样软软地挂在脖子上。

    “阳光”一骨碌翻身跃起，一把握紧小方的手。两个人的心都跳得很快，眼睛里都发出了光。

    暗林中已传出冷笑。

    “果然来了！”

    “阁下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出来跟大家见见面？”

    冷笑声中，夹杂着衣袂带风声、木叶折断声，隐约还可以见到人影闪动。

    远处又有人轻叱：“在这里！”

    叱声刚响，暗林中就有三条人影冲天飞起，向那边扑了过去。

    “阳光”和小方的心跳得更快，他们当然己猜出来的人是谁了。

    暗林中人影兔起鹃落，全部往那个方向扑过去，衣袂带风声中夹杂着一声声叱喝。

    “姓卜的，你还想往哪里走？”

    “你就留下命来吧！”

    来的无疑是卜鹰。

    他故意显露身形，将暗林中的埋伏诱开，让小方和“阳光”乘机脱走。

    “阳光”又在看着小方，不管什么事她都要小方做决定。

    小方只说了一句话：“他在哪里，我就到哪里去。”

    “阳光”连一句话都不再说，两个人同时移动身形，也往那个方向扑了过去。

    他们也知道暗林中步步都有杀机，可是他们一点都不在乎。

    繁星满天，星光都照不进，茂密的木叶，木叶虽然已枯黄，却还没有凋落。

    他们还是看不见人，连远处的呼喝声都已渐渐听不见了。

    这个树林是在群山合抱的一个山谷盆地里，山势到了这里突然低陷，地气极暖懊，连风都是暖的，所以现在虽然已经是初冬，木叶仍未凋落。

    可是地上仍然有落叶，就像是一个人往往会因为很多种原因要离开他的家一样，叶子也往往会因为很多种原因而离开它的枝。

    小方没有听见落叶上有任何人的脚步声，“阳光”也没有。

    他们只听见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

    他们听见一个人在哭。

    每个人都会哭，在生的时候会哭，在死的时候也会哭，在生与死之间那个阶段更会常常哭。

    有些人只有在悲伤痛苦失意时才会哭，有些人在兴奋激动欢乐时也会哭。

    有人说，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最无法避免去听的两种声音，除了笑声外，就是哭声。

    所以，哭声绝不能算是一种奇怪的声音。

    可是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无论谁听见有人在哭，都会觉得奇怪极了。

    最奇怪的是，这个正在哭的人，又是个谁都想不到他会哭的人。

    小方和“阳光”听见哭声的时候，已经看到了这个正在哭的人。

    这个人赫然竟是胡大掌柜。

    他们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棵很高大的古树下，哭得就像是个孩子。

    如果他们没有亲眼看见，他们绝对想不到名震江湖的“三宝堂”主人居然会在这种地方、这个时候，坐在一棵树下面像孩子一样抱头痛哭。

    可是他们亲眼看见了。

    胡大掌柜好像没有看见他们。

    他哭得真伤心，好像已经伤心得没法子再去注意别人，可惜他们却没法子不去注意他。

    他们都见过他，都认得他，都知道他是谁。

    幸好他们假装没有注意他，假装没有见过他，他们决定就这样从他的面前走过去。

    他们没有走过去。

    胡大掌柜忽然从树下一跃而起，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脸上虽然还有泪痕，却已经不再哭了，眼睛虽然还是红红的，却已经发出了狡狐般的光。

    他忽然问他们：“你们是不是人？”

    小方看看“阳光”，“阳光”看看小方，故意问：“你是不是？”

    “我是。”

    “我也是。”

    胡大掌柜冷笑：“你们都是人，可是你们看见有人哭得这么伤心，居然能假装没看见！”

    “阳光”也冷笑。

    “就算我们看见了又怎样？难道你要我们坐下来陪你哭？”她说得理直气壮，“你在这里哭，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胡大掌柜居然也理直气壮他说，“就是为了你们，我才会哭的。”

    “为了我们叶小方忍不住问，“你怎么会为了我们哭？”

    胡大掌柜的样子看来更伤心。

    “我这一辈子，只喜欢过一个女人。”他说，“我找了她很久，等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怎么死的？”

    “被你们活活吊死的！”胡大掌柜悲伤叫道，“被你们吊在一棵树上，活活吊死的！”

    他狼狠地盯着小方好一会：“我知道你姓方，叫做要命的小方，你想赖也赖不掉。”

    小方已经有点明白了。

    “你说的那个女人是不是柳分分？”

    “是。”

    “你真以为是我杀了她？”

    “不是你是谁？”

    小方叹了口气：“如果我说不是我，你当然一定不会相信的。”

    他没有再说下去。

    他看出胡大掌柜已经决心要他的命，无论谁都应该能够看出这一点。

    “凤凰展翅”。

    胡大掌柜的双臂已展，姿势奇秘而怪异，虽然没有人知道他的暗器是用什么手法打出来的，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只要他的暗器一打出来，就没有人能够笑得出来了。

    “阳光”忽然笑了出来，不但笑了出来，而且唱了起来。

    她唱的就是那天她在那干枯的绿洲中沙丘后听到的那首歌谣：

    “燕北有个三宝堂，

    名气说来响当当。

    三宝堂里有三宝，

    谁见谁遭殃，两眼泪汪汪。”

    她的记忆力实在好极了，连一个字都没有唱错，而且唱得就像那小女孩一样。她还没有唱完，胡大掌柜脸色已改变：“你是谁？”

    “我就是我。”

    “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我怎会不知道？我不知道谁知道？”“阳光”甜笑，“其实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谁的。”

    “我应该知道？”

    “你再仔细看看我是谁？”她笑得好像也有点像那梳着十六八条小辫子的小女孩子，只差手里少了一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

    胡大掌柜吃惊地看着她，一步步向后退。

    “你以为‘阴灵，是谁？”

    “阳光”又道：“你真的以为是那个瓶子，还是那个……”

    她话还没有说完，小方已拔剑。

    一棵大树的根部，忽然间露出了一个门。

    那当然不能算是一道真正的门，只能算一个洞，“阳光”认为那是门，只因为里面真的有个人钻了出来。

    这个人虽然不是卜鹰，却是他们的朋友。

    “班察巴那！”“阳光”忍不住大声叫了出来，“是你！”

    看见他，他们也同样兴奋。

    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可是他每次出现时都同样令人兴奋。

    “刚才出手的人是你！”

    “是我。”班察巴那简单地做了个手势，一种在一瞬间就可以将人脖子拗断的手势，虽然非常简单，却绝对有效。

    “卜鹰呢？”“阳光”又问。

    “我没有看见他。”

    班察巴那道：“我也在找他。”

    “你知道他在哪里？”

    “不知道。”

    班察巴那说得也很有把握：“可是我知道他绝对没有死。”

    他的理由是：“因为那些人也在找他，可见他们也知道他还没有死。”

    他微笑：“无论谁想要卜鹰的命都很不容易。”

    “阳光”也笑了：“如果有人想要你的命，恐怕更不容易。”

    她对班察巴那也同样有信心。

    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都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躲藏的地方。

    一个别人绝对找不到的地方。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会先为自己留下一条退路。

    “他们都以为你已经逃出了树林，想不到你却在这棵树底下。”

    “阳光”叹了口气：“难怪卜鹰常说，如果你想躲起来，天下绝没有任何人能找得到你。”

    班察巴那微笑：

    “我也不知道你还想说什么？”

    “我还想说什么？”

    “说我是条老狐狸。”

    “你不是老狐狸。”

    “阳光”笑道，“两百条老狐狸加起来也比不上你。”

    刚才已听不见的人声，现在又可以听见了。刚才已退出树林的入，现在仿佛又退了回来。

    班察巴那皱了皱眉。

    “你们快躲进去。”他指着树下的地洞说：“这个洞绝对可以容纳下你们两个人。”

    “你呢？”

    “你们用不着替我担心。”

    班察巴那道：“我有法子对付他们。”

    “我相信。”

    班察巴那道：“但是你们一定要等我回来之后才能出来。”

    他已经准备走了，忽然又转过身：“我还要你们做一件事。”

    “什么事？”

    “把你们穿的衣服和鞋子都脱下来给我。”

    班察已那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阳光”也没有问。

    她已经背转身，很快地脱下了她的蓝色外衣和靴子。如果班察巴那还要她脱下去，她也不会拒绝。

    她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女人。

    她相信班察巴那这样做一定是有理由的。

    小方也将外衣脱下。

    “这样够不够？”

    “够了。”

    班察巴那道：“只不过你还得把你的剑交给我！”

    对一个学剑的人来说，世上只有两样东西绝不能轻易交给别人的。

    他的剑，他的妻子。

    可是小方毫不犹豫就将自己的剑交给了班察巴那，因为他也和“阳光”一样信任他。

    班察巴那用力拍了拍小方的肩：“你信任我，你是我的朋友。”

    直到此刻，他才把小方当作朋友：“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地洞的确可以容纳下两个人，只不过这两个人如果还想保持距离，不去接触到对方的身子，就不太容易了。

    小方尽量把自己的身子往后缩。

    他们身上虽然还穿着衣服，可是两个人的衣服都已经很单薄。

    一个像“阳光”这样的女孩子，身上只穿着这么样一件单薄的衣服，两个人的距离之近，就好像一个“双黄蛋”里的两个蛋黄。

    只要稍微有一点想像力的人，都应该能想到他们现在的情况。

    小方只有尽量把身子往后缩，只可惜后面能够让他退缩的地方已不多。

    地洞里虽然潮湿阴暗，“阳光”的呼吸却芬芳温柔如春风。

    对一个血气方刚的年青男人来说，这种情况实在有点要命。

    “阳光”忽然笑了。

    小方盯着她，忽然问她道：“你笑什么？”

    “我喜欢笑，常常笑，可是你以前好像从来也没有间过我在笑什么。”

    “以前是以前？”

    “现在为什么要问？”

    “因为……”小方道，“因为我要提醒你一件事。”

    “什么事？”

    “我是个男人。”小方的表情很是严肃。

    “我知道你是个男人。”

    “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差不多的。”

    “我知道。”

    小方道：“所以你如果再笑一笑，我就……”

    “你就怎么样？”“阳光”故意问小方，“是不是想打我的屁股？”

    小方又盯着她看了半天，忽然自己也笑了。

    两个人都笑了。

    刚才好像已经不能忍受的事，在笑声中忽然就变得可以忍受了。

    班察巴那回来时，漫漫的长夜已过去，这浓密的树林又恢复了原来的光明和平宁静。

    “阳光”和小方的脸色也同样明朗，因为他们没有对不起别人，也没有对不起自己。

    班察巴那看着他们，忽然又用力拍了拍小方的肩。

    “你果然是卜鹰的好朋友。”他说，“卜鹰果然没有看错你。”

    他忽然笑了笑，笑得样子仿佛很神秘，说的话也很奇怪。

    他忽然对小方说：“只可惜你已经死了。”

    “我已经死了？”

    小方忍不住问：“什么时候死的？”

    “刚才。”

    “我怎么死的？”小方又问。

    “从一个危崖上摔了下去摔死的。”

    班察巴那道：“你的头颅虽然已经像南瓜般摔碎，可是别人一定还能认得出你。”

    “为什么？”

    “因为你身上还穿着他们看见过你过去穿的衣服，手里还拿着你的剑。”

    班察巴那道：“如果你没有死，当然绝不肯将那么样一柄好剑交给别人。”

    小方终于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他显然已经替小方找了个替死的人。

    “阳光”却还要问：“我呢？”

    “你当然也死了。”

    班察巴那道：“你们两个人全都死了。”

    “我们为什么要死？”

    “也许你们是为了卜鹰，也许你们是失足落下去的。”

    班察巴那道：“每个人都有很多种原因要死。”

    他微笑：“说不定还有人会认为你们是为了怕私情被卜鹰发现，所以才自杀殉情的。”

    “阳光”和小方也笑了。

    他们心里毫无愧疚，他们之间绝对没有私情，所以他们还能笑得出。

    一个人如果随时都能笑得出，也不是件容易事。

    班察巴那又问小方：“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你们死？”

    小方摇头。

    他本来就不是个多话的人，近来更沉默。如果他知道别人也能回答同样的一个问题，他宁愿闭着嘴。

    班察巴那果然自己回答了这问题。

    “因为我要你们去做一件事。”

    他又解释：“一件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们要去做的事，只有死人才不会被别人注意。”

    他说的“别人”，当然就是他们的对头。

    “阳光”还是要问。

    “什么事？”

    她问：“你要我们去做什么事？”

    “去找卜鹰。”

    这件事就算不要他们去做，他们也一样会去做的。

    班察巴那道：“我知道你们一定要报复，说不定现在就想去找卫天鹏，去找吕三。”

    他们的确有这种想法。

    “可是现在我们一定要忍耐。”

    班察巴那道：“不管我们要做什么，都一定要等找到卜鹰再说。”

    人海茫茫，要找一个人，并不比大海捞针容易。

    班察巴那道：“我也知道这件事并不容易，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也不是做不到的。”

    他忽然转过身：“你们跟我来。”

    他带着他们找到一棵不知名的野树，从靴筒里拔出一把匕首，用匕首割开树皮树干，过了片刻，树干中已有种乳白色的汁液流了出来。

    班察巴那要小方和“阳光”用双手接住，慢慢地，很均匀地抹在脸上和手上。

    他们脸上的皮肤立刻就觉得很痒，然后就起了种很奇怪的变化。

    他们的皮肤忽然变黑了，而且起了皱纹，看起来就好像忽然老了十岁。

    班察巴那又告诉小方：

    “我们的族人替这种树起了个很特别的名字。”

    “什么名字？”

    “光阴。”

    “光阴？”

    “我们的族人都叫这种树叫光阴树。”

    班察巴那道：“它的效用至少可以保持一一年。一年之内你们都会保持现在的样子，大概不会有人能认出你们的本来面目。”

    但说的是“大概不会”，不是“绝对不会。”

    “所以你们还要特别注意。”班察巴那道：“我还要替你们找别的掩护。”

    “什么掩护？”“阳光”问。

    “现在你已经不是‘蓝色的阳光’，他也不是要命的小方了。”

    “我知道。”“阳光”说，“这两个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所以现在你们已是另外两个人。”

    班察巴那道：“你们是对夫妻，很贫穷的夫妻，一定要奔波劳苦才能生存。”

    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像这样的夫妻，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日夜劳苦奔波不息。

    “你们是做生意的，把藏边的特产运到关内去贩卖，博一点蝇头微利。”

    班察巴那道：“因为你们没有父母子女，家里也没有别的人，也因为你们夫妻感情不错，所以你们不管到哪里去，总是两个人同行。”

    小方和“阳光”都在静听。

    班察已那又道：“你们当然请不起镖师护送。为了行路安全，你们只有加入商队。”

    “商队？”小方不懂。

    “商队就是很多像你们这样的人结伴同行的队伍。”

    班察巴那解释：“几乎每个月都有这么样一队人入关去。”

    他说：“我已替你们找到了一个。”

    班察巴那做事的周密仔细，实在令人不能不佩服。

    “这个商队并不大，大概有三四十个人。”

    他说：“领导这个队伍的人叫‘花不拉’，精明老练，对地形也极熟悉，少年时据说属于靴靼的铁骑兵，曾经远征过突厥。”

    “我们到哪里去才能找得到他？”

    “虎口集。”

    班察巴那道：“他们预定是在虎口集会合的。”

    他又补充：“你们到了那里，先去找一个叫‘大烟袋’的人，把你们的名字告诉他们，再付二十五两银子的路费给他，他自然会带你们去见花不拉。”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

    “我们的名字叫什么？”“阳光”问。

    “你是藏人，名叫美雅。”

    班察巴那说：“你的丈夫是个汉人，名字叫做苗昌。”

    他将他的双手搭上他们的肩：“我希望你们能在一年之内找到卜鹰。”

    在小方和“阳光”想像中，花不拉当然应该是个高大健壮公正严肃的人。

    他们想错了。

    花不拉是个矮子，本来也许还不太矮，可是多年来马鞍上的生命，使得他两条腿变得非常弯曲，看起来就像是个圆圈，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摆摆的，样子显得很滑稽。

    所以他总是坐在一张很高的椅子上，用一双斜眼看人的时候，眼睛里总是带着种残酷而讥俏的表情，就像是个顽童在看着已经被他用绢子绑住的猫，又像是一只猫在看着爪下的鼠。

    幸好他还有一双大手。

    他的手又宽又大又粗又硬，摆在桌上时，就像是两把斧头，一下子就可以把桌子砍成两半。

    也许就因为这双手，才使人不能不对他畏惧尊敬。

    这个人另一个优点是，他很少说话，他要说的话都由“大烟袋”替他说。

    小方和“阳光”看见花不拉的时候，已经有一对夫妻在他的客房里了。

    一对和小方他们一样的夫妻，为了要活下去，就不得不日夜劳苦奔波不息。

    他们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丈夫至少已经有三四十岁，妻子也有二十七八，丈夫的脸上已经刻满风霜劳苦的痕迹，妻子总是低着头不敢见人。

    丈夫把二十五两银子路费交出来的时候，妻子紧张得连指尖都在发抖，因为他们这一生中从未付出过数目如此庞大的一笔银子。

    在他们眼中看来，这二十五两银子的价值绝对比吕三眼中的三十万黄金还大得多。

    小方第二天才知道他们的名字。丈夫的名字叫赵群，妻子姓胡，就叫做赵胡氏。

    一个平凡规矩害羞的女人出嫁之后，就没有名字了。


------------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又见金手

﻿    小方从未想到这一对平凡规矩的夫妻，竟是对他和“阳光”这一生影响最大的人，从某一方面说，甚至可以说是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花不拉显得很不耐烦。

    对他来说，不管坐在什么地方，都远不及坐在马鞍上舒服。

    可是等到“大烟袋”替他间过小方和“阳光”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叫他们回房去的时候，花不拉却要他们“等一等”。他忽然问小方：“你有没有练过武？”

    “没有。”小方立刻回答，“虽然练过几天庄稼把式，也不能算练武。”

    “你身上有没有带家伙？”花不拉又间。

    “没有。”

    “连一把刀都没有带？”

    “没有。”

    花不拉看着小方，眼睛里忽然露出种暖昧而诡异的笑意，忽然从身上抽出把匕首。

    “你最好把这家伙带在身上。”他将匕首交给小方：“你的老婆年纪还不算太大，我们这队伍里什么样的人都有，走在路上，能小心还是小心些好！”

    “那个人不是好人，”

    一回到房里，“阳光”就悄悄地对小方说：“绝对不是好人。”

    小方不能不承认，花不拉笑的时候的确有点不怀好意的样子。

    幸好“阳光”已经不是本来那个明朗美丽的“蓝色阳光”了，连赵胡氏看起来都比她顺眼得多。

    那对夫妻就住在他们的隔壁。

    他们住的是一家最便宜的小客栈，房里除了一张土炕和一群臭虫外几乎什么都没有。

    二十五两银子路费中还包括食宿，他们当然不能要求大多。

    何况炕总算还是热的，在这种时候，能够有热炕可睡已经很不错了。

    他们只希望能快点睡着。

    他们都没有睡着。

    就在他们开始要睡的时候，隔壁房里忽然响起种很奇怪的声音。

    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分不出那是什么声音。

    但是声音越来越大，而且持续得很久，两间房又只隔着一层薄墙。

    如果他们还是小孩子，也许还是分不出那是什么声音。

    可惜他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小方忽然觉得全身发热。

    他从未想到一个那么规矩、那么害羞的女人，在跟她的丈夫做这件事的时候，居然会出这么样的声音来。

    这也许只不过因为他们平日的生活太单调，忽然换了个新的环境，到了个陌生的地方，总是难免会放肆一点。

    每个人都有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可是有些人就算在这种时候也一定要控制自己。

    小方闭着眼睛，全身上下连动都不敢动。

    他希望“阳光”认为他已睡着。

    “阳光”也没有动，她是不是也希望小方认为她也已睡着？

    清晨，阳光满地。

    天还没有亮小方就起来了，用一桶已经结了冰碴子的冷水洗了个冷水浴，沿着小客栈外的山坡上跑了十六八个圈子。

    他回来的时候，“阳光”已收拾好行李。他看着“阳光”笑笑，“阳光”也看着他笑笑，谁也不知道对方昨天晚上睡着了没有。

    这一夜不管怎么样难捱，他们总算已经捱过去了。

    那一对夫妻又恢复了那种又规矩又老实的样子，害羞的妻子还是低着头不敢见人。

    小方和“阳光”也不敢去看着她，生怕一看到她就会联想到昨天晚上的声音，就会忍不住要笑出来。

    要命的是，他们四个人偏偏被分派到一辆驴车上，车了又小又窄，四个人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想不看都不行。

    中午吃饭的时候，这对夫妻居然还把他们做的路菜分了一点给小方和“阳光”，除了辣椒炒肉子之外，居然还有一点藏人最喜欢吃的“葱泥”。

    这种用圣母峰山麓上特产的野葱、阔叶韭和红蒜做成的“葱泥”，对藏边一带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无上的珍搓，是绝不肯轻易拿出来待客的。

    这对夫妻好像为了要补偿小方和“阳光”昨天晚上损失的睡眠，特地来表示他们的歉意。

    小方却只希望今天晚上投宿的时候，他们能安安静静地睡一宵。

    小方又失望了。

    这一夜他和“阳光”又被分配到他们隔壁，又被整得很惨。

    这对夫妻的精力远比他们外表看起来旺盛得多。

    如果小方和“阳光”也是对夫妻，这问题很容易就可以解决。

    可惜他们不是。

    他们从未想到这件事竟是他们这一路上最大的烦恼，更想不到这么一个老实害羞的女人，一到晚上就变成了个要命的尤物。

    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小方忽然拿出了三粒骰子，对“阳光”说：“我们来掷骰子。”

    “掷骰子？”“阳光”问：“你要跟我赌什么？”

    “准输了今天晚上谁就睡到外面的车子上去。”

    输的当然是小方，他在骰子上做了手脚，他情愿睡在车上。

    他睡着了。

    “阳光”却还是睡不着。

    隔壁的声音虽然已暂时静下来，她却想起了很多事，很多本来不该想的事。

    就在这时候，她听见有人在推门。

    她的心跳立刻加决。

    是不是小方回来了？

    不是。

    来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看不清这个人的脸，可是只要看见那双罗圈腿，就知道来的是谁了。

    “阳光”跳起：“你来干什么？”

    “来陪你。”花不拉盯着她，眼中露出淫邪的笑意：“我知道你的老公不中用，特地来陪你。”

    “阳光”抓紧被角。

    “我不要你陪。”她真的很紧张，“你再不走我就要叫了。”

    “你叫，叫谁？叫你的老公？”花不拉狞笑：“你就算把他叫来又有何用？”

    他伸出一双铁条般的手，抓起个茶杯，轻轻一捏，就捏得粉碎。

    “你老公有没有我这样的功夫？”花不拉带着狞笑问。

    “阳光”只有摇头。

    现在他们只不过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当然没有这样的功夫。

    她绝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是花不拉已经一步步走过来，已经快走到她的床头了。

    “你敢叫，我就塞住你的嘴，你的老公来了，我就把他活活捏死。”

    看来他已经决心不肯放过她了。

    现在她已经不是“蓝色的阳光”，现在她只不过是个又黑又丑的女人，花不拉怎么会偏偏看上了她？

    “阳光”又急又气又奇怪，花不拉已经纵身扑了过来，一双大手已经伸出来准备剥她的衣服。

    他没有抓住她，却抓住了个包袱。

    “阳光”往床里边一让，顺手抓起个包袱，用力掷过去。

    她的衣服没有被抓破，包袱却被抓破了，一样东西从包袱里落下，掉在地上。

    花不拉忽然脸上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忽然转身飞奔出去，就像是忽然见了鬼一样，头也不回，立刻就逃得踪影不见了。

    “阳光”的心还在跳，手脚还是冰冷的。

    花不拉为什么会忽然逃走，他看见了什么？

    她想不通。

    刚才从包袱里掉下来的东西还在地上，那个包袱是她今天早上亲手包起来的，里面绝没有任何一件可以让人一看见就怕得要逃走的东西。

    门又被推开了，这次进来的总算不是别人，是小方。

    他睡得并不熟，无论谁都没法子能在那又冷又硬又透风的车子上睡得很熟的。

    他的耳朵一向很灵。

    看见小方，“阳光”才松了口气。

    “你看看床下面是不是有样东西？”她问小方。

    小方只看了一眼，脸色也变了。

    “阳光”更着急，更奇怪：“你看见了什么？”

    小方慢慢地俯下身，从床下捡起一样东西。”

    他捡起来的竟然是一只手。

    金手！

    “这包袱真的是你今天早上亲手包好的？”小方问阳光。

    “绝对是。”

    “那时候这只金手在不在这个包袱里面呢？”

    “不在。”阳光说得非常肯定，“绝对不在。”

    “刚才你真的亲眼看见它是从包袱里掉下来的？”

    “我看得很清楚。”

    “那么这只金手怎么会到你包袱里去的？”

    “我不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

    这只金手是“富贵神仙”吕三用来联络号令群豪的信物，本来是绝不可能在她包袱里出现的。

    但是现在这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偏偏发生了。

    长夜还未过去，隔壁的屋子居然已经安静了很久。

    小方忽然又问：“今天有谁碰过这个包袱？”

    “没有。”阳光的口气已经没有刚才那么肯定了：“好像没有。”

    “是好像没有，还是绝对没有？”

    “阳光”在犹豫，这问题她实在没把握确定回答，她只记得这包袱一直都是在她手边的，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视线。

    是“几乎”，不是“绝对”。

    小方再问：

    “有没有人能够找个机会把这只金手塞到你包袱里去？”

    要在她身旁将这个包袱偷走也许不可能，但是要塞样东西到她包袱里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阳光”立刻回答：“有。”她的眼睛忽然发光：“只有一个人。”

    “谁？”

    “阳光”指了指隔壁的屋子：“就是那个吵得我们整晚睡不着的女人。”

    小方不说话了。

    其实他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他们一路同车，现在已经可以算是朋友。在车上，那位赵胡氏总是坐在“阳光”旁边。“阳光”总是忍不住打瞌睡，赵胡氏要偷偷塞样东西到她包袱里去，绝对不是件困难的事。

    “也许班察巴那根本就没有骗过吕三，我们的行动早就被发现。”“阳光”道，“所以他早就派人来跟踪我们。”

    “你认为那对夫妇就是吕三派来的人吗？”

    “阳光”咬着嘴唇：“我早就对他们有点疑心了，一个正正经经的良家妇女，明明知道隔壁有人，晚上怎么会像她那么鬼叫？”

    她的脸好像已经有点红了：“也许她根本就是故意要吵得我们睡不着，让我们白天没精神，她才有机会下手。”

    这虽然只不过是她的猜测，可是这种猜测并不是没有道理。

    唯一不合理的是：“如果吕三真的已经查出我们的行动，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们？”

    “因为他还想从我们的身上找出卜鹰的下落，所以只有派人暗中跟踪，而且绝不能让我们发现。”

    “如果那对夫妻真是吕三派来暗中跟踪我们的，为什么又要把一只金手塞在我们的包袱里？”小方间，“他们这么做岂非也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阳光”不说话了。

    这一点她也想不通，这件事其中的确有很多矛盾之处。

    隔壁那间屋子本来已经安静了很久，现在忽然又有了声音。

    男人咳嗽的声音，女人叹气的声音，有人起床的声音，开门的声音，拖着鞋子在地上走动的声音。

    那对夫妻中无疑有个人起床开门走了出去。

    三更半夜，出去干什么？

    小方把声音压得比刚才更低：

    “我去看看。”

    “我也去。”“阳光”一下子就从床上跳起来：“这次你可不能再把我一个人留在屋里。”

    刚才的脚步声好像是往厨房那边去的，现在厨房里已经应该没有人了。

    可是大灶里还留着火种，灶上还温着一锅水。

    小方和“阳光”悄悄地跟过去，果然看见有个人在厨房里。

    所有的灯光都已熄灭，这种最廉价的小客栈，是绝不肯浪费一，点灯油的，更不会有巡夜的人。

    可是天上还有星光，灶里仍有余光，他们还可以看得见这个人就是那位赵胡氏。

    赵胡氏正在舀水，把大锅里的热水，一勺一勺舀入一个木桶里。

    她身上虽然披着她丈夫的大棉袍，看起来却还是像很冷的样了，好像除了这件棉袍之外，她身上就连一寸布都没有了。

    小方的心跳忽然加快，因为他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棉袍下面果然是空的。

    她刚把满满的一勺水舀起来，忽然一个不小心，把木勺里的水打翻了，溅在棉袍上。她赶紧放下木勺，提起棉袍来抖水，于是她棉袍下面赤裸得就像是初生婴儿一样的身体就露了出来。

    她的身子看来当然绝不是个初生的婴儿，她的皮肤雪白，腰肢纤细，双腿修长结实。小方见过各式各样的女人，却从未见过如此诱人的胴体。

    在这一瞬间，他的心几乎要从腔子里跳出来。

    幸好这时候赵胡氏已经打好了水，提着水桶走了。小方和“阳光”躲在墙角后，看着她走远，才长长吐出一口气。

    “阳光”忽然问他道：“你看见了没有？”

    “看见了什么？”小方故意装糊涂。

    “阳光”忍不住要笑：“你自己该知道看见了什么，你看得比我清楚得多。”

    碰到这种事时，男人的眼睛总是要比女人尖得多。

    小方只有承认。“阳光”笑了笑：

    “你当然也看过她的脸和手？”

    “嗯。”

    “你看她脸上和手上的皮肤像什么？”

    “像橘子皮。”小方形容得虽然不太好，可是也不算太离谱。

    “她身上的皮肤呢？”阳光反问。

    她知道小方大概是不肯回答这问题的，所以自己接着说：“她身上的皮肤简就像是缎子，像羊奶，我从来也没有看过皮肤像她这么好的女人。”

    这一点小方也不能不承认。

    可是一个女人身上和脸上的皮肤是绝不应该有这么大差别的。

    “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

    “没有，除非……”

    “阳光”替小方接下去说：“除非她也跟我一样，也用一种像‘光阴树汁’那样的药物，把自己的脸和手都改变了！”

    这无疑是唯一的一种合理解释。

    这对夫妻易容改扮，参加这商队，当然是为了要跟踪小方和“阳光”。

    就算这件事之中还有些无法解释的事，这一点也是毫无疑问的了。

    “阳光”又问小方：“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小方沉吟，“看样子我们好像只有装糊涂，只有等。

    “等什么？”

    “等着看他们的动静，等他们自己先沉不住气，等机会出手。”

    这无疑也是他们唯一的法子。

    因为他们不能走。

    他们的行踪既然已败露，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

    只可惜等的滋味实在很不好受。

    第二天还是和前一天一样，太阳还是从东方升起，队伍还是很早就启程。

    不同的是，每天早上都要高踞在马鞍上将队伍巡视一遍的花不拉，今天却因为“身体不适”而没有露面，代替他领队的当然是“大烟袋”。

    小方和“阳光”还是和赵群夫妻同车，丈夫还是那么规矩老实，妻子还是那么腼腆害羞，总是不敢抬起头来见人。

    “阳光”和小方也装得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事都不知道一。样。

    小方甚至连看都不敢再去多看那位赵胡氏，因为只要一看到她，就忍不住会想到昨天晚上在那昏黯的厨房里，闪动的灶火前的那一幕，就忍不住会想到那纤细的腰肢、雪白修长的腿。

    那种幽秘邪艳，充满了情欲挑逗的景象，叫一个男人不去想它，无疑是非常困难的。

    幸好等到中午打尖过后，“大烟袋”就要他们换到另外一辆车子上去了。车行的次序，好像也有了很大的调动。

    每辆车上还是坐四个人，这次来跟小方同车的是一对父子，父亲苍老疲倦，儿子脸上也有病容，父子两人都同样沉默。

    小方看看“阳光”，“阳光”看看小方，两个人心里都明白，要想平平安安走完这一天的路，已经不太容易了。

    午时过后队伍就进入山区。

    山路弯曲险峻，起伏的山丘连绵不绝的向远方伸展，最后才消失在天边的艳红与金黄里。接近路边的山脚下，布满巨大的黑色岩石，一座巍峨的黑色大山，就像是神话中的大鹏般凌空俯视着人群，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巨大压力。

    小方和“阳光”坐得更近了些。

    如果有人要在半路伏击，将他们击杀在路途中，这里无疑是最好的地点。

    他们不想在搏击中失败，他们的身子靠得很紧，心里都已有了准备。

    就在这时，他们听见了“格”的一声响，看见了一个车轮向前飞滚出去，撞上了路旁的黑色岩石，撞得粉碎。

    就在这同一刹那间，小方已拉着“阳光”跃出了车厢。

    拉车的马还在惊嘶挣扎，车轮还在不停滚动，却已经只剩下三个车轮了。

    左面的后轮车轴已断，前面的车马队伍已不见踪影。

    群山后的艳红与金黄已渐渐变为一种虽然更艳丽、却显得无限悲沧的暗赤色。

    黄昏已将至，黑夜已将临。

    那父子两个人居然还留在车厢里，也不知是不是已经晕了过去，还是想留在车厢里等着对他们伏击。

    “阳光”说：“你去看看，看看是怎么回事？”

    小方没有去看车厢里的人，只去看了看那根突然折断的车轴。

    车轴断得很整齐，只要略有经验的人，都可以看出已经先被人锯断了一半。

    小方当然也看得出来。

    “来了。”他长长吐出口气：“总算来了。”

    “是他们？”

    “是。”

    “阳光”也长长吐出口气：“不管怎么样，他们总算没有让我们等得太久。”

    车厢里的父子两个人还是全无动静，就算他们是想等机会在车厢中暗算伏击，现在也应该是时候了。

    小方冷笑道：“两位为什么还不出来？”

    他轻踢车门一下：“两位为什么还不出手？”

    车厢中仍然没有反应，险峻曲折的山路两端也仍然不见人影。

    小方忽然踢起一脚，踢碎了用木条草席搭起的简陋车厢。

    那父子两个人当然还在里面，两个人手里都握着用黄铜打成的机簧暗器筒。

    奇怪的是，筒中的暗器并没有发出来，父子两人的身子竟已僵硬，脸色已发黑，四只眼睛凸出如死鱼，眼里充满惊吓恐惧。

    这两人果然是对方特地埋伏在车里等着对付他们的杀手，等着在车身倾覆的那一瞬间出手。

    那时无疑是最好的机会。

    可是现在两个人都已经死了，就在他们准备出手时就已经死了。

    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问题唯一的答案是

    “阳光”已经看出了他们的阴谋，所以先发制人，先下了毒手。

    小方看着“阳光”，轻轻叹了口气。

    “你真行。”他说，“你出手实在比我想像中快得多。”

    “你说什么？”阳光好像不懂。

    “我本来以为你不会那么快出手的。”

    小方道：“因为我们还不能证明他们真的是对方的人，万一杀错了人怎么办？”

    “阳光”看着他，显得很吃惊：“你以为是我杀了他们？”


------------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儿需成名·酒需醉

﻿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阳光”说，“我本来还以为是你。”

    小方更吃惊。

    他自己当然知道这两个人绝不是死在他的手里的。

    “阳光”又问：“不是你？”

    “不是。”

    “如果不是你，也不是我，究竟是谁呢？”

    这问题就不是他们所能答复的了。

    死人的脸色已发黑，看来好像是中了毒谁下的毒？什么时候下的毒？为什么要毒死他们？是不是为了帮小方和“阳光”解除这一次危机？这队伍里怎么会有他们的帮手？

    这些问题，当然也不是他们所能答复的。

    小方和“阳光”正在惊异，路旁的黑石后己出现了四五十个人。

    四五十个带着箭的人。

    各式各样的人，有汉人，有藏人，有苗人，带着各式各样的箭，有长弓大箭，有机簧硬弯，还有苗人猎兽用的吹箭。

    谁也没法子一眼就能将这些箭的种类分辨出来，但是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每种箭都能制人死命！

    这里是山路最险的一环，如果有人一声令下，乱箭齐发，纵然是卜鹰那样的绝顶高手，也很难闯得过去。

    小方的心往下沉。

    他看得出这一点，这一次他和“阳光”的机会实在不大。

    四山沉寂，黑石无声，箭无声，人也无声，他们好像也在等，等什么？

    这问题的答案小方很快就知道了。

    他们是在等花不拉。

    小方已经看见了花不拉。

    花不拉高踞在最高的一块岩石上，用那双充满讥消的眼睛冷冷地看着他们就像是一只猫看着爪下的鼠。

    他也知道这次他们是绝对逃不了的。

    小方苦笑。

    他从未想到花不拉也是吕三属下的人，班察巴那做事一向精密谨慎，怎么会在还没有查出这个人的身份时，就把他们送到他的队伍去？

    花不拉忽然开口：“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没有了。”

    “那么你们就不如乖乖地跟我回家去吧。”

    “回家？”小方忍不住问，“回谁的家？”

    “当然是你们自己的家。”

    花不拉得意地笑：“现在你们总算知道，出外寸步难，还是回家的好。”

    小方更惊讶。

    他根本听不懂花不拉在说什么，他们现在根本已经没有家。

    小方不懂，“阳光”也不懂。两个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只有保持沉默。

    有时“沉默”就是“默认”，就是“答应”，所以花不拉笑得很愉快。

    “我知道你们一定不会不听话的，只不过我这人做事一向特别小心，对你们有一点不太放心。”

    花不拉故意想了想，才接着道：“如果你们肯先用绳子把自己的手脚绑起来，打上三个死结，那我就放心了。”

    他又强调：“一定要打死结。我的眼睛特别好，你们瞒不过我的。”

    “然后呢？”小方故意问。

    “然后我当然就会好好地送你们回家去。”

    花不拉忽然沉下脸：“如果我数到‘三’字你们还不动手，我就只好把你们的死尸送回去了。”

    花不拉真的立刻就开始在数。

    他虽然板着脸，眼里却充满了那种残酷而讥消的笑容。

    小方看得出他并不是真的想要他们自己动手，更不是真的想把他们好好地送走。

    ，他这么样说，只不过是要对某一个人作某种交代而已。

    其实他心里真正希望的是看着乱箭齐发、血肉横飞，看着一根根各式各样的弩箭打进他们的面目血肉骨节里，再把他们的死尸送回去。

    他数得很慢，因为他知道他们绝不肯自己把自己的手脚绑起来的。

    只数到“二”字，只听“格”的一声响，已经有一排弯箭射了出来。

    一排连环肾，三枝箭同时发出，打的竟不是“阳光”和小方。

    “叮”的一声，三枝箭同时打在对面的岩石上，火星四溅。

    一个人忽然从半空中落下，跌在山路上，头颅被摔得粉碎，却没有惨呼声发出，因为他跌下来之前就已经死了。

    怪呼声是在跌下之后发出来的，是别人发出来的。

    岩石上忽然闪起了一道雪亮的剑光。

    剑光飞动如闪电，怪呼声连绵不绝，埋伏在岩石上的箭手一个接着一个倒下。

    “阳光”失声而呼：“班察巴那！”

    来救他们的当然是班察巴那，除了班察巴那还有谁？

    花不拉脸色惨变，小方已如疾风般扑上去，花不拉大喝一声，用巨斧般的大手，抽出一条沉重的铁鞭，挟带劲风挥下。

    小方只有暂时后退闪避。花不拉掌中铁鞭连环飞舞后，不但占尽地利，也抢了先机。

    岩石上的箭手还没有死光，还有弩箭射出，。‘阳光”好像中了一箭。

    小方第四次往上扑时，花不拉手里飞舞的铁鞭忽然垂下，就像条死蛇般垂下。

    花不拉的脸色忽然扭曲，发亮的眼睛忽然变成死灰色，也像是条毒蛇忽然被人斩断了七寸。

    他垂下头，看着自己的胸膛，死灰色的眼睛里充满恐惧惊讶。

    小方也在看着他的胸膛，眼中也充满惊讶，因为他的胸膛里竟忽然有样东西穿了出来。

    一样发亮的东西，一截发亮的剑尖。

    一柄剑从他背后刺入，前胸穿出，一剑穿透了他的心脏。

    剑尖还在滴血时就已抽出。

    花不拉倒下。

    一个人站在花不拉身后，手里提着一柄剑，就是刚才在片刻间刺杀数十箭手的剑，也就是一剑穿透花不拉心脏的剑。

    这个人竟不是班察巴那！他手里提着剑，竟赫然是小方的“魔眼”。

    这个人是谁？

    除了班察巴那外，还有谁会来救小方和，“阳光”？

    他手里怎么会有小方的“魔眼”。

    卜鹰？

    是不是卜鹰终于出现了？

    还没有看清这个人的脸时，小方的确这么样想过，这想法使他激动得全身都在颤抖。

    可惜他又想错了。

    这个人既不是班察巴那，也不是卜鹰，而是个他从未想到会来救他们的人。

    这个人赫然竟是赵群，那个规规矩矩老老实实、连付出二十五两银子时一双手都会紧张得发抖的人。

    现在他的手却比磐石还稳定。

    他的手里握着剑，握着的是小方的“魔眼”。

    “魔眼”在闪动着神秘而妖异的寒光，他的眼睛里也在闪着光。

    现在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规矩老实的人了，他身上散发出的杀气甚至比“魔眼”的剑气更可怕。

    “你究竟是谁？”小方问。

    “是个杀人的人，也是个救人的人。”

    赵群道：“杀的是别人，救的是你。”

    “你为什么要来救我？”

    、，因为他们要杀的并不是你。”赵群道，“因为你本来就不该死的”

    小方又问：“他们要杀的是谁？”

    “是我。”

    赵群的回答令人不能不惊讶，“他们本来要杀的人就是我。”

    小方怔住。

    他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但是赵群已转过身。

    “你跟我来。”

    他说，“我带你喝酒去，我知道附近有个地方的酒很不错。”

    小方虽然也觉得很需要喝一杯：“但是现在好像还不到应该喝酒的时候。”

    “现在已经到时候了。”

    “为什么？”

    “因为你有话要问我，我也有话要说。”

    赵群道：“但是我有很多话都要等到喝了酒之后才能说得出。”

    转过前面的山坳，谷地里有个小小的山村。山民淳朴温厚，可是他们用麦杆酿的酒喝到嘴里时却像是一团烈火。

    他们喝酒的地方并不是牧童可以遥指的杏花村，只不过是个贫苦的樵户人家而已，如果有过路的旅人来买酒喝，他们的孩子在过年时就可以穿上条新棉裤了。

    主人用一双生满老茧的手捧出个瓦罐，用小方听不懂的语言对赵群说了些话，就带着妻儿走了，将三间小小的石屋留给他们的贵客。

    小方忍不住问：“刚才，他在说些什么？”

    “他说这种酒叫‘斧头’，只有男子汉才能喝。”

    赵群微笑道：“他说他看得出我们是男子汉，所以才拿这种酒给我们喝。”

    他带着笑间小方：“你明白他的意思了吗？”

    小方明白：“他这么说，大概是希望我们付钱时也像个男子汉。”

    屋子的四壁都是用石块砌成的，一个很大很大的石头火炉上烧着一锅兔肉，一大块木柴正烧得劈拍发响，屋子里充满了肉香和松香。

    女人不在这间屋子里。

    “阳光”中了箭，中箭的地方是在男人不能看见的地方。

    赵胡氏带她到后面一间小屋里，用男人喝的烈酒替她洗涤伤口，疼得她全身都被冷汗湿透，但是她并没有漏掉外面那问屋里的男人们说的每一句话。

    三碗“斧头”下肚，酒意已冲上了头顶。

    先开口的是小方，他问赵群：“你说他们本来要杀的是你？”

    “是。”

    “你知道他们是谁？”

    “有些是吕三的人。”

    赵群立刻回答，“花不拉也收了吕三的银子，所以今天一早就去报讯，带了吕三的人来。”

    “来杀你？”小方问，“为什么要来救我？”

    赵群回答得非常轻松，无论谁喝了这种酒之后说话都不会再有顾忌。

    “因为我本来也是他的人，而且是他非常信任的一个人。”

    赵群道：“但是我却带着他最宠爱的一个女人私奔了。”

    小方终于渐渐明白。

    “一个女人”，当然就是赵胡氏，她本来就是个少见的尤物，小方随时都可以想出很多吕三为什么舍不得放她走的理由来。

    赵群肯不顾一切冒险带她私奔，理由也同样充分，小方相信有很多男人都会为她这么做的。

    何况他们本来就比较相配，至少比她跟吕三相配得多。

    这一点小方可以原谅他们。

    赵群看着他，眼中却有歉意：“我本来并不想连累你们的。”

    他说得很诚恳：“但是我知道吕三已经买通花不拉，已经怀疑我们很可能混在这个商队里。”

    “所以你就故意将那只金手塞进我们的包袱里，让花不拉怀疑我们。”

    赵群道：“可是我并不是想害你。”

    “不是。”

    “我这么做，只不过想转移他们的目标，让他们集中力量对付你们。”

    赵群道：“这样我才有比较好的机会出手。”

    这一点小方也不能不承认，赵群这种做法的确很聪明。

    赵群又解释：“从一开始我就不想你们受害，所以我们才会替你杀了钱通和钱明。”

    “钱通？钱明？”

    小方问：“他们就是今天下午跟我们同车的那对父子？”

    “是的。”

    赵群又道：“他们都是三宝堂属下的人，父子两人都精通于暗器，而且是毒药暗器，所以，我们也用同样的方法对付他们。”

    “同样方法？”

    小方问，“下毒？”

    “以牙还牙，以毒攻毒。”

    赵群说道：“就因为他们是这种人，所以苏苏才出手。”

    “苏苏”当然就是赵胡氏，小方从未想到下毒的竟是她。

    能够让两个精于毒药暗器的老江湖，在不知不觉间中毒而死，那绝不是件容易事。”

    “她是什么时候下的毒？”

    小方又问：“用的是什么法子？”

    “就是在中午我们跟他们换车的时候。”

    赵群道：“我们也分了一点路菜给他们，看着他们吃了下去。”

    他微笑：“我们所准备的路菜有很多种。”

    毒就在路菜里，钱通父子在中午时就已吃了有毒的路菜，直到黄昏前毒性才发作。

    “她早已算好了他们一定要等到入山之后才出手，所以也早就算好毒性发作的时刻。”

    小方忍不住轻轻叹息道：“她算得真准。”

    “在这方面，她的确可以算是高手。”

    赵群的声音里充满骄傲，“其实无论在哪一方面她都可以算是高手。”

    他在为他的女人骄傲，她也的确是个值得别人为她骄傲的女人。

    可是一个男人有了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真的幸福？

    小方希望他们能得到幸福。

    这世界上悲惨的事已够多，何况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仍不愿别人受到伤害。

    小方很想问他们知不知道他是谁？

    他没有间。

    他的“魔眼”就悬挂在赵群腰畔，他也没有问赵群是从哪里得来的。

    他甚至连看都没有去看一眼。

    多年前他得到这柄剑时，他也像其他学剑的少年一样，将这柄剑看得比初恋的情人更珍贵，甚至还想在剑柄上刻字为铭：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可是现在他的心情已变了，已渐渐发现，生命中还有许许多多更重要的事，远比一柄剑更值得珍惜。

    他已不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也已不再有“相逢先问有仇无”的豪情。

    他只希望能找到卜鹰，只希望能做一个恩仇了了，问心无愧的平凡人。

    他的鬓边虽然还没有白发，可是心境已微迫中年了。

    赵群的眼中已有酒意，却还是一直都在眼光的的地盯着小方：“我知道你本来的名字一定不是苗昌，就好像你一定也知道我本来绝不叫赵群。”

    他说：“可是我一直没有问你是谁。”

    “我也没有问。”

    小方淡淡他说：“我们天涯沦落，萍水相逢，到明日就要各分东西，彼此又何必知道得大多。”

    “这是不是因为你心里也有很多不愿别人知道的隐痛和秘密？”

    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

    赵群忽然叹了口气：“其实我也知道你说的不错，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

    他叹息着道：“只可惜我已隐约有一点知道了。”

    “哦？”

    “他们在那山道上对你突袭、逼着要你回家去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想到他们是找错人了。”

    赵群问：“你为什么不对他们说？”

    他替小方回答了这问题：“你不说，只因为你也是他们要找的人。”

    小方沉默。

    杯中仍有酒，赵群喝干了杯中酒，慢慢地放下酒杯，忽然拔剑。

    剑光森寒，那一只“魔眼”仿佛不停地在眨动，仿佛已认出了它的旧主人。

    赵群轻抚剑锋。

    “你也练剑。”

    他凝视着掌中剑，“你应该看得出这是柄好剑。”

    “是好剑。”

    “不但是好剑，而且是名剑。”

    赵群道，“它的名字叫‘魔眼’。”

    “哦？”

    “这柄剑本来不是我的，五天前还不是。”

    赵群忽又抬头，盯着小方：“你为什么不问我，这柄剑是怎么得来的？”

    小方就问：“这柄剑是怎么得来的？”

    “是从一个死人身上得来的。”

    赵群道：“那个死人就是剑的旧主，姓方，是吕三的死敌，我也是吕三派去围捕他的那些人其中之一。”

    他慢慢地接着道：“那时我已跟苏苏商议好，乘那次行动的机会，脱离吕三，所以我就带走了这柄剑。”

    小方静静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这件事好像跟他全无关系。

    赵群却还是盯着他，一双本来已有血丝的醉眼仿佛忽然变得很清醒，忽然问小方：“你想不想要我把这柄剑还给你？”

    “还给我？”

    小方反问：“为什么要还给我？”

    “因为我知道这柄剑的旧主人小方还没有死。”

    赵群道：“跌死在危崖下的那个人并不是小方。”

    “哦？”

    “因为那个人的手上并没有练过剑的痕迹。”

    赵群道：“不但我看出一这了点，别人也看出来了。”

    “哦？”

    赵群忽然挥剑，用剑锋逼住小方的咽喉，一字字道：“你就是小方，我知道你一定就是小方！”J

    剑锋就在喉结前一寸，剑气刺人毛孔如尖针。

    小方却还是没有反应。

    他脸上的肌肤已被“光阴”侵蚀，本来就看不出有什么表情。

    但是他连眼睛都没有眨。

    赵群忽然大笑：“果然是好汉！”

    他的手腕一翻，剑锋回转，“呛”的一声，剑已入鞘。

    然后他就从腰畔摘下了这柄利剑的鞘，用双手送到小方面前：“不管你是小方也好，不是小方也好，我都把这柄剑送给你。”

    “为什么？”小方终于问。

    “因为你是条好汉。”

    赵群道：“只有你这样的英雄好汉，才配用这把剑。”

    他的态度真诚坦率，他是真心要把这柄剑送给小方，小方却没有伸手去接。

    虽然他已经被这个人的义气所感动，却还是不肯伸手。

    “不管我是小方也好，不是小方也好，都不能要你这柄剑。”

    “为什么？”

    小方的理由很绝：

    “因为我若是小方，我一定会把这柄剑送给你的，就算你还给了我，我也一样会送给你。”

    他说：“我们又何必送来送去？”

    “你若不是小方呢？”

    小方笑了笑：“我若不是小方，我凭什么要你送我这么样一柄利器？”

    赵群也笑了：“你真是个怪人，怪得要命。”

    他放下掌中剑，举起杯中酒：“我敬你。”

    小方还没有举杯，脸色突然变了。

    刚才剑锋已在他咽喉，他连眼都没有眨。

    可是现在他连那张已被“光阴”侵蚀的脸都已扭曲变形，就好像有一柄虽然看不见，却比“魔眼”更锋利的利剑，已刺入了他的咽喉，刺入他的心脏里。

    因为他忽然听见了一阵歌声，一阵他已不知听过多少遍的歌声：

    儿须成名，

    酒须醉。

    酒后倾诉，

    是心言。

    歌声中充满了无可奈何的男子汉的悲怆，却又充满了令人血脉喷张的豪气，在这远离红尘的山村里，在这酒已微醉的寒夜中，听来是什么滋味？

    小方忽然抛下酒杯跃起，箭一般冲了出去。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不管他在干什么，只要他听见这歌声，他都会抛开一切冲出去的。

    荒寒的山谷，寂寞的山村，用石块砌成的，形状古朴的屋子只有二三十户，灯火都已熄灭，远处的山坡上，却仿佛有火光在闪动。

    歌声就是从那边山坡上传来的。

    山坡上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岩石上生着一堆火，干燥的松木在火焰中劈啪发响，配合着悲伦的歌声，就好像是一个人心碎时的声立曰。

    一个人独坐在火堆旁，手里的羊皮袋酒已将空，歌声也渐渐消沉。

    看见这堆火，看见这个人，小方的心也变得就像是火焰中的松木。

    人犹未醉，酒已将尽，漫漫长夜，如何度过？

    小方已有多年未曾流泪，在这一瞬间，他眼中的热泪却已几乎忍不住要夺眶而出。

    “阳光”也追上来，紧握住他的手。

    “是他？”她的声音在颤抖，“真的是他？”


------------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找的不是你

﻿    歌声忽然停顿。

    火堆旁的歌者忽然用歌声同样悲怆的声音说：“不是他，是我。”

    歌者已回过头。闪动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尖削的脸，尖削的眼，脸上布满岁月风霜和痛苦经验留下的痕迹，眼中也充满痛苦。

    “你们要找的是他，不是我。”

    小方的心沉了下去。

    同样悲怆的歌声，却不是同样的人。不是卜鹰，不是。

    “你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他不是你？”

    “阳光”大声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

    “你也知道他是谁？”

    歌者慢慢的点了点头，喝干了羊皮袋的酒。

    “我知道。”他说：“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我到这里来，就是他要我来的。”

    “阳光”眼中又有了光，心里又有了希望：“他要你来干什么？”

    歌者没有回答这问题，却从贴身的衣袋里取出个小小的锦囊。

    锦囊上绣的是一只鹰，用金色的丝绣在蓝色的缎子上。

    锦囊里装的是一粒明珠。

    歌者反问“阳光”：“你还记不记得这是什么？”

    “阳光”当然记得。

    纵然沧海已枯，大地已沉，日月无光，她也绝不会忘记。

    这锦囊就是她亲手缝成的。就是她和卜鹰订亲时的文定之礼，现在怎么会到了别人手里？

    歌者告诉“阳光”。

    “这是他交给我的。”他说：“亲手交给我的。”

    “他为什么要交给你？”

    “因为他要我替他把这样东西还给你。”

    歌者的声音中也带着痛苦：“他说他本来应该亲手还给你的，但是他已不愿再见你。”

    “阳光”慢慢的伸出手，接过锦囊和明珠。

    她的手在抖，抖得可怕，抖得连小小一个锦囊都拿不住了。

    锦囊掉下去，明珠也掉了下去，掉入火堆里。

    火堆里立刻闪起了一阵淡蓝色的火焰，锦囊和明珠都已化做了无情的火焰。

    “阳光”的人已倒了下去。

    小方扶起了她，厉声问歌者：“他说他不愿见她，真是他说的？”

    “他还说了另外一句话。”

    “什么话？”小方问。

    “他说他也不愿再见你。”

    歌者冷冷的回答：“你已经不是他的朋友。从此以后，他和你们之间已完全没有关系。”

    小方嘶声问：“为什么？”

    “你自己应该知道为什么。”

    歌者冷笑反问：“你自己愿不愿意跟一个天天抱住你妻子睡觉的人交朋友？”

    这句话就像是一根针，一把刀，一条鞭子，就像是一柄密布狼牙的钢锯。

    “阳光”跳起来。

    “我不信，我死也不信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跳过去，用力揪住歌者的衣襟：“一定是你杀了他，再用这种话来欺骗我。”

    歌者冷冷的看着她。

    “我为什么要骗你？如果不是他告诉我的，你们的事我怎么会知道？”

    “阳光”虽然不能辩，却还是不肯放过这个人。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听他自己亲口告诉我，我才相信。”

    她的声音已嘶哑：“你一定知道他在哪里，一定要告诉我。”

    “好，我告诉你。”歌者说。

    他居然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小方和“阳光”反而很惊奇。

    但是他又接着说：“虽然我不能告诉你他在什么地方，但我却可以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歌者的目光遥望远方，眼里带着种没有人能了解的表情。

    “十三年前，我就已经应该死了，死得很惨。”


------------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有了你的孩子

﻿    小方的手是冷的，心也是冷的。

    一件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两个没有脸见人的人。

    如果你是小方，你会怎么做？

    过了很久小方才开口，无疑已下定决心才开口。

    “我们再等一天。”

    他说：“不管我们要怎么做，都要再等一天。”

    “等什么？”

    “等赵群。”

    小方道：“我一定要让他知道。虽然我也没有脸见他，却还是要等他回来。”

    苏苏看着他，眼中已露出了她从未向别的男人表示过的爱慕与尊敬。

    又过了很久她才问：“如果他没有回来呢？”

    小方回答道：“如果他不回来，我就走。”

    这次苏苏问他：“你打算要到哪里去？”

    “去找吕三，去死！”小方道：“到那时不管你要怎么样，我都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你不能陪我到别的地方去？”

    “我不能。”小方的回答显得坚决干脆。

    “为什么？”

    “因为我忘不了这些人，这些事。”

    小方说：“不管我们躲到哪里去，就算能躲开别人，却还是有一个人是我永远躲不了的。”

    “谁？”

    “我自己。”

    每个人都有逃避别人的时候，可是永远都没有一个人能逃避自己。

    他们等了一天。

    赵群没有回来——非但没有回来，连一点消息都没有。

    天色又渐渐暗了，又到了快吃晚饭的时候。苏苏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口，小方也没有，他们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有去看过对方，仿佛生怕对方眼中的表情会刺伤自己。

    因为他们都无法忘记昨夜的事情，那种激情，那种缠绵，本来就是很难忘得了的。

    ——以后怎么办？

    ——两个没有根的人，一次无法忘怀的结合，以后是不是就应该结合在一起？还是应该从此各奔东西？让对方一个人单独地去承受因为错误而造成的痛苦和内疚？

    ——这些问题有谁能答复？有谁知道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窗户开着，小方站在窗口。

    窗外幕色渐临，宁静的天空，宁静的山谷，宁静的黄昏，天地间是一片苍茫宁静。

    小方的心忽然抽紧。

    他忽然又发现有件事不对了。

    每个人都要吃饭，每家人厨房里都有炉灶，屋顶上都有烟囱。

    到了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家家户户屋顶上的烟囱都会有炊烟冒出。

    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炊烟处处，一直都是人间最能令游子思归的美景之一。

    这里有人家，有烟囱，现在已经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

    可是这里没有炊烟。

    ——难道住在这山村里的，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小方忽然问苏苏：“你以前到这里来过没有？”

    “我来过。”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人平常都吃些什么？”

    “吃鱼，吃肉，吃米，吃面，吃蔬菜水果。”

    苏苏说：“别人吃什么，这里的人也吃什么。”

    她当然也发觉小方问的话很奇怪，所以反问他：“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奇怪的事？”

    “我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看见。”

    小方已经想到，除了那樵夫夫妻子女外，他到这里来还没有看见过别的人。

    小方说：“所以我要出去看看。”

    他早就应该去看的。如果是卜鹰和班察巴那，一定早已将这里每户人家都检查过一遍。

    那“五个人”说不定一直都躲在这山村里。“阳光”很可能也没有离开过。

    他没有想到这一点，这实在是他的疏忽。

    造成错误的原因有很多种，疏忽绝对是其中最不可原谅的一种，而且也同样永远无法弥补。

    他们借住的这个樵户石屋就在山村的边缘，入山后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一家。石屋前有条小路，沿着这条小路再走百十步，才有第二家人。

    这家人的屋子也是用石块砌成的。同样用松枝粗纸糊成的窗户里，现在已有灯光，刚燃起的灯光。

    窗关着，门也关着。小方敲门。

    他敲了很久都没有人来应门。

    ——屋里有灯，就应该有人。

    ——他开始敲门的时候，苏苏就跟着来了。身上穿着那樵夫妻子的粗布衣服，裤管衣袖都卷得高高的，露出一段雪白的小腿。

    小方立刻问她：“以前你有没有到这一家来过？”

    “没有。”

    苏苏又想了想再说：“可是我知道这一家住的是什么人。”

    “是什么人？”小方问。

    “这一家住的就是那樵夫的表哥。”


------------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有子万事足

﻿    穿着新衣的孩子在雪地上奔跑跳跃。满耳都是“恭喜发财”声。卖玩具爆竹的小贩，已经摆起摊子，准备赚外婆给孩子的压岁钱了。

    这一年的初一是个大晴天。

    这时小方已经在路上逛了很久，眼中的红丝已消退，昨夜醉意已渐渐清醒。

    这里没有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他清醒时，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卖玩偶的摊子前面，看着一个矮矮瘦瘦的爸爸，带着三个矮矮胖胖的小孩子在买泥娃娃。

    看见孩子们脸上的欢笑，终年省吃俭用的父亲也变得大方起来，缺乏营养的瘦脸上也露出孩子般的笑容。

    “有子万事足”，这是中国人的天性，就因为这缘故，中国人才能永远存在。

    小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湿的。

    ——他也有了孩子，他也像别的人一样快做爸爸了。

    刚听到这消息时的震惊已过去，现在他已能渐渐感觉到这是件多么奇妙的事——

    他感觉到这一点，别的事就变得完全不重要。

    他也买了个泥娃娃，笑得像弥陀佛一样的泥娃娃。

    等想到孩子还没有出生，还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玩这泥娃娃，他自己也笑了。

    他决定回去告诉苏苏，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好好照顾她和他们的孩子。

    ——孩子一定要生下来，生命必须延续，人类必能永存。

    走在回去的路上，手里捧着新买来的泥娃娃，小方只觉得自己的心情从未如此开朗过。但是等他回到那客栈的小屋时，苏苏已经不在了。

    屋里一片凌乱，酒壶菜碗都已被摔得破碎。碎片和剩菜四下飞溅，红烧肉的肉汁溅在粉墙上，就像是刚干透的鲜血。

    小方的心里也在滴血。

    他手里还紧紧捧着那个泥娃娃，就像是一个母亲在抱着自己的初生婴儿。

    “噗”的一声响，他手里的泥娃娃也碎了。

    希望、理想、意志、所有的一切，也都像这泥娃娃一样碎了。

    现在小方应该怎么办？

    去找吕三？到哪里去找？

    他的母亲，他的朋友，他的情人，他的孩子，现在都已落入吕三手里。

    他就算找到吕三又能怎样？

    小方慢慢的，慢慢的坐了下去，就坐在他本来站着的那块地上，就坐在那碗肉的残汁和破碗的碎片上。

    刀锋般的碎片刺入了他的肉。

    他完全没有感觉。

    他只觉得两条腿忽然变得很软很软，腿里的血肉精气力量都好像一下子就被抽空了，好像永远再也没法子站起来。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那好心的店主在窗外向他拜年，祝他：“年年平安，事事如意。”

    小方笑了，就像一个白痴一样笑了起来。店东却已笑不出。看见了屋里的情况，看见了他的这种样子，还有谁能笑得出？他好像还对小方说了些安慰劝解的话，可是小方连一个字都没有听见。

    小方正在对自己说，一直不停的告诉自己。

    ——一定要保持清醒，一定要忍耐。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发觉自己已经在喝酒。

    一直不停的喝。只有一个已经完全被摧毁了的人，才知道“清醒”是种多么可怕的痛苦。

    他知道喝酒绝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也不能解除他的痛苦。

    可是他清醒时更是痛苦，痛苦得随时都会发疯。

    他一向不愿逃避，无论遭遇到多大的打击，都不愿逃避。可是现在他已无路可走。

    ——醉乡路隐宜频到，此外不堪行。

    自此醉了又醉，醉了又醉，直到他喝得烂醉如泥，无钱付账，被一家小酒店的粗暴主人打断了两根肋骨，踢进一条阴沟。

    可是他醒来时并不在阴沟里。

    小方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

    宽大柔软舒服的床，崭新的干净被单，光滑如少女皮肤般的丝被。

    一个皮肤光滑如丝缎的少女，正躺在他的身旁，用一个女人能够挑逗男人的所有方法挑逗他。

    宿酒将醒未醒，正是情欲最亢奋的时候，什么人能忍受这种挑逗？

    小方是人。小方也不能忍受。

    他终于做出连自己都不能原谅的事，他甚至连女人是谁都不知道。

    可是他刚开始做了没多久，就已经开始呕吐了。

    等他吐完了，他才想到应该问她：“你是谁？怎么会睡在我旁边？”

    “我叫文雀。”

    这个女人并不在乎他呕吐，态度仍然同样缠绵温柔：“是你的朋友要我来陪你的。”

    ——他的朋友。

    ——现在他还有朋友？

    “我那朋友是谁？”

    “是吕三爷。”

    小方几乎又忍不住要开始呕吐。

    他没有吐，因为他已经没有东西可吐。

    文雀又开始她的动作，只有一个老练的妓女才能做得出的动作。

    “这里是我的地方。”


------------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神鱼

﻿    现在年虽然已经过了，元宵节还没有过。街上还是充满了过年的气象。热热闹闹，高高兴兴的，不管有钱没钱的人都一样。这世界上好像已经完全没有忧愁烦恼痛苦存在。

    ——小方呢？

    ——如果你是小方，你正站在这个窗口，站在一个把你母亲、朋友、情人、孩子和名誉都夺走了的仇人身旁，看着这条热热闹闹的街道，看着这些高高兴兴的人，你心里是什么滋味？

    “他们都是的。”麻雀忽然说。

    他指着摇铃的货郎，糕饼店的年轻伙计，年货店里打瞌睡的掌柜和绸缎店里放爆竹的掌柜，卖花的老头子和小伙子，酒铺门外的醉汉和乞丐，送财神和舞狮的大汉，以及那些站在街角看着女人们品头论足的年轻人。

    麻雀指着这些人对吕三说：“他们都是我在这里安排的人。”

    “他们都是？”

    “每一个都是。”

    “你一共安排了多少人？”吕三问。

    “本来应该是四十八个。”

    麻雀回答：“可是现在我看见四十七个。”

    “还有一个人到哪里去了？”

    “我也不知道。”

    麻雀道：“可是我一定会查出来的。”

    他淡淡的又说：“查出来之后，今天没有来的那个人以后就什么都不必去做了。”

    小方明白他的意思。

    一个死人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吕三又问麻雀：“你安排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

    麻雀一口气说出了四十八个人的名字，其中至少有三十多个名字是小方以前就听人说过的。每个人的名字都可以让人吃一惊。

    ——只有会杀人而且杀过不少人的人，名字说出来才能让人吃惊。

    吕三却还是要问：“你认为这些人已经够了？”

    “绝对够了。”

    麻雀说：“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在我数到“二十”的时候，就可以将这条街上所有的男、女、老、少、牲畜、猫、狗全都杀得干干净净。”

    吕三用一种很明显是故意装出的惊愕之态看着麻雀，故意问：“你知不知道这条街上有多少人？”

    “我不知道。”

    麻雀脸上仍然带着种好像被烤焦了的表情：“我只知道随便有多少人都一样。”

    “还有别的人再来也一样？”

    “一样。”

    麻雀回答：“而且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都一样，就算卜鹰和班察巴那来了也一样。”

    “你只要数到‘二十’，就可以把他们全都杀得干干净净？”

    “嗯。”

    “你数得快不快？”

    “不快。”

    麻雀道：“可是也并不太慢。”

    吕三笑了，微笑着摇头：“有谁会相信你说的这种事？”

    麻雀冷笑反问：“有谁不信？”

    “如果有人不信，你是不是随时都可以做出来给他看？”

    “是的。”

    麻雀回答道：“随时都可以。”

    吕三又笑了。微笑着回过头，凝视着小方，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他道：“你信不信？”

    小方闭着嘴。

    他嘴干唇裂，指尖冰冷。他不能回答这问题，也不敢回答。

    因为他知道，无论他的答案是“相信”还是“不信”，后果都同样可怕。

    吕三静静的看着小方，静静的等了很久才开口。

    “其实你根本用不着回答这问题，我根本也用不着问你。”

    他笑得就像是只已经将狡兔抓住了的狐狸：“我这么样问你，只不过要让你知道，你已经完全没有机会，完全没有希望了。”

    他的笑容忽然消逝，眼色忽然变得冷酷如狼：“其实我真正想问你的是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卜鹰把那批黄金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吕三道：“就是他最后一次从铁翼手里劫走的那一批？”

    他盯着小方：“我相信你一定知道这秘密。除了卜鹰自己和班察巴那，只有你知道。”

    这问题小方更不能回答，死也不能。但是他却忽然反问：“如果我肯说出来，你是不是就肯放了我，而且放过我的母亲和孩子？”

    “我可以考虑。”吕三道。

    “我也可以等，等你决定之后再说。”小方道。

    吕三目光闪动：“如果我肯呢？”

    “如果你肯，我就明白了。”

    “明白什么？”

    “明白你费了这么多心机，这么样对我，原来并不是为了报复。”

    小方道：“你这样做，原来只不过是为了要逼我说出那批黄金的下落。”

    吕三居然没有否认，现在他已不必否认。

    小方却又说出句很奇怪的话：

    “既然你不否认，我又不明白了。”

    “什么事不明白？”

    “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小方道：“对你来说，三十万两黄金并不能算太多，你为它付出的代价却太多了。”

    吕三又盯着他看了很久，才长长叹了口气，说道：“你是个聪明人，我不想瞒你。”

    “你想要我说真话，最好就不要瞒我了。”


------------

正文 第二十七章 为什么不回去

﻿    他很快就将秘道的入口找到。可惜就在他找到的时候，就听见“轰”的一声大震，硝石砂土四散，地道已被闭死了。

    片刻间所有的人都已撤离这地区，到达一个人烟稀少的乡村。

    这些片刻前还能在眨眼间杀人如除草的杀手，立刻就全部变成了绝对不会引人注目的良民。到了暮色将临时就纷纷散去，就像是一把尘埃落入灰土中，忽然就神秘的消失。

    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见到他们？谁也不知以后见到他们时还会不会认得？

    他们本来就是没有“以后”的人。没有“未来”，也没有“过去”。

    有风，风在窗外。

    黄尘飞卷。风砂吹打在厚棉纸糊成的窗户上，就好像密雨敲打芭蕉。

    有酒。酒在樽中，人在樽前。

    可是小方没有喝，连一滴都没有喝。班察巴那也没有喝。

    他们都必须保持清醒，而且希望对方清醒。因为他们之中一个有许多话要说，许多事要解释，另一个必须仔细的听。

    说的人是班察巴那：“我早就知道花不拉和大烟袋都已被吕三买通，所以我才要你到那商队去。”

    有些人说话从不转弯抹角，一开口就直入本题。

    班察巴那就是这种人。

    “因为我也跟你一样。我也找不到吕三，但是我一定要找到他。”

    班察巴那道：“所以我只有利用你把他引出来。”

    他和小方可算是朋友，但是他说出“利用”这两个字时，绝没有一点惭愧之意。

    小方也没有表现出一点痛苦和愤怒，只是淡淡的说：“他的确被我引出来了，这一点你确实没有算错。”

    “这种事我很少会算错。”

    小方伸出手，握紧酒杯，又放开。一字字的问：“现在他的人呢？”

    小方问得很吃力，因为他本来并不想这么问的。

    班察巴那却只是淡淡的回答：

    “现在他已经逃走了。”

    “你利用我找到他一次之后，以后是不是就能找到他了？”小方又问。

    “不是。”

    班察巴那道：“以后我还是照样找不到他。”

    “所以你这件事可说做得根本连一点用都没有。”

    “好像是这样子的。”

    小方又伸出手握住酒杯：“对你来说，只不过做了件没有用的事而已，可是我呢？你知不知道我为这事付出了什么？”

    他问得更吃力。好像已经用出所有力气，才能问出这句话。

    班察巴那的回答却只有三个字：“我知道。”

    “砰”的一声响，酒杯碎了，粉碎。

    班察巴那还是用同样冷淡的眼色看着小方，还是连一点羞愧内疚的意思都没有。

    “我知道你一定会恨我的。为了我要做一件连我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做到的事，不但害你吃足了苦，而且连累到你的母亲和阳光。”

    他冷冷淡淡的接着说：“但是你若认为我会后悔，你就错了。”

    小方握紧酒杯的碎片，鲜血从掌心渗出。

    “你不后悔？”

    “我一点都不后悔。”

    班察巴那道：“以后如果还有这样的机会，我还是会这样做的。”

    他接着道：“只要能找到吕三，不管要我做什么事，我都会去做。就算要把我打下十八层地狱，我也不会皱眉头。”

    小方沉默。

    班察巴那看着他：“我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的意思，因为你自己一定也有过不惜下地狱的时候。”

    小方不能否认。

    他完全不能了解班察巴那这个人和这个人做的事，但是他也不能否认这一点。

    谁也不能否认这一点，每个人都有甘心下地狱的时候。

    掌中的酒杯已碎，桌上仍有杯有酒。就正如你的亲人、情人虽已远逝，世上却仍有无数别人的亲人、情人。

    某天说不定也会像你昔日的亲人、情人对你同样亲近亲密。

    ——所以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应该活下去。

    既然要活下去就不必怨天尤人。

    桌上既然还有杯有酒，所以班察巴那就为小方重新斟满一杯。

    “你先喝一杯，我还有话对你说。”

    “现在还有什么话可说？”

    “有。”

    “好，我喝。”

    小方举杯一饮而尽，说道：“你说。”

    班察巴那的眼色深沉如百丈寒潭下的沉水，谁也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了？”他问小方。

    “是。”


------------

正文 第二十八章 斗智

﻿    能够让陆小凤尊敬畏惧都不容易。有很多人都认为西门吹雪的剑术已经超越了中原一点红，已经到达剑术的巅峰，到达了“无人、无我、无情、无剑”的最高境界。

    只有到达了这种境界的人，才能将剑上的力量控制得如此精确。

    可是能够到达这种境界的人，绝对不多。到达这种境界后，也就绝对不肯随便杀人了。

    如果你不配让他拔剑，就算跪下去求他，他也绝不肯伤你毫发。

    这次杀人的是谁？

    一个已经达到巅峰的剑客，又怎么会对一双平凡劳苦的夫妇出手？

    没有人看见这对夫妇是怎么死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更没有人能懂得致命这一剑是怎样精确可怕。

    所以有很多人都在问小方。

    “他们是谁？你是谁？你是不是认得他们？”

    小方本来也有很多事想问这些人的，却没有问。因为他忽然又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忽然发现这个本来坐在独轮车上，抱着女儿的妇人，仿佛也似曾相识。

    两个没有根的人，在酒后微醺时，在寂寞失意时，在很想找个人倾诉自己的感触时，偶然间相聚又分手。

    过了很久之后，他们又在偶然间相遇，彼此间都觉得似曾相识。也许只不过匆匆一瞥，也许互相淡淡的一笑，然后又分手，因为他们情愿将昔日那一点淡淡的情怀留在心底。

    一点淡淡的感情，一点淡淡的哀伤，多么潇洒，多么美丽。

    但是小方现在却绝对没有这种感情。并不是因为这个他觉得似曾相识的女人已经死了，而是因为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那种微妙的情愫。

    他已经完全想不起这个女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的。就如同他也想不起刚才那个骑着青骡走过的少女是谁了。

    可是就在他已准备不再去想的时候，他忽然想了起来。

    因为他忽然看到了这个女人的脚。

    在男女之间的关系中，“脚”绝不能算是重要的一环。但却有很多男人都很注意女人的脚。

    其实小方并没有看见这个女人的脚，只不过看见她脚上穿的鞋子。

    她穿的衣裳很朴素很平凡。一件用廉价花布做成的短袄，一条刚好可以盖住脚的青布长裙。

    现在她已倒在地上，所以她的脚才露了出来。

    她脚上穿的是双靴子，很精致很小巧的靴子。只要是略有江湖经验的人，就可以看出这种靴子里有一块三角形的钢铁，藏在靴子的尖端。

    这种靴子就叫做“剑靴”。就好像藏在袖中的箭一样，这种靴子也是种致命的武器。

    穿这种靴的女人，通常都练过连环鸳鸯飞脚一类武功。

    小方忽然想起这个女人就是那天在那糕饼店里，忽然飞起一脚踢碎那年轻伙计咽喉的辫子姑娘。

    虽然她今天没有梳辫子，装束打扮都比那天看来老气得多。

    小方却还是相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

    ——所以这对夫妻绝对不是从江南来的，是班察巴那派来的。

    ——他们当然不是真的夫妻，只不过想利用这种形式来掩护自己的行动而已。

    ——一对从异乡来的年轻夫妻，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这种形式无疑是种最好的掩护。

    ——他们这种人的行动任务，通常都是要杀人的。

    这几点都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

    ——他们要杀的人是谁？

    ——如果他们要杀的是小方，他们刚才为什么不出手？

    ——他们刚才明明已经有很好的机会。像他们这种受过严格而良好训练的杀手，应该知道良机一失永不再来。

    这问题最好的答案是：

    ——他们要杀的不是小方。当然绝对不是小方，因为班察巴那虽然不是小方的朋友，也不是小方的仇敌，绝对不是。

    ——那么他们要杀的是谁？杀他们的是谁？

    ——他们都是班察巴那秘密训练出来的杀手，不到万不得已时，班察巴那绝不会派他们出来杀人的。

    ——所以他们这次任务无异是绝对机密，绝对必要的。他们要杀的无异是班察巴那一定要置诸死地的人。

    ——班察巴那的朋友虽然不多，但仇敌也不多。在这么样一个虽然繁荣却极平凡的边陲小镇，怎么会有他不惜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来刺杀的人？

    ——这个人是谁？

    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

    ——在这个虽然繁荣却极平凡的小镇里，怎么会有这种能对班察巴那属下，久经训练的杀手一剑刺杀于道旁的剑客？

    寒夜，逆旅，孤灯。

    灯下有酒。浊酒，未饮的酒。小方在灯下。

    还有很多问题要去想。很多他应该必须去想的问题，可是他没有去想。

    他想的是一件和这问题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个和这些问题完全没有关连的人。

    他正在想的是那个最多只不过有十六七岁，穿着件青布短棉袄，骑着匹青骡从他对面走过去的单身女孩子。

    那个仿佛觉得似曾相识，却又好像从未见过的女孩子。

    他确信自己绝对不会看错。

    那个女孩子绝对没有跟他有过一点关系，一点旧情。但是他偏偏忽然想到。

    他虽然很想去想其他一些值得他去想的事，但是他想到的却偏偏总是那个侧坐在青骡上，那个风姿极美，仿佛在笑，又仿佛没有笑的女孩子。

    ——笑什么呢？

    是笑了还是没有笑？如果是笑，为什么要笑？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笑？如果不是笑，一个年轻女孩子，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男人似笑而非笑？


------------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交易

﻿    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自己手里的剑，过了半天才说：“我七岁的时候先父就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想学剑，就一定要记住，剑是杀人的利器，也是凶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可轻易拔剑。如果你手里的剑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因此杀你。”

    “他说的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个轻易拔剑的人，绝不是个善于用剑的人。”

    “现在我掌中的剑已出鞘，本来当然是准备出手的。”这个女孩子说：“可惜现在我可偏偏不能出手了。”

    “为什么？”小方问她。

    她还是没有说她为什么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说，因为这时候她已经出手了。

    在这生死间的一刹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来不该去想的事。

    他又想起了卜鹰。就在那个夜深人静，夜凉如水的晚上，卜鹰还说过一些让他永难忘记的话。

    “剑客手里的剑，有时候也像是赌徒手里的赌注。”卜鹰说：“一个真正的赌徒是绝不轻易下注的。如果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准，下得狠，而且一定还要忍。”

    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机会。

    卜鹰又说：“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机会。”

    这个女孩子无疑也听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也跟小方一样牢记在心。

    她已经让小方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一直等到这一刻才出手。

    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

    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剑出手，就应该是致命的一剑。刺的必定是对方要害，一定带种极霸道的杀气。

    她刺出的这一剑却不是这样子。

    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奇诡而且绝对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剑法也不够狠。

    小方虽然从未见过独孤痴的剑法，也从未见过他出手，但是小方可以想像得到。

    只要看见过独孤痴的人，大概都可以想像得到他的剑法和出手是什么样子的。

    ——能看到他出手的人当然不多，因为看见过的人都已死在他的剑下。

    这个女孩子既然能将班察巴那属下的杀手一剑刺杀，她的剑法无异已得到独孤痴剑法中的精髓。可是她这一剑刺出却一点都不像是这样子。

    小方已经觉得有点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她一剑刺出之后，忽然又住手。

    “现在你是不是已看出来刚才我为什么不能出手？”她问小方。

    小方没有反应。

    她又说：“我学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如果我要杀你，我的剑法才有效果。”

    小方反问她。

    “刚才你不想杀我？”

    “我本来是想杀你，用你的命来祭我的剑。”她说：“可是刚才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因为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小方问：“什么交易？”

    “当然是大家都不必吃亏的交易。”这个女孩子说：“只有这种交易才能做得成。”

    跟一个这样的女孩子谈一件大家都不吃亏的交易，当然是件很有趣的事。

    小方正想问她：——是什么样的交易？交易的是什么？应该怎么谈？

    他还没有问，窗外忽然响起了一声鸡啼，窗纸已经发白了。

    不管黑夜多么长，天总是会亮的。

    天一亮鸡就会啼，窗纸就会白。不管谁听见鸡啼的时候，都不会认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会因此而大吃一惊。

    可是这个女孩子却忽然跳了起来。就好像是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穿出了窗户。

    临走的时候她又说了句很奇怪，让人很想不通的话。

    “我一定要走。”她说：“可是你不能走，今天晚上我一定会再来。也许天一黑我就来。”

    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一听鸡啼的声音她就要走？

    鸡啼的时候，太阳就将升起。

    难道她也像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妖魔幽灵鬼魂一样，生怕太阳一升起，就会把她化成一堆浓血。

    所以她一定要等到晚上才能重回人间，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后。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

    她要和小方谈的是什么交易？是不是一种买卖灵魂的交易？

    天又黑了。

    小方在等，等她来。

    在一间如此狭窄阴暗潮湿的廉价旅社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小方却很沉得住气。

    他既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会在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来。

    ——是从窗外来，还是从门外来；是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是从墙壁里钻出来。

    ——是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

    小方根本没有去想，也没有去猜。

    他一直坐在房里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过了很久，他才听见敲门的声音。

    确实是有人在敲他的门，敲门的却不是今晨阳光初露时仓皇离去的那个女孩子。

    敲门的是个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八九岁，身上居然还穿着件大人穿用的缎子做成的大褂。

    小方忍不住有点奇怪。这个客栈里的伙计，怎么会放这么样的一个小孩进来敲他的门？

    更奇怪的是，店里的伙计就在小孩的旁边。非但没有阻止，而且居然还对他很客气。

    ——这么样的一个小孩难道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

    小方忍不住问他：“你是来找我的？”

    “不是来找你是来找谁的？”这个小孩子凶巴巴的说：“不是找你，难道是来找乌龟王八蛋？”

    小方没有生气。

    他有一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是谁要你来找我的？”

    这个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当然是我们的老大。他要我带你去见他。”

    “你们老大是谁？”小方问：“他人在什么地方？”

    这个小孩子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龟孙。”

    他说完了这句话，扭头就跑。


------------

正文 第三十章 试剑

﻿    “是的。”大年道：“这个人最近好像忽然变得特别喜欢干净，每天都要洗好几次冷水澡。”

    小燕忽然笑了笑，笑得仿佛有点神秘：“男人洗冷水澡不一定是为了爱干净。”

    大年瞪着眼问：“不是为了爱干净是为了什么？”

    “你还是个小孩子，你不会懂的。”小燕说：“大人的事，你最好也不要多问。”

    她捏死了手里的小虫。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忽然问大年：“你看他最近有没有什么跟以前不一样的地方？”

    “好像有一点。”大年又眨了眨眼：“最近他脾气好像变得特别暴躁，精神却好像比以前差了，眼睛总是红红的，就好像晚上从来都不睡觉一样。”

    “今天他有没有问起我？”

    “最近这一个月，他只要一见到我，第一句话就会问我见到你没有？”大年道：“今天他还说一定要你去见他，因为他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要见你。”

    他忽然笑了笑：“看他的样子，就好像如果看不见你就马上会死掉。”

    小燕也笑了，笑得又神秘，又愉快。大年忍不住问她：“你知不知道他有什么事找你？”

    “我知道。”小燕微笑：“我当然知道。”

    “如果你不去，他是不是真的会死掉？”

    “就算不死，一定也很难过。”小燕笑得仿佛更愉快：“我想他最近的日子一定很难过。一天比一天难过，难过得要命。”

    她笑得的确很愉快，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在她笑得最愉快时，她的脸却红了。

    ——一个女孩子通常都只有在心动时脸才会变得这么红。

    ——她既然从来不动心，她的脸为什么会红成这样子？

    大年又在问：“你要不要去见他？”

    “我要去。”

    “什么时候去？”

    “今天就去。”小燕嫣红的脸上，血色忽然消退：“现在就去！”

    她忽然掠上树梢，从一根横枝上摘下一柄剑。等她再跃下来时，她的脸色已苍白如纸，就好像仵作们用来盖在死人脸上的那种桑皮纸。

    大年吃惊的看着他。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看见过一个人的脸在瞬息间有那么大的变化。

    他的胆子一向不小，可是现在却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好像生怕他的老大会拔出剑来，一剑刺入他的胸膛咽喉。

    他害怕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只有要杀人的人，才会有他老大现在这样的脸色。

    他没有逃走，只因为他知道老大要杀的人不是他。但是他也想不到他的老大会杀小方。

    他一直认为他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小燕的手紧握剑柄，冷冷的看着他，忽然问：“你的腿为什么在发抖？”

    “我害怕。”大年说。在他们的老大面前，他从来不敢说谎。

    “你怕什么？”小燕又问：“怕我？”

    大年点头。

    他不能否认，也不敢否认。

    小燕忽然笑了笑，笑容中仿佛也带着种杀气。

    “你几时变得这么怕我的？”

    “刚才。”

    “为什么？”

    “因为……”大年吃吃的说：“因为你刚才看起来就像要杀人的样子。”

    小燕又笑了笑：“现在我看起来难道就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了？”

    大年不敢再开口。

    小燕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叹了口气：“你走吧。最好快走，走得越远越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年已经跑了。

    他跑的并不快。因为他两条腿都已发软，连裤裆都已湿透。

    因为他忽然有了种又奇怪又可怕的感觉。

    他忽然发现他们的老大在刚才那一瞬间，很可能真的会拔出剑杀了他。

    直到大年跑出去很远之后，小燕才慢慢的放开她握剑的手。

    她的手心也湿了，湿淋淋的捏着满把冷汗。

    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在刚才那一瞬间，无论谁站在她面前，都可能被她刺杀在剑下。

    她练的本来就是杀人的剑法。

    最近这些日子来，她总是有种想要杀人的冲动。尤其在刚才那一瞬间，她心里的杀机和杀气已经直透剑锋。

    她知道她的剑法已经练成了。小方的剑法无疑也练成了。

    因为他们的情绪都同样焦躁，都有同样的冲动。

    正午。

    小燕没有去找小方。

    她的剑仍在鞘，她的人已到了山巅。

    这是座从来都没有人攀登过的荒山，根本没有路可以到达山巅。

    在一片原始密林后，一个幽静的山坡里，有一池清泉，正是小方屋后那道泉水的发源处。

    小燕常到这里来。


------------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剑痴情绝

﻿    ——如果你每天都像奴隶般去服侍一个人，那么就连你自己都会觉得，你是永远都胜不过这个人的。

    这就是独孤痴的想法，也是他的战略。

    一直到今天为止，他都认为自己这种战略是成功的。

    今天他走出去时，他的奴隶居然没有像平日那样在门外等着他。

    远处又有鸡啼响起，大地仍然一片黑暗。风吹在赤裸的身子上，冷如刀刮。

    独孤痴掌中有剑。

    他已经握起他的剑。他的剑总是在他一伸手就可以握起的地方。

    冷风如刀。他站在冷风中，直等到曙色已如尖刀般割裂黑暗时，才看见一个人飞掠而来。

    他认得出这个人的轻功身法，可是却不是那个流鼻涕玩小虫的孩子。

    他看见的是个女人，一个他已经有很久未曾看见过的美丽女人。

    “你是谁？”

    他问这句话之后，就看出了这个女人是谁了。

    如果你发现一个每天都像奴隶般服侍你的“孩子”，竟是个这么样的人，而你又还像以前那样赤裸裸的站在她面前时，你心里是什么感觉？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独孤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脸上还是完全没有表情。只冷冷的说了句：“你来迟了。”

    “是的。”小燕的声音同样冷淡：“今天我是来迟了。”

    独孤痴没有再说话。

    每天他都用一种同样的姿势站在那里让“她”擦洗，今天他的姿势也没有变。

    小燕也和以前一样，提起了一桶水，慢慢的走过去。眼睛也还是和以前思，表达得更明白。

    “命运就像条锁链，有时往往会将一些本来完全没有关系的人锁在一起。”小方说：“现在我们已经全都被锁住了。”

    “我们？”独孤痴问：“我们是些什么人？”

    “你、我、她、卜鹰。”小方说：“从现在起，不管你要到哪里去，我都会在你附近。”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也跟我一样，要去找卜鹰。”小方道：“所以我相信，不管我走到哪里，你一定也会在我附近。”

    他又补充说：“只要我们两个人不死，她一定会来找我们。”

    独孤痴忽然冷笑。

    “你不怕我杀了你？”

    “我不怕。”小方淡淡的说：“我知道你也不会出手。”

    “为什么？”

    “因为你也没把握杀我！”

    太阳已升起，照亮了小方的眼睛，也照亮了他剑上的魔眼。

    独孤痴忽然叹了口气，叹息着道：“你变了。”

    “是的，我变了。”

    “从前我从未将你看成我的对手，可是现在……”独孤痴仿佛又在叹息：“现在或许有人会认为你已变成个懦夫，但是我却认为你变成个剑客。”

    ——剑客无情，也无泪。

    ——小方是真的无情。

    独孤痴又道：“你说的不错，从现在开始我们也许真的已经被锁在一起，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

    “我要特别注意？”小方问：“注意什么？”

    “注意我。”独孤痴冷冷的说：“从现在开始，我一有机会就会杀了你。”

    这不是恐吓，也不是威胁。

    在某方面说，几乎已经可以算是一种恭维，一种赞美。

    ——因为他已经把小方看成他的对手，真正的对手。能够被独孤痴视为对手并不容易。

    所以小方忽然说了句他们自己虽然了解，别人听了却一定会觉得很奇怪的话。

    他忽然说：“谢谢你。”

    如果有人要杀你，你会不会对他说：“谢谢你。”

    你当然不会。

    因为你不是独孤痴，也不是小方。

    他们这些人做的事，本来就是别人无法了解的。

    阳光已照进窗子。

    独孤痴慢慢的，一件件穿上了他的衣服。

    小方一直站在门口看着他。每一个动作都看得很仔细，就好像一个马师在观察他的种马。

    独孤痴却完全没有注意他。

    有些人无论在做什么事的时候，都会表现出一种专心一致，全神贯注的样子。

    独孤痴就是这种人。

    其实他的精神并不是贯注在他正在做的事上。他在穿衣服时，也正在想着他的剑法。

    ——也许就在他穿衣服的某一小动作上，会忽然领悟到剑法中某一处精微的变化。

    他的剑就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

    穿好了衣服，独孤痴才转身面对小方！

    “这地方我已待不下去。”

    “我知道。”

    “现在我就要走。”

    “我跟着你。”


------------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风暴

﻿    小方的眼角已经开始在刺痛，因为汗水已经流入了他的眼。

    他很想伸手去擦干。

    可是他不能。

    任何一个不必要的动作，都可能造成致命的疏忽和错误。

    除了攻击招架闪避外，任何动作都是不必要的。

    小方身上每一根肌肉都已经开始在抽痛。就像是一根根绷得太紧已将绷断的弓弦。

    他知道这种情况不好，他很想放松自己。

    可是他不能。

    一瞬间的松弛，就可能导致永恒的毁灭。

    黑暗中究竟隐藏着多少杀人的杀手？攻击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攻击忽然间停止了。——虽然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停止的，就正如谁也没法子确定最后一滴雨是在什么时候落下的一样。

    空气中仍带着种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大地却已恢复静寂。

    令小方觉醒的是他自己的喘息声。

    他抬起头，才知道东方已现出曙色。从乳白色的晨雾中看过去，依稀可以看见扭曲倒卧在砂砾岩石中的尸体。看来就像是一个个破碎撕裂了的玩偶。

    ——攻击已结束，危险已过去，天已经快亮了。

    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疲倦，忽然像只魔手般攫住了他。

    他整个人都几乎虚脱。

    他没有倒下去，只因为东方的云堆中已有阳光照射出来。照在山岩，照上那高耸的塔石，将那尖塔般的影子照射在地上。

    小方奔出去，将掌中剑用力掷出，掷在塔影的尖端。

    剑锋没入砂石，剑柄不停摇晃。

    “就是这里。”小方的声音已因兴奋而嘶哑：“黄金就在这里。”

    ——黄金就在这里。

    ——这里就是所有秘密的根。

    到了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形下，谁都难免会兴奋激动的。

    他肌肉忽然又抽紧，掌心忽然又冒出冷汗。他的瞳孔忽然又恐惧而收缩。

    独孤痴正站在他面前冷冷的看着他。掌中的剑锋，正好在一出手就可以刺入他心脏的地方。

    太阳渐渐地升起，小方的心却往下沉。

    他没有忘记独孤痴的话。

    ——只要一有机会，我就杀了你。

    现在他的机会已经来了。

    独孤痴自己当然知道，小方也知道。

    只要独孤痴一剑刺出，他几乎已完全不可能抵挡闪避招架！

    独孤痴掌中有剑，剑锋上的血迹仍未干。握剑的手已有青筋凸起。

    他这一剑会不会刺出来？

    小方的“魔眼”在他伸手可及之处。他没有伸手。

    他知道只要一伸出手，就必将死在独孤痴剑下。

    但是他不伸手，结局也可能是这样子。

    “如果我是你，现在也一定会出手的。”小方忽然说：“所以你如果杀了我，我也死而无怨。”

    独孤痴没有开口，没有反应。

    ——要杀人的人，通常都不会多说话。

    随时都可能被杀的人情况就不同。

    如果能多说一句话，就一定要想法子说出来。哪怕只能多活片刻也是好的。

    “但是我希望你等一等再出手。”

    独孤痴没有问他为什么。

    小方自己说了出来：“因为我还想知道一件事。”他说：“如果你能让我查出这件事之后再死，我就死而无憾了！”

    又沉默了很久之后独孤痴才开口：

    “一个人要死而无怨，已经很不容易，要死而无憾更不容易。”

    “我明白。”

    “只不过有资格做我对手的人也不多。”独孤痴道：“所以我答应你。”

    他忽然问小方：“你想知道的是什么事？”

    “我只想知道那批黄金是不是还在这里？”小方回答：“否则我实在死不瞑目。”

    “你能确定黄金本来真的是在这里？”

    “我能。”小方说：“我亲眼看见过。从这里挖下去，一定可以看到黄金。”

    独孤痴又盯着他很久。

    “好！你挖！”

    “我！”小方又问：“用什么挖？”

    “用你的剑！’’独孤痴声音冰冷：“如果你不想用你的剑，就用你的手！”

    小方的心又在往下沉。

    黄金埋得很深。不管用手挖也好，用剑挖也好，要挖到黄金的埋藏处，都要消耗很多力气。

    现在他的气力将尽，如果再多消耗一分，活命的机会就更少一分。

    可惜现在他已别无选择的余地。

    小方伸手拔剑。

    独孤痴就在他面前。在这一瞬间，如果他一剑刺出，说不定也可以刺入独孤痴的心脏。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

    这一剑他刺入了地下。

    地下没有黄金，连一两黄金都没有。


------------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八角街上的奇案

﻿    “那时你要杀我，我当然要杀你。”小方说，“现在……”

    “现在怎么样了？”

    “现在我非但不能杀你，还要救你。”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是个快要死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小方说：“如果我杀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活得不安心。”

    “现在你活得很安心？”

    “我一直都活得很安心。”小方说：“因为我问心无愧。”

    “你宁死也不肯做对不起别人的事？”

    “对不起自己的事，我也一样不肯做。”

    这个人喘息着，忽然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呻吟，就好像一只野兽发现自己已经落下了陷饼。

    “我错了！”他呻吟着道：“我做错了。”

    “你做错了什么事？”

    这个人不再回答他的话，只是不停地低语：“你还没有变，你还是以前那个小方，我不该……不该……”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衰弱。

    “你怎么知道我是小方？怎么知道我没变？”小方问：“你不该怎么样？”

    这个人已无法回答。

    他的呼吸更弱，喘息却更剧烈，而且开始不停地咳嗽。

    小方解下他的水袋，想喂一点水给他喝，喘息和咳嗽却得他连一口水都喝不进去。

    天色昏暗，小方摸索着，从自己身上拿出块布中，蘸了点水，滴在他嘴唇上。

    这个人终于又能开口说话了。

    “我对不起你。”他说：“我也对不起鹰哥。”

    他说的话让小方震惊得很久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能问：“你也认得卜鹰，你怎么会对不起他？”他问这个人：“你究竟是谁？”

    没有回答，没有反应。

    小方问他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已完全停顿。

    小方轻轻地把那块打湿了的布中，盖在这个人的脸上。

    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个人一定和他有很深的关系，和卜鹰也有很深的关系。

    但是他想不起这个人是谁？狂风呼啸，他已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

    天色更暗。

    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天亮，风才会停？

    小方举起手里的水袋，喝了两口水。

    他并不是真的想喝这皮袋里的水，他喝水的时候，竟全没有想到自己是在做什么事。

    他喝这皮袋的水，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因为他想活下去。

    这个人很可能是他的朋友，而且刚死在他手里。

    如果他想到这一点，如果他知道这个人是谁，那么他也许宁死也不肯喝这两口水了。

    天色虽然更暗，天亮之前岂非总是最黑暗的时候？

    天忽然亮了，风势也忽然小了。

    小方忽然看见了在他怀里的这个人的脸，盖在他脸上的布中已被吹走，露出了一张饱历风霜苦难，充满痛苦悔恨的脸。

    小方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全身的血都冷了。

    这个人赫然竟是加答。

    在他被人怀疑，几乎无路可走时，唯一把他当朋友的就是这个人。

    他用来盖住这张脸的布中，就是这个人跪下来双手献给他的“哈达”，象征着友谊和尊敬的“哈达”。

    现在这个人却已死在他的剑下，他居然还在这个人死后喝光了他皮袋中的水。

    加答怎么没有死？怎么会到这里来？怎么会和吕三的属下在一起？

    他为什么要说他错了？为什么要说他对不起小方和卜鹰？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想。

    他唯一想到的，就是在那个窄小的帐篷，加答将自己唯一珍惜的皮靴送给他，要他快逃走时所流露出的那种真情。

    如果现在有人能看见小方的脸，一定会很惊异。

    因为他的脸几乎已变得和这死人一样了。

    因为他的脸上也同样充满了痛苦和悔恨。

    难道这就是命运？

    命运为什么总要将人逼入一种无可奈何的死角里，为什么总要拨弄人们去做一些他本来死也不肯去做的事？

    风暴已平息，尸体已掩埋。

    对小方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经验，他经历过风暴，也掩埋过尸体，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埋葬的是他的朋友。

    一个死在他剑下的朋友。

    小方以剑作仗，挣扎着往前走。

    他根本没有地方可去，也不知能到哪里，更不知道能支持到什么时候。

    没有水，没有粮食，没有体力，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那一股求生的意志都已因悔恨而消失，他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一倒就可能永远站不起来。

    他为什么还要往前走？

    因为小燕。他仿佛又听见了小燕的声音，充满了痛苦悲伤的呻吟声。这一次他还是不能确定他听见的声音究竟是真是幻？所以他只要还有一分力气，还能再往前走一步，他就绝不肯停下来。

    他一定要找出解答来。

    他终于找到了。

    就在他几乎已经倒下永远无法再站起来，他看见了齐小燕。

    太阳又升起，大地又变得酷热则洪炉。

    小方忽然发现她正向他走过来，赤着脚走在滚烫的砂粒上，全身的衣服都已被撕裂。漆黑的头发披散，苍白美丽的脸已被打肿，眼睛里充满泪水。

    再往前看，就可以看见独孤痴。

    他全身赤裸着，躺在酷热的太阳下，他的剑仍摆在他伸手可及之处。

    他的人看来却似已虚脱，因满足而虚脱。

    无论谁看见这情况，一定都可以想像到刚才发生过什么事了。

    小方在噩梦中看见的那些事，在现实中无疑也同样发生过。很可能比他在噩梦中见到的更悲惨更可怕更令人心碎。

    有谁能说出一个人真正心碎时是什么感觉？

    小方也说不出，但是他已经感觉到。

    小燕已经走到他面前，痴痴地看着他，充满泪水的眼睛里，也带着种谁都无法描得出，但是无论谁看见都会心碎的表情。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

    她伸开双臂迎接他的拥抱，但是小方却已从她面前冲过，扑向独孤痴。

    他当然不会去拥抱独孤痴。

    他扑过去，因为他的掌中仍有剑，他只想一剑刺穿独孤痴赤裸的咽喉。

    痛苦和愤怒已激发出他每一份力量，所以他还有力量挥剑扑杀。

    可见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剩下的力量不多了。

    独孤痴的剑仍在伸手可及处。他这一剑还没有刺下去时，独孤痴的剑很可能已刺穿他的胸膛。

    他知道，但是他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小方这一剑没有刺下去，并不是因为独孤痴已伸手取剑先将他刺杀。

    他这一剑没有刺下去，只因为他觉得很奇怪。

    他刺的是独孤痴胸膛，是一杀必死的要害。

    但是他一剑刺下时，独孤痴居然没有伸手取剑，甚至连动都没有动，脸色也完全没变。

    他的脸上还是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这不是怪事！

    独孤痴的脸上本来就没有表情，一直都没有表情。

    奇怪的是，现在他这张没有表情的脸，看起来和以前的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完全不一样。

    因为没有表情有时也是种表情，甚至可以给人非常强烈的感受。

    以前独孤痴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让人一看见就会有种冷酷阴森可怕的感情。

    现在他给人的感受却不同了。

    现在他这张没有表情的脸只会让人觉得痛苦，一种只有在人们已经觉得完全失败绝望时才会有的痛苦。

    他是强者，是胜者，占有者，掠夺者。

    他怎么会有这种痛苦？

    小方不懂，所以他这一剑没有刺下去虽然没有刺下去，却随时可以刺下去。

    他的剑锋已在独孤痴咽喉间，距离独孤痴的咽喉最多只有一寸。

    独孤痴脸上却还是带着那种没有表情的绝望痛苦的表情，甚至让人觉得他很希望小方这一剑能刺穿他的咽喉，将他刺杀于烈日下。

    难道他想死？

    只有失败的人才想死，他为什么想死？

    小燕也在看着独孤痴。

    她的衣裳已被撕裂，脸也被打肿，可是她在看着这个人时，眼中并没有愤怒仇恨，反而充满讥刺怜悯。

    她忽然走过来拉住小方握剑的手说：“我们走吧！”她说：“这个人已经没有用了，你已经用不着杀他。”

    “没有用？”小方不懂：“为什么没有用？”

    “因为他已经不是男人。”小燕的声音里也充满讥刺：“他想占有我，可惜他已经完全没有用。”

    独孤痴还躺在那里，躺在滚烫的砂粒上，酷热的太阳下。

    小方已经走了，就这样留下了他。

    个已经没有用的男人，一个已经不是男人的男人，根本已经不值得别人出手。

    他们虽然知道让他这样子躺在那里，日落前他就会像烤炉上的炙肉般被烤焦。

    他们却还是走了，因为除了他自己之外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别人能救得了他。

    齐小燕接过了一件小方默默递给她的衣服，披在她几乎已完全赤裸的身子上。

    她看来虽狼狈，神情却还比小方镇定。

    她问小方：“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

    小方沉默着，看看这一片赤热的大地，看看自己一双空手。

    过了很久他才反问她：“现在我们能到哪里去？”

    “你想到哪里去，我们就到哪里去。”小燕说得很轻松，就好像完全不知道现在他们已经一无所有，随时都可能倒下。

    又沉默了很久，小方才开口：“我想回拉萨。”

    “那么我们就回拉萨。”小燕还是说得很轻松：“现在我们就回去。”

    小方看着她，忽然笑了，苦笑。

    “我们怎么回去？”他问：“是爬回去？还是被人抬回去？”

    小燕居然也在笑，笑得仿佛很神秘。

    小方实在想不通她怎么还能笑得出，但是他很快就想通了。

    因为这时候她已经搬开了一块岩石，就好像变戏法一样从岩石下的一个洞穴里拿出了三个很大的皮袋，一袋粮食，一袋衣服，一袋水。

    小方吃惊地看着她，忽然长长叹息。

    “我忽然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他说：“有很多地方都很像。”

    “你说我像谁？”

    “班察巴那。”小方说：“沙漠中的第一号英雄好汉，永远没有人能捉摸透的班察巴那。”

    “我怎么会像他？”

    “因为你也跟他一样，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先为自己留下退路。”

    小方道：“所以你们永远都不会被人逼得无路可走。”

    齐小燕又笑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忽然也变得像“阳光”一样，变成了个很爱笑的女孩子。

    她带着笑问小方：“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到拉萨去了？”

    “是的。”小方说：“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去了。”

    拉萨依旧是拉萨。

    就好像其他那些历史辉煌悠久的古城一样，岁月的侵蚀，战乱的摧残，世事的迁移，都不能让这些古老的大城有丝毫改变。

    那条横亘于布达拉宫与恰克卜里山之间的石砌城垣，那些布满在山头上的楼阁、禅房、寺院、碑碣，那高耸在岩石上的巨大城堡，连绵的雉谍，发光的窗瞩，看来依；日是那么瑰丽，那么调和。

    市中的巷里依；日挤满了人，那些肮脏衰老的老乞丐依；日匍匐于尘土中，念着他们已不知念过多少遍的六字真言“吧呢叭嘧”，向路人和远方来的旅客乞讨，街道旁依旧堆满垃圾和粪便，却又偏偏不会影响这个城市的美丽。

    拉萨就是这样子的，又矛盾、又调和、又褴褛、又瑰丽；

    重到了这里，小方心里的感觉几乎就好像回到了他的故乡江南一样。

    小燕又在问他：“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

    “去八角街。”

    那里是这古城的商业汇集区，附近的大商号几乎都聚集在这里，不管你想要买什么，在那里都可以找得到。

    小燕又问：“你要到那里去买什么？”

    “什么都不买。”

    “什么都不买去干什么？”

    “去一家商号。”小方说：“鹰记商号。”

    “鹰记？是不是卜鹰的？”

    “以前是。”

    “现在呢？”

    “现在已经不是他的了。”

    “现在既然已经不是他的，你去干什么？”小燕好像已决心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去找一个人。”小方慢慢地回答：“问他一些事。”

    他盯着小燕：“如果你不去，不妨留在这里。”

    她当然不会不去的。

    于是他们穿过了繁荣的市集，从两旁已被油灯熏黑的铺子里传出的酸奶酪味，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明亮的阳光和飒飒的风砂又几乎使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市场上货物充沛，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天竺来的桃李桑椹草莓令人垂涎欲滴，从藏东来的藏香，精制的金属鞍具，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关内来的瓷器和丝缎，蒙古的皮货与唬珀，锡金的糖果、麝香和大米，……这些珍贵的货物又让人不能不把眼睛睁大些。

    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这条街上的人样子好像变了。

    这条街也跟别的街道一样，街上的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住在这里的，一种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以前小方走过这条街时，总觉得每个人都带着健康愉快富足的样子，显得对自己的生活和事业都很满意，对未来也充满信心。

    可是今天这些人的样子都变了，变得有点畏缩，有点鬼祟，看人的时候眼睛里仿佛充满怀疑和戒心，而且每个人都显得很害怕的样子。

    这条街上都是殷实的商号，这些人的生活一向无忧无虑。

    他们为什么要害怕？怕的是什么？

    小方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小燕也同样感觉到了。

    她拉了拉小方的衣角，轻轻地告诉他：“这条街上一定出了事。”她说：“而且一定是件很可怕的事。”

    她又间小方：“你有没有注意到别人看你的样子？”

    小方当然也注意到。

    别人看他时的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随时都可能把瘟疫麻疯带来的瘟神。

    和气生财，做生意的人本来是不可以用这种眼光看人的。

    这地方又出了什么事？难道又跟小方有什么关系？

    小方的心在往下沉。

    他忽然想起上次卜鹰的山庄被焚，鹰记商号易主，他和“阳光”走过这条街时，别人也是用这种眼光看他们的。

    难道这次的变故又发生在鹰记？

    难道这些人还认得他，还记得他是卜鹰的朋友？

    难道卜鹰已回到这里，对他的仇敌作了公正而残酷的报复？

    这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卜鹰做的事，本来就是令人永远无法预料得到的。

    假如小方回到鹰记时，卜鹰已经坐在柜台里，小方也不会觉得太吃惊。

    他一向认为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卜鹰做不到的事。

    小方的脚步加快，心跳也加快了。恨不得一步就跨进鹰记的大门。

    如果他知道鹰记商号里发生了什么事，你就算用轿子抬他、用鞭子抽他，他也未必会进去的。

    鹰记的大门是开着的，远远就可以看得见店里的情况。

    店里有五个人，正在做一件事。

    鹰记一向是家信用卓著、生意鼎盛的商号，店里的人当然都有事做，非做事不可。

    这五个人在做事，绝不是件奇怪的事，他们没事可做才是奇怪的事。

    可是小方一眼看过去，居然看不出他们在做的是什么事，无论谁一眼看过去都看不出他们在做的是什么事。

    因为他们在做的事很奇怪，不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都不会做的事，而且可以说是任何人一辈子都很难看得到的事。

    所以你就真看见了他们正在做什么事，也不会相信他们正在做这种事。

    他们正在杀人！

    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在一条人很多的街道上，一家开着大门的店铺里杀人。

    是谁在杀谁？

    有两个人在杀另外两个人。还有一个人在旁边看，看着他们人杀人。

    小方冲过去，还没有冲进门就怔住了。

    因为他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自己。

    除了照镜子的时候外，真的看见了，看得清清楚楚。

    小方却看到了他自己，一个长得跟他完全一模一样的人。

    小方还在鹰记的大门外面，店里居然还有一个小方站在柜台前看着别人杀人。

    小方不是孪生子，也没有兄弟，另外这个小方是从哪里来的？

    齐小燕无疑也同样吃惊。

    小方怔住时，她也同样怔住，她用力拉住小方的手说：“我看见你了。”

    “哦？”

    “我看见你在前面那家商店里。”

    “哦？”

    “可是你明明在我旁边，怎么会又在那家店里？”小燕问小方：“难道你一个人会变成两个人？”

    小方苦笑，只有苦笑。

    无论谁听见别人间他这种问题都只有苦笑，这问题实在太绝，太荒谬。

    可是等到小方看清楚杀人的人和被杀的人时，他连苦笑都笑不出来了。

    他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忽然被人砍了一刀，正砍在他感觉最灵敏的关节上。

    杀人的人有两个，一个男、一个女。

    被杀的也有两个，也是一个男、一个女。

    杀人的男人赫然竟是“卜鹰”。

    杀人的女人赫然竟是“阳光”。

    卜鹰杀的人赫然竟是班察巴那！”

    “阳光”杀的人赫然竟是波娃。

    另外一个小方居然正在看着卜鹰和“阳光”杀班察巴那和波娃，居然连一点劝阻的意思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件很简单的事。

    世界上有很多表面看来很复杂很神秘的事，其实都很简单。

    有时甚至简单得可笑。

    为什么会有两个小方？

    因为店里另外一个小方是蜡人，是用蜡做成的人。

    卜鹰为什么会杀班察巴那？“阳光”为什么会杀波娃？

    因为他们也是蜡人。

    店里的五个人都是用蜡做成的人，虽然做得惟妙椎肖，却是假的。

    所有无法解释的事都有了解答，答案很简单，可是并不可笑。

    因为小方立刻又想到了很多问题。

    这些蜡人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有什么用意？

    鹰记商号里的人一向很多，现在怎么会只剩下五个用蜡做的假人？别的人到哪里去了？

    小方继续往前走，又看见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站在比较远的一个角落里，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

    男人是吕三，女人是苏苏，苏苏手里还抱着个孩子。

    吕三风貌依旧，苏苏美丽如昔，她怀里抱着的孩子着花衣，戴红帽，虽然只有两三个月大，已经长得肥头大耳，可爱极了。

    这三个人当然也是蜡做的假人。

    就算他们不是蜡做的，就算吕三真的站在那里，小方也不敢冲过去。

    因为他并没有忘记山村石屋中那一段往事。

    苏苏怀里抱着的孩子，无疑就是他的孩子，是他亲生的骨肉，是他血中的血。

    他看见的虽然只不过是个蜡做的孩子，但是这孩子的容貌想必和他那孩子完全一模一样。

    一一多么可爱的孩子，小方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去抱抱他。

    如果是在两年前，不管吕三是真是假，也不管这孩子是真是假，小方早已冲了进去。

    但是现在的小方已经不是两年前的小方了。

    他早已学会了忍耐。

    他一定要忍耐，要冷静，因为这几个蜡人不仅是几个蜡人而已，其中必定还隐藏着一些可怕的阴谋和秘密。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

    这些蜡人究竟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做这么样几个蜡人摆在这里？

    小方尽量让自己冷静镇定下来，于是他又注意到几件事。

    鹰记本来也跟别的商号一样，门口也聚集着一些流动的小贩和行人乞丐，再加上店里又摆着这几个服饰鲜明行事诡秘的蜡人，本来应该能吸引更多的人在门口。

    现在门口方圆几丈之内却连一个人也没有，所有的人一走到这附近就远远地避开了，仿佛只要一踏入这块不祥之地立刻就会有祸事降临。

    可是每个人都在远远地注意着这家商号，每个人都以一种充满惊疑恐惧的眼色偷偷地窥望着店里的蜡像，就好像把它们全都当做有血有肉的活人一样，随时都可以用它们手的蜡剑割断人的咽喉刺穿人的心脏，取人的性命。

    小方也悄悄拉了拉齐小燕的衣角，拉着她向后退，退入人群。

    人群又远远避开，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人群都会远远避开。

    齐小燕忽然间小方：“你知不知道大家为什么全都躲着你？”

    她自己回答了这问题：“因为那家店里也有一个你的蜡像。”

    她的椎论是：“做这些蜡像的人既然能把你的像做得这么逼真，一定是个跟你很熟的人。”

    她又问小方：“你猜不猜得出这个人是谁？”

    小方没有猜。

    他好像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

    一个面目黝黑，穿着件波斯长袍，卖香料的混种老人本来正在另一家商号门口兜生意，看见小方过来，也想远远地避开。

    小方忽然一把拉住了他，压低声音说：“我认得你，你认不认得我？”

    老人吃了一惊，拼命摇头，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不认得，完全不认得。”

    小方冷笑：“就算你不认得我也没关系，只要你能听懂我的话，不管你认不认得我都一样。”

    他用力握紧老人的臂：“你听着，我有几句话要问你，你肯说我有银子给你，你不肯说，我就捏断你这条手臂。”


------------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蜡人

﻿    他用来对付这老人的两种方法，自从远古以来，就是最有效法子。

    老人的额角上已经痛出了冷汗，眼睛里已经看到了银光。

    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能闭着嘴。

    小方将老人拉出了人丛。拉到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里，才沉着声问：“鹰记商号里那些蜡人是怎么来的？”

    “不知道。”

    小方手只加了一分力，老人就痛得眼泪都几乎流出来了。

    “我真的不知道。”老人说：“昨天早上鹰记商号一开门，那些蜡人就在那里了。”

    小方盯着他，直等到判断出他说的话是真话之后，手的力量才放松。

    “鹰记商号的伙计呢？”

    “不知道。”老人说：“从昨天早上我就没有看到他们。”

    “连一个都没有看见？”

    “一个都没有。”

    “从昨天早上起，鹰记商号里就只有那几个蜡人在店里？”小方问：“连一个活人都没有？”

    “没有。”老人说得很肯定：“绝对没有。”

    “鹰记”的组织严密，规模庞大。除了那些实为卜鹰属下战士的伙计之外，经常留守在店里真正做规矩生意买卖的人，至少也有一百多个。

    一百多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当然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

    这些人到哪里去了？

    小方思索着，又问了个好像是多余重复却又绝对不是多余重复的问题。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从昨天早上到现在，就只有这几个蜡人留在鹰记商号里？”

    “大概是这样子的。”

    老人也想了想才接着道：“因为从昨天早上到现在，除了这几个蜡人外，谁也没有看见鹰记商号里有活人走动过。”

    小方又问：“你知不知道鹰记商号经常都有很多值钱的货物？”

    “我知道。”老人说：“大家都知道。”

    “店里既然只有这几个蜡人留守，难道就没有人打店里那些货物的主意？”

    “有过。”老人说：“从昨天早上到现在，至少已经有过五六拨人。”

    小方当然要问：“那些人呢？”

    “全都死了。”老人缩起脖子：“一走进鹰记的大门就死了。”

    “只要一走进大门就死？”小方问：“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老人点点头。衰老的脸上每一条皱纹里都仿佛在流汗，冷汗。

    小方的手已不由自主握住了剑柄，背脊也觉得有点凉飕飕的。

    他不相信这种事，又不能不信，所以他又问：“那些人是怎么死的？他们的尸体在哪里？”

    老人没有回答这问题，也不必再回答。因为就在这时候，这条八角街又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远处的人丛忽然起了阵骚动。五条精赤着上身，反穿羊皮小褂的彪形大汉，分开人群，大步行来。

    五条铁打的大汉，十一件纯钢外门兵刃。

    第一条大汉挺胸凸肚，手持一对最少有五十斤重的混元大铁牌。脸上青渗渗的长着满脸胡子。一双比海碗还粗的胳臂上，青筋盘蛇般凸起。

    第二条大汉肩宽腰细。腰上一条比巴掌还宽的皮带上斜插着五把斧头，一把大，四把小。

    第三条大汉浓眉大眼，胡子刮得雪亮。肩上挑着根比人还长的铁戟，手里倒提着根金钢魔杵，板腰带上还插着把厚背薄刃鬼头刀。

    第四条大汉用的居然只不过是柄很普通的青钢剑。身材虽然高大，长得却很秀气。

    第五条大汉空着一双手，几乎垂到膝盖上。不但手臂奇长，手掌也比普通人大一倍。

    他的手虽然不带兵刃，腰带上却挂满着零件。零零碎碎的也看不出究竟是些什么东西？究竟有多少种？脖子上还挂着一圈长绳，看来就像是个活动的杂货架子。

    这五条大汉用不着大吼大叫，也用不着出手，就这么样往那里一站，架势已经够唬人的了。

    他们一亮相，别的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五个人彼此望了一眼，顾盼之间，睥睨自雄，挑戟提杵佩刀的招呼第一人。

    “老大，就是这几个蜡人在捣鬼，青貂岭的兄弟就是死在他们手上的。”

    “蜡人也会杀人？”老大冷笑：“这倒真他妈的活见鬼。”

    “不管他们是什么变的，咱们不如先把他们毁了再说。”

    “好主意。”

    佩剑的大汉样子虽然长得最秀气，动作却最快。一反手拔出了青钢剑，就准备动手。

    用斧头的大汉却拦住了他。

    “等一等。”

    “既然已经来了，还等什么？”

    “等着看我的！”

    佩剑的大汉没争先，因为他们的老大也同意：“好，咱们就先看老二的！”

    不但他们在看，别的人也在看，等着看他们老二出手。

    老二的动作并不快。先慢吞吞的往前走了两步，从腰带上抽出了一把连柄只有一尺多长的斧头，用大拇指舔了舔舌头上的口水，往斧锋上抹了抹……突然一弯身，一挥手。

    只听“吧”的一声响。急风破空，他手里的斧头已经脱手飞出，往班察巴那的头上劈了过去。

    这是种江湖上很少有人练的功夫，一斧头的力量远比任何一种暗器都大得多。

    力量大，速度当然也快。就算是狮虎猛兽，也禁不起这么样一斧头。

    班察巴那没有动。

    这个班察巴那只不过是个蜡人，根本不会动。可是这斧头也没有劈在他头上。

    这种功夫就像是飞刀一样，最难练的一点就是准头。要能在三十步以外以一斧头劈开一个核桃，功夫才算练成了。

    这条大汉无疑已经把功夫练到这一步，出手不但快，而且准。

    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这一斧头劈出去，准可以把那蜡人脑袋一下子劈成两半。

    奇怪的是，这一斧头却偏偏劈空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那条大汉手上的力量用得不够，还是因为别的古怪缘故。这把去势如风的飞斧刚劈到班察巴那头上，就忽然失去了准头，忽然变得像是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轻飘飘的往旁边飞了出去。“夺”的一声，钉在柜台上。

    老二的脸色变了。

    他的兄弟们脸色也变了。

    老大眼珠子一转，故意破口大骂。

    “直娘贼，叫你多吃两斤肉，手上才有力气，你他妈的偏要去玩姑娘。玩得手发软，真他妈的丢人现眼。”

    老二的脸色发青。不等他们的老大骂完，已经又是一斧头劈了出去。

    这一次他的出手更快更准，用的力量也更大。

    斧头破空飞出，急风呼啸而过。忽然间，“噗”的一声响，斧头的木柄忽然凭空断成了两截。斧头失去平衡之力，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老大还在骂，骂得更凶。


------------

正文 第三十五章 不是你的儿子

﻿    ——就算在照镜子的时候，你也应该知道镜子里看着你的那个人并不是你自己，只不过是虚幻的镜子而已。

    ——这种事只有在梦中才会发生，而且通常是噩梦。

    现在小方不是在做梦。

    他不想看他自己。

    可是他的身子已停下来，目光已经被他另外一个自己所吸引。

    他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恨不得赶快逃走，赶快离开这里。

    可是他的身子已经不能动了，目光也移不开了。

    就在这一瞬间，他眼睛忽然觉得一阵痛。就好像有一根针从他眼睛里刺了进去，把他整个人都钉死在地上。

    他全身的肌肉仿佛都已经痛苦而麻木扭曲。他自己也能感觉到。

    但是他已经完全无能为力了。

    ——老四临死前的感觉，是不是也像这样子？

    他仿佛听见齐小燕的声音。声音中充满了惊惶焦急与关切。

    但是他已经听不清楚了。

    他的掌中虽仍紧握着他的魔眼，却已无力刺出去。

    因为他已经完全被另外一个自己的眼睛所控制。他已经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地狱。

    火焰在燃烧，四面八方都在燃烧。

    天崩地裂，砂石飞动。

    没有生命的蜡人忽然全部都在火的洗礼中获得了生命，忽然间全都飞跃而起，鬼魅般扑向人群。

    人群在动乱中，随时都可以听到一声声凄厉的惨呼。

    火焰中有了血光！

    这不是地狱，也不是地狱中的幻象。

    小方知道不是的，绝对不是。

    这是他亲眼看见的。

    他看到这些可怕的景象发生后，就晕了过去。还没有弄清这些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已经晕了过去。

    蓝色的海。

    蓝色的波浪。

    阳光灿烂，海水湛蓝。蓝色的波浪在阳光下看来如情人的眼波。

    情人也温柔如蓝色的波浪。

    这不是幻象，是小方亲眼看见的。

    他醒来时就看见一片蓝。那么蓝，蓝得那么美，那么温柔。

    可是这里并没有海，他看见的也不是波浪。他看见的是阳光。

    蓝色的阳光。

    小方醒来时，“阳光”正在看着他，眼波温柔如海浪。

    ——这是真的？真的不是幻象？

    ——阳光，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方不信。

    ——难道这就是地狱？难道我已经找到了地狱？

    ——地狱中有时岂非也会出现美景？就正如地狱般的沙漠中有时也会出现令人着迷的海市蜃楼一样。

    小方想伸手揉揉眼睛。

    他的手是软的，软绵绵的完全没有一点力气。

    他的手能够抬起来，只因为“阳光”已经握住了他的手。

    冰冷的手，冰冷的泪。

    眼泪已经流下了“阳光”的面颊。

    在这一瞬间，她看来就好像永远再也不会把小方的手放开。

    但是她偏偏很快就放下来了。

    因为除了他们之外，这间小而温暖的屋子里还有三个人。

    小方终于也看见了这三个人。

    两个大人，一个小孩。

    站在小方床头的是齐小燕。

    她一直都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小方和“阳光”，看着他们的举动和表情。

    她自己却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就好像已经完全麻木。

    ——她能怎么样？她能说什么？

    另外还有一个人，远远的站在一个角落里，手里抱着个孩子。

    她穿着一身淡灰色的衣裳。白生生的一张脸上未施脂粉，漆黑的头发蓬蓬松松的挽了个髻。美丽的眼睛里带着一抹淡淡的，无可奈何的伤感。

    她手里抱着个穿红衣的婴儿。

    ——苏苏。

    ——苏苏居然也在这里。

    她手里抱着的婴儿，无疑就是小方的孩子。

    小方的心在刺痛。

    ——苏苏怎么会在这里？

    ——“阳光”怎么会在这里？


------------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该下地狱的时候

﻿    “因为这种病毒本来就是从眼睛传染的，你只要看一眼就可能被染上。”班察巴那说：“世界上有很多种病毒都是这样子的，你只要跟病患者同时待在一间屋子里，就可能被染上。”

    他解释得详细而清楚：“如果有人能利用这些病毒的特性炼成毒药，你只要看他一眼也同样会中毒的。”

    班察巴那又说；“这当然不是容易的事，可是我知道的确有人已经炼成了这种毒药。”

    小方终于明白。

    他看见过那些跪着死的人，死了之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中毒的。

    在没有听到班察巴那这番话之前，他也同样从未梦想到世上竟会有这么可怕的毒药。

    班察巴那忽然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总是喜欢抱着条小白狗的小女孩？”

    小方当然记得。

    “藏在你那个蜡像里的人就是她，”班察巴那道：“所以你虽然只不过看了她一眼，就已经中了她的毒，防不胜防，无色无味的无影之毒。”

    “所以无论什么人只要一走进鹰记的大门都会突然暴毙。”

    “是的。”

    班察巴那的神色凝重：“那不是魔法，也不是巫术，那是经过苦心研究、精心提炼出来的剧毒，要避免中毒已经很难，要破解更不容易。”

    “只不过你还是想出了破解它的法子。”

    “我也想了很久，计划了很久。”

    “你用的是什么法子？”

    “用火攻！”班察巴那道：“只有用火攻，才能把他们全部消灭。”他又解释：“我击落庞老二的飞斧，就因为我深怕他们影响我的计划，可是我想不到你居然会不顾一切冲进去？”他看着小方：“我本来以为你已经是个很冷静、很沉得住气的人。”

    小方苦笑。

    他本来也以为自己是这样子的。

    现在小方当然已明白，地狱中的火焰并不是幻想。

    火焰融化了蜡像，烧毁了房屋，藏在蜡像中的人只有逃出来。

    只要一逃出来，有谁能躲得开“五花箭神”的五花神箭。小方忽然又说；“我还是有件事想不通。”

    “什么事？”

    “你既然已经知道蜡像中有人，为什么不直接用你的箭射杀？”

    班察巴那盯着小方，眼神中又充满讥消，冷冷地问：“你知不知道蜡像中藏的是些什么人？”

    “我不知道。”小方说。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不敢那么做，”班察已那道：“如果我做了，不但我必将后悔终生，你也会恨我一辈子。”

    “为什么？”

    班察不回答却反问：“苏苏的蜡像中也藏着一个人，你知不知道是谁？”

    “不知道。”“就是她自己，”班察巴那道，“吕三将她和那个孩子都藏在他们自己的蜡像里，为的就是要我们去击杀他们。”

    他又问小方：“那时你还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你的孩子，如果我将他们母子射杀在我的箭下，你会怎么样？”

    小方怔住，手脚冰冷。

    他本来一直认为自己已经学会了很多，现在才知道自己还应该去学的地方更多。

    他看着坐在他对面这个又温柔又粗旷又冷酷又热情的人，忽然对这个人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佩服与尊敬。

    班察巴那又说：“吕三不远千里将朗佛烈金请来铸作那些蜡像，不仅是为了要诱杀我们，”他冷笑：“吕三也知道我们都不是很容易就会上当的人。”

    “他还另有目的？”

    “当然有，”班察巴那道：“他还要制造我们之间的误会与仇恨。”

    小方闭着嘴，等着他说下去。

    “卜鹰是人杰，”班察巴那说：“他的武功、机智和统御属下的能力都是前所未有的，他突然被袭惨败，别人是不是会想到他是被人出卖的？”

    “是。”小方承认。

    “别人一定也会想到，能出卖他这种人的，一定是他最亲近的朋友。”

    班察巴那又举杯一饮而尽：“近十年来，他最亲近的朋友就是我。”

    小方又闭上了嘴。

    “也许连你都会怀疑是我出卖了他的，”班察巴那道：“有很多迹象都会让你这么想，最重要的当然还是那批黄金。”

    小方沉默。

    他确实这么想过，知道藏金处的只有三个人，现在黄金已失踪，他自己没有动过那批黄金，卜鹰也不会盗自己的藏金，嫌疑最大的当然是班察巴那。

    “如果卜鹰还活着，说不定他自己都会这么想。”班察巴那道：“如果有机会，说不定他也会将我刺杀在他的剑下。”

    他再次举杯向小方：“就算他相信我，你也会这么想的，在你看到那些蜡像时，你也许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小方不能否认。

    看到卜鹰的蜡像刺杀班察巴那的蜡像时，他不但想到了这一点，甚至还怀疑那些蜡像是卜鹰的计划，用来诱杀班察巴那的计划。

    同样他也曾怀疑这是班察巴那用来诱杀卜鹰的。

    一个安静幽美的黄昏，一间安静幽雅的小房，两个安静美丽的女人，一个刚刚睡着的孩子，两盏刚刚点燃的灯，一袋刚刚喝完的酒，一件诡秘惊人的秘密，形成了一种局外人绝对无法了解的气氛。

    在这种气氛下，小方也不知道自己是醒是醉？是醉是醒？

    班察巴那又问他：“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了？”

    “是。”

    “你知不知道现在已经到了什么时候？”

    小方摇头，他不知道，因为他根本不明白班察巴那的意思。

    班察巴那告诉他：“现在已经到了应该下地狱的时候。”

    “下地狱？”小方问：“谁下去？”

    “你！”班察巴那将最后几滴酒滴入咽喉，一个字一个字说：“你下去！”

    夜色深了，灯光亮了；夜色越深，灯光越亮。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

    班察巴那取出一张图铺在桌上，一张用薄羊皮纸描出的地图。

    “这是玉门关内外包括戈壁拉萨圣峰都在内的一张地图。”班察巴那说：“这地区之大，广及五万五千里。”

    他又说：“可是在这广大的地域中，有人烟的地方并不大多。”

    地图画得并不详细，并没有画出山川河岳的地形，只用朱砂笔点出了一些重要的市乡山村。

    班察巴那再问小方：“你数一数，这张图上用朱砂笔点过的地方一共有多少？”

    小方已经数过，所以立刻就回答：“一共有一百九十一处。”

    班察巴那点头，表示赞许。然后告诉小方：“这一百九十一个地方，都是吕三的秘密巢穴所在地。”

    他又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虽然只查出这么多，可是我相信他就算还有其他分舵、秘穴、暗卡，也不会大多了！”

    “我也相信。”

    现在他已经完全信任班察巴那的才能。

    “现在我们一定要找到吕三。”班察巴那说：“无论什么事都一定要找到他才能解决。”

    “不错！”

    “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在这些地方找到他。”

    小方也相信，只可惜他们应要去找的地方实在大多了。

    “你知不知道他究竟在哪一个分舵秘穴里？”小方问。

    “不知道。”班察巴那道：“没有人知道。”

    小方苦笑。

    一百九十一个市镇乡村，分布在如此广大的一个区域里，叫他们如何去找？

    “我们虽然早就查出了吕三的窝在些什么地方，可是我们一直都没有动手去找。”班察巴那说。

    “为什么？”

    “因为我们知道找不到他的！”

    班察巴那解释：“我们没有这么多的人力，可以分成一百九十一队人，分头去找，就算我们能分出来，力量必定也己很薄弱。”

    小方同意这一点。

    “吕三的行踪所在之地，警卫戒备一定极森严，就算我们有人能找到他，也不是他们的对手。”班察巴那分析得很清楚；“如果我们一击不中，再想找他就更难了。”

    “完全正确！”

    “所以我们绝不可轻举妄动，绝不能打草惊蛇，”班察巴那道：“我们绝不能做没有把握的事。”

    小方忍不住问：“现在你已经有把握？”

    “现在我至少已经想出了一“个对付他的法子。”

    “什么法子？”

    “现在我们虽然还是一佯找不到他，但却可以要他自己把自己的行踪暴露出来。”

    小方又忍不住问：“你真的有把握能做到？”

    班察巴那点头，眼中又露出鹰隼狡狐般的锐光，沉着问小方：“你想不想听听我的计划？”

    “我想。”小方说：“非常想！”

    班察巴那的计划是这样子的

    “第一，我们一定要先放出消息，让吕三知道我们已经查出了他一百九十一个秘密藏身处。”班察巴那道：“我们甚至不妨将这张秘图公开，让他确信我们已经有了这种实力。”

    “第二呢？”

    “经过了这次挫败之后，他对我们绝不会再存轻敌之心了。”

    “我相信他从来都没有轻视过你。”小方说：“谁也不敢轻视你！”

    “所以他知道我们已经开始准备有所行动之后，一定会严加戒备。”班察巴那说：“不管他在哪里一定会立刻调集他属下的高手到那里去。”

    小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只要他一开始调协他属下的高手，我们就可以查出他在什么地方了。”

    “是的！”班察巴那微笑点头：“我的计划就是这样子的。”

    他凝视小方：“只不过这项行动仍然很凶险，吕三财雄势大，属下高手如林，我们还是没有必胜的把握。”

    “我明白。”

    “但是这次机会我们绝不可惜过。”班察巴那道：“也许这已经是我们最后一次机会了。”

    “我明白。”小方说：“所以我们就算明知要下地狱，也非去不可！”

    “是的。”

    “可是你不能去。”小方说：“你还有别的事要做，你不能冒这种险！”

    “是的。”班察巴那说得很坦白；“所以我只有让你去。”

    他盯着小方：“如果我们两个人之间一定有一个人要死，我也只是让你去死。”

    小方的反应很奇怪。

    他既没有愤怒激动，也没有反对抗议，只淡淡他说：“好！我去。”

    黄金色的屋子，黄金色的墙，黄金色的地，黄金色的屋顶。

    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黄金色的。

    绝对是黄金色的，和纯金完全一样的颜色。绝对完全一样。

    因为这屋子的四壁和顶都镀上了一层纯金，地上铺的是金砖。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黄金所铸，甚至连桌椅都是，连窗慢都是用金丝编成的。

    因为这间屋子的主人喜欢黄金。

    每个人都喜欢黄金。可是住在一问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黄金虽然可爱，但是太冷、太硬，也大无情。

    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挂着丝绒窗馒的屋子里，坐在一张有丝绒垫子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酒。

    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黄金。

    他拥有的黄金也比这世界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这问屋子的主人就是吕三。

    用纯金铸成的椅子虽然冰冷坚硬，吕三坐在上面却显得很舒服。

    一个人坐在这间屋子里，面对着这些用纯金铸成的东西，看着闪动的金光，通常就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因为他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愉快，就正如他也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黄金一样。

    所以很少有人敢闯进他这屋子里来，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例外。

    今天却有了例外。

    黄金的纯度绝对比金杯中的醇酒更纯。

    吕三浅浅地吸了一口酒，把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指甲，修剪得极干净整齐的赤足，摆在对面一张用纯金铸成的桌子上，整个人都似已放松了。

    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

    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二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吕三很不愉快，但是他表面上连一点点都没有表露出来。

    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苗宣。

    他表面上完全不动声色，只不过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喜怒不形刁色的人，就连他听到他独生子死在小方手里的时候，他脸上都没有露出一点悲惨愤怒的神色。

    他不像班察巴那。

    班察巴那的脸就像花岗石，从来都没有表情。

    吕三的脸上有表情，只不过他脸上的表情通常都跟他心里的感觉不一样而已。现在他心里虽然很不愉快，脸上却带着很愉快的微笑。

    他微笑着问苗宣。

    “你是不是也想喝杯酒？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不想。”苗宣说：“不要。”

    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

    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

    “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他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

    吕三笑了。

    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

    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苗宣当作亲信。

    他间苗宣：“你是为了什么事来的？”

    “为了一件大事。”苗宣说：“为了那个班察巴那。”

    吕三仍然在微笑。

    “有关班察巴那的事，当然都是大事。”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

    苗宣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去。

    “班察巴那已经把我们一百九十一个分舵都查出来了，而且已经下令调集人手，发动攻击。”

    吕三非但脸色没有变，连坐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淡淡地问：“他准备在什么时候发动攻击？”

    “班察已那一向令出如风。”苗宣说：“现在他既然已下令，不出十天，就会见分晓了。”

    吕三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人不但令出如风，而且令出如山。”

    他又浅浅辍了一口酒，然后才间苗宣。

    “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苗宣毫不考虑就回答：“我们现在应该立刻把好手都调集到这里来。”

    “哦？”

    “班察巴那属下的好手，虽然也有不少，但却要分到一百九十一个地方去。”苗宣说：“我们如果能将好手都调集到这里来，以逸待劳，以众击寡，这一次他就死定了。”

    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且相信这是个好主意。

    大多数的想法都会跟他一样，都会热烈赞成他这个主意。

    吕三却没有反应。

    金光在闪动，杯中的酒也有金光在闪动，他看着杯中酒上的闪动金光，过了很久很久之后，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

    他忽然问苗宣：“你跟我做事已经有多久了？”

    “十年。”苗宣虽然不懂吕三为什么会忽然问他这件事，仍然照实回答：“整整十年了！”

    吕三忽然抬起头来看他，看着他丑陋诚实而富于表情的脸。

    吕三看了很久之后才说：“不对。”

    “不对？什么地方不对？”

    “不是十年。”吕三说：“是九年十一个月，要到下个月的十三才满十年。”

    苗宣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

    他知道吕三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却想不到竟然好得如此惊人。

    吕三轻轻摇荡着杯中的酒，让闪动的金光看来更耀眼。

    “不管怎么样，你跟着我的时候已经不算太短了。”吕三说：“已经应该看得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多少总能看得出一点。”

    “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长处是哪一点？”吕三又问。

    苗宣还在考虑，吕三已经先说了出来：“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公正。”

    他说：“我不能不公正，跟我做事的人最少时也有八、九千个如果我不公正，怎么能服得住人？”

    苗宣承认这一点，吕三确实是个处事公正的人。而且绝对赏罚分明。

    吕三忽然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进来时说过什么话？”

    苗宣记得：‘你说，任何人都不准走进这屋子的门，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你是不是人？”

    “我是。”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

    “我不一样。”苗宣已经有点发急：“我有要紧的事。”

    吕三沉下脸。

    他的脸在闪动的金光中看来也像是黄金铸成的：“我只问你，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

    “是。”苗宣心里虽然不服，可是再也不敢反辨。

    吕三又反间他：“刚才我有没有叫你坐下来陪我喝杯酒。”

    “有。”

    “你有没有坐下来？”

    “没有！”

    “你有没有陪我喝酒？”

    “没有！”

    “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的，我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

    “我记得。”

    “那么你当然也应该记得，违背我命令的人应该怎么办？”

    说过了这句话，吕三就再也不去看那张诚实而丑陋的脸了，就好像这屋子里已经不再有苗宣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苗宣的脸色已经变成像是张白纸，紧握的双拳上青筋一根根凸起，看起来好像恨不得一拳往吕三的鼻子上打过去。

    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敢。

    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

    他不敢只因为三年前已经娶了妻，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

    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今天早上刚刚学会叫他“爸爸”。

    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冷汗已经从苗宣脸上流下来。

    他用他那双青筋凸起的手，从身上拔出一把刀，刀锋薄而利，轻轻一刺就可以刺入人的心脏。

    如果是在三年前，他一定会用这把刀往吕三的心口上刺过去，不管成败他都会试一试。

    可是现在他不敢，连试都不敢试。

    可爱的儿子，可爱的笑脸，叫起“爸爸”来笑得多么可爱。

    苗宣忽然一刀刺出，刺入了自己的心脏。

    苗宣倒下去，眼前仿佛忽然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他仿佛看见他的儿子在成长，长成为一个幢康强壮的少年。

    他仿佛看见他那虽然不太美丽，但却非常温柔的妻子正在为他们的儿子逃选新娘。

    虽然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临死前的幻象，可是他偏偏又相信这是一定会实现的。

    因为他相信“公正的吕三”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

    他相信他的死已经有了代价。

    吕三还是没有抬头，还是连看都没有去看他这个忠心的属下。

    直到苗宣刀口上的鲜血开始凝结时，他才轻轻地叫了声：“沙平。”

    过了半晌门外才有人回应：“沙平在。”

    他回应得虽然不快，也不算太慢，门虽然开着，可是他的人并没有进来。

    因为他不是苗宣。

    他和苗宣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吕三说过的话，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也没有忘记过一次。

    吕三还没有下令要他进去，他就绝不会走进这屋子的门。

    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苗宣，看来也没有苗宣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苗宣那么忠诚热心。

    可是他自己一直相信他一定会比苗宣活得长些。

    沙平今年四十八岁，身材瘦小，容貌平凡，在江湖中连一点名气都没有。

    因为他根本不想要江湖中的虚名，他一直认为“名气”能带给人的只有困扰和麻烦。

    他不喝酒，不赌钱，吃得非常简单，穿得非常简朴。

    可是他在山西四大钱庄中都已经存了五十万两以上的存款。

    虽然大家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苗宣，可是吕三却知道他的劲气内力暗器掌法都不在武林中任何一位名家之下。

    他至今还是独身。

    因为他一直认为就算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鸡蛋，也不必在家里盖个鸡棚。

    直等到吕三下令之后，沙平才走进这屋子，走得并不太快，可是也绝对不能算太慢。

    吕三看到他的时候，眼中总是会忍不住露出满意的表情。

    无论谁有了这么样一个部下都不能不满意了。

    他们却没有提起苗宣的死，就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么样一个人生存过。

    吕三又问沙平：

    “你知不知道班察巴那已下令要来攻击我们？”

    “我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做？”

    “不知道。”

    应该知道的事，沙平绝不会不知道，不该知道的事，他绝不会知道。

    在吕三面前，既不能显是太笨，也不能表现得太聪明。

    “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人手都调集到这里来？”吕三又间。

    “不应该。”沙平回答。

    “为什么？”

    “因为班察巴那现在还不知道你在哪里。”沙平说：“如果我们不告诉他，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他又说：“如果我们这么样做，就等于已经告诉他了。”

    吕三微笑。

    “你既然明白这一点，就应该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样做了。”

    “我不知道，”沙平说，“我想过，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是对的。”


------------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制造陷阱

﻿    吕三笑得真愉快！

    “看来你虽然比苗宣聪明得多，却还是不能算太聪明。”

    沙平完全同意。

    他这一生从来就不想做个聪明人——至少在十三岁以后就没有再想过。

    “班察巴那故意公开宣布发动攻击，为的就是要我自己暴露出自己的行踪。”吕三说：“所以我们绝不能这么样做，绝不能让他如愿。”

    “是的。”

    “可是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吕三说：“班察巴那是头老狐狸，我们要抓这条老狐狸，就不能放过这次机会。”

    “是的。”

    “所以我们一定要另外制造个陷阱，让他自己往下掉。”

    “是的。”

    杯中的酒已空了，吕三自己又斟满一杯。

    他从来不要任何人为他斟酒，别人为他斟的酒他从来没有喝过一口。

    “班察巴那的属下，虽然全都是久经训练的战士，但是其中并没有真正的高手，”吕三沉吟着道：“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谁？”

    “小方。”吕三道：“方伟！”

    他说：“我本来一直低估了他。现在我才知道，这个人就像是个橡皮球一样，你不去动他，他好像连一点用都没有。如果你去打他一下，他说不定就会突然跳起来，你打得越用力，他就跳得越高，说不定一下子就会跳到你的头上来，要了你的命。”

    “是的。”沙平说：“看起来他的确像是个这么样的人，所以别人才会称他为要命的小方。”

    “你知不知道他的行踪？”

    “我知道。”

    “这两天他在哪里？”

    “在拉萨。”沙平说：“在拉萨的飞鹰楼，也就是以前鹰记商号接待客户的地方。”

    吕三凝视着杯中闪动的金光，过了很久又问沙平：“你知不知道‘三号’、‘十三号’，和‘二十三号’这几天在哪里？”

    “我知道。”

    “你能不能找得到他们？”

    “能！”沙平道：“六个时辰之内我就可以找到。”

    “那就好极了。”

    吕三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你一找到他们，就带他们到飞鹰楼去。”

    “是。”

    “你知不知道我要他们去干什么？”

    “不知道。”

    “去杀小方。”吕三道：“我要他们去杀小方。”

    他慢慢的接着说：“可是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你绝不能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

    吕三要杀人是从来不择手段的。小方绝不是容易对付的人。

    三个人同时出手，力量无疑要比一个人大得多，成功的机会也大得多。

    可是吕三却不要这么做。

    ——他为什么不要这么做？

    沙平没有问。

    他从来不问为什么。不管吕三发出多么奇怪的命令，他都只有服从。

    “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当然不是三个数字，是三个人。

    三个杀人的人。随时都在等待吕三的命令去杀人的人。

    他们活着，就为了要替吕三去杀人。

    从另外一种观点去看：

    ——他们能活着，就因为他们能替吕三去杀人。

    在某一个非常非常秘密的地方，在一个用花岗石筑成的地室中，在一个只有吕三一个人可以开启的铁柜里，有一本记录。

    那本记录是绝不公开的。

    在那本记录上，有关这三个人的资料是这样子的——

    二十三号。

    姓名：胡大麟。

    性别：男。

    年龄：二十一。

    籍贯：浙江，杭州。

    家世：父：胡祖昌。母：孙永淑。

    兄弟姐妹：无。

    妻子儿女：无。

    在那份资料里，有关于“二十三号”胡大麟的记录就是这样子的。

    替吕三做事的人，永远只有这么样一份简单的资料。

    可是在另外一份只有吕三一个人可以看得到的记录里，有关“二十三号”胡大麟的资料又不同了。

    在这份记录里，才把“胡大麟”这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人写出来。

    每个人都有另外一面，胡大麟的另外一面是这样子的。

    胡大麟，男，二十三岁，父为“永利镖局”之厨师，母为“永利镖局”之奶妈——即胡大麟之妈。

    有关胡大麟的资料就是这么多。虽然不太多，可是已经够了。

    够多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够聪明也够有经验，就不难从这些资料里挖出很多事！

    ——吕三的组织庞大而严密，要加入这个组织并不容易。能够列入这份秘密资料编号的，更全都是一流高手中的高手。

    ——胡大麟在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掌中一柄剑已经击败过很多别人认为他绝无可能击败的人。

    ——一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能够在十七岁的时候，成为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当然吃过很多苦，做过很多别人不会做，不敢做，也做不到的事。而且有一份百折不回的决心。

    ——可是一加入吕三的组织后，他就变成一个只有编号没有名姓的人了。

    二十三号。

    ——谁也不愿将自己用血泪换来的名声地位放弃。胡大麟这么做，当然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他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是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

    ——就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出身的卑贱，所以才会做出很多不该做的事，所以才会加入吕三的组织。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有前因才有后果，有后果必有前因。

    就因为他的身世如此，所以才会拼命想出人头地。无论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充满了反叛性。在别人眼光中．他当然是个叛徒。

    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冲动、偏激、充满了反叛性。

    杜永的家世就和胡大麟完全不同了。

    不管根据哪一份资料的记载，杜永都应该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家世和教育都非常良好。

    十三号。

    姓名：杜永。

    性别：男。

    年龄：三十。

    籍贯：江苏，徐州。

    父：杜安。

    母：陈素贞。早殁。

    妻：朱贵芬。

    有子、女各一人。

    杜永的父亲，杜安是江北最成功的镖师和生意人。白手起家，二十七岁时就已积资千万。

    杜永的母亲早逝。他的父亲从未续弦，而且从未放松过对儿子的教养。在杜永七岁的时候，就已请了三位饱学通儒、两位有名的武师和一位武当名宿教导他，希望他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年轻人。

    杜永并没有让他的父亲失望。早年就已文采斐然，剑法也得到了武当的精粹。被江湖中公认为武当后起一辈中的佼佼者。

    杜永的妻子也是世家女，温柔贤慧美丽。十五岁的时候就嫁给他，所有认得他的人都羡慕他的福气。


------------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全面行动

﻿    过了很久之后，三个人中才有一个人走过来。

    这个人走路的姿势非常奇怪。

    他当然是要来杀小方的。

    可是他走过来的样子，却好像是一个学生来见他的师长。不但文雅规矩，还带着一点畏缩。

    小方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而且从小就被约束得很紧。

    可是从另一方面去看，他无疑又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他的脚步虽然稳重，可是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戒备。随时都保持着一种战斗的姿态，绝不给人一点可乘之机。

    他的手臂虽然一直是放松的，可是他的手都在他的剑柄附近。

    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小方握剑的手。

    有很多人都认为高手对决时，一个人如果总是盯着另外一个人的手，绝不是件明智之举。

    因为这些人都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从另外一个人的手上看出什么。

    部分人认为决战时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的眼神，也有一部分的人认为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脸上的表情。

    这些人的观念并不正确。因为他们忽略了几点：

    ——杀人是要用手的。

    ——手也有表情，也会泄漏出很多秘密。

    ——有很多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情感和秘密掩饰得很好，甚至把自己变得像一枚硬果壳一样，让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脸色和眼神中，看出任何一点他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但是手就不一样了。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手上的青筋凸起，血管暴露，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情一定很紧张。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的手在发抖，就可以知道他不但紧张，而且恐惧、愤怒、激动。

    ——这些都是无法控制掩饰的，因为这完全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

    所以一个真正的高手，在生死对决时，最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来的这个人无疑是个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高手。不但动作确实，观念也非常正确。

    小方也在盯着他，却没有盯着他的手。因为小方知道这种人绝不会先出手的。

    小方只问：“你也是来杀我的？”

    “是。”

    “你认得我？”

    “不认得。”

    “我们有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杀我？‘’

    这不是个好问题，有很多人杀人都不需要任何理由。

    小方却还是要这么问，因为他需要时间来缓和自己的情绪，也需要时间来把这个人了解得更多一点。

    这个人无非一样的没有理由，所以他回答——

    “我要杀你，只因为你是小方，要命的小方。你可以要别人的命，别人为什么不能要你的命？”

    他反问小方：“这理由够不够？”

    “够了。”小方说：“绝对够了。”

    说完了这句话，小方就已先出手。

    因为这个人是绝对不肯先出手的。他的同伴已经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教训。

    他也想学小方，要以逸待劳，以静制动。

    只可惜他还是算错了一点——小方动作实在太快了，远比他想像中快得多。

    剑光一闪，鲜血飞溅。魔眼已经刺入了这个人的咽喉。

    不是胸膛，是咽喉。

    ——剑是死的，人才是活的。完全同样的一剑刺出去，往往会有完全不同的后果。

    ——一个学剑的人如果要想活得比别人长些，就要先学会活用自己掌中的剑。

    小方无疑学到了这一点。

    所以他活着，他的对手却倒下去。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已倒了下去。

    看着这个人倒下去，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心，跳得比平时快得多。

    因为他已看出对方并不是容易对付的人，从未想到自己一剑就能得手。

    他出手之迅速，判断之正确，竟连他自己都已经想像不到。

    他的剑法无疑已往前迈了一大步。

    黑暗中仿佛有人在叹息，就好像掌声那样的叹息，充满了赞赏之意。

    “你们当然也是来杀我的。”小方看着站在黑暗中的两个人……“你们不妨同时出手。”

    一个人还是站着没有动，另外一个人却已经开始慢慢的往前走。

    他走得比刚才死在小方剑下的那个人还慢。

    他没有直接向小方走过来。

    小方盯着他，盯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盯着他一双发亮的眼睛。

    忽然间，小方发现自己错了。

    这个人并不是来杀他的，另外一个人才是攻击的主力。

    这个人只不过在转移小方的注意而已。

    他没有剑，也没有杀气。

    另外一个人呢？

    就在这一瞬间，那个人居然就已不见了。


------------

正文 第三十九章 第二步行动

﻿    凌晨时，沙平就已将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带到了张记。出了比平常多两倍的价钱，买下了三口别人预订的上好楠木棺材。

    他亲自监督“张记”的伙计，将三具尸体入殓。虽然用最好的香料防腐，却不准任何人触动他们的尸体，甚至连寿衣都没有换。

    然后他亲自押运这三口棺材到城外山脚下最大的一个墓场去。带着城里最有名的一位风水师，选了一块墓地。

    墓地就在山脚下的向阳处。挖墓的人都是这一行的老手，不到一个时辰棺材已入土。

    这一个时辰中，墓碑也刻好了，而且刻上了胡大麟、杜永和林正雄三个人的名字。

    沙平又亲自监督立碑安厝，还替他们上了香，烧了纸钱才走的。

    他自己还站在坟前，喝了三杯酒，好像还掉了几滴眼泪。

    他离开那墓场的时候，还不到正午。

    他做的每件事都很正常，都是一个人为死去的朋友们做的事，连一点可疑之处都没有。

    但是午时刚一刻，吕三就已经见到胡大麟他们三个人的尸体了。

    班察巴那静静的听完了他属下的报告，沉思了很久，才抬头问坐在他对面的小方：“吕三既要那三个人来杀你，为什么又不要他们同时出手？”

    “本来我也想不通这一点。”小方说：“可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

    “你说。”

    “第一，吕三的属下高手如云，那三个人并不是他攻击的主力。他们的死活，吕三并不在乎。”

    “不错。”

    “第二，就算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也未必杀得了我，何况我也可能有帮手。”

    “不错！”班察巴那说：“这一点吕三一定也想得很清楚。他一直不愿主动来攻击我们，就因为他一直估不透我们的实力，而且根本找不到我。”

    班察巴那这个人就像是一阵风，他的行踪远比吕三更难捉摸。

    “吕三最主要的目标虽然是我，不是你，”班察巴那又说：“但是现在他一定想到你是我攻击他的主要人手，所以他一定要先查明你的武功深浅。”

    “不错。”小方道：“他派那三个人来，一定就是为了试探我的武功。”

    他又补充：“那三个人的武功剑法路数完全不同，杀人的方法也不同。”

    “他派他们来，就是为了要看看你是怎么出手杀他们的。”班察巴那道：“再从你的出手，看你的剑法家数。”

    “因为他一直都想亲手杀了我。”小方苦笑：“为了达到他的目的，牺牲三个人他当然不在乎。”

    “如果他真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派他们来的，那么他一定要半天内看到他们的尸体。”

    “为什么？”

    “因为他一定要看到他们的致命伤口，才能完全明了你的出手。”班察巴那道：“时间如果相隔太久，伤口就会收缩变形了。”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小方说：“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一剑削断了一段花枝，西门吹雪从花枝的切口上，就已看出了他的剑法深浅。”

    “这不是传说，也不是神话。”班察巴那道：“一位真正的剑法高手，绝对可以做到这一点。”

    “我相信。”小方说：“可是我不信吕三的剑法已经到达这种境界。”

    “你自己也说过，他属下高手如云。就算他自己做不到，他身边一定有人能做到。”

    小方沉吟：“那么我就更不懂了。”

    班察巴那问道：“你不懂什么？”

    “吕三既然急着要看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和他们致命的伤口，他属下另外一个人，为什么急着要将他们的尸体埋葬？”

    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个很难解释回答的问题。

    班察巴那却仿佛已经知道了答案。

    他忽然又问刚才向他报告这件事经过的人：“那三个人埋葬在哪里？”

    “在城外墓地的山脚向阳处。”

    “那块地是谁选的？”

    “是一个姓柳的，叫柳三眼的风水师父。”

    “这个人平常喜欢干什么？”

    “喜欢赌，他总认为自己不但赌得精，而且看得准。只可惜偏偏十赌九输。”

    “他是不是一直很需要钱用？”

    “是的。”

    班察巴那冷笑，忽然回头问小方：“你愿不愿意跟我打赌？”

    “赌什么？”

    “我敢赌这个叫柳三眼的人现在一定已经死了。”

    班察巴那从未见过柳三眼，甚至从来没有听见过这个人的名字。

    可是他不但敢赌这个人现在已经死了，而且敢赌这个人是在一个时辰之前的那段时候死的。随便小方赌什么都行。

    他赌得实在很荒谬。

    小方居然没有赌。

    小方虽然不知道他怎么确定柳三眼已经死了，可是小方知道他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小方相信班察巴那肯跟别人打赌，就一定不会输的。

    班察巴那果然没有输。

    柳三眼果然已经死了，死在他自己的床上。

    还不到半个时辰，出去调查的人就已经回来了。证实了这件事。

    “柳三眼是被人用一根竹筷刺穿咽喉而死的。杀死他的人手法干净利落，没有留下一点痕迹线索。附近的人也没有听见一点动静。”

    班察巴那一点都不惊奇，这本来就是他预料中的事。

    惊奇的是小方。

    他忍不住要问班察巴那：“你怎么知道他会死？”

    班察巴那不回答，只淡淡的笑了笑：“还有件事我也可以跟你打赌，随便你赌什么都行。”

    “这次你赌的是什么事？”

    “我敢赌胡大麟他们三个人的棺材现在已经不在他们的坟墓里。”

    班察巴那问小方：“你信不信？”

    小方不信。

    死人已经入棺，棺材已经入土，怎么会忽然不见了呢？

    班察巴那凭什么敢打这种赌？小方实在忍不住要跟他赌一赌。

    幸好他总算忍住了。


------------

正文 第四十章 木屋里的秘密

﻿    “吕三要胡大麟他们三个人来试你的剑，就因为有独孤痴在那里。”

    “哦？”

    “如果说世上还有一个人能从他们致命的伤口上看出你的剑法出来，这个人无疑就是独孤痴。”

    “哦？”

    班察巴那忽然又长长的叹了口气：“你不能去，绝对不能去了。”

    小方茫然问：“不能到哪里去？”

    “我本来已经决定，只要有吕三的下落，就叫你率领我的属下发动攻击。”班察巴那道：“但是现在你已经不能去了。”

    “为什么？”小方问。

    “你应该知道是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

    “有齐小燕和独孤痴在那里，你去岂非是送死。”

    小方沉默，又过了很久很久，忽然笑了。忽然问班察巴那：“像我们这种人，死了之后会不会下地狱？”

    班察巴那不能回答，也不愿回答。但是他说：“我只知道我们一定有很多的朋友在地狱里，所以如果我死了，我情愿下地狱去。”

    小方大笑！

    “我也一样。”他说：“既然我们已经准备下地狱，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去？”

    很多人都喜欢笑。

    有很多被人喜爱，受人欢迎的人都喜欢笑。

    因为笑就像是最珍贵的胭脂花粉香料，不但能使自己芬芳美丽，也能使别人愉快。

    可是笑也有很多种。

    有的人以狂歌当笑，有的人以狂笑当歌，有些人的笑甚至比痛哭更悲伤，有些人的笑也许比怒吼更愤怒。

    等到小方笑完了，班察巴那忽然问吕恭：“你平常是不是常常笑？”

    “我不常笑。”

    “为什么？”

    “因为我常常都笑不出。”吕恭说：“就是有时我想笑，也不能笑，不敢笑。”

    班察巴那看着他，看了很久，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那么我希望你现在赶快多笑笑，”他说：“就算你不想笑，也应该笑一笑。”

    “为什么？”

    “因为你现在如果不笑，以后就真想笑，恐怕也笑不出了。”

    吕恭确实想笑一笑，但是他脸上的肌肉已忽然僵硬。

    “为什么？”他又问。

    班察巴那反问他：“你有没有看见死人笑过？”

    “没有。”

    “你当然没有。”班察巴那的声音冰冷：“因为只有死人才是真正笑不出的。”

    “但是现在我好像还没有死。”

    “不错，现在你当然还没有死，”班察巴那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还会让你活多久。”

    吕恭的脸色没有变，因为他的脸色已经没法子变得更难看了。

    变色的是小方，他忍不住问班察巴那：“你要他死？”

    “每个人都会死的，”班察巴那淡淡的说：“迟一点死又有何益？早一点死又有何妨？”

    “可是我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有些事我也想不通。”

    “什么事？”

    “有很多事我都想不通。”班察巴那说：“最主要的一点是，我想不通吕三为什么要派他这么样一个人来把我们留下来？”

    “你认为是他把我们留下来的？”

    “当然是。”班察巴那道：“只有他这种人才能把我们留下来。”

    “为什么？”

    “因为他不但规矩有礼，而且偶尔会说些真心话。”班察巴那道：“只有真诚的人，才能把我们留住。”

    他问小方：“但是吕三为什么要把我们留在这里呢？是因为他深怕我们再追踪下去？还是因为他已经在这里布下了埋伏？”

    河滨的确有很多人。有的在生火，有的在烧水，有的在打杂。炒菜的人更多，因为每一样家常菜都是由一个特别会炒这样菜的人炒出来的。

    班察巴那环顾左右：“杀人如麻的武林高手并不一定会生火打杂烧水，也不一定会炒烂糊的菜肉丝。可是会生火打杂烧水炒肉丝的人，也未必就不是杀人如麻的武林高手。”他问小方：“你说对不对？”

    小方不能说不对。

    班察巴那看看一个正在用火钳夹炭的青衣秃顶中年壮汉。

    “这个人也许就是位武林高手。他手里的火钳子说不定就是种极厉害霸道的外门兵器。”他说：“替我做葱泥烤肉的那个人，平时经常烤的说不定是人肉。”

    小方也不能说不可能。

    “这些人说不定随时都可能对我们发动攻击，说不定随时都能将我们切成肉丝，烤成烤肉。”班察巴那又问小方：“你说不对？”

    小方怎么能说不对？

    班察巴那忽然又笑了笑：“可是他们也未必一定会这么做的。这地方也许根本不是个陷阱，那三口棺材也许早已远去，根本不怕我们去追，所以我才更奇怪。”

    “奇怪什么？”

    “奇怪吕三为什么要派这么样一位规规矩矩、恭恭敬敬，而且还会说真话的人来把我们留在这里。”班察巴那道：“所以我一直都想问问他。”

    “你认为他知道？”

    “也许他也不知道。”班察巴那说：“就算他知道，他也不会说。”

    无论谁都相信，吕三的属下，绝对都是守口如瓶的人。

    小方相信。

    “所以我只有杀了他。”班察巴那叹了口气：“不管他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反正他不会说，我就不能不杀他。”

    他转过头盯着吕恭：“吕三要你来的时候，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

    吕恭居然承认：“三爷确实想到了这一点。”

    “那他为什么还要派你来？”班察巴那也有点惊奇：“你为什么还肯来？”

    “三爷要我来，我就来。”吕恭说：“三爷要我去死，我就去死。”

    班察巴那举杯：“我佩服他。”他举杯一饮而尽：“无论谁能够让别人为他去死，我都佩服。”

    吕恭却笑了笑。

    他平时本来常常笑不出来的，这种时候他反而能笑出来了。

    “可是三爷算准我不会死的。”

    “哦？”班察巴那好像更奇怪了：“他真的能算准你不会死？”

    “真的！”


------------

正文 第四十一章 致命的伤口

﻿    “是的。”吕三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是我生平惟一的对手，如果我连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怎么能战胜他？”

    “你真的认为他是你生平惟一的对手？”

    “真的！”

    “卜鹰呢？”

    “卜鹰？”吕三笑了笑：“卜鹰不足虑。”

    “为什么？”齐小燕忍不住问：“别人都说卜鹰是当世人杰，你为什么会如此看轻他？”

    吕三沉思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这问题：“卜鹰和班察巴那不同。”吕三说：“卜鹰虽然有枭雄之才，天性却是爱好和平的。他杀人，只不过是为了防止更多人被杀；他战斗，只不过是为了要消弭更大的战争。他外表看来虽然冷酷无情，其实却是个心肠很软的人。”

    “班察巴那呢？”

    “班察巴那就不同了。”吕三说：“他天生就是个战斗者。而且一定要战胜。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任何手段，都要战胜。只许胜，不许败。不能胜，就是死。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他忽然长长叹息：“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卜鹰这个人，而且一向都对他十分尊敬。如果他不死，以后我们说不定会变成朋友。”

    “如果他不死！”齐小燕又忍不住问：“难道你认为他已经死了？”

    吕三点头。

    齐小燕又问：“是你杀了他？”

    吕三摇头。

    “要杀卜鹰并非容易，连我都做不到。”他又在叹息道：

    “因为我是他的仇敌，不是他的朋友。”

    “你认为只有他的朋友才能杀得了他？”

    “班察巴那！”吕三说得斩钉截铁：“只有班察巴那，再无别人！”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小燕问：“他们一向是最好的伙伴，班察巴那为什么要杀他？”

    吕三慢慢的伸出手，他的手里握着的是一块十足纯金。

    “就因为这样东西。”

    “黄金？”齐小燕说：“你认为班察巴那是为了黄金而杀卜鹰的？”

    吕三凝视着掌中的黄金。

    “千古以来，为了这样东西杀人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他看着齐小燕点了点头道：“难道你认为这个理由还不够？”

    这理由当然已足够，齐小燕却还是不懂。

    吕三又解释：“黄金是他们两个人共同计划从我这里盗走的，但是他们的目的却不同。”

    “有什么不同？”

    “卜鹰盗去我的黄金，是为了要阻止我利用这些黄金实现我的理想。”

    吕三说：“所以他只想将那些黄金永远埋藏于地下。只要他活着，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去动用它。”

    吕三又说：“但是班察巴那却想利用那些黄金来打击我，战胜我。他认为将黄金埋藏在地下而不加利用，实在是件愚蠢之极的事。”

    “可惜他也没法子说服卜鹰。”

    齐小燕终于渐渐明白：“卜鹰的命令，他也不敢反抗。”

    “所以他只有把卜鹰杀了。而且让别人认为是我杀的！”

    “如果卜鹰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不公开否认？”

    “我为什么要否认？”吕三冷笑：“要杀卜鹰并不容易，并不是人人都能杀得了他的。如果别人认为是我杀了他，岂非是件很光彩的事，我为什么要否认？”

    他的笑容中忽然露出种说不出的萧索之意：“何况，不是我杀的人而算在我的账上来，本来已经够多了，再增加一个又何妨？”

    齐小燕的眼睛本来一直没有离开过她手里的望远镜，直到这时才回头，盯着吕三。仿佛想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他说的这些话，究竟是真是假？

    但是她一点也看不出来，所以她又问：“你怎么知道班察巴那是为什么要杀卜鹰的？你怎么知道他的想法？”

    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很少有人愿意回答这种有关一个人内心思想秘密的问题。

    吕三居然愿意，而且很快就回答：“因为你说的不错，我和班察巴那确实是同一类的人。”吕三说：“本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直到我仔细观察过他之后才发现的。”

    “其实你早就应该知道你们有很多相同的地方。”齐小燕说：“连我都早就看出来了。”

    “哦？”

    “你们都是人中之杰，都有称霸一方的雄心。”齐小燕说：“而且你们都是孤独的人。虽然都能让别人为你们去死，却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因为你们从来都没有信任过任何人。”

    吕三淡淡的笑了笑：“也许就因为这缘故，所以我们才能活到现在。”

    齐小燕也淡淡的笑了笑。

    “也许就因为这缘故，所以你们虽然活着，虽然拥有一切，可是活得并不快乐。”

    “你呢？”吕三盯着她：“难道你不是这种人？”

    齐小燕避开了这问题，反问吕三：“你已经观察他很久，而且观察得很仔细，你看出了什么？”

    吕三也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也反问她：“如果一个人终年流浪在那一片无情的大漠上，没有水，也没有同伴，你想他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孤僻的人。就像是野兽一样，看起来一定很瘦很脏。”

    谁都会这么想的。

    食粮的缺乏，无疑会使人瘦弱。连饮用的水都视如珍宝，当然会使人脏。

    “班察巴那看起来是不是这样子的？”

    “不是！”齐小燕说：“他看起来绝对不是这样的。”

    班察巴那看起来英俊雄伟而健康，绝对没有一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他的衣服永远都保持光洁笔挺。就连京城里最讲究穿着的人，都未必能比得上他。

    甚至连头发和指甲都能修得干净。

    “还有最奇怪的一点。”

    “哪一点？”

    “刚才你说得不错。”吕三道：“一个人如果终年单独流浪，他的行为举动看起来就难免会和野兽一样，变得散漫而粗野。”

    “不错。”

    “但是班察巴那却不同。”吕三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他很久，发现他的一举一动都极有节制，连一点小节都不疏忽。就算是最有教养的世家子，在吃饭的时候也不会比他更有礼。”

    齐小燕叹了口气：“你看出来的事倒真不少。”

    “这些事我相信你一定也看出来了。你也不必否认。”

    齐小燕没有否认，也不能否认。

    “现在我只问你。”吕三道：“从这些小事上面，你能不能看出班察巴那的秘密。”

    “什么秘密？”齐小燕连眼睛都没有眨：“从这些事上能看出什么秘密？”

    吕三盯着她，盯着她看了很久，仿佛也想看看她是不是在说谎。

    可是他也看不出来。

    对这一点他显然觉得很不满意，但他却还是继续说：“他的衣着整洁，身体健康，表示他虽然经年流浪在沙漠里，但却从来没有缺乏过粮食和水。”


------------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神秘的通道

﻿    天色还没有暗，可是这简陋的木屋里已经显得很暗。

    吕三坐在黑暗的一个角落里，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种正在沉思的表情。

    “现在班察巴那一定已经接到了他属下的报告，已经知道我已经将精锐全部调集到‘胡集’去。”

    吕三慢慢的说：“他一定认为我也在‘胡集’。因为我恨小方，正好将计就计，利用这次机会亲自将小方置之于死地。”

    他笑了笑：“班察巴那一向算无遗策，但是我保证他这次一定会算错一件事。”

    “什么事？”

    吕三说道：“他一定不会相信独孤痴真的在我这里。”

    “独孤痴真的在这里？”

    齐小燕不等吕三的回答，继续又问：“你真的要我嫁给他？”

    “婚姻是件很奇怪的事，有时不仅是男女间的结合而已。”

    “那是为什么？”

    “是种手段。”

    吕三道：“贫穷人家的子女以婚姻作手段，来取得以后生活的保障；富贵人家的子女也会以婚姻作手段，来增加自己的地位和权力。”

    他盯着齐小燕，眼睛里带着种尖针般的笑意：“你自己也该知道，我要你嫁给独孤痴，对你对我都一样有好处。”

    齐小燕说：“但是我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见到他。”

    “你想见他？”

    吕三霍然站起来：“好，你跟我来。”

    简陋的木屋里有个简陋的木柜。打开这个木柜，按动一个秘密的钮，立刻就会现出另一道门。

    走进这道秘门，就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一个辉煌富丽的黄金世界。

    有三个人在这金光灿烂的屋子里，一个仍然年轻，一个年纪比较大，一个双鬓斑白，已近中年。

    年轻的身材修长，装饰华丽。看来不但非常英俊，而且非常骄傲。

    年纪比较大的一个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无疑是个极有教养的人。

    两鬓已斑的中年人，却和你在任何一个市镇道路上所见到的任何一个中年人，都没有什么两样。

    只不过身材比一般中年人保持得好一点，连肚子上都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

    这三个人是绝对不同类型的，只不过有一点相同之处。

    ——三个人都有剑，三个人的佩剑都在他们的手边，一伸手就可以拔出来。

    独孤痴居然不在这屋子里。这三个人，齐小燕都没有见过。

    吕三为她引见。

    “他们都是我的好帮手，也都是一等一的剑客。”

    吕三说：“可惜他们在我这里只有代号，没有名字。”

    他们的代号是：四号、十四号、二十四号。

    和“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只差一号。

    因为他们每一个人和吕三派去刺杀小方的那三个人，都分别有很多相同之处。不但性格身世相同，连剑法的路子都差不多。

    吕三说：“我要他们在这里待命，只因为我也要他们去杀一个人。”

    齐小燕道：“杀谁？”

    吕三没有直接回答这问题。

    他又按动了另一个秘密的钮，开启了另一个秘密的门。

    门后是一条长而阴暗的通道。

    “你一直往前走，走到尽头处，也有一道门。门是虚掩着的，有个人就坐在门后，只要一开门就可以看见他。”

    “我要你去杀了他。”

    吕三的命令直接而简短：“现在就去。”

    四号也和吕三属下其他那些人一样，只接受命令，从不问理由。

    他当然更不会问吕三要他去杀的那个人是谁？

    “是。”

    他只说：“我现在就去。”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已经像一根箭一样窜入了那条阴暗的地道里。

    他的行动矫健而灵敏。

    只不过显得有一点点激动而已。

    连苍白的脸上都已因激动而现出了一点红晕。

    呼吸好像变得比平常急促一些。

    这就是人们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样子。

    一窜入这条阴暗的地道，他就没有回来过。

    现在每个人都已经知道他不会活着回来了。

    他已经去了很久，太久了，像他们这样的人，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这么久的。

    在这么长久的时间里，无论什么事都已经应该有了结果。

    ——死！

    这就是惟一的结果。

    没有人开口说话，也没有人的脸上露出一点兔死狐悲的伤感。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件值得悲伤的事。

    ——每个人都要死的，何况是他们这种人。

    ——对他们来说，“死”就好像是个女人。一个他们久已厌倦的女人，一个他们虽然久已厌倦却又偏偏无法舍弃的女人。所以他们天天要等着她来，等到她真的来了时，他们既不会觉得惊奇，更不会觉得兴奋。

    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一定会来的。

    ——对于这件事，他们几乎已完全麻木。


------------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宝藏

﻿    譬如说，一种似是而非的伪君子的道德观，就是这样子的。

    她没有这种观念，她不想做这种事。

    她既不想让人碰扁鼻子，也不想碰扁自己的鼻子。

    所以她作了个最聪明的选择。

    她点亮了一个火折子。

    火光亮起时，立刻有金光耀眼。

    这条通道的两壁，竟都是用巨大的金砖砌成。

    前面不远处就有个转曲。

    吕三正站在那里。

    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她。

    “想不到你身上居然带着火折子。”

    “你当然想不到。”

    齐小燕微笑：“虽然你已经派人把我彻底搜查过，可惜那些人还是没想到我会把一个火折子藏在一个发簪里。”

    精美的碧玉簪，精巧的火折子。

    这个火折子本身的价值也许已远超过碧玉簪。

    吕三叹了口气。

    “你身上是不是还藏了些什么别的东西？一些让人想不到的古怪东西？”

    “如果你想知道，你最好就自己来彻底把我搜查一遍。”

    她盯着吕三，伸开双手。

    她身上的衣服穿得并不多，她的身材已渐渐成熟。

    她眼睛里露出的表情也不知是诱惑？

    还是挑战？

    “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跟你保证。”

    齐小燕说：“我身上带着的最古怪最有趣的一样东西，绝不是这个火折子。”

    吕三笑了，有点像是苦笑。

    “我相信。”

    吕三说：“我绝对相信。”

    通道里的转曲处很多，吕三又继续往前走。齐小燕在后面跟着，两壁的金砖在火光下闪耀不息。

    这条通道无疑已经可以算是世上价值最昂贵的一条。

    她没有问吕三。

    为什么要建造这样一条通道？

    她知道这条通道一定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如果吕三不说，谁也问不出来。

    所以她什么话都没有问。但是她忽然觉得很不舒服，而且越来越不舒服。

    她一直想不通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怎么来的？

    通道里虽然阴森黑暗，可是点着的火折子并没有熄灭，走在通道里的人呼吸也很畅通。

    由此可见，在这条通道里某一些秘密的地方，一定用某种很巧妙的方法留下了一些通风处。

    所以通道里的空气永远都保持干燥流畅，而且非常干净。

    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得让人嗅起来就像是一件已经在肥皂里泡过三天，又搓洗过十七八遍的衣服。

    齐小燕忽然发觉她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是这么样来的。

    “干净”是件好事，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本来绝不会是让人不舒服的。可是这地方实在太干净了。

    简直干净得让人受不了。

    这是怎么回事？

    齐小燕还是想不通。

    吕三忽然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有点怪怪的？是不是觉得有点不舒服？”

    齐小燕说：“是。”

    吕三又问：“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不知道。”

    齐小燕坦白承认：“我怎么想都想不通。”

    她本来以为吕三会解释这件事的。

    想不到吕三又问了一个好像和这件事完全无关的问题。

    “你知不知道天下万事万物中，最纯最干净的是什么？”

    这次吕三自己回答了这问题：“是黄金。”

    吕三说：

    “世上万物，绝没有任何一种比黄金更纯更干净。”

    这条通道就是用黄金建成的。

    齐小燕不能不承认这里确实非常干净。

    可是吕三又接着问了她一个更绝的问题。

    “世上也有很多种人，你知不知道最干净的是哪一种？”

    他又自己回答：“是死人。”

    吕三说：“世上最干净的一种人，就是死人。”

    齐小燕也不能不承认。

    所有的死人都要被清洗得干干净净之后才装进棺材。

    就算是最肮脏的人也不例外。

    她承认了这一点。

    也就想通了她刚才想不通的那件事。

    “你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就因为这里太干净了。”

    吕三也同时解释：“因为这里通常都只有黄金和死人。”

    黄金确实是世上杂质最少，最纯洁的一种东西。

    而且大多数人都认为它是最可爱之一种。

    死人本来也是人。

    不管多可怕的人。

    死了之后就没法子再伤害到任何人了。

    一条用黄金建造成的通道。

    一些再也不能伤害到别人的死人。

    本来并没有什么让人觉得害怕的地方。

    但是齐小燕忽然觉得这种地方有种说不出的诡秘恐怖之处。过了很久才能开口问：

    “这地方是个坟墓？”

    “坟墓？”

    吕三大笑：“你怎么会想到这里是个坟墓？你怎么会想到我肯用黄金替别人建造坟墓？”

    他很少这么样大笑过。


------------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看死人

﻿    ——他们是怎么死的？

    ——是谁杀死了他们？

    ——杀人的人呢？

    吕三一直站在这三口棺材旁，聚精会神的看着棺材里这三个死人。

    他的脸上一向很少有表情。

    一个有修养的绅士本来就不该把心里的感觉，表露在脸上让人看出来。

    现在他脸上却有了人人都可以看得出来的表情。

    奇怪的是，他的表情既不是悲痛感伤。

    也不是惊讶愤怒。

    反而好像觉得十分愉快欢喜。

    过了很久之后。

    他才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你们都是学剑的人，能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剑下，也应该死而无憾了。”

    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和说话的口气很不配合。

    所以忽然改变了话题，忽然问齐小燕：“你有没有看出他们致命的伤口在哪里？”

    齐小燕当然看出来了。

    三个人致命的伤口都在必然致命的要害处。

    是剑伤。

    杀他们的人一剑命中后，就没有再多用一分力。

    所以伤口并不大，血流的也不多。

    杀人的这个人剑法无疑已出神入化。

    一剑刺出非但绝对准确致命。

    力量也拿捏得恰到好处，绝没有虚耗一分力气。

    齐小燕无疑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可是吕三没有说出来，她也没有说。

    吕三忽然又将她带到后面一排，另外三口棺材前面。

    棺材里也有三个死人。

    一个年轻，一个年纪比较大些，另一个已近中年。

    不但装束年纪和刚才那三个人差不多，而且身上也没有鲜血淋漓的伤口。

    脸上也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

    显然也是被人一剑刺伤，立刻致命的。

    惟一不同的是：

    这三个人都已死了很久，最少已经有一两天了。

    齐小燕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三个人。

    也不想问他们是谁。

    吕三却主动告诉她。

    “他们也是我的属下。他们活着时的代号是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他们本来也可以算是一流的剑客。”

    吕三说：“所以我才会派他们去刺杀小方。”

    齐小燕说：“他们都是死在小方剑下的？”

    “是的。”

    吕三淡淡的说：“我派他们去刺杀小方时，也正如我刚才派那三个人到这里来一样，早已知道他们必死无疑。”

    他淡淡的说出这句话。

    连一点内疚的意思都没有。

    齐小燕忍不住问：“他们都是你忠心的属下。你明知他们必死，为什么要他们去送死？”

    吕三又淡淡的笑了笑。

    接着说道：“他们反正迟早要为我死的，他们自己都觉得死而无憾，我又何必为他们难受？”

    齐小燕道：“可是你绝不会无缘无故让你六个得力的属下送死的。”

    两人互相凝视。

    眼中都露出一种互相了解的表情。

    吕三却又改变了话题问：“你看不看得出这三个人的致命伤口在哪里？”

    这三个人的致命伤口也在必然致命的要害处。

    伤口很小，流出的血也不多。

    “我知道你一定也看出来了。”

    吕三说：“只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再多看几眼，看得仔细些。”

    他又补充：“你最好把这边三个人和那边三个人致命的伤口都仔细再看看，看得越仔细越好。”

    齐小燕毕竟是个女孩子。

    对死人多多少少总有几分憎厌恐惧。

    心里虽然知道吕三叫她这样做必有深意。

    却还是摇了摇头说：“我不看。人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看。”

    吕三叹了口气：“别的死人当然没什么好看，这里的死人却好看得很。想来看看他们的人也不知有多少，你若真的不看，实在是痛失良机。”

    这些话听来虽然荒谬，吕三却说得极诚恳。

    齐小燕却还是摇头道：“我不信。”

    吕三说：“你去问问独孤痴就会相信了。”

    齐小燕道：“我为什么要问他！”

    吕三说：“独孤痴人如其名，不但一向独来独往，一向痴得很，而且痴的只是剑，不是人。所以不管你是他的什么人，跟他有什么交情，都休想说动他为你去做一件小事。”

    齐小燕说：“我也听说过他的脾气。”

    “可是他却做了不少件大事。”

    吕三微笑：“你知不知道他为的是什么？”

    齐小燕道：“不知道。”

    “他为的就是要看看这里的死人。”

    吕三道：“他本来离我而去，现在又去而复返，为的也是要看看这里的死人。”

    齐小燕心里虽然已经相信他说的不假。

    嘴里却还是说：“我不信。死人有什么好看的？他为什么要来看这些死人？”

    吕三又叹了口气：“你心里明明已经明白，为什么偏偏还要说不信？”

    吕三苦笑：“女人们为什么总是要口是心非呢？”

    齐小燕忽然也笑了笑。

    “因为女人就是女人，总是跟男人有点不同的。何况男人们说话口是心非的，也不见得比女人少。”


------------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尾声

﻿    她淡淡地接着道：“就算现在他还没有死，和死人还有什么分别？”

    吕三说：“你想不想知道这个人在哪里？”

    “我不想，我对死人一向没什么兴趣。”

    齐小燕说：“我只想知道独孤痴在哪里？”

    吕三说：“他已经走了。”

    齐小燕说：“他为什么要走？难道不想见我？”

    吕三道：“不是不想，是不敢。”

    齐小燕道：“我有什么可怕的？他为什么不敢见我？”

    “他怕的不是你，是他自己。”

    吕三盯着她：“其实他自己也应该知道他为什么会害怕？”

    “你也知道？”

    齐小燕也在盯着吕三：“你也知道他已经不是个真正的男人？”

    吕三道：“我知道。”

    齐小燕道：“那你为什么还要我嫁给他？”

    吕三说：“因为我已知道他的病很快就会好的。”

    齐小燕说：“要等到什么时候？”

    “要到他亲手将小方刺杀在他的剑下之后。”

    吕三说：“我相信他现在一定已经很有把握。”

    齐小燕说：“他能找得到小方？”

    吕三道：“他根本不必去找，他只要坐在那里等就行了。”

    齐小燕说：“为什么？”

    吕三道：“因为小方一定会去找他的。”

    齐小燕说：“你有把握？”

    吕三笑了笑：“你几时看见过我做过没有把握的事？”

    齐小燕道：“小方是不是能找得到他呢？”

    “如果小方不太笨，就一定能找得到。”

    吕三微笑：“否则他就一定不是个混蛋，就一定是条猪了。”

    齐小燕道：“到哪里才能找得到他？”

    吕三道：“胡集。”

    齐小燕道：“你自己为什么不到胡集去？”

    “你的想法一定也跟班察巴那一样，认为我一定会到胡集去，等着亲手杀死小方。”

    吕三道：“所以他才会安排这一战，因为这一战的结果必将是两败俱伤，败的一方固然必死无疑，胜的一方也必将付出极大的代价，等到那时候他再出手，无论是我杀死了小方也好，是小方杀了我也好，剩下的一个还是会死在他手里。”

    吕三又说：“只可惜班察巴那也跟你一样，你们的想法都锗了，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到胡集去，根本就不想亲手杀死小方，而且我根本就不恨他。”

    齐小燕当然很惊奇：“难道你忘了你亲生的儿子是死在谁手里的？”

    她问的是个很伤人的问题，吕三冷冷地看着她，居然又笑了：“难道你以为小方杀死的吕天宝真是我亲生的儿子？”

    齐小燕怔住了。

    她想不到吕三居然会说出这么样一句话，也想不到吕三居然又带她去看另外一口棺材。

    这口棺材里居然有两个人的尸体，一个是丰胸大乳结实健康的妇人。

    身旁还躺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孩。

    只要略有经验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妇人刚刚生过孩子，这个婴儿却不是她生的孩子。

    “这个女人是这人孩子的奶妈。”

    吕三道：“她吃得大好，吃得大多，一睡就像是死人一样，所以现在她就真的是个死人了。”

    齐小燕道：“为什么？”

    “因为这个孩子就是被她睡着了的时候压在身子下面活活闷死的。”

    吕三道：“他也不是我亲生的儿子，可是如果他能活下去，我一定会比谁都宠爱他，他要什么，我就给他什么，等到十七八年之后，他一定也会死在别人的剑下，因为那时候他一定也会像吕天宝一一样被我宠坏了。”

    齐小燕没有再问：“这个孩子是谁的孩子。”

    也不必再问。

    她忽然觉得手脚冰冷，冷汗又湿透了衣裳。

    现在她当然已经知道这个孩子就是小方的孩子，但却永远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夭折究竟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我知道你一定会认为我这个人做的事太可怕。”

    吕三道：“幸好也只有你会这么想，因为我做的事除了你之外，从来没有别人会知道，甚至连想都想不到。”

    齐小燕道：“所以班察巴那一直认为你恨死了小方，一心想要亲手杀了他。”

    “所以他才会安排这一战，等到我和小方两败俱伤时，他就可以坐收渔利了。”

    吕三道：“只可惜我比他想像中还要聪明一点，所以上当的不会是我，而是他。”

    吕三又说：“现在班察巴那一定也会到胡集去等着看这一战的结果。”

    齐小燕道：“你知道他会在什么地方等？”

    “不但我知道，独孤痴也知道。”

    吕三说：“等到独孤痴杀了小方后，就一定会去找他的。”

    “那时独孤痴就算已经杀了小方，也必定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等到他们交过手之后，不管是独孤痴杀了班察巴那也好，是班察巴那杀了独孤痴也好，等到那时候才出手，他们两个人之中剩下来的一个还是必将死在你手里。”

    齐小燕道：“所以，这一战不管是谁胜谁负，只有你是绝不会败的。”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胡集只不过是边睡上的一个小镇。

    根本官方最近调查的记录，这里一共只有七十三户人家，包括妇孺在内，一共也只有三百一十一名人口。

    其中大多数是做小生意的人，因为这地方的土壤既不肥沃，大时也不正，而且非常偏僻，既不适于农耕，也不适于做其他任何事。

    大多数人甚至从未听说过这地方的名字。

    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子的。

    这地方的人口远比官方记录上多得多，重要性也远比大多数人想像中大得多。

    市面的繁荣，更不是那些人所能想像得到的。

    就因为这地方太偏僻，不会引起官方的注意，所以一些无路可走的人，都会投奔到这里来。

    市面上到处都充斥着从四面八方投奔来的流民流子罪犯和流莺，这些人通常也正是最舍得花钱的，所以才会造成这地方畸形的繁荣。

    住在当地的七十三户人家中，竟有一大半是经营客栈酒馆和饭铺的。

    夜里留宿在此，这里虽然只有七十三户人家，客栈酒楼和饭铺却有一百另五家。

    其中生意最好的一家叫做“达记”。

    从早到晚都挤满了人，要进去吃顿饭都得排队等上半天。

    据说这家饭铺里卖的“奶油”和“葱泥”绝对是附近八百里之内最好的。

    虽然有很多人都会觉得这两种食品臭不可闻，可是只要尝试过一次之后，也许就会上痛了，没有它也许连饭都吃不下。

    班察巴那告诉小方：“吕三的秘密就在这地方最热闹的一条街上。”

    这条街上一共有九十六家店铺，除了一家卖脂粉针线的“远香齐”和一家米店两家油坊外，其中大多数都是酒楼饭铺和客栈。

    连一户住家的人都没有。

    班察巴那问小方：“你猜不猜得出吕三的秘窟是哪一家？”

    小方毫不考虑就回答：“是达记。”

    班察巴那道：“你为什么会猜吕三在那里？”

    “因为那里的人最多。”

    小方的回答很简单，也很正确。

    吕三随时都要听取他属下传来的消息，他的属下来自四方，每一个到“达记”来吃饭的人，都可能是他的属下，都会拼命保护他的安全。

    而且“大隐隐于市”，这道理吕三当然也明白，班察巴那也明白。

    所以他们在镇外的枣林集会之后，班察已那就告诉小方：

    “今天午时，你也到那里去吃饭，只要听见有人喊一声‘这奶油是臭的’，你就冲进后面的厨房去，把大灶上那口蒸青稞饼的大铁锅掀开，泼一盆冷水把灶里的火浇灭，再跳进去，钻入灶口旁边的一个两尺见方的洞，我就可以找到吕三了。”

    班察巴那道：“你只要这么样做，别的事你都不管，就是外面打翻了天你也不必管，就算天塌下来也有别人会替你去顶住。”

    远远地看到小方走进“达记”，听见有人大喊一声“这奶油是臭的”之后，班察巴那就走了，因为这以后的每一步发展，每一个变化，都已在他预算之中，他已经用不着再听再看。

    他从一条偏僻的小路上绕过他们刚才聚会的枣树林，走上一个山坡，在一块凸起如鹤颈的危石上坐下来，这里距离那条热闹的老街虽然已很遥远，但却恰巧刚好能看见那家卖奶油和葱泥的饭铺。

    虽然看不清楚，可是以他的眼力，还是能看得见。

    这地方当然也是他早就选好的，这时候那饭铺里果然已打得天翻地覆，老街上的人都已涌到这边来，有的在看热闹，有的也加入了战斗，整个老街都已乱得像是锅煮烂了的热粥。

    班察巴那觉得很满意，外面越乱越好。

    外面越乱，里面越静，杀人的人需要安静，被杀的人也同样需要安静，不管是谁杀了谁，对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分别。

    因为他已立于不败之地。

    这一切当然都是他早已安排好的，他已计划了多年，他相信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行动，都精密准确如西洋自鸣钟内的机件。

    就在他正准备躺下去歇一口气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他身后有人用一种极诡秘的口气轻轻地对他说了句非常奇怪的话：

    “完了！”这个人说：“现在是不是已经快完了？”

    班察巴那没有回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人来了，也知道来的是谁。

    “是的。现在已经快完了。”他只淡淡他说：“所有的事现在都已经到了应该结束的时候。”

    来的这个人已经到了他身后，又问道：“你想这些事会怎么样结束？”

    “是一种很圆满的结束。”

    班察巴那说：“吕三这里的秘窟在地下，虽然有三个出口，可是我们如果能把他三个出口都封死，那里就是个死地。”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附近三十里之内的人都可以听见一”声震耳的爆炸，都可以看见一道浓烟从“达记”升起，接着的两声爆炸来自另外两个不同的地方，然后又有两道浓烟升起。

    班察巴那微笑：“现在那里的三个出口都已被封死，那里的人绝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来了，无论独孤痴和小方是谁胜谁负，都必将被活埋在地下。”

    “是独孤痴和小方？吕三呢？”

    “吕三不会在那里。”班察巴那说：“他一向认为只有我才是他的对手，也知道我绝不会到那里去，他怎么会去。”

    来的这个人叹了口气：“你实在很了解他，比他自己想像中还要多得多。”

    “现在卜鹰和波娃都已经死了，苏苏离开了吕三之后，已经是个无足轻重的人，死活都不重要了。”

    “阳光是我的新人，她会了解我，虽然她心里也会觉得我的手段大过份，也会为卜鹰和小方悲伤，但是她一定会假装什么事都不知道的。”

    班察巴那说：“以后她说不定会嫁给我。”

    “她一定会嫁给你。”来的这个人说；

    “因为她也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只有嫁给你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他居然没有问吕三和齐小燕的下场，因为他就是吕三身边最亲信的属下吕恭。

    “这次三爷确实已将他属下的精锐大多数调集到这里，他这么做有两种用意。”吕恭说：“第一，他当然是要你相信他到了这里，要你将你属下的精锐也调集到这里来；第二，他的属下本来都是江湖中的亡命徒，他从来都没有真正信任过他们，根本就没有把他们的死活放在心上，所以卫天鹏断臂之后，很快就失踪了，因为他已没有用。”

    “我明白他的想法。”班察巴那道：“留着这么样一批人在身边，就好像养着一批虎狼在身边一样，随时都得提防着他们反咬一口，他养着他们只不过是要用来对付我的，现在正好利用我来除去他们，让我们同归于尽，他就可高枕无忧了。”

    “你呢？”吕恭问：“你的想法是不是也跟他一样，也想利用这次机会来除去一些你觉得有问题的人。”

    “是的。”班察巴那居然承认：“我的想法也跟他一样，只不过比他好一点而已，因为我的身边没有像你和沙平这样的人。”

    “你也知道沙平的事？”

    “我早就算准他会走的。”班察巴那说：“这几年来他为自己留下的钱财，已经足够让他的灰孙子坐吃一生，为什么还要替吕三卖命？”

    吕恭忽然笑了笑：“如果你真的认为沙平能走，你就错了，三爷也早就算准他做完那件事之后就会走的，他在胡大麟他们的坟前喝的那三杯酒中，就有一杯是必死无救的断肠毒酒。”

    “你怎么会知道？难道是你在酒中下的毒？”

    “当然是我。”吕恭也不否认：“只有我才能做这种事，因为我只不过是个没有用的奴才而已，我的武功在江湖中只能算是第八流的，随便什么人用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杀了我，直到现在为止，我私人的积蓄只有三百二十两银子，所以从来也没有人怀疑过我。”

    “但是现在你已经是个非常有钱的人了。”

    班察巴那说：“我已经按照你的意思，将五十万两银子用你的名义分别存入了你指定的那十八家钱庄，存折也已摆在你指定的地方。”

    “我知道。”

    “你答应我的事呢？”

    吕恭反问：“如果我告诉你吕三此刻在哪里，你有把握能杀他？”

    “你也应该知道我从来都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

    班察巴那道：“在这一战中，我的损失本来就比他少，何况我还有个最好的助手。”

    班察巴那微笑解释：“齐小燕也是个聪明的女人，现在她的剑法已不比小方差。”

    吕恭什么事都不再问了，从袖子里抽出个纸卷：“这张图上标明的，就是三爷的根本重地，那条喀尔渡金鱼，就是开启那地方秘密枢纽的钥匙。”

    班察巴那接过纸卷，又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问道：“你为什么肯如此轻易就把这秘密交给我？难道你不怕我杀了你？”

    吕恭笑了笑：“那十八个存折都已被我藏在一个绝对没有别人能找得到的地方，那十八家钱庄都是只认存折不认人的，对你来说，五十万两银子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你以后说不定还有用得到我的时候，你要成大事，何苦杀我这么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走出了很远之后，吕恭忽然又回过头来问：“你真的有把握能确定这件事绝对一定能这么样结束？”

    班察巴那眼中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

    “这件事我已经计划了很久，当然已经很有把握。”

    他又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吕恭看了很久：“只不过我还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事。”班察巴那道：“以后的事谁也没法于预测。”

    吕恭也盯着他看了很久，眼中忽然露出种前所未有的尊敬之色。

    “你说的对极了，”吕恭道：“我一定会把你这句话永远记在心里。”

    说完了这句活，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班察巴那果然没有阻拦，只不过轻轻地叹了口气：“我还有个秘密要告诉你。”他说：“有时候我实在也很想做一个你这样的小人物，你的日子过得实在比我们快活得多。”

    班察巴那实在是人杰，说出的活实在对极了。

    这世界上确实没有“绝对”的事，他的计划虽然精确周密，可惜他毕竟还是人，还是无法将人类的思想和感情计算得完全准确。

    尤其是小方和独孤痴这种人。

    他们虽然“痴”，却不“蠢”，如果有人认为可以将他们像傀儡般摆布，那个人就无疑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等到班察巴那眼看着他要做的每件事都几乎按照他的计划完成时，忽然发现小方和独孤痴并没有死，而且已经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犯下的错误多么可怕。

    可是他并没有怨天尤人。

    他临死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这是我自找的，我死而无怨。”

    是自己做错的事，自己就要有勇气承担。既不必怨天尤人，也不必推倭责任，就算错得没有别人想像中那么多，也不必学泼妇骂街，乞丐告地状，到处去向人解释。

    所以班察巴那还是不愧为人杰，不管他人是死是活，他至少还没有做过丢人现眼、让人看不起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