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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缁衣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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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乌龙白无常

﻿“哇~~妈妈，呜呜呜，奶奶救我……”

    李宝妮紧张的看着那个穷凶极恶的男子左手拎着一个五六岁的男童，右手拿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管正抵着孩子的额头，男孩被吓的哇哇直哭，两条小短腿不断的在空中踢蹬着，一股液体顺着裤管淅淅沥沥的流下来。

    “退后，听到没有，”男子大约四十岁左右，头发凌乱，脸上胡子拉碴的，面色黝黑且明显营养不良的样子，很显然逃亡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顺心。

    “妮子，和他说说话，想办法拖住他，谈判专家和阻击手已经在路上五分钟之内就会到。”

    刑警队长双手握着枪，用他们兄妹的密语低声对处于劫匪和刑警之间的李宝妮说道。

    “这……”呜呜，李宝妮欲哭无泪，她招谁惹谁了呀，第一天上班就碰到劫持事件。没错，她是警察，可也只是个户籍科的小民警呀，连配枪的资格都没有，空穿着一身警服倒是蛮帅的，但她绝对不是做谈判专家的料呀。

    没办法，从小她就在自家大哥的“照顾”下长大，几乎是言听计从。于是，她咽了咽吐沫，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温和无害，“呵呵，你别激动，有什么话好商量，不要伤害小孩，他是无辜的！”

    汗！李大队长拿着枪的手抖了一下，自家小妹真是有够废材的，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怎么能这么说呢？唉，想他们李家是警察世家，老爸自是不用说，当了三十多年的老刑警，现在是西区分局的副局长，他么，当刑警七年，现在是刑警队长，老婆是法警，叔叔是狱警，堂弟也是刑警，家里唯一不成材的就是小妹李宝妮，考大学的时候，正规的公安学院考不上，只好上了一家公安专修学院，学得居然还是文秘，毕业后能干什么？！

    唉，好容易三年熬下来，文不成武不就的毕了业，枪法稀松，课业一般，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从小当广播体操练习的警体拳，现在正经的公安学院毕业的学生都不好留在市区，她一个三流专修学院毕业的成绩不咋地的毕业生更不用提了。没办法，耿直了一辈子的老爸腆着脸拜托了老同事，把小妹安排在东区某分局当了户籍民警，今天好像是第一天上班吧，怎么就遭遇了全国通缉的逃犯方某某呢？！

    “好商量？！”方某用黑漆漆的枪管点点孩子白嫩的脸颊，冷酷的笑道：“好呀，现在马上去给老子弄一辆车，油箱要加满油，另外再准备十万块钱的现金，以及足够三天的食物和水……要不然，咱们就同归于尽。限你们半个小时内把东西准备好，否则，哼哼哼，老子临死也拉几个垫背的。”手里的这个死小鬼，还面前笑得勉强的死警察，他手上已经杀了一个人，再多杀几个也是个死，他干嘛做赔本的买卖呀。

    旁边，孩子的妈妈和奶奶已经哭成一团，嘴里“宝儿”“贝儿”的喊着。孩子的父亲也哆哆嗦嗦的像赶来的刑警不断的哀求着，麻烦警察一定把孩子就下来，说着说着腿就软了。他身边的老人家数次昏厥了过去，老天爷，这可是他们家唯一的孙子呀，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她也不活啦。呜啊啊……

    李宝妮下意识的回头看看大哥，用眼神问道，“哥，咋办呀？”

    “答应他，阻击手已经到位了，现在正寻找目标，先稳住他的情绪，避免伤害人质！”

    “哦，”李宝妮硬扯出一抹笑，拿着记事本的手不断的抖着，“好说，好说，我们答应你的要求，但是千万不要伤害孩子呀！”

    呜呜，早知道她今天就不陪着老贾来查什么暂住证了，人家是户籍科的内勤民警嘛，外出巡逻根本就不是她的职责。这里又是东区有名的城中村，村子的居民以出租房子为生，住的房客也非常混杂，什么进城的民工、菜市场的小贩、刚毕业的学生，还有从事某些特殊职业的小姐……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小社会嘛，里面商铺也多，基本上村民都可以在门口自给自足。

    但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在市区的这个角落居然还窝藏着一个持枪A级逃犯。

    查暂住证的时候，老贾被逃犯方某一脚踹翻，她因为在楼下等着倒也没有受伤，听到老贾的呼喊后，出于职业的本能她追上夺门而出的方某。

    好巧不巧的，老哥正在附近办案，听到报警声，也迅速赶过来堵住街口。方某见自己被警察围住，便顺手提起路边玩耍的小孩，和紧跟其后的李宝妮对峙起来。

    “告诉你们，别耍花样，我知道，你们调来了阻击手，哼，谁要是敢动，我先把这个小崽子轰掉！”

    说着，他阴冷的目光扫过在场的警察和人质家属，把孩子提到面前，挡住自己的要害部位。他不是逃亡一天两天了，电视也经常看，知道像这样的情况，警方肯定会向武警请求支援调来阻击手的，哼，我倒要看看是阻击手的子弹快，还是他的子弹快！

    李宝妮扎着手，不知道该怎么办，要知道有一天会面对这样的场景，她上擒拿的时候就好好听课了！

    “妮子，准备营救孩子。我数一二三，你就冲过去，”李队长接到外围武警的通知，低声的对老妹说道，“一，二，三，上！”

    话音刚落，李宝妮自小听哥哥的指令长大，他一说上，便立即冲向孩子，耳边传来，“噗！”，“嘭！”两声枪响，逃犯的眉心正中子弹，李宝妮在方某中枪的瞬间把孩子护在怀里，感觉颈子有温热的液体流过，她失去意识前，仿佛看到老哥声嘶力竭的抱着自己摇晃……

    奶奶地，她烈士啦？！

    李宝妮感觉自己慢慢的从身体里漂浮出来，面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衣白帽白脸的小童子，长长地红舌头垂在胸前，高高的白帽子上赫然写着“地府欢迎您！”

    “你，”李宝妮看着眼前的造型很熟悉，很想聊斋里看到的白无常，她嘿嘿傻笑两声，“那个，小弟弟，你是谁呀？”

    “小弟弟？！你才是小弟弟呢！本座是地府第01478号实习白无常，你的时辰到了，跟我走吧！”

    小童子呵呵笑着，手里的铁链哗啦一声就扣在了李宝妮的脖子上。

    “不是吧，我才二十岁呀，怎么就到日子了呢，嗳嗳，小白兄弟，你是不是冒牌的呀，故事里都是黑白无常一起拘魂的，而且白无常的帽子上写着‘你也来了’四个字，和你的装束不同呀。”

    宝妮刚想和小白商量，说着说着发现不对嗳，这个小号的白无常是不是冒牌的呀？！

    “切，现在人口这么多，一个鬼魂哪里需要黑无常和白无常一起操作呀，和我搭档的01478号黑无常正在西区工作呢。”小白翻了个大白眼，不屑的解释道：“至于帽子上的字，拜托呀，那四个字都用了几千年，你们人类还讲究与时俱进呢，就不兴我换换行头呀，你看看，‘地府欢迎您！’多深情的呼唤呀！走吧！”

    “嗳嗳，慢点，你拉我去哪里呀？！”

    宝妮的被动的跟在白无常的后面，下面老爸和老妈正悲痛欲绝的抱着她哭喊着，呜呜，人家说好领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老爸买条观赏鱼、给老妈买盆兰花的，她不想死啦——

    “去地狱呀，像你这种不赡养双亲，还在病重的母亲药里下水银的不肖子孙当然是下地狱啦！”

    “什么？！下地狱，拜托，我是救人死的呀，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即使不让我上天堂，也不应该下地狱呀，还有，我什么时候不孝双亲啦，我妈妈好端端的什么时候生重病了！”

    李宝妮有种奇怪的感觉，难道是这个死小白抓错人，哦不，抓错鬼啦？！

    “咦，你不是叫包霓，今年三十三岁，济南东区人？！”

    “包你个头，你那只眼看我像三十多岁的人，告诉你，本姑娘姓李，叫李宝妮，今年才二十岁，是济南中区人！你个笨蛋白无常，你抓错鬼啦，快放我回去，否则，我去阎王那里投诉你，快点！！！”

    愤怒的李宝妮用力的卡住小童子的脖子，拼命的摇晃着，呜呜，我就说嘛，人家还有大把青春呢，怎么可以死？！

    “放手，咳，咳，放手！”

    同样错愕的小白从李宝妮的爪子下挣脱出来，他看看李宝妮，再看看手上的资料，好像真的抓错了，怎么办，他现在是实习期嗳，如果让001号主管白无常知道自己摆了这么大的乌龙，那后果——

    想起001号白无常那张牲畜无害的笑脸，它就不寒而栗。送她回去？！对，抓紧送她回去，它低下头看了看，然后苦着脸对李宝妮说：“那个，回不去了……”

    宝妮也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追悼会已经开完了，遗体刚刚被推进火化间。

    “死小白，我和你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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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生在明朝

﻿小白颤抖的缩成一个白球，面前这个女人，哦不，女鬼已经频临暴走的边缘，她先是卡住它的脖子一顿狠摇，自己好容易挣脱出来后，她声嘶力竭的又哭又喊……

    “那个，李宝妮，我也不是有意的呀，谁让你周围的人都叫你宝妮呢，我——”

    看她终于安静下来，小白小心翼翼的蹭过来，陪着笑脸解释道。

    “恩，我知道了，咱们走吧！”

    声音很平静，和刚才疯狂的样子简直是两个鬼，难道这就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小白吞了吞口水，小声的问道：“呃，去哪里？”

    “去地府呀，”李宝妮的魂魄在空中飘呀飘的，她的遗体都变成灰放进骨灰盒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要找阎王投诉你，你这个草菅人命的混蛋白无常！”

    “别，别，别呀，”小白慌乱的拉住她，真要是投诉到阎王爷爷那里，它别说转正了估计立马会被大白无常踢出实习队伍，“那个，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咱们地府最近推出了一种时空轮回机，我可以让你的灵魂异地异时空重生哦！”

    “重生？是不是穿越呀？”

    宝妮沮丧的脸上顿时一亮，这可是小说里才会有的桥段呀，穿越时空，多棒呀！还记得前两年网络小说开始盛行的时候，她可是清穿的忠实粉丝呢。哦，四四、十三，康师傅，偶的数字军团……

    “恩恩，差不多啦，怎么样？！”

    小白一看宝妮上了套，便又恢复了白无常的经典笑容，嘻嘻笑着问道。

    “呃，”宝妮抹抹口水，她沉思了一下，“恩，好吧，看在你还知道认识错误并真诚悔改的份上，我就同意你的建议了，不过——”

    “还有不过？！”

    “对呀，虽然清代很美好，但是我现代还有这么多的亲人，我要重生在现代。”

    “这个不好办嗳，重生也是需要找一个和你磁场相同的本体哦，否则你的灵魂无法和本体融合，过不了几天还是要回到我这里的。要不，咱们先去轮回机那里看看，如果有契合的本体我马上就送你过去！”

    小白擦擦冷汗，心里对宝妮腹诽道：你以为重生是市场上买肉呀，还能让你挑肥拣瘦。

    “好吧！”

    宝妮不舍的向人间看了看，爸爸妈妈看起来好憔悴，仿佛老了十岁。

    阴森森的地府里，小白领着宝妮躲过其他鬼的视线，来到轮回部。三个古老的轮回道旁边，增加了一个崭新的时空轮回机。

    “李宝妮，我查过了哦，现代没有合适的本体，清朝和明朝各有一个与你磁场接近的本体，她们的时辰马上到了，如果你同意，等她们一咽气，你就可以重生了！”

    “我不管，我就要在现代生活，古代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小卫卫，你让我怎么活？！”

    宝妮心里已经有七分认命了，不过，这个死小白犯下这么大的错，怎么也得要点补偿。

    “……”小白那个纠结呀，真是不能犯错，它咬咬牙说道：“我这里有个宝葫芦，是从南极仙翁童子那里弄来的，可以让你在古代的生活更舒服和安全，怎么样，快点决定吧，时辰马上到了！”

    它从袖筒里摸出一个翠绿的葫芦，颇为肉疼的说道。这可是它磨了人家好久才弄到的宝物，这个葫芦虽然小，可是南极仙翁装仙丹的宝贝，据说有灵气有法力呢，嗐，还没捂热呢，就便宜这个李宝妮了。

    “好吧！”

    李宝妮一把夺过宝葫芦，恩，真是个宝贝，上手后她感觉有明显的暖流涌动，“我去清朝！”

    明朝和清朝相比，她对清朝的历史更加了解，清朝十二帝，她倒着都能数出来，尤其是康师傅和冰山四四。哦哦，想想就兴奋。

    “时辰到了，闭眼！”

    小白翻了白眼，看有一个本体已经咽气了，它一把将李宝妮的魂魄丢了下去，没有注意她去的究竟是那个朝代——管她呢，反正麻烦脱手了，再见到她应该是她寿终正寝那天吧，吼吼，应该还有几十年呢，它刚才可是查过的，两个本体最大的才十岁。走啦走啦，在去南极仙翁那里找小童子玩儿去，绿葫芦给人了，它争取把紫葫芦弄到手……

    “啊~~~~”

    这端李宝妮像足球一样被人丢了下来，耳边呼呼的刮着风，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五丫，五丫……”

    风声停了，耳边有传来一个稚嫩的女生，不住的在她耳边叫什么“乌鸦”。去你的，你才乌鸦呢。她摆了摆头，把脑袋摆向床里。果然，声音没有了，也没有小手在她身边摇晃。恩，继续睡觉。

    过了许久，宝妮终于睡饱了，她感觉四肢僵硬，浑身乏力，好容易睁开眼，一顶藕荷色的帐子映入眼帘。等等，帐子，李宝妮咬牙坐起来，惊讶的眼睛咕噜噜的乱转：藕荷色的帐子，红漆木床，身上盖着一床蓝色碎花的棉被，床的一侧是木头的窗户，窗户上糊着白纸，窗下是一张妆台，妆台上立着一个铜镜……

    这不是她的房间，李宝妮头开始疼起来，脑海里开始闪现一幕一幕的画面：第一天上班，查暂住证，遭遇劫匪，然后冤死，再然后异地重生。哦，难道她已经重生啦。她抬起手，小小的，掀开被子，杏红色的中裤，一双小小的裹着白棉布的脚丫。

    “吱呀~”门开了，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端着药碗走进来，看到一脸迷糊的李宝妮，惊喜的叫了一声：“五丫，你醒啦。娘，娘，五丫醒啦！”

    说着，快速的挪动着小脚走到床边，把药碗放在床头的炕柜上，先探探宝妮的额头，“恩，不烧了！”

    接着又把黑漆漆的药汁端在宝妮面前，“五丫，来，把药喝了吧！”

    宝妮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小萝莉，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把这个本体过去九年的故事看了一遍，看完“电影”，她心里暗骂：你个死小白，怎么把我送到明朝来啦！呜呜，你不知道我历史学的差呀，靠着几本穿越小说她对清朝比较了解，可对明朝她一无所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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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缠足惹得祸

﻿“五丫，咋啦？”

    小萝莉看自家妹子说哭不哭，说笑不笑的样子非常担心，小手又摸上她的额头，不热呀！

    “嘿嘿，四姐，我没事儿，”心里咒骂着该死的小白，宝妮脸上还硬是挤出一抹笑，眼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本尊的四姐李来姐儿，今年十二岁，比自己所在的身体大三岁。

    来姐儿看了看小妹，恩，眼神清明多了，不再迷迷糊糊的，便又折身端起药碗，“五丫乖，把药喝了吧。唉，你昏睡这几天可把娘吓坏了……”

    正说着，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少妇急匆匆的赶了进来，只见她穿着家常的襦裙，外面套着一件杏黄色的比甲，乌黑的头发挽成家常的发髻，只簪了一只梅花银簪。

    她见到小女儿清醒了过来，快走几步来到床前，伸手探探她的额头，又看了看她的小手和小脚，确定女儿没事后，这才斜坐在床沿上，掏出一方帕子开始抹泪：“你说你这妮子怎么这么大的气性呢，哪有女儿家不缠足的，一双大脚你长大后如何嫁人呀！”

    李宝妮慢慢把眼前的人和本地残留的记忆做对比，恩，面前这位哭得伤心的女人是“她”娘，也是个命苦的女人。本体她娘，当然以后也是她李宝妮的娘，娘家姓苏，老爹是个落魄的秀才，考科举十几年不中，把原本就不丰厚的家底花了个底朝天，无奈之下只好在本村开了家学馆，教了几个学生收点束脩勉强糊口。如果不是家里没钱，苏秀才也不会把女儿嫁给李家，虽然李家在梅水镇算得上是百年望族，可是李正义却是个捕头，那可是贱业呀，一入贱业，子孙三代不能参加科举的。可不嫁给李家，好的人家嫌弃他的落魄，小商小贩的他也瞧不上，看在李家大笔的聘礼上，他还是把女儿嫁给了李家。

    嫁的委委屈屈，婚后的生活也不如意。李家是世代的缁衣捕头。用宝妮的话说，这也算是明朝的警察世家呀，如果和现代对比的话，她本体的老爹李正义也算是本镇警局的警察局长呀，手底下也有三班衙役，怎么也三四十口子的手下呢。

    只可惜，明朝毕竟是明朝，在当代县城的警察局长大小也是官儿呀，他的子女也能算个干部子女。可在明朝，县衙的衙役和仵作都是贱业，子孙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偏偏李家世世代代都是捕头，在梅水镇也算是有一号，传到李正义这里已经是梅水镇第六代缁衣捕头。

    估计也就截止到第六代了，梅水镇的百姓们都在私底下议论。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苏氏嫁过来十几年，连续为李正义生了五个孩子。孩子是蛮多的，不过都是丫头，你见过哪个县衙有女捕快，更别说女捕头？！

    生第一个女孩儿的时候，李正义两口子也没有觉得什么，作为长女的李招姐儿最受父母的宠爱，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两口子对招姐儿也非常疼爱。紧接着第二胎又是个女孩儿，取名盼姐儿，盼弟嘛；然后第三个孩子又是女儿，李正义开始担心起来，他不会命中无子吧，唉，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女儿，取名留姐儿，留弟嘛；再然后第四个、第五个全是女儿，这下子可把李正义俩口子急坏了，别说有儿子继承祖业了，眼瞅着三代单传的李家要绝后呀。

    尤其是生小五的时候，苏氏难产，大夫说很难再有孩子了。这下把李正义气惨了，难道他李家百年的缁衣传承要毁到他的手里。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苏氏出了月子就开始张罗纳妾。刚出生的李五丫便被人丢在了脑后，除了正常的喂奶，苏氏干脆把孩子交给大女儿照顾，大女儿嫁人后二女儿照顾——女儿多了也不是没有好处，不是？！

    更可怜的是，小五丫长到九岁了，连个名字都没有，一家人整天“五丫头”“五姐儿”的叫着。

    去年梅水镇来了新知县，新官上任三把火，梅水镇南山坡子聚集了十来名山匪，祸乱乡里，这位苏知县第一把火就烧到了南山。他老人家的心意是好滴，可惜力不从心呀，和山匪的第一个回合就差点被山匪射到，还是李正义一马当先救了他，李捕头不愧是老捕头，他迅速召集本镇的民壮，联合三班衙役一举拿下南坡的山匪，只可惜大当家的逃掉了。

    但这样已经足够，李正义对苏知县既有救命之恩，又帮着他干出了政绩，所以，作为奖赏苏知县继续让李正义担任捕头，并且吩咐自家夫人从丫鬟里选了一个据说“能生养”的送给他为妾。

    苏夫人相人的本事果然了得，这位闺名丽娘的丫头进了李家的门不到半年，这不已经怀了孕，再有三四个月孩子就能降生了。

    有了孩子，苏氏心里的担子算是卸掉一半，开始把心思放回自己的孩子身上，女儿虽然不能继承家业，可也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呀。再说了，自从县衙步班李大头把女儿嫁给主簿当二房后，这个李大头越来越不把自家男人放在眼里。哼，就你有女儿呀，我家里还有两个呢。

    在衙门吃了气，李捕头回来就和老婆商量，让她把剩下的两个女儿好好调理调理，他李班头的女儿嫁主簿，咱们家的女儿就嫁县丞。

    苏氏听了老公的话，对两个女儿的教养更上了心——就算不给大官们当妾，教养好了招个体面的姑爷也是好的呀。

    如此一来，被家人忽略了九年的五丫成了苏氏重点教养的对象。此时她的发现，自己的丫头居然没有缠足！！

    一般明朝的女子缠足，最早的是四五岁的时候，那时也不是用棉布直接缠，而是先用比脚丫小一号的鞋子紧足，名曰“初拢”。这样女孩儿的脚在小一号的鞋子里不能正常生长，长出的脚丫细长而且小巧。等到七八岁的时候，再开始正式缠足。

    五丫因为被姐姐带大，初拢的过程就被省掉了。但是也不能让女儿张一双大脚呀，到时别说高攀大官作妾了，就是一般的农家也不会要的。苏氏慌忙让人杀了两只公鸡，把五丫的两个小脚放进鲜血淋漓的鸡肚里，然后取了明矾和棉布，开始给女儿缠足。

    谁想到，五丫被血淋淋的场面吓了个半死，再加上脚上火辣辣的疼，她发起热昏迷了三天，今天才刚刚苏醒。

    “就是呀，五丫，你看姐姐不是也缠了足吗，很好看的！”

    来姐儿的脚缠了三四年已经成型，素白的裙摆下隐隐掩着一双尖尖的小脚。走起路来，真是扶风弱柳、摇曳多姿，一个十二三的小女孩竟开始有了明媚的样子。

    缠足？！宝妮一阵恶寒，她脑海里闪现出太姥姥那双扭曲变形的小脚，以及姥姥被裹断小脚拇指的半大脚丫，她再看看自己被裹成粽子的小脚丫，连忙把白布扯开，边扯便喊道：“我不缠足，打死我都不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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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初识李家人

﻿五丫（即宝妮，下文皆称五丫）发疯似的扯着缠足的白布，她不要缠足，莫名其妙的死掉来到陌生的异世已经够悲催了，她绝不让自己的脚成为那种怪物。

    “五丫，五丫，你魔怔了吗？”

    苏氏慌张的抱住女儿瘦小的身子，她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怀里的孩子正拼命的颤抖着。再一次的，她发现自己真的忽视了孩子，缠足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怎么到了五丫这里就好像要她的命一样呢？！都怪自己小时候就没有教好，现在为时已晚呀，孩子根本就不让动。

    来姐儿傻愣愣的看着妹妹的疯狂举动，她有点惶然：妹妹胆子很小的呀，那天是被公鸡的鲜血吓晕的，五丫是不想缠足，可也没有这么大的反应呀。难道眼前的不是自家的妹子？！

    “大娘，五姐儿好些了吗？”

    屋里正闹腾着，屋外传来女人怯怯的声音。

    苏氏听出是丽娘的声音，便回了一句，“五姐儿已经大好了，你且回屋好好歇着吧，眼瞅着就到日子，别伤了孩子！”

    丫头生的孩子也是她的儿子，苏氏和李正义一样非常看重丽娘肚子的那块肉。

    “嗳！”

    丽娘挺着几个月的肚子站在院子里，她就是生了儿子也是妾，只能算是半个主子，所以对主母和两个姑娘非常敬畏。

    “唉，罢了罢了，你既然铁了心的不缠足，娘也不逼你，可是有一条，如果那天嫁不出去，你可别怪娘！”

    苏氏见女儿小脸儿涨的通红，白布被扯得一段儿一段儿的，露出两只被勒得红红的小脚丫，叹了口气，先准备把孩子哄住，等她病好点了再给她缠。

    李家虽然是小门小户的，但是天下的女子都缠足，他们家又不是贱民怎么能例外？！太祖有训，禁止贱民缠足的。所以，在明朝缠足成风的大环境下，如果女子不缠足，基本上不好嫁人的，苏氏可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不出去。

    “恩，娘，我不缠足，我不缠！”

    五丫本来只是想把白布扯掉，不知怎的，脑子里却闪现出过去九年被冷落、被遗忘的经历，仿佛被本尊的灵魂附体一样，委屈得不行，眼泪哗哗直流，哭得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甚是可怜。

    “奶奶，大爷回来喽！”

    李家的粗实婆子刘婆子在门外叫着，湿乎乎的手不住地在围裙上擦着。

    “知道啦，你把藕洗净了切成片，大爷最喜欢吃凉的。”

    苏氏把五丫交给来姐儿，自己拉拉衣服，整整头发来到正堂。

    “姐，”五丫抹抹脸上的眼泪，听到苏氏在外面交代刘婆子准备午饭的菜式，肚子里也咕咕的叫起来，她可怜兮兮的看着来姐儿：“我饿了！”

    “唉，等着，我去拿点心盒子！”

    来姐儿心里正疑惑着自己妹子的骤变，听到她的话，再看看她红着鼻子、抽搭着小嘴的样子，和以往受了委屈向她哭诉的样子一模一样，脑子刚闪现的念头被迅速的压了下去，没错，虽然脾气大了点，面前的小丫头还是她从小带大的亲妹子。

    目送姐姐摇摇晃晃的出去，五丫从被子里摸出一个小巧的翠绿葫芦，她刚醒过来的时候攥在手里的，后来担心被李来姐儿发现，便塞进了被子里。这个葫芦应该就是小白送个她的，个头不大，同自己的两个拳头合起来差不多大小。葫芦身上刻着几个小篆，五丫横看竖看的都不认识，唉，早知道小时候就听爷爷的话，跟他学书法了。打开葫芦塞，一股沁人心脾的药香扑入鼻子和口腔，好东西呀，嘻嘻，小白给的补偿品还不错，我原谅你的再次乌龙啦。

    把自己的福利收好，五丫揉了揉血液不是很畅通的小脚，还好，只是缠了几天，骨头什么的都还没有断，五个脚指头都还在。揉了半天，双脚胀麻的感觉慢慢消退，她从床头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袜子，便光着脚下了炕，炕前的搁板上放着一双半旧的绿绸底绣花鞋，她拿起来比了比，恩，应该是自己的鞋。小心的套上鞋，她慢悠悠的走出房门，开始打量自已以后的新家。（某萨：你适应的还挺快呀？宝妮：那当然，难道我还为逝去的五丫哭上一哭吗？某萨：o(╯□╰)o）

    出了房门，已经适应本体身份的五丫开始打量李家的房子。残留的记忆告诉她，现在是大明朝成化二十二年，虽然不知道成化是哪个皇帝的年号，不过地理位置还是知道的。呵呵，前世她是地地道道的济南人，没想到在几百年前的明朝，她还在济南。没错，现在她所处的位置正是济南府历城县的梅水镇。李家连续六代为梅水镇的捕头，统领三班的衙役，他们所住的房子位于县衙的后街，是李正义的爷爷买下的。

    房子是很普通的四合院，坐北朝南，有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正房自然是李正义夫妻住着，东厢房两间是她们姐妹的房间，西厢里间是丽娘的房间，外间住着李家的粗使婆子和一个小丫鬟。

    黑漆、黑瓦白墙的正门后，是一面影壁墙，墙上画着岁寒三友的画，墙后是一间柴房，柴房隔壁是厨房。这时，来姐儿从厨房里端出一碟热腾腾的小蒸包，正准备给妹妹送去，却发现，原本应该在床上休息的小妹，站在影壁墙边儿上东张西望呢。

    “干啥呢，小妹，走，吃包子去！”

    现在还不到午饭的时间，点心盒子里的点心都给丽娘拿了去，她便去厨房找东西，见笼屉上蒸着包子，便先给小妹盛了几个。

    “好咧！”

    五丫溜达了一小会儿，越发觉得饿了，她连忙跟在姐姐身后，一起来到厨房，啃了几个热包子，她感觉虚空的身体壮实了不少，嘻嘻，不错，还好重生在家境不错的人家，李五丫，你放心吧，我会替你好好活的。

    堂屋里，从县衙点卯回来的李正义坐在八仙桌的左侧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茶杯正喝茶。想起昨天女儿的病，便关心的问道：“五姐儿的热退了吗？”

    坐在右侧的苏氏忙回道，“退了，大爷，这个月的初九是快班黄老爹的生辰，咱们送什么好呀？”

    “去年送的什么，今年比着去年送就行！”

    吃了包子，来姐儿把碟子洗净收好。见五丫伸着脖子直往正屋看，以为她想娘和老爹了，擦了手便拉着她一起来到正房的堂屋。向父母问过安后，姐俩老实的站在一边，只有五丫咕噜噜瞪着两个大眼不断的打量传说当中的李捕头。

    李正义四十出头的样子，身材很是魁梧，长得不算好看，五官倒也周正，很典型的北方汉子，一双浓眉，两只大眼，黝黑的脸膛，唇上和下巴上各有一撮短胡须，一身皂黑色的衣服，头上戴着同色的帽子，腰侧的佩刀已经解下来放在一边。

    “知道了，今天刘大夫来给五丫看病的时候，我让他顺便也给丽娘把了把脉，他说母子的身体情况都很好，再过两个月咱们就有儿子啦！”

    “恩，好好，家里的事就辛苦奶奶了！”

    “对了，后街的王四家想给她孩子谋个差，你看……”

    “行，老规矩，十两银子一个差，让她送家来！”

    五丫貌似老实的低着头，两只小耳朵却竖得直直的，仔细听着父母的谈话——没想到，李老爹还敢倒卖官职呀？！

    “她家小子想当‘快手’，快班还有缺吗？”

    “快手？就他那猴瘦的样子还当快手，立起来还没马高呢，你告诉她，就是门子，爱要不要！”

    “……好，知道了！”

    两口子正说着，门外传来砸门声，苏氏忙站起来招呼：“刘婆子，是谁呀？”

    “李头，李头，不好啦，衙门出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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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来姐儿定亲

﻿苏氏一看外面来了人，便招呼两个女儿进了里间。

    “五丫，中午想吃什么呀？”

    来姐儿和五丫都上了炕，一个拿起小桌上的针线筐开始看花样，另一个两只小脚丫半悬空着不断的晃来晃去乱打量。苏氏看了看两个女儿，目光扫过五丫，然后轻声的问道。

    “刚吃了几个包子，我不饿，”五丫听到苏氏“温柔”的声音，心里一振，她怎么有点得意忘形了，她现在的身份是胆小不敢和人说话的五丫，而不是新时代里被家人宠坏的废柴小民警，她把脚缩回襦裙下，低着头小声的说：“什么都行，娘和姐姐爱吃的，我也爱吃！”

    “来姐儿呀，你听听，”苏氏听到小女儿的话，越发感觉自己错待了亲生女儿，她家五丫头多乖巧呀，心里忙发誓以后一定好好管教和照顾五丫。她伸手点点五丫的额头，笑着对四女儿说：“咱们小丫头的小嘴可真甜呀！”

    来姐儿抬眼看了看，小妹还是那么怕人，即使在母亲面前也畏手畏脚的，便抿着嘴笑道：“是呀，娘，我看刚才五丫吃的不是包子，而是糖角子，要不嘴儿怎么这么甜呀！”

    “娘，你看姐姐……”

    屋子里母慈女孝的，屋外的正堂，李捕头听到手下的话，气得两眼睁大，恨不能马上把佩刀举起来砍人。

    “这个李大头，他吃酒吃迷了心呀，好端端的怎么想起发配犯人来了？！”

    这个犯人就是剿灭的山匪里的二当家，年前被判了流放，是他劝着知县改为拘押在牢里，想着用他当饵，把逃亡的大当家调出来。没想到这个李大头，自认为当了主簿的半个岳父，他就不服自己管了，居然撺掇着把人犯按原判发往边关充役，据人家李大班头的话说，此举是一箭双雕的好计：其一，县衙的牢房坚固很难潜入，他把犯人拎出来放在大道上，关外又这么远，一旦逃亡的邱大知道了消息肯定来救，到时候就可以把这个恶贯满盈的大匪首拿下；其二，即使没有抓住邱大，至少也把王二弄出去了，自己的县衙少了一个祸害。成与不成，不都是好事嘛。

    没错，是好事，就是他李大头低估了人家邱大的本事，他这里押解的犯人还没出历城县呢，就被守候在官道上的人马劫了个正着，人犯丢了，李大头跑的比较快，只被踢扭了腰。

    “……李班头回来说，邱大留话了，让你小心点，你当年抄了他的老窝，他现在又回来了……”

    “该死的东西！”

    也不知他是在骂邱大，还是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李大头。

    “那个，李头，刚才苏知县找您呢，让您赶紧回衙门！”

    李正义是三班的总捕头，他不需要每天都呆在衙门的，卯时点过卯，把手头上的事情分派好，基本上就没有他什么事了。除了知县出行、升堂和有重大案件的时候，他才会在衙门蹲班。

    如今苏知县叫他，估计不是小事。

    “衙门有大案子？！”

    他边问着，边取了腰刀，整了整帽子，然后冲着屋里喊了一声：“俺去衙门了，中午就不要等俺吃饭了！”

    “嗳，知道了，大爷小心办差！”

    说着苏氏拉了拉裙子上的褶子，送李捕头上班去。

    “……衙门除了李班头的事儿，其他的也没有什么大案子，不过，我听说好像该给万爷送仲秋节礼了，可能……”

    “俺就知道，他娘的李班头，你把邱大招惹出来，现在到让俺来扛！”

    苏知县上任后，每年都会给邻县的万爷送礼，一年三大节再加上万爷的生日，次次不拉。因为送的东西比较贵重，每次都是让县衙里身手最好的李正义去，今年也不会例外。

    送礼他也去了好几次，可那时邱大已经被赶跑了，路上太平的很。如今，李大头却无端把人招了来，而那个邱老大又指名找他包袱，他娘的，他这是招谁惹谁啦！

    下午，李正义果然没有回来吃饭，反而让手底下的捕快到李家帮他取了几件换洗的衣服，顺便告诉苏氏，李捕头出公差了，估计三两天都不回来。

    正堂的饭桌上，苏氏和两个女儿吃饭，她听了消息，忙撂下饭碗，去里间收拾行李。

    “姐，爹经常出去吗？”

    五丫吃了一口凉拌的藕片，脆生生的莲藕，细细嚼着还有甜丝丝的味道，恩，古代没有污染的菜就是好吃。

    “恩，咱爹是捕头，经手的都是大案子，所以经常外出呢！”

    来姐儿给妹妹夹了一块鱼肉，妹妹的病刚好，得好好补补。

    “谢谢姐！”

    五丫在现代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吃鱼，个头小的鱼多刺，个头大的鱼肉太死，但是来姐儿一脸关心的把菜夹了过来，她也就只好囫囵吞枣的咽了下去。

    说起来，这个家里对五丫最好的就属来姐儿，五丫没有记忆的时候是二姐和三姐带着，等她有了记忆后，家里只剩下了四姐。来姐儿对于五丫来说，既是姐姐，又经常扮演母亲的角色。

    有时候大人把五丫遗忘了，来姐儿都会想办法把藏在屋里的五丫推出来，让父亲和母亲知道，家里还有一个五姐儿呢。

    “呵呵，刚说你嘴变甜了，你还不干，以前你那嘴就跟个闷葫芦似的，就是跟我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再瞧瞧现在，病了一场倒换了性子，还敢跟娘撒娇呢！”

    来姐儿秀气的吃着，她是看着五丫长大的，也是这个家里最疼五丫的人，见她现在敢说敢笑的，她心里也跟着高兴。

    “嘿嘿，不生病我怎么知道姐姐和娘这么疼我呀！”

    “行啦，今天就炖了两条鱼，一条给了丽娘，一条也让吃了大半，你就是再说好听的，我也没有多余的给你啦！”

    饭桌上，五丫在姐姐软软的声音中吃完了她来到明朝的第一顿饭。

    饭后，苏氏让刘婆子把后街王四家的叫了来，把自家男人的话传达了一遍，态度很强硬，要进衙门只有一个门子的缺，想当捕快，那是不可能的。

    王四家的是个五十出头的妇人，眼睛不大，但是透着精明。听了苏氏冷淡的话，小眼睛眨巴几下，忙笑着说：“哎呀，我就想让他当个门子呢，给县衙看门，那也是体面的活儿，又轻省又来钱，咱就当门子。来，苏大娘，这是俺们的心意，您看——”

    她说着忙从袖袋里摸索出一个深蓝色布包，抖开一角露出几块大小不等的碎银子，苏氏接过来掂了掂，差不多十两，再说，她料着王四家的不敢耍滑，便笑着说：“恩，行，大爷出公差了，三天就回来，回来后让他和步班的黄老弟说一声就行。”

    王四一看事情办妥了，忙千恩万谢的净说好听话。

    “姐，那个王四家的说有人要给你提亲呢！”

    趴在门边听了半天的五丫，得到最新八卦后，忙蹿回自己的房间，冲着窝在窗边打络子的来姐儿喊道。知道古代人结婚早，可也太早了吧，来姐儿不过才十二岁，换成现代还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呢，怎么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呢。

    “去，小孩子家家的，别瞎说！”

    来姐儿啐了妹妹一口，低着头，两只小元宝一样的耳朵一片粉红。

    三天后，李正义被人抬了回来，他一把拦住哭哭啼啼的苏氏，打发了送他回家的两个捕快，示意刘婆子掩上门，闷闷的对苏氏说：“别哭了，我这次能活着回来全靠人家赵老爹……赵老爹有个三儿子，今年十五，我已经把来姐儿许配给他了，这几天赵家就会遣媒人来，你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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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李家终添丁（一）

﻿果然，李正义回来的第三天，林家就派了媒人，因为亲事是两家家长定下的，所以，媒人基本上也是走个过场，根本不需要两头说好话。男女双方交换了庚帖，合过八字后，两人命相相合，李家来姐儿又有一个颇为能生的老娘，自然也被人看成是“好生养”的。

    李正义之前也见过林家三小子，是个本分的老实孩子，身体好，有把子力气，而且身手也不错，虽然不能继承镖局，可是家里也给他置下家当，来姐儿嫁过去不会吃苦。

    苏氏听了老公的话，原本担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开始着手准备。

    接下来就是小定，也就是“纳吉”。

    这是五丫第一次见识明朝民间的结亲，她以为古人都想小说或者电视里演的那样：媒婆都是涂脂抹粉头戴红花，最好脸上再来个大黑痣，一张大嘴死的也能说成活的。可是那天人家媒婆来的时候，她特意从里间的帘缝里瞧了瞧，说是媒人其实就是一穿得光鲜点儿的中年大婶，脸上也素净，头发整齐的挽着髻，插了一根玉簪子。不过嘴皮子倒是像说媒的，普通的能说成好的，好的能说成天下无双的。

    然后是双方定亲的礼节也比较简单，小定的时候男方带着不算丰厚的礼品，大小件也不过六盒。因为来姐儿年龄还小，下了小定后，要等到她十四岁的时候才能成亲。

    苏氏接下来的日子便忙了起来，女儿已经定了人家，两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除了准备嫁妆，她还要教女儿如何料理家事。当家的又受了伤，院子里还有个马上要临产的孕妇，家里一时之间大夫来往不断，煎药炖补品的忙得她一刻不得闲，稍有空闲就拉着来姐儿教这学那的。

    她这里着了忙，五丫倒是清闲下来，姐姐白天跟着娘料理家务，晚上回来忙着绣嫁妆，基本上顾不上她。她娘也是正屋、厢房和厨房的不停忙碌，估计早就把哄着五丫缠足的事情丢在了脑后。

    呵呵，最好她永远也想不起来。五丫坐在院子里，拿着家里唯一的一本书“黄历”看了起来。恩，现在是明朝成化年间，进过几天的旁敲侧击，她终于知道了成化是哪个皇帝的年号，原来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姐弟恋”皇帝，或者说有严重恋母情节的皇帝？！她混天涯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个帖子，说的就是明宪宗朱见深和万贵妃的恋情，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一个皇帝居然爱上一个比他大十七岁（还有说十九岁）的女人，而且为了这个女人废了一个皇后、又闲置了一个皇后，最后还是因为她的离世，悲痛过度而驾崩。

    痴情皇帝彪悍宫女呀，不过，她记得好像明宪宗死后他儿子继位，可老皇帝具体哪一年嗝屁，新皇帝又是谁她也不知道，奶奶的小白，说了不要让她来明朝嘛，明朝除了开国皇帝、靖难皇帝和亡国皇帝之外，她基本上都不了解，这让她怎么度过漫漫的人生嘛。好像明朝中期还有一次农民起义，波及很广，可是哪一年她也不知道……

    “五姐儿，想什么呢？”

    她正揪着头上两个小髻发愁，身后传来一声轻柔的声音。她回过头，一看是老爹的小妾丽娘。

    “没啥！丽娘坐下歇歇？！”

    在现代的时候，五丫就对第三者很不感冒，意外的来到明朝后，她对这位小妾倒是蛮同情的。有人曾把小三儿成为小老婆，其实比古代的小老婆强多了。在明朝妾也好、通房丫头也罢，基本上都是家庭的附属，有时是讨好男主人的工具、有时是生产的工具，一旦失去利用价值或者主母不高兴了提脚便卖，在当代正妻卖个小三儿试试？！

    丽娘点了点头，在小丫头的服侍下坐在椅子上。她现在名义上是李家的妾室，可卖身契还在苏氏手里攥着，即使生了儿子，她还是奴籍，只能寄希望于她能一举得男，然后求大爷奶奶平了她的奴籍。所以，她对苏氏和两个姑娘都非常尊敬，哪怕是最不得宠的小五姐儿。

    “弟弟乖吗？”

    不知怎的，她感觉丽娘肚子里的就是男孩。上次老爹还装作无意的问她，姨奶奶肚子里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她盯着肚子看了半天，肯定的说“是弟弟”。结果，把卧在床上养病的李正义乐的直大笑，连说“没错，没错，就是弟弟”。

    她知道了这个家庭的特殊性，自然知道一个男丁对于李家的重要。

    “恩，小家伙可乖了！”

    丽娘一手撑在腰部，一手轻轻的抚摸鼓鼓的肚子，脸上满是初为人母的慈爱。

    “呵呵，那就好！”

    没有家人管束的五丫，开始慢慢熟悉这个家。算起来她和人家小说里的穿越女不同，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来到异世，取代一个将死的人继续活下去，所以，她没有最初的迷茫和彷徨，唯一的失策就是对这个世界的无知。

    后来想了想，不知道历史又如何，大家都不知道，世界又不是为穿越女或者重生女一个人转动，自己也只不过是茫茫尘世的一份子，按照这个朝代的生存法则生活就可以。

    想通了以后，她也就没有了最初的患得患失，开始学习古代人的生活方式。跟姐姐学绣花，跟苏氏学烹饪，跟丽娘学认字，一个月下来，她也习惯了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快餐的生活，脑海深处的家人们也渐渐被她封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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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李家终添丁（二）

﻿两个月后，五丫至少从穿着和行为举止上非常“明朝”了。除了学习古代人的生活，她也没有忘了锻炼身体。这里是几百年前的古代，是冷兵器时代，身体不单是“革命”的本钱，更是“生命”的基础，从她不再喝药的第二天，她就开始早早起床，伸展腰肢，练习她前世练了十几年的“警体拳”。可惜姐姐帮她改的褥裙根本就不适合练武嘛，有的衣服甚至都不合身，一抬手一踢腿，都有开线的危险。最近她学了一段时间的针线，决定按照前世的样子，自己做一套“练功服”。

    先从炕柜里把翻出自己的衣服，被遗忘了很多年，她的衣服大多都是姐姐穿小的，很少的几件新衣服还是过年的时候添置的。她找来找去，这些衣服本来就被改了又改，再加上她经过这两个月的休养，人也壮实了不少，隐隐的还窜了点个子，这些衣服已经不太合适了。

    “五丫，干什么呢？”

    回屋来换衣服的来姐儿看到她们的炕上堆了一炕的衣服，奇怪的问道。

    “姐，我找衣服呢。”

    五丫随口说道，她的手把翻成烂菜的衣服扫到一边，让姐姐换衣服。

    “呀，我都忘了！”

    来姐儿没有动，她看了看妹妹身上半旧不新的衣服，炕上的衣服也多半都是自己也上面三个姐姐的旧衣服，心里莫名的难过，五丫今年还没有添置衣服呢，眼瞅着她一天天的长大，还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衣服呢。

    “啊？”

    五丫不解的任由姐姐把自己拉出屋门，听她小声的对母亲说：“娘，五丫个头渐长，以前的衣服都不合身了，咱们这次出门也带着五丫吧，让她也选块料子？！”

    苏氏刚给老公贴了膏药，听了女儿的话，再看看五丫身上的衣服还真是有点短了，便答应了她的要求。

    听到能出门了，五丫非常高兴，她来明朝都俩月了，除了门口的一点儿空地，她基本上都没有出过门。李家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可是家里的姑娘们还是不能轻易出门的。这次多亏自己想起做衣服，呵呵，否则哪有机会上街呀。

    看五丫小脸上难掩的雀跃，苏氏又一阵愧疚，她真是对不住这个孩子，同样都是自己的女儿，五丫连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唉，这次上街一定给五丫多买点好料子。来姐儿过两年就要嫁人了，家里也只有五丫一个女儿喽！

    初次上街的五丫觉得自己像个刚进城的乡下丫头，两个月的蜗明生活让她快忘了自己上一次逛街是什么样子。明朝的市场已经比较发达，就像她在历史上学的那样，明朝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市井上的经济也比较繁荣。来到类似商业区的几条街道，五丫觉得古代人的商品并不比现代的少，各种日常用品琳琅满目，让她伸着小脑袋不断的看着：布店、银楼、当铺、书铺，还有街上的小商小贩，角落里还有算卦的、代写书信的，好一个繁盛的小镇！

    在布店里买了几批上好的绸缎后，苏氏又按五丫的要求给她买了几丈棉布。五丫手里帮娘和姐姐拿着东西，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根糖葫芦美滋滋的啃着。在刘婆子嘴里知道她们所在的地方叫梅水镇，她还以为和前世的小镇差不多，没想到今天这么一逛才知道，古代的镇子并不和现代的小镇一样，看城区的面积倒像一个现世的县城。

    逛了大半天，母女三人满载而归，回到家里，五丫开始兴致勃勃的自己画图纸、裁衣服。左比划右比划了好久，她把棉布摊放在炕上，拿着剪刀的手却迟疑起来。

    “咋啦？”

    炕头上来姐儿正拿着环形的绣绷子绣枕巾，她抬眼看得忙活了半天的小妹楞在那里，便好奇的问道。

    “嘿嘿，姐，我第一次剪，怕剪坏了！”五丫腆着脸，嘿嘿傻笑道：“要不你帮我剪吧！”

    说着把自己用烧火棍削成的“炭笔”画的衣服样子拿来，求来姐儿帮忙。

    “好吧，这棉布也挺贵的！”

    来姐儿也知道自家妹子的手艺，让她缝个荷包还留着大针脚，更何况是成件的衣服？她把绣了一半的枕巾放下，然后挪到五丫面前，伸手拿过图样子：“这是中衣和中裤？样子怪怪的！”

    “姐，不是中衣，是我在家穿的家居服。呵呵，你照着样子剪就行！”

    五丫画的是古代版的练功服，上衣是斜襟的宽松改良褥衣，下身是肥大的灯笼裤，看起来有点像中衣，可太过宽松，所以才让来姐儿奇怪。

    “……行，既然是你穿的，那就按你的意思来！”

    怎么说也是五丫第一次对衣服这么上心，来姐拿了根尺子先帮她量尺码，然后对比了图纸上的比例，把布料剪开。

    西厢的里间，丽娘的羊水已经破了，苏氏忙打发刘婆子去请稳婆，吩咐小丫头去烧开水，自己则守在丽娘床前，边替她擦汗，边在心里祈祷：老天爷，求您赐给我们个儿子吧！

    “哎呀，你看你这针脚，唉，算啦，还是我来替你缝吧！”

    剪好布料，来姐儿看五丫开始缝制，发现她的针脚大大小小、歪歪斜斜的，根本不成个样子，连忙把布料夺过来，用小剪刀把上面的线剪断——好好的棉布，落到五丫手里真是糟蹋了。

    “好呀，谢谢姐姐！”五丫听到姐姐的怨念，忙高兴的把衣服丢给姐姐，她侧身听了听外面人仰马翻的动静，担心的问道：“姐，丽娘要生弟弟了么？”

    “恩！”

    来姐儿低头闷闷的回了一句，她这段时间跟在母亲身边学家务，知道母亲心里其实很不愿爹爹纳妾，但是李家的香火不能断，母亲再难过也要把所有的苦自己咽下去。

    “奶奶，怎么样啦！”

    李正义得到信后，忙从衙门跑回来，他都四十的人了，如果再没有儿子，李家百年的传承就算是断了。

    “大爷别急，我在里面看着呢！”

    苏氏听到院子里的声音，忙探出头来安慰道。

    “……”

    李正义也当了五次爹，自然知道生产的过程，可这次是他最后的希望，他嘴上不说，可人却一圈一圈的在院子里转悠。

    一下午的时间，就听到西厢房里不断的“哎呦”呻吟声，直到傍晚，折腾了两三个时辰后，“哇~~”一声清脆的啼哭声终于传来。

    没多久，苏氏抹着眼泪走出来，见自家老公焦急的样子，忙笑着说道：“大喜呀，大爷，咱们有儿子啦！”

    “嘭！”

    像驴一样转悠了N圈的李正义闻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有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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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女儿又何妨

﻿“五梅楼”酒家是梅水镇最大的酒楼，中午时分，楼上楼下满是客人。一个青衣小捕快一溜烟儿的从外面跑了进来，不管小二的殷勤招呼，“蹬蹬”的上了二楼的雅间。

    “小六，怎么样，是男是女？”

    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个肥硕的中年男子，穿着同样的青色公服，头上歪戴着一顶小帽，满是油光的脸上很净白，下巴上有几根黄胡须。他一看到小捕快跑进来，忙问道。

    小六跑了几条街，早已气喘吁吁，他抄起桌子上的一杯茶水三两口就吞了下去，用手摸摸洒出来的水渍，“班头，是个小子，现在李头家里挤满了来贺喜的人，估计洗三的时候来的人更多——”

    “啪！”

    李班头把手里的酒盅掼在地上，小巧的白瓷盅被摔得四分五裂，酒水洒了一片。如果要问梅水镇谁最关心李正义是否有儿子，那非衙门快板的班头李大头莫属。同样都是姓李，李大头可就没有李正义家在梅水镇的根基深，一边是镖师出身为了躲避仇家来到梅水镇安家的外来户，一边是扎根百十年世代当捕头的缁衣大家，怎么看都没有对比性。

    可是自从李大头把女儿嫁给主簿当二房后，他的心思开始活动起来：论年龄，他比李正义年轻，论关系，他的女婿比李正义的女婿有门路，论功夫，他的身手不比李正义差。虽然李家是世代缁衣，可是李正义膝下没有儿子，捕头的位子他比任何人都有机会争夺。

    所以，自打去年冬天知道李家的小妾怀孕后，他比任何人都关心孩子的性别。等了十个月，没想到老天真不开眼，居然让李捕头中年得子！

    “李老爹，李老爹，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听到包间的动静，二楼的小二忙不迭的跑进来，这些捕快吃饭从来不给钱，可他们酒楼也不敢慢待，宁得罪君子也莫得罪小人呀！

    “去，去，去，没你的事！”

    李大头身边坐着一个尖嘴猴腮的人，他一摆手把小二赶了出去，关上门后，小眼珠转了转，他凑在李大头耳边说道，“班头，生了儿子又如何？！生下来的儿子就能成活吗，黄老爹的小孙子上个月不就夭折了嘛？再说，就算是能平安长大，那也得十几年之后才能当差，现在李头都四十多岁了，您说他能一直守着捕头的位子等儿子长大吗？”

    “恩~没错呀，”李大头一听这话，脸上的阴云慢慢散去，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小六，上次李头受了伤，是不是很严重？！”

    小六报了信后，便一屁股找了个空位子坐下来，一手端着酒盅一手攥着一个鸡腿正啃着，听到班头的话，他忙放下鸡腿，抹抹嘴巴子上的油，“听李头的邻居说，李头这次伤的不轻，好像伤到腰了。如今虽说不喝药了，可是膏药还每天都贴呢！”

    “好！我就不信了，等苏知县任期满了走人后，谁还用一个有伤的老头子当捕头？！”

    “嗞溜”一声，他得意的端起新酒盅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第三天，李家的亲戚朋友来了一屋，出嫁的三个女儿也都由丈夫陪着回娘家看弟弟。李正义自是高兴的不行，儿子降生的那一刻开始，他严肃的脸上就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有笑呀笑的。

    正屋里，苏氏抱着孩子，指挥刘婆子将盛有以槐条、艾叶熬成汤的铜盆以及一切礼仪用品均摆在炕上。然后把孩子交给收生姥姥，家里的亲戚朋友开始“添盆”：衙门的捕快们巴结李头，他们的家眷添得都是金银镙子；出嫁的姑奶奶们，有的摘了玉簪子，有的掳下手上的银镯子，有的则是抓了一把铜钱……一会儿的功夫，大盆里装了不少金银之物，收生姥姥看到后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嘴里的吉祥话一套一套的说着。

    添完盆，收生姥姥拿棒槌把盆子搅了搅，开始洗了，她一边洗一边念叨着：

    “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做知州”

    “什么做知州呀，人家小子天生就是捕头！”

    观礼的人群中，有个女人小小声嘟囔着，众人的注意力都在洗三上，听到的人不多，但是站在前面的苏氏还是听到了，她听了后心里很不得劲儿。

    除了这个不和谐的声音，李家儿子的洗三还是比较热闹的。晚上，客人和出嫁的姑娘们离开后，苏氏吩咐奶娘照看好孩子，又四处察看了一番才回到正屋。

    屋里，李正义正靠在炕头上给老家写信，孩子的洗三都过了，名字还没有取，这个工作必须由老爹亲自来做。

    “儿子睡啦？”

    看得苏氏进来，他抬眼问了一句。

    “恩，吃饱就睡了，呵呵，这小家伙真乖，不哭不闹的，就是饿了也只是哼哼两声。”苏氏忙了一天很累，心情却非常好，儿子是养在她的名下，也就是她的儿子。

    “小子嘛，整天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李正义也非常得意，李家总算有后了，他的家书写得更有劲头。

    “大爷，今天……”苏氏坐在炕上，想了想还是把白天听到的话讲给老公听，她觉得那个李大头的娘子话里有话。

    “我觉得她说话的声音怪怪的，没错，咱们家的儿子都是要当捕头的，可她也没有必要在洗三的时候这么说呀，谁家孩子不是讨个吉利呀！”

    “这个……”李正义知道最近李大头的小动作不断，想取代他当捕头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连县丞都感觉到了，他直起腰，上次被邱大打伤的部位又酸痛起来，唉，老啦！等等，他今年四十多岁了，等儿子长大当差，怎么也要十三四年，到时候——

    “大爷，怎么啦？又疼了，我给贴膏药？！”

    苏氏看到他眉头紧锁，手又扶着腰，以为他伤处又犯疼了，忙起身在柜子里找药粉。

    “不是，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他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在他终于知道人家为什么这么说了，意思很明显，李大头不会等到自己儿子长大的，可是这十几年的时间自己能撑下来吗？如今苏知县在任，自己救过他的命，苏知县多少会给他几分面子，可是人家任满了，他们李家怎么办？！

    想到这里，他没有了写信的兴致，叹了口气便准备睡觉。苏氏看丈夫神情落寞，可问什么也不说，只好收拾收拾一起躺下来。

    凌晨，隔壁的公鸡扯开嗓子打鸣，五丫伸了个懒腰，看姐姐还熟熟的睡着，便蹑手蹑脚的爬起来，换上刚刚缝制好的练功服来到院子里。

    “呼~~~”古代没有污染的空气就是好呀，哪怕是在县城里，空气里也满是青草、泥土的味道。

    慢慢的活动了下手腕和脚腕，做了几个伸展动作，五丫开始做“李氏广播体操”：直拳横踢……侧踹横踢……膝肘连击，练了十几年，虽然几个月没有做，但是靠着多年的惯性，五丫行云流水般把警体拳的十六式练了一遍。

    “哎呀，这个身体太虚弱了，再来一遍！”

    五丫感觉身体开始发热，她四肢和颈部一动就“咔嚓咔嚓”直响，心里直抱怨前任也太不注意锻炼了，九岁的身体就这么僵硬。

    ……勾摆连击，抱臂背摔，格挡弹踢，膝肘连击，完毕！五丫满意的感觉身体明显灵活了不少，恩，今天第一天正式练习，强度不能太大，明天继续！

    她这里乐颠颠的去厨房打了清水擦脸，没有看到正屋的窗子后有一双惊喜的眼睛。

    “对呀，还有五丫呀，”有心事一夜未睡的李正义，起身方便了一下，回来后听到院子里有动静，他拉开窗子看到在蒙蒙亮的清晨，自家的五丫头正弯腰踢腿，一套怪异的动作耍下来居然也有几分飒爽的感觉，他心里顿时一亮：“儿子还小，女儿可以先顶上。训练上三四年，在苏知县离任前把捕头的位子传给五丫，然后让五丫替儿子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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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俺叫李胜男

﻿“大爷，我不同意！”苏氏听了李正义的计划，直摇头：“五丫是个丫头，咱们大明朝开国这么多年，您见过有哪个衙门有女捕快？”

    “嗐！你放心，就凭我在苏知县跟前的面子，小五只要手上有了功夫，在梅水镇当个捕快是没有问题的。”

    李正义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好，小五今年九岁，刚好没有缠足，把她送回老家让爹训练上三年五载的，趁着他和苏知县都在位，把五丫推上捕头的位子，等儿子长大了，即使换了知县，捕头的位子照样是李家的。

    “可五丫是女儿家呀，怎么能抛头露面呢？！”苏氏感觉之前忽视了女儿，对她已经非常愧疚了，怎么还能让她为家里牺牲？！

    “大爷，还是算了吧，就算是苏知县顾念您的面子让五丫当了捕快，可是她一个姑娘家家的，以后可怎么嫁人呀？”

    李正义也不是没有想过，在儿子长大前，五丫还要当十来年的捕头，的确不太好嫁人，可这已经是唯一的办法了，他总不能让李家的基业断送在他的手里吧？！

    “奶奶，五丫的婚事你放心，我会给她找一个好婆家的，”他闭上眼睛想了想，把县衙里的人过了一个遍，“哎，仵作老王头不是刚收了一个徒弟吗，论家世也不错的，那孩子是咱们老家玫瑰镇魏家的人，虽然被逐出了家门，不过，人品和能力都不错的！”

    “魏家？！你是不是说魏家那个中了邪的三小子？”

    苏氏虽然整天在家呆着，但是街面上的八卦还是听了不少。玫瑰镇的魏家说起来还是书香门第，祖上曾经中过进士做过大官的，现在的家主魏守仁老爷子也是举人出身，下面的三个儿子都进过学，都是秀才呢。

    只有这个庶子小三儿，自从去年掉进河里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也不爱读书了，也不想考科举，整天喜欢捣鼓些死猫死狗的。后来，玫瑰镇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他们镇的仵作得了病，就把临镇的仵作老王头借调了过去，这个三小子看了老王头的精湛验尸手法后，便直呼要拜他为师。

    仵作可是贱业呀，想他们魏家世代书香，老爹又是举人老爷，怎么可能让他拜个仵作为师？！于是，魏老爷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三小子就像吃了秤砣，非做仵作不可，折腾了一个多月，魏老爷一气之下就把这个逆子逐出了家门。

    被赶出家门的三小子倒也争气，身无分文的自己来到梅水镇，当了一个仵作的小学徒。

    “没错，就是他，这小子我见过几次，人很机灵，而且还是个秀才。”李正义越想越觉得可以，反正小学徒还没有成为仵作，他的功名还没有被革去，如果他愿意娶五丫，李家可以陪嫁丰厚的嫁妆。再说了，他既然能放着魏家三少爷不当，偏偏跑来当仵作，那么肯定对世俗不是很在意，功名都能舍，娶个女捕头当老婆应该也能接受吧？！

    “咱们呢，可以先定亲，然后给他们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李正义喝了一杯茶，接着说道，“正好咱们老家在玫瑰镇，那里我也添置了几倾的良田，到时候给五丫做嫁妆，让他们衣食无忧的不就行啦？！”

    “这个？”

    苏氏还是不能接受，她自小也是念过几年书的，当年父亲把自己嫁给李正义，她已经非常委屈了，所以，出嫁的三个女儿，她也都是挑来挑去才定下来，女婿们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可也都是清白人家呀。

    怎么到了五丫这里，非但不能正常嫁人，反而还要嫁给个被逐出家门的小学徒？！

    “唉，难道要让咱们李家的根基断了吗？我的奶奶，你别忘了，咱们李家这些年攒下的家业，如果不是有人在衙门当捕头，那些地、那些铺子能守住吗？！”

    当捕头一年的伙食银子不过十两，如果单为这些银子，不当也就不当了。可是，他们李家在梅水镇和玫瑰镇的产业远远不止这些，虽然他秉承“低调”的祖训，可他的家底还是有人多多少少知道些。再加上这些年办差办案的也得罪了一些人，一旦衙门里没了人，他们李家百十年的经营，或许会毁于一旦呀。

    “……”苏氏是当家主母，她当然知道自己家的家底，撇开老家的十几倾良田，就是梅水镇上他们也有几家铺子和店面，否则就指着李正义的伙食补贴，他们一家几口早就饿死了，哪里还能呼奴唤婢，养妾生儿子呀？！可就这么牺牲掉小五，她真是舍不得。

    “哎，要不这样，你把小五叫来，咱们听听丫头的意见。”

    李正义见自家老婆满脸的不舍，想起小丫头清晨练武的样子，他感觉这个丫头不会像她姐姐一样，或许，她愿意当捕快呢？！

    “好吧！不过，如何孩子不乐意，咱们也别逼她！”

    苏氏起身去东厢叫五丫，李正义坐在椅子上正盘算着如何说服她。

    “什么？当捕快？！”

    五丫同学穿着姐姐刚给做的嫩绿色的上衣，下面陪着一条月白色的裙子，头上两个发髻上系着红色的头绳，她听了老爹的话，杏眼圆睁，惊讶的看着他。

    “那个五丫，你也知道，咱们李家是世代的缁衣，你爹我老了，也当不了几年的差，所以……”

    李正义以为把女儿吓到了，便忙着解释道。

    他哪里知道，五丫这里正乐着呢。吼吼，捕快呀，她看《武林外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老邢的那一句“我是本镇唯一缁衣捕头”，太有型了！她前世就是警察，从小也是在警察世家长大的，自然对这个执法职业不是很排斥。再说了，明朝的女子可是嫁人很早的，而且嫁了人就以夫为天，来自现代的她无法适应。明代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女子十四岁，也就是一个小中学生呀，她不能想象自己还是个小屁孩就要嫁人生子。

    恩恩，当捕快是个不错的职业，不用缠足、不用绣花做饭，还能经常在外面行走，不会被关在院子里当“奶奶”。

    “还有，父亲也不会让你白白牺牲掉的，咱们家还有几倾地，我全都给你做嫁妆，到时候……”

    李正义见女儿还是低着头不说话，便继续诱哄道。

    几倾地？！一倾是一百亩，哇哈哈，那她不就是地主婆啦？！强忍兴奋，五丫心里简直乐开花！嫁不出去就不嫁，姑奶奶还看不上这些骨子里三妻四妾的古代男人呢。哈哈，她手里有几百亩的良田，等当够了捕快，多攒点银子，咱就盖一个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再养几个小正太，没事收收租，调戏调戏美男，比嫁人相夫教子强多啦。

    她吞吞口水，抬起头，无比认真的说：“爹，我愿意！”

    因兴奋涨红的脸，在李正义夫妇眼里成了委屈的样子，苏氏忙掏出手帕擦眼泪，李正义也在心里长叹一声：五丫，是爹对不起你了，你放心，爹一定不会亏待了你！

    “好，好孩子。明天我就送你回老家，让爷爷亲自来训练你。”李正义欣慰的说道，他拍拍女儿的稚嫩的肩膀，“对了，我还没有给你取名字呢，从今天起你就叫李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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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李家老爷子

﻿清晨，李正义把给老爷子带的东西搬上车，苏氏掂着小脚提着给五丫打包的行李。来姐儿也抹着眼泪牵着妹妹的手，“五丫，如果训练的太苦咱们就回来吧，女儿家哪有当捕快的，你不缠足就已经很难嫁个好人家了，怎么还能抛头露面的当差呢？！”

    “姐姐，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在这个家里，来姐儿是最疼胜男的人，所以胜男也真心感谢她的照顾。

    “娘，咱们还是别让五丫回老家了吧！”

    来姐儿总感觉这个事情肯定不是妹妹愿意的，一定是父亲逼五丫答应的，呜呜，妹妹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的，长大后却要为李家牺牲掉终生的幸福。太不公平了，她心里只为妹妹抱冤屈。

    “唉，来姐儿，娘也舍不得呀，可是——”

    苏氏哭了一夜，眼睛都是红的，老公说的没错，如果李家失去捕头的职位，很可能百年的基业都被人谋去了。一个女儿和一大家子人相比，作为主母，她心里的天平更倾向于家族的平安、繁荣。

    再说了，胜姐儿的未来，大爷也筹划好了，魏家的三小子她也去瞧了瞧，很清秀的一个孩子，听老王头说，这孩子聪明着呢，刚来几个月就能独立验尸了。五丫嫁给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事情。

    “姐，你别伤心，我愿意当捕快，真的！”

    胜男看来姐的眼泪哗哗直流，她慌忙用手去替她擦。她没有说谎话，她真的愿意。

    “呜呜……”我不信！

    母女三人哭哭啼啼的来到门外，门口停着一辆马车，李正义接过五丫的行李放进车厢里，然后大手一挥，“行啦，你们回去吧，我当天还得赶回来，所以路上不能耽搁！”

    “恩，大爷，你和老爷子说说哈，对五丫也别太严格！”

    “五丫，等过节我就回去看你！”

    “娘、姐姐，你们回去吧，我会好好的学习，你们就放心吧！”

    “行啦，走吧！”

    苏氏和来姐儿说了又说，眼瞅着马车消失在街头仍然探着脖子直看。

    “驾~~~”

    胜男坐在马车里，车厢后放着家里给老爷子准备的东西，还有她几件换洗的衣物。本来苏氏和姐姐还准备了几个包袱，把她日常用的脸盆都装了起来，但是老爹说家里都有，只让准备些衣服就行。

    李胜男来到明朝也有几个月了，她一直以为李家的长辈们都不在人世。没想到，李家的老爷子老太太还有几个老姨奶奶都健在，老爷子把捕头的位子传给李正义后，便带着一家老小回到老家玫瑰镇。

    胜男听了老爹的讲述后，感觉李家的祖先很聪明，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估计等她弟弟长大接过捕头的位子后，李正义也会回老家呆着，为李家保存实力或者说留好后路。万一哪天梅水镇呆不下去了，还有老家的田地可以养家。

    玫瑰镇离这里大概四五十里，马车行驶了多半天后，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

    “胜姐儿，你看，这些地都是咱们家的！”

    坐在前面看路的李正义，见马车里的胜男正探着小脑袋好奇的看风景，便抬手指着大路边的一片又一片的农田说道。

    “这些都是？”

    胜男扒着车窗，放眼望去。此刻正是夏日，成片的耕地里茂盛的立着一垄一垄的麦子，结实的麦穗谦虚的低着头，好一片丰收的前景。

    “没错！”几代人的苦心经营呀，李家在玫瑰镇的李家沟也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好多！”李胜男不是没有见过农田，前世也曾经去过几个农家乐，那里的田地最多的也不过几十亩，上百亩的都很少见。以前见过的小块田地和眼前看到的滚滚麦浪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没得比呀。

    关键是，这些土地中的一部分将来是自己的，嘻嘻，想想就开心！

    过了玫瑰镇的城区，马车又行驶了一段时间，终于来到一个叫李家沟的村庄。

    “到地方了，停车吧”

    李正义一路也不停的和路边的熟人打招呼，不是二叔就是三大爷的，貌似这个庄子里的人都有亲戚关系。

    车子停在一栋大宅院门前，黑色的大门敞开着，门口还放着两个镇宅石狮子。胜男被老爹抱下车，新奇的四处打量着。眼前的宅子要比梅水的房子气派多了，大门前还有几节台阶，顺着台阶上去，入眼的也是一个影壁墙，墙上画着松鹤图，影壁墙后面是宽阔的院子，看面积足足有一百多平米。院子也是坐北朝南，三间正房，东西三间厢房，角门后还套着一个小院子，里面也是一排七八间房子，后面还有马房和牲口棚……

    “大爷回来啦，大爷，您回来啦！”

    没一会儿，院子里跑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穿着半旧的青色布衣，黄色的面皮，厚厚的唇上还有两撇胡子。他看到李正义手里拿着东西，慌忙快跑几步走到近前，然后接过东西躬身请主人进门。

    “家里都还好吧？老爷子身子骨还结实吗？”李正义见来人是家里的管家李信，也就没有推辞的把东西让他拿着，看五丫已经好奇的跑进了屋，便开始问起家里的事情。

    “结实！老爷现在还每天骑马练刀呢，一顿饭也能吃三四个馍馍和两碗菜粥咧！”

    比他吃的还多，能不结实吗？

    五丫在院子里看了看，大概知道老家的房子格局，这时屋里也听到动静，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迎了出来。

    “大爷回来啦，这是五姐儿吧！”

    李正义嗯了一声，然后拉起五姐儿的手走进正屋。

    小丫头的眼里闪过惊讶，咦，不是说大爷不待见几位姑娘吗，怎么对这位这么亲切？！

    进了门，迎面的是一副中堂图，图上画着千里马，两边是一对对联，字很狂野，胜男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几个字。中堂下是一张八仙桌，桌后是红木的条几，条几上左右对称的放着一些古玩和陶瓷的花瓶，花瓶里插着鸡毛掸子。

    桌边东西两边放着两把椅子，东面位子上坐着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儿，须发花白，精神却很好，一双大眼正炯炯有神的盯着儿子和孙女。

    “听说那个妾生啦，是个小子？！”

    “是，爹，还请您给孩子取个名字！”

    李正义躬身站在老爷子身边，恭敬的对老爹说道。

    “恩，很好，李家总算没有断在你小子手里，”老爷子放下茶杯，捋了捋胡须，“按族谱，他们这辈儿的是‘承’字辈儿，就叫承志吧。小名你们自己叫，最好取个贱名，好养活！”

    “是！”李正义见事情办成一半，还有五丫的事情没有说，便让母亲带着丫头婆子出去，他凑在父亲耳边悄声把自己的打算说了说，“父亲，按理说这点小事不该劳烦您，可是我那里人多嘴杂的，我担心胜男还没有训练出来就被人把事情捅了出去，到时候——”

    “行，我知道了，你也是为了李家，”李老爷子抬手打断儿子的解释，他的目光扫向一脸乖巧的李胜男，“丫头，你想当捕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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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入门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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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愿意！胜男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她一直努力的在心里提醒自己，咱现在不是李宝妮，而是明朝小丫头李五丫，如果一个土生土长的小丫头非常乐意当捕快，别说眼前这个眼神犀利的老爷子，就是自己的倒霉老爹也不会相信。

    再说了，她已经让老爹心生愧疚，可老爷子还不知道她为李家的牺牲呀。所以，胜男慢慢的抬起小脑袋，“伟大”的说道：“为了李家，我愿意！”

    没错，这句话的重点是：为了李家。

    “好！”老爷子和胜男坚强的眼神对视了一会儿，然后一拍桌子，大喊一声好字。

    李正义见状，连忙附在父亲的耳边说道：“五丫当了捕快就不好找婆家了，儿子想把前年置下的八顷地给五丫做嫁妆，即便以后婚事无着落，她也有养老的田地！”

    “恩，你做得对！”老爷子又看了看小丫头稚嫩的小脸儿，点点头：“也别八顷地了，我给凑个整数，只要五丫能顺利接下捕头的位子，直接给她十顷吧。”

    说完，他又捋着胡子问胜男：“丫头，当捕快很辛苦，你能吃苦吗？”

    胜男迟疑了一下，然后看了看父亲殷切的目光，点头：“老爷，五丫不怕吃苦！”

    “呵呵，好，好呀！”李老爷越看胜男越顺眼，心里也不住的叹息：这要是个男孩儿多好呀，哪里需要折腾这么多，“好孩子，以后也别叫我老爷啦，我算是哪门子老爷呀，不过是个会两下拳脚功夫的土老财罢了，你呢，就叫我爷爷吧。算起来，你也是第一个放在我们身边的孙女，老婆子，老婆子，赶紧使人把厢房收拾出来，给五丫头住！”

    里屋坐着的李老太太听到老伴儿的招呼，忙答应一声出来，“好，正好咱们院子里也没个小孩子，让五丫也好好陪陪我们吧！”

    说完，又想起儿子急着赶路回来，恐怕午饭还没有吃，又招呼家里的粗实婆子给大爷去做饭，她则领着刚才掀门帘儿的丫头去东厢房收拾房间。五丫一看大人们都决定好了，她便跟着老太太一起去自己的房间。

    东厢房是三间，以前是做客房的，所以床、柜子和各种家具都齐全，基本上没有多少需要打扫整理的。老太太指挥着小丫头，把今年刚做的被褥取了一套给五丫铺上，又看了看五丫带来的衣服，褥裙、中衣和内衣都有，只是布料半新不旧的。

    “胜姐儿呀，你刚来，咱们就先这么住着，衣服呢，我也让小巧帮你再做几套。”

    “老太太，不着急，我这些衣服够用的！”

    叫小巧的丫头忙着干活，五丫也没有闲着，她把屋里的小东西规整了一遍，按照自己的习惯把妆台上的镜子、篦子和头油都放好，然后拉着奶奶的手半撒娇地说着。

    “好，好孩子！”

    老太太虽然不在现场，但是在里间也听到了老头子的话，为了李家的家业，真是难为这个小丫头了。她坐在收拾好的炕上，把五丫揽进怀里，用手轻轻的摸索着她的小发髻，“丫头，你放心，老爷和我不会亏待了你，你在这里就踏实的住着。小巧，你以后就在外间值夜，给我好好照顾胜姐儿，明白吗？”

    “是，老太太！”

    小巧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她是李家签了死契的丫头，整个人都是主人家的。听了老太太的话，知道自己以后要伺候的主人是五姑娘，便连忙给胜男行礼。

    第一次有人向自己下跪，胜男有点措手不及，她无措的看着老太太。

    “呵呵，五丫，这是小巧，以后呀就让她伺候你，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也不用客气直接来回我，我收拾她！”

    “嗳，谢谢老太太！”

    五丫答应一声，向老太太施礼致谢。

    吃了午饭，李正义还要赶回梅水镇，他交代了五丫几句，又偷偷塞给她一个荷包之后，坐上马车赶了回去。

    五丫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渐远去，心里不知怎的，莫名的升起浓浓的失落。小手捏了捏荷包，硬硬的，打开一看，里面放了几块碎银子和十几枚铜钱，唉，这个爹爹对她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清晨，后院的公鸡“喔喔喔”叫起来，胜男揉着惺忪的睡眼做起来。呵~~~好困，现在顶多也就清晨四五点钟吧，昨天晚上临睡前，爷爷说让她听到鸡叫的时候就起床来后院的马棚见他。

    “好困！”

    胜男悉悉索索的穿上练功服，套上鞋子，外间炕上的小巧也早就起来在厨房干活。铜盆里已经打好了水，她胡乱抹了两把，然后把头发梳成马尾辫，在公鸡再次打鸣前来到后院。

    后院的面积很大，像个后世的足球场，场子一侧还放着一排兵器架子。老爷子也穿着短打扮，正坐在椅子上端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

    “爷爷！我来了！”

    胜男一看老人家先到了，快跑几步赶到老人面前，站好军姿。

    “恩，不错，还不算太晚。”老爷子放下茶碗，打量了一下胜男，一身有点奇怪的衣裤，头发也整整齐齐的梳好，直挺的身姿倒也有几分英气。

    “丫头呀，今天是咱们第一天开始培训，你知道当一名捕快，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恩，身手好，胆子大！”

    捕快吗，不就是抓人？现在可没有配枪，如果身手不好，抓谁呀？怎么抓？

    老爷子笑了笑，“对，也不对！”

    “啊？”

    难道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五丫不解的看着老爷子。

    “呵呵，做捕快呀，首先要跑的快！”

    “跑，跑的快？”

    胜男讶异的重复着爷爷的话，想了想点点头，也对，现在是古代，又没有汽车也没有摩托车，如果跑不快，怎么抓住逃犯呀？再说了，如果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危险份子，逃跑的速度慢了也很危险。

    “对，看来你已经想到为什么了，”老爷子注意到五丫眼中恍然大悟的表情，心里也很高兴，这丫头很好，不但能吃苦，还有悟性。他起身来到后门的大门，对着后面的一个山包说道，“来，丫头，看到前面的荒山了吗，你围着荒山跑一圈再回来，快去！”

    “是，爷爷！”

    五丫目测了一下，目标离后门大约三四百米的距离，山体不是很大，估计也就五六十亩，一圈下来有个两到三千米吧。她深吸一口气，攥起小拳头，开始“一二一”的慢跑了过去。

    身后，老爷子取出一个香炉，点上一柱香，然后继续坐在椅子上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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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宝葫芦妙用（一）

﻿“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山路上，胜男满头大汗的跑着，腔子里像硬塞了什么东西一样，双腿也如同灌了铅一般。她不断的调整着呼吸，回想前世参加越野拉练时候的样子，当时几十里路都徒步跑了下来，更何况这区区的三千米。

    可惜，胜男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前世她是个二十一岁的成年人，而且从小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比一般的年轻人都好。可现在五丫的身体只不过是个九岁的儿童，之前也缺少基础锻炼，她虽然恢复了几天，但是锻炼的时间太短了。

    等绕弯一圈下来，她感觉全身都湿透了，身体也不是自己的一样，双腿和双手机械的摆动着。又坚持了好久，才看到后院那道漆黑的大门，她拼命的喘着粗气，如同一条搁浅的鱼，嘴一张一合的吞吐着。

    “加油，加油！”

    胜男默默的在心里为自己加油，她能如此拼命的锻炼，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在几乎没有科技的明朝，一个强健的身体就是最大的财富。

    香炉里的香已经燃到一半，李老爷子静静的等着。胜男几乎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她巴掌大的小脸上一溜一溜的满是汗水。

    “恩，不错！”

    听到动静，老爷子看了看香，在她这个年龄能在两刻钟内跑完，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呼，呼！”

    胜男也看到了那个香炉，她虽然已经累惨了，但是多年的锻炼告诉她，此刻还不能停，她慢慢的在院子里走着，直到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才站回老爷子身前，姿势还是蛮挺直的，只是两只小腿“突突”的抖着。

    “还不错，五丫，今天是第一天，所以你能在半柱香的时间回来，算你合格了，不过，以后的速度就不能如此之慢！”

    “是，爷爷！”

    胜男对自己的速度也不是很满意，想当初她跑一千五百米的时候，也就五分钟左右，如今跑三千米，却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简直就是乌龟爬嘛。就这个速度，别说抓贼，恐怕连个贼影子都看不到。

    “刚才你提到做捕快要身手好，这是肯定的，”老爷子站起来，活动了活动筋骨，接着说道，“咱们梅水镇东临泰山、西靠济南府，地处交通要道，县城的风气也非常好。街面上没有什么游侠**，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混子，功夫呢也没有很好的，不过，即使是这些小混混，咱们当捕头的人也一定有拿得出的本事，否则，别说捕头了，就是个班头都坐不住呀！”

    “爷爷，我听阿爹说咱们家有祖传的功夫，是什么呀？”

    胜男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除了口腔里还有些辛辣的感觉，其他的已经慢慢恢复下来。她好奇的看着院子里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等各种各样的武器。

    “咱们家的祖传功夫是‘李家刀’，”老爷子双手交叉掰了掰，只听得“咔嚓”两声关节活动的声音，他抬手拿起一把刀，“丫头，你看着！”

    说着，老爷子双脚微开，横刀在胸，摆了一个开场的姿势，接着上三刀、下三刀、左三刀、右三刀的耍了起来。刀法没有什么花哨，但是刀刀逼人，一片寒光之中，老爷子一刀劈向正中，收住刀势。

    “李家刀一共六六三十六招，刀法看似平常，在对敌的时候却非常实用，讲究的是一刀震敌，三招制敌。丫头，看明白了吗？”

    胜男忙点头，看了这么多年的武侠片，终于见到真正的功夫啦。老爷子六十多岁的人了，可是一套刀法耍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身上绝对有真功夫。

    “爷爷，我也试试？！”

    “你？！”老爷子把刀放好，回到椅子边，笑着看还没有椅背高的孙女：“你呀，先把基础打好吧，来，蹲个马步！”

    “哦！”

    明明现在不教，还勾引人家，真是坏爷爷！

    接下来的日子，胜男开始了她的捕快养成计划。每天清晨先跑上三千米，然后回来蹲马步，蹲上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去吃早饭，吃过早饭，爷爷在给她讲自己当差三十多年见过的各种大案、要案，以及衙门里的各种潜规则。

    吃过午饭，下午是练字时间，爷爷说了，作为普通女子认不认字不重要，可是作为一县的捕头如果连公文或者布告都看不懂，那不贻笑大方吗。

    练完大字，基本上也就是晚上了，洗洗刷刷之后就准备睡觉。每天的行程简单而忙碌，活动量也逐天增加，当然她的营养也是非常丰富的。老爷子和老太太心疼她每天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一日三餐有荤有素搭配得当，如此一来，短短半年的时间，胜男个子长高了，身体也健壮了不少。

    “胜姐儿，找什么呢？”

    丫鬟小巧拿着一套刚缝制好的练功服进来，发现胜男正撅着屁股埋在炕柜上翻东西。

    “嘿嘿，找它呢！”

    胜男拿着一个小巧的绿葫芦，乐呵呵的回答道。

    “葫芦？！还怪好看的呢，这是您从家拿来的？！”

    小巧把衣服放在炕上，好奇的看着这个通身翠绿的葫芦。

    “恩，没错！”

    胜男打开葫芦塞，里面的药香扑鼻而来。明天的“越野拉练”就靠你啦，她美滋滋的把玩着。

    经过半年的训练，她基本上能用一刻钟就能跑完三千米。老爷子对她的进步非常满意，今天结束文化课的时候，他便告诉胜男，明天开始他们的训练场地换到野外，看看胜男的耐力如何。

    听了老爷子的解说，胜男觉得和自己前世参加的拉练差不多。基本上就是她跑着，爷爷骑马在旁边看着，估计距离不会太近。回屋后，她就开始琢磨准备什么东西比较好。

    长途奔跑，水分的补充比较重要。可是用什么来装水，又不会让爷爷发现呢？！

    想来想去，她想起小白送的葫芦还一直压着箱子底呢，那个东西个头不大，装点水应该没有问题吧。只是，小白给的时候也没有说葫芦有什么神奇，估计是对人体好的，应该没有坏处吧。

    第二天，胜男穿上小巧新做的练功服，这套衣服是比照着自己设计的衣裤来做的，布料比自己的好些，都是透气舒适的棉麻布。如今已是冬天，她在练功服外面还套着棉衣，腰间系着汗巾，汗巾下藏着她的宝葫芦。

    来到后门，爷爷已经骑着马等着她。她调整了下气息，然后按照爷爷的指示，慢慢的跑动起来。跑了一小段，她就出了汗，把批在外面的棉衣脱下了交给爷爷，老爷子指着远处的一条河说，“下一站是梅水河，我到前面等你，脚底下要快！”

    “是，爷爷！”

    胜男微微喘着气，看了看前面的路，恩，貌似不远。老爷子“驾”的一声先骑马走了，胜男心里默数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前进着。跑到大约四千米的时候，她感觉脚底开始发沉，嗓子干得直冒烟，她放慢速度，从汗巾下接下小葫芦喝了一小口水，一股清凉的感觉从口腔流向腹部，干裂火辣的腔子里顿时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舒服极了。

    “呵呵，果然是个宝贝，普通的水放进去也能变成甜美的矿泉水！”

    喝了一小口，胜男仿佛来了劲头，她把葫芦放好，劲头十足的跑了过去。

    老爷子估摸着那丫头估计还有一刻钟才能赶过来，便下了马休息了一会儿。他的屁股刚挨地没有多久，就见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从远处跑来。

    哇咔咔，二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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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宝葫芦妙用（二）

﻿“咦，怎么可能？！”

    老爷子心里难掩惊讶，要知道这条路是他们李家世世代代训练的必经路，他年轻的时候也跑过，当时他已经十二岁，第一次跑也用了三刻钟，这丫头不过才十岁，第一次跑居然用了两刻钟？！

    李老爷这里正疑惑着，胜男那里却像打了鸡血针一样，五千多米跑下来，丝毫不见一丝的疲惫，只有额角的汗水证明她确定有在跑步，而不是散步游乐。

    “爷爷，下一站是哪里呀？”

    她原地踏着碎步，微微喘着粗气的问道。

    “下，下一站？哦，下一站就是前面的玫瑰园，看到没有？”

    老爷子看着孙女轻松的样子，有点傻眼，他用马鞭一指远处的一块凹地，凹地处三面环山，只有一面通向大路。

    “恩，看到了，爷爷！”

    胜男看了看，脚下开始加速，“一二一”的跑向远处。

    “这，”李老爷子呆呆的站了一会，他训练了胜男半年多，开始只是感觉这个孩子很聪明、也能吃苦，没想到她的耐力和体力这么好，他看着小小的身影慢慢淡去，忙牵过马，“驾驾驾”的骑马赶了过去。

    可惜了，胜男怎么不是个小子呢？！如果她是个男孩，有这样优良的先天条件，再加上他后期的栽培，李家的中兴在即呀。

    “吧嗒，吧嗒”的马蹄声中，李老爷子再次纠结孙女的性别。

    玫瑰园是李家的一个农庄，栽种了十几亩的玫瑰花，此刻正是隆冬，前两天刚刚下了初雪，花园里点点雪白。

    “爷爷，咱们在这里吃过午饭就回去吗？”

    胜男歇了歇，擦去身上的汗，她穿好厚厚的棉衣，看老爷子望着空旷的园子发呆。她来到玫瑰镇也一段时间，因为每天忙着锻炼身体，也没有什么机会出来。只从小巧嘴里大概知道了玫瑰镇的一些故事，玫瑰镇以栽培玫瑰而得名，全镇一百多个村庄，有三分之二的村子都种植玫瑰，甚至有的花农已经研究暖房里种花，在漫漫冬日娇艳的玫瑰傲然盛开。

    李家所在的李家沟也有农民种植玫瑰，听小巧说一到花期，空气中都弥漫着浓郁的花香。不过，她来的时候已经过了花期，自然也没有机会见识几十亩甚至上百亩玫瑰盛开的绝美场景。

    没想到，她们李家也有玫瑰园，而且看面积足足有十几亩，三面环着山，园子有了天然的屏障一般，只可惜现在是冬天，花田里一排一排的花茎上满是积雪，基本上没有一丝的红意。

    “恩，胜姐儿，这是你第一次来玫瑰园吧，来，丫头，好好看看，”老爷子倒背着手，他的目光直直的看着远处的青山，“这是咱们李家发家的地方，咱们家是洪武年间被强行迁徙过来的，一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

    胜男默默的站在老爷子身后，听他喃喃的讲过去的故事。关于明朝的大移民，她听说过不少，后世河南、山东、安徽三个省的很多人都是明朝大移民的后代。没想到，他们李家也源自山西大槐树。难怪她一路跑来，看到每家门前都种着大槐树，据说，这是移民后代们为了怀念遥远的故土才种植的。

    “……胜姐儿，这里是咱们根，每个接受家族训练的人都会来这里，以后每天都要徒步跑到这里然后再折回去，记住，时辰要控制好，什么时间能在一柱香之内回到家，你的第一项才算是合格，明白吗？”

    “明白了，爷爷！”

    胜男郑重的点头，她心里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祖先会把这里当做训练基地，估计也是希望儿孙们能了解到先辈们的辛苦创业吧。进，可以进公门当捕头；退，可以退回老家种地栽花。

    “行啦，今天是第一次来，你到花田里随意看看吧，以后我就不跟着你，你要自觉跑来这里再返回家，能做到吗？”

    老爷子转过头，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见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坚韧，欣慰的捋捋胡须，让她自由活动。

    “爷爷，您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胜男忙表态，锻炼身体是好事，她可不是不懂事的小屁孩，身体里的灵魂可是正儿八经的成年人呢，自然不需要别人的监督。

    表完态，她也想看看古代的玫瑰园，便躬身向老爷子施礼告退。

    她来到外面，先从汗巾下拿出宝葫芦，路上她就很奇怪，这个葫芦就巴掌大小，里面装的水也不会超过200毫升，怎么她喝了一路都不见少呢？！

    她担心爷爷看到，便蹲在一丛玫瑰花边，打开葫芦塞，里面的水还是满满的，甚至有丝丝的热气冒出。奇怪，这是怎么回事？胜男清晰的记得，她喝水之前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疲惫，嗓子干渴，而且肺腔里像是被什么挤压了一样很难受，但是一口水下去，疲惫的感觉竟然得到缓和，身体也感觉好受许多，仿佛注入了新的能量一般。

    她怀疑的看着宝葫芦，想了想，把葫芦翻过来，小口朝下，清水呼呼的流了出来，流了好久，清水渗入花茎边的土地里，后来倒的水多了，居然在花下形成了一个小水洼。

    不是吧，还有？！胜男看着源源不断流出的清水，她发誓，自己今天早上装进去的水也就两杯，也就是地上水洼里这么多，可是葫芦里怎么还有？！

    难道，这就是宝葫芦的神奇功效：放进里面的东西可以变的无限量。她重新把葫芦翻转过来，看看小口，果然，里面的水依然是满满的，就像刚刚灌满一样。

    “哇塞，真是个宝贝呀，哈哈，就凭这个小葫芦以后跑再远的路也不用担心水的问题啦，太棒啦！”

    想到这里，李胜男高兴的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她眼睛看着地上的小水洼，再看看手里的小葫芦，心里直说：笨蛋小白，总算干了一件正事儿，哼，看在葫芦的面子上我原谅你啦！

    李胜男蹲的时间久了，双腿有点发麻，也感觉有点冷，她忙站起来准备进屋去吃饭。结果，在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刚才被清水灌溉的玫瑰上的积雪渐渐的融化，然后碧绿的叶子中居然长出了一个小花苞，花苞像电视里看到的特写画面一样，花瓣一层一层地慢慢的舒展开来，一朵娇艳的重瓣玫瑰盛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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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彪悍小姑妈

﻿怎么回事？

    胜男的小嘴大张着，呆愣愣的看着傲然绽放的玫瑰花。这个，这也太稀奇了吧，现在是寒冬呀，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任何现代化设备的野外，玫瑰花怎么就开了呢？！

    难道是葫芦水的原因？！胜男又把注意力放在手上的葫芦上，难道水沾染了葫芦了“仙气”，可以促进植物生长，或者使提高生物的生命力？！

    想到这里，胜男决定再换一株花试试。于是，她又来到一株玫瑰旁边，用小手扫去上面的积雪，上下左右的看了看，恩，这株花是很普通的玫瑰，没有花苞也没有开花。选定了实验的目标，她打开葫芦把里面的水倒了出来，然后静静的等着。

    果然，一刻钟后，选定的玫瑰花茎上一朵、两朵玫瑰花舒展着粉嫩的花瓣，在寒冬野外盛开！

    “哈哈，不是吧，这水成了神水啦？！”

    胜男兴奋的快要跳起来，宝葫芦，绝对是神奇的宝葫芦。有了它，水源将会取之不竭，有了它，哪怕是冬眠的植物也能复苏，有了它，自己单调的明朝生活一定丰富多彩。

    呜呜，自从入了冬以后，饭桌上的菜就没有了其他的菜色，不是萝卜咸菜、就是白菜豆腐，吃习惯了反季蔬菜的她，每天看着一成不变的两种菜，吃得她见到白菜和萝卜就饱饱的，根本就不想吃。

    现在好了，有了宝葫芦，她终于可以改善伙食啦。哇哈哈，太幸福啦，太——等等，她现在不是李宝妮，是李胜男，老爹和爷爷虽然在口头上给她十顷地，可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呢，她把菜种在哪里？借爷爷的地种，可地里全都种着麦子，她总不能把好好的麦子都拔掉种菜吧？！在院子里种，可自己从来没有种过地，爷爷和老太太也不一定愿意让她胡乱折腾，再说，她现在的主要工作是上捕快培训班，如果跑去种地，爷爷肯定不愿意。

    “胜姐儿，胜姐儿，吃饭啦！”

    她蹲在玫瑰丛中敲着脑袋想办法，可是想来想去还是没有什么好主意。

    这时，玫瑰园的管事李忠跑出来唤她吃饭，正好肚子也咕咕的叫起来，唉，不想了，先去吃饭吧。

    来到庄户院里，爷爷正在饭桌前等着她，她忙洗了手过来。坐在爷爷下首的凳子上，她看了看桌子上的菜色，心里不由得再次叹息，又是“群英荟萃”——炖萝卜，腊肉炒萝卜，还有一个萝卜皮的咸菜，真是好一桌萝卜开会呀。

    默默的叹了口气，见爷爷先拿了筷子，自己也摸起一个杂面窝头小口的啃起来，然后把萝卜爷爷、萝卜爸爸和萝卜孙子都吞下肚，边吃边在心里发誓，TMD，一定想办法把自己的菜园建起来。

    吃过午饭，李老爷子带着胜男把周围的土地都转了转，告诉她以后锻炼时可以选择的几条路线，等她把路都记熟后，老爷子骑马带着她回到家里。刚大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子的哭诉声。

    “……老太太，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是我也是李家的女儿。他李正良太欺负人了，不说他是我堂哥，就是普通的乡亲也没有他这样做的……”

    “珍姐儿，别急，你把事情仔细的说一遍，只要你占理，别说打了他两巴掌，就是把他的胳膊打折，大娘也替你做主！”

    “老太太，我虽然不认几个字，可也是明白道理的。前年我男人没了，婆家的人眼红我的铺子和庄子，没办法，我卖了铺子、舍了庄子回娘家，不求借捕头哥哥的什么势，只希望不受人欺负。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居然就是咱们李家的人，还是我的堂哥……”

    老爷子领着胜男进了院子，在门口听了一会儿，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哼的一声自己摔了门帘进来。

    屋子里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诉的少妇，听到父亲的声音，忙拿帕子擦了眼泪站起来向父亲请安。

    “三房的正良欺负你了？”

    老爷子一屁股坐在东边的主位上，接过小丫头端过来的热茶，严厉的眼睛瞟了女儿一眼。

    “恩，我名下的三十亩地和他家的地挨着，他每天都偷偷的挪一点界碑，”李珍姐儿把脸上的泪擦干净，把事情又给父亲说了一遍，“前两天下了雪，我担心地里的庄稼，今天就带着丫头去地里看了看，结果发现他足足把界碑挪动了一丈，要不是我家和他家中的麦子长势不同，我都没有发现。所以，我找他去理论，他还胡搅蛮缠的说‘你凭什么说那些麦子是你家的，你叫它它答应吗’。我就说找人来丈量土地，他不答应，还骂我是泼妇、丧门星，呜呜，爹，他可是我哥呀，咋比外人还孬呀，我一气之下就打了他两巴掌，他说要请族长来审我，呜呜……”

    厉害！

    胜男坐在正堂下首的椅子上，手里也捧着一杯热茶，她听了半天，发现这位小姑妈不简单。一个女人敢出手打人，这放在当代不新鲜，可是放在明朝以男人为天的年代，那就不是一般人敢做的。

    她听老太太说过，自己父亲兄妹三个，一个姐姐，一个妹妹，老爹排行老二。大姑妈嫁给梅水镇小孟庄的一个小地主，小姑妈嫁给本镇十里河的方家，前年姑父一病归西，她带着一对儿女拿着嫁妆和卖铺子的钱投奔娘家寻求庇护。

    眼前这个貌似柔弱，实在彪悍的女人，应该就是命运不顺的小姑妈李珍姐儿。

    “啪！”

    老爷子把茶杯用力的放在桌子上，大声的说道：“请族长？！哼，他以为他是谁？上次和王家挣水打仗的时候，还不是我替他说和的，这小兔崽子不思报恩，居然还敢欺负你，李信，李信！”

    李信听到老爷子的召唤，忙从外面赶进来，“老爷子，您叫我！”

    “恩，你去把李正良和他老子都叫来，我先审审他！”

    “嗳，知道了！”

    李信也听到屋里的声音，知道这次老爷子又心疼女儿了，他忙答应着躬身出去。

    “珍姐儿，你先去西厢看看你姨娘吧，待会儿三房的人来了为父料理他！”

    “恩，女儿谢谢爹爹！”

    说着，她把帕子收好，去厢房看自己的生母。

    胜男见屋里只剩下爷爷和老太太，便说要去换衣服，也出了正房。她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跟在小姑妈后面，嘿嘿，她现在终于想到合适的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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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我只要种子

﻿“你呀，一个妇道人家，怎么也像大爷一样动不动就抡巴掌呢？！”

    西厢房里，张老姨奶奶无奈的对女儿说道。

    “哼，女人家怎么啦，女人家都活该被人欺负吗。姨娘，我知道，我这一回来族里好些人都看不顺眼，都惦记着我的几百亩地，今天我就是要告诉他们，我李珍姐儿是寡妇，可娘家不是没人。哥哥在县里，他们觉得远了，可是咱们家还有老爷子呢，哼，真当我们家好欺负呀……”

    “唉，可真要是闹到族长那里也不好呀，李正良再怎么不讲理，那也是你堂哥，哪有妹子打哥哥的道理。”

    “哼，也没有哥哥谋妹妹嫁妆的道理！再说了，我亲哥亲爹还在呢，哪里就轮到他李正良？！”

    胜男站在窗下，听小姑妈和老姨奶奶说话。在亲生母亲面前，小姑妈的性子更放得开，也能说说心里话。

    “可，可族长那里……”

    “姨娘，您放心吧，爹不会把事情弄到族长家的，估摸着这会子李正良父子正被爹爹训斥呢。哼，要不是我缠了足，我还想跺他两脚呢，什么东西，连挪界碑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使了出来，他当我是睁眼瞎呀！”

    “哟，胜姐儿，怎么不进屋呀？”

    老太太房里的丫头来给三姑奶奶送果子，却发现个小姑娘站在窗下发愣，走近了一看正是老爷子最看重的五姐儿。

    “嘿嘿，我来看看老姨奶奶，”原本只想偷听呢，结果被人逮了个正着，胜男摸摸鼻子，腆着脸笑着跟她进了屋。

    “这是那家的女儿，我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

    原本坐在姨娘怀里说话的李珍姐儿听见外头的动静，忙重新坐在炕上，只见丫头小红和一个小姑娘一起走进来。

    胜男忙给老姨奶奶问了安，然后一脸好奇的看着小姑妈。

    “哦，这是你哥哥家的五姐儿，叫胜男，”老姨奶奶让丫头把果子放在炕几上，一把把胜男揽上炕，“胜姐儿，这是你小姑姑，今年入秋才回来的。”

    “小姑姑好！”

    胜男乖巧的叫人。

    “胜男？！”

    珍姐儿答应了一声，眼睛不住的打量着眼前的孩子，恩，仔细看看，这丫头的眉眼是有点像二哥，二哥生了五个丫头，前四个她都见过，只有这个五丫头天生胆子小，身子差，从来不见客。

    即使是过年的时候，见了面也是缩肩搭背的躲在姐姐身后当耗子。今天一看，个头也抽高了不少，乌黑的头发也没有梳髻，而是用一根蓝色的缎带子帮成一束，高高的束在脑后。

    巴掌大的小脸，黑黑的眉毛，圆滚滚的大眼，嘴角处还有两个小梨涡，一打眼就是个清秀伶俐的孩子，尤其是身上散发的气质，让她无法和年前看到的小耗子对照起来。

    “可不，唉，也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老姨奶奶见小红出去了，便叹着气把五丫的事情和女儿说了说，在她的想法里，觉得让一个女儿家当捕快，简直就是断送了小丫头一生的幸福，再加上五丫面对老爷子严厉的训练，从来不喊苦不怕累的，她从心里可怜和痛惜这个孩子。

    在李家，像老姨奶奶这么想的人不在少数，可怜也好、真心疼爱也罢，从主子到佣人，对胜男倒也非常好。

    “女捕快？”珍姐儿的眼睛蓦地一亮，可一想到自己的事情，又暗自叹了口气，“难怪呢，我看胜姐儿比我家的凤姐儿多了几分英气，原来是练武的原因。呵呵，哥哥为了李家也真是费尽心机了。只是可怜你这个小丫头啦……”

    “姑姑，五丫觉得不可怜，”胜男偷听了她们的谈话，心里要和小姑姑合作的计划更加强烈，她抿着小嘴说道：“女儿当自强，多些本事不受人欺负，姑姑，您说对吗？”

    “女儿当自强？！”珍姐儿何尝不想，她一个寡妇带着一双儿女离开婆家，不就是要自尊自强不受人欺负吗，“说的好，小丫头还有几分见识。来，头一次见面，姑姑也没有准备什么见面礼，这些小玩意留着玩吧！”

    她是回家哭诉的，身上也没有带什么礼物，珍姐儿想了想，从袖袋里摸出一个精致的荷包，里面是她刚打的几个花生、枣子状的银裸子，送给小侄女倒也不失礼。

    胜男乐呵呵的把荷包接过来，小手偷偷的摸了摸，恩，硬硬的有三四个呢。她甜甜的笑着道谢，然后状似无意的问道，“小姑姑，听说你家种了好些地是吗，都是种了些什么呀？”

    “嗐，咱们乡下能种什么呀，不就是写麦子和白菜吗。这不，入冬后我把白菜收割了，十几亩菜地都还空着呢。怎么丫头，不好好练功，琢磨起庄稼来啦？”

    珍姐儿手里还真有不少土地，有当嫁妆的30亩，还有去年用夫家的庄子换的十几倾土地，比起胜男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十顷地，人家才是真正的地主婆呢。

    “哦，那除了白菜，姑姑不种茄子、黄瓜之类的菜吗，五丫整天吃白菜都吃腻了。”

    “呵呵，现在可不是种茄子和黄瓜的节气，姑姑的地里也没有！”

    “那，那您哪里有种子吗？”

    哎呀，终于问到正题了，如果不是爷爷管的严，她没有上街的机会，她也不会装可怜问姑姑要种子。

    “种子？！有呀，不过明年开春才能种，你要种子干什么？”

    “嘻嘻，姑姑，我想种点试试，您给我拿些种子吧！”

    “哎呀，孩子，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也没有种过地，这不是白白糟蹋了吗？再说了，你现在主要的任务是练武，不要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老爷子会生气的。”

    不是她舍不得种子，而是五丫的话怎么听都像是小孩过家家。

    “姑姑，如果您怕浪费，您给几个也行，我就想试试嘛！”

    五丫牛皮糖一样赖在珍姐儿身上，抓住她的胳膊扭来扭去的不撒手。

    “唉，珍姐儿，不就几个种子吗，明天你给她派人拿一点子不就完啦。”

    老姨奶奶看不过孩子失望的样子，忙出声劝道。

    “好好好，但说好啦就给几个，试试也就罢了。种子也是粮食，断不能糟蹋，明白吗？”

    “恩恩，我知道！”

    就要几个，多了我还种不过来呢，这几粒也不过是她菜篮子工程的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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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又得紫葫芦

﻿傍晚，胜男窝在炕上发呆，炕几上点着灯，小巧坐在另一侧对着灯光纳鞋底。

    “姑姑说明天就打发人把种子送来，拿到种子后先找个花盆试试，”胜男小手摩挲着宝葫芦，心里不住的盘算着，“咦，不对呀，即使宝葫芦的水能让植物快速生长，可具体多长时间长成呀，另外，如果真的长成，怎么给人家说呀？”

    想到这里，胜男眉头皱了起来，哎呀，真是小孩儿当久了，脑子也秀逗了，只想着早点吃上新鲜的蔬菜，可这蔬菜是那么好吃的？！

    可不试试怎么又甘心，她一想到晚饭吃的东西就郁闷，她的饭菜还是老爷子特意交代过的，比老姨奶奶她们吃的都好，但原料还是逃不脱白菜萝卜呀。胜男严重怀疑，再吃上一个月的萝卜，她就变成绿皮红心儿的人形萝卜。

    “唉，管她呢，反正种子已经要了，就先试试呗，正好也试试宝葫芦的功效。”胜男泄气的趴在被子上，却被腰带里的东西咯了一下，她把宝葫芦放在一边，侧身摸了摸，原来是小姑姑送的荷包。

    从腰带里摸出荷包，她来了兴致，当时随手捏了捏，挺硬的，估计应该是银裸子。银子呀，想到这里，她兴奋的坐起来，打开荷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果然，从里面倒出三四个外型可爱的银裸子，有花生状的，也有枣子状的，个头不大，但是妙在精致。

    “胜姐儿，这是姑奶奶送的？！”

    听到动静，低着头做活儿的小巧抬眼看了看，发现胜男正摆弄着几个银裸子。

    “对呀，小姑姑真好！”

    看分量也有四五分银子呢，现在的大明朝安定已久，货币也比较坚挺，平常人家一月的花销也不过一两百文，她这几个银裸子能换三四百文呢，基本上够普通人家的两个月的花销。

    “恩，姑奶奶为人特别爽快，听她身边的小兰说，她对下人也好，从来不打骂人，可惜好人不……”小巧看天色不早了，胜姐儿也要休息了，便收拾了东西把炕铺好，自己去外间睡。

    “也是，小姑姑还这么年轻就死了老公，以后的日子真是不好过。”胜男把荷包收好，和上次老爹留下的银子一起放好，这可是她的私房钱呀，虽然家里不缺吃穿，手里有点钱还是比较好，“咦，水放进葫芦里能无穷尽，那如果把银子放进去，是不是也能无穷尽呢？！”

    想到这里，她又兴奋的坐起来，把小葫芦的口打开，拿了一块银子想试试。

    “住手！”

    她从荷包里找了一块最小的，正要把银子塞进去，上空突然出现了好久不见的01478号实习小白。它依然是白衣白帽子，胸前垂着一根长长的舌头。

    “你，你怎么来啦，我时辰应该还没有到吧？”

    胜男一看到这个倒霉孩子就郁闷，她重生还没有一年呢，这个身体应该不是短命鬼吧？！

    “没有，你这个身体估计还有六十多年好活，放心吧，我不是来拘魂的。”

    “那你来干什么呀，吓唬人呀？”

    真是的，你有不是送财童子，没事乱晃荡啥？！

    “你当我愿意来呀，要不是担心你把宝葫芦糟蹋了，我才不管你呢。”

    当它很闲呀，人家终于转正成功，现在是地府合法上岗的白无常，每天都忙着很。

    “对了，这个小葫芦到底有什么神奇呀？”

    “呵呵，这可是宝贝，来来，我仔细给你说说，”外间的小巧已经睡着了，小白的身体飘呀飘的落在炕上，“这不是一般的葫芦，而是南极仙翁用来装仙丹的宝葫芦。”

    “南极仙翁的宝葫芦？真的假的？”

    就这个小东西居然是神仙的东西，她可记得《西游记》里的那些妖孽，偷了仙家的东西下凡，哪怕一根腰带也成为制敌的宝贝。那自己手上的葫芦是神仙装仙丹的东西，那么应该比裤腰带的功效强多了吧。

    “当然是真的，要不是我和南极仙翁的实习小童子关系好，这样的仙器根本就不可能上手的。”小白一脸欠扁的臭屁样，胜男只想用脚丫子丈量它的小脸，“我给你说，也就是我欠你条命，否则，这样的宝贝我肯定不会给你的，宝妮……”

    “切，既然你这么宝贝，那你送我回家，我把葫芦还给你！”

    胜男一脸唾弃，当她稀罕呀！

    “那怎么行，你的生死簿都已经重新改过，以后你就安安分分的在这里生活吧。哎呀，被你一打岔我都忘了来干什么的，时间不多了，我长话短说，这个宝葫芦的功效就是可以造就‘生命水’。”

    “生命水？是个什么东西？能起死回生吗？”

    “差不多，其实你已经得到生命水了，”小白也没有想到宝妮运气这么好，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自行开启了生命水。

    “就这水，这只是普通的水呀！”

    胜男把葫芦口对着小白，里面满满的清水。

    “没错，就是普通的水。要不怎么说是宝葫芦呢，一般的水放进去后，被里面的仙气熏陶，便成了可以起死回生的生命水。”

    “起死回生？那它能不能让植物快速生长呢？”

    想起自己的菜篮子工程，胜男忙追问道。

    “当然可以。”

    “那我把银子放进去，不能生银子吗？”

    胜男记得她准备把银子放进去的时候，小白才出现的，嘴里还说什么“住手”。

    “不能，如果把水以外的东西放进去，生命水就被破坏了，葫芦也就毁了。我正是看到你的行为，所以才出来阻止你的，否则人家现在这么忙，哪有时间管你呀。”

    小白抬手指了指炕上散落的银子，笑着说：“银子放进去不但不能变多，而且会融化，做人不要太贪心。有了生命水，已经是非常大的机缘和运气了。宝妮，要懂得珍惜！”

    胜男也不过是随便问问，比起能起死回生的生命水，银子就不重要了，不过，她实在看不过小白一脸说教的样子。她怏怏的白了它一眼，眼尖的发现小童子腰际还有一个紫色的葫芦，她飞速的一把抢了过来，“这个紫葫芦是干什么的？”

    “哎，哎，你干什么呀，快把小紫还给我！”

    小白没想到这个人类居然敢动抢的，它慌忙作势要抢回来。

    “别动，否则我就把它毁了！”

    胜男从簸箩里拿出一把剪刀低着紫葫芦，大声断喝道，“说，这个葫芦有什么功效，如果你敢骗我，我就给它一剪子！”

    呜呜，你是强盗，早知道就不管你的闲事了，小白哭丧着脸：“这个也是南极仙翁的仙器，用来装杂物的！”

    “你没骗我，就这个小东西能装什么？”

    胜男发现自己也有做坏人的潜质。

    “什么都能装，你要你想装，除了天装不下，世间万物都能装下去。”

    “真的？！”胜男看了看，心头一乐，把两个葫芦都揣进怀里，“这个也给我了，人家明明要去清朝，你偏偏把我送来了明朝，这个紫葫芦就算是补偿我了！”

    强盗！女土匪！小白气得快要吐血，“这，这，不给。快还给我，否则，否则！”

    “否则什么呀，我告诉你，如果你不给我，我现在就自杀，然后去阎王殿那里去投诉你，说你玩忽职守、草菅人命，”胜男看它一脸肉疼，便知道这个紫葫芦肯定比绿葫芦更神奇，她把剪子放在颈动脉上，威胁道。

    “你，你太欺负鬼了，”小白真想扇自己两个嘴巴子，干嘛管她的闲事，刚上手的紫葫芦又被她劫持了，呜呜，以后它再也不拘错魂魄了，呜呜呜……

    “呵呵，小白，我死后就把葫芦还给你哈，你不想被上司惩罚吧，乖乖的，六十多年后我就还给你，好吧！”

    胜男知道自己又得逞了，她笑着安慰道。

    “……”小白气鼓鼓的瞪着她，实在没有见过这么无赖的人类，可自己的确有把柄握在她手里，想想自己刚转正，可不敢在这个时候犯错呀，否则——算了吧，小童子那里好像还有一个红葫芦，看看能不能再把红葫芦弄来。至于这个李宝妮，它打死都不管她的闲事了，哼！

    “小白，怎么样？！”

    胜男乐着看它的包子脸，心底里仍有一丝冤死的不甘，小白越气她越开心。

    “哼！李宝妮，这是本座最后一次帮你，下一次见面就是来拘你魂魄的！”

    “切，谁稀罕你帮忙呀，永别吧，小白弟弟！”

    嘻嘻，最好这辈子都别再见！

    （呜呜，啥时才能上榜呀，求收藏，求推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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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葫芦变形记

﻿“恩，真的能放下东西吗？”

    胜男用目光送走气得浑身发抖的小白，见屋里没有了外人也没有外鬼，她拿出新得的紫葫芦。这个葫芦和绿葫芦差不多大，怎么看也不像能装进多少东西的样子。

    她一把扯过放针线的簸箩，打开紫葫芦的塞子，把葫芦口对准，然后默念着“收！”

    倏地，一尺长的簸箩消失了，她惊喜的看了看小口，哈哈，果然，装满针线、剪刀的簸箩正好好的放在葫芦底部。

    有了成功的案例，她起身把床上的被子、褥子还有炕柜上的箱子都收了进去。说也奇了，这么多的东西放进去，小小的葫芦底部还是空着大片的空间。直到屋里没有什么东西可装，她才相信小白的话：除了天，世间万物她都能放进这个小葫芦。

    想到这里，她美滋滋的坐回炕上，以后她便有了随身的仓库，即使外出也不怕没有地方放东西，而且这个仓库外人都看不到，更不会偷到。这哪里是紫葫芦，简直就是居家旅行防偷防盗的必备法宝呀。

    折腾了大半夜，她有点困了，便想扯过被子睡觉，却发现炕上光秃秃的，只有一卷席子。呃，东西都在葫芦里，怎么出来呀？！

    她晃着葫芦，心里不断想着被子和褥子，突然，两床被子和一个厚褥子从葫芦口里被仍了出来，正好盖在胜男头上，她闷闷的声音从下面传了出来：“拜托，下次能不能换个着陆的地方？！”

    就这样，她又把放进去的东西一一取了出来，然后铺好床，钻进被窝里。刚得了宝物，胜男兴奋得睡不着，辗转反侧左思右想，猛地想起自己攒的私房钱，又爬了起来，从炕柜最里面摸出一个小匣子，打开匣子上的铜锁，从里面拿出一个荷包，荷包里是老爹和爷爷给的零花钱，自己不大出门，也没有机会花，半年攒下来也有七八两银子和几串铜钱，再加上姑姑给的银裸子，她也算是小有资产啦。

    把银子都重新放回匣子里，打开紫葫芦，把匣子收了进去。私房钱嘛，当然是让别人找不到的。嘿嘿，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比葫芦里更安全。

    只可惜，个头大了些，要是能变成吊坠挂在脖子上该多好？！胜男抱着葫芦钻进被窝，迷迷糊糊的发现好像葫芦真的变小了，她在一片红光中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鸡刚刚扯开嗓子叫唤，胜男便睁开了眼睛。半年养成的习惯，即使昨天半夜才睡着的，她也能到点就醒。

    “呵~~~”打着呵欠爬起来，胜男穿上练功服，又在外面套好棉衣，然后去梳洗。

    今天是她独自去玫瑰园跑步的第一天，老爷子也想考察下孙女的自律，便没有跟着，而是让玫瑰园的管事李忠悄悄记下胜男到达玫瑰园的时辰。

    胜男并不知道爷爷的安排，她按照平时的习惯，先做了做准备活动，见爷爷把香点燃后，甩开步子往前跑了去。

    如今是寒冬，天亮的晚，庄子里的人早在入冬后就开始了农闲，街上基本上看不到人。胜男一个人心里默默的数着号子，按照昨天的路线跑了过去。出了庄，是大片的农田，穿过农田到达梅水河，跑到这里胜男已经出了汗，她放慢脚步，把棉衣脱下来拿在手上，然后从汗巾下解下绿葫芦，喝了两口水，恩，感觉好多了。

    自打知道这水是“生命水”之后，她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喝完水就感觉身体里暖暖的，似乎有气流在涌动。真是神水呀，等回家后，她把家里的水缸都灌满生命水，爷爷和老太太上了年纪，更需要滋养。

    喝完水，胜男似乎注入了新的力量，她提高速度，比昨天更快的跑到玫瑰园，和玫瑰园的管事李大叔打过招呼后，她绕着玫瑰园里跑了一圈，然后折回原路。

    “什么都能装下去，那么能不能把土地也装下去呢？”

    胜男边控制气息跑着步，边想着昨天的紫葫芦。自然没有发现身后的李忠，李忠和胜姐儿打过招呼后，便回到屋子里看了看漏钟，拿出一个册子，册子的封面上只有“李胜男”三个字，他打开第一页写到：“二十二年十一月初九卯初三刻玫瑰园”（大约是早上05：45左右）。

    “要不找个地方试试？！”

    出了玫瑰园，胜男来到一片农田旁，她想起刚得的宝贝，心里直痒痒的想试试。试试就试试，她停下脚步，展开手上的棉衣，开始从袖袋里摸索。她记得昨天夜里好像把紫葫芦放进棉衣里，咦，怎么没有？！

    她把棉衣摸了一遍，什么都没有，又拍了拍身上，也没有。难道落在床上了，还是掉在路上了？！

    一想到这里，小心肝一阵寒颤，身上的热汗也变成了冷汗。不会吧，难道抢来的东西便守不住！

    心里一阵发慌，紫葫芦里可有她半年的积蓄呀。她现在小用不上，可早晚都得用。想到这里，脚底下开始提速，赶紧回家找找，她为了跑步换了练功服，或许紫葫芦就在旧衣服上呢。

    胜男着急把火的一路狂奔回家，在一柱香刚刚烧完的时候，她踉踉跄跄的进了家门，迎面便是老爷子吃惊的表情。顾不上多说，她和爷爷打过招呼后，就直奔自己的房间。没有听到爷爷喃喃的说话，李老爷子看看燃尽的香，干咳了两声，“难道五丫头真是天生的快手，如此看来，对她要提高要求了，不能以一柱香作为标准，要不半柱香？！”

    胜男呼哧呼哧的进了门，跌跌撞撞的扑上炕，被子和褥子已经整整齐齐的叠放好，换洗的衣物也被小巧拿走了，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炕面上什么都没有。

    “小巧，小巧姐姐！”

    胜男没有发觉她的声音都走调了，近乎嘶喊。

    “咋啦，咋啦？”

    小巧正端着木盆准备去后院洗衣服，听到胜男的惨叫，慌忙走了进来。

    “小巧，你看到一个紫色的葫芦了吗，就这么大，紫色的！”

    胜男慌张的解下腰间的葫芦，举到她面前比划着。

    小巧莫名的摇头，“没有呀，世上哪有紫色的葫芦？！”

    “哎呀，就是，就是，对了，我的脏衣服呢？”

    胜男一时解释不清，她想起葫芦可能还在脏衣服的袖袋里，便拉住小巧的手问道。

    “脏衣服？在这里，我正要拿去洗呢！

    “给我！”

    胜男一把夺过木盆，把一件一件衣服都翻扯出来，用手一点一点捏着，突然摸到一个小小的东西，她忙把扒拉成一团的衣服伸展开，一个大拇指甲盖儿大小的紫色葫芦掉了下来。

    “就是它，哈哈，找到了！”

    胜男爱惜的捡起变形的葫芦，高兴的手舞足蹈。

    “不就是个葫芦挂件嘛，怎么乐成这样？！”

    小巧不解的把衣服放回木盆，看胜男没有其他的吩咐，便嘟嘟哝哝的去后院洗衣服。

    胜男小心的打开葫芦塞子，葫芦底部果然放着她的私房钱。

    怎么变小了？难道它还能随意变大变小？胜男疑惑的看着可以当吊坠的小葫芦，说了声“变大！”

    小葫芦嗖的变大了一码，“再变大！”，小葫芦又变大了一码，“再大一点，就像脸盆这么大！”，“嗖”的一声，一个脸盆般大小的紫色巨葫芦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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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合作菜园子（一）

﻿屋子里，紫葫芦一会儿大一会儿小的，胜男过足瘾后，还是把紫葫芦变成吊坠大小，然后让小巧找了根红色丝线编成的细绳系好挂在脖子上。

    在屋里收拾完，外面天已经亮了，胜男又回到练功场去蹲马步。她经过半年的锻炼，如今脚下也稳健了许多。从最初蹲一会就双腿发抖，到现在蹲半个时辰都纹丝不动。

    吃过早饭，老爷子临时有事出去了，从书架子上抽出一本《大明律》让胜男自己看。

    胜男大专的时候念的是文秘，看几篇文言文还是比较轻松，就是竖着看有点别扭，繁体字也是猜着看，毕竟她练大字也有一段时间，繁体字认不全也能认个七七八八。

    手上拿的是第一卷《名例律》，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唉，以前看明朝小说的时候也没有觉得难懂，怎么这简单的几个字就看不懂呢。胜男看了一会儿，感觉同样是字的组合，可是她就是不明白什么意思。爷爷走的时候说了，她未来是要做捕头的，必须了解大明律的内容，只有脑子里有东西，办起案子来才会轻松。

    “徒刑五：一年杖六十，赎铜钱一十二贯。这个是说赎钱免徒刑呢，还是说又杖责又赎钱？！”

    胜男皱着眉头，小手不断的敲着脑袋。

    “五姐儿，五姐儿！”

    小巧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我在书房呢，有什么事情吗？”

    唉，还是先记下来吧，等爷爷回来再请他讲解吧。胜男叹着气，把五刑记下来。反正她现在还小，估计未来的四五年都要研究大明律呢。

    “五姐儿，小姑奶奶打发人来送东西了，说是给您的！”

    小巧推开门，身后跟着一个小丫头。

    “送东西？”胜男放下书，从椅子上跳下来，“对了，是种子吧，小姑妈太好了！”

    “五姐儿，这包是菠菜，现在种上明年春天就能收割了，这包是黄瓜的，我们奶奶说了，还是让您等到明年再种！”

    小丫头从袖袋里掏出两个纸包，一边放在书桌上，一边说着主人交代的话。

    “恩恩，还有菠菜呀，好，我知道了，你回去就说劳烦姑姑了。小巧姐，你帮我送客吧。”

    说着胜男状似把手伸进衣襟里，实则摸开紫葫芦的塞子，从里面数出一把铜钱递给小丫头——人家大冬天的跑来，怎么也不能让人家白跑不是。

    小丫头连忙道了谢，本来还以为今天的差事不会有赏钱，谁不知道五姐儿是个小女孩儿呀，没想到人家年龄小可做事一点都不小气。

    小巧把小丫头送了出去，又去后院按照五姐儿的吩咐去找了一个方形的花盆。

    把小巧打发走后，胜男继续研究，直到中午老爷子也没有回来，听说是被李总甲叫了去商量大事，下午才能回来，她吃过午饭，练了练大字，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种菜。

    “五姐儿，这些土够吗？”

    小巧也看着新鲜，她伺候胜姐儿也有半年，一直以来小姑娘都跟个小大人似的，无论多苦多累的训练，她都从来不喊苦不喊累，更没有缺过一次训练。没想到这么懂事的小大姐儿还有这么调皮的一面，小孩儿就是小孩呀，哪有大冬天种菜的。就是这菠菜，现在种也晚了，这么冷的天，苗子都出不来。

    “够了，小巧姐，你先去忙吧，这个我自己来就好！”

    胜男坐在小杌子上，把小巧从后院挖来的土倒在地上，又把里面的土坷垃砸碎了放进花盆里。看着花盆里有七八分满的时候，她拿出姑姑送的两包蔬菜籽儿。

    说是两包，其实也不多，一种菜籽儿不过只有十几粒。她用小花铲在土上划出一排一排的小沟，然后把种子均匀的撒在土沟里。洒完种子，把剩下的土薄薄的撒在种子上，然后拿出绿葫芦，把生命水倒进一个碗里，用手蘸着一点一点的浇到花盆里。

    “呵呵，五姐儿，你还种过地呀，看你这动作还挺熟练的。”

    小巧坐在自己的炕上打络子，早上见五姐儿用绳子绑挂件，既不好看那绳子还容易脱滑，她便想着有时间给五姐儿打个络子把葫芦坠放进去，这样可比绳子系的安全多了。

    “我哪会种什么地呀，这不跑步的时候经常路过农田，看人家弄的时候学的呗。”

    胜男把花盆放好，颇有成就感的看着梳理得整整齐齐的迷你田地。这还是她前世的时候玩“开心农场”时学的呢，当时正流行农场游戏，有的商人也趁机推出了现实版的农场，地点都是在偏远的南部和西部的山区，她还花几百块钱办了一个会员卡呢，没事儿就跑到自己的土地里耕地、种菜的，一段时间学习下来，很精致的农活干不来，普通的洒种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哦，是这样呀！”

    “恩，小巧，这个花盆就先放屋里。你也不用管它，我自己来浇水。”

    “行！”

    小巧虽然出身贫苦农家，可也是从小卖进李家做丫头，基本上也没有做过农活。即使胜男吩咐她照看，她也不会。

    第二天，仍然是跑步，不过爷爷有了新要求，他拿出两个沙袋绑在胜男的腿上，然后点燃一柱香：“丫头，今天绑了沙袋，速度可以慢一点，但是一定不要把沙袋解下来，知道吗？”

    “知道，爷爷！”

    胜男试着抬了抬脚，恩，不是很重，不过长途负重跑步，对自己的耐力和体力绝对是个考验。

    “去吧！”

    老爷子爱惜的看着远去的身影，训练必须提速了，一方面小丫头的确有天分，另一方面儿子来信说最近县衙里很不安分。早点完成第一项的训练，他也好尽快把李家刀传给五丫。

    接连几天的时间，胜男继续她的训练生活。只是每隔两天她就感觉沙袋似乎重了一点，要不是有生命水的补充，就她十岁的小身板还真不一定能扛住这么繁重的训练。

    花盆里的菜种，她也是每天都浇水，中午有太阳的时候她就把花盆搬出去，等过了晌再把花盆搬回来。不出三天，种子出苗了。

    这天，胜男训练完，找了几根竹竿在屋里忙活。正巧李珍姐儿来看老爷子和老太太，坐在西厢房和老姨奶奶聊了会儿天，想起几天不见的胜男，也不知道她要了菜籽种了没有，便起身来到胜男的东厢房。

    “哟，胜姐儿，你这是干什么呢？”

    “小姑妈来啦，呵呵，您看，我种的黄瓜爬秧子啦！”

    “什么？黄瓜爬秧子了？是我给的菜籽吗？怎么可能呀？”

    珍姐儿惊讶的凑上前，一尺见方的方形花盆里，胜姐儿用竹竿支了几个简陋的架子，架子上是三四棵黄瓜嫩绿的秧子，有的甚至开了小花儿。

    “是真的，姑奶奶，这就是您给我们胜姐儿的菜籽。胜姐儿把花盆天天放在屋子里，也冻不着，每天中午还拿出去晒太阳。您看看……”

    小巧忙在一边作证，她可是眼睁睁的看着菜籽破土出苗，然后爬秧开花的。

    “怎么可能，放在屋里也只是让苗子冻不死罢了，怎么长得这么快？”

    珍姐儿没有干过农活，可庄子里的播种和收成都是按节气的，再快的种植也不会几天就爬秧的。她压住心里的惊讶，伸手摸了摸叶子，又仔细的看了看秧子，没错呀，绿叶中还真藏着一朵小黄花。

    “小姑妈，来，坐，”等了几天，生命水总算是没有让她失望，如果估算没有错的话，再有三天她就能吃上顶花带刺的水嫩黄瓜，当然，这还不是她的目标，她的目标是这个冬天都有新鲜蔬菜吃，“小巧，去给我们煮点热茶来！”

    把小巧打发出去，胜男小手里攥着一把绿油油的嫩菠菜，有点小得意的对珍姐儿说：“姑妈，您觉得这样的鲜菜在腊月里能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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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合作菜园子（二）

﻿“菠菜？！”小姑妈接过个头不是很大的青菜，眼前一亮，随即又暗了下来，“唉，也不是很值钱，上个月我刚卖了最后一茬鲜菠菜，也不过是三文钱一斤。现在卖的话可能比上个月的价格要高一些，不过，就算是用暖房种，等出了苗子也过了年，那时春天第一茬青菜也能上市，价格不会太高的。”

    “三文钱一斤？”胜男对现在的消费水平不是很了解，不过她家的丫头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两百文，三文钱应该也不少吧。

    她心里算着帐，然后又指着黄瓜秧子说：“那黄瓜会不会贵一些？”

    “恩，如果现在有新鲜黄瓜上市，价格肯定高。先不要说镇上的富户，就是平头百姓平时舍不得吃好的，过年也会尝尝鲜的。可惜，就你这一点子，你自己吃都不够，还想拿去卖？”

    小姑妈手里有几百亩的地，虽然大多数都租给佃户去种，可还有几亩自己也种一些粮食和蔬菜，什么好种、什么值钱，她自然也是知道的。

    “呵呵，姑妈，如果说我有办法让新种的菜年前成熟呢？”

    胜男看了看屋外没有人，她悄悄的说道。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

    小姑妈本来想说‘怎么可能’，可花盆里的黄瓜还是她提供的种子，如今不就是长得好好的，她半信半疑的问道。

    “呵呵，也不是我的办法，我看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古法儿能提高作物的生长速度，您看，花盆里的黄瓜就是按古法做的，这不才十来天的时间，它就爬秧开花了，估计再有个四五天就能熟了。”胜男小脸上满是自得的笑意，两个眼睛弯成了小月牙，她这几天的跑步也没有白跑，基本上摸清了姑姑家土地的位置，她发现姑姑在梅水河附近有两亩左右的良田，是她自家留着种菜用的。田里还有收割完白菜剩下的根茎，这些地只要把土翻一翻就能直接使用。位置也好，她每天锻炼都能路过，也就能随时给菜地加点“生命水”。

    “姑妈，您说如果把田里都种上蔬菜，现在离过年还有一个月，按古法儿上说，年前肯定能收割呢。”

    “好事呀，那你赶紧找父亲要块儿地种种试试，有这么神奇的法子，估计年前还能挣一笔呢！”

    小姑妈果然不是等闲，她一看小丫头笑得谄媚，就明白了她干嘛找自己要种子，哼哼哼，估计是打自己家田地的注意。

    “嘻嘻，姑妈，我目前首要的事情是练武，如果爷爷知道我看闲书、杂书肯定会生气的，”聪明人，太上道了，胜男腆着小脸儿拉着珍姐儿的胳膊说，“姑妈，我把法子交给你，你来种种试试，反正地闲着也是闲着，如果成功了都算你的，嘿嘿，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小鬼精！”小姑妈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笑着骂道：“那我也不能亏着你呀，你说吧，你要啥？”

    “嘿嘿，姑妈，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只要家里一冬天不缺新鲜蔬菜就行，剩下的菜您卖也好、送人也罢，都和我没关系的！”

    “行，你说的也没错，姑姑在梅水河边上还有两亩地，闲着也是闲着，就让你试试玩儿吧，钱不钱的不要紧，能让家里人都吃上新鲜蔬菜也是好的！”

    珍姐儿想了想，小丫头说的很有道理，现在正是农闲，每天花几个大子儿让佃户们帮忙铲铲地，再洒上点种子。如果成功了，她也能赚一笔；失败了也没有什么，不过是一点子菜籽儿和百十文的钱，不值什么。

    再说了，她也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笑得像小狐狸的丫头不是一般人。她可是听姨娘说了，半年来，老爷子的训练一日严过一日，里面的辛苦别说是个小女娃，就是个大小伙子也不一定能受得了。可就这个个头比桌子高点儿的小豆丁，愣是咬牙坚持下来，现在俨然就是老爷子最疼爱的孩子。

    恩恩，小时候就这么强悍，长大了肯定有出息，大哥不就是想让她接手捕头的位子吗？她要是能和当捕头的侄女心贴心，那以后在梅水镇和玫瑰镇看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她孤儿寡母。

    胜男自是不知道姑妈的如意算盘，她从里间拿出一张纸，“姑妈，给，您在土地周围按这个图样垒上墙，这样菜苗冬天也能出土了！”

    白纸上，胜男用烧火棍削尖了做成炭笔，按照后世蔬菜大棚的样子画的。

    “哟，还这么麻烦呀，”小姑妈接过图纸，看上面也不知道用什么笔画的围墙，一头高一头低的，“丫头，我手里是两亩地呀，如果都建上围墙，最快也得十来天呢，到时候种上菜也不赶趟了呀！”

    “这个，”对哦，她怎么忘了这个茬儿，她拿着图纸挠挠头，“对了，姑妈，秋天收割的高粱秫秸还有吗？”

    她想起前世去农场种菜的时候，听地里的农民说，冬天可以用玉米桔梗围在菜地四周，能起到一定的保暖作用。现在玉米还没有传入大明，但秋天的时候她见地里有种高粱的，高粱秫秸应该也行吧。

    反正她也只是用来做障眼的，关键还是用“生命水”调理。

    “秫秸？有呀，本来留着喂牲口的，仓房里堆着好几跺呢！”

    “太好了，等菜籽种了以后，您让人把秫秸杆儿一捆一捆的围在菜地边上，也能抵住严冬，这样就不用盖围墙啦！”

    “好吧，幸好也不是值钱的东西，姑妈就陪你瞎胡闹吧！”

    小姑妈算了算，秫秸杆儿有的是，这东西基本上也不费钱，比盖围墙省事多了。

    “嘿嘿，谢谢姑妈，”胜男见菜园子终于谈妥，一时笑得见牙不见眼，“对了，姑妈，种菜的事情，您就别告诉别人了，我担心爷爷知道了会生我的气，您就说都是您自己的主意！”

    “放心吧，小鬼精！”

    珍姐儿越看胜男越喜欢，这丫头真机灵。回去后，她便招了几个佃户，说明工钱，分发了种子和高粱秫秸，准备种菜园子。

    村里人听说了，直说这个李家小姑奶奶中了邪，哪有大冬天种菜的呀？！正好现在又是农闲，每天都有不少村民围观、议论。

    对于这些，胜男自然不知道。她每天路过菜园子“加料”的时候，天还没有亮，别说围观的村民，就是菜地里干活儿的人还没有到呢。

    院子里，老爷子穿着厚厚的冬衣坐着，案几上的香已经燃尽四分之三，他已经把最重的沙袋都给胜男加上了，如果她还能在一柱香之内跑完，那么，捕快入门的第一课她就圆满完成了。

    胜男这边，刚从玫瑰园绕出来，没一会儿的功夫便赶到菜园里。她解下绿葫芦，来到已经冒出嫩芽的菜地，把“生命水”倒进去。

    这时，旁边的高粱秫秸堆里却发出“呜呜”的声音，在空旷无人的田地里，伴随着“哗哗”的水声显得异常的清晰、诡异。

    胜男被吓了一跳，她把葫芦拿好，水声没有了，呜咽声越来越大，她寻着声音找去，一捆被抓开的高粱秸里，有一团黑影不断的蠕动着……

    吼吼，亲们猜猜是什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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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救治小野猫

﻿胜男蹑手蹑脚的走进一看，秸秆堆里一个黑影蠕动着，还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寒冷的空气里夹带着一丝血腥。

    是什么？野兽？不会呀，玫瑰镇虽然有几座山，但都是土坡山，山上唯一的野生动物就是野兔、野鸡，连只狼都没有。胜男深吸一口气，轻轻的把秸秆拉开——里面躺着一只浑身是血的动物，血、泥土混合成一层外皮，看不清它的毛发。看体型胜男猜测是只野猫，可惜它已经死了，温热的身体正慢慢变冷，鼓鼓的肚皮下还有一只生到一半没有生出来的小猫崽……

    “呜呜！”

    在倒卧的死猫腹下，还蠕动着一个小东西，胜男慢慢的用木棍拨开死猫的爪子，它的身体被翻转过来，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仔正闭着眼睛呜咽着。

    胜男从怀里掏出手帕，小心的把猫仔抱起来，它的个头比耗子还要小，小小的身子只有她的巴掌大小，在刺骨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如此看来，这只母猫临产之前被人或者野狗袭击了，身上还有暗红的伤口渗着血，好容易找到藏身的高粱堆后，它几乎没有力气，勉强生完第一只猫仔，第二只生了一半就死了。

    “呜呜！”

    小东西在胜男的手掌蜷缩着，似乎在寻找母亲的味道。可怜的小东西，估计还不知道母亲已经死了吧。她看了看母猫惨死的样子，再看看孤零零的小猫崽，心里很不是滋味，唉，还是把它带回家吧，否则这么冷的天，没有了母亲的保护，它不到天亮就会被冻死。

    想到这里，胜男用手帕把小猫崽包起来，然后从怀里掏出紫葫芦，把它放进紫葫芦里。

    “阿嚏！”

    停留了好久，胜男身上的汗都变成了凉水，她连打了几个喷嚏。坏了，刚才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回去肯定晚了，胜男想到香炉里的香，她也顾不上母猫，而是撒开脚丫子一路跑回家。

    “恩，还不错！”

    胜男在一柱香燃尽的那一瞬间，呼哧呼哧的跑了进来，老爷子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他对胜男的成绩还是满意的。毕竟儿子当年训练的时候，最好的成绩也不过是三刻钟多点，而且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才达到这个成绩的。

    胜姐儿今年虚岁才十岁，又是个女孩子，能负重跑这个速度已经很不错了。他默默的点点头，如今已经是腊月，眼瞅着就过年了，他准备年后开春就进行第二项的训练。剩下的时间，就让胜姐儿好好休息休息，毕竟她还是个孩子嘛。

    “我爹我娘还有姐姐弟弟都回来过年吗？”

    胜男听到老爷子的计划，便高兴的问道。

    “恩，再有半个月吧，他们都回来。”

    老爷子活动了下身体，然后领着胜男回去。

    进了腊月门，他也要忙起来，便没有时间教胜男。孩子也苦了大半年，正好给她放个假，除了每天的晨跑不停外，其他的科目都停课了，说是等过了正月之后再回复上课。

    胜男自然没有意见，对照前世，现在也是寒假时间，也该轻松轻松。还有姐姐，半年不见，也不知道来姐儿怎么样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胜男换下练功服，又用温水擦了擦身上的汗，换好干净的衣服，这才把小猫拿出来。

    “五姐儿，这是你捡回来的？”

    小巧进来拿脏衣服，看到五姐儿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只小猫崽。

    “对呀，回来的路上发现的，母猫已经死了，如果我不带回来它也会没命的。”

    胜男轻轻的用手抚摸着它软软的毛发，小肉团闭着眼睛不断的拱着脸，似乎在找吃的，“嗳，小巧，咱们家的羊还有奶吗？”

    “五姐儿，咱们家哪有羊呀？”

    小巧很无语，胜姐儿不是天天路过牲口棚吗，怎么家里有什么牲口，她还不知道。

    “那爷爷每天让我喝的是什么奶呀？”

    为了给胜男补充营养，老爷子特意让厨房每天给她准备一杯奶，味道不像牛奶，她便推测是羊奶，因为她想不出除了牛羊，还有什么奶能喝。

    “驴奶呀！”小巧认真的说，“咱们家的驴前几个月不是产小驴了吗，听老人说这驴奶可养人啦，还能治病，所以老爷子吩咐每天都让人去取了煮给你喝呢！”

    “驴、驴奶？！”胜男有点结巴的问道，天哪，她喝的居然是驴奶，驴的奶也能喝？

    “对呀，呵呵，咱们这里养驴的不多，我姥姥家的东阿镇，每家都养呢，驴可是好东西，驴皮用来做阿胶，驴肉可以做菜，驴奶可以喝，全身上下都是宝咧！”

    恩恩，没错前世她吃过阿胶，也吃过驴肉火烧，可是这驴奶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嗳，小巧，今天的奶多吗，多给我那一些吧！”

    她能喝，小猫崽也能喝。其实，她更想给它喝“生命水”，不过，生命水也是需要遮掩的嘛。

    “恩，还有好多呢，家里的驴这一次就下了一头小崽儿，奶水足着呢。您等着，我去拿！”

    “嗳，小巧，别忘了给拿个小碟子！”

    “知道啦！”

    小巧答应着便出去了，胜男打开炕柜，从里面找出一件旧衣服铺在炕上，然后把小猫放好。这只小猫是黄色条纹的，粉嫩的鼻子抽动着，喉咙里不断发出浅浅的呜咽声。

    “可怜的小家伙，以后你就跟着我吧，”胜男看它身上还沾了一些脏东西，便用帕子沾了些葫芦里的水，小心的给它擦拭着。没想到小家伙像是闻到了什么，小脑袋不断的朝湿帕子拱着。

    “你想喝水？”

    胜男讶异的看着它兴奋的样子，便用手接了一点儿放在它面前，小东西闻到后，便伸出舌头“吧唧吧唧”的舔着。

    “呵呵，你还知道这个是好东西呀，真聪明，”手里的水一会儿就被添光了，小猫崽意犹未尽的舔着她的手心，小舌头舔得她一阵****，“恩，既然以后跟着我，那取个名字吧！”

    胜男又在手心里点了几滴水，看着它晃着小脑袋乐滋滋的舔着，脑子里出现加菲猫的身影，“小家伙，你就叫加菲猫吧，呵呵，希望你以后也能像它一样，做一个又懒又快乐的肥球！”

    “呜呜！”

    “你同意啦，嘿，就叫加菲猫！”

    这时小巧端着两碗驴奶走了进来，放在平时她不知道也就算了，如今知道是驴的奶之后，她总感觉怪怪的，闻着好像有什么膻腥气，捏着鼻子把奶喝了下去。

    小巧则从外面找了一个断了提手的旧篮子，在篮子底铺了一层旧棉絮，又找来几件不穿的衣服铺好，加菲猫的猫窝就建好了。

    胜男把小猫安置好后，去正房吃早饭。饭后，她把自己养了一只猫的事情跟老太太说了说。老太太天天念佛，倒也慈悲，再说家里也不缺一只猫的口粮，就没有什么意见。

    老爷子对这种猫猫狗狗的小事自然不在意，他心里正盘算着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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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胜姐打人啦

﻿清晨，胜男还是雷打不动的去跑步，路过菜园的时候她继续用生命水浇灌。经过几天的“加料”，田地里的蔬菜长势一片良好。很多看热闹的村民们，都非常惊讶，听人说有人用暖房种玫瑰，可是李家三姑奶奶的菜园也不是暖房呀，就这么几堆高粱秸秆就能管事儿？

    外人的议论胜男听不到，不过她的菜篮子工程已经初见成效，昨天小姑妈送来了第一波新鲜蔬菜，虽然只有一小把儿嫩菠菜，但足以让吃了一个多月萝卜白菜的的胜男激动不已。而且小姑妈说啦，这只是第一茬，后面的茄子和黄瓜马上成熟，头茬摘了就给她送来。

    对于珍姐儿的冬天蔬菜，老爷子倒也没有太大的惊讶，这种东西他早年在济南府也吃过，有些大户人家家里有暖房，有时也会在冬天种上一些菜。

    反而是老太太和老姨奶奶，对嫩菠菜做的鸡蛋汤赞不绝口，一个夸珍姐儿有本事，一个夸下厨做汤的李胜男能干。面对老姨奶奶的夸奖，胜男没有什么反应，小脑袋埋在碗里，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调羹，一口汤一口馒头的吃得正香。

    恩恩，菠菜已经吃上了，黄瓜估计也快了。胜男蹲在地边，看着竹竿搭成的架子上爬满黄瓜秧子，有的已经冒出了小黄花。

    由于胜男的自觉自律，老爷子也就不再盯着她，自然也不会点香记时间。回到屋里，她拿了换洗衣服去擦澡，在明朝生活了大半年，基本上都适应了，就是洗澡问题有点困难，庄稼人一般十天半月的也不会洗澡，即使李家的家境好一些，也不会每天都洗。

    可她每次晨跑回来，满身都是汗味儿，不洗的话就浑身黏糊糊的非常难受。可是要每天都洗，还得连累家里的婆子去打水、烧水，现在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想洗个澡太费事了。家里虽然有下人，可是老让人家专门为了她洗澡去打水，胜男感觉不自在，便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擦澡。

    换好衣服回到屋里，小巧已经端着两碗驴奶进来。胜男从被窝里摸出小猫崽，经过几天的照顾，小猫崽终于睁开眼睛，看它的眸子泛着蓝汪汪的光，再配上软乎乎像毛团一样的身体，简直太萌了。

    “来，馒头，咱们吃饭啦！”

    “胜姐儿，不叫‘家飞’猫啦！”

    “唉，没办法，老太太说叫加菲不吉利，家怎么能飞呢，干脆叫馒头吧，希望这个小家伙能长得像馒头一样壮实！”

    胜男很无奈的喝掉驴奶，前世的加菲是好莱坞的明星猫，怎么弄到明朝却成了不吉利？！老太太一听孙女捡来的小野猫叫什么“家飞”就非常不乐意，直说不吉利，人家说了小猫小狗的叫招财、进宝就蛮好。

    看着老太太不高兴的样子，胜男没办法只好给小猫换了一个名字，正好那天刚蒸了一笼馒头，她拿筷子插了一个碗口大的白面馒头，恨恨的说道：那就叫馒头吧。

    “馒头呀，挺好听的，来，馒头，吃早饭啦！”

    小巧看胜男嘟着小嘴的样子很可爱，把小猫馒头抱下炕，取过它的饭碗把驴奶倒进去。馒头闻到了奶的香味，抽动着粉嫩的小鼻子，小舌头慢慢的舔着。

    放了寒假的胜男，生活顿时轻松下来，每天跑跑步，逗逗猫，姑妈送来新的蔬菜后，她就自己下厨做饭，虽然平淡许多，倒也充实。

    进入腊月之后，村子里开始有了零星的炮仗声，新年的气息也越来越浓。有些手艺人也趁着农闲，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叫卖。

    “吹糖人咯，吹糖人咯！”

    这天吃过午饭，胜男抱着馒头在院子里晒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营养充足，馒头的就像充了气的气球一样，一天一个样，这才刚半个月的时间，馒头已经能会摇摇晃晃的走路了。

    “糖人？难道就是庙会上看到的那个东西？”

    胜男的小手挠着馒头的肚子，馒头也享受的眯着眼半仰着，她听到街上断断续续的叫卖声，不禁回想起前世跟爷爷赶庙会时见到的一位老艺人。

    “喵！”

    手怎么停啦，继续，继续！馒头被挠的正舒服呢，结果胜男的手却有一下没一下的停了下来。

    “馒头，我出去下，你自己乖乖的呆着哈，不要乱跑哦！”

    说着，胜男把馒头放进猫窝里，拍了拍它的小脑袋，然后自己从怀里抓出一把铜钱跑了出去。

    “五姐儿，干啥去呀？”

    小巧拿着一包布料正要回屋，看胜男兴冲冲的跑了出去。

    “去买糖人！”

    丢下这句话，胜男的身影已经蹿出了大门。

    街口的光秃槐树下，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把担子放好，拿出一个小屉柜，又把炉子的火升起来，等炉火旺了以后，炖上小锅，里面是一锅粘稠的糖稀。

    他用小铲搅动着糖稀，顿时甜丝丝的香气飘散开来，嘴里还不住的吆喝着：“吹糖人咯，吹糖人咯！”

    不一会儿，街上的小孩子们被糖的香气吸引了过来，围着摊子不住的流口水。

    “老爹，你吹的是什么呀？”

    一个梳着两个包包头的小丫头，吮着手指奶声奶气的问道，看样子小丫头不过四五岁。

    老人没有说话，他从糖锅里挖出拇指般大小的糖团，手上沾了些许的面粉，把糖团揉搓了一下，然后用双手将糖团扯开，中间扯出一根细长的线，他从中间掐断，一半重新放回糖锅里，拿起另一端的放在嘴边吹起来。

    不一会儿，手上的糖团被吹成一个气泡，他的双手也不停，就着糖的热乎劲儿，一会儿扯出一个鼻子，一会儿扯出两个耳朵，转眼间气泡变成了一只活灵活现的老鼠，见糖人已经成型，老人拉开柜子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根竹签子，随手揪了米粒大的糖稀裹着竹签子的一端，然后把老鼠黏在竹签子上。

    “老鼠！是老鼠，老爹，我要孙猴子，孙猴子！”

    老人把吹好的老鼠插着屉柜上的架子上，“呵呵，行呀，别说孙猴子，就是大老虎也能吹！”

    说着，老人又拿出一个糖团吹了起来。

    胜男站在一看叹为观止的看着，果然艺术在民间呀，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糖团，在老人的手里居然可以变成可爱的小猴子。

    “老爹，多少钱一个呀！”

    “五文钱一个，来，想要啥，我可以直接给做的。”

    小孩子们盯着可爱的糖人，哈喇子都流了出来，可是动手掏钱的不多。毕竟乡下的孩子们，手里没有多少钱。再说，五文钱也不是小数目，小姑妈家雇的佃户一天的工钱也不过是十几文。

    “老爹，给我吹个猫吧！”

    胜男数出五文钱，递给老人。

    “好咧！”

    老人接过钱放进屉柜的陶罐里，在毛巾上蹭了蹭手表示干净，便取了糖团吹了一个大肥猫。

    拿过猫形糖人，胜男高兴的准备转身走人，却发现身边一个小丫头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她，确切的说是她手上的糖人。

    小丫头四五岁的样子，身上穿着浆洗的发白的灰色棉衣，袖子和膝盖上都带着补丁，衣服虽然很旧，但收拾的干干净净。小丫头瘦瘦的，白嫩的脸上没有多少肉，看来家里不是很宽裕。

    “姐姐好！”

    发现胜男的关注，小丫头虽然腼腆，但也有礼貌的问了好。

    “好，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呀？”

    可爱的小萝莉谁不喜欢，更何况是懂礼貌的小妹妹。

    “我叫丫头，姐姐，你的糖人好吃吗？！”

    小丫头忽闪忽闪的大眼里满是垂涎，嘴角流出透明的液体。

    “吃？”胜男看了看老人黑乎乎的手，见过糖人是怎么做出来之后，她怎么吃的下去？！正巧，刚才叫着要孙猴子的小胖子回家要了钱来，拿过糖人后，一口就咬掉了猴子的脑袋。

    “对于，好吃吗？”

    小丫头也看到小胖子的动作，嘴角的分泌物更多了。

    “呃，小妹妹，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呀？”

    “小老鼠！”

    “好，老爹，你把那只耗子给我吧！”

    说着胜男拿出五文钱，把老人第一个作品买了下来送给小丫头，“来，丫头，送给你！”

    小丫头歪着脑袋看着她，见胜男温柔的笑意后，眼睛紧紧的盯着糖人，嘴里却怯怯的说道：“我娘说不能要人家的东西！”

    “呵呵，你刚才叫我姐姐了，那你就是我妹妹，姐姐请妹妹吃东西很正常，拿着吧，糖人可好吃啦！”

    胜男把老鼠塞给小丫头，然后自己转身回家。

    “谢谢姐姐！”

    小丫头拿过糖人，看着橘红色的小老鼠，白净的小脸上盈满满足的笑，她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一下，恩，真甜！剩下的留给娘和哥哥，嘻嘻，娘说哥哥今天会回家。

    “哎呦！呜呜，我的糖人，你们还我糖人！”

    开心的小丫头没有发现后面有几个小男孩正不怀好意的看着自己，她刚转身，身后猛地蹿出一个人影，小丫头被撞倒，手上的糖人也飞了。

    胜男没有走远，听到身后的哭声便回过头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她小丫头瘦小的身体正趴在地上哇哇大哭，几个坏小子哄笑着跑了开来。

    “妈的，这么可爱的小妹妹都欺负。”

    胜男快走几步折回来，把肥猫塞给小丫头，“小妹妹乖，姐姐的也给你，别哭了！”

    小丫头眼中含着泪，可怜兮兮直抽鼻子。

    几个跑掉的坏小子，见胜男也没有追他们，便又张牙舞爪的得瑟起来，打头那个认出了她，便大声喊着：

    “李胜姐，野丫头，不会针线耍拳头，一双大脚撑破了鞋，露出十个脚趾头！”

    “嗷嗷，脚趾头脚趾头！”一帮傻小子拍手附和着。

    “什么，骂的是我？呵呵，还挺顺嘴的。行呀，居然骂我是野丫头，那我就野给你看！”

    哄完小丫头，胜男掳了掳袖子，朝喊话的那小子追了过去。

    起哄的几个小子嗷嗷叫着，见胜男不一会就揪住了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忙叫喊着：

    “不好啦，胜姐儿打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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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打的就是你

﻿“打人？”胜男哭笑不得的看着一群起哄的臭小子，他们哪只眼看到自己打人了。

    “你是谁？干嘛编顺口溜骂我？”

    胜男揪着小男孩的衣领儿，郁闷的问道。

    “哼！”

    小男孩哼了一声转过头，手里的糖人已经被抢的七零八落，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竹签子。

    “哟，你还挺横的，怎么敢骂人不敢承认？”

    胜男心说了，我还对付不了你个小屁孩儿？！她完全忘了自己比口中的小屁孩儿还小。

    “谁不敢承认，大丈夫站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李承风！”

    “李承风？！你是三房的吧？！”

    上次小姑妈不就和他家老爹干了一架，后来听说她爷爷把三房的李正良父子叫了来，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以李正良向姑妈赔礼道歉而告终。李正良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大名好像就是什么承风吧？！

    “没错。你爷爷仗着你爹的势，欺负我爷爷和我爹爹，我就编词儿骂你，咋啦，有本事你打我呀，哼！”

    李承风挣开胜男的手，拽了拽衣服，然后梗着脖子说道。

    “嘿，我爷爷骂你爷爷和老爹，你骂我干什么呀，真是的！”

    胜男说着说着自己也笑了，她怎么越活越回去了，跟个小屁孩儿较真儿。她双手成拳，在他眼前晃了晃：“我告诉你，之前我没有说过这话，你编也就编了；从今天起不准你们再编词骂我，否则我真对你不客气！”

    放完狠话，胜男准备回家，她没有发现身后的小男孩对着前面几个小伙伴打手势、使眼色。

    前面的几个小男孩接到老大的指示，忙准备起来，一个小孩找来砖头，一个小孩拿出家里买的炮仗，他们把炮仗放在地上，压上砖头，算计着胜男走过来的时间。

    胜男不解的看着他们蹲在一起忙活着，这也不能怪她。小时候市区颁布了烟花爆竹的禁放令，她没有放过鞭炮，等禁放令解除后，她又长大了，自然不知道这些小子在玩什么花样。

    前头的小男孩放好机关，然后扯着身子拿着一根香把火捻子点着。

    “嘭！啪！”

    胜男刚走近，响起一声刺耳的爆破声，紧接着一个砖头砸向了她的头。感到不妙，她连忙闪躲开，砖头擦着她的肩膀而过。

    “哈哈，李胜姐儿，傻丫头，踩炮仗，挨砖头！”

    李承风拍着手大笑，哼，他就骂，谁让这丫头的爷爷逼着父亲给那个泼妇道歉。

    “你，很好！”

    胜男生气了，如果只是小孩子顽皮几句，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她不会计较。可是刚才如果不是她躲的快，砖头恐怕真的要砸到头上了，砸的轻了不过是流点血起个包，可万一砸寸了地方直接送她见小白怎么办？！

    她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冲向两个点鞭炮的臭小子打了过去。

    直拳横踢，我让你点炮仗吓我；侧踹勾拳，我让你放砖头；前蹬弹踢，我让你不学好；抱臂背摔，我让你欺负女人……

    “呜呜，李胜姐儿打人啦！”

    和刚才的挑衅不同，这次是货真价实的求救声，“老大，快救我！爹，娘，救命呀！”

    刚才点炮仗的小男孩儿被一脚踹翻，他胖乎乎的小脸儿上挨了两拳，成了国宝熊猫。

    “李胜男，你还真打呀。我，我是你堂哥！”

    两个小子被打趴下后，李胜男掳了掳袖子逼近李承风。

    “哼，刚才我都说了，不要再编顺口溜骂我，这才刚转脸儿的功夫，你就骂上了，你说你该不该打！”

    李胜男英勇的把两个比她大的小男孩打倒，已经把李承风吓了个半死，看着小胖脸上的淤青，他的小心肝儿被吓得直哆嗦，“胜姐儿，我、我是你哥哥，你不能打我，否则，否则我找老爷子告你去！”

    “呵呵，现在是我哥哥啦，刚才找人害我的时候怎么不说是我哥，”李胜男很看不起这样的人，刚才还大义凛然的说什么大丈夫，现在还没挨打呢，就变了口风。还告状，简直不是东西，她伸出拳头，“李承风，告诉你，我打的就是你！”

    说着她扑了上去，近半年的训练，老爷子虽然没有教给她一招半式，但是天天跑步，营养又丰富，胜男的体力得到非常大的提升，另外，自从发现宝葫芦的妙用后，天天补充生命水，她的身体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儿，即使面对比她大的男孩子，她也能轻松的对付。

    “哎呦！”李承风被胜男一拳击中鼻子，顿时流出两管血，他用手一摸，发现流血了，便嗷嗷的哭起来：“哇哇，流血了，打死人啦，李胜男打死人啦！”

    胜男一把把他丢在地上，看他没出息的样子，又踹了他两脚，便踹便说：“不是说我脚大吗，我让你看看我的脚有多大。”

    “呜呜，娘呀，爹呀，救命呀！”

    “呜呜，疼！”

    三个半大小子被胜男修理了一遍，躺在地上又哭又喊的，胜男拍拍身上的土，“再告诉你们一遍，谁要是再敢编话儿骂我，我听着一次打一次，打改了为止。哼！”

    来到家门口，胜男看看身上的土和脸上的淤青，便想偷偷的溜回屋。唉，看来她的功夫还是不到家，才三个坏小子，自己居然也挂了彩。

    “站住！”

    她边怨念着，边溜着墙根进门，没想到刚闪过正房就被爷爷逮了正着。

    “嘿嘿，爷爷！”

    胜男看到爷爷正盯着自己，便嘿嘿笑着蹭了过来。

    “打架了？！”

    老爷子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胜男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

    “恩！”

    “几个人呀？”

    “三个!”

    “才三个你就挂了彩？真没用！”

    “爷爷，您……”

    “唉，丫头呀，记住打架的时候一定要护好头和腹部！吃亏了没有？”

    “没有，他们三个都被我打趴下了，有一个还打破了鼻子！”

    “恩，不错，打架的时候不要多想，只记住一点就行：千万不能吃亏。打得过，照死了打；打不过，就逃跑。放心，打坏了人，人家找来了，爷爷顶着！”

    “嗳，知道了，”胜男没想到爷爷会说这话，她放心不少，想起被打成猪头的李承风，她不安的说道：“那个，爷爷，其中一个是咱们三房的李承风！”

    “三房的？”李老爷子沉吟了一下，似乎有点明了，他点点头：“恩，知道了，赶紧回房洗洗脸，再换件干净衣服，省得老太太看到担心！”

    “那，李承风……”

    “你不用管啦，一个十二岁的半大小伙子还打不过比他小的妮子，他家里要是有脸来问罪，爷爷处理他们！”

    “恩，谢谢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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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偶遇魏三少

﻿“啪！”

    一个青色的布包丢在炕几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来给父母送年礼的李珍姐儿一屁股坐在炕上，颇有兴致的问道：“丫头，听说你把三房的风哥儿给打啦？”

    “恩，没错！”胜男把馒头揽在怀里，眼睛好奇的看着桌上的布包，听声音里面的东西不轻呀，她腆着小脸凑到珍姐儿身前，好奇的问道：“姑妈，这是什么呀？”

    “呵呵，给你的！打开看看！”

    珍姐儿昨天就听来家里干活的佃户说，自己的无敌小侄女居然一个妮子打倒三个半大小子，其中一个还是三房的李承风。围观的小孩子回家都说啦，那个李胜姐儿简直就像个小女侠，不但自己掏腰包给小妹妹买糖人，还打跑了三个村子里有名的淘小子。

    解气！虽然是小孩子之间的恩怨，但是里面肯定有大人的教唆。否则，就风哥儿那个熊样儿，还能编出这么顺口的骂人话？！呵呵，她就说嘛，她这个侄女不是一般人，这才几岁呀，居然这么能打，而且打的还理直气壮，打完也没有挨骂更没有挨打。

    老爷子说的没错，风哥儿的老子确实没有脸来算账，如果都是小子嘛，他家的儿子吃了亏，他还能找上门说道说道，要上几斤鸡蛋给儿子补补。可是人家胜姐儿不但是个丫头，还比自己的儿子小两三岁，却把儿子打的直流鼻血，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呀。

    所以，李承风的揍算是白挨了，他老娘倒想来闹来着，被李正良一通耳刮子给打了回来。

    “姑妈，什么呀，不会是银子吧？！”

    胜男不知道姑妈笑得一脸解气是为了啥，她的注意力全在面前的小布包里。临近年根了，姑妈家的菜园大丰收。连不大出门的小巧都听说了，小姑妈的鲜菜在镇子里卖得特别火，一斤普通的菠菜都能卖上5文钱，更不要说什么茄子和黄瓜了，一斤新鲜蔬菜居然比肉都值钱。还有几家饭店，也抢着从姑妈那里进菜，只可惜，菜园也就两亩大，种的菜数量有限，根本就不够卖的。

    “呵呵，你个小鬼精！”

    珍姐儿伸手点了点她的小脸儿，唉，没想到呀，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菜园子能挣这么多钱。从耕种到收割，也不过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就两亩地的菜，她就挣了三十多两银子，比卖一季粮食挣的还多。而这些，居然都是眼前这个小豆丁的功劳。

    “嘻嘻，我看看！”

    胜男现在基本上也用不到钱，可是谁嫌钱少呀。打开小布包，里面放着两个银锭子，看重量应该在十两左右。

    “姑妈，这些都是给我的吗？”

    胜男以前看古装戏的时候，人家里面的女主or男猪出手动辄百两、千两的，来到明朝以后，她才知道，原来银子这么值钱，平常人家别说百两银子啦，就是家里有个十两八两也算是宽裕人家了。有的贫苦人家，可能都没有见过成锭的银子。

    她家的下人们一个月的工钱200－500文左右，一两银子可以对800－1000个大子儿，她比照消费水平换算了一些，估摸着1两银子相当于600－800元人民币。恩，姑妈给了10两，那就是七八千块钱呀。吼吼，这才一个月的时间，不但有新鲜蔬菜吃，还能有这么一笔巨款拿，简直、简直……

    胜男暗里抹抹口水，她又把布包推还给姑妈，“小姑妈，这银子您收回去吧，呵呵，咱们当时说好的，我只要每天都有新鲜的蔬菜吃就可以。您又是雇人、又是搭上伙食的，花费也不少，这些银子我不能要！”

    李珍姐儿双手拢在袖子里，懒懒的倚在靠枕上，笑眯眯的看着一脸严肃的小丫头，“噫，谁说是给你的分红呀，这是姑妈给你的零花钱，拿着吧，明天你老子娘就来了，你也给家里人买点东西！”

    “这个——”

    胜姐儿也想给家人买点东西，尤其是来姐儿，半年不见，来姐儿还时不时的托人捎东西给她，有时是一双布鞋，有时则是簇新的衣服。虽然在爷爷家什么都不缺，可是姐姐的心意让她非常感动，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异世，爹不亲娘不爱的，来姐儿的惦记让她感觉到至少还有一个人惦记着自己。

    “哎呀，你打人的劲头哪里去啦，磨磨唧唧的像啥，拿着吧，以后姑妈还指望着你多给出点点子呢！”

    珍姐儿说这话，倒也不是谎话，小侄女的一个古方，让她净赚了三十多两，即使分给她十两，自己家还落了二十多两。可是这也不过占用了两亩地，花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而且她手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土地，两亩地都能收成这么多，她手里还有几百亩地呢，如果都能用上，挣的钱何止区区几十两呀。

    “嘻嘻，姑妈既然这么说，胜男就不客气啦！”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她再推辞就矫情了，更何况她也需要这笔钱。胜男乐呵呵的把银子收了起来，她听到姑妈说什么点子，别说她还真有点想法，“姑妈，您家也有玫瑰园吗？”

    “有呀，咱们玫瑰镇的百十个村子，哪个村子不种玫瑰呀，怎么你想种玫瑰？”

    珍姐儿她家的玫瑰园就在宅子的后面，面积倒也不大，只有一亩三四分的样子。

    “恩，我看咱们的玫瑰花大多都用来泡水或者卖鲜花瓣，我倒是听说过一个方子，可以用玫瑰花来酿酒！”

    “酿酒？玫瑰花还能酿酒？”

    “对呀，不但能酿酒，而且还能做成玫瑰酱和玫瑰膏，可以直接吃呢！”

    前世里，胜姐儿去过一个玫瑰农庄，听农庄的老花农说，这玫瑰酿酒和制酱都起源于明朝，可是具体哪一年谁发明的，谁也说不清。不过，应该不是现在，玫瑰镇种了这么多年的玫瑰，也没有哪家用来酿酒，所以，李家可以在这上面做点文章。

    只可惜，祖传的玫瑰园爷爷不让动，她又担心爷爷说她不务正业，她也不敢很劝。还好有小姑妈，这位寡妇姑姑，不但有胆识，关键还相信自己，如今又有了菜园的成功，合伙和姑姑种玫瑰应该没有问题。

    “玫瑰酱和玫瑰膏？”没听过，不过反正她家也种玫瑰，就算是制酱不成功，花瓣还是可以拿来卖的。

    “行，咱们明年种玫瑰！”

    送走小姑妈，胜男便缠着爷爷要去县城。爷爷对于胜男敢打敢拼的样子非常满意，正巧家里也要买年货，就让管家李信雇了马车带胜男一起去。

    玫瑰镇的县城格局和梅水镇差不多，临近年关，进出城门的人特别多，马车在城门口还等了好一会儿才进了城区。

    李信是李家的老人儿，每年的年货也是他来采购，所以买什么、什么店铺的东西地道，他基本上不用调查，按着往年的单子就能买。这次遵老爷子的吩咐，把胜姐儿也带了来，他自然先问问胜姐儿的意思。

    “我想给娘和姐姐买点儿首饰，哪里的比较好呀！”

    “首饰呀，恩，还得是城东的吕记，他们家已经是传了三代的手艺，铺子里的首饰用料实，成色好，花样还新！”

    “行，那咱们就去吕记！”

    吕记银楼在城东的一条商业区，这条巷子里全都是商户，胜男过来的时候发现街上还挺热闹的，也想自己逛逛，来到门前下了马车后，让李信去采购年货，过一个时辰再来吕记接她。

    李信想了想也就答应了，胜姐儿是第一次进县城，小孩子肯定爱热闹，要是先跟着她逛，可能就没有时间采购年货。再说了，他家胜姐儿可不是一般小女孩，这么能打的丫头，估计也没有人敢招惹拐骗。

    胜姐儿接过李信给的银子，目送马车离开，然后进了银楼。

    进了门，胜姐儿饶有兴致的看着古色古香的银楼。这家铺子分两层，一层的面积也不大，估计有个四十平方左右，两节红褐色的柜台靠着楼梯摆着，里面放了不少垫着红绸布的盒子，每个盒子按照种类放着一些金银首饰。

    “姨娘，我看这个很好，就拿这个吧！”

    “哎呀，太贵了，一个簪子要一两二分银子，这些钱都够咱们两个月的花销呢。”

    胜男正闲看着，柜台前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陪着一个三十左右的少妇挑首饰。少年年纪不大，个头却不矮，就胜男目测估计有一米七以上，穿着一身半旧的宝蓝色棉袍，头上戴着方巾，恩，还是个进了学的。少妇则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乌黑的头发用一根竹簪别着，她手里正爱惜的拿着一根梅花银簪子，簪子做工非常精致，花瓣、花蕊的纹理清晰，花蕊上还嵌着一个玉米粒大小的红玉。

    “嗳，姨娘，我有钱，这个簪子和你当掉的那个差不多，就要这个。伙计，包起来吧！”

    少年很固执，他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小块儿银角子递给伙计。

    “哟，这是谁呀，这不是咱们魏家的三少爷和田姨娘吗，怎么从梅水镇验尸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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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除夕团圆夜

﻿少妇听到声音，身体禁不住一震，她忙回过头挤出几分笑意，对来人行礼说道：“二少爷，是您呀！”

    “田姨娘，爹不是把你们赶出来了吗，你怎么还不去梅水镇投奔三少爷，反而还敢在镇子里招摇？”

    魏二少爷二十左右的年纪，五官倒也周正，只是一双眼睛似乎没有焦距一般，飘来飘去的四处乱看，显得有几分轻浮。他穿着一身簇新的宝蓝色锻直裰，手腕和脖子上滚着白色的皮毛，腰间缀着一块玉佩，怎么看怎么像富二代。

    “姨娘，咱们走吧！”

    魏良没有搭理来找茬的二少爷，他接过伙计递过来的包装盒，搀着少妇就要走。

    “哎，三弟，你当了仵作，脾气见长呀，见了兄长居然不见礼，”二少爷伸手拦住他们，脸上阴阴的笑着，“哼，下九流就是下九流，戏子养出来的就是念了圣贤书也是枉然呀，好好的读书人不做，非要和死尸打交道。辱没了祖宗，竟然还有脸回来。三弟，你别妄想啦，如今父亲都被你气病了，过年你也别想再进家门，更不要想着还能祭祖！”

    魏良冷冷的看着他，听了他的话哼了一声：“你放心，我回来不过是接姨娘和妹妹走的，而不是趁过年来求得原谅。还有，验尸官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工作，我凭本事吃饭，总好过一些躺在父祖的功劳簿上做废物的纨绔强。前朝宋大人官居三品，人家读过的书肯定比你多，不也是经常和死尸打交道？！你能说写出《洗冤集录》的宋大人，也是辱没了祖宗？！”

    “你……”魏二少没想到一向书呆子一样的小三儿，自从被自己踢下河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不再畏畏缩缩，口齿也伶俐起来，他狠狠的瞪了魏良一眼，然后笑道：“宋大人当然没有辱没了祖宗，人家做的是提点刑狱司，而不是仵作。嘿嘿，三弟，你想当小‘宋慈’恐怕没有机会了哦，入了仵作行，就是为兄想保举你当刑名师爷，你也没有资格啦！”

    “呵呵，这就不劳您操心了，二少爷，您奚落也奚落了，威风也抖过了，我们可以走了么？”

    魏良很想狠狠的揍眼前这小子，但是目前他的力量太小，还不足以和魏家抗衡。打他一顿报了当日之仇，可姨娘和妹妹怎么办。惹不起，他只好先忍着。

    “切，你当我愿意教训你呀，要不是看在是我弟弟的份上，我还懒得搭理呢。”魏二少见臭小子低了头，便越过他冲里面喊道：“吕掌柜，本少爷订的东西做好了吗？”

    魏良强忍一口气，扶着生母绕着魏二少走了出去。看了半天戏的胜男则伸伸懒腰，继续转头来看首饰。

    嗐，家大斗争多呀。她来玫瑰镇的这段时间，没少听下人们说镇子里的故事。这个魏家也是颇有说头的，书香门第，父祖都是举人老爷，三个儿子也是秀才，唯有庶出的小三儿，生母出身卑贱，虽然也进了学，但是不思进取，放着科举不考，非要当仵作。

    仵作，在当代也算是法医吧，那也是司法工作者，福利和地位有保证的公务员，可在古代却是没人干的贱业，只有贫苦人家的孩子实在没法子了才去干。

    谁像魏家的三少爷，放着锦衣玉食的少爷不当，巴巴的跑去跟仵作当学徒。被赶出家门也正常呀。

    胜男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却不知道她的未来与刚才的少年竟会有那么多的故事。

    在伙计的推荐下，胜男给姐姐买了一副银手镯和耳坠子，给娘买了一根梅花银簪子，付钱的时候又想起新添的弟弟，便又买了一个银锁头。

    “唉，银子坚挺，也禁不住花呀。”

    胜男摸摸干瘪的荷包，有点肉疼的把首饰收好，坐在铺子里等李信来接她。

    腊月三十，李正义一家坐着马车回来了。算起来，像捕快这样的小吏是没有年假的。有人说过，古代的公务员，最幸福的要数宋朝，工资高、带薪假也多，人家换算过，北宋的公务员一年的带薪假几乎比现在的公务员还要多；最惨的要数明朝的，工资低，假期少。洪武年间，官员一年只放三天假，后来才慢慢的有了年假。

    但这也是官员，小吏们可没有这么多讲究，没有所谓的休息日。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县太爷都休息了，衙门也封了印，留两个门子看大门，其他的捕快、班头都放假回家过年。

    李捕头更是不用说，他提前和知县请示好，把值班的门子安排妥当，便收拾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着一家人回老家过年。

    下午，胜男窝在床上看小巧帮她做衣服，馒头懒懒的靠在她的怀里，外面的小孩子们则吱呀怪叫的放着鞭炮，骑马打仗。

    “馒头，你最近好像又胖了呀？”

    胜男无聊的点点馒头的小脑袋，她真怀疑馒头是猫吗，怎么一个月的时间就长了这么大。刚捡回来的时候，馒头也只有耗子般大，可如今却像只成年猫。抱出去，任谁都不相信这只猫刚刚满月。

    “喵！”

    吃得多不就胖了吗，谁让你天天喂我这么多呀？！

    馒头不满的叫唤了一声，伸出小舌头舔了舔鼻子，继续眯着眼发懒。

    “恩，没错，明天的驴奶你就不给你喝了，否则你再胖下去就真的成肥球了！”

    “切，肥球就肥球！”

    “哎呀，肥球就跑不动了呀，到时候你不能抓耗子，留着你干什么呀？”

    胜男没有发觉她正在和一只猫闲聊天，小巧低着头做针线，听了五姐儿的声音，她还以为是小丫头自言自语呢。

    “老爷，老太太，大爷和大奶奶回来啦！”

    院子里的李信惊喜的喊着，脚下也没有停，乐颠颠的往里搬东西。

    “爹和娘来啦？”

    胜男听到院子里的喧闹，连忙从床上跳下来，踢踏上鞋子就往外跑，全然没有看到馒头被她一个咕噜带到地上。

    “喵呜！”

    摔死我啦，喵呜呜。

    馒头被摔得眼冒金星，缩在炕下的隔板上呜咽呜咽的抱怨着。

    小巧见五姐儿冲了出去，忙放下衣服，又见馒头还在地上，弯腰抱起它一起跑了出来。

    院子里，掂着小脚慢慢走进门的来姐儿被闯出来的胜男一把抱住，“姐姐，你终于来啦，我好想你！”

    “胜姐儿，姐姐也想你，来，让我看看，你是胖了还是瘦了，”来姐儿也高兴的推开胜男，上下打量着，“恩，长高了，还胖了不少！”

    “那当然，姐姐，你怎么瘦了呀？”

    来姐儿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打量来姐，半年不见，来姐儿的个子也抽高了不少，只是越发的消瘦，穿着棉衣还不如夏天的时候胖乎。

    “哎呀，看你们姐俩，见了面也不知道礼数，来姐儿先进去给老爷子和老太太请安，”苏氏看到她们姐妹包成一团的样子，心里也说不出的高兴，她佯装生气的对来姐儿说完，又拉过胜男仔细的看了看，“恩，是比来的时候壮实过了！”

    “行啦，都别在院子里呆着，快进屋吧，老爷和老太太指定等着呢！”

    付了车钱，随后进来的李正义见母女三人都站在院子，忙招呼进门。

    进了门，又是一番见礼问安之后，老爷子叫着李正义去了书房，老太太则忙不迭的要看孙子。苏氏忙叫奶妈把李承志抱来，顺便也让丽娘给老太太见礼。

    抱着胖乎乎的孙子，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儿，忙让老姨奶奶拿出她们准备的银锁、银铃铛。这里婆媳几个正哄着孙子，东厢房里，胜男拉着姐姐一起上了炕，两个人亲昵的依偎在一起说着分别后的事情。

    “姐姐，你看，它叫馒头，是我捡回来的小野猫。”

    胜男献宝一样把馒头拎了过来，来姐儿也好奇的看着这个胖成一个球的小东西。

    “咦，它好重哦！”

    从妹妹手里接过小猫，来姐儿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刚出满月的猫能胖成这个样子。

    “嘻嘻，馒头，看了吧，姐姐也说你胖哦！”

    胜男用手点着馒头的小脑袋，笑嘻嘻的说道，完全无视馒头张牙舞爪的嘴脸。

    “五丫，你还好吗？”

    胜男走了半年，来姐儿经常挂念她，虽然她们之间也常常捎信儿，但没有亲眼看到她之前自己还是不放心。

    “姐姐，我好着呢，你看我现在多壮实呀！”

    “恩，老爷和老太太对你都好吧！”

    “好，她们对我都特别好……”

    书房里，胜男嘴里对她特别好的爷爷，正在和儿子商量如何加大培训力度，尽快让胜男胜任捕快的工作。

    “唉，京里变天了，咱们也要做好准备呀！只是苦了胜男这丫头了——”

    “爹，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子听说苏知县忙着找门路，上头的那位万一熬不过春天，万家估计也就没有可以依仗的了。”

    “咱们不管这些，铁打的捕头流水的县太爷，我们李家效忠的是圣上，其他的一概不管。对了，年后给我弄一匹小马来，五丫头该学骑马了！”

    “是，爹！”

    这时，老姨奶奶领着丫头婆子们在厨房奋战，今天是年三十儿，晚上要吃团圆饭，如今大爷都回来了，饭菜可不敢马虎……

    这章是过渡，写得有点纠结，⊙﹏⊙b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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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初学李家刀

﻿成化二十三年春，万贵妃重病不愈而亡，明宪宗因万贵妃的离去悲痛欲绝，于同年八月去世，九月六日太子朱祐樘即位，次年改年号弘治元年。

    一朝天子一朝臣，京城里风云变幻，对远在小山村的胜男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过了正月十五，父亲带着家人就赶回了县城，母亲和姐姐给她留了不少刚做的衣服和鞋子。

    出了正月，胜男也开始恢复她的练功生活。每天凌晨起床，双腿都捆上重重的沙袋，徒步跑到玫瑰园，然后在三刻钟之内返回院子；接着在后院的场地上扎马步、踩梅花桩，等爷爷起身后，她一起去吃早饭。等用过早饭，祖孙两人便回到场院，开始学习李家刀。

    “丫头，咱们李家刀向来是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媳，但是你的情况特殊，为了李家的传承，我也只好破一会例。不过，在学习之前，你必须立下重誓：有生之年，不得把李家刀传给外人，不得私下收徒，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老爷子在练武场摆了一个香案，手里点燃一柱香，神情庄重的领着胜男向祖先发誓。

    “我李胜男在此立誓，有生之年，不把李家刀传给外人，未得家主同意绝不私下收徒，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胜男举着香，跟着爷爷发誓，然后把香插进香炉里，又向祖宗的牌位虔诚叩拜。

    “好，从今天开始我正式传你李家刀，”老爷子让李信拿出自己的刀，示意胜男自己去兵器架子上选一把刀，“李家刀共六六三十六招，丫头，我先给你示范一遍，你看好咯！”

    说着，老爷子活动了一下筋骨，横刀在胸，开始舞动起来。

    “上三刀，主动出击，一招控敌，三招制敌；左三刀，避其锋芒，借其势、卸其力；右三刀……”

    老爷子变舞着招式，边分段讲解，看惯了后世武侠剧的胜男，对这样的刀法倒也没有多少惊讶，比起那些吊着威亚飘来飘去的侠客们，李家刀看起来笨拙了许多，很多招式甚至就像邢捕头的狂刀乱砍。

    “看明白了吗？”

    一套刀法耍了下来，老爷子脑门上也见了汗。

    “恩，看明白了！”

    胜男拿起她选中的刀，来到院子中间。呃，这刀也太沉了些吧，她有点吃力的把刀横在胸前。

    “好，那你耍一趟给我瞧瞧！”

    老爷子把刀递给旁边伺候的李信，又从他手里接过毛巾，擦过汗端着刚煮好的热茶坐在椅子上，看五丫练习。

    “是，爷爷！”

    胜男深吸一口气，然后按照刚才老爷子的招式，开始砍了起来。上手之后，她才发现，看似平常笨拙的招式，一刀砍下去，带着呼呼的风声，倒也有几分威武。

    “停！丫头，你这是练刀呢，还是砍西瓜？”老爷子一口茶险些喷了出来，好吧，是他心急了一些，小丫头年纪还小，手里的刀立起来都能到她的前胸，可是现在时间不等人呀，希望她能勤能补拙吧，“你先好好想想我刚才的招式，不要拼傻力气，先把招式记住！”

    “是，爷爷！”

    胜男停住动作，擦擦汗，她也不想砍西瓜呀，明明是按老爷子的招式来的，她怎么舞起来就这么别扭。

    “老爷子，大爷来啦！”

    前院的丫头悄悄的凑在李信耳边说了几句话，李信打发了丫头后，便小声的向老爷子汇报。

    “恩，知道了，”老爷子放下茶杯，对站着苦想的胜男说道：“丫头，先想着点儿，如果刀太重，就先换把轻便一些的刀，现在最主要的是先记住招式，其他的慢慢练习，懂吗？”

    “懂了，爷爷！”

    胜男也发现刚才犯了一个错误，她又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体。唉，还是先拿把薄刀片子试试吧。

    老爷子交代完，便起身来到前院。

    李正义在正堂和母亲说了几句家里的情况，见父亲进来，忙起身见礼。

    “马送来啦？”

    老爷子年前就吩咐儿子买匹马送过来，如今也过了一个月，估计他是为这事来的。

    “是的，爹，不过儿子还有件事，想听听您的意见！”

    “行呀，去书房吧！”

    老爷子虽然住在偏远的乡下，但是上头的巨变，他还是知道的。

    说着爷儿俩一前一后的去了书房，关上门在屋里说了将近一个时辰。进去的时候李正义还紧皱着眉头，出来的时候，他似乎已经被老爷子开解，已然恢复到正常的样子。

    “五丫在后院练刀呢，你去看看吧？！”

    老爷子老神在在的坐在太师椅上，手里还不紧不慢的转着两个干核桃。这还是五丫头买给他的，说是经常放在手上搓，对身体好。哎呀，也不知道这丫头从哪里听来的典故。既然是孩子的心意，他也不好拒绝，即使不相信对身体好的话，但是搓个核桃倒也有几分老爷子的派头。

    “不了，儿子还要赶回去，五丫就烦劳您了。另外，马我已经让李信牵到牲口棚了，爹，您还有要交代给儿子的吗？”

    和老爷子谈完后，李正义心里一片清明，想起衙门里的一摊子事儿，他一刻也不想耽搁。

    “行，你回去吧。该说的为父都和你讲了，新皇登基官场上肯定会有所波及，你什么都不用考虑，千变万变根本不变，守好自己的本分就成！”

    “是，儿子明白了！”

    说完，李正义去正房和母亲打了个招呼，便又急匆匆的赶回梅水镇。

    吃过午饭，老爷子回房睡午觉，胜男也回房洗漱。现在的训练基本上分两部分：早上练武，下午习文并练大字。如今需要流汗的部分结束了，她要赶紧去洗个澡，然后把身上满是汗臭味儿的衣服换掉。否则别说自己受不了，就是挑剔的馒头也不让她抱。

    洗过澡，胜男换了干净的衣服，她把湿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然后扑向炕上的馒头。

    “喵呜！”

    轻点，轻点儿，人家刚睡醒呢！

    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顾，馒头的个头已经比成年猫还有大，圆滚滚的肚子像个球一样，橘黄色的皮毛也溜光水滑的，看起来别提多像加菲猫。

    “切，懒死你算咧！”

    胜男缩在炕上，小手轻抚馒头的胖肚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胜男诡异的发现，她居然可以和馒头心灵相通，而且还能彼此交流。这让她惊讶的同时，也有种终于找到朋友的感觉。独身来到异地，虽然有家人的关心，但是她心中最深的秘密却无人倾诉，有时她甚至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自从和馒头交流后，她经常把前世的一些故事讲给它听，也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曾经的家人和过去的经历。

    馒头在倾听的时候，倒也一反平时懒惰、贪吃的样子，它还经常用超乎猫的口吻来劝解胜男，有时还会提出一些建议，让胜男有一种良师益友的错觉。

    “切，懒也是一种福气，你有吗？”馒头眯着眼，嘴上的胡须一翘一翘的，“对了，葫芦里的土地能长东西吗？”

    “对哦，你不提我都忘了呢，我看看哈！”

    前些天她花盆里种的东西都收割了，她正巧想试试把土地收进葫芦是不是也能长东西，便把闲置的花盆又洒上种子，然后把花盆放进葫芦里。这些天忙着练功，居然也忘了瞧，不知道成功了没有。

    胜男从衣襟里掏出紫葫芦，打开塞子，“咦？馒头，快看，种子发芽了。奇怪，明明里面没有太阳，无法进行光合作用，种子是怎么发芽的呢？”

    馒头睁开眼睛，扒着小爪子凑在葫芦口看，“谁知道呀，也许葫芦本来就是仙器，自然不能用常理来推论呀！”

    其实它也不知道“光合作用”是啥米东西，不过，葫芦的来源胜男倒是给它讲过。这可是南极仙翁用来放杂物的宝贝呀，也许，之前里面就放过比仙丹还有高级的东西呢。所以呀，葫芦里的世界，无法解释。

    “对呀，就想你一样，馒头，我就纳闷了，你怎么越来越不像一只猫？”

    胜男拿起绿葫芦，点了几滴水倒进紫葫芦里，她看着一只猫的脸上居然有“不屑”的表情。

    “切，我是喝生命水长大的神猫，当然不是普通的猫啦！”

    “没错，看来生命水真是好东西。”胜男也喝了几个月的生命水，发现自己的体质变得非常好，要不是经过生命水的改良，就她的小身板，早就被爷爷变态的训练强度给累趴下了。

    虽然心里抱怨爷爷的训练一天比一天魔鬼，胜男一到时间还是会自觉的爬起床。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亮，她又准时起床，穿上衣服，看看被窝里依然睡得香甜的馒头，她嫉妒不已，穿好鞋子，她坏心眼的把被子撤掉，在馒头“冻死啦，坏主人”的抱怨中一路跑出家门。

    晨跑结束后，老爷子牵出一匹红棕色的马，他对蹲马步的胜男说，“丫头，来，今天咱们要加一项：学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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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千里驴悍马

﻿“骑马？爷爷，当捕快还要学骑马吗？”

    胜男擦擦汗，心有余悸的站在高大的马面前。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人家女侠骑着马，衣袂飘飘的特别有范儿，可是自己站在马的面前时，她才发现这种被人用来当交通工具的温顺动物，却是如此的庞大，她掂着脚尖也够不到马背，怎么骑？！

    “那是自然，”老爷子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慢慢的梳理着马的毛发，“出城办案、传递公文，那样不需要用马，来，丫头，别怕，爷爷抱你上马试试！”

    胜男的双腿不由自主的直发抖，她颤着声音说，“爷爷，能不能不学呀？”

    “不能，”爷爷断然拒绝，其实当普通的捕快不会骑马也就算了，可五丫是要当捕头的，如何能不会骑马，他降低声音温和的说道：“五丫，不要怕，这匹马是匹母马，非常温顺的，来，试试！”

    说着，老爷子抱起退缩的胜男，扶她上了马，“抓紧缰绳，踩住马蹬子！”

    胜男哆里哆嗦的坐在马鞍上，小手抓住缰绳，她感觉屁股底下一直在动，她甚至能感受到马不安的刨蹄子，“爷爷，然后呢？”

    “夹紧马肚子，对，然后踢马蹬子，对，对，慢慢走。”

    老爷子一步一步的解说着，胜男勉强安稳的坐在马上，只有双腿不住的发抖，呜呜，前世马场里学骑马人家还有护具，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万一摔下来，后果——

    世界上的事情，是怕什么来什么，胜男这里正胡思乱想，想到自己悲催的跌落马背的场景，她的身体也不安起来，手里的缰绳猛的一拉，双脚狠狠的磕上马肚子。然后温顺的小母马，被吓到了，长嘶一声狂奔出去。

    “小心，丫头，抓紧缰绳！抱、抱住马脖子，别松手！”

    老爷子也被吓了一跳，刚刚还好好的溜着，怎么马就惊了呢，他忙不迭的让李信带人追了出去，哎呀，可千万别掉下来呀，否则，就这么个小人儿，还不得受重伤呀。都怪他，这么心急干什么呀？！

    胜男被颠的上下乱晃，她感觉耳边的风呼呼的刮，屁股底下的马像打了兴奋剂一样狂躁的乱跑着，一眨眼跑到了外面的田地里。

    现在刚刚过了正月，地里也没有人干活儿，惊马颠着胜男一路杀到了绿油油的麦子地里。

    “呜呜，不会这么快就要见小白了吧？”

    胜男死命的抓住马鬃，她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想法，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掉下去，掉下去不死也得缺胳膊断腿的，她才刚刚习惯了明朝的生活，她不想这么快就回到地府见那个乌龙小白。

    不知道颠了多久，胜男感觉自己的手都麻木了，胯下的马终于放慢了速度，溜溜达达的在田地里乱晃。

    “胜姐儿，胜姐儿！”

    身后传来李信的声音，老爷子的马在春节的时候寿终正寝，家里没有马，难为他骑着一头驴追了出来。

    “……李叔，我在这里，李叔，我在这里！”

    胜男听到声音，心里顿时安定下来，她喘着粗气回应道。

    “谢天谢地，老爷子都快担心坏了，胜姐儿，你没事吧！”

    李信下了驴，拉住仍在散步的马，把胜男抱了下来。

    不知道被颠了多久，胜男的腿都站不住了，她一屁股坐在冷硬的地面上，后背的冷汗流了下来。

    李信见小丫头瘫软的样子，忙把她抱上驴背，然后一手牵着马，一手牵着驴，慢慢的走回家。

    回到家，老爷子见胜男安然无恙的回来，也松了一口气，他忙吩咐厨房中午做些好菜，给胜姐儿压惊。

    “爷爷，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

    “唉，是爷爷太心急了，丫头，不怪你，都怪我呀！”

    老爷子开解儿子的时候倒是很想得开，可换到自己身上，他也着急呀，所以才加大了培训强度，恨不得胜男今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学会，明年就能回去当差。

    “……”胜男见老爷子苍老的脸上满是颓废，便随口说道，“爷爷，我骑不了马，还可以骑驴呀，我刚回来的时候，感觉骑驴比骑马安全多了！”

    “驴？”老爷子沉吟了一会，县里的捕快也有骑驴的，可驴比马慢多了呀。心里虽然不是很赞同，但是看到五丫满脸期待的样子，勉强点点头，“骑驴倒也可以，正好年前咱们家的驴下了小驴，丫头，你先试试？”

    “好呀，明天就试试！”

    只要不骑马，什么都好说。算起来，她也是喝驴奶长大的，估计和驴打交道更简单一些。再说了，现在小驴还小，她可以用生命水给优化优化，没准儿还能养出一头通灵的驴呢。

    下午，吃过午饭后，老爷子似乎有心事，他把祖上各位先人记录的一本破案心得拿给胜男，让她回屋去看，自己则坐在太师椅里发呆。

    破案心得比大明律要好懂许多，胜男拿出当年看网络小说的速度，厚厚的一本书不到一个时辰便翻完了。其实抡起接触的案子，说句大不敬的话，她在前世见识过的比这本心得记载的还要多，心得里记录的多是一些东家丢了鸡、西家走丢了孩子、南家的丫头被拐卖了、北家盖房子和邻居干架了之类的琐事，少数算得上高智商犯罪的，也不过是官印被盗、仓库的老仓偷粮之类的小案子。命案或者大案非常少，基本上一位先人当差三十多年也不过经手了十几起，五位祖先办的命案加起来都不如前世她亲爹一个人办的案子多。

    “哎，古人还是比较淳朴呀！”

    “看完了吗，看完，咱们去看驴吧？”

    馒头趴在她的大腿上，两只爪子轻轻的挠着胜男的衣服。

    “好呀，看看以后的搭档！”

    人家小驴也出生几个月了，她还一次就没有见过呢。放下书，外面的天色还早，她抱起馒头一起来到后院的牲口棚。

    牲口棚里拴着一头母驴，也就是今天李信骑的那头。它后面还跟着一头半大的小驴，黑色的皮毛，尖尖的耳朵，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上还长着两撮白毛，嘴巴和腹下都是雪白的毛发，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胜男猫腰进了棚里，拴着槽子上的母驴对胜男的闯入并没有什么反应，估计胜男驴奶喝多了，身上还真有了驴的味道，她爱惜的抚摸着小驴的皮毛，“嘻嘻，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座骑了哦，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说着，她从腰下解开绿葫芦，在手心里到了一些生命水，伸到小驴的身边。

    小驴子吧嗒了吧嗒嘴巴，似乎闻到了从来没有闻过的清香，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喝吧，呵呵，多喝点，小说里的男猪们要么有千里马，要么有汗血马，我怎么也得养头千里驴吧！”

    “千里驴，不是千里马吗？”

    胜男给馒头讲过千里马的故事，所以它听到千里驴的时候，忙出声纠正。

    “有生命水在，一切皆有可能嘛。你不就是从野猫变成了神猫？！”

    “哦，那你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呀。我叫馒头，它是不是叫包子？”

    馒头对自己的名字很纠结，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厨娘都会喊上馒头啦，害得它还以为让它上桌呢。

    “恩，是该取个名字，”胜男又给小驴加了一些生命水，心里念着千里驴，突然闪过前世最喜欢的一种车，“哈，有啦，就叫悍马吧。这次老太太不会说名字不吉利吧！”

    “偏心！”馒头很纠结，凭什么它叫馒头，这只傻驴却叫什么马这么威风的名字？！

    胜男才不管馒头的怨念，这只猫最近有点嚣张，正好打压一下它的气焰。接下来的日子，胜男的工作又多了一项——喂驴。

    晨跑、练刀、喂猫、喂驴，然后是骑驴，生活简单而充实，就这样五年过去了，胜男也变成了一个英气十足的少女。

    “驾~悍马，快点呀，爷爷一会就追来啦！”

    胜男骑着驴，她不停的催促着。

    “追来就追来嘛，急什么？”

    悍马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它的目标是前方的一片嫩草，才不管主人想赢过快马的心思。

    “怎么不急，爷爷说了，如果你跑的没有马快，就让我学骑马。”胜男拍了悍马一下，真是吃货，“我当年可是差点被马摔死，如果再学，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哎，我给你说哈，如果我被逼着学骑马，你也没有好果子吃，以后甭想吃葫芦里的嫩草！”

    “切！”

    悍马不屑的打了一个响鼻，听到身后传来“啪嗒啪嗒”的马蹄声，撒开四蹄飞速的跑了开来，留给后面一片尘土。

    胜男骑着驴回到院子里，爷爷还没有回来，李信则拿着记事本记录下她到达的时辰。两刻钟后，老爷子才骑着气喘吁吁的马进了门，他看到在胜男正在院子耍刀，而那头被叫做悍马的驴子也乐颠颠的守着一槽子青草啃着。

    “咝！”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天他和孙女一起出发，说好了看看谁先回来。他骑的马正是当年儿子给买的那匹小母马，论脚力和耐力都不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以前骑的老马，可肯定比驴跑的快呀。没想到，刚出发没有多久，这头驴就跑在了马的前面，仿佛故意一般，驴子不紧不慢的在眼前晃悠，他的马却怎么都赶不上。

    “老爷，您看！”

    李信拿过记事本，上面记载了五年来胜男各项培训的成绩，骑马一栏上写着：“弘治五年三月初六辰正一刻李胜男”（大概上午09：15左右）

    他先是不可思议，然后又深深的吁了口气，“‘汗’马，还真能比拟千里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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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不打不相识（一）

﻿晚上，老爷子把胜男叫进了书房。他坐在太师椅上，手上拿着一本册子，胜男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老爷子把一指厚的册子合上，册子上详细的记录了胜男五年来的培训成绩，有些项目甚至超过了他当年的记录，呵呵，李家有希望啦。再看看眼前满脸英气的少女，老爷子欣慰的叹了口气，

    “丫头，你今年十五了吧？！”

    “呃，”胜男一时没有跟上老爷子的思路，愣了一下忙点头，“对呀，爷爷，我回来也有五年多了呢！”

    “呵呵，好呀，总算是长大了，”老爷子感觉身上的担子轻快了不少，儿子上个月刚来信说苏知县马上要调任，让五丫趁着知县还没有走让她赶紧回去，否则等新知县上任后，连普通的捕快都不一定能当上。

    “丫头，本来我还想再留你半年，多传授给你一些衙门里的事儿，可是时间不等人呀，”老爷子从抽屉里掏出一封信，轻轻的拍在桌子上，“你父亲刚来了信，说是已经给你预留了一个步班捕快的名额，让你尽快回去。我今天看了看，你的各项培训都已经合格了，当一个小捕快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要想当一个好捕头还是需要一些经验，可惜我是没有机会亲自教给你啦。我呢不在你身边看着，当了差有什么不懂的就问你父亲，记住了吗？”

    “是，爷爷！”

    胜男没想到离开的日子这么快就来临，她在老家待了五年多，与爷爷和老太太他们朝夕相处，在心底里已经把两位老人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和亲奶奶，“爷爷，我……”

    “唉，我知道你舍不得，不过老家不是你们年轻人呆的地方，记住从你学李家刀的那天起，你就是李家新一代的继任者，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家族的利益为考虑！”

    “我明白，爷爷！”

    “恩，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五年来你也受了不少的苦，”老爷子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子，他打开盒盖，里面放着几张纸和是十个银元宝，“来，丫头，这里是十顷地的地契还有一百两银子，是当时说好给你做嫁妆的。”

    “爷爷，嫁妆现在就给我？！”

    胜男有点晕，嫁妆不是嫁人的时候才给的吗，怎么现在就给她了？！难道爷爷他们不怕自己拿了田契和银子，不干捕快而跑路去当地主婆吗？

    “呵呵，当然不是现在给你，田契我已经改成了你的名字，不过这些要先交给你父亲管理，等你什么时候当了捕头，这些才给你的，明白吗？”

    老爷子把木盒锁好，他见胜男一副失望的样子，便捋着胡子笑道，“放心，只要你用心当差，你父亲和我都不会亏待你的。再说了，这些年你和珍姐儿捣鼓的那个什么玫瑰作坊，又是酿酒、又是做酱的，挣了不少银子吧？！”

    “爷爷，您都知道呀？”

    胜男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她还以为自己做得挺隐蔽呢，没想到老爷子还知道自己也参了股。

    “哼，我当然知道，要不是我作保，你以为你们的玫瑰作坊能开得下去？！如果不是看我的面子，你们的工人那么好招？！你也不想想，村里的闲汉怎么从来没有找过作坊的麻烦？！”老爷子隐去笑容，严肃的说道，“丫头，我知道你聪明又机灵，不过，在这个世上，单单靠聪明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一个女子，没有家族的依仗，你什么都做不了。甚至你那些挣钱的作坊，反而会引来宵小之徒的惦记。你想想你姑妈，再看看周围的邻居，你明白了吗？”

    胜男心中一凛，老爷子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尽管她学会了李家刀，尽管她比普通的女子独立，尽管她也有一些挣钱的法子，尽管她现在已经小有积蓄，可一但失去李家的庇护，那她什么都不是。想想小姑妈，她可是带着不菲的家产和子女回来的，还不是被李正良试探着欺负了一回。有家有子有钱有田的大人都是如此，更何况她一个小女子？！

    胜男发现自己太幼稚，她能想到的事情，老爷子和老爹又怎么想不到？

    想到这里，她收住笑容，无比认真的对老爷子说道，“爷爷，我明白。您放心吧，我一定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哈哈，好孩子。去吧，让小巧帮你收拾收拾，明天让李信送你回家！”

    “恩，知道了！”

    被老爷子又是利诱、又是半恐吓的说了一通，胜男知道她的安定生活还是来自李家。只要她好好当差，然后等弟弟长大后把位子还给他，老爷子和父亲的承诺才会兑现吧？

    唉，本来她也没有想脱离李家，老爷子的话就当警示吧，她要时刻记在心里，什么时候都不要失了“本分”。

    “李叔，你太慢了，我们先走一步了哈！”

    胜男骑着悍马，李信赶着马车走在后面，马车车厢里放满了胜男的行李、老太太给她和家里人的衣服料子，还有小姑妈塞上车的玫瑰酒和玫瑰酱。

    “胜姐儿，路上小心！”

    李信也想快一点儿，可是自己驾的马车也不过是普通的母马，比起五姐儿胯下的千里驴还是差了一些。他见胜姐儿耐不住的跑在头里，忙举着鞭子喊道。

    “知道啦！”

    今天一早，她就收拾了行李准备回家，老太太和老姨奶奶一边一个的抱着她的胳膊，对于她的离去非常不舍，小姑妈也得了信儿，提前来到家里给她送行，把她在玫瑰作坊几年攒下的分红银子全都拿了出来塞到马车里。

    老爷子前一天和胜男谈过了，便没有再说什么劝诫的话，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拍拍她的肩膀，神情里也满是不舍——胜男是唯一一个在他身边长大的孙女，又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朝夕相处了五年自是有感情的。

    告别了送别的人，胜男抱着馒头骑上悍马，上了大道。在乡下待了这么久，初见这么广阔的田地，她和悍马都有点小鸟出笼的感觉，恨不得在大道上快速的驰骋。可惜李信太沉稳了，驾个马车也慢悠悠的，她实在按捺不住，便一拍悍马的屁股跑了起来。

    玫瑰镇离梅水镇不远，悍马还没有跑过瘾，她们就进入了梅水镇的境内。

    “我饿了，前面好像有个茶摊，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已经肥成一个球的馒头，眼尖的看到路边有个小茶摊，茶摊的幌子迎风招展。

    “吃？馒头我记得出发前，小巧已经给了你一笼的包子呀，这还没有两个时辰呢，你怎么又饿啦？”

    小巧去年嫁给了村里的一户农家，五年来小巧一直非常尽心的照顾她，于是胜男特意求了老太太平了她的奴籍，自己又帮她添了一些嫁妆，让她风风光光的嫁了人。小巧嫁人后，心里很感激胜男及李家老太太的恩情，经常做一些拿手的东西送来，昨天知道她要出门后，便连夜做了一锅包子给她拿上。

    结果，两大笼三十多个包子，胜男只吃了四个，其他的二十多个全被馒头给吃了。胜男无奈的摸摸它的肚皮，唉，不知道的还以为它要生小猫了呢。

    “那就喝点茶吧，被悍马颠了大半天，我的骨头都要断了！”

    馒头用爪子摸摸脸，一副累得不行的摸样。

    “切，人家悍马还没有喊累呢，你到先咋呼上了。”

    嘴里这么说着，胜男还是停了下来，她已经把李信甩的远远的，如今快要进城了，她还得等等他。离家这么久，她几乎都要忘了自己的家门朝哪走。

    来到茶摊，胜男抱着馒头下了驴，然后给悍马喂了一些生命水。

    “客官，要点什么呀？”

    伙计拿下搭在肩上的毛巾，麻利的把桌子擦干净。

    “恩，给我来一壶热茶！”

    “好咧，您还要包子吗，我们这里有刚出笼的热包子，皮薄肉馅儿的蒸包！”

    馒头一听有吃的，口水都要流出来，它忙拉拉胜男的衣襟。

    “行，在给我两笼包子！”

    伙计答应一声，便去给胜男煮茶了。茶摊不是很大，遮阳帐子下摆了五六个桌子，除了胜男，还有三桌子客人。有的点了一壶茶几个人闲聊，有的则是要了一碗白开水泡自带的煎饼。这里是进梅水镇的必经官路，有不少进城出城的人来这里歇脚。

    “嗳，前面发现死尸啦，去看看吧？”

    没一会儿，小二把胜男要的东西都送了上来，馒头人模猫样的坐在凳子上，见包子上了桌，忙把盘子揽在自己面前，两个爪子紧忙活。胜男不是很饿，她端起茶杯悠闲的喝茶。

    这时，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跑了进来，急吼吼的喊了一嗓子，端起一个桌子上的茶水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真的假的，在哪里呀？”

    桌子上的人显然和农夫认识，好奇的问道。

    “就在前头的王家庙，县里的官差和仵作都来啦！”

    官差？是不是老爹？老爹不是一向只办大案子吗，人命案应该是大案子吧。

    想到这里，胜男结了帐，牵着悍马拎起双爪都是包子的馒头，跟在跑去看热闹的客人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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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不打不相识（二）

﻿来到发现死尸的地方，是位于王家庙村外的一个大池塘，胜男发现前面围了一圈的人，人群里还不断发出“啧啧，太惨了”“谁干的呀？”之类的议论。

    人群前是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驱赶着看热闹的人群。

    “嗳，谁让你进来的，说你哪，抱着肥猫的那个小子？”

    胜男把悍马留在一边，自己挤进人群，还什么都没有看到，就听到耳边有人吆喝她。

    “怎么啦，我看看！”

    “看什么看，这里不是耍把式的，不要破坏了现场！”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粗布灰衣的年轻男人，二十左右的样子，他指挥几个捕快保护现场。

    “切，看打扮老兄也不是公门里的人吧，你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臭小子，敢叫她小子，什么眼神儿呀？不过，她怎么看着这小子有点眼熟呢？！

    “嗳，让你出去就出去，哪来这么多废话呀，这是咱们仵作的高徒魏公子，是帮忙验尸的，你小子赶紧给我出去！”

    一个小捕快听到胜男的话，忙过来帮忙，只见他扬起手里的铁尺开始赶人，在池塘边腾出一块验尸的空地。

    “哎哎，别动手呀，我退后不就完了吗，”胜男好女不吃眼前亏，她连忙退后几步，然后咧开嘴角笑着问道：“大哥，你们李捕头没来吗？”

    “李头？李捕头正忙着山贼的大案呢，没时间过来！哎，你什么人呀，小孩子家的别瞎打听！”

    小捕快习惯性的回答了问题，说完话才想起来，这个抱着肥猫的不男不女的家伙谁呀，自己干嘛这么听话的告诉她！？

    这时，池塘里的死尸已经被抬到了空地上，魏良打开放在地上的木箱子，这个箱子的外形很别致，有点像后世的化妆箱。他从里面掏出一副白绢的长臂手套，在身边小捕快的帮助下戴好手套，然后开始验尸。

    “去去去，都让开让开，县丞大人来啦！”

    李班头拿着马鞭把围观的村民驱逐开，后面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穿着一身黄鹂补子的官服，个头不高，白白净净的，在几个衙役的簇拥下来到现场。

    “魏良，情况怎么样啦？”

    县丞瞥了一眼被浸泡的肿胀发白的死尸，一股恶臭袭来，幸好现在是春天，尸体虽然已经发臭但是还没有招来蚊蝇。

    “回大人，死者为女性，年龄约20岁左右，身高五尺左右，是被人掐死后丢入池塘的。”

    “哦，那就是死于他杀？有何凭证？”

    县丞皱着眉头看向魏良，心里暗自发苦，苏知县调任，新知县还在到任的途中，县衙的事情由他暂时代理。他刚接手没有几天，南山的山贼尚未剿灭，这里又发生了人命案。

    “大人请看，死者尸身肉色带黄不白，身体肿胀，颈部有黑色指痕，口眼皆开，双手发散，但是肚皮不胀，腹内没有积水，口、眼、耳、鼻亦无水沥流出，双手指间并无泥沙或草屑，”魏良蹲在尸体面前，解说到哪个部位，便用手指到那个地方：“如果死者是生前落水，池塘水深，死者挣扎之下，口鼻内必灌入塘水，腹中定有积水，双手在水中挣扎，指甲里也会有污物或者水草，可是这具死尸的指缝并无污物，腹中亦无积水，晚生推测她是被人杀死后弃尸于此。另她的颈间有黑色的於痕，看大小像是指印，有可能是被人双手掐死的！”

    “恩，有理！”

    县丞也不是很懂，不过仵作老孙头说了，这个魏秀才验尸的本领远在他之上，他说是他杀，应该不会错。沉吟了半天，他吩咐身边的李大头：“李班头，这件案子就交给你来办理，限期五天，有问题吗？”

    “好！大人放心，这案子包在我身上了！”

    李大头拍拍肥硕的胸脯，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起如何办案。

    “小六子，这里属于哪个村子呀，把里长给我叫来！”

    县丞见尸体已经验完，便吩咐手下人分头办案，自己则坐轿回县衙。

    “好嘞！”

    小六子答应一声，忙找来围观的村民，如今死尸的死因查到了，身份却不明，还需要找当地的人问问。

    “哎呀，官爷，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我们前街王大娘的儿媳上个月不见了，个头和摸样倒也和这个有点像！”

    “对呀，王家小娘子丢了好久，王大娘说是她跟人跑了，嫌丢人，既不让人去找，也没有报官！”

    “没错，可能就是王家小娘子！”

    围观的村民们议论纷纷。

    魏良则没有理会，写完验尸单，他把手套摘下来，然后一起放进提箱里。又从箱子的暗格里摸出一块胰子，在小捕快捧上来的清水里洗手。

    胜男却一直注视着这个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看他很眼熟。

    “哦，对了李班头，尸体颈上的黑痕有点奇怪，指印少了一个，凶手可能手指有畸形。”

    洗完手，魏良接过帕子擦手，他看着两个衙役把尸体抬走似乎想起什么，补充道。

    “难道是九指？”

    李大头眼前一亮，有体貌特征，那案子就好破了呀。

    “切，也许凶手杀人的时候，故意翘起一指来陷害人呢？”

    胜男不以为然的吐槽道。

    “即使是翘起一指，指头根部也是有痕迹的。另外，指印只是缺失了一部分，并不是整根手指都没有了，翘起一指不会有这样的指痕的。小兄弟，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猜测！”

    魏良冷冷的看了胜男一眼，淡淡的说道。

    “就是就是，还是魏公子厉害！”

    李大头油乎乎的大饼脸上满是笑意，如果他能顺利办了案子，县丞肯定满意。再加上主簿女婿的推荐，下一任捕头非他莫属。

    “哼，你以为你是柯南呀！”

    胜男哼了一声，转身牵着悍马往回走，没有发现魏良的脸上闪过一抹错愕。

    “柯南？柯南也是仵作，他比魏公子您还厉害？”

    刚才驱赶胜男的小捕快，好奇的凑在魏良耳边问道。

    “算是吧！”

    “这个姓柯的比你还厉害？”

    魏公子虽然不是仵作，可是比当仵作的师傅老孙头还厉害呢。小捕快没想到还有比魏公子厉害的人。

    “恩，很厉害的人！”

    魏良的目光紧紧地跟着胜男，他心里有种说不出去来的激动。

    “五姐儿，你去哪儿了呀，要不是伙计说看到了馒头，我还以为你已经进城了呢！”

    茶摊前，等得只上火的李信终于看到胜男牵着驴从一侧的小路上走了出来。

    “呵呵，前面发生了命案，我还以为能看到爹呢，就过去看了看，”胜男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说道：“李叔，等久了吧，现在都快中午了，咱们吃点东西再赶路吧！”

    自己刚才吃了点包子，可是人家李信只顾着等自己，什么还没有吃呢。

    “行，现在时候不早了，如果继续赶路，估计还要半个时辰才能进城！”

    李信也饿了，一大早出来，早饭都没有顾上吃。

    说着两个人便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来，要了一壶茶四碟包子（两碟给李信，两碟给馒头，囧）。

    “魏公子，咱们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小捕快像是魏良的跟班，没有跟其他衙役一起走，而是帮他拿着提箱来到大路边。他看到茶水摊还有笼屉摆着，肚子咕咕的叫起来。

    “恩，好吧，赶了十几里的路，是有点饿了！”

    人家县丞是八品官，又是代理县务，出入都有轿子，他虽然被人尊称一句魏公子，却没有任何官职，也就没有坐轿子的资格。

    “官爷，没有空位子了，您看给您拼个桌子成么？”

    伙计见一个官差和一个小伙子进来，忙招呼道。

    “行呀，就坐这儿吧，”小捕快可能刚入公门，没有老捕快的欺善，他扫了一眼，见胜男这里只坐了两个人，便招呼魏良过来坐。

    “喵呜！”

    小捕快估计也累坏了，他没有仔细看便直接坐了下去，几乎一屁股坐在馒头的身上，正埋头苦吃的馒头被吓得一下子蹦到了桌子上。

    “吆喝，怎么猫还上桌呀，下去下去！”

    身下蹿出一个黄乎乎的身影，小捕快也被吓了一跳，这猫可够肥的。

    “喵呜！”你下去，谁让你坐上来的？！

    馒头站在桌子上，橘红色的毛发都炸了起来，气势汹汹的盯着小捕快。

    “嘿，你这小畜生还挺横的呀，小心我——”小捕快被吓得站起来，手扶在刀柄上，嘴里说着威胁的话，心里却不想承认被一只猫吓到。

    “喵呜！”你才畜生呢！馒头作势要扑上去，维护自己的领地。

    “嗳，小庆子，你干什么呢？”

    魏良刚去问伙计要了清水洗手，等来到位子的时候，发现小捕快周庆正和一只猫对峙，而那只猫真是是说出“柯南”的那个小子养的，哦，不对，应该是丫头。

    想到“柯南”，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听错了，还是那丫头另有所指，他的目光对上饶有兴致看戏的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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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胜姐回来了

﻿“馒头，下来！”

    胜男看了半天，发现别人已经开始关注他们这个桌子。眼前的小捕快估计也没有见过如此营养丰富、个性强悍的猫，年轻的圆脸涨的通红，手握着刀柄，大有和馒头决一死战的架势。

    “喵呜！”不要！

    “乖，下来。时候不早了，咱们还要继续赶路呢！”

    一边的李信也把包子吃完，正掏出一方手帕擦嘴。胜男板着脸对馒头说道，跟前的小捕快虽然鲁莽了一些，但也是公门中人呀，爷爷不是说了嘛，她老爹给她弄了一个捕快的缺，没准儿她和这个小捕快以后还是同事呢，做事都有留有余地嘛。

    你看人家李信多沉得住气，他也是跟着老爷子好几年的老管家，别说是玫瑰镇，就是在梅水镇的大街上也是敢横着走的主儿。小捕快不请自来，他都没有生气，馒头较什么劲呀？！

    “喵呜，喵呜！”人家还没有吃饱呢！馒头也很无辜。

    “……”胜男无语，她无奈的把它抱下桌，然后对伙计喊道：“伙计，结账，然后把包子打包！”

    “好嘞！四碟包子，一碟八文钱，一壶热茶十五文钱，一共四十七文，您给四十五文得啦！”

    伙计麻利的算好帐，然后拿了一个纸袋子过了，把馒头的两碟包子都装了起来。

    “嗳，嗳，谁让你走的，你是谁呀，刚才在命案现场大放厥词，如今又纵猫行凶！”

    小捕快见胜男看也不看他，感觉被轻视了，便拦住胜男。

    “呵呵，小哥，在下李胜男，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或许过两天还会见面哦！”胜男从荷包里取了铜子儿丢在桌上，拎起纸包笑着说道。

    “李胜男？咦，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小捕快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楞了片刻的神儿，馒头伸舌头舔舔鼻子，甩动着尾巴大摇大摆的跟在胜男身后离开了茶摊。

    “呵呵，步班新进的小捕快就叫李胜男！”

    魏良本来想和胜男说几句话，突然想起前两天步班缺了一个缺，他家邻居想花钱补上，结果黄班头说这个缺已经给了一个叫李胜男的人。没想到，刚才那个小丫头就是李胜男。恩，胜男，好名字！

    “不是吧，就他？不男不女的娘娘腔！”

    周庆皱着眉头，衙门的人员是有编制的，他们梅水镇是个小县，三班衙役不过每班十人，大多还是都是年轻人，好容易步班出了缺，他家的堂弟还想补呢，银子都准备好了，黄班头却说那个缺已经给了别人。奶奶的，他还琢磨是衙门哪个兄弟的亲戚呢，没想到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娘娘腔？姓李？”

    魏良心头闪过一个念头，可惜太快了，他没有抓住：“行啦，赶紧吃饭吧，你不是饿了吗？”

    外面，胜男把馒头丢上马车，又把纸包留给它，自己骑上悍马踏上了回家的路。

    人常说近乡情怯，可是她在那个家里待了不足半年，和父母也没有太深的感情，唯一惦念她的来姐儿也在三年前嫁给了威武镖局的三儿子，上个月生了儿子当上了母亲。

    “唉，五年了！”

    胜男骑着驴走在前面，梅水镇的城门慢慢的跃入视线，她看着并不熟悉的县城，心里也有些感慨。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每天的生活也被安排的非常满，让她几乎都要忘了前世的种种。如果不是两个宝葫芦的存在，她甚至怀疑：她不是来自几百年后的警花，而是土生土长的李家五丫头。前世的一切，宛若一场梦境，越来越模糊。

    “五姐儿，咱们到了，你离家的时候还小，估计都不记得家门怎么走了吧。”

    她这里精神恍惚，悍马似乎也感应到了她的心不在焉，放慢了脚步，像头普通的驴子一样优哉游哉的溜达着。李信赶着马车跟了上来，他见胜男慢慢的停在路边，有点迟疑的样子，以为她忘了回家的路，便笑着说道。

    “呵呵，是呀，转眼都五年了呢！”

    胜男也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悍马有多么变态，便拉住缰绳，让李信的马车走在前面，她则慢慢的跟着。

    “恩，可不是，这几年都是大爷回家来看你，你还没有回来过呢。”

    来到城门口，李信也放慢速度，随着人流慢慢的进了城。

    县衙后街李家，李正义刚从南山回来，最近邱老大似乎故意和县衙过不去，时不时的做几个案子让他不得安生。上个月，邱老大接连绑架了梅水镇的好几个富户，被绑架的有安全解救回来的，也有被撕票的，受害人家属集结了全家的人来衙门告状、诉苦，甚至在衙门口坐着大哭，要求官府派人剿灭南山的山贼。

    苏知县刚刚被调任，见有了大案子，失去靠山的他也没有了初来时的冲劲儿，接了调令慌忙的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梅水镇。暂代县务的县丞也不想担责任，便把案子甩手交给了李捕头，限期一个月，抓不住悍匪，板子伺候。

    去他娘的一个月，如果这些山贼这么好剿灭，过去的五年里早就把他们干掉了。这伙贼就像野草一样，烧过之后，第二年又发了芽。

    “大爷，给！”

    苏氏见自家男人愁眉苦脸的坐在那里发呆，忙煮了一壶茶送了过去。

    “唉，这次又让邱老大跑了。抓不住他，山贼剿不灭呀！”

    “呵呵，大爷，大人只是让你把南山的山贼抓住，可是也没有说一定要抓住邱老大呀，现在南山上已经没有了匪患，你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还愁什么呀？”

    李正义最近压力比较大，也经常会把案子和老婆说说，所以苏氏对于这些事也是知道的。

    “我的奶奶，眼前的事情算是过去了，可邱老大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你看着吧，超不过三五个月他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哼，肯定又是我上呀……”

    新知县是什么人他现在还不知道，但是如今的县衙已经不是他能掌控的。如果再在新知县那里建不了功，他的身体又越来越差，估计离回家养伤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可是你的身体……”苏氏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家男人的身体状况，他上次受的腰伤一直都没有好，这次去南山抓贼，又添了新伤，唉，再这么下去如何是好：“大爷，咱们再找刘神医看看吧，否则——”

    李正义摆了摆手，他的身体他知道，如果家里来了医生，没有两天全县衙都知道了，而且还会有人借机让他安心卸职回家。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先这么着吧，我已经给父亲去了信，父亲说胜姐儿的功夫已经练成，估计这几天就能回来，等她回来当了差，我再好好养身体！对了，大奶奶，你把胜姐儿的房间收拾好了没有，孩子为家里做了这么大的贡献，咱们可不能亏待了她！”

    “大爷就放心吧，自打前日接到父亲的信后，我就把五姐儿的屋子收拾了出来。对了，志哥儿一定要带回老家吗？”

    接到父亲的信后，李正义就打算把儿子送回老家，继续请父亲训练。

    “先不急，等胜姐儿当了差，我找个时间亲自把志哥儿送回去，否则再让你们这么宠下去，就算是胜姐儿当了捕头，这小子也接不下来。”

    他们夫妻中年得子，难免有所偏爱，丽娘是个妾，再宠孩子也不会太出格儿。可是苏氏对于李家唯一的子嗣看得比较重，已经快把李承志宠到天上去了。

    “大爷，志哥儿还小呀，他今年也不过六岁，现在就送回老家是不是太早了！”

    承志虽然不是她生的，可是一落娘胎就是她带着，承志对她也比生母都亲，苏氏舍不得让这么点儿大的孩子吃苦。

    “小？！胜姐儿回家的时候也不过九岁，再说胜姐儿还是个丫头呢。行啦，事情就这么定下了，你也别太宠他，慈母多败儿，别忘了咱们家是干什么的！”

    李正义也舍不得，但是家族的传承比什么都重要。谁让他子嗣不兴旺呢，唉！

    “大爷，大爷，五姐儿回来啦！”

    两口子相对无言，沉默了半晌儿，突然外面的婆子高兴的跑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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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老爹挨打了

﻿一家人见面，自是一番亲热寒暄。苏氏看到个头比自己还要高出半头的女儿，一身不男不女的装束，草绿色的粗布衣衫和长裤活像个干苦力的；乌黑的头发也简简单单的用一根绿色的络子绑成个马尾，不见半点朱钗；小麦色的脸上素素净净的，半点脂粉都没有。呜呜，这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女儿家么，分明就是个假小子呀。

    苏氏心中难掩酸楚，同样都是自己的女儿，年长的四个都已经嫁为人妇，生活算不上豪富，但小夫妻也和和美美的生活安定。哪像五丫呀，自小就放在农村老家，由公爹严厉训练，长大后也不能像正常的女儿一样，嫁人、育子，呜呜，听大爷的意思这两天就让她去衙门报到，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却要穿上青衣当捕快。

    想到这里，她一把搂住女儿，愧疚、难过、心疼，种种的情绪顿时袭上心头。

    “呵呵，娘，我回来啦，您看我这不好好的吗？”

    胜男感觉到自己的衣襟似乎被某种液体浸湿了，她连忙笑着劝慰道。回到许久不见的家里，胜男感觉既熟悉又陌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婆子也还是刘婆子，唯一变化的就是老爹似乎更老了，娘挽着的青丝中也有了点点的白发。

    “行啦，大奶奶，赶紧让孩子进门吧，真是的，在大门口就哭哭啼啼的也不怕人笑话！”

    李正义招呼李信把车厢里的东西搬了出来，然后让刘婆子和丽娘上来帮忙。

    “苏氏擦擦眼泪，放开胜男又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恩，虽然年下刚见过面，但是五丫看起来又长高了，身体也壮实了不少，就是皮肤没有好好保养，晒的有点黑。她挽着胜男的胳膊，笑着说：“来，丫头，咱们回家！”

    “恩，”胜男点头，突然又像是想起什么，回头对父亲喊道：“爹，我的驴就先放院子里吧，它很乖的！”

    “知道啦！”

    李正义早就从父亲的信里知道了这头驴，听父亲说这头驴跑的比马都快，而且耐力也好，大有千里驴的架势。今天一看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吗，样子和普通的驴差不多，就是皮毛格外的干净，而且两只大眼睛也非常有神。

    说话间，胜男来到正屋，房间里的装饰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正屋西侧的房间被重新布置了一下，改成了一间书房。

    “来，坐下让娘好好看看！”

    苏氏把胜男拉到屋里的炕上，目光紧紧的在她的身上一遍一遍的看着。

    “娘，我很好，对了，志哥儿呢？”

    每年过年李家都要回玫瑰镇老家过年，所以她对那个小弟弟也蛮喜欢的。

    “嗳，去书院啦。那小子皮着呢，下了学也常常溜到外面去玩儿，你父亲正打算把他送回老家呢。”

    “哦，那也挺好的。娘，四姐还好吧，上个月您来信说她生了宝宝，现在出月子了吧？！”

    她一直猜测老爹会把弟弟送回老家，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开始安排了。

    “恩，好着呢。你之前捎回来的玫瑰酒和玫瑰酱她也经常用，人家刘神医说啦，这玫瑰酒可是好东西，长期喝对身体好呢。你托人带回来的那些，除了我和你那几个姐姐，衙门的好多太太都想要呢。唉，咱们家的三姑奶奶是有本事，一个寡妇也能支撑起这么大的作坊！”

    “呵呵，不值什么，娘，我这次回来，小姑妈给带了不少呢，如果您想拿去送人也够用！”

    “哎呦，这、这还是猫吗？！”

    胜男依偎在母亲怀里，母女俩正说着话，院子里的刘婆子惊呼了一声。只见一个橙色的肉球，宛若一个篮球从门外一路滚进屋里，“嗖嗖”的上了炕。

    “这是！”

    苏氏也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女儿养的一只大肥猫，叫什么馒头的那个。

    “呵呵，娘，这是馒头呀！”胜男坐直身子，拎起馒头的两个前爪，把它肥嘟嘟的脸摆向母亲那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娘，我的房间收拾好了么，我把行李都归置归置，然后有话和父亲说呢！”

    “收拾好啦，走，胜姐儿，看看房间还满意吗，呵呵，如果哪里不习惯告诉娘，咱们改！”

    苏氏拉着女儿的手，乐滋滋的来到东厢房。厢房里的装饰还是原样，床铺和帐子倒是换了新的。胜男随便看了看，她对这个要求不是太高，好东西她的葫芦里有，小到洗漱用品，大到澡盆、床铺，不能说是最好的，也是最舒服的。

    “挺好的，娘，不用换了！”

    胜男对于自己拥有这么大的房间很满意，厢房是两间，面积却足足有七八十平米，比前世她租住的房子要大很多。

    看完屋子，胜男交代刘婆子把自己的行李都放好，谢绝了丽娘要帮忙的好意，她说晚上自己收拾。

    “胜姐儿，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去衙门报道，如何？”

    李正义把自己给老爷子买的礼物放到马车上，塞给李信二两银子让他打酒喝，便打发他出城了。回来后，胜男已经收拾妥当的坐在他的书房里。

    “恩，没问题，爹，我去了是进步班吗？”

    来之前老爷子和她说过了，衙门的衙役分三班，分别是：皂班，快班和壮班。皂隶，是在县衙内站堂值班看守大门的人员，人数不是很多；快手，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捕快”，负责缉捕，人数最多。快班的衙役又分为马快和步快，即分别相当于骑兵与步兵的分别，马快的工食银比步快高许多；壮班的衙役是指负责治安和防卫的民壮，人数根据县城的具体情况来定。

    梅水镇是小县，三班衙役没有分工这么明细，没有单独的皂班，只是把几个门子并到步班里；壮班也比较少，基本上是县衙的闲散人员。

    胜男要当的则是步班，按她的理解，步班的捕快就是前世的民警，负责巡街、县衙的治安，而快班则是刑警，负责辖区的重大案件，以及周边的治安。她初入公门，即使是奔着捕头去的，那也要按顺序来：先从步班混上两年，如果表现出色，调入快班，然后升班头，再然后才是捕头。

    “对，我已经和步班的黄班头说好了，你后天和我一起去县衙，然后找黄老爹，他会告诉你怎么办的。胜男，衙门里的门道很多，老爷子和你说过吗？”

    “说过，爹爹放心，女儿一定会好好努力的，争取三年内当上捕头！”

    “恩，好，很好！”

    李正义心里的担子卸掉了一半，女儿的功夫老爷子也考校过，据说成绩非常好，比当年自己的训练还要出色。呵呵，他真的很期待。

    第二天，胜姐儿打包了一些东西，骑了悍马去来姐儿家看望姐姐。自从来姐儿三年前嫁人后，胜男再也没有见过她。也不知道来姐儿嫁人后，生活幸不幸福，姐夫对她好不好。

    来姐儿的婆家离李家不是很远，隔了几条街，胜男慢悠悠的按照母亲给的地址来到威远镖局的后院。

    “哎呀，胜姐儿，你回来啦？！”

    在屋里哄孩子的来姐儿听到门房的通报后，把孩子交给奶娘，自己整了整衣服便迎了出去，在二门看到许久未见的小妹，她激动的一把抱住胜男。

    “呵呵，姐姐，我回来了，你还好吗？”

    “好，好着呢！走，进屋，你来之前怎么也不说一声，你姐夫刚刚去了铺子！”

    当了母亲的来姐儿，比起三年前成熟了很多，举手投足之间透着稳重。

    “没关系，今天我是来看姐姐和小宝宝的，姐夫下次再见吧，反正都住在一个县城里，见面还不容易呀！”

    再说了，她以后当了差，天天巡逻，肯定能见到在县城住的两位姐夫。

    进了屋，胜男先看了看小贝比，说实话，刚出满月的孩子也漂亮不到哪里去，她扒着襁褓看了许久，总算是在眉眼间找到几分和姐姐的相似的地方。

    “来，让姐姐好好看看，”来姐儿拉着妹妹上了炕，双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小妹。说起来胜男几乎是她带大的，从小帮她穿衣服，给她梳小辫，哄她睡觉，说是姐妹，更多的像是母女。分别了五年，再看小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胆小、畏缩，满脸都是神采奕奕的自信和开朗。小妹的性子变好了，她既开心又难过。

    “姐，你别难过了，我过的很好，而且我也喜欢这样的生活，真的。”胜男见姐姐的眼角又流出了眼泪，慌忙用手帮她擦，这个姐姐是真心疼爱她的。

    “恩，以后有什么为难的事，爹娘不想告诉的，你就来找姐姐和姐夫，昂？！”

    “恩！”胜男点头。

    和姐姐聊了一会，她便跟着姐姐去给赵家的长辈请安，自己来看姐姐，其他院的长辈们估计也从门房那里得了信。

    来姐儿的公婆俱在，上头还有两个嫂子，胜男一一问了好，又把自己带回来的礼物赠送给几位长辈。她娘也说过，她们家的玫瑰酒和玫瑰酱也算是在梅水镇的中上层有了口碑，用这个做礼物绝对算是够分量。娘家的亲戚礼数周到，姐姐在婆家人面前也会更有面子，否则，胜男才舍不得把有价无市的玫瑰酒送给赵家的人呢。

    果然，来姐儿的婆婆和两位嫂嫂本来看不男不女装扮的李胜男很不顺眼，当胜男把一坛一坛贴着红纸的小酒坛子拿出来后，她们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来姐儿常喝的不就这种坛子装的酒吗，听说市面上都卖到一两银子一坛了，看李家小妹拿出来六坛，送到她们手里每人两坛，那就是二两银子呀！

    值钱倒也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种酒梅水镇还没有卖的，拿着银子都不一定能买到呢。来姐儿的好皮肤不就是常喝这个才养成的嘛，女人哪个不爱美呀？！

    收了礼物的赵太太，也很大方的给了胜男一个荷包当见面礼，并热情的留她吃饭。

    在赵家吃过午饭，胜男又和来姐儿说了半天的话，给姐姐留下几坛子玫瑰酒和玫瑰酱后，这才被恋恋不舍的来姐儿送了出来。

    回到家，她刚进门，就听到正屋里传来哭声。

    “娘，这是咋啦？”

    给悍马留下一把青草，胜男忙赶进正屋，发现自家老爹正趴在炕上直哎呦。

    “唉，还不是李大头那个杀千刀的，他硬是说邱老大没有抓住，你爹的任务没有完成”，苏氏拧着帕子，啜泣的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县丞大人给了一个月的比限，今天正好到了时辰，案子没有破，你爹被打了二十大板，呜呜，下一个比限还抓不到邱大，板子翻倍……”

    吼吼，下一章开始咱们胜姐儿就要当捕快咯，请大家多多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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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初入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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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班第一天

﻿破不了案子还要挨打？！

    胜男虽然来明朝五六年，老爷子也教了她不少衙门里面的门道，但是这捕快挨打的事情，不知是有意回避，还是真的忘了，胜男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

    “行啦，别哭了，五姐儿明天还要去衙门报到呢！”

    李正义没有忽视胜男脸上的错愕，心里暗骂这顿打来的不是时候，他家五姐儿还没有当捕快呢，先让她见识到了当捕快的卑贱。

    “哦，我没事儿，爹，您的伤不要紧吧，我这里有一些药水是乡下一位游医配的，效果非常好，”胜男抛开心里的疙瘩，见老爹疼得直冒汗，便想起她的生命水，“娘，您等着，我回屋去拿！”

    “好好好，唉，你爹是个犟脾气，非说挨打丢人，不让请大夫！”

    苏氏一听女儿手里有好药，便忙不迭的让她去拿。

    “你给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呀，吓到她怎么办？”

    胜男转身回屋，后面传来父亲轻轻的斥责声。

    “哎呀，我不是着急吗，您看您的伤，呜呜呜……”

    唉，看来当捕快也不是什么舒服的职业呀，高危险、低薪水、无假期，还要经常挨打。胜男纠结的回到自己屋，从紫葫芦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盖子，倒进一些生命水进去。

    “喵呜！”咋啦？在姐姐家受气啦？

    馒头懒洋洋的窝在炕上，见主人一脸郁闷的坐在炕头上发呆，便关心的问道。

    “没有，”胜男把瓷瓶灌满，然后又回到正屋，“娘，您把这些药水涂在患处，效果特别好！”

    “嗳，好！”苏氏连忙接过胖胖的白色青瓷评，然后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道：“来姐儿还好吗？见着姐夫了没有？”

    “恩，挺好的。我去的时候，姐夫刚去了铺子，就没有见着。娘，还需要我帮忙吗？”

    “哎呀，不用了，你也忙了一天，回屋休息吧。明天还要去衙门呢！”

    “好！”

    胜男答应一声，帮忙把门关上，悻悻的回到自己的屋里。

    “喵呜！”主人，到底咋啦？垂头丧气的！

    馒头见到耷拉着脑袋进来的胜男，好奇的滚到炕沿，像个肥胖的小朋友一样瘫坐在炕头上，两只前爪撑住身子，关心的问着。

    “唉，馒头，当捕快实在不是一个好职业，”胜男一把抱过馒头，两只手无意识的揉搓着，慢慢的把父亲挨打和捕快破案有比限的事情说了说。

    在古代，捕快破案子都是有比限的，一般比限是三天，遇到人命案或者重大案子的时候是五天，如果在期限内破不了案子，负责的捕快就要挨打。挨完板子继续破案，如果下一个比限还是破不了，板子翻倍。

    老爹这次办的是积年陈案，而且情况特殊，代理县务的县丞特意给了一个月的比限，板子也规定为二十大板。县丞大人说啦，就是再难抓的山匪，他给了一个月的期限也该破了吧，所以听到老爹说邱老大逃逸的消息后，又有李班头的煽风点火，县丞很不客气的给了老爹二十大板。

    打板子的虽然是自己的兄弟，但是见县丞真的发了怒，手底下也没敢太放水，于是，老爹在抓山贼的时候受的伤还没有治愈，新伤又来了，也难怪老娘会伤心的近乎有点失控。

    “喵呜！”怕啥，你练功也有五年，一般的小贼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再说了，你不是还有我这个超级无敌的神猫嘛，放心吧，我会帮你的！

    馒头被揉搓的有点晕头，忙从胜男的魔爪下挣扎出来，“再说啦，你不是还有生命水吗，呼呼，一般的小伤也不会伤到你滴。”

    “呵呵，也是哦！”

    胜男前世没有挨过打，来到明朝后也没有人伤害她，所以咋一听挨板子有点被吓到，吼吼，她是什么人呀，咱们手里可是有神器的穿越重生女。

    想通了，胜男也不再郁闷。傍晚，涂过生命水的老爹也惊奇的发现，被打得鲜花朵朵的屁股居然伤口愈合了，有些沁血的伤口血也止住了。惊喜之下，忙问胜男这药水的方子。

    “呃，爹，这是偶然遇到的一位神医给的，呵呵，没有方子。不过，我那里还有一坛子，晚饭后我给您都取来！”

    胜男端着饭碗有点诧异，她知道生命水神奇，但是自己没有受过伤，自然不知道它外敷也有奇效。本来她打算的是给老爹把生命水掺到饭汤里，外敷不过是个幌子。

    “恩，真是好东西呀，一定好放好！”

    李捕头趴着养伤，不能和家人一起吃饭，便隔着门对胜男交代道。

    “知道啦！”

    呵呵，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比自己的紫葫芦安全。

    吃完饭，胜男又取了一个放玫瑰酒的坛子，把坛子刷干净后倒满生命水，然后给老娘送去。见老娘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这个坛子，胜男不禁严重怀疑：老爹是不是经常挨打呀？！

    回到自己屋，胜男把门窗都关好，哎呀，累了一天，她要好好泡泡澡。

    拿了换洗的衣物，从衣襟里掏出小挂坠儿一样的紫葫芦，先把守候多时的馒头丢了进去，然后将葫芦放在安全隐蔽的地方，自己攥着葫芦塞儿也进了葫芦——没错，经过多年的研究，胜男发现，这个紫葫芦真是仙家的宝贝，除了天不能装下去，什么东西都能装，包括人和动物。

    进了葫芦，里面是一栋非常精致的竹子小屋，屋前用竹竿匝成的栅栏围着，推开竹竿门，院子里东侧靠窗的地方种着一丛玫瑰花，玫瑰花前则是整整齐齐的几行菜地；院子西侧则是一潭清水，面积不过二十平米左右，池水里安置着一个水车，水车边安放着一根碗口粗的挖空竹竿直通向竹屋。

    “馒头，去踩水车！”

    胜男不客气的对馒头吆喝道。

    “喵呜！”知道啦！

    就见馒头直起身子，拽呀拽的来到水车边，轻盈的跳上水车，然后两只前爪抓出横杆，飞速的跑腾着两只小粗腿，“哗啦哗啦”的温泉水呼呼的通过竹竿流进了屋里。

    胜男拿着衣物进了屋，来到卧室里的小隔间，也就是她的浴室。浴室里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大木盆，外面伸进来的竹竿一端牢牢的探在木盆的上方，随着窗外馒头的运动，清水哗哗的流进木盆里。

    胜男从一侧小柜里拿出个一尺见方的木盒，木盒里放着满满的玫瑰花瓣。她抓出一把花瓣放进盆里，然后开始解衣服，等收拾完，浴盆里的水已经七八分满，她慢慢的坐了进去，然后对窗外喊道：“行啦，馒头！”

    水慢慢的停住了，胜男闭上眼，开始慢慢的享受泡浴的乐趣。

    这间房子看着不大，里面小到一个盆，大到整间房子，都是她这几年精心攒下的。自从发现紫葫芦能装东西后，她便开始实验，先是小花盆，接着是馒头、悍马，后来是整块的田地，接着又是一池温泉水，这些都能装下，最后她把自己也装了进来。并且发现没有生命的可以维持原状，有生命的可以正常生长，于是她便拿出所有的积蓄银子在外面请人建了一栋小竹屋，等建成后，她将竹屋并地基上的土地一起装进葫芦。经过五年的补充，如今的紫葫芦已经不是简单的放东西的器皿，而是胜男的另一个家，完全属于自己的家。

    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澡，胜男窝在竹榻上喝了点玫瑰酒，然后熏熏然的睡着了。

    第二天卯初，胜男习惯性的醒了，她抱着馒头，手里捏着葫芦塞儿，然后回到外面的卧室。迅速的梳洗完，她在院子里又耍了一套警体拳，等正房的灯亮了以后，她又开始练起李家刀。

    卯初三刻，胜男按照父亲的指示来到衙门。步班的黄老爹，原名黄显，年龄三十五岁，从十六岁当差到现在，已经在梅水镇县衙待了快二十年，和世代缁衣的李家关系也非常好。

    见到穿着简练的胜男后，他先是啧啧有声的夸奖了几句，便把提前为她准备好的差服、腰刀、铁尺和腰牌递给她。

    接着带她来到步班房，这时，步班的八名衙役都已经签了到，正等着班头点卯，却看到黄班头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毛小子进来，这小子的手里拿着捕快的一干物品，于是大家便明白了她的身份。

    “嘿，黄头，这是咱们新补的兄弟？！”

    “怎么这么瘦弱呀，能当差吗！”

    “就是，我家堂弟可比她结实多了，怎么就让她补了缺儿呢！”

    “嗯哼！”

    黄班头坐在椅子上，袖着嘴咳嗽了两声：“各位兄弟，这是咱们新补的捕快，叫李胜男！胜男呀，你刚来，我给你搭个组，”说着，他的目光在众弟兄面前扫了一遍，然后叫出两个人：“老冯、小庆子，以后你们和胜男一组！”

    他的话音刚落，排成两队的衙役中站出两个人，一个年龄大约二十五六岁，身材魁梧，面膛黝黑，配上一嘴的络腮胡子，根本就不像捕快反而像个大盗；另一个年龄十七八岁，个头不是很高，蜡黄的面皮，显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晓得啦，不过，黄头，我已经带了一个新人，如果再加一个，那……”

    老冯有点看不上瘦弱的李胜男，虽然他们步班不办什么要案，可是走出去也要有派儿呀，这小子一脸的青涩，当个小相公还差不多。

    “嗯，老冯呀，胜男手上可是有功夫，对了，我还告诉你们，胜男是李头推荐进来的，以后谁也不要难为她，懂吗？！”

    “李头？李捕头？！”

    娘的，原来有后台呀，小庆子兴奋的脸上顿时一片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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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是个女的？！

﻿“行呀，小子，没想到你居然托到了李头那里。”

    点卯过后，班里的兄弟们开始各干各的差事。黄老爹又和胜男交代了几句后，便名曰出差实则回家了。

    见黄头对胜男的态度很不一般，小庆子阴阳怪气的说道。自从这小子一进门他就认了出来，他不是别人，就是前天在城外遇见的那个家伙。哼，不男不女的娘娘腔，不但对自己的偶像魏公子大放厥词，还抢了自己堂弟的差事。

    “呵呵，好说，小哥，我早就说过吗，咱们会再见面的，”胜男满脸晚辈的笑，她虽然后台比较硬，但是作为出入公门的小菜鸟，还是要多学多看，不能让大家都喜欢她，至少也不要得罪人。她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然后笑呵呵的对老冯说道：“冯哥，您是前辈，胜男初来乍到，还要麻烦您多多照顾呀。”

    “恩，照顾谈不上，既然进了咱们乙组，那就是我的兄弟，走，我带你去看看咱们的辖区，”老冯是衙门里的老油子，虽然看眼前这个娘娘腔不顺眼，但是既然她小子后台硬，自己也没有必要和她过不去。说着，把腰刀系上，整了整衣冠，带着两个小菜鸟开始他们的巡街。

    “咱们步班除去班头之外，一共有九个兄弟，分为甲乙丙三组，每个组三个人。咱们呢，是乙组，负责县城东区的几条街，”老范走在两个新人的前面，慢悠悠的给两个人解说着，“看到没有，县城的粮食市、柴市、饭市、菜市、锅碗市还有棉布市都是咱们的辖区……”

    “哟，是冯爷呀，给，这是刚出锅的包子，猪肉大葱馅儿的，您赏脸尝尝？！”

    正说着，他们三个人来到市集的入口，此时天色大亮，商贩们已经开始出摊营业。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手里拿着早就准备好的三个纸袋，每个纸袋里都鼓鼓的，开口处还冒着丝丝热气。

    “恩，我尝尝！”

    老冯也没有客气，他接过一包，然后回头示意两个后辈也不用客气。

    胜男在笑得卑微的老板手里拿过包子，顺手就要给钱，结果老板像被马蜂蛰了手一样，两个满是油渍的手不停的挥动着，“嗳，您客气，小爷是刚当值的吧，呵呵，这是孝敬您的，不收钱，不收钱！”

    “小李子，收着！”老冯见怪不怪的摆了摆手，然后从纸袋里摸出一个婴儿拳头般大小的包子丢进嘴里，“恩，老王头，味道不错！就是酱油放多了，下次少放点！”

    “嗳，嗳，您老慢走呀！”

    老板见老冯吃得满意，脸上也堆满了笑意，点头哈腰的把三个人送走。

    “这……”

    胜男捧着纸袋，终于明白早上老娘为啥不给饭吃。

    “吆喝，冯爷早，咱们今天刚做的脑花儿，您来点儿？”

    没走两步，又来到一个买早点的摊子，摊子上摆着一个大桶，桶里装着嫩白的豆腐脑，桶前放着一排作料瓶子，有酱油、蒜泥儿、韭花酱，还有一碟切得碎碎的咸菜。

    “好，正渴着呢，来三碗，”老冯没有客气，招呼两个菜鸟一起坐在小方桌边，解下腰刀放在一边，然后对老板吩咐道：“嗳，老刘头，我那碗多放点蒜！”

    “嗳，好咧！”

    老板利索的用一个平勺盛了三碗豆腐脑，分别加上作料，分量最足的那碗上多放了两勺蒜泥儿。

    “小李子，别楞着啦，吃吧。他娘的，早上就喝了两口凉水，肚子里正饿着。”老冯拿起调羹，见胜男守着饭碗发呆，便笑着说道：“怎么不习惯，嘿嘿，咱们当捕快一个月的伙食银子才六钱，别说养家糊口，就是自己吃都吃不饱，可是你家还掏钱求门路让你当捕快，为啥？！恩，知道了吗？！小子，慢慢学着，好处多着呢！”

    “嗳，全靠冯哥照应！”

    胜男也明白，捕快在达官贵人们的眼里是贱业，可是对于平头百姓，则是官爷，是惧怕、巴结的对象。要不是下面的孝敬，就靠一年六两银子的薪水，捕快们早就饿死了。

    恩，她既然当了捕快，就要遵循衙门的潜规则，她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改革家，妄图改变些什么。想到这些，她拿出一个包子，就着热腾腾的豆腐脑开始吃了起来。

    “嗐，也谈不上什么照顾，只要你懂规矩就行！”

    老冯人高马大的，一碗豆腐脑根本就不顶事儿，三两口吃完，他又接连吃了三碗才算完。

    吃完早饭，路边的小贩们也时不时的给老冯他们打招呼，老冯也没有再吃人家的东西，而是走马观花一样溜达了过来。

    巡视完集市，他们三个又来到一条卖粮食和锅碗瓢盆等日用品的商业街。

    此时已过辰时，街上的铺面也开始卸板儿营业。

    老冯一路走来，边走边和里面的伙计或者掌柜的打招呼。胜男则和小庆子聊天，开始小庆子还板着个脸，对胜男爱答不理的，等一顿早饭吃完，他的态度好了许多。毕竟两个人没有太深的过节，以后还有一起当差，再说，他周庆来得比胜男早，年龄也比她大，怎么也不好欺负一个小毛头呀。

    再加上胜男态度好得没话说，尤其是自己来衙门晚，年龄又小，一直都是被人当菜鸟，今天总算来了一个比自己小的人，他不过过大哥瘾怎么行？！

    架子端足了，周庆便像个下了闸的水，呱啦呱啦的说个不停：这个铺子是李大头的娘子开的，那个粮店是县丞小舅子的产业，东边的杂货铺是黄老爹儿子的生意，西边的小酒坊是李头的女婿的铺子。

    “李头的女婿，他不是有四个女婿吗，开酒坊的是哪个？”

    胜男一听是自己的姐夫，便来了兴致，好奇的问道。

    “哦，是新姑爷的，就是东头镖局的三少爷。他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管镖局，二儿子管田产，三儿子就管几个铺面。”

    “是这样呀！”

    原来是来姐儿的老公，恩，她要去考察考察。

    “嗳，小李子，你和李头啥关系呀。李头已经好几年不给人家安排差事了，你家里花了多少钱呀？”

    周庆想起自己家花的二十两银子，便不住的肉疼。

    “呵呵，他是我爹！”胜男见老冯还在据说黄老爹儿子开的杂货铺聊天，而姐夫家的酒坊就在前面，随口说了一句，然后赶到柜台前和小伙计打招呼。

    “你爹？！”周庆无意识的重复了一遍，哦，难怪呀，小李子也姓李，哎，不对呀，李头家不是五个女儿一个刚满六岁的儿子吗，哪来小李子这么大的儿子？！

    “姐夫，是我！小五儿！”

    胜男扒着柜台，对立面整理货物的赵浩喊道。

    “小五儿？！”赵浩与来姐儿成亲三年了，还没有见过娘子嘴里常提起的小妹。昨天回家后，娘子还抱怨呢，说他去铺子太早了，没有见到小妹。他听到声音，忙从柜台后绕出来，不住的打量眼前的人。

    面前的小丫头穿着一身青衣捕快服，一头乌黑的长发简单的绑在脑后，只有眉眼有些与娘子相似。

    “胜姐儿？！”

    娘子说过，五丫大名胜男，自小被岳父当男孩养着。他家是开镖局的，对女子穿男装倒也能接受。

    “嘻嘻，对呀，昨天去你们家，可惜你不在，咋样呀，生意好吗？”

    “还行，对了，你给你姐姐带的玫瑰酒是哪里产的呀，味道特别好……”

    他们两个闲聊着，赵浩想起被娘子和母亲称赞的玫瑰酒，便想问问小姨子的货源。这时，身后却传来一声怪叫：

    “小李子，你、你是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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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西式蛋糕房

﻿“喂，喂，”胜男在目瞪口呆的周庆面前不断的晃着小巴掌，至于吗，她不就是承认自己是个女孩儿么，看他惊吓的后槽牙都露出来，“小庆子，周小哥，回魂啦，喂！”

    “呵呵，也难怪小庆子被吓到，”老冯端起一个茶碗，吹了吹水面上的茶叶，笑着说道：“咱们大明朝开国一百多年，何时见过女人当官差？呵呵，李捕头太让人敬佩了！”

    作为衙门的老人，冯初五自然知道李家的渊源，在李头没有添儿子之前，他们兄弟们还私下里讨论：李家百年的缁衣传承是不是要换人啦，李头家里开了五朵金花，听说个个长得都不错，可惜就是没有带把儿的。

    后来，李头终于有了儿子，大伙儿又纷纷打赌：李头能撑到儿子长大吗，捕头可不是看大门和看仓库的，上了年岁别说抓贼破案，就是上马也成问题呀。

    他们讨论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想到李头竟有如此算计，居然舍得让女儿牺牲掉终身的幸福，来替弟弟占住位子。对于李胜男，他第一感觉是个文弱小毛头，但是这几条街巡下来，小庆子都见了汗，可小李子脸不红气不喘，仿佛一点都没有影响。再看看她拿刀的姿势，他推测李胜男绝对练过，而且不是一年两年的功夫。

    唉，难怪人家李家能在梅水镇经营上百年呢，就冲这份算计，谁也比不上李头。那个李大头也就是嘴上咋咋呼呼的，论心计绝对不是李头的对手。有李胜男的加入，估计李大头的捕头之位不会太易得，呵呵，他们这些小捕快升职没有希望，看看戏还是蛮不错的嘛。

    “嘿嘿，那也没有规定女儿家不能当捕快呀！”

    胜男伸手晃了半天，周庆还是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她实在无奈，便放下手端起茶杯喝水。呼，看着巡街不是很累，但是这一路走下来也不轻省。据老冯说这还只是一半，下午吃了饭，还要巡视柴市、肉市呢。

    “那个，不是，照你这么说，你是李头家的五姐儿！”

    周庆终于回过神，刚才他好像听小李子叫赵三少爷“姐夫”。

    “对呀，”胜男捻起几粒花生丢进嘴里，动作绝对的粗俗，“我是李家小五，大名李胜男，小名五姐儿。对了，拜托两位大哥一件事儿，以后叫我小五儿吧，千万别叫我小李子，成么？”

    一听到这个称呼，她就想回一句“嗻，老佛爷”！

    “小五儿，恩，行！”

    老冯没意见，以后也许还要靠她提拔呢。虽然他比胜男进来的早，可是两者的出发点和目标皆不同：他嘛，无非是当个小捕快，能混口饭吃就行；而眼前这个三分像女儿七分像男孩儿的小五儿，人家可是来当捕头的。

    “好吧，既然你不喜欢当小李子，叫小五儿也蛮好的。”周庆终于恢复正常，只是两只眼睛还是不断的瞄着胜男，“不过，小五儿，你的样子也太俗粗了吧，哪有女孩子这么坐着？！”

    他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小姐，可是人家魏公子家的妹妹，那叫一个笑不露齿、那叫一个进退有礼，哪像眼前的小五儿，松松垮垮的坐在板凳上，穿着宽松裤子的腿还大搭在另一个腿上，翘二郎腿就翘吧，那腿还不住的抖着，怎么看怎么像个街头小**。

    “切，咱们是捕快嗳，又不是什么名门闺秀，讲究什么站有站姿、坐有坐姿。”

    胜男白了他一眼，自己从小这么长大的，爷爷还没有意见呢，这个小屁孩居然还满嘴的教化。

    “你？！”

    “呵呵，就是就是，咱们是捕快，要是按女子的规范来，小五儿还得缠足呢。如果缠了足，你背着小五巡街呀！”

    “还是老冯大哥有见地，好，今天也是小妹上班第一天，中午我请客，咱们去吃饭吧！”

    三个人坐在粮食市街口的茶摊上歇脚，茶水都喝了两壶，肚子早就饿得咕咕直叫。

    “行呀，小五儿，够场面儿！”

    老冯放下茶杯，他也不想吃集市小摊的饭了，虽然是免费的，可是油水太少。上次打牙祭还是上个月参加黄老爹儿子的婚礼呢，他娘的，那个酱猪蹄真带劲。害得他吃完后，每次经过十香斋的时候就流口水。

    “真的？！小五儿你请客？”

    周庆也好几天没有吃过肉了，自从当了差每天有肉包子吃，可包子馅儿里的小肉末，哪有大块的把子肉好吃，他砸吧砸吧嘴儿，眼前已经有一块又一块儿一扎长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把子肉飘过。

    “当然，冯哥，这里你最熟，咱们去哪里吃？呵呵，不用替我省银子，咱们不差钱！”

    昨天傍晚，老爹还塞给她一个荷包呢，暗示她一定要和兄弟们打好关系。衙门的门道她从爷爷那里听了不少，可是比起几十年前的老经验，老冯的经验更加与时俱进贴合当下的社会嘛。

    “好！走，咱们去十香斋！”

    老冯一听“不差钱”，便知道今天肯定能吃顿好的，于是连忙站起来，把腰刀挎好，招呼两个人赶紧走，嘴里直吆喝去晚了人家饭店就没有空位子。

    “十香斋？”周庆吞了吞口水，他悄悄的问胜男：“小五，你带银子了吗？”

    “带了呀，怎么，你担心我没有钱付饭费，把你留下刷盘子吗？”胜男豪爽的拍拍胸口，“放心吧，吃顿饭的钱还是有的！”

    “那个，十香斋是这两年刚开的铺子，一般在里面吃一顿饭最便宜的都要五六钱银子呢！”

    周庆还是有点担心，六钱银子呀，可是他们捕快一个月的薪水呢。

    “没问题。今天是小妹当差第一天，咱们就打上一次牙祭！”

    哦，才六钱银子呀，毛毛雨啦，不算她葫芦里的三百多两分红银子，她荷包里还有二两多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呢。

    三个人急匆匆的来到三条街外的十香斋，胜男见这个饭店门帘不大，也就五六十平米的样子，扣掉柜台和货架，大堂里也就能放开七八张桌子。现在已经午时，大堂里也坐满了人。

    “哟，冯爷，两位小爷里面请！”

    站在门口招呼客人的小二，见三人过来忙哈腰迎上来。

    “还有位子吗？”

    老冯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呃，一进街口就有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吸着鼻子闻了闻，就是香呀。

    “瞧您说的，就是没有位子，不也得给您老挪个空地儿呀，三位里面请——”

    小二笑嘻嘻的说着话，他们饭店也是有靠山的，自然不怕这些捕快找茬，可是场面话还是要说滴。

    来到里侧一个靠窗子的位子坐下，小二忙擦桌子和倒茶，“三位官爷，咱们吃点什么？”

    老冯凑在胜男的耳边，悄声的问：“小五，带了多少银子？”

    胜男掏出荷包，装模作样的掂了掂，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二两吧！”

    “好，伙计听好啦，一个酱肘子、一个红烧肉，一盘切牛肉，一个扒鸡，再来一个干炸鱼段儿。哦，对，再来一壶兰陵酒！”

    “好嘞，酱肘子、红烧肉、酱牛肉，扒鸡还有一壶兰陵美酒噢！”

    小二利索的重复了一边，然后去给他们上小菜。

    “呃，怎么都是肉呀，咱们也点两个青菜吧？！”

    胜男有点窘，这位也太能吃肉了吧，五个菜全是荤菜，他能咽下去吗？

    “去，好容易来十味斋，怎么还能吃青菜呢？你想吃青菜呀，去冯哥家吃，他娘的顿顿都是烂菜叶子！”

    “就是，十味斋的肘子和红烧肉最地道了，啧啧，那个香呀！”周庆忙喝了一口茶，把口水吞下去，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这么好的饭店呢，眼睛四下里看着，“咦，那不是魏公子吗？”

    “魏公子？那个仵作？”

    在玫瑰镇呆了四五年，就是再不八卦，也听说过魏三公子的事情。好像那天在城外见到的就是魏良吧，放着公子不当非要当仵作的傻帽儿？！

    “魏公子是有功名的，现在还不是仵作。不过，老刘头已经老了，现在咱们县还有隔壁的玫瑰镇都是请他验尸呢。”

    周庆刚进衙门，就见识到魏公子的精湛验尸技术，而且靠着他的验尸，当天就破了案子，简直就是他的偶像呀。

    “哦，那他靠什么生活呀？”

    胜男跟着周庆的目光找寻过去，发现这位魏公子好像穿得还不错，他不是被家里一文钱没给的赶出来了吗，看样子生活好像还不错呢？

    “不知道了吧，魏公子可是个能人儿，他靠当年一笔验尸的赏银，开了一家糕点店，生意可好啦！”

    “糕点店？咱们这条街上不少卖糕点的，生意能多好呀！”

    “呵呵，魏公子家的糕点也不同，卖的都是西洋的糕点，有什么泡芙、蛋糕还有什么面包，味道特别好吃，就是价格贵了一些！”

    “泡芙？西洋蛋糕店，在哪里呀？”

    胜男有点激动的问道，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一个同乡？！

    “咋的，你想吃呀，不远，就在隔壁街上，店名叫‘西式蛋糕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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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贼哪里跑

﻿难道是同乡？！胜男内心激动不已。

    “行啦，行啦，好端端吃肉，说什么蛋糕呀。”这时小二已经开始把点的菜端上来，老冯从筷子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在桌面上点了一下，便甩开膀子吃起来。

    “冯哥说的对，咱们先吃哈，”小庆子也吞了吞口水，见老大已经开吃，忙抽了筷子在袖口上擦了擦，一块冒着红嘟嘟冒着油光的红烧肉丢进了嘴里，他一面吧唧吧唧的嚼着，一面含含糊糊的说道：“如果你想吃糕点，等咱们巡完街，我带你去，魏公子说了，我要去买可以按什么会员价打八折的。”

    “会员价？打八折？”

    胜男见两个大老爷们像饿了三天三夜一样的一顿海塞，她夹了一块炸鱼段儿，慢慢的咀嚼着，心里更加确定这个魏公子八成也是穿来的，吼吼，老乡呀。待会儿她得去会会，说什么呢，“天王盖地虎”？！切，太土了。

    “恩恩，他们糕点店的促销可多啦，什么会员卡，还有什么套餐，很多阔太太和有钱人都喜欢用他家的糕点礼盒送礼呢！”

    小庆子吃得满嘴是油，两个手又朝扒鸡招呼过去，嘴里也没有闲着——一提起魏公子，他的话格外多。

    “哦，行，等咱们巡完街，就麻烦周小哥带我去啦！”

    胜男本来还嫌饭菜太过油腻，但是看两个人一手鸡腿一手酒盅吃的非常香，自己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忙赶在老冯之前把扒鸡的两个翅膀撕了下来。

    “没问题，呵呵，我手上还有一张会员卡呢，魏公子说凭卡可以打八折，可是我们家连白面都吃不起，哪有闲钱吃糕点呀！”

    小庆子三两口吃完鸡腿，他们家为了给他凑打点差事的银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呢。

    胜男听到他的话，再看看他们两个拼命一样的吃着桌上的菜，突然觉得自己的穿越生活非常幸福：虽然训练辛苦了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为生计发过愁，也不知道吃不饱饿肚子的滋味儿。眼前的老冯也好、小庆子也罢，他们虽然一身官服穿着，在众小贩面前还能混一个“爷”，看起来挺威风的，但是家中的生活却是最底层。

    “就是，要不是辖区的商户们还有点孝敬，咱们这些捕快早就喝西北风啦！”

    干掉一半鸡，又吃了多半个肘子，老冯才慢慢放下筷子，他端起酒盅，嗞溜嗞溜的品起来。

    “孝敬？是每个月的管理费吗？”

    爷爷提起过，捕快是没有俸银的，官府一般每个月只给六钱到八钱的伙食银子。如果单靠这些银子，估计捕快们早就饿死了。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在辖区里收治安费或者管理费，有点像前世的保护费。只不过他们的收入是合法的，只要不太过分，县衙里的大人们也不会过问。

    水清则无鱼，总不能既让人家干活，又不让人吃饱饭吧？！

    “对，这个月的已经给过了，呵呵，你的那份估计要下个月才能分，”老冯抹抹嘴，想到刚上手的银子还没有半个月就花完了，他叹了口气，“咱们的辖区商户少，唉，还是甲班那伙子人富裕呀，他们每个人一个月能分二两银子呢，养家足足的，还能攒钱买房置地。哼，咱们一个月才六七钱，刚够吃饭的。想在县城买上房子，干一辈子也攒不出呀！”

    “买房子？！冯哥，你不是本地人？”

    胜男放下筷子，八卦的问道。

    “不是！”老冯摇头，眼中出现短暂的迷离，估计想起过去的事情，“我是六年前来到梅水镇的，呵呵，以前咱也是……唉，不提啦，一言难尽呀！”

    说着把酒盅里的酒倒进了口腔里，黑阎王一样的锅底脸上竟有一丝的哀伤。

    “哦，是这样呀。没关系，只要咱们好好干，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胜男见自己触到别人的伤心事，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

    “就是，就是，魏公子也说啦，当捕快还是很有前途的。等我家的债还上后，我也给家里开个小铺面，不求发多大的财，只求攒足娶媳妇的银子。”

    周庆也吃了个肚儿滚圆，他幸福的拍拍满是油水的肚子，恩，当了捕快自己的餐费就剩下来，衣服靴子都是官府发的，呵呵，一个月加上管理费和伙食银子，能攒下一两银子呢。照这么算，再有一年他就能还上外债，第二年攒够十两银子，租个小铺面也就有了资本，第三年……

    “哟，周哥才多大呀，就惦记上娶媳妇了。”胜男见他乐滋滋的样子，很有意思，完全没有了早上的别扭样子。

    “呵呵，行啦，托小五的福，咱们吃也吃饱了啦，喝也喝足啦，该上工咯！”

    老冯把酒壶里的最后一滴酒喝完，又牛饮了一杯热茶后，便松松腰带，准备工作。

    “好，小二，结账！”

    胜男叫过伙计，听他报完帐后，从荷包里摸出两个块儿碎银子丢给伙计，伙计接过银子去柜台结算。周庆也挎上刀，跟在老冯的身后，两个人走到外面等胜男。

    窗外，一个穿着破旧的半大小子，正热切的看着胜男鼓鼓的荷包。

    “冯哥，咱们再去哪里？”

    掌柜的称完银子，又按账目找给胜男二十个铜钱，胜男一股脑的都收在荷包里，把荷包往怀里一揣，然后来到门外。

    “恩，去肉市！”

    呵呵，家里的骨头汤都喝完了，他家老婆早上就交代，让他再拿回写排骨肉回去。老冯想起娘子做的肉汤面条，嘴里又涌起口水。

    “好！”

    胜男拿好刀，和小庆子并排走在老冯的后面。

    肉市位于十味斋的隔壁街道，三个人晃晃荡荡的来到街道口，不是很宽的马路两边星星落落的摆放着一些简易的木架子，架子桌面下放着一个大木盆。

    此刻已过午时，很多肉摊上已经收了摊子，只有几个木桌上还放着一些早上没有卖净的东西。

    “哟，冯爷，您老来啦。呵呵，上午没有见到您老，还以为今天休息呢。喏，这是特意给您留的大骨，上面还有不少肉呢，熬汤最是进补呢！”

    老冯随意的看了几个摊子，来到一家最大的肉摊是，木桌后一个穿着短衫的肥硕男子，捋着油乎乎的手，忙给他打招呼。

    “行，帮我跺成小块儿，猪三儿，你家的生意不错呀！”

    老冯一双牛眼在案板上扫了扫，近两米长的大案板上，只有两块后腿肉和一小堆肉皮，唯有桌子下的木盆里放着一堆剔得干干净净的大骨头。

    “嗐，这不都您托您的照顾呀，”说着话，诨号猪三儿的屠户从木盆里拎出几根带肉丝的骨头，然后利索的“咔咔”几刀把骨头跺好。

    胜男见老冯这里忙和着，她便好奇的在集市上看了看。这里虽然是肉市，但是还有一些卖其他小吃食的摊子。只是一过正午，街面上的人不是很多。正看得入神，身后猛的被人一撞，她转过身，一个小身影从身边跑了过去，胜男见状简直要仰天长啸：奶奶的，怎么都是这一套呀。

    她一摸衣襟，里面的荷包果然不见了。她看着前面奔跑的身影，笑骂道：“他娘的，什么人呀，连捕快都敢偷。”

    说着，她挽了挽袖子，把腰刀别好，大喝一声：“小贼，哪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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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悲催的“窝主”

﻿一声大吼之后，胜男便“嗖”的追了上去——不长眼的家伙，居然敢偷到姑奶奶的身上，不知道我李胜男最擅长的就是跑步吗？！

    老冯正拿着“猪三儿”给的骨头和旁边摊子的老板哈啦，没想到胜男一声大喝吓了他一跳。他忙回身一看，发现胜男已经噌噌的追上过去。

    “小庆子，咋回事？”他好像隐约听到什么“小贼”？！

    “冯哥，小五儿的荷包被人偷啦，咱们赶紧追吧！”

    小庆子也没有含糊，丢下一句话跑了过去。

    “什么？那个小混蛋敢在我的辖区做案子？”

    老冯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奶奶的，这不是打他的脸嘛：人家不但在他的辖区偷，而且就在他的眼皮底下作案，这还不气人，最气人就是居然偷到了捕快身上。这，这简直就是红果果的挑衅，是对全县捕快的蔑视。

    想到这里，老冯把装满骨头的纸袋丢给摊子的老板，唰的抽出腰刀，嗷嚎一嗓子便冲了过去。

    胜男加足马力，紧紧地跟在小偷的身后。小狗子没想到身后的捕快跑得这么快，要不是他对这里的地形非常了解，估计早就被她逮住了。

    呼呼，他像个灵敏的猴子一样，不断的在人群中穿梭。可惜，已经两天没有吃饱饭的小体格，怎么能拼过每天绑着沙袋锻炼的李胜男呢。绕过几条小巷后，他终于喘着粗气被胜男堵在了巷子口。

    “你小子腿脚还挺利索，居然能引我跑这么久，”胜男气息有点紊乱，她一把拎住小偷的脖领子，“你跑呀，敢跟姑奶奶拼脚力，我跑不死你！”

    “……”小狗子的脸上满是尘灰，他两只小眼睛咕噜咕噜的转了几圈，小手偷偷的掐了大腿一把，眼泪顿时涌了出来：“呜呜，官差姑奶奶饶命呀。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呜呜，我家里上有八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弟，呜呜，我爹摔伤了腿我娘又感染了风寒，人家大夫开了药我们也没有钱买，呜呜，您就大发慈悲放了我吧……”

    “呵呵，编，继续编！”

    胜男猛地一见他的眼泪，倒也被他吓了一跳，心头险些一软的放了他，但是他的话越说越顺，仿佛提前编好的词儿一样。再仔细一看，他脸上除了被眼泪冲出的几道泥沟沟，没有丝毫的悲戚。

    “我，我没有编，呜呜，姑奶奶您就绕了我吧！”

    “住嘴！”胜男被他假哭的心烦，忙晃晃他的衣领，“老实说，为什么偷我的银子。哼，别告诉我不知道我是捕快？”

    “那个，那个，我是看到您在酒楼里点了那么一桌子好菜，付账的时候又都是成块的银子，我就想……姑奶奶，我不知道您是捕快，真的，如果知道您是衙门的人打死我也敢招惹呀？”

    小狗子抽搭着鼻子，半真半假的说道。

    “不知道我是捕快？”胜男没有忽视这小子眼中闪过的一抹憎恨，以及说到“衙门”的时候那种咬牙切齿的语气，“呵呵，好呀，走吧！”

    “去哪儿呀，呜呜，姑奶奶千万别带我去衙门呀，呜呜呜呜，我再也不敢啦！大不了我把荷包还给您？！”

    小狗子这时眼睛里又涌出一串泪水，配上他凄惨的声音，别提多可怜。

    “谁说送你去衙门呀，”胜男拍拍他的脑袋，呵呵笑道：“荷包你也先拿着，呵呵，你不是说家里很困难吗，走吧，本捕快要体验民情，如果你家的情况真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不但不追究你偷银子的事，而且还会帮你家人看病；不过，如果你家的情况有一点和你说的不同，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不，不客气？那您要——”

    “嘿嘿，本捕快最恨别人骗我，如果我发现你偏了我，我就先砍断你偷东西的手，然后押你去衙门。还不带路！？”胜男嘿嘿两声，然后颇有气势的吼道。

    “哼，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捕快都是黑了心肠的坏人，”小狗子一见他的哀兵之计没有得逞，便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和鼻涕，露出原本白皙的小脸儿。

    “呵呵，那你承认你撒谎咯？”

    胜男也没有想为难这个孩子，她只是感觉他偷自己的东西，似乎不是那么简单。从他的神态和语气，她能感受到，这个孩子对衙门的捕快有非常大的恨意：“嗳，小子，我今天可是第一天当差，没得罪过你吧，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吧。你偷我的东西，首先就是你不对，怎么还敢理直气壮的骂人？”

    “哼，你现在不做坏事，并不等于以后不做。呜呜，我家就是被你们这些捕快弄得家破人亡的，小爷偷的就是你们混在衙门里的坏蛋。”

    小狗子见胜男识破了他的计策，便破罐子破摔的喊出心底里的话。

    “哦，我们捕快？你家出了什么事，又是哪个捕快害得你家破人亡？”

    胜男从爷爷那里听说过一些衙门里的龌龊事，不过梅水镇位于济南府近旁，县城的治安还比较清明。爷爷讲得多是他从其他地方见识到的故事，什么污良为盗啦，什么强征保护费啦，种种劣迹堪比“灭门的知县”。

    “……”小狗子梗着脖子，不说话。

    “还不快说，否则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胜男没有想过救国救民的伟业，但是作为一个执法人员，她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辖区的百姓。前世父亲和哥哥耳提面命的教育让她渗入骨髓，所以当时才会不计个人的解救人质。如今她又当上了捕快，虽然接受的教育和前世不同，但她内心深处的正义感并没有丝毫的减少。

    “好吧，你跟我走吧！”

    小狗子见胜男根本没有撒手的迹象，便无所谓的摇摇头，他家已经那样了，让她去看看也无妨，或许，看到他们家的惨境她还能发点善心，放过自己呢。

    胜男跟着小狗子七拐八绕的来到一条民巷，这里看起来不像是贫民区，有些房子盖的比自己家还要气派，正当她疑惑的时候，小狗子停在一处被人踢坏大门的房子前，

    “喏，这就是我家！”

    “小子，你不是又骗我吧。如果这是你家，你还偷东西干嘛？”

    胜男见这房子有七八成新，红砖黑瓦，宽敞的大门，整齐的石阶，在梅水镇县城购买这样的一套房子少说也要一百多两银子呢。

    “哼，还不是你们这些臭捕快害的。”小狗子想起这几个月家里的变故，便恨恨的啐了一口吐沫，“我家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结果两个月前，便有捕快来说我们家是南山山匪的匪窝，呜呜，我爹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怎么会通匪？！可是那些捕快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抄了我们家，还抓走了我爹爹，我娘受了惊吓当天就生病了。呜呜，可怜我姐姐才十二岁，既要给牢里的爹送饭，还有照顾娘。你说，你们这些捕快为什么要害我们，昂，还不是惦记我们家的财产。哼，今天被你抓到了我认输，可是如果有下次，我还偷你们这些穿青衣的捕快！”

    呜呜，谢谢打赏的亲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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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果然有蹊跷

﻿“不是，你等等！”小狗子一通指责，砸得胜男摸不着头脑，“那个，你爹被抓进了大牢，可是怎么会让人送饭呢，大牢里不是管饭的吗？”

    “切，”一看就没有住过大牢，小狗子拿白眼球鄙视她：“是，大牢里提供饭菜，可不是人吃的。哼，如果不要命的话，大可以试试嘛。”

    吃不死人，但是也别想吃饱，更别想吃好，他爹爹进去不过一个来月，都已经瘦得不成人样了。呜呜呜，都是该死的衙役。

    胜男被个小偷儿鄙视，心里很不自在，她跟在小狗子的身后，一起走进院子里。这是个很普通的四合院，两间正屋外加东西两间厢房，不是很大的院子里东西方向各种着一棵树。

    “咦，你家房子挺多的呀，可以把房子租出去，这样不就能收租金了吗？”

    “哼，我家是‘匪窝’，谁敢来租？！倒是有一位好心人，知道我们家的情况说是要买下来，可卖了房子我们一家人住哪里？！呜呜，要不是有人周济我们——”

    小狗子看了看破败的大门，心酸的说道。

    “……请，三少爷这边走！”

    两个人正在院子里说着，门外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声音。说话间，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羞答答的领着一个身着宝蓝色棉布长袍的男子进来。胜男顺着声音一看，居然是疑似穿越人士的魏良。

    “姐姐，三少爷，你们回来啦，爹爹还好吗？”

    小狗子一见恩人来了，小脸上顿时充满笑意。

    “多亏三少爷的打点，牢头们没有为难爹爹，他身体还不错，嗳，小弟，这位官爷是……”

    小萝莉也扬着同样感激的笑，只是当她发现院子里还有捕快的时候，她的笑意立马冻结——捕快，怎么又是捕快？！

    “呵呵，李姑娘，咱们又见面了，还认得在下吗？”

    魏良见到换了青衣的胜男，眼睛里漾满了笑，嘴角微微上扬的问道。

    “魏三少爷嘛，我当然认识。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

    胜男本来想下班以后去蛋糕房看看，没想到这个老乡自己冒了出来。只是，见他一副和“窝主”子女很熟稔的样子，她有点好奇。

    “恩，我家的蛋糕房和王老爹的豆腐铺挨着，上个月他家出了事情，我过来搭把手！嗳，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听说你不是分到步班乙组了么，这里是甲组的辖区呀？！”

    魏良今天去衙门领上次验尸的奖金时，碰到了步班的黄老爹，知道大明有史以来第一位女捕快正式上岗了。

    “唉，悲催呀，第一天就被人摸了荷包！”

    胜男发现小狗子神情有点紧张，似乎没想到姐姐和三公子能这么快回来，便若有所指的说道。

    “什么，小弟，你居然去偷东西？”

    小萝莉非常生气，他们家是一向清清白白的，如今虽然遇到困难但是也绝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更何况还当着魏三少的面。

    “没有，没有，我不是想要她的钱，”小狗子忙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像丢烫手山药一般把它丢还给胜男，“呜呜，我就是、就是看不过这些捕快为非作歹的样子，只是想报复一下！”

    “哦，可你还是偷了我的东西，”胜男接过荷包，嘿嘿笑着捏捏里面的铜钱，“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把你家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我，如果确实情有可原的话，我就放过你；第二，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是要跟我回衙门，嘿嘿，正好可以去大牢伺候你爹！”

    “你？！”小狗子脸上满是愤慨，果然是坏人。要是普通的女子，见到他们家如此破败，听到娘亲在屋子里的咳嗽，肯定已经心软了，哪像她？！

    “呵呵，小狗子，你就把事情都告诉李捕快吧。王老爹的案子我帮不了忙，或许她可以帮你们的！”

    魏良见过黄老爹，自然知道李胜男的身份，他虽然不是衙门里的人，但是同县衙打了五六年的交道，对于里面的恩怨却是非常了解。恩，如果他猜的没错，这位李捕快很想来个开门红的。而王老爹的案子本身疑点重重，再加上办案的是李大头的手下，相信她会很感兴趣。

    “那好吧。小狗子，你把事情给李捕快说说，我去里面给娘熬药！”

    小萝莉看了看三少爷，有瞧了瞧胜男，便交代弟弟道。

    “恩，好的，姐姐！”

    说着，小萝莉欠身进了正屋，小狗子则领着两个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

    “我们家世代都是做豆腐的，爹爹在东安街开了一个豆腐摊子，和三少爷的西点铺是邻居。”小狗子先介绍了一下他们家的情况，自己爹爹就是个磨豆腐的，怎么会通匪呢？！

    “恩，没错，我家的西点房开业之前，就见过王老爹的豆腐摊。听其他邻居说，他们家的摊子已经摆了几十年，而且从祖辈起都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

    魏良也补充道。

    “……就在上个月，住在我隔壁的马小六举报我们家通匪，说我们家是南山山贼在县城的落脚点。因为我们家的豆腐做得好，前任苏知县的太太很喜欢吃，我爹就经常去县衙送豆腐。马六就说我们送豆腐是假，想刺探情报是真，”小狗子提起隔壁的这个邻居，就恨得咬牙切齿，他囔囔着鼻子说道：“哼，我爹每次都是进的后院，他根本就不知道县衙的班房儿门朝哪儿，怎么刺探情报。马六还说，南山的匪患之所以无法彻底剿灭，就是我爹在县衙刺探到情报，然后给山贼通风报信。”

    “南山的山贼最近老是在县城作案，很多富户都受了惊吓，更是损失了不少钱物。一听我爹是奸细，是山贼在县城设的窝主，便吵着要把我爹抓起来。呜呜，县衙的李捕头带着好多人来我家抄家，抄完之后便带走了我爹，我娘也被吓病了……”

    “恩，证据呢？李捕头应该不会没有证据就抓人呀！”

    她爹是负责山匪案子的捕头，以他二十几年当差的经验，他办案子不会落人口实，一定有根有据才会抓人。

    “有证据。”魏良叹了口气，慢慢的说道：“李捕头在王家搜出了一些赃物，经县城的受害人确认，这些赃物都是他们丢失的，而且早已经报了案，这些珠宝瓷器县衙也登记在册。”

    “没有，这些不是我们家的。”小狗子激动的说道，虽然没有人相信，但是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喊了出来：“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出现在我家。呜呜，魏三少，你不是也说哪有把赃物放在自己炕头里的笨贼，如果我爹是窝主，他早就把赃物运出城销赃了。”

    “没错，我是这么想的，但只有我这么想没有用呀！”

    魏良摸摸他的头，无奈的叹口气，话语中若有所指。

    “恩，事情的确不简单。”胜男的直觉告诉她，这件案子似乎另有隐情，她突然想起什么，“你刚才说，有人要买你们的房子？他是按正常价格购买吗？”

    “没错，我家的房子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卖到一百二十两，那位爷知道我们家发生的事情，便提出按原价购买。呜呜，我娘正在考虑呢！”

    “原价？”不正常，很不正常，如果按小狗子说的话，他家是“贼窝”，别人连租都不敢租，怎么还有人敢买呢？好，就算是他衙门里有人不怕这个，但也会趁机压价呀。

    “是不是感觉很不正常！？”

    魏良见她皱着眉头，便轻声问道。

    “没错，这件事果然有蹊跷！小狗子，走，带我去你家里看看！”

    谢谢瀚南，觅马，萨洒，短耳猫咪几位亲的打赏，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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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同是穿越人

﻿胜男和魏良跟着小狗子一起进了屋子，老王的妻子刘氏在里屋养病，她女儿小丽姐儿刚刚熬了药端进来，正服侍母亲吃药。

    魏良和王家比较熟，但是也没有进女主人卧室的道理。胜男是个女孩儿，就没有这么多的讲究，她和小狗子一起来到里间，房间里空荡荡的，很多家具和摆设都不见了，不知是被抄走了，还是被他们当掉补贴家用。

    “喏，你看，他们就是在这里搜出赃物的！”

    小狗子指了指刘氏躺的炕，也就是北方家庭比较常见的土炕。如今已是春天，炕下的火已经撤了，炕洞也就空了出来。小狗子指的地方，也就是炕洞。

    “恩，再去其他房间看看！”

    胜男点头跟刘氏和小萝莉打了个招呼，然后又来到其他的房间。东西厢房里，她也仔细的看了一遍，没有很特别的地方，她皱着眉头说道：

    “奇怪，能找到这么隐私的地方，一定是对房间非常了解。如果不是王老爹自己藏的，那这个栽赃的人一定是你们的熟人或者亲戚。小狗子，你家平时和谁来往比较密切？”

    “恩……”小狗子挠挠头，他发现眼前这个捕快和之前的人不同，不会凶神恶煞的逼问，倒像真想替爹爹翻案，便开始用心回答她的问题，“我爹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祖父辈儿上的亲戚都在城外的王家集，平常也不大往来，比较熟的也就是魏公子的姨娘田姨娘。不过，魏大哥，我相信这事肯定不是田姨娘干的。”

    小狗子说到最后，不知怎么把田姨娘牵扯了进来，忙向魏公子解释道。

    “恩，我明白你的意思，小狗子，别急！”

    魏公子忙摆手，告诉他自己并不介意。

    “这样呀，”胜男又在院子里转了转，这个房子是新建成没有几年的新房子，院墙很高足足将近一丈高，估计一般的人根本就翻不进来。如果是山贼自己放的，她脑子里开始上演一幕“电影”：恩，两个山贼刚刚偷了东西，被官差发现，然后夺路而逃，不经意间转到王老爹的家，然后便想把赃物先放在他家……她摇头，讲不通，刚才进来的时候，她也注意到，这条巷子里还有比较破旧的房子，院前比王家的矮很多，山贼要翻院墙应该会找那些人家翻。

    魏良噙着一抹笑意，看胜男摇头晃脑的在院子乱晃，嘴里还不时说着：“拜托，怎么可能？！”“靠，这贼又不是傻瓜！”之类的话。

    这下他心里的疑惑终于解开，上次听到的“柯南”果然没有听错，这位李胜男李捕快估计是他的老乡。

    魏良的想法胜男不知道，她的脑子里又开始上演新的电影。恩，或者是另一种情景：真正通匪的人和老王家有仇，把赃物放在王家，使得是一石二鸟的计策，先把自己撇清，然后又借官府的手除掉仇家？！可能吗？

    “那个，小狗子，你们有什么仇人或者你爹曾经得罪过什么人吗？”

    胜男感觉这个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还是没有的话，只能是王老爹自己通匪。

    “恩恩，我想想，”小狗子见她一圈一圈的转着，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什么，听到她的问题，歪着脑袋想了许久，“那个我爹平时很老实呀，很少与人发生争吵的，更不会有什么仇家。不信，你问问魏大哥！”

    “没错，王老爹做生意很实在，为人很谦和，我们家的铺子和他做了几年的邻居，还没有见过他与人争吵过。王大娘也很随和，平时不去店里做活儿，经常帮周围的邻居洗洗刷刷做点针线活儿，有邻居想吃豆腐，她也很少收钱的。”

    “哎呀，既然没有仇家，也不存在谁要栽赃呀？”胜男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看来不是那个警察都能当柯南的，嗳，不对，“你说王大娘平常不出门，对么？”

    “恩，魏大哥说的没错。我娘喜欢静，平常不喜欢出门的。天天在家要么收拾家务，要么教姐姐针线，各种采买的事情都是我和我爹爹做的。”

    “那她每天都在家，更不会出现别人栽赃的事情呀？！”

    “哎呀，反正我爹没有通匪，我家也不是贼窝。嗳，你到底行不行呀，真是的，问了半天什么线索也找不到！”

    胜男刚问的问题，当初的李捕头也问过的，他们家的情况的确是如此，可是也不能就此断定他家就是贼窝呀。

    “小狗子，别急，呵呵，李捕快和其他的捕快不同的，她一定能找出真正的窝主，帮你爹洗刷冤屈的。”

    “真的？！李捕快，你要是能把我爹救出来，以后就是小狗子的大恩人，我们王家一辈子都忘不了您的大恩大德！”

    小狗子对魏良的话一向深信不疑，他来到胜男面前，说着话就要下跪。

    “嗳，你别这样。”胜男慌忙把人拉住，“案子的确有疑点，我会尽快找出证据的。那个，这个你先拿着吧，房子也不要卖，我过两天还会再来！”

    胜男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她有预感，这个房子是破案的关键，不过她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考证。

    “这……”

    别看刚才小狗子能理直气壮地偷胜男的荷包，如今知道李捕快愿意帮他救爹爹，他反而不好意思伸手。

    “呵呵，你拿着吧。你娘还要吃药，你们姐弟俩和王老爹也要吃饭的。”

    魏良在一边劝道，虽然他已经垫付了医药费，但是这个案子不是一天二天能破的，王家已经负债累累，一家人马上要喝西北风。作为邻居，他已经帮了不少忙，帮得多了会引起某些人的误解。

    再说了，收了李捕快的银子，对他们双方都有好处：作为女人的李胜男心里会好受些；而王家也会确信李捕快的诚意，对她的侦破行动也会积极配合。

    “对呀，你先拿着，我先回衙门查点东西，”胜男把银子塞给他，看他消瘦缺营养的样子还是挺不忍心，“对了，这几天你就不要随便上街了，更不要找其他捕快的麻烦。”

    “恩，我知道！”

    小狗子也知道，今天如果是换了别的捕快，即使不送他进大牢，打他一顿也很正常。

    安顿完王家的人，胜男转身来到外面，她要先去王家附近的邻居问问，王老爹家是否常有陌生人来访。虽然出于对魏良的信任，她偏向于相信王家是冤枉的，但是一切还没有调查清楚前，每个人都是有嫌疑的。

    “王老爹家人丁单薄，他没有兄弟姐妹，有些表亲也都住在乡下，三五年都不走动呢！”

    “没有呀，王家娘子是读过书的人，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往日里王老爹出门后，他们家的大门都是关着的。来了客人，咱们也能听到敲门声！”

    “哎呦，还真没有注意。你说这么老实的人会是窝主，唉，这街坊四邻的还能相信谁呀！？”

    胜男围着王家问了一圈，除了他们家隔壁的马小六不在家，其他的邻居都问过了。大家说什么的都有，但是结论只有一个：王老爹很老实，他们家也没有什么亲戚，更没有什么仇家。

    “恩，没有人来，那么需要去城门口问问王老爹出城的次数。”

    胜男脑子里满是案情，都忘了自己是第一天上班，街上还有两个同伴满世界找她呢。

    “呵呵，要不要一起去呀，小柯南？！”

    正想着，身后传来一声戏谑的声音。

    “柯南？”胜男回过头，一看是魏良，便试探着笑问道：“怎么，你也知道柯南？”

    “嗯哼，不但知道柯南，我还知道福尔摩斯呢。小姐，你是穿的还是重生的？”

    魏良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紧地注视着她，认真的神情中还有一丝紧张：

    “我是六年前来的，你呢，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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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主人，有情况

﻿“哎呀，小五儿，你怎么跑到这里来啦？”

    周庆气喘吁吁的来到街口，他发现他和冯哥找了半天的李胜男正站在街上和一个男子说话，忙快跑几步走到近前。

    “我也是六年前来的。那什么，你平时都在糕点店吗？”

    胜男本来想和老乡好好聊聊，她不知道明朝的历史，或许这位老乡知道呢。结果，还没有说上两句话，周庆就跑了过来。也罢，街上也不是说话的地方，有时间他们坐下来详细谈谈。

    “恩，一般都是在糕点店或者旁边的书店，当然衙门有命案的时候，我会帮忙去验尸。你刚到衙门，还是先工作吧，”魏良点点头，压下心底里的惊喜，转身看到喘着粗气的周庆：“呵呵，小庆子呀，怎么到这里来啦？”

    “哟，是魏公子呀，我和小五儿，哦不，胜男是一组的，”周庆停下来，慢慢平复着呼吸，见到是自己的偶像，他笑着说：“胜男就是咱们在城外遇到的那个小子，如今也是衙门的兄弟，哦不，算是姐妹？”

    说到后面，周庆也觉得别扭。

    “切，就兄弟呗，反正我看你也没有把我当女孩儿！”

    胜男笑着说道。

    “嘿嘿，对了，”周庆摸头傻笑两声，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又跑到街口，对着前面大声喊道：“冯哥，小五在这里呢！冯哥！”

    “知道了！”

    老冯也喘着粗气跑过来，心说话这李家出品的捕快就是不同，小五儿也忒能跑了吧？！

    “哎，那个小偷抓到了么？”

    周庆喊完人，又回到他们两个身边，想起他们一下午傻跑的原因，急问道。

    “呃，没有，呵呵，那小子就像个泥鳅，我对这片儿的地形又不熟，被他绕来绕去的就跟丢了。”

    胜男不好意思的笑道，她不想让人知道她要办这个案子。毕竟自己初来乍到，衙门里的很多人还不认识，同组的两个人脾气秉性她也不了解。再加上这个案子还牵扯到老爹的老对头，她必须小心，别案子还没有办呢，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刚才她就决定了，这个案子是她上任捕快后的第一个案子，必须一炮打响，她可没有忘了自己的使命。

    “也是，今天你第一天巡街，地形不熟也正常，以后咱们经常来也就熟了，”周庆拿袖子擦擦汗，“不过，你小子跑得挺快呀，我和冯哥也就一愣神儿的功夫，你就跑没影儿了。害得我们两个分头把整个辖区都翻了一个遍，最后还跑到人家甲组的地盘来找。”

    “嘿嘿，在乡下待惯了，整天山上山下的乱跑，自然跑得快，”胜男炫耀自己曾经接受过如何严厉的训练，她见老冯跑了过来，忙凑过去笑着说：“哎呀，冯哥，真是对不住，我第一次来到这片儿，地形也不熟，追着追着就把人更丢了，人也迷了路，幸好碰到了魏公子。正打听路呢，你们就赶来了，真是对不住您呀！”

    “呼呼，”老冯站定身形，把气喘匀了，这才关心的问道：“咋，人跟丢了？那丢的银子多不多？”

    “呵呵，不多，大头咱们都吃饭用啦，剩下十几个铜板，主要是那个荷包是我姐姐亲手给做的，丢了有点可惜！”

    胜男既然隐瞒了小狗子的事情，当然也不能说她还给了小狗子五两银子。

    “还好不是太多，以后你多和小庆子巡街路就熟了，”老冯给魏公子打过招呼，然后对两个菜鸟说道：“行，时辰不早了，咱们收工，明天还是卯时三刻点卯。不要起晚咯！”

    “嗳，好，冯哥慢走！”

    胜男和周庆分别和老冯告了别，然后各回各家，胜男看天色的确不早了，城门估计也关了，她决定还是回家问问老爹，毕竟王老爹是他抓的，具体的情况他最了解。正好，她也有些想法要跟爹爹说说，听听他的意见。

    后街李家，伤势大好的李正义正在院子里训儿子。小志哥儿哭着脸在院子里扎马步，两个小短腿不停的抖着。

    “大奶奶，志哥儿已经站了一刻钟，是不是让大爷歇歇呀！”

    丽娘心疼的守着一边，她自己不敢劝，便小声的“提醒”苏氏。

    “唉，”苏氏站在门边，看着院子里的父子俩，叹了口气：“丽娘，我刚劝过啦，结果大爷一句‘慈母多败儿’就给打发回来。再看看吧，大爷心里有数！”

    “爹，我回来啦！”

    胜男手里拎着两个纸包，从外面进来。一进门就看到老爹铁着脸拄个木拐站在院子里，他前面蹲着自己的小弟。接到小弟求助的目光，她乐呵呵的搀住老爹的胳膊：“爹，伤好些啦？”

    “恩，你拿的药挺管事儿的。今天第一天上工，还习惯吗？”

    李正义见到换了一身装扮的女儿，板着的脸裂开一丝笑意。

    “恩恩，习惯习惯，”李胜男貌似很兴奋的说道，“我分到步班乙组，和冯初五、周庆搭伙。黄老爹也特别照顾我，我一到衙门，各种手续他都帮我办好了呢。嗳，爹，我有件事想问问您，咱们去书房谈？”

    胜男拉着老爹进门，同时也给苏氏使眼色。

    “哦，有什么事？”李正义被动的进了门，看到娘子欲言又止的样子，便摆摆手，“行啦，让志哥儿进来吧。”

    “哎！”丽娘忙答应一声，到院子里给儿子擦汗。苏氏见状便从李胜男手里接过点心包，然后笑着说道：“快吃饭啦，你们父女两个别聊太晚！”

    “我知道，娘！”

    说着，搀着父亲进了书房，把今天遇到的情况，和自己的设想给父亲说了说。李正义也正愁找不到抓住山匪的切入点，一听女儿的发现和想法，眼睛一亮，父女两个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

    吃过晚饭，胜男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空荡荡的，她转了一圈，拿了换洗的衣物进了葫芦。木屋里，馒头正四仰八叉的躺在竹榻上眯觉，胜男进来后，抓住它的后腿，把它费力的拎了起来，“馒头，醒醒！哎呀，真是头猪！”

    “喵呜！”饿死啦！馒头被弄醒，从胜男的手里挣脱出来，它在葫芦里憋了一天，除了些生菜和泉水，什么都没有吃。

    “先去踩水车，一会给你好吃的！”

    胜男在魏良的糕点铺买了不少点心，当时送给小庆子两盒，拿回家里两盒，还有四盒她藏在了葫芦里的柜子里。

    “喵呜！”狠心的主人！

    馒头不满的跃到外面，“跨啦跨啦”的踩着水车，泉水呼呼的流进木桶里。

    “喵呜！”好吃！

    干完活后，馒头抱着一堆点心开始大嚼起来。

    胜男则泡在飘满花瓣的浴盆里，仔细想着今天的案子以及老爹的话。按老爹的说法，今天她是第一天巡街，所以一组人一起行动，估计过两天后，他们就会分好街面，然后分头行动。到那时，估计她就有时间去查案子。恩，城门口就不用去了，老爹提前问过，那个王老板平时很少出城，尤其是县衙剿匪前的日子里，他更是老老实实的卖豆腐，基本上可以排除他出城送信的可能。

    但是，那些赃物又是怎么出现在他们家的呢。胜男和李正义在这点上，看法一致，他们都认为房子是关键，可他们都查过好几遍，房子里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喵呜！”主人，明天带我一起去巡街吧。

    “切，带着你我还能巡街么，我看你是想吃东西是真的？”

    被打断思路的胜男，睁开眼，白了凑在桶边一脸谄媚的馒头。

    “那个，我可以帮忙的，真的，主人，你不是说过有什么警犬卡尔吗，我比卡尔的鼻子好用多啦。”嘻嘻，尤其是找寻美食方面。馒头肥硕的身体艰难的挂在浴桶上，脸上却是不可能出现猫咪脸上的表情——媚笑！

    “这个……”胜男眼睛一亮，对呀，馒头的嗅觉的确很灵敏，而且武力值也蛮彪悍，估计抓个小偷什么的不在话下。

    于是，第二天胜男就找到黄老爹，把带馒头一起巡街的事情说了说，黄老爹深知李家的底细，他对李胜男基本上有求必应，只要他能力范围之内，他都乐意做人情。

    第三天，胜男便带着一只硕大的黄色条纹的猫咪上岗，这时也正如李老爹所预料的那样，老冯给他们分了自己的片区，点完卯就开始分头行动。

    胜男装模作样的在自己的几条街上晃了晃，她分到的是粮食市附近的两条街，街面上也有做早点的，于是，她和馒头在老板心疼的目光中吃了早饭。

    吃过早饭后，她便闪到了小狗子家，在大门口就看到有个中年男子在劝着小狗子姐弟两个。

    “宋大叔，您是好人，但是房子我们真不能卖！”

    小丽姐儿细声细语的说道，上次那个捕快给留了五两银子，足够她们家花销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他们家的房子肯定不卖。

    “唉，行，你们再想想吧，也就是我家老婆子喜欢这种房子，否则呀，一百二十两，啥样的房子买不到？”

    中年男子嘟嘟囔囔的走出来，神情有些阴郁。

    胜男躲在门口的一棵树后，等人走远后，才露出头。

    “喵呜！”主人，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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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好一片荒山

﻿情况？什么情况？

    胜男跟着馒头进了王家的大门，迎面碰到送客人的小狗子姐弟俩。

    “李捕快，您来啦？”

    小丽姐儿见一个青衣捕快闯了进来，仔细一看是李胜男，忙笑着打招呼。

    “恩恩！”胜男没有多说话，跟着馒头跑进西厢房。

    “呀，姐姐，刚才进去的是只猫么？”

    小狗子似乎看到一个橘黄色的肉球滚了进去，可这个球也太大了吧，都赶上自己家的洗脸盆了。

    “好像是，小狗子，你跟李捕快进去，我去厨房煮茶。”

    丽姐儿也不确定，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呃，壮实的猫，应该是猫吧！

    “好！”

    小狗子答应一声，噌噌的跑进屋。发现胜男已经把炕面上的被褥都掀开，正在卷竹席子，忙不解的问道：“那个，李捕快，您这是干什么呢？”

    “没啥，我看看！”

    胜男也不确定，馒头只是说了一句“有情况”就撒丫子跑了进来，可什么情况它也没有说呀。

    “哦！”

    真是的，一个破土炕有什么好看的。

    馒头见主人掀开凉席，它伸出两个小肥爪子开始黄泥胚砌成的炕面上刨着。

    “哎，李捕快，这、这是我睡觉的炕呀，你，它，我！”

    小狗子见自己的炕被眼前这只怪异的猫刨了个尘土飞扬，小脸上满是纠结：阻止吧，人家是来帮自己父亲办案子的，不阻止吧，他晚上谁哪儿呀？！

    “小狗子，你先把厢房门关上！”

    胜男似乎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她忙叫小狗子关门。

    “哦，好的！”

    小狗子虽然不解，但还是听她的话把屋门关好。

    “小狗子，你来！”胜男扒开炕面上的黄土，拨开冬天烧炕时残留的黑灰沫，发现下面出现了一个青石板，“你家的炕都是这么盘的么？”

    “咦？”小狗子也跳上炕，探头看了看，然后摇头：“不对呀，这个炕面是我搬到这个屋之后才盘的，当时还是我看着我爹找匠人做的呢。当时都是用的红砖，没有青石呀！”

    “恩，我知道了，”胜男似乎明白了什么，伸手砸了砸青石板，果然发出“咚咚”的声音，下面是空的，她心里一喜，忙用力把石板挪开，可是石板太重了，“来，小狗子，搭把手把这个挪开！”

    “好！”

    小狗子虽然不知道李捕快的意思，但是在自己的炕下发现了奇怪的东西，是不是对他爹爹的案情有帮忙呢？

    两个人站在黑漆漆的炕洞边上，扣住青石板的边缝儿，一起用力慢慢把石板挪开。

    “咦，李捕快，里面好黑呀，好像有风声！”

    小狗子探着脑袋在朝里面看了很久，闭上眼还有凉风拂面，他估计这个洞应该很深。

    “恩，小狗子，我下去看看，”胜男心里已经有了某些猜测，但需要证据，她目测了一下，发现这个洞大约有两尺宽一尺半高，估计自己的小身板可以通过，她先把馒头丢了进去，然后严肃的对小狗子说道：“记住，这个洞的事情一定不要告诉别人，还有，你在洞口守着，等我出来，明白么？”

    小狗子有点迷糊，他见胜男满脸的严肃，连忙点头，“恩恩，李捕快，您放心，我今天都守在这里。不过，你下去会不会有危险呀，要不我叫魏公子过来？！”

    在他看来，眼前这个人虽然是捕快，可也是个女人呀，家里出现了莫名的洞，里面说不定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什么危险呢。他年龄小不敢下去，可以多叫个帮手呀。

    “呵呵，不用，你守好外面就行！”

    胜男挎好刀，手里捏着紫葫芦，刚才馒头下去也没有示警，应该没有问题。再说了，她有宝葫芦保护，即使有情况她也能应对。

    “哦，好！”

    小狗子庄重的点头，呜呜，人家李捕快为了自己家的案子，甘心冒险。他一定会守好这个洞，不让任何人靠近。

    胜男又交代了他几句，然后一个纵身跳了进去。洞口不大，里面却非常长，她从宝葫芦里摸出一根蜡烛点上，弯腰小心的摸索过去。

    “喵呜！”快点儿，路很长呢！

    被无良主人丢下洞口的馒头，正在前面等着。胜男就着微弱的火光，看到前面长长的一个通道，就像之前去革命老区见识到的地道一样，而且越往前走她越能感受到一股凉风吹过来。

    “哎，馒头，你说会不会是想我猜测的那样，这条地道可以通向城外呢？”

    胜男边走边和馒头聊天，如果她猜的没有错，这条通道肯定是通向城外，并且很有可能通向南山。这样一来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南山的匪盗要栽赃王老爹，估计他们这条通道已经挖了很久，可惜挖的过程中，方向发生了偏移，不小心挖到了王家的东厢房下。

    于是，他们设计诬陷王老爹，又找真正的通匪之人将房子买下来。这样，他们就可以直接从南山进入城区，也不会有任何人发现、怀疑，如此一来，他们再想作案，那就非常方便。

    “喵呜！”有可能。

    馒头体型壮硕，可动作轻盈，只见它像个充气的皮球一样，一路滚向通道。

    “恩，咱们先爬到外面看看，如果目的地确实是南山，那就好办了！”

    胜男发现看电视和小说多了也有好处，至少联想丰富。呃，这个通道怎么这么长？！

    一猫一人不知爬行了多久，终于见到前面有隐隐的白光。

    “喵呜！”主人，到头啦！

    馒头一猫当先的跑到前面，它比较小心，先在洞口附近转悠了一下，又竖着耳朵听了听，没有发现什么危险的动物和人，这才用爪子拨开洞口覆盖的一些茅草垫子。等它把洞口清理干净后，胜男也跟了过来，洞里顿时一片光明。

    胜男有点不适应的闭了闭眼睛，然后把蜡烛吹灭放回紫葫芦里，这才从洞口里爬出来。

    嗬！好大一片荒山呀！

    出现在胜男眼前的是连绵五六座荒山，最大的她目测有两百多亩，最小的也有四五十亩，山上绿树葱葱，坡地上野草遍地，基本上没有什么人烟。

    “喵呜！”主人，山上没有人。

    先一步出来的馒头，已经在周围晃荡了一圈。它滚动着肥硕的身体，颠颠儿的跑了过来。

    “恩，这里估计就是南山吧！”

    胜男拍拍身上的草屑和灰土，四下里看了看，这才发现她们爬出来的洞口是山群中的一个小山头，洞也是天然的山洞，只不过被人善加利用了一下。

    “喵呜！”不知道，但是位置是城南。

    馒头亦步亦趋的跟在胜男身后，它和主人一样，也没有来过这里。

    “走，前面看看！”

    唉，已经一个月了呢，期待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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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明朝地主婆

﻿胜男在山上转了一圈以后，回到山洞口，把草苫子按原样盖好，然后从葫芦里放出悍马，抱着馒头上了驴，从城门回城。

    把悍马放进葫芦里，倒也不是她有先见之明，而是李家的院子着实小了一些，才两三天的功夫，悍马就憋的不行，非闹腾着要么给个宽敞的地方，要么进葫芦。切，她们李家住在那个院子都几十年了，从一开始就这么点儿地方，她去哪里给它找宽敞的地方呀。

    纠结了半天，胜男还是把悍马丢进了葫芦里，对家里人的说法便是放到了衙门的牲口棚。

    李正义这两天正忙着养伤和训儿子，对这些驴呀猫呀的根本就没有上心，只要女儿能好好当差，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喵呜！”主人，不回县衙吗？

    立了大功的馒头，也颇为自得的窝在主人香香软软的怀里，懒洋洋地打着哈欠问道。

    “先去小狗子家，”胜男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不过，需要王家人的配合，“等处理完他们家的事情，咱们再回衙门，呵呵，我还有要事要办呢。”

    “啥要事？”

    被憋了好几天的悍马，终于能在大道上撒欢儿，只见它打了两个响鼻，撒开四只蹄子“咵哒咵哒”的一溜儿小跑直奔县城大门。

    “恩恩，咱们以后安身立命的大事！”

    胜男刚才看了那些荒山，心里也有点小想法。前天去姐姐家的时候，来姐儿就拐弯抹角的提醒她，别傻呵呵地听父母的摆布，也要给自己的将来打算打算。其实，来姐儿说这话也是为了妹妹好，没嫁人的时候有些话她不好意思说，嫁了人后见识的也多了，胆子也大了许多。再加上她实在看不过父亲为了家族的传承，而牺牲了可怜的妹妹。

    如果是五丫的本尊，估计也会这么想。但如今的情况，占据五丫身体的是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首先，胜男感觉自己占据了五丫的身体，对本尊的父母也有愧疚，另外，她虽然和父母待的时间短，但是老爷子和老太太对她真的很不错，人总是要将感情嘛；第二，她来自现代，根本就不想像真正的明朝女人那样，早早的嫁人生子，再说了，不嫁人又如何，君不见现代的单身贵族多么的逍遥；第三，她出身警察世家，也喜欢当捕快，既能自由自在的生活，还能为百姓伸张正义，何乐不为呢？！

    不过，来姐儿的话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虽然她不想借此要挟李家给她多少补偿，但是她也要为未来的生活做打算。李老爹也好，老家的老爷子也罢，都嘴上说要给她多少多少嫁妆或补偿，那些都是有条件的呀，万一她当不上捕快，自己年华老去却没有任何依仗，那岂不是很凄凉。

    另外，就算是她当上了捕快，那时李家还有这么多银子补偿她吗。昨天她也凑巧听到父母的谈话，听那话里好像家里的铺子经营不好，家庭财政出了问题。

    所以么，趁着现在手里还有分红银子，她准备先置办一些产业，手里有田，心里不慌么。就算不是留后路，也能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什么，你想买南山的荒地？”

    王主簿听了胜男的话，有点不敢相信的重复了一遍。

    “哦，那个就是南山呀。”胜男回到县衙后，就找到负责民田赋税钱粮的主簿王大人，她把自己在城南看到的荒山描述了一下，便问这几座荒山是官田还是民田，如果是民田，她就找田地的主人去谈，“没错，王大人，小的想问一下南山的荒地是民田还是官田呀？”

    “那里是匪窝，你不知道吗？”

    王大人嘎巴嘎巴嘴，他肯定觉得眼前的小捕快脑子被驴踢了。

    “我知道呀，那不是以前嘛，现在南山的贼窝不是被李捕头烧了么？！”胜男心里翻了白眼，你的脑子才被悍马踢了呢，你们全家都被悍马踢了，心里骂着但脸上依然堆着笑：“呵呵，王大人，您看……”

    “哦，好，你知道就行，”王大人合上嘴巴，切，知道了还买，脑子果然被驴踢了，他清了清嗓子：“恩，南山的荒坡尚未买卖属于官府，登记在册的是十二顷，包括几座山之间的几块山荡地和河滩地，赋税么，就按‘铁地’算。”

    “赋税？铁地？呃，王大人，您能说的详细一点么，小的有点不太懂！”胜男脑子里一片茫然，什么铁地呀，干脆说值多少钱，每年交多少税不就完啦。

    “那好吧，老夫就好好给你说道说道，”王大人擦擦胖脸上的汗，然后拿出一本册子，“咱们大明朝每年的赋分夏税和秋粮，夏税呢包括米、麦、钱、绢；秋粮么有米、钱、绢。田地分上中下三等九则，按田地的面积收取。民地上者曰金地，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次者曰银地，以二百八十步为亩；又次者曰铜地，以三百六十步为亩；下者曰锡地，以六百步为一亩；最下者曰铁地，以七百二十步为亩……”（摘自《山东通史明清卷》）

    王大人一会白话，一会文言的解说了好半天，胜男被他曰来曰去的都有点迷糊了。等他摇头晃脑的说完，她呆呆的在脑子里消化了一番，总算是明白了。哦，也就是说南山的荒地很次，属于民田中最下等的“铁地”。明朝是按亩收取赋税，金、银、铜、锡、铁几种土地一亩地的大小是不同，同样面积的地交的赋税不同。铁地土质最差，所以一亩地的赋税仅为最上等的金地的三分之一。

    可，到底多少钱能买下来呀？！胜男纠结的看着主簿：胖大人，能不能说点有用的呀。我这里还没有买下来呢，你就给我说赋税？！

    其实，她是冤枉人家王大人了，王主簿摇头晃脑的说这些话，无非是想告诉她，你占了大光啦，南山的荒山和荒地原本是十二顷地，但是收税的仅仅为四顷地。

    “小李子，你真想买呀？”王大人被胜男看得有点发毛，又确定的问了一遍，见她毫不犹豫的点头，便笑着说：“很好，如果你想买的话，给你按每顷地十五两，一共是一百八十两！”

    “好！”便宜啊，前世想承包荒山，别说十二顷了，就是一百二十亩的也要几十万，而且是有使用权限的，吼吼，在明朝可是直接买断呀，她有生之年能耕种，她的儿子、孙子、孙子的孙子，呃，明朝多少年灭亡的来着？！哎呀，不管啦，哪怕只有一百年也划算呀。

    “行，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给你开地契？！”

    王主簿倒也爽快，从柜子里掏出一打纸张，然后笑眯眯的问道。

    “恩恩，我现在就去取银子！”

    葫芦里有三百多两银子，但是她不能当面拿出来呀，你见过那个傻帽儿成天揣着两百两银子巡街呀。两百两呀，拎起来也很重的！

    胜男装模作样的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布包，里面自然是沉甸甸的白银。王主簿也很神速，等称完了银子，一张新鲜出炉的地契也开具妥当。见王主簿把银子入库后，胜男则捧着盖着官印的契约嘿嘿傻笑。当然，她也没有忘了给王主簿“手续费”，心情好出手也大方，她直接给包了五两的红包。

    “嘿嘿，咱现在也是地主婆啦，明朝地主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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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邱老大落网

﻿中午的时候因为出城，胜男错过了午饭，还好宝葫芦里有存货，昨天买的点心她没有全部给馒头，否则一块也剩不下。

    回城后，她又急着去买山地，也就没有顾上吃饭的事，等地契到手后，她又去自己的辖区转了转，没有什么事情后，她直接拐回家——自己垫了两块点心倒没有什么，可馒头这厮自持立了功劳，非要犒赏，点名要刘婆子做的红烧肉，囧。没办法，胜男实在看不过一只肥球在自己面前撒泼打滚的样子。连忙从肉市上买了几斤五花肉，又给弟弟买了几样果子零食，一起拎回家。

    进了家门，她把东西放到厨房，吩咐刘婆子把肉先做了，然后自己来到正房，告诉父母自己买了坡地的事。

    李正义一听女儿居然把南山的“匪窝”给买了下来，第一反应就是胜男为了帮他破案子，连自己的私房钱都搭进去，心里真是感动：

    “胜姐儿，一共花了多少银子呀，这钱爹娘来出！”

    “呵呵，不用，也没花多少钱，”胜男保留了前世的记忆，她从心底里无法把眼前的两个人当成自己的父母，但不管怎么说，李正义夫妇对自己还是不错的，她买荒山是为了攒自己的家底，怎么能让人家帮她付钱呢？！她嘿嘿傻笑两声，然后想起自己的主意便收起笑容，“爹，我有件事要对您说，咱们去书房谈吧！”

    “哦？！”李正义正在心里盘算是不是该给女儿点零花钱，见到她如此正色的样子，忙起身：“咋，衙门碰到什么问题了？还是有人欺负你？”

    “不是！”

    胜男搀起老爹，父女两个去了西侧的书房，自然没有看到苏氏一张苦哈哈的脸——唉，这些年大爷缩手缩脚的不敢收钱，家里的几个铺子又经营得不好，四个女儿虽然嫁了人，可也经常回来打秋风，他们手里哪有钱给五丫买荒山呀？！

    “咝！”李正义一听女儿的发现，眼睛也是一亮，“难怪呢，每次剿灭山贼都无功而返，抓回来的也都是些小喽啰，原来城里有暗道？！”

    “恩，爹爹，女儿还怀疑买房子的人肯定与山匪有勾结，”胜男出城这一圈，也发现了不少线索，更加确定了心里的推测。

    李正义沉思的点点头，他心里想到的更多，毕竟女儿进衙门尚早，衙门里的很多人她还不认识、不了解，“胜姐儿，你刚才说的这个计划很不错，不过，王家的人……”

    “爹，这个您放心，王家的人我都安排好了，”胜男又是给他们租房子，又是留银子的，他们不听话才怪呢，她凑在父亲的耳边继续说道：“女儿还听说，新知县已经到了历城县衙，按路程推算，后天应该就能到梅水镇，我看咱们可以……”

    “恩恩，好，很好！”

    李正义边听边点头，女儿真是能干呀，这才刚上班两天，就查出这么多线索，而且还能制定出一套很严密的抓捕措施。不错，很不错。

    “爹，女儿对县衙的了解少，目前只能想到这个办法，您看行吗？”

    胜男见老爹脸上都笑开了花，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通过了，不过，她毕竟刚上岗，怎么也要谦虚谦虚。

    “呵呵，已经很不错啦，”李正义心里也有了腹案，他捋了捋唇上的胡子，“不过，年轻人谨慎些也好，来，丫头，咱们其实还可以这么做……”

    说着，李正义拿着书桌上的砚台、镇纸和茶杯，把他的设想也演练了一番。

    胜男直点头，心说话老爹不亏是衙门的老油子呀，破案子也不忘了给老对手上点眼药。

    “好，咱们就这么办。”李正义见女儿满眼的钦佩，一方面女儿的杰出表现让他大感后继有人，另一方面作为长辈的尊严得到了维护，再加上纠缠N年的案子侦破在即，心情无比畅快，他大声对外面喊着：“大奶奶，今天晚上做几个好菜，呵呵，我要好好喝几杯。”

    “嗳，好嘞！胜姐儿真不亏是您的乖女儿，早就料到您会高兴，肉都买好了呢！”

    苏氏去厨房转了转，见刘婆子正在切肉，一问才知道是胜姐儿买回来的，点名要做大爷最爱吃的红烧肉，心里正美个滋儿的夸女儿贴心呢。

    “好，好！”

    李正义越看女儿越顺眼，呵呵，这才是乖女儿嘛，既能担起家族的重担，又能不时的孝顺爹娘，比那几个赔钱货强多了。

    “……”胜男张了张嘴，还是把肚子里的话咽下去了，前世的人把猫狗当儿子养，现在的很多人都是把儿子当猫狗养，如果她说这些肉是给馒头买的，估计爹娘肯定骂她不会过日子。

    唉，算啦，还是想想等案子破了以后，她怎么经营经营自己的荒山吧。啥时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能做了主，啥时再让馒头想吃啥就吃啥吧。

    第二天，县衙传出消息，南山的五座荒山和相连的荒地被一位玫瑰镇的乡绅买下来，听说要种玫瑰花还有什么果树。

    百姓们听说后，议论纷纷的说这个乡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呀，就算是想买便宜的地想少交租，那也要找个能用的地方。切，南山那个破地方，就是倒贴钱也不敢要呀。那是什么地方，贼窝呀，别弄得有钱没命花！

    “嗳，小五，你说是那个笨蛋要买南山呀，”出了班房，周庆拉住胜男八卦的说道。

    “……”胜男很想把馒头砸到他头上，然后郑重的告诉她是谁买的。可一想到他们的计划，强笑道，“呵呵，不知道，周哥，我还没有吃早饭，我先走了哈！”

    “嗳，急什么呀，那早点摊子又跑不了，”周庆忙出生拦他，结果胜男跟见了鬼一样，嗖嗖的跑出了县衙。

    “真是的，亏我还惦记着给你会员卡呢。”他看着胜男的背影，怏怏的把手里的一张名片大小的木头薄片揣会怀里。

    城区某民宅，王老二焦躁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

    “行啦，老二，你慌什么？”

    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黝黑的面膛，左眼眉一道深深的刀疤，再配上一把络腮胡子，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面对手下的不安，他却老神在在的坐着椅子上喝茶，虽然坐着看不到身高，但看他的身板，非常的壮硕。

    “哎呀，老大，你咋就不慌呢，”王老二自从知道听到这个消息后，他的屁股就没有挨过椅子，像头拉磨的驴一样，一圈一圈的在屋里着急。

    “慌啥？！王家的房子不是答应要卖了么，等下午他们收拾了滚蛋后，咱们晚上就行动！”

    “可，可山头不是被县衙的人给卖了么，万一那个买山的傻子发现了咱们的密道，咱们多年的筹划不就全完啦？！”

    “哼，他们不是还没有发现吗，先派几个兄弟在附近转悠转悠，一呢再确定下路线，二呢也吓吓那个傻子，三呢把城里的捕快都吸引出去，”被人称作老大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正义追捕了很多次的邱老大，他放下手中的茶杯，眼中闪过一抹算计，“嘿嘿，咱们这次把银库一次搬光，再收拾收拾那几头肥羊，银子一到手兄弟们就换个山头，照样吃香喝辣的！”

    “成，都听大哥的！”

    王老二最佩服的就是老大，如果不是他老人家把自己救出来，他现在还在那个破牢房里喝菜糊糊呢。

    “恩，也通知里面咱们的人做好接应，这将是兄弟们在梅水镇的最后一票啦！”

    “好嘞，我这就去！”

    下午，收了搬家银子的王家母子三人，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离开了住了几年的房子。晚上，空荡荡的厢房里，土炕下面发出咚咚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过了一刻钟，下面的人贴着石板听了听，没有动静，便迅速把石板挪开，第一个人先上来探路，没有发现异常后，便招呼其他的人一个一个的爬出来，邱老大垫底。等他也出来后，其他七名兄弟已经收拾好了兵器。

    “走！”

    邱老大把脖子上的黑布拉到鼻子下，手里拿着一把大刀片子，气势汹汹的带着众手下出门。

    门外，十几个手拿腰刀的青衣捕快正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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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名：淡然而过

    一句话简介：拿起画笔的时刻，我只是一名设计师，你所要的美丽，我都会全心全意为你打造。——林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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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新知县驾到

﻿当夜，住在县衙银库后街的居民们，似乎听到了打打杀杀的声音。有几个胆大的半夜摸起来，趴在自家墙头上，远远的好像还看到了火光。

    第二天，天刚亮，就有好奇的居民走出来打听。可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呢，住在县衙附近的居民呼呼的跑过去，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灰衣汉子嘴里还吆喝着：

    “邱老大落网啦，大家快去看呀，恶贯满盈的匪首邱老大落网啦！”

    “啥，老兄，你刚说啥？”

    昨夜扒墙头瞧热闹的大哥一把拉住灰衣汉子，急急的问道。

    “哎呀，邱老大落网啦，被咱们神勇的李捕头抓住，已经押进县衙，准备今天公审呢！”

    “真的？哎呀，真是大快人心呀，我说昨天夜里怎么这么热闹呀，原来是这帮亡命之徒想来劫银库，结果被李捕头逮了个正着？！”

    这位大哥的想象力颇为丰富，他听到消息后，立马把县衙发生的事和昨天自己听到的喊杀声联系起来，大声的猜测道。

    “昨天，昨天发生什么事啦？”

    灰衣汉子昨夜睡得沉，没有听到动静，忙追问道。

    “咦，昨天夜里那么大的动静你都没有听到？”这位大哥一脸自得，他故意放大声音说道：“哎呦呦，昨天大概三更天的时候，咱们银库附近一片打杀声。我趴在房上，看得真真儿的，那场面真是……”

    原来直奔县衙的一群人，听到这位大哥的话，也好奇的聚集过来。其中还有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书生，只见他穿着宝蓝缎子直裰，头上挽着方巾，手里还拿着一柄纸扇。

    “大人，好像有情况呀？”

    一个家人打扮的壮汉凑在他耳边，小心的说道。

    “恩，别急，我且听听！”

    被叫做大人的书生，一脸的淡然，他今天一早进的县城，刚进城就看到满城的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成群结队的往一个方向跑。

    “乖乖，抢银库？你说这邱老大咋这么胆大呢？”

    “哼，那个悍匪，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绑票打闷棍，啥缺德事儿不干呀。我倒是奇怪，咱们县城戒严好几天了，他是怎么混进来的呢？”

    “呵呵，不知道了吧？告诉你们说，还不是咱们李捕头和他闺女李捕快有本事，我刚碰到了步班的周庆周小爷，他说了，邱老大挖了一个暗道，想通过暗道摸到咱们县城，结果，这个暗道居然被李捕头发现，而且还将计就计的买下南山，逼山匪狗急跳墙提前作案，在他们作案的时候来了个一勺烩！”

    人群中一个小贩儿把听到的片段，再加上自己的演绎，把昨天的缉匪行动说得活灵活现，仿佛自己亲眼所见一般。

    “没错，没错，邱老大就是在抢银库的时候被抓住的！”

    早起的大哥不甘人后，忙补充：“昨夜我可是亲眼所见呀，只见李捕头带着捕快们把十几个山贼团团围住，好一阵血拼呀……”

    “哎，老哥，打听一下，”书生听了大半天，基本上明白了众人讨论的事件，可是还有一些细节他没有弄懂，比如说：“刚才你们说李捕头和他的闺女李捕快，怎么县衙还有女捕快？！”

    “呵呵，这位小哥是刚来咱们梅水镇吧，”外围的一个老汉听到他的问话，用确定的口气推测道。

    “没错，晚生今天初到贵镇，刚进城门就听说，县城发生了大事，便好奇的听了一会儿，你们刚说这个李捕快……”

    “嘿嘿，这要从一百年前说起啦，”老汉终于找到一个不知道梅水镇第一传奇的人，正要捋着胡子好好说道一番，但见人家书生似乎有点不耐，便转过话头：“李家世代都是梅水镇的缁衣捕头，李捕头是第六代，他膝下只有五个女儿和一个幼儿，为了延续家族的传承，他从小就训练第五个女儿当捕快。这个李捕快呀，虽然是个女儿家，可身手一点都不比男人差。我听说，这次破案还是多亏了她呢，是她巡街的时候发现了山匪的‘匪窝’，然后顺藤摸瓜找到通道，在李捕头的指挥下，一举擒获危害梅水镇数年之久的悍匪邱老大……”

    “哦，是这样呀！”书生笑了笑，然后跟着人群一起涌向县衙，耳边还不时传来老汉嘚啵嘚啵的演说。

    “……这个邱老大真不是个好东西，不但抢富户，连平头百姓他们也不放过呀……哎，还是咱们李捕头有勇有谋，谁像那个李大头，人家邱老大一个迷魂阵就骗得他领着快班的七八个捕快去了南山……要不是李捕头临危不乱，迅速调集了步班和壮班的捕快，啧啧，咱们县城的库银不保呀……”

    一群人呜呜呀呀聚集到县衙门口，站在街上七嘴八舌地说着，等代理县务的县丞大人升堂审案子。

    “哦，那就是说，这次破案的不是马快，反而是巡街的步快？”

    书生轻摇纸扇，像个好奇的外乡人四处打听着。

    “可不，那个李大头忒不是东西了，他仗着自己的女儿是王主簿的小妾，整天带着一帮捕快不干正事，四处白吃白喝，盖得那个房子比皇帝老爷的还要气派呢。就这样的混蛋还想当捕头，我呸，宁肯让李家姑娘当捕头，也不能让他当呀，否则，他就是第二个邱老大。”老汉看了看周围的人，小声的对书生说，“我刚听人说，山匪的内奸也抓到了，居然是快班的捕快马老六，是那个李大头的亲信呢。噫，我琢磨着李大头也和山匪有勾结，否则人家李捕头抓捕的时候，他反而带着人跑到城外了呢……”

    其实，这位老汉还真是委屈了李大头，他虽然贪了些，但还没有胆大到私通山匪。此刻，他正气急败坏的往城里赶，心里直骂马老六不是个东西，居然敢吃里爬外。

    没错，真正隐藏在县城的“窝主”正是捕快马老六，被李捕头像粽子一样捆得结结实实的丢在县丞大人面前。

    “好呀，老李，这次可是连根儿拔起了！”

    张县丞听完李捕头的回报，又去看了看锁了铁链的几个山匪，心情大好。真不愧是李捕头呀，沉积近十年的案子彻底破获，新知县马上到任，他也算是圆满完成代理县务的工作。有了这份功劳，他在新知县面前也好说话。

    “一切都是张大人的英明领导，以及兄弟们的奋力拼杀，”李捕头昨天一夜没有睡，但是神清气爽，腰板倍儿直。昨天的行动真是太顺了，不但一举拿下几名山匪，而且还揪出了隐藏在捕快中的奸细，更令人振奋的是，这个奸细和李大头的关系非常铁。如此一来，过去很多想不通的事情也就有了解释。

    “恩恩，好，好！”张大人又哈哈大笑的说了几个好，然后整了整官服，对外面的门子喊道：“时辰到了，升堂！”

    “威……武……”

    两排站堂捕快嘴里喊着，手里的杀威棒有节奏的敲打着地面。

    “啪！”张县丞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带人犯！”

    七名山匪外加邱老大一共八个人，被捕快用铁链子绑的结结实实。李胜男昨天抓住邱老大的时候，还担心他会伺机逃脱，便又给加了脚链。

    稀里哗啦的铁链子拖在地板上，邱老大颓废的被推搡到大堂，脸上的阴狠一丝也没有。（邱大：靠，你被绑在磨盘上一夜试试，看你还狠得起来吗？！胜男：没办法，谁让你是悍匪呢，万一你跑了怎么办？）

    几名山匪的案子很好判，他们这些年犯的那个事儿都够他们砍头的。再说，像他们这样提着脑袋占山为王的亡命徒，本来就抱着“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想法，对县丞和受害人指控的罪证供认不讳。

    审到马老六的时候，就有点难度：

    “冤枉呀，大人，小的也是听李班头的安排在库房看守的，绝对不是通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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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你干得不错

﻿“放屁！”

    李大头风尘仆仆的从城外赶进城，一脸的锈色还没有清洗，他带着几个在城外傻等一夜的兄弟呼啦啦的冲进衙门。推搡之间竟推倒了好几个围观的百姓，其中也包含那位年轻的书生。

    “李哥，李大哥，”马老六一见李大头匆匆忙忙的赶了回来，两个充满血丝的眼睛滴流乱转，然后挣扎着捆得像粽子一样的身体，企图去抱老大的大腿。

    “去你娘的！”

    李大头正在火头上，他是不聪明，可也不笨。昨天夜里在城外冻了一夜，他思来想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第二天清晨，刚赶回城门口，就听到了各种版本的“李捕头缉匪”传奇，版本不同、杜撰离奇，但是内容只有一个：李捕头血拼悍匪，带领一批小捕快保住了县衙的银库。

    真他娘的，功劳全是李正义那厮的。而自己呢，不但傻乎乎的在荒山里冻了一夜，刚进城就被人指指点点的，后来他拎着一个小贩儿一问才知道，他居然被小六子这个混蛋给涮了。

    他说呢，小六一向最胆小怕事，昨天居然撺掇自己去南山缉匪，好给新知县送个大礼。去他的大礼，听了一路百姓们的窃窃私语，他别说要什么功劳，不被他连累死就算是命大。

    李大头抬起一脚就把马老六踢出老远，然后气呼呼的向县丞稽首道：“大人，这个混蛋他说谎。昨天我们接到城外的消息，说是南山又山贼出没，于是小的向李捕头汇报后，便带着兄弟们下午就出了城。结果，马六这个奸细说中午吃坏了肚子，想请假在家休息，小的见他脸色的确不好，便准了他的病假。却没想到，这厮居然吃里爬外私通山匪，还给小的栽赃，请大人明察！”

    “哦，李捕头，李班头说的可是实话？”

    “回禀大人，李班头的确向属下汇报过城外的情况。”李捕头看了一眼涨红脸的李大头，心里一阵畅快，哼，老子让你牛。

    “恩，好，”县丞看了看堂下站在的几队捕快，他当然知道两个“李头”之间的恩怨，恐怕事情不像李捕头说的这么简单，不过，这对他无所谓，他只是一个县丞，县衙的贰佐官，等新任知县一到任，也就没有他什么事。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追究李大头的失责，而是尽快把案子了结，想到这里，他一拍惊堂木，“啪！大胆马六，身为捕快知法犯法，私通山匪，企图抢劫银库，简直罪不可赦——”

    “大人，我冤枉呀，我是真的冤枉呀，”马六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他嘴里不住的喊着“呜呜，李头，李哥，您可要救我呀，我真的是冤枉的。呜呜，都是李正义这个老匹夫，他想借我来污蔑你呀，李哥，李哥，您可要仔细想想呀，为啥你出城的时候李捕头不阻拦你，为啥参加抓捕的没有一个马快，为啥他们一定说我是奸细？呜呜，我死不要紧，可他要对付的是您呀……”

    李大头听到这话，心里也开始生疑。马六跟自己也六年了，怎么会是山匪呢。再说了，昨天夜里的事，只有李捕头和他的几个心腹在场，难保他不会趁机栽赃。想到这里，他疑惑的看了看李正义，又瞧了瞧鼻青脸肿的马六：

    “张大人，属下有个问题，想请教李捕头！”

    “哦，什么问题？”

    张县丞见到眼前的情景，他也愣住了，难道马六真是冤枉的？！

    “看到没有，好戏来了！”

    “呵呵，看看李捕头怎么说吧。嗳，你说这个马老六是不是通匪呀？”

    “不好说，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恩，我赌一百文，马六是奸细！”

    “好，那我赌二百文，马六不是奸细！”

    书生看到眼前的逆转，眉头轻皱，他用扇子遮住脸，低头对身边的随从吩咐了几句。

    “李捕头，马六是如何被抓住的，当时又是何人见证？”

    “怎么，李大头你也认为我冤枉了马六吗？”

    李正义本来不想痛打落水狗，没想到这个李大头居然不怕死的自己找了来。好，很好，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小的不敢，但马六是咱们衙门的人，最好还是证据确凿再定罪，否则咱们其他捕快脸上也无光，您说呢！”

    李大头见李正义眼神有点闪躲，心中更加确信李正义是为了对付自己才趁机把马六揪住的。

    “呵呵，好，”李正义大笑两声，他回头看了看站在捕快队伍里的女儿，“李胜男！”

    “在！”胜男知道老爹要给她露脸的机会，便脆生生的答应一声，然后站出队列。

    “昨天夜里的行动你也参与了，你来告诉李大头和堂外的众乡亲，破案的整个过程！”

    “遵命！”胜男先给堂上的张大人稽首，然后又转过身向围观的百姓行了个罗圈礼，“张大人，各位乡亲，在回答李班头的问题前，小的先问问李班头，您确定马六是被冤枉的么，您敢为他作保么？”

    “这个……”李大头犹豫了。

    地上的马六像虫子一样蠕动着，嘴里也不住的喊着：“李哥，马六跟了您六年呀，小六子是什么样的禀性您还不了解。那个，那个王家庙的——”

    “我相信我的兄弟，我愿意作保！”

    李大头一听到什么王家庙，眼眉猛地一挑，奶奶的，他怎么忘了，这个臭小子知道自己不少秘密。现在就算是他是奸细，自己都要想办法保住他，就算是保不住，也要让他永远说不出话。

    “呵呵，好！”胜男等的就是这句话，她笑着对大家说：“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它起源于一个山洞！”

    胜男如讲故事一般，她自己如何发现王家的冤屈，如何找到山洞，又如何通过山洞来到荒山，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

    还别说，胜男蛮有说书的天分，一个堂前陈词，她说得跌宕起伏，不但堂外的乡亲们听得津津有味，连那个书生也听得入了神。

    “马六刚才说李捕头为啥不阻止李班头出城，呵呵，原因相信大家也知道，有些人仗着背景深厚，不服****管呀，李捕头为了破案屡受重伤却惨遭架空，”胜男说着这里故意顿了顿，她知道有些话不能说透，说得越模糊人们的想象空间越大。

    “就是，嗳，我听说李大头仗着主簿的关系，经常不把李捕头放在眼里。”

    “可不，不就是自己的女儿给人家老头子当小老婆吗，你看看他那张狂的样子！”

    围观的百姓果然不负李胜男的期望，纷纷使用发散思维，四处联想。

    “……即使李捕头制定了详细的缉匪计划，手下却没有可用之人，没办法才召集了县衙的步快参加行动。当夜，山匪通过山洞来到城内，李捕头带着众兄弟经过血拼才抓获包括邱老大在内的八名山匪。”

    “到此，似乎案子已经破了，小的也以为抓住邱老大便大功告成。还是李捕头办案有经验，他由山洞推测到城内肯定有山匪的内奸，如果不趁机把这个奸细揪出来，他以后还会祸害乡亲们的。于是，李捕快现场审问了几个山匪，得出他们的目标居然是银库，而且还套出他们的接头暗语。得到这些情报，李捕头来不及请示县丞和主簿大人，便连忙换上山匪的衣服，装作他们的样子来到银库，大家猜我们在库门口看到了谁？”

    胜男故意拖长声音，向围观的人问道。

    “马六！”

    大家顺着她的情节，脱口而出一个答案。

    “没错，就是马六！”胜男高兴的告诉大家，‘你们答对了’，然后继续说道：“呵呵，当时这位马捕快穿着青衣，装模作样的问我们是干什么的。因为我是新进衙门的，他并不认识，所以就由小的和他对暗号。一听到暗语，马六立马颠颠儿的凑过来，说什么大哥怎么才来呀，里面的‘点子’都被药倒了，咱们赶紧行动吧。行动完，再去王主簿、张县丞还有高员外家转转……”

    “啪！”

    张县丞一听这些山贼居然还敢打自己的主意，气得一拍惊堂木，“李胜男，你说的都是真的！”

    “回大人，当然是真的，不光小的听到了，在场的兄弟都听到了。”胜男只不过多加了两个人而已。

    “大胆马六，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小的冤枉，冤枉！”

    “大人，马六有没有通匪，您问问银库的仓头清楚！”

    李胜男打从心底里‘感谢’马六，要没有他的胡搅蛮缠，她怎么好给爹爹表功呢。

    “好，带刘仓头！”

    ……

    案子很快就审完，县丞只是代理县务，没有判刑的权利，让一干人犯签字画押后，便收监等候新任知县的发落。

    “李班头，你也好好歇歇吧，快班暂时由李捕头直接统领！”

    张县丞刚听了山匪的话，心里也一阵后怕，这些亡命之徒都把主意打到他身上，县城的治安真是有问题呀，还是让李捕头负责他更安心。

    “张大人，小的犯了什么错，您要停我的职？”

    “切，敢给山匪的奸细作保，自己居然还敢问犯了什么错！”

    堂下的群众并没有因案子审完就散去，堂上的戏还没有谢幕呢。

    “谁他妈胡说！”

    李大头听到自己被停了职，心头正火大，堂下的议论声也大了点儿，直接传入他的耳朵。

    “我说的！”

    年青书生从人群中走出来。

    “你，你他娘的算那棵葱！”

    李大头斜睨着看了他一眼，不过就是个书生嘛，哼，老子的闲话也是你能说的？！

    “大胆，这是新任知县杨威杨大人！”

    “什么？”

    堂上和堂下的人一阵惊愕，直到书生，哦不、杨县令的随从拿出一枚官印，大家才纷纷下跪见礼。

    杨知县走过众人，路过李胜男的时候，颇有深意的说了一句，“李捕快，干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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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是你老婆？

﻿李捕快，干得不错！

    胜男听到这话，不知怎地一阵战栗，似乎她的小把戏被人看穿一样。

    “下官张备，不知县尊驾到，未曾远迎，还望大人恕罪！”

    张县丞连忙向大人行礼，嘴里说着告罪的话。

    “呵呵，哪里哪里，张大人请起，”杨知县抬手虚扶了一下，然后坐在堂上，他的目光扫向一边的胖老头，见他布满油光的额头上，冒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便笑着问道：“这位就是王主簿吧？！”

    “下官正是本县主簿王运良，拜见县尊！”

    王主簿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幸亏刚才没有帮李大头那厮说好话。俯下的身子也微微颤抖，不停用袖子擦着脸上的汗。

    “呵呵，王大人太客气了，”杨知县抬了抬手，让他起来，目光扫过大堂上的众人，噙着温文的笑：“本县初来乍到，县务还不甚熟悉，衙门的各项事务还望各位鼎力协助，以前是怎么安排的就如何安排，本县最讲究规矩，希望大家谨守本分，不要让本县为难哦！”

    一番云里雾里的话，听在每个人的耳朵里都开始把自己和县令的话对照，看看是不是大人对自己若有所指。一时之间，众人脸色变化纷呈，大堂上也静得可怕。

    “是，下官谨遵大人的教诲。”

    张县丞首先反应过来，讲规矩，好呀，他这个人最按规矩办事，不怕县令来查。

    “是，小的们也谨遵大人的教诲！”

    李捕头紧跟其后，他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自己办案得力，不贪不腐，如果县令真的像他所说讲规矩，他举双手双脚赞成。

    “谨遵大人教诲！”

    众捕快一看头儿都说话了，他们这些小喽啰还客气啥，忙躬身向大人保证。

    只有李大头，他脸上布满死灰，仿佛看到自己编制了多年的美梦正一点一点的破灭。

    新知县到了嘛，自然是一番热闹，县城内的乡绅富户纷纷跑来给县太爷请安，直说要给县太爷接风洗尘，如何如何。

    胜男则悄悄擦了擦脸上的汗，呼，这个杨知县绝对是个笑面虎，她以后一定要更加小心。

    出了大堂，她回到班房，听候班头的吩咐。不过，经过大堂的一番折腾，捕快们心里都有了莫名的变化，一些平时跟在李大头身后的人也开始重新聚集到李捕头的身边。面对李胜男，黄班头也没有什么吩咐，只是笑着说她办案子辛苦啦，可以先休息两天，等休息好了再来上班等等等等。

    胜男见大家看她的眼神非常复杂，从最初的不屑、嘲笑到现在莫名的殷勤甚至谄媚，她有点受不了的和黄老爹打过招呼后，便匆匆溜了出来。

    “哎，哎，小五，小五！”

    周庆也从人群中挤出来，大声叫着她的名字，结果只看到她的背影，“切，怎么跑得这么快，我只是想告诉你魏公子找你呢！”

    周庆的抱怨，已经跑远的胜男自是没有听到，她溜出衙门，不知不觉间就来到魏良家的西式蛋糕房。

    如今案子也结了，李大头在新知县面前丢了丑，估计近期不会威胁自己的老爹，她这个小捕快也要慢慢的熬资历，以后的日子也就轻松许多。心里没有了压力，胜男便想找同乡好好聊聊，即使这位老兄和她一样是历史小白，但有个来自同时代的人说说话，她也算解解思乡之苦吧。

    “喵呜！”好香呀！

    馒头跟在胜男的身后，甩动这毛茸茸的大尾巴，眯着小眼儿，一脸垂涎的朝蛋糕房直冲而去。

    “呃，你这个馋猫！”

    胜男无语，馒头的饭量让她很纠结，一只猫每餐吃得比自己还多，关键是这位猫兄每天要吃至少五餐。

    魏良的蛋糕房很像前世的西饼店，宽敞的窗户冲着大街，通过窗口，可以清楚的看到几节半开放式的橱窗，每个橱窗都用透明的白纱布盖着，透过纱布的小孔，蛋糕的香气丝丝绕绕的散发出来，引得附近的小孩子吸着鼻子直流哈喇子。

    “呵呵，是李捕快呀，怎么，案子审完啦？”

    橱窗里的小伙计忙碌的为客人介绍糕点、称重，一身天青色长袍的魏良则站在一边帮忙，拿着尖桶工具给每个泡芙加奶油。

    “恩，刚审完，泡芙是刚出炉的？”

    胜男也被这香甜的味道吸引，恩，好浓的奶油味儿，她满脸怀念的看着里面黄腾腾的小点心。

    “对呀，来点儿？”

    魏良看她眯着眼睛陶醉的样子，也不禁一笑，心中的阴郁也暂时被压下。

    “好，来、来两斤吧！”

    胜男刚想说来点儿，结果身下的馒头已经抱住她的大腿，她地头看了看馒头胖成一个球的样子，连忙改口。

    “小四儿，给李捕头称两斤泡芙！”

    魏良把橱柜里的泡芙加完奶油，便擦了擦手，拿着给胜男称好的泡芙从店里出来：“李捕快，咱们好好谈谈吧！”

    “好呀，这是点心钱！”

    胜男正有此意，她从荷包里摸出三十文铜钱递给他，人家橱窗的墙壁上挂着一排小木牌，上面明码标价，每一种点心多少钱，写得清清楚楚：泡芙，十五文钱一斤。

    “呵呵，不用，算我请你的。走吧！”

    魏良摆摆手，没有收钱，而是满怀心事的和她一起在街上溜达。

    “那多不好呀，”胜男呵呵傻笑，然后用手指捻了一个丢在嘴里，“真好吃，老兄，你哪里人呀，怎么来的明朝？”

    “我老家在菏泽曹县，是个刚刚毕业的小法医。呵呵，怎么来的明朝，唉，命苦呗，”魏良回想起自己悲催的往事，嘴角弯出一抹苦笑：“工作第一天就遇到车祸，车毁人亡，然后就来到了明朝。你呢，也是死后魂穿？！”

    胜男吃了几个泡芙，把纸袋子丢给馒头，“呵呵，咱们还是山东老乡呀，我前世是济南人，也是个刚毕业的小警察。不过，我是冤死的，都是那个该死的01478号实习白无常拘错了魂，前世的肉身已经火化，没办法才来到这里的……”

    两个人慢悠悠的出了城，在护城河边坐下来，各自讲着自己的故事。

    “……我的故事讲完啦，该你啦，你说说你干嘛非要当仵作呀，考科举多好，当个小官，养几个小妾，你们男人不是最喜欢种、马、后、宫的么？”

    胜男一口气说完，然后用手指捅捅他，非常八卦的问道。

    “切，你当考科举和后世的高考一样容易呀。虽然咱们那时候也说什么文科状元和理科状元，可那时的状元和现在的状元含金量能一样么？！”魏良从河边揪了一根青草叼在嘴里，微微的苦涩和心底的感觉相应，“再说了，如果我不带着姨娘和妹妹逃出来，恐怕连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当官，说什么种、马、后、宫？”

    “哦，我知道了。”宅门里面恩怨多，上次她不就见识了一回？！胜男点点头，表示明白，“哎，老兄，你对明朝的历史知道多少呀，我看网络小说的时候好像提过明中期有个农民起义，大概是哪一年，你知道么？”

    “恩，好像是正德年间的吧，再有二十来年估计差不多能赶上。”

    魏良是学法医的，他历史也不咋地，不过网络小说他也看过，《回明》里提过什么刘六刘七起义，好像波及非常广。

    “哦，那要好好做准备了！”胜男看着城外远处的荒山，琢磨着是不是现在就着手改建荒山，打造属于她自己的堡垒。

    “没错，咱们都是小人物，估计也改变不了历史，那就提前做准备，省得到时候受苦，对吗？”

    “恩，没错，怎么说咱们也是老乡么，”胜男嘴里这么说，可是总感觉魏良说话的语气怪怪的，尤其是提到“咱们”的时候，语气格外重，“那个魏良，我怎么感觉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呢，要不要和我这个老乡分享一下呀？”

    “好呀，反正咱们也不是外人，”魏良想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心里也怪怪的。

    “呃？不是外人？啥意思？”

    “你不知道么，咱们是未婚夫妻，你是我魏某人订过亲的娘子！”

    “啥，你说，你说，我是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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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初次的约定

﻿“什么，你说什么？”胜男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突然跳了起来，颤抖的手指指着魏良，“你刚说谁和谁定了亲？”

    “你和我，”魏良见到她仿佛看到恐龙一样的样子很有趣，原来她也是被蒙在鼓里，“听不懂中文吗，好，那我用英文说一遍：youandme，听懂了吗？”

    胜男嘎巴了几下嘴，她还是有点不相信，“不是，咱们两个怎么会定亲呢？”

    “呵呵，我也不知道呀，”魏良把嘴里的草根丢掉，双手撑着草地：“据说，五年前咱们就定了亲，是你父亲和我姨娘定的。”

    “五年前？”胜男感觉自己的大脑有点短路，这都哪跟哪儿呀。

    “没错，”魏良没有看胜男，眼睛直直的看向远处，用平缓的语气说道：“六年前，我设计被赶出家门，可老爷子一分钱也没有给我，是姨娘当了自己的首饰，才勉强在李家沟租了一个破旧的庄户院。我拿着租房剩下的钱来到梅水镇，想拜刘师傅为师，可是刘师傅说仵作是贱业，如果我当了仵作，身上的功名肯定会被革掉。”

    “呵呵，我前世就是学法医的，八股文一窍不通，吟诗作对更是一概不懂，如果去考科举当场就能露馅儿。除了当仵作，我想不出还能干什么。造玻璃，我不会；做生意，没本钱。刘师傅见我实在无处可去，就求了县丞，让我跟着打下手，也能挣些铜钱糊口……”

    胜男听他说得非常平淡，可是话里含着莫名的辛酸，是呀，前世的大学高材生，到了明朝却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作为一个男人肯定特受打击。

    “后来，姨娘突然拿来二十两银子，让我不要干仵作，去重新考科举。我问她钱从哪里来的，她说是卖首饰的钱。呵呵，她一个不受宠的姨娘，哪来什么好的首饰。在我百般追问之下，她才哭着说，梅水镇的李捕头想把女儿许配给我，他可以陪嫁十顷地和两百两银子，唯一的要求便是不得干预女儿的工作。”

    “咦？”胜男听到这里似乎想起来，她老爹曾经说过要给她找一个稳妥的老公，难道就是魏良？！

    “姨娘为了让我能好好读书，有钱读书，便答应了婚事，换了庚帖，签了婚书，你爹便先给了二十两银子作为‘定金’。”魏良无奈的说着，当时他听了姨娘的话，想死的心都有，一个男人不能养家，反而靠婚事来换取银子，这和小白脸有什么区别？！

    “哦，你拿了这些银子开了西式蛋糕店？”

    “恩，科举我肯定是不会考的。如果退婚，也就得罪了李捕头，以后梅水镇和玫瑰镇我们母子三个都呆不下去。所以，我就先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能活着才最重要。糕点是我唯一会做的，因为我妈妈特别喜欢做小糕点给我吃……”

    “你不想娶我？”

    虽然自己也没打算嫁给她，可是被人当面说退婚，心里也很不舒服。

    “呵呵，你想嫁给我吗？”

    魏良反问道。

    “切，谁想呀。咱们又不是地地道道的明朝人，能接受盲婚哑娶！”

    说道这里，胜男也笑了，她看了看魏良：“呵呵，老兄。你放心，我也没打算结婚。如果你不想娶我，我会给我老爹说的。”

    “胜男，你不想结婚？”

    魏良第一次喊了胜男的名字，之前见面的时候他都是“李捕快”“李捕快”的叫。

    “对呀，唉，你们男人呀，那个不想三妻四妾的，”胜男小麦色的小脸闪着和年龄不符的忧伤，落寞的说道：“前世有法律的约束还养小三儿、小四儿的，现在是大明朝，一夫多妻不但受法律保护，而且也是社会潮流。与其和一帮女人争男人，还不如自己落个清闲！”

    “……”魏良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胜男，在异世遇到同乡，他远没有胜男那么兴奋，不过，有个能说说心里话的伙伴也不错。

    “行啦，我说你今天看见我说话都不对劲，”胜男干笑了两声，把心里莫名的感情压下去，然后好哥们似地拍拍魏良的肩膀，“安啦安啦，老兄，只要我不嫁，我老爹也不会为难你的。在这个世界上，你也算是我的朋友吧，咱们以后就做好兄弟，如何？”

    魏良默默的点点头，暗地里却不这么想，他看着胜男并不漂亮却极灵动的摸样，看着她眼中灼灼的亮光，心里一动，或许、或许有个来自未来、接受过同样教育和道德观的女子做老婆也不是那么糟！

    “好！”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没有任何表示，他伸出手掌和胜男在空中对击。

    “耶！”胜男和他拍了一下手掌，心情大好，看到馒头还在和泡芙奋斗，便问道：“嗳，老兄，你们家的泡芙口味也太单一了，怎么不弄些草莓、果酱味儿的呀？”

    “拜托，大姐，现在是明朝，草莓还没有传入明朝呢。”想通了心里的疙瘩，魏良也恢复幽默的本性，调侃的笑道。

    “对哦，嗳，蓝莓怎么样？”

    “蓝莓？你有吗？”

    魏良前世的母亲很爱吃糕点，经常亲手做各种样式的小点心。帮老妈打了N年的下手，他多少也学了一些。

    “恩，准确的说，我有野都柿，是东北产的一种野果子，”胜男在老家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闯关外的客商，他当时带回很多野都柿贩卖，胜男见了以后觉得像蓝莓，便让小巧买了许多，并留了种，种在葫芦里的土地上。如今这些果树都已经正常成长，有的已经结了果。

    “能拿给我看看么，”魏良也来兴趣，如今他的生活有两大部分，一是帮衙门验尸，二就是做点心。现在明朝的副食不是那么丰富，有些植物都是明后期才传入中国的，少了这些材料，他做的糕点品种也比较少。

    “恩，等着，”胜男装作从怀里掏东西，直接从葫芦里摸出一把都柿递给他，“看看，是不是和蓝莓一样？”

    魏良接过来，他虽然疑惑胜男怎么把野果子随身带着，但两个人毕竟还没有熟到可以询问隐私，便没有说什么，把果子在衣服上蹭蹭，直接丢进嘴里：“恩，不错，和蓝莓味道一样呢。”

    “呵呵，那就好，”胜男把剩下的丢给馒头，然后拍拍手：“嗳，你说，我把南山上都种上果树，如何？”

    “恩，好办法，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千万不要客气！”

    魏良掏出手绢，擦擦手，表示愿意为开发荒山贡献力量。

    “我不会客气的，嗳，你有认识的工匠吗？”

    “有呀，在底层生活就是有点好处，三教九流的咱都有熟人！”

    “好，你能帮我一起改建荒山吗？”胜男对前世的记忆开始有点模糊，她想按照前世的样子改建属于自己的房子，两个穿越人的智慧加起来应该可以完成吧？！

    魏良盯着她的眼睛看了看，点头：“没问题，不过你要付给我工钱哦！”

    “切，财迷！”胜男白了他一眼，然后站起来对着远处的荒山喊道：“噢噢噢，南山我来啦，我李胜男的第一个私家庄园从这里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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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咱们谁跟谁

﻿清晨，胜男穿着一身练功服从门外跑进来，她虽然已经结束了捕快的培训，但是正常的锻炼还是没有停止，每天跑步、打拳、练刀，强度没有之前高，但是每一样都没有漏下。

    回到家里，老爹也起了床，正在院子里练功，见胜男一身热气的跑进来，忙招手：“来，丫头，和爹爹过两招！”

    胜男明白这是要考校她的李家刀，她琢磨着老爹早就想和她对对招，看看自己手上的功夫，只是她回来的不是时候，正赶上老爹挨了打，等他的伤势好点以后，又要安排破案子，所以一直没有时间。

    如今，案子也破了，在新知县面前也露了脸，最大的对头李大头也被赶回家“养病”，李捕头心头上的重担卸去一半，也就有心思考校女儿的刀法。

    “好呀，”胜男明白老爹的心思，也就没有推辞，抽出腰刀，摆了一个“请”的姿势，“请爹爹赐教！”

    “嗯，看招！”

    说着李正义横刀在胸，两个人开始切磋起来。

    胜男也没有轻敌，她知道爹爹这是探她的底，想知道她的功夫究竟到了什么层面，再说自己学成后还没有怎么参见过实战，唯一一次围剿山匪的时候，老爹还担心她受伤，让她负责善后，根本就没有和敌人面对面的较量。此刻，她也想试试老爹久经沙场的功夫。

    顷刻之间，李家小小的院子里，顿时一片刀光。

    “好，丫头，功夫练得很不错！”

    李正义收了刀，气息略显紊乱，经过一番考校，他发现女儿的功夫果然了得，已经能和自己打个平手。不过，他可不认为女儿就这点本事，再说，他和女儿还有三十多年的经验差别，女儿能和自己平手，就能证明女儿已经超越了自己。

    “呵呵，还是有点手生呢，比不得爹爹的手法老道！”

    胜男收起刀，用袖子擦擦额上的汗，嘴里谦虚的说道。

    “对了，今天去衙门，多看多学，少说少做，明白吗？”

    李正义也有点摸不清新知县的思路，所以决定以静制动，让女儿也收起锋芒，等待表现的时机。

    “明白，爹爹！”

    胜男答应一声，回房梳洗，然后换上官服，卯正一刻的时候，她出了家门，开始新的一天。

    “哟，李捕快，您早呀！”

    “李捕快，早呀，这是刚出炉的包子，您尝尝？”

    “来来来，李捕快，这是咱们刚刚磨的豆浆，正热着呢，您来碗？”

    “李捕快……”

    一路上，认识不认识的，都纷纷跟胜男打招呼，胜男也没有表现得多么清高，该吃吃，该喝喝，她发现了，如果自己拒绝或者付钱，那些小贩儿反而有些胆怯，似乎她不吃免费的东西，人家就有多大损失一样。

    唉，百十年来镇上的捕快都是这样，她可没有能耐凭自己之力就能翻过来，还是循着旧例，别太出格。

    吃了一碟包子，喝了一碗豆浆，等来到衙门，胜男这才把馒头放出葫芦。

    “喵呜！”主人偏心，人家还没有吃早饭呢！

    “切，就你这饭量，还不把人家小贩儿吃哭了呀！”

    胜男送给它一个白眼，谁家猫跟它似的呀，一只猫顶两个大男人的饭量。

    来到班房，点过卯，衙门没有什么大事，新知县正在和县丞交接县务，估计一时也没有什么新动向，捕快们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胜男从衙门出来，先去自己的辖区看了看，然后拐到魏良家的糕点铺。

    “嗳，魏老大，泥瓦匠和工人找到了吗？”

    胜男趴在他们的橱窗平台上，捻起一块蝴蝶酥，边吃边问道。

    “泥瓦匠已经找好了，小工也没有问题”魏良把刚出炉的蛋糕放到橱柜里，然后脱掉白色的围裙，从店铺里出来，“你的设计方案出来了吗？你想建一个什么样的房子？”

    “恩恩，我早就想好了！”胜男把手里的点心一起丢进嘴里，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卷白纸，两个人来到店铺后面的院子里，她把白纸展开：“你看，南山一共有五座荒山，我准备这五座荒山，一座种上野都柿，一座种枣树，一座种桃树，”

    胜男边说着，边用手指着自己画的草图，“这座山比较平坦，我想在山坡上盖一栋别墅，这座呢，原来山上种满了野核桃树，就不用改建。正好，这五座山成环状，中间是一大块儿荒地，这些土地我也找人开垦出来，一部分种小麦、水稻，一部分种玫瑰！”

    魏良边听边点头，“恩，不错。以前南山有山匪，我也没有怎么注意，现在照你这么分析，发现这个地方很不错，如果围上围墙，靠着几座山做屏障，真要是战事起来，只要囤上足够的粮食，山里又有山泉水，撑个三五年也没有问题呢！”

    “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胜男坐在凳子上，有点小得意的说着，“你不是说那场起义咱们也会赶上吗，那就早做打算，恩，从现在开始经营，相信二十年后，我的南山将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堡垒！”

    魏良看着，脑子里也飞速的盘算着，田姨娘和小妹虽然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但是彼此相处了五六年，自己又占据着人家儿子、哥哥的身体，他怎么说都要好好照顾她们：“胜男，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

    “哦，啥事？”

    胜男抱着馒头，手指无意识的揉搓着它滚圆的大肚子。

    “我想买你这两个山头！”魏良用手指着草图上的两座山，也是五座山中不大不小的两座，“以及两座山头间的平坡地，你看如何？”

    胜男看了看草图，又看了看魏良，满脸的疑惑。

    “呵呵，我不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估计也干不了什么影响历史的伟事，”魏良明白她的疑惑，自己已然表明不想要这段婚事，干嘛还要与人家为邻？他笑了笑，自嘲道：“做不了大事，守护一家人的平安还是能做到的。再说，咱们怎么也算是同乡，比邻而居，面对危险时也能多一份力量，你说呢？”

    胜男没有说话，她在考虑魏良的提议。恩，他说得也不无道理，自己如果另辟地盘，估计也是自己去住，李家父母可能会来玩儿两天，但没有住在女儿房产的道理。可这么大的地方她自己住有点太空旷了，而且安全也是个问题。有个同乡和她做邻居，一来可以壮胆，二嘛出了什么事也有个可以商量的人。

    “恩~”胜男沉吟了一下，把思路捋顺，然后斟酌着说道：“倒也不是不行，不过，咱们两家如果比邻而居，那有些事情还是要说在前头！”

    “我明白，你放心吧！”

    魏良也来自现代，自然知道胜男担心的一些问题，“两家人互不干涉彼此的隐私，有了问题共同面对，有了摩擦坦诚相告，怎么样？”

    “好，没问题，那就这么说定了，嗳，我过来好几次了，怎么没有见过你家田姨娘和小妹呀？”

    胜男也只想侧面的知道，未来的邻居是啥样的。

    “呵呵，她们在家呢。”魏良见胜男答应了，感觉有点不好意思，谁都知道现在南山的匪患彻底剿灭，南山的低价估计就要上来了，他却仗着同乡的身份抢先买下，多少有点对不住胜男，“咱们什么时候去衙门办手续？”

    “下午吧，我的设计图也要重新修改，”胜男想了想，虽然南山是自己买下来的，但还是需要和家里人说说，“你也抓紧时间准备人手，等确定好方案，咱们就一起动手！”

    “恩，谢谢你胜男，不管以后咱们能走到哪一步，你今天的这份情谊，我永远记得！”

    魏良站起来，深深地向胜男施了一礼。

    “切，矫情！咱们谁跟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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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姐回娘家

﻿中午，胜男溜达回家吃午饭，顺便把魏良想购买自己荒山的意思和父母说了说。

    李正义听到魏良的名字时，眼睛闪过一抹精光，他关注的看着胜男，发现她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或者异样的神彩，楞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呵呵，既然是你自己花体己银子买的，那就由你自己做主，对了，价钱谈定了吗？如今的南山可不比以往呀，爹听说很多人都夸你有眼光呢！”

    可不，当初是按一顷地十五两买下的，而且也是按最低的锡地评定的赋税，现在南山的匪患一除，那里离县城这么近，还靠近官道，就算是不开荒种地，沿着路边盖上些房子、商铺那也能挣不少钱呢。

    “恩，还是按我买的价格，”胜男给弟弟夹了一块鸡肉，漫不经心的说道，“不过，开荒、种树和盖房子都有魏三少监管！”

    “哦，那还行！”

    李正义心里有底，自然不会反对，他还乐得自己女儿和魏良的关系更近一层呢。

    苏氏听到他们的话，迟疑的问道：“南山是不是和王家庙挨着呀？”

    “恩，不远，也就三四里地吧，一个在官道东面，一个在官道西面！”

    李正义经常在周边办案，自然对县城附近的村落非常熟悉。

    “哦，我上次听招姐儿说想在村子附近买几亩良田，可是王家庙稍好一点的田都卖光了，要好的就要出村，如果南山的田地有好的……”

    招姐儿？不就是她家大姐，听说嫁给王家庙的一个小地主，上无恶婆，下无小姑，左右没有兄弟，一家子都听大姐的。当时她出嫁的时候，陪嫁了三十亩良田，再加上王家的祖产，听说家里有上百亩良田，生活蛮不错的。

    “嗳，你让王姑爷再找找嘛，南山的田地还需要开垦呢！”

    之前，家里的五个女儿，李正义最疼大女儿，毕竟是他们夫妻的第一个孩子，印象也更加深刻。可是自从五丫顺利当上捕快后，他越来越发现自己以前白疼那几个女儿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有事了从来不回来，自己的小日子有了困难就回娘家打秋风。

    当他家是富豪呀，当初几个女儿收的聘礼都是又添加了不少东西，再陪嫁给她们，她们还不知足。五丫这里刚买了荒山，招姐儿就知道了？！自己爹爹挨了打，她怎么就没有听说？！

    “呵呵，也是，也是！”

    苏氏看胜男没有丝毫的反应，自家老公也一脸的不耐烦，便讪笑着说道。在她心里，招姐儿她最喜欢的一个女儿，从小就贴心，长得漂亮，嘴巴也甜，出嫁了也能当家作主，几个同辈的小姊妹里数她家招姐儿最风光。

    如今胜男有了私产，不想着照顾自家姐姐，反倒便宜一个外人，她怎么都不舒服。

    “爹，娘，我吃饱上工去了！”

    胜男依然对此事持沉默态度，南山是她花自己的梯己钱买的，想给谁就给谁。相对于一个见面不超过两次的便宜大姐，她感情的天平更倾向于魏良。道理很简单，魏良没有求买荒山的时候，就已经帮忙找工匠、工人，而这位大姐还没有露面呢，就伸手想要自己的东西。孰好孰坏，她不是无知小儿。

    “恩，用心当差！”李正义嘱咐道。

    “是，爹爹！”

    胜男躬身听了，挎上腰刀，准备出门。

    “姐姐，我还要吃蛋糕，你别忘了给我买！”

    志哥儿见姐姐要走，忙放下筷子撒娇道。

    “好，好，今天再给你买别的口味的！”

    胜男前世没有弟妹，头一次当人家姐姐，对小弟也非常疼爱。

    “哎呀，胜姐儿千万别惯着他，他一个小孩子又不缺吃不缺喝的……”

    苏氏忙劝慰道，她也去西店铺买过一次，几块小点心就要十几文，都赶上肉贵了。

    “呵呵，没关系，不值什么，再说，魏公子还欠着我莫大的人情，吃他几块点心还不是应当的呀！”

    胜男拍拍小弟嘟着的小脸，笑着说道。

    “对呀，那就多拿点儿，他们那个什么泡什么芙很暄软，牙口不好的老人也喜欢，多拿些回来给你三姐家送点儿，她婆婆喜欢吃甜的。”

    “哦，好！”

    胜男无所谓的点点头，娘偏心也不是一天两天，她已经是大人了，不会为了一些芝麻大的事伤心。

    “你，唉，家里一大家子的人你操心，管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干什么呀？”

    志哥儿也吃完下去了，屋里就剩下李正义和苏氏，李正义有点不悦的说道。

    “怎么是无关紧要的人呀，三姐儿成亲都快十年了，就养了两个姐儿，她婆婆一直看她不顺眼，我这不是担心三姐儿受委屈吗？”

    五个女儿，只有三姐儿和四姐儿嫁在县城，其他的两个女儿最近的也住在里县城十几里的农村。远的她照顾不到，近的女儿能不操心么？！

    “唉，按理说家里的是我不该管，可是我的大奶奶，五丫也是你我的女儿，而且以后咱们李家全指着五丫呢，你事情不要做得太过分！”

    李正义说完，一撂筷子，转身去了西厢房的丽娘那儿，留下苏氏只拧手绢。

    从家里出来，胜男照例先去辖区转转，等到了和魏良约好的时辰，她来到县衙，把地契重新过户登记。自此，她名下的十二顷地，卖给魏良三顷，银契两清。

    “好啦，你赶紧找工人先把地耕出来吧，现在是四月份，还能赶上花期呢！”

    胜男把地契放好，出了县衙，和魏良说道。

    “恩，你放心吧”魏良也把地契放好，他现在也算是有田产的人，以后魏家的人再想欺负自己也要掂量掂量，“我占了你这么大的光，怎么也会好好回报的！”

    “知道就好，”胜男从魏良给的银锭子取出二十两，和房子的图纸一起递给他：“这是预知的工钱和材料钱，如果不够再找我要。”

    “行，”魏良也没有客气，他接过银子，想起王老爹的案子：“对了，王家的案子怎么判？”

    “咦，你没去衙门吗？”胜男好奇的问道，这个人不是经常把衙门当后花园吗，怎么这会子又装起客人来。

    “呵呵，新知县到任，有些事还是避讳些比较好！”

    魏良摸着鼻子笑道，他在衙门纯属帮忙，属于非在编人员，处事还是小心为妥。

    “恩，也是，现在好像都在看新知县的第一把火怎么烧，”胜男想起老爹的交代，也笑了，“王老爹的案子结了，他是冤枉的，无罪开释，房产归还原主，卖房子的钱不用交回，算是对他一个月牢狱之灾的补偿！”

    正主都抓住了，还冤枉人家干什么呀。再说牢房有限，把几名山匪一关，牢房有点不够用。新知县也开恩，干脆把无关紧要的人该放的放，需要责罚的，打一顿板子也放了出来。

    王家的房子原本是被山匪买去的，但李捕头作证，说是王家为了支持官府破案，主动配合卖房，于是，房子物归原主，银子也归王家人。

    “呵呵，那就好，过几天就又可以吃到王老爹的豆腐了！”

    魏良也开心，他虽然不指望能做什么大事，但帮乡邻们做点小事还是好的。

    “吃豆腐？！嘿嘿，恩，好嫩的豆腐！”胜男想起王家丽姐儿娇滴滴的样子，一脸的坏笑。

    “去你的，一脑子黄色废料！”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离开县衙，胜男想起弟弟的请求，顺路跟他去西点房打劫了两斤泡芙和两斤南瓜饼。

    一进家门，老爹似乎不在，小弟也还没有下学回来，她便拿着点心来到正房，听到里屋里有人聊天：

    “娘，你们也太惯着小五了，我都听说了，那个玫瑰酱和玫瑰酒就是小五和三姑奶奶捣鼓出来的……我听堂叔说，他们那个作坊一个月能挣好几十两银子呢，一年就是几百两呀。你们怎么能让她把钱全拿着呀……我知道，您和爹爹考虑的长远，可是女生外向呀，您看现在才进城几天呀，就勾搭上魏家的不肖子……现在趁着消息还没有传回玫瑰镇，您和爹爹可要按住咯，否则，老家的人不笑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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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荒山大开发（一）

﻿“招姐儿，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五丫是你亲妹妹，什么勾搭不勾搭的，这是你一个做姐姐的该说的话吗？”

    苏氏有点生气的说道，她虽然有点偏心，但五丫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不是大街上捡来的，更不是小老婆养的。她之所以让五丫照顾下姐姐，也是希望五个女儿都过得好。可并不意味着，身为大姐的招姐儿，像个看热闹的路人一样评价自己的亲生妹妹。

    “娘，我不是担心嘛，咱们家也有玫瑰园，小五怎么就便宜了外人呢？”

    招姐儿没有料到母亲会有如此反应，她不是一向不喜欢五丫头吗，前天她说买五丫的山地，娘还说她帮着说项，怎么现在一副回护的样子？！

    “外人？”苏氏想起中午自家大爷的话，再看看女儿仿若吃了大亏似的神情，心里突然泛起莫名的失落，“三姑奶奶怎么是外人呢，老爷和老太太在老家，我和你爹不能在身边服侍，还多亏她照顾呢。行啦，招姐儿，玫瑰作坊的事你就不要再提了，免得让你爹听到生气。”

    “女儿知道了，”招姐儿的声音顿了顿，然后接着说道：“娘，这是女儿给您绣的帕子和荷包，您看看可喜欢！”

    “好，我瞧瞧！”

    胜男听到这里，用手搓了搓脸，笑着喊道，“娘，我回来了！”

    说着，她抬腿来到屋里，见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少妇，忙打招呼：“哟，大姐回来啦？”

    “呵呵，是胜姐儿呀，来，让姐姐看看，”招姐儿正跪坐在炕上，给母亲翻看自己绣的活计，一看胜男穿着一身捕快官服进来，脸上闪过一抹不自在，也不知道这丫头什么时候回来的，自己和娘说得话她有没有听到，又听到了多少。

    “大姐，啥时候来的呀，姐夫呢？”

    胜男把点心包放在炕几上，然后依偎在母亲身边，虽然苏氏平时有点偏心，但刚才的几句话还是让她很安慰。

    “哎呀，我也是进城过来买点东西，家里的地刚种上，你姐夫在家看着呢，”招姐儿瞄到点心纸包外面的印章，便笑着说：“哟，这是县城西点铺的点心吧，听说可贵啦，呵呵，咱们胜姐儿当了差就是不一样，都知道买东西孝顺爹娘！姐姐没本事，也沾沾光——”

    嘴里说着，手上也没有停挑开纸包外面的线，直接把纸包打开了，捻出一个嫩黄的小泡芙，“恩，好吃！”

    “呃……”胜男欲言又止，“怯怯”的看看苏氏，故意小小声的说：“这个泡芙，那个，是给三姐儿婆婆买的。”

    “呵呵，看你，都是当娘的人了，还这么嘴馋！”

    苏氏楞了一下，然后抽出帕子给招姐儿擦了擦嘴。

    “呵呵，女儿再大，在娘面前不也是孩子嘛？！”

    话是这么说，可招姐儿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哼，同样是女儿，自己吃块点心，母亲都心疼，却把大包大包的东西送给那个老虔婆，偏心！

    “就你会说话，”苏氏苦涩的笑了笑，她从小看招姐儿长大，她脸上的那点子怨气自己怎么会看不出，唉，自己总想着一碗水端平，可女儿们却总认为自己偏疼了哪个，“胜姐儿，今天的差事还顺利吗？”

    “恩，挺好的！”胜男见自己的小心眼有了作用，心里暗爽，你不是说我勾搭男人吗，这只是小小的回报，她解下腰刀，然后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两口，“恩，挺好的，杨知县还在忙着和张县丞核对粮库和银库的账务，班房里也没有什么大事，我就随便在辖区转了转。爹爹呢？”

    “恩，你爹去铺子了，”苏氏想起家里的那摊子事，也心烦，“咱们家一共有两个铺子，一直经营得还不错，可自从去年开始就不顺，不是这个铺子出了问题，就是那个铺子赔了本钱。唉！”

    “哦，咱们的铺子都是做什么的呀？”

    胜男一直没有真正融入到这个家里，自然不知道家里的具体情况。其实也不能怪她，她刚来几个月，还没有熟悉过来，就被送回了老家，感情都是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才能培养，她回来后也开始努力融入这个家庭。

    “恩，一家杂货铺在东市，一家果子铺在西市，掌柜的也是跟着李家干了几十年的老掌柜，可不知道咋回事，以前每个铺子年底还能收回一百多两银子，可去年年底居然只收回了三十多两。前两天更出了稀罕事，杂货铺的仓库居然失窃，哼，我看有些人真是以为咱们李家失了势，想落井下石！”

    苏氏柔和的脸上也露出些许的愤恨，这两年大爷身体不好，衙门里的捕快们也见风使舵，弄得县城里好多人都以为大爷离回家“养伤”不远了，所以各路小鬼也都冒了出来。

    “就是，这些人也太势力了，”招姐儿又吃了几个泡芙，喝了两口水，然后用帕子擦了手，帮腔道：“爹爹还没有卸任呢，这些人就干暗地里使绊子，哼，这次让爹爹好好收拾收拾他们！”

    “呵呵，不说这个了，”苏氏拍拍胜男的手，“荒山的事情办妥了么？”

    “恩，已经改了地契，明天就能开工了，娘，等荒山开垦好，我就种上果树，到时候就放在咱们铺子里卖！”

    “好呀，呵呵！”

    “嗳，五丫，听说你把南山都买下来啦？”

    招姐儿听到胜男的话，眼睛里一亮。

    “恩，破案的时候路过那里，感觉那里荒山还挺不错，如果买下来也能种点粮食什么！”

    胜男也没有藏着掖着，她相信，大姐不会只为了玫瑰作坊的事才回娘家，南山才是重头戏。

    “就是，这年头，还是手里有地踏实，”招姐儿慢慢的说着，“五丫，你人手找了么，呵呵，要是人手不够呀，姐姐庄子上还有不少佃户呢，现在正好刚刚播种完，夏收前还有闲时间能出来做工呢？”

    “谢谢大姐，还是姐姐照顾我，”胜姐儿笑眯眯的说道，心说话想帮忙是假，想要她的地是真吧，真要是用大姐家的佃户来开垦，估计开垦出多少地，她就想要多少地，“不过，人手已经找好了，明天就开工。如果这些人手不够的话，我一定找姐姐帮忙！”

    “行，咱们都是自家姐妹，有困难随时去找我！”

    招姐儿勉强笑了笑，她准备晚上不回家，和娘一起睡，让娘帮忙说项，南山边的土地可靠近官道呀，来往的客商也多，要是能“买”下附近的几亩地，建个客栈盖个小酒馆，也能挣不少钱呢。

    “恩，谢谢大姐！”

    胜男脸上堆满笑，心里却鄙视，南山边的土地的确很不错，她也会开发，不过肯定不会给大姐。

    第二天，招姐儿一脸失望的跟接她的下人回去了。胜男并不知道，她一早就去衙门点卯，点完卯，吃了点早饭就放出悍马，骑驴出了城。

    悍马憋在葫芦里好几天，终于又重见天日，兴奋的一路狂奔。原本半个时辰的路程，一刻钟就赶到了。

    来到南山，魏良也已经带着工人赶到，山根儿前的平地上聚集着好几辆马车，马车上放着各式的工具，有铁锨、铁犁、土夯，还有成车的石料。

    “嗨，老大，早呀！”

    胜男下了驴，喂了悍马两颗糖球，然后来到临时搭建的棚子下，魏良正和几个工头模样的人交代着什么。

    “早！”魏良没有回头，继续和工头交代着。

    胜男也没有打扰他们，和馒头一起在四周溜达着，“好像工程有点大，现在不是以前，什么都是靠人工，如果盖房子和种果树、垦荒地一起进行，这些人手好像不够！”

    “应该差不多，”交代完工作的魏良跟了过来，他听到胜男的话，颇有信心的解说道：“咱们盖房和垦荒山同时进行，先把果树种上，荒地稍后再开垦。”

    “恩，行，你安排好就成，”胜男没有意见，她既然选择相信魏良，就不会质疑人家的能力。

    “我家的房子也建在山根儿，和你家挨着，”魏良指了指位置，笑得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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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荒山大开发（二）

﻿胜男听了他的话，拿过设计图，图上用炭木笔画着南山规划的草图。南山一共五座山，成环状包围着一块平坦的土地，山间还有一条溪水，从最高的山上流下，这条小溪把整个南山群一分为二，东南面三座，西北面两座。按照约定，胜男的地盘是东面的三座外加连接起来的坡地，而魏良家则是西面的两座和周边的一倾地。

    胜男选择盖房子的是三座山中最南面的那一座，也是小溪的源头，这座山地势奇特，一面坡地平坦，另一面则山势陡峭，非常适合作为根据地，也是山匪原来的“老巢”。

    而魏良也选择了自己两座山中最大的一座建房子，从图上的位置看，正好跟胜男的房子成直角，只是中间隔着一道山溪水，如果架上桥，两家真的可以算是毗邻而居了。

    “恩，这个位置也不错，”胜男比划了一下，既然他们都是想用山庄来做安身立命的保护地，那么水源是最重要，小溪水从南山群流出，最终汇聚到护城河里，她指着溪水流出的两座山口，“还有，咱们可以在这里修筑一个大门，这样才是真正的堡垒。”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魏良点头，“不过，不能修明晃晃的大门，否则县衙又该怀疑咱们想占山为王。”

    “那，没有大门，咱们这里还是很危险呀！”

    胜男看了看图纸，又抬眼瞧了瞧远处的山地。

    “呵呵，出口不是有一块平地吗，咱们可以按照五行八卦的位置种上一些桃树……”

    “靠，你想当黄老邪呀！”

    胜男也觉得弄个大门有点夸张，可真要是按魏良的意思弄个桃花阵，人家佃农怎么进来呀？！

    “呵呵，其实我更想当唐伯虎！”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这没问题，可是你弄个桃花阵，以后除了我们两家人，佃户和雇工怎么进来？！”

    难不成这么大的地自己去耕种呀，累死也干不完呢。

    “恩，要不就在咱们这两座山前弄？！”

    魏良也觉得刚才的想法有点欠考虑。

    “呵呵，也行”胜男突然想起一件事，笑着说道：“咱们现在房子还没有呢，谈论大门是不是有点早呀？！”

    “也是！”魏良前世一直都是跟父母住，属于自己的空间只有十来平米的卧室，自从拿到三顷地的地契后，他有点飘飘然，脑子里满都是如何如何把自己的庄园建设的尽善尽美，却忘了现在连地基还没有打呢。

    “好啦，位置选好，咱们还是先干活吧！”

    胜男理解他的心情，如果不是她有宝葫芦的隐私空间，乍一拿到这么多的土地，她也会兴奋得不能自已。

    “好！”

    魏良敲定好位置，便开始吩咐工头准备开工。一时间，十几名雇佣的青壮分成两路，抬着工具来到指定的地方，开始运工具、材料，然后打地基。

    “嗳，你说这里是山匪的老巢，这房子下面会不会有什么密道或者金银珠宝？”

    胜男抱着馒头先来到自己的地盘，魏良也紧跟其后。她看着山坡上那一溜石头房，异想天开的问道。

    “呵呵，金银珠宝就不知道了，但是密道只有那一条！”

    魏良也站在房前，看工人们拆房子。

    “哦，你看过了？”胜男也是发现地道那天，仔细的看了看，拿到地契后就一直没有时间过来，今天还是第一次作为主人过来呢。

    “恩，五座山头，我足足逛了一天，”魏良倒背着手，他的银子有限，如果没有调查好，不会轻易出手，“山匪们在这里聚集的时间并不长，估计也就十来年，能挖一条通向县城的地道就已经是非常不简单。而且，那个地道你也爬过，匪首选择王家和那个小山坡，也是有原因的。”

    “没错，王家或者说马六家在县城边上，是城区里最靠近城墙的一条民巷，而作为出口的小山坡也是五座山中最靠近护城河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挖是最短的距离。可惜，这条密道已经被县衙当众推入石块儿堵死了！”

    “不可惜，真要是发生战事，咱们这里是通往济南府的必经要道，县城会在第一时间被攻破的，”魏良转身，遥望远处的县城，“如果还有那条密道，咱们这里也就不安全咯。所以，密道必须毁掉！”

    胜男点头，现在虽然是盛世，可他们既然知道二十年后有场祸事，那就必须做好准备。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战争，可战争的电视、小说看了太多，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尤其是没有人权没有民主百姓命如草的古代。

    “慢慢来吧，咱们有二十年的时间呢！”

    胜男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在山上晃荡。馒头也眯着小眼儿四处踅摸，主人说了，这里以后就是她们的家，它可要好好看看，确保这里安全无隐患。

    “恩，没错，”魏良表示同意，既然来到明朝，那就竭尽所能的好好生活，“对了，你的树苗什么时候运到，决定种在什么地方？”

    “哦，很快，要不先让帮工们把树坑挖好吧，等树苗来了可以直接种！”

    胜男算了算时间，又划定了栽种蓝莓的区域，然后对魏良说。

    “行，反正我会一直盯在这里！”

    有了魏良的保证，胜男就把盖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自己和馒头在山上逛着。自己有三座山，准备都种上果树，但山上也有不少野果树，具体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为了避免重复，她决定还是先看看山上可以利用的资源。

    “恩，这个好像是枣树吧！”

    面前的这棵树，高不到两米，树身碗口粗细，细长的树枝上长着一些刺，胜男不太确定的自语道。

    “喵呜！”不认识！

    馒头一跃上了树杈，它保持和胜男一样高的视线，可惜它也没有见过没有结果子的枣树。

    “呃，看来咱们还是先等等吧，”胜男虽然种过菜，但对果树就一窍不通了，现在又是五月份，枝头上倒是开了不少花，可惜她都不认识。

    本来她还想把山上的野果树都砍掉，然后重新种植上自己喜欢吃的水果，可今天这么一逛，她发现山上的野果树还是挺多的，万一有哪种是后世推崇，现在还没有人发觉的植物，平白砍掉那就太可惜了。

    于是，从山上转了一圈，胜男反倒有了主意，她决定了，只种不砍，把荒山上空闲的土地补种上野都柿，或者其他果树，原有的果树一概保留。

    “喵呜！”主人，这个树上结果了，很好吃哦。

    胜男辨认了半天，终于放弃，正当她准备下山的时候，馒头突然从一堆草丛中叫唤到。

    “咦？这是？”胜男蹲在馒头身边，看着矮矮枝头上的像葡萄似地挂着一串小红果子，她疑惑的摘下来闻了闻，“难道是小西红柿？！”

    胜男把小红果在衣服上擦了擦，送到嘴边——

    “哎，住口，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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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第一家佃户

﻿胜男听到声音，忙回过头，说话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蓝色上衣和土灰色的裤子，脚上的旧布鞋已经露出了两个大拇指，手肘和膝盖上打着大大的补丁。男孩儿个头不高，却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手里还拿着一把镰刀。

    “你说这个有毒？”

    胜男举起手中的小红果，迟疑的问道。

    “恩，”小男孩一脸畏惧的看看她身上的青衣，又担心她不信自己的话，吃了有毒的东西妄送性命，便用力的点点头：“没错，我第一次来挖野菜和采野果的时候，是我爹带我来的，当时还是腊月，这果子就红了，我爹说这是毒果子，人吃了就活不成。”

    “你爹？”胜男闻了闻果香，她越来越确定这就是西红柿的一种，“你爹又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们都是这么说的，难道还会有错？”

    小男孩见父亲的话受到质疑，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急急说道。

    “哦，是这样，”胜男点点头，她看了看小男孩的装束，想起一个问题，“你是哪里人，怎么来这里挖野菜？”

    “小的，小的是对面王家庙的人，我爹是王大财主家的佃户，今年收成不好，家里买不起菜蔬，就、就来这里挖点野菜、捞几条鱼给家里添菜！”

    小男孩见胜男问起自己的身份，有点担心的说道。他来之前娘交代过，这山已经被一个城里的官爷买下了，不是原来无主的荒山，如果看到生人就躲着些。

    “哦，王家庙的佃户，”胜男手里把玩着小红果，脑子里有了新的想法，“那你家的土地呢？”

    “我家、我家原来也有两亩地，后来我弟弟病了，没有钱看病，再加上田地的夏秋赋税越来越高，俺们种不起地！”小男孩想起以前的日子，就有点愤恨的看着胜男那一身青衣，当时他还小，可也清楚的记得就是这些穿青衣的捕快，来他们家逼租子，没有钱交租，就把家里的小猪给拉走了，“家里断了粮，弟弟又要买药，所以就把地卖给王大财主家了。”

    “哦，是这样，”胜男自然没有忽视小男孩眼里的愤恨，但自己的目的还没有达到，便无视小男孩可怜的模样，继续追问道：“你不知道这山已经被人买下来了吗，还敢私自来这里采野菜？”

    “小的，小的知道，可我爹租种王家的地，一年的收成几乎全都交了租子，剩下来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家里吃的，”小男孩听了她的话，吓得丢到镰刀跪在地上：“官爷，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求您饶了小的这次吧！”

    “绕了你？！”胜男不忍再演下去，便放轻声音：“绕了你也不是不行，我就是这山的新主人，我山下还有几百亩的荒地需要人开垦，如果你家愿意来我这里当佃户，我倒可以考虑绕了你！”

    “佃户？”小男孩一听主人来了，心里更是胆怯，如果私自在人家的山上挖野菜，那就是偷窃呀，他颤抖的问道：“官爷，你家的佃户是怎么交租子的？”

    “呵呵，第一年是垦荒，免租子，”胜男笑着说道：“第二年，是试种，一亩地只要收成的十分之一。怎么样，小子，愿不愿意来呀？”

    “免租子？！”

    小男孩虽然年龄小，但是跟家里人也种了地，经常去地里干活，对种地还是非常了解。第一年开荒，估计打不了多少粮食，但是主家免租子呀，这样地里的收成就都是自己的。第二年土地养了一年，入冬前再沤上肥，来年肯定能有好的收成，可主家只要一成的租子，比家里现在租种王家的地合适太多了。

    “当然，而且农闲的时候，还可以帮我做些活计，都是付工钱的！”

    胜男知道他心动了，也是她之前疏忽了，自己这么大的一片土地，要是自己垦种累死她也种不完。要是雇雇工来做，质量好不好先不说，还要付工钱。呵呵，佃户就不同啦，有免租作为奖励，地里的收成和他们紧密相关，他们还不得拼命开垦呀！

    “恩，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官爷！”

    小男孩越想越兴奋，越想越觉得有点像做梦，便急切的追问道。

    “当然，是真的。”胜男点头，“这些都是可以写契约的。另外，我知道你们已经租种了别人的地，现在过来非常吃亏。为了弥补你们的损失，今年开荒的种粮由我提供！”

    “恩，恩，好，好”小男孩忙点头，就王家人的苛刻，他们早就不想在那里租地了，只是附近没有合适的良田，这次没办法留在那里。如果这位官爷没有骗自己，他爹肯定情愿舍得夏收一粒麦子不要，也会来这里垦荒的。

    “呵呵，这不是小事，你可以回家和父母商量商量，如果想来，就到山下的工地找我，”胜男见目的已经达到，便拉小男孩起来，“我这里的荒地多，而且工作机会也多，需要大量的人手，你们村子如果还有想来的，都可以来，条件一样！抢来报道的前十名佃户，我第三年的租子还按第二年的算！”

    “谢谢官爷，谢谢官爷，”小男孩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用力的拍拍瘦弱的胸脯，“您放心，我马上回家找我爹商量！”

    “呵呵，好，”胜男点点头，有这么丰厚的条件，应该能招收不少佃户吧，“对了，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的叫王大忠，小名叫狗剩儿，您叫我狗剩儿就成！”

    “好，狗剩儿，我明天一早就等着你们哦！”

    “恩，您放心！”

    看着狗剩儿连跑带跳的下了山，胜男也采了一些小红果，和馒头来到山下的工地。

    “嗳，你看看，是不是西红柿？”

    胜男递给魏良一个，虽然这里的百姓说是有毒，但是她更相信自己的鼻子。

    “恩，味道挺像的，”魏良把小果子掰开，闻了闻，“不对呀，西红柿不是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的吗，怎么现在就有呀？”

    “呵呵，谁知道呀，也许是西红柿的一种吧！”

    胜男把果子擦了擦，然后一口丢进嘴里，恩，酸酸甜甜的，果然是小番茄的味道，但是这味道比小番茄更浓郁。

    魏良见状，也尝了尝，鲜美的味道让他眯起了眼睛。

    “嗳，对了，我招了几户佃户，”胜男和魏良坐在地头上，两个人把手里的小番茄吃掉后，便刚才和王狗剩儿说的条件跟魏良谈了谈。

    “恩，不错，呵呵，我也忘了招佃户的事，”魏良拿到土地后，光想着盖房子了，都忘了土地还需要人耕种，“现在的田租一般是田主和耕者对半分成，也有****分的，苛刻一点的还有七三分成，咱们头三年如果只收十分之一，的确是非常诱人的条件。行，我家的土地也这么租种！”

    他和胜男的想法一样，他们最初要的是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粮食么，可以慢慢来。如果有机会，他还想去沿海的地方，看看地瓜、玉米什么的是否已经传入大明，要是有了这些抗旱、高产的作物，估计粮食问题也就解决了。

    “好，我下午就回去拟契约，你也找找本地的保甲吧！”

    胜男看工地上已经雇了做饭的婆子，蔬菜和粮食魏良也提前买下，各项事情也都有序的进行，她便放心的回了城。

    第二天一早，胜男怀揣着一卷契约，骑着悍马来到南山。

    刚下了驴，就见狗剩拉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壮汉子，兴冲冲的直奔她而来：

    “李捕快，李捕快，这就是俺爹！”

    小伙子挺机灵的，他已经在魏良口中知道了胜男的身份。

    “小的王老实，见过官爷！”

    青壮汉子人如其名，黑黑的脸上，满是老实敦厚。

    没有存稿果然是痛苦滴，今天有事外出，耽误了正常的码字，唉，如果今天来不及，明天补上，请大家继续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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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极品魏大少

﻿南山原属南山坳，村子以南山为中心，原来有三四十户人，后来山东大旱，地里颗粒无收，很多村民背井离乡出外逃荒，大片的土地也就荒置下来。等灾年过去后，山匪集结，南山又成了贼窝，害得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住户，自然也就没有甲长。

    胜男为了避免和佃户的契约有纰漏，还是请了附近王家庙的总甲过来见证，反正这些佃户大多都是王家庙的。到时候，有了问题，她也好处理。

    王家庙的总甲也姓王，他一听胜男是衙门李捕头的女儿，本身又是公门中人，便毫不犹豫的拍着胸脯要帮忙。

    于是，在王总甲的见证下，一早赶来的十几家佃户，包括王老实一家，都签了契约，并且现场去地里丈量了土地，规定好每家多少亩荒地。胜男名下的荒地一共两百六十多亩，她把两百亩分成十份，每户佃户开垦二十亩，剩下的六十多亩留给自己耕种，她还想种上大片的玫瑰花呢。

    土地的事情很繁琐，但也有章可循，一上午的时间，胜男手里多了九分契约，她的南山也有了自己的佃户。

    王老实和其他的佃户，签了契约，纷纷来到自己划定的地里，开始盘算着种什么好。

    “东家，现在已经五月份，种小麦太早，而且这地也需要重新耕犁，俺合计可以种高粱！”

    王老实在地里转了转，这地看着荒，但土质很好，只要把里面的杂草都拔掉，细细的犁一遍，便是上好的良田。他越看越欢喜，这地好，水也足，现在如果开始垦地的话，半个月后抢种上高粱，就算是亩产没有熟地高，但是一家人的口粮足足的，他见胜男走过来，忙建议道。

    “高粱？”胜男不是很懂，前世在农村一般种得都是小麦，很少有高粱，不过，王老实是老庄稼人，他这么说应该是有道理的，想到这里便点点头：“行，你们既然决定好，我提供种粮。呵呵，你们先回去把工具拾掇好，我明天把种粮拉来！”

    “嗳，好，谢谢东家！”

    王老实高兴的搓着粗糙的大手，刚才他可没有光看地，还让儿子偷偷问工地上的雇工，人家都说这个新东家待人大方，而且从来不呵斥手下，再说了，新东家是公门里的衙门，以后官府的人应该不会来地里找麻烦。

    “不用客气，只要你们好好的干，我不会亏待大家的，”胜男见几个佃户都围着自己身边，便高声说道。

    “放心，东家，我们一定好好垦地！”

    “您放心，俺们以后就跟着您种地！”

    其他的佃户也非常满意，虽然肯荒地累了些，可他们从来不怕累，就怕累了一年，连肚子都吃不饱。如今可好了，二十亩地呀，就算是自己种不了，还可以再转租，到时候收下面人的“小租”，照样有饭吃。（佃户有两种，一是直接从地主手里租种土地的，他们交给地主的租子叫“大租”；另一种是从大佃户手里租种土地，他们除了交给地主租子，还要给大佃户交租，交给大佃户的租子就叫“小租”。）

    那边魏良手里也签了几分契约，他名下的土地少，只有一百四十亩左右，除了留给自己的四十亩，他把一百亩租种给了六名佃户，有租二十亩的，还有租十亩的，但无论是刚刚出炉的地主还是佃户，双方都非常满意。

    “呵呵，咱们也是地主啦！”

    魏良把契约放进袖袋里，高兴的说道。

    “可不，”胜男给了王总甲二钱银子的茶水钱，目送他骑驴回去，然后转身和魏良来到南山一侧的荒地，“而且，这些地好像也是无主的哦，咱们可以一起买下来，呵呵，把南山方圆百里的土地都圈进来，建一个新农庄，如何？”

    “是不是有点多呀？”

    魏良从来没有接触过种地，看着一片一片的荒地有点眼晕，他还想着多赚点钱出海呢，要是困在一个县城里当土财主是不是有点堕落？！

    “不多，咱们可以如法炮制，多多招收佃户呀，”胜男昨天回家也想了半宿，古代的物流不发达，一旦某个地方发生天灾或者人祸，粮食便是最最重要的。她有宝葫芦，但宝葫芦不能自己种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现在风调雨顺、天下太平多种粮食，然后把粮食都囤积到葫芦里，这样加上她的生命水，就算是真有农民起义、黄河水灾，她也不怕。

    “也行，要不你去县衙再打听打听，”魏良无所谓，他打从心里就没有想在这个县城待太久，如果不是顾念田姨娘和小妹，他刚穿来的时候就跑了，根本不会留在这里忍受魏家的那一群人。

    “行，”胜男手里的钱也不多了，否则她会自己吃下这些荒地的，“对了，你这两天不回家，家里没事吧，要不要我过去看看？”

    魏良点点头，“家里我有安排不会有事，主要是西店铺，呵呵，生意好了，容易引人嫉恨！你要是有时间，就过去转转，也让那些小、混、混有点忌惮。”

    “没问题，我下午就去看！对了，你还要粮种吗，我下午去粮市一起买？”

    “恩，行，帮我买点吧，我这里还有五两银子，如果不够，就拿这个去店里问小伙计要吧！”

    说着，魏良从怀里摸出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魏良两个字。

    “好！”

    胜男接过牌子，又和自己的佃户交代了几句，然后骑驴回县城。

    中午，胜男在辖区的一个小饭店吃了点午饭，便跑到粮市去买粮种。王老实算过，一亩大约需要一升种子，两百亩地也就需要两百升也就是两斛高粱籽，加上魏良的，奶奶的，也不少呀。

    胜男让小伙计帮忙把成麻袋的高粱籽堆放在门外的墙角，等没有人的时候，再把它们统统收进宝葫芦里。

    买完种子，她便来到魏良的西店铺。这时正是生意清淡的时候，不过，店里的小伙计也没有闲着，正勤快的拿着抹布擦橱窗和柜台。

    她刚要凑过去，见一辆半旧的马车停到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穿着湖绿色的长袍，头上系着方巾，只见他下了马车，来到西店铺的橱窗边：

    “咳，小三子，你们老板呢？”

    “是魏大少呀，我们东家出城了，您有什么事吗？”

    “出城了？他出城干什么呀？”

    魏大少嘴里说着，眼睛却不住的在橱窗里扫着。

    “哦，那个县衙的李捕快在南山买了荒地，让我们东家帮忙看着！”

    魏良卖地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连店里的伙计都误认为他是在帮李胜男的忙。

    “噫，自己的事情都顾不过来，还帮人家，”魏大少细长的眼里闪过蔑视，“来，小三子，把铺子里的点心，每样都给我包三斤，包装要好一些，我还等着送人呢！”

    “……哦，好的！”

    小三子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明明嘴上骂三少不务正业，却经常来白吃白拿，而且拿的都是最贵的。

    心里虽然不忿，但手上却没有停顿，小三子忙取了几个精致的盒子，把橱窗里的点心每样都装了两盒子，然后仔细包装好，双手捧给魏大少。

    “恩，很好，”魏大少示意赶车的伙计把盒子都放到车厢里，然后指着橱窗托盘上剩的几块枣糕，“把这几块也包了，本大少要在路上吃，哦，这个包装不用太精致！”

    “……好！”

    小三子又取了一个印有“田记”字样的纸袋，把橱窗里仅剩的几块糕点盛了进去，递给他，然后又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厚厚的账本，翻开一页：“大少，您看，您签个字？！”

    “恩！”

    魏大少倒也干脆，看了看上面的斤数，然后签下自己的大名。

    拿了点心，他也没有多停留，“对了，告诉三弟，不要整天做一些有辱斯文的事，还是想想怎么好好读书吧！”

    “……是！”

    小三子无语的看着马车远去。

    “咦，这是魏良的哥哥？他不是被赶出家门了吗，怎么他哥哥还来赊东西？”

    胜男来到橱窗前，疑惑的问。

    “是赶出魏家了呀，可是人家魏大少说了，老爷不认三少这个儿子，他可认三少这个弟弟。哼，哪里是认弟弟呀，一分钱没有给过三少，却经常过来白吃白拿！而且，每个月都要来三四次，每次都和扫荡一样，一块点心都不留。吃了东西，还要教训东家，说他不长进……”

    呼，不容易的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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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县太爷有请

﻿极品！除了这两个字，胜男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评价这位貌似温文实则市侩的魏大少。

    事后，胜男好奇的问魏良：

    “哎，你不是被赶出家门了么，怎么还忍受这些极品呀？”

    魏良苦笑的看着田地里忙碌的佃户们，叹了口气：“呵呵，没办法呀，我只是被老爷子口头上赶出家门而已，并没有除去族谱。所以，即使老爷子一文钱也没有给我，我还是他的儿子，还是魏家名不副实的三少爷！”

    “还有这回事？”胜男无语的看着他，“那是不是你挣下的家业，老爷子说收回，也能收回？！”

    “也可以这么说吧，”魏良也很无奈，一开始他不懂明朝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以为自己和这个家庭划清了界限，便不会再和魏家人有纠葛。当时，他还赌气的把妹妹也接了出来，后来帮衙门办了几年的案子，他才知道自己这些年真是白折腾了，“明朝不是现代，在现代如果儿女不孝顺，顶多就是社会公众的职责，和微不足道的罚款。可是在明朝，如果魏家老爷子告我忤逆，呵呵，那可是重罪呀，受理案子的县太爷再严苛一些的话，忤逆之子可以立斩！”

    胜男点头，她这些年熟读大明律，自然知道忤逆的罪名，“那你就这么忍受着？！”

    听小三子说魏大少只是来搜刮魏良的魏家人之一，魏良每年过年的时候，即使不能进家门，还是要给魏老爷子送年礼。而且魏家一到仲秋、春节、端午三大节，就派伙计来取送礼用的礼盒，这些礼盒也是从来不给钱的。

    “有两个办法，第一我直接报名当仵作，然后让县太爷革掉我的功名，魏家会在第一时间把我彻底除出魏家；第二，找个稳妥的靠山，然后说一门亲事，婚后要求分家，这样魏家就不能明目张胆的来搜刮我。”

    魏良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很难。

    “呃，这两个办法似乎都不太好！”

    胜男在明朝生活了几年，已经不是刚来时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如果魏良选择第一种方法，那么即使老爷子不告他忤逆，他的名声也全毁了，如果以后再想在明朝混，恐怕有生之年都不能重回中层社会。

    最好的是第二种方法，可找靠山说着容易，做起来难，魏家本身就是玫瑰镇的百年大家，在历城县还很少有人能有完全的优势压过魏家。就算是有，人家和魏良没有过命的交情，凭什么帮他出头？！

    “对呀，去年我说想当仵作，直接和魏家断掉关系，结果我姨娘就哭着要寻死，说自己的身份低贱连累了我，如何如何……”

    田姨娘是本尊的亲生母亲，自己占据了人家儿子的身体，本来就很抱歉，总不能因为自己让人家老娘寻了短见吧？！

    “……”胜男无语的点点头，田姨娘是地道的明朝女人，在她的思想里儿子认不认她这个生母不重要，关键是儿子还是不是魏家的少爷，能不能继续读书考功名。为了让魏良能重回魏家，她有机会就在魏良耳边balabala的劝解。

    “咦，那你有没有比较好的同窗或者老师？”

    胜男想起魏良不是进过学嘛，应该有什么同窗或者恩师呀。

    “同窗倒没有很密切的，我刚穿来的时候，本尊已经进过学，正准备当年的秋闱，”魏良摇摇头，这个关系他也想过，“可偏偏我穿了来，我怎么可能会去乡试？没办法，只好设计被老爷子赶出来。不过，本尊的记忆我还是保留了许多，他的启蒙恩师姓黄，是个屡考不中的落魄秀才，前年乡试的时候终于中了举，一路考过去倒也顺畅，最后升到外省做学政了，如果能联系到他，估计还能帮帮忙，可惜……”

    魏良只知道恩师去了外省，可具体哪个地方，他也不知道。如果想打听吧，又怕传到魏家再生什么事端，唉，只好先这么将就着。

    “嗳，你觉得杨知县怎么样？”

    胜男想到这些天衙门的动静，自从杨知县来了以后，衙门里的人都老实了许多，担心新知县的第一把火烧到自己，可等了十来天，杨知县却没有任何动静，太奇怪了！

    “不好说，但直觉告诉我，他绝对不简单。”

    同感，胜男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他能动起来，大家便能从一些细节中推敲出新知县的脾气，可就怕他不动呀，想找切入点，都无从下手。

    “魏公子，魏公子！”官道上跑来一匹马，马上端坐着一个小捕快，他正冲着魏良和胜男而来。

    “是谁？”

    胜男的活动区域仅限于步班和壮班，快班又经过这段时间的整顿，添添减减的大换血，很多人她都不认识。

    “好像是快班的赵二牛，他也是县衙里传送公文的人。”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赵二牛已经下马来到他们近前，“哟，小五也在呀，正好，县太爷叫你们一起去！”

    “杨知县叫我们？”

    胜男有点心虚的问道，她上班时间没有去巡逻，反而跑到自己的工地忙私事，典型的翘班呀。翘班就翘班吧，还被大老板抓住。

    “对呀，赶紧的吧，县太爷正等着呢！”

    说着，赵捕快又上了马，调转马头回了县衙。

    “走吧，”魏良把工头叫过来，仔细的吩咐了一遍，然后和胜男一起往县城赶。

    “恩，你猜杨知县为什么叫咱们两个呢？”

    胜男骑着悍马，慢悠悠地和走着的魏良说话，叫自己还勉强说得过去，她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捕快，可大小也是公门中人呀。可叫魏良就有点蹊跷，即使他经常帮忙破案，严格算起来并不是衙门里的人，叫他就是为了什么呢？！

    “不知道，”魏良就是怕杨知县误会什么，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去县衙。

    猜测间，两个人回到县衙。来到县衙后，已经是下午，杨知县刚刚把县里所以的账务整理了一边，正端着茶杯喝茶，一听他们两个来了，便忙叫进来。

    “小的李胜男拜见县尊！”

    “学生魏良拜见大人！”

    魏良和胜男见杨知县没有穿官服，一副很居家的装扮，心里的疑惑更大。

    “呵呵，这里不是大堂，没有这么多的繁文缛节，”杨知县见他们行完全礼，然后才笑着说道。

    切，说得轻巧，受了我们的大礼，才说这话。

    胜男和魏良心里皆鄙视道。

    “李捕快，本县听说李家乃梅水镇的缁衣世家，代代为捕头，而且熟悉大明律和刑讯诉讼，本县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大人请讲，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很好，”杨知县从书案上抽出一个卷宗，指着几张供词说道：“是关于南山匪案。邱老大等几名悍匪，聚集南山数年之久，为祸乡邻，如果按大明律，该当何罪呀？”

    “大明律第四零九条规定，‘凡强盗已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徒，皆斩。’邱老大占据南山达数年之久，所得财物不计其数，按律当斩。其手下，同罪！”

    胜男这几年的大明律不是白看的，不能倒背如流，正着背还是可以的。

    “恩，很好，”杨知县微微点头，他沉吟一会儿，又问道：“马六呢？他又该当何罪？”

    “马六？”胜男悄悄抬眼看了看杨知县，心里一动，“要根据马六的身份定罪！”

    “哦，为何？”

    “按大明律，如果马六是强盗安插在县衙的同党，那么他也是强盗，当斩；如果他仅是强盗在城中的窝主，那么按律‘凡强盗窝主，造意，身难不行，但分赃者，斩。若不行，又不分赃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具体该如何给马六定罪，还要看他究竟是强盗同党，还是窝主！”

    胜男把皮球踢给了杨知县，这罪名可大可小，就看杨知县是想杀想放了。

    “呵呵，很好，李捕快，你果然很不错，”杨知县突然笑了起来，他手指轻轻扣着桌面，“恩，本县知道了，你下去吧！”

    “遵命，大人！”

    胜男躬身施礼，看了魏良一眼，给了他一个小心的眼神，便下去了。

    “大人，不知您传学生至此，有何训示？”

    魏良见杨知县沉默无言，一味喝茶，便拱手问道。

    “嘭！”杨知县把手里的茶杯一顿，脸色阴沉的问道：“大胆魏良，你可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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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李捕快出差

﻿“大人，学生不知，还望大人明示！”

    魏良心里一惊，他听小三子说魏老大是来县城送礼的，难道是来给杨知县送礼？可没道理呀，玫瑰镇虽然比梅水镇小，但也是有独立的行政长官，魏家又自持官宦人家，即使想巴结县官，也会巴结玫瑰镇的知县呀。

    “不知？！”杨知县又从书案上抽出一摞的白纸，上面写满了字，魏良远远的看，好像是自己填的尸格。只见杨知县抖了抖手里的白纸，“你可知这是何物？”

    “如果学生没有看错，应该是存档的尸格！”

    “尸格？！尸格上怎么有你的签字？恩？”

    “这，”魏良偷眼看了看杨知县，发现他脸上的怒火并没有延伸到眼底，那么……“回大人，学生对前朝宋慈宋大人甚是仰望，也对验尸诉讼颇有兴趣，于是，闲暇之时便经常帮仵作刘师傅验尸——”

    “啪！”杨知县把纸张掼在桌子上，“荒唐！你是堂堂县学秀才，怎么能跟着下贱的仵作学徒呢，还刘师傅，你唤他师父，又将黄学政置于何地？！”

    “黄学政？”魏良脑子里迅速的思考着，难道是他的启蒙老师黄老秀才！？

    “没错，”杨知县见魏良脸上流露出一丝怀念，便放缓语气说道：“本县是弘治五年考中的举人，当时主考正是黄学政，后来我进京参加会试，又得遇恩师指点才中了进士……本县来赴任之前去拜别恩师，恩师提起曾在梅水镇授业，又提及当年有一学生聪颖好学，让本县多多点拨，可本县来此地后才发现，恩师念念不忘的好弟子居然不思科举，反而以验尸为乐……魏良，你可对得起恩师的教诲？！”

    魏良听了他的话，又看了看他痛心疾首的表情，心里终于明白了这位县尊的意思：第一，他魏良算起来也是杨知县的师弟；第二，杨知县受黄学政之托，要照顾点拨他；第三，他魏良不思进取，不以学业为重，辜负了大人的一片苦心……

    呵呵，估计黄学政当过杨知县的主考是真，其他的水分太多，他可不是读书读傻了的本尊，没有见识过多少官员，但是电视和小说还是看了不少，此刻，他终于明白了杨知县的意图。

    于是，魏良撩开长袍，跪地忏悔：他辜负了老师的厚望，愧对大人的关心，自己对仕途无意，只想为百姓做点实事，如何如何！

    “唉，罢了！”杨知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长长叹了口气，把魏良扶起来：“师弟既然无心仕途，本县也不好强求，但又不能辜负老师的嘱托，这样吧，正好本县还缺一个刑名师爷，你又喜欢验尸诉讼等俗事，不如我就聘你做我的刑名师爷吧，师弟意下如何？”

    “这，”魏良一顿，刑名师爷和仵作可不同，师爷虽然不是在编的官职，但却是县太爷私人的幕僚，一般都是以先生尊之，可要是按刚才杨知县的说辞，他和杨知县是同辈，“师兄的美意师弟明白，可这师爷，与咱们的关系有违呀！”

    “呵呵，无妨！”杨知县早就想好了措辞，他笑着说道：“刑名师爷是我私人的幕僚，既可以请先生为之，也可以请师弟为之嘛，不相碍的。”

    哦，师爷之名，师弟之实，更是他抗衡县丞、主簿的得力助手。魏良明白了，忙施礼感谢师兄的提拔。

    杨知县一看魏良这么上道，也非常满意。他初来梅水镇，没有根基，更没有相熟的人做帮手，好容易查到魏良曾经师从黄学政，便勉强拉了一个师弟的关系。不过，魏良也的确是个人才，自己不懂刑名，不懂诉讼，正好可以把这些俗务交给魏良。自己提拔了他，他又没有家族助力，自然也会赤诚以报的。

    想到这里，杨知县越想越满意，当下就许下一个月二两银子的工钱，聘书也早就准备好，只等魏良答应。

    魏良也很满意，他现在缺的就是靠山和助力，不管这位杨知县是真想提拔他，还是想利用他，他自己也没有损失，反而能得到一个名正言顺的职位，不错不错。于是，他也干脆的接下了师爷的聘书。

    第二天，杨知县准备妥当，开始升堂办案。第一个案子便是南山匪案，正如胜男所说的，邱老大一伙九人，判处斩首，将案卷呈报布政司和府衙后，等待刑部批文，秋后问斩。

    马六的案子也同时审理，不知李大头和马六达成什么样的共识，“养病”多日的李大头四处帮马六打点，金银更是送出无数。最后，马六定为南山强盗的窝主，当堂宣判：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至关外苦寒之地充役。

    还有一个新闻，那就是小宋慈魏良，被杨知县聘为梅水镇第一任刑名师爷，专管刑事诉讼。

    胜男听到消息后，刚要准备去祝贺，没想到却被老爹揪住。

    “爹，啥事呀？”

    胜男站在老爹面前，看他端着茶碗沉思不语。

    “马六明明通匪参与了分赃，却只判了个流放，看来李大头肯定有把柄被马六拿捏住了，否则按他的脾气绝不会这么帮马六的。”

    “没错，爹，我听牢房的王头说，马六关进去的第一天，李大头就带了东西去看他。估计，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

    胜男虽然忙着南山的开发，但县衙的事情她也并没有忽视。

    “很好，爹还以为你整天守着南山，案子也不关心了呢，”李正义见女儿对县衙的动态非常了解，便笑着说：“马六后天发配，由你押送吧！”

    “我？爹，您的意思是让我押送马六去流地？”

    胜男心说话，好家伙，三千里呀，而且这个时候的东北可不比前世的繁华，此时正是鞑靼女真兴起的时代，安全问题值得推敲呀。

    “没错，一共由两人押送，刚才李大头递话说，他安排了快班的候刚和赵二牛押送。哼，我不相信他，两个押送的人咱们必须占一个，正好，你也出去磨练磨练！”

    “……是，爹！”

    胜男见老爹已经有了主意，她反对估计也是无效，正好也趁着这次出公差，去外面好好转转。对了，东北的农作物比较多，现在那里比较荒芜，或许她还能有所发现呢。

    这天，胜男和候刚收拾了行李，带好县衙的公文，去牢房提了马六出来，此时的马六刚刚挨了一百杖，脖子上又带了厚厚的枷锁，整个人看起来憔悴的不成人样。

    “胜男，路上注意安全，候刚，你是前辈，多提点李胜男！”

    李正义站在城门口，简单的交代了胜男几句，然后让他们上了路。

    路过南山的时候，魏良也在路边等着，他递给胜男一包东西，“这些点心你在路上吃，万事小心！”

    “恩，南山就交给你了，如果魏家人找你麻烦，就去找我爹！”

    胜男并不担心路途艰难，她有宝葫芦，又有悍马和馒头相伴，心里对第一次出差反而兴致满满……

    二更，那啥，据说明天上架，某萨有点忐忑，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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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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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大哥，咱们一走到辽东吗？”

    胜男和候刚押着马六走在官道上，走了半天，他们终于出了历城县，在边一个小茶摊歇脚。胜男想起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以前看电视的时候上面押解犯人都是走，但人家那是电视呀，镜头一闪就能到地方，可他们这次要去几千里之外的关外，如果靠走的话，猴年马月才能回来呀，便忙问道。

    候刚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被枷锁压得抬不起头的马六。

    马六接触到他的目光，忙挣扎着指着自己的包袱，“都是我的错，连累两位兄弟出这么远的公差。我包袱里还有十两纹银，是家人给的盘缠，权当咱们一的车马住宿费用，候兄弟，小五妹妹，你们千万不要客气！”

    候刚没有去拿包袱，反而看了看胜男。

    胜男忙笑道：“呵呵，小五我第一次出公差，很多规矩都不懂，还望侯大哥指点呀！”

    候刚一看胜男很上道，土黄色的脸上露出一抹笑，他拖过马六的包袱，从里面摸出一个深蓝的小布包，里面放着两锭银，他掂了掂，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既然马大哥这么大方，兄弟我也不会不顾念共事一场，小五，拿钥匙！”

    “哎！”胜男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她心里一直在琢磨，候刚和马六一起时同班的兄弟，肯定上有所照顾，但自从出了城，候刚却连枷锁都不给马六下，让她颇为疑惑，现在一看，原来如此呀。

    候刚帮马六下了枷锁，然后叮嘱道：“途远，兄弟我不会看马老弟受罪，不过，咱们丑话说头里，如果你想趁机做点什么，就别怪兄弟无情了！”

    “不会，不会！”

    马六心里骂着，该死的李大头，收了自己这么多金银珠宝，却让一个中立的候刚和李头的女儿来押送，这不是要他的命嘛？还好，他家里还有一些积蓄，再加候刚还多少念及一点兄弟的情谊，没有翻他的包袱，否则到了流放之地，他拿什么打点关系？！

    枷锁下了，但是手上的锁链并没有解开，候刚把钥匙又交给胜男，然后把银揣进怀里，“呵呵，有了盘缠，咱们走水，直到通州，然后出关至辽东卫。”

    “水？”胜男想了想地图，心中盘算着会通运河的站点，问道：“咱们先去聊城吗？”

    候刚又让小二包了几斤包，点头：“没错，待会儿我去叫辆马车，咱们坐马车先去聊城！”

    “好！”

    胜男走了一上午也走得脚疼，奶奶的，这是流放犯人呀，还是流放公差？！

    吃罢午饭，候刚让茶水摊的小二帮忙叫了一辆马车，然后带好要的干粮和酒肉，押着马六上了马车。

    “小五，这是五两银，你拿着！”

    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候刚从怀里掏出刚才从马六那里得来的钱，递给胜男一锭银，表明一人一半，他绝不会独吞。

    “呵呵，侯大哥，小五是第一次出门，什么都不懂，咱这一上还指不定遇到什么难处呢，还需要您多多照顾我。”胜男并没有接那锭银，而是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一包精致的点心递给他，“这是县城有名的西点，您尝尝！”

    候刚本来以为李头把自己的女儿加进来，是来监视他和马六的。谁都知道，自从马六犯了案之后，他们马快的地位就急转直下，一些平时和李大头走得比较近的人，都被趁机清洗掉，而自己刚来衙门不久，还没有得到李大头的垂青，自然不是他的嫡系，所以才侥幸留了下来。

    这趟公差，出门之前李大头还特意把他叫到家里交代，什么看好犯人啦，不要多和李胜男多说什么啦，更不要单独让李胜男和犯人接触啦……说了这么多，原因很简单，马六手上一定有李大头的把柄，否则李大头不会这么紧张，李胜男也不会刚进衙门就出这么远的公差。

    如今却见这李胜男很懂规矩，不该问的一句也没有问，更没有主动接触过马六，他心里大定，听了胜男的话，便把银又揣了回去，反手接过糕点放在身侧的隔板上，“恩”了一声，便眯着眼睛开始盘算这趟公差能挣多少钱。

    胜男见候刚眯上了眼，貌似要休息的样，自己也没有再说话，扫了一眼窝在角落的马六，便开始琢磨父亲的交代。

    “候刚不是李大头的亲信，不过李大头肯定也事前交代过他，你不要轻举妄动……辽东偏远，一上多得是时间和马六套话，不要急于一时……你是个女儿家，万事要小心！”

    胜男出发前一天，李正义拉着她交代了半宿，零零碎碎的把公事说了一遍，最后才想起她的性别问题。

    呵呵，前世经常和男同一起郊游、露营，也经常跟哥哥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去旅游，自己早就忘了男女有别。还好，自己在这一世，也是从小被当做男儿教养，进了衙门也是一派假小的作风，和一帮大老粗兄弟相称。从候刚的眼神中，她看出这位年仅旬的捕快，估计也把她当小弟看了。

    小弟就小弟，还省了不少麻烦呢。

    官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啪嗒啪嗒”的行驶着，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长清县的驿站。

    候刚拿了公并出示了腰牌，驿馆的官差便不咸不淡的给他们个安排了两间房间，并告知厨房在哪里，想吃饭自己动手如何如何。

    候刚对官差的冷淡倒也没有在意，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官，只是最底层的小吏，能有个免费的房间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胜男也明白他们的身份，便悄悄的塞给官差一个银角，让他帮忙准备点熟肉和热酒。官差见胜男出手也大方，忙表明一会儿就备好，并且拉住她悄悄的说道：

    “哎，兄弟，东跨院住着刚从青州卸任的一位知县，听说脾气不好，你们注意不要惹了大人的厌！”

    “谢谢大哥提点，您准备好酒菜就放到我大哥的房间里，麻烦您啦！”

    胜男忙拱手表示感谢，她和那位卸任的知县不一定有什么交集，但是人家肯指点，也算是厚道，谁让他们都是些苦哈哈办差事的小捕快呢。

    两间客房，胜男自己一间，候刚和马六一间。胜男和候刚说了声，然后便来到自己的房间。进了房间，她关好门，然后便闪进紫葫芦里。馒头和悍马一见主人进来了，忙凑过来亲热。

    “喵呜！”主人，好想吃红烧肉！

    “忍忍吧，明天我给你买。”胜男对于馒头的嘴馋已经麻木了，她拍拍馒头的脑袋，让它赶紧干正事：“馒头，去踩水车，我要洗澡。唉，这一的灰尘真多！”

    说着，她来到木屋的卧室，然后开始准备洗澡。

    “呼啦啦，哗啦啦！”

    随着馒头想球一样的滚动着，窗外的水车开始呼呼地运水。

    胜男放好玫瑰花瓣，舒服的躺在大浴盆里。呼，还好有宝葫芦，否则出门不方便了。

    “咚，咚，小五，小五……”

    她正眯着眼享受着泡浴，传来外面敲门的声音，她竖起耳朵听了听，好像是候刚的声音，“小五，酒菜得了，咱们吃饭吧，咦，小五，小五，这小去哪儿啦？——哎，敢问这位兄弟，看到和我一起来的小捕快了么？”

    “……没看见，可能去茅厕了吧？！”

    “哦，好！”

    接着，声音便渐渐远去。胜男从澡盆里出来，换了干净的衣物，又从柜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吃食。经过几年的运用，她发现宝葫芦真的非常神奇，有生命的东西可以在里面正常生长，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腐不坏，简直就是一个纯天然、无污染、无耗能的大冰箱呀。

    “……马老弟，吃饭了！”

    她正吃着，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声音，貌似还是候刚：“这小五还挺懂规矩，居然自己掏腰包买酒菜，来，吃吧！”

    “嗯，李捕头家的家训差不到哪里去，唉，可惜我走错了一步呀！”

    马六也一扫白天的颓废，声音里多了一些悔恨。

    “呵呵，也行呀，你小挺能折腾的，手里的银不少吧。”说着，声音突然压得很低，“李头说了，让你小放聪明点，别忘了你城中的老娘和弟弟！”

    “……我知道，要不然我早就找杨知县了。”马六也长长叹了口气，“老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如果你平安把我押解到辽东，兄弟我定有重谢！”

    “……好！”

    胜男心里一动，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了。

    晚上，胜男来到候刚的房间转了转，客气了两句，什么也没有吃，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看了看床上那几床散发着霉味的破棉被，准备还是会葫芦里睡。正当她打开葫芦塞的时候，窗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喊声：

    “来人呀，抓刺客！”

    “抓刺客，冯知县被人杀死啦！”

    “大人，大人……”

    胜男一惊，忙想出去看看，突然颈后一凉，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横架在她的脖上……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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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装一回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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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谁？”

    房间外的东跨院里，顿时灯火通明，而胜男的屋里却冷汗直冒。

    “……”

    身后的人喘着粗气，颈上的剑也似乎在微微颤抖，胜男连忙从宝葫芦里抽出腰刀，用刀磕掉颈上的宝剑，然后一个转身，躲开来人的进攻。

    就着朦胧的月色，胜男小心的打量闯入（或者躲入）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的人穿着一身深青色的道士服，个头不高，比自己略高一点点，身形也很消瘦，脸上点点血迹，没有拿剑的手扶着胸口，似乎受了很重的伤。

    “道姑，窗外可是来抓你的？你杀了那个知县？！”

    胜男退后几步，手里的刀横在胸前，低声的问道。

    “……贪官，人人得而诛之！”

    说着，她便捂着胸口的伤华丽丽的倒在地上。

    “刺客受了伤，他跑不远，给我，多点一些火把，给我一间一间的！”

    门外已经开始有人躁动着，要查整个驿馆，胜男低头看了看，想到道姑眼中的一抹清明和嫉恶如仇的口吻，她应该是个好人吧，就是手段端了一些？！

    “张，你去西跨院，李四，你去后院，王五，你去柴房、厨房！”

    “遵命！”

    话音刚落，窗外便有好几把火把晃动着光柱。胜男发觉已经有人到了西跨院，她没有多想，就先把昏厥的道姑收进了宝葫芦里，然后又找来几块破布，把地上的血迹和门口的血迹擦完，等擦完血迹便把破布也丢进了宝葫芦，这时，查的人开始“咚咚”的砸门。

    “开门，开门！”

    “……谁呀，这么晚了，呵~~~”

    “快开门，啰嗦什么废话！”

    胜男装作刚刚起床的样，衣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又在头上抓了两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她大声地打着呵欠，点亮屋里的油灯，然后打开房门。

    门外四个家丁装扮的壮汉，见门开了，忙一哄而入，又是挑被，又是翻柜，有的还拿着火把在头顶晃动，察看房梁是否有人。

    “侯大哥，这是怎么啦？”

    胜男被人挤出屋门，她见候刚和马六也一副刚刚被揪起的样，便疑惑的问道。

    “嘘。”候刚伸出一指挡在嘴边，然后悄悄的对胜男咬耳朵：“听说好像是住在东跨院的知县被刺客杀死了，他的管家和随从正在满院查呢！”

    “阿？不会吧，谁这么大胆敢刺杀朝廷命官，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呀！”

    胜男装作惊讶的问道。

    “切，谁知道呀，青州？青州！”候刚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皱得紧紧的，“唉，估计这位县官在任的时候，贪得有点多，呵呵，当年益都（即青州）出了个唐赛儿，弄得山东大乱，这才平息了几十年呢，又有人开始找死了！”

    说道后面，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当年的唐赛儿起义，算是给永乐大帝一记重锤，此后朝廷的赋税有所减免，父母官们也收敛了许多。

    “侯大哥，你说什么？”

    胜男只听到了一个唐赛儿，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听到。可唐赛儿是谁呀，对明史至今糊里糊涂的她有点晕。

    “没什么。”候刚似乎也不想多说，他虽然是官差，可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对民间的一些传奇人物也非常敬仰，他看了看屋里乱糟糟的情况，便叹口气，“唉，今天这么一折腾，估计夜里也别想睡觉了。明天的行程也可能会耽搁……”

    也是，驿馆发生命案，知县虽然级低，可也是堂堂朝廷命官呀，却在驿馆里被人杀死，这对当地的府衙是一种蔑视，更是对朝廷的挑衅。

    “哦！”

    胜男见他不想多说，自己也沉默起来。

    屋里的人了一刻钟，什么都没有到，便又冲出来，去别的角落查。胜男回到屋里，关上房门，然后又凑在窗边听了听，发现院里的人走远之后，才把宝葫芦放在炕面的一角，然后自己闪进宝葫芦。

    “喵呜！”

    主人，那个人是谁呀，她流了好多血！

    馒头见胜男进来，忙凑在她身边，有点怕怕的问道。

    “呵呵，我也不知道，走，咱们去看看！”

    胜男打了一盆温泉水，把女道士脸上和手上的血迹擦掉，露出本来的面目，恩，还挺年轻的，估计有个十岁左右吧，长得还蛮清秀的。道姑的伤口在左胸，胜男把衣服解开，倒了一些生命水在伤口上。

    “……恩……”

    躺在竹榻上的道姑，呻吟了一声，人继续昏迷着。

    胜男把伤口清洗干净，用干净的棉布包扎起来，然后扶起她，给她灌了一些生命水。但她的伤势重了，根本就张不开嘴，灌下去的水大多数都流了出来。

    “唉，该做的我都做了，就看你的生命力是否旺盛啦！”

    胜男小心的把她放回床榻上，又把屋里收拾了收拾，然后开始翻看她身上的包袱。

    那个，她也不想侵犯人家的**，只是想确定下来人的身份罢了。

    胜男拼命的劝慰着自己，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打开半旧的青色包袱，里面是一套道服，恩，应该是换洗用的；几个小瓷瓶，她拔开瓶塞闻了闻，恩，是外伤药；还有一个灰布口袋，她抽掉上面的绳，把手伸进布包里摸了摸，恩，是几块干粮和一个小瓷碗……

    胜男把人家的包袱和腰间的荷包翻了一个遍，这位道姑身上居然只有十来个铜板，难道她刚才只杀人，没有顺手劫富？！

    “喵呜！”主人，你要偷人家的钱？

    馒头看主人盯着那几枚可怜的铜板发呆，便不屑的张口问道。

    “扣！”胜男给了它一个暴栗，“去，我是这种人吗？再说了，就算是收医药费，这点儿哪够？”

    说着，胜男把铜板放回道姑的荷包。看她的呼吸比刚才平缓了许多，左胸的刀伤也止住了血，貌似已经脱离危险了。于是，胜男对馒头交代了一番，让它看好病人，否则明天的红烧肉取消。

    安顿完道姑，胜男又回到屋里，这时院里还是人仰马翻的四处查着。呵~~胜男打了个哈欠，强忍着不去闻被的霉味，穿着衣服裹着破被窝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驿馆后院的鸡开始打鸣，胜男习惯性的起了床，她凑在窗边打开窗看了看，恩，没人，外面似乎安静了许多。估计待会儿当地的知县便会来，她决定先去看看那个道姑，便进入宝葫芦，迎面遇上刚爬起来的馒头。

    “喵呜！”主人，人醒了！

    “哦，真的，我去看看！”

    胜男高兴的来到屋里，床榻上的女道士正挣扎着要坐起来。

    “嗳，小心，你的伤口刚刚包扎好，不要用力！”

    说着，胜男把人扶住，然后开始看她的伤势恢复如何。

    “这位高人，是你救了我吗？”

    高人？！难道我很高？胜男抬头看了看，又瞄了瞄自己不算高挑的身高，呃，貌似眼前的道姑就比自己高哦，难道是？她扫了一眼屋和馒头，猛然发觉自己的房很“高人”。嗯嗯，木屋、木水车、温水泉，还有一只超乎寻常的肥猫，再加上安静得近乎世外桃源的环境，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隐居世外的高人呀。

    “呵呵，没错，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咦，不对，人家是道士，这句话好像是和尚说的吧。想装“高人”的胜男发现自己装错了方向，有点羞赧的问道，“道姑是哪里人呀，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女道士显然没有认出眼前的“高人”，正是昨天她准备挟持的人质，刚才她就醒了，先见到的便是一只肥得超出想象的怪猫。说它怪，不只因为它肥，而是这只猫居然能听懂她的话。

    她原本想起身看看周围的环境，毕竟自己刚刚杀了那个贪官，眼前情况不明，她也不知救她的人又是何人，便挣扎着来到窗前，却发现这只猫虽然没有阻止她，却一直警戒的跟着，对，就是警戒，她在一只猫的眼睛里看到了人的表情。

    她强忍着惊讶，来到窗边，只见一个精致古朴的水车立在窗前。水车下是一池清泉水，泉水里正冒着丝丝热气。更加奇特的是，这个水车连着几根粗壮的竹竿，把下面的水引到屋里的浴盆里，巧妙了，简直就是书里说的奇人义士呀。

    还有院里的驴，虽然她离得比较远，但是那头驴却像是同灵性一般，居然能翘起前蹄趴在一棵奇怪的果树上，用嘴叼果吃，吃完后还得意洋洋的打个响鼻——这还是驴吗？！

    院里种得果树她也没有见过，那种黑黑小小的果就像黑玛瑙一般，自己也算是闯荡江湖多年，即使没有踏遍天下的土地，也见识过不少奇珍异果，可是这里种的果她却不认识。

    再加上身上的伤，自己的伤势自己明白，昨天她绝望的以为此命休矣，但没想到这么重的刀伤，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人治好了，她除了腹内饥饿外，并无伤痛的感觉。

    所有一切，让她只有一个念头——她被绝顶的世外高人救了！

    而眼前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便是那位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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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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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巧得鲜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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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道士已经在心里把胜男当做隐士高人，自然也不会在意她说的话，听到胜男的问题，忙把自己的身份和为何追杀那个贪官，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是对外的官方说法。

    “……这个狗官，巧设名目欺压贫苦农民，我作为本教的‘莲女’，又怎么能坐视不管。哼，他以为他捞够调任了，我们就能放过他吗，做梦！”

    女道士像倒豆一样，说了一车又一车，胜男基本上明白了她的身份和故事。虽然女道士只是宣称自己在某某道观修行，不过，从她谈论朝廷的语气和敢于挑衅官府的做法看，这位道姑有可能是民间某某教的中层管理人士，难道是白莲教？！

    “嗯，如今道姑杀了贪官，有何打算呀？”

    既然已经推测出面前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胜男决定还是尽快把这个包袱甩掉。她只是一个小捕快，算起来也是底层的官员，救一个身负重伤的女人是做人的基本道义，可是这个女人如果是与朝廷为敌的某教头头儿，那自己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唉，小女胸无大志，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罢了，起义、革命那都是伟人干的，她就一小捕快，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贫道手刃贪官，青州是不能回去了。”道姑也开始琢磨以后流浪的方向，她轻抚伤口说道：“如今贫道的伤势已无大碍，等天黑之后，贫道便离开山东，云游天下。”

    胜男点点头，好呀，知道走就行。此刻，当地的县令已经带着大批的捕快来到驿馆，葫芦外也传来噪杂的人声。

    听到声音，女道士眼中闪过寒光，她刚要起身拿剑，胜男按住她，“呵呵，道姑不要惊慌，我这房四周设有**阵，那些凡夫俗是进不来的！”

    咱既然是高人嘛，怎么也要摆个高人的派头，只见她风淡云轻的说道。

    “哦？”道姑已经信了一半，她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心里暗惊，据她推测，外面的官差离这里仅有十几丈，可是她只听到人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看向胜男的目光更加敬畏。

    胜男点点头，笑着说道，“道姑刚刚醒来，我去给你做些早饭，不过，我这里机关甚多，还望道姑不要轻易走出屋门！”

    走出去就露馅咯，她只收了十几亩田地进来，如果道姑想趁机四处溜达溜达，走到地边就能看出蹊跷。

    “贫道明白！”

    女道士忙点头答应，虽然很好奇高人的居所，但是安全更重要。

    胜男给她端了一杯生命水，又拍拍馒头：“馒头，好好照顾道姑！”尤其不要让她乱跑，明白？！

    “喵呜！”知道啦！还有我的红烧肉，人家不想吃水果啦！

    “好，知道了，中午给你做！”

    胜男又交代了馒头几句，然后笑着对女道士说：“道姑，稍等片刻。另外，官兵应该就在附近，如果有声音传来，你千万不要慌张，只要不出声就可以。有什么需要，你可以直接对馒头，哦，就是这只猫说！”

    “……好”女道士已经有点傻眼，她就觉得这只猫怪，可是没想到会这么神奇，居然能和人对话，此刻，胜男在她心目中已经升到近乎“莲母”的程，自然对她言听计从。

    胜男见她一脸的崇拜，有点不好意思的走出屋外，来到地边，然后闪出葫芦。来到屋里，换好官服，挎上腰刀，这才推门出来。

    院里，已经聚集了十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围着一个五十左右的胖老头，凝神屏气的听他训示。

    “嗳，侯大哥，什么个情况，咱们能走吗？”

    胜男在人群中找到候刚，凑在他的耳边问道。

    候刚摇摇头，“够呛，现在驿馆已经被官差包围，许进不许出。”

    “啊？那咱们怎么办呀？”

    查倒不怕，可是如果老是呆在驿馆里，她也无法让那个女道士离开呀。宝葫芦里很安全，可那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她绝不能让一个危险分久待。如今那位女道士被她这个“伪高人”暂时唬住了，时间一长，肯定得露馅儿。

    “嗯，再等等吧，现在仵作正在验尸，估计一会就有结果。”

    候刚看着屋里的动向，无所谓的说道。

    “哦，行，那我先去厨房弄点吃的吧！”

    胜男看前院乱哄哄的，便先远离是非之地，省得葫芦里的道士听到后，心里一急再闯出屋，到那时事情就麻烦了。

    “嗯，你去吧！”

    候刚随意的摆摆手，比起早饭，他更关注那位逃逸的大侠士。

    来到厨房，简陋的土坯屋里被查的乱七八糟，很多竹筐、面缸也被弄得东倒西歪。胜男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一袋没有打翻的面粉和一把小白菜，她又翻了半天找出两个鸡蛋，于是，就拿这些东西做了一锅蛋花疙瘩汤。

    做好饭汤，胜男给候刚和马六各自送去一碗，自己也盛了一碗回到房间。

    宝葫芦里，女道士把胜男放在竹榻边的清水喝掉，感觉身体的力气恢复了不少，便站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行李。恩，包袱被翻过了，因为系的扣和自己的系法不同；荷包也被动过了，里面的钱倒是没有少。（胜男：切，就这么几个铜板，谁稀罕？！）

    而馒头则守着门口，硕大的肚几乎把屋门遮去了一半，它眯着眼不去看女道士，脑里却开始憧憬红烧肉的美味。

    胜男担心女道士仇视官府的人，先换了家常的衣服，端着饭碗进来，用脚踢踢馒头让它闪开大门，然后走到屋里。

    这时，检查完行李的女道士已经坐回竹榻，仍然一副静心养伤的摸样。

    “呵呵，道姑，这里条件比较简陋，只有一碗疙瘩汤——”

    “高人的救命之恩，贫道还没有答谢，却又麻烦您亲下厨房做饭。”女道士闻到鸡蛋的清香，肚里咕咕叫得更欢，这几日她忙着赶，已经好几顿没有吃上热汤热饭，连忙伸手接过大海碗，一手端碗一手抓起筷迅速的吃起来。

    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如风卷残云般把一大碗的面汤喝完。碗里的汤已经见了底，女道士还在用筷扒拉着鸡蛋丝。

    “喵呜！”主人，比我还能吃呀！

    胜男无声的点头，见她还是不饱的样，忙从橱柜里取出几块枣糕递给她。

    “……谢谢高人！”

    有了一碗汤垫底，造反的肠胃也安抚了许多，女道士便恢复了优雅的进食仪态，只见她拿着枣糕小口的吃着。

    这时，耳尖的胜男听到外面的声音：

    “大人，前后左右我们都过了，不见凶手！”

    “那有驿馆里还有什么陌生人吗？”

    “没有，只有两个梅水镇的捕快，他们押送犯人去辽东，昨晚在此留宿！”

    “哦，把他们叫来！”

    叫自己？胜男连忙又和女道士说了几句，然后回到房间，换回官府，戴好帽来到院外。

    “你们是梅水镇的捕快？”

    胖老头，哦不，胖知县随意的扫视了他们一眼，然后凉凉的问道。

    “是，小的候刚/小的李胜男，参加县尊老爷！”

    说着两个人把自己的腰牌和公拿出来，递给胖知县身边的捕头。

    “没错，大人，是梅水镇的捕快！”

    捕头验了他们的腰牌，又看了看带着手链脚铐的犯人，拱手回禀胖知县。

    胖知县又问了问他们昨天夜里都干了些什么，可否遇见或者看到什么陌生人，又是否听到什么动静。

    候刚和胜男忙拱手把昨天夜里的事情说了一遍，幸好昨夜胜男叫了几个酒菜，他们个可以互相作证。

    询问了半天，胖知县见找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便挥手让他们退下，自己则准备回县衙向府衙禀报，唉，还有一年就到任了，怎么就在自己的辖区发生刺杀命官的重案呢，胖知县无比郁卒。

    候刚见事情已经处理的差不多，忙叫上胜男带着马六，出了驿馆。中午，他们乘马车到达东阿县，吃过午饭后，继续赶，傍晚终于来到聊城。个人还是直奔驿馆，在驿馆借宿一宿后，第二天一早赶到会通运河聊城站。

    候刚不放心李胜男，便自己拉着马六去渡口找客船，而胜男也正乐得有机会把女道士放出来。

    “高人。”女道士听说高人要用障眼法把自己送到会通运河渡口，心里非常高兴，她按照要求闭上眼，片刻之后，睁开眼，果然，已经不是在高人的隐居之所，眼前正是一片繁荣的大运河，她心中的感激之情简直就像眼前的河水，滔滔不绝，“大恩不言谢，贫道行走江湖，身无长物，这几块番薯和一袋黄米种，还算是个稀罕物，贫道就送给高人做个纪念吧！”

    说着，她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土黄色的布袋，打开布袋摸出四个橘红皮的地瓜和一小袋玉米粒，恭敬的把东西递给胜男。

    这是……胜男看着眼熟，心里一喜，忙接过道士口中的番薯，这、这不就是地瓜吗？她听魏良说，地瓜是万历年间才流入中国的呀，怎么现在就有了？！

    “这是贫道在胶东沿海游历的时候，当地的教民所赠，说是一些红头发绿眼睛的番僧送的。”女道士见胜男一脸惊喜的样，颇有几分自得，看来高人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但是当胜男的注意力放到某一个洗得干干净净的地瓜上时，赫然几个人类的牙印让她自得的脸上出现一抹红晕，“呃，番僧说这个可以吃的。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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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夜审马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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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江湖果然不是好混的，侠女也要吃饭呀。胜男同情的看了看那一排牙印和女道士羞红的脸，忙从荷包里摸出两锭银递给她，“道姑，我很钦佩你的侠义，这些你收下权作上的盘缠吧。”

    “这……”女道士有点心动，她身上只有十几枚铜钱，呃，吃饭和住宿是不要钱的，可江湖险恶，不知道上有什么变故，如果身上有银傍身，也能在危急时刻救急。可人家救了自己的命，自己尚未答谢，又怎么好意思收人家的钱？！

    “道姑，你就拿着吧。”胜男直接把银塞进她手里，然后拱手道：“道姑是做大事的人，不必拘泥小节，日后我有需要道姑帮忙的时候，也请道姑不要推辞哦！”

    “帮忙？！好呀，好呀。”女道士见胜男帮自己找好了借口，忙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巧的木牌递给胜男：“这是贫道的令牌，以后高人如果遇到难事，便将此令牌送到长清县的五峰山，自然有人帮你！”

    “好，那我就谢谢道姑了！”

    胜男接过木牌，小心的放进葫芦里。

    “高人折煞贫道了。”女道士把银收好，然后单掌竖在前胸，“救命之恩，清风铭记在心，他日定当涌泉以报。告辞！”

    说着，女道士调转身形，飘然远去。

    “呃，再会！”

    胜男把几个地瓜和玉米粒都放好，看着女道士远去的背影有点失落，唉，江湖险恶，还是当捕快吧。

    “小五，赶紧的，船快开了！”

    渡口边，侯刚已经找好了客船，见胜男下来，忙伸手招呼道。

    “好，来了！”

    胜男听到喊声，连忙跑到岸边。她一直以为古代的河船都像电视里演的那种乌篷船，个头小小的，一个艄公划船，船上放着一张小几，然后只能容纳四五个客商。

    她跟着侯刚上了船，才发现自己的想得差了很远。这条河船的体积有点像前世的加长公共汽车，仅中仓就可以容纳十几个客商。他们进来的时候，船舱里已经坐了十来个客商，靠窗的是一个中年读书人并一个书童，他后面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妻手里还抱着一个七八个月大小的婴儿；小夫妻后面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精瘦精瘦的一脸精明，再配上一身光鲜的衣物像个小商人；还有几个穿着灰布衣服的农夫，大家两两的正在聊天。

    胜男打量的空儿，侯刚已经找好了座位，这时，船家也开始收船费。

    “官爷，去哪里呀？”

    “临清！”

    “哦，每位十，一共是九十！”

    “啥？你看清爷的身份，还敢问我要钱？！”

    侯刚抖了抖腰间的腰刀，然后把眼一瞪，脸一沉，一副凶神恶煞的样。

    “……这”

    船家见状也有点害怕，唉，这些官差，别的本事没有，就会欺压贫苦姓。胜男见状，有些不忍，但也没有多嘴，只是默默的看了一眼侯刚。

    靠窗的书生见状，眉头紧皱，握着纸扇的手绷的紧紧的，似乎在压抑什么。

    “切，给，给！”

    侯刚从怀里掏出十个铜钱，丢在船家的手上，“给爷来壶热茶！”

    “……好！”

    船家无奈的接过十钱，接着去收其他人的船费。

    胜男感觉船舱里的人似乎都在看他们，她有些如坐针毡。

    “小五，觉得大哥有点仗势欺人？”

    侯刚不看胜男的脸，也知道她在想什么，自己从怀里掏出一包牛肉干递给胜男，苦笑道：“咱们出门，县衙只给每人二钱银的伙食补贴，可这一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去，要是靠这点伙食银，估计咱们要一乞讨才能到辽东呢！”

    “呵呵，小五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听侯大哥的！”

    胜男接过纸包，从里面拿了几块肉干后又把纸包还回去，心说话你咋不提马六给的十两银呢！？

    “嗯，行，你愿意听，我就愿意教！”

    侯刚心情不错，嚼着肉干，嘴里还哼着什么。

    会通运河也称鲁运河，北起临清南至台儿庄，元代时为了运粮而开凿的。明朝初期，运河河道堵塞，曾一被废弃，永乐年间才又重新疏通，用以漕运。此时不是夏粮收割的时候，所以运河上来往的船只并不多。

    船开了，船上的旅客们，途寂寞，便开始相互攀谈起来。小夫妻怀里的婴儿受不得吵闹，开始哇哇哭起来。妻忙哄着，孩却怎么也哄不住，她算了算时辰，估计孩是饿了，她看了看四周，没有人关注便侧着身，让丈夫挡住仓里人的视线，自己拉开衣襟给孩喂奶。

    胜男也无聊赖，四处乱看着。一上她一直想找机会单独问问马六，可侯刚就像贴在马六身上的狗皮膏药，寸步不离。再加上她又担心葫芦里的女道士，也没有完全把心思放在马六身上。如今，女道士已经走了，他们的程也近半，船到了临清后便转乘去天津的船，这样再有四天就可以到北京，到了京城，出了山海关，到了辽东卫，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恩，还有个晚上可以利用。胜男算了算，今天晚上估计可以到临清，到了临清，她要找机会好好和马六谈谈，否则，她这一趟公差不就白来了吗？！

    晚上，临清的驿馆。胜男还是自己出钱让驿馆的官差帮忙准备了一些酒菜，只不过她在酒里放了些蒙汗药。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仔细观察过，侯刚别的嗜好没有，但是特别喜欢喝酒，她每次给准备的酒，侯刚一个人就能包圆儿。在船上她就想过了，她如果想和马六单独谈，必须把侯刚调开，可是上茅厕的时间短，只能让他昏睡。

    “呵呵，幸好翻过清风道姑的包袱，否则这样的‘料’，还真不好找！”

    胜男阴笑着把从女道士行李顺手摸来的一瓶蒙汗药加进酒壶里，盖上盖儿轻轻的晃了晃。

    半个时辰后，把一壶酒干掉的侯刚不负胜男所望的呼呼大睡，胜男在窗外看了看，然后开始自己的计划。

    “马六，这两天过得怎么样呀？”

    胜男来到他们的房间，把睡得一塌糊涂的侯刚拉到一边，自己坐在马六对面，冷冷的笑着问道。

    “很好。”马六看到胜男进来一点也不诧异，他就知道李胜男不会白白请客吃饭喝酒的，他看着胜男稚嫩的脸，嘲讽道：“李捕快好算计呀，居然还会用蒙汗药？！不过，你的心思恐怕要白费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呵呵，我问你什么了吗？”胜男拿着一把匕在手里摆弄着，笑着说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比如，你那个住在王家庙的寡妇娘和小弟——”

    “你？你怎么知道的？”

    马六的脸色一变，他准备接应山匪的时候，就把家人转移出去了，除了李大头，没有人知道。李胜男怎么知道的，难道是？！

    “呵呵，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呀。”胜男也只是推测，她当时接收王老实几家佃户的时候，曾经蹲在地头上听他们说过王家庙的一些趣闻，什么王大财主想收小妾啦，什么东街来了个外乡人啦，什么西街的寡妇不守妇道啦，诸如此类很多无聊的八卦。

    不过，其中有一则趣闻引起了胜男的注意：县城的李大头曾经去拜访过王总甲，让他照顾那户刚搬来的外乡人，这倒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让她起疑心是因为这户人家和李大头根本就八竿打不着，之前估计都不认识。

    再后来，她偶然间听到了马六和侯刚的话，才突然意识到，王家庙刚搬来的人恐怕根本不是什么外乡人，而是马六的亲人。

    但这也只是她的猜测，不过，马六的反应告诉她，自己猜对了。

    “马六，我知道你很担心老母和弟弟的安危，所以便委托李班头帮忙照顾。”胜男笑意更浓，她没有抬头，依然玩着手上的匕，“我呢，把南山买了下来，也收了十来户佃户，这些佃户都是王家庙的，咝，你说，如果我要是把你家人在王家庙的消息告诉某些人，你的家人会如何？！”

    南山的山匪作恶多端，附近受害的村民不计其数，顺带着，马六这个“窝主”也是那些人仇恨的对象。

    “……”

    马六喘着粗气，他依然没有说话。

    “还有，听说流放的人到了流地后，都要挨点‘杀威棒’，啧啧，就你这小体格，你说你能挨多少呀？”

    “……不劳您费心！”

    马六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呵呵，我当然不会费心。”胜男拿起匕，突然在马六的胳膊上轻轻的划了一道。

    “阿，你，你要杀我？！”

    “切，谁杀你呀！”胜男放下匕，如何从一个白色瓷瓶里倒出一些生命水洒在伤口上，伤口的灼热感慢慢消退。马六惊讶的看着胜男，“这是……”

    “唉，关外鞑作乱，卫所的苦役会不会上战场呢，受了伤可就惨啦，关外缺医少药的，正式的军爷都照顾不过来，某些‘流人’估计……”

    胜男不紧不慢的说着，马六的脸色开始阴郁起来，他手上是有一些银，可是到了卫所，估计还没等他用来孝敬，就被人走了。关外荒蛮，受伤、挨揍那是正常的，如果他手上有这些神药，那么——

    “我说，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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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偶遇夺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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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比起亲人的安危，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像马六这样自私的人，胜男前世见得多了。哼，如果他真的顾念家庭，那也不会轻易和山匪搅在一起。再说了，李大头许诺的事情，老爹李正义也能做到，甚至比李大头做得更多，所以，马六没有理由再替李大头遮掩。

    “……还有李家集的老秀才，他们家有一个祖传的白玉酒杯，被李班头强弄了来，送给了王主簿……还有还有王家庙的孟屠户，他家屠宰的都是一些收来的病猪，可因为月月给李班头孝敬银，李班头就强派辖区的酒店从孟屠户那里进肉……还有还有还有……”

    被胜男攻破心理防线的马六，把自己当捕快以来，亲眼见过以及没有见过的种种李大头违法乱纪的事情，通通告诉了李胜男。小到收保护费，大到为了勒财物诬良为盗，絮絮叨叨的说了大半宿，直到天开始蒙蒙亮，才把李班头的种种劣迹说完。

    胜男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不停的在白纸上以表格的形式记录着：1.时间，2.地点，3.受害人，4.简单经过，眼瞅着手里的白纸都有十几张了，马六才停住了嘴。

    “哇塞，看不出来呀，这个李大头还挺能折腾的呀？！”

    胜男数了数手上写满黑字的白纸，真是很佩服这位李班头的胆量和贪腐。

    “……李捕快，该说的我都说了，您看——”

    马六嘚啵嘚的说了半宿，嗓都有点哑了，他眼巴巴的看着胜男，催促她赶紧兑现承诺。

    “呵呵，很好。”胜男把白纸卷起来，然后塞进怀里的紫葫芦，接着又从紫葫芦里摸出一个土黄色的干葫芦，打开瓶塞，从绿葫芦里倒出一些生命水加进去，“马老六，这些呢是一位游方的道士所赠的‘神水’，一滴就值千金呀，我看你说的还比较靠谱，就多给你一些。”

    “谢谢李捕快，谢谢李捕快，那什么，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儿，我不白要，我用黄金两来换，如何？！”

    马六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黄葫芦，见胜男只给灌了半瓶就停下，忙把葫芦拿到手里，先倒了几滴在胳膊的伤口上，伤口渗出的血丝慢慢消褪，隐隐的灼痛感也没有了，他兴奋的把葫芦又伸到胜男面前，热切的商量。

    “黄金两？”胜男装作无意的瞄了一眼他干瘪的包袱，微微嘲笑道：“你有吗？”

    “有，我在县城还藏着一些金银，如果你再给我一些‘神水’，我就全都送给你！”

    比起不能吃不能喝的金银，马六更想保住小命：再多的金银，那也要有命去花呀。

    “哦？！”胜男看了看依然熟睡的侯刚，便拿过葫芦把里面的水加满，然后凑在马六身边，“说吧，你藏在哪里了？”

    “……”马六小声的咬着耳朵，把自己隐藏的最后一笔金银全部送给胜男，说完之后想起家里的老弱，他又腆着脸哀求道：“那个，这些本来是留给我弟弟娶媳妇的，您看，我走了以后，您能不能帮忙照看一下我娘和我弟弟？！”

    胜男鄙视的看了马六一眼，就说嘛，这种人超级自私，“你放心吧，只要你说的都是实情，你老娘和弟弟，我爹会帮忙照顾的。但是，如果你小有一句谎话，呵呵，辽东虽然远，可是我爹当差这么多年，兄弟朋友还是不少的，到时候就别怪小妹没有提醒你！”

    “明白，我明白。”马六爱惜的把葫芦藏进怀里，连连点头：“小五妹妹，你放心，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如果你们想要人证，可以去找快班的孙传德，他虽然刚进衙门不久，却是李大头的亲信！”

    “孙传德？！恩，我知道了。行，你睡吧！”

    胜男听到了头遍鸡叫，便打着哈欠说道。

    “还有，小五妹妹。”马六想了想，还是提前和胜男说：“到了辽东卫，你能不能帮哥哥通通关系，让接手的官差照顾照顾我！”

    胜男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呵呵，没问题，我会交代他们好好‘照顾’你的。”

    天亮了，胜男和马六一脸疲惫的坐在饭桌旁，心情却都非常好；而安睡了一夜的侯刚，则感觉哪里似乎不对劲，他看向胜男的眼神也多了一抹探究。

    吃过早饭，他们开始讨论今天的安排。昨天下船的时候胜男顺便问了问，今天上午没有去天津的客船，最早的一班也要中午，那么今天上午他们需要呆在临清。

    胜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次出差的任务已经完成大半，心里的重担算是卸下许多，她便想趁着今天上午的空闲去周围转转，临清是运河古城，肯定有不少旅游胜地和特色农作物，她也来个公费旅游。

    侯刚却表示他和马六要留在驿馆，头上时不时的晕眩，让他越发怀疑昨天夜里的事情。而且马六和胜男也很不对劲，看他们的神情貌似打成了某种协议。这种感觉很不好，让侯刚觉得事情已经偏离他的掌握，他要单独询问马六。

    马六无所谓，他现在该说的秘密也说了，能得到的保证也得到了，就等着押送到流地。

    胜男见他们都不想出去，便找来驿馆的差大哥，问了问临清有什么好玩好吃的，然后便自己出了驿馆。

    从宝葫芦里放出悍马和馒头，一人一猫一驴，便开始了千年古城半日游。

    “喵呜！”这是什么？

    馒头伸着一只前爪，指向边的一片绿油油的田地。

    “咦？我看看。”胜男顺着肥肥的猫爪看过去，发现田地里的东西非常眼熟，“好像是西瓜嗳！”

    胜男下了驴，快走几步来到田地边，蹲在地头上看绿叶间盛开的小黄花，有的花已经谢了，藤蔓下结出拳头大小的墨绿色花皮小瓜。

    “西瓜？！好吃吗？”

    馒头对吃非常执着，它瞪大猫眼仔细的看着。

    “嗯，很好吃。”胜男伸手从藤蔓间摸出一个小西瓜，但个头小了，她掂了掂，再有半个月才能吃。

    “这位官爷，您想吃瓜？！”

    胜男和馒头正对着小瓜发呆，身边传来一个老汉的声音。

    “呃。”胜男抬起头，发现一个穿着土灰色粗布衣服的老农，正怯怯的看着她。

    “哦，我看看。”胜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笑着问道：“老爹，这是西瓜吧，你手里有西瓜吗？”

    “回官爷的话，是西瓜。”老汉敬畏的看着胜男身上的青衣和腰刀，小心翼翼的回到，“您是说西瓜籽儿吗，去年倒是留了一些种，不知官爷……”

    “哦，好了，你能卖给我一些吗？”

    胜男兴奋的说道，她前世就听说聊城是有名的西瓜之乡，没想到明朝民间就有大面积种植的。而且看着小瓜，和在梅水镇见到的种不一样，她前世就喜欢吃这种小黑皮瓜，皮薄汁多红壤还起沙。

    “卖？！”老农显然没有见过这么客气的官差，有点结巴的说道，“呵呵，不值钱的，不值钱的！”

    说着他转回自己看瓜的草窝棚，从里面找出一个巴掌大的黑布口袋，恭敬的递给胜男。

    胜男拉开布袋的封口绳，摸出几个瓜籽儿，恩，生的，应该可以种。她把布袋收好，然后从荷包里抓出一把铜钱塞给老农，“给，拿着吧！”

    “……这！”老农有点迟疑的接过铜钱，嘎巴嘎巴嘴，不知说什么好。

    “好，走啦！”

    胜男见老农有些不解，也没有多做解释，笑了笑便抱着馒头回到官道上，上了驴，继续赶。呵呵，没想到这趟公差收获这么多，宝葫芦里的地瓜、玉米粒儿，还有着西瓜籽儿，嗯嗯，以后自己的菜篮和果篮会更加丰盛。

    穿过田地，来到渡口边的小城镇。如今是弘治年间，前世有名的鳌头矶还没有建，不过运河两岸的城镇已经成型，南来北往的客商也格外多。

    “住手，你要干什么？”

    胜男和馒头在喧闹的集市上采购土特产，前面人群中传来吵闹的声音。

    “好你个大胆狂徒，居然敢诱拐良家女，快把我娘还给我！”

    “……胡说，奴家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放手！”

    胜男把买下的东西随手放进宝葫芦里，挤过人群，来到前面。只见一个高瘦的男和一对小夫妻打扮的人拉扯着，妻手中还抱着婴儿，孩也被周围的变故吓得哇哇大哭。

    “娘，你怎么可是这样呢，之前是为夫不对，但是你也不该抱着孩出走呀，你看现在还被人诱拐——”

    高瘦男伸手要抓藏在蓝衫男身后的小娘，嘴里还不住的埋怨着。

    “你，你放手，谁说这是你家娘，她明明是我的娘。”

    蓝衫男显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白皙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

    “住手！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

    胜男看了半天，认出眼前的个人居然都是熟人，是和他们同船来临清的旅客。

    “哎呀，让开，让开，捕快来啦！”

    围观的姓正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说男莽撞的，有说女失节的，突然看到胜男抽出铁尺，忙四下里散开。人群中一个中年书生也止住步，饶有兴趣的看剧情的发展。

    “哎呦，差大爷，您来啦，你看看，这个狂徒居然敢诱拐我家娘，您可要为小的主持公道呀？”

    高瘦男显然没有认出换了官服的胜男，忙丢掉蓝衫男，跑到胜男面前喊冤。

    “哦，你说她是你的娘，有何凭证呀？”

    “那个。”高瘦男凑在胜男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家娘左胸乳上有一个绿豆大小的红痣，不信，您可以问问她！”

    “红痣？”胜男皱着眉头，然后来到小娘身边，悄声的问道：“这位大嫂，不要怕，我也是女人，你说你的左胸乳上是不是有颗红痣？！”

    小娘是年轻媳妇，本身遇到这样的情况就羞得抬不起头来，听到胜男的问话，更是耳朵都羞红了，她轻轻的点点头……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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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贪心李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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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开，让开，谁在闹事呀？”

    这时，接到报告的巡街捕快也赶了来，打头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黑脸大汉，他扬着手里的铁尺，驱赶着围观的姓。

    “咦，怎么又来了一些捕快？”

    “嗳，你看，我认得那个黑脸的，他是咱们县衙的刘班头！”

    胜男从小娘嘴里得到确定后，眉头轻皱，沉思之间发现本地的捕快到了，忙笑着迎上去，“呵呵，位大哥，小弟李胜男，是历城县梅水镇的捕快。”

    “梅水镇的捕快？”刘班头斜楞着眼睛看了看她，心里闪过一抹不快。

    “对。”胜男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人家嫌自己多事了，忙凑在他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说。

    “哦，你确定？”

    刘班头楞了一下，他也是第一回见到当街夺妻的。要是眼前的这小能帮忙破案，倒也省了自己的麻烦。如果她破不了，呵呵，县尊责怪下来也不关自己的事。

    “确定！”

    胜男忙点头，这一会的功夫，她已经想到问题的关键，便连忙拍胸脯保证。

    “好，既然兄弟你这么有信心，我老刘也不能不给你面。”刘班头用铁尺指了指中间的个人，扬声喊道，“你们的案由这位李捕快负责，李捕快，请吧！”

    胜男领情的拱手，转身问高瘦男，“你说这位大嫂是你的娘，你可知她姓甚名谁，娘家哪里，年方几何？”

    “……这。”高瘦男一愣，他刚才明明见小娘听了捕快的问题点头了呀，这么隐晦的问题他都知道，这位李捕快还问什么，“李捕快，我可是知道她……”

    “啪！”

    胜男一铁尺打在高瘦男的脸上，心里暗恨：这人也歹毒了，贪恋美色夺人妻在前，大庭广众之下说人**在后，他不知道贞洁对于一个女人有多重要吗？！如果任由他在人前胡说，那个小娘多半会羞愧寻死。

    “你说，你娘姓甚名谁，娘家哪里，年方几何？”

    胜男见他被吓住了，又转身问蓝衫男。

    “我娘娘家姓黄，闺名秀姐儿，岳家是兖州府曹州人士，她今年二十有一。”

    男干脆利的说道。

    身边的妻也连连点头。

    “呵呵，大家也都看到听到了吧。”胜男笑着对周围的姓喊道，“这位高瘦的男口口声声说这位大嫂是他的娘，却连娘姓什么娘家哪里今年多大都不知道，这是为何？！”

    “嗐，他肯定不认识人家呀！”

    “就是就是，肯定是见色起贼心，想诈人家的娘！”

    “没错，无耻之徒！”

    胜男又来到刘班头面前，小声说道：“刘大哥，案已经审完了，眼前这厮好像是生意人，手里——”

    她手里做了一个掂银的手势，隐晦的提示道。

    “好，好兄弟！”刘班头一指高瘦男，对身边的两个衙役吩咐道：“光天化日之下夺人妻儿，简直狂妄之，来人，把他带回衙门！”

    “官爷，官爷，小的冤枉呀，小的真的冤枉呀。”高瘦男刚才被胜男打了一铁尺，吓得愣住了神，等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被铁链套住，他指着小娘喊道，“她，她左——”

    胜男“啪”的又给了他一下，冷笑道：“怎么，你觉得冤枉吗，哼，满嘴胡说！”

    “带走！”刘班头才不管高瘦男嘴里喊什么，他冤枉还是不冤枉周围这么多姓都看在眼里，他更关心的是这次能从这个人身上敲多少好处。

    胜男见事情有了结果，便凑在小娘身边，轻轻的说道：“大嫂，以后喂孩一定要注意场合，你们赶紧走吧。省得那个无赖胡说八道，白白毁了你的清誉。”

    小娘感激地直点头，美丽的杏眼里充满了泪水，她知道今天如果不是遇到这位李捕快，她的名节算是毁了。

    “……谢谢官爷！”

    蓝衫男似乎也明白了什么，忙躬身施礼，然后搂着妻匆匆离去。

    “李兄弟，真了不起呀，几句简单的问题就把案破了。”刘班头咧着大嘴，哈哈笑着来到胜男身边，哥俩好的拍拍她的肩膀。

    “哪里，我也是因为和他们是同船来临清，自然明了他们的关系，呵呵，刘大哥，这次也多亏你当机立断抓住歹人呀。”

    “哈哈，对对对，人犯是我抓住的！”

    刘班头越看胜男越顺眼，这才是懂规矩的好捕快嘛。

    “好，刘大哥，小弟还要赶，等什么时候您去梅水镇一定去找小弟，小弟好好招待您！”

    胜男见时间不早了，也连忙拱手告别。和刘班头客气了几句，她转身赶回驿馆。匆忙之间，没有看到身后一双深思的眼睛。

    “大人？！”

    “李胜男，有意思的小捕快！”

    中年书生摇着纸扇，满意的笑道。

    下午，侯刚和胜男押着马六上了客船，一朝天津行进。天后，他们到达天津，然后继续赶直奔京城。

    “哎呀，总算是来到辽东卫了！”

    侯刚他们出了关，先给马六戴上枷锁，然后步行来到卫所。

    “嗯嗯，这趟公差真累人！”

    胜男也感叹一声，古代的衙役真命苦，千里流人，流放的是犯人，遭罪的是捕快，可是朝廷给捕快的薪水又低，也难怪他们巧立名目敲诈犯人呢。唉，水至清则无鱼呀，捕快也要吃饭养家嘛。

    “累是累些，不过，小五的收获也颇丰吧。”

    侯刚若有所指的说道，那天他逼问了马六半天，什么也没有问出来，但直觉告诉他，李胜男肯定在酒菜里动了手脚，否则，他不会睡得这么死，一晚上什么动静都没有听到。

    有了这样的猜测，从那天开始，胜男准备的酒菜，他都是看胜男吃下第一口才会动筷，酒，干脆就不喝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用，估计人家想知道的都问完了。

    “呵呵，哪里哪里，侯大哥收获也不小嘛！”

    胜男嘿嘿笑着，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侯刚虽然一上阻止她和马六单独相处，多少影响了她的行动，但她明白他的立场——侯刚不是李大头的心腹，却也在他手底下吃饭，对李大头的吩咐哪敢不听呀？！

    “……呵呵，是呀，咱们都有收获，否则千里押送犯人，图的是什么呀？”

    侯刚知道胜男指的他怀里的十两纹银，也是，辛苦这一趟，顶一年的收入。到了流地，他再歪歪嘴，帮马六说说好话，估计还有答谢。至于李大头的叮嘱，他也执行了呀，效果如何他就不能保证了。自己当捕快只是想混口饭吃，上司的恩怨与他无关。

    想到这里，侯刚看胜男也不那么别扭，两个人说说笑笑的来到卫所，把马六和公交给接收的官差，又取了批复，至此，他们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办完交接手续，两个人分别拉着负责的官差拜托了半天，至于他们拜托的内容，以后马六会亲身体验。

    “唉，终于可以回家啦。”

    胜男坐在马车上，看着前方长长的土，心思早就飞回了南山，飞回了家。

    南山，魏良颇为头疼的看着忙前忙后的王守财夫妇。

    “嗳，说你呢，你怎么干活的呀，你看看这地，能这么犁吗？”

    穿着一身粗布衣服的李招姐儿抄着手站在地边，头上包着一块兰花手绢，嘴里不时吆喝着地里的佃户干活。

    “那个，李大姐，您要不要歇会儿？”

    魏良忍了半天，还是凑上前，硬扯出一抹笑问道。

    “我不累。”招姐儿没有回头，眼睛还盯着刚刚开垦出来的黄土地，哎呀，真是好地呀，现在种上高粱，入秋就能大丰收。

    “呵呵，要不坐下喝杯茶水吧，天怪热的。”

    魏良原以为魏家的人很，但是和眼前这位李家大姐相比，魏家大少算是客气的了。自从胜男出发去辽东后，这位李大姐得了信，便领着十几名佃户来南山，美其名曰要帮妹垦地。可他观察了好几天，这位大姐哪里是帮忙呀，简直就是以主人的身份来分派土地。

    刚开始，他本着帮胜男看守南山的原则，劝阻李大姐，结果人家就板着脸说什么妹妹不在，她这个做大姐的也不能放着“李”家的土地不管，让一个“外人”指手画脚的乱掺和。要不是他现在顶着一个刑名师爷的名头，估计李大姐更不客气，直接轰他出去。

    如果不管吧，李大姐干脆把胜男名下的佃户赶到山上去，美其名曰要开肯山坡地。切，一堆乱石头，开垦个p呀。

    “不用了，地里的活儿得赶紧干。”李招姐儿心里正上火，儿越来越大，她要赶紧给他多置办些产业。之前她想买南山的地，可是爹娘都不支持，想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正巧胜姐儿要出公差，去什么关外，来回要一个多月，她一听便有了主意，连忙吩咐自家老公准备了粮种和耕犁，召集好佃户直接开赴南山。

    哼哼，不卖我就来“帮忙”，她要趁着胜姐儿不在，抓紧把想要的一亩地开垦出来，种上自家的粮种，等胜姐儿回来，她就说“买地”的事。

    如果胜姐儿不卖，呵呵，地是她垦的，粮种是她买的，不卖地就付工钱和粮种钱，付多少钱自然是她说了算。她就不信了，胜姐儿一个十四五的小丫头，敢明着和她这个大姐撕破脸。

    想到这里，她眼睛里开始有了笑意，似乎已经看到了一片金灿灿的粮食地……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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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好一团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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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后，胜男和侯刚终于回到久违的梅水镇。他们出发的时候，侯刚早就想好要走水，于是，他们从南城门离开的。这次回家，他们走的陆，则是从北城门进城。

    “呵呵，终于回家了，侯大哥，这一多亏你照顾呀！”

    胜男进了城，听到熟悉的乡音，心里非常踏实。

    “哪里呀，小五你客气了，这一你也辛苦啦。”侯刚踏上熟悉的街道，心情也大好，土黄色的脸上满是笑意。恩，这次收获的确不少，除了头前马六给的十两纹银，到了流地，马六又孝敬了他二十两，前前后后，他这趟足足挣了十两呀，抵上四年当差的工钱。

    再加上一有李胜男请吃请喝的，衙门给的补贴银正好刚够车马钱，省了脚力，吃香喝辣的，简直就是当差两年来遇到的最肥的美差。

    有了银，侯刚的心情畅快了不少，脚步都轻盈了许多。

    “侯大哥，咱们直接回衙门吗？”

    胜男还惦记着自己的南山呢，走的时候刚刚垦地，现在应该已经都种完了吧。呵呵，等她交完差事，便杀过去好好给地里加点“肥”，让佃户们第一年就来个大丰收。

    “嗯，先把卫所的回批交给县丞老爷。”侯刚点点头，两个人一起朝县衙走去：“按照惯例，咱们这次出了趟远差，要休息五天，呵呵，娘的，这一晃荡，老的骨头都要散架了！”

    “哦，这么好。”胜男有点惊喜的问道，她一直以为古代的捕快没有休假，还想着趁巡街的时候去南山帮忙呢，如果有正大光明的休假，那就更好了。

    “咱们这次押送的是马六，他身上的油水多。”侯刚也高兴，一年到头没个休息的时候，如果要是平时没有孝敬好班头，过年他娘的还要悲催的留守值班，如今既能休息还有正常的银拿，他心里也美滋滋的，“要是碰上一个穷鬼，一份好处没有，反而要磨破鞋、跑断腿呢！”

    胜男想想也是，这一说是辛苦，但算起来走的时候并不多，吃的喝的虽然没有家里的好，但也是热汤热水，比起在班房听其他弟兄说的苦差，要强多了。

    两个人边说边聊，当他们看到县衙大门的时候，脚步也快了几分。

    进了衙门，和守门的兄弟打过招呼，胜男和侯刚一来到押签房，拜见了张县丞，然后由侯刚双手呈上回批。

    “嗯，很好，你们的差事办得很不错。”张县丞打开回批看了看，然后存档，只是他看向胜男的时候，眼中有抹不明的异彩，“刚回来吧，先去班房和班头应个差，然后回家歇息去吧！”

    “是，大人！”

    两个人躬身施礼，然后转身各回各的班房。

    胜男心里正兴奋着，也就没有注意张县丞的反常表情。

    她乐颠颠地来到步班的班房，一上遇到不少差役和书吏，胜男为人比较爽快，虽然刚进衙门不久，但是和各个部门同事的关系都不错。胜男出手也阔绰，经常请大家喝个茶，吃点小点心什么的，不管是捕快还是杂役，都愿意和她亲近。可正当她和往常一样与大家打招呼的时候，众人的反应很奇怪，神情间躲躲闪闪的，似乎想和胜男寒暄几句，可又担心被什么人看到一样。

    如果一个人是这个表情，胜男不会觉得什么，大概人家身体或者心情不好吧，可是一上的人都是如次反应，让胜男原本兴奋的心里充满了疑惑。

    这是怎么啦？难道自己出去这二十多天里，衙门又发生什么变故了？！

    胜男疑心重重的来到班房，此时已近午时，班房里只有两个刚刚巡街回来的兄弟。他们一见胜男回来，表现的倒没有其他差役那么明显，打完招呼拍拍肩膀便缩回一边。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是能看出他们的不自然。

    “冯哥，我回来啦，呵呵，最近衙门的差事紧吗？”

    胜男见老冯进来了，忙撇开心中的疑惑，堆满笑意的问道。

    “哦，小五呀，回来啦。”老冯看到胜男这么早回来，也有些意外，楞了片刻后，仍然亲切的问道：“刚回来吧，黄老爹出去办差了，衙门也没有什么要紧事，你要不先回家歇着？！”

    办差？呵呵，估计是回家喝茶了吧。

    胜男了然的点点头，是该回家看看，她得问问老爹，衙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每个人都怪怪的。

    “嗯嗯，好，这一可够累的，弄得我浑身都是土。”胜男指指官服上的黄土渍，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道：“既然黄老爹忙着，我就先回家换洗换洗，等每天一早再来跟老爹交差！”

    “去吧去吧，下午老爹回来了，我告诉他！”

    老冯摆摆手，一副包在我身上的姿态。

    胜男和他不咸不淡的玩笑几句，然后回家。

    来到家门口，胜男搓搓脸，不让心里的心情流露出来，而是换上兴冲冲的喜悦笑容大声喊着进了门：“爹，娘，我回来啦！”

    进了家门，抬头遇到闻声迎出来的苏氏，胜男忙撒娇的抱住苏氏的胳膊，“娘，我回来了，真想您呀，我爹呢？！”

    “呵呵，五丫，回来呀。”苏氏神情到没有什么异常，她亲昵的拉开胜男，双眼上上下下的看着她，“哎呀，这一去就是二十多天，娘都担心死了。你爹也真是的，你还是个半大的孩，非要你出什么公差，出就出吧，还跑这么老远的……”

    苏氏看女儿平平安安的回来，悬着的心也放下来，忙攥着她的手，边往屋里走，边絮絮叨叨的说着。

    “没啥，出去一趟挺长见识的。”胜男没有说谎，她喜欢这种自在的生活，“对了，爹呢？”

    “哦，你爹送志哥儿回老家了。”苏氏一提起这事，眼睛就开始潮湿起来，“哎呀，胜姐儿，你爹也不知道咋了，非要把志哥儿现在就送回老家，我说他年纪小，再等两年，可你爹死活不听呀。这不，昨天一早走的，说是今天下午回家！”

    “哦，是这样呀！”

    胜男更觉得衙门肯定出事了，否则老爹不会这么急赤白咧的送小弟回老家受训。虽然平时老爹总是摆出一副严父的样，但是李家最疼李承志的不是“慈母”苏氏，而是整天黑脸的李正义。

    “哎呀，不说这个死老头了，越老脾气越拧。”苏氏抽出帕按了按眼角，看胜男风尘仆仆的样，忙说：“你瞧娘光顾着高兴了，都忘了招呼午饭。五丫，中午想吃什么呀？”

    “呵呵，什么都好，只要是娘做的我都喜欢。”

    胜男继续撒娇，逗得苏氏也笑开了花。

    中午，胜男梳洗换了家常的衣服，然后和苏氏吃过午饭后，便出城赶赴南山。

    南山下，开阔的耕地上，一片繁忙的景象。

    胜男下了驴，把馒头也放在地上，她欣喜的看着眼前农夫忙碌、耕牛劳作的场景。

    “哎呀，大小姐，你终于回来了。”魏良守在地边，一眼便看到站在地边傻乐的胜男。

    “老大，进展挺快的呀。”胜男伸手罩在眼眉上，眺望着远处的耕地，“我还以为怎么也得一个月才能垦完这些荒地呢，没想到现在就都种上啦？”

    “切，当然快了。”魏良一把拉下她的手，没好气的说道：“有你姐姐的十几个佃户，和头耕牛，不快才怪呢！”

    “我姐姐？！”胜男听出他话里有话，疑惑的转过头：“我大姐，王氏李招姐儿？！”

    “没错！”魏良这段时间都快被这个财迷女人逼疯了，“你难道都没有发现，地里干活的都不是你的佃户？”

    胜男一听，再转回头去看，是哦，怎么不见自己的佃户呢？！她不解的看着魏良，“我走了以后，到底出了什么事呀？”

    “唉，我真是服了你这位大姐。”魏良叹口气，无奈的把胜男走后发生的事情说了说。

    “……”胜男也无语，这位大姐怎么窝里横呀，想要地，周围遍地是荒地，只要有银随便买。可她干嘛就盯上南山了呢，难道她非要沾自家人的便宜？！还是她吃定自己不会和她撕破脸？！

    “对不起，胜男，你走的时候把南山交给我，我却没能帮你守好！”

    魏良看她一脸铁青，想到胜男也不过是个女孩，他们虽然不是亲人，但是有着同样的经历，再加上胜男对自己也不错，作为男人他应该好好保护人家的。

    胜男摇摇头，“不怪你，这位大姐估计以前在家里霸道惯了，以为地球是围着她一个人转的。好，既然你不顾念姐妹之情，也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魏良能一直守着等她回来，本身已经帮了大忙，她也明白，面对李大姐，魏良的身份有点尴尬。

    南山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谁都不可以动。

    “你想怎么做？”

    魏良担心的看着她，这个时代和前世不同，家庭的关系更是不好梳理。尤其是胜男没有嫁人，很难保有自己的私人财产。如果李正义夫妇偏袒大女儿的话，胜男注定要吃亏。

    “呵呵，你不用担心。我大姐不是来帮忙的吗，我能怎么做呀，当然是感谢咯？”

    “感谢？！胜男，你没事吧？！”

    李大姐这么明显的强盗举止，胜男居然还要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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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谢谢你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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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心里有了主意，先在田地里转了转，然后在山坡地上找到自己的九户佃户。

    “呀，东家，您回来啦？”

    王老实正愁眉苦脸的坐在地上发呆，抬眼看到一身草绿色棉布衣裤的李胜男来到他们面前，他连忙爬起来，一脸激动的和胜男打招呼。

    “嗯，我回来了。”胜男看着他们满脸愁容，心里对大姐的怨念更重，“大家最近辛苦了，事情我都知道了，你们放心吧，我会妥善处理的！”

    “谢谢东家！”

    “哎呀，您回来就好啦！”

    “就是就是，俺们还以为……”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说道，他们都是些贫苦农民，本来得到二十亩地荒地，想着今年多费些力气，争取入秋大丰收呢，结果，高兴劲还没有过去，王家娘就追了来，唉，硬是让他们丢开自己租种的地，跑来垦荒山。

    “这是你们垦的荒坡地？”

    胜男知道他们担心的是什么，听到他们的议论后并没有接话茬，而是指着荒坡上用石块垫平开拓出来的小块儿耕地。

    “嗯，俺们已经干了十几天，这座山上的坡地都已经垫出来了，虽然土地有点小，但是也能种庄稼，就是浇水有点困难！”

    王老实搓着粗糙的大手，喏喏的说道。

    “很好。”胜男点头，看来大姐也干了一件正经事儿呀，她笑着对几个失落的佃户说，“你们干的很好，这次我出去得到两种非常抗旱的作物，可以种在山坡地上，不占农田，产量还高。你们挖的这些地，刚好能用上！”

    “啊，真的？东家还有这种作物？”

    “对呀，您不是骗我们吧！”

    “这么说，俺们开荒山不是白干活？”

    “没错，现在我刚回来，苗还没有育好，等过两天我就把苗都运过来，分发给你们种。”胜男见大家低落的情绪开始高涨，便笑着说道：“这些作物抗旱易活，不挑土地，而且能当粮食吃。”

    “哎呀，好了，呵呵，俺还以为咱们这些天白干了呢！”

    “可不，还是东家有办法！”

    “……东家，咱们这山地怎么个种法呢？”

    胜男听了王老实的话，点点头，看来这个人老实但不笨呀，她笑着说道：“这座山本来我是要种果树的，既然大家都垦出了耕地，那就继续种粮食，面积么，我不分配，谁垦的地谁来租种。这两样作物咱们这里还没有种过，你们算是试种，今年按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租。如何？”

    “好，好，只要东西好，我们不怕花力气的！”

    “东家，都是什么作物呀，您给我们说说！”

    “等苗运来，我再和你们仔细说道说道。放心，都是好东西！”

    胜男又问了问一共开垦了多少地，佃户们倒也淳朴，一听自己开垦出来的自己种，也没有虚报多报，详详细细的把自己垫出来的耕地说了说。

    “东家，东家，王家娘来了！”

    胜男正算着亩数，在地边放哨的狗剩儿一溜烟的跑了过来。

    “哦，好，我去看看！”胜男站起来，对佃户们说：“你们接着干，咱们争取今年就来个大丰收！”

    “嗳，知道！”

    “东家，王家娘很厉害，您要小心呀！”

    王老实以前租种过王守财家的地，知道这位王家娘，面软心硬嘴皮快，担心自己的东家吃亏，忙担心的说道。

    胜男笑着点点头，呵呵，看来自己的姐姐还蛮有名的嘛。

    “哎呦，小五，你可回来啦，姐姐都想死你啦！”

    招姐儿本来在家里吃饭，听到留守的佃户说五丫回来了，忙撂下碗筷就跑了来。

    “刚回来，姐姐，我听说我走以后，多亏您帮忙呀？”

    胜男也满脸是笑，一把抱住招姐儿的胳膊，“感激”的问道。一旁的魏良有点傻眼，这姐俩都挺能演的呀，演技精湛的都可以角逐小金人。

    “嗐，咱们都是自家姐妹。”招姐儿没想到妹妹这么好说话，故作大方的说道：“你不在家，我这当姐姐帮你照应照应还不是应该的嘛！”

    “可不，还是姐姐疼我！”

    胜男亲热的拉着招姐儿来到地边，激动的指着地里的耕牛和佃户：“哎呀，要不是姐姐帮我，我这荒地估计现在还垦不完呢，你看看，不光帮我垦地，还帮我出粮种，姐姐，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呀！”

    “嗳，自家姐妹，客气啥？”

    说完这话，招姐儿感觉不对劲，咦，小五怎么只说“帮忙”，也不提地的事呀？！

    “亲兄弟明算账，就算是姐姐心疼我，我也不能让姐夫为难呀。”胜男边说着，边瞅着官道，恩，应该来了吧。

    “不为难，他为难啥呀？！我妹妹不也是他妹妹嘛。”招姐儿刚立起眉毛，听到胜男这么说，便又放了下来，装作有点迟疑的说道：“不过，还真是花费不少呀。这一个佃户一天就要十钱的工钱，中午还带管一顿午饭，哎呀，粮种也是家里留的最好的，都是优良的高粱种呀！”

    胜男没说话，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恩，打完亲情牌，开始诉苦劳。

    “……按理说，你是我亲妹妹，帮你种种地，送你些粮种也没啥。”招姐儿看胜男只笑不说话，便继续说道：“可你刚才也说了，姐姐现在嫁进了王家，也不能一门心思的帮娘家妹妹而不顾王家呀，你姐夫地里的活儿都耽误了不少呢。”

    “姐姐，我知道。”胜男忙接过话头，不让招姐儿把话说出来，“哎呀，魏师爷，您看看我姐姐，为了帮我肯定受了不少婆家的白眼。姐，我回来了，咱赶紧让佃户回去吧，别再耽误了王家地里的活计！”

    “回去？！”

    招姐儿显然没有想到胜男绕了一圈，最后冒出一句赶人的话。

    “对呀，姐姐，您不是因为我不在才来帮忙的吗。”胜男忍着笑意，认真的说道，“我回来自然也不能在让您替我操心哪。唉，我知道，您心疼妹妹我没经验，不过，您看您能帮的都帮了，剩下的就叫我自己试试吧。成不成的，我还有佃户呢。”

    “……”招姐儿突然推开胜男，手指指着她，刚要开口，胜男又拉着她的手，“姐，咱们这地已经租给了佃户们，种都帮他们下好，已经是便宜他们了，怎么还能再让他们闲着呀。”

    “我刚才都去看了，这帮穷鬼，一个个养得红光满面的，您心善纵着他们，我可不行，咱招佃户就是为了让他们干活儿，绝不能让他们再闲着。”胜男压住招姐儿的手，转身对狗剩儿呵斥道：“你个小崽，还不赶紧叫你爹去下地干活，自己租种的地不开垦，却让我大姐的人白下力干？如今地也垦完了，种都下了，你们还想等着收成以后再下地吗？赶紧的，把人家帮忙的人‘请’出来！”

    “嗳，知道了，小的这就去！”

    狗剩儿楞了一下，看到东家对他眨眼睛，突然明白了她的意思，忙呼呼跑上山，招呼大家伙来“请”帮忙的人离开。

    “小五，你这是啥意思？”

    胜男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招姐儿怎么可能不明白。

    “没啥意思呀。”胜男继续感动的说道，“姐，我知道您还想帮我，可是妹妹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怎么还能让你再帮下去呢。”

    “好呀，小五，姐姐知道你的意思了。”招姐儿脸色一变，见地里的佃户已经被人拿着锄头“请”了出来，便冷冷的说道，“我一会儿就让人回去，不过，小五，这佃户的工钱和粮种的钱——”

    “姐，我就知道您疼我，知道我刚买了南山手头紧，连工钱和粮种的钱都帮我出了，您放心，您对我的好，小妹会记一辈的！”

    “……我帮你出？！”

    “呜呜，真是我的好大姐，魏师爷，我头前还说工钱和粮种的钱要给大姐，你当时还骂我，说自家大姐还谈什么钱呀，果然像你所说的，我、我真是有个好姐姐，以后我一定好好回报您……”

    胜男唱念俱佳的说道，弄得魏良哭笑不得，心说话我啥时这么说了呀？！

    “够了！”

    招姐儿发现自己被小妹耍了个团团转，她突然大喊一声。

    “对呀，姐，您已经帮我够多了，我不能再让您吃亏！”

    “我是说，我是说。”招姐儿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很多还是王家庙的乡亲，拼命压了压火儿，“你是我妹妹，粮种的钱姐姐不会问你要的，可是佃户的工钱，姐姐还没有付给他们呢！”

    “哦，是这样呀。”胜男瞄了一眼远处过来的马车，如果她没有算错，这辆马车是老爹的，她慢慢的说道：“嗯，也是，姐姐都帮我出了粮种，我也不能让姐姐亏了。这样吧，等你家佃户什么时候要开荒，就让我家的佃户去帮忙，以工抵工吧！”

    招姐儿被气得快说不出话来，她没想到一直像个小耗一样的妹妹几年不见，突然成了爪牙锋利的猫。可最生气的不是她的伶牙俐齿，而是堵得自己无话可说。

    “姐，你想占我的便宜，没门！知道什么叫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算好时间，胜男凑在她的耳边轻轻的说道。

    “啪！”招姐儿从小受爹娘的宠爱，嫁了人也是她当家作主，什么时候被人如此的奚落，便忍不住一巴掌打了过去。

    “够了！”这时身后传来一声怒喝，李正义一把抓住招姐儿再次扬起的手，反手给了她一个耳光：“招姐儿，你还嫌不够丢人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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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休假or雪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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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娘，爹打我！呜呜，爹偏心，不疼女儿了……”

    李家正屋，招姐儿扑在苏氏怀里哇哇大哭，自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挨打。老爹打女儿天经地义，可是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打她吧，而且自己也已经嫁了人，儿都八岁了。爹爹怎么还抬手就打人呢？！

    “好啦，招姐儿。”苏氏被揉搓的不行，她拿着帕给招姐儿擦着眼泪，“你也是，娘上次不是给你说过了吗，南山是胜姐儿的，你干嘛非要沾自家妹妹的便宜，恩？！”

    “……”招姐儿擤擤鼻涕，然后不忿的说，“娘，我出嫁的时候，家里陪嫁了十亩地，而且多是沙土地，根本就不能种粮食。如果不是女儿能干，又一胎得男，婆家的白眼和吐沫早就淹死女儿了。呜呜，同样是女儿，胜姐儿还没有出嫁呢，您和爹怎么就给了她那么一座荒山，我、我心里难受……”

    这也是招姐儿屡次番的非要占胜男便宜的原因，因为她不相信南山是胜男自己买下来的，如今五个女儿出嫁了四个，小五一个人在家，爹娘肯定暗地里塞了不少银给她，否则，就一个小丫头片，这才几岁呀，就能置下这么一份产业？！

    “哎呀，你怎么还这么想呀。”苏氏被女人折腾得脑仁儿疼，她叹口气，“南山是胜姐儿自己掏钱买下来的，爹和娘连一钱都没有给她。”

    “怎么可能？”

    招姐儿倏地从母亲怀里挣出来，白嫩的脸上顶着一个大大的红手印，“难道是老爷给她的？南山怎么说也有十几顷地，就算是一顷地二十两，那也有二两银呢。小五才回来多久，她哪来的钱？”

    “没有，老爷也没有给钱。”苏氏发觉自己真是白疼这个女儿了，整天不知道孝顺爹娘，却时时想着怎么算计娘家人，“的确是小五自己挣的，上次你不是说那个玫瑰作坊吗，那是小五和姑奶奶合伙开的，这几年分了不少银，她是拿分红的银买的地。”

    “唉，小五自从回来后，天天给家里买肉买酒，还不时给志哥儿买糕点、纸笔，却从来没有要过家里一钱。本身让她当捕快，耽误了她的终身，娘已经够对不起胜姐儿了，你这个当姐姐的不知道疼惜妹妹，却带头为难她，你说，你怎么能张得开这张嘴？！”

    “……”招姐儿无话可说，只是用手绢狠狠的擦擦脸上的泪，“当捕快不是为了李家么，她是李家的女儿，享受了李家富足的生活，给家里做点贡献不是也应当的吗？”

    “你还不知道悔改？”外间的李正义听到招姐儿的话，气得一甩茶杯走了进来，“好，李家的女儿当然应该给家里牺牲，那我问你，你也是李家的女儿，你给家里做了什么贡献？恩？当时我想把你嫁给王主簿家的二小，你不干，非要嫁给一个土财主，结果把王主簿推到了李大头那一边。哼，当时你怎么不想想你得了父母多大的宠爱，怎么不思回报，不给李家做个牺牲？”

    “……”

    李招姐儿见老爹好像真的发怒了，便下意识往娘怀里躲了躲。

    “好啦，大爷，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就这么算了吧。”苏氏终究还是狠不下心，招姐儿的性也是他们夫妻惯出来的，现在打也打不过来了，“再说，她已经嫁了人，怎么也要给女婿留几分面！”

    这时，走在最后面的胜姐儿也进了屋，她低着头双手紧张的揉搓着衣角，一言不发的站在门边，“爹，娘，都是我不好！”

    “当然是你的错。”招姐儿一看胜男进来，就想起她在自己耳边说的那些话，再看看她如今这幅受气包的样，气就不打一处来，“李胜男，是我李招姐儿看错了你，啊，你挺狠的呀，让我白给你垦荒地，白出粮种，还设计让爹打我，你，你个死丫头！”

    “招姐儿，胜姐儿，这是怎么回事呀，什么白垦荒地白得粮种，胜姐儿又怎么设计你了？”

    苏氏不经常出门，自然不知道自己大女儿做的好事，她疑惑的问道。

    “……”胜男还是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在场的都是她的长辈，她如果多说了什么反而有得理不饶人的感觉，在某些时候沉默是最好的反击。

    “招姐儿，你说，到底怎么回事？”苏氏看胜姐儿满脸惶恐，只当她被姐姐打了心里委屈，便推开怀里的大女儿，严肃的问道。

    “那个，小五不是出远门了吗，我就想着她地里的活儿没有人干，便找了手下的佃户来帮忙。”

    “嗯，这还是当姐姐的样。然后呢……”

    “然后小五回来了，说地里的活儿干的差不多，就让我的人回去。”

    “对呀，小五回来，也就不用你帮忙了呀，让人回去就成呀。”苏氏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话说出来后便立即琢磨过来，“怎么，你还想问妹妹要工钱？”

    “……佃户们也是付工钱的，我也不能——”

    “好啦！”李正义心情正烦着，他越看大女儿越厌恶，直接对苏氏说：“我的大奶奶，你听到了吗，这孩真是光长岁数不长脑，你好好管教管教吧。现在还只是朝自己妹妹下手，以后指不定又办什么糊涂事呢。到那时，咱们才真的在亲家面前丢了面。”

    说完，又转过头对胜男和蔼的说道：

    “胜姐儿，这次的事都是你大姐的错，我今天把话放在这里，南山的产业都是你的，如果谁要是再敢动歪心思，就直接来找爹，爹帮你出头：李家的人直接赶出家门，外姓的人，咱们就直接送衙门。”

    “嗯，谢谢爹！”

    胜男点点头，她等得就是这句话。

    “对了，你刚从辽东回来，跟爹说说上的事！”

    “好，女儿有重要的东西交给您。”

    说着，父女两个来到西侧的书房。

    “爹，这些都是马六亲口承认的！”

    胜男从怀里掏出一打白纸，递给坐在书桌后的李正义。

    “这是。”李正义接过来一看，眼睛闪过一抹惊喜，他迅速的翻看着，“这些都是真的？”

    “嗯，应该是真的。”胜男便把自己如何得知马六亲人在王家庙，以及如何审问马六的过程详细地说了一遍，“而且，马六还提供了一个人证，这个人也是快班的捕快，叫孙传德。”

    “孙传德？”李正义眯着眼想了想，随即点点头：“嗯，我想起来了，呵呵，这个李大头变聪明了呀，不显山不露水的塞了一个心腹进来。”

    说完，便又把注意力放在手中的资料上，一张一张的仔细翻看着，越看脸色越好，看到最后痛快的拍着桌面，哈哈大笑起来：“好呀，哈哈哈，李大头这厮真是自己作死呀！”

    “嗯，女儿看了以后也觉得李大头是自掘坟墓。”

    胜男点头附和，在老家的时候，老爷就曾经说过，当小官，小贪小恶没有什么，只要不超过道德底线就可以；然而如果贪心过盛，超越了姓承受的范围，基本上离灭亡不远了。不管你是自己贪，还是帮大人们贪，一旦事发，第一个死的便是捕快，呵呵，官小人微，乃是大官眼里最佳的替死鬼和挡箭牌。

    “很好，五丫，你能这么想证明在老家没有白呆。”李正义满意的点点头，他们李家讲究的就是谨守本分，见女儿如此能干心里宽慰了许多，但是一想到衙门里的烂事，他默默的叹了口气，柔和的对胜男说：“这次的差事办的很好，你先在家歇息一段时间，等休养好了再去衙门！”

    “一段时间？”胜男心里一沉，侯刚不是说到五天嘛，看来衙门真的出事了，而且是针对自己的，她疑惑的问道：“爹，多久呀，我也好做做计划！”

    “嗯。”李正义捋着胡，沉吟片刻，“快则半个月，慢则一两个月吧。五丫，衙门里出了点事，等爹爹料理完，你再回去当差！”

    “好，女儿明白！”

    老爹的意思很明白，让她乖乖听话就成，不要乱打听瞎猜测。

    “喵呜！”主人，咱们这算是休假了吗？

    胜男从书房出来，不愿意见到招姐儿怨恨的眼神，便回到自己的房间，郁卒的倒在床上。馒头也晃动着圆滚滚的肚，轻盈的跳上床，前爪趴在胜男身上疑惑的问道。

    “对呀。”胜男初听到时，心里的确有些失落，感觉自己的努力没有得到应得的认可。不过，一想到她的南山、她的庄园，便又兴奋起来，“管他呢，还是先把马六的金取出来，然后再把周围的土地全都买下。”

    以前担心土地多招人羡慕嫉妒恨，如今有了老爹的保证，她看谁还敢打自己土地的主意。

    “喵呜！”好，那葫芦里的地瓜、西瓜是不是就能种了呀。

    馒头更无所谓，有吃有喝才是美妙的人生，哦不，是猫生！

    “嗯嗯，先把苗育好，山上的佃户们还等着呢！”

    胜男想到手头上还有许多工作，便抛开心里的失落，切，管她休假还是雪藏，咱们南山耕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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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谣言啊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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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做到，胜男抱着馒头来到紫葫芦里，取出清风道士送的几个番薯和一小袋玉米粒，先育苗。

    “呵呵，幸好前世玩过农场游戏，否则这红薯还真不会种呢。”

    胜男拿着一把匕，把半尺长的红薯切成小块，然后放在一个平底的花盆里，均匀的撒上泥土，倒上生命水，水漫过红薯块的时候停止。

    “喵呜！”这就可以啦？

    馒头蹲坐在一边，好奇的看着。

    “嗯，等红薯块上发了芽就可以啦。”胜男把装满红薯块和生命水的花盆端到屋里，然后按此方法，把其他六块也都处理好。

    “然后就能结出红薯？”

    馒头用前爪挠挠脸，想象不出大的红薯能长在这么小的红薯块上。

    “当然不能。”胜男把其他几个花盆也搬进去，“等红薯块上冒出了芽，再把红薯块埋进地里，否则沤烂了也长不出红薯。”

    “喵呜！”红薯好吃吗，要等多久才能吃到呀？

    “你个馋猫，红薯当然好吃，而且红薯叶也能炒菜。恩，有了生命水帮忙，育苗要快一些，估计明天就能出苗，等种上了估计四五个月能成熟。唉，不过，最佳的时间是四月份种植，现在有点晚，希望生命水能促进幼苗的生长。”

    胜男处理完红薯，又把玉米籽儿拿出来，先倒在盆里用生命水浸泡一下，以提高幼苗的成活率。

    清风给的玉米粒并不多，也就两小把，胜男算了算时间，现在是五月份，正常种植的话是六七月份最好，恩，要不还是先在葫芦里种一些，借用生命水的神奇功力，争取一个月就成熟，成熟的这些，自己吃一点，然后大多数留作种让佃户们耕种，这样秋收的时候佃户们就能收割了。

    恩，没错，就这么办。

    想到这里，胜男从木屋里取出一把铁锨，开始在院外面的土地上耕种。

    “小五，小五，姐姐要走啦！”

    胜男刚把地犁完，外面传来苏氏的声音，她连忙从里面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跑到屋外。

    院里，重新梳洗完毕的招姐儿，红着眼睛和鼻不耐烦的等着，见胜男出来后，眼中闪过一抹恶毒，随即扯动嘴角露出虚伪的笑：

    “小五，今天的事，是姐姐的错。大姐不该打你的，你不会生姐姐的气吧。”

    胜男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招姐儿，听到她这么说，忙摇头，脸上露出“怯怯”的笑：“不会的，姐姐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还没有谢您呢。再说了，姐姐教育妹妹，也是为小五好，小五怎么会生姐姐的气呢！”

    演戏是吧，呵呵，那咱们就一起演。胜男没有忽视招姐儿眼中的怨毒，她心里暗自冷笑道。

    “好，这就好。”苏氏不知道两个女儿各怀心思，她见姐姐认了错，妹妹也懂事的样，心情非常好，连忙拉住两个女儿的手交叠在一起，“你们都是娘的好女儿，以后可要好好相处！”

    “嗳，娘您放心吧！”

    “嗯，我知道！”

    两个人的手被动的握在一起，眼神在空中无声的交锋着。姐妹两个嘴上说着亲热的话，心里的怨仇从此结下，纠缠数十年。

    送走招姐儿，胜男继续回葫芦里干活，她把玉米粒全部种完后，又取出西瓜来育苗。有事情忙绿着，时间过得很快。

    第二天，胜男起床后，先去看了看玉米地和西瓜地，经过生命水的浇灌，一夜的时间，黄土地表面已经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绿芽。

    屋里的红薯块上，也有不少嫩芽拱出地面，胜男满意的点点头，照这个速，很快就可以直接种了。

    早饭桌上，只有她和苏氏，李正义一早就去了衙门。胜男估计，老爹拿到那么多李大头的劣迹，应该不会一棒打死，他会慢慢的、隔两天来个案的好好整整李大头。

    “哎呀，慢点吃！你爹不是说，今天不用去衙门了吗，怎么还这么急！”

    苏氏疼惜的给胜男夹菜，看她狼吞虎咽的样，不由得笑骂道。

    “嗯，南山的地刚种上，荒山还没有开好，我要去盯着。”胜男匆匆的喝了两碗稀饭，放心筷抹抹嘴儿，然后说道：“娘，我走了，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嗳，你慢点呀！”

    苏氏抬头的功夫，胜男已经蹿出了门外，听到她哐当开门的声音，忙喊道。

    “知道，娘，我走啦！”

    出了门，胜男拐到巷转角，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馒头和悍马放出来，然后直奔城外。

    “哟，胜姐儿呀，回来啦！”

    后街王老四家的看到胜男精神抖擞的骑驴而去，笑着打招呼道。

    可惜，胜男心里正想着心事，王老四家的声音又有点小，她根本就没有听到，也自然不会搭理她。

    但在王老四和其他的邻居看来，这摆明就是不把人放在眼里呀，简直就是红果果的蔑视。

    “哎呦，四嫂，热脸贴了个冷屁股，滋味不好受吧！”

    “哼，母鸡司晨！”王老四狠狠的呸了一声，脸上又红又白的。

    “嘻嘻，错啦，是牝鸡司晨！”旁边看热闹的一个十岁左右的女人故作雅的掩着嘴笑道，真是的，不识字就别乱说，人家董先生说过，像李家胜姐儿左右无视男女尊卑的行为，叫做牝鸡司晨。

    “反正道理都一样啦。”王老四摆摆手，然后故作神秘的说道，“听说了吗，胜姐儿的差事丢啦。就是人家都不想和只母鸡共事，所以就把她给开了！”

    “真的？我说她今天怎么没有去巡街呢！”

    “可不，我家啦，县衙的人都知道了，就瞒着李胜男一个人呢。”

    “哟，这是好事呀，如果胜姐儿不当差，步班里不就又出了一个缺？！”

    围着聊天的邻居们，也有脑活泛的，一听说李胜男被开除，立马想到给自己家的孩谋个差事。当捕快多好呀，虽然伙食银少，可是每个月的孝敬也不少，比当街做买卖强多了。

    被人一提醒，其他的人也不聊了，纷纷赶回家，有门的走门，没有门的找门。

    胜男对这些自然不知道，她骑着悍马出了城，没一会就到了南山。

    经过昨天一闹，荒地里的王家佃户都走了，如今倒显得冷清了许多。

    “东家，东家您没事吧？”

    狗剩儿跟着老爹干活，到土边喝水的功夫，看到自家东家已经过来了，忙关心的问道。

    “没事。”胜男知道昨天的场面有点混乱，围观的佃户们大多都是住在王家庙的，多多少少的都知道些李家的故事，知道这位李家大姐是五个女儿中最得父母意的人，王老实他们很是担心东家吃亏。

    “对了，地里的情况怎么样呀？”

    胜男蹲在地边，伸手抓了一把犁开的黄土，用力捻了捻。

    “好着呢。”王老实也赶了过来，躬身对胜男说道，“还是耕牛的力气大呀，这地耕得特别好，而且种什么的都下好了，等过两天浇浇水就成。”

    王老实举着手里的几粒种，昨天他们也不放心地里的种，现挖了一些仔细的看了看，发现都是好粮种，比东家买来的还好。

    “呵呵，还真得谢谢我大姐呀。”胜男笑着说道，坑了大姐一次，又是工钱又是粮种的，估计她们两口能心疼半年吧。

    “嘿嘿！”

    王老实憨憨笑道，这话就不是他能接茬的。

    “哟，胜男，你来啦？”魏良也一早出了城，只是他的马不如悍马的速快，自然慢胜男一步：“怎么样，昨天pk的结果如何？”

    “呵呵，你说呢。”胜男得意的笑了笑，谁让招姐儿口口声声说是来“帮忙”的呢，不坑她坑谁。

    “行呀，你比我厉害。”魏良一看她的神情便知道，胜男没有吃亏，便自嘲的笑道：“我要是有你的演技和算计，估计也不会被魏家的人吃得死死的。”

    “怎么，魏家的人又找你麻烦了？”

    “嗯，反正我也习惯了，不提也罢。”魏良点头，他看胜男的神色很正常，心里暗忖她知不知道县城关于她的谣言已经满天飞。

    “看啥，没见过美女呀！”

    胜男被他看得毛毛的，讪笑的问道。

    呃，看来不知道。魏良摸摸鼻说道，“你还算美女？切！”

    “去，什么眼神？！嗳，你说这附近的沙土地有多少呀？”

    胜男刚才看了看，南山周围的荒地都不好，大多都是沙土地，种粮食产量不高。不过，种西瓜到挺不错。

    “嗯，估计有个十顷左右吧。”魏良伸手遮在眼眉上看了看，不确定的说道，“怎么，你还真想买呀！”

    “对呀，把附近的地买下来，南山才算是真正的属于咱们自己呀。”

    “不过，沙土地种粮食可不行呀，人家佃户不一定愿意租种呢。”

    “没事，咱们种西瓜！”

    “种西瓜？不错，要不咱们就合伙买下来？”

    两个人正有滋有味的商量着，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小儿，过来，不是让你离李家的丫头远点吗，你怎么就是不听呢。唉，和这样的女人搅在一起，你的名声还要不要？！”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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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都是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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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胜男从做饭的粗实婆手中接过茶水，刚喝了一口，听到来人的话，便直接喷了出来。

    “……”魏良白了胜男一眼，作为同乡，他当然知道胜男为啥喷。只见他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对来人拱手道，“大哥！”

    “嗯。”魏大少放下马车的窗帘，然后撩开门帘儿，探出半个身不悦的说道，“上次为兄不是说了么，不要再和声誉有碍的人交往，你怎么不听呢？”

    细长的眼睛扫了一眼还在咳嗽的胜男，冷冷的说道。

    “大哥，父亲不是常教导我们，读圣贤书行仁义事吗。”魏良力忍着心中的恶心，满脸敬仰孺慕的说道：“当年小弟初至梅水镇的时候，单身一人、身无长物，多亏李捕头仗义相助，才得以在衙门容身，也才有今日与杨知县师兄的重逢。”

    “如今，李捕头要开发荒地，小弟正思报恩无门，便自荐来帮忙，略尽绵薄之力。否则，小弟便是那失信忘义之人，就算父亲不责罚，知县师兄也定不会原谅小弟的。”

    魏良见识了胜男的以弱胜强后，也开始反思，准备换种方式对付魏家人。今天是第一次交锋，看样效果不错。

    魏大少愣愣的看了魏良一眼，心疑惑道，咦，这个废材弟变聪明了，还懂得用父亲的话来反驳自己？！

    “呵呵，大哥，小弟知道您是为了我好，您放心，小弟虽不热衷科举，但也是饱读圣贤书，断不会做出有违仁义礼智信的事情，更不会做出有辱魏家的事。”

    魏良见魏大少没有吭声，便笑着说道。

    “……好，很好。”魏大少听了魏良的话，还真无话可说，人家说的都是大道理，他哪敢驳斥呀，再说了，魏良的名声好不好，和自己也没有多少关系，老爷见他当了什么刑名师爷想让他回家，可是自己却不想多一个分家产的人，想到这里，便冷冷一笑，“弟明白就好！”

    说完，便又缩回马车里，用力跺跺马车的底板，示意让车夫继续赶。

    “咳咳。”胜男刚才呛的猛了，灌了一口水嗓还是有的痒，“行呀，魏老大，几天不见你的问见长呀？”

    “呵呵，哪里哪里，还不是受你的启发。”魏良见胜男根本就没有提“谣言”的事，忖了一会儿，还是问道：“胜男，刚才魏大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有什么想法？”

    “呃，你是说小儿的事，还是名声的事？”

    切，她刚才是呛到了嗓，又不是呛到了耳朵，再说魏大少故意提高声音喊话，就是呛到了耳朵也能听到。

    “拜托，大姐，你能不能认真点儿。”魏良也坐在工棚下，见胜男一副无所谓的样，想起自己曾经吃过的亏，便苦口婆心的说道：“现在关于你的谣言满城飞，你难道一点都不担心？”

    “什么谣言呀，我怎么没有听说？”

    好吧好吧，看魏良一脸担心的样，胜男心里还是蛮烫贴的，嘻嘻，老乡就是老乡呀。

    “牝鸡司晨！”魏良把胜男走后县城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说了说：最早发难的是一帮酸腐秀才，以胜男的性别为靶，大谈什么牝鸡司晨、城之妖孽，又说胜男为女却不守妇道，不遵从四德，以女的身份混进衙门，妄图动摇朝廷的根本，简直胆大之、枉法之、失德之。

    “靠！”胜男嘭的一拍桌，这些人都吃饱撑的呀，她愿意当捕快，招谁惹谁了呀，“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哦，女人当捕快就乱了根本？就犯了国法，违了公德？！”

    “毕竟这里不是前世，没有男女平等一说。”魏良也很无奈，但既然来到这个时空，就要遵守这里的道德准则，否则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现在城里都这么说？”胜男终于明白，自己回来的时候，衙门里的人为什么奇奇怪怪的，再联想到老爹让她休长假，便有点担心的问道：“杨知县呢，他知道了吗？”

    魏良点点头，“城里都传遍了，估计也就你和你娘不知道吧。还有，这件事杨知县还没有表态，但我怀疑里面肯定有他的纵容或者推波助澜。”

    “杨知县也反对我当捕快？”胜男有点不解，第一次见杨知县的时候，他也没有针对她的性别做章呀，怎么现在又开始找后账？

    “不见得反对，但是也不支持。”魏良和杨知县接触了一段时间，感觉这个人非常有心计，不着痕迹的把自己安插进县衙用以架空县丞，然后对李大头没有严惩，对李捕头也没有嘉奖，“应该是他的平衡之术。”

    “平衡之术？”胜男沉思了片刻，她虽然没有当过大官，但是电视还是看过的，联想到曾经看过的《康熙大帝》猜测道：“你的意思是，他想借我的事情压制李家？让李大头和我爹相互抗衡、制约？”

    “应该是！他想告诉大家一件事，梅水镇他说了算，而不是某某捕快，或某某主簿。再说了，你爹和李大头都想整掉对方，双方在未来的日里也就会对外找对方的错，对内严格要求自己，县城的治安也会更好。所以，有了他的推波助澜，你爹也不敢过分的干预。”

    胜男点头，“我明白了，难怪我爹急着把弟弟送回老家呢，原因在这儿呀！”

    奶奶的，虽然她不是说非当捕快不可，可也不能这么着就断送了自己的职业吧。杨知县她惹不起，但是那个酸秀才，哼，想到这里胜男咬着牙问道：“最先说怪话的酸秀才是谁？她娘的，我要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知道姑奶奶的厉害！”

    魏良无声的苦笑，“胜男，那个人，你打不得！”

    “为啥，难道他是知县的小舅？”

    魏良摇头，“不是，他们是你的堂哥和姐夫！”

    “什么，我堂哥和姐夫？”胜男惊讶的问道，“我哪个姐夫，哪个堂哥？”

    “当书吏的姐夫，和在四维书院读书的李承风！”

    魏良很干脆的给出答案。

    “靠，又是李承风。”胜男对姐夫并不熟，可李承风熟了呀，这小从小就和自己过不去，还曾经因为编顺口溜被自己打过一次，如今读了书有长进呀，还知道拉上个垫背的。

    “胜男，你没事吧？”魏良看她涨红脸，拳头握得咯吱咯吱响，便担心的问道。

    “没事。”胜男忍了半天，还是放开了拳头，如今不是小时候，她要是再打李承风一顿，两家大人就不能以小孩之间的玩笑处理了，骂不得打不得，难怪老爹也束手无策，“这算什么事呀，别人还没有说什么呢，自己家的人先窝里反。”

    “也不能完全怪他们吧，听说当时是和王主簿的儿喝酒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谈起你来，酒宴结束后便流出了这段谣言！”

    魏良见她神情恢复了正常，便继续说道。

    胜男点点头，表示明白。很多事，都不能只看表面，阴谋往往都是掩藏在最深处。

    虽然有前世的经历，胜男不会因为别人的几句酸话就生气难过，但这件事却影响到家里和自己的事业，她难免心里纠结。心情不好，也就不想继续在南山呆着。

    魏良担心胜男心情不好，再做出端的事情，便借口说也想回去看看，陪胜男一起回到县城。

    “哎呀，行啦。”胜男见魏良跟着自己逛了条街，便拜托的笑道：“老大，我没事，我又不是阮玲玉，会被几句无关痛痒的话打倒。你店里不是还有事吗，赶紧回去看看吧，省得被魏老大劫掠一空。”

    “店里有伙计，我现在又是师爷，魏大少不会过分的。”魏良嘴上这么说着，脚下的步有点迟缓，走了半天，他也有些乏累，抬头看到一家酒馆，便提议道：“咱们也逛了大半天，你请我喝杯茶吧。”

    “好吧。”胜男知道他还是不放心自己，非常承情，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酒馆。

    伙计见他们走进来忙热情的招待，胜男因为心情不好，便要了一个靠窗的雅间，点了一壶绿茶和几碟果点心，两个人临窗对坐。

    “对了，我这次出去还得了不少好东西。”胜男不想总是讨论自己的事情，便说起自己出差的收获。

    “哦，都有什么好东西？”

    魏良从伙计手里接过茶壶，先给胜男倒了一杯。

    “地瓜和玉米！”

    “真的？不对呀，我记得地瓜是万历年间流入中国的呀，而且是末期才开始推广种植，山东距离东南沿海这么远，怎么会有地瓜呢？”

    魏良惊讶的悄声问道。

    “没办法，人问题，押解犯人都能得到宝贝。”胜男得意的捻起一块点心丢进嘴里，阴郁了半天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放心，我正在育苗，等育好苗分给你一些。”

    “好呀，那我就不谢了哈。”

    魏良也高兴，地瓜可是好东西呀，在前世经常吃不觉得什么，来到明朝后才发现物质的匮乏。

    有前世的记忆，两个人都了解地瓜的好处，便开始热切的讨论如何推广，隔壁的雅间传来几个酒醉之人的笑骂声：

    “……哈哈，那个李胜男呀，小时候就是个母大虫，打架、骂人，简直就是个乡间泼妇……”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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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母大虫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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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怎么会这样呢，想我娘温柔贤惠，却被一个粗鄙的野丫头连累的名声！”

    “呵呵，董兄，李兄，你们放心，大家都是明白道理的人，李胜男是李胜男，你们是你们。再说你们大义灭亲，我们断不会因为那只母大虫便疏远了你们，来，来，咱们喝酒喝酒！”

    隔壁雅间里，李承风、董邵和两个少爷打扮的人正在喝酒。李承风喝了两杯酒，头有点晕晕的，想到自己的几句话，便让一向威风的李正义一家灰头土脸的，心中的那份得意无法言语，他眯瞪着眼睛，有点大舌头的说：

    “呵呵，我就知道王兄最仗义，喝，今天的酒钱算我的！”

    “嗳，风弟，我是你姐夫，怎么能让你掏钱呢，这顿酒钱自然包在我身上，嗝~”

    “还是姐夫爽快，嘻嘻，小弟听说万花楼来了两个姐儿，能诗能画的，待会咱们去见识见识？”

    “没想到烟花之地还有才女呀，好，咱们也去见识见识。唉，风弟，不是我说，你姐姐也无趣了，生不了儿，整天苦着个脸，我都不愿意回家……”

    “好，董兄，喝！”

    四个人正喝着，突然雅间的门被一脚踹开，李胜男满脸铁青的喝道：“李承风、董绍，你们无耻了！”

    “大胆，你是谁，居然敢当街辱骂我王仲武的兄弟？”

    没有见过李胜男的王家二少爷，先是被当门一脚吓了一跳，回过神后，便听到了她骂李、董二人无耻。王仲武感觉自己作为二等小衙内的尊严遭到了践踏，他娘的，他是谁呀，啊，县城的贰佐官王主簿是他爹，在梅水镇还没有人敢这么不给他面，居然敢打扰他们的酒宴，还斥骂自己的客人。

    于是，王二少嗖的蹦了起来，指着李胜男就要发飙。

    “咔嚓！嗵！”

    李胜男白了他一眼，抬脚便踢断挡在前面的一个方凳，冷冷的对王二少说：“我没找你，你给我闭嘴！否则，这就是下场！”

    “……”王二少被吓得小脸煞白，干张了张嘴，两只小眼睛从一片碎木块转移到李胜男身上，见她的眼里燃烧着两把烈火，两个不大的拳头也吱吱作响，心里顿时一紧，畏畏缩缩的溜到一边。

    那啥，兄弟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嘛，再说了，他和李、董二人也不过是喝了两次酒，兄弟都算不上，顶多也就是酒肉朋友，他还没有傻到帮一伙酒肉朋友挡仇家。

    “李，李，李胜男？！”

    房门打开，外面的凉风呼呼的吹进来，李承风有点晕的头顿时清醒过来，面对盛怒的李胜男，小时候经常挨揍的记忆迅速闪现在脑海里。

    “没错，我就是你说的母大虫。”胜男刚才正和魏良商量如何推广地瓜，却听到隔壁几个人骂自己。如果他们只是骂人也就罢了，可听到后面董绍居然当着外人说自己姐姐的**之事，让她怎么还能坐得住？！

    “还有你，我是叫你姐夫呢，还是董书吏？”

    胜男红着眼睛瞪向董绍，她一字一顿的说道。

    “你是李家五姐儿？”董绍和胜男不熟，也没有见识过胜男打人的样，自然不会像李承风那样恐惧。

    刚才胜男的临门一脚，让他更加觉得这个女过野蛮，比坊间最粗鄙的泼妇还要放肆。

    “没错，就是我，我问你，刚才你是不是说想去花楼见识什么才女？”

    “那个，男人的事，女人不要妄议！”

    明朝是不允许官吏嫖娼的，虽然这条法令暗地里被很多官员无视，但是谁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呀。严格算起来，书吏称不上官吏，可他们也是读书人呀，“有辱斯”的帽也不是那么好戴的。

    董绍喝了两杯酒，脑有点晕，但是并不糊涂，更何况，他还看到了胜男身后的魏师爷。

    “五姐儿，最近城内关于你的谣言很多，起初姐夫以为是大家以讹传讹，但今日一看，你的行为的确有失体统呀。”董绍灌了两口凉茶，压了压口腔内的酒意，然后一副痛心疾的样说道：“唉，看来我有必要去和岳父谈谈，如果对你再不严加管教，李家的名声都要被你毁了。我董家虽然不是名门大家，但也是书香世家。李家的声誉毁了，我董家不能遭连累。到那时，也不要怪我不讲亲戚的情谊。”

    “情谊，你还情谊？我呸！”胜男一直不能准确的理解什么叫道貌岸然、斯败类，今天终于让董绍给她上了一课。看看他一副假正经的样，再想想刚才的丑态和无耻的言论，胜男气得想抽刀砍人。

    “嗳，胜男，住手！”魏良见胜男的情绪有点失控，便连忙拉住她，“别急，看我的！”

    “呼呼。”胜男气得直喘粗气，她疑惑的看着魏良，魏良接触到她的目光，便肯定的点点头，示意稍安勿躁。

    “哎呀，魏师爷，魏少，我是李家沟的李承风，和你二哥是好朋友。”李承风因历史原因，早在胜男踢断凳的时候便吓得失去了声音，此刻他只感觉腿脚发软，后脊梁直冒冷汗。他见魏良拉住胜男，便以为来了救星，忙断断续续的喊道，“那个，你一定劝劝胜姐儿，我们刚才是喝多了胡说的，对，我们胡说的！”

    “胡说！”董绍显然不理解李承风的行为，他皱着眉头说道，“五姐儿不请自入，而且行为粗鄙，我等皆是她的长辈，她却口出污言，简直比母大虫还要野蛮，哪里是胡说？！”

    “哎呀，姐夫，你——”李承风恨得只想扇自己两个大耳刮，他真是喝酒喝迷了心，居然去招惹李家的那个母夜叉，小时候自己比她壮都打不过，如今她成武功，一脚就能踢断这么结实的凳。咝！如果这脚踢到自己身上，不去半条命，也要弄个腿折胳膊断的呀。

    “风弟，你不要怕，孟曰‘威武不能屈’，我们不要被蛮力吓到。”董绍自从和王二少结识后，大感以前的日真是白混了，为了一个月二钱银的薪水，整天抄抄写写的做些琐碎之事，哪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呀。

    嗳，自打和王二少交上朋友后，县城最好的酒楼咱也去过了，有名的青楼咱也逛了，喝酒、吟诗、作对，这才是才们应有的风范嘛。

    所以，有了王二少这样的朋友，他越看当捕头的岳父越粗俗，整天咋咋呼呼的靠武力解决问题，殊不知曾经曰过：“知识便是力量！”

    自己当捕头也就罢了，如今竟然道德沦丧，让一个女去当差，嗳，真是牝鸡司晨、有违纲常呀。

    “呵呵，没错没错，咱们都是讲道理的人。”魏良眼中一闪，见门口已经围过来一圈的人，大家正在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心想或许这是一个机会，便笑着把胜男拉到身后，然后对董绍拱手道，“董书吏是读书人，识渊博，在下有个问题想问你。”

    “呃，魏师爷请讲。”董绍虽然厌倦了当书吏，但是面前还要靠书吏的薪水养家糊口，再说，魏良现在俨然就是杨知县面前的红人，得罪了他不要说当差了，估计以后在梅水镇都无法立足。听到他的问话，连忙站起来拱手道。

    “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现在应该是上班时间吧，我从衙门出来的时候，听王主簿说，你今天身体不适请了病假，怎么会在此饮酒呢？难道喝酒可以治病？”

    “这个……”

    “董绍，刚才我听你曰曰的说了不少大道理，可你自己怎么却不按圣人的话去做呢。”魏良脸色一收，板着面孔说道：“你拿朝廷薪水却不为朝廷办事，此举乃不忠；受岳父恩惠却不思回报，却大谈什么和岳家脱离关系，此举乃不义；身为人却不知奉养母亲，此举乃不孝；身为姐夫却散布妻妹的谣言，此举乃不悌，像你这等不忠不义不孝不悌的无耻之人，有何面目大谈什么曰诗云？恩？”

    大家都没有想到，一向温好脾气的魏少也有如此犀利的时刻，只见他步步紧逼，直接把董绍逼到了墙角。

    “我，我怎么不义不孝了，魏良，你不要含血喷人！”

    董绍被他一顶一顶的大帽砸下来，额头上顿时渗出冷汗。

    “哦，你还不承认。”胜男也明白了魏良的意思，对这样的人必须以之矛攻之盾，她大声的说道，“你的书吏一职难道不是我父亲给你谋的，他老人家给你工作，给了你饭碗，你还没得势呢就要和岳家划分界限，难道不是不义？你做书吏一个月的银仅为二钱，可是你们家一个月的开销要四两银，如果要是靠你的薪水，你的老母早就饿死了，可怜你母亲养了你，你却连老母都养不起，难道不是不孝？”

    “这，这，你们这是强词夺理！”

    “哦，强词夺理？那请问您，您家里靠谁挣来的钱日？”胜男逼近董绍，她冷冷的说道：“哼，一个男人，一个号称读了圣贤书的男人，上不思忠君报国，下不能养家糊口，花着妻的嫁妆银吃喝嫖赌，我幸好是个女，我要是个男人早就羞死了。可看看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简直就是衣冠禽兽、斯败类！”

    “……”董绍突然发觉，他怎么无话反驳。

    “还有，我是个女捕快，可是祖皇帝也没有规定女人不能当捕快吧。哼，牝鸡司晨，那你倒是个公鸡，你却连家都养不起，如何为国为民，恩？”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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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料理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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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少爷，您要去哪里呀？”

    胜男发飙了，魏良的头脑却清醒着，他见酒馆外围观的姓越来越多，便开始想办法趁机帮胜男摆脱谣言困扰。

    这时，受到惊吓的王二少，见大家的注意都放在李、董二人身上，没有人关注他，便想趁机溜走。只见他贴着墙角，缩着脖蹑手蹑脚的向门口摸去。

    “呃，没什么，嘿嘿！”

    王二少被魏良大声的点了名，忙站直身，腆着脸赔笑道。

    “呵呵，我还以为你要畏罪潜逃呢。”魏良坐在雅间内唯一一个完好的凳上，用力的一拍茶杯，“王仲武，你可知罪！”

    “知罪？魏师爷，这话从何说起呀。”王二少被问得一愣，呆呆的问道。

    “你不知道？好，那我问你，刚才是你在说什么李胜男当捕快是‘牝鸡司晨’吧，还口出秽言，说她是什么母大虫？”

    “……这，这又如何？”

    切，不就骂个人吗，还能犯了死罪不成？！

    “如何？”魏良冷冷的哼了一声，然后厉声说道：“你可知道李胜男是捕快，是公门之人，更是朝廷的官吏？恩？你一个无功名的白丁居然敢污蔑朝廷命官？！你该当何罪？”

    魏良有点拉大旗作虎皮，污蔑朝廷命官是有罪的，可捕快并不是命官，吏部都没有存档。整个县衙只有两位大人是有官执的，一个是县令杨威，一个是县丞张备，就是王主簿都续不上级，更不用说小小的捕快了。

    “李捕快，你熟读大明律，告诉王二少，诽谤命官该当何罪？”

    胜男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大声说道：“回魏师爷，凡骂人者，笞一十；骂六以上官员者，杖一，六以下官员者，减等。”

    “嗯，那就是说，王二少爷至少要杖二十咯？！”

    王二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分不清是真是假，再说魏师爷一副凛然的样，根本不像唬人的呀。杖二十？想到这里，他冷汗直冒。

    “哼，捕快官职虽小，却是朝廷的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县衙，是朝廷。可是你，一个无功名、无官职、无爵位的白丁小，却肆意侮辱李捕快，你说你眼里还有县衙，还有朝廷吗？”

    “还有，杨知县对李捕快的身份非常了解，但却准许她继续当捕快，便是认可了女人可以当捕快。尔等却在此大放厥词，说什么有违纲常，我问你们，你们这么说是不是也在嘲讽知县大人不知纲五常呢？”

    “另外，李胜男当了捕快后，勤恳办案，刚上任不满一个月便协助捕头侦破山匪案，连知县大人都在大堂之上夸赞李捕快‘很不错’，难道你比知县还厉害，敢否认知县夸赞的人？”

    “……没有，没有，魏师爷，事情不是这样的……”

    王二少满是油光的脸上，此刻变得煞白，他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没有？”魏良打断他的话，继续说道：“我看你很有胆，居然敢公然在酒席之上把堂堂朝廷青衣捕快当做玩笑的谈资，简直就是无视县衙的威严，践踏衙役们的尊严。你说，你如此胆大妄为，处处针对维护县城治安、姓安全的捕快，究竟有何居心？”

    “没有，魏师爷，我冤枉呀。”王二少见魏良越扯越远，再让他攀扯下去，估计都会直接说他和南山的匪患有联系，便连忙大声喊道，“李胜男的谣言不是我说的，呜呜，是、是他们说的！”

    他的手指毫不犹豫的指向了被胜男逼到墙角的李承风和董绍。

    “你，王仲武，你胡说！”

    “……王、王二少爷，你怎么能，当初你是怎么和我们说的？”

    李承风和董绍见王二少把一切脏水都泼到了自己身上，气得浑身直哆嗦。

    “哦，是你们说的？”

    魏良闻言看向墙角的两个混蛋，冷冷的问道。

    “是你们散步的谣言？”

    胜男背着身，狠狠的踢了董绍一脚。

    “……那个，小五，咱们都是一家人。”董绍没想到王仲武居然是个翻脸无情的人，根本就靠不住，想起家中的娘是眼前这个母夜叉的亲姐，便扯出一抹笑对胜男说道。

    “对，对。”李承风也反应过来，他是李胜男的堂哥，如果撇开胜男的身份，做哥哥的骂妹妹几句，也是人之常情，便忙对魏良说道：“魏师爷，我是胜男的哥哥，这是我们的家务事，就不劳烦您费心了！”

    “嗯，也对。”魏良心里暗笑，他绕了这一圈等得就是王二少的翻脸和李、董二人的这句话，便转头对胜男说：“李捕快，既然是你们的家务事，那魏某就不好插手了。李承风是你堂哥，董绍是你姐夫，两位都是你的长辈，你还是把这事交给李捕头处理吧！”

    明白！胜男心里对魏良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之前他老爹不好出手，就是担心这两个混蛋说什么他们一心为正纲常，大义灭亲，就算是爹爹也不敢用家法处置他们。

    如今，他们自愿跳下魏良挖的坑，主动承认这起风波不过是家事，那么老爹怎么收拾都不为过。

    她暗暗对魏良翘起大拇指，然后怏怏的说道：“好，既然魏师爷这么说，胜男也不好追究，风哥，姐夫，咱们回‘家’吧？”

    一场闹剧就此收场，胜男带着两个垂头丧气的男人回到家，把事情的经过和李正义说了说。闻言，李正义心里暗爽，脸上却不动声色，把堂侄和姑爷揪进西侧书房，家法伺候。

    至于李家的家法是什么，胜男不知道，她正委屈的趴在苏氏的怀里无声的流眼泪。

    “哎呀，我可怜的五姐儿。”苏氏被女儿哗哗的眼泪，烫得心疼，忙拿着帕给胜男擦眼泪，“这两个杀千刀的，对外人乖的跟孙似的，怎么偏偏朝家里人下手呢。五姐儿别难过，你爹绕不了他们！”

    “……”胜男抽搭了两下鼻，然后囔囔的说：“娘，我不是气他们骂我，而是气姐夫，他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姐姐的**之事呢，还把姐姐和青楼女相提并论。”

    “什么？这个畜生是怎么说的，你都告诉我！”

    苏氏一听，眉毛立马挑起来。自己生了五个女儿，只有女儿留姐儿最让她揪心，嫁人已经五年了，却连接生了两个女儿，在婆家大气都不敢喘。即使和娘家住在同一个县城里，也不敢轻易回娘家，整天战战兢兢的伺候婆婆和男人。难道这么做还不够，他们姓董的不要欺人甚！

    胜男便把在酒馆里听到的话一五一十地对苏氏说，边说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嵌着玛瑙珠儿的梅花银簪，“娘，这是我在‘永昌当铺’赎回来的，人家当铺的人说，这是死当！”

    “我看看。”苏氏见簪眼熟，便伸手拿了过来，仔细的端详着，果然在镶嵌玛瑙珠的银花瓣下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李”字，“这，这是你姐姐的嫁妆？”

    胜男点点头，“这只是其中一个，当铺的伙计说，董绍经常拿着一些精巧的饰来当铺，呜呜，估计您给姐姐的嫁妆都要被他当光了。”

    “这个畜生，还有那个老虔婆，他们怎么能这么待留姐儿？呜呜，我可怜的姐儿呀！”

    苏氏心里一酸，眼泪下来了。

    “娘，我就是气不过，他拿着变卖姐姐嫁妆的银去吃喝嫖赌，这才骂他的，呜呜，这次他在咱们家吃了这么大的亏，回去再对姐……娘，姐怎么办呀？”

    这也是胜男担心的事，她骂董绍的时候很爽，老爹估计也不会轻饶了他，但，姐姐还是董绍的老婆，现在不是前世能离婚，董绍在岳家受了一肚的气，回去肯定把火气都撒在姐身上。如果连累姐挨打，她便是好心办坏事了。

    “怎么办？”苏氏眼中开始凌厉起来，之前她想帮姐儿，可是董家的老虔婆满嘴的大道理，她干心疼却帮不了女儿，如今，董绍自己送上门来，那就别怪她李苏氏不客气了。

    “小五，你别担心，娘嫁给你爹也十年了，别的手段没会，但是对付一个败家和老虔婆还是绰绰有余的。哼，姓董的，你这么糟蹋我家姐儿，当真以为我们李家怕了你不成？”

    “娘，您要亲自去？”

    “嗯，你就别管了，娘断不会让自个儿的女儿受委屈！”

    苏氏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具体的细节却不肯对胜男说——五姐儿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这些料理家务事的俗务，还是不要听为好。

    第二天，苏氏穿着端庄的外出服，拿着当初给留姐儿的嫁妆单，带上家里的两个粗壮婆，马车上还跟着两个县衙的捕快，一行几个人杀向董家，帮女儿出头。

    “哦，他真是这么说的？”

    杨知县坐在县衙后院的树下，摆开围棋，自攻自守正惬意着，听完家人的回禀后，颇有兴致的问道。

    “嗯，魏师爷是这么说的，经他这么一攀扯，城里的谣言倒是少了许多。”

    “呵呵，这是当然！谁要敢再说，往小了说得罪全城的捕快，往大了说便是和朝廷过不去。”杨知县把手里的棋落在棋盘上，笑着说道：“嗯，魏良，很不错，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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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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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奇怪的耕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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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魏良的帮助下，谣言慢慢平息了。苏氏那里先是把女儿带回家，在家里住了十来天，等董家断了粮后，迫使董母带着董绍亲自来赔礼道歉，一番言真意切的道歉加保证后，才把姐儿接回去。

    董绍被岳家折腾得七荤八素，短短十来天的功夫便瘦了一大圈，全然没有当日在酒馆的放肆。

    苏氏见目的已经达到，也不想让女儿回婆家吃苦，便做主给留姐儿置办了一个铺，算是给女婿的一个甜枣。胜男经过几天和姐姐的接触，对留姐儿既可怜又可恨。俗话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同理，可怜之人也定有可恨之处。

    巧得很，这两种人胜男的两个姐姐都占全了，大姐招姐儿是那可恨之人，而留姐儿便是那可怜之人，年方二十二岁，却心若枯槁，思想更是被董家成功的扭曲成男人是天，女人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自己生了两个女儿，如同犯了罪一般。

    苏氏做主处罚董家，可她却时时叨念，婆婆年纪大了，干不了活计，相公每日要工作，不能没有人伺候，女儿还小，需要她照顾云云。

    胜男知道她的性一时半会儿也改不过来，便劝了她半天，让她守住阵脚，听从母亲的安排，想女儿也好，担心家里也罢，先忍耐几天，等董家得到深刻的教训后再回去，这样她以后的日也会好过些。

    可惜，她劝她的，留姐儿念叨留姐儿的。

    按照苏氏的想法，必须先让董家吃够了苦头，知道他们家离了贤惠的媳妇儿，离了岳父家，便连饭都吃不上，更不要说排什么书香人家的谱。须得让他们催四请以后，再让女儿回去。

    可是，董家母刚一说家里断了粮，一家连早饭都还没有吃，留姐儿便忙不迭的收拾了东西，不顾胜男的劝阻，径自回家买粮做饭。把还有一肚话要教训的苏氏气得不轻，心里直骂丫头傻笨。

    留姐儿回去了，一家人都担心她回去后再吃苦，苏氏便拿出自己的梯级银给留姐儿买了小店面，胜男也答应把玫瑰酱和玫瑰酒放在这个店里代卖，所得银两给留姐儿贴补家用。

    至此，关于公鸡、母鸡的谣言渐渐淡去，胜男出门也少有人指指点点。谣言风波虽然过去了，但是胜男的休假却没有结束，李正义发觉这次的事件绝非偶然，衙门里似乎有了新的风向，他和女儿商量后，决定先等等，待他把衙门的事情梳理完，再让胜男上班。

    继续休假对于胜男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如今，南山的荒地已经开垦完，葫芦里的地瓜和玉米也神速生长，山坡上的房已经开始打地基，一切的工作正稳步进行，趁着休假，她正好可以随时关注南山的事情。

    这天，胜男一个人悄悄的来到马六告诉她的地方，是位于县城东郊的一个土地庙，可惜香火已经断了，寺庙破败不堪。她来到塌掉一般的正堂，在东倒西歪的土地公供桌下面，开始敲地面的青砖，当敲到一块有“叩叩”声的青砖是，她心中大定，连忙找来铁锨对着地面开挖。

    挖了一刻钟，她终于挖出一个陶罐，个头不大，有点像家里腌咸菜的黑陶罐。陶罐口上扣着一个粗瓷碗，周围包着一层黄泥。胜男忙用手扒掉黄泥，揭开小碗儿，一块块金光灿灿的金映入眼帘。

    “不错，这家伙没有撒谎。”胜男拍拍手，费力的把坛搬出土坑，然后又把土填回去，把青砖原样放好，接着把地面上的土用鞋底抹匀。

    销毁完证据，这才从陶罐里拿出一锭金，用手掂了掂，估计一个锭大约有五两，陶罐里还有二十多个，算起来也有一多两黄金。

    嗯嗯，不错不错，现在一两金可以兑换八两银，那这坛里少说有一千两银呀。胜男满意的把金放回陶罐，然后收进葫芦里。这些金是马六的，估计也是山匪劫掠附近乡亲的不义之财，这些银她不准备自己用，但是也没想上交官府，天知道现在的杨知县是不是贪官呀，与其便宜了这些贪官，还不如找机会返还给姓呢。

    黄金取得很顺利，南山附近的沙土地购买的也很顺利，十顷地一共花了二六十两银，自己占二十顷，魏良占十顷，银契当场两清。

    突然有了这么多地，佃户似乎又不够了，胜男骑在驴上开始琢磨如何招收佃户。唉，这沙土地不如荒地，佃户们大多都是祖辈侍弄土地的农夫，肯定不愿意租种不能种粮食的沙土地。

    而种植西瓜，说实话，胜男心里也没谱，她以前只是见识过瓜田的样，可是具体怎么打理的并不了解，如果自己不要收成，试着种点倒也无所谓，可人家佃户们却要靠田里的收成为生呀。

    “要不这么办，沙土地不出租，而是咱们自己弄，雇几个附近的村民帮忙干活，如何？”

    魏良听了胜男的顾虑，便提议道。

    “嗯，也行，这样咱们也顺便试试如何大面积种植西瓜。”胜男蹲在地边，看地里的佃户们正勤劳的耕种着。

    “实验成功后，大家见到西瓜能赢利，自然也会跟着种，到那时咱们可以趁机挑选一些做佃户。”

    魏良最近的心态发生了不小的转变，之前他刚来的时候，心心念念的想赶紧挣钱，如何出海避难。可是通过和胜男的接触，又有了自己的田地和荒山，不知不觉间他开始逐渐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如今再商讨如何种地，他远比最初的荒山更有兴趣。

    “东家，早！”

    两个人正在地上有模有样的划着，各自回忆在前世见过的瓜田，身后传来狗剩儿无精打采的声音。

    “咦，狗剩儿，你爹呢？”

    胜男回过头，发现只有狗剩和他的一个瘦弱弟弟扛着锄头和竹篮，他们的老爹王老实却没有来干活，便疑惑的问道。

    “我爹。”狗剩儿一提爹爹，嘴角一咧，带着哭腔说道：“呜呜，东家，我知道您是好人，您救救我爹吧！”

    “救救你爹？狗剩儿，发生什么事了？”

    胜男连忙站起来把作势要下跪的狗剩儿扶起来，焦急的问道。

    “是这样的。”狗剩儿拿袖擦擦眼泪，对胜男说道：“来您这里之前，我们家租种的是王大财主的地。当时，王财主家的王管家看我爹老实能干，便顺便让他照看王家的耕牛，并许诺，如果牛喂好了，春耕的时候可以借用这头牛。”

    “当时，我们家缺劳力，如果春耕的时候有耕牛，能帮忙干好多活计，我爹便高兴的答应了。上个月，我们家要来您这里，便把地还给了王财主，收回了契约，那头牛也还了回去。呜呜，可是没想到昨天下午，王管家带着两个人去我家把我爹给绑走了，说是他黑了心，给耕牛下毒，要拿他去见官。”

    “那你爹呢，现在在县衙还是在王家？”

    胜男听完，皱着眉头问道。

    “呜呜，在王家呢。”狗剩儿抹着眼泪说道，他昨天就说要来求新东家帮忙，可是娘不让，说新东家人好，不能再给人家添乱，“王管家说了，要么赔牛，要么赔钱，否则就见官！”

    “走，咱们去看看！”

    胜男听了半天，感觉还是去实地看看比较好。王老实是第一个投奔自己的佃户，如今他家出了事，她不能坐视不管。再说了，这事多多少少和她有点关系，如果不是自己中途挖别人的墙角，估计那个什么王财主也不会对王老实下死手。

    “嗯，谢谢东家！”

    狗剩连忙把锄头放在自家地头的草棚里，带着胜男朝王家庙赶去。

    来到王家庙，村里的人大概也知道了王老实的事，便两两的去王家大院看热闹。胜男顺着人群，和狗剩儿一起来到大院里。

    王家后院，王老实被五花大绑的拴在牲口棚的木柱上，旁边站着一个拿鞭的四十岁左右的男，他正恶狠狠的逼问王老实：“你说，你究竟给牛吃了什么毒物，恩？”

    “王管家，我没有。”王老实瑟缩的看了看他手中的鞭，再看看棚里瘦得一把骨头的耕牛，心里也是万分疑惑，“上个月小的把牛交还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当时还是王管家您亲自接收的呀。”

    “呸，你还敢嘴硬，我打——”

    “住手！”

    正在王管家扬起鞭，准备痛打王老实的时候，胜男出声了。

    “你是谁？敢管王家的闲事？”

    “我是王老实的新东家，李胜男！”胜男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马鞭，“你为何要绑我的佃户？难道你们想私设刑堂吗？”

    “呵呵，是李捕快呀”这时，王管家身后站出一个十岁左右的白净男人，他穿着一身杏黄色的长袍，手里还端着一个小茶壶，“在下王守福，见过李捕快！”

    “哦，是王大财主呀。”李胜男也认识他，王守福是大姐夫王守财的堂哥，算起来他们也是亲戚，“事关我家佃户，胜男冒昧打扰，还望王老爷见谅！”

    “哪里哪里。”王守福眯着眼睛，笑道：“李捕快，不是王某私设刑堂，而是王老实这厮过狠毒，居然下药毒害我家的耕牛。李捕快，您是公门中人，一定知道私杀耕牛是什么罪吧？”

    “哦，那牛呢，死了吗，尸体在哪里？”

    “呃，还没有死，不过现在已经奄奄一息。”王守福轻咳了声，指着牛棚里的一个土黄色的动物说道：“唉，想我家这头黄牛，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却无端被这黑心人毒害，还望李捕快还王某一个公道呀！”

    胜男来到牛棚，看了看俯卧在草堆上的牛，吃了一惊，“咝，这还是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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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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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趁机收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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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惊讶的看着面前的动物，只见它干瘦如柴，黄色的皮毛松松垮垮的，而且还有不少地方已经斑秃，两只大大的牛眼里满是红血丝，如果不是硕大的牛头，她几乎都辨认不出面前的是一头牛。

    “李捕快，病牛您也看到了，自从这牛被还回来之后，吃草少、喝水多，喂了半个月，不但不长膘反而越来越瘦。”王财主慢悠悠的说着，这牛不值什么，但是自从眼前这个丫头片在南山开垦什么荒地后，自己名下的佃户跑了不少，宁肯放着地里已经快要收成的庄稼不要，也要跟着她去开什么荒。哼，这次他一定要给李胜男点颜色看看。

    “王老实，你把牛还回来的时候，牛就是这个样吗？”

    胜男看了半天，感觉眼前的牛的确有了病，但她也不是兽医，自然不知道这头牛究竟怎么了，只能先了解了解情况，看看能不能找到突破口。

    “不是。”王老实见新东家肯为自己出头，心里特别感动，他连忙喊冤道：“当时接收牛的是王管家，他是亲自确定好，才把俺当时牵牛时打的字据撕掉。如今牛为啥变成这个样，俺也不知道呀！”

    “好你个王老实，下药毒害耕牛在前，如今又抵赖不承认，别以为攀上了新东家，你就找到了靠山。”王管家一听王老实的话，顿时跳了起来，他从地上捡起鞭，叫嚣道：“这牛一直都是你来喂养，怎么你还回来它就不吃草料了，恩？还不是你提前下的黑手？”

    “嗳，王管家，你急什么呀。”胜男看了看，笑着问道：“俗话说，捉贼捉赃，你说王老实下毒，那证据呢？谁看到了呀？下的什么毒？而且你能确定这头牛是被下毒毒病的吗？”

    “这。”王管家被胜男的几个问题砸的没了声音，他噎了一下，仍是忿忿的说：“但是这头牛是怎么回事，它肯定得了病！”

    “呵呵，王财主，我看这事也不是什么大事，这样吧，反正牛已经病了，不如您买给我得了！”

    李胜男本来想和他们理论理论，但又一想王守福怎么说也是姐夫的堂哥，算起来是自己的亲戚，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被有心人一传播，再说她个仗势欺人、刻薄亲戚就不好了。干脆，自己出钱把这头牛买下来算了，反正她有生命水，估计能救活呢。

    “好，李捕快是个痛快人，王某也不能小气。”王守福把茶壶递给王管家，然后笑眯眯的说：“我家这头黄牛一直非常壮硕，也是村里有名的耕地忙手，这样吧，咱们都是亲戚，我也不多要，一口价十两银！”

    靠，还不多要。胜男脸上闪过一抹阴郁，看来眼前这人要么把自己当冤大头、要么把自己当仇敌了，但肯定没有把自己当亲戚。哼，行，既然你不客气，那本姑娘也绝不息事宁人。

    “呵呵，王财主，您说笑话呢吧。”胜男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如今牛马市上，一头健壮的黄牛也不过七八两银，这头牛除了一个牛头和一身黄皮，剩下的全是骨头，您居然要十两银？！”

    “嗳，李捕快，我这头牛可不是一般的牛。”王守福也笑得一脸虚伪，“它勤勤恳恳的为我家干了这么久的农活儿，要不是看在您是我亲戚的份上，我还不卖呢。您嫌贵呀，没关系，买卖交易讲究的是你愿买我愿卖，既然你嫌贵而不帮您的佃户，就别怪我把王老实送交官府！”

    胜男听了他的话，又仔细看了看他的神情，猛然发觉，自己最初的猜测没有错，王守福果然是借牛发挥，想给王家庙的其他村民来个杀鸡骇猴，让大家明白只要还想住在王家庙就不要跟着她李胜男干活。

    哼，好，既然这样，那我就更不能客气了。

    “好呀。本来事关我的佃户，牛呢也的确病了，胜男便想付你几两银作为补偿，咱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全了亲戚的情谊，王大财主您的损失也少点。可您却这么说，那咱们还是按照国法来办吧。”胜男想到这里，便收住笑意对狗剩儿说：“狗剩儿，去，把王总甲叫来。这件事，咱们报官！”

    “东家？！”

    王狗剩儿有点没有明白东家的意思，愣愣的问道。

    “楞什么，赶紧去！”胜男大声喊道，轰走狗剩儿后又转过身对王守福说道：“我想买这头牛，并不是承认这是王老实的错，不过想着王财主是我姐夫的堂哥，怎么说也是我的长辈，我吃点亏也就吃点亏了。”

    “哦，那你的意思是牛和王老实没有关系了？”

    王守福听出她的话外音，冷冷的问道。

    “那当然。”胜男眼睛看向王管家，“王老实是上个月月底交还的牛，当时王管家也亲自验收过，对吧？”

    “当时是没事，可是自那天起牛就不对劲了呀！”

    “呵呵，王管家您这么说就有点不讲理了呀，王老实给你家喂牛，只管喂牛期间的事，难道人家给你喂了几个月的牛，这头牛以后的生老病死都要人家负责？这是其一。”

    胜男慢慢踱着步，故意给围观的村民说道：“其二，我刚才说了，捉贼捉赃，你说人家下毒，证据呢？没有证据就绑人，你眼里还有国法、还有朝廷吗？其，你口口声声说什么毒害耕牛，你能确定这头牛是中毒，而不是生病吗？再说了，王老实月底把牛完好无损的交还给你们，今天已经是五月十七日，中间有半个多月的时间，谁又能保证牛不是在这半个月的时间生的病呢？”

    “这……”

    “王财主，您说对吗？照我看，您既然都认定半个月前接触过牛的人有嫌疑，怎么就没有怀疑最近半个月照顾牛的人呢？”

    “王管家，这段时间，是谁照顾的牛？”

    王守福见胜男句句切中要害，而他和王管家却无言反驳，便有些气急败坏的问道。

    “那个，是小的一个远方亲戚，不过，老爷，小的可以向您发誓，他绝对不会毒害耕牛的！”

    “也不一定是毒害呀，或许饲养不经心，让牛吃了不该吃的野草哦！”

    胜男凉凉的说道，还发誓，发誓有用要捕快干什么？！

    “对呀，山里的野草有不少有毒的呢！”

    “就是呀，凭什么说是王大叔害的呀，不抓现在照顾牛的人，反而找以前的人算账，王财主也欺负人了！”

    “没错，王大哥是多老实的人呀，不就是因为不租他家的地，他就陷害人家！”

    围观的人见状，结合最近村里发生的事情，多多少少明白了一些，便开始七嘴八舌的议论道。

    “住口，你们这些刁民，谁让你们进来的，出去出去！”

    王管家被说中心事一般，恼羞成怒的驱赶着围观的人群。

    “嘿嘿，李捕快果然断案入神呀。”王守福脸上的笑快绷不住了，肥胖的肌肉不断的颤抖着，“来人，给王老实松绑！”

    几个下人闻言，连忙上前把王老实的绳解开。

    得到自由的王老实揉揉手腕、手臂，然后噗通一声跪在胜男面前：“东家，谢谢您！”

    “起来吧，你是我的佃户，我自然不能见死不救。”胜男伸手把他扶起来，然后转身对气得面色发青的王守福说道：“王财主，刚才胜男救人心切，言语之间多有得罪，还望您海涵！”

    “好说，好说，咱们是亲戚嘛！”

    王守福咬牙切齿的说道，念到“亲戚”两字时，语气格外的重。

    “就是呀。”胜男看到狗剩儿已经把王总甲叫来，又打量了一番那头病牛，诚恳的说道：“王大哥，您是我姐夫的大哥，自然也是胜男的哥哥。今天胜男冒犯了您，心里很是过意不去，这样吧，这头牛我看着也不行了，您还是卖给我吧，我情愿出五两银，如何？”

    “东家，这牛——”

    王老实一听，连忙急着阻止。

    “哦，你出五两？”王守福虽然不看重一头牛，但是并不意味着不看重银。恩，自家这头牛病成这个样，估计一两银都没有人要。五两银不多，可也能买一头小牛，不错！

    “没错，您看？”

    胜男伸手阻止王老实的劝阻，她刚看到那头牛的时候，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故事，希望那个故事没有骗她。

    “好，正好王总甲也来了，就帮我们做个见证，是你自愿购买的，买回后生老病死与我无关！”

    “我明白，不过大哥，如果小妹侥幸把牛救活了，您也不要怪小妹占您的便宜哦！”

    “放心，我王某人绝不后悔！”

    于是，在王总甲的见证下，胜男用五两银把病牛牵走了。

    “东家，这头牛是病牛呀，您怎么？”

    王老实见胜男执意要买，急得在人群外团团乱转。

    “唉，这次算是把王守福得罪狠了，我到没什么，但是你们都还在王家庙住着……”

    “东家——”

    胜男虽然没有明说，但话的意思已经很明白，她这是花钱替他们买平安呀。想到这里，王老实激动的眼睛一片湿润。

    “你呀，先别谢我，我不会亏本的。这头牛白花了我五两银，你得给我做够五两银的工。恩，你家租种的荒地已经开垦完了，但是我的荒地还没有垦。这样吧，你把我山脚下那六十亩荒地垦出来，帮我种上玫瑰，就抵了这五两银！”

    胜男趁机收买人心，她会好好对这些佃户，但是也不能让佃户们误以为她是免费的万金油，时间久了，再让这些人误以为东家帮佃户是理所当然的，以后只要一次不如意，反而落下怨恨。

    “您放心，我家娘以前种过玫瑰，一准儿给您弄得妥妥的……”

    身后，王家庙其他地主的佃户，羡慕的看着被胜男救走的王老实。

    “唉，看人家这东家！”

    “嗳，我好像听狗剩说，李捕快又买了十顷荒地，要不咱们也……”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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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南山新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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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是什么？”

    工棚下，魏良正在喝茶，抬头便见胜男牵着一头瘦骨嶙峋的黄牛过来，他放下茶杯，好奇的问道。

    “牛呀。”胜男停住脚，让王老实他们去干活，自己把牛放在工棚边，也没有刻意去栓，估计就着虚弱的样也不能乱跑，“魏老大，你不会连牛都不认识吧。”

    “切，我当然认识，只是这牛也忒磕碜了吧，怎么这么瘦呀？”

    魏良啧啧有声的站在牛旁边，见这头牛不光瘦，而且一副重病在身的样，四条竹竿儿一样的瘦腿直打晃。

    “呵呵，当然是有病了呗。”胜男边说着话，边进工棚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我花了五两银买来的呢。”

    “五两？就这？”魏良看冤大头一样的看着胜男，有点无语。

    “对呀，等它养好了病，那可是耕地的好手呀！”

    胜男也不确定这头牛是否如故事里说的那样，便没有对魏良说，而是笑侃道。

    “……”魏良佩服的点点头，“唉，对了，王老实是怎么回事？你不会是为了救他才买的牛吧？”

    “差不多，呵呵，魏老大，我刚才突然有个想法。”胜男没有正面回答魏良的问题，而是放下茶杯，用手指了指山根下的坡地，“我想在山根下的坡地上盖一溜房，然后让佃户住！”

    “给佃户盖房？”

    魏良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恩，在五座山围起来的平地边，是有一段大约宽两多米的平缓山坡地，如果盖房的话，位置倒也不错，只是，“免费让他们住？”

    “对呀。”胜男点点头，刚才从王家庙回来的上，她便一直在想这个问题，“魏老大，你看，咱们两个不能时常在这里盯着，佃户们家又在王家庙，如果有人想对咱们的地里做点什么，半夜里也没有人知道。”

    魏良闻言，缓缓的点头，他现在和魏家还没有撕破脸，一旦矛盾激化，难保他们暗地里下手。南山对胜男来说，不过是狡兔窟中的一个藏身点。而对自己来说，却是安顿田姨娘和妹妹的家。

    他的计划是，等房盖好后，便举家搬到南山来。可如果南山只有他们一家，即使加上胜男，也不安全。山地空旷，周围又没有住家，夜里万一有什么变故，他们也不好应对。

    如果像胜男所想的，在自己家周围住满了佃户，一方面可以让佃户们更方便的种地，另一方面也能保证彼此的安全：

    “没错，以盖房的山为中心，然后沿着坡地盖一圈房，直到群山的入口，这样咱们再修一道门，安全问题就好办了！”

    “嗯，安全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确保佃户的忠诚。”胜男见魏良同意了自己的想法，便又补充道，“当然，房不是送给他们的。租种我们的土地，他们可以免费住在我们的房里；如果不种地了，我们便收回房。”

    “不错，另外还可以向佃户们承诺，租种土地满十年者，房便归个人所有，如何？”

    魏良思一下被打开，把前世的一些激励措施也提了出来。

    “对，就这么办。”胜男站起来，关注的看着田地里干活的农民，“正好咱们这里有工有料，而且地里的活儿基本上都做完了，可以让佃户们一起干！”

    “行，材料不够的话，我再去弄！”

    魏良几乎能够想象到，若干年后，这里将会成为一个新的村落或者庄园。而自己和胜男则是这里的主人，呵呵，没想到他们还能在明朝拥有自己的庄。

    中午歇息的时候，胜男和魏良吃过午饭，便把各自的佃户们召集过来，向大家说了自己的打算，佃户们一听，也很高兴。他们在王家庙都有房，但是现在在南山种地，一早一晚来回的跑，时间久了也怪不方便的。再说了，现在庄稼刚刚下种，不怕丢什么东西。等成熟的时候，还得留着地边守着，省得粮食被人偷了去。

    如今东家肯出钱出料的给他们盖房，他们哪有不高兴的呀。大不了把王家庙的房卖了，然后举家迁到这里来。而且东家不是说了嘛，十年以后这房就归自己了。

    傍晚收工的时候，胜男家的十个佃户，都兴高采烈的跑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和家里人分享。

    下午的时候胜男也没有闲着，她去山坡地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个地方真的蛮适合盖房的。她之前想把房建在半山中，多半有预防日后战乱的目的，可现在离战争还要二十多年，自己如果住在半山坡，天天爬山，挺考验体力的。

    趁着这次给佃户们盖房，胜男打算在中间位置给自己也建一座农家院，这样山上、山下都有房，平常就住山下，战乱的时候退回山中。

    确定了想法，胜男又和魏良交换了意见，两个人再次达成一致，然后详细的讨论了一些盖房的细节和样式。

    这些事情确定完，胜男开始照顾那头可怜的黄牛。她从葫芦里倒了一些生命水，黄牛刚才跟胜男走了一，早就渴得不行，见有了水喝，便伸着舌头吧唧吧唧的舔着。

    不到一会的功夫，碗里的生命水见了底，黄牛的精神似乎好了许多，只是眼睛还是红红的。胜男又让狗剩儿帮忙去割了一些嫩草，然后把草泡在生命水里，一把一把的喂给它吃。

    黄牛似乎也饿了，它不断的卷着舌头，把湿漉漉的嫩草吞下去。

    恩，不错。刚才王管家说过，这头牛之所以这么瘦，就是因为它光喝水，不吃草料。如今终于能吃东西了，估计很快就能康复吧。

    第二天，胜男一早来到南山，先把放在葫芦里的黄牛放出来，让它自由去坡地晃荡。

    而山坡上，也聚集了不少佃户的家眷，她们叽叽喳喳的指着各自看好的坡地说着什么。一看胜男过来，忙笑盈盈的过来见礼。

    “好好好，大家早上好，你们都愿意搬过来？”

    “愿意！”

    “怎么不愿意呀，俺们租种了这么多年的地，第一次遇到这么仁慈的东家，就算是俺们自己掏钱盖房，俺们也愿意跟着您！”

    “可不，我刚来的时候，还遇到不少村里的人，她们托我问您，您这里还收佃户吗？”

    几个四十岁的大婶大嫂们，叽叽喳喳地说着话。昨天李胜男为王老实出头的事，村里都传遍了。大家都说，欺负佃户、盘剥佃户的东家见多了，可是像李胜男这么仁义的东家还是第一次见呢。

    原来她们家男人舍掉之前租种的土地来南山，村里人还笑他们傻。现在，估计羡慕还来不及呢。更别说东家又有了新政策，居然帮佃户盖房，村里人要是再听说这个消息，恐怕争着也要来吧。

    “嗯，如果你们村里有想来的，我在南山周围还买了二十顷沙土地，虽然种粮食不行，但是可以种西瓜。只要愿意跟着我，我李胜男绝对不会亏待大家！”

    “嗳，您就放心吧，东家！”

    “好咧，我回去就给邻居们说！”

    胜男也把她和魏良设计的房图纸给她们看了看，所有的房都是统一的样式，一个**的小院，院里有间房，面积大约一平米左右。材料么，统一的红砖黑瓦。

    几个女人看了看图纸上的房样，又瞅了瞅旁边堆放的材料，脸上的笑容更灿烂：自己家的房还是土坯的呢，有的房年久失修，一到夏天就漏雨。今年要是能住上红砖大瓦房，那岂不是比财主过得还要好！？

    有了希望，男人们干活更积。女人们知道东家的荒地还没有垦，直接扛着工具帮东家干活去了。

    王老实家的娘曾经给玫瑰镇的地主种过玫瑰，算是这帮娘军中的技术型人才，她穿着一身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粗布衣服，不停的在几个女人中穿梭着，指导大家如何分垄、如何犁地。

    几个女人一边干着活，一边憧憬着住进新房的美好日。

    顿时，南山群里一片欢笑声。

    “行呀，还挺热闹的！”

    下午，魏良又从砖窑里运了几马车红砖过来，他看到山坳里一派繁忙的景象，感觉自己的心情也振奋了许多。

    “呵呵，有希望，生活有奔头，干活儿也就有力气。”胜男给魏良倒了一杯水，感叹道，“嗳，这两天我没有去县衙，杨知县有什么新动向吗？”

    “没有。”魏良接过茶碗，喝了一口摇头道：“不过，李大头倒是挺倒霉，前年的一个案不知道怎么着又给翻了出来，苦主告他贿，数额不小，现在他正急得满头包呢。”

    “哦，过去的案？”胜男暗地里点点头，看来老爹动手了，“王主簿呢，他什么反应？”

    “他？他能有什么反应？”魏良撇撇嘴，有点可怜的说道：“现在杨知县正等着抓县丞和主簿的小辫呢，王二少被我打压后，杨知县特意找王主簿谈了谈女的教育问题。现在对李大头，王主簿避之唯恐不及呀！”

    “杨知县是不是想把县丞和主簿都挤掉？”

    胜男虽然没有和新知县面对面的接触过，但是这个人貌似温和，实则权利欲强。

    “嗯，我感觉也是。”魏良虽然得到杨知县的提拔，但是他对这个人却没有多的好感，总感觉他心计重，“对了，衙门里最近好像有变动，你让你爹多注意一下！”

    “变动？！”

    胜男心中闪过不妙的预感。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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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销假当马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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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故？什么变故？”

    具体是什么样的变故，魏良也说不出。这位杨知县上任后，几乎没有亲自说过什么话，甚至做过什么举动，更没有像人们提前猜测的那样来什么“新官上任把火”。除了把自己聘为他的刑名师爷外，其他的多是一些走过场的官样章。

    表面波澜不惊，暗地里却引导着不少人拼命表现，以至于县衙原有的格局悄然的发生了变化。按照明朝的官制，一般县衙有一位知县，下面配有若干贰佐官，分别是八县丞、九主簿和没有级的典史。

    县丞负责帮知县处理县务，职位和职责仅次于县令，更有县令不在的时候代理县令打理县务的惯例；主簿负责县衙的钱粮赋税，有点县衙大管家的意思，不牵扯刑名诉讼，却把持县衙的经济大权；而典史则是负责县衙的秘、缉捕、监狱等事项，协助知县负责刑名诉讼。

    梅水镇是小县，一直没有典史，而是由县衙的捕头来负责他的工作，也就是李捕头。

    其实按照朝廷的定制，像梅水镇这样的小县，估计县丞和主簿都是多余，有一个知县便足矣。以前的知县为了省事，更是把梅水镇当做升官的跳板，基本上不会触动这里的官制。

    可这位杨知县，到任后第一件事便是聘请了刑名师爷，主理县衙的刑名诉讼，变相的把捕头的一部分特权收了回来。

    接着又不动声色的挑起有主簿撑腰的李大头，和有县丞影的李捕头之间的纷争，几场回合下来，竟是呈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局面。

    县丞和主簿似乎也想到了什么，自从“谣言”事件后，便开始收缩手脚，自断爪牙停止一切举动。让杨知县的清扫计划，无从下手。

    魏良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不止一次的猜测，这位杨知县不动则已，一动便是大变革。而他的目标也不仅仅是架空或者排挤县丞和主簿，有可能干脆请朝廷罢黜这两个“闲职”，以自己的“刑名师爷”“钱粮师爷”等私人幕僚取而代之。

    这样一来，梅水镇才真正算是牢牢的握在自己手里。

    他猜到这一点，官油的县丞和主簿估计也猜到了，所以，双方按兵不动，跟知县一样以静制动。

    面对这样的局面，沉默了近一个月的杨知县可能要主动出手，魏良每次和杨知县谈话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的蠢蠢欲动。本来这种官场的纷争，与他无关。可是自从自己当上刑名师爷后，他的生活因为这个不入流的官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无形间，他也感受到权利的好处。

    呵呵，如果他不是刑名师爷，魏家的一干人等也不会上赶着和他修复关系；如果他不是刑名师爷，当日酒馆里也不会震慑住任何一个人，即使他说得有理有据，别人也不会在意；如果他不是刑名师爷，南山这么一大片惹人眼红的产业早就被县里的某些特权人士惦记上了，哪里还等到他们平安开发……如此等等，权利带来的巨大好处，也让魏良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以前魏良受现代教育的制约，非常鄙视弊端重重的科举考试，可是如今他也萌动了考个功名的想法——不求做官，但求自保。

    不过，这些也只是他个人的揣测。因为和胜男莫名亲切的关系，他担心李家在这次变动中被拖累，这才出言劝告。可面对胜男询问的目光，他也无法说的深。

    “呵呵，我也只是感受到了县衙的紧张气氛，让李捕头多多注意。”魏良笑着遮掩过去，然后又装作猜测的说道：“你看同样是府衙置下的县城，咱们老家玫瑰镇就只有一个知县，县丞和主簿早在二十年前就被上上任的知县给裁撤掉了，不知道梅水镇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呢！”

    “玫瑰镇？”胜男似乎明白了什么，她仔细地看着魏良的眼睛，却看不出有什么暗指，“嗯，也是，听说玫瑰镇原来还有个仵作，自从老仵作病休后，连验尸也是知县亲做的！”

    “没错。”魏良见胜男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便笑着说道，“以后县衙的缉捕、监狱和刑名，都归我这个师爷负责咯。呵呵，你晚上没事的时候，可以和李捕头多聊聊。如果有什么动作，现在是个时机！”

    “明白了，谢谢你，魏老大！”

    胜男了然的点点头，人家已经说得够透彻了，如果不是她们的同乡之谊，如果不是有共同开发南山的合作关系，像这么掏心窝的话魏良是不会贸然说出来的。

    晚上，胜男吃过晚饭后，就拉着老爹去了书房，把魏良说的话，一五一十的和老爹谈了谈。

    “哦，魏师爷也是这么猜测的？”

    李正义当了几十年的捕头，家族又是世世代代混衙门，自然也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对于县衙的暗涌，他早就有所警觉，但还是没想到杨知县居然敢做这么大的动作。

    可再往深里一想，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种种迹象表明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对呀，他还举例说，像咱们的老家玫瑰镇不也是只有一位知县吗。”胜男也曾经了解过明朝的地方行政，一般“凡属州府治下的小县不设县丞和主簿，而由知县兼任”，以梅水镇这样的行政范围，县丞和主簿真有点像“闲职”。

    “嗯，没错，好，我知道了。”李正义点点头，他沉默良久，突然转换话题：“小五儿，最近南山的开垦还顺利吗？”

    “呃？哦，顺利。”胜男楞了一下，下意识的说道：“原有的荒地基本上都开垦完了，现在正在开垦沙土地和盖房，爹有时间的话，可以去看看！”

    “呵呵，顺利就好。”李正义莫名的笑得，他眼中闪着得意的神采，“我就不去了，有魏良在，他也不会让你吃亏的！”

    “嗯嗯，魏少的确很够朋友！”

    胜男被老爹笑得毛毛的，她怎么感觉这笑容有点像传说中的老狐狸？！

    第二天，胜男继续去南山，手里还揣着老爹给了一两银。

    “这是什么？”

    魏良不解的看着手里的红色布包，沉甸甸的不用看都知道是什么。

    “切，银呀。”胜男送给他一个白眼，“我爹听说咱们这里又是买了沙土地，又是要盖房的，银肯定不够，就偷偷给了我一些哦。嘻嘻，正好上次买沙土地，我的私房钱都花光了，盖房正缺钱呢，老爹真是及时雨呀！”

    胜男笑得见牙不见眼，没想到老爹这么大方。

    “……”魏良看着胜男笑得如此灿烂，闪了一下神，便苦笑道：“哎，是呀，李捕头真是智宋江呀！”

    胜男不明白老爹的举动，可魏良怎么会不知道。他在衙门混了这些日，又天天跟一个满是心计的人打交道，自己也难免厚黑起来。他把沉甸甸的布包收起来，看来李捕头已经明白了他的话，甚至迅速做出了应对措施，啐，这个老狐狸！

    “咦？魏老大，你牙疼呀？”

    胜男莫名的看着魏良咬牙切齿的样，似乎听到了磨牙声。

    “嘿嘿，没有没有！”

    魏良迎上胜男清澈的眸，无奈的摸摸鼻，唉，为了胜男，他忍了！

    白天耕种、盖房，晚上回家歇息，这样的生活过了仅天，便又被打破了。

    这天，胜男正在饭桌上兴高采烈的对苏氏和老爹描述南山的景致。

    “……有魏少坐镇，给佃户的房地基都已经打好了，呵呵，再有二十天就能上梁了呢！”

    “好是好，可小五儿，这房真是免费给佃户住？”

    苏氏有点心疼的问道。

    “嗯。”胜男点点头，“娘，不用心疼，您想，如果我不给他们一些好处，他们怎么能替咱卖命干呢。我又不能天天盯着，今年不收租，佃户们为了自己的收成会下死力干，可是明年就收租了呀，如果不提前收买好人心，到时候有个捣乱的，便得不偿失了！”

    “就是，还是小五想到周到。”李正义现在越看胜男越顺眼，心里更是对自己当年的眼光得意不已，呵呵，谁能想到当年的不肖会翻身做师爷呢。幸好自己下手早，女儿也争气，等县衙改革后，魏师爷便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衙门二号人物，可这样的人物早就是自己定下的姑爷，想到这里，他得意的一口喝掉酒盅里的酒，“对了，小五，吃完饭去我书房，爹有话交代你！”

    “哦，好的！”

    胜男听了这话，迅速的吃完饭，然后帮老爹沏好一壶茶，送到书房。

    “爹，啥事呀？”

    胜男老实的站在老爹面前，好奇的问道。

    “嗯，你也休息了一段时间，后天去上班吧。”

    “上班？哦，好！”

    也是，她都休息了快半个月，谣言也平息了，早该销假去上当差。

    “嗯，后天直接去快班报道吧！”

    “快班？您是说让我当马快？！”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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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老鸟VS菜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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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呆呆的看着老爹，这也快了吧。据说老爹当年也是当了两年的步快，然后破获了一起入室抢劫案，才被爷爷提拔进快班。反观自己，就算是把休假的半个月加上，进衙门也不足两个月，就一跃跳进了快班？！

    “没错。”李正义捋着胡须微微一笑，事情能这么顺利也多亏小五儿在马六那里得来的资料。这几天他可没有闲着，在资料中挑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案，找到苦主捅了出来，让李大头颇为头疼。正当他焦头烂额的时候，自己又透出谈和之意，两个人交换了条件，他也借势把胜男安插进了快班，一想到李大头气得青黑的脸，他心里一阵快意：“我已经和李班头交代好了，明天你再休息一天，顺便收拾一下行头和工具，后天一早去快班点卯。”

    “……是，爹爹。”胜男点点头，看来魏良的话提醒了老爹，让他趁着县衙还没有完全失控前，把自己安插进快班，然后争取破两个大案攒攒资历，在老爹退休前接下捕头的位置。

    “很好。”李正义见小五的悟性的确高，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打算，便欣慰的说道：“你刚去快班，多看少说少做，不要轻易出头，更不要轻易接受任何人的善意。当然了，惯例的份例银该拿多少还是照拿！”

    “嗯，我明白！”

    胜男知道老爹话里的意思，呵呵，快班一直由李大头掌管，经过这几年的苦心经营，里面多是他的心腹。这段时间，老爹是趁机清洗了一部分人，可李大头一日不下台，马快们便一日不会彻底臣服总捕头。

    自己的身份敏感，进了快班，日估计也不会舒服，李大头即使不敢明目张胆的挤兑她，但小鞋是免不了要穿的。老爹肯定也知道，这才交代她少做多看，呵呵，事情不就这样嘛，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但又不能不做。

    唉，菜鸟本来就受排挤，更何况是一只得罪了顶头上司的菜鸟呢，胜男郁卒的挠挠头！

    清晨，胜男牵着悍马来到县衙点卯，衙门给马快们配有统一的马匹，以备办差之需。可自己不会骑马呀，万一刚去没多久，李大头便让自己去什么邻县送个公、或者下乡传个话，自己又骑不了马，那不是白让他们看笑话嘛。

    “哟，李捕快早呀！”

    说话的是后街王四的儿王二宝，也是胜男刚穿来的那会儿，他老娘花了十两银从李正义手里买下的缺。在县衙当了几年的门，倒也养得白白胖胖的。

    “呵呵，王二哥早！”

    胜男也笑着点头。

    “听说你调马快啦？”

    王二宝酸溜溜的看着胜男的小身板，心里嫉妒不已。

    “对呀，王二哥进衙门早，小五有什么不懂的，还望二哥提点呀！”

    胜男当然闻到了他身上的醋味儿，故意笑着说道。

    “嗐，我就一看大门的，能提点你什么呀！”

    王二宝怏怏的说道，心里则暗骂：他娘的，这是什么世道？女人当捕快，男人看大门？！

    “呵呵，王二哥客气了！”

    像这样的小人物，胜男不会放在眼里，但是也不会得罪，万一哪天用得上呢。

    进了二门，把悍马放在牲口棚里，塞给喂牲口的杂役老田头一把铜钱，拜托他好好照看自己的驴。

    虽然讶异胜男骑了头驴来，但在衙门混了一辈的老田头，深知像他们这样的杂役，还是当哑巴聋最妥当。

    胜男和老田头交代完，又趴在悍马的耳边嘱咐了几句，临走还喂了它两块高粱饴糖。

    对于自己在马快的日，胜男猜测过各种情景，但是眼前的局面还是让她蛮无语的：自从她进了快班的班房，除了李大头哼哼唧唧的把她介绍给大家后，侯刚和她打了个招呼，其他人便把胜男当做隐形人一般。

    嘿，谁说李大头没脑呀，他办得这事就挺绝的。如果要是有人找茬，或者说点冷言冷语的，胜男反而觉得踏实些，可是被人当成空气，不理不睬的，就有点纠结了。

    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前世自己虽然进入职场时间短，还没有见识过职场上排挤新人的手段。但前世是什么时代，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职场、电视数不胜数，各种手段也花样繁多，全套的不下来，一两手经典的还是能信手拈来滴。

    马快不像步快，需要天天巡逻，一般都是在班房或者押签房里等差事。而胜男征得李大头的允许后，便在最靠窗最靠里的角落里安了家。

    胜男第一天见识到马快们无声的抵制后，第二天便带了一些白纸和炭笔去，在自己的小角落里拿着一本大明律，写写画画的。任由其他捕快把自己隔离出来，然后肆无忌惮的说一些荤笑话，和黄色段。

    “哟，小五，干啥呢？”

    马快们说了几天的肉麻段，基本把压箱底的故事就说完了，有的情节粗俗不堪、露骨暧昧，别说是个黄花大闺女，就是保守点的男人都受不了，但他们发现班房里唯一的女性李胜男童鞋，却像没有听到一样，头也不抬的抄抄写写，仿若他们的话都是放p。

    终于，这天有人忍不住了，便笑呵呵的凑到胜男面前，腆着脸问道。

    “恩？”胜男抬起头，见问话的是李大头的心腹之一孙传德，便笑着说道：“没啥，随手乱画的小玩意儿！”

    “哎呀，看看人家小五，就是不一样呀，哪像咱们这些人，斗大的字不识一筐，连名字都他娘的不会写，整天只能说一些狗屁倒灶的事儿。”

    孙传德其实并不像他自己所说的不认字，他读过两年私塾，是李大头的智囊，自进入县衙后便一直帮李大头出主意，这次挤兑李胜男的行动便是他一手策划的。

    可是他探着脑袋凑在李胜男的桌上看了半天，只见李胜男的白纸上如鬼画符一样，写着一些弯弯钩钩的蝌蚪，根本就不是字儿。

    “呵呵，哪里，孙大哥谦虚了，上次我看您给李班头写得请帖就很好嘛。”胜男不遮不掩，敞开了让孙传德看，心说小样儿的，我就不信你也是穿来的。

    “嗐，胡乱写的，不值什么。”孙传德心中疑惑，脸上却没有带出来，这几天他们故意挑衅，可是李胜男仿若老僧入定般，没有丝毫的反应，这让他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便再次提到，“哎呀，你看看你们这些粗人，嘴里都胡咧咧些啥，你们难道都忘了咱们小五是个女儿家，还说什么与俏寡妇偷情，与窑姐儿对嘴的，恩？”

    “哟，对不住呀，小五，哥哥们平时都是这么聊天，都忘了你是个姑娘家。”

    “可不，哎呀，以后还真得注意点，小五呀，你别见怪哈！”

    “嘿嘿，没错没错，哥哥就是一粗人，啥也不懂，刚才我们说的话你就权当我们放p！”

    胜男听到他们毫无诚意的道歉，心里暗笑，切，本来我就当你们是放p！本姑娘虽然没有结过婚接触过男女之事，但前世看的小言和bl漫画不是白看的，就你们说的这点料在前世都算是纯洁的，本姑娘又怎么会被吓到。不过，脸上却一脸的茫然，“呃，什么偷情、对嘴的，呵呵，哥哥们既然偷了人家的东西，就该还回去呀。还有，对嘴是啥，几位哥哥能给我演示一遍吗？”

    “……”面对“纯洁”如白纸的小姑娘，几个汉顿时语塞，对嘴？现场？切，现场全是歪瓜裂枣五大粗的臭男人，谁对的下去呀。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热闹？”

    在外面听了一会的魏良，忍住笑，站在门口问道。

    “呃，魏师爷呀，有什么吩咐吗？”

    孙传德的脸上也一阵白一阵红的，他见到魏良进来，忙哈腰过去问好。

    “呵呵，没事。”魏良锐利的眼神在屋里转了一圈，被他扫视到的人，都忍不住低下了头，目光最后落在小菜鸟胜男身上，笑着说道：“没什么吩咐，李捕快，你来下，我有事问你！”

    “嗳，好的！”

    胜男忙站起来，整了整衣冠，然后把桌上的纸卷起来揣在怀里，和魏良一起来到外面。

    孙传德站直身，目送他们离去，见他们亲密无间的样，心中闪过不妙的预感：咦，难道魏师爷和这个假小有一腿？！

    “真有你的，这样的情况忍受了几天？”出了县衙，魏良眼中含着他也不曾察觉的宠溺，笑着问道。

    “从我进快班的第一天，呵呵，不过这也不算是忍受。”胜男从衣襟里掏出那卷纸，这是她回忆看过的一些种田中提到的立体养殖计划，“前世我哥压着我不让看a片，但是辣书和岛国漫画还是看了不少，比起那些np、某交，捕快们只不过是幼儿园的乖宝宝！”

    “呵呵，也是。”魏良上大那会儿也曾经看过岛国的优片和棒国的辣片，里面的情节几乎是几年海内外人类经验的结晶和当代人的创举，岂是礼教森严的明朝人所能比拟的。

    就这样，马快们的第一个下马威，在胜男的无声加无觉下，以失败而告终。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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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老鸟VS菜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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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马快们不在班房里继续聊天，而是转移了阵地，几个人簇拥着来到牲口棚，美名其曰要熟练马术。

    “小五，你会骑马吗？”

    孙传德从老田头嘴里打听到，李胜男是牵着驴过来的，估计不会骑马。

    胜男难为情的摇头，“不会！”

    “哎呀，那如何是好呀？马快马快，会骑马的捕快才是马快呀。你不会骑马，以后出公差可怎么办呢？”

    “就是，小五，要不哥哥们教你吧！”

    “谢谢众位大哥的好意，小五虽然不会骑马，但会骑驴，呵呵，我这头驴脚程也不错，耽误不了公差！”

    “骑驴？嗐，驴跑的慢了呀，而且耐力不好，出不了远门，还是骑马是正经！”

    “孙大哥，一般的驴的确跑的慢，可是我的这头却是千里驴，跑得比马快哦！”

    胜男在这方面不想藏私，有时一味儿的示弱，反而让这些人变本加厉。

    “比马快？我不信，要不咱们比比？”

    “好呀！”

    说着，几个马快推荐出一位据说是骑术“一般”的人，胜男打眼一看居然是被誉为“马上飞”的赵二牛。奶奶的，不带这么欺负人的，让一个整天派送公、传递消息的老马快，来迎战她这个小菜鸟？！

    “小五，你真骑驴呀？”

    赵二牛比起他们要老实许多，他和侯刚一样，都是马快里的中立人物，平时没有靠山不是什么人的心腹，但是也不会有被连累的一天。他看胜男眼里满是讶异，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有点以大欺小的感觉。

    “嗯。”胜男点点头，好吧，既然要比赛，那就赢身手最好的，她看向孙传德，“孙大哥，咱们怎么个比法呀？”

    “嗯，我想想。”孙传德揉揉下巴，装模作样的想了想，“北城外有个梅山寺，寺庙下的商铺街上有个卖素斋的，他家的素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你们就以梅山寺作为界限，先跑到梅山寺的商铺街，然后买回一份斋饭，第一个回到衙门的便是赢家，如何？”

    “好，没问题！”

    两个人纷纷赞同，赵二牛从马厩里牵出惯常骑的一匹红马，而胜男则是喂了悍马一些生命水，然后两个人牵着马和驴，在众人的拥簇下，来到县衙后门。

    “好，出发！”

    孙传德见他们上马的上马，上驴的上驴，便大喊一声。

    “驾！”

    赵二牛用力一甩鞭，红马如一阵风般跑了出去。

    “出发，悍马，你要争气哦，回来有奖励！”

    李胜男这里则是边和驴谈着条件，边慢悠悠的一尾随而去。

    “嘿嘿，走，咱们回去接着喝茶！”

    孙传德见那头驴果然和一般的驴没有什么区别，便放心的一摆手，和几个哥们回班房等着赵二牛的好消息。

    “主人，超不超？”

    胜男骑着悍马不紧不慢的跟在赵二牛后面，悍马看着在自己眼前晃悠的马屁股，很是不爽的问道。

    “不超！别跟丢了就成。”

    胜男乐得悠闲，她开始盘算着，等这场游戏结束后，孙传德又会出点什么馊主意呢？！

    半个时辰后，孙传德他们一干人正在屋里，喝茶聊天兼等消息。

    “呵呵，各位大哥，这是刚出锅的素点心，还热着呢，大家赶紧来尝尝！”

    这时，托着一个红色食盒的胜男，笑呵呵的推门进来。

    “咦？小五回来了，赵二牛呢？”

    孙传德见胜男先回来，心里一惊，立马站起来有点走调的喊道。

    “赵二哥呀，我也不知道。”胜男貌似无辜的摇摇头，把食盒放在桌上，“我去的时候还能看到他，等买完东西，就不见他的踪影！”

    而实际情况是，胜男一尾随赵二牛来到梅山寺，在他的带下，找到素斋店，买了几样时新的茶点后，便让悍马以最快的速赶回来。

    “呵呵，大家这是怎么了。”胜男见他们几个脸上的表情很是有趣，便故意说道，“来来来，别愣着啦，赶紧趁热吃吧。孙大哥，侯大哥，别傻看着呀，动手吧！”

    “哦，好。”孙传德努力压下心中的讶异，心不在焉的拿起一块酥糕丢进嘴里。

    其他人见孙老大动了手，便也不客气的围着桌边，迅速的消灭这些糕点——素心斋的素点，那可是远近闻名，先不说它好不好吃，就是一个礼盒二两银的价格，也让他们有种先而后快的**。

    又过了一刻钟，赵二牛气喘吁吁的拎着一个纸袋进来，他见到端坐一边喝茶的胜男，也非常吃惊——怎么可能呀，他明明一领先，胜男却比自己先回来？难道驴真比马跑得快？（胜男：废话，俺家的悍马那是千里驴，之所以让你在前面跑，那是因为姑奶奶不认！）

    第二回合，老鸟们再次落败。

    第天，孙传德又有了新想法，他们点过卯之后，便集体来到县衙的练武场，美名其曰切磋武艺。

    “小五，我可是听说，李家有套家传绝，乃一多年前的李家家主自创，你又是李家的女儿，身手肯定不错，不知可否赐教哥哥两招呀？！”

    马快堆里身手最好的钱旺财（好强大的名字）跳出来，从腰里解下腰刀，向胜男喊道。孙老大调查过，李家的李家刀一向传男不传女，而李胜男虽然进了衙门，但却是女儿身，估计李家老爷未必会把刀法传给她。就算是她过李家刀，可就凭她这幅小身板儿，肯定不是自己的对手。

    “呵呵，哪里哪里，钱大哥既然想指点小五，小五当然乐意。”胜男见他们笑得一脸猖狂，便取下腰刀，“钱大哥，小五初次和人交手，又艺不精，还望大哥手下留情呀！”

    “好说好说，咱们都是自家兄弟切磋武艺，当然是点到为止！”

    孙传德作为比试的裁判，貌似公平的说道。

    “好，请！”

    两个人横刀在胸，各自摆开架势，然后——

    第回合，菜鸟险胜！

    第四天，胜男被派到十里外的柳家庄送信，来回折腾了一天。事后胜男才知道，所谓的重要的信，居然只是一张白纸。

    第五天，胜男又被派到了老家玫瑰镇，给县衙的魏捕快送公，正当她以为干了件正经公事转身离去时，魏捕快一脸不解拿着牛皮纸袋喃喃道“他娘的孙传德，吃饱撑的呀，怎么把上个月发给他的公又送了回来——”

    第六天，胜男终于难得清闲的留在了班房，刚拿起自己的计划书准备补充点东西，许久不见的李大头又晃了过来，说是想吃某某扒鸡店的扒鸡，如果胜男不忙的话，能不能帮忙去跑个腿。于是，胜男连忙拿了钱，一小跑去给上司买扒鸡。等跑到扒鸡店后，她才悲催的发现，县衙在城东，扒鸡店在城西，一来一回二十几里的程。

    第七天，……

    就这样，胜男被快班的班头和捕快们折腾了十多天，但无论怎么使唤她，胜男都没有生气，依然对每个人都是笑容满面、客气有加。

    时间久了，恶搞的痕迹越来越明显，让捕快们都有点不好意思，李大头也开始头疼，能想出来的整人点，他们全都用过了，过分、下作的手段他们也不敢轻易使用。

    如果就这么放过李胜男，他心中的恶气咽不下。但如果继续玩下去，又没有什么新鲜的花样，自己都觉得没意思。

    唉，李大头和孙传德面对李胜男的不急不躁，有点无从下手。

    于是，从那天起，马快们再也没有出损招折腾过李胜男，对胜男也开始热络起来。

    平静的日又过了几天，胜男感觉她应该通过了马快们的下马威，心里紧绷的那根弦也松了下来。

    这天，突然接到报告，说是十六里河的林神医失踪了，他的家人拿着总甲开具的证明来请捕快帮忙。

    于是，李大头迅速调集捕快，一行几个人骑马（胜男骑驴）来到县城西南侧的十六里河。他们分别找神医的家人和邻居谈话后，最后得出结论：林神医自月初出门采药，至今未归，应该是在采药的上发生了意外。

    而林神医常去采药的地方有个，分别是西侧的荒山沟、东侧的大雁山和南侧的草坡。李大头当场把几个捕快分成组，每组人，把马放在十六里河的总甲家里，然后分头去找。

    胜男、侯刚和钱旺财分到了一组，他们负责的位置是西侧的荒山沟，钱旺财又是个人中进衙门最久的一个，于是由他负责。他向总甲问清荒山沟的地形后，便带着胜男和侯刚徒步赶去。

    按照总甲指引的，他们步行了一刻钟后来到一个山口前，过了山口，前面是条岔，钱旺财站在岔前左看看右望望，然后转身对其他两个伙伴说：

    “这里一共有个岔，咱们正好个人，每人负责一条。猴，你去北侧的小，小五，你去南侧的小，而我负责中间这条，谁发现林神医，便高声呼叫即可！”

    “好，明白！”

    两个人拱手领命。

    这是胜男进快班后第一次办案，她全部的心思都在如何找人上，也就没有留意钱旺财和侯刚的异常……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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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鬼林疑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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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着僻静的小，胜男一个人走进小树林，身后的钱旺财一脸阴谋得逞的诡笑，而侯刚则是有点不忍心的看着，唉，希望他塞给小五的干粮和清水，能让她撑过天。

    “主人，有点不对劲呢？”

    一进树林，胜男见左右无人，便把葫芦里的馒头放了出来。树林里非常僻静，她一走来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心跳声，过孤单和冷清。馒头平时虽然又懒又馋，但关键时刻还是帮上忙的。

    “哦，哪里不对劲？”

    胜男也发觉了，从外面看这个小树林没有什么奇怪的，可是进来一看，横七竖八的羊肠小遍布其间，荒草丛生，却没有鸟叫虫鸣，安静的宛若与世隔绝一般。

    “这条咱们刚刚走过！”

    馒头立着身，伸着胖胖的小爪，指着岔前方的。

    “是吗？”胜男抬头看了看日头，小树林的树木并不高，上面还能看到蔚蓝的天空。可不知怎么回事，只能看到天空，却不见阳。

    胜男心里疑惑更浓，靠阳的位置辨别方向是不成了，她弯腰捡了一块锋利的石块，在旁的小树上用力的刻了一个十字，然后带着馒头继续向里找去。因为有了怀疑，她每走十几米，便在边的树上刻十字，转了一圈，总算是来到新的岔口。

    “主人，你看！”

    馒头的视力不错，它一眼便看到了主人在树干上刻的符号。

    胜男顺着它的猫爪看过去，顿时懵了——她们迷了，或者说这个树林有古怪！

    “喂，有人吗？”

    “侯大哥，钱大哥，你们能听到吗？”

    “嗨，有没有人呀……”

    小树林仿若四面有墙一样，胜男的喊叫声从四面八方回荡起来。

    “钱串，咱们这样是不是有点过分呀？”

    侯刚他们两个听到树林里隐隐传来的呼喊声，犹豫的问道。

    “过分？”钱旺财撇着嘴冷笑道，“有啥过分的。再说，这也不是我们的主意，猴，你就是心软，一辈只能当个小卒。别忘了，快班现在还是李头的天下。要是咱们不听他的吩咐，下一个被关进‘鬼林’的就是你和我！”

    “……可，小五怎么说也是个十四五的小丫头，如果在里面遇到什么危险，李捕头那里——”

    “呵呵，猴，咱们都是些小喽啰，只管听头儿的话干活就行，后面的事就不是你我该操心的。再说了，李头不是说了吗，也不要她的命，等她吓个半死主动退出快班后，李头就让人接她出来！”

    钱旺财竖着耳朵听了听，前面树林的声音越来越低落，他拍拍侯刚的肩膀，“走吧，回去向孙老大复命！”

    “好吧！”

    侯刚不放心的看了看，想想钱串的话，默默的叹口气，和钱旺财一起回到十六里河。村里，孙传德正和几个捕快试图把悍马抓住，可四五个大男人忙得满头大汗，悍马却还是自由的在空地上遛着，眼神之间还有些许的不屑。

    胜男因为和悍马能通灵，所以并没有给它加嚼和鞍，没有缰绳可以拉，驴背上也只有一个精致的绣花棉坐垫，捕快们虽然被一头驴弄得狼狈不堪，但是也束手无策。

    侯刚和钱旺财走了过来，对坐在一边喘粗气的孙传德说道，“孙老大，事儿办成了，李胜男已经陷入前面的鬼林，外面没有人接应，她出不来！”

    “好！”孙传德抹抹脸上的汗珠，高兴得左手成拳砸在右手掌上，“干得好，呵呵，李胜男你不是厉害吗，你不是聪明吗，我就不信你能突破鬼林的迷宫！”

    “孙老大，这头驴怎么办？”

    围在悍马周围的捕快，有的拿着鞭，有的拿着绳，手里不停的比划着，但面对狡猾敏捷的悍马，几个人却无从下手。

    “驴？哼，要不是李头看中了这头千里驴，咱们直接劈了它吃肉。”孙传德看到悍马耳朵不停抖着，一双大眼里满是蔑视，气就不打一处来。

    李胜男顺利落入他们的圈套，他心里正得意着，怎么能被一头畜生嘲笑呢，他倏地站起来，从身边一个捕快手里夺过鞭，狠狠的对悍马叫嚣道：“好呀，主人张狂，你这个畜生也放肆，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着，他抡起鞭朝悍马抽去，悍马却灵巧的躲过，没有像刚才一样优雅的退回原处，而是愤怒的冲上来，抬起前蹄对着孙传德就是重重的一踢，只听得“咔嚓”一声清脆的断裂声。

    “啊~~~~~”

    孙传德抱着扭曲的手臂，大声惨叫地跌滚在地上。

    “孙老大！孙老大！”

    几个围观的捕快连忙冲上来，把不停滚动的孙传德扶起来。而悍马则趁机大叫一声，撒开四个蹄朝胜男消失的方向奔去。

    胜男和馒头在林里转了n圈，每次都还是回到原点，找不到出口、也退不回来。她有点沮丧的坐在地上，把手上拎的东西丢放在身边。

    东西？胜男连忙把包袱拎过来，这是在上和侯刚同行的时候，侯刚塞给她的。当时她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见他一脸的诚恳，便顺手接了过来。

    解开包袱上的扣，里面放着一个鼓鼓的纸包和一个牛皮袋。胜男拿起纸包打开一闻，是包，接着她又踮起牛皮袋，里面软软的似乎有液体流动，是清水！

    胜男把东西放回包袱里，想起给她包袱时，侯刚欲言又止的样：

    “小五，这个你随身拿着，上用得着！”

    随身带着？有用？干粮和清水？迷宫似的树林？

    “靠！原来这是预谋好的！”胜男把所有的线连贯起来一想，才知道自己被李大头算计了。

    “预谋？”

    馒头乖乖的围坐在胜男身边，不解的问道。

    “没错，之前他们的烂招数我都顺利化解，李大头为了把我挤出快班，便想出这招毒计。”

    胜男整理了一遍思，开始推测他们计划：先是让捕快们处处为难她，争取把自己挤出马快；接着面对她的化解，他们假意认输，并且流露出开始接纳她的善意，让她放松警惕；然后便是借寻人案，把自己骗入诡异的树林，围困她、恐吓她，意图让她屈服。

    “哼，好歹毒的计划呀！”胜男这时全部想明白了，她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整个树林里没有动物和水源，树上也没有野果，如果孤身一个人迷失在林里，不用多久，哪怕只有天，哦不就一天，她饿不死也会渴死的。

    “哦，不怕，咱们有葫芦呢。”馒头倒也无所谓，主人手上有宝贝，就算是在荒漠之中也能生存。

    “没错，是有葫芦。”胜男点点头，但是眼里的寒意并没有少。

    如果她没有宝葫芦呢，如果她没有前世的记忆呢，换成任何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就算是会两手拳脚功夫，可面对像鬼境一样无声无息的树林，即使有侯刚的粮食和清水，渴不着饿不死，但也会被吓个半死。

    “不过也不能饶了这些人，刚才咱们白跑了这么多，累死我了！”

    馒头用小爪拍拍嘴，慵懒地打着哈欠。

    “嗯，这次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胜男冷冷的说道，如果是单纯的捉弄、恶整，她无非是多跑点冤枉、多花点气力，无伤大雅她能忍便忍了。可现在性质不同，他们这是明晃晃的谋杀！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对了，我们误入鬼蜮，那悍马呢？”

    胜男突然想起放在村中的悍马，自己都被陷害了，他们能绕过自己的驴？

    “悍马！”“悍马！你能听到吗？”“悍马……”

    胜男不管自己的声音悍马能不能听到，她转着圈的四处喊着，借以消除心中的恐慌和自责。

    “呃阿~呃阿~~”

    隐隐的，树林远处传来熟悉的驴叫声。

    “悍马——”

    胜男大声的叫着，希望刚才的回应不是错觉。

    一刻钟后，一头小毛驴吧嗒吧嗒的从树林一侧跑过来，胜男激动的把悍马抱住。

    “主人，悍马也进来了，咱们怎么出去呀？”

    馒头很不待见那头傻驴，拜托，这里是迷宫嗳，个中有一个在外面，她们还能有机会出去，现在好了，全进来了！

    “走，咱们换条。”见到悍马完好无损，胜男心中大定，她揉揉悍马的脑袋，把侯刚给的包袱放在驴背上，然后开始寻找她没有刻过字的树，并顺着这个方向走去。

    一人一猫一驴在迷宫一样的树林中走了两个时辰，反反复复的回到不同的原点，胜男每次都从过的树上刻字，当她也记不清自己刻了多少字之后，终于没有再回到原点。

    顺着没有刻字的树，她们终于走出这片树林，映入眼睑的是一个山谷，越过山谷又是一片竹林，站在竹林边缘，胜男影影绰绰的看到竹林后似乎有栋房。

    有住家？还是隐士高人？

    胜男有点不确定，被人陷害过一次后，她有点杯弓蛇影，担心前面有埋伏。可后面又是迷宫，左右都是陡峭的山壁，除了面前的竹林，貌似她们也别无选择。

    深吸一口气，胜男小心的领着悍马和馒头，悄悄的走进竹林。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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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还真是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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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竹林，胜男小心的避开地上的“杂物”，不去猜测这些貌似骨头的杂物是什么动物的遗骸。竹林的面积并不大，郁郁葱葱的竹叶宛若画中一样，翠绿却没有丝毫的摆动。

    走了几分钟，她们终于来到竹林的边缘，入眼的是面陡峭的石壁，石壁下是一片湖水，湖的面积很大，据胜男目测大概有五六平米。

    在贴近石壁根儿的湖面上建着一栋小竹屋，距离胜男脚下的水岸至少有一两米，中间没有任何连接。

    “咦，房建在峭壁下，离水岸又这么远，人怎么过去呀？还是里面的人不用出来？”

    胜男疑惑的看着面前的建筑，心说话这高人难不成不走寻常？还是人家有绝顶神功，可以飞檐走壁、水上漂？

    “喂，有人吗？屋里有人吗？”

    胜男双手罩在嘴上，大声的喊道。但并没有任何回应，只有四周的峭壁回荡着她走调的声音。

    她看了良久，又在岸边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可以通行的桥或者木板，连个机关按钮都没有。胜男无措的站在竹林边，手随意的扶在身侧的翠竹上，突然摸到几个凹，她低头一看，碗口粗的竹杆上刻着几个奇怪的字符，镌刻的时间有点久，字迹已经模糊，她仔细辨认了一番，并不认识。

    “这是什么意思呀？难道是道家的符？”

    胜男用手指描绘着字符的样式，不是汉字、也不是英，当她的手指接触到中间一个字符时，用的力道也稍大了一些，湖面上突然发出“轰隆隆”的响声。

    胜男被吓了一跳，连忙拉着馒头退回竹林中，只见如镜的湖面突然晃动起来，从水底慢慢升起一个条状的物体，随着它的不断上升，周围的水花四溢。

    片刻之后，响声渐弱，在竹屋和湖岸之间连起了一架简易的木板桥。

    “这是桥？”

    胜男不确定的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对着木板砸了过去，“嘭”“噗通”，石块先是落在木板上，弹跳起来又掉落在一侧的湖水中。

    “主人，我去试试？”

    馒头见胜男还是犹豫不决，便扭着圆滚滚的屁股晃了过来。

    “你？行不行呀，我担心这是机关！”

    胜男看馒头的横向尺码，估计比木板还要宽，就算不是机关，也难保这只肥球直接滚落下去。刚才石块掉落湖底的声音，告诉她这个湖非常深。馒头貌似不会游泳吧？

    “那怎么办，总不能在这里干等着吧？”

    馒头抬头看了看峭壁口的天空，天色已经不早了，再等下去，估计都要傍晚了，呜呜，人家还没有吃午饭呢。

    “嗯，好，咱们试试！”

    胜男有了主意，她先把悍马和馒头收进葫芦里，然后一手捏着塞，一手拿着开口的葫芦，小心翼翼的走上了木板桥，准备万一有情况，她就直接躲到葫芦里。

    就这样，她摇摇晃晃的仿佛过独木桥一般，顺着临时木桥从湖岸走到竹屋前的空地上，正当她拍胸脯庆幸安全着陆时，身后又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木板桥缓缓自湖面沉下去。

    “喂，你好！请问屋里有人吗，在下李胜男，误入贵地，打扰之处还望高人原谅！”

    胜男站在门口对着屋里喊了喊，没有回应，她抬脚进了竹屋，屋里的面积很大，摆放着各种精致的竹制家具。但好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家具表面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嗨，家里有人吗？”胜男边喊着话，边逐个屋察看。

    这间竹屋一共有个房间，分别是居中的客厅，东侧的卧室和西侧的厨房。胜男先从客厅转到厨房，又从厨房折回客厅，屋里空无一人，屋的后墙便是陡峭的山壁，她在客厅里找不到任何人住过的痕迹，便来到卧室。

    卧室里放着一张竹榻和一个书桌，书桌靠窗放着，桌上似乎放着一本书和一封信，胜男见状脑海顿时出现电视剧里的经典桥段，她几步走上前，拿起书信和书皮发黄的书。

    呃，书信应该是遗书吧，她先放下书，打开书信，白色的纸上写着一些字符，这些字符和入口机关上的一样，她不懂。

    胜男叹口气，把书信折好放回去，然后又翻开厚厚的线装书，一看还是那种奇怪的字符，她又不死心的翻了几页，除了几张类似物理或化图形的简图和阿拉伯数字，上面的字符她一个也看不懂。

    “唉，怎么出去呢，应该有密道吧？”

    胜男脑里还是电视剧的思维，人家主角们都是误入险境，然后绝处逢生。而且像这种设计巧妙的房，肯定会留有暗道，可在哪儿呢？

    胜男顺手把书和书信放在葫芦里，然后开始在屋里四处寻找。墙壁，没有；床下，没有；地板呢，胜男趴在地上，用手不断的敲着地板，呃，也没有！

    “切，还不如不进来呢，现在好了，逃出了迷宫，又困在了竹屋里。”

    胜男气馁的坐在书桌边，手用力的砸在桌面上，桌上的几样小东西顿时被震得晃动起来，唯有一个竹制的笔筒纹丝未动。

    胜男见状灵光一闪，忙伸手去拿竹筒，果然，拿不动。她又试着左右摇晃一番，竹筒咔的一声，转动起来，床前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方形的凹槽。

    作为问，胜男把桌上的一个镇纸放在凹槽上，顿时，凹槽像升降机一样，缓缓的落下去，房周围也发出“喀喀喀”链条滚动的声音，过了一会，声音消失了，笔筒也转回原位。

    实验成功，胜男再次扭转笔筒，拿出宝葫芦做好防御措施，随后站在凹槽上，只觉得视线缓缓下沉，然后漆黑一片，耳边只有喀喀喀的声音，再然后声音没了，她眼前开始有了点点光亮。

    “咦？这里是？”

    胜男疑惑的从巨大的山石后绕出来，面前出现了一条黄土官道。

    “哈哈，好了，终于出来了！”胜男高兴的大笑，把馒头和悍马放出来，“馒头，悍马，咱们出来了！”

    “那赶紧回家吧，我都饿了！”

    馒头纵身跳进胜男的怀里，肥爪拍拍鼓鼓的肚皮撒娇。

    “好，咱们回去找他们算账！”

    胜男抱好馒头，一偏身上了驴，朝县城的方向飞奔而去。

    “魏师爷，这牛怎么也不长膘呢？”

    狗剩儿纠结的看着面前的瘦牛，问着据说最有问的魏师爷。

    魏良自从当了师爷，时间变得有些紧，一般都是上午去衙门报道，下午来南山看工程。他刚去工地上转了一圈，帮胜男喂牛的狗剩儿就凑了过来。

    “我也不知道，估计应该是肠胃出了问题吧！”

    魏良心不在焉的说道，中午去快班找胜男，留守的赵二牛说他们去办案。可怎么有了要案，他这个刑名师爷不知道呢，担心胜男是不是又被人恶整。

    “嗳，这位小哥儿，我能看看你的牛吗？”

    一个身穿青灰衣裤的中年人，双眼直冒精光的盯着工棚边趴着的瘦牛。

    “呃，魏师爷？”

    狗剩儿感觉这个人的眼神好奇怪，他不确定的问着魏良。

    “哦，先生请便！”

    魏良看到这位男身后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篓，里面还有不少草，推测这位是个大夫，便摆手示意他随便。

    “魏老大！”

    这时，如同一阵风过，胜男嗖的出现在工棚前。

    “咦，胜男，你不是去办案了吗？”

    魏良从她怀里接过肥猫，不解的问道。

    “靠，去他娘的办案，李大头他们想害死我！”

    胜男正咬牙切齿的下了驴，转身后发现工棚下面的坡地边有生人，便一屁股坐在工棚的椅上，抓起茶碗牛饮了一口水。

    “怎么回事？”

    魏良跟进来，小声的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

    胜男和他小声的咬着耳朵，对身边的事情并没有关注。

    “哎，先生，您给牛吃的什么呀？”

    狗剩儿焦急的问道。

    “不急不急，待会你就知道了！”

    中年人慢悠悠的说道，颇有几分成竹在胸的样。

    “呀，先生，牛吐东西啦，这是什么呀，不会是它把肚都吐出来了吧？”

    狗剩儿蹲在牛身边，见它肚咕咕的响了一会，脖似乎也滚动了几下，然后就开始呕呀呕的，最后吐出一个肉团一样的东西，顿时吓得大叫起来。

    “狗剩儿，怎么啦？”

    胜男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魏良，正等着他帮忙想办法，看怎么合理合法的报复回去，突然听到狗剩儿带着哭腔的声音。

    “东家？呜呜，我对不起东家，您把牛交给我看管，我却没有看住。”狗剩儿抹着泪过来，他指着中年男手里的肉团，哭着说：“刚才这位先生喂了牛一些药丸，牛就把肚都吐出来了，呜呜，东家，都是狗剩儿的错……”

    “吐了？”

    胜男放下茶碗，来到中年人身边，见他不嫌脏的双手捧着牛吐出来的东西，正欣喜的看着。

    “先生，您这是？”

    “哎呀，真是宝贝呀。”中年人喃喃自语，听到胜男的问话后，忙抬起头：“请问您是这头牛的主人？”

    胜男点点头，“是呀，先生有何指教？”

    “呵呵，指教不敢当，您可否将此物卖给在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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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一报还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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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怎么称呼呀？”

    胜男感觉这个人不简单，居然能看出自己的牛里有宝，还能用药物催吐出来，绝非一般人。

    “呵呵，鄙人姓林，乡间的铃医！”

    中年男心里非常想要这个肉团，但神情还是那么淡然。

    “林？铃医？”胜男心里一动，试探的问道，“先生可是家住十六里河村的林神医？！”

    “神医？”林济远把肉团交给一直紧盯着自己的小伙，掏出汗巾擦手笑道：“林某不过一介乡野郎中，哪里算得上神医呀。小姑娘，你可否将此物卖给在下呢？”

    果然是林神医，胜男心中暗喜，她从狗剩儿手里接过肉团，努力克服自己不要想它是怎么来的，笑着对林神医说道：“呵呵，神医过谦虚了，在梅水镇方圆几里谁不知十六里河的林神医，医术高超、妙手回春？”

    “哪里哪里，不过是虚名罢了，小姑娘，此物？”

    “此物既然是神医发现的，那就赠与林神医！”

    胜男双手捧着肉团，一脸的真诚。

    “这……”林济远没有去接，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他好像是第一次见到眼前的小姑娘吧，她怎么会如此爽快的把宝贝送给自己，难道她不知这东西的珍贵：“小姑娘可知此物是何物？”

    “如果小女没有认错的话，此物乃牛黄，别名丑宝，产自黄牛或水牛胆囊之内，可用于泡制中药。林神医，小女说的没错吧？”

    胜男笑着说道，这还多亏小时候爷爷给她讲的那个病牛的故事，否则，她又不医，哪里知道什么牛黄。

    “既然你知道这是牛黄，那也该知道它的价值呀，林某和你并不认识，你为何……”

    林济远有点不解的问道。

    “呵呵，牛黄对我没有什么用，顶多是可以换银的死物；而对于病患或者医者，那它就是治病救命的宝贝，堪比黄金！”胜男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她爽快的说道：“林神医，本来我以为要杀死耕牛才能取得此物，如今您却用药物把牛胆中的牛黄催吐出来，已经是救了我的牛，我怎么好意思收您的银呢？”

    “……”林济远定定的看着胜男，试图在她的眼睛中瞧出些端倪，他是个行走四方的医生，不是酸腐秀才，自己和眼前这个小姑娘非亲非故，她怎么会白送呢。

    “林神医，请这边坐，小女能问您几个问题吗？”

    胜男见林神医没有接牛黄，而是探究的看着自己，便知道这位神医很懂人情世故，那事情就更好办了。

    “哦，不知小姑娘想问什么？”

    林济远跟着进了简陋的工棚，他也想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需要人巴结。

    “神医这是去采药了吧。”胜男换了一个干净的碗，又用小炉上的热水把碗烫了烫，然后给林济远倒了一杯热茶。

    “没错，林某每年五月到九月间，都会去山间采药！”

    “看您采了这么多药材，花费了不少时间吧。”胜男瞄了瞄他身后的竹篓，好奇的问道。

    “嗯，足足费了我半个月的时间呀。”林济远见胜男绕着弯东拉西扯的套话，他也好奇对方的目的，便略有保留的说道。

    “噢，这么长时间呀，那您家人肯定很担心您吧？”

    “呵呵，林某每次采药多则半个月，少则五天。五月份的药草最旺盛，每次耗时半个月，年年如此。所以家人早就习以为常了，小姑娘你到底是什么人，究竟有什么目的，咱们还是直说吧！”

    林济远喝了一口茶，直奔主题的问道。

    “小的李胜男，乃梅水镇的马快。”胜男站起来偮手施礼，心里暗道：她就说嘛，瞧这位神医的气色和衣着，根本就不像遇过险的样。而且他身上的行头也非常齐全，一看就是经常采药、经验十足的人。

    如果林神医真的出了事，为何他的家人并没有惊慌、伤心和焦虑？而且所谓的家人、邻居，都是林忠找来的人，大多还都是男人，连个丫鬟仆妇都没有，根本就不正常。都怪自己当时满心兴奋，竟忘了注意这些细节。

    如此推想下去，她也就能明白，为何林忠没有投状，而是拿了一份什么保甲的证明书。不容易呀，为了陷害自己，李大头居然动用了这么多关系。

    几乎是一瞬间，胜男脑飞速的转着，并快速得出了结论：林忠、保甲和李大头都是一伙的，她一个都不能放过。

    想到这里，她严肃的说道：“今天一早，有位自称林神医管家的男，来县衙的快班报案，说林神医自月初外出采药至今未归，而且音信全无，求捕快们帮忙寻找！”

    “什么？管家？”林神医顿了一下，把茶碗放在桌上，“可是叫林忠？”

    “没错，正是林忠！”胜男点点头，她满脸“疑惑”的分析着：“胜男刚刚见到先生的时候，便非常疑惑。照林忠所言，您月初去采药，生死未卜，可怎么会在离县城这么近的南山坳？他还对我们说，您常去采药的是荒山沟、大雁山和草坡，而这个地方都是在县城西南侧，距离此地少说也有四十里地，如今您却在这里，这究竟为何？”

    林神医脸色也开始阴沉起来，如果这个小捕快说的是真的，那林忠这厮肯定是借由自己的名号来生事？还生死未卜，他竟敢如此咒自己的主人？

    “嗳，李捕快，话也不能这么说。”魏良听了半天，也把事情弄了大概，“林管家也是担心自家的主人嘛，就是方法有点不妥当。要报案也要通过正常的程序，向县衙呈递状，经刑名师爷核实后，再派遣捕快去办案。刚才我还纳闷呢，怎么县衙出了大案，我却一点儿都不知道，原来人家直接找的捕快呀。”

    “这位是？”

    林神医压下心中的怒火，把目光转向魏良。

    “呵呵，在下魏良，县衙的刑名师爷！”

    “魏师爷，失礼失礼！”林神医起身对魏良拱手，他的目光不断地在胜男和魏良之间打量，突然笑着说道：“两位就不要兜圈，有什么话咱们不妨直说吧！”

    “好！”胜男和魏良相互对视一眼，然后开始讲述事情的经过，以及想让林神医帮的忙……

    黄昏时分，林忠按照和老爷约定好的时间，来到南山坳来接人，他在官道上等了半天，却没有发现林神医的踪影。惊慌之下，他忙向周围的农户打听，问是否见到林神医。

    “没有呀，俺一直在这里放牛，从来没有见过穿青灰衣衫的先生，更没有见过有背竹篓的人！”

    狗剩儿拿袖擦着鼻涕，睁着两只圆滚滚的眼睛说道。

    “老爷丢了？”赶马车的车夫也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没有见过他们描述的人。

    “不可能呀，老爷年年都来南山坳东侧的深山采药，从来没有出过岔。”林忠也惶然，他又跑到地里去问耕种的农夫，得到的答案都是相同的。

    “管家，俺看咱们还是报官吧？”

    天色越来越晚，车夫拿着马鞭提议道。

    “报官？”林忠心里一愣，这是怎么啦，今天上午刚帮李大头演了一出“报官寻人”的戏，如今假戏成真？

    “对呀，那不成咱们就在这里傻等呀，老爷万一在山上出了什么事，咱们可怎么和夫人交代！”

    车夫不满的看了一眼管家，心里直埋怨：都是你，要不是你咒老爷，老爷怎么会失踪？

    “……走，去县城！”

    林忠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和车夫赶在关城门前，杀到县衙。

    十六里河村的关公庙，钱旺财和侯刚几个人吃完饭在大殿里喝茶。按李大头的计划，他们要在这里盯着，等天以后再找村里人去“鬼林”接李胜男。

    “唉，也不知道小五怎么样了？”

    茫茫夜色中，侯刚担心的看着树林方向。

    “哟，猴，想啥呢？”钱串咬着牙签过来，一屁股坐在侯刚身边，促狭的说道：“怎么，还担心你的小五妹妹？”

    “去你娘的，你混说什么？”侯刚脸一沉，冷冷的说道，“小五和我家大妮儿一般大，我只是觉得咱们不能这么下作，她还是个孩呢！”

    “哟哟，还真急啦。”钱串吐掉牙缝儿里的肉丝，回想起自己败在李胜男手下时，阴阴的说道：“孩？你见过抡大刀的孩吗？”

    就在这时，一匹小黑驴颠颠儿的跑了过来，它停在庙门口，“呃~阿~”叫了两声，用力的刨着蹄。

    “嘿，这不是那头死驴吗，走，哥儿几个，咱们把它捆起来，李头肯定有赏！”

    钱串认出这头便是中午跑掉的驴，忙吆喝着几个人一起出来，抽出马鞭向悍马招呼过去。

    “啊~~我的胳膊！”

    “哎呀，我的肚！”

    “他娘的，这还是头驴吗，怎么这么大劲儿……”

    顷刻之间，除侯刚外几个人都被悍马踢得鬼哭狼嚎，惨叫连连。

    与此同时，县城孙传德家，李大头拿着一些酒肉和鸡蛋，来看望“因公”负伤的孙传德，两个人坐在炕头上，一人一个酒杯，正嗞嗞喝得有味儿。

    “不错，总算是把这个死妮弄到鬼林里了！”

    “呵呵，现在估计她已经饿得半死了吧？”

    “饿不死也会吓死，嗳，李头，就那个鬼林我听林总甲说过，别说是个小姑娘，就是个大老爷们也能活活吓死！”

    “哼，该！我让李正义这个老不死的折腾我，你折腾我，我就拿你女儿开刀……”

    突然，“吱呦”一声门开了，一阵凉风把炕桌上的油灯吹灭，接着：

    “哎呦，这是什么呀，我的脸……”

    “李头，你没事吧，老婆点灯，哎呦，谁抓我的脖……”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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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魏师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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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魏良接了林忠的状，准备点齐两班衙役，出城办案。

    “哎呀，李班头，这是怎么啦？”

    魏良来到押签房，步班的黄老爹正拉着李大头的手，趴在他的脸上啧啧有声的关心道。

    “没啥，没啥，猫抓的！”李大头呲着牙，一说话就牵动着脸上的伤口嘶嘶的疼，“昨天也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野猫，唉，一时不查就被它抓了两把！”

    “哦，野猫呀……”黄老爹摇摇头，心说不像呀，这猫爪也忒大了，难道李大头去逛窑被家里的母老虎发现，后院起火了？

    “嗯，真是野猫！”李大头见他摇头晃脑的，脸上还有暧昧的表情，忙解释道。

    “对，的确是‘野猫’！”可不，窑姐儿难道还是家猫呀。黄老爹已经认准，李大头这是被老婆抓挠的，嘴上附和心里暗笑。

    “哎呀，这。”李大头有种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他今天一进衙门，大家都用这种眼神看他，他真想把那只该死的猫拎出来作证，但想起昨天那只猫的彪悍，他又有点发憷，正巧看到魏良进来，便转移话题道：“老黄，赶紧的，魏师爷来了！”

    两个人忙整整衣冠，向魏良见礼。

    “两位班头早。”魏良点点头，然后拿着状纸对他们说道：“昨夜接到十六里河林济远林神医府上的管家诉状，说林神医失踪了，请求县衙派捕快帮忙寻找。黄班头，步班的捕快都到齐了吗？”

    “回师爷，都到齐了！”

    “李班头，快班的捕快都到齐了吗？”

    “这个。”李大头心里正疑惑林神医的案怎么到了魏良手里，听到他的问话，忙拱手回道：“除孙传德、侯刚等六人出公差外，其他人等都已到齐！”

    “出公差？最近有什么大案吗，还需要六个马快同时办理？”

    魏良无视李大头脸上的“世界地图”，淡淡的问道。

    “回师爷，没有、没有什么大案。只是孙传德办案的时候受了伤，正在休养。”李大头的额上见了汗，他怎么忘了现在魏良管刑狱呀，之前因为李正义代管，他有王主簿撑腰，一向是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却不想此刻被人逼问，“这个，其他的捕快都在查询南山山匪余党，所以……”

    “哦~”魏良拉长声音，定定的看着李大头，直到盯得他汗珠啪啦啪啦的掉下来，才慢慢的说：“好，我知道了！那就把剩下的人召集起来，本师爷来分派具体工作！”

    “遵命，师爷！”

    接着，魏良在练武场召集了所有的捕快，留下两个步快和两个马快看守，其他人分成四组，以南山坳为中心，四处寻找。

    “弟兄们，这是魏某接手的第一个案，我在这里许下重奖，谁能第一个找到林神医，赏银五两，休假天！”

    “明白！谢谢师爷！”

    十几个捕快一听有重奖，都咋咋呼呼的向魏良表决心。

    “好，出发！”

    魏良满意的点点头，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果然不错，他一挥手，十几个人迅速按照他的指示奔赴目的地。

    而李大头则是疑心重重，他实在搞不懂眼前这是真的还是演戏。如果是真的，林忠怎么没有来找自己；如果是演戏，调动这么多人，摆下这么大的阵势，魏良又如何收手？！

    想来想去，他最后还是决定亲自去十六里河看看，顺便问问李胜男的情况。

    “魏师爷，李大头去牲口棚牵了一匹马，说是要出城！”

    周庆悄悄的凑到魏良耳边，说着他观察来的情报。

    “嗯，知道了！小庆，你去吧。”

    魏良点点头，让小庆继续留意县衙的动向。

    而胜男则和林神医从王老实家出来，两个人慢悠悠的朝南山走去，后面跟着馒头和悍马。

    “胜男，这个地瓜，真能当粮食吃？”

    林神医手里拿着一小块橘色皮的地瓜，他好奇的问道。

    “对呀，这种作物非常抗旱易活，是我押解犯人去辽东的时候，一位游方的道姑所赠。据这位道姑讲，地瓜又称番薯，是海外的夷人们种植的。地瓜可是好东西，它的果实可以用来当粮食吃，叶可以炒菜，而且对人体也好，能清除体内毒素、延缓衰老呢。”

    “哦，竟有如此神效？”

    林神医惊叹的看着手中的小东西，年轻的时候，他为了精进医术增长见识，也曾经云游过很多地方，但这种东西却从来没有见过。

    “没错，我在南山开垦了不少荒地，准备大面积种植地瓜，等成熟后胜男给您送一些，您可以试试！”

    “好，没想到此次林某的收获不小呀！”

    林神医呵呵笑着，腰间的布袋中放着一个牛黄，还有地瓜和什么玉米，据说能在饥荒之年充当粮食。

    除了物质的收获，他还发现了家里的内贼。

    大胆的林忠，这些年来，仗着自己的信任，居然经常打着神医管家的旗号，欺凌乡里，林家几代人经营的好名声，险些断送在这厮的手里。

    幸好他此次遇到了李胜男和魏良，又从附近乡邻口中知道了林忠的劣迹，这才亡羊补牢，希望一切还来得及。

    “还有一种植物。”胜男想起在南山发现的疑似西红柿的红色果，她对林神医说道，“这种果，秋天开花冬天结果，果宛若樱桃大小，味道甜中带酸，我怀疑它也是一种野果，但是附近的村民却告诉我，这种果有毒，林神医要不要研究一下！”

    “哦，是不是这般大小的红色果？”

    林神医闻言把地瓜收好，用食指和大拇指比划出一个圈。

    “对，我的猫不小心误食了，但并没有中毒，所以我也试着吃了几个，味道很好，而且吃完口齿生津，还治愈了我娘的厌食之症！”

    那种红果，胜男和魏良吃过好几次，除了个头小一点，味道和吃后的感觉跟前世的西红柿一模一样。西红柿可是好东西呀，营养丰富，经常食用对人体也好。但受习俗的限制，附近的村民都误认为红果有毒，宁肯吃苦涩的野菜，也不敢吃红果，漫山遍野的红果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如果能从德高望重的林神医口中说出，“此物乃水果，可以使用”之类的话，那么附近的村民能改善饮食，而自己也能收入一笔不小的金钱。呵呵，如此一来，牛黄的钱就挣出来了。

    “哦，那林某要好好研究研究！”

    “嗯嗯，您如果担心红果有毒的话，可以找一些猫狗做实验！”

    胜男见他眉眼之间还是有些疑虑，便提议道。

    “对呀，好，走，咱们赶紧去摘果！”

    林神医一听胜男的主意，连声说好，拉着她的袖直奔山上。

    过了辰时，南山坳附近的山上，十几名捕快分头行动，他们四个人一组，进行地毯式的。

    正当大家在山上忙得满头大汗的时候，山下突然发出欢呼声：

    “噢~~林神医找到了，林神医找到了！”

    “小五，有你的呀，真给咱们马快争光！”

    “哎呀，谢谢小差爷，谢谢您找到我们家老爷！”

    翌日，被衙门顺利找到并安全送回的林神医，命人连夜做了一块“爱民如”的匾额，吹吹打打的送到了县衙。

    杨知县见状非常高兴，对会办事能办事的魏良和胜男格外的满意，并当场宣布，自即日起，县衙的刑狱、缉盗以及捕快们的管理，皆有魏师爷全权负责，如有不听魏师爷辖制的，严惩不贷。

    于是，得到尚方宝剑的魏良，便开始对县衙各个部门进行整顿，第一个目标便是两班捕快。

    清晨，卯正刻，步快和马快两班十八名捕快，外加两个班头和总捕头，全都在练武场集合，等待魏师爷的训话。

    “各位兄弟，在下魏良，蒙县尊大人器重，从即日起负责管理县衙的刑狱和两班衙役。”魏良面沉似水的站在众人前面，先是说了一些感谢党感谢组织厚爱的致谢词，紧接着话头一转，他略有不悦的说道，“经过本师爷这段时间的观察，发现了许多问题。就拿这次寻找林神医的案来说，作为办案主力的马快，在案情发生的时候，居然只有个捕快可以派遣。其他的人呢？恩？”

    说到这里，魏良冷冷的扫过几个吊着胳膊、拐着腿的伤员，当然还有一个既吊着胳膊，脸上还缤纷多彩的重病号。

    “哼，去缉拿什么南山余孽？不知道你们从哪里得到的情报，十六里河居然是余孽的巢穴？”

    听到这么严厉的斥责，一向自由惯了李大头刚要出声反对，被身边的孙传德连忙拦住。

    “为了提高捕快们的办案效率，本师爷制定了几条规定：第一，从即日起，除非有县尊大人的允许或者本师爷的分派，所有马快不得随意出城，初犯者扣罚当月的伙食补贴和治安补贴，再犯者加倍，再再犯者，扣罚全年的所有补贴；第二，从即日起，县衙的马匹统一管理，没有公事不得私自使用，如有违者，处罚同上；”

    魏良的话音刚落，下面的捕快们便议论纷纷。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两条都是针对马快的，李大头更是气得脸上的伤疤直突突。

    讲完惩罚，魏良又开始说起新添的福利：

    “第，马快，步快都是加上班头每班共十人，从即日起，本师爷将会重新排班，人一组，轮流上岗，没有排到班的人，休息一天！”

    “真的？也就是说咱们还有休息？”

    “哎呀，真是好了！”

    刚才还愁眉苦脸的马快们，顿时高兴起来。

    “第四，……”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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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林神医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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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兄弟，听明白了吗？”

    魏良把自己的新计划一条一条的说完，目光从二十多个人脸上逐个儿扫过，见大家都没有什么反应，便高声问道。

    “听明白啦！”

    台下的捕快，除了李大头和孙传德，其他的人都异口同声的喊道。

    “很好，既然听明白了，那就要按照本师爷的新制行事，如有违犯，呵呵，就不要怪本师爷不留情面。”魏良满意的点点头，他接着说道：“当然，做得好的，本师爷也会按照新规定进行嘉奖。李胜男，出列！”

    “是，小的在！”

    胜男利的从队列中站出来，小身板儿站得笔直。

    “那日我曾经说过，如果谁能第一时间找到林神医，并将之安全送回，本师爷将会奖励五两纹银，并放假日。”魏良含笑的目光再次扫过众人，并从旁边桌上拿起一个托盘，托盘上蒙着一方红巾，他把红巾掀开，里面是两串铜钱，和几个银角，“我说到做到，来，李胜男，你是第一个完成任务的人，这是给你的奖金，另外从明天起，你可以连休天！”

    “谢谢魏师爷！”

    李胜男满脸喜色的几步走上前，她从魏良手中接过托盘，然后转身面向大家，就像前世大里领奖金一样，她高高的捧起托盘，向在场的人展示。

    “好，归列！”

    魏良脸上也露出几分笑意，台下捕快们羡慕、眼红的表情，他全部看在眼里。嗯嗯，知道眼红银就行，“大家都看到了吧，李胜男已经成功从我手中领走了奖金和休假，下一个是谁呢？呵呵，本师爷很期待哦。另外，刚才所说的新规定，还望兄弟们认真执行，本师爷会监督的。如果我不在县衙，那么将有李捕头监督。”

    “是，属下遵命！”

    李正义站在魏良身侧，听到他这么说，心里暗喜忙侧身抱拳施礼。

    “嗯，很好。”魏良缓缓的点点头，收起脸上的笑，严肃的说：“诸位都是自家好兄弟，我不想惩罚任何一个人，但是你们也不要为难我，明白吗？”

    “明白！”

    这次的声音，远远高过刚才的，捕快们在魏良坚毅的目光中，明白到了一件事：衙门的风向开始变了，两班班房也要换主人了。

    “很好，新的值班表我会让李捕头分发给班头，从明天起就按这个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魏师爷，俺不认字咋办呀？”

    钱旺财得到孙传德的暗示后，凉凉的说了一句。

    “呵呵，那就让快班其他的兄弟念给你听，快班的捕快要是都不识字，那就请步班的人帮忙。还有问题吗？”

    “没、没有了！”

    钱旺财被魏良冷冷的眼神盯得禁不住打了个寒战，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该换个靠山？

    “嗯，其他人还有问题吗。”魏良环视一遍，见大家纷纷摇头后，便说道：“很好，李捕头待会去押签房等我，其他的兄弟就地解散！”

    “是！小的遵命！”

    魏良一摆手，示意大家解散，他率先离开场地，李正义也忙整整衣冠跟上去。他们的身影刚刚消失，场地里的捕快们纷纷个一堆儿、五个一伙儿的议论开来。

    “嗳，你说魏师爷这是啥意思？是不是以后咱们都不用听班头的，直接听他和捕头的？”

    “嗯，应该是，呵呵，以后咱们也有休假了呀。我刚才算了算，如果按个人一轮，估计一个月能休四天呢。哎呀，娘的，总算不用偷偷摸摸的回家了！”

    “可不，办案除了正常的赏银外，额外的还有奖金。乖乖的，五两呀，够家里个月的嚼用！”

    “……就是……”

    李大头听着周围人的议论，脸都黑了。哼，好你个魏良，摆明了就是要夺老的权呀。就刚才这几天什么破规定，傻都能听出是针对自己的，他李大头不傻不呆又怎么能听不出。

    “李头，您要干什么？”

    孙传德见李大头满身的戾气，浑身的肥肉剧烈的抖动着，脸上的抓痕愈加狰狞，握着两个拳头要去押签房，忙用没有受伤的手臂拦住他。

    “干什么，你说我干什么？”

    李大头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要不是看在孙传德受了重伤的份上，他早就一把推开了。

    “哎呀，李头，你跟我来。”孙传德见周围的人正竖着耳朵他们的谈话，忙拉住李大头的胳膊，“这事咱们要从长计议！”

    说着，他费力的拉着李大头走出院，两个人直奔常去的五梅楼。

    “小五，你没事吧，唉，都是当大哥的对不住你……”

    侯刚一脸愧疚的站在胜男面前，虽然不知道胜男是怎么逃出鬼林的，但是让一个小丫头在那么恐怖的地方过夜，他越想越觉得挺过意不去的。

    毕竟他和小五共同押解犯人，两个人同行了二十多天，小五一上对自己又格外的敬重，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于公于私他都不该袖手旁观甚至还协助欺骗。

    “没关系，侯大哥，我知道你也很为难。”胜男一向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虽然她也曾经埋怨过侯刚的知情不报，但是想起他塞给自己的干粮和清水也便释然了，毕竟她和侯刚没有过命的交情，人家不可能为了自己而丢掉饭碗。

    “不是，小五，我……”

    侯刚见胜男一点怪罪自己的意思都没有，心里更加愧疚。

    “呵呵，侯大哥，有些事小五心里明白。”胜男把托盘放在一边，然后从怀里掏出那个牛皮袋递给他。

    “你真的不怪大哥？”

    侯刚迟疑的接过东西，不确定的问道。

    “嗯，小五还要谢谢你呀。”胜男眨眨眼，调皮的说道：“要不是进了林，我还找不到神医呢，真的！”

    “哦，是这样。”侯刚一听这话，便也放下心来，“行，走吧，咱们去吃饭，今天大哥请客！”

    “哪能让大哥请客呀，今天小五得了头彩，还是让我请吧。”胜男得意的拎起一串铜钱晃了晃，然后对周围的几个马快说道，“走呀，哥儿几个，咱们去吃饭！”

    “好，走着！”

    几个平时和胜男关系还不错的人，连忙应和道，呼呼啦啦的出了院。偌大的练武场，剩下四个受伤的马快，面面相觑。

    魏师爷这厢大刀阔斧的改革，林神医家里也没有闲着。从县衙回来后，他先是不动声色的寻了几个错，把林忠赶了出去；接着开始整理自己此次采回来的草药，泡制牛黄。

    当他见到一包红果的时候，突然想起李胜男的话，便连忙让下人找来一只健康的小狗，自己亲自照顾以方便记录实验效果。

    “老爷，这些交给家里的下人做就行，您何苦亲自动手呢？”

    林夫人不解的帮老爷端来清水，然后一手拿着干净的汗巾，一手拿着药胰，伺候他梳洗。

    “呵呵，夫人有所不知呀。”林神医洗着手上的泥土，笑道：“从我爷爷起，山上就发现了这种红色的果，但大家都说它是有毒的。大荒之年穷人们宁肯吃树皮、嚼草根，也不敢摘这些果果腹。”

    “嗯，因为怕有毒嘛。”林夫人也是本地人，小时候也听老人讲过，“难道老爷用此物喂小狗，便是想验证这些果没有毒？”

    “其实已经有人验证过了。”林神医从老婆手里接过汗巾，擦擦手，继续说道：“此人便是安全从鬼林里脱逃，并送给我牛黄的李捕快！”

    “咦，您是说她自己从鬼林里逃了出来，怎么可能？”

    林夫人对于他们村口的这个鬼林，也是非常忌惮，经常听闻有什么人误入鬼林，几天几夜都转不出来，等村里人闻讯赶去接应的时候，人早就被吓得昏死过去。

    总甲更是严令禁止任何人私自进入鬼林，否则后果自负。

    “我也不知道。”林神医摇摇头，“这个李捕快不是一般人呀。她是县衙第一位女捕快，以后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女捕头。虽是女儿家，却大智大勇，而且不贪恋金银之物。”

    价值不菲的牛黄，说送人便送人，面对人家的豪爽，林神医都有点不好意思，这才又是配合计划，又是送匾额的。

    “还有这红果，产自她名下的南山。她说她的猫误食了这种红果，却安然无恙，并言之凿凿的说，她母亲还因食用了这种果，治愈了厌食之症。所以，我一定要亲自观察，好好研究一下。如果此物真的无毒，并且对人有益，那对咱们附近的贫苦姓也是一件大好事呀！”

    “哦，原来是这样……”

    其实，林神医之所以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李胜男对红果非常有信心，就像是早就知道这种果一样。那种确定感，让他不得不去重视。

    “嗯，从今日起，这只小狗就先放到内院，等我有了结论后再做处置！”

    林神医喂完小狗，见它没有丝毫的异样后，心中也大定。甚至可以预见，当他把果无毒可以食用的消息发布出去，并由他亲自为此果命名，那林家的名气会更高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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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假日农耕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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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带薪休假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白色的窗纸照射进来，照在土炕和薄被上，烘得整个房间都暖暖的。胜男和馒头同时伸手（爪）揉了揉眼睛，爱困的打着呵欠：

    “呵~~睡觉睡到自然醒，好幸福哦！”

    “喵~~好想再睡哦！”

    一人一猫慵懒的眯着眼睛，窝在舒服的床上不想动。

    “呀，今天还要去种地瓜呢。”胜男翻了个身，脸在馒头肉嘟嘟的身上蹭了蹭，准备继续找周公下棋，脑里突然想起今天的任务，她连忙坐起来，揪揪馒头的耳朵：“馒头，别睡啦，咱们今天还要去南山干活！”

    “喵~~不想去，南山好远！”

    馒头本着能吃能睡的猪的生活方式，小拳头在脑袋上晃了晃，拨开主人的骚扰。

    “懒猫。”胜男不理馒头，自己跳下床，换上简单的“胜男式”粗布上衣和宽松裤，踢踏上鞋，顺手在梳妆台上摸起一根头绳，把长长的秀发梳成马尾，接着去院里刷牙、洗脸。

    等她在院里忙和一圈回来后，馒头还缩成一个球，窝在被里睡得正香。

    “馒头，你起不起？”胜男看着这个肥球呼呼大睡的样，真是很纠结，她先去宝葫芦里看了看地瓜苗，然后又瞅了瞅要移植的野都柿，一切都正常后，她这才回到屋里，“好吧，你睡吧，今天魏老大和林神医也去南山，据说林神医家的酱牛肉很好吃哦——”

    话音未落，只见“嗖！”的一声，一个橘黄色的肥球从床上翻滚下来，然后眯着眼睛跑到外面，“主人，等我一刻钟啦！”

    顿时，门外传来哗啦啦的水声，馒头快速的洗脸加漱口，最后又抹了一把脸，捋捋胡须，这才在丽姨娘惊讶的目光中，拽拽的回到屋里。

    “好，出发！”

    胜男把要带的东西都放进葫芦里，挎上自己设计苏氏手工的雷锋式布包，和馒头一起出了屋门，迎头碰到在院傻站着的丽娘。

    “呵呵，姨娘早！”

    “……早！”

    丽娘早就知道他们家五姐儿的猫很怪，今天亲眼一看，哪里是很怪呀简直就是妖怪。那个刚才，她、她没花眼吧，这猫还会站着漱口，还能用爪抓瓷碗？

    “娘，早！我出去啦！”

    胜男没有发现她的异状，而是来到正屋，向苏氏问安并请假。

    “不吃早饭啦？”

    苏氏早上送大爷去衙门，刚刚睡了个回笼觉，朦朦胧胧中听到女儿清脆的声音。

    “不吃了，我到南山再吃！”

    本来就起晚了，她哪有时间吃饭呀。

    “嗯，早去早回！”

    “嗳，知道啦！”

    胜男出了门，和馒头晃到城南边，来到牛马市的货场上，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把葫芦里的地瓜苗全部挪了出来。这些地瓜苗，她都是放在定制的无盖木盒里，木盒长尺宽一尺深四寸，里面放着八成满的泥土，泥土表面长着密密麻麻的一层绿芽。

    把木盒整整齐齐的堆放在一边，让馒头看着，胜男去集市上雇马车。

    不一会儿的功夫，胜男叫来马车，和车夫一起把木盒抬上去，又去前头集市上买了一些农具，这才和馒头坐上马车，直奔南山坳。

    “嗨，魏老大，你先来啦？”

    到了地方，胜男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见魏良已经在工棚守着，忙嘿嘿赔笑道。

    “嗯，还行吧，比某个休假的人来得早点。”魏良大方的送给她一个白眼，这位大姐也忒能睡了吧。他既要去衙门点卯，又要去集市买东西，折腾了一大圈来到南山，却发现口口声声说什么提前来干活的人居然还没有到。

    “嘿嘿，不能怪我，都是馒头啦，它死活不起床，要不是我说林神医家有酱牛肉，它还赖床呢！”

    胜男毫不客气的把责任推到了自己的猫身上，反正馒头的话魏良也听不到。

    “哦~，是这样呀。”魏良不怎么相信，俗话说有其主必有其猫，这主人不靠谱，猫才懒得不像话。

    “那个，对了，咱们赶紧搬东西吧。”胜男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忙转移话题道。

    “什么东西？”魏良几步来到马车前，看胜男小心翼翼的端出一个木盒，“咦，这是？”

    “地瓜苗，别咦了，赶紧干活吧！”

    胜男把木盒放到边，又站在地边吆喝地里的佃户们过来帮忙。

    人多力量大，加上魏良家的佃户十几个人一哄而上，每人搬了两次，就把几十个木盒全部搬下车。胜男付了车费，打发了车夫离开后，才得意洋洋的对魏良和佃户说道：

    “这就是地瓜苗，待会儿我告诉你们怎么栽种。”

    “东家，这东西能吃吗？”

    狗剩儿蹲在一边儿，好奇的看着盒里的一层小嫩苗。

    “呵呵，能吃吗。”胜男从挎兜里摸出四个煮熟的地瓜，每个地瓜掰成四份儿，分给每个人一块儿，“你们尝尝，这是清水煮的地瓜！”

    十几个佃户讶异的看着手中金灿灿的东西，软软的，细细一闻还有股香甜的味道。

    魏良先咬了一大口，“嗯，甜，和以前吃的一模一样。”

    大家一看魏师爷都吃了，他们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忙把手中的地瓜块儿两口塞进嘴里。

    “哎呀，好甜呀，跟蜜糖似的。”

    “嗯，香，真香，和以前吃的东西都不一样呢！”

    “东家，还有吗？”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说着，他们之前听东家说什么抗旱的作物，还以为是哄他们呢。没想到，东家真的有这么好吃的宝贝。

    “怎么样，现在咱们开始种地瓜吧。”胜男见大家意犹未尽的样，非常满意，忙指着木盒里的小苗说道：“现在种下，等入秋或者冬天的时候，就能吃了。刚才让你们吃的仅是地瓜的一种做法，除了煮着吃，还能烤着吃、做粥喝，哦，对了，生着也能吃。”

    “哎呀，这么好的东西，那东家您快教给我们怎么种吧！”

    “对呀，对呀！”

    在十几个人的拥簇下，胜男端着一个木盒来到开垦好的山坡地上，开始亲自做实验，教佃户们如何种植。

    “……土呢，要埋得深一些，大概有半尺多一点即可。”

    胜男演示着把瓜苗种好，顺便把如何施肥，浇水，都说了一遍。

    “嗯，明白了，东家！”

    佃户们都是老庄稼把式，只是没有见过这种作物，不敢轻易下手。如今见东家演示的种植方法，和平时种地差不多，便纷纷点头道。

    “那好，我提前育好了苗，你们大家平均分一下。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直接问我就成！”

    胜男这次育的苗非常多，足够自己和魏良两家佃户试种的。

    “谢谢东家！”

    “谢谢李捕快！”

    十几个人忙大声的道谢，这种好东西可是东家免费给的呀，而且东家说过了，今年是试种，租只收十分之一，基本上就是白送。

    “噢，还有，地瓜叶也可以吃，等叶长到这么长的时候。”胜男用手比划出大约十多厘米的样，“你们通知我，我告诉你们怎么做菜！”

    “嗳！”

    交代完注意事项，胜男和魏良一起把木盒分发给佃户们，并且跟在他们身边看了好一会儿，见大家动作比自己还要娴熟后，这才放心的来到她的玫瑰园。

    “东家好！”

    问好的是王老实的老婆，也是胜男玫瑰园的管事。

    “好好，大家都好。”胜男还是不习惯别人对自己过毕恭毕敬，她不自然的点点头，然后开始察看地里的情况：

    “王大嫂，这些玫瑰花枝的成活率多少呀？”

    “哎呀，东家，我在玫瑰镇帮人家种了好几年的玫瑰，可是头一次见到这么旺实的花枝呢。”比起王老实的木讷，王大嫂显得灵巧许多，说话也干脆，她蹲在胜男身边，指着地里的扦插好的玫瑰夸到：“您这次运来的花枝，我们全都扦插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生长，竟没有一株死苗，哎呀，真是好种呀！”

    “呵呵，那就好！”

    胜男也美滋滋的，心说能不好嘛，这批扦插的花枝，都是种在宝葫芦里用生命水养大的玫瑰，幸而是自己的玫瑰园，别人的她也不舍得给。

    看完玫瑰花，她又来到盖房的山坡地。最近不是农忙，雇佣的小工比较多，房的地基已经打好，十栋小院已经初具雏形，只是自己的房，她还没有敲定最后的样式。

    “馒头，你说盖什么样的好呀？”

    胜男蹲在工地边，看工人们有运砖的，有和泥的，还有拉着墨盒铅锤调整方向的，她犹豫的问着馒头。

    “那天看到的房挺好的！”

    馒头也煞有其事的蹲坐在一边，蜷起爪上的倒钩，肥肥的小拳头挠着下巴。

    “切，人家那个又有机关又有电梯的当然好，可我又不是建筑的，到哪里弄设计图纸呀？”

    胜男也喜欢那种有安全感的房，可关键是造不出来嘛。

    “喵~要不和葫芦里的一样？”

    馒头也头疼，比起主人，它见识过的房更少。

    “不好吧……”

    “胜男，过来下！”

    一人一猫的正纠结着，满脸阴云的魏良大步走了过来。

    “老大，怎么啦？”

    胜男几步跳了过去，见他脸色铁青，担心的问道。

    “衙门出事了，该死的李大头……”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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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喜事变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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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吗？我跟你去？”

    胜男一听，关心的问道。

    “不用，你在南山看好工地就成！”魏良摇摇头，改革嘛，自然会引起某些人的反弹。改革触动的利益越多，反弹的幅也就越大。此刻他已经平静下来，冷冷的笑道：“呵呵，我说昨天他们怎么这么配合，个个摆出一副听话的样，原来就等着今天呢！”

    “那好，你也小心行事，李大头在衙门混了十多年，结下的死党也不少。”

    胜男见他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知道这点小事还难不倒魏良。

    “嗯，我知道。”魏良拍拍身上的浮土和草屑，“我先回去了，待会儿林神医来了，你替我告个罪！”

    胜男点头，送他来到官道，截了一辆马车，目送魏良回城。

    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魏良闭目沉思。

    其实李大头也没有做什么，他采取的是最常见的伎俩——罢工。昨天是新规定施行的第一天，所有的捕快都按照排班表上班。

    几个在十六里河被悍马踢残的伤员，也摆出一副重伤不下火线、拼死当差的摸样。李大头更是没有像魏良预想的那样，当场不配合。人家很配合，堂堂班头，在快班当了十多年的老大的人，硬是和普通的马快一样去巡视县城的重要区域。

    李大头等人的行为让魏良和李捕头有些不解，更担心他们正在计划什么更大的阴谋，可找不到丝毫的证据。

    于是，魏良决定以静制动，满脸都是改革成功的自得，今天更是点过卯就来办私事，为李大头等人腾出表演的舞台。

    果然，他前脚刚走，快班的几个捕快便请假的请假，病休的病休，昨天带病当差的人更是直接昏厥在班房里。一通折腾下来，十个捕快，只剩下了四个，其中一个还是李大头。

    “嗯，很好，至少还有个可用之人！”

    想到这里，魏良还比较欣慰。

    如果把李大头的阴谋比喻成闹剧，那么刚才这一段仅仅是开场戏。

    紧接着，王主簿的轿经过闹市时，居然被一伙地痞流氓冲撞，害得年近五旬的王主簿险些从轿上跌落下来，几名轿夫更是被地痞打伤。

    这还了得，堂堂一县主簿，县城的把手，居然在县衙前街的集市遭人暗算，这简直就是对县衙、对朝廷红果果的蔑视。于是，气得七窍生烟的王主簿弃轿徒步跑着进了衙门，把李捕头一顿臭骂，当场喝令立即把暴徒擒获、绳之以法。

    切，从他跑着回县衙，都过了两刻钟，那些“暴徒”又不是傻，打了官府的人还等着让人去抓。

    李捕头心里如此想，但表面的功夫却还要做，为了平息主簿的怒火，为了整顿县城的治安，十名步快加四名马快，除留守的个捕快外，全部出击，寻找袭击主簿的暴徒。

    “嗯，这个也不新鲜，王主簿和李大头是一伙的，白痴也能看出这是一个局！”

    魏良还在想着对策，人家出招了，他如果接不下，那自己的“改革”也就成了狗屁。

    王主簿遇袭，是闹剧的小**。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重头戏，正当满县衙的捕快没头没脑的在街上找暴徒的时候，门外突然来了送信的家丁，口口声声说县尊大人的家眷快到了，让衙门派捕快出城迎接。

    捕快？捕快都去查暴徒了呀，哪里还有人手去接大人的家眷？！

    而这也正是李大头计划的真正目的，他们也知道魏良的后头是杨知县，先要放倒魏良，必须让他失去知县的信任。于是，本该昨天下午进城的家丁，硬是被守在城门口蹲点的孙传德截下，又是喝酒又是吃饭的，整整折腾了一宿，几个马快更是把家丁灌得酩酊大醉，在客房睡到日上竿才起来。

    信是送晚了，可杨大人的家眷不能不接呀，李正义也感觉事态有点不对劲，迅速做出决定，一方面安抚家丁，另一方面命人骑快马寻找魏良。

    马车进了城门，魏良已经反反复复把报信人说的话详细分析了一遍，努力想着化解的方法。

    魏良走了，林神医和他的新管家乘马车赶了来。

    “李捕快，大喜呀。”林神医满脸红光，眼角都含着笑，他几步来到工棚，乐呵呵的说道。

    “林神医请坐。”胜男忙请他入座，倒了热茶后笑着问道：“呵呵，什么喜事呀！”

    “嗯，是它。”林神医从袖袋里摸出一个小西红柿，感慨的说道：“经过林某十多天的研究，并亲自尝，发现此物非但有毒，反而是一种非常美味的果呀！”

    “是吗？”胜男“惊喜”的喊道，她看向林神医的目光充满了崇敬，“哎呀，古有神农氏尝草，今有林神医试红果呀。林神医此举，正是为贫苦姓做了一件大善事呀！”

    “哪里哪里。”林神医被胜男夸得有点脸红，说起来这果是人家发现的，要是照胜男这么一说，倒真成了他的功劳。

    呃，他是有点功利心，想把林家的医术发扬光大，但毕竟也是读过书的人，脸皮还比较薄，如今听李胜男竟把他与神农氏类比，他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这也是李捕快——”

    “嗳，林神医，您既然确定了此物无毒，那胜男便把这个消息告诉附近的乡亲。”胜男打断他的话，迅速站起来，对着田地里劳作的佃户们大喊道：“大家停一下，林神医有个喜讯要告诉大家！”

    话音刚落，地里的佃户们呼啦围上来，远处荒山上种地瓜的佃户，也听到大家的传信儿，忙跑过来，七嘴八舌的问道：

    “东家，啥喜讯呐？”

    “对呀，林神医，您老人家发现什么宝贝啦？”

    “是呀，李捕快，您快告诉我们吧！”

    胜男邀林神医站起来，一起面对十几个农夫和他们的家人们，胜男举起一个小西红柿：“大家看，这是什么？”

    “呀，毒果，东家，这果有毒，可不敢吃呀！”

    “就是，我听老人说，这是山里毒蛇的食物，沾了毒液，有毒！”

    “大家听我说。”胜男听大家议论完，才大声的喊道：“经林神医亲身尝试，并做了多次的实验，证明这个果是没有毒的，完全可以吃，甚至可以当菜、当水果吃！”

    “真的假的？林神医，东家说的都是真的？”

    “哎呦，要是这果能吃，咱们附近的山上满山都是呀，那……”

    “李捕快说的没错。”林神医见众人情绪激动，他也颇受鼓舞，兴奋的说道：“这种果，味道酸中带甜，食用之后口齿生津，饭量大增，另外还能治愈便秘等症状。不但能吃，多吃的话对身体也好，呵呵，可以说是咱们贫家人的养生果呀！”

    “听听，神医都这么说了，那肯定能吃呀！”

    “可不，前些年地里大旱，粮食颗粒无收，放着山上这么多的果，咱们也不敢吃！如今好了，有了神医帮咱们验证，待会儿咱们就去摘果去！”

    胜男见目的达到，便补充道：“我山上的红果很多，收工之后，你们可以任意采摘。”

    “好了，这样咱们就不用跑到远处的山上摘了！”

    “谢谢东家，谢谢林神医！”

    就这样，借林神医金口，胜男把小西红柿无毒的消息散布出去。附近的乡亲们，你传我、我传你，又亲眼看到李捕快和林神医当着大家的面，现摘了红果，亲口试尝，便打消了最后一丝顾虑纷纷效仿。

    天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胜男销假回到县衙时，发现气氛很不对劲，一向嚣张的李大头也乖乖的守在班房里值班。

    胜男还没有来得及问侯刚，便被人拉着去参加张县丞家的喜宴。

    这是张县丞在杨知县到任后，第一次大张旗鼓的摆宴席。不过，任谁也挑不出错来，儿结婚，放在最贫苦的姓家里，借钱典当东西也要摆上酒席请街坊喝杯酒，更何况是县城的二把手呢。

    “嗳，侯大哥，我怎么看着班房里的气氛不对呢。发生什么大事了吗？”

    胜男随了份钱，随便坐在了捕快的席位里，她看四周都在喝茶嗑瓜的，忙凑过去和侯刚咬耳朵。

    “你还不知道。”侯刚捻了一个果丢进嘴里，低声说道：“李大头想设计魏师爷，被魏师爷几招拿下了。”

    “哦，还有这事？”胜男最近忙着西红柿的事情，回家后老爹也不在，她对县衙的事情一无所知。

    “嗯嗯，这事牵扯到不少人，张县丞和王主簿也要倒霉了。”侯刚见两位新人出来给贵客见礼，忙收住声音，“嗯，待会我在细细告诉你。”

    “好！”

    胜男听他这么说，心里更是好奇，她悄悄的观察着前面几桌贵宾们的神色。

    “呵呵，好呀，这是本县到任后参加的第一个婚礼。”杨知县还是一副温可亲的样，他接过新郎敬的酒，一饮而尽，随后给了两个大大的红包：“你们一定要相敬如宾，孝敬老人呀！”

    “是，生谨遵大人教诲！”

    张公也是进了的人，正准备今年秋闱。

    “嗯，去吧。”杨知县摆摆手，笑着对张县丞说道：“默之（张县丞的字），好福气呀，最小的儿都成家立业，尽可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呀！”

    “……哪里，哪里！”

    张县丞听了这话心里非常郁闷，他知道，杨知县这是给他的最后通牒——他主动退出梅水镇，那么还有含饴弄孙的机会，如果不肯主动退出，那么……

    “哎呀，不好啦，老昏死过去啦！”

    酒席上的人正各怀鬼胎的说着官样话，后院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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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严打啦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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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

    这还了得，前院、后院的众位宾客随着这一声惨叫，连忙涌入后院。张县丞更是面色苍白，忙向知县告罪后第一个跑了过去。

    而前一刻还在划拳、喝酒的捕快衙役们，也都安静下来，大家看着乱糟糟的局面有点面面相觑。

    杨知县则是表现出一位“爱民如”“关心下属”的好长官的架势，连忙催促让人拿着他的手令叫开城门，火速出城去叫林神医。

    “这是怎么个情况？”

    侯刚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他放下手里的酒盅，喃喃自语。

    “好像是后院的女眷发生了意外？”

    胜男隐约间听到什么“老”“死”之类的。

    “奶奶的，这算什么事？”

    被点将出城的赵二牛把酒盅往桌上一掼，嘟嘟囔囔的带上帽赶回县衙去牵马。

    随后，几位衙门小官探视完情况出来，向干坐在酒席上的诸位同仁解释了具体的情况。

    出事的是张县丞的老母亲，原来今天是她最宠爱的小孙大喜之日，老一时高兴多喝了两杯，老人家又年老体虚，忽有急，去方便的时候居然不慎滑到，头磕到了桌脚一下便昏死过去。

    一个时辰后，林神医跟着赵二牛匆匆赶到，他向知县大人见了礼后，便迅速赶往后院。

    同时张县丞的长从里面出来，忙给各位在前院傻等的宾客们告罪：

    “县尊大人，王主簿，魏师爷并各位县衙的官爷们，今天本是张家大喜之日，却不想发生了意外，家父甚感愧对各位贵宾，失礼之处还望大家海涵！”

    “哪里，事逢突然，有关系老人家的安危，我等也不便在此叨扰。”杨知县慢悠悠的站起来，柔和的对张公说道：“还望张公转告张县丞，本县明天再遣人给张孺人问安！”

    “多谢县尊大人！多谢诸位大人！”

    张公郑重的向在场的嘉宾来客拱手施礼，只是声音里带着些许的颤音。

    “哎呀，哪里哪里呀，这天也不早了，咱们也赶紧回去吧！”

    捕快们也纷纷起身，心里虽然说着“晦气”，但表面上还是一脸的同情。

    上，杨知县没有坐轿，而是和随从步行回家，深夜漫漫，月光如水，把两个人的影拉得长长的。

    “张孺人情况不是很好，恐怕撑不过明天。”随从紧跟知县身侧，悄悄说着自己侦测来的情报。

    “哦，那张家未免可怜了吧，办完喜事再办丧事！”

    杨知县的声音里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只是淡淡的说道。

    “还有，卑职还打听到，张县丞是庶，生母在其幼年便去世了，据张家老一辈的下人说，其生母的死与孺人有关系……”

    “呵呵，有意思！”

    杨知县闻言一愣，随即冷冷的笑道。

    胜男则和父亲一起回家，见上只有他们父女，便急切问道县衙的变化。

    “其实也没有什么。”李正义喝了两杯酒，说话间带着些酒气，“李大头的计划很简单，便是让魏师爷在县尊大人面前出丑。他把马快的主力拘在五梅楼喝酒，其他的人又调去查他娘的‘暴徒’，当真正需要用人的时候，令魏师爷无人可派。”

    “呵呵，魏师爷不愧是魏师爷呀，脑就是好使。”李正义想到当日的情景，得意的哈哈直笑，“他回来说，既然马快们身体这么差不堪大用，那就让其他的人上阵。丫头，你猜，魏师爷让谁去接杨知县的家眷？！”

    胜男想了想然后摇摇头，“女儿不知！”

    “嘿嘿，是你姐夫家的镖师！”

    李正义那个美呀，这次不但让李大头的计划破产，而且还让他家的女婿出了大风头。

    “噢。”李胜男听到这话，心里也是暗自佩服，“魏师爷果然好计策，镖师们武艺高超，而且又是咱们自家人，办事肯定牢靠！”

    “那当然。”李正义打了两个酒嗝，然后继续说道：“这还不是最绝的，最绝的是，李大头居然被王主簿和张县丞利用了。哼，这两位大人还真是大胆呢，他们在官道上设伏，想趁杨知县亲迎家眷的时候，让‘南山余孽’袭击并重伤大人。计划成功的话，杨知县受伤无法梳理政务，他们的官位便保住了；失败的话，也查不到他们身上，因为有李大头在前面当炮灰呢！”

    “咝，真想不到，张县丞和王主簿竟会联手对付杨知县。”胜男诧异的说道，“他们平常不是死对头嘛，怎么——”

    “呵呵，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呀。”李正义听了女儿的话，默默的说道，“如今杨知县已经开始着手收拾他们，在共同的利益面前，之前的恩怨便可以暂时一笔勾销……”

    “……是这样，女儿懂了。”胜男也默然，难怪今天杨知县说话的样怪怪的，而张县丞也没有一点办喜事的高兴劲儿，看来明天县城又要有新动静。

    果然，第二天一早，张县丞的家人便向衙门报丧，说张家孺人于今日寅正刻过世。紧接着，张县丞也向府衙和吏部写了丁忧的折。

    “丁忧？恩，好计谋。”杨知县用手指轻轻的扣着书桌上的奏折，淡淡的说道：“张默之，本县小看你了！”

    就这样，办完喜事的张家，喜气还未散尽，接着又办起了丧事。杨知县和衙门的差役们，再次到张县丞家吊唁。

    七天后，张家举办了隆重的出殡，张孺人的棺木也停放在城北的梅山寺。又过了半个月，府衙和吏部的批复先后下达，张备暂停梅水镇县丞一职，回乡为母丁忧年。

    至此，在梅水镇经营了十几年的张备，携长次扶棺回老家，并张家的家眷们也闭门谢客。

    张县丞丁忧没多久，王主簿突染重病，向县衙、府衙告罪后，在职养病。

    “师弟呀，这次真是多亏你啦！”

    县衙后院，杨知县笑眯眯的说道。

    “哪里，这都是县尊大人的神机妙算。”魏良听了杨知县的夸奖，连忙起身拱手，“魏良也不过是尽职守，守本分罢了。”

    “嗯，好一个尽职守，守本分！”杨知县一拍桌案，满意的说道：“本县果然没有看错人呀。可县城里还是有些人，似乎不是很安分呢，‘暴徒’当街冲撞朝廷命官，城外袭掠命官眷属，简直就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

    魏良心里一凛，沉思了片刻回道：“大人训示的没错，卑职也觉得县城的治安需要整顿，那些魑魅魍魉也需要严打一番！”

    “严打？恩，好主意。本县就把这件事交付与你，魏师弟，你可不要让本县失望哦！”

    杨知县满含期望的看着魏良，浅笑道。

    “大人放心，卑职是大人提拔上来的，自当竭力办案，为大人解忧！”

    魏良不知怎的，看到杨知县温和的目光时，竟有一种莫名的惊恐，后背上也顿时出了一层冷汗。

    “嗯，去吧！”

    魏良忙躬身退下，心里开始琢磨自己的处境。

    “严打？”胜男惊讶的看着魏良，“现在县城里属于张县丞和王主簿的势力，应该都龟缩起来了吧，怎么还要打？”

    “斩草除根吧。”魏良叹口气，他有些失落的说道：“毕竟当日伏击杨知县家眷的都是县城的小混混和地痞，有些还有江湖的人士，杨知县已经把县城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他又怎么能容忍他的治下还有‘暴徒’？！再说，张县丞在梅水镇经营十几年，肯定有不少故交好友。还有，王主簿也仅仅是养病，但并未夺职，说不定哪天病好了，还能继续当差！”

    胜男见魏良有些意兴阑珊，有点担心的问道：“魏老大，你没事吧？”

    “呵呵，没事，我有什么事。”魏良抬眼便看到胜男担心的目光，心头暖暖的，还好，世上还有一个人关心自己、了解自己，他展开一抹笑：“去，叫李捕头来，咱们有大事要做了！”

    “……好！”

    胜男点点头，打算有时间再和魏良好好谈谈。

    次日，县城的城门、主街道的墙上贴出了告示，引得很多姓围观议论。

    “嗳，小哥儿，告示上说的啥事呀？”

    一个不认字的小贩儿，小声地问着身边一个系方巾的人。

    “哦，这是知县老爷刚刚发布的公告，大意是说，县城最近有城外的暴徒和游侠混入，捕快们要进行清剿，还望县城的姓积配合，不要随意收留陌生人，更不要窝藏匪徒，否则按‘窝主’论处！”

    “哟，啥时城里出了暴徒啦，俺怎么不知道呢？”

    “就是，那晚上可得关好门！”

    几个人议论纷纷，与此同时，县衙门口还张贴着一张告示，并在告示下摆了张桌，一个捕快摸样的人坐在后面。

    “哟，黄老爹，这是做啥呀？”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看到眼前的场景蛮新鲜的，忙拱手问道。

    “嗯，县衙要扩招捕快，凡本县十五至十五岁的男丁，身体健康、家世清白的都可以报名，会拳脚功夫的优先录取！”

    “真的？那我能报名不？”

    小伙听了条件和待遇，急急的问道。

    “嗯，说说你的情况吧！”

    “嗳，还有俺，俺也想当捕快！”

    县衙门口顿时聚集了不少青壮男，而站在一侧窥视的孙传德则是满脸的懊恼和后悔！

    第卷夫妻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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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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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夫妻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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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田姨娘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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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番“严打”，梅水镇的街面上的确清净了不少，连平时的乞丐也少了许多，至于喝酒闹事、打架寻衅的小混混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县城的治安，更是好到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

    杨知县也被县城的姓，誉为“民之父母”“青天大老爷”。

    而与严打同时进行的，则是县衙各部门的整顿，尤其是两班衙役。

    “这是什么？考核积分，啥叫积分呀？”

    侯刚看着班房墙上张贴的“捕快守则”，有点不明白的问道。

    “嗐，就是记录成绩。”胜男忍着笑意，给他以及其他班房的兄弟解说道：“打比方说，咱们每个人开始的时候都是一个积分，如果你侯大哥迟到一次，扣一分，无故旷工一次，扣五分，办案不力，比限内不能破案，扣十分……等月底的时候统一核算，谁的分数最低，谁分到的治安饷银越少，连续个月分数倒数第一的，将视为自动离职！”

    “啥？那咱们这捕快不就成了泥饭碗？”

    钱串有点担心的问道，他们基本上都出身底层小市民，肯花大笔的钱当捕快，便是为了这个一辈摔不坏的铁饭碗。如果要是按这个新规定，那他们随时都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也不是呀。”胜男瞟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只要好好当差，服从县爷的指令、遵照新规定办事，肯定不会被淘汰。还有，年底积分总数排名第一的捕快，将被提拔为副班头，班头离职或者病休的时候，优先晋级班头！”

    “真的？那是不是还要给魏师爷送红包呀，否则他乱扣咱们积分怎么办？”

    “可不，咱们又不能自己记分儿？”

    “就是就是，这不明白着要我们孝敬他嘛！”

    几个李大头的心腹，依然对李大头抱有幻想，以为魏师爷当权只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快班早晚还是李头的天下，便纷纷起哄。

    “呵呵，当然不用给魏师爷送红包。”胜男大声打断他们的叫嚣，然后指着守则上的条款逐一分析道：“先，咱们每天都要点卯，如果谁迟到或旷工了，大家都看得到，自然无法作假；第二，办案的事情，也是摊放在明处，比方说，钱大哥你没有破案，那魏师爷也不能因为受了你的红包就算你破了案，毕竟每个案都是记档的。”

    “还是那句话，只要好好当差，不要想着抱哪个人的大腿，就一定能在衙门里得到自己应有的回报。反之，如果成天靠歪门邪道，来衙门混日，肯定会被清除出衙门。呵呵，咱们是捕快，不是地痞流氓。”

    胜男的声音刚落，班房里的人便开始窃窃私语，中立的人希望胜男的话是真的，而李大头一伙儿，则顿觉阴云罩顶，前途渺茫。

    “哼。”李大头实在忍不住，他状似威严的轻咳了一声，目光扫过在场的几个捕快，当看到胜男的时候，眼睛中闪着愤恨的寒光。

    “那个，小五说得也绝对了吧。”孙传德得到李大头的暗示，忙笑着说道，“如果把咱们都清除出去了，那谁来当差呀，对吧，嘿嘿！”

    “呵呵，孙大哥难道忘了城北之事。”胜男瞥了他一眼，随即把目光转开，不去看他满脸伤疤的丑样，“再说，最近咱们衙门扩招了十二名差役，这些差役基本上是按照马快的标准来训练的，换句话说，他们就是咱们的替补，如果快班出了缺，将有他们中成绩突出的补上。哎呀，咱们大明朝幅员辽阔、人口密集，可以说最不缺的就是人！”

    这番话一说，在场的人顿时明白过来。对呀，县城里想来衙门当差的人多了去，就算是县城里没有合适的人，县城周围的村庄，人丁也不少。

    想到这里，几个平时比较巴结李大头的人，开始打起了小算盘，有的已经开始悄悄的转移阵脚。

    “小五说的没错。”侯刚自从和胜男谈过之后，开始逐渐从角落里走出来，他指着守则上的条款：“这多好呀，以前无论怎么干，到老也不过是个捕快。可如今不同啦，只要咱们肯好好干，努力当差，或许年底还能混上副班头呢！”

    “没错，而且还有奖金呢。”赵二牛也点点头，论技术他算是快班里马术最好的，他指着后面的奖励措施问道：“哎，小五，上面说年终积分前名的有奖金是吧。”

    “对，按照魏师爷制定的守则，年终积分总数前名的将分别获得纹银十两，八两和六两的奖励，第一名可以晋升副班头。”胜男慢慢的说道，她边说边整理衣冠，“兄弟们，为了银和前程，咱们还是好好当差吧。诸位慢慢看，小五就先去巡街了哈！”

    说着，胜男挎好腰刀，大步走出班房，不去管身后众人的议论纷纷。

    “李头，这如何是好呀？”

    孙传德见现场的风向发生逆转，他不安的凑在李大头的耳边问道。

    “……如何是好？”李大头双目赤红，握着师椅扶手的双手，青筋暴起，“我他娘的怎么知道，魏良、李胜男，老和你们势不两立！”

    面对李大头的暴怒，孙传德没有像以往一样立马安抚，他也开始眯着眼睛打起小九九：照魏良的新政策，李大头铁定要失势，再加上李头的靠山病了，基本上重新得势无望。而自己这两年倒也没有办过特别伤天害理的大错事，嗯嗯，或许他可以请魏师爷喝喝酒！

    引起这场改革之风的魏良，此刻正同林神医一起，陪杨知县说话。

    “哦，此物真能食用？”

    杨知县把玩着手里的小红果，有点质疑的问道。

    “回县尊大人，此物经草民数日研究，并亲口尝试，的确能吃。”林神医躬身施礼，虽然他被附近的乡亲尊为神医，但在明朝大夫的地位还是比较低的，所以当他面对一县父母官的时候，自然小心翼翼。

    “林神医说的没错，卑职也亲口尝试过。”魏良拱手道，“此物可以生着吃，味道酸甜，胜比水果；也可以炒着吃，加以禽蛋作料，亦是佳肴；另外还可以做果酱，充作点心的馅料！”

    “噢，没想到小小红果，竟有如此美味？”

    杨知县闻言，也大感好奇，他捻起盘中清洗过的小西红柿，轻轻的咬了一口，“嗯，味道的确特别。”

    “大人，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魏良见状，连忙笑着说道：“此物生长于荒野山地，很久以来都被附近的村民误认为是毒果，今有知县大人屈尊降贵亲口尝试，不但帮此物洗去‘毒’名，更重要的是为众多贫苦姓增加了一种可以果腹的口粮。若推广开来，功德无量呀！”

    “……”杨知县在听到“毒果”的时候，眼睛闪了一下，但魏良接下来的话又让他非常高兴，“好，既然此物能食用，那本县就下令治下各村落推广种植。”

    “谢大人！”

    魏良和林神医同时拱手施礼。

    “呵呵，祖有训，农为国家之根本，推广新作物亦是我等的职责呀！”

    杨知县很满意魏良的知进退，他也难得的打起官腔。

    “那，就请大人为此物赐名？”

    魏良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忙再加一把火。

    “嗯，不忙不忙，待我向知府大人禀明此事后，再做定夺！”

    唉，在梅水镇的地头上，他杨威是老大，可在济南府山东布政司那里，自己便是小得可怜的芝麻官。

    “呵呵，卑职考虑不周，还是大人英明！”

    魏良说着自己都恶心的马屁，心里更是坚持了要考个功名的决心。

    下了衙，胜男和魏良走出衙门。

    “怎么样，西红柿的事情办妥了？”

    胜男小声的问道。

    “嗯，白白得个功劳，杨知县当然满意。对了，守则公布后，马快们都是什么反应？”

    “呵呵，有高兴的，有不信的，还有不满的呗。”胜男想起李大头愤恨的眼神，提醒道：“对了，你要小心李大头，这家伙有时很亡命！”

    “嗯，我知道了，你也要小心。”魏良点点头，同样提醒着胜男：“最近你带馒头进县衙，他看馒头的眼光都不对，好像在怀疑自己的伤是馒头抓的。”

    “呵呵，怀疑去吧。”胜男冷冷的笑道，“他上次骗我进鬼林的事，我还没有跟他算呢。馒头抓他几把，不过是利息，本金我也要拿回的。嗳，你家怎么还没有到呀？”

    胜男这次是专门来看望田姨娘的，认识魏良时间也不短了，而且他们以后还很有可能成为邻居，怎么也要先拜会拜会魏良的生母。

    “快了，转弯就到。”魏良领着胜男拐进一个小巷，来到一个清静的小院落，“咦？门怎么没有栓？”

    魏良推了推，发现门根本就没有关，“吱嘎”一声就被推开。

    他突然感到一丝不安，和胜男对视一眼，两个人快速的跑进院。

    这个院是魏良租住的，是个传统的北方院落，有间正房，和左右两个厢房。魏良租住的是间正房，厢房则是住着另外两家生意人。现在天色还早，两个邻居还没有收摊回来。

    魏良两步跑进屋，发现屋里的桌椅横七竖八，东侧卧室的炕上也是翻得非常凌乱。

    炕柜的锁头被打开，里面田姨娘攒下的一些银和饰也全都不见了。

    魏良接着又跑到自己的房间，一样的凌乱，衣柜大开，里面的新衣服少了许多，书架上的基本孤本古籍也全都消失。

    “这。”胜男也愣愣的看着如同被打劫过的房间，担心的看着魏良。

    “家里的贵重物洗劫一空，最重要的是姨娘和小妹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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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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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魏老爷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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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老大，或许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胜男一把拉住魏良摇摇欲坠的身体，看着凌乱的现场。

    “呃？那会是什么样？”

    魏良此刻已经心神大乱，以前他总是把田姨娘和小妹当成是一种责任，总是怀着对本尊的愧疚去照顾她们。刚才发现她们失踪后，他突然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把田姨娘当成一位慈爱的长辈，把小妹当成了他的亲妹妹。

    或许是田姨娘那种掩饰都掩饰不住的浓浓母爱，又或许是小妹那种全心全意毫无怀疑的赤诚信赖，更或许是个人在困境中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的情谊，让魏良从一个陌的过客转变成相互信任相互关爱的家人。

    没错，田姨娘和小妹都是他的家人，他不能让她们受任何委屈，更不准她们受到任何伤害。

    “魏老大，我刚刚去田姨娘的房间看了看。”胜男用力拍了拍魏良，让他慌乱的神情集中起来，“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走，咱们一起去看看。”

    “什么问题？”

    魏良没有发觉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毫无抵抗的被胜男拉着来到东侧的卧室。

    “你看，这个应该是田姨娘藏私房的地方吧。”胜男指着炕柜里面的小暗格，猜测的问道。

    魏良点头，“没错，我平时给她的生活费和她的一些体己饰都是放在这里的，可都被人洗劫一空呀。”

    “恐怕不是被人洗劫，而是田姨娘匆忙之下自己拿走的。”胜男见他还是失魂落魄的样，根本就没有明白自己的提示，忙又指着大开的衣柜说道：“如果是被歹人袭掠，你认为哪个穷得潦倒的人会要女人的衣物？！”

    “……这。”魏良顺着胜男的手指看了过去，强令自己不要乱了阵脚、失了方寸，“没错，田姨娘和小妹的衣物全都不见了，好像是被人全部收拾走了。难道真是她们自己收拾的？可为什么家里的桌椅和我的卧室如此凌乱呢？”

    “的确凌乱，但却没有任何打斗、挣扎的痕迹，更无血迹。”胜男边说着边来到外间，这个房间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家被盗、人被挟持了，可仔细再一观察，似乎又不像是外人所做，反而像自己匆忙离家，只收拾了一些贵重细软和衣物。

    魏良的心绪也稳定下来，他仔细的看着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又想起姨娘一个隐蔽的藏银处，他快速回到卧室，撩开炕席，打开土炕上的一个暗格，暗格里放着二十两现银和几张小额的银票。如今，却空空如也。

    “没错，这个地方只有我们一家口知道，而且是姨娘留给我娶亲的银，不到万不得已，就算是要她的命她也不会取出来用。”魏良慢慢冷静了下来，大脑也开始恢复思考，“但如果是姨娘自己取出离开的话，她不可能如此匆忙呀，连我都不知会一声？”

    “魏老大，你还有没有比较熟悉的邻居，咱们去问问邻居吧。”胜男吐出一口气，关心则乱呀，她刚才也是满脑的阴暗，担心是李大头的打击报复。

    “走！”

    魏良也想到了这点，忙和胜男小跑几步来到门外，在胡同口找到两位下棋的老大爷，“王老爹，李老爹，您二位今天一直在这儿下棋吗？”

    “哟，魏师爷呀，没错。”年龄稍大的一位大爷抬起头，见是魏良，连忙点头：“我们老哥俩这不天天在这儿下棋嘛，怎么你没有回家？”

    “刚回去，王老爹，您看到我家姨娘和小妹出来过吗？”

    “你家田姨娘呀？！”老头儿眯着眼想了想，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大腿，“对了，你家姨娘和小姐儿被你家管家接走了，嘿，田姨娘过我这儿的时候，还拜托我给你说一声呢。瞧我这记性呀，真对不住！”

    “没关系。”魏良强笑着摇头，他又不放心的确认一遍：“您是说，我家姨娘和妹是被玫瑰镇的魏管家接回老家了？”

    “对，对，没错。”另一个老头敲着手里的棋儿，确定的说道：“田姨娘还留话儿，让你尽快回家，哦，就是回老家，说是你爹魏老爷有要事吩咐你。”

    “嗳，知道了，谢谢两位老爹！”

    魏良拱手道谢，然后阴沉着脸转身回到家里。

    “是你爹？”

    胜男也听到了两个老头儿的话，她小心的印证。

    “嗯，看来他们等不及了。”魏良深吸一口气，冷冷的说道：“几天前魏大少就来过一次，说是魏老爷原谅我了，让我尽快回家向老爷赔礼道歉。可那时正是县衙最忙的时候，而且我也不想搭理魏家的人。呵呵，没想到人家干脆来了个釜底抽薪，直接把姨娘和小妹接走，逼得我不得不回家！”

    魏良甚至可以断定，魏管家肯定对姨娘许了什么承诺，否则姨娘肯定不会动留给他的最后一笔银。有了这个答案，也就不难理解家中的凌乱，唉，田姨娘心心念念都是如何让他重回魏家，如何让他像魏家的少爷一样成为上等人。

    他能想象的出，当魏管家说什么“老爷原谅少”“赶紧回家认错”的话之后，田姨娘是何等的欣喜若狂，甚至连给他留信儿的功夫都没有，收拾了几样细软便跟着马车回去了。

    “那你现在回家？”

    胜男也听魏良说过，他及其厌恶魏家的人，更不想回那个险些要了他性命的地方。

    “呵呵，他都做到这个份儿上了，我还能怎么样？”

    魏良半眯着眼，开始琢磨魏老爷的用意。原谅他？哼，自己不是无知少年，要是魏家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难道是？他的目光顿时一紧，想到某种可能后，心中的忿恨更是无比的炽热。

    “也是，你两个最亲近的人都在人家手上，你不去也不行呀！”

    胜男无奈的点点头，让人纠结的古代，让人窒息的道德规范，唉，可怜的魏良！

    “没事儿，至少不是贼人所为。”魏良自嘲着劝慰道，心说话以魏家的贪婪和无耻，或许还不如落在贼人手里呢。

    “你怎么打算，现在回家吗。”胜男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要不要骑我家悍马去？”

    “不用，现在天色也晚了，等明天去县衙请过假之后再回去吧。”魏良心里明白，此次回去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回来的，还是和知县大人提前告知一声比较好。

    “也行，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千万别客气！”

    胜男豪爽的许下承诺，她一直把魏良当成这个世界最亲密的朋友。

    “放心，我不会客气的。”

    魏良慢慢的说道，语气中却透着某种深意。

    第二天一早，魏良正常去县衙点卯。而两班差役们，也都准时到岗，没有迟到偷懒的，更没有旷工挑衅的。就连李大头也无可奈何的站在人群中，任由李捕头点名训话。

    魏良见捕快们已经开始适应自己的新规定，心里悬起的石头，也放下一块儿。公事似乎已经成功过渡，剩下的便是私事了，他默默的看着玫瑰镇的方向，眼神闪着无比坚定的神采——这一次，他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一次搞定。

    “姨娘，哥哥什么时候接咱们回去呀？”

    芳姐儿撅着嘴，不开心的看着据说是她闺房的卧室，向田姨娘追问道。

    “这孩，什么接呀，这里本来就是咱们的家。”田姨娘看到熟悉的院落，感概万千，虽然自己在魏家的日并不好过，但是为了儿、为了儿能得到应有的产业，她吃再多的苦也心甘。

    “姨娘，我不喜欢，咱们还是回梅水镇的家吧！”

    芳姐儿感觉这里的空气都冷冰冰的，每个人看她们的眼神也好奇怪，亲热的过火，但眼里却掩饰不住对她们的蔑视。

    “芳姐儿，你也不是小孩了，不能耍小性，听话哈！”

    田姨娘轻轻的安抚着女儿，心里忍不住酸楚：唉，转眼间我家芳姐儿也十四岁，该说婆家咯。做女儿的，在父母俱在的情况下，怎么能由哥哥出面主持婚事呢。这也是她回魏家的第二个原因，只有靠着魏家的大树，她家芳姐儿才能找到更好的婆家。

    与此同时，魏良骑着马来到久违的庄院，他下马后，整了整衣冠这才牵马来到大门前。

    “哟，是少爷呀。”门口的家丁看到魏良之后，连忙笑着凑过来，并转身对里边喊着：“赶紧的去禀报老爷，就说少爷回来啦！”

    “嗳！”

    里面的小厮也爽快的答应一声，然后嗖嗖的没了人影儿。

    见状，魏良心里暗笑，哼，看来人家早就预备好了，否则他离家五六年，家丁小厮们早就不记得他是哪根葱了。

    “少爷，老爷在书房等您呢，您请！”

    一会儿的功夫，里面的人便传出话来，魏良忙答应一声，把马交给看门的家丁。

    “你终于舍得回家了？”

    进了书房，一个威严的声音淡淡的说道。

    “儿不孝，让父亲担心了！”

    心里再不愿，魏良也要把表面功夫做足。

    “哼！”魏老爷见他恭恭敬敬的跪下请安，心里舒服了许多，“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父亲，恩？一走就是五六年，连个面也儿不露？！”

    “儿不敢，只因无所成，无颜见您！”

    魏良双膝跪在冰冷的地上，羞愧的说道。

    “唉，罢了。”魏老爷长叹口气，说话的口吻也温和了许多：“还知道惭愧，那你还有救！起来吧！”

    “谢父亲！”

    魏良听话的站起来，毕恭毕敬的站在一侧。

    “听你大哥说，你在梅水镇干得还不错，虽然没有走仕途经济的正道，但也能为朝廷尽点力，还不算辱没了家门。”魏老爷捋着花白的胡须，慢慢说道：“良儿，你年纪也不小了吧！”

    “回父亲，儿已经十八岁了！”

    “嗯，是不小了，为父和西梅村的董员外是同年，他膝下有一幼女，今年年方十四，温婉贤德、秀外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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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有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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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老爷倒也没有绕弯，寒暄了几句便直奔主题。不过，毕竟是念过书的人，一件简单的亲事也能说得花团锦簇，如同做章一般。

    魏良低着头，一副听话儿的模样，只是心里在默默归纳着老爷的话：第一，老爷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还是出身书香的闺秀，虽然是庶出的；第二，董家老爷很欣赏魏良的年少有为，曾暗地里对魏老爷许诺，女儿嫁过来后，将会陪嫁丰厚的嫁妆；第，魏老爷虽然没有正式答应，但显然已经被人家提出的种种优惠条件吸引，只等着把魏良骗回来后，去董家提亲。

    哼，真是好算计呀。一个不受宠且赶出家门的庶，可以为魏家换来梦寐以求的十顷良田和二十亩的玫瑰园，而这些并不是女方的嫁妆，是同年好友“送给”魏老爷的礼物。

    送？准确的应该是说“卖”吧，魏良开始在脑海里回忆董家的资料。这位董老爷的确是魏老爷考举人时的同年，只不过没有走仕途，得了功名后便回乡收拾祖业当起了大地主，名下有几十顷的良田，家中囤积的粮食无数，在二十年前的一次旱灾中，着实发了一大笔横财。

    董老爷膝下有两个嫡和一个庶女，嫡早就娶妻生、成家立业，大儿继承了家里大部分的田产和农庄，是玫瑰镇有名的粮食产地和玫瑰鲜花基地；二儿分家的时候则是得到了董家的大部分商铺，再加上这位董二少着实有几分商业头脑，几年下来把铺扩大了好几倍，现如今玫瑰镇和梅水镇都有他的分号，等等，梅水镇？！

    魏良想到这里的时候，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哦，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呀，难怪董老爷肯花大价钱招自己做女婿。

    “董家的姑娘，你母亲去看过了，她也很满意。”魏老爷说完，看魏良没有任何反应，眼中闪过不悦，声音也顿时低沉了下来：“怎么，你不乐意？”

    “儿不敢，父亲和母亲相中的人，肯定是顶顶出色的人物。”魏良整理了一下思，忙抬头解释道：“只是儿现在一无功名，二无事业，古人常说大丈夫先立业后成家，所以儿想——”

    “嗳，你现在不是已经做了县衙的刑名师爷了嘛。”董老爷摆摆手，笑着说道：“想当初为父十年寒窗，十岁那年考中进士，也不过只得了一个候补知县，这么多年来一直未补实缺。我儿弱冠之年，便已经是知县大人的幕僚，有手握刑名实权，不必妄自菲薄。”

    “父亲当日曾教导儿，科举才是读书人的正途，其他一切都是歪魔邪道，儿那时不懂事不能明白父亲的苦心，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儿发现还是父亲说的话有道理。”魏良没有接老爷的话茬，而是不好意思的说起当年的荒唐事。

    “嗯，知道错就好。”魏良的这番话让魏老爷心里非常舒服，胖乎乎的老脸上也笑开了菊花，“唉，当日你要能如此想，为父又怎会一怒之下将你赶出家门？”

    “都是儿不孝。”魏良满脸的懊悔，他坚定的说：“所以，儿决定参加明年的乡试，争取考个功名回来！”

    “噢？好呀，你有把握吗？”

    老爷一听，心里更加高兴，他个儿虽然都考中了秀才，但一个举人都没有。

    大儿天生不是读书的料，整天钻在钱眼儿里琢磨做生意；二儿虽有几分机灵，但有失稳重，做出来的章空洞无物，两次乡试都名落孙山；唯有这个不省心的老，虽然脾气执拗了一些，但却是块读书的料，十岁便考上秀才，当年如果不是家里那桩丑事逼得小儿离家出走，他魏家很有可能出一个十六岁的举人。

    “十成的把握儿不敢说，但还是想去试试。”魏良倒也没有说谎，他在明朝待得时间越久，便越发现这是一个阶级森严的社会，有钱不如有权，他即使能攒够出海的银，到时能否顺利成行还是个问题。

    再加上，他当了这段时间的刑名师爷，那种高高在上，不必受人白眼、欺侮的感觉真是非常美妙。可惜，杨知县的一通敲打让他知道，他目前的这种权力基本上就是烟花，现在灿烂，但不知什么时候便消失在黑夜中。

    所以，不管是想活得更好，还是想有能力保护家人，有功名在身，也便有了一层保护衣。除非老天能让他再穿回去，否则，他必须手中有权。

    “嗯，好！好呀。”老爷见儿如此的坚定，最初让儿回家的目的反而被遗忘了，他激动的从书桌后走出来，拍拍儿的肩膀，“这才是魏家的好儿孙！”

    “父亲放心，儿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魏良见老爷的注意力成功被转移，便开始想着怎么让他同意自己出去单过，这时，门外传来魏家大少爷的声音：

    “父亲，考科举和成亲并无冲突呀！”

    话音刚落，身穿宝蓝色单袍的魏家大少爷魏信走了进来，他从外面听了许久，见老头一听小儿要考科举，高兴的都忘了正事，忙不顾礼节提醒道。

    “魏良见过大哥，大哥安好？”

    魏良心里暗骂他的搅局，脸上却一派兄友弟恭的摸样。

    “好，大哥要给小弟道喜啦。”魏信皮笑肉不笑的看着魏良，生就刻薄的嘴唇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道喜？小弟有什么喜事吗？”

    魏良故意装傻道，当年魏信夫妻陷害自己的事，大家心知肚明，他没有宣扬开来不是为了什么面，而是为了可怜的田姨娘。

    “父亲刚才不是对你说起一件喜事吗。”魏信站在老爷身侧，不知是在提醒魏良还是在提醒老爷，“嘿嘿，董家的姑娘你大嫂也见过了，性情温和、德貌双全，和小弟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父亲，你说对吗？”

    我看是狼柴虎豹吧？魏良不露一点声色，心里却明白魏家大嫂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能让她夸奖的人，要么和她一副德行，要么便是她收了人家的好处。

    但不管是哪一点，都不是他魏良的理想伴侣。自己来到明朝已经够悲催了，那不成娶什么样的老婆，搂着什么的女人还要别人决定？！

    “咳。”魏老爷轻咳一声，这才想起事情的重点，对呀，儿可以先定亲，把田地要过来，明年参加乡试，两不耽误嘛，“良儿，为父觉得你大哥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完全可以先把婚事定下来，等乡试高中，再办喜事，那可就是双喜临门！”

    “就是，人生四大喜事，你能同时办两件呢，偷着乐去吧！”

    魏信听了老爷的话，知道这件亲事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嘿嘿，等婚书一签，董二少的酬谢立马兑现，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白得一间铺。

    “父亲说得不无道理，但儿已经有未婚妻了。”魏良低头想了想，然后有点犹豫的说道。

    “什么？未婚妻？自古以来儿女的亲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哪来的未婚妻？”魏信一听脸色立马阴沉下来，想起曾听说过的谣言，便冷冷的质问道：“难不成是田姨娘答应的？！她好大的胆，你的婚事自有父亲母亲定夺，她一个下贱的妾室，哪有资格为魏家少爷定亲？”

    魏良听了他辱骂姨娘的话，拳头握得紧紧的，强压心中的怒火，腼腆的说道：“不是，田姨娘虽然是个妇人，但也知道礼教规矩。只是杨知县许诺儿，要帮儿说一门亲事，他要亲自作保！”

    “哦，有这事？”

    魏老爷一愣，虽然他也有官位在身，只可惜是虚职，没有任何实权。面对最近很强势的杨知县，他倒也有几分忌惮。

    “嗯，儿本不想麻烦县尊大人，但不忍拒绝县尊的美意，所以……”

    “那杨大人可曾告诉你是哪家姑娘？”

    魏老爷沉吟了半晌，终于挤出一句话。

    “未曾。”魏良摇摇头，他还没有向大人串供呢，哪来的人家，“不过，县尊大人说过，这位姑娘出身名门，定不会辱没魏家！”

    “……既然有县尊大人作保，那也是魏家的荣耀。”魏老爷点点头，随即转头对大儿说：“你有时间去县城一次，替我谢谢杨知县！”

    “儿知道了！”

    魏信明白老爹的意思，他也不信杨知县会为魏良这个臭小保媒。

    “父亲，儿承蒙大人器重，想在他找到新的师爷前暂时帮他梳理政务。”魏良也顾不上这些，他的最终目的还没有达到：“所以还需要在梅水镇暂住，但儿身边缺少照顾的人，您看田姨娘这几年一直照顾儿，能否让她继续留在梅水镇？！”

    “嗯，杨大人对你有知遇之恩，自然要回报。”魏老爷的目光闪了闪，微微笑道：“至于伺候你的人嘛，为父已经选好了，保管服侍得你妥妥的。田姨娘上了年纪，该在家里享享清福咯。还有你妹，芳姐儿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你母亲也正在挑选合适的人家，呵呵，魏家的好事真是一件连一件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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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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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初收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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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魏良这边被老爷拘在家里，与许久未见的家人联络感情；胜男那边还是正常的上下班，每天忙里偷闲的倒也自在。

    这天是六月的第一天，按照排班表，胜男和侯刚、孙传德一组。

    “嘿嘿，弟兄们，又是月初啦！”

    捕快们点完卯回到班房，胜男正和馒头悄声的讨论中午去哪里吃饭，孙传德笑得一脸快活的在屋里宣布。

    “哈，好了，咱们还是老规矩？”

    钱串也满脸的兴奋，他眯缝着一双小眼，两只手不自禁的搓着。

    “切，当然是老规矩。”孙传德嗤笑着点点头，他指着墙上的守则：“新守则只是说了一些咱们的行为规范，可是没有提到把这个老规矩革掉呀！”

    说话的同时，他的一双眼睛还不是的瞄着胜男，似乎在看她的反应。

    而令他失望的是，胜男并没有任何动作，她还是窝在自己的小角落，与一只猫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孙传德一看那只猫，心里就发毛，就忍不住的想去摸脸上刚刚结疤的世界地图。

    “就是就是，怎么样，咱们这就走？”

    钱串已经收拾好行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积的准备去“巡街”。

    “走吧，哥几个，晚上回来统一算？”

    孙传德看了胜男许久，可都没有见她有所表示，反而是那只猫，似乎注意到他的目光，突然抬头看向自已，吓得他连忙捂着脸转过头。

    “好，好，走啦！”

    说着，其他组的捕快们连忙挎上腰刀，戴好帽，兴冲冲的出了班房。

    “小五，咱们也走吧！”

    侯刚也难得的兴奋，他踢踢胜男的桌腿儿，提醒道。

    “走？去哪里呀？”

    胜男昨夜忙着在宝葫芦里收拾田地，睡眠严重不足，刚才被馒头挡着，她险些睡着。正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被人晃醒。

    “啧，巡街去呀！”

    侯刚见她一脸茫然的样，心说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哈，他们哥几个掰着手指才盼到月初，恨不得马上蹿出去，狠狠收一把，结果小五却兴趣缺缺毫无热情。

    “哦，好。”胜男连忙从角落里出来，收拾好行头，跟着孙传德和侯刚出了班房，馒头也轻盈的跟着她的左右，“嗳，侯大哥，刚才我听到什么月初，这里头有什么讲究吗？”

    “怎么？你不知道？”侯刚诧异的看着她，继续追问道：“难道你在步班的时候，没有月初去巡街？”

    胜男连连摇头，“嘿嘿，我进步班的时候，已经过了月初！”

    “嗐，我说呢。”侯刚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小五不是不喜欢钱，而是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情况，他咧着大嘴乐呵呵的说道：“月初是咱们收钱的日！”

    “收钱？”胜男一愣，随即想到什么似地笑着说：“治安保护费？”

    “没错。”侯刚瞅了瞅走在前面的孙传德，小声的对胜男解释：“咱们马快也有辖区，就是县衙周围的几条重要街道，这些街道上开着不少的商铺，而且都是卖高档货的。其实按以前的规定，咱们也是要巡街的，但自从李大头接受马快后，他便渐渐的省去了这一条。只在每个月月初的时候，才让弟兄们上街，为的就是收钱呀！”

    胜男闻言，脑海里也显现出县衙周遭的环境，嗯嗯，这个地段按前世的话讲，那就是政治中心、黄金地段呀，做生意的大多都是几十年的老字号，更有许多奢侈的高级店铺：什么银楼、当铺、绸缎庄还有房四宝店，哪一家都是财大气粗、生意兴隆的样。

    想到这里，她兴奋的问道，“咱们一个月能收多少呀？”

    “嗯，不一定。”侯刚揉揉鼻，努力想着每个月收入的具体银两：“我上个月分到了一两七钱银，大上个月则是一两二钱……”

    原来，捕快们收保护费，也不是乱收蛮收，而是按照店铺的大小、生意兴隆程，以及淡旺季分档次来收。

    捕快们对自己辖区的商铺早就烂熟于心，把各个店铺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大、中、小档，而且也根据每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分成淡季和旺季，然后逐一设定收费的具体金额。

    换句话说，那就是店铺大的、生意好的，多收；同样的店铺，旺季的时候多收。

    “那要是商户不给呢？”

    胜男听了侯刚说的话，心里禁不住暗自佩服，谁说捕快们蛮横无知呀，人家分级别收钱，省得按一个标准，把店铺都挤兑黄了。想到这里，她突然问道。

    “不给？”侯刚说了一大通，见小五的神情越来越兴奋，心中也大定，就是说嘛，哪有不喜欢钱的，再听到她的问题，哈哈笑道：“怎么可能不给？这是各个衙门的老规矩，只要在街面上敞开门做生意，哪个不想求个安生。哦，当然，事无绝对，也有那不开眼不懂规矩的，那咱们就要给他们上上课，教他们些规矩。对吧，孙哥！”

    侯刚发觉自己和小五聊天的时候，孙传德的耳朵竖得直直的，脚步也放慢了许多，便特意和他搭了话茬。

    “没错。”孙传德虽然一直走在前面，感觉跟个大哥似的挺威风，可听到后面嘀嘀咕咕的，心里却很不踏实。唉，李大头失了势，弄得他们几个人在班房里，也像矮了分。如今见侯刚这小挺上道的，忙转头笑着对胜男说：“小五，咱们平时靠什么养家呀，靠得就是这些商户们。谁要是和咱们的银袋过不去，那才算是得罪了整个县衙的捕快。”

    “哦，原来是这样呀。”胜男虽然不耻孙传德的人，但大家今天一个组当差，也不能表现得明显。而且像他这种小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咬你一口呢，还是尽力不在明处起纠纷，想收拾他，馒头足矣。

    “可不，孙哥说的一点都不错。”侯刚也拍拍腰间的荷包和腰刀，“小五今天是第一次‘巡街’，就好好跟着吧，以后好处多着哪！”

    “嗯，好咧。”胜男连连点头，跟着两个人后面，听他们一一点评各个行业的生意。

    说着，他们走进县衙前街的商业街，临街的店铺不是很多，但每个门脸都不小。和之前胜男在步班见识过的商铺，截然不同。如果说步班的辖区大多是地摊和个体户，那么这里的商铺则大多都是专卖店和精店。

    “哟，方掌柜早呀！”

    胜男正四处踅摸着，孙传德和侯刚一抬腿进了第一家店铺，她连忙跟了进去。这是家绸缎庄，店面大约四五十平米的样，货柜上整齐的摆着一匹匹的绸缎，后面货架上更是放着颜色艳丽、印花华美的绢、帛和布匹。

    “早，位官爷早呀。”方掌柜客气的把他们迎进门，然后给身边的小伙计使眼色，小伙计则机灵的从柜台后面取出一个蓝色的布袋，恭敬的捧给掌柜。

    “呵呵，方掌柜最近生意不错呀。”孙传德好像没有看到他们之间的小动作，而是装模作样的在店里转了转。

    “哪里哪里，还不是承蒙各位官爷照顾嘛。”方掌柜接过布包，热情的塞进孙传德的手里，“这是这个月的茶钱，还望孙爷赏脸！”

    “嗯嗯。”孙传德接过布袋掂了掂，听声音里面有银也有铜钱，凭手感数量也差不多，便笑着说道：“哪的话，以后兄弟们会继续关照你们的，放心吧！”

    “嗳。”方掌柜连连躬身赔笑，更是忙不迭声的让小伙计上茶。

    “不用麻烦啦，咱们今天任务多，等有时间再来叨扰方掌柜！”

    孙传德把布包收进怀里，然后抱拳告别。

    “好咧，位官爷慢走！”

    方掌柜丝毫不见被勒的不忿，而是像送贵客一样把他们送出店门。

    就这样，他们一上午的时间，把整条街的商铺全都“巡”了一遍，孙传德的袖袋和怀里也装满了钱袋。

    就像他们两个之前所说的，每家店铺都非常了解规矩，不用孙传德开口、更不用催四请，人家早就把该交的银一不少的提前准备好，只等他们来收。

    中午，他们在一家小饭店吃饭、歇脚，孙传德眼尖，他瞧见拐角的一家店铺貌似刚刚开业，便装作不经意的问小二。

    “伙计，你们这条街上又开了新铺？”

    “可不。”小伙计一面擦着桌，一面用下巴指着街头的方向，“东头拐角的铺上个月被人租了下来，说是要开胭脂铺，店面拾掇了大半个月，昨儿刚开张。”

    “哦。”孙传德和侯刚对视一眼，他们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银，便接着问：“知道是谁家开的吗？卖的又是谁家的货？”

    胜男一听，觉得孙传德还蛮讲策略的，并不是一味的收钱，也知道先探探底。

    “嗯，好像是外地的客商，不是咱们附近的，而且开业的时候也没见多少人去捧场，具体是什么情况，小的也不知道！”

    说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已经把孙传德最想知道的情况全都提到：第一，开铺的人是外地人，第二，这个老板在本地没有什么后台，连相熟的人都没有。

    “行，我知道了。”孙传德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一挥手：“赶紧上菜吧，我们下午还有要事！”

    “嗳，好咧！”

    小二答应一声，转身去忙活。

    “怎么样？宰不宰？”孙传德若有所指的冲侯刚扬扬下巴。

    “听孙哥的！”

    侯刚也心领神会，钱不钱的是小事，关键是不能乱了规矩。

    “好！先吃饭！”

    个人走了一上午，早就饿得不行，饭菜刚刚上桌，纷纷抄起筷紧忙活。

    吃过午饭，个人一起来到新开的胭脂店，簇新的门脸，精致的装饰，还有一进门便迎面扑来的香味儿。

    “哟，新开业的呀，伙计，你们老板呢？”

    孙传德也没有废话，直接要见老板。

    “官爷，有事吗？”

    伙计没有恐惧，而是扬着职业的笑问道。

    “当然有事，这不看你们刚刚开业，咱们来祝贺祝贺！”

    “谢谢官爷，您还有别的事吗？”

    小伙计不卑不亢，依然没有叫老板的意思，反倒是想送客。

    不知道怎么回事，胜男突然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劲，好像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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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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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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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捕快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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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要找老板呀？”

    一声娇滴滴的女声突然响起，柜台后面的木楼梯上，一条月白色的褶裙出现在大家眼前。随着几乎悄无声息的微弱脚步声，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缓缓走下楼。

    胜男站在侯刚后面，偷眼打量这位女，只见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褥衣下配月白色的裙，外面罩着一件红底金色绣花的比甲，一头乌黑的秀发随意的在脑后用玉簪挽起，露出白皙修长的颈，苗条的身材，俏丽的脸盘儿，走起来摇曳生姿。

    金香玉还是王熙凤？胜男悄悄的把眼前这位外貌娇弱、眉眼充满精明强悍的女，和曾经看过的影视人物对照起来。

    “呵呵，在下孙传德，乃梅水镇的捕快，不知这位大嫂怎么称呼呀？”

    孙传德的眼中闪过惊艳，不过还是压下脑里龌龊的想法，起身皮笑肉不笑的问道。

    “哦，是孙捕快，小女婆家姓杨，是‘淑女坊’的掌柜，不知道几位官爷大驾光临，有何见教呀？”

    杨掌柜客客气气的对孙传德他们个见了礼，然后很自然的坐在一旁的椅上，手绢不时的按着嘴角、眼角。

    “没什么，我们是负责这条街治安的捕快，今日巡街时发现贵店刚刚开业，便来打个招呼，顺便想掌柜的贺贺喜！”

    孙传德见他们无论是掌柜的还是伙计，都那么目中无人，眼中闪过不悦，一屁股坐回位上。

    “位官爷真是客气了。”杨掌柜冷冷的看坐在对面的官差一眼，“杨氏这此谢过了，不知几位差大爷还有什么事吗？”

    “嘿，杨掌柜，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兄弟们风吹日晒地为街上的商户维持治安，您是不是赏给我们几个茶钱呀？”

    孙传德翘着二郎腿，穿着官靴的脚不时的抖动着。

    “咦，真是稀奇，你们穿着官服，拿着朝廷的俸禄，怎么还要向我们这些商铺勒银？！”

    杨掌柜轻轻揉捏着手里的帕，故作不解的问道。

    “少罗嗦，你要想安安稳稳的在这条街，哦不，是梅水镇做生意，那就乖乖的按规矩办事。”孙传德眼睛一立，不耐烦的说道：“看你们的店面和装修，每个月一两银，我们月初来收！”

    “小女要是不给呢？”

    杨掌柜端起桌上的茶杯，丝毫没有被孙传德的凶样吓到，而是优雅的用杯盖儿轻轻的抹着杯里的茶叶。

    “嗐，还真有死磕的主儿。”孙传德怒反笑，他直接站起来，“既然杨掌柜这么不给兄弟们面，以后您这里有什么情况，也别怪兄弟们照顾不到！”

    “哐当！”杨掌柜听了这话，突然翻脸，直接把茶杯砸向孙传德，孙传德见状连忙缩头一躲，茶杯在胜男的脚下摔了个粉碎，温热的茶水也溅了她一身。

    “大胆！尔等皆为官府的捕快，不思为朝廷尽心办事，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勒商户。今天姑奶奶就给你们点颜色看看，伙计们，抄家伙！”

    顿时，在柜台后面的小伙计，听到掌柜的命令，忙从后面摸出菜刀、铁棍、木板凳之物，喊打喊杀的朝着胜男他们个扑来……

    “小五，走啦！”

    胜男正想得出神，侯刚用力拽了拽她的衣袖。

    “啊？不打啦？”

    胜男喃喃的问道，这时，孙传德正满脸堆笑的拱手向杨掌柜告辞，而杨掌柜也笑得倩兮盼兮，热情的把他们个送出门。

    “咦，没有打起来。”胜男呆呆的跟在两个人后面，摸了摸脑门上的汗，这才发觉自己把电视情节带到了现实中，在脑里演起了电影。也是，人家两个有说有笑的，怎么会抄家伙打人呢。

    虽然没有打起来，但保护费还是没有收到，孙传德也没有当场翻脸，而是好声好气的和人寒暄几句才告辞。

    “孙哥，咱们怎么办？”

    胜男愣神儿的功夫，孙传德和侯刚已经走出几步远，她连忙小跑着跟上队伍，担心的问道。

    “呵呵，能怎么办呀。”没有收到银，孙传德的脸上不但没有不高兴，反而带着几分雀跃，“碰到了不守规矩的，兄弟们该活动活动咯！”

    “活动？”

    胜男又想起在电视里曾经看过的情节，只是不确定这个艺术是否来源于生活。

    “掌柜的，小的觉得这些差痞不会善罢甘休的，还是花几个钱买个平安吧！”

    杨掌柜和伙计目送孙传德他们离去，有点担心的说道。

    “……”

    杨掌柜在心里默默的叹口气，她自成亲后便帮着姑娘看铺，在街面上混了不止一天两天，她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再说，天下老鸹一般黑，哪个地方的衙门不吃商户呀。

    可是，家里的那位小魔星可不管什么衙门捕快，说不给就是一钱也不许给，刚才要不是她压着，小祖宗早就拎着板凳冲下来了。

    “算了，看看再说吧！”

    她想到这里，无力的对伙计摆摆手。

    回到衙门，孙传德把收来的钱袋堆放在班房的大桌上，而其他两组也收获颇丰，看着一袋一袋的银和铜钱，快班的每个兄弟都眉开眼笑，兴奋的围着桌死盯着，只差流口水了。

    “呵呵，这个月看起来比上个月收成好呀。”李大头也难得的露出笑脸，他随意的拎起一个布袋掂了掂，“老钱，点钱、入账，然后给兄弟们分钱！”

    他的话音刚落，几个兄弟忙伸手干活，拆钱袋的、数钱的，还有拿着厚厚的账本记账的，班房里顿时响起哗啦哗啦的铜钱碰撞的声音。

    “李头，前街东拐角的铺，有什么来历吗？”

    趁着大家忙活的功夫，孙传德凑到李大头身边，小心的问道。

    “哦，东拐角的房租出去啦。”李大头摸摸油光光的额头，“没听有什么大人物来梅水呀，估计是个外地客吧，怎么啦？”

    孙传德阴阴一笑，然后咬着李大头的耳朵叽叽咕咕说了一通。

    “嗯，我知道了，先分钱吧！”

    李大头一听也老大的不高兴，士农工商，他们做官的惹不起，种地的工匠们又没有油水，全靠着县城的这些商户们养家糊口呢。真要是有哪家刺头坏了规矩，以后别的商户也有样样，他们这些捕快们喝西北风去呀？！

    “嗳，明白！”

    孙传德一看李大头的脸色，便知道那个狗屁胭脂铺肯定没有背景，否则李大头不会不知道。

    按老规矩，所收银两分为部分，十分之一给李大头，十分之二给李正义，剩下的十分之七平均分给众捕快。

    胜男接过第一笔银，感觉有点怪怪的。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每次见到这种欺压商户、勒良善的恶小吏，她都唾弃加鄙视，可现如今，自己也成了这种小官吏，而且令人羞愧的是，她拿到这笔钱竟有些窃喜。

    唉，是随波逐流，还是堕落了？！

    “弟兄们，分钱的感觉舒服吧。”孙传德得到李大头的暗示后，站在凳大声的喊着，他见大家都纷纷点头喊“舒服”，便拉着脸说：“但是，现在县城里出了一家不守规矩的新铺，门脸豪华、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却不肯分给咱们一丝一毫。弟兄们说，咱们能答应吗？”

    “不答应！”

    “奶奶的，谁这么不开眼呀，哥几个给他们讲讲规矩！”

    “没错，这种事绝对不能姑息，咱们县城已经十几年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兄弟们要好好敲打敲打他们！”

    孙传德继续鼓动着众捕快。

    “好！全听李头的！”

    在场的其他人也连忙响应，这种情况和上司们夺权不同，治安费的多寡直接关系到家里的生活质量，为了根本捕快们完全站在了统一的阵营。

    第二天，淑女坊的铺门前，多了几个青衣小捕快，他们也不进门，就在门口站着，说着粗俗的话，有的还打着口哨。害得想进来买东西的小媳妇和姑娘们，隔着七八丈远就直接转头。一天下来，淑女坊里一个顾客也没有。

    第天，伙计接到杨掌柜的指示，提前把几个捕快请到了后院，又是上茶又是上果，像伺候祖宗一样供着。

    没有捕快守门，顾客倒也上门了，可在一群年轻女中，还夹杂着一些穿破衣、一身臭味的乞丐，他们伸着几年没洗的脏手冲着柜台上摆的东西一通乱摸，恶心得其他顾客掉头就跑。

    伙计们连忙把乞丐们轰出去，结果，轰走一拨来一拨，直到天黑才消停。

    第四天，捕快们没来，乞丐也没来，淑女坊的伙计们总算松了一口气。只可惜他们这口气松得早了些，刚过辰时，隔壁酒馆的几个醉汉大清早喝酒寻衅，抄着砖头在街上打起了群架。其实也不算是街面，更确切的说是胭脂铺的大门口。几个人群殴，又是惨叫又是鲜血的，人都绕着走，更不用说进门光顾生意。

    第五天……

    如此过了八天，淑女坊每天都有意外状况：伙计们下手赶人，人家不走；去报官，捕快们往往都是在闹事的人中场休息的时候姗姗而来，等他们走后，闹事的人也休息够了，于是接着开闹。

    “唉，掌柜的，咱们开业十天了，就开张了笔买卖！”

    小伙计苦着脸，对杨掌柜说道：“要不，咱们还是找衙门的人说说吧，否则这生意真是没法儿做！”

    “好吧，你待会去衙门，就找上次姓孙的捕快，说我请他喝茶！”

    杨掌柜看着门可罗雀的店面，也长长的叹了口气，只希望家里的小魔星别再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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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踢倒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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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茶？哼，爷没空！

    面对杨掌柜的求和信号，孙传德冷冷一笑，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大通东拉西扯的话，然后把小伙计打发了回去。

    捕快们这几天的折腾，既是教淑女坊规矩，更是悄声的探底——如果这家铺真的有后台，那么肯定在第一天就会跳出来，而如今他们折腾了这么久，却没有得到丝毫的压力，足见淑女坊真是无根无基的纯商铺。

    没有后台还敢这么横？！孙传德细长的小眼儿里更是不悦，他想起那天在铺里受的气，便一句好话也没有，说得小伙计阳穴的青筋直跳。

    “孙哥，今天还继续吗？”

    饭桌旁，钱串叼着一根牙签，看着小伙计的背影，问道。

    “今天既然来求和了，咱们也不能不给面。”孙传德喝了一口酒，把酒盅放在桌上，“今儿就歇一天，不过，他们这么不懂规矩，这件事不能轻易的就揭过去！”

    “孙哥说得没错！”钱串的啐掉嘴里的肉渣儿，双眼闪着灼灼的光，财迷兮兮的说道。

    “明儿继续，什么时候姓杨的小娘们儿亲自来告罪，并奉上咱们这些日的辛苦费，这事什么时候算完。”孙传德抓着一个鸡腿，狠狠的咬了一口，心里开始盘算着这次要多少银合适呢？

    “可不，这次咱们下的本钱可不少，这个钱是他们的费，咱们可不能白给她上课。”钱串也心领神会的只点头，他的两只铜钱眼扫过饭店的时候，有点不解的问道：“哎，孙哥，咱们以前不都是去五梅楼么，怎么最近老是换地方呀？”

    “五梅楼？”孙传德吐出一根鸡骨头，遗憾的说道：“估计以后都不能去咯，王主簿一病休，五梅楼马上也要关门了！”

    “为啥？”钱串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有点嫌弃的看着桌上的饭菜，“唉，吃惯了他们的菜，乍一换地方还真有些不习惯。”

    “为啥？不为啥，你呀还是留着嘴少说多吃吧！”

    孙传德白了他一眼，真是惯得不像话，有免费的东西吃就不错了，还敢挑拣四。

    为啥？五梅楼的东家，董二少心里比谁都明白。

    中午，偌大的饭厅了一个食客都没有，店里的空气都冷冰冰的，让伙计们都没有力气干活儿。

    “东家，今天已经是第十五天了，昨儿还开了一张，今儿……”胖乎乎的掌柜，此刻正皱着一张包脸，苦哈哈的对东家汇报着饭庄的情况。

    董二少拜拜手，示意掌柜的不用再说了，他又不是瞎，今儿饭店什么情况，他能看不到？！唉，这是五梅楼自开张来，生意最惨淡的时期。自从张县丞丁忧、王主簿养病后，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梅水镇突然变了天，他的靠山突然塌了，经营了数年的生意更是一落千丈。

    其实，这也怪董家自己，平时仗着王主簿撑腰，又有李大头携捕快们天天在酒楼坐镇，根本就不把县城其他的酒家放在眼里。又是派人找茬，又是断人家的菜源肉源的，明里暗里下了不少手段，基本上梅水镇有名号的酒楼得罪了个遍。唉，以前以为自己的靠山硬，董二少啥也不在乎，现在突然发现，在梅水开大酒楼的，哪个身后没有后台？

    如今自己的靠山倒了，被他欺负过的商家，被他打压过的酒楼，一个个联合起来，把五梅楼的生意一点一点的蚕食，大有不把他们逼到死不罢休的架势。

    “行，我知道了。”董二少看着空荡荡的大厅就心烦，他一挥手让掌柜的一边呆着去，自己则守在门前发呆，“也不知道老家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如今魏师爷的势头比当初的王主簿还要猛，真要是能成为‘自家人’，别说保住五梅楼，就算是他们董家在梅水也能甩开膀走！”

    斜对面是他的老对头四季春酒馆，门口的小伙计正热情的站在大街上拉客。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董二少总觉得那个小伙计在笑话自己，心里更是坚定了找新靠山的决定。

    胜男今天轮休，一早便骑着悍马，抱着馒头出了城。

    魏良回老家也有十来天，除了第天给县衙捎了个口信，说老家的事情还没有办完，便再也没有了音讯。南山的开发还在继续，胜男少了魏良的支撑，大感有些吃不消。

    “唉，魏老大怎么还不回来？难道还要等儿能打酱油再回县城！”

    胜男一想到魏良有可能娶妻生，心里便很别扭。虽然李老爹曾经和田姨娘为自己跟魏良订了亲，但大家都明白这种亲事是不作数的。田姨娘是魏良的生母，但却是个小妾，根本就没有权力过问儿的婚事。

    这一点，李正义也明白。他当时签那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婚书，无非抱着烧冷灶的心态，想提前帮女儿订下个婚事。

    如果魏良一事无成，那魏家自然不会过问他的婚事，这纸婚书还是有效；如果魏良有了出息，那他手上这份东西，威胁不了魏家，也能在魏良心里添点砝码，尽可能帮李家争取更大的利益。

    “东家早！”

    正想着，悍马已经把她颠儿到了南山。狗剩儿在山坡上放牛，看到胜男过来，忙喊着打招呼。

    “早。”胜男一转身跳了下来，然后拍拍悍马的屁股，让它自由活动：“狗剩儿，这两天红果摘的怎么样啦？”

    “嗯，咱们山上的都摘完啦。”狗剩儿现在对东家，那是万分的崇敬，说话的口气也不自觉的带着敬语：“扣掉前天周二哥给您运进城的那几车，昨天我爹他们又摘了最后一茬，足足有七八筐呢。”

    “嗯，好！”胜男满意的点点头，之前她收到的几马车西红柿，留给家里一筐，送给姐和四姐一家一筐，其余的都卖给了县城的各大饭店，当然，她还免费提供了两个菜单，把往日的毒果买了好价钱。

    “你爹呢？”胜男来到山根处的工地，发现玫瑰园前整齐的摆放着几个盖着草苫的竹筐，她伸手揭开草苫，露出红彤彤的红果。胜男很高兴自家佃户的守本分，便笑着问狗剩儿。

    “我爹在山坡上看地瓜呢。”狗剩儿拿袖擦擦鼻涕，“东家，您等会儿，我这就把我爹喊来！”

    说着，小家伙便撒开脚丫跑上了山。

    胜男则慢慢四处查看着，山腹地的几亩荒地已经全部开垦完毕，如今黄土表面上布满一层绿绿的苗。给佃户们盖的房，也都开始砌墙，雇得十几名小工和泥瓦匠，在周福的管理下，倒也干得尽职。

    “小五姐，您来啦！”

    说曹操曹操到，胜男这里刚想着周福，他就咧着嘴站在自己面前。

    “今天休息，过来看看。”胜男看他明显晒黑的脸，关心的问道：“小福，在南山还适应吗，有啥困难和需要随时告诉姐姐。”

    “哎呀，哪有什么困难呀。”周福是小捕快周庆的堂弟，今年虚岁十五，家里帮他谋差事，没有找到合适的。前些日跟周庆来南山帮忙，突然对盖房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天天追在泥瓦匠的屁股后面问东问西。

    魏良见他这么喜欢，正巧自己也要回老家，便把南山的工地拜托给小福照看，权当是他和胜男聘请的管事。

    周庆本来就崇拜魏良，再加上现在魏少又成了衙门里的重要人物，他肯用自己堂弟，周庆高兴还来不及，自然不会反对。

    而周福自去年开始就找差事，家里花了不少钱，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如今魏师爷肯让他帮忙看工地，既全了他艺的愿望，又给了他工作的机会，所以对差事格外的看重，几乎天天吃住在工地上。

    “对了，小五姐，魏师爷啥时候回来呀，咱们的砖不够用了！”

    周福跟着胜男在工地上查看着，突然想起材料的问题，便顺口问了一句。

    “嗯，魏师爷回老家办要事，估计还得呆一段日。”胜男瞟了一眼平地上堆放的红砖，恩，是不多了，“砖的问题好说，你先统计个数目，下午我派人去砖窑拉货！”

    “嗳，成！”

    周福答应一声，忙去清点存货。

    “东家，您找我！”

    这时王老实急匆匆的赶了来，恭敬的问道。

    “嗯，我有件事想和你说……”

    胜男边说着边带王老实进了工棚。

    休息了一天，胜男把南山的事情安排了一下：周福继续照看工地，她另外又让王老实当佃户的头儿，帮她协调、督促佃户们干活。

    第二天，胜男正常去上班，点完卯，侯刚便兴冲冲的对她说：“走，小五，跟哥哥去长见识！”

    “侯大哥，长啥见识呀？”

    胜男有点摸不着头脑，被动的跟着侯刚和孙传德出了衙门。

    “哎呀，你不会忘了胭脂铺的事吧。”侯刚白了胜男一眼，接着兴奋的说：“他们掌柜亲自下帖请孙哥去铺喝茶，应该是要当面认错啦！”

    “真的？那咱们可要好好看看。”

    胜男瞄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孙传德，见他满脸都是得意，走都轻飘飘的。

    “可不，走吧！”

    说着，个人来到前街街口的淑女坊。

    “哎呀，杨掌柜的茶真是好喝，难怪您舍不得。”

    孙传德瞟了一眼桌上的青色布袋，开始约莫里面的银有多少。

    “哪里哪里，小女初到贵地，很多规矩都不懂，还望孙捕快和各位官爷海涵！”

    杨掌柜到没有很生气，依然淡淡的说道。

    “好说好说。”孙传德见火候差不多了，便伸手要拿钱袋：“你看你们要是早这么懂规矩，咱们也不用费这么多事——”

    正说着，突然一把剑猛的砍向孙传德的手腕，吓得他连忙缩回手。

    “好大胆的狂徒，居然敢来我家的铺勒，看本姑娘怎么收拾你！”

    杨掌柜平静的面孔，在听到这声娇喝后，瞬间出现裂纹，头顿时大了：唉，怎么又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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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咱是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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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刚落，一个穿着水蓝色男式长袍的小姑娘，拿着一柄长剑从门外蹿了进来，把胜男他们个吓了一跳。

    小姑娘见桌上放着一个钱袋，看里面鼓鼓的肯定有不少银，心头的怒火更加旺盛，她用剑尖指着杨掌柜：“秋荷，这是怎么回事，我是怎么交代给你的，恩？”

    “……”杨掌柜无声的叹了口气，看来她不把情况给小魔头讲清楚，今天的事情没完呀。只见她笑着站起来，对小姑娘欠身行了个礼，“回表小姐，情况是这样的，孙捕快是负责咱们附近治安的官差，见咱们这里刚开业，便进来喝口茶，没有什么勒。您放心吧！”

    “没有勒？”小姑娘瞪着两个黑漆漆的大眼睛，目光不断的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最后落在柜台后面的小伙计身上，“那小贵怎么说，有人要来咱们店里收保护费，我不让给，那些差役们就天天来寻衅闹事？！”

    小贵？！杨掌柜冷冷的瞟了一眼柜台后的小男孩，心中闪过不悦，她平生最讨厌正经本事不，天天扒着主的大腿打小报告的小人。

    “呵呵，没有的事。”虽然对小贵很厌恶，但他却是表小姐推荐的伙计，就算是想收拾他，也不能急于一时，“小贵没有在街面上呆过，所以不知道里面的规矩。表小姐，您要不先去楼上换件衣服，否则老见了您这身打扮，又该生气了！”

    “真没有？”小姑娘见杨掌柜如此肯定的样，也有些吃不准，又听她提到了自己的姑母，便犹豫起来。

    “当然有。”小贵接触到了杨掌柜的目光，浑身一颤，心里直埋怨这位表小姐怎么如此没有心机。想着事情既然已经捅了出来，性把事情闹大，到时候老爷知道了，他也不会怎么样，大不了不在铺呆，还是跟着叔叔回府里当差。

    有了这种想法，小贵直接从柜台后面跳了出来，两步来到桌边，指着钱袋喊道：“姑娘，这就是捕快们勒咱们的银。刚开业那会儿，他们就来了，没错就是他们个人。”小贵边说着，边用手指着胜男他们个：“说什么要茶钱，小的去周围的店铺打听过了，原来是收治安费，而且每个月交一次，一次多则二两银，少则七八钱。谁家要是不给，他们就给人家颜色看。”

    说到这里，小贵又冲回柜台，从里面摸出一本账册：“姑娘，开业那天您就交代，不准给捕快们钱，更不能助长他们这种勒良商的气焰。我们听了您的吩咐，那天便没有给他们银，可是自从那天起，咱们店就天天有人捣乱，您瞅瞅，这都开业快半个月了，咱就开了四张生意，挣的钱连工钱都不够！”

    小姑娘一听这话，脸色也开始阴沉起来，她把剑递给身边的伙计，然后从小贵手里拿过账册，果然，厚厚的一本账册只记录了开支，收入只有可怜的一两二钱银。这个胭脂铺是她抢着要帮表嫂的忙，在姑母面前立了军令状的，如今都快赔光了，她在姑母和表嫂面前还有什么面？！

    想到这里，她把账册甩给杨掌柜，又摸起桌上的钱袋，拉开抽绳，里面是两锭白花花的银。

    “秋荷，你就是这么帮我嫂管铺的？”

    “表小姐，咱们是开门做生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杨掌柜也有点腻烦，她给小姐掌管了几年的铺，从来还没有哪家铺像胭脂铺这样，开业就赔钱的。

    她这时真替小姐抱屈，自己的私房铺，硬是被婆家的表小姐插了一杠。要是这位小姐真懂生意也成呀，简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刚才小贵也说了，这条街上十家店铺，家家都要交银，咱们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是随乡入俗的好。”

    有了异样想法的杨掌柜，也不想再这么拖下去，既然这位姑奶奶这么不省心，干脆随她去闹吧。或许把事情闹大了，自己姑娘在婆家还会好受些。

    “呸。”小姑娘一听这话，弯弯的眉毛马上立了起来，她把银丢回桌上，“你是我嫂的人，我没有权利管教你。可这是我和表嫂的铺，绝对不允许你任意做主。还有，咱们杨家是什么身份，怎么能让一群低贱的捕快勒？”

    原本看热闹的孙传德他们个，听到这话，都不爽了起来。

    “嘿，你这小，混说什么？”

    孙传德一抽腰刀，横着眉毛骂道：“你看你一个小丫头片，却不男不女的舞刀弄枪，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孩，居然还敢在爷面前放臭p！”

    “你？你才不男不女呢？”小姑娘平时仗着姑母的宠爱，一向我行我素，从来没有人当着她的面教训她，更没有人说话说得这么、这么粗俗，“无耻的小人，穿着官服却不思为姓做事，简直就是朝廷的败类，今天本姑娘要替天行道，看剑！”

    话音刚落，她从伙计手里夺过宝剑，便冲着孙传德砍了过去。

    “嘿，爷爷我在梅水待了这么久，还第一次碰到侠女。”孙传德也气笑了，他拿着腰刀磕了一下她的宝剑，然后纵身跳出店铺，站在街口说：“丫头，来吧，今天爷倒要看看究竟是你替天行道，还是爷爷教训无知小儿！”

    “好，你们都别拦着。”小姑娘也来了劲儿，她跟着师傅了几年的武功，至今还没有遇到对手（家丁：那是我们让着你，好吧），终于碰到一个找死的，她就好好杀杀这些官痞的威风，帮表哥清理门户。

    胜男开始还觉得挺热闹，如今两个人突然交起手来，她不免担心起来。这位小姑娘看样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被长辈宠坏的小姐，如果真要是弄伤了，他们个肯定要吃亏。

    “去，回府里报告老爷！”

    杨掌柜面无表情的看着街上的打斗，叫过管事低声吩咐道。

    “是，掌柜的！”

    管事的也无限郁闷，是他劝杨掌柜低头，他们礼也赔了，生意也耽误了，最后还是要闹到府里。

    孙传德人虽然差了点，但手上的武功还是不错，虽然比不上胜男的李家刀，但对付一个涉世未深、骄傲自满的小丫头还是绰绰有余。起初，他慢悠悠的比划着，似乎像是被小姑娘的剑势逼住了，实际则是在观察她的套。

    一刻钟后，孙传德见小姑娘把剑法完整的耍了一遍，现在又重新开始，便冷笑两声，开始迎头出击。

    “哐啷！”

    一声金属敲击石头的脆响，小姑娘的宝剑被磕飞出去，孙传德的腰刀也点在她的面前。

    “住手！”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断喝，李正义带着几个捕快匆匆赶来，见孙传德正拿刀指着人家，忙一脚踢了过去：“大胆，竟敢拿刀指着县尊大人的表妹，孙传德，你还要不要脑袋？”

    阿？这个死丫头是杨知县的表妹？那、那胭脂铺不就是杨知县家开的？！

    听到这话，孙传德和胜男他们个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李正义无奈的看了一眼在场的捕快，心里也为不快。今天这件事，表面上看是孙传德他们个做的，但背地里却是两班衙役一起活动的结果。

    唉，他早就该想到，能如此横的商户，后台一定不弱。可任他和李大头怎么打探，也没有探到他们的底。所以，捕快们才会按照惯例整治胭脂铺，但是没想到居然得罪了杨知县。

    如今惹了大人物，他们这些小人物，官小人微，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过去这关呀。

    “小的李正义，是衙门的捕头，见过方姑娘！”

    李捕头踢倒孙传德之后，便弓着身，谦卑的来到小姑娘面前，双手抱拳施礼。

    “哼！”小姑娘刚刚回过神，自己输了功夫觉得失了面，肚里正窝着一团火，她见李捕头来见礼，直接把火撒到他身上：“不敢，你们少来敲诈、恐吓我们就行。没想到堂堂捕快，居然比地痞流氓还要可恶，胆敢用刀指着我，小心我表哥知道了，你们的脑袋不保！”

    “方姑娘请息怒，小的一定会严加管教这几个人。”李正义低着头，仍然恭敬的说道：“县尊大人日理万机，政务繁忙，这点小事还是不要惊动他老人家！”

    “哟，现在知道害怕啦？”

    小贵从店里蹦出来，见主家的身份爆了光，得意洋洋的站在孙传德面前，“哼，上次我去衙门，你是怎么说的呀？哼，如今得罪了我们表小姐，再来道歉，似乎晚了些吧！”

    孙传德被李正义一脚踢开，起初心里还直骂娘，后来听到李捕头的话才知道，这一脚是救他来的。他和胜男不同，自幼在贫民窟长大，深知能屈能伸、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小贵挖苦的话刚说完，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卑微的爬到小姑娘面前，抡起手掌用力的抽着自己：“小的该死，小的有眼无珠，这才冲撞了小姐，还望小姐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这条贱命！”

    侯刚见状，也连忙拉着胜男跪下。

    “干嘛？侯大哥？”

    膝盖猛地磕到了冰冷的硬石板，胜男疼的险些哭出来。

    “求饶呀，哎呀，小五，咱们都是小人物，得罪不起他们！”

    说着，侯刚悄悄用力按着胜男的头，两个人一起跪在孙传德身后，磕头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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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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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要鱼要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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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后院的正房，杨知县有些玩味的看着坐在下的魏信。

    保媒？呵呵，他堂堂朝廷七命官，什么时候成了保媒拉纤的媒婆？！魏良这么说，是吃准自己一定会帮他圆谎吗？他哪儿来的信心？！

    “县尊大人，您对舍弟的提拔，家父非常感念，这是一点儿家乡的土特产，还望大人不要嫌弃！”

    魏信虽然被让了座，但也没有敢大咧咧的坐在那里，只是屁股虚沾了下椅，很是谦卑的陪着小心。

    “呵呵，魏老爷客气了。”杨大人淡淡的笑道，并没有抬眼去看摆着一堆玫瑰花瓣儿的竹筐，如果他没有猜错，玫瑰花下放着的都是白花花的银，“魏良的启蒙先生，也是本县的授业恩师，算起来是本县的师弟。同门之间，相互关照提携那是应该的。再说，魏师弟也有这个能力！”

    “哪里哪里，就算是千里马，也需要伯乐的慧眼。”魏信额上开始见了汗，倒不是热的，而是他这个姿势实在累人，他忍住擦汗的**，小心的问道：“家父听舍弟说，您要为舍弟说一门亲事，不知是哪家千金呀？呵呵，生出门之前，家父还交代如果确定好，魏家也方便在舍弟考取功名后准备聘礼！”

    “考取功名？”杨知县低声的喃呢着，心中闪过一抹诧异，他以为自己聘请魏良做师爷，已经是破格提拔了，没想到这个魏良还挺上进的。只可惜，他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幕僚，而不是一个有野心的对手。

    “对呀。”魏信终于没有忍住，还是从袖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额上的汗珠，“舍弟幼时不懂事，做过许多荒唐事，自从跟了大人，他才开始转入正途。家父说，舍弟的上进，还多亏大人的教诲呀！”

    正在这时，一个家丁打扮的人悄悄的来到正堂，站在杨知县身后，躬身请安。

    “什么事？”

    杨知县轻声问道。

    家丁忙附在他的耳边，小小声的把杨掌柜的话说了一遍。

    “表妹在闹市与捕快发生争执？”杨知县听到这话，眉头微微皱起，心里也无声的叹息：唉，舅父家的这位表妹，实在是让人头痛，整天不好好跟着母亲、娘女红，却天天穿得不伦不类的四处调皮。为了她，娘也跟着受委屈。

    可舅父对自己有恩，又是母亲唯一的兄长，他老人家去世了，照顾表妹便是自己的责任。除非这位大小姐嫁了人，他的担才算是卸下一半。但就她如今的样，那家公愿意迎娶？

    “县尊大人是不是还有政务，如果您忙的话，生——”

    魏信见杨知县丢下自己，兀自一个人发呆，便有些不悦：这杨知县也不把魏家放在眼里了吧，你是七知县，我爹还是吏部在册的候补知县呢。

    “恩？”听到魏信的话，杨知县回过神来，想起他的来意，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呵呵，家里有点琐事，怠慢魏大少了。”

    “不敢不敢！”

    “本县是曾经对魏良说过，等他考取功名，有了一官半职后，便替他说门亲事。”杨知县斟酌着说辞，不知是在安抚魏信还是在劝慰自己，“具体是哪家的姑娘，到时本县当会亲自告知魏老爷！”

    “哦，好好，生代舍弟叩谢大人。”魏信终于有机会站起来，他撑着有点颤抖的腿，忙笑着拱手施礼。

    “呵呵，魏大少爷不必客气。”

    此时，杨知县心里已经把事情整理了一遍，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打算不错，脸上便也带了几分笑意。

    街上，杨掌柜头疼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心中暗叫不好。

    此刻孙传德额头上已经见了血，但没有得到方姑娘的允许，他和胜男两个都不敢起身。个人直挺挺的跪在小姑娘面前，可这位表小姐却不依不饶的不肯松口。

    方倩姐儿倒不是不原谅这几个捕快，而是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势，有点不知所措。

    “表小姐，求您大人有大量，绕了这几个不长眼的捕快吧。”李正义没想到这位小姐这么难缠，杀人不过头点地，胜男他们已经跪地道歉了，她还要怎样？难道还要他这个总捕头也给她下跪吗，想到这里，他咬咬牙，一撩官服作势要跪下——

    这时，杨掌柜不能再坐视不管，她几步跑到李正义跟前，连忙扶住他，“李捕头这是做什么，呵呵，快起来！”

    说完这话，杨掌柜转头对表小姐说道：“方姑娘，既然几位捕快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咱们就绕过他们这回吧！”

    “呃？”方倩姐儿呆呆的应了一声，她虽然经常四处溜达，但像刚才这样被人抱着大腿叩头求饶的情景，还是第一次见，她扎着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好。

    听到杨掌柜的话，她连连点头，“好吧，既然秋荷这么说，本、本姑娘就绕了你们，如果下次再让本姑娘碰到你们欺压良善，就不要怪本姑娘不客气！”

    “谢谢表小姐，谢谢表小姐！”

    胜男活了快十岁，这是第一次给人下跪，而且是在如此屈辱的情况下，她心里突然有种很凄凉的感觉。

    “小贵，你还愣着干什么，快把表小姐送回家！”

    杨掌柜让伙计们扶起个捕快，目光接触到犹自得意洋洋的小伙计时，禁不住大声呵斥道。

    “哦，知道了，掌柜的！”

    小贵这才发觉自己有点得意忘形，忙答应一声去做事。

    “李捕头，真是麻烦您了。”杨掌柜见李正义脸色依然很难看，愧疚地说：“您看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还惊扰了您。位兄弟也受委屈了，我们表小姐年轻不懂事，又被家里宠坏了，行事难免有些冲动，还望兄弟们不要见怪！等那天您方便，小妇人做东，咱们去喝两杯？！”

    “嘿嘿，杨掌柜真是客气了。”李正义两腮的肌肉忍不住的抖着，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方姑娘出身名门，侠义心肠，惩罚几个不受规矩的捕快也是帮我们县城除害。孙传德、侯刚、李胜男，你们个身为堂堂朝廷青衣捕快，胆敢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勒商户，又私自武力欺压姓，你们眼里可有朝廷的法令？！如此目无法纪、肆意妄为，即使方姑娘饶了你们，本捕头也决不能姑息：每人杖十，罚俸半年。”

    李正义站在街中央，大声的说道：“各位商家、老板，如果还有谁被捕快勒，尽可向本捕快投诉，本捕头一定帮大家主持公道！”

    “呵呵，没有没有！”

    “就是，哪有勒呀！”

    围观的几个商人和伙计，纷纷摇头否认，并用复杂的光看向杨掌柜。

    唉，完了！杨掌柜暗自扶额，她明白这次算是和县衙的捕快们结下了怨仇。李捕头哪里是惩罚捕快呀，而是打给她和自家老爷看的。

    杨掌柜和方姑娘不同，经商七八年，常年在街面上混，比谁都知道这些捕快们是什么德行。人常说小人难缠，而捕快们则是小人中的小人。

    今天表小姐让他们既丢了面，又损了里，别看他们现在跪在地上像个奴才一样，一旦让他们得了机会，便会往死了整杨家。

    花无日红，谁能保证杨家能在梅水永远顺风顺水？！

    “那就好。”李正义点点头，指着孙传德个人，冲着跟来的捕快们挥挥手：“带走！”

    说完，向杨掌柜拱拱手，便转身回县衙。

    “李捕头慢走！”

    杨掌柜淡淡的说道，看来她要赶紧回府，和姑娘商量商量，看怎么补救。或许在方姑娘这种大人物眼里，这些捕快不过是些小角色，但杨掌柜见得世面比较多，她可不敢轻易小瞧这些人。

    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再说朝廷有明令，不准官员经商，淑女坊是杨夫人的铺，但别人可不这么想。银钱事小，老爷的名声事大。

    “哦，李捕头还说什么了吗？”

    杨知县沉思了片刻，缓缓的问着身旁的管事。

    “其他的就没有多说。”管事躬着身，小心的回话：“刚才小的进后衙的时候，听到前边守门的兄弟说，李捕头一进衙门，就叫人当着所有的捕快，把他们个重责十杖，而且严令谁也不准勒商户，再犯者杖二十！”

    “是这样！”

    杨知县也深深的吐了一口气，自家娘为了贴补家用，曾经把陪嫁的一亩良田变卖，让贴身丫头开了几个铺。之前他忙着赶考，也没有怎么在意，如今被表妹大张旗鼓的嚷了出去，这个铺也就不能要了。

    “行，你下去吧！”

    管事低头施礼，悄声的退了下去。

    “大人，李捕头带到！”

    贴身的随从小声的禀告。

    “嗯，请他过来吧！”

    杨知县踱着步，心里似乎在琢磨着什么。

    “卑职见过县尊大人！”

    李正义抱拳向杨知县行礼问安。

    “李捕头，本县听说治安费是捕快们一项重要的收入，你怎么说！”

    “回大人，水至清则无鱼。”李正义见杨知县如此直接，他也没有绕弯，“按令，每位捕快一年的伙食银只有二两四钱，每个月合二钱，根本就不能养活一个正常的家庭。与其让他们为了钱财逼良为盗、勒姓，还不如让更加富足的商户来养活捕快。”

    “呵呵，你就不怕鱼能吃，把水草都啃光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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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杨掌柜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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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大人，不会的。”李正义谈起这方面，颇为自得的说道：“我们收取的治安费，完全是根据商家的规模、经营状况以及行业特性统一制定的。基本上可以说什么样的店家，交多少治安银都是在他们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有了统一标准，也避免了某些贪心捕快随意敲诈商户，那样才是真正啃光水草的不智之举。”

    “哦，这里面还有什么说头？”

    杨知县一听他这话，也来了兴致。他刚刚把县城完全收到自己的手里，自己的势力还没有安插完毕，暂时不想和底层的捕快们发生冲突。

    再说，这些都是不入流的角色，衙门的很多事，也离不了他们，只要别做得过分，他也不是那么难说话的上司。

    “回大人，其实也没有什么。”李正义规矩的站在杨知县身侧，把祖父制定的规定一条条地跟他讲解了一遍，“人们常说，士农工商，商户是最末等的一群人，但却是最有钱的人。他们不事生产，专靠低进高出赚取银两，可以说不费多大的力气，便能得到丰厚的利润。”

    “祖有令：‘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可是现如今，农户们辛苦一年的收成还不如商人一次买卖赚取的银两多，他们连糊口都成问题，哪里有钱穿绸缎？更不用说帮衙门养捕快。”

    “商人则就不同了，他们手中有钱，但因地位低就很怕世道不平、匪人作乱。而县城的治安，需要捕快们维护。大人请想，如果捕快们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哪里有能力去抵抗匪患？！再说，捕快也是个危险的行业，就咱们历城县来说，每年都有捕快因公殉职或者受伤，可朝廷、府衙给的抚恤银有限，根本就不能解决他们的身后事。有了顾虑，捕快们面对强敌时便不敢全力拘捕。那么县城的治安也就得不到保障，商户们的损失更大。”

    “所以，让商户们拿出很少的一部分钱供养捕快，解决捕快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勇于拼命、敢于拼命。如此一来，商户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安定，而捕快的生活也有了保证。这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如果大人不信的话，您可以派人私下询问县城的任意商人，听听他们是否对治安费有怨言！”

    李正义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通，今天的事情憋屈了，他忍了半天，总算全都发泄出来。

    “哦，这么说商户们还要感谢你们白收他们的银？”杨知县听了李正义的话，暗自惊讶，没想到一个粗鄙的捕快，居然能想出这么精巧的办法。但是，他作为一县父母，也是商户的父母，不可能明晃晃的说支持捕快们的行动，他反问道：“难道没有商户的供养，捕快们就不尽心办差？”

    “回大人，卑职说句诛心的话，按本朝律令：差役属贱业，一人当差祸及代孙，如果不是为了口中食身上衣，哪个良民自甘堕落入贱业？卑职不是替自己辩解，如果没有丰厚的报酬，当日剿灭山匪的时候，就凭十几个捕快根本就不可能。”

    “这……”

    杨知县虽然不能认同李捕头的话，但是他制定的这些规定，还是有几分道理。

    “还有，县尊大人来赴任前，肯定也过一些城镇，您对比下，咱们的梅水和其他县镇的治安哪个更好。咱们县城的姓，可有拦轿喊冤痛诉某某差役诬良为盗、榨取民财、为祸乡里？”

    李正义见杨知县的神情，似乎有些松动，为了保住兄弟们的收入，他继续说道：“您来的时日尚短，还未曾遇到。卑职建议您可以去府衙查档，时间久了不敢说，近五十年内，梅水镇从来没有这样的冤案、要案。”

    杨知县依然沉默，手指轻轻扣着桌面。

    “大人，卑职这么说，不是想替捕快争功，只是觉得有了治安费，捕快们办差更尽心。当然，这也只是卑职的一点儿小见识，卑职是个粗人，不懂什么大道理，话语中有什么不敬之处，还望大人海涵！”

    李正义把最后一句话说完，深深的吐了一口气，静静的等着知县的发落。

    “呵呵，粗人？”杨知县突然笑了起来，他满含深意的看着李正义：“听了李捕头的话，本县总算明白，李家为何能世世代代在县衙当捕头，果然有自己的一番道理！”

    “哪里，这也是历任县尊大人的厚爱，以及下头兄弟们的谦让！”

    李正义以为自己说了许多“大不敬”的话，杨知县肯定要发落自己一番。没想到，他一开口便是这句话，忙拱手直说“不敢”。

    “嗯嗯，本县初涉地方政务，对很多具体的事情了解不深。”杨知县收起笑容，缓缓的说道：“不过，商户也是本县治下的姓，我不能过偏心。这样吧，这件事我会好好考虑的，李捕头也回家好好想想，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既不损伤姓的利益，又能保障捕快的生活。”

    “……是，卑职遵命！”

    李正义暗自“切”了一声，脸上仍是恭敬的遵从大人的吩咐。

    次日，苏氏抹着眼泪给胜男熬骨头汤。

    “小五怎么样了？”

    李正义也阴着脸，女儿自从挨了打，被抬回家后，便一句话也不说，趴在被上无声的流眼泪。看得他也心里酸酸的，这还是女儿第一次挨打，挨得如此不值。

    “唉，还是不肯说话！”苏氏端着小碗，里面盛满了刚出锅的汤，“咱们小五怎么说也是个女儿家，你怎么就下得了手？大爷，你狠心了！”

    “我这不也是没有办法吗。”李正义用手抹抹脸，“这次招惹的可是知县，如果我不先开口，等被知县找寻起来，可不是打十杖这么简单的。”

    “那，那咱不当这个差了，行吗。”苏氏把小碗儿放在桌上，哀切的求着李正义：“大爷，小五今年都十五了，咱们就让孩赶紧找个婆家嫁了吧，呜呜，看着孩嫩胳膊嫩退的，却被打得皮开肉绽，我、我这个当娘心疼！”

    “胡说！”李正义轻轻拍了下桌，压低声音对老婆说道：“小五吃了多少苦才走到这一步，怎么能轻易就放弃呢？！唉，我知道你心疼孩，难道我就不是小五的亲爹，我就不心疼？！我给你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再有十年，哦、不再有七八年，小五再坚持七八年，把捕头的位顺利接下，咱们一定让小五风风光光的嫁人！”

    “呜呜，小五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呀？”

    苏氏也知道自己说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只好用帕捂着脸呜呜的大哭起来。

    “好啦，赶紧去给小五送汤吧，行杖的都是自家兄弟，他们手下有数，不会伤筋动骨！”

    李正义见老婆哭得凄惨，他却没有什么话能安慰，便转移话题说道。

    “唔，知道了！”

    苏氏忙擦擦眼泪，端起小碗去了胜男的卧室。

    李正义说得没错，行杖的是同班的伙计，并没有下死手。十杖刑责，落在胜男屁股上的也就只有两杖。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胜男的自尊严重受挫。

    一直以来，她虽然总是说服自己，要融入明朝，要遵从明朝的规则生存，好好的过完剩下的几十年。过去的六年，她一认为自己做到了。可是一个下跪、十杖刑责，把她的自以为通通打碎。

    虽然她总是标榜，穿越女没有什么不同和特别的，但内心还是有种优越感，已经对整个时代的不认同感。李家、县衙还有形形色色的人和物，对她而言都是过客，而她就像一个旁观者，用看戏的心态不负责任的生活着。

    当街一跪，仿若被人狠狠的抽了两个耳光，原来她没有什么特别的，她就一小人物，遇到阶级高于自己的人，下跪、谦卑那是理所当然的。

    口头承认自己卑微，和心里认同卑微，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觉。挨了打终于想明白的胜男，一直不肯正视现实，正视自己的心，这才无声的抗议着。

    “小五，来，喝点骨头汤。”苏氏温柔的坐在炕沿，轻轻的拍着女儿的背：“你爹说，你的伤势不重，没有伤到骨头，但还是多补补吧！”

    “……”胜男依然把头埋在被里，一声不吭。

    “小五，娘知道你委屈。”苏氏又啜泣起来，“就算是再委屈，再生气，也不能和自个儿的身过不去呀，小五……”

    胜男听了她的话，眼泪流得更凶，呜咽着不说话。

    这时，窗外的婆小声的回报：

    “大奶奶，外头一位姓杨的求见，说是知道了五姐儿生了病，特意来看望五姐儿的！”

    “姓杨的？咱们家没有姓杨的亲戚、朋友呀，你等会儿，我去看看！”苏氏吩咐了一声，然后又对胜男劝慰道：“孩，娘出去一会儿，把人打发了就来看你。”

    说着便擦擦眼泪，又抿了抿鬓角，整整衣裙迎了出去。

    门外，杨掌柜和一个小丫鬟从马车上下来，小丫头手里拎着不少东西，而杨掌柜则面沉如水，不知在思考什么。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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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姐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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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别难过了！”

    馒头难得老实的趴在床上，胖乎乎的小爪轻轻拍着胜男的背。

    “馒头，我是不是有点自以为是啦？”

    沉默了良久，胜男终于暗哑的问道。

    “没有呀，主人还是原来的主人嘛！”

    馒头见主人终于肯说话，忙呲着牙讨好的笑道：“你不是说，这个世界生存不容易，咱们要好好生活吗？”

    “是呀，和前世比起来，这个世道的确很难！”胜男落寞的说道，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很努力的在适应了，为什么当面对现实的时候，心里会如此的难受。

    “其实我们的日已经很好了呀，上次去王家庙，我还碰到吃不饱饭的小萝莉呢！”

    受胜男的影响，馒头有时也会说一些新鲜词。

    “吃不饱饭？！”胜男抬起头，仔细的端详着自己的双手，白皙的小手只有握刀的手心有茧，其他的地方还是水水嫩嫩的。

    再联想到王老实家的小妞妞，才四的孩，天天拎着硕大的竹篮给爹娘送饭送水，胜男有些明了的说道：“对呀，比起那些辛苦了一年却连顿饱饭都吃不上的农民，自己已经非常幸福了，干嘛这么不知足呢。下跪就下跪呗，就当、就当自己当了一会演员，演了一出戏？！”

    想到这里，胜男精神好了许多，她把绿葫芦交给馒头：“来，馒头，帮我擦擦伤口！”

    “好！”

    馒头灵活的把搭在胜男身上的薄被掀开，然后打开葫芦塞，把生命水倒在她血肉模糊的pp上。

    “……杨掌柜客气了。”窗外传来苏氏的声音，听脚步声，似乎正陪着客人向自己的房间走来，“我家五姐儿的伤势不重，您看您还要亲自过来，让我们怎么担得起呀！”

    “哪里哪里，我们初到贵县，但经常听人提起李捕头执法铁面无私，对姓更是爱护有加，像这样好的捕头，秋荷甚是钦佩，所以这才不请自来。冒昧之处，还望李原谅。”杨掌柜还是平淡的声音，让人无法探知她的想法。

    “杨掌柜越说越客气，像您这样的贵客，我们请还请不来呢。”苏氏的话语也没有多少热络，自家的女儿此刻还在床上趴着呢，她没有对主事者横眉冷眼，就已经很给客人面了。要想让她说出多么亲热的话，她可没有这么宽的心胸。

    “唉，说起来这次的事情也是小事。”杨掌柜轻轻叹了口气，很无奈的说道：“都是我们没有把家里安顿好，连累了李捕快。秋荷一听说李捕快是个女儿，真是又懊悔又心疼，便急忙回禀了我家，按照的命令，带些伤药给李捕快！”

    这话倒也是实话，只是杨掌柜漏了一条——她更没有想到，这位李捕快竟然是李捕头的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她才对李捕头和李家有了浓厚的兴趣，连忙找了本地的伙计询问。

    李家在梅水镇是一个传奇，小伙计嘴皮也利，愣是把李家的故事说成了家族奋斗史。几个经典的桥段听下来，杨掌柜更觉得这个李捕头不简单，一个家族能在鱼龙混杂的衙门里，屹立年不倒，除了先辈们积攒的宝贵经验，当家人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

    再加上能把自己的女儿送进衙门，不惜断送女儿的幸福，也要保住家族的传承，更说明这个人不可轻易得罪：对自己的女儿都这么狠，那对敌人还有可能手软吗？

    所以，像李捕头这样的人，要么不要得罪，万一得罪了，便彻底打死，否则后患无穷。

    “……谢谢杨的关心。”苏氏听到她主动提起女儿的伤，哽咽了一下，然后推开房门：“小五儿，杨掌柜来看你了！”

    话音刚落，苏氏她们便来到屋里。

    “李捕快，伤势好些了吗？”

    杨掌柜随意的打量了一下屋，恩，房间不大收拾得整整齐齐，室内除了床、衣柜和梳妆台，没有其他的家具。窗台上放着一只青花瓷瓶，瓷瓶里插了几朵花，是室内唯一女性化的装饰。而女孩家常用的胭脂水粉、绢花珠钗，却一概没有。

    “好多了。”胜男费力的支撑起半个身，淡淡的说道：“一点小伤，还劳烦杨掌柜亲自探病，胜男惶恐！”

    “哎，躺下躺下！”杨掌柜忙几步来到炕边，把作势要起来待客的胜男拦住，帮她趴好后这才坐在床边，愧疚的拿帕掩着嘴角：“唉，秋荷知道，以我的身份过来有些不合适，但我一听说李捕快是个姑娘，心里便更着急，真担心因为我们这点破事，让李姑娘受苦！”

    “呵呵，胜男不是不讲理的人，这件事和杨掌柜无关！”

    胜男苦笑两声，她比谁都知道自己为何挨打。

    “姑娘真是好气量！”杨掌柜眼中精光一闪，便笑着说道：“说起来，秋荷很是佩服李姑娘，自从来到梅水后，便听周围的邻居讲过你的很多故事。呵呵，都说李姑娘年龄小，却巾帼不让须眉，是咱们大明朝的花木兰呢。秋荷觉得李姑娘肯定是个直爽的人，便想和你好好聊聊。”

    胜男听她这么说，若有所思的看着她的眼睛，然后转头对苏氏说：“娘，您去给杨掌柜和这位姐姐去煮茶吧！”

    “嗳，好好，我这就去！”苏氏见女儿终于肯说话了，忙和杨掌柜打个招呼，去厨房吩咐厨娘准备茶点。

    “杨掌柜，我的确是个直爽的人。”胜男见小丫头也退出了卧室，便挣扎着扬起上身，直直的看向杨掌柜：“我也知道，如果我不是李捕头的女儿，您也不会拨冗来我这里，呵呵，估计当时您都没有留意人群中的我，对吧！”

    被胜男一语点破来意，杨掌柜并没有恼羞，更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更加灿烂：“痛快，我喜欢！”

    杨掌柜向炕里挪了挪，靠近胜男说道：“其实，你说的也不全对。秋荷说句得罪的话，李捕头虽然在梅水有一定的势力，但我家老爷是一县的父母，所以我并不怕你父亲。我来，是为了我们姑娘的铺！”

    “哦，怎么说？”

    胜男并不否认杨掌柜的话，因为她说的是实话。

    “很简单，朝廷有令，在职官员不得经商！”

    杨掌柜也没有绕弯，直接说出底牌。

    “怎么，难道你要和我合作？”

    胜男笑了笑，其实她已经猜到杨掌柜的来意，但还需要确定。

    “李捕快不但直爽，而且更是个聪明人。”杨掌柜水样的眸漾满了笑，把自己的打算一一和胜男说清楚。

    次日清晨，最近一段时间倍受关注的“淑女坊”门前，贴了一张红纸告示：

    “淑女坊胭脂铺由赵家奶奶花白银一两盘下，银契两清。自即日起，以往的账务与赵奶奶无关，特此公告！”

    第天，淑女坊的招牌换成了“名媛坊”，主要经营的是胭脂水粉，绢花、团扇，另外还有最近很是风靡的小红果，但人家名媛坊给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圣女果。

    “五丫，这铺姐姐不能要！”

    招姐儿坐在炕上，手里还忙着帮胜男修补衣服。

    “姐，给你的，你就收着吧！”

    胜男捻起一个圣女果丢进嘴里，经过十来天的休养，她的伤早就痊愈。只是另外两个伙计的伤口，这两天才开始结疤，估计再有四五天才能康复。胜男为了避免生命水曝光，只好窝在家里继续养伤。

    “姐不要，你现在当着差，不觉得手头紧。”招姐儿用牙齿把线头咬断，然后用手抻抻缝合的衣服，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对妹妹说：“等你哪天嫁了人，自己开伙过日就知道钱的好处。这铺虽然只有你两成的股份，但一个月下来也有四两银，到时也能贴补家用。”

    招姐儿已经接受了妹妹当捕快的事实，但还是担心胜男的未来没有经济保障。所以，胜男借她的名头把铺盘下来，她肯定帮忙，可让她白要股份，招姐儿不干。

    “姐，我现在刚当上差，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嫁人呢。”胜男翻了个白眼，嫁人？等她当了捕头再说吧，否则就算自己想结婚，老爹和老爷也不答应，“你现在先收着，就当帮我存着呗。要不然，大姐要是知道我又弄了一个铺，还指不定闹出什么动静呢！”

    与其便宜贪心大姐，胜男还不如照顾对自己最好的四姐呢。

    “……大姐，唉，大姐以前不这样呀！”招姐儿一听这话，便没有再推辞，想必她也知道这位姐姐的厉害。

    “呵呵，我不记得了，不过上次我把她得罪得不轻，她心里肯定特恨我！”

    胜男嘿嘿笑道，周福前几天来给她送圣女果的时候，还说大姐曾悄悄的去工地和田地看过，一听说这房是免费给佃户的，嘴撇得跟八万似地。

    “什么恨不恨的呀，都是自家姐妹。”招姐儿轻轻的拍了拍胜男的额头，疼惜的说道：“她只是要强了些。算起来，咱们这些姐妹里，爹娘最疼的就是她。所以，难免有些霸道！不过，大姐的本性还是好的，你又是她亲妹，她不会记恨你的。”

    “但愿吧。”胜男保留的说道，她可没忘了那天大姐阴森森的目光。

    姐妹俩正说着，院里传来女人哭叫的声音：

    “呜呜，爹、娘，你们要偏心到什么程呀？小，小四和小五是你们的女儿，难道我就是捡来的外姓人吗……”

    听到声音，胜男和招姐儿面面相觑，这也邪门了吧，说什么来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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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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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下乡催租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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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大姐儿，这又是怎么啦，来来来，赶紧进屋去。你看看都是做娘的人了，怎么动不动就又哭又闹的呀，让街坊听到成什么样？！”

    丽娘连忙和刘婆拉起哭成一团的招姐儿，作势要把她扶进门，心里对这几个姑奶奶很是不待见。哼，李家的财产都是她家志哥儿的，结果却总是被这些泼出去的水算计。

    大爷给五姐儿又是买山又是买地，看在她帮志哥儿守着前程的份上，丽娘也不好说什么。可这几位嫁出去的姑奶奶，不是今天你哭回来啦，就是明天她被婆家挤兑回家，哪一个不是想着打娘家的秋风，牟取儿的财产？！

    大奶奶耳根软，再加上又是姑奶奶们的亲娘，自然心疼自家的女儿。女儿们撒娇的流上几滴泪，她便将大把的银撒出去：上个月刚给姐儿置办了一个铺，这次又给四姐出钱盘铺，花的还不都是志哥儿的钱。

    现在志哥儿小，又被大爷送回了老家，别人不帮他看着点儿，她这个做亲娘的如果再不上心，等志哥儿长大了，李家还能剩下什么？！

    有了这样的心思，丽娘说起话来难免带了几分怨气，她越看大姐儿嚎丧的样越来气，其他几个姑奶奶还知道孝顺爹娘，拿了娘家的好处也知道感恩。只有这个大姐儿，嫁出去这么多年了，向来是没有好处不回娘家，而且每次还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我呸，哪有这么多的理所当然：

    “大姐儿，你爹和你娘这些日身体不好，咱可别再让他们劳心啦。唉，你也是当家的少奶奶，更是李家的大女儿，怎么也要顾及大爷的体面不是？你看看，这大清早的，让街坊四邻听到多不好呀——”

    丽娘搀着招姐儿，絮絮叨叨的说着。话里话外都是暗指，你是当女儿的，不想着怎么孝顺爹娘，却经常做丢父母面的事，你不嫌丢人，咱们还嫌丢人呢！

    “啐！”招姐儿拿着帕擦眼泪，本来见丽娘和刘婆来扶她，便借坡下驴的跟着进了屋，可没想到这个女人却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她立起眉毛，一口吐沫呸在丽娘的脸上，然后用手指着她怒骂道：“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我家买来生孩的下贱奴才。叫你一声姨娘，那是看在志哥儿的份上，给你几分面罢了。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姨奶奶啦？我呸！”

    “……大姐儿，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呀。”丽娘没想到招姐儿说翻脸就翻脸，双手捂着脸委屈的说：“难道我哪里说错话了吗，你一个嫁出去的女儿，每次回来不是哭就是闹的，知道的以为你是来回家要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成心咒大爷和大奶奶呢。我是姨娘，可也是你弟弟的亲娘，怎么说也是你的长辈，你怎么能这么糟践我。呜呜，我在李家七八年，哪天不是仔仔细细尽心尽力的伺候着大爷和大奶奶，就算是个丫头是个下人，伺候过你父母，你也不能张口就啐我呀！”

    “啐你！”招姐儿的眼睛都红了，以前就看这个妖媚不是什么好东西，娘却说她给李家生了儿，是李家的功臣。再加上这个小妖精能装会演的，硬是哄得爹娘把她当良善。

    哼，娘心肠软，又有身份的顾虑不好教训她，自己可是李家正儿八经的姑奶奶，有些话她替娘说：“就凭你刚才的话，我打你都不过分。志哥儿是我娘的儿，什么时候你又成了他娘？恩？刚才还说什么，我咒我爹娘，我看是你存了这样的心思，才把我也想成你这般的龌龊。我看你是欺我娘心善，全然忘了自己的身份。”

    “就你那点花花肠，瞒得了别人，瞒不住我！哼，不就是想着李家都是志哥儿的嘛，不就是担心我们这些姑奶奶抢了幼弟的财产嘛。我告诉你，志哥儿是我娘的儿，怎么安排他自有娘做主。你呀，还是给我安分些，我娘自然不会亏待了你。但是如果你想借志哥儿生事，当心提脚把你卖出去！”

    说完，招姐儿推开刘婆，又啐了丽娘一口，这才推门进了正堂。

    “姐，如果大姐要分你的铺，你千万别松口！”

    来姐儿听外面越说越不成样，忙要起身去劝架，胜男一把拉住她，认真的吩咐道。

    “不至于吧，大姐应该不会……”

    来姐儿也有点不确定，她喃喃的说道。

    “不管大姐怎么说，你就一口咬定，这铺是姐夫掏钱给你置办的胭脂钱，没有花爹娘的一钱！”

    看来四姐没有和大姐正面交过手，自然不知道这位大姐的强悍和贪婪。

    “……嗯，我知道了！”

    来姐儿见胜男说得一脸肯定，缓缓点点头，又给胜男添了一些热茶水，这才转身去了正房。

    “呜呜，娘，您看看，现在连个姨娘也欺负咱们娘俩的头上，您可不能再纵容下去了……”

    “好啦，你哭也哭了，骂也骂了，还要怎么着呀。哎呀，都是当娘的人了，哭起来还跟个孩似的？！”

    隔壁招姐儿和苏氏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胜男无聊的伸个懒腰，把蹲坐在炕沿上的馒头抱过来。唉，听苏氏的话是在责怪大姐，可话里的口气却满是宠溺。

    看来经过丽娘的一打岔，娘或许也有了新的想法。

    “估计这次娘又要大出血咯。”胜男揉揉馒头松软的毛发，不去刻意听隔壁的声音，“哎，馒头，你说魏老大走了多少天了，他怎么还没有回来！”

    “好像有好多天了！”

    馒头被主人揉搓的只想睡觉，便打着哈欠说道。

    “别说，以前吧也没觉得这个人如何，怎么他不在心里空落落的？”

    胜男的脸上有些许的落寞，眼睛中更有着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思念。

    与此同时，魏良正骑着马不急不慢的走在官道上。与回老家时不同，这次从老家出来，他身后多了一辆马车。

    “少爷，快到了吧！”

    马车的窗帘被拉开，露出一张粉嫩嫩的俏脸。

    “嗯，再有两刻钟就到了。”

    魏良头也不想回，心中无声的叹息着。自己本来是打算把田姨娘和妹妹接回来，老爷不同意，这是意料之中；可田姨娘死活不肯回来，却出乎魏良的意料。

    难道那个吃人的魏家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吗？难道他们一家口在梅水过得不好吗？他实在搞不懂，一个少爷的身份真的这么重要，田姨娘明明不喜欢那个家，却非要留下。

    面对田姨娘的坚持，他也不能强求，只好利用被老爷拘在家里的这些日，竭尽所能安插一些人手，帮他好好看护姨娘和妹妹。

    魏良的安插是悄悄进行的，然而老爷的安插则是光明正大滴。当初魏良借口无人照顾，老爷便就势送给他两个丫鬟：一个是大嫂的表妹；一个是母亲的娘家侄女。哼，哪里是送丫鬟呀，简直就是送了两个监视他的人，或许是两个姨奶奶？！

    “哎呀，春兰，你急什么呀，好像一辈没有出过门似的。哟，少爷，这就是南山吧，好一派农耕的景象！”

    车窗边又露出一张肉呼呼的圆脸，一双亮晶晶的眸好奇的看着官道边的景色。

    “嗯，停车！”

    魏良随口的答应一声，然后一挥手，自己先下了马。他离开二十多天，也不知道南山的工程怎么样了。呵呵，胜男那丫头肯定在埋怨他。魏良想象李胜男撒娇的样，不自禁的露出笑容。

    见过周福，魏良简单的问了问工地的情况，看没有什么问题后，便又上马继续赶。自己购买田产的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就连田姨娘都不知道。本来他是想等房盖好，给姨娘和妹妹一个惊喜。现在看来，只要他没有完全脱离魏家，他就不能轻易透露这个秘密。

    魏家的人为了那块和自家田地相连的耕地，就想把他打包送人。要是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拥有这么一份产业，估计很快就能被吞噬，而且吞噬得理直气壮、冠冕堂皇。

    回到县城，魏良把两个丫头安顿好，这才换了衣服回县衙销假。另外，他还要谢谢杨知县的帮忙。

    当初为了骗老爷，他顺口胡诌说是杨知县已经帮他保了媒，但没想到在来不及串词的情况下，杨知县真的帮他圆了过去，不管他的目的如何，总归是帮了自己的大忙。无论如何，他都要好好谢谢杨知县。

    进了衙门，魏良迎头碰到周庆。

    “嗳，小庆，最近衙门没有事儿吧？”

    “没事？咋没事呀！”周庆看四下没人，拉魏家来到角落：“月初收治安费的时候，个马快碰到硬茬了，结果……”

    “胜男也挨打了？”

    魏良听了周庆的话，心里一惊。十杖？那还不把屁股打开花？！

    “当然，李捕头一向公私分明。”周庆点点头，同情的说道：“小五是第一个挨打的，唉，十杖呀，足足让她在家养了半个月，昨天才来上班！”

    “那我去看看她！”

    魏良一听这话，心里更急，想尽快看到胜男。

    “哎，她不在。”周庆叹口气，“昨天李捕头宣布，让‘犯错’的个马快，去周围的农村帮当地总甲收夏赋！”

    “收夏赋？去收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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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下乡催租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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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阔的官道上，两匹红棕色的马和一头小黑驴，怪异的并行着。

    “嗬，小五，你的这头驴还真是不错，这一都没有掉过队！”

    孙传德细长的眼睛，看向悍马的时候，多少还有些忌惮。但考虑到，现在他几乎已经站到李捕头的队伍里，又和胜男、侯刚一起共患难，对胜男的态也热络起来，没有了最初的寻衅找茬。

    “呵呵，还行吧！”胜男咧着小嘴笑道，“这还是我从老家带来的，从小训练，所以耐力和脚力都不错！”

    “何止不错呀。”侯刚也瞄了一眼，悍马正不急不躁的颠儿着，“简直就是宝驴，哎，我听说西市的钱老板想买你的这头驴，出价都喊道八十两银，足足抵上十匹快马了！”

    “哦，还有这事儿？”孙传德也八卦的问道。

    “嗐，他也就这么一说。”胜男摸摸鼻，自家的悍马，别说八十两，就是八两，那、那老钱也出不起呀？她见孙传德的小眼睛满是灼热，忙转移话题道：“对了，两位大哥，怎么咱们捕快还要去乡里收租呀？”

    “也不算是收租，咱们就是走走过场，确保收租的安全。”孙传德无所谓的说道，“其实也是多余，呵呵，如今天下平，你看地里的庄稼又是一派大丰收的场景，根本就不用担心有人抗租或者闹事。”

    胜男听了他的话，也转头看了看官道两边的田地。的确，现在是农历六月末，按照公历换算的话，也是八月份左右，正是小麦成熟的季节。田地里，一片片金黄色的麦穗低低垂着，地里有不少农民正弯腰拿着镰刀抢收小麦。

    前世看电视或者的时候，总有一种说法，便是明朝的灭亡是农民的赋税重，朝廷又横征暴敛激起民变，致使明末农民起义频发，最终导致明朝覆灭。胜男对这种说法也一直深信不疑，但自从来到明朝后，接触了真正的农民，才知道其实明朝的赋税并不重，而且在纵观大明二六十多年来，赋税没有增加反而不断的减少。

    洪武年间，民赋田每亩收四斗小麦，官田要多一些，也不过五六斗。如今的农税则比洪武年减少许多，民赋田每亩地一斗左右，新开垦的荒地年免税。按照前世的单位换算，一升大约是两斤，一斗是十升，也就说一亩地缴纳的赋税是不到二十斤小麦，一般北方的粮食亩产在十斗左右。农民耕种一亩地缴纳的租税，不到产量的十分之一。

    再说了，赋税并不只是粮食，还可以用绢、麻、织布相抵，自纺的麻布可以冲抵五斗小麦，而一般的家庭主妇们，一个月都能纺出不少棉、麻布。这样算下来，交付的粮租便更少了。

    所以，只要没有天灾**，农税对于农民来说，根本不是负担。

    “就是，咱们这次出来，权当散心了。”侯刚从腰侧解下一个牛皮袋，里面装了不少水酒，递给孙传德让他灌了两口，然后自己也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奶奶的，养伤这半个月，整天趴在床上，身上都要长毛了！”

    “可不，要不是李捕头亲自送来了金疮药，咱们的伤也不能这么快就好！”

    孙传德故意点到李捕头的好，若有所指的笑着说。

    “没错，李捕头也说啦，咱们这次不是因为自己的事儿挨打，而是为了两班的兄弟。嘿嘿，扣了半年的薪水，才不过区区一两银。怎么比得过李捕头给的慰问金呀？”

    侯刚古铜色的脸上也满是笑，十杖？小意思，自己皮糙肉厚的，再加上行刑的都是自家兄弟，哪个能下死手呀？在家养伤也不过是做做样，呵呵，没想到李捕头这么爽利，硬是塞给家里五两银，说是让家里多给他补补。

    而回到衙门后，兄弟们更是热情的不得了，就像李捕头说的，他们个是替所有的捕快挨打，那是多有面的事儿。

    嘿，这顿杖责忒值了，真是既得了银，又得了面。

    “呵呵，也是！”

    胜男笑得有点勉强，侯刚和孙传德五大粗、皮糙肉厚的，挨了两下打，估计也不会怎么样。可自己却结结实实的来了一次阶级教训，还如此的深刻。

    个人慢悠悠的说着，根本不急着赶，渴了就在边茶摊歇歇脚，饿了就在附近小酒馆切点牛肉、来几个大饼，就像侯刚所说的，完全是公费旅游的架势。

    过来晌午，个人才来到第一站，位于县城西南侧的柳家庄。

    孙传德经常四处溜达，对这里的情况也熟悉，下了马来到一棵柳树下，用马鞭指着一个玩泥巴的小男孩：“小，去，把你们柳总甲叫来，就说县城的孙传德来了！”

    小男孩答应一声，两只泥爪爪在身上抹了抹，然后颠颠儿的跑进村。

    没多久，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小跑着赶了来，只见他一身青灰色的短打扮，大馒头一样的圆脸上点着两个黑豆似的小眼睛，唇上留着两撇短须，下巴上还长着一颗大黑痣。

    “哟，孙爷，您来啦！”

    总甲笑呵呵的凑过来，偮手施礼。

    “嗯，今年的夏粮收了吗？”

    孙传德坐在树下，摆出“钦差”的派头，问道。

    “还没！”柳总甲人胖，再加上激烈运动，额头上布满了晶莹的小汗珠，他拿袖随意的擦着汗：“刚收割了，正在打谷场脱粒咧。我和村长打算明天开始收，您看成吗？”

    “行呀，县尊大人让我们来看看，你老小可别玩儿什么花样！咱们的预备仓还空着呢，指着这次的夏粮补充，要是耽误了老爷的大事，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哎呀，瞧您说的。我又不是第一次收租，能耽误您的事？”

    柳总甲连忙让村里的人，帮忙把个官差的马牵到自己家，又恭恭敬敬的把孙传德他们请进家门。

    “预备仓是啥呀？”

    胜男第一次接触农事，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

    “嗐，就是朝廷设立的一种官仓，用于旱涝灾害之年或者青黄不接时赈济灾民的。每个州县都要设立，而且上头有规定，像咱们梅水这样的小县，必须确保预备仓中有15000石粮食，如果达不到这个数，县爷要摘印查办的！”

    侯刚已经习惯了经常被胜男追问，两个人跟在孙传德的身后，嘀嘀咕咕的说着。

    “哦，那都是用收来的租税充仓吗？”

    胜男还以为电视上演的赈灾粮食，都是自府衙下拨的呢，没想到本县也有储备。

    “一部分是，还有一部分是犯人的‘义捐’。”侯刚压低声音说：“这好像是自正统年间开始的，说是犯了偷盗之罪的人，只要义捐1500石粮食便可以嘉奖为‘义民’，而这些粮食便充入预备仓！”

    “哦，是这样呀！”

    胜男点点头，心里却在纳闷“正统”是哪个皇帝的年号呀，唉，这个问题还是不要问侯刚了，干脆回去问魏老大吧。

    提起魏良，胜男又开始胡思乱想：难道这位老大，真在老家娶媳妇了？真是的，还亏他们是同乡呢，办喜事也不说通知自己！

    胜男想到魏良穿着大红礼服娶亲的样，心里就酸溜溜的。

    第二天一早，宽敞的打谷场上，孙传德和柳总甲摆开桌，拿出土地登记簿和收租的各种工具，准备开始收今年的夏税。

    得到信的附近农民们，推着独轮车，或者赶着牛车、驴车来纳税。

    胜男站在桌后面，好奇的看着前面一个梯形的木头盒，她轻声问道：

    “哎，侯大哥，这是不是斛？”

    怎么看着和粮店里的不大一样？！

    “对呀，否则怎么计算重量！”

    侯刚点点头。

    这时，一个农民看着麻袋过来交租，核对完亩数，只见一个差役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签，在麻袋上插了几下，带出几粒饱满的麦粒，这才点头让他把粮食倒进斛里。

    “嘭！”

    差役随意的踢了斛一脚，洒落了许多粮食，令胜男不解的是，交租的农民仿佛没有看到一般，并没有把粮食捡起来，差役也没有看地上的麦穗。

    “咦，侯大哥，这不是浪费粮食吗？”

    “切，不懂了吧。”侯刚伸手指着地上散落的粮食，低笑道：“这是损耗，归收租的差役所有。哎，我给你说，你看到刚才那个伙计的一脚了吗？”

    胜男忙点头，“看到了！”

    “呵呵，也就是现在是平年间，他这脚留了力气。要搁着灾荒之年，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他们这些兔崽能一脚踢下来四升粮食呢！”

    “啊？还有这事？”

    胜男以前看清宫戏的时候，常听到什么火耗，没想到这里还有粮耗。可看周围的姓，似乎对这种明抢的行为，司空见惯一般没有任何反应。

    “可不，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每个行当都有自己的门道。就这一脚，那也是有功夫的，既不能踢得明显，又不能踢少了，都是练出来的！”

    侯刚颇为感慨的说道，要是生活好，谁愿意做蛀虫让人家戳脊梁骨的骂。

    胜男再次表示无语，这也算是功夫？！

    正在这时，村里突然有人凄厉的嚎哭：“来人哪，杀人啦！小娼妇杀人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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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蹊跷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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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你留下来协助收税。”孙传德听到惨叫声，也是脸色一变，连忙吩咐道：“小五，走，跟我去看看！”

    柳总甲也连忙和村长安排了一下，然后迅速起身，领着孙传德和胜男循着声音找去。

    “呜呜，山哥，你咋了呀，山哥！”

    他们循着声音，来到一家庄户院门前，刚跨进门就给听到一声声悲戚的哭喊声。

    “毒妇，你给我滚开，我儿被你毒死，你还有脸在这里嚎丧。滚开，滚！”

    胜男他们听出这就是刚才发出惨叫的老妇声，连忙奔进院。

    这家院不大，是个小小的四合院，两间正屋，东侧的是厢房，西侧的是厨房和柴房。厨房外靠墙根的地方，放着一个大大的磨盘，磨盘四周放着几个小杌，而磨盘上面摆着几碟吃了一半的饭菜。

    磨盘东侧的水缸前倒着一个人，双手扭曲的抓着短衫的领口，手指乌黑，双唇黑紫色，嘴角并有血迹。

    中毒？胜男见死者双眼瞪得溜圆，眼角也有污血，脖和脸都是乌黑色，脖上还有些许抓痕。

    “让开让开，捕快来了！”

    柳总甲连忙把死者身侧的两个妇人拉开，伸手探了探死者的鼻息，而后默默的叹口气，躬身对孙传德说：“孙爷，这是本村的农户，叫柳大山，今年二十岁，去年刚刚娶妻！”

    “哦，我看看！”

    孙传德皱着眉头，来到死者近前，伸手探探鼻息，又摸了摸他的颈侧，然后转身吩咐道：“老柳，你火速派人去县衙报案，请魏师爷来验尸。小五，你去问问那两个妇人，具体是什么情况！”

    “是！好的！”

    柳总甲连忙答应一声，转身去找村里人套车去县衙接人。

    而胜男也抱拳领命，来到呜呜痛哭的两个妇人面前。她先指着年青的那个问道：

    “你叫什么，和死者什么关系？”

    “回官爷，这个毒妇是我的儿媳，娘家姓李，枉死的是我儿。”一旁的老妇人满脸的仇恨，大声的抢着喊道，“一定是这个小娼妇不守妇道，想害死我家山，另嫁他人。还望青天大老爷替我们主持公道！”

    “我没问你。”胜男冷冷的打断她的话，而是继续问着李氏：“李氏，柳大山是你的丈夫？”

    “……恩！”李氏用袖擦着脸上的泪，双眼悲悲切切的看着躺在地上的死者。

    “柳大山是何时中毒，当时又是什么情况？”

    “回官爷，山哥上午去地里抢收麦，中午回来的晚，奴家和婆婆便等他一起回来吃饭。可没想到正吃着饭，山哥突然说好痛，奴家以为他吃饭吃猛了，肚不舒服，便连忙去给他倒热水。结果，奴家刚起身，山哥就已经痛得倒在地上，没有多长时间，便……呜呜，山哥——”

    李氏抽泣的把事情说了一遍，而胜男在她诉说的过程中，一直紧紧的盯着她的眼睛和神态。

    “哦，你是说他突然中毒，那他有没有吃什么特别的东西？”

    胜男扫了一眼磨盘上的碗碟，一碟炒青菜，一碟小葱豆腐，还有一碟嫩黄的鸡蛋，碗小米稀饭，其中一个饭碗上还放着咬了几口的杂面馒头。

    “没有呀，俺们都是吃一个锅里的饭，哦，对了，只有这盘鸡蛋。”李氏指着那盘快见底的炒鸡蛋，“婆婆说山哥这两天很辛苦，奴家便把家里换盐的鸡儿炒了加菜，专门留给山哥一个人吃！”

    “哦，炒鸡蛋？”胜男几步来到磨盘前，仔细的看了看，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根银簪插进剩下的鸡蛋块，没有任何反应：“也就是说这个鸡蛋只有柳大山一个人吃过，你们两个都没有动？”

    饭是一个锅熬的，菜是大家一起吃的，如果有人下毒，只有这盘鸡蛋有问题。可银簪并没有反应呀，胜男疑惑的问道。

    “呃，婆婆也吃了一点！”

    李氏想了想，轻轻的说道。

    “呸，分明就是你这毒妇要毒害我家山，呜呜，老天爷你也不长眼了，我老婆二十守寡，辛辛苦苦的把儿拉扯大，又费心巴力的给他说了媳妇儿。没想到，孙还没有抱，好好的一个儿，就让这黑了心的毒妇毒死了。呜呜，李姐儿，你还我儿！”

    老妇人又哭又喊，最后一把掐住儿媳的脖，满脸狰狞的要她给儿抵命。

    “呜呜，没有，我没有下毒。婆婆，山哥对我那么好，我怎么会下毒呢！”

    李氏哭着求饶，但并不敢用力挣脱，没一会儿的功夫，她白皙的脸上涨得通红。

    “住手！住手！”胜男连忙拉开发疯的柳大娘，用身体把两个人隔开：“现在你儿的死因还没有确定，你怎么确定是李氏下毒？恩？还敢当着本捕快的面行凶，你掐死了儿媳，儿也活不过来，你自己也犯了死罪，知道吗？”

    “我，我。”老妇人被胜男喝住，楞了一会儿，便扑通坐在地上，开始捶胸顿地的哭喊起来：“呜呜，我命苦的山儿呀，到底是谁黑了心肠，要毒死你？你如今死得不明不白，让为娘怎么活呀！呜哇阿~~~”

    胜男把李氏拉到一边，又问了她几个问题，可越问她心里的疑惑越大。

    这时，门外开始聚集了许多村民，他们对着院指指点点，表情都很好奇，但没有一个人进来。

    “怎么样？”孙传德在屋里转了转，并检查了一番厨房和米缸，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只好转身回到院里，问胜男有什么发现。

    胜男摇摇头，纠结的说道：“很正常，柳大山在临死之前没有吃任何异常的东西，这些饭菜家里人都吃了，柳大娘和媳妇李氏都没有任何不适，所以饭菜没有问题。而且据李氏说，柳大山的身体非常好，平时连个着凉咳嗽都没有，更不用说体虚有隐疾，所以柳大山的身体也没有问题。对了，孙大哥，你在厨房有什么发现吗？”

    “也没有。”孙传德皱着眉头，眼睛不停的在李氏和柳大娘之间扫视，试图看出两个人神色有什么异常，无所得后，恨恨的说了声：“别说毒药了，他娘的连包耗药都没有。真他奶奶的邪门，难道柳大山无缘无故的被毒死？！”

    “哎，柳家没有其他的家人吗？要不找个亲戚或者邻居问问，这家平时有什么关系来往？”

    胜男也摸着下巴思着，突然发觉院里有点不正常，按照古代人的家族观念，柳大山出了事，柳家其他的人怎么也不上门看看？昨天柳总甲也说过，柳家庄的人基本上全都姓柳，如果仔细攀扯起来，相互之间都有或亲或近的亲戚关系。

    就算是柳大山的父亲死了，那也应该有叔伯兄弟呀，就算是没有近亲，那柳家的族长呢？！

    “嗯，你去问问吧，我守着现场！”

    孙传德点点头，是有点不正常。

    胜男答应一声，来到门口，外面聚集的乡亲见状连忙退开。

    胜男拱手：“各位乡亲，我想问下，柳大山是本村的人吗？”

    村民甲：“是呀，他家祖祖辈辈都是柳家庄的人！”

    胜男疑惑：“那柳大山的父亲没有兄弟吗，或者柳家没有服之内的亲戚吗？”

    村民乙：“有呀，柳大山他爹叫柳二壮，有个亲兄弟呢，都在庄里住着。”

    胜男更疑惑：“柳二壮的兄弟也就是柳大山的亲叔伯呀，为何他家发生这么大的事，这亲叔伯也不上门来看看？”

    村民们闻言，都相互看了看，村民甲苦笑道：“还都是柳大山的娘折腾的，唉，这个柳大娘是俺们村有名的母大虫，脾气爆而且嘴巴坏，基本上把村里的人得罪了个遍。当年分家的时候，说柳家没好人，欺负她们孤儿寡母，和柳大家的在祠堂就厮打起来，把族长都气病了，柳大更是当场放话，以后柳大山一家和他没有关系。这不，就连去年大山娶媳妇，柳家一个上门帮忙的亲戚都没有！”

    “哦，是这样！”

    胜男了然的点点头，她看这位柳大娘真不是个善茬，没想到居然这么有雌威。

    正当胜男和村民们说得起劲儿，外面传来了熙熙攘攘的声音，还有马蹄的响动。

    “让开，让开，县爷亲临，闲杂人等迅速回避！”

    几个捕快拿着铁尺，左右挥动着在人群中开出一条。

    “小的李胜男（孙传德）见过县尊大人！”

    杨知县进了门，胜男和孙传德连忙上来见礼。

    “嗯，这里发生了命案？”杨威还是不温不火的问道，只有眉头轻轻皱了一下，唉，本地一向民风淳朴，很少有命案发生，怎么他刚上任就遇到一起，“有什么发现吗？”

    “回大人，死者柳大山，年二十岁，小的们怀疑是中毒而死，但并无确凿证据。”

    孙传德恭敬的回答道。

    “好，魏师爷，剩下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遵命！”

    魏良答应一声，带着周庆来到死者面前。周庆连忙把手里的工具箱打开，取出一副白手套递给魏良。

    “如何？”

    杨知县坐在一旁，看魏良验完尸，接着把磨盘上的饭菜全都检查一遍，又听取了两位捕快的调查结果，忙欠身问道。

    “死者是中毒而亡，但毒源没有找到，所以无法断定是何人下毒，又是什么毒药！”

    魏良也非常惊讶，死者喉中有毒，身上没有任何虫蛇伤口，显然是生前服毒，可饭菜和饮水都很正常，家里也没有任何可以致死的毒物或者毒草，柳大山到底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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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六月飘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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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天大老爷，民妇冤枉呀。”柳大娘见知县来了，又察言观色的听了一会，见他们找不出儿的死因，连忙爬起来扑跪在知县面前：“我儿为人忠厚老实，从不曾与任何人结怨。民妇年少守寡，素日更是关上门过日，和众乡邻和平相处。如今我儿不明不白的枉死，定是儿媳李氏嫌弃我家贫寒，耐不住苦日，狠心将我儿毒死，还请大老爷帮民妇主持公道呀！”

    “你说是儿媳李氏下毒？”杨知县听了魏良的话，正郁闷着，一听柳大娘的话，眼睛一亮：“李氏何在？”

    “奴家李氏，叩见大人！”守在丈夫身边的李氏，听到知县大人传唤，连忙上前跪倒见礼。

    “大胆李氏，为何下毒杀死自己的丈夫？”杨知县打量了李氏一下，恩，果然有几分姿色，但眉眼之间的悲切却又不像假的，便大喝一声：“本县在此，还不将实情说出？！”

    “冤枉呀，大人，奴家冤枉呀。”李氏吓得浑身直哆嗦，“奴家没有下毒，真的没有。呜呜，自成亲以来，山哥对奴家很好，奴家怎么会下毒呢。还请大人明鉴！”

    魏良洗完手，也皱着眉头站在一侧看着。

    “哎，魏老大，真的一点线都没有吗？”

    胜男悄悄的凑在他身后，掂着脚尖轻声问道。

    魏良摇摇头，有点无奈的说道：“我只是验尸，判断出死者的伤情或者死因。可具体什么情况，我不是神仙，我也不知道！”

    “嗯，那有没有可能是柳大山在田地里沾了什么毒物，回家后发作？”

    胜男不禁想起前世看的电视剧，电视里宋慈的老爹不就是因为一根毒草，冤死了那个民妇嘛。

    “没有，柳大山的口腔内有毒，如果是沾染的毒物，通过皮肤的汗腺仅能轻中毒，而不会立刻让人毙命。再说，他的手、脚和指甲缝隙我都仔细的验过了，没有任何直接中毒迹象。”

    魏良默默的叹口气，作为一个法医，无法替死者说出真相，他也很沮丧。

    “那，你说县令会不会相信柳大娘的话，认为是李氏下毒？”

    胜男仔细观察过，李氏的眼睛很清明，除了对丈夫骤然离世的伤痛外，并无异常。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又是初次下手，神态之间肯定有破绽。

    “不好说，如果认定李氏下毒，证据呢？家里你们过了，没有任何有毒的药物。另外，毒下在哪里？饭碗、菜碟和筷，我也验过了，都是没有毒的。所以，按正常来说，无法直接断定李氏下毒。”魏良虽然这么说，但眉眼之间还是笼着淡淡的忧虑。

    “正常来说？那不正常呢？”

    胜男没有忽视他的语气，想到某种可能，不置信的问道：“难道？！”

    “有可能！”

    魏良很明白她的意思，微微点点头。

    在前世，办案大多是证据为主，供词为辅；但在明代，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以证词为主。而且，衙门惯用的招数便是刑讯逼供。

    果然，他们这边窃窃私语，杨知县脸色已经变了，他一拍椅的扶手，发现这里不是大堂，便大声喊道：“来人，把柳大娘和李氏带回县衙！”

    “是！”

    几个捕快连忙上来，把李氏和柳大娘拉起来带走。剩下的人则把柳大山的尸体运到义庄，待案审清后，再令其家人安葬。

    此时，柳家的族人们也匆匆赶来。虽然和柳大山家关系几乎都要断了，但一笔写不出两个柳字。再说了，柳大山也没有被驱除出柳氏族谱，那还是柳家的正经孙，如今惨遭横死，他们如果不出面，会被世人笑死的。

    “一起带走！”

    杨知县听他们作完介绍后，便一挥手，把柳大壮、柳壮和柳族长一起带回衙门。

    魏良和胜男也跟在众人的后面，骑马、上驴，晃晃荡荡的回到县城。

    “哎，你啥时候回来的呀？”

    上，胜男见气氛有些沉闷，便主动开口道。

    “昨天回来的。”魏良想起胜男的伤，关心的问道：“对了，听小庆说你挨打了？伤势好些了吗？”

    “呵呵，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小恶官为非作歹，最终被正义制服，看到他们挨打受罚的时候，心里特爽快。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成了贪腐小吏，被人来了个木杖炒肉丝。哎，你说，这算不算恶有恶报呀！”

    胜男想起那两天的事情，嘲讽的笑道。

    “你？你算什么贪腐小吏呀。”魏良知道胜男的心结，估计是初次感受到阶级的差异了吧，“咱们上头的贪官还好好当着老爷，你顶多算是个随波逐流的小卒！”

    “切，你才小卒呢。”胜男白了他一眼，然后有点不自在的问道：“那个，魏老大，听说你回家定亲了？定的哪家千金呀？”

    “听说？你听谁胡说呀？”魏良哼了一声，连忙解释道：“老爷是想给定亲，但是被我拒绝了。”

    “拒绝？你强！你家老爷没生气？”

    胜男可是听说这位魏老爷，自持有功名在身，很是一副官老爷的派头。在家里、族里那就是绝对的老大，说一不二，怎么会允许一个庶对他说“不”？！

    “当然生气啦，所以田姨娘和小妹被留在魏家当人质。”魏良叹口气，又想起家里的两个姑奶奶苦笑着说：“另外还送了两个丫鬟，名为伺候我，实际上是来监视我滴。”

    胜男点点头，这才对嘛。魏良现在怎么说也是县衙的师爷，没有官名，却有一定的实权，以魏家的精明，怎么可能放过他。

    “对了，我在南山有田产的事，魏家的人都不知道，你千万不要在那两个丫鬟跟前说漏了嘴！”

    魏良的目光扫过边的庄稼时，突然郑重的嘱咐道。

    “我知道，你放心吧。”胜男拍拍他的马背（其实想拍肩膀来着，可够不着呀！），好哥们的说道：“咱们谁跟谁呀。唉，本来想出去转转，没想到碰到了命案。不知道明天安排我们干什么？”

    “明天可能会升堂问案，捕快们恐怕都要留守县衙！”

    魏良远远的看着走在前面的一队人，猜测道。

    杨知县此刻也在琢磨，这件案该怎么审？

    先，死因很明确，中毒而死。第二，死者颈部有抓痕，而且眼睛里充满惧色，肯定不是自杀，而是他杀。但究竟是何人所杀呢？！

    柳家的人丁很简单，一个寡母，一个儿和儿媳。柳大山是柳大娘的亲生儿，做母亲的肯定不会伤害自己的儿；那就只有儿媳李氏，但如果认定李氏是凶手，动机是什么，用什么毒死柳大山的，又是如何下手的。这些他都说不通。

    破案，杨知县不行；但是有一点他却非常了解，“由你人心似铁，怎当官法如炉！”

    大堂上的刑具，可不是摆设，既然没有证据，那就让李氏亲口承认自己如何杀夫。

    还没有升堂，杨知县已经认定了谁是凶手，于是次日升堂的时候，他象征性的问了问柳家族人和柳大娘一些问题，便一拍惊堂木：

    “大胆李氏，还不认罪！明明是你不满婆婆刻薄，柳家家贫，便想毒杀亲夫，再寻机改嫁。哼，如今来本县的大堂，竟然还敢巧言诡辩！”

    “大人，奴家冤枉呀，奴家没有杀人，没有——”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给我打！”

    杨知县一反温的样，面如寒霜的抽出一根签丢下堂：“本县要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竹签硬！”

    “啪！啪！啪！”

    大堂上顿时响起竹板掌嘴的声音，胜男闭着眼，不忍去看李氏满脸鲜血的样。

    “停！”杨知县见李氏已经有点支撑不住，一摆手，接着问道：“你到底是如何毒害柳大山的，还不从实招来？！”

    “……咳，冤、冤枉，我冤枉……”

    李氏咳出一口血，脸色煞白的嘶声喊道。

    “哼，好一个刁妇！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来呀，上夹棍！”

    杨知县冷冷一笑，又丢下一根签。

    接着，“阿~~~~冤、冤枉呀——阿~~我真的是冤枉的——阿~~我招，我招，人是我毒死的——”

    魏良皱着眉头把口供写完，然后递给杨知县。

    杨知县看了看，满意的点头，示意李捕头拿给李氏好让她亲笔画押。

    从升堂到判刑，不到半个时辰。杨知县凭着酷刑，让李氏认罪，当场宣判李氏死罪，秋后问斩。

    柳大娘开始还咬牙切齿的看着李氏受刑，后来见她半死不活浑身是血的样，想起她平日对自己的孝敬又有些不忍。杨知县退堂后，她还傻傻的站在堂前，看两个捕快把李氏拖进牢房。

    “走吧！”

    魏良也收拾妥当，见胜男还愣愣的看着地上的鲜血，便拍拍她的肩膀。

    “你说，李氏是不是冤枉的？！”

    胜男似乎没有听到魏良的声音，前世在电视里经常听县官喊什么大刑伺候，但当自己亲眼见过之后，才突然发觉这个时代，草民的命不值钱了，当官的说是死罪，便是死罪。不认罪，那就打，打到认罪位置。草草的判了刑，连个上诉的机会都没有。

    “不好说，没有证据证明她有罪，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无罪，只能说她有作案嫌疑！”

    “也是，要是有一丝证据证明她是冤枉的，咱们也好出手帮忙，可……”

    两个人都默默的发着呆，突然外面传出柳大娘的哭喊：

    “下雪啦，六月下雪啦，我儿媳是冤枉的，呜呜，冤枉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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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暴风雨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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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雪？！胜男和魏良听到柳大娘的声音，都诧异的对视一眼，快走几步来到堂外。

    果然，阴霾的天空中，飘飘洒洒的落下绒毛般的雪，在盛夏六月的午后，格外的诡异。

    “难道还真有鬼神之说？”

    胜男看柳大娘又哭又笑，近乎疯癫的样，有点不确定的问道。

    “哪有什么鬼神之说。”魏良嘴硬的说道，心里也有些打鼓：如果没有鬼神之说，他们是如何穿越几年来到大明？可，可这什么‘窦娥冤’‘六月雪’的就有点离奇，哪个衙门无冤案，要每个冤案都下雪的话，还不得天天下？

    他伸手接住几片雪片，在没有融化前仔细看了看，又抬头望了望天空中的云层，厚厚的团云带着妖艳的红色，魏良突然说道：“胜男，不对，这不是雪，而是冰片。”

    “冰？”胜男也伸出手，薄薄的冰顿时落在她的手掌上，“对呀，难道是冰雹？”

    前世也经常见过，冰雹一般多出现春夏之交或者盛夏，主要是由强对流遇上云层中的大量水汽，而形成的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自然灾害。前世为了避免冰雹对庄稼作物的伤害，经常在预测到有冰雹现象时，用火箭或者高炮把化药剂打入高空云层，减少冰雹形成的数量和大小。

    可这里是古代呀，科技水平落后，如果真的是冰雹，那地里马上要成熟的庄稼怎么办？

    魏良和胜男都想到了这一点，两个人连忙跑进县衙，争取尽快把这个消息告诉杨知县，请知县马上调集快马，去周围县镇抢收小麦。

    但是，还没等他们跑进后院，头顶的瓦片顿时一片“啪啦啪啦”的脆响，核桃大小的冰块如倾倒般，直接从空中落下，砸的地面、屋顶啪啪作响。

    “来不及了——”

    魏良拉住胜男，两个人躲在屋檐下，有些绝望的看着天灾的降临。

    “那个，我记得冰雹持续的时间不长，一般也就几分钟吧，也许、也许情况不会像咱们想象的那么糟！”

    胜男说着不确定的话，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睁睁眼吧，姓好容易获得大丰收，别就这么轻易的毁掉他们半年的辛苦劳作！

    “但愿吧！”

    魏良默默的点点头，已经可以预想冰雹灾害后，将会给农民和梅水带来怎样的灾难。

    一刻钟后，冰雹终于停了，地面上一片还没有来得及融化的冰块，小的宛若拇指，大的比核桃还要大一圈。可以想象，这样大小的冰块，加上重力加速，砸到地面上，对作物、人畜，将是何等的伤害。

    家中避灾的农民们，心急如焚的看着外面的情况，有些老人已经开始念念有词：“六月降冰，不详之兆！肯定是有人惹怒上天，老天爷发火了。”

    好容易盼着冰雹弱了下来，很多惦记地里庄稼的农民，带着斗笠，抄起镰刀就直奔麦田。地里丰收在望的小麦，被砸得七零八落，但麦穗并没有完全损伤，努把力还能抢回些收成，于是，农民们不管地里的冰块，弯腰便开始紧忙活。

    可灾难并没有停止，冰雹停了，天边的云层并没有消退，正当农民们拼命抢收庄稼、捡拾倒伏的麦穗时，天际边雷声滚滚，伴着轰鸣的闪电，一场大雨突然来袭。

    “老天爷，给我们点活吧！”

    抱着抢收的麦，农民们的心也在下暴雨，辛苦了半年的庄稼，家里几口人一年的口粮，全都毁了！

    杨知县也呆呆坐在屋檐下，听着连绵不断的雨声，眼睛却不知飘向何处。

    “大人？”随从担心的看着他，轻声问安。

    “恩？”杨知县没有回头，淡淡的问了一声，“夏粮都收上来了吗？”

    “回大人，小的刚去问过。”随从掏出一张白纸，看着上面的数据说道：“梅水治下共一二十七个村镇，有五十七个村镇的夏粮都收上来了，一十二个村镇的小麦已经收割完毕，但还未征税，剩下的五十八个乡镇，小麦晚熟十天，尚未来得及收割……”

    “也就是说，有近半的村镇今年夏粮将颗粒无收？”

    杨知县再也不能维持平静的面孔，他忽地站起来，夺过白纸：“五十八个乡镇，不但颗粒无收，而且还要县衙出粮赈灾、提供秋粮种。其他乡镇收上来的粮食，估计赈灾都不够，拿什么去充预备仓？阿？拿什么去充？”

    也不怪杨威失态，他接手的时候，梅水镇预备仓的粮食就已经只剩5000石，库银亏空也有两之多。这些都是前任苏知县欠下的亏空，当然，杨威可以拒绝为他埋单，但自己的仕途也就走到头了。

    随着万贵妃的离世和万家的覆灭，苏知县的最大靠山倒台了，但是朝中还有关系，否则以他多年的贪腐，即使不夺职也不会平调它县。

    而苏知县还能有惊无险的全身而退，其中关系，苏知县自己清楚，继任的杨知县也明白，所以一向精明的杨威，面对如此巨大的亏空才会咬牙认下。

    本来他都算计好的，今年前半年风调雨顺，小麦肯定大丰收，多出来的夏粮可以直接充进预备仓。即使是不能把前帐充平，至少也能达到七八成，就算是上峰要来查，临时从县城各粮店调拨一些也就能过关。

    可，千算万算，却怎么都没有想到在最关键的时刻，会有如此变故，打乱了杨威的全部计划。

    “大人，咱们这是天灾呀，朝廷不是——”

    随从见杨知县脸涨得通红，便小声的说着。

    “天灾？你懂什么？”杨知县把白纸丢给随从，“我前些天刚刚把圣女果的事情报上去，说是‘天佑大明，毒果成口粮，乃天降祥瑞’。这才几天，阿，突然又说有冰雹天灾，你说府尊大人会怎么看我，恩？”

    “大人息怒，都是小的没有见识！”

    随从连忙拱手告罪。

    杨知县转了几圈，见随从一副战战兢兢的样，便泄气的挥手，让他下去。

    随从刚要转身，杨知县又喊了声：“等等，你去把魏良叫来！”

    “是！”

    随从又顿了一下，见大人没有再补充什么，这才下去办差。

    “魏良，魏老爷，魏家粮栈……或许，事情也没有这么糟！”

    杨知县倒背着手，出神的看着如线般飘落的小雨。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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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拦轿诉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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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从领命出去，围着县衙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魏良。反倒是被坐在县衙门口又哭又叫的柳大娘，一把给拉住。

    “胡闹！”

    随从被彪悍的柳大娘拉扯得衣衫凌乱，脸上还多了一些抓痕，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自家的母老虎修理了一顿。此刻，他正捂着脸，委屈的向大人诉苦。

    杨知县见状，一口气险些提不上来，只狠狠的说出这两个字。

    “大人，那刁妇还说，如果您不重审她儿媳的案，她就去济南府上告！”

    随从也很郁闷，这两天大人身边的张大哥回乡探亲，管家把他调到老爷身边当差。本来他非常得意，总算是从中等小厮熬成了上等随从，没想到这才第二天，他不但挨大人的骂，还被一个老刁婆拎着脖领当街撕扯。

    呜呜，真是颜面无存、斯扫地呀！

    “……”杨知县转了一圈，刚想起要说什么，可当眼睛接触到随从那张倒霉脸时，就又气得说不出话来，手指指着他的脸，点了半天总算挤出一句话：“本大人不是让你去找魏师爷吗，人呢？”

    “回大人，魏师爷带着马快们去县城周围察看灾情了！”

    随从感受到大人的怒气，怯怯的回道。

    “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杨知县已经被接二连的状况，气得没了脾气，惯常那副淡云轻的样，他也没有心情装，直接摆摆手，让随从下去。

    “是大人。”随从爽快的答应一声，动作大扯动了脸上的抓痕，便想起老妇的话：“呃，大人，那个柳大娘——”

    “滚！”

    杨知县再也忍不住，已经拿起桌上的茶杯丢向随从。

    随着一声脆响，随从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杨知县越想越心烦，大声喊道：“管家，杨管家！”

    而此时，魏良和胜男正皱着眉头，站在官道两边的田地里查看着。

    “东家，咋办呀，苗全都砸死了！”

    王老实哆哆嗦嗦的从地里爬上来，手里爱惜的捧着一些小嫩苗。这是刚刚出苗的高粱，原想着今年换了东家，租又低，他们总算有了盼头，没想到一场冰雹毁掉了他们所有的希望。

    “唉。”胜男看着地里愁眉苦脸的佃户们，心疼的叹口气，“地里的苗全都死了吗？”

    “嗯，十之**！”王老实悄悄的拿袖擦擦眼泪，想起欠前任东家的租，他连死的心都有，闷闷的说：“东家，如果要是补种的话，估计种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知道了，你们也不用着急，我会帮你们想办法的。”胜男见其他佃户也都围了上来，便轻声安慰道，“再说，天无绝人之，我相信老天爷不会这么狠心，一点活都不给咱们，你们先把地里的积水放出来，或许，这些苗还有救！”

    “……好，俺听东家的！”

    王老实知道这是胜男安慰他们，忙点头，不管怎么说，雨总算停了。他们抓紧时间把地里的雨水清出来，再把死苗犁平，粮食种不了，或许还能种点蔬菜。

    魏良也安慰了自己的佃户几句，内容和胜男说的差不多。

    其实，比起一看过来的其他农田，自家的田地还好些，只是刚刚出苗，看上去也不是那么让人绝望。刚才他们过麦田时，那些来不及抢收的小麦尽数毁在地里，很多农民都绝望的站在泥水里放声痛哭。那种感觉，那种场景，让人看着心酸。

    “唉，今年夏天难过呀！”

    魏良叹口气，幽幽的说道。

    “你也不必担心了，咱们都是小人物，能力有限。再说了，现在大雨终于停了，或许地里的庄稼还有救呢！”

    胜男正琢磨着，生命水能否帮忙。见魏良如此的沮丧，便安慰道。

    “咱们这里的大雨停了，你看看那边！”魏良指着东南方向，远远的一层黑雾，“那边估计还在下，如今已是六月，黄河的汛期马上就到了，如果沿岸暴雨、黄河决堤……”

    胜男被他说的一阵心慌，有点不确定的说道：“不会吧，黄河能发水灾？”

    前世她去过家乡附近的黄河渡口，那点儿河水，整天面临断流的危险，还能决堤？！

    “但愿不会吧。”魏良自嘲的笑道，就算是黄河发大水又如何，他连自己家还安顿不好，难不成还能平天下？！

    “行啦，魏老大，别杞人忧天了。”胜男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还是想想怎么让农民们减少损失吧。就我观察，靠县衙肯定不行，但我们又不能看着同乡的姓受灾，还是发挥点穿越人的优势，看看如何帮大家灾后重建吧！”

    “嗯！”魏良点点头，也是，目前最重要的是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如果他们自己手里有粮，即使发生黄河水灾，他们除了自保外，还能救救其他的乡亲。

    下午，魏良去下一个乡镇察看，而胜男则要求留下帮南山附近的佃户抢救苗。

    “来吧，就看你的啦！”

    胜男来到清完雨水的田地边，取出宝葫芦，把生命水悄悄的倒进地里。

    幸好生命水是无穷无尽的，否则南山这么多耕地，再加上附近的农民的土地，胜男根本不可能全部照顾过来。

    饶是这样，她也只能帮助一部分人，生命水无限，可胜男的体力有限，她不知疲惫的在各个地头间穿梭，力求多挽回一些损失。

    “唉，他爹，你说东家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清晨，王家娘跟在王老实身边，两口一起去地里干活。

    “什么真的假的？”

    王老实此刻也安下心来，虽然地里的苗全都毁了，但东家是好人，她不会放着他们这些佃户挨饿等死的。

    “就是说苗还有救呀，我咋觉得东家好像挺有把握咧！”

    王家娘手巧心细，东家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在心里。

    “嗐，应该是东家安慰大家伙吧，你看昨天那么大的冰雹，又接着下了半天的大雨，苗早就被砸死沤坏了，哪还有救呀！”

    王老实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咱们还是赶紧去地里，把田里的死苗都清出来，趁着地还松软，把菜补种上是正事！”

    “哦，知道了！”

    两口扛着工具，边说边来到地头。

    “咦，他爹，狗剩儿他爹，你看，苗又活了，你快来看！”

    王老实正在自家草棚里拾掇工具，先他一步到地里的王家娘惊喜的喊道。

    “啥，你说啥？”

    王老实听到声音，跌跌撞撞的跑过来，顺着自家娘的手看过去，果然，昨天已经倒伏在泥里的小苗，又坚强的站了起来，虽然摇摇晃晃的，但至少还没死。

    “走，走，赶紧看看去，地里有多少苗有救！”

    王老实激动得有点结巴，拉着老婆分头去地里看。而其他上工的佃户，也发现了这件喜事，纷纷在地头上欢呼：

    “呀，老天开眼了呀，咱们的高粱有救咯！”

    “看，快看，我家的高粱苗也活过来了！”

    “哎呀，这垄地的都死了。不过其他的都好好的！”

    “哎呦，知足吧，有这些咱们就不用担心会挨饿啦！”

    对于佃户们惊喜若狂的样，胜男不知道，此刻她正像只死狗一样，趴在悍马的背上，迷迷糊糊的睡着，全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快到县城门口。

    “主人，快到城门口啦！”

    悍马瞅见熟悉的城门，停住脚步。

    “呵~欠~，一宿没睡，累死我了。”胜男揉揉眼皮，强打精神坐直身，“好了，走吧！”

    唉，好人难做呀。自己默默无闻的帮了一宿的忙，谁都不能说，谁也不会知道，还把自己累个半死。

    胜男纠结的揉揉酸胀的胳膊，心里却甜丝丝的：嘿嘿，等今天一早，大家去地里发现死去的苗或者麦突然复活，该有多高兴呀。

    可惜，她一个人忙了一宿，也只能挽救附近分之一的庄稼，不过，每家有点收成，应该不会发生饥荒吧？！

    “哐~~闲人回避！”

    胜男刚牵着驴进了城，就听到一阵铜锣开道的声音。咦？县爷出门吗？

    她站在人群中看了看，可仪仗队不对劲哦，而且开道的差役也不是县衙的。

    这时，前面两个书生打扮的人，正窃窃私语：“王兄，看了没有，这就是山东巡察副使陈壁陈大人。呵呵，昨天去县巡视，小弟还有幸亲眼见到陈大人了哦！”

    “哦，李贤弟好运气呀，愚兄常听人提起这位陈大人，说他为官清廉、刚正不阿，还曾经惩治过万府的豪奴，堪称官之楷模呀！”

    “可不，听说上次……”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这位陈大人的光辉事迹，引得周围的人侧耳倾听。

    其中也包括一位五旬老妇，她出神的望着眼前的仪仗队，耳边响起儿媳的声音：

    “婆婆，我是冤枉的。您相信我，我真的没有下毒。呜呜，而且我已经有了山哥的孩，就是再狠心，也不能杀了我孩儿的亲生爹爹呀！”

    儿死了，她还有孙，所以，儿媳妇不能冤死，不能！

    想到这里，老妇突然从人群中闯出来，大声高喊：

    “青天大老爷，民妇冤枉呀！”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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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胜男初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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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知县，你就是这么办案的？！”

    陈大人坐在大堂上，慢慢合上手中的卷宗，语气不悦的说道：“李氏毒杀亲夫，用的何毒？”

    “据犯妇招供，说是用的砒、砒霜。”

    杨威垂手站在陈大人身侧，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那砒霜在哪个药店购买的？可有人证？”

    “这……”

    “钦差大人，民妇儿媳是被屈打成招的，呜呜！”

    柳大娘跪在堂前，听到两位大人的话，连忙哭诉道。

    “大胆刁妇，怀疑李氏下毒的是你，现在喊冤的又是你。本县问你，你当衙门是什么地方？恩？”

    杨威被陈大人问得张口结舌，听到柳大娘的话，心火更旺，忙呵斥道。

    “民妇不敢，只因儿死得不明不白，民妇一时心急，这才——”柳大娘虽为乡间村妇，胆却不小，并没有被杨知县的黑脸吓到，忙分辨道：“再说，民妇也只是怀疑呀，至于审案是县尊大人的事！”

    “好个刁妇，你。”

    杨威刚要发火，身边的陈大人低声“嗯”了一声，他连忙束手站好。

    “杨知县，此案疑点甚多，先不要呈交刑部，还是押回重审吧。”陈大人轻咳一声，然后淡淡的说道：“本官要的是证据，而不是犯人在酷刑之下的不实口供。明白吗？”

    “下官明白！”

    杨知县见陈大人并没有一棍打死自己，还给他留了一丝回旋的余地，忙拱手施礼。

    “嗯，本官在济南等你结案的折！”

    陈大人把卷宗丢在一边，然后对堂下的柳大娘说道：“柳于氏，你家的案本官已经责令杨知县发回重审，如再有冤屈，本官特许你可以去府衙越级喊冤！”

    “谢大人恩典，民妇谢青天大老爷！”

    柳大娘一听，连忙叩头。陈大人这是给了她定心丸呀，只要案不清，她就能上告。

    “嗯，下去吧！”

    陈大人摆摆手，他虽然是巡察副使，但此次的职责是巡视本地政，刑狱之事并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只能借官职高，敲打杨知县一番，令他好生办案罢了。

    杨知县明白陈大人给了自己机会，便把手头上其他的事情丢开，将李氏的案列为头等要案。待送走陈大人一行后，火速召集两班衙役和魏良，安排重新审理命案。

    “魏师爷，昨日出城灾情如何呀？”

    杨知县见魏良风尘仆仆的样，想起昨天随从说的话，随口问了一句。

    “回大人，卑职昨日巡视了周围十几个乡镇，大部分的农田皆因冰雹和大雨突袭，晚收的小麦只抢收了十分之一。夏粮可能要减产！”

    魏良抹抹困顿的眼睛，无力的说道。

    “嗯，本县知道了。”杨知县暗自叹口气，然后强打精神：“魏师爷此次辛苦了，不过，目前更为重要的是重审李氏杀夫一案。李捕头，本案就交由你办理，比限天。”

    “卑职遵命！”

    李正义心里为难，但还是爽快的接下命令。唉，估计又要挨打咯。

    “李班头，你协助李捕头，一定要在比限内破案，否则两个人一起受罚！”

    杨知县瞄了一眼暗自得意的李大头，突然开口道。

    “……是，大人！”

    李大头正没事自个儿偷着乐，没想到杨知县把自己和李正义捆在一起。

    “咳，县尊大人。”养病许久的王主簿，也出现在大堂上。他以为有人拦轿喊冤，轿中又是巡察副使，怎么着也能绊杨威一下，所以硬是撑着跑出来见陈大人。没想到一向刚正不阿的陈大人居然放了他一马，胸中很是窝火。

    送走陈大人，王主簿也没什么精神的准备回家继续“养病”，突然听到杨威要把自己的亲信拖下水，便想起一计。

    “恩？王主簿有什么话要说？”

    杨知县正要吩咐魏良，听到王主簿的声音，淡淡的问道。

    “回县尊大人。”王主簿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拿着帕捂着嘴边，“下官也觉得本案至关紧要，既然李捕头和李班头都要办案，不如在比限的基础上，加一点奖励如何？”

    “奖励？什么奖励？”

    在场的几个人，包括杨知县都不解的看着王主簿。

    “呵呵，李正义当本县的捕头也有十年了吧。”王主簿笑得很是亲切，甚至忘了装咳嗽，“下官记得李捕头只比下官小岁呀，嗳，转眼都老咯。下官承蒙杨知县关照，得以在家养病，可李捕头却还要跟年轻人一样一起办案，下官真是有些不忍心。不如把本案交给所有的捕快去办，谁能尽快破案，就让他接替捕头一职，如何？！”

    “这……”

    杨知县楞了下，他对李正义的感觉还不错，并没有打算这么早让他离开。

    “呵呵，大人，这样也能使其他捕快更加卖力的去破案。”王主簿见李捕头脸色铁青，心里更是舒服，忙补充道：“有时奖赏比打板，要管用多咯！”

    “有道理。”杨知县也想尽快破案，沉吟了片刻：“李捕头，你觉得呢？！”

    “回大人。”李正义抱起双拳，“卑职一切听大人指挥！”

    “好，很好。”杨知县轻轻拍了拍桌，笑着说道：“那就按王主簿说的办，凡是县衙的捕快，谁能尽快破获李氏一案，谁就是下一任捕头。当然，比限之内不能破案，那就全体受罚。”

    “遵命！”

    几个人异口同声的应和，只是心里都在打着自己的算盘。知县大人一转身，几个人呼啦四下散开，各自找各自的帮手。

    李正义在押签房坐了一会儿，开始听到王主簿的话时，他的确很生气。但静下来仔细一想，这对胜男倒是一次机会。自己正愁不知道如何把女儿推上去，结果王主簿送来了梯。

    哼，他还不信了，就凭自己加上女儿的能力，再有魏师爷的帮助，还破不了案？！

    “大奶奶，小五呢？”

    理顺了思的李捕头，兴冲冲的回到家，一进家门就喊着。

    “嘘~~”苏氏从里屋出来，悄声的说道：“小五睡着呢，昨天去南山忙了一宿，帮佃户们抢救庄稼，刚回来睡下！”

    “哦，行。”李正义听了这话点点头，自己来到书房，继续思考怎么破案。

    晚上，足足睡了一下午的胜男，终于被饿醒了，她摸着瘪瘪的肚，迷迷糊糊的下了床。

    “小五，吃完饭来书房一趟！”

    想了一下午，李正义也没有想到案的突破口，他决定还是和女儿讨论讨论，看看她有什么想法。

    “知道了，爹！”

    胜男端着饭碗，正拼命的往嘴里塞东西，满嘴米粒的说道。

    第二天，县衙的气氛有些异常。前几天，因治安费事件，两班的捕快终于站到统一的战线。可王主簿的一个建议，又突然打破了这种统一局面。

    捕头呀，别说李大头，就是孙传德他也想当。

    所以，得知消息的捕快们，都开始打起自己的小算盘。表面上分裂成几个小团伙，可每个小团伙之间也不是完全的一心，大家都在为各自争取最大的利益。

    “呵呵，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胜男实在受不了这种诡异的气氛，点完卯，她就溜出来找到魏良：“怎么样，魏老大，小妹的关键时刻到了，帮我吧？”

    “帮，打死也要帮。”魏良点头下保证，“有什么计划吗？尸体我验过了，至今没有发现问题。你准备从哪里着手？”

    “李氏！”

    胜男悄悄的凑在魏良的耳边，“咱们去和李氏好好聊聊，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好呀。”魏良没意见，他总感觉这两天杨知县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仿佛在看一头肥羊。面对有些垂涎的目光，任谁也受不了，他决定还是远离杨知县比较安全，谁知道他又有什么算计，“不过，似乎抱有你这种想法的人比较多哦！”

    “什么？”

    胜男顺着魏良的手看过去，果然，捕快们一扫往日的颓废，两个一伙儿的直奔一个方向——县城大牢！

    “呃，是有点多，要不咱们等会儿再去？”

    胜男真是忽略了大家对捕头的渴望，没想到连平时最淡定的赵二牛也在人群中，那速、那兴奋，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

    “先去找柳大娘吧。”魏良无声的笑了笑，“你也看到了，大家都在抢，所以咱们绝对不能等。走！”

    说着，魏良拉起胜男的袖，两个人匆匆朝某客栈跑去，身后却闪出一个鬼祟的人影，悄无声息的跟在他们后面。

    “哎呀，你们捕快怎么回事？刚走了一拨，又来一拨，一句话反反复复的让我说几遍呀？”

    柳大娘坐在桌边，口干舌燥的抱怨。

    “呵呵，大娘，别急嘛，咱们也是为了早日破案不是？”

    魏良连忙给柳大娘倒了杯茶，赔笑道。

    “哼！我看你们就是欺软怕硬，前天老婆我一趟一趟的去求着你们审案，结果我坐在县衙门口一天也没有人搭理。自从拦了陈青天的轿，你看看你们这些人，就跟狗见了骨头一样，眼冒绿光的往上凑！”

    “大娘，别生气嘛，我们也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就想问几个问题！”

    胜男见她似乎还有话要说，连忙把刚出炉的热点心推在她面前，笑呵呵的阻止道。

    “……嘁，问吧！”

    柳大娘本来还有一肚怨气，结果看他们两个还挺懂事儿的，便捻起一块核桃酥，口齿不清的说道。

    “您儿和儿媳的感情好吗，小两口拌过嘴吗？”

    “哦，那最近柳大山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或者曾经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

    “李氏经常外出吗，她娘家还有什么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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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咱不怕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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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和魏良问了半天，基本上也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柳大娘因为年轻守寡，为了避人口舌很少和周围的邻居来往。后来，又因为分家不均和柳家的人闹翻，连本家的兄弟妯娌也很少上门，基本上就是独自带着儿关门过日。

    去年给儿说了媳妇儿李氏，李氏是外乡人，性格柔弱，长得又清秀，柳大娘更是严格要求，不许儿媳轻易出门，更不许她和外人搭讪。李氏嫁过来一年多，别说去县城，就是村的农田也很少去。

    所以，即使李氏想毒杀亲夫，她都没有机会去买毒药。

    这也是柳大娘后来自己琢磨明白的，否则即使李氏怀了孩，她也不会因为孙就饶了毒害自己儿的狠心女人。

    听了柳大娘的话，胜男突然发觉这个老妇很有个性，而且恩怨分明，就是脾气和嘴巴有点坏，同样一句话，偏偏不肯好好说，非要让人听了不舒服。

    “还有要问的没有？”柳大娘把茶壶里的茶水全部喝光，打了一个饱嗝儿，不耐烦的问道。

    “哦，没有了，打扰大娘了！”

    胜男连忙摇头，她和魏良纷纷向她道谢后，便离开了客栈。

    “怎么样？咱们接下来做什么？”

    魏良看胜男若有所思的样，忙问道。

    “嘘~”胜男眼角闪过一个人影，便连忙拉着魏良进了小胡同：“好像有人跟踪！”

    “跟踪？！”魏良贴着墙壁，小心的把头探出巷，果然，刚才他们停留的地方，有个小伙鬼头鬼脑的四处乱看。而这个小伙，他也认识，正是快班里新进的小捕快。

    “是李大头的人？”魏良担心暴露，便缩回头，轻声问道。

    “不一定。”胜男摇摇头，她心里正琢磨柳大娘说的话，“也可能是孙传德的人。呵呵，毕竟这次王主簿提出的奖励诱人了。这应该怎么形容：不想当捕头的捕快，也不是好捕快，对不？！”

    “去你的。不过这个王主簿还蛮有一套，他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魏良对这几个老官油也很无奈，表面上王主簿被打压的称病休养，可他手里肯定积攒了不少资源，可这些资源他和杨知县查了许久，都没有查到，足见他的狡猾和在梅水的根基之深。

    或许，王主簿的搅局也不是坏事，至少能让杨知县收敛些，他看了看一脸沉思的胜男，问道：“接下来呢？我担心不止一伙人在跟踪咱们。”

    “呵呵，担心啥，咱又不干亏心事，还怕人跟踪？！”

    胜男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格格笑了起来，她冲着魏良调皮的眨眨眼，然后两个人又回到大道上。

    “你是说，小五和魏师爷两个没有去牢房，而是去找了那个柳婆？”

    李大头坐在酒楼的雅间里，端着一个小酒盅，疑惑的问道。

    “没错，今天小的一直跟着他们。”穿着便装的小捕快，随说话眼睛随往酒席上瞟，看到桌上又是鸡又是肉，扑鼻的香味馋得他直咕咕的吞口水，“点完卯，他们两个先是去了魏师爷家开的糕点铺提了一包点心，接着便去了柳婆住的青梅客栈，和柳婆聊家常聊了大半天。然后，便去前街的饭店吃了午饭，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了好久，吃完饭又牵马出了城……”

    “出城？难道是去柳家庄？”

    李大头放下酒盅，破案自己不行，但他会跟踪，嘿嘿，他昨天就安排了好几人分别跟踪李胜男、魏良和李正义。只要他们查到什么线，他立马就跑去，他还就不信了，这样都破不了案。

    “不是。”小捕快摇摇头，肚的馋虫直造反，“是去的南山，两个人蹲在地头看小五家的佃户抢种什么玉米。小的蹲在边等了一下午，一直跟着他们回城。”

    “奇怪，他们不去破案，跑去种地干什么？”李大头有点不解的喃喃自语，他抬眼看到小捕快流着口水的傻样，笑骂道：“行啦，看你哈喇都流了二尺，真他娘的丢人。今天的差事还不错，坐下一起吃吧。”

    “嗳，谢李头！”

    话音刚落，小捕快就一把抓住盘上的扒鸡，伸手撕下一个鸡腿，两口塞进嘴里。

    “明天继续跟着，老就不信，他们真就一点都不急！”

    “恩恩！”

    小捕快嘴里满是肌肉，只好连连点头。

    晚上，牢房里的一片灰暗，胜男悄悄的来到女牢房，找到老爹的亲信江婆。

    “哟，你就是小五呀，嗐，这几年不见都张这么大了！”

    江婆四十左右的样，个头不高，人却很胖，一身油脂麻花的牢头服紧紧的捆着一圈一圈的肥肉，两个手肘上还打着补丁。

    她一见胜男，便笑得肥肉乱颤，两只精明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呵呵，托福托福，江大娘最近还好呀。”说着胜男伸手塞给她个布包，里面放着几两碎银。

    “好，多亏李捕头照顾呀，来！”

    江婆一捏手上的东西，笑得更加灿烂，她从腰里解下一把钥匙，然后把牢门打开：“来吧，李氏在里面！”

    “好，多谢江大娘。”胜男也没有多说，快速的闪进牢门，跟着壮硕的江婆来到最里侧的牢房。

    一进牢房，顿时传来一股霉味，其中还夹杂着皮肉腐烂和粪便的臭气。胜男强忍着异味儿，来到关押李氏的牢房前。

    “喏，就是这里！”江婆把油灯放着一边，然后打开牢门，冲着里面的黑影踢了踢，“喂，李氏，醒醒！”

    “江大娘，我来叫吧，您去歇着。”胜男见她像踢个死狗一样踢着李氏，心里多少有些不落忍，忙拉着她的胳膊，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悄声说道：“嘿嘿，这是十香斋的酱牛肉，还热着呢。江大娘，我来牢房的事，您就帮我——”

    “明白。”江婆笑得越来越开心，她一把拿过纸包，拍拍胜男的小肩膀，“我今天就没有看见过李捕快，要是有人问呀，我也不记得李捕快来找过李氏！”

    “多谢江大娘，等事儿成了，小五还有重谢！”

    胜男忙拱手道谢，把江婆哄出牢房。

    “你是谁？难道又是县衙的捕快？”

    阴暗的牢房里，李氏虚弱的问道。

    胜男没有说话，拿起地上的油灯放在墙上的隔板上，顿时，牢房里有了些许亮光，李氏蜷缩的身影也映入胜男的眼睛。

    “你是捕快，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呵呵，又是逼问我下毒的事儿吧，我什么都不知道，要杀要剐你们随便吧。”李氏挣扎的坐起来，就着亮光，她看清了来人的样。

    “李氏，你怀孕了？”

    胜男像没有听到她的话，而是反问道。

    “那又怎样，反正我也不能亲眼看他长大成人。”

    李氏想到自己被冤枉，即使怀孕，按大明律，生完孩，她还是要死。可怜她的宝宝，先是没了爹，一降生又没了娘，婆婆孤僻年迈，孩以后可咋办呀。

    “那你到底有没有下毒！”

    胜男蹲在李氏面前，直直的看着她的眼睛。

    李氏清秀的脸上还沾着血迹，头发已经乱成一团，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破，露出斑斑伤痕。她听了胜男的话，倒也没有激动，只是木然的摇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好吧，等你想告诉我了再说也不迟。”胜男从腰间解下绿葫芦，然后轻轻的揭开李氏的衣襟，把生命水涂在她的伤口上：“到时，你要把当天的事情，仔仔细细的说一遍，包括柳大山说了什么话，又吃了什么东西，你又做了些什么，一五一十的告诉我。我有的是时间等着，明白吗？”

    李氏开始见胜男要解她的衣服，以为她有什么企图，刚要阻止，大腿、屁股上的灼痛感消失了许多，她讶异的看着胜男：“这，这是？”

    “呵呵，大家都是女人，你现在又有了身孕，身体更重要。”胜男善意的笑了笑，又把生命水倒在手心里，轻轻的涂在她肿胀变形的两腮。

    “谢谢官爷。”李氏今天被n多捕快追问，稍有迟疑，那些人不是踢就是踹的，还有那些牢头，更是不把她当人看。仅仅几天的时间，她已经有些麻木了，甚至想与其这样卑贱的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如今见胜男这么关照她，便感激的直点头，“我说，我一定把当天的事情统统告诉您！”

    第二天，小捕快再次跟着胜男和魏良身后，听他们两个有模有样的商量：

    “嗳，你爹出发了吗？”

    “嗯，已经去了，呵呵，我爹是谁呀，他老人家当差十多年，办过的案比李大头吃的肉还多。不用多的线，仅从柳大娘的一些闲话里，就找到了线。”

    “李捕头的确神勇。唉，我真是没想到李氏居然如此狡猾，竟让东阿县的娘家表哥设计下毒。”

    “可不，我爹一早就准备出城了，等到了东阿，把奸夫一抓，证据一拿，案自然也就破咯！”

    小捕快听到这里，心里一慌，连忙悄悄跑到李大头家报信。

    胜男和魏良看着他的背影，两个人嘿嘿奸笑两声，“好像还有一组跟踪的，走吧，魏师爷你去引开？！”

    “嗯，我引开，你去柳家庄！ok？”

    “ok！”

    胜男和魏良站在街口，比划着对方能看懂的暗语，然后分头行事。

    魏良大摇大摆的去引开跟踪的人，而胜男则是先躲进紫葫芦，等跟踪的人跑过去后，从另一条骑上悍马飞速出城，直奔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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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要命的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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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你说李捕头去东阿了？”

    李大头听到小捕快的话，倏地一声站起来，拧着眉头在屋里转来转去。

    “没错。”小捕快嘎巴嘎巴嘴，拿袖擦着脸上的汗，有点小得意的说道：“今儿一早小五和魏师爷躲在县衙前街的一条小巷里，他们两个嘀嘀咕咕的商量着，小五说柳大娘说了，李氏在嫁给自家儿之前，曾经和娘舅家的表哥说过亲，不过合八字的时候，她俩的八字不合，亲事就没成。但这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特别好，李家没办法只好把李氏嫁远远的嫁了，没想到，李氏的表哥上个月竟然找了来，于是……”

    李大头边听他说，边用手搓着油乎乎的下巴，“哦，那么说是李氏伙同她表哥，让她表哥从外地买毒药，然后趁机下毒谋害柳大山？！”

    “嗯，听小五是这么说的。”小捕快的两个眼睛滴流乱转，努力的回忆着胜男的话，“哦，还有，小五已经打听到李氏娘舅的地址，李捕头已经出城去东阿啦！”

    “东阿？！”李大头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来。

    这时，门外又跑来一个小捕快，满头大汗推门进来：“呼，头儿，刚才李捕头牵了马，说是要出城！”

    “哦，人走了吗？”

    李大头的注意力立马转移过来，他几步来到门边，急切的问道。

    “还没有。”小捕快拿着帽，呼哧呼哧的扇着风，“看马厩的老孙头说，要骑马必须有公事才可以。李捕头正急赤白咧的满县衙找魏师爷，让他给开条呢！”

    “好！”李大头一砸拳头，连忙吩咐道，“小顺，待会儿你也去要一匹马，给我盯死了李捕头，看他到底去哪里！”

    “明白！”小顺连忙答应一声，把帽歪扣在头上，转身就要出去。

    “等等。”李大头又把他叫住，“机灵点儿，要随机应变！事儿成了，东街的那套房我就赏你了！”

    “嗳！”小顺兴奋的点头，嘭嘭拍着小胸脯下保证：“头儿，您就擎好吧！”

    说着，小捕快蹬蹬的下了楼，为了房而奋斗去了。

    “小郑，你继续盯紧小五。”李大头心底里仍有一丝怀疑，他在屋里转了一圈，凑到小郑耳边，“我估计她可能会去大牢或者柳家庄，你千万给我盯死咯！”

    “呃，明白！”

    小郑迟疑的点了点头，心里暗自发苦，刚才急着回来报信儿，已经把小五和魏师爷跟丢了。但刚才听李头对小顺的许诺，他也眼馋不已，便琢磨着先应承下来，待会儿去好好找找。

    “去吧，等我当了总捕头，你就是我的班头，明白？！”

    李大头又画下一个大大的馅饼儿，引得小郑双眼直冒精光。

    “好嘞！”

    小郑也啪啪拍两下胸脯，答应一声便蹿出了酒楼。

    来到街上，小郑想了想，还是跑到城门口打探消息。

    “魏师爷呀。”守卫甲皱着眉头想了想，小郑连忙递上一个银角，拿到好处费的守卫立马舒展了眉头指着城外的官道：“魏师爷和李捕快都出城啦，听两个人说什么南山、庄稼。”

    小郑一听，便连忙折回县城，去车马市叫了一辆马车直奔南山。

    没有多久的功夫，他就来到距离李家工地四丈远的茶摊，打发了车夫，瞪着眼睛四处找着，终于在工棚前面的耕地边，看到了魏师爷和穿着青衣的小五。

    找到了人，他也就不急，坐在茶摊上，要了一壶茶，两碟包，慢悠悠的边吃边喝。

    而蹲在地里的两个人，则颇为感慨的说着话，内容无非就是老天开眼啦，怎么半死不活的苗，一夜就复活了呢。

    “魏师爷，我听小福说，咱们这里种了地瓜。那个地瓜真能当粮食？”

    “嗯，当然，而且味道非常好。”魏良看着地里的佃户们，仿佛重新见到了希望，正热情洋溢的在地头上耕种。

    “哎，魏师爷，小五干嘛去啦？”

    蹲在魏良身边的青衣捕快，并不是小郑以为的胜男，而是魏良的小跟班周庆。

    “呵呵，我也不知道呢，可能去忙案了吧。”

    魏良笑着摇摇头，周庆虽然和他们的关系比较铁，但这件事关乎胜男的前途，少一个人知道便多一份安全。

    “哦，也是，她来县衙就是为了当捕头，李氏杀夫案对她和其他马快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

    周庆挠挠头，嘿嘿笑着说道。

    “小庆，你也是捕快，你不想当捕头？”

    魏良见他脸上毫无嫉妒和眼红，便好奇的问道。

    “我？！”周庆指着自己的鼻，忙摇头，“我不行，我连马都不会骑，大字更是不识几个，当个小捕快已经是家里烧了高香，哪敢去想当捕头呀。”

    人贵有自知之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当捕头滴。

    这个道理周庆懂，其他的人估计也明白。但是明白是一回事，放不放在心上便是另外一回事了。像孙传德，他也知道这个理儿，可转念又一想，连李大头那样的草包都想当捕头，自己要功夫有功夫，要头脑有头脑，不就是缺乏机会嘛。

    如今，天大的机会摆在了大伙儿面前，谁要不想着争取争取，谁就是傻瓜。

    而他孙传德虽不是绝顶聪明的人，但也不笨，这种机会估计有生之年不会再有了，所以，他卯足了劲儿，蹲守在柳家庄。

    有人问了，孙传德为啥蹲守柳家庄咧？

    “切，这里是命案现场，不论是谁找到线，又是在哪里找到的线，最终都要来第一现场确认。”孙传德坐在柳大山门口的柳树下，得意洋洋的说道：“谁像那个傻大头呀，还派人去盯小五和魏师爷。难道他不知道，人是活的，转眼就能跟丢这个道理？！还是我孙传德聪明，只要盯死了柳家的宅，肯定有收获！”

    正得意着，发现街口过来一头驴和一个人，待他看清了来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我说吧，嘿嘿，小五来喽！

    心里哈哈直笑，脚下也没闲着，孙传德小心翼翼的躲到树后面，探着脑袋关注胜男的动作。

    “主人，咱们干吗放着悍马不骑，走着过来呀？”

    馒头扭着肥硕的屁股，毛茸茸的大尾巴随着行走的节奏晃来晃去。

    “当然是有目的，馒头，待会看好门！”

    胜男探手擦擦汗，唉，刚下了一场大雨，天还是这么热。

    昨夜详细问了李氏后，胜男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最后，她决定试试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还原命案现场。

    她仔细问过李氏，柳大山出事当天都做了些什么，李氏又是如何伺候丈夫的。胜男便按照李氏描述的样，把自己当成柳大山，把那天的情景重新演绎一遍。

    于是，今天一早，胜男和魏良设计把盯梢的捕快甩掉后，便火速来到柳家庄。她先找到柳大山家的田地，仔细的看了看地里和周围的情况。

    柳大山家一共有亩地，位置在村的最南头，地里种着小麦。如今已经收割了分之二，剩下的分之一还没有来得及收割，被那场冰雹砸在了地里。

    田地边都是荒土和一些常见的野草，像剌剌秧、苍耳还有几株向日葵，并没有什么致命的野草。

    胜男过田地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拾麦穗的老农，便顺口问了一句，本地有没有什么毒蛇。虽然魏良说柳大山的身上并无伤口，但还是再确定下比较好。

    老农在本地生活了几十年，非常确定的告诉胜男，此地并无毒蛇，偶尔有一些菜花蛇，无毒无害。

    在地里转了一圈，一无所获后，胜男又顺着柳大山常走的土，来到柳家门前。

    李氏说过，夏天天热，而且柳大山干了一上午的农活非常口渴。她每天都会提前烧好开水，放在厨房里凉着，等柳大山回来便可以喝。

    胜男来到厨房，找到一个海碗，准备去水缸舀些水，然后放在李氏提到的灶台边。

    李氏说到这里的时候，胜男曾经怀疑过，如果饭菜没有问题，估计是水有问题。她扒着水缸瞅了瞅，里面还有小半缸水，因为几天没有人动用，这两天又下了冰雹和暴雨，缸底的水非常浑浊，而且还有一些小水虫在水面上不时飞来飞去。

    “嗯，这些虫并没有死，估计缸里的水没有问题！”

    “主人，李氏不是说她都是用的热水嘛，有没有一种毒，被烧开了才会发挥药效？”

    馒头也跳上水缸，小心的站在缸沿上，帮胜男分析道。

    “不知道，要不试试吧！”

    胜男也摸不准，既然决定模拟现场，那就完全按照李氏说的来吧。她把馒头拎下来，交代了一番，然后自己去厨房烧水。

    门外，孙传德好容易爬上墙头，正瞪着眼睛看院里的情况。他疑惑的看着胜男，又是点火，又是打水的，完全不知道她究竟在干什么。

    “咝，不行，这里看不到厨房的动静。”孙传德见胜男进了厨房，他连忙转移阵地，小心的在伏在墙上，一点儿一点儿的挪到厨房的屋顶。他两只手扒着房脊的红瓦，终于费力的露出头，却发现一只肥硕的黄斑猫正悠闲的坐在房脊上。

    “你，你！”

    孙传德脸上一阵抽搐，眼睛丝丝的盯着肥猫。只见这只肥猫，慢慢地伸出胖乎乎的爪，刷的张开锋利的指甲，呲着牙嘿嘿一笑，肥肥的爪朝孙传德的脸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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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第一女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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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孙传德惨叫半声，从房顶滚落下去，幸好他身手还算敏捷，在落地的那一刻，用力一个空翻，把重力减到最低。

    馒头得意洋洋的巡视着屋顶，大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该死的猫，等哪天落到老手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孙传德掀开官服，撕下里衣的衣角，边念念有词的咒骂着，边把手肘上伤口包扎起来。

    “嗯，看来小五找到线了，否则她不会如此小心翼翼，可是怎么才能看到呢？”

    包扎好伤口，孙传德摸着下巴，开始绕着房溜达。仿佛影一般，他走到东边，墙上的猫也溜达到东边，他跑到西边，墙上的猫也跟到西边。看到他跟二傻一样，不停的在墙根处跑来跑去，那只气死人的肥猫，不时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孙传德怎么听怎么像在笑他。

    厨房里，胜男烧开了水，用半旧的葫芦瓢舀出一碗，然后放在靠墙的灶台边。

    恩，李氏还说，她每天都要准备一个凉菜，柳大山特别喜欢吃。经常他一个人就能把凉菜全都吃掉，而李氏和柳大娘都心疼他天天干重活儿，见他喜欢吃某道菜，便全都让给他。

    凉菜，无非就是用醋、蒜泥和盐调拌出来的，这几样作料都是平常姓最常吃的，而且对身体也好。尤其是蒜泥儿，夏天吃，还能预防很多常见小病。

    这些应该没有问题吧，胜男把橱柜里的瓶瓶罐罐又翻腾出来，然后一一打开，拿着银钗逐个儿检查。

    这时，灶台边的海碗上泛着几圈涟漪，仿佛谁不经意间滴落了几滴水珠一般，无声无息。

    一柱香之后，胜男把厨房所有的东西都检查了一遍，依然全部正常，除了出事那天放在瓷罐里的一罐小米粥，因为天热变了味儿，其他的食材，连个腐烂变质的都没有。

    胜男失望的扶在灶台边，用袖擦擦汗，忙活了大半天，没有任何进展。唉，她一把拍在墙上，看到那碗已经凉的差不多的白开水。

    不抱任何希望的，胜男懈怠的拿着银钗插进水里，令她惊讶的是，银簪居然开始慢慢变色，接触到碗底的一端已经变成了黑色！

    “有毒！”

    胜男几乎跳起来，她捧着海碗跑到院里，想找个东西做实验。可柳家经过一番变故，家里的老母鸡早就不知被哪个人给摸走了，空落落的院，除了她和馒头，连个喘气的东西都没有。

    哎，水缸？！胜男想起刚才舀水的时候，水缸底漂浮着一层小水虫，或许可以用它们来做实验。于是，她几步跑到水缸前，把碗里的水倒了一半进去。

    一刻钟后，水面上的小飞虫全部漂浮在水面上，一个个的都死挺了。

    看来这水真的有毒，胜男心里有几分确定。但从烧水到盛出来，她全都是自己亲手操作的，怎么会中毒呢？

    胜男还是想不通，她捧着小半碗毒水，重新回到厨房，开始新一轮的查找。

    而孙传德则累得像条死狗一样，他实在跑不过馒头，便一屁股坐在墙根儿，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他娘的，我还就不信了，我堂堂大老爷们，还治不了你个小妮和一只畜生！”

    歇息了一会儿，孙传德决定干脆来直接的，他准备直接进去，光明正大的问案。小五是捕快，自己也是，没道理她能大摇大摆的在屋里查线，而自己却像个傻瓜一样被只猫戏弄。

    想到这里，孙传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哐当”一脚踹开门走了进去。

    “谁呀！”

    胜男从屋里窜出来，大声的喊道。

    “我是本县捕快孙传德，屋里又是哪个？”

    孙传德装模作样的拿着铁尺，一副认真办案的样。

    “呵呵，孙大哥呀。”胜男小心的把碗藏在身后，然后笑嘻嘻的凑过来，“嘿嘿，是我，小五。怎么您也来查案？”

    胜男忍着笑，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看他脸上新鲜的抓痕。刚才馒头把孙传德哄下屋顶的时候，她就听到了半声惨叫。要不是心里惦记着案，或许她还能再陪“孙大哥”好好玩玩儿呢。

    “哟，小五呀。”孙传德心里暗骂，脸上却硬扯着笑：“呵呵，这不哥哥去县衙和犯妇李氏谈了谈，有了点新发现就赶紧过来查查。唉，没办法呀，今天就是比限的第二天，要是天内破不了案，咱们都要挨打呀！”

    说得那叫一个委屈，语气那叫一个无奈，不了解他的人，还真以为人家不贪恋什么捕头之位，为得是尽快破案，好让大家不挨棍。

    “就是呀，不过，小五转了大半天，什么也没有发现。”胜男语气很是失望，她拍拍手上的灰，然后对孙传德抱拳：“天也不早了，小五就先回去了。孙大哥继续吧，呵呵！”

    “哎，小五，别急嘛。”孙传德见胜男要走，心说话你走了我去哪里找线呀，忙伸手拦住她：“等等哥哥，我转转咱们一起回县衙，如何？”

    “好吧！”

    胜男见他以及开始注意自己放在磨盘上的空碗，心里也开始算计起来。

    孙传德嘿嘿一笑，眼睛装作不经意的扫过空碗，脑里灵光一闪：对呀，他们总是盯着饭菜，怎么就忘了水呢。想到这里，他连忙几步来到水缸前，发现里面的水非常浑浊。偷眼看了看胜男，发现她正抱着那只可恶的猫坐在门口等自己，孙传德便悄悄从怀里摸出一根银针插进水里。

    过了一会儿，趁着转身的功夫，他把银针拿出来，一看针头已经开始发黑，心里狂喜：哈哈，终于找到毒源啦，捕头之位马上就是我孙某人的啦——

    “孙大哥，好了没？”

    胜男不耐烦的喊道。

    “好，好啦。”孙传德忙用手帕包好银针，然后小心的放进怀里，急匆匆的跟胜男离开了柳大山家。

    第二天，杨知县得知马快孙传德已经破了案，忙召集人手，领着魏良、押着犯妇李氏，和十几个捕快一起晃晃荡荡的来到柳家庄。

    “孙传德，你说犯妇是在水缸里下毒，然后毒死柳大山的？”

    杨知县拿手帕掩着鼻，一脸嫌弃的看着水缸里的污水。

    “没错。”孙传德挺直胸膛，意气风发的站在水缸前，拿着一根银针，“大人请看，这是咱们验毒用的银针，小的当场示范给您看！”

    说着便把银针插进水缸，等了一会儿，待分之二的银针全部侵入水里，孙传德抽出银针，然后举在杨知县和众人面前，“大人请看，银针变黑了！”

    “咦，真的嗳，这水里不光有毒呀，还是剧毒。”

    “没错，原来柳大山就是这么被毒死的！”

    几个捕快和围观的乡亲七嘴八舌的说着，柳大娘则一脸铁青的看着。

    “李氏，你还有什么话说？”

    杨知县拿着银针坐回位上，他厉声问道。

    “回大人，如果这缸里的水有毒，那么我和婆婆也喝了用这水熬的稀饭，我们却并没有中毒呀！”

    李氏经过胜男的一番治疗，身上的重伤已经恢复了一半，她看着所谓的罪证，很是无奈的说道。

    “这……”杨知县楞了一下，他转头问向柳大娘：“柳大娘，你们是用同一缸的水做饭？”

    柳大娘点点头，“回大人，是用一缸的水。因民妇家没有水井，每天都是大山先把水缸的水加满，然后才去地里干活。而民妇一家一天的吃水、做饭皆是用此缸的水。”

    “孙传德，你怎么说！”

    杨知县一拍椅扶手。

    “这，大人水缸里有毒是千真万确的呀，或许当日只有柳大山喝水最多，所以……”

    孙传德也楞了一下，他怎么忘了先去和李氏沟通沟通，就直接跑去找县爷了呢。

    “大人，小的已经找到凶手了。”

    这时，在厨房忙活的胜男，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

    “哦，凶手在哪儿？”

    杨知县心里一喜，忙问道。

    “凶手不是李氏，不过，小的在找到真凶之前，能否问大人一句话。”胜男拱手站在杨知县一侧，无比认真的说道：“您当日曾说，谁能将此案破获，谁就是下一任捕头，对吗？”

    “没错！本县说到做到，无论哪个捕快在比限内破了案，有确凿的证据，那谁就是下一任捕头。”

    杨知县也非常确定的说道。

    “好，即使是小的我，只要破了案，就可以成为本县第一任女捕头？！”

    胜男担心有人再拿自己的性别做章，便提前向杨知县要保证。

    “……”杨知县的双眼闪了闪，然后认真的说道：“当然可以，祖爷也未曾规定女不能当捕头。呵呵，李胜男只要你能破了此案，本县抬举你做本县第一女捕头！”

    “谢谢知县大人。”胜男得到了想要的承诺，便再次抱拳施礼，“大人请跟我来，咱们去厨房捉拿真凶！”

    “厨房？你是说凶手在厨房？”

    杨知县讶异的问道，他想象不出究竟是什么歹人，胆竟这么大，他们这么多人在院里，那个歹人居然还敢出现？！

    “没错，大人和李捕头请跟小的来，小的现场捉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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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不许你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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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说完，便领着大家一起来到厨房。早在孙传德向杨知县演示的时候，胜男就开始做准备。只见厨房的土灶里，正烧着一锅滚开的热水。

    “李捕快，凶手在哪里？”

    杨知县迅速的扫视了一圈，发现这个厨房和普通农家的厨房没有什么两样，同样的面积小，而且满是灰尘油渍。他忍住掩口鼻的冲动，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请稍候。”胜男拿葫芦瓢舀了一碗热水，放在靠墙的灶台边，她指着海碗说道：“经过小的仔细观察并且验证，发现杀死柳大山的便是这碗热水！”

    “热水？”

    众人有点不置信的看着海碗，难道凉白开水也有毒？！

    “没错。”胜男边说着，边紧紧盯着水面，发现有涟漪的时候，更是胸有成竹的笑了笑，“大家请看！”

    胜男见屋里有些窄，而且光线也不是很充足，便把热水端出厨房，放在院里的磨盘上。紧接着她从袖袋里掏出一根银簪，在众人面前晃了晃，然后插入水碗中，慢慢的，银簪开始变色。

    “咝，真有毒？”

    “呀，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柳家的饭锅有问题？”

    “可不，我们平时不是也喝凉白开吗，怎么单单柳大山出了事儿？”

    众人见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而柳大娘更是站在前面，一脸疑问的看着胜男。

    “李捕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杨知县看到她也找到了毒源，可并没有揪出凶手呀。

    “大人，如今是酷夏，又恰逢麦收季节，柳大山在田里干农活，中午回来的时候定是口渴难耐，于是李氏每天都要提前预备一碗白开水凉好，等柳大山回家便可直接饮用。”胜男指着簪上的黑色说道：“但没想到这碗水，在无意间中了毒，致使柳大山死于非命！”

    “无意间？！你的意思是说，这毒不是李氏下的？”

    杨知县沉吟了一下，慢慢的问道。

    “当然不是。”胜男很干脆的回应道，“小的起初也找不到原因，详细问过李氏后，便想着还原当日的情景，自己亲自试着按李氏所说重新走了一遍，终于在厨房找到了真凶。”

    胜男说完，又折回厨房，她把灶台下的柴火撤出来放在灶台上，又加了许多潮湿的麦秸，顿时小小的厨房里，黑烟滚滚。

    “李捕快，你这是做什么，你刚才又是验毒又是烧水的，真凶呢，你说的真凶在哪里？”

    李大头越看李家父女越生气，他没想到李正义这厮居然如此狡诈，为了瞒过自己，竟说什么去东阿，害得小顺跟着一个冒牌货去了外地，至今还没有回来。

    如今李胜男又说她找到了真凶，这怎么可以？！

    “呵呵，李班头不要急呀，真凶马上就要现行了！”

    胜男摸摸脸上的黑灰，笑嘻嘻的说道。

    过了一刻钟，厨房里的黑烟慢慢散去，胜男领着众人回到厨房，她看到墙上出现的东西，终于笑着对杨知县说：“大人请看，那就是凶手！”

    “什么，你说这是凶手？”

    杨知县顺着胜男的手指看过去，发现在斑驳的墙壁上，爬着一个巴掌大的巨型壁虎，他惊讶的问道。

    “没错，就是这只壁虎！”

    胜男示意身边的小捕快把被黑烟熏出来的壁虎敲落下来，她指着刚才放碗的灶台：“李氏每次舀出热水后，都会随手放在灶台边，而这个地方正好靠近墙壁，热水的热汽上升，熏到了屋顶的壁虎，而壁虎一受热，便分泌出尿液和唾液，然后滴落在水碗里。”胜男还原完情节，又指向地上的巨型壁虎，“这只壁虎年岁已久，它的尿液和唾液中含有剧毒，人喝了含有剧毒的水，自然也就中毒身亡了！”

    “有这事儿？”

    杨知县有些意动的问道。壁虎在民间被视为“五毒”，但究竟有没有毒，谁也不知道，但李胜男这番话倒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如果按她的说辞，那么，柳大山中毒的整个过程就合理许多。

    毒药、下毒的方法，还有柳大山身上无任何伤痕，这些疑点统统能说明白。

    “切，一只壁虎怎么会杀人？”李大头先跳出来，他撇着嘴反问道：“李捕快，你说这只壁虎有毒，谁能证明呀？”

    “呵呵，当然有人证明。”胜男没有看他，而是对着杨知县说道：“大人，昨天小的发现这只壁虎后，也有些质疑，于是连夜去了十六里河，特意找林神医帮忙。林神医，您给大家说说吧！”

    胜男在人群中看到了终于赶到的神医，便大声说道。

    “好。”林神医答应一声，连忙从门外走进来，先给杨知县见礼，然后仔细的看了看这只熏晕的壁虎，发现它尾部有几滴亮晶晶的液体，抽出一根银针试了试，看到银针变黑，他笑着说道：“没错，这只壁虎的尿液含有剧毒，大人请看！”

    林神医把银针举到杨知县面前，让他看清楚上面的变化。

    “嗯，没错，没错，果然有剧毒呀！”

    杨知县连连点头，林神医的银针可是刚刚拿出来的呀，而且是当着大伙儿的面，沾了壁虎身上的尿液才发生变化的。所以，他没有理由再怀疑，更不想怀疑。呼~~~，案终于破了。

    “什么？我儿就是被它毒死的？”

    柳大娘有些承受不了的看着地上的巨物，悲戚的问道。

    胜男点点头，“没错，所以柳大山是意外中毒，不是李氏下毒！”

    “……”柳大娘似哭似笑的呆愣了一会，随即转身去院里，抄起一把铁锨冲了进来，“我，我要打死你这个畜生，呜呜，你还我儿，还我儿！”

    “哎……”林神医刚要制止，被胜男一把拉住，他有些不舍的小声说道：“如此剧毒的壁虎，入药治病的效果更好，何苦把它拍烂了呢，唉！”

    “让柳大娘发泄一下吧。”胜男摇摇头，面对如此真凶，估计柳大娘胸中的怨气和怒火更盛，如果不让她释放出来，肯定会憋出病来的。

    “好，柳大山中毒一案，皆是壁虎作乱，李氏无罪，本县宣布当场释放！”

    杨知县才不管真凶下场如何，如今案破获了，而且像这么离奇的案，非常人所能想象，自己之前误判也是有情可原，所以，他心里的重担倒也减轻了不少。

    “谢谢大人！”

    李氏虽然洗刷了冤屈，但是想到丈夫也是间接被自己害死的。如果当日她能多走几步，把水碗放在外面，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嗯，回县衙！”

    杨知县一挥手，颇有气势的喊道。

    “行呀，胜男，这次办得漂亮！”

    魏良骑着马跟在后边，开心的说道。

    “呵呵，多亏大家帮忙呀！”

    胜男也知道，为了自己顺利破案，魏良、周庆还有老爹，都非常尽心的帮忙。否则，即便是自己破了案，也很可能被跟踪的有心人，抢夺劳动成果。

    “哎呀，小五，你就别谦虚了。”孙传德神色复杂的凑过来，他脸上的抓痕刚刚结疤，他一想到昨天胜男在自己眼皮底下破了案，却一点声色都不露，心里很是恼火。此刻他皮笑肉不笑的对胜男说：“怎么样，小五，哦、不，该改口叫李捕头了。李捕头，请客吧？！”

    胜男装作不懂的样，笑着说道：“呵呵，孙大哥客气了。您放心，等小五走马上任后，一准请客！”

    “哼！”

    身后的李大头听到她的话，冷冷的哼了一声，然后拍马疾驰而去，留给胜男他们一嘴的黄土。

    而李正义心情也颇为复杂，他看着女儿换上崭新的缁衣，又是替女儿高兴，心里又有几分莫名的失落。唉，李家的家业总算传承了下去，而且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继任者——十五岁的捕头，第一女捕头。

    老家的老爷知道后，更是开心不已。胜男是自己亲手培育出来的，她能有如此成就，那也是自己教育有方呀。老爷得信后的当天，便给李正义写了回信，信里除了吩咐胜男好好当差，一定守好官职外，还反复交代李正义看好孩的婚事，不要因为某些亲事，而让胜男丢了捕头之职。

    对于这些，胜男当然不知道。杨知县写完结案折后，便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宣布李胜男为梅水新一任的捕头，李正义则处于半休养状态。衙门有事，他可以来帮忙，无事，便休息，顺便带带新捕头。

    胜男上任的第一天，基本上没有什么要事，点完卯便被众人拉着去了十香斋，请两班众衙役吃饭。

    “来，哥几个，咱们好好敬李捕头一杯！”

    侯刚几个和胜男关系比较好的捕快，端着酒杯跑到胜男旁边，乐呵呵的要敬酒。

    “哎呀，几位哥哥年龄比我大，当差比我久，这次胜男侥幸当了捕头，以后还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和帮助呀！”

    胜男也没有托大，她知道自己升官速快，已经让很多县衙的老人不服气，如果再有“某些人”的挑唆，她以后的工作也会有麻烦。虽然她不怕别人找茬，但能和平相处不是更好么。

    “好好，喝！”

    几个人勾肩搭背的不停吃着喝着，魏良也替胜男高兴，帮她挡了不少酒。

    一群人喝得正开心，突然有人闯了进来，抽出宝剑指着魏良：

    “姓魏的，本姑娘警告你，你、你不许娶我，明白吗？”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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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有人送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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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的话音刚落，大堂里一片寂静，四桌坐得满满的捕快，都大眼瞪小眼的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呵呵，这位姑娘是不是认错人了呀。”魏良轻轻的用筷把宝剑隔开，不急不躁的说道：“魏某并不认识姑娘，又何谈婚嫁之事呢？”

    “你不认识我？！”方姑娘楞了一下，她明明听到表哥对姑妈说要把她许给县城的魏师爷，自己刚刚打听了过呀，这个小白脸儿就是那个姓魏的，他怎么不认账？

    “没错，魏某的确未曾见过姑娘！”

    魏良依然风淡云轻的端着酒盅，不理胜男悄悄的拉他衣襟。

    “那个，那你是县城的魏师爷吗？”

    方姑娘见他说得如此肯定，便不确定的问道。

    “是呀，但魏某并没有和人谈婚论嫁！”

    魏良放下酒盅，然后看向方姑娘，“所以，请姑娘放心，魏某虽然不才，也绝不会高攀的！”

    “……”方姑娘再次楞了下，她有些搞不懂状态，她的目光不停的在魏良和其他捕快脸上扫来扫去，却一句话也说不出。

    “呵呵，表小姐是不是误会了呀。”胜男见她端着宝剑愣着，也不是这么回事儿，连忙躬身站起来笑呵呵的说道。

    “误会？”方姑娘直直的看向一脸无所谓的魏良，耳边似乎又听到其他捕快的嘘声，忙壮了壮胆气喝道：“我，本姑娘不管你认不认识我，反正我话放在这里，日后断不许你娶我。”

    “好！”魏良垂下眸，掩住眼中的嘲讽，温的回道。

    “哼，算你识相！”

    方姑娘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但她一向不喜欢乱琢磨，便“哐啷”一声收起宝剑，颇有气势的离开大堂。

    “喂，老大，你到底认不认识这位大小姐呀？”

    胜男送方姑娘出去，转身向大伙摆摆手，示意大家继续吃。等她坐回位上，她悄悄的问着身边的人。

    “不认识呀，怎么，你认识？”

    魏良心中已经猜到了是谁，不过还需要确定。

    “嘁，你记不记得上次我和侯刚他们挨了打？”胜男咬着筷，很是纠结的说道：“还不就是这位姑奶奶的功劳。”

    “她？她究竟是什么大人物？”

    魏良给胜男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满上酒，慢悠悠的问道。

    “杨知县的表妹，据说这位表小姐的老爹对杨知县有恩，所以……”

    自从和杨掌柜合作后，胜男知道了很多杨家的故事。而她又因为方姑娘挨打，自然对她的事也格外上心，基本上能让外人知道的内幕，胜男全部听说了。

    “哦，原来如此！”

    魏良点点头，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段时间杨知县总是用那样的眼光看自己。哼，就这么一个不知轻重、不男不女的蛮女，白送给他他都不要。更不用说，杨知县明里暗里提示的什么粮食。

    “唉，你什么时候和方姑娘有婚约了呀？”

    胜男见魏良对这个表小姐似乎很不以为然，但又忍不住心里的那股别扭，还是问了出来。

    “我哪知道呀？！”魏良一脸委屈，他很无奈的说道：“谁知道这个假小在哪里听了什么闲言碎语的，就跑到咱们这里发疯。来，别管她了，反正和我没关系，今天是庆祝你走马上任的，还是喝酒吧！”

    说着，魏良站起来，端起酒杯，对大家伙大声说道：“今天是李捕头上任的第一天，咱们一起为李捕头的高升干一杯！”

    “好，干杯！”

    “干杯！”

    十几个人，七嘴八舌的端着酒杯吆喝着，一时之间大堂里又恢复了热闹的气氛。

    “谢谢兄弟们！”

    胜男也没有怯场，她的酒量不行，但一两杯还是没有问题的。

    “呵呵，一共是两五钱，酒水免费！”

    小二搓着手，笑呵呵的算着帐。

    “哦，今天的酒水全部免费？”

    胜男从袖袋里摸出荷包，有些惊喜的问道。

    “没错，呵呵，我们掌柜的吩咐过了，今天是李捕头上任的大喜日，本该由小店做东，请您和众位兄弟吃饭。但东家有规定，咱们也不能随意破坏。饭菜不能免，但酒水还是能优惠的。今天的酒水权当本小店的一点意思，还望李捕头不要见怪呀！”

    小二嘴皮很利，嘚啵嘚的把掌柜的话说了一遍。既表明他们的为难之处，也说出他们已经做了最大的优惠。

    “呵呵，哪里哪里。”胜男知道这个酒楼的背景很深，连杨知县也不敢得罪，自开业后，还没有人敢在这里寻衅滋事，更没有人敢赊账吃霸王餐。她就一小捕头，能酒水免单，就已经给了很大的面，她哪敢不知足，忙笑着说道：“本捕头刚刚上任，以后贵店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千万别客气！”

    说着，伸手去掏荷包的钱，当摸到银的时候，胜男明显的一愣。

    “怎么啦？钱不够？”

    魏良站在她身侧，见她脸色不对，忙低声说：“不够的话，我手里还有！”

    “够，够！”

    胜男把荷包里的钱全部掏出来，加上铜钱，刚好够饭钱。看着桌上有零有整的银，胜男心里一阵发虚：唉，幸好人家免了酒水，否则她真不够付饭钱的。

    “兄弟们，明天本捕头可是新官上任哈，小心我放火烧你们哦！”

    胜男和十几个捕快一起出了酒馆，半真半假的对大家笑道。

    “嘿嘿，放心，咱们保证不给李捕头添乱！”

    “就是就是，有魏师爷的‘捕快守则’，哪个敢乱来？！”

    周庆他们都笑呵呵的回道，现在的两班捕快，已经完全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给新捕头找茬事小，丢了饭碗事大。

    “行啦，早些回去醒酒吧。今天是李捕头的大喜日，本师爷就给各位放了半天假，以后可不许上班时间喝酒！”

    魏良见众人喝得面红耳赤、满嘴酒气的样，连忙挥手，很是大方的把众人打发走。

    “胜男，身上没有钱了？”

    见众人都歪歪斜斜的走了，魏良和胜男慢悠悠的走在回家的上。

    “嗯，最近花钱的地方比较多，呵呵，没事！”

    胜男一直没有关注过自己身上的银，一来家境还好，不愁吃喝，二来她和小姑妈合作的作坊，每年都有几两的分红银。所以，她手头上一直不缺银。

    但最近又是买山买地，又是入股开铺，她把宝葫芦里积攒的银花了底朝天。荷包里的几两碎银还是昨天娘塞给她的，说是用来人情花销。

    没想到一天的功夫，足够一个普通家庭半年开销的银，就这么砸进去。胜男暗自苦笑，人家当差为了挣钱，她怎么当了两个月的捕快，不但一分钱没有挣回来，反而倒贴了不少呢。

    唉，都怪自己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也没有计划，刚才险些就在众人面前出了丑。

    “行，缺钱言语一声。”魏良见胜男不肯多说，也就没有坚持，“这次回家，老爷终于出血了，临走时悄悄给我一两银，说是让我好好读书。”

    “魏老大，你真要考科举呀，你会做八股？”

    胜男挠头，没想到这位同乡还蛮有当官欲的。

    “不会也要考。”魏良本来就下定决心要考举人，刚才被那个蛮女一闹，更坚定了这种信心，“不是有书店卖往年选的吗，多背上几本儿，怎么着也能诌出一篇应考的吧。”

    “好，我支持你！”

    胜男好哥们的拍拍他的肩膀，然后两个人一起直奔书店。

    在书店里，挑了几本选，魏良发现还有一些名士的读书笔记，便一起买了下来。

    “胜男，这里离我家挺近的，进去坐坐吧！”

    买完书，两个人闲逛了一会儿，不知不觉间来到魏良租住的房附近。

    “算了吧。”胜男打了个哈欠，刚才喝酒的时候不觉得什么，溜达一圈下来，她开始有些晕晕的，“你家不是还有两个俏丫鬟嘛，呵呵，我可不凑那个热闹！”

    “去，什么俏丫鬟，我直接把她们当保姆，洗衣做饭的倒也方便。”

    魏良也有些头疼家里的两个丫头，他是个男人，虽然不喜欢被人算计，但面对年轻漂亮的少女，难免有冲动的时候。唉，还是早点考中举人吧，省得哪天忍不住做了错事，估计胜男也不会理他了。

    “切，得了便宜卖乖，赶紧回去用功吧，我还等着你中了举人老爷，也好罩着我呀！”

    “好，你等着我！”

    魏良别有深意的点头保证。

    和魏良告辞后，胜男晕晕乎乎的往家走。过前街肉铺的时候，被守在门口的老板娘拉了进去。

    “哟，这不是李捕头嘛。”老板娘抱着胜男的胳膊，咧着厚厚的嘴唇笑道：“听说您今天上任，真是了不起呀，这才多大呀，就当上捕头啦！”

    “呵呵，哪里哪里，王老板娘有什么事吗？”

    胜男被她拉得头更晕，连忙挣脱出来，笑着说道。

    “嗐，哪有什么事呀，既然您过我家铺，怎么也要进门喝口茶呀。”说着，壮硕的老板娘便把胜男按进椅上，让小伙计奉茶上果。

    “不麻烦老板娘了，我这里还有事，真的，你要是没啥事儿，我就……”

    胜男觉得酒劲开始上头，她忙推辞着站起来，作势要走。

    “行，不耽误你忙正事。”老板娘一看胜男真要走，连忙附在她的耳边说道：“听说马快又空出一个缺儿，您看我侄在步班也当了两年捕快，您能不能帮忙给调调？！”

    说着，她胖胖的手塞进胜男的袖袋，胜男只觉得袖袋一沉，她抬眼看了看老板娘，老板娘两只眼睛眨呀眨的，似乎在说着什么暗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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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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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鸡毛蒜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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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心里明白，脑却迷迷糊糊的，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收了人家的银，便摇摇晃晃的回了家。

    回到家里，苏氏见她满身酒气，连忙扶她进了卧室，帮她脱了官服和靴，又让丽娘捧了温水来，给胜男擦洗了脸和手，这才让她躺下、给她盖好被。

    “唉！”苏氏看着胜男睡得香甜，默默的坐在床边，心疼的守着她，直到傍晚李正义回来。

    美美的睡了一下午，天黑了，胜男才悠悠的醒来。她睁着眼睛，有些迷糊的看着屋顶的房梁，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当她想到肉铺的时候，猛然坐了起来，在官服的袖袋里一通摸。

    “呃，我真的受贿了？”

    胜男无措的拿着两锭银，嗓一阵干渴。

    “受贿？啥是受贿呀？”

    馒头也从炕头上爬起来，蹲在胜男身边，看着她一脸菜色。

    “就是，就是”胜男干咽了一口吐沫，有些慌乱的说道：“就是拿了人家的钱，答应给人家办事！”

    “这不很公平吗？就像拿银买东西一样。”

    馒头不解的挠挠头，以它现在的智商，还理解不了如此深奥的东西。

    “哎呀，说了你也不懂。”胜男之前见过很多人受贿，像老爹、李大头还有侯刚，看到别人收银的时候，她有时还会颇有正义感的唾弃一番，可、可如今轮到自己，她怎么就轻易的收下了呢。

    对了，王老板娘的侄叫啥来着，好像叫王宝还是四宝？！

    哎呀，这么明晃晃的贿赂，她怎么就收下了呢，还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

    想到这里，胜男愈发觉得银烫手，连忙爬起来套上家常的衣裤，随便笼了笼头发，摸起这两锭银就来到正屋。

    “小五起来啦，头还晕吗？”

    苏氏见女儿风风火火的跑进来，连忙关心的把手探向胜男的额头。

    “娘，我没事了。”胜男拿下娘的手，然后急吼吼的对李老爹说道，“爹，那个，我有事儿跟您说。”

    “哦，啥事儿呀，来书房说吧。”李正义正端着茶杯喝茶，听女儿如此认真的要求，连忙放下茶杯，起身来到书房。

    “哎呀，啥事呀，还这么正儿八经的，一会儿就吃饭了哈！”

    苏氏见着父女两个都去了书房，忙追着说了一声。

    “知道了，娘！”

    胜男不在意的随口答应了一声，然后关上书房的门，把手里攥着的两锭银放在书桌上，那速仿佛在丢一个咬手的东西似的。

    “这是。”李正义楞了一下，见女儿神色有些慌张，稍加思便明白的笑了笑：“呵呵，这么快就有人巴结了。不错不错，谁送的呀？她求什么事儿？”

    “那个，是、是前街刘家肉铺的老板娘王氏给的，她说她侄是步班的王宝，想求我帮忙调到快班去。”胜男有些结巴的解释道，她不确定自己这件事办得对不对，有些不安的问道：“爹，我是不是不该收人家的银呀，万一、万一事情没有办成，那咋办呢？”

    李正义捋着胡须，神情有些飘忽，似乎没有听到胜男的话。他此刻正回想着，自己当年第一次收银是什么时间，当时他好像也有些忐忑、有些担忧吧。哎，当时父亲是怎么对他说的来着，怎么突然想不起来了呢！

    “爹~~”

    胜男见老爹没有回应，便提高嗓门喊道。

    “呵呵，不用担心。”李正义回过神儿来，他起身来到后面的书架前，从最上面的架上抽出一本册，爱惜的摸摸册的封面，然后递给胜男，“给，好好看看吧，这是咱们李家历代祖先当捕头的心得。它会告诉你，什么请求能答应，答应了又该如何去做，还有什么银能收，具体收多少，收了银事情没有办好，又该如何去做。”

    “喔。”胜男疑惑的接过册，只见册的扉页上写着“李氏心得”几个大字，她大致的翻了翻，发现整本书不是一个人写的，看笔迹应该是四五个人的手书，“爹，这是给女儿的，还是——”

    “嗯，暂时就交给你保管了。”李正义颇为感慨的叹口气，似乎又想起了当年的事情，“这个心得是近一多年来，李家每一位捕头的当差经验。里面记录的很详细，包括每位捕头办过的大案、要案，如何处理上司和下属的关系，还有如何应对各种阶层的人。当然，随着年代的发展，具体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册上没有记录的，你碰到了，也可以记在上面。”

    “我，我也能写？！”

    胜男合上册，听老爹这么一说，她有些明白这本册的分量。

    “当然，每位当捕头的李家人都需要记录自己的当差心得。”李正义点点头，“不过，你现在刚刚当差，先好好研读前辈们的经验吧。以后遇到不知道如何处理的难题，而册上也没有记录，你可以先和爹商量一下，等有了妥善的方法，再把应对方法记录下来。然后，等志哥儿当了捕头后，而爹又不在了，你便直接传给志哥儿，明白吗？”

    “明白，爹，您放心吧，我一定守好捕头的位，决不让李家的传承断在我的手里！”

    胜男郑重的点点头，她知道，这份册就像李家刀一样，是李家传承的根本。

    “好，爹就知道你能干。”

    这两天李正义的心情一直很复杂，一方面高兴女儿的上进，另一方面他又不舍得这么早退出，如今见还能好好教育女儿，他又有了劲头儿。

    “对了，把银拿上。”胜男正要转身出去，李正义叫住她，用下巴点点桌上的两锭银，笑着说道：“怎么说这也是你当差后的第一份‘收入’，要好好收着，明白吗？”

    胜男看着老爹慈爱的目光，“恩”了一声，拿起银，回房去好好研究心得。

    接下来的日，胜男的生活丰富了许多。每天点卯后，便开始按照心得上介绍的流程去当差。

    有时她会呆在步班或者快班，和两个班头随意的扯闲话，侧面了解自己想知道的情况；有时，她会蹲在押签房，查阅以前的案宗和刑讯记录；当然，有时也会和普通的捕快一样，巡街。

    “哎，侯大哥，前面怎么啦？”

    胜男这天跟着侯刚去东市巡街，这里是县城比较繁华的地段，可以算是梅水的商业区。当他们来到街口的时候，发现前面聚集了一群人，里面还不时传出叫好声。

    “不知道，不过前面应该是赵家的镖局呀，难道有人摆擂台？”

    侯刚掂着脚尖往里面瞅了瞅，也不确定的说道。

    “摆擂台？不是吧，难道还有比武招亲的呀？”

    胜男想起武侠电视剧的经典桥段，半开玩笑的说着。

    “当然不是。”侯刚不知道胜男为什么这么猜，他想了想说：“咱们鲁地尚武，经常有些练武的人聚在一起切磋武艺。而赵家镖局又是靠镖师吃饭，镖师的功夫好坏，直接决定了他们的生意。所以，赵家为了促进镖师们精进武艺，也会不定期的摆擂台，设定奖金来比武。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得胜的人就能拿走奖金。”

    “哦，是这样呀！”胜男点点头，心说姐夫的老爷还蛮有心计的呀，明白有竞争才有进步的道理，她见里面很是热闹，有些担心的问道：“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不会出什么乱吧？”

    侯刚摇摇头，“应该不会的，不过，也有宵小之徒会乘机浑水摸鱼……”

    “抓小偷呀，有人偷东西！”

    就像验证侯刚的话一般，前面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声大喊。接着，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人群中冲出来，一溜烟儿的跑进巷。

    “追呀！”

    胜男见状，喊了侯刚一嗓，撒开脚丫便追了过去。

    失主此刻也挤出人群，慌不迭的跟在侯刚的后面。还有几个看热闹的人，见捕快如此身手敏捷，也好奇的跑步跟了过去。

    一柱香后，胜男气息微乱的拎着一个黑瘦男的衣领，并从他身上出一个黑色的布包。

    “我的，这是我的荷包，官爷，我的！”

    这时，失主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他一眼就看到了胜男手里的东西，喘着粗气断断续续的说道。

    “哦，你的东西？”胜男深吸一口气，把小瘦丢给侯刚，然后捏了捏布包：“那你说，里面都有多少钱？”

    “呼，让我想想。”来人双手撑着膝盖，等气喘匀了，慢慢说道：“我记得里面有二两碎银，还有十多个铜钱，对，是十二个铜板。”

    胜男听了他的话，直接抽开拉绳，点了点里面的银两：“嗯，没错，里面的确有二两银和十二个铜板，给，以后看热闹的时候，记得把钱袋放好！”

    “嗳，谢谢捕头，谢谢捕头！”

    失主倒也有眼力，他一看胜男身上的缁衣，便认出这是本县的捕头，连忙道谢。

    胜男摆摆手，然后对侯刚说：“走吧，把这小带回县衙，看看他还有没有其他案。”

    “好咧！”

    侯刚没想到胜男的脚力如此快，一出手便制服了小贼，他拧着小贼的胳膊，两个人在众人的称赞声中离开了东市。

    刚出了街口，就看到两个小捕快嗖嗖的跑了过来，见到胜男后，连忙喊道：“李捕头，快去看看吧，东头的李家和王家因为盖房打起来了，两边都动了家伙，黄头儿快顶不住了！”

    “知道了，你们先去吧。”胜男摇摇头，对侯刚说：“侯大哥，你先带着他回县衙，我去看看。奶奶的，怎么一天天的这么多鸡毛蒜皮的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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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南山有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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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怨归抱怨，胜男还是迅速的赶到出事地点。这里是位于县城东头的居民区，居住的大多都是梅水的老住户，房自然也是破旧不堪的老宅。房破旧，又被前些日的冰雹、大雨袭击，所以有些屋顶的瓦片碎裂，修葺房屋便成了附近居民的头等大事。

    如果不修，等雨季来临，恐怕外面下大雨，屋里便会下小雨。于是房顶破损的住户们，有钱要修，没钱借钱也要修，有些人家看房屋破旧，手头上的银钱也凑手，便想着与其每年都修旧屋，还不如推倒重新盖，这样儿成亲的时候，新房便是现成的，连装修都省下了。

    重新盖房，这对于自家来说是好事，但对于前后邻居来说，貌似就不是很美妙的事情。尤其是后院的邻居，从前院有盖房的打算后，便时刻关注着前面的动向，而今天动手的两家，便是前后两家近邻。

    打架的原因也很简单，后院的李家说前院的地基起得高，还擅自向后挪了两尺，冲了后院也就是王家的滴水檐。而前院的李家则不承认，说他家地契上的面积就是这么大，分明就是后院见自家盖房眼红，想伺机找茬。

    就这样，本来两家秉承君动口不动手的原则，先是打嘴架，一家男女齐上阵，把对方的八辈儿祖宗亲切详尽的问候了一遍。

    后来发现盖房的事情，单靠君恐怕盖不成，于是干脆动起手来。王家有两个儿，大儿十七岁二儿十五，都正是年轻力壮的年纪；而李家只有一个儿两个女儿，女儿早已出嫁，只有一个小儿才不过十岁。

    力量不均衡，李家vs王家的宅地基保卫战，第一场因李家能上阵的人手少，惨败。

    但李家虽然只有一个独，可李老爹的叔伯兄弟并不少，这些兄弟有的住在县城，有的住在城郊。惨败当天，李老爹连夜拜访了各个兄弟，痛诉自己受王家人欺负的惨状。古代最讲究家族荣辱，李家自是不能免俗，其他兄弟听说了堂弟（哥）被人欺负，那还了得，纷纷吆喝“李家不是好欺负滴”。几个兄弟一商量，第二天全体出动，晃晃荡荡的来到县城，把王家的人堵住便是一顿胖揍。

    有了外援，李家vs王家的斗争，第二场李家转败为胜。

    王家人惨败之后，也顿时火大，王老爹更是叫嚣：你老李家有兄弟，我王家就没有？！他也连夜赶出城，跑回老家找帮手。

    所以，就有了今天的第场混战。

    胜男来到现场的时候，两家人已经短暂的交过手，各有损伤。几个得到报信赶来的捕快，连忙抄着铁尺和锁链，排成人墙把两个家族的青壮隔离开。

    “黄头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胜男看现场基本被控制起来，便问着最外围的黄老爹。

    “唉，不就是为了巴掌大的一块宅地基嘛。”

    黄老爹轻轻揉着脸上的一块青紫，刚才把人拉开的时候，也不知被谁打了一拳，害得他也跟着挂了彩。他呲着牙，简单的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哦，我知道了。”胜男挠挠头，不管是明朝还是前世，这种民间的纠纷最不好处理，向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个说不清就掳起袖、抄起家伙直接开打，但官府却不好处理。

    她皱着眉头看向两边激动的人，个个手里拿着家伙，有的举着锄头，有的拎着门栓，有的还扛着条凳，隔着捕快就相互对骂着。

    骂着骂着，两边又开始相互问候起对方的祖先，年长的听到那些污言秽语更是气得直跳脚，抻着胳膊便要去撕打对面的人，而中间的捕快被他们挤得七零八落。

    “住手！”胜男见他们又要开打，连忙大喝一声。

    可群情激奋，她嗓门再大，处于失控中的人根本就没注意。眼瞅着一场恶斗又要开战，旁边两家的妇女们还不时的帮衬叫骂，附近的街道更是被堵得人山人海。

    胜男直接从怀里抽出铁尺，边吆喝着“住手，官差来了，众人回避”，边冲进人群中。遇到围上来的青壮，她迅速的用铁尺敲着他们的背、腿，但力道不是很大，一般挨了敲的人，多少有些回神儿，再看李捕头一脸铁青的样，胸中的那股冲动便消褪不少。

    “还愣着干什么。”胜男冲进里面，和捕快们汇合，她见几个人脸上都见了彩，连忙喊道：“住手，再不住手本捕头就锁人啦！”

    其他捕快一看头儿来了，也连忙挥舞着铁尺，把聚集在一起的人驱散开。

    “哎呦。”胜男忙着驱逐人群，一不留神，后背挨了一门闩，疼得她直吸气，“住手，听到没有，再不住手本捕头就不客气啦！”

    说着，胜男哐啷一声拉出腰刀，明晃晃的钢刀在阳光下格外的闪眼，她横刀在胸，用力大喊：“还不住手！”

    顿时，场面安静了下来。其他的捕快也收起铁尺，直接抽出腰刀，迅速的把两个家族的人分开。

    “呼。”激动的人群终于平静下来，胜男深吸一口气，喊道：“两家的当家人何在？本坊的里长何在？”

    听到胜男的话，两家的阵营里分别站出一位老者，旁观的人群中也挤出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汉，他们纷纷抱拳，向胜男问礼。

    “嗯，很好。”胜男听了他们的自我介绍，点点头，“这件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我看你们还是坐下来好好谈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打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谁要是再擅自聚众群殴，县衙的枷锁还闲着呢。”

    李家和王家的青壮们一听，纷纷丢下手里的武器，维护家族荣誉是大家伙儿的事，被县衙抓去扛枷示众便是自己的事儿了，比起大家的事，人们还是更关注自己的事儿。面对捕头的威吓，一场群斗暂时告一段落。

    “黄头儿，你带着几个兄弟，跟里长他们去商量事，如果谁再敢动手，直接锁回县衙。”

    胜男忍着揉伤口的冲动，严肃的吩咐道。

    “遵命！”

    黄老爹连连点头，他目送胜男离开后，转身凉凉的对几个人说：“走吧，咱们去好好商量商量，老冯，你们几个看好这些人，谁敢动手，就按李捕头的话办！”

    “明白！”

    老冯答应一声，和几个捕快坚守阵地。

    “咝，奶奶的，这些人还挺亡命的。”转过街口，胜男连忙揉着后背，悲催的抱怨着：“当个捕头我容易吗？！”

    虽然不容易，但胜男还是每天精神饱满的去上班。而两班捕快们也迅速调整过来，除了一直抱病的李大头，大家都接受了年龄比自己小，资历比自己浅的新捕头。

    这天，胜男照例去巡街，上碰到了小庆哥俩儿。

    “嗳，小福，你怎么回来啦，工地发生什么事了？”

    胜男疑惑的问道，最近几天她忙着班房的事，也没有时间去南山。

    “没事，就是。”周福挠挠头，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东家。

    “就是什么呀？”胜男拍了他脑门一记，“说，到底出啥事儿啦？是不是庄稼又出问题了，还是有人找咱们的麻烦？”

    “没有，庄稼很好，也没有人敢找咱们的麻烦。”周福连忙摆手，笑话，自己的东家一个是捕头一个是师爷，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找南山的麻烦，他想了想说道：“就是最近这两天咱们工地上来了不少人，他们都求着要见东家。”

    “什么人？见我干什么？”

    胜男听他说话不清不楚的，连忙追问道。

    “听说是从黄河北岸过来的，有十几口人呢，都是些逃难的，见咱们还有几十顷的沙土地闲着，又听佃户们说了东家定的租，便想租种那些沙土地。”

    周福见胜男有些不耐烦，连忙把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逃难的？”胜男沉吟片刻，“怎么会有逃难的，他们说没说家乡发生什么天灾了吗？”

    “嗯嗯，说了。”小福想起刚见到那些人的时候，他们又饥又渴的惨状，满脸同情的说道：“他们说，自从进入六月份，他们那里就天天下雨，没几天黄河暴涨，而这些难民的家乡又在河堤下游，十几天前，黄河决堤了，他们的家和农田全部被淹了。”

    “黄河真的决堤了？！”胜男喃喃的说道，上次魏良提起这话的时候，她还觉得不可能，没想到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天灾真的发生了。

    “阿？东家，您说什么？”

    周福只看到胜男嘴唇蠕动，但没有听到她的话。

    “哦，没什么。”胜男回过神儿，想了想对周福说道：“这样，你先回去，把想租种土地的难民临时安置一下，我明天一早就和魏师爷一起去看看。”

    “嗳，行！这些人其实都挺能吃苦的，我和佃户们就给了他们几顿饭，结果天天抢着帮忙干活。东家，您和魏师爷亲自看看吧，挺好的一些庄稼人！”

    周福也是贫困人家出身，知道胜男和魏良心肠好，便帮着那些难民说好话。

    “嗯，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胜男点点头，打发了小福后，一脸凝重的朝魏良家走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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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胜男去买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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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胜男骑驴、魏良骑马，两个人早早的便出了城，一起走在官道上。

    “唉，没想到黄河真的决堤了。”

    魏良深深的叹口气，之前他也只是担心，深怕有天灾**。前些天他和胜男还讨论过，为什么明朝的赋税逐年减少，却经常爆发农民起义。经过一番研究，他们两个突然发觉，最根本的原因恰恰就是赋税低。

    胜男自己去收过农税，推算出现在的农税不到十分之一，算是比较低的税率；而商业的税更少，几乎仅有十分之一，这让两个前世来的穿越人不能理解。比起前世某些限制行业动辄五分之一甚至一半的赋税，明朝的商人其实很幸福，他们要交的税真是少了。

    魏良无法想象，偌大一个大明朝，当地方发生天灾或者战争时，国库居然没有钱去赈灾或者供养军队。

    如今黄河决堤了，两岸的农田被毁，附近的村落被淹没，随之而来的便是无家可归四处逃难的难民。面对这样的灾害，朝廷有能力应对吗，那些最底层的老姓又该如何？！

    以前难民也好，饥饿也罢，生于盛世的魏良和胜男都没有见过，也就无法相信那是一种怎样的惨境。但和电视，他们还是看了不少，为了避免出现饿殍遍野、易而食的境况，魏良和胜男都觉得需要做点什么。

    “是呀，小福还听那些难民说，他们是沿岸的姓，最先遭灾。”胜男也默然的看着空旷的官道，“他们逃出来的时候，大雨还没有停。照这样下去，很快，黄河两岸的姓都要遭殃！”

    魏良点头，“没错，不过咱们这里的情况也不好呀，你看，经过那场冰雹，地里的粮食全都毁掉了。南山刚刚种下的高粱苗，也死伤过半，夏粮减产分之二呀。”

    “对了，魏老大，你知道咱们附近哪个地方的粮食丰收吗？”

    胜男同意的点点头，她想起昨天的决定，转头问道。

    “丰收？”魏良想了想，别说，那天下雨后他还真在附近转了转，也见到没有受损的田地：“要说丰收的话，也不是没有。像玫瑰镇的董家，他们家有良田十多顷，麦熟的早，全部抢收成功。怎么，你要买粮食？”

    “嗯。”胜男不自觉的摸摸脖上挂的宝葫芦，里面还有一罐黄金，当初准备返还给姓的。如今发生了水灾，估计很快大批的难民就会涌入，还是提前备下粮食比较好。

    “不过，这位董举人是有名的铁公鸡。”魏老爷险些把魏良卖给董家，作为当事人，魏良自然会详细了解董家的具体情况。没想到不调查还好，一调查到让魏良很是赞叹，“呵呵，他几乎可以算得上黄世仁的亲爹了，对佃户非常刻薄，别人要想沾他一丝一毫的便宜，他都要心疼半天。绝对属于那种即使拉屎，也要憋着回到自家地里拉的那种人。”

    “不是吧？”胜男听他这么一说，原本郁结的心情顿时笑开来，“真的假的，这不是笑话里的吗？难道还有原型？”

    “那当然，这可是我亲耳听说的，虽然不至于这么夸张，但是你要想从他手里卖粮食，估计比市价要高很多。”

    魏良见胜男终于笑了，他也呵呵笑起来。

    两个人说笑着，笼罩在心头的阴云也消散许多。没多久的功夫，他们来到南山的工地。

    “东家，您来啦！”

    王老实正蹲在工棚前，看着地里的佃户们工作，山根处的工地上也有一些陌生的身影在帮忙抬东西、垒砖头。

    “嗯，地里的苗补种上了吗？”

    胜男下了驴，来到地边，因为自己体力有限，又担心引起别人的怀疑，当日她只给一部分的田地加了生命水，所以，地里的苗也只复活了一部分。剩下的死苗，佃户们便清理出来，重新补种上蔬菜或者地瓜。

    “都补种上了，哎呀，东家，这次咱们的损失可不小呀。”王老实恭敬的跟着胜男身边，小声的解说着：“您看，这些本来都是种的高粱，现在只能补种成圣女果了。”

    胜男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原本露着小嫩苗的地里，现在是一片平整，刚刚种下的蔬菜，此刻还没有发芽。

    “嗯，我知道，这是天灾，咱们谁也没有办法。”胜男转过头，放眼向远处看去，“工地上的人，就是黄河来的难民？”

    “是。”王老实点头，满脸同情的说道：“唉，真是可怜呀，拖家带口的大老远跑来，孩哭、大人病，都遭了不少罪呀！”

    “嗯，走，过去看看！”

    胜男和王老实一起来到工地，她还没有说话，就见十几个汉呼啦跑过来，冲着自己噗通跪倒，七嘴八舌的喊着：“东家，您是东家吧，您收下我们吧！”

    “我是东家，你们都是什么情况，起来慢慢说吧。”

    胜男慌忙让王老实和周福帮忙把人都扶起来，她看着这些满脸锈色的汉说道。

    “我来说。”只见一个十岁左右的黑瘦汉，从人群中站出来，他先是给胜男拱手施礼，然后口齿清晰的说道：“回东家，俺们都是黄河北岸的农民。今年六月，天降大雨，黄河决堤，俺们的家和庄稼全都淹了。老家没了活，这才逃难出来。天前，俺们过东家的田地，听您的佃户说您是世上少有的大好人，收得田租低，还肯为手下的佃户出头。所以，俺们就想留在您这里，帮您种地。求求东家，行行好，收留我们吧。”

    说着，他扑通跪在胜男面前，叩头有声。

    “你们全都想留下？！”

    胜男这次没有忙着去扶他们，而是确认的问道。

    “嗯，只要东家肯收留俺们，俺们都愿意。老家的房都毁了，田契也丢了，就算大水退了，俺们回去也是要租种土地，与其来回的折腾，还不如留在您这里。东家，求您行行好吧！”

    汉非常坚定的说着，并且把胜男担心的事情也全部说了出来。

    “好吧。”胜男吐了一口气，既然眼前的这些人下定了决心，又没了退，收留他们倒也不是坏事，“不过我手里已经没有良田，只有这些沙土地，估计种粮食收成不好，你们也愿意种？！”

    “愿意，收成少也比饿死强，求东家收留！”

    汉再次代表大家发言，其他的人听他这么说，也是纷纷附和。

    “好，你叫什么名字？”

    胜男觉得这个汉倒也是个人才，口齿清晰，思也敏捷，或许能当个助手。

    “小的许大勇，见过东家。”

    汉一听胜男答应了，忙高兴的回答。

    “嗯，你们起来吧，相信我这里的情况你们也有了大致的了解。”胜男说着，转头叫过王老实：“王老实，你带着许大勇去沙土地看看。然后把想留下的人登记一下，顺便再详细的告诉他们我这里的规矩和福利。”

    “嗳，好的，东家！”

    王老实答应一声，拉起许大勇，招呼大家先去看地。

    “怎么样，全都接收？”

    魏良也晃荡过来，看王老实带着一群人呼啦啦的走过去，关心的问道。

    “嗯，正好咱们这里也缺人手。”胜男笑了笑，“对了，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还行吧，反正今年甭指望丰收了。”

    魏良虽然没想着靠租吃饭，但看着好好的苗砸死也是很心疼。

    “哎，陪我去董家看看吧，我想先去探探口风。”胜男看着地边草棚里聚集的那些逃难的妇女和孩，便想趁着黄河的灾情还没有扩散开来，先把粮食问题解决。否则，一旦黄河泛滥的消息传开，附近的粮食都要涨价。

    “好，走吧，正好我也回家看看姨娘和小妹。”

    魏良点点头，他叫过周福，好好交代一番后，又留了一些银，这才和胜男一起骑马来到玫瑰镇。

    按照村民的指引，胜男独自一人来到董家大门外。而魏良因为亲事不成，不好直接进董家。两个人约好回程的时间和地点，便分头行事。

    胜男下了驴，在门房禀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便等着董举人的回话。

    站在门口等了一柱香的时间，看门的家丁蹬蹬的跑出来，热情的把胜男请进门。

    “呵呵，李捕头，真是贵客呀！”

    董举人很是客气，他见胜男进来，忙笑呵呵的起身迎接。

    “哪里哪里，在下不请自来，打扰董举人了。”胜男抱拳施礼，眼睛也不断的打量眼前的人，只见这位董举人大约五十岁左右的样，个头不高，面皮发黄，人很清瘦，两只眼睛更是精光闪闪。

    “呵呵，李捕头客气啦。算起来咱们都是玫瑰镇的同乡，我家二儿也在梅水镇做生意，都是熟人呀。”

    董举人端起茶杯，很是亲热的攀着关系。

    “董举人说的是。”胜男坐在椅上，斟酌了片刻说道：“在下常听祖父和父亲谈起董举人，说举人不但识渊博，而且颇擅农耕，这次夏收您肯定又是大丰收了吧。”

    “呵呵，哪里哪里。”董举人听了胜男的话，眼睛一闪，忙笑着说道：“李捕头新官上任，公务繁忙，不知亲来寒舍有何指教呀？”

    “不敢不敢。”胜男忙赔笑道：“在下听说董家的粮食大丰收，想问董举人买些粮食。”

    “买粮？”董举人放下茶杯，捋着唇上的短须，颇有深意的笑道：“李捕头好算计呀，呵呵，谁都知道今年雨水多，夏粮减产，粮食的价格肯定上涨。可惜，我董家也没有存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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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妙方值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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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家也没有存粮？！

    怎么可能？胜男嗤之以鼻，她根本就不相信董举人的鬼话。不经意间，她捕捉到老财主眼中的一抹精光，再回味他刚才说的话，似乎大有深意。

    “呵呵，董举人谦虚了吧。”胜男仔细想了想，笑着说道：“玫瑰镇方圆几十里，谁人不知董家良田几十顷，名下的佃户近户，地里出产的粮食更是不计其数，怎么会没有存粮呢。董举人可是担心价格问题？您放心，在下绝对不会让您在银钱上吃亏的。”

    董举人听了胜男的话，并没有急着表态，而是慢悠悠的继续着茶，似乎在思考什么。

    “董举人？您的意思？”

    胜男见他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很是心焦，连忙问道。

    “哎呀，人老了就是容易走神儿呀，李捕头见谅。”董举人还是没有直接回复胜男，只是淡淡的说道：“唉，我董家虽然有良田十多顷，怎奈何今年天灾连连，粮食的收成不好呀。再加上犬在梅水的生意也是日渐清淡，眼瞅着就要关门大吉。我也只好把家中的存粮卖掉，筹集银两给犬盘活生意。”

    “您卖给别人什么价钱，在下也可以按此出价。”

    胜男明白他还在说谎话，但目前是自己上赶着要买，姿态自然要放低。

    “唉，李捕头来晚一步呀。”董举人遗憾的摇摇头，他无奈的说道：“家中的粮食尽数卖给了粮商，除了预留的粮种，董家的粮仓已经空空如也。”

    胜男见他还是这么说，也不好强求，她只得站起来：“既然如此，那在下就不打扰董举人了。告辞！”

    “李捕头公务在身，老朽也就不留您了，咳咳。”董举人放下茶杯，示意管家送客，当胜男转身离去的时候，他状似无意的说道：“李家沟的玫瑰作坊，这些年一直生产玫瑰酱和玫瑰酒，味道醇美，价格高昂，获利颇丰。老朽听闻玫瑰酒的酿制工艺，乃是李捕头偶然得到的一张古方，经多次试验才酿制而成，不知传言是否属实呀。”

    胜男回过身，目光紧锁在董举人的脸上，见他满脸的探究，便笑着说道：“没错，玫瑰酒的酿制工艺的确源自我手上的一张古方，玫瑰酱和玫瑰膏也是经我手腌制出来的。董举人对玫瑰作坊也有兴趣？！”

    董举人站起来，踱到胜男身前，若有所指的说道：“不错。咱们玫瑰镇以种植玫瑰而得名，我董家也有几亩的玫瑰园，可惜一直苦无良方，每年玫瑰花采摘后，只能卖鲜花瓣和烹制花茶，利润微薄呀。”

    胜男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董家哪里是没有存粮，分明就是看中了她手上的酿酒技术，想到这里，她笑着问道，“那如果在下有办法，让您的玫瑰提高售价，您是否能帮在下筹些粮食呢？”

    “呵呵，李捕头还有良方？”董举人见胜男明白了他的意思，脸上顿时笑开花，“如果李捕头愿意将良方卖与董家，老朽情愿将家中预留的秋粮种悉数送与李捕头。”

    胜男点点头，她等的就是这句话，“好，那容我好好想想，明日在下再来探望董举人。”

    说完，胜男抱拳施礼，然后跟着管家离开董家。

    出了董家大院，胜男满怀心思的领着悍马走向李家沟。玫瑰作坊是她和小姑妈合开的，也是胜男在明朝最大的一份产业，因为产稀少，味道芳香，营养丰富，在历城县附近卖得非常好，每年胜男都能得到二多两的分红银。

    玫瑰作坊的成功，早就引起了周围乡亲的眼热，只是摄于李老爷和李家的威力，很少有人敢打作坊的主意。

    很少有人找麻烦，并不意味着没有人找茬。乡邻们惧怕李老爷，但李家的亲戚们却时常打着族人的旗号，要么吵着去作坊帮工，要么派人去作坊佘东佘西，想尽办法的去捞好处。

    要不是小姑妈的强悍和爷爷的庇护，玫瑰作坊即使不被外人谋夺了去，也会被李家的蛀虫吃光。

    如今，好容易作坊打出了名头，董家却借粮食来要方。给还是不给，胜男很是为难。

    “哟，胜姐儿呀，你咋回来啦？”

    胜男低着头犹豫着，一时不查竟然走到玫瑰作坊。李珍姐刚巡视作坊出来，抬眼便看到穿着一身缁衣的侄女儿，乐呵呵的迎过去。

    “小姑妈，我随便看看。”胜男听到声音，连忙抬头和姑妈打招呼，“作坊最近生意还好吗？大姐她们要的货能供得上吗？”

    “好着呢。”小姑妈一提起作坊的生意，眉眼间满是笑，她得意的说道：“不说在济南府，就是在山东，咱们的玫瑰酒和玫瑰酱也是独一份儿，价格高，还供不应求呢。”

    但是一想到这几天的烦心事，李珍姐儿沉下脸严肃的说：“不过，小五，姐儿和四姐儿的铺都能按规定结货款，大姐儿可有点出格儿哈。她铺的伙计上次拉走了十多坛玫瑰酒和二十罐玫瑰酱，至今还没有结钱呢。你回城的时候给大姐儿捎个话，就说我说的，她要是再不给银，下次我就不给她货了。”

    “哦，行。”

    胜男对这位大姐也很无奈，上次招姐儿跑回家，也不知道怎么和老娘说的，硬是要走了在梅水镇的一个铺，听说是苏氏的私房。大姐要了铺后，也跟着姐四姐，专卖生活杂货，而且还要求公平的要作坊给她的铺供货。

    胜男怕苏氏为难，便答应了，不过当时也说好，作坊破例供给她货，她必须按照作坊的规定结算货款。大姐听了她的话，小胸脯拍得咣咣的，怎么转眼就变卦呀。

    “真是的，要不是看在大哥大嫂的面上，就大姐儿那个小铺我都不想给货。”小姑妈很不满的说道：“咱们作坊的货在哪儿都是供不应求的，人家都是捧着大把的银来进货，谁像她呀，竟然还好意思赊账？！”

    “呵呵，小姑妈，您也不是外人，我大姐就这个脾气，您别跟她一般见识，我回去一定让我娘好好说说她。”胜男见小姑妈似乎真的生了大姐的气，连忙拉着她的胳膊，亲热的说道：“对了，最近有没有人来偷艺呀？！”

    “咋没有？”珍姐儿拍拍胜男的手，两个人慢慢的走进作坊的工作间，“咱们的生意这么好，别说外人眼红，就是李家的人也个个算计着呢。明着要来帮工，实际上还不是来偷艺。呵呵，说到这里呀，姑妈我还真是佩服你个小丫头，要不是你一开始就提出‘流水化’酿酒，估计玫瑰酒的酿制工艺早就被人偷了去。你是不知道呀，光大师傅我都换了四五个，他们都是被玫瑰镇的几个富户高价挖走的。等人挖走以后，他们酿不出酒，这才后悔吃了大亏。”

    说到这里，李珍姐儿更是得意，普通作坊里都是靠着手艺最好的老师傅，可是他们玫瑰作坊就不同。刚开始成立的时候，胜男就提出什么流水化作业，让每一位师傅只掌握一种技术，一套流程下来需要四个大师傅分别完成，而核心的技术则有李珍姐儿的儿亲自掌握。这样一来，即使对手把作坊的师傅挖走，玫瑰酒的酿制方法他们也不全。

    虽然酿酒也没有高深的技术，但别人家仿制的玫瑰酒就是不如李家玫瑰作坊出产的醇美。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要咱们掌握好核心技术，其他的让他们去吧。”胜男倒没有得意，心里还在为粮食和方的事发愁。

    恩，粮食必须买，但方肯定不能给他。如果作坊是自己的，她把方换了粮食，也没有大的损失。可这个作坊，小姑妈投入了多的心血，胜男不能亲手把作坊毁掉。

    但，没有酿玫瑰酒的方，估计董家的铁公鸡肯定不会顺利的把粮食卖给自己。要不要回家去问问老爷，看看李家有没有存粮？！

    胜男轻轻皱着眉头，脑里不时的想着各种办法。

    不行，老爷虽然讲究为人和善，但肯定不会支持她拿着自家的粮食，去救济外人，更不用说拿出全部的存粮。

    胜男想来想去，都不是什么好办法，当她的目光接触到粮食酒的蒸馏槽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名词。

    咦？她怎么一直都没有想到呢，嘿嘿，干脆就让董家去做这个吧。

    “小五，你傻笑什么呢？”

    李珍姐儿觉得今天侄女儿怪怪的，先是心事重重的闷头想事情，如今又对着酒糟嘿嘿傻乐。

    “呵呵，没事没事。”胜男越想越觉得可行，她兴奋的冲着珍姐儿说道：“小姑妈，我还有事，先走了哈！”

    话音刚落，人就噌噌的跑出作坊，骑上悍马一狂飙回县城，把和魏良的约定抛在了脑后。

    第二天一早，忙活了大半夜的胜男兴冲冲的来到董家。

    “怎么，李捕头决定把玫瑰酒的方卖给老朽？”

    董举人见胜男胸有成竹的样，心里一阵狂喜。

    “不是。”胜男摇摇头，“如果我把酿酒的方卖给你，很快玫瑰酒便会变得不值钱，您拿着方也挣不到多少银。”

    “那李捕头……”

    董举人顿时垮下脸，满是质问的神情。

    “呵呵，董举人不要着急嘛。”胜男从袖袋里摸出一张折好的白纸，笑着说道：“我能拿出酿酒的方，您说我会不会还有其他的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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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以工赈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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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意思是，除了玫瑰酒和玫瑰酱，你还有用玫瑰制造其他商的方？”

    董举人两眼放光的看着胜男手中的白纸，惊喜的问道。

    “没错。”胜男点点头，她晃了晃手中的白纸，颇有几分自得的说道：“此乃我在一本南宋古籍上看到的方，可以用玫瑰鲜花瓣制成玫瑰纯露，用以美容、活血，当然纯高的，还可以食用，与玫瑰酱有同样的功效。”

    “玫瑰纯露？！”

    董举人楞了下，胜男说的话，他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什么美容，是什么意思。

    “对，就是玫瑰纯露。”胜男见他有些茫然，连忙从袖袋里摸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走到董举人近前，打开瓶塞倒在手心一些透明的液体，“董举人请看，这就是我试着研制的纯露。”

    董举人疑惑的用手指沾了沾液体，先是放在鼻下面闻了闻，“嗯，有玫瑰的香味儿。这是女人家用的香粉？！”

    玫瑰镇盛产玫瑰，附近的富户一般都有玫瑰园，而家里的女人们常常用鲜花瓣泡浴。所以董举人对这种味道也不是很陌生，他有些质疑的用手指捻了捻纯露，问道：“这个什么纯露，能比玫瑰酒好卖？！”

    “呵呵，当然。”胜男很确定的点点头，她笑着说道：“董举人可知道梅水新开的名媛坊？”

    “知道，听说是李捕头四姐的产业。”

    董举人点点头，儿曾经提到过，说这个名媛坊前身就是淑女坊，是梅水知县杨威的夫人开设的。因为某些变故，被迫转让给了李家四姐儿。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说法，暗地里大家都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听到胜男提起这个铺，董举人不是很明白的回道。

    “呵呵，正是我家四姐的铺，刚刚接手仅一个月，经营的都是些女人家用的胭脂水粉和钗环绢花，董举人可知道这个小铺一个月的收益是多少？”

    “嗐，这些小东西能值多少，一个月能有四两的赚头？”

    董举人对这些针头线脑的东西，并不是很看重，他兴趣缺缺的说道。

    胜男很夸张的摇摇头，“董举人可不要小瞧这些女人家的东西。不知道您听说过没有，世上最容易挣的便是女人家的钱。”

    “还有这种说法？”

    董举人见胜男说得郑重其事，便也投入了几分关注。

    “董举人是读书人，可能不常接触市井。”胜男见董举人终于有了兴致，便慢慢的引导道：“街市上除了衣食住行，还有什么铺最多？还有农村的大集上，那些卖针头线脑、绢花脂粉的摊更是受欢迎，皆因这些都是女儿家必备的日常用。刚才我曾经提到我四姐家的胭脂铺，呵呵，不瞒董举人您说，前两天我家姐结算了上个月的盈余，不多不少有二十两银的利润。”

    “二十两？”董举人有些不置信，那个铺儿也说过，面积不足自家酒楼的五分之一，没想到收益却抵得上酒楼生意最好时的分之一。难道真像李胜男所说，女人家的银最好挣？！

    “没错，而且我姐姐铺里卖的还都是些普通的胭脂水粉。”胜男确定的点头，这个她并没有撒谎，无非就是少说了一部分，名媛坊除了胭脂水粉，还经营着玫瑰酒和玫瑰酱，当然，面前最重要的是推销玫瑰纯露，其他的她不能提：

    “如果她卖的是独一无二的玫瑰纯露，利润更大。”

    “嗯，我想想。”董举人颇为心动的点点头，只是这个纯露他第一次听说，不敢轻易下决定。

    “呵呵，其实这个纯露是我留给自己做的。”胜男见他犹豫不决，半真半假的叹了口气，“不知道董举人有没有听说，我把梅水县城外的南山买了下来，在里面开辟了一个二十多亩的玫瑰园。只不过刚刚扦插成活，今年可能开不了多少花。要不是今年这场冰雹，我南山十多户佃户手里无粮，我是不会拿这个方换粮食的。”

    “噢，李捕头真是慈善的人呀。”董举人早就听说了李胜男购买南山的事，但他并不相信胜男嘴里说的，换粮食是为了那些穷鬼。哼，恐怕是想囤积粮食，等来年大发横财罢了。

    不过，这个纯露好像也蛮不错，自己没有听说过，那也就意味着世人都不知道呀。董举人没有亲自经过商，但也知道奇货可居的道理。玫瑰酒和玫瑰酱为啥价格高，还不就是市面上没有竞争的吗。

    转了几圈，董举人终于下定决心，他再一次问道：“李捕头确定世上没有人能造此纯露？”

    “世上有没有人会造，我不能完全保证。”胜男轻轻的摇头，这种话谁能保证，仅仅在历城县她就碰到了穿越的同乡，估计其他的地方也会有穿越人。

    再说了，纯露这种东西，早在南宋的时候就有人蒸馏过，只是工艺过简陋，提炼出来的纯露纯不够，而且效果不明显。不过有一点她到可以肯定，那就是自己的方是前世经过改良的水汽蒸馏法，纯和功效要远远强过前人。

    “但是，胜男可以保证，在本地绝对没有纯露，另外，我这个方是在古方的基础上，经过改良，功效更好。当然，这毕竟是新鲜东西，董举人也可以考虑的。”

    胜男装作无奈的叹口气，“粮食嘛，或许为难您了，呵呵，没关系，我可以去周围的县市去收购，纯露还是我自己开发吧。”

    胜男边说着，边把东西放回袖袋，起身要告辞。

    结果她这一表态，董举人反倒更相信了几分，他连忙叫住胜男，“哎呀，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算起来老朽和你父亲也曾经是同窗，这样吧，既然李捕头缺粮食，那老朽就把预留的粮种全部转送给李捕头。100石，可够？！”

    “100石，也就是两万斤粮食。”胜男听到他的话，飞速的换算着是否划算，她按照前世的粮价一换算，发觉也不过四万块钱，心里觉得有些不够本儿。

    不过，做生意嘛，想来都是漫天要价，就地还价。胜男装作为难的样，和董举人讨价还价起来。

    经过一番商讨，最终决定以160石优质的麦成交。而董举人也表现出他铁公鸡的一面，硬是让胜男答应，等纯露上市后，帮董家想出销售的办法，并保证除了董家，不准第二家经营纯露，尤其是李家。

    胜男全部答应，当场两个人便签订了契约，粮食也直接清点出库。

    “呼。”胜男看着宝葫芦里的大堆粮食，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如今粮食也备下了，希望不要有用到这些粮食的那一天。”

    可惜，老天要是能如人愿，它就不是老天爷了。胜男收下许大勇一批难民后，没有半个月，又有大批的难民陆陆续续的来到历城县。

    玫瑰镇和其他附近县城的知县胆小，见到大批的难民涌入，担心处理不当引起民变，干脆关闭城门，不准难民进城。而周围的地里，此刻也是青黄不接，什么吃的都没有，逃难的人们只能继续顺着官道寻找生。

    这天清晨，一大群拖家带口，挑着简陋家当的难民来到梅水的城外。

    杨知县的胆或许比周围其他知县的大一些，但是他手里无粮呀。今年夏粮减产，预备仓马上要见底，就算是他想借赈济灾民好好表现一番，无粮又无钱，他也只能关闭城门。

    一时间，难民们围聚在城门附近，大人孩都又饥又饿，上了年纪的老人们，因为一长途跋涉，再加上餐不继、风吹日晒，病倒了一大片。

    “唉，没有活啦。”难民中一个黑瘦的汉，看着儿饿得只哭，老父病得奄奄一息，除了叹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不，县爷也不让咱们进城，想找个小工也没法找，再有两天，一家老小都要饿死了。”

    其他的人也有气无力的附和道。

    “哎，大家注意啦，大家注意啦。”

    一伙人正绝望的看着高高的城门，愁眉苦脸的呆坐着，官道上跑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只见这个小伙骑在马上，大声喊着话：“向南十里地的南山庄园，正在扩建房舍、开垦荒地，需要大批青壮帮手和煮饭、洗衣的妇人，工钱当日结算，另包两餐。”

    “大家注意啦！南山招工！南山招工！”

    没过多久，小伙的马来到难民中，他大声喊着话。

    “这位小哥，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南山招人，还管饭？”

    “没错，如有想投身当佃户的，亦有闲置的耕地，你们谁想来呀？”

    周福坐在马上，颇有几分居高临下的气势，他大声回答着，而身边早已围满了喜出望外的难民。

    “我，我想去，我能种地，我还会编筐！”

    “还有俺，俺力气大，啥累活、重活都能干！”

    一时之间，几十个人围着周福七嘴八舌的喊着。

    “停！”周福见大家伸着手报名，连忙大喊一声：“好，想干活的，能干活的，都跟着我走，工地上有的是活儿，只要你们肯下力气，包管有吃有喝，还有钱拿。”

    说着，他从人群里挤出来，拍马慢慢走在前面，身后呼啦啦的跟着上人。大多都是难民中的青壮，其中还有一些背着孩的年轻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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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各方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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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老大，还是你的办法好！”

    胜男和魏良站在地边的工棚里，很是兴奋的看着眼前繁忙的景象。

    “呵呵，前世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以工代赈。”魏良嘴上说着谦虚的话，但心里还是蛮得意的。本来胜男想着开粥棚周济灾民，却被他拦了下来。

    原因很简单，他和胜男都不是什么达官贵人，更不是什么老财地主，如果这么明晃晃的开粥棚，一是过招摇，俗话说财不露白，他们秉承着平等看待生命的信念，想帮助一些受难的人，这也是行善积德，但就目前来讲，他和胜男的根基浅，一旦让人家知道他们手中有多少财产，不用外人起歪心眼，就是各自的家人也不会放任他们白白便宜了“外人”。

    第二，他们的身份特殊，如果操作不好，很容易招惹杨知县的不满。魏良自持不是圣人，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助弱者，他不会推辞，可如果帮助别人的下场是自己丢掉靠山，那他肯定不乐意。

    再说了，他们不求名，不求利，只想求心安，弄那些开设粥棚的花架，也就没有必要。相比而言，以工代赈就好了许多。既帮助灾民过眼前的危机，也可以帮自己迅速的建设家园，就算是工钱多一些，待遇好一些，那也是双赢呀，何乐而不为？！

    “呵呵，那也是你想到的呀，我就没有想这么多。”胜男发觉，魏良越来越懂得生存之道，一件小事儿，他也能分析出好多道理，比起自己横冲直闯的凭性做事，魏良便显得老谋深算了许多。

    “没关系，咱们谁跟谁呀。”魏良见情势正如自己预期的样，也难得的套用了胜男的一句口头禅，笑呵呵的说道：“我负责想办法，你负责实施，我相信咱们以后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嗯，没错！”

    胜男点点头，但听了魏良的话，心里总觉得怪怪的，嘿嘿，咱们？！

    两个人饶有兴致的看着自己的庄园，这时，周福带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黑壮汉来到他们面前。

    “东家，您不是要找木匠吗，刚才我去来咱们这儿的难民里问了问，还真有一个老木匠呢。”说着他指着身边的汉，对胜男介绍：“他叫李锁柱，祖辈都是当木匠的，听许大勇说，老李的手艺很好。来，老李，这是咱们东家，李捕头和魏师爷。”

    “小的李锁柱，见过两位东家。”李锁柱拘谨的低着头，听完周福的介绍，也没敢抬头直接跪在胜男和魏良面前，“俺们都是逃难的，多亏东家收留，不知东家想让小的干什么？”

    “李锁柱？呵呵，咱们还是一家呀。”胜男示意周福把人搀起来，最近这几天，她经常面对这样的场面，从最初的不安、不忍，发展到现在已经能很平常的看待别人给自己下跪。她从袖袋里掏出一张白纸，递给依然畏缩的李锁柱，“给，看看这个东西你能做吗？”

    “这是。”李锁柱哆哆嗦嗦的打开白纸，看着上面用细黑的炭笔画着一个水车，和一些组件：“东家，看样有点像水车，应该能做。”

    “嗯，很好。”胜男点点头，其实她也是照着记忆力的样画的，本来她葫芦里有个小水车，但运送的水流小，而且构造非常简单，如果灌溉农田的话，肯定不行。如今她开垦了这么多的农田，灌溉是个大问题，所以她还是想借用水车，于是便和魏良一起拼凑前世的记忆，把大概的构造画出来，但至于能不能成功，就不好说了。

    “这样，小福，你带着老李去难民中挑几个手巧能干的人，尽快把水车造出来。工钱按件计算，放心吧，不会亏待大家的。至于木材吗，就用刚刚砍伐下来的树就行。”

    胜男指着远处山根堆着的树木，对他们两个吩咐道。

    “嗳，知道了，东家！”

    说着，周福便带着千恩万谢的李锁柱一起去挑人手。

    这样一来，南山的工地更加繁忙。而难民们领到第一天的工钱后，便纷纷跑回临时借住的破庙或者荒坡，把南山的情况大肆宣扬出去。开始没有跟着一起走的难民听闻，南山又有饭吃，又有钱拿，而且连老人妇女，只要能动手干活儿，也同样待遇，连忙招朋呼友的一同赶赴南山。

    周福这边，早就得了两位东家的指示，对于一切肯来干活的难民，全部接纳。到最后，一共招集了多难民，其中还不包括帮忙煮饭和打下手的妇孺。

    如果加上难民的家眷，足足有五六人，他们白天去山上、地里干活，晚上在群山周围搭了棚住宿，一时之间，南山如同繁华的小村落，甚至吸引了不少附近的小商贩来做买卖。

    难民们最初还担心，他们这么多人，可南山就这么点地方，可能没有多少活干。第一批人都有些后悔，不该把消息散布出去。看着一天比一天多的难民，先来的人更努力的干活，生怕自己丢了饭碗。

    但是没想到，人家东家还嫌人少，说自己的工程大，人越多越好，并且提出谁介绍能干的人来，还有铜钱拿。听了东家的话，有些难民半信半疑，更有心思活泛的，先介绍了一些留宿在临近村镇的难民，结果东家真的给了奖金。这下，大家都兴奋起来，有些人白天干完活，晚上就跑出去寻找走散的乡亲，介绍他们来南山干活。

    接下来的日里，大批的难民从四面八方涌来，南山俨然成了难民集中营。

    周福看着这么多人，也有些嘀咕。他们南山就这么点儿大，可人手却这么多，一个个还干得如此拼命，活儿干完了咋办呀。

    听了周福的担忧，胜男笑着说道：“怕什么，咱们这里的活多了去。你看，沙土地开垦完了，还有房要盖。给佃户的房盖完，还有水渠、水塘要挖。这些弄好了，还有水车要建。水车建好了，还有果树要栽……”

    胜男这么一说，周福眼睛也一亮，对呀，以前总是担心南山的活计繁琐，佃户们忙不过来，如今人手足足的，完全可以一次搞定呀。

    有了信心，周福也来了劲头。他见周围开始出现了零星的小贩儿，干脆建议东家也运些日用商来卖，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胜男没想到周福的脑如此灵活，便让他去县城联系几家信誉好的商铺，然后合作来南山摆摊。

    经过周福的一番努力，还真找来不少合作的商家，几个卖杂货的铺赶着马车，马车里载着满满的生活必需来南山摆地摊。而附近的村民见了觉得挺新鲜，连忙过来凑热闹，挨个摊的闲逛，一圈逛下来，发现摊上卖的东西，家里也缺少，一问价格，比县城的还便宜，质量却都是一样的，于是看热闹的村民也纷纷采购起来。

    还有拿到工钱的难民，也开始购买一些必需，商户们带来的商几乎被抢购一空。于是，尝到甜头的商人们，连忙返回城补运商；而犹豫的商家一看这里生意好做，也纷纷效仿。

    就这样原本荒芜的南山，没几天的功夫，便成了城外的商业中心，每天人来人往，马嘶牛叫，商贩的吆喝声也此起彼伏，一派繁荣的景象。

    “哦，你是说所有的难民全部被李捕头和魏师爷招募去了？”

    杨知县听了家人的回报，有点吃惊的问道。

    “没错，他们两人把难民招募去开垦荒地，盖房种树，每天不但付给工钱，而且还包两餐。”

    家人垂手站在一边，仔细的汇报着。

    “嗯，不错不错。”杨知县之前还在为聚集在县城周围的难民发愁，担心他们饥饿难耐闹出事端，正打算号召城里的富户出粮开粥棚，没想到才短短十几天的功夫，难民们便都被妥善安置了。

    “还有。”家人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说，听到大人“恩”了一声，连忙说道：“小的还听闻，有的富户猜测是大人您派李捕头和魏师爷这么干的。而且，李捕头的农场管家周福，在拉商户出城的时候，还曾经暗示，这都是您的安排。”

    “我？！”杨知县心里一动，要真有这种说法，对他还真是一件大好事。

    “没错。”家人又犹豫了一下，然后建议道：“大人，其实也的确是您的功劳。李捕头和魏师爷可都是衙门的人呀，要不然，换了普通的人如此大张旗鼓的去招人，肯定会有麻烦。”

    杨知县听了家人的话，皱着眉头开始思。想了良久，他紧皱的双眉终于散开，心中已经有了主意。他转过话题问道：

    “对了，玫瑰镇的事情调查过了吗？”

    “回大人，小的已经派人去了，下面的人传信回来说是一伙暴徒，借难民之名抢砸粮店。不过，事情的真相还有待详查。”

    家人虽然不知道自家老爷为什么如此关注玫瑰镇，但还是把自己调查的结果一一汇报。

    “嗯，好，我知道了，有了结果火速报给我。”

    杨知县点点头，挥手示意家人退下，他自己则开始详细的筹划着。

    南山的短期繁荣，更是引来了多方的关注。商家是最先关注起来的，接着便是李家的侧目，其中还有一些身份特殊的人，他们混在人群中，不断的探问着李胜男和魏良的身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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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杨知县抢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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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小五真了不起，居然把南山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弄成了个小集市。”招姐儿端着一盘蜜橘，亲热的给苏氏扒开一个，然后很是自豪的说道：“连我们当家的都夸呢，说是咱们李家的女儿比男都强！”

    “哎呀，哪有这么好呀。”苏氏见女儿亲手剥了橘喂到自己的嘴边，还没有吃到嘴里呢，心里已经无限甜蜜，她呵呵笑着说：“还不都是魏师爷的主意。唉，说起来这魏良真是个好孩呀，当初我和你爹不过是顺手帮他们母一点小忙，没想到他一直念叨着。正好又和胜男一起当差，便总想着回报咱们家。”

    “哦，是这样呀。”招姐儿眼睛闪了闪，见苏氏微张着嘴等着她的橘，忙伸手把橘塞进她的嘴里：“说起来小五也不小了，爹娘是不是该给小五找个婆家呀？！”

    “嗐，谁说不是呢。”苏氏本来满口满心的甜蜜，大女儿一提到小五的亲事，她突然觉得满嘴的苦涩，忙拿帕沾沾嘴上的汁液，无奈的说道：“可小五现在当着差事，哪能这么轻易的说亲呀。再说了，小五因为练武，打小没有缠足，哪个好人家愿意娶个大脚的女？！”

    招姐儿又剥了一瓣儿橘，送到苏氏的嘴边，却被她轻轻挡了回来。

    “其实，也不是没有人想娶呀。”招姐儿见苏氏听进了自己的话，装作犹豫的说道：“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只是……”

    “只是什么？”苏氏一听，便来了精神，现在对于她来说，儿有了，几个年长的女儿都嫁了人，唯一的心事便是小五，如果她要是也能顺顺利利的嫁人，自己这辈也就没有什么牵挂。

    “唉，还是算了吧。”招姐儿欲言又止的把橘放回炕桌上，那神情别提多为难。

    “哎呀，你看你这孩，我是你亲娘，事关你亲妹，你有啥话不能说呀？”

    苏氏见女儿为难的样，忙坐直身，追问着：“你尽管说，只是什么呀？”

    “说起来呀，这个人也不是外人。”招姐儿做足了姿态，见苏氏终于上了心，这才慢慢的说道：“他是我们当家的族弟，人家的父亲也是读过书的人，曾经考中过秀才。只是后来参加秋闱的时候，没有考中，又因为苦读诗书伤了身骨儿，才二十岁便去世了，身后只留下一个儿。这位族弟呀，自小跟着我公公长大，人别提多聪明啦，干农活儿也是一把好手。今年刚满十七岁，还没有娶亲。我看他年龄、家世和小五都相配，就琢磨着把胜男许给他。”

    “哦，那他现在是种地还是读书呢？”

    苏氏乍一听，这条件还不错呀。王女婿家也算是殷实的农家，而且祖上也曾经出过秀才举人，家世清白。他家的族弟，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吧？！

    “种地呢。”招姐儿拉着苏氏的手，亲热的说道：“不过他可不是一般的农民，小时候也是读过私塾的，只是父亲去世的早，从小便开始帮家里干活儿。小伙我也经常见，人很好，长得结结实实的。小五要是能嫁给他呀，定不会被欺负了去。”

    “那，这不挺好的吗，你刚才说什么‘只是’呀？”

    苏氏不解的问道。

    “人是挺好的，但是家里贫苦了些。”招姐儿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他虽然不嫌弃小五是个大脚，但有一点说得很明白，那就是嫁妆要丰厚一些，呵呵，最好是多陪嫁些土地。”

    “这个倒也没问题。”苏氏点点头，穷点不怕什么，只要人好，会疼人，丰厚的嫁妆，她李家还是有的，“不过，小五要当差，他同不同意呀？如果他能同意小五继续当差，老爷还准备了十顷地的嫁妆呢。”

    “十顷地？”招姐儿眼睛瞪得溜圆，心里顿时一阵酸楚，她就说嘛，家里就是偏心。同样是女儿，自己出嫁的时候才不过十亩地的嫁妆，而小五，不就帮家里当几年差么，居然是自己的十倍。不过有了前几次的教训，招姐儿心里再埋怨、再嫉妒，脸上一点儿也没有表现出来，她有些为难的说道：“要继续当差呀？！哎呀，这我倒没有和四弟说，要不我回去问问？”

    “行，你好好问问，顺便再看看他的人怎么样。”苏氏担心小五也和老一样，被婆家欺负得死死的，所以，格外重视女婿的人。

    “嗯，您就放心吧。”招姐儿笑得一脸深意，她满身长姐风范的说道：“小五是我亲妹妹，我还能害她？”

    心里却暗自发狠，小五吞了她这么多东西，她李胜姐儿一准让她加倍的吐出来。

    中午，李正义从衙门回来，最近胜男忙活着南山的事，李老爹便帮着坐镇班房，反正他也在家闲得慌。

    苏氏见他进屋，忙招呼丽娘和婆准备饭菜。饭桌上，她想了想，试探着说道：

    “大爷，今天招姐儿回来了，说是想替小五说门亲事，您看——”

    “哦，她说的是哪家的？”

    李正义倒没有大的反应，淡淡的问道。

    “嗯，说是她婆家的同族弟弟，父亲是秀才，可惜英年早逝，家里只有一个寡母，人口倒也简单。而且他说了，不嫌弃小五的大脚。”

    苏氏见自家大爷没有生气，连忙把从女儿那里听来的话仔细的说了说。

    “那你有没有说，小五还要继续当差呀？”

    李正义嗞溜一口把酒喝掉，把空酒盅放在桌上。

    “说啦。”苏氏连忙起身帮他把酒倒满，“招姐儿也说，估计问题不大。那孩人挺好的，就是家里穷了些，现在还租种着王姑爷的地呢。所以，别的没有什么要求，只有一条说得明白，那就是嫁妆必须丰厚。”

    “嗯，行，我知道了。”李正义不是很在乎的点点头，他心里的理想姑爷还是魏良，不过现在事情有些棘手。但是前几天他探口风的时候，魏良那小倒是很有诚意的说，他一准娶小五。所以，有魏师爷这个优质的对象，李正义对那些阿猫阿狗的很不以为然。

    只是见老伴儿这么操心女儿的婚事，他也不好把话说得绝，“先看看吧，小五的婚事我也放在心里呢。咱们多看几家，别让人骗了嫁妆去。”

    “行，您放心，我这次一定好好看看！”

    苏氏听了他的话，心里反而踏实了，至少大爷没有反对，那她就能放开手脚托人帮胜男找婆家。

    县衙里，魏良跟着杨知县的贴身家人张方来到后院。

    “呵呵，张大哥，不知道县尊大人传唤在下，是为了何事呀？”

    魏良心里有些不安，便陪着笑脸问着有些冷淡的家人。

    “回魏师爷，小的也不知道，只是大人最近为了难民的事非常忧心，可能想找魏师爷好好探讨一番吧。”

    张方一副恭顺下人的样，但话语间的暗示，魏良还是察觉到了。

    “难民？！哦，是这样。”

    魏良心里打着鼓，难道自己和胜男招募难民的事，惹到杨知县了？不能吧，这件事做成了，对杨知县只有好处，没有什么损害呀。

    还是他怪自己没有提前通知，可、可他们也只是找人干活呀，无非找的人身份有些特殊，是逃难的灾民。

    魏良脑里不停的想着这种可能，脸色也开始沉重起来。

    来到后院，魏良绷紧神经，小心翼翼的走近坐在竹榻上的杨威。

    “魏良见过县尊大人！”

    “呵呵，魏师爷呀，来来，坐。”杨知县并没有如魏良想象的那样，满脸怒气或者有任何不悦，反而是满脸堆笑的招呼魏良。

    “谢县尊大人。”魏良心里更加的疑惑，他谨慎的觑着杨知县的脸色，没有发现异常后，也不敢放松警惕，客气的坐在杨知县一旁的方凳上。

    “魏师爷，本县听说，你最近很是繁忙？！”

    杨知县装作不经意的说道，魏良的谨慎他也感受到了，所以脸色的笑纹更深了。

    “回县尊大人。”魏良连忙站起来，不安的说道：“卑职有罪，不该上班时间忙着私事，还请大人赎罪。”

    “嗳，魏师爷客气了。”杨知县摆摆手，“你招募难民去开垦荒地，又提供了大量的粮食，安顿了难民的妇孺，使得本县境内的难民无人因饥饿闹事，附近的姓和乡绅，提起此事也是交口称赞。呵呵，同样是难民，玫瑰镇的难民跑去打砸粮店、冲击县衙。而本县的难民却安安分分的帮忙垦地。魏师爷真是帮了本县的大忙呀，这哪里又是私事？！”

    魏良悄悄的抬起头，又瞄了一眼杨知县，见他脸上的笑意很是真诚，再仔细回味他说的话，脑开始飞速的转动起来。

    想了半天，他突然想到一种可能，便咬着嘴唇试探道：“难民的事，也是受大人的指点才做成的，卑职不过是按照大人的意思办事罢了。”

    “……”杨知县定定的看着魏良，神情少有的严肃，看得魏良心里直发毛，过了良久，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没错，没错，的确是本县的意思。魏师爷，你果然是了解本县的心意。你差事办得不错，说吧，想要什么奖赏！”

    听到笑声，魏良终于送了口气，看来他猜对了。杨知县这是要功劳呀，他偷偷的擦擦汗，正想推辞，目光接触到杨知县的眼神时，他又把谢绝的话咽了回去。

    “为大人办事，是卑职的职责，本不该求奖赏，但卑职有一为难之事，还望大人成全！”

    “好，说吧。”见魏良如此上道，杨知县更是开心，他大方的说：“念你差事办得好，就算是求本知县做媒，本县今天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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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遭遇极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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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听到杨知县要奖赏自己，魏良本能的想推辞。但他发觉杨知县的眼中似乎还有深意，他转念一想，便明白了，杨知县这是堵自己的嘴。毕竟强夺功劳，不是一件非常光彩的事情，再加上杨知县对自己还不是非常放心，如果自己拒绝他的“奖赏”，反而会引起他的忌惮与猜疑。

    魏良想了想，自己现在还需要杨知县的庇护，顺应他的意愿比较稳妥。但是要什么样的奖赏，也很是为难。轻了，杨知县会觉得自己没有诚意；重了，杨知县又会觉得自己恃功而骄。纠结了半天，他突然想到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不轻不重，关键是私事，估计应该能达到杨知县的要求。

    于是，魏良便说出“有一为难事，要请杨知县做主。”

    而杨知县正等着魏良的要求。他见魏良满脸的羞涩，灵光一闪，想起家里的那个“小辣椒”，便有意识的引导着。

    果然，他这话刚说完，魏良眼睛一亮，连忙起身，甚是扭捏的说道：

    “在下的确是想请县尊大人做媒，呵呵，事情是这样的……”

    与此同时，得到母亲口头答应的招姐儿，正急匆匆的赶回家。刚进家门，她就叫来管家，吩咐他马上去地里把王老四找来，说是有要事。

    “要事？什么要紧事儿呀，看你忙得脚都没有沾地呢，就咋咋呼呼的找个穷小。”

    招姐儿的老公王守财拿着一个账本，不解的问着老婆。

    “呵呵，事关咱们纯哥儿，当然是要事。”

    招姐儿得意洋洋的坐在正屋的椅上，接过小丫头奉上的茶，“我刚才回娘家啦，帮你家四弟说了好亲事。”

    “亲事？你不是说和咱们儿有关系吗，怎么又扯上王阿四？”

    王守财越听越不明白，他把账册随手放在桌上，探着身问道。

    “哼哼。”招姐儿刚喝了一口茶，还没有咽下去，她呜咽着哼了两声，等嗓里的茶水吞下去后，有些忿忿的说：“还不是我们家那个长了出息的小五嘛。我嫁过来的时候，家里陪嫁了十亩地，比起周围的媳妇，算是高的。可和小五一比，那可真是天上地下呀。嗳，你知道我家老爷给小五准备了多少嫁妆吗？”

    “多少？”王守财人如其名，除了土地和银，他对其他的都没有兴趣。一听老婆主动提起这个话题，便八卦的猜测：“嗯，南山的土地大约有个十几顷，岳父应该不会都给小姨吧？！”

    “切，何止？”招姐儿不提南山还好，一提南山，她就想起自己亏的种粮和人工，“我爹说了，南山都是小五的，任何人都不准打南山的主意，否则就赶出李家门。家里给小五的陪嫁，扣除南山外，还有玫瑰镇的十顷良田，十顷！”

    “嘶~~”王守财一听，双眼泛着精光，他喃喃的说：“这么多，咱们家的地加上堂哥家的，也不过只有十几顷，小五一个人的陪嫁就比我们两大家的还要多？！”

    “就是呀，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算计算计！”

    招姐儿叹口气，心里还在埋怨父母的偏心，全然忘了自己刚刚得了一个效益非常好的铺。她把茶杯放下，抽出帕沾了沾嘴角，冷冷的说道：“就算是不能要一半，我也要分来十顷！”

    “不对呀，娘。”王守财听完老婆的话，想了想，说道：“这小五的嫁妆和咱们有什么关系？嗳，你刚才让人去叫王老四，难不成，你想把小五说给那个穷鬼？！”

    “没错。”招姐儿点点头，“小五没有缠足，又整天抛头露面的去当差，想找个好人家很难。既然她有这么多嫁妆，干脆找个穷点的人，至少人家不会嫌弃她。王老四嘛，怎么说也是你们老王家的人，虽然人穷了些，性怪了些，但不呆不傻，不残不病，说给小五也算般配！”

    王守财闻言，禁不住的直点头，“还是娘聪明呀。呵呵，王老四是我爹养大的，就和咱们家的狗一样，小五真要是嫁给他，那她的嫁妆不就任由咱们分配了吗。好，好主意！”

    “呵呵，我就是这么打算的，唉，为了纯哥儿，我可是连亲妹妹都舍了呀！”

    招姐儿得意的笑了笑，装模作样的叹着气。

    “哎呀，娘辛苦啦，来，为夫帮娘捶背！”

    王守财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他狗腿的来到招姐儿身后，握着拳头轻轻的帮她按摩起来。

    县衙里，魏良不好意思的把自己的请求说完，然后躬身等着杨知县的回话。

    “……”听完魏良的话，杨知县明显楞了下，他嘎巴嘎巴嘴，干干的问道：“魏师爷刚才是说，想让本县帮你和李捕头做媒？！”

    “是的。”魏良再次偮手，他腼腆的说道：“想当年，在下年幼不更事，私自离家出走，要不是得遇李正义捕头，在下早就不知流落到什么地方了。别说有机会遇到县尊大人，可能连骨头渣都被人吞了去，哪能有在下的今天？”

    “这么说来，你是想报答老捕头的救命之恩？”

    “也不全是。”魏良的脸更红了，他飞速的抬眼看了杨知县一下，让杨知县注意到自己的脸色，然后又垂下头，低声说：“在下本着报恩的想法，经常去李家帮忙，再加上和李胜男又是同在县衙工作，时间久了便……还望大人成全！”

    “哦，是这样。”杨知县显然很失望，这个结果和自己预期的完全不同。他本来想着把表妹嫁给魏良，一方面魏家虽然不是名门显贵，但也是书香门第，家产殷实，而魏良也是个有前途的人，对表妹算得上好归宿；另一方面，自己刚来梅水，手里缺少可以信赖的帮手，而魏良一旦成为自己的姻亲后，也就是自家人，做起事来也会比较稳妥。

    可、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魏良居然想娶李胜男。恩，有点困难呀。

    想到这里，杨知县的眉头禁不住的皱起来，一个人独自沉默无言。

    “呃，在下让县尊大人为难了吗？”魏良见状，心里也明白了几分，忍着冷笑，略带惶恐的说道，“如果实在令大人为难，那还是算了吧，呵呵，在下帮县尊大人做事，原就是尽本分，不该妄求大人的奖赏！”

    以退为进，魏良说完后，便束手站在一旁，等待杨知县的回应。

    次日，胜男雇了一辆马车，车里装满了她用宝葫芦培育出来的野都柿果树苗，准备让难民们栽种。

    来到工地后，胜男叫来周福，把要求说了说，然后站在一边，看周福分配人手，卸下树苗后，开始种树。

    “东家，这是啥树呀？”

    王老实最近过得很舒心，他们第一批佃户的房已经上了房梁，等房的湿气去净，他们就能搬进红砖黑瓦的大房了。

    而地里的庄稼，也像上了最好的农家肥，蹭蹭的直窜个，即使损失了一半多的苗，剩下的也能有个好收成。

    每天他们一家都是在邻居们羡慕的眼神中去地里干活，还有不少亲戚，也悄悄的托他给东家说好话，想秋天的时候来南山租种土地咧。

    “野都柿，是一种黑蓝色的小果，味道很好。”

    胜男见马车里的树苗全部卸完，把工钱给了车夫，然后和王老实一起慢慢的巡视各个工地。

    因为现在人手充沛，各个工地的工程进展的非常快。最初建的佃户们的房，如今已经竣工。而在山外围建了一些房屋，也已经进行了一半。十几顷的沙土地开垦完毕，山内和山外的两个大水塘，也已经开始挖掘，估计再有个五天，面积约两亩的储水塘也会完成。

    当然，黄河的水患也正在治理。胜男看了邸报，说是朝廷已经派刘大夏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前往决堤口治河。相信这些灾民很快就能重返家园，到那时，自己的南山基本上也就全部建设完毕。

    想到自己既帮助了灾民，又建设了家园，胜男脸上不自禁的露出满足的笑。

    “小五，小五！”

    正出神的想着，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声。

    胜男转过头，循声望去，发现正是她家大姐，穿着银红色的褥衣，下面配着一条藕荷色的八幅裙，通身贵气的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婆和二十岁左右的男。

    “嗳，大姐，我在这里。”

    胜男心里虽然疑惑，但仍是热情的招手。

    “哎呀，小五，你看看你怎么休息还穿着官服呀。”招姐儿似乎对胜男的作息很是了解，她有些抱怨的说着：“这么大的阳，你也不说站在阴凉的地方，瞧瞧，这脸都晒黑了！”

    “呵呵，没关系没关系。”对于招姐儿的过分热情，胜男有点儿不适应，她连忙侧身躲开她的手，笑呵呵的问道：“姐，你怎么过来啦？”

    “来来，四弟呀，我给你介绍下哈，这就是我家五姐儿，在梅水当捕头呢。”

    招姐儿听到这话，连忙把身后的男推出来，指着胜男说道。

    “嗯嗯，好好。”男心不在焉的瞄了一眼半男不女的胜男，接着便冲向了一旁的耕地，啧啧有声的抓起一捧土，“哎呀，真是好地，好地呀！”

    “大姐，你这是什么意思呀？”

    胜男有些不解的问道，她怎么看招姐儿的眼神那么的不怀好意呢。

    “呵呵，你看这人咋样呀？”

    “咋样？什么咋样？”

    “哎呀，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呀，我是说——”

    招姐儿突然有些张不开口，她隐隐的有些后悔，不该这么着急来。正在她不知如何向胜男说的时候，一旁的男却站了过来，很不客气的对胜男说道：“那个，我看在地的份上就答应了，不过，女人就是女人，成了亲，就要老老实实的呆在地里干活，不许抛头露面的当捕头！”

    “大姐，这人是谁呀，怎么胡说八道的！”

    胜男突然明白了，但这也不靠谱了吧。招姐儿这是从哪里找来的人呀，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就开始大放厥词？！

    “禁言！我也是堂堂秀才的儿，怎么会胡说八道？李胜姐儿，如果你想嫁给我，那就好好从四德，省得出去丢了我家的面！”

    年轻人从鼻孔里哼出这句话，只是脸上的黄土和满嘴的臭气，让的气势减弱了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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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新一波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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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怒反笑，她斜睨着大姐儿，一言不发。

    “哎呀，四弟，你说什么呢？”招姐儿见王老四有些不着调，心里暗骂：真是个没心眼儿的，这亲事还没成呢，怎么就蹬鼻上脸的？就是想立规矩，那也等事儿都办成了再说呀，唉，抬眼再瞧瞧小五脸色都变了，招姐儿连忙示意身后的婆把王老四拉一边儿去，自己也笑呵呵的挽着胜男的手：

    “呵呵，小五别见怪呀，四弟他爹是读书人，性难免有些呆板。”

    “咦，大姐这话从何说起呀。”胜男看都没看那个一头扎进田地里的jp男，而是一脸茫然的说道：“他性如何，与我何干。呵呵，大姐，姐夫人老实，又心疼你，所以对你也没有多少管束，可你也不能欺负他呀。”

    “欺负？！”招姐儿一听这话，脸色的笑容顿时凝结，她冷着脸问道：“小五，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还说我偷人不成？”

    “呵呵，大姐，我可没有这么说。”胜男摘下帽，慢悠悠的扇着风，“只是小妹觉得大姐是有夫之妇，人前人后的还是避讳些！就算是小叔，那也要注意距离呀。”

    “……”招姐儿拼命压了压腔里的怒火，她硬扯着几分笑意说道：“那个，姐姐还不是为了你嘛。昨儿我会家给爹娘送蜜橘，偶然间谈起你的亲事。你看你现在也老大不小的，却整天和一帮大老爷们混在一起，啥时候才能正儿八经的嫁人？就为这，娘都愁坏了，所以我就——”

    “哦。”胜男拖着长音，用眼角扫了扫那个和佃户们指手画脚的男人，“小妹愚钝呀，还不知道在咱们大明朝，未婚男女可以这么明晃晃的直接见面。大姐，难道你在乡下呆久了，连起码的规矩都不记得了？还他娘的读书人，等他什么时候把身上的臭气洗净了再说吧。”

    说罢，胜男一招手，叫来周福。

    “小福，咱们这里是工程重地，还是不要让闲杂人等靠近的好。”胜男顿了顿，若有所指的说道，“工地上这么多的材料和树苗，万一被贼人摸了去，我可拿你是问！”

    “……嗳，明白！”

    周福楞了下，他有点不明白东家的意思。但看到胜男和招姐儿之间的气氛很紧张，便有些明了，连忙点头。

    “哟，小五，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可是你大姐！”招姐儿听完胜男的话，脸直接甩了下来，她冷言：“我为了你辛辛苦苦的跑东跑西，得到不你一个谢字，还被你污为贼人，你、你……”

    “嗳，大姐，我可没有这么说。”胜男侧着身，凑近招姐儿的耳边：“大姐，你真是为了我好吗，哼，摸摸你的良心再说！如果你真能昧着良心这么办，那也别怪小妹不客气了！”

    说完，胜男又拉开两个人的距离，提高嗓门：“对了，大姐，前两天我回老家的时候见过小姑妈，她老人家让我给大姐带句话，大姐你欠她的七两八钱货款，什么时候还呀？如果没有钱，小姑妈说了，念在都是一家的份儿上，这笔货款可以不收你的，但以后的玫瑰酒和玫瑰酱她就不供货了。”

    “好，好。”招姐儿用力的点点头，很是气结的说道：“有你的，咱们走着瞧！”

    说完这话，她也不管王老四，自己一摔帕，一脚深一脚浅的出了田地。

    “东家？”

    周福见胜男脸色很是难看，小心翼翼的问道。

    “我没事，你在难民中挑几个年轻力壮的，先把不相干的人赶出去，维护好咱们南山的治安。”胜男深吸一口气，然后淡淡的吩咐道：“办完这事后，把王老实叫来！”

    “嗳，好的。”

    周福忙答应一声，迅速叫来几个壮汉，像拎小鸡儿一样，提溜着赖在地里的王老四来到地边，然后用力的推搡到一边。

    被赶出去的王老四，很是愤怒，他爬起来站在地头，跳着脚喊道：“好你个母大虫，要不是看在十顷地的份上，老才不娶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大脚老姑娘呢。哼，还敢撵我，李胜姐儿，我告诉你，除了我，谁还愿意娶你呀？撵我？我看你还是守着你的地，老死在家里吧！”

    对于这样的小角色，胜男本来不想搭理，但听他越说越不像话，便几步来到地边，抽出腰刀，轻轻的架在他的脖上：

    “继续说，恩？！”

    王老四吓得双腿直打颤，奶奶的，他怎么被王家大奶奶一忽悠，就忘了这个母大虫是干什么的了，连忙停住叫骂，两只小眼睛紧紧的盯着脖上的宝刀。

    “说呀，怎么不说了？”

    胜男稍微用了点腕力，刀刃接触到肉皮，如果再用力，估计血就要流出来了。

    “小、小的，小的不、不敢了，还、还请李捕头饶、饶命！”

    王老四结结巴巴的说着，两只腿哆哆嗦嗦的要下跪。

    “哼。”胜男收回宝刀，目光扫过一旁围观的人，最后落在摊成一堆的王老四身上，她厉声说道：“今天念你是初犯，本捕头就饶了你。别说我没想嫁人，就是想嫁人，也不会嫁给你这种惦记女方嫁妆的无用男人。十顷地？就你这种要功名没有功名，要家产没有家产，连胆都没有的混账东西，就是一亩地都不值！滚！”

    “好，好，我滚、滚！”

    王老四听了胜男的话，慌不迭的爬起来，像身后被狗撵一样，飞速的跑回家：呜呜，虽然这个母大虫的嫁妆比较多，但野蛮了，动不动就拔刀，他可不想哪天被老婆砍死。钱多也罢，地多又如何，那总要有命去花呀。

    大姐被胜男折了面，回去后是如何骂人，如何跑去找苏氏告状，这些胜男都不在意。她在工地转了转，有些失落的看着难民们一家和乐的一起干活。

    眼前的这些人生活艰难了些，但是家人之间那种浓浓的情意，却让胜男很是羡慕。刚才被大姐一闹腾，胜男真想找个人嫁了算了，这样，她也很快就有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孩，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就算是有产业有银，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中午，魏良兴高采烈的乘着马车来到南山，杨知县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他真想赶紧告诉胜男，然后向她求婚。

    以前两个人经常呆在一起，他也没有觉得怎样。后来自己被魏老爷骗回家，又变相的软禁在家里，那段时间，他格外的想念胜男。当时他还不明了，以为他们都是同乡，两个人也是感情要好的朋友，一时分离才会想念。

    后来，当魏老爷数次逼问自己婚事的时候，他脑里唯一想结婚的人选，竟然就是胜男。或许，他们有着相同的教育和道德观，或许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相处很开心，更或许，胜男在自己最茫然的时候帮了他，总之，不管怎么样，他对胜男的感情慢慢的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哥们儿、同乡，发展到愿意牵手走完人生的伴侣。

    可惜，他虽然明白自己的心事，但是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大了。再加上胜男身上背负着家族的重担，根本不可能像个正常明朝女一般嫁人。而魏老爷也不会答应，比起世代缁衣的李家，老爷更想和富足的董家结亲。

    面对这些问题，魏良的原计划是，先考取功名，等有了一定的身份和能力后，再谈论和胜男的婚事。

    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想到事情居然有了转机。有了杨知县的保媒，估计事情会顺利很多。

    想到这里，魏良的心情更好，他乐滋滋的下了马车，准备去找胜男。

    过临时集市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几个小贩儿的闲聊：

    “哎，你听说了吗，李捕头要招亲啦，嫁妆就有几十顷呢？”

    “切，什么呀，事情才不是这样咧。是李捕头的大姐，向王家庙的王老四说亲，想把妹妹嫁给他。结果没想到呀，他那么穷的人，却不肯娶李捕头，说是嫁妆再多，也不娶无德的母大虫！”

    “王老四？他家穷得只剩下个老娘了，上次还去十六里河当上门女婿呢，结果因为不会说话得罪了林家的管家，被赶了出来。这次怎么还得瑟起来啦？！”

    “没办法呀，上门女婿也比娶个舞刀弄枪的母大虫强呀。嗳，你们知道不，那李捕头的身手可好啦，一把大刀舞起来，五个人也不是对手咧。谁要是有这么一个婆娘，家里也甭想安生！”

    “可不……”

    魏良凑在一边听了良久，越听他眉头皱得越紧，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呀，再让这些人非议下去，胜男的名声全毁了。

    可堵谣言，不像堵河堤呀，一定要用对方法，他摸着下巴边听着周围的八卦，边想着对策。

    次日，胜男无奈的和爹娘一起坐在马车上，陪着他们去王家庙。

    “娘，我不是说了吗，现在最重要的是当差，而不是嫁人。他们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呗，您就别和一帮粗人计较了呀！”

    “不行，女儿家最重要的就是名声，我不能让那个混蛋满嘴胡吣！”

    苏氏昨天听了大女儿的话，气得鼻都歪了。虽然大姐儿这次做事有些鲁莽，但那些混蛋也不能乱造谣呀。再让他们随便说下去，胜姐儿还要不要嫁人？！

    李正义倒没有怎么生气，他正饶有兴致的看着官道两侧的庄稼，心里却盘算着其他的事。

    一家口没多久便来到南山，李正义扶着老婆下了马车，付了车钱，步行走到集市。

    集市上，七八个小贩儿和附近的村民正喷着吐沫，大肆说着不知倒了n次口的流言：

    “哎呀，这个李胜男呀，捧着嫁妆求着王家的穷棒娶她，结果人家也不乐意，宁肯去当上门女婿，也绝不——”

    “什么呀？我怎么听说是李胜男拿刀逼着人家娶她咧，结果王老四宁死都不干呀！”

    “你们胡说！”

    苏氏气得不顾身份，挤开人群便冲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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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魏师爷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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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胡说！”

    苏氏在外围听了这几句话，人已是气得够呛，顾不上身份，用力挤开人群冲了进去，她指着几个说得唾沫横飞的小贩，厉声训道：

    “你们说什么呀？阿，哪个亲耳听到了，还是哪个亲眼看见了？”

    “……”

    几个人见正主儿来了，知道刚才的话被人家听了去，个个讪讪的低头不语。

    “哼，要不是我家五姐儿开垦南山，你们能有这么好的地方挣钱？”苏氏拎着帕的手，不断的捶着胸脯，她恨恨的说：“就因为那个混混的几句屁话，你们就这么糟践我家五姐儿？！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呀，阿？还有，什么五姐儿拿刀逼着那个穷光蛋娶亲，就那种什么本事都没有的男人，抬着八抬大轿去求，我们李家都不会答应。还用得着刀逼？”

    “嘿嘿，李大奶奶，您别生气，他们就是一些吃饱撑得没事干的闲人，他们说的话还能信？”

    被苏氏一通呵斥，几个人畏惧李家的权势，都灰溜溜的躲到一边。而附近村庄的总甲，也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见状连忙出来打圆场。

    “没事干？”胜男凉凉的说道，“好呀，我南山还有大批的活计呢，你们谁要是闲得没事干大可去干活儿，既挣了工钱，还能锻炼身体。比长舌妇人，四处说人闲话可要强多了。”

    “呵呵，李捕头说笑了。”几个小贩想起自己是怎么来到南山的，脸上也很是羞愧，连忙傻笑着退回摊位，“哎呦，我还要回城去进趟货，那个什么，王老哥你帮我看着点哈！”

    各个纷纷找着各种可笑的借口，争取迅速在李胜男眼前消失。

    “哼！算你们识相！”苏氏见众人都散了，这才喘着粗气说道：“走，胜姐儿，咱们去王家庙！”

    “哎呦，娘，咱们就别去了。”苏氏把大姐儿当贴心小棉袄，偏听偏信，可胜男却知道招姐儿的想法：她激着苏氏找来算账，正是准备把事情闹大。等流言漫天飞，胜男的名声才算是真的毁了，到时候迫于舆论的压力只能嫁给那个龌龊的男。

    “怎么不去？你看看他们都传成什么样儿啦，再任那个混蛋继续掰扯下去，以后你还咋嫁人呀？”

    苏氏拉着胜男的手，小声的劝道。

    “那就不嫁呗！”

    胜男低声叨咕了一句。

    “你说啥？”

    苏氏一双杏眼瞪得溜圆，她讶异的看着胜男：“胜姐儿，娘知道，让你个女儿家去当捕头，是亏待了你。但是老爷和爹娘心里都有数，所以，早早的就帮你置办下了嫁妆，咱们可不能想那个不着调的事哈！”

    “嘿嘿，我知道。”胜男知道自己的话吓到老娘了，连忙陪着笑脸搀苏氏进了工棚，“娘，就是因为我想嫁人，咱们才不能去找那个混蛋呀！”

    “为啥，难道就任由他胡说八道，糟蹋你的名声？”

    苏氏被动的跟着女儿坐在椅上，她疑惑的问道。

    “娘，流言止于智者。可咱们这乡里坊间，个个都是长舌的闲人，他们哪管什么真与假呀，还不是听了点风声就乱说。更何况，女儿是梅水第一任女捕头，本来就惹人眼，再要是传出成亲的闲话，那他们更会添油加醋的肆意传说。而王老四正是看中这一点，所以才会肆无忌惮的说些惹咱们生气的话，只要咱们找上门，不管说得是啥，都是给那起闲人留了谈资。嘴长在人家身上，还不是随便人家怎么说呀！”

    苏氏闻言，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她昨夜被大姐儿说得心焦，如今冷静下来仔细琢磨琢磨，自己也活了大半辈，流言是怎么产生的，她哪能不知道呀。就连自己，也曾经说过别人的闲话，基本上都是以讹传讹。

    可就这么放过那个混蛋，苏氏又不甘，她纠结的转过头，问李正义：“大爷，您看咱们怎么办呀？要不，让王姑爷找人打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王姑爷？切，分明就是他们两口的诡计！胜男心里翻了个白眼，暗自腹诽道。

    “要我说呀，咱们什么都不用说，也不用去找他算账。”李正义走到近旁，他随意的说道：“和这种小货色生气，那是降低了咱的身份。”

    “那，那也不能任他这么胡说吧。”

    苏氏的态，明显的柔和了许多，仍有些不忿的抱怨。

    “呵呵，我的大奶奶，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帮小五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婆家！”

    李正义一屁股坐在椅上，捻着胡笑眯眯的说道。

    “对呀，只要给小五找个好婆家，家世条件比王老四强上一倍，别人也就不会相信他的鬼话。”苏氏一听，也连连点头，但转念又一想：“不行，大爷，现在被找个混蛋一搅合，小五的名声——哎呀，大姐儿这次真是好心办坏事，她一向挺谨慎的呀，这次怎么如此莽撞？”

    好心？我呸，她要是有好心，馒头都能减肥。胜男依然很不以为然，如果说上次的事情，是李招姐儿怀疑爹娘偏心，千方计的占自己便宜，说破天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算是姐妹间的摩擦。

    可这次就不同了，摆明就是招姐儿不怀好意，想借胜男的亲事算计她一把。与钱财不同，亲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相当于第二次生命，古代又不是前世，这里还没有离婚一说，如果男人不成器，那可真是一辈的痛苦。而招姐儿不顾胜男的幸福，连亲事都要算计的话，那她早就没有把胜男当妹妹、当亲人了。

    哼，既然对方不把自己当亲人，那胜男也就不必客气。以后，她也会好好回敬这位大姐的。

    “不怕，我心里有数。”

    李正义悠哉的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

    “怎么，大爷，您给胜男找好婆家了？”

    苏氏探着身，期待的问。

    “呵呵，差不多。”

    李正义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故作深沉的微微一笑。

    婆家？胜男站在一边，竖着耳朵听爹娘的谈话。看老爹的意思，他已经帮自己看好了对象，是谁？不会是两班里的捕快吧？！虽然她也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可、可她骨里还是很排斥那些崇尚妻四妾的大明男。明朝的男人？或许同是穿越人的魏良，和自己一样信奉一夫一妻？！

    胜男想到这位老乡，她脸上不自禁的红了起来。其实，魏老大人也蛮好的呀。有头脑，讲感情，关键他们来自同一个时空，接受的都是同样的教育和现代道德观。真要是嫁人的话，魏良倒也是个最佳选择。

    “小五，你傻笑什么呢？”

    苏氏见老公一脸高深的样，很是不快，眼睛便开始四处踅摸起来，当她看到女儿时，却发现原本应该生气的小五，正眯缝着双眼，一脸陶醉的呵呵傻笑。

    “呃？”胜男被老娘叫回神儿，连忙摸摸发烧的双颊，不自在的遮掩：“没啥，没啥。爹，娘，既然咱们来到南山了，要不您二老跟小五去工地看看？！”

    “行呀，我也想好好看看我女儿自己置下的产业。”

    李正义喝完茶水，把茶杯放好，然后颇有兴致的走出工棚。

    “我就算了，南山这么大，我腿脚又不利，还是在这里等着大爷吧。”

    苏氏裹了小脚，平时走几步还成，要是满山野的闲逛，那就有点难。

    “好，我马上叫人陪爹去转转！”

    胜男探出头，刚要大声喊人，却眼尖的发现官道上跑来一匹快马。

    “咦？好像是赵二牛，他不是来找咱们的吧。爹？！”

    李正义也发现了来人，抬脚几步走到边。

    而边的小贩也连忙散开，刚才他们还五个凑在一起说着某人的八卦，如今发现某人的老爹出来了，连忙作鸟兽散。

    李正义双眼扫过几个人，不用听他也知道，这些闲人在说什么。唉，老婆就是单纯呀。古人都说，防人之口甚于防川，谣言岂是权势和武力可以压制的？！

    这时，快马已经到了近旁，赵二牛一身捕快装，见到边的老捕头，连忙拉住缰绳，翻身下马：

    “小的见过老捕头。”

    “哦，二牛呀，有事？”

    李正义心里明白，却装着不知道的问。

    “回老捕头，小的奉魏师爷之命，特来请老捕头回城！”

    赵二牛抱着拳头，一本正经的说道。

    “魏师爷找我，有事吗？”

    “呵呵，喜事呀。”赵二牛见众人的耳朵跟兔一样，竖得直直的，便大声喊道：“魏师爷请了官媒去您府上求亲，却发现老捕头不在，便让小的出城恭迎老捕头一家回府。”

    “求亲？你说谁求亲？是向我家小五求亲吗？”

    苏氏在工棚里听到这话，连忙探出身问道。

    “回李大奶奶，是魏师爷向李胜男捕头求亲，而且杨知县做保，魏师爷已经带着官媒和大雁，去府上等着您二老回府啦！”

    “魏师爷？大爷，你听见了没有，县衙的刑名师爷魏良向咱们求亲啦！”

    苏氏激动的掂着小脚从工棚里出来，拉着老公的手，不停的确认道。

    “嗯，听到了。”李正义轻轻拍了拍老婆的手，安抚着苏氏的情绪，随即转头对赵二牛说：“行，我知道了，二牛辛苦你啦。呵呵，俺们马上回去，还请你先行一步，替我向魏师爷告个罪哈！”

    “嗳，好嘞！”

    赵二牛答应一声，调转马头，飞身上马，返回县城。

    “走吧，大奶奶！”

    李正义得意的扫了一眼周围的人，然后去茶摊截马车。

    他们夫妻刚刚转身，后面几个人开始嘀咕：

    “听到了没有，什么李捕头没有人要呀，这不，人家魏师爷来求亲了！”

    “魏师爷？难道是玫瑰镇魏家的少爷？”

    “可不，听说人家少能耐着呢，不靠父兄，硬是一个人在梅水县衙当上了刑名师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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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郑重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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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人羡慕的注目下，李正义和苏氏急匆匆的搭乘马车回县城。胜男此刻还迷糊着，她脑里一直闪烁着：求亲？魏老大向自己求亲了？！

    而混在人群中的王管家则满头大汗的挤出集市，飞快的跑回家向主母汇报。

    “呵呵，难怪魏师爷整天来南山帮忙呢，原来是看上李捕头啦？”

    “可不，我就说他们两个不正常嘛，孤男寡女的，天天腻歪在一起，肯定有问题！”

    “啧啧啧，魏家和李家可都是玫瑰镇的大家呀，他们两家结亲，玫瑰镇估计都要换姓啦！”

    李氏夫妇的马车渐渐消失在官道上，围观的村民和小贩儿们，又有了新的话题，五成群的凑在一起，悄悄的说着话。

    招姐儿听了管家的话，脸色顿时变了。魏良？县衙的师爷？他怎么会看上小五呢？上回去县城的时候，她遇到过妹夫，还听那个酸秀才说，杨知县相中魏良，想把自家表妹嫁给他，怎么突然变成自己小妹了呢？！

    “你没听错？是魏良，魏师爷？”

    招姐儿从椅上站起来，向外走了两步，不确定的问道。

    “没错，少奶奶，小的听得真真的，的确是魏家的少爷，县城的刑名师爷去您娘家求亲啦。”王管家有点儿胖，刚才又是挤来挤去的，身上出了一层热汗，他笑眯眯的用袖擦着汗：“嘿嘿，少奶奶，这下李家在县城的根基更深啦，一个师爷再加上总捕头，您在梅水谁还敢招惹呀……”

    “行了，我知道了，你下去吧。”招姐儿听了这个消息后，说不上来的烦乱，她哪有心思听管家的马屁话，连忙挥手让他下去。

    “嗳，好！”

    王管家站在门外，见自己马屁拍在了马腿上，有些悻悻的躬了下身，转身走出正屋，人刚走到院里，又隐隐的听到大奶奶的招呼。

    招姐儿打发管家下去后，自己在屋里转了转，她想起那天小五在自己耳边说的话，猛然发觉，这次算是彻底得罪小妹了，估计以后很难再从小五那里得到什么好处。

    小五有了魏师爷这个靠山，她一个小地主的老婆，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唉，看来，她要好好想想，研究一下怎么维护和娘家的关系。招姐儿皱着眉头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大声喊着：

    “王管家，王管家！”

    院里，正准备出门的王管家连忙答应一声，颠颠儿的跑到门外的廊下，垂手站好。

    “王管家，你去账房支八两银，然后再让佃户们摘一筐朱柰（苹果），把银和朱柰送给我姑妈，再让铺的李管事好好跟姑妈陪个礼，明白了吗？”

    招姐儿想起自己尚欠着小姑妈的货款，之前还没有和小五撕破脸，几两银拖拖也就算了，可现在她得罪了妹妹，没办法，只好先按规矩办事，等日后关系缓和后再做打算。

    “明白，明白！”

    王管家心里疑惑，他们家这位大奶奶是有名的母貔貅，向来都是只进不出，怎么这会儿突然大方起来？！

    “唉，我真是搞不懂，一个整天舞刀弄棒的野丫头，连脚也没有缠，长得又平常，堂堂魏少怎么就看上她了呢。”

    招姐儿见王管家领命离开后，还是不肯相信的坐在椅上发呆。

    其实，郁闷和疑惑的人，不止招姐儿一个人。比起李家大姐，魏老爷听到消息后，更是险些一口气没有提上来，差点就晕过去。

    李家？李家是什么人家呀？那是下九流的皂吏，是贱业。而他们魏家又是何等人家，不说祖上的高官，就是他魏某人也是堂堂的举人老爷呀，怎么能和捕头出身的李家结亲？

    比起徒有虚名，却无实财的李家，魏老爷宁肯和董家结亲，怎么说人家董家也愿意送给他数顷地呢。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李家和自己门不当户不对，只要他不同意，小儿也敢忤逆。最让老爷气厥的是，这桩不相配的亲事，他无法拒绝。

    小儿说了，这是杨知县亲自保媒的亲事，只要魏家想好好在玫瑰镇呆着，他就不能拂了杨知县的面。

    按理说，魏家是在玫瑰镇，并不受杨知县的辖制。可自古以来，玫瑰镇的辖区小，姓少，府衙对玫瑰镇也不是很看重，要不是这里盛产玫瑰，估计都不会让玫瑰镇**成县城。而临近的梅水，不但辖区比玫瑰镇大，而且位于通往济南府的官道要地，是历城县的重镇。即使同样都是七的知县，梅水镇的知县却能管制玫瑰镇的知县。

    再加上，最近玫瑰镇的县城屡有暴民作乱，县城内的治安也一片混乱，听说连府衙都知道了，正打算处置玫瑰镇知县呢。

    一旦玫瑰镇的知县免职，那玫瑰镇将面临两种情况：一是，朝廷重新派遣知县，但新知县还是受杨知县管制；二是，朝廷干脆不派新官，直接让杨知县协管。

    不管是哪种情况，杨知县都是不能得罪的。魏家能在玫瑰镇繁盛近年，除了孙们的上进外，更是因为家主的识时务。

    所以，这件亲事，哪怕魏老爷一个看不上，他也无法拒绝。想明白了事情的厉害关系，缓过劲儿来的魏老爷，很无奈的请了官媒，带着求亲雁礼，亲自领着魏良去李家求亲。

    李正义两口，快速的赶回家，很是抱歉的和魏老爷、魏良告过罪后，这才开始谈论起两个孩的亲事。

    由于亲事有杨知县的参与，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但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采纳，问名，纳吉，纳征，一步一步的按习俗来进行。当进行到纳征的时候，魏老爷终于开口了。

    亲事他不能反对，但成亲的日期还是能做主滴。魏老爷很聪明，他把当初魏良推辞婚事的说辞抬了出来，说什么好男儿当“先立业，后成家”，又提出先下了婚书，等魏良高中举人后，两家再举行婚礼，以求双喜临门。

    其实，李正义也知道魏老爷瞧不上李家，对于这门婚事不会轻易答应的，不用说别的，单看他们送来的聘礼就知道。不过，在推迟婚期这一点上，他倒是很赞同。原因很简单呀，女儿姓李的时候，他能安排女儿当捕头；等她嫁了人，成了魏家的媳妇，就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

    虽然胜男和魏良都纷纷表示，他们成亲后，胜男会继续在衙门当差。但李正义还是不放心，毕竟整个社会的环境放在这里，魏家的规矩放在这里，他也不能做得明显。

    于是，磕磕碰碰的两家当家人，在这件事上难得的达成了统一，由杨知县签好婚书后，魏良和胜男先定了亲，等何时魏良高中，再择日完婚。

    “哎，魏老大，问个事儿呗。”

    点完卯，胜男和魏良一起出了县衙，南山的工程马上要结束了，难民们也开始陆续返乡，他们要经常盯着。

    “啥事？”

    魏良见胜男终于恢复原来的样，心里很高兴，连忙问道。

    “呵呵，那啥，你家老爷回去的时候，有没有把那两个丫鬟带走呀？”

    刚刚知道魏良求亲的时候，胜男心情很复杂，她不知该如何面对魏良：当他是哥们儿？还是当他是未婚夫？两个人虽然很谈得来，但从来没有涉及男女情爱，咋一定亲，她有些无措。

    适应了好久，再加上两家有意识的推迟婚礼，胜男终于调整了心态——本来她就把魏良当成理想的对象之一，如今两个人正是定了亲，她打算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探探他的心思。

    如果他和自己想法一致，那胜男会努力和魏良培养感情，争取在成亲前，两个人能像正常的恋人一样。如果他和自己的想法相反，那胜男只好祈祷这位小秀才，一辈科举不中，即使侥幸中了结婚后，也只是把他看做一个搭伙儿的同伴，而不会付出任何一丝的感情。

    “丫鬟？”魏良一愣，他瞄了一眼胜男红扑扑的小脸儿，了然的笑着说：“走了，我决定向老爷摊牌的时候，就顺便带了回去。”

    “哦，那，那。”胜男之前把事情想得有模有样，结果当她面对魏良的时候，却发现，有些话她想得到，却说不出。

    “那什么呀？”魏良感觉到胜男的不安，他提示道：“胜男，咱们现在已经是未婚夫妻了，你有什么话，可以直接告诉我，没关系的！”

    “好吧。”胜男咬咬嘴唇，她认真的看向魏良：“咱们都是来自一个地方，有些话我就直说了哈。我，那个我信奉一夫一妻，如果哪天你想找小儿，那咱们就一拍两散！”

    “小儿？”魏良听到这个称谓，收住脸上的笑意，他停下来，同样认真的看着胜男：“胜男，你放心，我不是一个滥情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有彼此，别的男人或者女人，他们无法了解咱们的想法和观念，所以，我和你才是最佳的伴侣。五年一回眸，咱们能在数年前的大明相遇，相识，那是怎样的猿粪呀。”

    说着，他的手握住她的，然后郑重的说：“相怜相念倍相亲，一生一代一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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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神奇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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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难道你就不想种马后宫？！”

    胜男轻轻挣开他的手，不想承认自己刚刚被感动了，她低着头小小声的嘟囔。

    “胜男，咱们可不是万能的穿越人。”魏良见胜男小元宝一样的耳朵，羞得红通通的，便呵呵笑道：“你我都是小人物，不求大富大贵，小富即安！”

    “可你家老爷看不上我，要是逼着你纳妾怎么办？”

    魏良的话，虽然很甜蜜，但现实中存在多的问题，在没有法律的保证和道德的约束下，胜男还是很担忧。

    “呵呵，放心吧。”魏良把目光转向远处，颇有信心的说道：“我中了举，咱们才能成亲。到那时，咱们就有了谈判的资本，我不会让老爷控制一辈的。”

    “好吧，最快明年秋闱，怎么说还有半年的时间。”胜男点点头，她和魏良继续朝牛马市走去，“再说了，万一你要是考不中，还要再等年，或许，你家老爷等不到那天呢。”

    “乌鸦嘴！”魏良见胜男眉间的阴郁消褪了，便大方的送给她一个白眼，“难道你就不想早点嫁给我，然后生个宝宝，一起快乐的生活？”

    “切，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就先想到宝宝了。”胜男被他说的再次羞红了脸，连忙推开他，跑到集市上雇马车。

    上了马车，两个人出了城。

    “嗳，魏老大，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嗳！”

    胜男看到官道附近的建筑，想起他们的工地，便有些犹豫的说：“咱们如果要成亲的话，那房？！”

    “房？”魏良楞了下，马上想到胜男操心的事：“是哦，南山的房咱们是各自建各自的。等成亲以后，就不方便了哈。要不，趁着现在有人手，咱们重新规划一下？”

    “哎呀，不是。”胜男摇摇头，现在离成亲还远着呢，谁要和他一起住呀，“刚刚在县衙，玫瑰镇暴民抢粮的折，你看到没有？”

    “看了呀，不就是一伙来自黄河北的难民，和玫瑰镇当地的地痞混在一起，假借难民的名义，抢砸玫瑰镇的富户和粮店吗，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魏家见胜男这么郑重其事的样，很是不解的问道。

    “那个，你不是说。”胜男凑在魏良的耳边，悄悄的说：“咱们会遇到那场农民起义吗，如果那天真的来了，就南山的房，根本挡不住来犯的强人呀。”

    魏良听了胜男的话，眉头轻皱，“嗯，南山的位置虽然险要，但没有什么机关。即使我们提前囤积了粮食和物资，也可能被暴民抢劫。要不，还是按我最初的想法，咱们这十几年先努力挣钱，争取出海开辟新大陆？”

    胜男摇摇头，“恐怕很难。你别忘了，未来二十年正是倭寇猖獗的时候，沿海也不安全。别刚出了海，就被倭寇和海盗劫了去。”

    魏良沉默了片刻，胜男说得没错，他的想法的确不高明。长长的叹口气，他摊开手无奈的说道：“唉，早知道有这天，就好好五行八卦、机关暗道。或者，干脆咱们直接挖个地道吧，习地道战的革命前辈？！”

    胜男连白眼都不想给他了，直接从鼻里哼了一声，然后托着下巴皱眉思考着。玫瑰镇上报的折上写的很简练，但她从来贺喜的小姑妈嘴里听说了，那些富户们的真实遭遇——并不是单纯损失了些粮食财物，妇孺老弱、留守的家人，被打死打伤甚至侮辱的，大有人在。

    现在可是弘治盛世呀，胜男无法想象盛世都如此，真要是到了乱世，爆发了农民战争，那又是何等的惨境。

    唉，起初她还想在南山建一个堡垒，可那些被抢砸的富户，哪家没有暗室、没有地道，等灾难真正降临的时候，还不一样不顶事？！

    “要是，要是像那个鬼林的房就好了。”胜男脑海里突然闪现出，在十六里河误入的那个竹屋。

    “鬼林？什么鬼林？”

    静谧的车厢里，魏良听到胜男的低语，连忙追问道。

    “哦，就是上次我被李大头骗进鬼林。”胜男抬起头，把在鬼林里看到的情景详细的对魏良说了一遍：“那个房设计的非常巧妙。先，它的入口是个机关，如果不是我偶然间发现，根本就进不去。然后，它里面还有一个通往外面的通道，也设计得很隐秘，就像前世的电梯一样，从卧室直达官道。”

    胜男两只手不停的比划着，把当时的在竹屋的遭遇演示了一遍。

    “喔，有这事？”

    魏良也很好奇，这些暗道、机关，大多都是电视和里出现的片段。现实生活中根本就没有。前世也有人探讨过，古代是否有巧妙的机关。答案是肯定的，证据便是古代皇陵里的那些设置。但往往出于保密的目的，参与设计和建造的工匠，大多在工程完工后，就被当权者灭口，所以，这些机关什么的，并没有流传开来。

    “对了，我还在竹屋里发现了一本奇怪的书。”胜男连连点头，表示确有此事，她接着想起顺手从卧室里带出来的那本书，举着食指和拇指比划着：“大约有这么厚吧，里面用一种我不认识的字记录了很多东西，还有简单的插图和阿拉伯数字，不过我不是理工的，看不懂那些插图和公式。”

    “书？”魏良心里一动，他好奇的问道：“你放家里了？”

    “对呀，这么厚的东西，我怎么可能随时带着呀。”胜男撒了个小谎，其实这本书就在她身上，只不过是在紫葫芦里。

    “嗯，等哪天回家我拿出来给你瞧瞧，没准儿你能看懂呢。”

    “好！”

    魏良也点点头，他有种预感，那本书里一定有竹屋的秘密。

    来到南山，魏良和胜男在众人热切的议论中，前后下了马车。

    他们先来到工棚，听周福和几个工匠，分头汇报了各自负责的工程。正当胜男和魏良亲去察看的时候，杨知县突然带着大队捕快来到南山。

    “咦？他怎么来啦？”

    胜男不解的看向官道，杨知县穿着一身簇新的鸂鶒补服，在众多衙役的保护下，来到田地边。

    “不知道，今天一早见到他的时候，他也什么都没有说！”

    魏良也纳闷呢，他连忙拍拍身上的浮土，然后和胜男一起过去迎接。

    “嗯嗯，好呀。”杨知县依然满脸温的笑，他摆手让魏良和胜男免礼，然后放眼远望，指着前方的一处临时木器作坊问道：“这里就是安置难民的手工作坊？！”

    “回大人，是的。”胜男虽然不解杨知县的来意，仍是恭敬的抱拳回答。

    “很好。”杨知县微微颔，然后撩起官服率先走了过去，边走他边低声对魏良说：“刚刚收到府衙的公，黄河北岸的决口已经堵上了，刘大人正带着军民加筑提防，朝廷也下了明令，让离家的难民尽快返乡。”

    “卑职明白了。”魏良闻言，忙答应一声，表示知道该怎么做了。

    杨知县满意的微微一笑，然后端着父母官的架来到工地。

    魏良跟在后面，等众人赶上来之后，便让周福召集所有的难民过来，听知县大人的训示。

    所有的难民聚集起来后，杨知县清了清嗓门，便开始白话起来。

    内容很明确，第一，他是本地的知县，收留难民的魏良和李胜男分别是他手下的官吏；第二，黄河水患已经得到抑制，朝廷希望难民们尽快返乡，重建家园；第，他身为一县父母，很是同情这些被迫离家的难民，所以，每位返乡的难民，梅水的县衙发放费。

    一通半半白的话说完，难民们先是楞了下，他们还没有完全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一旁的魏良和胜男见状，连忙大声解释，并且鼓动难民们纷纷向杨知县叩谢。

    数名难民及妇孺，听到他们的恩人这么说，连忙照做，呼啦黑压压的一大片人跪倒在地，七嘴八舌的高喊“谢谢杨知县大恩”“多谢青天大老爷”之类的话。

    杨知县见状，也高兴不已，站在跪倒的人群面前，他越来越相信，这些难民就是自己救下来的。于是，他又开始激情洋溢的曰诗云起来，无非就是帮自己表功。

    魏良也只好再次带头叩谢，力配合这场谢恩大戏。

    有了朝廷的明令，难民们也开始纷纷返乡。胜男和魏良按照约定，逐一给难民们发放工钱和费。

    虽然杨知县很不要脸的演了一出戏，但这戏是给暗访的锦衣卫和府衙的官差看得，只有难民们和南山的人们心里才明白事实的真相。哼！父母官？他们一开始求的便是这些父母官，可换来的是什么？关闭城门，不准难民进城。

    要不是南山的东家，他们这些逃难的人早就饿死、病死在梅水的城门外。

    如今要返乡了，难民们双手捧着沉甸甸的钱袋，个个热泪盈眶，纷纷对着胜男和魏良叩头不止。

    “唉，这一难总算是过去了。”

    胜男不忍看大家叩头的样，便拉着魏良躲进工棚里，她看着开始整理行李的人们，欣慰的舒口气。

    “嗯，对呀，真是不容易。”魏良也感慨的点点头，昨天他还亲手帮杨知县写了份安置难民的报告，详细记录了梅水如何以工代赈，妥善收留难民，当然，这些功劳都是杨知县的，他和胜男出的工钱和粮食，也都归到了县衙公帐上。

    看似挺吃亏的，其实，他和胜男也不是一无所获。这不，经过难民们的开发，南山已经大变了模样，宛若一个繁茂的庄园。

    “对了，那本书我带来了。”胜男想起上次谈到的书，便从衣襟里掏出来递给魏良：“喏，你看看，你认识吗？”

    魏良接过书本，翻开封面看了看，“咦？这是，这是——”

    “怎么，你认识？”

    胜男期待的看着他。

    “呵呵，认识认识。”魏良匆匆的翻了翻后面，目光停留在几页插图上，他非常高兴的说道：“哎呀，棒了，这简直就是一本奇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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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注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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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书？这究竟是什么字呀？”

    胜男见魏良欣喜若狂，好奇的问道。

    “藏。”魏良拉胜男坐在椅上，指着书页对她激动的说：“呵呵，这是一位穿越前辈的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自己的生平、前世，还有他利用前世的知识做得发明、创造。”

    “藏？前辈的日记？”

    胜男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拿过日记，快速的翻了几页，“那位前辈都写了些什么，有关于暗道机关的记录吗？”

    “有。”魏良见胜男满脸的问号，笑意不减的拿着她的手，把书翻回第一页，指着上面的一断字说：“这是前辈的自述，他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不过不是藏族人，但精通藏。因为担心这本日记被家人发现，泄漏了自己的秘密，他就用藏记录。”

    胜男点点头，书上的字她依然不认识，但魏良的话说得很明白。

    比起李胜男和魏良，这位穿越前辈就命苦了些，他来到明朝的时候，恰是洪武末年。但这还不是最悲惨的，最悲惨的是他的新身份，不是平民姓，也不是皇族贵戚，而是成为铁铉的次。

    “铁铉？咦，这名字好耳熟呀！”

    胜男似乎在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切，真有你的，居然还敢号称地道的济南人，我问你，铁公祠是为谁而建的呀？”

    魏良很无语，轻声反问道。

    “呃，铁公祠？”胜男挠挠头，想了n久，“不是吧，是那个把朱元璋的灵牌放在城门楼上，还诱杀过朱棣的铁铉？！”

    魏良点头，“不错，这位前辈正是铁铉的次。”

    胜男张着嘴楞了下，然后很是同情的说：“真命苦，我记得建旧臣的家眷下场都非常惨，这位前辈好像也没有挥动小翅膀呀。”

    铁铉依然是被永乐大帝残虐而杀，他的父母被流放海南，长戍河池，次充奴后被虐待而死。

    魏良缓缓的摇头，他仔细的看着前辈的生平，“也不全是这样。事实上，在前辈的努力下，铁家除了铁铉，其他的亲属族人悉数转移到了关外，也就是沈阳。你那天偶然闯入的鬼林，正是这位前辈为了最后劝说、营救铁铉修建的。可惜，铁公耿直，他怎么可能听儿的话，放弃自己的君主和信仰呀。”

    “我说呢，那个竹屋修建的如此隐蔽，可暗道的出口设计得有些不合理。按理说，如果想避世，它的通道应该修到荒山野岭，而不是直通官道。”胜男有些明白的点点头，她回想那天的线，颇为感慨的说道：“咱们这条官道是济南府通往外省的必经之，而他又把通道和房建在这里，足见这位前辈为了救铁公，真是下了一番功夫呀。”

    “没错，人家足足准备了十多年，可惜最终还是功亏一篑。”魏良翻到竹屋的设计图，他指着几个分解图说道：“看到没有，这就是竹屋的机关。”

    胜男伸着脖看了看，依然无奈的摇头，字她看不懂，这种专业的简图她更看不懂。

    “对了，待会儿你带我去那个竹屋看看吧。”魏良见胜男没有反应，便挪回书本，他越看这些图，心里越是好奇，看到最后，便想立刻亲眼瞧瞧成。

    “好呀，如果可以的话，南山的房也按竹屋的设计建造！”

    胜男答应一声，探出工棚，挥手招来一辆马车。

    “嗯，应该没有问题，上面记录的非常详细。”魏良又重新看了一遍，信心十足的说道。

    “成，咱们赶紧去吧。”

    比起上次的误入，胜男和魏良这次方便了许多，他们按照书中的记载，从官道旁的大山石找到入口，然后来到竹屋里。

    “真是巧妙了，这位前辈果然是位建筑专家呀。”魏良抱着书本，对照图片，挨个试验着竹屋里的机关。

    胜男上次是误打误撞，只见识到了水中桥和上下梯，而其他的很多巧妙设计，并没有发现。

    “嗯嗯，是挺巧妙的。”胜男看着突然出现的改良版抽水马桶，也赞叹不已，但又想起铁公的遭遇，轻叹一口气：“可惜，这么巧妙的机关，如此处心的准备，还是没有救到人。”

    “已经不错啦，至少他的家眷和孙，免除了朱棣的变态惩罚。”

    魏良又试了试可以翻转的床，听到胜男失落的喟叹，忙安慰道。

    “也是！”

    胜男也不知道怎么了，想起那些古人，莫名的伤感起来。

    “哎，魏老大，你怎么会藏的呀？”

    在竹屋参观了半天，魏良和胜男终于回到官道上。胜男看他还是非常宝贝的抱着那本日记，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哦，我大的时候有位舍友，他父亲年轻的时候曾经去过青藏，对藏也有所了解。到我同这里，他信仰佛教，还曾经去拉萨专门习藏呢。”

    魏良想起前世的那些好友兄弟，刚才的兴奋之情顿时消弭了许多。讲到最后，他遗憾的说：“唉，本来约好等兄弟们转正后，一起找时间去川藏游玩，结果……”

    胜男发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自从她和魏良相识后，她很少见过如此伤感的魏良，她轻轻握住他的手：“咱们以后也能去呀，等咱们挣下大笔的银，安顿好家人后，就可以相伴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魏良用力攥住她的小手，颔道：“好！”

    回到南山，胜男和魏良来到山脚下的新房里。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新家，他们站在位于两栋房中间的溪水畔，忍不住再次端详着：

    这两栋房的格局差不多，都是采取前世农家小院的格局，分别建了间大房，左右两侧的房延伸出一间，隔成五小间；院的面积不是很大，约莫一平米左右，里面已经铺好了孩们帮忙收集来的鹅卵石，从大门直通正屋的廊下；院墙垒得不是很高，因房屋就着山势而建，用料也实诚，看起来非常结实。

    就南山整体的格局来看，胜男他们两个的房是南山建筑群的中心，佃户们的房从胜男和魏良的房向两侧延伸开来，也都是依着山势而建，二十多栋房，组成一个环状，把腹地的耕地、玫瑰花圃和菜园紧密包围起来。

    溪水两侧的荒地上还各挖了个储水池，从小溪中引入了八分满的清水。清水中，巍然立着一个十几米高的大水车，在人力的驱使下“吱嘎吱嘎”的转动着，扬起哗哗的清水流入附近的水渠中，浇灌着腹地所有的农田。

    南山一共五座山，山与山之间，并不是全都紧密相连的。为了南山整体的安全，胜男建议，有缝隙的两座山之间修筑上高高的房，然后将房按照两层来建，底层是有门的通道。平时开启，晚上或者紧急情况，便关闭大门，这样南山便只有一个入口。

    而入口处，则是按照魏良的想法，密密麻麻的建了一圈两层的房，以入口为中心向南北延伸出去。等建成之后，胜男越看越觉得，这两层的房，非常像前世社区门口的门头房。

    当下便鄙视了魏良一番，不过，等工程完全结束，散乱的小贩们陆续搬进来，南山入口又高又大的铁门，就不怎么扎眼了。

    一旦有突然情况，只要把入口的大铁门一关，南山便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堡垒。一般的小毛贼或者强盗，根本就进不去。

    还好有难民们的参与，否则这么大的工程量，如果单靠佃户和雇佣的短工，干到明年都不干不完。

    所以，胜男对于难民们，也是非常感谢，除了结算给他们正常的工钱外，还另外送给每个家庭五十斤的粮种。数量虽然不多，但耕种收割后，一家人的口粮还是可以保证的。

    大部分的难民，千恩万谢的收下宝贵的种粮后，开始陆续返乡。

    还有一小部分手头上的工作没有完工，不想留给恩人一个烂尾巴，便拖延着返乡的时间，继续干着。

    “咱们的房都已经建好，还是不要改动了。”胜男和魏良满意的打量了一圈，然后来到属于胜男的房里，他们两个坐在廊下的石阶上，一人一块石，在黄土地上比划着。胜男指了指自己山上的石屋，说道：“我看干脆把那个地方重新规划一下，争取将腹地、山外连接起来。一旦有情况，咱们可以直接从房间里转移出去。”

    魏良摸着下巴，先是看了看胜男指的地方，然后再看看书本上的分解图，接着又拿起石块在地上画了画，点头道：“应该可以，不过，必须要保密。”

    “嗯，我琢磨着，与其防备施工的人，还不如分开建。让不同的人建某一个工程，最好是彼此不认识的工匠。然后最后阶段，咱们自己动手，如何？”

    胜男在地上画了个点，然后指着其中一个点建议道。

    魏良也试着比划一番，“好办法，正好帮咱们干活的最后一批难民要走了，可以先让他们挖开通道。反正他们干完活都要返乡的，再说，只让他们挖个地道，他们也不知道咱们的用途。”

    胜男点头表示同意，他们两个有模有样的商量着。

    这时，周福找了过来，问魏良要发给难民的工钱。

    魏良先看了看周福登记的账册，没有什么问题后，便从袖袋里掏出几张小额的银票递给周福。

    胜男见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咯咯咯的笑起来。

    “咋啦？有什么可乐的？”

    魏良被她笑得有些发毛，不解的问道。

    “没有没有，咱们还是赶紧办正事吧。”

    胜男没有好意思说，她刚才突然发觉，南山的工程是自己出粮，魏良出银，他们两个早就不分彼此，注定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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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咱也买树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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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忙碌的日里，时间过得格外快。炎热的夏天匆匆而过，收获的季节如期而至。

    这不是胜男在明朝的第一个秋天，但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期待。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南山完全变了样。

    佃户们早早搬到了新房里，田地里的高粱也长出了结实的穗，大片的玫瑰花灿然开放。原本寂寥荒芜的贼窝，俨然成了县城近郊的田园村落。

    “老大，没想到咱们的南山如今能变成这个样。”

    胜男坐在魏良家的院里，两个人坐在新移植的石榴树下，守着一壶热茶，享受难得的休闲时光。

    “嗯，我也没有想到。”魏良点点头，看着有些空荡的小院，他颇为遗憾的说道：“可惜姨娘她不能分出来住，小妹也被拘在家里，你瞧这么大的院，只有我一个人。”

    “怎么？魏老爷不同意？”

    胜男放下茶杯，关心的问道。

    魏良苦笑了一下，他无奈的摇头：“不是，是姨娘不肯。”

    前几天，衙门无事，南山的房也装修妥当，各色的家具全部搬了进来，魏良便趁机回了趟老家，想把姨娘和妹妹接过来住。结果，老爷还没有反对，姨娘却直摇头，连忙摆手说什么老爷还在呢，魏家又没有分家，她一个姨娘哪敢跟着少爷出来单过呀。

    等四下无人的时候，田姨娘才悄声的对魏良说：魏家有规定，儿们全部成家后才可以分家。而魏良是小儿，只要他成了亲，魏老爷就会分家滴。儿不在家，田姨娘早就下定决心，要帮儿守好家业。省得分家的时候，魏良吃亏。

    魏良当时听了直翻眼，自己是庶，基本上能分到他手里的财产不会有多少。反倒是他在南山和县城的西点铺，总价值加起来非常可观，完全能让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田姨娘在魏家的日又不好过，她何苦死撑着呢。

    想到这些，魏良好几次都想告诉姨娘，自己手里有钱，但又害怕魏家的其他人知道后，会横插一杠，硬是忍着没有说。

    不过，据魏良观察，就算是他告诉田姨娘真相，姨娘也不会在分家前跟他出来，因为在田姨娘的心目中，自己的儿是魏家名正言顺的少爷，魏家的财产必须有他一份儿。儿挣下的家业，是儿有本事，但祖产还是要的。

    胜男听了他的话，眨巴眨巴眼睛，最后叹口气说：“唉，虽然没有见过你家姨娘，但我能够想象得出她是什么样的女。”

    “所以呀，为了让姨娘和小妹早点过上好日，我必须考中举人，否则，这栋房，还有外面的高粱地和沙土地，估计都要被老爷归到‘祖产’里去咯！”

    胜男点点头，“哎，说到考科举，魏老大你准备的怎么样啦？剩下的时间可越来越少，要不要请个先生来帮你辅导辅导呀。”

    她记得自己的外公就是个坐馆的先生，好像现在还教着书呢。

    “嗯，还行吧，都是些死记硬背的事。”对于明年的乡试，魏良倒不是很担心，他轻啜一口温茶，“杨知县说啦，有问题可以去请教他，人家怎么说也是进士出身呀，比举人还高一个档次呢。”

    “杨知县？！”胜男楞了下，她没有想到杨威如此大方，疑惑的问：“他怎么变得好说话起来，是不是有什么条件？”

    “没有，可能是最近心情比较好吧。”

    魏良和杨知县相处了一段时间，多少也能了解一些这个人的性。就像胜男所担忧的那样，杨威是个表面君，实则圆滑的小人，满口诗书纲常，行事却像个无利不起早的商贩。如今杨知县肯主动开口要求帮忙，那魏良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心情好？”胜男嗤笑一声，“也是，心情能不好吗？咱们提供给难民的口粮一五十多石，他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粮食的数量增长了二十倍不说，还转眼由我们的粮食变成了预备仓的官粮。上任留下的亏空立刻被堵上了一半，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呀。”

    “呵呵，是有些心疼。”魏良想起自己的收获，对杨知县倒也没有多少怨言，“不过，本来这些粮食就是准备免费提供给难民的，能借此事巴结杨知县，咱们也不是没有好处。他得了名声和功劳，咱们得了人心和心安，何乐不为呀。”

    “话是这么说，但看着他拿着咱们的功劳，又能升官又得嘉奖，心里多少有些别扭。”

    胜男有些纠结的把玩着手里的茶杯盖，想起杨知县最近春风得意的样，别提多郁闷了。

    话说自从魏良的报告呈送到济南府衙后，省城的上官们对小小的梅水镇产生了兴趣。先是派人来梅水镇详细询问杨知县，接着又派人去难民的老家去落实，如此这般折腾了几趟，原本名不见经传的杨威，成为府衙甚至布政司诸位大人经常谈论的对象。

    报告中提到的“以工代赈”，更是被布政使直接拿到了黄河治理现场，建议刘大人参照梅水镇的成功案例，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争取尽量减少灾民的流失和避免灾民发生暴乱的可能。

    近两个月过去了，听说黄河那边治理的还不错，大多数难民都能踊跃帮助官兵修筑堤防。而作为“以工代赈”的创者，杨威杨知县，俨然成了黄河水灾唯一的也是最大的受益人，仕途更是一片光明。

    “别这么想。”魏良端起茶壶给胜男添了些茶水，慢慢的分析道：“杨知县能一帆风顺，对咱们也是大有益处。退一万步讲，即使咱们没有好处，这话也不要再说了。以工代赈是杨知县提出来的，南山的工程也是在杨知县的筹划下进行的，记住，这才是事实。”

    胜男见魏良难得的认真，不解的问：“你怎么啦？好像很惧怕杨知县的样。”

    “不是好像，而是真的。”魏良叹口气，他幽幽的说：“玫瑰镇的冯知县被停职了，前几天下了公，你知道继任者是谁吗？”

    “是谁？难道朝廷没有派新知县来，而是由杨知县协管？”

    胜男想起自己和老爹闲聊时，老爹曾经提到这点。当时冯知县的处境很糟，李正义推测，很快朝廷就会有公罢黜冯知县；并且还推测，鉴于玫瑰镇的辖区小、人口少，朝廷很可能不派遣新知县，而是让风头正盛的杨知县代管。

    “没错，就是杨知县。”魏良点点头，这也是杨威心情非常好的原因，一个梅水或者一个玫瑰镇很小，但是两个镇加起来，就很大了。他回想到杨知县拿到公时，脸上“温和”的笑意，心里就只打鼓，他再次叮嘱道：“以后咱们的老家也归杨知县管，所以一定不要得罪他。记住哈，难民的事我们只是听从杨知县的安排，其他的和咱们无关。”

    胜男见他说得郑重其事，不由得点点头，“嗯，我知道了。”

    “当然，也不用害怕，咱们问心无愧，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成。”魏良现在主要的工作是读书，衙门的事情大多都交给了胜男，“对了，衙门最近没有什么案吧？”

    “没有，成天不是东家丢了鸡，就是西家跑了伙计，全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一提起工作，胜男的注意力成功被转移，她嘴里抱怨着，脸上却神采奕奕，“还有几家为了盖房而打架的，唉，整天不是帮忙找鸡，就是帮一群大叔大婶拉架。你呢，还是安心的在南山读书吧，只要不是命案，我不会惊动您老人家滴。”

    “呵呵，那就好。”

    魏良很享受这种田园生活，每天清晨去生机勃勃的耕地转转，然后去入口的小集市吃点早饭，回来后便安静的读书。墙外佃户们偶尔的谈笑声，让他有种同样轻松的感觉。在这里，他不用担心杨知县的算计，也不用面对魏家人贪婪的嘴脸，一切都那么的祥和自然。

    而其他的农民，就没有魏良的好心情。秋天原是丰收的季节，但附近乡镇的农民们却没有任何喜悦。由于夏天的冰灾，小麦大面积减产，虽然没有饥荒，但也没有多余的麦留作粮种。如今正是播种小麦的时节，附近粮店、地主手里的粮种，价格已经炒到了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步。

    “唉，这可咋办呀？难道就让地空着？”

    王老实蹲在地头上，看着成熟的高粱穗儿发愁。

    “怎么啦，地里有问题吗？”

    胜男从魏良家出来，抬眼便看到王老实皱成核桃壳的脸。

    “东家好。”王老实听到胜男的声音，忙站起来问好，“今年咱们种的高粱成熟的早，而且颗粒饱满，是最最好的粮食。但现在俺们手里没有小麦的粮种，等高粱收割完，咱们种啥？”

    “粮种？”胜男最近没有去巡街，所以并不知到粮种的行情，她皱着眉头：“你们之前的庄稼都舍在了地里，自然没有富裕的粮种。不过，县城的粮店不是也卖粮种吗？”

    “回东家的话。”王老实还是满脸愁容，“是有卖粮种的，可也贵了，如果按那个价钱买了种，就算是来年大丰收，交完农税和租，剩下的粮食都不够还债。”

    “哦，有这事？”胜男突然明白了，她想了片刻问道：“附近乡镇的粮种全都涨价了？一般都是什么价钱，你给我说说！”

    王老实听了她的话，忙掰着手指头解说。为了买到合适的粮种，他们附近的村民和邻居们把整个玫瑰镇和梅水镇都走遍了，无论是粮店、地主还是其他没有受灾的农民家里，粮价都非常高。

    “胜男，情况不妙呀，你有什么办法吗？”

    魏良出来送胜男，听到王老实的叙述，也感到情况有些紧急。

    “嗯，我想想。”胜男抱着下巴转了转，手不经意间摸到紫葫芦的时候，灵光一闪：“有了，咱们也来一回买树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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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有人劫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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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树梢？什么叫买树梢？？”

    魏良听了胜男的话，不明白，连忙追问道。

    旁边躬身站着的王老实也是满脸的问号，他悄悄的竖起耳朵，努力的听着。

    可惜，胜男并没有给王老实知道答案的机会，她转头对他说：“王老实，你和周福去附近问问，看看有多少农家想买粮种，把具体的数量统计下。”

    “哦，好的。”

    很不情愿错过机会，王老实还是答应一声，跑到半山坡的工地上找周福。

    见身边没有了其他人，胜男神秘的问道：“看过《乔家大院》没有？”

    魏良的表情有点傻，他呆呆的点头：“看过呀，咋啦？”

    “呵呵，知道乔致庸的祖宗是怎么发家的吗？”胜男终于逮到给魏良当老师的机会，得意洋洋的说道：“乔致庸的祖先叫乔贵发，是个穷困的孤儿。早年走西口的时候去了包头，先是泡豆芽、卖豆腐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而真正让他发家的则是开草粮铺……”

    胜男简单的把这位传奇晋商的生平说了说，然后着重讲了讲“买树梢”的操作过程：“其实，这也是一种赌博，赌的是胆气和眼力。情况嘛就像现在咱们遇到的一样，农民耕种却没有粮种，而那位乔贵发就出钱或者出粮种给农民，当然不是白给，而是提前约定好，接受钱或者粮种的人家，等庄稼成熟后，必须以约定的价格卖给乔贵发，否则就要支付银或者粮种的高利贷利息——”

    说到这里，魏良便明白了，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原始的期货交易，需要非常大的胆气和老辣的经验，他点头：“我知道了，古代的农民都是靠天吃饭，再加上运输远没有前世便利，粮食的价格也波动很大。像是去年风调雨顺，粮食大丰收，粮价也比较低廉；而今年遭遇了冰雹和大雨，粮食减产，外地的粮食短时间内运不过来，连粮种的价格都上去了，估计明年的粮价也会很高。不过，你用方换来的粮食不是都给难民了吗，哪里的粮种呀？”

    “呵呵。”提到这里，胜男更加得意，双眼里满是烁烁的亮光：“还不是我有先见之明！用方换了一六十石粮食，只剩下十石。但这段时间我又从其他的地主那里，分批买了不少种粮哦。再加上老家的粮食也被我弄来了一半，玫瑰作坊的伙计去外地送货的时候，我也让他们带回不少粮食……七七八八的加起来，多了没有，四石还是有的。”

    魏良听完她的话，佩服不已，直接竖起大拇指：“厉害！”

    “哪里哪里，老话不是说了嘛，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胜男也是在难民身上得到的启发，她刚刚见到那些灾民时，一个个面黄肌瘦，满脸菜色，为了一斗粮食，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

    他们所在的不是物质丰富的前世，而是资源匮乏的大明。当天灾来临时，金山银山都比不上一碗饭。而胜男又比别人幸运，她有神仙法器宝葫芦，就算是把粮食囤积上年，也不会变质，更不会发芽发霉腐烂。

    所以，南山的工程结束后，胜男便开始想办法筹集粮食。经过近两个月的积累，她的宝葫芦里小山一样堆积着大批的粮食。

    “嗯，那你也乔贵发，把粮种提供给农民，然后来年回收？！”

    魏良点点头，这次他疏忽了，等佃户们交了租后，他也要有计划的囤积粮食。

    “对呀，今年粮种价格这么高，明年的粮价肯定更高，我也是普通人，该挣的银绝不会松手。”胜男想起那一五十石粮食就心疼，她狠狠的说：“这些本来是我留着给家里压仓的保命粮，没道理免费提供给别人吧。再说了，买树梢也是有风险的，如果来年还有冰雹呢，那我不就血本无归啦？”

    “好吧，我也想办法多弄些粮食，咱们一起赌！”

    魏良觉得他和胜男已经算是半个夫妻，有问题两个人要共同面对。

    有了新情况，胜男便取消了回家的打算，和魏良折回小院，等王老实和周福的统计结果，并且起草相关的合同。

    附近的村民一听有免费的粮种，纷纷抢着报名，王老实和周福身边围了一圈的人。

    周福见场面有些失控，又担心这些农民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连忙大声把他们应尽的义务说了说。

    “哎呀，周大爷，俺们都听明白啦，您放心吧。”

    “就是就是，反正粮食种出来也是要卖的，卖给谁不一样呀？”

    “可不，咱们不相信别人，也不能不相信魏师爷和李捕头呀！”

    人群中，大家七嘴八舌的喊着。

    周福伸着耳朵听了听，发现大家真的明白自己的意思，便开始来到树下的石板上，拿着毛笔统计人名。

    报了名的农民，满心欢喜的等着明天去南山签合约，嘿嘿，签了合约就能领到粮种啦。趁着节气还没有过，赶紧种地是正事儿。

    第二天，胜男和魏良忙了整整一天，才把所有报名的农民打发走。二多石的粮种，换回来一打按着手印儿的契约，胜男小心的把契约收好，开玩笑，这可都是钱呀。

    有了粮种，附近的农田里一派繁忙的景象，大人孩齐上阵，耕牛也一趟一趟的辛勤劳作，争取在中秋之前把麦种好。

    而胜男这里，忙完了买树梢的事，便恢复了平常的工作。每天点过卯，就开始分配工作，有时在班房坐镇，有时去巡街，忙得不亦乐乎。休假的时候，她也不会闲着，清晨就带着馒头骑着悍马去南山，看看地里的庄稼，然后和魏良聊天。

    日一天天过去，眼瞅着就到了中秋。

    “处斩邱老大？”胜男坐在押签房，对面是许久不来县衙的魏良。

    “没错。”魏良拿着刑部的批，“南山的匪和匪从，除了判处流刑的五个人外，其他的七个人全部处斩，就在天后。”

    “哦，那需要我做什么吗？”

    胜男当了捕头后，还是第一次遇到处斩犯人的事，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

    “你的工作很重要，法场和押运途中的安全问题，都是你来负责。”魏良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这也是他第一次经手这样的事，多少有些紧张，“当然，押运途中的问题不大，法场的秩序一定要维护好。”

    “嗯，明白。”胜男点点头，想到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她有些兴奋的说：“哎，老大，你说有没有人去劫法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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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丰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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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法场？”魏良白了胜男一眼，没好气的说：“乌鸦嘴！你以为咱们这是演电视呀，真要是有劫法场的，你和捕快们就要冲在前面拼命！”

    “嘿嘿。”胜男也觉得自己兴奋过了头，她挠挠头发傻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哈。我就是随便一说，不作数的。”

    “这还差不多。”魏良摊开一张白纸，开始和胜男商量具体的工作分派，“这些死囚，多是些恶贯满盈的盗匪，附近的姓颇受其害，等行刑那天，肯定有不少乡亲来围观，届时群情激奋，场面可能会比较混乱。所以，你们捕快们一定要协调好，不要发生任何意外。”

    “嗯，我明白。”胜男收起调笑的心思，也开始认真的和魏良商量起来。

    天后，胜男亲自带着四个马快去牢房提人犯，并严密监督狱卒们给死囚戴好镣铐和枷锁，然后把尘封很久的囚车拉了出来，将一干死囚推上木笼车关好。

    何时从牢房出发都是有明确时辰的，胜男见时间到了，便带着捕快和狱卒们一起押着死囚们出了大牢的院。

    等他们来到街道上的时候，宽阔的青石两边，已经聚集了提前得到通知的姓们。涌动的人群，让人有种错觉，是不是全城的人们都赶来了。看到这么多人，胜男警戒的握着腰刀，目光不断在道两边扫来扫去，生怕拥挤的人群中蹿出劫匪。

    突然，胜男眼前飞来一个黑影，速很快，她根本来不及躲闪，被黑影砸了正着。些微的刺痛以后，异物被砸碎了，顿时一股腥臭的味道从脸上蔓延开来，粘稠的汁液顺着脸颊和鼻缓缓流下。

    搞什么？胜男无语的看着手上黄乎乎的东西。自从得到通知后，过去的天时间里，她和魏良反复假设过刑场上发生的变故，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一只臭鸡蛋击中。没错，刚才的黑影正是从人群中飞出的一只鸡蛋，而且还是馊臭的蛋！

    “大家快看呀，这就是匪邱老大，那个杀人越货的混蛋！”

    “砸死他，砸死这个畜生！”

    “对对，砸死他！”

    “呜呜，小儿呀，老天有眼，害你的山贼终于要被砍头啦，我替你砸他……”

    黑压压的人群中，飞出第一个臭鸡蛋之后，被恶匪欺压多年的姓们，纷纷抄起早就准备好的烂菜叶、鸡蛋壳和石块儿，用力的朝囚车砸去。一时间，胜男就见眼前、耳边“嗖嗖”的黑影乱飞，一不留意就被击中。

    “奶奶的，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觉得砸贪官恶棍的场景非常解气，怎么就没有想到，囚车边还有捕快和狱卒呀。”

    胜男悄悄的看了看其他的同事，似乎人家对眼前的状况，并不怎么惊讶，只是在砸物飞过来的时候，迅速的躲开。再看看后面的囚车，基本上已经被垃圾淹没了，邱老大消瘦的黑脸上满是黄色、黑色的汁液，草窝一样的乱发上还顶着几个蛋壳，活似孵出小鸟的鸟窝。

    周围的姓们，越砸越勇，他们开始发觉这是自己排解怨气、恨意的有效途径。起初砸的多是家里的烂菜叶和臭鸡蛋，垃圾扔完了还是不解气，干脆又运来成筐的萝卜茄，也不管好坏，直接丢了过去，隔壁街上的菜市，各种硬质的蔬菜更是被抢购一空。

    从大牢到刑场，不过一刻钟的程，却因为道拥塞，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胜男和几个捕快狱卒们，也沾了身旁死囚的光，等到了刑场后，原本整洁的官服上，满是鸡蛋汁、青菜叶。

    “这是怎么啦？”魏良接过胜男手中的批条，诧异的从她头发上捻下一根小白菜，再仔细一看，胜男的脸上也亮光光的，仿佛刚刚洗过脸一样。

    “没事，还是赶紧把监狱的批条呈给大人吧。”胜男摸摸脸上的蛋汁，忍住想吐的冲动，连忙催促道，“办完正事，我也好尽快回家洗个澡。”

    “好。”魏良见时辰不早了，连忙拿着件来到杨知县面前，恭敬的递给他。

    这时，狱卒也押着几个死囚来到行刑台上，刽手正在用酒水淬着砍刀。

    验明正身后，杨知县开始诵读几名死囚的罪状，并大声宣布刑部的批复——斩！

    听了杨知县的话，围观的姓们顿时兴奋的大喊，有的被山匪迫害过的人家，更是将死难家人的灵位放在刑台下，共同见证死仇人头落地的那一刻。

    杨知县看了看一侧的漏钟，又对了对时辰，见午时已过刻，便抽出签丢在地上，庄严的喊道：“时辰已到，斩！”

    “哈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刑台上邱老大挣扎着抬起头，他阴鸷的眸扫过围观的人群，当他的目光接触到李大头的时候，他突然哈哈大笑，嘶声喊着：“世上最好吃的东西，老吃过了；世上最烈的酒，老喝过了；漂亮的女人，老也睡了，什么福咱也享过了，死了也不屈！哼，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老早就够本了！有些人，不要以为那了我的金我不知道，哈哈，老就算是变成了鬼，也会找你的！”

    “行刑！”

    杨知县见邱老大临死之时，还毫无惧色，更无悔意，便大声喝道。

    听到命令的刽手，连忙举起刀：

    “噗！噗！”

    手起刀落，壮硕的刽手如切西瓜一般，亮光上下闪着，没过多久七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下来。

    胜男闭着眼，心里却被邱老大最后的几句话，搅得七上八下的：自己拿的那些金，虽然是马老六告诉她的，但也是南山山匪的脏银。邱老大这么说，难道他知道是自己拿了这些钱？！

    应该不会吧，马老六开口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更何况，本来这些金是马六留给娘和弟弟的，邱老大不可能知道？！

    胜男不确定的想着，越想心里越觉得不安，更不敢去看刑台上的尸体和血迹。

    “胜男，没事吧？”行完刑，杨知县便退场了，剩下的工作都是由魏良和李正义负责。魏良把工作分派好，来到胜男身边，却发现她还兀自一个人闭着眼傻站着刑台一侧，连忙担心的问道。

    “呃？”胜男睁开眼，发现台下的人群早已慢慢散去，她有点疑惑的问道：“结束啦？”

    “嗯，尸体已经拉到义庄。”魏良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恩，不热，然后又伸手在胜男眼前晃了晃，发现她的反应还算正常，便松了一口气：“是不是第一次见如此血腥的场面呀，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魏良轻轻推着胜男的肩膀，准备送她回家。

    “哦，我没事，没事。”胜男的眼前偷偷的瞥了一眼刑台，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有两个杂役正在清理上面的血迹，忙回过神儿摇头，“衙门的事情还挺多的，你先忙正事吧，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回来。”

    “真的没事？！”

    说实话，魏良亲眼看到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心里也是一震，那种血浆喷涌的场面，让他实实在在的明白一件事——这不是演电视，这是真的。

    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些畏惧，更何况胜男是个女孩儿呢。魏良此刻才有些后悔，既然李正义还在继续为衙门当差，干嘛还要让胜男亲自经历这些呢？！

    胜男连连点头，她不过是有些心虚罢了，虽然那些金她已经变相的送给了附近的姓和灾民，但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好处，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呼~看来钱还是自己挣得，花起来才心安呀。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胜男对自己的事业也格外关注起来。

    处斩了死囚，县衙又恢复了往日的样，李大头也销假回来上班，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外，对胜男倒也算是尊重，很是安分的按“捕快守则”当差。

    这天，南山的高粱终于熟了，胜男和魏良迎来了第一次的秋收。

    田地里，一人多高的高粱结结实实的挺立着，顶着如火焰一般的穗，沉甸甸的穗不时随风摇摆，宛若一簇簇旺盛的火苗。高粱地旁边补种的菠菜和圣女果，也开始长出翠绿的叶，估计在冬天到来前，就可以收获。

    而最让佃户们惊喜的，便是东家送给他们的玉米也成熟了，看着金灿灿如婴儿胳膊般粗壮的玉米，他们忍不住掰下来，捧到胜男面前。

    “东家，您看，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玉米？”

    王老实满是褶的脸上，早已绽满了笑意，他激动的把颗粒饱满的玉米递给胜男。

    “嗯，不错。”胜男接过玉米，然后拨开外面的皮，指着里面的黄色颗粒说道：“呵呵，这才是玉米，外面的叶不能吃的。”

    “哦，知道了。”王老实搓搓手，有些期待的说：“那，东家，咱们开始收割吧？”

    胜男抬眼看了看，其他的佃户早就跃跃欲试，脸上也是掩藏不住的欣喜，便点点头：“好，开始！”

    随着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户和他们的家属，纷纷举着镰刀冲进地里，“唰唰唰”的忙活起来。成片的高粱瞬间倒下，妇女们带着孩跟在后面，把收割好的高粱一捆一捆的堆在地头。而老人们则挎着竹篮，在田地四周的玉米丛里，小心的掰棒。

    胜男蹲在地头，抽了一个高粱穗，捻着红红的高粱，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喜悦之情涌入心田，她满足的叹息：呵~丰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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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玉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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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澈的溪水边，王老实家的和许大勇家的抬着一口大锅，放在岸边的青石上，然后一人拿着一个柱状的丝瓜瓤，沾了些清水，仔细的刷着锅。

    “王大嫂，这次你们家打了多少粮食呀？”

    许大勇的媳妇，十岁左右的样，人很白净，说话行事也爽快，和王大嫂很对脾气。两个人忙完地里的活计后，便经常凑在一起洗衣、做饭、聊闲篇儿。

    昨天南山忙碌了一整天，家家户户都收割了不少高粱，更有一些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的玉米，看着邻居们乐呵呵的往家抬粮食，她们这些留下来的难民，心里说不出有多羡慕。唉，可惜她们来的晚，只得了山外的二十亩沙土地，种西瓜吧，又过了时节，只能种一些地瓜。

    但是这个什么地瓜，她们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还不知道冬天能不能有收成呢。虽然王大嫂经常劝她说，东家是大好人，不会任由佃户挨饿，可她们真是饿怕了呀，再也不想过那种饿得想把自己的手吞下去的日。

    “唉，也没有多少。”王大嫂卷着袖，拿着丝瓜瓤儿“嚓嚓”的刷着锅，“都怪今年夏天那场冰雹，好好的苗砸死了一半儿还多，要不是东家福大庇护咱们，剩下的估计也活不了。这不，我家租了二十亩地，一共打了七十斗高粱。除去东家十分之一的租，只能剩下六十多斗，这可要吃到明年夏天呀。幸好还有这些玉米，听东家说，玉米也能当粮食吃！”

    “真的吗？”许大嫂还是有些不相信，她和王大嫂相处了几个月，对她的话也颇为相信。不过，她没有亲自见识过的，还是不能确定。当时，他们这些最早来南山的难民，全都放弃了返乡的机会，选择留在这里当佃户，为得就是能有一口饱饭，能过上好日。

    如果东家说的那些作物真的这么神奇，那他们全家人的生活也就有保证了。嗯嗯，他们家租种了二十亩沙土地，里面种满了地瓜，种的时候东家说啦，这种作物亩产最高的可达十斗咧，二十亩地那就是二斗呀，她家就口人，交了租剩下的口粮也是足足的，没准还能拿出来卖钱呢。

    想到这里，许大嫂脸上也开始有了憧憬，手下的动作不自禁的快起来。

    “当然是真的。”王大嫂现在对东家，那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前一段时间，自己曾经帮过工的董家，来人收购玫瑰花，听她相熟的管事说，董家正在研制一种玫瑰纯露，方便是自己东家写的。还有县城里卖得特别火的玫瑰酒，听说也是东家一手研制出来的。

    还有这些玉米，当时他们也怀疑过，能不能种、种了有没有收成，结果，这才几个月呀，东家说的话全都应验了。

    “呵呵，这不，东家为了教咱们怎么做玉米，还特意现场做给咱们看呢。”

    说着，她用丝瓜瓤敲敲厚厚的铁锅，笑呵呵的说道。

    “嗯，也是。”许大嫂心里大定，反正他们已经留下来了，那就相信东家的话，好好干就成。

    魏良的小院里，胜男正腆着脸，笑眯眯的和悍马商量着：

    “嘿嘿，悍马，之前回老家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家家户户都是驴拉磨，你看你也是驴，咋就不能帮我推推磨呢？！”

    悍马听了她的话，甩了甩小尾巴，两只水汪汪的大眼里满是鄙视，“拉磨？！那是普通的驴干的活儿，我可是悍马，是千里宝驴，怎么能干这些粗活！”

    “切，主人还是捕头呢，她不是自己也干了嘛，你是驴，就应该守着驴的本分！”

    馒头蹲在院里的石磨上，舔着自己的小爪，幸灾乐祸的帮腔。

    “对呀，对呀。”胜男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石磨，再次对着悍马赔笑道：“你看我都推了这么多玉米面，你也来试试嘛。”

    一圈一圈转得胜男头都晕了，魏良正在用功，她也不好意思指使，只能和自家悍马打商量。

    “……”悍马抖动几下耳朵，主人说的倒也没错，可为啥这种出力的活都是它干，而那只懒死的肥猫，却整天吃了喝、喝了睡的当大爷。于是，悍马很是不平的瞪向伸懒腰的馒头。

    胜男见状，连忙把馒头抱下石磨，揪起它的前爪放在把手上，可它的两只小肥腿就悬空起来，“你看，馒头个矮，它够不到呀！”

    “就是，谁让你长得驴高马大的。”馒头被主人拎得有些不舒服，连忙挣脱下来，“再说了，这活儿本来就是驴干的，难道你不是驴呀。”

    “你倒是猫，我咋没有看到你抓老鼠？”

    悍马虽然个头大，但心眼也不缺，它连忙反击道。

    “这不是，这不是主人不需要我抓么，如果主人想要老鼠，我立马就去！”

    馒头晃动着肥硕的身来到悍马面前，很是小得意的伸出两只小肥爪，唰的亮出锋利的指甲，呲着牙说道。

    “好啦，别吵了，还是我推吧。”胜男见这一驴一猫，一个比一个懒，只好认命的高举双手，来到磨盘边，继续转圈儿。

    “东家，您放着，我来吧！”

    正在这时，拎着一筐玉米的狗剩儿来到院里，见胜男弓腰要干活，连忙放下竹筐，跑来帮忙。

    “呵呵，没事没事，你还小呢！”

    胜男看了看狗剩儿小身板儿，有些不忍心的说道。

    “东家放心。”狗剩捋了捋袖，从胜男手里抢过把手，“您别看俺年龄小，推磨的活儿，俺在家就经常干呢。您赶紧歇着去吧。”

    胜男见狗剩的动作的确利，推着石磨的姿势也像模像样，也就闪开身，让他帮忙。随着磨盘缓缓的转动，金黄的玉米面从笨重的石磨中间飘洒下来，细细的落在下面的石板上。

    胜男欣喜的捏起一把，放在手心搓了搓，恩，还有些糙，待会儿让木匠老李帮忙做一个筛，筛出些精细的做窝头吃。

    “东家，这个怎么吃呀？”

    狗剩儿麻利的推着磨，抬眼看到胜男一脸兴奋的样，很是好奇。

    “吃法可多啦。”胜男把玉米面放回石板上，拍拍手上的碎屑，把前世曾经吃过的玉米做的东西一一道来：“玉米面可以做窝头，摊煎饼，还能做南瓜玉米饼，哦，对了，等冬天地瓜熟了，还能熬地瓜粥。”

    “哦，这不和小麦面差不多嘛。”

    狗剩儿想想家里的吃食，便随口说道。

    “嗯，差不多，但是味道不同，而且营养价值也不同。”胜男顿了下，然后接着说，“关键是玉米的种植并不占用良田，你看咱们这些玉米不就是在田地边儿上种的么。其实，也就是今年种少，要是种充沛的话，荒山上的坡地也能种，这样不就省了土地吗？！”

    “对呀。”狗剩年纪小，但是天天长在地里，很了解农事，连连点头。

    院外面，几个佃户搬着几块大石头，按照环形的样摆放在溪水边的空地上，然后抱来刚刚收割晒着的玉米、高粱秸秆，等王大嫂两个人把刷好的大锅抬过来后，便取了溪水倒进锅里，用秸秆点上火。

    其他的农妇则抬着一筐包着叶的玉米，连须也没有清理，只是用清水把叶表面的泥土洗了洗，等锅里的水滚开后，便按照东家的交代，把玉米放进热水里。

    一刻钟后，偌大的铁锅里，开始冒出股股的清香，引得几个孩围着大锅，咬着手指流口水。

    “好香，这玉米闻着都这么香，要是吃到嘴里，那又该多好吃呀！”

    “可不，以前咱哪见过这种好东西呀？！还是东家有本事，也没有占用多少耕地，这些玉米就长成了。”

    “娘，啥时候能吃呀，俺饿了！”

    南山的佃户们，忙完昨天的秋收后，便都闲了下来。今天听说东家煮玉米，都围过来帮忙，顺便尝尝鲜。

    “哟，这么香呀！”

    胜男和狗剩把磨好的玉米面放进布口袋里，和读完书的魏良一起来到外面。一出门，一股浓郁的玉米香味扑面而来。魏良吸了吸鼻，然后开心的赞叹道。

    “东家，已经开锅了，现在能吃了么？”

    王大嫂扎着围裙，手里拎着一个笊篱，见胜男出来忙问道。

    “嗯，我看看。”胜男走到近前，看到热气腾腾的大锅里，几十个玉米棒嘟嘟的冒着水汽，周围的热水也滚开了花儿，她从许大嫂手里拿过一双竹筷插了插最上面的玉米粒，然后点点头：“可以了，许大嫂，你先用大盆接一盆凉水，然后王大嫂把玉米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冷一冷。”

    “嗳！”

    两个农妇答应一声，分头行动。

    等大盆里的玉米变温了以后，胜男先捞出一个，扒掉外面的青叶，撕掉须，把一尺长的玉米掰成两半，递给魏良一块，自己留一块，她轻轻咬了一口，满意的点头：“行啦，大家都尝尝吧，注意温哈，别烫着孩！”

    胜男的话音刚落，十几只手迅速的伸进大盆里，几十个玉米顷刻间被大人孩消灭一空。

    “继续煮，把这两筐都煮上！”

    胜男见大家意犹未尽的样，便笑着指指院里的两大筐玉米说道。

    众人一听，嘴里连连道谢，手上也没有闲着，几个青壮的汉利的把竹筐提过来，然后照着刚才的程序开始煮。其他人则是守着大锅，咽着口水等着。

    “哎，胜男，煮个玉米干嘛弄这么大的动静呀？”

    比起佃户们的热衷，魏良就淡定了许多。前世他也不是很喜欢吃玉米，这次不过是回味一下过去的味道，吃了半个，他就不再想吃了。

    “呵呵，秘密！”

    胜男用手掐了几个玉米粒丢进嘴里，有点q的嚼劲儿萦绕齿间，她笑得有点像只小狐狸。

    随着一锅又一锅的水煮玉米，浓浓的玉米特有的清香开始蔓延开来，南山外面的集市上，小贩们和人们纷纷吸着鼻：咦，这是什么味道呀，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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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亲戚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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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着香味儿，人们来到南山的空地上，只见眼前一群人，男男女女、有老有小的围着成一个圆圈，正对着中间位置不时的说着什么。

    好奇的人们仔细闻了闻，发现刚刚闻到的奇异的清香正是从人群中传出来的，而旁边的几个小娃手里攥着从来没有见过的嫩黄嫩黄的东西，拼命往嘴里填着，瞧着他们一脸满足的样，凑过来的人也忍不住只咽口水。

    “哎呀，四哥，你们这是干啥咧？”

    跟过来的人中有些王家庙的村民，他们在人群中发现了以前的邻居，正围着大锅眉飞色舞的说着什么，连忙挤过去问个究竟。

    “呵呵，煮玉米呢！”

    被问的那个王四哥转头一看是自己从前的邻居，过去在一起住着的时候，仗着家里壮劳力多，打得粮食也多，这小没少在自己面前显摆。他听到邻居的话，脸上的笑意更浓，满脸自豪的说道：“来，七弟呀，瞧瞧吧，嘿嘿，这可是新鲜玩意儿，别说济南府，就是大明朝也是独一份儿！”

    “玉米？！”王七弟笼着袖，抻着脖往热气腾腾的锅里看。别说，刚才离得远，香味淡了不少，如今凑过来再一闻，这香味直钻鼻，他喉头上下滚动几下，“四哥，这玉米是啥东西呀，等当饭吃？”

    “咋不能呀。”王四哥拍拍肚，自己今天光顾着嘴啦，也没数吃了几个，被人一问，还真有些饱了，“呃~~，不但能管饱，关键是味道好呀！”

    “哎，开锅啦，开锅啦！”

    这时，守在大锅边的王大嫂，连忙挥着笊篱，让大家让开，而许大嫂也仿佛不累一样，连忙把清水端过来。

    没一会儿，冒着热气的大玉米被盛到了水盆里，而好奇的人们也凑了过去，“嘶嘶”的只吸鼻。

    “七弟，给，尝尝吧！”

    王四哥见旧邻也馋得直吧嗒嘴，把自己抢到的玉米掰成两段，略小的那块儿递给了七弟，很是大方的说道。

    “嗳，谢谢四哥啦！”

    王七弟也没有挑大小，连忙伸手接过来，张嘴就是一大口，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甜香滋味，顿时袭上舌尖，黄色的小颗粒嫩得可以嚼出水来，但却嚼劲儿十足。恩，真好吃！

    南山的佃户们，很少在乡亲们面前有如此露脸的机会。东家也发了话，这玉米是好东西，有人来问就让人家都尝尝。想当初他们舍弃老东家，舍弃已经半熟的粮食来到南山，不知村里有多少人骂他们傻咧，后来见南山发展起来了，东家为人又和气，那些酸话才消停了一些。

    可像今天这样，能这么豪气、大方的招待原来的邻居，而邻居们也满眼的羡慕和嫉妒，这种种感觉都是佃户们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于是，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嘿，俺们是南山的佃户！

    看着往日的邻居们意气风发的样，很多过来凑热闹的村民，心里很是别扭：嘁，得意啥呀，还不是你得了好东家，要不是人家李捕头有本事，你家以前过得还不如俺家呢。但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继续卖力的啃着鲜嫩的玉米。

    而同来的一些小贩，尝到玉米的美味后，眼睛顿时一亮，连忙找到相熟的佃户要求购买玉米。但佃户们现在还不知道东家是不是有计划，不敢贸然答应，便纷纷把小贩们支到负责的南山管事周福那里。

    话说这些肯来南山发展的小贩，商业头脑不是一般的灵活，总是能在一些细节中发现商机。玉米他们从来没有见识过，就像刚才佃户们显摆的那样：大明朝独一份儿。再加上味道又格外的好，简直就是摇钱树。要是能独家收购这些玉米，那自己，哦不，是东家还不赚翻了。而发现这种商机的自己，更是大功一件呀。

    “东家，咱们外面集市上的几个商铺，想收购咱们的玉米，问什么价钱卖。”

    周福乐颠颠的跑到魏良的院，对正在喝茶的两个人说的。

    “哦，还真有上道的呀。”胜男抱着胖胖的茶盅，在袅袅的水汽中，她轻轻笑道。

    “呵呵，这就是你的目的？”

    魏良也不笨，听到周福的话，他顿时就明白了胜男支大锅煮玉米的目的。

    “嗯哼。”胜男微微点头，她转身对周福说：“告诉这些商户，我手里不但有玉米，还有烹制玉米的方，谁购买了我家的玉米，本捕头免费送一个方。至于价格嘛，呵呵，当然是要面谈滴。”

    “那，您和商户们谈？”周福答应一声，躬身问道。

    “没错。”胜男放下茶盅，慢慢的说：“这样吧，你和他们说，日后午时在县城的十香斋，本捕头会亲自和商户们洽谈玉米的收购事宜。不过，要让他们的东家去，呵呵，这些小贩都是办事儿的，做不了主！”

    “好的。”周福刚要转身，想起外面的情况，有些犹豫的说道：“还有，东家，也有不少人拉着佃户们要买玉米，您看？”

    “哦，那佃户们都是什么态呀？”

    胜男也想探探这些佃户们的底，如果大家能同患难，却不能共享福的话，那她以后对这些佃户也会另眼相待了。

    “佃户们都没有答应。”周福连忙替大家辩解，急急的说道：“他们都说，这玉米是东家免费提供他们粮种种出来的，怎么处理也要由东家发话。就是因为这样，小贩们才找小的问话。”

    胜男嘴角微微勾起，显然对佃户们的反应很满意，她淡淡的说道：“很好，你去告诉佃户们，就说我说的，玉米的事情，我会统一处理。卖的钱，他们该得多少，我一分钱都不会少。当然，谁要是私自卖出，我也不会为难她，而且以后他家的租该多少还是多少，本捕头绝对会按规矩办事。”

    “该多少是多少？！”

    周福听了这话楞一下，等他转身向佃户们传达的时候，才猛然发觉这句话的含义。而佃户们倒没有这么多想头儿，本来这种就是东家给的，就算是全收回去，他们也不敢有怨言。既然东家愿意出面帮他们卖，他们更乐得省心呢。

    虽然有些小贩担心拼不过大商户，私下找了不少人，又是许银又是许耕牛的，条件说了一大车，想收购佃户们手里刚刚收割的玉米。

    但大多数佃户们断然拒绝了，做人要讲良心，东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要是连东家的话都不听，以后那还咋有脸在南山呆呀。

    当然，也有个别被优厚条件打动的人，大家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做梦都想攒银，自己置房买地。不过大家都不同意，他们也不敢轻易出头，便悄悄的跑去问王老实、许大勇这些佃户里比较有威望的人，想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

    结果，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两个大嫂一通说教，羞得那几个有私心的人，连忙找到小贩推辞。

    南山的玉米全部收割完毕，胜男教佃户们把玉米粒搓好后，留足来年的种，便把其他的玉米棒全部收到宝葫芦里，然后回城准备把玉米卖个好价钱。

    其实，比起卖高价，她更想把这种好东西推广开来。不过魏良的话也有道理，只有让农民、地主们见识到了玉米创造的价值，他们才会真心的去耕种。

    今年就先挣一笔吧，也帮佃户们弥补下夏天的损失。胜男一个人抱着馒头，骑在悍马身上，入神的想着。

    来到家门前，胜男先从宝葫芦里摸出二十个玉米，随后才喊着人进了门。

    “哟，小五回来啦。”苏氏在厨房里察看菜色，听到女儿的大嗓门，便笑着迎出来：“这是啥呀，好大的个头？”

    “呵呵，南山种的玉米。”胜男把东西拎到厨房，然后告诉婆和丽娘怎么料理。很简单嘛，就是开水煮就成，婆一听便明白的直点头，当下取烧了大锅，开始煮。

    中午，一家人一人抱着一个大棒啃着，丽娘也在厨房和婆努力的吃着。

    “嗯，真不错。”李正义放下一根光秃秃的棒，满意的点点头：“小五呀，这次收成如何呀？”

    “还行吧。”胜男点点头，把棒粒磕干净，“高粱减产了，玉米也没有预期的多，不过，冬天的地瓜可能会丰收一些。”

    “这些粮食你打算怎么处理？”

    李正义知道女儿是个有主见的，他们家也不缺粮食，老家种着十几顷的地，仓房里的粮食都堆成山了。所以，他也不会惦记女儿这点家产。

    “呵呵，争取借玉米的势，把粮食统统卖个好价钱！”

    胜男把玉米啃完，然后喝了一大口汤，两眼发光的说道。

    “好，你拿好主意就成！”

    李正义点点头，他就知道自己的女儿不是吃亏的主儿。之前南山舍了这么多粮食，连老头都心疼的来了好几封信，都被他压住了。结果如何，还不是他想得透，呵呵，十石粮食换了个好女婿，怎么算都大赚。

    苏氏见他们父女两个说的这么开心，忍了半天，招姐儿求她的话，到底没有好意思开口。

    她没好意思开口，并不意味着招姐儿就此罢休。

    第二天，胜男巡完街回来，刚进家门，就听到院里有女大声的说话，她悄悄的溜进门，摸到厨房里，小声的问丽娘：“谁在里面呀，是大姐吗？”

    “不是。”丽娘闷闷的说道，“好像是你外公家的亲戚，来要玉米！”

    外公家？胜男挠挠头，怎么大姐没有上门，这些亲戚却找来了呢？！

    呜呜，这周依旧裸奔中，某萨拜求各位亲们的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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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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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合作十香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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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胜男来到明朝后，很少见过苏氏娘家的亲戚。当然，她曾经有五年的时间不在家，这次回来在家里的时间也不常，而这个时代的人，并不像前世，女人嫁了人之后，可以经常和娘家的亲人来往。（李家大姐儿是例外，谁让人家执着呢！）

    所以，胜男几乎没有见过外公家的人，也很正常。屋里的女人似乎和苏氏关系很好，两个人聊得非常开心，在院里都能听到她们嘻嘻哈哈的说笑声。

    胜男整了整衣服，又捋了捋头发，见衣冠还算整齐，便抬脚进了正屋。

    “娘，我回来啦！”

    这个习惯是前世养成的，想当初她上那会儿，放一进家门就大喊“妈，我回来啦”，然后一份早就准备好的甜饮或者点心，便被妈妈端出来。有了这种美好的回忆，胜男也抱着把李氏夫妻当成自家父母的想法，每次回家也大声喊着。

    起初苏氏很不适应，自己生了五个女儿，加上丽娘生的儿，她名下有六个儿女，除了胜男，还真没有哪个孩这么做过。不过，那声亲热的叫喊，听着心里很烫贴，她每次听到女儿的脚步声，再听到她开心的叫声，自己也忍不住高兴。

    “小五呀，点完卯啦，赶紧进屋吧，家里有客人。”苏氏推开东屋的窗，探出半个脑袋，一脸慈爱的对胜男说道。

    “嗳！”

    胜男答应一声，几步来到东侧的卧室，一进门，看到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正亲热的坐在炕上，和苏氏头挨着头，嘁嘁喳喳的说着什么。

    “来，小五，见过你大姨妈！”

    苏氏见胜男有些茫然的看着苏家大姐，忙起身拉着胜男的手，对着方姨妈说道：“姐姐，这是我家五姐儿，老爷取名叫胜男。”

    方姨妈慢慢的坐起身，目光上下打量着胜男，当她看到胜男身上的缁衣时，眉头轻轻皱了下，富态的脸上露出一抹温柔的笑，“怎么，不认识大姨妈了，呵呵，你个臭丫头，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说着，方姨妈伸手拉过胜男的小手，手指摩挲着胜男长着粗茧的小手。

    “胜男见过姨妈，姨妈一向可好呀！”

    胜男忍着笑意，忙侧身给长辈行礼。心里却被这个称呼，雷得外焦里嫩，大姨妈？！卖糕的，这也强悍了吧？！

    “好，好着呢。”方姨妈自然不知道胜男脑里的想法，她亲热的把胜男拉进怀里，细细的打量着她。看了一会儿，发现胜男脸上一点胭脂水粉都没有，素净的小脸儿也是很健康的小麦色，便沉着脸对苏氏：“小妹，你也是，李家的祖业重要，那也不能耽误孩呀。你看小五，浑身哪有一点女孩的样。脚不缠也就罢了，怎么连点儿脂粉都不给孩准备？”

    “姐姐，我……”苏氏一向敬畏这位大姐，听了她的斥责，呐呐的说：“我也劝过，可志哥儿年纪小，我们大爷也渐渐上了岁数。小五不当差，李家的基业就断送了，我也心疼呢。”

    胜男见苏氏的眼泪马上就要下来，连忙转过头，急急的对方姨妈说：“姨妈，这事不怪我娘。真的，是我自己不喜欢那些脂粉的。还有，当捕头，也是我自个儿乐意的！真的！”

    说完这话，又担心她不相信，胜男还用力的点点头。

    “这孩——”方姨妈默默的叹口气，她轻轻抚摸着胜男的头发，幽幽的说道：“哪有女儿不爱花儿呀，唉。小妹，听说小五也定亲了？”

    “嗯嗯，杨知县保媒，定的是玫瑰镇的魏家！”

    苏氏抽出手帕在眼角按了按，连忙回答姐姐的话。

    “有了婆家就好呀。”方姨妈抬起头，正色的对苏氏说：“既然小五为李家牺牲了这么多，你可不能亏待了她，知道吗？”

    胜男见方姨妈似乎还有话要对老娘说，再者，她刚才这些话，自己在场听着也不合适，便抬头小声的对方姨妈说：“姨妈，您还有话要和娘说吧？！要不我先回房间换件衣服，再来听您说话？”

    方姨妈看了看胜男，见她清澈的眸里没有一丝的杂念，满意的点点头：“好孩，去吧！”

    胜男又把头转向苏氏，得到她的点头同意后，这才从正屋出来，回东厢自己的房间。转过正屋窗户的时候，她隐隐的听到：

    “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挡不住人家两句好话，就什么都应承。小五弄出那个玉米，肯定招人眼，大姐儿求你帮忙，你就应该先压住。你可倒好，还没有问过小五的意思，就直接答应了大姐儿……”

    “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就想自己的五个丫头都过得好好的，这才——”

    “行啦，你家大姐儿过得够好啦，家里那么多的良田，你又白送一个铺，她躺着吃可够！再说，她那个性，她那个算计，根本就不用你操心。”

    “大姐儿一直很乖的呀，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苏氏很心痛，大姐一向耿直，她不会冤枉招姐儿的，可苏氏想不通呀，陷害自家妹，对招姐儿有什么好处？

    “还不是你们两口惯得！”

    方姨妈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妹，在娘家的时候，她是长姐，几乎是看着弟弟妹妹长大的。长大后，她担心父亲酸腐不懂经营、又担心弟妹年幼无人照顾，便没有远嫁，而是嫁到梅水镇的一个小农庄。

    正好她有个婆家亲戚嫁到了王家庙，前几天她去走亲戚，街坊家的大嫂大婶们也来串门，对方不知道她和王家娘的关系，便开始说起李家姐俩的笑话。

    方姨妈一听说的是自己外甥女，气得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后来连婆家亲戚也这么说，她又仔细打听了打听，这才知道妹妹口中听话懂事的大女儿，竟然是个连亲妹都算计的人，真是可恶了。

    回到家里，方姨妈越想越心烦，好容易等家里的农活忙完，便急急的套了牛车来到妹妹家。

    她这里还没有问大姐儿的事，妹妹便开始絮絮叨叨的说什么，小五种出玉米啦，大姐儿也想种，可不敢直接问小五要。

    “我刚才也看了，小五是个好孩，肯定会照顾姐姐们的。不过，也不能总想着让妹妹照顾姐姐吧，哪有这个道理？！大姐儿整天想着要这个人的东西，要那个人的铺，她咋就不想想，她是李家的长女，应该照顾父母、提携妹妹，可她是怎么做的？你呀，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胜男听了一会儿，这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这位大姨妈哪里是来要玉米的呀，分明是来帮自己打抱不平的，想到这里，胜男心里暖暖的。

    等她换了家常的衣服，回到正屋的时候，方姨妈和苏氏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摸样，两个人好姐妹般的有说有笑。胜男和方姨妈聊了聊，便去厨房，用玉米做了道玉米排骨汤、玉米南瓜饼。

    方姨妈尝了后也是称赞不已，随口好奇的问了问玉米的事情。但，令胜男意外的是，这位大姨妈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一句想要玉米种的话，胜男可是听丽娘说过，大姨妈的夫家也是个小地主，家里种着七八十亩地呢。

    下午，吃了午饭的方姨妈也没有久留，尽管苏氏力的挽留，但人家还是套了车，什么也没有带的回了家。

    看着远去的牛车，胜男的心情有些复杂：或许，不是每一个亲戚都想算计自己！

    第天，胜男把衙门工作安排完，便来到和商户们约好的十香斋。现在离午时还早，商户们还都没有到，胜男先自己点了一壶茶喝了起来。

    这时，十香斋的掌柜的，接到小伙计的报信后，连忙从楼上下来，一溜小跑的来到胜男面前。

    “李捕头，好久不见呀！”

    “哟，孔掌柜呀，真是好久不见！”

    胜男眼中闪过诧异，这位十香斋的大掌柜很少见客的，平时就连魏师爷来了，他也不见得给面。自己就一小捕头，什么时候入了这位大掌柜的眼了？！

    “李捕头约了人？”孔掌柜是个商人，但身上的气势十足，根本不想粗鄙的商户，反而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乡间先生，他轻轻笑着问道。

    “嗯，对呀。”胜男点点头，“孔掌柜亲来，是不是有什么事吩咐在下呀？”

    “呵呵，不敢不敢。”孔掌柜说着不敢的话，但脸上的神色并没有任何的变化，“我看您的客人还没有到，不知李捕头可否楼上说话呀，在下有点事想您商量！”

    胜男疑惑的看向他的脸，温儒雅的白瘦脸颊，挂着牲畜无害的笑，看不出任何的企图。她瞄了眼时辰，恩，离午时还早，便点点头，“好呀，既然孔掌柜这么看得起胜男，胜男又怎么会拂了您的面，走吧！”

    正好，她也想探探这位孔掌柜的底，早就听说这十香斋的后台硬，但一直不知道究竟是何方神圣，借着今天的机会，胜男决定好好和人家谈谈。

    有了这种想法，胜男跟着孔掌柜来到二楼，走进一间布置的非常别致的雅间。

    “什么，你说你们想和我合作？怎么合作？”

    刚刚落座的胜男，听到孔掌柜直奔主题的话，有些失态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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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决定权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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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喊完这句话，迎上孔掌柜含笑的双眸，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奇怪，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与人合作，怎么这一次听到他的话，她却如此的不镇定呢？！

    “呵呵，李捕头没有听错。”孔掌柜优雅的抹着茶杯盖，轻轻的吹拂着水面上的茶叶梗，笑着说：“孔某听闻，李捕头的南山大丰收呀，除了普通的粮食外，还收获了一种叫做玉米的作物。李捕头您也知道，小店主营的便是吃食，又以新、奇、鲜为招牌菜，而小店的伙计也曾经有幸尝到了玉米的美味，回来后赞不绝口呀。所以，孔某才贸然提出这个请求，不知道李捕头意下如何呀？”

    胜男为了平复心中的烦躁，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温热的茶水顺着肠道滑入胃袋，腹中暖暖的感觉有效的安抚了慌乱的心情。她抬起头，认真的问：“那不知孔掌柜怎么个合作法呢？”

    听了这话，孔掌柜放下茶杯，从袖里抽出丝帕在嘴边沾了沾，慢慢的说：“李捕头今天来小店，应该是与其他商户约好了，共同谈如何收购玉米的事宜吧？”

    话是问句，但口气甚是笃定。孔掌柜对胜男的安排如此了解，倒也不是很奇怪的事。本来胜男就想多找几个商家来，便让周福把今日之约散布出去，而作为商谈的会址十香斋，他们知道这件事更是正常。

    见对方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引出这个话题，胜男也没有回避，她点头：“没错，正如孔掌柜所言，在下正是为了卖玉米，才来贵店和众商户商谈。刚才您说，您要和在下合作，孔掌柜还没有说，您想如何合作呢？”

    “呵呵，李捕头不要着急嘛。”孔掌柜把丝帕小心的塞进袖里，“您约商户来，无非就是想把玉米卖个高价。但恕我直言，李捕头此举并不高明哦！”

    “哦，怎么说？”

    胜男微挑双眉，不解的问道。

    “玉米之所以能引来诸多关注，无非就是大明朝从来没有生产过这种作物。物以稀为贵，李捕头今日邀来众商家，商人重利，定会纷纷出高价收购，而李捕头自然也能大赚一笔。不过不知李捕头想过没有，商人高价买到玉米后，并不会悉数卖掉。以商人的狡诈，定会将一部分玉米当做粮种，分给相熟的农户进行试种。如此一来，待明年，玉米便不是只有南山出产；再过年，济南府周围的村落便会遍地是玉米。”

    说到这里，孔掌柜顿了顿，眼睛刻意看了一眼胜男，见她没有任何反应，便加重语气说，“到那时，李捕头还能靠玉米获得暴利吗？！”

    胜男垂下眼皮，貌似在沉思孔掌柜的话，心里则暗笑：废话，她当然想到了。本来这种作物她就想推广开来，好让明朝的穷苦姓多一种可以果腹的作物。不光是玉米，还有冬天收割的地瓜她也会这么办。

    不是她多圣母，帮助姓们丰富口粮，也是在帮自己。她还就不信了，如果她把地瓜和玉米这种抗旱高产的作物提前带进明朝，底层的姓们能吃饱饭，谁还会造反、起义？！

    有了这样的计划，她这才把佃户们手中的玉米收集起来，准备来个奇货可居，狠狠的挣一把。至于商人们会不会如孔掌柜所说的试种玉米，那就不是胜男多能关心的了。就算是这些商人没有想到这一点，胜男也会有选择的送一些玉米种给附近的农民和自己的亲戚，大家一起种玉米。

    当然，她的这些想法肯定不会对外人讲，就算是李家的人，她也不能说。不过，眼前人家把这件事摆到了桌面上，还满是替自己着想的口吻，她就不能不理：

    “呵呵，孔掌柜高见，在下还真没有想这么多。那究竟如何做，才能长期保住玉米的高价呢？还望孔掌柜不吝赐教！”

    “这个嘛。”孔掌柜细长的眼里闪过一抹蔑视，见胜男态还算恭敬，说：“李捕头既然相信在下，那孔某也就直说了。呵呵，李捕头要想长期在玉米上获利，最好的办法便是和我们十香斋合作！”

    胜男楞了下，她的脸上闪着大大的问号。

    “嗳，李捕头先不要急，听孔某慢慢说。”孔掌柜摆摆手，示意她不要插话，“我们的合作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您把玉米悉数卖给十香斋，并且提供您说的菜谱。当然，我们不会白要的，十香斋一定会给您一个非常满意的价格。”

    “这，这和卖给商户也、也没有什么区别呀？”

    胜男装作为难的挠挠头，心说话：切，当我是傻瓜呀？既然你都能替商户想到试种玉米，我又怎么确定你得了玉米不会私种？只卖给你一家，不就成了一对一的交易，如何要高价？！

    “当然有区别。”孔掌柜冷冷扫了胜男一眼，似乎不满胜男的不知好歹，略微抬高声音说：“在下可以保证，我们绝不会私种。孔某听说，前一段时间东市的几个饭庄曾经卖过的圣女果，也是李捕头提供的方哦。那几个饭店就是靠着一道简单的红果鸡蛋，生意很是火爆呀。所以，比起那些玉米，我们更看重的是您的方。

    再说了，孔某还听说，李捕头的南山还种着一种叫地瓜的作物，据说也是很美味的食物。等地瓜成熟后，我们也可以合作！”

    “那，您能出多少银呢？”胜男抬眼看向孔掌柜，有些急切的问道：“我手里可是有十多石的玉米，方也可以给，不过只有个！”

    “嗯，这样呀。”孔掌柜的手指，笃笃的敲着桌面，沉吟片刻：“十石玉米我们都要了，价格嘛，十两银一石如何？”

    不如何！胜男暗地里翻了个大白眼，她现在对石、斗等单位，可以很迅速的换算好，并且按照前世的价格做比对。十两银听着不少，但其实很廉价，一石相当于二多斤呢，而这时的一两银相当于六七元左右的人民币，这样一对比，一斤玉米才四块钱一斤，和前世的价格差不多。可前世的物资多丰富呀，哪像现在玉米还是稀缺产呢。

    虽然说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可他这一开口，就能看出他们的诚意。怎么，还真把自己当棒槌啦？！

    “这。”胜男面露难色，她咧咧嘴：“孔掌柜好像没有多少诚意呀。算了，呵呵，我还是听听其他商户的报价吧。”

    说着，胜男就要起身告辞。

    “嗳，李捕头，先别急嘛。”孔掌柜对胜男的反应似乎并不意外，他见胜男站起来要走，便连忙说：“价格咱们可以再商量，另外我们可以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都是按订好的价格来收购，不管市场的价格如何，孔某是很有诚意的哦！”

    才怪，胜男不是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孔掌柜的话，听着好像挺占便宜的，但根本就经不起推敲。先，价格是可以商量，但有十两做参考，再高也不会达到她理想中的价位；第二，说是合同中的时间，但具体多长时间呢，胜男保守估计最多不超过年，而年的时间便足以让十香斋把南山所有的新奇作物试种成功；第，古代的粮价也不像前世，能保持几年不变，在这里，农业是靠天吃饭，一旦有灾害，粮价都能炒到天价，到那时，她也要按规定的价格供货，还不得赔死？！

    如今，孔掌柜已经说出了他们大致的合作计划，胜男也没有必要在继续装下去，她淡淡一笑：“孔掌柜，事情也没有必要搞这么麻烦，呵呵，买卖买卖，不就是我手里有东西要卖，而您要买嘛。那我订好价格，您看着合适就购买，如果不合适那就算了。至于菜谱么，只是我卖玉米的添头，谁购买了我的玉米，那菜谱也就送给他了。”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想和我们合作？”

    孔掌柜涨红着脸，很是不悦的反问。

    “是的，我不同意。”胜男很爽快的点点头，她是有些畏惧十香斋的后台，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让一个管事的掌柜随意恐吓。

    “哦，李捕头倒也爽快呀。”孔掌柜脸色有些难看，他发觉自己好像被人耍了，声音低沉的说：“那您说，我出价多少，才可以购买您的玉米呢？”

    “五十两一石，另外，我不会只卖给你一家的，十石玉米我要卖给个买家。当然啦，如果有人出得价格比五十两多，嘿嘿，我也不会嫌银咬手的。”胜男利的把话说完，然后瞄了一眼外面的时辰，抱拳道：“孔掌柜，不好意思哈，快到时间了，我约的客人应该也到了。告辞！”

    “李捕头，慢走！”

    孔掌柜脸上的颜色越来越黑，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五个字——五十两，你怎么不去抢？！

    胜男听了他的话，回头一笑：“孔掌柜如果真的想要玉米，也可以跟着一起去，反正谁出价高，我就卖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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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还是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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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咱们也不知道十香斋的底细，贸然得罪了孔掌柜，他们会不会对我们不利呀？”

    魏良和胜男驾着牛车，车上放着一麻袋嫩嫩的玉米，正慢悠悠的赶回县城。魏良听了胜男的话，有些担忧的说道。

    “呵呵，不会的。”胜男嘴里叼着一截儿草根，不以为然的说：“按照十香斋一向的处事原则，他们的东家应该是个不爱张扬的主儿。否则，咱们早就知道这位神秘的东家是谁了。而那个孔掌柜明显就是想沾我们的便宜，给的价那么低，说话又如此的嚣张，摆明了就是想借势压人，哪里像往日的十香斋呀？

    我琢磨，那个价格也不是他们东家的意思，八成是姓孔的在玩儿什么猫腻。再说了，他们既然已经对玉米产生情趣，还正儿八经的提出签合同，不会这么轻易放手。

    不用担心，我就是看着那个孔掌柜有点不地道，才故意那样说的。”

    “嗯，没错，十香斋给我的感觉，也很低调。可惜当时我不在场，否则也能帮你分析分析。”

    魏良最近一头扎进了书堆里，几乎不理这些俗事。今天还是胜男说人手不够，这才把他拉来凑数，魏良想到他们此行的目的，好奇的问：“怎么，你真的想自己开发玉米来卖？咱们可没有多少时间呀？另外，我的西点铺小，如果要想卖玉米，还要租店面、雇伙计，有点繁琐！”

    “当然不是。”胜男摇摇头，她吐掉嘴里的碎屑，看了眼车板上的东西，笑着说：“如果真想自己做玉米来卖，那我也不会把事情搞得这么大。比起人尽皆知、众人侧目，咱们闷头发财不是更好？！呵呵，我在商户们面前报价这么高，怎么也要提供些实事做证据呀。”

    “难道你想在闹市煮玉米？”

    魏良也笑了，他特别喜欢胜男神采飞扬的样，浑身都散发着自信的活力，一双大眼也是烁烁发光。

    “回答错误。”胜男伸出一根食指，颇为得意的在魏良面前晃了晃，“这次咱不煮玉米，至于怎么做呢，到了现场你就知道啦！”

    “切，跟我还卖关？”

    魏良抬手轻轻的扣了下她的脑门，宠溺的说道。

    胜男的回答则是伸着小舌头吐了吐，接着换话题问道：“对了，魏家的人有没有找你要玉米？”

    自从大姨妈上门后，一宿的功夫，李家其他的亲戚便找上了门。先是胜男的姐姐、堂哥、表叔表舅经常走动的近亲，接着又是一些连过年都见不到人影的不知哪里论起来的亲戚，大家或是叙交情，或是论亲疏，有的更是提出八年前的恩怨来说事，说辞五花八门，但目的只有一个：咱们都是自家人，你家有了稀罕作物，也不能私藏呀，发财不能忘了家里人！

    也许是大姨妈的说教起了作用，对于这些上门来要种的亲戚，苏氏大多婉言拒绝，有些仗着身份纠缠的（如招姐儿、李承风之流的人），苏氏更是直白的说不行。

    还是胜男，见苏氏很是为难，尤其是大姐儿抹着眼泪，痛诉家里田地夏收减产，租收不上来，直吵吵要卖铺换种粮。而苏氏本来怨招姐儿算计自家姐妹，可看着当了娘的女儿哭得像个孩似的，往日的很多回忆又都涌现出来，招姐儿幼时的乖巧、听话、懂事又浮现在她的脑海里，让苏氏根本就硬不下心肠。

    面对老娘不舍的目光，胜男开了口，说给家里的姐姐都留了种粮，但现在不是种植玉米的时节，等来年夏收后，她会亲自带着种去帮姐姐们种玉米。

    而其他的亲戚也有，不过，胜男表明她正在和商户们谈玉米的收购事宜，不方便当下把种发给大家，等事情过去后，她会照顾自家的亲戚。

    有了胜男的保证，这才把一拨又一拨找上门来的亲戚打发走。李家尚且如此，魏家应该也不会放过魏良吧？！

    “目前还没有。”魏良发现胜男问这话时，脸上明显有期待的表情，他遗憾的摇摇头：“我在南山有土地的事，只有你和办理手续的王主簿知道。魏家就算是眼馋玉米的收成，他们又怎么好意思要未来儿媳的东西呢。”

    “狡猾的家伙！”

    胜男撇撇嘴，喃喃说道。

    中午时分，胜男和魏良来到位于闹市的杂货铺。这家铺正是苏氏当日塞给姐儿的私房，卖得都是些家常杂货，胜男为了照顾姐姐，还特意弄来了玫瑰酒和玫瑰酱，听说销售很不错。

    今天，胜男还是本着照顾自家姐姐的想法，和姐姐、姐夫打过招呼后，便在门口支开摊，摆了一个火盆，火盆上放着一块四四方方的铁篦，小伙计正点着炉火。

    胜男端着玉米出来时，火盆里的炭烧得正旺。

    “李捕头，火升好了。”

    小伙计见胜男出来，忙赶过来交差。

    “嗯，不用了，你去忙店里的生意吧。”胜男看了看放在架上的炭盆，里面的火已经哔哔啵啵的旺起来，便回头吩咐道。

    “嗳，好嘞！”

    小伙计答应一声，放慢步蹭回店里。其实，他更想在门口呆着，李捕头大热天的要炭盆干什么呀？！

    “准备好了吗。”魏良拿着一个火剪出来，他握着把手试了试，手感还不错。

    “好啦，来吧！”

    胜男把包着皮的玉米一个一个的放在铁篦上，一尺见方的篦上，整齐的摆放了五个大玉米。

    而魏良也守着一旁，不时用火剪帮玉米翻着个儿。

    一会儿的功夫，炭盆上的玉米开始冒着热气，一股碳烤的甜香顿时向四周散去。

    “呀，什么东西，好香？”

    “咦，这是什么味道呀，怎么从来都没有闻过？”

    “嗯，像是火烤的东西，真香！”

    街上的行人，也被这股香味吸引，吸着鼻找到姐儿的铺，却发现李捕头和魏师爷这对未婚的男女，正守着一个冒着烟雾的炭盆，而那个香味也正是这里发出来的。

    起初，大家还惧怕李捕头和魏师爷的官威，不敢靠近。没一会儿，就见李捕头用筷插起一个烤得焦黄焦黄的东西，吹着手撕着上面的皮。撕扯了几下，黑黄的皮被剥掉，露出一个两扎长的东西，上面还有很多焦黄的小颗粒。

    胜男吸着鼻闻了闻，恩，好香！她小嘴一张，把烤得正好的玉米咬了一大口。耳边也传来吞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的不是一个人发出的动静。

    胜男满意的笑了笑，张着黑漆漆的小嘴，对大家喊道：“来，这是新鲜上市的玉米，大家都来尝尝！”

    话音刚落，呼啦一群人围了上来，大家从魏师爷手中拿到玉米，着李捕头的样，剥掉皮，然后开始大口的吃着。

    炭盆上一共烤了十来个玉米，被围聚的众人一扫而光，吃到的人意犹未尽，没有抢到的人，咽着口水瞅着胜男。

    接触到众人垂涎的目光，胜男又裂开嘴：“刚才是免费让大家试吃的，如果谁还想吃，可以去我身后的杂货铺购买。顺便告诉大家一声，玉米是最新种植出来的作物，全大明只有咱们这里有。而且今天也是限量供应，每位只能买两个哦，先到先得！”

    胜男小手一指，大家的目光也都聚集到那个面积不足二十平米的小铺。

    “小五儿，你可真能干。”姐儿开心的看着一向稀落的门面里，此刻挤得满屋都是客人，大家举着铜钱，不停的吆喝着要买东西，她接手这个店也有好几个月，眼前的场景真是第一次见。

    “那是东西好吃。”胜男接过姐儿的帕，把嘴巴上的黑渍擦掉，她随口问着：“姐，姐夫最近对你好吗？”

    姐儿窒了下，然后笑道：“挺好的！”

    “真的？”胜男没有忽视她眼中的一丝苦涩，关心的说：“姐，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一定要告诉我或者娘，别自己憋着。”

    “没事，真的。”姐儿抽了下鼻，闷闷的说：“就是姐姐一直没有生儿，夫君想纳妾，婆婆也同意了。”

    “什么？他还纳妾？”胜男听了这话，气得只想拉过董穷酸一顿暴捶，“他连老娘都养活不起，哪来的银纳妾？难不成想要你掏钱？奶奶的，这还是男人吗？”

    “小、小五，你怎么能说粗话？”

    姐儿听了胜男的话，暂时忘了自己的烦心事，瞪大眼睛问道。

    “哎呀，姐，现在是说你的事情，你就先别管我说不说粗话啦。”胜男一副被打败的样，拉着姐儿来到小店后面的库房，准备再次给姐洗脑。即使不能让她变得多强，也要懂得该拒绝的时候勇于说不。

    与此同时，刚刚回到南山的魏良，衣服还没有来得及换，就被魏家大少爷逮了个正着。

    “大哥，这些都是胜男的产业，我、我不好插手。”

    魏良苦着脸和魏大少说，心里却在埋怨某人的乌鸦嘴。

    “嘁，胜男是谁？胜男还不是你没有过门的娘？”魏大少撇着嘴，眼睛四下打量着眼前的屋，心中暗骂：虚伪，这都滚到一个被窝了，还在自己面前装君！

    “既然是你的娘，那就是魏家的人。如今这玉米都成了金贵东西，咱们家也有几亩地，要是都种上玉米，家里也多些进项。来年你办亲事的时候，咱也有钱办得风风火火，大哥也是为了你们好！”

    魏良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切，为自己好，他们怎么就不想想当初给李家的寒酸聘礼？！

    “大哥，如果我和胜男成了亲，那她的东西自然也是我的，更是魏家的，可我们现在还没有成亲呀，我要是现在就谋算人家的东西，传出去对魏家的名声也不好。”

    “你。”魏大少好话歹话的说了一车又一车，可魏良就是不松口，说到最后，他无比唾弃的说：“你堂堂县衙师爷，连自己的女人都搞不定，你、你还是个男人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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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努力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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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听了这话，并没有怎么在意。本来嘛，他又不是土生土长的本朝人，自然不会有这个时代道德观里那些大男人思想。更何况，是不是男人，不是看他能不能在女人面前逞威风，而是能不能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任。

    再说了，这位魏大少的话也过偏激。就算是想耍威风，那也要名正言顺呀。可着方圆数里，也没有哪家还没有成亲呢，就算计着沾未来儿媳的便宜。

    所以，面对魏大少鄙视的眼光，魏良神色如初，他仍是挂着谦逊的笑，把气得跳脚的大哥送出南山，并且委婉的“转告”他：这里不是魏家的产业，下次大哥要想找小弟，还是去县衙吧！

    没有达到目的，魏良又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死样，魏大少心里已经够窝火了，没想到临走的时候，还得到这样的一句话，要搁着往日，他早就一个耳刮甩过去了，哼，姨娘养的下作东西，给脸不要脸！

    魏大少力控制着自己，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现在魏良不是以前的那个书呆，他现在是师爷，手中握有刑名大权，不能打，不能打！

    心里努力劝着自己，可目光接触到他那张不温不火的脸时，还是忍不住啐了一口：“嘁！”

    魏良却没有任何反应，仍是客客气气的送大哥上了马车，目送他离去。唯有双手紧握的拳头，暴漏出他的隐怒：等中了举，成了亲，分了家，把姨娘和妹妹安顿好，他绝对不会再任由魏家的人欺辱。

    而胜男此刻也一肚的怒火，她听完姐的话，眉毛不断的跳着：

    “姐，你现在才二十来岁，又不是不能生孩，干嘛答应董家母的话呢？”

    “婆婆说的也对，不孝有，无后为大。”来姐儿揉着帕，满脸的悲戚，她也不愿意丈夫纳妾呀，可婆婆整天指桑骂槐的说董家要绝后了，如何如何，这让她怎么办。

    “呸。”胜男急得转了一圈，想起那天董家母来家里赔罪的时候，那个老虔婆一脸蛮横的样，她就知道姐在婆家还不知道受了她多少欺负呢，再看看姐姐畏畏缩缩的样，她也火大，“姐，她还知道不孝有，那她更因该知道‘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这句话。董家现在靠什么过日，还不是靠你的嫁妆和娘给的铺？他连家都养不起，怎么有脸说纳妾？”

    “可婆婆说，我既然进了董家的门，便是董家妇，贴补家用也是应当的。”

    来姐儿见妹妹暴跳如雷的样，有些后悔不该把事情告诉小妹。如今小妹都如此生气，爹娘知道了还不更伤心。呜呜，婆婆说得没错，她是个没用的女人，嫁了人还让老父老母为她操心。

    “屁话。”胜男又爆出粗口，转眼看到姐姐抹泪，便深吸两口气，换了温和的口气说：“姐，你记住一句话，董家想纳妾，可以，但让董某人自己掏钱。另外既然他这么有本事，以后养家的事也都交给他。”

    “这。”来姐儿擦擦眼泪，很是为难：要让夫君养家，他们一家老小还不得整天喝西北风？

    “唉，算了。”胜男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姐姐有多的放不下，便无奈的拍拍脑门，然后拉起她的手，“走，姐姐，我送你回家！”

    “小妹，见了婆婆，你可千万不要发脾气呀！”

    来姐儿被胜男拉着往家走，她有些忐忑的说道。

    “放心，我不会骂人，更不会打人！”

    胜男没有回头，心里正盘算着见了董家的老虔婆说什么好。

    来姐仍是有些惴惴，听夫君说过，小妹曾一脚踢断过木凳，婆婆老迈，肯定受不住呀。

    来到董家，胜男并没有发难，给外甥女留了小点心后，便淡淡的对董说：“大明律曰，‘其民四十以上无者，方许娶妾，违者，笞四十。’亲家知书达理，应该分得清轻重哈！”

    撂下话，也不管对方脸色骤变的样，转身就要走，临出屋门的时候，她又转头嫣然一笑：“对了，姐，母亲对你很是想念，兴许哪天过的时候会进来喝杯茶。亲家是最和善的，想必不会反对，哦？”

    “呵呵，当然当然！”

    董当然知道李家五姐儿的意思，本来她还想等人走了，好好训斥这个小娼妇。如今听李五姐儿这么说，她反倒不好训得狠。唉，上次断粮的滋味儿，真是不好受呀。

    离开董家，胜男情绪有些低落。她对姐儿，真是又可气又可怜，但也明白，就算是娘家再硬气，来姐儿仍是要看婆婆的脸色过日。

    可一想到董穷酸那个猥琐的样，她气就不打一处来，真是没有见过如此无耻的男人，吃着老婆、喝着老婆，回家还要像大爷一样被老婆伺候，如今更是变本加厉，居然想用老婆的钱纳妾？

    “啐，这样的人也能算是男人？！”

    “什么？胜男，你说啥？”

    不知不觉间，胜男已经来到南山，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魏良的大脸出现在自己面前。

    “呃？你说什么？”

    胜男也没有注意刚才自己说了什么，她茫然的问道。

    “你喃喃的说什么男人？什么男人呀？”

    魏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听了魏大少的话再想想自己貌似也没有帮胜男多少忙，有些失落的问道。

    “男人？”胜男挠挠头，仔细回想着，她一拍脑门，忿忿的把姐的事情说了说，随后加了一句，“哎，你说，像这种人还能算是男人吗？”

    “哦，董书吏呀。”魏良松了口气，他沉思了片刻，不答反问道：“胜男，你觉得什么样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男人？”

    胜男坐在院上的台阶上，听了他的话，歪着脑袋想了想，“嗯，有责任，有事业，有**经营一个家庭的能力，这样的男人才能称之为真正的男人吧。”

    魏良也坐在台阶上，胜男每说一个条件，他都在心里默默对照自己：有责任，责任包括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些他应该有吧；有事业，恩，刑名师爷虽然不入流，但也是一份比较不错的职业，很有前途；能力，估计还差点，魏良没有忘了，前两天一个孔掌柜就让他颇为不安，如果他有了相应的社会地位，应该能抵抗某些有背景的人吧，自然也就能保护家人的安全。

    “咦，老大，你皱着眉头想啥呢？一副苦大仇深的样。”

    胜男并不知道自己的一番无心之话，让魏良更加坚定了奋斗的目标，她看着魏良的表情很严肃，便疑惑的问道。

    “呵呵，没事。”魏良伸手抹了把脸，使自己的脸色迅速的恢复正常，“对了，玉米的情况怎么样啦？卖得好吗？”

    “好，非常好。”提起玉米，胜男眉飞色舞的说道：“我也没有想到玉米这么受欢迎呢，连带着姐姐的铺生意也火爆了不少。今天在西市，明天我就换到东市，后天去县衙前街，天，天的时间我要让玉米的清香飘遍梅水镇。”

    魏良点点头，非常支持的说道：“好呀，那明天一早我陪你去！”

    胜男摇头，“不用，咱们之所以今天亲自出马，是担心伙计们没有做过，把好好的玉米糟蹋了。经过今天的现场培训，我已经教会了两个小徒弟，明天让他们去。你呀，还是好好的在家读书，我呢，也有正事要做。”

    “怎么，衙门有事？”

    “不是，衙门的事我都分派好了，再加上我老爹坐镇，我不去也没什么。”胜男摇摇头，然后眼睛发光的说：“我说的正事，是关乎南山发展的大事。”

    “哦，什么大事？”

    魏良喜欢看胜男得意的小模样了，他含笑问道。

    “嗯嗯，当然是带领南山佃户奔小康的大事咯。”

    胜男呵呵笑着，和孔掌柜的谈话，虽然让她很不爽，但他的某些话也提醒了胜男，“咱们不是还收了二十多户难民吗，如今他们的沙土地里都种了地瓜，暂时没有什么事情干。我就想在南山开辟一个农场，养牛、养猪还有养羊，哦对，还有鸡和鸭，这样咱们的吃肉也方便些，更能多些收入。对对，还有时鲜的蔬菜，等有了产量后，咱们还可以和县城的饭店合作，争取让跟着咱们的佃户们都过上好日。”

    魏良点头，他早就习惯把南山的佃户交给胜男一起管理，所以，对她的决定也非常支持。

    “你也同意？”胜男见魏良点头，便连忙站起来，“那我就先找周福和李木匠好好商量商量，呵呵，你先看书吧。”

    说着，胜男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

    “好，为了小康，大家一起奋斗吧。”魏良也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转身回书房看书。不过，这八股看多了，倒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枯燥，有些章别管是不是符合实际，但笔真的很好，辞藻优美，读完之后有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养猪？”许大勇听了东家的话，憨憨的说：“养是养过，但家里最多才养过两头猪。要是像您说的养十几头，不知道能不能忙得过来呢。”

    “人手不用担心。”胜男笑着对大家说：“只是最初建猪圈、羊圈什么的，需要人手，等小崽儿喂熟后，大嫂老人们都能喂。不过是添些野菜、麸什么的，到时候我会按工作付工钱的。”

    “呀，给东家干点活儿，那还不是应当的呀，哪能要什么工钱。”许大嫂几个妇女，听东家那话，自己以后也能干活儿，嘴里忙不迭的说着。

    “放心，在我这里，只要按规矩办事，我不会亏待大家的，该给多少工钱，我也不会克扣一个大儿，但是如果谁要是以为我好说话，私下里做点小动作，那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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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结识大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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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冷着脸把话说完，其实，她说这话并不是针对某个人，只是想着最近她把玉米炒了起来，有些人在自己面前得不到什么好处，会打佃户们的主意。虽然她已经把所有的玉米都收集起来，但每家佃户手里还有不少来年的种，真要是有些人被银晃花了眼，把种都卖了，那可就打乱她的计划了。

    所以，说这些无非是给佃户们打打预防针，不要想着东家好说话，就会放任他们不听号令。

    佃户们也是第一次见到东家有如此严厉的一面，再瞧瞧她腰上挂着的腰刀，有些人心里开始打颤：他们怎么就忘了呢，这个整天乐呵呵的、从来不发火的东家，可是县城里班衙役的头儿，他们梅水第一任女捕头呀。

    有了惧怕便有了行动，胜男这里刚刚把工作分派完，还没来得及去找李木匠，就有四个庄稼汉蹭到她身边，苦着脸向胜男告罪。

    “东家，俺们再也不敢了，还求东家开恩呀！”

    几个人哆哆嗦嗦的说完自己的私心，见胜男还是板着脸，以为东家要严办，吓得膝盖一软，噗通跪倒在地。

    “哦，也就是说，有人出高价想收购你们手中的种粮，是吗。”胜男压低了声音，冷冷的确认道。

    “回、回东家，是街口卖豆腐的宋老哥牵得头，他说自己常买黄豆的一家粮铺，知道咱们这里出了玉米，就想买一些，不过、不过，小的们没有答应，只是……”只是人家给的是银，他们动了心而已。

    “是哪家粮铺？”

    胜男眯着眼，开始猜测是哪家商户。话说梅水虽然辖区小，但重在地理位置，这里距离省府仅八十多里地，交通也是四通八达，是很多大商家的运输中转站。街面上，很多去省城经商的大商家也开了分店。

    “这、这个他没说，小的不知道。东家，我们再也不敢起私心了，还求东家饶了我们这一回吧。”

    “那他们答应给你们什么价钱？”

    胜男见其他的佃户也翘着脚关注着这里，她慢慢的问道。

    “那个宋老板说，说两斗玉米一两六分银。”

    其中一个喏喏的说道。

    “哼，一两六钱？这还算是高价？真是奸商。”胜男从鼻里冷哼一声，她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着面前跪着的佃户们，笑骂道：“你们眼皮也浅了吧，就这么点银就打发了？！”

    几个人听了胜男的话，有些不知所措，个个垂着脑袋一劲儿的求饶。

    “好吧，念你们还知道害怕，最终并没有把玉米私卖，没有坏了本捕头的计划，又能及时向我认错，这次就绕过你们了。”胜男顿了下，刻意提高声音说，“但若是还有下次，或者做了其他损害南山整体利益的事，就不要怪本捕头翻脸。至于玉米么，你们放心，本捕头之所以不让你们私卖，不是想分割你们的好处，而是把东西统一起来争取卖个好价钱。呵呵，一两六钱？！我把话放在这里，等我把玉米全部出手后，你们得到的肯定要比一两六钱要多得多。”

    “谢谢东家，谢谢东家！”

    几个人听到前半句的时候，便连连叩头，当他们听完胜男的话，心里更是惊喜万分——亲娘咧，比一两六钱银还多，那是多少呀？！

    把眼前的几个人打发完，胜男叫过王老实和李大勇，小声的对他们交代了几句后，得到他们的保证后，这才转身去找李木匠。

    李木匠也是难民，他本是手艺人，在老家并没有田产，所以朝廷明令难民返乡的时候，他和其他几个工匠都留了下来。

    正好，胜男对他们造的水车和家具很满意，也欣赏他们的人和手艺，对于他们肯留下来，是热烈的欢迎，并把李木匠和他的儿、徒弟聘请为南山专属的木匠，每个人都按照级别发给工钱。

    其实李木匠决定留下来的时候，也没想到能得到东家的重用。他当时的想法很简单，自己是靠手艺吃饭的人，在哪里都能混碗饭吃。但像李胜男这样仁善的东家不多见，陌生人都能热心的帮助，更何况对自己庄园的住户？为了以后的生活安定，他这才决定留下的。

    当胜男告诉他能得多少工资的时候，他高兴的都不知说啥好。一个月二两银，比自己开作坊挣得还多呀，这还只是他一个人的工钱。儿、徒弟另外有工资，全加起来一个月足足有五两二钱银呢。

    再加上东家免费提供他们房、工具还有木材，自己只是动动手就能干挣钱，哪有这样的好事？

    东家还说了，只要自己在南山工作满二十年，他们现在住的房，便归自己所有。儿和徒弟们也一样，乖乖的，想当初他在老家的时候，攒上二十年也不一定能有这么好的房住呀。

    有了丰厚的待遇，李木匠更是拼了命的帮东家干活。这段时间刚刚做完一批水车，又给两位东家做完全套的家具，这两日正在做东家画的一些玩意儿。

    “师傅，这是啥呀？”

    小徒弟拿着图纸，有些疑惑的问道。

    “干活就行，哪来这么多废话！”

    李木匠眼睛一瞪，呵斥道。其实，不是他不想告诉徒弟，而是他也不知道这是啥东西。一个个造型这么奇怪，有的像个大空盒，有的像个转轴，有的则像辘轳，但又没有凿口。当时东家把图纸交给他的时候，自己也问了，可东家说，只是一些小玩意儿，也并没有告诉他具体是干啥的。

    “哦！”

    小徒弟很郁闷，讪讪的拿着图纸去打磨圆圆的像磨盘一样的东西。

    “呵呵，老李，忙着呢？”

    胜男站在门外听了一会，见他们师徒没有再说话，便笑着走进木器作坊。

    “哟，东家！”

    李木匠忙放下手里的墨盒，搓着手迎过来。

    “嗯嗯，这些活好干吗？”

    胜男瞄了一眼地上的零部件，看这外形，几乎和图纸上画的一摸一样，心里暗暗赞叹：真是人才呀，魏良不过是照着前辈日记上的记载，约莫着画出来的图形，人家也能做得如此到位。

    “还成，您看看是不是这个样呀？”

    李木匠笑得憨实，他拎起刚刚完工的一个锯齿模样的东西，展示给胜男看。

    “嗯，我看看。”胜男用手摸了摸，不错，她也不知道这些人没有任何现代化工具，用手都可以打磨出如此光滑的切面，而且，木齿轮上十几个齿牙大小、外形一摸一样，如同用机器切割的一般。她又拿起一个小号的齿轮，比划了一番连连点头，嘴里也不住的夸赞，“不错，真不错，哎呀，老李，你们这都是怎么打磨出来的呀，严丝合缝，咋一看还以为原本就是一体的呢！”

    胜男把一大一小两个齿轮对接起来，发现齿牙交错，齿轮之间没有丝毫的缝隙。两个齿轮，如同一个木板一样。

    “嘿嘿，没啥没啥。”李木匠被胜男夸的不好意思，粗糙的手指揉着鼻：“这都是起码的手艺，让东家见笑了！”

    “好就是好么。”胜男笑着把东西放在大木板搭成的工具台上，她又看了看其他人手上的活计，都做得非常精细，便转头问李木匠：“对了，这些活儿什么时间可以做好？”

    李木匠闻言，半眯着眼掰着手指数了数，“嗯，估计再有四天就完活儿。东家，这些玩意儿急着要吗，要是赶时间，我们晚上多赶会儿。”

    “哦，不急不急，晚上不用加班。”胜男忙摆手，她递给李木匠几张白纸，“忙着这些，再看着这个样，给咱们搭几个牲口圈。”

    “哎哎，好的，东家放心！”

    李木匠连忙接过图纸，小心的展开看了看，上面依然是独特的木炭画，画的也是一些简单的木房和食料槽，估计他的徒弟和儿都能干。

    胜男又交代了几句，便满意的离开小作坊。

    第二天，东市的集市上，胜男安排的小伙计着胜男的样，支开摊，现场烤玉米，又引来众多好奇的姓围观；第天，更为繁华的县衙后街，飘散着香甜的烤玉米味儿，过的人又团团围住，交口称赞玉米的美味。

    不到天的时间，玉米的名头，传遍了整个梅水，很多市民争相询问在哪里能购买玉米，而一些地主、富户也开始寻找玉米的种粮。

    面对大家的关注，孔掌柜有些坐不住了。东家自从知道玉米的事情后，两次给他来信，让他一定要把玉米搞到手。结果，就因为自己想吃点中间价，把李捕头惹毛了。一个小小的捕头，放在平时，他根本就不在乎，可东家的要求是拿到玉米，而不是和人置气。如果玉米真的被其他粮商买走，那东家那里——

    想到这些，孔掌柜再也撑不住了，他只好叫来心腹伙计，吩咐他去县衙请李捕头。

    忙着找胜男的人不止他一个，当日来十香斋赴约的商人们，见识到玉米的价值后，纷纷找李胜男。找了半天，县衙根本就不见她的人影。为了抢先得到玉米，众人只好火速赶赴南山。

    而胜男此刻，正在一家不起眼的小饭店里，和一位重量级的粮商洽谈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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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难道是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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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时，小酒馆里人声嘈杂，胜男端着茶杯，默默的打量着对面的年青男。

    “六十两？”常家林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他方正的脸上挂着一丝浅笑，“李捕头，这个价格似乎有些高呀？”

    “呵呵，常少东是大商人，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胜男想请教常少东一件事。”胜男一边说着话，一边从身侧的布袋里掏出一个玉米放在桌上，“除了我这里，您可曾在其他地方见过此物？”

    常家林伸手拿过玉米，仔细的端详着，赴约前，他曾在分店的掌柜那里看过。他自诩走过大半个大明朝，但此物的确没有见过。

    他看了一会儿，又把玉米放回桌上，微微摇头，“呵呵，不瞒李捕头，常某的确没有见过此物。可小小一个玉米，即使新奇，也不值这么多银吧？！”

    讨价还价是商人的本性，哪怕胜男开出的价格再低，在他眼中还是贵。

    “胜男听说，常家是山西的商贾大家，以粮食起家，如今各种商号更是遍布天下。”胜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而是换了一个话题，讲起这位常少东的家世。

    “没错，先祖得惠于‘开中法’，以粮食换取盐引，又在运盐途中广设商号，这才创下常家的基业。常某不才，不能像先祖一样开辟商，只能勉强维持现状。”

    常家林对于自家的创业史，倒也没有避讳。自己祖先白手起家，靠着几辆马车，在南方收了粮食运到西北边防，换取朝廷的盐引，以盐业发家，十几年的苦心经营才创下了偌大的家业。这些都是常家人永远的骄傲，他更是以先祖作为自己的榜样，力求常家在自己手上能更加昌盛。

    “呵呵，常少东谦虚啦。”胜男微微笑道，她来之前可是找魏良查了不少资料，否则，以她历史小白的程，她哪里知道什么是“开中法”。（开中法源自宋代，洪武年间为了鼓励商人运粮到边防，朝廷指定了中盐例，按商人运粮的远近、数量，给予不等的盐引，商人凭借盐引可以去盐场取盐。）

    “听说常少东在济南府的永昌粮铺，规模非常大呀，一店之力便可以供应整个省府的用粮。不知常少东听说了没有，今年梅水附近的几个乡镇曾经遭受冰灾，夏粮减产？”

    常家林开始听到胜男的话，有些心不在焉，当他听到后面的时候，脸上懒散的表情顿时一收，他有些探究的看着胜男的眼睛，回道：

    “哦，有这事？”

    “唉，是呀，附近数里的乡镇，夏粮减产分之二。”胜男才不信他不知道，这些人消息比朝廷还要灵通，像天灾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但她并没有点破，而是继续说：“就连秋耕的粮种，价格也比往年增长了数倍。您是大商人，见多识广，您说明年梅水、甚至济南府的粮价会不会上涨呀？”

    常家林面沉似水，心里却忍不住一震：这些话，如果从一个同行口中听闻，他一点也不奇怪。作为商人，嗅觉和判断力一定要敏锐。当冰灾刚发生的时候，他就预测到秋耕的种粮紧缺，火速从其他分号调集数石小麦种粮来梅水，在梅水的粮市上，他们永昌铺的粮食占到一半还多，几乎可以左右市场上的粮价。

    但，李胜男年龄不过十六岁，职业也是个不入流的小捕头，她如何想到这些呢？

    “嗯，不好说呀，如果明年风调雨顺的话，粮食的价格不会高的。”

    常家林还是不温不火的说道。

    “不，您错了。”胜男伸出一根手指在常家林面前摇了摇，有些自得的说道：“您可能还不知道吧，梅水、玫瑰等几个乡镇的农民全都和在下签订了收粮协议，待明年夏收后，方圆两里的小麦，有一多半将属于在下。您说，如果我想提提价儿，粮市会不会有所波动呢？当然，或许也有其他的商人看破这个局势，从四处调集粮食来本地，而我要是把手中的粮食平价撒出去，到那时粮价便不会高哦。”

    常家林平静的面孔终于出现裂痕，他有些惊讶的问：“李捕头和农民签了收粮协议？”

    如果这样的话，他的永昌铺就不能独占粮市，自己的这几个月的功夫也就白下了。

    “没错！”

    胜男轻松的点头。说实话，她不是很喜欢这些粮商，为了挣钱，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直接激化贫苦姓的矛盾。

    “呵呵，没想到李捕头有如此灵光的商业头脑呀。”常家林不愧是常在外面混的人，短暂的惊讶之后，他迅速恢复了平静：“不过，这些和常某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呵呵，咱们还是先说说玉米的事情吧。”

    “怎么没有关系？”胜男轻轻反问，她迎向常家林的目光，一字一顿的说：“如果我想把这些粮食一起卖给常少东呢？您说，六十两的价格是不是很优惠呀？”

    “另外，我在南山还种植了一些其他的作物，也是市面上没有的，如果这次合作愉快的话，下一次胜男还是想照顾老朋友，您觉得呢？”

    常家林也定定的看着胜男，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锋良久，当胜男快要顶不住的时候，隐约间好像听到一声喟叹。

    接着，常家林转移开视线，笑着说道：“好吧，就按李捕头说的办！”

    见目的终于达到了，胜男暗地里舒了口气：奶奶的，和这些商人打交道，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既然**oss开了口，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胜男和常家林先是来到南山的耕地考察，当常家林看到从地里刨出来的橘红色地瓜时，又在胜男的演示下，自己也尝了一小块不熟的地瓜，心里最后一丝疑虑也打消了。

    回到县城，他很干脆的和胜男签订了一系列收购合同，最先收购的是二十石玉米。

    而孔掌柜，也终于找到胜男本人。面对有些沮丧的孔掌柜，胜男并没有把事情做绝，她还是按照最初说定的价格，五十两一石，卖给十香斋十石的玉米。

    拿着沉甸甸的银，胜男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她第一时间跑到了南山，想把这件事情和魏良分享。

    可当她气喘吁吁的跑到南山后，却发现魏良正拉着一个小姑娘的手，亲热的在玫瑰花圃里说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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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这次糗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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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呦！”

    一紧跟的馒头，没想到主人突然来个急刹车，它肉团一样的身体，惯性的一头扎到胜男的腿上，接着反弹回来，滚到一边的土坑里，它挣扎着两只小圆爪，对着胜男喊着：

    “呜呜，主人，抱我出来啦！”

    面对爱猫的呼救，胜男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她愣愣的看着眼前亲亲热热的两个人。心中噌噌的冒出无数朵小火花，两只眼睛更是嗖嗖的释放着利剑：奶奶的，这还没成亲呢，这个混蛋居然劈腿？！

    胜男没有发觉，她此刻就像被打翻的陈年老醋，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浓郁的酸味儿。

    “咦，胜男，你来啦。”魏良不经意间发现了呆站在一旁的胜男，忙笑着冲她招手，“来，给你介绍下——”

    “我没空！”

    胜男没有听他说完，冷着脸，干巴巴的说道。

    “没空？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魏良见胜男很反常，连忙拉着小姑娘走过来，关心的问道。

    “没事，你挺忙的呀。”胜男酸溜溜的扫过他们抱在一起的手臂，眼睛里也泛着酸，她一甩头，“我还要和佃户们交代事情，你们继续吧！”

    “嗳，胜男！”魏良被胜男吼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转过头，有些无措的对小姑娘说，“她平时不是这样的，可能在外面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了。”

    小姑娘眨眨眼睛，白嫩的小脸上，两个梨涡若隐若现，她抿嘴笑道：“哦，那咱们待会儿再去找她吧。”

    “好。”魏良点点头，然后带着小姑娘朝山根走去，“走，我带你去看看山泉水，南山的山泉特别甜。”

    “嗯嗯。”小姑娘甜甜的笑着，抬眼见魏良额上有汗珠，忙从袖里掏出丝帕，小心的帮他擦着。

    胜男气呼呼的走到田地边，她以为，魏良见自己生气了，怎么也会跟过来安慰安慰她，或者问问自己是不是有心事。结果，她在地边蹭了半天，也不见他追来，自己回头一看，却发现那个秀气的小姑娘，正一脸温柔的掂着脚尖给魏良擦汗。

    “切，还说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才多久呀，就敢在我面前和别的女人勾勾搭搭的。”胜男恨恨的跺了跺脚，眼睛里开始泛起水雾。她担心自己在佃户面前失态，连忙跑进自己的屋里。

    小院里，收拾的干干净净。胜男虽然不在这里住，但农妇们还是经常过来帮忙打扫。她落寞的坐在台阶上，眼睛很不争气的看向隔壁的房——魏良的家。

    “主人，你在吃醋！”

    满身泥土的馒头，好容易从土坑里爬出来，跟着胜男来到新家。话说现在的馒头，和人相处了几年，再加上生命水的启发，肚里的新名词也越来越多。在李家的时候，它经常看到苏氏酸着脸，不停的使唤丽娘，而一看到李正义在丽娘屋里过夜，就拉着胜男说东说西。

    当时，馒头很是不解，忙问主人是咋回事。主人说，那是她老娘吃醋了。接着，它又问什么是吃醋？吃凉菜的时候，不都放醋吗？主人又说了，那是一个典故。

    听完主人讲的故事，馒头便开始慢慢观察，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吃醋。

    今天，它发现主人也一副苏氏的样，又对照了她们说话的语气，和身上散发的味道，很肯定的下了结论。

    “吃醋？”胜男楞了下，她有些气急败坏的点着馒头的大脑袋，“去，你懂什么叫吃醋？我这是生气，哼，为了南山，我忙里忙外和奸商谈判，结果他却在这里泡mm！”

    “主人，你就是在吃醋！”

    馒头厌恶的看了看身上的黄土，回想起自己是如何跌入土坑的，眼睛一眯跳上主人的膝盖，状似安慰实则蹭土的在胜男身上摩挲着。

    “……”胜男窒了下，她开始试着问自己：“难道我真的喜欢上魏良了？否则，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儿卿卿我我，心里如此的难过？就像、就像被人夺走了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一般？”

    有了这种疑问，胜男此刻脑里问号乱飞，也就没有注意馒头的举动。

    “东家？”

    正挠头想着，门口传来周福怯怯的声音。

    “呃？有事儿？”

    胜男抬头看了一眼，随口问道。

    “东家，我已经把佃户们都叫来了，您看？”

    周福见胜男好像忘了自己刚刚说过的话，忙提醒道：“刚才您不是说，让佃户们每家派个代表来您家，发放卖玉米的银？！”

    “哦，对对。”胜男一拍额头，忙说道：“是这回事儿。怎么，人都来齐了？”

    “嗯嗯，除了去附近村落收小猪仔的许大勇，南山一共六十七家佃户，家家都派了当家的，现在在门口候着呢，您看让他们进来吗？”

    周福觉得胜男今天有点失常，便不确定的问道。

    “进来吧。”胜男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草屑，一不留神把怀里的馒头摔到了地上，她听到某猫的惨叫声，忙低头一看，馒头像个大饼一样贴着地面，而自己的缁衣上满是梅花状、条纹状的黄泥。

    “主人，又摔我！”

    馒头趴在地上装死猫，哀怨的控诉。

    “活该，我问你，我身上的土是不是你蹭的？”

    胜男弯着腰，没好气的伸手捏住馒头的耳朵。

    “呃，我不是故意的！”

    说着，刚才还有气无力的馒头，顿时像打了鸡血针一样，就地一滚，躲开胜男的魔爪，嗖的一声朝门外跑去。

    被馒头一搅合，胜男的心情好了许多，她坐在客厅里，手里拿着账册，开始按收成给佃户们分银。

    周福领了胜男的吩咐，忙招手把身后六十多个人叫进门。不一会儿的功夫，胜男一多平米的院里，挤满了人，有的人还被卡在大门口，攀着门框探进半个头瞅着。

    “大家都来啦。”胜男算好帐，拎着装银的面口袋，笑着说：“咱们的玉米已经全部卖出去了，银也到手了。扣除租和玉米的种费用后，我现在把你们应得的银发下去。今年是大家跟着我和魏师爷的第一年，虽然地里的收成有限，幸好玉米新奇，我又找到两位大主顾，咱们的玉米卖了一个好价钱。相信仅此一笔，大家应该能过个好年呐！”

    “呀，东家，那是多少钱呀？”

    “就是，您先给俺们透个底儿呗！”

    大家听了胜男的话，个个都很激动，有人就先喊了出来。

    “多少钱？”胜男踢了踢满满的口袋，“好吧，那我就先告诉大家，你们一共打了十八石玉米，扣除种粮和租后，还有十石，共得银1700两。”

    “一千七两？亲娘哎，那不就是将近两千多两银吗？”

    “哎哟喂，那俺们家打了十多斗呢，能分多少钱呀？”

    听到这个数字，人群中仿佛丢进一个炸弹一样，顿时热闹起来，种玉米多的人家脸上满是笑意。而那几个私自想卖种粮的人，脸上则是羞红了一片，心里也暗骂：难怪东家说自己眼皮浅呢，还真没受冤枉，自己觉得两斗一两六钱就不少了，结果东家硬是卖到了五两七钱，足足多了四倍呢。

    “当然啦，这些银不能全部发给大家，需要扣除我的种粮钱和运输费用。”胜男见大家都很兴奋，又开口说道。

    “那是当然，玉米之说以恁值钱，就是因为它稀罕呀，为啥稀罕呢，还不是其他地方没有这种种呀。东家收种费是应当的。”

    “可不，再说了，这玉米也没占多少地，全都地边上、山坡上种得，那些地可是东家的，咱们就是拿零头，也是白捡的呀！”

    大家又七嘴八舌的应和道。

    胜男听了这话，才真正的放下心，看来，大家心里都有一本帐呀。恩，不错，心里有数就成。

    “呵呵，话也不能这么说。”佃户们明白她的好，她也不会做得过分，“南山原本是个荒山，是大家用辛勤的劳动才垦出了这么多的良田。我李胜男和魏师爷心里都记着大家的功劳，而且这也是咱们第一次丰收，我们一定会让大家过好年的。种和其他费用，我扣掉二两，剩下的一千五两，就是你们的！”

    话还没有说完，院里响起响雷般的欢呼声，银呀？他们往年苦哈哈的干一年，也未必能攒下多少银。可在这里，才不过半年的时间，一家至少能分到七八两的银，这让苦惯了的佃户们高兴的不知说啥好。

    接下来胜男和周福，按着账册开始分钱。拿到白花花的银，佃户们激动的直给胜男磕头。

    眼瞅着布口袋里的银锭一点点的减少，院里的佃户也都拿了钱乐呵呵的回家去。

    胜男发完最后一个人，伸了伸懒腰，抬眼便瞅见魏良和那个小姑娘手挽手的走过来。

    “哼！”看到他们，原本的好心情顿时消散，胜男打发了周福后，便冷着脸迎出来。

    “呵呵，忙完啦？”

    魏良回来的上就遇到了自家的佃户，看着他们千恩万谢的样，他推测应该是胜男给发了银。

    “嗯，刚弄完！”

    胜男从鼻里哼出这句话，眼睛不自禁的扫过那个小姑娘，见到她水灵灵的样，心里更是郁闷。

    “哥，这就是嫂呀！”

    小姑娘黑溜溜的大眼睛转了几圈，终于发觉胜男的不对劲，她笑得一脸天真的抱着魏良的胳膊。

    “对呀，来。”魏良似乎也发觉了，他满眼是笑的拉着小妹的手，对呆若木鸡的胜男说道：“胜男，刚才你忙，也没顾得上介绍，这就是我常提起的‘亲’妹妹，秀儿！”

    胜男木木的点头，轰的一下，她的脸顿时红透了，暗自呻吟：呃，这次糗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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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糖人结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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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你没事吧，脸怎么这么红？”

    魏良忍着笑，故意抬起胜男的小脸儿，貌似关心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胜男尴尬的躲开他的手，不自然的笑着对秀姐儿说：“呵呵，妹妹什么时候到的呀？你看我也没有准备什么东西，那个，走，咱们进屋吧。”

    魏秀姐儿白皙的俏脸上仍是甜甜的笑，她乌溜溜的大眼睛，在胜男和魏良身上转来转去，有些腼腆的说道：“秀儿见过嫂，早就听哥哥几次提起过你，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见。嫂，我喜欢你！”

    “呃？”胜男楞了下，她以为自己这次办了件大糗事，秀儿即使看在魏良的面，不会生自己的气，但也绝不会有过亲密的举动。没想到，小丫头开口就说出这么直白的话。胜男有些错愕的看着秀儿，见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真挚的笑意，胜男尴尬的情绪很快得到了纾解，她脸上也不由自主的绽出发自内心的笑，连忙拉住秀儿的手，“秀儿，我也喜欢你！”

    “行啦，别酸着啦。”魏良拍拍两个小丫头的肩膀，别有深意的说：“咱们进屋吧，秀儿可是带着任务来的。”

    “任务？”胜男不解的看着魏良，“什么任务？”

    “呀，好肥的猫！”秀儿年龄虽然小，但脑袋瓜却很灵光，她见未来嫂和大哥似乎有话要说，便准备给他们腾出地儿来。正巧，馒头晃着肥硕的身，拽拽的溜达过来，异于常猫的体型和皮毛，让小丫头很是诧异，她几步跑到馒头跟前，怯怯的伸出手指点了点馒头的大脑袋，“呵呵，真可爱。嫂，这是你喂的猫吗？”

    可惜，面对如此可爱的小萝莉，馒头并不给面，它一侧身，躲开秀儿的手指，来到胜男脚边，蹲坐下来，慵懒的舔着小爪。

    “嗯嗯，喜欢吗。”或许是小丫头纯净的眸，亦或是秀儿没有掩饰的真挚情谊，胜男真的喜欢上这个秀气可爱的小丫头。说起话来，也不自禁的放柔了声音，她见秀儿双眼放光的看着馒头，便蹲下来，握住小丫头的手放在馒头身上，“呵呵，它叫馒头，是我养的猫。馒头，好好陪秀儿玩儿，注意安全！”

    “知道啦！”

    馒头放下小爪，歪着脑袋，摆出一副可爱的萌样儿，就是与硕大的身体不协调。

    “真好玩儿，谢谢嫂！”

    秀儿似乎很少有这样伶俐的玩伴儿，她费力的抱起西瓜一样的馒头，笑着对哥哥嫂说：“哥，嫂，你们慢慢谈，我陪馒头去那边山上看看。”

    说着，小丫头像个快乐的蝴蝶般，边跑边跳的奔向不远处的果山。

    “咦？”胜男含笑的眸接触到秀儿的背景时，疑惑的问道：“怎么，秀儿没有裹脚？！是你的主意？”

    “不是。”魏良听到这个话题，沉下脸，有些抑郁的说道：“是魏，她不让家里的婆给秀儿缠！”

    胜男听了这话，有些诧异的看着魏良阴沉的脸，突然间，她发现自己对魏良、魏家的事不是那么的了解。她有些愧疚的伸出手，握住他的，“没关系，女人裹脚遭罪了！”

    其实，她这话也是自欺欺人。如果反对的是魏良，那他肯定是心疼妹妹，不忍看她受苦；但反对的却是魏家的主母，那用心未免有些歹毒：魏这是摆明不把秀儿当魏家的小姐，在大明，只有贱民、仆佣不能裹脚，其他的人，哪怕是青楼女都会缠足提高身价的。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魏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过去的日已经过去了，妹妹、姨娘还有他和胜男，将会自己掌握未来的生活，“走吧，我还有事和你说！”

    “好！”胜男之前的小心思也全部丢在了脑后，她有些心疼的握紧魏良的手，温顺的跟着他来到院里——她失职了，对于魏良的过去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身边这个一直好脾气的大男孩，在魏家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刚才还依仗着未婚妻的身份吃醋，可这会儿她却从心底里鄙视自己。

    “对了，你刚才说秀儿是带着任务来的，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坐在胜男的院里，胜男从屋里取出发放银的账簿递给魏良，想到他刚才说话的语气，有些疑惑的问道。

    “哼，还不是玉米惹的祸。”魏良低头翻看着账册，听到胜男的问话，头也没抬从鼻里哼出这句话。

    “玉米？”胜男坐在一旁，猜测道：“上次你不是说你大哥来过一次了吗，怎么这次换了小妹？难不成，他们想用小妹做要挟？！”

    “差不多吧。”魏良相信胜男的能力，大致的翻看了一下，便合上账册放在石桌上，他揉了揉眉头，有些无奈的说：“老爷发话了，说秀儿年后就十岁，该找婆家了。接着又拐弯抹角的说，县城的玉米大卖，要是别人弄来的稀罕东西倒也罢了，可偏偏是魏家未过门的媳妇儿，让我再找你谈谈！”

    “真不要脸！”听了魏良的话，胜男也顿时火大，魏老爷把秀儿的亲事和玉米的事扯到一起说，意思已经很明白。他们也知道，魏良最看重的便是田姨娘和小妹，田姨娘身上没有什么可拿捏的，但秀儿的终身大事却是魏良非常在意的，更是他们要挟魏良的唯一法宝。

    “人至贱则无敌嘛。”见胜男气得嘴角直抽抽，魏良的心情倒缓和了许多，“不过，老爷说的也对，明年是该给秀儿找个婆家了！”

    “怎么？你有办法？”

    胜男才不信魏良就这么被魏家要挟呢，她半趴在桌上，探着身问道。

    “咱们手里还有多少玉米？”

    “嗯嗯，我给家里的姐姐和亲戚们留了两石左右的种粮，另外还有咱们自己家里吃的十多斗。”胜男掰着手指算了算，说出大概的数目，说完她挑眉：“问这干嘛，难道你真的要给魏家？”

    “给，怎么不给。”魏良嘲讽的笑了笑，他抬眼看到胜男不赞同的目光，便解释道：“当然不是白给的。一石玉米换秀儿的亲事，如何？”

    胜男点点头，这才对嘛，“我觉得挺划算，就是不知道你家老爷怎么想！”

    “呵呵，放心吧，我会让他同意的。”

    魏良温的笑道，只是那笑意并没有延伸到眼底。

    胜男见他如此有把握，便放心的点点头。

    秀姐儿很喜欢南山的环境，在这里，有山有水，有田有果树，最重要的是，还有她最尊敬、最亲密的大哥和未来大嫂，比冷冰冰的魏家强多了。

    正巧，大嫂监督山上的养殖场，需要在南山呆一段时间，可她和大哥毕竟还没有成亲，孤男寡女的不好住在一个院里，大哥便回家和父亲说了说，把她也留下来陪大嫂。

    听到这个消息，秀姐儿高兴坏了，本来她就不想回家，如今能留在南山，更能和喜欢的大嫂住在一起，还能和馒头继续玩儿，当下便兴奋的抱着大哥又笑又叫的。

    “嗳，胜男，那天秀儿来，你干嘛那么生气呀？”

    回家和老爷pk完，魏良回到南山后，一身轻松。看胜男蹲在山坡地上，拿着小铲挖地瓜，他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坏笑道。

    “生气？”胜男脸又红了，她手下的铲用力的撅着土，有些讪讪的说道：“哪有生气。嗳，小妹呢？”

    “小妹肯定和馒头混在一起。”魏良也蹲着山坡上，继续抓着原来的话题问道：“嗳，别转移话题哈，说，那天是不是以为小妹是‘小儿’呀，你是不是吃醋了？”

    “哪有。”胜男向一边挪了几步，很不自然的说道：“那个，那个玉米都给你大哥了吗？”

    “给了，他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忙不迭的让管家入仓房，等明年下种。”魏良也挪了几步，继续问：“胜男，当时是不是特心痛呀？”

    “去你的。”胜男被魏良逼到了山坡最边缘，见自己无处可躲后，有些恼羞成怒的一把推开魏良，红着脸跑下山，不管魏良在身后的痛呼。

    魏良被胜男一推，一屁股坐在山梗上，他笑着看胜男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溢满了幸福感——原来，胜男也是喜欢自己的，爱情这条上，他不是单独的一个人。

    “哥，你干嘛呢？”

    正出神的想着，身后传来秀姐儿的声音，只见她穿着胜男的棉布上衣和宽松裤，小脸儿上也沾了黄泥，手中坚持的抱着越来越重的馒头。

    “呵呵，没啥。”魏良拍拍身边的空地儿，示意妹妹坐下，看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魏良也很高兴，他想起困扰了自己许久的一件事，问道：“秀儿，我发现你很喜欢胜男，为什么呀？”

    “她是我嫂嘛。”秀儿也率性的坐在地上，她的小手随意的抚摸着馒头的毛发。

    “才怪。”魏良摇头，自己的妹他还能不了解，这丫头整天担心大哥被人抢走，对魏家的几个有企图的表亲很是不善。如今却对胜男如此的亲密，不符合小妹的个性。

    “其实，我以前见过大嫂。”秀儿见大哥一副不信的样，便慢慢的说道：“大概是五年前吧，咱们刚刚离开家。当时哥哥去了梅水，我和姨娘留在你租好的庄户院里……那天是腊月初，街上来了一个吹糖人的老爷爷，吹的糖人可好看了，满街都是甜甜的糖味……村里的小孩儿都买了糖人，我也想要，可娘每天给人洗衣服、绣帕也挣不了多少铜钱，根本就买不起……是大嫂，她见我可怜，就专门给我买了一个，可我刚转身，就被村里的几个坏小推倒了，还抢走了我的糖人……又是大嫂，她不但修理了那些坏小，还把自己的糖人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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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魏师爷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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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这样。”胜男随意的躺在炕上，馒头四仰八叉的躺在她的肚上，她听了馒头说的话，开始回想着过去的事情，“嗯，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这回事儿呢。”

    “反正她是这么说的。”馒头懒洋洋的打着呵欠，揉揉圆滚滚的肚：呵~，陪小丫头玩儿也是很费体力滴，这才几天呀，它都瘦了呢。

    “呵呵，没想到我和这家人猿粪还挺深的。”胜男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一个模糊的面孔，其实对于那天的回忆，她更多的是关注自己如何胖揍李承风的，至于那个可爱的小mm，还真是没有多少印象。可偏偏就是这个没有印象的小丫头，却成为她后半生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亲人。这话怎么说，缘，妙不可言呀！

    忙完了秋种，佃户们并没有进入农闲，而是热火朝天的在荒坡上，开始建设牲口圈。

    “东家，现在小崽儿不好收，小的转遍了周围十几个村庄，才收了这些。”许大勇不好意思的指着地上竹篓里的小猪仔，有些愧疚的说道。

    “嗯，我看看。”胜男弯腰看了看，用眼睛数了数，“一共有十只，是有点少。不过，咱们的养殖场也刚刚开始，大家也没有什么经验，正好先用这些实验一番。”

    “可咱们的牲口圈建了这么多，猪仔却只有这一点儿。”许大勇一回来就发现山坡上建了几排整整齐齐的牲口圈，有猪圈、羊圈、鸡舍和鸭架，可自己忙活了一个月就收回十几只小猪，真是没脸见东家，想到这里，他不安的说：“都是小的没有用，拿着银都收不回猪仔来。”

    胜男摆摆手，“不怨你，都是我没有想好，现在正是秋天，有小猪的人家还指望着再喂几个月，年前杀猪卖钱咧。咋会卖给咱们呢？没事，没事，你出去也、四十天了，赶紧回家看看吧。”

    “嗳，谢东家！”

    许大勇见胜男真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便憨憨笑了笑，连忙收拾东西往家跑。回到家，许大嫂先是一番嘘寒问暖，接着又神秘兮兮的从炕柜里摸出一个布包。

    “这是啥？”

    许大勇拿着棉布巾擦着脸，见娘一脸喜色，有些好奇的问道。

    “呵呵，银！”

    许大嫂拉着男人进了里屋，小心翼翼的揭开布袋，露出白花花的两锭银。

    “哪来的？”

    许大勇见状，心里一惊，连忙把棉布巾丢在一边，伸手摸起银，急切的问道。

    “呵呵，卖地瓜的钱。”许大嫂又拉着他出了屋，来到小院里，打开地窖，指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东西，美滋滋的说：“看了没有，咱们的地瓜丰收啦！”

    “这，这就是地瓜，是咱们沙土地里长出来的？”

    许大勇把银揣进怀里，几步跳下地窖，又抓起一个红红胖胖的地瓜，惊喜的喊道。

    “嗯嗯，没错，就是咱们自己种的。”许大嫂也是满脸的喜色，“这几天刚把地里的地瓜都挖了出来，最大的足足有四斤重呢，呵呵，东家说了，咱们这沙土地干旱，种出的地瓜格外的甜。走，当家的，你进屋尝尝去，我昨儿刚煮了一锅，可好吃啦！”

    说完，许大嫂忙喜滋滋的叫着男人进屋。

    许大勇没想到自己出门一个多月，家里竟然有如此大的变化。难怪他一进庄，就闻到有煮肉的香味儿呢，原来地里大丰收，大家手里都有了余钱，舍得买肉了呢。

    里屋炕几上，许大嫂端出一个粗瓷黑碗，碗上放着几块切好的红皮橘瓤的煮地瓜，她又拿出一双筷，在袖上擦了擦：

    “来，当家的，你尝尝？”

    许大勇进地窖的时候，又沾了不少灰，刚洗净了手，他接过筷，夹起一块地瓜丢进嘴里，“嗯嗯，好吃。软软的，真甜呀！”

    “甜吧，刚出锅的时候更香。”许大嫂乐呵呵的坐在对面，一脸满足的说道：“东家说了，地瓜呀，还有很多种吃法。等明天早上，我给你做玉米地瓜粥，满满的一大碗，有吃有喝、既热乎又管饱，可实惠啦。”

    “好好。”许大勇嘴里忙活着，听到娘的话，连连点头。

    “对了，咱们地里一共收割了多少地瓜？”

    接连吃了好几块儿，许大勇终于有些饱了，他吃完最后一块儿，抹着嘴角，打着饱嗝问道。

    “你猜？”许大嫂难得的调侃起来，她见自家男人直摇头，便伸出两个手指：“足足二十石！”

    “二十石？！”许大勇一听，眼睛瞪得溜圆，他指了指炕几上的地瓜皮，又指指窗外的地，长着大嘴：“你说咱们地里收了二十石地瓜？”

    “没错！”许大嫂高兴的直点头，“呵呵，没想到吧。这些被人称为废地的沙土地，居然能收获这么的粮食。东家说了，这是第一年，咱们都没有经验。再加上地瓜苗少，地里根本就没有种满。等明年，咱们留足了苗，再好好整整地，一亩就能收十几石的地瓜呢。”

    “十几石？亩产？”许大勇张着大嘴，脑有点跟不上趟，总是在重复老婆的话，“怎么可能呀，别说是沙土地，就是良田，它也不能一亩地打这么多粮食。怎么可能？”

    “咋不可能呀？”许大嫂现在和王大嫂一样，最最信服胜男，“东家说了，地瓜这种东西是番邦传过来的，在人家番邦，最高的亩产上斗咧，咱们经验不足，亩产十几石还是没问题的。”

    许大勇听了这话，沉默了良久，又从怀里摸出捂得发热的银，突然咧着嘴又哭又笑的说：“咱们总算是熬到头了，娘呀，您咋不再撑两天呢，呜呜呜……”

    许大嫂听到丈夫的哭笑声，脸上的笑容渐渐散了，她的双眼也涌上了水雾——婆婆在逃难的上，又饿又病的，把当家的弄来的吃食都悄悄留给了孙，在他们走到玫瑰镇的时候去世了。如果她老人家能多撑两天，也就能等到他们遇上东家了，那婆婆也绝不会饿死。

    地瓜的丰收，让胜男和魏良又着实忙活了一通。不过有了玉米的例，和常家签订的合同，很多具体的细节，处理起来倒也不是费事。

    而李家和魏家的亲戚，也各自得到了相应的好处，几家都从胜男手里拿到了地瓜的培育方法，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第二年的夏天，相较于去年的冰灾和涝灾，今年可谓是风调雨顺，梅水附近的农田一派丰收的场景。

    “李捕头今年又是大丰收吧。”永昌粮铺的常掌柜，看着面前一堆一堆的小麦，很是赞叹的说道。

    “还行吧。”胜男也满脸笑意，不过想到常家林最近的举动，她也颇为感慨，“不过，比起常少东，在下还是差得远呢。”

    胜男的“买树梢”完全复制与数年后的晋商，而且比起人家晋商的操作，她的计划简陋了许多。没想到，常家林在没有完全了解“买树梢”具体操作细节的情况下，经过自己灵光的商业头脑，紧跟着便提出了今年的粮种佘借计划，比胜男的去年的计划更加缜密，也更为商业化。

    难怪后世很多人都感叹，千万不要小瞧了古人的聪慧，要知道，古代很多的发明，以现代人的知识和技术，却无法复制还原。

    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头脑更是少有的灵活，从一些细节便能演变出非常务实、严谨的计划。

    胜男此次夏收获得了大丰收，而合作伙伴常家，也紧跟其后，有更加惠民的条件，与梅水、玫瑰数个村落的农民、佃户签订了回收夏粮的合同。而农民们，在胜男这里尝到了佘借种粮的甜头，对条件更好的常家，自然不会拒绝。

    “呵呵，哪里哪里。”常掌柜知道自家的少东，对面前这位小姑娘的能力甚是推崇，他眯着小眼睛嘿嘿笑着，“我们少东家说了，这也是受了李捕头的启发呀。算起来还是李捕头聪明，小小年纪便能想到如此高明的计策，让我等佩服不已。”

    胜男听了这话，倒也没有过谦虚，她说了几句客套话，随即话头一转，问道：“对了，听说你们在济南府也有商会？”

    “哦，没错。”常掌柜楞了下，见胜男的神情很认真，便点头：“我们晋商在很多省城都有商会，济南府是北方的重要城镇之一，商业也颇为繁荣，所以——”

    “嗯嗯，那不知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胜男有些犹豫的问道。

    “哦，不知何事让李捕头为难？”

    常掌柜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虽然少东家让自己和李胜男打好交道，但济南府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他不好随便应承。

    “是这样。”胜男想了想，说：“下个月，魏师爷要去省府赶考，估计要在那里呆上一段时间。但济南府我们并没有相熟的人，呵呵，如果你们永昌铺方便的话，我们……”

    “方便方便。”常掌柜开始见胜男的脸色犹犹豫豫的，还以为什么大事，听了她的话，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嗐，不就是帮忙照顾赶考的魏师爷嘛，小事一桩，他就能做主。他连连点头：“我们少东家在济南府还有一套别院，甚是清静，而且离府衙也不是很远，如果魏师爷不嫌弃，我这就通知济南的掌柜，让他们把房收拾好！”

    “好，那我和魏师爷商量后，再做决定！”

    胜男也没有客气，自己和常家的几次交易，让常家林挣了个盆满钵满，请他们帮点小忙，也不过分。

    出了粮店，胜男紧了紧腰刀，发现前面的具铺生意格外得好，店铺门口还摆着一些考场的用具，她的心思不由得飘向南山：唉，魏良终于要赶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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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相思不曾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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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这是什么呀？”

    魏良手里拿着一卷书，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东西。

    “呵呵，考场必备的用具。”胜男也是在小伙计的介绍下买的，她和魏良的亲事，在梅水基本上可以算是家喻户晓的一件事。而魏良又经常去那个具店买笔墨纸砚，时间久了，那里的人也知道今年魏师爷要参加科举。正巧店里的小伙计出来送客人，发现胜男在一旁看着自家的店面发呆，便连忙热情的把她招呼进去。

    经过一番推销，胜男痛快的买下了据说很有用的用具，不但包括成套的笔墨纸砚、烛台蜡烛、考凳，还有什么遮雨布、小炉，甚至还买了一把雨伞。可以说是，从头到脚，从吃到用，各色用具一应俱全。

    “嗬，这都是些什么呀。”魏良随手放下书，好奇的翻看着里面的东西，“怎么还有这个，你这都从哪里淘换来的？”

    魏良手里拎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席，很是佩服的说道。

    “不懂了吧？”胜男把东西拿过来，爱惜的折回原样，把小伙计和店老板说的话，现现卖的告诉给魏良：“人家不是说了嘛，明朝的考场可不像后世的高考考场，中间还能让你回家休息。在大明，所有参加科举的秀才们都是要憋在一间小小的单间里，里面什么都没有，你如果想顺利在考场待完这几天，需要指望这些咧。”

    “我知道了，还是我老婆想得周到！”

    话说自从两个人发生了“小儿”事件后，胜男和魏良的关系得到了质的飞跃。魏良敦厚稳重的形象在胜男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天“老婆长”“老婆短”的喊来喊去，一双贼手更是伺机揩油；而胜男呢，也认清了自己的感情，对魏良不时的亲热，从最初的羞涩到如今的适应，对于他的一切亲昵的举动或者言辞，全部接收。

    “那当然。”胜男很不客气的收下魏良赞佩的目光，用力拍下偷摸上自己腰际的黑手，继续说：“不止这些，你在济南府的住处我也落实好啦！”

    “住处？”魏良摸了摸被拍红的手，有些不解的问道：“住客栈就行呀，难道你还要跟着去租房住呀？”

    “切，我倒是想去呢。”胜男翻了翻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早就想去前世的故乡看看，可是手头上一大摊的事儿，她哪走得开呀。

    “那，你说的住处是？”

    “嘿嘿，常家林在济南府有别院，听说环境不错哦。”胜男提到这个，笑得像只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住客栈？切，客栈又不是咱们家开的，不要钱呀？再说了，赶考的书生又不是你一个，估计省城里的客栈早就住满了考生呢。等你去了，恐怕连柴房都没得住！”

    “嗯嗯，有道理。”魏良也知道常家林，去年来运地瓜的时候，他和常家林打过交道，也短暂的交谈过，是个非常精明的人。没想到自家的老婆，比奸商还要狡猾，居然能占到常少东的便宜，“那个房，我去住，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胜男从茶盘里摸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杯温茶，不以为然的说：“他常家林靠着玉米和地瓜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呢，再加上姑妈的玫瑰酒和董家的玫瑰纯露，滚到他荷包里的银海了去。再说了，他家的别院一年有十个月空着，与其让好好的院养蚊，还不如让你好好的住着读书、等着赶考呢。”

    “嗯，也是。”魏良点点头，“不过，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是不是有点麻烦呀？”

    梅水离济南府不到一里地，坐马车也就一天的时间。再说了，他是去赶考，考完试就会回来，就算是住宿顶多也就一两天，去人家的别院，还要承他的情，似乎有点没必要。

    “不麻烦。”胜男摇摇头，她放下茶杯和魏良分析：“我觉得你还是提前几天去，先熟悉熟悉考场环境，和其他的考生交流交流，或许还能碰到什么名士指点。就算是没得交流，也要多做做准备，省得到了考场再有什么遗漏。这里可不是前世，高考的时候你忘了带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人家交警能开着警车帮你送东西；在古代，开考场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真要是有遗漏，大哥你就要再等年咯！”

    魏良听了这话，缓缓的点点头，脸上少有的庄重，他喃喃的说：“没错，我为这场考试准备了这么久，绝对不能有闪失。”

    有了胜男的装扮，魏良又简单收拾了些行李，离秋闱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就带着考箱和行李，带着周福，两个人一起去了省城。

    魏良走后，胜男继续南山、衙门两头跑着。夏粮全部收割完毕，玉米也开始下种了。于是，去年得了粮种的亲戚、好友们，此刻也纷纷找上门，拉着胜男问东问西。

    最后，胜男实在不堪其扰，魏良一走，她心里正空落落的，哪有闲心思去管这些俗事。可敢找上门的人，要么辈分比自己高，要么关系比自已硬，哪个都不是轻易能得罪的。但胜男又不愿意同样一句话，重复n遍，奶奶的，她又不是复读机，就算是复读机工作了这么久也要换电池吧？！

    没办法，说到快崩溃的胜男，干脆把所有从她手中拿到玉米粮种的人，一竿支到了南山，让他们现场观摩佃户们如何种植滴。反正佃户们也不是第一次种玉米，种地的经验丰富，完全可以给这些人当老师。

    而那些李家或者魏家的亲戚，为了玉米，倒也不嫌麻烦，听了胜男的解释，连忙飞奔南山，生怕南山的佃户们已经种完了，自己什么都不到。

    就这样，蜂拥而至的人群，立刻在李家消失，全部集结在南山，每个人守着一片田，蹲在地头上仔细观察着。有脑活泛的，更是找来心腹的佃户，让他们跟着胜男家的佃户。

    亲戚们打发掉了，可衙门的差事还是要办，胜男每天无精打采的点了卯，然后就蹲在班房或者押签房里当木头人。

    “唉，也不知道老大吃饭了没有！”

    这天午时刚过，吃过饭的李“木头人”又趴在桌上，两眼发呆的盯着屋顶，心思却早就不知飞到省城。

    “李头儿，李头儿！”

    班房外，周庆大呼小叫的跑进门，额头上的泛着串串汗珠。

    “没死呢。”胜男有气无力的回应，“啥事儿呀？”

    “哎呦，娘的，这天也热了吧。”周庆两步跨进班房，摘下帽呼哧呼哧闪着风。

    “对哦，我怎么忘了现在是酷夏，都忘了给老大准备防暑的药。”胜男见周庆满头大汗，突然想起给魏良准备的考箱漏了重要的东西，“哎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想着买点防暑的药？嗯嗯，薄荷叶好像是防暑的，可现在好像已经开始考试了吧。唉，真是猪脑，即使不想着给他药，怎么也得给他带点生命水，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呢！”

    胜男嘟嘟囔囔的说着话，随后又懊恼的直拍脑门儿。

    “呃，李头儿？”周庆有点担心的看着貌似走火入魔的捕头，他小小声的凑在胜男身边，“你没事儿吧？要不要给你叫个大夫？”

    “大夫？谁生病了？”

    胜男正埋怨着自己，耳边好像有人说“大夫”，难道魏良中暑被送回来啦？！

    “没、没有谁生病。”周庆见胜男忽的站起来，两只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慌忙咽了一口口水，喏喏的说。

    “小庆，你吃饱撑的呀，没病说什么大夫。”胜男的双眼终于有了焦距，她看清来人后，火气旺盛的说道。

    “对，对，我就是吃饱撑的没事儿干。”周庆真想给自己两个嘴巴，他这都说了些什么呀。正事儿一件没说，还让李头儿大骂两句。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对胜男说道：“对了，李头儿，那个城外柳家庄的柳二顺来报案，说是自家的牛丢了，让咱们去找！”

    “牛？什么时候丢的呀？大多了？有什么体貌特征？”

    胜男听闻有案，便坐直身，仔细的问道。

    “他说是昨天赶集的时候丢的，是头怀了崽的母黄牛，好像也没有什么体貌特征。”

    周庆挠着头，努力想着柳二顺说的话。心里却琢磨：李捕头好像真不对劲呢，话说这牛还不都一个样儿，难不成还有什么胎记？！

    “这样呀。”胜男想了想，然后吩咐道：“那什么，小庆你去叫几个人，分头去附近的牛马市上看看，再去他丢牛的集市上问问收税的官差，查查集市上有没有人买卖怀着崽的母牛。最后，再去柳家庄问问。”

    “嗳，好的！”

    周庆答应一声，有些担忧的看了看胜男。

    “看什么呀？还有事儿？”

    胜男发现周庆的目光怪怪的，便不悦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儿！”

    周庆连忙戴上帽，跑回步班叫帮手。

    “嗳，猴，你说李头儿这两天是不是有点怪呀？”

    赵二牛吃完午饭回来，目睹了胜男和周庆的一幕，忙问身边的侯刚。

    “嗯，是不正常。”侯刚点头，有点八卦的猜测：“我记得好像，自从魏师爷走了以后，她就这样了。”

    “嘿嘿，你是说，李捕头想魏师爷了？！”

    赵二牛眼中闪着戏谑，胜男给他们的感觉，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假小，几乎他们都快忘了这位李捕头的性别。如今终于看到她异于大男人的表现，素来老实的赵二牛也有了八卦的热情。

    “有可能！”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而远处的胜男脸色却开始难看起来。

    赵二牛他们的离胜男并不近，但胜男常年练武，再加上生命水的作用，她的耳力比一般习武的人都要好，两个人的窃窃私语全部落入耳中。

    “难道，这就是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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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是民还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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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你看小五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苏氏有些担忧的看着饭桌上，魂不守舍的女儿，她小声的对丈夫说道。

    “嗯。”李正义喝了一盅酒，扫了眼叼着筷发呆的胜男，很是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女大不中留呀！”

    “你是说，小五想魏良了？”

    苏氏给他满上酒，若有所思的说道。

    “**不离十。”李正义在桌面上点了点筷，夹起一块红烧肉说道：“魏师爷走了也有二十多天了吧？！”

    “嗯，二十一天。”苏氏也很关注未来女婿的事情，魏良离开的时候，她还帮胜男给他准备过东西呢，对他的行程脱口而出，“姑爷是提前半个月走的，考试大约要九天，考完试再休息一天，嗯嗯，再有四五天，他就能回来了！”

    “四五天？！”李正义低声念叨着，他又看了眼心不在焉的女儿，似乎想到了什么。

    而胜男此刻正魂游济南府，父母的谈话完全没有听到。她像小猫一样吃了几粒米后，撂下筷，抹抹嘴，“爹、娘，我吃饱了！”

    说着，胜男就要起身回房间。

    苏氏瞅了眼还有多半碗米粒的饭碗，连忙叫住她：“吃饱了？胜男，你这碗里还有这么多饭呢，怎么就吃饱了？”

    “呃，我不饿！”

    胜男也扫了眼自己的饭碗，有些蔫蔫的说。

    “这孩，你白天当了一天的差，怎么能不饿呢。”苏氏根本就不信，她一把拉回女儿，按坐在凳上，给她夹了几块红烧肉和青菜，絮絮叨叨的说：“平时都能吃两碗米饭，今天才吃这么点，那怎么行？乖哦，再吃些！”

    面对母亲的关爱，胜男无法拒绝，只好又抄起筷，食不知味的把碗里的饭菜吞了下去。几口下去，终于吃完了，她把空碗一推，“娘，您看我都吃完了哦！”

    “哦，好！”

    苏氏见女儿根本就是应付公事，也不好再催促她多吃，只能点点头，让她回屋歇着。

    “嗳，小五，等等！”

    胜男刚刚起身，李正义突然开口了。

    “嗯，什么事呀，爹？”

    胜男侧着身，疑惑的问道。

    “那个，你明天就不要去县衙了，玫瑰镇正在征收今年的夏粮，那里只有两班衙役，却没有主事的人，从明天开始你去玫瑰镇监督、协管征粮事宜！”

    李正义放下筷，一脸严肃的说道。

    “去玫瑰镇收租？”

    胜男有些摸不着头脑，她想到最近几天的安排，忙出口抗议说：“爹，那个、那个魏良这几天就要回来了呀，我、我想，我想……”

    “李胜男，难道你忘了自己的身份？”李正义不满的提高嗓门，训斥道：“你是一名缁衣捕头，拿着朝廷的俸禄，就要为朝廷效力。不要因为私事，耽误了公事，明白吗？”

    “……明白了。”胜男怏怏的应了一声，“爹，还有什么吩咐么，如果没有的话，女儿要回房了！”

    “嗯，去吧，早睡早起，明天还要去玫瑰镇办公呢！”

    李正义摆摆手，嘱咐道。

    胜男点点头，这才无可奈何的转身回房，心里却暗自埋怨：爹爹也真是的，这个关键时刻让自己去玫瑰镇收租。难道衙门就没有其他的人了吗，谁去不行，偏偏让她去。嗳，等等，玫瑰镇？！

    “哎呀，大爷。”苏氏见着胜男垂头丧气的出了正屋，有些心疼的埋怨道：“有话不能好好说呀，孩都这么大了，你咋还这么严厉的骂她？再说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小五是为啥才不想走。真是的，这么重要的时期，你怎么想起让她出差了呢？”

    “唉，你们这些女人呀，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李正义端起酒盅，美美的喝了一口，很是不屑的解释道：“你也不想想，要是魏良中了举，人家报报喜的话，会往哪里送信儿？”

    “您是说——”苏氏一听这话，似乎也想到了答案，随即不好意思的笑道：“呵呵，还是大爷想的周到。”

    “那是，还不给我倒酒？”

    正屋里，李正义夫妇开始闲聊起来，话题无非就是魏良中了举如何如何。

    次日，胜男一大早便起来了，洗漱完毕后，来到正屋吃早饭。

    苏氏本来想着把大爷的心思告诉女儿，却发现一直没精打采的女儿，一进门又是精神抖擞的，似乎恢复了往日的样。也就没有多说，给她准备了早饭后，便送她骑着驴出了门。

    胜男骑着悍马，快速的跑在官道上。昨天夜里，她就想明白了老爹的意思：唉，还是老爹聪明呀，她怎么就没有想到要去玫瑰镇守株待兔呢。

    想通了这事儿，她心里更是有了期待，神采奕奕的奔赴玫瑰镇。

    来到玫瑰镇，胜男先和县衙的捕快们碰了个头，大致了解了下玫瑰镇今年夏粮的征收情况。自从玫瑰镇的县令免职后，玫瑰镇一直处于半混乱状态。府衙的命令是由杨知县代管，可杨知县不可能整天驻扎在玫瑰镇的县衙，顶多一个月或者半个月过来视察一番，具体的县务还是由原来的捕快们协管。

    而原来的捕快们，本身就没有官职，再加上协管县务也没有多余的收入，他们更是敷衍了事。使得玫瑰镇的治安，比之前更差。

    胜男见到纪律松散的衙役，心中对魏良的牵挂暂时放在一边，全身心的投入到整顿县务，督促捕快们尽快征收夏粮的工作上。

    这天，胜男带着两个捕快来到一个叫李家塘的村落，监督征粮事宜。刚到了村口，便遭遇了一场姓群殴，几十个举着锄头、铁锨的农民，不要命一般冲撞在一起，嘴里更是喊打喊杀的忙个不停。

    “这是怎么回事？”

    胜男皱着眉头，不悦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嗐，还不是为了村东头的水潭。”捕快甲一副见怪不怪的样，他指着田地边上的一个深水潭说道：“这个村里一共住着两大姓氏家族，村里一半的村民姓李，另一半的姓董。这两家一向不和，整日里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就争斗。不过，能让全村人一起动手的，肯定就是那个浇水的水潭。”

    “这水潭有什么讲究吗？”

    胜男掂着脚尖看了看，捕快甲所说的水潭位于两大块儿农田之间，东侧的农田已经收割完毕，而西侧的农田还有一些晚熟的小麦，丰收在即。

    “呵呵，也没有什么讲究。”捕快乙挠挠头，他们经常来这个村协调矛盾，对这里的恩怨也比较了解，“李捕头，您看了没有，这个水潭正好在两个家族的田地中间，他们经常为了这个水潭的归属打架。李家说，这个水潭靠近西侧，归李家所有；而董家又反驳说，这个水潭一大多半在董家的地里，是董家的。今年春天浇麦地的时候，两家人为了抢水，已经打过一架，没想到，今天又开战了！”

    胜男站在一边看了看，发现这些人都在虚张声势，喊来喊去真正动手的没有几个。便转头对两个捕快说，“去，把他们弄开，放着地里的农活不干，倒有力气打架，真是吃饱撑的。”

    “李捕头，不用管他们，他们自己闹一阵就完事儿！”

    捕快甲摇头，不以为然的说道。

    可就在这时候，人群里却发出一阵惨叫：“哎呦，娘嗳！好你个李老四，你还真下死手呀！”

    “切，董二，我打的就是你！”

    “哎呦，流血啦！打死人啦！”

    胜男瞪着眼睛，“这也不用管？！”

    两个小捕快对视一眼，没想到这群人还真敢动手，便抽出铁尺，喊着冲进了人群。但是见了血的人们，似乎也兴奋起来，根本就不听他们的号令。也不知是谁挥着锄头，一竿打到了捕快乙的肩膀上，只听他“嗷”的一声蹿了出来。

    胜男见状，无奈的摇摇头，抽出铁尺，大喊着来到战场……

    官道上，魏良和周福坐着马车，归心似箭的快速往南山赶着。

    “魏师爷，咱们干嘛不在济南府多呆几天呀，不是月底就能揭榜吗？咱在省城，看榜的时候也便宜呀！”

    过去的二十多天，周福玩儿的有些乐不思蜀，乍一回来，很是不舍。

    “没关系，如果真的中了举，报会来家里报喜的。”终于考完了，魏良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此刻他更想回家见见胜男，告诉她自己回来了。

    “也是！”

    周福点点头，其实他更想问魏师爷考得咋样，只是看他一脸严肃的样，话到了嗓眼儿又咽了回去。

    一时无话，两个人默默的来到南山。下了车，魏良问了地里的王老实才知道，原来胜男并不在南山，而是回到了玫瑰镇老家，便又拦了马车，一跟了过去。

    而此时，梅水镇县衙的后院，方姑娘一脸羞红的说完自己的想法，低着头不敢看表哥的反应。

    “哦，你是说想嫁给魏良？”

    杨知县听完表妹的话，有些诧异的问道。

    “嗯！”

    方姑娘弱弱的应了一声，用力的点点头，抬眼看到表哥戏谑的目光，羞得一跑回房间。

    “也不是不行，只是，现在还为时尚早！”

    杨知县望着表妹的背影，喃喃自语。他摇了摇手中的纸扇，心里盘算着揭榜的时间：秋闱不同于考秀才，这一场可谓是人生的分界线，究竟是当平民还是当官，一考定乾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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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亲事突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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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处理完李家塘的群斗，拖着疲惫的身，以及下巴上铜钱大的淤青，有气无力的回到李家沟的老家。

    “唉，这都些什么人呀，动不动就抄家伙。”胜男郁卒的摸着下巴上的淤青，心情不是一般的糟糕。

    “胜男，我回来了！”

    胜男闷头进了大院，耳边突然传来一句在梦中重复了n遍的话语，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会又是梦吧？

    “胜男，你怎么了？”魏良站在院里，很是纠结的看着活像梦游的胜男，再次提醒道：“是我，我回来了！”

    “哦，回来啦！”

    胜男呆呆的重复了下，几步走到魏良身边，摸起他的胳膊，张嘴就是一口，“咦？不疼，奶奶的，果然是梦！”

    “……当然不疼。”魏良苦笑的看着胳膊上的一圈小牙印，伸出另一只手点了点胜男的额头，“胜男，睡醒了没有？”

    唉，这和他预想的场景完全不同么。来得上，魏良还幻想着，自己深情款款的说“我回来了”，而惊喜的胜男，见到自己便会飞奔过来，然后两个人……没想到，自己深情的诉说，换来的却是一个大大的牙印，这也离谱了吧？！

    “呃？”胜男楞了下，她抓着魏良的手，上下仔细的打量着，猛地提高声音喊道：“老大，你回来啦？！”

    “对呀。”魏良点点头，笑着抽回胳膊，眼睛却看向了她下巴的异色，“这是？怎么，你和人打架了？”

    “嗯，这个不重要。”胜男随意的点点头，然后继续追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知道我在老家？”

    “我今天刚回来，去南山的时候，听王老实说你到玫瑰镇出差。”魏良突然觉得身后有两束灼热的目光，他猛地意识到，这里不是南山，而是胜男的老家，身后面的那位估计就是传说当中的李老爷。想到这里，他连忙缩回抚摸胜男下巴的手，很是规矩的站在一旁。

    “可不。”胜男的心思全在魏良身上，暂时没有意识到老爷的关注，“唉，这玫瑰镇的治安一天比一天差，而捕快们则像一群摆设，见到有人闹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看着都生气。走走，进屋吧，傻站在外面像什么呀——咦，爷爷，您怎么也出来啦？”

    胜男一抬眼，便看到了老爷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看神情似乎有些不悦。

    “我早就出来了。”李老爷虽然对魏良这个未来的孙女婿很满意，但满意也不会允许，两个还没有成亲的男女，大白天的就拉拉扯扯。这要是让外人看见，成何体统？！

    “哦，魏良，这是我爷爷，你见过的。”一向挺会看眼色的胜男，此刻却想被糊住了脑，有些呆愣的给两个人介绍：“爷爷，这是魏良，您也见过呀！”

    “嗯，进屋吧！”

    李老爷发现自己真是白生气了，他拉着脸，倒背着手率先进了屋，对魏良既没有招呼、也没有斥责。这种不理不睬的态，反而让魏良有些忐忑。

    在李家吃过午饭，战战兢兢的被位老人审犯人似地审了大半天，魏良终于过了关，他掏出丝帕擦着汗，和胜男出了门。

    “对了，你是回魏家，还是回南山？”

    来到门外，胜男停住脚步，她看着魏良愈发成熟的脸，心里思绪万千：一直以来，她都是把魏良当成来自同一时空的老乡，再后来，魏良进了衙门，他们又是朝夕相处的哥们，直到两个人定了亲，胜男才开始用女人的心态去看待魏良，可那时也不过是把魏良当做是一个搭伙过日的同志。两个人之间，更多的是友谊，无关情爱。

    直到这一次，魏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胜男突然发觉，魏良的影已经深深的在她心里扎了根，已经从一个并不相爱的未婚夫，变成让她牵挂、让她梦萦的心仪男人。不知不觉间，胜男喜欢、甚至可以说是爱上这个有责任心、肯上进的男。

    付出了真心，胜男变得有些患得患失，魏良之前受身份所累，并不受人关注。一旦他真的中了举，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那、那他还能完全属于自己吗？

    而第一个想利用魏良身份的便是魏家，所以，胜男从心底里不想让他和魏家的人有多的纠缠。

    “嗯，我得先回县衙。”魏良静静的看向胜男，田姨娘曾经悄悄的问过他，胜男长得也不是很出色，家世平常，他为什么如此想要和她成亲。当时，他好像是这么说的：虽然胜男人长得不漂亮，但他喜欢的是她的个性、她做事情时的热情，无关相貌家世。

    这次，他远赴省城去赶考，一上见识了很多人，也思考了很多事情，猛然间他发觉，自己喜欢胜男，已经没有了理由，喜欢就是喜欢了，她身上的优点也好、缺点也罢，都是最最真实的胜男，都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哦，对哦。”胜男摸摸鼻，呵呵笑道：“你离开县衙这么久，是该向杨知县销假呢。对了，你见了杨知县，顺便向他禀报，玫瑰镇的情况不是很好，夏粮征集的并不顺利，如果有可能，请他派个熟悉县务的人过来，最好是王主簿。”

    “好，等着我！”

    魏良说完，便依依不舍的离开李家，离开玫瑰镇。

    第二天，胜男准时来到玫瑰镇县衙点卯，经过自己连续几天的整顿，捕快们也渐渐恢复了正点点卯，按规定当差。她来的班房，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熟人——昨天才回县衙的魏良。

    “咦，你怎么来啦？”

    胜男的手指险些指到魏良的鼻上，很是诧异的问道。

    “你不是说玫瑰镇的情况很紧急吗。”魏良笑得一脸自得，他抖了抖手上的公，“从即日起，本师爷暂代理玫瑰镇县务，为期半个月！”

    半个月？那、那不就是能等到开榜？！

    胜男惊喜的拉过魏良，咬着耳朵说：“难不成杨知县又有什么事，要让你我效力？否则，他干嘛送这么大的人情？”

    “呵呵，不过是顺水人情罢了。”

    魏良倒不是很在意，他和胜男窃窃私语一番后，便整了整衣冠，然后站在捕快们面前，开始宣布对捕快们的要求和新规定。

    有了魏良的协助，玫瑰镇的事情顺利了许多，胜男见到了魏良，原本悬挂的心也归了位，如今也能全力治理玫瑰镇的治安和督促征粮事宜。

    两个人似乎回到了在梅水做同事的日，白天分头办公，下午一起离开县衙，边走边聊今天的工作或者心情，然后在街口分手各回各的老家。真正呆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两个人的心却日益贴近，感情也飞速发展。

    甜蜜的日总是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月底，也就是开榜的日。这段时间，胜男一直没有追问魏良的成绩，不是她不关心，而是对魏良有信心。

    只是，别人似乎对魏良并没有这么大的信心。自从魏良住回魏家后，魏老爷先是让魏良默写出场的答卷，然后拿着卷和几位老究不停的研究。结论也根据研究人员的变更而改变，以至于魏良都有点自我怀疑，他这次是不是要挂掉了。

    随着开榜日期的临近，魏家的气氛也怪异起来。魏老爷自是焦急和期待，而其他的闲杂人等，则是酸话、怪话连篇，更有些背地里笑话魏良自不量力的人，个个等着看魏良的笑话。

    阴历十这天，魏家的人大清早的便打开了大门，魏老爷换上了当年儿们中秀才时穿的直裰，肃然的坐在书房里，等候消息。

    魏良也没有去县衙，他有些不安的在田姨娘的屋里，一圈一圈的转着，田姨娘和秀儿则是跪在佛龛前虔诚的祈祷。

    一上午的时间，匆匆而过，却一直没有消息；中午也过去了，一家人食不知味的吃完午饭，继续等着；直到下午，几骑快马从官道上飞驰而来。

    “捷报历城老爷魏讳良，高中山东乡试第九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

    几声锣响之后，魏家被报喜的报和贺喜的乡亲们围了个水泄不通，魏老爷看着堂中的大红喜报，更是激动不已，哆哆嗦嗦的双手爱惜的摸向喜报上的字，仿佛看到了魏家的未来和希望。

    而管家则拿出准备好的喜钱，向众人散发着。作为中举的当事人，魏良却没有了踪影。他在院里远远的看到自己的喜报后，便一溜小跑来到县衙：他要把这一重大喜讯第一时间告诉胜男。

    “咦，胜男，你这是做什么呢？”

    玫瑰作坊里，小姑妈好奇的看着胜男守着一口大锅，煮着什么东西。

    “哦，这两天魏良脾胃有些不好，我给他做点玫瑰露！”

    胜男用力的搅动着木棍，小心的查看着炉火。

    “魏良？”小姑妈顿了顿，她忍了半天还是把话说了出来：“你，你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

    胜男见锅里的玫瑰花变了颜色，又添了一把新的花蕾。

    “那个，镇上都传遍了，说是有人向魏良提亲——”

    “切，我们两个早就定了亲事，难道他们不知道吗？”

    “胜男，我听作坊的伙计说，这次提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你们的杨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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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玫瑰来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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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知县？提亲？

    “嘭”的一声，胜男手中的木勺掉进了大锅里，她有些呆愣的看着前方，脑里闪现出自己当上捕头那天请客的场景，以及那个手持宝剑的野蛮娇娇女。难道，杨知县真想把自己的表妹嫁给魏良？可那位方姑娘很显然并不想嫁给魏良呀，都直接拿剑来威胁。再说了，自己和魏良的亲事，还是他保得媒，难道他都不记得为什么答应保媒的吗？

    胜男此刻满脑都是问号，她在姑母担心的目光中，把煮好的玫瑰露装进小瓷罐里，一声不吭的给魏良送去。

    来到魏家庄的魏家，胜男却被看大门的家丁拦在门外。

    “哟，李捕头，真是不巧，我家少爷不在家呢！”

    两个家丁点头哈腰的向胜男陪着不是，可胜男听了小姑妈的话，她根本就不信魏良不在家。她侧耳听了听前院的动静，里面似乎在宴请客人，而魏家最近的喜事无非就是魏良中举的事，如果真是为了这事办酒席，魏良怎么可能会不在场？！

    想到这里，胜男不动声色的问道：“哦，魏师爷不在，那秀姐儿在家吗？”

    “秀、秀姐儿？”

    “没错，就是魏师爷的亲妹妹，魏家四小姐。”

    “不好意思，她也不在家。”这时，从门里走出一个人，他斜睨着胜男，很是不屑的说道：“小儿，秀儿，田姨娘，统统不在家！”

    胜男定定的看着他，这也不是外人，正是魏家的大少爷。

    “你、你看啥？”

    在胜男冷冷的目光下，魏大少竟然有些心虚，他不复刚才的气焰，结结巴巴的说道。

    “没看啥，就是有些好奇，堂堂魏大少是不是练过‘变脸’绝技。”胜男有些鄙夷的说道，“前两天去我家求教培植玉米的技术时，您可不是这副嘴脸，怎么才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您的眼睛都长到天上去啦？！”

    “你、你，好个李胜男，你不要以为手里有点稀罕作物，就能在我们老魏家张狂，我告诉你，有你哭的时候！”

    魏大少被胜男骂在脸上，有些下不来台的一甩袖，冷哼两声进了院。

    “那个，嘿嘿，李捕头，您看？”

    两个小家丁可不敢对胜男发脾气，他们没有忘记，当年这位李捕头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能揍倒四个半大小伙呢。再加上，这些日四乡八里的不断传来，李捕头收拾了某村的某某小混，李捕头用武力协调了某塘的两大姓氏群殴，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消息。

    自己要是惹火了李捕头，被人家胖揍一顿也没有人替他们出头，纯属揍了也白揍。

    “嗯，既然都不在家，那就替我传个话，说我有事找魏良！”

    胜男知道魏家人肯定有了其他的想法，否则他们绝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和自己撕破脸。看来想在魏家找到魏良，有点难呀。

    次日清晨，跑步回来的胜男，继续去县衙点卯，可令她诧异的是，魏良居然被调走了，而且是连夜调回的梅水镇。

    如果说小姑妈的话，只是让她对传言产生怀疑；而魏家、杨知县的小动作，却让她更加确认了，这并不是谣言，看来魏良的中举，让杨知县改变了主意。

    “那个，昨晚送来的公还强调。”小捕快见胜男黑着脸，有些胆怯的继续说道：“公里说，杨知县命令您，在夏粮没有征收完毕前，不许回梅水！”

    “好，我知道了！”

    他娘的，这是红果果的阴谋！胜男磨着牙答应道，她已经能够猜测出，杨知县的计划：先是把她和魏良分开，然后向魏家暗示或者干脆明示，他想把表妹嫁给魏良；接着，肯定就是威逼或者利诱魏良，让他认清现实，并且热情的帮他分析娶自家表妹的好处，以及不娶自家表妹的坏处；再然后，应该就是向老爹施压，如果想保住李家的缁衣传承，那就退了魏家的亲事，否则如何如何。

    不过，胜男猜测出人家的计划又能怎样，她现在什么都不能动，只能等消息。

    长叹一声，胜男挎好腰刀，带着两个小捕快，开始今天的工作。

    梅水县城里，李家夫妇似乎也听到了某些流言，两口正坐在饭桌前，忧心的谈着话。

    “大爷，我听董姑爷说，魏良已经回到县衙了，你啥时候把小五也调回来呀？”

    苏氏想了半天，觉得还是让女儿回来和魏良好好说说比较好。毕竟，亲事成不成，还要看魏良的，只要他不变心，那一切都好办。

    “唉，我也想呀。”李正义叹了口，伸手揉着眉心，无奈的说：“但是杨知县发了话，说什么既然玫瑰镇的事情如此棘手，而小五的能力又强，还是让她继续留在玫瑰镇，等夏粮都征收完毕后再回来。可附近的小麦有早熟的，也有晚熟的，等收完夏粮，最快也要一个月呢。”

    “那咋办呀？总不能眼看着魏良退了亲吧，如果小五被退亲，她一辈就毁啦！”

    苏氏眼睛里开始泛起水雾，抽出手帕不断的擦拭着。

    “嗯，不忙。”李正义似乎并不忧心，他拍拍妻的手背，安慰道：“我先找魏良谈谈，看看他的意思。如果他本人不想退亲，我一定保住小五的亲事！”

    “对对，大爷，你一定要好好和魏良谈谈。”苏氏听了这话，连忙擦擦眼泪，想起什么似地说：“对了，咱们手里不是还有田姨娘签的婚书吗，如果这小忘恩负义，咱们也不给他留情面。哼，刚中了个举，就想当负心汉，门儿都没有！”

    “现在还没有到这一步，我看魏良对小五也很喜欢，应该不会轻易变心的。”李正义嘴上这么安慰老婆，心里却隐隐担心，魏良本人或许不会放弃，但面对杨知县的威逼利诱、以及家人的劝说和胁迫，最后是个什么情况就不好说了。

    切，实在不行，他就出面。小五为家里牺牲了这么多，他这个当父亲的，也不能看着女儿的幸福毁于一旦。

    过了几天，原本还嘀嘀咕咕的流言，却变成了人人谈论的八卦。各种说辞纷纷出炉，内容却只有一个——李家的母大虫被退亲了。

    满天飞的谣言，弄得整个玫瑰镇和梅水镇都人尽皆知。就连深居老宅的李老也知道了，忙不迭的叫来老头落实。而李老爷却一副老神在在的摸样，直说“不用担心，等着喝孙女的喜酒吧”之类的话。

    作为谣言的当事人，胜男也是丝毫不受影响的样，每天该怎么当差就怎么当差。如果正巧遇上说自己闲话的村人，也不会很客气，直接丢馒头伺候之。

    这样的日过了十天，胜男终于监督完最后一处村落的农税征收，把所有的账目理清后，这才拿着账册、押运着粮食返回梅水镇。

    回到县衙，胜男发觉，大家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异。说是嘲笑吧，也不像；说是同情吧，也不是。就连李大头见了她，也是一副要笑不笑的鬼样，让胜男心里直发毛。

    本来她还想看看杨知县的反应，结果在押签房等了半天，只等来了杨知县新聘请的幕僚冯师爷。胜男心里虽然疑惑，还是按照规定，和冯师爷交接完手续，又看着粮食全部入仓后，这才转回家里。

    回到家，苏氏和李正义的表情也很奇怪，问他们魏良怎么样了。苏氏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捂着嘴呵呵直笑。李正义表现的没有这么明显，但眉眼间的喜悦并没有掩饰。

    “爹，娘，你们这都是怎么啦？”胜男看着一个比一个怪的人，着急的问道：“我不在的这些天，县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魏良呢？他怎么不在县衙？对了，还有那个什么冯师爷，他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个嘛。”李正义捋了捋胡须，故作深沉的对胜男说：“魏良在南山，有什么话，你还是亲自去问他吧！”

    胜男又把视线转向苏氏，只见苏氏也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哦，好吧！”

    既然大家都故作神秘，那她也不要剥夺大家的乐趣。反正事情不会糟，否则老娘早就内牛满面鸟。

    洗去满身的尘灰后，胜男换了身家常的衣服，然后牵着悍马出了门。出门那一刹，她似乎还听到了老爹的喟叹，只是距离有些远，隐隐的听到什么“真是男人”之类的话。

    咝~~，难道魏良不畏强权，不受诱惑，坚持要和自己成亲，这才招致杨知县的冷遇？！否则，冯师爷是哪里来的？

    既然是喜事，那老爹他们干嘛一副古古怪怪的样，弄得她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胜男骑在驴上，越想心里越乱，烦得她直揉馒头的头。

    好容易来到南山，胜男终于在玫瑰园里找到魏良的身影。她下了驴，放开馒头，一溜小跑的赶到近前。

    “魏老大？你、你还好吗？”

    上她还一肚的话，怎么来到人前，她却什么都说不出。

    魏良却没有回答，而是抱着一捧刚摘好的玫瑰花，单腿屈膝跪在胜男面前，无比深情、无比真挚的对胜男说：“胜男，嫁给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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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总算成亲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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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流言里说的是不是事实？冯师爷又是谁，魏良到底有没有惹恼杨知县？

    胜男心中疑问一个接着一个，可她每次问道魏良时，魏良总是一副故作神秘的样，顾左右而言他的不肯告诉自己。

    带着这些疑问，胜男坐在花轿里，也是思绪万千。

    唉，不管流言如何，不管其他人如何想，她和魏良总算是等到了成亲的这一天。头上顶着沉甸甸的凤冠，胜男被盖头憋得喘不过气来，她悄悄的撩起盖头，掀开轿帘一角，好奇的看着外面迎亲的队伍。

    魏良穿着一身鲜艳的喜服，骑着一匹枣红的大马，正满脸喜色的对着道两边围观的姓，抱拳致谢。

    这就算成亲了？

    胜男放下轿帘，有些失落的把玩着身上精致的霞帔，脑海里禁不住想起前世的父母和兄嫂：爸、妈，哥哥、嫂，宝妮嫁人了呢。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幸福的。你们也要保重身体哦！

    默默地，眼角的泪珠滑落，胜男用喜帕擦了擦脸，深吸一口气，迎接未来的生活。

    魏家，虽然不是那么欢迎这位新鲜出炉的少奶奶，但作为玫瑰镇的大家，该有的礼节还是要做到位。魏老爷面沉似水的坐在主位上，一侧是魏家的当家主母魏。身侧站着的是大少奶奶、二少奶奶，还有几位管家婆，以及魏老爷的两个侧室。

    “哎，大嫂，您听说了没有。”二少奶奶马氏见时辰还没有到，便侧着身和大少奶奶说悄悄话，“这位少奶奶的嫁妆可是不少呀。明面上是十二抬，娘家陪嫁的田地和庄可是不老少。别的不说，就光南山的田地，那就好几十顷呀。比您当时的嫁妆，还要排场呢！”

    “嘁，一个下九流的皂吏，除了有点钱，她还有什么能拿出手？”

    大少奶奶刘氏出身历城县乡绅大户，祖上曾经出过知府、政，家世可以算得上显赫。她捻着帕，不屑的说道。

    “呵呵，大嫂说的是！”

    马氏心口不一的点点头，表面上一幅以大嫂为尊的样，暗地里早就乐得大嫂和弟妹不和，要是能水火不容那就更好了。

    胜男是从李家沟的老家出嫁的，上轿前，苏氏和几个姐姐依依不舍的把她送出门。李家的大门，她经常进进出出，可今天不同，自己一脚跨出去，从此便成了魏家妇。年迈的祖父母，满脸泪水的母亲和姐姐，还有强撑着脸眼睛却隐约有水雾的父亲，揪着祖母衣襟的小弟，胜男突然发觉，她虽然一直用过客的心态，在李家混日，但李氏夫妻、老爷和老，以及四姐、小姑妈，他们却从来没有把自己当过外人。

    面对如此的离别，饶是没有感情的陌生人也会心生不舍，更何况是生活了好几年的家人？胜男在摇摇晃晃的轿里，想起自己临别时李家人的伤感，眼泪再次滑落。

    这时，轿却停了下来，前头的锣鼓唢呐仍是滴滴答答的响个不停——到魏家了？

    胜男在喜娘的带领下，出了轿，慢慢的来到门前，眼睛只能看到自己的鞋一前一后的挪动。没过多久，自己的脚旁多了一双黑色的男人靴。紧接着，她汗津津的小手落入一双大大的手掌中，是魏良！当这种认知袭上心头是，胜男有种莫名的安全，仿佛有这个人的陪伴，她来到陌生环境中的那种忐忑，也消弭了很多。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像个提线木偶，胜男和魏良跪下、叩，起来，再跪下、再叩。几番折腾后，总算是等来一句“礼成”。魏良被兄弟、亲戚们拥入喜宴，而胜男则跟着喜娘和魏家的几位少奶奶、姨奶奶来到洞房。

    “嘻嘻，看新娘咯！”

    “哎呀，小妹，你急什么呀，新嫂又不会飞了！”

    “哟，弟妹这脚可真大呀，不会没有裹脚吧？”

    “各位奶奶、姑娘，新媳妇面软，咱们还是等明天见礼的时候再瞧吧！”

    刚坐在床上，胜男就听到耳边叽叽喳喳的一群女人在说话。人说一个女人等于五只鸭，她垂着头，从盖头的缝隙里数着新房里的脚丫，一对、两对、对……哇塞，足足有六对金莲外加双大脚，那、那得相当于多少只鸭？！

    最后，一群看热闹的女人，被一个管家婆口吻的女人劝走。那位口齿伶俐的女人，见屋里只剩下她和胜男后，便柔声说道：“少奶奶，老奴就在门外，您要是有什么吩咐只管说！”

    胜男没有应声，只是轻轻的点点头，心里倒是对这个婆有了几分好感。

    那个婆见状，撇撇嘴，退出新房关上房门后，在门后悄悄的嘟囔了一句：“嘁！都说李家有钱，怎么连个陪嫁丫鬟也没有！”

    噗！胜男耳力超人，听到这句话后，刚刚升起的几分好感顿时倒塌——老大说的对，魏家从主人到仆人，没有一个好人！

    胜男侧耳听了听，屋里的闲杂人等全部出去了，她这才松了一口气，自己解开盖头，开始打量起新房来。这件新房好像是魏良以前住的屋，面积不大，只有四十平米左右。屋里放着一张圆桌和四把圆凳，一个梳妆台，还有自己屁股下坐的六柱架床，床的一侧还有两个立柜，所有的家具都是崭新的，大红的喷漆，精致的雕工，倒也把旧屋衬出几分喜气。

    圆桌上，放着几碟精致的糕点和小菜，还有一对大红龙凤蜡烛在静谧的洞房里摇曳着火苗。胜男捻起两块糕点，一边喂着快要造反的胃，一边颇有兴致的看着屋里的陈设。

    虽然这间新房远远不如南山的房好，但毕竟也是他们的洞房，意义重大。再者说，老大说了，他们不会在魏家常住滴，慢则半年，快则个月，他就会撺掇魏二少分家。到时候，嘿嘿，老大就带着她和姨娘、小秀儿，一家四口奔赴南山，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想到未来的美好生活，胜男挂着浅笑，倚靠在新床的柱，呼呼睡去。待魏良从一群试图灌醉他的客人中突围出来，回到新房后，入眼的就是自家老婆笑得一脸甜蜜，嘴角还沾着点心碎屑，安然大睡的样。

    魏良宠溺的把她的身放平到床上，拉开被给她盖上。然后来到圆桌前，拿起酒壶斟满两盅酒。

    “呵~~，老大，你回来啦！”

    胜男被他挪动的时候，就醒了，她揉着惺忪的睡眼，爱困的问道。

    “嗯，最近累坏了吧。”魏良端起两个酒盅，来到床前，递给胜男一个，“来，咱们喝交杯酒吧！”

    “哦，好！”胜男听到交杯酒个字的时候，脸腾的红了起来，她被动的握住酒杯，害羞的绕过魏良伸过来的胳膊，两个人按照前世交杯酒的喝法，慢慢的把酒盅放在嘴边。

    “执之手——”

    “与偕老！”

    说完彼此的承诺后，两个人一饮而尽。

    次日，胜男和魏良起了个大早，今天还要给长辈们见礼，即使他们再不怎么看中魏家的人，面上的事也要做足。

    “老婆，还疼吗？”

    魏良见胜男坐在梳妆台前，费劲的梳着妇人髻，忙接过木梳，帮胜男梳头。

    “去你的。”胜男在镜里看到他戏谑的目光，俏脸再次羞成红苹果，直接把台面上的胭脂盒丢向魏良。

    “哎呀，有什么可害羞的呀，咱们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呢！”

    魏良越说越起劲，直到胜男低着头，用力的摇头之后，这才放过了她。给她插好金簪后，便牵着她的手，两个人一起去正屋向魏老爷和魏请安。

    魏老爷和魏早就在正堂就坐，大少爷和二少爷夫妇也规矩的坐在下的椅上，等着新媳妇来奉茶。

    胜男按照苏氏教她的规矩，先给公公婆婆请安、奉茶，收到红包后，又和魏良来到两位兄长面前，逐一问礼。

    “嗯，很好。”魏老爷捋着胡须，见一向大大咧咧的胜男，此刻也一副安分小媳妇的摸样，很是满意，他按照惯例，对新婚小两口又是告诫、又是鼓励了一番。直到早饭开始，一家人才算见礼完毕。

    按照古礼，媳妇是不能和长辈、丈夫同席，更不能一起吃饭，她们要服侍公公婆婆吃完饭后，才能轮到自己吃。胜男着大嫂马氏、二嫂刘氏的样，拿着一双筷，不停的帮桌上的这群人布菜。好容易等他们吃完后，胜男也没有了胃口，接到老大的暗示，她悄悄的退了出来。

    “你说什么？”魏坐在炕上，手里转着念珠，脸上却闪过一抹愠怒。

    “回，少爷和少奶奶用过早饭后，便去了田姨娘的房间，两个人向田姨娘行了大礼！”

    魏的配房刘氏，低着头慢慢的说着昨天发生的事。

    “哼，不懂规矩！”

    魏听完后，生气的把手里的念珠扣在桌上——虽然田姨娘是魏良的生母，但毕竟只是个小妾，算起来还是魏家的半个奴才，根本就没有资格接受主的跪拜。而少爷和少奶奶这么做，分明就是没有把自己这个嫡母放在眼里。

    “，少奶奶年轻不懂事，等明天她们从娘家回来后，您多‘教教’她，也就是了！”

    刘婆向来看不上院里的这些姨娘，她见发了火儿，忙提醒道。

    “嗯，是该好好教教了！”

    魏一听这话，点点头，开始琢磨着怎么“教”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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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大明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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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当地的习俗，新婚的夫妇要在成亲的第天清晨，回娘家，也就是常说的“回门”。

    官道上，一辆马车慢悠悠的行驶着。车厢里，魏良和胜男正亲昵的依偎在一起。

    “嗳，老公，你现在能告诉我，那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胜男捻着魏良的一撮头发，在手指上绕来绕去。

    “呵呵，其实也没有什么。”魏良的下巴抵在胜男的头顶上，轻轻的摩挲着，“事情要从我赶考说起——”

    原来，魏良刚到省城后，永昌粮铺的伙计已经在城门口候着了。两方见面后，小伙计便奉命带着魏良去了准备好的别院，和别院的管事交接好后，就向魏良告辞回去复命。而魏良和周福，在管事的带领下，大致的参观了一下未来半个多月的住处，又问清贡院和本地书店的位置，这才安顿下来。

    等把简单的行李整理完，魏良和满心雀跃的周福一起去了市区，两个人像刚进城的乡巴佬一样，好奇的看着远比梅水繁荣的省城。

    因为秋闱将近，省城里满是来赶考的秀才，大街上更是随处可见摇头晃脑的书生。魏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并没有想在异地招惹是非。可偏偏不随人愿，两个人经过闹市时，遇到了一位熟人——曾经提着宝剑指着自己的方姑娘，杨知县的表妹。

    这位方姑娘不愧是大明少有的蛮女，她又是一身书生的装扮，和几位来自胶东沿海的秀才泛起口舌。细究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无非是口音惹得祸。方姑娘也是听说了秋闱，想着省城济南肯定人云集，特别热闹，于是便悄悄离家出走，一个人来到济南府。

    虽然这位表小姐经常女扮男装四处溜达，但一般都是在梅水、老家的小县城这样的小地方溜达，初到如此繁华的省城，她有些眼花缭乱。再看看那些自己从来没有见识过的货，两个眼睛更是不够用了。于是，她一进闹市便仰着头，只顾着看两边琳琅满目的商，并没有注意脚下。

    结果，不经意间，她一脚踩到了同样逛街的秀才脚上。其实，如果方姑娘肯松口道歉，对方又是人，不会揪着她的错误不放。可惜这位表小姐在梅水横行惯了，被踩的秀才又是一口她听不懂的胶东口音，她看着人家的表情，误以为对方是在辱骂自己。于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争斗顿时爆发了。

    “哦，也就是说，某位‘大虾’见义勇为啦？”

    胜男有点酸的撇着嘴，手上绕青丝的动作猛的一用力，很是不悦的说道。

    “才不是！”魏良头皮一紧，苦笑道：“还不是小福，见了人群就想凑热闹，他想凑就凑呗，还拉着我作伴。结果，我什么热闹还没有看到，就让被秀才们骂得面红耳赤的表小姐一把拉住。经过她一煽惑，本来是她自己的失误，却愣是成了鲁东南的人看不起鲁中的人，个人恩怨顿时升级为地域纠纷。我能怎么办？！”

    “切，秀才打架，还不是动口不动手！”

    胜男从鼻里哼出一句话，一想到自己的老公曾经被那个娇蛮女觊觎过，她就像喝了一坛的陈年老醋，连呼吸都带着酸气。

    “嘿嘿，回答正确，还是我娘聪明！”魏良见老婆吃醋了，忙拍了一记马屁，笑呵呵的说道：“既然大家都是来赶考的秀才，那就干脆来一场斗。既了解了纠纷，还能交流交流。”

    “哦，那你们都比得什么？”

    胜男一听这话，来了精神，她一拉手里的头发，把魏良的脑袋扯到自己面前，好奇的问道。

    “哎呦，老婆手下留情。”魏良被动的面对老婆的俏脸，夸张的喊着疼，“嗯，就是比对对。”

    “你赢啦？”

    “那当然！呵呵，咱可是比他们多了几年的经验呢，什么千古绝对，后人不是全都对了上来？！”

    魏良笑得很得意，他想起当时的情景，一脸的快意。

    “作弊！”胜男放开手上的头发，继续躺回老公的胸膛，小手轻轻的在他衣襟上画着：“所以，方姑娘对你的印象大为改观，一改当日追杀你的模样，决定下嫁与你？！”

    后面的桥段，魏良不说，胜男也能想象得到：这可是狗血剧里的经典剧目呀，叛逆的千金大小姐看不上家里安排的对象，没想到却被该对象的惊世采所倾倒，改变最初的想法，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惜呀，方姑娘跑错了剧组，在本部中，咱李胜男才是女主。嘿嘿，表小姐还是缩回角落当配角吧！

    “或许吧，反正她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魏良不在意的说道，“倒是杨知县，很是热络的对我说，中举后，想不想结一门般配的婚事。又说他家表妹，出身富户，父母去世后留给她顷良田，商铺若干，如果娶了个这位表小姐，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呢。”

    “哼哼！说得像找小白脸！”

    胜男冷哼一声，很是纠结的吐出这句话。

    “就是呀，咱是谁？咱虽然不是什么大英雄，亦是堂堂伟男，岂能靠老婆过日！”魏良听出胜男话音中的不爽，连忙表态：“所以，我当场便婉拒了杨知县的好意，并且热情的邀请他来参加咱们的婚礼。”

    “然后杨知县就生气了？”胜男想到县衙的那位新师爷，猜测道：“这才另外聘请了冯师爷，要顶替你的位置？”

    “不是。”魏良轻轻的摇头，“冯师爷是我举荐给杨知县滴！”

    “什么？”

    胜男心里暗惊，忙起身看向魏良，正准备揪着他的衣领细细拷问，外面的车夫突然说道：“少爷，少奶奶，李家到了！”

    马车缓缓的停在李家大门前，早就守候一旁的刘婆和丽娘，一边大声朝里面喊着，一边热情的围上去，招呼新姑爷和胜男。

    胜男见状，也只好放弃追问，跟着魏良一起跳下马车，迎向苏氏和几位特意回家的姐姐们，一家人热热闹闹的进了屋。

    第二天清晨，魏坐在床上，两个小丫鬟正伺候她洗漱。大少奶奶和二少奶奶已经在堂屋里等候多时，见婆端了热水进去，知道婆婆已经起身，连忙跟着进了卧室。

    “咦，少奶奶呢？”

    魏一见少了一个儿媳，正巧又是那个她想调教的老家的，心里一阵暗喜。她不悦的目光扫视一圈，严肃的问道。

    “那个，那个。”马氏故作为难的说道：“回母亲，儿媳过来时过少爷的卧室，原本想着和弟妹一起来给您请安。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说呀！”

    “没想到少爷和少奶奶一早便出了门，说是，说是去衙门当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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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奇怪的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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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魏一把扫掉丫鬟手中的木梳，保养很好的脸上满是怒火：

    “你是说，少爷和少奶奶去衙门了？”

    “回母亲，是的！”

    大少奶奶见婆婆发了火，心里暗喜，脸上却没有丝毫的表露。

    “胡闹，简直就是——”魏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不止她自己，就是自己的婆婆，婆婆的婆婆，当媳妇儿的时候，哪个不是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婆母。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刚刚娶进家门的媳妇就敢这么放肆？

    “这、这，她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婆婆？”

    魏越想越气，本来想着趁老家的来请安的时候，好好“教教”她为人儿媳的规矩，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有把自己这个婆婆放在眼里，连最起码的请安都不做。长此以往，魏家的规矩何在，长辈的尊严何在？

    “，可能是少奶奶刚嫁过来，还不懂大家族的规矩。”二少奶奶看老大家的成功把婆婆的怒火挑了起来，也连忙帮忙加一把火：“毕竟，李家都是当捕快的，哪里知道咱们书香人家的礼数呢！”

    “李家？捕快？”魏腾的站起来，在屋里转了转，然后坐回椅上，神情已经恢复如初，她指了指桌上的脂粉盒，示意丫鬟继续帮她梳妆。接着，又装作不经意的对大少奶奶说：“对了，你娘家陈表妹从老家回来了吗？”

    “表妹？”大少奶奶楞了楞，随即明白了婆婆的意思，连忙凑近魏，笑着说：“还没呢。母亲这一提，儿媳也有些想她了，今天我就给她写信？”

    “嗯，亲戚之间还是要常常走动的好！”

    魏见儿媳很上道，满意的抿嘴笑道。心里却暗自发狠：哼，丫头养的下流胚，不要以为自己中了举，又娶了个小吏当老婆，就敢目中无人。只要他一天叫自己母亲，她有权利收拾他！

    而魏良和胜男却并不知道魏的计划，他们夫妻两个，一个骑马，一个骑驴，大清早便行驶在奔赴衙门的上。

    “嗳，昨天你说冯师爷是你推荐给杨知县的，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呀？难不成你不想继续当师爷了，自己给自己招来竞争者？”

    胜男懒洋洋的半趴在悍马背上，打着呵欠问道——呵~~，他们得赶紧从魏家搬出来，否则每天这么来回折腾，自己可受不了。

    “嗯，我想继续赶考！”魏良骑着马，目光看向远处的耕地，幽幽的说：“自从中举后，我终于体味到了什么是阶级特权。老婆，我现在是举人，也算是正式脱离了平民。自古就是‘刑不上大夫’，我有了功名在身，日后见了官也不用下跪，咱们家里的耕地更可以免赋税……”

    “有道理。”胜男听了这话，连忙打起精神，坐直身说道：“正是你有了举人的功名，杨知县虽然被你拒绝，但也没有找咱们的茬。”

    “没错。”魏良点点头，笑着看胜男一脸得意的小模样，“不过，比起举人，进士的身份更高一些。真要是你老公中了进士，呵呵，以后咱们的南山也绝不会被人算计。到那时，你别说种玉米、种地瓜，就是造玻璃、造水泥，有老公的功名庇护，你也能放开手脚干。”

    胜男听了也连连点头，不用多大权势，就单单免赋税这一点，也能省不少钱呢。不过，造玻璃？她歪着脑袋，戏谑的看着老公：“玻璃、水泥？老公，我记得你是法医的呀，怎么还会造这些？”

    “嘿嘿，我是不会，但我有秘籍呀。”魏良甩了甩马鞭，开心的说：“你忘了那位前辈的日记？”

    胜男点头，她怎么会忘，这还是她先发现的呢。如今他们在南山的房，也是按照日记上记载的机关来修筑的。

    “呵呵，那位前辈可是理科人才呀。”魏良想起之前研究的日记，感慨的说：“他不但精通建筑、机关，而且还会很多简易的现代化工艺。像什么玻璃、水泥，哦，对了，还有酿酒、沼气池等等很多可以在古代发家致富的方法。等我把功名问题解决后，再趁着赶考的时机，多多结交一些同年、同乡，多找一些靠山，到那时，咱们就好好开发南山，打造咱们自己的家园。”

    魏良越说越起劲，他似乎已经看到了一个现代化的明朝庄园，而自己的娘亲、妹和老婆孩，都能在自己的保护下快乐的生活。

    胜男见魏良满脸的憧憬，也开心的笑：“那敢情好呀。到那时估计我弟弟也能接上班了，等衙门的事情了结完，我也算是报答了李家的养育之恩，我和你一起干。对了，那个冯师爷你是怎么认识滴，不会是赶考时结识的伙伴吧？”

    胜男猜测道，她刚才好像听到老公说赶考的时候结交同年什么之类的话。

    “聪明，我不是在大街上，和一群秀才比对对么。”魏良赞许的点头，他笑呵呵的说：“正巧遇到冯年兄，我们两个代表鲁中的秀才和那几位秀才比试。他也是咱们历城县的秀才，来自东阿，叔叔是东阿镇的钱粮师爷，家渊源呀。对具体的县务很了解，可惜本次秋闱名落孙山，我既然不想在县衙长待，便和杨知县说了说，把冯年叫了来。杨知县也考问了冯年一番，对他的能力很满意。正巧杨知县对在职养病的王主簿很不满，想借冯师爷把县里的钱粮、土地和赋税等经济大权彻底收回来。”

    “哦，我说呢。”胜男似乎想到了什么，喃喃的说：“这次我押运了夏粮回来后，交接的不是王主簿，也不是杨知县的贴身家人，而是这位冯师爷。”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赶，等天亮的时候，勉强赶到县衙。

    胜男昨天回娘家的时候，李正义也曾经就她的差事和魏良商量过，魏良夫妻脑里都保有前世的记忆，对夫妻双双上班很能接受，当下便向李正义表明，“回门”第二天他们就回衙门销假上班。其实就是在大明，普通的姓们，女人嫁了人也不是都能窝在家里当全职家庭主妇。街面上大多的小贩，不就是夫妻两个一起摆摊嘛。

    只是魏家自持书香之家，不准家里的媳妇抛头露面。为此，魏家和李家谈论婚事的时候，李正义把胜男婚后继续当差的事，作为一个必须答应的条件提了出来。当然，魏老爷也不是白答应的，李家在玫瑰镇的四顷良田，李正义当做礼物送给了亲家，这四顷良田可不是嫁妆，而是李家的谢礼，完全归魏家支配滴。

    白得了四顷良田，以及来年的玉米、地瓜秧苗，魏老爷爽快的答应了李家的条件——那个，不答应也不行呀，自己的儿早就签了同意书，根本就不听他这个老头的话。再说了，魏良是个儿中唯一中举的人，来年中进士也大有可能，老辣的魏老爷怎么可能为了一点小事就和儿闹翻呢。

    因此，当魏向魏老爷抱怨儿媳不孝的时候，魏老爷并没有像她预料的那样生气，而是不关痛痒的安慰了她几句，并随意的说“等小儿两口回来后，他会好好教训小的。”

    “看来老爷指望不上了。”魏嫁给魏老爷近十年，对自家老公很了解，看他敷衍的态便知道，李家肯定和老爷有约定，而老爷也一定收了李家的好处，否则以他的古板和教条，绝不会任由老两口如此放肆。

    没有了外援，魏决定还是用内宅的法来修理老家的。一方面，她催促老大媳妇儿尽快把她表妹接来，好给老媳妇上点眼药；另一方面，她病了，并指定由田姨娘侍疾。

    哼，你不是看中自己的生母吗？那我就好好使唤使唤这个贱人！

    白天，放着儿媳、丫鬟婆不用，魏让上了岁数的田姨娘贴身伺候着，穿衣梳妆、端茶倒水、煎药炖粥；晚上，看夜的丫鬟也打发出去，让田姨娘呆在正屋里听候差遣，困了就打地铺，半夜里也不让她肃静，一会儿要茶水，一会儿要宵夜，等田姨娘从厨房里准备好，魏早就睡了过去，天马上大亮，第二天也是如此……

    看到这样的情景，小秀儿急得不行，可哥哥和嫂为了当差方便，要下一个休息日才能回家。可等他们回来了，姨娘估计也要病倒了呀。

    没办法，小秀儿只好让馒头去送信，她把写好的纸条捆在馒头的脖上，千叮咛万嘱咐的让它一定找到嫂，请哥哥他们尽快回来救人。

    馒头无奈的翻翻白眼，见小秀儿含着眼泪的大眼满是乞求，只好装作听懂似地点头，吃饱喝足后，溜出魏家一狂奔，像个火球一样滚向梅水。

    傍晚，跑了一天的馒头终于赶到南山。为啥到南山涅？人家也是很聪明滴，现在这么晚了，主人和她老公肯定不在县城，而是在南山过夜。

    见到满身灰尘的馒头，胜男两口很是诧异，看到它脖上的布包，胜男连忙取了下来。打开一看，却是小妹的求救信。

    “唉，我就知道会这样！”

    魏良无奈的叹口气，想起姨娘也是上了岁数的人，身体又不好，如此被虐待，肯定撑不住。于是，两口又连夜赶了回去。

    大门口，却迎头碰上几辆马车，从车里下来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女，她见到魏良后，惊喜的喊道：“少，我终于又见到您了！”

    而魏良，却一脸铁青，恨恨的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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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老虎不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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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表妹，你来啦！”

    几个人面面相觑的站在门口，院里传出大少奶奶马氏的声音，接到门房的通报后，她立刻笑盈盈的带着两个丫鬟迎了出来，刚来到大门口，便招呼起来。等她出了大门，却发现原本应该在南山的老两口，像两个木雕一样傻乎乎的立在一侧，脸上的笑意更浓，捏着帕的手指向魏良：“哟，少爷和少奶奶也回来啦，呵呵，你们可真是有缘呀！”

    有缘？胜男的眼睛不断的在魏良和“表妹”身上扫来扫去，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看老大的表情，他似乎对这位陌生的女很愤恨，两只眼睛都要喷出火来；而这位表妹，倒有些奇怪，一方面对魏良的出现非常惊喜，另一方面又畏惧他吃人的目光，像个小媳妇儿一样委屈的看着魏良。

    难道有奸情？胜男脑突然闪现出这两个字，不过想起之前自己闹过的大乌龙，她决定还是弄清楚事情后，再吃醋！当然，如果有人想挑拨他们夫妻的关系，却是不可能。她和魏良撒点小娇，吃个飞醋，无伤大雅，反而有利于增加夫妻之间的情趣，再严重也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别人的恶意介入，那就是敌我矛盾鸟。

    哼，胜男可没有忽视马氏眼里闪烁的幸灾乐祸！

    “大嫂，这位是谁呀？您家的亲戚？”

    胜男悄悄的握住魏良的手，大大方方的问。

    “怎么，你没有听弟说起过？”马氏又装作不经意的丢下一枚炸弹，然后来到众人面前，分别介绍：“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下哈。这位是我娘家的姑表妹，陈燕姐儿；妹妹，这位是咱们魏家刚过门的少奶奶。呵呵，算起来，你们也不是外人，以后要多多来往才是，来来，燕姐儿，给少奶奶——”

    “胜男，咱们去见父亲吧，你不是有事求父亲吗？”

    魏良却见不得马氏和燕姐儿的嘴脸，很失礼的打断大少奶奶的话，拉着胜男的手，把众人丢在身后，两人率先进了门。

    “呵呵，你看，娶了媳妇就是不一样哈。”马氏见魏良如此不给面，强笑着说道，“表妹，你还不知道呢，咱们的少奶奶是个捕头，不会女红，善舞大刀呢！”

    “哦，是这样。”

    陈燕姐儿眼中闪过一抹阴鸷，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很难嫁给魏良当正室。再加上当年的事情，被这位“好”表姐利用了一回，她生生的成了逼迫心上人离家出走的帮凶。如今五年过去了，她的年龄一年老似一年，而魏良却又是当师爷，又是中举的，成功踏进了官场，两个人的差距更大。

    差距再大，她也不想魏良这么早娶妻，妻又是如此模样。既然她又回来了，断不会再付过去的覆辙，正室的位没有了，她也要拼个平妻。

    还有她的表姐和表姐夫，当年阴了自己一把，这次她也要连利息一起收回来。想到这里，她绽开一抹微笑，“表姐，最近好吗？五年不见，小妹做梦都想你呢！”

    “呵呵，好，好着哪。”马氏扯着笑，指挥身后的丫鬟婆，帮表小姐搬行李，然后亲热的挽着燕姐儿的手，有说有笑的来到提前准备好的客房安置。

    魏良和胜男默默的走向正屋，两个人谁也没有开口。魏良是被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勾起了过去的回忆，心中满是阴霾；而胜男，则在反复的想着事情该如何应对。

    显然，这位陈表妹不是什么善茬，对自家老公更有非分之想，而且看魏良的表情和马氏的作态，魏良和陈燕姐儿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胜男对此却一无所知，恩，知己知彼才能战不殆，她要尽快了解事情的真相。

    当然，胜男不会向魏良去求证，如果魏良想告诉自己，他早就开口解释了。再说了，这种事情，还是旁观者的说法最靠谱。

    “那个，胜男。”两个人悄声的来到正屋门前，等待仆人通传的当儿，魏良犹豫的开了口。

    “恩？”胜男挑眉。

    “她们都不是好人。”魏良闷闷的说，话语中满含苦涩，“你相信我就好，这些人能避则避。咱们尽快离开魏家，离开这个是非圈，好吗？”

    “嗯，好的！”

    胜男微微勾起嘴角，用力的点头，表示同意。

    魏良说出这话，心中的阴影似乎透出一丝的阳光，他也用力的点头，向胜男无声的保证。

    “小儿呀，你们这么晚回来，有急事吗？”

    魏老爷刚刚吃过晚饭，正在书房里练字，听了管家的禀告，说是老夫妻急匆匆的回来了，还以为出了大事，连忙把他们叫进门，急急的问道。

    “呵呵，没有什么大事。”胜男抢先回答，她刚才在上已经反复想过，魏为什么如此折腾田姨娘。如果是争风吃醋，现在魏老爷身边还有一个更年轻更得宠的张姨娘。而后宅的女人们，能争的无非就是老公的宠爱和儿女。魏朝一个上了岁数失宠多年的姨娘下手，也肯定是冲着魏良和她来的。

    因为魏家的人都知道，魏良对魏家没有多少感情，在乎的只有自己的生母和小妹。如今魏良有了功名，老爷也偏袒几分，魏自是不能像小时候一样，说打就打说骂就骂。儿不能收拾，她就退而求其次的收拾儿看重的田姨娘。

    理顺了思，胜男也就有了想法，她拉住魏良的手，不好意思的笑道：“都是媳妇不好，胜男和相公一起去衙门当差，回到南山后，灶是冷的，茶水也没有，饭菜更是来不及做。相公就有些不高兴，说还是家里的房舒服，即使没有多少人伺候，至少还有热菜热汤，强过南山不知多少倍呢！”

    “呵呵，那是自然！”

    老爷听了胜男的话，心里顿时舒畅起来。就是呀，俗话还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他魏家乃玫瑰镇第一大家，比狗窝可是强了不知多少倍。小儿虽然是庶出，可也是丫头婆伺候着长大的，哪能像个平头姓一样，自己动手张罗吃喝？就算是当年被他赶出魏家，身边还有田姨娘照顾呢。

    “胜男，你这话啥意思？”

    魏良对胜男的举动有些不解，无声的问道。

    “嘘，别出声，听我的！”

    胜男见老爷脸上露出笑意，忙对魏良使眼色。

    “不过，家里再好，我们也要当差呀。媳妇从小吃苦吃惯了，倒也能凑合。只是可怜了相公，堂堂魏家的少爷，又是有才的举人老爷，他哪能吃这个苦呀。所以，媳妇斗胆，想问老爷和要两个粗实婆，不用能干，帮我们烧烧菜、洗洗衣服就好！”

    “这个么……”

    魏老爷迟疑了一下，他捋着胡须沉吟良久，“嗯，我看可以。不过，内宅的事还是说了算，这样吧，一会儿我去和说说，看能不能让田姨娘过去伺候你们！”两个婆有点多，干脆让亲娘去照顾他们，正好也省了家里的嚼用。

    “嗳，都是媳妇没用，连累父亲母亲为我们操心！”

    胜男拉着魏良的手，两个人一起向魏老爷再赔礼加道谢。

    “哎呀，老婆，还是你聪明呀！”

    出了正屋，两个人一起去了秀儿的卧室，先把小姑娘哄着睡下，接着夫妻俩手挽着手回到卧室。进了门，魏良一把抱住胜男，兴奋的举着她转圈儿。

    “停，停！”胜男被转的眼晕，直拍他的肩膀，等魏良停下后，慢慢的说：“你先别高兴，魏肯定不会轻易松口的。”

    “嘿嘿，我老婆这么聪明，肯定能应付过来，对吧？”

    魏良不笨，他静下心来一想，也想到了胜男的担忧。只是他关心则乱，经常被魏激到。

    “切，少说好话。”胜男白了他一眼，某位表妹的事情还没有说呢，她先记下这一笔，等了解了真相后再和他算账。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是田姨娘，胜男不是不讲理的人，分得清轻重缓急，想到明天可能遇到的情况，她认真的说：“老公，田姨娘的事交给我了。明天我说什么、做什么，你都不要着急，一定要配合我。明白吗？”

    魏良楞了下，见胜男说得严肃，想了想，然后缓缓的点头：“好，老婆，我相信你！”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胜男早早的起床，梳洗之后，来到正屋给魏请安。唉，虽然她很不喜欢魏，但封建礼教摆在这里，她不能做得过火。正好，也顺便看看田姨娘的情况，希望她老人家身体还能撑着。

    魏家的宅很大，典型的进出格局。魏老爷夫妇住在进的正屋，个儿分别住在二进的院里。胜男按着记忆，穿过花园，来到长廊，转弯的时候遇到了昨天那位奇怪的表妹。

    “呵呵，弟妹可是稀客呀，大嫂这是第一次碰到你给母亲请安吧！”

    马氏皮笑肉不笑的假意寒暄道。

    什么意思？讽刺我不懂孝道吗？胜男刚要还嘴，一旁的陈表妹开了口：

    “大姐早，小妹早就想过来看您了，您看您一直忙着，小妹也就没敢打扰。今天咱们既然遇到了，一起去给请安吧！”

    小妹？？切，你叫的还挺亲热的呀。胜男斜睨着燕姐儿，腹诽道：看模样你比我大不少呢，居然好意思叫大姐。真当自己是小儿了，也不看本姑奶奶答应不答应。哼，老虎不发威，你们这些猴想造反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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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演戏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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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表小姐客气了。”胜男扶了扶鬓角的碎发，笑得风淡云轻：“论年龄，表小姐比胜男大；论身份，胜男是主表小姐是客。不管从哪一点上说，都是胜男去看望表小姐呀。哪有让远客巴巴儿的跑去看胜男的道理？”

    胜男反复的提及“表小姐”个字，似乎刻意强调对方的身份，和刚才言谈的失礼。

    果然，一听胜男不冷不热的几句话，表小姐精致的脸上，开始出现裂缝。不过，人家毕竟是大家庭里“斗”出来的精英，变脸也只是一瞬间的功夫，转眼间又恢复了温柔可亲的模样。

    胜男的眼睛多尖呀，她说完这话，就一直盯着某人的反应，某人眼中短暂的阴冷，她还是瞧了出来，脸上的笑容扯得更开，“这话要是传出去，知道的说表小姐热情，不知道的还以为胜男不懂礼数呢。大嫂，咱们魏家可是书香门第呀，举手投足那都是有规矩的，您说对吧？”

    “恩、恩，对。”大少奶奶哼哼唧唧的答应了一声，心说话：这老家的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伶牙俐齿？不过也怪表妹，这名不正则言不顺，她还没有进魏家的门呢，叫胜男“大姐”就不合适了。

    “少奶奶说的对，是燕姐儿考虑不周，还望少奶奶原谅！”

    陈燕姐儿倒也没有生气，她开口叫“大姐”，更多的是试探。她想亲自看看，这位表姐口中的“粗鄙”女捕头，究竟是不是像大家所说的那么没有心机。经过刚才的一番试探，她发觉，或许大家对李胜男的了解少，亦或许是李胜男会装蒜，这么一个伶牙俐齿的人，却被众人误认为是傻大姐。

    看来，她碰到对手了！燕姐儿眼睛里泛出灼灼的亮光，心里更是有些激动，呵呵，这才对嘛，一般的女哪能配得上出色的少爷？

    “哎呀，说表小姐客气，您就是客气。”胜男无聊的摇了摇手里的帕，“有什么原谅不原谅的呀，呵呵，都是小事，小事！”

    说着，胜男做出请的动作，谦让着马氏走在前面，自己谨守弟媳的本分，紧紧的跟着大少奶奶一起来到正屋。

    正屋里，魏已经起了床，田姨娘脸色憔悴的端着红漆茶盘，茶盘里放着一个白瓷炖盅和两个空瓷碗。

    马氏个儿媳，得到通传后，连忙来到卧室，向魏请安。

    “嗯，起来吧。”魏对着小丫鬟手里的铜镜瞧了瞧，眼角的余光瞄到了好几天不见人影的胜男，心里暗自得意：哼，我就知道你们会回来，中了举人如何，就是当了大官，朝廷封了诰命，那也是我这个嫡母得光荣。

    她转过头，对胜男说：“呵呵，少奶奶今天不用当差？”

    “回，昨天夜里接到家里的信，说病了，少爷急得不行，便带着儿媳连夜赶了回来。”胜男低着头，恭敬的说道：“我们到家的时辰有些晚，院里的婆说已经歇息了，便没有敢打扰。既然身体不舒服，儿媳自当留下了伺候您老人家。”

    胜男忍着心里的恶心，好容易把这套冠冕堂皇的话说完。说话的当儿，她用余光扫了扫魏和她身后的田姨娘。见了两人的脸色，心里不禁叹息：这叫什么事儿，称病的那个满面红光，一脸营养过剩；而一旁伺候的田姨娘，却面色惨白，两眼血丝，单薄的身更是摇摇欲坠。唉，难怪魏良会担心呢，看来这样的虐待，以前经常发生吧。

    “哼！”魏暗自嗤笑，伺候？是想伺候田姨娘才是真！想到这里，她一指身后的田姨娘，“真是孝顺孩，少奶奶怎么见了田姨娘也不问安？田姨娘虽然是家里的奴婢，可毕竟是少爷的生母，你这个做儿媳的也应该高看一眼！”

    怎么，开始找茬了？胜男飞速转着大脑，想着该如何行事！

    魏话音刚落，田姨娘却像受了惊一样，连忙推辞：“，奴婢不敢，奴婢是个上不了台面的老婆，哪敢受少奶奶的礼！”

    此时，胜男已经想到了对策，她没有理会田姨娘的眼色，先是对着魏侧蹲了一下，“既然这么说，儿媳遵命！”

    说着，在屋里众人的目光下，胜男来到身体微微颤抖的田姨娘面前，双手搭在腰侧，向田姨娘施礼：“胜男给姨娘请安！”

    “这，这如何使得，真是、真是折煞奴婢了。”田姨娘手里端着茶盘，她有些无措的喃喃道。儿孝顺她，从来不嫌弃她的身份，新婚之后，还带着媳妇儿来给她行大礼。虽然背着人，田姨娘已经知足了。可如今被当众暗示了出来，她心里充满了恐惧。

    “姨娘？”胜男见田姨娘的脸色更加苍白，听不出喜怒的问，“您是不是病了呀，怎么脸色这么差？”

    “没有，没有！”

    田姨娘连连摇头，差一点把茶盘丢了出去。

    “哦？田姨娘是不是累着啦。”魏不咸不淡的说了声，她就知道胜男不是来给自己请安的，趁机探看田姨娘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说起来，母亲的病还真是全靠田姨娘照顾呢。”马氏本来想禀告自家表妹的事，结果眼前的戏愈发精彩，她只想把事情越搞越混，最好是魏直接厌了胜男，这样她表妹也能顺利嫁给魏良当偏房。

    “不敢不敢！”

    田姨娘似乎丧失了语言能力，除了这些告罪的话，她什么都说不出。

    “嗯，也是。”魏扫了一眼大少奶奶，淡淡的说：“如今我的病也大好了，田姨娘辛苦啦。这样吧，我的燕窝粥就赏你了，少奶奶，还不赶紧伺候田姨娘坐下喝粥？”

    “！”胜男见田姨娘的神色更加慌张，没有血色的双唇不安的嚅动，忙出声阻止，“呵呵，的身刚刚好，一定要多多保养，您早日恢复健康，少爷也会早日安心。燕窝粥嘛，那是贵重的保养，还是留给用。姨娘嘛，喝点白水也就是了。”

    说着，胜男主动接过田姨娘手里的茶盘，放在一旁的圆桌上。她先揭开炖盅，用汤勺小心的把冒着热气的燕窝粥盛到空碗里。马氏见状，也连忙凑了过来，把胜男盛好的燕窝粥端起来，捧到魏面前。

    对于马氏的抢功劳，胜男也没有计较，她背着身，悄悄拿过另一只小碗儿，把绿葫芦里的生命水倒出来，“姨娘，看您嘴唇都干裂了，喝点温水润润嗓吧！”

    说着，胜男把盛满清水的小碗儿递给田姨娘，一点也没有遮掩，屋里的人全都看到了，少奶奶截下了赏赐的燕窝粥，给丈夫的生母换了一碗清水，好刻薄的儿媳儿呀！

    “哦，劳烦少奶奶了！”

    田姨娘却没有多的想法，她本身就有严重的自卑，自认为没有资格享用燕窝粥这样名贵的补。的赏赐，她根本就不敢领。反倒是媳妇的清水，让她自在了不少。她连忙接过小碗，小口的喝着。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喝完清水，田姨娘感觉腹内暖暖的，头部的晕眩也缓解了不少。

    “好啦，我这里不用你们伺候了，你们先下去吧！”

    不管胜男的动机是什么，魏心里却非常舒服：恩，自己喝燕窝粥，田姨娘喝清水，这才符合身份和规矩嘛。

    马氏见弟媳们都退了出去，她却没有动身，而是凑在魏耳边嘀咕起来。

    胜男除了给田姨娘捧了碗水，便再也没有看田姨娘，听到的话后，更是目不斜视的跟着二少奶奶退出正屋。

    魏一面听着大少奶奶的悄悄话，一面朝角落里的婆使眼色。不一会儿，的陪房苏安家的无声无息的跟了出来。

    魏良这里，刚向父亲请了安，心里惦记着田姨娘，便匆匆忙忙的赶往正房。刚到花园的时候，迎头遇到了自家老婆。

    “胜男，起了吗？”魏良一把拉住胜男，两个人来到一处茂盛的花丛后，他见四下无人，急切的问道：“田姨娘怎么样了？”

    比起魏良，胜男的耳力和眼力却灵敏了不少，她和老公来到花丛后，余光里却发现了一个暗绿色的裙角闪过花丛后的大柳树。

    “相公，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呃？什么问题？”魏良脑有点短，胜男一般在人前才会叫自己相公。他刚看过了呀，这里没人，难道——

    “如果我和田姨娘都掉进湖里，你只能救一个人，你会救谁？”

    “这个……”魏良沉吟了下，他看到胜男在向自己眨眼，便故意生气的说：“胜男，你怎么可以问这样的问题？田姨娘是我的生母，给了我生命，又对我慈爱有加，我就是自己的命不要，也不会任由她出事。你是我妻，应该夫唱妇随，好好照顾田姨娘才是！”

    “相公，你这话就不对了。”胜男见魏良反应很快，悄悄竖起大拇指，正色道：“才是咱们名正言顺的嫡母，田姨娘是你的生母，却也只是家里的奴婢。相公念及她的生育之恩，平时稍加照顾也就罢了，切不可失了分寸。”

    “胜男，你！”

    魏良听了她的话，非常生气，一甩袖便离开了花园，直奔田姨娘的卧室。

    “哼，婆婆和媳妇自古就是天敌，伺候一个婆婆就够我累得了，你却又加一个姨娘。在南山人家好容易能松口气，你却非要接田姨娘过去，这不是给我添堵吗？不行，我必须想个办法，一定要阻止相公！”

    胜男提高声音“喃喃”自语了一番，然后转身向自己的院走去。

    待她们的身影消失后，花丛后的柳树旁，露出一张得意洋洋的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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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我不是hello 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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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他们真是这么说的？”

    魏放下手里的小碗儿，抽出丝帕按了按嘴角，淡淡的问道。

    “回，奴婢听得真真儿的，少奶奶和少爷的确是这么说来着。”

    苏安家的躬着身，非常确定的说道。

    “媳妇和婆婆都掉进湖里，丈夫先救哪一个？”魏若有所思的重复了一遍，随即微微笑道：“这位少奶奶的心思还挺重的呀。平时看她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心还蛮贪的，居然想和婆婆争儿。”

    “可不。”苏安家的一撇嘴，很是不屑的说：“少爷听了也直发火呢，说什么田姨娘是自己的生母，对自己有生育大恩，并叮嘱少奶奶好好照顾田姨娘。”

    “哼！生母？”魏冷冷的吐出几个字，脸色更是难看。突然她想到某种可能，向苏安家的确认道：“你说，这会不会是少爷和少奶奶商量出来的计策，假意说讨厌田姨娘，其实是想带离开魏家？”

    苏安家的听了这话，低着头想了想，随即摇头：“奴婢看着不像。当时少爷说话前，还特意四下了里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之后，才拉着少奶奶说悄悄话呢。如果不是奴婢机警，对园又熟悉，还真探听不到呢。”

    不过，苏安家的也是老滑头，担心把话说绝了，自己担责任，她边觑着魏的表情，边忖：“当然，奴婢见识浅薄，少爷两口是不是演戏，最英明，自是能看出来！”

    “嗯，这个倒也不难。”魏沉吟了片刻，慢慢的说：“刚才老爷不是说，少奶奶想问家里要两个婆嘛，待会儿我且试她一试！”

    “呵呵，还是有办法！”

    苏安家的一见已经信了自己的话，而她也把责任摘清了，以后真要是有了问题，也不好找自己的后账。

    “老婆，你刚才是什么意思呀？”

    回到卧室，魏良关上房门，拉着老婆坐在炕沿上，小声的嘀咕。

    “演戏呗。”胜男想起自家老公的配合，捂着小嘴呵呵笑了起来，“嗳，老公，没想到你还挺机灵的呀，这么快就反应过来！”

    “那当然，这叫心有灵犀一点通。”魏良见胜男两个大眼笑弯了月牙，刚才在田姨娘房间升起的怒火，也顿时消弭了不少。他想起在院里听到的闲话，拉下胜男的手严肃的问道：“对了，你今天为什么给姨娘喝清水？”

    院里的丫鬟婆都在暗地里说，少奶奶刻薄田姨娘。明明恩典，赏了田姨娘燕窝吃，却被少奶奶拦了下来，并坏心的只给一碗凉水，真是恶毒的女人！

    “哦，听到闲话啦。”胜男凉凉的应了一句，试探的问道：“你是不是也认为，我是刻意为难姨娘？”

    魏良听了这话，坚定的摇摇头：“是不是这清水有什么讲究？还是和刚才一样，是为了演戏给魏看？”

    胜男是什么性的人，他怎么会不知道。别人的闲话，魏良当然不信。不过，夫妻之间一定要彼此信任，如果胜男有什么计划，他希望能了解。

    “你相信我？！”

    胜男脸上已经露出喜色，好吧，她承认，她就是一俗人。虽然前世看杂志的时候，有人曾说，夫妻之间要坦诚以对，不要经常试探。可、可她就是忍不住嘛，本来婚姻里就存在很多不安的因，再加上那个奇怪的表妹，面对魏良的时候，胜男有时也想知道：在老公的心目中，他到底有多么信任自己。

    “当然！”魏良点头，他见胜男的嘴角一劲儿的上扬，便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你是我老婆么，更是这个世界上我的唯一，我不信你，难道还要信一些姑六婆呀！”

    胜男的嘴角越咧越大，魏良的话音刚落，她“pia”一口亲了下他的脸颊，紧接着从床上跳起来，跑到圆桌前拿了一个空茶杯，倒进一些生命水递给魏良：“喏，这就是我给姨娘喝的清水，你尝尝！”

    魏良接过杯，好奇的看了看，然后一饮而尽：“嗯，没有什么味道呀……咦，好像小腹暖暖的，有股热流涌过，身体挺舒服的……胜男，这是、这是什么？”

    感觉了半天，魏良终于亲身体验到了清水的好处，他惊喜的看向胜男，兴奋的问道。

    “呵呵，这可是有病治病、没病强身的生命水。田姨娘被折腾了这么久，身体本来也不好，一碗燕窝粥能管什么用，还不如我的生命水呢。你刚才去看的时候，她脸上是不是有了血色？！”

    胜男举着绿葫芦，得意的在魏良面前晃了晃。

    “嗯，你这么一说，我才发觉呢。”魏良一听老婆的话，用力的回想了一番，“没错，姨娘的脸色看起来好多了，我还以为这次是魏发了善心呢。原来正是这刻薄的清水，起了神效呀！”

    胜男很不客气的点头，表示的确是自己的功劳，那副邀功的样，和馒头一般无二。

    魏良见状，好笑的揉了揉胜男的头顶，想到自己终于不是一个人对抗魏家的人，心里顿时暖洋洋的，他一把搂住胜男，轻声叹道：“得遇胜男，夫复何求？！”

    胜男也感受到了魏良的心思，很配合的用下巴点点他的胳膊，“老公，放心，以后的咱们一起走！”

    “嗯！”有了胜男的承诺，魏良似乎也不怎么在意魏家的人，两个人相拥良久，随即他幽幽的开口：“你知道陈燕姐儿的事吗？”

    “呃？”胜男楞了下，她正准备下午找个时间问问秀儿呢，没想到魏良先开了口：“什么事？和你有关？”

    “对，和我有关，更确切的说，她是当年逼我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

    魏良放开胜男，拉着她坐在圆凳上，把当年的恩怨一五一十的详细告诉了胜男。

    说起这位陈燕姐儿，也是出身大家族的千金小姐。如果不是她被退了婚，估计也不会看上魏良一个姨娘养的庶。

    “退婚？为啥？”

    胜男很好奇，她虽然很不待见这位表小姐，不过平心而论，陈燕姐儿无论长相、举止还有气质，那都是很不错滴。至少从外观上看，比胜男要女人多了。

    “私德有亏！”魏良淡淡的说道，“她十岁时，曾和奶兄有私情，企图私奔！”

    “不是吧？”胜男长大了嘴，很是诧异的说。这算什么，人不可貌相？那位陈燕姐儿行为举止就像个端庄的大家闺秀，当然，人家本身就是大家闺秀。怎么会这么前卫？这里不是前世，而是对女人要求无比严苛的大明，陈姑娘可真是、真是性情中人呀。

    魏良伸手合上她的嘴，笑着说：“当然没有成功，被身边的丫鬟出卖了。虽然陈家力隐瞒，但还是被亲家探听到了，对方为了彼此的脸面，只好说八字不合，主动退了亲。但流言还是传了起来，直指陈姑娘的私德，话说得很难听。陈姑娘直到十六岁，也没有人上门提亲。后来，干脆躲到魏家避风头。”

    而那时，魏良刚刚重生，正在适应大明的生活。起初，他对魏家并没有多的厌恶，还曾经数次向魏老爷提过不少好的建议。魏老爷对他也开始另眼相看起来，当然，他的崭露头角，也让其他两位少爷起了戒心和嫉妒。

    当年魏良只有十岁，不过，按照当地的风俗，因为他生于冬天，往后虚两岁，也就是虚岁十五，正是开始谈论婚事的年龄。

    因为魏良的突出表现，让魏老爷非常满意，所以魏老爷也大张旗鼓的帮魏良定亲事。没想到，他的举动也惹火了内宅的魏。魏本身就看庶不顺眼，不想让一个丫头生的下贱种分去自己儿的家产，更不会想让他找到一个出身好的妻。

    在大少奶奶的建议下，一个针对魏良的阴谋开始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本来他们想把陈姑娘嫁给我，只是我觉得那时年龄小，又不想娶一个自己不喜欢、不了解的女人，便推辞了。”有了胜男的相伴，魏良想起往事，似乎不再激动，他自嘲道：“可惜呀，我初到明朝，既不了解这里的规矩，也没有认清本尊的尴尬身份，活该被算计。”

    “他们是怎么阴你的？难不成抓奸在床？”

    胜男想着看过的宅斗，小声的猜测。

    “差不多吧。”魏良点点头，继续说：“只是没有这么夸张，我被大嫂骗进她院里的厢房，被熏香迷的晕晕乎乎，而等大少奶奶带着一群丫鬟婆进来的时候，我的床榻上多了一个女人，正是陈燕姐儿。呵呵，我那时虽然有点蒙，但立即反应过来自己被阴了，所以抵死不娶陈燕姐儿。可大少奶奶和陈姑娘又是哭，又是寻死觅活的，魏老爷气得不行，直接把我赶出了家门。田姨娘和小妹拼命的求情，却落得一同被赶出来的下场。”

    “原来如此。”胜男点点头，看来听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相呀，“魏家为了面，对外就说是因为你不上进，自甘堕落当仵作，才赶你出门？！”

    “没错，直到我们母人什么都没有带的走出魏家时，我才真正明白，原来一向畏畏缩缩的田姨娘，是这个世界上真心疼我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胜男拍拍他的手，表示理解，她可以想象得出，当年被赶出魏家的魏良他们，都吃了多少苦。

    “老公，放心吧，我以后也会好好照顾田姨娘的。”胜男有些心疼的说道，接着又想起那些陷害魏良的人，忍不住攥起拳头：“如今他们又把陈燕姐儿弄了来，显然是针对咱们的，绝对的不安好心。哼哼，魏、大少奶奶还有什么表小姐，你们放马过来吧。我李胜男可是有名的母大虫，绝不是任人欺负的hellokit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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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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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胜男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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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少奶奶，请你们去正院，说是有远客！”

    胜男和魏良正紧握着双手，彼此感动的为新生活鼓劲儿。院里，魏院里的丫鬟小菊在门外喊道。

    “哦？”胜男脸上闪过一抹玩味，她站起来走到门口，撩开竹帘探出头，“小菊，什么远客呀？”

    “回少奶奶，是历城陈家的二姑娘，也是咱们大少奶奶的表妹。”

    小菊看到胜男，连忙插腰行礼，“说了，陈姑娘不是外人，打小在魏家长大，和几位少爷如同姊妹般，所以不必拘泥俗礼，请您和少爷一起去见见。”

    “嗯，我知道了。”胜男浅笑着点点头，向小菊示意他们一会儿就去。

    小菊见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又行了一礼离开魏良的院。

    “呵呵，老公，人家找上门来了呢！”胜男从门外走过来，有点坏笑道：“听到说的话了么，什么打小在魏家，又是姊妹的，分明就是说给你听呀。走吧，配角们都上场了，男一号和女一号也不能怯场。”

    “什么主角、配角的呀。”魏良起身来到胜男身侧，扣起手指照着她的脑袋敲了一记，撒娇的说：“刚才娘可是说了，您是大型雌性猫科动物，对付那些小毛猴，不过是小case，相公我可是弱书生，一切就拜托给娘鸟！”

    “去，你才母老虎呢！”

    胜男翻了翻白眼，然后去梳妆台前照了照铜镜，镜里映出她模糊的面庞，嗯嗯，头发还没有乱，形象也不错，虽然皮肤黑了些，但咱也是清秀小佳人一枚。

    魏良站在一侧，等老婆收拾妥当后，夫妻二人相携来到正屋。

    “少爷和少奶奶来啦，来来，燕姐儿，快给少奶奶见礼。”大少奶奶见老两口进了门，忙把穿着枚红色褥衣、浅杏色八幅裙的陈燕姐儿，推到胜男面前，脸上兴奋的笑容仿佛青楼里的老鸨，“说起来，你们也见过的呀，只是还没有正式问过礼。少奶奶，这是我家表妹，你昨天——”

    “呵呵，我知道你，陈表姐！”

    胜男打断大少奶奶的话，淡淡吐出一句话。就这一句话，顿时让她的位置超然起来，一副万事尽在手中的样；也就是这句话，让噙着柔柔笑意的陈燕姐儿，脸色阴郁下来。

    “呃。”马氏见胜男这么不给自己面，脸上的笑容顿时垮了一半，“弟妹‘知道’我家表妹？”

    为什么是知道？而不是见过，或者认识？！

    难道，魏良把当年的事全都告诉了媳妇儿，这可是丑闻呀，他就不嫌丢人？

    “对呀。”胜男见马氏和陈表妹的脸色变化甚是精彩，心里暗爽，很不以为然的说：“夫妻之间本来就要坦诚相待，胜男和相公对彼此的过去都没有隐瞒。而我也早就听说了当年的某些故事，呵呵，自然也就知道陈表姐咯！”

    胜男这番话一说完，陈燕姐儿愈发的尴尬——自己最私密的事被胜男当众揭了出来，她感觉就像被人在人前剥掉衣服般，她一切的一切都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可面对这样的情况，她却什么都不能解释。因为人家少奶奶对当年发生的事，只字未提，但可恨的是魏家的人，从主到丫鬟婆，哪个不知道自己和魏良的事？！

    陈燕姐儿感觉自己仿佛置身火炉之中，烧得她嗓冒烟儿，双颊涨得通红。

    “哦，呵呵，是这样呀！”

    马氏也明白胜男的言下之意，当年的事可是她一手策划滴，她比在场的任何人都知道事情的真相。看着表妹红得马上要滴血的脸，马氏心里暗自骂着魏良：真是没用的男人，怎么什么事都告诉老婆呀？

    “嗯哼！”胜男和马氏说话的时候，魏一直没有开口，如今见场面很尴尬，担心自己的计划无法实施，便轻咳出声：“少奶奶见过了陈姑娘，那就更好了。胜男呀，我听说你女红不好，陈家表姑娘的手那是非常的巧呀，有时间，你可要向人家多多请教。另外，我和姨娘们也上了岁数，体力和精神都不如从前，而燕姐儿是远客，我照顾不过来，你们得帮我好好照顾人家呀。”

    “哪里，夸奖了！”

    陈燕姐儿不愧经历的多，平常女面对如此隐晦的羞辱，早就拿帕捂脸来个泪奔了。而人家，经过短暂的尴尬后，见魏帮自己找了台阶，立刻麻溜儿的自己走下来。她先看了眼一言不发的魏良，然后才把温柔、可亲的俏脸对向胜男：“少奶奶可是咱们大明朝第一任女捕头呀，比起保卫一县姓的李捕头，燕姐儿的一点儿粗糙手艺，还真是有些拿不上台面呢。”

    “呵呵，陈表姐客气了！”

    胜男见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模样，心里赞佩不已，嘴上也忙说着客套话。

    晚上，吃过晚饭后，魏良在魏老爷的书房里抄书。话说在大明，书可是难得的好东西。这里不比前世，信息和物流很不发达，有些好书流传的范围很窄。如果再遇上点什么天灾**的，很多书都遗失毁坏了，致使该书成为了孤本绝版。

    魏良自从研究八股开始，他对当世的一些著作很欣赏。只可惜梅水地方小，能看的书也就那么十几种。而魏家就不同了，经过四五代的传承，家里的藏书也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甚至还藏有一些稀世孤本，非常有阅读的价值。

    算起来，魏家也就只有这些书，让魏良很惦记。作为家族的一种积淀，魏良想占有这些书，那是不可能的，但在新家主接手前，借阅一番还是可以滴。

    于是，魏良每次回来，一有时间便窝在藏书阁里借阅（更确切的说是抄书，说阅读只是避人口舌罢了。）

    “少爷，您又在用功。”

    一个娇柔的声音，突然打破了书房的宁静。陈燕姐儿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褥裙，摇曳生姿的从门外走了进来，手上捧着一个茶盘，茶盘里放着一个白白的胖瓷盅和一只小瓷碗儿。

    “你来干什么？”

    魏良闻声抬起头，看清来人后，冷冷的说。

    “呵呵，燕儿知道您上进，可读书也要先照顾好身体呀。”陈燕姐儿似乎没有看到魏良眼里的寒光，一边柔声说着话，一边把茶盘放在书桌上，轻轻的揭开瓷盅的盖，笑盈盈的说：“这是我亲自炖的核桃粥，滋补大脑有奇效。您也看了好一会儿了，还是停下来，喝点粥，好好歇一歇吧。”

    “不用，你端走吧！”

    魏良面无表情的一摆手，示意请她出去。

    “少爷，您还在生燕儿的气吗？”陈燕姐儿见魏良对自己依然冷淡，抽出手帕啜泣道：“当年燕儿只想伺候您，并没有想害您呀。少爷，大家都说您办案的时候明察秋毫，堪称‘小宋慈’，只要您稍微回想一下，您便会明白，燕儿对您——”

    “呵~~相公，你看完了吗？”

    正当陈燕姐儿准备一诉衷情的时刻，旁边书架后传出一个慵懒的声音。

    胜男坐在书架后的躺椅上，她实在听不下去了，真担心一会儿陈燕姐儿说出更酸的话，她准备出手了。

    “这、这是……”

    陈燕姐儿有点傻眼，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她甚至忘了注意仪态，呆愣愣的看着发出声音的书架。心里发苦：她来之前特意打探过的呀，书房里只有少爷，李胜男什么时候进来的？！

    片刻之后，胜男伸着懒腰从书架后走出来，她一见陈燕姐儿的傻样，险些喷笑出声。忍了半天，才慢慢的说：“哟，陈表姐呀，真是谢谢您给我家相公送宵夜。不过呢，我家相公自从五年前的某场阴谋，便养成一个习惯。”

    “什么习惯？”

    陈燕姐儿听到胜男的刻意断句后，下意识的追问。

    “呵呵，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不吃外人送的东西。”胜男几步走到书桌旁，伸手端起温热的瓷盅，用小手在盅口扇了扇，“嗯，味道真好，难怪夸你能干呢。这么好的粥，不喝有点浪费呢。”

    胜男瞟了一眼看戏的老公，装模作样的感叹道。

    “少奶奶客气了。”陈燕姐儿终于找回自己的大脑，她咬牙硬笑：“既然少爷有习惯，那这粥就送给少奶奶了，您也尝尝燕儿的手艺！”

    “嘿嘿，那多不好意思呀。”胜男的两个大眼滴溜溜直转，只见她把瓷盅放在地上，对着门外喊道：“馒头，你的宵夜！”

    这时，一个橘红色的肉球从门外飞速的滚进来。

    馒头蹲坐在书桌前，在陈燕姐儿诧异的目光中，伸出两个前爪抱住瓷盅，张开大嘴，把瓷盅里熬得精致的核桃粥一口气喝了精光。

    “嗝~~真好喝！”

    馒头喝完粥，伸出舌头舔舔鼻，很是陶醉的说道。

    “少奶奶，您这是什么意思？”

    陈燕姐儿发现自己真是小瞧这个粗捕头，没想到她竟然接二连的羞辱自己。羞辱就羞辱吧，还这么理直气壮？！

    “咦？陈表姐刚才不是说把粥送给我了吗，可惜胜男晚上没有吃宵夜的习惯，无福享用呀。与其把粥浪费掉，还不如留给我家猫咪吃呢。”

    胜男似乎还嫌不气人，又囔囔的补了一句：“左右用的是我魏家的粮食，说什么也不能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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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这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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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奶奶说的是，燕儿就不打扰您和少爷了。”陈燕姐儿听到胜男的嘟囔，心里的火气更大，想到她以后还要求着这位少奶奶，便强压着怒火，僵硬的笑着告辞。

    “嗯，是挺打扰的。”胜男似乎根本不懂什么叫委婉、客气，她略带不悦的说：“相公读书的时候，最烦别人又是送茶水，又是送点心。你看，我想陪着相公，都不敢出现在他面前呢。表姐年纪比我们都大，见识的世面也多，我家相公的这点癖好，您应该不会介意的哈！”

    “不、不介意！”

    陈燕姐儿从牙齿缝里挤出这四个字，白皙的俏脸又是通红一片——不是害羞，而是气得想吐血。胜男说得没错，生于大家族，燕姐儿自然见识过很多内宅里的争斗，可那些女人们，再怎么相互看着不顺眼，也很少直接骂到脸上。

    哪像这位少奶奶，摆出一副天真烂漫的纯样儿，说话却满是刀锋。

    “娘，我崇拜你啦。”魏良见陈燕姐儿险些失态，踉踉跄跄的跑出书房，他连忙关上房门，开心的抱起胜男，大拍马屁。

    “嘁，这算什么？”胜男听了老公的夸奖，小脸一扬，得意的说：“我告诉你呀，宅斗咱不会，但以势压人还是会滴。不过，今天只是开场戏，估计明天才是重头戏呢。嗳，老公，我再交代你一边，明天无论我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要积配合哦！”

    “明白！”胜男这两天的表现，让魏良对她越来越有信心。以前他不懂得手段，总是被魏家的人算计。如今，自己终于不再孤军作战了，身边多了一个比自己更理智、更有办法的老婆。夫妻同心，其利也能断金！

    第二天，胜男和魏良想魏告辞。

    “嗯嗯，我的身也大好了，你们是该回去当差。”魏端着茶杯，慢条斯理的说：“我听老爷说，你们想要田姨娘跟你们去南山，照顾少爷？”

    她话里说的是“你们”，可目光却看向胜男。

    “回。”胜男连忙躬身，纠正道：“不是田姨娘，而是要两个粗使婆。”

    魏良楞了下，想到昨天胜男叮嘱的话，便没有出声，而是一脸质问的看向胜男。

    魏发觉小两口的互动，两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两个粗实婆？”

    “对呀。”胜男连连点头，伸出两个手指说道：“胜男这两天在家也注意到了，大少爷和二少爷院里，分别安排了四个嬷嬷和四个丫鬟。胜男知道管家向来最为公正，哪怕是一碗水也会端平。不过，胜男和少爷经常不在家，院里留这么多的人，也有些浪费。而我们暂时住的南山呢，却没有趁手的仆佣，所以，胜男就想问要两个婆就成。”

    胜男边说话，边悄悄的瞅着魏的反应。果然，魏在听到她那两个嫡当例的时候，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双眼死死的盯着魏良和一旁伺候的田姨娘。

    “没错，儿自知身份和两位哥哥不同，也不敢求得同哥哥一样的待遇，只求能适当的照顾一下儿就成。”

    魏良自从见过魏的真面目后，他对这位嫡母也没有多少尊重，再加上魏几次番的折腾田姨娘和刻薄小妹，魏良言谈之间更是有些直楞。

    “少爷，你这话什么意思？是抱怨我刻薄你了？还是你中了举，身份不一样，便可以这么对母亲说话？”

    魏嘭的把茶杯摔在桌上，温热的茶水流了一桌。

    “恕罪，胜男和少爷断无此意。”胜男见气氛有些紧张，连忙拉着魏良低头见礼，“少爷心里一直尊敬着母亲呢，怎么会对母亲不敬。媳妇当初想着回来要仆佣的时候，少爷还劝我说，母亲要管理偌大的魏家，手头上的事也多，不要为了仆佣的小事，让母亲费心，干脆自己花钱买几个下人也就是了。”

    胜男说道这里的时候，发觉屋外似乎有人，想了想老爷的作息，心里便有了主意，她刻意压低自己和魏良的身份，小心翼翼的说：“只是，胜男担心年轻不经事，买来的仆佣不懂规矩。万一做了什么不得体的事，失了我们的体面是小，有损魏家的声誉事大呀。”

    魏也知道，魏良已经不是当年可以任由她拿捏的庶，而是身有功名，又有知县做靠山的师爷。而且，即使要翻脸，现在也不是时候，等她两个儿完全掌握了魏家的产业后，看她怎么收拾这个野种。

    有了这些顾虑，魏的脸色也好转起来，她舒了口气，慢慢的说：“我也知道你们当差辛苦，可咱们家里也艰难呀。就说这些年吧，家里的田地不是东边涝，就是西边旱，粮食年年减产，魏家也就是外表上看着光鲜，家里早就有了亏空。”

    “胜男知道，所以也不敢有过分的要求，只想要两个帮手！”

    听了魏的诉苦，胜男满脸的赞同，但还是死咬着“两个”不放。

    “其实吧，两个婆也不值什么。只是，前些日我还打算放几房下人出去，好节省开支……嗯，你们在南山也确实艰难了些。要不这样吧，我让田姨娘跟你们去吧，帮你们做做饭，洗洗衣服？”

    魏说完这话，眼睛悄悄的看着胜男的反应。只见胜男听了这话，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眼中闪过一丝不满：

    “田姨娘是少爷的生母，如今又上了岁数，我们哪能让她伺候呀。再说了，不是身不好吗，我看田姨娘对的事非常尽心，不如还是让田姨娘留在家里照顾您吧。”

    “胜男！”

    魏良听了这话，急急的呵斥道。

    “行啦。”这时，在窗外听了半天的魏老爷走了进来，他坐在魏身侧，有些不耐烦的说：“就听的，让田姨娘跟你们回家。”

    “这……”

    胜男还是很不乐意，她似乎还要开口，被魏良一把拉住。

    魏见状，心里大定：看来李胜男真是不愿意接田姨娘过去，哼，你越是不乐意，我偏偏让她去给你添堵。你不是攀比我的两个儿么，我就给你派个祖宗过去伺候你？！

    “好，就这么定了。田姨娘，你赶紧去收拾收拾，待会儿跟少爷和少奶奶一起走。我可是把儿媳妇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伺候他们，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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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附赠拖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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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婢遵命！”

    田姨娘听了老爷的话，心里又是欢喜又是忧：喜的是她终于能光明正大的和儿住在一起，忧的是她跟儿媳妇儿走了，秀姐儿咋办？！

    可是，以她的身份和地位，哪里有说话的权力，更不敢跟主母提条件。只好站在两位当家人面前，老老实实的领了差事。

    “谢谢疼惜！”

    这边，表面不乐意心里暗爽的胜男和魏良，也齐齐向魏致谢。

    “媳妇儿见过老爷！”

    大少奶奶和陈燕姐儿带着几个丫鬟婆，来到正房，人未至声先到的给公婆请安。

    “燕姐儿给魏老爷、魏请安！”

    相较于马氏的随意，陈燕姐儿的态恭敬了许多，只见她穿着簇新的褥裙，轻移莲步，端庄大方的施礼。

    “燕姐儿来啦，呵呵，你父亲和母亲身体可好？”

    魏家和马家是姻亲，陈家又是马家的亲家，魏家和陈家之间的关系也不错。前些年，魏老爷去历城县里的时候，还曾经在陈家借住了一段时间。再加上当年的事，不管真相如何，表面上看，是魏家有愧于陈家，所以魏老爷对陈燕姐儿的态非常和蔼。

    “劳魏老爷惦念，家父家母身体还算硬朗！”

    陈燕姐儿听了魏老爷的话，昨天被胜男打击的心，修复了不少。她连忙柔声回答，说完又一指身后的丫鬟，“这是家父给您带的一些阿胶和人参，入药煲汤都能滋补身体。”

    “哎呀，陈老爷真是客气了！”

    魏老爷知道陈家有自己的制药作坊，熬制的驴皮阿胶更是地道，忙捋着胡笑道。

    “哪里，燕姐儿来魏家，数次叨扰您和，心里很过意不去呢。”陈燕姐儿的目光不经意的瞟了一眼魏良，姿态放得更低：“再说了，您和上了岁数，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要为了位少爷保重身体呀。这些东西说起来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儿，只是家父和燕姐儿的一点心意罢了。”

    “好好，苏安家的，把东西收起来吧！”

    魏解决了田姨娘的事，情绪不错，见燕姐儿如此恭敬，心里更是满意。她想起燕姐儿来的目的，便沉吟了片刻，对魏良说：“对了，少爷，我听说你们住的南山风景很好，不如让燕姐儿跟你们去好好散散心？！”

    “，这不合适吧？”胜男一听，顿时气结：这算怎么回事？陈燕姐儿又不是魏良的表妹，更不是她李胜男的表妹，魏却让她一个未婚的姑娘跟他们夫妻去住，这、这不是摆明要给魏良房里塞女人吗？

    “哎呦，有什么不合适的呀。”马氏见状，连忙出声：“少爷和少奶奶平日要当差，家里只有田姨娘照顾，很多事根本就忙不过来。我家燕姐儿自幼跟在长辈身边，中馈、女红样样都精。她去了南山，一方面可以散散心、过过田园生活；另一方面也能帮弟妹料理家务呀。呵呵，要不是看在燕姐儿和少爷打小一起长大的情分上，别人用八抬大轿来请，咱们燕姐儿不一定愿意去呢。”

    “嗯，大少奶奶说的有理。”魏本来就看老两口不顺眼，让他们添堵、不乐意的事，更是她最愿意做的，“少奶奶，不是我说你，你如今进了我魏家的门，成了魏家的儿媳，怎么连相公的衣服还让外人做？我知道，你从小就被家里当男孩儿养，可你毕竟不是真的男呀。如今更是成了别人的妻，起码的女红还是要会的。正巧燕姐儿来咱们家做客，我呢，也拼着这张老脸，帮你求求燕姐儿，请人家去好好教教你！”

    说着，魏装模作样的起身转向陈燕姐儿，“燕姐儿，按理说，来者皆是客，断没有让客人帮忙的道理。你表姐说的对，左右大家不是外人，老婆我也上了岁数，教不了儿媳。外聘个婆吧，不懂规矩、不知底细，放在南山我也不放心。你且看在我的面上，就去南山帮帮少奶奶，顺便教教她。”

    胜男这个气呀，这话怎么越说越不像话？什么求？什么教？靠之，就算是姑奶奶我需要人教导，那也是婆婆的事。婆婆如果不行，那也有她的亲娘和姐姐们，哪里轮到一个心心念念要给老公当小儿的狐狸精出手？

    “，胜男刚才说不合适，不是不懂待客之道，不欢迎陈家表姐去南山做客。”胜男见马氏似乎还要帮腔，连忙抢过话题：“而是因为南山的条件过艰苦，生怕慢待了贵客！”

    “少奶奶放心，既然这么看得起燕姐儿，又如此郑重的拜托与我，我一定会好好完成的嘱托。”燕姐儿眉眼含笑的接过话头，“条件艰苦些也没有什么，少爷能受得，燕姐儿也能受得。”

    “不光是条件艰苦。”胜男见燕姐儿一双勾魂眼，时不时的调戏自家老公，说话也就不再客套，直白的说：“我们在南山也只不过是暂住，所以房盖得很是简陋，远远比不上家里的房宽敞和舒适——”

    燕姐儿刚要开口，胜男没有停顿，把话一口气说完：“我知道陈家表姐不怕简陋，可我们做主人的却不能总让客人迁就。再者说，南山的房不像家里，进出的，那里只是一栋普通的小院，出了屋门便是田地。陈家表姐是大家姑娘，讲究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我们那里只有一道门，门外便是帮工的佃户和匠人。”

    “那些人全都是些粗鄙的汉，胜男当差当习惯了，见了他们也没有什么。只是陈家表姐，堂堂历城陈家的千金小姐，岂能像个村妇一样抛头露面。胜男虽然也想跟表姐好好，但万不能只顾自己的私利，而污了陈表姐的名声呀！”

    胜男一番话说完，正堂里的众人皆是一片默然。

    尤其是魏老爷，儿媳的这番话说得不无道理。想把陈燕姐儿嫁给小儿当侧室，这他并不反对，燕姐儿自从被退婚后，亲事艰难，陈家为了把女儿嫁出去，给燕姐儿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据说光良田就有二十多顷，金银器皿、珠宝字画更是一箱又一箱。娶她进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想法没有错，只是目前燕姐儿毕竟还没有正式嫁到魏家，只是来家里玩儿的姻亲。如果真像小儿媳妇说的那样，有什么不好的谣言传出来，他也不好向陈家交代。再说了，燕姐儿也不是个省事的丫头，她身上可是有前科滴。

    魏老爷想到在历城听到的留言，心里越发不安，便沉吟道：“嗯，少奶奶说得也有道理，南山我去过，胜男陪嫁的房在最里面，周围两侧全是佃户，外围更是热闹的集市，什么人都有，是有些不安全呀。”

    燕姐儿和马氏对视了一眼，这情况还真不好应对。虽然燕姐儿不在乎什么佃户、小贩，因为在她眼里这些粗人、下人，根本就不能当人看。可自己的身份摆在这里呀，哪有一个云英未嫁的闺阁女，会不介意抛头露面？！

    “那个。”这时，站在一旁的田姨娘突然开了口。

    “什么？田姨娘，你有话说？”

    魏双眉一挑，淡淡的问道。

    “回。”田姨娘思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她抬起头坚定的说：“奴婢有个想法，不知合适不合适。”

    “哦，什么想法？”

    魏老爷自从魏良中举后，看田姨娘也顺眼了许多，几乎不再计较她当年的违逆。

    “、老爷说的都有道理，奴婢想，如果表小姐愿意去南山帮忙，不如让小秀陪着她去。”田姨娘说出这话后，见大家没有反对，更没有生气，勇气大增：“小秀年纪小，又去过南山，有她陪着表小姐，也可以帮忙跑跑腿！”

    胜男和魏良听了这话，相互对视一眼。魏良知道姨娘放心不下妹，他也不会放着秀儿不管，但是以此为条件，胜男会不会伤心？！

    伤心？不会，只是有些失望罢了。胜男迎向老公担忧的眸，轻轻的摇头，示意他不必担心。她想了想，虽然她对田姨娘没有多少感情，但是爱屋及乌，为了魏良她会好好对待、伺候田姨娘滴。可田姨娘的这番话，多少有些让她心冷——看来不管自己怎么努力，人家才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而她只是一个外人！

    “好主意！”

    马氏没有忽略胜男脸上的落寞，双手轻轻一拍，投了赞同票。

    “嗯，是不错，正好秀儿也快到了说亲事的年纪，让她也跟着燕姐儿好好习管家、女红，倒也两全其美。，您说呢？”

    魏老爷心里一动，大家都知道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秀儿的亲事，他用来换了玉米和地瓜的秧苗，自是不能插手。不过，如果能借由这件事，让燕姐儿名正言顺的进了南山、成了好事，还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呵呵，既然老爷觉得好，妾身也没有异议！”

    魏心里也满意，她要对付的是魏良，秀儿嘛，无非是个庶出的丫头，本来还要赔点嫁妆，后来听老爷说，魏良全包了，那就更省事啦。她一走，家里才算清净呢。不过，面上还是要做足滴。

    “好，就这么办吧。”魏老爷见妻很给自己面，笑着对陈燕姐儿说：“燕姐儿，你愿意帮这个忙吗？”

    陈燕姐儿微笑颔，“燕姐儿愿意为老爷分忧！”

    说完，她又转身看向胜男：“以后，还请少奶奶多多指教！”

    指教个鬼，事情虽然都办成了，可凭空多出来的拖油瓶，让胜男像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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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勾搭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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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对不起！”

    官道上，不急不缓的行驶着几辆马车，魏良和胜男默默的坐在车厢里，各自想着心事，谁也没有说话。沉默了良久，魏良转过头，歉疚的对胜男说道。

    “呃？干嘛说对不起呀？”

    胜男正琢磨着如何安排燕姐儿这个拖油瓶，耳边突然响起老公的道歉。

    “姨娘，田姨娘她是个普通的女，和咱们的想法不同，但她绝对没有坏心眼的，胜男，不要生她的气，好吗？”

    魏良也是想了半天，他和胜男接受的都是一夫一妻的观念，但田姨娘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大明妇人，本身又是个小妾，在她的思想里，男人妻四妾是天经地义。所以，她根本就没有把陈燕姐儿当成一个麻烦。没有陈燕姐儿，以后儿也会纳其他的女人为妾滴。

    唯一让田姨娘耿耿于怀的是，陈燕姐儿是大少奶奶的人，过去还曾经陷害过自家儿。不过，如今为了女儿，她也决定忽视这一点，用陈燕姐儿换取一家人的团聚，倒也合算。正好也帮儿找个伺候的人，比买来的丫鬟婆可要贴心多了。

    田姨娘的想法在大明很正常，可魏良和胜男不是土生土长的明朝人呀。他们的言谈举止很大明，内心却满是前世人的思想。前一刻胜男还竭尽全力的帮自己带走田姨娘，后一刻田姨娘就招来一个狐狸精，这事即使放在古代女人身上，也不会有哪个女人乐意，更不要说思想前卫、个性**的胜男。

    所以，魏良决定向胜男道歉，既为了自己，也为田姨娘。

    “呵呵，瞧你。”胜男楞了下，目光接触到魏良满含歉意的双眸时，心里顿时暖洋洋的，浅笑着拉住他的手，“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田姨娘，虽然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但是从你的嘴里我已经知道了田姨娘的性。再说，这也不是坏事呀，正好省了我们接秀儿出魏家的理由呢。”

    “你真的不生气？”

    魏良前世也没有谈过恋爱，不过听带他的前辈说，女人有时很认死理儿的。男人要想家庭和睦，就要懂得道歉和低头。如今他按前辈的话道了歉，胜男却一脸无所谓。那个，难道胜男的心胸比一般女宽广？还是，前辈的话过偏颇，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认死理？！

    胜男柔柔的注视着魏良，轻轻的摇头，“不生气。”

    魏良见状，反手握住胜男的手，疼惜的拍了拍，“谢谢你，老婆！”

    “嘿嘿，不过，你要是敢和陈燕姐儿勾勾搭搭的，小心我发火哦！”

    一时之间，车厢里的气氛有些凝重，胜男故意撅起小嘴，挥舞着另一只手威胁道。

    “娘放心，别说什么陈燕姐儿，就是天仙我也不会乱来的。”魏良也笑了，一把抓住胜男的小拳头，把两只手放在嘴边亲了亲，有点讨好、有点认真的说：“我只要老婆就够了。真的！”

    “哼，万一我和姐儿一样，生不出儿呢？”

    胜男刚才说不生气，那是有点亏心。她其实还是很介意滴，更担心日后哪天，因为嗣或日常琐碎的事情，田姨娘会逼魏良纳妾。如果真有那一天，胜男自己也不确定能不能忍受。

    “女儿也好呀，等女儿长大了，咱们就给她招个养老女婿，一样有人伺候。”

    魏良轻皱眉头想了想，随即很不在意的说道。

    “那，那我连女儿都生不了呢？”

    听了魏良的答案，胜男还是不满意，她不依不饶的说：“田姨娘哭着、喊着求你纳妾，到那时，你会怎么做？听生母的话，纳妾？”

    “这个……”魏良本来还嘻嘻哈哈的笑着，后来见胜男很严肃，知道她不是在开玩笑，便收起嬉笑之心，沉吟片刻：“胜男，说实话，我无法对没有发生的事情作假设。不过，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会坚持原则的。呵呵，老婆，咱们的命本身就是赚的，如果实在没有儿女，那就领养一个吧，前世我有一个师哥，他的老婆也不孕，两口领养了一个弃婴，一家口同样过得幸福。”

    “你真这么想？”

    胜男此刻真的有些感动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非揪着这个问题不放。或许是田姨娘的举动刺激到她，亦或是陈燕姐儿的出现让她有了危机感。

    魏良用力的点点头，并举起右手：“老婆，要发誓吗？”

    “去！”

    胜男见他的样有些滑稽，伸手拍掉他举起的手臂，笑骂道。

    “唉，我本将心对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老婆，你不给面了，我的小心肝儿好疼！”

    “呃，你恶不恶心呀……”

    “好呀，你敢说你相公恶心，看我怎么收拾你！”

    顿时，车厢里夫妻两个闹成一团，开心的笑声传出好远。

    陈燕姐儿和奶妈、贴身丫鬟坐在魏良后面的马车里，听到前面的笑声，她悄悄的揭开轿帘的一角，想确认是不是魏良夫妻在说笑。

    “哈哈哈，相公，我错啦，我错啦，您饶了我吧，哈哈哈，好痒、好痒，哈哈哈哈……”

    正巧，这是车厢里，胜男被魏良压在身下，两个手不停的挠着她的腋下，痒得她又笑又求饶。

    “哼，真是没教养的丫头，在外面就公然和男人调笑！”

    奶妈也凑在轿帘后，认出前面的笑声正是少奶奶的，便不屑的啐了一口。

    “就是，那个什么李胜男，长得一般，举止粗俗，连起码的针线活计都不会，不说和咱们姑娘比，就是陈家的二等丫头也比她漂亮能干，也不知道少爷怎么就看上她了。”

    一旁的小丫鬟也随声附和道，她是燕姐儿的贴身丫鬟，和姑娘整天在一起，自然知道姑娘的心事。

    “别这么说。”比起下人的义愤填膺，陈燕姐儿倒难得的平静，只是手上揉成一团的帕泄露了她真实的想法，“咱们去了南山，一切还要靠少奶奶照顾，切不可失了分寸。”

    “是，姑娘！”

    奶娘和丫鬟都非常了解自家姑娘，见她说得冠冕堂皇，也只好先答应着。

    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南山。车马缓缓的进了山坳，两旁都是刚刚吐芽的玉米和地瓜苗，劳作了一天的佃户们，也纷纷扛着农具，五成群的往家赶。等几辆马车来到居住区后，几十栋整齐的砖瓦小院里，已经开始升起了缕缕的炊烟。

    “老婆，姨娘她们住哪儿呀？”

    来到自家的院前，魏良和胜男率先下了马车。魏良看着真正属于自己的小家，一想到自此以后，一家人终于可以住在一起，心里顿时充满幸福感。

    “嗯，这个我早就想过啦。”胜男站在魏良身边，指着刚刚改建好的小院，“喏，咱们两个住东南侧的房，田姨娘和秀儿住西北侧的房。原因很简单，西北侧的房朝阳，而且按整个院的格局来说，它偏西，不是主位，让姨娘他们住，任谁也不会挑出毛病来。”

    “嗯嗯，不错不错，我也觉得西北侧的院比较好。”魏良见胜男考虑的如此周全，很满意的点点头，这时，身后传来陈燕姐儿她们的谈论声，他悄声的问道：“陈燕姐儿呢？让她和姨娘住在一个院？”

    “才不！”胜男摇摇头，然后指着刚刚建好的一个小院儿说：“让她们住在这里。”

    魏良顺着胜男的手指看过去，随即点头，“嗯，挺好。正好秀儿看陈燕姐儿不怎么顺眼，隔开她们，也省得这个豪放女带坏了我家乖小妹。”

    胜男说的小院，是胜男和魏良之前房中间的坡地上，新建的一栋小院。自从魏良和胜男确定婚期后，他们从前的院便开始重新整理。当时建房的时候，魏良和胜男的家都是建在山坡地上，两栋房分别倚靠着不同的山体，中间则是一条山溪水，这也是当初他们分割南山的界限。

    如今两个人成了一家，而且以后也会以这里为根据地，胜男和魏良一合计，干脆把两个院连成一个大的院落。

    先是让李木匠建了一个木桥，把两家从水上连起来。桥很快就建好了，但整体的格局很不搭，两个院中间一架木桥，显得过刻意。

    魏良看着山溪源头那里还有一块空地，面积也不小，而且取水更加方便，就提出在空地上新建一溜房，这样，新建的房就着山势成环状向左右延伸开来，虽然不能直接和两个院相连，中间还隔着七八丈宽的溪水，但远比什么都不建要顺眼不少。

    后来，又经过几次修整，李木匠在相隔的地方建了不同风格的木桥和水车，使几个院落搭配着组成一个完整的小农庄，院里有水、有花圃、有木桥、有水上亭阁，更有山石相伴左右，很是诗情画意。

    胜男所说的西北侧的院，也就是胜男原先的院，房坐北朝南，本身就是一个**的院，卧室、客厅、厨房和各色家具一应俱全，完全可以让田姨娘和小妹常住。

    至于不速之客陈燕姐儿的住处，则是新建的一溜房中的一间，离两个主院都非常远。不过里面的设施还是齐全的，又是新房，就算是马氏也挑不出刺儿来。

    而陈燕姐儿已经顺利打入魏良家，更不好挑剔，主仆几个见住处很新，环境也雅致，离外围更远，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分派好住处，周庆叫了几个佃户媳妇来，帮胜男安顿客人。

    第二天，陈燕姐儿起了大早，天不亮便来到厨房准备一展身手。

    可惜，等她带着丫头、奶妈，把亲手准备的早饭端到饭厅，却只见到田姨娘母女两个。

    “哟，早饭好丰盛呀。”秀儿本来就记恨陈燕姐儿当年设计大哥的事，如今又有了喜欢的大嫂，更是看勾引哥哥的狐狸精不顺眼，她扫了眼桌上的菜色，有些幸灾乐祸的说：“可惜呀，哥哥和嫂要赶着去县衙，姨娘已经给他们做了早饭，陈家表姐的饭，恐怕要自己吃了呢！”

    哼，有她和馒头，想勾引我家大哥，破坏哥哥和嫂的感情，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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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俺也是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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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出手，拳头却打空了，这让斗志满满的陈燕姐儿很恼火。在小秀儿满是嘲讽的冷笑中，她食不知味的吃完了早饭。

    不过，人家的心理素质还是很强滴，一顿饭的功夫，便又恢复了往日的娴静、淡雅。吃过早饭，燕姐儿靠在临水的窗边坐了片刻，便有了主意。她伸手叫过屋里的丫头，交代道：

    “你去打听下，这里是谁管事。另外，把秀儿姑娘请来。”

    小丫头答应一声，迈着小碎步迅速的跑了出去。

    一柱香之后，小丫头气喘吁吁的又折了回来，向燕姐儿施了一礼后，开了口：

    “回姑娘，这里的管事叫周福，是少爷衙门的心腹周庆的弟弟，专门扶着监督佃户和工匠，另外，还负责外院的一些琐事。”

    “周福？”燕姐儿眯着眼睛想了想，“是不是昨天咱们见到的那个帮忙卸行李的人，个不高，面皮有些黑瘦？”

    “对对，就是他。”小丫头对自家姑娘很是佩服，昨天是她扶着姑娘下的马车，明明她都没有正眼瞧过过来伺候的下人们，怎么就记得周福又黑又瘦呢？唉，小姐就是小姐，聪明又有本事。

    “嗯，我知道了。”燕姐儿点点头，心里开始计量如何收买这个周管事。这些粗人嘛，稀罕的无非就是黄白之物，待会儿就让奶娘好好和他聊聊去。

    说起来，陈燕姐儿虽然没有读过兵书，但在大家族里长大，自然知道知己知彼战不殆的道理。如今她已经成功来到魏良家里，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让魏良了解到自己有多么好，远比不男不女的李胜男要强过千倍倍。可自己居住的位置过偏远，她的身份又敏感，不好直接去打探少爷的行踪。如果不知道他的行踪，她又如何寻找表现的机会呢。

    而南山不比魏家，这里可以算得上李胜男的陪嫁，也是他们夫妻真正的家。反观自己却是个初来乍到的外人，人生地不熟，更没有得力的帮手。要想顺利的达成自己的愿望，必须先培植属于自己的关系、人脉。

    嗯嗯，周福是南山的管事，他哥哥又是少爷的心腹，如果能争取过来，倒是一个不错的帮手。

    当然，除了这些帮忙跑腿的下人，田姨娘母女也是她关注的重点对象。虽然她一向看不上丫头出身的田姨娘，也不喜欢没教养的秀姐儿，可魏良在乎呀，所以，为了心上人，她忍了。

    “对了，秀姐儿呢？”

    燕姐儿听完了丫鬟的汇报，脑里已经有了主意。想起之前的交代，她睁开眼睛瞧了瞧，发现并没有秀姐儿的影。

    “回姑娘，秀儿姑娘不在房里。”小丫头想起刚才看到的场景，微微撇了撇嘴，略带不屑的说：“奴婢去的时候，她正抱着那只肥猫在院里玩儿，听她那口气，下午还想去外面的玫瑰园玩儿呢。”

    啧啧，丫头养的庶女，穿上华服也不像千金。别说是大家族里的姑娘，就是她们这些丫头，也不敢轻易抛头露面呀。秀姐儿倒好，不但和只猫滚在一起，竟然还想出院。哎呦呦，院外面可都是粗鄙的佃户呀，听人说，这些农户们在田里干活，大多都会露膀呢，这要是碰到了，还不羞死人？！

    “田姨娘呢？”

    燕姐儿也有些看不过，但现在她什么都不是，还是少说为妙。

    “哦，田姨娘在收拾东西。”小丫头办事倒也用心，她没有请来秀姐儿，担心姑娘生气，便又去瞧了瞧田姨娘，想多探听些消息。

    “好，你下去吧。”燕姐儿点点头，昨天出门的时候，她也见到了，田姨娘和秀儿分明就是打着不再回魏家的主意，把所有的东西全收拾了来。再加上昨天抵达的时间有些晚，细软什么的来不及整理。

    如今头顶上没了辖制，田姨娘肯定忙着收拾房间，归置衣物。

    中午，胜男和魏良一起来到十香斋吃饭。话说自从她和十香斋合作了玉米后，又接连合作了不少东西。

    当初的孔掌柜也不知犯了什么事儿，被主家召了回去，又换了一个貌似忠厚老实，岁数也小的新掌柜。或许是巧合吧，这位新掌柜也姓孔，酒楼的人为了区分开，便叫他小孔掌柜。

    “哟，魏师爷李捕头来啦。”

    两口刚进门，便被眼尖的小孔掌柜瞄到了，只见他敦厚的脸上挂着热情的笑，忙不迭的迎了出来。了解情况的知道他和胜男夫妻关系比较好，不知道的，还以为魏良他们是多么尊贵的客人呢。

    还别说，不管人家是真情、还是假意，但是这种被人尊敬、被人看重的感觉很不错。胜男见状，心里暗自点头，难怪他如此年轻的年纪，东家就能委以重任。

    “呵呵，小孔掌柜客气啦，我们又不是外人，你让个小伙计招呼就成。”

    魏良见状，忙拱手笑道。

    “哎呦，瞧您说的。”小孔掌柜半弓着身，把魏良和胜男让到一个靠窗的位，身后的小伙计也很有眼色，连忙拎着一块干净的抹布，利的擦着根本不脏的桌。

    “您和李捕头经常照顾小店，小的从心底里尊敬两位，哪能让伙计招呼呀。”

    小孔掌柜侧身接过小伙计端上来的新茶，呵呵笑着给魏良他们倒茶：“您看，今天还是吃套餐？”

    “嗯，还是套餐。对了，下午的时候帮我煨一份坛肉，肉一定要煨得烂烂的，再炒两个素菜，素菜清淡些。”

    魏良接过茶杯，吩咐道。

    “成，待会儿我就让厨煨上。”

    小孔掌柜连连点头，示意一旁的小伙计记下菜单。这时，门外又来了几个熟客，小孔掌柜忙向魏良告了罪，几步迎了上去。

    “呵呵，这个小孔掌柜很有意思。”胜男双手捧着茶杯，轻啜两口茶水，称赞道：“你看他才接手十香斋半年的功夫，十香斋的生意比过去红火了近两倍。”

    “嗯，和气生财嘛。”魏良也扫了一眼熙熙攘攘的大堂，同意的点点头，“之前那个孔掌柜有些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让人看着就不舒服。虽然咱们已经猜出了他们幕后的东家是谁，可他既然以商人的身份站在这里，那就守好商人的本分。姓孔怎么啦，姓孔的也不一定全是读书人吧。再说了，一个掌柜的，天天摆出一副读书人的样，假清高、装斯，让人不爽。”

    对于十香斋的东家，魏良和胜男一直很好奇，直到新上任的小孔掌柜到来，他们才隐隐的发觉了某些线。再加上，紧接着和十香斋的合作逐步加深，他们也渐渐确定了当初的猜测。

    第一个掌柜姓孔，这没什么；可第二个掌柜又姓孔，似乎就不是巧合鸟。嘿嘿，在鲁地，姓孔又有权势的，无非就是那个让朝廷都忌惮的孔家。

    “没错。”胜男放下茶杯，把腰刀也放在一旁的空凳上，“我就是看他不顺眼，除了玉米和地瓜，南山生产的东西什么都不想卖给他。”

    孔掌柜代表的十香斋是第一个找胜男谈收购玉米的人，却不是第一个得到玉米的人。随着永昌粮铺的运作，玉米这种稀罕的作物，一向北热销，最后销到了京城。价格更是番了n倍，乐得常永林数银数到手抽筋。

    而十香斋，却因为慢了一步，失去了抢夺市场的先机。虽然也靠着玉米挣了不少钱，但比起永昌粮铺来说，还是差了很远。估计这也是孔掌柜“下课”的最终原因，毕竟，是他的自私和贪欲，导致了这一系列的后果。

    比起自抬身价的孔掌柜，小孔掌柜的姿态就很低。刚接收十香斋没有两天，便托人给魏良和胜男下了帖，非常明确的向他们表示了想和南山进一步合作的意愿。

    魏良他们当时已经猜出了十香斋的东家，自然不想得罪这位土皇帝，新掌柜的态和谈吐也很真诚，于是胜男便把南山养殖场的猪、牛、鸡鸭和蛋类提供给了十香斋。

    因为人家给的价钱很公道，双方合作还算愉快。再加上，胜男他们也需要在县城吃午饭，便又给十香斋出了几个点。像什么开辟快餐窗口啦，还有什么套餐优惠、贵宾卡啦，两个人直接把前世吃饭店时遇到的某些好的促销方式，不加修改的告诉了小孔掌柜。

    这样一来，魏良他们和十香斋的关系更加融洽，直接升级到县衙的关系酒楼。不管是私事还是公事，只要衙门的人请客吃饭，十香斋就是不二选择——当然啦，饭费还是要给滴，而且分不能少。谁叫人家后台硬呢，杨知县也不敢在这里吃特惠餐。

    一会儿的功夫，小伙计端着两个托盘过来，每个托盘里都是两小份素菜和一小份荤菜，还有一碟四个馒头。这就是胜男建议的套餐，大锅炒出的菜，味道略逊于小炒，但胜在价格便宜呀。

    一荤两素的套餐，才不过一钱，味道却远远超过小摊上同样价格的东西。套餐还有一个益处，那就是快，不用等着上菜。刚刚推出后，颇受县衙、馆和中小商人的青睐，更有馆或者县衙的几个部门，长期订套餐。

    有了订购，客人便不会占用饭店的位，只不过多炒点菜罢了，却能挣不少钱。尝到甜头儿，小孔掌柜能不热情招待魏良夫妻？

    吃过午饭，他们回到押签房，刚倒上茶水，冯师爷便匆匆忙忙的跑了来。

    “李捕头，杨知县找你呢。”

    “啥事儿呀？”

    “好像是临清县的捕头请你去帮忙破案，恩，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临清？那这算不算借调？呵呵，没想到咱李胜男也是名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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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夫妻出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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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呵呵，我看也就一人名！”

    夕阳西下，嚣张了一天的暑气终于慢慢散去，黄土铺的官道上被徐徐的凉风吹起阵阵尘土，在橘色的阳光下，远远的看去，仿佛升起了氤氲的烟雾。

    静谧的道上，一匹快马和一头小毛驴快速的驰来，马蹄踏起的黄土，使烟雾更加浓厚。

    “切，我看你是红果果的嫉妒。”

    胜男大方的送给老公一个白眼，想到今天杨知县的话，嘴角忍不住的上扬再上扬。

    “嫉妒？我嫉妒你干啥呀。”魏良的马背上放着从十香斋预定的饭菜，他小心翼翼的赶着马，和老婆调笑道，“出差又不是什么好事儿，犯得着嫉妒？”

    “哼，不是好事儿？！他怎么不去别的县衙借人手，偏偏点名要我去？”胜男闻言，扬起小脖傲然的说：“还不是因为你老婆我，办事得当，办案能力超强，名声已经传到了临清，人家这是慕名来请。唉~~，这可是第一次有人对我的工作肯定嗳，你明不明白？！”

    “明白，我当然明白。”魏良嘴上说着欠揍的话，心里也为老婆高兴。他知道，胜男因为性别问题，当差格外卖力。但世俗的眼光对女人非常苛刻，无论胜男怎么努力，总有一些抱着陈腐思想的人说怪话。

    虽然胜男总是口口声声的说，她当捕头是为了报恩，是为了李家的传承，但了解她的魏良却非常明白，胜男是真的喜欢这份职业，喜欢帮姓主持公道、维护一方的安定。

    “不过，你一个人去临清我有些不放心，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吧。”魏良第一时间便从老婆嘴里知道了出差的事，他看着远处寂寥的农田，建议道：“正巧我验尸比较在行，临清的案是命案，我去了，兴许能帮上你的忙呢。”

    “老公，你说的也有道理嗳。”胜男听完老公的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歪着脑袋想了想，“不过，你现在还是刑名师爷，人家也没有要求你去，要是擅自外出似乎不好吧？！”

    “刑名师爷？”魏良心中冷笑，他现在哪里还有事情做。杨知县虽然不敢明着找自己的茬，但暗地里早就把他架空起来，县衙只要有事，不管是刑名还是钱粮，杨知县统统指名交给冯师爷。当然他也没打算在县衙长干，可杨知县的这种做法，让他多少有些心灰意冷。

    “我这个师爷早就名不副实啦，你天天在县衙，又不是没有看到，我现在是衙门的第一闲人。”

    听完魏良的话，胜男心里一默，像魏良了解自己一样，胜男也非常了解自家的老公。刑名师爷是魏良的第一份正当的职业，他为了县衙的拘捕、监狱、诉状等事项，做了非常多的改革，可以说如今的县衙，风气、面貌焕然一新，大家工作的效率也提高了很多，而这所有的一切改变都倾注了魏良的心血。如今被杨知县搁置在一边，他心里肯定很难过。

    “哎呀，闲着不好么，正好你也可以多看看书，顺便陪陪我呀。”胜男故作轻松的劝慰道，“另外，喝茶、看书的混日，也不是白混的哦，还有薪水呢。嗯嗯，一个月二两银，一年下来也不少，至少够我们两个吃套餐的。”

    “……”魏良白了胜男一眼，他知道老婆这是在劝自己，便伸出手习惯性的扣了她脑门一记，“哦，和着我堂堂魏举人，一个月就值个盒饭钱呀？！”

    “嘻嘻，如果你嫌少，那我把我的治安补贴分给你？”

    胜男见老公脸上的郁气消散了不少，便吐着舌头，继续玩笑道。

    “去，那我不成吃软饭的小白脸啦？”

    说着，他又要伸手，胜男早有准备，她猛地一拍悍马，“来呀，来呀，小白脸儿，追我呀！”

    “你，你个小丫头，胆越来越大，看我不好好收拾你！”

    魏良咬牙切齿的说着狠话，动作却不敢快，拜托，他马背上还拴着一个坛呢，里面汤汤水水的，他哪敢跑得快，只好看着小毛驴大摇大摆的在自已眼前乱晃。

    回到家里，胜男和魏良又是玩闹一番，分别换了衣服，然后拿着从饭店预定的饭菜，携手来到田姨娘的院。

    “嗯~好香呀。”秀儿见哥哥嫂回来了，忙抱着馒头迎上来，看哥哥手里抱着一个黑瓷坛，便探头吸了吸鼻，一股肉香扑鼻而来，“哥哥，这就是你常说的十香斋的招牌菜，坛肉？”

    “没错，我看你和馒头混的时间久了，也快成了小馋猫。”魏良把坛放在八仙桌上，食指点了点妹妹的小鼻，再看看她怀里的馒头，也是满眼亮晶晶的盯着坛，失笑道。

    “哪有，人家也是常听哥哥提起，这才好奇的嘛。”

    “就是就是，我可是堂堂神猫哦，怎么能和个小丫头一样？！”

    一人一猫同时抗议着，只是眼睛却没有离开还冒着热气的坛。

    馒头的话，除了胜男，谁也听不到。胜男听了它的话，脸上也是无奈的笑，话说这馒头，真是越来越有猪的潜质，整天除了吃就是吃。之前跟着自己，她还能控制着；如今换了主人，秀儿又感谢它上一次的送信之恩，对馒头是有求必应，天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一张大嘴完全失去了控制。

    “好啦，哥哥逗你呢。”魏良把饭菜都放着桌上，胜男也取来空碟，把菜都盛好，“对了，姨娘呢？”

    “哦，娘今天忙着收拾屋，没时间做饭。她见厨房里有刚磨的玉米渣儿，便去熬粥了。”

    秀儿见哥哥嫂忙活着摆饭，她也不好闲着，回答了嫂的话，连忙噔噔的跑到厨房，去帮姨娘端锅。

    没一会儿，田姨娘和小秀端着锅和碗筷来到正屋。田姨娘虽然忙了一整天，又是整理东西，又是给儿洗衣服、晒被，但却一点都不觉得累，脸上也开始有了恬静的笑意。和魏家那个畏畏缩缩的小妾相比，整个人有了很大的改变。

    “对了，哥，今天陈燕姐儿煮了一大堆好东西哦，可惜你们走的早了，白瞎了这么好的食材。”

    一家四口人，两个现代人，两个曾经和儿独自过过日的母女，根本就没有考虑什么男女不能同席的狗屁规矩，而是围着桌，热热闹闹的吃饭。

    小秀儿喂了馒头几块坛肉后，想起今天早上的笑话，便故意对哥嫂说道。

    “哦，有这事？”胜男给魏良夹了一筷姜汁藕片，见小姑眉眼满是调皮，便故意瞥了眼魏良，“相公，要不明天咱们晚点走，也尝尝陈家表姐的手艺？听说很不错哦，至少比我强呢。”

    “咳，咳。”魏良正就着凉菜喝粥，听到胜男的话，一口玉米渣渣儿险些呛出来，“那个，那个有什么好尝的呀。我娘只是没有时间，嘿嘿，要是咱有时间，你一定能做出陈家表姐从来没有见识过的菜色。对吧，娘？！”

    魏良咳了好几声，见胜男似笑非笑的脸，忙狗腿的夹了一块老婆爱吃的葱烧豆腐，嘿嘿笑着放在胜男的碗里，拍马屁道。

    “真的？嫂的厨艺这么好？”

    小秀儿不知这是哥嫂之间的玩笑，她当真的瞪大眼睛看向胜男。

    “呃，没错。”胜男有些心虚的笑了笑，桌下，却用力的踩了下魏良的脚，强笑道：“等哪天休息，我做几个菜让姨娘和小妹尝尝。”

    田姨娘开始不习惯儿媳妇聊天的方式，经过魏良数次开导后，她也能渐渐适应。如今和儿住在一起，住得又是儿媳的陪嫁，有些话她也不好意思说，更不敢指责胜男失礼。

    听了他们几个的话，她并没有插嘴，只是热络的帮几个孩夹菜、盛饭。

    陈燕姐儿端着托盘站在门口，看到的就是一副夫妻恩爱、婆媳和谐、姑嫂互敬的场面，屋里的人其乐融融，窗外的人黯然伤神。

    受了打击的陈燕姐儿，靠着窗吹了半宿的凉风，身体如愿的得了风寒。

    第二天清晨，胜男和魏良正打算出门，陈燕姐儿的奶妈像死了老娘一样，又哭又喊的跑了来。

    “周福。”胜男很见不得大早上哭哭啼啼的样，便冲着院外喊道，“你赶紧套车去十六里河，把林神医接来。”

    她这里吩咐完，转头却看到奶妈拉着魏良的袖，死缠着要他亲自探病，顿时沉下了脸。

    “陈嬷嬷，我和相公都不懂医术，留在家里也帮不上忙。不过你放心，我已经让人去请林神医了，相信他一会儿就来。我和相公还要当差，就不去看望陈表姐了，田姨娘，您待会儿和小秀去帮忙照顾吧。”

    说着，胜男也不管奶娘的脸色有多差，直接拉了老公的手，一起出了门。哼，送菜不成就使苦肉计，我才不吃你那一套呢？

    陈燕姐儿在床上哼哼唧唧的等了半天，却始终不见魏良的身影。别说魏良了，就是当家主母李胜男也没有露面。直到中午，才等来了林神医和拘谨的田姨娘。奶娘又在一旁把胜男的话和表情一说，陈燕姐儿心里的火气更大，这、这也欺负人了吧，哪有这样当主人的？客人生了病，主人怎么着也要露个面吧，难能放着不理不睬？！

    于是，一封带着投诉意味的信，悄悄的送到了魏家。马氏看了信，又跑到魏屋里嘀咕了半天，次日清晨，便带着几个丫头婆晃晃荡荡的赶赴南山。

    “哎呀，大少奶奶，您来得不巧，我家少奶奶和少爷刚刚出了公差，一起去临清了……”

    周福忍着笑，无奈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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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解密宝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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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见到临清的来人后，突然有点儿明白，对方为什么点名邀请她跨府帮忙破案。因为来人也算得上是熟人，正是她当年押送马老六去辽东时，在临清沿河镇有过一面之缘的刘班头。

    “呵呵，刘班头可好呀，好久不见，胜男差点儿都认不出了呢。”

    胜男和魏良带着简单的行李，在驿馆等着临清的差人，一见面，她楞了下，随即笑呵呵的打招呼道。

    “我才是差点认不出呢。”刘二楞长得黑黑壮壮，见到穿着缁衣的胜男和魏良，眼里闪着戏谑的光，打趣道：“我老刘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识了不少奇人异事，可像李捕头这样的公门花木兰，我可是第一回见哦。这位就是您家相公，魏师爷吧？”

    说完这话，他的目光一闪，抱拳向魏良施礼，“嘿嘿，在下李二愣，是临清沿河镇的马快班头，之前和李捕头打了一回交道，对她破案的能力很佩服。如今，我们县衙发生了一起蹊跷的命案，我和衙门的其他兄弟算是没了招儿，只好来麻烦李捕头了，还望魏师爷见谅！”

    魏良也略微欠了欠身，不甚热络的说：“没什么，魏某也略懂一些验尸小技，又听闻了此案怪异，便也想凑个热闹。呵呵，不请自来，叨扰之处也请贵县海涵呢。”

    “哪里哪里。”刘班头也连忙还礼，自己把人家的老婆请出去办案，还不兴人家跟着？他和驿馆的差人交接完，便笑着对胜男说：“李捕头，咱们现在就走吧？”

    “好，请！”

    说着，魏良和胜男各自上了坐骑，同沿河镇的几个捕快一起奔赴临清。

    “对了，上次的案，刘班头了结啦？”

    上无话，胜男觉得气氛有些尴尬，便随口说道。

    “案？哦，你是说那个诈妻案？嘿嘿，了啦。”经过一番攀谈，刘班头知道魏良是个举人，心里有了忌惮，不敢像开始那般随意。而胜男的问题，正好问到他的得意之处，也顾不得身份上的差距，咧着大嘴开心的笑起来，“李捕头，你猜，那个小商贩孝敬我多少银？”

    “嗯，看他衣服的料不错，手里应该有些钱。”胜男对这个人印象还比较深，算起来，这也是她办理的第一个案，“不过，具体多少银，胜男可不好说，呵呵，刘班头也不要藏着掖着啦，直接告诉我呗！”

    刘班头闻言，笑得更开心，他单手控制缰绳，腾出一只手，向胜男伸出两个手指，得意的晃了晃。

    “二十两？！”

    不少，真不少呀，没看出来，这个刘班头心还挺黑的。一铁尺下去，足足敲来几年的伙食银。

    “嘁，什么二十两，是二两！”

    李捕头不屑的哼了一声，悄悄的靠近胜男的小毛驴，低声说道。

    “二、二两？！”

    上帝呀，这、这也狠了吧，那个商人也不是大富豪，被勒了这么多银，即使不倾家荡产，那家里也绝对会元气大伤。胜男突然有些抱歉，虽然那个人居心不良，想讹诈人家的老婆，可、可也罪不至死吧？刘班头没有明说他是怎么敲诈滴，但二两银，一个小商贩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会轻易松口。

    再说，牢房那个地方，胜男见识过。平头姓一进去，不死也要脱层皮呀。

    如果，如果不是她多了那句话，或许——

    “嘻嘻，说起来，还真是感谢李捕头呢，要不是你几句话断了案，老哥我哪能这么轻易的拿到这些银。”刘班头悄悄的看了看和魏良攀谈的小捕快，略带感激的说：“老刘我当了十年的捕快，却连个房都没有混上。自打李捕头帮忙抓住那个小后，咱也住上青砖大瓦房啦。我老刘虽然是粗人，但也是懂得知恩图报。所以，李氏的案出来后，是我鼎力推荐李捕头的哦！”

    “呵呵，原来是这样呀。”胜男听了他的话，心里有种预感，或许这个案并不简单。她瞄了一眼，和小捕快聊天聊得正开心的老公，然后凑近刘班头的马，低声问道：“李氏的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嗯嗯，案是这样滴……”

    刘班头也没有私藏，把案的具体情况，一五一十的向胜男说了说。傍晚，他们抵达东阿镇，在驿馆投宿。

    “老婆，这个案不简单呀。”

    魏良和胜男来到客房，胜男去厨房转了转，发现没有什么可口的东西，便先请驿馆的差人帮忙烧热水。刚进门，就看老公皱着眉头，坐在椅上发呆。

    “恩？你也觉得不简单？”

    胜男听了这话，眼睛一亮，连忙坐在对面，“刘班头口口声声说，这是一次天大的机会，说什么只要破了案，升官发财那是指日可待。不过，我也感觉有些不对劲。如果真像他说得这么好，那他们干吗屁颠屁颠的跑来把功劳让给我？哼，我可不认为，自己和他有什么交情。”

    虽然刘班头说是要报恩，但他的那些话，胜男一个字都不信。像他这种混在县衙的老油，一个比一个心黑、滑头。

    梅水镇和玫瑰镇的捕快们，因为李家的几代整顿，风气还好些。即使有敲诈勒的事，敲诈的金额也不会高。可这个刘班头，仅仅一个诈妻案就敢勒二两，简直贪婪了。

    这种老油的话，向来都是骗死人不偿命，如果她要信了，那她就白在大明混了这些年。

    “没错，这是一方面。”魏良用手指轻轻扣着桌面，大脑飞速的转着，“今天我和那个小捕快套了套话，大致了解下沿河镇的某些情况，他也说了如果谁破了这个案，好处肯定多。听说，这个案是有悬赏的，破获者可得赏银五两。另外，苦主还有五两的谢礼。”

    “嗯嗯，刘班头也说了。一般全国通缉的重犯，朝廷才会有悬赏。可一个普通的杀人案，却开出如此高额的奖银，本身就透着蹊跷。要么这个案本身非常棘手，线少、不好侦破；要么就是这个案牵扯到了某个大人物，使破案的人心有忌惮。”

    胜男也缓缓的点头，把自己的想法一条一条说出来，两口对坐着，逐一分析。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那个小捕快不知是真不知道，还是嘴严，除了案件表面的事情，其他的，我什么都没有套出来。”

    魏良揉了揉眉心，有点头疼说。

    “呵呵，没关系，反正咱们也只是帮忙，并不是必须要破获。”胜男伸手拿下他的手，有些庆幸的说：“还好有你在，我还有个可以商量的人。老公，谢谢你！”

    “不客气！”魏良探身亲了一记胜男的脸颊，胜男也用小脸蹭了蹭他的，两个人深情款款的对视着。简陋的屋里，也弥漫着温馨和暖意，只是几声很不和谐的叫声打破了浪漫的气氛。

    “咕~~”

    魏良肚里，发出了咕噜噜的叫声，提醒主人，该吃饭鸟。

    “呵呵，老公，饿了吧。”

    胜男见老公一脸不自在，捂嘴笑道。

    “那个，还行。”魏良觉得自己有些破坏气氛，便不好意思的说：“老婆，你赶了这么久的，是不是累啦，我去厨房看看热水烧好了没。”顺便找点吃的！

    “老公，你等一下。”胜男拉住他的手，似乎在下着某种决心。

    “恩？”

    “那个，我有个秘密想告诉你。”胜男已经反复的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把宝葫芦的秘密说出来，“上次在书房，我明明没有跟你去，当陈燕姐儿来的时候，我却突然冒了出来，你不奇怪吗？”

    说起来，人家陈燕姐儿还是挺冤的。那天她的情报也非常准确，晚饭后，的确只有魏良一个人在书房里读书。可架不住胜男有作弊器呀，硬是在燕姐儿最关键的时刻，来了个大变活人，让她在胜男面前丢了面。

    “呃，当时我还真没注意呢。”魏良停在脚步，顺势坐在胜男身侧的椅上，“不过，你这么一说，的确有古怪。难不成你还有什么空间，呵呵，也能种田？！”

    话说，他没穿来之前，正在起点追，有一篇就是写到有某种虚拟庄园，像游戏里玩儿的一样，能种田、养鸡养牲口。

    “差不多。”胜男从衣襟里拿出紫葫芦，打开葫芦塞儿，“老公，你看着——”

    胜男抬起手，把葫芦口对准魏良，意念一动，魏良便进到宝葫芦里。而她也捏好葫芦塞儿，把自己也收了进去。

    “这、这是……”

    魏良惊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片金黄色的麦田，沉甸甸的麦穗弯弯的垂着；麦田四周种着一圈儿果树，有野都柿、苹果树、梨树，还有樱桃，树上结满了丰硕的果实，空气中缓缓的流动着浓郁的果香和花香。

    “嘿嘿。老公，这就是我的私家空间哦。”

    胜男出现在魏良面前，拉着已经彻底呆掉的他，一起来到小院里。

    “这，这是哪里，老婆，我没有做梦吧？”

    魏良呆呆的站在院里，看着清澈的泉水、娇艳的玫瑰花，还有精致的小木屋，他严重怀疑自己在做梦。

    “当然不是，哪有两口一起做梦的。”

    胜男抓起魏良的手，用力咬了下，“疼吗？”

    “咝~当然疼！”

    被老婆咬了一口，魏良的大脑终于清醒过来。他记得老婆是拿着一个奇怪的紫葫芦，先是对着自己，然后他就来到了这里，“难道这里就是那个葫芦？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呀，难不成你遇到了金角大王？”

    “是在葫芦里。”胜男又心念一动，两个人再次回到客房，她把紫葫芦从脖上摘下来递给魏良，“不是遇到了金角大王，而是遇到了一个超级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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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案子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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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错拘了我的魂魄，使我枉死，作为补偿，便让我在大明重生了，宝葫芦也是赔偿，嘿嘿，另一个则是利息。”胜男和魏良坐在宝葫芦的小屋里，一人抱着一份套餐，边吃边说着。

    “咳、咳，水、老婆给我水。”魏良正津津有味的吃着胜男早就采购好的饭菜，当她讲到自己如何勒小白、威胁小白的时候，他满嘴的米饭和菜一起喷了出来。

    “哎呀，你也真是的，怎么吃个饭也能呛到。”胜男嗖的从凳上跳起来，生怕被老公的“口水”喷到，见他咳得脸都红了，忙取出空茶杯，给他倒了一杯生命水，“给，慢点喝！”

    魏良一把抓过被，咕咚咕咚的大口喝着，没多久的功夫，一杯水见了底。他抹了抹下巴上的水渍，很是佩服的说：“老婆，你厉害了，居然敢威胁白无常，难道你就真的不怕它报复你呀。”

    “切，我不报复它就不错了，它还报复我？”

    胜男翻了个白眼，自己餐盒里还有一小半的饭菜，但看到地上的“污物”，她有些反胃，便推开餐盒说道，“不过，经过紫葫芦的事情后，它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两个葫芦倒是越用越顺手，呵呵，有了它们的帮助，我的日才不算难过。”

    魏良点点头，经过这一折腾，他也没有了食欲，便和胜男一起把房间打扫干净，并把垃圾全部收集起来。

    等收拾完，胜男便颇有兴致的领着魏良在葫芦里参观，并详细的讲解了所有的功能和自己如何来运用的。

    溜达了一大圈，魏良和胜男坐在院的台阶上，他看了看周围静谧的环境，突然开口道：“胜男，谢谢你这么相信我。”

    “那个种的是西瓜，待会儿你去挑一个咱们切了吃；唉，可惜现在还没有辣椒，否则我也会试着种点——”胜男依在魏良的怀里，滔滔不绝的讲着自己的计划，突然听到魏良的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谢我？嗐，咱们是夫妻，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我不相信你还能相信谁呀！”

    胜男说得是真心话，自从魏良主动向自己讲述他过去的故事，她就从心里把魏良当成了唯一的依靠，当然啦，坦白葫芦的秘密这件事，一开始她也犹豫不决。有时甚至担心，如果魏良知道了自己的秘密，等哪天两个人的感情不再，他想霸占、抢夺宝葫芦怎么办？毕竟在大明，有如此神效的葫芦，简直就是万金不换的宝贝。尤其是生命水，更是救人治病的神水，比观音菩萨的玉净瓶水还要神奇。

    人都是自私的，人心也是世界上最难看透的，谁也不能保证一个人永远爱你，更不能保证这个人永远对你好。

    所以，她犹豫了很久，不确定该不该告诉魏良。来出差之前，她准备东西的时候，也没有开口，直到刚才，她看到魏良为了自己的事，尽心竭力的帮忙，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角落，莫名的感动了，最终确定把秘密告诉老公。

    “嗯，你说的没错，咱们是夫妻！”

    魏良把胜男紧紧的搂在怀里，暗自发誓，今生今世他一定会好好对待胜男。

    其实，得知胜男的秘密，魏良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宝葫芦是胜男的，他不会想着占有、或者利用，但胜男肯把秘密和他分享，这份心意才最令他感动。

    夫妻？没错，他们是夫妻。可前世见了多大难、大喜来临后，各自纷飞、甚至反目成仇的夫妻。如今，胜男却主动把一个稀世珍宝展现自己面前，就因为他们是彼此倚靠的夫妻。

    呼，在孤寂的大明，他终于有了一个可以真心托付的知己，一个真心把自己当做自己人的伴侣。

    “叩叩，叩叩叩，魏师爷，李捕头，晚饭好了，一起吃饭吧。”

    魏良分享了胜男的秘密后，两个人的心真正的融合在一起，正甜蜜的依偎在一起，默默的体味着这种心意想通的感觉。葫芦外，却传来刘班头的声音。

    “咦？这里还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刚才胜男虽然把葫芦的功能介绍了一遍，但并没有把各个细节讲清楚。魏良乍一听到刘班头的喊话，还以为他们依然在客房里呢。

    “对呀，所以才是宝贝嘛。”胜男连忙站起来，和魏良出了宝葫芦，“嘿嘿，我靠着这个功能，可是探听到了很多有趣的消息哦，其中还有魏家的，要不要听听？”

    “魏家的？”魏良见回到了房间，自己和胜男身上沾了不少草屑，赶紧帮忙拍了拍，不是很在意的说，“和咱们有关吗？要是没有什么关系，不知道也罢。”

    “切，当然有关系，否则我也不会说滴。”胜男也注意到他们衣服上的污渍，两个手也紧忙活，当然她也没有忘了门外的人，“刘班头，我们一会儿就去厨房，你们先吃吧。”

    “哎，不急不急，嘿嘿，你们慢慢来！”

    刘班头耳朵贴着房门，显然听到里面悉悉整理衣服的声音，满脸“我懂”的坏笑道。

    “……”

    胜男整天混在班房里，和一群粗汉打交道，哪里不知道他们的猥琐思想，听出对方的口气，脸上一红，下手又重了些。

    “哎呦，轻点儿，娘！”

    魏良被老婆一巴掌拍在臀部，脱口喊出来。

    “你！”

    胜男似乎听到了门外强忍的笑声，连忙捂住他的嘴。

    见身上的草屑和泥土都拍掉了，胜男和魏良连忙跑出来，前面隐隐的传来刘班头的声音，“啧啧啧，没看出来呀，李捕头还挺厉害呢，嘻嘻……”

    胜男的俏脸顿时红透了，早知道就晚会儿告诉老公葫芦的秘密鸟。

    魏良：呃，丢脸丢到东阿鸟。

    次日清晨，在刘班头和小捕快打趣的目光中，胜男和魏良很不自在的上了。因为两个人都觉得尴尬，都没有心思继续套话，而是马不停蹄的一跑到临清的沿河镇。

    “李捕头，魏师爷，这是咱们沿河镇的县尊，冯知县！”

    “李捕头，这位是新上任的山东按察使于大节，于大人！”

    “李捕头，这位是会通河镇守监李全，李公公！”

    魏良和胜男进了县衙，便被拉着跪来跪去的向在场的大人们请安，当他们听到山东按察使和镇守宦官的官名时，忍不住相互对视了一眼：果然，案不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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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自杀OR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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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李胜男？梅水第一任女捕头？”

    正堂上，于大节灼灼的目光看向下面跪着的两个人，确定道。

    “回大人，卑职正是李胜男，梅水镇的捕头。”

    胜男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官，心里多少有些忐忑，她拘谨的回答道。头更是垂得低低的，生怕让人误认为她有什么不敬。

    “你叫魏良，是举人？”

    于大人把目光又转移到魏良身上，继续问道。

    “生魏良，拜见按察使大人。”

    魏良也深深的埋下头，很是恭敬的行礼。虽然他是举人，见官可以不必下跪，但这位于大人，乃是本省最高行政长官之一，他多少也有些畏惧，依然以大礼参拜。

    “嗯嗯，这里不是正衙，你们不必拘礼，起来吧。”

    于大人手里拿着一份卷宗，正是胜男之前侦破的壁虎杀人案的结案呈报。他沉吟了良久，这才想起前面还跪着两个人，便一挥手，示意他们起身。

    “嘿嘿，李捕头，杂家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女人家当捕头呢，对了，听说那个什么壁虎杀人的奇案，也是你破获的？”

    这时，于大人身侧的李全突然开了口，用略带尖锐的声音，提醒他的存在。

    “回李大人，卑职家是世代缁衣，胜男虽是女儿家，自幼受父祖们的言传身教，亦想为朝廷效力。幸而梅水的杨知县，任人不拘一格，给了卑职机会，胜男自当好好办差的。”

    胜男很好奇真正的监是啥样滴，但这位李全可不是什么善茬，上一任代理按察使就是被他拉下来的，被他害得流落到一个县里当知县。

    上，老公可是探听了不少沿河镇的故事，其中就有代理按察使杨茂元和镇守宦官李全的恩怨。

    相信了解明史的朋友们都知道，自靖难之后，在明朝监的地位很特殊。他们一方面是最为卑贱的宫奴，是皇宫里最底层的一群可怜的人；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皇帝最贴身、最信任的奴才，代替皇帝去地方、河运和军队镇守、监管，对地方、军队的管理指手画脚，有时更是倚靠天使的身份，鱼肉姓、为祸一方。

    李全正是镇守临清运河的宦官，为人贪腐，肆意妄为，被当时代理山东按察使的杨茂元弹劾。可惜，这场官和监的pk，却以官的败北而告终。杨茂元被锦衣卫锁回京师问罪，后贬到长沙当同知。

    而这起李氏命案，则是这场较量的后续。因为死去的李氏，不是别人，却是李全在临清认下的干孙女；而当初审理案的也不是别人，正是被李全陷害的杨茂元。

    就这样，一场普通的案，却被牵扯到官场的倾轧。别说沿河镇的知县，就是新上任的按察使，也很是头疼。县衙的捕快们，更成了炮灰，自从命案发生后，大大小小的比限一到，隔差五的被拉来打板。

    不在“挨打”中爆发，就在“挨打”中灭亡。沿河镇的捕快们大多都是穿着官服的小混混，他们平时吃香的喝辣的，小日过得正舒服。哪个也不想因为大人们之间的较量，把自己个儿灭亡了。

    于是，他们爆发鸟。当再一次的比限到临时，屁股上前伤未愈，又要挨打的刘班头率先爆发了，他一把抱住行刑的伙计，大叫“梅水有神捕，可以让她来破案”。

    而冯知县和于大人，也被李全的胡搅蛮缠磨得受不了，一听下头的人这么说，便揪过来一通询问。刘班头见屁股暂时保住了，便开始舌灿莲花的胡掰起来，简直把李胜男说成了比四大名捕还牛二的人，活脱脱就是天下第一捕快。（呃，当时他还不知道，当初的小捕快，早就成了捕头。）

    刘班头的胡说八道，倒勾起了于大人的某些记忆，模糊中，他似乎见过这位李捕快。为了确定心中的想法，他连忙命人找来李胜男和李家的档案，又找来她曾经经手的案。

    当时，刘班头也是凭着一时的冲动，像个溺水的人一样，胡乱抓了一把稻草来救命。见于大人如此慎重的翻来李胜男的履历，心里把庙里的神仙、菩萨求了一个遍，希望这位小捕快能有几分拿得出手的成绩。

    或许，老天的诸神听到了他的祈祷，于大人见到李胜男的履历和她经手的案之后，脸色不错，似乎很满意。

    能不满意吗，壁虎杀人案，如此诡异的案，人家都能侦破，况一小小“自缢案”呼？！

    就这样，于大人和冯知县当场拍板，并发了借调公，让刘班头火速前往梅水，把李胜男叫来破案。奶奶滴，一个案拖了个月，他们什么正事都干不了，还是早点侦破的好。

    “嘻嘻，说的好，说的好。”一声“李大人”叫得李全心里很舒服，他是个监，像所有的宦官一样，最讨厌别人叫他们什么“公公”“监”。而这个小捕头，嘴还蛮甜的，居然开口叫他大人，神情、语气里没有一丝的鄙视、为难，而是满眼的敬畏，这种感觉相当舒服。

    不过，这个案对他至关重要，不是说他对死去那个李晚姐儿有多深的感情，而是，自从姓杨的离开后，世人都指责唾沫他，说都是他陷害的杨大人，这才使得姓杨的一个堂堂按察使，朝廷正的大官，被一撸到底，成了小小的同知。其实，这还是最好的结果，要不是科道官上疏相救，估计杨茂元早就死在锦衣卫的大牢里了。

    杨茂元的帐就被算到了李全的头上，虽然他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可万一某些不好的话传到京里，让皇帝知道了，也李全也没有好果吃。要知道，大明的锦衣卫可是相当厉害滴，只有他们不想知道的事，没有他们查不到的事。

    所以，经过智囊的筹划，李全决定还是拿李氏的案做章，只要有证据证明，李氏是被谋杀，而不是杨茂元所判定的“自缢”，那李全赶走杨茂元的事也就不是私人恩怨了，而是看不过他不熟刑狱、误判命案，往大了说，他李全是为了皇上、为了朝廷，这才和杨茂元过不去，和他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有了这样的计划，冯知县、于大人的几次判决，李全根本不满意，硬要找出李氏被谋杀的证据。如今，县衙的捕快们，被打的、被吓的，不是病的病，就是残的残，想找个囫囵的能办案的人，基本上不可能了。

    于是，他听了于大人的话，也同意从外县借调个帮手来。而他的智囊也很尽职，让手下的人，收集了不少李胜男的资料，看了这些资料，李全也听高兴，因为资料里说了，这位李胜男很识时务。

    嘿嘿，别的不怕，就怕不识时务呀。想到这里，长得白白胖胖的李全，呲牙笑着对胜男说：“杂家和于大人对李捕头，都非常看重哦，你可要好好办案，如果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向我们提，杂家的要求只有一个，必须结案！”

    胜男瞧瞧的瞄了一眼，见这个胖监细长的眼里，闪着阴冷和算计的寒光，心里顿时一震——奶奶的刘班头，都是你的乌鸦嘴，这下麻烦大了。

    心里虽然骂着嫁祸的刘班头，脸上却没有丝毫的表露，她很是乖巧的说道：“大人们放心，胜男一定会好好办案的。”

    现在是能办也得办，不能办也要创造条件办，否则，她和魏良的前途、姓名堪忧呀。

    拜见了几位大人，魏良和胜男先来到沿河镇的押签房，请人找来李氏的验尸报告。

    “老公，有问题吗？”

    胜男看完了该案的所有卷宗，也翻看了证人、李氏娘家、夫家的证词，看资料上的记录，貌似是自缢。她转了转僵硬的脖，来到老公身旁，看他紧皱着眉头，关心的问道。

    “李氏死后，沿河镇的仵作做了初检，尸格上写着‘用绳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手握、齿露，缢喉下则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后有粪出’，死亡时间是六月初八卯时刻……之后，府衙的仵作又做了复检，检验结果和初检相同。”

    “呃，这说明什么？”

    胜男听老公背了一段洗冤集录，脑里晕晕的，忙问道。

    “说明李氏是自缢，断无他杀的可能。另外，李全说李氏是被亲夫孙亮勒死后假装自缢，可李氏身亡的前后一个时辰内，孙亮并不在案发现场，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

    魏良揉了揉眉头，如今命案已经发生近个月，尸体早已安葬，除了尸格，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探知尸体的真相。

    “嗯，没错。”胜男站在魏良身后，双手轻轻的帮他按摩着肩膀，她对应着卷宗说：“另外，仆人的证词也表明，孙亮和李氏的感情虽然不好，但也不坏。李氏是沿河镇大粮商李家的女儿，五年前嫁进孙家，婚后一直无所出。”

    “后来，孙家的长辈便做主把孙亮的表妹，嫁给孙亮做妾。这位姨奶奶婚后一年便怀了身孕，四个月的时候，意外流产，所有的证据都显示是李氏做得。可那时李氏的父亲刚刚认了李全这个便宜干爹，李家有了强大的靠山，孙家也不敢把李氏怎么样。”

    “但孙亮却记恨着李氏谋杀亲的仇，从此不再踏入李氏的院。这也是李全说孙亮杀人的原因，因为他的表妹小妾又怀孕了，他为了孩免遭李氏的毒手，便先下手为强，杀了李氏！”

    “嗯嗯，看来，我们要去孙家查查。”

    魏良听完老婆的讲述，心里也没有注意，毕竟他们都不是福尔摩斯，更不是柯南，只凭一些字和传言，根本找不到线。

    “好，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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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反常的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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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河镇地处会通河的渡口，南来北往的客商非常多，有力的带动了当地商业的繁荣发展，也衍生出很多富商。

    孙家和李家便是沿河镇富商中的翘，李家是粮商，家中有良田上顷，更有两个合作的农庄，每年收获的粮食上千石，他们家的粮铺开遍了鲁地，家资庞大；而孙家则是酒商，他们家祖传酿制的高粱酒，全省闻名，又借着会通河的便利运输，孙家的高粱酒更是行销北方各省的重要城市，甚至还远销到了北京，颇受好评。

    生意的兴旺，使得两大家族很快成为沿河镇的第一富商。而李氏晚姐儿和孙亮的婚事，更是两个家族联合的产物。

    当时孙家和李家想得很好，他们都是沿河镇的豪商，两家也有交易，李家还专门拨出十顷地种植高粱，给孙家的酒坊提供原料。而孙家向外省铺货时，亦会帮李家卖出或者买进粮食。

    原本两家只是合作，后来两家的家长觉得这种利益的合作，有些不牢靠，如果能变两家为一家，给合作的关系加上血缘的牵绊，岂不更好？！

    正巧，孙家的嫡刚满十五岁，而李家的姑娘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于是，李晚姐儿和孙亮，便在双方家长满意的目光中，结为了夫妇。

    可惜呀，计划不如变化，五年过去了，两个亲家非但不能成为亲密的一家，反而成了仇敌，连最初的经济合作也断得一干二净。

    “唉，世事无常呀！”

    孙亮二十岁左右，个很高，面皮白皙，一双清澈的眸，很阳光的一个温少年。他知道魏良夫妻的来意后，便客气的把两位迎进客厅，仆人奉上热茶和鲜果后，这才边叹气边把李家和孙家的纠葛，详细的说了一遍：

    “说起来，我和娘虽然因为之前的误会，关系变得有些冷淡，可她毕竟是我的结发妻，如今突然离我而去，又是以这种决绝的方式离开，我、我真是很难过。”

    胜男端着茶杯，仔细的观察着孙亮的眼神。如果李全的猜测是真的，眼前这位儒雅男，便是杀死嫡妻的凶手，那他的眼神应该不会如此清澈，即使不会失态，也断不会如此坦然的说起和妻的不和。

    当然，如果他不是第一次杀人，那也就另说。可不知怎地，胜男直觉告诉她，孙亮不是凶手。

    “孙少爷节哀。”魏良倒没有被孙亮的言辞和神色左右，他客套的安慰了孙亮几句，脸色一转，有些忖的说：“不过，在下听到一些不好的传言，说您的妻李氏不是自缢，而是被人谋杀的，不知孙少爷听过这样的传言没有？听到这样的说辞，您又有何感想？”

    孙亮楞了下，他没有想到这位魏师爷说话如此直白。过了一会儿，他的俊颜上露出一丝苦笑，“魏师爷客气了，我知道街面上有谣言说，是我杀了晚姐儿。”

    “是你杀的吗？”

    胜男发觉了自己的失误，侦破案切莫相信直觉，而是要讲究证据。听到老公的问话，她也有些明白，于是更加直白的逼问道。

    “不是！”回答的不是孙亮，而是门外的一个小丫鬟。胜男和魏良听到声音，疑惑的转过头，发现从外面跑进来一个十五六岁的丫鬟，她几步跑到魏良夫妻面前，噗通跪倒，替主人喊冤道：“奴婢是少爷院里的明珠，知道两位是县衙请来破案的高手，还望两位大人为我家少爷做主呀。大少奶奶绝对不是少爷杀死的，奴婢愿意以自己的性命做担保。”

    “明珠，你这是干什么，还不退下！”

    孙亮有些头疼的看着面前的小丫头，忙轻喝道。

    “嗳，大少爷，别急。”胜男对面前的变化，也有些不解，“在下有几句话，想问问这位明珠姑娘。”

    “好吧，既然李捕头有话要询问，那明珠你要老实的回答，明白吗？”

    孙亮见胜男很坚持，心里暗自叹息，嘴上却吩咐道。

    “明珠明白！”

    “你说李氏不是你家少爷杀的，可有什么证据？”

    胜男俯下身，眼睛直直的看着明珠，问道。

    明珠听了胜男的话，抬起头，双眼噙着眼泪的摇了摇，见胜男的脸色不好看，连忙补充道：“但我相信我家少爷，真的。再说，前几位大人来的时候，他们也确认过了，大少奶奶过世的时候，我家少爷不在现场，根本没有作案的、作案的，对了，没有作案的动机！”

    这次换胜男扶额了，她有些失笑的看着眼前的小丫头，还以为有什么内情呢，结果却是个忠心的小丫鬟，在客人面前向主人表现罢了。

    “好吧，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魏良见状，也有些哭笑不得，他一摆手，让明珠退下。

    等小丫鬟哭哭啼啼的出了屋后，孙亮有些抱歉的对魏良夫妻道，“明珠是我的贴身丫鬟，跟了我六年，所以见不得别人说我的坏话，失礼之处，还望两位不要见怪。”

    人家都道歉了，胜男还能说什么，她只好换了个话题，“对了，孙少爷，我们可以去李氏出事的房间看看吗？”

    “可以呀，请！”

    可能是接待了很多如胜男一样的捕头或者调查的官员，孙亮很是了解的点点头，然后起身带着魏良两口，穿过长廊，进了二门，又经过花园，这才进了李氏的院。

    “于大人吩咐过，说此案尚未定案，现场要保护好，所以，这间房屋我便叫人锁了起来。来，两位看看吧，屋里的一切还是保留着当天的样，连地面都没有打扫。”

    孙亮从管家手里接过钥匙，见胜男夫妇有些不解，忙解释道。

    “哦，好！”

    胜男和魏良点点头，然后跟着孙亮走进出事的卧室。

    李氏的卧室很大，一明一暗有两间房。而李氏，则是在外面的大卧室自缢的。卧室里，放着一套精致的红木桌椅，一张相同颜色的梳妆台和两个立柜，床也是红漆的雕花架床，架上挂着藕荷色的帐。

    后面的小卧室，面积很小，仅有一张木床和一个带锁的箱，铺盖也朴素，应该是守夜的丫头留宿的地方。

    屋顶是传统的木梁，也是李氏挂绳的地方。

    胜男见魏良在仔细的观察房间，她便让人架了一个木梯来，把梯靠在房梁上，小心的爬了上去。

    房梁很粗，直径约有两尺，胜男扒着梁木，一点一点的查看着。咦？这房梁好像很干净呀，怎么一点灰尘都没有？

    胜男伸手摸了摸有些粗糙的木头，手上只有一丝灰尘，应该是锁闭的几个月落下来的。那是不是可以推测，李氏出事的时候，房梁上很干净？

    心里有了这个推测，胜男低头吩咐下面的人扶好梯，自己一纵身上了房梁，她小心的猫在房梁上，一手扒着木头以免掉下去，另一只手不断的在圆木上摸着。

    忽然间，在圆木下侧，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她似乎摸到了一个尖锐的东西，胜男稳住身，用手再次仔细的摸，恩，有点坚硬，又不像钉或者木屑，那是什么？但是这种猫腰的姿势不得劲儿，胜男干脆趴在房梁上，伸手抱紧圆木，腾出另一只手用力把那个东西抠下来。

    折腾了好久，胜男的胳膊都要酸了，这才把东西弄了出来，她小心的把东西放在掌心，“咦，这、这好像是人的指甲？不对，更确切的说，这应该是女人的指甲。”

    胜男心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她从衣襟里摸出一张白纸，小心的把寸许的指甲片包起来，放进腰间的荷包里。接着，她又趴回房梁，用双脚把住圆木，头小心的探下去，几乎整个人倒挂在房梁上，终于看清了刚才摸到的一些异样——正如她所猜想的，摸到指甲的地方，还有几道长短不一的划痕，痕迹有些模糊，上面还浮了一层灰土。

    “胜男，发现什么了吗？”

    魏良在屋里转了几圈，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他见老婆上了房，便有些担忧的跑来扶梯，等她涨红着脸走下来，他连忙伸手搀扶。

    “没有。”

    胜男遗憾的摇摇头，她拍了拍身上的灰土和蜘蛛网，转头问向孙亮，“孙少爷，我听说六月六晒衣节的时候，咱们这里有扫房的习俗，是吗？”

    “扫房？哦，对，也不是习俗，只是在晒衣服、晒书的时候，顺便用鸡毛掸掸掸屋里的灰尘罢了。”

    “那房梁也清理过了？”

    胜男指了指头上的圆木，好奇的问道。

    “没错，我娘有点洁癖，一年要打扫好几次卫生，有时是晒衣节打扫，有时是中元节，不会等到腊月的。”

    孙亮揉着眉间，努力的想着。没办法，他已经两年没有进过这个院，更不想知道嫡妻的事，自然对她日常的情况不了解，只能凭着模糊的记忆说道。

    “好，我知道了。”胜男点点头，心里的一个疑惑解开了，其他的情况，她也大致有了了解，便和魏良向孙亮告辞。

    孙亮见两位要走，忙叫来管家，送他们出去。

    胜男两口跟着管家走出院，当他们转过长廊时，胜男突然发觉，一侧的镂空花墙有人影闪过，看身影有些像她在房梁上发现的那个偷窥的人，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奇怪的小丫鬟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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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处境不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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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总管，大少奶奶死后，她的贴身丫鬟呢？”

    胜男没有再去看那个偷窥的丫头，而是装作不经意的问着前面带的管事。

    “回捕头，原本我家大少奶奶一共有四个陪嫁的丫鬟，后来死了一个，卖了一个，剩下的两个被李家连同嫁妆一起带了回去。”

    胜男的问题，别的来办案的官吏，也曾经问过，不是什么大秘密，所以孙管事也没有藏着掖着。

    “死了一个？那个丫鬟是怎么死的？”

    胜男不知为什么，当她听到这句话时，心里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连忙追问道。

    “哦，也没什么，听说她偷了大少奶奶的饰，被人翻了出来，然后在柴房，自己吊死了。”

    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丫鬟嘛，死了也就死了，连衙门都不必惊动，一卷破席也就扔了出去。孙管事不甚在意的说道。

    “吊死的？”

    魏良也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想了想，问：“那另一个被卖掉的丫头，是犯了什么错？”

    一般像孙家、李家这样的大户人家，有点忌讳卖丫头，除非是有什么内情的。

    “哟，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听说这个被卖掉的丫鬟好像和姨奶奶的流产有关系，大少奶奶为了表示姨奶奶的事，不是她指示的，就把那个不安分的丫头卖了出去。听说，好像卖到了那种脏地界，前一段时间还有人说起过她呢，说她得了病，自己吊死了。”

    “脏地界？”胜男听到这话，心里一凛，心里说这李氏够狠的呀，如此对待替自己办事的贴身丫头。她和魏良对视一眼，继续套话：“刚才在大堂我看到一个叫明珠的丫头，她是不是对大少爷特别忠心呀？”

    “可不。”孙管事似乎得到了某种许可，对胜男和魏良的问题，有问必答，“说起来明珠也怪可怜的，她不是孙家的家生儿，而是从外面买来的丫头。大约是十年前吧，明珠的老家得了旱灾，他们全村的人都逃了出来。明珠一家六口，她爹妈为了保住儿的命，便把明珠和她姐姐都卖掉了。当时，明珠也就五六岁吧，来到府里后，正巧大少爷院缺个小丫鬟，老夫人见明珠虽然瘦弱，但为人还算伶俐，便把她派到了大少爷的院，一干就是十年，这丫头，对少爷那是一顶一的忠心。”

    “哦，是这样呀。”

    个人说话的功夫，已经来到了大门口。

    魏良和胜男向孙管事告辞后，两个人相携向县衙走去。

    “老公，你看这是什么？”

    回到卧室，胜男关上房门，和魏良一起进了宝葫芦——直觉告诉她，自己的客房也不安全，如果想说悄悄话，紫葫芦里更为隐蔽。

    “这是？”魏良见胜男从荷包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纸包后，里面放着一个暗红色的硬状甲片，“嗯嗯，这应该是指甲，而且是小拇指的。老婆，你这是从哪里发现的？”

    “老公，我记得你读尸格的时候，府衙的复检上曾经提到，死者李氏右手小拇指指甲断了一块儿，对吗？”

    胜男没有回答魏良的话，而是摸着下巴向魏良确定道。

    “没错，是有这个记录，不过当时的丫鬟说，李氏的指甲好像是修指甲时，被她不小心掐断的。老婆，难道这是？”

    魏良见胜男问得如此郑重，心里也有些疑惑。经过今天的一番勘测，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并不像表面上显示的那般。如今老婆又弄来一截断指甲，看形状又颇似贵妇人才留的甲片，他心里似乎也有了些许的明了。

    “记录上有没有记载，是哪个丫鬟掐断的？”

    胜男本来心里已经有八成的把握，认定这截断指甲是李氏的，没想到尸格里还有这样的注解。

    “这个倒没有，老婆，这片断指甲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难不成是房梁上？”

    魏良仔细想了想，随即摇摇头，尸格记录的都是尸体的情况，哪里会写的如此详细。

    “没错。”胜男遗憾的叹口气，一屁股坐在凳上，把自己在房梁上的发现说了说。

    “咝~，如果能证明，这截断指甲是李氏的，那李氏很有可能不是自缢，可尸格上记录的颈处於痕、口舌反应，都显示是自缢呀……哎，对了，老婆，你在房梁上还有什么发现没有？”

    魏良轻轻敲着桌面，再次回想着尸格的各项记录，单从这些记录分析，死者定是自缢无疑。但是胜男却在李氏自杀的房梁上，发现了一截指甲，这截指甲虽然证明不了什么，但可以证明一点，当时勘察现场的时候，肯定不仔细，否则不会溜掉这么明显的异常。

    “几道抓痕，就在发现甲片的地方。”

    胜男也有些无奈，如今尸体都入了土，现场也不知被多少人进出过，有价值的线早就破坏掉了。他们再去查，基本上什么也查不出。于大人和李公公，又在他们身上寄予了这么多的期望，如果——

    “嗳，老公，如果咱们说查不到更新的证据，维持原判，你说会怎么样？”

    魏良听了这话，楞了下，然后苦笑着伸出右手手掌，横向在脖上一抹，“那个姓李的公公，肯定不会放过咱们。嗳，其他的官员倒也罢了，可惹到了监，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好果吃。”

    “靠之，现在离案发都有个多月了，就是有什么证据，也早就破坏殆尽，咱们就是福尔摩斯重生，也无济于事呀。”

    胜男噗通一声趴在桌，有气无力的埋怨着。心里更是把罪魁祸李班头，再次的拎出来，重复n遍的问候他的祖宗和家人，甚至包括他养的那条大笨狗！都是这个混蛋，为了自己不挨打，便把无辜的她牵扯进来，害得她和魏良处于如此被动的境地。

    “老婆，你先别急，或许事情也没有这么糟。这样吧，咱们再去问问验尸的仵作和第一个进入现场的捕快，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新发现？”

    魏良见老婆很沮丧，连忙安慰道。其实，魏良倒没有胜男这样的悲观，他们夫妻眼前的境地虽然不妙，可危机之中也蕴藏着莫大的机遇呀，如果他们把这个案破获了，那在于大人跟前算是挂了号儿，以后回到梅水，杨知县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希望老天帮帮忙，请那位李公公不要再掺和了，呜呜，我不是歧视他残疾，而是实在受不了他阴狠的样。”

    胜男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好把甲片收好，和魏良回到卧室。

    可惜，老天似乎没有听到胜男的哀号，他们正准备出门，院里传来门的声音：

    “魏师爷，李捕头，你们在屋里吗？有客拜访！”

    “在，是哪位呀？”

    魏良整了整衣冠，连忙拉开卧室的门。话说自从上次刘班头误会后，他们尽量避免大白天关门，可这里的保密设施的确少了些，他们夫妻谈话的时候难免有些新鲜的词或者避人耳目的内容，只好躲在宝葫芦里。

    “呵呵，在下方，是李镇守的师爷，听闻魏师爷和李捕头稽案能力强，特来拜会！”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瘦弱秀才，穿着半旧的灰布长衫，手里摇着一把纸扇，脸上挂着温的笑，出现在魏良面前。

    “方师爷，久仰久仰！”

    魏良和胜男双双拱手施礼，把方迎进客厅。

    方扯着嘴角，边客气的和魏良寒暄，边偷眼打量着他们两口。说起这位方，也算是当地的知名人士。他年少时中了秀才，被家乡的人誉为神童，可惜，神童的仕途不顺呀，乡试参加了七八次，耗费了二十多年的光阴，眼瞅着一个聪慧的少年熬成了落魄的穷秀才。

    科举不顺，生活艰难，又受尽了世人的嘲讽，方一气之下，干脆投奔了名声差的镇守监李全。

    李全呢，大字不识一筐，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让他伺候人还行，可让他管理河运、监管漕运，那就有点为难了。方的出现，无异于让他找到了救星，更是有了处理政务的助手。于是，李全先是重金聘请方，接着又是送房又是送田地的，给了方秀才诸多的好处。而方拿了钱财，又感觉自己的才华有了施展之处，便卖命的给李全出主意消灾。

    有了方的帮助，李全巧妙的处理了不少事，也成功算计了不少官员，最著名的自然就是杨茂元的下马，这些都是方一手促成的。见识到方的用处后，李全更是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左右手，全权代理他处理一些公事。

    这次借李氏的案要名声的主意，也是方秀才的手笔。虽然过程有些不顺，但耐性想来超强的方，根本就不在乎。他相信，只要李全咬死了李氏是谋杀，冯知县也好，于大节也罢，他们都不敢草草结案。时间拖得久了，即使孙亮没有杀人，他们也有办法让他自己承认杀人。

    不过，胜男夫妻的出现，倒让他有了新的主意。孙家也是沿河镇的大家，和周围县市的富户、豪商多有关系，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不会动孙亮滴。

    “李捕头，听说你们去过孙家啦，有什么线吗？”

    方坐在椅上，也没有废话的直奔主题。

    “胜男没有用，在孙家一无所获。”

    胜男愧疚的站起来，抱歉的说道。

    “嗳，这也不怪你，今日离事发也有个多月，即使有线，也会被凶手消灭掉。”方倒也和气，见胜男自责，还不住的劝慰：“李公公早就看出来了，这起案根本就不是什么自缢。嘁，李晚姐儿的日过得好好的，她怎么会自杀，没有理由嘛。反倒是孙亮一家人，为了孙、为了摆脱晚姐儿，倒很有可能下毒手。李捕头，你说对吗？”

    胜男听他这么说，只好抬起头，方半眯的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似乎在暗示什么，又似乎在威胁什么。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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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又有新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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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看来这次咱们注定要得罪人了。”

    送走方，胜男心情更糟，她沮丧的对魏良说道。

    “怎么说？”

    魏良心里已经有了计量，不过，他也想听听老婆的主意。

    “这不明摆着嘛，李氏的案根本就是李全和杨茂元争斗的后续。如果咱们按原判去结案，那肯定得罪挑起事端的李全，刚才方的话你又不是没有听到，哪里是来拜访咱们呀，分明就是来暗示、威胁咱们；如果咱们按照李全的意思，判定李氏不是自缢，那不就得罪杨茂元及他身后的官？”

    胜男掰着手指头和魏良逐一分析，越说越沮丧，她苦着脸纠结道：“唉，无论咱们怎么弄，还是会得罪人，在这些大人物眼里，咱们两个小官吏，简直就是小蚂蚁呀，抬抬小拇指，就能碾死。”

    “其实，也不用想这么多。”魏良站在胜男身后，轻抚她的肩膀，“你呀，这是钻进死胡同啦。我问你，你前世当警察的时候，老师和家里怎么交代你的？是不是要求你办案的时候，不要掺杂任何个人感情，一切用证据说话？”

    胜男听到这话，慢慢的抬起头，一双无神的眸里开始有了灵动，“对呀，我真是被阶级压迫怕了，怎么把当差的初衷给忘了呢？！”

    胜男想到这里，脸禁不住红了起来，还亏她天天把“帮姓主持公道”放在嘴边，事到临头，却处处想着如何把自己摘出去，如何让自己平安过，全然忘了自己当初的誓言。

    “胜男，你不要自责，说起来都是我没有用，如果我能给你切实的安全感，你也不会什么事都想得如此的复杂。”魏良见胜男好容易从死胡同里出来，却又跑到另一个死胡同，连忙搂住她的肩膀，愧疚的说道：“我想过了，这件案，只要咱们秉公办理，万事以事实为准，就不怕别人的为难和报复。”

    “嗯，没错。”发觉到自己的错误，胜男神情异常的肃穆，“老公，李氏或许私行有亏，或许不是好人，但她是否有罪，应当有法律来制裁。杀死她的人，不管目的是什么，总归是犯了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怎么，你已经认定李氏不是自缢了？”

    魏良见胜男的眼里又有了亮彩，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开始和她分析案情。

    “嗯，没错，如果李氏是自缢的话，梁木上怎么会有抓痕？”胜男坚定了信念，整个人也精神起来，她转过身，面向魏良：“如果说是打扫卫生的时候抓的，显然不可能，那个位置，大概就是这个地方。”

    胜男边说着，边抬头看向卧室的屋顶，她指着梁木里侧下方的位置，继续说：“还有，那个抓痕我看过，外露的木头很新，抓痕出现的时间应该不会久。而那个房间，自从李氏出事后，便封闭起来，平时都锁着门，外人也进不去，自然也不会有人跑到屋顶上，费心巴力的抓几道痕迹；再者说，那个屋死过人，其他的人多少有忌讳，除非有必要，否则孙家的人估计连院都不会进，更不用说进那个屋。所以，我推测，这个抓痕应该就是李氏挣扎的时候抓的。”

    “挣扎的时候？”魏良微微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胜男的话，“你是说，李氏出事的地点，实在房梁上？”

    “嗯嗯，我是这么猜测的。”胜男点点头，她伸出双臂向魏良比划了一番那个梁木的直径，“房梁很粗，直径就有两尺左右，完全可以让一个人平躺下。嘿嘿，老大，插个问题，你看过柯南否？”

    “柯南？”魏良捕捉到胜男嘴角一闪而过的笑意，似乎也想到了当初他们相识的情景。当时，他就是因为胜男脱口而出的“柯南”，才认定了她同乡的身份。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看过呀，只是不全，难不成柯南里有这样的案？”

    “嗯哼~”胜男点点头，前世她可是超迷柯南滴，几集那是一集不拉呀，自然记住了很多经典的推理桥段，“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还真有这么一集。不过，咱们手上的证据少，还需要集证据，否则，仅凭我的一点猜想，是破不了案的。”

    魏良一听，也点点头，“走吧，咱们分头行动。我去找仵作们谈谈，老婆你去和捕快们套套话。奶奶的，咱们的到来保住了他们的屁股，也要让他们多多配合。”

    好端端的被拉到沿河县，又是大官、又是监的，魏良也不忿呢，有这时间，即使不能看书，那多种点地也是好得呀，总强过小心翼翼的在这里装孙吧？！

    “没错，尤其是那个刘班头！”

    胜男提起这个人，也是咬牙切齿。

    两口一番讨论之后，便迅速的分头行动。放下魏良不提，单说胜男，她先是找到刘班头，“客气”的请他帮忙把最先进入命案现场的捕快叫来。

    刘班头见胜男的脸色很不好，又听驿馆的门说，今天李公公的狗头师爷方秀才去见了魏良夫妇，心里也明白这事自己办得有些不地道，人家李胜男在梅水呆得好好的，要不是他把祸水引了过去，人家也不会陷入沿河镇的漩涡里。

    心里有了愧疚，刘班头对胜男的要求，也异常的配合。她这里刚刚发了话，刘班头那里便屁颠屁颠的把人找了来。

    “你们是第一波进入现场的人？”胜男有些无语的看着面前两个脸色焦黄、身体消瘦的捕快，心里暗自叹息：听说沿河镇的捕快都被打怕了，开始她还以为是刘班头夸大其词，今天见了这两位，再看看他们不利的腿脚，总算相信，李氏的案对捕快们绝对是场灾难。

    “没错，小的们接到孙家管事的报案后，先进入了现场。”

    两个捕快听到胜男的问题后，对视了一眼，其中个头较高的那个，率先开了口。

    “好吧，那就把你们当日见到的情景，仔仔细细的对我说一遍。”

    这些捕快的遭遇虽然有些悲惨，但胜男并不可怜他们。她和魏良到沿河镇也不过两天时间，可街面上关于捕快勒商人、平民的传言也没有少听。沿河镇的交通便利，来往的商户非常多，而捕快们更是把这些商户当成了肥羊，一而再再而的敲诈勒。

    就在去年，还曾经发生过，捕快为了敲诈商旅，污商为匪，把一个殷实的商人折腾的倾家荡产。那个商人货物被抄没，身上的银也被勒殆尽，连返乡的费都没有，愤恨之下，竟然一头撞死在县衙门口，这才招来了代理按察使杨茂元的过问。

    如今经过按察使的清理，沿河镇的捕快们收敛了许多，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大恶不敢做了，小奸小恶还是经常做。这次在李全的折腾下，县衙的捕快，从捕头到班头，从班头到捕快，个个屁股开花、天天愁着如何渡过难关，也就没有了机会和精力去欺压作恶，县城的姓和商户们，总算松了口气。

    听说，有些人知道这是李公公的手笔，还暗中感谢李公公呢。

    “好，好的……”

    两个小捕快最近在家养伤，不过也听说，县衙从历城县请来了神捕，有了这位神捕在前面挡着，他们的屁股还能保一段时间。所以，在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思想下，对胜男的问题，更是积回答，巨细无遗。

    “……那房间里除了李氏，还有其他的人吗，她的贴身丫鬟在哪里？”

    胜男听完他们的表述，感觉内容基本和卷宗差不多。有点失望的揉揉眉心，继续问道。

    “没有，房间里只有李氏的尸体，听说李氏有个习惯，不喜欢夜里有丫鬟看夜，所以，她的两个丫头都是住在正屋西侧的厢房里。出事的时候，正是清晨，丫头起床后，按照李氏规定的时间去叫门，叫了半天没有人应门，等她们推门进去后，才发现李氏已经上吊了。”

    “那她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呢？比如踢倒椅的声音？”

    案卷上说，李氏尸体下方，是踢倒的椅，从距离推测，她应该是踩在椅上自缢的。

    个稍矮的那个捕快，歪着脑袋想了想，随即摇头，“没有，因为房间离着远，两个小丫头又睡得死，都没有听到声音。”

    胜男又问了几个问题，两个小捕快也积的配合，可惜他们说了一大车的话，没有几句是有用的。

    “刘班头，你有没有听说过，李氏之前曾经把一个丫头卖到了青楼里？”

    扭了扭僵硬的脖，胜男转头问向刘班头。

    “有，有这么回事儿，那个丫头叫莲心，好像还是孙大少爷的通房呢，只可惜……”

    刘班头是县衙的老人，对县城的大小八卦，非常熟悉。

    “哦？通房？”胜男一愣，随即接着问道：“那，刘班头知道那家青楼在是哪家吗？”

    “知道，知道！”

    刘班头连连点头，心说话，他何止知道呀，他也曾经“照顾”过莲心的生意呢。

    “走，带我去看看！”

    胜男沉思了片刻，心里有了主意，向刘班头要求道。

    “呃？哦，好好！”

    刘班头瞄了一眼李胜男，见她满脸郑重，只好也忘掉对方的性别，连忙带着她走出县衙。

    出了青楼，刘班头还在后面和老鸨扯皮，胜男只好在门口等着，无聊的四处看着，眼睛扫过巷口的时候，她又发现了跟踪者——小丫头明珠。

    第二天，魏良和胜男又继续寻找着线，当他们打算开棺验尸的时候，县衙又有人来报案。报案倒也不稀奇，巧合的是，案发地点又是孙家，而死者却是昨天胜男还见过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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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勉强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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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和魏良得到消息后，连忙赶到孙家。等他们来到案发现场后，发现明珠的尸体已经被放了下来，正平放在地上，县衙的仵作也忙着验尸。

    大家一看魏良两口来了，连忙让开现场，让他们好好勘测下。

    沿河的仵作姓田，在县衙当了十多年的差事，论资历绝对算是衙门的老人，验尸的技术也不错，手上基本上没有出过多少差错。魏良的到来，让他颇有几分不悦，心说话，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咋滴，有他老田头在，还费力把火的去梅水请个外人来。不信他的手艺咋滴，这不明摆着打他老田的脸嘛。

    所以，魏良还啥也没干，啥也没有说呢，已经得罪了人。幸亏这里出了案，要是他再说出开棺验尸的话，估计老田头的怨念更重。

    老田头正验着尸呢，身边的小徒弟悄悄的告诉他说，魏良来了。这下，老田头心里闪过不少想头儿，顿时抬起头，似笑非笑的对魏良说：“魏师爷，听说您也是验尸高手，要不咱们一起来吧？！”

    魏良和胜男正听着孙亮诉说案情，这边老田头突然开口，他楞了下，放眼看过去，细心的他发现老田头眼中闪着挑衅的光，心思微转，他便明白了情况。

    “怎么地，又出案啦。”魏良还没有回话，院里传来李全特有的小尖嗓儿，话音未落，李全发面馒头一样的大圆脸出现在众人面前，他拿帕捂着口鼻，瞧了一眼尸体，忙对冯知县吩咐道，“怎么又是吊死的呀。晦气。那个什么，魏、魏什么不是仵作么，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验尸。别让这些废物耽误时间了，嗐，一个接着一个的，上吊还上瘾咋滴？”

    魏什么？靠之，你才为什么呢？

    魏良心里暗自骂着，但在场的人，还真没有那个敢反驳李全的话。就连那位被骂为“废物”的田仵作，脸涨得通红，却也只是敢怒不敢言，无奈的收起行头，退到一边给魏良腾地方。

    胜男见状，也不好多说什么，连忙把手里的工具箱递给老公，用眼神鼓励着老公。

    魏良无奈，拜这位李公公所赐，他什么也没有干，就白白得罪了人。唉，再无奈也要干活呀，谁让他们站在别人家的屋檐下了呢。

    无声的叹口气，魏良来到尸体边，开打工具箱，摸出白绢手套，开始验尸。

    胜男也没有闲着，她开始侦测现场。说起来也怪，这位明珠姑娘自杀的地方，正是当初李氏吊死的房间。明明这间房上了锁，也不知道这位姑娘怎么进来，然后在这里上吊。

    她先询问了一下拿钥匙的管事，孙管事的精神有点不好，他哭丧着脸，对胜男讲诉了昨天夜里被明珠骗去钥匙的经过。无非就是贪恋杯中之物，明珠又给他送了他最得意的高粱酒，使他比平时多喝了二两。这可不是一般的高粱酒呀，而是孙家酒坊出产的纯粮食酿制的高数的高粱酒，要前世的标准算，是六十高的白酒，几杯就能醉人滴。

    孙管事酒量也不大，再加上酒的纯高，他当场就醉了过去。第二天一大早，晃着还在昏眩的头起了床，就传来明珠在李氏的房间自缢的消息。当下，他的冷汗就全下来了。李氏房间的钥匙就在他身上呀，他再伸手一摸，腰间的钥匙不翼而飞鸟……

    听完孙管事的话，胜男心里似乎有些明了明珠的意图，看来昨天她去青楼的举动，刺激到了明珠，使她想用自己的姓名了结这个案。

    只是，她为什么要在李氏的房间自缢呢？

    胜男想了想，便吩咐让人架好长梯，她利的爬到梁木上检查。

    果然，在圆木里侧下方的地方，她又发现了新鲜的抓痕，还有一截断指甲。胜男坐在梁木上，望向地上吐着舌头、两眼翻白的明珠，莫名的，胜男竟然在她惨白的脸上，发现了一丝微笑！

    没错，就是微笑！

    胜男被脑里的想法吓得一激灵，身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

    “魏师爷，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

    老田头的小徒弟，看着魏良装模作样的验着尸，心里很是为师父抱不平，便语气很不屑的问道。

    “嗯，死者是自缢的，死亡时间是卯时刻左右！”

    魏良翻看着死者的於痕，和身体僵硬的程，把她的死因和死亡时间说出来。

    “切，这我师父也看出来了。”小徒弟撇了撇嘴，用力晃了晃手里的尸格，再次对魏良的传说表示质疑，“还以为有多了不起呢，这么明显的症状，我也能看出来。”

    “咦？”魏良没有搭理小徒的喃喃自语，他小心的翻起死者的手腕，保养很好的手指上，有些许划痕，指甲也断裂了，小拇指的指甲更是只剩一半。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

    胜男从房梁上下来，蹲在魏良身侧问道。

    “你看！”

    魏良把明珠的手翻过来，展示给胜男看。

    “果然是这样！”

    胜男也展开手中的白纸，白纸上放着一截染成玫红色的甲片。

    “怎么，李捕头发现什么啦？”

    李全虽然坐着人群外，但耳朵相当好使，他清晰的听到了胜男的话，忙兴奋的问道。

    “对呀，李捕头是不是有什么新发现？”

    冯知县也拿着一方手帕，陪李全坐着一旁等着，见李全如此兴奋，他也有些急切的问道。

    “嗯，卑职是发现了一些线。”胜男也没有藏着，她站起来，走到冯知县他们桌前，把目光对向一脸苦涩的孙亮，“孙大少爷，明珠有没有留下什么信件？”

    “留信？”孙亮一愣，随即转身对孙管事吩咐道，“去，到明珠房间找找看，看看她房里有没有什么信件。”

    孙管事原本担心，大少爷会计较他饮酒误事，罢免了自己内宅管事的差事，如今见大少爷有事还是想着吩咐自己，连忙答应一声，飞速的跑出院。

    没有多久，他又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崭新的信封。

    “少爷，真有一封信嗳，小的在明珠的枕头下发现的。”

    说着，孙管事便把信封捧到孙亮面前。

    “给。”面对两位大官和一个捕头，孙亮也不敢托大，他接过信封，并没有拆开，而是转身递给了胜男，“李捕头果然神机妙算，您怎么知道明珠有遗书呢？”

    哼，那是自然，这不正是明珠的计划嘛，借由李胜男的嘴，把案了结了，让她最惦念的孙亮免除刑狱麻烦。

    “哪里，胜男也只是按照常理来推测的。”

    胜男口气不甚热络，她对孙亮没有多少好感。一个男人，想借丫头的死来摆脱麻烦，真不地道。

    心里怨念着，手上的动作也不慢，胜男迅速的拆开信封，把信大致看了一遍，“果然，明珠是自杀的。”

    说着，胜男把信递给李全身后的方，让他把信念给大家听。

    “……哈哈，杂家就知道，李晚姐儿不是自杀，原来正是明珠这个贱婢杀死的，哈哈，李捕头，你果然了得呀，两天查访下来，就打乱了明珠的阵脚，为了担心被你查出来，直接自缢谢罪了……好好，哈哈，果然是神捕！”

    李全听完信里的话，方又担心自家主听不懂，凑在他耳边解释了一番。听完解释，李全白胖的脸上顿时笑开了菊花，一双胖手不断的拍着大腿，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明珠在信里，大方的承认了李氏是被她杀死的，并详细诉说了为何杀死李氏的原因。原因很简单，被李氏卖到青楼的莲心正是明珠失散多年的亲姐姐。

    李氏当时见孙亮对小妾非常宠爱，心生怨恨，吩咐自己的贴身丫鬟素心给姨奶奶的下药，素心不敢，李氏便设计把她勒死装成了自杀的样，骗过了所有人。

    李氏杀死素心的时候，为了震慑莲心，便让莲心亲眼看着素心是怎么死的。

    后来，姨奶奶怀孕了，李氏更气愤，便下令让莲心去陷害姨奶奶，不听话素心便是下场。被吓破胆的莲心，只好按照李氏的吩咐去做。姨奶奶如愿的流产了，而事情也迅速被查了出来，李氏为了摘清自己，便把莲心推了出去，并恶毒的把她卖到了那种地方。

    而此时，莲心和明珠也刚刚相认，她担心李氏还会害人，便把李氏杀死素心的办法告诉了明珠。后来，明珠知道了莲心的死讯，就下定决心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用李氏自己想出的法杀死李氏。

    李氏真的很聪明，她想得法的确高明。案发后，几番调查都没有人找出破绽。可李胜男夫妻的到来，引起了明珠的警觉，几次跟踪下，她发现胜男居然查到了莲心所在的青楼，更找到了梁木上的抓痕，她心虚了。又见对自己向来仁厚的少爷，经常被官家骚扰，更有被拉做替罪羊的可能，她心里非常愧疚，于是，干脆以死谢罪了。

    当然，这都是明珠信里说的话，胜男对此并不完全相信。因为，明珠的这些话，根本就经不起推敲。她杀死的李氏，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如果没有人协助，如何杀死主母？！再说，明珠是孙亮的丫头，不是李氏的丫头，她哪有机会动手？！

    不过，李全和冯知县却没有怀疑，他们心里此刻只有一个念头——奶奶的，终于“破案”啦。

    方也很开心，只是他关注着另一个问题：

    “李捕头，明珠信里说，您知道素心、李氏的死法，您能告诉在下，她们是如何骗过所有仵作，把谋杀掩饰成自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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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南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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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本官也想知道！”

    方的话刚说完，门口传来于大节低沉的嗓音。众人见按察使到了，慌忙让开道，纷纷向大人见礼。

    “好的，请众位大人稍等。”

    胜男见状，和魏良商量一番，向在场的位官员拱了拱手，便开始现场演示起来。

    只见胜男先在脖上围了一圈薄木片，然后用一扎长的棉布捆好，接着爬着梯上了房梁，手里还拿着刚才比量好的麻绳。

    “先，要确定好绳的长。”胜男坐在房梁上，把麻绳绕过圆木，系了一个死扣，她用手抻了抻，比划着：“李氏是要站在椅上自缢的，所以，绳的长加上李氏的身高，脚尖要刚刚踩在椅上——”

    胜男在上面说着，魏良也没有闲着，他搬过案发时在现场发现的椅，放在胜男的下方。

    “明珠把准备工作做好后，再把李氏迷晕或者趁她熟睡的时候，悄悄的把她运到房梁上，就像我这样。”这时，胜男把系好的绳锁绕过脖，然后躺在圆木上，“第二天一早，李氏醒了过来，习惯性的要下床，可是这里不是床，而是圆滑的梁木，稍微一动人就会跌落下来，这时——”

    胜男说到这里，就像李氏一样身体摇摇晃晃起来，她的双手也不断的在圆木上挣扎，手指不停的抓向两侧的圆木。

    下面的人，看得心惊肉跳，没想到明珠（或者说李氏的脑这么好使，如此巧妙、歹毒的方法都能想得出来）。更没有想到的是，李胜男居然如此敬业，竟敢以身演示。此时，胜男已经挣扎的没有力气，身突然歪斜下来，绳牢牢的挂在她的脖上，而她的脚尖也刚刚触及凳。

    “当然，明珠之前会提前把凳踢倒，但是高完全和人垂吊下来的高相符。并且，这样一来，绳在颈部的於痕也是自缢的样，更没有任何犯罪嫌疑人在场的证据。”

    这次，则是换了魏良解说，胜男脖上包着木片，绳依然死死的卡住胜男，迫使她伸出舌头，就像个刚刚自缢的人。

    “哎呀，好巧妙的办法呀。”李全擦了擦汗，忙对着胜男喊道，“李捕头，快下来吧，咱们已经知道李氏是怎么死得啦。”

    “对呀，对呀，你们几个赶紧把李捕头放下来！”

    冯知县也忙不迭的叫呆若木鸡的捕快们，上梯救人。唯有于大节，他严峻的脸上依然是冷酷的表情，双眸若有所思的看着晃来晃去的人影。

    胜男见已经完成任务，双手握住绳，一提丹田，双脚迅速倒立起来，两只黑色的靴牢牢的扒住绳，紧接着她把绳从脖上取开，又一个翻身，顺着绳爬回房梁，而此时几个捕快哆哆嗦嗦的刚爬到房梁。

    胜男坐在房梁上，把脖上的白布解下来，丢到地上，“田仵作，麻烦你看下，白布上勒痕是自缢，还是他人勒死的。”

    田仵作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在县衙待了十几年，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卖命的捕快。听到胜男的吩咐，连忙从地上捡起白棉布，发现上面有几道黑色的痕迹，原来，胜男早就在绳上沾了墨迹，她模拟自缢的时候，用力拉扯绳，绳上渗透的墨迹自然清晰的印在白布上。

    他惊讶的把白布围在小徒弟的脖上，然后开始仔细的观察。从墨迹的力、角，和绳交叉的位置，他看了半天，随即点点头，“棉布不同于人的肌肤，不过，根据表面上的印记，到可以推测，这是自缢的痕迹。”

    其实，勒死和自缢的於痕是一样的，只是胜男如此大张旗鼓的做模拟，而田仵作也想在大人们面前表现一番，便有些夸大其词。

    “好，麻烦田仵作了。”胜男对此也了解，只是她需要有外人的确定，而不是从头到脚都是他们夫妻在说话。见田仵作很上道的做了旁证，她继续指着圆木两侧的抓痕说，“刚才我在圆木上挣扎的时候，两只手也不断的抓着梁木，试图稳住摇晃的身。其实，当初李氏在圆木上发觉自己的处境时，会更加的惊慌，两只手更是拼命的抓着。另外她留着长指甲，在挣扎之中便抓到了梁木，更折断了长长的甲片。正好，你们也上来了，过来看看吧。”

    胜男抬眼看到一个小捕快跨坐在梁木上，正认真的听自己演说，便向他招招手，示意让他亲眼看看。

    小捕快原本是上来救胜男的，却发现人家功夫高强，早已经自救了。便饶有兴致的坐在一边看现场直播，没想到看着看着，由观众变成了参演的小龙套，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看向地上的捕头。沿河镇县衙的捕头，也楞了楞，眼睛又瞟向了冯知县。冯知县正看得热闹，接触到下属求救的目光，连连点头示意可以。

    小捕快得到许可，这才慢悠悠的爬到胜男身侧。胜男扒住他的双腿，用下巴指向抓痕的位置，把小捕快慢慢的头朝下的放下去。

    一盏茶的功夫，地上的众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房梁，突然听到小捕快兴奋的闷声喊道：“捕头，大人，真的有抓痕，而且不止一道，有好几道呢……还有残留的甲片，指甲上还有女人涂的颜色。”

    胜男听到他的喊叫声，便提醒了他一句，用力的把小捕快提了上来，等两个人从房梁上下来，小捕快兴冲冲的跑到几位大人面前，摊开手掌，上面一片玉米粒大小的指甲片。

    “咝~~果然如此呀！”

    冯知县拿眼瞧了瞧，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是他们没用，而是罪犯们狡猾呀，如此狠毒的办法都想得出来，这不是不给捕快们留活吗？！

    “嘿嘿，现在证据确凿，李氏不是自缢，而是被谋杀。”李全才不管呢，如今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他心情不是一般的哈皮，一双老鼠小眼直直的看向于大节，“于大人，杂家没用冤枉杨茂元吧，哼，像这样不懂刑狱，险些放走杀人元凶的按察使，简直就是、就是草菅人命的昏官！”

    吼吼，不错不错，和读书人呆久了，杂家也能说个成语了呢。抢白成功的李全，满脸的洋洋自得。

    “嗯，果然精彩！”

    于大节脸上没用任何的表情，对李全的挑衅也没用生气，他只是默默的看向李胜男和魏良，淡淡的说了句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的话。

    “好啦，元凶也查出来啦，案总算是了解了。”李全见自己呛得于大节毫无反击能力，心情更加的爽快，他越看胜男两口越顺眼，便笑眯眯的说：“辛苦李捕头和魏师爷啦，除了县衙和苦主的悬赏银，杂家也不能让两位大老远的白来一趟，不过，杂家也不是贪官，积蓄不多，那什么，要不你们在沿河镇的食宿全有杂家包了，如何？”

    不如何！胜男和魏良同时在心里唾弃道，人常说监要么好权、要么好财，如今看来果然没错呀，这位李大公公，在沿河镇刮了这么多年，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贪官，更好意思的是说什么食宿全包？！屁，他们本身的食宿就是县衙埋单滴。

    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能这么说呀，魏良连忙抱拳向李全施礼，“谢谢镇守大人！”

    “嘿嘿，不谢不谢。”李全见自己面也有了，里也没有失，便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走人，“那什么，杂家公务繁忙，就不招呼你们啦。冯知县，你可要好好照顾李捕头夫妇哦，该给的赏银一个儿都不能少，明白吗？”

    “明白，明白！”

    冯知县听了李全的话，忙点头表态。

    不多会儿的功夫，众人纷纷离去，于大节在临走之前对胜男低声说，“下午本官在县衙等着你们！”

    胜男连忙答应，待众人走后，她才擦着两颊的冷汗，无奈的对魏良说：“老公，麻烦来啦！”

    “没关系。”魏良不以为然的拍拍她的手，随即转身对孙亮说：“孙大少，案似乎已经结了，但你我都明白，事情并不像表面上显示的那样。我们只是匆匆过客，不想把事情做绝，但有些事，还望你能心里有数！”

    “呵~魏师爷，这是何意？我、在下不是很懂。”孙大少心里一震，不敢看魏良和胜男的眼睛，诺诺的辩解道。

    “不，你懂的，我们正是查到很多李氏的恶事，知道你和表妹的无奈，又可怜明珠的一片苦心，这才隐忍不说。”魏良凑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但这并不表明我们认同你们的行为，以后一旦你有任何不法的举动，我魏良和李捕头绝不会放过你，明白吗？”

    孙亮听他提到了明珠，终于鼓起勇气迎上他的目光，“明珠的事，我也很意外，你放心，我不是坏人，只是、只是被李氏欺压的久，我……好，我在此向贤伉俪发誓，我孙亮如果有违法、违背道德的事，项上人头任由你们来取！”

    既然李胜男能重现李氏之死的场景，自然也能猜到主谋不会只有弱的明珠。虽然他没有亲自动手，但也没有阻止，更暗自许可了表妹的行动，算起来他也是帮凶。

    胜男和魏良又看了看地上死去的明珠，这才点点头，双双离去。

    “嗳，老公，你说于大人什么意思呀？”

    胜男和魏良慢悠悠的行驶在回家的上，出发前，于大节又把他们两个拎了去，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大堆的话，胜男有些不解的问道。

    “呵呵，估计是被你的义正言辞倾倒了，想提拔提拔咱们吧。”

    魏良想到于大人的暗示，心情很爽，他不由得提起胜男在于大节面前说的话。破案当天，于大节把胜男两口叫了去，直接问他们知不知道这件案牵扯的关系、知不知道他们如此结案对杨大人有什么影响？

    “回大人，卑职明白。”胜男当时是这么回答滴，“大人可能不知道，卑职出身缁衣世家，从小卑职的祖父便教育卑职，办案不要有任何私心，凡事都要用证据说话，因为真相只有一个。”

    听了这话，于大节并没有说话，沉思了良久，便摆手让他们离开了。当他们准备返乡的时候，于大节也要返回省城，在官道的分岔口，于大节神色严肃的问胜男夫妻：“你们会一直坚持用证据说话吗？即使丢掉差事、丢掉性命？”

    “大人，真相只有一个，我们愿意寻找唯一的真相！”

    夫妻的默契再次展现，胜男和魏良颇有气势的同时回答道。

    “好，本官会给你们机会的。回去吧！”

    说着，他一抬手放下轿帘，差役们举着牌、敲打着锣，晃晃荡荡的和于大节的轿离开沿河镇。

    胜男和魏良也纷纷上驴、上马，两口离开家也有二十多天，想起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一个心怀叵测的小儿，他们就有些惦记，恨不得当天就能赶回去。

    “给咱们机会？难不成他想给你个官儿做做？”

    胜男听了魏良的解释，来了精神，好奇的问道。

    “有可能吧，呵呵，不过也要我考中进士呀，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魏良也有这种预感，他总感觉于大节看自己和胜男的眼光怪怪的，似乎在打什么主意。可他们一个是举人，一个捕头，身上也没有什么值得人惦记的呀。不过，于大人临走那句话倒是给了他无限的遐想。嘿嘿，入了刚正不阿的于大节的法眼，他魏良以后的仕途应该会更顺一些吧？！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赶，第二天中午，终于看到了熟悉的南山。

    只是，当他们来到耕地时，却发现地里没有一个佃户，而腹地的居民区好像有人吵闹。

    “老公，难道有人趁咱们不在，来找茬？”

    胜男和魏良对视一眼，不确定的猜测。

    “应该是魏家的人，你忘了咱们走的时候，陈家表姐‘病’啦？”

    魏良无奈的耸耸肩，该来的总是要来滴。

    “呃，不会吧，难不成那位表姐的病还没有好？”

    胜男有些不相信，她和魏良禁不住加快了步伐，朝自家的院奔去。

    来到院外围，只见两拨举着锄头、镰刀的人正紧张的对峙着，一边是南山的佃户，一边则是不认识的农民。

    “怎么啦？发生什么事情啦？”

    胜男见状，大声喝道。

    “哎呀，东家，你们可回来啦，这不董家的人要来和咱们拼命咧！”

    周福一见胜男回来了，双腿有些发软的扑到胜男身边，向她喊道。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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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家园保卫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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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家？哪个董家？”

    胜男一时没有想过来，有些呆愣的问道。

    “就是买咱们玫瑰花，用来制造玫瑰花露的董家呀！”

    救星终于回来了，周福身上也有了气力，他站直身，向胜男解释道。

    “他们为啥跑来拼命？难不成因为今年的玫瑰花不好？”

    胜男两口原本以为是魏家来找茬，再不济也是李家大姐儿来占便宜，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八竿打不着的董家。

    “不是，唉，说来话长呀，东家，您先去把他们制止住吧，否则馒头就要被打死了！”

    周福听到胜男的追问，不知从何说起，但想到里面那些人正叫嚣着打死馒头，他连忙说道。

    “打死馒头？这又和馒头有什么关系？”

    胜男见他说得不清不楚的，心里更急，边问着，边和魏良快步跑进人群中。

    院前，王老实、许大勇和李锁柱几个管事的佃户，手里握着铁锨、锄头和木棍，带着一群壮硕的汉护在胜男的房面前，和前来报复的董家人对峙着。

    董家的管家见自己没有沾到丝毫的便宜，又想到家里受伤的大少爷，正等着他把那只肥猫打死偿命，而他们来了这么多人，却连院都没有进去，便不断在人群中叫嚣着：

    “你们这些该死的穷鬼，赶紧给我让开，否则我让你们和那只死猫一起陪葬！”

    “哦~是谁这么大胆，敢来我家打死我的猫？！”

    胜男和魏良挤过人群，来到自家佃户的队列前，魏良沉着脸，向面前的人喝斥道。

    “那个，那个什么，哟，是魏举人呀，您回来啦？”董管家正骂得带劲，突然看到据说出差下个月才会回来的魏良两口，连忙住了口，扯着虚伪的笑，对魏良施礼。

    “哼，董管家这是干什么？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你竟敢聚众闹事，想造反不成？”

    胜男也怒了，自己为了照顾董家，她玫瑰园出产的玫瑰悉数卖给了他们的作坊。自己的作坊都顾不上，害得小姑妈着实生了她一段时间的气。没想到，她的善意却换来董家人的欺负。哼，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呀！

    “不敢，不敢。”董管家心里暗自埋怨着，该死的李大头，你不是说李捕头去临清办案了吗，个把月回不来，怎么在这个关节眼儿上回来啦？唉，再有半天，不，再有一个时辰，他就能带着人闯进去，打死那只肥猫了。可、可，现在正主回来了，别说是他一个小小的管事，就是大少爷本人，估计也不敢招惹呀。

    人家魏良现在是举人老爷，娘又是县衙的总捕头，前些日李大头在县衙帮着他们干了不少事，可如今捕头回来了，县衙估计又要失去控制鸟。

    “不敢？我看你很敢嘛，恩？带着这么多人，又是铁棍又是铁锨的，你们想干什么，要私闯民宅、打家劫舍不成？”

    胜男冷冷的扫视了面前的众人一圈，被她的目光扫到的人，赶忙低下头，手里的武器也悄悄的藏在身后。心里也开始埋怨，董家不是说李家的母大虫不在家，他们来壮壮声势就成。结果，这刚一露面，就被人家的佃户围了起来，连院还没有进去呢，又被母大虫逮了个正着。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别说一天给五十钱，就是给五，那也要有命去花呀。

    唉，得罪了李捕头和魏师爷，以后还有他们的好果吃？！

    众人见胜男夫妻的脸色非常不好，心里更加忐忑，脚下也开始悄悄的往外移动。

    “嘿嘿，李捕头说笑了，我们哪敢呀。”董管家发觉了周围人的退缩，他连忙打着哈哈，“那什么，这不你家的猫咬伤了我们家大少爷，我们也是来讨个公道。您看您一向秉公办事，应该不会包庇自家的猫吧？”

    “我家的猫咬伤了你家的大少爷？”胜男语气不善的重复了一遍，质问的目光最后落到董管事身上，“哼，我家的猫向来在内院，如何咬伤你家的大少爷？恩？”

    “那个，那个什么。”董管事听到胜男的质疑，禁不住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嘴里“这个那个”的说了不少，却没有说出个四五六。没办法呀，谁让他家少爷办得事情不地道呢，让他这个下人都羞于启齿。

    “什么这个那个的，难道是你家大少爷发了癔症，跑到我家的内院，这才被馒头咬伤？”胜男狠狠的白了他一眼，随即叫着周福：“小福，家里来了暴民，怎么不去报官？”

    “回东家，狗剩儿两个时辰前就去县衙了，可现在也不见捕快的人影。”

    周福早就听哥哥说，自从他们东家出差后，李大头又冒了出来。他本来就和董家的关系匪浅，如今有他在县衙折腾，董家这才肆无忌惮的跑来南山寻衅。

    “有这事？”胜男看了老公一眼，见魏良也满脸的不解，便对周福吩咐道：“你再派人骑快马去，多叫几个捕快来。我倒要看看，这些暴民，连捕头家都敢闯，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被高薪雇来的附近农民一听，吓得连忙丢下手里的武器，嘴里不住的求饶：

    “李捕头，俺们不是暴民呀，都是董管家花钱雇俺来闹事的。”

    “对呀，对呀，那个王哥，你快向你们东家求求情呀，我不是别人，我是王家庙的王老六呀！”

    “呜呜，李捕头，俺们错啦，俺们让钱迷了心，居然跑来您家闹事！”

    “董管家，你倒是说话呀，我们一不是董家的奴才，二不是李捕头的仇家，没有你的煽动，我们哪会来李捕头家折腾？”

    “李捕头，俺们不敢啦！”

    人群中开始骚动起来，他们真是平日过久了，居然忘了李捕头也不是好惹的人家。怎么就贪图那点钱，来老虎窝里闹腾？！想到李胜男曾经的战绩，几个胆小的，匆忙从人群中挤出来，撒腿就跑。

    其他的人发现有人逃跑了，也嘴里说着告饶的话，丢下董管家和董家的四个家丁，纷纷四下跑开。

    “东家，追吗？”

    许大勇咬着腮帮，恨恨的问道。

    “不用，你们也散开吧。”胜男摆摆手，转身对佃户们说：“今天的事情，谢谢大家了。我和魏举人，心里都记着大家的情。现在正是咱们秋种的时节，大家别耽误了地里的伙计。都去忙吧！”

    “没错，大家去忙吧，剩下的事，我和李捕头处理！”

    魏良也拱拱手，对帮他们守护家园的佃户们施礼。

    “嘿嘿，东家客气啦，俺们这不都是应该的嘛。”

    几个汉听到东家向他们道谢，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连连推辞。

    “就是就是，比起东家的恩情，咱们出点力气算什么？走吧，哥几个，咱们还得浇水呢！”

    许大勇见胜男神情很轻松，也知道他们东家的能力，便招呼大家回地里干活。

    不一会儿，胜男门前只剩下他们两口，以及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的董家下人们。

    “董管家，现在能告诉我，我家猫咪为啥咬你家大少爷了吗？”

    魏良见周围没有了外人，阴森森的逼问着。

    “嘿嘿，这个，其实也没有什么。”董管家见自己的帮手被胜男吓跑了，身边只有四个小家丁，可李捕头手上有功夫呀，对付他们几个，还不是小菜一碟？想起李捕头前一段时间在玫瑰镇的整治，他后脊梁一劲儿的冒冷汗，只好哆哆嗦嗦的说：“那天我家大少爷亲自来收购玫瑰花，正巧碰上你家的几位姑娘。大少爷想着和李捕头、魏举人平时的关系也不错，便去和姑娘们打招呼。也不知道咋的，就惹到你家猫了，那只猫一纵身跳到大少爷的身上，又是抓、又是咬的，大少爷的耳朵险些被它咬下来。脸上更是被抓得一道道的血檩，伤口也非常深，皮肉都翻出来了，林神医说，脸上会留疤，所以、所以——”

    “所以，你们就花大价钱雇了一些周围的农民来，这样即使闹出了事，也不关董家的干系？”

    胜男才不信他说的鬼话，馒头又不是普通的猫，如果董大少真像他说得这样，只是打个招呼，馒头肯定不会下死口。另外，她走之前留下馒头，就是让它看家的。只要有人伤害田姨娘和小秀儿，馒头决不会客气。

    如果董大少的伤情真像董管事说得这么重，那他肯定想对田姨娘或者秀儿无礼。田姨娘上了岁数，胆又小，应该不会和董大少遭遇，他也不会调戏一个半老徐娘。因此胜男分析，这个色鬼八成是想调戏小秀儿，而且言语、举止很无礼，这才使得馒头发飙。

    胜男猜测的事情，魏良也想到了，所以，他脸色更加阴郁——原本以为，自己考取了功名，就能保护家里人。没想到，他也不过离家二十来天，就有人欺负到了大门口？是不是他平时表现得老实，还是好欺负，否则这些人怎么会如此放肆？

    “不敢，不敢！”

    董管家听胜男这么说，他身上的冷汗更是哗哗的流，八成新的夏衫都被汗水湿透了。

    “不敢最好。”魏良凝了凝神，随即厉声说道，“今天的事没完，你现在就回去告诉董老爷，明天我魏某人会亲自登门拜访，好好说道说道大少爷的事。如果我家的猫有错，魏某便当着董老爷、董大少的面，把猫活活打死；但，如果不是我家猫的错，哼，那就别怪我魏某人翻脸无情！”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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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魏良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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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嫂，你们终于回来啦！”

    “主人，你回来啦！”

    魏良和胜男打发了董管家，又向周福追问了事情的经过，心里正火大。他们刚刚进了院，一个娇俏的身影和一个肉球，飞速的扑了过来。

    自从哥哥嫂离家后，小秀儿吃不好、睡不香，原本圆润的小脸缩水了不少，下巴尖尖的，一双杏眼里也满是惊惶。像熬油一样熬了小半个月，终于见到亲人了，她一把投入哥哥宽阔的胸膛，呜呜的哭起来。

    比起激动的秀姐儿，馒头则淡定了许多，它身手绝对敏捷的纵入胜男的怀抱，肥硕的大脑袋撒娇的蹭着胜男柔软的胸房。

    “小秀儿乖，都是哥哥不好，没有把家里安顿好就出了门，害小秀儿受惊了。”

    魏良感觉自己的衣襟潮潮的，心里的怒火更加旺盛。

    “呜呜，不怪哥哥，都是小秀儿没用……”

    小秀儿埋在哥哥的怀抱里，耳边传来稳重的心跳声，她紧绷的精神终于放松下来，一种熟悉的安全感再次袭上心头。呜呜，哥哥回来了，真好！

    “哎呀，秀姐儿，你这是做什么？姑姑教你的规矩，你都忘啦？”

    魏良夫妻正各自安慰着怀里受惊的人和猫，一个不和谐的声音闯了进来。

    听到这个声音，魏良明显的感觉到，怀里的小身体在不住的颤抖，他压下心里的怒火，用大手轻轻拍着小妹的背，安抚着她再次慌乱的心。

    “你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胜男接触到老公的目光，也发现了家里的异样。她放下馒头，冷淡的看向来人。

    “奴婢翠娘，是陈家的教养姑姑，见过少爷和少奶奶。”

    来人十岁左右的样，穿着一身雨过天青的褥裙，梳着妇人髻，有些消瘦的脸上，满是严肃的表情。她见到魏良夫妻后，先是规规矩矩的给他们行礼，接着又用严厉的目光盯着小秀儿，“秀姐儿，姑姑刚刚说的话，你没有听到？恩？”

    小秀儿听到她拖长的“恩”字，慌忙从哥哥怀里挣扎出来，低垂着头，两只手也拘束的交叉放在身前。

    “陈家的教养姑姑？这里好像是魏家吧，我什么时候请您来的？”

    胜男自然也发现了小秀儿的反常，她脸色非常不悦的低声问道。

    “回少奶奶的话，是魏请奴婢来的。”翠娘听出胜男口中的质问，不慌不忙的低着头，慢慢说道：“魏说，少爷和少奶奶公务繁忙，秀姐儿年幼，家里没有人照顾，更没有人教规矩，所以，便请奴婢帮忙过来看看。”

    “魏？”胜男轻轻拉过秀姐儿的小手，走到正屋坐下，“呵呵，我家不是请陈家表姐过来帮忙了吗？怎么又劳烦您？”

    “回少奶奶的话，我家燕姐儿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有些事不好直接插手。再加上，前些日燕姐儿病了，身边却没有照顾的老人儿，大少奶奶和魏很揪心，便让奴婢过来照应一下。”

    翠娘仍是一副不卑不亢的样，丝毫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

    “哦？有这事？”胜男轻轻拍着秀姐儿的手，她就知道陈燕姐儿会拿生病的事找茬，没想到她干脆找来一个一板一眼的教养姑姑，看小秀儿害怕的模样，这个翠娘绝对趁自己不在家，干了不少事。

    “小秀儿，姨娘呢？”

    魏良把小妹交给胜男后，眼睛四下看了看，发现屋里少了一个人，便开口问道。

    “回少爷的话，田姨娘是来伺候少爷和少奶奶的，所以，我安排她去厨房帮忙了。现在快中午了，她应该在厨房。”

    小秀儿还没有来得及开口，翠娘抢先说道。

    “你安排？你凭什么安排？”

    魏良一听，气更大了，他有些气急败坏的问道。

    “少爷说笑了，翠娘虽是下人，但却是您母亲魏请来的教养姑姑，有权利帮您料理后宅。”

    翠娘面对生气的魏良，不软不硬的回着话。嘿嘿，没办法呀，她手里可是有尚方宝剑滴，如果魏良敢把她赶走，那就是不把魏放在眼里，那就是不孝！

    所以，她有恃无恐。

    “你？”

    魏良气急，他指着翠娘刚要开口，就被胜男拦下：

    “夫君，咱们刚回来，你还是先去办公事吧。内宅的事，由为妻来料理。”

    “好吧，我先回房了！”

    魏良看向胜男，发现她满脸的自信，便点点头，示意事情交给她了，一甩袖离开了正堂。

    “你叫翠娘是吧？”

    胜男刚才见小秀儿的表情不对劲，便已经猜到了这个婆绝不是善茬。一番口舌下来，她果然了得呀。难怪大少奶奶会把她弄来，一方面插手南山的家务，一方面继续帮魏折磨田姨娘和小秀儿。而且，魏良还不能反抗，因为人家口口声声都是规矩规矩，一言一行都是得到魏的许可，魏良夫妻一旦不听，那就是蔑视规矩、有违孝道。

    “回少奶奶，奴婢是叫翠娘！”

    翠娘早就从几方打探了李胜男的故事，对她身为女却不守妇道，很看不上，语气之间也少了应有的敬意。

    “呵呵，你说你是受我婆母的委托，帮我们来料理家务？”

    胜男发觉小秀儿的精神很不好，忙示意馒头安抚小秀儿，而她则继续和翠娘pk。

    “是的！”

    “哦，听说做教养姑姑的人，对规矩、礼数都非常了解，胜男有一事不明，想请教翠娘姑姑！”

    “翠娘不敢，少奶奶有什么话尽管问，翠娘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很好，我想问您的是，咱们大明朝有婆婆侵占儿媳嫁妆的规矩吗？”

    “呃？没有。”

    翠娘感觉到胜男的口气很冷，心里有些许的慌乱，她悄悄抬头看了一眼胜男，只见她面沉似水，双目直直的看向自己。偷窥的目光被人家抓到，翠娘心头一乱，连忙回答道。

    “呵呵，我觉得也没有呢，但您知不知道，这南山是我李胜男的嫁妆，而不是魏家的产业？”

    “这个，好像听说过。”

    翠娘听胜男提到这话，脑中闪过不妙，喏喏的回道。

    “知道就好。”胜男冷冷一笑，她压低声音说，“怜惜我们，特意请了教养姑姑来帮我料理家务，我们做媳的也不能负了的美意。来人呀，把翠娘姑姑送回我和少爷在魏家的院，帮我们好好料理那里的家务。”

    “哎，少奶奶，您这是要赶我走？”

    周福在外面听到胜男的叫声，连忙叫了两个佃户，呼呼跑进来。翠娘见状，有些不悦的看向胜男。

    “没有呀，我这是按的意思办呀。”胜男迎向她的目光，轻哼道：“只是这南山吧，是我的嫁妆，并不是魏家的别院，收留一个魏家的亲戚，已经是看在和大嫂的面上了，哪有再收留教养姑姑的道理？再说了，您不是帮我们料理家务的姑姑吗，呵呵，我们家在魏家呢，您去魏家帮忙料理，不是应当的吗？”

    “……”

    翠娘一肚的大道理说不出，因为人家少奶奶说得很对，这里不是魏家，而是人家的嫁妆，是李家的房产。婆婆就算是想插手儿媳的家务，也万没有把手伸到人家陪嫁的道理。

    “呵呵，其实呢，少爷也很不喜欢住在南山，毕竟这里是李家的产业。翠娘姑姑是懂大道理的人，自然也知道其中的道理哈。要不这样吧，等什么时候，夫君添置了自己的房产，我们再请翠娘姑姑来帮忙料理家务？至于我的南山吗，要是哪里不合规矩，自然由我的娘亲和姐姐帮忙，就不劳烦了。”

    说到这里，胜男没有再客套，她一摆手，“小福，赶紧去套车，把翠娘安安全全的送回魏家去，顺便帮我们好好收拾家里的院。”

    “是，东家！”

    周福答应一声，便转身来到翠娘面前，“陈姑姑，请吧！”

    赶走了翠娘，胜男忙拉着小秀儿的手，一同来到厨房。

    厨房里，魏良正心疼的看着一脸黑灰的田姨娘。

    “姨娘，你受苦了，都是儿不孝，没有想到居然会把手伸到南山来！”

    “没有没有，不就是多干点活儿吗，我不累！”

    田姨娘强笑着，她看魏良满脸的尘土还没有洗，就跑来看自己，心里别提多烫贴。双手禁不住扶上他的脸颊，慈爱的轻轻摩挲着。

    “咦？”

    魏良觉得脸上一阵刺痒，忙伸手反握住姨娘的双手，“姨娘，你手咋啦？”

    “呃，没啥没啥。”田姨娘猛地想起什么，慌忙把手夺过来藏在身后。可她的力气哪里抢得过儿，挣扎了没几下，双手再次被儿拉到眼前。她见魏良满脸的懊悔和心疼，忙安慰道：“呵呵，你看，好久不干家务，这手就生了，良儿，姨娘真的没事！”

    魏良反复的摸着她粗糙破皮的手，这哪里是做家务伤得呀，分明是做粗活、累活折磨的。一道道深深浅浅的伤痕，就像鞭一样狠狠的抽打着他的心：之前他还满怀豪情的说，要保护家人，照顾家人，自己才不过出门二十来天，姨娘和小妹便被人如此的虐待。魏良，你真是个失败的儿和哥哥！

    这时，厨房外传来一声高喝：

    “田婆，姑娘要的粥，你炖好了没有，怎么还没有送过去呀。哎呦呦，你看看，院里的柴也没有劈，想偷懒还是怎么着？哼，敢偷懒，看我不告诉姑姑去。”

    说着，一个穿着水绿色褥裙、梳着包包头的小丫鬟跑了进来，见屋里烟雾弥漫的，正准备要开口大骂，突然一股强大的力量向自己袭来，转眼间她小小的身被踢飞了出去。

    “哎呀，来人呀，田婆打人啦，姑娘，翠娘姑姑，田婆要打死人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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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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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姑娘，出事啦，您快去救救碧草吧！”

    陈燕姐儿靠在临水的木窗上，手里拿着一本诗集，细细的翻看着。门外，丫鬟红花一边大声喊着，一边跌跌撞撞的跑进来。

    “红花，怎么越大越没有规矩，这让翠娘姑姑看到，那还了得？”

    陈燕姐儿被吓了一跳，手里的书卷险些丢到窗外的水池里去，她转过身，低声喝斥道。

    “哎呀，我的姑娘呀，翠娘都被少奶奶赶出魏家啦！”

    红花几步来到陈燕姐儿面前，气喘吁吁的拍着胸脯说道。

    “什么？少爷回来啦？”

    陈燕姐儿显然没有注意红花这话的重点，脱口问出心里最牵挂的事。

    “没错，少爷和少奶奶刚刚回来。”红花大口大口喘着气，见自家姑娘根本就没有留心她说得话，急忙说道：“姑娘，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少奶奶一进门就把翠娘赶了出去，而且少爷去厨房找田姨娘的时候，正好看到碧草支使田姨娘，当场就发了火，一脚把碧草踢了出来，现在正让人打她板呢。姑娘，您快去看看吧，去晚了，碧草就要被少爷打死了。”

    “什么？少爷打碧草？”

    陈燕姐儿知道自从翠娘来到南山后，田姨娘就被当做粗实婆一样使唤着。那个什么周福想来管闲事，被翠娘一顿说教赶了出去。小秀儿和那只猫也拦过几次，翠娘几顿戒尺打下来，小秀儿被打怕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偷偷的帮田姨娘做事。

    对于这些，陈燕姐儿本来就是放着看笑话的心态对待。想当初自己生病那会儿，田姨娘和小秀儿不也是袖手旁观嘛，让翠娘教训教训正和她意。只是没想到，自家的丫鬟也敢支使田姨娘，还正巧被少爷发现，这可就有些麻烦了。

    燕姐儿在魏家待了不是一天两天，她当然知道魏良对田姨娘的感情。对于田姨娘，他向来都是当长辈尊敬的，如今，却发生这样的事，那——

    “姑娘？姑娘？”

    红花见陈燕姐儿脸色不好，在一旁小声的提醒道。

    “走吧，咱们去看看！”

    陈燕姐儿沉思了良久，不管怎么说，碧草是她的丫鬟，即使有了错，也是她来处置。如今魏良越俎代庖的出了手，那就是他理亏，正巧，可以用这件事去抵消董家的麻烦。

    心里有了主意，陈燕姐儿的脸色恢复如初，她整了整衣裙，又让红花帮她补了补妆，这才慢悠悠的出了院，来到魏良夫妻的院落。

    “哎呦，少爷饶命呀，奴婢再也不敢啦……呜呜，田姨娘，田奶奶，田祖宗，奴婢错啦，您帮奴婢求求情吧……阿~~打死人啦，姑娘，奶娘，姑姑，救命呀……”

    陈燕姐儿来到院门前，还没有走到院里，就听到噼里啪啦打板的声音，以及碧草声嘶力竭的惨叫。

    “良儿，要不算了吧，她毕竟是表小姐的丫鬟，算起来也是咱们的客人，如果打坏了，生气咋办？”

    田姨娘坐在正堂的椅上，双手摊平，任由媳妇儿帮她上药。她听到院里的惨叫声越来越凄厉，有些担忧的说道。

    “没事儿，姨娘，这事你不用担心。你除了手上有伤，还有哪里有，别瞒着我们！”

    胜男把生命水轻轻的涂在田姨娘咧着血口的手上，接着又撩开袖，仔细的查看着。刚才她拉小秀儿的时候，偶然发现秀儿的胳膊、肩膀、还有背上都有伤痕，有些已经发青发紫，有的像是刚刚打的，还鲜红着。

    见了这样的情况，胜男顿时火大，不用问呀，看小秀儿对翠娘这么畏惧，她身上的伤铁定就是那个死女人打的。果然，经过她一番追问，小秀儿哇的一声抱着她痛哭起来。开始诉说胜男夫妻走后，田姨娘和自己被翠娘虐待的详细经过。

    胜男越听越生气，这算怎么回事，在她的家里，在她的地盘上，自家小姑和婆婆居然被一个外来的恶仆欺负？听完小秀儿的哭诉，她把小秀儿带到卧室，解了衣服给她上药。比起董家喊打喊杀的来闹事，家里面的变故，更让胜男和魏良愧疚。

    给小秀儿上完药，哄她睡下后，胜男又连忙给田姨娘清理伤口。而魏良一肚的火气无处发泄，正巧嚣张的小丫鬟碧草撞到了他的枪口上，那就不能怪他下手狠了。

    把田姨娘交给老婆照顾，魏良叫来四个佃户，就在当院抄起木棍开始教训起来。

    “没啦，我身上没事，就是干了些粗活儿，手上不习惯，这才受了点伤。对了，小秀儿没事吧，这些日她跟着翠娘规矩，也吃了不少苦呢。”

    手上的伤口涂了药，田姨娘感觉清爽多了，她捋下卷起的袖，想起女儿，连忙追问道。

    “姨娘放心，小秀儿的伤也都上了药。”胜男想起小丫头白嫩的肌肤上，一条一条的伤痕心里就生气，她有些不解的问田姨娘：“姨娘，翠娘既不是家里的老嬷嬷，也不是我和相公请来照顾你们的，您怎么放心把小秀儿交给她？小秀儿向周福求救，您干嘛不让周福插手？”

    有些话并不是小秀儿说的，而是馒头告得密。如果不是有馒头保护，估计等他们两口回来，小秀儿只剩半条命了。翠娘是魏弄来折磨田姨娘和小秀儿的，她下手狠，这并不奇怪，可最让人纳闷的是，小秀儿受不了虐待，让馒头找周福求救，却被田姨娘拦了下来，不准周福给李家报信，更不准告诉出远门的魏良夫妻。

    “少奶奶，不是我不心疼秀姐儿，只是翠娘是魏请来，由大少奶奶亲自送来南山。大少奶奶送她来那天，还特意把我和秀姐儿叫了过去，说是的吩咐，让我们听翠娘的话，否则、否则就让人把我们带回魏家，由魏亲自管教，我、我怕……”

    田姨娘一看胜男的脸色，她就明白小秀儿身上的伤肯定更严重，心疼得哗哗流眼泪。

    “唉，姨娘别伤心，说起来都是我们不好，明明知道家里只有你们两个，也没有安排好就匆匆出了门，白白让你们受了这些苦。”

    胜男想起田姨娘的身份，不由得长长叹口气——真他妈变态的阶级社会，这算怎么回事儿？！

    院里，碧草被按在地上，十几棍下去，惨叫声越来越小，她满脸眼泪鼻涕的冲着魏良嘶声求饶，而魏良却铁着脸，似乎没有听到、没有看到一般。过来行刑的佃户们，见东家不喊停，他们也不敢住手，还是你一棍、我一棍的打着。

    “住手！”

    陈燕姐儿见到院里的场景，心里有些胆怯，但看到贴身丫鬟的惨状，一声娇喝脱口而出。

    “少爷，这是怎么回事儿？如果碧草惹您生气了，您把她交给燕姐儿，燕姐儿会好好收拾她的。”

    陈燕姐儿喊完话，佃户们并没有停，继续啪啦啪啦的打着。碧草见自家姑娘终于来了，便觉得来了救星，憋住了劲儿拼命哭喊着“姑娘救命”之类的话。

    听了这话，陈燕姐儿更是看不下去，连忙走到魏良面前，向他求情。

    “怎么回事？我也想知道怎么回事？”魏良见正主来了，抬了抬手示意佃户们暂停，他冰冷的目光对准陈燕姐儿，“陈表姐，我娘的南山什么时候成了你陈家的别院？恩？任由你陈家的下人支使、呵斥我魏某人的姨娘？”

    “呵~少爷这话是什么意思，燕儿有些不明白！”

    头一次见到如此愤怒的魏良，陈燕姐儿心里没有来的一阵惊慌，她继续装傻道。

    “哼，陈表姐不明白？我更不明白，这个贱婢居然口口声声的叫田姨娘‘田婆’，我想问问陈表姐，这是谁教给她的，还是有人给她吃了豹胆？你们陈家一向不是最讲究规矩吗，难道你陈家的丫头都称呼生了儿的妾室为‘婆’？！还敢支使她干粗活？”

    “我魏家虽不及你陈家规矩大，但起码的礼数还是讲的，别说是个小丫头，就是当家也没有把生了儿的妾室称作‘婆’、任意支使的道理。难道你陈家的丫头，都是如此的嚣张？还是，有别有用心的人教唆她这么干的？！”

    “没有，没有，少爷误会了。”陈燕姐儿被魏良逼问的无话可说，连连摇头，她见对方双眼里满是红血丝，顿时升起不妙的感觉，用力咬牙稳了稳心神，这才转身对碧草说：“碧草，你好大的胆，咱们是在少奶奶的庄做客，你怎么能让田姨娘干粗活儿，还对她出言不逊？”

    “姑娘救命呀！”

    碧草已经被打得神智不清，她嘴里不住的喊着求饶的话。

    “相公，不要生气了。”这时，胜男走出来，她板着脸对陈燕姐儿说：“陈表姐，这个贱婢是你的丫头，按理说不该由我们出手管教。只是，自己的姨娘被人欺负，魏家的面被人践踏，少爷实在忍无可忍，如果有什么得罪之处，还望表小姐海涵。另外，我听管家说，你身边的奶娘去西点作坊‘借’人，这似乎有些不合适吧。如果你们是来做客的，我和少欢迎，但是如果是来做贼的，那就不要怪我不讲亲戚的情面。”

    “少奶奶，你怎么可以这么跟我家姑娘说话？”

    红花见胜男直接把话骂到自家姑娘的脸上，心里不忿的问道。

    “怎么，心里不舒服了？”胜男冷冷的目光扫向陈燕姐儿主仆几个，不客气的逼问道：“那请问你奶娘去哪里了？难道不是私自挖了山坡上的地瓜和玉米秧苗，跑回陈家邀功了？！周福，把人押过来，让陈家表姐好好认认，你们那天抓到的小偷是谁！”

    这时，周福答应一声，从山坡上的石屋里押出一个头发凌乱的婆，陈燕姐儿看清她的面容时，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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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李捕头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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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胜男和魏良安顿好家里后，便去县衙销假。昨天忙活了一天，胜男两口都觉得县衙似乎有了新的波动，正巧他们回去和捕快、书吏们好好聊聊。

    “咦？侯大哥呢？我怎么没有看到他？”

    胜男见过杨知县后，便回到班房，在众多熟悉的面孔中，发现少了一个人，便奇怪的问道。

    “哦，侯刚呀，他小最近生病，正在家养病呢。”

    钱串听到问话，便不咸不淡的回答道。

    有问题！胜男坐在主位上，看着地上站着的一群人神色各异，她隐隐发觉有些不对劲。尤其是钱串，经过治安费的共患难，他明明已经倒向李家，怎么二十多天不见，却如今一副目中无人的死样？！

    “哦，好。”胜男不动声色的点点头，目光看向红光满面的李大头：“李班头，最近县衙没有发生什么大案吧？”

    “回李头儿，最近县衙好着呢，什么事都没有。”

    李大头站直了身，异常恭顺的说道，只是双眼中闪烁着莫名的精光。

    “呵呵，那就好。”胜男捕捉到了那抹异彩，试探的问道：“我昨天回南山的时候，偶然遇到了一群跑到我家门口打砸的暴民，我还以为县衙出事了呢，怎么发生了这么大规模的械斗，连个捕快也没有出现。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呀！”

    “哦，有这事？”李大头昨夜就听说李胜男夫妻回来了，也明白她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董家的事，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回来的第一天就当着众人的面，向自己发难。不过，想到他的新靠山，他用力压下心中的惊慌，故意大声的问着众捕快，“那什么，昨天是谁在班房值班，有没有接到南山的报案？”

    听到质问，众捕快你瞧瞧我，我看看他，相互交换着眼神，但谁也没有开口。

    “呵呵，李班头这话说得不对哦。”胜男见状，心里的疑惑更大，她凉凉的插了一句：“咱们每天都有指定的值班表，你看看值班表不就知道是谁在班房坐班？！难不成，我刚走了二十天，县衙的规矩就改了？”

    “没有，没有。”李大头心里一惊，忙赔笑道，“是小的脑一时发晕，忘了值班表的事。老钱，你去看看值班表，看看谁值班呀，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钱串答应一声，屁颠颠的跑到房门口的布告栏上，仔细瞧了瞧值班表，随即苦着脸回来。

    “报告李头儿，昨天是猴和我值班，那什么，猴在家休病假，我、我也闹肚，所以……”

    钱串边喏喏的说着，边向李大头使眼色：他们自从李大头翻身后，早就把魏师爷制定的各项规定丢在了一边，捕快们也恢复到以前的懒散状态，整天吃吃喝喝的满街乱转，哪里还记得什么值班表？！

    “笑话！”胜男听了这话，俊俏的小脸上布满了阴云，她一拍桌：“钱旺财，你可知罪？！”

    “呃？小的、小的知罪，知罪！”

    钱串一看情况不妙，连忙趴在地上认错。只要有脑的人，一看他的反应就知道，他并没有按照捕快守则当差，否则，在李胜男第一次问谁值班的时候，他就应该站出来承认，而不是看了值班表之后，才现编瞎话搪塞。

    不过，他的小算盘也打得啪啦啪啦——他和李胜男一组当过差，知道她脾气一向很好，对谁都是和颜悦色。如今他也只是犯了点小错嘛，只要认错态良好，李大头他们再帮忙求求情，应该问题不大。

    所以，抱着这种想法，钱串并没有多少辩解，便低头认了错。

    可惜，事实告诉他，如意算盘不是那么好打滴，李胜男也不是软柿！

    “好，知道错了就好。”胜男状似满意的点点头，接着把麻烦丢到李大头面前，“李班头，无辜旷工，且误了公事，该领什么样的处罚？”

    “这个，这个嘛。”李大头咧着大嘴，是哈了半天，见胜男的脸色越加不爽，便为难的说：“按照捕快守则，无辜旷工者，杖十，罚一个月的伙食津贴。贻误公事者，未造成重大过失的，杖十，罚半年伙食津贴；造成重大过失者，杖二十，罚一年伙食津贴另加半年的治安补贴。老钱的事，小的以为——”

    “很好。”胜男打断李大头的求情，提高嗓门说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衙门里更要遵守上司指定的守则。钱旺财，无辜旷工、且贻误公事，南山上人械斗，却不能及时制止，造成众多佃户受伤，严重危害了县城的治安，按照守则，杖十，并罚处一年的伙食津贴和半年的治安补贴。来人呀，把钱旺财拖出去，行刑！”

    “哎，李捕头，李捕头饶命呀，小的知道错了，小的下次不敢了，还求李捕头饶过我这次！”

    钱串一听，整个人瘫软成一堆——十大棍，还要扣除一年的收入，这、这不是要逼死人吗？比起刚才的装模作样，这会儿，他拼命的爬到胜男脚边，卖力的告罪求饶。

    “那个，李捕头，老钱也是第一次犯错，还请李捕头手下留情呀！”

    李大头见状，也有些惊慌，他虽然找到了新的靠山，可毕竟还归李胜男管辖，要打要罚都是人家说了算。

    只是钱串的事，摆明就是打给他看的，因为县衙的人都知道，钱串之说以不管南山的报案，完全是听他李大头的吩咐。打他就是变相的打李大头，这、这可不行。

    如果今天任由李胜男打了钱串，以后他李大头的话，谁还敢听，谁还愿意听？！

    “第一次？应该不是吧。”胜男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大头，从衣襟里摸出一张白纸，在众捕快面前晃了晃，随即念到：“九月初一，李大头、孙传德、钱旺财等六人，从午时起，便在五梅楼喝酒，直到亥时；九月初二，李大头、孙传德等四人，在新开业的彻夜狂欢，直到次日辰时；九月初……哟，李班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呀。我离开后的这些日，你的生活很丰富嘛？”

    “这个，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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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家园保卫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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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捕头，我这次受了伤，估计以后不能当差了。”

    窄小的房间里，侯刚半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薄被，面色蜡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模样。他见到胜男后，有些意外，忙不迭的让娘去煮茶，自己也挣扎着要起来。

    “到底咋回事？你是咋受的伤？我刚回来就发现不对劲，李大头是不是又闹腾上了？”

    胜男把带来的一些水果、排骨放在桌上，她拉过一张椅，坐在侯刚的床前，担忧的问道。

    “唉，说起来也怪我自己。”侯刚揉了揉酸胀的腰部，皱着眉头：“你和魏师爷刚走的时候，李大头倒也没敢怎么捣乱，我是在劝架的时候，被人打伤的。”

    这话要从十天前说起，自从进入九月份，历城县周边的几个乡镇便没有下过一场雨，附近的农田正值秋种，为了争夺水源，梅水镇辖下的好几个村落都起了纠纷。

    那天，有人来县衙报案，说是十六里河的农民为了抢水，和隔壁的柳家庄打了起来，两个村的青壮年几乎全部出动，又是拿锄头、又是扛铁锨的打在一起，当场就打伤了十几人。见了血，人们更加疯狂起来。眼瞅着场面一失控，当地的总甲也急得没辙，只好去县衙报案。

    接到报案后，李大头迅速召集所有的马快，紧急来到案发地劝架。可惜当时人们已经打红了眼，四人混战在一起，吆喝、怒骂根本就不管用，捕快们只好抄起铁尺闯进人群，试图把两个村的人隔离开。

    在拥挤的人群中，侯刚一不留神被人用木棍，结结实实的敲在了腰上，当下便倒地不起。经过林神医的一番抢救，这才勉强醒了过来，但伤到了骨头，只能在家休养。

    “哦，原来是这样。”胜男微微点头，这时侯刚的娘端着一个粗瓷茶碗过来，胜男欠身接过茶杯，顺便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看着黑洞洞的小房间，胜男心里暗自摇头，低头轻啜了一口没有茶叶味儿的茶水，她非常确定——侯刚家的情况很糟，而他受伤的事更是让原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侯大哥，你也不用担心，俗话说‘伤筋动骨一天’，你这次伤到了骨头，肯定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等伤好了，再回去当差也是一样。”胜男把茶杯放在一边，劝道：“另外，你这是执行公务的时候受的伤，是工伤，我不会不管的。”

    说着，她从衣襟里掏出一锭银放在炕席上，“给，这是五两银，让侯大嫂给你好好补补。”

    “这。”侯刚见着白花花的银，眼里闪过水光。工伤？他躺在家里以及十天了，除了那天有两个兄弟把他抬回家，其他的捕快们根本就没有露过面，更不用说给家里送银或者吃食。唉，当捕快就是这样，一旦身体不行，也就变相的丢了差事。他这次受的伤不轻，就算是养足个月，腰也使不上劲儿了，当个闲差还行，但要是上马缉凶估计不行了。

    再说了，他在床上躺着的这些天，想了许多，他渐渐发觉当捕快是个危险的职业，不定哪天就受伤、甚至丧命。自己才十一岁，人生再苦短，也只过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他不想这么提心吊胆的过。

    另外，还有一个他说不出口的原因。他受伤后，一直没有去县衙，但并不意味着，对县衙的情况不了解。他娘可是天天上街买菜、抓药，坊间的传言听说了很多。关于李大头又找了新靠山，准备把李胜男踢下捕头之位的传闻，他也很了解。

    再说他自己吧，自从胜男当了捕头后，他和胜男的关系比较好，至少在李大头眼里，他侯刚是胜男这边的人。一旦传言是真的，李大头挤掉胜男当了捕头，那还有他侯某人的好果吃。就算是传言不是真的，可胜男毕竟是个女人呀，如今又嫁了人，根本就不可能在衙门长干。万一哪天胜男有了孩，或者魏家不让她当差了，到那时还不是李大头接任捕头？！

    与其等事情发展到不能挽回的那一步，还不如趁现在矛盾还没有激化，他还没有彻底得罪李大头之前，赶紧走出县衙这个泥潭，换个轻松的职业，不求大富大贵，只求有个安稳日过。

    所以，就算是伤势好了，他也不想再当差了，做个小买卖，或者买上几亩地，怎么着都比当捕快强。

    “李捕头，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伤好了也干不了马快，可当门什么的，收入低，根本就养活不了家里的人。所以，我想等伤好了，我就干点儿别的活儿。”

    侯刚沉思了良久，慢慢的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你想好干什么了吗？”

    胜男听他说话的口气，不像一时冲动，倒像是反复考虑的结果。

    “还没有，不过，我一没有手艺，二没有本钱，估计只能去乡下买几亩地当个农民。”

    侯刚苦笑的摇摇头，他虽然把事情反复想了很多次，但对自己的未来也没有多少信心。

    “侯大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你能给我说说心里话吗？”胜男听了他的话，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道：“你不想当捕快，真的只是因为受了伤，还是因为担心陷入我和李大头的争斗？！”

    “这个……”

    侯刚迎向胜男真挚的目光，满肚的理由顿时噎在喉咙里，一句话也说不出。

    魏良和杨知县见过面后，便去找冯师爷谈了谈，详细了解了某些情况后，便开始着手做准备。

    下午，吃过午饭的魏家小两口儿，各自处理完手头上的事，便一起赶回南山，那里还有一堆人等着处理呢。

    “请帮手？”

    官道上，魏良听了老婆的想法后，仔细的想了想，然后点头：“好主意，咱们这次吃亏，便是吃在没有足够的帮手。南山位置偏远，单靠佃户们自发的帮忙肯定不行，咱们需要有自己的人来保卫家园。”

    “对呀，我以前也是过相信捕头之名的威慑，却忘了人都是有劣根性，欺软怕硬、投机取巧、人为财死更是常事。我们又不能天天在家守着，南山的产业也越来越招人，要是没有强有力的武力保护，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打上门去。到那时，后悔也晚了。”

    胜男想到昨天的场景，还是有些后怕。如果不是佃户们念着她和魏良的恩情，帮他们守着家园，那么董家的人很可能就闯了进去。丢失财物事小，田姨娘和小秀儿受到什么侵害，后悔都没有地方哭去。

    魏良的脑里也闪现着昨天发生的事，赞同的点点头，“没错。另外，田姨娘本身就软弱，小秀儿还小，很容易被人欺负。明年春天，我就要进京赶考，家里如果不安顿好，我哪敢放心的出门？！”

    “所以呀，我们现在就开始着手组建南山保安团。呵呵，先招募一批身手比较好的青壮，然后再给田姨娘她们两个准备几个丫鬟婆，把家里内部安全保证好。这样，咱们再腾出手，收拾外来的入侵者。如何？”

    胜男见老公同意自己的想法，便开始兴致勃勃的说起她上午想好的计划。

    “嗯嗯，保安团？不错不错。老婆，你有合适的人选吗？”

    魏良很了解自己的娘，一看她双眼发光的样，便知道，她早就有了主意。

    “侯刚！”胜男得意的扬起嘴角，说出答案。

    “侯刚？”魏良想了想，随即质疑：“他身手不错，为人也算忠厚，而且在衙门当差多年，经验很丰富。只是，人家捕快当得好好的，愿意来咱们手下当个保安吗？”

    “当然愿意！”

    胜男听了魏良的话，知道他对侯刚的人比较满意，便把自己今天和侯刚的谈话说了说。

    “哦，是这样啊。”魏良听了老婆的讲述，更加满意的点头，“看不出来呀，这个侯刚整天不哼不哈的像个闷葫芦，脑却很灵光嘛。嗯嗯，咱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有脑、有能力，而且还能随机应变。”

    魏良这话胜男也同意，他们家的情况不同，魏良还没有完全脱离魏家，所以手下的人也需要有眼力见儿，分得清轻重缓急。其实，要论忠心和人，周庆才是保安团最佳的管理人选，只是，这小年纪轻，而且不懂得变通，一旦有什么突发事件，可能会好心办坏事。

    而侯刚就不同，他可能没有周庆忠厚，但脑活泛，懂得分清形势，只要他们抓好侯刚的根本，他将会是他们夫妻得力的助手和家园安全的保护者。

    “呵呵，你也这么想？那好了。我明天就和侯刚说去，他现在的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我们先在县城招募几个小伙，让他培训着。”

    胜男见让他们夫妻头疼的问题解决了一个，便有了八卦的兴致，“嗳，老公，你说陈家表姐怎么就看上董大少了呢？”

    “这谁知道呀。”魏良对陌生人的事并不关心，他看胜男的眼里满是坏笑，扣手敲了她脑门一记，“你呀，还是操心怎么应对大少奶奶吧。我敢打赌，你赶走了翠娘，大少奶奶铁定会跑来南山找你理论滴。”

    “切，来就来，我还正后悔昨天不该轻易把翠娘放走呢。”胜男想起小姑身上的伤，就恨得牙根直痒痒。

    两口边聊着天，边往家赶着，等他们穿过农田，来到自家院前，胜男看着面前的马车和仆佣，轻叹口气：“老公，你一定是乌鸦的亲戚，说什么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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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偷鸡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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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下胜男夫妻不提，先说说魏家大少爷这段时间的故事。

    说起这夫妻俩，自从跟董家大少爷搭上关系后，日过得那叫一个舒心。先是白白得了五十亩水田，接着又白捞了一个盈利的胭脂铺，把一向贪财的魏大少高兴得睡觉都能笑醒。

    马氏也充分体现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俗语，妇唱夫随的更爱沾小便宜。本来吧，他们的想法很简单，看到魏良成亲后，小日过得挺红火，自己却搞不到丝毫的好处，便损人不利己的把当年的绯闻人物陈表妹弄来，能顺利嫁给魏良当小妾最好，即使不成功，给魏良两口添添堵也蛮解恨滴。

    没想到，胜男根本就不把陈表姐放在眼里，她们刚离开魏家没有两天，马氏便接到了表妹的求救信。无奈之下，她只好当天便赶到南山，却吃了个不大不小的闭门羹——魏良夫妻出公差了，估计下个月才能回来。

    大少奶奶听完周福的话，熊熊的怒火噌噌的往上冒，烧得她满脸通红，险些当场发作起来。还是陈表妹有办法呀，人家病着，还不忘算计，和马氏咬了一通耳朵后，马氏脸上的阴云顿时转晴，有些刻薄的面容立马阳光灿烂起来。

    得了好主意，马氏一时也没有停顿，下午便赶回了家。先是按照表妹的意思，写信给陈家，把陈家最严厉、最规矩的教养姑姑翠娘请了来；写完信，马氏又跑到魏那里，说什么田姨娘在南山的日过得可舒服啦，俨然一副老的模样，人也白胖了许多（真是睁眼说瞎话，田姨娘离开魏家也不过四天，就是吃激素也没有这么快）。

    马氏的这通谎话，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魏听了非常不舒服。本来她就不想让手底下的这些狐媚过得舒心，尤其是那个田姨娘，在家里整天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样，活似受了她多少虐待一样（事实也是如此）。养得儿却有出息，又是中秀才又是中举人的，比自己的两个嫡还有本事，老爷也因为魏良的出色表现，对田姨娘也和颜悦色起来。魏家的族人对魏良大加赞赏，直说他是魏家的希望，眼瞅着这个下贱胚压过了自己的儿，估计等哪天分家的时候，魏家的家产也少不了要分他一部分。

    这怎么可以？！魏家是她辛苦了一辈才支撑起来的，家里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都应当属于她和两个嫡。魏良这个丫头生的贱种，凭什么分走她儿的产业？！

    马氏见如她所愿的生了气，便小心翼翼的说出表妹的主意，暗示以她的名义把教养姑姑送到南山。

    起初听了这个主意，魏也觉得不妥。毕竟南山是儿媳的产业，她这个婆母真不好插手南山的事务。

    马氏却说，“，我昨天去南山，发现他们地里又种了一种新鲜作物咧，而且少奶奶在县城卖得特别火的薯片、薯条和地瓜干，也都是在南山的作坊生产的，您看咱们去年也种了不少地瓜，要是能把技术到手，那咱们——”

    魏多精明的人呀，儿媳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她当然明白大儿小两口打得算盘。心思也略微动了动，只是一时下不定决心。

    马氏见状，又添了一把火：“少爷和少奶奶出公差了呢，听南山的管事说，最快也要下个月回来，慢得话可能要两个月呢。那个翠娘呢，我也见过，最是聪明、能干的人，有她在，别说一两个月，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也能会不少东西呢！”

    魏一听，想到大儿提过，魏良的西点铺因为加了不少新种，生意非常红火。她的心思更加活泛，沉吟片刻，说：“嗯，这件事关系魏家的体面，不可随便处之。这样吧，你先把翠娘请来，我和她谈谈，看看她的意思再做定夺。”

    马氏等的就是婆婆的这句话，婆母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同意她的计划，但能让翠娘来，计划就成功了一半。她了解自家的表妹了，没有十足的把握，她不会轻易出手的。而这个翠娘，也一定是个人物，否则，表妹也不会如此郑重的推出来。

    五天后，翠娘从历城县赶来，和魏聊了一下午，魏非常满意，当下便禀明了魏老爷，把翠娘派到了南山。大少奶奶为了突出魏对翠娘的看重，亲自带着丫鬟婆把翠娘送了来。

    事情发展的异常顺利，翠娘到达南山后，第一时间便拿捏住了田姨娘和小秀儿，正慢慢渗透南山的几个作坊，估计再有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把某些技术到手。

    只是，董大少的出现，让计划有了些许的变动。

    陈燕姐儿会看上董大少，别说胜男和魏良不理解，就是魏大少两口也搞不懂——咦，前一刻陈家表妹还哭着喊着要嫁给魏良，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变了心，非要跑到董家当小妾？！

    虽然疑惑着，但魏大少两口经过一番商量，也并没有阻止：陈家表妹又不是他们的什么人，要嫁给谁当妾都和他们没有关系。嫁给魏良的话，无非是给魏家多要一些田产和陪嫁，可这些东西又不能全部收到自己的口袋里。

    但是董大少就不同，人家说了，只要陈燕姐儿嫁给他，再把南山的一些稀罕作物弄些给董家，他情愿送些田地、铺给魏大少。

    董家这也是没办法，头一年的玉米和地瓜，胜男只分给了李家和魏家的一小部分人，董家虽然是合作伙伴，但还不是胜男的朋友，并没有得到一棵秧苗。眼瞅着同镇的魏家，种了像银一样值钱的稀罕物儿，玫瑰镇第一大地主董家怎么能受得了。

    经过一番商量，正巧该去南山收购今年最后一批玫瑰花，董大少决定亲自出马，趁着收购玫瑰花的时机，干点“好事”——嘿嘿，他可是听说，魏良唯一的妹也到了南山，如果能把那个小丫头弄到手里，自己成了魏举人的妹婿，董家在县城的生意有人照拂，南山的作物也能随便供董家使用呀。

    想法很美妙，只是事实有些残酷。翠娘是来折磨、教训田姨娘和小秀儿的，但脑并不糊涂，她哪敢轻易让陌生男进入魏家的内宅？！

    再加上彪悍的馒头，让刚进院的董大少来了个满脸花，惨叫连连、慌不择的掉进水池里。好巧不巧的，那个水池与陈燕姐儿的房间相连，陈燕姐儿倚窗绣花的时候，瞧见了董大少落水的一幕。

    再接下来，事情的进展就有些大跌眼镜，陈燕姐儿居然会对一张五彩缤纷的脸产生好感，并且一改要嫁给魏良的初衷，想另嫁董大少。

    董大少被馒头一顿暴捶，虽然被打得去了半条命，但还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当然啦，目的也不是全部都达到，但也达到了一半不是？陈燕姐儿不是魏良的家人，却也是南山的贵客，帮董家弄点秧苗、挖两个熟练的工人，还是木有问题滴。

    而陈燕姐儿呢，也没有辜负未来相公的嘱托，先是派奶娘去和几个作坊的管事接触，又是高薪聘请、又是许房许田地，试图把作坊的熟练工悉数挖走；接着，又亲自带了丫头去田地和山坡，悄悄挖了不少秧苗，派人送出南山。

    可惜呀，胜男夫妻虽然没有整顿好内宅，但南山的佃户和作坊管事却都牢牢握在手里，任凭奶娘说得天花乱坠，也没有人相信，更没有人背叛东家。随后，在奶娘带着不少秧苗溜出南山时，又被早有准备的周福和许大勇逮了个正着。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周福在许大勇的建议下，把奶娘关在了半山坡刚刚建好的石屋里，对外也没有泄露一丝的风声。

    而董家这边，等了半天也不见陈燕姐儿的人出来，恰巧这时李大头找到新的靠山，又和五梅楼搅在一起。受了重伤的董大少，面也丢了，好处更没有捞到，反而倒贴了五十亩地和一个铺，干脆撕破脸，在魏大少的协助下，派人到南山明晃晃的闹事，趁着乱劲儿好好在南山打劫些好处。

    估计那天行动的时候，董家的人忘了看黄历，一群人才刚刚抵达南山，魏良两口突然出现，打乱了所有的计划，更直接得罪了魏举人。

    “什么？你说李大头被李捕头打了？”

    董大少刚刚上了药的脸，此刻一片狰狞，他揪住下人的衣襟，恶狠狠的问道。

    “回、回大少爷，是真的，李捕头刚回县衙，就说李大头渎职，还纵容下属破坏捕快守则，理应加倍惩处。所以、所以，当着所有捕快的面儿，打了他六十棍，如今正在家里养伤呢！”

    家丁见大少爷双眼充血，胆怯的说道。

    “那、那方举人呢？方举人没有帮忙？”

    董大少听了这话，松开双手，颓废的倒在靠垫上，突然想起他们的新靠山，连忙追问道。

    “方举人说了，这是衙门的事，他不好插手，要是写状、打官司，他肯定帮忙！”

    听完这话，董大少彻底没了精神，刚才的动作大，扯到了脸上的伤痕，火辣辣的痛感再一次提醒他：“唉，偷鸡不成呀！”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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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我不想分家（二合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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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奶奶，翠娘是好容易从陈家请来的，你怎么说赶走就赶走呀，就算不看的面，怎么也要顾及亲戚的情分不是？”

    魏大少夫妻坐在正堂上，很不客气的冲着胜男质问道。而昨天刚刚被送走的翠娘，则低眉打眼的站在大少奶奶马氏的身侧，规规矩矩的一声不吭。

    “大嫂这是说得哪里话，我什么时候赶人啦？”胜男瞥了一眼鸠占鹊巢的魏大少夫妻，凉凉的说道：“胜男完全都是按吩咐的去做的哦，让翠娘回魏家也是因为她来错了地方，呵呵，这南山呀，它不姓魏，更不姓陈，而是姓李！”

    “那个，那个，我当然知道南山是少奶奶的陪嫁，只是，你们现在住在南山，翠娘也只能来南山呀！”

    大少奶奶闻言窒了下，随即讪讪的辩白道。

    “嗳，话不能这么说呀。”胜男端起茶杯，慢悠悠的喝了一口，“大少爷、二少爷都有别院，有一处好像就在南山向东二十里吧，离县城也算近呢。唯有我们少爷，年纪轻，面软，出门当差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只好屈尊在我的破庄住着。倒是大少爷，您是大哥，一定不会看着少爷受苦，要不您把您在梅水县城的房借给少爷住，我们也好聘请教养姑姑，帮我们料理家务、教妹妹规矩？！”

    “这、这怎么可以！”大少奶奶几乎尖叫着喊道，她指着胜男不悦的说：“那个房和铺面是老爷分给大少爷管理的，怎么能乱借？”

    “呵呵，不管是谁管理，都是魏家的产业不是？现在可没有分家，断没有魏家的产业，只许大少爷能住，少爷不能住的道理吧？向来都是按规矩办事的人，嫡是儿，庶也是儿呀。这样吧，我们呢在南山住着也不方便，既然魏家在梅水县城有宅，咱们还是搬到魏家的宅里，大少爷，您说呢？”

    胜男根本就不理大少奶奶的斥责，她转过头，对大少爷说道。她早就和魏良商量过了，本来她们根本就不在乎魏家的什么产业，只想靠自己的能力好好生活。可魏家的人欺人甚，居然勾结外人，打南山的主意。

    既然他们如此贪得无厌，那就不要怪自己也来搅局了。你不是在乎钱财吗，那我们也来掺一脚，让你们也难受难受，省得有闲工夫来算计自己。

    “……”

    大少爷有些无语，魏家在梅水是有套房。位置很好，位于东市的临街，他接管后便把临街的一面建成了商铺，和后面的院一起租了出去。商铺外加院的面积足足有二多平米，一个月也能收回十两银的租金。这套房明面上是魏家的公产，租金一向都是落到他的腰包里。而老爷那里，因为有魏的遮掩，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做理会。

    不过，如果真让小儿把这套房摆到明处，以老爷现在对魏良的看重，八成会把房送给魏良住。就算是有魏的弹压，老得不到好处，但这笔收入也会引起老二的关注，到那时，一年一二十两的租金，可能就要和老二平分了。

    这、这怎么可以？魏大少可以不喝酒、可以不穿好衣服，也可以不找漂亮的女人，但绝对不能没有银数，让原本属于自己的银白白飞到别人的口袋里（别说是他亲弟弟，就是亲娘老都不行），简直比割他的肉还让他心疼呢。

    可，可人家说得又不是全然没有道理，他开始有些埋怨家里的败家娘们，好好的日不过，偏偏来招惹李家的母大虫？现在把人家惹急了吧，哼，真要是老爷把县城的宅给了老，看他怎么收拾她？！

    “少奶奶说得有道理，只是有些过于较真儿了”，正当魏大少无限怨念的时候，一直沉默的翠娘突然开了口，她从马氏身后站出来，先是规矩的给魏良夫妻行礼，然后说道：“魏把奴婢找来，是帮少奶奶照顾家务、教养秀姐儿，虽然南山是少奶奶的产业，可您已经嫁入魏家，先是魏家的儿媳，面对婆母的善意，您说什么也不能拒绝呀。”

    “让奴婢来南山，魏开始也是有些犹豫，担心奴婢来您的陪嫁庄，让您有什么误会。只是实在记挂秀姐儿，她毕竟也快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如果身边无人管教，出嫁后，有什么不妥当，难免伤了魏家的体面。”

    “另外，少爷年后便要进京赶考，以少爷的识和聪慧，必定前途远大。到那时，梅水也未必就是少爷的久居之处。也说了，等少爷的前途定下来，她才好为少爷准备住处。可这之前，难道就因为暂时的住处问题，便忽视了秀姐儿吗？难不成，少爷的仕途一日不明，新宅院一日不建，少爷的内宅便一日无人照管吗？”

    翠娘叽里呱啦的把话说完，一改昨天被扫地出门的囧状。想来也是她大意了，面对胜男的盛气凌人，她竟有些语塞。但她翠娘是什么人，在书香大家陈府当了二十多年的教养姑姑，陈府的两代姑奶奶都是她教出来的，手上绝对有真本事。

    于是，经过一夜的反思，来之前又和魏通了通气儿，翠娘心中早就有了应对胜男的说辞。如今听胜男又把房的问题折腾出来，她便急不可待的开了口。

    “呵呵，翠娘好厉害的嘴呀！”胜男见状，脸上突然绽开笑意，心说话：好你个死婆，我还没有找寻你呢，你倒自己送上门来了。好吧，既然你这么想被修理，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她的手装作不经意的敲了敲椅背，门外的馒头听到暗号，从门缝里露出半个头，双眼炯炯的看向屋里。

    “只是，我想请问您一件事。”胜男用眼角扫了扫，发现了那抹熟悉的橘红色，便继续说道：“您是魏请来的教养姑姑，那一定非常懂规矩、识礼数咯？！”

    “翠娘不才，承蒙陈的厚爱，让翠娘负责管教陈府的数位姑娘。二十年来，翠娘也伺候了陈家两代七位姑娘，有一位姑奶奶，如今已是朝廷五的诰命……”翠娘一脸‘那是自然’的表情，颇有些自得的说起她的成功案例。

    “哦，那陈燕姐儿也是您一手管教出来的？！”

    胜男很给面，一副‘久仰久仰’的神情，连连点头。

    “呃，是！”

    唯一的失败案例，可翠娘也不能否认，只好勉强的点头。

    “哼？好一个教养姑姑，难道让姑娘和奶兄私奔、婚前就和人媾和，也是你的管教？”胜男猛的一放茶杯，冷冷的说道，“我李家的确不是书香门第，也没有什么专职的教养姑姑来管教，可起码的妇道胜男还是知道的。像陈燕姐儿这种败坏门风，无视礼教的姑娘，就算是目不识丁的村姑也唾弃。哼，‘教不严，师之惰’，陈燕姐儿如此放荡，难道不是你这个姑姑的过失？！你还有脸来我魏家，当好欺负，还是当我们好欺负？”

    “你、你，少奶奶，你、你含血喷人！”

    翠娘没想到胜男会不顾亲戚的情分，把陈燕姐儿的传言大咧咧的摆在桌面上，当众辱骂。这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做梦也不会想到，李胜男会如此的直接。就算不是亲戚，就算是普通的姓，谈论此事也是私下里悄悄的说，还真没有哪个人当着陈家的面，指名道姓的把事情揭开来。

    “含血喷人？哼，我可不是大少奶奶，顾及亲戚的面不好意思说；我也不是魏，离着远，不知道实情，还被人蒙在鼓里白白利用。我李胜男向来眼里不揉沙，怎么，做出了丑事，还不敢承认吗？”

    “还教养我家秀姐儿？我可不敢把乖巧的秀姐儿交给你，万一哪天秀姐儿也被你教唆的做出什么有伤体面的事，别说我承受不起，就是魏也付不起这个责任。当然啦，我家秀姐儿一向懂规矩，肯定不会听从你的教唆，只是如果让外人知道，秀姐儿和那个下作的陈燕姐儿是一个姑姑教出来的，魏家清清白白的名声还要受连累呢！”

    胜男这次真的生气了，连最后的面也活生生的剥了下来。

    这话一说，不但翠娘一副要中风的模样，大少奶奶马氏脸也涨得通红。胜男说的很清楚，请翠娘来，是有人教唆、蒙蔽。可是谁把翠娘请来的，魏家人都知道，不是别人正是她马氏。

    胜男这么说，那不就是当着众人的面打她的脸？！

    “少奶奶，慎言！”马氏不能再忍受了，她腾地站起来，咬牙切齿的对胜男说：“说话要讲证据，你说陈燕姐儿和人私奔，可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诽谤，小心家法从事。”

    “哟，我好怕怕哦！”

    胜男做出一副瑟瑟发抖的样，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欠扁，“？可是最讲理的人，所以你不用打着的名号吓唬人。真要是到了面前，我还这么说。哼，真真是又做了婊又想要贞洁牌坊，一个未出嫁的女整天围着男人瞎跑，不是想勾引，又是什么？”

    “少奶奶，你欺人甚！大少奶奶，您也听到了，您也看到了，这差事，恕翠娘不能办了。”说着，翠娘跌跌撞撞的要奔出门，“呜呜，奴婢这就回魏家，好好向魏告罪！翠娘受此侮辱，实在无法在南山立足。”

    话音未落，她的人影已经蹿出屋门，紧接着，湖绿色的裙裾尚未在门框上消失，忽的传来一声惨叫：“妈呀，疼死我啦！”

    紧接着，翠娘再也不顾体面、规矩，连滚带爬的逃回客厅，只见她披头散发，双手捂着脸和脖，声嘶力竭的哭喊着。

    “你，好你个李胜男，咱们现在就到面前说理去！”

    魏大少两口见到翠娘的惨状，又想起董家那位伤患，心里一阵阵的发毛，哆哆嗦嗦的把狠话撂下，慌不迭的跑向门口的马车。

    “咯咯咯，馒头，真是好样的！”

    缩在门口看热闹的秀姐儿，见到欺压自己的翠娘被馒头挠得满地打滚儿，小手捂着嘴儿，呵呵只笑。

    “哎呀，少奶奶，你这样做，会生气的呀！”

    比起秀姐儿的兴高采烈，田姨娘紧皱双眉，担心的看着呼啦啦离开的几辆马车。

    “呵呵，姨娘别担心，我们这么做自然办法应对！”

    这个计划是魏良两口一起制定的，魏良自然知道胜男撕破脸的目的，便柔声安慰着老娘。

    “对呀，姨娘，咱们一直躲着、让着她们，可她们就是不放过咱们，如今更是骑到咱们的头上，如果再忍让下去，以后她们会变本加厉的。”胜男整了整衣衫，“走吧，咱们回家要账去！”

    官道上，心里有些忐忑的魏大少，故意放慢脚步，等着魏良。

    他在马车里，撩着轿帘，眼睛紧紧的盯着后面，见到魏良骑马赶上来，忙探出头，叫道：“弟，来，上来和大哥好好聊聊！”

    聊聊？！魏老大的眼里除了银，连老亲娘都不认，他和自己有什么可聊的？

    “大哥，有啥事呀，咱们直接说呗！”

    魏良纵马来到魏老大的马车旁，不关心的说道。

    “哎呀，当然是有大事。”魏老大越看魏良的脸色，心里却是起疑。比起老婆的愤怒，魏老大更关心他的收益，想到自己掌管的几项产业，再想想魏良夫妻今天的反常举动，他只想好好问问兄弟，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大事？”魏良见他扒着窗，冲着自己直摆手，迟疑了片刻，还是下了马，上了魏老大的马车，“大哥，究竟有什么事呀？”

    “那个，小儿呀，你看你现在也中了举，明年更要考进士去，咱爹也上了岁数，不知道能不能撑到明年。”为了钱，魏老大开始胡说八道起来，就魏老爷的身骨，别说撑到明年，就是再活个十年八年的也没问题。他做作的叹口气，一副推心置腹的对魏良说，“万一老爷哪天去了，你又不在家里，分家产的话，岂不是要吃亏？！”

    “分家？大哥的意思是，趁着现在兄弟们都在，父亲的身也硬朗，咱们先分家？”

    魏良心里暗喜，有些急切的问道。

    “对呀，为兄这也是为你着想呀。你看你离家好几年，家里的田地全部归老二掌管，他不知贪墨了公中多少银呢。听说呀，他这些年用老婆的名义添置了不少良田，生生把魏家的地变成了娘的嫁妆。咱们魏家的规矩你也知道，都是儿成亲后就能分家。如今你也成了家，干脆趁着这次回家的功夫，咱们先分家。要不然，等哪天老爷想分了，家里的田地也剩不下多少咯！”

    “这个。”魏良很想答应，但目光接触到魏老大闪烁的眸时，心里一顿，缓缓的摇头，“大哥，我不想分家！”

    话不投机半句多，魏良说完这句话，便出了马车，继续骑马上。魏大少则目光阴郁的看着窗外矫健的身影，脑里开始分析起来：

    魏良的反应很不正常呀，他明明最想脱离魏家，怎么会不想分家？难不成老爷对他有什么承诺？魏老大想起老爷看魏良的目光，那目光充满了慈爱、期望，简直就像看待最宠爱、最得意的儿一般。

    不行，他越不想分家，越证明有猫腻，我才不会让他如意。哼，这家分定了。

    傍晚时分，一队马车晃晃荡荡的抵达魏家大院。魏大少夫妻，各怀心事的走在前面，胜男两口则满脸无所谓，说说笑笑的紧跟其后。

    “少奶奶，大少奶奶说的可是真的？”

    魏听了马氏的转述，顿时火大，她面色不虞的问道。

    “回，儿媳的确说过这话。”胜男先行了礼，见魏似乎要发火，连忙解释道，“儿媳这么说，可不是信口乱说，而是确有其事。”

    “其事？难道陈燕姐儿在南山发生什么事？”

    魏老爷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当时他就担心，这位有前科的表姑娘，别在自己的照拂下招蜂引蝶。如今听儿媳说了如此难听的话，还以为真出了什么事。

    “回老爷，的确发生了不好的事情。”胜男微微点头，郑重的说道。回答完问题，见老爷脸色很差，一挥手：“来人，把人带上来。”

    话音刚落，门外守候多时的周福和许大勇，押着一个狼狈的婆走了进来。

    “这是，这是表妹的奶娘？”大少奶奶瞪着眼睛瞅着，她一打眼就认出那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有些气急的说：“少奶奶，你过分了，先是赶走了派去的教养姑姑，又拘禁了贵客的下人，你、你——”

    “嗳，大嫂，先不要急着给胜男定罪名。”胜男直接打断她的控诉，指了指跪下地上的婆，“，老爷，大少奶奶认得没错，这的确是陈家表姐的奶娘。我为什么如此对待她呢，还是让她自己给您二老说说吧。”

    说着，她对许大勇使了使眼色，许大勇收到后，用力踢了踢婆，“说吧，奶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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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倒蚀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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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大少奶奶救命呀，奴婢是被冤枉的！”

    出人意料的，奶娘看到正主后，几步爬到魏脚边，哭天喊地的诉起苦来。

    “这是怎么回事？”魏见状心里暗喜，她故作生气的说道，“陈嬷嬷，你有什么冤屈，尽管告诉我！”

    奶娘的临时反口，让大少奶奶非常痛快。开始她见到奶娘时，她心里也是一激灵，担心她们和董大少的交易被李胜男发现了，正拼命想着应对的办法，没想到奶娘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大，硬是在面前喊起了冤屈。

    哼哼，好你个李胜男，我现在倒要看看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呜呜，您快救救我家姑娘吧。”陈嬷嬷自从被抓住后，就一直在思脱身的办法。低头认罪铁定不行，本来自家姑娘的名声就一塌糊涂了，如果再有什么谣言传出来，估计陈家这次真得会把姑娘逐出族谱呢。但是不认罪她又受不了佃户们的逼问，只好决定先应承下来，等到了主面前再改口。

    如今一看，似乎魏已经相信了她的话，于是奶娘添油加醋的说着：“少奶奶容不下我家姑娘，更容不下派去的教养姑姑，所以就让家里的佃户们诬陷我们。呜呜，现在我家姑娘还被少奶奶关着呢，求魏看在大少奶奶的面上，看在亲戚的情分上，好歹给我们主仆一条生呀！”

    “啪！”

    魏把手里的念珠用力扣在桌上，沉着脸看向胜男：“少奶奶，陈嬷嬷说的可是实情？”

    “呵呵，奶娘不愧是陈家调教出来的下人呀，睁着眼睛还能说瞎话。”经过短暂的愣神，胜男此刻已经恢复了常态，她无奈的笑着摇摇头，然后对魏说：“回，我既然把奶娘抓了来，自然也是有证据的，来人呀，把人带上来吧。”

    说话间，李锁柱和他的徒弟一起押着两个人走了进来。

    “这是谁？”

    魏老爷看着面前的人似乎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疑惑的问道。

    “李师傅，你给大家好好介绍下吧。”胜男瞥了眼脸色顿时雪青的奶娘，随即淡淡的说道，“另外，陈嬷嬷当日对你许下的话，你也当着老爷、的面重新说一遍。”

    “是，东家。”李锁柱忙答应一声，接着又转身向正位上坐着的两个人施礼，“小的李锁柱，是南山木器作坊的管事。这两个人是我们抓获奶娘的同时，在庄外面抓住的。说起来，他们也不是外乡人，正是董家大少爷的副管事和家丁，来南山是为了接应陈家的奶娘，运走玉米和地瓜秧苗……”

    李锁柱手艺精湛，口才也不错，一番话说下来，便把奶娘如何高薪挖墙脚、如何伺机偷秧苗，又如何与董家的人接洽，一宗一宗说得清清楚楚。

    “魏老爷，魏，俺们都是手艺人，不懂啥规矩礼数，更不识字，可也没有见过如此不顾廉耻的女。”说完故事，李锁柱想起好端端的南山，险些因为一些有企图的外人毁掉，便忍不住的唾弃道：“住着俺们东家的房，吃着俺们东家的饭，却勾搭野男人，偷俺们东家的粮食，最后还教唆附近的农户来南山聚众闹事，哼，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作风。不是俺说粗话，就是乡间最不要脸、最忘恩负义的女人，她也不能这么干呀。您说对吧？”

    “扑哧！”

    胜男见李锁柱口齿蛮伶俐的，相信他能把事情说清楚，便放心的端起茶杯喝茶，一口茶还没有咽下去呢，听到他用不屑的口气说着这话，一口茶水呛了出来。

    “这个，陈氏，李锁柱说得可是实情？”

    大少奶奶头一次被个泥腿鄙视，面上有些下不来，转头问向奶娘。

    “大少奶奶，我们是冤枉的呀。这李锁柱是少奶奶的人，少奶奶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或许这两个人是他弄来，专门来陷害我们的。还请魏、大少奶奶明察呀！”

    奶娘见已经闹到这步田地，只能咬紧牙关，死不承认。她想过了，反正她不是魏家的人，魏家就算是怀疑她，也不敢轻易对她发难。等回到陈家，相信总有办法拖延。

    “嘁，俺们吃饱撑的呀。”李锁柱显然对这种说辞很鄙视，他啐了一口吐沫，“还明察？明察个、个啥，直接派人去董家，问问是不是少了两个人不就行啦？”

    “你！”

    大少奶奶真是没辙了，她怎么说也是大家里的媳妇，从来没有和粗人打交道的经验。如今见这个粗鄙的汉，又是说粗话，又是吐口水的，除了抖着手指指向李胜男，一句话也说不出。

    “嗯哼！李锁柱，你先下去吧。”胜男忍着笑，用手揉着鼻头，吩咐道。

    “嗳，好的！”

    李锁柱骂出南山所有佃户最想骂的话，心满意足的退了出去。

    魏见事情越来越不堪，担心还有更丢脸的话，连忙把屋里其他的丫鬟、婆打发出去。没多久的功夫，正堂里只剩下魏老爷、魏，魏大少和魏良两对夫妻，当然还有地下跪着的奶娘和董家的两个下人。

    “，如今人赃并获，您看该如何处置呀？”

    正堂里一片寂静，胜男见状，便站起来，郑重其事的向两位当家人行礼。

    “这个，老大媳妇，你看这事该怎么处置？”

    魏也有些头疼，唉，这叫什么事儿，本来想找老两口的不自在，怎么弄到最后，却是她犯难？！想起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魏把责任直接推给了马氏。

    “，表妹毕竟是咱们的客人，要不，还是把她送回陈家，让陈家的人管教吧。”

    大少奶奶也郁闷着，身侧的老公更是一直冲着她翻白眼，她心里早就乱成一锅粥，哪有什么好对策。

    “老爷，您看？”

    魏琢磨了下，目前也只能这样，于是再向老爷征求意见。

    “唉，也只能这样了。”魏老爷叹口气，真是丢人丢到家里来了。想他魏某人，一向清白做人、规矩行事，临老临老的却被一个粗鄙的匠人唾弃，真是丢尽了祖宗的脸。

    “老家的，你觉得呢？”

    魏揉揉阳穴，最后问向胜男——事情是在人家的别院发生的，陈燕姐儿算计的又是人家的产业，如论如何也要听听人家的意见呀。她这个当婆婆的，做到这个份儿上，也真够失败。

    “老爷和的决定，媳妇自然没有意见，只是委屈了少爷。”胜男面无表情，用委屈的口吻说着，“我和少爷都要去县城当差，可少爷名下一栋房都没有，而媳妇娘家虽然比不得魏家阔绰，还是陪嫁了南山作为嫁妆。本来媳妇想着自己已经嫁到了魏家，自然就是魏家人，我的嫁妆少爷也能住。”

    “所以，我们也没有其他想法，便一起临时住在南山。可是没有想到，南山的稀罕作物却引起了别人的觊觎，主意都打到客人头上了。这次董大少勾引的是陈燕姐儿，如果我们还住在南山，下一次就不知道他想算计谁了……”

    “胜男说的没错。”魏良见魏大少的两只眼睛都要立起来了，忍着笑接过话头，“那天，董大少也想纠缠秀姐儿，还好胜男养的猫守住了秀姐儿，这才没有让董家的人得手。可防了这次，却防不了下次。这次是秀姐儿，下次还指不定是谁呢。”

    “正巧咱们魏家不是在县城有一套房吗，我看面积不小，不如先让我们临时住在那里，反正我也住不长，年后就要进京赶考，那时胜男再搬回来，也是一样。父亲、母亲，您看这样如何？”

    “梅水县城的房？”魏老爷听了这话，想了半天，捻着胡须点点头，“嗯，那套房面积还真不小。你们住的话，也不是不成，，你看？”

    “这、这不成。”魏气得只咬后槽牙，她难看的裂开一抹笑，“房老大已经租出去了，收了人家年的房租呢，现在要是中途毁约，咱们还要赔不少钱。”

    “没错没错。”魏大少暗地里把小儿两口骂了无数遍，要不是他和小儿是一个祖宗，估计早问候魏良的祖宗十八代了，他听到老娘的帮腔，连忙说道：“其实南山也挺安全的，只要别去什么闲杂人等，然后再请上几个壮硕的家丁，也没有人敢捣乱。弟呀，你要是没有合适的人选，哥哥我可以帮你介绍介绍。”

    “呵呵，谢谢大少爷的美意，只是您介绍的人，我们可不敢要。”胜男发觉这次真是敲到他们的痛处了，魏大少心疼的两个腮帮直哆嗦，便火上加油的插了一句，“我可是听说，大少爷和董家的关系莫逆，上个月刚从董大少手里接过来五十亩水田和一家铺，万一——”

    “老大，还有这事？”

    魏老爷一听，火气更大，看来和外人勾结的不止陈燕姐儿呀，还有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大儿。唉，他为了得到儿媳手中的玉米和地瓜，把牵制魏良最后的法宝都让了出去，这才得到宝贵的秧苗。

    而董家肯用如此下滥的手段，无非就是想要南山的那些种苗。五十亩地外加一个铺，这是多大的手笔，董家肯定从老大那里得了不少好处，估计南山的事端，老大也有份。

    “那个，那个……”

    魏老大冷汗直流，他突然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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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魏老爷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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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魏老爷长长的叹了口气，意兴阑珊的对地上跪着的人摆摆手，“来人呀，把他们先押下去。另外，去前院，把二少爷夫妻叫来。”

    底下的人答应一声，连忙照老爷的吩咐办。

    “老爷，您这是？”

    魏很少见到老爷如此疲惫的一面，突然有些无所适从，她诺诺的问道。

    “这些不肖呀。”魏老爷虽然不大管家里的琐事，但并不意味着他老糊涂了，今天看到老大和老的反应，便知道有些事，他必须得下决心了，“，咱们也老了，还是趁着现在头脑清醒，把家分了吧。”

    “分家？”

    魏心里暗喜，魏家的八成产业已经悉数归到两个嫡手里，她还担心等哪天老爷离世后，老疑心账面上短缺的财产，会仗着举人的身份闹腾。如今老爷肯先提出分家，那只要她把分寸把握好，老爷亲口说定的事，老也不敢有什么异议。

    “对呀，反正小儿已经成家立业了，老大、老二也不小了，趁着咱们的身骨都还硬朗，还能教教他们。”魏老爷有些失落的拍了拍椅背，想起前些日在历城县参加的老友丧礼，他分家的想法更加强烈，“哼，省得哪天我一闭眼一伸腿的去了，这些不肖为了瓜分家产，连我的后事都耽误。，儿大了，总归是要分家的，晚分不如早分呀！”

    “母亲，既然父亲主意已定，那咱们就把家里的账目清一清，好好商量商量！”

    魏老大听了老爹的话，一扫刚才的阴郁，忙迭声附和。瞧他那架势，恨不能今天就把家分了，明天他就把自己昧下的产业好好整理整理。

    “就是就是。”大少奶奶见自家男人的脸色终于转晴了，也连声附和。

    过了没多久，二少爷夫妇满脸凝重的来到正房。刚才在上，他们已经从下人的嘴里听说了，今天老爷要分家，唉，怎么这么急呀，再有四天，他就能把靠近祭田的二十亩地“转到”老婆名下，他手续和契约都弄好了，只能去县里转书，结果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分家。

    哼，肯定又是老大两口煽惑的，否则老爷每天小日过得正滋润，哪会想到分家？！

    虽说心里为不乐意，可老二两口也不敢耽搁，生怕自己来晚一步，少分了一丝一毫的产业。

    “爹，娘，这么晚了叫我们过来有什么要事吗？”

    老二进了屋，先扫了一眼在场的人，当他看到老大满脸喜色的时候，心里一沉，暗忖道：果然是老大做得妖，看我怎么收拾你，哼！

    “先坐下说话。”魏老爷抬手指了指座位，然后看向家里的账房，“徐先生，你把家里所有的账务都拿过来，另外把田地、农庄的契约也统计统计。”

    徐账房扎着手，答应一声便抱着一堆账册过来。

    “爹，您这是要查账？”

    魏老二心里闪过一丝不妙，难道是老大把自己变卖田地的事捅了出去？应该不会吧，他手上也不干净呢。

    “不是，你们兄弟也各自成了家，我决定现在把家分了，你们各自去过日吧。”

    魏老爷见老二的神色也有些不对劲，心里隐隐明白了什么，再次叹口气，无奈的说道。

    这时，徐账房已经把魏家所有的产业统计了出来，他拿着一张誊抄好的白纸，躬身来到魏老爷身侧：

    “老爷，这是家里所有的房产、田地和商铺，您看看！”

    魏老爷接过白纸，逐字逐行的看着，越往下看脸色越阴郁，看到最后，他啪的一声把纸张拍在桌上，“不肖呀，不肖，这就是你们办的好事？”

    听到这话，心中有鬼的老大和老二，噗通跪在老爷脚边，一人抱着一根大腿，“爹，孩儿鲁钝，不善经营，没能繁荣魏家的产业，还请父亲千万别生气，您的身骨重要呀。”

    两个人像串了词儿一样，异口同声的说着求饶的话。

    “老爷，现在世道艰难，家业不振也不能全都怪儿们呀。”魏见老爷真生气了，便装模作样的拿过白纸看了看，看到上面记录的和儿们私下向她汇报的差不多，心里大定，忙劝慰道。

    “……”老爷长长舒了口气，目光从个儿脸上扫过，两个嫡哭天喊地的说自己没用，唯一有出息的庶却一脸事不关己的样，最后，他定定的看向老伴儿，见她还在为两个儿说情，无奈的闭了闭眼，说道：“算了，还是按单上的产业分吧。”

    “老爷怎么说咱们怎么做，儿没意见！”

    魏良自从进门后，除了请安的话，便坐在下一言不发。刚才他接触到了老爹探究的目光，也从老爹的叹息声中听到了某些提示，觉得该是自己表态的时间，低声说道。

    “好，那我先念念单上的产业。”老爷听了老的话，这才又从手里接过白纸，念道：“魏家一共有八家店铺，梅水家，玫瑰五家，田地共十五顷，玫瑰园六十亩。房产一共处，除去现在住的祖宅，梅水、玫瑰各有一套房……”

    正房里非常安静，个儿和个儿媳一言不发，竖着耳朵听老爷讲话。当他念到多少多少产业时，老大和老二各自在心里算着私帐。只有魏良两口，像看戏的观众一样，不甚关心。

    “产业呢就这么多，你们兄弟人有嫡有庶，虽然生母不同，但都是我的儿，都是魏家的孙，所以我不会偏着哪个人，也不会亏待了哪一个。房呢，每人一套，老大以后要继承家主的身份，还是住在祖宅，等我哪天死了，祖宅归老大；田产嘛，除去祭田二十顷，剩下的十五顷，每人五顷；商铺呢，除去我和嚼用的两个小铺，剩下的六个，每人两间。小秀儿还没有出嫁，我单独留给她五两嫁妆银。怎么样，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老爷一鼓作气的把话说完，表面上看着，如此分派非常公平，所有的产业都是一分为，每个儿一份。不过，只要是熟悉魏家的人便知道，老爷手上的这纸统计，根本就不是魏家所有的产业，因为很多房和田地，已经变相的落到老大和老二的手里。

    唯有老魏良，他手上没有沾过魏家丝毫的好处。

    “呵呵，没意见，没意见。”老大听完老爹的分派，脑里已经迅速的把自己捞到的好处盘算了一番，嗯嗯，只多不少呀，他对目前的结果非常满意，率先出口赞同。

    “大哥既然没有意见，儿也没有意见。”老二也把私帐算了算，虽然少了二十亩良田，但已经吞到肚里的东西也不少，至少是那个野种的四五倍，他也还算满意。

    只有魏良，他们夫妻默默相视了一眼，还是一言不发。

    “怎么，老，你不同意？”

    魏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老爷不追究她们私下的小动作，分给魏良点产业，她也就忍了。可没想到，这两口居然不表态。难道白得了这么多财产，他们还不满意？

    “老爷的分派很‘公平’，我没什么可说的。”魏良面沉似水的回道，只是说到‘公平’二字时，故意加重了语气。

    “，媳妇进门的日尚短，并不知道魏家的产业究竟有多少。”胜男见老公开了口，她故作疑惑的说，“只是，常听镇上的乡亲说，咱们魏家家大业大，光良田就有上顷，怎么现在只有这么点儿？”

    “唉，没办法呀，现在世道艰难，家里花销大，可进项少。尤其是最近几年，不是旱灾就是冰灾，难呀。”老二一听这话，忙为自己辩白。

    其实吧，魏家原先的确有良田上顷，只可惜七八十顷地已经进了他的荷包，剩下的可不就是十五顷？！

    “嗯，二哥说得好像蛮有道理。田地少，可能和最近的天灾有关。”胜男还是不依不饶，这次她把矛头指向老大，“但商铺不应该就这么几间呀，我小时候听人说过，玫瑰镇有‘魏半镇’的说法，据说玫瑰镇县城的商业街有一半都是魏家的呢。怎么现在只有八间？！”

    “唉，没办法呀，头前儿暴民作乱，打砸了不少商铺，咱们魏家的损失也不小呀。”

    老大一听胜男找上自己，连忙解释道。经过董大少的事，他终于知道这个弟媳绝对不是省油的灯，生怕她查出什么，争取今天把所有的事情敲定。

    “这样呀，哼哼，大哥、二哥真是辛苦了。”魏良端着脸，还是不见喜怒，只是话里若有所指。

    “哦，对了，田姨娘的卖身契还在我这里。”魏见状也担心老夫妻把事情闹大，他们既然已经怀疑数据有假，只要稍加调查，便知道老大和老二动的手脚。李胜男真要是拿到证据，闹到族长那里，恐怕还要多分给老一部分财产。想到这里，魏思片刻，拿出最后的杀手锏，“说起来，田姨娘在咱们魏家也辛苦了大半辈，如今要分家了，她的卖身契我拿着也什么用。老，要不交给你如何？”

    “好，谢谢老爷！”

    魏良见目的终于达到，这才露出微笑，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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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初见方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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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松了口，事情便顺利了许多。老爷把家产大概的分派完，神情落寞的独自回了房间，剩下的具体事项就由魏良兄弟协商。

    魏见状况比预期的要好很多，心情大好，便守约的把田姨娘的卖身契拿来给魏良。

    魏良仔细的看过之后，这才小心翼翼的收起来，然后和两位兄长讨论分家的细节。

    按照魏老爷的意思，魏良一共分得两个小铺、一套房和五顷地。田地好说，只是商铺和房并没有定好具体是哪间。虽说胜男和魏良对这些并不怎么看重，但谁也不嫌钱多呀。再说了，小秀儿以后还要嫁人呢，田姨娘身无恒产，铁定不能帮小秀儿添补嫁妆。魏良和胜男作为兄嫂，一定会帮忙添补，不过要是能有名义上的父母给置备嫁妆，名声也好听些，小秀儿嫁到婆家也不会让人瞧不起。

    魏良夫妻早就商量过，在魏家分得的家产，他们会留给秀姐儿，算是魏良帮本尊为家人尽点儿心意。

    魏老大和魏老二对老爷的分派很满意，他们之前已经沾足了魏家的光，也就没有在具体铺上和魏良过纠缠。两间铺都是盈利的铺，一间在梅水，一间在玫瑰；宅呢，也是之前魏良看中预备从魏老大手里借住的那一套，加上前面的门头房，市值也有个四两；田地就更好说了，直接在魏家的田产边儿上，划出五顷地给魏良。

    兄弟个爽快的当夜就谈妥，第二天禀明族长后，纷纷在族里的长辈、总甲和保人面前签了字，把契约过了户，古玩玉器分割完毕。至此，魏家兄弟正式分家。

    “唉，不容易呀，总算是熬到分家了。”

    魏良坐在马背上，看着曾经的家，颇为感慨的说道。

    “不错，效果还不错。”胜男住进来的时日尚短，满打满算的也没有在魏家大院住够一个月。她瞧了瞧身后马车里的嫁妆和简单家私，满意的笑道：“还以为咱们会净身出户呢，没想到还能分一些财产。呵呵，这就不少啦，还要啥手表呀。”

    “嗯，没错。”魏良拍了拍胸口的卖身契，长长舒了口气，“这个才是最主要的，从今天开始，咱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过日咯！”

    “好，走吧，咱们一宿没有回去，小秀儿和姨娘会担心的。”

    胜男用力的点点头，衙门里的捕快经过她的一番敲打，行为都收敛了许多。而老爹的旧伤也康复的差不多了，平时他会帮自己在衙门盯着，剩下的时间，她要好好收拾收拾家里，正儿八经的把南山的庄园彻底整理妥善。

    “你先回去吧。”魏良调转马头，向胜男解释道，“咱们这趟不是回来收账吗？魏家的债算是清了，董家的那一份我还没有要呢。南山不是菜市场，绝不会任由闲人随意出入。”

    “嗯嗯，你不说我差点忘了呢，行，你去吧，我就先回家安置了哈！”

    胜男一脸恍然，连连赞同道。

    “好，你回家后先别告诉姨娘卖身契的事，呵呵，我想亲口对她说。”

    说话间，夫妻二人在口别过，胜男带着马车队朝南山开进。魏良则单人骑着马，慢悠悠的朝董家大院而来。

    按下魏良夫妻不提，再说一说倒霉的董管事。今天一早，魏家的管家便板着脸送来两个人，董家的管事一看，居然是大少爷身边最得力的两个家人，其中一个还是自己侄。再看看他们一个个顶着黑眼圈，眼中充满血丝，面色苍白，仿佛受了大的惊吓一般，心里更是心疼不已。（那啥，心疼的是他侄哈！）

    而最让人头痛的，则是人家魏管家的脸色，一张本来就长的马脸，鼻不是鼻脸不是脸的，说话也拿腔作势，似乎董家欠了他八两银一般。

    “呵呵，老董呀，这事你也做不了主，还是把董老爷请来吧。”

    魏管家端着架，一屁股坐在偏厅的椅上，粗胖的手指轻轻抿着唇上的短须，斜睨着对董管家说道。

    “哎呀，什么大事呀，魏老弟还给我打埋伏？”董管家压下心里的担忧，笑着从丫鬟手里接过茶杯，亲手递给魏管家，“您看这大清早的，我家老爷还没有起呢。有什么事，您就吩咐我得了。是不是这两个兔崽得罪您啦，有什么不自在您尽管说，我收拾他们！”

    魏管家揭起茶杯盖，故作雅的抹了抹茶叶梗儿，摇头，“唉，我又不是上得了台面上的人，哪有什么得罪不得罪？还不是他们把手伸到我家少爷的南山，让少奶奶抓了个正着？！本来呀，照我们少奶奶的脾气，早就让人把这两个兔崽捆了送官，还不是我们家老爷，念着和董老爷同年的情谊，硬是压了下来，否则，就不是我老魏来喝茶，而是捕快们上门咯！”

    南山？董管家听到这话，双眉一挑，忙追问道：“您是说，这两个兔崽跑到魏举人的南山闹事？嘿，好个混小，这是从哪里喝酒喝迷了心呀，居然敢去南山闹腾。瞧我不打断你们的腿——”

    说着，董管家抄起一把红漆椅，闷头就向两个摊成一堆的家丁砸去。

    “哎，哎，老董，你这是干啥？”魏管家见他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的椅却偏偏砸向一侧的地面，连忙拉住他，“我家老爷还有一封信带给董老爷，让我亲自交给他。要是董老爷实在没空，我见见大少爷也成。”

    大少爷？！切，大少爷现在还包得跟个粽似地，在床上直哼哼呢。

    “这个，哎呀，老魏，咱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交情了，要不这么地，您把信和这两个兔崽交给我，等老爷起来后，由他老人家处理？”董管家似乎知道魏管家话无好话，怎么都不肯让老爷露面，他放下椅，喘着粗气站在魏管家身侧，悄悄的把袖放在他的膝盖上，一锭银瞬间转移到了魏管家的手上，董管家挤了挤眉毛，“恩？！给老哥个面？”

    魏管家拢在袖里的手，轻轻捏了捏银块儿，面露喜色，刚要同意，门口传来门急促的声音：

    “管家，魏举人来啦，说是要拜见老爷和看望大少爷！”

    听到这话，魏管家的笑容顿时凝结，他气馁的把银退给董管家，“老董，不是小弟不帮忙！”

    董管家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他喀吧喀吧嘴，然后颓败的点点头，“唉，老哥懂！小李，先把魏举人请进正堂，我这就请老爷和少爷去。”

    魏良并不知道魏管家也来了董家，他下了马，跟着门走进正堂，一进门就瞧见脸上裹着白棉布的董大少，正满眼畏惧的缩在董老爷身后，根本不敢和魏良对视。

    “呵呵，魏举人清早来访，老朽未曾迎客，失礼失礼！”

    董老爷见魏良进来，虚抬了抬手，向魏良客套道。

    “哪里哪里。”魏良抱拳向老爷施礼，“前些日，小侄出了趟远门，家里只剩下老弱，还多亏了董大少关照呀，小侄特意来向董老爷和董大少‘致谢’！”

    “魏举人真是羞煞老朽了。”董老爷知道魏良这是来者不善，他面露愧色的拍了拍椅背，转头向儿呵斥道，“逆，你还不向魏举人请罪！”

    董大少听到老爷“啪”的一拍椅，他双膝发软，哆哆嗦嗦的从父亲身后走出来，腆着满脸的白棉布，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那个，那个，魏举人，都是我没有约束好下人，这些没规矩的东西，居然敢去您的南山闹事，我、我饶不了他们！”

    “嗳~，董大少客气了，魏某此次除了致谢，还要为我家猫的暴行向董大少谢罪呢。”魏良冷冷的扫视了他一眼，嘴里却说着虚伪的话，“只是，魏某很是纳闷，我家猫是如何袭击大少爷呢，还望大少爷把情况说清楚。您放心，如果是这只畜生犯了错，魏某绝不轻饶……”

    “魏举人，魏少爷，都是我的错！”

    董大少顾不得脸上和身上的伤，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匍匐几步来到魏良脚边，哭着喊着向魏良求饶。

    “您的错？呵呵，您有什么错呀？！”

    魏良见状，悠闲的把脊背靠进椅背里，凉凉的问道……

    场景切换，我们再把目光投向满载而归的胜男。

    胜男骑着悍马，满脸笑意的和马车里的李锁柱聊天。

    “唉，自从进了九月，这天是一滴雨也没有下呀，要不是东家您提前挖了蓄水池，咱们南山的秋种也得耽搁。”

    “哦，我们走了以后，附近还是滴雨未下？”

    胜男闻言，轻轻皱起眉头，看来来年的年景不妙呀。

    “可不，咱们南山有蓄水池和水车，小麦早就种好了。”李锁柱一双粗糙的手扒着车窗，眉头紧锁，“可其他的地方就惨咯，光是为了抢水，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冲突咧。”

    “嗯，我在衙门也听说了。”

    胜男点点头，目光不由自主看向官道两边的农田，如今小麦刚刚下种，地里还没有绿色。

    两个人正说着，后面叫叫嚷嚷的赶过来一辆牛车，车上坐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还有几个穿着粗布短衫的汉。

    “咦，这是怎么啦？”

    胜男瞄了一眼，发觉似乎不对劲，牛车上的人群中，好像有一个受伤的，脖上吊着胳膊，脸上也有青紫色。

    “那个书生好像是方举人。”李锁柱伸手罩在眼眉上，放眼看了看，喃喃道：“有这个人在，估计又要打官司。”

    “方举人？打官司？”

    胜男这是第二次听到方举人的大名，在县衙棍打李大头的时候，好像听谁提过一次。

    “东家，你不知道，这个方举人呀，上个月刚来咱们梅水。”李锁柱目送牛车远去后，小声的说道，“他好像是杨知县的亲戚，考科举不成，专门替人打官司！”

    “打官司？那不就是讼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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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胜男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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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李锁柱悄悄的瞅了瞅四周，没有看到什么人后，这才探着身，小声说：“这个方举人可孬啦，但凡是找他打官司的人，不弄到倾家荡产不算完呀。上个月月底，十六里河豆腐坊的小寡妇要改嫁，婆家不同意，寡妇的娘家和夫家打起官司，当时请的就是这位方举人，结果两家不知花了多少钱，官司却打得没完没了，寡妇想撤诉，他还不同意，硬逼着人家打，否则，他就倒过来帮助夫家对付寡妇，弄得人家小寡妇一气之下喝了一大碗卤水，要不是家里发现的早，一条命就这么没有了。”

    “唉，缺德呀，难怪靠不上科举呢，就这样的人，考上了进士，当了大官，也一定是贪官。”

    李锁柱想起南山小贩们转述的故事，非常不屑的感叹道。

    “还有这事？”胜男听着故事有几分耳熟，她挠头想了想，嘿，这不是《大染坊》里写到的法律流氓訾海办过的缺德事吗，怎么大明也有这样的人？！

    “对了，你刚才说方举人是杨知县的亲戚，到底是他什么人？”

    胜男皱了皱眉，梅水经过一番权利争斗，官场、县衙总算是平下来，她可不想有这么一号讼棍把好端端的梅水、玫瑰弄得乌烟瘴气，姓们怨声载道的。

    另外，她打李大头的时候，有人还隐约的提到，李大头有了新靠山，似乎就是这位方举人。如果传言是真的，以方讼棍和杨知县的关系，那还真是个麻烦事儿。

    “嗯，小的听街口卖布的徐掌柜说，方举人好像是杨知县母亲家的堂侄，关系挺近的，听说还没有出服呢。要不是有杨知县照看着，哼，就这种缺德玩意儿，就他办得那些缺德事儿，早早就被镇上的人打死了。”

    李锁柱忙完了胜男交给他的那些奇怪木器后，木器作坊便清闲了不少，那些小活计就交给他儿和徒弟干，他自己便有时间在南山附近的商铺转转，消息也比较灵通。

    “嗯嗯，我知道了，咱们也快点赶，一辆牛车都敢走在咱们前面，可见咱们的速也忒慢。”胜男点点头，她准备安顿好家里后，抽空回娘家和老爹好好聊聊，也探探这个方举人的底。

    “嗳，好嘞！”

    前头赶车的王老实一听，抡起鞭，利的甩了一个鞭花，嘴里‘驾驾’的吆喝着，马队迅速的动了起来。

    与此同时，魏良正端着茶杯，悠哉的看着董家父的闹剧。

    董老爷见魏良就是不松口，只好狠了狠心，悄声吩咐董管事去取了份地契，送到魏良面前。

    “呵呵，这不合适吧，我魏某人还不差这点土地。”

    魏良放下茶杯，接过折好的白纸看了看，随即并不感兴趣的丢在桌上，浅笑着说道。

    “魏举人误会了，老朽不是这个意思。”董老爷知道魏家刚刚分了家，好像这个少爷并没有分得多少家产，明年他又要进京赶考，应该正需要用钱吧。

    唉，要不是自家儿得罪了手握实权的魏师爷，向来守财的他才舍不得把家里的这五十亩地白送给魏良呢。

    结果，他终于狠下心把东西送过去，人家魏良就看了一眼，便丢在一边，一副丝毫不感兴趣的样。可自己的儿还在那里跪着呢，魏老爷只好赔着笑脸，呵呵道：“听说您在南山有产业，这五十亩地正好挨着南山的沙土地，而且还有一个砖窑，对了，董管家，把砖窑的房契也拿来，一起给魏师爷。”

    砖窑？！魏良心里一动，脑里浮现出那位前辈的日记，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筹划——嗯嗯，如今县衙的差事基本上都交给了冯师爷，他也从魏家正式脱身出来，接下来是该认真置办些产业了。否则，他在别人眼里，依然是个吃老婆嫁妆的小白脸。

    “魏师爷，您瞧，这个砖窑虽然闲置了一些时间，但设备齐全，而且附近有大片的砂石和黏土，您接手后就能开工呢。”

    董管家颠颠儿的把房契送到魏良面前，努力劝说着。没办法呀，谁让他那个不省心的侄作出这么大的祸事，虽说是听大少爷的吩咐办事，可一旦追究下来，老爷肯定舍不得责怪大少爷，挨打受罚当出气筒的，还不是执行命令的下人们？！

    “这个，呵呵，魏某无功不受禄呀，怎么好意思白收董老爷的馈赠呢？！”

    魏良的脸上终于有了波动，他有些推辞的笑道。

    “哪里哪里，只要魏师爷不再追究犬的失礼，老朽情愿将这五十亩地和砖窑送给魏师爷，呵呵，也算是老朽向魏师爷赔罪了。”

    听到魏良的‘客套’，董老爷紧绷的那根弦终于松下来，他忙表明态，并给董管家使眼色。

    接到主人暗示的董管家，也非常上道，他连忙把房契和桌上的地契，一起折叠起来，双手捧到魏良面前，“魏师爷，要不小的现在就跟着您去县衙，把手续办了？！”

    至此，魏良的脸色终于放晴，他没有再推辞，接过契约，然后转脸对地上的董大少说，“哟，大少爷怎么还‘坐’在地上呀，董管家，你家少爷身上有伤，还是让他好好卧床休养吧，呵呵，咱们也不是外人，乡里乡亲的没有这么多俗礼！”

    魏良的话音刚落，董大少终于舒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抬起右手抹了抹额上的冷汗，和正堂上的董老爷同时在心里长叹了一句——呼，这一劫终于过去了！

    董管事也暗自擦了擦汗，随即跟着魏良去了县衙，帮忙办理过户手续。

    得了五十亩地和一间砖窑，魏良的心情无比哈皮，他哼着小调骑着马一跑回南山。

    回到南山，胜男已经指挥农妇们帮忙把马车里的东西卸了下来归置妥帖后，正坐在田姨娘的院里，向姨娘汇报分家的详细过程。

    “这是什么？”

    田姨娘听完儿媳的汇报，脸色有些难看。别人不知道魏家的产业，她在魏家待了二十多年，哪里不知道？唉，儿还是吃了亏，早知道这趟去分家，她死活都要跟着去。儿和儿媳不常在家呆着，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两位少爷动的手脚。要是有她在一旁提醒，儿至少能多分回来两倍的产业。

    她正埋怨着自己呢，儿突然递给她一张发黄的白纸。

    “姨娘，您打开看看！”

    魏良早就发觉了姨娘的不悦，他并没有在意，毕竟比起那些死物，一家人能和美的生活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这、这是。”田姨娘疑惑的打开白纸，一看上面的字，有些激动的说道，“是我、我的卖身契？！”

    “对，姨娘，咱们撕了它吧。从今天开始，您再也不是谁的奴婢，再也不是谁的下人，而是个完完全全的自由人了。”魏良握住田姨娘颤抖的手，双眸定定的看向她，“儿知道，您觉得分家的时候，儿吃了亏。可是儿并不后悔，因为我换回了最珍贵的东西。”

    “好，好孩！”

    田姨娘听了儿的话，心里发酸，眼泪流了出来，她在儿的帮助下，一点儿一点儿的把卖身契撕碎……

    “咦，这是哪里呀？”

    劝慰完田姨娘，魏良兴冲冲拉起胜男的袖，两口一起跑到南山外围的一片荒沙地。胜男看着空旷的土地，不解的问道。

    “呵呵，董家的赔礼！”

    魏良站在地边上，对着地契上记录的亩数，兴奋的说道，“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咱们还有一个砖窑。我准备用这个砖窑烧玻璃，老婆，你不是早就想用玻璃做暖房吗，呵呵，老公我亲自做给你！”

    “砖窑？”胜男跟着魏良快步来到一个半旧的黄土窑，看了看作坊里的工具，也有些兴奋的说，“亲爱的，你是说要按照前辈的配方造玻璃？！”

    “没错！”魏良用力的点点头，前辈的日记他已经翻译了一遍，里面几个实用的配方他也誊抄下来，就等着获得自由后，大力发展自己的事业。只是没想到事情这么顺，董家害怕自己报复，居然拱手送给一个砖窑，正巧解决了造玻璃的厂房问题。

    “好了，你赶紧实验吧，争取早点把玻璃瓶造出来，哼，我也要把精油捣鼓出来，好好回敬一下董家！”

    胜男在砖窑附近转了转，恩，砖窑的位置很不错，周围是黏土和砂石，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而且离南山也近，非常便于他们夫妻管理。

    “精油？是玫瑰精油吗？”魏良一愣，他想起什么似地担忧道：“你不是拿方换了粮食吗，如今再做玫瑰精油，那不就违约了？！”

    “呵呵，老公，我只是卖给了他们玫瑰纯露的方，并没有卖精油的方呀。虽然纯露和精油的蒸馏程序差不多，但纯露是蒸馏出来的花水，而精油则是下层的蒸馏液，根本就不是一种东西。”胜男想起那天董家煽动佃户们来闹事的场景，心里就气结，“放心吧，这不算违约，而是我对董家不顾合作情谊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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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又是新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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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胜男和魏良去了趟县城，在衙门点完卯后，夫妻两个便分了手，各办各的事儿。

    魏良拿着过户的书，先去看了看分家时得的那套宅院。这套房面积很大，而且位置非常好，前院临街建成了大间两层的门头房，左右都是经营奢侈的店铺。

    租房的也是一个卖古玩玉器的大富商，前面的门头房当铺面，后面的宅院一部分用来当库房，另一部分则是给店里的伙计和管事住。

    当时胜男开口借住时，魏和魏大少担心他们有借无还，便借口说收了人家年的租金。后来分家的时候，魏良分得了这套宅院，魏老大才故作不好意思的说，他记错了，房客当初是签的年租期，只是人家已经住了两年半，明天春天就到期了。

    魏良两口听了，心里直翻白眼，但嘴上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等租期过后，再把房接管过来。

    虽然现在不能接管，但魏良还是决定先告知房客，房主已经换了人，别等到明年租期到了，魏老大再一次“记错”，还以为这套宅是公产，跑来收了租金，到那时，魏良还能为了一多两银找回家去？！

    思及自家大哥的贪财，魏良也不得不先下手为强，直接拿了书和房契，一方面见见房客，另一方面也仔细看看这套房，顺便计划下等收回房后，用它来做什么。

    宅院位于东市，离县衙不远，魏良穿过几条街便来到门前。站在门口，魏良放眼看了看，恩，不错，很不错，房虽然是老房，但房客维护的还不错，临街的间铺面也收拾得干干净净。

    看完门头的铺面，魏良又顺着墙根来到胡同里侧的院。院的门敞着，他抬腿走了进去。院比较宽敞，石铺成的小直通廊下。当初建门头房的时候，在铺面后面又砌了一堵新墙，这样就把铺面和院隔离开。

    宅院一共有间正房，两间厢房，房都隔成小间，住着不同的人家，院里的空地种着几棵树，树上拉着晾衣绳，各色床单、粗布衣裤迎风摇摆，黄土地上还有几只小鸡仔跑来跑去，看起来很像前世的四合院。

    在院里大致的转了一圈，和住户们聊了几句，魏良这才又折回前面的店铺，找到掌柜的，表明身份，告知自己的来意，并提前通知房客，这套房到期后不再出租，还请他们趁早另找合适的铺。

    和掌柜的谈了良久，魏良这才起身告辞，然后去采买造玻璃的原料。

    胜男这边，点完卯，又给捕快们上了上政治课，见他们老老实实的按排班表工作后，这才放心的回到娘家。

    “嗯，这个方举人很不简单，而且他是杨知县用来接替姑爷的不二人选。”

    胜男先给老娘一罐生命水，等老爹把旧伤涂完后，父女两个来到书房，开始谈起正事。

    “接替相公？”胜男坐在李正义对面，小手轻轻的揉搓着下巴，“不是有冯师爷吗，难道杨知县还想聘请两个师爷？”

    梅水可是小县呀，即使加上玫瑰镇，也用不了两个师爷吧？

    “也不是不可能呀。”李正义捋了捋胡须，两眼烁烁的说：“王主簿已经病了一年，估计杨知县快等不及了。依我看，他现在年龄轻，正是熬资历的时间，与其任满了换其他的地方当知县，还不如就留在梅水。一方面这里经验了数年有了根基，另一方面梅水虽小，但位置重要，这里离省城很近！”

    “嗯，我明白了。”胜男点点头，接过话题说道：“杨知县当初赶走县丞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在梅水长待。如今他几乎掌握了整个梅水，只有钱粮、赋税这方面还有王主簿的势力。去年杨知县刚刚上任，顺利的拉下县丞后，他为了避免动作大引起某些势力的反弹，便没有下死手对付王主簿。而王主簿也聪明，干脆来个称病。”

    “一年过去了，杨知县有了‘以工代赈’‘繁荣农业’的政绩，也得了不少人心，梅水的很多富户早就倒向他这一边，可以说他终于在梅水站稳了脚跟。于是，在职养病的王主簿就有些碍眼。正巧相公要继续赶考，不能全力当差，杨知县便乘机找来自己的亲信，先以讼棍的身份不声不响的混进县衙，熟悉刑狱、诉讼事务……”

    “不错，杨知县的心机很深。”李正义见女儿已经想通了杨知县的计划，赞许的点点头，“而且控制欲强，比起左有主簿、右有县丞的足鼎立，他更喜欢带两个私人幕僚、一人独大的局面。所以，即使姑爷来年春闱失利，也不要再回县衙了，否则——”

    胜男听了这话，心里一凛，“难道杨知县会觉得相公碍眼？相公可是帮了他不少忙呀，难不成他还想兔死狗烹？！”

    “唉，就是姑爷知道的多了，更要离县衙远远的。”李正义默默叹了口气，本来他还指望有个当师爷的姑爷，能多多照拂李家，但就目前的形势看来，不被他连累就不错咯。

    “切，真不是好东西！”胜男窒了窒，虽然很不忿，但也明白老爹说的是事实。

    “呵呵，不过姑爷还年轻，明年失利的话，还能再参加几次。再说了，他现在是举人，已经一只脚踏入士族，你们小夫妻即使离了衙门，也不会有人欺负。”

    李正义看小女儿满脸义愤，咧着嘴笑起来。

    “离开县衙？爹，我不是还要等弟弟长大接班吗？”胜男想到老家受训的小弟，不解的问道。

    “唉，一切顺其自然吧。”李正义似乎受了什么打击，眉眼间多了几分落寞，他抬眼迎上女儿担忧的眸，轻声安抚道：“爹没事，你们刚刚分了家，忙的事情比较多，我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衙门的事就交给我，你还是早些回去好好整理家务吧。”

    “……”胜男紧紧的看着老爹的双眼，见他眼中更多的是慈爱和关心，便默默的点点头，“好的，多谢爹爹！”

    衙门有了新变化，胜男和魏良也各自有了体验，多多少少有些心灰意冷。还好，他们在南山还有不少工作要忙，每天不停的忙活着倒也冲淡了这些伤感。

    冬日的清晨，魏良和胜男一起穿着功夫服去山坡上晨跑，锻炼一圈回来后，田姨娘带着新雇的两个婆，把早饭端上桌，然后一家四口围坐在一起吃早饭。

    吃过早饭，魏良去书房读书，胜男则去南山的各个作坊察看。

    南山经过胜男两个多月的精心打理，不但成了粮食丰收的农庄，更是成立了许多作坊：玫瑰园里有玫瑰作坊，只是现在过了花期，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沙土地里有地瓜作坊，专门烹制薯片、薯条、地瓜干以及各种地瓜食，这些新奇好吃的小点心，除了放在县城的西点店出售外，还和几个饭庄、茶楼签订了供货协议，每天都有马车穿梭着来拉货；居民区有布艺手工作坊，专门制作成衣，养了鸭后，也开始在胜男的指点下，制作羽绒服、羽绒被；还有最初的木器作坊，如今正全力打造胜男按照前世画下的一些简易家具和现代化的沙发，不过沙发因为弹簧问题还在反复的实验中。

    除了这些作坊，还有两大养殖场，一个是建在山坡地上的家畜养殖场，分别养着猪、牛、羊还有驴，定期给县城的十香斋供给鲜肉和鲜奶；另一个则是家禽养殖场，这个养殖场位于蓄水池便的草甸上，用木栅栏圈出两亩大的区域，自然放养着五只鸡和四只鸭。

    “东家，鸡蛋不够呀，今天又有两个饭店的管事跑来，说是要买咱们的鸡蛋和鸭蛋呢。”

    家禽养殖场的管事，不是别人，正是许大勇的娘许大嫂，她穿着厚实的灰布棉衣，正陪着胜男在鸡架边查看。

    “嗯，今年是头一年实验，所以养的鸡比较少，等来年咱们再在南侧的草甸上圈个场，多养一些。”

    胜男向远处看了看，指着靠近小溪的山坡地说道。

    “俺看行，对了，东家，您说的那个什么用鸡粪养鱼，是咋个回事呀？”

    许大嫂点点头，东家看中的地方有草有水，正合适养鸡，她想起昨天胜男提到的一件事，好奇的问道。

    “哦，那是一种立体养殖法。”胜男也不懂，她模模糊糊的比划着：“先挖一个大的池塘，池塘里养上鱼、虾，在池塘边加上木架，养鸡、鸭和鹅。鸭和鹅可以下水、扑食水里的小鱼小虾，鸡呢可以吃池塘边水草里的小虫，而鸡鸭鹅的粪便流到池塘里，可以喂养鱼……”

    “嗯嗯，好办法。”许大嫂养了一段时间的家禽，掌握了不少具体的知识，她听完胜男的话，皱着眉想了想，随即点头，“咱们的鸡喝的是山泉水，吃的是小虫，下得蛋就是比家里吃糠的鸡下得蛋好吃，个头大不说，那蛋黄橘黄橘黄的，看着就招人。”

    要不人家城里的饭店，干嘛大老远的跑来抢着要订购呀，还不是东西好呗。

    “不过，我也只是听人家这么一说，究竟怎么操作也不了解，你们几个大嫂可以先合计合计，或者开春后，挖个小点儿的池塘试试。”

    “嗳，行！对了，东家，马上要过年了，咱们还杀猪吗？”

    许大嫂现在对东家那是一个信服，自从他们留在南山后，日一天比一天好，去年过年的时候，东家还特意杀了两头猪分肉给佃户们呢，今年好像比去年养的猪还多看，是不是还能分到猪肉？！

    “杀！大家辛苦了一年，当然要好好过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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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小秀的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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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自从入冬后，佃户们都闲了下来，除了身上有些手艺或者脑灵透想手艺的几个年轻人天天守在几个作坊里免费帮忙，其他的人都躲在家里围着火炉猫起冬来。

    今天胜男一声令下，整个南山顿时热闹起来。闲在家里的农夫们，听到消息，一个个都跑到养殖场帮忙，抓猪的抓猪，磨刀的磨刀，烧开水的烧开水，人人两眼精光的瞅着那几头圆滚滚的大肥猪。

    “东家，真杀呀？”

    许大勇拿着磨得亮晶晶的尖刀，笑呵呵的问着胜男。

    “当然啦，我和魏师爷经常不在家，南山多亏你们照应呢，请你们吃点猪肉还不应当？”胜男看着大家热切的目光，大声笑道：“咱们南山一共有十二户佃户和工匠，每家二十斤，我这里留五十斤，剩下的都送饭店。过年了么，你们辛辛苦苦的跟着我和魏师爷，天天吃大鱼大肉我做不到，年十吃顿饺、煨点炖肉，我还负担得起。别废话啦，赶紧动手吧！”

    “嗳，谢谢东家！”

    其他围观的佃户听到东家的话，想到自家一年来的变化，心里更是感慨不已。唉，以前没来南山的时候，别说吃炖肉了，过年不被债主堵在外面就阿弥陀佛咯。哪像现在呀，平时十天半月的还能吃点鲜肉和鸡蛋，粮食更是不缺，帮东家做点活儿，东家还给工钱，来这儿才多久呀，手里居然有了余钱儿？！

    比起原来的邻居们，最初投奔南山的佃户，更是为自己的有眼光得意洋洋。崭新的大瓦房住着，手里小钱攒着，娃们荷包里还装着各色地瓜零食和炒瓜，婆娘们也扯了新棉布准备给家里人做新衣服，现如今连过年的肉东家也分了，简直、简直就是做梦才会有的日嘛。

    随后又听到东家说，每户分二十斤（古时一斤是十六两），自己一家人肯定吃不完呀。嘿嘿，等分了肉，先给老宅的叔伯送去二斤，也让老人家沾沾荤腥，顺便也感受感受别人羡慕的眼光。从王家庙出来的佃户们，摸着口水，美滋滋的想着。

    “我呀，也不求你们的谢，只要来年好好干活就成，放心吧，今年是头一年，以后的日一定一天比一天红火！”

    胜男虽然天天在外面当差，但还是见不得过血腥的场面，四斤的肥猪被几个粗壮的佃户五花大绑的抬到了案板上，许大勇也挥着刀准备开始杀，她连忙交代了几句，离开了屠宰场。

    “老公，你这是干啥呢？”

    胜男回到院里，发现读完书的魏良正狼狈的满院追着一只鸡，地面上还有不少血迹。她有些错愕的问道。

    “呵呵，刚才四姐夫打南山过，顺便给咱们送了两只乌鸡，那什么，你不是这两天不舒服吗，我想着先把鸡杀了，给你补补！”

    魏良见老婆提前回来了，正巧撞破自己的糗样，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是，你以前杀过鸡没有？”胜男疑惑的走到台阶下的案板旁，看到崭新的案板上放着一个血淋淋的鸡头，而那只少了头的鸡，还在院里乱窜，她有些头疼的问道。

    魏良闻言，尴尬的摇摇头，心说话以前要是杀过，他现在也不会被一只半死不活的乌鸡弄得满院瞎跑。

    “……”胜男无语，她看了眼满脸汗水的老公，回想起他刚说的话，心里一暖，口气也柔和起来，“我也没有杀过，要不让厨房的魏大婶来帮忙？”

    “哎呀，东家这是咋啦？”

    许大嫂手里提着一个猪后肘，还没进院，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

    “呵呵，杀鸡呢！”

    胜男忙从魏良手里夺过菜刀，然后把他推进屋里——前世男人干家务很正常，可这里是讲究‘君远庖厨’的大明，她老公又是举人，在这些佃户眼里，那就是官老爷呀，岂能让老公光辉伟大的形象因为一只鸡而毁掉？！

    “东家，杀鸡可不能这么杀。”许大嫂走进院，看到了案板上的鸡头，忙把手上的猪后肘放在案板上，几步来到那只挣扎的乌鸡跟前。

    这只无头鸡经过一段时间的折腾，那股残留的生命力也消耗殆尽，奄奄一息的倒在一边。许大嫂一把抓起乌鸡的两个翅膀，倒着提起来，把血滴进一旁的铜盆里，等血控得差不多，乌鸡也终于断了气。她看院里也没有准备开水，而廊下的柱上还拴着一只鸡，便问向胜男：“东家，这只也杀吗？”

    “杀，杀。”胜男见人家如此利，便打着一事不烦二主的主意，请许大嫂一起帮忙料理。

    “呵呵，东家这是第一次杀**。”许大嫂看出胜男的不自在，一手抓住那只拼命挣扎的乌鸡，一边向胜男解说道，“我第一次杀鸡的时候，也这样：忍着害怕，一刀剁掉鸡的头，结果鸡一时死不了反而挣了出去，没头没脑的在院里瞎撞，弄得血和鸡毛满院都是……”

    “哦，那应该怎么弄呀。”胜男看人家帮自己干活，她也不好扎着手围观，连忙挽起袖，“许大嫂，我干点啥？”

    “嗯，您去烧点开水，我杀完这只，一起给您收拾妥当。”

    许大嫂和胜男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知道这位东家的脾性，也没有客气，直接吩咐道。

    “行，屋里烧着炉，应该有热水。”胜男听了人家的指示，连忙跑回厨房去提水。

    “东家，您看着哈。”许大嫂见胜男提着水壶出来，便一手抓好鸡的翅膀和头部，一手拿着菜刀，锋利的刀刃迅速的割向鸡的脖，温热的血顿时流出来，鸡也开始死命的挣扎哀嚎，而许大嫂用力的抓紧鸡，把鸡倒提起来，让血尽快的流出。慢慢的，腔里的血被放尽，乌鸡也不再扑腾翅膀。

    这时，胜男把开水倒进大铜盆里，许大嫂利的把两只刚刚断气的乌鸡丢进开水里，双手也飞快的揪着毛……

    “呼，杀只鸡也怪不容易的呀。”胜男蹲在一旁，着许大嫂的动作，给鸡开膛破肚，把鸡心、鸡肝、鸡胗什么的单独放在一边，接着拔掉残留的毛根儿，然后洗净，最后用菜刀斩成小块儿。

    “可不！”

    许大嫂剁完几块，取了热水净手，又从袖袋里取出帕擦手。

    胜男也把自己的那只鸡剁成小块儿，然后和许大嫂一起收拾院里的血迹和鸡毛。

    “嫂，嫂。”小秀儿穿着一身簇新的碎花棉衣，兴冲冲的从外面跑进来，她高举着冻得通红的小手，似乎在展示什么东西。

    “做好啦？”

    胜男擦完手，见小姑献宝一样捧着四根一尺长的竹签，笑着问道。

    “嗯，您看看，是不是这样的呀？”

    小秀儿把竹签递给大嫂，和许大嫂相互见了礼，急急的问着胜男。

    “呵呵，李师傅给做的？手艺真不错。”胜男轻轻的摸了摸打磨光滑的竹签，随即满意的点头：“嗯，没错，就是这样的。走，嫂教你怎么用。”

    胜男说完这话，抬眼看到许大嫂满脸好奇，便顺口说：“许大嫂一起来吧，呵呵，手工活我可不行，到时候还需要你们提点。”

    “嗳，嗳！”

    许大嫂来到南山后，已经见识了东家多的花样，不管是地瓜还是玉米，不管是野都柿还是薯片，她活了十多岁，从来都没有见识过。可就是这些闻所未闻的稀罕物儿，让南山的所有佃户们都过上了好日。

    如今，东家又做了新玩意儿，不用说，铁定又是他们没有见识过的，她当然要好好。

    说话间，个女人来到西侧的厢房，胜男从炕上的簸箩里取出一团田姨娘纺的棉线，然后拿着四根竹签织起了棉线袜。

    “你们看，先这样，然后再这样，最后织上一尺长，再把口缝住，就能当袜穿了哦！”

    胜男笨拙的演示着，她实在不擅长手工。幸好前世的老妈是织毛衣达人，一家五口（包括大嫂）的毛衣、毛裤、围巾和帽，全是她老人家一手包办。那时，每天傍晚吃过晚饭，老妈就拿出毛衣针和毛线往沙发上一坐，边看电视边织毛衣。

    尽管胜男是个手工白痴，看了二十年，也会几种简单的织法。她教给小秀儿和许大嫂的便是最最简单的平针，这样的织法织出来的纹比较紧凑，最后制成的袜也会比较贴脚。

    “哎呀，东家，这、这可是好东西呀。”许大嫂是女红高手，她看了没有两圈儿，就已经会了。伸手摸了摸胜男织出的一小段儿棉线袜，既厚实又柔软，这样的袜穿在脚上，肯定比粗布缝制的袜合脚又保暖呀。

    “嗯嗯，我也觉得是好东西，所以、所以想——”

    小秀儿见了半成，又听了许大嫂的赞许，两只大眼睛也闪闪发光。

    “所以什么呀？”

    胜男似乎猜到了小姑的想法，故意逗她。

    “所以，我想让咱们布艺作坊的大嫂们一起织，织出来的袜，除了自己穿，还能卖钱呢！”

    小秀儿强忍羞涩，还是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好呀，咱们秀姐儿也知道挣钱了呢！”

    胜男把竹棒针放在一边，拉住小秀儿的手，笑眯眯的说道，“既然你想到了这个好主意，那布艺作坊嫂就交给你，让你管理如何？”

    “我？”小秀儿纤细的手指顶向自己的鼻梁，吃惊的问。

    “对呀，咱们南山这么多作坊，嫂哪里忙得过来？呵呵，你就当帮嫂的忙，咋样？”

    “帮忙？好，我愿意帮嫂干活，这袜作坊我来管！”

    小秀儿接收到胜男鼓励的目光，挺了挺小胸脯，坚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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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初建保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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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小秀儿和田姨娘自从来到南山后，总感觉自己是哥哥或者儿的拖油瓶，靠着嫂（儿媳妇）的嫁妆过日，总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小秀儿听了胜男话，觉得自己终于能帮到嫂，能用自己的劳动换取食宿，她非常兴奋，当下便风风火火的拿着竹棒针跑到木器作坊，请李师傅帮忙打造几套同样的棒针，接着又拉着嫂跑到作坊，现场招募织棉线袜的大嫂。

    一圈忙活下来，小丫头白净的小脸儿上红扑扑的，眸里也充满了劳动的热情。

    “老公，我觉得你还是把南山的真实情况告诉姨娘和小秀儿吧。”

    胜男跟着秀姐儿，看她兴冲冲的忙东忙西，那种深恐自己没用的讨好的神态，让胜男看着有些心疼。突然间，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田姨娘对她的态如此谦卑，比在魏家的时候，还要畏手畏脚。

    “恩？怎么想起说这个了？”

    魏良杀鸡失败后，被老婆赶回房间，他趁机洗了个热水澡，又换套干净的衣物。刚出了房门，就看老婆一脸沉思的看着远处。

    “哎呀，你还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呢，你就没发现姨娘和小秀儿的不对劲？”

    胜男挽起老公的胳膊，两口悄悄的来到田姨娘的院，田姨娘正领着两个婆在院里又是晒地瓜干儿，又是纺棉线，满头大汗的忙得不亦乐乎。

    接着，胜男又拉他来到布艺作坊，小秀儿纤细的身影在一群大婶大妈发福的身躯中穿梭者，细声细语的交代工作，并亲手演示如何处理棉线。

    “咦，她们这不挺好的吗，我看比平时吃饭、聊天时，脸色还要好呢。”

    魏良毕竟是大男人，没有女人的心思细腻，他被动的跟着老婆跑来跑去，见老娘和妹开开心心的劳作着，他更是不明白老婆的话。

    “……”胜男扶额，见他一脸茫然的样，心里更加郁结，没好气的拉着他回到自己的院，“你刚才也说，田姨娘和小秀儿干活的时候，比平常吃饭聊天的时候，脸色要好、神情更加坦然，对吗？”

    魏良点点头，见老婆的眉头又要皱起来，忙伸手抚平，和她一起坐在火炕上，从老婆的口气中推测道：“你是说，姨娘和小秀儿平时生活的不自在？”

    “嗯，你别忘了，南山对外宣称的可是我的产业。”胜男见他终于听进自己的话，有些心疼的说，“而你呢，虽然分了家，可实际分到手的东西并不多。两个铺和一套宅院，地契是你的，可人家早就收了租金，你一分钱还没有收到手；五顷地吧，现在又刚刚种了小麦，再加上今年入冬以来一场雪也没有下，估计来年的收成也不会好，就算是收成好，那也要等到七八月份才有收获；还有一点，你已经许久不去衙门，镇上谣言四起，说是你得罪了杨知县，被杨知县赶出了县衙，连最后的薪水也没有领到……”

    “胜男，别说了，我明白了。”魏良越听脸色越难看，他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备战来年的春闱，并没有多顾及姨娘和小妹。他自从分家后，以为拿回了田姨娘的卖身契，能减少姨娘的自卑感，却全然忘了告知姨娘自己的名下的产权。

    如今，他正是从魏家分离出来，明面上的产业并不多，至少在世人眼里，他还是靠老婆嫁妆生活的没用男人。

    以前他还有一个刑名师爷的身份，让人家知道，他魏良虽然没有多少财产，但手上有实权；可现在，县衙里来了个方举人，魏良的身份变得尴尬起来，县城里的谣言更是满天飞。

    姨娘和小秀儿虽然住在内院，可南山也不是与世隔绝的地方，外面就是穿梭的小贩儿，各种消息非常灵通。得知自己儿丢了差事，手上又没有存银，如今连房也是媳妇的陪嫁，这让田姨娘如何不揪心，如何不焦虑？！

    但是这些话，田姨娘又不能对儿说，一方面她担心自己说出来伤了儿的面，另一方面她也担心媳妇儿知道了心里不舒服。什么都不能说，但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能干，没错，她出身卑微，没有嫁妆帮贴儿，可她还能干活呀，只要她和小秀儿努力帮媳妇儿料理家务，媳妇儿应该不会嫌弃她们这两个拖油瓶吧？！

    在这种想法下，田姨娘和小秀儿便有事没事的抢着干活儿，晚上还悄悄的绣了帕和荷包私下里拿去卖，帮儿攒进京赶考的费用。

    当然，这些胜男和魏良都不知道，两个满脑前世思想的人，虽然在大明生活了数年，可骨里还是前世人的做派——过自己的日，让别人眼红去吧。

    可他们忘了，这里不是前世，而是众口铄金的大明，更是重名声、口碑的古代，要不是魏良有举人的功名在身，估计谣言更加不堪。

    胜男也只是发觉了姨娘和小秀儿的反常，这才想起，如今他们也分了家，不用再隐瞒魏良私置财产的事。再说了，要抡起私置财产，魏良拍马也赶不上两个大哥呀。真要是查起来，两个嫡还要倒分给魏良呢，至少和他们相比，人家魏良私置的产业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办下的，而两个大哥，则是从公中昧下钱财，倒手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呢。

    “呵呵，那就好。”胜男见他满脸的懊悔，便不好再说什么，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中午吃饭的时候，把田契带着吧，另外把留给小秀儿的嫁妆也交给姨娘保管？！”

    “好！”魏良听老婆处处为自己和家人着想，心里暖暖的，反手握住她的，一切尽在不言中。

    中午，田姨娘拘谨的带着两个婆准备饭桌，小秀儿也从外面风风火火的跑进来，拉着胜男叽叽喳喳的说着作坊的事。

    “魏大婶，秦大婶，你们也去吃饭吧。”

    魏良坐在主位上，见饭桌已经摆放妥帖，便摆手让两个帮佣婆下去。两个婆也在南山干了一段时间，知道这家人不习惯有人伺候吃饭，躬身答应一声出了正屋。

    “姨娘，你看看这个！”

    房间里只剩下一家四口，魏良从袖袋里摸出一卷厚厚的白纸，递给姨娘。

    “这、这是地契？”姨娘疑惑的接过，打开一看，却发现几张白纸上写了几行字，下方还有官府的大印，契约上白纸黑字的写着魏良的名字，她慌忙一张一张的翻看着，下面还有和佃户们签的租种合约，她越看越惊诧，结结巴巴的问：“少爷，这、这是你置办的？”

    “没错，是我买下的。”魏良把地契递给姨娘后，就一直关注着她的反应，见她先是惊讶，接着面露喜色，随后得到他的确定后，脸上更是绽开了笑容。

    “咦？日期是去年，难不成……”

    姨娘压下心里的狂喜，刚看契约时，还以为是儿为了安抚自己，把儿媳的产业挪到他的名下，毕竟这年头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嫁了人哪能真正拥有私产？！但再仔细一看，发现大印下面标注的时间不对劲，儿可是今年才成亲的，怎么契约上的日期是去年？！

    “呵呵，正是去年买下的。”胜男帮田姨娘夹了一个乌鸡腿，笑盈盈的作证道：“当时我刚刚买下南山的五个山头，相公也想置办些产业傍身，就从我手里买走了两个山头和十几顷地。只是当时他的身份不明确，不好对外宣扬，所以，这件事除了我和相公，便只有帮忙办手续的王主簿知道。”

    “好，好，哎呀，我就知道少爷是个有出息、有能力的人。”田姨娘万分爱惜的看着地契上的每一个字，心里则笑开了花：这才对嘛，我家儿当年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才是个半个孩，那时他都能妥善照顾好家人，如今当上了刑名师爷，又中了举，怎么会像传言里说的那样，是个吃老婆本儿的没用男人？！

    “还有呢。”魏良也感受到姨娘发自内心的喜悦，又掏出几张契约，“姨娘，这些是分家是得的一部分家产，我这里房、田地都不缺，就留给小秀儿当嫁妆。您先替她收好吧！”

    “嫁妆？”田姨娘小心的把南山地契折叠好，迟疑的接过来，“这、这——”

    不看不知道，一看她心里一酸，眼泪险些流出来。这哪里是一部分呀，分明就是儿在魏家分得的全部家产，怎么能都留给小秀儿呢？儿媳要是不乐意咋办？

    想到这里，田姨娘小心翼翼的看向胜男，怯怯的试探：“少奶奶，这不妥吧，老爷给小秀儿留了嫁妆银，这些还是你们收着吧。”

    “呵呵，姨娘，这些您就拿着吧。”胜男知道她的担忧，笑着安抚道：“相公就小秀儿一个妹，我也从来没有把秀儿当小姑看，而是把她当亲妹妹，给她添置些产业还不是应当呀。”

    “嫂！”

    小秀儿听了姨娘和哥嫂的话，先是羞得不行，接着又是满怀的感激，呜呜，她就知道，嫂是真心疼她的。

    “好啦，就这么说定了。”魏良直接拍板儿，随后见姨娘和妹妹又开始流眼泪，连忙打岔，“对了，胜男，侯刚的保安团训练的怎么样啦？”

    “嗯，我昨儿去瞧了瞧，已经差不多了，明天就开始正式上岗。”胜男给小秀儿夹了一个鸡腿，随口说道。

    “好，这样一来，咱们的南山也有了武力保护！”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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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夜半有人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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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团？什么是保安团呀？”

    知道了儿的家底，田姨娘的神色放松了不少，她小心的把地契放好，也有了听儿媳妇聊天的兴致。

    “呵呵，其实就是家丁。”魏良见老娘的脸色好了许多，在埋怨自己粗心的同时，更加耐心的和田姨娘闲聊起来。

    “哦，是这样呀。”田姨娘听了儿的解释，她也回想到前些日那场混乱，心有余悸的直点头，“好主意，咱们这里是该有人看家护院呢。对了，他们住在哪里呀，我怎么都没有看到？”

    “在咱们院外面的房里，姨娘就放心吧，有这些人在，南山的治安不比魏家祖宅的差。”胜男见小秀儿也满脸的好奇，解释道。

    “没错，小秀儿也不用担心啦，别说咱们的内宅，就是在南山的耕地上，咱们也有巡逻队巡逻，保护整个南山的安全。”魏良最近忙着赶考，但也抽空去训练场，把保安团的工作细则和侯刚交代清楚。因为他们的宅不是深宅大院，出了院就是外面的耕地，而小秀儿和田姨娘也经常去几个作坊帮忙，所以，出了宅院，她们的安全也需要保护。

    再说了，南山住了这么多佃户，老人孩也不少，大家的安全也是需要保障。考虑到这些，魏良和胜男决定成立保安团的时候，单独设立了巡逻队，准备等员工到位后，每天派专人巡逻。

    想到员工，魏良很感慨的说：“说起来，咱们保安团能这么顺利的成立，还多亏了四姐夫帮忙呢。要不是他介绍了几个身手不错的镖师和武师，仅仅靠那些普通的青壮汉，可不能完全承担起南山的治安。”

    “没错，我的这些姐姐里，也就四姐最疼我。”胜男颇为感慨的点点头，妄她有四个姐姐，但真正疼她、关心她的也就只有四姐。大姐贪心爱沾小便宜，二姐远嫁数年见不到面，姐懦弱还反过来需要她来照顾，只有四姐，时时牵挂着自己。

    而胜男也从来不做假，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会不客气的找四姐或者四姐夫。这次保安团的成立，便是在四姐夫的大力帮助下，才顺利组建的。否则，仅靠一个会功夫的侯刚，哪怕他带着十几个小年轻，也无法真正保护南山。

    四姐夫推荐的镖师就不同了，这些人不但武艺高强，而且走南闯北的胆识也过人。另外，他们都是威远镖局的老员工，甚至有的父辈、祖辈也是威远镖局的镖师，知根知底儿，更不用担心有什么匪人混入其中。

    当然，胜男和魏良也开出了非常优厚的待遇——免费提供单独的住房，月薪每人二两，年底节假日还有双薪，每月初一十五还能休息，比起风餐露宿、提心吊胆的出去跑镖，在南山那就舒服了，工作轻松不累人，而且还没有什么危险，以至于原本以为当家丁丢人的镖师，个个乐颠颠的表示要好好为魏举人保家护院。

    “阿弥陀佛。”田姨娘喃喃的念了一句佛号，随即转头对胜男说：“少奶奶，亲家姑奶奶这么帮忙，咱们可得好好谢谢。对了，四姐儿的哥儿快两岁了吧，我的活计不怎么鲜亮，但也能缝制些衣服，正巧你们过两天去县城送年礼，我连夜赶制两套，给四姐儿带去？！”

    “呵呵，不用。”胜男摇摇头，笑着说：“给四姐儿的年礼我都备好了，田姨娘这马上要过年了，你也好好歇歇吧，有什么要干的活，就让两个大婶做，如果人手不够，过了年，我再去请几个。你呀，就好好享享儿的福吧！”

    “那哪行呀，我现在身骨好着呢，怎么能什么也不干！”

    虽然知道了儿的产业不少，但生性节俭的田姨娘听了儿媳的话，还是直摇头：雇人不得花钱呀，再说了，她也不是老得干不动，干嘛多花那份儿钱？！

    “姨娘，胜男不会做针线，儿又不想穿别人做的衣服，要不您就给我和胜男做点衣服吧。”魏良和田姨娘生活了不是一天两天，当然知道这位姨奶奶的脾气，便换了种方式劝导，“其他的活儿，就让她们干，成吗？”

    “嗳，好好，我吃完饭就去拿布料。”

    田姨娘劳碌了一辈，也因为身份的原因，总有一种不安全感，生怕自己哪天没有用了被人嫌弃。听了儿的话，脸上顿时有了笑意。

    第二天，侯刚带着十一个统一着装的保安，正式入驻南山，各自的家眷们也纷纷搬入崭新的瓦房。魏良两口也分头行动，胜男带着准备好的年礼回娘家，魏良则留守家园，给刚刚组建的保安团讲解南山的规矩。

    “哟，这是什么呀，怪暄腾的。”

    苏氏指挥婆、丽娘往家搬东西，见胜男单独抱了一个包袱进来，好奇接过，打开一看是两床雪白的被，伸手一摸，里面软软的，不像棉花。

    “呵呵，羽绒被。”胜男把被在土炕上展开，然后从袖袋里摸出一个小布袋，布袋里放了一些细绒毛，“娘，你看这是鸭绒和鹅绒，被装的都是这个，往身上一盖，既保暖又轻柔。您试试？”

    “羽绒被？”苏氏好奇的从布袋里捻出一撮绒毛，随即又用手搓了搓炕上的被，“嗯，是挺软和的，可这个这么轻，能抗冻吗？”

    “嗯，比棉花保暖。”胜男用力的点点头，“晚上您盖上试试，保管您喜欢！”

    “嗳，行，呵呵，你这丫头就喜欢折腾些蹊跷的东西。”苏氏虽然不十分确定羽绒被的功效，但对女儿的话却向来相信。这个小五儿，这两年可是没少折腾新鲜东西。又是地瓜，又是红薯，听说今年还弄了一个养殖场，养了一群的猪，那猪肉吃都吃不完，白白分给佃户呢。

    想起大姐儿说的话，苏氏有些心疼的问胜男：“小五儿，我听说你今年又给佃户们分肉啦？”

    听说？！切，肯定又是招姐儿那个长舌妇在娘面前胡说八道。胜男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脸上却没有任何表露的说：“对呀，今年佃户们挺卖力的，每亩地打的粮食比其他农户、地主打得都多，您女婿说啦，武之道一张一弛，持家之道亦是如此。这不过年了嘛，咱们丰收吃肉了，也要人家喝点汤不是？！”

    “女婿让这么办的？”苏氏的老爹是秀才，她骨里也是非常敬畏读书人，一听是当举人的姑爷的主意，大姐儿教给她的那些话，她有点说不出口了。

    “对呀。”胜男故作严肃的点头，也不能怪她撒谎。偶然间胜男发现一个情况，如果是她出头给佃户们些福利，老娘和姐姐们肯定要教训她，说她不会过日云云；可要是魏良说的，那情况就不同了，至少老娘会调换话题，不敢轻易说女婿的不是。

    “嗯嗯，女婿说得有理。”苏氏连连赞许，她转移话题道，“对了，你这个羽绒被多不多？”

    “今年是第一年养鸭和鹅，羽绒不是很多。”胜男见自己的计策成功鸟，老娘不再追究她“败家”的举动，心里暗爽，“除了给您的这两床，我还给爷爷准备了两床，但是其他的姐姐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明年我会多养一些家禽，到那时，我再给其他的姐姐送一些。”

    “哦，好好。”苏氏见小女儿把她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只好点头，“对了，你们给亲家准备年礼了吗？今年是你进魏家的第一年，可不能让婆家小瞧。”

    “娘，我们已经分家了呀！”

    胜男对那家人没有什么好感，嘟嘟囔囔的说道。

    “哎呀，你看你这孩。”苏氏一听她不满的口气，食指戳了戳她的脑门，轻叹道：“分家了，魏也是你正经的婆婆，该行的礼数也不能漏掉。否则，一个不孝的帽砸下来，女婿的仕途也就毁了，懂吗？”

    “哦，知道了！”

    道理胜男懂，只是她心里不乐意罢了。在娘家吃了午饭，胜男又给姐儿和四姐儿送了些鲜肉和鸡蛋过去。

    当然，比起姐儿，四姐儿的年礼要丰富许多——有时，血缘不是维系两人感情的唯一纽带，你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对你好，如果双方有来无往，哪怕是亲生姐妹，彼此之间也不会有深的感情。

    四姐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对胜男都是非常关心，她知道自己妹妹不善女红，就经常帮胜男做了衣服、帕和荷包，让人悄悄的给送去。东西或许不值什么，但这种把妹妹放在心上的情谊，却是胜男最珍惜的。

    所以，对四姐儿，胜男也是把她当做亲姐姐般尊敬和爱戴，有什么好吃好玩儿的东西，第一个给父母，第二个便是给四姐儿。

    这不，今年刚研制出来的羽绒被，除了父母爷爷，第个得到的便是四姐儿。

    送完年礼，胜男在四姐儿夫妻般挽留中，还是趁天黑前赶回了南山，而被魏良培训一天的保安团也开始正式上岗。

    夜里，南山的居民区亮着温馨的灯火，胜男夫妻也坐在火炕上，一个忙着看书，一个忙着织棉袜，摇曳的烛光，给静谧的房间里平添了几分温馨。

    “妈呀~~疼死我啦！”

    “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怎么还咬人？”

    突然，几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安静的冬夜，顷刻间，狗吠、鸡叫，正准备睡觉的佃户们也纷纷抄起家伙冲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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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魏良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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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刚对自己的新工作非常满意。

    想当初，他为了避免自己陷入上司的争斗，想趁着腰伤退下来，买上几亩地，当个闲散的小地主。想法很理智，计划也不错，只是手上没有余钱呀。

    扒拉扒拉家里所有的积蓄，原本兴致勃勃的两口顿时蔫儿了下来——当差十年，存银不足五十两，别说买地了，就是房也买不起呀。真要是直接辞了工作，一家老小和西北风？！即使勉强买上几亩地，谁来种？他侯刚可是除了骑马打仗，什么都不会，更别说下苦力干农活了。

    不辞，似乎也不行，侯刚不是刚进衙门的小毛头，衙门的情况他早就在心里盘算了好几遍。分析来分析去，总是担心自己会在上司争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到那时，恐怕连当泥腿的机会都没有咯。

    辞也不是，不辞也不是，正当他们夫妻愁得无言空相对的时候，李捕头突然提出要聘请他当什么保安队长，待遇远比当捕快高，而且工作也不累，可能就是有点风险。不过话又说回来，当捕快就没有风险？！

    月薪二两六钱，包食宿，而且在南山服务满十年，房就归自己所有。这么好的条件，简直就是天上掉了大馅饼。要知道，侯刚出来闯荡了十多年，至今仍是上无片瓦遮身，一家四口一直住着出租房呢。儿现在小没什么，等过两年儿就该说亲事，难道还要租房娶儿媳？！

    胜男却给他解决了最大的难题，工作十年？别说在南山干十年，就是干一辈，能得到一套独门独院的红砖大瓦房，他也愿意。

    不过房也只是众多福利中的一项，他的职位是队长，等他老了、身体不行了，儿还可以接班儿，嘿嘿，他现在连儿（甚至孙）的工作都预备下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有了这种念头，侯刚比任何人都希望李胜男的南山最好能千秋万代，这样他的孙也能有一份保底的工作。

    再说了，保安团的工作也不是很危险，无非就是帮李捕头看家护院嘛，而且也是聘用制，不是投身为奴，他侯刚及后世孙依然是自由的平民。

    另外，之前他没有培训手下的时候，还隐约有些担心，害怕李捕头招来的人都是些没有功夫的莽小伙儿，保安团要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没想到的是，十一个手下，竟然有个是威远镖局的镖师，虽然武功不是特别好，但对付一般的小毛贼、小混混，绝对没有问题。

    待遇好，属下能干，东家大方，孙的前途有着落，一切的一切让侯刚越想越开心，以至于他搬来南山后，脸上就没有其他的表情，只剩下笑啊笑啊……

    “唉，李捕头和魏举人这么抬举我，我就是拼上性命也要保护好南山！”

    一向圆滑的侯刚头一次发自内心的感激某个人，他带着个保安，在刺骨的寒风中一丝不苟的巡视着。

    今天是保安团第一次上岗，团里加上侯刚一共有十二个人，其中会功夫的有四个。魏良白天给保安们上政治课的时候，也顺便排了排班，按照前世两班倒的模式，把保安团分作两班，每班六人每天工作六个时辰。

    现在是傍晚，侯刚带着手下刚刚从甲班的兄弟手里接了班儿，六个人分成两小队，一队两人在外围巡逻，一队四人在胜男家附近巡逻。侯刚在四人小组中，谨慎的在居民区巡视。

    正当他们过小溪时，胜男家的小院传来几声凄厉的惨叫，那声音，在静谧的冬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晰。

    “不好，有情况！”

    侯刚听到声音，心里一哆嗦，搓了搓有些冻僵的手，拔出腰刀，领着个兄弟边喊边跑了过去。

    “哎哟喂，疼死我啦！”

    “这他娘是什么东西呀，怎么又咬又踢人？”

    四个人飞快的跑向事发地，惨叫声伴着咒骂声也越来越近。

    其他的佃户们，正准备休息，听到外面的动静，连忙起身，胡乱套上棉衣，抄起门栓或者铁锨就朝外跑。

    胜男和魏良更是第一个来到现场的人，很简单呀，发出惨叫的不是别地儿，而是她们家的前院。

    “悍马，出什么事了？”

    胜男依稀听到悍马的叫声，隔着老远就喊道。

    “切，有两个小毛贼，不过已经被我放倒了。”悍马得意的声音从黑影出传来，它脚下也没有闲着，一撅蹄，把叫得最惨的那个直接踏在脚下，“嘿嘿，主人，我是不是比那只肥猫厉害？！”

    馒头对于自己勇于护家的行为，非常自得，经常在悍马跟前显摆，说它多么勇敢、多么机智，在主人离家的情况下，奋勇抵抗入侵者，保卫家园。

    而悍马呢，一向看不起这只好吃懒做的肥猫，可偏偏自己跟着主人出了远门，非常可惜的缺席家园保卫战，只能任由这只圆球在自已面前耀武扬威，拽的二五八万似地。

    心里憋着火儿，今天终于逮到机会的悍马，岂能轻易饶过入侵的人。于是，这两个倒霉的小贼，还没有摸到院门，就被一头不起眼的驴撂倒了。

    “咝~~~”

    胜男和魏良赶到现场，就着明亮的月光，他们看到两团肉球摊在地上，要不是他们的嘴里发出声音，胜男还以为这是两坨人形垃圾呢。

    “东家，东家，怎么啦？”

    这时，侯刚带着保安也迅速赶到，身后还跟着不少人，灯光晃动，众人纷纷喊着。

    “你们是什么人，来南山有什么目的？”

    胜男踢了踢地上的肉球，厉声喝斥道。

    “呜呜，疼死我啦……我的腰断了……”

    “我的腿，哎呀，我的腿动不了啦……”

    两个人哼哼唧唧的喊着疼，似乎没有听到胜男的问话。

    “别嚎啦！快说，你们是什么人，来南山有什么企图？否则，这头驴会踢死你们的！”

    胜男见众人都围了上来，保安团也迅速到位，她心里大定，高声威胁道。

    “驴？你说这是头驴？”地上的人影终于听到胜男的话，深受打击的痛呼，“二哥，咱们今天居然栽倒一头驴身上，哎呦，疼，疼，你别踢了、别踢了，我说，我说！”

    悍马对蹄下败将的蔑视非常不悦，毫不客气的又给他们加了点伤。

    “侯队长，你们先把他们弄到屋里，咱们好好审审。”胜男刚才急着跑出来，没有披厚衣服，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有些瑟缩，她连忙吩咐道，“还有，大家也不要围着了，天不早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去作坊上工呢！”

    “嗳，好嘞！”

    佃户们一听东家发了话，保安队也把地上的小贼捆了起来，基本上没有他们的事，便纷纷笼着袖，各回各家。

    “说吧，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深夜跑到我们南山？”

    胜男和魏良相携进了屋，侯刚带着手下，拎起缩成一团的肉球紧跟其后。胜男端着温热的茶杯，冷冷的问道。

    “我、我们是王家庙的人，昨天听以前的邻居说，他们在南山发了财，每家攒了不少银……还听说，南山又有了稀罕物儿，比如今的地瓜和玉米还值钱……快过年了，家里还没有过冬的衣裳和火炭，所以、所以——”

    被侯刚一把掼在地上的小混混，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两个是王家庙有名的小痞，从小就不好，长大后更是下不了地，干不了活，天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经事儿。

    昨天偶然间遇到过去的老邻居，看到以往的穷哥们穿着崭新的棉衣，左手提着五花层的鲜猪肉，右手抱着鼓鼓的面袋，怎么瞧都是一副发了横财的模样。跑过去一问，这才知道，人家投奔的新东家又大方、又有本事，不但东家的日富得流油，连名下佃户的小日也蛮红火。

    再一打听，这个南山可了不得，经常出一些新鲜花样，而且每次都能挣一大笔钱，更有王家庙的地主悬赏，谁要是弄来南山最近研制的羽什么被，赏银二两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听了村里乱七八糟的传言，两个小痞刚在赌馆里输了银，正愁没钱过年。两个人一合计，暂时把对母大虫的恐惧放在一边，决定夜里来南山发笔小财。

    白天趁着进出南山的人多，他们哥俩儿浑水摸鱼的跑来看了看地形，仔细观察了魏家小院后，准备夜里动手。

    可惜呀，他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南山的防御，刚摸进小院的外围便中了埋伏。

    “你说有人悬赏买羽绒服，是什么人？”

    胜男听了小贼的话，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呃，不会是她们家那个人吧？！

    两个小贼相互看了看，摇头，“不知道，是一个姓王的管家和我们联系的，具体东家是谁，我们也没有见着面。”

    王管家？！胜男暗自哀嚎，唉，貌似真的是某人。

    “嗯，知道了。”魏良见胜男的脸色不好看，忙对侯刚摆手，“把他们先捆在值班室，明天一早送交官府。”

    “魏举人，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知道错啦，您饶命呀！”

    两个小混混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但每次都是打一顿也就完事，怎么这次要送官？哎呀，可不能送官，衙门哪是好进的？！

    可惜侯刚根本不给他们再次求饶的机会，拎小鸡儿一样，把两个小贼提溜出了院。

    “胜男，别难过，或许不是大姐儿呢！”

    魏良轻轻搂着胜男的肩膀，安慰道。

    “你也怀疑是她，不是吗？”

    胜男埋在魏良的怀里，闷闷的说道。

    “……”魏良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会劝人，他沉默了良久，突然故作神秘的说道，“胜男，我有件礼物要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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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魏举人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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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提起“礼物”二字，脸上忍不住露出自得的笑意，他把胜男拉到卧室里，推她坐在炕上，然后打开炕柜，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蓝色棉布包袱。

    “这是？”胜男疑惑的看着他把包袱放在炕桌上，又含笑示意她揭开。

    “呵呵，你打开看看。”魏良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督促她打开。

    “玻璃杯？！”胜男轻轻的解开包袱的系扣，等四个边角全部摊放开后，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呈现在她面前。胜男惊喜的拿起杯，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你烧的？呵呵，不错，真不错，虽然成色比不上前世的好，但绝对比当今市面上卖的琉璃要精致、透明的多。”

    “这是我亲手烧的，送给你！”

    魏良见胜男兴奋的样，他也很开心。自从他和胜男相识后，一直都是胜男主动帮助他，最初的平价转让土地，到后来日常的照顾，再到他们成亲后，她对田姨娘和小秀儿也非常关心。这所有的一切，魏良不是看不到，胜男的情谊，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可是，当他却从来没有为胜男做过什么，哪怕一件称心的礼物也没有送过。当胜男提醒他忽视了田姨娘后，他也猛然示意到，自己何止忽视了田姨娘，连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妻，他也忽视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脑里不断地闪现着和胜男交往的种种，越想心里越觉得对不起胜男：也就在大明吧，要搁前世，这样的好媳妇儿还不一定能摊上呢。唉，结果幸运的他遇到了，却没有好好珍惜。

    魏良意识到了这些后，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田姨娘和小秀儿那里，他把产业的事情交出来，一番坦白就能摆平；可胜男手里有钱有地，娘家的父母和姐姐也格外照顾，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来解决的难题。

    想来想去，魏良平添了不少郁气，连读书都没有了兴致。正巧昨儿玻璃作坊的管事说，终于找到他要的石英砂，魏良这才有了主意——一定要亲手给胜男烧制一个属于她的玻璃杯，大明第一件现代化的玻璃容器。

    手上有前辈的日记，原料也终于凑齐了，魏良为了保密，便自己亲手试验。前辈的配方很精妙，魏良试验了两回，就烧制出了成，他从一桌成色不同的制里，找出透明最好的一个，准备在大年初一送给老婆。

    没想到，他刚把东西拿回来，还没有等到新年呢，家里就招来了贼，而这个贼很可能是胜男的亲姐姐弄来的，为了安抚胜男低落的情绪，魏良提前把玻璃杯拿了出来。

    恩，虽然时机不是最理想的，但效果还不错。魏良乐呵呵的看向胜男，见她满脸的惊喜和开心，他也咧着嘴嘿嘿直笑。

    “谢谢老公啦。”胜男摩挲了半天，终于恋恋不舍的把东西放回桌上。其实吧，这东西在前世一块钱就能买到，可自己来到大明后，整天用陶器、瓷器吃饭喝水，还真是有些怀念前世的水晶玻璃杯。

    如今，托老公的福，她终于又能用漂亮的杯、碟来喝茶、盛水果，想想就开心。

    “对了，这次一共烧制了几个呀？”

    “呃，不多。”魏良摸摸鼻，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现在天气冷，为了保密，一切工序都是我自己来做，窑洞里的温也不好控制，真正成型的不超过五个，但透明最好的就只有这一个。”

    “哦。”胜男就着微弱的烛光，看着晶晶亮的玻璃杯，“那你有什么打算吗？咱们自己烧了玻璃来卖？”

    “没错。”魏良点点头，关于这一点他已经计划好了，“咱们在县城不是有一套宅院吗，那个房我看过了，地理位置非常好，现在的租客也是经营的玉器古玩，隔壁的邻居也多是经营奢侈的店铺。等明年我赶考回来，咱们就正是开工造玻璃，呵呵，造好后直接在县城的房卖，到时候不发财都难！”

    “老公。”胜男听了魏良的话，沉吟了片刻，突然问了不相关的话题，“你看过‘明朝五好家庭’吗？”

    “啥？什么家庭？吗？”魏良正眯着眼睛，美滋滋的计划美好的蓝图，老婆飞来的一句莫名的问题，弄得他有些迷茫，“呃，我不看小言！”

    “不是小言。”胜男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再次把杯爱惜的捧在手上，一边低头把玩着，一边慢慢讲述了自己追的一部穿越，“……后来，男猪和女猪担心玻璃过贵重，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会引来灾难，便把方高价卖掉，等别人把玻璃卖火之后，这才自己开始做……”

    听了胜男的话，魏良脸上的兴奋之情慢慢消退，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墙壁某一个角落，呆愣了良久，又把目光对准胜男手上的玻璃，幽幽的叹了口气，“老婆，是我莽撞了！”

    胜男说的没错，人家的故事写得也很有理，这是一个特权社会，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势支撑，他们如果有了珍贵的东西，并不是幸福，而是灾难。

    可，可这是他第一次全身心的去做一项实业，难不成真要拱手让人？！

    “其实，我觉得这个方法很不错。”胜男捕捉到魏良眼中的苦涩和不甘，放下杯，伸手拍着他的手背，“你想呀，你现在虽然是个举人，可咱们目前的根基尚浅。与其招摇的把宝贝亮出来，还不如低调处理、闷头发财。老公，你说呢？”

    “……嗯。”魏良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要不咱们也先把方卖掉，慢慢积累财富？！正巧我明年开春就进京，京津之地的豪商、贵族比较多，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呵呵，不用。”胜男也低头想了想，脑海里闪过一个人，抬眼笑道，“咱们身边不就有个大豪商？！”

    “你是说山西常家？！”

    魏良经过胜男的提示，也想到合作愉快的永昌粮铺东家常家林。

    “没错。”胜男越想越觉得可行，“常家在全国各地都有商铺，实力非常大，而且他们并不只经营粮食，货运、瓷器、茶叶还有布匹全都涉及。另外，常家林的眼光也非常独到，胆量也不小，见到这么上档次的玻璃，肯定想独家经营——”

    “对，对。”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他去过常家在省城的别院，从侧面了解了很多常家的故事，对他们家的实力非常有信心，“还有一点，咱们不光要银，还要粮食！”

    “粮食？”胜男一愣，对上魏良的目光后，想到什么似地点头：“对，要粮食！”

    “哎，不对，你不会是想拿这个当样给常家林吧？！”

    魏良见老婆领悟了他的想法，满意的直点头，紧接着他想起刚才老婆说的话，急切的问道。

    “去，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才不会转手给别人呢。”胜男闻言，忙像抱宝贝一样，一把攥住玻璃杯，“给常家林的样，你再烧！”

    “呵呵，好，好，这个就当咱们魏家的传家宝，等有了儿，你传给儿媳吧？！”

    胜男重视礼物的模样，大大满足了魏良作为丈夫的自豪感，他咧着嘴给胜男出主意。

    “去，什么传家宝，这是属于我李胜男的，魏家的传家宝你去奋斗、你去挣！”

    胜男送给他两颗大大的卫生球，小心的把玻璃杯包起来锁在自己的箱柜里。

    第二天清晨，养殖场的公鸡不住的打鸣，佃户们也开始纷纷起身，有的在家里收拾房、拾掇家具（房是免费的，可家具不是呀，他们用了十几年的老家具，也该趁着农闲的当儿，好好收拾收拾），有的则跑到养殖场或者作坊帮忙，大娘大婶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自从小秀儿接受布艺作坊后，招募了七八个十岁左右的农妇，一起围在暖和的作坊里，纺棉线、织棉袜。

    侯刚和换班的兄弟接班后，并没有急着回去休息，而是押着两个小痞去县衙——奶奶的，这不是上眼药吗，昨儿是他们保安团第一天上岗的日，可这两个混球却偏偏跑来偷东西，更可恨的是执勤的六个人居然没有看住家门，还让他们摸到了东家的院，这、这真是打他们保安团十二个兄弟的脸呀。

    于是，侯刚跟胜男告过罪后，便气哄哄的押着人去了县衙，一上遇到人就吆喝：

    “呸，让你去南山偷东西，打不死你也咬死你！”

    “不长眼的东西，南山是好招惹的吗，敢去南山捣乱，爷不出手打你，山上的牲口都会下口！”

    “看了没，这小昨儿去南山偷东西，被我们抓了正着，准备送县衙呢！”

    听了侯刚和众兄弟的喊话，再看看两个看不出人样的倒霉蛋，不管是南山门口的小贩们，还是上的行人，一个个暗自吸气——哎呦，看来这南山还真是不好招惹呀。东家是有名的母大虫，如今更有了专门的护院，瞧这人高马大的壮汉，一拳下去还不得去掉半条命？！不信，那就瞧瞧牛车上的两个人吧，被揍得亲娘都认不出来了，谁不要命才去南山捣乱呢。

    去了县衙，两个小痞更惨。你想呀，侯刚虽然不当捕快，但当了十年的差，衙门里全是熟人，再加上这两个不长眼的偷的又是县衙的总捕头，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嘛，听了他们的“罪状”不用侯刚交代，其他的捕快也知道该怎么处置。

    于是，备受捕快们“照顾”的两个痞，直接在大牢里过了春节，来年月才放出来，等他们一瘸一拐的走出大牢后，再也不敢偷鸡摸狗，而是老老实实的回家种地去鸟。

    而胜男并知道这些，此刻，她正依依不舍的送魏良出城，春天来了，魏良也要进京赶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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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冲突开始了（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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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小秀儿，咱们走吧！”

    胜男站在城门口，看着魏良的马车远去，直到车影消失在官道上，她才深深的叹口气，转身和来送行的田姨娘、秀姐儿一起回县城。

    “姨娘，嫂，我想去县城的铺看看！”

    秀姐儿用帕擦了擦眼角的泪，有些鼻音的说道。

    “嗯，行，我和你一起去。”胜男点点头，又转身对田姨娘说：“姨娘，您先回去吧，地里的小麦正浇返青水，佃户们都很忙，家里需要人看着。我和小秀儿吃过午饭再回去！”

    “好，你们注意安全哈！”

    田姨娘答应一声，便和两个新买的丫鬟、两个保安，一起坐自家的马车回了南山。

    而胜男和小秀儿，姑嫂两个，相携来到东市的新铺面。

    话说自从年前小秀儿接手布衣坊后，棉袜生意越做越火，年底算账的时候，扣掉人工、材料和各种费用，居然还有十两银的盈利，可把小丫头乐坏了，估计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凭自己的努力赚取这么多的钱呢。

    赚了钱，小秀儿的性也在管理作坊的过程中得到磨练，原本那个胆小、软弱的小丫头，经过几个月的蜕变，变得敢说敢做懂规划。

    再加上，作坊的棉袜也只是在南山周围小范围的销售，就挣了这么多钱，秀姐儿不禁想，如果她把棉袜还有大嫂说的什么羽绒服、毛衣一起在县城里卖，挣得钱肯定更多。

    有了成功的经验，小秀儿考虑了良久，直到过了年，哥哥准备进京赶考的时候，她才红着脸不好意思的向哥哥嫂提出她的想法——想借用县城的铺，用来专门卖棉袜和成衣。

    听了小秀儿的请求，胜男和魏良很欣慰，这丫头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并且也开始懂得经营了。欣慰之余，也痛快答应了小丫头的要求。再说了，这铺本来就是留给她做嫁妆的，是租是自己经营，小秀儿说了算。

    于是，过了元宵节，东市宅的租期也到了，魏良便让李锁柱带着工匠，按照胜男设计的图纸开始装修：间门头房，一间给小秀儿做布艺坊，一间继续开西点铺，另外一间留给胜男做胭脂铺；后院的几间住房就出租给几个衙门的捕快和书吏居住，收取的租金很低，为的是他们能随时保证前街铺的安全。

    经过一个月的装修，间铺面已初具雏形。小秀儿看着属于自己的铺，心里很激动，小脸儿也满是兴奋，她看着嫂帮她设计的展台、木型模特和货架，忍不住来回抚摸着：

    “嫂，咱们只是卖个袜，有必要弄得这么好吗？”

    “呵呵，现在先卖棉袜，等羊毛线纺好后，还可以卖羊毛衫。不过，现在已经是春天了，这些保暖的衣服可能卖不了多久，不过，既然是布艺坊，你还可以卖些其他的小玩意儿。”

    说着胜男从衣襟里摸出一个用棉袜做成的维尼小熊，递给小秀儿，“看看，这个如何？”

    “呀，好可爱的布、布。”小秀儿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造型的东西，她一把拿过来，放在手上仔细把玩着，“嫂，这好像不是布老虎吧？”

    “当然不是老虎，这叫维尼熊！”

    胜男站在小秀儿身侧，一脸宠溺的看着开心的小姑，“这个是用棉袜做的哦，也可以用其他的布料做，喜欢吗？放在铺里卖，是不是很多人也会喜欢？！”

    “嗯嗯，喜欢，喜欢。”小秀儿连连点头，可爱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玩儿的布老虎，哦不，是维什么熊。她想到嫂说的话，也兴奋的抬起头，“嫂，我相信这么可爱的小东西，姑娘、们一定喜欢的。”

    “不光这些，嫂那里还有很多玩偶的款式，等你的小铺开起来后，嫂慢慢画给你。”

    说实话，胜男的手工真的不咋地，小秀儿之所以爱若珍宝的捧着那个袜熊，无非就是小熊的样新鲜、可爱。胜男相信，由她提供公仔的款式，加上布衣坊里女工们的巧手，小秀儿的铺肯定红火。

    “谢谢嫂，嫂真好！”

    小秀儿抱着小熊，一头扎进胜男的怀里，喃喃的说道。

    “哟，瞧我来的真不是时候，小五，你们姑嫂的感情未免也好了吧？”

    四姐儿站在门口，笑盈盈的对胜男说道。

    “赵少奶奶好。”小秀儿一听到陌生人的声音，忙站直身，见是嫂的娘家姐姐，威远镖局的少奶奶，羞红着小脸儿施礼道。

    “好好，秀姐儿真是越长越水灵了呢。”四姐儿去过南山几次，也见过小妹婆家的人，对小秀儿这个乖巧的小丫头印象不错，忙几步走进来扶住小秀儿的身，“呵呵，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哦！”

    “邻居？”小秀儿借着四姐儿的搀扶站了起来，她听到四姐儿的话，有些疑惑的看向胜男。

    “哦，是这样，咱们上楼说。”胜男招呼四姐儿和小秀儿上了二楼，原先的租客把二楼当做仓库和会客室，胜男夫妻接手后，重新装修了一番。

    如今小秀儿这间铺面的二楼是会客室和账房，会客室里，放着两组独具特色的布艺棕绳沙发，沙发两侧摆着两个落地的藤编花瓶，花瓶里插着几朵颜色明艳的花朵，只是这花不是真花而是绢纱的仿真花。两组沙发中间，是一张圆木的小几，小几上放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胜男拉着小秀儿坐在一组沙发上，四姐儿自己坐在另一组上。

    “嗯，不错不错，这屋收拾的很温馨嘛。”

    四姐儿坐在沙发上，屁股下传来的暄软的感觉吓了她一跳，惊讶的对胜男说道：“咦，这是什么椅，坐着怎么这么软？”

    “呵呵，也没有什么，就是用做床垫的棕绳代替凳面，然后续上棉花，再用棉布包住就成。”胜男见姐姐满脸的诧异，笑着解释道：“是我家李木匠做出来的，等咱们的铺装修好，我让他再给姐姐做几组送去。”

    “棕绳？！”四姐儿站起来，用手按了按，恩，很有弹力，坐着还真挺舒服，她又坐下来用力压了压，“就你这丫头鬼点多，不过还别说，坐着怪舒坦的。等你家木匠腾出手来，先给我做哈！”

    “好，没问题！”胜男点点头，四姐儿对她好，她有好东西也乐于跟四姐分享。

    “嫂？！”小秀儿见大嫂光顾着和自家姐姐聊天，忘了她刚才提出的问题，忙伸小手拽拽她的衣襟，提醒道。

    “哦，对了，有件事我可能没有对你说。”胜男见小秀儿嘟着小嘴儿，满脸的急切，想起在楼下的话题，解释道：“是这样，楼下的间铺我留了一间，准备用来卖玫瑰花精油和一些脂粉。但我平时公务忙，就算赶上休息日，家里还需要照看，铺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就想着请我四姐过来照看照看。正巧她家的胭脂铺在前街，离这里也不远，能随时帮忙照看。”

    还有一点胜男没有说，这间胭脂铺，她分给四姐成的份，就算四姐用人力来入股了。

    “呵呵，这样呀。”

    小秀儿一听，也很高兴，算起来，她也不能随时在铺里呆着，毕竟她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再加上哥哥大小也是个举人老爷，作为举人哥哥唯一的妹，她又怎么敢抛头露面。

    铺是她开的不假，但肯定不是她来经营，聘请来的掌柜的，虽然也是熟人介绍，但小秀儿还是有些不放心。现在好了，同大嫂嫡嫡亲的四姐做邻居，那以后铺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也有人帮衬不是？！

    想到这里，小丫头有些腼腆的站起来，对四姐儿侧身施礼：“以后还请赵奶奶多多照应，小秀儿在这里先谢谢您了！”

    “哎呀，都是自家人，有什么谢不谢的呀！”

    四姐儿嫁了人当了母亲，脾气比做姑娘是爽朗了许多，她见小秀儿很懂礼数，慌忙站起来，一把扶住拉到自己的身侧坐着，怜惜的说：“你家大嫂是我带大的，说句托大的话，在我心里呀，你大嫂就跟我的女儿似的。呵呵，你呢，我也听小五说了，她一直把你当亲妹看待，咱们之间也就不是外人。你放心，你大嫂怎么待你，我就怎么待你，呵呵，这间铺呀，我会多帮忙照看的！”

    “嗳，谢谢赵奶奶！”

    小秀儿听了四姐儿的话，心里暖洋洋的，不管人家说的是客套话，还是真心话，但这种被人关爱的感觉，让她很感激。她又起身道了谢，见大嫂似乎有话要和四姐儿说，很有眼力见的说：“赵奶奶，大嫂，我到楼下看看去，你们慢慢聊吧！”

    “嗯，去吧，别走远哈！”

    胜男答应一声，目送小姑下楼。等屋里只剩她和四姐儿后，胜男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姐，名媛坊是不是出事了？”

    “……”四姐儿为难的看了胜男一眼，随即长叹一口气，道：“自从妹夫辞了师爷一职后，铺里就有些不对劲。后来，方举人顶替妹夫当了师爷，董家又把庶女嫁给方师爷当小妾，铺里的怪话更多了。那些小伙计和管事的，明里暗里的说什么，这间铺是知县的，我不过是借来撑门面的，还真当自己是东家？！小妹，说实话，姐姐不缺这几个钱，我留在那里无非是帮你看产业，可怎么看来看去，好好的一个铺成了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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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算计陈姨太（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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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掌柜的又怎么说？”

    胜男冷哼了一声，又问道。

    “她倒没有说什么，待我还和以前一样，只是……”四姐儿想了想，下定决心说：“小五，要不那个铺咱们撤出来吧，就算是他们不这么说，我也不想待了。唉，那个什么表小姐，简直就是个败家玩意儿，天天弄了一群不知道哪里来的千金、万金，看中什么就直接拿，从来不给钱，这都几个月了呀，还没有我家杂货铺一个月挣得多。小五，不是我说得难听，再这么下去，偌大的一家铺也要被她白送了出去！”

    “撤肯定要撤的，反正当初也没有想着用那个铺挣多少钱。”胜男端起茶壶给姐姐倒了被热茶，沉吟片刻，说：“只不过咱们之前投了几十两银，也不能白白送给她们。另外，还玫瑰酒和玫瑰露，以后也断不会给她们送货。只是，怎么做咱们得想好，毕竟杨掌柜后面的老板是知县！”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四姐儿轻啜了一口茶，缓缓的说：“当时我也想着就当拿那钱孝敬知县了，可后来才发现，这些人根本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甚至还把我的退让当成了理所应当。杨知县是一县父母，也断没有与民争利的道理。当初咱们肯和她们合伙，还不是帮着给杨知县遮脸面，这还没有一年呢，哦，她们根基扎住了，又有了肯效力的狗腿，就像甩掉咱们，没门！”

    四姐儿真是被气坏了，她们李家在梅水经营了上年，人脉、财力也不是没有，祖上更是经历了几十任知县，还从来没有碰到一个像杨知县这样的主儿呢！哼，老虎不发威，真当李家是病猫呀。

    比起祖辈们，胜男肯花钱帮杨知县开铺，那是给她们面，可有的人就是给脸不要脸，哼！

    “行，姐，既然你也这么想，那咱们就这么办……”

    胜男探着身，凑在四姐的耳边嘀咕起来。

    “这……不好吧。”四姐儿听了胜男的话，有些犹豫，她虽然想摆脱那些不长眼的人，可也没有想着害别人呀。

    “嗯，我再想想。”胜男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祸水东引，把铺转手给别人。自己不想和杨知县有牵扯，但想巴结他的人多了去，至少、至少董家，等等，董家？胜男眼睛一亮，再会想到过年时听到的某个传闻，她又凑到姐姐耳边，“这般……那般……再这般……”

    这次听完妹妹的话，四姐儿脸上的愧疚消失了，她眼中含着莫名的光，坚定的说：“小妹你放心，姐姐虽然从来没有算计过别人，但她既然算计过你，那我对她也不会手下留情！”

    “好，我也会到玫瑰镇散布些消息，引她来上门！”

    胜男见到姐姐的转变，心里很感动，四姐儿还是那个最疼自己的姐姐呀，听说她的相公曾经被人惦记，便不再顾忌自己的原则，全身心的帮助妹妹。唉，面对这样的四姐儿，她怎么能不感激、不报答？！

    “嗯嗯，我明白！”

    姐妹两个商量完大事，又聊了聊最近的琐事，这才下楼来查看铺的装修情况。

    这天下午，董大少带着新娶的小妾陈姨娘来梅水巡视铺。

    “大少爷，妾身听说县城有家名媛坊，专门卖胭脂水粉和钗环绢花，咱们好容易来趟梅水，妾身想去看看，好吗？”

    陈燕姐儿穿着枚红色的褥裙，外面罩着夹棉的比甲，一头乌黑的长发弯成妇人髻，发髻上插着一支金凤钗，钗上嵌着红宝石，再配上耳朵上的红宝石坠，活脱脱一个刚刚嫁人的小媳妇儿模样。

    “嗯，去吧。”董大少一听是卖胭脂水粉的铺，他的眼角忍不住的抽抽，伴随着他面皮抖动的频率，有些许白色的粉末飘落下来。唉，没办法呀，上次在南山被一只疯猫抓花了脸，膏药、花水不知涂了多少，还是没有去根儿，脸上还是留下了一条一条的疤痕。

    本来呢，他是个大男人，脸上有道疤也没什么，或许添了一道疤更显得有男人气概呢。可惜，董大少脸上的疤不止一条，而且形状很暧昧，一看就是用锋利指甲划伤的样。让人瞧了，免不了猜测：呃，难道董大少又犯了什么错，让大少奶奶抓成这样？！

    董大少伤好后，出了一趟门，这样的非议也听了一天，回来后他就跑到自家老婆的房里，二话没说的直奔梳妆台——擦粉！

    还别说，董大少用了老婆半盒香粉，像刷墙一样在脸上刷了一层又一层，面颊上的伤疤还真被遮住了。效果不错，只可惜大少奶奶房里的胭脂水粉海量消耗中……

    想到这里，董大少对着小妾一摆手，“多买点儿香粉，要最好的！”

    “……好，妾身知道了！”

    陈燕姐儿努力控制着，不去看董大少白得像面缸一样的脸，忍着恶心低头答应道。

    “嗯，买完后也不要乱走，去五梅楼等爷！”

    董大少见小妾一副敬畏的样，心里很舒服，一甩袖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听到董大少远去的脚步声，陈燕姐儿阴郁的抬起头，在她白皙的脸颊上，有几抹可疑的红紫印记，看大小和位置，应该不是磕碰的。

    她见周围只有自己的贴身丫头，一反刚才谦卑的模样，伸手摸了摸脸上的红印儿，又想到大少奶奶对她的冷嘲热讽和打骂，心里暗自发狠：哼，等着吧，等姑奶奶和知县搭上线后，看我怎么收拾你个黄脸婆！

    “姑娘？”

    贴身丫头红花见到自家小姐扭曲的俏脸，有些胆怯的说道。

    “我没事，走吧！”

    陈燕姐儿深吸一口气，顷刻间，她因愤恨扭曲的脸恢复了原来的温婉，抚了抚鬓角，对红花说道：“跟我去名媛坊！”

    按照人的指引，陈燕姐儿带着红花来到门可罗雀的名媛坊。接到通知的四姐儿，早就安排妥当，在店里等着。

    “少奶奶，您想要点什么呀？”

    见传说当中的狐狸精进了门，四姐儿连忙从楼上下来，像个小伙计一样迎了过去。

    “听说你们这里是县城最好的脂粉店，我想买点香粉和玫瑰膏！”

    四姐儿一声少奶奶，叫得陈燕姐儿神清气爽、浑身通泰，她矜持的抿着小嘴儿，细声细语的说道。

    “呵呵，少奶奶真是有眼光，咱们名媛坊的胭脂水粉绝对是最好的，连知县都经常光顾呢！”

    这绝对不是谎话哦，知县真的经常来，只不过人家是来查账滴。

    “真的？”陈燕姐儿眼睛一亮，难道传言是真的，这家铺的背后老板真是知县？！

    “呵呵，那当然！”

    四姐儿抽出帕，优雅的在嘴角按了按，吩咐小伙计端出几样最贵的香粉和玫瑰膏，然后请陈燕姐儿坐在一旁的椅上，“来，少奶奶，您瞧瞧，知县平时都是用这几样香粉的哦！”

    陈燕姐儿点点头，示意小伙计把东西放在桌上，她拿起包装精致的粉盒，解开盒盖，一股幽香顿时萦绕鼻端，“嗯，不错，还有其他的吗？”

    “有，有。”四姐儿有给小伙计使了个眼色，迭声让他取最好的水粉。

    没多久的功夫，小伙计从柜台后取出几盒脂粉，用托盘捧了过来让陈燕姐儿挑选。正在这时，门外来了个小丫头，冲着四姐儿直摆手。

    “少奶奶，您先自己看着，看好哪款叫我哈。”说着她又对小伙计交代一番，无非就是好好伺候少奶奶之类的话，说完便来到门外，‘小小声’的问丫头：“你怎么来了？不是说没事不要来铺找我吗？让知县看到，还以为我不认真办差事呢？快说吧，什么事儿？”

    “回少奶奶，小的知道您的规矩，可家里的确有急事儿。那个少爷说要进一批货……需要二两银……借啦，能借的都借啦，只是少爷说明天之前必须交足货款，否则货……哎呀，少爷说了，您在这个铺不是有股份吗，把股份先卖了吧，西街的冯掌柜不是想要您这股份……少爷说这批货特别好，比五姐儿的地瓜还稀罕，进了来肯定能发大财，到时候就不用辛苦您来结交知县了……”

    小丫头和四姐儿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从门后传来，红花接到小姐的暗示，四姐儿刚出门的时候，她就悄悄的跟在后面偷听，等听到最关键的内容后，她慌忙又溜了回来。

    这边小伙计正努力的推销着，而燕姐儿也装模作样的又是闻香味儿，又是挑颜色。红花见状，便凑在燕姐儿耳边悄声的说了说。

    听到红花的汇报，燕姐儿放下手中的脂粉盒，抬头问小伙计：“这位小哥儿，我听说这间铺是知县开的？！”

    “谁说的？不是，呵呵，不是。”小伙计听到后，先是一愣，随即不认真的反驳道，“这间铺是赵家奶奶的，就是刚才招待您的那位奶奶！”

    “哦，是这样呀！”

    陈燕姐儿仔细观察着小伙计的神色，发现他说“不是”的时候，脸上分明有莫名的骄傲和自得。一个小伙计，有什么可骄傲的？应该是替知县办事，他才觉得骄傲？！

    这时，四姐儿眼睛有些红的走了进来，进门后，勉强扯出一抹笑：“呵呵，少奶奶，您挑好了吗？”

    “嗯~~，这些都不满意，东家是不是还有更好的呀？”

    “呃，有，在楼上！”

    “好，那我就跟您去楼上瞧瞧？”

    “……好吧！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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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旱情露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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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咱们干嘛买个生意不好的铺呀？奴婢仔细瞧过了，这个铺从咱们进门到出门，两个多时辰，只有您这一个顾客，结果您买的还不是胭脂水粉，而是铺？！”

    从名媛坊出来后，红花就开始嘚啵嘚的说起来，她真的有些搞不懂这位大小姐：前一段时间，放着有才有貌有功名的魏少爷不要，偏偏选择一个又胖又呆还打老婆的董大少，白白陪送了这么多嫁妆，她家姑娘却混得连个窑姐儿出身的姨娘都不如，天天被大奶奶喝来骂去；捧上大把的银后，总算是不挨打了，可姑娘又抽风的买个生意寡淡的铺，别的她不懂，唯一明白的便是，银是她家姑娘在董家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像撒树叶一样撒出去，还不如留着贿赂院里的丫鬟婆呢。

    “哼，你懂什么？”陈燕姐儿白了贴身丫鬟一眼，很不屑的说道，“姑娘我的陪嫁虽然多，但那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如果那间铺真的一无是处，我能花两银买两成的份？！”

    笨蛋，这个世道，最重要的不是有多少银，而是身后是不是有靠山！自古都是士农工商，如今她已经嫁入董家，董老爷虽然是举人，可没有继续走仕途，两个儿也是小白丁，连秀才都没有考中，这样的家庭充其量算是个“农”。

    她算计失误，错嫁给董大少，可嫁都嫁了也没有地方买后悔药，只能好好经营，争取在董家过得更好。想要在董家过得好、过得舒服，那就要得到大奶奶和大少爷看重，可她一个因绯闻嫁入董家的小妾，让大少爷看重比较容易，但是如何让大少奶奶看重，就有些难了。

    而名媛坊便是一个捷径，因为她身后的大老板不是别人，而是杨知县的当家，哼哼，如果她能借由名媛坊和知县成了手帕交，那以后在董家，谁还敢欺负她？大少奶奶和，哪个敢让知县的闺友立规矩？！

    两？别说两，真要是能达到目的，千两她也愿意！

    “是是，姑娘说的是，都是奴婢没有见识！”

    红花见姑娘生气了，忙低下头连连道歉。

    “行啦，什么都别说了，咱们赶紧去找大少爷吧。”陈燕姐儿一甩帕，她刚才光顾着和赵奶奶谈判，全然忘了自家男人还在酒楼等她呢，脸上的若干红印提醒自己那位的脾气不好，陈燕姐儿连忙快速的挪动小脚，朝五梅楼的方向奔去。

    “唉，少奶奶，您受累了！”

    杨掌柜的把重新签订的契约收好，见四姐儿如释重负的样，多少有些愧疚。她虽然不天天在店里看着，但自己店里发生了些什么，她非常清楚。能把李家拉到自家老爷的船上，本来是非常好的一步棋，也是她家小姐和姑爷反复商量的主意。

    结果，两家合作好好的，两家的关系不错，铺也挣了钱。没想到一个劳什侄少爷的到来，下五除二，没几下就把朋友变成了陌，更有变成仇敌的趋势。唉，原本一个不着调的表小姐就够让人操心的，如今更加上一个阴险、自私的侄少爷，以后的杨家大院甭想安宁咯。

    “杨掌柜的，您千万别这么说。”四姐儿收了银，手上的烫手山芋终于顺利的扔出去，她心里正爽，听到杨掌柜的话，回想到这位掌柜的也挺不容易，自己嫌名媛坊赔钱还能转让股份，可这位杨掌柜却还要继续和那个什么方姑娘、方举人的败家打交道。

    唉，都不容易呀，想到这些，她有些抱歉的笑道：“是我辜负的美意，还请杨掌柜的替我向说说好话。不是我不想继续帮办事，而是我家里的生意也需要照料，毕竟我家相公不是长，以后的日还得我们夫妻自己努力，所以——”

    “少奶奶的意思，我懂！”

    买卖不成，但求仁义还在吧！杨掌柜收好东西，亲自送四姐儿出门。目送赵家的马车远去后，她扫了一眼小猫两只的店铺，长长叹了口气，准备回家找小姐好好说道说道——不指望侄少爷能帮上多少忙，只求他别再煽动表小姐折腾了，否则生意不挣钱，小姐用什么养家？！

    “算了，最近老爷心情不好，还是不要拿这些小事麻烦他了！”知县娘家姓赵，她接过契约重新看了看，发现人家四姐儿很会做事，当初李家入了一两银，又提供了玫瑰酱和玫瑰酒在店里卖，银、货源还有管理者，一共占得四成份；如今接收的什么陈姨，掏了两银，却只占两成，也就是说，合伙人一换，她不但收回了两成份，还白白得了两两银，这样算来，倒也不是很吃亏。

    “呵呵，多出来的这两两权当前几个月的亏空吧。”

    “是，！”杨掌柜的见对新契约并没有意见，也就不再劝说，毕竟她的身份摆在这里，说到底她也只是杨家的一个下人，对主们的事儿，哪敢过计较？！

    其实，她冤枉赵了，赵早就想向老公抱怨，这杨家都快成方家人的后花园了，男的在衙门掺和，女的在后宅也不安定，弄得她接连赔了两家陪嫁铺，再这么折腾下去，自己的嫁妆都要弄光了。

    只是，最近几天杨知县为了公务，已经成宿成宿的睡不着觉，白天更是见不着人影，作为聪明的女人，告状也要挑时候的不是？！

    杨知县忙什么呢？

    求雨！

    按照山东的习俗，农历五月十日是雨节，传说这天是关老爷磨刀的日，一般这一天都有雷声，正是关老爷霍霍的磨刀声。这天往往下雨，所以民谣唱道：“大旱不过五月十。”如果五月十这天不下雨，而且骄阳似火，说明这一年一定是大旱之年，那就要求雨。

    而现在还不到五月，却旱情已显。

    “去年冬天滴雨未下、片雪未落，如今开了春，也是只见阴云不见雨水，恐怕今年又是大旱之年。”冯师爷主管钱粮，他家里也是祖传的师爷，对农业、钱粮、赋税非常了解，最近半年来的气象让他很不安，“现在正是小麦浇返青水的时节，如果再浇不上水，恐怕——”

    “浇水？拿什么浇？”说话的是方举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人长得有点胖，个也高，看起来到有几分大汉的模样，和他举人的身份不相符。他拿着一把纸扇把玩着，听到冯师爷的话，有些不屑的说道，“梅水、玫瑰方圆里内，数条河流断流、水塘干涸，打井打下两丈也不见水，仅有的几条深水溪，也被各自的主人把持着，其他人根本就用不上，最近连续五天内，每天都有数起因抢水而引发的械斗、群斗，想浇水，哼！”

    “那以方师爷之见，目前梅水、玫瑰的干旱该怎么办？”

    冯师爷皱了皱眉，说实话，他很看不上这位新上任的方师爷，话说得天花乱坠，可什么实事都不干，别人干了，他还指手画脚的提意见，典型卖嘴的货！

    “我？我能有什么办法，除非老天下雨。”方师爷的语气更加不屑，差一点就从鼻里直接说话了，“对了，下雨？这老天不下雨，咱们就求求吧，五月十不是雨节吗，咱们就按雨节的仪式，组织县城的姓、农户们求雨？！”

    “求雨？”杨知县听了两位师爷的话，眉头紧锁，“嗯，试试吧！希望关老爷能显灵，否则今年周围的姓又要遭殃了！”

    “是，大人！”

    两个师爷连忙起身异口同声的答应，只是各自想法并不相同：方师爷见自己的意见被采纳，满脸的兴奋和自得，唯有冯师爷，他脸上的郁色更加浓郁——求雨？！求雨有用的话，十几年前的旱灾就不会发生了，唉，预备仓的粮食还没有补足，真要发生了旱灾，那什么赈灾？

    四姐儿从名媛坊出来后，直奔后街的娘家。胜男说了，她和小姑在县城吃午饭，准备下午回南山，现在刚过午时，她们应该还没有走，四姐儿准备把银还给小五。

    面对四姐儿包袱里的银，胜男并不肯要，本来这间铺的红利她就是送给四姐的，再加上四姐接了铺后，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可回报却很少。除了前几个月还分了点红利外，最近四个月全都是在赔钱。如今本金全部退回，胜男怎么好意思收呢。

    四姐儿见胜男死活不要，也只好收起来，心里暗自盘算，让老公平时多照应照应妹妹和妹夫。

    处理完名媛坊的事，胜男和小秀儿对铺的装修很满意，在李家稍作休息后，便启程回家。

    来到家门口，却发现南山的外围又围了一堆的人，个个脸色憔悴，神情沮丧，一看到胜男从马车里下来，纷纷涌了上来。

    “你、你们想干什么？”

    胜男见这些人，神情有些不对劲，联想到去年的冲突，她不免有些胆怯。

    “李捕头，求求您，救救我们吧！”

    领头的是一个六十左右的老人，只见他满头白发，黑瘦的脸上布满褶，颤抖着双手跪在胜男面前，叩头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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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打井建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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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你这是干什么？”这不是第一次有人向胜男下跪，但胜男还是有些措手不及，面前这位老者少说也有六十岁，论年龄和自己的爷爷差不多，她怎么好意思受人家这么大的礼？！

    身后的小秀儿也被吓了一跳，她虽然走出了内宅，帮嫂管理作坊，可接触的人大多都是相熟的大嫂或者大婶，像今天这种场面，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李捕头，求求您，救救我们吧！”

    老人并没有起身，用嘶哑的声音，凄厉的哀求道。

    “求我救你们？”胜男本来想扶起老人，刚要弯身，身后衣襟一紧，她想起小秀儿还在后面，便扎着手把小秀儿护在身后，等候保安们的到来。

    “是呀，求李捕头救救我们吧！”

    胜男和老人说话的当儿，老人身后的乡亲们也反应过来，呼啦啦跪倒在地，七嘴八舌的喊着。他们个个脸色蜡黄，嘴唇干裂，双眼中满是暮气，直到老人喊出求救的话后，他们的眼中才泛着希望之光，激动的跟着老人一起下跪请求。

    这时，南山的保安们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派出两个兄弟出来查看，发现一群满身泥土的农民中间，自家东家正茫然无措的傻站着，身后似乎还护着一个人，便连忙回去报信，没多久的功夫，五六个壮硕的汉迅速从南山跑出来，手里还拿着棍棒。

    “老人家，你们先起来说话，到底有什么为难之事需要胜男帮忙？”

    胜男见保安们已经到位，忙示意他们派两个人把小秀儿护送回家，而她则搀起老人，仔细的询问道。

    “呜呜，李捕头，俺们是王家庙和柳家庄的农民。自从去年入冬后，咱们这里是滴雨未下，附近的小河断流，池塘见底，地里的庄稼也要旱死了。”老人被胜男搀扶起来后，哆哆嗦嗦的说道，“俺们听说您南山的河水没有断流，池塘里还储存了大量的水，求您看在同是乡亲的份上，匀一点儿给俺们吧，好歹把地里的庄稼浇了，求求您——”

    说着老人又噗通一声跪倒，身后的人也是呜呜咽咽的诉说着，内容和老人说的大差不差，无非是村里的池塘见了底，地头上打的深井也马上干涸，眼瞅着地里的小麦都要干死了，附近几个村落也都是同样的情况。方圆十里地，唯有李胜男的南山，河水充盈，池塘满水，地里的庄稼也没有耽误，所以，他们几个村的村长、族长经过协商，准备来胜男这里求水。

    “这……”

    胜男听完大家的哭诉，联想到最近几个月的天气情况，眉头紧锁。去年冬天一场雪也没有下，她和魏良便预感今年可能是大灾之年，所以卖玻璃配方的时候，才会要一半银、另一半用粮食补。

    而她也时刻关注着南山小溪的水流情况，其实，南山的小溪在今年开春后，人吃马喂又浇地，也开始大幅缩减，是她每天夜里悄悄的用宝葫芦给小溪加水，这才使得小溪没有断流。

    “李捕头，您放心，俺们不是白求您的水，俺们几个村集了银，取多少水，俺们付多少银！”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汉，从老人身后站出来，他看胜男皱着眉头的样，以为她不想白白送水给他们，连忙从衣襟里掏出鼓鼓的荷包，里面装着他们凑的几个银锭和若干散碎银。

    “这个……”不是钱的问题，胜男吐出两个字后，想起什么似地，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看着众人热切的目光，胜男忍不住开始琢磨：嗯嗯，看来南山的异常已经引起了附近村民的注意，现在是月份，旱情只是初现，大家的日常用水还没有问题，唯一焦虑的是，地里的庄稼无法灌溉。如果接下来的两个月还是不下雨，酷夏一到，蒸发严重，到那时人们的日常用水也成问题……就算是雨季到来时下了雨，现在地浇不上，来年地里没有收成，姓们还是要挨饿。

    唉，粮食减收，用水枯竭，那将会是真正的灾难。

    胜男想到里描述的灾民的惨状，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的绿葫芦，她手中有取之不竭的水源，她也想帮大家渡过灾年，可该怎么做才能既帮助大家，又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呢？！

    胜男的目光扫过祈求的人群，当她看到远处矗立的木水车的时候，眼睛一亮：有了！

    “李捕头？如果您嫌这些银少，俺、俺们再想办法！”

    中年汉见胜男还是一脸为难的样，便小声的试探道。他们来之前也想过，人家李捕头未必会答应卖水。别看平时河水不值钱，可现在鲁地大旱，那水比银值钱多了。想买人家的水，怎么买？按什么价格？！

    “哦，不，你误会了。”胜男此刻脑里已经有了应对之策，低头沉思了片刻，想了想措辞，慢慢的说道：“不是胜男不想卖给你们水，只是你们想过没有，南山河里的水是死的，如果老天不下雨，根本就不够咱们几个村的用水。等我这里的水也干涸了，大家怎么办？”

    “这……应该不会吧……”

    众人一听胜男的话，也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唉，这可不好说呀。”胜男苦笑的摇摇头，“另外，我南山佃户们灌溉的水，并不是小溪里的水，而是用水车从地下汲上来的水。”

    “水车？呃，是不是那个大家伙？！”

    老人听了胜男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转身指向远处的水车，问道。

    “没错。”胜男点点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地，对大家说道，“我李胜男不是藏私的人，也不会看着乡亲们误了农时，如果大家真的想要水，我可以帮大家打深井、架水车，用地下深层的水浇灌麦地，如何？”

    众人闻言，都没有做声，而是相互看着，最后把目光聚集在最初说话的老人和捧银的中年汉身上。

    “那、那要多少银？！”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家都懂滴。

    中年汉和老人对视一眼，随即小心问道。

    “一架水车大约可以灌溉十亩良田，而打一口深井、架一个水车大约需要五两银，你们可以商量商量！”

    胜男本来想收点成本费就成，转念一想，如果这个消息传出去，大家又见了效果后，上门来要水车的人肯定特别多。她不是神仙，帮助人也是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

    有银的制约，一个村估计能建两到架水车，附近有十多个村，给每个水车“加水”，她还能跑得过来，再多的话，除非是想累死她，否则铁定照顾不过来。

    “五两？这么多，咱们村有多亩地，那要十架水车，足足五十两银呀！”

    “可不，我听说县爷准备明天祈雨，要不咱们准备些祭也去求求关老爷？！”

    “嗯嗯，就是就是，一架水车要五两，可准备点祭也不过几，关老爷要是显了灵，老天爷下了雨，咱们的地都能浇上呢！”

    “……我看还是架水车吧，人家南山的返青水都浇完了，咱们地里可不能再耽误了！”

    “没错，‘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咱还是保险些比较好……”

    听了胜男的报价，人群中便响起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过了没多久，一起来的人便分成了两大阵营：分之一的人决定花五两银建水车，分之二的人决定不花这个冤枉钱，准备参加明天县城的祈雨大会。

    “李捕头，您看俺们这次带了十七两银，能不能先给俺们建两架水车？”

    中年汉是坚持要建水车的人，他把集资上来的银数了数，把持反对意见的人的银退回，手里只剩下不到二十两的碎银，他不好意思的把银捧到胜男面前，恳求道。

    “好，既然你们这么信得过我，我也不能没有表示，这十七两我给你们打四口深井和四架水车！”

    刚才众人议论的时候，胜男冷眼瞧了半天，对这一部分肯相信自己的人，还是比较有好感的，她痛快的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且还适当的做了优惠。心说话，放心吧各位，既然你们这么有远见，我一定会让你们物超所值滴。

    “谢谢李捕头，谢谢李捕头！”

    中年汉见胜男爽快的收了银，心急的搓了搓大手，真想立马就把水车架上，然后哗哗的给裂缝的庄稼地浇水，麦苗不等人呀。他嘿嘿笑了两声，“那个，李捕头，您看——”

    “呵呵，也是赶巧，我库房里还有几架现成的水车，我现在就带人给你们装上。”其实根本就不是库存的，而是为从董家得的那五十亩地准备的。不过，现在正是抢农时的时候，她们家也不指望那五十亩地的收成，还是先给这些人装上比较好。

    “哎哎，那个小伍，你赶紧回村儿，让族长把地划好，咱们今天就装！”

    中年汉是王家庙的，他得到胜男的许诺后，连忙指挥身后的村民，回村做准备。

    而那些反对装水车的人，也想看看这个水车是不是能汲水，如果效果真好，那就狠狠心，和邻居合伙装一架。

    胜男则带了几个壮小伙儿，回南山取水车、铁钻。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把大水车抬上牛车，胜男领着许大勇几个技术熟练的佃户们，一起浩浩荡荡的奔赴王家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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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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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各人忙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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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奶奶！少奶奶！”

    王管家一小跑来到内院，气喘吁吁的在门口喊道。

    “喊什么？出什么事了？”

    招姐儿放下手里的算盘和账册，不悦的走出卧室来，坐在客厅的椅上，“说吧，咋啦？”

    “回少奶奶，是这样的。”王管家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气息不稳的说道，“这不咱们这里一直没有下雨，县城有传言说，县爷决定天后在城东的关帝庙举行求雨大会。经过几位大爷的商量，王总甲下了摊派任务，让咱们家出二两银的香火钱！”

    “求雨？出银？”凭什么？！招姐儿听了这话，双眉顿时立了起来，一双大眼滴溜溜的转了转，问道：“让咱们家出二两，别人家呢？大房大爷家出多少？”

    “呃，他家不出。”王管家早就知道自家少奶奶的脾气，他来报信之前，便打听好了王家几个地主各自摊派的份钱，以方便少奶奶询问。

    “不出？凭啥？现在大家地里的小麦都没有浇，求雨是王家人共同的事儿，难不成他想吃现成的？！”

    招姐儿自认为他们夫妻已经够节俭的了，没想到，这里还有更“节俭”的，她一想到自己花钱求神求来的雨，却被不出钱的王守福白捡了便宜，没门！

    “那个，人家王大爷说了，他们家要建水车，不参加求雨大会！”

    王管家一看少奶奶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她肯定在心疼。切，这银还没有花呢，就先心疼上了，真不愧是有名的铁母鸡。

    “水车？什么水车？”招姐儿听到管家的话，脑中闪过一个模糊的影，似乎想到了什么，抬眼问道：“嗳，等等，是不是南山的大水车？”

    “没错，没错，就是您小妹妹李捕头弄出来的那个水车。”王管家点点头，刚才在祠堂，王家的几个主事人商量的时候，他家大爷根本就不相信什么水车能从地下抽水，水车自古就有，运水还差不多，哪能把地底下深层的水取出来？花五两银建什么水车，还不如花二两银求雨呢，他们梅水的关老爷可是很灵的咧！

    “几位老爷、大爷经过协商，王守福大爷和他的两个兄弟，决定合伙建水车；而咱们家大爷和几位堂少爷决定参加求雨大会，并且分派好了份，这不让小的回家来拿银呢！”

    “建一架水车多少钱？是李胜男收的银吗？”

    招姐儿并没有立即回复王管家的要求，而是半眯着眼睛想了想，缓缓的问道。

    “呃，五两，包括打深井、建水车、铺管道，以及什么引水。听说一架水车能灌溉十亩地呢，咱们王家的地要想全浇过来，至少要七八十两呢。所以大爷——”

    王管家真不愧是王家的老人儿，早就把大爷的心思摸了个透：浇个地就要七八十两？贵了，打死不建！

    “嗯，我知道了！”

    招姐儿更了解自家的男人，也知道他这是心疼银，别说他心疼，她自己也心疼。唉，今年事儿怎么这么多呀，经过半年的努力，她刚和娘家修复了关系，小五也似乎不生自己的气，过年还给自己送了年礼。只是没有四姐儿的多，大年初二回娘家的时候，她还对小五儿说了酸话！如今还不到个月的时间，没想到又得去求她，郁闷呀！

    “那、那银？”

    王管家见少奶奶冲自己摆了摆手，这是打发他下去呀，可银还没给，难不成让他帮东家垫付？！

    “什么银？嘁，咱们不参加求雨大会，咱们建水车！”

    招姐儿白了他一眼，二两？二两不是钱呀，真是的。

    “建、建水车？”

    王管家双眼瞪得溜圆，东家娘脑被门板夹坏了？怎么算不过帐来？建水车少说要七八十两呢，她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大方了？难道，对了，他怎么忘了，李捕头不就是少奶奶的亲妹，看来少奶奶又要去揩娘家的油咯。

    “没错。”招姐儿扶了扶鬓角，站起身顺了顺衣裙，对王管家说：“你去告诉大爷一声，我去找妹妹谈建水车的事，他能听明白。”

    “嗳，好！”

    嘿嘿，有好戏看了，王管家心里偷笑，忙答应一声跑去办事儿。

    而招姐儿也没有闲着，她先把账册和银收起来，然后叫了两个婆，陪着她一起出了门。

    王家庙的麦田里，胜男坐在地头边的草棚里，和土地的主家一起看着许大勇和几个壮汉打井、铺管道。

    “出水了，打到水层了！”

    许大勇和个壮汉，一人把着转盘的一个把手，卖力的转动了一个时辰，碗口粗的铁钻头上，终于见了湿泥，围观的农户们纷纷欢呼着。

    “还不够，继续！”

    许大勇当初留在南山的时候，干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帮忙打井、挖水塘，对这项工作非常熟悉。他蹲在细小的洞口前看了看，把钻头放在洞口旁边的空地上，用汗巾擦了擦脸上、脖上的汗和泥，然后装好木杆和转盘，指挥其他伙伴继续开钻。

    如此反复了次，终于在选定的地头上钻出一个直径一尺、深达四丈的深井，看着黑漆漆的井口开始冒出清水，大家再次欢呼起来——呜呜，终于见着水啦。

    这时，赶回来帮忙的李锁柱也指挥着儿和徒弟们，先把井口的地方挖成长一丈宽尺的水池，接着把直径约一丈的水车架好。

    “咦，这不就是古时说的龙骨水车吗，听说南边儿的稻田里经常见到这种东西呢！”

    几个经常在外面跑生意的商贩，见到刚刚建好的水车，有些诧异的自语道。

    “嗯嗯，是有点像，但不完全一样！”

    身侧的伙伴们围着水车转了转，随即啧啧有声的议论道。

    而胜男则取出一个大木盆，倒满宝葫芦里的水，然后递给许大勇，“给，这是‘引水’。”

    “好的，东家！”

    许大勇开始时不明白，后来南山的井水水位下降的时候，东家也是加了一盘这样的‘引水’，下降的水位这才又复原回来。东家说了，她设计的这种水车，不是普通的水车，而是能汲取深层水的井车，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需要加‘引水’。

    他接过水盆，把清澈的水倒入井口中，这时井下的水正慢慢的向上冒，当井水和‘引水’融合后，地下的井水便像开了锅，咕咕的往外喷涌着。

    许大勇见状，忙跳上踏板，用力的踩踏着，水车转动，井水也哗哗的被抽出来，流到架好的木凹槽里，然后顺着管道流向麦地。

    “天呀，终于能浇地啦，李捕头，俺们家也建水车！现在交钱啥时能建上？”

    “对对，俺们也要，您看啥时候能给俺们安？”

    “……”

    水车转动着，晶莹的水珠被扬起来，飘落在空中，为干旱的空气平添了几分水汽。围观的众人看到效果，五个兄弟或者邻居围拢在一起，嘀咕了半天，也纷纷跑到胜男面前，举着手报名。

    “不急不急，一个一个来！”

    胜男给周福使了个眼色，周福从衣襟里摸出几张白纸和一只毛笔，他用舌尖舔了舔笔头，对围上来的众人喊道，“大家都不要急，要建水车的乡亲先在我这里报名，预付定金二两，余款出水后再交！”

    “好！”

    众人见状，忙不迭的在周福面前排起长队，拿着几家凑齐的银等候报名。

    正在大家七嘴八舌排队报名的当儿，官道上跑来一队捕快。

    其中一个停在王家庙村口前，坐在马上叫来当地的总甲，低头吩咐了几句，接着又拍马上了。

    不一会儿，总甲提着一个铜锣，站在村口一边敲一边喊着：

    “咣~~大家注意啦，今年大旱，县爷体恤咱们，要为咱们举行祈雨大会，各家当家的去祠堂开会啦！”

    “咣~~大家注意啦，去祠堂商量大事啦！”

    “咣~~大家注意啦！”

    商量大事？不就是凑份准备祭嘛！

    听到总甲的吆喝，排队的众人眼中闪过犹豫，有些原本就不想花钱的人心里又开始活泛起来。几个人咬了半天耳朵，还是从排了半天的队里撤出来，奔赴祠堂商量祈雨大事。

    胜男见状，并没有阻拦，她不是圣母，照顾不了每一个人，自然也不会拉着人家求他装水车。

    “李捕头，杨知县有令，祈雨那天，大家都要出动，休息取消！”

    周庆刚刚调入马快，他穿着崭新的捕快服，得到消息后，便第一时间跑来给胜男报信。只是他骑马的技术不佳，明明先出动的，却落在其他捕快后面，人家去各个村落传达消息的捕快都走了，他才赶到。

    “祈雨？”胜男听到后，暗自摇了摇头，前世科技如此发达，对天灾也无法控制，就算是要人工降雨，也需要有降雨的条件，更何况科技落后的大明。唉，求雨有用的话，天下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旱灾。

    还什么祈雨大会，不过是劳民伤财罢了。

    心里不认同，但胜男也知道，在古代如果遇到大旱之年，连皇帝都要求雨，更何况是下县的县令？！

    好吧，你们求雨，我来建水车，咱们各忙各的，希望都见效吧。

    想到这里，她对周庆摆摆手，“我知道了，你先回县衙吧，对了，注意盯好方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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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求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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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姐儿带着两个婆，风风火火的来到村的地头上，刚进麦田，就看到大房王守福家的佃户们正喜滋滋儿的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见状，招姐儿忙让婆拉住一个问话，一问才知道，原来王守福是王家庙第一批装水车的人家，头前儿运来的四架水车中，就有人家的一架。

    如今经过李锁柱和许大勇等南山佃户的帮忙，水车已经正式运转，地里的水哗哗的流，原本被东家按着掏钱的佃户们一看出水了，这才不再生闷气，而是喜气洋洋的跑回家拿工具干活。

    “这么说，这水车还真能汲水？”

    招姐儿听了婆的转述，心里的几分怀疑也被彻底消除，忙不迭的跑到村头，寻找李胜男的踪影。可惜，她不知道的是，胜男帮最后一架水车加完“引水”后，便赶回了南山，安顿完家里后，又折回了县城，为天后的祈雨大会做准备。

    “不过，必须是南山出的水车，而且还要有‘引水’才成，两者缺一不可！”

    婆跟了招姐儿好几年，很了解东家少奶奶的脾气，所以打听事儿的时候，也问得非常详细。

    “切，什么‘引水’，还不是小五在故弄玄虚。否则，一架破水车能值五两？”招姐儿显然不信这种说辞，她一甩帕，眼中闪过不屑和不甘，心中更是无比怨念——怎么小五事事都这么顺，没出嫁的时候爹娘疼老爷宠的，嫁人也能嫁给举人老爷，当了儿媳还能马上分家单过，单过后家业也兴旺，简直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

    “少奶奶，没有找到李捕头，小的找到南山管事周福了！”

    另一个婆穿过拥挤的人群，气喘吁吁的跑来复命。

    “哦，知道了。”招姐儿压下心里的复杂情绪，双手揉了揉脸颊，摆出一副和蔼温柔的模样，按照婆的指引来到周福的临时办公点儿，她瞧了瞧四周攥着银抢着报名的乡亲，对胜男敛财的能力非常嫉妒，“小福，你家少奶奶呢？”

    “少奶奶？！”周福低着头记录着报名的人名和地址，耳边突然传来陌生的称谓，他疑惑的抬起头，一见来人正是东家的大姐，忙站起来拱手，“小的见过王大奶奶，我们东家回南山了，不知您有什么要事吗？”

    “哦，没事没事。”招姐儿一听小妹回家了，而周福不过是个下人，她还不想和他多说什么，便一摆手，“你忙吧，我去南山找她！”

    说着，也不听周福后面的解释，带着两个婆就朝南山杀去——时间就是粮食，她可没有闲工夫和个管事闲扯。

    “……那个，东家说她要回县城——”

    周福见招姐儿像阵风一样从眼前飘过，嘴里嘟嘟囔囔的补充道，“怎么也不听我说完呢，嘁，有你吃亏的！”

    果然，正如周福所言，招姐儿跑到南山后，小秀儿不好意思的告诉她，胜男去了县城李家；听闻后，招姐儿急得不行，连忙让小秀儿套了马车，主仆人急慌慌的跑到李家，好容易来到娘家，老娘苏氏告诉她，小五去了县衙，估计要傍晚才能回来……

    “哎呀，招姐儿，你到底找小五有啥事呀，你看你转来转去的，娘的头都被你转晕了！”

    自从进了娘家门，招姐儿就像装了发条一样，围着院一圈一圈的转着，耳朵竖得尖尖的，听到门外有动静就垫着脚尖瞧，等门外过的人走后，叹口气继续转。苏氏忍了大半天，终于开了口。

    “呃，没啥没啥。”招姐儿知道自己几次经过苏氏来算计小五，让爹娘和小五都不怎么高兴，而且每次得罪了人，她求的事儿还办不成，这次她长了心眼儿，水车的事儿一定要和小五亲口说。

    “大奶奶，晚饭得了，您看现在吃，还是等大爷和五姐儿回来一起吃？”

    丽娘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条棉布巾，边擦着手边问道。

    “招姐儿，你饿不，你要是饿的话，咱们先吃？”

    苏氏转头看了看招姐儿，瞧她一圈一圈的量着自家院，估计也该饿了。

    “不饿，娘，咱们等爹和小五一起吃吧！”

    招姐儿咽了咽口水，别说哈，丽娘这一提吃饭，她还真有些饿了。不过，想到自己的目的，忍了忍，强笑着说道。

    “哦，行！”

    苏氏冲丽娘点点头，示意她继续干活去。

    “切，肯定又是来找寻五姐儿的，还什么想爹娘了，我呸！”

    丽娘用眼角的余光瞅了瞅招姐儿，心里万分鄙视的唾骂道。

    晚上，在县衙忙活了大半天的李正义和李胜男，终于在掌灯时分，赶回了家里。

    “咦，大姐儿，你咋回来啦？王姑爷没跟你一起回来？”

    李正义把腰刀递给丽娘，苏氏则在一旁伺候他脱掉外衣，摘掉官帽。等他转身坐在正堂上，抬眼看到许久不见的大女儿，诧异的问道。

    “呵呵，女儿回来看看您和娘。”招姐儿听到老爹的问话，拉回正准备去小五卧室的身，有些不自在的说道，“我自已回来的，家里麦地的活计多，您姑爷在地头看着呢。”

    “你看你这孩，家里农活儿多，你咋还回来呢？有不是头一年出门（出门=嫁人），咋还这么黏糊爹娘？唉，这也没啥要紧的事，等忙过这阵再回来也不迟呀！”

    苏氏听到招姐儿的话，担心自家大爷生气，忙抢先训斥道。

    “呃，也不是没事儿。”招姐儿见胜男换了家常的衣服从卧室过来，便状似为难的说道，“咱们这里好久都没有下雨了，家里的麦地根本就浇不上，族里商量，说是要么祈雨——”

    “哦，你们那里已经商量出结果啦？”

    李正义听到祈雨两个字，打断女儿的话，问道。

    “呃，是一部分人准备祈雨，咱们县城不是要举行求雨大会吗，说是那天一起来参加！”

    招姐儿回着父亲的问话，眼睛却始终盯着胜男。

    “唉，是该求求关老爷，再不下雨，今年恐怕又是荒年呀！”

    苏氏去厨房交代上饭，回到正堂后，听到女儿的话，插了一句，“对了，大爷，您和小五不就是忙着去准备大会的事情了吗，准备的咋样？”

    “还行吧，反正照着雨节求雨的规矩办，倒也有章可循。”

    李正义和胜男的想法一样，对求雨并不怎么看好。但县爷发了话，他们这些下属也不能不听。

    今天捕快们的工作，重点是把求雨大会的消息传递下去，并给每个参加大会的村落规定了祭祀银两和供规格。梅水的村镇有一多个，再加上玫瑰镇近个村落，捕快们还要再跑一天才能通知完毕，这也是为啥把时间定在天后。

    “呵呵，小五，咱们姐俩好久没有在一起睡了吧？”

    吃过晚饭，满怀心事的招姐儿早早的来到胜男的卧室，她局促的坐在炕沿上，有点讨好的对胜男笑道。

    “不对吧，大姐，我怎么记得咱们从来没有在一张床上睡过呢？！”

    胜男早就注意到大姐的反常，她一进门，大姐就死盯着她看，那种热切的目光，使胜男一怀疑她是不是又有什么地方引诱大姐了？！现在又听到她言不由衷的拉近乎，不由得戏谑道。

    “是吗？”招姐儿本来想先和胜男套套近乎再提出请求，一听胜男这么不给面，便讪讪的说，“呵呵，我都忘了，那时候你还小，是姐姐们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带大的呢。那时候，你刚出满月，娘生产的时候又伤了身，奶水也不足，是姐姐熬了米汤把你喂大……”

    “姐，你是不是有事让我帮忙呀，如果有事就直接说吧，咱们都是亲姐妹，没有什么可遮掩的。”

    胜男听了招姐儿的讲述，心里有些腻烦，她小时候的确是姐姐带大的，但不是招姐儿，而是远嫁他乡的二姐，等二姐嫁人后，接手则是姐儿，最后是四姐儿。可以说，从头到尾，大姐儿没有沾过自己一指头，更不用说什么一把屎一把尿了。

    “……”招姐儿再次被噎住，她眼中闪过不悦，随即硬扯出一抹笑，“呵呵，你这丫头就是直爽。成，咱们都是自家人，姐姐我也就不客气了。那什么，你也知道，姐姐家里有十几顷地的麦地，至今还有一半儿多的麦返青水还没有浇。可村头的池塘和小河都见了底，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浇地。下午的时候，听村里的人说，你家的作坊有什么水车，可以把地底下的水抽出来，你看……”

    “哦，就这事儿呀。”胜男一脸恍然的样，‘pia’的一声拍了拍脑门，一副懊悔的神态，“都怪我都怪我，怎么把姐姐家都忘了呢。那啥，没说的，咱们都是李家的女儿，我怎么能不照顾你呢。不过我未来天都要在县城，根本就回不去，这样吧，你明天一早去南山找周福，就说我说的，先给你家架水车！”

    “嗳，好，好，还是小五心疼姐姐，那姐姐就不说谢谢啦！”

    招姐儿一看妹妹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非常高兴，也就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呃，她们姐妹两个似乎都没有提到工钱？！

    天后，城东的关帝庙，杨知县和本镇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虔诚的在关帝爷面前祷告着。念念叨叨的说了一大通后，几个捕快围上来，把关帝爷的塑像抬了出来，祈雨大会正式开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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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三店同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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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节求雨的仪式比较繁琐，杨知县和几位师爷商量后，决定简化一些不必要的步骤，捡最主要的来做：第一步，上供；第二步，把关帝爷请到烈日下暴晒；第步，用清水把关帝爷泥塑身浇透，再把关帝爷请回关帝庙。至此，礼毕。

    此时，刚刚进行完第步，杨知县正带领着众人准备把关帝爷送回关帝庙。

    “呃，李捕头，你说这管用吗？”

    周庆凑在胜男身边，瞄了一眼烈日当空的蓝天，这仪式也做完了，供也供上了，怎么一点儿云彩都没有？！

    “嘘，心诚则灵！”胜男也表示怀疑，但嘴上可不能这么说呀，否则，真要下不了雨，大家还以为是他们成心诅咒的呢。

    “哦！”周庆摸摸鼻，悄声问道，“李捕头，魏举人到京城了么？”

    话说自从魏良正是辞去师爷职位后，大家便开始称呼他魏举人。

    周庆一直是魏良在衙门的心腹，对魏举人更是崇拜的不得了，再加上自个儿的堂弟就在魏举人家里混差事，周家早就把南山的魏家当成了自己的主家。所以，于公于私于情于理，周庆对魏良都非常关心。

    听说他要去京城赶考，周庆的二婶儿周福他娘，还特意去庙里为魏举人烧香许愿求菩萨保他平安呢。

    “嗯，应该到了。”胜男想到离家的老公，心里也空落落的，唉，现在可不是前世，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话，更没有电脑qq，老公是不是平安抵达，她这里一点都不知道，“咦，起风了！”

    广场上，杨知县穿着簇新的官服，和几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起站在烈日下求雨。正在众人被晒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阵清凉的风吹来，湛蓝的天空中也飘过几丝白云。

    “起风了，是不是关老爷显灵啦？”

    杨知县悄悄从袖袋里摸出手帕，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感受到凉风后，心里一喜，眯着眼睛仰望天空。

    “哎哎，你看，天上飘过一大片乌云！哎呀，关老爷终于显灵啦！”

    众人也感觉到了丝丝凉意（废话，现在才月份，又不是仲夏，能不凉快？！），大家罩着手抬头看着，发现那几片白云后，惊喜的叫出来。

    杨知县身侧的几个老人更是激动，纷纷跪在关帝爷的泥胎前，嘴里不断的说着什么，然后叩头不止。

    身后的姓们见到此番场景，也忙跪倒在地，七嘴八舌的喊着“求关老爷显灵”“求关老爷磨刀（磨刀要用水，所以会下雨）”之类的话。

    过了半个时辰，天空的云层越来越厚，折腾了大半天的姓们，虽然身体很疲惫，但精神很好——求雨还是有效果的不是，刚才还是晴空万里呢，如今已是阴云遍布，相信只要他们坚持再坚持，关老爷很快就会显灵滴。

    “李捕头，我看够呛呀！”

    周庆抬起胳膊，用袖擦了擦脸上的汗珠，看着广场上沉闷的气氛，不是很乐观的说道。

    “嘘，多看少说话！”

    胜男又送了他一对大白眼，这小庆比自己进衙门还早，怎么越混越倒回去了呢，竟说丧气话。前世的胜男是个无神论者，可自从她经历了枉死、见过小白之后，她对鬼神之说，也有了些许的畏惧，世界上还是有鬼神滴，她腰间的宝葫芦就是证据。

    “哦！”

    站得时间久，周庆觉得小腿肚只抽筋，他原本想找个话题分散下注意力，没想到说什么错什么，唉！既然不能乱说话，那就听李捕头的话，咱多看看吧。

    晃了晃麻木的双腿，周庆的小眼睛滴溜溜的乱转起来，先是扫过周围维持秩序的捕快，恩，大家都累得够呛；接着又瞧了瞧场地上那些虔诚祈求的姓们，咦，这些人明明和自己一样站着，怎么他们都不累；随后，他的目光扫过空旷的关帝庙大殿，却意外的发现了一抹人影。

    “嗯，这不是方师爷吗？他不跟着杨知县求雨，跑到大殿去做什么？”

    周庆刚要开口问胜男，想起刚才的对白，又联系几天前胜男交代给他，让他盯死方师爷的话，便悄悄对胜男说：“李捕头，我有点尿急，想去方便方便！”

    “……”胜男无语，“去吧，真是懒驴上磨屎尿多！”

    周庆嘿嘿傻笑了两声，缩着身便溜到大殿的后门，边踮脚探听里面的动静，边在心里美滋滋的盘算——呵呵，这次等我抓到方师爷的把柄后，再去找李捕头邀功，到那时，李捕头和魏举人肯定会对咱刮目相看。

    只是，他没有想到，等待自己的却是一场灾难。

    又等了半个时辰，天空中聚集了大量的云层，远处还有些许雷鸣声，众人听了更是欢欣鼓舞，翘以待的等着雷声过后的大雨。

    等呀等呀等呀，足足又等了一个时辰，却丝毫不见一滴雨水，而空中的云层也开始慢慢散去，人群中开始有人沮丧的叹气：

    “哎呀，这是咋回事儿呀，咋还不下雨？！”

    “就是就是，我地里的庄稼还等着浇水呢！”

    “是不是咱们省去了求雨的步骤，关老爷以为咱们心不诚？！”

    杨知县的脸色也非常难看，本来嘛，傻呵呵的站在阳底下好几个时辰，一口水没有喝、一粒米都没有吃，不晕倒都是身体好的。如今听了人群中的非议声，他的心情更糟——花了这么钱，造了这么大的势，却一点效果都没有，他可怎么下台呀？！

    一柱香后，天空的云彩散得一干二净，参加求雨大会的人们终于绝望了，他们揉着酸软的颈、腰，脸上阴沉的都可以挤出水来。

    “县尊大人，今天的祈雨大会，肯定有人心怀不诚，所以关老爷怪罪了！”

    关帝庙的庙祝摸了摸油乎乎的脸，用无比痛惜的口气说道。

    “有人心怀不诚？！谁？谁敢破坏？！”

    杨知县听了这话，纠结的五官似乎舒缓了许多，他阴沉沉的问道。

    “呃，咱们还是先把关帝爷请回庙里，贫僧单独给您说！”

    “好！”杨知县甩了甩袖，对李胜男吩咐道，“李捕头，去，把关帝爷送回关帝庙！”

    “遵命！”胜男离得远，并没有听到杨知县和庙祝的谈话，她默默叹了口气，摆手对众捕快吩咐道，“兄弟们，请关老爷回去！”

    “是！”

    捕快们答应一声，按照提前安排好的工作，一部分人继续维持现场秩序，另一部分人则抬着已经干透的关帝爷的泥胎回到庙里，恭敬的放回供台上，几位老人也打着晃的跟上来，摆供、烧香、叩头请罪。

    “嗳，老钱，看到周庆了吗？”

    胜男指挥大家忙活着，她总感觉似乎少了点什么，直到收拾完毕点人头的时候，发现去方便的周庆还尚未归队，便一指钱旺财问道。

    “呃，小庆呀。”钱串老鼠小眼里闪过精光，脸上却没有丝毫表露的说道，“他回家了呀，说是身体不舒服，就不等着点卯了！”

    “哦，我知道了。”看来这小真是肚不舒服呀，胜男也没有怎么在意，转头面向众捕快，“今天大家辛苦了，除了今天当值的兄弟外，其他人就地解散，回家休息去吧！”

    “是！”

    众捕快一听还能休息半天，忙高声答应着，不一会儿的功夫，各自散去。

    胜男还不能直接回家，等她护送了一脸郁色的杨知县回府后，又赶到了东市的铺。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装修，间铺总算是于昨天装修完毕，今年就开始铺货、准备开业的事情。小秀儿要在南山看家，四姐儿一个人又忙不过来，胜男便想趁着还在县城，把铺的事情都料理完。

    货物入库、分类上架、掌柜伙计到位后，就择吉日开张，等铺走上正轨后，她还要赶回南山。最近因为水车的事情，南山的佃户们全体出动去帮着建水车，只留下一些老弱妇孺看家，胜男还真有些担心呢。另外，打井建水车的工作，由李锁柱和许大勇负责，这都没有问题，可“引水”却需要她来加。

    算算时间，如今第二批水车应该建设完毕，刚刚打出的水还能供应一段时间，她忙完铺的事情，正好可以赶回去给水车加“引水”。

    “哎呀，恭喜呀恭喜！李捕头生意兴隆哦！”

    常家林带着两个小伙计，抬着一棵金桔赶来贺喜。

    “呵呵，多谢多谢。”今天铺开张，胜男没有穿捕快服，而是穿着一身藕荷色的褥裙，外面罩着银红色的比甲，头上梳着简单的发髻，完全已婚妇人的打扮，只是动作依然豪爽，她见到许久不见的大豪商，满脸是笑的迎了过去，“常少东好久不见呀，什么时候陪少奶奶一起来梅水玩玩儿？！”

    “哟，李捕头这就拉上生意啦？”常家林站在门口，看了看装修一新的家铺，嗯嗯，一家脂粉店，一家点心铺，还有一家成衣铺，都是女人们喜欢光顾的店铺。听了胜男的邀请，便笑着打趣道。

    “那当然，用你们商人的话说，那叫在商言商！不过，常少东，我这里家店开业，你只送了一盆金桔，是不是有点少呀？”

    胜男见常家林身后的小伙计，把两尺高的金桔放在中间店铺的门前，故意找茬道。

    “呵呵，那再加上这个呢？”

    常家林听了胜男的话，并不气恼，直接从衣襟里掏出一个信封，在她眼前慢慢慢慢的晃了晃，那速直叫一个慢，胜男隐约看到了封皮上写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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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小庆子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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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胜男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名，她惊喜的问道。

    “呵呵，说起来话长呀。”常家林和胜男夫妻打了一年多的交道，彼此关系也比较好，再加上去年从魏良手中得到了一张千古奇方，制造出贵比千金的玻璃制，让他常家和京里的大老板着实挣了一大笔钱。

    虽说，他也知道魏良夫妻不留着方自己发财而卖给他人的原因，他更是出了非常可观的价格给魏良，但人家有好东西，肯第一时间想到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份不小的情谊，喝水不忘挖井人，自己得了摇钱树，他也不能忘了魏良两口不是？！

    这次魏良进京赶考，便是跟着常家的运货船一起赶，投宿的别院就是常家商会在京城的分点儿，食宿更有专人照顾，比起那些外地辛苦赶考的举不知舒服了多少。除了这些，他们还帮着送信：

    “正巧常某要去江南跑点生意，顺便带来了魏举人的书信。”常家林见外面赶来贺喜的人越来越多，便拿着书信，和胜男一起来到二楼的会客室，“给，李捕头，这个是不是比金桔更金贵？！”

    “金贵，都金贵！”胜男招呼他入座，快速的从他手里拿过信，撕开封皮，抽出信笺，正是魏良写给她保平安的信。

    信的内容很长，魏良先是说了自己如何进京，常家如何招待，然后又详细给胜男描述了京城的某些见闻，以及他对南山、对亲人对老婆的思念，临了，他还骚包的用英写了一句“老婆，我想你，想你想得睡不着觉！”

    常家林端着茶杯，见胜男仔细的看着信，脸上的表情也非常丰富，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浅笑，最后还羞红了脸。见到一向男人婆的女捕头有这样的反应，常家林暗自扶额，人家小两口借书信亲亲我我的，他一个大老爷们凑什么热闹？！

    无聊之下，常家林开始打量起房间的陈设来，他们所在的屋是中间西点铺的二楼，房间里的陈设和普通的会客室差不多，并没有布衣坊会客室的那些新鲜家具和装饰物。再加上常家林走南闯北的见过大市面，什么高档家具、豪华铺面没有见过？能来这样的小店铺贺喜，也不过是看着魏良夫妻的面，瞅了半天，屋里也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常家林见胜男还满脸通红的读信，便独自一个人踱到窗边，瞧着楼下的热闹。

    楼下，四姐儿两口满脸喜色，在店里忙个不停，赵少爷站在门口迎客，来姐儿则在里面脚不沾地的指挥掌柜、伙计们接待来客、整理货柜。

    不一会儿，选定的吉时已到，个铺的掌柜各自在门前挂好长长的鞭炮，赵少爷一声令下，挂鞭炮一起被点燃，顿时街道上响起“噼里啪啦”的雷声。

    鞭炮燃尽，一阵白色的烟雾散去，在纷纷飘落的红纸屑中，个掌柜带领穿着统一服饰的小伙计，笑容可掬的站在门口，向被鞭炮声吸引过来的姓们大声喊着：

    “新店喜开张，优惠大酬宾！买一赠一，买二赠，买赠五，卖得多赠得越多咯！”

    “新店开张，店同庆，免费吃点心咯！”

    “南山玫瑰坊，天下独一份，各位客官，走过过不要错过咯！”

    听到新鲜的广告词，原本被鞭炮声引来看热闹的市民们，更加好奇，一个个探着脖朝里瞧着。

    这时，西点铺的小伙计，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前面围着雪白的围裙，手上戴着奇特的白绢手套，两个人推着一个两尺宽、五尺长的木推车来到门前，推车上整齐的放着几个一尺见方的木托盘，托盘上铺着雪白的棉布，棉布上放满了热气腾腾的小糕点。

    两个伙计把推车固定好后，面含微笑的分列两旁，向围观的姓热情的招呼道：

    “新店开张，免费吃点心咯！”

    “真的不要钱？”

    前面几个带着孩的妇人，被咕咕流口水的孩拽着来到店门口，有些羞臊的问道。

    “真的，大嫂，给，让娃尝尝吧，这是俺们东家新研制出来的蓝莓泡芙，特别好吃！”

    左边的小伙计见妇人领着的小丫头，眼睛直盯着托盘看，小嘴还不时的吧嗒，便用一个竹夹夹起两个泡芙递给小丫头，“小姐儿乖，吃吧，可甜啦！”

    “娘？”小丫头虽然馋得不行，但还是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襟，仰着小脸问道。

    “吃吧，既然是人家开张优惠，咱们也尝尝，要是姐儿喜欢吃，娘给你买！”

    妇人见孩满脸的渴望，便狠了狠心，对女儿承诺道。

    得到母亲的许可，小丫头迫不及待的伸出两只小手捧在小伙计面前，小伙计忙松开竹夹，两粒嫩黄、小巧的泡芙落在丫头的手上，她捻起一个塞给母亲，见母亲吃了后，才开心的吃完剩下一个。

    “伙计，这东西怎么卖的呀？”

    妇人见女儿如此懂事，心中想给孩买点好吃的念头，便更加强烈。再加上，这个叫泡芙的点心还真好吃，软软的、小小的，里面的夹馅儿也是浓郁的水果味儿，用来招待客人，肯定比面果上档次。

    “呵呵，这个叫泡芙，原价十一斤，今天咱们新店开业，八折优惠，二十四一斤。您来多少？”

    说着，右边的小伙计便躬身招呼妇人进铺，边走边介绍店里的特色点心。

    门外的观众们，见妇人吃了点心后，满脸的享受，便纷纷围上来，抢着要试吃，一时间人头攒动，分外热闹。

    试吃了免费的泡芙后，有的人很喜欢这种暄软的糕点，在小伙计的热情招待下，也忍不住来到后面的店里选购刚刚出炉的糕点。

    买了糕点的妇人，忍痛从衣襟里掏出二十四钱，正要领着孩离开。刚刚接待她的小伙计，又从橱柜里摸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小玩偶，和自己家里缝制的布老虎、布绣球不同，外形很奇特，但看着很可爱。

    “大嫂，您是我们店第一位主顾，这是送您的赠！”

    “赠？不要钱？”

    妇人转回身，诧异的问道。

    “对呀，不要钱！”

    小伙计很有眼力见儿，他发现自己一拿出这个维尼熊，小丫头的眼睛就开始发亮，恨不得立即把小玩偶抱到怀里。

    “娘~~~”

    妇人还在迟疑，她虽然没有多少见识，但起码的人情世故还是知道的，这么精致的小东西能免费赠送？！自己身上就剩八十钱了，她还要给生了儿的小姑买东西呢，可不敢乱花了。

    这时，小丫头见状，连忙拉拉母亲的衣角，大眼里充满祈求。

    “大嫂，您放心吧，真是免费的。如果您觉得白拿我们东西不好意思，您以后多多光顾我们小店就成。您看咱们铺里不光卖点心，左边是卖成衣、布偶的店铺，右边是卖胭脂水粉、玫瑰精油的铺，咱们店里的东西物美价廉，自己用、送人都成呀！”

    小伙计上岗前，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那嘴皮别提多利了。

    “哦，那我就收下了哈！”

    妇人一听也有道理，既然人家这么说，那以后走亲戚买点心，平时买布料、胭脂的时候，直接来他们店不就成啦。

    “谢谢！”

    小丫头见母亲终于答应了，一把抱过小不熊，甜甜笑着对小伙计说，“大哥哥，这是什么呀，我怎么从来也没有见过呢？”

    “呵呵，这是维尼熊，是我们东家独家设计的，除了小熊，还有小兔、小狗狗、小猪猪呢，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去隔壁的铺看看哦！”

    小丫头肉肉的样很像嫩包，小伙计疼惜的捏了捏她肥嘟嘟的小脸儿，柔声说道。

    “娘？！”

    小丫头听了他的话，好奇心被勾了起来，紧紧的抱着小熊，抬眼望向母亲。

    “好好好，今天就听你的，走，咱们去隔壁的铺看看！”

    妇人也被自家丫头可爱的样萌得不行，无奈的拉着小丫头走进隔壁的铺。一刻钟后，她更加无奈的领着宝贝女儿出来，小丫头的手上除了赠送的小熊，还有一只硕大的白兔……

    “哈哈，好手段，真是好手段！”

    站在窗边看了良久，常家林目送楼下的母女两个远去，发自内心的赞叹道。唉，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出色的商人，没想到这位公门的小捕头，经商手段更是高明。

    “呃，什么好手段？”

    身后，看完老公信件的李胜男，听到常家林的话后，诧异的问道。

    “呵呵，李捕头的经营之道真是高明呀。”常家林侧着身，用手指向楼下热闹的场景，很是佩服的说道，“常某正是自叹不如！”

    “哦，这个呀。”胜男一起来到窗边，见到新店生意不错的样，不甚在意的说，“都是我家掌柜的能力出色，论经商，我可不行，更不敢和常少东相比。”

    这有什么呀，前世的商家促销手段才叫多呢，明明知道人家是做活动，还是忍不住想购买。这些小把戏，她也只是copy人家的经验而已。

    “对了，常少东来我这里，不会只是帮忙送信吧，有啥事直接说吧？”

    胜男把信揣进怀里，开始谈正事儿。人家常少东可是大忙人，要没有什么大事，怎么会来她这里？贺喜？送信？呵呵，胜男很有自知之明，她自认为自己没有这么大的面。

    “东家东家，出事了，出事了！”

    常家林刚要开口，楼梯上“噔噔”的跑上来一个人，边跑边喊着。

    “出事？”胜男皱着眉头，她这里新店刚刚开业，怎么周福就吵吵出事，“小福，南山出事了？”

    “不是，不是南山。”周福气喘吁吁的跑到胜男面前，紧张兮兮的咋呼：“是我哥，周庆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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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夜谈关帝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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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庆？！”

    胜男一愣，这两天衙门里没有多少事儿，她正好又忙着新店开业，一直都没有去班房上班。仔细回想一下，胜男猛然发觉不对劲：好像自从求雨大会之后，她就没有见过周庆呢。还有，今天是她家铺开业的日，衙门里来了不少兄弟、同事帮忙捧场，而被老公视为心腹知己的周庆却一直没有露面，很有问题。

    “周福，你先别急。”胜男皱着眉头，快走几步来到周福面前，严肃的问道，“小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自从求雨那天、不对，求雨大会结束的时候我也没有看到周庆，当时钱旺财说是看到周庆回家了，难道那天他就出了事？”

    想到这种可能，胜男身上出了一身冷汗——衙门的人都知道，周庆是她们夫妻的人，还敢明目张胆的陷害，难不成，衙门的风向真的变了？！她真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的，耳边却传来周福的哭腔：

    “没错，求雨大会结束后，我哥就一直没有回家。当时我大伯和大娘还以为是衙门有事，哥哥被派去出差了，可是没想到等了两天，还是不见人影……呜呜，东家，我哥哥是不是被人暗害了呀？！怎么好端端的一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亲戚朋友家都找过了吗？”

    胜男脑里乱糟糟的，话说她来到大明后，无论生活还是工作，一直都是顺风顺水，还真没有碰到过什么挫折。刚刚听了周福的话，再联想某些场景，她竟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找了，能想到的地方都找遍了，大伯他们在县城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这才跑到南山去问我，他们还以为哥哥跑到咱们那里帮忙了呢。东家，你说我哥到底在哪里呀？”

    胜男哪知道呀，她先把周福安抚下来，然后送一脸关切的常家林出门，又在楼下和来宾、同事们寒暄了几句，这才折回二楼。

    “先，咱们先推测下周庆现在在哪里。”胜男强压胸中的恐惧和怒火，缓缓的和周福分析着：“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周庆的时候，是在求雨大会的现场……后来他说肚不舒服，要去方便方便，然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

    “那您的意思是，我哥在关帝庙失踪的？”

    周福把眼泪鼻涕擦干净，也开始顺着胜男的思猜测道。

    “有可能，当然也不排除他被熟人叫走的可能。”胜男点点头，眼中精光一闪，冷冷的说道，“不过，有一个人最可疑！”

    “谁？”周福恨恨的问道。

    “哼，钱串！”

    即使不是钱旺财做的，单凭他对自己撒谎就可以推测出，他肯定知道某些内幕。

    “那，那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周福一听有了目标，捋了捋袖，准备杀去钱家找钱串问个清楚。

    “不用，他一会儿就来我这里贺喜。”胜男摆摆手，这种事怎么能明晃晃的去问，“小福，你放心吧，周庆是相公的弟弟，这件事我管定了！”

    老公在县衙混了一年多，统共就结交了这么一个铁杆儿的兄弟，如今出了事，她怎么能袖手旁观？！

    “谢谢东家，俺替大伯、大娘谢谢您！”

    周福得到胜男的承诺，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呜呜，东家是有本事的人，肯定能找到庆哥。

    楼下，点完卯的捕快们五成群的来捧场。一来嘛，大家都知道这个铺虽然顶着赵奶奶的名头开的，但实际的东家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领导家有喜事，怎么也要来凑凑热闹；

    这二来嘛，平时李捕头对大家伙还是挺照顾的，该分的治安费一也不会克扣，有时差事办得好了，她还会自掏腰包请兄弟们吃一顿，如今人家开了新铺，他们也要懂得有来有往不是；

    来呢，铺后面的小院被胜男隔成了一间一间的单间，全部低价租给了衙门里的捕快，得了人家的优惠，那几位住在后院的兄弟更要还胜男的面，所以新店开业他们比任何人都要积。

    “哟，赵奶奶真是好算计呀，我说您怎么舍得名媛坊的份，原来是另攀了高枝儿，又开新铺了呢。”

    胜男刚走到楼下，就听到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大声的叫嚣着。

    “方师爷这是什么意思呀，小妇人不明白呢。”来姐儿出身于缁衣世家，虽然不想胜男一样当男孩养大，但还是比一般的妇人要伶俐许多。听到有人挑衅，她不卑不亢的说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你情我愿，名媛坊的铺大，小妇人自知能力有限，这才无奈把铺转让出去。何来算计、攀高枝儿的说法？呵呵，方师爷是县爷面前的红人，但也不能出口伤人呀！”

    “……”方举人一窒，他没想到这个什么赵奶奶会当着众人的面，让自己下不来台。也怪他最近的日过得顺心，整天被人师爷师爷的叫着，侄少爷侄少爷的捧着，还真把自己当成梅水的号人物（一号是杨知县，二号是杨孺人，有这两位**oss，他可不敢妄称老大）。

    “哎，你这人说话还真奇怪，我们好心来捧场，你不说热情招待，却讲一些怪话来污蔑我堂哥，我告诉你哈，这是梅水，是我表哥治下的县镇，你们都给我小心些！”

    方姑娘听了来姐儿的话，满脸的不悦，大大咧咧的教训道。

    “切，谁请你来了？”

    来姐儿闻言，不由得在心里翻了白眼，暗自唾弃道。

    “哟，这不是方师爷和表小姐吗。”胜男见状，心里也满是腻歪，这位方姑娘的话虽然有些嚣张，但还是有几分道理。她既然在杨知县手下混饭吃，该低头的时候还是要低头，想到这里，她脸色挂着虚伪的笑，受宠若惊的迎了出来，“呵呵，我原本想着姐姐的新铺小，不敢劳烦方师爷和表小姐的大驾，也就没敢给您两位下帖。没想到您两位非但不怪罪，还亲自来了，姐夫，姐夫，贵客到了，赶紧过来迎客呀！”

    胜男边热情的说着，边朝赵少爷使眼色。

    “嗳，嗳，来咯！”

    赵少爷接到小姨的信号，忍住笑意，一脸恭敬的把方师爷半拉半拽的“请”进大堂。

    “你个坏丫头！”

    来姐儿自然听出了妹妹的潜台词，在背人的时候，用手戳了戳胜男的额头。

    “呵呵，他们摆明就是来找茬的，还给他客气什么呀！”

    胜男脸上仍是一副恭顺下属的表情，唯有眼中的不屑泄露了她内心的想法——切，还说什么来捧场，不过是不请自到的不速之客罢了。

    “嗯，不错，真不错！”方师爷被胜男和赵少爷一顿吹捧，感觉非常良好，也就没有了最初想来找茬的念头，而是装模作样的在铺里转来转去。新鲜的糕点、稀罕的布偶，还有清香无比的精油，让他连连赞叹的同时，心中也闪过些许的妒忌。

    “哪里哪里，咱们这是小本生意，无非是帮姐姐赚几个脂粉钱。”胜男低着头，小心的陪在方师爷身侧，“呵呵，正巧今天是小店头一天开业，家姐非常感谢方师爷和表小姐的赏光，特意给两位准备了一点小礼物，东西不值几个钱，权当您两位帮忙试试效果！”

    身后的来姐儿也很配合，从伙计手里接过两个鼓鼓的袋捧到方举人兄妹面前。

    “这……这不好吧！”方举人偷眼瞧了瞧，似乎人家来贺喜的都带着礼物，就他们空手来的，再接受店家的小礼物，是不是有点过分？！但这袋里肯定装了不少东西，即使不是金银之物，可是价值不菲的好物件儿，送上门来的礼物不要，似乎有点傻呀。于是，他开始犹豫了。

    “什么好不好的呀，您死乞白赖的不收，是不是瞧不起家姐呀！”

    胜男见状，心里鄙视，脸上却一副佯怒的模样，一把把东西拿过来塞进他们怀里。

    “哎呀，堂哥，既然她们这么热情，咱们就别辜负了人家的好意。”方姑娘似乎对袋里的小东西很感兴趣，布袋到手后，便好奇的打开，“呀，是玫瑰纯露，这个咱们名媛坊里也有，一罐都要二钱银呢。呀，还有小布偶，好可爱的样……”

    大堂里，其他来贺喜的客人，见到此情此景，都暗自嘲笑方师爷和表小姐：这都什么人呀，难道家里的长辈都没有教他们规矩吗？贺喜贺喜，哪怕您是县爷，来贺喜也不能空着手呀，写幅字、说句吉利话，好歹也给人家做足了场面？！结果这两位，空手而来不说，还满嘴胡话，白吃白喝又白拿的，丢人了。

    至此，方师爷和表小姐的“美名”便传遍了整个梅水，也成为大多数商家避之惟恐不及的贵客。

    除去方举人和表小姐的不和谐表现，新铺开张的效果还是不错滴，又是送、又是打折的，看着好像挺赔本，晚上一算账，乐得来姐儿合不拢嘴，转身去找胜男报喜的空儿，却发现胜男不见了。

    城东关帝庙，胜男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悄然靠近半旧的建筑。强笑忍了一天，她准备夜里探访关帝庙，寻找失踪的小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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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你装神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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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哒哒……”

    寂静的夜里，远处的官道上传来清晰的马蹄声，胜男手上拿着一卷绳，正准备翻上关帝庙的院墙，听到声音后，连忙收住身形躲在庙门前的大槐树边。

    没一会儿的功夫，马蹄声越来越近，直至关帝庙前的小广场停了下来。

    槐树后，胜男悄悄的探出头，就着明亮的月光仔细观察着来人。骑马的是个二十岁的年轻男，身上穿着暗青色的夹棉袍，头上扣着一顶半旧的瓦楞帽，个头很高，而且看身影是个壮硕的人。

    “咦，这个身影怎么看着这么眼熟？”胜男瞅了半天，越看来人越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正在她挠头努力回想的时候，来人利的下了马，牵着缰绳步行到庙门前，此刻他的整个身体全部暴露在月光下，胜男再打眼一看，终于看清来人的面目——不是钱串，居然是新上任的师爷方举人？！

    “咝，怎么是他？”胜男轻皱眉头，小手不自禁的摸着下巴。

    话说白天接待贺喜的访客时，胜男特意在众捕快面前询问周庆的下落：

    “对了，我这两天家里事情多，衙门的事也顾不过来，刚才听说小庆不见了，你们谁见过他，是不是李班头派他出差事了？！”

    “没有呀！哎，别说哈，您这一提，我还真想起来了，咱们是好几天没有见到小庆咯！”

    “对呀，对呀，好像、好像是从求雨大会那天吧。哎，老钱，你那天不是看到小庆回家了吗？到底是不是小庆呀，你小别老眼昏花的看错了人？！”

    “这个……”钱旺财听到这话，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他偷眼瞧了瞧李胜男，发现李捕头也一脸质问，忙拍了拍脑门，羞愧的说：“嘿嘿，这两天头有点晕，我那天可能真的看错人了呢。可能是其他的兄弟吧，嘿嘿，我就远远的瞧了一眼，也没有看清楚，李捕头，是我的错，我不该没有认准人就乱说！”

    “哦，你没有看清？”胜男一听，顿时火大，“啪”的一拍桌，怒斥道：“你没看清就敢随便乱说？你知不知道小庆是咱们的兄弟，是咱们的家人，你怎么能罔顾兄弟的性命随便乱说？！恩？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当时你说得有鼻有眼儿的，咱们那天就发现小庆出事了，或许还能及时救出小庆。而不是等到现在，人都丢了两天了，咱们大家伙还一点儿消息都不知道！”

    “我，我……”钱旺财被胜男一通斥骂，脸涨得通红。而众兄弟听明白了怎么回事，也纷纷投来不赞同的目光，李捕头说的没错，他们捕快们都是好兄弟，平时有点磕磕碰碰那很正常，但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坏别人性命的事（李大头当初算计李捕头的事除外，那是两大家族之间的博弈，和他们平头小捕快没有啥关系）。

    周庆虽然是魏举人的心腹，可从来没有害过哪个兄弟，平时为人也不错，和其他捕快的关系很融洽；再说了，他也就一小捕快，身上没有什么权利冲突，如今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害了，而钱串却帮外人算计自家兄弟，的确有点不应该。

    “那个，李捕头，是我的错，您惩罚我吧！”

    钱串接触到大家指责的目光，后悔得要死，早知道这事会惹众怒，他就不该贪恋那二两银去说谎。唉，现在也只能希望李捕头能手下留情咯。

    “我？我不惩罚你。”胜男冷冷一笑，摇头道，“你对不起的是小庆，等小庆找到后，由他来惩罚你吧。还有，在小庆没有找到之前，你先回家好好反省反省，记住，你是个捕快，而不是地痞流氓！”

    胜男说是不惩罚他，其实已经下手了。回家反省？一天是反省，一年也是反省，当然如果态不好，造成的后果严重，兴许会反省一辈。

    众捕快听了李捕头的话，都没有替他求情，权当没有听到、没有见到一般，酒席散场之后，便开始组织人手满县城的寻找周庆——开玩笑，堂堂朝廷捕快，竟突然失踪，这不是摆明要和衙门的人作对？！他们在身份上和周庆一样，见到他出了事，心里难免有些戚戚然。

    当然，胜男当众说破周庆的事，也是想打草惊蛇。既然钱串能说谎骗她，那他肯定知道某些内幕，而能支使钱串的人，相信也是衙门里的人，她一怀疑是李大头搞的鬼。

    但猜来猜去，胜男还是没想到，这里面居然还有方师爷的参与。

    要是和他没关系，方师爷大半夜的独自来关帝庙干什么，别告诉她，他方大举人是来拜神的！

    胜男怨念的当儿，方师爷敲开了庙门，在庙祝的带领下，牵着马进了关帝庙。胜男见状，连忙掏出绳，将铁钩丢向墙头，然后顺着绳悄悄的爬进了寺庙。

    “他怎么样啦？”

    来到大殿，方师爷看了看四周的环境，确定无人后，这才悄声问庙祝。

    “呵呵，他中了我的‘花**散’，现在还睡着呢，怎么，县爷要处置他？”

    庙祝四十岁左右的样，个头不高，人很胖，圆乎乎的大饼脸上一双小眼睛格外的明亮。

    “切，我表哥公务繁忙，哪里还能想起这些小事？！”方师爷一提起自己的靠山，那是眉飞色舞呀，只是想起李胜男发怒的表情，以及钱旺财悔不当初的蠢样儿，悻悻的说道：“是李胜男那个母大虫，她知道周庆失踪的事了，白天的时候，正安排人手满大街的找呢。要是找到咱们这里，再被她吵闹出去，你我的脸上都不好看呀！”

    “嘿嘿，怕啥，关押周庆是县爷的意思，难不成她敢和县爷作对？”

    庙祝听了方师爷的话，油光光的脸上毫无惧色，反而笑得有些自得，“还是我有办法吧，硬是把求雨失败的事推到周庆身上，既圆了县爷的面，又堵了周庆的嘴，哼，谁让他什么地方不好去，偏偏跑来听咱们的谈话！”

    “嗯，还是你有办法。”

    方师爷听了这话，慌乱了半天的心也安定下来。唉，都是被那些传言害得，弄得他还没有和李胜男交过手呢，心里就有了惧怕，真担心这个母老虎突然发飙。那个，不是他堂堂举人害怕一个捕头，只是不和女人一般见识罢了。

    于此同时，胜男也刚刚摸上大殿的屋顶，她放轻脚步，小心的趴在房顶上，揭开几片碎瓦，大殿里的烛光透了出来，她把耳朵贴近小孔，仔细听着两个人的对话：

    “只是，咱们也不能就老这么关着他吧，毕竟这也是条人命呀？”

    方师爷人虽然有些贪婪、自私，但还没有坏到可以夺人性命，想到周庆无辜的样，他多少有些愧疚。

    “怎么，方师爷心软了，还是后悔了？”庙祝听了方师爷的话，老鼠小眼里折射出阴冷的光，他皮笑肉不笑的说：“哼哼，你可别忘了，借求雨大会敛财的点，还是您老人家想出来的呢。收银的时候，您可是一点都没有手软呢。现在又装起好人了？！”

    靠！果然是这么回事，这群败类！胜男在屋顶上听得火大，真想立马跳下去胖揍他们一顿。

    “你胡说什么？！”方师爷被点破心思，恼羞成怒的低声呵斥道，“这个主意也不是我一个人想的呀，你也有份！”

    “呵呵，没错，我也没有推脱呀！”

    庙祝似乎很欣赏某人被踩到尾巴炸毛的样，凉凉的说道。

    “那个，那个咱们还是换个地方说吧。”方师爷还想继续辩驳来着，眼角扫过关帝爷的泥胎时，不知怎的，竟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有些怕怕的说道，头顶尺有神明，自己在关老爷面前还是少说些比较妥帖。

    没种！庙祝发现了方师爷的不安，不屑的唾骂道。但脸上依然是笑眯眯的样，“好呀，要不咱们去看看周庆？！呵呵，也让你安安心。”

    “哦，好好。”方师爷像被什么扎到屁股一般，弹跳着从椅上蹦起来，然后屁颠颠儿的跟着庙祝去了偏殿，“嗳，这里安不安全呀，别被那个母老虎找到，听李大头说，这个女人虽然疯了些，但能力还是很强的，真要是和她面对面的闹翻了，我也不一定能顶住呢！”

    “……”没用的东西，庙祝突然有些后悔，他和这个纸老虎一样的师爷合作，究竟是对还是不对呢？！唉，事情已经做了，后悔也完咯，他清了清嗓，“放心吧，这里很安全。再说了，只要你我不说，钱串不说，没有人会想到他在这里！”

    “哦，哦，那就好，呵呵，我不是怕她，我就是不想和女人纠缠罢了！”

    得到保证，方师爷讪讪的补充道。

    庙祝端着烛台，并没有搭理方师爷，暗自叹了口气，领着他来到偏殿的一个小杂物房，从袖袋里摸出钥匙，打开房门，房间的地板上，蜷缩着一个身影。

    周庆？！胜男跟在两人的身后，从他们之间的缝隙里，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影，右手禁不住的摸向腰刀。

    “你说杨知县是忘了这个人呢，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置他？”

    什么？是杨知县把周庆关起来的？还是整个事件就是杨知县策划的？胜男摸刀的手顿时停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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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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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我弄鬼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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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估计是骑虎难下了。”庙祝经常和这些富人、小官吏们打交道，对他们的处事之道比较了解，“如果求雨成功的话，杨知县怎么都好说；可现在偏偏一点效果都没有，白白折腾了全县的姓又是捐钱、又是摆供，你让杨知县如何面对信任他的姓？！”

    “你不是把周庆推了出去吗？难不成我表哥不敢处置他？”

    方师爷踢了踢地上的人影，见他毫无反应后，这才放开声音询问道。

    “呵呵，处置他？什么理由？亵渎神灵，破坏求雨？”切，亏你还是读书人呢，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知道？庙祝不屑的腹诽道，但脸上还是那副牲畜无害的表情，“‘不语怪、力、乱、神’，就咱们按给周庆的罪名，要是从大明律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大罪，杨知县作为一县父母，又不是那个家族的族长，哪能随随便便就处置了他？”

    “嗯，也对。”方师爷想了想，还真是这个理儿：“表哥的确很为难呀，处置周庆吧，没有罪名；不处置吧，对乡亲们没有交代。要是这么一分析呀，我看表哥肯定是故意把周庆晾在一边，等找到合适的理由后再收拾他……”

    “没错，所以你就放心吧。”庙祝见方师爷的表情终于恢复了自然，暗自松了一口气，“另外，有杨知县在前面挡着，就算是李胜男找了来，她也不敢闹事。嘿嘿，到那时，咱们就说周庆在关帝爷庙里随地小解，以至于冲撞了关帝爷，这才使得求雨大会一无所获——”

    “然后再让周家拿出一笔香火银，你来做场法事向关帝爷赔罪，否则梅水不但继续干旱，关帝爷还可能降罪给众人！”

    听了庙祝的话，方师爷的眼睛一亮，迅速跟上了他的思，顺着往下说道。

    “呵呵，没错！这样咱们又可以借关帝爷的名头，狠狠的赚他一笔！”

    庙祝看向周庆的眼神怪怪的，似乎不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在看一堆银山！

    该死的混蛋！一个是受四方香火的庙祝，一个是中过举的读书人，不思如何上进，就知道装神弄鬼的骗去钱财。如今更是欺人，居然骗到了我李胜男的头上，简直就是——等等，装神弄鬼？！

    门外的角落里，胜男正咬牙切齿的盯着里面的人发狠，念及某个成语时，她脑里灵光一闪：对呀，既然你们能装神，那我也能弄鬼！哼，咱们走着瞧。

    第二天，胜男在衙门点过卯后，便和周福一起回到了南山，经过一夜的反复思考，她终于想到了解救周庆的办法，但在这之前她还需要做点准备工作。

    “东家，庆哥不会有事吧？”

    东家昨儿夜里对他说，已经初步掌握了周庆的行踪，并决定两天后救人。周福一向信任魏良两口，对胜男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只是，既然东家知道了哥哥的去向，为什么不当场把人救下来呢？！

    “呵呵，放心吧，事情有点复杂，但有一点我可以向你和周家的人保证，明天一早，我定会让你们看到一个完好无损的周庆！”

    其实吧，把周庆从关帝庙救出来并不难，只是杨知县的参与，让事情有些棘手。如果她硬是把人弄出来，估计小庆的差事也就泡汤了，而她在县衙的日也不会好过。

    当然，这些也无所谓，周庆不当捕快，她南山还有不少职位留给他，只是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心里更是下了狠劲儿——一定要让那些借鬼神骗去钱财的人，得到惩罚！

    “嗯嗯，俺们都相信东家。”

    周福得到胜男的保证后，连连点头。

    “对了，我这两天不在家，家里没事吧？水车的事进行的怎么样了？”

    胜男想起那天和大姐的谈话，突然有点期待，嘿嘿，大姐是不是已经发觉她的坏心眼了呢？！

    “还行吧，姨奶奶和秀姐儿都挺好的。”周福挠挠头，开始向胜男汇报着，“水车的事进行的很顺利，咱们山上忙完春耕的佃户们都跑去木工坊帮忙干活了，一天能生产十多架水车，这两天已经把南山周边的村镇都装遍了。李师傅说，从明天开始去玫瑰镇建，定金我都收过了！”

    “嗯，很好，辛苦你们了。”胜男点点头，继续问：“对了，‘引水’的事有没有人怀疑过？”

    她离开南山的时候，曾经交代许大勇，让他用最初由胜男亲手加过引水的井水充当引水，当时许大勇还犹豫了许久，担心被人看破，说他们是骗取钱财。

    “呃，有。”周福听到这句话，面色突然变得有些古怪，他嘎巴嘎巴嘴，艰难的说道：“是王家大奶奶，她说咱们的引水是骗人的东西，她的银白花了，直说要找您来评理呢！”

    “王大奶奶？我大姐？！”胜男早就想到她这个大姐不是笨蛋，回家后肯定能反应过来。

    “嗯。”周福嘿嘿笑了两声，有些无奈的说道，“开始她也没说什么，等小的问她要定金的时候，她就火了，说什么她是东家的亲姐姐，东家说了要先给她装水车，如何如何！”

    “哦，那你是怎么说的？”胜男的确是这么说的，招姐儿说的没错。

    “小的，小的当时就回答她说，‘我们的确是先给您装呀，但工钱和水车钱您还是该交的，再说了，东家也没有交代说不收您钱呀。王大奶奶家大业大，也断不会短了这点银吧？！’”周福跟着魏良两口混了近两年，人也变得机灵了许多，说起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他讲完自己的应对后，揉了揉鼻，“东家，俺说的没错吧！”

    “哈哈，没错没错！”

    胜男听了周福的话，一阵大笑，“小福，你还真行呀，居然也会拿话噎人了呢。这事儿办得好，等忙完春耕，我好好奖励你！”

    “那个，俺不要奖励。”周福闻言，收住刚才调笑的神情，满脸真挚的说：“您能救回庆哥，俺们一家就都知足了！”

    “好，你放心，我一定会把周庆完好无损的救回来！”

    胜男迎向他祈求的目光，无比坚定的说道。

    回到南山后，胜男带着馒头跑到离南山十几里地的十六里河村，从暗道里摸到鬼林，扛着锄头在树林里一通忙活，把准备工作做完后，中午便折回了县衙。

    “哎呀，李捕头，关押周庆那是县尊大人的意思，谁让他亵渎了关老爷呢！”

    方师爷听了胜男的质问，经过短暂的慌乱后，把昨夜庙祝说过的话，对胜男说了复述了一遍。

    “亵渎神灵？谁说的？谁又能证明？”胜男的目光冷冷的扫过方师爷，最后又落在杨知县身上，她压住心里的愤怒，拱手对杨知县说：“县尊大人，您是读书人，圣人有云，不语怪力乱神，求雨之事本就是鬼怪之说，是虚无飘渺的东西，求雨不成又怎么能怪周庆？

    退一万步讲，即使是有鬼神，昨夜我看到周庆的时候，他正昏迷不醒，咱们又如何判断究竟是他亵渎了神灵，还是有人刻意栽赃陷害？办案还要听当事双方的话，怎么能只听庙祝的片面之词。哼，亵渎神灵？我看或许是某人享受了四方姓的供飨，却不肯好好照顾关帝爷，这才招致了关帝爷的怒火呢！”

    “这……”

    杨知县此刻也有些后悔，他是读圣人书长大的，本身也不相信鬼神之说，只是历城的旱情严重，他担心今年将是历史罕见的大旱之年，后期的赈灾工作不好做，影响了自己的仕途。

    再加上方师爷的一劲儿劝说，这才决定组织姓去关帝庙求雨。后来求雨失败，他有些抹不开面，又听了庙祝的话，便把一切责任推到了在关帝庙小解的周庆身上。可让庙祝关押了周庆后，他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处置。

    周庆毕竟是衙门的人，如果轻易处罚，李正义父女两个就不答应。如果不罚吧，没有人给求雨的事埋单，他这个知县就有借求雨之事敛财的嫌疑，唉，进退两难呀！

    “那依李捕头之见，咱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小的没有什么见识，只觉得咱们最好听听周庆怎么说！”

    “……好吧，咱们现在就去关帝庙，当着关帝爷的面儿，让庙祝、周庆当面锣对面鼓的说个明白！”

    方举人见状，也只好拍拍胸脯，为庙祝担保道。

    “好呀，县尊大人，咱们一起去？”

    胜男一听，心里暗乐，嘿，正中下怀呀，她刚才还纠结怎么把衙门的人忽悠到关帝庙呢，没想到方师爷帮了大忙。

    “好，走吧！”

    两位手下都说道这个份儿上了，他还能拒绝吗？也罢，周庆被关了好几天，也该把事情做个了断。

    杨知县一声令下，胜男和方师爷，以及衙门值班的十几个捕快一起去了城东的关帝庙。附近的姓们，听说县爷要去关帝庙审案，有好奇的也纷纷跟了上去。

    大殿上，周庆被两个捕快抬到了关帝爷的泥胎前，庙祝沉着脸给他灌了解药，没一会儿的功夫，周庆便清醒过来。

    “周庆，当着关老爷的面，你把那天的事好好说说——”

    杨知县的话还没有说完，眼前便发生了离奇的一幕，刚刚清醒的周庆，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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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答案在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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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庆的突然消失，让在场的众人大吃了一惊。外面围着的姓们，更是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的老人已经跪倒在地，冲着关帝爷的神像不住的叩头，嘴里念念有词。

    “这是，这是怎么回事？”

    杨知县不相信鬼神之说，可周庆一个大活人竟然在自已的眼皮底下消失，而且还消失得无声无息，仿佛就像被关老爷收走一样，如此惊悚的一幕，实在让他有些胆颤。

    “县尊大人，周庆亵渎神灵，关帝爷显灵将他收走了呀！”

    在一群人目瞪口呆的盯着周庆消失的地方愣神儿的当儿，庙祝率先反应过来：

    哎呀，真是天助我也！杨知县带着众人跑来关帝庙兴师问罪，把庙祝打了个措手不及，根本就来不及布置、准备什么。接着，杨知县又喝令他给周庆解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好违逆，但又实在担心周庆清醒过来会把那天的真实情况说出来。事实一旦被揭露出来，他这个舒服的庙祝也就当到头了，而且还要面对县衙所有捕快的仇视。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在解药的分量上做了点手脚，给周庆服用了分之一的药剂，醒是能醒过来，但神志不会特别清醒。嘿嘿，到那时，他就先声夺人，把一切的过失安在周庆头上。

    没想到呀没想到，还没等他开口呢，周庆先失踪了，难不成真是关帝爷显灵啦！？不管是不是关老爷显灵，只要能帮他平安过眼前这一劫，以后的日他会好好侍奉关老爷滴。

    肚里的如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庙祝的两个小眼睛也烁烁放光，他扑通跪倒在关帝爷的面前，大声喊着，试图让外面的姓们也能听到。

    “真的假的？难道真是有人亵渎关老爷，所以咱们的求雨失败了？”

    “不知道，不过里面的人的确凭白无故的消失了！”

    “哎呀，关老爷恕罪呀，关老爷慈悲！”

    门外，没有看到大殿现场直播的人们，听了不知变了几道的话，纷纷跪下，对着大殿的方向，虔诚的叩拜着。

    “没错，就是周庆。”方师爷见状，思也立马跟了上来，在杨知县面前上窜下蹦的叫嚷：“求雨那天，周庆他不思坚守岗位，却跑到大殿里小解，简直就是蔑视关老爷的神威，亵渎神灵呀。难怪咱们那么虔诚的祈求，却没有丝毫的效果，全都是周庆造成的呀！”

    “哦，周庆在大殿小解？”胜男听了方师爷的话，也没有忽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与得意，她冷冷的问道，“小的敢问方师爷，此情此景是您亲眼看到的吗？”

    “那当然，周庆这厮简直、——”

    方师爷没有留意胜男话中的陷阱，仍是一副义愤填膺的神态，大大咧咧的说着。

    “哦，那胜男就不明白了呀。”胜男白了装模作样的方师爷一眼，心里暗自鄙视杨知县的眼光：就这么个白痴，居然也能接替她能干的老公，做上了梅水的刑名师爷，真是唯亲是举呀。她脸上也是布满了不屑，不急不缓的问道：“当时咱们所有的人都在会场求雨，怎么独独方师爷跑到大殿去亲眼见证周庆的失礼？您既然在大殿，那为什么不制止周庆的荒唐举动，而是任由他亵渎神灵？难道您不知道，为了这次求雨，杨知县和众耆老们，劳心费力辛苦了好几天？！”

    “这……”

    被胜男连续几个质问砸下来，方师爷有点张嘴结舌，奶奶的，怎么一得意就忘了形？接收到表哥知县责难的目光，方师爷后背开始冒出冷汗。

    “哎呀，方师爷您记错了，是小的亲眼见到的。”庙祝恨不得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方师爷两脚，本来事态已经朝他们有利的方向发展了，这位祖宗怎么又落人口实了呢。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和油光，急切的解释道，“我当时回大殿取东西，刚靠近门口就听到了水流声，接着就看到周庆提着裤腰带从里面走出来，待我追到大殿时，只发现神台下的地板上有一摊尿渍。

    我当时被吓坏了，毕竟周庆是公门里的捕快，他应该不会做这种亵渎神灵的错事，便悄悄的找来方师爷，然后又把周庆叫了来，一番责问之下，周庆面对关帝爷的神位，这才吐露了实情，说是他在大会现场晒得有些头晕，又赶上尿急，这才急不择的跑到了大殿里……县尊大人，李捕头，我觉得周庆虽然做下了错事，但也不是刻意为之，如今他也被关帝爷带了去，这事就算了吧。”

    “没错，没错！”

    方师爷见庙祝很急智，眨眼的功夫便替自己圆了谎，忙连连点头。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听清楚后面的话。

    “庙祝真是慈悲心肠呀。”胜男听了这话，眼里的怒火更旺，如果不是她曾经亲耳听到庙祝和方师爷的对话，单单听了他刚才的一番话，肯定以为他是个好人。哼，可惜呀，你打错了算盘！

    “哪里哪里，我侍奉关帝爷这么多年，好歹也受了关帝爷的感化嘛！”

    庙祝觉得似乎危机已经过去了，而自己又在众人面前为周庆求了情，不管周庆去了哪里，至少县衙的捕快们不会仇视他。

    果然，他一番真挚的话说下来，周围的捕快和近前的姓们，脸上纷纷露出赞许的表情，似乎也认可了胜男夸庙祝“慈悲”的话。

    杨知县虽然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也想就此把事情了结。哼，反正周庆是自己消失的，这一点大家全都看见了，也不怕周家人和李捕头父女两个有意见。

    想到这里，他轻咳了两声，“嗯，既然如此——”

    “嘭！嗵！”

    正在此时，大殿周围响起两声怪音，似敲鼓，又似打铁，但声音很大。

    “大胆，何人喧哗？！”

    见自己表哥知县的现场演讲被恶意打断，方师爷又跳了出来，围着大殿四处喊着。

    “哼！我看是你小大胆！居然敢在我的地盘上大呼小叫，真是没把我关二爷放在眼里！”

    空中，一声粗噶的声音传来，听到声音的人们，有些惊恐的四下寻找着，却根本就没有找到发声源。

    “关、关二爷？呃，难道又是关老爷显灵了？”

    这一回对众人的冲击更大，这个关帝庙已经建了几年，只是听说过求雨的时候很灵，但关帝爷开口说话还真是头一次。

    听到了天上来音，前排磕头的老人们，态更加虔诚，几乎是五体投地的匍匐着，嘴里叽叽咕咕说着什么。

    “敢问阁下是哪位神仙？这里是关帝庙，您却说是您的地盘，难不成您是关帝爷爷？”

    胜男用眼光瞄了一眼众人的反应，然后拱手朝着关帝爷的泥胎询问道。

    “不错，我正是这间庙宇的主人。按理说，神仙不能随意插手凡间事，但如今有一些腌臜之人，借本神的名头恶意敛财、为祸乡里，本神也念及本地姓们的供飨，这才忍不住出手小惩恶人！”

    “呃，您刚才把周庆带走了，是不是已经惩了恶人？”

    庙祝肥嘟嘟的脸上惨白一片，他在关帝庙待了二十多年，除了刚开始的几年对关帝爷还算恭敬，随后的十几年根本就没有好好的照应过他，如今关老爷开口说话了，他心里开始嗵嗵的打起鼓来。

    “呔！恶人？庙祝，你做了这么多恶，经常假借我的名义骗取钱财，见了本神，不思悔改，居然还敢把污水泼到别人身上？！”

    “嘭！”

    空中的声音一边怒吼着，一边突然丢出一把钢刀，直直的插在庙祝面前的青地板缝隙里。“关帝爷”掷刀的力道非常大，明晃晃的刀片插进地缝后还嗡嗡直响的左右摇晃着。

    “庙祝？”胜男见众人已经完全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她连忙引导道，“您是说此次亵渎神灵的并不是周庆，而是庙祝？”

    “没错，正是庙祝，当然还有一位公门中人，他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

    听了“关帝爷”的话，再看看摊成一堆的庙祝，方师爷感觉裤湿乎乎的，似乎有液体顺着大腿流了下来。再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担心被关老爷“刀劈”的他双膝一软，噗通跪倒在地。

    “方师爷？！难道还有你的事？”

    方师爷的反常举动，让杨知县心里一咯噔，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便大声喝斥道。

    “哼，你还算识相！念你是初次毁本神的名誉，暂且饶你一次，若有下次，记住头顶尺有神明，这钢刀就不会落到地上，而是落到尔等的颈上！”

    “关老爷”似乎很满意方举人的自行为，冷冷的威胁道。

    “谢谢关老爷大恩，谢谢关老爷！”

    方师爷一听自己暂时脱离了险境，忙用力叩头，一下又一下，并没有看到杨知县的失望和胜男的满意。

    “关老爷，既然亵渎您的不是周庆，那周庆现在在哪里？还有，今年山东大旱，关老爷大慈大悲，希望您能救救您的信徒！”

    方师爷没有看到杨知县的眼神，一直关注的胜男却看到了。见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胜男继续引导着。

    门外的姓们，也断断续续的知道了大殿里的事，听到李捕头问案还不忘向关老爷求雨，感慨的同时也不忘继续磕头祈求。一时之间，整个大殿里，满是起起伏伏的祈求声，杨知县见状，也不好站着，只能一撩官服和大家一起向关帝爷的泥胎跪拜。

    “好吧，既然你们如此虔诚，本神就再多管一次凡事。县城向东一里地有个十六里河，那个村有个鬼林，周庆、水源都在那里，你们去吧！”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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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上阵父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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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林？

    在场的众人听了“关帝爷”的话，没有去过十六里河的人面露不解，去过该地听说过某些传说的人则面露惧色，暗自向后挪着脚步。

    “表哥，这鬼林可不能去呀，那是一个诡异的大迷宫，别说咱们这些外地人，就是他们本村的人，也不敢轻易进去。”方师爷前期做讼棍的时候，曾经在梅水、玫瑰两个县镇穿梭，也听说了不少当地的奇人异事，当‘鬼林’两个字敲入他的耳膜时，下意识的低呼出声。

    “哼，该说的本神也说了，该做的本神也做了，至于你们信不信，那就看你们的造化咯！”

    空气中再次传来关帝爷的冰冷的声音，他似乎有些倦怠了，说完这话，便再也没有出声。

    “这个。”杨知县轻皱了皱眉头，他还真没有听说过什么鬼林，不过，看便宜表弟那惧怕的神色，再联想一下它的名字，似乎这个叫鬼林的地方，不是什么好去处。

    可是关老爷言之凿凿，周庆的下落、神秘水源的出处还有这个“关帝爷”是真神还是假扮，等等答案都在鬼林，身为一县父母，如果他因为惧怕而置下属、姓于不顾，自己这两年攒下来的威望也会毁于一旦。

    思来想去，杨知县竟然不知如何决断。

    “县尊大人，小的曾经进过鬼林，如果您信得过卑职的话，胜男愿意代您前去探看！”

    胜男一直关注着杨知县的反应，看到他脸上的挣扎后，便一拱手，用无比忠诚的语气说道。

    “哦，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杨知县听了胜男的话，心里暗喜，他摆出一副‘我心甚慰’的样，很是赞许的看着胜男，“只是此事事关重大，咱们同你一起去，本县倒要见识见识这鬼林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胜男遵命！”

    胜男再次拱手领命，刚转过身，像是想起什么似地，指着地上的人形垃圾说道，“大人，咱们都去了，庙祝如何处置？”

    哼，为了把你们这些人的丑事抖出来，姑奶奶费了多大的心思？如今事情也成了一半，你们一个也别想溜。

    “绑了，一起带去，也让他看看事情的‘真相’，省得说咱们冤枉了他！”

    说着，杨知县一甩袖，看也不看地上的人，率先离开了大殿。

    “遵命！”胜男嘴角隐隐上扬，她随口吩咐道：“李班头，你带两个人把庙祝捆起来，然后一起带去十六里河。”

    “……是！”

    李大头的眉心跳了跳，忍住心里的不服，把胜男的吩咐又转头交代给了其他小捕快。

    门外的姓们，已经听说了大殿里发生的事，大家先是对为非作歹的庙祝和方师爷唾骂不已，接着又听说关老爷在十六里河的鬼林给大家留了神井水，而县爷不畏鬼林的奇险，为了姓、为了水源决定亲自前往鬼林一探究竟。

    听了仿若话本里的桥段，淳朴的姓们顿时被感动了，纷纷让出一条通道，分跪两旁，向一心为民的父母官叩头致谢。

    而杨知县见到此番情景，仿佛伏天喝了凉井水一般，身体的每个毛孔都舒服得不得了。唉，这是多么好的民呀，他决定了，不管关老爷说的话是否属实，他一定会好好答谢关帝爷滴。

    自从去年赈灾结束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这种被人仰视的感觉了。还别说，这种被崇拜的感觉，还真他娘的爽！

    尊严与虚荣心得到充分满足的杨知县，带领县衙的捕快们出了大殿，来到关帝庙门前，上轿的上轿、上马的上马，准备赶赴十六里河。

    一从县城跟过来的姓们，也被几年不遇的神奇场景震撼了，纷纷跟在衙门大队人马的后面，一边小跑赶一边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在官道上形成一个奇特的阵势。

    而其他过的乡亲看到后，连忙追问发什么大事了。听闻是什么关老爷显灵、为姓留神井之类的故事后，也不管手头上的事，连忙加入到看热闹的队伍中。如此反复着，待众人满头大汗的跑到十六里河后，原本仅有一两人的队伍，不知何时壮大成了近千人的长龙。

    “呃，看来瞧热闹还真是中国人的传统呢。”胜男坐在悍马的背上，小手拢在眉上，看向在官道上蜿蜒的人群，忍不住嘴角直抽抽。

    两个时辰后，先头部队杨知县的轿终于抵达十六里河。闻讯赶来的里长忙带着村里有头有脸的老人们，一起出来迎接县爷的大驾。

    “什么？您说您要进鬼林？”

    里长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听了杨知县的吩咐后，脸色骤变。

    “怎么？有什么不妥吗？”

    切，你哪个耳朵听到我说我要亲自进鬼林了？杨知县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他倒背着双手，颇有官威的站在本县著名迷宫——鬼林的入口前，状似不解的问道。

    “不妥，很不妥。”里长边用力摇头，边苦哈哈的解释道，“这个林很古怪，里面似乎设置了什么五行八卦，人一旦闯入，很难找到出口。而且林里不长蔬果，在里面迷后，身上的粮食、引水用尽后，有可能饥渴而死！”

    “哦，这是真的？”

    杨知县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呃，他读了十几年的书，这才当官没两年，他还真不想出什么意外呢。

    “回县尊大人，当然是真的。”里长拉过身侧的老人，向杨知县保证道：“我们村里的老人们都知道，不信，您问问？”

    “县尊大人，里长说的没错，鬼林里的确险境环生。”胜男下了驴，从人群中挤到杨知县身边，拱了拱手，“卑职曾经误入其中，要不是我的驴能识，小的也早就枉死其中了。”

    “那，那……”

    既然这么危险，那他们还来干什么，兴师动众的跑步？！

    “呵呵，卑职已经想好了办法。”胜男瞥了一眼满脸纠结的杨知县，从怀里掏出一大捆麻绳，“本职先用绳捆着身上，另一头固定在外面，一旦出现意外后，卑职就拉动绳，你们把我拉出去就成！”

    “好办法，就这么办！”杨知县见胜男很忠心的为他解忧，连连赞许的点头，刚答应完又想起魏举人临出门的托付，便装腔作势的说，“只是，李捕头毕竟是个妇人，魏举人——”

    “大人放心，卑职既然做了衙门的捕头，那么李胜男先是梅水的李捕头，随后才是魏举人的妻魏李氏。”胜男心里暗骂他虚伪，但脸上依然是一副恪尽职守、先公后私的模样。

    “好，既然李捕头如此尽职尽责，那本县也不好阻拦。”杨知县抹了抹唇上的短须，满脸关切的嘱咐：“还望李捕头万事小心呀！”

    “卑职晓得！”

    胜男叫过两个心腹捕快，反复交代了一番后，把两指粗的麻绳抖开，一头牢牢的拴在自己的腰间，另一头固定在鬼林最外面的一棵一人抱的树干上。

    等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胜男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中，大义凛然的进了鬼林。

    几十丈长的绳也缓缓的向里面延伸着，大家的视线也随着绳慢慢的移动着。

    一刻钟过去了，里面没有丝毫的动静……两刻钟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等待的时间过得无比的漫长，众人伸长着脖，眼巴巴的看着鬼林的入口，期待着李捕头的顺利归来。

    “小五，今天这事？”

    李正义至今仍是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他有些呆愣的看着胜男和那只肥猫，一起把迷迷糊糊的周庆扶起来，准备出去向杨知县报信。

    “爹，我昨儿不是给您说过了吗。”胜男也是没办法，整个计划设想的都没有问题，唯一的变数，就是她遗漏了在葫芦里假扮关帝爷的人选。

    唉，这也不能怪她，以前有魏良陪在身边，很多事老公都能鼎力帮助，夫妻两个搭档起来，办事也无比顺畅。而她也习惯了有魏良在身边的日，做惩恶计划的时候，竟然把魏良进京赶考的事情给遗漏了。但计划已经准备妥当，就差一个帮手。可让谁来做帮手呢？一旦这个帮手进入到葫芦里，发现了里面的异常，她又如何解释？

    考虑了半天，胜男还是找到了老爹李正义。毕竟比起毫无关系的外人，李正义怎么说也是本尊的亲生父亲，更是和自己生活了几年的亲人，只要她把借口想好，事情也不是那么难做：

    “上次去辽东押解马六的时候，女儿无意间救了一个世外高人，她为了报恩，便送了不少东西给我，像玉米、地瓜还有这个神秘的玫瑰小屋都是她送的……只是因为玫瑰小屋过神奇，我只能用次，次过后，她便会自动消失……这事过匪夷，所以女儿一直瞒着您和娘……”

    “……是这样。”李正义似乎相信了胜男的解释，他面色凝重的问：“你用了几次了？”

    “两次！”胜男腾出一只手比划了比划，“爹，杨知县还在外面等着，有什么问题咱们回家再说吧！”

    说着，胜男便把老爹收进了宝葫芦里，然后搀着周庆走出了鬼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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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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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常家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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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林外，伸着脖等得心焦的众人们，被头顶的阳晒得头都晕了。

    “嗳，你说李捕头是不是遇到什么情况了呀，她都进去好半天了吧，人咋还没有出来呀？”

    围观甲揉了揉发酸的眼眶，担忧的说道。

    “应该不会吧，她刚才不是说有情况会拉绳的吗，这绳还有一大段在外面呢，也不见她拉，估计是里面的不好走，这才耽误了时间！”

    围观乙似乎对本镇唯一女捕头非常信赖，他颇有几分确定的说道。

    “嗯，也是，李捕头可不是一般人，不过，这时间也久了吧！”

    围观丙也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一旁坐着的杨知县脸色也开始阴郁起来，他虽然对李家父女比较忌惮，衙门里的某些纷争也是在他的默许下引发的，为的就是不让李家人做大，影响了他的威信。

    但并不意味着，他能眼睁睁的看着李胜男出事呀，更何况人家这次是代他前去，真要是有个长两短的，他还真不好对李家和魏家的人交代。

    “方师爷，你去让那两个捕快把李捕头拉出来吧！”

    想了良久，杨知县冲着表弟勾了勾手指，吩咐道。

    “表哥，李捕头不是说有意外的话，她会拉绳吗？”方师爷经过大殿的一幕，他对引来“关帝爷”、揭发自己的李胜男甚是不满，如今见她陷入了险境，正准备看热闹呢。

    不过，表哥已经下了令，他也不好违背，便不甘不愿的凑在杨知县耳边嘀咕：“再说了，您不是一直觉得李家在梅水的影响深，想找个人代替他们么？！正巧这次李胜男自己请命进了迷宫，出了事也和咱们没有关系，而李家的儿还不满十岁，李胜男一死，李家的缁衣传承也就断了，到时——”

    “胡说！”杨知县伸手拍了白目表弟一巴掌，恨铁不成钢的低吼道，“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形势，还在搞内斗？！你刚刚在众人面前丢了丑，不想着好好努力办差，此时还不忘搞阴谋。我告诉你，就算是李胜男这次死在鬼林，衙门的捕头之位我也不会交给别人。还有，你让那个李大头老实些，别在我眼皮底下玩花样！”

    “……哦，好吧！”方师爷拿袖擦了擦脸，杨知县刚才斥骂自己的时候，也顺便喷了些“琼浆”给他，吓得他后面的话都不敢说出来，只好怏怏的来到看守绳的捕快面前，准备让他们把估计已经挂掉的李胜男拉回来。

    两个小捕快是胜男的心腹，也担心靠山的安危，一听到方师爷的话，忙在手心啐了点吐沫，两只手对着搓了搓准备动手。正在此时，绳却自己动了，两个小捕快被吓了一跳，呆愣愣的看着鬼林的入口。

    茂盛的树林中，走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哦、不，更确切的说，是个头小的人搀扶着个头大的人，两个人跌跌撞撞的朝众人走来。

    “呀，是李捕头！李捕头回来啦，还有周庆，哎呀，原来周庆真的在鬼林！”

    “俺滴个娘嗳，关老爷真的显灵啦，刚才明明看到周庆在大殿消失的，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跑到几十里外的十六里河？”

    “县尊大人，方师爷，李捕头回来啦，她把周庆救回来啦！”

    “好好，方师爷，赶紧带人接应李捕头呀，还愣着干什么？”

    杨知县见李胜男不但活着出来了，还救出了消失的周庆，“嘭”的一声站起来，几乎手舞足蹈的对方举人喊着。

    “嗳，李大头，赵二牛，快过来搭把手，咱们把李捕头扶过来！”

    方师爷刚才被表哥修理了一番，暂时放下和李家的恩怨，像个热心的同事一般，嘴里、手里紧忙活。

    众人见到气喘吁吁的李捕头，个个欢声鼓舞，有的是赞叹李捕头的勇敢和对下属的关爱，有的则是在暗自诧异——关帝爷可真灵呀，看来以后要多多去拜拜他老人家。

    与现场欢喜的气氛不同，被捆成粽一样丢在地上的庙祝，看到胜男完好无损的带着周庆出来了，脸上一片死寂的惨白。完咯，想他在关帝庙装神弄鬼享受了这么多年，怎么就在阴沟里翻了船？！

    之前在大殿的时候，庙祝被空中突然出现的声音和钢刀吓了个半死，心中也充满了对关帝爷的敬畏，深怕自己过去对关帝爷的亵渎，会招来他老人家的报复。

    可被捕快们五花大绑的丢在马背上，颠颠哒哒的跑了一，他脑反倒清醒过来：这次的关帝爷事件，肯定不是什么神仙显灵，而是人为的。否则，他在关帝庙待了这么多年，比骗财、伤人更坏的事都做过，有的事还是当着关帝爷的泥胎干的，怎么也不见他显灵？！

    唉，什么凭空消失呀，什么天上传音呀，分明就是骗人的小把戏。想他骗了半辈的人，没想到临了临了还被人骗了去，而且这次现了形，很有可能永无翻身的机会。

    “李捕头，你辛苦啦！”

    杨知县满脸关怀的看着跌坐在椅上的胜男，轻声细语的慰问道。

    “大人，这是卑职应当做的。”胜男喘了口粗气，她摇晃的站起来，朝着杨知县施礼道：“大人，卑职在鬼林里找了许久，终于在一处空旷的地方找到了周庆。只是，他中了庙祝的迷药，现在人还没有清醒。另外，发现周庆的同时，卑职也发现了一口奇怪的深井，足足有这么大！”

    胜男举着双手，在胸前抱起了一个空心圆，向众人比划着。

    “咝，你是说，里面真的发现了神井？里面有水吗，不会是空井吧？”

    杨知县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本他以为李捕头能顺利把周庆救出来，已经是天大的幸事。没想到呀没想到，居然在这诡异的林地里发现了一口深井。

    见胜男毫不犹豫的点头后，他内心一阵狂喜——哈哈，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现在什么时节？全省大旱！而偏偏在他治下的梅水，关帝爷不但显灵了，还赠了一口装满水的深井。这可不是一般的井呀，而是经神仙之手的神井。

    想到这里，杨知县有种预感，今年的大旱荒灾，他们梅水、玫瑰的姓和农户们一定能平安过。

    “表哥，要不咱们派人进去看看？”方师爷见杨知县兴奋的有些失控，忙凑过来提醒道，“一旦确定神井的事，我立马给省府写报喜公，到那时，表哥的政绩上又能添上重重的一笔！”

    “嗯嗯，没错。”杨知县听了方师爷的话，赞许的点点头，压低声音咬耳朵：“你派两个人照着李捕头的做法，赶紧进去落实落实。事儿办成了，表哥亏待不了你！”

    “嘿嘿，看表哥您说的，咱们都是亲兄弟，为您办点儿事，还不是应当应分的嘛！”

    方师爷见杨知县终于不再追究他参与骗钱的事，高兴的拍着胸脯保证道。

    耳力颇佳的胜男，听到他们的对话后，只是在心里翻了翻白眼，脸上倒也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其实，在鬼林里挖了深井，对她也是有好处的。

    就目前的天气来看，今年山东肯定大旱，而她手上有仙家宝物能帮助人们渡过旱灾，可如何使用才能让人不起疑？

    开始她想着借水车做幌，争取让梅水、玫瑰的农民们顺利用上生命水，可这“引水”之说，时间久了难免有人怀疑；神井就不同了，它的出现本身就披着神仙的外衣，即使取之不竭、水有神效，那人们也会把这些奇异算到关帝爷头上，谁又会想到是她李胜男经常给井水加料？

    还有一点，她选择鬼林也是有原因滴。先，这里位于梅水和玫瑰的中间位置，完全可以让两县的农民们都享用；其次，鬼林里的地里位置很奇特，在里面不见阳光，而且温很低，到了夏天后，里面的蒸发肯定比外面的慢，这么一来，她也不必每天都跑来加水；最后，鬼林的名头很吓人，乡亲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跑来取水，这样的话，她也不会被累死！

    基于以上几点，胜男发觉小庆这次的事，说起来也不算是坏事，所以对杨知县明目张胆的抢功劳，也并没有大的愤怒。

    鬼林事件在众人的热议、杨知县的狂喜中，慢慢的过去了，周庆服用了充足的解药后，也清醒过来。清醒后，听说是李捕头救了他，还为他冒险进了鬼林，更是感动不已，噙着热泪的向胜男发誓，他这条命就是魏良和胜男的了，以后刀山火海、当牛做马……如何如何，胜男最后听得实在受不了，从周家几乎是落荒而逃。

    这天，常家林派人送了帖，邀请胜男去五梅楼赴宴。

    “给我！”

    胜男见了常家林后，伸出双手摊在他面前，大大咧咧的说道。

    “什么？”

    常家林一脸错愕，他欠李捕头什么东西了吗？怎么这位姑奶奶，一见面就要账呀。

    “切，我夫君的信呀。”胜男看他的表情不像作假，收回右手挠挠头，“呃，难道你不是帮我家少爷捎信？”

    “……”常家林扶额，他堂堂常家少东，什么时候沦落到信使的地步。唉，真是交友不慎呀，他夸张的叹口气：“李捕头，我家商队也不能见天跑京城呀。您放心，只要有商队过京城和历城，咱一定会帮您捎信！”

    “嘿嘿，不好意思哈，我相公已经十多天没有来信了，我有些着急！”胜男听了常家林的话，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一屁股坐在对面的椅上，“对了，常少东上次说有事要和我协商，不知是什么事？”

    “嗯，常某想请李捕头帮个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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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大明香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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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忙？”

    胜男对常家林的印象还是不错滴，算起来她们南山有两大合作伙伴，一个是五梅楼的小孔掌柜，一个便是这位常家少东。相对于小孔掌柜过分的客气，她反倒对有些功利的常家林很对眼。至于他的功利和市侩，唉，人家是商人又不是人，在商言商，只要他不违背道德规范、对朋友能真诚以待，那就是一个很好的人嘛。

    年前的玻璃配方事件，以及老公两次赶考事件，常家林都表现出了很仗义的一面，胜男和魏良也感觉到了他的真诚，渐渐把他纳入自己的社交圈来。

    不过，在胜男的印象中，好像这位常少东还真是蛮万能的，从来没有求过自己办过什么事，也没有像今天一样如此郑重的说要她帮忙，思及人家对自家数次的帮助，胜男也没有迟疑，“只要我能办到的，您尽管说！”

    这时，门外的小伙计敲了敲门，把常家林提前点好的饭菜送了上来。常家林忙起身帮胜男摆碗筷，倒茶水，等小伙计把东西摆好退出去后，他才幽幽的叹了口气：

    “还不是玻璃惹得祸！”

    “玻璃？”胜男心里一震，这个配方是魏良卖给常家的，如果出了事，他们也是有责任的呀，想到老公可能会被牵扯，她连忙问道，“玻璃出了什么事？难道配方出了问题，还是制造出来的玻璃卖不出去？”

    应该不能吧，过年常家的粮铺掌柜来给南山送年礼的时候，还曾经自豪的提起他们在京城的生意，仅玻璃一项就挣了个钵满盆满，获得的利润几乎抵上常家所有生意收益的分之一，常家的家主对常大少更是满意的不得了，准备今年把玻璃运到南方去卖呢。

    从过年到现在才几个月呀，怎么就出事了？！

    “不是卖不出去，相反的，而是非常火爆。”常家林提起自己的经典之作，原本落寞的脸上也禁不住的绽开微笑，只是这种开心的时刻并没有持续久，想到常家面临的困境，他轻轻的叹口气，“就是因为玻璃生意的火爆，利润也非常诱人，所以京城的某些贵人便看上了这桩生意，找我们常家在京城的外庄掌柜，很是生硬要跟我们合作……”

    “贵人？合作？”胜男眼皮一跳，她早就知道是这种结果，所以魏良当初想自己开发玻璃的时候，她才会力的阻止。只是，她没有想到在西北赫赫有名的常家，生意遍布全国的晋商，关系网络错综复杂的富豪，也有被威胁的时候。

    常家的情况和当初算计陈燕姐儿不同，她计划卖给常家的时候，曾经深入了解过常家的势力，也知道他们背后的靠山很强大，这才把配方卖给他。

    如果早知道常家也无法**经营玻璃的话，她断不会把配方卖给人家。她和魏良已经开始把常家林看做朋友，世上哪有陷害朋友的道理？！

    “你们同意了？”

    “呵呵，同意？！”常家林端起酒杯，抿了一小口，辛辣的味道直冲腔，他咳了两声苦笑道：“能不答应吗？我们常家再怎么富有，也是士农工商中最下贱的‘商’，别说正经的皇族，就是那些皇亲国戚，我们也招惹不起呀！”

    “……”胜男默然，低头深思了良久，随后满脸歉意的对常家林说：“常少东，这次的事是我们对不住您。当初少爷的好友把方托给我们卖，本来想去南方找几个富商，把方高价处理掉。可我想着您常家的生意做得非常好，这玻璃又是非常稀罕的东西，肯定能获得暴利，这才劝着少把方转卖给您，没想到却给您招惹来了麻烦。”

    魏良当时卖方的时候，是打着好友的旗号来卖的。否则，人家要是追问起配方的来源，他还真不好解释呢。

    “不不，李捕头，您误会了。”常家林见胜男满脸的自责，忙放下酒盅摆手：“我不是埋怨您，说实话，常家在玻璃上也挣了不少钱。再说，现在我们为了分散麻烦，把配方送给了京城里的几大势力，但常家的玻璃作坊还是盈利的。我来，主要是想请您帮个忙！”

    “唉，您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帮！”

    胜男把杯中的温茶水，一股脑倒进嘴里，爽快的说道。

    常家林不急着说话，而是起身来到包房的门口，拉开门四下瞧了瞧，发现没有什么异常后，便小心翼翼的回到座位上，压低声音说：

    “是这样，京城有位贵人经常帮助我们，他见到玻璃后，很喜欢，想用玻璃造一件独特的礼物，最好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原本呢，我们想用玻璃烧制一套精致的器皿，晶莹剔透的也算是个稀罕物。可惜，经过上个月的配方分享后，玻璃在民间还算是稀有物，但在京城就已经不是什么世间稀缺的东西，所以……”

    “嗯，您是想让我帮忙准备礼物？”

    胜男听了这话，脑里闪过一个念头，只是有些问题，她还需要确定下。

    “没错。”常家林见胜男的茶杯空了，便起身给她添了些茶水，“说起来，常某对李捕头的奇思妙想很是佩服。以前的地瓜、玉米等作物，已经让人赞叹不已了，没想到今年您又开始涉足商业，经营的铺虽然是刚刚开业，但势头却很猛，我相信不超过两年，您的生意一定会越做越大。”

    “这件事我考虑了很久，我们常家的管事们也彻夜讨论过许多次，但始终没有想到什么时间绝无仅有的东西。毕竟，我们都是平头姓，或许我们没有见过的，并不意味着人家贵人们没有见识过。”

    “但李捕头不同，从您的南山，到水车，再到布艺作坊，每一项都是那么新奇，我相信，您一定能想出更加巧妙的礼物。您说呢？”

    胜男抬眼迎向常家林，当她在对方的眸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时，胜男也看到了对方的真诚与恳切，便点点头：“好吧，我试试吧。不过，我年纪轻、见识浅薄，不一定能想出更好的点。”

    “没关系，您尽量试试吧，就算事情失败了，常某以及常家也会记着您的情谊！”

    说着，常家林站起来，来到胜男面前，拱手深深的施了一礼，“拜托您了！”

    “常少东，您客气了。”胜男连忙扶住，玻璃的事情她还是有些心虚，所以也想帮他一次算是将功补过，“对了，您要送的贵人是老爷，还是？”

    “呃，！”

    “好，我知道了，请回座吧，咱们也不是外人，没那些虚头八脑的礼数！”

    胜男心中有了主意，噙着笑抬手请常家林入座。等两人重新做回位后，胜男叫来伙计，请他拿来纸笔和墨。

    因为和五梅楼的合作关系，酒店上下的员工对胜男都很熟悉。听到她的吩咐，小伙计利的取来房四宝。

    胜男推开面前的几碟菜肴，把白纸摊平，取了毛笔蘸足了墨汁，开始画起画来。

    “咦，这是？”

    常家林站在胜男的身侧，见她歪歪斜斜的画了一个荷花苞样式的灯罩，上面还有一个荷叶边儿的托盘，他有些不解的说道，“您画的是灯罩？这、这似乎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吧？”

    “呵呵，别急嘛。”胜男画好图纸后，从袖袋里摸出手帕，擦了擦手上沾的墨汁，笑着指向白纸上的图案，“你先让玻璃作坊的工人把这个烧出来，尺寸嘛，主体的灯罩是一尺高，直径是六寸左右，托盘呢，也不要大，直径约八寸就成。当然啦，具体的尺码，让师傅们按照比例来设定。”

    “哦，好！”

    常家林满怀希望而来，看到这张图纸后，很是失望，他兴致不高的答应道。

    “对了，里面最好能上点颜色，比如红色、紫色或者粉色什么的。”胜男似乎没有看到对方的表情，仍是兴致勃勃的说道。

    “李捕头，不是常某不相信您，只是、只是此事关系到我们常家未来五十年的发展。”常家林轻皱着眉头，在胜男身侧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说道，“常某，还是希望您能把这件东西详细对我讲解下，可以吗？”

    胜男挑了挑眉端，似笑非笑的说道，“常少东，你嘴里说着相信我，可你的表情和语气都告诉我，你并不相信我。”

    “我——”

    “好好，我知道你急，不和你开玩笑了。”胜男见常家林的脸色有些难看，便轻笑出声，“这件东西源自西域（其实是古阿拉伯，但常家林不一定知道阿拉伯是神马，胜男为了省事，直接说的西域），也是灯具的一种。在这里点燃烛火，把托盘放在灯罩上面，然后在托盘上滴上清水，再加入我特别研制的精油……烛火的热传到托盘上，紧接着托盘上的液体便会蒸发，这时，精油特有的香味便会散发出来……如今是春天，有些大户人家还会在屋里点熏香，但因为房间里的炭火使得屋过干燥，熏香的味道也不好。而这种精油经烤热散发出来的味道，既清香，而且还会给干燥的房间添加湿——”

    “哎呀，好主意，真是好主意。”常家林脑转得很快，胜男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想到了某种场景，“灯罩如果做成彩色的，那么当烛火点燃后，经过玻璃的映照，透过灯罩散发出来的光也是彩色。嗯嗯，彩色的光、清香的味道、湿湿的水汽，好呀，真是少见的好礼物。对了，这灯具是不是也有名字呀，它叫什么？”

    “呵呵，它叫香薰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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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魏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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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家林欣喜过后，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他目光凝视墙角的呆愣了片刻，转头认真的问向胜男：

    “李捕头，我是个商人，咱们私下里都是朋友，但一旦牵扯到生意，有些事，还是先小人后君比较好！”

    “呃？”胜男终于把自己的精油推了出去，心里正美滋滋儿的，听到常家林的话，也楞了下，随即想到什么似地笑道：“呵呵，常少东说这话什么意思？”

    “香薰灯！常某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但像这种精致的玩意儿还是第一次听说。”常家林手指轻轻扣着桌面，目光不舍的留恋在白色的画纸上，似乎对胜男那拙略的画技多么欣赏一般。

    可惜，这只是胜男自己的错觉，人家看中的是图画中那个几乎看不出花朵样式的灯罩图纸，常家林越看越喜欢，甚至看到了香薰灯热卖的火爆场景，血管中商人那种与生俱来的感觉又开始沸腾起来——他一定要获得香薰灯的生产、销售权，当然了，胜男已经把香薰灯的概念大致的告诉了他，以玻璃作坊的工匠们的经验和技术，肯定能造出来，他也没有必要多付一笔银用来买香薰灯设计的使用权。但是，真正成功的商人，绝不会做这种一锤的买卖，讲究的则是细水长流、利润也如泉涌般汩汩不觉。

    眼前穿着缁衣捕头服的女也不是什么举人娘，而是招财进宝的摇钱树呀，随便一个点就能挣钱。嘿嘿，只要维护好和魏家、李家的关系，以后发财的机会更多。或许，除了之前的地瓜、玉米，以及现在的香薰灯，以后李胜男还会有更棒的点呢。

    只是，过去他和南山的合作虽然愉快，但并不是非常密切，他于魏氏夫妇来说，充其量也仅仅是个比合作伙伴关系好一点的普通朋友罢了，并没有深的利益纠葛。而此次香薰灯的事件，倒是个转折点，或许他可以趁此机会把李胜男夫妻捆绑到常氏家族的利益大船上。

    想到这里，他无比认真的说道，“如此精致、稀奇的灯具，一经上市，肯定供不应求。而常某虽说不是什么正人君，但也是读过几本书的人，更是懂得礼义廉耻。香薰灯是您想出来的，我如果经营的话，您看要付什么样的代价？！”

    代价？胜男听了这话，脸上露出明显的讶异——她刚才不是就把香薰灯交给常家林了吗，也并没有提及银钱的问题，难道还有人上赶着给她送钱。胜男挑了挑眉梢，“那依常少东之见，香薰灯价值几何呢？”

    “……”常家林眯了眯眼，眉头也轻轻皱了一下，心中则下定了决心，一咬牙一狠心，说道：“和玻璃同价！”

    这下换胜男沉默了，其实她说这话，玩笑的成分更大一些，但没想到人家还当了真，居然给出了近乎天价的价格。

    和玻璃同价？乖乖的，去年卖玻璃配方的时候，可是收了人家千两银和一千石小麦，连银加粮食她们纯收入至少有四千多两银，有了这笔钱，魏家小两口儿啥也不干，这辈躺着花也够了。

    能卖到这个价格，还不是因为玻璃的稀罕？！可香薰灯和玻璃不同呀，这种东西，即使她现在不提，按照古代人的聪慧和巧手，相信不过五年也能弄出来。

    再说了，她肯如此大方的把香薰灯的用法说出来，多少有几分补偿的意味。毕竟，玻璃给常家带来暴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所以，香薰灯本身就是送给常家的，收钱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李捕头对这个价格不满意？”

    常家林见胜男不知神游到什么地方，脸上也木木的没有任何表情，忙出声提醒道。

    “呃？什么？”胜男回过神儿，呆了一小会儿，随即用力摇头：“不是，不是，常少东客气了。玻璃的事情是魏举人和我没有处理好，给你们添了麻烦。呵呵，香薰灯就当是我们的赔礼了，哪里还能收钱呢？”

    “这……”常家林已经拿定了主意，胜男却死活不要，他嗤嗤的笑了两声，这才板着脸故作生气的说：“这不合道理。我说过了，玻璃的事与您无关，咱们一码归一码。再说了，香薰灯的事，是您帮了常某及整个常家的忙，常某谢还来不及，又怎么能白要？！”

    胜男错愕，这算怎么回事儿？他们两个说了老半天，一个死活非要给她塞银，一个又死活不要，是不是脑有问题？！呃，反正她脑很正常，可眼前这位常少东怎么看也不像nc的模样呀，这么死乞白赖的非要给她钱，她可不认为是什么美妙的事。

    常家林虽然是他们夫妻的朋友，但也仅仅是朋友，并没有什么过命的交情。再加上，常家林是个商人，是个非常成功、精明的商人，商人讲究的便是无利不起早呀，他如此反常的上赶着给银，难不成有什么企图？！

    仿佛看出了胜男心中的猜测，常家林老神在在的笑道：“呵呵，常某对李捕头层出不穷的新鲜点很是佩服，相信咱们以后会有更多合作的机会，对吧？！所以呀，这次香薰灯的事，咱们还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您说呢？”

    合作？点？胜男恍然，我说呢，原来是为了让她以后想更多挣钱的法呀。

    嗯嗯，这倒也不错，魏良那里翻译了不少好的配方，或许在常家林的运作下，大明能提前进入工业时代呢。

    好吧，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我也不能小气。胜男脑里早就有个想法，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今天有个绝佳的时机，如果她不用，那就浪费——

    “既然如此，那胜男也就不客气了哈。不过，香薰灯的价格还有待商榷，常少东开出的价格高了，胜男虽然爱金银，但也不能失了原则。”

    “哦，那依李捕头的意思，应该值多少呢？”

    常家林突然感觉有些好笑，他们这是干嘛呀，还是谈生意吗，怎么买的人拼命抬高价格，卖的人拼命压低售价，弄得真不像商人！

    “刚才常少东提到了合作，其实早在前两年买卖粮食的时候，我们就想和常家合作。只是觉得常家的生意大，我们南山这点资本和生意遍大明的常家不能相比，也就打消了和你们合作的念头。”胜男边说着话，边把白纸卷了起来递给常家林，“如今常少东既然提到了合作的事，那胜男也斗胆提个想法，成了，自然皆大欢喜，不成，我也不会有什么怨言，咱们以前怎么合作以后还是照旧！”

    “哦，什么想法，您说来听听！”

    常家林听了胜男的话，眼睛顿时一亮，他心说话，难不成李捕头又想出了什么好点？！

    “呵呵，也没有什么啦。”胜男见对方如此关注，摸了摸鼻翼，“去年的时候，我家魏举人偶然得了五十亩地和一个砖窑，土地嘛已经租了出去，但砖窑过陈旧，接手后就一直整修着。收拾了几个月，上个月才刚刚修葺好，修是修好了，却一时想不起拿它来做什么。”

    “魏举人和我都不是手艺人，家里也没有经营砖窑的亲戚朋友，所以，这个砖窑修好后就一直闲着。听了常少东的话，我倒想起了砖窑的一项用途，如果您愿意的话，我想以砖窑和香薰灯入股，和常家一起生产经营玻璃，如何？”

    其实呢，按照魏良当初的想法，玻璃的配方卖出去后，以中国人卓绝的仿造、跟风能力，用不了五年，玻璃就会从高端流入中低档，到那时他们再用砖窑造玻璃，也就不会过打眼了。

    但好好的砖窑闲置五年，也是蛮浪费的。更不用说，魏良为了试验玻璃配方，还采购了不少造玻璃的原料，实验时才用了不到五分之一，剩下的大批砂石白白堆放在宝葫芦里，也是挺可惜的。

    如果今天能借着香薰灯的事，把造自家玻璃早日变成现实，也算是对她最好的报酬。

    “这个嘛。”常家林一愣，很显然，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胜男会提出这个想法，便向前倾了倾身，试探的问：“玻璃作坊不是常某一个人的，而是整个常氏家族的产业，我做不了它的主。不过，既然李捕头有这个想法，那您可以把您想要的份说出来，让常某和家里的长辈商量商量！”

    “嗯嗯，我知道这事的确为难你了。”胜男倒也不急，她在心里暗暗算了算：玻璃虽然被人分了一部分份额，但是在未来五年内还是比较暴利的行业。

    而她的砖窑、香薰灯，说白了，也不值几个钱，至少放在现在的常氏玻璃作坊里，根本就是投入湖水中的小石，微不足道。经过一番盘算，胜男说：“一成吧，一个砖窑、砖窑工人匠人的工资，已经每个季一次的销售策划，这些都作为我们入股的资本，成吗？”

    常家林并没有急着表态，他细细咀嚼胜男说的每一个字，嗯嗯，砖窑、工资什么的都不值钱，关键是胜男后面提到的‘销售策划’，咦，这个销售策划什么意思，是不是就是胜男独家创意？！

    想到问到，事关玻璃，也就关系到常家最挣钱的买卖，常家林不得不谨慎。

    “没错，我会努力设计玻璃的用途。”胜男对常家林的质疑，很理解，她拿着筷在桌面上比划着，“其实我本来有一种想法，只是不巧现在是春天，等咱们合作后，我再详细说一说，这个点经营好了，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好，常某这里没有意见，不过我还要回家和众长辈商议商议。”常家林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只是话不能说得死。另外他还想去验证香薰灯的价值，如果香薰灯真的入了贵人的眼，到那时，就算是全族都不同意分给胜男一成份，他也会力争的，“对了，常某明天要进京一趟，李捕头要不要捎信给魏举人呢？”

    “要，当然要！哎呀，算算日，他也快考完了，九天的时间，也不知道他的身体能不能熬得了，听说那个考棚条件很简陋……”胜男一听这话，急急点头，说到后面，她满脸担忧的喃喃自语着。

    “成，您今天写完交给永昌粮铺的掌柜，我明天一早带过去。”常家林自动屏蔽了胜男后面的自语，“正好，过两天我们的运盐船要从京城去胶东，可以再把魏举人的回信带过来。”

    “嗯嗯，那就麻烦你们了。”

    胜男也顾不得吃饭，和常家林寒暄了两句，便风风火火的跑回县衙，摸起纸笔开始给魏良写信。

    唉，也不知道老公他考得怎么样呢？胜男一个人坐在班房里，枕着手臂，呆呆的发愣。

    常家林的效率果然高，胜男的信发出四天后，就收到了老公的回信。胜男兴奋的从粮铺掌柜的手里接过信，躲到角落里，仔细的读起来。

    魏良这封信写得不长，至少比上一封信短了许多，薄薄的两页纸，大概的说了说自己考场的见闻，以及考试的感觉。

    不知怎的，胜男有种错觉，魏良写这封信的时候，心情很不好。

    果然，在信件结尾的地方，魏良写了这么一句话：

    “老婆，如果我落榜了，咋办？！”

    咋办？凉拌呗！

    想魏良一个半出家的考生，要是真的像人家曲星下凡的神人一般，考功名比吃大白菜还容易，那也不合理，让那些考了四十年，连个举人都考不中的本土大明书生羡慕嫉妒恨了。

    胜男对魏良是不是进士并不看重，但一想到魏良满怀希望的去了，却失望而回，她多少还是有些担心。胜男本来想再写封信安慰安慰他，一想到再有几天人可能就回来了。毕竟就大明的通讯现状，兴许人回来了，信还在上，她也就不准备费这个劲。

    一切还是等老公回来再说，现在说什么都是为时尚早。

    胜男想到手头上还有一堆的事情要做，也就暂时把魏良的信收在一边，全身心的投入到抗旱保苗的农事中去。

    京城这边，魏良已经收拾了行李，和几个同乡一起坐船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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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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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严禁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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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关帝爷真的开了眼，李胜男在鬼林“发现”神井后，不到两天的时间，梅水及周边的县镇就下了一场比油还金贵的春雨。

    只可惜，这场春雨下的雨量和时间都很少，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不到两个时辰，耕地也仅仅是沾湿了表面，往下浸透也不过一寸多一点，根本就不够浇麦苗。

    不过，蚊再小它也是块肉，这场春雨不能缓解旱情，却有效的缓解了众人心中对灾难的恐慌。毕竟老天下雨了嘛，再加上历城的春天本来就少雨，如果不是去年冬天的干旱，大家也不会想到今年会有旱情呢。

    如今关帝爷磨了刀，等到了七八月份，真正的雨季也就来了。

    有了美好期望的人们，不管商人还是农民，不论妇人还是书生，除了继续努力奋斗外，对城东关帝庙的香火格外的青睐。

    这说起来也不奇怪，当日关帝爷显灵，空中几声天外传音，让在场的人新奇、惊喜甚至自得不已，怎么说自己也亲自经历了神仙降临的那一刻，这么伟大的场面都足以写进族谱，让后世孙仰望、崇拜滴。嘿嘿，祖宗们是有能干的、也有出色的，但谁见过神仙？（胜男吐槽：其实你也没见过！）

    而不在场的人，听了流传了n遍的故事后，更是捶胸顿足、后悔的不行，白白错过了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缘。唉，再后悔时光也不会倒流。听不到仙音，去鬼林看看神泉、去关帝庙多烧烧香，争取尽可能的沾点仙气儿。

    于是乎，关帝庙事件，揪出来一个庙里的蛀虫，救了一个忠心的小捕快，更成就了两个地方——关帝庙和十六里河的鬼林。

    面对络绎不绝的游客，新上任的庙祝和十六里河的总甲笑得合不拢嘴儿，努力开发本地可以利用的资源，争取借势好好赚一笔。

    “哎呀，我的大奶奶，这家里都好好的，你去关帝庙干什么呀？”

    李正义有些无语的看着自家老婆，见她宝贝一样从怀里掏出两个护身符，问了价格后，咧着大嘴问道。

    “当然没事。”苏氏把护身符郑重的交给胜男一个，剩下的一个准备女儿不在的时候给老公戴上，她心里则反复说着‘呸！呸！呸！关帝爷有神通，坏的不灵好得灵’之类的话，生怕老公口无遮拦的得罪了关帝爷，“那是我经常去庙里烧香，咱们一家得到了关帝爷、菩萨的庇护，所以平平安安、和和美美。哎，小五，把护身符贴身放好哈，你和你爹天天在外面当差，什么事都要小心呢！”

    “娘，您不是已经烧过香、拜过神仙了吗，怎么还花钱买这些护身符呀？”

    胜男对这些东西实在无爱，再说了，关帝庙的事情，她和老爹比任何人都知道，哪里还有什么敬畏之心？！

    “去，小孩家家的，不懂就别乱说。”苏氏别过头对着墙角啐了一口，似乎要把胜男说的不敬之语都啐掉，回过头来发现自家男人和女儿，对她辛辛苦苦花重金买，哦不，是‘请来’的神符看都不看一眼，便急急的说道：“小五，别人没有见过关帝爷显灵，你那天可是亲眼见过的呀，连新庙祝都说，你和关二爷有缘，这个护身符是人家亲自念了七七四十九遍经之后、特意镇在关二爷的神像下沾了仙气，然后托我拿给你的，这可是千金难求的宝贝呢。别人求都求不来，你怎么不识好赖呢！”

    “还有呀，大爷，你最近腰伤是不是又犯了？！哼，忍着忍着你就会忍着，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人家庙祝说啦，虽说关二爷不管疾病，但只要心诚，关二爷也会保佑你的。你们也别不信，后街的……”

    李正义被老婆念得耳根儿疼，最后实在受不了，连忙接过护身符，叫着胜男落荒而逃。身后，苏氏还在嘚啵嘚的说着：

    “……东街粮食铺的老板娘还向我打听呢，想问问小五，那天关帝爷究竟说了什么话。你们不知道呀，现在街面上说什么的都有，哎、哎，小五，你跑什么呀，我还没说完呢！”

    由于胜男的原因，苏氏现在是左邻右舍最乐意闲聊的对象。

    原先见了面，都是聊最近市场上有什么新鲜菜色、夸夸男人和儿女的出息。

    如今则换了话题，大家一见面，什么也不聊，而是几个中老年妇女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说什么谁家谁家去烧香啦，给庙祝添了多少香油钱，所以人家许的愿都灵验啦。另外还随时关注着关帝庙的最新促销活动，什么神符、神水、神香、神珠、神刀，那都是抢手货，邻居去‘求’了来，其他的人又岂能落后？

    姓皆如此，关帝庙的香火能不旺盛？新庙祝能不开心？收回大笔大笔银的庙祝，正在庙里嗤笑前任庙祝的蠢笨呢。

    “爹，京里有消息了？”

    胜男跟着老爹进了书房，见李正义一脸不豫的坐在椅上，想起她最近担心的事，猜测道。

    “嗯，前两天我有个朋友从京里过来，他家也有赶考的举，所以对刚刚结束的春闱很关注。”李正义把护身符塞进怀里，抬手揉了揉眉心，带着几分疲惫：“魏姑爷落榜了！”

    “我也猜到是这样。”

    胜男听了这话，心里空落落的。虽说她一直强调自己不在乎老公的功名，但谁也不会嫌官儿大呀，中了进士才真正有了当官的资格，举人虽然也能当官，但还是不如进士根红苗正有前途。

    “那你有什么计划吗？”

    李正义一直看着女儿的表情，见她真的不怎么伤心、激动后，将自己的身体靠进椅背，问道。

    “嗯，暂时没有。”胜男来到老爹身侧，半蹲下来，苦笑道：“少爷对这次春闱很看重，女儿担心他的情绪会不好。不过，现在人还在上，说计划什么都是为时尚早。女儿想着，还是等少爷回来后，视具体的情况再做打算！当然，到时可能需要您和娘的帮忙呢，等女儿带着女婿求上门来的时候，爹可不要撒手不管哦！”

    自从嫁人后，胜男对李氏夫妻的感情并没有因为离开而疏远，反而因为李正义当日那句劝她成亲的话，让胜男真正把李正义和苏氏当成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感情也越来越好，有时胜男还会撒个娇、耍个赖什么的。

    效果嘛，也是显而易见——

    “呵呵，你这孩，真是越大越会撒娇。”李正义听了女儿软软的声音，古铜色的脸上也不自主的露出宠溺的笑，他大手轻轻的抚摸着小五的头发，眼中泛着慈爱的光芒，与若干年前那个满心家族荣誉、事业传承的李捕头有天壤之别。

    其实，胜男这些年的努力，李正义全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再加上京里这两年也不平，他背后的老大更是一被关进自家的大狱，而下狱的原因也非常可笑，竟然是对关押在牢里被冤枉的大臣好，碍了某些人的眼，干脆把他老人家也投进了大狱，让他这个老大尝尝自家监狱的滋味儿。

    李正义虽然不在京里，但这些消息还是在第一时间传到他这儿，看了这些消息后，他开始怀疑他们李家这么多年来的坚持究竟为了什么？！

    第一次，他对自己信仰了半辈的东西，产生了质疑。

    所以，他开始反思自己、反思李家这些年干的差事，不看不知道，当他把家族密档全部看完后，他才诧异的发现，原来他、以及父亲居然做了这么多事。有些事，甚至违背了道德、违背了人心。

    面对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李正义真的不想再这么错下去了，那股想做一番事业的雄心也淡了许多。

    唉，为了他的私心，却连累了平时最忽视的小女儿。如果不是小五投了魏举人的缘，就她之前的样，想嫁出去根本就不可能。李正义一想到女儿因为当了捕头而成了老姑娘，他的心就忍不住的愧疚。

    算啦，天底下的人才多得是，也不缺他们一个李家，更不缺他李正义，比起让人心灰意冷的差事，家庭的和睦才是最实惠、最重要，想通的李正义终于放下了内心最大的包袱，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通的丈夫和父亲。

    而效果也是不错滴，胜男和自己越来越亲，老家的儿也经常写信给他说想家、想父亲母亲云云。或许，这才是以后他应该过的生活，心里没有了负担，李正义也乐得和女儿开玩笑：

    “小五，你放心，如果女婿敢对你发脾气，看老爹不收拾他，哼！”

    “呃……”胜男嘴角抽了抽，把险些呛到自己的口水咽下去，“那个，少爷不是这样的人，您放心。我说的帮忙，是指那些想落井下石的小人，如果我们应付不来，还希望爹娘能帮女儿料理料理。”

    “落井下石的人？”李正义想了想，随即不怎么在乎的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有爹在，没人敢找魏姑爷的晦气。哼，梅水，是李家的梅水！”

    好气魄！胜男把头放着老爹的膝盖上，暗自为老爹的豪言鼓掌。嘿嘿，有了地头蛇李老捕头的承诺，我看谁来找我们的麻烦！

    魏举人落榜的事，严禁任何人看热闹，即使是魏家的近亲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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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出去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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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到家了！”

    魏良坐在马车里，懒懒的靠在车厢上，当窗外传来熙攘的人声时，他轻轻的掀开轿帘，马车前方正是他生活了七八年的家乡。

    想当日他自信满满的去了京城，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又灰溜溜的回来了，如今看到熟悉又陌生的城门，他竟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春闱失利，功名无望，姨娘和胜男还眼巴巴的等着他给挣诰命，结果他却连当官的入场券都没有拿到，还谈什么封妻荫？！

    “胜男，对我很失望吧？”

    魏良的目光随着缓缓行驶的马车，也不断的看着街上的人流，瞧着过往的行人，心思也禁不住飘到南山、飘到那个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身上，“之前说的好好的，我要中进士、我要给她们一个安稳、富足的家，可……”

    魏良本来想让马车拐个弯儿去县衙看看胜男，但落榜的阴影时刻提醒自己的失败，虽然他离开家的时候，胜男和姨娘都说，考不考得中都没有关系，只要人平平安安的回来比什么都强。

    只是，作为男人，尤其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魏良却不能这么想。当初为了脱离魏家，他隐匿了财产，婚后住在妻名下的庄里，不知惹来多少白眼和耻笑。虽然他有举人的功名，但明面儿上却没有任何养家糊口的家产，所以至今仍有流言说他吃软饭。

    本来他打算，等他考中了进士，南山也就有了更给力的保护伞，即使再有别有用心的人散布谣言，他也有反驳的资本。可场考试下来，他悲哀的发现，自己真的把科举想得过简单了，就他半瓶都不满的功力，能考中举人已经是奇迹，考进士却根本都没有胜算。

    马车缓缓的行驶着，魏良脑里也反反复复的思着，当马车终于来到县衙大门的时候，他跺了跺马车车厢的底板，冷淡的说：

    “算了，还是直接回南山吧！”

    “嗳，好的！”

    车夫很纳闷，这位客人刚刚上马车的时候，兴致还挺高的呀，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仿佛变了一个人，连声音都懒懒的。不过，听口音应该是本地人吧，再回想下他的穿着和行李，经常在外面跑的车夫，立马结合最近几天的见闻，安慰道：

    “呵呵，看小哥儿的打扮和通身的气派，您是读书人吧。”也不等魏良回答，车夫一甩马鞭驾着马车从巷口转了出去，径自一个人说着：“刚从京里赶考回来？老汉经常跑渡口这条线，每隔年就能接到不少从京城赶考回来的书生……听你那语气，是不是没有考中呀……”

    话的内容是问句，但口气甚是笃定。车夫果然是见多识广的人，君不见那些考中进士的老爷们，都是满面红光、呼奴唤婢的衣锦还乡呀，哪有像车厢里那位书生，独自一个人连个书童都雇不起的落魄回来。

    瞧这幅打扮和眉眼间的失落，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落榜了呀。

    “……”魏良没有吭声，没有考中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何苦被个陌生人怜悯？！

    “不过，你也不用多失望，俺瞧你的年纪也不大，有二十吗？呵呵，今年考不中，回家后找个好先生，努力读书，过年再来考也是一样的。”魏良的无语，被车夫当做了默认，他一副年长者的口气，热心的继续劝道：“就说俺们村的方老爷吧，人家十中举人，五十四岁才中进士呢，中间足足赶了八次场，终于最后一场成了事儿，这不，得了一个什么县的县爷，昨儿家里的人刚得了信，那酒席摆了一天一宿呀……”

    魏良听了这话，心里更纠结，唉，还记得出门前去魏家辞行的时候，他那个便宜老爹还说，等他中了进士后，魏家也要大宴宾客，来个天夜的流水席，让四里八乡的人都瞧瞧，魏家出了个二十岁的进士。

    “对了，小哥儿，你知道咱们历城今年有了大新闻吗？”车夫啧啧有声的把邻居家的热闹描述了一番，可后面车厢里的人却没有丝毫的回应。他转念一想，哎呀，他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怎么往人家书生伤口上撒盐呀。

    幸亏这位小哥儿脾气好，要是赶上别的举，兴许还会胖揍他一顿呢。想到这里，车夫背后一紧，衣衫顿时被汗水湿透，他准备趁着小哥儿还没有发火前，赶紧转移话题，“俺听一起赶马车的王老汉说，前些日梅水出了件大事！”

    “大事？什么大事？”

    魏良一听梅水，恍惚的心思猛的集中起来，他连忙撩起前面的轿帘，急急的问道。

    “怎么？你也是梅水的？”车夫感觉到魏良的头探了出来，便回头瞧了他一眼，在他的脸上看到了关切的神情，“哦，就是梅水的一个捕快出了事！”

    “捕快？叫什么名字？”

    魏良关心则乱，他甚至忘了，自家老婆早就升为捕头了。

    “咝，这个嘛，我还真不知道。”车夫顿了顿，随即无所谓的笑道：“哎呀，是谁不重要啦。重要的是，这个小捕快是在梅水城东的关帝庙出的事，关二爷为了这件事还在众人面前现身了呢。哦，对，那个小捕快虽然受了伤，但在关二爷的指引下，被人救了回来。听说，还是梅水那个第一女捕头亲自救回的呢。哎呦呦，神仙下凡间，那简直就是话本里才会出现的场景呀，怎么单单你们梅水得了神仙的眷顾？”

    “哦，是这样呀！”

    魏良听了这话，紧张的情绪也放松开来，便退回车厢里。

    “不过，这个关帝庙还真灵验嗳。”车夫似乎找到了新的话题，又开始滔滔不绝的说道：“求的，求姻缘的，求前程的，求平安的，只要心诚，都能达到心愿呢。嗳，小哥儿，你要是有时间也可以去拜拜关二爷，有了他老人家的庇护，年后你一准高中呢！”

    呵呵，拜神求科举？！记得前世跟着信佛的老妈去听法师讲演，人家法师说过，‘如果拜神为了升官发财，那菩萨也成了贪官污吏’，魏良对神鬼之事敬谢不敏！（净空法师说的，大意如此。）

    有了这个插曲，魏良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许多。他斜倚在车窗边，静静的看着官道两边绿油油的麦地，和地头边滚滚转动的水车。

    “年轻人，你还别不信，俺也去求了个符呢，有了关二爷的保佑，俺们家车好马壮人平安……哦，你在看那个水车呀，这个可是个稀罕物，听说也是那位女捕头弄出来的呢，虽然价格贵了些，但很神奇，地底下的水都被吸了出来……”

    伴着咕噜咕噜的车轮滚动的声音，车夫絮絮叨叨的说着最近附近各县镇发生的奇事、大事。耳边有人叽叽咕咕的制造噪音，魏良也就没有时间和空间去再次回味自己的失败，单调的赶也多了几分生气。

    没过多久，马车驶入南山的大门，魏良看着新建成的院墙，曾经浓浓的思念似乎要喷涌而出。

    付了车钱，把话痨车夫打发走，魏良拎着简单的行囊，抬脚走进家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老公，你回来啦！”

    胜男刚从县城回来，怀里还抱着几个精致的小玻璃瓶。见到家门口站着一个消瘦的人影，看背影却是如此的熟悉，连忙快走两步来到近前。仔细一看侧面，果然是出门一个月的老公，呜呜，人是真人，可怎么这么瘦呀，让她险些没有认出来。

    “老婆，我回来了。”魏良丢下手里的包袱，一把抱住老婆冲上来的身体，幽幽的说道：“只是，我落榜了！”

    “……”胜男把头埋在魏良硬邦邦的胸膛里，听了他的话，用力的摇摇头，然后闷闷的说：“呜呜，你怎么这么瘦呀？该死的常家林，他不是说你在京里有人照顾的吗？怎么憔悴成了这样？！”

    “胜男，不关人家的事，他们对我很好，吃住行都有专人照顾我。”魏良感觉胸膛上潮乎乎的，忙用大手轻抚老婆的肩膀、头发，“比起那些没有人关照的举，我的生活非常好。可惜，有了这么好的条件，我还是没有考中！”

    “老公，你知道纳兰性德几岁中的进士吗？”

    胜男没有接魏良的话茬，她从老公的怀里抬起头，认真的问道。

    “呃？不知道，这和我有关系吗？”

    魏良一愣，他有些跟不上老婆的思。

    “当然有关系。”胜男用力的点点下巴，浅笑着说：“二十二岁，人家可是自幼读书的呀。你呢？”

    我？我今年二十，读书也是这两年的事——魏良迎上老婆笑盈盈的眸，顿时便明白过来，但心里仍有一丝的担忧，“人家那是生病了才没有考中，和我能一样吗？再说了，我虽然在大明读书的时间少，可在前世那也是上了十几年的，又有熟知历史趋势当金手指，简直就是玩游戏开了外挂，却依然落榜……”

    “切，还外挂呢。”胜男翻了翻白眼，然后继续劝道：“我来问你，你考的东西是历史还是英语还是验尸呀，人家考的可是八股嗳，我现在还看不懂八股呢，更不用说自己去运用四书五经去做章了。老大，你也不想想，人家范进、周进是什么时候中的举？你才不足二十岁就中了举，你已经做得够好啦。”

    “嗯，这个嘛。”魏良一听，也是哈，他是不是把自己的目标定的高？不过，一上想到的某种可能，他还是小心翼翼的问：“那，我这次落榜，你会不会很失望？会不会觉得我没有用？”

    胜男今天忙活了一上午，到现在还没有吃午饭，这会儿又在门口和自家老公说了老半天，早就没有力气再翻白眼了，于是，她从魏良怀里挣扎出来，拉着他跑进家门。

    “给，你看看！”

    胜男把玻璃瓶放好，然后带着老公进了宝葫芦，她指着木屋一旁空地上n个成堆的粮食山，对魏良说：“你知道自从你考中举人后，咱们家光赋税少交了多少？”

    “呃，这些都是？”

    魏良顺着老婆的手指，看向最边上一堆粮食，惊诧的问道。

    “嗯哼！咱们名下可是有十多顷地呀，扣除掉优劣田的差异外，需要交税的有二十多顷。而去年的秋赋一亩地五斗粮食，你算算咱们省了多少？恩？”

    “咝，一顷地是一亩，一亩五斗，二十多顷那就是——”魏良随口算着帐，算到最后，他睁大眼睛颤抖着指向粮食小山，见到胜男点头后，感慨万千的说道：“乖乖的，一个举人的身份居然能省这么钱，难怪人家说什么‘书中自有千钟粟’了，也难关这些人会拼了命的考科举呢。就算不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堂’，家里免除的赋税和徭役，也能价值不少！”

    “切，谁给你说这个啦。”胜男一巴掌拍在老公的腰上，气鼓鼓的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没用？没用的男人能给我省下这么多粮食？”

    “那，那我也没有挣多少钱呀？”

    魏良被老婆夸得有些飘飘然，嘿嘿，没想到在胜男心里，他的形象还是蛮高大滴。

    “走，你来看看这个。”胜男似乎下定了决心，无论采取什么手段，一定要让老公心里没有一丝的自卑与失落。她双手抱住魏良的胳膊，半拉半拽的揪着他一起来到木屋里，从卧室的柜里掏出一个带锁扣的木盒，打开木盒，从里面取出几张纸丢给魏良：

    “给，看看吧，这都是什么？”

    “咦？合作协议？你和常家合作开玻璃作坊？”魏良在上就听说了许多关于胜男的故事，好像她这些日过得还蛮丰富的，如今见老婆拿出一打写满黑字的白纸，便好奇的接过来逐张看着。

    当他看到日期较新的协议书后，再仔细读了里面的条款，颇有几分疑惑的问道。

    “没错，咱们的砖窑不是还闲着嘛，还有外面的那些砂石什么的，我都算到股份里。”胜男站在魏良身侧，指着里面的细节解释道。

    “老婆，我离开家的这些日，你过得很精彩嘛？”

    魏良看完这些契约、银票，酸酸的说道。

    胜男扶额，“这不是重点，好不好？！重点是，玻璃是谁造的？城里的铺用的是谁的房？”

    几乎用吼的说完这些，胜男见老公似乎还有话说，便一摆手：“别告诉我玻璃的方是我发现的，老大，如果不是你懂藏，那本日记估计早就被我当垃圾丢啦，哪来的什么千金配方？！”

    “那么也就是说，我对你、对这个家还是有用的，对吧？”

    魏良揉了揉鼻，再次确认道。

    “有用！非常有用！”胜男见老公终于听进她的话，把落榜的事丢到了一边，听了他的问题后，忙点了点头，非常确定的告诉他答案。

    “嘿嘿，那就好！”魏良心里的包袱终于卸下了，便开始讲起自己上的见闻，想到刚刚碰到的话痨车夫，他略带几分调侃的说道：“唉，你是不知道呀，我居然被一个车夫怜悯、教育了呢。”

    接着，他便把车夫的自说自话对胜男了一遍。

    胜男听了这话，也笑得不行，更忘了提醒老公，他现在是举人不是白丁，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可以肆意谈论的。

    这不是她有阶级观念，而是在大明，这就是社会规范，也是大家认可、维护的东西。她和魏良都不是土著，骨髓里也没有什么特权等级，但如果今天这样的情况被其他人看到或者听说了，人家除了笑话车夫粗鄙没见识之外，还会鄙视魏良的不自重与自甘堕落。

    夫妻两个把话说开之后，胜男见魏良满身的疲惫，便去窗外踩水车给他准备洗澡水。缓解疲劳的生命水，外加活血养颜的玫瑰精油，让魏良的脸色看起来好了许多。至于他失去的体重，胜男早就下定了决心，争取一个月就让他回复原样。

    洗完澡，换了衣物，魏良和胜男手拉手来到田姨娘的院。田姨娘和秀姐儿见了魏良后，又是一番嘘寒问暖、哭诉离情。

    当田姨娘听说魏良落榜的消息后，倒也没有过分失望。就像所有人想到的一样，魏良还年轻，他爹魏老爷也是十多岁才中的进士，这次考不好，还有下次不是？！

    “对了，明天你们给祖宅送个信儿吧，老爷一直等着呢！”

    田姨娘想得比较周到，其实她也知道，儿和儿媳有多么不待见魏家的每一个人。

    “好，还是姨娘想得周全，我一会儿就让人送信儿吧！”

    胜男嘴上如此说着，心里却无比唾弃，哼，现在离考试结束都有半个月，附近就有赶考的举，魏良的情况，恐怕他们早就知道了吧？！

    回到家，卸下了心里的包袱，再加上胜男的圈养计划，魏良开始了悠闲的蜗居生活。他落榜的事情也光明正大的告诉了两家的家人和亲戚，大家有的跑到南山来安慰他并鼓励他年后再去京城，有的则暗自幸灾乐祸，开始编排魏良的不是。

    “嘭！”

    这天，魏良怒气冲冲的跑回家里，把手上的书本摔在桌上。

    “老公？！”胜男刚才在院里，好像听到了他和某人的争执，如今又看他是这样的情况，忙关心的跟上来，想了想最终下定决心：“要不，咱们出去转转吧？！”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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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出行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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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去转转？去哪儿？”魏良深吸了一口气，把胸中的怒火压下去，他歪着脑袋看向胜男，不意外的看到她眼中的关心，心中升起一股暖意，忙用力挤出一抹笑，“没关系，我不生气了！”

    “呵呵，我才不管你生不生气呢。”胜男坐在魏良身边，嘟着小嘴儿佯怒道：“是谁说要带我去胶东看大海的？是谁说攒钱去海上买小岛来着？哼，我看某人早就忘了自己当初说的话呢？！”

    “呃，是我，都是我说的。”魏良听了老婆的话，楞了下，想起刚遇到胜男时对她说的话，又想起刚成亲的时候，他曾经对胜男说，等以后有时间了，他们要去走出家门游遍大明的山山水水。

    只是，当时他正忙着读书、准备考试，而胜男手头上也有一大堆的公务，再加上田姨娘和小秀儿没有人照顾，他们别说出游了，连出个差，家里还出了事故。

    嗯嗯，不过，现在倒也是个时机。先，南山有了保安团之后，治安非常好，后来更是在居民区附近拉起了高两丈的院墙，安全绝对有保证；其次，他落榜了，再次考试要等年后，现在这个时间正有空。只是——

    “老婆，出去没问题呀，你的差事怎么办？”

    “那不用你管。”胜男想到老爹的转变，便乐滋滋的对老公说：“我老爹好像想通了呢，不再逼我一定要等弟弟长大接班后再退休。上次还对我说，一切顺其自然，呵呵，所以，如果想出去玩儿，咱直接请假就成。”

    “这么好？杨知县能答应？李大头能乐意？”

    魏良刚回来的时候，第二天便去拜访了岳父大人。李正义的转变，他当时也感受了一些。怎么说呢，如果说以前的李正义，眼中总是有种莫名的执着。现在再去看，他整个人已经没有了争强好胜的那种锐气，而是变得像个普通的父亲、普通的男人。

    “切，杨知县还欠着我偌大的人情呢，李大头嘛，我手上可是有不少他违法乱纪的证据，随便拿出一张都能让他消停一阵。”

    提起这两个人，胜男满脸的不屑，便把自己替杨知县闯鬼林，以及看在他的面上放过方师爷的事情讲了讲。接着，她又把去年押送马老六时，自己从他嘴里得到的某些情报一起告诉了魏良。

    之前吧，受李正义的影响，为了保住捕头的位，她对某些人很迁就甚至讨好。如今，李正义放过了自己，也放过了胜男，心里无所畏惧，她当然理直气壮。

    “哦，还有这么一出。”魏良听胜男讲完之前的事，对她口中的紫葫芦非常感兴趣，伸手探向她胸口的紫色挂坠，“这个可真是个宝贝！”

    大手摸向宝葫芦的同时，也触及到了胜男高耸的部位。胜男被他冷不丁的一弄，身体僵硬起来，某个被触摸到的位置，更是肿胀起来，再一听他的话，胜男的脸哄得变得通红，“那个，那个当然是宝贝！”

    说着，某个被误认为遭老公调戏的女人，红着脸结结巴巴的跑了出去——大色狼，真是的，大白天的搞什么呀？

    而屋里的魏良也被老婆的突然离开，弄得一头雾水。他抬着手，莫名其妙的看着消失的背影——搞什么呀，话还没有说完，人怎么就跑啦？！

    既然想出去走走，那魏良两口便开始分头做起准备工作。

    胜男的工作主要是请假，以及采买上所需的物资。

    而魏良的工作则是安排南山的事物，以及妥善安置田姨娘和小秀儿。

    “魏举人，你放心，既然你看得起我们威远镖局，我们一定把南山给你看好咯！”

    四姐的老公赵少，听了魏良的委托后，胸脯拍得啪啪直响。

    话说，自从他和魏良做了连襟后，两家人的关系那是越来越密切。

    在赵家，他是小儿，没有继承镖局的资格。而他从小喜武不喜，读书读得一塌糊涂，如果不能继承镖局，也只能做做小生意，当个普通的买卖人。

    所以，当他遵照父母之命娶了李家四姐儿后，赵家虽然没有正式分家，但已经各自开伙，分开过日。镖局没他的份儿，但他仍是赵家的儿，所以父亲便把赵家名下的一家铺交给他打理，所得利润一半交公中，一半留作私房。

    铺并不大，利润所得有限，赵少又不想动用妻的嫁妆，而是努力经营着。这种不赔不挣的状况维持了有一年多，直到四姐儿生了儿，娘家的小妹妹回到县城后，才有了根本的变化。

    在小五的支持下，他的铺生意开始转好，随后更是以四姐儿的名义盘下了一个胭脂铺，让四姐儿一钱不花，干领四成的份。

    再后来，小五嫁了人，南山需要家丁，他把镖局过剩的几个镖师、武师介绍给了魏举人。一方面帮助连襟找了合适的人，另一方面也帮家里的镖局解决了精简人员的安置，这一举动让爹爹和大哥好一顿夸奖。

    再再后来，小五自己开了铺，让四姐儿过来照看。还是一钱不花，四姐儿白得五成的份，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平时有时间过去看看就成。

    有了娘家强有力的支持，四姐儿在赵家的地位越来越高，连赵对她都另眼相看。婆媳关系融洽了，他这个儿加丈夫，也就不用受夹板气。

    这所有一切，不能说是小五两口给予的，那也都与他们相关。

    赵少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受了人家的帮助和支持，当人家需要他回报的时候，他绝不会回避。

    再说了，不就是帮小姨妹夫看家嘛。他们镖局最近的生意不算好，抽调七八个身手好的镖师根本就是小意思。更不用说，人家也不是白请人，每个人都是按日付薪资的，要求只有一个：

    “嗯，只要帮我们守好南山，护好家人，其他的都好说！”

    “放心吧！没问题，如果不行，我爹他亲自来坐镇，呵呵，其实只要插上我们威远镖局的棋，历城周边道上的朋友，多少都会给面的！”

    赵少深怕辜负了魏举人的信任，干脆把自家退居二线的老爹抬了出来。

    “道上？呃，没有这么严重吧。”魏良错愕，这就一小小的南山，哪里能招来道上的人？

    “嘿嘿，我就这么一说，不过，人手问题你完全可以放心！”

    赵少也觉得有点小题大做，历城民风淳朴，现在又是盛世，很少有占山为王的匪盗。

    不过，之后发生的事证明，还真是多亏了赵少的小题大做，否则，南山差点不保。

    胜男这边，来到县城后，先去班房和老爹通了通气，争取老爹的支持。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是魏家大少爷，他明明知道少爷落榜了，偏偏跑到南山说什么他已经在五梅楼定了酒席，要帮他庆祝，说什么少爷是魏家最有出息的人，他这个大哥连少的脚趾头都比不上。”胜男凑在李正义耳边，把那天南山发生的事详细的说了说，“后来，少生气了，说话的语气有些不客气，大少爷就火了，说什么贱人生的下流胚，穿上龙袍也不像，还说什么他刻意隐匿家产，要去族长那里理论……”

    “嘭！”

    李正义越听越生气，他知道魏姑爷不受魏家待见，可他怎么说也是堂堂的举人老爷呀，魏大少就算是大哥，如今父母尚在，也轮不到他指手画脚。还说什么隐匿财产，魏姑爷分家的时候，就得了那么一点儿东西，哪里还像是玫瑰年望族魏家的做派，就算是平常商户、地主分家，也不能这么偏心？！

    “不用管他，他还去族长那里理论，他敢吗？哼，别人不知道他贪了魏家公中多少银，咱们李家和魏家做了近年的乡邻，难道我还会不知道？”

    “爹，我们出去倒不是怕他。”胜男感觉到老爹的真心回护，怕自己的这点儿破事气到老爷，忙解释道：“只是最近有不少人，不知受何人指使，经常非议少爷落榜的事，我担心少本来心情就不好，如果再听了这些谣言，他岂不更生气。另外，我们还想在沿海买点地，正好趁着现在有时间，手里也攒了些银，一起出去看看。”

    “去沿海买地？”李正义听了这话，若有所思的盯着胜男看，“小五，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谣言？怎么想起去沿海买地？沿海的地大多都是盐碱地，又时常有倭寇作乱，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呃，也不是啦。”胜男有些讲不明白，她虽然已经把李正义当做自己的亲爹，但毕竟不是亲的，而且所受的教育也不同，看人待物的观念更不同。不过，如今话都说了出来，胜男只能努力圆回来，“是少爷的主意，他好像有大用。”

    “那你也要帮他拿主意，我知道你们攒了些银，不过，你们现在还年轻，还没有娃儿，手上一定要有余钱儿，否则……”

    “嗯嗯，我明白，您放心吧！”胜男见老爹又拐弯抹角的提到了孩问题，连忙转移话题，“杨知县那里？！”

    “他那里我来说，另外，南山的事，我也会派人盯着，上次发生的事，这次绝对不会再发生！”

    上次小五出差的时候，正赶上他腰伤犯了在家休养，前后不过五天的时间，南山就发生了被人围攻的事。虽然女儿和女婿无恙，但这种明晃晃打到脸上的举动，还是让他很生气，也就默许了胜男对衙门的整顿，当然，他也顺手教训、敲打了某些人。

    “好，谢谢爹爹！”

    有了老爹的保证，胜男便放心的去集市上大采购。说是大采购，等胜男来到东市的商业街后，才猛然发觉，其实她几乎什么都不需要买：肉类、蛋类，南山的养殖场有新鲜的；蔬菜水果什么的，宝葫芦里种着一大片；野外应急药也不需要，她的生命水可是包治病的圣水；日用吧，更不需要，宝葫芦里有配置齐全的小屋，除了大小便问题需要出来解决外，他们可以直接住在小屋里。

    转了半天，胜男只买了一点木炭和锅碗瓢盆。这还是因为她担心在葫芦里生火会污染环境，所以小屋里唯一没有的便是生火的东西和炊具。

    既然要出去嘛，鉴于古时不便利的交通，出远门的人免不了要风餐露宿。有宝葫芦的小屋，露宿的情况不会有，但吃饭将是个大问题，她可不想背着一包大饼和牛肉干儿，天天啃冷饭。

    买完这些东西后，胜男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跑到布市买了不少皮、油布和棉花，然后雇了一辆马车，把成堆的东西运回南山。

    “胜男，你让李师傅造马车干什么？咱们不是说好骑马的吗？”

    送走了赵少，魏良回来的时候，正巧看到媳妇儿风风火火的直奔木器作坊。他远远的瞧着她好像对李锁柱比划着什么，等他好奇的走近时，只听到“马车”“要快”之类的话。想起他们提前说好的，便疑惑的问道。

    “嗯嗯，也没什么，我买东西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胜男自己也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想法，“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里。”

    “呃？什么意思？”

    “笨！”胜男把改良后的马车图纸交给李锁柱，让他和徒弟们商量着如何建造，而她则转身挽着老公的胳膊朝自家小院走去，“宝葫芦里的东西的确齐全，而咱们开始想的白天骑马，夜里回宝葫芦休息都没有问题。但如果宝葫芦遗失、或者破损后，咱们怎么办？‘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前世通讯工具发达，也有社会保障，一旦旅游出了事故，能得到及时救援；可这里不是前世呀，真要是宝葫芦不能使用，而咱们又到了什么荒郊野外，到时候吃没得吃、喝没得喝，再要下个雨、遇到个什么意外，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有道理，这么说来，咱们的银也不能都放在宝葫芦里呀！”

    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觉得自己的确忽视了这个问题。前世的金融体系相对安全，人们还想着不能搁着一个银行存款呢，更何况是现在。

    “没错，狡兔窟嘛，什么事都要考虑仔细！”

    “好，那就分头行动吧，正好山上的石屋也完工了，我顺便把某些逃难机关告诉田姨娘和小秀儿，一切都做好准备咱们再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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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又见女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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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的一番话，让魏良也想到了许多。老婆说的没错，当他知道宝葫芦的神奇后，亲自也试验了几次，活物在里面可以正常生长，死物在里面不臭不坏不腐烂，比前世的冰箱还好使。

    再加上宝葫芦可大可小，最小的时候能变成米粒大小，携带非常方便，也不会引人注目。任谁也不会想到，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里，放了近几千两白银和几千石粮食？！

    所以，魏良也养成了什么好东西都放进宝葫芦的习惯。话说他上个月去赶考的时候，常家虽然把他的生活安排得妥妥的，但他还是万分想念那个神奇的宝葫芦。要是他带着那个宝贝，给老婆买的礼物，也不会让人家商队带回来，直接自己带回来多好，还能让家人们惊喜一把。

    但是，宝葫芦虽好，毕竟不是万能的。胜男的顾虑不是乌鸦嘴，而是防患于未然。魏良和胜男成亲后，一起奋斗了一年多，高价卖了玻璃配方后，才攒下了这些家底。如果不提前筹划好，宝葫芦真发生什么意外，他们后悔也没有地方买药去。

    既然找到了隐患，也想到了处理的办法，魏良夫妻两个决定还是尽快动手比较好。于是，两个人刚刚吃了晚饭，便溜回了自己的院落，没有注意身后田姨娘满怀深意的目光。

    “这是机关吧？”

    胜男坐在书房里，指着书桌上的笔筒问道。

    “错！那是人家前辈用过的工具，咱们照抄人家的日记已经很不好意思，怎么还能连这点儿细节都要copy？”魏良摇摇头，噙着笑意看向胜男：“老婆，这个机关就在你面前，你猜！”

    “切，猜对了有奖吗？”胜男撇了撇嘴，不悦的说道。

    “有呀。”魏良郑重的点点头，“如果你猜中了，我有一箱神秘礼物送你呢！”

    嘿嘿，只不过现在还在上，魏良想起托常家商队运回的几个大箱，心里偷笑道。

    “好吧。”胜男见老公的兴致这么高，也不好给他泼凉水，便开始仔细的在书桌上摸起来。

    嗯嗯，砚台能动，应该不是；镇纸也能动，估计也不是；咦，这是什么？

    胜男两只小手在桌面上紧划拉，当她的手指划过书桌右侧雕花时，顿了下。这张书桌是李木匠亲手打制的，从手工、雕花到后期的油漆，每道工序都精致的不得了。

    即使这个手感有些奇怪的雕花，在外貌上看，也没有什么异常，只是当她用力按下去的时候，才发现，这朵完整的浪花，是活动的——

    “喀啦啦……”胜男尝试着把浪花机关按下去，卧室中心的地板下传来齿轮转动的响声，不多久的功夫，发出响声的地板开始徐徐上升，“老公，我猜对了哦！”

    说着，胜男几步跑到活动的地板上，一把搂住早就等着的老公，兴奋的说道。

    “呵呵，我老婆就是聪明。”魏良也没有想到胜男这么快就能找到，他还以为自己的这个创意很隐蔽呢，至少比前辈的移动笔架要进步了一点点吧，怎么老婆不超过一刻钟就找到了呢？！还是他设计的机关过简单，那别人要是也能如此轻易的找到，咋办？

    “怎么可能？”

    胜男听到魏良的担心后，忙安慰道：“我能如此快速的找到，那是因为你说过机关就在我面前，而我面前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书桌，我一寸一寸的把桌摸个遍，自然也就能找到啦。”

    “至于你说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呀。第一，谁能想到咱们卧室里有机关？第二，就算是有人想到咱们南山有机关，但南山的院这么多，咱们院的房间也这么多，就算是他摸到了卧室，他也不一定想到书桌上有机关。呵呵，你可别忘了，很多地主老财家里的机关，都是在墙壁上或者床下滴。”

    这时，胜男两人站立的地板开始缓缓下落，光线也越来越暗。黑暗中，耳边传来魏良的声音：

    “嗯，你分析的也对，不过，刚才你说的话又提醒了我！”

    “哦，我又说了什么‘至理名言’，触动了你的想法？”

    “就是你刚才说的，在常人的观念里，一提起机关、暗道，那都是在墙壁、书架或者床下，如果咱们家里真的来了贼，当他们在这些地方找不到暗道或者隐藏的金银，肯定会在房间里乱翻，到时候也保不准会摸到书桌呢。所以——”

    “所以，咱们在那些地方也藏一些贵重的物，让贼人以为找到了咱们的藏宝库？！”

    胜男听了这话，思也被打开，甚至想到了前世老爸、哥哥曾经提到过，有的家庭为了防盗，直接在茶几或者书桌上留下一些现金，以求小偷们得了现金后不要损坏家里的摆设。

    “没错，你说过的呀，狡兔窟！”

    魏良说这话的当儿，咔嚓咔嚓的声音停了下来，地板落到了暗道的地面上。

    胜男忙从宝葫芦里摸出一个火把和火折，点亮火把后，两个人从地板上走下来，机关再次启动，地板又缓缓的升了回去。

    “走吧，上次我来装机关的时候，你有公事没下来，这应该是你第一次进密道吧？”

    魏良从胜男手里拿过火把，握在左手上，右手拉着胜男的手腕，两个人就着明亮的火光，朝地道深处走去。

    “嗯，这上面是水池吗？”

    胜男边小心的跟着老公的脚步，边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隐隐的，她似乎听到了水流声。

    “没错，水池底部距离地道顶部大约有四米，即使有人想到水池有问题，挖地尺也挖不到咱们的地道！”

    这个地道还是去年收留的难民挖的，当时是魏良亲自监督建造的，对各个细节非常了解。

    “嗯，挺好的！”

    夫妻两个边走边聊，两刻钟后，终于走到地道的尽头，这里也是山体的腹地，除了地道占据的一面，其他面全是坚硬的岩石。

    魏良举着火把在墙壁上照了照，然后在一块不起眼的小突起上按了按，新的机关启动了。他们所站立的地面突然摇晃起来，然后随着“喀喇喀喇”的响声，地板如同电梯般缓缓上升。

    一刻钟后，胜男和魏良站在空荡的几个大仓房里，开始从宝葫芦里往外运粮食和银。

    当然，也不是把宝葫芦里的粮食都运出来。关于这一点，胜男两口商量过了，他们要将狡兔窟的原则进行到底——银和粮食分成份，一份藏在南山的秘密仓库里，位置嘛，就在两座山中间的围起的堡垒里；一份藏在山坡上石屋的几个隐秘暗房里，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最后一份则是依然留在宝葫芦里。

    这样一来，即使宝葫芦受损或者真的闹起了农民起义，他们只要保住一份粮食、银，也能平安过危机，以及保有重新创业的资本。

    因为他们在宝葫芦里积攒了多的粮食和银，光分配份额，小两口儿就忙活了一天半。然后又用了天的时间，把两份粮食和银藏好。

    等事情全部处理完，已经是四月初，胜男亲自设计的马车也都造好了。

    “嗯嗯，不错不错。”魏良看着比普通马车高出一米，宽出一米半的车厢，屈指扣了扣厚实的木板，车厢的木板上还包着厚厚的雨布。接着，他又用力压了压车座上包着棉花的皮座，非常满意的点点头。

    “不错吧。”胜男坐在老公对面，有点小得意的冲他炫耀着，“不光这里包了棉花垫，前面赶车的横板上也包了呢，还有这里。”她边说着边从车厢的顶部抽出一根两尺长的木板，横在两个座椅中间，“瞧，可以当桌，也可以当床板哦。还有这里……”

    魏良噙着笑，颇有兴致的看着老婆上窜下蹦的给他演示着。后来，见到她把后世的睡袋、帐篷都弄了出来，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老婆，你厉害了，连这些细节都能想到！”

    “嘿嘿，咱们弄得这么齐全，出了门也不会遭罪呀。”胜男一脸‘那当然，我是谁’的神情，小下巴更是得意的高高扬着，“而且咱们车厢里准备的东西多，运用起宝葫芦来，别人也不会起疑心。怎么样，有这么能干的老婆，是不是很开心？”

    “开心，当然开心！”

    魏良说笑着把胜男拉进自己的怀里坐下，双臂紧紧把老婆圈起来。他虽然没有明说，但心里很明白，胜男如此大张旗鼓的吵着出去玩儿是为了什么。

    其实吧，胜男真是多虑了，关于落榜的事，他早就想开了，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而费心巴力的去旅游。

    不过，随着胜男越来越投入，魏良对未来的旅途也有了期待。既然不需要散心，那就权当蜜月吧，咱们也过过甜蜜的二人世界。

    马车准备好了，家里也安排妥了，旅游的物资更是准备了双份儿，胜男夫妻终于迎着清晨的朝阳，向着东南沿海出发鸟。

    “唉，幸亏咱们准备的齐全！”

    胜男和魏良悠闲的坐在马车里，两匹拉车的马也安稳的窝在搭着雨布的帐下，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正嘀嗒的敲打着车厢、地面。

    “嗯，没想到咱们历城旱的要死，这里的雨水却丰沛！”

    魏良慵懒的倚在车厢上，手中抱着一杯温热的茶水，一旁小桌上，小巧的炭炉上正用铜壶煮着茶水。

    “叩叩！有人吗？叩叩——”

    正在这时，车厢外有人敲着门。

    “谁呀？”胜男撩开轿帘，透过车窗看向外面，发现是两个道姑，看她们浑身湿漉漉的样，似乎在雨中狂奔了许久。

    “这位女施主，我们是赶的，我师妹受了风寒，能否借您的马车避避雨？”

    年纪略长的那位抹了抹脸上的雨水，艰难的竖起手掌，向胜男施礼道。

    “咦？这、这不是那个什么清风吗？”

    胜男看清来人后，心里闪过不妙的感觉，因为求助的也不是陌生人，而是她曾经救过的女道士……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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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我不是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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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认出了车窗外面的人，心里开始犹豫起来：呃，上次遇到这位清风的时候，好像正赶上她杀了一个卸任的知县，受了重伤误入她的房间，被她救了下来，也就因为这段不深不浅的缘分，胜男得到了那些玉米和地瓜。

    如果从这方面考虑，清风也算帮她挣了不少钱。如今两年过去了，两人再重逢，胜男冲着银的面，也应该好好招呼人家一番。

    但是，要是从清风的身份考虑，胜男就有些忐忑了。清风是谁，肯定不是她自己对外宣称的普通道姑。一般女道士敢杀朝廷命官？当然，或许人家的确是普通道士，只是嫉恶如仇的侠士而已。

    可惜，不管她是白莲教的人，还是嫉恶如仇的女道士，这两种身份的人都代表两个字——麻烦！

    胜男想着他们夫妻出来是游玩的，如果碰到需要帮助的平民姓，他们绝不会袖手旁观。唯独这恐怖组织的危险分，让她有些不敢轻易结交。

    “叩叩！叩叩叩！女施主！求您行个方便，我师妹快要不行了！”

    窗外的清风，拽了拽肩上的同伴，再次屈指敲着马车车厢上的小玻璃窗。

    “谁呀？”魏良见老婆脸色有点不对劲，还以为是碰到什么不好的事情，连忙丢了杯，起身走到胜男身边，“咦？是两个女道士？”

    这时，清风透过泛起白雾的玻璃窗，似乎看到里面又露出一个人影。看身形，应该是个男人，心里便有了计较，继续敲着窗户：

    “施主，我们是过的出家人，因为贪恋赶，错过了投宿的客栈。我师妹也受了风寒，如今这荒郊野外又下着寒雨，所以想借贵人的马车避一避。您两位放心，我们不是坏人！”

    “这？”

    魏良转头看向胜男，他似乎在询问老婆，要不要请人进来。

    胜男看了看魏良，又忍不住瞧了瞧车外两个人狼狈的样，心里一软，便点点头。

    “嗯嗯，出门在外都不容易。”魏良也有些不忍心，他们是准备的周到，所以才不会有这些麻烦。可出门在外的人，说不准什么时候就需要别人的帮忙，能帮人一把就帮一把呗。想到这里，他推开车窗，用手罩着头，对清风喊道：

    “女师傅，我们车厢里很大，你们进来喝杯热茶避避雨吧！”

    而胜男也没有闲着，既然决定让人家进来了，她也不能放着不管吧。看着她们浑身湿透的样，便起身来到马车顶部的夹板，抽开活动的木板，从里面摸出两套粗布衣裤，比了比大小，又取了两块干净的白棉布一起走到车厢门口。

    “请吧！”

    魏良见两个女道士湿漉漉、有些打颤的样，也想到要给人家换衣物，便和清风打过招呼后，自己站在马车的外间，让胜男把两个人迎进去。

    “给，师傅，你们先把湿衣服换下来吧！”

    胜男帮清风扶着脸色惨白的年轻道姑，指着车座上的两套干净衣服说道。

    “无上天尊，多谢女施主！”清风进了温暖的车厢里，感觉快要冰透的身体，终于有了热乎气儿，又见人家施主这么客气，连忙再次向胜男躬身施礼。

    “道姑不必客气，咱们都是出门在外的人，上相互照应也是应当的。”胜男把烧得迷迷糊糊的女道姑平放在车座上，准备帮她把湿衣服脱下来。

    没成想，这位道姑被她这么一弄，恍恍惚惚的精神突然清醒了一回，她猛地睁开眼，见一个陌生的妇人在解她的衣衫，一时间又羞又恼，伸手“啪”的一声拍在胜男的手臂上：

    “无耻！”

    胜男正忙着，突然被人打了一记，顿时楞了下。

    “女施主，对不住您了。”清风也刚刚把湿衣服脱下来，本来她想亲自帮师妹脱衣服，但自己身上也开始打起寒战，再说人家施主这么热情，又都是女人，便放手让胜男帮忙，结果，这才眨眼的功夫，病得昏昏沉沉的师妹怎么就醒了？！

    “我来，我来！”清风也顾不上衣服整不整齐，胡乱套上衣裤，又用棉布巾擦了擦湿嗒嗒的头发，连忙跑到胜男身边，把师妹接手过来。

    “好吧，我到外间给你们烧点姜水，你们慢慢换吧。”

    胜男好容易服侍人一回，人家还不领情。也罢，反正她又不是合，对女人的某体不感兴趣。

    “多谢施主！多谢！”

    清风先是凑在师妹耳边嘀咕了两句，大概是告诉师妹，她们现在找到避雨的地方了，由她亲自帮师妹换衣服，让她放心之类的话。

    那位重病的师妹，似乎听进了她的话，不再挣扎着要起来。

    接着清风听到胜男的话，忙抬起头，对胜男再道谢。

    “怎么了？老婆，我看你似乎不是很欢迎她们呢？”

    胜男和魏良坐在马车的外间，两口守着个炭盆，头挨着头说着悄悄话。

    说到马车的外间，那就要提一提胜男两口这架超级大马车。胜男当初设计马车的时候，尺码就比普通的马车大很多。这个车厢，不加前面的驾车的地方，仅后面的车厢就有四米长，近米宽，整个车厢足足有十多平米，远远看上去不像马车车厢，倒有点像个移动的小房。

    由于车厢的体积过大，李师傅建造的时候，就建议胜男把车厢隔成两部分。大的一部分当成卧室，包棉花的皮座和桌几、箱柜什么的，都放在这个空间里；小的一部分当成临时的厨房，锅碗瓢盆、炭盆什么的则安置在这里。

    这样有了空间的分隔，偌大的车厢看起来也不会怪异，反而像个温馨的小木屋。

    “嗯，现在说话不方便，等晚上我再告诉你。”里面那个清风可是会功夫的人，胜男不能确定，她们夫妻在外面的谈话，清风在里面是不是能听到。再说了，他们就是萍水相逢的人，肯收留她们进来避雨、养病，已经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为此惹来什么祸事，那就悲催了吧？！

    所以，万事小心为上，胜男出于这种考虑，并没有把她猜测的清风身份告诉魏良，不过还是悄悄的嘱咐道：“她们应该不是普通的女道士，咱们就收留她们一晚，等明儿雨停了，尽快打发她们走。还有，老公，对她们你要多加小心！”

    魏良点点头，“好，咱们是出来游玩的，不是惹麻烦的，这个我懂！”

    “呵呵，懂就好！”

    胜男掀了掀锅盖，里面的姜水已经煮沸，便小心的把铁锅从炉上端下来。魏良见状，忙从钉死在车厢壁的橱柜里摸出两个大汤碗，平放在小几上，让胜男把姜水倒进汤碗里。

    “两位师傅，姜汤煮好了，你们换好衣服了吗？”

    胜男侧着身敲了敲里间的门，轻声问道。

    “哎哎，换好了，换好了。”清风急促的声音从里面出来，声音未落，“唰”的一声，门拉开了，露出她披头散发的模样，“真是麻烦两位施主了。”

    “没什么。”胜男端起一碗姜汤递给她，“里面的地方比较小，我就不进去了，车座下的暗格里有棉被，那位小师傅受了寒，喝完姜汤后，盖上棉被发发汗，病好得快些。等雨停了，我们再赶，看看能不能找到村镇，到时候你再去找大夫也不迟！”

    “嗯嗯，多谢多谢。”清风接过姜汤，胜男说一句她点点头，等胜男说完后，又道了一句‘无量上尊’这才捧着海碗进了里间。

    师妹刚刚换了干净的衣服，房间里也暖和，正躺在暄软的皮垫上昏昏欲睡。清风一手端着热热的姜汤，一手困难把师妹扶起来，嘴里还不住的劝着：“师妹，起来把姜汤喝了再睡。放心吧，咱们这次遇到好心人，估计你的病也能安心休养呢！”

    师妹晕晕乎乎的被撬开嘴，一大碗姜水被灌了进去，等海碗见了底后，原本无血色的脸上开始有了些许红晕。

    清风见状，心里大喜，想起胜男交代的话，便把师妹放回皮垫上，蹲在地板上摸着，最后从车座下面的暗柜里摸出一床簇新的红缎面儿的棉被，给师妹小心的盖好。

    看着她安稳睡着后，清风才有时间收拾她们换下的湿衣服。当她的目光接触到地板时，看着原本光亮洁净的原木色地板上，沾着几个大大的黄泥脚印，心里很愧疚，连忙从自己道袍里翻出一个粗布包袱皮，蹲在地上把地板擦干净。

    忙活完这一切，清风也感觉头有些发沉，便抱着宝剑，守在师妹打起瞌睡。

    傍晚，小雨渐渐停下来，空气中散发着潮潮的泥土的气息。

    胜男在外间准备晚饭，魏良则收拾给马搭建的简易棚。

    从宝葫芦里摸出一块新鲜的五花肉，又拿了一些新鲜的蔬菜，胜男把炭盆端到马车外面，开始做饭。

    “刺啦！”

    清脆的炝锅声响起，四周顿时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肉香。

    马车里间的师妹，也似乎被香味‘诱’醒了，她摸了摸瘪瘪的肚，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暗哑着嗓：“清风，清风，咱们这是在哪里？”

    听到声音，原本就睡得不踏实的清风立马清醒过来，她抬眼迎上‘师妹’亮晶晶的眸，伸手试了试她的额头，惊喜的对她说：“圣女，您病好啦！”

    “嗯，这次多亏清风你了。”‘师妹’淡淡的点头，她的目光投向车窗上的透明玻璃，眼中闪过一抹讶异，问：“我记得咱们不是错过投宿的客栈了吗，怎么还有如此精致的客房？”这么偏远的地界还有人舍得用玻璃做窗？

    “回圣女，咱们这不是在客栈，而是在一辆马车里！”

    清风见圣女恢复了健康，心中紧绷的那根弦也松了下来，便开始讲诉起昨天的遭遇，“幸亏咱们遇到了两位热心的施主，否则，这荒郊野外的，卑职野惯了淋点雨也没有什么，可圣女您这是第一次出门，身体肯定受不住！”

    “哼，什么热心的施主，一切皆是莲母的庇佑！”

    某‘圣女’似乎并不赞同清风的说法，而是有几分不屑的说道。

    “是，圣女教训的是！”

    清风听上司的语气中带着几分不悦，连忙起身束手回道。

    “嗯，罢了罢了。”圣女见清风很‘规矩’，心里非常受用，便暂时放过这个话题，问起她最关注的事，“清风，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是不是该吃晚饭了？”

    “卑职看看。”清风来到窗边，探着头朝外瞅了瞅，发现胜男正在一旁的空地上炒菜，便收回身，回禀道：“回圣女，现在应该是酉时左右，那位女施主正在做饭，卑职出去看看。”

    说着清风走到门边，正准备推开房门，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又折回来，小声的对圣女说：“对了，为了圣女的安全，卑职对他们说，您是我的师妹，还请圣女千万不要说漏了！”

    “嗯，知道了，你去吧！”

    圣女微微皱了皱眉头，心中闪过一丝不悦，但思及清风一上对自己还算尊敬，再加上今天毕竟是她救了自己个儿，如果较真儿的话，难免伤了下属的心。便装作不甚在意的摆摆手，“行，今天我就当你的师妹！”

    “是，您先休息会儿，等饭得了我叫您！”

    清风对她恭敬的施了一礼，随即转身离开房间。

    当房门被关闭后，圣女便放下架，好奇的四下里踅摸着。宽敞的空间、透明的琉璃窗、精致的白瓷镂空香炉，还有屁股底下暄软的皮垫，圣女越看越喜欢，刚才清风也提到过，这可不是真正的屋，而是马车。

    乖乖的，马车呀，什么人这么有钱，一辆马车也能建得如此豪华、舒适，想她贵为一教圣女，出门还是靠雇车或者走着呢，要是有这么一辆超级马车——

    一刻钟后，胜男和清风端着托盘进来时，便看到圣女一脸梦幻的对着车厢某个角落发呆。

    “师妹，这就是收留咱们的热心施主魏少奶奶！”

    清风见状，连忙出声招呼道。

    “哦，哦，谢谢魏少奶奶！”

    被清风叫回神儿来的圣女，见了救命恩人后，也没有感激，‘大恩不言谢’嘛。

    “不客气！”

    胜男不是岁小孩，再加上她经常出门办差，很会看人的脸色。一看这个什么狗屁师妹，就不是什么有家教的人，道谢都道得这么没有诚意。不是她刻薄，今天这样的事情换到任何一个有点教养的人身上，也断不会有她这种反应。

    还有，让胜男更为不爽的是，她眼中闪烁的贪婪之色。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刚才这位女道士正对着自家马车流口水吧？！

    哼，小师妹，你最好不是我想的那样。否则，就算你是条毒蛇，我李胜男也不是那个傻农夫！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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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如此报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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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很丰富，一荤两素还有一锅热腾腾的菠菜玉米粥。

    清风吸着鼻来到近旁，小心翼翼的看向胜男：

    “女施主，谢谢两位的收留，我师妹已经清醒过来，不知能帮你做点什么？”

    “哦，醒过来了，那就下车来吧。”胜男双手各握着一个湿棉布垫着，准备把汤锅端下来。听到清风的话，她凉凉的说道，“正好要吃晚饭了，一起下来吃吧！”

    “呵呵，那我帮你做点什么吧？”

    清风不是不谙世事的某圣女，她在外面漂泊了十多年，经历了多的世态炎凉，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她之前自己也经历过，可惜当时并没有遇到什么热心人，害得她窝在一个破庙里病了足足有十多天呢。

    说起来，今天真是幸运，圣女的一通瞎指挥让她们错过了投宿的村落，误入野树林。祸不单行滴，天又下起了小雨，现在不是夏季而是寒春，淅淅沥沥的小雨一落，林间的温骤降，从小娇生惯养被捧着手掌心儿的圣女哪里受得了这种苦，很快便发了起热，人也开始迷糊起来。

    搀扶着一个人，清风踉踉跄跄的在雨中转了n久，要不是遇到出门探亲的魏氏夫妇，她们两个不被冻死，也会在荒野林里迷了，饥渴而死。

    唉，真是好人呀，人家不但收留了她们，还拿出崭新的被、衣服让她们用，如今更准备了热腾腾的饭菜。

    咕咕……看到红通通的肉片，清风肚里的馋虫开始叫嚣起来。这也不能怪人家馋虫呀，话说她自从闯荡江湖后，经常风餐露宿，吃不好睡不香，能吃顿热汤热饭就已经很不错，更不用说吃什么肉了。现如今见了这肥嘟嘟、粉嫩嫩、油汪汪的五花肉片儿，清风觉得这位魏少奶奶不是一般的好心人。

    提起好心人，在她记忆里也曾经有这么一位好心的高人。那位高人不但救了自己的命，还送她不少盘缠费。要不是人家给的银，她那一次就赶不上总坛的聚会，也就不能结识那位红莲圣母了。

    只可惜，当她成功跻身红莲教中层管理人士后，返回去找那位恩人报恩时，她找遍了驿馆方圆近里的区域，根本就没有她脑海里出现的那个木屋和高人。

    或许，那个木屋、神猫还有高人，已经远去；又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高人，所有的一切无非是她的一个梦罢了。（胜男怒：梦？银谁给你的？！）

    “不用，我这里都弄好了。”胜男在清风面前，一直不敢抬头让她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虽然过去了两年，但她的模样也没有大的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当年救清风的时候，她穿着男装，如今已经换做妇人装。

    所以，她不能保证清风是否能认出她来。说起来胜男也蛮悲哀的，她明明救了人，得不到回报不说，还不敢在欠她恩情的人面前暴露身份。唉，谁让自己是个小官，而对方是严重危险的恐怖分呢。

    “那我们多不好意思呀，你救了我们，还帮我们准备晚饭，我们……”

    清风暗地里吞了吞口水，力把目光从油光光的菜肴上移开，最后落在胜男身上，带着几分歉意的说道。

    “没什么，我相公说过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再说了，出门在外的，帮人就是帮自己。”胜男把饭菜都盛了出来，这时，魏良也给两匹马喂了些草料，在林边的小溪里洗了手走回来。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清风见男主人回来了，知道马上要开饭，连忙快走几步来到马车外，就着门缝对立面喊着什么。

    没一会儿的功夫，胜男两口外加两个穿着粗布衣裤的女道士，四个人围坐在一个临时小桌上，客气了一番后，吃起饭来。

    “嗯，真香！”

    魏良刚出门的时候，曾经对老婆的手艺表示质疑。毕竟他们成亲半年多了，胜男下厨的次数大于等于个位数，每次还都是煮清水面，其难易程和前世煮方便面一个等级。以至于魏良一怀疑，他老婆是不是不会做饭呀？！

    所以，当他们正式出行的时候，魏良曾经提议，去五梅楼定n份儿套餐放在宝葫芦里，反正有神奇的保鲜功能，饭菜在里面也不会坏掉。到了饭点儿，就把套餐拿出来一蒸，多方便？连刷锅、洗碗都省下了呢，味道估计也不会差到哪里。

    结果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老婆随手丢过来的圣女果砸到了头上，随之而来的还有若干‘看不起老婆’、‘蔑视妇女同志’之类的大帽。于是乎，在胜男气呼呼的不忿中，他楞是没敢去订套餐，而是偷空儿跑到林神医那里，拿了不少肠胃药！

    提心吊胆的走了半天，终于等到吃饭的时候，他几次提出要帮忙，都被老婆拿着菜刀或者铲赶到一边。眼瞅着饭菜要出锅，魏良自救失败后，只好认命的准备好肠胃药和熬药的砂锅，然后拿着筷恶狠狠的开吃。

    当饭菜吃到嘴里后，魏良突然发现，咦，也没有这么难吃嘛，只是鸡蛋炒过了，葱花爆糊了，肉片有点硬，盐好像放多了，味道也似乎差了一点。不过，吃了肯定不会死人，而且还能管饱！

    当然啦，这话他肯定不敢说，而是做出一副‘嗯嗯，好吃，真好吃’的模样，让叮叮当当忙活了一中午的胜男，笑得见牙不见眼。

    有了老公的夸奖，又有了非常多的空闲时间，胜男似乎对做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几天行程下来，别的没有什么变化，唯一长进的便是她的厨艺——由能吃成功升级为还算好吃，当然，如果照此发展下去，早晚有一天能升级为非常好吃。

    “嘁，乡巴佬！”

    一旁的圣女听到魏良的话，嘴里像开了一瓶可乐，发出嘶嘶的声音。声音很小，但还是被耳力超人的胜男听到了。

    “两位道姑，现在雨也停了，你们的身体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不知你们有何打算呀？”

    哼，睡着我家的床，吃着我家的米，居然还敢嘲笑我家老公？！不是天生nc，就是后天缺管教！

    对于这种不知感恩的大nc，胜男无法给予足够的客气。

    “呃，我们……”圣女开可乐的声音，离着她最近的清风也听到了，当下一口热粥险些喷出来。好容易把菜粥咽下去，再听了胜男的委婉逐客令，清风的脸上禁不住一阵又一阵的发烧。

    “嗳，那个魏氏。这天都黑了，我们就再在你们的马车里过一夜吧。”

    圣女似乎并没有感觉到周围怪异的气氛，她连喝了两大碗菠菜粥后，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饭碗，想抽帕拭嘴，却发现衣服早就换了，只好拿起袖擦了擦嘴角的饭粒。

    “呵呵，这位道姑倒也不客气哈。”胜男气反笑，她啪的一声把饭碗扣在桌上，“马车是我们夫妻的卧室，刚才见两位病得厉害，可怜你们，才留你们临时避雨。如今雨也停了，病也好了，难不成你们还想一直跟着我们？呵呵，您两位不在乎男女大防，我相公还不乐意呢！”

    “咳咳！”魏良听了老婆的话，华丽丽的喷鸟。

    “你说什么？”

    圣女听她说话很不客气，感觉自己被侮辱了，气得几乎跳起来，连带着临时小饭桌也晃动起来。

    “这位道姑，难不成您不是大明人士？怎么我说得这么明白，您还听不懂？”胜男冷笑了一声，把碟里的几片肉片夹给老公，给了他一记‘别说话’的眼刀，然后继续对圣女说：“我的意思很明白，我肯收留你们，那是我心软，绝不是亏欠了你们。我们做好事也不求什么回报，只希望能得到应有的尊敬，客人就要有客人的样，求人更有求人的姿态。”

    “施主，对不住了。”清风见胜男真的生了气，连忙放下筷打圆场，“我师妹头一次出门，不懂人情世故，还望施主海涵。您救了我们，我们非常感激，日后有需要用到我清风的地方，您尽管说，刀山火海我也绝不会含糊。另外，您说的也没错，这小雨也停了，我师妹的身也康复了许多，我们是不该再叨扰你们。只是，您看这天也黑了，我们两个弱质女——”

    “嗯，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如果你早这么说，那我也不会说得这么直白。”胜男喝了两口温粥，随即用大的口吻说道，“这样吧，我们马车里还有一些褥和被，你们就在外面打个地铺凑合一宿吧。”

    “嗳，好，谢谢施主！”

    清风一边向胜男道谢，一边用力拉住圣女的手，示意她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饭后，胜男把下午拿给两人的被递出来，又翻出两床褥一起交给她们。

    清风连连道谢，然后抱着褥和被，来到马车边一块空地边。你还别说，清风经常在外面行走，野外的适应能力还是蛮强的。

    别的不说，单看她选择的位置就很好：这个地方是胜男做晚饭时生火的地方，清风先把火堆挪到一边，然后褥铺在被火烘烤的温热的地上，接着被放在褥上。

    等临时床铺弄好后，她又去笼了笼火堆，在火堆旁边支了个架，把她们换下来的湿道袍搭在上面，既烤了衣服，又权作帘。

    忙完这一切，清风这才去请圣女就寝。

    可惜，坐在火堆边烤火的某圣女还在气愤中——

    “清风，你刚才拉着我干什么呀？你没有听到她刚才侮辱本圣女的话？”

    “……”清风第一零一次的在心里默默叹气，脑海里也反复想着出门前圣母的交待，以及完成任务后得到的晋级和嘉奖，借此压下肚里的无名之火。

    努力了好久，她还是很郁闷，这位圣女实在不靠谱了吧。难怪出任务的时候，其他姐妹见她接了这趟活儿，个个脸上露出同情的表情，唉，谁能想到堂堂的圣女如此的不着调？！

    后悔呀后悔，可惜晚了。清风用力闭了闭眼睛，然后劝道：“圣女，属下拉着您，也是为您着想。您发现没有，这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尤其是那位少奶奶，手上绝对有功夫！”

    “有功夫？！”某圣女楞了下，随即不悦道：“咱们也有功夫呀，难不成你怕了？”

    “……”第一零二次叹气，清风揉了揉眉心，继续：“怕倒不怕，属下的武功虽然算不上天下第一，但对付几个普通人还是没问题。只是这次属下的任务是护送您去蓬莱，万事以您的安全为先，能少一事还是少一事为妙。圣女，天也晚了，咱们还是早些休息，明天尽早赶吧！”

    “嗯嗯，你说得也有道理！”圣女对清风把自己放到一个非常高的位置，很是满意，便点点头，准备给清风这个面，不跟那些俗人、村人一般见识。

    第二天一早，睡得并不踏实的清风便起床了。这里是野外，而且马车里还有一个男人，圣女又是个妙龄女，有些事还是多多考虑比较好。

    “圣女，咱们不告而别，似乎不好吧？”

    清风去小溪便端了盆凉水回来，正准备叫圣女起床。却发现某圣女，已经换好了道袍、收拾妥当地坐在青石板上等着她，一副要急急赶的样。

    “有什么不好的呀，她昨儿不是都赶咱们走了吗，咱们也不能这么没有眼力见儿，再赖人家一顿早饭不成？”圣女语气正常的说着，只是眼里闪烁着丝丝寒意，“再说了，咱们不是赶时间嘛。”

    心里的小人却在发狠：哼，你等着吧，等我忙完正事后，再去找你算账，还没有哪个人敢如此冒犯本圣女。魏氏，我记住你了！另外，我也会给你留点纪念的，嘿嘿！

    “好吧！”

    清风无奈，谁让人家才是**oss？！

    一刻钟后，胜男和魏良从马车里出来。

    “嗬，这就是所谓的‘侠义’人士？”

    魏良看了看空空如也的马棚，啧啧有声的感叹道。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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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投宿土地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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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两位‘侠女’打算劫富济贫了。”胜男围着空地转了转，脸上的阴云越来越多——两匹在树下休憩的红马被顺走了，两床褥和一床被也被刀划得棉絮外露、崭新的卧具成了破烂儿，火堆上留着的水壶和铜盆也被丢得乱七八糟……见到如此场景，任谁都以为，这里曾经遭土匪或者仇家洗劫，任谁也不会想到，这种局面竟然是欠人恩情的两个堂堂道姑所为。

    “劫富济贫？切，我的时候，最烦的就是这句话。”魏良把地上乱丢的器皿收拾好，听到胜男的话，唾弃道：“偷东西就是偷东西，就算是她把偷来的钱分给穷苦的人，那也是销贼赃！哼，富人怎么啦，人家富人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人家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哪像这些所谓的侠士，整天无所事事的东游西逛，饿了就偷，渴了就抢，做了坏事，还一脸替天行道的模样，简直就是无耻之！”

    “呵呵，也没有这么糟糕吧。”胜男也很少见到老公对某个人如此反感，她听了这话，自己肚里的气反倒下去了很多，“好啦，至少咱们马车没有任何损伤。至于马嘛，哼，我会让她们知道偷东西是需要付出代价滴！”

    说着，胜男一纵身跳到近旁的一棵大树上，脚步轻盈的站在壮硕的枝干上。她一手扶着树干，一手罩在眉上四下里张望。过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东南方向的山坡下，两骑快马如同小黑点儿一样不紧不慢的移动着。

    胜男见状，忙从腰间取出一个两寸长的竹哨，坏坏的一笑，然后把哨放在唇边用力吹呀吹呀吹。

    清脆的声音顿时响起，在静谧的林间显得格外响亮。而远处的两个小黑点儿似乎也听到了哨音，移动的身形立刻停了下来，原地挣扎了少许时间后，将马背上的不速之客甩到了地上，然后撒开蹄飞速的跑了回来。

    “老婆，小心！”

    魏良站在树下，仔细关注着胜男的动作。

    “嘿嘿，这次肯定摔得她们够呛！”胜男收起竹哨，掂着脚尖又瞅了一会儿，听到魏良的声音后，这才笑得心满意足的从树上下来。

    “怎么，酸枣和蜜枣回来了！”（ps：这是两匹马的名字，谁让它们都是红色的？！）

    魏良见胜男直接从树上跳下来，连忙张开双臂把她接住。

    “没错。”胜男点点头，颇有几分解气的说道：“早就看出那个什么师妹不地道，没想到她们还没有脱离困境呢，就开始算计咱们。哼，既然你们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

    “也是，我还以为她们会等到了村镇后，才会动手。”魏良也有些气结，本来嘛，他们夫妻好心好意的收留她们避雨，又帮她们熬姜汤、做晚饭，不奢求她们如何回报，至少也不能如此恩将仇报吧？

    两口说话的当儿，重获自由的两匹大红马“呱哒哒”的跑了回来。胜男和魏良看见它们的身影后，连忙迎了上去，各自抱住自己的坐骑，一劲儿的亲热：

    “蜜枣，你们回来啦，那个nc师妹怎么样啦？”

    胜男双手挂在红马的脖上，小脸期待的蹭着蜜枣的红毛。

    “nc是什么呀？”蜜枣也是被胜男用生命水喂大的，虽然智力不如悍马和馒头，和胜男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它哈着白气晃着大脑袋，显摆道：“偷我的那个道姑一脸便秘的死样，要不是主人有交代，我才不要让她骑着呢。忍了大半天，一听到您的哨声，我就把她甩了下来。”

    “哦……那她有没有受伤？”

    胜男不知怎的，脑里居然很期待看到某师妹跌得头破血流的糗样儿。可听了蜜枣的话，似乎人家也没有什么损伤？！

    “呃，我不是故意的啦。”蜜枣眨了眨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眸里露出一丝调皮，“本来呢，我只是把她甩了下来，没想到她坐在地上对我破口大骂，骂得话里还提到了主人……那个，我一生气便用蹄重重的踩了她一下，好像听到‘咔嚓’的声音，估计腿骨断了吧！”

    “噗！”

    胜男脚下晃了晃，心说话，还有比自己更狠的，她对某师妹的忘恩负义很不齿，但也只是幻想一下她受伤的样，根本就不会真把人家怎么着。没想到一向温和的小红马，居然如此有魄力，踏断了人家的腿还一副无辜的模样。

    “胜男，怎么了？”

    魏良喝生命水的时间尚短，还不能和自己的爱马交流。和酸枣亲热一番后，眼角捕捉到胜男的反应，有些疑惑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胜男连忙摇摇头，脑里不断的对自己催眠：我听不懂蜜枣的话，我不知道某师妹的悲惨遭遇，一切和我无关！

    “哦，那咱们赶紧收拾收拾准备赶吧。”魏良见胜男满脸的心虚，估计她又指挥两匹马干了什么好事。不过，既然她不想说，自己也不会勉强。再说了，这事儿肯定也不是什么大事，否则胜男不会瞒着自己。

    “嗯，好。”胜男见魏良不再追问，连忙放开爱马，和魏良一起去小溪边洗漱。

    收拾妥当后，胜男又做了一锅西红柿鸡蛋汤，和魏良喝了热汤后，这才套上马车继续赶。

    马车上，魏良坐在前面赶马车。而胜男则仰躺在车厢里的皮垫上，头探出车厢，靠在魏良的大腿边，两个人边赶边聊天。

    “哦，这么说，地瓜和玉米都是这个清风给的？”魏良手里拿着一包瓜，自己磕了皮儿，把瓜仁儿塞进胜男等着的小嘴里。

    魏良说是赶马车，可两匹红马都是用生命水喂养的，即使不能和魏良交流，但对主人的指令还是能明白。所以，他也不过是坐在前面的座上，连鞭都没有拿的做做样罢了。

    “对呀，唉，其实这个清风还是不错的，只可惜投错了门庭。遇到这么一位‘师妹’，以后够她受的。”

    关于某师妹的身份，胜男也大概猜出了几分。不说别的，单看她对号称是师姐的清风没有一点尊重的样，反而对她呼来喝去，就能推测出，这位师妹要么是清风师傅的宝贝女儿，要么就是清风的顶头上司，两个人借师姐妹掩饰原来的身份。

    “对了，咱们如果遇到她们，还救吗？”

    魏良不知道两个人被摔下马背后，是否受了重伤。不过，瞧媳妇儿满脸的心虚，以及两匹马平时的剽悍，他对瞎眼偷马的两个道姑表示深切同情。

    “呃，看看吧！”胜男想到某枣的行为，多少还是有几分不忍。唉，谁让姐心软呢，如果上碰到了某位断腿的师妹，能救还是救一次吧，权当帮某枣擦屁股。

    不过，说来也怪，胜男都决定当回圣母了，结果人家却不给她机会。马车顺着山溜达了大半天，除了几个打柴、卖菜的农夫，一上，别说道姑，就是连个村妇也没有见着。

    “咦，难道她们被接应的人带走了？如果她们有同伙，那会不会跑回来报复自己和蜜枣？”

    中午，夫妻两个在边的小茶摊歇脚，胜男看着官道上络绎的人群，想到某种可能，面沉似水的发呆。

    “怎么了，还在想那两位道姑？”

    魏良向老板打听了之后，回到座位上，看见老婆两眼发直的瞅着上的行人愣神，似乎在匆匆而过的人流中寻找某个身影。

    “没有。”胜男心中已经有了对策，她转过头，故作轻松的问道：“问清了吗？咱们走吧！”

    见老公点头后，她从荷包里摸出几个铜板放在桌上，跟着魏良一起回到马车里。

    下午，湛蓝的天空中飞速的飘来大片大片的云朵，官道上丝丝的凉风卷着黄土袭来。

    “老婆，看来又要下雨了，马车虽然防雨，可蜜枣它们受不了，咱们得快点赶！”

    魏良被黄风灌了一嘴的泥土，连忙推开前面和车厢的拉门，边说着话边闪进后面的车厢。

    “好，蜜枣、酸枣，赶紧地！”

    胜男就着半开的拉门，冲着外面的两红马喊道。

    “没问题！”

    蜜枣和酸枣也感受到了暴风雨来临前的躁动，得到主人的指令后，撒开蹄飞速的朝前跑着。

    过了一个时辰，阴云布满天空，厚厚的云层压得人都喘不过气来。远处几声轰轰的雷动后，大颗大颗的雨滴落了下来。

    “呼，好了，终于找到个歇脚的地方！”

    滴滴答答的雨声中，马车停在一座破旧的土地庙前。胜男和魏良迅速的下了马车，赶着两红马进了院，然后停靠在寺庙的门廊下。

    “嗯，这场雨来势不小，咱们估计要在这里过夜了。”魏良拿棉布巾擦了擦头发上的水滴，转身来到庙门口，对着里面喊道：“里面有人吗，在下魏良，过贵地，突逢大雨，想借贵地避避雨！”

    “老公，应该没有人！”

    胜男也拿着一块棉布，帮两匹马擦着身上的雨水。她的耳力要比魏良灵敏，从他们进入院起，庙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动静。

    “嗯，我先去看看！”

    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为上！抱着这种心态，魏良一撩袍，谨慎的进了破旧的庙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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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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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各路避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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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胜男的听到那般，魏良小心翼翼的走进大殿，发现偌大的房间里灰突突的，除了那尊剩下一半的泥塑和几根腐朽的断木，并没有其他的人。

    “怎么样？有人吗？”

    胜男安顿完两匹马，握着腰刀也跟了进来。迎面看到自家老公正从侧门后面绕过来，估计是刚从后院察看完，忙追问道。

    “没有。”魏良摇摇头，确定此地没有什么危险后，他倒有了观光的闲情，“这个土地庙破旧了不知道多少年，后院的井水都干枯了，还有这倒塌的泥塑和窗户，再配上窗外呼呼的风雨声，简直就是古装电影、电视必备的场景之一呀！”

    “嗯嗯，没错。”胜男四下里扫了一眼，赞同的点点头，“这寺庙要是搁到前世，肯定是拍戏取景的最佳场合。如果再配上点女哭泣的声音，最好再来点凄厉的乌鸦叫，啧啧，活出出一集聊斋嘛！”

    “呵呵，别再朝这个方向说下去了，咱们还要在这里过夜呢！”

    魏良见胜男两眼亮晶晶的瞅着院里的枯井，似乎期待里面会不会蹦出一个聂小倩，便捏捏她的小鼻，阻止道。

    “嘁，胆小鬼。”胜男伸手拍飞他蹂躏自己鼻的大手，毫不客气表示她的鄙视。

    “好好，我胆小好吧，万一这里真的爬出了贞，你可别叫我陪你上厕所！”

    魏良嘴角直抽抽，心说话，也不知道是谁胆小。想当初，要听鬼故事的是某人，听了故事连如厕都要拉他一起去的又是某人。他为了某人害怕岔开话题，没想到却好心没好报的被鄙视，唉，好人难为呀！

    “呃……”胜男想起前世的著名恐怖片，再瞅瞅面前的枯井，还有那头顶破瓦上啪啦啪啦的雨滴声，真有几分诡异的气氛，她连忙搓了搓胳膊上的小疙瘩，拉着魏良往前殿走，“老公，我饿了，咱们赶紧做饭吧！”

    “……”魏良见到胜男的反应，就知道她在转移话题，无声的笑了笑，并没有点破的配合道：“嗯，今天下雨，气温有点低，要不咱们煮点热粥？”

    “好呀好呀！”

    胜男没有意见的直点头，“正好还有地瓜，咱们就喝地瓜玉米粥？”

    两口步有些快的离开了后院，有商有量的回到前面大殿，也就没有注意到，在他们转身离去后，院后面一间破旧的瓦房里，似乎有人影闪过。

    回到大殿，魏良从马车车底的夹层里摸出一捆劈好的干柴，把柴火堆到房间的正中央，避开屋顶漏雨的几个窟窿，开始生火。

    胜男则从宝葫芦里取出两个一尺多长的橘皮地瓜，取出刀和铁锅，等魏良的火升起来后，把铁锅架到火堆上，又倒进多半锅的生命水，开始削地瓜皮。

    魏良生完火，便去门外廊下看了看马车和两匹马。这个土地庙虽然破旧，但面积也不小。仅廊下的空地儿面积就很大，不但能完全放下他们那辆硕大的马车，还有一块空地让蜜枣和酸枣呆着。

    把从宝葫芦里抽出来的马槽放在它们面前，魏良又给两匹马加了不少新鲜的青草。这时，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乌黑的云层遮住了整个天空，放眼望去，乌突突的空中，不时还有一条条闪电划过。

    雨水，更是像倾倒一般，哗哗的流个不停。

    “唉，要是把这雨下到历城，至少也能缓解下旱情。可惜这里本来就雨水充沛，再这么下下去，恐怕都要涝了。老天爷也会捉弄人了，相隔不远的两个地区，旱得旱死，涝得涝死，真是不给农民们活呀！”

    魏良皱着眉头仰脸看着前方一条一条的水线，对有可能发生的灾情很是忧虑。

    “……老爷，这里有个破庙，咱们去避一避吧……”

    “老，你先去探探，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其他人……”

    门外，哗哗的雨声中，似乎传来人喊马叫的声音，魏良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好像又有人来避雨了。听声音，来得人还不少，至少有两匹马，一辆马车，而且说话人的声音很洪亮，像是练家。

    意识到这一点，魏良不得不打起小心，他打开马车门，从里面摸出自己的武器——改良版的双截棍插在腰间，然后取出吃饭要用的一副碗筷，这才小心的锁上马车车窗。

    “怎么了？有人？”

    胜男拿着一个铁盆，盆里正搅拌着小半盆的玉米糊糊。她在屋里听到了声音，便探出半个身问向魏良。

    “嗯，好像人挺多，我在这里看着，你也小心些。”魏良面色凝重的点点头，论功夫，胜男比自己的身手好，但他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应该担负起保护妻的责任。

    “嗯，应该不是坏人吧，估计都是来避雨的。”

    胜男看到魏良一副保护者的样，心田流淌着股股暖流。自己有功夫是回事儿，老公有能力且愿意保护她又是一回事儿。当危险降临时，比起自己舞刀弄枪，胜男更希望有个强有力的男人站在自己面前，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那种有人保护、有人珍惜的感觉，令她无比的幸福。

    “我心里有数，你先去做饭吧。”魏良颔，这时，嘈杂的声音已经来到大门口，少顷，‘哐哐’的砸门声响起来：

    “里面有人吗，我们是过的，想进来避避雨，不知里面的师傅可否行个方便？”

    “你们是什么人？”

    魏良双手扶在腰间，手指悄悄的摸着双截棍的木柄，沉声问道。

    “咦？这里不是破庙吗，怎么还真的有人？”听到回音，来人似乎很茫然，他低声叨咕了一声，然后说道：“我们是过的商人，主仆共四人，里面的师傅可是庙祝？”

    “呃，不是。”魏良楞了下，对哦，他也不是庙里的人，人家要进来避雨，他断没有拒绝的道理，便放缓声音道，“在下是来避雨的人，门外的朋友请进吧！”

    “切，我还以为是主人呢。”另一个人脾气不怎么好，听到魏良的话，嘟嘟囔囔的说道。

    “老，你怎么还是这么鲁莽？”

    起先说话的人，边推开门，边低声训斥着兄弟。

    “哎呀，二哥，您就别训我啦，老爷还在马车里呢！”

    兄弟两个说话的空儿，大门已经被推开了，魏良就着濛濛的雨丝，隐约的看到出现在门口的是两个牵马的汉，一个长得黑黑壮壮，一把络腮胡颇有几分黑李逵的模样，另一个则是高高瘦瘦，脸色如何看不出，但听说话的语气像是个读过书的人。

    “好吧，我去里面准备一下，你去外面接老爷！”

    高瘦的汉，即黑大汉口中的二哥，先是打眼瞧了瞧院里的情况，发现廊下只有一辆马车和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大殿里似乎还有一个人在忙着生火，并没有发现什么危险人物，便侧脸对老吩咐道。

    “好咧！”

    黑大汉答应一声，也不顾外面瓢泼的大雨，一头扎进白花花的水帘中。

    高瘦的汉小心的牵着马走了进来，他先是温的与魏良见礼，然后看到廊下东侧的空地已经停放了一辆马车和两匹马，便把马先牵到西侧的空地，对魏良拱了拱手，和他一起来到大殿。

    这时，铁锅里的水已经烧得滚开，胜男把切成角小块儿的地瓜倒进锅里。不一会儿，锅里散发出地瓜特有的香甜，脆生生的地瓜块儿在开水里翻滚、变成橘红色，她又把和好的玉米糊糊用木勺泼洒在沸水里，原本透明的开水顿时变成金黄的玉米色。

    “刘兄，这是拙荆李氏！”

    之前见礼的时候，魏良和来人做了自我介绍。据高瘦男说，他叫刘二牛，他家老爷是行走南北的商人，他和刚才的黑大汉都是老爷的家丁。

    “魏少奶奶，打扰打扰！”

    刘二牛听了魏良的介绍，连忙低头见礼。不是他过客气，一来人家毕竟来得早，先来后到的道理他懂；二来嘛，刚才进院的时候他也仔细观察过，这对魏氏小夫妻出行的准备非常充足，不为别的，单为了这锅热腾腾的甜粥，他也要好好和人家相处。

    胜男没有说话，而是羞答答的垂见礼——此刻她不是梅水的李捕头，而是魏家少爷的妻少奶奶。

    刘二牛和魏氏小夫妻打过招呼后，征得他们的许可后，便在大殿的另一侧起了一堆火。

    不一会儿的功夫，黑大汉的声音再次响起，魏良和刘二牛来到门前，见他和一个精瘦的中年汉一人撑着一把伞，中间扶着一位十岁左右的男快步走了进来。

    两方人马再次见礼，便各自回到自己的火堆边，吃饭的吃饭，烤火的烤火。

    此时，锅里的地瓜玉米粥已经熟了，胜男侧着身背向一旁的外人，从宝葫芦里摸出一个篮，篮里放着他们在上买的几样熟食以及自家蒸的馒头。

    “清风，清风，快点，前面好像有个土地庙，咱们赶紧进去避避雨吧！”

    “狗日的老天爷，这雨下起来没完了呀……咦，前面有个院，娘的，终于不用在野外淋着雨过夜了……”

    土地庙门口，一身狼狈的清风背着同样狼狈的某圣女，以及四五个满脸戾气的壮硕汉，一前一后的进了破庙。

    “……好热闹！”

    胜男端着热腾腾的饭碗，看到两拨来人后，无力的呻吟道。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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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误中迷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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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嚓——”

    “呼——”

    窗外，银色的闪电或远或近的在空中出现，大雨也没有丝毫减弱的气势，夜色越来越浓，山间的凉风一阵阵吹入窗损门破、四面透风的大殿里。

    屋里，四组互不相识的避雨人各自占据房间的一角：胜男夫妻是最先抵达的，所以占有最佳的中间位置，这个地方离门口远，而且屋顶没有任何破损的瓦片，自然也不会被飘落的雨滴淋到；

    紧跟他们进来的商人主仆，来得也不算晚，占据了房间里第二优势的位置，虽然离窗户近了些，但屋顶不漏雨呀，而且还在胜男那里借来了些干燥的柴火，加上老爷一行四个人正好围着火堆烤火；

    只有最后进来的两道姑和个满眼戾气的汉，见屋里的最佳位置几乎被先到的两组人马占据了，唯二能坐人的地方，便是神台前的一块空地和靠近门口的空地。

    可惜，神台前的空地离门倒是远，只是斜上方有块碗口大的窟窿，哗哗的雨水顺着破洞飘洒进来，弄得只剩一半的泥塑也淋湿了大半；至于门口的空地呢，屋顶完好，可惜离洞开的门口近，门外一旦刮起冷风，细碎的雨滴也会被刮进来不少。

    按照先来后到的道理，清风两人比个汉进来的早，原本还能在两个最差的地方选个稍微好一点的避雨处，可惜她身上背着个伤患，那个汉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粗话，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她那里还没有从见到“恩人”的诧异中晃过神儿，身后的个汉已经快速的掠过她们，第一时间占据了神台前的空地。

    而慢一步，又不敢和人叫板的清风，只好委委屈屈的坐在门口的空地上，把腿上绑着夹板的某圣女放在地上，自己坐在外侧，替她遮挡冷风和雨丝。

    就这样，某圣女还是不满足，她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坐在火堆边，美美地喝着粥的魏氏夫妻。

    “咕咕——”

    饿了两顿的肚，终于忍不住开始哀鸣，腿上的剧痛更是提醒自己，这一切都是那个死女人造成的，哼，等接应她的人来了，看她怎么收拾这两个人。

    不过，比起某圣女的仇恨目光，清风看向胜男的眼神很复杂。她不是被父母宠坏的小公主，作为闯荡江湖的老手，清风懂人情世故了，而且她当初选择当道士，也是为了行侠仗义、为民除害。

    只是，江湖不是那么好闯荡的，尤其是她一个独身女，势单力薄、武艺也不是绝顶的好，行侠的次数多了，她受得伤也多。打架嘛，刀剑无眼的难免受点伤，这也正常。最令她困窘的事情，则是行走江湖并不是只有侠义和武功就够了，还需要吃、住、药、行，这些哪一样也离不了银。

    当然，她是有牒的道士，遇到道观、村镇什么的还能借住、化缘，只是天底下哪有这么多道观、好心的施主？

    所以，碰壁次数多了，清风也开始琢磨如何在侠义与现实中寻找一个平衡点。琢磨了好久却依然没有头绪，直到某日她遇到了准备刺杀贪官的俩道姑，经过一番攀谈后，个人一见如故，那俩道姑见清风武艺不错，而且为人正直，便邀她入伙，一起参与了刺杀行动。

    杀了贪官，有了投名状，她成功加入了红莲教，结识了红莲圣母，终于从单独作业变成了团队合作，行侠的同时生活需求也有了保障。

    只是，经过今天早上的事，清风开始有点怀疑，她的选择究竟对还是不对。毕竟，她师傅从小就对她说，做人要知恩图报，更何况她们这些侠义之士？

    可她护送的这位圣女，不但对恩人口出不逊，事后不思回报也就罢了，还偷走恩人的马匹，损坏恩人的财物……这还哪里是一教的圣女，简直就是满心恶毒的泼妇！

    听说，圣女是下一任的红莲圣母，那、那瞧她就如此处事的模样，以后红莲教还是那个为民除害、救贫民于水火的圣教吗？！

    放下清风的心理变化不提，再说说大殿里众人的情况。

    除了两道姑，聚集在胜男两口身上的目光还有n道。更确切的说，应该是聚集在他们手中汤碗上的目光很多。

    嫩黄的玉米浓粥，橘红的小块儿地瓜，空气中若有若无的香甜味道，还有冒出的丝丝白雾，让一群饥肠辘辘的汉们直咕咕咽口水，腹中馋虫的哀叫更是比外面的雷声还要响。

    “娘的，那么一大锅热粥，他们却只有两个人，老大，要不要动手？”

    神台下，个汉中个头最高的那个，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对大哥使眼色。

    “不行，你看那个女人身边还放着一把腰刀。”老大不愧是老大，在的饥饿中，还能保持非常高的侦查力，他的目光落在胜男身侧的腰刀上，眼中闪着莫名的光，“这可不是普通人用的刀，而是衙门配发的腰刀。那个男的就算不是捕快，也是和衙门有关系的人。咱们还有大事要做，不能为了一碗粥坏了事！”

    “……”大高个儿‘咕咚’一声吞了口口水，听了老大的分析后，瞪着大大的眼睛，直直瞅着火堆上那个大铁锅，恨不得一个人全都包了圆儿。

    另一边，商人四人组的情况要好很多。他们护送着老爷来到大殿后，就着火堆把淋湿的衣服烤干。当胜男他们开始吃饭的时候，他们也从外面的马车里取出干粮和切牛肉之类的凉菜，卖力的啃着。

    只是，同样都是在吃饭，可看着人家热汤热水、香香甜甜的喝粥，他们却只能啃硬得像石头的饼，唉，看着就眼馋。

    “哎哟喂，这饼也硬了吧。”黑大个儿看了看皱着眉头吃饭的老爷，有几分心疼，便装傻充愣的站起来，一把兜起装牛肉的纸包，几步走到胜男两口身边，大大咧咧的对魏良说道：“魏少爷，俺们闻着您的热粥怪香的，能不能用这牛肉跟您换两碗？”

    “牛肉？”魏良喝完碗里的粥，把空碗放在一边，抬眼看向面粗心未必粗的黑脸汉，再转头瞧了瞧隔壁火堆边期待的个人，了然的笑道：“这位黑大哥客气了，大家既然在一个屋檐下避雨，也算是有缘人。我们的粥还有很多，如果几位不嫌弃的话，那就请一起过来喝点吧！”

    “哎哎，不嫌弃不嫌弃！”黑脸汉听了这话，大嘴一咧露出两排白牙，连连向魏良道谢。

    这边，刘二牛也是满心高兴，他们个受点寒不值什么，可老爷身体金贵，千万不能出任何岔。如今遇到热心的小夫妻，能让老爷喝点热粥驱驱寒也是好的。

    于是，得到魏良的邀请后，连忙张罗着要去舀粥。

    “对对，我们也不嫌弃！”

    神台边的个汉，见大殿里冷凝的气氛有所缓解，又瞧着那边四个人成功加入到房间黄金地段去喝粥，也慌不迭的跑了过来，满脸堆着讨好的笑，对魏良说道。

    “……”魏良见到个不请自到的汉，眉头轻轻皱了下，他刚要说话，感觉衣襟被人拉了拉。

    “怎么了？”

    转头发现是胜男，便凑近她小声的问道。

    “这些人有问题，暂时不要招惹！”

    刚才个嘀嘀咕咕的说话，声音非常小，有的还是黑话，但耳朵灵敏的胜男还是听了个清清楚楚。再加上她经常在市面上行走，对道上的某些黑话比较了解。通过刚才听到的信息，她可以断定，这个人是某组织的成员，这次出来的任务是寻找某位大人，并找机会刺杀。

    刺杀朝廷命官，这和她没有大的关系，但如果这位大人就在自己身边，或者和自己有关系，那就另当别论。

    所以，比起生死之事，眼前的状况不过是小case罢了。

    “哦，有什么问题？”

    魏良楞了下，他只是觉得这个人不像好人，身上的煞气重，但没想到里面还会有内幕。

    “待会再说！”胜男见众人已经把大铁锅团团围住，便笑着说道：“大家不要急，咱们还有地瓜和玉米面儿，如果不够的话，我再给大家熬一些！”

    “嘿嘿，谢谢小娘！”

    黑大个儿把盛来的热粥递给自家老爷，见老爷慢慢的用完粥，这才开始给兄弟和自己舀。见另外一组的个人也围了上来，起初还担心锅里的粥不够分，没想到人家魏少奶奶这么大方。

    “不客气，出门在外，大家都不容易，只要别喝着我们的粥，再算计咱们就成！”

    魏良接过话头，眼睛瞟了一眼有些眼热的某圣女，若有所指的说道。

    “哼！谁稀罕呀！”

    圣女用力咽了口吐沫，装作不屑的说道。

    “嗯嗯，真香、真甜。”黑大个儿虽然不知道这位大方的魏少爷和那个小道姑之间有什么关系，但看着道姑的大便脸很是不爽，便故意吸溜着热粥引诱道。

    “嗯，没错，这个黄乎乎的小东西是啥呀，绵绵软软的，真好吃！”人组中的小矮个儿咬了一口地瓜，地瓜特有的香甜顿时袭上舌尖，他吧唧吧唧嘴，又吸了吸鼻，“不对，这味道怎么这么熟悉？”

    “什么熟悉？咱们以前又没有吃过这种东西。嗳，别说哈，这东西吃着甜，闻着更甜——”

    人组中的大高个儿两口喝完碗里的粥，也满脸享受的吸着鼻闻。

    “不对，这是特制**香，咱们中招了！”

    老大的话还没有喊完，喝粥的几个汉手中的碗一个个摔落在地上，而在场的众人也纷纷瘫软在地上……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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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打劫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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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如此变化，胜男和魏良也诧异的对视一眼：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庙里还有其他人马？

    “娘的，你们在粥里下毒？”

    人组中的大高个儿浑身无力的歪倒在地，他开始寻找昏迷的原因。当其冲的，他的手指向了魏氏夫妻。道理很简单，自打进了庙门，除了一碗这对小夫妻煮的粥，他们一口水未喝，一粒米未进。如今中了迷药，那肯定就是粥里有问题呀。

    “切，真好笑，我们好心请你们喝粥，又怎么会下毒？”胜男似乎也中了毒，一副身体没有力气、软软依偎在丈夫怀里的虚弱模样。

    身体不能动，但她的嘴还能说话，于是当她听到毫无证据的指责后，嘴里吐出冷冰冰的话，“再说了，你们没有见到我们夫妻也中了迷药？哼，哪有自己给自己下毒的？又或者你们自认为你们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为了算计你们，我们还要搭上自己的性命？”

    “那可不好说。”大殿里的其他人还没有发表意见，坐在门口的某圣女却接过话头，污蔑道：“你就是个黑心肠的恶毒女人，要不然我这腿是怎么断的？”

    “嗤~~”胜男从鼻不屑的哼出声，懒得和这种超级nc犯口舌，随口骂了一句，“忘恩负义的小人！”

    “你？你骂谁小人？”因为离门口近，又四下透着风，所以俩道姑中的迷香并不多。某圣女撑起胳膊，转脸对清风吩咐道：“清风，你不是还能动吗，去，给我好好教训那个贱人！”

    “这……”不好吧，清风一脸的为难，她几乎不敢接触胜男和魏良的目光，低着头喃喃说：“圣女有令，属下自当听从。只是，清风也中了迷香，功夫施展不出来。等属下休息一会儿，咱们再做打算，如何？”

    圣女？商人四人组中的老爷，也中了迷香，人虽然浑身没有力气，但耳朵并没有丧失功能。他听到这个不正常的称谓，眉头禁不住皱起来。

    “好吧，那你好好恢复恢复，收拾完这个贱人，咱们就赶着他们的马车走。”某圣女对清风的忠诚并不怀疑，听了她的话，也没有觉得她是在推脱，反而开始计划着如何报复魏氏，如何抢夺他们那辆豪华的大马车。

    “……”

    清风无语，只是心中的天平开始向道义倾斜。

    “应该不是魏少爷下的药。”刘二牛努力撑着劲儿，不让自己被药迷昏过去，“玉米粥我并没有喝，却依然中了招，足见粥里并没有什么不妥。如果在下没有想错的话，庙里除了咱们四方人马，后院应该还有一组——门外的朋友，咱们都是过的商人，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如果朋友有什么为难之事，我们哥儿几个不才，但也能分担一二！”

    “呵呵，这位朋友真是爽快！”

    果然，刘二牛的话音刚落，大殿后侧传来一个年轻男的声音。

    “就是就是，朋友你放心，既然你们这么上道，咱们也不会为难你们。嘿嘿，我们只为求财，不为害命！”

    这次说话的则是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

    声音还未落，大殿的阴影处走出两个衣衫褴褛，满脸黑灰的男。

    “两位朋友既然是为了求财，那兄弟也不会小气。”刘二牛听了对方的话，紧绷的神经顿时一松。如果能用银解决的事，那就不是什么大事，好办！

    “哦，怎么个说法？”

    年龄略大的劫匪，仿佛对刘二牛一伙儿很感兴趣，直接走到他们的火堆边，蹲在毫无抵抗力的四个大男人面前，好奇的问道。

    “咱们是出门做买卖的商人，外头马车里有办货的两两银，如果朋友愿意的话，这些银便送给两位了！”

    刘二牛也不含糊，直接告诉对方银的所在。其实，这也正是他聪明的地方——马车就在外面，只要他们仔细查一番，很快就能找到银和其他重要的东西。而现如今他主动交代，则是打着破财消灾的主意。

    “二两？”劫匪甲没有急着表态，两只眼睛不停的在四个人身上滚来滚去，打量了良久突然咧着大嘴嘿嘿笑道，“朋友好算计！我看你们个个绫罗绸缎的，不是富商就是贵人，四条人命才肯给区区二两？！”

    “哎呀，二叔，别跟他们废话。”年纪略轻的那个，发现此次行动的收获很大，心里早就惦记着早点把战利运回去。叔叔这边，却跟一个酸腐人磨磨唧唧的，便有些急躁的说：“还是按老规矩得了，人捆起来丢在院里，东西和马全部拉走！”

    “好吧。”劫匪甲总感觉四人组里的那位老大，眼神很犀利，被他这么盯了一会儿，自己心里有些发毛。听了侄的话，也觉得速战速决比较好。虽然这里离官道、县城很远，但真要是来了官差，他们不但拿不到财物，还会有不小的麻烦。

    “大哥，二叔，咱们这次发财啦！”

    门外，一个瘦弱的小个连蹦带跳的跑了进来，边跑边比划道：“两辆马车，五匹马。其中一辆马车里，还装着不少银呢。可惜另外一辆马车门窗都上了锁，我没有找到撬锁的东西，不过，里面的好东西肯定很多！”

    “是不是那辆特别大的马车？”劫匪甲似乎想到了什么，起身来到胜男夫妻面前，呲着黄板牙对魏良说，“两位，你们刚才又是喝粥、又是做人情的，这会儿怎么老实啦？”

    哼，一看就是没有受过苦的少爷秧，出门还锅碗瓢盆的带着，深怕受一点罪。

    “哎哎，那位大侠，你猜得没错，你面前的魏少爷是个大富商，那辆马车里有吃有喝还有棉被，估计银也不少呢！”

    某圣女见劫匪奔魏良夫妻而去，落井下石的喊道。

    “谢谢道姑的指点，二小，去！”劫匪甲听了圣女的话，满是黑灰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伸手一指门口，对劫匪乙指挥道。

    “嗳，知道了！”

    劫匪乙对叔叔的暗指非常了解，从背后扯出一捆拇指粗的麻绳，边抖着麻绳边朝门口走去，“嘿嘿，两位道姑就先委屈一下吧！”

    说着，他一扯麻绳，下五除二的把某圣女先捆了起来。

    “哎哎，你们干什么呀，我还以为你们是劫富济贫的大侠，没想到你们居然是恃强凌弱的强盗。”某圣女用力挣扎着，嘴里还不住的叫嚷，“清风，清风，你死人呀，赶紧过来救我呀！”

    只可惜，清风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冲过来护着她，而是如同中了迷药一般，昏昏沉沉的倒在一边装昏迷。

    见到清风如此虚弱的样，劫匪乙倒也没有在意，只当自己的迷药药效好，对清风也放松了警惕。再加上这次打劫的人数多，他们带的麻绳有限，捆清风的时候，便随便绕了两圈，便开始去绑其他的人。

    “二叔，大哥，这粥好香呀！”

    瘦小报完喜讯后，便被热气腾腾的甜粥吸引住了，他吸溜了两下口水，见旁边空地上放着饭碗，也不管是不是有人用过的，直接用那碗开始舀粥。

    热乎乎、甜兮兮的玉米粥入了口，软软、滑滑的热流从口腔向身体蔓延开，瘦小加速了进食的速，边喝边冲着两位长辈吆喝。

    “是挺香的，我刚在后院就闻到了这股味道。”把大殿里所有的人捆成了粽，劫匪乙也来到铁锅面前，抓起空碗呼噜呼噜地喝了起来。

    “啧啧，瞧你们这点出息。”劫匪甲显然对两个侄如饿死鬼般的吃相很不满，威胁的目光扫视了众‘粽’一遍后，并没有加入吃粥的行列，而是来到外面察看今晚的战利。

    当他见到廊下那辆超大的马车后，心里也开始猜测里面究竟放了什么好东西。

    银？肯定有，别的不说，单看小两口儿能吃得起比白面还贵的玉米面就知道，这两口绝对是富人家的少爷少奶奶；吃食？一定有，瞧人家来避个雨还想着煮粥做饭，那马车里的干柴、粮菜指定不少；行李，棉被，衣服……

    围着马车，劫匪甲两眼烁烁放光的幻想着里面的财物，只是门窗的锁头很碍眼，嗯嗯，得找个铁棍撬开——

    没想到，他刚刚从院里找到一截木棍，大殿里却传出两声惨叫：

    “二叔，救命呀！”

    “奶奶的，你们下药？”

    怎么回事？劫匪甲听出是两个侄的声音，心里猛地一咯噔，连忙抄起木棍冲了回去。

    进了大殿，发现众人还是粽一样老实的躺在地上，而他的两个侄也歪歪斜斜的倒在铁锅旁，身上还洒着黄色的汤汁。

    “二、二叔，粥、粥里有毒！”

    劫匪乙满脸惨白，吃力的把话说完后，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说，怎么回事，你们下的什么毒？”

    劫匪甲见此情景，举起手中的木棍对向魏良。直觉告诉他，肯定是这对小夫妻搞得鬼。

    “哼，你们能下迷香，咱们也能。老伯，想打劫我们，并不容易哦！”

    魏良冷冷一笑，下巴指了指地上散开的药包。

    “解药！快把解药给我，否则——”

    “否则如何呀，别说这药无药可解，就是有解药，我也不会给你！”

    “你？我杀了你们！”

    说着，劫匪甲用力抡起木棍，直直的朝魏良头部砸去。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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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探访瘟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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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嚓！”

    劫匪甲的木棍夹着风声向魏良袭来，当木棍还差两寸就接触到他的头皮时，只见银光一闪，一把青锋宝剑迎头击中木棍，一声脆响之后，木棍在魏良的头顶断成两截。

    “清风？！”

    胜男见此情景，悄悄放下手里的腰刀，满眼诧异的看向出手救人的道姑，“你，是你救我家相公？”

    “呃？”清风面对胜男夫妻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此时，一击不成的劫匪甲，丢掉手里残存的半截儿木棍，满脸狰狞的从腰间抽出短刀，“哇呀”怪叫一声便冲着清风袭去，一匪一道斗在一起。

    而魏良和胜男也不再装昏迷，纷纷起身，随手拿起地上的小碗，加满生命水之后，便分头救治现场的其他人。

    “谢谢魏少，谢谢！”

    第一个被救醒的是商人四人组，刘二牛身体能动后，连忙跑去察看老爷的病情。得到身体良好的答案后，他走到魏良面前，整好衣冠一躬到底的谢道。

    “呵呵，刘兄客气了。”魏良连忙还礼，眼角瞥了下众人环绕的“老爷”，挂着温的笑对刘二牛说，“同在一个屋檐下避雨，刚刚又共患危难，咱们也算得上朋友了吧？”

    “当然，只要魏少不嫌弃，您以后就是我刘二牛的朋友！”

    魏良爽快仗义，刘二牛没有道理拒绝，听了魏良的主动示好后，刘二牛也郑重的做出了承诺。

    “那不就得了，朋友之间还需要这么客气吗？”

    “哈哈，好，爽快，我刘牛愿意结交你这样的朋友！”

    魏良和刘二牛寒暄着，那边的黑大汉把老爷扶起来后，也哈哈笑着来到两人面前。刚才意外中招，让自诩武艺高超、江湖经验丰富的刘牛很是气结。唉，若不是眼前这位弱的少爷出手相助，贼人劫走了他们马车里的重要东西，再伤了老爷，别说自己和哥哥没脸，估计连命都要赔上。

    “没错没错，从今往后，您两位就是我们方家兄弟的好朋友！”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刚才还怀疑魏良两口下毒的人组。说实话，对这样危险的个刺客，胜男很不想搭救。不过，魏良说的没错，如果不让他们出手，自己又如何得知他们是不是真的刺客？！又如何将他们幕后的黑手引出来，一网打尽？！

    所以，不想救也得救，很无奈的，胜男把生命水喂给他们。

    “道姑饶命，道姑饶命呀！”

    这边中迷药的人全部救醒了，清风那边，之前还恶狠狠的某劫匪，交手还没有十个照面儿，便被宝剑老老实实的压在地上。

    “哼，刚才你们打劫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饶我们一命？”

    清风听了这话，宝剑又向下压了压，“说，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在这土地庙害了多少人？”

    “我说，我说！”

    劫匪甲的眼睛盯着剑锋，当锋利的白刃接触到他的皮肤后，他急忙分辨：“俺们就是附近村里的农民，不是惯匪——”

    “农民？那更该打！”清风听了这话更生气，握剑的手腕加了几分力道，“哼，好好的地不种，却跑来做贼，可恶了！”

    “呜呜，我们也不想呀。”脖上的肌肤被剑锋划破，露出一道浅浅的血痕，劫匪甲痛得一哆嗦，带着哭腔喊道：“俺们村在西山脚下，盛产山石板而得名，叫石头村。因为村里石头多，几乎没有什么良田，所以村里几户姓，大多以凿山石贩卖为生。”

    “……自从去年开始，俺们村的很多青壮得了一种怪病，身体莫名的瘦弱，而且还动不动就咳血。当时大家都没有在意，还以为是运石材累出了病。后来，东街的老四家生了一个儿，这孩一生下来就只有一个胳膊，而且活了没有几个时辰当天就夭折了。大家都说他们家上辈做了孽，这才生了妖怪。可没想到，事情过了没有半年，村里接连生了好几个妖怪一样的孩……”

    “再后来，事情传到了县城，官府派了几个大夫过来。大夫给几个重病的乡亲问了脉，又去瞧了瞧那些天生残疾的孩，便说俺们这里有怪病，还有可能传染。为此，官府直接封闭了俺们村，不许人出入，让俺们自生自灭！”

    “那，那你们怎么出来的？难道你们真有疫病？”

    清风的剑有些抖，她走南闯北的多了，也曾经见识过疫区的惨状。如果眼前这个汉真有病，那她们和他呆了这么久，说不准也会传染。

    “没有，俺们没有得疫病。”劫匪甲听到‘疫病’这个词儿，反应非常强烈，“后来，有一位游方的铃医，说俺们的病根本就不传染，官府经过一番验证，确认了铃医的话后，这才解了禁。但是，自此俺们村却得了一个‘瘟疫村’的名头。山石也没有了买家，家里喂养的鸡鸭也没有人敢要——”

    “眼瞅着一村的人没有了活，那些没有得上怪病的青壮都逃离了家，只留下俺们这些得了病、以及跑不动的老弱听天由命……道姑明鉴，俺们在土地庙设埋伏，也只是谋财，从来没有害过人命，村里一多老弱，还等着俺们养活呢……”

    劫匪甲开始说的时候，只是为了求饶。可说着说着，似乎触到了伤心事，也顾不得脖上的宝剑，一个大男人呜呜呜的痛哭起来。

    “呸！老让你谋财，老让你下药，你、你当贼还当的有理了呀！”

    人组的大高个儿听了这话，一口吐沫啐在劫匪甲的脸上，抬腿狠狠的踢了他两脚，边踢嘴里边骂骂咧咧的说道。

    他心里那个恨呀，想他们兄弟几个闯荡江湖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有经历过，没想到却栽在一帮泥腿手里，真他娘的丢人！

    胸中火大，脚下也踢得劲儿大，劫匪甲被他一脚踹翻在地，哎呦哎呦的满地乱爬。

    “住手！”

    正当他踢得尽兴，耳边突然传来一声低喝。声音不大，却威严十足，那种若有若无高高在上的气势，就像他家大佬教训属下时一模一样。

    于是，大高个儿仿佛条件反射一般，听话的住了手。可当他转过身，瞧清楚阻止他的人时，才发觉不对劲：“嘿，你谁呀，你说住手我就住手？”

    说着，像是要证明自己不受他人管教一般，大高个儿又要伸手把滚爬到一边的劫匪甲弄过来。却不想，他的手还没有触及人家的衣襟，就被一双铁钳似的手辖制住了。

    “你？你也要阻止我？”大高个儿的目光对上铁钳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出声阻止他的商人老爷的属下，黑脸大汉刘牛。

    “嘿嘿，我家老爷说住手，就麻烦兄弟你住手吧！”

    刘牛皮笑肉不笑的对他呲了呲牙，手上的劲道十足，紧紧钳住大高个儿力挣扎的胳膊。

    “小儿，回来吧！”

    站在一旁围观的某老大，突然出声吩咐道。

    “是，大哥！”

    方小也知道自己不是面前这位黑脸的对手，更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见自家老大给了他台阶，忙听话的自己顺溜下来。

    “嘿嘿，去吧！”

    刘牛见他还算上道，又嘿嘿一笑，松开双手，用力一推，把方小“送”回人组的地盘。

    “你刚才说的‘瘟疫村’是怎么回事？”

    商人老爷似乎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当属下控制住现场后，便沉声问道。

    “就是俺们村的人都得了怪病，大夫来了好几茬，草药也灌了不知多少，可病还是治不好。”劫匪甲被大高个儿一通乱踹，脸上也挂了彩，正呲牙咧嘴的拿袖擦鼻血。

    后来见这位一脸威仪的老爷出手帮了自己，心底里认为他是个好人，便连忙冲着老爷磕头求饶，“这位大老爷，俺们真的是石头村的村民，在这里假扮劫匪也是为了全村的老弱有口饭吃。求您饶了俺们这一回吧，俺们全村的人都会感激您的大恩大德！”

    “呵呵，我不要你感激我的大恩大德。”老爷听了他的描述，眉头皱得紧紧的，他凝神想了许久，回过神来时却发现魏氏夫妻眼中的若有所思，突然想到自己的“身份”，便笑着对劫匪甲说，“我想去你们的村看看，成吗？”

    老爷的话像是问着劫匪，实则是问向魏良。

    道理很简单，他们是被魏良夫妻救的，如何处置劫匪，也应当听听人家的建议。唉，这里不是他的地盘，有些话还真不好说呢。

    “嗯，清风师傅，您看呢？”

    魏良闻音知雅意，没有急着表态，而是把问题抛向了断然出手的清风。

    “贫道是出家人，对这些不敢兴趣。”清风出手的动机很简单，那就是要报恩。不过，这话可不敢当着某圣女的面说，提到圣女，清风似乎有了主意，便带着一丝犹豫道：“我们急着赶，如果有匹马的话，等天亮了便动身，至于什么瘟疫村，和我们没关系！”

    “嗯嗯，刚才多亏师傅出手相救，牛呀，咱们不是还多着一匹马吗，就送给两位师傅代步吧！”

    刘二牛很精到，听了清风的话便立刻有了应对之策。安抚完清风，剩下的便是魏良夫妻的态。

    “呵呵，‘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魏某此次便是带娘一起出门增长见识，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也想去看看那个奇怪的‘瘟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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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浅谈赈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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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满天的乌云终于散去，明艳的阳光穿过院外面的树叶缝隙，丝丝缕缕的照射进来。

    夜里折腾了半宿，大殿里的四组人马外加一组劫匪，人人累得够呛，人一伙、两人倚靠的在四面透风的房间里凑合了一宿。

    比起众人的凑合，魏氏小两口显得舒服了许多。原因很简单呀，胜男和魏良有马车的卧室，房间虽然小，但贵在东西齐全，有床有被还有门，关起来就是一个**的空间。

    其实，他们夫妻去马车睡觉，倒也不是向众人显摆，只是胜男是个女儿家，男女有别，在一起吃顿饭已经是出门不讲究了，哪能夜里和一群大男人掺和在一起？！

    吃完晚饭，把劫匪安顿好，胜男便和老公一起回到窗外的马车休息。

    当然，他们实际安寝的地方并不是窄仄的马车车厢，而是藏在宝葫芦里的小木屋，小屋的床上可是全套的鸭绒卧具。

    睡得好，醒得也早。天刚蒙蒙亮，胜男便爬了起来。

    大殿里的人就惨了许多，因为露宿荒野，周围又都是不认识的陌生人，睡得很不踏实。所以，胜男拿着洗漱用去穿过大殿去后院洗漱的时候，其他组人马也全都醒了过来，洗脸的洗脸，喂马的喂马，还有那重伤患者，则满脸寒霜的死盯着神清气爽的胜男。

    “切，大清早就便秘，摆个臭脸恶心谁呀？”

    胜男根本就不把某人愤恨的眼神放在心上，从容的洗完脸漱了口后，又从宝葫芦里摸出几个鸡蛋大小的圣女果。

    “嗬，这是什么呀，是水果还是蔬菜？！”

    胜男边洗菜边回想着昨夜和老公说的话，身后传来刘二牛的声音。

    “呵呵，这是我们老家山上长的一种野果，起初人们都以为是毒果不敢吃。后来经过俺们那里有名的林神医鉴定，这种果不但能吃，而且对身体也好。昨儿夜里寒，小妇人给大家煮点热汤喝。”胜男转过身，笑着回道：“昨儿夜里休息的还好吗，我们带的被不多，也只能匀给你们两床，真是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昨夜的事还多亏了魏少爷和您的出手相助呢，再说了，不是还有您留下的柴火吗，呵呵，俺们都是粗人，没有这么娇贵！”刘二牛笑得一脸真挚，他手里抱着两床叠好的被，“这个被俺们用了，不好直接还给您。这样吧，等到了胶东，俺们的商队也到了，到时候给您淘换点儿稀罕东西权作赔礼，不知魏少奶奶意下如何？”

    说实话，刘二牛有些看不透这对古怪的小夫妻。看他们的谈吐和衣着，男的应该是个读书人，没准儿还有功名在身，可偏偏带着一把衙门捕快们专用的腰刀；女的吧，瞧着长得娇小憨直，但手底下绝对有功夫，就冲人家在被困的时候，还能保持镇静的下药，下得还是最顶级的**药，这一点就不是普通妇人能做到的。

    如果是人，看不透也就看不透了，可经过昨儿一夜，他们和这对小夫妻似乎开始有了交集，这点让一向运筹帷幄的刘某人有些忐忑，总觉得日后还有更多事情发生。

    如果把人家当做人，他又有些好奇，毕竟不是每一次出行都能碰到如此蹊跷的事情。再者说，老爷似乎对那位魏少爷很感兴趣，昨儿夜里还围坐在一起谈论什么“以工代赈”。

    “刘二哥客气了，两床被不值什么的，你们拿去用就成。”胜男抬眼答话的当儿，意外的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怀疑，心里猛地一沉，故作无所谓的浅笑，“至于胶东嘛，我们也未必能去。这次我们是出来游玩散心的，马车走到哪儿我们就玩儿到哪里，基本上不做计划。当然，如果咱们真的有缘分，到那时再让刘二哥好好报答也成！”

    “……好！”

    胜男话里透出的疏离，让刘二牛一愣，随即想到自己把人家想得过功利，便有些讪讪的回道。

    唉，他是不是想得多了，他们护送老爷去胶东，对外公布的身份是个商人，而且也没有露出什么破绽，人家堂堂读书人又怎么会对个商人巴结、有企图？

    生起火，支上大铁锅，胜男拿出一块过年杀年猪时留下的肥肉，切下肉皮，用肉皮把微热的锅底擦了一遍，既除了铁锅上的锈，也给锅底加上油。

    柴火很旺，没一会儿的功夫，锅底上冒出嘶嘶白烟，空旷的房间里也开始散发出一股诱人的肉香。

    倒上肥肉熬出的大油，抓出一小把面粉丢在油锅里翻炒，待面粉快要粘锅的时候，倒进一小盆清水，“刺啦~~”

    乳白色的面汤，若干个小小的油面疙瘩，再加上汤面漂浮的一层星星点点的油花，里面还没有放其他配菜呢，让饿了半宿的人看到，也忍不住吞咽口水。

    锅下的火呼呼的烧着，又了一小会儿，锅里的面汤开始翻滚起来。胜男忙抓起切成片的圣女果丢进锅里，然后又取出四五个笨鸡蛋，磕在碗里拿筷搅匀后，轻轻的泼洒在汤锅里。

    做汤的同时，顺便也热着馒头。海碗大的全麦馒头，像糖葫芦一样串在一根长长的铁钎上，靠在柴火边翻烤，有点发黄的面皮被火烤的焦黄、酥脆，用手一掰，一股浓浓的麦香味随着丝丝热气涌入鼻腔，诱惑着在场每个人肚里的馋虫。

    “嘻，真香呀，咱们能遇上魏家小嫂，真是幸运了！”

    刘牛还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模样，他抹了抹脸上的水珠，吸溜吸溜鼻，然后嘿嘿笑着凑了上来。

    “可不，咱们真是要好好谢谢魏家小嫂呢！”

    方氏人组也没有客气，大家都是相逢的避雨人，那个黑脸大汉能赖饭，咱们也能。

    清风和圣女倒没有说话，只是两个人热切的目光，让胜男有些无奈。

    唉，算了吧，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无声的叹口气，胜男从放馒头的篮里拿出几个盘，把馒头、咸菜和咸鸭蛋按人头分派好，请避雨的各位人吃饭。

    喝上一碗热乎乎、酸溜溜的西红柿蛋花汤，再吃上两个大白馒头，祭完五脏庙之后，大殿里的人也开始纷纷行动起来。四组人马，加上个劫匪，按照目的地不同，分成了队：

    魏良夫妻、商人四人组以及劫匪一队，刘牛兄弟个把捆得结结实实的劫匪丢在自家的马车里，由一直没有开口的刘大牛赶车并看管；‘老爷’和刘二牛则在魏良的邀请下，进了魏家那辆硕大的马车，和魏氏小夫妻喝茶聊天；刘牛把昨儿答应给道姑的马送出后，自己便没有了坐骑，干脆跑到魏良的马车上帮忙赶马车。

    俩道姑一队，清风从刘二牛手里接过缰绳后，先是把出奇安静的某圣女扶上马背，然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神情复杂的对在场的众人深深施礼后，飞身纵上马背，快速的消失在橘红色的朝阳中。

    方氏兄弟一队，他们并没有急着赶，而是像看戏一样，瞧着俩道姑告辞，目送两辆大马车离开土地庙，自己却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处。仿佛在等着什么人到来，又仿佛在计划什么大事。

    只是，这些都和刘二牛他们无关，此刻，他们正围坐在马车里，带着惊讶的目光打量着这辆超豪华的马车。

    说这辆马车豪华，倒不是说里面有多少珍贵器皿，而是叹服人家能把马车建造的如此实用、如此巧妙，小小的空间里，吃的、穿的、盖的、用的简直一应俱全。

    “呵呵，魏少爷这辆马车很适合出游呢。”

    车厢里一共坐着个人，分别是魏良，刘二牛和某老爷。至于其他的人，刘牛在前面赶马车，唯一的女性胜男童鞋，则避嫌的呆在外间，煮茶、备点心的同时，拿着一本游记装贤惠。

    “哪里哪里，还多亏家里有个好木匠师傅。”

    魏良独自坐在马车东侧的座位上，老爷和刘二牛坐在他对面，刘二牛的位置比较靠近外间，方便起身接送热水、糕点。

    “怎么，魏少爷家里是开木工作坊的？”

    某老爷轻啜了一口绿茶，暗自点点头，恩，茶叶不错。说实话，自从昨儿和这对小夫妻偶遇后，某老爷对谈吐儒雅、对民生颇有见地的魏少爷很有好感。

    “哦，陈老爷误会了。”魏良见这位微服的某大人面露不悦，连忙摇头，把自己如何收留黄河难民，如何借难民之力建设家园的事仔细的讲述了一遍。

    开玩笑，能不仔细吗，如果能搭上这位大人，以后他们夫妻在梅水、在历城，甚至在省城，那都没有人敢欺负。

    “嗯，不错，很不错的办法。”某大人一听他不是市侩的商人，满意的点点头，“你这种做法很像昨天我提到的以工代赈呀。呵呵，虽然具体做法不同，但结果却有异曲同工之妙。说起来，开创这种做法的杨威杨修不愧为一员能吏——”

    话音未落，推门外传来一声低低的嗤笑，“切，什么开创，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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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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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要命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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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魏家小嫂这话是什么意思？”

    刘二牛紧靠着推门，胜男低低嗤笑的话语，他听得最清楚。见到老爷皱起了眉头，他连忙追问道。

    “两位客人见谅，是小妇人莽撞了。”胜男抱歉的声音从外间传来，听声音，她似乎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嗤笑别里面的客人听到，带着一丝懊恼：“小妇人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曾听相公谈起过，这个什么‘以工代赈’自古就有。北宋皇佑年间，有位叫范仲淹的大人，他就招募灾民建造寺庙，如此一来，既安顿了灾民，又兴修了寺院，这难道不是以工代赈？！”

    “北宋距离咱们大明也有几年了吧，明明是人家范大人的创举，怎么到了如今，却成了杨大人的开创？！小妇人无知，言语之中有得罪两位之处，还望两位客人海涵！”

    胜男用不吐不快的口气，把早就组织了n遍的说辞说了出来。她说这话是有目的滴，一则是借自己“妇人无知”引起某大人的注意，然后把相公推出来，让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才；

    二则是给杨知县上眼药，本来呢，以工代赈的法是自己和魏良操作起来的，却硬是给杨知县抢了功。抢就抢吧，只要杨知县承情就行。可恨的是，杨威面似君、内心小人，典型的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之人。

    胜男和魏良还没有做过得罪杨知县的事，杨知县便已经开始容不下魏良。哼，尤其是魏良落榜后四起的谣言，难道杨知县真的以为，她和魏良不知道谁是幕后黑手？！

    如今杨知县做足了初一，那也不要怪魏良夫妻来做十五咯。

    “……北宋？范仲淹？”

    胜男的话，让某大人陷入了无限沉默中，他紧锁眉头，喃喃的叨咕着什么。

    “呵呵，魏少爷和魏小嫂真是博之人呀。”刘二牛见大人有些失神，笑着打圆场道，“昨儿听魏少爷说，您好像也是梅水的人，是不是也认识杨修杨知县？”

    “……”魏良楞了楞，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说：“其实，魏某不但认识杨知县，还曾在他的手下做了一年多的刑名师爷！”

    “刑名师爷？哦，呵呵，难怪难怪，我说您手上怎么有衙门的腰刀！”

    刘二牛听了这话，一脸恍然。

    “哦~~原来如此！”

    恰在此时，兀自愣神儿的某大人，听到了魏良后面的一句话，脑海里闪过一个模糊的影，似乎想到了什么，满脸深意的点了点头。

    呃，难道他们演过头了？！

    车厢里的魏良和外间的胜男，同时想到这个问题。

    说起他们的计划，不得不提昨夜魏良夫妻的谈话。前情回顾ing——

    “嗳，你真的没有认错？”

    躺在舒服的床上，胜男带着些困意，将头埋在老公宽厚的胸膛上，想起刚才发生的事，她忍不住问道。

    “呵呵，当然没有！”魏良一手放在脑后枕着，一手轻轻抚着老婆柔顺的长发，“你忘了去年的‘壁虎杀人案’，不就是陈大人当街接了告，发回县衙重审的？！”

    “这我知道呀，而且那天我也在大街上，还亲眼见到柳家大娘拦轿喊冤呢。只可惜，陈大人并没有下轿，我也没有见到大人本人。嗳，对了，你当时跟着杨知县，应该见过的哈！”

    胜男想起去年发生的事，努力在脑海里描绘按察副使陈壁陈大人的模样。但想了n久，依然无所得。没办法，她在县衙只是个底层的小人物，根本就没有觐见大**oss的机会。

    “正是因为见过，所以才会一眼认出这位‘老爷’的真实身份。”魏良轻轻叹了口气，脸上开始露出某种期待，“另外，咱们出门的时候，我在县衙和两位师爷都谈了谈，好像听冯老弟提过，说是鲁地大旱，胶东却大涝。除了天灾，还有**，东南沿海有倭寇作乱，内陆有白莲教余党趁机蛊惑人心……”

    “那陈大人是为了这些微服出巡？”

    胜男见老公似乎很关注陈大人的行踪，那丝睡意也被驱赶的干干净净，抬起头、下巴抵着他的前胸，双眼放光的问道。

    “有可能。”魏良眯着眼，一副半睡半醒的模样，只有眼缝中透出的烁烁异彩表明，他此刻心里正想着大计划，“咱们出大殿之前，我曾经问过刘二牛，他说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去烟台和胶州，这两个地方不就是属于沿海吗？还有那两个道姑，我记得清风曾经提过，她们要去蓬莱参加什么道友大会，道友？白莲教的人不也是教友？”

    “嗯，你这么一说，倒也能说通。”胜男点点下巴，又联想起避雨四组人马中的方氏人组，“对了，还有行刺的方家兄弟，老公，你说不会这么巧吧，他们要行刺的目标是陈壁陈大人？！”

    “不好说。”魏良睁开眼，不确定的摇摇头，“不过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生活本来就是充满了狗血和巧合嘛。这样吧，反正明天咱们要陪‘老爷’一起去瘟疫村，到时候，你我二人见机行事！”

    “……”胜男没有说话，她沉默片刻，幽幽的问道：“老公，你还想做官吗？”

    “做官？”魏良一愣，伸手抬起胜男的下巴，直直的看向她的目光，然后郑重的点点头，“想，不过，我会凭自己的能力去奋斗，而不会靠巴结陈大人上位，你放心吧！”

    放心？当然放心啦，胜男一边回想着昨夜和老公的谈话，一边仔细的瞧着炭炉的火。

    其实吧，她也希望魏良能找到自己发展的方向。这次春闱的失利，对魏良打击还是蛮大的，虽然他表面上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但内心深处还是渴望能有一个施展抱负的平台，以及保护家人的能力。

    在古代，无一用的是书生，登上天堂手握实权、呼风唤雨的也是书生。如今魏良已经有了举人的功名，按照律法规矩，那也是能做官的，可能做不了什么大官，但当一个小县丞、小主簿，还是没有问题。

    当然，即使是做小官，仅有举人的身份，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人举荐、赏识！

    或许，这次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既然知道了魏良的计划，胜男决定想办法帮助他尽快实现。

    镜头拉回马车现场，陈老爷喃喃自语了这么一句话，让魏良和胜男都有些忐忑，深怕演过头而都没有接话茬。

    一时间，车厢里陷入尴尬的安静中，只有车窗外噜咕噜咕车轮滚动的声音，以及刘牛甩着鞭的脆响。

    良久，陈老爷轻咳了一声，打破车厢里的静寂：

    “咳，不管‘以工代赈’是何人开创的，但效果还是不错的。去年经黄河冰灾，朝廷也有了一定的经验，如果今年再有天灾，便有了可以参照的例。”

    “方法是不错，只是……”魏良见气氛有所缓和，渐渐放开思。很显然，他对陈老爷的乐观并不看好。

    “只是什么？说吧，咱们也不是在朝堂之上，权当在茶馆酒肆的闲聊！”

    陈老爷鼓励的冲魏良点点头，不管魏良是否认出了自己的身份，不管魏良两口是不是别有目的，但他对魏良的能力还是非常期待。

    “好吧，呵呵。”魏良端起茶杯喝了茶水，润润嗓，道：“以工代赈的方法很好，只是就咱们大明目前的财税制，很难实施！”

    “财税？你是说国库？”

    陈大人当了十几年的官，对魏良的隐晦很明了。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没错，朝廷收取的税金都是逐年降低的，而需要负担的又多，一旦有天灾**……”

    后果不堪设想！

    魏良在心里把陈大人不敢言明的话说出来，其实在明朝，相应的社会保障体制还是很健全的。如果严格按照律法规定的条令做，大明是没有乞丐、没有鳏寡、没有弃婴的，因为这些人在律法上，都是由朝廷、官府来管。

    可惜，万事都有但是。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平盛世推行没有问题，但是，万一有天灾发生，成千上万的灾民朝廷无力都救助，所有的规定将成为空谈。

    “那依你之见，如果今年发生旱灾，应该如何应对？”

    陈大人沉思了片刻，把目光聚焦在魏良脸上。他有种预感，魏良夫妻说破以工代赈的典故，定是有了应对之策，否则，他们不可能自己推开靠山杨知县。

    “第一，提高税收，尤其是商业税；第二，设定专门的赈灾机构，并调拨专款专用；第，在全国范围内，设定帮扶省份……”

    有着前世的经验，再结合当师爷时接触的实务，魏良说起这个话题那是侃侃而谈。正说着起劲，车外传来刘二牛的声音：

    “老爷，魏少爷，咱们到了！”

    “哦，知道了！”

    说话间，马车停住了，魏良一行几个人，在劫匪甲人的带领下来到蹊跷的石头村。

    “咝~~真是红色的大理石！”

    进了村，街道上、房前院后，入眼的满是红色或者红褐色的山石，魏良的脸色也越来越差。

    “怎么了？难道是这些石头有问题？”

    胜男对这行很不了解，看到老公的反应，她小声的问道。

    “有大问题，这些石头能要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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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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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来者不善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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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石头村，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个村落，反而像是个采石场。道上，山坡上，以及房前屋后的小院里，满都是红色、褐色及青色的山石。

    石头多，绿色却很少。平坦的山坡上，除了一块一块的石头，还有大片大片荒寂的黄土裸露在外面。

    胜男见到这种情况，结合老公的猜测，叹息道：唉，现在已经是春天，按理说小草、大树都开始发芽，别的地方不比，单说她的南山，在她们出行前，满山坡都是一层嫩嫩的绿色。而这里呢，除了色彩鲜艳的石头，地表上只有一些稀稀落落的枯黄草根。

    “老爷，您看，小的没有骗您吧。俺们村原来有四口住户，如今只剩下不到一的老弱病残，呜呜，这次俺空手而归，村里留守的人有要挨饿了！”

    劫匪甲双手被捆着身后，他见到熟悉的村落，情绪有些低落。唉，他对不起乡亲们，这次不但什么都没有带回来，反而还被人家逮个正着。

    要是这些大人们心肠好，打他一顿倒也便宜，如果人家较起真儿把自己和两个侄送进县衙，那他下半辈估计就要在大牢里过了。

    “其他的村民呢？”

    陈大人面色沉重的看着周围的一切，心中已经相信了劫匪甲的话。眼见为实呀，他们来之前，并没有提前通知这里的人，突然袭击见到的场景不会作假——

    荒凉的山坡，稀落的住户，面黄肌瘦的姓，以及毫无生气的村落。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拥有四居民的村镇，眼前的山谷，仿佛就像关外的沙堡，干旱、燥热以及让人压抑。

    “有的投奔了外地的亲戚，有的去了县城。”劫匪甲满脸悲戚，他们的到来，也惊动了村里的人，看到乡亲们惶然的样，他心里更加愧疚，“剩下的大多是鳏寡孤独，或者身染重病无处可去的人。”

    就像他的两个侄，大侄二十岁，小侄才七岁，两个好端端的孩，如今却变成这副模样。更可悲的是，给他们治病的那位铃医说过，得了这种病不能生娃，否则，生下的孩不是妖怪，便天生有怪病。

    “那官府也不管？”

    一行人边走边说，这时，村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个出去“谋生”的主力被人绑着押了回来，纷纷走出家门，眼中满是惧色的跟着他们走着。

    陈大人仔细看了看，在跟着他们的人群中，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瘦弱的年轻人，更有稚嫩的幼儿，不管年龄如何，他们的脸上只有一种表情，一般在死囚犯人脸上出现的表情，那就是——绝望。

    “……”劫匪甲还是颇有眼力见儿的，面前这位气非凡的老爷，通身的气派比县爷还厉害，说不准就是戏里经常提到的钦差大臣。他忍住破口大骂的冲动，抿着嘴委屈的摇摇头，“俺们这里蹊跷，县爷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比较妥当。”

    “荒谬！”

    陈大人听了这话，对本地知县的能力很不满。猛地一甩袖，他转身看向魏良：“对了，魏公，刚才听你说什么‘要命’，你听说过这个村的怪病？”

    “嗯，我曾经从一本古籍上看过类似的记载。”魏良沉吟了片刻，留有余地的说：“不过，还需要看看病人的症状，以及确定当地村民的引水和菜蔬是否正常。”

    陈大人点点头，他喜欢手下的人稳重不虚夸，魏良处事的作风，比较对他的脾气。

    “那个，我们为了照顾重病的乡亲，特意把祠堂腾了出来，把所有重病的人都安置在里面。几位大人，要不咱们去祠堂看看去？”

    劫匪甲伸着耳朵听了听他们的谈话，伺机插话道。

    “好，头前带。”陈大人颔，随即想起什么似地对刘牛说，“老，你给那两个孩松绑吧。”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

    劫匪甲听了这话，当下就明白，面前这位大人已经相信了他的话，自己日后也不会蹲大狱，心中悬起的大石顿时落了地。

    面对劫匪甲感激的目光，陈大人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恩，看来这些村民真的不是什么邪佞之徒，之前的打劫，也不过是生活所迫罢了。

    “怎么样？是不是辐射？”

    胜男跟在魏良身后，见他连续检查了七八位患者后，凑在他耳边悄声问道。

    “嗯，应该是。”魏良默默的点头，前世他曾经去过一个采石矿办案，那里也曾经发生过天然放射物的辐射事件，只是那时发现的早，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反观这里，人们对辐射一无所知，天天生活在满是放射性有色岩石的环境中，几十年甚至上年过去了，他们体内不知累积了多少毒素。

    单纯的彩色石头的放射性并不高，但架不住每天、每时面对呀。

    另外，魏良还推测，这里的饮水也被污染了，否则，大家体内隐藏的毒素不会如此集中的爆发出来。

    想到这里，魏良转头问向劫匪甲，“你们取水的井或者河在哪里？”

    “哦，俺们这里地下都是石头，不好打井，幸好山上有山泉水，全村人吃牲口喂的用水，都是从山上挑下来的！”

    劫匪甲此刻也被松了绑，他正拿着一个野菜窝窝狼吞虎咽的啃着。听到魏良的问话后，嘴里嚼着东西，模模糊糊的回道。

    “山泉水？”魏良的眼角抽了抽，“能带我们去看看吗？”

    “嗯嗯，能！”

    劫匪甲把手上的半个窝窝两口塞进嘴里，见手上还沾着不少碎屑，爱惜的一根一根手指的舔着。听到魏良的要求后，忙不迭的点头。

    经过刚才一番观察，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魏少爷好像是个有本事的，没准让他一看，还能瞧出他们村到底犯了什么邪呢。

    就这样，魏良一行六个人，跟着劫匪甲上了山，来到村中常取水的泉水池边。

    看到鲜艳的红褐色岩石，魏良再次在心底叹息，唉，基本上他已经完全确定了。

    从胜男手里接过帕，魏良一边擦手一边来到水池另一侧的陈大人面前：

    “现在，我基本上已经知道了石头村怪病的原因……”

    处理完石头村的事情，魏良几个人脸色都有些凝重的走出小山村。

    “唉，没想到，一块小小的红色石头，居然能危害这么多人！”

    刘二牛至今还是有点不置信，回头望了眼热情相送的村民，心头微酸的感叹道。

    “其实，一块石头的威力并不大，关键是这个村庄周围全都是这样的石头，连饮水也经由红石流下，这才使得人体内聚集的毒素一时间爆发。因此，一向安静的石头村，才会在去年突然发生一系列的怪病和畸形婴儿事件。”

    相较于前世满是辐射，魏良对石头村的天然放射石，也就没有多的惊讶。听到刘二牛的感叹，他补充道。

    “嗯，虽然不是人力所为，但发生这样的事，本县父母的善后工作很失职。”陈大人最为纠结的是底层官员的能力，想起石头村的村民说过的话，他对当地知县的办事能力很质疑。

    魏良和胜男听了这话，都没有表态。开玩笑，这话已经有些指责朝廷命官的成分。人家陈大人是微服出巡的按察副使，下来就是考核底层官员绩效的，说这话名正言顺；而他魏良，小小的举人，还是勿谈国事比较稳妥。

    魏良两口没有反应，并不意味着陈大人的属下不行动。这边话音刚落，那边一直沉默的刘大牛冲着陈大人抱了抱拳，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队列，单人直奔县城而去。

    剩下的几个人，似乎也没有注意少了一个人，慢悠悠的走出山坳，来到他们停放马车的地方。

    陈大人还是上了魏良的马车，刘二牛从车厢换到车外去赶马车，至于原本赶车的刘牛，则回到自家马车。

    “对了，刚才你提起的帮扶省份是什么意思？”

    陈大人还惦记着魏良没有说完的话，这也是他继续呆在人家马车里的原因。当然，魏良家的绿茶味道的确不错，陈大人还是比较喜欢。

    废话，能不喜欢嘛，他也不看看这茶是一般的水煮出来？！胜男坐在外间，手里拿着绿葫芦，正仔细的守着小炭炉煮茶。

    “是这样，咱们大明幅员辽阔，省份也比较多。当一个地区受灾的时候，完全可以由朝廷指派一个相邻并比较富饶的省帮扶受灾的省。这样，一个省帮助一个省，相互之间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赈灾的开展。如此一来，朝廷也会省下不少力气。”魏良边说边整理思，力求把前世先进有效的方法，和现今的情况结合起来，“举个例吧，比如说咱们山东和四川是帮扶兄弟省，今年山东大旱……”

    “嗯嗯，这样倒也省去了上报的很多环节，只是这样一来，是不是有损朝廷的威信？！”

    设定关系省，就好像朝廷无力赈灾，把包袱甩给下面的省份一样。

    “不会，像我刚才举得例里，四川用来赈济山东的粮食，也是预备仓的粮食，原本就属于朝廷的。这样做，无非是明确责任、提高赈灾的效率！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点小想法，具体操作起来，还需要很多细节的推敲……”

    “呵呵，你小小年纪就能心系国计民生，能想出这样的法已经很不错咯——”

    说实话，魏良的计划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不过，陈大人对于一个读书人，读书的同时不忘关心国家事，还是很满意滴。

    正当他想要再考校魏良时，马车外响起纷乱的马蹄声。

    “咚咚咚！”胜男坐在外间，第一时间发现了马车后面的不对劲，她忙敲了敲推门，急急的喊道：“相公，陈老爷，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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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夫妻同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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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魏良几个人离开土地庙后，剩下的方氏兄弟则留守原处。他们出神的望着远去的马车，各自想着心事。

    “咳，老大，你说刚才那个跑商的老头儿就是什么副使？”

    排行老的大高个儿，挠了挠头发，神情中带着一丝莫名的迷茫。直到刚才，大家还坐在一起有吃有喝、谈朋论友呢，怎么转眼间，那个不威而怒的儒雅商人就变成了他们此次的目标？！

    “应该没错。”方老大默默的看着两辆马车消失在视线中，声音低沉的说道：“不过，还需要等上头的决定。咱们再回庙里等等吧，昨夜我就看出了不对劲，所以趁上茅厕的功夫发了个信号。估计，留守在附近的钉，今天上午就能赶到！”

    “哦，好！”

    老大一开口，其他两个小弟也没有意见。切，不就是一起吃了两顿饭吗，像他们这种人，为了完成任务，别说是有过两饭之缘的陌人，就是亲人朋友，该砍的也要砍。

    过了两个时辰，临近正午的时候，他们等候的人到了。

    来人叫董义，是个十岁左右的男，长得很魁梧，脸膛黝黑，眉眼很普通，打眼一看便是平平常常的下苦力的汉。唯有一双不大的眼睛，那湛湛的精光，泄露了这个人的本质。

    “嗯，你是说他们一共是四个人，分别都是什么穿着、谈吐？”

    董义听完方老大方龙的讲述，并没有急着表态，而是沉着性继续问道。

    “为的是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儿，他们管他叫‘老爷’，穿着很普通，但衣服的料很好，而且这个人虽然已商人的自居，但通身的气派根本就不像圆滑的商人——”

    “没错没错。”方老方豹听到这里，深怕董义不信，连忙出声作证，“他哪里像商人呀，简直就像大堂里的县爷。哦，不对，县爷都没有他有官威呢！”

    连他这个走南闯北的老江湖都被呵斥住了，方豹不得不相信，那个商人老爷便是此次的目标。

    “还有呢？”

    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董义依然没有任何表情，接着追问。

    “还有这个！”

    方龙就知道上头派下来的人不会轻易相信他的话，从衣襟里掏出一个撕开口的信封，递给董义。

    董义接过信封，抽出两页薄薄的信纸，迅速的瞄了一眼。待他一目十行的把信看完，原本没有任何表情的棺材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满意的把信纸放回信封，然后小心的收进自己的袖袋，董义对方龙点点头表示赞许，“很好，你们这次做的很好。”

    “那咱们什么时候行动？”

    被上头的人夸了，方龙心里美滋滋的，他想起这次任务的奖，便有些急切的问道。

    “嗯，他们现在去了哪里，你们能确定他们的行踪吗？”

    董义揉了揉阳穴，大脑飞速的转动着。如今已经确定了目标，剩下的工作便是如何下手了。虽然那位大人身边只有个保镖，但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还是要做足准备，争取一击而中。

    “他们去了红山下的石头村，那个村只有一条大相通，具体的位置我也知道！”

    昨儿那个劫匪痛哭悲惨过去的时候，方龙便知道了他说的是哪个地方。没办法，这里是他方氏兄弟的地盘，经过十几年的经营，方龙在这里有非常强大的消息网络。别说这种众人皆知的大事，就是县爷收了镇上富多少红包，他也一清二楚。

    再加上，最近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他们兄弟几乎跑遍了方圆几十里的村落，石头村也在他们寻找的范围。说起来更巧，几天前他还过那个倒霉的村呢，所以，一提起石头村，他非常了解，为此他们也没有跟踪马车。

    “好，那咱们这么办！”

    右手手指轻轻敲着脑门，董义沉思片刻，一个如何抓捕目标的计划新鲜出炉。

    有了具体的行动计划，董义便开始召集人手，安排线，准备兵器，待一切准备就绪，他大手一挥，对着马背上的几个彪悍的身形喊道：

    “出发！”

    加上方氏兄弟和董义，一队八个人，骑着快马朝石头村附近的官道飞奔而去。

    快马飞驰而过，干燥的土上扬起阵阵黄土。坐在马车外间的胜男，正拉着耳朵听老公讲如何赈灾的事宜，不经意间，透过马车后门的玻璃窗，她看到了一片移动的黄色烟雾。

    不好，看情况应该是有大批的马队经过，而这里是偏远的小山村，又不是重镇要塞，哪有这么多的快马？！除非来人是别有目的，否则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如此规模、如此速的马队。

    想到某种可能，她一把摸起腰刀，然后敲了敲马车的推门，提醒道。

    “什么情况？”

    魏良从里面拉开推门，露出半个脑袋，疑惑的问道。

    “有一队不明的人马正朝咱们赶来，我看他们是来者不善呀！”

    胜男若有所指的说道，下巴还不自禁的朝里面点了点。

    “是这样。”魏良明白胜男的暗示，他一手扒着门框，“现在情况不明，你先把车门关死了，咱们瞧瞧再说！”

    “嗯，好的！”

    胜男也是这么想的，她对来人的目的并不了解。脑想到的情景，也不过是自己的猜测，并无实据。如果兴师动众的动起手来，她对有人行刺的事情过从容，还会引起陈大人一行的怀疑。一动不如一静，她还是先旁观一下比较稳妥。

    想到这里，胜男利的把马车后面的门关紧，拉上插销，并把窗户上的铁檩落下来，整个马车除了前面的马匹，后面的车厢顿时成了封闭的房间。

    魏良和老婆交代完，又侧身来到前面的推门，“刘兄，后面来了一队人马，不知道目的为何，要不你先避到车厢里吧！”

    刘二牛听了魏良的话，扭过头朝后头瞧了一眼，果然，一团黄土正飞速的奔他们而来，看那气势，黄土团中的马匹不少于五匹。

    “如果我退回车厢，这马怎么办？”

    随着黄色烟雾的临近，若干马蹄踩踏地面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刘二牛似乎都可以感觉到，身下面的地面都有些许的震颤。心里也禁不住担忧，如果来者是奔他们而来，确切的说是奔他们老爷而来，那这些人绝不是什么善茬呀。

    “你放心，我们的马都通人气，不会有什么危险。如果这些人是冲着咱们来的，刘兄留在外面就不安全了！”

    “好吧。”刘二牛又瞅了一眼后面的马队，似乎距离更近了，便听从了魏良的建议，冲着隔壁赶车的弟喊了一嗓“老，后面有情况，注意安全”后，利的从推门退回车厢。

    魏良等刘二牛也退回车厢后，连忙锁上前面的推门，落下两侧玻璃窗的铁檩。

    “这是——”听到有情况的话后，陈大人一直关注着魏良两口的反应。他见人家小夫妻，似乎出门前就预料到此行有危险，看着准备多充足。只是，这马车的门关上了，人家万一拿刀砍，木头对上刀刃，谁赢谁输根本就不用想呀。

    “呵呵，陈老爷您放心，咱们这马车外面包着铁皮，一般的刀剑是砍不坏的！”

    魏良看出了陈大人眼中的怀疑，便笑着解释道。

    说起来来怪，人家马队还没有到近前呢，马车里的人都一致的认为，这些人是冲着他们来的，而且不是来交朋友，很可能是来砍人。

    魏良和胜男猜到这样的情况，那是因为提前偷听了方氏兄弟的谈话；而陈大人和刘二牛也能想到这一点，那就只能证明，像今天这种情况，他们不是头一次碰到，已经练出经验来了。

    像是验证魏良的话，马车外，八匹快马已经追上马车，并把马车团团围住。一旁的刘牛和董义一番叫阵后，话不投机直接动上了手。

    刘牛的功夫果然不错，手上的鞭如同长了眼一般，伴着“呼呼”的风声没几下便放倒了两个人。

    可惜，刘牛功夫再好，也就一个人，撂倒了两个，接着又围上了个，这样一来，他也无法轻易脱身。八人中剩下的个，则直奔马车杀来。

    “咣当！”“咔！”

    车厢上、车门上，以及车顶上，不时有人用刀砍着，用棍敲打着，可这辆硕大的马车，却像穿了铁甲一般，没有丝毫的损伤。

    董义皱眉瞧了一会儿，阻止道：

    “住手，这辆马车有蹊跷，先把马弄走！”

    坏了，胜男听了这话，心里暗叫不好。他们这辆马车，车厢虽然像汽车一样坚固，可拉车的动力不是发电机，而是活生生的马呀，一旦马匹被人家控制，那后果……不行，他们不能这样呆在马车里坐以待毙。

    想到这里，胜男握紧腰刀，隔着推门对魏良说：

    “相公，我下去帮忙！你把门关好，注意安全！”

    说着，也不等魏良同意，她便冲出了马车。

    “这，魏嫂这是……”

    刘牛有点跟不上魏氏夫妻的思，他隔着玻璃窗，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举着刀冲进了人群中。

    “我娘是梅水的第一女捕头李胜男，从小练就了家传的李家刀。”魏良像是解答刘二牛的问题，又像是安慰自己，不过，当他看到胜男被四个人围起来之后，再也不能保持表面的平静，伸手从座位下拉出双截棍，对陈大人说道：

    “陈大人，我也去帮忙……”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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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宝葫芦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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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前来刺杀的悍匪，胜男觉得自己这次真的遇到强敌了。与她交手的只有一个人，却让她倍感吃力，比起这个难缠的对手，之前在梅水遭遇的小偷小摸甚至南山的山匪，简直就是小case。

    “嘿，这个小娘们儿还挺难缠呀！”

    和胜男交手的是个十岁左右的汉，个头不高，人很精瘦，唇上的两撇小胡，让他看起来很像十二生肖的老大。起初胜男从马车里窜出来的时候，他见对方是个女人，心里便有些轻敌，没想到十几个回合下来，这个身形娇小的丫头片，居然还能在自己面前活蹦乱跳，简直就是让他这个号称“忠义帮”的号杀手很丢面呀。

    “哥，不要再浪费时间了，速战速决！”

    董义举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正准备朝马车动手。不知怎的，他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次的计划进行得顺利了，让他竟有种上当中圈套的感觉。眼下，他只想赶紧把目标从这个怪异的马车里弄出来，迅速离开这里。可董忠那个没算计的，居然还跟个女人纠缠不清。

    “好咧，老七，瞧哥哥的！”

    董忠被七弟点了名，脸上更是挂不住，闷声答应一句，收起玩笑的心思，把隐藏的实力全部施展出来，一对流星锤上下翻飞，将胜男团团围住。

    “嘭！呛！”

    一片刀光剑影中，胜男的腰刀被董忠的流星锤缠住，接着被用力甩了出去。

    “嘿嘿，小丫头片，如今你武器都脱了手，我看你怎么折腾！”

    董忠见胜男脸上冒出了冷汗，得意的咧着大嘴直笑。

    “看棍！”

    就在这时，魏良从马车里蹿了出来，手里抡着双截棍，直奔试图将胜男解决掉的董忠。

    “嘿，这是怎么回事儿，刚才是个女人，如今又换成了书生，瞧我董老老欺负咋滴！”

    董忠一看魏良的衣着，顿时火大，他的老鼠脸上黑了又红，红了又白的，心里还直琢磨，难道他长着一副好欺负的脸？还是他的人差？要知道，如果对手弱，即使轻松得胜，也会让他很丢脸滴。

    “胜男，你没事吧？”

    魏良并没有把董忠的小“白”脸儿放在眼里，他把董忠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担心的问道。

    “没事，老公，你怎么出来了，陈老爷呢？”

    胜男趁董忠被纠缠的当儿，连忙捡回自己的兵器，又加入到战场中来。自己练过功夫，尚不是这个老鼠男的对手，更别说只会耍两下“快使用双截棍”的魏良了。

    不是她瞧不起自己的老公，这是一个冷兵器的时代，打架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拳头硬、谁的功夫高。呃，以魏良一副弱的样，冲上来和高手过招，基本上就是白给呀。

    果然，胜男这里还没有跳进战圈儿，魏良脸上已经见了彩。胜男怒：

    “娘的，敢打我男人！老娘和你拼了！”

    说着，胜男纵身跳到董忠面前，把他的注意力又吸引到自己这边。

    “……”董忠见胜男又蹿了回来，连咒骂的力气都没有了，他阴沉着脸，手下的流星锤更是舞得呼呼有声，瞧他那狠劲儿，恨不能一锤把眼前这对不要命的小夫妻双双送上天，省得在自己面前膈应人！

    可惜，人家敢回来，那也是有原因的。董忠的流星锤舞得正得劲儿，突然间，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手里一轻，一对实心的流星锤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董忠目瞪口呆的瞧了瞧空落落的双手，两只眼睛又朝身体四周踅摸了一圈，没有呀，这是见鬼了还是啥？怎么一眨眼的功夫，手上的兵器就消失了？！

    胜男用紫葫芦把董忠的兵器收走后，也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明晃晃的刀刃伴着风声向董忠砍去。

    “狗日的，真他娘见鬼！”

    董忠嘴里连连怒骂，面对胜男步步紧逼的攻势，他有些狼狈的躲闪着。

    而董义这边，敲碎了玻璃窗之后，却无奈的发现，车窗里居然还有拇指粗的铁棱，钢刀砍上去“嘶嘶”的直冒火星，可铁棱却丝毫未损。

    见此情景，他心中的不安愈加强烈——人家连马车都装备的这么牢固，可见对方是早有准备呀。难道，他们这次的行动要失败？！

    不行，海边的兄弟已经收了人家大笔的定金，如果任务失败了，不但要十倍赔偿，他们“忠义帮”经营十几年攒下的名头也就毁了。

    想到失败后的严重后果，董义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阴狠，人也放弃了进入马车的计划，返身直奔两匹马跑去。

    “不好，老公，咱们的蜜枣和酸枣！”

    胜男接着武器的优势，在与董忠的对决中占了上风，眼睛不经意扫过马车时，正巧看到满脸阴云的董义提着大刀向两匹红马杀去。

    “胜男，你这里没事吧？”

    魏良听了胜男的轻呼，转头一看，也瞧见了董义的动作，思及两匹马可能遭遇的杀戮，让他心里猛地一沉。想去救马，可胜男这里？

    “我没事，你去救它们吧。”胜男并不是让魏良去送死，虽然她不知道董义的功夫如何，但有一点她很确定，那就是，前去县衙的刘大牛马上就要回来了。等他赶回来后，刚好能遇到魏良“舍命”救陈大人的一幕，到那时，他们夫妻也算是真正和陈大人绑到一起了。

    当然，如果刘大牛不能及时赶回来，她也可以用宝葫芦把董义直接收走。

    魏良见胜男已经完全将董忠压制住了，便放心的点点头，掉头跑回马车。

    正如胜男所预料的，他们和刺客交手没过多久，远处官道上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一阵黄色的烟雾正朝打斗的战场飞速移动过来。

    “不好，老，有情况！”

    董忠在胜男的左劈右砍中非常狼狈，但他的功夫毕竟比胜男要高出很多，即使如此费劲的逃命，他还是注意到官道上的异常。

    “咔！”

    董义听了这话，转头瞧了瞧远处的黄云，心里暗自着急，手里也加快速，一刀砍飞魏良的双截棍，接着一个扫堂腿把他踹翻在地，然后结结实实的把脚踩在魏良的胸膛上，“你们是什么人，干嘛坏爷爷们的好事？”

    “哼，朗朗乾坤，尔等却做次造反之事，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吗？”

    魏良胸口被踩得生疼，他的目光却瞄向了一侧的马车车厢。不意外的，透过车窗他看到了两个晃动的人影，于是，听完刺客的质问，他慷慨激昂的怒斥道。

    “嗐，好，算你有种！”

    董义气反笑，脚下运力，狠狠的踩下去。

    “咳……”

    被重重的踩着胸口，魏良嗓一个劲儿的发咸，似乎有液体要漾出来。

    幸好董义的注意力并不在此，他见魏良脸色发青，小命也去了半条，心里的怒火消弭了一半。而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提醒他要尽快行动。

    于是，董义丢下虚弱的魏良，纵身跳上一旁的马车，用刀狠狠的拍向马背，两匹马吃痛的长嘶一声，逃命般朝远处的群山跑去。

    魏良在董义奔上马车的那一瞬，聚集了全身的气力，在马车启动的前一刻，也爬上了马车。

    胜男一边和董忠交着手，一边注意着马车这边的情况，时刻准备着把董义“收走”。没想到，却看到老公歪歪斜斜的挂在马车后车厢上，跟着马车狂奔而去。

    “糟糕！”

    胜男见状有些发慌，便不再和董忠纠缠，直接把他收进了紫葫芦里，抢过一旁刺客的马匹，翻身上马追着马车跑去。

    “酸枣，停下！”

    马车在颠簸的山道上快速的行驶着，魏良好容易在后车厢的踏板上站稳了身，而车厢里的刘二牛也趁机打开车门，把魏良拉了进来。

    进了车厢，魏良顾不上和陈大人说话，扑到车厢前方，透过小窗口观察了一番况，直接对酸枣下命令道。

    “驾，驾！”

    董义并没有注意到两匹马的异常，他站在驾驶座上，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挥舞着大刀，还不是回头看追兵。

    这时，出现在马车面前的是一个大大的拐角，酸枣和蜜枣经过一番交流后，决定在这里执行主人的命令。顺便也让那个死抽自己的人，好好享受下它们的回敬。哼，马也是会疼滴。

    “驾驾！”

    董义双眼充血，直直看着况，心里直安慰自己，没事儿没事儿，他只要把马车赶回大本营，任务就完成了。

    就在此刻，马车平稳的拐过转角，两匹马却不听他的号令，猛地停了下来，而站在驾驶座上的董义，惯性的被甩了出去，重重的趴在土地上，鲜红的血液从他身下蔓延开来。

    “呼呼，相公，没事吧！”

    胜男骑着马追了过来，她见到地上一动不动的人，慌忙下了马，跌跌撞撞的跑到马车边，一头撞进魏良的怀里。

    “我没事，我没事，你放心！”

    怀里的小身体瑟瑟发抖，魏良突然觉得自己很自私，为了完成他的计划，硬是把胜男拉了进来。还好，她没有受伤，否则自己一辈都不能原谅自己。

    “呜呜，你没事就好！”胜男脑海里还是魏良被人踩在脚底下的场景，她抬起泪眼，小手扶上他的前胸，“这里呢，有没有受伤！”

    “没有，真的没有。”胸口还是有些闷闷的疼，但魏良还是满脸笑意安慰着老婆，只是当他关心的目光扫过胜男时，眼睛突然睁大，结结巴巴的说：“这、这，胜男，这、这是怎么回事？”

    胜男被魏良惊恐的眼神吓到了，忙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只见自己悬挂在胸口的紫葫芦开始燃起点点火花……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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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胜男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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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拇指大的小巧紫葫芦，此刻却跳跃着诡异的火花。说它诡异，不只是莫名的起火，更是宝葫芦起火的地方似乎是里侧，橘黄色的小火苗隔着葫芦壳，或明或暗的闪烁着。

    而宝葫芦则像是透明的玻璃一般，透过薄薄的外壳，胜男和魏良清晰的看到他们一起布置的小屋、种下的玫瑰花以及院里养的几只鸡仔，全部淹没在熊熊的大火中。

    “胜男，这是……”

    魏良见到如此古怪的一幕，有些呆愣的说道，全然没有注意身后安然下车的陈大人和刘二牛。

    “咕咚！”胜男干干的咽了下口水，她颤抖的双手小心的摸上紫葫芦，“咦，不烫呢！”

    手上正常的触感，让胜男一阵欣喜，她连忙摘下宝葫芦，打开葫芦塞——

    “呼！”

    一股烧焦的味道通过敞开的葫芦口，肆意的朝胜男袭来。

    伴随着灼人的热浪，宝葫芦里还传出一个近乎野兽的嘶喊声：

    “哈哈，你把老关到这个鬼地方，老就一把花烧掉它，哈哈哈，咱们同归于尽……”

    原来，刚才胜男慌乱之下，直接把打斗中的董忠收进了宝葫芦。董忠莫名其妙的掉入一个无人的空间后，先是在空地上发现了自己的流星锤，接着又看到了一栋温馨的小屋，以及成箱的银和小山一样的粮食。

    发现了大量的财物，让董忠欣喜若狂，就差围着宝葫芦狂啸几声了。可惜，短暂的狂喜过后，他突然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任何出口，更没有除自己以外的活物的声音，除了“咚咚”的心脏跳动声（某作者：嘿嘿，那是胜男的心跳声哦，宝葫芦是挂在她的胸口滴），这个诡异的地方就像与世隔绝的绝谷一样，似乎找不到一丝的生机。

    面对这样的境况，董忠心里一阵恐慌，起初那股发现财物的兴奋劲儿消失得无影无踪。开玩笑，再多的银、再多的粮食，也要有命去花、有机会去吃呀，如今他落到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别说要银财宝了，能活着走出去已经是万幸。

    巨大的恐慌之后，紧接着便是莫名的狂躁。董忠拎着流星锤不死心的满院乱撞，企图找到出口或者其他活人。找了许久，依然无所得。

    惶然的站在木屋前的空地上，董忠的精神崩溃了，他甚至一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否则他明明在山坡上和一个死女人打斗，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跑到这么个地方？或者，那个死女人不是人，而是妖精，要不然他怎么先是蹊跷的丢了兵刃接着人也莫名的出现在这里？！

    当一个人精神陷入狂躁中时，很容易做出端的事情。而小屋厨房里的干柴火和火折，便成了他宣泄的工具。

    于是，董忠抱着‘你让我难过，我也不让你好过’的心态，一把火把宝葫芦里的木屋点着了。

    “胜男，宝葫芦是不是、是不是毁了？！”

    魏良嘎巴嘎巴嘴，艰难的吐出这句话。要知道宝葫芦里有他们近乎分之一的家当，如果宝葫芦毁了，那么里面囤积的大笔银和粮食也将消失。

    当然，比起神奇的宝葫芦，这些身外之财倒也没有让人心痛。一想到能当移动家园的宝葫芦毁掉，魏良心疼得直哆嗦。当他感觉到心疼后，才猛然发现，作为非主人的他都这么心疼了，那一直拥有着紫葫芦的老婆，又该是何等的心痛与不舍？！

    胜男木然的点点头，盖上葫芦塞，任由宝葫芦一点一点的变成灰烬，而她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从自己来到大明，这个宝葫芦好像就一直跟着她，到现在应该有五年、哦不应该有七年了吧，怎么说毁就毁了呢？

    “魏公，魏嫂，你们没事吧？”

    刘二牛扶着陈大人走下马车，迎头看到魏良和胜男相对无语的一幕。自从他们结识了这对小夫妻后，这对小夫妻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从容、很随和、很善良的大家做派，而像眼前这般失措的模样，还真是头一次见。

    难道，魏公两口为了救他们，失去了什么贵重物。

    “哦，没事。”魏良听到耳边的声音，猛然想起身后还有其他人，宝葫芦已经毁了，他不能再让陈大人怀疑什么。

    揉了揉木木的脸，魏良挤出一抹浅笑，转过头，“陈大人，刘二哥，你们没事吧？”

    如果说之前他还能揣着明白装糊涂，把微服的陈壁大人当成“商人老爷”，而经过了刚才刺客的劫杀，陈大人的真实身份早就被刺客头当着众人的面儿叫破了，那么魏良也没有必要再装下去。

    思及这位陈大人的身份，魏良深深施了一偮，“生魏良，拜见恩师！”

    “生？”陈大人终于落了地，忍住腹中的呕吐感，他用力的按了按阳穴，“你是去年的举人？”

    如果只是自称“生”，那陈大人会明白，魏良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而再加上“恩师”两个字，那陈大人便会确定魏良的身份，因为作为山东的按察副使，陈壁去年主要负责的便是一省的政，自然也是秋闱的主考之一。

    而按照当下的规矩，魏良虽然没有跟他读过书，却是被他考中的举，也算是陈壁的生。

    “回恩师，生是弘治六年的举！”

    魏良行完礼，恭敬的站在一侧，一副听候老师差遣的模样。

    “嗯，很好，这次为师多亏你相助，否则——”

    陈壁本来对魏良就有几分好感，如今知道是自己名下的生，心里更是满意。

    “不敢，生只是尽本分罢了！”

    魏良听出陈壁话中的亲近之意，但心里却没有预期的高兴。联想起，陈大人对自己这点好感，是用绝世珍宝紫葫芦换来的，他就忍不住的心疼、愧疚。

    “呵呵，好，好一个尽本分的生。”陈壁见魏良一副不卑不亢、喜怒不惊的样，又增添了几分欢喜，他捋了捋胡，目光禁不住的飘向依然呆立的胜男，“李捕头这是怎么了，是不是丢了什么贵重的物？”

    “呃，没有。”胜男虽然一直呆呆的看着宝葫芦，但耳朵并没有塞住，老公和陈大人的对话，她也听得一清二楚，听到老公如愿的和陈大人续上了“师生情”，她因失去宝葫芦而刺痛的心，有了些许的安慰。

    又听到陈大人点了自己的名，用的还是公门里的称谓，她连忙把化为灰烬的宝葫芦握进手心，几步来到陈大人面前，抱拳行礼，“小的梅水镇淄衣捕头李胜男，见过陈大人！”

    “李捕头不必客气，此次本官微服出访，多亏贤伉俪相助，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更何况着救命之恩！”

    言下之意很明白，你们小两口就了本大人的命，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吧，只要不违背道德、违犯法纪，本大人定会满足滴。

    魏良和胜男闻言，对视了一眼，然后一起摇头，异口同声道：“不敢不敢，生（卑职）也没有做什么，哪里谈得上救命之恩？”

    “呵呵，大人，魏举人，李捕头，咱们算起来不是外人，也没有这么多的客套。”刘二牛见状，连忙打圆场道，“大人不是还有不少问题想问魏举人吗，这里也不是谈话的地方，以属下看，咱们还是尽快返回县城，大人也好有时间和魏举人好好谈谈‘民生’。”

    “嗯，不错，鹏辉说的没错，魏良呀，咱们还是坐马车回县城吧，本官还想问问你赈济灾民的事情呢。”

    陈大人也似乎想到了什么，对刘鹏辉的提议连连点头。

    “遵命，大人！”

    胜男和魏良见**oss开了口，他们哪敢有什么异议。再者说了，为了和陈大人续上关系，他们把宝葫芦都搭上了，如今人家发出了善意的信号，他们岂能错过？

    正当魏良和刘鹏辉扶着陈大人返回马车的当儿，趴在一旁的董义却突然发动了，他满脸是血的握着一把钢刀，消无声息的凑了过来。

    “呀，小心！”

    魏良把陈大人扶上马车，转身准备扶老婆，却发现突袭的董义。他大叫一声，一把推开背对着董义的胜男，抡起双截棍便冲了上去。

    “老公，小心！”

    胜男被魏良突然一拉，扑到在马车的车架上。待她回过神儿来，却发现老公已经和受了重伤的董义打成了一团。

    抽出腰刀，胜男利的冲了过来。

    董义刚才被狠狠的摔在地上，一条命去了大半条，如今被胜男两口团团围住，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正一点一滴的消失。

    “都是这两个人搅局，否则我们怎么会失败？”

    打了十几个照面，董义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他愤恨的看向魏良夫妻，没有握刀的手悄悄摸向腰间。

    “看刀！”

    说着，他手中的大刀虚晃一招，左手嗖的甩出一记银光。

    “老公，注意暗器！啊~~”

    胜男一刀架开董义的攻势，和他错身的当儿，眼角捕捉到了那抹飞向魏良的刀光，连忙出声提醒。却没有想到，董义甩出的暗器是一对儿，一只打向魏良，是虚招；另一只飞向自己，则是实招。

    胜男光顾着提醒老公，没想到胳膊上传来痛感，她中招了。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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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谷底见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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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胜男受了伤，董义如同打了鸡血针一般，兴奋的不行。他心里明白的很，面前的四个人，只有这个怪异的女人，会两下庄稼把式，其他的个大男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

    嘿嘿，如今唯一能打的人中了他的毒镖，剩下的人那还不是任由他处置？！

    “大人，你们快点进马车！”

    胜男捂着胳膊，感觉伤口处有种木木的感觉，拉开袖，雪白的小臂上自伤口处开始泛起青色。见到这般情景，胜男暗道一声不好，恐怕飞刀上有毒。她连忙取下腰间的宝葫芦，灌了两口生命水，稳住了蔓延的毒素。

    这边，魏良拎着双截棍暂时抵挡住了董义的进攻，胜男回头冲着身后的陈壁和刘鹏辉喊道。

    “我们进去了，你们怎么办？”

    陈大人原以为危机已经过去，没想到已经半死的人又跳了出来，而他们队伍中唯一会武功的李捕头也受了伤，陈大人心里开始升起不妙的预感。

    “我们没事儿，您不用管我们。”胜男骑着马追过来的时候，顺便在上留了记号，这会儿县衙的观察应该也快找来了。再说，他们跪九叩都行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如果陈大人死在董义的手里，他们两口岂不功亏一篑？！

    “这……”不好吧，陈壁见魏良夫妻吃力的阻挡着刺客，直接这么躲到马车里，心里有些不落忍。

    “大人，您身份贵重，您还是先进去吧。”刘鹏辉是陈壁身边的老人儿，他更是把陈大人的安危放在第一位，“魏良那里，还有我呢！”

    说着，刘鹏辉搀扶着陈大人，快速的把他送回马车里，又从车厢底部抽出一根手腕粗的大木棍，关好马车门，啐口吐沫在掌心搓了搓，暗自鼓了鼓劲儿，他只身冲进了战场。

    可惜，刘师爷办公事、出主意还成，打人就差了些。只见他气势汹汹的举着木棍冲了过来，站在交手中的两个人旁边，抬手试了又试，终于瞄准了董义，抡起胳膊便是用力一击，“噗通”“哎呦”，棍结结实实的砸在魏良的背上。

    “呀，魏举人，对不住，对不住，刘某失手了！”

    刘鹏辉有点傻眼，举着木棍干巴巴的看着满脸痛苦的魏良，结结巴巴的道歉。

    “……”魏良险些一口气没有提上来，他稳住摇晃的身，用力咽下口腔中的腥味儿，无奈的一咧嘴，“我没事儿，刘先生，您看准了再敲，好吧？”

    “哎，哎！”

    刘鹏辉被魏良说的很愧疚，讪讪的说道。

    “小心！”

    胜男喝完生命水，感觉身体好了许多，正准备提刀返回战场，却发现魏良被刘鹏辉误伤，而满脸是血的董义则咬着牙根，拎着宝剑朝魏良砍去。

    “呼！”

    魏良听了老婆的喊话，条件反射的躲到一边，刘鹏辉也缓过劲儿来，吃力的举着笨重的棍，歪歪斜斜的继续进攻着。

    胜男见状，眼角直抽抽，心里默默叹口气，用帕把胳膊的伤口紧紧系住，然后加入到围攻董义的行列中。

    就这样，两个书生和一个女人，吃力的对抗着一个受伤的刺客，四个人乒乒乓乓的在狭窄的山上打起了群架。

    像闹剧一般，几个人打了几个照面，山坡下传来马嘶人叫的响声。

    听到嘈杂的声音，除了强弩之末的董义，其他个人面露喜色——呜呜，援兵终于到了！

    仿佛见到了希望，个人手底下也有了力气，动作配合的也愈加紧凑，将董义逼到了拐角的山石上。

    而董义见大势已去，自己又受了重伤，即使能从个人中突围出去，也逃不过身后的追兵。一旦被抓，刺杀钦差形同造反，即使不被诛九族，他想痛快的死都是奢望。

    好吧，左右都是死，与其被抓住受尽酷刑而死，还不如痛痛快快的自我了断。当然，就算是要死，他也要拉个垫背的。嗯嗯，眼前这个人，无论哪一个都是最佳的人选。

    心中有了决断，董义的动作突然慢了下来，如果不看他算计的眼神，还以为他已经无力反抗。魏良他们个，个个都在高兴援兵已到的事，还真没有去观察董义的神情，手底下也多少有点儿放松。

    “哐啷——”

    董义终于找到了个人配合的破绽，他虚晃一招，手里的剑被胜男的腰刀迎面磕开，他也似乎被自己向前冲的惯性带着，整个人朝拐角另一侧的悬崖跌去。

    “胜男，小心！”

    胜男看似击中了董义的剑，实则被他晃了一下，人朝前方跌了出去。正当她用力的转过身时，原本虚弱无力跌向悬崖的董义，一把拉住了胜男的袖，两个人一起朝悬崖冲去。

    魏良见状，惊恐的大叫道，双手迅速的抓向胜男。可惜，董义早就抱着与人同归于尽的想法，他冲出去的力道非常大，魏良速再快，也只是抓住了胜男的腿。

    “啊~~~”

    董义、胜男和魏良，个人前后脚，一起跌进了万丈悬崖。

    “魏举人，李捕头！”

    刘鹏辉亲眼看着魏良的身从面前消失，他抢救不及，只抓住了魏良的一只官靴。失神的抱着靴，刘鹏辉红着眼睛趴在悬崖边的青石上，对着深不见底的黑漆漆的悬崖，大声的喊着。

    如同腾云驾雾般，胜男被动的穿梭在树叶的枝蔓间，耳边则是“呼呼”的风声，和魏良凄厉的喊叫声。

    “啊~~嘭！”

    胜男闭着眼，条件反射的大声喊着，身体也在飞速的下沉中。过了不多久，她终于被一棵悬崖石壁上的树枝拦住，像个破袋一般被挂在树干上。

    而害她落崖的董义，则一畅通无阻的摔落下去，连声音都没有听到。

    “啊~~”

    胜男努力的调试着在树干上的身体，刚刚吐了一口气，上头又传来老公的声音。

    咦？难道魏良也掉了下来？她记得刚才落崖的时候，好像老公抓住了自己的脚，难道……

    胜男吃力的仰起头，如同井口一般的峭壁口落下一个黑影，看身形已经有些走样，但声音是老公的。不一会儿，黑影落到自己眼前，胜男连忙伸手阻拦，在树枝快要断裂的那一刻，她终于拉住了下坠的人。

    “老公，是你吗？”

    胜男感觉自己的身体快要被拉了下去，她有些吃力的问道。

    “老婆，是我！”

    魏良除了被胜男拉着的一只手，整个人都悬在半空中，摇摇晃晃。

    “胜男，放开我吧，这棵树承担不了咱们两个人！”

    魏良仰头看着胜男，发现她的脸已经有些扭曲，豆大的汗水滴滴答答的落在他的脸上，他试图挣扎开胜男的手。

    “魏良，你刚才为什么跟着下来？”

    胜男咬着牙，死命的拉着他的手，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咱们是夫妻！”

    魏良当时并没有多想，他的心里只清楚的记着一件事：在大明，自从有了胜男，他的生活才变得有色彩，所以，他不能失去她！

    “没错，所以我也不能放手！”

    额上的汗珠滚落下来，模糊了胜男的视线，她用力眨了眨眼睛，幽幽的说道。

    “胜男……怪我吗，如果不是我官迷心窍，咱们现在正在去海边的上，悠然的喝茶、聊天，而不是像个沙包一样挂在悬崖上！”

    “不怪。”胜男的声音有些微弱，“陈大人是个好官，咱们既然遇到了，就不能见死不救。再说了，你找靠山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咱们的家，我怎么会怪你！”

    为了分散注意力，胜男和魏良不断的聊着天，但是，人的体能是有限的，胜男的身体虽然得到了生命水的改善，但基本上还是**凡胎，单手抓着一个一四十斤的大男人，又是在自己身体也悬空的状态下，能支撑半个时辰已经是限。

    正当胜男已经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她身下的树干先一步断裂。

    “咔嚓！”

    伴随着一声要命的脆响，魏良和胜男再次跌入谷底。

    和刚才的状态不同，此刻的胜男和魏良已经体力完全透支，两个人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直直的坠入悬崖。

    “唉，好吧，本座就再救你一次！”

    半空中，一个悬浮的白色影，把捂着耳朵的双手抽出一只，在空中划了一个圈，接着，一团白色的云朵出现在两个坠落的身下面，牢牢保护着他们平稳落地。

    一刻钟后，魏良皱着眉头，率先清醒过来。他忍着胳膊上的剧痛，费力的坐起来，开始寻找老婆的身影。

    “呃，好痛！”

    就在他身体不远处，胜男躺在一个人形坐垫上呻吟着苏醒过来。

    “胜男，你没事吧？”

    魏良手脚并用的爬起来，步有点蹒跚的走了过去，一把握住她的手，关切的问道。

    “好像没事，就是手臂有点疼！”

    胜男在魏良的搀扶下坐了起来，小心的动了动双手，发现刚才拉魏良的那个胳膊使不上劲儿，好像脱臼了。

    “没事，你们多喝点生命水就成了！”

    魏良轻轻托住胜男的胳膊，正要安慰她，耳边却传来第者的声音。

    “谁，是谁在说话？”

    难道是那个刺客？应该不会呀，听声音不对，而且她屁股底下还坐着一个人呢，看身形应该就是那个该死的混蛋。

    那除了他们个，难道谷底还有其他的住客？

    胜男和魏良抬起头，谨慎的查找着。

    “嘁，别傻找啦，我在这里呢！”

    声音未落，一个白色的小身影出现他们面前的半空中。

    “小白？！怎么又是你，难道我这次要死了？”

    胜男看到某个熟悉的小童，有点失态的惊呼出声！

    因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当年搞乌龙把她弄到明朝的01478号实习白无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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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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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东海有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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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不见，01478号白无常并没有长大多少，还是一副小童的模样，矮矮的个头，童稚的脸，唯有眉眼间平添了几分稳重。就像毕业几年的小菜鸟，终于熬到了工作经验，脸上开始有了满满的自信。

    “那个，小白，你怎么又来了，我应该还有五十多年好活吧？”

    要说胜男最不想见到的人（或鬼），那肯定就是眼前这个小童。胜男记得清清楚楚，上次见到小白的时候，他临走还说，再次见面就是她寿终正寝的那一天，也就是她要死的那一天。所以，这位小白童鞋，在胜男的眼中，就是明晃晃的催命符呀。

    虽然不曾想过长命岁的活成寿星，但也不想英年早逝呀，胜男看清来人后，脑里顿时一片凄然。呜呜，人家刚找到老公，宝宝还有生，还有大把大把美好的生活没有享受，人家不想死啦……

    “切，如果本座不来，你哪里还能有五十多年的寿命？”

    笨女人，抢了它的宝葫芦也不知道好好珍惜，堂堂仙翁用来装仙丹的葫芦，却被她用来装匪人。难道她不知道，这个匪人手上不知结果了多少人命，身上更是背负着磊磊血债，这么重的血煞戾气，再好的仙器也会被腐蚀呀。

    唉，要不是自己的红葫芦和紫葫芦是一个枝蔓上结的果，两个葫芦之间有感应，他还不一定能第一时间知道紫葫芦被毁的事儿呢。当然也就不能顺便救下这对笨夫妻。

    “你是说刚才你救了我们？”

    胜男依稀记得，拦住她们的那个树枝断了，她和魏良都跌落了下来。回想到这里，胜男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天空，呃，好高呀，从谷底向上仰视，她只能看到碗口大的一小块儿蓝天。

    接着，她的目光开始向下移动，在陡峭的山壁缝隙里，找到刚才救了她们夫妻两条命的断树。咝~~也不低！刚才她们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了下来，如今却毫发无损，难道真是这个笨小白救了她们？！

    “当然是我救的，还有，笨女人，不准叫我笨小白。”小白童鞋翻了个白眼，很不悦的对胜男说道，“本座早在去年已经成为地府一星级白无常，服务过的大小魂魄对本座满意的不得了，客户满意高达分，今年年底更有望升级为两星级白无常。所以，本座不是什么小白，而是正儿八经的星级白无常！”

    地府里的大小神鬼也是要考核滴，人家这些年多努力呀，除了面前这个女人，他再也没有犯过错误。

    “好好好，我知道了。”胜男无所谓的摆摆手，问着自己最关心的话，“那个小白呀，你还没有说你来干什么呢？哦，对了，你身上还有没有宝葫芦呀，唉，你都不知道呀，我的紫葫芦被人烧了——”

    “你还叫我小白？”小白童鞋很郁闷，人家现在真滴升级了啦。接着，他又听到胜男语气中的渴望，似乎还想问他要宝葫芦。

    不提还好，胜男一说葫芦的事儿，他便想到那个可惜的紫葫芦，气得他在空中直跳脚：“切，你还有脸说？好好的紫葫芦，你装点财物、装点粮食，也没有什么，怎么弄到最后，你连杀人犯都装了进去？你不知道那个山贼身上背负的冤魂有多少？恩？怨气可冲天呀，更何况小小的紫葫芦？”

    “……”胜男一怔，她一直没有想通紫葫芦怎么如此轻易的被毁掉。按小白的话说，这个紫葫芦是神仙装仙丹的宝贝，即使本身没有什么灵气，但受仙丹熏陶，多少也沾了些神奇，怎么如此强大的宝葫芦，却如此轻易的被烧毁呢？

    如今听了小白的话，她后悔的只想撞豆腐，“那，那怎么办呀，我宝葫芦里还有大批的银和粮食呢！”

    “切，爱咋办咋办！”

    哼，财迷的笨女人，到现在还想着里面的黄白之物。

    “哎呀，你怎么这么说。”胜男找不到豆腐来撞，便小手握拳，不时的敲着阳穴，“今年可能会大旱，我们那些银和粮食是留着帮助受灾的乡亲们的，对吧，老公？”

    “没错，这位白无常白先生，您既然是神仙，那能不能帮我们把宝葫芦修复呀？”

    自从小白童鞋出现后，魏良一直保持着沉默的状态。关于这个乌龙小白，胜男讲宝葫芦的由来时，曾经说起过。当时魏良还挺好奇的，没想到同样是死后魂穿，自己从地府飘出来，什么黑白无常都没有见到；而胜男却结识了一个好玩儿的小实习生，还从他手里敲诈了两个宝贝。

    当时他还跟胜男开玩笑，说等胜男“日”到了的那一天，一定叫着他，他也要见识见识这位笨小白。

    结果，玩笑的话说了还米有两年，白无常就出现了，还是以这种方式出现。魏良不是胜男，面对小白的援手救命，他没有那种理直气壮的感觉。因此，当老婆和小白聊天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切，你们当本座是修东西的呀。”小白一听胜男储存粮食和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灾民，语气放缓了不少。脑里也闪现出胜男这两年的作为——

    说实话，胜男是小白经手的第一个case，因为他的经验少而摆了个大乌龙，所有小白一直很关注胜男在明朝的生活。

    上次见面时，被胜男讹去了紫葫芦，他当时是很生气，还撂下狠话，说再也不管胜男的事儿了。但事后，他还是忍不住想起胜男，经常通过时光穿梭机的显示器，察看胜男的生活。

    还别说，经过长期的观察，小白对胜男肯帮助别人的行为很满意，更得意自己曾经对胜男的帮助——看吧，人家也不是乱给宝葫芦滴，胜男得了宝葫芦，还是救了不少人。

    可惜，乐生悲呀，他对于一个在明朝的生命关注的多，终于引起白无常大主管的关注，一番拷问之后，小白把自己犯下的乌龙说了一遍。当场便把稳重的**oss气得险些中风，咆哮教主附体一般，晃着他幼小的身直晃悠。

    “穿梭机还在实验中，谁准许你用的？啊~~~难怪明朝出现了这么多不该出现的新事物，你知不知道这样会改变历史，你知不知道这样会造成时空错乱，你知不知道……”

    在一连串“知不知道”的斥责中，小白险些被晃得进了戒毒所，呃，给力了，被主管这么一晃，他习惯性的晃了好几天，让众小白以为他吃了摇头丸！

    错误已经造成，大主管咆哮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法来纠正。毕竟在生死簿上，魏良、李胜男这两个人还有五十多年的寿命，他们不能勾去不该死的魂魄。

    可不纠正，也不能任由这两个穿越人搞乱明朝的历史，于是，大主管将小白和把魏良错投到明朝的某小黑拎到自己面前，恶狠狠的说：

    “既然犯了错，那就要负责到底。现在，本座命令你们，立刻、马上找到这两个人，告诫他们不许改变既定的历史，不许乱搞发明，懂吗？”

    被勒住衣领的某小白和某小黑，满脸通红的直点头，表示他们立马行动。

    于是，也就有了小白出现的那一幕。

    “不过，本座倒是可以给你们一点安慰奖！”

    小白和胜男打过两次交道了，自然知道这个笨女人根本就不肯吃一丁点儿的亏，这次他又是来拜托人家的，所以早就和小黑一起准备了奖励。

    “安慰奖？难道你还真有其他的葫芦？”

    胜男听了小白的话，眼睛一亮，兴奋的问道。嗯嗯，绿葫芦里有生命水，紫葫芦可以装除天以外的任何东西，那是不是还有什么红葫芦、黄葫芦和蓝葫芦之类的宝贝？吼吼，那这些其他颜色的葫芦是不是也有什么奇特的功效？

    胜男笑得一脸谄媚，搓着双手满是期待的看向小白。

    小白抽了抽嘴角，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笨女人，你以为这宝葫芦是市场上的大白菜吗，要多少有多少？没啦，什么葫芦都没有啦！哼！”

    “那你说的安慰奖是什么？”

    胜男一听这话，高扬的情绪顿时一落，有气无力的问道。

    “当然也是好东西。”小白提到这里顿了顿，“想要礼物，先答应我们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又听了一会老婆和小白的对话，魏良对眼前这个可爱的小童也升起戏谑的心思，故意开口逗弄道。

    “条件就是……”

    马车上，魏良和胜男悠闲的依偎着，一起把玩着胜男手腕上的一个玉米粒大小的印记。

    “老公，咱们真为了这个小空间，便放弃前辈日记的各种发明？”

    小白给的礼物也不错，便是一个他在地府玩儿游戏时炼制的储物空间，面积不大，只有一千平米左右。虽然比不上紫葫芦的强大功能，但贵在方便、隐蔽。因为这个储物空间，不是借由某项东西来打开，而是像胎记一样印在胜男的手腕上。

    “放弃吧，咱们现在也算是结识了陈大人，我呢，以后可能会走仕途。”魏良说着话，目光投向窗外的马车，“真要是当了官，便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估计我们儿时的很多故事都会被挖出来，到那时，咱们如何解释日记的事？”

    “嗯，也对。”胜男点点头，如果因为发明的事，被人当成了妖孽，那就不划算了，唉，小点就小点吧，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对了，咱们这次跟着陈大人去胶东干什么呀？”

    “不是跟着他去，而是我想去。咱们刚出谷那天，晚饭的时候，刘鹏辉曾经提起过，他相熟的一个大富商，在东海买了一座小岛很不错。听说，东海那边还有不少荒岛呢，与其便宜了倭人，还不如咱们买下来当做日后的退，毕竟咱们已经做过保证，不准插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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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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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巧遇二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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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一行人在树林里休息吃午饭。

    虽然已经在魏良的马车里呆过两天，也见识了里面的不少精巧陈设，但当胜男从马车里拿出炉、木炭、锅碗瓢盆以及四个放各色调料的小陶瓷罐儿时，刘鹏辉哥儿个还是诧异了一把。

    刘牛，哦不，确切的说是刘鹏程，是个直率善言辞的人。在和魏良夫妻不熟的时候，都能凑上前搭讪，更不用说如今魏良和他们成了亲密的伙伴。

    不过，说起来也凑巧，魏良和自家大人居然是师生的关系，虽然座师不如房师关系亲密，但好歹也算是一家人，再加上，他们还有同患难的情谊，魏良夫妻为了救大人，可是差点就丧生谷底了呀。

    回想起那天魏良夫妻不慎落崖后，他那个一向沉稳的二哥险些失控，抱着个臭靴，对着支援的众捕快大呼小叫，直喊着救人救人。

    随后，陈大人对魏良夫妻的以命相救很感激，更是召集了全县的捕快、壮丁在山谷周围紧密。上人地毯式的了天，终于在谷底的小溪边找到了大难不死的魏良和李胜男。

    从那以后，魏良夫妻也算是被刘家兄弟类为自家人，对自家兄弟，那就更不用客气了。

    “呵呵，弟妹，你这究竟是马车呀，还是把家都搬了出来？”

    既然是兄弟了，那也要叙叙关系、论论大小，对于这一点，家里的老幺刘鹏程童鞋那是非常得意呀。嘿嘿，他终于不是老小咯，自己足足比魏良大岁呢，总算可以过过当大哥的瘾了。

    “也没有这么夸张，只是出门前，家里的老人总是‘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我们既然出来增长见识，那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刘氏兄弟同行了一，胜男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刘家兄弟名为陈大人的幕僚、随从，但身份上并不是师爷或者仆佣。算起来，他们的父亲还是陈大人幼时的好友，英年早逝后，便把个儿托付给了陈壁，于是，在陈大人看来，刘家的兄弟既是侄，又是得力的助手，走到哪里都带着。

    和他们能论上兄弟，基本上算是真正踏上了陈大人的大船，回到梅水后，即使魏良不再赶考，单靠和刘家兄弟的关系，也不会有人敢为难他们。

    “再说了，准备这些也不麻烦，我们家正好也有专门的木器作坊，只要把自己的要求和想法告诉木匠师傅，我们只等着验收就成。”胜男利的把配菜切好洗净，头也不抬的继续和刘鹏程聊天，“对了，我听我家相公说，最近大人经常要出去巡查？”

    考核官呗，就以陈大人刚正不阿的做派，日后这种刺杀的桥段肯定少不了。千里做官为的吃穿，哪个官员不贪腐？就是洪武年间的剥皮充草，那么残酷的刑罚都制止不了众官的贪腐，更何况越来越松弛的现在？

    “可不，这才刚刚开始，估计还要去鲁西南呢！”

    刘鹏程坐在胜男对面的大石头上，掰着手指和胜男说起他们曾经去过的州县。

    说来也怪，陈大人和自家二哥跟魏良很谈得来，个人经常凑在一起谈什么赈灾、发展农业、鼓励经商之类的话题；而他之前对这些县务就不了解，现在更不会去耐着性听，比起琐碎的俗务，他更喜欢和魏家的小媳妇聊天。

    呃，不是他有歪心眼，而是这位李捕头，给人一种小兄弟的感觉，对，就像他之前在省城衙门照顾过的一个小捕快，机灵、有眼力见儿而且率直。

    再说了，人家也不是一般的小媳妇呀，人家胜男可是梅水、哦不应该说是大明朝第一位女捕头呢，说话行事那叫一个爽利。对他的脾气了。

    “嗯，那可真是够辛苦的。”胜男把锅架好，眼睛不自禁的扫过树林边停放的两辆马车，想到什么似地说：“要不，等咱们到了胶东后，我们和大人换换马车吧。我们年轻不怕磕打，再加上，回家的时候也就不再乱转，走的不多，普通的马车也能凑合；倒是大人，日后赶的更多，别的不说，就是遇到阴天下雨的也不方便。”

    胜男很知趣儿，她并没有明说“刺客”的事，但刘鹏程却由胜男提到的铁皮车厢，联想到那天遇刺的情况。

    说实话，那天魏良的马车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如果不是坚固的铁甲车厢，他们兄弟保护大人会更加艰难。说句不吉利的话，如果不是遇到了魏良，那天大人可能就被害了呢。

    刘鹏程摸着下巴，眼睛直直的看着不远处的马车，脑海里还不断闪现那天遇刺的场景，以及马车里超舒服的设计。

    想了半天，暗自点点头，“呵呵，弟妹真是爽快的人呢，不过这件事可不是小事，咱们还是和大家商量商量再定吧。”

    说是这么说，但心里已经被打动了，刘鹏程已经预想到他们借用了魏良的马车，剩下的程有多轻松。

    “刘哥客气了，大人是我家相公的老师，那就是我们的长辈。”胜男听出了他语气中的赞同，便继续劝说道：“别的我们也做不了，让老师旅途舒服些，也是我们这些晚辈的一点心意呢！”

    “……”

    刘鹏程点头笑了笑，但还是没有表态。很简单，他们一行四个人，自己排行老幺，从来都是没有话语权的人，他更不敢替大人做决定。

    “嗳，哥，我听说东海有很多无人的小岛，都是些什么岛呀，咱们平头姓能买吗？”

    胜男也觉得自己有些心急了，忙转移话题道。

    “你说那些荒岛呀？有呀，不过很多都被海匪、倭人占据了，平头姓买了也不敢住呀，怎么，弟妹你想买？”刘鹏程还真认识一个买了荒岛的人，见胜男的脸上满是向往，连忙劝说道：“要我看呀，还是不要买的好。咱们大明朝幅员辽阔，良田更是处处都有，何苦大老远的跑到海边去买个不能种地的岛呀！如果你想多置办些产业，只要不出本省，你可劲儿选，哥哥帮你们说和！”

    别的地方不好说，鲁地是他们的地盘，他做主！

    “谢谢哥了。”胜男把锅架好，续上柴火，点燃，手里忙着做饭，也没有耽误聊天，“不过，我们在梅水也有不少产业，暂时还不考虑买田。只是，我经常听人家说能在海上买岛，觉得挺稀奇的，如果不麻烦的话，我们也想买一个，日后游玩的时候也有个去处不是？！”

    呃，没看出来呀，这两口还是有钱银呢！

    刘鹏程暗自佩服，看看人家这才叫有钱人呢，花大笔的银就为买个小岛玩儿！

    “行，既然你们已经想好了，那哥哥就帮你们多留意。等到了胶东后，我给你们介绍下海防卫所的参将，看看具体该怎么办理！”

    “嗳，那我就不谢哥了哈！”

    得到了刘鹏程的许诺，胜男心里的大石顿时着了地。朝里有人好做官嘛，她相信有了官府的介入，买岛的计划会非常顺利，而且还有可能少花钱呢。

    这时，油热了，胜男把碗里打好的鸡蛋汁倒了进去，刺啦~~

    赶的日，比较枯燥。不过，托魏良夫妻的福，陈大人在上倒也不寂寞。和魏良谈谈县务，说说民生，喝喝茶，日倒也充实。

    过了半个月，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胶东。

    “嗯，真是来到海边了呀，呵呵，呼吸之间都能闻到海的气息！”

    胜男斜倚在马车车窗上，头枕着敞开的车窗，半眯着眼睛，陶醉的吸着气。

    “没错，而且少了空气中的烟雾，海的味道更加清澈纯粹。”魏良端着茶杯坐在胜男身侧，随着车轮的转动，目光浏览着窗外的一切。

    “对了，我们要把马车‘借给’陈大人，他怎么说？”

    一同行同住的走来，陈大人和魏良时常坐在一起聊天、茶、下棋。两个人的关系，也从表面的师生，变成了有共同语言的忘年交。关系亲密了，说话也就没有多的客套。

    “大人很高兴，直说沾了我这个生的光！”

    说实话，随着和陈大人的关系加深，魏良的心态也慢慢的发生了变化。从最初只想搭上靠山，到后来，他真的很钦佩这位刚正不阿、一心为民的好官。

    所以，当胜男提出要把自己舒服的马车送给陈大人时，他是一个愿意。不为别的，只为回报这位好官、清官。

    “那就好。”胜男也很高兴，她的眼睛还是看向窗外的景色。这时，马车已经缓缓来到海边的渡口，简陋的渡口边，十几艘木船停靠着。

    前世的时候，她曾经来过这个地方，但是相隔数年，比起前世的繁华，此刻的渡口更像一个小渔村的村口。

    “咦？那个人看着好眼熟呢？好像在哪里见过！”

    胜男的目光扫过渡口穿梭的人群时，发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谁呀？”

    魏良听到胜男的喃喃自语，也好奇的探出头，顺着她的目光查找着。当他看清那人的样后，便一拍窗口的木愣，“哎呀，这不是你的二姐夫嘛，咱们成亲的时候，他们还来喝过喜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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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银子呀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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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二姐夫，不得不提一提胜男的二姐李盼姐儿。在她的四个姐姐中，大姐市侩自私、姐懦弱没用、四姐爽直宽厚，而胜男却最敬佩远嫁外地的二姐。

    原因很简单，胜男的这位二姐不是一般的有眼光和聪慧。这话还要从若干年前说起，想当年盼姐儿说亲的时候，曾经同时有两家人来李家求亲。

    一个是梅水镇李家集的秀才，年纪相仿，家里人口也简单，只有一个寡母，家底也不薄，除了一套两进的祖宅外还有良田十几亩。

    另一个则是在济南府做生意的买卖人，年纪比盼姐儿大六岁，是家里的次，从小就跟着父兄做生意，十二岁的时候就和家里的商队去过南洋。虽然自己挣下了不少产业，身份却是个卑贱的商人。

    两个求亲的人，都和李家有相熟的亲戚，所以，对彼此可以说是知根知底。听了媒人和亲戚的介绍后，李氏夫妇都倾向于把盼姐儿嫁给梅水的秀才。一来呢，把女儿嫁在梅水，他们夫妻还能时常照顾着点儿；二来呢，那个小秀才人真的不错，年纪轻又有了功名，日后再中个举、考个进士，为官做宰的还能封妻荫呢。

    而反观那个商人，年纪大倒也不是坏事，男人年纪大点儿知道疼人儿。只是，身份的确差了些。别看李家是皂吏，但至少也是个小官呀，吃着公粮，穿着官服，怎么也比最下等的商人强。

    再说了，古人不都说了吗，“商人重利轻别离”，来求亲的这位不就是因为长年跑商，才耽误了娶亲？如果盼姐儿真的嫁给了他，那以后小两口聚少离多的，和守活寡有啥区别？

    别说李氏夫妻这么想，任何一个家中有女儿的人家，把两个求亲的人放在一起一比较，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只有盼姐儿，当父母问及她的意思是，很坚定的选择了谁都不看好的商人。

    “姐，你当时为什么选姐夫呀？”

    记得胜男嫁人前，盼姐儿两口特意赶了回来贺喜，胜男曾当面这么问二姐。

    “不为什么，就是觉得一个十二岁就敢闯世界的男人值得托付！”盼姐儿嫁了人后，经常跟着丈夫一起出去闯荡，整个人的气质也变得很不同，说起话来更是头头是道，“至于那个秀才嘛，人也很好，只是，家有寡母，那这位寡母肯定把儿看得非常重要，对儿媳也就会多加挑剔，这样嫁过去，婆媳关系肯定不好相处；再者说，他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万一科举不顺，难道还要像外公一样，在村里开馆吗？！”

    精辟！胜男当时听了连连点头，对盼姐儿的见解非常钦佩。

    如果这话是从一个后世穿越来的人口中说出，也没有什么好佩服的，但盼姐儿不同呀，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古代小姐，而且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有读过什么书，居然还能有如此想法，那就只能说她够聪明。

    所以，比起对姐的可怜、对四姐的敬爱，胜男对这位只见过两次面的二姐是敬佩。

    如今他乡遇到了亲戚，胜男和魏良非常高兴，隔着车窗边冲着二姐夫钱仲凡大声喊着。

    钱仲凡看起来十岁左右的样，因为常年在外面闯荡，面色有点黑，人也比较消瘦，不过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听了胜男两口的呼唤，他也认出了叫他的正是妻妹小五和连襟，便热情的招呼他们去自家在胶东开的酒楼。

    个人落了座，小二上了酒菜后，钱仲凡便问起他们的来意。

    “你们要买小岛？”

    钱仲凡端着酒壶给魏良倒酒，他听完胜男的话后，眉头轻蹙，“你们有没有听说，海边其实并不平。即使买了岛，你们也一定能住。这里不但有海匪，还有倭人！”

    “这些我们也听说了。”魏良见人家给自己倒酒，也不敢托大，手掌扶在酒盅边，以示谢意，“所以，想看看有没有离陆地比较近的岛屿，这样不但安全没有问题，淡水和粮食的供给也方便些。”

    “这样呀。”钱仲凡沉思了片刻，缓缓的点点头，“嗯，既然你们连淡水的问题都想到了，那么看来你们已经做过充足的准备。不过，也不一定非要买岛呀，咱们内陆的良田很多呢。而且你们的南山我也去过了，田地、山头都不少，何苦花这个冤枉钱买岛？”

    胜男和魏良听出了二姐夫话里的关切，两人对视一眼暗自点头：比起贪婪的大姐夫，二姐夫才更像真正的亲戚。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人家是不是对自己好，从他的言谈举止中都能瞧得出来。

    既然对方把自己当亲戚照顾，那他们也不能把人家当陌，该提点的也要提点才是。

    “呵呵，二姐夫，说来也怪我。”胜男放下手里的茶杯，有点不好意思的笑道：“去年梅水一场冰灾，造成数难民来南山逃难，当时见到这些难民我就有些担心，万一哪天南山也遭了灾，我们为了生存，是不是也要背井离乡的逃难？”

    “二姐夫走南闯北的，指定见过不少世面。自然也知道，种地都是靠天吃饭，真要有个天灾**的，日还真不好过。与其这么干等着，还不如早早做好准备，鸡蛋也不能放在一个篮里不是？”

    钱仲凡听了这话，若有所思的呆愣了一会儿。胜男的话还真提醒了他，他和别的大明土著不同，十二岁便跟着船队去过南洋。长大后，自己也曾经跑过海上贸易，可以说是见多识广。

    胜男提及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小小的一场冰灾，居然造成几农民离乡逃难。而老天偏又是不长眼的，说不准哪天又来场天灾。到那时，估计就不是几人逃难了。

    当然，他是个商人，这些对他的影响不大。或许操作好了，还能大赚一笔呢。

    只是，不受灾就会平吗？想想玫瑰镇被暴民抢砸的商铺和地主，钱仲凡心里闪过一丝担忧。其实如果只是暴民抢砸点粮食还好，如果灾情大，朝廷赈灾不及时，激起了民变，那可就不是烧点铺、抢点粮食那么简单咯。

    恩，如果这么一想，在海外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岛就是一条很不错的退。

    钱仲凡脑转动的很快，胜男简单的几句话，他便能引申出更深层的想法。

    “小五这么一说，倒也有几分道理，呵呵，说得我也想买个岛安家呢！”

    咦？这话好像是在暗示什么，胜男抬眼看了看二姐夫，不意外的捕捉到他眼中的试探，便转头看向魏良。

    魏良也看出了钱仲凡的意思，便笑着说：

    “呵呵，姐夫如果真的有这个意向，咱们可以一起去看看呀。”说道这里，似乎想到了什么为难之事，“也不知道一个岛需要多少银呢，唉，虽然我们认识了陈壁陈大人，但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呀。”

    “陈壁陈大人？”钱仲凡眉心跳了跳，忍住心里的激动，问道：“妹夫还认识按察副使陈大人？”

    魏良点点头，“嗯，我去年中举的时候，他老人家是主考！”

    “哦，换句话说，他是你的座师？”

    钱仲凡见魏良毫不犹豫的再次点头，本来就想和小五两口处好关系的想法更坚定了——

    “行，既然你们下定决心要买岛，那我就陪你们转转。别的地方不好说，在胶东，我还是认识几个朋友，衙门里也有相熟的人，手续什么的也好办！”

    “呵呵，那就谢谢二姐夫了！”

    个人商定好了买岛的事，便又开始谈及家里的事。

    本来胜男见到二姐夫后，还以为能遇到二姐，没想到，二姐怀了身孕，正在家里安胎呢。

    “对了，如果你们银不凑手的话，千万别客气，多了我没有，万儿八千的言语一声就成！”

    吃完饭，胜男和魏良向钱仲凡告辞。钱仲凡像是想到什么似地，拍着胸脯对魏良说道。

    “哎，好，我们不会和您客气的！”

    万儿八千？！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是范本。还说什么“多了我没有”，奶奶的，一万两银还少呀，折合人民币也有几万呢。

    胜男再次对姐姐的有眼光赞叹不已，对二姐夫的慷慨也非常感谢。虽然他的慷慨是有条件、有目的的，但比起事事想沾自己光、时时冒出酸话的大姐夫和姐夫，人家钱仲凡已经很不错了。

    和钱仲凡告辞后，魏良和胜男来到刘鹏程说的那个客栈，存了马车，两口进门便遇上了风风火火赶回来的刘老。

    “嗬，你们两个去哪里闲逛了呀，我这里事情都办妥了，你们才回来？！走，回房去说！”

    说着，他拎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大盒，带着魏良他们上了二楼的客房。

    “这是？”

    魏良和胜男不是没有见过银，但当刘鹏程打开盒后，满盒银光闪闪的小元宝，还是晃得他们一阵眼晕。

    “银呀，怎么，没有见过这么多吧？”刘鹏程把魏家小两口的纳闷，当成了惊讶，咧着大嘴得意的笑道：“你们不是要买岛吗，大人担心你们银不凑手，便让我去筹了些，喏，数数吧，足足有六两哦！”

    又是银？难道他们小两口脸上写着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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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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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惊闻南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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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需不需要，人家肯借给自己银，在某种意义上说，那是没把魏良两口当外人。所以，面对刘鹏程的好意，魏良倒也没有推辞，他还想着和陈大人有来有往呢，怎么会把人家的善意推出门。

    “呵呵，那就谢谢恩师，谢谢刘哥了！”

    魏良和胜男对视一眼，夫妻两个暗自点点头，魏良笑着把盒收下，然后拱手道谢道。

    “嗐，谢啥，要说谢谢，你们两口先是救了我们的命，接着又照顾了我们一，我们更应该对你们说谢谢呢。”刘鹏程见魏良没有客套，很爽快的收下了银，心里愈加欢喜。他是个直肠，向来有啥说啥，最不喜欢酸腐的读书人。不过，大人的这位便宜生倒不像个普通的读书人，虽然说话也邹邹的，但脾气很爽利，这点很对他的胃口。

    “对了，我让这里的朋友帮忙打听了一下，胶东附近没有很合适的岛屿了，不过他说青州沿海还有一些小岛也不错。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可以去那里看看！”

    魏良收了银，刘鹏程心里的包袱算是卸下了一半。虽然他们已经把魏良当成了自家兄弟，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他们这一吃的、喝的以及用的都是魏良的东西，如果不表示表示，他还真不好意思再和人家交往下去。

    银的问题说定后，刘鹏程想起胜男托付的事，揉了揉鼻对他们两口说道。

    “青州？”魏良和胜男的眼神再次在空中相会，似乎在交流着什么，片刻之后，魏良沉吟道：“青州也不是不成，只要岛屿位置好，价钱合适，青州、胶州都可以！”

    “行，既然你们有意向，那我就再跑一趟，让那个朋友带你们去青州看看。那里日照县的知县也是陈大人的生，大家这么算起来也不是外人。”

    “呵呵，那就更好了！”

    胜男听了这话，似乎想到了某个地方，满意的笑道。

    “老婆，你笑啥？”

    送走刘鹏程后，魏良关上房门，拉着胜男问道。

    “嘿嘿，没啥没啥，刚才听到他说日照，我突然想到后世有名的假村，如果真是那个小岛的话，咱们完全可以买下来哦！”

    “哦？什么岛？”

    魏良很久没有看到胜男如此开心的小模样，如今见她笑得无比灿烂，便好奇的问道。

    “秘密！”

    胜男才不告诉他呢，万一她把记忆中的小岛说得那么好，他们买不下来，那不是白让人兴奋一场嘛。

    “切，作怪！”

    魏良伸手刮了她一记鼻，宠溺的笑骂道。

    刘鹏程人实在，办事效率也高。第二天一早，他便带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精明汉，一起来见魏良夫妻。

    “这位是县衙的黄师爷，对青州的情况很了解，这次就请他带你们去青州吧！”

    说着，他转手给黄师爷介绍魏良：“这位是历城的魏举人，也是刘某的兄弟，这次买岛的便是他们夫妻！”

    魏良和黄师爷听了刘鹏程的介绍后，相互拱手施礼，嘴里纷纷说着“幸会、久仰”之类的客套话。

    这时，二姐夫钱仲凡也乘着马车赶了来，他一下车便见到了黄师爷。巧得很，钱仲凡经常在这一线跑生意，和县爷的代言人黄师爷打过几次几交道，也算是熟人，既然遇到了这位县城二把手，他连忙快走几步来到近前向黄师爷见礼。

    接着，他又听了一会儿黄师爷和魏良的谈话，这才知道，原来黄师爷正是陈大人亲信刘爷请来帮连魏良夫妻的人，这下，他更确信自己这位当举人的连襟，真的和本省的位巨头之一搭上了关系。

    如此一来，他更要跟着去帮忙买岛了，或许之前他还犹豫是否买个岛屿，现在这种犹豫完全没有了。心里有了计划，他叫过赶车的小伙计，附在他耳边嘀咕了一会儿，便笑呵呵的走到魏良他们中间去。

    凑齐了人手，魏良把自己的马车赶出来，请黄师爷和二姐夫上了马车。至于胜男，因为有外人在，还是需要避嫌，于是继续呆在外间煮茶、看风景。

    他们要去的青州距离胶州并不远，个大男人在马车里喝喝茶、聊聊天，日过得倒也快，第天的时候，他们便赶到了青州的日照县。

    来到县衙，黄师爷找到本县的主簿。因为胶东和青州搭界，两府县衙也多有公务往来，他和本县的孙主簿比较熟。

    孙主簿五十岁左右的样，人长得白白胖胖，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他听了黄师爷的来意后，又接到了黄师爷的暗示，心下便知道眼前这几位都是有关系、背景的人，对他们的要求也很仔细的倾听着。

    “买岛？”听完魏良的话，孙主簿捻着下巴上几根稀落的黄胡须，脑里显现出一副本县的地图，黄海沿海有多少与内陆相近的岛屿，具体什么情况，他迅速的过着资料。想了半晌，他眼睛一亮，对魏良说：“还真有这么一个岛，位置、大小和周遭的环境很符合魏举人的要求。”

    “真的？在哪里，大概面积有多少？”

    胜男一听，脸上闪过莫名的兴奋，她急切的问道。

    “那个岛上因为长了不少桃树，一到春天便是漫天的桃花盛开，当地人便叫它桃花岛。位置么，离内陆很近，大约有余丈。面积不大也不小，东西宽约一五十余丈，南北长约二余丈，总面积达五千余亩。只是，这个岛有个不好的地方……”

    孙主簿不愧主管一县钱粮、土地，对本县的辖区了如指掌，像个电脑一般，把桃花岛的情况说了说。当他张嘴说道“只是”时，在场的几个人都异口同声的问：

    “只是什么？”

    “只是这个岛上大多数都是岩石，土地很少，如果种庄稼的话，估计不行呢！”

    种庄稼？谁说要在桃花岛上种庄稼？

    胜男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靠着大海，当然要吃海啦。

    “哦，这样呀。”魏良就在胜男身侧，自然没有忽视她眼中的不耐，想到胜男心里会有的反应，他微微一笑：“既然我们来了，那就去岛上看看吧。”

    “没问题，我陪你们去！”

    孙主簿原本顾忌这位魏举人有什么身份背景，不敢欺瞒的把桃花岛的实情都说了说，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在乎呀。既然人家想去，那他也只有奉陪的份儿咯。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魏举人真的看重这个荒石头岛，他们县衙还正能好好挣一笔呢。五千余亩的小岛，再怎么不值钱，也能卖个几千两吧？！

    说罢，一行人也顾不上休息，乘着马车跟着孙主簿一起朝海边奔去。

    下了船，站在岛边的沙滩上，胜男满脸惊喜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只见远远的一处岩石堆里，散布着几几千棵类似桃树的树木（其实不是桃花，后世的桃花岛是人工种植的桃树）。如今正值晚春，树上盛开着朵朵鲜花，粉粉的嫩嫩的，海风轻轻吹过，点点花瓣随风飘落，远远看过去，如同仙境一般。

    “怎么，你喜欢？”

    魏良也下了船，抬眼便看到自家老婆一脸梦幻的站在岸边发呆。

    “嗯嗯，咱们就买这个岛吧，我超级喜欢呢！”

    胜男前世曾经来过这个地方，只是，那时候这里是个美丽的假村，脚下满是岩石的地方，在前世建着各色的现代化建筑。

    如今，没有了那些宾馆、浴场，桃花岛露出原来的模样。或许看着有些荒凉，但那种纯粹的自然之味，以及丝毫没有受污染的环境，让人倍感舒适。

    “这有这么好？”

    魏良其实也蛮喜欢这个岛的，只是他看胜男的表情过夸张，便逗弄道。

    “当然，我记得这个岛上还有一处天然的泉水，就在岛中央呢！”

    而且更更重要的是，这个岛上四周都是尖锐的岩石，既是这个岛的缺点，也是优点，呵呵，这满岛的岩石简直就是天然的屏障嘛，只要稍加改建，那就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呢。再说了，孙主簿自己都觉得岛上满是岩石不好，那也就意味着价钱不会高。

    他们的宝葫芦意外损坏，已经白白丢了四千两银，如果这个岛贵的话，他们还真是有些吃力呢。

    “好吧，咱们就定这个岛！”

    既然相中了，剩下的便是交钱办手续的事。

    价钱正如胜男所猜测的那般，不是很高，一个面积五千余亩的小岛，一个**的小天地，居然只要两千两银！

    便宜呀！胜男心里的小人简直兴奋的不能自已，连连催促魏良办手续。

    只是交钱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意外，他们手上没有这么多银。宝葫芦损坏后，他们此次出行带出来的银只剩下马车暗格里藏的一多两，和身上的一些散碎银，即使加上刘鹏程“借”的两，还差一大截呢。

    这时，一沉默的钱仲凡开了口：

    “小五，我这里有银。你别误会，我不是白送也不是借，我想和你们一起买下这个岛，成吗？”

    成，当然成啦，这个岛这么大，就算是加上他们还不知在哪里的孩，他们一家人也住不过来。二姐是胜男的亲姐姐，二姐夫虽然有些世故，但人很好，和他们一起搭伙，还能相互帮衬呢。

    于是，钱仲凡和魏良一家一半，一起买下了桃花岛。当然，他除了交自己的一千两之外，还帮胜男两口垫付了六两。

    签了地契，魏良他们心满意足的打道回胶州和陈大人回合，一上，钱仲凡他们几个没有别的话题，说来说去都是如何建设岛屿的事。

    回了胶州，魏良和胜男脸上的笑意还是没有消退，他们两口说说笑笑的下了马车，正准备请帮忙的黄师爷去吃饭时，一个灰土灰脸的人影窜到他们面前，大叫着：

    “南山出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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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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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启程回家园（二合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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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南山出事了？出什么事了？”

    魏良夫妻听到这句话，异口同声的大喊道。

    并不是他们两口大惊小怪，南山出事倒没有什么可怕的，真正让他们失态的原因是为了前来送信的人。面前这位行色匆匆、满脸灰尘的送信人，你猜是谁？

    不是周庆、不是周福，更不是姐夫，而是上个月刚刚分手的女道士清风！

    “清风，你不是陪你家‘师妹’去蓬莱了吗，怎么跑到我们这里来了？”胜男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感觉便是“坏了，这次真的出事了”，既然是清风来送的信，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南山的变故和之前那位nc圣女有关系呀。

    可、可她也没有怎么招惹这位大仙儿吧，至少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样的血海深仇吧，顶多就是有些小摩擦、小过节，犯得着大老远的跑到她的老家去祸祸？！

    不对呀，她并没有在两个女道士面前提过南山，她们怎么知道的？难道不是那个nc？

    “对了，你怎么知道南山？南山出了什么事？”

    听到胜男连连追问，清风憔悴的脸上闪过一抹黯然，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之事，便惨然笑道：“就是因为去了蓬莱，才知道原来你们的南山如此富饶。两位恩公，你们放心，贫道不是那忘恩负义之人，今天是特意来提醒两位的。”

    富饶？！胜男和魏良对视一眼，两个人默默交换了下眼神，随后，胜男转头看了看大街上围观的几个人和身后不知所以的二姐夫、孙师爷，开口道：

    “清风师傅，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进客房说吧！”

    说着，她冲着魏良点点头，自己带着清风进了客栈。

    “呵呵，没事没事。孙师爷，姐夫，走，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魏良见胜男带着清风离开了大街，便转身客气的对孙师爷和钱仲凡说道。

    “嗳，魏举人客气了。”孙师爷虽然不知道那个南山是什么，不过精于世故的他，一看魏良两口的表情就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是人家魏举人的产业，否则两个人不可能如此失态。唉，人家家里都出事了，他怎么好意思赖着不走。再说了，他陪魏举人去买岛的人情，可不是一顿饭两顿饭能打发的。

    反过来说，如果今天他要是没眼力见儿的跟着去吃饭，魏举人欠他的人情可就打了折扣。他孙某人是什么人呀，才不会干这种碍人眼又不得好的事儿。

    孙师爷先是轻扯嘴角笑了笑，随即拱手道：“孙某出门好几天，县衙里肯定积攒了不少公务。再者说，我看魏举人家里好像有急事，您还是先去忙正事。呵呵，等什么时候咱们都有时间了，再一起叙叙，如何？！”

    “好吧，这趟青州之行多亏孙师爷了。”魏良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桃花岛能用如此低廉的价格买下来，里面也有人家孙师爷的面。再加上，人家大老远的陪自己去看岛，来回好几天，他要不有所表示，别说在孙师爷面前过不去，就是刘哥脸上也不好看。

    本来他和胜男商量，给孙师爷包个大大的红包，等吃饭的时候，趁人不注意塞给他。结果，被清风嗷嚎一嗓，酒局肯定摆不成了，他只得改变策略，从袖袋里摸出一个鼓鼓的荷包，借着错位的当儿，塞给孙师爷：

    “出门这些天，吃不好住不好的，魏某在这里谢谢孙师爷了！”

    孙师爷轻车熟的微微抬了抬宽阔的袖口，把荷包笼在手里，悄悄捏了捏，荷包的硬和体积很理想，心底里满意的点点头，脸上的笑更加灿烂，“呵呵，魏举人客气了！以后有需要孙某的地方，您尽管开口，孙某别的本事没有，在胶州这一亩分地上还是有点薄面的！”

    “好好，那魏某就先谢谢孙师爷了！”

    说着，他和二姐夫一起把孙师爷送上马车，看着他消失在街口。

    “南山？不就是你们的庄吗？”送走了孙师爷，钱仲凡见面前没有了外人，脸上挂着的那丝虚伪的笑容顿时消失，他有些担忧的问道，“还有那个道姑，她是什么人？不会是白莲教的吧，最近这些日，胶东这一片来了不少奇奇怪怪的道士、道姑，听说就是白莲教的余孽，你们怎么和她们有牵扯？”

    魏良揉了揉眉心，带着一丝疲惫的说道：“清风是我们上救的一个女道士，当时陈大人也在场，即使是白莲教的人，估计陈大人心里也有数！”

    “哦，那就好！”

    一听陈大人也知道这件事，钱仲凡便放下了心，跟着魏良一起走进客房。

    “什么？你说他们想要去我的南山打劫？”

    刚进门，就听到胜男不可思议的低吼声。

    “……是‘借’粮食！”

    胜男吼吧，屋里传出清风心虚的低声辩解。

    “哈？‘借’？凭什么？他认识我们吗？恩？”胜男被气得轻笑出声，她手指不断的敲着桌面，脸上也满是嘲讽的笑，“真是笑话，我家佃户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他说一句借用，我们就借？他们以为他们是谁，朝廷还是神仙？还是我李胜男欠他们的？”

    清风坐在胜男对面，低着头一言不发。当然啦，她不是不想辩解，实在是面对胜男的反问，她不知如何作答。

    唉，这话她都不好意思说，劫富济贫并没有错，但也要看“劫”的是哪个富呀。如果是为富不仁、祸害乡里的，这样的富人劫了，世人会交口称赞，说她们是义举、是大快人心；可如果人家是大善人、造福姓的话，再去打劫，那和普通的山匪、强盗有什么区别？！

    正是有了这种疑惑，清风开始对红莲教的主旨、教义产生了怀疑。再加上圣女的蛮横不讲理，以及忘恩负义的种种举动，让她陷入了反思中。

    而最后引发她彻底背离红莲教的导火，便是偶然间知道众教民为何千里迢迢、兴师动众的跑去历城的南山“借”粮食。

    “哦，也就是说，我没有好好照顾那位狗屁圣女，害她‘无奈’之下偷了我的马跑。而偏偏她偷了我的马之后却被我的马踩伤，害得她小腿骨折、又受了风寒，所以，当你们商议要找周围的富户‘借’粮食时，便第一个想到了千里之外的我的南山？”

    胜男听完清风的诉说，气得已经没有力气叱问，而是凉凉的用自己的话把清风讲的过程复述了一遍。

    “……是的。”清风也觉得没脸，她行走江湖十几年，见过不少无赖、骗，但像某圣女这样的人，还真是头一回见——受了人家的恩惠不思回报也就罢了，还反过来偷恩人的财物；偷了人家的财物也就罢了，却还因为被偷取的财物咬了手，反过来怪罪丢东西的原主人没有让财物乖乖的跟自己走？！

    唉，真是林大了什么鸟都有呀，为了让自己的良心不受谴责，为了保有自己的侠义初衷，清风先是尝试着和众人讲道理。

    “其实贫道也明白，她想去南山，正是听到你家相公和那个老爷闲聊时提到的什么‘以工代赈’，以及说起的自家山庄南山。还有便是那天喝的玉米地瓜粥很好喝，听说种起来也不难，如果交给教民们种，他们肯定会更加信服圣教。而这两样东西也是你们南山专有的，所以……”

    “哈，真是好笑。”胜男无力的摇摇头，“我真是吃饱撑的给她饭吃。哼，我要是把饭给街边的乞丐或者野狗，人家还能冲我感激的道个谢或者汪汪两声。没想到给了这位圣女，却引起了她对我家的垂涎？嗳，清风师傅，你确定她们这个教是‘救民于水火’的‘圣教’，而不是山贼土匪？！”

    “……”

    清风默然，她自己还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呢，如何回答胜男。

    “所以，你讲理她们不听，于是便自己跑来通知我们？”

    “对不起，恩人。贫道无能，劝了半天大家也不肯听。她们实在是被圣女描绘的场景迷惑了，一心一意想去‘借’能在干旱之地正常生长的粮食。”清风想起自己的遭遇，双眼里满是苦涩，“无奈之下，我只好先她们一步跑来通知你们，希望能来得及！”

    “也就是说，你来通知我们的上，她们也启程去南山了？”

    这时，魏良和钱仲凡在门外也听得差不多，对整个事件有了大致的了解。魏良便一把推开房门，面色不愈的问道。

    “是的！”

    清风也没办法，她这次是真的和红莲教决裂了，独自一人跑了出来，没有盘缠，也没有代步的马匹，速自然要慢于快马奔袭南山的红莲教民。想起这个时候，那些教民有可能已经到了南山，她的脸色也顿时难看起来，“不好，她们此刻可能已经到了南山。恩公，你们——”

    魏良来到胜男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随即抬眼看向清风，“她们去了多少人？”

    “我知道的有十一个人，因为其他的人还要参加五月在蓬莱的聚会。”清风满脸羞愧，不敢直视胜男夫妻的目光。虽然事情不是她干的，但和她也有关系，想到人家好心收留了自己，却落得如此下场，她便无地自容，“而且，在历城也有她们的教民！”

    “好，我们知道了！”胜男转过头和老公对视了一眼，“清风师傅，这次谢谢你了！”

    “小五，要不我去联系快马，你们赶紧赶回去？”

    皇帝不急监急呀，钱仲凡见魏良两口听说家里去了强盗，却不见一丝一毫的着急，便关切的说道。

    “姐夫，不用麻烦了。”魏良知道钱仲凡是真心关心她们，只是听了清风的话，他不认为此刻快马赶回去还能来得及，再说了，他出门前可是给南山安排了两批人马维护治安，如果再加上岳父的暗自保护，那就有股力量来守护。南山不能说是固若金汤，但也不是十几二十个毛贼所能侵扰的。

    另外，十六计有一计叫做“围魏救赵”，既然你们把主意打到了我的家园，那就不要怪我们直捣你们的老巢！

    几乎是一刹那间，魏良脑里便闪过好几个念头。想到最理想的计划，他转头对清风说道：

    “清风师傅，您不要叫我恩公了，上次在破庙中，您已经救我一次，咱们算是扯平了。这次您又冒险跑来提醒我们，虽然消息不及时，但这份情谊我们领了。只是，您把红莲教的计划告诉了我们，也就彻底得罪了他们，不知道您以后有什么打算？！”

    “这个……”

    不得不说，魏良的话触动了清风，她现在的确是有些进退两难：提醒魏良夫妻，是全了自己的报恩之意，却也是背叛红莲教的明证，估计她也上了红莲教的黑名单，以后再想恢复自由自在行侠仗义的日，将是一件很难的事。

    “魏某倒是有个主意，不知清风师傅是否感兴趣？”

    “什么主意？”

    清风听了魏良的话，连忙抬起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魏良。

    “在说之前，魏某有个问题想清风师傅。”魏良并没有立即说出答案，而是卖关的顿了顿，说：“接下来的日里，您是想继续漂泊江湖行侠仗义呢，还是找个僻静的安全之所潜心修道？”

    清风被问住了，犹豫了半天，问道：“行侠仗义如何，潜心修道又如何？”

    “呵呵，当然有区别，您问问自己的心，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魏良有点像午夜广播的知心大哥，用温和的声音引诱着某道姑。

    沉默了良久，清风终于艰难的开了口，“我累了，想找个地方收几个徒弟，踏踏实实的为当地的姓做点事情！”

    “好，那就好办了！”

    就等这句话呢，魏良听了清风的决定，双手猛地对击一下，略带兴奋的说道。

    接下来，魏良先是和清风交代了几句，然后便拉着她一起来到陈大人住的院落。

    话说陈大人来到胶州后，先是在附近的几个县镇微服寻访了几天，对邪教的举动一无所得后，有些失望的回到了客栈。

    魏良求见的时候，他正穿着便服，坐在窗边和刘鹏辉谈事情。

    “大人，卑职得到消息，似乎他们这次的目标是蓬莱，要不我和老带几个兄弟过去看看？”

    刘鹏辉被上次关帝庙遇险的事情吓到了，上便发急信回省府，调来十几个大人的亲兵。如今加上他们哥仨儿，足足有近二十个兄弟保护大人，如果抽调几个去海边办案，还有十来个人留守，大人这边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不妥。”陈大人摇摇头，脸上有些阴沉，“这些乱民不同以往，是有组织的一伙人。而且他们的警惕性很高，你看咱们走访了这么多天，却一点实质的消息都没有打听到。由此可以看出，他们是有制的邪教组织！”

    “那咱们也不能干等着呀……”

    正在这时，刘鹏举从门外通报，说是魏良求见。

    “魏良呀，让他进来吧！”

    陈大人听到魏良的名字，猛然想起他这个生办实事还是很有能力的。而且他在底层多年，对那些平头姓比较了解，或许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多会儿，魏良恭敬的走进来，只是身后还跟着一个眼熟的道姑。

    陈大人瞥了一眼衣衫有些破旧的道姑，眼中闪了闪，随即笑道：“魏良，找为师有什么事吗？你身后这位女道士看着很眼熟呀，不知是哪里修行的高人？”

    “回恩师，这位是清风师傅，关帝庙一夜她们也曾在那里投宿！”

    魏良先是给陈大人行了一礼，听到大人的问题后，这才恭敬的回答道。回答完陈大人的话，便转身提醒清风：“清风师傅，这就是我给你提起的山东按察副使陈壁陈大人。你把你知道的都告诉他吧！”

    清风闯荡江湖多年，自然知道按察副使是什么官职。另外过来之前，魏良对她交代了又交代，她更是知道这个人是确保她未来平静日的护身符。再加上，她过去也听说过陈大人的故事，知道他是位难得的清官、好官，所以，种种原因结合起来，她对陈大人还是非常恭敬。

    竖起手掌，清风郑重的对陈大人施了一礼，“贫道清风，见过陈大人！”

    “呵呵，清风师傅不必多礼。”陈大人虽然不知道魏良为何要带这个人来见自己，但依着他这些日对魏良的观察，知道魏良办事还是比较稳妥，也就没有直接开口质问他。

    他不问，并不意味着魏良不会主动解释。

    “大人，清风师傅无意间得知了一个消息，是关于红莲教的，生觉得事关重大，便——”

    “什么？红莲教？你真的知道红莲教的事？”

    “回大人，贫道有罪……”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有了清风的带领，陈大人顺利的带着大批官兵直奔蓬莱。而魏良夫妻并没有跟着掺和，而是各自骑着一匹马，星夜赶返回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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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貌似有奸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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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出门时的悠然惬意，骑着快马往回赶的魏氏夫妻，直接用实际行动诠释了那句成语——归心似箭！

    “老公，你说咱们南山不会有事吧？”

    边的小茶摊上，胜男和魏良停下来歇脚。为了保证两匹马的速和耐力，胜男甚至拿出用生命水泡过的嫩草喂它们。想起那些生猛的nc，以及自己美好的家园，胜男真是有些忐忑。

    “应该没事，除了我安排的两队人马，岳父也帮咱们暗中盯着呢。”魏良和李正义真正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但他总有种预感，他这个捕头老丈人，以及老婆的娘家李家，绝对不是表面上那样的简简单单。别看捕头这个职位很低贱，但一个家族能长达近年占据这个位置，那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实，对于家里，魏良更担心，他老娘和妹还在南山呢，谁知道那些披着“行侠仗义”伪善衣的乱民们，会做出怎样丧心病狂的事呢。

    “没错，你说的没错。”胜男的目光接触到魏良时，不意外的捕捉到他眼中的担忧，猛然想起自己似乎说错了话，便安慰道，“除了我老爹，还有馒头和悍马在家呢，它们比五个壮小伙还管用。你放心吧，姨娘和小秀儿不会有事的！”

    留下悍马和馒头，也正是为了替他们夫妻保护家园，照顾家人。毕竟比起普通人，通灵且战斗力强的俩动物，要强悍许多。

    “嗯，她们一定没事！”

    魏良不知是说给胜男听，还是劝慰自己，他用力的点点头，摸起盘上的肉馅儿大饼，大口大口吃起来，“老婆，赶紧吃，咱们争取天黑前到潍坊！”

    “好！”

    两口相互安慰着，抓起又凉又硬的大饼和包，拼命的补充着体力。

    就这样，魏良两口日夜兼程，半个月后，他们终于来到历城县。

    眼瞅着就要到家了，满脸风尘的魏良和胜男，顿时精神一振，经过短暂的休息后，给快要累趴下的马喂了生命水，他们也灌了两口，提了提精神，便又踏上了归程。

    “咦？这是？”

    只是当他们过城门的时候，却遇到了一批押解犯人的官兵。四五辆囚车里，胜男在狼狈的一堆人中，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哈，是那个圣女？！”

    听到老婆的“咦”声，魏良也把注意力转移到囚车上。当他瞧见某位熟悉的道姑后，脸上出现了一种古怪的表情，似笑又似哭，既解气又生气。

    “呵呵，老公，你说这算不算报应？”

    胜男嘴角上扬，几乎笑着把这几个字吐出来。

    而囚车里的某圣女，也看到了边围观的胜男夫妻，更瞧见了这两口笑得前仰后倒的开心样，心里的怒火与委屈顿时喷涌而出，双手用力挣着手上的铁链，“哐哐”的砸着囚车的木栅栏，尖声叫道：

    “都是你们，是你们害得我被抓，呜呜，我不想死，你们快来给官差说清楚，我们认识的，也是朋友吧。所以，我不是强盗，呜呜，我是被冤枉的，你们快点给官差说清楚！”

    认识？哈，胜男上扬的嘴角忍不住的直抽抽，这人脑没病吧，她抢劫了自己，破坏了自己的家园。虽然胜男还没有到家，对家里的损失还不了解，但既然是把人抓住了，肯定是抓了现行呀，否则按照中国人“捉贼捉赃”的惯性思维，她们如果没有出手打劫，官差也肯定不会动手的。

    人家抢了她的家，毁了她的东西，却还让她帮忙求情，如果这位圣女脑没病，那就是把她李胜男当傻瓜了。

    “啪！”

    回答某圣女尖叫的则是一记狠狠的鞭，只见一个高高壮壮的官差，手里抖着一根鞭，正恶狠狠的怒斥着某圣女：“大胆邪教叛逆，居然还敢在人前高喊‘冤枉’？”

    “行啦，老四，给她废什么话呀，像她这种造反的乱民，押解到京里不是千刀万剐就是腰斩，你和个要死的人较什么劲儿呀！”

    “就是就是，奶奶的，老见过笨的、也见过傻的，但像这些乱民如此白痴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嘿嘿，居然有胆跑去历城打劫，也不看看哪里是谁的地盘儿！”

    “老，别废话了，赶要紧！”

    骑着马的褐脸大汉，听手下越说越没有节制，险些把组织的秘密说出来，连忙催马来到近前，一挥鞭怒喝道。

    “哎哎，老大，马上赶。”深知自己失言的老，连忙露出讨好的笑，用鞭恐吓性的敲了敲囚车，有点迁怒的喝道：“都给我老实点儿，否则别怪爷爷不客气，走！”

    说话间，囚车队继续赶，十几名训练有素的官差骑着马分列囚车两边，小心的押解着。

    “老公，看啥呢，咱们赶紧进城吧！”

    胜男看足了笑话，调转马头准备进城，却发现自己男人正一脸沉思的目送着囚车。

    “没事，走吧！”

    魏良迎上胜男的眸，压下心底那丝怀疑，笑着说道。

    刚才的这些人绝对不是普通的官差，尤其是那几个骑马的头领，先不说他们通身的气势，单看他们的着装及装备，就大有来头——服飞鱼服，系鸾带，配绣春刀，这不就是传说当中锦衣卫的经典装扮吗？！

    话说他魏良自从来到明朝后，父母官见过了，省府要员见过了，监也有幸见了一回，唯一漏掉的明朝特产便是锦衣卫。这主要还是因为梅水地方小，治安又好，有普通的小捕快就足矣，所以像锦衣卫这种高级的特工人员，基本上没有来梅水的可能。

    只是，如果押解红莲教教民的是锦衣卫，他们是怎么来到的梅水。即使案发了，消息传到省府或者京里，也是需要时间的。而看他们脸上、身上并无风尘，似乎早有准备的样，那就只能证明，他们这次抓捕行动是有计划、有部署的。

    另外，魏良甚至怀疑，在历城甚至梅水，就有暗藏的锦衣卫钉。否则，他无法解释刚才见到的一幕。

    锦衣卫？魏良想到这个称谓后，心里莫名的一颤，回想起自己曾经帮杨知县隐瞒过的事，突然有种莫名的恐惧。

    要知道在明朝，锦衣卫可是恐怖的代名词呀，人家不是说了嘛，只有锦衣卫不想知道的事，还没有他们不知道的事。别说他和杨知县的事做得漏洞多多，就是非常隐晦的事情，只要锦衣卫感兴趣，那也能调查得清清楚楚。

    “怎么了，老公，你脸色不好。”胜男纵身上马，抓着缰绳回头招呼老公，抬眼便瞧见他脸色发白的样，“是不是赶辛苦了，要不咱们在城里休息一晚，明天再回家。反正乱党已经给朝廷抓住了，咱们早一天回去和晚一天回去，南山的状况也不会有所改变！”

    “哦，不用！”

    魏良抬起袖擦了擦脸上的汗，还好还好，他这次遇到了陈大人，并且间接的透露了一些情况，一旦事情哪天败露了，他还有人可以帮忙说话。

    想到外面的这些乱事，魏良更想家了，听到胜男的建议后，连忙飞身上马，扬起马鞭说：“走吧，咱们再加快点速，没准天黑前能到家呢！”

    “好！”

    见魏良恢复了常态，胜男也就没有再坚持，利的一甩鞭，和魏良一起快速的穿过县城，朝梅水的方向奔去。

    夕阳西下，两匹马劲头十足的奔驰在官道上，道两边的小麦也长了近一尺高，绿油油得一片，地头上，南山出产的大水车正静静的站在，似乎在守候着地里的庄稼。

    快马奔驰了一刻钟，魏良两口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南山。瞧着熟悉的家园，安静小院里袅袅的炊烟，魏良和胜男竟有短暂的沉默，两个人端坐在马背上，望着前面忙碌的人群发呆。

    “哎呀，魏举人、李捕头你们回来啦！”

    两个人正发着呆，一旁传来周福惊喜的声音。

    “小福，家里没事吧？”

    胜男先回过神儿来，她一偏身下了马，问着周福。

    “没事，就是有一伙儿乱民跑来捣乱。”周福几步来到魏良夫妻面前，先是躬身行了一礼，接着对胜男详细的汇报着：

    “……东家，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伙乱民，先是跑到咱们佃户家里鼓吹，说什么‘信了他们的教人人有地耕’，又说什么‘他们是圣教莲母派来拯救贫苦兄弟的’，说得咱们的佃户们一顿火大，抡着锄头便赶了出来……”

    “哦，咱们的佃户还挺懂道理呀！”

    胜男和魏良牵着马，一边慢悠悠的走着，一边听周福的汇报，其间不少佃户见到他们回来，热情的打招呼，他们也纷纷搭话。

    “那当然，咱们南山的佃户生活多好，可着历城找找吧，像东家这样仁慈的主家，能有几个？哼，我看这些乱民脑就是有问题，你说如果咱们这里的佃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他们跑来说这些混话估计还有人信，可偏偏咱们这里的佃户过得比一般有土地的农民还好，他们再说这些哪里还有人听呀……他们的话没有人听，他们也就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居然敢来南山打劫。哼，也不看看这是谁家的产业，不打听打听就敢捣乱——”

    “是官府把乱民抓住的吗？”

    魏良想起心底的怀疑，打断周福的话，问道。

    “没错，多亏了老捕头，他自从你们出行后，便派了不少人来南山巡逻呢。加上咱们的保安团和镖局的镖师，那些乱民连南山的大门都没有进去就被抓了个正着……”

    “咦，这不是五梅楼的小孔掌柜吗？”

    走进居民区，胜男眼尖的瞧见自己门前转悠着一个人，起初看着有些眼熟，仔细一辨认，却发现正是自己的合作伙伴。

    “对呀，上个月秀姐儿的铺出了点事，多亏了小孔掌柜帮忙呢。自那以后呀，他经常来咱们南山做客呢？”

    帮忙？做客？魏良没有发现，当他听到事关妹妹后，一对眉毛纠结成了一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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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秀姐儿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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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嫂，你们回来啦！”

    听说小秀的铺出了事，胜男正要开口问，这时，一个轻盈的身影从远处跑来。

    “小秀儿，你怎么出来了，家里都还好吗？”

    魏良心里正纠结小孔掌柜的别有用心，抬眼看到自己妹像只小兔一样，欢蹦乱跳的跑了来，连忙张开双臂拦住小丫头。

    而胜男，则悲催的被一个金黄色的大肉球扑倒在地，接着又被有些锉肉的大舌头袭击着面部、颈部和眼睛。

    “咯咯，还不是馒头啦，它刚才突然一阵闹腾，咬着我的裙就往外跑，可惜我也不懂猫语，哪里知道它急赤白咧的叫唤啥呢。”小秀一头扎进哥哥宽阔的胸膛里，记忆中的安全感顿时包笼着她。这时，她也看到了被馒头袭击的嫂，有点幸灾乐祸的咯咯笑道，“我听不懂它说的话，它就急了呢，对我不管不顾的便跑了出来。当时就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是南山又出事了呢，忙跟着出来，一出门才知道，原来是哥哥嫂回来了呢！”

    “馒头？！”

    胜男好容易从肥肥的猫爪下挣扎出来，两只手分别捏住馒头的两腮，语气不善的问道，“我留你在家就是让你好好看家护院，怎么又调皮啦？”

    “哼，人家还不是担心主人嘛。”馒头伸出胖胖的爪，象征性的拍了拍胜男蹂躏它的双手，不悦的说道，“可主人呢？先是狠心的把我和悍马丢在家里，一走就是两个月，好容易回来了吧，人家看着高兴便迎了出来，结果还被你骂。呜呜，人家的心受伤了！”

    “噗！”

    胜男被馒头哀怨的表情雷到了，连忙坐起来拍拍胸脯压惊，“好好好，是我的错。对了，家里这次没事吧？”

    “切，也不看看是谁在保护家园呢，怎么会有事？”

    馒头一撇嘴，两只大大的猫眼里满是自得。

    与此同时，像印证馒头的话一般，小秀挣开哥哥的怀抱，带着一丝腼腆，细声细语的说道，“哥哥，咱们家前些日来了暴民，多亏保安团、威远镖局的镖师和嫂留守的捕快们守护呢，当然还有孔掌柜……”

    “小孔掌柜？”

    魏良轻轻的吐出这个称谓，目光却带着一丝不善的投向朝自己走来的孔掌柜。

    “对呀，上次我的铺被方师爷为难，多亏了孔掌柜打那里经过，出手帮我打发了方师爷一伙人。”小秀儿眼角的余光瞧见孔掌柜正慢慢走向自己，便低垂着头，双颊红红的小声说道：“这次南山来了暴民，他们虽然没有闯进院，但把外面的庄稼祸害了不少，事后咱们的佃户人手少又忙不过来，又是孔掌柜从自己的庄调来了人，帮咱们的佃户补种庄稼呢。哥。”说道这里，小秀儿悄悄的拉了拉魏良的袖，低声道：“人家帮了咱们这么多忙，你可要好好谢谢他呀！”

    “什么？你说方师爷为难你？”

    小秀儿说了一大通，魏良耳朵里只听到了一句“铺被方师爷为难”，心里的火如同浇了柴油一般，“轰”的一声着了起来。至于小秀儿后面的话，他反倒没有怎么挺清楚。

    “没错，魏举人，那件事发生时，孔某也在现场。”小孔掌柜见到魏良后，精明的他早就注意到魏良眼里的不善和质责，便没有接着小秀儿的话茬说，而是把魏良的注意力引到秀姐儿被欺负的事情上，争取让自己在魏良面前有个好印象。

    “相公，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要不你和小孔掌柜去书房谈？”胜男听到小秀儿被姓方的欺负后，心里也一阵火大，她放开馒头，神色严肃的说道，“或许，咱们这次出行的日久，县城发生了不少的事，你还是和孔掌柜好好谈谈？”

    顺便也问问他是不是真的对小秀儿有意思，胜男剩下的这句话并没有说出口，而是给了魏良一个暗示的眼神。

    “好！”

    魏良点点头，脸上写着一句“你放心，我明白”，转身对孔掌柜拱手道，“孔掌柜，走吧，咱们‘好好谈谈’吧！”

    听出魏良的话里有话，小孔掌柜脸上闪过一抹笑意，也抬手回了一礼，“请！”

    说着，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小院。

    “嫂，哥哥和孔掌柜的表情和语气好奇怪呀。”话说在场的人都相互说着隐晦的暗语，大家也似乎都能明白彼此的意思，唯一摸不到头脑的便是单纯的小秀儿，她拉起馒头的肥爪，歪着脑袋不解的问道，“他们是不是说了什么？我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呀！”

    “呵呵，不明白就不明白，只要你哥哥和我明白就成。”胜男摸了摸小姑的头发，论表面上的年龄，她似乎比小秀大不了几岁，但心态上，多活了一世的胜男，总感觉小秀儿不是她的小姑，而像是她的女儿或者后辈，她几乎是看着小丫头长大滴。

    如今，当年那个咬着手指垂涎糖人的小丫头，终于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娉婷少女，也要谈婚论嫁了呢。

    “哎呀，嫂好讨厌！”

    或许是胜男的眼神更奇怪，小秀儿突然明白什么似地，小脸羞得通红，丢开馒头自己跑回了家。

    “东家，这些东西放哪儿？”

    身后，周福抱着几个木盒，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

    “哦，给我吧。”胜男指了指自己身前的空地，示意小福把东西放下，然后继续吩咐道，“这次暴民的事我和魏举人也知道了，佃户们的损失我们也有所了解，这样吧，你去告诉佃户们，所有被乱民祸祸的庄稼地，全部减租一半儿，有损失严重的，你再另作统计，我会酌情减租的。”

    “嗳，好，谢谢东家！”

    周福一听，忙替所有受害的佃户向胜男道谢。刚才他去官道帮东家拎东西的时候，旁边的佃户还在发愁：地里的庄稼被乱民祸祸了不少，今年的租可咋办？！

    按说，以南山佃户们这两年的积蓄，这次的损失倒还没有让大家倾家荡产的地步，但也多少有些伤筋动骨，一个弄不好，两年的辛苦劳作全都赔上了。

    现在好了，东家还没有进门便发了话，这下大家应该能过眼前的困境了。

    回到熟悉的家，胜男先是去梳洗了一番，换了套干净的衣服，身上的风尘被一扫而光后，这才拎着一买回来的礼物来到田姨娘的小院。

    晚上，送走了孔掌柜，魏良也连忙来到田姨娘这里，给老娘请安。

    一家人先是互道了平安后，这才详细说起分手后各自的生活。

    听完魏良一上的惊险故事后，田姨娘嘴里的“阿弥陀佛”就没有断过，小秀儿也是听得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扬眉，完全被哥哥嫂的故事迷住了。

    说道最后，魏良突然换了个话题，“姨娘，您看五梅楼的小孔掌柜人怎么样？”

    “孔掌柜？恩，挺好个人，又年轻又有本事，能经营这么大一个酒楼，可不是一般的人呢。”田姨娘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夸口道，“还有呀，我还听人说，孔掌柜是那边孔府的人，虽然不是近支，但也能续上关系。如果你和他好好相处，兴许还能通过他认识孔家的人！”

    田姨娘还是老样，句话不离儿。但凡是能帮到儿，她怎么着都行。

    “那，如果把小秀儿许给他，您看成吗？”

    魏良对于田姨娘的小算计，并没有多加评论，而是直接把和孔掌柜说定的事讲了出来。

    “把小秀儿嫁给孔掌柜？”

    很显然，田姨娘并没有往这个方面去想，她楞了楞神儿，随即把目光投向小秀儿，直白的问道：“秀姐儿，你看呢？”

    “哥~~姨娘~~”

    小秀儿听了这话，脸上红得像盛开的玫瑰花，耳朵也羞得通红，她跺了跺脚，娇嗔道，“你们，你们怎么……”

    “呵呵，小秀儿，你也不小了，咱们家情况特殊，哥哥和嫂也是真心希望你能嫁给自己相中的人。屋里没有外人，你也别不好意思，如果同意的话，哥哥就同意他的求亲！”

    魏良和小孔掌柜的谈话很顺利，至少对孔掌柜而言，绝对是令他满意的结果。事后，魏良也承认，孔掌柜和小秀儿倒也蛮合适的。想到孔掌柜本身的优势和小秀儿的缺点，魏良渐渐觉得这件婚事很般配。

    当然，他看着好未必就真的好，至少还需要小秀儿的同意。

    “那个……”虽然魏良说的也没错，在座的不是她亲娘，就是她亲哥，还有一个当亲姐姐一般相处的嫂，但人家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呀，那么羞人的话她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哦，我知道了，相公，看来小秀儿瞧不上孔掌柜呀。”胜男已经看出了小秀儿的意思，故意说着反话逗她，“不过，孔掌柜的身份的确差了点，咱们秀儿可是堂堂举人老爷的亲妹，怎么能嫁给一个掌柜的？！小秀是到了说亲事的年纪，但也不能草率呀，我看还是托我娘帮忙找找看，我记得县衙还有几个年轻的小吏，条件也不错哦！”

    “嫂！”小秀儿听了胜男的话，羞红的俏脸唰得变得惨白，她甚至带着哭腔说：“我不嫁，我、我谁也不嫁！”

    “难道小孔掌柜也不嫁？”

    “这个，那个，我、我听哥哥和嫂的！”

    话音未落，小丫头捂着脸跑回了自己的屋。

    “好，知道了，就小孔掌柜了！”

    魏良和胜男目送小丫头离去，异口同声的说道。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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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材必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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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你和小孔掌柜怎么谈的？”

    回到自己的小院，胜男拉着魏良来到客厅的圆桌边，开始逼供。

    “嗯，也没有怎么谈。”魏良揉了揉眉心，这一上光顾着赶了，吃没有吃好，睡也没有睡踏实，回到家里，还一堆事儿等着，他真是有几分累了。听到老婆的问题，他便大致的把自己和小孔掌柜的话说了说。

    “哦，也就是说，小孔掌柜的身家还不少，能配上咱们家小秀儿？”

    胜男见老公都有了黑眼圈，便从茶盘里取出一个干净的杯，给他倒了一杯生命水递过去，“老公，先提提神吧！”

    从胜男那里，魏良也知道了生命水的神奇，经过这次旅游后，更是亲眼见过生命水的神效。他正好也口渴的厉害，便接过杯，咕咚咕咚了一饮而尽。

    放下杯，擦了擦嘴边的水，这才慢慢的点点头，“嗯，是不少，五梅楼里有他两成的份，另外在玫瑰镇，他还有一个二十亩左右的庄，庄里的地也不错，去年还获得了大丰收。除了这些，他身边还攒了四两银，成亲买新房都有富余。”

    “而且，小孔掌柜虽然是个生意人，但毕竟是孔府的人，多少有点地位。在某种程上更代表了孔府在梅水的势力，别说咱们不敢轻易招惹，就是杨知县见了他，也要高看孔掌柜一眼。否则，他也不会喝退了找茬的方师爷！”

    说道最后一句话时，魏良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知道方师爷一直对自己不友善，但两个人都还顾及着最后的一丝脸面。没想到，他才出去短短几十天的时间，方师爷竟敢直接找到他家小妹。

    挑衅，这绝对是红果果的挑衅！

    “对了，那个姓方的都干了些什么坏事？”

    胜男听了魏良的话，也想起了刚回来时从周福那里听来的问题。因为忙着说小秀儿的亲事，也就把这件事丢在了一边。如今亲事已经定了下来，只等魏良回家告诉魏老爷一声，然后再通知孔掌柜请媒人来提亲。

    如今大事忙完了，其他的事也要拿出来解决一下，否则小事便会拖成大事。

    “哼，还不是以为我魏某人落了榜，成了无威胁的小举人。而他方师爷，论身份也是堂堂举人，论关系，更是杨知县的亲亲表哥，怎么甘心被我这个魏小举人一直压着？”

    “压着？你不是都离开县衙了吗，怎么还压着他？”

    胜男有些不解，如果说方师爷嫉妒魏良，那还说得过去，怎么还牵扯到“压着”？！

    “嘁，还不是名声惹得祸。”魏良冷冷哼出这句话，想起小孔掌柜的转述，脸上竟也露出一丝自负的笑，“我魏某人虽然在县衙待得时间并不长，但先是改革了班捕快，接着又帮杨知县赈济了灾民，还有十几件大案要案，也是经由我的验尸之法才破获的，这一笔又一笔的事迹，岂是他一个除了使坏设计人家打官司的方师爷所能比拟的？！”

    没有对比，人们永远不知道两个人的区别。

    这话还要从上个月说起，上个月中旬，梅水城北的梅山寺出了人命案，作为刚刚上任的刑名师爷方师爷便带着马快们赶了去。可惜方师爷虽然顶着刑名师爷的名头，熟读大明律，对验尸却是十窍通了九窍，唯有一窍不通呀。

    而县衙的老仵作，也早就在魏良上任后便回乡养老了，偌大一个梅水加玫瑰，愣是没有一个懂得如何验尸的人。于是，案拖呀拖呀拖，直到苦主梅山寺的主持受不住，托人从历城县请来了仵作，案才勉强破获。

    案虽然破了，可是这件案却揍趴下了不少捕快。原因很简单呀，方师爷虽然不懂验尸，但懂得用“比限”挤压捕快们。天一个比限，案没破，办案的捕快棍打之；五天一个比限，案依然没有破获，新接手办案的捕快杖责之；七天一个大比限，案还是毫无头绪，再次接手的捕快重罚之……

    可以说，整个县衙，除了老捕头李正义和几个新进的小菜鸟，从马快到步快，个个都领了方师爷的板。

    于是，被方师爷杖责过的捕快们便暗自恨上了某师爷。恨的原因就更简单了，因为案之所以没有破获，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连受害人是自杀还是他杀都不知道，如何去破案？！

    明明是刑名师爷无能，却把捕快们推出来当替死鬼，白白挨了一通打，搁在谁身上谁也不乐意呀。

    而此刻，被方师爷打得回家养伤的某捕快，看着前院魏姑娘和李捕头开的铺，突然吐出一句话，“呜呜，要是魏师爷在，就好了！”

    其他的难兄难弟听了这话，心里大呼“没错”，而且迅速的把这句话经过反复加工后流传了出去。等传到方师爷的耳朵里时，这句话便成了，“方举人不如魏举人，还是请魏举人回来当师爷吧！”

    听了这话，方师爷当场就怒了——谁说的，这不是胡说嘛，他哪里不如那个靠老婆养的魏良？！

    当一个人陷入愤怒时，便会作出端的报复行动。方师爷也是凡人，自然不会例外，他怒完之后，便开始琢磨要让魏良好看，并没有去想，这事儿关人家魏良什么事？

    话又不是魏良说的，事又不是魏良做的，难道就因为被人念叨几句，就成了被报复的对象？！

    魏良讲到这里时，也有些冤枉，“老婆，你说咱们冤不冤呀，这都躲出去了，人家还不依不饶！”

    “嗯，这个姓方的，是该好好敲打敲打了！”

    胜男忍着性把故事听完，眉毛紧紧的皱在一起，她冷然道：“上次流言的事，我还没有找他算账呢，没想到他居然还敢找上门来，最最可气的事，他找寻的目标还是小秀儿！”

    这点是绝对不能原谅的，胜男和魏良不同，她是个女人，更多的是用女人的心态去衡量整个事件。如果不是小孔掌柜及时出现，就算是小秀儿没有吃亏，她的名声也算毁了，再想嫁个清白的好人家，根本就不可能。

    说起方师爷的行动，倒也简单，他想报复魏良两口，但根本就找不到人。去南山捣乱吧，人家南山聘请的保安、镖师什么的，比县衙的捕快还多呢，身手更是了得，就他那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身板儿去了也是白给。

    可就这么放弃吧，他也不甘心。经过连续几天的观察，他发现，魏良的亲妹在县城里开了家布艺店，每个月的六九都会来铺察看生意，身边也只有两个保安护着。

    这可是个机会呀，如果他把魏良的妹搞到手，那魏良还不——嘿嘿嘿，方师爷想到这个美好的场景，他就精神气爽，笑得猥琐无比。

    有了计划，剩下的便是行动。本月的初九，小秀儿照常去铺巡视，两个保护他的保安则守在店门口，见此情况，早就守候在店门口的某师爷便迅速的进了隔壁的糕点铺，然后经由糕点铺的小门溜到布衣坊（布衣坊是男宾止步滴！）。

    孤男寡女，就算他什么都不干，只要他方某人从店门大摇大摆的走出去，那秀姐儿的清白也毁了，除了他，谁也不会要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家里不受宠的庶女。

    计划很顺利，可惜变化也不少，方师爷唯一漏算的便是小秀儿有了倾慕者，他在观察小秀儿的同时，那个倾慕者也在一旁瞅着，于是，在尴尬的时刻，小孔掌柜出现了。

    “没错，老婆，你说的没错。”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猛然明白这里不是前世，而是对女人非常严苛的大明。更明白了方师爷的阴险用心，靠，这个禽兽，原来打得是这个主意，魏良狠狠的咬了咬后槽牙，发狠道：“老婆，这次绝对不能放过姓方的！”

    “那当然！”

    胜男也用力的点点头，她手上可是有不少方某人的小辫呢，待会儿她可要好好找咦找，看看哪个既省力见效又快。

    第二天，魏良陪胜男回县城，胜男去县衙销假，而魏良则去了五梅楼。

    中午，经过一番商讨，小孔掌柜和魏良基本把亲事谈定了，只等魏良回老家禀明老爹，小孔掌柜便遣媒人去提亲。

    “哟，这是谁呀，快看看，这不就是咱们的‘小宋慈’魏良魏举人吗？”

    魏良他们正说得热闹，身后却传来一声恶心的小尖嗓儿。

    “呵呵，魏举人，您回来啦，哎呀，其实您也不必专程躲出去，不就是没有考中进士嘛，犯不着这么失魂落魄！”

    魏良的不回应，让方师爷愈加狂妄，他几乎忘了，魏良好歹也是举人，并不是可以随意欺压的平民。

    “方师爷何处此言呀，您这个举人还好好在梅水逍，我为什么要躲出去呢？”

    魏良忍住胸中的怒火，挂着一丝浅笑回过头，略带嘲讽的说道。

    “你？”险些忘了，他方某人也是举人，方师爷发觉自己的言辞失误，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你不说，我还有话说，魏良冷冷一笑，“古人云，‘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你怎么就知道我出去是为了‘躲’？！”

    “哈哈，没错没错，好一个‘我材必有用’，我刘老的兄弟岂是一般的酸腐人？！”

    魏良的话音刚落，店门口传来爽朗的笑声，一个黑壮的男在胜男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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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魏良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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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是什么东西，敢在本师爷面前放肆！”

    方师爷被魏良一通挤兑，有点恼羞成怒。只是魏良和他的身份相同，都是举人，再加上魏良还有个母大虫的老婆，方师爷多少有些忌惮。如今见到一个黑壮的普通汉走了进来，居然还没有眼力见儿的插嘴，方师爷那一肚的怒火便有了发泄的对象。

    “嘿，你又是什么东西？敢在你刘爷面前装大爷？”

    刘鹏程听了方师爷的话，先是故意瞟了躲在他身后的胜男一眼，接着嘿嘿笑着嘲讽道。

    “我、才不是什么东西，本人是堂堂梅水县衙的刑名师爷！”

    方师爷没想到自己找的发泄对象，居然敢还嘴，一时气急，不经大脑思考的便说出这么一句经典的话。

    “噗——”魏良两口喷了。

    “哈哈，你也觉得自己不是东西呀！”某老见对方钻了自己的套，更是笑得无比豪爽。

    “你，你。”方师爷快要被气晕了，这是怎么啦，想他一个讼棍出身的明流氓，靠得就是嘴皮利，怎么今天却被个憨傻的大汉绕了进去，简直、简直就是耻辱呀。难道是舒服日过久了，忘了本？！

    颤抖的手指在刘鹏程面前晃了晃，方师爷腮帮上的肉直抽抽，对两个心腹捕快喊道：“这个混蛋居然敢侮辱本师爷，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呀，还不快去！”

    两个小捕快也是刚刚进补上来的，对提拔自己的方师爷绝对是言听计从。听了主的话，两个人一个抽出铁尺，一个拔出腰刀，话也不问的就冲向刘鹏程。

    “住手！”

    魏良正要起身拦阻，身侧的小孔掌柜开了口，他满脸不愈的走到方师爷面前，冷冷一笑：“呵呵，方师爷好大的官威呀，怎么，您也要在我这五梅楼练场？！”

    “呃~~”当见到小孔掌柜板着的面孔时，方师爷才猛然发觉，他怎么又犯了一个错误，居然敢在五梅楼捣乱？！

    表哥千叮咛万嘱咐，说梅水是杨知县的地盘不假，但有两个人绝对不能轻易招惹，否则轻则官位不保，重则性命堪忧。而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五梅楼的掌柜。上次在布衣坊，他已经得罪了孔掌柜一回，如今，他又跑到五梅楼来捣乱，还打算在楼里干架，这岂不是老寿星吊颈——嫌命长嘛。

    想到这里，他扭曲的面孔上，用力扯出一抹算是笑容的表情，“那个，多日不见，孔掌柜一向可好！”

    “好，怎么不好，只要您方师爷高抬贵手，放‘小的’一马，‘小的’会更好！”

    小孔掌柜皮笑肉不笑的瞥了一眼面部中风的某师爷，然后不屑的仰过头，用力朝胜男使眼色，那神情仿佛在说“快点走，快点带这位兄弟走”。

    可惜，胜男似乎看戏看得正爽，根本就不理会孔掌柜善意的提醒，而是一脸不知何意的迷糊模样。

    “呵呵，孔掌柜说笑了，说笑了。”方师爷听出小孔掌柜的言下之意，讪讪的赔笑道，“误会，这都是误会，我们是来吃饭的，对，是来吃饭的！”

    说着，他冲着两个捕快使了使眼色，示意他们随时关注着面前这个黑脸大汉，一旦他离开五梅楼，就立马跟出去，好好教训教训他。

    哼，五梅楼有孔家的背景，他不敢招惹，但一个平凡的粗汉，他如果也任由他在自己面前大放厥词，那他这个刑名师爷也就不用混了，直接回家当讼棍好了。

    “唉，还以为有好戏看呢！”

    胜男见方师爷在小孔掌柜面前装了熊，心里闪过一丝遗憾，随即想到刚才小孔掌柜的回护，越发觉得这个人可交：他并不认识刘哥，却只因为这个人是和自己一起进来的，便想着帮他，恩，是个不错的人，还真能配上我家小秀儿。

    转眼间，一场闹剧被小孔掌柜强势的压了下去，看热闹的众人也纷纷散开，各自食不知味的吃着自己的饭，眉眼间却都是对吃瘪的方某人的幸灾乐祸。

    刘鹏程对这些并不在乎，他好哥们的拍拍小孔掌柜的肩膀，似乎对他刚才的善意提醒很满意，接着大步走到魏良面前，坐下，从筷笼里抽出一双筷，在袖上擦了擦，然后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哥，您怎么来了，恩师呢？”

    见刘鹏程吃得差不多了，魏良连忙起身给他倒了一杯茶，递到他面前。

    “嗝~~”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刘鹏程拍了拍鼓鼓的肚，接过茶杯，笑道：“当然是有好事啦，你小，就兊茸虐桑

    “等着？等着什么？”

    胜男去方师爷的包间下了点料，转了一圈回来，正好听到刘鹏程的最后一句话，便疑惑的问道。

    “嘁，不告诉你！”刚才胜男瞧好戏的热情，着实碍到了刘鹏程的眼，他冷眼瞧了关切的胜男一眼，拒绝提前透露答案。

    “呃，不是吧。”

    胜男当然知道刘哥在郁闷啥，只是，她听到方师爷侮辱她家老公，心里忍不住嘛。而自己的身份又敏感，不好亲自动手，只好借刘哥来气气方师爷咯。可，刘哥也忒记仇了吧，为了这么点小事，他就如此回敬，还是不是大男人呀？！

    “就是就是。”刘鹏程吃饱喝足，抹了抹嘴角，随即站起来，“吃饱了，走吧！”

    “哥，去哪儿呀？”

    刘鹏程和胜男打嘴仗的时候，魏良并没有开口，心里正在琢磨是什么好事。难道，难不成是那件事？他想起上和陈大人下棋时，陈大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心里忍不住一阵狂喜。

    “跟我走就成！”

    也不知是真的生了胜男的气，还是故作神秘，对于自己的来意和目的地，刘鹏程就像个闷葫芦，问什么也不说。

    无奈之下，魏良两口结过饭费后，便怏怏的跟在刘鹏程的后面，走出饭店。

    只是，他们并没有留意，在身后还跟着个鬼祟的身影。

    五梅楼外的大街上，方师爷带着两个捕快一脸欠揍的站在魏良人面前。

    “哼，原来是你们！我刚才还纳闷呢，是谁吃了熊心豹胆，居然敢挑衅我方师爷。魏良，李胜男，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呵呵，方师爷，您说什么呢，卑职不明白！”

    胜男冷冷一笑，脸上却没有丝毫表露的问道。

    “不明白，哼，那我就让你们明白明白！小赵，小方，还不上！”

    说着，方师爷一挥手，吩咐两个捕快朝对面个人冲去。

    两个捕快都是胜男出行后新进的，当捕快之前干得都是杀人越货的黑心买卖，也不知道怎么和方师爷搭上线，摇身一变，老鼠成了猫，匪人当上了捕快。

    进衙门的时间短，又是方师爷亲手提拔的，所以这两个人除了方师爷的话，别人的吩咐一概不理。

    方师爷一声令下，两个捕快忙移动身形准备动手。

    就在此时，街口匆匆赶来一大队人马，后面轿里，杨知县扒着轿门对方师爷喊着，“住手，你们都住手，万万不要惊扰了贵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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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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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重回玫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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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爷大驾光临，下官未曾远迎，还望爷宽恕则个！”

    杨知县急匆匆的下了轿，毕恭毕敬的朝刘鹏程施礼。

    说起来，刘鹏程身上并没有官职，杨知县却是朝廷认证的七知县，为官的他却对一介白丁刘鹏程行礼，道理上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俗语常说“宰相门前七官”，陈壁虽然不是宰相，但却是握有实权的一省高官，而作为他的贴身近侍，可比杨知县这个七官尊贵多咯。

    比起去年主管政，今年陈大人职位变迁，在本省诸多地方官心目中，地位更是提升了不止一点半点。开玩笑，陈大人现在可是监管地方官绩效的钦差呀，不想要前程和性命的人才会得罪他呢，但凡是想保住乌纱帽、保住锦绣前程的，哪个不想好好巴结陈大人？

    所以，这也就不难理解杨知县对刘鹏程的恭敬了——在陈大人的心腹面前得了好，也就等于在陈大人面前挂了号一般，即使不能高升，也不会丢掉前程。

    “则个？哼。”刘鹏程瞥了眼一躬到底的杨知县，又瞅了瞅旁边小脸儿煞白的某师爷，冷冷笑道：“我一个粗糙汉，无官无爵的，哪敢劳动杨大人的尊驾？别说远迎了，您只要稍微抬抬手，让刘某在梅水不被欺辱，那就算照顾刘某了！”

    “这……这……”杨知县听了刘鹏程的嘲讽，脖上的冷汗滴答滴答的往下淌，想起刚刚在轿里看到的一幕，他恨恨的把目光投向旁边畏缩的方师爷，怒斥道：“方敬亭，是不是你冒犯了刘爷，还不快给刘爷赔罪？”

    “这个，那个。”方师爷嘎巴嘎巴嘴，见表哥真的发火了，也不敢解释、回嘴，连忙转身面向刘鹏程，抱起拳头见礼道：“小的不知贵客身份，言语之间多有得罪，还望刘爷恕罪！”

    “哦，那照你的话说，如果今天冒犯堂堂方师爷的不是刘某人，而是普通的姓，那你就会恨恨打击报复了？”

    刘鹏程并不鸟方敬亭的赔礼，眼睛瞧着杨知县，凉凉的说道。

    “大胆方敬亭，身为本官的师爷，不思好好为官府效力，却假借本官的名义，作威作福、为祸乡里，简直就是狂妄之，来人，还不把方敬亭押回县衙！”

    杨知县听了这话，暗自叫苦，惨咯，这下撞到枪口上了。要是方敬亭欺辱“姓”的事传到陈大人耳朵里，他这个知县也就当到头咯。想到自己或许会被连累，杨知县看向方师爷的眼神带了一丝狰狞——该死的东西，自从提拔他当了师爷后，一件有益与自己的事也没有做，反而天天给他惹麻烦。哼，这次顺利过关还则罢了，如果他杨威的仕途因此受牵连，看他怎么收拾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

    “表哥，哦，不，杨大人，我、小的知错了，还请您饶恕呀！”

    方敬亭感觉到杨知县身上散发的危险气息，心里一惊，连忙匍匐在地上求饶道。

    这时，看了半天戏的胜男却突然开了口，她拱手对刘鹏程说道：“刘爷，俗话说‘不知者不罪’嘛，方师爷年轻气盛，言语上冒犯了您，您就看在杨大人、看在您兄弟魏良的面上，放过方师爷这一回吧。”

    “恩？”刘鹏程显然没有明白胜男的意思，这个方敬亭不是处处和魏良作对吗，这次他好容易逮到了把柄，正准备好好收拾收拾他呢，怎么偏偏是胜男开口求情？！

    “没错，刘哥大人有大量，还是放过他吧！”

    不愧是两口，魏良听到胜男的话之后，心头微微一转便明白了她的意思——绝不能如此轻易的放过方敬亭！

    他们之所以求情，道理简单的很，因为单看这次方敬亭的过失，说大也不大，不过是意图殴打一个无官职、无功名的白丁罢了，说破大天去，顶多也就是有些盛气凌人、狂妄轻率，根本就不是什么大罪。

    杨知县为了平复刘哥的火气，大不了把方敬亭就地免职，但对他本身并没有什么损失。人家还是堂堂举人，还能做讼棍害人。

    而以魏良夫妻对方敬亭的怨恨，仅仅一个免职并不能消除，最好是能让他身败名裂，再也不能作恶！

    为此，胜男才站出来帮方师爷说好话，顺便也卖给杨知县一个人情。

    “那好吧，这次的事情就算了。”刘鹏程还是不明白这两口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既然魏良都开了口，他也不好把事情做得绝，“不过，如果还有下次的话，就算是我魏兄弟来求情，我老刘也不饶！”

    “谢、谢谢刘爷，谢谢魏、魏举人！”

    方敬亭被吓得腿都软了，最后听人家放过自己了，连忙结结巴巴的冲着两个人道谢。

    “刘爷，不知您大驾光临，是否有需要下官效劳的地方？”

    示意身边的捕快把方师爷和两个捕快带走，杨知县用袖按了按额上的汗珠，忐忑的问道。

    “当然有事，走吧，杨知县，咱们去县衙说！”

    “嗳，好好！”

    杨知县一弯腰，请刘鹏程走在前面，而他则恭敬的跟在后面。

    傍晚，魏良和胜男兴高采烈的回到南山，自个儿的房间也没有回，直接跑到田姨娘的小院。

    “啥？你说啥？”田姨娘显然被儿、儿媳的话惊喜到了，竟有些不敢相信，双手紧紧的握着佛珠手串，结结巴巴的问道：“少奶奶说的可是真的？我儿要当官了？”

    “没错，姨娘，陈大人举荐儿做玫瑰镇的八县丞，不日吏部的任命书便会下达，到时，咱们就能重返玫瑰镇了！”

    田姨娘闻言，嘴角忍不住的上扬，划出一个类似笑的弧，可眼角却吧嗒吧嗒的流着眼泪，“这是真的？我儿真的当官了，真的要当玫瑰镇的父母官了，真的要带着俺衣锦还乡了？”

    “没错，是真的！”

    魏良见到田姨娘的表情，想起亲娘过去受得苦、遭的罪，眼睛涩涩的，心里也忍不住的酸楚。

    “呜呜，我儿真的当官了！老爷，老爷，您听到了吗，我的儿要当官了！”

    田姨娘再也控制不住了，右手成拳抵在胸口，跌跌撞撞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只留给儿儿媳几声忍了一辈的痛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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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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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开门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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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要去玫瑰当县丞啦！”

    静谧的初夏，这个消息如同平地一声响雷，炸响在昏昏欲睡的众乡亲们的耳朵里。

    魏良何许人也？

    四里八乡的年轻人满脸崇拜的说，“魏举人简直就是我们的偶像呀，自幼离家出走，单枪匹马的闯荡梅水县城，楞是成了县衙一人之下人之上的师爷。如今，更是了不得，以举人的身份，竟然当上了玫瑰镇的县丞，偶像、偶像呀！”

    镇上的举人、秀才们，则满脸醋味的撇嘴，“哼，不过是有贵人相助罢了。否则，论身份，咱们和魏良一样都是举人，怎么就单单他当了补了实缺儿？我看呀，要不就是他给陈恩师送了大礼，要不就是他那个母老虎的老婆威胁陈大人了呢！”

    而附近的老人们，尤其是有成年儿的父母们，真是恨不得魏良是自己的儿，满脸羡慕的说：“哎呀，看看人家魏举人，自己中了，个儿也个顶个的聪明。两个嫡就不用说了，个个都是秀才。尤其是这个少爷呀，简直就是曲星下凡呀，这才几岁，就中了举人，当了大官，以后肯定能进京城当官呢！”

    听那口气，活似自己也魏家人，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全然忘了，几个月前，知道魏良落榜后，自己曾经说过的风凉话。

    只可惜，当魏良的家人那是不可能啦，不过，可以投入魏府当奴仆呀。哎呦呦，想起来了，当初魏举人被嫡母、长兄不容，分家的时候，可是一个魏家的下人也没有分到咧，听说，现在的南山只有两个买来的粗实婆，连个丫鬟都米有呢！

    米有丫鬟、米有小妾，啧啧，好呀，真是好消息！魏举人年少有为，家里也只有一个母老虎一般的老婆，如果有个温柔体贴的小妾或者通房，那、那岂不美哉……

    有了这种想法，去投奔魏良的乡民中，竟然有分之一的家人都有个十二岁的小姑娘，真是司马昭之心胜男心知呀！

    此刻，胜男头疼的看着院里熙熙攘攘的一堆人，脑被这些人唧唧歪歪的吵得只疼！这些还不够，耳边的老娘也嘚啵嘚的说得尽兴。

    “小五呀，听娘一句劝，这男人呀哪个不是妻四妾的，与其等姑爷被外面的狐媚迷住，还不如你主动给他纳个小妾，知根知底儿的，也好拿捏不是？”

    “娘，你姑爷不是一般的男人。”胜男扶额，苏氏到底是不是她亲娘呀，怎么魏良补缺的消息一传开，她老人家什么也不帮忙，却跑来给女婿纳妾？唉，胜男无奈的叹口气，劝着老娘：“再说了，君既无心我便休，他魏良敢纳妾我就休了他，哼！”

    “……”苏氏愕然，她张着嘴，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一脸狠然的女儿，结结巴巴的说：“小五，你、你怎么敢这么说？什么休呀休的，女婿如今当了官儿，虽然只有八，但自此你也是堂堂魏孺人，怎么还如此口无遮拦？！”

    呜呜，都怪大爷，好好的女儿教成了男人婆，你看看明明是个女人家，却整天穿得男不男女不女的，胭脂水粉、绢花朱钗一样都不用，哪里还是个朝廷命官的当家？！

    唉，不是她不心疼小五，作为女人，她何尝不知道，做妻的哪个愿意给自己男人纳妾？可魏姑爷不同呀，之前，他只是个身无恒产且不受宠的庶，娶他们李家的女儿倒也般配。可如今呢，人家一朝飞跃龙门成了父母官，虽然只是个最低的八，但也算是正式步入官场了呀。只要魏姑爷好好干，年后再去参加春闱中个进士，没准儿还能干知县、知府、按察使呢。

    到那时，魏良还会想着他们李家的好，念着胜男的情？别说自己纳妾，魏家老爷赐的、下属送的，只要官高位重，年轻美貌的女还能少啦？！

    “呵呵，娘，您就别担心了，依女儿看呀，这五妹夫可不是那种始乱终弃、忘恩负义的小人。”听了半天的姐儿，见母亲似乎真的生了气，连忙出来打圆场。

    “就是就是，娘，您放心，您女儿我也不是吃干饭的，怎么能连自个儿的男人都看不住？再说了，大明律有规定的，四十无方可纳妾。您女婿既然做了官，那更要遵纪守法。否则被御史知道了，一个折递上去，他的官位不保呢！”

    “哦，还有这规定？”

    苏氏不懂什么大明律，但瞧小五说得言之凿凿的，应该不是谎话。

    “唔，我好像也听说过呢！”

    姐儿见母亲已经信了大半，便加了一把火，点头确认道。话说自从胜男两口在胶州遇到钱仲凡，又合伙买了一个岛后，姐儿对这个小妹也愈加关心。后来因为怀了身孕，家里又有些不开心的事，想起小五那如花似梦的庄，便包袱一卷，带着几个下人跑到南山来养胎了。

    “那、那也不能放松警惕，还有，院外面的这些人也要打发了。”苏氏信了女儿的话，心里也有了底气，没错，小五说得没错，他们李家是世代缁衣，论理说法，谁也比不过。她的目光终于从胜男身上挪开，扫到院里，当她瞧到那些花枝招展的小丫头时，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哼，一个个都是不安分的狐媚，算盘倒是拨的挺顺当，我看她们哪是来当丫头的呀，分明就是来当小老婆的！”

    “没错，娘，女儿不善理家，要不您亲自示范一次给女儿瞧瞧？”

    胜男暗自竖起大拇指，心说，老娘您真相了，这些人呀，还真就是冲着魏良如夫人的位来得呢。

    “嗯，好。”苏氏点点头，想来也是她失职，其他女儿出嫁前都是跟在她身边管家的，唯独小五，因为公事忙，嫁的又是人丁简单的魏良，她也就忘了教。如今女儿遇到了难题，她这个当娘的自然要好好教导一番，“还有你，小儿，虽然你在婆家不当家，以后等分家后，还是要独当一面，如何挑选下人、如何打发不安分的人，这些可都是问，你们姐妹俩儿好好着！”

    “嗳！”

    姐妹两个听了这话，连忙起身答应。

    而魏良这边，刚刚从杨知县下派的师爷手中接过官印，故地重游，还没有来得及发表社么感慨，门外就传来一阵喧哗声。

    “何人喧哗？”

    “回大人，是李家沟的两个村民，他们、他们要打官司！”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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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旱灾如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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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了被告和原告的诉说后，魏良终于明白，为啥在他吩咐将告状之人带进来的时候，周围的捕快们为何露出奇怪的表情，抑或可以称作同情的表情。

    没错，是同情！

    这个案倒也没有多少蹊跷，既不是重案、大案，更不是人命案，而是普通的民事纠纷。

    其实，这个案很简单，说得是，李家沟的村民李赶集的时候丢了一头母牛，而这头母牛恰巧被隔壁李家屯的李四捡到。意外捡到耕牛的李四自然喜出望外，格外仔细照顾着这头牛。

    后来呢，四处找牛的李不知从哪里得知自家的牛被李四捡了去，但令人奇怪的是，他当时并没有去要，而是等到半年后才叫上族里的壮硕男人，打到李四的家里要牛。

    而李四呢，对于这头意外得来的牛，心底里总有一丝的忐忑，更是担心哪天被原主要了回去，他可是听说了，好像李家沟的李老家丢了一头耕牛呢，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捡到的这头。但是怀着侥幸心理，他还是没有主动去探问、并归还。

    如今，人家打上门来，还把耕牛的年龄、体貌特征说了个遍，更重要的是，人家拉了不少人证来，齐齐指证这头牛就是李家丢那头。

    面对失主的指认，李四无言可辨，只好忍痛把养了半年的壮硕母牛还了回去。不过，事情到这里还没有完，因为这头母牛走丢的时候，已经怀了小崽，经过李四一家人的悉心照顾，如今这头小牛也头好壮壮的，健康的不行。

    于是，这头小牛便成了两家人争夺的对象。

    李这方的观点认为，母牛是我们家的，你李四捡到丢失的耕牛不思主动归还，还试图昧下据为己有，如今母牛生了小牛，而这头小牛也明显是在母牛走丢前怀上的，怎么说，这头牛也应该是他李家的。

    而李四一家人则认为，母牛是李家的，这点他们不否认，但小牛却是在他们一家人细心照顾下还得以顺利出生、并健康长大的，从道理上说，这头小牛是李四的。毕竟，他捡到的时候是一头母牛，如今还回去的也是一头母牛，没有问李家要母牛近半年的饲料钱，已经是看着乡里乡亲的面咧！

    “我呸！谁稀罕呀，你当时要不是想占便宜，捡到的当天就还给我，我还谢谢你给你谢礼呢，你更不会损失半年的饲料钱了。再说了，这半年你就没有使唤我家的母牛？你家村头的那两亩地，难道不是我家母牛干的活？哼，耽误了我们家的春耕，我还没有问你要雇人干活的工钱呢！”

    “我呸呸！我听说你早就知道你家耕牛在我家，却当时不来讨要，偏偏等小牛下地后才找来，分明就打着让我替你养孩的主意，我又是搭饲料，又是费人工的，让那头母牛干点活还不是应当的吗？”

    “我呸呸呸！四癞，你说话注意点儿，什么我孩！”

    “我呸呸呸呸！狗，我说话怎么不注意了……”

    大堂上，宛若菜市场一般，李、李四两家人，活像斗牛一般，分列两边，你啐我一口，我呸你两口，吵闹在了一起。

    “他们这个案拖了四个月了？”

    魏良揉了揉被吵晕的阳穴，找到本案的案宗，每次开堂的记录记载得清清楚楚，为了一头小牛，两家人甚至两个村马上要变成仇家鸟。

    “没错，魏大人，这个案审了好几次，最初还是李和李四两家为了头小牛折腾，弄到最后，居然演变成了李家沟和李家屯两个村的斗气。上次，卑职被吵得没办法，提出自己掏钱给两家买头小牛，这样两家人一家一头牛，也算是谁也不吃亏，结果——”

    一旁记录的范师爷，听到新任县丞的问话，连忙恭敬的起身站在魏良身侧，附在他耳边无奈的说道。

    唉，想他堂堂师爷，却被两家村民弄得灰头土脸，最后丢脸还丢到了新上任的顶头上司面前。被他们这么一闹腾，估计自己的饭碗不保咯！

    “好，我知道了！”

    魏良点点头，案其实很简单，只是被拖来拖去，演变成了两个村的斗气，一个处理不好，两个村的关系也将就此破裂，而他就任后的第一炮也算是打了哑炮、臭炮！

    其实呢，要是按照前世的法律来判案，这个案很简单，无非就是牵扯到了孳息的问题。

    在本案中，那头小牛便是天然孳息，根据具体情况来讲，李四的母牛是捡来的，依法应该归还失主，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喂养母牛的饲料钱）由失主偿还，小牛也应该归还失主，但是李四喂养母牛的时间比较长，又为了照顾小牛出生、成长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及财务，那小牛便是脱离母体的孳息，按照酌情原则应归李四所有。

    但这里不是现代，而是讲究人、道德的古代，李四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拾金不昧”的本分，而李呢，最初的时候估计也就存着占便宜的心思，所以才会在小牛出生后，去要母牛。

    唉，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呀！

    “啪！”

    魏良心思微转，已经有了应对之策，他猛地一拍惊堂木，“大胆刁民，居然敢咆哮公堂，你们是不是不把本大人放在眼里呀？！”

    “不敢，草民不敢！”

    “哪儿呀，我们、哦不，草民不敢！”

    见新上任的县丞大人发了火儿，吵得面红耳赤的两拨人，连忙在堂下跪好，纷纷摇头直说“不敢不敢”。

    “不敢？我看你们很敢呢，居然为了这么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数次跑到公堂上击鼓喊冤，难道你们都没有其他的事做了吗？恩？”

    魏良的方法也简单，先从气势上压制住两拨告状的人。

    话说玫瑰镇自从上任知县被罢免后，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杨知县鞭长莫及，镇上的一些胆大的人，心思便活泛起来，开始拉帮结派、或者以家族为单位自立门庭，村里发生了事，干脆也不经官府，直接由他们的帮派或者族长私自了结，全然不把律法放在眼里。

    魏良上次来玫瑰督促税粮的时候，便发现了这个弊端，只是苦于当时他的身份，不敢深管。如今，他成为本镇名正言顺的一把手，对乡里的这些小团伙，绝对不会手软。

    眼前的“争牛案”便是引，魏良决定借此好好敲打敲打那些不安分的人。

    县丞大人发了火，大家才猛然意识到，堂上端坐的不是没有官位的师爷，而是朝廷认命的官员，对他们虽然没有杀伐大权，却有权杖责、判刑的呀。于是，个个变得异常老实，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

    “李，本官问你，你丢牛的时候，可曾去里正或者村长那里报备，或者去集市查询？”

    魏良见自己的方法奏了效，便开始分头问起案来。

    “呃，没有，草民这是在村和官道附近找了找，并没有去里正那里备案！”

    “李四，我问你，你捡到耕牛后，是否去里正或者村长那里禀告，并主动寻找失主？”

    “没、没有，不过，当时我在官道上喊过了，并没有人应答！”

    “哼，两个刁民，一个分明知道自己的耕牛被认识的相邻捡到，为了节省养牛及小牛的费用，便故作不知；另一个，则贪图小便宜，捡到他人之物不思主动归还，哪里还有一点仁义的样？！”

    魏良脸色一沉，冷声喝斥道。

    而分列大堂两侧的捕快们，见状也配合的直敲木棍，嘴里也不住的说着“威武”之类的话，片刻间营造出一种公堂威严、大人威严的氛围。

    堂上跪着的两拨人，哪里见过这种阵势。想他们之前来告状的时候，县衙要么没有人开堂，要么就是一个师爷名不正言不顺的坐在正堂一侧的位上问案，他们早就忘了衙门之威。

    这会儿，被魏良一吓唬，骨里那种惧怕官府、惧怕上位者的感觉，全部涌入大脑里，脸上也纷纷见了汗，个个更是拼命的叩头不止。

    “大人饶命呀，草民知罪！”

    “大人饶命，小的知道错了，那头小牛俺不要了，还给李哥！”

    “啪！”

    魏良见状，脸上没有丝毫的改变，心里暗暗松了口气，一拍惊堂木，呵斥道，“哼，你们既然把案告到了本官堂下，岂是你们说如何就如何？！”

    “那、那，大人说怎么办，俺们就怎么办？”

    李悄悄的拿袖擦了擦汗，心虚的问道。

    “哼，什么本官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你们以为本官是目无法纪的昏官吗？”魏良像是故意找茬，堂下的两家人说什么错什么。

    “草民不敢！”

    李心里流着泪，心说话，呜呜，俺真的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敢胡乱跑来打官司了。说实话，这案拖了这么久，他也累了。真希望，这位魏大人能快点结案，哪怕那小牛他不要了呢，他也折腾不起了。

    “李四，我问你。”魏良见主动权回到自己手里，满意的微微勾起唇角，他把目光转向李四，“你为了饲养这头母牛和小牛，一共花了多少银？”

    “阿？”李四楞了下，他悄悄抬眼看了眼温和的魏大人，还以为大人要站在他这一边呢，两只眼珠转来转去的想了一会儿，“回大人，小的为了这头母牛和小牛足足花了二两银呢！”

    “你！”

    李一听，眼睛瞪得溜圆，恨恨的看向李四，那神情仿佛在说，你放屁！

    “哦~~那李，我问你，你因为缺少母牛耕地，损失了多少银？”

    “……”李闻言楞了下，随即似乎想到了什么，咬着牙报复一般的说，“回大人，当时小的丢牛的时候，恰是春天，正需要用耕牛耕地的时节，呜呜，没有了牛的帮忙，俺还特意雇了一个佃户帮忙耕种，连工钱带管饭，俺足足花了二两银呢！另外，因为和李四打官司，经常要进县城，家里的活计耽误了许多，要抡起损失呀，少说又是二两银呢！”

    够狠！魏良冷冷一笑，眼前这位还真是不客气呀，连误工费都出来了，另一位是不是还有提出精神损失费？看来他猜测的没错，眼前这两位都不是善茬，但凡有一个肯退让半步，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啪！”

    魏良不等李四反击，便猛地一拍惊堂木，“哼，你们的帐倒也清楚呀。那我问你们，你们数次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跑到县衙扰乱县衙正常的办公秩序，县衙的捕快、师爷为了协调你们的案，耽误了多少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些损失又当如何计算？！”

    “……”

    李四和李一看县丞大人又变了脸，心里暗自发苦，真想扇自己两巴掌，想着想着要乖乖听大人的话，怎么被大人两句话一勾，又露出马脚了呢？！

    “怎么，你们也觉得你们如此大题小做的来滋扰县衙，应该给捕快和师爷一点补偿？”

    第一步目标已经达到，魏良继续追击道。

    “……回大人，我、我们这也不是不能调和，这才来县衙告状吗？那什么，大人，我们知道错了，您绕过我们这一回吧！”

    “好吧，念在玫瑰镇之前的状况，本官就暂且绕过你们这一回，关于这件案，本官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你们撤回状，自己堂下和解，但必须先赔付县衙的捕快、师爷五两精神损失银，具体谁胜谁败，本官绝不过问；第二，本官以律宣判，但宣判之后，不得对结果有异议——”

    “大人，我们听您的！”

    魏良的话还没有说完，李四和李异口同声的喊道。两个人虽然没有听懂那个什么“精神损失费”是啥，但肯定就是让他们掏钱呀。

    开玩笑，牛马市上一头半年口的小牛，撑破天也不过二两银，县丞大人开口就是五两，都能买两头咧，傻才同意堂下和解呢。再说了，这案他们都“和解”了半年，结果却是越“和解”越乱，眼瞅着两村人快为了一头牛打起来了，他们哪敢再“和解”？

    另外，既然是大人做出了审判，那村里的那些族长也不会说什么，谁要是不服，谁自己来，反正他们绝对不会再来县衙——奶奶的，这一趟就够他们记一辈了！

    两个人平时最会算计，而眼前的帐谁亏谁赢一看就知道，他们怎么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今的玫瑰已经不是过去无人管制的玫瑰了，而且来得这位县丞，不是外人，却是在梅水当了一年的刑名师爷的魏举人，家里更有一个当捕头的老婆，谁嫌命大谁去招惹吧，他们还没有活够呢！

    “好，那本官就以律宣判了。”魏良要的就是这种结果，既威慑住这起法纪松散的姓，又能把案断清楚，他又拍了一记惊堂木，说：“李四，本来你收留了他人走失的耕牛，又帮忙照顾了半年多，理应收取饲养耕牛的费用二两银；但后来，你知道耕牛有可能是邻村的村民丢失的，却没有主动归还，犯了贪念，且耽误了失主的春耕，理应赔付对方二两银——”

    说道这里，魏良瞧一眼堂下的两个人，显然两人都有些不忿，但摄于官府的威严，不敢想刚才一样肆意喧哗。他话头一转，继续说道：“李，原本你是失主，李四理应把母牛和小牛都还给你，但你明知道走丢的耕牛在李四家，却不上门讨要，反倒等到小牛生下后才去，你抱着什么样的心思，不必本官说出来吧？”

    李听到这话，黝黑的脸上顿时一红，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表示赞同魏大人的说法。

    “反观李四虽然有贪念，但饲养母牛和小牛也是事实，也花费了不少费用，对吗。”堂下的两个人，迟疑片刻，缓缓的点点头，魏良道：“好，既然如此，那本官就宣判，李付给李四一两银的饲养费，小牛归李；或者，李不掏一钱，而小牛归李四。你们选择吧！”

    两个听了这话，各自在心里盘算着，嗯嗯，魏大人这个宣判倒也合理，谁也不吃亏。他们两个对视一眼，解读着对方的目光，然后缓缓的点头，李开了口：“这牛我不要了，说实话，母牛生小牛的时候最最磨人，这小牛理应当给李四！”

    “好，李四，李的话，你可有异议？”

    “没有，没有！”

    李也觉得没有吃亏，连忙一头磕到地上，向魏良道谢道，“谢谢大人，大人英明！”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一场纠结了半年的小案，在两个当事人的道谢声中了断了，魏良合上卷宗，感觉自己似乎真的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心里也充满了成就感。

    就这样，魏良开始整理起积攒了n久的卷宗，除去一些打斗、盗窃之类的治安案件，剩下的便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当时告状的村民，听说了李李四的事情后，也纷纷跑来撤状，一时间，魏良办案公道、做事严谨的话便开始在玫瑰镇流传。

    时间就这样慢慢过去，当盛夏到来时，历城周边又是滴雨未下，四周的田地已经开始裂开宽宽的口，旱灾真的发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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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雷霆赈旱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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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这下农民们又要受苦了！”

    魏良和胜男蹲在玫瑰镇某个村落的田地边，伸手丈量了一下地表干裂的缝隙，两口相对无言，深深叹了口气。

    “要不，我再开出一口井来？”

    胜男拍了拍腰间的宝葫芦，提出建议。

    “嗯，也不是不行，只是咱们南山的深井不干涸，已经有人开始怀疑了，我担心——”

    魏良听了胜男的话，眼前一亮，但思及坊间的流言，带着一丝忧虑说道。

    “嗐，怕啥，如果有人怀疑，就说你这位新上任的县丞大人，官清如水、一心为民，感动了上天，老天爷显灵了呗！”

    对于魏良的顾虑，胜男倒没有担心。自从见过小白后，她想明白了一件事，只要她不改变大明的历史进程，也就不会有什么实质的危险。不过是一口（或者n口）井嘛，反正是救人的善事，她还就不信了，谁这么不开眼敢说胡话。

    “去！没正行！”

    魏良翻了个白眼，对老婆在这种时候还能开玩笑，很无奈。

    “对了，小秀儿的亲事定下来了，你老爹怎么说？”

    蹲了小半天，胜男觉得头有些晕，便扶着一旁的铁锨把儿站了起来，她揉了揉酸胀的小腿，想起家里的大事，询问道。

    “还能怎么说？”魏良的脚也蹲麻了，他缓缓的站起来，双手罩在眉上，向远处的田地张望着，“起初呢，不知道小孔掌柜何许人也，便随便的摆了摆手，说我是长兄，小妹的亲事就由我来张罗，你是小秀儿的亲嫂，也要多多帮衬。”

    起初？看来还有后续呀。胜男嘴角微微勾起，笑着问道：“后来呢？”

    “切，后来在魏大少面前提了一回和小秀儿定亲的人，魏大少一听是五梅楼的小孔掌柜，兴奋的险些从椅上跌坐下来，跑到老爹面前一通说教。说什么小孔掌柜和孔府有什么什么关系，如果搭上了小孔掌柜，对魏家有怎样怎样的好处。接着，当他听到老爹说，小秀儿的亲事已经交给咱们夫妻全权负责，魏老大立时化身咆哮马，简直仰天长啸，直说老爹草率，这么大的事怎么就交给老两口？真正让他郁闷的，则是白白损失了和孔家搭上关系的机会。”

    “然后呢？”

    胜男可见识过魏老大的，她不认为这位爱沾小便宜的某大哥会就此放过他们夫妻。

    “然后，话里话外的暗示老爹，这件亲事还是由父母亲自操办比较好，最好呢由他这个如父长兄来主持。当被我拒绝后，介于我的官身，他倒也没敢直接和我呛声。只是嘀嘀咕咕的说什么，要按小孔掌柜的身份，咱们小秀儿根本就配不上人家——”

    “什么？他还是不是小秀儿的亲大哥，居然说出这种话？”

    胜男一听就怒了，难道小秀儿不配，他老婆家的表姐表妹们就配了？！

    “魏大少从来就没有把我们兄妹当成自家亲人。”魏良眺望了很久，目光所到之处皆是枯黄的干旱之地，他暗自叹口气，收回目光，继续和老婆谈家事，“在魏大少眼中，比起更为亲密的大嫂她娘家人，小秀儿简直就是不相干的邻居家的孩，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咯，他不能借由小秀儿的亲事和孔家续上关系，便开始异想天开的给小孔掌柜换个老婆咯！”

    “呸！你别告诉我，你这位大哥去找小孔了？！”

    胜男听魏良的话里有话，便斜着眼睛凉凉的猜测道。

    “老婆，我不得不说，你回答正确！”魏良想起魏大少的荒唐举动，也是哭笑不得，他的脑海里闪现出小孔掌柜的话，嘲讽道，“人家小孔掌柜见了魏大少后，立刻跑到玫瑰的县衙找我，见面后，只说了一句话，‘婚期提前’！”

    “……”胜男无语，想到小秀儿正满心欢喜的绣嫁妆，长长吐了口气，“那就提前吧，反正咱们给小秀儿准备的嫁妆也都备齐了。至于嫁衣什么的，小秀儿也绣得差不多，其他的绣请布艺坊的大婶大妈们搭把手，这两天也就能完工！”

    “好吧，这些事就麻烦老婆你了，我估计还得在县衙住两天，家里的事，就辛苦你了！”

    自从发现旱灾后，魏良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回家了，天天带着师爷、捕快跑治下的村庄，协调壮丁抢收夏粮，忙得不可开交。而胜男想找他商量家里的事，也只能跑到玫瑰，钻进地头才能抓到人影。

    “嘁，没诚意！”胜男心疼魏良的辛苦，故意撅着小嘴，不满道：“你要是真想谢我呀，那就回家亲手给我做点我爱吃的东西，比你的空口白话可实惠多了！”

    “嘿嘿，这不是忙吗，老婆，我发誓，等忙过这个夏天，我一定好好在家陪着你！”魏良也知道最近为了公事，冷落了老婆，连忙呲牙赔笑道。

    这时，田地里头的村庄呼呼啦啦的走出十几个人，他们个个肩上挑着木桶，急匆匆的往外赶着。

    “嗳，这位大哥，你们这是干什么去呀？”

    胜男穿着一身粗布男装，她见到这伙人形色匆匆的模样，有些好奇，便拦住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疑惑的问道。

    “买水去呀！”小伙一溜小跑过来，虽然挑着空桶，但耐不得酷夏炎热，他摘下头上的草帽忽闪忽闪的扇着风，顺便回答胜男的话，“怎么，小兄弟，你们还不知道鬼林里有水？”

    “鬼林？”胜男似乎想到了什么，连连点头，“知道知道，不就是关帝爷显灵的那个地方吗，据说关帝爷担心咱们这里有旱情，还恩赐了一口深井？”

    “没错，就是那里。”小伙点点头，指着匆匆远去的乡亲们说道，“这不，咱们村的井干了，村东头的小溪也见了底，别说浇地没水，眼瞅着一村人吃得水都没有了，唉，听说鬼林里的神井还有水，这不俺们都去那里买水呢！”

    “买？怎么还买水？那井水是关帝爷恩赐给咱们的呀，谁有权来收钱？”

    胜男听了这话，肚里开始噌噌的冒火。奶奶的，她为了照顾附近的村民，经常在那些深井和水车里加“生命水”，以保证大家可以平安过大旱之年。没想到，自己还没有想着用手里的资源挣钱呢，有的人居然敢借她的水发黑心财。

    “唉，不光是鬼林，还有那些有水的地方，都是收钱卖水。一桶水，二十钱。没钱，你就渴着吧！”

    小伙借着闲聊的当儿，休息了一小会儿，转头见乡亲们已经出了村，也连忙挑上担，对胜男两口说：“行啦，不给你们闲扯了，俺还是赶紧去挑水吧，万一去晚了，还要涨钱呢！”

    说着，小伙利的挑着两个空桶，紧跟买水的大部队。

    “老婆，看来咱们要出手了！”

    魏良和胜男目送买水的乡亲远去，两个人面色阴郁的对视了一眼，似乎都想到了某件事，魏良微微一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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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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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雷霆赈旱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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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两口说十六里河的柳村正借旱灾之际，利用鬼林的井水大发黑心财，还真是有些冤枉人家。因为人家柳村正当初经过“高人”指点，想起用神仙恩赐的井水卖钱，绝不是在旱灾发生之后才开始的，而是早早就做起来卖“神水”的无本生意。

    当日，关帝爷在鬼林显灵，不但救回了被恶庙祝陷害的小捕快周庆，还恩赐了一口甘甜清洌的深井。自此，鬼林在方圆里的村落，一下便出了名，更被一些有心人吹捧成“距离神仙最近的地方”，而那口神井呢，则被宣扬成了包治病、延年益寿的圣水。

    这么一来，先是善男信女们更是拿着香烛火纸跑到鬼林外面祭拜关帝爷，接着附近的一些病人或者年老之人，拿着瓶瓶罐罐的跑来求圣水。

    看到如此多的客流，柳村正一面暗自佩服那位“高人”的好算计，一面装模作样的摆出一副鬼林、圣水看守人的嘴脸，对所有来鬼林祭拜、求水的姓收取香火钱、劳务费。

    刚开始，他们还算有良心，收费标准也不高，一般来鬼林参观祭拜的，每人收取五钱的“门票”（某作者：树林还有门？某村正：切，我们不会砌道墙？！），圣水呢，以五斤的油罐为标准，一罐十钱。

    因为价格还算优惠，来参观、求水的姓很多。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那些喝了圣水的姓，顿时感觉身上的小毛病不见了，什么腰酸背痛腿抽筋的病症也减轻了许多。于是，在这些受益人的口碑下，圣水的神奇功效更是被传得神乎其神，来求水的人也越来越多。

    再后来，接连两个月，老天滴雨未下，旱灾已经初露端倪，梅水、玫瑰两镇附近的大小河流、池塘也开始渐渐干涸。鬼林里的那口深井，却像它被赋予的神奇含义一般，如同有神仙眷顾，天天有人来打水，水位却不见丝毫下落。

    这时人们再来买水，便不是为了延年益寿、治病解痛，而是为了做饭、吃水，为了维持正常的生存之需。

    而那位当初给柳村正想主意的“高人”，再次出了高招——高价卖水！而且每天限量五桶，当日的限量卖完了，再想要水，只能等到明天。

    可受干旱的村落却不只一个半个，而每个村都有千八的住户，一天五桶怎么够？！

    不够？抱歉，我们也没办法，谁能保证神井水一直有水？反正每天就是五的限量，先来先得，后来的嘛，如果肯掏双倍的价格，我们倒也能酌情照顾照顾……

    就这样，十六里河附近的姓们，每隔两天便拼命一般跑到十六里河买水，去晚了，要么等明天，要么就掏双倍的钱！

    “双倍？那也就是四十？”

    小伙的眼睛瞪得溜圆，有些不敢相信的看向收钱的孙传德。

    “没错，就是四十，一桶！”

    孙传德敲了敲桌面，有些不耐烦的说：“嗳，我说，你到底买不买，不买给后面的人让让空！”

    “买，当然要买，只是这四十也贵了吧。”如果胜男在现场的话，她一定能认出这个苦着脸讲价的小伙，不是别人，正是她之前拦下来问话的人。

    小伙被这“天价”井水心疼的不行，汗津津的手颤抖的摸着怀里那四十钱，这可是他们一家人一天的辛苦钱呀，没想到却只能换一桶水，可一桶水能干什么，做顿饭就能用去半桶呢。

    哎呀，真是、贵了，小伙犹豫了半天，突然想到了刚刚和那个小哥的谈话，他反问道，“对了，鬼林的神泉是关帝爷显灵恩赐给咱们大家的水，你凭啥收钱？”

    “凭啥？”搭话的不是孙传德，却是他身后的方敬亭。且说这位梅水前任刑名师爷，自从那日撞到刘鹏程的枪口上之后，便被杨知县打发回家“反省”。可当过讼棍，当过无赖的方举人，岂是会安分“反省”的人？

    被赶回家的第二天，他就闲不住了，开始四处溜达寻找他之前的一些关系网络。十六里河村的柳村正，便是他诸多关系中的一个，想起那个摇钱树一般的神井，方敬亭不顾酷夏的炎热，直接带着那俩心腹捕快，跑到十六里河村支招。

    柳村正因为当初方敬亭的一番指点，着实发了一笔财。如今见到高人，又听闻高人还有挣钱的法，便高兴的拉着方敬亭主仆个进了家门。几个人经过一番嘀咕，终于想出了这个限量五桶的卖水点。

    今天，方师爷刚刚从柳村正的库房里数了银出来，心里正美着呢，却听到小伙的质问声，心里大为不悦，他一抖手里的纸扇，指向远处排成一个纵队、从林外面延伸到林中的十几个大汉：“哼，神水自然是关帝爷的恩赐，我们也没有说是卖水，我们卖的是劳力。难道这十几个庄稼汉，冒着生命危险进鬼林取水，又辛辛苦苦的传递出来，还不应收点辛苦钱？！”

    小伙顺着他的纸扇看去，果然，鬼林入口的地方站着两个光着膀的大汉，而鬼林里面每隔一丈便站着一个人，一共十几个人排成长长的一队，每个人之间都用两指粗的麻绳连着，一直延伸到鬼林里的神井边，井口处的人打了水上来，便传接力棒一般，一个人传一个人的将水桶递到林口。

    看到如此费力的阵势，小伙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就算是辛苦钱，可一桶水四十，还是贵了呀！”

    “你是哪个村的？”

    方敬亭唰的合上扇，突然换了话题。

    “呃，俺是玫瑰小刘庄的。”

    “玫瑰镇？魏良魏大人治下的玫瑰镇？”方敬亭脸上露出不知是笑还是怒的表情，轻轻的问道。

    “没错，正是魏大人治下的玫瑰！”

    小伙虽然没有见过新上任的县丞大人，但也听说了他不少传奇故事，对魏大人很是佩服。此刻听对方提起父母官，便自豪的说道。

    “呵呵，好呀，既然是玫瑰镇的乡亲，那也不能不照顾。”方敬亭眼中闪过一抹嫉恨，不怀好意的笑道：“别人收四十，你吗，就收——”

    “多少？能少点吗？”

    小伙见方敬亭笑得那叫一个温，便满怀欣喜的问道。

    正在此时，胜男和魏良骑着悍马、酸枣来到鬼林近侧，恰巧听到了方师爷和小伙的谈话。

    “嘿嘿，老公，没想到方师爷居然还给你面呢？”

    别说小伙误会了，就连胜男也误认为方师爷被刘哥吓怕了呢。

    倒是魏良还算了解某师爷的小人本性，他微微摇头：“如果他肯给我面，那就不会故意问小伙是哪里人了。”

    果然，方敬亭故意顿了顿，待众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后，他提高嗓门大喊，“哼，从即日起，凡是玫瑰镇来买水的村民，一律六十一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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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雷霆赈旱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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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六十一桶？”

    方敬亭的话音未落，四周的姓顿时叫嚷起来。本来嘛，梅水镇和玫瑰镇搭界，两个镇的居民又相互通婚，彼此之间除了行政区域上的划分，单从亲缘关系上续，很多都沾亲带故的，根本就和一个镇的乡亲一样。

    再加上，十六里河位于两个镇的中间，来鬼林求水的姓，有将近一半都是玫瑰镇的居民。

    方敬亭这么一说，那也就是让在场的二分之一的姓，全部出高价买井水呀，任哪个玫瑰镇的居民听到也不会同意。

    “方师爷，这、这不好吧？”

    孙传德自从被李胜男踢出快班后，着实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直到方敬亭当上刑名师爷后，他连夜带重礼去拜访了新任师爷，又恰逢李胜男两口出游，这才又有了重回衙门的机会。也正是这个原因，使他一回衙门便打上了方师爷心腹的烙印。

    这不，好日还没有过多久，方师爷就下了课，连累得孙传德也跟着歇了菜，继续回家“休养”。

    不过，方师爷还算有点义气（至少孙传德是这么认为滴），知道孙传德再次被踢出县衙后，来鬼林发财的时候，顺便也叫上了孙传德，让他帮忙收收钱、看看场。真正的原因倒不是方敬亭多仗义，而是他想着这小鬼主意多，心也够狠，很适合干点缺德事呢。

    孙传德也没有辜负方敬亭的期望，把每天的账务整理得整整齐齐，还提出了不少新鲜点，像刚才方敬亭说的那番“不是卖水而是卖劳力”的论调，也是孙传德先提出来的，防止的就是有人借关帝爷的话指责他们没有权利擅自卖水。

    今天的事情，也证实了孙传德的谨慎不是没有道理的。也正是因为孙传德骨里的谨小慎微，在听了方敬亭的话之后，再瞧瞧周围姓群情激愤的模样，有些担忧的提醒道。

    “哼，有什么不妥的，十六里河村是梅水镇的，咱们先紧着自己镇上的姓，这话说到哪里都有理。”说实话，方敬亭此刻心里也有些心虚，敲着四周围上来的姓，他们个个眼中喷火，手里还攥着结实的扁担，一副要找他拼命的模样。他连忙躲在两个心腹捕快身后，提高声音，“玫瑰镇的姓要喝水，干嘛不去找你们的县丞大人，我可是听说他的南山有好几口深井呢，至今还能灌溉农田！不卖了，不卖了，这水呀，我们只卖给本镇的人，其他外人一概不卖！”

    “凭什么？这林中的井水是关帝爷恩赐给附近姓的，而且十六里河也是柳村正管理的村，你一个姓方的外姓人凭啥在这里指手画脚？柳村正呢，叫柳村正出来！”

    “没错，我儿还娶了十六里河的姑娘呢，怎么也成了外人！”

    “六十？你怎么不去抢好了，什么壮劳力值六十？哼，俺们不用你的劳力，小伍，赶紧回村拿麻绳，咱自己去取水。奶奶的，我就不信了，不就是一个鬼林吗，咱还怕了不成！”

    以上是玫瑰镇的村民的不满声。

    而梅水镇的村民们，一开始也觉得方师爷做得有些过分，可到后来，发现玫瑰镇的人居然敢自己拿绳去鬼林取水，那鬼林里统共就一口井，如果谁都拿个绳来取水，再深的井也有舀干的那一天呀。等鬼林里的神井干了，他们还能去哪里找水喝？！

    事关自己，无法高高挂起，众村民也不再排队挑水了，而是围堵起来，拦住擅自进鬼林的人，一时之间，场面顿时乱起来，几号人推搡在一起。

    “咣咣咣！大家注意啦，魏大人给大家送水来啦！”

    “咣！咣！咣！玫瑰镇的居民们，大家注意啦，魏大人给大家送免费的水来啦！”

    正当一场械斗即将爆发之时，远处官道上两个壮硕的汉，每人提着一面铜锣，边敲边吆喝着。

    “送水？这位大哥，你说什么送水？”

    “对呀，是俺们玫瑰的县丞魏良魏大人吗？”

    几个站在人群外侧的人，先听到了官道上的叫喊声，有的人心生好奇，几步跑到街口，拉住两个骑马的汉，问道。

    “没错，就是魏良魏大人！”汉不是别人，正是南山保安团的队长侯刚，他接到胜男的吩咐后，迅速骑快马赶了来，头上满是豆大的汗珠。吆喝了半天，侯刚的嗓也有些干，他哑着嗓说，“几位，我们还要去前面庄传话，麻烦你告诉鬼林买水的乡亲，不用花这个冤枉钱了，咱们魏大人为了让大家平安过干旱之年，特意从南山先行运来了几桶水，免费给大家饮用！”

    “几桶？可，咱们这里几号人，哪里够呀！”

    本来，听到有免费的饮用水，大伙儿非常高兴，正准备唤出突围鬼林的乡亲，一起回县衙取水，结果，再仔细一听，却发现，魏大人是为民解忧的好官，只是人力有限，运来的水少了呀！

    “就是，要不咱们分两拨儿，一拨儿去县衙，一拨儿继续在这里求水？”

    几个年老的人，得知了这个消息后，连忙凑在一起嘀咕起来。

    “呵呵，大家不用担心，这几桶水是暂时给大家应急的，随运水车一起来的还有南山打井的师傅，魏大人准备在县衙门口打两口深井，供大家免费取用！”

    一听这话，在场的玫瑰镇的居民不再犹豫，纷纷呼朋唤友的跟着骑马的汉而去。

    “这，这算怎么回事？”

    瞧着空了一半的场，方敬亭和孙传德都有点傻眼。

    “还有呀，俺们魏大人可没有狭隘的地域观念，他说了，不管是玫瑰镇还是梅水镇的居民，只要想喝水，都可以去玫瑰镇的县衙取用，同样不收半钱！”

    侯刚似乎对眼前的局面很满意，他高高坐在马背上，单手聚拢在唇上，大声的对鬼林外剩下的姓们喊道。

    “不收钱？那敢情好呀，走走，咱们也去瞧瞧！”

    一边是二十一桶的水，还是限量供应的；一边则是免费提供，而且随便取用，两者之间如何选择，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呀。

    再说了，虽然魏良是玫瑰镇的人，也是玫瑰镇的官，但他的娘李捕头却是他们梅水镇的，所以，他们去玫瑰镇取水，也不是完全没有借口滴。

    在这种自我安慰的理由中，剩下的几号人，也纷纷挑起木桶，跟在前面乌鸦鸦的大部队后面，一起朝玫瑰镇进军。

    “呵呵，方师爷，孙大哥，侯某还有事，就不过去问礼了，回头见！”

    侯刚火上浇油一般，骑着马跑到方敬亭和孙传德面前，故意露了个面，然后抱拳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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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移民桃花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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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六月，恰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正午时分，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朵，炽烈骄阳则像个巨大的火球，毫不吝惜的释放着身上所有的热量，千万丝金灿灿的阳光无遮无拦的投射在干裂的土地上，企图蒸发着地表仅有的水分。

    官道上，高温不断的干燥天气，在黄土铺就的小上升起一层如水雾般的热气，远远看去，热气带着黄土颗粒，宛若海市蜃楼一般的迷蒙。

    透过薄薄的雾气，一群疲惫不堪的人用其缓慢的速移动着。人群中，有老有小，有男有女，个个衣衫破旧，神情绝望，还有那摇摇欲坠的身体，非常清楚的表露出他们的身份——逃避旱灾的难民。

    “爹，爹，我找到他们说的梅水河了，爹，娘，快点呀！”

    人群的最前头，几个十五六岁的小伙，见到边的石碑后，兴奋的转身对着大部队喊着，他们尚且稚嫩的脸上满是灰土色，唇瓣更是已经干裂，有的还裂开深深的血口。天知道，他们最近一次喝水是什么时间了，是昨天还是今天一早？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如过今天还找不到水喝，他们就会像倒在昨天的乡亲一样，一头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如今，终于找到新的水源，这如何不让他们欣喜若狂。要知道，哪怕有这么一口清水，也能让他们撑到进县城。进了县城，不论是卖身为奴，还是找份短工，那也能捡回一条命不是？！

    几个人向众人报完喜，继续连滚带爬的跑向石碑指向的河堤，只是，当他们满怀希望的爬上河堤后，看清面前的场景后，几个人中，有的小伙已经控制不住，捶足顿胸的嚎啕大哭起来。

    原来，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并不是渴望已久的河水，而是干旱龟裂的河底：巴掌宽的裂纹横七竖八，原本长长的水草也如同提前进入秋天般，蜷缩着叶片、毫无一丝水分的倒伏在地上，不远处则是几尾暴晒得如纸片般薄的鱼干……

    玫瑰县衙前，大槐树下，蜿蜿蜒蜒的排着两队人，他们个个身边放着两个木桶，手边立着扁担，瞧那架势，都是来挑水的村民。

    “嗳，听说了吗，十六里河的柳村正病倒了呢！”

    人群中，一个精瘦汉见前面的长龙过骇人，估计还要等好长时间才能轮到自己，把扁担往两个桶上一架，一屁股坐在扁担上，摘下头上的草帽，边扇着风，边和后面的乡亲聊天。

    “切，什么病倒了呀，分明是关帝爷惩罚他啦！”

    比起最初开口的汉，身后这位红脸膛的大伯显然更加八卦一些，他一听精瘦汉的话，嘴一撇，凉凉的说道。

    “啥？惩罚？咋，关二爷又显灵啦？”

    瘦脸汉倒也没有在意对方的鄙视，听到自己不知道的传闻，连忙好奇的追问道。

    “嘿嘿，不知道了吧，关二爷还真就显灵了呢。”红脸大伯终于找到一个不知道最新故事的人，也便有了显摆的闲心，他一拍手掌，解恨的说，“哼，谁让那个柳村正伙同方讼棍，故意抬高水价卖水呢。明明是关帝爷恩赐给咱们大家伙的水，却被他们几个黑心肠的坏蛋拿去敛财，关二爷向来最神灵，岂能让这些**祸咱们？！”

    “哦哦，就是就是。”瘦脸汉见大伯还没有说到正题，连忙催促道，“大伯，您快说说，关帝爷怎么显得灵呀？这次是不是也出刀了呢？”

    话说，之前关二爷在关帝爷的那次现身，已经被附近的村民演义成了n个版本，最离谱却也最解恨的版本则是说，关帝爷因为看不惯黑心庙祝和方讼棍的无耻行径，直接从神台上走了下来，奋力掷出手中的大刀，险些把庙祝和方讼棍一刀解决了呢。

    今天，再次听到关二爷显灵的事，瘦脸汉颇为期待的问道。

    “那可不，这次关二爷真的发了火，接连出了两次刀呢！”

    大伯也站得有些累，见瘦脸汉听得入神，他也没有客气，一屁股坐在瘦脸身边的扁担上，手里摇着一把大蒲扇，慢慢讲着从别人口中传出来的事后转播。

    原来，那天方敬亭借卖水之事，企图挑起玫瑰和梅水两镇村民的纷争时，魏良夫妻断然出手，火速跑回南山调集帮手和运水用的大水桶。

    当他们成功的把所有买水的人引到县衙后，鬼林边除了十六里河的村民，就只剩下柳村正和方敬亭几个人面面相觑。他们没想到，魏良为了反击方敬亭的挑衅，居然能如此大张旗鼓，费尽人力、财力的从南山运水过来，而且还自掏腰包的请匠人打井、以便给附近的村民提供生活用水。

    没想到的事，却依然发生了，热闹了好几天的鬼林也彻底安静下来。

    只是，人安静了，神仙却没有安静，正当柳村正他们悻悻的准备收摊儿的时候，鬼林里突然发出几声惨叫，里面看井、取水的村民捂着脸，个个鬼哭狼嚎的跑了出来。

    或许里面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以至于他们忘了自己腰上还绑着麻绳。于是，几个人的仓惶乱跑，牵连着整条线上的所有人都东倒西歪的爬了出来，现场演绎了什么叫做“一根绳上的蚂蚱”。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柳村正心里正纠结呢，见到他们狼狈的样，憋了一肚的火儿算是有了宣泄的对象。

    “关、关二爷，关二爷显灵了！”

    最先跑出来的人，头上满是汗珠，脸色却被骇得煞白，结结巴巴的说道。

    “切，什么关二爷显灵，都是他娘的骗人的把戏！”

    方敬亭听了这话，心里猛地一抽抽，色厉内荏的喊道。

    而正在此时，空中一道银光闪过，在距离方敬亭脚面两寸远的地方，插着一把明晃晃的腰刀！

    “……哈，敢亵渎关二爷，看二爷不砍死他。”瘦脸汉听大伯讲到这里，兴奋的打断他的话，插嘴道。

    “可不，要不是关二爷仁慈，那刀就直接插到方讼棍的心窝上了！这还没完呢，不光方讼棍，连柳村正面前也杀出一把刀来，而且关二爷又开口了呢，直骂柳村正和方讼棍打着神仙的旗号，伺机敛财，简直就是罪不容恕、罪大恶、罪该万死！”

    “后来呢？”

    “后来，后来柳村正就‘病’了呀，而且鬼林里的神泉水也消失了呢！听说这是关帝爷给他的惩罚！”

    “唉，真是便宜他了！”

    瘦脸汉一听，这不也没怎么着他们吗，关二爷还真是慈悲呢。要搁着他，早就一刀劈过去了。

    如果胜男知道众人的心思，肯定哭笑不得。唉，她只是想给黑心的人一点警告，哪能杀人呢！

    不过，现在胜男也没有心思去管村民们的想法，此刻她正和魏良给难民们喂水呢。

    “姐姐，姐夫，他们有水喝就没事了吧？”

    说话的是胜男的弟弟李承志，今年刚满十岁，虚岁十二，也算是半大小了。眼前这群难民，也是志哥儿发现的，当时他正赶着马车从县衙回来，车上则装着几桶井水。说起这井水，本来呢，自从梅水河断流后，按胜男和魏良的意思，李家的祖宅离县衙不远，每天让下面的捕快给家里的老爷送些水就成。

    可老爷呢，知道魏家的那些糟烂事儿，不愿为了这点小事给孙女孙女婿惹口舌，便让家里的唯一的男丁李承志童鞋亲自去取水，顺便也锻炼锻炼这小。

    承志经过老爷几年的悉心调教，倒也不复当年被父母宠坏的样，老老实实的练武，踏踏实实的听老爷讲授衙门里的故事，对老爷的话更是无比听从。

    另外，当他自己也亲身接受李家捕快培训课程后，才真正体味到五姐为了李家、为了他，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一想到，姐姐一个女儿家多年来都是如此辛苦的熬过，为得却是帮他看好捕头的位，他的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所以，他对这位伟大的姐姐，除了佩服、便是心疼。

    如今，姐姐好容易嫁了出去，嫁的又是当当魏家少爷，玫瑰镇的县丞大人，不管从那个角考虑，他都不能给姐姐和姐夫添乱。

    因此，对于老爷的决定，他格外赞同，心甘情愿的像个普通的村民一般，每天去县衙门口排队、打水。

    今天，志哥儿像平时一样，从县衙取了水回来，没想到刚拐到小上，便遇到了十个东倒西歪的难民。虽说李承志现在懂事了许多，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所幸事发地里县衙并不远，他干脆丢下马车，跑回县衙搬救兵。

    “嗯，应该没问题！”

    胜男把碗里的生命水喂给最后一个难民，肯定的说道。

    这时，昏迷过去的人有了生命水的滋润，渐渐清醒过来，当他们看到有人相救时，纷纷翻身跪倒在地，叩头求道：“恩人，求求您，给俺们村的人一条活吧！”

    “老公？”

    胜男不是第一次遇到难民，但眼前的人看着更让人心酸，她有些心软的看向魏良。

    面对众人的祈求，魏良也很是不忍，只是，“咱们这里也是旱灾区，能安排的地方，我都安排了灾民，实在没有——嗳，等等，还有一个地方需要人工！”

    “哪里？”

    “呵呵，桃花岛呀！”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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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董家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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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是这么说，计划也是这么计划，但实际操作起来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咱们的桃花岛虽然距离陆地不远，但毕竟还是在海外的小岛。如果咱们大大咧咧的把难民们都转移到桃花岛上去，被有心的人拿来一炒作，再加上我的身份，没准儿还会扣一个居心叵测、蓄意谋反的罪名呢！”

    魏良看着周福把难民们领进南山，有些担忧的说道。

    “不是吧？咱们又不是什么大人物，难不成还靠着这十号人造反不成？”

    胜男显然有些不相信，他们这么做，也不过是安抚难民的同时，顺便充盈自己的岛屿罢了。怎么会牵扯到蓄意谋反呢？

    “唉，其实如果不是桃花岛，换做咱们的南山，估计不会有这样的传言，只是，桃花岛毕竟是岛屿呀，孤悬海外、自成天地，难免不被人误解。”

    魏良倒是希望自己多心了，但，他们生活的地方不是前世，而是君权高集中的大明，一言一行还是小心为妙。

    “那、那这些难民就不能去桃花岛咯？”

    胜男听了魏良的解释，转念一想，老公的担心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这件事吧，端看用什么心态去对待。往好了想吧，那是他们夫妻忧国忧民，帮助朝廷安顿难民；往坏了说呢，那就是魏良身为朝廷命官，不思为朝廷效力，却借职务之便移民私人岛，占岛为王、居心叵测呢。

    “倒也没有这么严重，只是这件事要好好筹划才是！”

    魏良见胜男满脸的担忧，便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

    “筹划？怎么筹划？”

    胜男发觉，自己老公自从当了县丞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转变，越来越有家里顶梁柱的感觉。以前吧，她还没有万事依赖魏良的想法，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魏良已经成了她不可或缺的倚靠。

    “嗯，我决定还是找岳父好好谈谈！”

    “我老爹？找他谈什么？”

    魏良突然把话题扯到李正义身上，胜男有些不解的问道。

    “胜男，我总是觉得你爹不是一般人，李家也不是你看到的这么简单！”

    魏良思了半天，还是把心里的猜测告诉胜男。胜男说的没错，在这个世界上，他和胜男是最最亲密的人，他们之间不应该也不能有秘密。

    “不是一般人？”胜男脑海里忍不住浮现出老爹那张貌似威严、实则可亲的老脸，她实在想不出一个小小的捕头能有什么“不一般”，“难不成我老爹还是隐匿在民间的高官？怎么可能呢，你又不是没有见过，我老爹在比限之内破不了案，照样也要挨打哩。如果真像你所说的，李家有什么复杂的背景，我老爹以及我爷爷也不会委委屈屈的窝在衙门里一蹲就是一辈呀！”

    “或许，这只是他们的一种掩饰！”魏良听了胜男的反驳，沉思片刻，他想起了几个月前在街上看到的穿飞鱼服、挎绣春刀的锦衣卫，猜测道，“胜男，你不觉得奇怪吗，红莲教的暴民来南山作乱，锦衣卫是怎么知道的？再说了，你我在这里也生活了十年，什么时候见过有锦衣卫？！”

    “锦衣卫？”胜男也陷入了沉思，魏良说的话，她不是没有过怀疑，尤其是回来后，小福曾向她说过，南山的事能平安解决，多亏了她老爹的协助，难道——“老公，我爹不会是锦衣卫安插在历城的钉吧？！”

    “呵呵。”魏良见胜男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微微笑道，“不是没有可能，要不，明天咱们一起去拜访下他老人家？”

    “……好吧，正好，我也好几天没有去县衙了，一起去看看！”

    自从魏良到玫瑰赴任后，胜男在梅水的差事就有些尴尬，倒也不是说有人找她的茬儿，而是众人总是偷偷议论，说胜男的相公当了官，作为避嫌，李胜男也不该在临近的县镇当铺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玫瑰和梅水都是魏家的人做主呢。

    对于这些酸话，胜男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肯定又是杨知县授意、方敬亭散布出来的，为得就是让胜男自觉的请辞离开县衙，杨知县好安插上自己的亲信。

    胜男呢，倒也不是非恋着捕头的差事，她只是觉得魏良当官和自己当差并没有什么冲突，不过就是夫妻双双都是大明公务员罢了。再者说，弟弟还没有长大，她怎么能把捕头的位让给别人？！

    虽然老爹发了话，说是她为李家做得够多了，不用勉强牺牲自己的幸福来维护李家的传承。但当捕头对于胜男来说，并不是负担，而是一项喜欢的工作，再加上魏良也支持，她没有必要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而丢掉自己的事业。

    只是，胜男不在乎这些酸话，并不意味着愿意被苍蝇们骚扰，与其闲闲的带着衙门里听别有用心的人唧唧歪歪，还不如来南山或者玫瑰，帮老公赈济灾民呢。

    为此，胜男已经好几天没有在县衙露过面了，如果再不去点卯，没准儿有些人还误以为他们的奸计得逞了呢。

    “好，顺便再去找小孔谈谈亲事！”

    魏良点点头，算一算，他们手头上的事还是蛮多的。

    第二天，魏良两口换了便装一起回到胜男的娘家，胜男一进家门就被老娘拎了去，而魏良则是被岳父叫劲了书房。

    “你想把难民都弄到你的岛上去？”

    对于女儿女婿买了岛，李正义倒也从老婆那里听说了。

    “是的，不过我担心会不会有人误解我们的好意，爹，您说，我们怎么做比较稳妥呢？”

    女婿是半，魏良成亲的时候就跟着胜男改了口。而且李正义对他们夫妻也是真心的回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位岳父比他的生父还要有长辈的样。

    李正义听了女婿的话，并没有直接回答，他捻着胡须，半眯着眼睛沉思了良久。突然睁开眼睛，定定的看向魏良：“你实话告诉我，你们两口弄这个岛来，是不是留作退？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爹，您这话从何说起呢。”魏良心里一惊，他知道老岳父不是一般人，但没想到他的思这么灵活，仅从自己简单的描述中，便窥探出了他们夫妻的计划。只是，虽然把岳父当亲人，但有些话还是不能坦然告诉他。

    这话让他怎么说，难不成告诉老岳父，他们两口都不是大明土著，而是来自几年后的现代。他们不但知道弘治帝哪年驾崩，更知道二十年后还有一场波及甚广的农民起义？！买桃花岛，则是为了出海避难做基础？！

    实话不能说，他有不想故意说谎话骗岳父，无奈之下，魏良只好装傻：

    “我们当时买桃花岛也是临时起意，回来后，险些把这个岛丢到脑后了呢。呵呵，要不是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置这些难民，我们也想不起还有一个空置的岛……”

    “是这样……”李正义神情莫测的看了一眼魏良，然后幽幽的叹道，“好吧，算起来你们这也是做善事，为父也不能袖手。这样吧，你先把要移民的姓花名册登记一份给我，我帮你跑跑户籍。所幸的是，桃花岛毕竟离陆地不远，也是大明的领地，你们的手续也算齐全。否则，还真有人会怀疑你们的用心呢！”

    “……”魏良暗自擦了擦额上的汗，赔笑道，“那就辛苦爹了！”

    中午，小两口在李家吃了午饭后，这才离开李家。魏良先是陪着胜男回了趟县衙，看看左右无事后，又一起来到东市的铺面。

    “移民的事，我爹怎么说？”

    上，胜男好奇的问着魏良和老爹的谈话内容。

    “嗯，爹同意帮忙了，有他老人家的参与，问题不大！”

    魏良已经有八成确定，老爹以及李家的诸位先祖，不是锦衣卫就是锦衣卫在历城的眼线。

    “哦，那就好！”

    胜男点点头，老爹是啥身份，对于她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李正义对于她而言，只有一个身份，那便是真心疼爱她的父亲。

    两口一边聊天，一边走到自家的铺面，进了胭脂铺才发现，里面居然有五个人围着四姐儿吵着什么。

    “怎么了，你们吵什么？”

    胜男见状，连忙扒拉开人群，挤了进去。

    “哎呦，李捕头，你来的正好，我还正要去南山找你呢！”

    见到正主来了，董大少阴阳怪气的来到胜男面前，手里晃着一个精巧的精油瓶，质问道：“李捕头，这是什么？”

    “哟，原来是董大少呀，这是本作坊出的玫瑰精油，怎么啦？您也对精油感兴趣？”

    胜男见他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挂着一丝浅笑问道。

    “哼，精油？什么精油，分明就是玫瑰花露！”董大少倏地从怀里掏出一纸合同，伸到胜男的鼻下面，“这是什么？恩？当初李捕头可是白纸黑字的做过保证呀，你把玫瑰花露的方卖给我们，并且承诺你们李家绝对不会生产同类产，合同上的墨迹还没有干呢，你们就做出了这等事？我问你，这精油怎么回事？明明和纯露是一个工序生产出来的，换个名字就拿出来卖，这不是违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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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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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好事要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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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胜男的玫瑰作坊早就生产出了精油，而且还曾经在县城的贵夫人圈儿里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至于董家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找胜男算账，而是等到几个月之后的今天，原因倒也简单：

    第一，胜男当初用玫瑰花露的方换了粮食，保证自己不会生产玫瑰花露，但并没有保证不会用玫瑰花生产其他的东西。去年胜男推出玫瑰精油的时候，董家不是没有怀疑，只是他们当时还没有弄明白这个精油是个什么东东，想找胜男算账也没有理由呀。

    第二呢，董家还是有些惧怕魏良两口的身份，人家夫妻虽然年轻但身份却不低，一个是举人老爷，一个是衙门捕头，而他们董家呢，除了董老爷的举人身份之外，两个儿外加一个女婿全都是白丁，拿什么去和人家魏良叫板？！

    第嘛，上个月的时候，董大少终于花重金从胜男小姑妈的作坊里挖走了一个工人，从他的口中，他们得到了玫瑰精油的大致做法，基本上和玫瑰花露的做法差不多，都是用鲜花瓣熏蒸而成。唯一不同的便是，纯露是取用的蒸馏出来的花水，而精油则是下层沉淀下来的液体。但不管怎么说，基本的工序都是一样的呀，她李胜男简直就是红果果的违约呀。

    最后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他们终于通过董大少的小老婆陈姨娘，和杨知县搭上了关系，而且，在添送了大把大把的银后，他们也探听到一个“小道”消息，那就是杨知县明年就要年任满了，很有可能高升为历城县的县令，到那时，别说魏良一个举人、八的县丞，就算是他中了进士，也不敢和杨知县呛声呀。

    有了依靠，又有了自以为是的证据，董大少当然拉着工人和小老婆一起来找李胜男算账咯。

    “违约？怎么违约了？”胜男低头看了看伸在她眼下的白纸，淡然一笑，“合同上写的是纯露，而我卖的是精油，怎么就违约了？再说了，你们生产的纯露我也用过，是水状的花水，而我们生产的精油，则是油状的液体，根本就不是一种产，哪里来得违约？”

    “就是，就是，我看你们就是看着人家李捕头的生意好，特意来找茬的！”

    门外，几个住在铺后院的捕快家眷们，听到前头的吵闹声，连忙跑出来，伸着耳朵听了听详情，纷纷出声帮腔道。

    “可不，纯露和精油我们东家娘都用过，我也亲眼瞧过，的确不是同样的东西，这董大少是不是有点过分呀。人家李捕头当年用挣钱的方换了粮食，也没有拿粮食换钱，而是给咱们附近的乡亲呢！”

    过的居民，瞧见这里人头攒动的，还以为李捕头的铺又有了什么新鲜东西，跑过来一看，才知道，原来又是嫉妒人家生意好，来找茬的下作人。人群中，更有接受过魏良夫妻赠粮赠水的姓，如今见恩人被人污蔑，连忙出声助阵。

    “董大少，我想咱们有必要好好谈谈！”

    魏良见状，嘴角噙着一抹假笑，抬手指了指楼梯，“走吧，有什么事咱们上去说？！”

    “走就走，还怕你不成！”

    董大少自持有了后台，姿态也摆的高高的，全然忘了数个月前在魏良面前痛哭求饶的糗样。

    “哼，你很得意是不是？”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的上了楼，两个女人也凑在了一起。陈燕姐儿满眼的嫉妒，吃了枪药一般，火气十足的对胜男说道。

    “得意？我得意什么呀？”

    说实话，对于陈燕姐儿，胜男多少有点心虚，她当日把名媛坊这个烫手山芋甩给她，多少有些算计的意味。

    名媛坊脱手后，胜男虽然不再关注这个铺，但关于它的故事还是听了不少。不是今天铺大赠送，就是明天大酬宾，不是表小姐来拿货，就是表少爷来借银。总之一句话，这个铺开一天就是在赔一天的钱，而且赔得不是一半，而是大把大把的银呢。

    “你还装？”陈艳姐儿涂了厚厚的白粉，也掩不住双眼下疲惫的黑眼圈，她浑身冒着酸水的看着胜男依然神采奕奕的脸，再回想着魏良风翩翩的模样，心里的恨意更浓，“你李捕头多风光呀，半男不女的丑样，却嫁给年少的举人。举人就举人吧，没想到竟然入了贵人的眼，不中进士都能当县官。哼，魏孺人，八的官，难道还不得意？！”

    “哦，你说这个呀，是挺得意的，没办法，人好，嫁的更好！”

    胜男本来不想搭理这个女人的酸言酸语，但她实在受不了对方那副‘你抢了我的幸福，抢了我的男人’的嘴脸，便很“得意”的点点头，用无比骄傲自豪的口味告诉对方自己有多么“得意”。

    “你……”陈燕姐儿被胜男笑得近乎欠扁的模样，狠狠的噎了一下，她翻了翻白眼，随即继续说道：“哼，当了县官还不知足，又把妹妹推了出去，是嫁给曲阜的孔家人吧，怎么好事都让你们占尽了？”

    尤其是，她一想到魏秀姐儿身份不如自己高贵，识不如自己渊博，脑不如自己聪明，怎么偏偏也嫁的如此好？！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丑的、笨的女人都能嫁给好男人，而她这个既美丽又聪明，家世清白的女却只能委身一个粗鄙的商人做小妾？！

    不公平，真是不公平，当了小妾还不够惨，最惨的是，她为了在夫家站稳脚跟，努力的巴结知县，几乎把嫁妆都赔光了呢。

    想到这些，她眼中的嫉妒愤恨更加浓郁，语气也越来越差。

    “这有什么，好事要成双嘛，或许，我家小秀嫁人后，我们魏家还有更大的喜事呢！”

    胜男也不知哪里不对劲，和陈燕姐儿较上真儿。或许，她心底里还是有些在意，陈燕姐儿和自家老公的“过去”吧。

    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脸上过明显的炫耀终于触恼了陈燕姐儿，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娇滴滴的富小姐会动粗，更更没有想到的是，她向来头好壮壮的身居然被人家轻轻一推便倒下了！

    “小五，小五，你怎么了，来人呀，小五晕倒了！”

    昏迷之前，胜男似乎看到了陈燕姐儿恶毒的表情和自家四姐儿满是诧异、担忧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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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疑似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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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残！”

    放下手里的密信，李正义看完信里的内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群胆比脑大十几倍的人，想起女儿曾经骂过的一句粗话，忍不住借来一用。

    密信不是别人发来的，恰是当日押送红莲教叛逆返京的锦衣卫户。而密信的内容就更简单了，说的是，他们押解人犯在临清渡口搭船返京的时候，一伙儿持刀蒙面的歹徒伺机出现，经过一番“血拼”后，几名人犯被全部救走。

    李正义骂脑残呢，倒不是骂来南山捣乱的那几个教民，毕竟他们除了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企图擅闯民宅偷盗之外，并没有做什么真正违法乱纪的事，更谈不上什么“谋反”。而他之所以大张旗鼓的让驻守历城县城的锦衣卫把人犯押解进京，打的就是“引蛇出洞”的主意。

    想当初，那位杨户还担心，恐怕红莲教的人未必会上当，他们这一趟可能是无功而返。原因很简单呀，按大明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擅自劫囚车形同造反。如果红莲教的人，真像李正义所推测的那般，光天化日之下跑来救人犯，那就坐实了她们蓄谋造反的罪名呀，基本上就是自寻死，只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这么干的。即使要干，也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动手，而不是在家门口行动。

    李正义呢，倒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他也高估了这群教民的脑容量，没想到这些人，居然敢这么大胆（或者这么脑残？！），人还没有离开山东呢，他们就先动了手，还真不怕官府跟踪找到他们的老巢呢。

    唉，真不知道，就这样的傻帽儿，居然也能煽动数人跟随，还敢去开什么大会，难道这些人不知道朝廷还有一种名叫“锦衣卫”的特务吗？！

    不是李正义摆谱，抓这样的“乱民”，还是真是有点丢锦衣卫的身份咧。

    正如魏良所猜测的，李正义以及李家的数位先祖，都是驻守历城的锦衣卫。因为锦衣卫的官职可以世袭，李家经过五代的传承，李正义现在的官职是正六的户，比杨知县的级还要高一级。不过，因为工作的需要，李家的历代当家人都不能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一直以县衙捕头的身份做遮掩，替朝廷监督本地的官吏、民生。

    也正是因为有了身份的掩护，李正义轻易的拿下了诸城万家在历城的爪牙，更收集了许多官吏、富户的资料，可以说，如果他想拉下杨知县，几乎就是动动小拇指的事儿。

    去年胜男成亲的时候，李正义就曾经为了女儿找过杨知县。当时他并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但一向狡猾的杨知县，还是从李正义的“自信”中看出了些许的端倪，误认为李正义在朝中也有靠山，这才放过借李胜男成亲之事，把世代缁衣的李家拉下马的机会。

    不过，这两天杨知县似乎听到了什么内幕消息，兀自做着“高升”的美梦，连带他的心腹也有些蠢蠢欲动，刚刚安稳了没多久的县衙又开始人心浮动起来。

    不过，对于这些小动作，李正义并没有在乎，他的心思还是在乱民的身上。

    “嗯，按小五的说法和杨户跟踪的结果来看，这群乱民的老巢应该就是胶东一带。正好，小五两口要移难民去桃花岛，或许，这正是一个机会！”

    手指轻轻敲着魏良交给他的花名册，李正义半眯着眼睛沉思着，过了许久，一个诱捕红莲教莲母的计划渐渐成形。

    与此同时，苏氏风风火火的跑进书房，嘴里还不住的吆喝着——

    “大爷，大喜呀，小五有喜啦！”

    “什么，有喜？咱们家小五吗？你说的是小五怀孕了？”

    李正义听到声音，把密信和花名册扫进书桌的暗格里，扣上铜锁，惊喜的问道。

    “呵呵，没错，就是咱们的小女儿，小五有喜啦。刚才小四儿回来报的信儿，小五两口还在医馆里呢，听说已经怀孕两个多月啦。哎呀，成亲一年多了，总算是怀上了，等小五生了嫡，在魏家才算是真正站稳脚跟了呢！”

    自从魏良当了县丞后，苏氏一直关注着胜男的肚。按她的想法，只有生了嫡，女儿在婆家的地位才会牢靠。可胜男夫妻成亲这么久，小五一直没有什么好消息传来，为这，她不知去关帝庙烧了多少回香、许了多少愿，只希望为家里牺牲最多的小女儿能得到幸福。

    哎呀，足足一年多呀，总算是有了好消息，乍听到喜讯的苏氏，怎么能不高兴？！

    只是，想到女儿的差事，她的笑容开始凝结，“大爷，小五如今有了孩，衙门里——”

    话说，女人怀孕的头个月可是最危险的呀，小五干得又是舞刀弄枪的捕头，真要是遇到什么歹人，小五的身可撑不住。

    “嗯，小五既然怀了孩，那衙门的差事我先顶着，再说志哥儿也不小了，等过了年，他手上的功夫再精进些，我就接他回来，带进衙门去历练历练！”

    李正义也知道妻担心的事，他理解的点点头，安排道。

    “那、那李大头和杨知县要是趁机发难，咱们李家咋办？”

    对于李正义的真实身份，苏氏也不知道，她想起最近听到的风言风语，有些担忧的问道。

    “没事，你放心吧！”

    哼，这两个人最好给他老实点，如果真要是哪个不开眼，想借机折腾，那就别怪他下死手了。

    “那就好，那就好！”

    心中最大的隐忧没有问题，苏氏的心思便完全放在怀孕的女儿身上。想起最小的丫头也要做娘了，她真是又高兴又有些莫名的失落。

    而魏良这里，自打从大夫的嘴里说出“你娘有喜了”这句话后，整个人就陷入了傻笑呆愣的状态。

    “老公？咱们回家吧！”

    胜男实在受不了自家老公像个呆瓜一样的傻模样，目光飘向外面的街市，当她扫过几个彪形大汉时，眼睛突然顿了顿。

    咦？这个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胜男，胜男，你身体没事吧？”

    魏良终于从“终于要做爸爸”的狂喜中回过神儿来，抬眼去找孩他妈，却发现自家老婆正满脸沉思的瞧着外面。

    “呃？没事没事！”

    胜男揉着额角，努力回想着，那个人到底是谁，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感觉那个人曾经关注过自己，而且那目光中充满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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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再见张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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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怎么了？”

    魏良见胜男的脸色有点差，联想到她现在的身体状况，顿时紧张起来，“厄，是不是肚里的宝宝不舒服，还是身体哪儿有问题。大夫，大夫，你快来看看——”

    胜男微蹙着双眉，正努力回想自己曾经接触过的人或者人犯。嗯嗯，刚才那个人眼中的恨意，过明显了，哪怕她隔着这么老远都能感觉到，估计应该是自己的仇家。

    可数来数去，她当差两年多，托梅水良好治安的福，她也没有抓过多少犯人。就算是亲自抓了什么人，那也是公事公办，并没有狭私报复，估计也不会结下多大的仇怨。

    而且又如此的眼熟，那个人名仿佛就在她的舌尖，可怎么也想不起。

    “胜男？胜男？”

    魏良迭声叫来了坐堂的大夫，人家大夫过来后，自家老婆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看着真让人揪心。他也顾不上许多，直接下手摇晃起来。

    “厄？啥事？”

    胜男被魏良晃了几下，飘得远去的思绪终于被抓了回来，她茫然的看着面前斜对面坐着的瘦老头，以及身边一脸焦虑的老公，疑惑的问道。

    “你没事吧，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魏良见老婆终于肯看他了，连忙冲一旁的大夫使眼色，“要不让大夫再给你把把脉？”

    “刚才不是把过脉了吗？还瞧什么呀？”

    胜男显然不知道自己刚才的失神儿，着实吓了魏良一次，她无所谓的摇摇头，“咱们还是走吧，四姐给我爹娘报了信儿，估计两位老人正担心呢！”

    “真没事？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魏良还是有些担心，他犹豫的瞧了瞧胜男娇小的身板儿，以及略显稚嫩的面孔，猛然想起，胜男穿越的肉身也只有十六七岁，换做前世，还是个中生呢，这么年轻的身，能承受怀孕之苦吗？！

    “能有什么事？真是的，你还盼着我不舒服呀。”胜男有点受不了老公一副老母鸡的模样，暗自翻了个白眼，利的起身，“相公，走吧！”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魏良对胜男的没好气，倒也没有在意，现在他满脑都是怎么帮老婆调理身，恩，林神医的医术比较好，可不知道他是不是对妇科也拿手呢？嗯嗯，决定了，等送老婆回家休养后，他就亲自去找林神医，拜托他给开些补身的药膳或者推荐几位好的妇科大夫。

    心里想着事儿，手上倒也没有闲着，魏良见老婆站起来了，连忙伸手搀扶着，瞧那小心翼翼的架势，不像是扶着一个大活人，反倒像捧着一尊易碎的玻璃像。亦或是搀着老佛爷的小魏？！胜男想到某位历史名人，掩口暗乐不已。

    说实话，第一次被人如此小心的呵护，让胜男有些微的不习惯，当然心里还是充满了甜蜜感，也就没有留意他们夫妻转身离开后，身后那一双愤恨的眼神。

    “怎么了，老六，瞧见仇家了？”

    男身边的一个彪形大汉，瞧自家兄弟的眼神不对，顺着他森然的目光看去，发现是对恩爱的小夫妻，便笑着问道。

    “嗯，没错，遇到仇家了！”

    男冷然的回答道，只是眉间暗涌的杀气，泄露了他内心的想法——两年了，足足七多个日夜，老终于又回来了。哼，李大头，李胜男，咱们的帐一笔一笔的算！

    中午才离开的，没想到，出去转了一圈，魏良两口又返回到李家。

    进了门，胜男便被笑得阳光灿烂的老娘拉进了正房的卧室，娘儿俩双双斜靠在炕上，头挨着头小声说着体己话。

    而魏良，则被李正义叫到了书房，翁婿二人，拿着一份移民的花名册开始计划起来。

    “对了，上次在南山抓获的红莲教圣女，押解进京的途中被人劫走了，你知道吗？”

    魏良猜测到了李正义的身份，而李正义也发觉了女婿的异常，他带着一丝试探的问道。

    “哦？那、那她会不会跑到咱们这里来寻仇报复？”

    魏良听了这话，因胜男怀孕大好的心情，顿时低沉下来，他双眉微蹙，想起那位不地道的某圣女，担心的说道。

    “有可能。”李正义听了女婿的话，心思微转，说实话，他还真没有把这些“教民”放在眼里。不过，如果真像魏良所担心的那样，这些人又脑不清醒的跑来南山，还真省了他们奔赴胶州的功夫咧。

    只是，女儿现在有了身孕，附近的州县又受了旱灾，大批难民涌入历城，真要是有人恶意煽动的话，力量也不能小觑，想到这里，李正义捻了捻胡须，说：

    “南山的保安团还不错，但是如果那些教民又跑回来，再煽动、裹挟一部分难民，还真有些麻烦。再加上，你那里收留了不少难民，鱼龙混杂的，不安定了。要不要我从衙门调些人手过去，或者从威远镖局再调集些镖师？！”

    “捕快就不用了，我再去四姐夫那里聘请些镖师吧！”

    说实话，魏良对衙门里的捕快还真不怎么看好。单凭武力值看，那些整天晃晃荡荡的捕快们，和人家走南闯北跑镖的镖师们，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另外，受衙门风向的影响，这些捕快们的忠心值也不高，个个都是墙头草，他可不想弄一些定时炸弹回去。

    “行，我也给赵亲家说一声！”

    李正义见女婿有自己的安排，对他们小夫妻的生活，也没有过多的干涉，继续拿着花名册商量如何分批把难民运走。

    傍晚，李正义见天色不早了，便提出让魏良夫妻留在家里暂住一宿。苏氏呢，和胜男说了一下午，有不少话没有交代完，也力劝他们留下。

    魏良和胜男见两位长辈如此关切，也不好推辞，便听话的留了下来。

    厨房里，苏氏正指挥丽娘和婆准备饭菜，门外却传来一阵喧哗声。

    “请问，李捕头在家吗？”

    “在在，您哪位呀？”

    苏氏听到叫门声，连忙支使婆去开门。

    没多久，婆领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清瘦男走了进来，男来到门口时，正巧遇到魏良去胜男的闺房取东西，见有客人来，魏良停住身形定睛一看，咦？这、这不是——

    “呵呵，县丞大人，好久不见呀！”

    门里，听到通报的李正义满脸堆笑的迎了出来，看清来人后，双手抱拳，热情的招呼道。

    县丞大人？没错，魏良想起来了，眼前的这位中年男，正是两年前回乡丁忧的县丞张备。

    只是，按规矩，为嫡母守孝，应该是年，哪怕不足年至少也要二十七个月，如今才不过两年，他怎么又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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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失眠那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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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你说张县丞是什么意思呀？我怎么感觉他和老爹都是话里有话呢？”

    小白赠送的空间里，胜男慵懒的躺在棕绳炕上，魏良则认真的趴在她的肚上，有模有样的喃喃说着什么。她想起晚饭时，老爹和张县丞皮笑肉不笑的模样，以及张县丞深不见底的眸，心里就忍不住的腻烦，顺手揪了揪魏良的发髻，问道。

    “嗯，反正不是什么好事。”魏良对张县丞并不关注，更确切的说，现在的他除了孩和孩他妈，其他的都不在自己关注的范围内。不过，头发还被抓在老婆的手里，他也不能不做回答，便意兴阑珊的说：“他呀，来者很不善呐！”

    “嘁，这还用你说？我也能看出来。”胜男对老公这种敷衍的态很不满，揪他头发的手猛的一用力，“我是说，他会不会记恨咱们，毕竟当初他离开县衙时，咱们也掺和了一脚。”

    “应该不会。”魏良被老婆揪得头皮生疼，连忙顺着她的力道坐直身，抢救出可怜的头发，反手把胜男拉进自己怀里，“如果他记恨咱们，今天也不会亲自跑到岳父家，老婆，你别忘了，他最大的仇敌是杨知县，而咱们呢，一个已经脱离了梅水，一个怀了孕要回家休养，根本和他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再说了，有岳父坐镇县衙，不管是杨知县还是张县丞，他们争斗起来，都需要岳父的支持！”

    “嗯，你这么一说，倒也有理！”胜男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从下午遇到一个莫名的“故人”后，她就总是有种危机感，总觉得要发生些什么。所以，见到消失许久的张县丞，很多淡去的记忆也涌上心头。想得多了，顾虑也多了。

    “行啦，老婆，这些都和咱们无关！”魏良自从方敬亭顶替他之后，他对梅水县衙真是没有什么大爱，若不是老婆和岳父还在梅水当差，他根本就不想踏入梅水的县衙，更不用说什么杨知县和张县丞即将到来的争权或者内讧。

    比起这些没营养的八卦，他还是更在意自己的小包，双手再次禁不住的抚上平坦的小腹，带着一丝担忧问道：“老婆，你现在怀孕，身体能承受得了吗？”

    虽然是马后炮，但他还是忍不住的担心。

    “……”胜男一句“废话”已经到了嘴边，看到魏良满是忧色的眸后，又强行咽了回去，无声的叹口气，道：“没事，老公，你别忘了，我有生命水呢！”

    “生命水？”魏良双眼一亮，对呀，生命水能起死回生、促进生长，胜男的身又长年练武，比一般的女都要强壮，应该没有问题吧？！

    有了胜男的安慰，魏良的恐惧似乎少了些，但一想到自己快要当父亲，还是忍不住的胡思乱想，当怀里的小人儿发出细微的打呼声时，魏良才发觉，他失眠了！

    失眠的不止魏良，杨知县得到心腹递过来的消息后，也烦躁的睡不着，披着衣服坐在廊下发呆。

    唉，张备怎么又杀回来了呢？难道他朝里也有人？否则，一个丁忧的不入的贰佐官，如何能在孝期便夺情起复？而且偏偏又是回到梅水？

    如果不是张备投了靠山、花了重金，以他的身份和经历根本就不可能再回来的。

    到底是谁要和他杨威过不去，一次又一次的找他麻烦？

    哼，他可不相信那个张备回来后能和他和平相处，估计这厮一回来，王主簿也会不安分吧？！

    杨知县猜测的一点也没有错，他这里得到张备进城的消息后，李大头也从城门守卫那里探听到了最新情报，当下便急匆匆的赶到了王主簿家。

    “看来张备这次搭上新靠山了呀，否则，他不可能这么快就能补上缺！”

    王主簿被杨知县挤兑的在家养了近两年的病，倒也真养得白白胖胖，看起来面色要比杨知县好许多。他听了李大头的汇报，捋了捋花白的胡须，眯着眼睛猜测道。

    “不知道，不过看他回来的气势，杨知县的日不会好过的！”

    李大头被李正义父女俩一直压得死死的，天天盼星星盼月亮的等着王主簿重新出山。当年和王主簿同时落马的张县丞回来了，那王主簿的“病”是不是也该好了呢？！

    “哼，那当然。”王主簿从鼻里哼出一道冷气，他想起自己和张备被赶下来的惨状，有些发福的脸上满是狰狞，“咱们在梅水经营了二十多年，却硬被一个毛头小拉下马，而且还输得这么惨，换做我都不甘心，更何况为此还殇了‘嫡母’的张备？你等着吧，杨威的好日到头了！”

    “那、那您什么时候回县衙？”

    李大头想到那个梦寐以求的捕头职位，双眼满是期望的看向王主簿。

    王主簿摇摇头，“不急，现在还不是我出山的机会，等杨知县和张县丞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再出手。到那时，便是鹬蚌相争，我来得利！”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李大头心不在焉的吃了晚饭，怏怏的独自出了王宅。

    唉，眼瞅着他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现在当不上捕头，以后也没有什么机会。毕竟捕头不是门，过了五十岁，体力和脑力都逐渐退化，根本就当不了差。

    可瞧王主簿的意思，像是被当年的事吓怕了，不敢主动出头迎战，可等人家杨知县和张县丞斗出个一二来时，黄花菜都凉了，他还当个屁捕头？！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把送给王主簿的银留下一部分做点小生意呢，日后他不能当差了也是个依靠不是？！想起那一锭锭白花花的银，李大头不知咋地，突然想起了消失很久的一个人。

    “算起来，他也走了两年多了吧，不知道这小日过得咋样，会不会埋怨我昧下他的安家银？！”

    “你说呢，李班头？”

    静谧的夜里，李大头喝了点闷酒，头也有些晕眩。想到某些过往，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

    这时，耳边却传来一声熟悉又陌生的怒叱。

    他茫然的转过头，借着明亮的月光，看到一张满是沧桑的脸，当他看清来人的面貌时，眼睛倏地瞪得溜圆，手指颤颤巍巍的指着对方：

    “你、你不是去辽东了吗？那什么，小六儿呀，你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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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齐聚南山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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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宿没有睡好，第二天清晨，魏良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满脸傻笑的带着媳妇儿和未出世的宝宝，赶马车回到南山。

    “老公，老公！”突然升级当了妈妈，胜男也非常高兴，但比起很不在状态的某人，还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呀。面对一张不时“嘿嘿”傻笑的脸，胜男觉得有必要让这个男人忙起来，否则在这么傻乐下去，等宝宝出世了，有可能看到一张面瘫的脸呢。

    车外有车夫，胜男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于是她轻声的叫着魏良。可惜，某位被“宝宝炸弹”袭击的准新爹，一会儿盯着胜男的肚傻笑，一会皱着眉头想事情，根本就没有听到胜男的呼唤。

    “老公，魏良。”胜男见状很不悦，声音也禁不住的提高了两档，可对方依然没有反应，胜男顿时火大，“嘭”的抬腿踢了魏良一记，狠狠的说道：“姓魏的！”

    “厄，怎么了，老婆！”

    魏良脑里正幻想着，可爱的宝宝出生后，他亲自给孩启蒙，教他读书的温馨场景，没想到突然一记无影脚袭来，顿时将他踢得精神气爽。

    “哼，你还知道我是你老婆呀。”魏良那副茫然的样，让胜男更加火大，但想到外面还坐着一个外人，实在不好发火，便稳了稳呼吸，“我怀孕的事，你给魏家送信了吗？”

    “魏家？”魏良显然没有想到自己要做爸爸，为什么要给那些无关的人送信。无所谓的目光迎上胜男认真的眸，想到某些事情，脸上升起一抹无奈的笑，摇头：“没呢！唉，等到了南山后，我再让小庆给魏家送信吧！”

    说实话，他真是不想和魏家有任何来往。当年他和姨娘、小妹被赶出家门的时候，魏家的大小亲戚一个一个冷眼旁观，谁也不肯伸手帮他们一把；现如今，自从他当上玫瑰的县丞后，那些莫名其妙的亲戚便纷纷冒出来，个个摆出一副“我和你如何如何”“咱们魏家如何如何”的亲热模样，已达到借魏良之势为自己谋私利的目的。

    对于这样的亲戚，魏良根本就不理睬，更不会因为对方姓魏或者娶了姓魏的女儿，而另眼相看，反而更加约束魏家的亲戚，不允许任何人借他的名义为祸乡里。

    结果，几次交锋下来，魏良直接被族长请了去，族长倒也没有大声苛责魏良、为告状的族人说好话，只是凉凉的问了句“魏县丞年之后，魂归何处？”

    威胁！魏良听了这话，便知道，族长这是红果果的威胁。意思很明白，如果他再无视魏氏族人的利益，再铁面下去，他死后大有不能进魏氏祠堂的可能。

    当然，对于现代人魏良两口来说，死后不能进祠堂并没有什么，可大明土著田姨娘受不了呀，她从族里的姑六婆那里听到信儿后，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让魏良给族长请罪，说是以后要“善待”族人，请族长不要怪罪如何如何。

    面对慈母的哀求，魏良也无奈。但他不能违背做人、做官的底线，于是，经过和族长的反复谈条件，双方终于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在不违反大明律的基础上，魏良会尽可能的帮族人谋福利！

    和魏氏族人的矛盾似乎解决了，但魏良对魏家算是彻底死了心。尤其是，小秀儿的婚事提上日程后，魏老爷的不闻不问和魏大少的别有用心，无一不让魏良寒心。

    所以，魏家对于他，已经近乎是人的存在了。

    可就是这么一个毫无关系的家族，他却不能真的不去在乎。这不，老婆怀了孕，作为“儿”，他还要给那些无关的人送信，还不知道那边的人，得到这个消息后，会不会又弄什么幺蛾。

    “小庆？你不是说让小庆带领镖师去护送难民吗？”

    胜男当然知道老公和魏家的恩怨，只是听完老公的话，她眉头微皱的问。

    “对哦，我怎么给忘了，还有难民的事呢！”

    魏良一拍脑门，他怎么把这件大事给忘了呢。想起和岳父大人的谈话，魏良想了想，还是告诉了胜男：“对了，老婆，那个nc可能会来找咱们呢！”

    “nc？”胜男一愣，随即想到记忆中的某圣女，眉头拧成了花朵，“不会是那个狗屁圣女吧？！她不是被押解进京了吗，这还是咱们亲眼见到的呀？”

    难道nc的人，命也变态的硬？

    魏良明白胜男的感觉，遗憾的摇摇头，“在临清渡口被人救走了，我担心就她那不正常的大脑、以及恩将仇报的小人性，很有可能跑到咱们这里找麻烦呢。另外，岳父说，咱们南山聚集了多的难民，里面鱼龙混杂很不安全。”

    “嗯，那我们就要快点吧难民们转移出去，否则，真要是被有心人一煽惑，咱们的一片好心很有可能招惹祸端呢！”

    胜男想到滞留在南山的数难民，猛的一阵心悸，一种不妙的预感袭上心头，仿佛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那咱们还是先忙正事吧，让小庆护送第一批难民去桃花岛，小福和王老实他们带着佃户们分化好难民。”提起了正事，魏良一扫刚才的傻样儿，有条有理的计划着，“另外，老婆，你现在情况特殊，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南山有变，什么都不要管，直接和姨娘小妹躲进暗道就成！”

    “……好！”

    胜男见魏良说得郑重其事，也连忙认真的点点头。

    随着马车咕噜咕噜的行进，两口有商有量的安排着家里的事。

    南山坳，李大头和一个中年汉，一起站在隐蔽的山石后，探头探脑的看着前方热闹的集市。

    “老六，你瞧见了吗，这还是荒芜的贼窝南山吗？简直就是热闹的小县城呀。你说，如此规模的房和铺，还有这大片大片的耕田，如果没有足够的银，李胜男和魏良怎么折腾起来的？我看呀，分明就是李胜男拿了你藏匿的金银，悄悄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李胜男！哼，这是你欠我的第二笔帐！”

    厄，第二笔？难道马老六还有其他窝藏金银的地方，而这些金银全都被李胜男昧下了？！

    同样一宿没睡，李大头双眼泛着血丝，嫉妒的看着自成村落的南山坳。

    于此同时，另一边的官道上，几辆硕大的马车，正风尘仆仆的朝南山赶来，微风掀起的轿帘后面，是一张年轻却充满仇恨的女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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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众人送妾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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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

    见到马车里走下来的人，魏良两口有点傻眼。好吧，虽然他想过魏家知道自己的老婆怀孕后，会借此生事，但这也快吧，他还没给魏家送信呢，魏大少怎么先杀了来？！

    其实吧，魏良还真是被乐晕了呢，以为自己不去给魏家报信，人家就不会知道。他也不想想，当初是怎么知道老婆怀孕的事？

    还不是因为董家大少爷的小妾陈姨娘，“不小心”把胜男推到后，胜男突然昏迷送去就医才知道的呀！

    这点都没有想到，他也就更忘了那位陈姨娘的身份，那位陈艳姐儿不是旁人，恰恰是魏家少奶奶，魏良大嫂的表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又有如此铁的关系，魏家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不，魏家的人得到最新消息后，齐聚一堂纷纷讨论：小媳妇儿有了身孕，小也就没人照顾了呀，作为小儿的嫡亲家人，他们应该大方一点，送个知冷知热的人儿去伺候亲弟弟。

    只是，当讨论到送哪个，由谁出面去送的时候，众人发生了分歧，从魏大少到魏，谁都想给魏良屋里放个自己人，更不用说还有那些别有用心的族人们。没办法呀，不是他们真有什么兄弟亲情，而是魏良的身份实在招人了。

    年未弱冠，便已经做到八的朝廷命官。身后又有关系莫逆的恩师高官，那以后的仕途岂不是更远大？

    以前呢，因为某些原因，让魏良和自家人不亲，魏家上下正愁不知如何改善和魏良的关系呢。偏巧呀，瞌睡送来了枕头，那头母老虎居然怀孕了，简直就是天大的好消息，是和魏良拉近关系的绝好机会呀！

    乃想想吧，趁着李胜男怀孕的当儿，给魏良送个丫头过去，一旦这个丫头怀上魏良的孩，他（或者她）这个送出丫头的人，岂不是和魏良的关系更铁。如果母老虎走背一点生个赔钱货，而他们送去的丫头运气好一点生个儿，母凭贵，那魏良的一半家私不就归他们了？！

    噼里啪啦，啪啦噼里，参加讨论的每个人心里的小算盘拨得那叫一个响，脸上则是露出梦想万一成真的傻笑，口水更是哗哗直流。

    只是，个个都这么想，那人选怎么定？面对利益的驱使，在场的母、兄弟、妯娌险些吵闹起来。经过一番厮杀，各方都作出妥协，决定一人送一个丫头过去，然后由魏大少出面，以魏的名义送。

    这时，一直沉默的族长开了口，人家老人家说了，你们一人一个一共个，说出去不好听呀，俗话说好事成双，哪有送单数的理？！

    于是，为了“帮”魏家凑吉利数，族长勉为其难的从自己的侄女中选了一个，与魏、魏大少和魏二少送去的人，组成“准小妾”四人组，在魏大少夫妻的带领下，晃晃荡荡的赶赴南山。

    “呵呵，弟呀，恭喜恭喜。”魏大少似乎没有看到魏良两口吃了苍蝇一般恶心的模样，而是满脸堆笑的凑了过来，先恭喜后问难道：“弟、弟妹，这事你们可做得不对呀。有了孩那是喜事，关乎咱们魏家血脉传承，有了喜，怎么也不回家报个信儿？”

    看吧，看吧，让你傻乐，终于乐生悲了吧！

    胜男被面前一堆莺莺燕燕晃得脑仁疼，她伸出两指，在魏良的腰侧软肉上一顿狠掐。

    “厄，大哥，这不是高兴了吗。”魏良被“左圈右圈”的手指功掐得直吸凉气，还不敢叫疼，嘴角狠抽了两下，努力扯出笑容，“那个，我正安排人给家里送信呢，走走，咱们进屋说吧！”

    “好吧。”魏大少也站在外面等烦了，正想赶紧进去喝杯凉茶或者啃块西瓜呢。奶奶的，小儿这是从哪里弄来的一群粗人呀，一个个门神一样杵在门口，死活不让他进去。这大夏天的，晒得他皮都快爆掉了呢。

    进了门，魏大少和大少奶奶毫不客气的坐在客厅主位上，魏大少更是颐指气使的对伺候的婆喊道：

    “赶紧的，上茶，切西瓜！”

    婆听了这话，并没有立马行动，而是用眼睛瞧了瞧胜男。

    “陈大婶，去把井里镇着的西瓜切几个端上来吧！”

    面对魏大少的反客为主，胜男倒也不生气，她此刻的注意力全在外面站着的四个小丫头身上。

    “呵呵，弟妹就是贤惠呀。”大少奶奶听了胜男的话，很满意点点头，“我们这次来呢，一是给你们道喜，二是奉了母亲的命令，给你们送几个使唤丫头来。金枝、玉叶、红花、红果，你们还不赶紧进来，给你们少奶奶见礼！”

    话音刚落，在外面竖着耳朵探听的四个姑娘纷纷惦着小碎步，快速来到大厅。

    “大嫂，谢谢母亲的赏赐。”胜男见状，当下便明白了对方的意图，她忍住心里熊熊的怒火，咬着牙强笑道：“母亲送来的定是她得意的人，只是我们不能在母亲身边侍奉，已经是不孝，怎么还能为了自己的小事讨扰母亲呢。再说了，我们南山也有不少下人，不缺人手呢！”

    “就是，就是，大哥大嫂，你们的‘恭喜’我们收到了，但人不能收呀！”

    魏良听了老婆的话，连连点头。他有种预感，如果此刻不表态，等人走了以后，胜男还不定怎么收拾他呢。

    眼前这些人，一个个看着就不是省事的，真要是让她们留在南山，他以后甭想过清静日。

    再说了，拿人手短，这些人说是魏送的，实际上还指不定是谁弄来的呢，一旦他收了这些人，日后这些丫头幕后的人，肯定不少给他惹麻烦。

    “弟，话不能这么说。”魏大少听了魏良的推脱之词，面露不悦，他抖着袖扇风道：“母亲担心弟妹怀了孩，不能好好伺候你，这才割爱把自己的丫头送过来，长者赐不能辞呀！”

    这时，伺候的婆又走回来，只是她手里并没有拿西瓜。

    “怎么了？”

    胜男心里正气着，眼角瞄到婆畏缩的样，没好气的问道。

    “厄，回少奶奶，王大奶奶来了！”

    王大奶奶？谁呀？

    胜男刚要开口打发人出去，门外，李招姐儿已经带着两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说说笑笑的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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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好戏要开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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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他妈的给老娘滚出去！”

    胜男瞪着面前站成两排的豆蔻少女，脸色像燎黑的锅底一般，心里更是狠狠的怒骂着——他娘的，这都是神马世界，她这里辛辛苦苦的怀孕，这些贴着婆家、娘家标签的“亲人”们，不思好好体贴她、照顾她，反而弄来这么一群小丫头给她添堵！

    更可恨的是，面对如此的欺侮，她却一个“不”字都不能说。刚才那句话，也只能在心里叫嚣两句泄泄愤。如果她真要是喊出来，你瞧着吧，不出半天，魏家的族长和魏老爷就能找来，吆喝着让魏良休掉李胜男这个“悍妇”、“妒妇”。

    赶不能赶，骂不能骂，收下吧，自己又憋屈，胜男头一次感受到这种被社会道德、礼教规范压制的无奈。

    “哟，王家大奶奶，您这是干什么呀，我们魏家的儿媳妇怀了孕，自当有我们魏家来出面照顾，哪能劳烦您呢！”

    胜男还没有出口赶人，听了李招姐儿来意的魏大少奶奶先阴阳怪气的开了口，眼中更是满满的不屑——嘁，一个嫁出去的大姐，也想插手妹房里的事？！

    “呵呵，魏大奶奶说这话就是客气了吧。”李招姐儿谁呀，闺阁时称霸娘家，出嫁后掌管夫家，脾气不是一般的冲。说实话，除了在小五这里吃过憋，她李招姐儿向来都是无往不利。

    魏大少奶奶话音刚落，招姐儿便挂着一丝虚伪的笑，“我呀，是少奶奶的‘嫡亲’大姐，妹家里有了喜事，我这个长姐怎么能袖手旁观？哎呦，不是我自夸，我这个妹呀一心为朝廷，事事为姓，整天忙着办公差。家务活呢也就稍欠一点，妹夫又要去玫瑰坐衙，家里家外的没个贴心的人那怎么成？！”

    “更何况，如今我妹又有了身孕，身边更需要人照顾。说实话，我这两个丫头都是花重金买来的，要不是搁着是我亲妹，旁人我还不给呢。小五，咱娘也担心你呢，交代我好好照顾你，这回姐姐为了你，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呢！”

    得，这边也把“母亲”摆了出来，她要是敢说拒绝的话，那就是不孝、不悌呀，唉，这算什么事儿？！

    胜男一口气闷在胸口，吐不出咽不下，憋得她险些喘不过起来。想到害自己的罪魁祸，胜男恨不能拉过魏良一顿狠咬——明明孩是两个人的，凭啥出力受苦的是她，受气不敢吱声的还是她？

    一记眼刀扫了过去，胜男看到魏良的反应后，火气更大了，险些破功把面前的闲杂人等全部赶出去。

    而魏良呢，根本就不给胜男机会，他忽然笑着站起来，拱手对魏大少夫妻和李招姐儿行了个罗圈礼，语气中带着几分欢喜，道：“呵呵，谢谢大哥大嫂，谢谢大姐关心，我和胜男正愁人手不够呢，可巧你们就送了来。就如同刚才大哥所言，咱们都是一家人，兄弟我就不客气啦！”

    说着，他几步走到胜男跟前，悄悄拉了拉胜男的袖，用目光暗示她稍安勿躁。

    “哼，稍安勿躁？姓魏的，如果你不解释清楚，看我怎么收拾你？”

    胜男虽然生气魏良偷眼瞧那些小姑娘，但两个人多年的默契还是有的，她狠狠回了一记，倒也没有拆台，冷着脸站着一边。

    “哈哈哈，这就对啦！”魏大少听了魏良的话，立刻满意的大笑。这才对嘛，大家都是男人，他还能不知道魏良的心思。一边是粗鲁不堪、没有半点女人味儿的假小；一边是豆蔻年华、含羞带怯的如花美眷，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嘛。

    昨夜商讨的时候，母亲还担心，说魏良向来性古怪，这几个丫头他未必肯收。结果如何，还不是收了，而且还是高高兴兴、当着李胜男的面收的呢。

    见到目的达成，魏大少高兴的拍了拍椅扶手，“没错没错，小儿说的对，咱们呀，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几个丫头你先使唤着，如果不趁手就给大哥大嫂说，咱们给你换更好的！”

    魏大少奶奶一听，连连点头。哼，怎么样呀，李胜男，你的男人也不过如此，还不是见到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就拔不开眼？！

    见到胜男阴沉的面孔，伟大少奶奶别提多舒服了，她装模做样的叫过四个丫头，逐一吩咐了一遍，无非就是“好好照顾少、少奶奶”之类的话。

    而李招姐儿这边呢，听妹夫爽爽快快的收下了人，心里也高兴着呢。虽然妹的脸色有点难看，但她也是为小妹着想呀，与其让婆家的人占了先机，还不如让娘家的人先下手呢，至少比起隔层关系的婆家，她这个大姐还能顾及她几分。

    再说了，她要巴结的是当官的妹夫，毕竟比起一个不懂事、不贴心的亲妹，全家都捏在自己手里的佃户丫头更加听话。

    所以，李招姐儿也没有理会胜男的大黑脸，热情的拉过两个丫头，手把手的交代了一圈，见魏大少两口离开了，她才心满意足的告辞。

    “哼，姓魏的，你这是什么意思？姑奶奶辛苦为你生孩，你却在这里和一群野丫头眉来眼去，你、你对得起我吗？”

    大厅里只剩下魏良两口和六个小丫头，胜男终于忍不住，尖声质问道。

    “胜男，你别这样，这不是母亲和大姐的一片好心吗……”

    “什么好心，我看是别有用心，哼，我把话放在这里，如果你把这几个小妖精留下来，我就走！”

    说着，胜男气势汹汹的离开了大厅，魏良呢，并没有追上去，而是反过来柔声细语的和几个丫头说话。

    窗外，胜男双眼噙泪的看着这一幕。

    晚上，胜男还生着气，连晚饭都没有露面，据说一个人躲在卧室里啜泣。几个丫头一看，知道机会来了，个个花枝招展的在魏良面前晃荡。魏良也满脸陶醉，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不多久的功夫，饭菜还没有吃，人就倒在桌上……

    “嘭！”

    胜男抱着馒头，一脸悲戚的斜靠在罗汉床上发呆，房门却猛地被人一脚踢开。

    “李胜男，你还认得我吗？”

    房门大开，六人组中年龄最大的那位姑娘满脸寒霜的盯着胜男，手里提着一把钢刀，恶狠狠的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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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当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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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当然记得你，你不就是我大姐送来的丫头春姐儿么。”胜男看到来人，慌忙掏出帕擦了擦脸上的水渍，用不屑口吻冷冷说道。

    当她的目光接触到来人手中的武器时，眼中闪过一抹凌厉，“你、你要干什么？想杀了我当魏良的正房奶奶吗，我告诉你，就算是我死了，魏家少奶奶的位也轮不到你！”

    “呸！谁稀罕呀！”

    春姐儿在胜男鄙视的目光下，小脸涨得通红，说着违心的话。其实吧，魏良还是挺不错的，又年轻又有才，还有一份偌大的家业和威风的官职，比她过去十六年里见过的男人都强上千倍。

    可惜呀，她怎么不早点认识魏少爷呢，如今她已经不是当年单纯的小村姑，而是背负杀兄辱弟之仇的马家姑娘。

    少爷，如果您到了阴曹地府，千万别怪我，怪就怪你娶了不该娶的人。

    春姐儿想到正堂昏迷的魏良，心里多少有些不舍和愧疚，毕竟这是她第一次下手害人，而且害得还是朝廷命官。唉，虽然哥哥一再说他们干完这一票，拿走南山埋藏的金银后，便会带着一家人远走高飞，可她握起钢刀的时候，双手还是忍不住的颤抖。

    “哼，不稀罕你跟着我大姐来干什么？”

    胜男很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轻抚馒头的手悄悄的向后找着什么。

    “当然是来杀你！”春姐儿双手握着刀把，小心的端在身前，慢慢逼近胜男坐着的罗汉床。大哥交代过，这个男人婆身手很好，一般情况下一两个大男人都不一定是她的对手。不过么，现在这头母老虎的情况可不一般呢，有了身孕，又被丈夫的花心所伤，估计也没有什么战斗力。

    即使如此，梅水第一女捕头的名头对于普通的小老姓，还是蛮有震慑力的。春姐儿手里握着武器，她也不敢大意。

    “杀我？我今天之前都没有见过你，更谈不上得罪，你为什么要杀我？”

    胜男感觉身侧的馒头有点炸毛，一边面不改色的拖延时间，一边加快寻找腰刀的速。

    “对，你是没见过我，我问你，你还记得被你押解到辽东的马六吗？”春姐儿开始没有注意胜男的小动作，她想起被判了流刑的大哥，悲愤的说道，“你知不知道，大哥临走的时候，明明给我们留下了安家的银，结果却被你无耻的昧下。呜呜，害得我弟弟这么小就要去作坊当徒，天天被师傅师兄呼来喝去、挨饿受冻吃尽了苦；而我也被迫卖身到王家做丫头，好好的良家女却入了奴籍；还有我娘，她身不好，要不是我哥哥以前的上司照拂，早就——你东张西望的干什么，老实点！”

    春姐儿原以为胜男听到大哥的名字，会因为心虚、愧疚的有所表示。可她这里悲悲戚戚的把自己一家惨痛的经历讲完了，对方不但没有任何的反应，还目中无人的斜着身翻找着什么。

    “呵呵，你是找东西吧！”

    这时，门口又出现了一个小姑娘，笑盈盈的单手举起一把腰刀，甜甜的问：“李捕头，这把刀是不是你的呀！”

    “你是谁？”

    胜男和春姐儿异口同声的问道，只是表情有些不同。胜男是满脸的愕然，因为那个小姑娘拿着的正是她悄悄摸的腰刀；而春姐儿的眼中则是充满了警惕与戒备，她不确定面前出现的这位究竟是李胜男的帮手还是仇家。

    “哎哟，李捕头，你忘性可真大呀，难道你忘了白天在大厅，我们家大奶奶第一个介绍的就是我呢！”

    “你是陈家的丫头，对不对？”

    第一眼看到这个丫头的时候，她就瞧着眼熟，但不知从哪里见过，如今再仔细一看，她脑海里闪现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那是以前，你以为你们夫妻把我姑姑羞辱一番后，我们还能在陈家呆着吗？”小丫头稚嫩的脸上挂了一层寒霜，她近乎怨毒的说，“想我姑姑一生清誉，就因为在你的南山调教那个什么秀姐儿时严格了一些，被你们好一顿责备后赶回陈家，人还没有进家门呢，我们就让老爷给赶了出来，说是我们丢了陈家的脸。你说，你们让我们一家都丢了饭碗，我该不该找你寻仇？”

    又是报仇？！靠！这都什么事儿呀，怎么一个个都跑来找她报仇。话说，她李胜男到底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怎么面前这两个人都是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段的表情？

    “哦，这么说，你是一个人来寻仇的？”春姐儿听完小丫头的话，喜不自禁，虽然她不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句话，但有个同样仇恨李胜男的人一起行动，好过她自己单独作业呀。至少，至少也要拖到她哥哥以及那些好汉们杀进南山。

    但想到自己还有后援，就有些担心对方是不是也是有帮手。毕竟哥哥说还要在南山好好干一票呢，多一组人马，也就多一个分割利益的人。所以，这件事必须搞明白。

    “呵呵，当然不是，后面还有我们大批的姐妹和教民呢。”小丫头并不知道春姐儿的心思，她带着几分得意，看向胜男：“陈家不收留，幸好我们遇到了圣教的圣女。如今我是圣教的人，我们圣母也来到了南山，李胜男，今天便是你们的死期了！”

    “圣母？”胜男的嘴角抽了抽，但想到老爹的安排，她还是继续拖延时间，“什么圣母、熟母的，不管是公还是母，谁想来我南山打劫根本就不可能。你们利用我的亲人们混进了南山，可外面还有我大批的保安团，要想从外面杀进来门儿都没有。你们信不信，只要我朝外面大喊一声，立刻就有大批的人冲进来，将你们制服！”

    “喊呀，你倒是喊呀！”

    说话的是个男人，更确切的说，房门外又来了个人，打头的便是斯败类方敬亭。他身后跟着两个草莽出身的小捕快，这两个捕快每人手里都牢牢的挟制着一个人。被挟持的不是别人，而是田姨娘和秀姐儿。

    方敬亭说话的当儿，两个捕快也把手上的人质推搡到前面，分别在她们的颈上架了一把刀。

    “方敬亭，你这是干什么？难道你不想在梅水混了？”

    胜男看清两个人质后，气得口不择言，连前世的口头语都出来了。

    “李捕头，我想怎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便宜婆婆和小姑都在我手上，你还是乖乖的束手就擒吧。否则，刀剑可是不长眼睛的！”

    方敬亭装模作样的摇着一把纸扇，一副万事尽在掌握的自得神情，看胜男的眼神都是充满俯视，似乎已经胜券在握了。

    “少奶奶，你别管我们，赶紧去前厅，叫上良儿，你们两个去逃生吧！”

    田姨娘脖上压着锋利的刀刃，原本软弱的性，在见到家里突变后，瞬间坚强起来。她已经活了这么多年，早就够本了，而媳妇肚里还有她未出世的孙，只要儿媳妇逃出去了，她怎么样都无所谓。

    至于小秀儿，可怜的孩，就算是勉强逃出去，她被一个大男人挟持在怀里，名节也毁了。与其被人唾弃的活着，还不如干干净净的跟她一起走。

    “没错，嫂，你别管我们。快走吧，哥哥还昏迷在大厅呢。”

    小秀儿对于姨娘的话，并没有过伤心，她也明白自己的处境。自己肯定跑不掉了，那决不能连累哥嫂。

    “哼，逃？往哪里逃？红莲教的圣母都亲自来了，又带来数名教民，早就把南山团团围住，想逃？做梦！”

    方敬亭嗤笑出声，原本斯的脸上，因过分的嫉恨显得有些扭曲。

    “哦？你也知道圣母？”胜男挑高双眉，冷冷的看向方敬亭，“方敬亭，你不知道红莲教是反贼？你身为朝廷有功名的举人，享受了皇恩，却不思回报朝廷，居然和这些邪魔外道搅在一起？难道，你连杨知县也不顾了？”

    “李胜男，你少来这一套。”方敬亭听到“反贼”两个字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迟疑，但想到身后那两个红莲教的死忠教民，再想想圣母许下的重赏，他还是一咬牙，“还不是你逼得？哼，本来我师爷当得好好的，要不是你们招来陈大人的亲信，我能被表哥罢职，还被他赶出杨家？”

    靠之！又是她的错？

    胜男突然领悟了一个事实，和nc讲道理，简直就是对自己的精神虐待。好吧，既然该来的都来了，不该来的也来了，她干脆一起解决，省得留下后患。

    “没错，李胜男，你看看你造了多少孽，还是乖乖的受死吧！”

    春姐儿也听说过红莲教的大名，一听说身边的两位“同志”是红莲教的人，心里大定，她还就不信了，自己兄妹及众好汉，再加上势力强大的红莲教，还不能踏平一个小小的南山？！

    “受死？呵呵，咱们还不知道谁先死呢！”胜男实在不想和她们纠缠下去，暗自拍了下馒头，眼睛却看着田姨娘和小秀儿，柔声道：“田姨娘，小秀儿，咱们一起走！”

    “嘁~~走？你们往哪儿走？”方敬亭没想到李胜男面对如此局面，还能如此风淡云轻的说话，他从鼻里哼出一声，正准备下令给李胜男点颜色瞧，眼前闪过一道橘红色的身影，紧接着脸颊便是一阵火辣辣的灼痛，“啊~~是谁，谁偷袭我！”

    惨叫声不止一个，几乎是同一时间，身后也传来两个凄厉的惨叫：

    “啊~~”

    “娘的，这是个什么东西，哎呦！”

    缓缓的，一股温热的液体流过脸颊，方敬亭闭着眼摸了一把，感觉粘粘的，他忙睁开眼睛一看，是血。再转过头看向罗汉床，却发现田姨娘和小秀儿正稳稳妥妥的坐在李胜男的两侧。

    “呵呵，方师爷，不好意思呀，我这只猫脾气不好，实在看不惯有人敢在我面前嚣张！”

    胜男好笑的看着面前个挂了彩的男人，和两个被吓住的小丫头，貌似道歉实则挑衅的说道。

    “冲呀！杀呀！”

    “来人呐，有强人！”

    “哐哐哐~~~”

    就在这时，窗户外面由远而近的响起一阵又一阵的喊杀声和鸣锣声，熟睡中的佃户们，也慌忙爬起来，黑夜中，点点火把攒动。

    “哈哈哈，我们的人来了！”

    方敬亭最先反应过来，他跑到门口朝外瞧了瞧，当他看到红莲教特有的莲花旗帜时，兴奋的手舞足蹈哈哈大笑。

    “真的，圣母来了！”小丫头也回过神儿，竖着耳朵听了听，人声嘈杂中，似乎听到了某些熟悉的暗语。刚刚被怪猫吓到的小心肝儿高兴的噗通乱跳，她忽的转过头，抽出胜男的腰刀，刀尖指着罗汉床上的个女人，“我们的人来了，李胜男，看你怎么逃出去！”

    “圣母来了？”

    终于等到今天的最终目标，李胜男大大的松了口气，右手悄悄的探向罗汉床中间的小机，“咔嚓”一声细微的声响，被窗外的鼓噪声淹没了。

    “没错，圣母她老人家专门为了接收南山而来，当然啦，如果魏县丞肯‘合作’的话，圣母或许会饶他一命。”小丫头见大势已定，脸上的得意更浓，“不过，你们却没有这么好命啦，谁让你李胜男谁不好得罪，偏偏得罪了圣母唯一的女儿呢。唉，可怜了你腹中的胎儿呀，生生被母亲连累，啧啧啧！”

    “哼，胜负未定，你们得意的早了！”

    胜男本来还想和他们胡扯几句，小丫头却把矛头指向她的宝宝，这绝对不能容许。于是，胜男从空间里摸出一个纸包，用力朝步步紧逼的五个人丢去。

    “不好，暗器！”

    方敬亭身后的一个捕快见飞过来一个白色的物体，连忙挥起宝刀一挑，纸包开了，黄色的粉末飞溅开来。

    与此同时，罗汉床下隐藏的机关已经开启，整个罗汉床在“咔嚓咔嚓”的链条转动声中缓缓下沉。

    被纸包袭击的众人，胡乱抹开眼上的药粉后，却发现，罗汉床已经快要消失在地板上。等他们反应过来，飞身扑上去时，“哐当”一声撞到恢复完好的地板上。

    而李胜男、田姨娘和小秀儿，早已不见了人影。

    “哼，算你们跑得快，走，咱们去迎接圣母，陪圣母去找魏良！”

    方敬亭见此情景，心里闪过一丝不安，但窗外越来越响的喊杀声给了他些许信心，他一摆手，带着两个捕快风风火火的迎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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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生活进行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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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您看，这个地方真的不错吧，四周都是山，腹地有良田、泉水，如果咱们把圣坛建在这里，吃喝都不愁呢！”

    浓浓的夜色中，四五个人穿过一片喊杀声，不紧不慢的来到魏良的院前。

    某圣女亲昵的跟在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美妇旁，指着远处黑黢黢的山影，满脸得意的说，“听咱们新招收的教民说了，那个耐干旱的地瓜就是在山坡上种出来的。你瞧，就是那里！”

    “圣女说的没错，这个地方的确不错。”美妇另一侧则是一个十岁左右的中年男，看他穿着直裰、手握纸扇的模样，再配上他说话的神情，还真有几分狗头军师的风范。

    他摇头晃脑的四处踅摸了一圈，看了看周围一排排新建的农家院，以及远处山体间修筑完备的工事，很是赞许的点点头，“这个地方很适合咱们发展。刚才属下观察了一番，南山除了天然的屏障外，魏良和李胜男还修筑了不少坚固的城墙，只要关上入口的大门，这里就是一个非常安全的堡垒。”

    “再加上储备丰富的粮食和山上的山泉水，咱们在这里根本就不怕官兵的围剿。呵呵，久了属下不敢说，撑个五年还是没有问题的！”

    “哦？”圣母挑高语调，她的目光跟着军师的纸扇，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虽然现在是深夜，很多细节看不清楚，但南山大体的构架还是能看到。

    正如女儿和军师所说，南山果然是个不错的地方，关上门可以自给自足，敞开门便是直通省府、黄河的官道，交通便利，位置重要，进可攻退可守，只要他们好好经营，再加上朱明的腐朽，她们很快就能举事成功！

    得到南山，势在必行，而且这也是她亲自来的原因。

    其实某圣母也是没办法，自从胶东一役后，她们的几个据点都被官差攻破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些官兵像是有人带领一般，很多隐蔽的、经营多年的暗哨，都被他们找到并系数销毁。

    几个月下来，红莲教可以说是元气大伤。再加上女儿被俘，她又要分出人手去救人，成功劫囚之后，她们也完全暴露了行踪，被一群朝廷鹰犬死死追着。唉，几个根据点不能去，胶东不能回，身后更是有强悍的追兵，她们几十号人就像丧家之犬四处乱躲。

    逃亡的上，圣母思来想去仍不知前途在何处。还是女儿突然想起有一个地方可以去，那就是南山。

    听完女儿的分析，以及手下人收集来的情报，圣母经过反复的思考，也觉得南山可以去。

    正巧，这时全省范围内爆发了严重的旱灾，朝廷的赈灾还没有到，大批大批的难民被迫背井离乡外出逃难。

    她们便借机吸收了不少有生力量，也使得她们的队伍壮大了十多倍，几乎可以恢复到遭受重创之前的规模。

    只是，人多了，粮食、水源的消耗也多了，更加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可以落脚、休养生息的地方，于是，女儿曾经提到的南山便成了她们的选。

    “嗯，如果真如军师所言，那就好了。对了，那几个丫头应该成功了吧？”某圣母点点头，转过身来到院门口，见里面灯火辉煌，却听不到一丝声响，微微侧脸问身边的人。

    像回答圣母的话一般，此刻院里闪出几个人影，有男有女，带头自然是方敬亭。他几步来到圣母面前，抱拳道：

    “圣母，圣女，两位交代给方某的任务，方某已经顺利完成。魏良被制服在大厅，李胜男不敌逃走了——”

    “什么？李胜男逃走了？你怎么办事的？连个孕妇都解决不了？”

    听到这个消息，圣母还没有表态，圣女先炸了毛，她几乎尖声叫道。

    “大姐儿，不准无礼！”

    圣母见方敬亭的脸色有些难看，连忙出声喝道。现在她们还没有成功，这个姓方的还有用，切莫不能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失去这个助力。想到梅水的杨知县，圣母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自认为高贵的笑，安抚道：“方少爷，大姐儿的性比较直率，你是个有涵养的人，不要和她计较，好吧？”

    好吧？当然不好！可自己现在已经上了红莲教的贼船，还有说“不”的权利吗？方敬亭猛然间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想到方才李胜男那嘲讽的神情，他竟有些不好的预感。

    不过，眼下说什么都完了，既然已经做了，那就做到底吧。

    “哪里哪里，圣母请吧！”

    说着，方敬亭侧过身，躬身伸出手臂，做了个请的动作。

    圣母在方敬亭的带领下，来到院的正堂。偌大的客厅里，红木大圆桌上，堆满了盘盘碟碟，地上还有倒着几个酒罐，空气中则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酒气和若有若无的迷香。

    魏良和几个剩下的丫头，东倒西歪、或趴或躺的靠在桌边。

    “来人，把魏县丞‘叫’醒！”

    圣母坐在军师端过来的椅上，颇有气势的对手下人吩咐道。

    “唉唉，别别，我醒了，我已经醒了！”

    属下还没有来得及执行圣母的命令，原本趴在桌上的魏良突然坐了起来，边揉着有些麻木的胳膊、大腿，边轻松的说道，“嗬，都来了呀！”

    “你？你没有中迷药？”

    春姐儿和小丫头见魏良神色清明，丝毫没有一点中了迷香的虚弱、混沌，两个人用近乎指责的口吻问道。

    “马老六，还有那几位打家劫舍的朋友，何必在门外呢，咱们有什么帐一起算吧！”

    魏良并没有理睬两个丫头的话，而是扬起头冲着门口喊道。

    “哼，魏良，没想到吧，我马六又回来了！”

    被人发现了踪迹，马老六倒也没有惊诧，他满脸暴戾的拎着一把刀，从门外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嗯，是没想到。”魏良很诚实，他点头表示自己的确没有想到，不过他脸上的表情如果不是那么平淡，相信马老六会更加满意。

    春姐儿见哥哥来了，连忙跑到马六身旁，小声的嘀咕了几句。

    “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杀不了李胜男，杀她男人也一样！”

    南山暗藏的金银已经到手，杀不杀李胜男倒也不重要了。不过，能给她添添堵也是好的。

    “不行，你不能杀他！”

    屋里，一直没有开口的某圣母突然发了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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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生活进行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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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这是哪里呀？咱们家什么时候修了这么一个地方？”

    秀姐儿搀扶着田姨娘，一脚深一脚浅的跟着胜男身后。说实话，她在南山住了这么久，根本就不知道在她们脚底下居然还有一条如此隐蔽的通道。厄，应该是脚底下吧？她只记得刚才坐着的罗汉床突然一阵晃动，紧接着她们便慢慢下落，直至眼前这条漆黑的密道。

    “这是咱们院的下面。当时修建屋的时候一起设计的。”胜男举着火把，小心的照着，“对了，这个密道可是相公亲手设计并监督施工的哦！”

    “良儿？”田姨娘还没有从惊吓中缓过神儿来，她被动的被女儿拉着向前走。当她听到熟悉的名字时，呆愣的眼睛中开始有了些许亮光，“少奶奶，你是说这个密道是良儿设计的？”

    “对呀！”

    胜男点点头，她不回头都知道田姨娘是什么表情。昨天她和魏良送第一批难民去桃花岛的时候，想到今天的计划，担心田姨娘和小秀儿有什么意外，便提出让田姨娘和小秀儿跟着一起去。

    只是她们的话还没有说完，田姨娘眼泪便下来了，她误以为魏良当了官儿，嫌她这个丫头出身的亲娘给他丢面，要远远的把她打发了，伤心的不行。

    面对田姨娘的误解，魏良和胜男也不能解释什么，毕竟今天的计划牵动了很多人，一旦消息走漏，一切将前功尽弃。

    所以，她们两口只好让田姨娘留下，并且修改了原定计划，由胜男负责把田姨娘和小秀儿带到安全地带。

    如今，她们终于安全了，估计田姨娘也明白了儿把自己送走的真正原因，此刻心里还不知怎么后悔、懊恼呢。

    “那个，少奶奶，昨儿你们说的那个桃花岛，那里的房是不是也和咱们南山一样，都是良儿设计的？”

    正如胜男所料，田姨娘虽然胆小、见识浅，但并不是笨蛋。经历了一场惊险之后，她隐约猜测到，儿和儿媳劝她离开南山，或许并不是嫌弃、厌烦她，而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

    结果，因为她的小心眼儿，白白让小秀儿跟着受了苦，还险些连累了儿媳，唉，早知道是这样，别说什么桃花岛，就是荒岛无人岛她也愿意去呀。

    “桃花岛的房还没有修建，昨儿运送第一批难民过去，正是为了修建房和密道。”胜男故意没有提及昨天的尴尬事，平淡的叙述着她们夫妻的计划，“等房建好后，咱们一家人去桃花岛假。”

    假？也就是说不是常住？

    田姨娘听到这句话，脸顿时涨得通红，哎呀，她真的冤枉儿和儿媳了，更险些铸成大错。不对，现在良儿还在上面，上面这么多土匪、乱民，良儿又不是儿媳还会武功，万一有个长两短——

    想到这里，田姨娘停住被女儿拉动的身，面色凝重的问：“少奶奶，良儿在上面真的没事？”

    隔着这么远，她还能听到上面的喊杀、呼救声，良儿的目标又大，真要是出了什么事，她、她也不想活了！

    胜男回过头，认真的看了眼田姨娘，见到她脸上布满的担忧，便柔声劝道：“田姨娘，您放心，这些都在我们的计划中。而且，那间房里也有机关，相公不会有事的！”

    “有机关？哦，好好，那就好！”

    见儿媳如此的镇定，田姨娘也放下心来，继续跟着小秀儿一起往里走。

    “嫂，这么说，你们早就知道今天夜里会来土匪？”小秀儿想到某些事，眉头紧皱，她见胜男点了点头，便带着几分着急的说，“既然知道有情况，为什么不通知乡亲们一起躲避起来。你听，外面一片喊杀声，咱们安全了躲到了密道里，可南山几十家佃户怎么办？”

    “秀姐儿，放心吧，这些我们也有安排！”

    开玩笑，南山的几十家佃户，名义上是她的佃农，但经过两年的相处，大家又陪着他们夫妻共同经历了一些变动之后，她和魏良早就把这些人当成了自家人。这次帮朝廷剿灭山贼，搭上自己的南山已经是够仗义了，她可不会再拉上这些佃户们。

    “孩他爹，外面怎么样了？”

    山坡上的小院里，许大嫂从地窖里探出头来，小声的问着门口守着的丈夫。

    “嘘~~别出来。”许大勇躲在大门后，透过门缝看着街上的情况，当他看到又一伙儿拿着兵器的黑衣人从街上跑过时，连忙缩回头，冲着媳妇摆摆手，“快下地窖，现在外面有两拨人呢，咱们没有东家的招呼，千万别出来！”

    “哎哎，好！”许大嫂见丈夫神情严肃，知道他没有开玩笑，连连点头，边往屋里撤退吧，边念念叨叨：“唉，幸好地里的庄稼早就收割了，否则被这些人再祸祸一回，咱们今年又白干了！天杀的土匪，怎么就见不得我们过好日呢？真是的，这日过得，不是昨天闹什么教，就是今天土匪强盗来折腾——”

    “行啦，让你回去就回去，罗里罗嗦的干什么？！”

    许大勇瞪了老婆一眼，真是不知足的娘们儿，今年全省大旱，他们要不是有东家庇护，早就拖儿带女的出去逃难了，哪能还有这么舒心的日过？是，前几个月他们被一群乱民祸祸了庄稼，可东家也没有让大家受损失呀，今年的租又减了一半呢。

    再说说这次，不就是帮东家喊喊“救命”敲敲锣么，又不是什么要命的大事。要不是东家仁慈，或许这会儿他们已经被乱民害了性命呢，岂是“帮忙”这么容易？

    “……我、我也就说说嘛，你生什么气呀——”

    许大嫂知道自己理亏，也不敢反驳，嘟嘟哝哝的回到西屋，揭开地上的活动木板，露出一个方形的黑洞，这是当时修房时，东家特意留的地窖，平时储存些粮食、瓜果什么的，一旦出现了紧急情况，也可以躲人。

    另一边，侯刚带着保安团的兄弟们，正悠闲的窝在自家的院里喝茶。

    “咦，外面怎么又打起来了，是哪个兄弟掉了队，没有回来？”

    侯刚侧着耳朵听了听，觉得情况不对，扔了杯站起来，数了数屋里的人头，嘶~~一个不少，保安团的兄弟都在这里呀，那外面是谁？

    “侯哥，咱们的兄弟把红莲教的人引进来后，便都撤了回来，当时都对过人头的，没错！”

    保安团的一个小队长，非常确定的说道。

    “不是咱们的弟兄，外面是谁呀？”

    侯刚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是朝廷的官兵来了？应该不会这么快吧！

    他们这里疑惑着，魏良这里也正糊涂着。

    马老六要杀魏良的声音刚落，先出声反对的不是魏良，而是一旁坐着的红莲教圣母。

    “呸，你算哪颗葱呀，敢管爷爷们的闲事？”

    马六身后的一个黑壮汉，不屑的啐了一口吐沫，斜楞着眼睛骂道。

    “放肆！你是什么东西，敢对我们红莲教圣母无礼！”

    黑壮汉的话音未落，那位狗头军师便跳了出来，用扇指着对方，斥责到：“有眼无珠的东西，你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是我们红莲教的圣母，还不跪下谢罪！”

    “红莲教？圣母？”黑壮汉显然没有在附近混过，并没有听说过什么教什么圣母，他满脸茫然的看向马六，“六弟，红莲教是什么东西？”

    “噗！”

    一旁看热闹的魏良听了这话，先喷了，他在某圣女的怒视下，勉强忍住笑，对黑壮汉说道：“厄，这位兄台，红莲教呀，它不是东西！”

    “呸，姓魏的，你才不是东西呢！”某圣女早就看魏良不顺眼，偏偏娘亲说这个人留着对圣教有用，暂时还不能杀。可眼下，这个姓魏的简直放肆了，死到临头了还敢放肆，她一抡手里的鞭，“娘，这个人咱们留不得。干脆直接宰了吧，至于玫瑰镇的县丞，就让方敬亭去做，反正他也是举人嘛！”

    “我？”方敬亭本来被红莲教的众高层淹没在人群中，正纠结的想着自己的退，没想到圣女如此有眼光，肯推荐他做玫瑰镇的县丞，简直就是他方某人的伯乐呀。

    “噗！”

    听到这里，魏良再次的喷了：这些人脑没病吧，还是以为她们已经夺取了大明的江山，以至于想任命谁做朝廷地方官就任命谁？！

    “大姐儿，别胡闹！”

    圣母也被女儿弄得有些头大，她不想去看魏良嘲讽的目光，转头看向马六一行人。当她的目光扫到马六身后几个大汉手中的东西时，美丽的眸蓦地跳了跳，她朝师爷勾了勾手指，就着他的耳朵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

    “哥哥，咱们还是走吧！”

    马老六和他的兄弟们初次回到本地，并不知道红莲教的事，但马春姐儿长年在地头呆着，经常听一些民间传说，自然对最近比较活跃的红莲教非常了解。再加上，刚才那个小丫头说，外面的几号人都是她们红莲教的人，而她大哥也不过十几个人，双方一旦冲突起来，她们这一伙儿铁定吃亏。

    “哼，侮辱了我们圣母，你们还想走！”

    军师得到圣母的命令，阴着脸挡在马六他们面前，“要么把命留下，要么把手里的东西留下！”

    “我如果什么都不想留呢？”

    马六经过辽东的两年艰苦磨砺，人愈加阴狠。他冷冷的瞥了一眼在场的人，狂妄的说道。

    “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军师几乎是从鼻里哼出这句话，然后挥了挥手里的折扇“兄弟们，圣母有令！”

    话音刚落，门外顿时涌入一群人。

    “哟，挺热闹的呀！”

    令军师和圣母感到诧异的，来人并不是她们留守在门外的属下，领头的却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

    “你，你们是什么人？”

    军师手里的扇啪的掉在地上，他的心也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嘿，姐夫，这些人脑没病吧。”少年并没有回答军师的问题，而是冲着他身后的人笑道，“外面的两组人马打得稀里哗啦，里面的人似乎也要掐起来了呢。姐夫，咱们是看戏呢还是掺和一脚？”

    “嘁，你人都进来了，还问我做什么？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令所有人惊讶的时，搭话的居然是魏良。

    喊魏良姐夫，那就是李胜男的弟弟呀，也就是李家唯一的男丁？

    方敬亭在见到李承志的那一刻，整个人便呆住了，双脚更是吓得直发软，眼前一阵一阵黑云飘过，“噗通”一声昏倒在地上。

    “切，真没种！”

    志哥儿听到响声转过头一看，撇了撇嘴，鄙夷的唾弃道。接着，他又把目光对准某圣母，笑得一脸牲畜无害，“呵呵，这位大婶就是圣母吧，久仰久仰呀，为了等您老人家，我们可是辛苦了好几天呢。您看，咱们就别废话了，跟我走吧！”

    “等我？难道说你们早就想到我会来这里？”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某圣母如果再想不明白，那她就真是笨蛋了。看到门口鱼贯而入的锦衣卫，她脸上满是死灰，凄然笑道：“难怪呀难怪，一向恩爱的魏良夫妻怎么会为了几个小丫头就反目？呵呵，原来都是局呀。”

    咯咯的干笑了两声，她话音一转，“哼，是局又如何？我外面还有数名教民，就凭你们着十几个人，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李承志身后的两个锦衣卫便拎小鸡一样拎进一个人，掼在地上，志哥儿笑眯眯的说：“大婶，你是在找他么，呵呵，数名教民？没错，你们是来了数名，只是刚才我们进来的时候，他们因为和一伙儿来自辽东的悍匪火拼，早就死的死伤的伤，囫囵个儿活着的还真没有几个呢！”

    说到这里，李承志转过头看向马六，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那个，马六是吧？呵呵，你也挺厉害呀，不但从辽东卫越狱成功，而且还结交一批恶贯满盈的悍匪。只是，你们这些人脑是不是落在关外了呀，怎么打架之前也不问问对方的身份，莫名其妙的就‘帮’我们消灭了上个红莲教教民？”

    “什么？这、这——”

    马六也没有想到，他只是想回来把藏在南山的金银取走，顺便杀掉李胜男报仇而已，怎么还扯出这么多乱事？！

    “行啦，别这呀那呀的，走吧，各位！”

    李承志经过这一役，整个人长大了不少，他一挥腰刀，对在场的众人吆喝道。看着他自若的模样，魏良相信，用不了两年，自己的老婆就可以光荣退役了。

    年后，南山门前的官道上停着一辆宽敞的马车，魏良穿着一身便服从院里走出来，身后是一身妇人装扮的胜男，以及抱着孙领着孙女的田姨娘。

    “魏良，你真的要走！”

    张备穿着簇新的鸂鶒补官服，神情有些复杂的看着魏良，带着一丝不舍问道。

    “是呀，年任期已满，魏某虽然不能把玫瑰治理的多么富饶，无功无过的也算勉强合格，总算没有辜负恩师的一片厚爱。”魏良看了一眼周围满山的翠色，脸上则是无欲无求的淡然，“再说了，我不是当官的料，当了年，也算是圆了自己的一个梦。如今梦醒了，我也该走了！”

    “相公，咱们该走了！”

    胜男指挥下人们把行李装上马车，儿女儿也跟着田姨娘进了车厢，她这才冲魏良招呼道。

    “张兄，魏某告辞了！”

    魏良也没有再和张备寒暄，自从杨知县因方敬亭落马后，张备便成了梅水的知县，魏良和他也经常为了公事沟通，但两个人也仅止于公事上的相交，私交并不密切。

    “一顺风！”

    张备双手抱拳对魏良拱拱手，告别道。

    “老公，咱们真的能‘退休’了？”

    胜男坐在魏良的身侧，透过车窗看着外面的景致，想到接下来自由自在的美好生活，竟有些不敢相信。

    “对呀，小秀儿嫁了人，你的捕头职位传给了志哥儿，如今我的任期也满了，咱们在南山的生活算是告一段落。”说起来，魏良也有些不舍，他眯着眼睛，头靠在车厢上，双手轻轻的摩挲着胜男的手背，“再说，桃花岛的房也都建好了，岳父他们都搬了过去，咱们也该和他们会合了！”

    “爹，娘，宝妮要看桃花！”

    田姨娘身边坐在的小丫头，听到父母的对话后，欢快的拍着白嫩嫩的小手叫道。

    “花、花！”

    听到姐姐的声音，坐在田姨娘怀里的小贝比，则流着口水，啃着小爪爪口齿不清的附和道。

    “好好，咱们去看桃花！”

    胜男忙伸手抱过在车座上蹦跳的女儿，口中连连答应着。

    魏良闭着眼睛，耳边不时传来妻哄女儿的声音，女儿、儿开心的笑闹声，以及田姨娘心满意足的浅笑声，他因离去而失落的心也渐渐被充实——唔，往日的种种已经过去，生活还在继续，他相信，在桃花岛，他们一家五口人依然可以幸福、快乐的生活！

    （全本完）

    ...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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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完结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