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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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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

﻿第一章穿越

    杨清音眯着眼睛，望着上方灰白的帷帐，心神有些恍惚，却难得地放任了。

    也许是因为经历太过丰富，再一次遇见这种穿越，到没让杨清音纠结太久。

    她收敛了心神，在这个摆设甚为古老的房间里躺了小半个月后第一次撑起身子，施展了一个水镜术，以往随手可为的施法，如今变得非常艰难，这个空间的魔法元素明显稀薄许多，规则也大有不同，她恢复了小半个月，才勉强能施法，看来，一切还有待摸索。

    暂时放下其它，杨清音把视线落在水镜上，望着镜子里稚嫩的一张脸，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是个小女孩儿的脸，大约五六岁，虽然显得面黄肌瘦，皮肤不大好，发丝也干枯焦黄，但总算是个正常的女孩儿，而且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不是什么歪瓜裂枣……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响动儿。

    在门被推开的一瞬间，水镜消散于半空中，杨清音重新安安稳稳地躺回了床上。

    进门来的是个大约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穿着身儿寻常的银鼠夹袍儿，脚上踩着千层底儿的布鞋，干干净净，眉眼硬挺，显出几分憨厚。

    “团团醒了？”

    “哥哥……”清音眯了眯眼睛，收敛起眸内的精光，含含混混地开口唤了一声儿。

    男子低声应了，眉眼温柔，像往常一样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把妹妹扶起来，喂她喝药。

    杨清音乖乖地把苦药咽下去。

    男子叹了口气，又递过一碗儿糖蒸蛋给妹妹压一压嘴里的苦味儿。扭头却见床边儿的炭盆儿里的碳，俱是去年的陈碳，味道刺鼻，熏得他眉头皱了皱，低声咕哝了句：“再忍一忍。”

    等清音吃完，才安顿她躺下，帮妹妹盖了盖被子，坐在床边儿哄着她闭上眼睛睡了，才离开卧房。

    等兄长的身影消失，杨清音的神色便肃穆了许多。半靠在床上，摸摸了有些干枯的头发，尝试着打开自家的半位面，还是打不开，估计至少要重新修炼一年以上，才能勉强打开自家的‘小窝儿’了。

    收起思绪，开始寻思自己往后的日子。

    她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父母早逝，她自己也因为重病，没上过学，只在家里读书，从小就喜欢研究古今中外的神秘术，尤其是对炼金术，更是喜欢的厉害，长大了，便在网上写一些有关神秘学的小说，她知识面广，写出来的东西显得奇妙而又真实，没两年便小有名气，拿着稿费，又用了些父母给留下来的遗产，在海边儿买了套房子，吃穿不愁，就日日在家里鼓捣炼金术，虽然没出什么成果，但总觉得自己冥冥中好像摸到了门路，也就越来越痴迷了。

    却不曾想，某一天大祸临头，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一个类似于无限的世界里去，从此告别了悠哉幸福的宅女生涯。

    在那个世界，当然是惊险的，恐怖的，但纵然有一千一万个不好，却也有一点儿好处——古今中外的神秘术资料，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

    于是，杨清音便成了一名法师，并且开始搜集资料，研究学习自己最感兴趣的炼金术，其实，她一开始是想选择修真的，当然是因为她是中国人，天然还是对东方的东西比较熟悉，可惜，修真入门很困难，初期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也只好选择成为一名法师，好在条条大路通罗马，她对魔法的兴趣也是一点儿不低。

    在那个恐怖的世界九死一生，磕磕绊绊地生活了许久，终究运气不好，还是死了，本以为从此灰飞烟灭，一睁眼，却再一次穿越到另外的世界。

    杨清音，不，现在是芷云，瓜尔佳芷云，扬扬眉，笑了笑，觉得活着实在万幸，以后的日子当然还是得继续自己的研究和修行，对于痴迷的人来说，知识的魅力永远是无穷的。

    但是，修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道家说，修行必备的四大条件，财、侣、法、地。道理不分东西，对于自己来说，这些一样需要。

    法，自己别的没有，‘法’绝对不缺。

    侣，想要在这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一起修行，恐怕不容易。暂时便不考虑。

    地，自己甚至连浮空城的制造图纸都有，半位面里还扔着一堆建造法师塔的材料，当然，现在还不能想，打下根基之后再说。

    财，这一点儿最重要。

    无论魔法修行还是研究炼金术从来都是烧钱的活儿，可不像人们通常想象中的，炼金术就是随随便便能炼出一堆金子，相反，它需要用金子去堆出成就才对，而且，衣食住行，自己上辈子就是高要求，这一辈子照样不想委屈自己。

    这些，恐怕就要着落在自己便宜哥哥身上了。

    通过小半个月的探查，再加上用法术追溯这个身体的记忆，她已经知道，自己穿越的是康熙朝，如今是康熙三十七年，身份嘛，虽然自己的姓是瓜尔佳，满洲大姓儿，不过，他们家和这些瓜尔佳氏的满洲贵族没关系，祖上也没有什么知名人物，到了父亲一辈，才从盛京迁到京城，父亲做过县令，但是英年早逝，母亲也随着去了，现在自己的哥哥只是寻常旗人，因为自己从小体弱多病，哥哥怕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兄妹两个只好投奔外祖母，住在了钮钴禄氏府里。

    芷云按了按眉心，觉得现今的身份大概和那位住进贾府的林妹妹有些相似，只不过，林妹妹一开始好歹还有老太太爱着，林府也是有势力的，自己就不同了，简直是一无所有，又不得老太太疼爱，也难怪自己的前身在这里过得不好。只是，满洲的女儿一向是尊贵的，按说现在管家的舅母不应该苛待自己，这里面，怕是有别的缘由吧……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自己到底不是钮钴禄府的人，离开很容易，反正哥哥已经成年，清朝旗人本来就有月钱，家里在京城也有一套分下来的房子，自己现在身体好了，用不着花费药钱，也不必找旁人照顾，家里只有两个人的话，绝对过得下去。

    芷云琢磨着等身体完全好了，就说服他出去单过。不过，想要过得好，还得要哥哥明德上进才行。

    旗人很少有参加科举的，大多倚靠祖荫，但是哥哥却和父亲一个心思，想要走科举的路子。只可惜他的天分不够，虽然努力，但是想要更成名就，恐怕还差一点儿，三十五年时曾参加过乡试，可惜未中，不过他年纪尚轻，心里还存着希望。

    只是长辈和师长，对他俱不大看好，毕竟，想要金榜题名，不光是需要天分和努力，运气也顶顶重要，实在千难万难，明德看着又不像个有灵性的，这也许是钮钴禄家里对自己兄妹不大看重的原因之一？那么——炼制一些神秘药剂中的记忆药水，应该就能够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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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家’

﻿第二章回家

    芷云在床上又躺了两日，才恢复了些许气力，能下床了。

    养病期间，除了哥哥之外，她只见过一个被外祖母派来伺候自己的小丫鬟，叫春杏，这丫头是钮钴禄家的家生子，她姐姐又是跟在太太身边儿的大丫头，平日里很是心高气傲，骄纵得很，从不把从前有些懦弱，年纪又小的芷云放在眼里，要是有明德在一旁，她好歹还恭谨些，但要是明德不在，没少冲着芷云胡言乱语，说些不干不净的话。

    芷云到没想着跟一个黄毛丫头计较，只是按照她的性子，肯定不会忍气吞声委屈自己，虽然她现在施法困难，但对付个意志力薄弱的黄毛丫头，还是很轻松的，随意在春杏身上施加了个暗示术，让她在舅母面前说了几句钮钴禄家嫡小姐的闲话，被掌了十下嘴巴，整张脸都肿了，怕是十天半月也消不下去，要不是春杏的姐姐求情，说不定会被那位太太一气之下给发卖了，不过，给主人家留下碎嘴的印象，这个春杏怕是再也没有出头之日。

    对于这些，芷云也是做过便抛在脑后，她现在最要紧的是养好身子，无论是要做什么，身体总是根本，芷云可半点儿也不敢马虎。

    能动之后，芷云便在房间里翻找了一遍，本来想找一些宝石玉石之类，刻画几个聚魔法阵，随身带着，冥想的时候可以使用，却没想到，她的家当实在太少了，珠宝首饰到有一些，不过看那样式老旧的程度，估计是这个身体的娘亲留下来的，想了想还是没动，只是取了几颗明德的棋子，材料虽然不好，但也聊胜于无了。

    如今这个身子娘胎里便带病，要想养好，除了冥想之外，药补食补也很重要，但是在钮钴禄氏府里，这些都没着落。芷云也只好加班加点儿地冥想，又从记忆里翻出一篇练气养生的功法，吐纳呼吸，一点点活动手脚，增加这一双手的灵活度，对于精通炼金术的法师来说，一双灵活的手，是极为重要的。在这里不受重视，没有丫鬟仆妇在一旁伺候，到也不全是坏处，至少冥想的时候方便不少。

    别说，这副身体虽然看着不好，但是资质却不错，至少比自己以前的那具身体好得多了，冥想几个时辰，到比过去冥想几日的效果还好。

    芷云调养了好几天，虽然整体还是没有大变化，可关心妹妹的明德还是发现，自家妹子的身体确实好了，头发变得光滑许多，肌肤上的病态也消减了，精神气大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流光四溢，明德把这些看在眼里，面容也不由变得软和许多，似乎积聚许久的阴霾有了消散的迹象。

    但是，随着身体的恢复，营养的补充迫在眉睫，芷云暗下决心，必须尽快离开钮钴禄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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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团？你这是干什么？”

    明德一跨进妹妹的屋门，就看到芷云这么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儿，正拿着抹布，跪趴在地上擦地，整个房间一扫往日的阴暗，那些角落里遗留的污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他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扶起妹妹，惊道：“你身子刚好一点儿，怎么就……春杏呢？”

    芷云笑了笑，把抹布扔进水盆里，安抚地拉着明德坐下，才慢条斯理地道：“哥，你别急，我哪有那么娇贵……房间里灰尘太多，看着不舒爽，对我这身子也不好不是？我这才稍微收拾了下……”见明德脸上涨红，似乎想说些什么，芷云急忙又道，“你先听妹妹说，咱们现在住在郭罗玛玛这儿，到底不是自己家，下人们纵然有那偷奸耍滑的，咱们教训也不合适……舅母，舅母又……”

    明德脸色大变，见妹妹身上只穿了一件儿单薄的夹衣，因为天冷，手上冰冷，蹙着眉，明明只是小小年纪，却已然带出来几分抑郁，又想到阿玛留下的家底大半儿都孝敬了外祖母，自己的月钱也交到了账房，自己一向节俭，和妹妹两个根本花费不了多少，自己的月钱，应该足够了，可他还好，吃的用的都不短缺，这几日却见妹妹平日里的饭菜竟然没什么油水，甚至还不干不净的，房里的丫头春杏经常偷懒，洗扫的时候也只顾表面，很不经心……他心里大痛，思量妹妹前日里说的话，本来还有些犹豫，这下子却是下定了决心，寄人篱下的滋味，他可不想再让妹妹受了。

    明德缓缓坐下来，拉起芷云的手，低声道：“罢了，既然团团的身子好了，咱们也不好再打搅舅舅，搬出去吧。”

    芷云眨了眨眼，应了一声。看着明德沉稳的气派，心里感叹，要不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这个哥哥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是已经很有担当了。

    明德行动起来到是利索的，不过两日工夫，两兄妹就收拾了从家里带来的行囊，也没什么东西，最要紧的只是阿玛留下来的一些书册，装了小小一箱子，明德怕搬家损坏了，先派人送去先生家里寄放。

    收拾完，两兄妹便去拜别了外祖母，舅舅，舅母等一干亲戚，外祖母虽然不大喜欢芷云，但对明德还是很疼爱的，拉着说了好一会子话，听舅舅说了几句勉力的话，舅母大约因为碍眼的人要走了，居然也不曾给他们兄妹脸色看。

    顺顺当当离开钮钴禄府，坐在马上上，芷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难得有了几分雀跃，懒懒地倚在车窗旁，掀起帘子的一角，向外望去，钮钴禄府前后都是小巷，大约走了一刻钟，才上了大路，整整齐齐的青石板路，两旁斗拱飞檐，当铺书局，酒肆茶楼，琳琅满目，果然是一派繁华气象。

    芷云正看得起劲儿，忽听明德低声笑了起来，一扭头，就见一向有些刻板的明德叹了口气，搂住妹子的肩膀，道：“团团大病了一场，居然机灵活泼了许多，这才对嘛，咱们满洲的姑奶奶，就该大气些。”

    芷云眯着眼，靠着哥哥，感觉到一双算不上厚实的手一下下拍着她的后背，眸子里暗光闪动，忽然觉得这生活变得真实起来，一颗心也不像初来乍到时那么空虚。

    家里的宅子不大，是个方方正正的四合院儿，离朝阳门外的商业街不远不近，周围全是寻常旗人百姓家，没有什么高门到户，到是有闹中取静之意。

    望着古旧斑驳的大门，明德拉着妹妹一边儿四处打量，一边儿感慨万千地道，“咱们许久没回，家具都旧了，被褥都有一股子霉味儿，一时半会儿，怕是住不得，还有，平日里哥哥要去读书，妹妹一个人留在家里可不成……”

    芷云看了看，对这环境还算满意，眼珠子一转，笑道：“哥哥别耽误了学业，家里的事儿就交给妹子吧。”

    明德一怔，低头看着自家妹妹一本正经的小脸，不由莞尔道：“团团这么小，就知道要给哥哥管家了，可真了不起！”

    芷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儿，知道明德只当自己说笑，根本没指望自己这个小姑娘，当下也不说破，只推着他去读书。学堂里的先生姓刘，学问不错，只是为人特别重规矩，明德是轻易不敢请假的，现在虽然不放心妹妹，但还是被芷云劝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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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务

﻿待到明德离开，芷云看了看满屋子的灰尘，斑驳的墙壁，墙角处遍布着蜘蛛网，掩住嘴咳嗽了声，她前世就爱干净，最是受不了灰尘，径自走过去把所有的窗门全都打开，帐幔窗帘，拆洗的被褥，通通扔在院子的青石地板上，然后从包袱里拿出个半旧的红木匣子打开。

    盒子里第一层装的俱是明晃晃的珠宝首饰，累金镶珠，羊脂白玉，她额娘毕竟也是钮钴禄府的小姐，陪嫁的都是好东西，芷云却看也不看，径自打开第二层，这一层里却是装了好几个巴掌大小的墨绿色不知材质的盒子，盒子盖儿上刻着六芒星，六芒星中央则显示着几个简单的符文。

    芷云脸上露出几分心疼，这些微型符文法阵，全是她这半个多月来的成果，绘制出来颇为艰难，不过，芷云想了想，还是挨个从盒子里面抓出几个，这些法阵都是硬币形状，大小不一，最大的半个巴掌，最小的只有米粒大，看起来很普通，但是握在手中，却能感觉到能量微微涌动。

    小心地把符文法阵依次在房间庭院廊道内安装好，芷云退到门外，念了句咒语，就见府里顿时狂风大作，清泉喷涌，那些灰尘污物都被风卷着堆积在庭院里，衣物帐幔之类则被清泉裹在半空中旋转搅拌。

    过了足足有大半个时辰，院内响起一阵轻微的噼啪爆破声，芷云才出了口气，走进庭院里收拾了法阵的残骸，没办法，这些法阵大多是用石块儿或者从土中提炼的金属所制，全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用来打扫卫生确实浪费，可是，以芷云现在的状况，驱动法阵没问题，可要直接施法，那用不了一刻钟就得被抽成人干儿，为了省下些打扫卫生的气力，也顾不得浪费不浪费。

    大面上变得干干净净之后，芷云才开始归置家具，整理房屋，清理庭院，就算有法术帮忙，也是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整个家才焕然一新，再没有初来时的斑驳。

    芷云累得腰酸背痛，忍不住皱了皱眉，开始怀念起自己的构装仆人来，过去她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万事有仆人打点效劳，舒服得很。

    天色将暗的时候，明德急匆匆地回到家，下了马车，一进院门，却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眼睛，几乎怀疑自个儿走错了地方。

    入目的再不是那毫无人气的落败房子，庭院里枯死的花卉不见了，充满了草木馨香，青石板的地面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厚重的被褥晾晒在院子里，竹竿上挂着已经洗涤干净的衣物，明德漫步走进正房，里面的摆设也是大异于往常，地上绛红的线毯似乎已然洗去了时光带来的老态，恢复如初，家居摆设虽然简陋，但是清新自然，小窗上挂的是玄青竹叶暗花帐帘，罗汉床上铺着湛蓝色的垫子……

    “这是……这是……团团收拾的？”明德目瞪口呆，一回头，就看见娇小的妹子站在门口儿，一张小脸红通通的，额头上带着汗渍，忍不住眼眶发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酸痛不已，却硬是把泉涌的泪水吞了回去。其它满人家未出阁的女儿，哪个不是当成姑奶奶供着，哪里会做这些杂物……

    “哥哥，咱家以前的摆设我不记得了，你看看，收拾得还好吧……”

    “好……”明德一把把芷云抱起来，就像抱小孩子一般，将她紧紧地攒在怀里，“好妹妹，好妹妹……只是以后可万万不能这么劳累了，哥哥已经找了人牙子，咱们家虽然不宽裕，可哥哥绝不会让你跟着吃苦……”

    芷云先是皱皱眉，有些不知所措，随即感觉到肩膀上湿漉漉的，心里也忍不住一叹，这半个月来，她已经知道明德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哥哥，其实这个新生真是不错，有健康的身体，有亲人，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是到了要好好经营生活的时候了。

    过了半晌，明德似乎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脸上不由发红，芷云连忙挣扎着下了地，明德也收敛了情绪，这才细看自家的房屋布置。

    一日工夫，家里变动不大，芷云也紧紧是打扫了卫生，但书房却是收拾妥当了，四面紫檀木的书柜光滑如新，书桌上暂时先摆放了烛台，本来芷云是想先做出个简易的魔法灯来，可是因为还没想好怎么把自己的炼金术摆到台面上，一时只能先放下，不过，既然要在这里过日子，自己也要利用自个儿的本事改造家里，让自己过得舒适畅快，这事儿就不可能完全瞒住生活在一起的嫡亲哥哥，迟早要斟酌个说法把他糊弄过去。

    明德抚摸了下光洁干净的书柜，打开自己的书箱，挨次把书搁进去，全放入，也只占了小半层，心里波澜汹涌，记得当年阿玛在的时候，便很喜欢读书，只是旗人家里想要上进的大多看去当兵，考科举的不多，甚至还被人看不起，祖辈根本没有多少书籍传下来，而阿玛年轻的时候没多少钱财买书，却还是着人打造了大大的书柜，想着以后慢慢把它填满，却不曾想，阿玛英年早逝，这书柜也没了意义。

    芷云不用法术查探，也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自己这个哥哥用功有余，天分实在一般，就像她那位早逝的阿玛所言，哥哥努力的话，中个秀才很有希望，再努力，说不定能中个举人，只是想进士及第，怕是难了。就如今这些书，明德哥哥还吃不透，当然也就不可能想着再去添些什么。

    芷云深吸了口气，暗下决心，这记忆药水不能耽误了，早一天制出来，自己就能早一天过上真正的舒舒服服的宅小姐生活。

    今日刚刚回家，厨房里当然没有开伙，明德去外面买了些吃食，为了妹妹的身体着想，他买的食物很精致，味道鲜美，荤素搭配得不错，与钮钴禄府比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这些普通的东西，到底入不了芷云的眼。

    她虽然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没多么讲究，可后来却是讲究的很，每日用餐，不但色香味挑剔，还得有特殊功效才成，可如今为了养身，不吃也得吃，硬逼着自己吃了两碗饭，把明德喜得不得了，却又疑心妹妹在外祖家里根本吃不饱饭，心疼不已，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出功名来，光宗耀祖，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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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药水

﻿明德手里捧着本《尚书》，眼睛却看着对面儿正写字的小妹妹，脸上忽喜忽忧，但总是喜多于忧的。

    芷云一个精通炼金术的法师，对双手可以说是控制精微，虽然以前很少用毛笔，但是这会儿一笔端端正正的楷书，还是写得极为漂亮。

    “团团……”

    芷云叹了口气，搁下毛笔，抬头望着一脸恍惚的兄长大人，笑道：“哥，你就放心吧，咱们家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等到妹妹求得师傅允许，能告诉你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一星半点儿的隐瞒，至于现在，您就放宽心，好好读书才是正经，至于我的事儿，您可千万别在外面露了口风，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用不着妹子我这个小丫头说吧……”

    “当然，哥肯定不会说出去的。”明德脸色一变，正容道。

    芷云也很无奈，若是自己的精神力恢复正常，哪用这般麻烦，纵然想用催眠的手段在明德的脑子里加入点儿虚假记忆，也不是难事儿，可是如今，最多也就能用一些暗示术，让他无意识地相信自己说的话罢了。

    “对了，那些药水还好用吗？”

    一说起这个，明德也顾不得忧愁，脸一下子亮了，喜滋滋地道：“实在好用，以前背书百遍，也不如现在读一遍来得有效果，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也差不太多……”

    一开始妹妹拿着拇指大小的琉璃瓶子找到自己，说这是可以提升记忆力的药物，当时明德还当小丫头开玩笑呢，毕竟，天底下哪有如此神奇的药。只是团团一直坚持，非逼着他服用，明德相信自己的妹子总不会害了自己，再加上那药物味道挺好闻，还有一股子水果味，像是水果调制的，为了哄她开心，也就没多想，乖乖喝了。

    喝的时候明德不在意，可喝过之后，效果显现出来，却把明德惊得不轻，整整两个时辰，先生教的东西一听便能记住，书本过目即能背诵，那几天，还是明德第一次在学堂上出尽风头，众多学子们惊讶得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连刘先生都意外不已，抚着一把胡须，连连夸赞明德终于开了窍儿，科举有望。

    “那也不能多用，一日最多用一瓶，保证两个时辰的效用就够了，多用了于身体无益。”芷云想到自己一开始得了这药水，也是兴奋得不得了，简直是被那种畅快感迷惑住，把药水当水喝，一天一大瓶，夜以继日地阅读资料，天天不间断，结果半年后后遗症出来了，头痛欲裂，精神力涣散，只好放弃研究，足足修养了一年多，才算恢复正常。

    “两个时辰尽够了。”明德却不贪心，相反，他很知足，有如此奇遇，已经是烧了八辈子高香的好事儿，哪还能求太多，只是——“团团，你那个师傅教给你的东西，对身体无害吧？”

    当时知道了药水的效果，明德开心之余，却是不明白自家妹子一个六岁稚女，怎么会有这种奇妙之物，当日回家，急忙抓着团团追问，芷云却只告诉他，在钮钴禄府的时候，有一个神仙入了她的梦，把她收为弟子，其它的却不多说，只推说以后等求得师傅允许了，再告诉哥哥。

    要换了别人说这话，明德对这么奇怪的事儿肯定不会相信，可是团团一个小孩子，又是自己嫡亲的妹子，怎么可能编出这么离谱儿的谎话来糊弄自己，而且，如今是清朝，人们对怪力乱神的事儿还是相信的，又不像在现代，YY小说一大堆，这种话连小孩子听了也只会一笑了之，何况，记忆药水这么神奇的东西，明德用了，见识到效果了，他就是想不相信也不行。

    芷云却没想到，明德相信了她的胡编乱造，却又患得患失起来，既觉得妹妹果然很有福气，居然有如此奇遇，可又担心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对妹妹有什么害处，让芷云不得不挖空心思安慰他许久。

    陪着明德看了会儿书，芷云便回到自己的卧房里，她的卧房还来不及布置，显得很空旷，除了一张罗汉床，一个黄杨木的妆台，一套酸梨枝的桌案座椅之外，别无它物，根本不像是满洲贵女的闺房，到是墙边靠窗户的地板上设置了几组精细的符文，里面摆放里两盆儿粉红的植株，只有巴掌大小，枝叶繁盛，叶片宽大带刺儿，还隐约透着一股子药香，闻起来极为舒爽。

    这种魔法植物是记忆药水的主要材料儿，芷云央了明德，买回来一些植物和药材种子，自己设置符文阵法合成培植出来的，因为条件简陋，没有专门的炼金实验室，统共只存活了这两株。

    这还是记忆药水是神秘药剂的基础，这类魔法植物种植简单，其它的想要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种植成功，恐怕很困难，可是，想要配制神秘药剂也好，治疗药剂也罢，魔法植物总不可或缺，没有材料，芷云的本事纵然通天，也配不出东西来。

    进了屋，芷云戴上一双透明的手套，从腰上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墨色的绘了符文的椭圆形器皿，以指做剪，切下两个叶片，然后从桌案上拽过一个石头盒子，激活了上面的符文法阵，那石盒子便延伸扩展，变成了个简单的操作台。

    花了一个时辰，先调配了两瓶记忆药水，说起来明德这人挺有福气的，神秘药剂大多味道很古怪，芷云从前配药，一向只求效果，从来没有关注过口味，可是在这个地方，担心明德接受不能，对味道很是上心，虽然本来随手可配的药水，现在耗时增加两倍，但闻着蓝色的药液里散发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水果香味儿，还真比那些恶心的药液赏心悦目得多。

    自从给透露出些信息之后，芷云就明着要求哥哥给自己收集材料，从各种金属到各种宝石，从普通植物种子，到名贵的药材种子，明德都收集了不少，但是相对的，钱也花出去了大把，芷云虽然从来没兴趣管理俗物，但也知道家里不宽裕，明德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月钱，不算少了，加上父母留下的家当，外祖母和舅舅逢年过节给的赏钱，现在积攒下来，算算也有百十两，他们兄妹两个过活，怎么也尽够了，可要满足芷云炼金的需要，还差得很远。

    芷云就琢磨着，是不是弄出个不大惊世骇俗的成品，卖出去赚一笔，研究嘛，不能只出不进，可是，以前为了生存，她制作的东西大多都是武器，如今研究方向必须得改变了，以生活为主才是，研究生活类的炼金品，当然比研究武器需要的材料也好，能量也罢，都少得多，质量上也可以通融，但是需要费的心力，可一点儿不少。

    一时半会儿，芷云也不知道拿出个什么样儿的成品去，既能赚钱，又不会引人注目，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自己羽翼未丰之前，万一因为太高调，不小心让权贵盯上了，自己纵然能逃开，可想要的安逸舒适的生活，怕是就此没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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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书社

﻿一年的时间，悠悠过去，说长不算长，说短，却也不短，已然足够芷云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眼见春日将近，寒潮却侵袭了京城，天上落了鹅毛大雪。

    傍晚，晚霞给洁白的大地镀了一抹亮色。

    一辆马车缓缓驰来。

    “老爷，到了。”

    赶车的车夫撩起帘子，先下来的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后面紧接着便有一保养得当，看起来到似三十多岁，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步下车，两个人全裹着皮袍，打扮得简简单单，但通身书香气，气度不凡，显然是书香门第出身。

    这地方虽然离朝阳门不太远，但并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段，远远看去，也不过是一处普通的农家庄园，只是园子被一圈花草树木包围着，尤其是那一圈的红梅，此时开得正盛，远远便闻幽香扑鼻，各种树木枝桠相连，十分奇特雅致。

    青年一抬头，就见朱红的门上挂着个木制招牌，上书‘文苑书社’四个大字，招牌只是普通的材质，这四个字却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尽得书圣的真髓。

    青年眼睛一亮，又见两边墙壁上贴着副对联——‘喜有两眼明，多交益友。恨无十年暇，尽读其书。’也是行楷，与招牌相得益彰。

    “爹，这地方不错啊，有意思！”

    那中年人却不理会他，搓了搓手，径自推门而入，进了门，便是一条石子儿漫的羊肠小路，小路一边是个极大的水塘，约有三四亩大小，里头水色碧青，水面上几道竹桥纵横交错，长廊蜿蜒，几个竹制水亭错落点缀在湖面上，说来也奇怪，今年北京冬日寒冷，池水大多结冰，可这水塘却是碧波荡漾，不但没有寒气，仿佛还带着一股子暖意。

    在水上的竹亭里，已经有几个书生装扮的年轻人捧卷读书，偶尔有朗朗读书声隐约入耳，但园子里还是极安静的。

    那青年看得发呆，被他爹扯着才向前迈步，一边儿走一边儿嘀咕：“京城什么时候冒出这么个地方，我怎么不知道？”

    “敦复？”

    “文泉兄？您怎么也来了。”中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呼唤声惊得一转头，就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正急匆匆往前奔，他的脸色通红，额头上汗水淋漓，显然是赶得很急，一到跟前，便一把拽住中年男子的袖子，脚下不停，“快跟我去，听说前日有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出现，老黄他们看过，很可能是真的……衡臣，我和你爹有事，你小子先到大堂看看……”

    “爹？您这是去哪儿？”那被唤作衡臣的青年，还来不及说什么，自家父亲便一阵风般从眼前晃了过去。他挑了挑眉，有些哭笑不得，自个儿这是被扔下了，只是，这位是长辈，他也不能说什么，只好乖乖自己往前走。

    穿过廊道，正北方一共是五间房子，只有中间的大门是敞开的，衡臣推门走入，一下子便愣住，这屋子里面可比外面人多得多，一排排方桌儿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屋内，许多学子三两成群地聚在一起，椅子差不多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干脆席地而坐，甚至有人站着。

    不过也是，天这么冷，确实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在园子里挨冻。

    这是一所方方正正的大屋子，墙上有一些画作诗文，地上窗边摆放着花木盆栽，中央矗立着直达屋顶的书架，乍一看去，足足有几十排，上面的书籍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缭乱，就连衡臣也忍不住被惊得呆住，要知道，他们家的书房藏书也不少，但这么多的书，还是第一次见到，恐怕就是皇宫大内的书库，也不过如此，而且，他只聊聊几眼，就能看得出来，书架是按照经史子集和年代分文别类地排列，很是清晰明了，这些书更是保存得十分完好，甚至有不少他曾有幸耳闻，却不曾看过的，而且绝非粗制滥造，本本都是好书。

    在书架旁边的墙壁上，书着一行斗大的字——‘文苑书社注意事项’，非常显眼，老远便能看得清清楚楚，衡臣走过去，见下面列的是各类书籍所在位置和这书社的各项规矩，一目十行的扫完，衡臣眨眨眼，啧啧称奇。

    寻常士子在这地方读书，只用在读完离去的时候交纳三文钱‘书本保养费’即可，若是想要外借书籍，则需要每日花费三文，而内里还有一部分书籍，这些书极为罕见，也非常珍贵，因此不能外借，只能在书社中阅读。

    不过，若是果真想要，到可以花费一些纸墨钱，请书社的人帮忙翻印，三日后再来取，衡臣四处打量了下，见有许多才子在这里登记翻印书本，连一般的经史子集也有人印制，显然，这里花费的银钱，可比在外面印刷一本书要便宜许多，而且，质量若都跟书架上的书差不多，哪怕略差一些，也很值得收藏了。

    其它林林总总的措施也很多，比如书社还设有休息室，免费给读书疲惫，想要休息的学子们提供茶水，点心却需要付钱，若有人不想在大堂中读书，也可选择单间儿，费用就要略高一些，需要一钱银子。

    衡臣眯了眯眼，对这书社的主人平添了几分佩服，先不说钱财，只这书社能够让许多名人雅士，或者准备参加科考的秀才举人云集，就不知道能给此间主人带来多少好处了。

    衡臣胡思乱想了一阵子，终于忍不住心动，走了过去，随手拿了一册《周礼》，这书用小牛皮包裹着，四角镶嵌了薄薄的银片，握在手里，触感十分舒适，闻起来隐约带着花草的馨香，打开一看，书皮上贴着一张便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曾经阅过此书的人名，这些名字他大多不认识，但也偶尔看见一些德高望重的先生的署名儿……

    这‘文苑书社’的幕后主人，自然是瓜尔佳明德。

    在半年前，芷云就根据扫描仪的原理，制作出了一批微型收集器，放出去收集了各种书籍资料，一开始是为了了解这个时代的信息，对芷云来说，想在一个地方站住脚，信息收集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是后来收集的信息太多，她又用炼金术制了一套打印机器，把收集到的书籍资料打印出来，制成书籍，正好提供给明德阅读。

    明德是个爱书的，得到这些，自然欣喜若狂，后来因为芷云练习炼金术用的材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珍贵，家里的花费渐多，明德很是发愁，甚至有了要把书卖出去一部分的心思，可这本看看，那本儿看看，哪本儿都舍不得。

    其实，随着魔力的稳定提升，芷云想要钱如今已经很容易，她提炼出来的，哪怕对她来说是废品的各种人工晶石，看上去也和这个时代的宝石有得一拼，随随便便卖出去一些，家里的银钱便缺不了。

    可她一向谨慎惯了，哪怕没人会去追查，也想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来钱渠道，一琢磨，干脆就出了个主意，自己造了一些人工宝石，制成首饰，让明德乔装打扮出去变卖了，有了第一桶金，就把自家周围的两处民宅买了下来，改造一番，建起这个文苑书社。

    反正瓜尔佳这个姓氏是满洲大姓，祖辈上有个喜好收集古籍书本的也不奇怪，这样的书社，租书，借书，是很雅的事情，又不比那商贾之事会让人看不起，既可以光明正大地赚钱贴补家用，又能让明德结交一些有才的朋友，甚至芷云都没想到，竟然不光是一些贫困的学子到此读书，名气大了之后，竟然连康熙朝一些个有名的大儒都来了，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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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备考

﻿隔壁的书社人来人往，明德却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读书，今年他要参加乡试，此时是紧要的时候。

    为了即将到来的乡试，芷云可以说是下了血本儿，撒出去一批制作非常困难的高级微型‘扫描器’侵入到皇宫的御书房，扫描了平日里当今圣上喜读的书籍，还特意搜集了历年的科举试题，总结了各位考官的出题特点，编写了一份儿科考重点的本子，这东西明德看过后就喜欢上了，从此一直带在身边，连睡觉都压在枕头底下，看样子是把它当成科考的制胜法宝了。

    明德书房面积不小，但却因为那本来空荡荡的书柜已被排得满满当当，并不显得空旷，墙壁和地板上都被芷云嵌入了聚热法阵，暖烘烘的，身处其中，根本用不着穿厚衣，烧火炉，桌案上搁着一盆儿较为矮小的杉木盆景儿，看着不出奇，但枝桠上却缀满了小颗的晶石，按照光照的情况发光发亮，自动地转移位置，始终保持着书桌前最合适的亮度。

    因为家里被芷云大改造过，明德很担心太显眼，万一让外人看到，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他把自己的疑虑说给宝贝妹子听了，芷云却只是一扬眉，丢下了句：“哥哥安心，不能让外人看的东西，外人绝对看不到，眼睛就算看见，心也看不见。”

    芷云虽然讨厌麻烦，但让她明明能享受到，却因为不想麻烦而不去享受，那她到宁愿麻烦些了，好不容易来了这么个地方，有了一次新生，哪里还能让自个儿过得不痛快！

    见妹子丝毫不放在心上，明德忐忑了两日，见他新买来的两名小厮都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消息传出去，再加上他现在踌躇满志，一心希望能在乡试上一句功成，没太多心思去担心别的，也便信了妹妹的话，丢开了手。

    这一年来，两兄妹的变化都很大，明德不用说，以前他父母双亡，家也落败了，托庇于舅舅，本身又看不到前途，自然有一股子颓废态，可如今不一样，现在的明德头脑清明，学业进步快，师长看重，又结交了许多有抱负的士子，可谓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而芷云的变化却更大，虽然只长了一岁，但是身条抽高了许多，一头乌发柔滑如水，本来晦暗的皮肤变得光洁健康，连半个毛孔儿都不见，俏生生的一张小脸儿也像是发了光一般，五官明丽，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静气质。

    明德还好，芷云是他嫡亲的宝贝妹妹，他天天看着，就是以前的芷云，在他心里也是极漂亮的，这会儿虽然觉得妹子更漂亮了，但也只是高兴妹妹变得身体健康，不再像以前一样病弱，到没别的感觉，可家里新来的婢女小厮，却常常惊叹于自家格格几乎每日都有变化的容颜。

    午后，明德停下笔，走到床前看外面银霜素裹的风景，翠屏端了茶水过来。

    “格格呢？”

    “回大爷，格格昨天进了西厢，整日都没出来。”

    明德张了张嘴，摆摆手让翠屏下去，抿了口茶水，捏着下巴，暗地嘀咕，看来，要给妹子请个教养嬷嬷了。

    哎，这家里没有女人还真是不成，妹妹渐渐大了，像是学规矩，学管家，女红，厨艺，以后妹子还要选秀，若能落选，还得给她找一门好亲事，到时候准备嫁妆之类，族里和他们家关系亲近的又几乎没有，家里没有女主人，这些都不方便。

    只是，娶亲啊……

    明德懵懂地看看天，瞧瞧地——阿玛，额娘，你们走得也太早了一点儿！

    大雪初停，院子里的积雪几乎能没过脚面，两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嘻嘻哈哈地在雪地里玩闹。

    整个西厢房大门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一丝缝隙不见，来往洗扫的粗使下人们也都见怪不怪了，他们家格格隔三差五地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饭菜都只许人放在门前，这在别人家或许很不合规矩，但是自家的主子都不介意，他们做下人的，自是只有谨守本分，听命行事，不能多嘴多舌。

    西厢房内，‘炼金实验室’的温度不算高，可芷云额头却是挂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儿，一双戴着牛皮手套儿，纤细小巧的玉手紧紧攥着一把合金刻刀，她的力气还不够大，以前能轻轻松松掌控的刻刀如今要两只手才能握得稳当，繁复的符文一点点地从她的手下流出，操作台上一樽半尺来高的炼炉熠熠生辉，隐约有流光溢彩浮动……

    “啪！”

    随着一阵爆裂声，芷云身上的防护符文啪啦啪啦碎了十几枚，炼炉也一下子散落在操作台上。

    “哎！”

    摘下被腐蚀的手套，褪了外衣，芷云皱了皱眉，到也并不沮丧，材料不合格，魔力精神力都不够，失败这种事，总是在所难免的，只是如果没有炼炉的话，许多高级的炼金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就得不到，芷云又暂时打不开自己的半位面……不过，昨日尝试的时候，已经隐约能打开一个小缝隙，相信这种郁闷日子也该过去了，所以，她到不太着急……

    “格格，可要沐浴？”本来一直在院子里玩雪的两个小丫头，此时已经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待芷云一出西厢房的大门，便迅速迎了过来。

    芷云点点头。

    和大多数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少女一样，芷云最不能忍受的便是这个时代落后的洗浴设备和厕所，所以，芷云做的第一件事儿，便是先给自己弄了个舒服方便的浴室，做了个抽水马桶。

    白瓷般细腻的浴盆里散发着浓郁的药香。

    芷云把整个身体埋进药水中，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帮她捏腿儿揉肩，一直在药水里泡了一个时辰，到药被吸收，水变得清澈见底的时候，芷云才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起身。

    没办法，只要是女人，哪怕现在她只是个女孩儿，就没有不爱漂亮的，芷云当然也不例外，整日里在炼金实验室呆着，什么腐蚀性的材料都可能沾手，为了身体健康也好，为了保护自己美丽的容貌也罢，这些美容养生的魔药水，早就成了芷云生活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不光是她用，她身边儿的丫头也被药水滋润得唇红齿白，肌肤娇嫩，个顶个儿漂亮可爱。

    芷云就是喜欢漂亮可爱的东西，人当然也一样，她从前就爱看帅哥美女，到了这个时代，这毛病还是改不了，一般别人家的丫鬟纵然是容貌周正，但要不是当小妾培养的，大多不会选那很显眼儿，很明丽，尤其是跟在小姐身边的贴身丫头。

    但芷云不一样，当初她买丫头的时候，特意挑出两个将来肯定会出落成花容月貌的美人——如今这么个身份，美男子不能光明正大的欣赏了，连美人都不能看吗？

    两个签了魔法契约，忠诚可靠的美人丫鬟，这一年来，被芷云可着劲儿的栽培，如今身上的土气尽去，出落得堪比花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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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家业

﻿沐浴完，芷云斜倚在美人榻上，拿了账本来，随意看看，计算下自己下个月能够‘挥霍’的银钱数量。

    要是一般从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女人，看见古代这种繁体字，除非是中文专业的高材生儿，否则恐怕得头大得不得了，可在芷云这儿就没那么多麻烦了，法师是干什么的，就是靠知识吃饭的，别说是这些，就是那繁复的，毫无规律的，让人只看一眼就头晕目眩的魔法符文，到了她手里照样能被理顺理清。

    文苑书社的效益不错，挺赚钱的，只靠它，家里日常的嚼用也足够了，不过，府里银钱的主要来源，却还有两个——开在琉璃厂的‘松竹斋’和‘梅雪斋’两个小店。

    松竹斋前身是个南纸店，老板姓张，名卓，字锦程，二甲进士出身，曾经在吏部做过两年笔贴式，后来因病致仕，就拿出俸禄在京里开了个纸店，他好歹也在吏部衙门里混过，人面很熟，虽然本钱不大，但是生意还算过得去，文苑书社建起来之后，这位张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居然主动找上门儿来询问能不能代营图书。

    芷云和明德考察了一下，觉得这人性子虽然油滑，但很守规矩，脑子也灵活，是个靠得住的，再加上对京城上上下下都熟悉得很，也是个很有本事的人物，与他合作，可比他们兄妹两个辛辛苦苦找财路容易得多，便应了他。

    反正有芷云的魔法契约在，只要他签字画押，就不怕他搞鬼，所以说，芷云虽然完全不懂什么经商啊，管家啊之类，但作为一个法师，只要能找着精通的人物为自个儿效力便足够了，至于衷心之类的问题，她根本不用考虑，想要一个普通人变得‘忠心耿耿’，哪怕是陌生人，哪怕是现在魔力消失大半儿的芷云，也有不止一种法子。

    现在松竹斋和瓜尔佳府合作，主营的是笔墨纸砚和珍贵书籍，重新开业虽然只有数个月，但是，哪怕在琉璃厂那样的地方，也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招揽了不少回头客，口碑不错，最近两个月，纯利润更是达到了六百两纹银。

    而梅雪斋就是瓜尔佳府里自个儿的生意了，主营的是珠宝首饰，芷云特意请张老板给介绍了个熟悉的掌柜的，张老板虽然很奇怪，按说做这般贵重的生意，像明德这样的八旗子弟，大多会让自己的门人奴才之类掌管，甚少有找个外人的，他怎么也不会明白，芷云除了这人的经商本事之外，其它一概不在乎，不过，张老板最让人称道的地方就是不会随随便便打探别人家的事儿，明德找上门，他便尽心尽力地帮着寻人便是，其它的一概不理。

    如今梅雪斋虽然刚刚开张，但是因为它出售的珠宝首饰虽然都不大贵重，但是个个设计精妙，自有独到之处，对于京城中上阶层的贵夫人很有吸引力，既不会太奢侈，佩戴出去又很有面子，因此生意着实不错。何况，这家店说白了就是芷云的‘废品处理站’，她炼金失败的作品，随便回炉鼓捣两下，弄成个漂亮的戒子，扳指，钗子，项链，耳环之类，拿来就能大卖，根本没有额外的成本，可赚来的钱，比她买施法炼金的材料花费得还要多上不少。

    所以说，对于目前的收入，无论是明德还是芷云，都非常非常满意，这样就已经足够，他们本来也没想着富可敌国。

    “格格，大爷交代说，今儿他陪张卓张老板，张英张大人家的公子张廷玉出去吃酒，会晚一点儿回来，格格是不是先用饭？”

    十月知道自家格格不大记人，张大人那么出彩的人物，大爷领着回家好几次，格格每回都见，却硬是记不住人家，所以，十月每一次提到，都会咬字清晰地把各位大人的名字说清楚。

    “嗯？”芷云到没注意到自家丫鬟的小心思，一挑眉，把账本扔给七月，坐起身来，明德最近读书都要读疯了，那废寝忘食的劲头儿，简直跟芷云得了个新鲜想法，沉浸在炼金术里时有一拼，能把他喊出去的人可不多，“张廷玉？”

    看着十月点头应是，芷云微笑，她在无限空间里混了那么长时间，对历史之类的，就连零星的记忆也早就模糊了，不过，那个张廷玉，她还是知道的，印象里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风云人物啊，明德跟他交往一下，到是不错。

    七月过来服侍芷云换过衣裳，芷云喜欢素净的颜色，在家里也就穿了身月白立领兰花刺绣凤尾坠纱长袄，领口，袖口都带着蓝色掐牙，下摆缀了一圈米粒大小蓝宝石串成的流苏。流苏之下的印花月影纱拢着浅蓝绣梅花百褶裙，层层叠叠，富丽却不乏雅致。

    衣服上的宝石全是法阵，因为这不是做实验的时候穿的，便只有一般生活用法阵，有防风的，防寒的，防潮的，防尘的，等等，这些法阵都很简单，材料也不需要多好，做起来不费力，但效用不小，总是能让芷云觉得舒服顺心。

    待换好衣服，十月端来温水给她漱口，捧着个雁形铜香熏过来，一股子清新的果香在空气中弥漫，让人耳目清明，芷云眯着眼品了下，里面装的香药是她配制记忆药水的时候，随手顺便配的，但品质相当不错，很有几分提神的功效。

    如今明德的书房里就用这种香，他貌似挺满意的，说是读书的时候注意力比过去集中了许多。

    “摆饭吧。”

    十月应了一声，便吩咐摆饭。

    芷云对食物很挑剔，以前没有条件的时候也能将就，如今却是不成，到不是非要吃什么名贵的食材，只是味道要清淡却不至于寡淡，好到恰到好处，却不是一般厨子能做出来的，天底下的好厨子很多，可瓜尔佳府里能找着的却不多，总不能日日往大酒楼里去请厨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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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位

﻿芷云的厨艺到是非常不错，尤其是对味道的掌握，更是妙到巅峰，但是，她从以前开始就不喜欢油烟，做了法师之后，更是有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构装仆人伺候，对于衣食住行，她便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了，可是到了这么个地方，总不能天天喝营养剂，不吃饭吧，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芷云只好自个儿动手调教厨子了。

    十月本身就是个伶俐的，虽然被明德买回来的时候，仅仅十岁，但是女红厨艺也很拿得出手，芷云又耐心地教导了几个月，如今一手儿的厨艺，虽然不能让芷云完全满意，但好歹能入口了。

    一顿荤素搭配合宜的晚饭吃完，两个丫头尚且来不及把桌子收拾了，外面忽有喧闹声冲入了耳际。

    芷云一皱眉，示意七月和十月出去看看，没过片刻，就见自家大哥被两个惊慌失措的丫头扶着，一摇三晃的走进门——他脸色煞白，头发湿淋淋，硬邦邦，到像是结了冰。

    芷云一惊，先低头看明德的腰际，见他的衣裳已经换过了，身上裹着条毯子，自己做的那条相当于护身符的腰带也不在，又一想，那护身符能挡刀枪，却当不了水火啊，看来，还要改进才是。

    心里思索着，芷云动作却不慢，扶着明德在榻上躺下，一边儿吩咐七月倒了热茶给他提神，一边儿随手抓了只‘暖炉’搁在明德怀里，这‘暖炉’是个白色的陶瓷圆球状，镂空雕刻，外面镶着金丝符文，里面储存了一颗小火球，握在手里，不光是手暖和，整个身子都是热气腾腾，果然，刚一近身，明德的脸色便好了些。

    “咳咳，咳咳……”

    明德缓过劲儿来，睁开眼，见自家妹妹的脸色不大看，急忙笑道：“没事儿，是为兄不小心落进池子里了……对了，衡臣兄呢？”

    “回大爷，张公子在客厅歇着。”

    “快，快让我换身儿衣裳，哪有让客人在外面等的道理……”

    这时芷云才想起来，似乎刚刚十月说了，明德是让张廷玉给送回家的，只是芷云今年七岁，按说还小，可是，也到了要知道避讳的时候，张廷玉一个外男，到底不好进来见一个未出阁的小姐……

    见明德挣扎着要坐起身，芷云怒瞪了他一眼，冷哼道：“逞什么能，马上要乡试了，怎么……大哥这是不打算考了？”

    明德一缩脑袋，顿时老实下来，清朝的科举可了不得，好好的人去参加，出来之后也得脱一层皮，万一病了，那绝对没指望了。

    “……可是，衡臣兄一个人在外面……”

    芷云叹了口气，刚才只顾着自家这位大哥，就这么把人家客人晾在外面，茶水点心都没有奉上，实在失礼，连忙让十月去泡热茶，顺便告诉那位自家大哥没事儿了，又让人准备了打赏的荷包，塞给送了明德回来的车夫小厮，把人打发走。

    忙忙碌碌折腾了半天，一直到张廷玉放下心离开，天色已晚，芷云才有时间打听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儿，怎么明德好好的出门，却这般狼狈得回来。

    明德愣了愣，也只是叹了口气，轻描淡写地道：“不过是遇见了几个醉汉，出了点儿意外，没什么大事儿，妹妹不用担心……”

    芷云见他虽然装作云淡风轻，神情间却带着几分抑郁和不屑，知道内情肯定不那么简单，不过，这会儿到也不说什么，知道明德在外面没吃好，便让十月准备了参汤和饭菜，让他好吃了一顿，又径自去配了驱寒的药水。

    这一回，芷云却没有注意药水的味道，应该说，她是故意往里面加了些不明材料。

    明德把那个很漂亮的湖蓝色药水灌进嘴里的时候，一股子又酸涩又辛辣的怪异味道一下子冲到脑袋上，登时辣的他涕泪横流，刚想抗议，可是看见自家妹妹一张明丽的脸上那灿如春花的笑颜，愣是把满肚子的郁闷吞咽了回去，一句话没敢说。乖乖吃了药回暖烘烘的屋里挺尸去了。

    虽然没有问明德什么，但芷云肯定不会放任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天晚上状元居的几名士子吵架的事儿，闹得挺大，她打听起来是一点儿也没费力——其实，也就是明德在状元居出了一回风头，张廷玉开玩笑似的说他爹在家经常夸奖明德，说明德别看年纪小，可策论文章已经写得极有见地，却没想到，当时钮钴禄凌瑞，凌柱兄长家的第二子端泰也在。

    明德还在钮钴禄府里住着的时候，那端泰就和他有些龃龉，这会儿听了张廷玉的话，又是认识张廷玉的，知道他爹便是张英，心里不服气，便忍不住出口冷嘲热讽……

    一开始，明德也没跟他计较，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端泰越说越过分，丝毫不知道收敛，竟然辱及自家阿玛，明德一时沉不住气，便也出言把端泰从头到脚地讽刺了一通。

    自家这位大哥自从有了记忆药水，看多了书本，脑袋也变得灵了许多，一个脏字也没说，就把人家数落得一文不值，硬生生气得端泰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本来两个士子斗斗嘴，逞口舌之利罢了，在状元居也不是没发生过，却没想到，这一回端泰宴请的人里，竟然有一位当朝太子殿下奶娘的丈夫凌普，这人历来是飞扬跋扈惯了，登时就冲过去给了明德一脚，明德一是没想到对方会忽然动手，人又坐在池子旁边，躲闪的时候，一不小心栽进池塘里了，要不是好歹有张廷玉在，张英又做过太子的老师，他们怎么也要给张廷玉几分面子……说不定这还不算完！

    哈，太子奶娘的丈夫？还真是……知道了事情的始末之后，芷云怔了下，眨眨眼，却是下了一个决心——

    要想在这个时代生活得称心如意，不会随随便便让人欺负到头上，果然还得有些依仗才行，芷云自己什么都不怕，身为一个法师，本来就应该无怖无惧，要不然不会有大成就的，就算惹了麻烦，大不了放弃便利的生活，一走了之，天下之大，何处无容身之地？可她既然占了人家女儿的身子，就得为人家考虑，明德可是土生土长的古人，总不能要求他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吧……

    以前芷云虽然也考虑以后的生活，但从没有深思过，主要还是她在心里对这个时代的认识还不够，如今遇见了这么一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的事儿，她到愿意活动活动脑子多想想了——明德憋了一口气想出人头地，是肯定要考科举的，可他就算是高中了，当了官，眼瞅着康熙末年将至，万一要是一不小心搅和进去，岂不是大麻烦？

    芷云摸摸下巴，脑子里闪过一个模糊的念头，让她瞬间敏锐地抓住了，既要享受权力带来的便利舒适的生活，又要站在局外，坐看风云起，就必须有一个让这世间任何身份地位的人，哪怕皇亲贵胄都高看一眼，轻易不愿意招惹的身份，这个身份，又不能太招了他们这些当权者的眼，让他们忌讳，最好是超然的，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真没人敢动……

    芷云这颗身为法师的聪明的脑袋运动开来，很快就列出了‘一二三四……’详详细细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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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真假

﻿天刚蒙蒙亮。

    芷云推开西厢的大门，一阵冷风袭来，因为她怀里揣着暖炉，不见寒意，精神却被这冷气一激，更是抖擞起来。

    七月正靠在梅树下面打瞌睡，听见响动，急忙迎上去，“格格，昨儿晚上您又熬夜了……”

    芷云摆摆手，打断了自家丫鬟的抱怨声，由着七月扶着她回房，热水热毛巾舒舒服服地擦了脸，十月端了一碗芝麻糊，芷云小口小口地喝了，觉得胃里暖洋洋的，倚在美人榻上懒着，随手从旁边儿的百宝阁里拿出一瓶提神剂的缓解药水，灌了两口。

    药喝完，一整夜三瓶子提神剂的效力这才散了去，脑子昏昏的，隐约有了一点儿睡意，芷云由着两个丫头伺候她去了衣裳，裹在被子里，恹恹地支吾了声儿：“……别叫我起来……”

    见自家格格声音渐弱，七月和十月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落下帷幔，关好门窗，缓缓退了下去。

    这一睡，就从日初升睡到了天将暮。

    等到芷云再次睁开眼睛，起身沐浴更衣，吃过小点心填了肚子的时候，松竹斋的张卓已经在书房和明德说了好一会子话儿，两个人都在等芷云，为着那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

    芷云一边儿拣了几颗调养身子的营养丸子往嘴里塞，一边儿对絮絮叨叨的明德笑道：“既然张大人想要，卖了就是了。这么一点儿小事儿，大哥何必烦扰！”说着，芷云就拿了桌上的羽毛笔，沾了些宝蓝色的墨水，在绘有梅花暗纹的纸笺上写下一枚纹银十两的字样，扔给明德。

    “十两？”

    芷云看着明德凸起来的一双眼，莞尔道：“怎么？贵了？”

    “没有……”一枚十两，统共才五百八十两，怎么会贵，是太便宜了，那是六韬的竹简啊，自古以来多少文人对《六韬》的真伪争辩不休，尤其是本朝，几乎快要断定那六韬是伪书了，这时候竹简出世，可以说意义重大啊……

    明德回过神儿，笑了笑，看了自家妹子一眼，没再说什么，急忙去和张卓交代。其实，他对张英这位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十分和蔼，丝毫没有架子，对有才华的年轻人很照顾的长者很有好感，听说张大人看重了自家的这几枚《六韬》，他觉得哪怕是送与张大人也无所谓。

    当然，这种时候科考在即，明德可不敢随随便便送身为文华殿大学士的张英这般贵重的东西，但卖出去绝对没问题，不过，东西是自家妹子的，虽然兄妹之间用不着分彼此，但到底还是要妹妹做主才是……却没想到，自家妹妹平日里对银钱像是看得挺重，但其实却是轻财重义啊……明德拿着纸笺，看着上面极有风骨的行楷，感慨万千地点点头。

    芷云要是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一准儿得哭笑不得，那《六韬》的竹简不过是芷云听见了文苑书社里的士子们为其争辩，一时恶趣味发作，随手做来玩，顺便锻炼锻炼双手的，一根竹片儿要十两银子，已经是抢钱了。

    那是有一段儿时间，因为整理了一大堆搜集来的资料，芷云看得有趣，又为了活动活动手脚，省得自个儿的一双手僵硬了，就做了一堆假的古董字画。

    当然，这些假货都是当成真假莫辨的东西扔在琉璃厂松竹斋里出售，定价很便宜，最贵的也不过几两银子，不过，京城里懂行的人不少，附庸风雅的却更多，大多数一看那标价儿，不看东西，就知道是假的了。

    可是，还是有不少懂行的人，以为是拣了漏儿，宛如珍宝地捧回家珍藏起来。遇见这种情况，芷云也只是当成个乐子玩笑一回罢了。反正客人花费不多，物有所值，就算后来发现是假的（虽然可能性不大），也不会生气。

    当然，真正的《六韬》的竹简确实存在，芷云隐约记得，大概是七十年代的时候，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古墓里发现过大批的竹简，其中就有六韬，不过，这是芷云用心做出来的精品，把它与那正品搁在一起比，大约便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没人能分得出哪个是赝品，更何况是这个年代——作伪做到这种程度，它就是真的了，张英买回去稳赚不赔。

    芷云没把这么个玩具放在心上，明德却是用樟木的盒子小心装了，亲自捧着和张卓一起去了松竹斋。

    到了松竹斋的门前，明德下了马车，还没有走进店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大笑声。

    “西溟兄啊，你这字又有进境了，这一笔小楷，可是秀劲得很……”只是这笑声还未落，却一下子戛然而止，整个松竹斋瞬间鸦雀无声，变得安安静静，只有另外一个呢喃嘀咕的声响还犹犹豫豫地咕哝——

    “我也觉得……这大概是我的字儿……印信也没错，可这诗……我没写过啊，难道年纪大了，老糊涂了……”

    明德和张卓对视一眼，急忙进门，就见一个七旬左右，看起来很富态的老翁，与一个四十几许，身材高大，貌似武人的男子正站在柜台前打量一幅字画。

    明德走进一看，见是一首打油诗——‘望重彭城郡，名高进士科。仪容如绛勃，刀笔似萧何。李下还生子，虫边更著番。一般难学处，三十六饽饽。’下面的落款为湛园先生，这打油诗虽然有些俗气，但字却是绝好的。

    他先是看得直犯迷糊，待听见张卓在旁边儿压低了声音，笑道：“那年轻的是李蟠，三十六年的状元公，年长的你更该听说过，他就是湛园先生，三十六年的探花郎，姜宸英……”

    见张卓要笑不笑地抿着嘴，明德一下子明白过来，‘李下还生子，虫边更著番’，说得可不就是这李蟠，又想起三十六年的时候，自己虽然未能中举，但也听说过状元公的名字，还有不少士子因为李蟠这特异的样貌，对他多有调侃，甚至有传言说——这李蟠在廷试的时候，在怀里揣了三十六个面饼，一顿就吃了个精光，可是把一同廷试的贡士们吓得不轻……

    明德想到那些传言，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这打油诗不知道是谁写的？还真不怕得罪人……

    张卓到没怎么担忧，只是吩咐伙计赶紧把画摘下来，笑眯眯地塞给那李蟠，“李兄，东西你还是赶紧收好吧，要不然，以小弟这松竹斋生意兴隆的景况，大概不过一月，你那饽饽状元的名号，就要响遍京城了。”

    看张卓这副轻松惬意的模样，显然是和李蟠的关系挺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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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福灵剂

﻿李蟠瞪了张卓一眼，果真就大大方方地把那幅字揣到了怀里，因为字幅的标价是三两银子，他随手从荷包里拿出一个五两的银锭，扔给旁边的店伙计，还补了句：“剩下的给我裁五刀梅花笺，拿几块儿普通的油烟墨……”

    这边儿李蟠转移话题，可姜宸英这位须发皆白的老大人还兀自琢磨着，他到底什么时候写了这么一幅字，居然还被人弄出来贩卖？弄得一屋子人都哭笑不得。

    李蟠瞪了姜宸英一眼，故作不介意地摆摆手，不再理会他，只冲张卓笑道：“张大人公务繁忙，我们两个到是闲着，就帮他跑跑腿儿，顺便来见识见识真正的《六韬》竹简，怎么样？贵店这竹简能不能卖给张大人啊，要是不卖，好歹也得让我们俩开开眼吧……”

    听李蟠这么说，张卓笑了，“当然要卖，咱们开着店，万万没有把客人往外推的道理。”他也不想把这么个话题继续下去了，虽说这场面挺搞笑的，但到底这两位如今都是朝廷命官，就算关系不错，脸面还是得给，连忙把明德介绍给这二位，大家见过礼，说笑几句，等明德将那六韬的竹简奉上，李蟠还好，姜宸英的心思立即就转了过来，把樟木盒子搂在怀里再不撒手，哪里还有空想什么字画。

    拿了东西，李蟠也不急着走，四处张望了下，嗯，这店很特别——安放古董字画的八宝阁到和一般的店里没什么差别，可是，成排成排的高大货架却就这么随随便便矗立着，笔墨纸砚已经分门别类地布置到相应货架上，触手可及，完全可以随意拿在手中把玩，而且，每一件儿下面都贴着张便签，上面写了货物的价格，规格，材质等等，让人一目了然。

    两个伙计在大门处负责结账，另外六个店伙计只在一旁候着，客人们询问才开口，一点儿不像其它店里的伙计那般拼命拉着客人介绍，要不是统一的银灰色长袍的着装，估计没多少人能看出他们的身份。

    李蟠眼睛里闪过抹笑，道：“锦程啊，你可是越来越本事了，我也算是读过几年书的，可你这店里的文房四宝……”他的手指轻轻地在一整套三十六种颜色形状各异的墨锭擦了一下，放在笔尖上嗅了嗅，“香彻肌骨，真是好墨，尤其是这么多种颜色，真是生平仅见……”

    “是啊，以前我也见过不少色墨，颜色多的时候也不过十余种，这一回算是长了见识了，看看这翠绿，还有这蓝色的，写出来的字鲜亮的很，简直像宝石一样，哎，天底下的能人就是多，什么东西都能制出来……可惜，我这里也只有五套，还是太少，要是能大批量制作就好了……”

    其实，不光是李蟠看得出神，就连明德也不由赞叹，自从松竹斋重新开业以来，他还是第一次亲自来看，这地方占地面积不大，外表看着也不起眼，里面的货物还不贵，可这质量，确实很高，还有一些别地儿没处见的特色货物，怪不得区区数月，在这各色店面齐聚的琉璃厂，已然这般有名气了。

    他们却不知，这店里的色墨的全是芷云用制作魔法墨水的废料做的，纯粹废物利用，身为一个还不大富裕的法师，她可是抠门的很，说什么也不愿意浪费一点儿东西。

    几个人看了一通，一不留神，耽误了时间，待回过神儿的时候，伙计们已经把灯烛点起来，天黑了，张卓一看，一抚额头，苦笑：“呀，马上就二更了……要不，把我平日里用来休息的屋子收拾出来，三位凑合一下。”

    三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李蟠耸耸肩：“得了，你也别折腾，去歇着吧，我看，今天晚上我们三个干脆秉烛夜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清朝的宵禁令森严，暮鼓敲响，禁止出行，他们这些人，都是熟识律法的，总不能知法犯法吧。

    虽然明德有些怕妹妹挂心他，可也只好点头答应。

    张卓也没推辞，他也觉得让这三位用自己的被褥，有些不合适，也不够啊，可这地方又不是家里，连个客房都没有，哪又有多余的被褥？而且，张卓还有一点儿小心思，他现在和明德走得这般近，当然想着要明德能更进一步，他也好沾些光，眼前这两位都是当今圣上倚重的人，今年的乡试，说不定他们就是主考，就是不是，和这两个交流一番，对明德也是大有裨益。别的士子想要找人行卷尚且不容易，明德的好运气自动上门，如果往外推，未免太笨了。

    于是，就赶紧让人收拾了间屋子，摆了一桌家常菜，酒水也没有多放，意思意思地喝一点儿就行了。点上灯烛，燃起火炉，收拾妥当，径自退了出去。

    这三个人，李蟠，姜宸英不说，一个状元一个探花，明德以前虽然不行，但现在的他，纵然不说什么惊才绝艳，但到底能称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也是出口成章，言之有物，所以这一夜，他们过得尽兴得很，半点儿不寂寞。

    这一晚上的交流，固然让明德因为结交了两个忘年交而兴奋不已，李蟠和姜宸英却也对明德满肚子的诗书惊讶得很，姜宸英更是连连感叹，现在的年轻人了不得，他像明德这么大的年纪的时候，可没他读的诗书多。

    两个人都不是那心胸狭窄的人物，既然看重了他，干脆就把有关科举的那些门门道道一一与他分说，这些小窍门儿全是二人的切身体验，自然是非常有用，听得明德眼冒金光，一整夜过去了，居然还意犹未尽。要不是李蟠和姜宸英也是公务繁忙，说不定三个人还舍不得散去呢。

    回到家，明德的兴奋劲儿还没下去，絮絮叨叨地跟自家妹子诉说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好运……

    芷云一边儿喝豆浆，一边儿低着头，玩味地笑着嘀咕：“好运？”

    这两天，自己这个大哥肯定不会有好运……

    芷云咂摸咂摸嘴，因为科举实在是个讲究运气的事儿，而芷云也不想明德熬到七老八十了，才能金榜题名，所以，自从那次明德落水之后，她就辛辛苦苦地开始制作福灵剂，为此把这一年来培植的魔法植物全用上了，还好几晚上彻夜不眠，可谓艰难万分，但到底是在这么简陋的情况下成功了。

    这福灵剂，与前世看过的那本风靡万千少女的魔法童话书中的同名魔药差不多，同样会给人带来好运，让人做什么都顺顺利利，也同样熬制复杂，一旦弄错，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它和那本书中的魔药有一点儿不同，那就是不会魔法的普通人在服用之前，必须先喝缓和剂，否则幸运药水就会变成‘毒药’，导致鲁莽啊、狂妄自大啊一类的后果。

    而这缓和剂，却是一种厄运药水，当然，这种厄运药水效力并不算大，当事人甚至可能感觉不到，只是让人倒霉点儿，有时候还会对未来的人生稍微有些妨碍，但福灵剂一喝，就万事大吉，这么点儿副作用，实在不值一提。

    所以，芷云还是打定主意要明德在准备科考的时候，还有科考前都要服用福灵剂，前天，芷云就已经开始做准备，给明德服用了小剂量的厄运药水，所以说，这两天，明德只会倒霉，不可能有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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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误时

﻿ps:居然在停电前赶出一章来来了，没有耽误了，不容易啊！

    ——分割——

    明德居然在厄运药水的有效期内遇见了貌似很好运的事儿……厄运药水是绝不会出差错的，一个炼金师，尤其是像芷云这样历来严谨的炼金师，制作出来的药水效用时间完全可以精确到微秒，也就是说，她既然断定现在明德这两日只会倒霉，那……自家大哥，就一定是在倒霉……

    芷云笑了笑，很干脆地又熬了两宿，炼制了加倍的福灵剂备用，准备考试前给自家大哥一口气灌两倍的剂量，当然，像厄运药水也好，福灵剂也罢，这些芷云都没跟自家大哥说，省得他考试前他心态不稳……

    而且，芷云有绝对的把握，自己炼制的福灵剂就算算不上绝品，也是上品，用在明德身上，效果还是有保障的，既然如此，无论前面有什么波折，大概都是为了最后的好运气做铺垫，明德只要安安心心地准备乡试就足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八月终于来临。

    虽然这是明德第二次下场，他也自以为准备得足够充分，可是家里上上下下还是不敢轻忽。就连几个常年无往来的族中长辈都跑来关心了一番。

    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忙前忙后，先是把衣服与考试篮子，笔墨纸砚都提前准备得妥妥当当，十月更每天炖各式补品给明德吃，生怕他会在考场上身子受不了，出了意外——上一科就有不少士子是在考场中就倒下的，明德身为满人，自幼也练过几天武，骑射娴熟，还算是好，可是，就是这般，他上一回刚下场回家便病倒了，卧床三天才缓过劲儿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天气闷热得出奇。

    因为对明德乡试的重视，芷云也放下了手头儿的研究，给明德新裁制了里衣，用得布料极佳，柔软透气，还加了缩微的清凉阵，又给自家哥哥灌了一大堆提神剂，营养剂，最重要的福灵剂也喂给他喝了，至少二十天之内，务求保证明德能事事顺心如意……从古到今，估计没有哪个参加科考的士子能有这样的待遇了。

    就在明德被妹妹调养得‘油光水滑’，胖了两三斤之后，终于到时间了。

    芷云没去送，贡院那地方人山人海的，明德这个做大哥的，可不舍得宝贝妹妹跟去受罪。

    待明德出了家门，十月和七月两个丫鬟都有些坐立不安，芷云到还好，她对明德没什么不放心，自顾自地又进了自家西厢的炼金实验室，继续鼓捣自个儿新制作的一个小祭台。

    这东西以前是用来从异空间召唤魔宠的，但是以芷云现在的魔力，估计最多只能在本空间召唤一只，而且，还是随机召唤，在召来之前，施法者根本不知道来的是只没用的‘兔子’，还是头威猛的‘狮子’，再加上祭台造价不菲，就是现在芷云手里这个，各种金属宝石加起来，足足花费了她三千两银子，自己半年的经费预算，都砸在里面了。

    所以，哪怕洒脱如芷云，也不敢轻易尝试……要知道，如今芷云能造出来的祭台，可全是一次性的。

    望着摆放在桌子上的半瓶福灵剂，芷云眨了眨眼，想了半天，还是拿起来一口气灌了下去，虽然说，芷云并不大习惯依赖药物……

    深吸了口气，芷云激活了祭台上的法阵，只一瞬间，祭台就延伸放大，上面繁复而精美的魔纹，闪烁着幽蓝森冷，却让芷云深深着迷的光芒，炼金术的魅力正在于它的神秘，与它的无所不能。

    启动第一个法阵，隔绝外界干扰，一滴鲜红的血液半丝也没有浪费地滴在了祭台上，古老而玄妙的咒语低沉地响了起来。

    从心底深处发出的悸动隐约而清晰，时间并不长，甚至芷云都没有感觉到魔力怎样流失，一颗椭圆形的，雪白的，闪闪发亮的蛋出现在祭台上……芷云脸上露出一抹愕然，随即是狂喜，伸出手，着迷地摸着光滑的蛋壳，感觉到里面传来一阵阵喜悦的情绪——

    “居然是喜马拉雅雪豹？虽然只是一只乳豹……可是，就是魔力丰盈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召唤到过……”

    芷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雪豹那漂亮的，矫健而敏捷的身姿，她一向喜欢猫科动物，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养了一只折耳猫做宠物，只是后来到了那个世界，为了生存，魔宠大多有实际功用，再也不曾因为喜爱而召唤过什么了……“要不要多做些福灵剂来用，啊，可惜，福灵剂需要的材料也太多了，凑起来不容易……”

    砰砰砰……

    “格格，格格，不好了……”

    芷云一皱眉，七月和十月都不是没有规矩的，以前自己不止一次叮嘱过她们，如果自己在西厢，那就不许打扰。

    虽然不满，但芷云还是收拾干净东西，把宠物蛋搁进一只布包里，搂在怀中，报废祭台扔废料箱，站起身，打开了门。

    “格格……大爷，大爷回来了……”

    芷云愕然——“什么叫回来了？这才刚开始考试吧……”

    “大爷，大爷误了时辰，进不去了，进不去考场了……呜，都是那个钮钴禄端泰……”

    眼见着七月一张漂亮的小脸蛋惨白如纸，芷云摸了摸怀里的宠物蛋，又看了眼福灵剂的瓶子，福灵剂……没有过期啊？

    芷云走进客厅，就看见明德衣服凌乱地倒在椅子上，脸上也黯淡无光，嘴唇抿得死紧。

    来之前，十月已经说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明德入场之前，钮钴禄府忽然来人说，老太太身子不好了，说得情况十分严重，就像是……这下子，顿时把明德吓得面无人色，毕竟老太太是极疼爱他的，他自己虽然和舅母有些龃龉，但对老太太也始终很孝顺。

    乡试对明德很重要，可毕竟这一次考不成，还有下一次，可外祖母只有一个，如果见不到最后一面，明德一辈子也不能安心……于是，他就在进场之前，又匆匆忙忙赶回了钮钴禄府，结果回去一看，老太太是身子不大好，可那只是因为最近天气热，有些中暑罢了，并无大碍，明德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一下子明白过来，这是有人故意使绊子呢，他在钮钴禄府里，只跟端泰一个人不对付，就算没证据，明德心里也有数，肯定是那家伙搞鬼。

    芷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下大哥的状况，见他只是抑郁，到没大碍，也就放下了心，“大哥，你别伤心了，你现在还年轻，这一次不考也没什么……”芷云嘴里安慰明德，心里却不相信这就是结果，肯定还有后续，福灵剂的效力可不是那么轻易能改变的，也就是说，这一次明德没有进考场，并不一定是坏事……

    只是……她眼睛闪过一抹寒光，本来念着端泰也是明德的亲人，她并没有想怎么样，可是，那家伙既然这么不识趣，上赶着要自个儿记起他来，那不给他个终身难忘的教训，岂不是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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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揭帖

﻿芷云坐在明德书房的桌旁，膝盖上搁着一颗圆滚滚的宠物蛋，双手却有一下没一下地摆弄那盆儿六月雪的盆景，银线穿着米粒大的宝石，系在细长的叶上，越发显得精致又大气。

    昨日乡试放榜了，明德特意去看了看，好些经常在他们文苑书社读书的士子都取得了不差的名次，明德为他们高兴之余，却多多少少有些失落，不过，情绪到还好。

    只是又听说翰林院修撰，李蟠李大人和翰林院编修，姜宸英姜大人居然是三十八年顺天乡试的主考，他更是羡慕不已，这一届的士子就是两位大人的学生了，明德是知道那两位的才学出众，品行极佳，心里对那个让自己误了时辰，没能进了贡院大门的钮钴禄端泰，更是添加了几分厌恶。

    “大爷，格格……”

    七月飘着走进书房的大门，顾不得给两位主子行礼，就喜逐颜开地笑道：“大爷，格格，你们是不知道，钮钴禄府的那个端泰，今天早晨被人赤身裸体地扔出了胭脂胡同，又被野狗追着跑了大半条街，门牙磕掉了两颗，嘴唇还让咬下去一块儿，现在成了兔子嘴儿了，舌头更是只剩下了半个……”

    明德愕然地瞪大眼，本能地斥了句：“胡说什么，这种话，是在格格面前说得的。”

    七月赶紧赔了个不是，芷云低头装作没听见。

    明德板了会儿脸，到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看了正低着头摆弄盆景的妹妹一眼，压低音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消息准确吗？”

    七月脸上隐约露出几分幸灾乐祸，不过，还是摆出一副沉沉稳稳地模样，轻言细语地道：“今天外面都传遍了，要知道，他可是赤身裸体地跑了大半条街……谁看不见啊……”说着，七月便压低声音，愤愤道，“真是活该，让他害了大爷，老天有眼，恶有恶报，他就等着被御史弹劾有伤风化吧……”

    明德深以为然，他虽然是厚道人，可对这种损人不利己，绝人前程的小人，也是厌恶得紧，乐得看端泰的的笑话，只是……老太太挺疼爱端泰的，可别被气出毛病来才好……

    这主仆两个幸灾乐祸，芷云却只挑了挑眉，所以说，毛发血液之类的东西，可千万不能落在法师手里，否则，对方保准能整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年在无限空间的时候，队长要求自己连跟头发都不许随便掉落，她还不以为然，心里想法师本来就稀少，哪有顾忌那么多的。

    现在看来，果然要加倍小心啊，瞧瞧，她只是放了只微型采集器，采集了家伙的两根头发丝，小小地诅咒了一下，以她现在的魔力，连以前十分之一的力量都不到，端泰就这下场了，要是换成厉害的法师整治自己，那还了得！

    本来明德还想去钮钴禄府看看老太太，却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一桩轰动京城的大事发生，一下子打乱了瓜尔佳府的一切计划。

    九月七日秋高气爽，本来是个好天儿，但整个京城喧嚣沸腾，暗流汹涌。

    “士子揭世文？”芷云皱着眉，细细地看桌子上的大字传单，这东西居然一夜工夫就满大街都是了，速度够快的。眨了眨眼，原来如此，怪不得当初明德服了厄运药水，居然还能与李蟠姜宸英交好，闹了半天，这两个考官，注定有这么一劫！

    舞弊案自古以来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更是屡禁不止的，遇上舞弊案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哪朝哪代都有，还很多，不过，因为明德和李蟠、姜宸英交好，她还特意调查了一番，这两个人，可以说是难得的清正官员了，应该不至于做如此自毁名节的事儿吧。

    她不急不慌，可明德却气得脸色涨红，“不可能……李大人和姜大人都不是这种人……我，我出去看看，我去看看他们……”他愤愤地抓起传单来甩到地上，猛地往外冲去。

    七月担心明德闯祸，想拦着，但她一个小姑娘，哪里拦得住明德这么个大男人。

    “格格，您到是说句话啊，这种时候，大爷不远着那两位点儿，居然还往上凑，万一，万一坏了名声，将来可怎么办？”

    芷云眯了眯眼睛，笑了：“急什么，这次乡试，大哥又没有参加，无论这是舞弊案还是诽谤案，都和他没有关系……大哥和两位大人关系不错的事儿，京城里知道的人不少，不说别人，张英张大人和他家的公子，可是看着大哥与那两位结交的，要是一出事儿，立马就撇清关系，那大哥成什么人了。”

    七月被自家格格一番话说得眼晕，她到底年纪小，肚子里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这会儿纵然忧心如焚，可俩主子都不在意，她又能怎么办，只好跺跺脚，出去给芷云泡茶了。

    芷云面上不在意，心里却多多少少有点儿好奇，毕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推开桌上的盆景儿，把揭帖拿近一些，细细读起来。

    一边儿读着，脑子里却已经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儿。

    京师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当然，也同样是矛盾集中之地。所谓京官难做，考官尤其难做，李蟠和姜宸英，毕竟历练不够，虽然说一个是前科状元，一个是前科探花，一个是年富力强，另一个德高望重，但在京城根基尚浅，按照明德的说法，这两个还立志图报，锐意进取，与之相对的，这样的性情，得罪的人肯定也不说，如今忽然来这么一下子，恐怕是百口莫辩，要吃一大亏了。

    芷云把揭帖看完，眼睛说过一抹讽刺，用笔辛辣，言之凿凿，极尽扇动之能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看看，中堂四五家，部院数十人，其子弟都金榜题名——这么一句话，就引得大多数出身贫寒的士子忿忿不平了。

    可是，这上面列的人，有很大一部分她在自家的文苑书社看到过，都是那种读起书来不要命的，加上出身好，又有名师教导，家学渊源，自己也知道努力，这样的人，凭什么不能高中啊！

    再细看这揭帖，虽然貌似言之凿凿，但大多都是传言，像是什么李蟠受贿白银万两，这根本子虚乌有。

    这么看来，虽然不是最后结论，但李蟠和姜宸英很大的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天擦黑的时候，明德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看他神情沮丧，显然是受了很大的刺激。

    “李大人和姜大人……一夜之间，人都佝偻了许多，我，我看着难受……”

    芷云勾了勾唇角儿，眼珠子一转，笑道：“大哥，你不如邀请姚观姚公子他们来讨论一下，看看能不能上书明志，表示愿意接受复试，如今已经满城风雨了，复试是肯定的，但要是他们等着圣上亲自下旨复试，那可就被动了，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呢，要是能办成……说不定，大哥也用不着再耽误三年，岂不是皆大欢喜！”

    对芷云来说，其实对这次的乡试案是舞弊还是诽谤不感兴趣，她只是觉得，这事儿利用好了，说不定能给自家大哥的仕途添加一些有分量的砝码。

    明德眼睛瞬间一亮，立时坐不住了，站起身就往外走，芷云连忙叫住，让十月准备了一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又在里面加了自制的营养剂——“别忙，还有时间呢，你先去看看两位大人，安慰安慰，把自己的想法和他们说说，也好让那两位能稍稍安心……尤其是姜大人，他年纪那么大了，这么一折腾，也不知道身子骨儿受不受得了。”

    “还是妹妹你想得周到。”明德吐出口气，脸上阴郁终于散了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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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复试

﻿芷云发现，自家这位大哥的行动力挺强的，不过三日，包括被点为乡试第一名的姚观在内，名次靠前的八十九名今科举子，就聚集在了一起，联名上了血书，表明自己绝无舞弊行为，并且要求复试。

    明德更是以旁观者的身份，针对那封揭帖，认认真真地写了一篇辩论文章，有理有据地对其进行驳斥，那揭帖是匿名，可是明德却是光明正大地表明身份，再加上他并没有参加乡试，对方总不能说他也是舞弊的士子之一，此举乃是为求私立。况且，明德的文章确实很有力度。这一‘辩驳的声音’横空出世，顿时也引起了满城哗然。

    整个京城的局面更加地混乱了，到处都有各持己见的士子们在大街小巷，酒楼茶馆，聚会争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物议沸腾。

    不过，明德的名气，到是很快大了起来，而且，名声还很不错，哪怕是那些坚信考官徇私舞弊的士子，对明德表现出来的学识修养，也很是钦佩，也不觉得他相信自己的忘年交有什么不对，哪怕刻薄的，最多也就当面说几句他识人不明，被人骗了。

    当然，这其中有没有芷云又炼制的那两瓶子福灵剂的效果，可真不好说。

    总之，明德本来只是个普通的八旗子弟，可是现在，他的名字估计已经上达天听。

    事情是越闹越大了。

    十月，那位惯会挑事儿的所谓剧作家孔尚任，弄了一部讽刺朝廷科举的《通天榜传奇》，在京城各大戏院上演，更是掀起了京里对顺天乡试的狂议如潮，好事者传播流言蜚语，推波助澜，无有例外，矛头一概指向主考李蟠和副主考姜宸英。

    明德和姚观一众士子自然也是针锋相对。

    外面闹得很厉害，芷云呆在家里不是安心地用魔力滋养自个儿的宠物，就是窝在炼金实验室，除了每日吩咐十月做些好吃的给明德，再配上营养剂之外，一概不管不问。

    到是那个匿名写揭帖的，让芷云给找着了，这不是什么难事儿，撒出去一批类似小卫星的‘魔眼’，整个京城就都在她的视线范围内，消耗的材料虽然多了点儿，但到底物有所值，芷云不心疼。

    不过，一从晶球里面看见那个写揭帖的，得意洋洋的中年文士进了太子府，芷云立马把将这事儿透露给明德的念头掐死了——至于太子为什么参合这种事儿，那和芷云有什么关系？她甚至连这事儿最后的结局为何都不关心，反正只要明德能从中取得好处就够了。

    一整年，就这么喧嚣忙碌地过去了。

    一直到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三，随着江南道御史鹿佑上书康熙帝，弹劾顺天乡试正副主考官，李蟠姜宸英，而以大学士张英为首的一众官员挺身而出，加以驳斥。这桩乡试大案，终于进入了尾声。

    ——分割——

    芷云好笑地看着明德坐立不安地在书房里转来转去，笑道：“大哥，咱们家地板不太厚实，你可千万别给磨塌了，修理是需要花费银子的……”

    最近芷云的心情很不错，不说魔力稳定而迅速的增长，只这一只虽然还未破壳而出，但已经隐约能与她心灵沟通的喜马拉雅雪豹，就足够一向情感波动不明显的芷云大小姐面露笑意了。

    明德却没工夫体会自家妹子的幽默，脸色苍白地咕哝：“……圣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说他不相信两位大人，为什么没有严加议处……可他要是相信……那为什么还不放了两位大人……”

    得，居然用‘他’来指代当今天子，自家大哥还真是……芷云眯了眯眼睛，拿起书来啪地一声，摔在桌子上，凉凉地道：“正月二十八，圣上亲自出题复试，除了乡试所取举人之外，因故未能考试的士子也可参加，这可是天大的恩典，要能得中，就是正儿八经的天子门生，大哥啊，自从乡试之后，您好像一天书都没正经看过了，怎么，也不怕到时候考不好丢人现眼？”

    看着明德还在发愣，芷云叹了口气，点了点桌子，笑眯眯地道：“大哥，如果你真心想走仕途，也许你应该注意一点儿朝廷的动向，那个煽风点火的孔尚任，可是被罢官撤职了……”

    明德愕然地看着自家妹子，见她像是什么都没说一般，脸上一派天真无邪，拿了块儿小点心，小心地填到嘴里，眯着眼，红扑扑的小脸儿煞是可爱……不知怎么的，心里便一松，在椅子上落座，“哎，我们家团团变成小机灵鬼儿了……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拿起书，明德一时却看不进去，他总是觉得，身为女孩子，如果太聪明，看得太透彻，将来，恐怕在夫家会吃亏受罪的，毕竟，哪个男人嘛，还是喜欢娇憨可爱，最好是笨笨的女人，不会喜欢那些特别精明的。

    看着妹妹越来越出落地明媚的姿容，明德的头，开始隐隐作痛了，也许，每一个疼爱妹妹的兄长，或者是疼爱女儿的父亲，看着捧在手心儿里的宝贝渐渐长大，总是会忽然冒出一些‘甜蜜’的烦恼，心里总是七上八下地，既会关注那些适龄的男人，又会不自觉地带着敌意……他们满族的姑奶奶，必须要经过上面阅看之后才能嫁人，就算是为了妹妹不会被胡乱地指给某个纨绔子弟，他也要上进才是，只有自己有了本事，妹妹的幸福才有保障啊。

    就在明德再一次地紧张备考中，新年过去了，正月二十八日来临。

    这一次复试回来，明德出了一身的冷汗，连连感叹气氛实在紧张的不得了，要不是他的里衣上刻了透气保暖的法阵，说不准要受不了压力发挥失常了。

    “哎，不愧是圣上亲自主考……我是吓得从进了内廷以后，根本就没敢抬头，更别说一睹天颜，离得那么远，恐怕就是想看也看不见的……不过，吾考得——还行。”

    明德凑过去，一把把妹子抱起来，转了一个大圈儿，脸色兴奋地潮红，虽然还没有发榜，可他到像是已经中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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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风波平

﻿‘还行’这两个字，果然还是太谦虚，三十九年二月一日，复试之榜公布之后，明德高居榜首。

    说来也在意料之中，顺天乡试的录取人员，没有一个人黜落，全通过了，都能参加这年的会试。当然，名次上还是做了一些微调，像是明德占了第一，而原来的第一名姚观排在第三，第二名变成了宿迁考生徐用锡。

    其实，能得前几名的士子们，也说不上谁学问好，谁学问不成，不过是看考官比较喜欢什么样的卷子罢了，明德的答卷，显然是很幸运地迎合了上面的心思，所以排名第一，当然，也有可能是看在他是旗人的份儿上，毕竟，这个年头，愿意用功读书上进的旗人，可不多见。

    总之，至此为止，一场震动朝野的大风波就此平息了。

    虽然说往年会试之前也会有复试，但那不过是面上的事儿，随随便便过一次就是，没人放在心上，可今年因为舞弊风波闹得天下关注，圣上亲命试题，还是在内廷考试，那可大不一样。

    所以，今年这些通过复试的举人们，也格外的风光，明德身为满洲八旗大姓瓜尔佳家的子弟，自从发榜之后，家里更是再没有片刻安宁，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一大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亲戚，好像一下子全记起族中还有这么一位子侄小辈儿。家里乱成一团，偏偏都是族谱上有名有姓的亲戚，还不能不理会。

    这些人跑来塞钱，塞地，甚至是塞人，就算明德不想要，人家一片好心好意，总不能耷拉着脸，给人家难堪吧，至少也要和颜悦色地招待，这样才不得罪人啊。

    明德到底年轻，应对这些，心里多多少少有些犯怵，幸亏钮钴禄府的老太太和他舅舅凌柱派了两个家里经验丰富的管事来帮忙，这才勉强应付过去。

    不过，外面的热闹和芷云无关，她年纪小，哪怕那些夫人们想要来串串门，顺便给明德说个媳妇，那也找不到芷云这么个小姑娘头上。

    屋子外面布置一层静音法阵，把一切的喧嚣都搁在自己的空间之外。

    芷云小心翼翼地将魔力注入那颗越来越亮的宠物蛋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晚霞的余晖开始透入珠帘的时候——

    喀嚓一声。

    宠物蛋裂成两半，一只湿漉漉的，只有巴掌大小的‘小猫咪’挪动着四只小短腿，磕磕绊绊地冲到了芷云的怀里，一股纯然的喜悦涌上心头，芷云吐出口气，轻轻地伸出手指，摸了摸雪豹柔软的，温暖的额头，看着小猫咪毫不设防地对着她露出脖颈，让她的手指可以轻易地在那脆弱的咽喉处徘徊。

    芷云笑了，看来，这小东西会成长成一只好魔宠。

    ——分割——

    “咦，哪来的猫？”

    一个上午的忙碌，好不容易摆脱了登门造访的一批‘亲朋好友’，明德按了按有些酸痛的额头，刚考虑着要不要挂个闭门读书的牌子，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准备会试，就看见自家妹妹肩膀上挂着只小猫儿，手里拎着个食盒走进客厅。

    “今天刚从蛋里孵出来……可爱吧。”

    明德愣了：“……猫是……蛋里出来的……”自从妹妹有了一个神秘师傅之后，明德觉得自己以往的一切见识都成了浮云啊浮云……就算有一天妹子说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他也不应该觉得惊讶。

    “不说这些，我的好大哥，现在没事儿了，您难道不该去和李大人、姜大人聚一聚？”芷云把食盒搁在桌子上，推到明德面前，笑道，“十月准备了些酒菜。也不知道合不合两位大人的口味儿。”

    “啊。”明德一拍脑袋，“差点儿把正事儿忘了……还是团团想得周到，十月做的饭菜，姜大人可是喜欢得很，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要多带些去……”

    话音未落，明德已经拎上食盒兴冲冲跑出了大门。

    芷云只是莞尔，觉得自家大哥别看外表挺踏实稳重，实际上，性子颇有些急如风火，还是要磨上一磨才好，不过，也有好处，他这样的性子，才能让人觉得是忠臣，直臣，没有花花肠子，比较容易得到上位者的信任。

    这一次复试之后，康熙其实也知道李蟠和姜宸英没有罪过，只不过，这事毕竟是闹得这么大，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康熙还是把李蟠和姜宸英叫去狠狠训斥一番，不过，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两人均只是降了一级，还原职留用。

    能在朝廷上混出来的官员哪个都不是傻子，心里全有数，李蟠和姜宸英并没有失去圣心，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又寻个由头把他们升回去了，一下子，本来有如过街老鼠一般的两位状元探花，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

    只是，李蟠和姜宸英自此之后到有些心灰意冷，特别是姜宸英，他年纪本来已经不小，这么一折腾，又是气又是吓，要不是有芷云的营养剂调理身体，能不能过了这一关，还真不好说。

    明德兴冲冲去见了两位大人，回来的时候，却是神色黯淡，精神也不大好。

    “李大人的头发白了好多，像是老了十几岁的样子，姜大人……姜大人也瘦了，看着身上就像是只剩下骨头……还说，还说等风头过了，要告老还乡，回家调教调教孙子，安度晚年什么的……看得人心里难受……”

    芷云听了，也没有怎么劝慰，明德既然要走官场这条路，如今这种事儿，以后还会遇见不少，他总要面对的。

    不知道历史上的三十八年顺天乡试案后，李蟠和姜宸英到底是个什么结果，不过，如今这个结果嘛，对这两位来说，想来已经算是万幸，能在舞弊案里脱身而出的，整个清朝都不多见。

    虽然心里不大舒坦，不过，关系到自己和妹妹的未来，对他人生有极为重大意义的，即将到来的会试和殿试，还是很快地就把明德的心神吸引住了。他果然挂了闭门谢客的牌子，安安心心地窝在家里读书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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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初长成

﻿四年的时光转瞬而逝，如今已经是康熙四十二年了。

    天上飘下朦朦胧胧的雨丝，明德走进书房的大门，身边的小厮帮他去了顶戴，换了一身儿宽敞的常服，又伺候他洗了脸，才小心翼翼地退下去，明德伸了伸腰，在椅子上坐下，随手拣了本书，拿在手里，当年稚嫩的少年，如今已经变成了稳重成熟的俊美青年。

    这四年来，他可谓是官路亨通，从殿试被钦点为探花郎，做了翰林院编修，四年来虽说小波折有一些，却是稳稳当当地做到了如今的侍讲学士入值南书房，绝对是天子近臣，圣眷正隆……不过，最近康熙貌似露出一点儿把他外放锻炼的意思。

    “老爷。”

    明德一回头，笑着接过新婚三个月的妻子捧过来的茶杯，抿了一口，才道：“岳父大人如何？心情可还好？”

    张如燕闻言莞尔一笑，闭口不言，只是眼睛里的点点笑意，却是把明德的好奇心给勾引起来，听说昨天岳父老家的管家来了一封信，说是有一个姓叶的秀才，把家里给告了，具体情况虽然不清楚，但今天见自己的那位大舅子一说起此事就笑得前仰后合，差点儿背过气去，想来是一件儿挺有趣儿的事儿。

    明德还待再问，就听张如燕笑道：“妹妹刚才来过，要老爷回来之后，到西厢去见她……”

    明德一听，再也顾不得管别的，连忙站起身，匆匆而去，自家妹子已然憋在西厢半个月没有出门，明德早就心里发慌，只是因着芷云的西厢房一向不许人进——事实上，就是想进也打不开门，所以只能听之任之，这会儿听说妹子‘出关’，当然是喜出望外。

    看着自家丈夫急匆匆的样子，张如燕还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想想夫家和自己娘家不一样，只有老爷与小姑两个人相依为命，感情比别家的兄妹好一些，也能理解。

    如燕是大学士张英家的三小姐，按说满汉不通婚，如燕不应该嫁给瓜尔佳明德的，只是不知道张英为什么就是相中了明德这小子，竟然亲自去求了康熙，为他们两个人指了婚，本来康熙还有些犹豫，但耐不住张英厚着脸皮纠缠，哭笑不得之余，终究还是允了。

    外面的雨丝还是淅淅沥沥，张如燕微笑了一下，便出去吩咐下人们摆饭，远远地看见七月和十月两个明眸皓齿，美丽得惊人的丫鬟身姿婀娜，盈盈而至，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戒备和忧虑。

    三个月前，张如燕出嫁到瓜尔佳府，乍一见到小姑瓜尔佳芷云，登时被惊得几乎失态。

    她本觉得自己德容言功样样也算拿得出手，尤其是容貌，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婉约秀美，却并不娇弱可怜，反而健康靓丽，京城满族的姑奶奶们大多身量高，容貌或者有好的，但到底比不上汉家小姐精致，可今日一见，方知大错特错，自家这位小姑年纪尚幼，身段还不曾长开，可她的美貌，已经清清楚楚地显露出来，那种美丽，用言语简直无法形容。

    皮肤雪白，嫩得几可掐出水来，一丝瑕疵都没有，整个人就像是被上天精雕细琢，无一处不可爱，无一处不动人，偏偏还并不给人‘祸水’的感觉，反而有一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人们都说京城第一美女是年家的小姐年如玉，以前如燕也觉得年家的那位美丽迷人得很，可是现在看到了自家这位小姑，却觉得，年如玉的美，多少有些造作，远远不如芷云格格美得自然。

    不光是瓜尔佳芷云，连她身边的两个丫鬟也俱都是罕见的美女，当时，张如燕难免有些心凉，总觉得明德天天见到这般美色，恐怕对自己……

    不过，经过三个月的相处，张如燕终于无语地确定了，自家的老爷根本就没有美色的观念，在他眼里，只要不缺胳膊不少腿儿的，都是好的，对着七月、十月两个绝色的丫鬟，一点儿歪心思也不曾有……幸亏，他到底还知道自己的妹妹好看，没有瞎了眼睛。

    想到瓜尔佳府三个月的生活，张如燕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真自在啊，虽然一开始因为小姑要自己签了一张看不懂的，古里古怪的契约，而多多少少有些别扭。

    但是，不得不说，生活还是极为惬意的。因为没有长辈，所以不用立规矩，明德厚道又体贴，小姑也不刻薄，家里的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机关有用又可爱，奇妙的浴室厕所，生活方便，书房的藏书也是多得惊人，各种有趣的话本游记尽可以读个够。

    如燕相信，再也没有哪一个从爹娘的女儿，变成人家的媳妇儿媳的姑娘，能比自己更幸运了。

    明德来到西厢的时候，芷云正在自己的半位面里往外搬那些泛滥成灾的‘人参果’，喜马拉雅雪豹阳阳正在魔植园里疯狂地上蹿下跳……

    芷云是在两年前打开自己的半位面小窝的，这个半位面当初兑换时候贵得离谱，自己的加上自家队长存了大半年的所有积分，才把它据为己有，不过，也算物有所值，虽然当初只有二十亩左右的面积，但它属于成长型的活半位面，如今已经高达五百亩了。

    里面有一个魔法植物园，一个炼金实验室，三个储藏室，一个大型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除了有关神秘学的资料书籍是芷云搜罗的以外，其它的各种各样的资料，全是队长欧阳的功劳，芷云随便翻了翻，居然还翻出一本淑女养成手册来，弄得芷云哭笑不得，你说，那家伙一个大男人，还是在无限那种地方生活的大男人，要这种书干什么，玩萝莉养成？

    队长他简直是有收藏癖，见什么就想要什么，储藏室里大多数无用的垃圾，全是他弄来的，以前芷云每一次清理储藏室的时候，都要把自家那位英明神武的队长大人在心里臭骂一顿……可是现在，看着堆得满满的，施加了空间魔法的储藏室，却忍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队长大人啊，您真是个大好人。

    至于住的地方——就是芷云在地球上生活了好些年的海边儿别墅复制品，生活起居物品一应俱全，环境也一样，连海都有，当然，是迷你海。

    “团团？”

    “……等一下，大哥。”芷云一只手抱着个黄玉匣子，另一只手揪住阳阳的尾巴，拖拖拉拉地打开门，笑道，“哥，今天请你和嫂子吃点儿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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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人参果

﻿芷云喀嚓一口，把一个嫩嫩的，金黄色的‘肩膀儿’咬了下去，明德看得眼皮子直跳。

    张如燕也很纠结，手里捧着五官齐全，除了颜色不大对，其它怎么看怎么像个‘婴儿’的果子，哭笑不得，闻着香气扑鼻，引得人肚子里的馋虫咕咕乱叫，可是——这又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果子，心里也是惊讶不已，天底下居然真的有‘人身’果儿？这么神奇的东西要是让外人看见……如燕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忧色，欲言又止地看了芷云一眼。

    芷云却只当没注意，乐呵呵地看着他们，自顾自地吞了两颗果子，让七月侍候着漱漱口，擦擦手，才笑着让七月把果子收了，换上一盒子形状正常的——椭圆形，金色，如雪梨……“咳咳，大哥，大嫂，既然您二位享受不了极品的‘人参果’，那就吃点儿一般的凑合一下算了。”

    如燕一愣，明德也松了口气，不过，一抬头看着妹妹似笑非笑的眉眼，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调皮，看哥哥嫂嫂出丑，就如此有趣？”

    芷云眯了眯眼睛，也不反驳，只示意明德和如燕赶紧尝尝，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拒绝，由着十月帮他们两个把果子切开，含了一片儿，刚一入口，明德的眼睛顿时放光，一股子清爽的滋味儿一下子从咽喉蔓延到肚子里，疲惫了一整日的身体，居然轻松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其实，芷云特意把人参果培养成婴儿形状，让人一见惊心，不自觉就认定它们肯定不凡之处，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吓一吓自家的大哥大嫂，虽然的确是想着将来计划进行的时候，拿它糊弄人用，但，糊弄的却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位。

    这人参果不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常见的那种‘茄瓜’，而是队长在无限世界里购买到的奇异种子，又让芷云在魔法植物园里栽培成功，当然，效果不可能像《西游记》里那么逆天——

    《西游记》里说，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若真如此，芷云哪还有耐性去培植？一万年之后，她早化成灰了。至少芷云在魔植园里栽培的人参果，一日就有大约五六百颗成熟，除了一部分入药，一部分食用，芷云还挑了一些好的酿酒用了，可是，还是有些泛滥成灾。

    还有什么——“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要真如此神奇，那自家队长也没本事搜罗来这么多种子。

    目前这人参果确实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的功效，但是，这都是因为它是用魔植园里的生命泉水，配合魔法培植出来的。

    当年芷云的魔植学总是没什么进境，魔法植物园里稍微娇气些的药材植物就是种不活，不是魔法注入太多，就是不够用，所以，芷云一狠心，背着队长，拿自己攒下来的点数，换了一口生命之泉，结果，让队长给骂了一顿。

    这生命之泉虽说名字好听，也有很强的增强生命力，疗伤止痛，治疗疾病的作用，可是，当时他们确实用不着，无限世界有很多又便宜，又有效的疗伤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延长生命的法子更是数不胜数，再说，只要剩下一口气，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儿，任务完了，回到空间，照样能恢复如初，这生命之泉除了昂贵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那时候芷云挺后悔，可是，现在却无比地庆幸自己的一时迷糊。如果没有生命之泉，魔植园就算废了，那样的话，想在如今这个地方找到可以炼制药剂的植物，绝对千难万难。

    明德和如燕满意地各吃了两颗果子，虽然还想吃，可是马上要吃饭了，两个人都不是不知道节制的那种人，还是依依不舍地让十月拿了下去。

    用过饭，芷云便回了房间，明德却没去书房，反而拉着如燕回了卧室。

    “老爷？”如燕见自家老爷在房间里绕来绕去，脸上似有疑难，不由好笑，她这个相公在外向来稳重，总是摆出一副严肃模样，就连圣上也夸赞他年纪虽小，却无丝毫浮躁之气，可堪大用，可是，在家里，他却喜怒形于色，心里想什么，面上就表现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这样的性子，她虽然觉得不大好，心里到是喜欢的。

    “团团今年十二岁，明年就要选秀……是不是该请个嬷嬷来教教她规矩，她身边儿现在的崔嬷嬷虽然好，但对她过于溺爱，我瞧着在崔嬷嬷眼里，从来不觉得我们团团的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是……还有，那什么女红啊，管家之类，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该上上心……”

    扑哧……

    “如燕？”

    “咳咳，老爷喝口茶，歇歇气，妾身明白老爷的意思。”如燕挽着明德坐下，从床头拿了个小巧玲珑的荷叶荷包递过去。

    明德接过一看，见荷叶绣得栩栩如生，做工好的连针脚都看不见，不由惊讶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妹妹做的。”如燕摇摇头，她也觉得奇怪，平时总见自家小姑窝在西厢里鼓捣些看不懂的东西，根本不见她练习女红，可是，她那双手，却是巧得惊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异禀？

    不多想，如燕又拿了明德的腰带，鞋子，帽子，小配饰，一个个摆给自家相公看，“看看吧，你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妹妹亲手打理，她的女红，妾身可万万比不上。”

    明德愣了，惊讶地抬头：“我竟然不知道？”一股暖流涌上，愧疚也不由袭上心头，妹妹亲手给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他这个自以为最疼爱妹妹的大哥，居然没有注意到，还以为是针线上人做的。

    现在想想，自己也未免太粗心，如今不说，当初刚刚安家，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自己的衣服鞋帽也一向贴身又舒适，不是妹妹亲手做的，还能是谁？

    如燕拍了拍明德的手，莞尔笑道：“所以……老爷不用担心，咱们妹子的女红也好，厨艺也罢，全是顶尖的，就是规矩，她也不是不懂，不过是在家里，松快些罢了，有外人在，芷云的行走坐卧，可从不出半点儿差错……”

    看着明德若有所思，又很骄傲的脸，如燕心下感叹，岂止仅是没有差错，芷云格格哪怕是不出声儿，也能让人如沐春风，行止就算很随意，给人的感觉也是大气爽快，而不是没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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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嬉戏

﻿半位面的实验室里，一个三米高的炼炉中闪烁着火光，旁边的传送带裹挟着一批又一批闪闪生辉的金银珠宝灌进炼炉里，不一会儿，这些金银珠宝就去芜存菁，注入魔法，变成了一堆方方正正的金属箔片，从另一个门输送出来，被吞进牛型构装体的肚子里，运进了储藏室。

    哎，芷云站在一边儿看着，心里却想，要是大哥知道自己这么败家，不晓得会不会惊晕过去？

    实验室里纵然开启着十八个寒冰法阵，可是还是又闷又热，只在里面呆了小半个时辰，芷云就有些受不住。这具身体，毕竟不如以前的皮糙肉厚，不等这一批材料处理完，她就早早地回了家里，让七月、十月烧好水，准备沐浴。

    不是不想在自家的别墅里面洗，可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府里有心灵手巧的小丫鬟们伺候着，可在半位面中，细心体贴的构装仆人没有做出来之前，那就得万事自己动手，芷云也只好暂时放弃别墅中那也算方便的按摩浴缸了。

    浴池中，乳白色的晶莹剔透的液体，隐约散发着一股清爽的香气，芷云一只手举着琉璃的高腰酒杯，看着里面金黄色的蜂蜜玫瑰露，另一只手捏了一颗圆溜溜的花生，塞进嘴里。

    矗立在浴池旁边的桌案上面，立着一个看起来怪模怪样的蓝色八脚蜘蛛，这是芷云闲暇时用制作浮空城的边角料儿随手做的，都是极品的好材料，所以不像真的蜘蛛那么狰狞，反而显得很精致漂亮，它的四肢灵活而又锋利，轻轻地扫过陶瓷碟子，里面的花生就果壳分离，一颗颗饱满可爱的花生仁被分进白瓷碟子，而花生壳则进了地上的木桶中。

    七月和十月捧着个玉盒儿，将里面银色的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芷云那一头青丝之上，随着药膏渗入发丝，本来就有如瀑布的长发变得更加光亮柔顺，连十月这个一直为自家格格梳头的小丫鬟，都有些爱不释手。

    芷云习惯一边沐浴一边思考，有的时候还会考虑自己的炼金术实验，所以，这间浴室中，除了潺潺流水声，再无一丝杂音。

    随着十月的纤纤玉手在芷云的头上揉捏敲打，一个指甲盖儿大小的小圆球儿一出溜，从头发缝隙中钻了出来，沿着芷云的手臂，摇摇晃晃地往上爬。

    只听扑通一声响，七月和十月一低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东西钻进了芷云手中的琉璃杯里，两个丫头对视一眼，耸耸肩，对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各自继续自己手边儿的活儿，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一会儿，金黄色的玫瑰露消失无踪，杯子里的小东西打了个饱嗝，晃晃圆滚滚的肚皮，伸着四只小短腿儿就开始沿着杯子向上爬，可惜——这么个小东西想要在光滑的杯壁上行走，未免太困难了些，它上上下下地磨蹭了盏茶工夫，还在杯子底下趴着，小东西转了转脑袋，终于不耐烦地呜咽了一声——

    砰——

    琉璃杯炸开，本来只有指甲盖儿大小的小东西，一瞬间变成个体态修长，身上有着漂亮的银白色斑点儿的雪豹。

    “重死了。”芷云哭笑不得地搂住把一颗大脑袋往她脸上凑的阳阳，低声呵斥了句，“变小一点儿。”

    阳阳很听话地打了个滚儿，变成了家猫大小，翻身漂浮在水面儿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由着芷云伸手在它的肚皮上轻轻抚摸，像是极舒服地眯起了眼儿，连咽喉里都冒出一阵咕噜噜的嘶鸣声儿。

    十月和七月看着自家格格和她神奇的爱宠在水中嬉戏，连忙手脚利落地把杯子的碎片从浴池里清理出去。

    这个澡，一洗就洗了一个多时辰，芷云才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梳妆打扮好，掐着点儿过来的崔嬷嬷展开一件狐狸毛的大衣，把芷云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位崔嬷嬷是宫里放出来的，因为不想嫁人，又正赶上明德给芷云找教养嬷嬷，见她规矩不错，人长得也周正，性子和顺，便请了回来，也不知怎么的，这位崔嬷嬷一见当时只有九岁的芷云就喜爱上了，对着这个小格格是衣食住行，事事尽心，关爱得很。

    明德一开始还纳闷，心里担心这崔嬷嬷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结果仔仔细细调查了一通，见她的确是身家清白，也没和外人有什么勾连……最后也只能感叹人的缘分奇妙，自家宝贝妹子就是招人喜欢。

    “格格，奴婢熬了一碗黑芝麻糊，您趁热喝了，对身子有好处。”崔嬷嬷护着芷云，身子外倾，把带着寒气的风牢牢挡在外面，不让芷云吹到一丝半点儿。

    芷云点点头，见前面书房的灯亮着，不由笑问道：“大哥没去文苑书社？”

    如今的文苑书社可不光是京城这一家，四年之内，明德在全国各地开了五十八家书社，都是请落第的秀才帮着打理着，有的时候也临时招一些准备参加科考，出身贫寒的士子帮忙，让他们既可以有份工作糊口，又有充分的时间读书，反正开书社嘛，现在又不指望它赚钱，明德也不过想靠它得个好名声，用不着死死把在手里，所以，管起来到是轻松得很。

    而且，多和文人士子接触，对明德来说，也是好事儿。

    就说今年康熙爷五十大寿，百官都在南巡之前敬献寿礼，什么金银马鞍啊，名贵缎子啊，各式各样的寿礼一大堆，当时正赶上芷云把家里所有的银钱都提出去买了材料，手头儿紧得很，根本没有余钱，明德一想，干脆请各地文苑书社的士子们帮忙，和自己一块儿写了一万个不同的寿字，然后绣成了屏风，送了上去。

    结果，这些寿礼里面，虽然明德进呈的算不上珍贵，却独得了康熙的赞赏。还赏赐了明德不少东西，可谓是稳赚不赔。

    “大爷和舅爷在书房里闲聊呢。”听了芷云询问，崔嬷嬷眼睛里闪过抹笑，压低声音道，“格格不妨去看看，听说舅爷老家的管家来了京城，在张老爷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位老管家伺候了张家三代人，如今是年过八十，张老爷也拿他没办法，为了躲他，张家两位爷一个进宫了，一个躲咱们家来了。”

    芷云脚步一顿，这才想起来似乎听大哥说过，在张家的老家桐城，好像有人把张英给告了，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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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六尺巷

﻿张廷玉和明德说了会子话，也没多大工夫，明德就进屋来，携着芷云和他媳妇一块儿去张家‘串门’。

    张英和明德翁婿关系不错，张夫人吴氏因为明德家里没有长辈，尤其怜惜两兄妹自幼失怙，对他们俩儿关怀备至，简直当儿子闺女来疼了。

    明德也担心家里没有女性长辈，自家妹妹有什么话儿不方便对他一个大男人说，所以便经常带着妹子到张家串串门儿，有的时候还把她放在张家几日，虽然不大合规矩，但这么个情况，也没人能挑礼。

    只是有时候钮钴禄府的老太太看不过眼，总是劝说明德把芷云送到钮钴禄家教养，可惜，芷云是没什么兴趣面对自家舅母那张越来越复杂的脸，她总觉得，自家那位舅母，简直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再说，家里多舒服，哪会主动凑上去找不自在……

    进了张府，男人们去客厅，女人们却也没进后堂，而是隔了屏风，坐在后面看热闹。

    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张家大面上的规矩虽然严，可是，家人之间的关系向来轻松亲厚，对闺阁女子的教养也很开明，并没有把女儿们拘在屋里，张英在家，也和在外面的那种谨小慎微，严肃古板大有不同，时不时地还会跟自家的儿子女儿开开玩笑，只要不是什么朝廷大事，从来不避讳自己的妻女。

    芷云安安静静地坐在绘了观音坐莲的屏风后面，上手是张英的夫人吴氏，左手边儿是张廷玉的夫人李氏。

    婆媳两个凑在一块儿唧唧咕咕地低声说八卦，手里拿着绣活儿，不过，看她们大半天连个叶子都没绣上，大概也就是摆摆样子罢了，没认真去绣，也是，这些大家出身的小姐，女红什么的能拿得出手，不至于丢人就好，谁还指望她们真绣出多好的东西来？

    芷云自个儿捧着一本游记，自顾自地捡了几块儿梅花糕，掐碎成小块儿，递给窝在怀里的爱宠阳阳吃。

    大嫂如燕在后面准备点心，十月和七月两个小丫头帮忙。

    女人们相处的极是和谐，连芷云都挺享受这样松散的气氛

    前面厅堂中，张家老爷子张英，二儿子张廷玉，三儿子张廷璐对着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老管家，每个人表情不同，张英脸上带着几分哭笑不得，张廷玉抱着肚子闷笑，张廷璐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也只有明德摆出一副钦佩至极的表情，冲着自家岳父人大道：“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好诗，真是好诗，岳父大人，您老以德待人，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他这一句话，捧得张英眉开眼笑，芷云却是眨了眨眼，睨了这位张大学士一眼，心道：自家这位大哥还是嫩了些。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听老管家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长时间，芷云也听明白了——

    前些日子，张英家要翻修老宅，地界紧靠着邻居叶家。

    叶家的当家叶秀才，看了看张家想修的院墙，见紧贴着自个儿家，心里不乐意了，就提出要张家在中间留出一条路，以方便他们家出入。

    但张家的老管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为人没别的什么，平日里就是好贪点儿小便宜，锱铢必较，他一看，自家的地契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至叶姓墙’。

    心里一琢磨，他们现在按着地契打墙，有什么不对的？就算是要留条路，也应该两家都后退几尺，这才公平。

    这会儿张英在京为官，二公子张廷玉也有出息，老管家心里正得瑟得很呢。他可是堂堂宰相家的总管，这样建墙又是有理有据，叶家一个穷秀才的意见，哪里值得搭理。

    于是，很快就沿着叶家墙根砌起了新墙。这个叶秀才也是个有意思的，居然不管不顾，自己动笔，一纸状文告到了县衙，和张英打起了官司。

    这下子，老管家气坏了，当时一封书信到京城，想找张英做主，却不曾想，主人随手写了手歪诗，就把他给打发了，还让他儿子拆了院墙，退后三尺再起。这一下，老管家心里不忿，也不顾自个儿的一把老骨头，居然跑到京城，凑张英眼前哭诉……

    这事儿吧，看起来挺简单，不过，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芷云笑眯眯地看着张英，见他装聋作哑，由着老管家浑说，就是不开口，心里却明白，那个叶秀才的小心思，瞒得过明德这样涉世未深的厚道人，可绝对瞒不过张英这只老狐狸。

    要说那叶秀才不过是一个穷秀才，居然和位高权重的当朝大员打官司，只是为了一条路，这么不合理的事儿，可能吗？，现如今能中了秀才的读书人，有几个傻的。

    当然，这不过是件儿小事儿，到不至于往阴谋论上去想。

    就芷云看来，文人最想要的不过一个‘名’字，这个叶秀才，很可能是因为屡试不第，想要出个奇招，在张英身上扬扬名，你看看，他这么一跟当朝宰相打官司，这名声肯定能传扬到京里，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科举的时候，万一碰上个考官，看着他挺眼熟，想起这码事儿，心里一乐，松松手，他就能过了。

    这很有可能，要知道，叶家和张家毗邻而居，叶秀才肯定了解张家老少的为人，心里大概很清楚，张英不可能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己过不去，万一闹起来，他一个穷秀才没关系，张英可丢不起人。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张英置之不理，这事儿不了了之，而最好的结果，却很可能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如果张英果然乡里传说的那般性情，他甚至会就此和张家化敌为友，关系亲昵起来，怎么算，也值得冒险一试。

    芷云含了块梅花糕，细细嚼了，看着前面笑呵呵的张家父子，心道：张英大概也看懂了叶秀才的心思，不过，张英心胸开阔，怎么说也是老街坊，被人利用一下，他也不会掉块儿肉。一件儿芝麻大的事儿罢了……所以干脆成全这位叶秀才，写诗让地，自己也能得个宽宏大量的好名声。

    从张家出来，上了马车，明德还一个劲儿地赞叹自家岳父的心胸开阔，也说那个叶秀才挺耿直，到是个不畏权贵的，芷云只是听着，也不与他解说，反正在朝廷里混久了，这些门门道道，他自然能看得清楚，现在说也无用。

    果然，没过几日，就听说那位叶秀才见了张英的诗句，心中感慨万分，就把自家的墙拆了也后退了三尺，形成了一条六尺巷，还亲自把这件事儿写下来，刻成石碑，立在巷口，别说，这位叶秀才确实有真才实学，故事写得挺动人，简直把张英给捧成了一个仁爱待人的典范。

    这事儿传扬得挺广，还经久不衰，后来就连圣上都知道了。

    不过，这些都和芷云无关，她现在正琢磨着怎么把浮空城的基础法阵雕刻出来，还有，建造浮空城需要的材料众多，光靠自己半位面里的储藏，芷云可舍不得，怎么也得从外界弄一些才行，只是，无论哪朝哪代，金属矿藏都不可能任由私人随便开采，采集车又没有大型的，靠那几个小型的偷偷摸摸采集，还不得耽误十年八年，她哪等得了啊。

    芷云叹了口气，自己的计划，恐怕要快点儿进行，可是，一旦做了，那自己可就算是入了上面那位的眼……

    你说说，有一些清穿女搞风搞雨，那是为了和皇子们谈恋爱，掺和掺和九龙夺嫡的事儿，还有一些清穿女，像是《平凡的清穿日子》里的女主角，只想低调安稳的生活……自己算是哪一种呢？

    第一种肯定不是，她可对谁当皇帝没兴趣，也不关心四四八八什么的。

    第二种，好像也不是。她是个法师，还是个痴迷于炼金术的法师，为了自己的修行，她需要超然的身份地位，需要不受打扰的大环境，需要富贵，需要数不清的资源，这就注定了她低调不了，可同样的，她想要超然，就绝对不能卷进皇家的争权夺利里去，要不然，就被动了，这么说来，在某个方面，低调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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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喜事

﻿第十九章喜事

    “格格，大喜啊！”

    七月被忽然传来的声响儿吓了一跳，手一松劲儿，牛角梳就顺着芷云那头水滑的秀发出溜了下来，啪嗒一声，摔到地上，碎成了两半儿。

    芷云一低头，看着‘横尸’当场的梳子叹了口气——所以说，这头发过于柔滑，也不全是好事儿……

    “十月？”七月心疼地弯下身把梳子拣起来，瞪了红光满面的十月一眼，“到底什么事儿，大呼小叫的，小心惊了格格。”

    十月却是丝毫不理会七月的懊恼，笑眯了眼睛，“格格，今儿早晨大奶奶身子不爽，请了大夫来看，原来，是奶奶有喜了，如今已经有两个月。”

    芷云听了一愣，随即脸上也显出几分笑模样，七月更是跟着乐得合不拢嘴儿，手脚麻利地给芷云梳了个简单的发式，凑后她穿好衣服，便急急扶着自家格格去看望。

    张如燕肚子里的这个是明德的第一个孩子，全家人都很高兴，明德更是一得到消息，就乐得傻呵呵，差点儿连衙门都不想去了，报喜的人更是天不亮就去了张府，张英和张廷玉都得了消息，人虽然没到，但大堆大堆的药材补品却不要钱似的往如燕屋子里搬。

    芷云进了卧房，见嫂子拥被坐在床上，摸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肚子，脸上的表情温柔的几乎能渗出水儿来，不由一乐：“我可要好好帮嫂子调养调养身子，争取养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侄子出来。”

    “团团！”如燕脸上一羞，隐隐浮现出一抹红晕，美得惊人，芷云看了，高兴之余，却也有些感慨——孩子啊！

    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芷云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一生难以磨灭的伤痛！很奇怪吧！像芷云这样一个一心痴迷于神秘学，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从来不期望爱情的宅女，居然喜欢孩子！

    也许正是因为注定了得不到，所以才憧憬向往。

    芷云暗自里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想拥有自己的骨血，所以这辈子，哪怕知道古代的媳妇难做，妻子难做，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不成亲，一辈子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悠哉生活……

    所以，虽然不能指望和清朝这些**男们有什么爱情，但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也是好的。

    当年在无限世界，根本看不到明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了，芷云不敢想孩子，可是如今也算安稳下来，这个世界再不好，凭她的本事，生命安全还是能保障的，那么，要一个孩子，也就再不是奢望。

    “团团？”

    “啊？嫂子，听说嫂子胃口不大好，小妹这就准备点儿开胃爽口的美食，喂饱我们家小侄子的肚皮。”

    张如燕看着自家这位妹妹难得眉开眼笑，兴致高昂，一向不喜油烟的她，竟然肯亲自下厨，好笑的同时，却也觉得窝心，女人嘛，不就是想许个好人家，终生有靠，如今丈夫疼爱，小姑子也好处得很，自己又有了身子，这一胎无论男女，她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不过……张如燕平缓了眉眼，尽量不把心里的忐忑露出来，如今她有了身孕，不能伺候，也是时候该给老爷纳一通房，七月和十月是格格身边儿的，当然不行，可是，自己身边儿本来给明德准备好的贴身丫鬟，容貌比起这两个来也未免太差了，没有比较还无所谓，这一比较，她也真真拿不出手，要不然……让娘亲给再物色一个？

    虽然这么想，虽然在家里娘亲也是这么教导的，虽然知道要贤惠，要大度，要有嫡妻的风范，要关心丈夫的子嗣，可是，张如燕毕竟年纪还小，如今又是新婚蜜月期，与明德平日里好得蜜里调油似的，又哪里真的愿意……

    这么一琢磨，胃里就一阵翻腾，倚在床边儿干呕起来。

    芷云被唬了一跳，连忙帮着如燕拍了拍后背，又让十月和七月请了大夫来看。

    请了好几个大夫，来来去去的，折腾了大半个上午，只是，这种心理原因造成的害喜，大夫来也不管用，只是开了些止吐的药罢了。

    打发走了大夫们，见如燕还是恹恹的，芷云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嫂子的脸色，她毕竟眼光毒辣，脑子一转，根本用不着去探听如燕的心声，就知道她正想什么，芷云面上不显，心里却多少有些为这个时代的女人难受，从小就受到那样的教育，恐怕没几个新嫁娘会不爱丈夫，可是，既然有爱，看着自己的男人三妻四妾，又哪里能好受得了！

    芷云摇摇头，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她可没有和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抗争的诡异想法，做妹妹的，也不可能去找自己的哥哥，要求受了二十几年封建教育的兄长不许纳妾，只是吩咐十月多做一些开胃的美食，自己也调配了一些营养剂和温和的强身健体的药剂给如燕服用，毕竟，用药多了，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古代的孩子养活不容易，芷云可不想自己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从娘胎里就开始受罪。

    芷云下定决心，哪怕暂时放下制造全息投影仪和其它道具的事儿，把自己的计划推迟，也要先把嫂子照顾好，心里也做好了不惜动用还不多的精神力，影响如燕思绪，也要让她开开心心地生下健康宝宝来的准备。

    却不曾想，第二天再见到如燕，自家这位大嫂已经容光焕发，胃口也有了，也不怎么吐了，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子为母的柔和光晕，那幸福的模样，差点儿闪了芷云的眼。

    芷云心下好奇，一探听，这才知道，原来昨天晚上如燕透露了要给明德纳一通房的讯息，却被明德给驳了，明德还说，自家阿玛定下的家规——‘除非主母无子，家主又年过四十，否则不许纳妾。’

    这却是因为明德的阿玛就曾经吃过父亲的小妾坑害嫡妻嫡子的亏，也见过自己的娘亲和那些父亲的妾室们相斗的场面，心里感慨万千，于是就定下了这么一条家规……

    芷云扬扬眉，心里一阵惊讶，闹了半天，这些古人里面，居然还有这么‘个性’的，不过，这个时代的男人，只要有些家资，能养得起美妾，除了自家哥哥这般老实厚道的，怎么可能不去光明正大的偷腥？这样的家规，估计也绝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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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仙境

﻿张如燕自从怀孕之后，才惊奇地发现，自家那位颇有几分冷情的绝色小姑子，竟然是个极会照顾人的，比明德精挑细选的两个经验丰富的嬷嬷还要懂得怎么照顾人……

    每一天清晨，芷云都会给如燕送一杯甘甜醇美的泉水，不冷不热，正好入口，喝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她总觉得通体舒畅。

    这是生命之泉里的水，对普通人的身体也是大有好处。对还处于母腹中的胎儿尤其好。

    芷云盯着嫂子喝完水，才带着两个漂亮丫头和两个伶俐的小厮去园子的菜田里摘些新鲜的瓜果菜蔬。这个时节，整个京城也只有瓜尔佳府的园子里有成熟的水果了，若不是家风严谨，下人们都是签了魔法契约的，万一传扬出去，说不定会人成群结队地跑家里来看祥瑞。

    说起来，张如燕也觉得有些奇怪，自家这位小姑子居然喜欢种地，而且，她那一双柔荑种出来的蔬菜和水果，就是比别的庄子出产的，或者从外面买回来的个大味足，好吃得多。

    当然了，在魔法植物园里面育种，精心照料出来的菜蔬，哪一个没有养身健体的功效，口味儿什么的，只是附带效果罢了。

    吃了精心搭配的早饭，芷云就挽着大嫂去园子里随意逛逛，看看山水，看看花木，折几只盛放的鲜花，拿在手中把玩。

    这日子过得实在是滋润极了，张如燕摸了摸自己略略丰腴一些的脸颊，再看看怀孕之后，居然光洁了不少的皮肤，微笑。

    如今，她听自家小姑子的话，跟着芷云的生活节奏过日子，只穿最舒服最宽松的衣裳，身上只佩戴最养人的美玉，梳着简单的发式，不戴那么多零零碎碎沉重的配件儿，平时吃饭，都是孕妇宜吃的东西，荤素搭配，营养充分，菜蔬和肉类都极为新鲜。

    闲下来，画几笔画，看看书，手边儿总是摆放着准备好的小点心。半下午的时候，就躺在葡萄架下的软榻上绣一绣小孩子的衣裳，芷云会把准备好的水果拿出来，让十月给切成小块儿，两个人凑一起慢慢吃了。

    到了晚上，芷云会给准备好对孕妇来说温度正好的水，让如燕沐浴，那水里不知道搁了什么，味道清香，沐浴之后，本来总有些酸痛的腿脚就变得舒服许多，人也轻松不少，如燕本是有些浅眠的，经常半夜三更惊醒过来，可是，自从怀孕，每一次都是一觉到天明，睡得踏实极了——

    所以说，别人家的女人怀胎十月是受罪，如燕到觉得，自己托了这孩子的福，身子越来越好了。

    床上的东西，枕头，被褥，怀里的抱枕，也全让芷云给换成了新的，本来如燕还觉得有些别扭，但用起来，却是大开眼界，这被子不知是怎么制成的，轻如鸿毛，却很保暖，盖上之后，一丝寒气也感觉不到。

    带着茶香的枕头像是量身制作的，枕在上面，脖子极为放松，以前隐约的偏头痛也好了。

    还有那抱枕最奇妙，如燕把它搂在怀里，居然能感觉到有一股很温柔很舒适的力量在自己的小腹间揉动，甚至隐约听见肚子里的孩子舒服的欢快的歌唱声……当然，这肯定是错觉，不过，如燕还是明白，自家这位小姑子，大概为了自己，花费了不少心思。

    芷云也确实为了未来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很是费心，甚至动用了炼金术大成之前，本来舍不得动用的珍贵药材，制作了许多开发智力，提升精神力的药剂。

    不过，因为张如燕本身的配合，再加上保养一个孕妇，并没有芷云想象中的那么麻烦，所以，虽然在孕妇身上花费了许多工夫，但她的时间还是很充裕，该做的准备也早早地做好了。

    于是，芷云窝在半位面别墅的席梦思上，看着天花板上的魔法符文，喝着冰镇的温养精神力的魔药，听着智脑机械的金属音，还是决定按计划进行。

    毕竟，她长大了，马上要面临选秀，最好在自己出嫁之前，把一切办妥，要不然，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妨碍的，何况，自己的这个计划，虽然很荒谬，很离谱，但是，除非有另外一个异时空穿越者，还得是先进文明的穿越者出现，否则，绝不会穿帮，对此，芷云还是有把握的。

    三月十八日

    康熙帝五十岁寿辰。

    虽然康熙帝下令，停止庆贺筵宴，但是，这一天还是天没亮，街上就人潮汹涌，张灯结彩，也正因为如此，当与天地间第一抹霞光一齐出现于天际的那美轮美奂的仙境，隐约露出真容的时候，整个京城顿时寂静，随后，哗然四起……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王孙子弟，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脚下一软，跪在了地上，杀鱼的扔了刀，酒鬼们摔了酒壶，遛鸟的再也顾不得手里的婉转鸣唱的黄莺——远在白云间，一座真真实实的，却又遥不可及的天宫，就这样轻轻松松的出现了。

    老百姓们甚至一抬头，就能看到那白玉宝石铺成的路，真龙拉着的车，绕着金鳞耀日赤须龙的天柱，穿着无缝天衣，虽然容貌模糊朦胧，但姿态动人的仙女撒花，还有那一个个执戟悬鞭，持刀仗剑的金甲神人……

    “芷云……这，这……这是……”明德磕磕绊绊，吞吞吐吐了半天，满肚子的惊讶还是说不出来。

    昨夜，乘着飞毯忙了一晚上的芷云，正睡眼朦胧地倚在长椅上打盹，就被明德拖出大门，随意地一抬头，嗯了声，晃晃脑袋，笑着哼唱道：“正是天宫异物般般有，世上如他件件无。金阙银銮并紫府，琪花瑶草暨琼葩。朝王玉兔坛边过，参圣金乌着底飞……”

    她这么一唱，明德也缓过神儿来，只是，依旧激动得手足发颤，到也没有责怪自家妹妹无礼，“这景象，似乎与挂在西厢房里的那幅长卷一样……妹妹，你那师傅，果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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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做戏

﻿这一日，一散着宝气的彩虹桥，一头儿连天宫，另一头儿，蜿蜒落入紫禁城，一银发白须，仙风道骨的老仙翁，手持龙形法杖，身前飘着半人高的寿桃，从桥上缓缓飞至，也入了紫禁城。

    这一日，康熙帝把自己关在乾清宫里与那老仙翁密谈了两个时辰，两个时辰之后，仙境隐匿，天空恢复了青天与白日，康熙爷也没有对外说什么，但是，满京城的窃窃私语声，却是再也止不住。

    这一整天，求神拜佛的人激增，各大道观寺庙出奇的热闹，便是那一群向来信奉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文人们，也受了影响。

    当然，对于这些暗潮汹涌，芷云是全没放在心上，她看过自己一手导演出来的大戏，总觉得自己没什么当导演的天分，编出来的东西太俗了，好在，古人们没有经过光怪陆离的各种影视剧洗礼，还是比较好糊弄的，哪怕那个古人，是千古一帝的康熙爷。

    “——今儿我入值南书房，面见圣驾，总觉得万岁爷看我的眼光，有些怪异。”

    明德没吃几口，就搁下碗筷，嘱咐自家媳妇多吃点儿，别饿着了肚子里的孩子，才冲着芷云皱眉道，“今儿万岁爷赏了我一件儿如意，一套笔墨纸砚，还有一桌子御膳，给了我与圣上同食的恩典，奇怪啊，以往万岁爷虽然也隔三差五地赏些什么，但总有个由头，今儿这是怎么了？弄得翰林院那一帮子同僚看我的眼神儿都怪怪的……”

    明德纳闷地晃晃脑袋，忽然，脸色大变，猛地一抬头：“不会是……”他可记得清清楚楚，在自家西厢的墙上，挂着一幅长卷，那里面的景象与今日的仙境可是一模一样，里面画得最清楚的一个白胡子老仙翁，似乎也和今日入紫禁城的那位……长得一样啊！

    “大哥，你惊惶什么，圣上赏赐你东西，那是看重你，有什么好慌的。”芷云先是安抚地拍了拍被明德惊了一下的大嫂，才笑道，“安心吃饭，有什么话，吃了饭再说。”

    结果，吃了饭，尚且来不及说什么，传旨的太监就进了门，那位太监，还是跟在圣上身边几十年的德公公。

    圣旨是明德的接的，圣上把小汤山的一座温泉庄子赐予了瓜尔佳家，一下子让明德彻底懵了，那是什么地方，那是帝王平日里泡温泉的地方，是禁地，就是给了他们家，他们也不敢去。

    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圣上居然还给明德的宝贝妹妹赏了一块儿金牌，正面书‘御赐金牌’，背面是四个大字，‘驾前免跪’。两面儿都是金龙环绕，镶嵌了白玉宝石。

    金牌像是新铸造的，虽然做工很是精美。

    明德是头也晕乎，目也眩，前面拉拉杂杂一大堆的废话都没听清楚，反正最后万岁爷的意思是明白了——以后，瓜尔佳芷云，哪怕在驾前，也是免了跪拜礼。

    他毕恭毕敬地地送走了面容慈祥，语气亲切的大内总管太监，心里叹了口气，得，这下不用问了，今天现世的仙境，肯定和自己的妹子有关系，而且，当今圣上也知道了，只是不知，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是满头的雾水，不过，这么一闹，心下安稳不少，最起码，现今看来，应该不是坏事儿。

    芷云坐在软榻上，怀里搂着爱宠阳阳，有一些没一些地胡噜着它一身柔软的毛发，肚子里偷笑，对明德的询问，也是一问三不知，只推说大概是和自己的师傅有关。

    明德见问不出什么，也就很干脆地叹了口气，什么也不问了——其实，这出戏的主角并不是芷云，芷云不可能让自己变得特别显眼的。

    那个扮成老仙翁的虚拟智能，芷云在设定他的一举一动时，特意要求他的言行举止都带着强烈的暗示，让人觉得他亲切可信，哪怕戒备再强的人，也不会对他有恶感。

    一见到康熙，‘仙翁’先是毕恭毕敬地向紫微星君请罪，一下子把康熙满肚子的戒备又打消了大半儿，然后只说‘仙翁’自己下界来看望小弟子的时候，偶遇一仙友儿，那仙友儿也是个不着调的，喜欢缠着人较量，两个人就比划了几下，结果，一时收不住手，不小心弄坏了天宫防护大阵的阵眼，致使紫气外露，人间界的人也看到了天宫的真容。

    ‘仙翁’心里觉得惹来麻烦，很对不起紫微星君，又正逢紫微星君寿辰，于是，就派出虚幻分神下界，一来拜寿，二来也是解释一二，以免星君有所误会。

    这一番轻言细语，别管芷云自己听了之后，觉得多么扯，多么无趣，多么恶俗，但是，依旧成功地把康熙给忽悠了。

    当然，除了正题，‘仙翁’也顺着康熙的诱导，说了一些天宫仙境的事儿，说说仙人们的生活之类，也说了自己在人间界有一个小弟子，是玉帝家的五公主转世投胎，天分足够了，只是他这个当师傅的平日里对她甚是疼爱，以至于骄纵了些，小公主在修行上进境实在不大，让‘老仙翁’非常发愁。

    每一句言语，都成功地表现出一个溺爱小弟子的师傅形象，总之，前面的一切正题，都是为了带出这么个小弟子来。

    然后徐徐地顺着康熙的话，让芷云的身份从拨开的云雾中渐渐显露，也不用太清楚，当然，也不能太隐晦，无论是清楚还是隐晦，都着了痕迹，反正，就是要让康熙自己觉得，虽然‘仙翁’没有隐瞒的意思，可久居天宫，对人间确实不大了解，所以才说得不是很清楚。

    芷云看了虚拟智能的表现，觉得还成，也许是虚拟智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作假，只是按照设定在做罢了，所以，表现得很自然，并没有半点儿做戏的痕迹。

    耸耸肩，关了魔力启动的伪电脑，等到夜黑人静，家里人都睡了，芷云才披着隐身斗篷，乘坐飞毯，冲出门去，辛辛苦苦地去把那一大堆用完了的道具回收，结果，收回来的，还能用的尚且不到六成，心疼得芷云差点儿落了眼泪——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从康熙身上敲诈一番，要让康熙把她花费的材料加一百倍地偿还。

    磨着牙，芷云收拾好东西，回屋睡了。

    明天，就是崭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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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闺阁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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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情思

﻿也不知道上面那位使了什么样儿的手段，三月十八日的惊天变动，居然如微风拂过水面，波澜不大，京城没两日，就又恢复了风平浪静。

    大地回暖，一连数日，俱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张如燕懒懒地倚在美人榻上，虽然昏昏欲睡，却还是强打精神，与芷云说着闲话。可能是有孕的关系，她这几天总是嗜睡，可一直躺着，对身子也不好，芷云便常常来与她闲聊。

    崔嬷嬷立在一旁，手里捧了一碗醉虾，细细剥开，用筷子挑了，喂进自家格格的嘴里，芷云平日里总说自己好养活，南方北方各色菜式，清淡的也好，重口味儿的也罢，她都能吃，不像如燕单喜欢姑苏那一带的清淡菜式，也不像明德一样，每一日都是无肉不欢。

    可是，伺候她的人都知道，自家格格有一条敏感的舌头，最是挑嘴，饭菜但凡有一点儿不对，她就不肯入口，虽说也不曾因为饭菜的事儿，打骂过厨房里的下人，可是，饭菜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招来崔嬷嬷心疼，厨下的人，是绝对讨不了好儿的，也正因为如此，瓜尔佳府的厨子，厨艺都进步极快，哪怕只是个打下手儿的，在京里恐怕也得数一数二。

    当然，这和好厨子十月的教导有方，也多少有些关系。

    一边儿漫不经心地吃醉虾，芷云一心几用，思索着空间法阵的结构，符文搭配，手里拿着把只有半寸长的小刻刀，在一方巴掌大的方形青石上勾画，石屑落在膝头雪白的帕子上，她动作轻快，刻出来的线条蜿蜒曲折，看不出是什么，但是一般人盯得时间长了，便会忍不住晕眩，所以，屋子里无论是如燕还是嬷嬷丫头，都不敢把目光落在芷云那一双雪白的柔荑上。

    金乌西斜，桌子上的盆栽状灯烛，自动自发地亮起了荧光。

    七月坐在门前绣着帕子，十月拿着账本儿，蹙着眉，一张精致漂亮的小脸儿上满是认真。

    张如燕在一旁看了，心下对自家妹子调教人的功夫很是佩服，自己初嫁之时，听说是小姑子身边的大丫环十月帮着管家，当时她心里忐忑，总觉得瓜尔佳府没有长辈操持，如果下人们太厉害了，怕是有奴大欺主的嫌疑，小姑子年纪小，身边的丫头管了好几年的家，这家里上上下下，可别是都被这个丫头把持了吧。

    却不曾想，瓜尔佳府的下人分外不同，丝毫没有让自己为难的意思，她还没有开口，十月就把管家的事给自己交代得清楚明白，帮着自己掌握情况，也很用心。几个月相处下来，她立时便发现，府里的下人们也都是老实本分的，家风甚是严谨，再加上瓜尔佳府的人口着实不多，自己在娘家学的一些手段，居然用不大上。

    如今自己有了身子，把管家的差事又交给了十月，如燕现在可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了。不过——“团团，你现在大了，在家的日子，怕是没多少了，这管家之类的，还是要学一学，还有那规矩——”

    如燕语声一顿，这话刚出口，立时便觉得崔嬷嬷的脸上有些不好看，好在她也见惯了，知道这崔嬷嬷平日里也是甚重规矩，哪怕心里不高兴，也不至于开口拦阻主子的话，心里到不生气，只是接着徐徐道：“按你大哥的意思，妹妹的规矩要更注意些才是，不能仗着……还是务必得做到让任何人都挑不出不是来。”

    明德自从接了康熙这道莫名的旨意，便忍不住对自家宝贝妹妹的未来忧心，天子的宠爱，其实，也并不都是好事。

    以前，他觉得自己虽然在圣上面前还算能说得上几句话，可是官职不显，说不定可以活动活动，让妹妹撂了牌子，自行婚嫁，自己还能认真挑一个好的，让妹妹的后半生过得舒服自在，可是，如今妹妹入了圣上的眼，这婚配问题，恐怕是难自主了。

    随着选秀的日子渐近，这些念头在明德脑子里翻来覆去，搅得他多少有点儿上火，以至于，又开始担心妹子的规矩问题，这么一闹，连如燕心里也多了几分忐忑，今日便借着闲聊，提点自家小姑子几句，说着说着，却忧心更重，便忍不住把心里的话咕哝出声儿——

    “……以妹妹的人品相貌，一定能许一个好人家……”

    听着嫂子自语似的呢喃声，芷云到不像一般云英未嫁的闺阁女子一样害羞，只是心里一暖，笑了笑，安抚道：“嫂子安心，妹妹明白。”

    对于嫁人，芷云要真想挑，她有的是法子能让自己顺心如意，可是，在这样的时代，又有什么好挑的，自己总不至于被许给个眼瞎耳聋，身有残疾的，这就足够了，反正她打定主意，将来浮空城建起来，一年中至少要有大半年住在自己的地盘上，根本没心思去和一帮女人在后院里歪缠。

    什么宫斗啊，宅斗啊，那都是浮云，说不定自己寂寞的时候，会跑下来喝茶，嗑瓜子，看看热闹，至于掺和进去，还是算了，她的心思就算都花在自己的研究上，还觉不够，哪有空儿和别的女人争男人。

    如燕见自己说了半天，小姑子神色不动，既不羞赧，也不忧虑，更不放在心上，叹了口气，也便不急了，只是，却对这个很有主意的小姑子的心思，起了几分好奇心：“妹妹，你也别不好意思，终身大事，对女人来说最最重要，来，和嫂子说说，你中意什么样儿的，是豪爽勇武一些的，还是斯文俊秀一点儿的，虽说这事儿你大哥做不了全主，可是，按照妹妹心里的念想选一选，挑一挑，相信你大哥还是做得到。”

    芷云见嫂子一副哄孩子的模样，扑哧一声儿，笑了，到把如燕惹得不好意思，嗔怒地凑过来点了点芷云的额头，这话题，到底还是没有继续下去。

    不过，芷云望着窗外的斜阳，思索着如燕的话——其实，她也曾有过少女怀春的时候。

    这不奇怪，当年芷云虽说心脏不好，甚少动情，但到底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少女，窈窕少女初长成，喜欢上某一个人，继而爱上某一个人，再也正常不过。

    那时候，她十五岁，刚刚动过心脏手术。

    她的主治医生，是个小儿外科的大夫，姓尹，叫西卿，很怪异的名字，但是人却极好，细心体贴，温柔如水，长得虽然略显普通，但却很会笑，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儿，甚是惹人喜欢。

    尹西卿是个难得的好大夫，尤其喜欢孩子，对待小病患，从来没有半点儿不耐烦，也很有办法，那些哭哭啼啼不肯打针吃药的孩子们，一见了尹西卿，总会变得乖巧许多。

    要知道，小孩子得病，和大人不一样，他们说不清楚自己的病症，更需要做大夫的考虑到方方面面，认真对待，小儿科，尤其是小儿外科，更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吃官司，国内的医生们，大多不喜欢这样的专业。

    而尹西卿这么个技术精湛，在国际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外科医生，却是放弃了美国优渥的待遇，毅然回到故乡，再苦再累，也没有丝毫抱怨……孩子们不像成人，他们总是倾慕英雄的，当时的芷云也不例外，所以，虽然芷云从小便习惯性地遏制自己的感情，虽然尹西卿长得只是小帅气，还因为用脑过度，劳累疲惫，而早早就鬓角斑白，甚至比芷云年长十五岁，但她还是在长达四年多的交集中，慢慢动了心思。

    她没有朋友，只有身为主治医生的尹西卿会带着好吃的饭菜，精挑细选的有关神秘学的书籍，跑到家里来看望她，她没有亲人长辈，只有既像父亲，又如兄长的尹西卿，会在她生病发烧，头疼脑热的时候彻夜不眠地看护她，四年多的时光，一点一滴地积累，她对尹西卿的喜欢，终于发展成了爱恋。

    那时候已经三十多岁的尹西卿，一直一直没有结婚，身边甚至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一心一意地扑在事业上，芷云便想，她是有机会的吧，如果自己长大了，尹西卿还是没有爱人，那她就去做他的爱人。

    芷云从小便是极冷静极聪慧的姑娘，自己喜欢的人是不是喜欢自己，其实，很容易弄明白，像电视里那些，他爱我，我不知道之类的狗血剧情，大多都是编剧瞎编的，哪有人会迷糊成那样儿，当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怎么可能会没有蛛丝马迹露出来？所以，芷云十七岁的时候就确定了，尹西卿也是喜欢自己的，所以，她便安心等待他开口的那一天。

    可是，芷云等啊等，等得十八岁生日都过了，等到她都成年了，尹西卿还是不肯先开口，芷云便想，难道自己喜欢的男人是个比女孩子还腼腆害羞的，那她就先开口好了，女孩子的矜持什么的，哪里比得上幸福重要，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儿，每一次芷云做好心理准备，想要开口告诉他的时候，总是会被各种各样的意外打断，这么一耽搁，便又耽搁了一年……

    再后来？再后来，尹西卿最后一次下了手术台，倒在了手术室门前——癌症。

    胆囊癌肝转移，将近两年前，尹西卿初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第四阶段，医学上，几乎是没了治疗的方法……

    于是，一直到参加完尹西卿的葬礼，芷云满肚子的话也不曾说出口，初恋，也是芷云人生中最后一次恋爱，便像电影里的故事一样结束了，不留一丝痕迹。

    在葬礼上，她甚至没有如被尹西卿治愈的病患们那样痛哭流涕，哀伤欲绝，因为，她的心脏承受不起那样的感情波动……

    “团团？”

    “嗯？”芷云一回神儿，漫不经心地摩挲着手中的青石，笑道，“我会跟崔嬷嬷好好学规矩，您和大哥，就放心吧。”

    自己对感情本就吝啬得很，这一辈子，处在这样的时代，怕是更不会再有爱情了，所以，无论哪个人做丈夫都无所谓，她只要孩子就好……

    说起来，自己会如此执着于属于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多多少少，受到了那个人的影响？不过，自己比他可自私多了，自己只爱自身的血脉，那个人却傻的爱所有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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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飞屋

﻿芷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青石，细细雕琢，细细磨，不一会儿，它就隐约显出形状，却是一个二层的别墅小楼，虽然不着颜色，但栩栩如生，古人看来可能觉得怪异，但芷云自己，却觉得亲切得很。

    从荷包里掏出几颗米粒大小的种子，镶嵌于青石之上，又小心地在屋顶晶石中注入魔力，芷云才一翻手，收了起来。

    眼见着自家格格伸伸懒腰，开始活动手腕，七月连忙起身，帮芷云收了膝盖上沾满石屑的帕子，重新冲了茶水，端来点心。

    芷云揉揉眉心，随意地抿一口茶水，手肘撑在桌上，望着灯火出神，思绪飘飞——实在没想到，尹西卿外表看起来持重老实，还常常被医院的小护士们说成‘天然呆’，但实际上却是惯会骗人的。当年的自己，虽然比不得现如今的火眼金睛，到底也是耳聪目明，心思通透，可是，两年相处，竟然不曾发现心上人的不妥之处，直至爱人躺卧病榻，溘然长逝，依然懵懵懂懂……

    天色渐晚，月光明媚，寒气虽已不重，崔嬷嬷还是取了一件儿粉红的小斗篷，给芷云披上。又往她怀里，放了一个暖炉。

    屋子里的灯光柔和，衬得芷云俏脸明艳，张如燕在一旁看了，也不由感慨，果然是灯下出美人！

    十月看完了账册，忽然一抬头，略带几分犹豫地道：“大奶奶，格格，咱们府里要不要再添几房下人？”

    如燕一愣，想了想，点头道：“咱们家的下人确实是有些少了。”

    瓜尔佳府人口简单，主子如今只有明德，芷云，还有张如燕三人，下人们也实在不多，有头有脸的只有芷云身边的七月、十月两个大丫头，以及崔嬷嬷，如燕带来的陪嫁丫鬟映雪，如梅，明德身边的‘福禄寿喜’四个小厮，再算上其它厨房的，针线上的，洗扫的粗使丫头，家丁护院，圣上赐的旗下包衣奴才，统共只有三十余人，以前也就罢了，如今家里添丁，再加上圣上又赐了产业，也要开始考虑芷云的陪嫁下人，这么一看，人手可不大够用。

    想至此，张如燕便点头道：“过两日寻常用的人牙子来，看看吧。”

    十月应了声儿，接着就口舌清楚地把家里需要添些什么样儿的人手儿，庄子里的进项如何，天气暖了，各等的丫头该制备多少夏日的衣衫，库房里存放的陈年的绫罗绸缎，有多少是需要赏赐给下人们的，什么时候办个小宴，宴请有交情的官太太们……

    芷云今日却是有些累了，于是，便早早地让十月伺候着沐浴，用自己调配的薄荷味儿牙膏刷过牙，让七月给按摩一番，松快了下身骨，然后就回了闺房，关好门，开启防护法阵，交代下人们不许打扰，转身进了自己的半位面。

    把青石雕成的别墅小楼扔进聚魔法阵，继续储能，芷云又从储物箱里拣出许多材料，陆陆续续地扔进炼炉里，不过一会工夫，从炼炉里传送出来的材料就渗进了青石，那上面本已经镶嵌的植物种子，也开始散发绿芒，按说，绿色的光实在不大好看，但是，此处的绿光却是奇妙的宝石一般的颜色，温润而富有生机。

    本来只是死物的青石，此时此刻，也鲜活了起来，屋顶，墙壁，地面儿，楼梯，走廊，每一处都纤毫毕现……

    “呜呜……”

    芷云一伸手，把因为好奇而变回原形，探出头去啃食那青石别墅的雪豹阳阳抓住，眯着眼睛莞尔一笑：“臭丫头，我这飞屋建造不易，可不是给你吃的。”

    来到这个时代许久，芷云还不曾出门旅游过，虽然她算是个痴迷技术的宅女，但哪怕是宅女，也不是不爱游山玩水，可是，她这种心思万万不敢告诉明德，要是让那妹控大哥知道，自家妹子想要孤身一人，出外游玩，去的还不是寺庙道观，甚至可能到海外转悠一圈儿，只可能有一个反应——被吓得半死，然后找大夫来看看自家妹妹的脑子是不是有毛病了，恐怕还会加强戒备，再也不许芷云离家半步。

    可是，芷云又怎么肯委屈自己，到了这样的时代，不去四处见见不同的山水风光，岂不太过可惜？再说，到了这个时代，那些资源啊，矿产啊，海外各地的宝石，有很多还无人问津，正是触手可及，她要出不去，单凭小小的采集车在外晃悠，怎么能满足自个儿的胃口？

    现在虽然不合适，但等到芷云建起自己的浮空城，只要说自己在浮空城里修行，闭门谢客，其他人又进不来，到时候还不是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大哥手再长，也够不着，不过，出行工具需要考量，飞毯，飞车，浮空船之类太拘束，浮空城又不宜活动，最好是造一个能走能停，生活方面的。

    这样，飞屋就比较合适了，虽然制造有些困难，需要花费的材料也多，但到底想走就走，想停便停，灵活得很……

    阳阳一晃脑袋，抖了抖身上的毛发，似乎听懂了主人的话，鼻子里不屑地哼了一声儿，终究还是缩了身形儿，舒舒服服地窝回主人的怀里。

    芷云笑了笑，舒展开双腿，搭在光滑晶莹的琉璃茶几上，身子轻轻往后一倒，缩进柔软的真皮沙发，随手拿出遥控器，打开投影仪，随着一阵动人的钢琴曲，完美的3D影像浮现在莹白的屏幕上——看电影嘛，芷云还是习惯3D。

    至于完全让人分不清虚幻与现实的全息投影，就有些太过了，不利于放松休闲，玩游戏的时候，或者锻炼身体的时候用，那还差不多。

    芷云看电影一点儿都不挑，艺术类的看得，纯娱乐的也看。情情爱爱，恩恩怨怨，缠缠绵绵的喜欢，枪战武打，阴谋诡计，热热闹闹的也爱，至于恐怖片儿嘛，有人陪着的时候，她喜欢看，一个人的时候，就没意思了，并不是因为芷云害怕，只是电影里的各种恐怖镜头，最多只能博她一笑，未免无趣得很，要是有个胆小鬼战战兢兢地在身边儿陪着，到还可以看看热闹。

    看了两个小时你侬我侬的爱情戏码，芷云打个呵欠回房睡下，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儿，却是早早被十月折腾起来，说是裕亲王府下了帖子，邀请芷云去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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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美景

﻿裕亲王府？芷云本来还以为是上面那位终于绷不住劲儿，想要看看自己呢，结果听十月话里话外的意思，到好像是旧例——每年选秀之前，应选的秀女们都要聚上一聚。

    当然，一般全是那些身份高贵，有指望能嫁入宗室或者与皇子栓婚的，凭自己以前的家世，还够不上资格。现在嘛，明德正得圣上看重，他们家又是正白旗，也算勉强能搭上贵女的边儿了。

    芷云摊开手，由着十月拧了条热帕子，覆盖在面上，细细地揉搓按摩。

    洗漱完，七月给她整理好衣裳，梳好头。稍稍上了些胭脂水粉。芷云虽然每天用美容魔药保养，皮肤毫无瑕疵，素面朝天也不失色，但是，如要出门，不上点儿胭脂，到底显得对别人不够尊重，所以，化妆还是免不了。

    但，古代的胭脂水粉，她可不能乱用，一个闹不好，损伤了身体，到时候都没地哭去。

    芷云半位面的图书馆里各类书籍都有，当然也包括制作胭脂水粉的方子，绝对是天然无污染的绝妙好方儿，从鲜花儿的种植采集，到炼制，一应俱全，虽然芷云除了神秘学的书籍外，只喜欢看游记或者小说，其它的一概没兴趣，但浪费这种坏习惯，在她身上可一点儿没有。

    这些杂七杂八的书本，她无意中看见了，便会拣给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经过芷云的调教，本就聪慧，学习速度极快，如今家里的胭脂，全是两个丫头精心做出来的，连如燕用过之后，本有些痕迹的小脸儿也变得水嫩光滑，从此不肯再要外面那些好几十两银子一盒儿的所谓好东西。

    对于能够识字念书，还能看到这么多，放在别人家必定会小心藏起的书本，七月和十月激动得双目泛红，更对自家格格感激涕零，却丝毫没想过，她们两个人签了契约，已经注定了一辈子都是芷云的人，学会了本事，还不全是用来为芷云服务？

    “格格？”

    七月捧了匣子过来，芷云睁开眼，随手指了一羊脂白玉的手镯，戴在雪白藕臂上，又拿了一朵牡丹攒成的头花，让七月给戴好，脑子里清了清，起身去见嫂子，顺便问问游园的具体事宜。

    那个什么裕亲王好像是支持八阿哥的……还是十四阿哥？貌似和康熙关系很亲近，不过，死得应该比较早，大约就是今年吧，最迟应该过不了明年了……芷云的历史不算好，混迹无限多年，二十一世纪的记忆已经很薄弱，也不耐烦用记忆回溯之类的法术，何必去耗费魔力，再说，她也不大在意。管他支持谁，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好长日子不曾出门儿，能出去游玩，还能看看美人美景儿，到也不错。

    芷云笑了笑，暗想，当年听说清朝宫廷里的嫔妃，满洲的贵女个个长了一副无盐貌，那些口舌刁钻的说出来的话儿，简直无法入耳，如今来此地数年，也参加过几个小宴，多少看了看，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也许是这里山明水秀，好山水养美人，也许是现在还不是晚清那样落败的情况，满族姑娘的基因还好，也许是能让她见到的都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或者不出挑的都躲起来不见人？反正，芷云身边的姑娘们，无论满汉，哪怕最普通的，也能说一句眉清目秀，绝无歪瓜裂枣儿。

    汉家小姐如自己嫂子，张英家的女儿，典型的江南水乡，婉约美女，气质独特，虽然以前喜欢画画浓妆，让芷云有些别扭，但嫁进瓜尔佳府之后，也随了家里的习惯，轻易不上浓妆了。

    满族的贵女也都是身量高，精于骑射，颇有几分英姿飒爽，哪怕容貌差的，因为气质爽朗，家教好，到少有极讨人厌的，就是钮钴禄府的嫡出小姐钮钴禄宜媛，虽然一开始就因为她额娘，给了芷云很不好的印象，后来几次再见，芷云一眼瞥过去，贬低了来看，却也能称赞一句娇憨可人。

    芷云一向喜欢欣赏天然美人，无论男女，到了这地方，虽说因为身份——也因为清朝男人的头型儿实在不合心意——对于以往喜欢看的美正太，气质大叔之类再也没办法随心所欲地看了，可参加参加秀女聚会，瞧瞧美女，到可光明正大地去。

    漫步园中，随手于暖棚里折了一束含苞未放的白牡丹，芷云才进了如燕的屋门。

    张如燕也是才起不久，如梅正伺候她服用甘泉水，芷云一进来，就笑道：“我家小侄子可好？嫂子平时可和他说说话，弹弹琴与他听……对了，大哥说嫂子想听戏？是不是闷了，听说京里最近有两个戏班子挺有名气，嫂子要是喜欢，就让大哥去请。”

    如燕失笑，拉着芷云坐下，莞尔道：“怎么，团团还想要嫂子也学那周文王之母太任，做个‘目不视恶色，耳不听**，口不出敖言’的，嗯，到也做得，只是这么一来，嫂子想听戏，可就罪过了。”

    二人说笑几句，芷云让十月煮了一盅‘血燕’，拿给如燕吃，对于燕窝，她本人到不大喜欢，所以只喝了一碗果汁牛奶。

    喝完，又进了水果儿茶点，然后才说起裕亲王府的事儿。

    张如燕以前也曾经参加过闺阁少女们的聚会，对这些并不陌生，只笑着跟芷云道：“大概也就是循往年的例，姑娘们凑在一起，说说话，绣绣花，写两笔字，至于吟诗作画，到也有，但你要不去做，也不会有人强求，能受到裕亲王府邀请的贵女们，哪个不是人精？就算万一遇见刁难你的，不理会她就是，回来跟哥哥嫂子说，到时候哥哥嫂子自有法子给你出气……团团就当是去玩耍，自在些才好，哎，多和同龄的女孩子们交往交往，不是坏事。”

    张如燕总觉得团团好归好，却是沉静老成太过，满族人家姑娘，还是活泼俏丽，端庄大方的比较讨喜。再说，这些年来，团团居然没有一个闺中密友都，就连如燕自己，虽说性格有些腼腆，不大喜欢和人交往，出嫁前也有那么一两个处得好的密友啊。

    芷云只是点点头，心里却忽然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确实单调了些，她平时研究炼金术累了，换脑子的时候，虽然也可以玩游戏看电影，但一个人看，一个人玩，一时片刻还好，久了便没有意思了，以前在二十一世纪，虽然也宅着，可家里有网络，上QQ，逛论坛，玩网络游戏，与人交流并不少，如今，却真的有些寂寞……

    如果有一天，能想个法子普及一下‘电脑’，连上网络……

    芷云被自己脑子里的想象惊了一下，掩住唇，咳嗽了两声儿，再一想，也不觉失笑。

    张如燕不知道自家小姑正神游天外，看她低眉顺眼，认真倾听，心下满意，接着徐徐道：“裕亲王府的侧福晋，是你的一位姑姑，关系虽然远了些，但听你大哥说，小的时候还曾抱过你呢，你去了之后，别忘了见一见，小心让人挑了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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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姑姑

﻿对自己那个身为裕亲王侧福晋的姑姑，芷云还算了解。

    当年初来的时候，她搜集资料，首先搜集的，自然出身来历，甚至用了数月，把有关系的亲族一一过目——虽然，那些所谓的亲族，实际上绝说不上多么亲近，有很多都是出了五服的。像是这个姑姑，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亲近的，以前这个身体的阿玛在世的时候，两家也算交好。

    芷云出了如燕的卧房，入了西厢，一边儿站在操作台前观察几株新培育出来的‘魔鬼草’，一边儿在脑子里搜索信息。

    瓜尔佳氏敏薇，是个最典型的满洲贵族姑奶奶，骑马射猎，样样是不输给男儿，精通满蒙文字，却对汉学不屑一顾，别说琴棋书画了，听说是女红不做，厨艺不通。

    这还不算什么，就是对礼教大防，这位瓜尔佳敏薇也不那么放在心上，十几岁了，还上树爬墙地溜出家门，呼朋唤友，四处游荡。

    家里只她一个独女，她阿玛艾塔又疼爱她得很，是打也舍不得，骂也不管用，看又看不住，给她请的教养嬷嬷都被她那一张甜嘴儿给收买了，个个帮着她顶风作案，当年把她娘亲愁得头发都早早发白。

    却不曾想，到了后来选秀，这么个满洲姑奶奶脾性的丫头，居然很是得了太后的眼，亲自许给了裕亲王福全做侧福晋。

    敏薇的性子爽利，一开始进裕亲王府的时候，到是被压制了一阵子，裕亲王的嫡福晋西鲁克氏，还有庶福晋杨氏，当时都对她颇为忌惮，没少使手段，一开始敏薇搞不清楚状况，过得总有些憋屈，但没几日，敏薇就原形毕露，又把满族姑奶奶的架势端了起来。

    至此，裕亲王后院的女人们算是栽了，那些藏着许多弯弯道道的刻薄话对敏薇根本无用，这位姑奶奶完全不放在心上，可是，一旦有什么明面上的打压，她立马就不管不顾地吵吵出去，弄得阖府上下不得安宁，根本就不顾忌什么颜面。手段又厉害得很，所有敢有歪心思，偷奸耍滑的奴才全让她一顿鞭子下去，去了半条命，下次再犯，这小命儿就别想保住了。福全虽然对她这种狠辣稍有微词，但却喜欢她的爽利，所以，也就由着她去，并不多说什么。

    她又不是养在深闺足不出户的闺秀，见多识广，看人很有眼光，御下的手段也不差，没多长时间，就把自己的院子清理得干干净净，防得也是密不透风，下人们都令行禁止，可谓规矩森严。

    这么一来，府里地位低的不敢惹她，地位高的，像嫡福晋，一看她这般性子，又不是那些狐狸精之流，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二分地，不会使什么肮脏手段争宠，干脆也就撒开手，不去管了，这么多年下来，瓜尔佳敏薇也算过得不错，甚至生下了裕亲王的第三子保泰，也算是长子，前面两个，西鲁克氏出的长子，还有杨氏出的次子，到都夭折了。

    保泰在去年的时候封了世子，下一任裕亲王，非他莫属，瓜尔佳敏薇，如今也算是熬出了头。

    喜欢骑射？芷云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嫂子向来节俭，给备的礼物，全是从松竹斋送来的宣传册子上选的，大多都是精致的笔墨纸砚，这些东西，送给其他人或者还不错，但给一个不大通汉学的满族姑奶奶，怕是浪费了。这个瓜尔佳敏薇，到是个有意思的人物……可惜，裕亲王家的人，貌似都被卷进九龙夺嫡里去了，不宜多亲近，最多维持个面子情吧。

    芷云也只是想一想，并不在意，最多去的时候捎带一件猎装，算是孝敬长辈，随手用绘制了符文的金丝线，把魔鬼草捆绑好，收进箱子里，准备抽时间种植于大门处。

    这魔鬼草和哈利波特里的魔鬼网有些类似，是那些有魔法植物园的法师们培育来看家护院的东西，一般都是种在庭院、实验室、植物园一类的地方，本身很漂亮，嫩绿色，窈窕多姿，可当观赏植物看，但是，一旦有人不经过允许，非法进入，这东西就成了要人命的大杀器，叶片锋利如刀，韧性极强，刀剑也砍不断。

    唯一的弱点就是怕火，不过，芷云也只是看家里人手不多，防护法阵也有要更换的时候，不能时时起作用，拿它来填补下空白，它有没有弱点，也就无关紧要。

    收拾完操作台，芷云去浴室里沐浴，然后灌了一杯生命泉水调配的药水，戴上刻了聚魔法阵的羊脂白玉，做了一套柔体术，活动开筋骨，芷云按了按柔软的腰身，抹了把汗水，觉得通体舒畅，才露出笑模样，舒了口气，觉得自己的身子骨算是打磨得差不多了，再过两年，大概就可以把体内毒素全部排出，回复于出生时的纯净无垢，到了那时，修行的根基，才能牢靠。

    很多人觉得法师就是那种身体孱弱，风一吹就跑的类型，其实并不正确，诚然，施法者和使用身体战斗的人不一样，并不太讲究身体的锤炼，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修行。

    但世间万法，只要不是错路，最后总是归一的，身为施法者，同样要求有一副好身体，其它的职业，也一样得进行精神方面的修行。

    芷云研究神秘学多年，在这方面，当然不会犯错，以前在无限的时候，身体的状况随时能够查询，坏了也有法子修补，不用多考虑，但来了这里，就这么一具身体，弄坏了可没处换，所以，芷云从一开始就细心照料，不敢马虎。

    今日需要出门，芷云也就不做那些较为复杂的实验，只是歪在园子里看了会儿书。

    晌午刚过，七月走过来道：“格格，时辰差不多了。”

    端端正正地坐在梳妆台前，由着两个丫头兴奋不已地在旁边叽叽喳喳。

    “格格，戴这副耳钉可好？”十月从匣子里选了一对儿蓝钻的耳钉，递给芷云看，这对儿耳钉是水滴状，晶莹闪亮，确实漂亮得如梦似幻。

    芷云随意地一点头，她是女孩子，当然也喜欢漂亮首饰，可她自从做了法师和炼金术师之后，这首饰要仅仅只是漂亮，那可不能吸引她的眼球儿了，得既漂亮，又有用才好。眼前这对儿蓝钻耳钉，不过是她用过的废料制成的，当然不可能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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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走水（上）

﻿虽然满族的姑奶奶都是双耳六个耳洞，但芷云也只戴了一对儿耳钉，外加一副相配的水蓝色，米粒大小的六芒星耳坠儿，这就属于魔法装备了，也没什么大用，里面固定了一个预言术，一个探察术，如果有对芷云起敌意的人靠近，会自动示警。

    十月端详了片刻，满意地点点头，掬起芷云的头发，开始帮她梳头。

    芷云的头发柔顺黑亮，怎么看怎么好，梳起来也很容易，十月向来知道自家格格的喜好，不用吩咐，很快为她挽了个简单的少女发髻。

    至于珠花，芷云自己随意拣了两个白玉的，一个玛瑙的。

    梳好头，七月捧来早早备好的衣裳，芷云选了选，把什么金的，大红的，各种花团锦簇的全搁一边儿，只挑了件淡粉色镶金边儿旗袍，外加一件白狐皮上镶滚银缎的褂子，宝蓝的云纹小斗篷。

    芷云看得满意，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到有些犹豫：“格格，这几件儿……未免太普通了些吧。”只是京里一般的流行样式而已，平常穿穿还好，可是，今儿能去裕亲王府的，哪个不是精心准备，大概没人会穿得如此单调。

    “不失礼就成。”芷云不以为意，她是去看美人，又不是去让人看，自己这么一副样貌已经够让那群贵族小姐心里堵得慌，要是再打扮得十分出彩，把别人都压了下去……那简直就是故意得罪人。

    两个丫头无奈且怏怏不乐，崔嬷嬷到没觉得不好，反正在她的眼里，自家格格别管怎么打扮，永远是最出挑，最可爱。

    到了出门的时候，张如燕挺着大肚子亲自送出来，吩咐家丁护卫小心，又关照了崔嬷嬷几句，千万注意些，万不能让芷云在外面吃了亏。

    瓜尔佳府的马车稳稳当当地到了裕亲王府。

    芷云扶着崔嬷嬷的手，身后跟着两个丫头，直接被领进了内院儿，却并没有去见府里的女主子们，而是直接走向那闺秀聚会的场所，芷云不懂这其中的规矩，大概每年的聚会都如此吧。

    这裕亲王府的花园确实修得极为雅致，里面天南海北的奇花异草很多，那园丁想必也是有本事的，居然把许多珍稀花卉都养得枝繁叶茂，体态婀娜，怪不得自家嫂嫂一说起裕亲王府的园子，就一脸陶醉。

    芷云忍不住有些眼热，随手洒出一把微型采集器，打算搜刮一些种子回家，看看慢慢地研究培育，能培育出什么样儿的魔法种子来。

    一路被云亲王福晋西鲁克氏身边的两个丫鬟领着前行，片刻工夫就来到花园西南的一处院内，芷云见这院子名为‘修竹’，里面多是青竹，也有一些常青的草木，虽然不奢华，到也别有韵味。

    竹林里有竹亭，亭中早早备好了瓜果点心，旁边的石凳，竹椅上，也被搁置了柔软的坐垫儿。

    已经有不少闺秀坐在里面了。

    芷云远远看见，眼前一亮，大概整个京城最出彩的小美人们都在此处了吧，丰腴的，苗条的，英姿挺拔的，身形娇小的，有端庄的，也有妖媚的，俱都打扮得或者华贵，或者清丽……

    芷云自顾自地在那儿欣赏美人，却不知道，她自己才是最让人惊艳的一个。

    当然，这一阵阵的窃窃私语声，并不全是因为她的容貌——当今圣上‘不知缘由’地给了一个区区从四品小官的瓜尔佳明德的妹子如此大的恩典，那可是驾前免跪，不是一般的恩宠，多少功勋显赫的臣子们都不可能得的恩典，竟然给了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姑娘，能不引发轩然大波？

    哪怕这事儿康熙并不曾有意宣扬，可宫里的消息哪是那么容易瞒得住的，再说，康熙光明正大地宣旨，又没有藏着掖着，有些门路的人大约都知道这道古怪的旨意了。

    也幸好是这事儿太诡异，太离谱，而当时人们刚被圣上五十寿辰时发生的大事惊得不轻，很难不往这上面想，事后有很多人猜测，或许这个瓜尔佳芷云是个有来历的，命格贵重，圣上才对她别有不同，这才没有引起一些素爱闹事的御史言官们的劝谏。

    其实，这种猜测已经很贴近芷云亲手编造的所谓‘实情’了，她要的就是一个‘命格贵重’的评语，一个很有来历的身份，不会给这个人世间造成实质的影响，在自以为身份高贵，紫微星君下凡，和天上的神仙也能并驾齐驱的人间帝王眼里，并不值得过分忌惮，却偏偏让人不敢轻易去招惹得罪，如此就够了。所以，这种传言，多多少少也有芷云本身推波助澜。

    有着如此特别身份的瓜尔佳芷云一露面，地位比较低的官员家的小姐们不知道也就算了，可身份高贵的满族姑奶奶们，哪能不又羡又妒，暗中多几分观察评估……

    此时，坐在西北角，比较隐蔽位置的三个闺秀，也抬头看向正缓步走至的芷云，其中一个粉红琵琶连襟旗袍，生了一双桃花眼，柳叶眉，瓜子脸的少女，低头冲身边的密友笑道：“宜媛，这就是你那个表妹？长得可真是好，我看，比起年如玉来，恐怕也不差了。”

    钮钴禄宜媛困惑地皱了皱眉，嘴里没说什么，心里却十分惊讶——瓜尔佳芷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出挑了？还能参加裕亲王府的聚会？就是她这个钮钴禄家的嫡女，要不是因为和勇武伯爵府的格格交好，恐怕也没资格参加吧……

    也怪不得她惊讶，芷云小时候住在钮钴禄府，就算关系很疏远，但到底还是和钮钴禄宜媛也见过几次面，当时的芷云营养不良，身形干瘦，性子又木讷，还是寄人篱下的。钮钴禄宜媛这个嫡出的小姐，又怎么会把她放在眼里，说一句轻视，恐怕还算轻。

    见到如今这个脱胎换骨的瓜尔佳芷云，不知道钮钴禄宜媛的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儿。

    这院子里小姐们的心思如何，芷云没有理会，就连耳朵处，因为不少敌意外露而隐约传来的一阵阵轻微的，几乎感觉不到的刺痛，也被干脆利落地忽略了，她进了竹林，也不去扎堆的地方凑热闹，找了个地势比较高的位置坐好，崔嬷嬷连忙把水果点心奉上。

    芷云惬意地吃着点心，看着院子里的小美女们大大方方地展示自己的美丽。你吟诗，我作对，还时不时地有人弹一曲婉转动听的曲子，偶尔还和凑过来的搭话的闺秀们轻言细语一番。

    眯着眼睛莞尔一笑，芷云暗想，古代闺秀们的生活也不是那么无趣嘛，以后做实验做累了，就参加几个这样的聚会，到也是个极好的消遣。

    可惜，大煞风景这种事，总是要在这样的时候发生的。

    芷云刚抿了一口茶水，还来不及放下杯子，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嘈杂脚步声，还有惊呼声——“不好了，走水了，走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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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走水（下）

﻿一众闺阁小姐们大惊之下，一齐向声音传来处看去，就见竹林东南方一阵浓烟升腾而起，火光映得天边半红，呛鼻的味道随风而至……火灾发生的地点，显然与竹林毗邻，要是火势蔓延，第一个烧的怕是便是此处。

    幸好来此参加聚会的格格们都是满族贵女，表面上还能维持镇定，身边跟着的奴才大多也是得用的，这会儿已经紧紧护在各自的主子身边，急急向竹林外退去，虽然也有些骚乱，甚至有几位平日里便胆小的格格吓得身子软了，只能任由丫鬟嬷嬷撑着，但到底还不至于失控。

    芷云也被崔嬷嬷和七月十月两个丫头围在中央，她到不担心，只是堂堂裕亲王府的下人们遇见火灾竟然也不知道怎么应付，这事儿实在让人很无语。按说满洲勋贵人家的下人，哪个会没受过专门的防火训练！按说，这火连烧起来都是不应该的。

    这会儿火着起来怎么也有半刻钟了，来来去去救火的居然还只有几个洒扫的粗使丫头嬷嬷，连个家丁侍卫都不见几人，看今日的风向，再看看这火的势头，耽搁下去，说不定会烧到主宅——就是不知道，这裕亲王府里有没有专门防火的吉祥缸……

    其实，这到是芷云误会了。

    今天是未出阁的满洲姑奶奶们聚会的时间，这园子里的侍卫们早被调了出去，也是专门空出场地让众位格格们能四处逛逛的，这火势起得突然，外面驻守的侍卫离得远，这里是内宅，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一时反应不过来，到也情有可原。

    众人刚离开竹林，芷云就看见一个穿了身火红的猎装，手里还提着半臂长的弯弓，剑眉星目，长了一双大眼的妇人站在外面。

    她身后跟了两个嬷嬷，四个珠环翠绕的大丫鬟，通身的爽利气派，芷云想，这大约就是裕亲王的侧福晋瓜尔佳氏，自己那位远房的姑姑。这位已经四十多的人，保养得却是不错，像是二十七八，三十出头儿的模样。

    只见瓜尔佳氏和身边的丫鬟说了几句话，其中一个就一路小跑地朝着起火的地点跑去，另外的一个嬷嬷和一个丫鬟连忙过来迎着一众的格格们往外走——“众位格格请跟着奴婢走……”

    来了主人，有人领路，闺秀们渐渐镇定下来，只是不知道是真的平静了，还是不想给这位裕亲王府的侧福晋留下坏印象，无论是因为什么，到底是件好事儿。

    “五阿哥和小格格在里面！”

    东南方隐约地有嘶声裂肺的吼声传来，芷云脚步一顿，立马听见小孩子断断续续的哭声，心里不由犹豫了一下，一转头，又看见瓜尔佳氏本来还镇定的脸色，瞬间苍白难看起来，人也挣开嬷嬷们的扶持，飞快地向着火的方向冲去，芷云皱皱眉，暗想，这五阿哥和小格格不会是瓜尔佳氏所出的孩子吧。

    芷云抬头看了看天空，碧空如洗，太阳高照，低下头，嘴里咕哝了句，“可惜不是乌云密布，有点儿显眼啊……”

    她手一翻转，拿出一把银色的，小巧玲珑，雕刻了许多奇异花纹的手枪，又借着袖子的掩护，在自己的半位面里掏了掏，掏出一大把大拇指的指甲盖儿大小的圆片儿，有玉的，有石头的，也有各种金属的，五颜六色甚是漂亮，不过细看的话，上面的纹路到一模一样，轻巧地把圆片像装子弹一样装进手枪里，芷云摩挲了几下枪上的法阵，抬手就是一枪。

    闷闷地一声枪响，把崔嬷嬷吓了一跳，周围其他的格格们也惊得四处张望起来，芷云暗自里肉痛的咬牙，面上却是茫然四顾，十月和七月一前一后，尽职尽责地把她护得严严实实，芷云又走在最后，离其他人有十几步远，谁也没发现她的小动作，枪上安了个简单的消声器，虽然作用不大，但到底不至于震耳欲聋，听见的人，大概以为是惊雷。

    芷云用出去的这些甘霖符文，引得都是生命之泉的水，她做来为魔法植物园的金贵植物们灌溉用的，不但花了很长的时间，精神也消耗了不少，如今就这么给浪费了……她叹了口气，也只能安慰自己——有个小孩子在里面呢，还可能是自家亲戚，东西再贵重，到底比不得人命，浪费就浪费了吧……

    “下雨了……”

    这一群格格们刚离开竹林，大雨毫无预兆地倾盆而下。这雨水如盆泼，根本没有预兆，天也不曾阴下来，太阳还在。

    裕亲王府的下人们先是一愣，随即大喜，欢呼声四起，可是这一群跟着格格的奴才们，可全都惊慌失措起来，个个赶紧扶着自家的主子疾走。

    崔嬷嬷脸色也是大变，一把扯下身上天青色的狼皮披风，劈头盖脸地把芷云包裹了严实，嘴里更是嘟囔着：“这雨怎么说来就来……格格要是着凉生病，那可怎么好……”好在她也明白，这雨对裕亲王府来说，实在来得及时，说话的声音不大，也就左近的芷云和两个丫头能听得见。

    芷云看着脑袋上狼皮的披风，果然厚实得很，半丝雨水也渗漏不下，脸上一苦——好嘛，这可是生命之泉里的水，还是提炼过的精华，以前在无限的时候，那是要二十点积分一滴的，现在到好，浪费也就罢了，自己还享用不着……

    “嬷嬷，我不用披风，还是嬷嬷披着吧……”

    崔嬷嬷脸上露出一丝欣慰，心里觉得自己格格真是体恤人，天底下就没有比格格更好的主子了，虽然满肚子的感激，可她还是牢牢地按着芷云想扯下披风的手，笑着安抚道：“奴才谢格格体恤，只是奴才身子骨硬实得很，格格才要小心些，得了风寒可不是闹着玩的……”

    很快，大家赶到离竹林最近的一处花厅避雨，这么一闹，姑娘们一时都顾不得什么规矩，叽叽喳喳地凑在一处说话，芷云特意留在最外面，坐在崔嬷嬷帮她用披风垫好的石凳上，升起一个微型观察眼，想要看看情况。

    她好歹出了这么大的力气，怎么也该看看救得到底是什么人。

    这场大雨果然厉害，不过片刻工夫，大火变成小火，小火化作青烟，裕亲王府的侍卫们也赶了过来，剩下的那一点儿火星儿，构不成危险了——侍卫们从烧毁的屋子里推出一个铁铸的，有四个木轮子的‘轮椅’，上面坐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右小腿儿空空的，显然身有残疾。

    他的头发焦黑，脸上也灰尘满布，根本看不清楚容貌，但芷云却是一下子愣住，一向波澜不惊地心绪，也颤动起来——这年轻人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女童，轻柔地拍着女童的后背，本来嘶声裂肺地啼哭地孩子，便渐渐安静了，只是抽抽噎噎。

    他看着女童的眼神——那种悲悯的，宠爱的，疼惜的眼神，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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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追思

﻿非常非常熟悉……可是，并不是西卿。

    大雨消散得也很快，不过片刻，天地间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雨后的空气，带着草木的芬芳，滴滴答答的水滴声击打在青石地面上，使得人的心情也不觉变得安宁。

    远处青年的脸，已经被丫头们捧来热水，仔仔细细地洗净，此时他正被下人们护送着离开满地飞灰的房屋残骸，芷云把观察眼的清晰度调到最高——那个人的脸很精致，眉目如画，幸好有一双浓眉，到不至于带了女儿态，他的长相比西卿好得多，脸上温柔的神情乍看之下，与西卿有些类似……

    不过，芷云的心跳却渐渐平缓，心底激动的潮流，还来不及汹涌，就重新消弭无踪，只留下一点儿余韵——他们是不一样的，尹西卿永远不会露出这种忧郁的，痛苦的，绝望的表情，他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有开怀的笑脸。

    别人也许看不出这个青年灰败的心绪，毕竟，只于外表来说，这人太具有欺骗性了，一派的温柔阳光，但区区一个普通人，又怎么可能瞒得过她敏锐的视线，这个人神情间隐藏的痛苦，在她精神力的笼罩下，无所遁形。

    芷云捻起一块儿点心，塞进嘴里，掩盖住唇边的苦笑，其实，很容易理解吧，她这会儿已经听见裕亲王府下人们的窃窃私语声了，听说这个裕亲王府的五阿哥保绥十四岁参军，战功彪炳，要不是意外伤了一条腿，将来一定会成为声威显赫的大将军，这样一个人，年纪轻轻遭此重创，哪能不抑郁，哪能不痛苦，纵然为了亲人勉强展露笑脸，大约也是作假而已——

    就芷云看来，这个人表面上光鲜得很，实际上只剩下一具空壳了，如果不解开心结，最多熬上两三年，只怕就……

    芷云心里一叹，果然不是同一人，也对，哪能那么容易相见，不是有‘前世在佛前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这样的说法吗？尹西卿那样的性情，当然不会去佛前祈求，自己也不会，那么，今生又哪来的好运擦肩而过？

    芷云收起观察眼，转回头，不在看了。

    现在想来，尹西卿大约也是害怕的，人哪能不怕死亡，只是他掩饰得好，当年的芷云看不出而已，不过，她还是愿意相信，他就算痛苦害怕，依旧是芷云心里的那个人，这一点儿不会变。

    在无限世界多年，芷云眼睁睁地看着许许多多的队友被环境改变了，有的变得凶残暴躁，有的变得冷酷残忍，有的变得歇斯底里，更多人从不把人命当回事儿，这些人，往往不知不觉间就走向了绝望的边缘，日子一天天得过不下去，最后疯了，或者死了。

    但她始终保有本心，纵然被环境逼得不得不改变，变得和其他人一样，杀人不眨眼，但她从来不轻贱人命，不会为了好玩，享受，出气，发泄一类的于自己无益的原因，去践踏生命，她也始终对这个世界充满兴趣，愿意享受自己的生活，愿意开开心心地进行炼金术研究，所以，纵使活在不知道明天如何的无限世界，她比别人也活得快活得多，好得多。

    芷云本来一个普通的平凡的，父母双亡孤苦伶仃的女人，能做到这般，大概就是因为尹西卿，因为尹西卿留给她的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哎，这地方儿灵魂可不好弄……炼制一个一般点儿的义肢就足够了吧。”芷云低声咕哝了句，就为了这人和尹西卿的半分神似，她也该帮个忙。

    炼制义肢属于炼金术的小道，随便一个有点儿能耐的炼金师都能干，地球上的人不懂魔法，义肢还五花八门呢，更别说号称能一步成神的炼金师了。

    当然，有的炼制出来的比原先的还好用，而有的就总是要时不时出点儿毛病，芷云当然属于前一种炼金师，她以前连人体炼成都玩过——不过，人体炼成属于禁术，是需要灵魂作为祭品的。

    灵魂这东西别看说起来，听起来都挺恐怖，很容易让人想到阴森森的东西，实际上，这玩意儿在法师间很流行，简直是硬通货，只要不是太菜的法师，哪怕不精通死灵法术，一般也习惯性地收藏几块灵魂石，一来很多黑魔法都要用到灵魂，二来制作个有智慧的，使得顺手的构装体、傀儡之类的仆人，也要用灵魂，还有一些厉害的，有本事的法师，拿灵魂当货币，跟恶魔交易……

    但那是在无限，可以去好多个世界，随便转转就能逮住个把灵魂，这里可不一样，反正芷云在京城生活了好多年，哪怕是去墓地，也只能找着灵魂碎片，从没见过完整的灵魂，要是想用灵魂碎片拼出一个整的来，还不得去百八十个墓地碰运气，她哪来的那儿工夫和耐性——

    再说，人体炼成这东西听着就邪恶，芷云可不想给别人留下邪恶的印象，义肢就好得多……对了，康熙发动了不少次战争，军队里伤残的士兵怕是有不少，义肢这东西，完全可以利用一下来收买人心，无论在哪里，和军队搞好关系，总不是坏事儿。

    雨过天晴，被大火一闹，贵女们也没兴趣在逛什么园子，于是，裕亲王府的人来赔礼道歉，送这些贵女们出府。

    大概因为太忙了，芷云没见到自己的那个姑姑，只有那位姑姑身边的丫鬟，送过来一个小小的首饰匣子，说是瓜尔佳侧福晋送给侄女的见面礼。

    崔嬷嬷赶紧道谢，把东西收好，也拿出芷云给瓜尔佳氏准备的一套猎装，请对方代为转交。就和两个丫头一起扶着芷云离开了。

    芷云本来想留下一封信，说明一下自己能给保绥安装一个义肢的事儿，只是后来想想，这种事，在大清朝恐怕是头一回，还是要认真想想应该怎么说，就算写信，恐怕也是一封长信，一时半会儿哪能弄明白，也就干脆什么都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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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养病

﻿从裕亲王府出来，芷云顺便去了一趟松竹斋，松竹斋已经不是一开始的光景，张卓这几年做生意顺风顺水，周围的几家铺子全让他拿下，货物也越来越丰富，尤其是这里的笔墨纸砚与古书古籍，最是有名，无论是达官贵族，还是一般的文人书生，都已习惯闲来无事到此逛逛，哪怕不买什么，文人雅士们聚一聚，也是极好的消遣。

    芷云进了店门，也没去见张卓，只顺便拿了两刀梅花笺，喝了碗茶，和掌柜的聊了会儿天儿。

    张卓请的这个掌柜年纪老大，快六十的人，但是耳聪目明，精神十分好，性子也开朗，很是有些意思，京城里的八卦很少有他不知道的，芷云和她身边儿的两个丫头，闲来无事，也和大多数跑来消遣的顾客一样，喜欢找他聊几句闲话——到不是芷云的消息不灵通，只不过，看那冷冰冰的刻板的平铺直叙的消息，与听这位老掌柜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说出来的八卦，那感觉能一样吗？

    聊了小半个时辰，崔嬷嬷开始催促，芷云才离开松竹斋。

    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碰上庄子里的管事过来交租子。

    大约是被芷云那几十枚甘霖符文引得，本来艳阳高照的天，竟然阴了下来。芷云懒洋洋坐在葡萄藤架子下面的竹椅上，看着庄子管事送来的几个大笼子——一对儿五彩斑斓的野鸡，六只或雪白或杂色的兔子，两只鹿，一公一母。

    这些都是阳阳的口粮。庄子里的人逮住野物，差不多一月要送上两次。

    芷云养的魔宠可不是拿来玩耍的小狗小猫，是要保持野性的，平日里它在半位面四处捣乱，芷云虽然嫌弃它破坏力大，经常弄得植物园里乱糟糟，总要说上几句，但到底不曾阻止，为的也就是让它自由自在地生长。所以，阳阳要拿活物喂养，也就不稀奇了。

    芷云仔细看了看，略一迟疑，让七月把那一对儿鹿挑出去，放到兽栏里养着，其它的收进自己的院子，想着等一会儿扔半位面储备给阳阳吃。

    “这鹿有崽儿了，七月，你注意照顾些。”

    七月应了一声，没觉得芷云这么个闺阁千金，竟然能看出动物怀孕没怀孕是件稀奇事儿，只赞了句自家格格心善。

    今天芷云心情有些微妙，也没进实验室，就在院子里坐着懒了半日，到了吃饭的时辰，十月忽然急急忙忙传来消息，说明德旧疾复发，如今卧病在床。

    芷云一愣，被唬了一跳，连忙起身，匆匆赶到卧房，结果还没进门儿，就听见明德与张如燕嘻嘻哈哈的说笑声。脚步一顿，芷云这才想起：自己把明德的身子调养的极好，他就算不是状如牛犊，好歹也无病无灾，硬实得很，怎么就病了，还什么旧疾？他身上哪来的旧疾……

    芷云也不敲门，直接推门而入，屋里声音一静，芷云一抬头，就见明德果然脸色苍白，病恹恹得倒在床上，到有那么点儿卧病的意思，可是，精神力扫过他的身体，绝对健健康康，比坐在一边儿捧着本书看的张如燕，还要健康，不由摇头失笑道，“哥，你这得的是什么病啊？”

    明德一挑眉，掩住唇，咳嗽了两声儿：“去岁跟着四皇子去视察河工，结果伤了脾胃，后来一直没养好，现在又闹上了。”

    芷云哭笑不得地一扬眉，“真的？”

    没错，明德去年被康熙派出去跟着四皇子离京公干，他当官之后的几年，因为记性好，博闻强识，脑子里简直像是装了个图书馆，六部的各项差事，虽然不说精通，但几乎什么都知道些，所以，总被康熙派出去充当主事阿哥的‘秘书’，有他跟着，各位主事阿哥想查资料，可就容易得很了，后来他的这一特点为众人所知，哪怕是康熙不主动派，也总有朝中大员跑到翰林院或求教或借人，几年下来，虽然辛苦，到也因为经历得事儿多，认识的官员多，收获不小。

    康熙几位成年的皇子，明德都算是跟过了，其他几位还好，那时明德官职不大，皇子问，就说话，不问，跟在一旁装哑巴就成，反正他不是人家的心腹，少掺和进去才好。只是去年陪四皇子出京的时候，算是受了大罪，这位四阿哥简直是忙起来不要命，不光他自己不要命，跟着他的人也最辛苦，谁让四皇子出了名的冷面无情，最恨官员尸位素餐，明德不得已，也是忙得前脚跟儿不着地。

    皇子有专人照顾，就算再忙，好歹饮食起居都没问题，要是累病了主子，那些太医们哪里吃罪得起，可他们这些下面的就惨了，忙起来哪里还顾得上其它，明德也一样，吃饭饥一顿饱一顿，很不规律，就伤了脾胃，回来之后，受了一大圈儿，甚至吐血不止，让芷云也心疼不已。

    但是，他身上那点儿病痛，不过两日，就被各种各样的调养魔药和营养剂治好了，到第三天，又成了无肉不欢，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瓜尔佳明德，这会儿跑来说旧疾复发，骗谁呢？

    明德眨眨眼，因为妹妹年纪小，也不说原因，只简单落了句：“最近朝廷上挺乱的，大哥我好长时间没休假，这次怎么也得病一回，正好陪陪你嫂子。”

    他这么一说，芷云脑子一转，恍然。她最近过得挺安逸，只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活动，不是陪着塞子，就是呆在炼金实验室，可是，京里一些不好的苗头儿，她还是知道的——那位权倾一时的索额图，恐怕就要下台。

    很明显，在京城，太子的势力消减，八皇子的支持者越来越多，夺嫡之争，出现苗头了。

    “好吧，那养着吧。”芷云点头一笑，这种时候，确实挺危险，万一站队站错了，那可要命。

    自家大哥很聪明嘛，以前觉得他憨厚太过，似乎不太适合为官，现在看来，聪明也是可以后天培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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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波动

﻿到了吃饭的时候，七月进屋在床上置了个小桌。

    十月提着食盒，带着两个小丫头进来，明德流着口水，恶狠狠地看着那食盒儿，他因为装病，在官衙的时候，只喝了点儿汤汤水水，现在一想起十月的手艺，就觉得肚子里的馋虫闹得厉害——

    可是，等着盒子一掀开，明德就忍不住苦着脸哎呦一声儿，本来满怀期待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一大碗稠密的小米粥，金黄色的，闻起来清香扑鼻，一些精致的小菜色香味齐全，不愧是十月亲自动手，这饭菜的质量，比往日还要好，可惜——只是全是素的！

    明德悲愤地哀嚎：“我的肉啊！”

    芷云扑哧一声儿乐了。这饭菜她喜欢，尤其是十月做的饭卷儿，薄薄的一层小饼儿，卷了鲜嫩的黄瓜条，大葱，香菜，涂了美味的甜酱，十分爽口，不光芷云喜欢，如燕吃了也觉得开胃，但是对于无肉不欢的明德来说，未免残酷了些。

    十月看见明德纠结的表情，也很心疼，不过，还是笑着安慰道：“我的大爷，这是大夫特别的吩咐的，您的身体还没好，脾胃有伤，大夫说了，这几日绝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还是过两个月再开荤吧！”

    两个月？言下之意，两个月内明德要装兔子？一番话，说得明德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可是，他也不能说自己没病，是骗人的吧，这话心里明白可以，但是说出来，那就是罪犯欺君，不太合适，哪怕外面猜出他装病的，大概不是一个两个。

    芷云和如燕也暗乐，十月这丫头，还真是实诚人，府里看不出明德是装的的下人，恐怕也只有这个丫头了，没见七月和崔嬷嬷两个都很不以为然的模样。

    没肉吃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明德端着粥碗，小口小口地往肚子里塞，忽然发现自己以前真是太挑剔了，厨房里做的肉，太肥了不吃，太瘦了也不肯吃，哪里还记得以前吃不上多少油水的日子。

    老天爷不是在惩罚自己吧……明德唉声叹气地把饭对付过去，本来还想休息上三月五月的，现在决定提前痊愈……

    芷云笑眯眯地吃了饭，也不管自家大哥的苦脸，径自拉着嫂子的手，到一边儿做女红去，她虽然不常做，但手艺极好，事实上，只要是用到一双手的活计，就没有芷云不会的，纵然一开始不会，但稍微学一学，便能精通。

    如燕看着绣布上栩栩如生，娇憨可爱，像是要从布上跑下来一般的小雪豹，羡慕自家小姑子羡慕得厉害，可是她却不知道，芷云为了自己的一双手的灵活度，花费了多少心力，受了多大的苦楚，炼金师锤炼双手，各有各的法子，但每一种，都不是舒舒服服就能完成的，要想脱胎换骨，不吃苦受罪哪成！

    手下穿针引线，芷云心里却为着明德，开始思考最近京城的变故，虽然不会掺和进去，但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到底还是关注些的好——最近康熙帝对太子已经多多少少有些不满，皇八子，皇九子，皇十四子结成一党，长子，三子，四子也是各有党羽。

    尤其是皇八子胤禩，像是皇家的亲贵里，佟国维啊，阿灵阿都倾向他，门下是僧道喇嘛，星相医卜，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皇九子给他提供资金，让他能广施钱财，收买人心，尤其是他还很得裕亲王福全的好评，福全曾经夸赞他‘心性好，不务矜夸’。

    裕亲王是谁啊，那是康熙最看重的兄弟，他还经常说，他和裕亲王，那是明君贤王，要相互扶持一辈子的，康熙对裕亲王的话，向来很重视，加上皇八子又确实温文儒雅，有乃父之风，对这样一个儿子，康熙哪能不喜欢。

    这么一来，胤礽皇太子的位置就很不稳当了，索额图是**的中坚力量，哪能不着急，一着急，就容易出错，就容易让人不能容忍，康熙这时候办了索额图，其实，心里还是存着保下太子的意思，万一要真让索额图做出点儿实质性的谋反的事儿来，那太子哪里还保得住。

    自己家和裕亲王府还有些关系，芷云想到那个只远远看过一眼的侧福晋，那个姑姑是个看得开的爽利人，对自己和明德也有几分真心。

    侧福晋送的见面礼，一套水色的翡翠头面，一把精致的腰刀，都是上等的好东西，看样子也是侧福晋喜欢的……还有裕亲王府里那个与西卿半分神似的男人。

    这裕亲王府，以前还想着提醒明德，最好远避开，现在看来，能救的话，不如伸把手，救一救，最起码自家姑姑，和姑姑所出的几个孩子，应该有个好下场才是。

    芷云叹了口气，心道，其实，明德要是小一些就好了，等到九龙夺嫡的乱子过去，再进入朝堂，那得省多少事儿。不过，有自己的身份作保，只要明德坚持立场，忠心耿耿地做个皇帝面前的直臣，不结党，不和皇子们太过亲近，应该能顺顺当当地过去，哪怕人算不如天算，明德陷进去了，大不了带着他一起隐居浮空城。

    这么一想，芷云轻快许多，她本来也没多少担心，身为一个法师，一个想要追求巅峰的法师，炼金师，如果没有控制局面的自信，那还了得！

    扭头看着张如燕一脸母性光辉，手里做起小衣裳来，简直是精益求精，连一个线头儿都要藏好，生怕自己的宝宝会不舒服，芷云不由有些羡慕，有了孩子之后，女人真的会变得不一样。

    陪着嫂子做了会儿女红，见如燕有些疲惫，芷云赶紧给她灌了一碗血燕，扶着她到榻上休息，然后径自回了西厢。

    最近半位面储备的记忆药水，还有一些常备的魔药，都消耗得差不多了，这类的药品实在是经不起用，每一天都得现做才行，芷云有的时候也不耐烦，以前她身边跟着的学徒，仆人一大堆，这类小活儿，有的是人做，哪用她出手，现在只剩下一个人了，真是做什么都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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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主意

﻿天一日日变暖，这四九城也比冬日里更热闹了几分。

    因为临近选秀，满人家的格格们大多要添几件儿合适的衣裳，前大门的各个绸缎庄儿的掌柜的，看着人来人往的客人，不由笑花了脸。

    挂着苏绣招牌的‘绿绮’绸缎庄门前，从今天一早儿就车马不停，掌柜的从早忙到晌午，这才算松了口气，眼前只剩下一位带着个幕笠罩面的女儿的贵妇人。

    其实，如今大清朝不比前朝，满人家的格格并没有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讲究，反而比男子还尊贵些，就是在大街上骑马狂奔的，也有不少，所以，一开始掌柜的还以为眼前的客人是汉人家的小姐，所以多取了几匹颜色素淡的绸子，却不曾想，那贵妇人只对那大红大绿的华贵缎子感兴趣，除了几匹湖蓝色绣着云纹的缎子，其它的都选的是鲜亮颜色。

    这么一来，到让掌柜的对眼前客人的身份有些不确定了。正想着，却见那戴着幕笠的小姐视线从手里的绸缎上划过去，落到门外，居然第一次开口问道：“门外的那两位姑娘，掌柜的可认识？”

    她的声音婉转动听，带了些江南水乡的娇俏，不过，要是芷云在这里，凭她那出色至极的耳力，恐怕要说一声‘假得很’。

    那掌柜的却没有芷云的耳力，也可能是男人和女人的审美本就不同，听了这位客人的声音，也不由身子一酥，愣了片刻，才一抬头，朝着客人指的方向望去。随即恍然，怪不得眼前的客人注意，实在是门外的两位挽着手，拿着小摊上的珠玉宝石嘻嘻哈哈说笑的小姑娘生得太好了。

    站在左边儿的那一位，肌肤犹如羊脂白玉一样莹润光泽，一双水汪汪的杏眼，小扇子一样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儿若，脸上一直挂着笑意，嘴角一弯，就露出两个酒窝儿。右边儿那个，也是削肩细腰，鹅黄的裙上垂下来彩色的流苏，更显得她纤腰楚楚。

    这两位姑娘五官同样精致，更兼气质不俗，一个活泼，一个婉约，一举一动都显得规规矩矩，又自有其潇洒大气。

    掌柜的注目了两眼，笑道：“客人可问着了，这两位也算我们铺子的大主顾，经常来，是瓜尔佳府的，听说是跟在格格身边儿贴身伺候的体面丫鬟。”

    “瓜尔佳府？”那贵妇人一愣，嘴里咕哝了句，面上却颜色不变，只是点了几匹她挑中的缎子，让掌柜的给包好，就带着女儿出门上车。

    马车送两个绝色丫鬟身边驶过，那贵妇人放下珠帘，皱眉道：“丫鬟都是这般颜色，不知道那瓜尔佳府的格格……”

    她话没说完，心里却是一叹，自家女儿生了一副花容月貌，家里对她的培养也是下了大本钱，不但从小就请来大儒，让她读书识字，琴棋书画，女红厨艺，更是没有一样儿落下，而他们的如玉也争气，只是性子有些高傲，满京城的贵族格格们没一个她看得上眼的。可今天偶遇这瓜尔佳府的两个丫头，居然没有一个比自家的宝贝女儿逊色半分，恐怕如玉的心里不大是滋味吧……

    “不过是丫鬟罢了。”那小姐一掀幕笠，果然露出一张柔媚迷人的脸，只是一双眼里隐约露出一点儿阴郁，显得不大自然。

    贵妇人叹了口气，要是一般对自己样貌没有自信的格格，哪里会找这么水灵的丫鬟跟在身边？再说，瓜尔佳府的那位格格，她也是听说过的，那日在裕亲王府，听说这位格格简直能称一声儿‘艳压群芳’了。

    不过，贵妇人到没反驳自家的闺女，心道：反正自家老爷已经打定主意把如玉送去四阿哥府里，凭着儿子在四阿哥身前的脸面，想必如玉后半生有靠，既然如此，又何必在她大婚之前，说些不动听的，让她心里不痛快。

    这母女俩的心思，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可不知道，她们今天是借着给自家格格办事儿，趁机偷溜上街玩耍的，两人仗着芷云的宠爱，这种事也没少做，芷云也不拘着他们，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两个人去闹。

    反正七月和十月手上的功夫不差，尤其是七月，使得一手儿的好刀法，真要遇上坏人，三五个大男人也绝对近不了身，在京城，有这样的功夫已经足够用了。

    两个丫头玩闹了一阵，买了一堆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回家去。

    她们回到家的时候，芷云刚出了实验室，看见这两个兴高采烈，玩了一脸的灰尘，像小花猫一般的丫头，不觉莞尔：“玩痛快了？事儿办妥了没？”

    七月眼睛一弯，脆生生地道：“哪敢误了格格的事儿，我们两个带着阿福在大街上逛了一大圈儿，才给茂叔叔送回去，路上遇见好几个人，都认出阿福来了，您就瞧好吧，用不了三天，因为救主，折了条的腿的忠犬阿福，那腿居然又变全乎的新鲜事儿，就得传遍京城。”

    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手指头一点，十月就赶紧起身笑道：“奴才伺候格格沐浴。”

    “还是十月贴心。”芷云笑眯眯地走去浴室。

    这事儿办妥了，也算了了一桩心事，这几日，明德‘养病’，芷云却一直在考虑怎么去给裕亲王府的保绥安装义肢，当然，凭着她和侧福晋的关系，直接找上门去也可以，但是，芷云并不想主动往裕亲王府凑，而且，这种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后来一想，咱干脆让人家主动找上门好了。

    在外面一打听，正好打听到半年前，辅国公苏燕出去打猎，和大队人马走散了，结果遇上了只熊瞎子，他身边只带了一条猎犬阿福，结果，那阿福为了救主，拼着断了条腿，硬是咬死了一头熊，这事在四九城传得沸沸扬扬，人人都夸赞阿福忠义。

    打听到这么一件事儿，芷云就上了心，就让明德去辅国公府拜访，说了想要尝试着治疗阿福的事儿。那辅国公苏燕一看来人是明德，到是好说话，很痛快地就答应了，虽然芷云心里明白，这苏燕恐怕对明德的这番举动，很是不以为然，说不定还当他有毛病呢，那腿只剩下半截儿了，还能怎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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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闲散

﻿京城里流言传播的速度再快，也比不得二十一世纪网络盛行的时候，再说，这会儿京里正乱着，裕亲王又抱病，整个王府估计也是很不安生，一时半会儿的，那位瓜尔佳侧福晋怕是抽不出工夫关注自个儿的儿子。

    所以，芷云到不着急。

    她只是窝在实验室里，调制出几款义肢，除了金属制的，还有几款裹着一层‘人造皮肤’的外囊，对于目前的成品，芷云很满意，一来这些用的都是大清朝能搜集到的材料，没浪费自个儿储存的东西，二来，她的手艺居然比以往精进了些，制作出来的全是上等货，无一废品，这可不容易，要知道，作为一个炼金师，经常是成堆成堆的材料浪费了，才能练出一副好手艺。

    把做好的东西扔给智能电脑检查，看看有什么地方还可以改进。

    芷云揉了揉肩膀，欣慰地一眯眼，觉得果然是当队长的，欧阳就是比自己有远见得多，当初那人硬是花大价钱从几个高科技世界淘换出来一堆高级智脑，还让自己精心改装成使用多种能量的类型，分给队里每个人一款。

    当时自己可是很不理解，不是不知道电脑的方便，而是他们队里有个比电脑牛得多的牛人，精神力比芷云这个法师高出两亿倍，代号‘蛮子’。别看这代号不怎么好听，可队里的代号都是这么起的，比如，欧阳这个队长，代号‘蝈蝈’，芷云这个法师，代号是‘玛丽’，代号嘛，既不能提示人的真实姓名和相貌或性格特征，也不能揭示他在队里的位置和职业……总而言之，代号这玩意儿，不是绰号，不能从上面看出主人的一切信息。

    所以，那家伙虽然被称作‘蛮子’，人可和‘蛮子’这个词儿沾不上半点儿边儿，电脑能做的活那家伙全能干，电脑做不了的，他也能做，而且，还不用担心机器出毛病，整个一不怕损坏，不需能量的活电脑——不，他可比电脑，光脑，生物智脑什么的高级多了。

    有他在，再高级的电脑，要来有什么用？太浪费。有那工夫，还不如多搜集些稀有材料呢。

    芷云曾经无数次批判队长大人的浪费举动，如今却不得不再一次感叹他的先见之明，要不是有智脑在，能构建虚拟实验室，让芷云高高兴兴，开开心心，不担心任何材料耗损地做实验，就她储备的那些材料，光浪费就得心疼死她——这欧阳，不会真通高级的预言术吧……

    芷云苦笑着摇摇头，预言听起来神奇，实际上对法师来说，还真不算什么高深的技能，不过，最多也就能预言一下已经发生了的，或者正在发生的，要想毫无限制地预知未来，说不定到了‘神’那个级别，还有点儿指望。

    离开实验室，洗过澡，芷云又看了会儿书，觉得有些闷，就起身去看正卧病的可怜孩子明德，可惜，明德居然不在家，呼朋唤友喝酒去了。

    张如燕正倚在美人榻上看书，手边儿搁了一个青玉的食盒，里面摆放着十月精心做出来的点心，她一抬头，看见自家小姑了然的神色，脸上也挂了笑意：“闷了快半个月，也难爷他闲不住……”

    芷云闻言一笑，也不追究明德偷溜的‘罪过’，歪在如燕身边，也拣了块儿点心吃，阳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轻巧地落到芷云膝头，因为这小家伙是魔宠，身上干干净净，绝对没有什么细菌啊，寄生虫之类，芷云也不避着自家嫂子这位孕妇。只冲七月道：“点上灯，天色有些暗了。”

    七月应了一声，敲了敲墙壁，美人榻旁边儿墙上，镶嵌的两盏水晶灯，就亮起暖黄色的灯光，很柔和，一点儿不伤眼。

    对家里这些简直可以称之为神奇的各种物件儿，张如燕早就没了一开始的惊叹，自顾自地挪动了下身子，舒展开双腿，让自己更舒服些。

    芷云看了看亮度，觉得还算满意，以前不知道，总觉得这地方没电脑，没电视，应该不会有多少人眼睛近视，如今来了这个地方才发现，古代的人，其实近视的人数虽然不能和现代比，但也很多。

    用功的读书人不说，他们整日看书，用眼多，尤其是夜晚，灯光黯淡，又不懂得保养，家里条件儿要是不好，还可能有像那‘凿壁借光’之类的行为，近视根本不足为奇，可女人们也有近视的，这就有些奇怪了。芷云想了想，大概和这个时代的女人总是在晚上做女红有关吧，刺绣这种东西，看着挺雅，又好玩，不过，到真是个费眼的活儿。

    虽然一剂魔药下去，别管什么样儿的近视都能治好，但芷云还是很注意家里的光亮情况，毕竟，眼睛坏了总没好处。

    芷云和张如燕坐在一起看了会儿书，没过多一会儿，明德就回来了，他脸上带着酒意，却不至于到醉的地步，让十月煮了完醒酒汤灌下去，又洗手净面，身上没了酒味儿，这才进屋，讪讪笑着冲芷云和如燕道：“我和衡臣好些天没见了，今天聚了聚……那个什么，我已经好了，明儿就销假……”

    芷云头都没抬，心里却明白，索额图的事儿，终于尘埃落定了，不过，哥哥得到消息的速度很快啊，居然比自己都早。如燕也只是嗔怒地白了自家相公一眼，就让身边的丫头如梅去伺候明德换了身儿衣裳，十月也泡了茶过来摆好。

    明德换好衣裳进门，自顾自地窝在自家媳妇身边，伸手把她揽到怀里，如燕脸一红，气道：“妹妹在呢。”可明德就不放手，如燕挣了两下没挣开，也就罢了，只不许他动手动脚。

    芷云低着头装看不见两个人的耳鬓厮磨，说来也奇怪，无论如燕也好，明德也罢，本来都是最知礼守礼不过的人，可在芷云这个妹妹面前，却总是表现得很轻松，甚至有些私密话，只要不过分，也不会想到要避开芷云……

    也许是因为自己身上带的储藏了暗示术的宝石，对心底不设防的哥哥嫂子效用比较大吧，芷云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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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威势

﻿果然，明德‘痊愈’的第八日，也就是，四十二年五月十八，康熙颁发上谕——

    “观索额图，并无退悔之意，背后怨尤，议论国事，伊之党内，朕皆访知。……至索额图之党，汉官亦多，朕若尽指出，俱至族灭。

    朕不嗜杀人，嗣后尔等若与索额图绝交，将伊所行之事举出，尚可，不然，被索额图株连，必如噶褚哈，阿思哈，被灭族之祸。”十九日，再传谕索额图：“尔议论国事，结党妄行，背后怨尤之言，不可宜说，尔心内甚明。”

    索额图被囚禁宗人府，没多久，死于狱中。

    芷云看着手里观察眼传回来的便签，好严厉的措辞啊，果然是帝王之心，难以揣摩。笑了笑，把桌子上零零落落的纸笺收拾了，扔进魔法阵里销毁。

    横政坛三十多年，历尽沉浮，几起几落，称得上满清王朝的又一传奇人物的索额图，终究是终结了。

    芷云不认识他，自然没多少感慨，可明德却抑郁许久，时不时口称‘水满则溢’，对这朝廷官场，更起了几分忌惮。

    芷云也不劝，能明白这样的道理，可是好事儿，省得犯下‘结党营私’之类的错儿，再让自己费事费神。

    不过，张家的人到是挺高兴的，这是因为张英和明珠的私交向来不错，明珠和索额图交恶已久，索额图又是那种飞扬跋扈的人，哪怕是被罢官免职之后，平日里对着张英，也从来没有好脸色，他倒台，张家的人哪能不高兴！

    “格格，大奶奶请您去春园，说是张婆子到了。”

    芷云手一顿，点点头，这才想起来，昨天大哥和嫂子说，自己身边确实到了添人的时候，让张婆子帮忙找了几个周正的小丫头，这会儿大概是想让自己去看看。

    七月进门，替芷云披了件儿披风，扶着她起身，崔嬷嬷帮着开门，三个人一进春园，芷云就见自家嫂子端端正正地坐在铺了软垫的竹椅上，映雪，如梅两个丫鬟站在一旁伺候，还有两个粗壮的嬷嬷站在一边儿，看样子是生怕如燕有个闪失。

    张婆子笑眯眯地领着二十个年纪大约都是十一二岁的小姑娘立在庭院里，任由如燕阅看。

    “团团。”如燕听见脚步声，见是芷云，连忙拉着她坐下，嘴里笑道，“我知道的你的喜好，这几个全是模样周正的，虽然比不上七月和十月，但也不差了，看看，喜欢哪几个？”

    芷云随意地瞥了一眼，见这里的丫头可比当初七月和十月体面得多，至少衣衫整齐干净，模样也好，当年七月和十月跟芷云的时候，还是面黄肌瘦，畏畏缩缩的样子呢。

    如今芷云正琢磨着怎么培养出一批顶用的助手，对能完全掌控的丫鬟，当然有兴趣，难得耐心地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果然看见几个资质不俗的。

    第一排第三个，模样一般，只能说清秀，眼神也怯怯的，很是拘束，但精神力不低，显然是个聪明人，还有和她紧挨在一起的，看起来稍大一两岁的那个，身量高挑，脸庞很明艳，一双凤眼儿大睁着，敢与人对视，半点儿不避人，要是一般的主人家看见这样的丫头，怕是要说一句不规矩，桀骜不驯，不肯大用，在这样的时代，这种有个性，出身低贱的丫头，不是被磨得老实了，就是惹祸上身，不得善终。

    但芷云可不忌讳，只要资质够好，品行没问题，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几个资质可以，但是，芷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几个眼神邪行，小心思多，不规矩，不容易听话，当然，芷云要是想调教，还是能教导出来，可是，又不是惊采绝艳的类型，她何必那么费心，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于是，芷云这次只选了两个。

    张如燕对自家小姑的眼力很有信心，一句话没多说，就让崔嬷嬷把人领下去了。

    张婆子拿了赏钱，目光一点儿不敢往芷云身上落，弯腰低头，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走了出去，张如燕看得好笑，忍不住把青葱玉指点在芷云洁白的额头上：“咱们团团可是把张婆子给吓坏了，这都过去快两个月，她见了你还跟个小老鼠似的。”

    两个月前，张婆子送来一批粗使丫鬟，正好遇见在春园里看七月和十月扑蝶儿的芷云，这婆子做人牙子久了，看人的眼光，就带着几分挑挑拣拣的意思，见芷云生得如此明丽，身边的丫头也好看得很，那眼，难免就有些不规矩，嘴里还嘟嘟囔囔地说着——这三个得值多少钱什么的。

    她的声音当然不大，别人肯定听不见，但是，芷云哪能听不见啊？阳**本用不着主人支使，飞蹿过去就是一爪子，挠得张婆子那一张脸鲜血淋漓，要不是芷云不想生事，这一爪子下去，她一双惹祸的招子，怕别想要了。

    芷云不理会那婆子的鬼哭狼嚎，只轻飘飘落了句，自家这猫性情不好，看见那眼睛不规矩的，就会发飙，希望张婆子以后进了府，眼睛不要乱转，要不然，眼珠子成了猫食儿，可怪不得别人。

    芷云是什么人，她可是法师，身上还带着储藏了各类暗示术的宝石，一句根本说不上冷冽的话入耳，张婆子顿时就觉得背脊一阵阵发冷，一颗心扑通扑通，简直要跳出来一般，腿脚也开始发软，脑袋里嗡嗡作响……

    据说回去之后，她大病了一场，哪怕是脸上落下好几条猫爪子印记，却是半句闲话也不敢说，从此见了芷云便退避三舍，就算避不开，也是恭恭敬敬的。

    等选中的两个丫头签了卖身契，芷云又拿出魔法契约来给她们签，目光锐利的，叫了侍剑，看起来怯懦的，叫了侍书。然后就让七月和十月各带一个下去教导。

    办完了正事儿，芷云就扶着嫂子回屋去，明德今天又不着家，听说是张廷玉约了两个朋友，三个人要去喝酒，其实，芷云和张如燕都不反对明德多与人往来的，毕竟在官场上，多个朋友就少个敌人，应酬免不了，但最近几天，他天天外出，虽然总不会太晚回来，但身上老是带着股子脂粉味。

    芷云一度怀疑明德是去了烟花柳巷之类的地方，不过，他又不外宿，如燕也没说什么，芷云这个做妹妹的，当然不会多嘴多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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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相遇（上）

﻿七月一双杏眼儿忽闪忽闪，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家格格。

    芷云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桌上摊开一卷狼皮制成的空白卷轴，她手执羽毛笔，沾了金色的魔法墨水，一丝不苟地在卷轴上刻画符文。

    阳阳在桌子上上蹿下跳地追自己的尾巴玩，时不时地还对芷云皓腕上的一对儿景泰蓝镯子感兴趣，扑过去又是咬又是啃，但芷云始终端坐，半分不受影响。

    也难怪，芷云可不是那些高居于法师塔的隐世法师，就是在战火纷飞的地方，她也照样能凝神静气，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也色不变，更别说此时还在闺房之中，只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爱宠捣乱了。

    “格格……”七月低低地唤了句，撅起嘴。

    芷云手下不停，只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从珐琅彩绘托盘里捏了块儿点心，塞进七月的嘴里，顺带着敲了敲她的小脑袋，一下子把她满肚子的话全堵了回去。

    七月呜咽了一声，嘴里含着东西，到底是不敢再开口，只是一双亮晶晶的大眼，还是充斥了满满的疑惑不解。

    芷云也不抬头，轻描淡写地问了句：“裕亲王家的五阿哥是你家亲戚？”

    七月连忙摇了摇脑袋，被唬得脸色发白，把嘴里的点心吞下，急声道：“格格真是折杀奴婢了，那位是爱新觉罗家的爷，奴婢哪敢攀亲带故啊。”

    芷云一笑，见自家丫头吓得小脸都快变绿了，才漫不经心地道：“既然你和人家没什么关系，那么上心干什么，他们要是知道逮住机会寻来，我自然帮忙，要是人家自己都不上心，你着急又有什么用。”

    一句话，数落得七月耷拉下脑袋。

    芷云看得好笑，其实，她知道自家丫鬟的心思，这小丫头并不是真对那保绥怎么关心，只是这回有关义肢的事儿，是自个儿交给两个丫头办的第一件正事，当时说好了，要是两个丫头争气，把事情办得妥帖，那她就给她们一个大大的奖励。

    七月见阿福的消息在京城流传有一月了，裕亲王府却一点儿消息没有，便难免急躁了些，说到底，还是对芷云许诺的奖励感兴趣。

    芷云却不和这丫头多说，心里想着七月的性子还是要磨一磨，到底比不得十月沉稳。

    不过，各人有各人的性格，她身边儿这两个丫头都是好的，芷云仔细观察了这么多年，如今是打定主意要栽培，她说的那奖励，自然就是把这两个正式培养成自己的助手，要用魔法卷轴帮她们激发体内的魔源。

    成为法师，第一要看天赋，有了天赋，才有可能激发魔源，具备成为法师的资格，芷云自己是在主神那激发魔源的，自然是最彻底，也最平和安全，现在当然没有那么好的条件，只能用魔法卷轴或者魔法阵，不过，激发魔源的魔法阵需要的材料很珍贵，而且，必须要六个法师一起，才能启动，虽然效果最好，但芷云现在可办不到。

    魔法卷轴虽然不能和魔法阵相比，但芷云本来也没期望身边的丫鬟有多么高的成就，魔法修行哪是那么容易的，她是身在无限，能得到无数的资源，本身也很有兴趣，这才顺顺当当地踏进了魔法的大门，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师，身边的丫鬟们，最多指望她们能会一点儿魔法，可以学炼金术，做个合格的学徒助手，到时候再给两个小丫头配一件儿上等的魔导器，这两个要肯下苦功，说不定比那些没有魔导器的初级法师也不差。

    七月和十月如果顺利成为法师，那么等到将来浮空城建起来，她就搜罗一批有资质的人，也按照这个章程培养，作为自己的助手，常驻浮空城，也能顺便维护浮空城的运转……要不然，空空荡荡的，只有没有智力的构装仆人的浮空城，可不是她心心念念的能安安心心宅居的地方。

    芷云一心多用，一边儿写魔法卷轴，一边儿安抚凑在身前晃悠的爱宠阳阳，还要开导自家的丫头，这些事儿还没有捯饬清楚，就听见十月在外面言道：“格格，大爷身边的迎禄来了，要求见格格，这会儿正在花厅候着。”

    芷云一愣，七月连忙帮芷云披了件斗篷，扶着她走到花厅，在一扇黄花梨镶青花瓷的山水屏风后坐好，才冲着站在前面直抹汗的迎禄道：“什么事儿？你们爷呢？”

    “回格格，大爷……落了水，这会儿在凤仙居歇着，张大爷让奴才来通知格格，说是要奴才带一身儿大爷常穿的衣裳过去……”

    芷云一愣，落了水？明德是不是天生与水犯冲？怎么一回两回的，总和水过不去，不过，这一次他到不担心，自从明德上一次落水，芷云就上了心，特意在他的里衣上加绣了好几排遇水则启动的保暖符文，想来就是受了寒，也不至于生病……

    不过，这凤仙居又是什么地方？转眼见迎禄满脑袋都是冷汗，又见她只找自己，不去通知嫂子，心里便隐约明白，那大概不是什么干净地方，张廷玉担心惊了怀孕的妹妹，这才只让通知自己……芷云皱了皱眉头，这一次真是有些怒，万一如燕要是被气着了，伤了肚子里的孩子……

    “凤仙居？”

    芷云毕竟不是真正的古代闺秀，脾气上来，可不会管有些话适合不适合她这个闺阁少女听，想问就问。

    却不曾想，迎禄也没觉得不妥，只是低头讷讷道：“回格格，凤仙居是京城里的一座酒楼，传闻是钮钴禄府大爷凌瑞的产业……”

    芷云一眯眼，心里到松了口气，忍不住笑了笑，也对，自家大哥向来是老实人，就算有张廷玉唆使，也不会在妻子有孕的时候跑到青楼瓦舍厮混……“七月，叫一声儿崔嬷嬷，今儿上街逛逛，顺便去接大爷……”

    七月还没说话，迎禄的脸色却是微微一变，欲言又止地隔着屏风看了芷云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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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相遇（中）

﻿芷云却是没在理会迎禄的忐忑，让七月和十月帮着梳妆打扮整齐，拿上明德的衣裳，乘坐了马车出门。

    过了五月，京城地气渐热，春花还未落尽，夏花已经盛放，街上冬日里躲懒的商家，已经错三落五地搭起席棚，耍把式的，测字卜卦的，喧闹连天，还有一声声儿地叫卖声，各地的零嘴美食，逗引得客人留步驻足。

    这会儿刚过了晌午，京城凤仙居同样正是人来人往，热闹的时候。

    二楼，临窗雅座。

    两个人正在对弈，应该说，其中一个正看着棋盘冥思苦想，而另外一个，则端着茶水，悠哉品茗，只是目光悠远，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那拿着棋子儿要落不落的，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长得很白净，身子圆鼓鼓的，留着个八字须，腰间系着滚边儿的绣花玄带，打扮得很精干。

    另外一个，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公子，打扮得一点儿不出奇，简简单单一身儿银鼠袍子，很是干净利落，乌黑的长辫子落在椅子上，一双眼睛宁静而明亮，面上虽无表情，但却带着温润，他不知道正想些什么，伸出食指于茶杯中沾了一点儿茶水，在桌子上写下——‘慎独’二字，又写了——‘明明德’，字是颜体，很有风骨……

    “哟，四爷，您瞧，那不是张廷玉和瓜尔佳明德吗？这两个小子平日里看着老实谨慎得很，怎么今天……”

    被称作四爷，也就是当今的皇四子胤禛，他闻言怔了下，抬头看去，就见凤仙居门口儿，一个浑身湿淋淋，衣衫不整，发丝凌乱，很是有伤风化的女人匍匐于地，两只手伸出，牢牢地拽着瓜尔佳明德的衣袍，明德的衣裳也湿了，不过，到是已然收拾得整齐干净，并不显得多么狼狈，但一张脸胀得通红，连着挣扎了几下，硬是没有挣开。

    张廷玉一开始也伸手想帮忙，但是，那女人一身衣服贴着身子，又是湿漉漉的，几乎透明，他到底是个君子，不愿意沾手，转头四顾，招呼了几声，可惜，周围忙着看热闹的大多是男人，零星几位女子，一见此种情况，早就羞得避开了，哪敢近前来？

    胤禛见周围围了一圈指指点点的老百姓，脸上不悦，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个女人也太不懂规矩，青天白日，当街拉拉扯扯，像什么话……咱们不好出面，让人去通知巡城御史……”

    这瓜尔佳明德和张廷玉现如今虽然官卑职小，但都是他阿玛看重的人，也是有能力的，胤禛虽然不会去明着笼络，但有了打好关系的机会，也不想错过。

    “咦？”

    那巡城御史还没来，下面却又起了变故。

    随着一辆不大不小的马车驰近，也不知怎的，那些围拢在一块儿的老百姓们，居然自动自发地往外退散，片刻工夫，凤仙居门前就只剩下张廷玉明德还有那个匍匐的女人了。

    马车到了门前，稳稳当当地停下，拉车的马看着只是寻常，但一路走来，不疾不徐，到了闹市，半点儿不惊，一双眼睛，隐含精光，懂马的人看见，一定会夸一句‘好马’。

    赶车的是个小童，乌溜溜，亮晶晶的眼睛，粉妆玉琢的脸，简直像观音坐下金童一样漂亮，胤禛也有了些许兴趣，搁下茶杯，倚着窗户细看。

    马车的门打开，当先下来一个明丽的少女，这少女穿着件儿鹅黄的春衫、月白的背心、荔枝裙，身上并不见奢华首饰，只有发髻上插了只翡翠珠钗，叫人看了，心生欢喜。

    人们还没有来得及惊叹夸赞，就见马车里又跃出一个美丽少女，粉色的小袄、槐花裙，梳着轻轻巧巧的少女发髻，发髻上只有一朵青玉的珠花……

    那跟在胤禛身边的男子啧啧称奇，笑道：“果然不愧是京城，这美人也成群结队呢……”

    他一句话未完，就见那两个出类拔萃的少女齐齐俯身行礼，唤了声儿：“格格。”

    男子一愣，摸了摸八字胡，苦笑道：“不知什么样儿的主人……才能用得起这么可爱的女子做丫鬟……”

    他嘴里说着好奇，人也倾着身子向外张望，但是——等到那个扶着两个丫鬟的手，终于下车的主人露面的时候，却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就连胤禛也忍不住双眼发直——当然有惊艳，就算以他的眼光儿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个绝代佳人，不过，真正让她动容的，却是这佳人的举动——

    那少女一下车，脚下丝毫不停，翩跹婀娜地扶着两个丫鬟的手，向瓜尔佳明德和张廷玉的方向走去，其实也不过十几步的路，她一路走到明德眼前，纤纤玉足毫不客气地在那匍匐着的女人的手指上碾过，同时踩到的，还有明德的脚趾——“大哥，怎么又湿了衣裳，小心着凉。”

    一个眼神儿过去，赶车的那小童就紧赶慢赶地凑过来，缩着肩膀拉了疼得呲牙咧嘴的瓜尔佳明德和张廷玉，转身往凤仙居走，那少女带着两个丫鬟，也跟了进去。

    由始至终，当头的那少女的步子都是纹丝不乱，轻轻盈盈，耳边嘶声裂肺，让胤禛都听得浑身发毛的哀嚎声，在她的耳朵里，简直像是寻常的歌曲小调儿。

    她甚至连半个眼神儿都不曾施舍给趴在地上抱着手痛哭的女人……

    “……好家伙……这姑奶奶好厉害……”

    跟在胤禛身边的男子心有余悸地拍了拍心口儿，第一次觉得家里的母老虎其实挺温柔……

    胤禛却没有听见手下人的惊呼，他眼睁睁看着楼下的女子不经意地一抬眸，心里一动——眼波流转，并不是那种稍嫌脆弱的婉约，反而淡漠而悠远，似是沉淀了星辉，淹没了月影，盈盈婉约，简直令世间繁华失色……

    低下头，端起茶杯掩唇，惊艳的感觉只是转瞬而逝，只留下一点儿微薄的痕迹——在所有兄弟中，胤禛好美色的程度大约排在中间，既不像太子和九阿哥一般，恨不得把所有美女都弄回家，也不像老八一样自律。

    他家里的女人，多是美貌汉女，除了他那位亲额娘总喜欢往他身边儿塞汉女以外，他本身也是喜欢柔媚女人的，虽然明知道家里缺少正儿八经的满洲贵女，但他不着急，只是女人罢了，既然他额娘想要掌握他的内院，便随她去，他也乐意做出喜爱汉女的模样来，好消磨消磨额娘的警惕心……不过，胤禛喝了口茶，现在，大约也到了添几位满洲贵女的时候，毕竟，有没有血脉正统的子嗣，对坐不坐得上那个位置，还是起着极关键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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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相遇（下）

﻿芷云踏进凤仙居，以她的精神力，当然感觉到了楼上略略有些灼热的注视，于是，随意地把精神探过去，扫视了一眼——哟，身材不错，这是芷云第一感觉，细腰，修长的腿，健壮又不臃肿的身体，是她喜欢的类型，嗯，脸长得也不错。

    胤禛长得三分像康熙，七分像他的生母德妃，那德妃能从一个卑微的‘宫女子’爬到四妃之一的位置上，那长相有可能差了吗？所以，胤禛长得很好看——于是，本着美男当前，不看白不看的念头，芷云又把精神探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一股熟悉的，用灵魂记忆着的波动隐约传至，芷云脚下一顿，停了呼吸，她咬了咬下唇，把惊呼吞回肚子里，步调稍稍调整，重新恢复正常，明德，张廷玉，七月和十月，都不曾注意到芷云的异样。

    迎禄仍旧絮絮叨叨地嘟囔着拉了明德避到雅间儿里去换衣裳，七月和十月一脸的不高兴，张廷玉站在一旁看热闹，芷云却驻足停步，漫不经心地倚靠着墙壁，支撑自己几乎柔软下来的身体，是他，他来了。

    抬起头，双目直视，一道别人看不见的流光，在芷云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下，从二楼飞下来，落在芷云的掌心，她一攥拳，轻轻握住，既不敢太重，又怕太轻……与此同时，楼上的皇四子胤禛觉得脑子一懵，摇晃了一下，但是，身体却轻快了许多，他皱了皱眉，有些奇怪，却不曾发现哪里不妥。

    本来存了一肚子的话，芷云是再也没有心思说给明德听，她现在只急着回去，回到安全的地方，所以，瓜尔佳明德轻轻松松地过了自家宝贝妹妹这一关。

    连续二十多个暗示术使了出来，张廷玉和明德连本来约了人的事儿都忘记了，一行人用最快的速度飞出凤仙居，上了马车，一路疾驰回到瓜尔佳府，芷云一进家门，立即打发了两个丫头和崔嬷嬷，回了西厢，关门，关窗，开把所有能开启的防护阵通通开启，便一转身，进入自己的半位面。

    芷云坐在房间里，深吸了口气，伸出手，把掌心里的一团明光小心翼翼地搁在自己最好的，最珍贵的聚魔法阵中心……

    青玉的魔法阵上光晕流转，渐渐显出个人形儿……半长的，有些凌乱的头发，温润的眉眼，嘴角的笑，一身别人绝穿不起来的深蓝色的西装西裤……

    芷云眼眶滚烫，也不知道流没流泪，只是，嘴里酸涩……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种感觉，其实，没见的时候，也并不那么想念的，甚至想那些人的时候，还没有想自己地球上的小窝儿多。

    哎，其实不奇怪，财侣法地，其它三样儿都可寻得，只这‘伴侣’，从来可遇而不可求，芷云本以为今生今世，已然没有指望遇到志同道合的同伴了……

    她就像曾经做过无数次那样，扑进了那人的怀里，没有碰触到实体，但是，深刻于灵魂里的温热感，依旧那般熟悉：“BOSS，队长，老大，头儿……”

    为这风中凌乱的多变的称呼，欧阳笑了，双手搂住芷云的腰身，在她的发鬓额角落下一个吻，就如曾经在主神空间，迎接回归的同伴时，所做的一样……

    房间角落里的飞毯浮过来，载着两人飞到月下，迎着夜风，看着半位面里显得有些不真实的星月，芷云坐在欧阳的身边，周围散乱地摆放着一碟奶皮饼，一碟翠玉豆糕，一碟金丝烧麦，一碟水晶梅花包，又有鸡丝银耳、桂花鱼条、八宝兔丁、冬笋蕨菜、虾油黄瓜、花菇鸭信、莲蓬豆腐几样冷热小菜。

    她喝一口桃花酒，吃一口点心，青丝肆意飞扬。

    欧阳宠爱地看着胃口大开的芷云，莞尔道：“你这嘴到是不怎么挑了，我本以为青衣不在，你可能会吃不下饭。”

    青衣是芷云的构装仆人，典型的‘三无’体，却被芷云逼迫得居家过日子所需的诸般技能，样样精通，当年同伴们常常笑话芷云，说她离了青衣，绝对活不下去。

    换了在无限空间的时候，遇见欧阳的调笑，芷云只会奉送一个白眼儿，今天兴致却好得很，在飞毯上滚了两圈儿，笑眯眯地撒娇：“没办法，不能等着生活适应你，你要去适应生活才行。”

    欧阳也被芷云难得的另类表现惊得目瞪口呆，随即叹了口气，他能理解芷云的激动，孤独这种东西，你心志坚定，或许就感觉不到，但无论如何，它确实存在。

    空气中流转着难言的默契。

    芷云喝了些许清酒，有些醉意，便借着这醉意，和欧阳畅谈，他们以前在无限的时候，都没有在一起说过这么多的话，那时候说的，只有战斗总结，只有战术演练，只有装备整修，只有怎么训练，怎么活下去……

    芷云说到她前世的前世，说她的病，说她的生活，说她的尹西卿，欧阳也第一次敞开心扉，说到他没去无限的日子，他这一说，却把芷云听得一愣一愣的——和人家精彩绝伦的生法与死法比起来，自己那生活，那无意识间心脏病猝死的死法，实在不能看。

    欧阳并不姓欧，而是姓欧阳，名泉，出生魔法师世家，有一个大哥，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所谓的狙击邪恶的英雄，地球的保卫者，他也和他的先辈们一样，为了防止末世在地球上出现，拼上了自己的性命。

    说实话，一开始芷云听得想笑，因为很囧，甚至想问一句，老大，你以为自己是奥特曼吗？还英雄呢，听着很像是恶搞好不好……可是，听到后来，听到十年如一日的残酷的战争，听到他家里的亲人，他愿意生命相托的同伴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听到他的疲倦，听到他的伤痛，听到他爱上一个很小很可爱的女孩儿，却到死的时候，也没敢把自己的心情说出口。

    芷云眼里的笑意，渐渐消散了，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好笑的——怪不得欧阳一来无限，就显得比其他人适应得多，怪不得他能挑起队长的重任，怪不得他对同伴的保护从来不遗余力……

    “你说，你爱上的那个女孩儿，叫路采薇？”

    欧阳一愣，扭头道：“怎么？难不成阿音认识？”

    芷云眨眨眼，觉得这世界真是小得很：“……我确实认识一个路采薇，而且，应该不是同名的，因为我读过她写的一本儿奇幻小说，那小说发行量极高，可以说是2012年，年度销量最佳的作品了，我当时很奇怪，那明明是一部小说，为什么偏偏叫《幸存者的回忆录》……现在遇见了你，到不奇怪了……”芷云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我听说，路采薇有一个爱人，叫戴卓……”

    芷云本来以为欧阳听见这样的消息肯定要失落一下，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嘛，却没想到，欧阳确实反应很大，但这反应，芷云可没料到——他哀怨地呻吟了两声儿，怒道：“该死，戴卓那家伙也太会摘桃子了，采薇应该跟我哥在一起，那才是肥水不入外人田，怎么就白白便宜了戴卓那个心灵扭曲的家伙，那家伙有什么好，满肚子阴谋诡计，洁癖，胆子小，见了只小巧可爱的浣熊也能晕倒……”

    芷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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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女书寓

﻿“算算时间，大约也就一个月前吧，不知道无限里哪个牛人把主神给玩残了，主神空间崩塌，我本来以为必死无疑来着，没想到，身体虽然消散，但灵魂却穿越空间，附着在那小子身上……”

    欧阳说得云淡风轻，芷云也没觉得奇怪，无限里厉害的人物数不胜数，像他们这样的，只是小虾米而已，就算有哪个能耐人，真把主神给坑了，也不是没可能……

    只是——“你来这儿一个月了？”

    芷云一眯眼，眸子里隐约飘出几个冷刀子，刺得欧阳苦笑，却不曾解释什么，只笑着岔开话题。

    两个人叙谈一夜，天色逐渐明朗，欧阳终究还是不能久留，在天明之前，他就得重新回到‘附着体’的身上。

    “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看着欧阳平平稳稳的微笑，芷云点点头。

    欧阳附着在那位皇四子身上一月有余，本来半个时辰就能做完的事儿，居然拖延了这么久，始终不曾夺取他的身体，甚至连像样的举动都不见，芷云对此纵然后怕兼不满，但这里面的缘由，到底还是有些明白的……

    队长大人与自己不同，自己来的时候，这具合拍的附着体已经濒临死亡，灵魂消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儿残余，她不需要去做融合吸收别人灵魂的事儿，可欧阳面对的情况大不一样，胤禛健健康康，要想夺了那具身体，欧阳肯定得使用灵魂上的力量，而他的力量一旦无所顾忌地发挥出来，所造成的灾难，根本不可控。

    法师们早就熟悉了的，司空见惯的灵魂能量波动，对于某些敏感的普通人来说，实在危险得很，一旦感应到，轻则会造成神智紊乱，重则丧命。

    ……而且，欧阳可不是个邪恶法师，纵然早就练成了一副铁铸的心肠，漠视人命，对于吸收别人的灵魂，多多少少还是心存芥蒂，如果这个世上只余下他一个人，说不定他真的会保持如今的形态，一直等着胤禛死亡……虽然到了那个时候，他大约也早灰飞烟灭。

    但现在不同，现在芷云在这里，哪怕会伤害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哪怕心里别扭，欧阳也绝不肯扔下自己的同伴。

    所以说，芷云这关于‘美色’的小嗜好，到是救了欧阳一命，若非昨日她用精神力探了那一探，说不定欧阳果真就浑浑噩噩地消散了。

    黎明，天还没有大亮，目送了欧阳离去，芷云一夜未合眼，却没有丝毫困意。推门而出，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

    虽然时辰尚早，但七月和十月已经听见动静，揉着眼睛出来，七月给芷云披上一件儿大氅，十月趋前替她遮住风：“格格，奴婢伺候您梳洗。”往日芷云入了西厢，还有半夜三更出门儿的时候，所以，两个丫头到不惊奇，只是急忙扶了自家格格回屋梳妆打扮。

    芷云端坐于梳妆镜前，眯着眼睛由着七月和十月折腾，只是，今天却不自觉点了一套蓝宝石的头面，身上穿的也是宝蓝色的旗袍，两个丫头有些诧异，她们伺候了芷云多年，早就发现自家格格像是对蓝色情有独钟，但芷云对衣着打扮从来不挑，加上蓝色毕竟素淡些，又显得冷，和年轻的女孩儿不相称，芷云就是喜欢，也只是用蓝色在衣角边缘处稍作点缀，像今天这般着意选蓝的时候，从来不曾有。

    不过，两个丫头也没多说什么，乖乖按照格格的意思，帮着穿戴整齐，梳了小两把头，配好蓝宝石的头面，待芷云回过神儿，看见镜子里一身蓝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不觉失笑，以前欧阳就爱蓝，不光他自己喜欢穿蓝色的衣裳，每当出任务的时候，还要求身边儿的伙伴全是一身蓝……这是乍一见那位队长BOSS，以前的习惯又想冒头儿啊。

    芷云笑了笑，按照往常的习惯，到院子里做了两趟柔体术，活动下身子，又拣了几枝刚开的花枝，吩咐七月和甘泉水煮的黑芝麻糊一块儿送到自家嫂嫂卧房。

    然后沐浴，又回屋看了会儿书，写了几笔字儿，就到了吃饭的时候。

    昨夜的饭食还没有下去，芷云不饿，只是陪着大哥大嫂用了小半碗儿粳米粥。

    芷云昨夜没睡，精神不大好，但表面上看不出来，可明德的疲惫，就明摆着搁在脸上了，睡眼惺忪，还有了黑眼圈儿。他一边儿喝粥，一边儿嘟嘟囔囔地嘀咕：“昨天本来约了人，那么一闹可好，不光爷丢了脸，连正事儿都给忘了……”

    他这么一嘀咕，张如燕听得不清不楚，便有些糊涂，奇道：“谁惹爷不高兴了？”

    芷云一个眼刀飞过去，明德脑子清，昨天遇见的那事儿，哪能和自家怀孕的娘子说啊，连忙转了话题，说了几句好听的，又关心了媳妇的肚子里的宝贝儿子几句，好歹让如燕转了心思。

    明德一搅和，芷云好歹把心神从欧阳身上收回来，其实，昨天那个闹事儿的女人身世还挺堪怜，她是自幼被拐子拐卖到京里的，先是被卖到青楼，但她模样长得好，年纪又小，还知道上进，没几年，就考上了书寓的名号，年仅十八岁，就被一个苏姓的商贾人家买回去做妾。

    按说，在那等薄命女子里头，她也算是熬出头儿，可惜，苏老爷家里的正室太太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不到一年，等苏老爷在她身上的心思淡了之后，这女人就让太太寻了一个由头，打发到小庄子上去。

    其实，照芷云看来，如果这女人能安安生生地在小庄子里过日子，到也不错，总比以前强吧，可惜，不是所有的享受过荣华富贵的女人都能甘于淡泊。

    这一位以前也锦衣玉食过，哪受得了粗茶淡饭的日子，没两年，苏家老爷因病过世，这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糊涂了，竟然趁着苏家那边儿的子孙争夺家产，无暇他顾，不顾规矩，不理世俗，拿出她存下来的一点儿家私，把那个好好的小庄子弄成了个酒馆儿，她自己也抛头露面做了老板娘，这虽然不是以前送往迎来的买卖，但在一众的客人眼里，却也差不多。

    别说，这女人还真有点儿手段，没多久，她那颇为简陋的小酒馆儿在文人雅士间竟然也有了些知名度，张廷玉有个在兵部的朋友，就常常喜欢去那儿喝酒吃饭，有的时候也口花花，调戏调戏这老板娘，连着将张廷玉和明德都带了去，这也没什么，几个人都没把那女人当回事儿，他们是官员，去青楼楚馆不成，张廷玉那朋友也不过找一个风雅些的地方吃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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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画像

﻿很理所当然的，等到苏家兄弟们把家产瓜分一空，老大做了家主，老二分去几间铺子，老三也得了几个田庄儿，兄弟几个这才想起苏老爷还有个姨娘在，结果，看见自家的姨娘抛头露面，送往迎来，据说还和好几个男人不清不楚，这下子气得差点儿吐血，赶紧请示了宗族长辈，什么也不用说了，按族规，不守妇道的女人，只有一个下场——沉塘。

    可惜，他们锁了那女人去沉塘的时辰选的不大好，正赶上张廷玉和明德约了人吃饭，撞一块儿了，明德到底心软，想着怎么说也是一条人命，还是认识的，就上前说情。

    本来苏家兄弟是不依不饶的，非要按族规办理，不过，明德和张廷玉如今任职翰林院，口舌功夫都不差，两个人一唱一和，还真将苏家兄弟说通了，花了五十两纹银，把这人的卖身契要到了手。

    明德只是最近媳妇有了身孕，心里高兴，想做件好事儿积德，却不曾想，他这么一出手，就莫名其妙地让那个女人给纠缠上，这人从池塘里被拎上岸，也没换衣裳，湿淋淋的就往明德身上扑……却是吓得明德一趔趄，错步跌进水塘里，要不是张廷玉一看不好，及时搭了把手，扯着了明德的衣领，把他给拎了上来，说不定还要更狼狈些。

    明德被惊得不轻，赶紧把卖身契扔那女人怀中，二话没说，拉了张廷玉转身就走，但那女人也是没脸没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路追到凤仙居门前，非要跟明德回家去伺候他，把明德弄得是又郁闷，又腻歪，估计从此以后，再见着这样的女人，他一准儿掉头就跑，再不敢多管闲事了。

    张廷玉也觉得奇怪，往常他总以为自己风流倜傥，讨女孩子欢心，但每一次和明德走在一起，别的女人第一个注意到的永远都是明德，就像他张廷玉成了隐形的一般。

    这其实要怪芷云，谁让芷云给明德的身上挂的配件儿上，镶嵌了好几颗魅力宝石，让明德比较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这本是好事儿，可遇见此种情况，就不那么妙了。

    这女人的脑子也是糊涂，她当初纵然是受不了粗茶淡饭的日子，也该走得远一些，当时她已经把小庄子上的仆人们都给笼络住了，要是想裹了私房钱，悄无声息地离开京城，一点儿都不难，要是那样，等苏家安定下来，就算察觉到少了她这么个人，以她那微不足道的身份，人家也不一定会兴师动众地去找，何苦非要留在京里，这不是等着别人秋后算账嘛。

    当然，也可能是这女人只被教导了怎么伺候人，根本就没学过任何规矩，也便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问题。

    不过，这些如今都不必放在心上，想必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已经被巡城御史拿进大牢了，不会在冒出来碍眼。

    芷云陪着兄嫂吃完饭，到有了些许困意，干脆回了自己的卧房，歪在榻上歇了片刻，迷迷糊糊地还没睡着，就感觉到一阵魔法波动——一只天蓝色的巴掌大小的纸鹤，呼扇着翅膀，从半开的窗户飞了进来。

    “哟，隐形术用得不错啊，欧阳长进了。”

    芷云一笑，他们这位队长是空间法师，魔力深厚，不过，只擅长空间系的攻击法术，连防御都差得远，其它的一些技巧，更是从来不上心，以前施展隐形术，不是落下脑袋，就是落下胳膊，为了这个，他们这位英明神武的BOSS，没少让同伴们嘲笑，今天这只纸鹤上的隐形术却施加得很妥帖，连恒定了真视的芷云，也要集中注意力，才能看得清楚。

    纸鹤落在芷云手里，化作一方纸笺，原来是欧阳向芷云要一个月剂量的缓和剂和止痛剂，芷云一笑，看来，自家队长不大好受，她从没融合过别人的灵魂，对那种滋味儿不大了解，不过，以前蛮子出任务的时候好像融合过一次，貌似挺轻松，没喝过什么止痛剂……

    转身去了半位面，芷云拣出两盒子用拇指大的水晶瓶儿装好的五颜六色的药剂——“樱桃味儿的，雪梨味儿的，蜜汁味儿的，辣椒味儿的，醋味儿的，芥末味儿的，臭豆腐味儿，黄连味儿的，铁锈味儿的……”

    各种古怪的味道，务必保证欧阳这一个月过后，再也不想吃任何出自芷云之手的止痛药。

    收拾妥当，两个盒子捆在一起，在上面贴了标注欧阳名字的标签，芷云一甩手，两个盒子就消失了，这种传物术，可比欧阳的纸鹤要高级方便得多。

    被自家BOSS这么一折腾，芷云也懒得睡了，干脆躺在席梦思上，翻开一本儿金丝楠木做封面的相册来。

    里面不是照片，而是画像。

    相比于照片，芷云更喜欢画像，因为画像里能保留住当时的心情，照片虽然也能，不过要差得多了。

    “还是西卿最好看……BOSS……排第二……”

    芷云的视线落在第一页上，第一页只有两张画像，其中一张是芷云与尹西卿的，另外一张则是‘全家福’——他们小队全体成员的画像。

    芷云和尹西卿的那张画像，背景是芷云的别墅，那天下着雨，雨丝细细密密，院子里的两颗桃树开了花，不过，芷云照顾得不好，花瓣儿凋零，不算艳丽。

    她打着尹西卿替她从杭州精挑细选来的紫竹骨的老式纸伞，伞上还画了一幅水墨的江南烟雨，精致的很。

    她整个人也难得打扮的精致，秋香色的新连衣裙，头发梳得整齐，面上画了浅妆，自觉是最艳最美的时候……尹西卿就狼狈多了，他刚帮着芷云做完饭，还穿着小熊的花围裙，脸上有块儿污渍，头发凌乱，但是笑容灿烂又漂亮。

    芷云望着尹西卿那张脸，笑了笑，又把视线下移——蛮子小叶俊秀，医生薛孟有一张邪魅迷人嚣张跋扈的脸，年纪最小的小正太纪尘眉眼飞扬，漂亮可爱……在无限世界里混得久了的男人们，很少有人会不出色，哪怕不注重外貌的，也气质不俗。

    但是，芷云自己就是觉得尹西卿最好看，哪怕他的样貌不出色。

    而欧阳……她喜欢欧阳的温雅的包容。喜欢他总是用‘弹指神通’招呼小叶和纪尘，喜欢他见了薛孟就忍不住数落挑刺儿，但却明目张胆地最照顾他，因为他是医生，他能保证同伴们的生存，更喜欢他总是用拥抱来表达对队里唯一身为女孩子的自己的宠爱……

    芷云把相册合上，勾起了唇角，她是冷静理智的法师，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尹西卿已经成了遗憾，那就高高兴兴地让他成为过去，欧阳这个如今唯一可能在同一条道路上前进相依相伴的人，绝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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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父爱

﻿听说……信亲王鄂礼，恭亲王常宁先后病逝。

    听说……裕亲王福全，终于缠绵病榻，药石罔效。

    听说……四贝勒家嫡子弘辉病逝，四福晋哀痛欲绝，没两日就跟着去了，四贝勒连失嫡妻爱子，打击过甚，一下子昏迷不醒。

    听说……听说……

    短短一个月，各位皇子府邸，京城近半的满洲勋贵人家中，年老体弱的长辈和稚子幼童，接连病逝，似乎康熙五十年寿辰带来的喜庆和福气，在四十二年上半年全都用尽了，下半年只剩灾难。

    已经往热河避暑的康熙，听闻京中消息，也快马返京，亲自安排了十数位太医为四贝勒诊治，然后又去裕亲王福全枢前致奠。

    芷云一向是个冷漠且寡情的女人，她不是没有慈悲心，但她的慈悲心，永远只用在于自己的利益无损的地方。所以，她不能明白，为什么欧阳明知道不会有什么大用，还是把自己储存许久，花费了不知道多少珍贵材料才制成的用来补充生命力的药剂全洒了出去……

    不明白归不明白，既然欧阳想要，这些药剂纵然再珍贵，芷云也舍得。

    这一个月，京城阴雨连绵。

    只是，京城再乱，也与瓜尔佳府没多大关系，反正他们家的人，无论是明德还是张如燕，再加上揣在肚子里的小宝宝，都身体健康，并没有被在半空中肆虐的魔力影响。

    隔着暖阁的琉璃窗子观赏庭院中的雨打芭蕉，芷云坐在贵妃椅上，眼前的水镜里是看起来带了三分虚弱，七分疲惫的欧阳。

    胤禛的脸稍嫌冷硬，但在芷云的精神力笼罩下，那还是温润入骨的欧阳。

    “这具身体的契合度出乎意料的好，像是灵魂相同一般，融合很顺利，只是，感觉很糟糕……仿佛在睡梦里经历了另外一个人生，冷漠的亲生母亲，满怀算计的养母，各种阴谋诡计……”

    芷云应了一声儿，咽下一口香茗，心里到没把欧阳的话当回事儿，“那你就当欧阳是你的前世，胤禛是你的今生好了，以往咱们出任务的时候，也没少变身为另外的人，经历别人的人生，有什么好介意的。”

    法师的神魂凝练，意志坚定，无论欧阳被胤禛影响的有多深，他依旧是那个空间法师欧阳泉。

    欧阳也是一笑，摇摇头，往嘴里又灌了一瓶缓和剂，舒展了下身体，“康熙……阿玛他是个好父亲……”

    这句话一出，芷云挑眉，把茶杯搁在小几上，有了兴趣——对于号称‘千古一帝’的康熙的千秋功过，她了解不多，但对他冲龄践祚，开创‘康乾盛世’，多少也是敬佩的，可是，说他是个好父亲，芷云可不敢苟同。

    不说康熙动不动就打压责骂儿子，就说有一次八阿哥病重，康熙担心自己被过了病气，硬是让人把八阿哥从畅春园一路遣送回京，这哪里是一个好父亲能做出来的？都说天家无亲情，皇帝防备儿子可以理解，但是，那毕竟是儿子，不是仇人，儿子病重，你不担心也就罢了，又何必做得如此过分……

    欧阳到不知道芷云的想法，只是抬手擦去额头的汗水，淡淡道：“胤禛最深刻的记忆，就是他小时候得了痢疾，康熙当时正巡行塞外，接到胤禛病重的消息，居然赶回京城，一直陪着胤禛，不顾佟贵妃的劝阻，亲自照料他，等到他痊愈，这才重新启程……”

    欧阳泉本身就没有得到过任何一点儿父爱，不是他父亲不爱他，而是不能爱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没‘时间’去爱他。

    从小到大，他和大哥都是被当成战士来训练，对他们来说，父亲一年只能见区区数面，相处的时候，也充斥着训诫和考验，寻常人家的父亲和儿子到底是怎么样相处的，他一点儿都不清楚，就是父亲战死的时候，他忙着去狙击进入地球的邪魔，听到消息，也仅仅是答了一声‘知道了’，就顺理成章地挑起欧阳家家主的担子……也难怪感觉到康熙和胤禛之间复杂的父子关系，会有些感怀。

    芷云就没那么想法了，只是愣了愣，心道——不愧是当皇帝的，果然心思复杂得很，对幼小的孩子百般怜爱体贴，对于成年的儿子则戒备万分……关于康熙和他的儿子们的关系到底如何，那也只有当事人能够明白，芷云好奇一下也就罢了，用不着去刨根究底。

    “格格，严嬷嬷来了。”

    芷云挥手散开身前的水镜，一抬头，就见一个大约四十上下，一脸刻板的嬷嬷，撑着印花纸伞由远处缓缓而至，不一会儿，就到了门前。

    这个严嬷嬷是张如燕受了明德的嘱托，亲自去请来教导芷云规矩。随着选秀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明德看崔嬷嬷根本不肯容别人指摘自家格格半句不是，更别说让她劳累辛苦地学规矩了。

    明德这做大哥的，终究是沉不住气，一边儿要求如燕请了以严厉闻名的教导嬷嬷，另外也开始忙着为芷云准备起嫁妆来，他们这些满洲姑奶奶，都是从小时候就开始存嫁妆，芷云当然也不例外，那些家具，绫罗绸缎，珍贵药材几年前就准备得妥妥当当。

    现在，明德主要琢磨着给自家妹子买两个小庄子，让妹妹好歹有些活钱，还有古董玉器之类上得台面的东西要采买，再加上要准备时新的衣物。

    至于珠玉宝石，这些年明德不知道往家里弄了多少，每年的钱财大半都花在这上面，芷云自己也收集了很多，虽然从来不见自家妹子的首饰增加，但是，宝石这种东西明德已经不稀罕了。

    还有样式新颖的头面首饰——可以说整个京城再没别人比自家妹子设计打造得更好，根本用不着明德费心，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就能办妥。

    所以，嘴里说要准备嫁妆，其实明德最主要是想找个借口把崔嬷嬷从芷云身边儿调开，毕竟，准备嫁妆是天大的事儿，关系着芷云婚后会不会得夫家看重，崔嬷嬷肯定上心。

    抿了口茶水，芷云莞尔一笑，学规矩就学吧，怎么说也是大哥的好意，请了一身蓝色的对襟旗装，严肃古板的嬷嬷进门，干脆把跟着严嬷嬷学规矩当消遣，反正那些花盆底儿啊，怎么站，怎么坐，怎么吃饭，对她来说全无难处，别说穿着花盆底走路了，就是踩一根针走路，她也能走得稳稳当当，况且，芷云身上戴着康熙钦赐的金牌，那些特别磨人的规矩也用不着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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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修行

﻿“格格，该起身了，严嬷嬷正在外面候着。”

    “嗯。”芷云挣开柔软的天鹅绒棉被，伸了个懒腰，半撑起身子靠在枕头上。

    天还未大亮，床头的水晶灯自动散发出柔和的光晕，帘外雨潺潺，已经有早起的鸟儿在婉转鸣唱。

    这会儿天气热了，可芷云屋子里的清凉法阵昼夜运转，温度始终保持在二十四五度，凉爽宜人，晚上入睡的时候，到还需加一床棉被。

    就着七月递过来的陶瓷罐子刷牙漱口，又含了一颗养颜的药丸，温热的毛巾搭在脸上，芷云闭上眼，舒服得吐出口气，精神力自然而然地延伸出去，冲着欧阳咕哝了句：“早安！”

    四贝勒府的书房又宽又大，光线也很明亮，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毡子，墙上挂着几幅名人字画，当中一个大理石案，上边数十方砚台并香墨，笔筒里高高低低，笔海如林。

    欧阳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许是病了许多时候，他要处理的公务不少，一老一年轻的两位幕僚于他下手落座，三个人时不时低声耳语几句。

    “早安。”

    听着那飞扬的语调，芷云扑哧一声儿，乐了，她视线所及的欧阳，依旧是稍嫌冷硬的一张脸，面无表情，沉默又内敛，不过，他高昂的精神力，激荡到几乎活泼的魔力，闪烁着愉悦光芒的眸子，却多多少少反映出他颇为快活的情绪。

    “你现在的表情，可和咱们做奥希曼王国的那个任务的时候差不多。”芷云勾了勾唇角。

    “是吗？”欧阳也是一笑。

    当年在无限的时候，他们小队接了主神发布的任务，要去异世界的奥希曼王国拿他们的传国玉玺，因为那时候欧阳手下人才济济，有本事的高手儿成堆，所以本来想要干脆利落地闯进皇城，抓住国王，逼问他玉玺的下落，拿了玉玺，再顺便洗劫国库，却没想到，他们还没出手，就接到主神空间一队盟友的求援信息，说是那帮盟友快要团灭了。

    芷云他们所在的世界，虽然与无限很相似，但并不是完全相同，他们经历的任务世界，也不都是地球上的恐怖片之类，有各种各样的异世界，碰上那种知道剧情的恐怖片还算幸运的，大多数在去之前，除了主神的给的资料，他们一无所知，就是因为任务困难度高，所以，小队和小队之间经常会出现结盟的情况，只要任务没有冲突，那你帮我，我帮你，大家双赢，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主神可不会给你们的联盟提供任何帮助，这样的话，信誉就变得很重要，如果盟友出现危险，你不去救援，那下一次就很难再找到愿意和你们结盟的队伍，所以说，无可奈何，欧阳只好把手下的人全派去盟友的任务世界帮忙，至少要把人救回去，至于自家小队的这个任务，他干脆自己一个人做。

    只有欧阳，他纵使信心再足，也真不敢那么嚣张得明火打劫，既然武力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只好智取——

    那个奥希曼帝国的皇帝没什么大缺点，只有一样，好色，他的情人遍布整个大陆，而且，这家伙还是出了名儿的光吃不擦嘴儿，私生子女有明证的就有二百多个。

    欧阳就利用这个，给自己改了一张和奥希曼帝国皇帝很相像的脸，伪造了身份，混进他私生子的队伍里。

    别的私生子可能一辈子也就庸庸碌碌，最多也就靠着这个身份，骗吃骗喝，衣食无忧罢了。

    欧阳可不一样，任务时间是三年，他硬是只用了两年半，地位就从一个卑微的私生子变成了奥希曼帝国众望所归的储君，第三年时，奥希曼的国王退位，他顺理成章地继承王位，拿到玉玺，光明正大地抄了人家的大半个国库……

    这任务完成的顺风顺水，不伤一兵一卒，欧阳的魔力还飙升了一大截儿，主神评价更是高得离谱儿，得的积分是正常情况下的十倍，芷云到现在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欧阳回归主神空间之后，那副惬意的表情。

    欧阳泉他和芷云不一样，说白了，芷云就是个技术宅，她的主要兴趣在于研究，她想要取得成就，就得有一个安安静静的，可以让她随心所欲进行研究的环境。但是对欧阳来说，生活就是修行，他的衣食住行，他的喜怒哀乐每一个情绪变化，都有可能带来魔力的飙升，他们俩虽然全是法师，修行的目的相同，但手段各异。

    所以，躲在浮空城里做一个逍遥自在的炼金术师，这样的生活，哪怕过上十年八年，对芷云来说，也可以是享受，欧阳泉却不同，他喜欢高智商的战斗，享受与对手斗智斗勇，若非如此，他当年在地球上，又怎么能把一大堆桀骜不驯的异能者收拢在一起，又怎么能和身为最大对头的邪魔王——阿零斗得惺惺相惜，到了最后，邪魔王零还为了欧阳泉自我囚禁了，论智商，一百个芷云也比不上半个欧阳泉……

    “格格？”

    “嗯……起吧。”芷云懒懒地在两个丫头殷勤体贴的服侍下穿好衣裳——自家BOSS身上带着魔法这一强悍的外挂，恐怕能把他目前面对的，皇家的复杂局面当‘游戏’一般玩得轻松惬意且乐在其中。也好，以前无论在地球上，还是在无限世界，他都有责任有压力有生命危险要有一大堆的同伴队友要照顾，欧阳就是想玩也玩不痛快，现在自可以轻松上阵，去朝堂上杀个三进三出，玩一玩稳赢不输的‘游戏’，还能顺带着提升魔力……

    让自家的队长BOSS大人冲锋陷阵，为自个儿挡风遮雨，创造一个能让自己悠闲自在地玩炼金术的大好环境，芷云可半点儿不心虚，他没来也就算了，自己想办法追求自己要的生活，既然他来了，有麻烦，他去解决，有好处，拿来分享，芷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笑颜如花的美少女，心情大好。

    收拾妥当，高高兴兴地扶着七月的手，去继续聆听严嬷嬷的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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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洁癖

﻿屋子里布了阵法，引得活水入室，转动了风扇，泠泠瑟瑟，非丝非竹，天籁遥闻，芷云坐在软榻上，七月和十月在一边儿伺候她用饭。

    最近天气热，饮食清淡，芷云只捧了一碗冰糖银耳粥慢慢入口，咀嚼声儿，勺碗相击声儿是一点儿没有，她虽然不大在意这些吃饭的规矩，但入乡随俗，早就习惯成自然，就算严嬷嬷不在眼前，她的行动举止，也不会有半分粗俗。

    吃了饭，就着七月拿来的罐子漱口，严嬷嬷就开始给芷云讲那些高门大户的内宅事儿，这位嬷嬷是皇宫大内出身，后来又在王府里做过好几年，对京城大户人家内宅的规矩清楚得很，此时对着芷云细细讲来，对着什么人该说什么样儿的话儿，怎么和贵妇人打交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场面话儿要怎么说，才容易让人有好感……再比如，如果你去别人家做客，主人端起茶杯，你要知道人家是想送客了，如果人家做出一副很忙或者有些疲惫的模样，你就不能不知好歹地赖着不走……

    林林总总，琐碎繁复，严嬷嬷说了很多，别看她面上严肃，实际上性子不错，对于芷云这样聪明漂亮懂事儿，规矩一学就会，一会便精的满洲格格，心里喜欢的很，也就难免想着要多教她一些，毕竟教导出来的格格优秀，她也有面子。

    对此，芷云心里有数，别管用得着用不着，总是承她的情，所以，面上始终保持着一本正经，貌似听得认真，实际上听‘故事’听得也确实欢快，这些内宅的‘故事’，可比听戏听曲儿有趣儿得多。

    一直讲了有一个多时辰，七月才扶了口干舌燥的严嬷嬷去喝茶用点心。

    芷云挪动了些身子，懒洋洋地歪倒，让十月取来冰碗，嚼了几口水果刨冰。

    崔嬷嬷立马就走进来，一脸心疼地用手指沾了药油，小心翼翼地给芷云按头，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嘟囔着自家格格受苦了，那严嬷嬷实在太罗嗦，不过，好在她似乎对这位严嬷嬷挺佩服，也知道有些事儿芷云应该了解，到底没有说‘自家格格够好了，用不着学这些’之类的话。

    不一会儿，七月领着侍剑、侍书两个小丫鬟，高高兴兴，脚下生风，还没进屋，清脆的声音当先传入——“格格快看，这是大爷送来给格格解闷儿的小狗儿……”

    芷云闻声一低头儿，笑了，两只憨态可掬的小狗儿随着七月她们进了门，东闻闻，西嗅嗅，拖着小短腿儿，四处撒欢儿，一点儿不怕生。

    七月，十月外加侍书，侍剑四个丫头都眼睛发亮，显然也是喜欢得很。芷云微微一笑，“大哥怎么想起让我养狗来了？”

    “回格格，听说四贝勒府里猫狗房养的狗有些多了，四贝勒嫌乱，就吩咐把一批出生不久的小狗儿送出去，咱们大爷看着喜欢，便从猫狗房管事那儿买了两只回家。”

    原来是欧阳，也对，那家伙对猫啊狗啊之类的毛过敏，偏偏又特别喜欢那些小动物，队里的同伴们都知道。

    医生那家伙还时不时地弄一只小松鼠，小白兔儿之类的玩意儿回去逗弄他，看着他既想抱又不敢接近的样子哈哈大笑，这也是医生知道的唯一能整治自家队长的法子了。

    这一回，欧阳看着家里养的一大堆狗，心里肯定纠结得很……芷云摇头失笑，细看这两只，自家大哥眼光不错，雄狮犬聪明又机灵，还是狩猎的好手儿，如果驯养成魔宠，虽然和自家的阳阳没法比，但看家护院还是足够的。

    一抬头，见连一向沉稳的十月都一脸期待，眼里冒出一圈儿小星星，芷云勾了勾唇角儿，“行了，养着吧，只是别让近嫂子的身。”

    张如燕怀孕，这些猫猫狗狗的东西，还是别在她眼前晃悠的好，要是肚子里的小宝宝出了问题，那可了不得。

    听了自家格格的话，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立即眉开眼笑，欢快地应了声儿。

    严嬷嬷这一去，就没再过来教导什么，一是芷云学习规矩又快又好，时间充裕得很，慢慢来不要紧，实在用不着着急。二来天气热了，严嬷嬷年纪不小，劳累了这么久，人也疲惫，又被小丫鬟们灌了不少美味的茶水点心，肚子里吃饱，难免更乏力。

    芷云便有了半日的空闲，干脆回了自家半位面的炼金实验室，开始鼓捣那些瓶瓶罐罐的魔药。

    花了小半个时辰，配制出一批消毒养颜的药水，不觉想起自家BOSS来，那位可不会炼制魔药，于是，芷云随手施放了个水镜，明晃晃地映照出四贝勒的大书房。

    “哟，红袖添香啊，BOSS，你过得可挺滋润。”

    眼瞅着一片儿粉红的衣角儿消失在书房门外，芷云一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一本正经读书的欧阳：“四贝勒府的美人很多吧？咱们队长大人是不是享受得很？”

    欧阳目光清明地一抬眸，大大方方冲芷云点头：“还成，歪瓜裂枣不多，而且都是聪明的，还算听话懂规矩，不难应付。”

    芷云一下子笑了，忍不住摇了摇头，和队里其他男人不一样，自家队长一向自律的很，甚至可以说是有洁癖的，尤其是在女色上面。

    他对漂亮的女人有的时候也会欣赏两眼，但也仅止于两眼，哪怕是面对生死难料的状况，也从来不会为了放松而去胡搞，队里连年纪最小的小正太都有一两个女伴儿存在，只有他，一向洁身自好到让同伴们怀疑他根本就是有问题。

    “对付那些女人，花了不少心思吧。”

    芷云感慨地叹了口气，面上隐约露出点儿同情，还是她这具身体的出身比较好，家里人口简单，没那么多麻烦事儿。

    欧阳到不以为意，他可不是普通人，是个法师，不可能装普通人装久了，就忘了自己的身份，要是连自家宅院里的事儿都处理不好，他就应该被自家老爹塞回娘肚子里回炉重造了。

    那些个女人，还有近身伺候的奴才们，随便施加点儿精神暗示，再签上一份儿魔法契约，保证她们乖巧听话，内院里发生的事儿，自己有没有进内宅，和女人亲近不亲近，只要是自己不想外传，保证一丝风声儿传不出去，外人听到的，永远是自己愿意让人听的，包括皇宫里的贵人们也一样。

    “对了，有点儿好东西给你。”欧阳一拍额头，从手上的一枚玉扳指里拿出一串用红绳子系好的‘松子’，一甩手，扔到书桌儿的传送阵上，然后，那一串儿‘松子’就落到芷云手里了。

    红绳上一共串着十二枚戒指，松子雕成的，上面的花样儿算不上精巧，却很大气。

    “咦，你送我戒指，是想求婚？就算求婚，一枚足够了，何必这么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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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半日闲

﻿欧阳那双极漂亮的眼睛一眯，露出一丝温润的狡黠来——“老规矩，两打聚魔卷轴，两打魔导器，十五章空白魔法契约。”

    芷云无语地一捂额头，果然是老规矩，以前在主神空间，只要不是紧急情况，同伴们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些炼金产品，大多都会送上些小玩意儿来换，有时候是道具，吃食，有时候是炼金材料儿，芷云到不计较价值什么的，反正就是伙伴们一块儿逗趣儿罢了。

    看了一脸悠然的队长一眼，芷云挑了挑眉，“……下个月给你。”

    这里可不是无限，在主神空间，她身边助手一大堆，弄个魔法卷轴，打造个魔导器，都用不着自个儿动手，速度自然快得很，可现在能和以前比吗？她如今孤身一人，没有三头六臂，更不会分身术，连个得用的助手都没有，想要好东西，只能耐心等了。

    把欧阳送的戒指，取下一个雕琢了玉兔的戴在手上，这才发现竟然是空间戒指，而且足足有两百立方，这么看来，欧阳送的礼，到比要的东西珍贵不少。

    不过，在欧阳这位空间系的法师手里，别人看来无用的石头，木料，布片儿，纸屑，随手可得的便宜东西都能运用自如，像自己这个炼金师，别的不说，在空间道具的制作上，可和人家没法子比，她要想制作个空间道具，就得选用极为昂贵又难得的珍惜材料，耗费更多的魔力，刻画极为复杂的法阵，做出来的空间还不一定能比得上别人的大……

    “以后空间道具是你的活儿。”

    轻轻松松扔下句话，芷云伸了个懒腰，把红绳拴着的戒指收好。

    欧阳笑了笑，答应了一声儿，合上手里的书，忽然就想跟芷云说说闲话，他新近得了胤禛这具身体的记忆，虽然心志坚定，到底还是有些影响，寻芷云说说，疏导疏导心里隐约的一点儿别扭，对自己也是大有好处。

    “佟贵妃对胤禛只是面子上的情谊，人家一心一意地想要个自个儿的儿子，德妃也被撺掇的和胤禛有些误会，他小的时候，日子不大好受呢。”

    “当年德妃生六阿哥胤祚的时候，佟贵妃故意使坏撺掇胤禛去和德妃吵了一架，当时，德妃对他这个长子虽然面上冷淡，心里其实还是极为重视疼爱，结果被胤禛一通难听话，气得差点儿昏死过去，心气郁结于胸，吃的喝的又不大对付，怀胎八月的时候就小产了，生下来的六阿哥又瘦又小，先天不足。”

    “德妃那时候还年轻，对养在自己身边儿，又被皇帝起了这么一个名字的六阿哥自然疼爱有加，一心一意地照顾起小阿哥来，对胤禛就更不上心，当时胤禛年纪小，还不懂事，一张白纸一般，当然就随着佟贵妃在他心里涂涂抹抹，一直对德妃很有心结，还被挑唆得看六阿哥不顺眼，等到他长大了，知道不对，和德妃却已经变得极为生疏，彼此心结再难解开，哎，亲生的母子俩，居然再没有什么话儿好说……”

    芷云安安静静地听欧阳絮叨，只是听，并不多说话，欧阳也只是想找个听众而已。

    说了半个时辰，欧阳才止了话题，说了几句闲话，芷云又把他喜欢看的书，天文历史类的，各种精深的厚黑学，心理学，经济文化，也有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还有一些新派武侠小说，用传送阵传过去给他闲暇的时候学习并解闷儿，然后就随手就把水镜给散了，欧阳也忙得很，能抽出时间闲聊几句，就算不错。

    芷云虽然接了欧阳分派的活计，一时却有些犯了懒，不想把一整个下午的空闲消耗在实验室里，炼金不但是她的追求，也是她的兴趣，高兴了三五天不吃不睡，昼夜不停地研究忙碌，也甘之如饴，没兴趣的时候，芷云到也不会委屈自己，反正又没人在后面追着赶着，何必着急呢，太急了，反而会使得心绪烦躁，对修行总没有好处。

    今天难得想清净清净，干脆交代一声儿，撇开丫鬟嬷嬷，独自去了花园儿。

    走过鹅卵石的小径，漫步到莲花池旁边，见里面的锦鲤已经长得膘肥体壮，时不时地探出头来，芷云有点儿想喝鱼汤了，便折了根竹竿，又用银针做成钩子，沾了些许香精为食饵，寻了个阴凉僻静的地方，坐在大青石上开始垂钓。

    往耳朵里塞上一个隐形的耳塞儿，一边儿听音乐，一边儿悠哉游哉地钓鱼玩，听得也不是什么古典名曲，在这个古代，慢悠悠的古曲天天能听，张如燕就是琴棋书画俱佳的才女，弹了一手的好琴，平日里也极喜欢随意弹几首雅曲，彰显彰显才女的风范，所以，芷云到听得有些腻，此时入耳的全是热热闹闹的曲子，什么电视剧的主题曲，贝多芬的钢琴曲，还有一首从无限空间得来的‘百鬼夜行’，阴森森的鬼曲在暑天儿听来，到是有几分祛暑的清凉效用。

    钓了小半个时辰的鱼，七月、十月就带着侍书、侍剑两个丫头走了过来，两只小小的憨态可掬的雄狮犬也在后面追着跑，芷云知道这些小丫头怕是奉了崔嬷嬷的命，也知道严嬷嬷肯定不许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太长，所以，也不以为意，她们要陪着就陪着吧，反正小丫头们都出落得跟鲜花儿似的，光看看就养眼。

    七月提着食盒，十月拿着檀香味儿的扇子，凑过来给自家格格打扇，侍书提了一个水桶，把芷云拘在石洞里的锦鲤捞出，侍剑笑眯眯地凑过来给芷云捏肩膀。

    不一会儿，又钓起一条巴掌大的锦鲤，芷云掂了掂分量，见还小，就把它扔了回去，阳阳忽然窜了出来，不知道从哪里沾了一身树叶杂草，一出来，这家伙就冲着两只小雄狮犬扑了过去，看来还以为这两只小东西是它的食物呢。

    七月和十月吓了一跳，那两只小雄狮也一时间不敢动弹，还是芷云手明眼快，一把揪住尾巴拎了回来，笑点着阳阳的脑袋轻叱：“这么瘦的小东西你也想吃？不怕塞了牙！”

    七月和十月到是看着自家格格的爱宠有些惊奇，没想到这猫不怕狗，到是狗有些怕猫，要知道，两只雄狮犬虽然年纪小，可已经长了牙，根本不是好相与的，平日里和家里的护卫们也能斗上一斗，寻常一半个会工夫的侍卫，可比不上它们厉害——果然是格格喜欢的宠物，就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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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封爵

﻿今年刚至冬日，天就降了雪。是好兆头，瑞雪兆丰年。

    大雪纷纷扬扬，遮天盖地地下个不停。风搅雪花，扑面而来，打得人脸上生疼，瓜尔佳府邸的下人们，却是个个喜气洋洋，整个府里热气蒸腾，似乎丝毫感觉不到隆冬的寒气。

    芷云懒洋洋地睁开眼，一侧目，就看见自家嫂子正坐在旁边儿的软榻上，手里正绣荷包，这几日调养得好，张如燕丰满了许多，脸色红润健康，也许是有了孩子，心性比往常更柔软，一双眼睛，竟仿佛柔得能滴出水儿来，眉宇间也带着一股子母性的味道。

    暖阁那边热闹得厉害，哪怕她在西厢的门上又加了两个静音阵，还是隐隐约约能听到些微的响动儿。芷云笑了笑，半坐起身。

    这三个月的工夫眨眼而过，但瓜尔佳府与以往又有了不同，明德封爵，虽然只是一等男，但是，这可是正二品，明德被这大馅饼吓了好大一跳，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样的年纪，居然攀升得如此迅速，果然是皇帝一句话，就能让草根变骄子……无论如何，他们这一支，从此也能算得上勋贵人家。

    三个月前，裕亲王家的五阿哥那边终于有了消息，这本是自己计划好的，芷云心里有数，该做的准备也已经准备好——义肢制造，对芷云来说，并不多么复杂，她弄出一张设计图，又做出一个最为简单的制作义肢的机器，虽然在这个古代，不可弄出自动化智能化，但人的智慧永远不可小觑，这样的机器，已经能用，反正制作出来的东西就算粗糙些，也不会用在自个儿身上。

    当然，要是那些显贵人家不想用这种大路货，肯定会登门找芷云给打造精品，芷云一开始也挺怕麻烦，后来又一想，整个京城显贵人家除了裕亲王府不听话的五阿哥从军致残之外，近些年来，还没听说有别人家的有这么倒霉，那些真正显贵的八旗子弟，就算上了战场，大多是去捞功劳，混资历，不可能遇见什么危险，真正危险的反而是那些普通士兵，那些普通人家儿的，能找上门路让自己动手帮忙吗？所以说，有这么个机器拿出去，差不多能解决后续麻烦了。

    五阿哥带着那只忠犬阿福登门，芷云便让明德出去按照芷云写的剧本出去演了一遍，不过是从一异人处得了这么个接骨续肢的法子，先在裕亲王属下里一个残了右臂的士卒身上试验过，又给保绥装上一个芷云亲自制造调试，第一流的义肢，保绥用的这个是精品，他又是习武的，身子骨儿好得很，不过是经过了三个月，并不算很规范的复健，就已经能勉力站起身行走……之后，很顺理成章的，明德又把机器连带着设计图纸，献给了康熙。

    康熙到对明德竟然能做出这般事来并不惊讶，反正芷云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算再是神奇，跟天上神仙联系在一块儿，也就算不上什么神奇。

    一想到那些在沙场上拼杀多年，落得残疾的士兵，从此又有了上战场的机会，这些经历过战争，还能活下来的老兵，可比新兵的战斗力要强得多，康熙自然是大喜过望，言称此乃祥瑞，对明德的知情识趣也非常满意，不但赏了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还封了爵位。

    这对瓜尔佳府，对明德来说，都是好事，喜事，只不过，这来来往往庆贺的人，也未免太多了些，明明自家低调的很，根本没有大张旗鼓，但——钮钴禄府的老太太亲自上门帮着自己的外孙操持，瓜尔佳宗族长辈也上了门，来道贺的还有许多军中将领，哪个也不好得罪，明德只能苦笑连连地前去应酬。

    那些个内宅贵妇们接连上门折腾了好几日，芷云一开始还笑脸相迎地应付，后来烦了，明德就让自家媳妇借口身子不爽，芷云也说要照顾嫂子，躲进了西厢，闭门不出。

    不用再去应付那些个麻烦的贵妇人，所以，芷云这一觉，睡得很是舒服，几日辛苦，一扫而光。

    侍剑和侍书正在桌旁抹骨牌解闷儿，一见自家格格醒了，便急忙打来温水给她净面，芷云伸着手让两个丫头给拾掇妥当，觉得屋子里有些气闷，随手半开了窗子，窗外的雪花只在窗棱上一扫，便自动自发地飘走了，寒意半点儿不曾侵进屋里。

    七月正立在窗口儿，拿着一只剥净了的鸡在喂海东青。那海东青闭着眼瞧也不瞧，撑着翅膀躲闪着食物，一口也不吃，芷云看得笑了，立起身走过去，从丫头手里接过那鸡，结果她一伸手儿，那海东青立马乖乖地听话，一口又一口，没一会儿就吞食干净。

    七月气得直翻白眼儿，伸出手点着那海东青怒道：“你这短毛畜生，就知道巴结格格，也不想想是谁把你救回来的，要不是我心善，你早就投胎转世了，下辈子肯定还是畜生……”

    前些日子大雪封城，七月和十月去郊外替芷云办事，正好遇见这只被冻晕在雪地里海东青，于是就救了回来，也是这海东青的运气，它当时受了伤，又冻得厉害，要不是落在芷云手里，一准儿活不下去。

    结果，让芷云几剂魔药灌入，没两天就变得精神抖擞，只是，这鹰也是个傲气的，除了芷云之外，对其他人一概不搭理，对七月和十月还算是不算的，至少不下嘴，不攻击，要是其他人过来逗弄它，早就一爪子下去让人破了相。

    主仆几个逗了会儿鹰，就见明德急匆匆从前院走过来。

    他身上积了一层雪花，脸色到是红润的很，并不见冷，十月替自家大爷扫干净雪，又给他揣了个暖炉，明德等到身上有了热气，才笑着凑到芷云和如燕身边儿：“郭罗玛玛听说如燕病了，觉得家里太闹，又没有长辈照料，如燕养不好身子，她实在很担心，就想接妹妹和如燕去钮钴禄府住几日……是舅舅亲自来接的……”

    芷云一挑眉，心下好笑，自家这位外祖母不知道又要耍什么花样儿——前几日，明德刚刚封爵，那位老人家说自家外孙没人伺候，硬是送来两个丫头，弄得明德哭笑不得，本来说随便搁在针线房或者厨房就罢了，要给老太太面子，可芷云却不想纵容，你一个外祖母，又不是祖母，给外孙房里添哪门子人啊。

    为了杜绝以后的麻烦，芷云就让七月和十月亲自又把人送了回去，只说家里人手足够，可不敢要老太太身边儿的得意人。

    本来以为，见识了七月和十月的样貌，那老太太应该不会再好意思送什么丫头过来，毕竟，她手下的人长得再好，能和七月、十月比吗？

    可是今天，这位老太太派人要接芷云和如燕去小住，想必心里还是有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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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默契

﻿“……过几天吧，我记得老太太的六十大寿近了，到时候我带妹妹去给老太太贺寿……至于现在，如燕的身子重，妹妹也忙着学规矩，就……”

    见自家的妹妹和媳妇没有开口应答，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也都不大好看，明德急忙讪讪笑道。

    芷云一挑眉，心里明白，无论自己怎么看不上钮钴禄家，但那老太太和舅舅凌柱，对明德着实不错，如今凌柱亲自来接，若是一口否定，坚决不去，未免太不给舅舅面子，可真要像那位老太太说的，去住上几天，自己可不乐意。

    但是，只借着贺寿去打个晃儿，露露脸，到无所谓，反正往常逢年过节都要去应卯的。要是自家一发达，立即就远了亲戚，说出去可不大好看，若是碰上个碎嘴的瞎胡说，传出些许流言，多少有损明德的名声。

    于是，芷云就点点头，打发哥哥去跟凌柱解释，这会儿到晌午了，张如燕有些犯困，歪在榻上歇着，她身边儿的映雪、如梅凑过来一个给她捶腿，一个给她按头，这两个丫头和七月十月学了几手儿，如今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不过片刻，如燕就舒服得迷糊了过去。

    芷云见如燕睡得香甜，替她关好门窗，一伸胳膊，让那只一直立在窗棱上的海东青飞落在自己的手臂上，带着七月和十月，转身走到隔壁。

    这间房子本来是做实验室用，但后来芷云打开了半位面，这里就变成了书房和休闲屋的混合体，除了靠在四壁上的红木书架和书桌之外，还有几个错落有致的琉璃的茶几、酒柜，布艺沙发式样的圆形转椅，用一种叫‘铁藤蔓’魔法植物吊起来的‘秋千’式长竹椅。

    对于这地方，芷云其实没怎么用心，不过随意简单地拾掇了一番，可在古代来说，就是颇具新意，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就喜欢得厉害，平日要是不在芷云跟前伺候，大多就是跑到此处，坐在转椅或者秋千上玩耍。

    一进门，用不着芷云吩咐，七月斟茶，十月很熟练地从门口儿的吊篮儿里拣出一块儿火红色的米粒大小的宝石，塞进墙角一貔貅的嘴里，那貔貅一开嘴，吐出一道光亮击打在地板上，丫头们登时觉得脚下有了热气。

    芷云悠悠然窝在沙发里，看得一笑，想了想，也不避着自家的丫头，径自施了一个水镜，反正七月和十月一直是贴身伺候的人，自己又决定收了她们做学徒，这些大约隐藏不了多长时间，她们早晚要接触……

    当水镜中浮现出四贝勒府后花园的景色时，哪怕早被芷云训练得镇静无比的十月，也忍不住捂住嘴唇惊呼了一声。七月更是目瞪口呆，状若木头人。

    欧阳坐在八角亭内，他披着雪白的披风，也许是稍稍饮了几杯酒水，脸颊有些泛红，让他那张偏于冷酷的脸，到显得比往常可亲一点儿。

    他酒量一向不好，比芷云还差得多，却又十分喜欢饮酒，无论红酒白酒果酒，都很爱喝，好在自制力足够，每一次饮，只是微醺就好，甚少喝醉。

    石桌儿上摆放了一个大大的青花瓷托盘儿，盘里放着牛羊肉片儿、猪肉片儿、鲜嫩的鱼肉，薄薄的鱼鳞鱼皮、一只整鸡、还有一堆小碟子，里面装了不少调味料儿。

    木炭的火锅儿正冒着白烟，虽然闻不见香味儿，但是里面乳白色的汤，不见油光儿，却晶莹透明，只是看，就让人胃口大动了。

    “来一碗儿？”

    芷云连连点头，手一翻，茶几上落下一个白银为底座儿制成的传送阵。

    欧阳拿出薄如蝉翼的白色瓷碗盛了汤，搁在一个黑漆的食盒里，一眨眼的工夫，那食盒就出现在芷云身边的茶几上。

    香醇味美的浓汤入口，一口吞下半碗，芷云才吐出口气，笑道：“你现在闲着？不如到我的小窝儿去帮帮忙，如今浮空城的基本法阵弄得差不多，就差法师塔和学徒们住宅区的布置，肯定有用得着你这个空间法师的时候，我打算应选之前把它搞定……”

    “对了，你还得选秀呢……”欧阳一愣，这才想起还有这码事儿，也怪不了他，他要忙的事情多得很，又怎么会关心选秀这类‘小事’——“关于选秀，有什么章程没有？”

    芷云翻了个白眼儿，选秀对于她来说好歹是件大事儿，欧阳能不想，自己怎么可能没有考虑清楚，随手扔了一块儿记忆晶石过去。

    欧阳接住一看——很熟悉的地方，乾清宫的暖阁，大约前日才去过一次，自家那位便宜的阿玛正和一个须发皆白，仙风道骨的‘老神仙’说话……

    从头到尾把谈话听了一遍——皇四子胤禛有些仙根，与他的爱徒命格相配，该有一世情缘……欧阳想了想，应该没什么差错，神仙的样子扮得挺像的。

    不过，康熙也不愧是从八岁就登上帝位，步履维艰走到现在的皇帝，和他想象中的神仙坐在一起聊天儿，也依旧心神平和稳定，那一身皇帝的威风，显露无疑……

    而且，在布置了十二块儿暗示宝石的情况下，这人的多疑性情居然还是没有完全消去，看看他都问的什么，他居然光明正大地问那老神仙——他的儿子里面，可有下一任紫微星君？幸好老神仙给了否定的答案——‘紫微星君是几百年也不见落地一回，哪会如此轻易遇上？’，要不然，康熙还不知道会怎么折腾他那一群儿子呢！

    虽然对芷云的设计还算满意，不过，欧阳还是假假的虚抹了一下额头，取笑道：“阿音还是这么会忽悠人……”

    “别叫我阿音，以后叫芷云。”芷云皱皱眉，反驳了句，“也不看看我消耗了多少暗示晶石？这可都是上品的……”

    欧阳和芷云又说了两句闲话，约定晚上半位面见面，这才消散了水镜——

    从两个人相遇到现在，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半句有关未来生活的话，但是，这些根本用不着言语，双方心里都有数。

    无论以前如何，以后，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前面的路，两个人肯定要一块儿走，这样的时代，他们俩想更亲密的相处，想拥有更自由更方面一些的生活，想要彼此共勉，一起攀登魔法的巅峰，变成一家人，由伙伴成为夫妻，是最好的方法——至于爱情，也许现在没有，但是欧阳并不介意和自己亲密的伙伴去培养更深刻的感情，芷云也同样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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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畅游

﻿夜晚，月正当空，星罗满布，瓜尔佳府邸的灯火已经灭了，主子们睡了，值夜的下人们也开始打盹儿，欧阳携着芷云，悄无声息地乘坐飞屋升空，一瞬间就消失在夜色里。

    高速地飞跃空间，带来一阵阵晕眩，眼前是一片片朦胧的迷雾，五彩斑斓。

    芷云一双漂亮的凤眼儿微微眯起，面上神情不变，只是左手却不由自主地掐碎了在藤椅的扶手上开得正旺的水仙花。

    欧阳泉到是很惬意，一件儿玄狐的长袍披在身上，脚上是一双牛皮子千层底儿的黑布鞋，嘴角勾着，轻轻啜饮美酒。旁边桌子上固定的食盒里盛放的烧卖，是京城老字号张记的，八珍黑米粥则是宫里御厨熬了一夜的好东西。

    他捻起一颗烧卖，填芷云嘴里，才笑道：“皱着脸做什么，浮空城不光是咱们住的地方，也代表了你那位神仙师傅的脸面，别忘了，按照你的说法，那是你师傅给的陪嫁，天上之物，当然要布置得精美绝伦，才配得起天宫出品的名号，不去收集一些无主的珍奇异宝，咱们上哪儿去找装饰浮空城的材料去？难不成从你的收藏里出？还是用我贝勒府的库存？再说，出来游玩一番，多好多美妙的事儿……”

    芷云哭笑不得，她哪里是为了被‘劫持’出门儿，或者搜集宝物布置浮空城生气？明明是队长BOSS硬把自己精心制作的旅游法宝——飞屋，变成了一个竞速的交通工具，她才气不打一处来的——果然，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天生就不同，芷云哪怕出游，也是以舒适为第一要求，可是欧阳这家伙，明明看起来是个温润儒雅的公子哥儿，偏偏喜欢极速飙车的刺激感……他喜欢也就罢了，何必拖自个儿下水……

    也许是猜到芷云的想法，欧阳笑了笑，“……如果赛车的时候，副驾驶座上是个美女，那他取得第一的可能性一准儿上升八成……”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有一瞬——飞屋的行进速度渐渐缓慢下来。

    “起来。”欧阳伸手拉着芷云站起身，打了个响指，飞屋一瞬间改变了形态，变成了一艘油轮，他又轻轻敲击了一下墙壁，游轮轻轻巧巧地落下，忽然亮起了柔和而明亮的光芒。

    芷云随手推开琉璃窗，一阵海腥味儿随着夜风扑面而来……已至寒冬，冷风萧索，天上月光幽暗。窗外一碧万顷的大海，却在游轮本身散发的荧光照耀下变幻出不同的，深深浅浅的蓝色。

    看着围绕游轮，随着浪花翻腾的海鱼，忽然间郁闷全消，心情大好，芷云吐出口气，一翻手，从半位面拿出一颗避水珠戴在脖子上，然后在欧阳目瞪口呆地注视下，一个飞跃，落进了大海。

    欧阳愣了愣，随即摇摇头，端着酒杯倚靠在扶栏上，望着在大海中迎着浪花忽上忽下，早就失去了淑女的仪态的芷云，大声问道：“好不好玩儿？喜不喜欢？”

    “……到这里六年多了，再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候……BOSS，我们周游世界成不成？如果你答应的话，对你把我的飞屋弄成这副样子，我就不计较了。”

    成，为什么不成。

    此后一连半月，每天夜晚降临，两个人就乘坐着飞屋到世界各地旅游，沙漠，雪山，深渊大海，原始森林，所有人迹罕至，风景优美的地方，他们走了一个遍，芷云拿着画笔，临摹下来的草稿足足用了八十多张稿纸——芷云的画技不错，但除了画魔法阵之外，甚少动笔，但这一次，却忽然有了作画的冲动。

    芷云只负责观赏风景，至于登山、下海、掘地、砍树，这些搜集珍奇异宝，各种珍贵原材料的活计，全都是欧阳一个人做了，没办法，谁让他是男人呢，力气活儿，总不能要女人去做。好在欧阳是空间法师，做这些到轻而易举的很。

    经过这么一次酣畅淋漓的远行，芷云心满意足之余，却多少也有些疲惫，所以，回来之后，有关浮空城的设计，就全扔给欧阳了。

    傍晚，她懒洋洋地窝在自家小窝儿的席梦思大床上，昏昏欲睡，这半个月的夜晚行动，虽然痛快，却让精神力极高的法师也有些疲倦，最近总是犯困。

    欧阳则手里拿着一只金笔，坐在书桌前对着设计图纸，皱着苦思，“教学楼，住宅区，商业区，娱乐区……芷云啊，你要设计这些做什么，按我说，只有有一个你的法师塔，再加一个居住的地方就好了……”

    盯了芷云写的有关浮空城的初步设想半天，欧阳忽然睁大了眼，“丫头，你不会是想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城市吧？”

    芷云抱着被子坐起来，笑道：“虽然不对，但猜测的方向没错，我没想建城市，我就是想培养一批人手来给我当学徒，像你只是法师，自己修行也没问题，可我的主职业是炼金师，只有一个人，能做的事情太少了，炼金术的研究，一个人怎么行呢，我需要大批的助手帮忙，这个世界可弄不到多少完整的灵魂，做不成有智慧的构装体助手，如果没有人，浮空城空空荡荡的，没人打理，也没有操作，就算建起来，也只能算是一座死城……”

    “BOSS啊，这一点儿，我可指望你了，咱也不贪心，你只要能给我弄五千个资质好的助手，平日里协助我做研究，还能在浮空城上给我解闷儿，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当然，这些助手最好年纪在十三到十八岁之间，太小的培养起来不方便，年纪大了，思想僵化，不容易接受新的学问……”

    欧阳瞠目结舌了半天，忽然觉得脑袋隐约作痛。

    “别这样啊，其实不难，现在是封建社会，又不是现代，弄几个人有什么难的，你要运作的好，说不定还能让人家哭着喊着想卖身给我呢，又不是一开始就让你弄那么多，一开始多了，我也教导不过来，先弄上三五十个试试看。”

    欧阳叹了口气，仔细想了想，芷云还真没说错，如果她开口说要传授‘仙术’，康熙肯定乐意，只要给出的‘诱饵’有足够的吸引力，也不难吸引别人上门，说不定这些名额还有抢着要呢……

    又在书桌旁戳了一会儿，欧阳按着额头回家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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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弄璋之喜

﻿芷云的各项规矩，终于让严嬷嬷再也挑不出半丝差错。

    前脚儿，明德奉上一份儿极为丰厚的大礼，把心满意足的严嬷嬷送出家门，后脚儿，崔嬷嬷就硬是拉着芷云去库房里看已经堆积得满满腾腾的嫁妆。

    大雪初停，崔嬷嬷扶着芷云的手臂，踩在洒扫的粗使丫头们刚刚清理出的鹅卵石小径上，园子里梅花盛放，空气里弥漫着梅花的清香，景色很美，但芷云却不大喜欢，这些被修剪的千篇一律的梅树没有半点儿灵气。

    看来自家的花园利用率实在不高，以后多划出几个地方来，让这些植物们放开长好了，不但生机蓬勃，自己看得高兴，还能拿来入药，总比这些除了好看，再无一点儿价值的好得多。

    崔嬷嬷却没注意到自家格格的心不在焉，径自絮絮地唠叨：“格格啊，咱们满族的贵女出嫁，男家一向只提供住房，房内的一切生活用品都由女方置办的，要是家具弄不好，或者嫁妆不够丰厚，将来你嫁了人，在婆家不但住得不舒服，也没有脸面，可不能轻忽……大爷从南面采买了一批木料，可是最近漕运不畅，给耽误了，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这些婚嫁之事，若让别的闺阁少女听了，怕要羞愤难当，可芷云却丝毫不在意，有一声儿没一声儿地应和着。

    随着崔嬷嬷在库房里，对着那些一箱箱绫罗绸缎，各样儿皮货，珠宝玉器古董点看了半天，芷云也没看出什么花样儿来，这里面也并没有满族的嫁妆中必不可少的家具，只有一部分木料堆积在角落里，数量并不大，不过，都是好料子，有黄杨木，樟木，杉木，也有名贵的红木、黄花梨……最近京里备嫁的格格很多，好木料极为稀少昂贵，弄到这些，想必明德也费了不少心思。

    要知道满族人家，尤其是贵族，在所有嫁妆里，家具是最最要紧的，它们形状大，在抬送时比较显眼，最是能体现出女儿的尊贵，所以人们看女方的嫁妆，首先就要看家具的质地做工，芷云想了想，记得前些日子四处旅游的时候，欧阳没少往自家魔法植物园里移栽树木……

    一只耳朵听崔嬷嬷絮叨，精神探进自家的半位面里，果然，除了魔法植物园里移栽的一大堆树苗，仓库里也堆了好些，百年以上紫檀绿檀黑檀，各种各样名贵的木料，根本数不清楚，浮空城其实用不了太多，那上面的房子，已经决定要用从精灵族拿来的树屋种子做，家具也是有灵性的魔法植物打造，这些一般没有经过魔法浸染的，反而只是边角料而已，拿出几十上百棵做嫁妆里的家具充样子，没什么问题。

    芷云又扫了几眼，看了看这半月环球旅行的收获——储物柜里堆积的全是一看就是上品的东珠，珍珠、五颜六色的珊瑚，翡翠，彩色宝石，祖母绿，帝王玉，钻石……其它的各地特产，像什么香料啊，药材啊，金属矿产啊，兽骨，兽皮……其中有一些，连芷云这样见多识广的炼金师都不大认识，如此众多的宝贝若能光明正大地拿出去，说一句富可敌国，芷云也担当得起了。

    这些得来容易，干脆添一些到嫁妆里，也省得明德挠头，芷云抿了抿嘴儿，掐着下巴算计，四贝勒府的新房虽然自己不会常住，但一年里怎么也要住几个月的，还是要收拾妥当些才好——

    干脆再多劳烦一下自家BOSS，让他从图书馆找出一些家装的书籍，亲自操刀设计房子，就算不能完全按照现代的样板家具弄，也要差不多，尤其是浴室卫生间之类，反正不光自己方便，欧阳才是要在那里长久生活的人，他不费心，谁去费心？

    于是，正惬意地一边儿喝茶，一边儿审阅文书的欧阳，只好伸手抓住一张从天而降的信笺，仔细看了看上面端端正正的字，眨眨眼，咕哝了句：“真不会享福，古代的家具多精美，以前在现代，想要一套还不知道得花多少钱。”

    “所以才要你在古典的基础上融入现代化的舒适方便……像什么拔步床，衣柜，梳妆台，还有各色小摆件儿，我都要古色古香的，一要精美，二要舒适。亲爱的BOSS，你只要负责设计图纸，还有找一些好木匠就成了。”

    欧阳挑了挑眉，也不多说什么，反正也要设计浮空城，把这些顺手做了，不算难事儿。

    看完了嫁妆，芷云随着崔嬷嬷刚回到卧房门前，还没推门，就听见七月和十月急匆匆的脚步声——“格格，格格，大奶奶要生了……”

    芷云一怔，猛地一转身，算了算，大嫂果然到了预产期。

    跟在张如燕身边伺候的嬷嬷都是有经验的，稳婆也早就找好了，所以，芷云顺手拿了一瓶催产魔药，一瓶保命的补充生命力的药丸赶过去的时候，张如燕已经进了产房，外面的丫鬟仆妇嬷嬷根本不用吩咐，就有条不紊地开始准备。

    一盆盆热水端进去，一盆盆血水端出来，产房里隐约传出张如燕的闷哼声，并不大，芷云在外面听见，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大概用不到催产的魔药了。

    说实话，虽然张如燕养胎的时候已经时时注意，事事关心，但她多少还是有些担心，毕竟，这个时代女人生孩子，一尸两命的事情数不胜数，生产，那对女人来说就是一脚跨进了鬼门关，张如燕只是个普通人，就算出点儿什么意外，也很寻常。

    不过，也许是养胎养得好，如燕的身体也好，这一胎并没有让她受多少罪，不过两个半时辰，伴随着婴儿的啼哭声，一个健健康康的男孩儿瓜熟蒂落了。

    明德从南书房回到家，才知道自己多了个大胖小子，登时傻眼，身子一僵，就立在大门口儿不会动弹了，硬生生受了张廷玉两巴掌，这才呜啊一声儿，一转身冲向产房，守在门前的两个嬷嬷愣没拽住他，到是把张如燕吓了一跳。

    对所谓的男人不能进产房的规矩，芷云到不在乎，在现代，男人在手术室陪老婆生孩子的也不少。

    张如燕和明德在屋子里腻歪，芷云抱着软绵绵的小宝宝，抓着他肉呼呼的小手儿亲了亲，心里忽然一阵柔软。

    因为张如燕身体好，又有各种滋补魔药养着，生出来的孩子当然又健康又漂亮，根本没有其它孩子刚出生时的那种皱皮猴子形象，皮肤光滑白嫩，非常招人喜欢。

    不一会儿明德出来，看着孩子傻乐，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

    别看他外表挺憨傻，但抱起孩子来，却是熟练得很，只是也许太激动了，多少有些语无伦次：“呵呵，这小子比我们团团刚出生的时候可重的多，团团你知道不，你刚生下来，就像个小猫儿似的，阿玛当年就用两只手捧着你让我看的……哎，如今妹妹也长成大姑娘，还长得这么漂亮，我也有了儿子，阿玛和额娘，九泉之下，应该能安息了……”

    芷云弯了弯唇角，她是个法师，心思不在这个世俗的世界，也不是真真正正的瓜尔佳的小姐，更没见过这具身体的爹娘，所以不能感受到明德所承受的，光耀门楣，使家族重新兴旺的巨大的压力，但是此时此刻，他却能感受到这位便宜大哥的喜悦之情。

    人丁单薄的瓜尔佳府，终于有了小主子，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这几日一直笑容满面，走路生风，芷云平日里逗弄逗弄小侄子，也高兴得很，所以，哪怕是钮钴禄府老太太寿辰之日，她要跟着明德去贺寿，也比以前情愿一些。

    十一月二十六，张如燕还没出月子，就是钮钴禄府老太太，张佳氏的六十大寿。

    明德对老太太还是有几分感情的，又兼喜得贵子，心情甚好，早早备好礼物，扶着芷云上了马车，七月和十月也跟来伺候，另外还有两个媳妇子，坐另一辆马车跟在后面，迎禄和迎福驾车，一路顺顺当当地就到了钮钴禄府。

    以往来钮钴禄府，不过是从角门进去，这一次可大不相同，明德封了爵，芷云也得了圣上看重，凌柱亲自开了大门迎接，可谓给足了明德面子。

    芷云下了车，扫了眼两个婆子抬着的围得密不透风的软轿，挑了挑眉，以前哪有这待遇啊？不过，她还是没说什么，扶着七月的手坐了上去，一路被抬到门前，芷云才下了轿，钮钴禄府虽然不算什么名门显贵，可是，也算殷实人家，这正房大院儿，雕梁画栋，有些富贵景象。

    芷云走进老太太所在的正房，里面人不少，除了舅母之外，钮钴禄家的几个小姐也都在座，她看着坐在正中的那位一头银丝，慈眉善目的老太太，端端正正，大大方方地福了福身，张佳氏连忙拉她起身，亲昵地笑道：“咱们团团是出落得愈加水灵了，快让郭罗玛玛看看，哎，长得可真像我那苦命的女儿……”

    她一边儿说，一边儿拿起绣帕开始抹起眼泪儿，一旁的舅母赶紧凑过来劝说，芷云却是眯了眯眼睛，心里冷笑，别人看不出这老太太眼睛里一闪而逝的算计，她还能看不出来？不知道这人在打的什么主意……

    当年自己那个额娘在钮钴禄府，虽然是嫡出的小姐，却并不算受宠，这位老太太对她虽然也可以，毕竟是亲生的女儿，但论起重视，她可是一不能和儿子凌柱比，二不能和最小的女儿比。

    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自家额娘生得很一般，只有清秀罢了，看起来不像是有出息的样子。而且，自己长得也不似额娘，反而像当年文采风流，英俊不凡的阿玛，要不然，哪怕芷云调养手段高超，也不会有如今的花容月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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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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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这是弘昊继位之后的第十个年头，大清朝天下承平，百姓们安居乐业，浮空城也名正言顺地成了整个国家人人向往的圣地。

    芷云和欧阳这些年来魔力大增，魔法修为已经高到离封神只有一步之遥了，可这一步却绝对不是那么容易迈过去的，所以，两个人多年来致力于通过时空门去往不同的世界，搜集不同的本源能量，以求跨过凡人最后的界限，达成不朽。

    欧阳身为一个空间系传奇法师，出错的时候不多，可是，在时空里旅行，无论是谁，也不敢说绝对的，百分之一百安全的。

    于是，在某一次旅行中，两个人出了一点儿小小的差错……

    序章

    身体的剧痛果然不是只靠意志力就能抹平的！

    芷云蹙着眉头，觉得从头到脚难受得要命，白玉的地面上映照出来的是玄色的，庄重而又华美的冕服，很像‘十二章’，却比十二章还要神秘高贵，上面每一条银线，每一个文字，都充满了神秘的本源能量，但是穿在她细瘦的身上，却压得她从脖颈到腿骨更是酸痛难忍。、

    只因为这身衣服，在很久很久以后，芷云和欧阳才发现他们踏足的这个世界非常奇特，貌似是二次元世界，哦，科技到还算发达，并不完全是他们以为的古代时空。

    之所以说‘不完全’，那是因为这里的人也具有穿梭时空的力量，只是限制很大，不但时间上有限制，能够穿梭过去的时间和地点也很稀少，总之，欧阳在这里生活了十三年，也只去过一次类似于北宋的时空，还见到了古老的开封城，可惜，他太忙了，没能去瞻仰一下流传千古的开封府。

    总之，这是个极为怪异的世界，不过，大概也只有这样的世界，才会那么容易得让人触摸到本源的能量吧。

    要不是这里神秘的本源能量对法师大有裨益，还有在这个世界，她和欧阳竟然隐约窥视到了登上天梯的那条路，她可能在恢复力量的那一瞬间就打开时空门逃走了。

    只是坚持了十三年，芷云和欧阳对这里的生活，却渐渐觉得满意起来。

    事实上，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是婴儿的状态，到达的第一日，便被接到了这座完全由白玉——是的，是真正的白玉，不是汉白玉，也不是古代那种被称为玉，本质却是石头的东西——铸造而成的神庙中，生活在这里的神官和使女们都称呼它为神庙，芷云也便这么听了。

    芷云貌似继承了在这个世界的母亲的位置，成了居于神庙中的圣女，当第一次听见一个穿着紫色唐装的，身份为她外祖父的老人，居然毕恭毕敬地呼喊她圣女的时候，芷云简直被雷得外焦里嫩，如果她那时候能开口说话，指不定会傲娇起来破口大骂——你才是圣女，你们全家都是圣女……后来想想自己现在也是他家的人，就更郁闷了。

    可惜，她反抗无能，之后便被称呼了十多年，虽然别扭，却也不得不适应，而欧阳，则在襁褓中便被内定为侍奉她的直属神官。

    唔，这感觉到是很不错的，很有几分农奴翻身做主人的畅快。

    神庙位于一根宽十五米，高入云霄的天柱之上，与世隔绝，底下弥漫着永远不会散去的迷雾，迷雾下是终年冰雪不融的连绵不绝的山脉。

    整座神庙，宏伟且宽阔得漫无边际，没人能窥其全貌，除了神官和侍奉的使女之外，也没有外人能够看见并且进入。

    当然，神庙虽然人迹罕至，可芷云的生活却并不是孤独寂寞的，事实上，这里照样能上网，照样能通过网络和世界各地的人交流，而且，那些神官们也很乐意来与圣女多说几句话。更何况，神庙的祭坛上留有历届圣女的精神印记，芷云每天都能从里面学习到无数的知识，而她最感兴趣的神秘学知识显然是最多的，哪怕只为了这些传承下来的隐秘的知识，芷云也很乐意在这里过上一辈子。

    唯一的一点儿让芷云不喜的地方——圣女要茹素，也在欧阳活蹦乱跳之后被解决了，这位伪‘神官’才不理会那些有的没的规矩，今天捎带只鸡腿，明天拿个猪蹄，还把神庙里上上下下的人全给收买了，连长老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由着圣女和小神官开开心心地吃的满嘴流油。

    圣女也并不需要在神庙中住一辈子。

    毕竟，圣女是世袭的，如果不结婚生子，那下一任圣女就不用指望了，而又不是所有的圣女都愿意嫁给神官，所以，一般在圣女十五岁之后，便可以自由离去……

    只是在芷云以前的圣女们，都对离开神庙有一种特别的恐惧，除了活不到十五岁的圣女之外，其他的也大多拖延着不肯走，毕竟，在她们十五岁之前，每一次离开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按照神庙中的规矩，每一个死亡的神官，都要由圣女亲自举行火葬，据说只有如此，他们的灵魂才能回归永眠之地，得到安宁。

    也正因为如此，以往圣女离开神庙，每一次都意味着一个神官死亡，要知道，神庙的神官们每一个都和圣女的关系极为亲近，亲近之人的死亡，总会给人留下阴影，她们不愿意离开神庙，也就不稀奇了。

    一

    天空中浓云密布，夕阳西下，穿透浓云的最后一抹阳光，显得有些幽暗。

    芷云睁开眼睛，鼻子里充斥着一股子药味儿，味道弄得她反胃得厉害，不由苦笑道：“又遇见好心人了？”

    “没错……”床边传来的声音，带着一点儿幽怨……

    芷云艰难地转过头去，就看见挂着一对儿黑眼圈的欧阳，正满脸无奈地缩在朱红色的太师椅上削一只青绿色的苹果，“芷云……那个黑心肠的老大夫居然说你的身子虚弱，除了各种补血的药品之外，还需要长期服用上好的长白人参！别开玩笑了，他给钱啊？”

    “噗嗤！”芷云忍不住失笑摇头，这位从来挥金如土的贵公子居然也有为钱发愁的一天，她从前还真没想到过，“咳咳，先别管钱不钱了，要真是缺钱的厉害，大不了咱们拆一根神庙的梁柱卖了……这一次，不会引来什么儿童保护协会……还有警察的关注吧？不对，咱们好像是到明朝初年来了，应该说，你没有把捕快招来吧？”

    欧阳的脸色——一瞬间黑得跟锅底有一拼……他的形象已经在芷云离开神庙之后的三年里无数次被摧毁，现如今，形象这种东西已经成了浮云。

    “你说说，我不过去做个记号，联系这边儿的神官，才离开那么一小会儿，怎么就又遇见‘好心人’了？”欧阳十分地郁闷，今天上午，他带着芷云刚到这边儿，他才去周围做一些标记，准备等着这里的神官们找过来，芷云的力量就忽然暴涨，为了减轻痛苦，自动失去意识，然后——然后就让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好心人给送进了医馆……

    说起来，在古代碰上这种好心人，被送去求医还算好的，要是在现代，一旦芷云被送进医院，那麻烦可就真大了。

    医院那种地方，确实很不适合她芷云，她的身体的确有问题，每一次住院检查，总是被下达无数次的病危通知单，什么内脏衰竭，某个器官大出血，等等毛病，看得人心里发毛，可是，这是由于自己现在的这一具身体没办法适应越来越高涨的力量造成的，到医院，除了多花钱，多受罪，能有什么用处呢？现代医学根本没办法解决嘛！不对，不光是现代医学，连芷云曾经想利用炼金术重新炼制一具身体替换都失败了，不是不能替换，可替换了之后根本没办法承接那种圣女独有的本源力量，于是，她也只好乖乖地继续扮演娇弱小姐。

    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更麻烦的是，她身上总是伤痕无数，每一次住院，欧阳他们都被当成有家庭暴力倾向的罪犯，有几次甚至惊动了警察，要不是他们在警界有人，加上自己拼命找理由解释这一切伤都是自己不小心弄的，那群比较不通世故的神官们也许下半辈子都要呆在监狱里了！

    所以说，在古代遇上好心人，比在现代要强得多，因为古代人比较好糊弄，也没有现代人那么多心眼儿……

    这时，房门被轻轻地推开，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手里拎着一杆长枪的少年走进门，一见芷云坐起了身，顿时面现喜色，笑道：“呀，小娘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身体还好吗？你可千万别起身，老爷子说你伤得很重……”

    芷云的目光一闪，笑眯眯地道：“多谢公子相救。”

    那少年脸上一红，显然很少和芷云这样的青春美少女说话，此时扭扭捏捏地吱唔了两声，只是目光一转向欧阳，便带了几分戒备之色：“小娘子，你放心，如果有人欺负了你，我们老爷子一定给你一个公道……”

    欧阳的脸又黑了一层。

    而芷云已经学会不去和这些好心人纠缠，只点点头，很温和地道了谢。

    房间里一时静默，那少年显得更不好意思，咬了咬，还是转身推门出去：“那个，我，我去找老爷子来……”

    芷云笑呵呵地目送他出去，然后一翻身，利利索索地从床上蹿起来，一巴掌劈开窗户，拉着欧阳就跑，两个人这种行为也不是第一次做，看着外面小院里无人，一出溜，钻出角门，很快就趁着夜色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办法，要只是受虐待还是没受虐到这种问题，芷云这个苦主亲自解释，还是能够解释得清楚的，但一碰上这类单纯的好人，逮住她非让她吃一大堆补药，还得卧床休养，那就不那么好对付了，先不说中药汤那种苦涩难忍的味儿，实在入不了口，只那些药品补品所需的花费，芷云就实在不愿意轻易让它们打了水漂啊。

    说起来，他们这个以神庙为首的神秘组织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财力貌似也很雄厚，只可惜，大部分都属于绝不能动用的固定资产，虽然许多神官和使女本身家里就开着大公司，能提供的钱财也不少，可是，钱再多，也比不上如流水般的花费，光是今年几套新式法器的研究制作，财政状况就入不敷出了，无数神官辛辛苦苦驱魔的同时，还要打零工才能支持自己的生活，实在是不容易啊。

    以前组织的人还尝试过穿越时空的时候顺便捎带几样古董，做做倒爷，可是，携带东西，尤其是死物，所需要的源力太多了，只聊聊几样儿还好，想要大批量贩卖，把芷云所有的源力通通榨干了也是不够用的，所以弄了几次，大家就不得不放弃了这条生财大道。

    欧阳和芷云重新回到山里时，这边儿的神官已经到了，芷云瞬间被十几名战斗神官严严实实地包围在中央，为首的路长风也松了口气，眉眼舒缓，神态间的愁容略略消散了一些。

    “时间差不多了……”欧阳看了看天色，叹了口气，“负责这一块儿的第十三组的神官任务失败，十个人里面疯了俩，死了七个，只有一个也不得不回到神庙修养，今年的任务很重啊……等葬礼结束，你就快回去吧，这种重魔地还是少呆为妙。”

    说起来，在这个世界上，欧阳的身份到和当初在地球的时候差不多，连对付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上，由人心的阴暗面滋生出来的邪魔越来越多，所以，便出现了以拥有净化力量的圣女为首的消灭邪魔的组织，此组织没有代号名称，只有一座不知道存在多久的神庙作为圣地，除了神庙之外，现代的世俗世界也有不少研究所和分基地，到是世界各地哪里都有，成员也是各国都有，只是既然成为神官，貌似国与国之间的区别就不太大了。

    当然，偶尔也会追寻着邪魔的踪迹，跨时空设立小分队常驻，设置结界，防止邪魔肆虐，但这种情况下，因为支援困难，各种装备补给也困难，神官们牺牲很大，一年里战斗死去的神官，这种情况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芷云其实很少到第一线来的，她虽然挂着圣女这个伟大的光环，可是，唯一的任务就是乖乖地呆在众人竖起来的保护圈里面，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就像神庙的大长老，芷云的外祖父杨锦宏说的——只要你愉快，舒服，平安地活着，对于神官们来说，就是最大的支援。

    至于为社么这么说，那么大家看一看组织行动队的构成，就全明白了，整个组织的行动队，按照地区，分给各个小组负责，每个小组的人员构成相同，都是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名以上的结界师，负责在发现邪魔的同时，拿着源力加持过的法器设置结界，第二部分，两名以上的除魔师，负责拿着源力加持过的法器击败邪魔，第三部分，就是后勤队，由至少二十名见习神官以上的小分队组成，负责善后工作，比如通过催眠手段消除看到邪魔的人的记忆，恢复因为战斗而破坏的环境，或者找各种借口遮掩过去，总之，绝不能让普通人知道邪魔的存在。

    由此可见，别管行动队的人怎么厉害，都要使用圣女的源力加持过的法器才行，要不然根本没办法打败邪魔。

    所以，为了这具身体的外祖父和神官们的期待，也是作为自己利用人家获得和研究本源能量的谢礼，芷云很听话，绝不踏出保护圈半步，绝不一时冲动跑到前线去给战斗神官们添麻烦，总是乖乖地呆在大后方，努力让自己活得好一些。

    当然，拥有这么一副倒霉的身体，生活的开始和舒服这种事儿，就没必要期待了，平安活下去这个目标，对于心志坚定的法师芷云来说，努力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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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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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议亲？

﻿    第四十七章议亲？

    芷云心思流转，面上却一点儿不露，既不算冷淡，也不算热情，由着老太太给她一一介绍屋里坐着的各位亲戚。

    舅母章佳氏，到没有以往的冷脸儿，面上笑得一团和气，对着芷云也亲热得很，嫡小姐钮钴禄宜媛还是老样，看着端庄雅，低着头，规规矩矩地坐在她母亲身边，只是看向芷云的眼神儿，多少带了几分评估。

    另一个庶出的二格格宜清，就没有钮钴禄宜媛这般大方，虽然衣着打扮上差不多，但就是看起来小家气的紧，行止畏畏缩缩，和芷云说话的时候也稍嫌木讷。

    另外，唯一引起芷云注意的，到是那个小姨母惠茗，这位贵妇人虽然三十大几的年纪，却出落得极明艳，一身大红的旗袍，看起来花团锦簇，居然也没有压了她的容貌，此时在母亲面前也是言笑无忌，显然是被宠爱惯了的。

    说笑一会儿，外面的丫头就进来回禀——“两位表少爷到了。”

    明德与一个看起来十七岁，面如冠玉，服饰华贵的年轻公哥儿一起走进门，冲着老太太见礼。

    老太太显然对这两个外孙喜欢得很，一见他们就笑得见牙不见眼了，拽着两个外孙一口一个‘明哥儿，祥哥儿’，非常亲热。

    芷云第一眼看见跟着明德进来的这位，就知道他是小姨母惠茗的儿，母俩像了分，可以想见，这个公哥儿生得有多么好，单以容貌来看，明德可万万比不上他。不过，芷云扫过去第二眼，就没了兴趣，她虽然喜好美色，但却不喜欢那金玉其外败絮其的。

    这个马玉祥皮相虽然不错，但芷云向来用精神照人，此时精神力探过去，却发现他眸晦暗，面上虽然表现的规规矩矩，但眼角眉梢，没有正人君的堂皇气度，与身量笔直，气质卓然的明德站在一块儿，这种差别就更大了。

    但是很显然，无论是钮钴禄府的老太太，还是他的一干亲戚，都没觉得这个马玉祥不好，个个把夸赞得天上有地下无，连最近很是出风头的明德，都没有他那么招人待见。

    明德是个忠厚的，自然不会注意到别人的小心思，芷云也无所谓，就当自己是来看戏的，一句话不多说，一步路不多走，跟着老太太吃完喜宴，明德送上一盆儿碧玺蟠桃盆景儿，看了一场戏班演的吉祥戏，本来芷云还提着心，但是这一整天过去得挺顺利，根本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天一擦黑，芷云就婉谢了老太太邀请她小住的好意，随着明德乘车返家。

    芷云一直觉得钮钴禄老太太有自己的算计，可是今天居然没表露出来，她到有些奇怪，不过，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如今的瓜尔佳府，可不是以前的瓜尔佳府，容不得钮钴禄府揉扁搓圆。

    还没回府，她就把钮钴禄府的一家抛在脑后了。

    在张如燕做月期间，芷云每日除了带着小侄玩耍，就是帮着自家嫂恢复身材，还特意从自家图书馆挑出一册最简单易行的关于产后保养的书籍，按照里面的要求一丝不苟地执行，每日让嫂做一套健身操，煮了不少养身的药膳，又用干净的白棉布配了紧缩皮肤的药膏，敷在腰身上。

    连续一月下来，张如燕刚出了月，身材到是比以往好了不少，上身丰满许多，腰身却变得纤细不少，肌肉紧绷，皮肤也光滑白嫩，她那宝贝小更是被照管得极好，不但长得白白胖胖，还很喜人，见人就笑，只有饿了，尿了的时候才会象征性的哭上几声儿。

    张如燕看到自家小姑熟练无比地哄小孩，惊叹之余，也不由冲着自家老爷开玩笑道：“咱们团团可真有贤妻良母的风范，以后不论到了哪一家儿，必然会得公婆丈夫的爱重。”

    明德也是得意不已，却没想到，这句话刚说完不久，就有人来打芷云的主意了。

    因为最近明德风头很盛，总有些担心招别人的眼，所以儿的满月酒，也不过请了家族长辈亲戚和几个好友，打算办个小宴，热闹一下就罢。

    虽然是小宴，但身为他舅母的章佳氏和钮钴禄氏惠茗当然也得送上请柬，所以，这两位不但高高兴兴的来了，而且还把马玉祥带了过来。

    那天热热闹闹的满月酒办完，其他客人们都早早告辞，只有这两位舅母、姨妈却拉着张如燕在卧房里聊天聊了许久，到太阳下山，方才告辞离去。

    月上树梢的时候，外面开始飘起了雪珠，明德洗过澡，换过衣裳，又喝了一碗醒酒汤，回到正房的时候，就看见自家爱妻正拿着绣布发愣，他那胖小躺在娘亲身边蹬腿儿伸手儿，欢腾得很。

    明德笑了笑，凑过去啃了一口宝贝儿的小脚丫儿，然后歪媳妇身边儿，笑道：“累了？”

    “……不是。”如燕迟疑了片刻，还是拉着明德坐好，犹豫道，“今儿姨妈透露出点儿……想要亲上加亲的意思，她怕是看上咱们家团团了……”

    明德一愣，皱眉：“胡说什么，妹还没经过选秀，哪能议亲……”

    “舅妈是说，要是撂了牌……”张如燕迟疑了片刻，安抚地拍了拍明德的手，其实满洲八旗的姑娘们自己选好人家，然后想办法疏通疏通撂了牌的有很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可不是现代独有的。

    如燕和自己小姑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却是真心疼爱她，不愿意让她嫁去什么皇家甚至是宗室，毕竟，那种人家儿的媳妇绝对不好当，“我看着玉祥那孩还算不错，家里虽然不显贵，但也是上三旗，父亲还做过翰林院的协办大学士，跟咱们家也算门当户对……芷云若是嫁过去，婆婆是亲姨妈，想必也不至于受气。”

    看来，这皮相还是挺重要的，张如燕也算聪明女人，但是见了马玉祥的那副好皮相，也不觉对他平添三分好感。

    就连明德都稍稍犹豫起来，两夫妇对视了一眼，最终明德还是皱眉道：“现在说那么多也没用，怎么说团团还是要参加选秀的，总之，我先着人打探一下这位表弟的人品，还有马家的家风如何，若真是个好的，等芷云选秀结束，要能撂了牌，这事儿也不是不能考虑。”

    张如燕松了口气，点点头，又说了几句闲话，就熄灯睡了。

    第二天一早儿，芷云过来陪着大哥大嫂吃早饭的时候，张如燕就忍不住问了几句——芷云到底对马玉祥的观感如何。

    芷云是何等通透的人，一听嫂的话，就猜出钮钴禄家的老太太到底是什么打算来，她摸摸额头失笑，怪不得去贺寿的时候，总觉得钮钴禄府的人行为举止古古怪怪，闹了半天，是打这种主意……

    可惜，若是欧阳队长没来，她又没见过那马玉祥，说不定还有几分可能答应，但是现在嘛……自己的未来已定，他们无论打的什么主意，都已经不再重要。

    明德见芷云神色不明，他又不知道自家的宝贝妹妹的婚事儿已经定下，这会儿只一心为妹的未来筹谋，不由搁下碗筷，轻声道：“若是和钮钴禄府结亲，哪怕郭罗玛玛亲自说项，大哥也绝不肯的，毕竟，舅母与咱们阿玛额娘之间有恩怨，妹真嫁过去，估计也没好日过，但姨妈和额娘的关系向来不错，她的儿的话，也不是不能考虑。”

    芷云笑了笑，也不多少什么，只听着明德拍着胸脯儿保证一定把马家的一切打探清楚，还要打探一些别的适龄公的人品家世，务必要给自家妹选个好人家，看样几乎忘了满洲贵女们的亲事，根本由不得自己做主。

    他也果真用心去打探了，只可惜他以前没做过这类事儿，成果真不怎么样，到是让明德从此注重起情报工作来，也算意外之喜。

    这些后话且不去说，当天晚上，芷云和欧阳在半位面见面，玩了一回全息虚拟游戏，欧阳一身近于黑的深蓝色风衣，打扮得和驱魔少年里面的驱魔师很相像，芷云本来是一身儿繁复的宫装，结果看见欧阳简明的打扮，也动了心，换了同样的一身衣服，只是是白色的。

    两个人背对着背站在一起，芷云手执双枪，枪身银白色，绘有蔷薇，极为华丽，欧阳抱着一门激光炮，都是威风凛凛，一轮炮火枪击过去，打得各种小怪们四散逃窜，酣畅淋漓，别说，两个人到找到几分以往并肩作战的气氛。

    玩完游戏，两个人坐在半位面的海边儿沙滩上，芷云灌了一口凉茶，笑道：“你还是老样，每一次攻击都是最大炮火，非弄到半壁残垣不可，无论好人坏人，绝不留一个活口。”

    这是欧阳在地球上和邪魔作战的时候落下的毛病，一旦出手，就是摧毁一切，因为如果有一点儿残余，那死的就是自己，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所以一旦遇见营救人质，或者在比较的复杂的环境执行任务的时候，他出手还是极为慎重的，不过，在游戏里就不用顾忌那么多，当然是怎么痛快怎么来。

    “也没什么不好啊，你就太心慈手软了些，果然是当后勤人员的命……”欧阳也笑谑道。

    芷云也不以为意，她本来就是后勤人员，两个人又说笑几句，芷云还把今天舅母和姨妈与自家大嫂商量的话当笑话说给欧阳听。

    欧阳听了，虽然面上不以为意，眸里却闪过一抹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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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选秀前夕

﻿    第四十八章选秀前夕

    漫漫长冬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家里过了热热闹闹的喜庆年节，春暖花开，夏日降临，眼瞅着便到了选秀的时候。

    张如燕怀里搂着已经能磕磕绊绊地吐字说话的宝贝儿，坐在葡萄藤下面的长椅上，膝盖处搁着本游记，目光却没落在上面，颇有几分神思不属。

    “别想那么多了，这事儿也怪不得你，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只见过那小一面，又怎么知道他是好是歹？我和他是可亲表兄弟，不也被骗了吗？”

    明德端着冰碗，蹙着眉，走到如燕身边，先是举目望了一眼西厢的方向，才柔声安慰道。

    年前的时候，明德特意打听了一下那表兄弟马玉祥的为人，打听下来的结果，几乎所有人都赞他人品端方，武双全，最难得的，是这人十七岁了，屋里头还没有通房丫鬟，明德听了便不觉有几分心动，他也想自己的宝贝妹妹将来出嫁之后，能够夫妻琴瑟相和，举案齐眉，要是姑爷不纳妾，不爱女色，当然就好了。

    却没想到，他刚刚有了这么个想头儿，还没来得及谋算，京城里居然隐约有流言传了出来，说是马玉祥和芷云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这么一来，明德就有些恼了，他虽然有了那么一点儿意思，但妹的名节要紧，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妹妹甚至尚未参加选秀，此类流言传出，自家妹还怎么做人

    明德正在家里愤恨懊恼忧虑，可下一刻，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不过两日，京里的流言又变了个模样，不，这次不光是流言——那马玉祥似乎一下成了一个不要脸的自恋狂，今天跑到王大人门前说要求娶人家家里的小姐，明天跑到郡王爷的府里说看上了人家的格格，后天又揽着个小戏在大街上亲亲我我，那小戏还是个男的。

    好嘛，这下京里热闹起来，这个时代本来就很少有娱乐活动，闲着没事儿干的八旗弟，除了遛鸟斗狗之外，可不就只剩下张家长李家短地说八卦听八卦，结果，御史们的弹劾折雪片儿般得飞到了御前，那些被纠缠的格格小姐们的长辈，也义愤填膺，恨不得把那小拽出来五马分尸，马家的老爷太太更被气了个半死……

    这戏码一出，明德和张如燕后怕得出了一脑袋冷汗，万幸的是现在可没人记得流言一开始究竟是什么。自家妹也早早被摘了出去……

    一直到过年的时候，马玉祥才在众人的八卦菜单里消失。当然，他的人也消失了，听说是被马家拘在了家里养病，下场到底是如何，可没什么人关心。

    此时此刻，芷云自然是不知道哥哥嫂为了自己的事情犯愁，因为今儿欧阳休沐，所以她正拉着欧阳坐在图书馆里，设计大婚的时候，身为芷云师尊的老仙翁要送的贺礼。

    芷云看着电脑上的效果图，自己还算满意，半人高的人参果儿，青龙拉着的豪华马车都是芷云准备好的，那人参果效用不大，但金光灿烂的外表绝对震撼人心，那金属青龙虽然只能低空飞翔，速度也远远比不上芷云的飞毯或者飞车，可是，形状宛如真龙，平时盘旋在车壁上做装饰，伸展开来，长达五米有余，很是威风凛凛……想来能把康熙震慑一下。

    不过，这些最显眼的，反而不是最要紧的，另外的一对儿‘顺风耳’，一对儿‘传递阵’，才是欧阳想要借所谓贺礼的名头儿，正大光明弄来出用的东西——‘顺风耳’就是魔晶手机，‘传递阵’是空间传送阵，只不过，目前限制它只能传送物品，不能传送人。

    欧阳这是想控制这个时代的物流和通信，这里面所具有的意义，用不着他说，芷云也明白，所以，自然大加支持。

    花瓶里插着两捧湛蓝的勿忘我，这种细细小小，简直跟草差不多的花，是欧阳的最爱。以前芷云不大喜欢，她偏好明艳的花卉，可是，到了这个时代，繁华看得多了，对于这种偏于质朴的东西，反而爱了起来。

    凉冰阵悄无声息地运作着，图书馆凉爽宜人，芷云勾着嘴角看着欧阳认认真真地修改电脑里‘传递阵’的设计图纸，忍不住笑了：“这图纸虽说是当贺礼献给皇上，但整个大清朝，也就咱俩会看，在皇上心里，也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得懂，你那么认真干什么……”

    欧阳一愣，这才想起，可不是，这又不是在给徒弟授课备教案，到时候弄一个神秘无比的大卷轴就成了，反正里面的东西除了他们两个人，别人看不懂，手一顿，欧阳干脆也不弄了，学着芷云的样，一仰身，倒在沙发柔软的靠背上——“离选秀还有小半月……”

    “嗯，明天晚上就让浮空城升空，等我去了宫里，你别忘了照顾一下隐形护罩，可别让它提前开启。”芷云交代了句，看着自家BOSS点头答应，忽然笑道，“你可把马玉祥整得够凄惨，本来以为是个慈善人呢，闹了半天，咱们欧阳大人的手段，也厉害得很。”

    欧阳温的脸上没有半点儿不好意思——谁让马家居然不顾女孩的名节，用上了那般的龌龊手段，所谓流言猛于虎，要是芷云真让流言坏了名声，恐怕就是嫁进他们马家，也抬不起头来了，再说，他只是用了一块儿诱惑晶石，把马玉祥隐藏在心底深处的念头放大数倍，若他真是正人君，那自己的应对办法，也不会把他怎么样，只能说他本身就立身不正罢了。

    说来也奇怪，明德又还没有明确拒绝与马家结亲，他们为什么会迫不及待地使出这类下作手段？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些别样的缘由存在？对此，芷云多多少少尚有疑惑，但最近事情多，这类不重要的事情，理所当然地被延后解决。

    忙了半晌，芷云看了看时辰，到了晚饭的时候，才放了欧阳回去，自己也关了电脑出门。

    西厢外的长廊外，侍书坐在树荫下的石凳儿绣花儿，她本来就手艺不错，后来又被十月着意调教过，此时绣出来的大雁活灵活现，自己看了，也甚是满意，旁边侍剑正在踢毽，此时太阳西斜，但到底酷热，她踢了不大一会儿，就汗珠四处飞溅，跑过来端起桌上的一碗冰镇酸梅汤大口大口地灌了一气。

    侍剑的脸色红润，神采飞扬，脸上的笑容一直都不曾消退过，侍书看了半晌，心里一阵柔软，她们终于算是熬出头来了，瓜尔佳府的三位主都是好人，不光对她们不打不骂，而且吃的用的，无一不是精品，恐怕比别人家的小姐也差不了几分，自己来了才多久，身上以前留下的伤疤，就被那一闻就知道极为珍贵的珍珠白的雪花膏消去了七八分，如今只留下了一点儿淡淡的印，不光容貌变得光鲜起来，身体也健康了不少。

    瓜尔佳府的好处真是数不胜数，不说家里那树上墙壁上的水晶灯，冬暖夏凉的地板，一拉绳儿就自动放水冲洗的马桶……种种非同寻常的事物儿，她以往是见都没见过，单说她们这些刚进府的小丫鬟，每个人也有两套宝石的头面首饰，这般待遇，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侍书吐出口气，想起过年的时候主开恩，放她和侍剑回家看看。

    那天她把积攒的百个大钱，十两多的银，另外一些主赏赐的大毛衣服，一对白玉镯，两只玉钗和半颗人参带回家，病弱的老母亲当场就哭了，还以为她偷了主家的东西，吓得搂着她哀嚎，大哥连夜就要收拾东西想送她走，生怕她被主家捉回去打死，最后还是她赌咒发誓，这才让娘和大哥相信，这些东西真是主人家赏赐的，不是她偷的……

    解释清楚了，娘才终于露出笑模样，当时侍书看得心里发酸，可看着已经能从床上坐起来的老母亲和瘦弱懂事的幼弟，又很高兴，这个家，好歹有了奔头儿。

    要是家里能过得下去，又有哪个做爹娘肯卖儿卖女呢？当年他们家身为主要壮劳力的爹病故，娘也伤心过度，病倒在床，哥哥和弟弟的身体都不好，这是没有办法，娘才哭着把她交给了牙婆。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娘亲当时哀痛欲绝的表情……

    在第一个主人家里，她好不容易一步步，踏踏实实地从粗使丫头升到了二等的丫头，期间被打被骂，那都是寻常，刚看见些出头的希望，主人家为了在南方的买卖，却要举家南迁，这些不重要的小丫头们一股脑全给发卖了……

    以前总是怨恨命运不公，苍天无眼，侍书微微一笑，看见自家格格懒洋洋地走出门，急忙伸手示意侍剑擦擦嘴儿，两个人站起身迎了过去——但是，现在想来，这老天啊，还是长了眼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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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应选（上）

﻿    第四十章应选（上）

    康熙四十三年月二十，早上下了一阵儿雨，起了风，天气到不像前几日那般闷热。

    养心殿西暖阁。

    南边窗下的炕上，设了个紫檀木雕花的炕桌，此时，康熙正盘腿坐在东首的貂绒垫上，手边的炕桌上摊开了一份奏折。

    到了月，他本来是想去塞外避暑的，可是今年事儿多，心里又惦记着瓜尔佳芷云和老四的事儿，所以就没走，康熙提起笔在折上写下几句批语，想着那一天老仙翁和他说的话，那瓜尔佳芷云是个有来头儿的，本身也有福气，和老四那孩也不是不般配，再说，既然是天作的姻缘，他也没有不许的道理……

    这个念头只在康熙的心里浅浅一过，便定下来，芷云和欧阳费了些许工夫的暗示，到底还是效果不错，哪怕接受暗示的这位，是被后人说成千古一帝的康熙。

    康熙合上批完的折，一抬眸，看了眼张廷玉和明德，他们两个都跪坐在下首，一个伺候笔墨，一个捧着一摞奏折——

    “明德啊，你身体好些了？”

    圣上冷不丁的这么一句话，吓了明德好大一跳，但他到底是历练出来，心里一琢磨，就知道圣上说的大概是什么事儿。

    上月底，康熙让四阿哥和十三阿哥处理工部官员修治河工时候的贪污案，这种事儿谁会想掺和？再说，要是别人也就罢了，可跟着四贝勒办差，那就得忙得脱一层皮，他还哪来的工夫忙自家宝贝妹准备应选的事？

    所以，四贝勒刚露出借调自己的意思，明德就用身染微恙给推拒了，不光他一个人，那个月，除了工部躲不开，吏部和刑部，病了好几位大人。

    明德心里一咯噔，不知道圣上问这个干什么，面上却故意愣了愣，迟疑片刻，才小心翼翼地抬眼道：“不敢劳圣上垂询，奴才的身还算硬实……”

    看着明德略有些尴尬的表情，康熙一挑眉，觑了他一眼，失笑道：“你们这些个滑头……”他失笑一回，也便丢在一边儿，说起来，自己的儿自己知道，老四性直，对人对己都很严苛，跟着他办差，确实辛苦，前年明德还被他累得大病一场，听说还吐了血，如今心里犯怵，也可以理解，明德能推拒了他，也表示两人没有结党营私的嫌疑……

    话虽如此，康熙还是不轻不重地教训了明德几句，一直说到他额头见汗，这才转了话题，问了问明德家里情况，拐弯抹角地了解了一下瓜尔佳芷云的情况，顺便关心了关心他家小，还给那小赏赐了个玉扳指。

    就这般，明德离开皇宫的时候，也是汗流浃背，忍不住在心里腹诽了声‘伴君如伴虎’，不过，等自家妹过了选秀，他就要外任浙江巡抚，到时候虽然也不容易，但至少比在御前轻省些……只是，像他这样晋升如此快的官员，恐怕是本朝罕见，要惹不少的眼了。明德暗下决心，从此以后，要稳稳当当地为官一任，踏踏实实地做点儿实事儿……

    当然，现在最主要的还是——瓜尔佳府的嫡格格应选的日终于来临。

    三更天刚过，芷云就被崔嬷嬷折腾起来，在浴池里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一身皮肤洗得微红，洗完，芷云拿上一只白玛瑙的鲤鱼花瓶儿，像往常一般去花园里散步，顺便折了几只花，细细地插好，左看右看，觉得自己的插花艺术还算不错。

    逛完园，芷云本来还想吃些东西，张如燕就带着七月和十月紧紧张张地把她从餐桌前拽开，说什么也不许食物进口，只拉着她开始梳妆打扮。

    主丫头一起折腾，还是弄到辰时正，如燕才松了口，叹了口气，道：“差不多，就这样吧。”

    在穿衣镜前转了转身，芷云微微一笑，挺利索的，要是往常在家里也能这么穿，那就舒服了——一身琵琶襟青蓝色旗服，乌黑的秀发简简单单地梳成条粗粗的大辫，鬓边戴着粉色水晶窜成的花饰，耳朵上戴着小巧的珍珠坠，脚踩两寸高的花盆底儿，襟前挂着写了身世的白绸布条儿。

    张如燕看着眼前亭亭玉立的少女，眼眶一红，不过到底是忍住了泪，千叮咛万嘱咐地啰嗦了一大堆，什么千万要注意吃食，别乱吃别人给的东西，衣服首饰收好了，用水自己去打，哪怕辛苦些也别让那些个宫女帮忙，见了嬷嬷多送些银，别舍不得花钱……

    说完，又往包袱里又塞了几个打赏用的荷包，仔细检查了一回衣服首饰，想了想，拿了几块儿糕点儿用油纸包好，让芷云藏了，等饿极了也能稍稍充饥，这才松开手，让明德护送妹妹出门。

    明德一直把芷云送到骡车前面，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后还是芷云笑着安抚了他几句，其实真没什么，宫里确实有不少进去一选秀就再也没出宫的，但是——她用得着担心吗？

    终于上了骡车，跟着浩浩汤汤的大部队启程。

    行了约莫有半个多时辰，骡车终于停下了，芷云估摸着，大约是到了神武门外，然后换了内务府的马车，又走了不知道多久，这才到了顺贞门。

    排着队跟着紧张的手无足措的秀女们往前走，芷云的心情还算轻松，眼角的余光大量这座古老的紫禁城，其实，到了这个时代之后，她不算怎么喜欢去名胜古迹游览，毕竟，对于她来说，这里到处都是古迹，每个人都是古人，天天看，月月看，年年看，还有什么好新鲜。不过，第一次进入这座古老的紫禁城，她还是有几分激动的。

    走了一会儿，便到了一个极为宽敞的院，领路的小太监到是极为和气，温言笑道：“一会儿依名册请诸位秀女上前验看……”

    芷云看着一个个秀女嘴唇发青，身体发抖，眯了眯眼，这才想起来，这第一轮挑选好像是要脱光衣服验身的，似乎极折磨人……她眼睛里闪过一抹冷光，要是那些嬷嬷知趣就罢，要是她们故意为难……她一个法师，自然有自己的骄傲，可不能任人轻侮。

    芷云隶属上三旗，没过多长时间，就被请到一个屋里，里面站着几个嬷嬷，其一个板着一张脸，冷冷地带着几分轻蔑地朝芷云道：“请姑娘宽衣……”她一句话没说完，旁边另一个嬷嬷忽然暗地里一扯她的衣袖，那开口说话的嬷嬷一愣，一转眼儿，看见芷云身上的白绸布条，脸色这才大变，本来冰冰冷冷的一张脸，居然硬是攒出一朵菊花……

    这时，又有一个嬷嬷开口，不过，她的声音就和蔼得多了，语气里甚至还带着一丝谄媚：“姑娘千万别担心，您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咱们走个过场就成了。”

    芷云笑了笑，不知道是康熙叮嘱过，还是自家BOSS？康熙过问的可能性大一些吧，毕竟，哪怕是皇四，在秀女大挑的时候，也不大可能做什么动作……

    果然是走个过场，芷云就去了外衣，连里衣都没脱，几个嬷嬷围着她转了两圈儿，看了看她的手心掌纹，这就算验完。

    芷云当然不会拿大，故意得罪这些人，也投桃报李地塞了每个嬷嬷一个很有分量的荷包，几个嬷嬷更是眉开眼笑，一开始那个似乎有为难芷云意思的嬷嬷，也说了好一通的吉祥话儿，还亲自送了她出屋门。

    清朝的秀女大挑，每一轮大概要用八天，期间都要住在宫里，芷云注意了一下，别的秀女大概都是三四个人住一间，不过，她到是一个人独住。

    进了房间，芷云看着这地方布置得还算精致，被褥都是崭新的，还带着一股阳光的香味儿。

    一个人独居，没人打扰，芷云干脆在屋里设下一个一旦有人接近便示警的触发警示铃，就回了自家半位面的小窝儿，吃住都自己做，宫里的饭菜，也只是象征性的打上一打，吃就算了，她可没有兴趣自己亲自验证宫里这些秀女们的嫉妒心，要知道，芷云受到的特殊待遇，实在是很明显，几日下来，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揣了满肚的嫉恨。

    这一次的选秀，别的秀女有战战兢兢，生怕自己遭难的，只想着平平安安离宫回家，也有满怀憧憬，希望能一步登天做贵人的，芷云却是能说一句胸有成竹，每日除了在半位面做实验，玩游戏看电影，拉着欧阳聊天说话，也出门瞅瞅这些秀女们，只是这一次就不都是‘精品’了，当然有长得漂亮迷人的，可也有无论长相气质都很一般的，还是一般的多一些。

    不过，总的来说，芷云在这里，到是痛痛快快，大大方方地欣赏了一回美色，而且还是人家很愿意像孔雀开屏一般展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给她看……

    日一天天过去，很快，复选也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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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应选（下）

﻿    第五十章应选（下）

    选秀地结果没有悬念，芷云自然也入选了。

    她特意注意了一下，剩下了统共四十来名秀女，样貌拔尖的到不多，算上自己，也不过三五个，其他的都是那种十分符合‘温良恭俭让’标准的淑女。

    不过也对，这些剩下的秀女里除了充入后宫以外，都是要给阿哥或宗亲做福晋小妾的。宫里的娘娘们给自己的儿孙辈选老婆，肯定不会去挑那些所谓的‘狐媚’，当然，故意使坏，想要使什么美人计的，那要另说了。

    这两日，芷云闲来无事，有时也在御花园里走一走，遇上了秀女也会聊两句天儿，自己的那位表姐，钮钴禄宜媛居然也留了下来，不过，她的脸色却不大好看，瞅着模样，小脸苍白，脸上也没有笑容，更不像其他秀女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有事无事还在御花园弹了琴，下下棋，说说话儿，秀一秀自己的长处，到是隐约带了几分忧色，和芷云聊天儿，也是心不在焉的。

    芷云想了想，就大约明白钮钴禄宜媛为什么不愿意做这记名秀女，要知道，第二轮选秀一旦入选，那只有两种结果——

    第一种自然是入宫，或者得圣上指婚，嫁给宗亲、阿哥什么的，但是，钮钴禄宜媛的容貌只是清秀而已，气质也不算多好，家世更是不佳，入宫想出头很难，就是被指婚，万一指给阿哥，肯定是小妾的命，就算是一般宗亲，也很难做正室，只要是个有理智，又有自知之明的女人，哪里会愿意去给人家做妾。

    要是第二种结果，当然好一些，但也有风险，万一一个月之后，选秀结束没被搁了牌，那她一过十七，就终身不能嫁人了，这样的情况虽然罕见，但并非没有。

    这样的情况下，也难怪钮钴禄宜媛忧心忡忡。

    不过，芷云也没放在心上，隐约记得历史上胤禛有个格格是钮钴禄氏，似乎就是自己这位表姐，还是个很有福气的，她的儿就是鼎鼎大名，毁誉参半的乾隆皇帝，只不过这一次，康熙大概不会把表姐妹两个同时指给一个皇吧。

    各人有各人的命数，芷云到没那么多的心思管别人家的事儿。

    接下来了地一个月大家都很忙碌，哪怕是芷云，也躲不了懒了，因为留下来的这些秀女都要跟着宫里的教导嬷嬷学规矩，不过，这些教导嬷嬷们大多很和气，并不像一开始的嬷嬷那般难缠，毕竟现在留下的姑娘们家世都不错，很可能是未来的贵人，她们这些人精儿，怎么会轻易去得罪人？

    学规矩的日到底是有些疲惫。幸好晚上回来，芷云可以在半位面好好泡个澡，松快松快，要不然，恐怕也得像某一些秀女一样靠化妆遮盖脸上的疲色了。

    按摩浴缸的里乳白色的牛奶药液轻柔地浸泡着芷云的身体，麻麻痒痒的感觉过去，通体舒畅，随手抓了一瓶温和滋养的润肤露，从头到脚，细细地涂抹好，尤其是一双手，芷云照料的最为精心。

    正眯着眼擦药水，眼前忽然出现一片阴影，芷云一笑，随手打出一道银光闪闪的符，在半空落下来的雪豹立即变得轻如鸿毛，像个毛绒玩具一样一头栽进芷云的怀里。

    伸手揪住爱宠的耳朵，亲昵地和它的小鼻蹭了蹭，芷云莞尔笑道：“你这小家伙，到是长了不少本事。”前几日刚从欧阳那里学会了空间位移，这才多长时间，就用得这般娴熟，要从半位面的海边儿，直接转移到自己身边来，哪怕是欧阳这个正宗的空间法师，不用任何法阵道具，恐怕也不易做到吧。这般看来，自己这个宠物的天分果然一流啊。

    阳阳浮在水面上，咽喉里呼噜呼噜地作响，大脑袋耷拉在芷云的肩膀上，尾巴直摇晃，看起来一派得意，到让芷云失笑不已。

    泡在温热的水里小片刻，芷云便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一只手搂着阳阳，想起这几日后妃们频频召见秀女的热闹劲儿，又想起今天白日里在永和宫的那一幕，芷云不觉勾了勾嘴角，她对于自己婚后的生活到不大担心，不过，有那么一个极品的娘亲，欧阳恐怕要辛苦得多……

    今天白天，德妃娘娘召见芷云，芷云去了永和宫，却没想到，康熙竟然也在。

    第一次面见康熙，虽然他的容貌以前早通过观察眼看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芷云还是稍稍有些诧异，自己见到的这位康熙大帝，和想象不大一样，他长得到不算太好，至少没有胤禛那么清俊，威严当然有，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衣着打扮俱是常服，或者他故意收敛了，芷云到没感觉着威压，康熙很和气。

    虽然得到驾前免跪的令牌，可是，芷云依旧恭恭敬敬地磕头行礼，主要是芷云知道自己已经够特殊的了，并不想要康熙觉得自家不知分寸，自己给她的印象，最好是虽然有来头儿，但却只是个规规矩矩，有点儿技术才能，有个好师傅，所以被养得单纯可爱的闺阁少女。

    再说，这是位长辈，又是欧阳此时身体的生父，给他行礼，芷云也没什么好介意的。

    芷云这番动作果然没错，康熙虽然赶紧让她起身，还让李德全给芷云挪了个绣墩儿过来，但是面上的神色却更和蔼可亲，不但让芷云一起用了饭，还和他说了好一些家常话，有对明德的期许和看重，也有对她的满意。

    芷云自然是应对合宜，落落大方，又带了几分女儿家特有的娇羞，完全符合一个土生土长的满洲贵族少女的表现。

    皇上这关轻轻松松地过了，可是，那位一直坐在康熙下首，没怎么说话的德妃娘娘，却让芷云哭笑不得，她长得极好，容貌秀美，虽然年纪大了，眼角眉梢多多少少有一些遮盖不住的鱼尾纹，但是那种风姿，却真不像个曾经地位低微的宫女。

    只是，芷云没办法喜欢她，谁让她的眼神只要一看过来，自己的耳垂儿就刺痛的厉害，那种疼，简直比对着一帮秀女要疼几十倍，又要忍痛，脸上还不能带出颜色，还得应付康熙的问话，那一顿饭，可是吃得芷云胃痛，回去之后，赶紧吃了好几颗消食片，这才算舒服了。

    “德妃究竟在想什么？难道不满意自己这个儿媳妇？”水温渐渐降了，芷云回过神，既然想不通，索性就撇在脑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那个什么德妃，还能掀起大风浪来不成？

    懒洋洋地起身，擦干净身上的水渍，芷云披上睡衣，坐在床上，用温热的干毛巾一点点儿擦头发，不是不能用魔法烘干，只是芷云习惯于慢慢擦拭，慢慢等着乌黑的秀发自然晾干，在日常生活里，魔法当然不可或缺，但无论什么地方都使用，就未免太过了。

    这一夜，芷云睡在了自己的卧房，只是睡得有些不踏实，不知道为什么，她做了个梦，梦见一片蔚蓝的大湖，湖水清澈透明，一望无际的湖面，犹如明镜，蓝天白云、雪峰峭壁倒映其，波光粼粼，似堆金撒银……

    这地方很熟悉，但那个名字挂在嘴边儿，就是吐不出来，芷云静静地站在湖边，甚至怀疑这就是那‘西天瑶池’……

    湖的对方，似乎有一个人影，像是个武僧，身上穿着暗红的僧袍，面目模糊，只隐隐约约地听见他在吟诗——“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怕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芷云……”

    芷云猛地一睁眼，甩手就是一个寒冰符过去。

    灯亮了，床前站着错愕的欧阳，他手上张开了次元结界，只不过，似乎没想到芷云会动手，动作有些慢，头发上还是沾上一点儿符，结了一层浅蓝色的冰碴。

    “扑哧……”

    芷云失笑，赶紧给冻得脸色发青的自家大*OSS施加了一个保暖咒语，又找出一个小巧的保温法阵来栓在他腰里，就这样，过了有半盏茶的工夫，欧阳才缓过劲儿来，苦笑道：“明明是你让我今晚上来一趟，忘了？”

    芷云愣了下，转头看了一眼始终开启着的传送阵，怪不得欧阳直接就进了自己的半位面，一拍脑袋，这才记起她本来想找欧阳说说德妃的事儿，只是一洗澡，就犯了迷糊。

    “也没什么大事儿，我就想问问，你对德妃到底是个什么章程，今天我见到她了，她对我可是很不友好，看看我的耳朵，就因为她，被接二连三的示警弄出来这么深的红印……这样吧，你要是想拉拢她，我就趁着在宫里的日，给永和宫里安上‘窃听器’和‘摄像头’，好歹让你知道她的消息，你要是不想搭理她，我可不管了。”

    皇宫不好入，要是安装魔法道具，用一次性的便宜东西根本不成，要用就要用珍贵材料做成的永久产品，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人物，芷云可不愿意浪费。

    欧阳想都没想，就点了头，“拉拢还是消除威胁，现在还不能做决定，但是，她毕竟是胤禛的亲娘，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人物，还是关注点儿吧，省得闹出幺蛾来……”

    芷云呲呲牙，敲诈了自家BOSS一堆好东西，也就答应下来。

    然后，芷云挥挥手赶人走，继续埋头大睡，这一次，一夜无梦到天明。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第三轮选秀拉开了帷幕，这对别人来说，是决定命运的紧要关头，可对芷云来说，只是走了个过场，不过，因为有德妃这么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在，芷云的表现还是在尽量规矩之外，显露出一点儿锋芒，在展示才艺的时候，特意随手片刻就绣了一个双面绣，前面是一个梅花小楷的福字，有风骨，又很漂亮，后面是一朵雍容大气的牡丹花，看得几位皇妃都是眼睛一亮。

    德妃并没有挑事儿，选秀平平稳稳的结束，芷云也顺顺利利地留了牌，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道指婚的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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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指婚

﻿    第五十一章指婚

    永和宫

    “胤禛家的嫡长走了，乌拉那拉氏也太没福气，他们兄弟，就老四嗣艰难，希望这一回，瓜尔佳家的那个，能给他添些福气。”

    “皇上圣明，奴婢看那芷云丫头，生得明眸皓齿，身也好，想来是有福气的，哎，一想到弘辉才那么一点儿大，似乎昨个儿还扑在奴婢怀里撒娇，怎么就走得这般早……”

    德妃拿着方绣帕，掩面抽泣，她哭得算不上好看，难得的是很真，那种悲悲切切，让人一见，就觉得她是真为孙伤心——

    “只是，皇上，去年老四媳妇还在的时候，曾来宫里给我递过话，说是老四挺喜欢他门下奴才年羹尧的妹，我看那姑娘生得好，听说琴棋书画都不差，而且，老四家的人也太少了些，不如这一回把那姑娘一并给了他……”

    康熙沉默了片刻，挑了挑眉道：“这事儿以后再说吧……”

    他也觉得老四家的女人少了些，尤其没有几个是满洲大姓，可老仙翁也说过，胤禛命里忌女色，最好十年内不纳新人。

    虽然康熙觉得，很可能是老仙翁不想他的宝贝徒弟婚后难过，才故意这么说，但到底是自己疼爱的儿，在他所有的儿里，除了太之外，也只有胤禛跟在他身边儿的时候最多，他也最喜欢，有关命数的事儿，他也不愿意轻忽，再说，胤禛还年轻，瓜尔佳氏看着就有福气，将来肯定少不了嗣，既然如此，多几个或者少几个女人有什么关系……

    见康熙不答应，德妃面上的神色也丝毫不变，配合着转了话题。

    康熙只在永和宫里小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他前脚刚走，德妃的脸色便瞬间变得有些难看。她并不希望老四的妻族显赫，也不愿意他嗣繁茂，虽然老四和老十四都是德妃的儿，但是很显然，在德妃心里，这两个儿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老四是草，十四才是他的心头宝，所以，她一心为十四谋算，小心翼翼控制着老四的后院，让他的女人多为汉女……

    德妃身在后宫，又是皇上的宠妃，当然知道瓜尔佳芷云在康熙的心里的分量不低，那瓜尔佳明德，也是皇上要培养要重用的臣，从一开始康熙显露出对明德和芷云的看重的时候，德妃就谋算着要把芷云许给十四当侧福晋，可是万万没想到，明德竟然晋升得这么快，也没想到，康熙竟然把一个小姑娘看得如此重要，根本不允许别人染指，硬是要把她留给老四……难不成，在皇上的心里，已经……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渍，德妃咽了口茶水，冷静下来，那不可能，皇上身还好，老四看着不是个有野心的，再说，还有太站在前头……其实瓜尔佳芷云给了他，到比给别人要好……

    “老四运气可真好啊，老四媳妇死的时间也好……”

    “运气再好又怎么及得上十四阿哥”跟了德妃多年的李嬷嬷，见主情绪低落，便俯下身奉承了两句，“十四阿哥的嫡福晋可是有喜了，娘娘一定能添个乖孙”

    “你说得不错，老十四家的这次定能诞下嫡”

    十四阿哥膝下只一个弘春，这也是德妃一直很担心的问题，十四福晋完颜敏珠，和胤祯的感情不大深厚，还是德妃提点了十四好几回，他这才去嫡福晋的房里多了些，今年是终于有了好消息，“这一次选秀，虽然要不到瓜尔佳芷云，但我也给十四挑了个好生养的，钮钴禄家的那个宜媛，一看身体就不错，有福相……”

    瓜尔佳府

    明德手里捧着明黄色的圣旨，脸色有些苍白，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落，还是芷云回神儿的快，伸出手掐了他一把。

    李德全笑呵呵看着不知所措的明德，还以为他欢喜傻了，对于这位皇上身边最得力的新贵宠臣，他可是一点儿也不会拿架：“呵呵，真是恭喜爵爷，圣上亲自写的旨意，格格以嫡福晋的身份嫁进四贝勒府，皇上还亲自去钦天监挑选了吉日呢，这般恩宠，世所罕见啊。”

    明德勉强笑了笑，拿出喜钱送上，李德全也开开心心地收下了。送走李德全，放好圣旨，打发了一帮欢天喜地的下人，明德转身进屋，就看见自己的宝贝妹一脸无奈地被如燕搂在怀里，芷云没哭，可是如燕的眼泪哗啦啦地淌下来，怎么也止不住。

    “好了，好了，别哭了，这是皇上的恩典，别人要是嫁进皇家，开心还来不及……你这么哭下去，万一外面知道了，要说闲话的。”明德叹了口气，蹙着眉头，小声地宽慰了如燕几句，好半天才让如燕不好意思地止了啜泣。

    明德看着自家妹妹明丽的面容，面上也是阴晴不定，嫁进皇家，当然是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可是，哪怕是嫡福晋，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更别说还有可能卷进夺嫡之争，一步走错，就是万劫不复，要是有可能的话，他真不愿意让自己唯一的宝贝妹妹去受这份儿苦：“哎，妹……”

    芷云看着惆怅满腹的兄嫂哭笑不得，只是她没法去解释——她嫁给那位胤禛，以后的生活绝对只会更好，更舒服，也只能由着明德和如燕瞎操心了。

    这时，一直被奶娘抱在怀里的小宝宝——岚珏，吱吱呀呀地伸手蹬腿儿要芷云抱，芷云一笑，高高兴兴把软绵绵，肉呼呼的宝贝搂进怀里，小家伙虽然还小，但已经长开了，三分像明德，到有七分像了如燕，明眸大眼儿，可爱得很。

    这孩一到芷云怀里，就发出一阵儿咯咯的笑声，一下把满屋的惆怅打散，芷云见明德和如燕也缓过劲儿来，开始说起嫁妆的问题，不由松了口气。

    既然指婚了，也就到了备嫁的时候，皇大婚，有内务府操办，瓜尔佳府里插不上手。不过，嫁妆还是得自个儿准备，女方的嫁妆按照规矩是可以一百二十抬的，以前明德和如燕都没想着芷云会嫁给皇，准备的嫁妆就显得薄了一些，现在圣旨正式下来，自然开始忙忙碌碌地重新制备，还得派人去四贝勒府里测量新房，家具之类的也要开始打造了。

    钦天监选定的吉日是在十一月初十，还有半年不到，可是，就是这半年，芷云也安生不了，又要跟着内务府来的教导嬷嬷学皇家的规矩，又要自己亲手做些女红，准备嫁妆，这也是为了显示女方手巧，结果一开始还好，可没半月，芷云就烦了。

    她的女红当然不错，平日没事的时候也很喜欢绣个小屏风之类的玩玩，但是，她要做的事情毕竟还很多，根本不可能把时间全浪费在这个上面。

    就说那座将来居住的浮空城吧，本来是想让它在指婚的时候就亮相，却没想到，欧阳上去看了，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大满意，别的还好，可当初改造法师塔，芷云只参考了自己的喜好，完全没想到欧阳也想分一杯羹，结果弄出来了一个哥特式的超级奢华的法师塔，那可不是欧阳意的环境，他是强烈要求重新改造。

    芷云一琢磨，以后欧阳用法师塔的时候估计也少不了，现在改，好过以后返工，也就答应下来，反正不用着急，等到大婚再亮相也来得及，只要能在婚后入住就可以了。

    为了空出时间去半位面帮忙，也为了能在出嫁前多陪陪哥哥、嫂、小侄，芷云想了想，干脆制造了一个魔法剪裁缝纫机，外形是一个液态金属的架，只要把设计图纸塞进去，它就会自动自发地制作衣裳和小配件儿，用起来非常方便，消耗的魔力也极少，只有拇指大小的储魔晶石，就能制作百套衣服，真可以说是省时又省力。

    花了两天时间把机器造好之后，芷云让崔嬷嬷带着七月、十月，搬来一箱上好的绫罗绸缎，准备妥当，芷云就把设计图纸塞进鲤鱼形状的口里面，启动开关。

    崔嬷嬷、七月、十月眼睛瞪得跟铜铃一般，眼睁睁看着一道蓝光照射在自家格格身上，然后仅仅用了半盏茶的工夫，一件儿极为漂亮，针脚也细密整齐的旗装就被吐了出来。

    崔嬷嬷拿在手里细看，见上面的苏绣团花华丽精美，领口、袖头、衣襟都镶上不同颜色的彩牙儿和花绦搭配得十分合宜——“这……这就是比起内务府最好的裁缝也不差了……”

    七月和十月看着那个怪模怪样的机器，简直是带着敬畏，这东西一旦流传出去，恐怕好裁缝们全要失业……

    看着自家丫头一脸傻样儿，芷云失笑摇头，她可没打算把这东西整出去抢别人的饭碗，自己家用用就成：“行了，这物件儿我搁在西厢，崔嬷嬷，你带着这两个丫头学学怎么用，别再让别人知道。”

    崔嬷嬷连忙点头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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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备嫁

﻿    第五十二章备嫁

    “格格，格格，你看”

    听见欢快无比的呼喊声，芷云一扭头，就看见七月手指尖儿飞出两只浅紫色的蝴蝶，上下飞舞，还有点点银光洒落，再看七月眉飞色舞，不觉莞尔。

    芷云搁下手的画笔，伸了伸腰，笑眯眯看着自顾自地一会儿幻化出蝴蝶，一会儿又弄出一条火红的狐狸，玩的不亦乐乎的七月，略微有些感怀——自己当初刚刚学会魔法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开心，恨不得时时在人前显摆一二……芷云想了想，终究还是摇了摇头，那时候枪林弹雨，风里来火里去，哪有工夫为了个‘魔法伎俩’兴奋愉悦……

    说起来也奇怪，越是低级的法术施放的时候效果越显眼，而高级的法术施放，反而显得无声无息，不着痕迹，芷云若有所思地想——大概是为了让学徒们对魔法更加有兴趣，所以低级法术才大多都是色彩斑斓华丽，又引人瞩目的幻术吧……

    自从婚事定下之后，芷云忙着备嫁的同时，也开始教导两个丫鬟学习魔法，她们两个天分都不错，又早就被芷云用了上好的魔药打磨身体，到现在不过两月有余，七月和十月冥想就入了门儿，如今哪怕不用魔导器辅助，也能算是比较合格的魔法学徒。

    芷云刚指点了七月几句，张如燕就拿着一张列好的嫁妆单来找芷云，其实关于嫁妆的问题，她们两个早就商量过好多次，只是，要按芷云的意思，最好一切从简，大面上能过去就可以了，他们家毕竟不是那种世代富贵的豪门大户，哪怕经营了这几年，活钱也并不多，要想和别的皇福晋比嫁妆，那他们家要承受的压力可就大了。

    可这张如燕和明德却不这么想，自己的宝贝妹妹嫁入皇家，要是嫁妆单薄，那她以后还怎么当家？四贝勒府里可还有一个当家多年的侧福晋呢。

    听说那李侧福晋生得明艳动人，性温柔，很得四贝勒喜爱，身边儿甚至有两个儿傍身，万一芷云嫁过去之后，被那侧福晋给压制了，变成个空头福晋，那日还能好过？要知道，四贝勒虽然不大可能宠妾灭妻，但一个受宠爱，又在府势力根深蒂固的小妾，给福晋添些麻烦，找点儿不痛快，还是很容易的，越想，张如燕就越不放心，看着那嫁妆单发愁。

    其实，芷云的嫁妆真不算薄了，就说首饰吧，装在精心雕琢的玳瑁箱里，略略一看，几乎能闪了人的眼——像是绯红的翡翠镶金头面，银镀金嵌珠宝钿尾、玛瑙珠花簪、点翠嵌紫水晶的簪、银镀金嵌珠宝钿花、金镶珠翠软手镯、双龙戏珠纹路的戒、银嵌蓝宝石耳环，金点翠嵌东珠耳环、金镶珠翠蝙蝠耳环。还有一部分是满人喜欢用的凤钿、满钿、半钿等等。

    另外，那些彩色钻石做成的精美胸针，耳环，戒指，项圈儿之类，除了芷云，恐怕别人想要都没有。

    清朝本来并不流行钻石首饰，连那钻石在他们心里也不过是漂亮一点儿的石头罢了，但是梅雪斋的掌柜做生意的手腕不错，没用半年，就把一批钻石加工成的工艺品给炒到了天价儿，如今京城市面上更是有货无价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欧阳和芷云推波助澜，毕竟她的半位面里堆积的钻石成山，光用来做施法或者炼金材料得用到何年何月啊，再说，做炼金实验剩下来的边角料儿，也要废物利用才成，所以，这钻石的价值自然越高越好了。

    这些首饰，虽然大多都是半位面的机器制品，不是手工打造的精品，可成色绝对不差，再加上样式新颖，论价值的话，光这些珠宝，就能值七万两银。

    再说，明德现在正得圣宠，瓜尔佳族里那些长辈们都有来给芷云添妆，各种珍贵的药材，香料，甚至有房产地契，现在芷云一个人的钱财，估计比瓜尔佳府里都多了。

    勾了勾嘴角儿，芷云耐下心来劝说了一通，张如燕才看着单松了口，“那好，就这些吧，嫂在给你准备十万两银票，你小心收好，等进了贝勒府，花钱的地方多着呢。你哥哥早就买好了两个温泉庄，里面的奴才都是签了死契的，你寻个时间看看……”

    芷云也没有推辞，哥哥嫂的心意，她收着就是了。

    随着大婚的日临近，芷云也开始放下手头儿的各种事务，专心陪伴起哥哥嫂还有小侄来。

    金秋月，天高云淡，园里的菊花开得正好。

    芷云让七月、十月铺了一条厚厚的毛毡在凉亭里，那个几个软绵绵的小坐垫儿，摆上个小桌儿，便拿了画笔画纸，开始给张如燕和岚珏画像，她那西结合的技法到在其次，难得的是色彩把握的极好，画出来的画儿，那种平淡见绚丽的颜色质感，连张如燕这位精通画技的才女，也自叹弗如。

    岚珏现在还没过周岁，但是因为营养好，身长得极为壮实，已经学会爬了，嘴里还能不清不楚地吐出几句话，此时穿着一身老虎装，趴在他娘亲的膝盖上，嘴里吐着泡泡，张如燕一手搂着孩，另一只手拿着只大白兔的玩偶逗弄，笑颜如花，此种风姿美景儿，正好入画。

    芷云便轻轻松松地挥毫，以灿烂的金菊为背景，画出一副母嬉戏图来，一边儿画，一边儿觉得自家侄的老虎装真真可乐，不过，若是换上个兔装，雪白柔软，短短的小尾巴，想必也很可爱——

    因为造了个自动的缝纫机，现在做些小衣裳，小玩具方便得很，芷云索性就弄出一大堆给孩穿着玩的新奇衣裳，什么老虎啊，兔啊，蝙蝠啊，金元宝啊，还弄了一堆的布偶玩具，不过，对这些玩具，儿不大感兴趣，儿他娘，却爱得很，自从见了那些可爱的小东西，张如燕就本性毕露了，哪还有一分贤淑稳重的才女样儿，分明是个没长大的小姑娘。

    芷云勾着嘴角微笑，嫂虽然做了母亲，可是算算年纪，今年才十七而已，可不还是个小姑娘呢喜欢这些女孩都爱的玩具，也很正常啊。

    花了三天时间把画画完，结果明德见了之后，因为画里没有他而吃了醋，缠着芷云非要再多画一幅有他存在的，没办法，芷云想了想，干脆又画了一幅全家图——明德一家三口儿，再加上芷云，背景就是瓜尔佳府。

    这幅画，感情充沛，色彩绚丽，芷云用了十二分的心，画得非常细腻而真实，就连衣服上的褶皱，岚珏脸蛋上沾染的一点儿墨汁，都画了出来。哪怕在行家眼里，这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作品了。

    明德非常非常的喜欢，把它装裱好，就挂在自己的卧房，平时用帘遮盖，轻易不许人看。芷云见他这副做派，挑了挑眉暗想，如果保存得好，几百年之后，不知道后人们会不会被这西结合的技法给弄糊涂了。

    因为要离开瓜尔佳府了，芷云担心家里的一些炼金产品使用不对，会弄出乱来，就把家里的一切炼金产品使用和保养的方法写得清清楚楚，交给如燕收好，要求她务必弄清楚。

    又想到家里人都已经习惯魔药的效果了，她出嫁之后，想要回家，或者给家里稍些东西，虽然不是不行，但到底不方便，这魔药用完之后，补充恐怕会变得困难，干脆就抽出时间做了一大堆记忆药水，美容药剂，福灵剂，止血剂，消炎剂，清火清毒剂，养身药剂，营养剂之类的常用品，没一样儿都写清楚用法，贴在药瓶儿上，让明德和如燕随身携带。

    又为了保存魔药，给两个人一人弄个件儿空间道具，如燕的是一枚紫罗兰的胸针，明德的就简单多了，只是一块儿看起来比较普通的玉佩，毕竟他要经常出门，东西做得太漂亮，容易招贼惦记，万一弄丢了，就算别人用不了，也腻歪人。毕竟明德在生活上很有些马虎大意，身上佩戴的那些配件儿，一个月丢上一两样儿，那还算是好的。每一次如燕和芷云让他仔细些，他也都乖乖听话，但是就是不改。

    弄到后来，芷云都不敢给他做特别的配件儿了，所有的都是大路货，更不敢绣上他的名字什么的做标识，要不然，万一让坏人拾得，再生出事端，那还不得把明德给气死

    日就这般一天天顺顺当当的过去，很快，皇家下定之后，大婚的时刻终于要到了。

    大婚前一天的晚上，芷云在半位面和欧阳见面，他不知道在忙些什么，身见瘦了，但精神到是好得很。

    两个人最后检查了一次浮空城隐形法阵的定时装备，就去了海边儿，半位面的这一个虽然是迷你海，但是大海该有的风景一样不缺。

    他们正好赶上日落退潮，芷云就和欧阳赤着脚在沙滩上拣了一堆贝壳，还掏了十几只小螃蟹和一只大螃蟹煮来吃了，两个人都是饕餮一流的人物，当然会吃蟹，吃完之后，那些螃蟹依旧能拼得完完整整……

    “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儿紧张呢”芷云一侧身，把脑袋搁在欧阳的腿上，嘀咕了一句。

    欧阳只是低头一笑，勾了勾嘴角，“我也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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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大婚（上）

﻿    第五十三章大婚（上）

    畅春园澹宁居

    康熙深吸了口气，把视线从东堤满布的丁香上移转回来，望着手边儿这个半人高的紫檀箱，他的目光隐隐有些激动，面上的表情到还算镇静。

    李德全毕恭毕敬地立在东门，也不敢抬头，就着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想起刚才被送去珍宝阁的那架青龙盘旋的天车，他顿时眼前发黑，腿骨一软——龙威的压力，除了当前的真龙天之外，一般人哪儿受得起？

    他李德全跟在驾前多年，当今陛下又是少年登基，冲龄践祚，威压甚重，可和刚才那让人汗流浃背，直欲晕厥的压力相比，还是在圣上面前伺候容易一些……不过，这一个紫檀木的箱，连带着那辆由真龙驾驭的马车，就这般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圣上身边，圣上还不许内侍查验……这里面恐怕……

    他是天身边的人，一遇见此等怪事，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万寿节当天的奇异景象，身一哆嗦，収摄心神，再也不敢多想，仙家的事情，哪是他一个凡人敢揣度的？

    康熙当然不知道李德全的感觉，芷云制作的那辆送与皇帝的马车，虽然安置了几颗散发所谓‘龙威’的晶石，但效果并不算大，芷云也舍不得用上好的。

    所以，康熙只是觉得这天车有威势，果然甚能配得上他的身份，到不像底下人那样，本能地觉得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些人的感觉，也不过是隐约见到‘真龙’自我暗示罢了。

    一双修长的保养合宜的大手，在紫檀木的箱上拂过，康熙再一次摊开那搁在箱上的，大红色镶着金边儿的长卷，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金色大字。

    看了好半天，待到手边儿的茶水都凉了，康熙才一口气把凉茶灌下去，一扭头，对李德全道：“你去宣胤禛来见朕……”

    李德全一愣，迟疑片刻，才犹犹豫豫地道：“万岁爷……今儿四贝勒大婚啊，这会儿恐怕……”

    康熙一眯眼，拍了拍额头，苦笑道：“糊涂了，朕糊涂了，今天是老四和她成亲的日，他可是才从我这里出去……也罢，明天正好一起见……”

    看着圣上闭着眼睛沉思，李德全也不敢说话，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四贝勒娶的这位福晋，可能还真不一般，以后见到，千万要敬着些才是。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有一个小太监慌里慌张地走进来跪下磕头道：“万岁爷，钦天监来报，说东海上空隐约有一仙岛现世……”

    康熙一愕，猛地站起身，目光却在手边儿的长卷上流连了片刻，皱眉：“难道……仙翁所说的，那座送与弟修行的仙府，居然在海上……”

    瓜尔佳府

    早晨只简简单单的用了一点儿，连茶水都没有喝，芷云就让内务府派来的嬷嬷服侍着净身，她到放得挺开，没有半丝不自在，可崔嬷嬷和七月、十月却有些不快，两丫头并一个嬷嬷，总觉得别人粗手粗脚，一不小心就会伤了她家格格完美无瑕的肌肤。

    她们在一旁虎视眈眈不要紧，到是让内务府的嬷嬷有些摸不着头脑，她们也没做什么，一直规规矩矩的，这是哪里惹人不痛快了……瓜尔佳格格看着挺和气的，怎么身边儿的吓人这般凶悍？

    沐浴，净面完了，芷云就闭着眼睛坐在一旁，由着张如燕指挥了嬷嬷丫头齐上阵，给她收拾打扮，开脸的时候到是容易得很，芷云的面上光洁无比，一丝汗毛也没有，到是让嬷嬷们看得啧啧称奇。

    梳洗完，穿上了内务府送来的，厚重的皇福晋吉服，芷云在镜里照了照，虽然厚重些，但是大红的颜色一点儿都不俗气，还漂亮得很，出嫁的时候能穿上一次，若是这个时代的女人，怕是一辈都无遗憾了。

    可是轮到芷云，却只是新奇而已，心里还想着，要不然再弄一套西式的婚纱穿穿，结婚啊，一辈可就这一次，西式式的婚礼都该经历一下才好……后来一想，白色在这样的时代可不吉利，还是算了，哪怕在自己屋里穿，让人无意间撞见，恐怕也是一场是非。

    崔嬷嬷亲自给她盘上头，戴上红宝石的皇福晋朝冠，挂上朝珠，看着镜里端庄贵气的芷云，眼睛一红，嘴边儿却挂了笑：“咱们格格，果然是天生的贵人……”

    这么一套衣服，也不是一般人能称得起的，寻常百姓就算穿上，也只会被人当成衣服架，人们看入眼的，恐怕也只有衣服没有人，像他们家格格这般，即使是粗布着身，也是通体气派，不同凡响……

    崔嬷嬷自在那里感慨得瑟，时候却不早了，七月和十月的动作也快了起来。

    芷云不肯化妆，两个丫头也由着自家主，只在她的朱唇上点了一点儿红，头上不过插了了一只风钗，贴了一朵碎钻的珠花。

    侍书和侍剑也捧了首饰匣过来，拣了一对儿赤金绞丝镶东珠手镯，又挑了一双翡翠镯，给芷云戴好，耳朵上挂了三对儿一直垂及肩部的水蓝色宝石耳坠儿，脖上也戴了一串又一串的珠链儿……

    芷云呲牙，终于还是偷偷摸摸地给自己身上画了一个重力符，不过是减轻重力，而不是增加重力罢了。

    张如燕站在一旁，怀里抱着吱吱呀呀的岚珏，眼里含泪，看着崔嬷嬷、七月、十月，道：“芷云就交给你们了，进了贝勒府，你们要一心一意地服侍格格……”

    “请大*奶放心。”

    崔嬷嬷一脸严肃，声音也郑重非常：“只要有老奴在，没人能欺负了格格去。”

    “嫂，你放心吧，我会常回来看你和大哥的，呵呵，还有我们宝贝岚珏，我可不想将来小宝贝长大了，连亲姑姑的样都记不清楚……”

    许是听见芷云叫他的名字，小家伙伸着手吱吱呀呀地凑过去要芷云抱，张如燕哭笑不得地敲了敲岚珏的脑袋，笑道：“这小只跟芷云你亲，嫂我可要吃醋了。”芷云刚刚换好衣服，哪里能抱孩，万一弄乱了，可没有时间再整理一遍。

    她笑了一会儿，终究叹了口气，虽然芷云说会回来看，但是姑娘出嫁，哪有常回娘家的，就是寻常百姓，恐怕等闲也是见不到了，何况是规矩甚大的皇家，等下一次见到小姑，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

    “如燕，快一点儿吧，四阿哥来迎亲了，千万别误了吉时……”明德的声音传进屋里，如燕闭了闭眼，急忙从七月手里接过盖头，给芷云盖好，又给她塞了只苹果，一柄玉如意，哆嗦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也只是吐出一句，“这苹果可不要吃啊……”

    “扑哧……”芷云失笑，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点头，“我知道了，嫂，你和格格多多保重，要注意身体，如果有事儿，别忘了给妹妹送信。”

    如燕连连答应，还没来得及多说几句话，明德就打开大门，背着芷云出去，一直送上由内务府女侍抬着的彩轿，出了瓜尔佳府大门。

    明德立在门前，看着端坐于马上的四贝勒胤禛，见他表情虽然严肃，目光却是欣然，不由松了口气，其实，明德本来不太看好这一门亲事的，毕竟他对四贝勒的印象，只有冷酷两个字可以形容，再加上那位皇一看就不是会疼爱的妻的人，这样的人或许能成就大功业，但哪一家愿意把娇养出来的千金，送给他吃苦受罪？

    至少明德不愿意但今日一见，他却觉得四贝勒似乎有了点儿变化，虽然面容依旧冷酷，但眉宇间却添了一分柔和……自家妹一向聪慧，又得圣上看重，就算到了四贝勒府，大概也能生活得很好吧。

    “身重不重？”

    芷云坐在轿里，哪里知道她家兄长大人的烦恼，脑海里听见欧阳的声音，勾了勾唇角，精神力也探了过去：“一道减重的符，彻底解决问题……你呢？”

    “……简直要重死人，幸好已是深秋，天气不算太热，要不然，我这冷面君的架，恐怕再也端不起来了。”

    欧阳一向温和平静的声音里，也忍不住带了几分哀怨——他的古代魔纹一流，比芷云那丫头强上好几倍，可是晦涩难懂的古代魔纹，写起来要比刻画符麻烦一百倍，哪能用在减轻一点儿衣服的重量上……

    芷云偷笑，欧阳这位战斗力十足的大法师，在这种时候，可比不上芷云这样的多面手。

    “不要抱怨了，好歹你脑袋上，脖上没挂那么多的宝石首饰，只一身儿衣服笨重罢了，我要是不戴满头的珠翠，也不会随便浪费魔力……”

    随着两个人你来我往的闲聊，队伍也在热热闹闹的唢呐声锣鼓声，一路向四贝勒府行去，迎亲和送嫁、护卫人员着装整齐列队在后，整个过程，虽然不说是十里红妆，却也差不了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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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大婚（下）

﻿    第五十四章大婚（下）

    从窗口窥视到外面那些忙忙碌碌的下人，再看着那似乎永远也搬不完的嫁妆，听着鞭炮声声响……

    李氏猛地一扭手，撕拉一声儿，绣了精美并蒂莲云纹的帕，就断成两截儿，想到外面的热闹，李氏觉得心里如油煎火烧，酸涩难忍……

    素喜走进来，看见站在窗前的李氏，修剪得漂亮的指甲都断裂了，咬了咬嘴唇，苦劝道“侧福晋，您这是何苦呢，如今府里两个阿哥，都是侧福晋所出，那位进门，哪怕圣上再给她脸，她也不过是个继福晋，又是个才十三岁的小姑娘，凭您的本事，又怎么会拿捏不住……再说，咱们贝勒府，早晚也要有福晋啊……”

    李氏面上神色不定，咬着牙，亲手关上了窗，将外面的热闹隔绝，她什么都没有说，可是心里的苦楚，又是哪是素喜能猜得到的，想起那一个夜晚，四贝勒简简单单地扔出的那张让她汗流浃背的，仿佛催命符的纸笺，想起那上面的条条大罪，李氏后背一寒，伸手撑住桌，这才没有软倒下去……

    四爷变了，外表添了半分温和，可心里，却更加的冷酷。他以前把后院交给那贤惠的那拉福晋，表面上也很给福晋面，但是，他对后院里的那些争斗，从不曾看放在心里，他的心思，全在朝堂上面……

    也正因为如此，李氏本来以为自己的手段，四爷根本不会注意，就算注意到不妥，也不会疑心，因为四爷是个念旧的人，又喜欢的是娇柔温和的自己，而不是呆板的那拉福晋……却没想到，一切都错了，后院的事情，没有一桩一件儿能瞒得过爷的眼睛……

    只是，李氏始终有一点儿想不明白，那位爷要是全看见了，又怎么会由着自己拿那些相冲的食物给福晋和弘辉阿哥吃？后来她甚至还用了使身体虚弱的藏药……他为什么不阻止？那是他的亲儿啊

    李氏脑海里各种想法汹涌而来，让她眼前一阵阵发黑，心里一片冰冷……果然是冷酷绝情的四贝勒……虽然心下冰寒，但一想到这么长时间，四贝勒根本没有处置自己，两个儿还似乎更得看重了，功课学业，四爷都很上心，她到底还不至于崩溃。

    李氏咬了咬牙，女人为母则强，哪怕四爷冷情，哪怕那位新进门的福晋得皇上看重，她也不会坐以待毙，她也要为了儿争上一争。

    如果欧阳知道，他这一连串肃清四贝勒府内宅的举动，居然会在李氏心里戳上这么一个恐怖的印象，不知道会不会哭笑不得。

    只不过，他当然不会有心情去探听不相干的人的心思，此时，正是他人生大喜的时候。

    耳边儿传来一阵震天响的鞭炮声，芷云眯了眯眼，感觉到轿微微摇晃，停了下来，眼角儿的余光，越过火红的盖头向外看去，就见一双熟悉的修长大手，将挂在轿上的弓和箭取下……

    紧接着——轿门口处传来“啪啪啪”三声箭响儿。

    芷云勾了勾嘴角，笑了，她家BOSS的枪法百步穿杨，一流得好，没想到，箭法也着实不错——至少没有射到自己——这一点儿可比自个儿强，从小到大，她玩过枪，用过手弩，却没怎么碰过弓箭，哪怕是这一世跟着骑射师傅学习骑射的时候，明德也只舍得用棉布包好的玩具似的，又轻又小的弓给她用，生怕她伤了手。

    芷云这一晃神儿的工夫，已经有随行的侍女撩开彩轿的帘，将她扶了出去，哪怕洒脱如她，一脚踏上那红毯，心绪也不免波荡起来，三生第一次的婚礼，三世第一次‘喜结良缘’，她对待婚姻，哪怕是如今这样情况下的婚姻，可也是很认真，很认真，从没想过开玩笑，此时看见走在前面，红绸相连的那个‘剪影儿’，芷云便忍不住，掌心沁出了汗水。

    “……这一辈，我们在一起……”

    听见脑海里传来一声儿同样紧张的细语，芷云一愣，攥紧手的苹果和玉如意，收敛了心神，挺直腰身，终究是坦坦荡荡，从从容容地举步，越过一堆吉祥物件，跟着欧阳的脚步前行，一步比一步安心踏实。

    侍女扶着齐珞，在欧阳身边站定，欧阳一侧头，芷云虽然才十三岁，在现代来说还是个孩，但是不知道是这个时代的女人本身就长大得早，还是芷云营养良好，魔力趋于成熟，身体也跟着长大了，大概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吧，她身量已经极高了，穿着花盆底儿，堪堪能到及自己的下巴处。

    随着族老们高声唱和的《合婚歌》，欧阳与芷云，在众多宾客的见证下，诚心正意，拜了天地。

    进了新房，两个人坐在了拔步床上，花生、栗、莲，等等代表着吉祥的物件，散落在两个人身边，这一次，众目睽睽之下，两个人不知道是不敢，还是不愿意，居然都没有用魔法作弊，就由着那散乱的坚果擦过鬓角，掠过吉服，铺了满满一床。

    “四哥，你还不揭盖头，怎么着，想藏着新嫂不让我们看啊”

    远处传来一声儿嬉笑，芷云虽然不认识，但是敢在冷面君眼前如此放肆，想必是四贝勒疼爱有加的弟弟十三阿哥吧。

    欧阳啪一声，踢上门，阻住外面传来的嚎叫，却还是从善如流地接过黄色的喜秤，将它慢慢的深入到红盖头下面，手下一顿，法师的手都是稳的，他更不例外，这是这一刻，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居然觉得指尖儿略略发颤，深吸了一口气，才猛然挑落了盖头。

    芷云一抬头，望着自家BOSS一双从来温润的眸，见到他眼眸深处的欣然，勾了勾嘴角，也笑了，心里松了口气，原来没什么变化，从伙伴过渡到夫妻，芷云本以为怎么也得有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才对，如今事到临头，才发现没什么大的变化，两个人好似自然而然地在心里认同了对方，认同他（她）便是未来的枕边人。

    欧阳扭过头，见自家的新娘脸不红，心也不跳，一派坦然，除了眉宇间露出些许的喜悦之外，哪里像个新娘——挑了挑眉，伸手擦了一下自己的脸，觉得也不算热……看来，他们这样理智胜过情感的夫妻，哪怕感情上来，最多也只有陶然，想要情不自禁到晕乎乎不知东南西北，这辈不可能了。

    侍女捧着金镶玉的朱红色小托盘，里面是孙馍馍。

    芷云在一堆嬷嬷丫头的注视下，大大方方地拿起来吃了一口，味道实在不好，吃完，喝过交杯酒，欧阳站起身，故意在芷云的脑里大大地叹了口气：“你没事儿了，可是，我还要去应付一场……准备点儿解酒的药水吧，要不然，你的新婚夜，恐怕要独守空闺了。”

    “你放心，我不着急，美味大餐已经到手，怎么也不会让‘他’从嘴边儿溜走的。”芷云的声音宛转扬，仿佛百灵歌唱。

    轻飘飘一句话入耳，欧阳身上的鸡皮疙瘩一起，立马败走，果然，哪怕他身为大*OSS，论起调戏人的功夫，也还差着能在网上与人瞎侃三天三夜的芷云一大截……

    随着欧阳出门，新房里总算安静下来，只隐约有笑闹声，吆五喝，行酒令的声音传入，芷云伸手指了指头发，七月和十月立即走过来，手脚利落地给她摘下那一头的零碎儿，崔嬷嬷也凑过来，轻声问道：“格格，你饿了吗？要不要用些点心？”

    “不饿……”芷云打了个呵欠，笑道，“不过，以后要改口了。”她当然不重那些规矩之类的，可是，底下的人要是不守规矩，将来可要吃亏的……

    “啊，看看老奴都糊涂了，还是福晋提醒的对。”

    芷云笑了笑，疲倦地揉了揉眉心，崔嬷嬷连忙扫了那一堆的坚果，扶着她斜倚在拔步床上：“福晋且歇一会儿，贝勒爷没那么快回来。”

    果然，外面一直闹到二更，那些行酒令的声音才渐渐小了下去，又过了盏茶的工夫，外面守着的一位嬷嬷轻声道：“福晋，主来了。”

    外面不是一个人，芷云赶紧正身坐好，等七月开了门，就看见一位虎背熊腰，身量和欧阳差不多的男，笑嘻嘻地扶着欧阳进门，他一路把欧阳扶到床上，冲着芷云作了个揖，得意洋洋地挑眉笑道：“嫂，你可得给弟弟个赏钱，要不是弟弟机警，四哥今儿晚上，可别想回来了。”

    瞅着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的欧阳，芷云一乐，觉得这十三阿哥的性到不错，豪爽大气，而且不是假的，天底下能在法师面前藏拙的人，并不算多，年纪轻轻的十三阿哥，恐怕也做不到，她一乐，便果递给七月一个大大的红包。

    等到十三把红包拿在手上，见里面居然是用金箔包裹的糖果，想来是嫂准备好哄孩用的，脸上一红，也不觉有些尴尬，再看看自家这位四嫂脸色平静，只眼睛里带了一点儿戏谑，心里大呼受不了，有这么一位做了四哥的福晋，以后啊，这四贝勒府，恐怕有热闹瞧了。

    “呵呵，弟弟就不打扰四哥的洞房花烛了，告辞，告辞……”说完，十三急急忙忙讪笑着退了出去。

    崔嬷嬷，七月和十月也跟着下去，一切终归平静。

    芷云坐在床上，然后趴倒在欧阳胸膛上，勾着唇，笑道：“怎么？还不醒啊？”

    桌旁一双红烛，烧得正好，欧阳一伸手，捞住芷云的细腰，他的眼睛里有些情欲，却坦荡得毫无遮掩，声音也平缓柔和：“……要不要等你几年……看来是不用了……”

    灯下的芷云，白瓷一般细腻的肌肤，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欧阳虽然是个洁身自好的好男人，但是，眼前的是女人还是女孩儿，他还是可以分得清清楚楚的。

    这是个女人，还是个曾经无数次和自己并肩作战，无数次相依相伴，自己甚为喜爱，愿意相约一生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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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入宫

﻿    第五十五章入宫

    乾清宫

    宫门紧闭，李德全立在门口，时不时地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眼角的余光看见小林在不远处探头探脑，不由低斥了一声：“小林，这是什么什么地方，也容得你跑来胡闹……”

    “哎哟，我的德公公。”小林苦着脸行了个大礼，才叹道，“德妃娘娘等着四贝勒和新福晋去请安呢，这时辰了还不见人，娘娘都着急了。”

    李德全扭过头，看了一眼还听不见动静的大门，一皱眉，冷道：“圣上正召见四贝勒和福晋，所有人都不许打扰……你还是回去回了娘娘，再多等些时候吧。”

    小林一怔，赶紧应了声‘是’，就一溜烟地走了。

    能在宫里混出脸面的太监，这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有的，平日里李德全看在德妃娘娘在圣上面前还算有脸面的份儿上，一向比较好说话，比如说娘娘的小厨房做了补品之类，就算不能直接送进乾清宫或者养心殿，李德全也不会介意去回禀一声儿，用不用再皇上的，可是，偶尔为了得宠的娘娘不着痕迹地美言几句，也不算什么难事儿……可是今天，李德全连回一声儿都不肯……小林擦了擦额头，看来，德妃娘娘有得等了，只希望娘娘别把火气撒在他们这些下人头上才好。

    此时，乾清宫内却是一片肃穆。

    “老四媳妇儿，你是说，这‘顺风耳’与‘传递阵’两样儿仙家法器，并不能批量的制造？”

    “回皇阿玛，这法器确实只有具有仙灵之气的修行者才能造，媳妇资质驽钝，虽然得师傅看重，修行多年，可能力毕竟有限，像‘顺风耳’这样的法器，一年也不过能制造数对儿罢了。”

    有关康熙会问的话，芷云早和欧阳讨论过好几次，此时回答起来，自然心平气和。

    康熙望着她平静的眉眼，眼底隐约露出几分失望。虽然这两种法器，哪怕只有几对儿，对大清朝来说也是天大的幸事，但若能批量制造，遍及天下……

    这时，欧阳先恭恭敬敬地向康熙告了一声儿罪，才转向芷云问道：“福晋，不知道咱们大清朝的人，能不能修行这仙家法术？”

    康熙一愣，立刻调转视线，直直地看着芷云的眼睛。

    “这……”芷云一皱眉，苦笑道，“虽然要成大道，得正果，自然是千难万险，对修行者的资质根骨，甚至福气运气，都要求甚为严格，但是若刻苦修行，能学得一些仙家法术的人，想来在我大清朝虽然不多，但也不会很少，可是……这修行路并不平坦，一旦走上去，要是一步走错，就是万劫不复，闹不好就再不能入轮回，媳妇修行的时日尚短，实在不敢……”

    “你是说……地上之人，也能学习仙术？”

    没等芷云把话说完，康熙的脸色变幻了许久，终于红润起来，呼吸也微微急促，过了好半天，才压下心底的欲望，収摄心神，没有追问自己能不能修行，只是问道，“一般人修行多久，才可以制造那些仙家法器？”

    “回皇阿玛，如今师尊赠与仙府一座，在那里修行的话，可以加快一些修行的速度，资质好的一年半载就可以，资质差一点儿，三年也应该差不多了……”

    “那好”康熙浓眉高高挑起，抚掌大笑道，“从今日开始，朕这满清八旗弟，从皇亲贵胄，到旗人百姓，随你挑拣，务必要三年之内，给朕调教出一批能够制造法器的人来……”

    “可是……修行并非一世之功，而一旦踏上去，就再难下来，听说媳妇的师傅，也是历经一百十次轮回转世，经历了千难万险，才得成正果，而修行路上，有一大部分人，都……”

    康熙一举手，阻住芷云的话，大笑道：“咱们八旗弟，不会有哪一个会怕前路艰险的，老四媳妇啊，你不用顾忌太多，尽管去选……老四，你要好生帮着你媳妇把这个差事做到最好，千万别让朕失望，听见了没有”

    “请皇阿玛放心，儿臣一定用心。”欧阳用眼角的余光斜觑了芷云一眼，心里苦笑，看看吧，这女人为了几个助手，竟然把场面弄得这般大，要按自己的想法，偷偷摸摸从人牙那里买一些资质好的，签了魔法契约，扔进半位面教导就成，何苦要闹到康熙面前……

    似乎感觉到自家BOSS的怨念，芷云勾了勾唇角——如果我想找一个两个，甚至只是十个八个的助手，那自然可以偷偷摸摸地进行，但是，偌大一个浮空城，需要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再说，清朝的娱乐项目也未免太少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她手里一些好玩的东西要想在清朝光明正大地流传，总要先有一批能用会用的人为基础才是。

    两个人在底下小动作不断，康熙却也心潮汹涌，以前从没有想过，这地上凡人，也能施展仙家的手段，此时听了芷云的话，哪怕是他，也动了心，哪一个帝王，不想追求那长生不老？

    只是第一次见到老仙翁的时候，他就问过这个问题，那老仙翁只回答说，他是帝星，时辰到了，本就应该回归天庭，若是强要在世修行，乃是逆天，一个弄不好，可能会丢了仙籍，甚至元神泯灭，再加上芷云也说修仙艰难，他到底还是压下了修行的想法。

    芷云面上故作为难地答应下来，只说第一年先试验试验，只挑选十三岁到十七岁的男女各三十人，若是修行顺利，明年再增加。

    又围绕着两个法器交谈了有一个多时辰，康熙反反复复地追问这两个法器的用途，是不是真像老仙翁说得那么神异？

    一直说到芷云都有些口干舌燥了，康熙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欧阳刚想带着芷云告退，就听康熙轻声问道：“朕听说东海有仙岛现世，只在半空停了半日，就隐匿于云雾之，看不到了，外面传得沸沸扬扬，可是，朕却不知这仙岛的真貌……老四媳妇，你可见过吗？”

    芷云急忙回道：“皇阿玛，媳妇虽然也不曾见过师尊所赠的仙府，但是，师尊却曾传下一幅图画。”说着，芷云就摘下自己腰身上的一方白玉，口清清楚楚地念一句咒语。

    随着芷云的话音落下，那白玉便闪出一道金光，然后，康熙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个浮在半空的，外形椭圆的岛屿——

    那岛屿连带上面的植物建筑，清清楚楚，纤毫毕现，康熙一眯眼，仔仔细细地打量了许久，注视了最央的那座精金法师塔，更是足足有一刻钟，才长长地吐出口气，挥挥手，温言道：“老四，带着你媳妇去慈宁宫和永和宫请安吧，你皇玛嬷和你额娘应该等急了。”

    欧阳应了一声，携着芷云，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

    “你怎么看？”

    等到欧阳和芷云离开乾清宫，就有一个头发纯白，看起来怎么也有七八十岁，但是身量笔直的老太监，慢慢地从东北角的阴影里走了出来。

    那老太监静静地看着欧阳和芷云的背影消失，才笑道：“看来，是天佑我大清……呵呵，万岁爷，奴才在这给您道喜了。”

    康熙心里松了口气，嘴角上也忍不住露出一抹笑意，这个老太监姓杜，是当年跟在太皇太后身边的老人，今年已经有一百多岁了，一双眼睛甚为毒辣，在他面前，绝没有心内藏奸，野心勃勃的人能够隐瞒得住，这一次也是事关重大，康熙才把他请了出来——既然合了他的眼缘儿，想来自己选择的这个能耐不小的儿媳妇，是个好的……

    芷云穿着一身厚重的皇福晋的朝服，跟在欧阳后面，亦步亦趋地到慈宁宫和永和宫请了安，那皇太后到没说什么，对芷云虽然算不上多么慈爱，但是还是赏了红包，还很体谅夫妻俩被皇上留得太久，恐怕也疲累了，早早就让他们离开。

    但是，进了永和宫，看着端坐着的德妃，那张笑得和气又慈爱的脸，芷云却忍不住不着痕迹地拽了一下耳朵，把一颗米粒大小的蓝宝石拽了下来——再让这示警的晶石叫嚣下去，芷云怕自个儿忍不住出手给德妃扔一打厄运诅咒……

    德妃可不知道她刚才有多么危险，自顾自地把手上的一枚玉扳指摘下来，给芷云戴上，亲热得拉着她的手拍了拍，笑眯眯地道：“当初选秀的时候，我就看着你最好，性温和，长得也标志，就想着呀，你要是能给我儿媳妇，那就再好不过了，没成想，万岁爷居然就真把你配给了胤禛，好孩，胤禛虽然看着冷淡了点儿，但一向是个孝顺的，他要是欺负你，你就进宫来给额娘说，额娘帮你骂他……”

    芷云一低头，把嘴边的笑意硬生生吞了回去，瞧瞧人家德妃，这做表面功夫的本事，简直是绝了，若自己果真是那个满洲的贵族小姑娘瓜尔佳芷云，还不得把德妃当成天下第一的慈善人，以后，怕是被卖了还帮对方数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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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缘起

﻿    第五十章缘起

    欧阳带着芷云，与德妃一起演完了一出‘母慈孝，婆媳相处甚欢’的戏码，离开皇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离了宫门，坐在马车上，芷云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懒懒地倒卧在欧阳的肩膀上。

    欧阳的身材乍看不错，可是，欧阳来得时间还短，他这副身骨，到底还没被养壮实，有些瘦，肩膀上没什么肉，硬硬的，躺上去并不舒服，但是一时间，芷云却颇为自在，被自家BOSS温润的魔力笼罩着，疲惫全消。

    侧头看了芷云微红的脸颊，欧阳一伸手，握住她修长毫无瑕疵的手，芷云顿时觉得指上一冷，不由低头，就看见右手的无名指，被欧阳套上了一个小小的银戒，那戒镂空雕刻，层层叠叠的，每一层都是一幅动人的风景，有江南水乡，有塞外草原，有无际星空，甚至有……

    芷云目光一顿，落在最里面的一层——那是一座湖，北宽南窄，湖水清澄，雪峰峭壁倒立其……这湖很美很美，但引起芷云注意的，确实熟悉感，她记得，当初选秀结束的时候，她曾经做过一个梦，就是梦见了这座大湖。

    法师的梦，向来有其寓意，不可轻忽……

    芷云一挑眉，看了欧阳一眼，见他目光坦荡从容，只是带着笑，于是也平平常常地开口问道：“这座湖？”

    “玛旁雍错湖。”

    欧阳笑眯眯地吐出这个词语，芷云一下便明白过来，曾经因为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消弭的记忆，也自然而然地浮现，不觉哭笑不得地嗔了他一句：“你这人——”谁说这男人温尔雅的，全被一张表皮骗了吧，明明是个促狭鬼

    见自家BOSS，神色不动，芷云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只是释然一笑。

    欧阳深吸了口气，低下头，看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与芷云那个一模一样的银戒指：“这戒指虽然不是什么名贵魔法道具，但也是我一点一点儿用心雕刻出来的，说一句巧夺天工，不为过吧……芷云，咱们既然要在一起……”

    “那么，尝试着相爱，也没什么不好……”

    芷云把欧阳没吐出口的话接了下来——那是意外，他们两个有一次任务结束的时候，主神出了差错，居然没有把他们传送回主神空间，而是扔进了空间夹缝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过往的一切记忆，变成了彻头彻尾，纯白无暇的婴儿，就仿佛真正的轮回转世一样……

    芷云按了一下额头，她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不那么相信主神了，看看人家无限恐怖里的那个主神，哪里会出这般离谱的差错？

    那一次，她和欧阳都降生在西藏的玛旁雍错湖旁边，芷云成为了一名苯教徒，她的兄长，正是苯教的大巫师，而欧阳自幼被仁波切收养，长大之后，就做了佛教武僧。

    说起来，两个人的相遇，颇有几分狗血的味道，当时，欧阳身为守卫圣湖的武僧，是仁波切最钟爱的小徒弟，还给他取了法号，为‘若必多吉’，意为欢乐金刚。

    因为他年岁最小，所以仁波切和众位师兄便对他放纵了些，他便有很多空闲时间跑去美丽的圣湖玛旁雍错游玩，十四岁那一年，他遇见在莲花浴门洗浴的芷云。

    那时的芷云，也是花一般的年纪，被娇养长大，一身肌肤，洁白无暇，欧阳一个从没见过女色的武僧，哪见过这样的情景，就不觉看直了眼，结果，被芷云当成色狼，追打了五里地，一直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这才作罢……

    虽然相遇得有些诡异，可是，一个还没有什么佛心的纯洁少年，一个美丽的少女，又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相遇，自然而然，由好奇，到互相吸引，便熟悉了起来，当然，两个人那时候可不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他们只是觉得寂寞，喜欢在一起游玩打闹，也只能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吧。

    但是，当个年代，佛教与苯教的宗教战争，差不多隔上三五年，就要进行一次，而宗教战争，却是最最残酷无情的。

    于是，前一日夜晚，他们一双少男少女，才在月下湖畔，漫步歌唱，而第二天，却又喋血沙场，日复一日，直到苯教战败，芷云的父母兄长，被已经近于疯狂的佛教信徒杀死，而她，也不得不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当时正是兵荒马乱的日，而芷云，不过是一个被兄长父母保护娇宠的少女，她一开始哪里又知道世事艰难，哪里又知道要怎么生活，她甚至不知道买东西要用银，逃离了西藏，进入繁华的原，一路上，因为买东西不知道给钱，被人疯狂追打，又因为不得不走那山野小径，而被野兽咬得遍体鳞伤，曾经眼睁睁的看到战场上千奇百怪的死亡方式，那时候，她一度觉得自己渺小如同蝼蚁，好几次不想再活下去了……

    但是，她终究活了，而且一活，就是三十年，整整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苯教和佛教的战争结束，那一场毁灭了她一生幸福的大战，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她也远离了那一切，忘记了自己的家人，忘记了曾经曾经的一切，当然，更不可能还记得那个曾经在圣湖湖畔，一起骑竹马弄青梅的少年。

    不过，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不可捉摸，芷云四十岁的时候，终究还是回到了家乡，回到了玛旁雍错湖，她到底还是想要落归根的。

    就在那里，芷云用毕生的积蓄，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家，家门口，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棚，给来朝圣的信徒们提供一些血肠，肉干，糌粑之类的小吃——这些信徒们，有佛教徒，也有苯教徒。

    这样平平静静的生活，又过去了三年，然后，她便在大雪纷飞的时节，见到了已经成为活佛的‘若必多吉’。

    很奇怪，本来已经浅薄的没有痕迹的记忆，居然在那一刻复苏——他也老了，一张本来单纯青涩的脸，变得刚毅，本来跳脱活泼的性情，也再也看不到，如今的他，温和慈悲，被无数的佛教信徒们敬仰着，芷云离得远远的，看着那些信徒亲切地喊他——仁波切，一声又一声……

    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芷云的身体忽然失去控制，自己动了起来，她居然端了一碗奶茶，挤进了人群，亲手捧给那个人喝——站在那人面前的时候，芷云又不觉羞恼，她竟然把父兄教给她的那一点儿强身健体的功夫，用来和一大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抢道？

    当时，芷云没想过欧阳还能认出她的，毕竟，那是三十年的距离，不是三年五年，她也变了，本来白皙的肌肤，变得粗糙，本来光滑的脸，长了皱纹，本来乌黑如墨的秀发，生了白霜……但是，很意外的，一向威严而有慈和的活佛，失态了，他直直地从肩舆上站了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芷云，在众多信徒的注视下，一瞬间热泪盈眶……

    芷云一下傻了眼。

    从那以后，芷云还是在自己的小家里，安安稳稳地生活，她早青春年华不再，爱情憧憬已无，颠沛流离早已习惯，一辈没有男人，不是思恋着什么人，只是找不到罢了，虽然没有男人很苦，但她学会了孤独的活着。

    虽然，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却很难。

    只是时不时的，忍不住想那个人哀泣一般的吟唱——“入山投谒得道僧，求教上师说因明。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怕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后来的后来——芷云都觉得很惊讶，她一个早就人老珠黄的女人，竟然毁了那位活佛多年的修行，不，也许，那个人的佛心，从来就没有坚定过吧，芷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总之，他居然放弃了一切，脱下了一身僧袍，离开了朗那寺，孤身来见芷云。

    芷云也顺从地跟着他，定居在了玛旁雍错湖湖畔——也许，芷云要年轻二十岁，甚至是十岁，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地便做出这般离谱的决定，但是，她如今是四十余岁的老女人，而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这一辈的苦难，已经磨平了她的棱角，已经让她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最恰当的决定……

    两个人在湖光山色里，度过了剩余的人生。

    其实，一直到生命走到了尽头，芷云也不明白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因为爱情那种东西，在她经历过的波荡起伏的日里，太过奢侈，她已经不敢想，但是，至少是快乐的，和那个人在一起。

    因为冬日里，可以相偎相依着取暖，病了，有人端饭喂药，还可以舒舒服服地裹着毯赏雪看夕阳……

    四贝勒府到了。

    芷云牵着欧阳的手，下了马车，心里却是一笑——当年在无限空间，出一个任务，花费七十年的时候虽然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所以，他们被主神重新弄回无限，恢复了神智，也只是把这‘意外’确确实实地看成意外罢了，无论是谁，都不曾放在心上，不过，芷云还因为被伙伴们调笑得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了这一段儿的记忆，来个眼不见为净

    只是，昔年不在意的，如今到似乎成了两个人之间缘分的起始，芷云挑挑眉，心想：他们确实有缘分，要不然，为什么会在陌生的世界里一次又一次地相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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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请安

﻿    第五十七章请安

    清晨，芷云睁开眼睛，入目的便是大红的棉被。

    她摸了摸身，肌肤依旧洁白无暇，宛如细瓷，似乎没什么痕迹，周身舒爽，不觉笑了笑，昨天晚上，他们这一双新婚夫妇动了情，竟有些‘食髓知味’，还在生命泉水里洗了一个鸳鸯浴……本以为今天早晨有得难受呢，现在看来，欧阳那人，还挺细心体贴，还知道给她上药……

    随手撩开帐，芷云搭了七月的手起来，崔嬷嬷便招呼了一大群小丫头进来伺候洗漱。

    简单用过早膳，坐在玻璃大插屏镜妆台前，就见镜里倒映出欧阳那张漂亮的俊脸来。

    这人到是越长越和他以前相似，也许是本来就长得像，现如今更是气质也有些转变了，芷云对他现在的相貌……当然，还有他的身体，还是极满意的……

    欧阳挥挥手，几个丫头就连忙行了礼，退出门去，就连崔嬷嬷都一脸喜滋滋的走人，见到自家格格与四贝勒恩爱非常，崔嬷嬷这几天是笑得脸上都起了皱纹，又哪里会没眼色地阻碍自家主培养感情？

    欧阳自然而然地一手拿起牛角梳，一手掬起芷云的秀发，开始给她梳头，当然梳不了什么复杂的头型儿，但梳一个简单的小两把头，欧阳还是做得到的，他动作有些生疏，但很稳，半根儿头发也不曾扯下来……

    “福晋，李侧福晋，宋格格，耿格格来给您请安了。”

    “今天她们到早？”芷云笑了笑，由着欧阳给她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却是再不肯让他学人家为娇妻‘画娥眉’了。

    对着镜看了看，芷云挑了挑眉，以自己的健康红润的肤色，根本不必化妆，只简单地在嘴唇上涂了一点儿纯天然的胭脂，喊了七月和十月进来，然后推着欧阳出去工作，“明天是归宁的日，你可别忘记了，今天早些把事情忙完……我有点儿想念岚珏了。”

    的确，那个软绵绵的小包，虽然才几日没见，芷云就想念得厉害……欧阳一边儿向外面走，一边儿用眼角的余光溜了芷云的肚一眼……

    七月和十月见着四贝勒和福晋的互动，低下头偷笑，心里却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她们两个虽然被芷云教导了有些日，如今又开始修习魔法，平日里也越来越放得开，但到底是古人，这男尊女卑的思想，是烙印在心底深处的，总觉得如果自家主不得丈夫喜爱，那这一辈都不可能过得快活。

    芷云也没想打破她们这样的思想，她可不是势要推翻封建主义的战士，再说了，做魔法师做久了，用魔法契约束缚别人的事儿那是常做，哪还好意思谈什么‘人权’？

    欧阳刚走，崔嬷嬷就捧着衣裳走进屋，但芷云却不想穿那厚重的大红的正装，只是随意指了件宝蓝色镶银边儿的旗袍，又从首饰匣里选了一对翡翠耳坠，发上簪了支金凤缵珠的簪，一边带了朵和衣裳相配的淡蓝色的珍珠攒成的珠花，另一边带了支点翠金鱼嵌珠耳挖簪。

    对着镜整理一番，毕竟是和欧阳的‘后宫’见面，不好太简朴，于是又点了另外几样造型简单优雅的簪环，挑了对翡翠手镯并翡翠戒指，襟口挂了串翡翠手串儿。

    “福晋，今天那李侧福晋第一次来请安，您是不是应该好好打扮一下，好压一压她的气焰……”七月皱了皱眉道。

    那李侧福晋一连几日都称病不出屋门，根本没来给芷云请过安，这第一天露面，总要让她知道知道以后谁才是贝勒府后宅的主人……

    芷云还没说话，崔嬷嬷就先翻了个白眼，轻斥道：“你个小妮胡咧咧什么，咱们福晋是何身份，用得着跟一个汉女较劲儿？我看，福晋的眼光极好，穿这个正正合适。”

    七月一缩脑袋，乖乖充当木头人了，这孩的性活泼，又在芷云面前得宠，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但崔嬷嬷来了之后，看不惯府里丫头的散漫，好好得整治了她们一番——崔嬷嬷是什么人，那是在皇宫里历练过的，收拾几个黄毛丫头，还不是手到擒来？

    现如今，七月一见到崔嬷嬷，那简直就如耗见了猫，听话得很……

    芷云也不理憋着嘴不敢说话的七月，搭了十月的手，径自去暖阁里等着四贝勒府的一众美人前来请安，说实在的，对这样一个可以正大光明欣赏美女的活动，哪怕让芷云睡不成懒觉，她也并不觉得辛苦，不过，哎，要是美人们的恶念少一点儿，别让她老是脑袋疼就更好了。

    “给福晋请安。”

    那嗓音酥软娇柔，若是男人听了，身骨一准儿要软掉一半，怪不得这个李氏能这么得宠，生下胤禛的一大堆女呢。

    可惜，她今天却穿错了衣裳，李氏是典型的江南美人，身段儿婀娜，如今似乎真的生了病，到有几分病西施的动人之处，如果她穿上色彩浅淡的衣服，表现一下自己的若柳扶风，说不定还能与芷云比上一比，可是，她今天偏偏穿了银红色的旗袍，满头的珠翠，故意往端庄富贵大气上打扮，可她本来就是个小家碧玉，硬装大家闺秀，不免让人觉得有几分不伦不类。

    所以，这会儿见了李氏的真面，七月、十月、崔嬷嬷，都忍不住不屑地翻了个白眼儿。

    李氏也并不是一个笨人，她抬头一看舒舒服服坐在主位上的芷云，就知道自己失算了，本以为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恐怕身段儿都没长开呢，哪怕众人都称赞她容貌出众，大概也只是看在她有个好哥哥，又得圣上看重的面上罢了，但如今一见——眼前这个人，哪里又是区区一个‘出众’能够形容的。

    李氏暗自叹了口气，心里一阵难受，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凭什么把所有的好处都给了她一个人？越想，李氏越是恨不得喷出一口心头血来。

    耿氏规规矩矩地跟在李氏身后，给芷云见礼，面上丝毫不显，但眉宇间，却有几分幸灾乐祸，平日里李氏仗着得宠，没少给她穿小鞋儿，如今见到她吃瘪，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芷云却像是根本看不出这些人的小心思，只笑眯眯地道“李侧福晋不用多礼，你身不好，快坐下吧，几位妹妹也坐。”

    免了她们的礼，芷云伸手揽过看起来大约只有四五岁，虽然瘦弱，但很精致漂亮的小阿哥弘昀，又把二格格静柔叫到身边儿来，至于另外的小阿哥弘时，因为太小了，用不着来请安。然后就开始和这几个女人拉家常，说说孩，聊聊衣服首饰，像是丝毫感觉不到李氏殷切的眼神儿……

    嗯，虽然知道这些花花草草的这么早就来请安，肯定是怀着想见四贝勒一面的心思的，毕竟自从欧阳来了之后，这些女人们大概很久没有见到自家爷的人影儿了，心里肯定忐忑难受，如今欧阳好不容易到后宅，哪有不动心的道理？那李氏还算沉得住气的，另外两个，一个气质娴静的宋氏，另一个天真活泼，娇蛮开朗的耿氏，可在几日前就沉不住气，打扮得漂漂亮亮，一大早跑来逮人了。

    可惜，四贝勒这会儿正和一堆名单奋斗，为了自己将来那群学徒的质量，芷云可不敢在这时候存了那看戏的心，故意把欧阳叫出来，演一出‘妻妾争风吃醋’的戏码。

    不过，除了这些，还是有戏好看的——随着芷云的手在弘昀小包身上一拍一拍的，那小包也点着脑袋，很亲热地偎依在她的怀里，像只小猫咪一样舒服得眯着眼儿，那李氏的手却是越攥越紧，一条漂亮的帕简直要给拧碎了，她面上也扭曲得厉害，好像生怕芷云伸出黑手，害了她的宝贝儿，可是，偏偏还不能表现出来，那种憋屈的模样，到比一开始的假脸好看得多了。

    芷云来了兴致，也是真喜欢小孩，低下头自顾自亲热热地与弘昀说话，小孩其实本能地能感觉到别人的善意，而身为一个法师，芷云本身的魅力值也是极高，所以，得到小阿哥的喜爱，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一会儿工夫，弘昀就乐呵呵地爬上了芷云的膝盖……当然，二格格年纪大一些，已经懂事儿了，平日和李氏也算亲近，到还矜持些，不过，神色间对芷云也渐渐没了戒备。

    眼睁睁看着自个儿的儿女儿和‘敌人’越来越亲热，李氏气得脸色发白，她平日里还没怎么抱过自己的宝贝儿，皇家向来忌讳母亲和儿太过亲近，四贝勒府以前是那拉福晋当家，她又是个很重规矩的，府里的小阿哥从小就是奶娘带着，亲生母亲一日内也见不到几次面，彼此难免疏远……

    看到李氏的脸色几乎变成了青灰色，芷云终究还是良心发现了，也许是怕气死了李氏？又交代了奶娘几句，要她们好好照看小阿哥小格格，就由着奶娘把弘昀抱了回去。然后端起茶杯，也送走了早已经坐立不安的李氏。

    走到花园里，冷风一吹，耿氏低下头，悄悄地抹了一把汗，看了李氏略有些狼狈的背影一眼，这才搭着小丫鬟的手，往自己的院里走去，看来新福晋是个有本事的，又得贝勒爷看重，李氏想重得宠爱，怕有些困难，不过，她毕竟有儿傍身，福晋还无所出，再加上现在实际上是由李氏管家，这谁胜谁负，还未可知啊，以后自己得跟宋氏学一学，在这个府里装木头人了，千万别掺和进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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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归宁

﻿    第五十八章归宁

    芷云做完实验，把炼炉熄了火，从半位面回到卧房，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赶紧给自己施加了保暖咒语，又拣起扔床上的狐狸皮的毯裹上，举目望去，外面已经开始飘雪，大片大片的雪花儿打着转儿挥挥洒洒地落下。

    屋里其实挺暖和，炭盆内的银碳是上等的好炭，没有什么异味儿，一般的寻常百姓，就是见也见不着的，芷云叹了口气，可她还是有些不习惯，虽然这座四贝勒府虽然也经过了改造，但只修改了浴室和厕所，其它的都没动，府里毕竟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呢，太特立独行了不大好，再说，这地方芷云也没打算常住，所以，就不浪费资源了。

    窝在床上，随手翻开欧阳已经整理出来的名单儿，芷云却没想自己的学徒人选，而是看着欧阳的字体，欧阳的字不错，端端正正的楷书，也有风骨，可是，比起真正的胤禛的字来，恐怕尚有不如吧，而且，那位可是行书草书最佳，楷书一般的，看来，要敦促欧阳多练练字，要不然，历史上上了一个堪称书法大家的雍正皇帝，未免有些遗憾了

    一念至此，芷云不觉失笑摇头，把名单收起来，唤道：“七月、十月，你们两个进来。”

    芷云的话音未落，大门便被推开，两个丫鬟快步走进门，十月手里捧着一碗热奶茶，一见自家主懒懒地委坐在床上，简直把自己包成了一个圆滚滚的粽，心疼地道，“主忙完了？快喝点儿热茶，暖暖身体。”

    芷云笑了笑，就着十月的手喝了一口，里面加了薄荷，很爽口，是芷云爱的味道，“行，没白疼你……你们的魔导器做好了，看看合不合手。”

    “做好了？”七月的一双大眼睛瞬间变得闪亮，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家主掏出两根大约半臂长的银质短杖，一见到自家主示意，便急忙抢上去拿起一根。

    十月也跃跃欲试地走过去，把短杖握在手里，细细地摩挲，那表面上复杂又神秘的花纹，顶端芒星的蓝宝石，她每一个细小的角落都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两个小丫头闭上眼睛，默默地感觉到自己体内向来不肯听话的魔力，在接触到短杖的一瞬间，就被梳理得井井有条，蓝宝石的芒星处，点燃了一点儿金黄色的光亮：“主，施法果然比以前容易十几倍呢，需要用到的魔力也少。”

    芷云挑了挑眉：“魔导器虽然好用，但是不可过于依赖。”

    见自家主难得板起脸来，表情严肃，连七月都不敢放肆，急忙和十月一起躬身道：“请主放心。”

    即使如此，第一次拿到魔导器的两个丫头，还是乐此不疲地一次又一次实验自己学到的魔法，一时间，天空浮现出五颜色的魔法光晕，连在东边儿书房里工作的欧阳，也被这乱七八糟的魔法给惊动了。

    “这是你做的魔导器？也太过简陋了些。”

    欧阳的精神力探过来，一注意到两根棍，就道，芷云却没心思理会他，只翻了个白眼，就把那家伙的精神力给赶了出去：“快干活，别一逮住机会就想偷懒。”

    其实，她自己也觉得这两个魔导器太简陋，而且，和那位家庭主妇写出来的魔幻的魔杖有些相似，实在不符合自个儿这大师级的炼金师的身份。

    但是，谁让白银是这个世界最常见的导魔材料，而长条状，又是能把银的导魔性能发挥到最佳的形状呢？

    如果她的宝贵魔法材料真多到扔都扔不完的地步，她或许会选择其它的外表精美漂亮，质量也极高的魔导器，但是现在嘛，七月和十月连做魔法学徒都不算合格，就先拿它们凑合凑合算了。

    打发了欧阳回过神儿，却见两位姑娘还没玩够，芷云无奈，只好设置了一个魔法结界，把两个小丫头罩进去，让她们慢慢熟悉自己的魔导器，而自己，则叫了崔嬷嬷过来，开始准备明天回门儿的时候应该带的礼物。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些内造的绫罗绸缎瓷器玉器罢了，到是晚上的时候，东西已经装了箱，欧阳又拎了两幅古画过来。

    一幅是唐寅的《看泉听风图》，另外一幅，是赵佶的《芙蓉锦鸡图》。

    “我听说，你大哥明德最近爱上临摹名画了，尤其是工笔花鸟和山水画，这两幅他应该会喜欢的。”欧阳把画摊开，放在炕桌儿上，拥着芷云凑过去近看。

    这两幅画，看泉听风，意境深远，芙蓉锦鸡，色彩绚丽，虽然算不上最名贵的，但都合了明德那人的爱好，芷云勾了勾嘴角，虽然欧阳没说什么，但是，明德一直不待见他，他还是能感觉出来的，这会儿，大约是想要挽回自己在大舅心里的形象吧，于是，芷云也不推辞，让崔嬷嬷收起来，明日一起带走。

    瓜尔佳府

    得了自家妹妹今日回门儿的信儿，明德早早就回到家里，要知道，他最近忙着做离京的准备，平日里不到晚上别想进家门儿，连吃饭都有些顾不上了，不过，明德这一离京，恐怕三五年之内，是回不来了，兄妹两个再见之日，不可预期，康熙也体恤他的心情，今日便许了他休假。

    “把那两盆儿牡丹，两盆玉兰摆出来……”坐立不安地在大堂内踱步了半天，明德让迎禄将从暖房里拿出来的牡丹和玉兰摆放在抄手游廊上，这个时节，想要见到正开的鲜花儿可不容易，也就瓜尔佳府里的暖房建了好几个，哪怕冬天，也有盆栽鲜花可欣赏。

    “那果盘儿怎么用木的？太难看了，用细瓷的换了。”

    张如燕翻了个白眼，打发走一众不知所措的下人们，亲自过去拿了一个白瓷莲花的托盘，将切好的果装了，明德见那果盘兰草花纹缠绕，十分精美，这才满意。

    如燕也无奈地嗔了他一眼：“行了，妹妹……快准备迎接四福晋吧，哪来那么多事儿。”

    虽然这么说，但是，如燕还是仔仔细细地准备了果，想了想，一拍手，又让人往盘里添了几片哈密瓜，这果全是自家后花园产出，说实话，她也不明白妹到底是怎么建起那么一座在冬日里照样能挂果儿的果园来的，这东西要是在冬日拿出去卖，恐怕能得一个天价儿。不过，因为产量不算多，瓜尔佳府除了自给自足之外，也就提供给自家的苑书社一部分，并无出售的打算。

    “姑……姑……姑姑。”

    “你姑姑马上就回家来了。”见自家儿在奶娘怀里探着脑袋往外看，如燕索性抱上孩，早早就出了大门，站在外面等着。

    明德也赶紧跟了出去。

    不过，他们也没等多久，不过片刻，就有两辆马车向瓜尔佳府的方向驶来。

    明德咬了咬嘴唇，一下激动起来，如燕也露出笑容，岚珏在她怀里一蹦一蹦地，欢快的叫出声儿，居然吐字清楚，说话连贯了许多：“额娘，姑姑，宝宝要姑姑”

    如燕眼睛一红，紧紧抓住岚珏，生怕他掉下去了，正待说话，就见马车缓缓驶到门前，停了下来。

    马车还未停稳，明德就想扑过去，但到底还是稳住心神，扶着如燕，抱好岚珏，静静地等着。

    首先下车的是欧阳，他一落地，便反身伸出手，一双柔荑搭着他的手臂，跟着下了车，两个人动作很默契，看在人眼里，似乎有一种行云流水的美感，就像是已然做过千百遍的样……

    明德和如燕虽然不明白这种默契到底是怎么来的，但两个人同时舒了口气，看样，自己的宝贝妹妹与四贝勒相处得还算可以。

    此时此刻，放下了始终提着的心，明德才有工夫好好打量芷云，见她到有些瘦了，脸颊上好像没多少肉，不觉心疼，表面上自然不敢怎么样，反而要拉着如燕规规矩矩地给四贝勒见礼，暗地里，却恨不得恶狠狠地瞪欧阳一眼。

    可如燕看到的就与这位兄长大人很不一样，她见芷云身上穿着如意襟式浅蓝镶嵌花绦旗袍，外罩紫金银鼠比肩褂，头上带的首饰虽然不多，却样样不是凡品，再加上脸色红润健康，眉宇间一派畅快，毫无愁容，显然新婚生活，是过得很好的。

    “不用多礼……先进府再说吧。”欧阳和蔼地扶起明德，没让他行大礼，心里却哭笑不得，自家这位大舅的怨念，虽然算不上浓烈，但是在一片祥和的气氛，实在是很显眼啊，只是，他的示好举动可不能太过了，要不然，两家都有麻烦。

    芷云可不管两个大男人的心思，径自把扑到自己怀里的岚珏抱住，笑眯眯地在他粉嫩的脸蛋上亲了好几口，“宝贝，想不想姑姑。”

    岚珏一听这话，却是委屈得眼泪都下来了，哼哼唧唧地在芷云怀里打着滚撒娇：“啊呜，好想，好想，姑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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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娘家

﻿    第五十章娘家

    芷云抱着岚珏，明德迎了四贝勒，一行人终于浩浩汤汤地进了府。

    接着就是一通的忙活，贝勒府的下人们忙着把芷云带回来的礼物搬进屋，如燕忙着打赏贝勒府跟来的嬷嬷和下人们，厚厚的红包送了出去，本来就脸带笑容的四个老嬷嬷，脸色更见柔和。

    等明德迎着四贝勒去正堂，芷云也抱着岚珏回到张如燕住的院，这院和她当初出嫁的时候差不多，各魔法阵运行还算良好。

    只不过因为明德要离京，福禄寿喜四个小厮已经开始忙着将魔法阵拆卸打包，这些里面有一些不是什么好材料制作的，动作一大，难免便有所毁损，芷云这一次回家，正好又给补充了一套备用的。

    姑嫂两个刚说了一会儿话，就见如燕的奶娘赵嬷嬷进屋道：“太太，这是四贝勒府的陆公公送来的礼单，请您过目。”

    张如燕一愣，看了会儿礼单，见里面不但内造的珍贵物品一大堆，还有唐寅和赵佶的名画，皱了皱眉头，方道：“芷云，像这布料之类也就罢了，这些红珊瑚盆景儿，古董玉器，上好的陶瓷和名画，怕是你们府里也不多吧，怎么拿回来这么多？你虽然是嫡福晋，可是，也得时时注意，步步小心，千万别让人说你只顾着娘家……”

    芷云疑惑地眨了眨眼，接过礼单来一看，果然添了不少古董玉器，不过，这些可不是自己添的，也不是府里库房里的东西，“这……大概是欧……四贝勒让人添上的……”

    看来欧阳那家伙有自己的小金库啊，不过也难怪，胤禛原来是可是实权贝勒，又是想着争皇位的，手里哪可能没钱，不过，现在全便宜欧阳了。

    张如燕听后，脸上一喜，方说道：“这么看来，四贝勒对妹妹确实很上心，这嫂和你大哥就放心了……”

    她又转身看了看四周，这会儿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府里的下人们也很有眼力劲儿地退了下去，只有岚珏扭在芷云怀里打瞌睡。

    如燕叹了口气，伸手接过孩，把他安置在炕上，才拉着芷云的手，悄声道，“虽然知道你过得好，但是，从三天前你大哥就开始唠叨，要让我要好好问问你，芷云啊，你跟嫂说实话，你在四贝勒府过得到底怎么样？四贝勒是个守礼的，你是他的福晋，我和你大哥到不怕他不敬着你，可是，那么个地方，要是只能得到四贝勒的敬，而不得他喜欢，恐怕也很难过得舒坦……”

    “唉，皇内宅的情况，你嫂也不是不知道，看看员外郎张保家的舒兰，当年未出嫁的时候，也是鼎鼎有名的才女，生得周正端庄，多少人想求，当年她参加选秀，听说慈宁宫的门槛儿都快给踩烂了，太后也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亲自做主，给了从小养在身边的五阿哥，那时可是十里红妆，万人艳羡，现在呢？出嫁之后，就因为不得五阿哥的喜欢，这才几年啊，人就如枯萎的花一样没了精气神儿，所以说，你一定得趁着现在，四贝勒对你还上心的时候，想办法留住他的心，还要早做打算，务必趁着年轻，多生几个孩……”

    芷云听得嘴角直抽搐，可因为知道这是嫂关心自己，也只好耐下性还听——其实，别说现在的所谓四贝勒是自家BOSS，就算不是，那别管她嫁进哪一户人家，无论丈夫喜欢不喜欢，她都不可能像个古代女人一样寻死觅活……

    看着自家大嫂很有变成唐僧的可能，芷云咳嗽了声，赶紧转移话题：“嫂，我听说钮钴禄家的两个表姐，一个被指给十四阿哥做了格格，另一个嫁进了富察家？是不是？”

    张如燕也跟着叹了口气：“可不是嘛，说起来，宜清那孩有福气，富察家的李荣保虽然小小年纪，可一看就是有出息的，爹和大哥，还有你哥哥都挺看好他，以后，你到是能和宜清多亲近亲近，怎么也是表姐妹……”

    “相比较来说，宜媛的运气就算不上好了，虽然是嫁进皇家，但连侧福晋都不是，只是个格格，而且，比她先进门儿的，还有石保大人家的玉茹，哪怕单论容貌，宜媛也比不上玉茹出众，家世上也差一些，玉茹又比她先进门，我看啊，她想要争宠，实在困难……”

    姑嫂两个说说亲族里未出嫁或者即将出嫁的女儿，又说了说那号称京城第一美人的年如玉。

    听说年家小姐自从被撂了牌，就生了病，被年大人送到城外的庄上去养病了。

    芷云只是一笑，她对年如玉没什么印象，似乎以前从没有在名媛聚会的时候看见过她，只听别人说，那是个很清高的女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也长得如花似玉，而且，还是后世鼎鼎有名的年贵妃，她和雍正皇帝的香艳故事，不知道有多少野史里面有着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描绘。

    可惜，如今胤禛换成了欧阳，雍正皇帝的风流史，似乎没有再出现的可能了。如燕和芷云一直说八卦说到外面摆好了饭，这才罢了。

    等如燕和芷云相携出去吃饭的时候，才发现明德与欧阳之间的关系融洽不少，明德也不再冲着欧阳摆出一副表面毕恭毕敬，实际上冷淡疏远的表情，眉宇间虽然还算不上亲近，但至少有缓和的迹象，看着芷云的时候，也不是一副自家妹妹被*待的神色，整个人都变得心平气和许多。

    芷云暗笑，凭欧阳的手段，自家大哥那样的老实人，还不得由着他搓扁揉圆，想怎样就怎样，要是BOSS愿意，就算想要明德对他言听计从，也费不了多大的工夫，当然，芷云也只是说说罢了，自家大哥和欧阳的关系，维持在不远不近的程度刚刚好。

    吃完饭，芷云又去陪着午睡醒来的岚珏玩耍，把给他准备的小礼物，几张画了明德、如燕还有芷云自己头像的拼图，一本看图识字的画册，一套打磨得光滑平整，半个尖刺也不见的积木玩具，至于衣服鞋袜什么的，到没有准备。反正家里有‘缝纫机’在，想要衣服，容易得很。

    一直到天将暮，欧阳才带着芷云出了瓜尔佳府，走的时候，明德自然又是依依不舍，亲自送了又送，骑着马一直送出了两条街，这本来不大合规矩，可是，胤禛不发话，那些下人们当然不会去找不痛快，得罪一个贝勒，再加一个天近臣，有什么好处可拿？自然是一个个装聋作哑，全当没看见。

    回到府里，欧阳自去书房工作，芷云则去看了家里几个小孩，拉着他们玩了一会儿游戏，讲了几个童话故事，期间，李侧福晋也不招自来，而且赖在芷云屋里就是不肯走了，也难怪，芷云抱着她的宝贝儿呢，她哪里敢离开？

    芷云觉得一阵好笑，索性干脆把府里其他的格格和侍妾全叫来，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地坐了一屋，围着说说笑笑，别说，虽然胤禛家里的女人不多，质量却不差，李氏柔媚，耿格格娇憨，宋格格静，还有那些侍妾们，也各有出众的地方。

    一直热闹到小孩们犯了困，芷云才把人打发走。

    之后的日里，芷云不用说，她乐呵呵地窝在半位面里，变着花样儿编写教材，又制作了大批物美价廉的魔导器，虽然只教最基础的魔法就够了，魔导器又是流水线机器作业，还有智能电脑帮忙，可是，芷云非常忙碌的。

    欧阳的事情也多——忙着暗地发展自己的势力，忙着在康熙面前扮演孝纯臣，忙着应付其他阿哥的试探拉拢，虽然他本身也乐在其，但确实辛苦了些。

    不过，效果不错，欧阳本身就是那种智高近妖的人物，还时不时地用魔法作弊，又有着对后世的了解，以至于他明面上稍稍亲近的那些青年官员和武将们，都是地位很低，一点儿不惹眼，根本不受皇上和阿哥的重视，但个个有能力有本事，性格低调符合要求，不知不觉间，欧阳表面上还是一个根本没有争夺皇位的打算，一心向佛的皇，但是实际上，已经不显山不露水的发展了自己的班底。

    除了这些，大清朝第一座，也是唯一一座魔法学院，也在紧张的筹措，两夫妇有条不紊地做着各自想做的事情，打算着他们共同的未来，很自然的，后宅的事儿就顾不上，也不想顾上了。

    欧阳和芷云干脆给后宅里所有的女人都分配了上好的院，布置豪华且舒服，而且吃穿用度，都是上等的，库房里存着的那些珠宝玉器和绸缎，大把大把地赏赐出去……闲来无事，还让崔嬷嬷组织着一众小姑娘们看看戏，听听曲，打打牌……

    芷云还想着，以后可以大批量生产‘电脑’的时候，给后宅的女人们人手一台，为了后院的安定和谐，务必要丰富她们的精神生活……说不定，大清朝第一批宅女，就是自己给培养出来的。

    至于管家的权力嘛，其实芷云根本不想要，也不在乎，她哪有闲工夫管后院里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务，不过，为了以后少一点儿麻烦，让那李侧福晋别有太多的花花肠，她还是把权力收了回来，然后扔给崔嬷嬷，七月和十月。

    总之，四贝勒府后院的女人们的生活档次，一下提高了好多……只是，她们似乎不太像贝勒爷的女人了。

    这样的生活，那些安分守己，只想生活得优渥舒服的，当然开心，但是，像李侧福晋这样有野心的，心里恐怕不大是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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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悠哉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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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寻仙日（上）

﻿    第一章寻仙日（上）

    康熙四十年二月，今年的春天出奇的冷，前几日还飘了一场雪，京城银装素裹，到是给这座古老的城池，平添了几分肃然大气。

    芷云倚在暖阁的美人榻上，端着一碗乌鸡花胶汤，身前的炕桌上摆放了一个紫檀木的箱，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满了银质的法杖。

    她闲地一边儿喝汤，一边儿拿着一颗拇指大小的幽蓝晶石，一根根给法杖做测试，把光泽黯淡的法杖挑出来，扔进地上的藤箱内，准备回炉再造。

    不过片刻工夫，手里的乌鸡汤还冒着热气，活儿就做完了，芷云笑眯眯地合上紫檀木的箱，眉宇间流露出由衷的愉悦来——地上藤箱内，只有一根残次品孤零零地躺着，绝大部分的法杖完全合格。很显然，她手下那一批可爱的学徒们已经能派上用场了。

    “福晋，今年有资格参加选拔的一共是一千一百二十人，比去年可是多了不少……”

    十月随手合上手的名单，皱眉道，“今年圣上允许汉人百姓也参加选拔，里面肯定有家境贫困的，要是按照以往的学费和生活费的标准，恐怕……”

    “若真有人资质好，又出不起学费，那就酌情减免，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差额全从贵族弟头上找补回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对了，我上个月出门儿，就碰上一个小伙挺合心意，不过，看起来家世不怎么样，到可以照顾照顾……”芷云抬了抬头，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就挥挥手打发了已经汇报完的七月。

    她这几日总是懒懒的，老犯困，连实验室都不愿意去，处理起这些杂事，多少也有点儿懈怠，偏偏欧阳因为公务去了扬州，这一年一度的学徒选拔，也只好搭一把手，幸亏现在一切已经进入正轨，身边的几个丫头也早就能独当一面，到用不着她太操心。

    不过，康熙居然肯让汉人也参加选拔，这到有些奇怪，芷云挑了挑眉，眯眼一笑，大概是感受到各种魔法道具的奇妙之处，有些心急吧。这些年，除了‘顺风耳’与‘传递阵’之外，芷云可没少将学徒们做出来的物美价廉又实用的小道具呈现给当今天，尝到了甜头儿，估量到了价值，估计康熙再也舍不得放弃那些方便的魔法道具了。

    嗯，现在这样的局面，芷云和欧阳都还算满意。

    说起来，康熙四十四年，芷云和欧阳在康熙帝的支持下，第一次打出‘皇家常青藤法术学院’的名号时，满京城的贵族弟们都是心怀疑虑，恨不得躲得远远的，若是有哪一家儿的孩被挑了，大部分都是苦着脸上上下下打点跑门路，不愿意送自家孩去，还有人用家族里不上进的庶出的女代替，甚至是用下人顶替……各种各样的花招层出不穷

    不过也难怪，满洲贵族们，谁舍得放自家的宝贝疙瘩去什么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学院，更别说，这一去最少就是三年，年纪小的还好说，有那本身已经十七八的，等到三年后，恐怕是事业、婚姻，什么都给耽误了。

    当时见了这般场面，芷云是哭笑不得，索性也不管，由着他们蹦跶，反正她本身在乎的是人才，并不是家世出身，在乎出身的，只有康熙皇帝一个人而已。

    结果，一开始被挑的那十名少男少女，一年之内就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光是行为举止大为不同，气质上也全变得自信、优雅，和其他家族弟一比，高下立现，并且还真真实实地学会了一些神奇的仙术。

    毕竟，这些人都是签了魔法契约的，忠诚方面绝对可以放心，以后全是芷云和欧阳自己的班底，培养起来哪会不尽心尽力？

    学习魔法之余，欧阳还从半位面的图书馆里挑选出一些不犯忌讳的，各种各样的知识来，让他们按照各自的兴趣爱好学习。什么记忆药水，提神剂之类的魔药，也是毫不吝惜，需要多少就提供多少，再加上各种专注法阵的应用，这些本来就资质不错的少男少女们学习的速度着实不慢，一年工夫，估计能顶一般人学上十年八年。

    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再加上被浮空城上密集的魔法元素滋养，那些人又是被从千百人精挑细选出来的，资质绝对不凡，如果还不能脱胎换骨，那芷云和欧阳就应该赶紧找块儿豆腐一头撞死，省得丢人现眼。

    一群脱胎换骨的孩们一亮相，那些本来以为又是哪一个人弄了‘邪门歪道’来哄骗圣上，对此大为不屑的所谓英明家主，简直惊讶得眼珠都快掉了下来了，再加上康熙对所有入选的人家大力提拔笼络，对那些入选的少男少女更是异常关注恩宠。

    于是——那些耍小聪明蒙混过关换了人的家主，一个个是叫苦不迭，后悔莫及，却也只好叹着气开始关心起本来不受重视的庶庶女，好歹也是自家人，骨肉至亲，虽然比不上嫡亲的儿女尊贵，眼看着有出息了，到也能帮衬帮衬家里。而那些遵守规则，没有换人的，当然是扬眉吐气，对自个儿的先见之明大为得意。

    如此一来，局面算是彻底打开，到了四十五年第二次选拔的日，还没等旨意下来，京城里的满洲贵族们就开始把家族弟收拾得光鲜亮丽，翘首以盼。

    那一次，芷云一共选了百多人，不过，男女比例却有了一些变化，男孩有七十人，女孩只有三十四人，这也没办法，谁让这一次合乎要求的人里面，男孩比女孩多得多呢，看来，虽然满洲姑奶奶的地位不低，但是，重男轻女依旧是社会主流。

    选的自然是张灯结彩，大摆筵席庆贺，没选的垂头丧气之余，又把希望放在来年。

    这可要比科举划算得多，考科举那得头悬梁锥刺股，辛辛苦苦地拼命读书，熬坏了身体，熬到满头白发，也不一定能榜上有名，但这样的选拔，可不管你肚里有多少经书，只要是年龄合适，身体健康，家世清白的，都能参加，出来之后，前途也是一派光明，心里明白的人，哪会不知道该怎么做？

    满汉之争在大清朝一直存在，如今这件大事，只有满人得了好处，汉人怎么可能甘心？四十五年一年，朝廷上下，满汉双方，在康熙面前打了一整年的官司，再加上欧阳直接跟康熙说，满洲八旗弟里根骨好的都挑选得差不多了，要想增加人选，恐怕要扩大选拔范围才行……

    于是，今年的选拔，满汉蒙八旗，包衣和汉人家世清白的，全可参加，当然，还是满洲八旗优先。不过，想必康熙对那些入选的汉人也会给抬旗，或者用其它的法笼络住。

    芷云喝完汤，伸了个懒腰，随手拥住透着青草香气的棉被，歪在榻上睡去。

    很快，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寻仙日。

    虽然是春寒料峭，可京城里的气氛却极为火热，不光是满洲勋贵家的适龄男女满心期待紧张，连平民老百姓家里的孩们，都指望着这个难得的一步登天的机会。

    女孩们拿出自己最好的衣衫，天没亮就打扮了起来，男孩们也乖乖地由着父母把自个儿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这一天，不知道多少心怀的少男少女们满心期待，又忐忑不安着。

    京城，大槐树胡同，这里住的大多都是来京城讨生活的穷苦人，最里面的一户人家姓何，是一年前从山东来京里投亲的，不过，在路上的时候，何家老两口就不幸病逝，只留下何青，何红兄妹两个。

    两兄妹骤然失去双亲，自然是悲痛欲绝，可是，也只能勉强振作，从不多的积蓄里拿出一大部分安葬了爹娘，哥哥带着妹，辛辛苦苦来到京城，却发现亲戚早就搬了家……

    幸好，何清虽然小，可也有十五岁，算成年了，又长得清清秀秀，还识得几个字，在京里一个小饭馆找了个差事，妹妹何红也乖巧听话，平日里能绣一些荷包拿出去贩卖，两兄妹相依为命，日虽然清苦，到也不是过不下去。

    再加上街坊邻居大多是老实厚道的人，看他们兄妹两个年纪小小就没了爹娘，自然心生怜悯，对他们多有照顾，这一年多来，两个人到是在京城站住脚了。

    清晨，天刚蒙蒙亮，何红就早早从床上爬了起来，轻手轻脚地踱到厨房里生了火，又把家里仅有的，吊在屋檐下保存着的半斤猪肉摘下。

    看着油汪汪的肥肉，何红吞了口口水，终于还是咬咬牙，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案板上。

    何青隐约听见点儿动静，睁开了眼，刚一清醒，就本能地伸手摸向枕头底下，直到他真真切切地摸到了一张精美的绘了青藤纹路的纸笺，才松了口气，先是在破旧的棉被上擦了擦手，把纸笺拿出来，搁在眼前，聚精会神地看了半天，脸上隐约浮现出一抹夹杂了欣喜的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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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寻仙日（下）

﻿    第二章寻仙日（下）

    算起来，何家搬来到京城有一年多了，何清对于那鼎鼎大名的‘寻仙日传说’，自然是已经如雷贯耳，但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居然也能接到这么一封足以改变寻常百姓命运的‘邀请函’。

    何清叹了口气，自从接到这封信函，他欣喜之余，却也满心的不安，听说能去那座天空之上的仙岛学习的，无一不是天之骄，无论家世还是本身的才干，全非一般人能比……自己一个幼年失怙的穷小，在那地方，能呆得下去吗？

    昨夜，何清辗转反侧，迟迟不能入睡，直到天快亮了，才略闭了会儿眼……哪怕到了此时此刻，何清依旧有些迷惘，不知道束脩多不多？在天上的衣食住行，是不是要花许多的钱，虽然邀请函特别注明了，如果能够通过考核，即使应为家境的原因，付不出‘学费’，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何清眨了眨眼，他虽然不大明白，但当初听官府的人解说，大概的意思就是穷人可以不交或者少交束脩吧。

    但是，自己毕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万一即使减免之后，家里也负担不起的话，自己失望就算了，妹妹她，恐怕会比自家更加难过……

    这时，厚厚的门帘处，隐约传来一股浓郁的肉香，何清鼻一阵抽动，顿时吞了口口水，再也顾不得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捂着肚，随意地登上布鞋，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一出门，就见妹趴在灰扑扑的灶台边，一张小脸儿板得很严肃，神情也专注认真，她那一双略显得粗糙的手，正拿着个柄儿上缺少了一大块儿黑漆的木勺，用力的搅着一锅肉粥……想是何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起来，便这么一直熬着，也不知道熬了多久了……

    如今，那锅肉粥已经被煮得香气扑鼻，锅里的米粒颗颗饱满，上面飘着的几片野菜，也绿油油的极勾引人的食欲。

    何清正年少，胃口大得很，所谓半大小，吃死老，平日里哪怕有邻里接济，最多也只能吃个三分饱，此时，他穿着件儿洗得发白的旧袍，袍显然是改自他父亲的，可能为着他的身高还在长的原因，故意做得略有些大，这会儿更加衬出他瘦弱的身板儿，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站在不大的厨房门口儿，先被锅里米饭那过足的肉量一惊，又听见妹肚里咕咕叫，还紧紧地抿着嘴唇，咽喉处也是不停地在吞口水，登时大为心疼，他妹妹长得极好，和他的娘亲一样，五官清秀漂亮，可是那枯黄的头发，粗糙的肌肤，却无一不证明了他这个做哥哥的无能，不但照顾不好妹，平日还要妹妹省下口粮给自己吃……

    何红听到声音回过头来，见大哥醒了，立即露出了八颗白花花的牙齿，手脚麻利的舀了满满一大碗粥，塞到他手里：“哥哥起来啦？喏，快吃。”。

    何清见她一眼都不往锅里看，只催着自己吃，眼睛一酸：“好妹，你也吃，来，坐下一起吃。”

    “我起来的早，已经吃过了，大哥快吃吧。”何红眯着眼睛，忽然想起什么，大跨步地跑进屋里，捧出一件儿崭新的蓝色衣袍，上面还扣着一双千层底的布鞋，“哥，这是我新做的衣裳，等吃完饭看看合不合身儿，呵呵，你去参加考核，怎么也要打扮得整齐些才行啊。”

    何清强忍着眼泪，面上露出笑意，装作自己没看见藏在锅盖下面的，破黑罐里的一点儿米汤和野菜，只拉着妹妹的手：“好妹，哥哥知道你手巧，来，哪怕吃饱了也要喝一碗粥，你煮了这么多，哥哪儿喝得完，这又不能放着，万一坏了，岂不是浪费了。”

    何红一张小脸上顿时露出犹豫的神情来，终于也捧了碗过去，紧紧挨着何清坐下。

    兄妹两个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并肩坐在门槛上下了一会儿食儿，就到了时辰。

    何红整理了一下蓝布的包袱，往里面塞了一些干粮，还有点儿牛肉干，一路送着大哥上了内务府派来的大马车。

    马车一路前行，一路有人上来，除了何清之外，还有一个背着竹筐的书生，大约有十七八岁的模样，另外还有个十三四岁，长得唇红齿白，身上披了一件儿宝蓝色的斗篷，看那布料皮革，全是上等货，连跟着他的青衣小厮，衣着打扮也不寻常，显然是富贵人家。

    何清有些紧张，也就没怎么说话，显然，车上其他人也各有心思，都没有交谈的欲望……

    天津卫、寻仙街。

    这条街道在两年前还不叫什么寻仙街，它那时只是一片连庄稼都种不出来的海边儿荒地，隐约能闻见海风吹来的腥臭味儿，距离它最近的村庄，也在五里地开外了，大概也只有出海捕鱼的渔民们，偶尔会路过一下，但是，自从仙岛现世，皇家常青藤仙术学院开始招生，这个地方的地位可是一日千里地迅速攀升，到了现在，已经是远近闻名了。

    小商小贩们们今日一大早，便摆起了摊位，街上的酒楼茶馆并大大小小的客栈，全都洗扫一新，门前挂起五颜色的灯笼，摆放好各种各样的鲜花盆景儿，开门待客。

    他们没有等候太久，日头刚过了树梢，就有不少或者是今年参加考核的学生们的亲属，或者是没有接到邀请函，却想来碰碰运气的年轻人，还有也想要沾一点儿仙气的富家弟，陆陆续续地到来，不到正午，街上所有能住人的地方，就都变得拥挤不堪，一时间，所有在这里做生意的老板们，简直全乐得合不拢嘴儿了。

    夕阳西斜，随着马车一辆辆驶来，何清与同样懵懵懂懂的年轻男们，终于到达了这片之地。

    少年们排着队，走在青石板路上，路边儿时不时有推着小推车儿的商贩口舌伶俐地叫卖着小吃，护身符，还有各种所谓的考核秘笈……

    何清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包袱，他排得还算靠前，在第四排，前面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孩，那孩也掏钱买了一大堆金的，银的，铜的，铁的，甚至是纸质的刻绘着吉祥如意字样儿的护身符，挂了满满一腰带，手还捧着一本看起来古色古香的图册，念念有词。

    何清越发地紧张，他是没钱买这些东西的，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考核，就在这时，前方忽然起了一阵骚动，他跟着大队人马停下脚步，一抬头，顿时呆住了。

    不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之上，在云雾的笼罩，忽然出现一艘巨大的船，宛如一道惊鸿，一瞬间就掠过了宽广无垠的大海……

    人们看到船的惊呼声还没有落下，那艘船已然安安稳稳地停驻于海岸，没有人看见它从何处而来，简直像是从天而降一般，何清听着周围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就连他自己，也倒抽了一口冷气。

    他见过船，也坐过船，但像这般的庞然大物，却是生平第一次看到，船身是漆黑的，上面隐约有银色的流光闪烁，在夕阳的照耀下，长达十丈，高三丈的船身，宛如巨龙，船头镶嵌的两颗硕大的夜明珠，就是龙目，而那些停在港口，平日里看起来也颇为巨大豪华的各类船只，与它一比，简直就是龙与虾米的差距……

    “来了、来了……”

    队伍里又是一阵骚动，但很快就安静下来，因为从船上走下来四名年轻男，他们的动作很快，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队伍年前面的高台上。

    何清因为离得较近，所以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这四名男的衣着相貌，他们的衣饰并不奢华，全是相同的深蓝色长袍，只在领口儿袖边儿上点缀了一些充满神秘色彩的花纹，左胸前佩戴了一颗圆形的银光闪烁的小牌，上面是银绿色的藤蔓，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眼花了，他竟然觉得那藤蔓像是活的一般，时不时随风摆动枝条……

    这四个人衣服的料也很是与众不同，十分硬实，将他们的身材映衬得修长挺拔，当然，他们本身也身量笔直，有一股特别的气质，脸上全挂着温和的恰到好处的笑容，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各位，从现在开始，你们的考核就算开始了，我作为你们的学长前辈，只告诫你们一句话，那就是——一步也不要后退”

    这就是空仙岛上的人啊，果然和一般人不一样，就在何清正和大多数少年一样，既艳羡又崇拜地注视着前方的四人时，他们其的一位忽然开口说道。

    那人说话的音量并不算高，很沉稳平和，但是，长达七百人的队伍，从头到尾，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何清忽然觉得心口一阵火热——他也想像这四个人一般，在成千上百的人群前，在那些一品大员，达官显贵面前，依旧站得笔直，头高抬着，眼睛里自然而然的流露出自信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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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征兆（上）

﻿    第三章征兆（上）

    何清有些不适地闭着眼，人慢慢地清醒了过来，渐渐想起之前的记忆……他的肌肉瞬间紧绷，猛地睁大了眼睛，不顾头部时不时传来的，有些晕沉的感觉，硬是撑着身坐了起来——隐约记得仙岛的门人根本不曾说考核的具体内容，只是让自己与那一群待选的少年登上了那艘大船，然后进了一个紫藤蔓延的大门，却没想到，那大门之后竟然是……

    想到这里，何清激灵灵打了个哆嗦，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就淌了下来，他没有死？他是不是在做梦？为什么一艘船上竟然会有漫天的火海，冰冷的雪山，爬满毒蛇的泥淖，能够走动的枯骨尸骸……

    他记得自己牢牢记住那位仙岛门人所说的话，哪怕整个身体有如被油煎火烹，也没有后退一步，终于在意识已经昏昏沉沉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一闪金碧辉煌的大门……

    那大门是什么？他过关了没有？各种各样的念头撑得何清的脑嗡嗡作响。

    “你醒了？”

    一个极为和缓的声音，一下把何清从回忆叫醒，他这才回过神儿，四处张望了一下，却并没有看见什么人，他的心猛然一缩，本能地握紧拳头……

    “别紧张，这里是皇家常青藤法术学院，你非常安全，我是在控制心和你说话……恭喜你何清，你已经顺利通过了我们常青藤学院的考核，请休息吧，明**便可以收到录取通知书和成绩单了。”

    也许是这个声音太过平和，何清听到自己通过考核之后，欣喜之余，居然只是松了口气，心跳就渐渐变得平缓下来，他不觉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额头，竟然还能胡思乱想——这里果然是仙岛啊，千里传音什么的，他以前可是从没见过，今天长见识了……

    肚里感慨了几句，何清不知不觉地伸手整理了一下衣服，下意识地不想别人觉得自个儿是个土包……

    这心一安静，何清才发现自己如今正好端端地坐在一张大床上，这床样式简单，没有多少花纹装饰，不过，身下的垫却不知道是什么制成，光滑得宛如肌肤，柔软得承接着自个儿的身，坐在上面，非常舒服。

    入鼻的是一股淡淡的暗香，清爽宜人，他身上的棉被，也非常奇特，轻飘飘宛如鹅毛，却很暖和，床头上不知道是什么宝贝，居然会发光，把昏暗的房间照耀得宛如白昼，对面挂着一面等身高的玻璃镜，这么大的玻璃镜儿，哪怕是皇宫里都不多见吧，可是如今，如此珍宝就这般简简单单地挂在墙上，何清心里暗叹，真不愧是仙境，人间比不得啊。

    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会儿周围精致华美又特别的装饰，他才小心翼翼地起身，走到门前，握住双鱼形状的把手，打开门向外看去，这一看，他不觉又是一呆——

    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仙岛正央一棵仿佛由无数树藤缠绕在一起高耸云霄的巨树，枝繁茂，透着莹莹的碧绿的光芒，枝桠蔓延，遍及全岛……

    那一排又一排造型各异的房屋，包括自己现在呆的这一间，也俱是由这棵巨大的树木延伸出来的这些枝桠所构成，不但样式别致精美，还间间不同。

    没有见到和自己一样来参加考核的人，但是，隔着树，何清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些穿着和当初从船上下来的仙岛门人一样衣裳的男孩，有的手里捧着书，有的拿着一个怪里怪气的金属盒，三三两两坐在似乎是树藤编织成的椅上面，低声交谈，还时不时地挥动一下手的银色木杖……

    天啊，何清眼睛一突，他居然见到其一个少年的手一动，他身前的桌就变幻了一下形状，由圆形变成了八角形。

    清风徐来，一阵阵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花香，让人一瞬间就变得神清气爽，何清吸了口气，举目眺望，似乎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和外面的人不一样，他不由艳羡得看着那些少年，他们可真自在。

    此处很奇妙，也真好，他读得书不多，也说不清楚到底怎么好，但是，就是觉得……如果能带着妹妹住在这里，那真是顶顶幸福的事情了。

    “喂，你是新生？居然被安置在第四层，看来，你的能耐不小嘛，呵呵，希望明年本少爷能再添一个有力的竞争者啊……”

    一个听起来还很稚嫩的声响，吓得何清猛然抬头，就看见一个大约只有十一二岁的少年，站在块儿水蓝色的毯上，那毯竟然带着他轻轻盈盈地从上一层的树枝上面落下，这少年的眉眼带着笑意，说的话虽然带了点儿刺儿，但因为他的神情温和，脸也长得讨喜，到并不让何清觉得不舒服。

    “我叫佟辉。”那少年眼珠一转，露出个狡黠的微笑来，“喂，我看你挺顺眼的，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游览一下学院？”

    何清迟疑了片刻，他毕竟年少，终究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冲着佟辉点了点头。

    当然，他没有后悔，这一夜，何清看见了没有马拉着也能飞速奔跑的车，看到了能在天空飞行的各种物件儿，有毯，有马车，有房屋，还有没有火的灯，奇奇怪怪的金属器物，能自己上下行走的梯……

    他也看到了与巨树主干并列的，那比树还要高大，散发着金光的高塔，听新认识的朋友佟辉说，只有学院里最优秀的人才，才可以进入那座高塔，学习更加高深的法术……

    于是，他再一次不能成眠，直到第二天下午，他签了一张契约书，拿到了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被告之在今年的金秋，他就会真真正正地成为皇家常青藤法术学院的学生，又被好好地送回了家，他的心才彻彻底底地定了下来。

    ——分割——

    四贝勒府，汗禾院

    绿窗春睡觉来迟，谁唤起，窗外晓莺啼。

    晌午刚过，芷云懒洋洋地在美人榻上翻了个身，窗外的海东青一声长鸣，她便睁开了眼，阳光温和地铺在身上，芷云勾起唇角儿，笑了笑，从榻上翻身坐起，打了个呵欠，伸手抱住窝在她身边儿的雪豹阳阳，慵懒的问道：“进来吧，现在什么时辰了？”

    崔嬷嬷带着侍书和侍剑两个小丫头，从外间进来，回道：“主，这会儿是未时正，刚才七月传信儿过来，说是浮空城上的考核有结果了，奴婢也正想着叫您起身呢。”

    芷云眨了眨眼，笑道：“终于完了，这几日折腾得可够呛，哎，我最近总睡不踏实，看来，要早些回去才好。”

    最近浮空城上下全在忙着新生考核的事儿，闹得慌，芷云索性就回了四贝勒府，只是住了几天，便觉得浑身不对劲儿，别扭得厉害，这人啊，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过惯了自由自在的舒服日，你再把她关在金丝笼里，哪怕那笼上镶嵌的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石，哪怕依旧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那也照样受不了

    崔嬷嬷脸上笑开了花，“那敢情好，奴婢的翠鸟儿好些日没见，也不知道七月和十月两个妮给奴婢照顾得如何？别说，这心里，还真是想得很呢。”

    她一边说，一边儿上前伺候芷云起身，这些年跟着芷云住在浮空城，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舒服到骨里的生活，崔嬷嬷这么个稍嫌古板的人，也念起那地方的好来，再不说让芷云别老住在外面，要关心贝勒府后宅的话，到恨不得一年到头全住在‘仙岛’上。

    等梳洗打扮好了，府里一个叫樱的小丫头走进门来，“福晋，八福晋派人送来了一张请柬……”

    芷云一愣，伸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八福晋生辰，邀请自己去赴宴听戏，她这些年长居浮空城，对外，芷云的身份却是严格保密，只说是身体不好，离京修养，就连皇室的人恐怕也只能隐约猜测她与那仙岛有很深的渊源，而不知道那仙岛本身就是她的，那些学生们，因为签了魔法契约，更是不会随便吐露只字片语。

    康熙似乎也有自己的考量，并没有戳穿芷云放出去的烟雾罩儿。

    于是，这些年四贝勒府的平静到是没有被打破，欧阳的能耐也不小，明明他都暗发展了许多势力，连京里现在最热门，最能捞银的大清邮政通讯司也落在他的名下，这小却并不曾被推到风口浪尖儿上，依旧是那个沉稳低调无心皇位的四贝勒。

    不过也因为芷云‘病着’，除了逢年过节，她到很少与这些皇室的妯娌们交往，大家伙都知道她的身骨弱嘛，但是，这一次人家既然算准时间来邀请了，到底还是要给个面才好。

    想了想，芷云点头答应，准备一会儿就写一封回帖，到是崔嬷嬷脸上不大高兴，低声道：“奴婢听说，最近那八福晋与那个什么年如玉交好，两个人经常凑在一块儿，我看，福晋还是别去，省得给自己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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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年如玉

﻿    第四章年如玉

    年如玉？说起来，号称京城第一美人的年家小姐，芷云到是没见过几次，未出嫁之前，年如玉清高自许，从来不参加名门贵女之间的聚会，而选秀的时候，更是不可能碰上，毕竟，芷云是满洲上三旗的正白旗，而年如玉却是汉军镶黄旗的，身份地位相差太远了。

    后来，芷云嫁进了四贝勒府，做了嫡福晋，而年如玉被撂了牌，一个已婚的皇福晋，和一个未出嫁的闺阁千金，那就更见不到面，不过，对于她的大名，芷云却是已经如雷贯耳。

    没办法，谁让那位小姐的‘野心’，虽然不是路人皆知，但贝勒府内的上上下下，却是无人不知了，每个人一得空儿，就在她耳朵旁边儿念叨这个人，就连以李氏为首的那一群后院的莺莺燕燕们，都露出又羡又妒还幸灾乐祸的表情故意在芷云面前说起京城里这位少有的大美人，她是想不在意都难得很啊。

    那年家小姐，出落得如花似玉，满京城的未婚男人们哪个不想娶回家供起来，可是，她却硬生生蹉跎到了十岁，居然还拖着不肯成亲，年遐龄和年羹尧也曾经给女儿和妹妹说过一门亲事儿，对方是新科进士，姓范，很有才华的一个年轻人，听说也很得圣上看重，已经留在了翰林院，父俩对这个眼瞅着就前途无量的准女婿还算满意。

    但是，我们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英雄’，就是死活不同意，家里的长辈们无论谁去劝，她只说自个儿心里只有四贝勒胤禛一个人，她要上花轿，只有四贝勒府的八抬大轿来接，要不然，她就算剪了头发去做姑，也不肯嫁人。

    这一下，可把年遐龄差点儿给吓死，这种话，是个闺阁女儿能说的吗？万一传扬出去，她还要不要做人了？于是，年遐龄就忍不住出手给了女儿一巴掌，这一打，可真坏事儿了，那年家小姐竟然为了抗议，带着两个小丫鬟，半夜三更，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出了年府……

    芷云笑了笑，当初她听崔嬷嬷说的时候，她便一口热茶喷了欧阳一袖，‘离家出走’这种事儿，若放在现代，当然没什么大不了的，时不时都会有几个青春期的叛逆少女用这一招吓一吓父母，但是，这里是哪儿啊，这可是大清朝

    不过，年遐龄到是真疼爱女儿，让年羹尧急急忙忙把没来得及逃出城门的妹妹带回家之后，就说年如玉病重，不忍心耽误别人，给退了亲，还为了遮羞，将年如玉身边的丫鬟仆妇教养嬷嬷，卖的卖，送走的送走，总之，年家两父是费尽了心思，这才勉强把流言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没让年如玉彻底坏了名声。

    这么一闹，年遐龄是再也没有给女儿订婚，只每天唉声叹气，说她母亲把她给宠坏了。不过，年羹尧却带着重礼，接连跑了好几趟四贝勒府，他的意思，用不着怎么揣度，芷云也明白，除了想要在四贝勒这里给自家死心眼儿的妹讨一个名分之外，还能有什么？

    不过，听欧阳说，年羹尧这人的口舌功夫不怎么样，人也沉不住气，他才用了半分心思，就让那小把肚里所有的话都吐露干净了，可惜，如今这一位，不是当年的胤禛，而是比狐狸还狐狸的大法师欧阳，哪可能让年家如愿？

    于是，年如玉的婚事，就一年年拖延下来，往日她还年轻，不显什么，但今年已经十岁了，十岁还没有定亲的女儿家，在京城名门，可不多见……也怪不得，年如玉会开始着急

    “那女人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德行，居然敢肖想咱们贝勒爷？”崔嬷嬷的眼睛里闪过一抹不屑，她一向最知礼守礼，又特别疼爱芷云，自然对一门心思和芷云抢男人的年如玉很是看不上眼。

    芷云却从来不曾把这人放在心上，当然更不可能为了她推辞了八福晋的邀请，说实话，芷云其实对这个年小姐还满好奇，很想要看一看，这位敢说出让堂堂皇八抬大轿去接人的女儿家，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被我们芷云好奇着的这一位年家小姐，此时却很不好过。

    年府

    年如玉坐在梳妆台前，伸出一只手，细细地摸自己的脸颊，可能是昨夜不曾睡好，她显得有些憔悴，脸色焦黄，双目无神……这还是自己吗？她什么时候失去了飞扬的眉眼，变得这般丑陋……

    难道，自己现在已经算是人老珠黄了？年如玉激灵灵打了个哆嗦，忍不住趴在梳妆台前，狠狠地咬住嘴唇，呜咽着任由泪水打湿了她的衣袖。

    其实，是年如玉想得太多，虽然古代的女人们成熟的早，但也不至于年仅十岁，就说什么人老珠黄，她会比不上以前的容貌，大部分是心境的原因。

    以前，她看见的都是锦绣的前程，一心想着嫁入皇家，成为贵人，而且，她几乎可以说已然成功，当年，胤禛虽然碍于身份，不可能明着表态，但，还是给了年羹尧和年遐龄一些暗示，迎娶年如玉做贝勒府的侧福晋，这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万万没想到，事到临头，她得到的，竟然是一个被撂牌的结果，她是什么人，这位年府千金，自以为人品学识容貌，没一样儿都比满城的贵女出挑，现在，那些明显不如她的女人们嫁进了宗室阿哥的府里，可她，却被意人就这样毫无理由的给打了脸。她心里的气，怎么可能下的去

    心情郁闷，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一年又一年，就是年如玉本身底再好，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

    “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别吓奴婢啊。”

    年如玉的贴身婢女雪雁，刚捧着首饰盒儿进门，就看见自家小姐跳起来，疯了似的抓住桌上一个缠枝花瓶儿，恶狠狠地砸在了梳妆镜上面，吓得她一松手，摔了首饰盒，明晃晃的各色珠玉宝石洒了满满一地……

    雪雁却是顾不得，拼命扑过去抱住年如玉，哭道：“小姐，您要是有气，就冲奴婢撒，可别糟蹋自个儿的身……”

    “糟蹋？我这副样，哪里还用得着糟蹋？”

    许是脾气发了出来，年如玉的声音虽冰寒入骨，但神色终于渐渐和缓，她举起手，略略地抚了抚有些凌乱的发，勾起唇角，冷冷地道，“给我梳妆。”

    雪雁怔了怔，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下自家格格的面色，见她的神情又恢复了往常，甚至比前些日还少了几分阴郁，才悄悄吐出口气，打开门，招呼人进来，指挥着小丫头们打扫了地面，又亲自捧来热水，给年如玉梳洗打扮起来。

    涂了胭脂，上完妆，雪雁的手很巧，尤其是化妆的功夫，在整个年府都是数得着的，年如玉脸上的瑕疵，被她一点点儿遮盖住，镜里的女人，一瞬间又恢复了往日的颜色，只是眉间的倦怠，却是无论如何遮不住了。

    “小姐，您今天要是累了，那八福晋那儿，奴婢替您回了吧……”

    “闭嘴。”年如玉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其实，她脸上尚带着倦意，并不算怎么疾言厉色，但雪雁还是一哆嗦，再也不敢开口。

    这几年，小姐的性可是越发狠厉乖张，以前也有为一点儿莫须有的小罪过惩罚婢女的时候，但最多也就是打上几鞭，或者罚罚跪，稍微惩罚一下出出气罢了，但现在不一样，昨个儿雪英不过是做绣活儿累得很，打了个呵欠，就被小姐让人往嘴里灌了一整坛辣椒水儿，硬是把雪英的嗓给弄烂了，到现在还开不了口说话，大夫说，要是不好好养着，以后恐怕会变成哑巴……

    “八福晋相邀，我怎么能不去？而且，见到深居简出的四福晋的机会，可不多见呢。”

    年如玉对着镜笑了笑，她的笑容里带着一点儿怯意，小小的瓜脸儿上露出欲语还羞的娇容，目光温和又明媚……郭络罗氏，无论你是在打什么主意，我都不在乎，你只会成为我的踏脚石……我年如玉想要的东西，从小到大，还没有一次要不到，这一回，也一样

    年如玉站直了身，忽然想起去年夏天，她跟着母亲到祥云寺进香，路上遇见了胤禛和……瓜尔佳氏，当时，翠湖的荷花开得正盛，那两个人就在满池的荷花前并肩而站，低声谈笑，她们并没有表现出怎样的浓情蜜意，但不知道怎么的，只隐约见到幕笠下瓜尔佳氏那隐隐约约勾起来的嘴角儿，年如玉就忽然觉得心如刀割……

    凭什么，你凭什么能笑得这么开心，生活得如此幸福，只因为你有高贵的身份，所以上天就对你格外垂怜，只因为你拥有我没有的圣宠，你就能让胤禛一心一意只看着你……

    如果芷云听见年如玉的心音，恐怕会哭笑不得，还一心一意只看着你？这样的琼瑶腔调，说出来也不嫌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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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喜事

﻿    第五章喜事

    芷云离开八贝勒府的大门的时候，已经过了酉时，天忽然阴下来，苍穹上黑云翻搅。

    想起刚才一场后宅妇人演一场姐姐妹妹的戏，这阴沉沉的天色，到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果然，偶尔坐在花团锦簇的园里赏花饮茶，看看这些真人演出，换换口味儿，还是有些意趣的，更别说，那里聚集的，全是钟灵毓秀的人物……

    一个时辰前，芷云与一众美人同坐在花园里，喝着香醇的瓜片儿，惬意地眯着眼儿，坐在朱红色雕花椅上的女人们，都是和颜悦色，嬉笑攀谈，八福晋郭洛罗氏秀敏，没有端嫡福晋的架，正拉着年如玉的的手，低声谈笑。

    她是正宗的满洲姑奶奶，生得明丽，今天又穿了大红的对襟儿旗袍，鲜亮的就像一团火，时不时地发出爽朗豪气的笑声。

    也难怪她开怀，她眉眼飞扬，这一段儿时间，正是八阿哥最意气风发的时候，满朝的武百官，没有一个不说他好的，连良妃娘娘都母凭贵，得了康熙的看重。

    茶几上摆着精致小巧的糕点、瓜果和清一色的青瓷白底茶盏。而座椅外又遍地皆春，处处叠石迭景，红情绿意。

    一切都很好，哪怕是年如玉好大一把年纪了还甜蜜蜜地冲比她要小三岁的芷云喊姐姐，自以为隐秘，拐弯抹角地探听胤禛的消息，揪着七月手，说要拜师学艺，要亲自登门学那双面绣的本事，烦得七月恨不得伸手甩她一耳刮，哪怕是她那一双别人看来水汪汪的大眼睛到了芷云的视线里就变得充满了阴霾与渴望，让本来还想着看看历史上的年妃到底是何等冷艳人物的芷云大失所望。哪怕是八福晋面上热情，实际上颇流露出几分冷嘲热讽，依旧没有影响到她的好心情。

    因为——就在刚才，欧阳给她传信儿过来了，说是马上就能回京城……

    别说，几个月不见，还挺想念他……芷云毫不抗拒地感受着心底深处的思念，笑眯眯地撩开车窗，看着外面豆大的雨滴噼噼啪啪地砸下来——“迎禄，赶紧的，咱们回府。”

    欧阳风尘仆仆赶回家的时候，天色已晚，除了守夜的婆，巡视的侍卫，下人们已经睡了。

    芷云坐在堂屋里，正在灯下看一本游记，听见外面有动静儿，打开窗户往外看去，就看见带了几分倦容的欧阳正和另一个身量挺高的年轻人说话，他们声音不低，听着意思像是八阿哥，又过了好一会，似乎是八阿哥走了，欧阳才慢步过来，推门而入。

    芷云一挑眉，笑了笑，随手就甩了一打清洁咒语，其实，欧阳的衣服防尘，并不怎么脏，但是，不打上这么一打，芷云心里便不舒服：“饿了吧，饭菜还热着。”

    合上书本，把桌上的食盒打开，“知道你今儿回来，特意让厨房备下的。看看这些，山鸡丝煨燕窝，八宝豆腐，烤鹿脯，还有清淡的菜蔬，怎么样，你老婆贴心不？”

    欧阳看着这一桌精致小巧的席面，又听见芷云的笑语，满身的疲惫一扫而空，笑道：“吾妻的贴心，当然是天下独一份儿，来吧，别愣着，一块儿吃。”

    芷云见欧阳满眼都是笑，也就点了点头，先给他倒了一杯桂花酒，然后意思意思地尝了几口菜，她下午的时候吃得有些多，虽然晚上因为等着欧阳，并没有进餐，但这会儿也不饿，两夫妻久别重逢，但平日里并不是不通消息，这会儿，芷云到不用交代京里的事儿，只是漫不经心地道：“刚才那一位是八阿哥？”

    欧阳点头，叹了口气道：“别人都说现在老八风光，但那是表面，他其实也难得很。”

    现在的皇阿哥，除了欧阳这个四阿哥是个假的，一心把夺嫡当游戏，根本不放在心上，还能玩得不亦乐乎之外，其他人，谁能不难？

    就说八贝勒胤禩，他为人精明练达，宽仁和蔼，这是公认的，无论兄弟还是外官，哪个有了烦恼难为的事，都乐意寻他诉苦情求帮衬。只要是能帮的事，不分亲疏远近，不管是要钱求官，还是夺情免参，胤禩从没有袖手旁观的时候，是把‘与人为善’这四个字刻进了骨里的。

    因此这‘八贤王’，虽然足不出户，恪守祖训，不干政务，部的事儿，却没有一件能瞒过他的，也没有一个朝廷大员驳过他的面。

    看起来，老八够威风八面吧，可是，实际上呢？

    欧阳喝了一小杯酒，挽起衣袖，扯了扯领，冲芷云一挑眉：“京里面要热闹了，你要想看戏，就在府里多住些日，要是想清闲，还是尽早儿回浮空城去，呵呵，如今康熙对太胤礽愈来愈不满。朝臣们已在暗滚传，说是万岁爷有意废了太、八爷要当政了……八爷党和太党，看样是马上要对上了，唔，我也算是太党里的坚力量，还是太哥的左膀右臂呢，这一场热闹，我可不能不参与……”

    芷云翻了个白眼儿，她这些日也听说了不少消息，朝臣们似乎都有志一同偏向了八阿哥那一边儿，老八的身价日长，圣上也越发看重，但是，对于置身其的八贝勒来说，那感觉恐怕是有如油煎火烧，一点儿也不好受吧。

    芷云猜测得不错，八贝勒胤禩，面上虽然云淡风轻，实际上愁得头发都快白了。

    今天，胤禛回京，胤禩的府邸就在码头北岸。他接到胤禛即将回京的邸报，心里是一阵踌躇，按照国礼，不奉旨，他是不好去迎接的；但是，按兄弟名分，胤禛是他四哥，哥哥远道回来，就在他的门口下舟，要是不见，那成什么样。

    要是在以前，接不接在两可之间，只要胤禛不挑礼，这算不上什么事儿，可在现在这种时候——胤禩翻来覆去，折腾了好半天，还是决定换了便装去迎接……他现在可真不能伤了兄弟情谊，虽然说，这天家的‘兄弟情谊’，永远是表现给皇上看的。

    说了一会儿话，芷云就撑着桌直打瞌睡，欧阳皱眉，仔细看了看她的面色，“是不是又熬夜做实验？精力药剂之类的东西，可不能多用……”

    芷云也纳闷儿，“自从回府之后，我可没进过实验室，奇怪了，这些天总是犯困……”

    欧阳眨了眨眼，走过去拉着芷云的手臂，搁在桌上，将自己的手指搭在她的右手脉上，才搭了一会儿，脸色就忽然大变，瞪着眼，盯着芷云的脸，上上下下看个不停。

    芷云被他看的心发毛，又见他神色紧肃，一呲牙，伸手摸了摸欧阳的额头，道，“这是干什么，咱们可是法师，难道我还能生什么治不好的大病不成？”

    芷云不怕生病，先不说她身纯净无垢，想生病都很难，就算万一病了，凭借法师的治疗手段，起死回生都不是不可能。

    欧阳按着脑袋，沉吟片刻，忽然站起身，往门外走：“我不是大夫，有些拿不准，还是让人到太医院找个御医来看看吧……”

    芷云只是愣了一愣，可是立在门口儿的崔嬷嬷一听要叫太医，吓得手里的帕都扔了，扑到芷云身边儿，神色惶恐，急声问：“福晋？您哪儿不舒服，快跟嬷嬷说，可千万别忍着。”

    侍书和侍剑两个丫头也急忙奔过来，眼睛一下就红了。

    “咳咳。”欧阳让人去请了太医，刚一转身，就见到这鸡飞狗跳的一幕，摇了摇头，笑道，“别乱，都别乱……芷云，你这个月的月信如何？”

    “什么月……呃……”芷云眨了眨眼，伸手按住肚，眼睛闪过一抹不可置信，揪住欧阳的衣服让他低下头，压低声音道，“你是说我怀孕了？可是，我服了避孕药剂的……”

    芷云是想要个孩，而且是非常非常的想，但是，对于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已经成熟到能孕育健康婴儿了，她有点儿不确定，当初成亲的时候，身体年龄毕竟只有十三岁，哪有十三岁就生孩的？

    所以，她和欧阳都决定暂时避孕，要知道，为了嗣问题，欧阳被康熙很是敲打了一顿，就连德妃，别管心里怎么想，面上都表现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一直说要芷云好好调理身，早些给胤禛添嫡嫡女……

    欧阳和芷云面面相觑地安静下来，不过，两个人的眼睛里带了一丝喜悦。

    不一会儿，太医院的院判张太医来了，芷云已经躺到床上，落下了帐，这个张太医是妇科的圣手，左右两脉一搭，不过片刻，脸上就挂了笑，“恭喜贝勒爷，恭喜福晋，福晋这是喜脉，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欧阳的手一哆嗦，差点儿打翻了茶杯，他深吸了一口气，勉强平静道：“张太医，可确定吗？”

    “确定，确定，福晋的脉象明显的很呢，就是滑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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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征兆（下）

﻿    第章征兆（下）

    四福晋嫁进贝勒府三年，终于有喜，阖府上下自然是欢欣非常，皇上和宫里的各位娘娘，不要钱似的将什么百年人参、千年灵芝、上品的雪蛤燕窝各类补药补品，大批大批地赐下来，那副架势，简直是想把整个贝勒府给塞满了。

    外面很热闹，丫鬟仆妇小厮们都得了大笔赏钱，全是眉开眼笑的，时不时有一些下人抬着装了珍贵药材的箱路过云雅轩，到给这一向清幽的地方，带来几分闹气。

    静柔倚着窗，望着窗外的兰花，秀眉蹙着，有些忧郁。她一扭头，看着自己的书房，这儿原先叫栖霞斋，比正房还大一些。

    当一张红木书桌。桌儿上一侧，堆着一堆精装的书籍，旁边立着个小书架，上面也装满了书本，另一侧，便是上好的笔墨纸砚，及水盂、笔舔等等摆设。

    书桌儿后面靠墙，便是一架黄花梨木品字栏杆架格，上面摆放着各色的古玩玉器，每一样儿都价值不菲。墙上的书画，除了静柔自己的之外，也俱是名家作品。

    两侧各有一个月亮门，一边是休憩之所，摆着卧榻，镜台，衣架。另一侧则陈设着琴、棋、剑、箫等游戏之物。

    这是福晋听说她爱书爱画，特意让人收拾妥当，给她一个人独享的。无论布置还是装饰，都符合她的喜好，不得不说，福晋这些年对自己——真的极不错。

    自从福晋到了四贝勒府，表现出对自己的重视之后，那些惯于捧高踩低的下人们再也不敢有慢待自己和两个弟弟的举动了，不说她的吃穿用度无一不精，就说弘昀的身骨，也渐渐好了起来，不像以往一副风一吹便要摔倒的模样。

    这些，静柔并不是感觉不到，也很难对那位嫡福晋心怀恶感，哪怕自己并不确定，这些举动，是出自那人的真心，还是只是为了面上好看……就算她只是为了面上好看，自己也应该心存感激的……

    昨夜，她去看了李侧福晋，自己的亲娘。娘老了许多，不是皮相上的老，而是眉宇间透露出一股老态，整整一个晚上，娘亲搂着说了很多很多的话，说她是个大姑娘了，以后要学着保护两个弟弟，说嫡福晋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孩，而那个孩又和两个弟弟的岁数相差巨大，嫡福晋为了她自己的宝贝儿，是一定不会允许两个弟弟好好活下去的……

    说实话，静柔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娘亲会那么不安，府里还有两个格格和好几个侍妾，她们就过得很好，每天笑呵呵的，打扮得如花似玉，却并不是为了争宠，只是在一起赏花饮酒，偶尔请来戏班看看戏，请示了阿玛，每个月还能带着下人们，以上香为名出去游玩，日过得很安乐。

    静柔也经常和其他王府的格格们聚会，所以她是知道的，自己家里的这位福晋确实是好性情，比别人家的好多了，至少，自从她嫁进门之后，四贝勒府虽然再没有孩出生，可是，自己和两个弟弟却健健康康地活了下来，并不像其他王府那样，今天失一儿，明天又失一女。

    一阵微风掠过，吹得窗上薄纱飘动，静柔按了按心口，她虽然不理解娘亲的不安，却知道亲生的儿女和不是亲生的儿女，在母亲心的地位，肯定是大有不同，她还知道，现在阿玛对自己和弟弟都不错，可是，只要嫡福晋有了孩，阿玛所有的父爱，就有很大的可能只属于那个孩了。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静柔关上窗户，把喧闹声阻隔在书房之外，心里竟然有一点儿阴暗的心思，要是嫡福晋没有孩就好了，最起码，千万千万，不要是个——阿哥。

    芷云当然不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的脑袋里面，居然装了这么多的念头，她正等着欧阳收拾妥当东西，要趁着还不曾显怀，赶紧搬到浮空城去。

    躺在美人榻上，小腹上搭了一条毯，芷云眯着眼睛昏昏欲睡。忽然觉得一股热气吹在耳朵边儿，便醒了，睁开眼，看见欧阳正把一个荷包系在她的脖上。

    “是什么？你扎的？”芷云勾了勾唇角，见欧阳耳朵根竟然募得红了，扑哧一声失笑，低下头细看。那荷包是錾金缧丝的，两侧的双龙赤金雕花，上头的一颗白玉的扣。

    芷云看了两眼，拿在鼻前闻了闻，有一股清爽的***香，又捏了捏，觉得入手微凉，还有些硬，挑挑眉，轻轻一地一按那扣，就见那荷包立时张开。

    芷云看了欧阳一眼，将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间，竟然是一枚一寸大小的玉牌，正面儿刻着‘平安喜乐’，四个柳体楷书，背面儿刻着一个聚魔法阵，这聚魔法阵刻画得很精细，没有半丝错误，芷云眨了眨眼，忽然觉得心里一片温暖——欧阳会刻魔法阵，但是，对于这样的东西，向来是不擅长也不喜欢的，但是，他却愿意为了还没出生的孩，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地去用心制作……

    “知道吗？我以前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孩。”

    欧阳伸手，把芷云抱起来，搁在自己的膝盖上，贴着媳妇微凉的脸，芷云的体温比正常人偏低，每一次欧阳抱着他，总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很容易就能安定下来，无论是在无限的时候，还是现在——

    “小时候练功很辛苦，学习很辛苦，稍稍长大了，父母又早早去世，身上背着一副扔不掉，也不敢扔下的担，每天都有可能是人生的最后一天，那时候就想，还是别要孩了，无论哪个孩，投胎进了我们欧阳家的大门，那都是来受罪的，而且要一辈吃苦受罪。”

    “当年，我小堂婶儿怀着孩的时候，正碰上裂缝增大，大批的邪魔跑到了地球上，联盟里人手不足，不得已，身怀甲的小堂婶儿也披挂上阵了，一场架打完，把邪魔全消灭的消灭，赶出去的赶出去。小堂婶立了大功，可是，孩没了，是个已经成型的女孩儿，我小堂叔和小堂婶儿什么话也没说，照样一点点把善后的工作作完，看不出丝毫的异样儿来，只是那天晚上，堂叔喝了很多很多的酒，醉后就笑，一边儿大笑，一边儿说她女儿有福气，知道不能进欧阳家的大门，所以来转了一圈儿，就又走了，下一次肯定能投个好胎，肯定能有一对儿好爹妈。”

    说着，欧阳便觉得眼睛有些酸涩，“有好几次，看见别人家香香软软的，像个面团儿一样的小孩，爸妈宠着，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爱着，恨不能宠成一个小皇帝，我嘴里笑着说，这孩长大以后肯定没出息，可是心里，不知道有多么羡慕，我就想，要是我的孩真能一辈平安喜乐，再也不用当什么英雄豪杰，我肯定一口气生上十个八个……”

    欧阳的胳膊一凉，愕然地看着怀里的媳妇满脸泪珠儿，怔了好一会儿，才抬起芷云的下巴，亲了亲，苦笑道：“我都没哭，你怎么哭了，这副模样，要是万一让薛孟，小，纪尘几个看见，还不得把我给撕碎了，谁不知道你是咱们队里的宝贝，没人能欺负的……”

    “我这不是高兴吗？你逗我干什么……再说，咱们这一辈，没指望见着他们了，你就算把我欺负死，也没人给我报仇雪恨……”

    “傻话，只有你欺负我，我哪里舍得欺负你。”见芷云嗔怒，欧阳忍不住笑了，心里的惆怅到是少了一些，把手伸到芷云的肚上摸了摸，低声道，“宝贝儿，你好好地在妈妈肚里长大，多吃多喝，健健康康，将来，你要是想当皇帝，爸爸就把你教导成一代明君，由着你把整个天下当成棋盘，你要是不想当，等你长大了，爸爸就带着你和妈妈乘坐着浮空城去周游世界……呃……不对，爸爸我可是个超级厉害的空间法师，别说是这个世界了，等我建起时空门，你想到别的世界去玩，也能做得到……”

    芷云叹了口气，听着欧阳越来越离谱的言词，把手搭在欧阳的手上，现在孩还小，按说根本感觉不到胎动，但是，她却仿佛看见了一个小生命正在快活地成长着。

    觉得有些困，芷云遵照自己的感觉，歪了歪身，倒在欧阳的怀里，闭上眼，渐渐进入了梦乡。

    芷云这边儿睡得香甜，可是，在永和宫，德妃却是左思右想，一整夜没睡好：这个瓜尔佳氏，怎么如就这么好福气呢？明明先前看着她三年不孕，还以为她是个没造化的想着这样也好，虽然这个瓜尔佳氏有皇帝的宠爱，瓜尔佳明德也眼看着就要回京述职，听说他的政绩不错，皇帝几次三番地嘉奖，眼看着就要飞黄腾达了，但是，只要她没孩，胤禛就没有嫡，再加上她一进门，胤禛的后院好几年都没有孩降生，只一个嗣问题，将来争起那把龙椅来，老四就挡不住自己十四的道……可是如今……她居然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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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养

﻿    第七章安养

    清晨，德妃看着镜里自己的容颜，眼角的细纹，虽然有脂粉遮掩，但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多久了，她也算是到了人老珠黄的年纪，虽然因为表现出来的淡泊的性格，合了康熙的心意，荣宠仍然有，可她在康熙面前说的话，已经渐渐变得越来越没有分量。

    自己出身不高，娘家没什么势力，能给十四的并不多，唯一能做的，恐怕也只是想方设法不让老四挡着十四的路了。

    人人都说老四是个老实人，喜欢耕读，还吃斋念佛，但是那个人，毕竟是她的儿，她心里明白，那个人，其实从很小很小，只有十几岁的时候，就对那把椅有了野心，虽然最近几年，他变化挺大，变得自己都快认不出来了。但是，他的野心不会消失，每一个龙凤孙，只要有了野心，就不可能轻易放弃的。

    相比于其他的皇，皇上对胤禛最特别，要是万一……哎，看来，老四的后院儿，还是要起点儿风波才好啊，浑水才可摸鱼，太干净了，就不容易掌控了。

    德妃伸出拍了拍脸，振作起精神，嘴角微微一勾，又露出一向平和淡然的笑容来。

    不过，无论德妃怎么想，芷云的日过得还算不错。

    天气渐热，但浮空城上却一直保持着最合适人类生活的温度。

    芷云居住的地方，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阆苑’，在世界巨树的顶部，与精金法师塔的塔台相连接，但和下面的学生生活区和教学场地并不在同一个空间，是隔绝开的，阆苑里凭空悬浮着四块椭圆形的陆地，看起来不大，但欧阳施加了空间魔法，其实广袤无垠，上面蕴含的魔力非常充沛，属性分别为土、火、水、风。

    ‘土’上建着一座植物园，除了魔法植物之外，还包括两个果园儿，两个粮食蔬菜基地，浮空城平日里的饮食，大多从此处来。

    ‘火’则终日有天火燃烧，因为里面的温度非常高，除了欧阳和芷云之外，其他人都不敢靠近它周围五里，这里和炼金实验室的大炼炉相接，还给整个浮空城输送火力。

    至于‘水’和‘风’，则主要是芷云喜欢的休闲区，不过，同时也和学生们居住的空间相通，级以上的学生们平时可以进入，当然，是有限制的。

    ‘水’上面是一个仿照玛旁雍错湖建起来的大湖泊，风景秀丽而壮阔，水温可以控制，如果降温结冰，就是天然的冰场，芷云偶尔来了兴致，会和欧阳一起玩一玩双人花样溜冰。

    而‘风’则是运动场，里面五花八门的运动有很多，最吸引人的应该属于浮空滑板了，因为级的学生已经可以制作简陋的浮空滑板了，所以，经常有好几个学生结伴儿跑到此处游戏比赛，偶尔芷云也会来看看。

    因为芷云建立魔法学院，最主要的目的是培养学徒，那样的话，当然不可能像培养一个法师一样，慢工出细活，所以，魔法学院采用的是分级制度，学生们分为级，不管是什么时候来学校的，无论是新生还是老生，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升级，每一级别的学生权限都不同，而现在，级的学生还不存在，只有常年跟在芷云身边的七月和十月到了第八级别，侍书、侍剑则是七级，级的也有八个，五级就比较多了……

    而学生们到达的第一年，其实最关键的时候，如果新生第一眼表现得很好，那他能得到的资源自然就比较多，学习起魔法来也事半功倍，可是，如果不能在第一年就入了芷云的眼，先跨出一大步，那以后再想追上走在前面的学生，恐怕就不是很容易了。

    所以，每一年的新生竞争都很激烈，当然了，芷云是很喜欢这样的竞争的，容易出人才，反正只要不是恶性竞争，她一概支持鼓励。

    所谓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芷云常觉得，时光这个东西，一眨眼的工夫就偷偷摸摸从她的指缝间溜走了。

    春天将过，夏日已到，芷云和欧阳早就离开了紫禁城，搬到了自家的地盘儿上，不过，没住在法师塔，住的是‘土’之上的农庄儿。一来农庄的环境好，芷云又正喜欢这般环境。二来，这地方离得学生们比较近，可以方便芷云偶尔起性的时候，‘窥视’一下自己未来的助手们。三来嘛，也是为了让芷云远离实验室那种地方，她有孩了，炼金术实验，那是决不许沾手的。

    媳妇如今肚里揣了娃娃，欧阳虽然没有搁下手头的差事，但无论有没有空儿，哪怕是挤，每日也会硬挤出时间到浮空城来陪着芷云说说话。

    这一日，芷云心情不错，亲自跑到农庄儿的小池塘旁边儿，指挥着欧阳摘了一大筐藕和莲。又从植物园里逮了两只黄羊，割下小腿儿上的精瘦肉。

    芷云笑眯眯地道：“宝贝儿，娘今天给你露一手儿。”说着，就让十月帮着支起灶台，安置好锅碗瓢盆和各色调料儿，挽起衣袖，拿出磨得锃亮的刀，剁了肉馅，夹在两片儿藕，裹上面糊，丢到油锅炸，莲藕一入油，顿时就变得焦黄，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惹得正铺开画纸，想在葡萄藤架下面继续作画的欧阳，也忍不住乐了，自家媳妇可是懒得很，甚少做饭呢。

    “我也借宝宝的光儿，尝尝媳妇的好手艺。”欧阳索性搁下画笔，取来两个高腰儿的琉璃杯，拿了一瓶自酿的红葡萄酒，又帮着收拾了几个青菜，一个白萝卜条，一个烫地瓜儿，又整个西红柿鸡蛋，炖了半只鸡，全是家常菜罢了，可是这一顿饭，芷云的饕餮嘴，居然也没有抗议，要知道，欧阳可不会做饭，这家伙以前连下厨房的工夫都没有，如今是两辈第一回洗手作羹汤。

    酒足饭饱，芷云一边儿抱着肚消食，一边儿凑过去看欧阳做的画，大青石的桌案上，铺着上好的玉版宣，上面画着十八个形貌各异的婴孩儿，有男有女，芷云一伸手，点在最左边儿的一个孩身上，笑道：“我肚里的就是这一个。”

    那是个圆嘟嘟的，小脸欺霜塞雪，粉嫩可爱的小孩，身上穿着黑底红花印金边儿的小棉袄，头上戴着虎头帽儿，脚上也是一双缀了红缨的虎头鞋，腰上挂着个荷包，手里攥着一枚玉牌，正是欧阳曾经细细雕刻的那一枚。

    欧阳的画工极好，至少比芷云还要好得多，画得惟妙惟肖，鲜活无比，这个孩的五官，有三分像欧阳，七分像芷云，尤其是那一对儿小酒窝儿，惹人怜爱得不得了。

    “呼……万一我的儿没这么可爱，那可怎么办啊。”

    芷云看得迷了眼，却是又莫名其妙地患得患失起来，欧阳一挑眉，搂住媳妇的肩膀，笑眯眯地道：“不要紧，别管儿长什么样儿，只要是你生的，他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再说，要是这个不像，咱们就再生上十个八个，总会有相像的吧。”

    听了这话，拍了他胳膊一巴掌，芷云也忍不住失笑摇头，这孩的长相儿，哪能提前预定呢，不过是玩笑罢了，但是，她以前不觉得，现在想想，到希望肚里的孩是个男孩儿，不是芷云重男轻女，只是毕竟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又不知道这一辈还有没有能离开的一天，女孩在这样儿的地方，总是比男孩儿吃亏。

    一想到万一有一天，自己的宝贝女儿出嫁之后，要和一大群女人争抢一个男人，芷云就觉得火气上冒。欧阳大约也知道她想得是什么，笑了：“你可千万别胡思乱想，就算我们的宝贝儿是个女孩儿，我也能保她一生平安喜乐。你啊，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安安稳稳地养胎，争取给我生一个健健康康的小宝宝，至于其他应该操心的，有关未来的事儿，那是我的任务，你不是常说吗？嫁给我最大的好处就是有一个免费的，任劳任怨的苦力支使……”

    芷云点点头，心里一笑，觉得还好有欧阳在，欧阳又是个喜欢玩斗智游戏的，愿意去争夺一下那把椅，若非如此，自己这一辈，恐怕是不得清闲了。

    想一想，万一自己嫁给某一个皇，那将来，自己的儿女不是格格就是公主，清朝的公主那是好做的吗？一个弄不好，就很可能被嫁去蒙古。虽然说有着什么享受了公主的待遇，就应该承担公主的职责之类的说法，但在芷云这儿可不好使，她才不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莫名其妙地为了所谓的政治做出牺牲。到时候闹起来，哪里还有闲日可过。

    就算自己没有嫁给皇，只是嫁给宗室或者其他什么人，恐怕女儿的夫君人选，自己也做不了全主，到时候为了孩，她纵然觉得厌烦，觉得不喜，恐怕也不得不辛辛苦苦地去策划筹谋，甚至可能和大清朝最有权势的那一部分人对抗，日也好不了了。

    所以说，万幸啊，这个世界上有欧阳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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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归来

﻿    第八章归来

    住在浮空城上，果真是感受不到时光流逝，春去秋来，无论外界怎样风云变幻，芷云这里总是一派的安宁平静。

    午，芷云一边吃东西，一边翻看一本《高等魔纹解析》，吃了几口菜，正想让十月给添上一些水果儿。她刚一开口，十月还没来得及出门儿，就见欧阳手里捧着一竹篮儿各色水果，推门而入。

    芷云呆了一下，不等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行礼，就抢先一步笑道：“不是刚走吗？怎么又来？”

    欧阳三天前才下了浮空城，今天又往这边儿跑，恐怕贝勒府的那位李侧福晋，又得不忿地说上几句酸话。

    芷云到不是怕她，反正最近两年，李侧福晋也没少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京里还不时有四贝勒福晋‘善妒且不容人’之类的流言出现，只不过欧阳的手段了得，没掀起多大的风浪就是了。

    而且，持续闹了三年，李侧福晋最近到似乎真死了心，安分不少，平日里多是到永和宫去陪陪德妃，要不然就学欧阳的样，吃斋念佛，二格格静柔年岁又大了，她也开始给闺女寻摸起人家儿来……

    只是，欧阳也忙，到真没必要让他天天守着。

    “府里也没什么大事儿，我刚好……”欧阳一低头，看见桌上还摆着饭菜，不过，似乎没动多少，就皱了皱眉，停了话。

    实在是芷云最近的胃口不大好，又不喜欢厨做的饭菜，因为新生们大多在长身体的时候，又有一部分贫寒弟，所以，浮空城的菜都是鸡鸭鱼肉之类，油水多，却没几样芷云自己想吃的东西。她现在有了身，油腻的根本咽不下去，因而总是让十月在自个儿的小厨房儿做一点儿不带什么油腥的添进来，就是这样，她也一天比一天用得少了。

    欧阳看她只是拣了最清淡的蔬菜夹了几筷，苦笑道：“你这么大了，怎么还挑食，只吃素菜，别说孩饱不了，你自己的身骨儿也受不住啊”

    揉了揉额头，又扭头问七月：“我不在的这几天，你家主都吃些什么？”

    七月被他问得一怔，虽然不敢逆了自家贝勒爷意思，但是，她更不敢得罪芷云，左右掂量一番，还是避重就轻地道：“福晋进得不少，只是不喜油腥罢了……”

    欧阳一看，就知道这丫头口不对心。芷云赶紧拉着她坐下来，笑道：“别恼了，我吃的不少，饿不着你儿和媳妇。”

    说着，芷云就小口小口地喝了一碗红枣羹，又吃了一个蝴蝶虾油卷儿，还挑了几筷鲜蘑菜心和番茄马蹄儿，欧阳又给她舀了一勺清蒸鳜鱼，这才撤了饭。

    芷云吃饱了，拍拍小肚，往榻上一歪，又把书本抓起来，挑挑眉，冲着欧阳道：“你这么急着回来，到底什么事儿？”

    欧阳看着芷云手头儿的书本，摇头叹气，“别看这些，劳神。”说着，先把书抽出来，扔在一边儿，又往芷云手里塞了两颗青青的小苹果儿，才给了她一封信，笑道，“我急着过来，还不全是为了你。这不，你那个便宜哥哥昨日到了京城，今天你嫂嫂找到府里来，说要看看你，我让侍书和侍剑明日把她们送来……自从你有了身，可是还没见过他们呢。”

    芷云眼睛一亮，连忙擦了擦手，摊开信，里面除了明德回京述职之外，到都是些家常话儿，芷云心里却很高兴。

    虽说她往常与兄嫂侄，一年也能抽空儿见上十几回，可比别的出嫁女儿强得多了，但明德远离京城，毕竟不方便，这一次回京述职，大概会被康熙留在身边，以后，芷云想看看宝贝岚珏，可要容易很多。

    芷云心里一开怀，多吃了几口水果儿，就忘乎所以，又拣了本魔法书看，结果一抬头，见一向温的欧阳睁着双大眼瞪她，不由扬了扬眉：“现在电影电视不能看，实验室也不许进，只要有可能对身体有半点儿妨碍的事儿全给禁止了，你再不让我看看书，这日还过得下去吗？”

    “你要是想读书，看看话本游记，再不然，从图书馆里淘几本也是好的，我记得我曾经把什么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还有你们女孩喜欢的，呃，琼瑶就算了，我记得你不大喜欢，其它的像古灵、席绢、寄秋之类的言情，全单独放在一起，应该挺好找吧……”

    欧阳话还没说完，芷云就忍不住目瞪口呆，竖起大拇指，只剩下一个字儿的评语了——‘牛’。

    早知道欧阳爱书，大书房里的书籍都是从各个任务时间里搜集的，全乎得很，但是，说起，他整几套古今外的世界名著也就算了，再不然，武侠作为一个男人的兴趣爱好也不是不行，但是，那些十几岁的小女生喜欢的东西，他竟然也有，那就未免太过古怪了吧。

    不管古怪不古怪，芷云果然从图书馆里拣了一本台湾版的《射雕英雄传》，因为是老书，竖排的繁体字，所以干脆扔给七月，让她用清脆的嗓音念给芷云听。

    第二天，明德和张如燕带着岚珏，一大早儿就被侍书和侍剑驾着飞车送到了浮空城上，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恢弘壮阔的浮空城，也是第一次在天上飞，明德和张如燕毕竟是大人，只是呆滞了半晌儿，还好一些，勉强能压抑住激动的心情，可岚珏就开心了，在飞车上蹦来蹦去，还一个劲儿地探头出窗外，伸着手儿要够那白花花的云彩，唬得张如燕恨不得把他拿根绳拴住。

    “大哥，嫂……”在浮空城，芷云向来是无所顾忌的，此时一看见张如燕的身影儿，也不让明德避嫌，更不让他们行礼，直接拉着两个人就进了屋儿。

    一进屋儿，张如燕就握住芷云的手，啜泣不已，明德也抬头仔细地打量芷云全身，许久多未见，可妹的面色红润，人似也丰腴了一些，渐有妇人样儿，一时之间，明德真是五味杂陈，又是欣慰又是感叹。

    “姑姑，姑姑，岚珏要飞飞，飞飞……”兄妹两个一时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屋里顿时静下来，岚珏却是不耐烦地扑到芷云身边，揪着她的袖拉长了声音撒娇。

    “这小。”张如燕一抹泪，笑道，“刚才他看见有人蹬着一块儿木板在天上飞，这孩差点儿没闹翻了天……”别说孩了，张如燕当时的看见的时候，眼珠也差点儿掉下来，要不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制力向来好，又是早知道仙岛的不凡，恐怕一定会闹出笑话来。

    “好孩，等你长大了，姑姑一定让你飞，现在嘛，你连跑都跑不快呢，就别想着飞了。”芷云好笑地点了点岚珏的额头。

    这孩才三岁多，根本听不明白芷云的话，这会儿还拉着脸儿要闹，气得明德忍不住伸手要给他**掌，幸好这小还知道什么是危险，一看自家阿玛举手，赶紧一出溜躲在芷云身后，用肉呼呼的小手儿捂住嘴，只是，一双大眼睛一红，到惹得芷云心疼不已，哄了半天，许诺说他十三岁之后，就让他到浮空城学习怎么飞，又让七月带他下去讲故事，这才算把小祖宗会哄住了。

    “别管这孩，来，妹妹，嫂与你单独说些话儿。”张如燕把明德也赶出去，才从荷包里取出一个拇指大小的白玉送观音，塞进芷云的手里，道：“妹，这是嫂求来的，你贴身带着，一定保佑你一举得男……老天有眼，妹你终于有孩了，好妹，知不知道，你进贝勒府都满三年了，可是总不见你有什么消息，你哥哥和嫂，这心里着急啊……”。”

    这三年来，不光是康熙关心四贝勒府的嗣问题，明德和张如燕一样关心，眼看着一年年过去，妹妹的肚迟迟没有动静，他们哪能不急，这一次一听说妹妹怀孕，明德兴奋地一蹦三尺高，正逢康熙下旨，让他回京述职，便立时利利索索地交代完差事，轻车简从地往京城赶。

    芷云一愣，索性就由着如燕亲手给她戴上，而且，她也希望这一胎是儿。

    “还有，我给小阿哥备下了一些衣物被褥。”说着，张如燕把带来的包袱打开，抖出了一件儿一件儿的小肚兜、衣服、还有小虎头帽、虎头鞋，小被和小褥。

    芷云一一看来，只觉针脚细密，绣工也很是精致，可也并不是机器造的，显然是张如燕一针一线缝制，笑道：“嫂何必劳累，这些日忙着赶路，嫂本来就不清闲呢。”

    张如燕摇头道：“这有什么，我的好姑娘，你如今虽然是贝勒府的嫡福晋，但在小阿哥身上，可不能有丝毫大意，这些衣物，一针一线，都没让别人沾一点儿手。我还生怕料出问题，让信得过的大夫检查过好多遍，你就安心用吧。”

    芷云笑了，只为了这心意，哪怕根本不用担心，也要高高兴兴地把东西收起来，哎，她这个嫂真不错，大哥有福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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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产前

﻿    第章产前

    明德和张如燕在浮空城上呆足了两日，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他们离去之前，岚珏那小不舍地抓着一辆由银马拉着的精巧小马车不肯撒手儿，芷云看得好乐，索性给了他。

    这小马车是佟辉的炼金术实践练习的作业，他拉着几个同学一块儿做的，一开始只能在平地上奔跑，后来七月和十月看着好玩，其他学生们也觉得新奇，大家伙群策群力，芷云也多少给了一点儿指点，现如今，这个小东西几乎可以说是代表了浮空城上学生们的最高水平。

    它的轨道也由平地拓展到高山峭壁，湖泊泥淖，间夹杂着什么积雪，坚冰，山洞，独木桥之类的复杂地形儿。

    那马车的功能也并不单一，可以发射小水球，小火球，还能自动往外洒鲜花儿和彩虹。花样儿是越来越多，浮空城上每一个过了级的学生，如今是人手一个，一有时间就聚在一块儿比一比谁的小马车跑的更快，更顺畅，能过的地形更复杂，芷云也乐得见学生们动手能力飙升。

    就因为这个，芷云特意奖励了贡献最大的佟辉十个学分，要知道，一般学生拼死拼活日以继夜的学习，辛苦一年，能得五个学分就已经是万幸了。

    张如燕看着七月把各种复杂的地形模块儿装在一个小小的檀木箱里面，然后她的宝贝儿就搂着那箱再也不肯撒手了，哭笑不得地嗔怒道：“芷云，你别太惯着这小，在家里也是，光知道玩……哎，这小每一次看见护卫们舞刀弄枪，就手舞足蹈兴奋得不行，可一让他练字读书，就蔫了，简直跟要了他的命似的，愁得你大哥恨不得把他再塞回我肚里去……”

    “他还小呢，现在刚四岁吧，再说，他将来要是不喜欢读书，让他习武就是。”

    芷云笑了笑，对自家兄嫂的苦恼颇不以为然，胡噜了下岚珏的小脑袋瓜，这孩虎头虎脑，可爱得很，不喜欢读书也没什么，满人其实还是更重军功，不能因为明德喜好读书，就觉得他儿也和他一样，非要与众不同，读书走那科举的路吧。

    “等他再长大一点儿，才能看出他到底擅长什么呢，如果真不喜欢读书，大哥和嫂也别拘着他，咱们满人，不喜欢读书喜欢骑射，将来在战场上搏一个功名，也是好事儿……”

    张如燕苦笑摇头，这个道理她又何尝不知，可是，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哪一个做娘的，不希望自己的儿平平顺顺，她实在不愿意儿跑到战场上去，刀枪无眼，万一出点儿差错……

    看着张如燕的脸色，芷云也恍然，隐约猜到了嫂的想法，虽然芷云心里知道，有自己和欧阳保着，岚珏就算上了战场，也遇不到真正的危险，但她还是连忙笑道：“咳，就算不去战场，咱们家的孩，还能没个出路了不成？我的好嫂，你就放心吧，要我说，岚珏一定是个有福气的，将来的前程差不了。”

    “借妹妹吉言了。”

    如燕一笑，在她心里，这位小姑根本不是普通人，所以芷云这一句话，在她自己来说只是随口安慰，但听在如燕的耳朵里，就如吃了定心丸一般，顿时放下心来。

    到了时辰，芷云亲自送兄嫂上了马车，一直看着那马车沿着彩虹桥穿过弥漫的云雾，消失不见，这才安心回去。

    时光荏苒，最热的日很快就过去了，天到是一日日凉了起来。

    农庄儿的温度渐渐偏低，芷云搬到了玛旁雍错湖湖边旁儿的一个小庄住。

    这地方当初建的时候，仿了圆明园的‘万方安和’，当然，并没有三十三间殿那么大，只有十几间罢了，而且，现在的圆明园里，可还没有这个地方，就算将来圆明园要把它建起来，别人肯定说不清楚到底是谁仿谁。

    新住处颇符合芷云的心意，极有情调，不但精巧雅致，法阵也设得巧妙，保证里面的每一个房间，每一寸土地都是冬暖夏凉，四季宜居。

    芷云偶尔捧着肚，在万字形的回廊上来回遛遛，看看湖光潋滟的景致。或者钓钓鱼，啃几口水果，听丫头们给她说说书，讲讲故事，要不然撑起水镜，看看新生的学习情况，连接智脑，调整一下教学进度……

    当然，做这些劳神儿的活儿时，得藏着掖着些，否则，万一身边的一帮耳报神，给捅到自家BOSS那儿，她非挨一顿批不可。

    说起来，以前七月十月她们多听话，对芷云的命令向来是不打折扣，坚决执行，可是，自从欧阳背着芷云，要求两个丫头随时汇报她的日常起居，各类情况之后，事情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丫头们虽然还是不敢明着违背芷云下的禁口令，可是，钻钻空，换个说法，拐弯抹角地，隐晦地给欧阳透露透露消息，做起来是越来越熟练了。

    芷云只要一想到，自己不过怀孕一回，她身边儿的丫头就一个个的都学会了怎么寻她话里的漏洞，就哭笑不得……

    待产的日一天天逼近，崔嬷嬷早就提起了心，不但自己亲自上阵，每天守着芷云，还从四贝勒府和瓜尔佳府里找来个稳婆，轮班值守，寸步不离地盯着自家福晋。

    七月和十月也紧张起来，产房什么的早就准备得妥妥当当，可是，芷云这一胎倒是出奇的稳，这都个月了，偏偏还是半点儿动静没有。弄得崔嬷嬷和丫头们，整日欲言又止地瞪着芷云的肚皮，连康熙都遣太医去贝勒府找欧阳问情况。

    当然，芷云和欧阳都很沉得住气，魔法书上也说过，法师们怀孕与常人不同，一般怀孕十个月到十五个月都算正常，芷云就记得有一位前辈，五十多岁的时候怀了一个孩，怀胎十三个月，才算瓜熟蒂落，生下一个健健康康的漂亮女儿，那孩的天赋也极好，又是在肚里面的时候就用法阵引导，激发体内魔源，一生出来就能感应到魔法元素，当时芷云听了这消息，可是羡慕得很，特意去找了有关法师的孕妇指南来看。

    只是，两个法师心里明白的事儿，却跟崔嬷嬷她们怎么也解释不清楚，索性崔嬷嬷不敢在芷云面前多提，怕她跟着着急，再伤了身，只敢找欧阳的麻烦，逼着他请御医来看诊。可把欧阳给折腾得脑袋都大了。

    后来，十一月也将要过了，眼瞅着就到了过年的时候，芷云的预产期早已经过去，崔嬷嬷他们反而急过了头儿，镇定了下来。

    只是，康熙本来想要芷云回京过年，他一开始算着日，时间是尽够的，等芷云做完月再起身回京，刚刚好，耽误不了事儿，可是，她迟迟不生，总不能让儿媳妇挺着大肚上路吧，万一正赶在路上，手忙脚乱，再出点儿差错儿，那还了得。

    康熙关心孙，这下也顾不上什么金口玉言，连忙下旨要芷云不用急着回京，生了之后再说。

    这么一闹，芷云肚里的孩还没生，就已经把整个皇宫所有人的心神都给吸引住了，那些娘娘，还有各位阿哥家的女人们，全都瞪大了眼睛瞧着，就等着看芷云这一胎到底是儿是女。

    永和宫

    德妃把手里的一张信笺扔进炭盆儿里，化干净。此时，已经冬至，朔风凛冽，虽然永和宫烧着地龙，又烧着银碳，但德妃还是觉得冷。

    十四福晋完颜敏珠捧了一件儿狐狸毛的大氅，轻手轻脚地给她披上。

    “别忙，你有了身，要好好保养。”德妃连忙握住敏珠的手，拉着她坐在身边儿，又让人给她怀里添了一个暖炉，看着她那颗已经老大的肚，脸上划过一抹欣慰，却又隐约有一点儿不甘——都是万岁爷的孙，可是，万岁爷的关注程度，也差得太多了，瓜尔佳氏怀孕的时候，各种赏赐丰厚的让最淡泊的人也忍不住眼红，可到了敏珠，万岁爷也只是按例赏过，连问也不曾多问几句……

    敏珠见德妃脸色不大好，也只当她担心自己肚里的孩，连忙低低应了一声儿：“额娘放心，林太医说了，媳妇肚里的小阿哥，健康得很，不要紧的。”

    敏珠长得好，珠圆玉润，是旺夫旺的相貌，难得性也不错，温柔娴淑，又有满洲姑奶奶的爽利。

    也难怪，德妃给十四精挑细选求来的，怎么会差了？

    “对了，弘明这两天是不是还不大舒服？林太医怎么说的？”

    敏珠眉宇间也添了几分忧色：“回禀额娘，林太医只说是略感风寒，可是，弘明那孩才两岁大的小人儿，这一病，媳妇真是心疼，可现在有了身孕，媳妇也不能亲自去照顾，哎……”

    “也罢，先把弘明放在额娘这里吧。”德妃想了想，虽然十四那里，她放的都是一些本分老实的，可是，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弘明是十四的嫡，总要万分小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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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德妃

﻿    第十章德妃

    想起聪明可爱的弘明，德妃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又叮嘱了敏珠几句，交代太医时时关注，敲打了敲打十四贝勒府的嬷嬷，才让敏珠走了。

    永和宫又恢复了宁静，事实上，永和宫是整个皇宫装饰最寻常的一座宫殿，德妃不喜欢金银玉器，也不喜欢那些华丽的颜色，所以，她所居住的永和宫，永远是极为温馨的暖色调，哪怕她贵为四妃之一，又很得宠，她的衣食住行，起居饮食，也和寻常不太得宠的妃嫔差不多，她的生活，从来就与奢侈搭不上边儿。

    正因为她这样的性情，所以，康熙才宠爱了她这么多年吧。

    此时宫女们都不在，德妃坐在黄杨木的妆台前，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来，那时，她还是承乾宫里一个极不起眼的小宫女，每天战战兢兢地伺候着佟贵妃，从没有奢望过有一天能登上枝头做凤凰，只想要平安地熬过在皇宫的日，有幸能离开这座黄金做的牢笼，与父母团聚。

    但是，十岁那一年，什么都改变了，佟贵妃一句话，她就成了这偌大的后宫的一员，再也没有离开的希望。

    那时，那个名为乌雅氏绮兰的小姑娘，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佟贵妃会让自己去侍候皇上，要知道，皇上对佟贵妃真的是极好的，佟贵妃是皇上的表妹，两个人可以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从她一入宫，就是皇上眼前极得意的人，她又不需要借这般手段邀宠，为什么会亲手把皇上往外推？

    后来，生下胤禛之后，她才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己只是佟贵妃的生工具，那一天，她甚至来不及看上一眼，她的长，她人生第一个儿，就变成了别人的。

    整整一个月，她都在夜深人静地时候咬着被痛哭，可是到了白天，她还是要端着感激涕零的脸，因为佟贵妃出身高贵，地位尊崇，所以，她的儿给佟贵妃养，是件好事儿，所以，她只能感激，只能高兴，不能哭。

    德妃一皱眉，伸出手指，抹去了眼角的一滴泪水，原来，她也曾经为了胤禛撕心裂肺过呢，什么时候这样的疼爱变了质，先是越来越淡，到了最后，甚至变成了怨恨？

    大概是因为胤禛的冷漠，佟贵妃的打压，或者是……因为皇上的不公？

    对了，就是那一日，胤禛病了，皇上亲自赶回来，衣不解带地去照看他，宫里所有的御医都被召集到承乾宫，大批大批的药材补品像流水一样涌了过去，而同样身体感染风寒，高烧不退的胤祚，却是无人问津，当时，她也住在承乾宫啊，那么近的距离，确实一处天上一处地下，如此的不同。

    自己一整夜地守着儿，看着身边唯一的宝贝烧得脸颊通红，浑身滚烫，连哭声都变得越来越细弱，拖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有一个太医匆匆忙忙赶过来，随便给胤祚开了副汤药吃了，自那以后，胤祚本来就不算好的身骨越来越差……

    都是因为胤禛……是的，是因为他，当年要不是生胤禛时伤了身，月里又因为心思重没有修养好，胤祚怎么会一出生就体弱，要不是胤禛一病，弄得宫里没有太医，她的胤祚，又怎么会重病无人问，再一次伤了根基，最终落了这般夭折的下场……

    德妃的目光隐约变得有一点儿阴狠，但很快又恢复了往日的温柔，还是那么淡然而灵秀，是的，她厌恶胤禛，但她的厌恶从来不曾表现出来，至少在康熙面前，在太后面前，在太皇太后面前，她一直都是一个慈母。

    也正因为如此，当康熙想要把胤禛改记在佟贵妃名下的时候，她隐隐约约露出了几分心痛和委屈，所以，那位康熙爷，才愧疚了，最终没有修改谱牒，胤禛名义上还是她的儿，永远是她的儿……于是，胤禛便不会拥有一个出身高贵的母亲，佟贵妃至死也只是他的养母，现在，他最多是半个嫡，而不是嫡……

    德妃叹了口气，把思绪收回来，思量了一下如今的局面。

    此时此刻，她却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她应该让胤禛变成皇上的嫡的，她不应该去阻碍，当然，这不是因为她还惦记着胤禛，只是，如果胤禛是嫡，其实，在这种时候，反而比这半个嫡的身份，更能束缚他的脚步，如果他是嫡，这肯定会加大太对他的猜忌，他也不可能故意装出这么一副淡然的模样，骗到皇上，也骗到那些武百官，他就会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而且，他要是嫡，恐怕也娶不到那个女人，因为康熙不会让底下的力量失去平衡。

    想起瓜尔佳芷云，德妃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大婚之后的第一次见面，那个女人很奇怪，她很沉静，很自在，丝毫没有嫁入皇家的紧张感，似乎对未来信心十足，这让德妃觉得很不舒服，不应该是这样的，别管是个什么样儿的女人，别管她有多大的来头，嫁入皇家，她都应该忐忑，应该不安，应该失措，因为她嫁给的是皇，是天潢贵胄，她以后的生死富贵喜怒哀乐，就再也不能由她自己掌握了，她入了局，只要一步走错，就是万劫不复的局面。

    算了，德妃揉了揉眉心，把一团乱麻的心思暂且搁下，两种选择，各有优劣，总不可能万事都能如意的，何况，她现在还是胤禛的母亲，还能一定程度上掌控他，也不算坏事。

    不管德妃怎么想，日还是要一天天过，很快就到了过年的时候。

    芷云虽然是在浮空城，但是年节的气氛一点儿都不少，所有没有回家，留下来过年的学生们都齐聚一堂，每日变着花样儿地嬉戏，漂亮的魔法烟花更是少不了，各种古里古怪的图案在天空绽放，因为不在上课，学生们有了空闲，每一日都闹得很晚。

    芷云却因为大着肚，所以劳累不得，早早便睡下了。

    半夜，芷云觉得很热，不自觉地踢开了被，结果，就感觉到有一双手轻轻地擦了擦她的额头，芷云一睁眼，正看见欧阳侧躺在身旁的床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她。

    揉了揉眼睛，困意消散了些许：“你不回京城，不要紧吧？”

    这可是年节，堂堂四皇不在京城，没在君父身前尽孝，万一被御史参一本，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谁不知道康熙最喜欢看着底下的儿们‘兄友弟恭’，个个孝顺……

    “没什么……京里麻烦事儿正多，我避开也好，反正皇阿玛同意了的。”

    芷云一挑眉，隐约记得最近康熙正整治部，好像户部的差事被扔给胤禛了？他忙的这段儿时间，似乎一直在追讨欠款，貌似得罪的人可不少。

    芷云就是随便想想罢了，没有放在心上，反正外面的事情通通归欧阳负责，她这个根本不大懂的，就没有必要去去胡思乱想了。

    夫妇俩说了一会儿话，芷云就又昏昏沉沉地睡了，结果，还没睡踏实，肚忽然传来一阵隐痛……

    芷云心里一慌，瞪大了眼，一时间手无足措……她是冷静的法师，可她也是女人，还是第一次生孩的女人……

    “怎么了？”

    欧阳警觉，芷云一动，他就醒了，结果睁眼看见媳妇满头冷汗，心里一惊，一扬手，床头上的灯亮起来。

    “好像，好像要生……”

    欧阳打了个激灵，嘴唇哆嗦了半天，扯开嗓大叫：“崔嬷嬷，快来，福晋要生了。”

    不过，片刻，崔嬷嬷带着七月十月和个稳婆齐齐赶来，把芷云送到产房去，然后有条不紊地开始准备剪刀、热水、参片。

    等一切都准备好，崔嬷嬷见欧阳坐在床沿上，一双眼睛死死看着芷云的脸，没一丁点儿要走的意思，不由皱了皱眉头：“爷，您还是先离开吧，这儿不吉利……”

    欧阳也想走，他知道自己留在这儿也没多大用，芷云不需要他陪着，可他腿肚直哆嗦，根本站不起来了。

    最后还是芷云发现了端倪，强忍着疼，失笑道：“得了，看你这点儿胆，简直比我还差劲儿呢……崔嬷嬷，赶紧把他架出去，别让他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崔嬷嬷愣了半晌，要不是目前不合适，她差点儿笑出来，摇了摇头，还是点了两个粗壮的嬷嬷，架着欧阳走出门。

    屋里没有乱，被欧阳的举动一逗，芷云也渐渐镇定，按照崔嬷嬷的交代，吃了一点儿东西，慢慢积蓄力量。

    欧阳站在外面，却是立也不是，坐也不是，手里的茶水由烫到冷，一直没有更换，也没有喝上一口，心里直犯嘀咕，其实应该剖腹产吧，剖腹产安全一些，可七月和十月担当得了‘重任’吗？过了一会儿，又琢磨，还是顺产好，对孩大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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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新生

﻿    第十一章新生

    欧阳在外面焦急地转圈儿。

    产房里也挺热闹，几个稳婆满头冷汗，脸上都是惊吓的神色。

    芷云咬着嘴唇，强忍着疼痛，一声不吭——她这一胎的胎位有点儿不正，孩的腿先往外伸，把产房里的这一群人，都给惊到了。

    好在她身骨好，含了参片，力气还是有的，心也没有慌。

    几个稳婆虽然慌了，但是，七月和十月却久经战阵，早在生产之前，如今这最坏的情况也已经考虑到了，此时，两个人对视一眼，冷静沉着地把手无足措的稳婆赶出门去，拿了早就准备好的刀具，照着芷云地指示，利利索索地侧切了一刀……

    “哇——”

    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声。

    七月和十月高兴地蹦起来，崔嬷嬷扯开嗓嚎：“福晋，贝勒爷，大喜呀，是个小阿哥”。

    欧阳听见那声儿啼，也不禁双腿一软，倒在自己身后的太师椅上，暗自埋怨这小能折腾，嘴却咧到了耳朵根儿去。

    “贝勒爷”崔嬷嬷精神抖擞地抱着孩走了出来，“奴婢给贝勒爷道喜……恭贺贝勒爷添了一个小阿哥”

    “赏，重重地赏”欧阳咳嗽了一声，傻乐了半天，哪管什么抱孙不抱的规矩，把小包往怀里一搂，抱着他就冲进产房里去，这会儿大家伙儿都高兴，又没有外人，谁也不说不合规矩的话，由着欧阳径直进了产房。

    一进门，就看见芷云倚在一个绣着一群小花猫儿的大迎枕上，脸上带了几分疲惫，精神到好，她抬头见欧阳走过来，勾了勾唇角，笑道：“明明是我辛辛苦苦生下这小的，崔嬷嬷非要先抱给你看，真是太不公平了。”

    “怎么不公平？”欧阳抹了一下额头，把修长的手伸到芷云眼前，“看看吧，我这副清洁污垢的身，居然出了这么多汗……你在里面辛苦，我在外面也不轻省，要我说，咱俩还不知道谁更难熬呢？”

    这是什么话……难不成拼着命生儿的还是这男人不成？芷云翻了个白眼，心里急着看儿，也不再去理这人的疯言疯语：“快，把孩抱过来。”

    欧阳小心翼翼地把儿搁在芷云身边儿，两个人脑袋凑在一起，细细地看这宝贝儿的小脸儿，他们俩都没见过新生儿，只是隐约记得，好像刚出生的孩都丑得很，但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芷云望着儿那张白里透红的小脸儿，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好看，瞧瞧，她儿多漂亮，多精致

    欧阳显然也一样，一双眼睛里的光，柔得像是能沁出水来，“这小是个有灵性的，小眼珠儿骨碌碌直转，一看就是聪明相。”

    说着，他低下头，近乎虔诚地亲了亲儿宽大的脑门儿，“大名咱们可以慢慢想，小名嘛，就见乐乐，宝贝儿，你以后啊，就是阿玛的小乐乐……”

    芷云一笑，也挺喜欢这个小名，很久很久以前，她就着有朝一日，她也能像很多父母一样，搬着大字典，抓耳挠腮，就为了给孩一个好听的名儿……上辈没有机会，这一次，总算是能尝试一下这甜蜜的烦恼了：“嗯，儿的大名，咱们要好好想一想，这可是门面，要是不好听，将来儿长大了要不高兴的。”

    他们夫妇俩找了一大堆书，一心想给儿取一个好名儿，可惜，两个人都忘了，这地方不是现代，儿的名字，根本由不得父母做主。

    第二天，康熙就亲自下了一道圣旨，四贝勒府的四阿哥，四贝勒的嫡，被赐名为弘昊

    欧阳和芷云接了圣旨，面面相觑老半天，芷云一下蔫了，欧阳摸摸鼻，笑道：“昊，广大无边，呵呵，也算是个好名字嘛”

    虽然芷云和欧阳对自己被剥夺了儿的命名权，都有点儿不乐意，但皇宫内院和各位阿哥的后宅，却已经是酸气冲天——小阿哥刚刚落地，万岁爷就给赐了名，这可是别人绝对求不来的荣宠看样，四贝勒别看平时不显山不漏水的，但圣上对他显然是极为看重，一时间，虽然那位小阿哥正主儿不在，但四贝勒府却客似云来，着实闹腾了有小半个月之久。

    不过，因为生在了浮空城上，弘昊的‘洗三’只是简单操办，宫里的贵人们没能给孩添盆儿，这让其他人到是稍稍变得心平气和了一些，芷云对儿的洗三礼简单地过，也很满意——要真是按照规矩办‘洗三’，那繁琐的流程走下来，自己的宝贝儿可要受大罪了。

    四十年就这般过去了，纷乱的四十七年一晃眼到了眼前。

    京里事务繁忙，孩既然出生，欧阳只好依依不舍地回了京城，但是，芷云要坐月，却不好跟他走，留在了浮空城上。

    坐月期间，她除了好好地用魔药，精心调养自己的身体，也早早便用魔法阵帮着宝贝儿凝聚魔源，立志要教导处一个出色的法师来，闲暇的时候，还遥控指挥着七月和十月，并一帮学生助手，做了一个雕刻了聚魔法阵的婴儿车。

    这婴儿车是云彩状的，软得像棉花，柔得像水，能起到极好的保护作用，弘昊躺在里面，就算折腾得翻了天，也伤不着他，芷云又给加了清洁法阵和防护法阵，试验过十余次，这才算勉强满意。

    有了魔源的滋养，芷云又用心得很，乐乐长得相当不错，很快就脱开别人眼里红皮猴的表象儿，变得白白胖胖，水嫩粉润，尤其是一双眼睛，越长和芷云越相像，乌溜溜的，宛如黑宝石。五官还没长开，如今到看不出更像谁，但至少是眉清目秀，以他阿玛和额娘的美貌来看，这小将来肯定长不歪，一准儿是个帅气的小伙。

    当然，芷云是没看出什么不同来，在她眼里，儿一直是最漂亮的。

    每天逗弄着可爱的小包，偶尔通过智脑旁观一下学生们的学习状况。芷云哉游哉地过着日，一直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见实在拖延不了，芷云这才让崔嬷嬷收拾东西，带着儿回到了四贝勒府。

    搬家是个劳累的差事，哪怕什么也不干，只管抱着儿的芷云，也有些受不住，收拾妥当，受了家里一干女人的礼，回到卧房，就一头扎被里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儿，天还没有大亮，张如燕就拿着一堆阿胶，人参什么的药材补品登门拜访，芷云当然热烈欢迎。

    张如燕先是大谈特谈了一通育儿经，又拉着芷云开始说京城里的八卦消息。

    不光是后院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一确定芷云这里绝对安全，张如燕的话匣算是打开了——什么太又横眉竖眼地冲着哪一个官员破口大骂，挥鞭打了哪个王公大臣，八贝勒又帮了谁的大忙，得了什么人的感激，十三贝勒和四爷又追讨回来多少多少银，被多少人暗地里痛骂，又有多少人交口称赞……

    张如燕林林总总地说了一大堆，大部分芷云知道一点儿，她家七月也好八卦，在浮空城里虽然有很多娱乐设施，她远说不上无聊，但是，这个好八卦的毛病却没有改，所以，芷云虽然没有主动去关注，但她对京城的情形，也不是一概不知。

    所以，这些大事儿们，反而不如十四贝勒的花边新闻，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今天秋天的时候，十四贝勒的门人给他送来一对儿小戏，是姐妹花儿，这对姐妹祖籍扬州，典型的江南美女，而且，还长得是一模一样，这样的美人胚一个都少见，何况是一双。

    再加上是师傅精心培养了十多年，才调教来的，琴棋书画无一不会，歌舞也是极佳，戏唱得也相当可以，勾引人的本事，更是寻常的闺秀拍马也赶不上的。

    食髓知味，十四贝勒算是上了心，吃完之后，居然还直接把人弄回府里养了起来，本来也没什么，养个玩意儿而已，却没想到，一个不小心，其一名小美人竟然怀孕了。

    这下消息灵通的人家都惊讶了，要知道，爱新觉罗家的嗣可不是谁都能生养的，母亲就算不是勋贵人家，至少也得有个清白的出身，像这种在男人心里跟个玩意儿一般的小戏，应该一进府就给灌了绝育药，绝不能让她们有机会怀孕生……哪个皇阿哥的娘，也不能是社会地位在当时处于下流的戏

    “芷云，你是不知道，那几个月，满京城的人都在等着看十四福晋的笑话，却没想到，人家却是个有手腕的，先给那小戏灌了药，又亲自去宫里给德妃娘娘请罪，最了不得的是，如此丢了面，这位竟然没和十四贝勒闹起来，还做主挑选了十二个花枝招展，各有所长的小戏进门儿，硬是让十四贝勒对那一双姐妹花淡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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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风起

﻿    第十二章风起

    “以至于现如今，满城都在传扬——那十四福晋，是个贤惠有度的。”

    张如燕叹了口气，剩下的话没有说，十四福晋如此贤惠，就越发衬得八福晋和四福晋，嫉妒刻薄了……芷云这里还好，虽然自她嫁给四贝勒以来，贝勒府再也没有添新人，但府里到底是有一个侧福晋，还有好几个格格侍妾，别人说嘴，也不过是顺带着罢了，但是八福晋，日想必是越发地不好过。

    芷云一挑眉，乌溜溜的眼睛里露出几分笑意，随手把欧阳的一个汉白玉吊坠从乐乐嘴里扯下来，扔到桌上——贤惠吗？只能说，这完颜敏珠，是个极聪明的女人吧。

    她是皇福晋，十四又不是八阿哥，要靠着妻族的势力去争夺那把椅，自然要千百分地敬重嫡妻……她不贤惠，还能怎的？和十四吵一架？把那些女人打了卖了？非要逼迫十四，让他只守着自己一个人过日？

    算了吧，真要那么做，别说德妃和十四容不得她，只别人随便几句不贤，嫉妒之类的指摘，就够要她的命。

    像八福晋那样的，其实是个傻的，这样的时代，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那得顶着多大的压力，得受多少罪？就连芷云自己，都不敢把四贝勒府的女人们都给发落了。

    拦着丈夫，不许有别的女人，不许纳妾，这是大错，而且，这错也全在正妻的身上，正妻是娶进门来干什么的，不止是打理后院，管家，服侍丈夫，孝敬公婆，还得主动替丈夫纳妾。这个世道，但凡有点钱的，都会纳妾，这也是体现一个正妻贤不贤慧的标准

    作为一个皇福晋，完颜敏珠就很合格，丈夫弄回来的女人出了差错，她就应该处理善后，还得小心翼翼，不能招了十四的眼，得让十四心里痛快，让他高兴开心，这是她作为皇嫡妻的责任。

    芷云笑了笑，隐约记起完颜敏珠的形貌来，她长得很顺眼，容貌美丽大气，身量高，身骨也壮实，虽然不是很得十四贝勒的喜欢，但脸上从来没有露出过一点儿怨，每一次家宴，只要可能，大多会带着十四的其他女人，从来都是一副无怨不妒，一心为了十四好的模样。

    芷云以前没有在意，这会儿想想，也许，完颜敏珠是故意只要十四的敬重，不要他的喜欢，要不然，以那个女人的姿色和聪明，想要拿捏住十四不容易，但争宠，一般人可真不大可能比得上她，这个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圈，芷云又把它给扔了，捂住嘴失笑：这个时代的女人，就是再洒脱，也不会不想要丈夫的喜爱，最多，完颜敏珠比别人看得开罢了。

    这天，如燕在芷云这儿吃过晚饭，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离开，她其实更愿意多和芷云聊聊天，只是皇家的规矩严苛，她到底还是得顾忌着些。

    “嫂，你常来坐坐，这一回大哥顶替了前尚书梁大人，任职户部尚书，大约这几个月正是忙得时候，你要是闲来无事，尽管到妹这儿来玩，别忘了带着岚珏，我想他了。”

    芷云亲自送嫂出了门，看着马车走远，这才叹了口气，回去摆饭。

    日一日日地过去，天儿到是越来越热了。芷云也早早就搬到半位面里面去，反正除了早晨，那些女人到她眼前来请安之外，贝勒府里也没太多的事儿，别人早就习惯她这位几乎可以称之为‘隐形’的贝勒福晋了。

    半位面里，芷云出了实验室，洗过澡，便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比基尼泳衣，痛痛快快地在蔚蓝的大海里游了一圈儿，躺在细腻的雪白的沙滩上，望着在海面上飘着，一个劲儿地呵呵大笑的宝贝儿，勾了勾嘴角，端起用魔法植物园里精心栽培出来的水果榨出来的果汁，喝了两口，随手打开戴在手腕上的通讯器……

    这会儿，欧阳正坐在堂屋里吃饭，对面，十三阿哥胤祥半歪在安乐椅上，桌上那一碗紫米粥，他是动也未动，只拿着芷云做给欧阳的冰果茶喝。

    正想开口招呼弟弟多吃些东西，结果，他面前就出现一个虚拟屏幕，上面的美人裸着修长的腿，那洁白的，光泽华美的肌肤，看得欧阳眼睛一热，心里却是大惊，本能地一巴掌按在十三的脑袋上，把他推得一趔趄，保不住平衡，哐当一声，栽倒

    “哎哟。”

    胤祥昏头昏脑地坐起来，愕然地揉了揉脑袋，“四哥，你这是干什么？弟弟哪儿招你了？”

    幸亏地上铺着厚厚的红毯，胤祥又是马背上的阿哥，身骨好，摔得并不重，要不然，就这么一下，他非要断条腿不可。

    芷云在那边儿乐不可支，在沙滩上打了两个滚儿，欧阳也乍然想起，貌似这通讯器有保密设置，除了当事人，别的人根本看不见，不过……那也不成，欧阳翻了个白眼，随手将屏幕关了，只保持通话，自从有了孩之后，芷云怕精神力的波动会影响到正处于积聚魔力初级阶段的宝贝，轻易不敢再去动用精神力，以前随意地在脑海里聊天的惬意时光，是一去不复返了。

    “咳咳。”欧阳小声地咕哝了一句，“你到是自在，我也想游泳啊……”又抬起头来，冲胤祥笑道，“没事儿，刚才四哥想事儿出了神，赶紧起来，在地上腻歪什么，来，多喝点儿粥，冰果茶这东西，虽然清爽，到底伤胃，还是少饮为妙。”

    胤祥嘟着嘴，瞪了自家四哥两眼，结果，见欧阳面不改色心不跳，只好自己把椅扶起来，重新坐好，他由着欧阳把手里的果茶夺了，又给他塞了一碗紫米粥，却是一句话不说，呆呆地盯着桌上的白玉碗。

    “这是怎么了？今天怎么这般安生……在想什么呢？”欧阳一心二用，耳朵里听着自家媳妇抱着儿乘风破浪的嬉闹声，还得关心关心自个儿的弟弟。

    “想……我在想太哥和八哥……”

    胤祥抚着额头深深吁了一口气，咕哝了一句。

    欧阳一怔，随即了然，忍不住笑道：“呵呵，十三长大了，看看以后，谁还敢说我们家十三是个鲁阿哥。”

    最近京里闹得厉害，太和八阿哥党几乎连表面儿的和谐都要撑不住了，风雨欲来的势头，越发明显。欧阳和十三虽然处境相对来说要好一些，但也在漩涡里，不得挣脱，欧阳自己心里有数，并无忧惧，但十三不一样，他是有些闹心了，尤其是户部的差事，让欧阳和十三得罪了不少人，眼见着冲进去容易，抽身却困难得很，他哪能不愁

    东宫太胤礽是康熙的二儿，原是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的独，自康熙四十二年索额图私自结党，图谋逼康熙逊位，拥立胤礽事发被诛，一直不得意儿，吓得鼠避猫似的，除了昏晨定省，不敢多见康熙一面。

    但他又是太，别管怎么不得康熙的心，到底还是比其他的皇阿哥要身份高贵，这样的出身，对八阿哥那样一个长袖善舞，能耐得不得了，到处装好人，让满朝武都说他好的能耐弟弟，哪能不戒备，哪能不痛恨。

    以前面上还没什么，现在，太越来越沉不住气，只要见了八阿哥的面，总要冷嘲热讽地讥刺几句，私底下说起来良妃来，也总是一口一个‘贱婢’。

    “四哥，弟弟就靠着你了……”胤祥声音有些飘，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珠泛红，“四哥，现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太现在不成了。”

    “你瞧瞧咱们皇阿玛，虽然嘴里叫太哥监国，可又没给他一点儿的权柄，事事都有上书房的几个大臣做主。八哥就是瞧准了这一条，那些拥护他的大臣们，处处给太哥设障碍。太哥也不是软柿，也不会由着他捏，可是，这一闹将起来，倒霉却都是四哥你啊”

    “八哥也就算了，反正四哥你现在贴着太党的标签，可他面上还知道敬着你，算是不错了，但太哥呢，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事儿，记得不，那年纳尔苏王爷进京，不知道京里的规矩，送太的礼薄了些，太想整治他，拿住他擅用明黄镇纸的错处，一通发落，可是，却叫你去监刑，在宗人府抽人家的鞭。事后他又去做好人，冲着人家推心置腹地说，这都是皇家的规矩严苛，他身为太，不得不遵守，好嘛，黑锅全是四哥背，好处都是他太得，这些事儿，这些年还少了不成……”

    欧阳眨了眨眼，哭笑不得地看着十三越来越激动。

    耳朵里面传来一声嗤笑，芷云掐着鼻咕哝：“看看人家十三，多纯良，BOSS啊，你可别把这个好孩给教坏了。”

    欧阳翻了个白眼，嘴里不能说什么，心里却是暗自好笑，自己的那些给太背黑锅，一派兄友弟恭的的举动，可全是做给康熙看的，哪一次背了黑锅，事后没有补偿？刚想说十三这孩长大了，可还是看不透里面的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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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春情

﻿    第十三章春情

    十三喝醉了，衣袍凌乱，显得有些狼狈，借着酒意，毫不顾忌面地拉着欧阳的衣袖，哽咽失声，说了一大通的话。

    欧阳只是听着，也不劝，由着他去发泄，到是芷云提醒了两句，在自己家里说说也就罢了，不用担心隔墙有耳，但是，可不能纵十三这口无遮拦的毛病，万一在别的地方出了差错，不是闹着玩的。

    这一年确实是浪潮汹涌的一年，但芷云自己的小日，却因为平生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儿，过得相当不错。

    在浮空城，半位面，还有四贝勒府里，芷云让人建造了三座一模一样的儿童房，只为了宝贝儿永远不会因为不适应环境而觉得不舒服，毕竟，孩跟着她两地奔波，似乎是免不了了。

    整栋房是白色的，整体看起来很简洁，并没有多么张扬奢侈，但有内秀。

    房间很大，大约有正房的五倍，明亮的落地窗，浅蓝色的玻璃，全部加上了暗银色的防晒防冻的涂层，天花板上是漫天的星辰银河，夜晚的时候，这些星星会散发柔和的光亮，墙角设了一个干燥器，还有一个湿润器，两个机器有的时候同时开，彼此影响，永远让这座房的湿度保持在最合适的范围内。

    整个房间不光是舒适，也很漂亮，那墙壁上乍看也是白色，实际上却雕刻了花纹繁复的珍珠白色暗纹，天花板上的繁星，环绕着精致的水晶灯，不光夜景迷人，白天看，也很美丽。

    家具花样不多，看似简洁，但都是用了最好的材料，木质地板上铺了大面积的手工真丝地毯，米色的暗纹和繁复的墙壁两相呼应。

    大门前面有一个一半儿入地下的游戏室。一般的孩喜欢玩的玩具是应有尽有，什么拼图，七巧板，还有碰碰车，滑梯，甚至还修建了一个不算大的游泳池，当然，各种防护设备也很齐全，就算把宝宝一个人扔在里面，也不会发生什么危险。

    这一日，芷云陪着乐乐玩了半天，一擦黑，孩就困倦了。

    把宝宝搁进婴儿车里，芷云嘴里哼着安眠的小调儿，左手里拿着一颗碧玺的纽扣，右手拿着一把微型的小刻刀，她手边儿的楠木匣里面，已经装了十一枚一模一样的纽扣，全是练习作品，每一个只有一立方米的空间，不大，但是，这可是芷云自从与欧阳学习空间魔法以来，第一次实践练习，哪怕她于魔法上面并不属于生手，但能有这般成就，也足可自傲了。

    做完最后一个，芷云挑挑眉，翻来覆去地细看了看，觉得挺满意，于是笑道：“还不错，十月，东西送回学院里，今年的期末考前十名，每人一个，另外两个给新生前两名，算是奖励。”

    十月笑呵呵应下，把东西收了起来，“今年的新生里有福晋意的？”

    芷云笑了笑，“有个孩我看着不错，资质和佟辉比，大约也输不了多少。”她记得去年在大街上第一次见到那个穿着粗布衣裳，给妹妹买糖葫芦的少年时，一眼就注意到，这小神气内敛，对魔法元素的感应天然良好，一旦用法阵激发了魔源，前途绝对是不可限量。

    这时，外面传来话说，贝勒爷回府了，这会儿正在书房与戴铎等几人说话。问芷云摆不摆饭？

    虽然清朝的规矩一向是用两餐，但只要芷云回来，贝勒府就要依芷云的，一日三餐，正点儿吃饭，一般就是贝勒爷不回来，芷云也要先吃，今天自然同样如此。

    没让厨房整一整桌的席面，只挑拣了清爽可口的，酸酸甜甜的菜式随意来了几个，因为没有外人，七月和十月也坐下与芷云一起用了。

    饭后，芷云一边儿坐着消食，一边看十月在一旁做遮眉勒，她瞧着有趣，也凑过去拿了一些漂亮的料和琉璃珠，玩了起来。

    当欧阳一身慵懒地进到芷云的院的时候，院里几个粗使嬷嬷在整理芷云种的一大堆兰草，芷云让它们自由长，不许修剪，可是，偏偏她这院里的花花草草长得极盛，嬷嬷们天天小心翼翼地打理，这些花草们还是要时不时地发发疯。

    欧阳饶有兴味地看了一会儿，才朝里间走去，一进屋门，就看着芷云正在用绣花针一上一下的在丝绒上穿针引线，不时和七月十月两个丫头说笑几句，不过他一进门，芷云就发现了，抬起头来看他一眼：“今天不算晚啊。”

    七月几个一见，连忙起身，一起给胤禛行礼问安，然后不等吩咐，就嘀嘀咕咕地偷笑着溜出了门，芷云瞥了她们一下，到没说什么，这几天欧阳忙得很，好几日不曾回来，这几个丫头显然比她这个主更着急。

    欧阳委坐在炕上，一只手伸出去搭上自家媳妇的肩头，吸了口气，笑道：“用了什么沐浴液，香的很。”

    芷云翻了个白眼：“咱们温尔雅的欧阳二公，什么时候变成了个色胚”

    “呵呵，要是在你面前，我不是色胚，那你才该懊恼。”欧阳心情很不错，先是凑过去逗了逗儿，又看着芷云用那一双属于法师的灵活的手，轻轻巧巧地做绣活儿，伸手过去，一下调暗了灯光。

    “干什么？”

    “唔，媳妇，咱们再生个儿可好？”

    欧阳换了便鞋，舒服的半眯了会儿眼睛，仰靠在炕垫上，伸手搂住芷云纤细柔软的腰身，含糊道，“乐乐没个伴儿，也挺寂寞的。”

    芷云失笑，低下头去，抚了抚欧阳的额，又捏了捏他的耳朵，可能刚洗过澡的缘故，欧阳面色红润，触手光滑。

    怀孕十一月，再加上坐月的时间，后面欧阳还很忙碌，见面的时候都不多，别说，芷云也有些想了，法师们都自制，在这方面也一样讲究有度，可是，食色性也，人之常情

    淡淡的看了闭目似睡的大*OSS，微微一笑，让崔嬷嬷抱了乐乐回婴儿房，芷云甩脱下鞋，一挥手，水红色的床幔便放下来，还来不及反应，一瞬间就靠在了热气腾腾的胸膛上。

    外面甚至还不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隐约能听见丫鬟仆妇们的细语声，不过，芷云不想理会了，一心只想着这幔帷下浓浓的春情……

    翻云覆雨，折腾了一整夜，第二天天还没亮，芷云睁开眼，迷迷糊糊地倚靠在身侧男人的胸膛上磨蹭了几下。耳边顿时传来倒抽气的声响。

    一伸手，逮住一只在腰间作乱的柔荑，欧阳叹了口气，看了看天色，软玉温香在怀，一时不想起身，这时，芷云也醒了，半撑起身，趴在自家相公肩头，笑道：“还不到早朝的时辰吧？”

    欧阳难得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随即也笑了，一伸手，掀开被把芷云裸露的肩膀又裹进来，反身压了上去，芷云的肌肤温润滑腻，毫无瑕疵，一双修长有力的手，从腰身往上挪移，“唔，娘，你长大了……”

    一句话，说得是缠绵悱恻，暧昧无比，帐里顿时又是春色无边……

    一直闹到小太监在门外急得满头大汗，欧阳才心满意足地起身，芷云也爬起来，帮着他穿上朝服。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欧阳穿戴整齐，却看见自家媳妇望着他发呆，不觉笑道，“不会是觉得自家相公长得英俊，看在眼里，拔不出来了吧”

    听见欧阳说笑，芷云也一抿唇，眨眨眼：“是啊、是啊，天底下哪还有比我们欧阳二公更俊美的男人？”

    两夫妻说了几句笑语，芷云才拨弄了一下手上的戒指，笑道：“……我就是想，前朝大概要热闹起来了……”

    欧阳挑了挑眉，亲了芷云一下，一勾唇角，咕哝了句：“早闹完早完事儿……虽然和他们玩一玩挺有趣的，可是，我现在更想好好养儿……”

    说完，自顾自地上早朝去了。

    芷云送了他出门，想起最近欧阳一直在四处搜刮各种各样的材料，貌似很想造一个时空门出来，但是，这哪里是简单的事情，听说欧阳家里的一众祖辈，群策群力，花了几十多年，才造出时空门，而且，还是那种没办法定位，只能靠运气的时空门。

    现在的欧阳，虽然因为在无限的时候得到了无数的资料，今非昔比，能力更强，还有自己这个精通炼金术的法师帮衬，但是，能不能造成，还在两可之间，甚至就是造成之后，会不会是欧阳想要的那一种，也是未知数……

    其实，时空门这种东西，芷云自己也很好奇，虽然在无限的时候，她经历过各种奇奇怪怪的任务空间，但那时时间紧任务重，根本是拼命，不是享受，有限积分，也不可能因为芷云好奇，就浪费得拿出去玩，好多个感兴趣的空间，她都来不及细看，如果能制造出时空门这么逆天的神器，他们能得到的好处，可不只是看看新鲜风景那般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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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育儿

﻿    第十四章育儿

    两年的时光，转眼即逝。

    这两年里，太从四十七年月被废，到四十八年三月再立，大阿哥胤禔夺爵幽禁，八阿哥从被厌弃到复封为贝勒。

    可谓是浪潮汹涌，满京城凡是掺杂其的大员们人人自危，在这场夺嫡之争里面，诸位皇阿哥，别管是经受了多少折腾折磨，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但至少都留得命在，可是，因为心存侥幸，贪婪太过，想要得一拥立之功的大臣们，尸骨足以覆盖紫禁城了。当然，被无辜牵连的也不在少数。

    经此一回，夺嫡这种事，虽然是彻彻底底地显露了痕迹，但终究是又从地上转入了地下，皇太虽然被再立，权力却大大削弱，不复从前，八阿哥连同他的党羽，也不似往日那般张扬，康熙前堂的争斗，到底消停下来。

    当然，心惊肉跳的属于那些不明前路的人，四贝勒府里的两个主，可是过得闲惬意得很。而且，明德因为应对得当，一心做忠臣纯臣，这两年是更得圣心，爵位也被升到二等伯，好歹算是超品了，只有一样不好，康熙时不时地要给自己宠爱的臣塞女人，光明德的房里，就被放了三个出落得如花似玉的包衣旗下的宫女。

    虽然明德赌咒发誓，对这三个女人只当佛爷供起来，根本不亲近，但张如燕还是以泪洗面了好几天，甚至跑到芷云这来啼哭，那样，说一句痛不欲生都不为过，吓得明德不顾脸面，苦着脸来求自家妹妹在媳妇面前说情。

    这事儿闹得挺大，雍亲王府的左邻右舍全来看热闹，康熙自然也听说了，好在并没有太过生气，只是哭笑不得地笑骂了明德两句‘惧内’，也因为张如燕是他自个儿指给明德的，还是张廷玉的亲妹，到底没说别的。

    欧阳被册封为雍亲王之后，要办的差事，到是愈加多起来，王府后宅的女人们，除了李侧福晋之外，耿格格和武格格似乎也开始有了蠢蠢欲动的倾向，还有那一位明明毫无关系，可是总上杆往前凑的年如玉年大小姐，居然不顾脸面，日日到雍亲王府来，来了之后，到甚少来拜见芷云，反而整日凑到李侧福晋眼前，两个人关着大门，也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虽说没什么好在意，但是，这么一闹，却闹得芷云有点儿厌烦了，果然是权势动人心，世间的女人们，没有几个能真正看得开。只是想到那年如玉已经年过二十，年华不再，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她愿意蹦跶，就索性由得她蹦跶吧，这样的时代，碰上这样一个敢豁出脸面的女人，芷云还真觉得有些新鲜，纵然觉得烦厌，到也不曾起灭了她的心思。

    雍亲王府

    这日天忽然阴下来，一阵阵的朔风，吹得园里的树嗡嗡作响。

    最近一年，不知道康熙存着什么念头，对十三阿哥胤祥越发地冷淡，往年除了太，十三是康熙最宠爱的儿，每一次离京，都要带着他同行的，可是自废太以来，对十三虽然不曾明旨圈禁，可是，满京城的人都看得出来，十三阿哥的圣眷已经不在。

    欧阳看着一向神采飞扬，活泼爽快的十三，倚在太师椅上，整个人都恹恹的，嘴里也不说什么，径自拿了一条白棉布毛巾，往上面涂上一层天蓝色的透明无味儿的膏药，弯下身，把胤祥的腿搁在旁边的石凳上，亲自帮他敷在膝盖上，裹紧。

    十三眼睛一热，低下头，硬是把泪吞回去，嘴里却有些哽咽：“四哥……”

    他这一声儿唤得极委屈，那一日，他被太哥牵连，受了皇阿玛的斥骂，在外面跪了三个多时辰，到半夜的时候，才累得瘫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别人只冷眼看他的笑话，连皇阿玛都冷冷淡淡，一众兄弟里面，除了四哥，竟然没有人关心他的身骨是不是还好

    “夜里风冷，你跪了那么长时间，这腿骨肯定受不了，这是你嫂制的药膏，最是好用的，有病治病，无病也要保养，等回去的时候我给你捎上两盒儿，每天晚上自己敷，千万别忘记了。”

    一向冷着脸的四哥言语温和，口气里也不曾透出同情怜悯之类的意思，就似乎只是寻常的哥哥关心弟弟一般，十三愣愣地点点头，欲言又止了好半晌，才别扭地一歪头，咕哝道：“……今天是嫂的生辰吧？”

    欧阳扬起嘴角一笑道：“难为十三弟记得清楚，今天在家里吃几杯酒，就当贺你嫂生日了。”

    的确，十一月初十，正是芷云十八岁生辰，虽然因为最近京里不平静，雍亲王府也是力求低调，并不曾大张旗鼓地邀请什么人，但是，七月和十月还是在花园里准备了一桌膳食，都是芷云爱的，荤素合宜，色香味俱全。

    东花园不同于一般皇家花园的富丽堂皇极尽奢华，却颇有苏州园林风格，讲究淡雅和写意，树木叠石亭台楼阁布置别具匠心，显得古朴而安逸。

    芷云喜欢花园，最近一年来，只要是住在雍亲王府，每日都要在这里坐上一坐，如今，天有些冷，亭罩着帷帐，没有用法阵，而是点了炉火。

    坐在铺着狐皮垫的石凳上，芷云怀里揣着个暖炉，已经长成小豆丁的乐乐偎依在她的膝下，这孩也不知道像谁，虽然年纪幼小，可性居然极是沉稳，刚一稍稍懂事儿，就很少哭闹了，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只在父母面前，偶尔还说几句童言童语，在外人的眼里，他甚至比那十几岁的少年还要显得稳当一些。

    芷云和欧阳都觉得不大好，他们更希望儿开朗活泼一点儿，可康熙自从第一次见到乐乐，便极喜欢他的性，非说乐乐像他，两个人简直是一个模里刻出来的。

    那位万岁爷说话只顾着自己高兴，隔三差五地要孙进宫，他自己是抱着宝贝孙开心得不得了，可却害得芷云不得不一日三次往儿身上添加保护咒语，防护法阵，而且，还得时不时地进宫接受那位德妃娘娘的敲打。

    虽说芷云本身有皇上看重，德妃又戴着慈善人的面具，到底不敢怎么为难她，可是，总在做实验的紧要关头被打搅，为此坏了好几批上好的材料，这就有点儿腻歪人了。到了后来，每次德妃一召见，芷云就称病，反正满京城的人都知道她身体不好，德妃也说不出什么来。

    爱新觉罗家的阿哥们大多是岁开蒙，但是，年纪小的时候也不是什么都不学，相反，每一个做亲娘的，都恨不得自个儿的儿小小年纪就能出口成章。

    乐乐也一样，今年还不到两岁，芷云就开始教他识字了，每天也不多学，有的时候五个，有的时候七八个到十几个。

    这小是个能耐住性的，跟着芷云学习，从来不会显得毛躁，每个字念多少遍，写多少遍，只要芷云开口说了，他一准会不打折地照办。

    而且，乐乐的记性极佳，他年纪还小，不能用记忆药水什么的魔药来辅助，只能靠自己，但是，每一次学会的字，就绝不会忘记，哪怕隔上十天半个月，芷云再给他测试，还是能记得清清楚楚。

    除了识字之外，芷云也教给儿一些简单的数理化知识，一来这是基础，无论做哪一个行当都需要。二来学会这些，对将来学习炼金术也有好处，虽然芷云不是一定要儿继承自己的衣钵，成为一名相当优秀的炼金师，但是，如果将来儿想要在这上面有所发展，早点儿启蒙还是很必要的。

    当然，孩年纪小，芷云这里的数理化教学，可不是应试教育里那种，简直足以让人崩溃的，拿一堆数字公式往你脑里塞。

    相反，对于寓教于乐，芷云可是深谙其精髓，她每天带着乐乐玩一些游戏，像搭搭积木，做做模型，或者假装修一座小桥，垒砌个假山。一边儿游玩，乐乐自然而然地就学会了许多物理的知识，了解到怎么计算承重，怎么设计才更合理。

    为了教会他算数，芷云还带着他去街上看人家的商铺的经营，也让他看家里非常简单的一部分账目。总之，孩虽然小，但芷云却根据他的聪明程度，有序地开发他的潜能。

    至于其他的阿哥们必学的那些国语蒙语之类，芷云却不曾教，反正等到孩大一点儿，给他施加一个通晓语言的法术，一切就不成问题了，有省事的法，何必给儿增加负担。

    不过，在对于儿的教育方面，芷云和自家大*OSS的观点却有些不一样。

    也许是自己的童年被逼迫得很紧，所以，欧阳的意思是他的儿应该尽情得享受童年，至少在八岁之前，应该快快活活地玩乐，学习什么的，等长大再说。芷云却觉得，乐乐既然生在大清朝的皇室，无论如何，都应该早做筹谋，早一点儿懂事，早一点儿考虑将来，并没有什么不好。

    当然，最后是欧阳妥协了，谁让他是个男人，还是个疼爱老婆的男人，更何况，欧阳心里多多少少也明白，芷云的做法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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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对上

﻿    第十五章对上

    傍晚，天阴有风，乌云密布，不是个好天气，可雍亲王府却是其乐融融。

    凉亭里的炉火烧得正旺，芷云斜倚在竹椅上，搂着孩，七月坐在一旁，捧着本手抄本的‘陆小凤传奇’，正声情并茂地‘说书’，她嗓好，声音是该粗时粗，该细时细，豪迈有了，温情婉约也有，听得乐乐一双眼睛瞪得圆滚滚。

    欧阳却在一旁，对着芷云的耳朵低笑：“孩刚那么一丁点儿大，他听得懂吗？你还不如给他弄一个你新做出来的那种微型魔脑，让他看看喜洋洋和灰太狼呢……那个动画片的名字是不是叫这个？我记得你以前满喜欢看。”

    芷云翻了个白眼，一开始也只是自己偶尔听来消遣而已，却没想到，在旁边儿蹭听的乐乐到是上了瘾，小小的年纪，却对这些武侠非常喜欢，最近几日只要一有空闲，便会缠着七月，让七月说给他听。

    至于动画片什么的，芷云也不是没有想过，可孩毕竟年纪还小，现在就让他接触魔法，不大合适，芷云打算再过两年，等魔脑能真正普及的时候，再给乐乐用，正好，到那时候，也可以开始学习法术和炼金术了。

    如今，魔脑到是出到第二代，现在有腕式的，也有手提的，论起性能，估计比二十一世纪高配置的电脑都要强许多，不过，因为材料和为它提供能源的储魔水晶比较稀少的原因，连浮空城上的学生都做不到人手一个，也只有芷云身边的八个已经出师的学徒助手能随意使用，现在，那点儿魔脑，大部分搁在教室里，用来给学生们上课，都是三五人一组用一台，剩下的搁在学生用的炼金实验室。

    既然连普及都做不到，网络当然兴盛不起来，虽然可以联网，但学生们更多是当通讯器用。唯一的一个小网站上只有一部游戏——名字叫‘法师的荣耀’，角色扮演类的，芷云挂上去，完全是打算向学生们传授基本知识用的，在里面可以学到许多法师的小窍门，可以说是知识性和娱乐性并存了。

    虽然朝廷设立了邮政通讯司，欧阳掌管着，可是，‘顺风耳通讯器’却是朝廷的管制产品，通讯只为军队服务，哪怕是浮空城上的学生们，按照康熙的旨意，也只能制造，不能使用，当然了，背地里有没有偷偷用的，康熙管不到，芷云也不管。

    邮政到是可以民用，因为属于皇家私产，挂靠内务府，每一年就靠它捞到的银，让康熙的内库充盈许多，现在因为户部亏空的问题，康熙还能自己贴钱进去，不得不说，这已经一定程度上大大地改变历史，要知道，当初雍正即位的时候，康熙给他留下的，可只有一个空空荡荡的库房，所有银加起来，还不知道有没有一千万。可是现在这个世界，这样的局面大概不会再次出现。

    有的时候，芷云也纳闷，既然朝廷上并不算很缺钱，那康熙为什么还把欧阳和十三扔到户部去，要他们追讨欠款……要知道，这些年康熙对那些贪官污吏，可是宽大纵容得很。

    芷云正有一茬没一茬的胡思乱想，天上忽然开始飘雪，欧阳拉着芷云站起身，七月捧来了两件玄狐皮的大氅，一样的雪白，没有半点儿杂色，给两位主披上。

    欧阳携着芷云的手，正想着回屋去，却忽然听见外面起了一阵骚乱。

    “我说，年格格，我四哥有什么好的，你上赶着要做他的女人，看看他那张冷脸，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怜香惜玉，还不如跟了我，你可以去打听打听，十三爷向来怜惜女人，府里连洗扫的老妈吃的用的都比别人家强上许多，爷也不嫌你老……”

    那声音并不算很清楚，可是，芷云和欧阳的耳力都不错，哪能听不见。

    “是十三。”欧阳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好笑，芷云也乐了。这个十三，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这样的话要是传出去，那年如玉还要不要做人了，到时候宣扬开来，不光年如玉的名声毁损，他恐怕也要被人说几句荒唐。

    两个人心念一动，并肩携手，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最近那年格格来得实在太过频繁，还经常往府里的静柔、弘昀、弘时三个格格阿哥身边凑，不过，到没碰上过欧阳，更别说其他的阿哥，今天却是赶巧了。

    走了不到半盏茶的工夫，就到了西面侧门处，前方不远停着一辆马车，算不上奢华，不过，到是上好的红木制的，拉车的马匹，也是好马。

    就在马车前，年如玉微低着头，一副低眉顺目的样。穿了汉装，上身是银粉衣裳。下面配粉线绣花白裙，外面罩着藏青色的大氅，既不僭越又显得俏丽，一个一身翠绿的小丫鬟牢牢地扶着她的手，偶一抬头，一双美眸里光华流转，煞是勾人。

    这女很有江南美女的雅致，但眼睛里的光，在柔和的表象下，却是带了几分阴狠，几分刚硬，看在芷云眼里，柔和与刚毅并存，却是别有韵味，再加上她保养得极好，根本不像是年过二十的模样，到似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女，很是讨人喜欢。

    此时，这位年格格似乎大受打击，一双手按在心口，摇摇欲坠，几乎说不出话来，俏脸雪白，目含泪，轻咬着贝齿，盈盈而站，弱不禁风，只要是男人，怕是没有不怜惜的。

    芷云叹了口气，把目光从年如玉身上挪开，就看见高福领着十三和自家大哥明德，正站在门前。明德手里抱着一个大筐，似乎有些无奈。

    这位十三阿哥居然学老八扮起斯来了，这么冷的天，身上居然只穿了身古铜色府绸长袍，手里还摇着把湘妃竹扇，如果除去那副得意洋洋的表情，到是能说一声儒雅端正，倜傥风流。

    年如玉一见欧阳，身体似乎颤动了一下，站直了身，低眉顺眼地行礼道：“请王爷大安，请福晋安，如玉听闻福晋寿辰，特来……”

    可惜，一句话没说完，十三已经拉着明德快走几步，冲到近前，笑呵呵地躬身行礼，道：“嫂，弟弟给您贺寿来了……瞧瞧，这个时节能弄到仙桃的，可只有凤仙斋，弟弟花了大价钱……”

    芷云扑哧一笑，欧阳却板起脸来，故意怒道：“你还来表功？刚才都说的什么，还不向年格格请罪……”

    胤祥丝毫不以为意，大大咧咧地朝着年如玉一扬眉，“爷说什么了？爷说得全是实话。”他一派跋扈相，把故意做出来的温尔雅全给扔了。

    欧阳连连皱眉，怒道：“你这么大了，怎么还跟个孩似的竟胡闹……什么脏的臭的，都想往家里拣不成……”

    “你——”

    这句话一出，不光是芷云，连胤祥都差点儿别呛死，明德更是吓得脱手，一筐仙桃就这么摔在了青石地板上，偏偏欧阳还做出一副很像是说漏嘴的后悔表情，更让别人再也说不出话来。

    至于年如玉，她的脸这一次是真的白了，毫无血色，一口鲜血几乎涌到咽喉，一转头恶狠狠地瞪视着欧阳，可与他的眼一对，却又一瞬间移了视线，扶着丫鬟的手，踉跄地上车，转眼间，那马车就消失无踪。

    “四爷，你这话可真够毒的，不过一个小姑娘，你至于嘛。”芷云摇头失笑，她真没把年如玉的行为举动放在心上，那不过是个被迷雾遮了眼的痴女。

    欧阳板着脸，只是随意地道：“她天天到府里腻歪，你不烦，家里的下人都烦了……如果碰不上，我也犯不着故意去理会她，既然碰上了，几句话让她早点儿死了这条心，咱们少麻烦，对她也是好事。”

    胤祥拍拍胸口，缓过劲儿来，此时也插言道：“就是，嫂，你可别太好心，那年如玉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嫂生辰，又没有大肆宣扬，她要不是别有心思，怎么会注意到……还有他哥哥年羹尧，也不是好玩意儿，前些日还跟在八哥屁股后面，眼瞅着八哥失宠，又和三哥哥套近乎，要知道，他可是四哥的门下，这么个背主的东西，以后绝不会有好下场……是不是，四哥？”

    欧阳却没理他，扶着芷云，冲七月道：“把我的披风给十三爷披上，再拿个暖炉。”

    等七月领命下去，才转头看着胤祥道，“这么冷的天气，也不知道换厚衣服，要是冻出病来，四哥怎么和弟妹交代。”

    胤祥一缩脑袋，讪笑，赶紧从明德手的筐里拿出一个紫檀木的漆盒，双手捧到芷云面前：“嫂，这是弟弟一点儿心意，你快给弟弟说说情，让四哥息怒吧。”

    芷云却由着他们两兄弟拌嘴，这段时间，胤祥的日不好过，心里大约郁闷得很，兄弟俩调侃几句，有助于放松身心，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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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年节

﻿    第十章年节

    天上的雪越下越大，欧阳让人收拾了地上的仙桃，一众人却是回了屋里。

    七月乖觉，先领着十三下去，不一会儿，胤祥进门的时候，已经换了大毛的衣裳，怀里揣着暖炉，身上还披着胤禛的披风，又给他灌了一碗红糖姜汤，这屋里本就不冷，这么一折腾，胤祥额头便不觉见了汗。嘴里直嚷嚷着——‘热’。

    芷云却不理他，打开他拿来的那个漆盒，见里面隔着的全是芷云喜欢的精致点心，尤其是七彩冻香糕、蜜饯鲜桃、蜜金钱桔三样儿，都不是多么贵的点心，可是，却为芷云小时候最爱的零嘴儿，抬头看了自家大哥一眼——胤祥哪里能知道芷云喜欢什么，恐怕是大哥做了军师吧。

    现在明德已经是掌印堂官，实权在握，圣上却还命他在南书房行走，越发见多识广起来，早就没了往年的书生意气，身上已经有了些许威势，芷云心里也一笑，明德的性纯良，幼承庭训，素来衷心，确实对康熙的脾气，只要把持得住，大约出不了差错了。

    本来只想和家人一起，乐乐呵呵地过个小生日，谁知，两口点心下腹，李德全便来宣旨，替圣上赐了芷云银丝面两担、八棱澄泥砚两部，珐琅彩瓷具一套，二尺红玉珊瑚两盆，并各色长寿如意金银馃一大盘。

    欧阳和芷云面面相觑，却还是得谢恩接旨，等送走了李德全，欧阳苦笑道：“咱们想低调点儿，可偏偏那位不让，你看着吧，今天别想躲懒了”

    十三和明德一看这般情形，连忙脚底抹油，全走了。

    果然如此，天还没擦黑，京城里的皇亲国戚，外加能和雍亲王说得上话的大臣们，一个个排着队往王府里抬了一堆的礼物，他们的家眷也有不少亲来道贺，没办法，芷云只好紧急置办了几桌酒席，到底应付过去，没有失了面。

    只是这一番张扬，不知道会不会碍了那位正心神不定的太爷的眼，要知道，今年万岁去承德避暑，外加南巡的时候，仍旧是太监国，但这位太爷比起过去，性更加急躁些，甚至有些不管不顾地打压八爷党，就连对着欧阳也是冷着脸，防范得很，越发没有太的气度。

    一场生日过去，转眼过了腊月，年节到了。

    雍亲王府里自然是忙翻了天。芷云这个福晋，不在府里便罢了，既然在，自然不能和往常一样，一切撒手不管，拟定各处的礼单，给下面的赏赐，还要应付一波又一波来送礼的人，再加上府里的阿哥格格们的礼物更要精心，着实有些辛苦，幸好有崔嬷嬷、七月、十月帮衬，芷云才显得从容些。

    到了二十，雍亲王府，已经处处洋溢着节日气氛，装扮的既喜庆又庄重，亲王府的奢华大气还真不是一般勋贵之家能比拟的。

    芷云虽然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十多年，经历过的年节也不知凡几，但每一次过年，心里总是多多少少有些异样，不独是她，等到接了康熙赐下的‘福’字，又参加完家宴国宴，回屋里躺在床上之后，欧阳搂着媳妇的肩膀，目光远——“上辈从春天盼到冬天，就盼望过年，到不是求别的，只因为到了年上，我们一家才最有可能聚上一聚，也能祭拜一下同伴，放松放松，虽说这个年也每每过不踏实，但到底是有个合家团圆的盼头……”

    芷云只听着，没说话，她上辈不一样，孤女一个，没什么亲戚，每次过年，不是没反应过来，年已经过去，就是看着别人家里热热闹闹，独自惆怅，所以，不能完全了解欧阳的感觉，只是，每到年节上，自己也会思念上辈为数不多的那几位会在初一打电话拜年的几位友人……想来，欧阳的想念，一定比自己更多百倍。

    “有时候我总是想，我的衣冠冢应该是设在祖坟里了，只是，爸妈兄长，叔叔伯伯一年年在黄泉路上等待，却一直等不到我过去……”

    芷云一愣，觉得眼睛酸涩，心底一叹，伸手握住欧阳的手，头也挨过去，枕在他的肩头，低声咕哝了句：“……何必想那么多？”

    好在，欧阳本是洒脱的人，也不过一时感慨，马上就回转过来，笑道：“是，能有今日的造化，已经是老天厚爱了。”

    这一夜，夫妻两个相拥而眠，睡得平稳安逸，第二天一早儿，芷云睁开眼睛的时候，欧阳居然尚未起身。

    在大清朝当皇也不容易，一年到头歇不了几日，如今过年，欧阳难得能逮住机会休息，芷云索性给他拉一拉被角儿，也不叫起，低声招呼了侍书和侍剑进来服侍。

    如今过年，与往常不同，芷云的衣着打扮，总要庄重一些。

    侍书手上利索的将芷云那一头水亮的发，轻轻巧巧地束在头顶上，结成横长式的高发髻，打开首饰盒儿，芷云随手拣了并蒂莲的珠钗，又加了几样精巧，重量也比较轻的首饰装扮齐整，换了一身儿水红的喜庆旗袍，还没来得及描眉，就听见侍书行礼道：“给王爷请安。”

    芷云闻声回头，就见欧阳半坐在床上，脸上挂着笑，这不是芷云第一次看见欧阳的笑脸，却觉得他今天的笑容，分外温柔，心底不觉也是一片柔和。

    “下雪了……”

    欧阳透着窗户向外一看，见天地间一片晶莹，屋里暖和，感觉不出来，但这想必是一场大雪。“所谓瑞雪兆丰年，这是个好兆头。”

    来到这个时代，欧阳也好，芷云也罢，所思所想的其实都是自己，哪怕欧阳想争夺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也是因为那个位置在手，对自己和芷云的生活与修行有利罢了。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欧阳阅历加深，年复一年地看着这个世界今年旱灾，明年水涝，边疆上兵祸不断，老百姓们的生活，哪怕是在所谓的盛世，也永远是艰难困苦。其实，只要稍稍能填饱肚，用不着忍饥挨饿，他们便觉得十分幸福了。

    如今欧阳又有了儿，这个世界，会是自己的孙永久生活的世界，他便难免也起了几分悲悯心肠，觉得自己若真能得到那个位，其实在冷眼旁观之余，不妨稍微使一些力气，加快一点儿这个世界进步的速度，至少，让天灾变得不是那么频繁，让国家富足，老百姓能得一温饱，几百年之后，这个国家能少些磨难……

    “想什么呢？”芷云挑挑眉。

    “没什么……走，去看看雪。”欧阳净了面，收拾停当，和芷云穿了样式一样的大毛衣裳，携着她的手，走出门去。

    两个人在无限世界的时候，天南海北四处飘零，见惯了风雪，在大清朝更是一直生活在北方，这雪景也看了十几年，但每一次见，总觉得不够。

    此时正值隆冬，天亮得晚，这会儿时间尚早，天空有些阴暗，雪光却晶莹闪烁，照亮了天地，芷云一伸手，看着雪花在掌心里融化，侍剑被唬得连忙给她撑起伞，嘴里抱怨道：“我的好福晋，你可仔细些，要是着了凉，崔嬷嬷非撕了奴婢的皮不可。”

    芷云没说话，欧阳也只勾了勾唇，伸手握住芷云的素手，两个人的手都不算冷，握在一起，更是滚热。

    院里的树木都染了银霜，地上低矮的灌木丛，被大雪笼罩，结了冰，朝霞落下，红通通的宛如晶莹剔透的珊瑚，美不胜收。

    这一赏雪，便误了时辰，吃完早饭的时候，来请安的王府佳丽们，早就等得不耐烦，芷云索性只略坐了坐，便让她们散了，反正，对着一双双越来越诡谲，隐含着嫉妒，忧虑，嘲讽的，各式各样的眼神儿，她自己也不舒坦。

    大雪下了数日，到了正月，却放晴了。

    芷云觉得有些遗憾，可府里的女人们却欢欣鼓舞，只要雪一停，这正月十五的“元宵灯节”，她们就能好生乐呵乐呵，最起码还能见一见自家王爷。

    所以，到了这一日，王府从李侧福晋往下，所有的莺莺燕燕们，全都可劲儿装扮自个儿，恨不得人人拾掇得花团锦簇。

    自古以来，元宵节便是传统节日，每到这日，皇宫、民间处处张灯结彩，花灯焰火照耀通宵，热闹得很，虽然满人入关，清宫没有办灯会的习俗，但有句话说得好，入乡随俗嘛，宫里不办，京城各大王府，却是早早就要备上各色花灯，请戏班，吃元宵，新出炉的雍亲王府自然也不会例外。

    到了正月十五日清晨，雍亲王府，从上到下的仆从们忙得脚步离地，皆是为着晚上宴席做着准备，芷云到不着慌，反正欧阳现在在宫里，康熙这阵很喜欢他的儿们在眼前扮演父慈孝的戏码，估计一时片刻回不来了。

    她搂着乐乐，在屋里消磨了大半日，又先给儿弄了些好消化的吃食填饱了肚，交代七月和十月照顾着些，千万别让这小吃一些不该吃的东西，这才梳妆打扮好，走到正堂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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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良辰

﻿    第十七章良辰

    芷云端端正正地坐在首位，在外面吃够了食儿的雪豹阳阳，像只温顺的小猫一样窝在她的膝头，弘昊也乖乖挨着她坐着，板着脸，很沉稳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看起来到比往常多了几分活泼，手里还有一下没一下地揪阳阳的毛发，惹得阳阳数次冲他呲牙咧嘴的。

    府里的女人们也难得齐聚，芷云一抬头，见大家都着新衣，打扮得或端庄，或娇柔，哪怕姿色稍嫌平庸的宋氏、武氏，在红艳艳的灯火下，也婉约明丽，别有韵味，更别说本来就千娇百媚的李氏了。

    这些女人们聚在一起，自然少不了八卦，关系好的凑在一块儿，聊聊家长里短，李氏身份最高，坐得离芷云最近。

    她面上笑得开怀，但是，看见芷云那数年不变，依旧娇艳粉嫩得一塌糊涂的脸，哪怕正值佳节，明知道不应该，心里还是泛起一股酸气：“哎，不知道明年选秀，府里会不会添几个妹妹？咱们爷如今是和硕亲王，宫里的德妃娘娘才说，爷的嗣确实单薄了些……”

    言下之意，自从芷云这位嫡福晋进府之后，爷身边就再也没有添过人，芷云不是个贤惠的，有故意阻拦王府嗣的嫌疑，现在胤禛成了亲王，宫里的主们肯定要赏赐新人，到时候，这个家里还是不是芷云一枝独秀，那真不好说。

    她在一边儿说得既温和又隐晦，可在座的都是些什么人，哪能听不出来，气氛顿时变得有些紧张，芷云隐约觉得有好几道视线偷偷地在自己的脸上扫来扫去，她却没什么表示，只当没听见，自顾自地坐在一旁享‘艳福’的同时，还逗弄三个小阿哥，和静柔。

    弘昀今年岁，已经在上书房读书几年，他算不上聪明，可也知道上进，在众王府的小阿哥里面，不算出众，但因为幸好温和，对兄长恭敬，对弟弟友爱，到是很得众人的称赞。

    弘时却不一样，他今年才五岁，豆丁一般的小人，还有一年才能去上书房读书，可是已经变得很有主意，在长辈面前，又会撒娇卖乖，连太、老八、十四几个，也说胤禛生了个好儿。

    他书读得也极好，骑射工夫因为年纪小，还看不出来，但他身体比哥哥强上许多，将来的成就，想必要强过弘昀，不过，这孩不知道跟谁学的，自带着一股傲气，似乎瞧谁也不上眼，连对着他亲哥哥也不大有敬意，好在他还小，弘昀的性又偏于敦厚，到没闹出兄弟不和来。

    二格格静柔今年十四，长得和她的母亲很像，眼睛却酷似父亲，是个难得的美人，宫里德妃娘娘喜爱得很，经常召见，所以，在康熙面前也是挂了号的，性有些沉默，但并不闷，女红馈学得不错，还擅长书画，在众多皇家格格里面，也是难得的小才女，眼见马上就要到嫁人的年纪了，李氏对她也格外上心，似乎正求着德妃，不想让女儿嫁去蒙古。

    众人又说了会儿话，就到了掌灯的时候，芷云拍拍手，七月下去传了句话，不过片刻整座雍亲王府瞬时亮堂了起来，灯火通明处，恍然白昼。

    在花灯焰火的照耀下，欧阳从宫回来，坐在芷云身边，受过众人的礼，随意吩咐摆了饭，今天按规矩要吃元宵，芷云和欧阳也不爱宫里赏赐下来的这种元宵，太甜太腻，只稍微沾了沾口，欧阳就吩咐众人自散去赏灯，不用拘束。

    芷云坐在一旁，看着他板起脸，一身的冷然，眉宇间尽是戾气，竟吓得本来想借机凑过来说几句话的李氏踌躇不前。到是暗自好乐，笑眯眯地安抚了同样被父亲的黑脸吓到的几个小阿哥，让七月取了漂亮小巧的金鲤鱼样儿走马灯，递给几个孩一人一个，让他们拿去玩。

    这走马灯是用金箔和珍珠镶嵌制成，不但上面的图案十分新奇有趣，画得是Q版的小阿哥和小格格们，或读书，或习武，给弘昊的那一个，甚至还有长着毛茸茸的兔耳朵的形象，而静柔却是乘坐着雕刻了美丽花纹的南瓜形马车，在天空遨游。

    所有的灯笼，被风一吹，那些金箔叮咚作响，声音清脆如山泉，宛如一首大自然赋予的仙乐，一下将小孩们的心神全给吸引住了。

    弘昀和弘时这两个自以为长大了，已经不喜欢花灯的小少年，也拿着灯笼爱不释手，雀跃不已地四处奔跑，一时间，连大人们也频频来看，府里一时间欢声笑语无数。

    欧阳却携了芷云的手，没有带一个下人，偷偷溜出门去，芷云挣脱不开，无奈地嗔了他一眼，“府里的灯，比外面可不差呢，你想看，在府里不是一样？”

    话虽这么说，芷云心里到也想出去溜达溜达，于是，给崔嬷嬷她们使了个眼色，让几个人多照顾一下弘昊，再拍了拍阳阳，让它也留下，这才顺从地偎依着欧阳，跟着他的脚步前行。

    一出府门，欧阳就拿出两个并蒂莲灯笼，塞了一个在芷云手里。

    芷云莞尔，见那灯笼做得虽然不算粗糙，但也普通，上面用水墨画了芷云和欧阳两个人的身影，在烛火的映照下，影影绰绰，不是很清楚，但自有一股朦胧的甜蜜美态，显然是欧阳自己的手笔。

    芷云心里高兴，拿着灯笼和欧阳的灯笼轻轻相撞，嘴里却调笑道：“你这算不算是白龙鱼服？万一让御史知道，参你一本，到时候有你好受的。”

    欧阳挑了挑眉，帮着芷云重新系了一下斗篷上的缎带，笑道：“最近御史们个个装起缩头乌龟来，清闲太过了，要是万一被他们知道，给他们添些活儿干，也不是坏事。”

    芷云扑哧一声，笑了，摇摇头，康熙朝的御史们可不是好相与的，经常喜欢找一些皇室宗亲，甚至是皇上的小错误，拿出去狠狠批判一番，一来，自己扬名，二来，可以给万岁和勋贵们一个显示自己虚心纳谏，知错能改，心胸大度的好机会，虽然是双赢的选择，可是，被那些御史们参奏，却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哪怕只是芝麻绿豆的小事，圣上也要酌情处罚一二……

    上元节京城的夜晚，各式各样的灯笼挂满了长街，虽然比不得王府里红绸装点，金碧辉煌，那些灯笼，也比不得府里的精致华丽，但是热闹的气氛，还是让芷云一向趋于平淡的情绪，稍稍高涨起来。这繁华热闹的古代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来说，果然不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生活。

    两个人携手在爆竹声慢慢地闲逛，偶尔在小摊前面买两个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一对儿挽手走在一起，到和寻常夫妻没什么不同了。

    芷云买了两根糖葫芦，也不吃，只是觉得圆圆的，红红的，沾着冰糖的山楂，穿成一串儿，分外喜庆可爱。

    偶尔有路过的男女老少，看着芷云和欧阳，男英俊，女秀美，又都是眉眼含笑，亲密非常，还以为两个人是新近成亲的小夫妻，都报以善意的笑容，他们寻了一个卖汤圆的小摊儿，结果，人家老板心情好，居然免费奉送两碗，还祝福两人举案齐眉，偏偏欧阳这人居然嬉皮笑脸地应下，说了一大堆吉利话，把那摊主哄得眉开眼笑，三个一碗的元宵，立马加倍，到把芷云逗得哭笑不得——

    芷云自己就不说了，十八岁，也许在二十一世纪还是花样年纪，可是，在这个大清朝，却绝对算不上多么年轻，如果这个年纪的女孩还没有成亲或者定亲，恐怕都嫁不出去了，至于欧阳，他这个外皮年过三十，在这个朝代已经算是年男人了，居然还敢扮嫩？要是让那些朝廷大员们看到他们畏之如虎狼的冷面王的这一点童心，估计京城的棺材铺老板就要高兴了。

    不过，也难怪别人误会，两个人也太得天独厚了些，岁月似乎完全拿两个人没有办法，这么多年过去，芷云还跟十五岁的小姑娘差不多，欧阳也一样，看起来只有二十一二岁，往常他板着脸，又因为皇家的阿哥们本就保养得当，他的面相还不大显老，别人看不出端倪，但今日，他一身常服，走在大街上，和寻常百姓站在一块儿，就显出不同来了。

    吃完元宵，芷云就想找个茶楼歇歇脚，她的体力虽然不错，但毕竟是施法者，和身强体壮的战士不能比，走得久了，还是会疲倦。

    走到一座茶楼前面，整座茶楼从上到下，挂满了彩灯，里面的客人不少，显然茶水是不错的，芷云刚想灯楼，欧阳却在大门口儿停下，看着两侧的对联，笑道：“这字儿，有点儿眼熟啊。”

    芷云借着灯光一看——上联是‘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下联为‘低点花炮震大地，响，气吐冲天。’

    点点头，芷云道：“对联这东西，我虽然不会对，但欣赏一下还没问题，这一联对仗工整，天衣无缝，算是妙对了……这字，写得也好。”看着墨迹未干，显然是新写的，京城里有才气的人不少，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上的。

    旁边站着迎客的小二见状，立即喜盈盈地笑道：“夫人真是好眼力，这可是‘父双学士’的张英和张廷玉两位大人吃过茶，在小店门前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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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上）

﻿    第十八章木兰秋狝（上）

    “哦？”

    欧阳笑了笑，压低声音在芷云耳边道：“张老大人和衡臣的嘴向来挑剔，这一回居然愿意给这家茶楼写对联儿……咱们不如进去解解渴？”

    茶水果然不错，当然不能同芷云植物园里的茶比，较王府里圣上赏赐的茶也差得远，可是，茶博士的手艺好，也用心，还有个须发花白的老先生在前面说书，环境也热闹，哪怕不是最顶级的好水好茶，喝在口，也别有滋味而了。

    “那是何清开的店吧？”

    斜倚楼头，欧阳惬意地品茶，随意地向下面看去，东面街上一座精巧的二层小楼前，挂着五颜色的灯笼，火光相接，形成了两个古朴大字——‘仙宝’。

    芷云看了眼小楼门前热闹的景象，笑了笑：“那孩是个机灵的，魔法学的虽然比不上佟辉快，但在浮空城也算佼佼者了，而且，他脑灵活，不似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弟，总认为商贾乃低贱之事，不屑一顾，这小来浮空城的第一年，见到了那一堆报废掉，只能分解回收的学生练习作品，就动了脑筋，联合了几个贫民弟，缠了七月半天，想要在天津开一家仙宝店，出售这些废弃品。”

    “七月与我说了，我琢磨着总有一天浮空城的东西要面世，先让这些孩们试试水也没什么不好，就答应了，没想到，这才两年的工夫，他居然把店铺开进了京城……”

    欧阳失笑：“并不奇怪，猎奇本来就是人的天性，你那么大的一座仙岛戳在半空，偏偏保密做的极好，让人难以窥视，忽然有了这么一个出售仙岛上东西的地方，那些贵人们哪能不趋之若鹜。”

    虽然说，他们卖的东西都是废品，但是，炼金作品哪怕废了，也会有它的不凡之处——比如说，浮空城最常见的一级作品，琉璃灯树，属于魔法植物学的应用，小盆栽上开出来的花，结出来的果，形成菱形的琉璃样结晶，一到夜晚，自动发光，光芒呈七彩，还能调节光亮程度，是很有意思的装饰品，偶尔也被用来照明。

    培植琉璃灯树并不难，但是，因为是一级的学生，初来乍到，成品率也只有百分之十五，大部分不是不能发光，就是光泽太暗淡，在浮空城一帮挑剔的学生眼里，当然是废品，但换成一般人，一准儿会当成宝贝高高兴兴地买回家……

    这一夜，两个人一边赏京城夜景，一边饮了一肚茶水，结果精神倍增，玩到街上的人群都散了，才恋恋不舍地回家休息。

    昨夜睡得太晚，今天芷云也难免有些精神不济，天大亮了，才让七月服侍她盥洗净面完，换了身银红色金丝花绉绣五彩丹蝶连裳旗袍。

    坐在妆台前面，由着七月给梳好头，懒洋洋地摸了摸鬓角，沐浴着难得温暖的阳光，芷云笑道：“今儿可是起的晚了些。”

    七月从首饰匣里拿了一支金镶玉的蝙蝠簪斜插进芷云的发髻根部，又拿起几只米粒大小的粉红珍珠攒成的珠花，小心翼翼地为自家主戴好，左右看了看，才笑道：“哪里算晚，爷起的时候特意嘱咐过，说要主多睡些时候，让奴婢门别打扰呢。”

    她的音调里带着几分轻快，显然知道自家主很得王爷爱重，心里高兴。

    芷云笑了笑，没说什么，不一会儿，十月摆好了饭，芷云用了一碗普普通通，却透着珍珠白，馨香四溢的米粥，加了几口嫩春笋，然后就坐在正堂里等着众人来给她请安。

    雍亲王府的每一日都没有什么不同，不是芷云不想回浮空城去，只是今年五月的木兰秋狝，康熙特意下了旨，要胤禛带芷云同往，现如今已经过了年，芷云这一次一出去就是五个月，弘昊又要留在王府里，总要安排一番才是。

    于是，一向懒散的四福晋难得勤快起来，把应该敲打的那群莺莺燕燕狠狠地敲打了一顿，又给自家儿弄了好几个强力护身符，还整了一堆的各类应急用魔药，结果弄得欧阳哭笑不得，一再说弘昊身边有他特意安排的人手，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再说，他从初来这个朝代，首先就是整治后院，可以说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雍亲王府更安全的地方了。

    可惜，话不能说得太满，欧阳刚下了保证，第二天，三阿哥弘时就让人打破了脑袋。

    “福晋，你可给奴婢做主啊，万一弘时有个好歹，奴婢可不活了……”

    “混说什么，三阿哥乃天潢贵胄，自是有福气的，哪会有什么万一”芷云怒斥了句，头疼地看着哭得眼睛都肿了，满面憔悴的李氏，再看看满头鲜血，睁着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是倔强又是羞恼地瞪着弘昊的弘时，又反过头来，看了一眼偎依在她身边，懵懵懂懂地眨着眼，浑身上下只透露出‘无辜’二字的宝贝儿乐乐，咳嗽了一声，哭笑不得地道，“赶紧的，请太医来给三阿哥看看，千万别留下疤……”

    不一会儿，太医来了，只说三阿哥的伤口看着吓人，实际上并不算重，上了药也不会留疤，折腾了半日，好说歹说，给弘时外敷内服，安顿他睡下，才将李氏给安抚住，打发走。

    等到李氏离了正院，七月扑哧一声，乐了。

    芷云摇摇头，看了一本正经地坐在一边，头也不抬的绣花的十月一眼，咳嗽了声，道：“行了，别幸灾乐祸，你这丫头，真该和十月学学……还有乐乐，额娘是看你稳重，才由着你小小年纪就跟哥哥姐姐们学着玩那些东西，在家里，千万把你那些玩具们全收起来，听见没有”

    一见自家娘亲板起了脸，乐乐脑袋一耷拉，小脸儿一下红了，讷讷地点点头。

    芷云没觉得什么，到是把崔默默心疼得不行，一把搂过去，亲啊，肉啊的哄了半天，“福晋，这怎么能怪咱们小阿哥，小阿哥好好地在自己的屋里滑旱冰，是三阿哥不问自取，拿了小阿哥的旱冰鞋去玩，这才不小心磕墙上，摔的头破血流，关咱们小阿哥什么事？”

    芷云叹了口气，乐乐玩游戏的屋，光外围就有二十多个法阵，日日运行，哪里是弘时一个小孩能轻易进去的？肯定是这小显摆，把弘时带进去玩了，这才出了意外。

    一抬头，芷云见乐乐的眼神也有点怯怯的，显然已经知道错，于是叹了口气，拉了他的手，呼噜了一下光溜溜的小脑袋瓜，低声道：“好乐乐，你是聪明孩，你要明白，你的房间还有你的游戏室，那都是私密地方，额娘之所以给你专门修建了独立的屋和游戏室，而其他小阿哥小格格只有一个公用的，就是为了你的安全，你以后，千万别随便带人进去，尤其不能把从浮空城带回来的东西给别人看见，听见了没有？”

    区区一个旱冰鞋，不过是浮空城上那一帮学生们觉得好玩，做来游戏和代步的工具，连魔法都没有施加，当然不是什么要紧东西，给了弘时都没关系，可是，谁能保证随着弘昊越来越大，他房里的东西永远是这种玩具，万一有每一样危险的魔法道具给别人看见或者碰到，岂不是很容易招祸？

    乐乐乖乖地点了点头，他年纪虽小，其实还是极稳重的，只要芷云开口说了，无论是理解还是不理解，这孩总是会好好记着。

    第二天，芷云先是罚乐乐小豆丁写了五百篇大字，又让七月和十月拿出一大堆好玩的东西，什么旱冰鞋，小跑车，三个轮和两个轮的滑板，送给弘昀和弘时，教给他们怎么玩耍，而何清的仙宝店，也干脆出售起这些玩具来。

    日渐渐过去，天气一天天变得暖和，木兰秋狝的日到了。

    康熙四十年，五月初一，昨天落了雨，今日到是晴朗。

    芷云带着七月和十月，坐在华丽的马车上，隔着窗，向外望去——澄碧的天空，透白的薄云，莺燕的歌语，芳盛的春草，一幅生机勃勃，花明柳媚之象。

    正欣赏美景，却见欧阳凑过来，压低声音道：“我也想上车……”

    芷云愣了愣，见他穿了身青色裘质行褂，身量笔挺，骑着褐色的高头大马，甚是威武，一侧过头，避开外人的视线，却是呲牙咧嘴：“唔，这马是皇上赐的，骑着不舒服……”

    芷云捂住嘴，勉强把笑声吞回去——好吧，哪怕是自家无所不能的大*OSS，也并非真正马背上长大的皇，这些年出行，有的时候用传送阵，有的时候乘坐飞车，飞屋之类，哪怕是出门办差，跟着皇上南巡或者去木兰秋狝，也是乘坐马车，或骑自己的马，那马都是专门驯养出来的骑兽，会自动调整身体，让主觉得舒适，但这一次嘛……康熙算是好心办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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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中）

﻿    第十八章木兰秋狝（）

    大驾卤簿逶迤数里，前后不能相望，还是如往年一般，可谓是浩浩荡荡，大气磅礴。

    可康熙的心情并不太好。

    人老了，总是更加地重视感觉，一代君王也是一样。

    过去两年，对自己亲手抚养长大，寄予厚望的太的废与立，似乎一下把他的身骨给掏空了。

    康熙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精力大不如往前，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他当了一辈的皇帝，为这个大清朝劳累了一辈，无论喜欢不喜欢，做一个皇帝，合格的皇帝，已经成了他的唯一。

    所以，他才不希望有一个闲散的落寞的余年，所以，看着这些长大的儿们，他的感觉才会如此复杂……

    康熙拿出一只银质酒壶，喝了一口药酒，缓和了心口隐约的闷痛。

    可惜，现实毕竟是残酷的，哪怕不愿意，不服老，到底岁月不容情，就连天上的仙翁都说，君王的寿数乃是天命，天命不可违……看来，他也到了应该好好考虑继承人的时候了。

    胤禛是个聪明的孩，康熙喜欢他，作为君喜欢，作为父也喜欢，虽然一开始没打算将他培养成储君，但，最起码，这孩将来也要是如二哥福全一般，扶持君主的贤王。

    正因为期许，所以难免要求得严格了些，就像他给那个孩四个字——‘戒急用忍’，苏轼说：“君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就是因为希望那孩行得稳，走得远，所以，才隐隐切切地嘱咐了这四个字。

    康熙越思，越觉得心头儿有些悲意，忍不住念起身边的老臣们，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曹寅，曹寅小小年纪就入宫做了他的伴读，十七岁时，又成了他的贴身侍卫，忠心耿耿，相伴相随十多年，于他来说，曹寅已经不仅仅只是个臣了，而是亲密的家人。

    记得去年十二月，两江总督噶礼，递密报，参奏曹寅，说曹寅和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足足三百万两，请求严惩。康熙接了密报，一个人在养心殿彻夜未眠，心里酸痛，他当然知道曹寅那亏空大部分是怎么来的，多数是他南巡造成。

    可是事关重大，迟早要有处理的一天，想了许久，想到当年曹寅外放离京，君臣依依不舍，那是冬日天寒地冻，曹寅响当当一条汉，哭得眼睛通红，跪在雪地里给自己磕头，磕在冰碴上，划了一道又一道的血印，自己扶都扶不起来，走时更是一步一回头……

    康熙还是叹了口气，压下了奏折，只是私下谆谆告诫，希望他们能尽快设法补上所有的亏空。

    御驾走走停停，连续坐了十几天的马车，大家伙儿第一觉得骨头都有了散架的趋势，这几天日头又大，可谓骄阳似火，暑气更是让人难以忍受。

    芷云和欧阳到好，就算不用什么显眼的魔法手段，可是，有半位面在，两个人时不时偷偷进去洗个澡，用些冰镇的水果，往马车上安置一个冰盆，日到过得比别人舒服许多。

    五月十三日，终于抵达了热河行宫。

    雍正自然要去伴驾，芷云到比他自由得多，康熙特别有旨意下来，要大家不要拘束，别人怎么样，芷云不知道，不过，她自己到雀跃得很，于是，在狮园安置好，歇息了片刻，随意地洗漱过后，就换了衣裳，带着七月和十月出了门。

    避暑山庄恰在武烈河西岸的谷地上，又有滦河、兴州河、热河交汇，气候凉爽宜人，实在是一处难得的避暑胜地。

    芷云两辈是从没来过这里的，乍一看，也觉的极新鲜，这个避暑山庄虽然还没有完全建成，但也差不多了，至少，康熙提名的三十景，也算初成。

    一路慢行，所过之处，树木参差，郁郁葱葱，周围更是山川环绕、层峦叠嶂，每走一步，都有其不同的美态，芷云最意的景儿却是如意湖，这里的荷花初开，算不上太好，可胜在清爽，芷云立在岸边，看着湖里碧波荡漾，芙蓉出水，莲菱蒲苇，随风摇曳，随手折了岸边柳枝把玩，心里爱极了这秀色，甚至像把它完完整整地‘复制’回浮空城去。

    一直玩到太阳西斜，到了晚饭的时候，十月才劝了她回去。

    回了屋，坐在炕上，由着七月给净面，换了身常服，芷云这才想到，自己一路上居然没遇见什么人……后来想想，这随驾的皇的女人们，无论是福晋还是小妾，如她一样自在，没男人陪着也敢出去玩的还真不多，再说，一路辛辛苦苦，大家都累坏了，这第一天，怎么也要休息一下缓缓劲才是。

    刚小坐片刻，就有小太监过来传话，说胤禛要在澹泊敬诚殿陪驾，晚上还得陪万岁爷吃饭，让福晋不必等了。

    芷云挑挑眉，心里悄悄对那可怜孩表示一番同情，和皇帝一起吃饭，听着挺荣耀，可却绝对是个劳累差事，芷云就享受了几次，每一回都吃不饱，回来还得加餐。

    同情归同情，芷云可不愿意饿着自己，摸了摸肚，吩咐了先摆饭，话刚一出口，外面就进来两个宫女，装扮得比宫的宫女们稍显素净些，看样是这热河行宫的。

    两个人利利索索地把吃食在小几上摆放好，才朝芷云行礼道：“请福晋安，奴婢水鹤（白鹭），昨天被管事嬷嬷分派来伺候王爷和福晋。

    芷云叫了起，随意地点点头，扫了这两个丫头一眼，模样似乎太出挑了，尤其是白鹭，长了一张很狐媚的脸，不过，芷云对她们的印象到还行，气质满干净，不像是不安分的女人，芷云也就没多说什么，随意交代几句，就让两个人退下。

    七月扶着芷云在桌边坐好，几上的饭菜还算合胃口，一碗三鲜汤、一碟干烧鱼、一碟炸乌鱼蛋、一碟银丝卷、一碟素笋尖、并上红稻米粥，颜色鲜亮，味道也美，看得人食指大动。

    看着桌上的饭菜，芷云更是觉得饿，喝了两大碗米粥，几筷下去，菜用了大半，这还觉得不够，想再添上一碗饭，结果十月怕她积食，无论如何不让再进，这才罢了。

    到免不了埋怨丫头几句——“连吃饭都要管着，这到底谁是主啊”

    不过，她也知道丫头是为了自己好，就是随口说说逗乐罢了，这些玩笑话，主仆几个都不会放在心里。

    白日里玩得尽兴，这一吃过饭，芷云到有些犯困，不过因为想等一等欧阳，便倚着迎风枕，有一下没一下地扎荷包。

    欧阳踏着月色回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美人足可以称为娇憨迷人的睡态，勾了勾唇角，欧阳心里一动，手上也就顺从了自己的心思，轻轻地在芷云红润娇嫩的面颊上拧了一把。

    七月和十月齐齐低头，全当没看见，嘴里却是很勉强得才把笑意给吞回肚里。

    芷云在睡梦里觉得有什么东西落在脸上，因为没感觉到陌生的气息，也不曾醒，只是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不耐烦地支吾了两声儿，转了个身，继续睡去。

    “咳咳。”自家娇妻可是难得露出如此可爱的一面，欧阳眯眼，欧阳眯眼，眼睛里闪过一抹光亮，咳嗽了两声，一抬头，“七月、十月，你俩不用伺候了，下去歇着吧。”

    十月扑哧一笑，低声咕哝了一句：“谢爷体恤……奴婢们已经备好了热水，爷请自便……”就轻手轻脚地退出去，关上门。

    欧阳愣了愣，眨眨眼，失笑摇头，暗道：“这俩丫头到被芷云调教的越来越大胆，连主都敢打趣。”不过，出门旅游一次不容易，他们也几年没玩过了，这一次松快松快，和媳妇洗一个鸳鸯浴，没什么不可以啊……

    望着冰肌玉骨的美人，柳下惠也要食指大动的，一弯腰，欧阳抱起自家媳妇，身一闪，两个人就连人带衣裳一起进了半位面的温泉。

    “呀”芷云一下惊醒，迷迷糊糊地瞠目瞪视着欧阳，过了好半天，才回过味来，一把抓住那双很不老实的大手，道：“你这是做什么，老夫老妻了，也不怕人笑话……”

    嘴里虽然这么说，她脸上却挂着笑，也就挣扎了那么两下，不一会儿，便是春意无边……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已经夜时分，夫妻俩才回到床上，芷云倚在欧阳的胸前，听着窗外湖边的细细声响，闻着屋里飘散的熏香，面上是一脸舒适的闭着眼，好生惬意，可惜，欧阳那个大煞风景的肚打雷一般的轰轰作响，芷云是想当听不见都不行。

    “没办法，相公我这是体力劳动做多了，得补一补才好。”欧阳一只手捂住肚，挑挑眉，笑道。

    芷云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心里暗叹，当年那温润公，竟然学会了油嘴滑舌的毛病，真是让人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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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下）

﻿    第十八章木兰秋狝（下）

    两个人懒懒地倚在床上不愿意动弹，芷云便从床头拿起一只玛瑙耳坠儿状的通讯器，招呼了十月一声儿。

    不一会儿，十月手里捧着一个掐丝珐琅鎏金条盘进屋，搁在小几上，“王爷，福晋，厨房里已经熄了火，奴婢收拾了几样点心，您二位凑合用吧。”

    芷云一看，见是一碗红稻米粥，一碟桂花粉糖糕，一碟鸡油卷儿，一碟鸡蛋半翅峰，一碟椒盐卷儿，还有一笼金黄的小饺，笑道：“够丰盛了。”

    欧阳也很满意，他晚上没吃多少东西，这会儿饿得很，别说点心还算精致，就是稍微差一点儿，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挥挥手让十月下去，披上衣服坐起身，拧了热帕擦了把手，就开始吃。

    芷云到是不饿，她晚上吃得不少，不过，还是随手挽起头发，陪着喝了两口粥，这一夜，夫妻俩折腾到很晚，才相拥着入眠。

    第二天，欧阳要早朝，天还没亮，就得起身，芷云却拽了拽被，舒舒服服地继续睡懒觉，等睡醒了，吃过早饭，就闲闲地逛一逛热河行宫的园。

    这里不愧是万岁爷下大力气修建的避暑山庄，处处有迷人的风景，百看不厌，让人几乎流连忘返，偶尔还能碰见其他的侧福晋格格什么的，到是皇福晋里面，貌似只来了芷云一人，这到不奇怪，紫禁城的爷们儿随驾，哪一个不是留下嫡福晋掌管后院的，独芷云一个人例外罢了。

    欧阳却不可能像自家媳妇那么自在，他除了每日早晚在院里用饭，其余的时候皆在楠木殿，陪着康熙处理政事，算起来，比起以往在京城只能说更忙。

    芷云每天逛园，与其他的侧福晋说说八卦，聊聊天，时不时弄一两样儿美食佳肴品尝一番，欧阳有暇，他们两夫妻也相携去赏景观花，日便一天天过去，两月时光，弹指一挥间。

    八月来临，也到了去木兰围场的时候。

    芷云跟着大队乘车离开行宫的时候，残月还挂在半空，如今已经立秋，风有些冷，马车里，十月素手烹茶，一壶香茗刚刚泡好，芷云还来不及喝，欧阳就溜了上来。

    “怎么没跟着皇上？”

    “献殷勤的人太多，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欧阳把脚塞进皮褥下面，搓了搓手，从芷云的食盒里拣起两块梅花糕，咬了两口，皱眉道：“太软。”

    芷云翻了个白眼，“就你是多，有的吃就算不错。”大早上启程，厨房手忙脚乱，咱饭做得不地道，两个人都是挑嘴的，谁也没吃好，在路上还能填填肚，还是十月贴心的缘故。

    话虽如此，芷云还是递过去一个油酥饽饽。

    欧阳吃了几口，这才舒服地倚在靠枕上，眯着眼睛道：“这一次秋狝要二十多天，木兰围场照例又不许女眷进，你在营里可小心些，这地方刀剑不长眼，最容易使坏，我又不在跟前，万一让人家算计了，你这大法师的名声就算是毁了。”

    芷云无奈地点点头，本来还以为能骑马打猎，好好玩上一玩，却不曾想，围猎的地方根本不许女人进去，当然，以前到是有皇后随猎的前例，可惜，那是以前了，而芷云的身份，离皇后又差得很远。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不来了，又不能跟着去打猎，还有什么可玩的？”

    欧阳笑了笑，撩开车帘，笑道：“看看吧，你来这一趟，不亏……”

    果然，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天地宽阔，到了这里，人们会不自觉地感受到生命的渺小，开始学会敬畏生命……

    芷云举目远眺，沿途远处，影影绰绰，别人看不清，芷云却连牛羊的高矮胖瘦，毛色鲜亮与否，都看得一清二楚，精神不由大振，芷云眯了眯眼，吐出口气：“大草原啊……欧阳，咱们有时间去一趟澳洲吧，那地方才是真的美，咱们不如去抓几只袋鼠回来……”

    “你又不是没去过？”欧阳打了个哆嗦，想起以前在无限的时候，他们一伙人跑到澳洲做任务，租了一处民房住下，那民房真是不错，是新建的，装饰温馨舒适，还宽敞，院里瓜果飘香，花圃也被打理得极好。

    芷云这丫头那时候初来乍到，还是个孩，应该说当时除了欧阳和身为医生的薛孟之外，整个队里全是孩，难得这次的任务简单，大家伙又不着急，看见如斯美景，都乐疯了，芷云几个在大草原上跑了一整天，回来之后，还嚷嚷着将来要在澳洲养老，天天和各种可爱的小动物们作伴。

    可惜，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第一天晚上，一大群人谁也没睡好觉，芷云洗澡的时候被忽然飞出来的马蜂吓得哇哇大哭，纪尘抢着做饭，结果那天晚饭粒米未尽，因为他刚一进厨房，还没来得及点火，就有一只负鼠的腐尸落在他的脑袋上了，纪尘这孩最怕的就是恶心的脏东西，他每一次出手，从来是唯美的冰封千里，绝对不染血腥，这下到好，恶心得他好几日恹恹的，不肯吃饭，欧阳连哄带骗地劝了许久，才算缓过劲。

    第二天，大家伙齐齐动手，把屋里里外外清理了一遍，又把门窗烟筒都给密封好，这才算是勉强能住了。

    那一次任务，一队人马在大草原上游荡了两个月，时不时地被鸟雀当马桶，或者碰上来捣乱的黑熊，当时大家都年轻，对敌手段有限，碰上些许野兽，也要费一番工夫，从此，队里的人提草原而变色，再也没人说想要在那地方养老的话。

    被欧阳这么一提醒，芷云也想起很久以前的旧事，虽然无论哪方面，她都已经是今非昔比，但是，依旧心有余悸，眨眨眼道，“唔，国外哪有咱们的地方好，我还是凑合在自己的地盘逛逛算了。”

    乘着马车走了大约有一个多时辰，马车停下，到了扎营的地点，下了车，欧阳自去陪驾，高福则留下来帮着芷云安营扎寨。

    帐篷物件什么的都是内务府备齐的，本来芷云还想用自己的帐篷，要知道，浮空城上的炼金产品现在也算多样化了，其就有便携式随军帐篷，最高档的一种，里面的布置，与雍亲王府的寝室比，也不差什么。芷云看了喜欢得很，大小三种型号都拿了好几个，平时扔在半位面里，到没有显摆的机会，这一次不是正赶巧吗？

    不过，芷云刚走到白色帐篷前，就看见一共八位包衣旗兵，一起上前行礼：“请福晋大安。”她愣了愣，挑了挑眉，暗地里磨了磨牙，到底还是没有玩花样儿，别人都是普通的帐篷，就她一个例外，那可不算好看吧。

    看到自家福晋脸色不大好，十月和七月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视一眼，赶紧塞了赏钱，然后扶着芷云就进了帐篷。

    至于一进去，就往绣墩上一坐，端了碗奶茶，乐呵呵看着两个丫头手脚利落地布置，一会儿往矮塌上扔几个毛茸茸的抱枕，一会儿往矮几上铺明丽的桌巾，还有内务府置办的锅碗瓢盆之类，每一样都用热水烫过，又拿消毒水消过毒。

    折腾了大半个时辰，这才把整个帐篷收拾得勉强入两人的眼。十月满意地点点头，走过来伺候着芷云换上自制的棉布拖鞋，躺倒矮塌上，七月也过来给她揉肩捏腿。不一会儿，芷云就舒服得睡过去了。

    到了晚上，芷云到变得精神奕奕，挽着欧阳的手在大草原上稍微逛了逛，吃了几块最正宗的蒙古烤羊肉，又回半位面泡了药澡，这才睡下。

    第二天，欧阳去参加围猎，芷云到也没打算一个人游逛，不过是拉着两个丫头读读书，偶尔也指点她们几句，两个丫头现在已经是很合格的魔法学徒了，一般的低级魔法使得算是比较熟练，只是古代人毕竟知识面有限，对于魔法，总是不能很好的理解，指望她们更进一步，恐怕不大可能。

    第三天，芷云还是窝在帐篷里，不过，到没拘着七月和十月，只叮嘱她们小心，不要进了围猎区域，就放两个丫头去玩，可是，两个丫头还没出去片刻，李德全李公公就过来宣旨——“大珊瑚珠八十串、照身大镜一面、奇秀琥十对、织金大绒毯四领、鸟羽缎十匹、金自鸣钟一座、翡翠镶宝石如意把……”

    芷云听着一连串的赏赐，一时间摸不着头脑，这才第二日围猎，康熙这是犯了哪门毛病？而且，李德全这脸色可算不上好看，甚至是有些愁苦的。

    挑挑眉，芷云赶紧给李德全塞了一个荷包，李德全也没推辞，只是叹了口气，道：“福晋，四王爷在围场受了伤……万岁爷召见，您赶紧和杂家过去吧。”

    一听这话，芷云顿时脑袋一懵，受伤？谁？自家大*OSS，那个据说已经跨入传奇领域十几年的大法师？他怎么可能受伤？

    被一连串的问号弄得头晕目眩，芷云还是压下满肚的疑惑，换好衣服，跟在李德全后面离开了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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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温柔缱绻’

﻿    第十章‘温柔缱绻’

    李德全对芷云比往常更加礼貌周到，看她有些心不在焉，还低声安慰道：“福晋安心，御前的位太医正在给王爷诊治，想来绝不会有危险……”

    芷云听着李德全语焉不详的解说，更是满头雾水，但她只是皱皱眉，并不多问，李德全既然不肯多言，肯定有他的道理。

    随着李公公走了不过盏茶工夫，就到了康熙帝地御帐前。

    御帐果然和芷云住的那个很不一样，哪怕只是临时搭建，也是明黄布面，又宽又大，芷云一走近，就看见帐外左右立了十几名侍卫。

    这一队侍卫有一部分身着甲胄，大约是军人，另外的都是黄色马甲，素色长袍，看样应该是宫里出来的御前侍卫。

    芷云见他们腰刀出鞘，杀气腾腾，可是脸上除了威严，却多少带了几分异色，更奇特的是，侍卫身前还趴着一个人，芷云眼力好，一眼瞥过去，发现居然是十五阿哥胤礻禺，只见他一身的草屑，头发凌乱，鼻腔喷出来一股浓郁的酒臭味儿。

    她还来不及多想，李德全低声与领头的一个侍卫说了几句话，然后对芷云小声禀道：“福晋，请您在万岁爷的帐帘外暂侯传召。奴才先进去回话。”

    芷云点点头，李德全就走向了御帐。

    芷云到没着急，深吸了口气，四处看了看，可能因为今天行围，收益颇丰，康熙在行帐赐筵，招待来朝的蒙古王公贝勒，整个驻地都散发着烤肉的香味，熏得芷云鼻有些痒痒。

    帐外一片的安静肃穆，芷云等了片刻，到底是枯站着，有些无聊，眨了眨眼，手指一弹，一个乌黑的小东西就被抛进了帐里。

    几乎只有一瞬间，芷云耳边儿听到一阵金属声嘶嘶作响，眼前便浮现出御帐里面的情形——

    “皇阿玛，十五哥酒后糊涂，以至于铸成大错，儿，儿不敢求情，但请您看在他年纪尚轻的份上，从轻发落吧……”十阿哥匍匐在地，脸上全是冷汗。

    “皇阿玛，儿臣相信此番只是意外，十五弟他绝不会起那，起那……”皇太只说了两句，抬头便见父皇手上青筋毕露，顿时消了声。

    康熙面陈入土地坐在紫檀莲花纹宝座上，闭着眼，眉心一阵抽动，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猛地一睁眼，神目如电，冷冷地看着几个儿。

    这一次随驾的除了胤禛之外，还有太胤礽、皇七淳郡王胤佑、皇八贝勒胤祀、皇十五胤礻禺、皇十胤禄。

    十五阿哥在帐外，十阿哥跪在地上，太坐在康熙下手，其他几位皇都是站着的，此时，康熙一睁眼，一行人全低下头，屏息凝神，再不敢多说一句话。

    “胤礽。”

    “儿臣在。”

    康熙低下头，望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儿，神色带着几分寥落，低声道：“你是太，你是我一手教出来，寄予厚望的储君，你额捏是索尼的孙女，正正经经大清门抬进来的原配嫡后”

    他这几句话说得没头没脑，胤礽也不知道该怎么答，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两个人之间的剑拔弩张的气氛，连芷云身在帐外，都隐约能感觉得到。

    现在在热河的这几位皇，太最肖似康熙，不仅仅是容貌上，就连外表温尔雅的气质也很像，可惜，行为手段差得有些远了，他也没有康熙的气度。

    这位太是康熙的元后所出，赫舍里氏和康熙是幼年成婚，康熙最艰难的那一段时间，都是她陪在身边，偏偏太出生时，出了意外，康熙连自己的皇后都没有保住，以至于胤礽生而丧母，康熙难免心怀愧疚，所以很早就把胤礽立为太，还亲自带在身边教养，父的感情，可以说非同一般。

    但那是以前，皇家果然是不能谈感情的，或许是因储君形成的势力，影响了皇帝的权威；或许是其他成年皇的治武功，引起了太的危机感，所以动作频频，这对父的关系，已经日趋紧张，尤其是四十七年之后，皇太与康熙之间的芥蒂，恐怕是再也消除不了了。

    芷云皱了皱眉，看来此事并不简单，不过，这些阴谋什么的自己向来不擅长，那是欧阳的本行，记得以前不知道哪个对头说过——‘有本事挖坑让敌人往里面跳，那不算能耐，能让敌人自己挖坑自己跳，那才显出欧阳的不同寻常来……’

    正胡思乱想，李德全已经亲手掀开帐帘，躬身迎了芷云进御帐。

    进到帐内，芷云向坐在最前方的康熙皇帝行礼，恭恭敬敬地道：“媳妇见过皇阿玛，皇阿玛万岁万岁万万岁。”

    康熙本来沉凝的脸，见着芷云之后，才算稍稍和缓了些，道：“快免礼，老四家的，你放心，朕绝不会让自己的儿有事……好了，你大概心里也急，快跟李德全去看看他。”

    听后，芷云忙站起身，敛下心神，低应了一声，李德全又再一次撩起帐帘，跟在芷云后面走了出去，芷云统共只在御帐里呆了片刻工夫，连在座的那几位皇阿哥都没正眼看，可是，就这么一会儿，却觉得自个儿的脸被刺发痒发麻。

    跟着李德全来到胤禛暂住的帐，一进去，芷云便大睁双眼，磨了磨后牙槽儿。

    欧阳躺在床榻上，已经去了外衣，身上只着丝质月白色的里衣脸色有些苍白，右肩膀上缠着纱布，隐约有血丝渗出来。

    两个宫女端着水盆跪在榻前，一个拧帕，另一个体贴地为他擦拭额头。

    芷云脸色微变，暗自咬了咬牙，面上却带了几分焦虑，疾步上前，弯下腰，试了试欧阳额头的温度，眼里含泪，低声道：“爷，您这是怎么了？”

    她这一声儿带着焦急和温柔，无论什么样的男人听了，恐怕都会浑身酥软，可惜，大清朝的冷面王胤禛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他只感觉到一双手在自己的腰身上狠狠地一扭，眉心突突了两下，欧阳猛地睁开眼，把咽喉里的闷哼吞回去。

    “爷醒了？”芷云眨了眨眼，从一旁宫女端地托盘里拿起一块温湿帕，在他的脸上轻轻擦拭。“爷，放心，妾、身会好好地照顾爷的……”

    欧阳顿时觉得大帐里阴风阵阵，虚弱地喘了口气，“福晋，我不要紧，你身骨不好，前外别劳累了，有他们在身前伺候就成了……”

    “爷千万别这么说，您可是妾身的天，妾身哪里放心别人侍奉汤药，端茶递水……李公公，请您替我通知七月一声儿，让她拿几件欢喜衣裳与我，这几天，我就住在这里，照顾我家爷了。”

    “请福晋放心，杂家一定办得妥妥当当。”

    两夫妻含情脉脉，如胶似漆的模样，看得旁边的宫女们一阵艳羡，李德全也是满脸的欣慰——四阿哥、四福晋真是琴瑟和谐，举案齐眉啊……

    他们却不知道，欧阳的心肝儿可是被自家这位嫡福晋吓得砰砰直跳。

    收拾妥当，芷云就把旁边伺候的太监和宫女全赶了出去，从此四阿哥的饮食起居，治病养身进补的汤药，全由她亲力亲为。

    现在已经入秋，草原上天冷，虽然还不是寒冬，但火锅吃起来也是正合适。

    炕几上摆放着热乎乎的铜炉火锅，酸菜白肉的锅底冒着鱼鳞泡，帐里都是火锅的香味，沁人心肺。

    芷云夹了一筷吃食，填进嘴里，吐出口气，舒服得眯了眯眼睛，“好香啊，这豆腐皮可真是劲道。”

    欧阳低头看着手里的白粥，本来还觉得不难吃，这会儿却难以下咽了。

    芷云扑哧一声，素手掩住嘴唇：“我的好四爷，您身弱，伤口又还没好，可不能吃这些刺激性的东西，赶紧喝粥吧。”

    “芷云……”欧阳抹了抹额头，见帐里还算清净，压低声音，咕哝了一句，“当时的情况，我这样的举动还是最合适的……你别急，在这里不方面，等回去之后，我再和你细说，好娘，你就别生为夫的气了，万一气坏了身，岂不是让为夫心疼？”

    看着欧阳和煦的笑脸，芷云叹了口气，她心里也知道，想争夺那个位，哪怕是欧阳，也免不了用一点儿手段，摇摇头，笑了笑，终究还是不舍得跟他闹下去，拿了一只白底蓝花缠枝莲小碗，往里面舀了一碗血羹：“皇阿玛赏赐的鹿血，最是滋补，用高汤熬好的，我加了些去味的调料，绝对不腥气，赶紧吃吧，省得凉了。”

    “我想吃火锅……”

    欧阳皱了皱眉，他不大喜欢血羹这种东西，不过，见芷云脸上带着几分阴沉，也有关切，终究是叹了口气，用了一勺，却是入口滑嫩，还没有丁点儿异味儿，欧阳抬了抬头，冲着芷云竖了竖拇指，几调羹用完，只觉得胃里熨帖，嘴里也有了滋味，这几天除了白粥就是滋补的汤药，吃得他都快要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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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休养

﻿    第二十章休养

    虽然康熙下了禁口令。但照顾了自家相公几日，芷云也断断续续地从欧阳嘴里听到此受伤事件的始末——

    那一日，康熙帝带着众位皇到了木兰围场，其实，欧阳对打猎的兴趣真不算大，但是，一众皇阿哥全摩拳擦掌的，他也不好例外。

    康熙的左手边是自己的儿们，领头的自然是太胤礽，他还是一身黄，英姿飒爽，精气神十足，以往在康熙帝面前的惊惧似乎去了不少，阿哥以下则是宗室弟，康熙的右手边的则是蒙古的王爷们，别说，人们都言满洲八旗糜烂，可是立在康熙皇上眼前这一批，到还算有些英武，与那些蒙古王爷们相比，差得也不多，当然，也有可能是蒙古人故意相让。

    皇上率先射鹿，然后一声令下，万马奔腾在木兰围场上。欧阳兴致不高，没办法，他的骑射功夫有限得很，虽然不说完全不行，但他毕竟不是原版的胤禛，不对，就是原版的胤禛在骑射上也算不上多好，两辈没怎么骑过马，身为一个空间系的法师，他赶路的方式太多太多，怎么也轮不到骑马这样原始的方法……

    于是，胤禛象征性地射了几只野鸡，兔之类的小动物，就和身体不太好的七阿哥胤佑一起，带着十阿哥，十七阿哥在营地福晋的树林里坐着歇歇脚，胤禛难得去了一身冷面王的气势，大大小小几个阿哥聊得挺开心。

    那天，皇帝非常开心，尤其是看着儿们出众又友爱，他一高兴，一大堆东西不要钱似的就赏赐了下去，蒙古王爷有，自己的儿也是个个有份儿，猎物多的有，像胤禛这样，猎物不多，但知道照顾幼弟的（康熙的说法），也被赏赐了一堆，连留在京城的皇们也收了不少毛皮之类的赏赐。

    当初李德全到芷云那儿，让她去照看受伤的胤禛的时候，就是带着康熙的这些赏赐去的，他既然金口玉言，给了赏赐，哪怕当时的情况不太好，这时候赏赐不合适，可按规矩，李德全也得把东西带过去。

    除此之外，康熙还赐了烈酒，给阿哥们痛饮，当然，阿哥们心里有数，说是痛饮，也没有人敢喝多了。

    可惜，这样的高兴，持续的时间不长，胤禛正和几个阿哥说话，胤礽骑着马跑了过来，他马头上挂着个野猪头，只看那大獠牙，也可以想象得出这只野猪是何等凶猛了，胤礽看见胤禛，停下马来与他说了几句话，就是这几句话的工夫，先是一只獐窜过去，之后紧追着来的便是一枝利箭，偏偏胤礽像是吓傻了一般，愣是没动地方。

    欧阳一看，想也没想，很利落地冲了上去，一手推开皇太，另一只手掏出了腋下的手枪，不过，他一眼看见那边草丛追出来的人影，一身蓝袍，腰上是黄带，居然是十五阿哥，手就一顿，没有开枪，肩膀上也了箭……

    这就是明面上的全过程，十五阿哥酒后失态，竟然意欲箭伤皇太，误伤了雍亲王。

    当然，上到康熙，下到了解内情勋贵们，谁都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芷云更是心里有数，欧阳恐怕一开始就看得清清楚楚，要不然，他不会上赶着冲上去，还故意挨了一箭。

    这人好歹是个空间法师，就算不想暴露自己的本事，只是避一避，于他来说，估计也不难，他偏偏要挨这一箭，别人可能认为他躲不开，芷云心里还能不明白吗？

    所以，芷云才那么生气。

    不过，里面所谓的内情，是八阿哥因为康熙隐约的不待见，失了分寸，想通过十五的手，杀了这位名义上的太殿下，还是太爷因为去年留守京城的时候，被八阿哥在御前告状，因此被康熙骂得狗血淋头，心里既恐惧不安，又恨八阿哥恨得要死，故意想出这一场苦肉计，打算嫁祸给老八，顺便让在现场的老四胤禛，也吃点瓜落，还是另有其它的种种阴谋，或者真是意外……这都与芷云无干，她没想弄明白，只要欧阳有数就成了。

    虽然没有费神，但仔细想想，芷云还是觉得后一种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胤礽被欧阳一推，摔在树上了，被树枝挂破了一点儿衣襟，据欧阳那一瞥之下，觉得他里面的衣裳，尤其是胸口露出来的部分，有些不对，虽然情况有点儿危险，没有细看，但是，既然欧阳开口了，想来不会有错。

    此时此刻，雍亲王和他家福晋现在的任务，就是扮演好伤者和伤者家属的角色。

    欧阳的伤势，在太医们看来非常的严重，被十五阿哥一箭射入肩胛骨，箭头上有血槽倒刺，拔箭的时候，血流了好几大盆，康熙对他又极为重视，几次三番地撂下狠话，所以，太医们诊治起来，难免战战兢兢，上好的金疮药用了一大堆，开的各种补血的汤药，一碗又一碗地灌下去，加上芷云心里有气，推波助澜，简直把欧阳灌得要吐了。

    好在芷云肚里的怒火再大，也不会真不顾自家BOSS的身体，各种治疗药水还不敢明目张胆地用，但稍微用一些消炎解毒，缓解伤痛，还是没问题的。

    在魔药的帮助下，欧阳的伤好得不慢，几日工夫，伤口就有愈合的趋势，康熙见了，自然是极为欢喜，大肆犒赏了随驾的太医，还把芷云夸了一通，赏赐下来的各种物件儿，一股脑地直接送回京城，芷云哪怕没有亲眼看见，也隐约能猜测到，京城里面的酸味儿肯定小不了。

    这期间，太亲自来看过胤禛几次，还做出心疼弟弟的样，亲手给他喂药，当然，欧阳也是故意懵懵懂懂，装作看不出太的着意笼络，只是一副感激涕零，但这都是为人臣的本分，太是君又是兄长，他是臣又是弟弟，为太挡箭，那是应该的，总之，太哥你是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别管这一出戏是真情还是假意，反正太爷面上做得滴水不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芷云总觉得康熙帝看太的眼神，带着一股恨铁不成钢，也有一丝哀痛。

    到了月，御驾就回转了热河行宫，欧阳还是住在狮园里养伤，康熙叮嘱了几句，要胤禛好好修养，又让擅长治疗外伤的李、刘两位太医下了军令状，要他们一日一诊，虽然没有明说，但看那样，他家四皇要是有个万一，或者没有完全康复，这两位估计就得交代了。

    所以说，这太医不好当啊，在民间做大夫，老百姓们得敬着，就算治不好病，医死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在皇宫里做御医，那稍微不留心，落一个满门抄斩的下场，也不是不可能，怪不得欧阳总是戏谑地说，皇宫里的御医们大多谨慎小心，从不说满话，永远是能不作为就不作为，皇家的人，得个小病无所谓，真要生了重病，指望太医，那就是听天由命了，还不如冒险从民间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大夫，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拖延到月底，康熙国务繁忙，到底不好再呆了，只能奉了太后回京，本来欧阳还不至于不能移动，虽然外表看来，伤还没好，但内里早就无事了，可两个御医怕担干系，万事求稳，在万岁爷面前声称雍亲王最好留下修养。

    再加上芷云其实也挺喜欢热河行宫的景色，两个人也就乖乖留了下来。

    送走了銮驾，欧阳的伤势好得一下快了不少，连两位太医都看得目瞪口呆，还没半月，胳膊就能活动了，又过了几天，欧阳就坚持着拆了绷带。开始带着自家媳妇在行宫的园里闲逛，他有这么个假期也不容易，两夫妇晚上，还偷偷摸摸地到草原上去看了看，又坐着飞屋好好游览了一番。

    日闲了，过得也就快了，转眼已是十一月的天。

    塞外寒风呼啸，大雪飘扬，没几天，热河行宫已然是白雪皑皑。

    这日清晨，天还未大亮，芷云已然转醒，睁开眼，因为天冷，被里太暖和，所以一时不想起身，舒舒服服地缩在被窝里，酣然片刻，伸了个懒腰。

    不一会儿，轻轻的脚步声从外间传来，芷云眉头轻蹙，半响才耷拉着眼皮向门口看去，就见十月端着热水走了进来。

    于是皱皱眉，咕哝道：“怎么这么早，你们也多睡会儿……”

    十月将水盆放在木架上，又找了件棉衣，走到床前，笑道：“行宫的宫女们天还没亮，就已经起了身，主可不能再这么放纵下去，七月那丫头，主都醒了，还在被窝里缩着，这不像话。”

    跟在芷云身边的几个丫头，规矩还是好的，毕竟训练得严格，可是，在浮空城放养的时间久了，多多少少就有点儿不注意，像是睡懒觉的毛病，不独是七月有，侍书侍剑，芷云这个做主的，全一个样，只有十月，自始至终，规矩一丝不差。

    芷云摇摇头，好不容易从被窝里面爬起来，走到木架边，由着十月服侍着洗漱梳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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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返京

﻿    第二十一章返京

    梳洗毕后，披了件石青刻丝灰鼠皮褂，芷云活动了一会儿身骨，坐在床上调息片刻，随手打开窗户，一阵冷气扑面而来。

    望着窗外白雪，芷云不由低头哈了口热气在手上，笑道：“十月，今天可冷得很，你们都多着几件儿衣裳，别嫌累赘。”

    十月一笑应下，道：“这地儿比可京城冷，幸亏爷身好得差不多，应该能回去了。”说着，就吩咐人往屋里又添了一个炭盆。

    炭盆里的银霜碳是上等货，宫里的贵人主们寻常的用的，没有异味儿，芷云到算不上讨厌，往炕桌上的熏炉里搁了几只香瓜，不一会儿，香烟袅袅，屋里就充满了清清淡淡的果香。

    没过片刻，七月也踩着花盆底蹬蹬地疾步走进来，一进门，见自家主早已经起身，脸上也不由讪讪地笑了笑，摸摸鼻，蹲身行礼：“主，奴婢今儿起晚了，请主责罚。”

    芷云觑了她一眼，见自家丫头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可能还没有完全清醒，一双眼睛雾蒙蒙，可爱得紧，不由扑哧一声，乐了。

    十月也翻了个白眼，叱道：“你这死丫头，仗着主宽和，越来越没规矩，在学院里也就罢了，回了京城，可万不能这般不经心，要不然，你自己受罪无所谓，万一带累了主，仔细你的皮肉。”

    七月一缩脑袋，咕哝了一句：“知道了。”就谄媚地走到芷云身侧，给她揉捏肩膀，芷云也随手拿了本游记，歪在榻上，随意地看起来。

    等欧阳晨练完，回到屋里，两个人收拾妥当，便让宫女们摆饭。

    两个大宫女端着托盘进屋，将热气腾腾的吃食稳稳当当地于炕桌上摆放整齐。

    芷云瞟了一眼，见有一碟鸡肉拉皮卷、一碟黄羊肉、一碟母鲜虾饺、一碟豆面卷、一碟萨其玛、还有豆浆和白粥。

    芷云尚未说什么，欧阳到皱了皱眉头，冲十月道：“去厨房拾掇几个小菜儿来。”

    十月乖乖应下，她贴身服侍两位主多年，自然知道他们的饮食习惯，别的时候还好，只早上这一顿，从来要往精细上下功夫，荤素搭配，但凡有一点儿不合适，主们就不愿意动筷。

    好在十月手脚一向利落，不一会儿，就把清脆的小黄瓜切成条，又香油和盐巴细细调拌了，又炒了个鲜亮的西红柿鸡蛋，再加几盘青菜，折腾出一桌寻常但美味的小菜，伺候着两个挑剔主用晚饭。

    早饭吃完，欧阳，芷云两人也没有出去赏景，外面下了雪，路滑，几个太医虽然见欧阳大好了，可还是不愿意放他们出去。

    打发了两个丫头自去温习功课，等回去之后，这两个丫头要去浮空城上做主考官的，若是自己落下功课，让学弟学妹们赶超过去，她们两个也没有脸面，所以，两个人根本不用芷云督促，对于魔法的练习，从来没有断，哪怕遇上年节，每日的修行也要做完。

    至于芷云和欧阳两个，便如往常一般，欧阳在炕上眯一会儿眼，自己摆弄摆弄棋，而芷云则是靠坐在矮塌上，看些闲书。等到下了食儿，便到半位面，一起做做实验，打理一下魔法植物园，要不然进游戏厮杀一盘，或者看一会儿电影。

    半位面里储存的电影不少，但是真的想要靠这些消遣一辈，那是绝对不够，好在有智脑在，开发出几个质量高的网络游戏，一点儿问题没有，但玩游戏，人少了可没什么意思，这些年来，芷云一直想大力推广电脑，她本来也没觉得这能有多难

    可是，一来廉价的电脑生产并不容易，二来，现在他们的能源储备还很成问题，现在的法师们本身实力不足，想用自己的力量支撑浮空城运行，根本不可能，用的能源大部分是储魔晶石，简称魔晶，至于魔晶的制作，但不算太难，先给一般的晶石施加去污术，这属于零级法术，每一个法师学徒，一入浮空城就要先学会的，再把洁净的晶石随身携带，每天练习魔法的时候，有意识地将魔力输入晶石，一旦晶石由无色变成了冰蓝色，一块儿魔晶就制作成功了。

    这些魔晶，魔法学徒们每个月都要上交一部分换成绩点，本事大的能上交十几块儿，能力差一点儿的，至少也要交两块儿才成，至于多余的，那就留给学徒们自用了。

    到了现在，储存的魔晶支撑浮空城的运行，到没什么大问题，但是，想要毫无节制地去浪费能量，再过十年八年，大概才有点儿希望吧。

    一直在热河住到十七，欧阳和芷云才离开了行宫，一路上也是游山玩水地慢慢走，到了十二月，才回了京。

    一回到雍亲王府邸，后院的女人们便齐齐来给芷云请安，李氏可能是特意装扮过的，穿了一身秋香色的旗袍，头上只带了绒花，打扮得很清爽，再不是以前那一派张扬的银红，一看见欧阳，就疾步跑到他眼前，上上下下地打量个不停，带着哭音道：“爷，您的伤可是大好了？万幸，菩萨保佑……”说着，李氏是眼泪就滚了下来，“一知道爷受伤，妾、妾恨不得以身代之……”

    芷云眨眨眼，总觉得这会儿的李氏，还比不上以前好看，当初张扬肆意的她，好歹还有几分是真性情，让人看着舒服，现在嘛，可是半点儿真心都看不见了。

    欧阳却是板着脸，只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儿女们的情况，也没多说什么，就让这群女人跪安了，李氏恨得咬牙切齿，却也没有法可想，芷云看着她踩着很不稳当的步出了门，忍不住笑道：“她不会暗地里扎小人诅咒我吧……”

    “嗯，我看很有可能。”欧阳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笑了，“不过，咱们虽然把人家正经的相公给折腾没了，但到底没有亏待她，李氏，也就是原本的那位齐妃娘娘，下场可算不上好，她的儿弘昀夭折，弘时也不曾得一个好下场，咱们来了之后，不但给她保下了弘昀，而且我也能保证，只要弘时不做什么大恶的事情，我不但会把他教导成才，还能保他一辈衣食无忧，享尽荣华富贵，怎么说，李氏也没吃亏不是？”

    见欧阳手指按在眉心，故意做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芷云忍不住失笑摇头。

    他们本来只是说几句玩笑话，互相打趣，逗逗乐，不过，事后想想，巫蛊什么的，要是搁在以前，芷云可不怎么相信，但成了法师以后，对于诅咒也多有研究，到了清朝，仔细审视了所谓的巫蛊，这才发现，这东西不但真能诅咒人，若由有道行的大法师来施法，这种诅咒还相当的狠毒厉害。

    如果是来自法师的诅咒，哪怕你法力比施咒的人高，想要解除诅咒，也不大容易，所以，芷云一向对自己的毛发，血液，生辰，法师的真名，都保护得很严密，却不曾想，到了这个时代，连结婚都要测什么生辰八字，想要保护生辰，是越来越不容易了，好在这个时代除了芷云和欧阳以外，再没有什么大能法师，要不然，芷云还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

    说了会儿话，崔嬷嬷带着蹦蹦跳跳的乐乐进了屋，一看见芷云，小乐乐登时高呼一声——“额娘”扭着屁股就往芷云怀里钻。

    芷云细细地看了看宝贝儿，见他还是像以前一样，脸色红润健康，抱在怀里肉呼呼的，一点儿不见瘦，这才笑道：“辛苦嬷嬷，照顾这小，不容易吧。”

    “当不得福晋夸赞。”崔嬷嬷笑得脸上都有了皱纹，她这些年跟着芷云，保养的魔药也没少吃，可是现在年至年，哪怕保养得再好，毕竟敌不过时光，眼角眉梢处，已经添了几分霜色。

    芷云一边与崔嬷嬷说话，问这几个月来，宝贝儿的饮食起居，有没有生病，功课放下了没有，一边逗着儿吃点心，小乐乐笑呵呵地窝在自家额娘怀里，奶声奶气地给芷云背了好几首唐诗，还显摆自己学会了多少个字，气氛和乐融融。

    旁边的欧阳大*OSS，却见媳妇儿根本把自个儿丢在脑后，心里却一阵酸，赶紧咳嗽了两声，从芷云怀里把臭小接过，搁在腿上，板着脸问他的有没有偷懒，可惜，欧阳往常慈父的形象树立得太成功，人家乐乐根本不怕他，张开手要自家阿玛抱，嘴里还一个劲儿呼喊：“飞，飞，乐乐要飞，飞高高，高高的。”

    一见儿撒娇，欧阳这脸也终于板不下去了，扭曲了一下，还是乐呵呵地搂着儿开始玩‘抛高高’的游戏，芷云一翻白眼，随手在地上扔了一打法术，将地板变得软绵绵，又给儿周围扔了一打的触发型的储存了‘轻身术’的晶石，就由着他们父俩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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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喜脉

﻿    第二十二章喜脉

    芷云却有些累，去了皮褂，换了身柔软的棉睡衣，十月很有眼力劲地递来大红云龙捧寿的引枕，芷云随手把它垫在身后，斜靠在炕上。

    侍书和侍剑捧来热水，先给芷云擦了擦脸，又端了一盏玻璃杯，冲了一杯碧螺春，热热腾腾的茶水一品，芷云一身的燥气便去了几分，看着杯里浮沉的白毫，脸上露出笑：“你们两个丫头可是辛苦了，等过了年，我放你们假，回家看看吧。”

    侍书、侍剑听了芷云的话，红了眼睛，却是强忍着没哭出声，冲着芷云行了大礼道：“谢福晋恩典……”

    这边儿说了几句话，就到了吃饭的时候，本来欧阳回府，应该把府里的女人们召集到一块儿，开个小宴聚一聚，可两个人都不大愿意动弹，索性今日就传了话去，各吃各的，吃完让大家早点儿歇了。

    今天晚上芷云想吃面，十月现去小厨房煮好的，热腾腾端上来，是那种手擀的宽面条，不算精细，可是味道很不错，劲道可口。

    下饭的小菜，有一盘麻婆豆腐、一盘西红柿炒鸡蛋、一碟面酱、一罐芝麻酱、配了辣椒和蒜泥。还有荤菜，一碟熏大肚、一碟清酱肉、一碟酱肘、一碟熏鸡、一碟酱鸭等。

    饭菜摆好了，七月便取了小几，放在弘昊的跟前，如今弘昊年纪虽然小，却跟个小大人一般，再不要丫鬟嬷嬷们喂食，而且，这小爱干净的很，他的碗筷都要专用，如果别人用过了，哪怕洗刷消毒之后，他也再不肯碰一下。

    对于这点儿娇气，芷云和欧阳都没打算帮他戒掉，爱干净是好事儿，只是欧阳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经常点着弘昊的小鼻，调笑：“你个小人儿，将来可别长得比那个混蛋还龟毛，要不然，你爹可要打你屁股的。”

    可惜，别人家里都是严父慈母，要不怎么说慈母多败儿呢，可在雍亲王府，却是慈父严母，欧阳对儿宠爱有加，哪怕说一句儿要星星，绝不给月亮，也不为过，但芷云却对儿颇为严厉，以至于乐乐这小，在芷云面前总是摆出一副很听话，很乖巧的模样，读书学习，从不打一丝折扣，可在他父亲面前，却多多少少显得有点儿骄纵，也多了几分孩气。

    芷云把这些一一看在眼里，却没有制止的意思，她这个宝贝儿生来就性稍嫌严肃，有他爹宠爱，宠出几分孩气，并不是坏事。

    芷云看着乖乖地自己拿着饭碗吃饭的乐乐，满意地笑了笑，舀了一勺煮烂了的肘肉，搁在碗里，又加入了一些调味料儿，拌了拌，用银筷挑起面条，吃了几口。冲丫鬟们道：“味道不错，十月的手艺越发好了。”

    欧阳吃得也很满意，不一会儿，额头上就见了汗，笑眯眯地加了一筷白肉，沾了酱汁，搁进自家媳妇碗里：“这猪肉是庄里的人用咱们自己的饲料喂养的，营养丰富，味道也好，你尝一尝。”

    最近他们庄里的农户都养起了鸡鸭鹅猪，欧阳还让人弄了两头奶牛，专门养给孩们的，饲料十分讲究，再加上他时不时过问农事，什么玉米，红薯之类，别处还没有推广，他先在自家庄里种上了，外的新鲜作物也有不少，京城里其他的阿哥们都看他笑话看了好久，有人说这位雍亲王真是不争，也有人说他是故意做出这副模样给万岁看的，不过，几年过去，见他始终如此，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位冷面王是真的喜欢农事。

    芷云点点头，却不曾想，这白肉刚一入口里，就一阵反胃，芷云眉头紧锁，放下筷，一伸手，十月跟她跟了许久，和她极有默契，芷云一个动作，她就把痰盂捧了过来，倚在床头吐了半天，吓得欧阳连筷都扔了，乐乐也焦急地在地上乱转。

    还是侍书没有失措，急忙端来漱盂、热水、洋巾，给自家主漱口，清洗干净，折腾了大半天，这才消停了，芷云上了炕席坐好，有气无力地喝了几口茶水，皱眉道：“肚里很不舒服，莫不是吃了什么脏东西？

    她皱着眉，苦思许久，又看了看桌上的吃食，觉得每一样儿都很新鲜，又是自家庄出产，纳闷地一抬头，却见欧阳傻呵呵地盯着自己的肚乐，不由一怔。脑里却连连出现当时怀弘昊的情形……不对，这段日没觉得疲惫啊？

    她还愣着，那边欧阳已经叠声叫宫里最擅长妇科的李太医过来看诊。

    欧阳催促得急，高福是快马加鞭，不出一个时辰，李太医就来了。

    他一进门，先给胤禛行礼请安道：“奴才请爷大安……”

    此时，欧阳却是没时间理会这些虚礼，他还没有跪下，已经叫了起身，急声吩咐道：“去给福晋请个脉，快一点儿……”

    芷云躺在炕上，看着眉眼间又是高兴又是焦虑的欧阳，翻了个白眼，这又不是第一次了，着哪门急，随即安抚道：“李太医，你别乱，只管把脉就是。”

    李太医一时摸不着头脑，却也知道这位雍亲王急得很，不敢耽搁，连忙压住心里的疑问，躬身走到芷云跟前，低着脑袋，也不敢抬头，往日到别的贵人跟前请脉，都有帷帐遮着，可雍亲王府偏没有这般规矩，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让自己的眼睛规矩一些了。

    又冲着芷云磕头行礼后，方跪坐于炕前，细细诊断起来。

    此时，屋内一片鸦雀无声，四个丫鬟并冒着大雪赶来的崔嬷嬷的目光，皆落在为自家主诊脉的李太医身上。至于欧阳，他的目光就不曾稍离那李太医片刻，只要李太医一皱眉，他的拳头也便跟着握紧，一直诊断了盏茶工夫，李太医才睁开眼，脸上露出几分喜色，冲胤禛笑道：“四爷大喜，福晋这是喜脉，已有二个多月的身。”

    欧阳一听，眼里闪过一抹欣悦，暗下捏了捏拳头，这会儿却是镇静下来，端了茶杯，咽了一口茶水，才认真问道：“可是确诊了，福晋的身体可还好？”

    李太医心想，这位四王爷嗣向来单薄，如今是嫡福晋怀孕，也怪不得一向喜欢冷着脸的这位爷，会方寸大乱，想到此，李太医脸上的喜意更浓，躬身道：“四爷安心，福晋的身体康泰，一定能平安产下小阿哥，奴才也开几副温补的安胎药来，让福晋补补身。”

    “那好，就有劳李太医了。”

    欧阳吐出口气，亲自送了李太医出门，又交代高福亲自去拿药方，其实，自从芷云怀了弘昊以来，他本身也知道不少孕妇调养的方，可还是觉得有个专业人士在这儿，心里踏实。

    等李太医一出门，屋里一下安静了，乐乐舔着小脸，看看自家额捏，又看看自家阿玛，眨眨眼，小模样极为可爱，欧阳一把抱住儿，抡起他转了两圈儿，直把乐乐逗得各个直笑，才道：“宝贝，你有小dd了。”

    “我却觉得是个女儿。”芷云面上却染了一丝愁绪，欧阳一听，也安静下来，搂着儿坐在炕上，沉吟片刻，笑道：“女儿也好，有咱们两个在，难道还护不住她不成？”欧阳又怎么会不喜欢香香软软的闺女，只是这个时代……

    夫妻俩这边儿偎依在一起，正说着话，七月却疾步进屋，给正乐呵的欧阳和芷云行礼道：“爷，福晋，刘嬷嬷求见。”

    芷云一愣，欧阳也把孩放下来，看了看天色，此时天色已晚，外面白雪皑皑，寒风凛冽，实在不是出门的时候，皱眉道：“刘嬷嬷？是静柔的奶妈吧……这么冷的天儿，她来做什么？”

    两夫妻对视一眼，一时间摸不着头脑，不过，芷云还是道，“让她进来。”

    不一会儿，七月便引领着一个四十余岁的嬷嬷进门，那嬷嬷低着头，步履蹒跚，芷云眼里极好，一眼就看出她大概是受了刑，腿脚不利索，背上也有伤，不觉一皱眉。

    却是不待芷云开口，那刘嬷嬷已经匍匐于地，哀声道：“福晋，福晋，老奴求求您，救救格格吧……老奴该死，是老奴没照顾好格格，福晋……”

    看着涕泪横流的老嬷嬷，芷云愕然，惊道：“静柔怎么了？我们走之前不是还好好的？”她心里确实极为惊讶，刚才李氏在的时候，也没说什么，静柔是李氏最疼爱的女儿，若是出了事儿，那李氏还不得哭天抢地？

    “……福晋，格格已经几日不曾好好用饭，格格她，格格她……”刘嬷嬷支吾了几声，张口结舌半天，除了哭泣，哀求，到底还是没有说出个一二三来。

    屋里静了片刻，那嬷嬷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咬了咬牙，忽然站起身，因为嗓嘶哑，声音显得有几分惨烈：“奴婢没照顾好格格，再无颜活在世上……”一句话未完，她猛然向着墙壁冲去，看那股劲头，是已经心存死志……

    七月和侍剑两步蹿到那刘嬷嬷身前，硬是把她挡了下来，侍剑肩膀一用力，刘嬷嬷被撞得一个踉跄，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却是一闭，泪水滚滚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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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枯槁

﻿    第二十三章枯槁

    一见她如此放肆，七月气得脸色发白，厉声道：“你这是做什么，如今福晋有喜了，万一被你惊吓到，你是万死也难赎罪……”

    刘嬷嬷闻言，猛地睁开眼，望着神色肃穆的欧阳，脸上瞬间一片死灰，“……爷……福晋，老奴，老奴不知啊，实在是，实在是……”

    欧阳这一次却不曾理会她，板着脸从床上站起来，一伸手，芷云也搭了他的手臂起身，十月赶紧给两位主披上斗篷，侍书也拿了暖炉，嘴里却低声劝说：“爷，福晋现在是双身，不如明天再计较吧。”

    芷云摇了摇头，低声道：“去看看，要不然我不安心。”说完，便带着七月、十月、侍书、侍剑四个丫鬟，大步出门。

    外面风雪大作，雪花打着转落下来，但却在这一行人头顶上一沾即过，院里灯火通明，路却不大好走，芷云和欧阳相携来到二格格静柔居住的秋霜斋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整个秋霜斋黑洞洞的，和外面透亮的环境很不搭调，给人的感觉，居然有些阴森，还带着一股冷意，卧房里到是点着灯，门口坐着两个健壮的粗使嬷嬷，正打瞌睡，芷云一看这场面，就不觉皱眉，掩住唇，轻咳了一声。

    “啊……奴婢给王爷、福晋请安。”

    院里本来寂静，芷云这一声咳嗽，到把两个嬷嬷吓得脸色煞白，一抬头，看见王爷和福晋，立时跪下叩头，只是整个身瑟瑟发抖，也不知道她们是在害怕些什么。

    欧阳和芷云都没理会这两个人，一挥手，七月上前把卧房的门推开，打着帘，欧阳虽然身为父亲，到底是男人，大晚上的也不好进女儿的闺房，所以，只有芷云一个人带着丫鬟们走了进去。

    二格格是雍亲王府的长女，又是记入玉碟的侧福晋所出，芷云对她也疼爱得很，这屋的装潢，当然是精益求精，因为静柔向来不太喜欢红木那种偏厚重的木材，所以，她卧房的家具全为上好的黄花梨木打造，风格偏温馨，带着暖意，以往芷云偶尔过来，对静柔的品味也时有夸赞，可是此刻，这间卧房却冰冷得渗人。

    窗户开着，雪花飞溅，炭盆早就熄了，桌上还摆放着碗筷，盘里的菜却丝毫未动，不过，余温尚存，显然是出锅不久，芷云心道，看来，下人们还是不敢真饿着这位王府格格

    四处打量了半晌，才看见只着了里衣，靠在床上愣神的静柔，这一看，芷云不由吓了一大跳，这位王府格格，哪里还是以往明丽娇艳的样？

    一身丝质月白色的里衣，就那么空洞洞地挂在她的身上，小脸儿也瘦的厉害，简直形容枯槁。面上的肤色暗黄，脸庞两边都深深地凹进去，到显得颧骨高耸，一向温柔清澈的眸，此时也呈现出一抹呆滞的死光，本来粉润的双唇，竟然变成了青灰色……

    “静柔，你这是怎么了？”芷云皱眉，一转身，冲着缩着身跪在门口的两个粗使嬷嬷厉声道，“你们是怎么伺候的？格格怎么竟瘦成这样了？杏儿呢？怎么不见杏儿？”

    那两个嬷嬷吓得磕头不止，磕磕绊绊地道：“回福晋，奴婢实在不知，侧福晋只吩咐奴婢两个守住房门，不许格格出去，其他的，其他的奴婢实在不知道……”

    芷云还没说什么，两个嬷嬷一哭，到是让静柔惊醒过来，她一抬头，见到芷云，脸上先是惊，又隐约带了一丝畏惧，双手不自然地揪住褥，过了好半晌，才想起给芷云行礼，讷讷地道：“女儿给瓜尔佳额娘请安……”

    这一来，到把芷云弄得摸不着头脑，她自认为对府里的孩们不错，就算比不上亲生的弘昊，可是，该他们有的，是一分也不曾少过，衣食住行，绝对和弘昊一样，尤其是对静柔，芷云也是信奉女儿要娇养，对弘昀弘时两个男孩，好歹还严厉些，但对静柔，向来温和。

    心里纳闷，芷云面上却不曾显露，只伸手扶着静柔坐好，自己也侧身坐在了床上，也不顾她有些瑟缩，褪下身上的小斗篷，给静柔披上，又把她那冷得像冰块的小手攥在手里，摩挲了片刻，才柔声道：“静柔，你身不爽快，就别多礼了，来赶紧坐下，暖暖身。”说完，又扭头冲门外道，“你们这些没眼力的，还不赶紧给格格添两个炭盆。”

    这时，两个粗使嬷嬷自然不敢说，这是格格不许她们进屋，所以才任由炭盆冷了的，赶紧乖乖地应下，手脚利落地捧了炭盆进来，银霜碳燃起，不多时，屋里才算有了几分暖意。

    芷云先不问静柔到底是存了什么样的心事儿，才把好好一个女孩儿熬成这副模样，只叹了口气道：“好孩，别管你为了什么，总不应该这么糟践自个儿的身，你阿玛今年行围的时候不慎受了伤，到现在还没有好，要是明日看到你这副样，一着急，损伤了身体，那可怎么得了，就算为了你阿玛，为了你额娘，你也该保重自己才是。”

    静柔听见此话，面上的神情动了动，显然是想起欧阳平日里对她的好来，不知道怎么的，忽然觉得心里一酸，似乎自己的情绪无论如何再也压抑不住，眼泪一下淌了下来，她明知道极不妥当，可是，还是不知不觉间一头扎在床上，痛哭失声，一直哭到把被全打湿了。

    芷云也不劝她，只是轻柔地拍着静柔的肩膀，过了不知道多久，静柔才抽泣着止了泪，也许心里积压的情绪发泄出来，精神到不像刚才那么萎靡，脸上也添了一点儿颜色，只是可能哭过了头，累得很，居然昏沉沉地，直不起身来。

    芷云叹了口气，吩咐十月从厨房端来一碗白粥，亲手喂着晕乎乎的静柔喝下去，才让她躺倒，盖好被，只一眨眼的工夫，静柔就进入梦乡。

    这会儿，随着十月一起过来的刘嬷嬷，才咬着牙给芷云磕头道：“福晋大恩大德，奴婢万死难报……我家格格，我家格格已经好几日不曾安寝了……”

    其实，刘嬷嬷会去找芷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她大概是失了分寸。

    如果不是想不出别的法，刘嬷嬷也不会避了真正的主李氏，往芷云这里跑。可是，那李氏虽然是静柔的亲娘，但从小到大，静柔实际上是跟着自己的奶妈妈长大的，刘嬷嬷将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疼爱。

    这一回出了事儿，李氏疾言厉色，不光把静柔大骂了一顿，不许她出门，只能在屋里抄写《女戒》、《女则》，到后来，刘嬷嬷见自家格格伤心得厉害，还不肯吃饭，只能去寻李氏，李氏到底是静柔的亲娘，显然也着急，不过，刘嬷嬷却没想到，那李氏在格格的屋里呆了半日，却是面色铁青的出门，从那以后，格格的贴身丫头杏儿也不见了，格格更是一天比一天憔悴，刘嬷嬷又是哭，又是求，格格却一语不发，只呆愣愣的，像失了魂儿一般。

    这下，刘嬷嬷吓得不轻，她是几十年在后宅里混的老人了，自认为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觉得瓜尔佳福晋虽然不是静柔格格的亲娘，但是，这些年来，她在旁边冷眼看着，这个福晋是聪明人，为人不刻薄，也是真心对府里的格格阿哥们好。

    自家格格出的这事儿，虽说不光彩，她心里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但是，福晋哪怕知道了，为了王府的名誉着想，大概也只会想办法给遮掩过去，自己求她帮帮格格，她只要来了，就算不能解开格格的心结，总能找来御医什么的，给格格看看身，现在李氏根本对女儿不闻不问，甚至不许格格见外人，更别说请大夫上门，再这般下去，自家格格的命，还不知道保得住保不住，所以，刘嬷嬷也就顾不得许多，只想着先让格格的身体好起来再说。

    芷云叹了口气，伸出手，摸了摸静柔的额头，见她没有发热，这才冲刘嬷嬷道：“你今天晚上留下来伺候格格，让厨房准备一些清淡的饭菜，格格现在想来肠胃很弱，别让她吃荤腥。我明日请御医来给格格看看身，有什么话，等大好了再说吧。”

    说完，不等刘嬷嬷说什么感激涕零的话，扶着七月的手，就出了门。

    欧阳站在院里，一见芷云，伸手接过媳妇，替她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襟，又系了系斗篷带，才低声道：“刚才用了暗示术？你有身，别动魔力比较好，小心孩受不住。”

    芷云也很无奈，苦笑道：“我也不想，可静柔对我戒备很重……你说说，咱们不过离开几个月，本来好好的一个大姑娘，怎么就变成这副模样了，看李氏和下人们的表现，这事儿大约涉及阴私，咱们先暗地里查探一二，看看什么情况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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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始末

﻿    第二十四章始末

    李氏会一大早，第一个跑来给芷云请安，这不稀奇，虽然她往日从来是晚到不早到的。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儿，芷云可没想瞒着她，若她今日不来，那才不正常。

    “杏儿那贱婢借着陪格格去上香的机会，居然私会外男，妾不过教训了她几句，还来不及惩处，那贱婢就投井自尽了，哎，静柔年岁不小，杏儿又是她的贴身丫头，妾担心伤了静柔，也伤了咱们王府的声名，就没有把这丑事张扬出去，还给了她兄嫂几两银，让杏儿入土为安。”

    “只是静柔年纪还小，没经历过什么，因为亲眼见到贴身奴婢的死，心里难受，这才受惊落病，妾让她好好在房里修养，再喝几副安神汤，想来就可无碍，却不曾想，竟然惊动了福晋……”

    李氏低眉顺眼地坐在下面，语调也很温和低柔，“恕妾说句不恭敬的话，福晋心善是好事儿，只是，咱们这儿毕竟是王府，这门禁，还是森严些好，要不然，那些小丫头们一个个总抛头露面往外跑，别人见了，还当咱们王府没有规矩。”

    芷云漫不经心地听着，见李氏话里话外都在指责自个儿不该让王府后宅的女人们出门，还隐约有一股恨意，她到没觉得这些女人们带着大群的家丁侍卫，仆妇丫头出门上个香，有什么不好的，可是，女人们不拘于府，就会容易生事端，这到没错。

    这事儿，还真不那么好说，那些女人们全憋在后宅，容易后院起火，容易生出是非，让她们松快些，时不时能出门逛逛，开开眼界，也有害处，很容易让这些女人的心变得野了，所以说，这万事都要讲究一个度……

    说了会话，其他的女人们陆陆续续也来请过安，芷云就早早把人打发走，便一个人窝在屋里养神，事情的始末，她昨晚上就让崔嬷嬷、七月、十月几个给打探清楚了，虽然李氏下了封口令，但这雍亲王府，毕竟还轮不到她来做主，芷云不管是不管，真想要知道什么，绝对没人敢期满她。

    这几个月来，因为欧阳和芷云都不在，静柔在府里憋闷，就经常去祥云寺上香拜佛，她向来喜欢字画，不光自己擅长，也喜欢收集名家名作，那一日，在上香的途，静柔坐在马车里，把车帘掀起一个缝隙，偷偷向外看，一眼就看见了一个坐在街边儿，手里捧着书，一边读书，一边贩卖字画的书生。

    这一偷看，却看出事故来，那一天，静柔遥遥地看见那书生新作的一幅‘翠竹林’的丹青，立时就移不开眼了，心里喜爱得不得了，便让杏儿去买回来给她看。

    静柔虽然只是个女儿家，可是，在雍亲王府，芷云没有少把各朝各代的名家字画拿给她把玩，可谓是见多识广，眼力不俗，但就这么个穷书生随手做出的画，偏偏很入咱们家这位姑奶奶的眼。

    从那以后，每一次静柔上街，都要吩咐人买那书生的画，到了后来，静柔甚至将自己写的字，作的画，让杏儿捎带过去，想要请那书生指点一二，偶尔还有书信往来，所谓的书信，也不过聊聊几句，多是谈论字画的。那书生对静柔的才学也甚是佩服，言语间盛赞不已。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个人虽然不曾真正说过话，但隔着人群，隔着窗上薄纱，惊鸿一瞥，又都是青春男女，平日里也没少读那些才佳人的故事，心里尚存着对‘情’这个字儿的憧憬，难免便生了几分别样心思。

    其实，静柔也知道这根本不对，可这偷偷摸摸地与心上人见面，本就是极为刺激的一件事儿，她越是知道这种做法不对，就越是控制不住自己，所以，借口‘上香’，离开府里的次数是越来越多，到最后，甚至一月出门四五次……

    有了心事，白日神思不属，晚间夜不能寐，眉宇间添了风情，那李氏何等精明人物，哪能当真看不出来，一见女儿的行为举止，心里就觉得坏了事，这一留心，静柔的举动更是瞒不过她，竟被自己的额娘找到了那书生写的信笺。

    一瞬间如晴空霹雳，李氏是又惊又气，把静柔劈头盖脸地大骂了一顿，拘在府里，再不准她出门，还教训了那替格格私自传信的杏儿一顿，打得她好几日下不了床，静柔格格也知道不妥，心里虽然痛苦，但好歹她也是从小就学规矩，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能做，心里明白，于是强抑着心思呆在房里，老老实实地抄写《女戒》、《女则》。

    眼看着女儿老实下来，李氏心里却依旧担心害怕，不但日日到德妃娘娘那里去尽孝，顺便请德妃娘娘帮女儿寻摸一个夫婿，最好不要远嫁蒙古，最起码嫁的也该是个留京的蒙古藩王，这样，她女儿不用去蒙古受罪，将来还能帮衬自己的弘时一二，那才皆大欢喜。

    静柔虽然心里下了决定，可毕竟是第一次，别管古代还是现代，这初恋的滋味一样美妙，失恋也就越发痛苦，一时间吃不下饭，没几日就瘦得不成人形了，刘嬷嬷心疼，不得已去寻了李氏，却不曾想，那李氏本就担心，一见女儿这副德行，不说心疼，却暗恨芷云放了自家闺女出府，教坏了她的女儿，心里一股邪火压抑不住，动手打了静柔**掌，那杏儿跪地求情，却让李氏一脚踹在胸口。

    骂了大半天，眼见着女儿油盐不进，只坐在床上发愣，李氏一急，看着跪在趴在地上的杏儿，开口就道：“都是你这个贱婢，不知道劝着格格，竟然还敢教唆格格不学好……来人啊，把这个不知廉耻的贱婢给我拉出去，杖毙”

    自从欧阳来了之后，这府里已经几乎没有奴才被杖毙之类的情形发生了，但毕竟是王府，李氏又是侧福晋，她一句话，杖毙一个奴婢，还真没人会跑出去反对。

    这下却把静柔给吓坏了她才十几岁，雍亲王府对待下人们又一向优厚，她哪里见识过这些，哭着求情不成，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贴身丫鬟被堵住嘴，只打了十几板，就一命呜呼，静柔被吓得昏死过去，连续及晚上噩梦连连。

    一见女儿这般，李氏也不是不心疼，可她狠得下心，硬是不闻不问，只每日着心腹嬷嬷到静柔跟前，与她说其他满洲贵族府里的女儿要是不守规矩，会是什么下场，说这事儿若让嫡福晋芷云知晓，为了王府的名声，静柔只能一死了之，皇家夭折一个格格，那算不了什么大事，而且，她心里那个男人，也只有被王爷剥皮抽筋泄恨一个结果……

    所以，她最好是乖乖地在家里待嫁，做额娘的不会害自己的亲闺女，一定给她物色一个各方面都好的额驸。

    静柔本就害怕，又被李氏三天两头的吓唬，心里还不愿意早早出嫁，这身体情况，自然是一天坏似一天……

    芷云坐在炕上，看着自个儿还没有显怀的肚，心里苦笑，静柔喜欢上男人不奇怪，毕竟是青春少女，会动情很正常，可在这样的时代，自个儿相人就很有问题了，这毕竟不是能够自由恋爱的时代，何况是王府的女儿，哪能由着性乱来，只希望她能自己想明白，过了这道坎。

    想着，芷云伸手拿了一张梅花笺，写了几个字，让七月送去给欧阳，打算让欧阳去查一查，那位勾引得静柔茶饭不思的到底是个什么人，人品性情到底如何？他与静柔的相遇，到底是意外，还是那家伙心存不轨，故意招惹。

    其实后一种可能性很小，芷云和欧阳对王府的姑娘还是满看重的，虽然允许她们出门，但是，对安全也丝毫没有放松过，每一次都是暗卫随行，表面低调，乘坐的马车也寻常，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察觉是王府的人出行，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那个男人刺探到什么，故意来招惹静柔，那就别怪芷云狠心了。

    不过，如果那人真是有才能的，书读得好，可以金榜题名，得前三甲，那他哪怕是个汉人，静柔也不是一丝希望没有，皇上把她嫁出去，还能说为了‘满汉一家亲’，为了拉拢汉人。

    但是，要是个不长进的，哪怕最后要用上强硬的手段，招来怨恨，也得绝了静柔的念头。

    芷云抿了抿嘴，摇摇头，把这些不愉快的事情抛开，若是别人碰上这种事儿，非要腻歪死不可，但芷云碰上，虽然也心烦，可到底豁达得多，不曾放在心里，“七月，你没事儿多去陪陪二格格，她在府里憋闷得很，你也可以和她聊聊天，给她讲讲故事。”

    最好多讲一些有关面包和爱情哪个更重要方面的，一定要让静柔了解，公主和王在一起才有幸福可言，癞蛤蟆永远别想吃天鹅肉，人生在世，爱情不是全部，生活才是最要紧的……总之，先打打预防针，避免将来闹出乱

    一个眼色过去，芷云的贴心丫鬟心领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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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薄情

﻿    第二十五章薄情

    雍亲王别看低调，这能耐一点儿不小。

    到了晚上，已经把那卖画书生的祖宗八代给查得一清二楚。

    两夫妻坐在床上，欧阳捧来茶具，给自己沏茶，又让丫头们准备了一点儿小点心，给自家媳妇填肚，芷云现在怀孕，胃口大开，每天五顿饭不说，点心更是少不了，因为怕孩个头太大，生产困难，还不得不控制一下食欲，所以，最近都是少吃多餐。

    准备好茶水点心，两夫妻就开始磕牙。

    “他和李氏五百年前还是本家，姓李名敬儒，到确实是恂恂儒雅，状若处的一个翩翩书生，怪不得竟迷得这王府格格寻死觅活……”

    说着，欧阳摇了摇头，“说起来，这个李敬儒我还认识，四十年乡试，万岁爷让我和十三做主考官，这人的章，曾经得了两位副主考的夸赞，却没入我的眼，让他落第了。”

    芷云这下来了兴致，笑道：“按说，静柔的眼光不差，她能看的人，不应该连乡试都不了吧？”

    欧阳点了点头，“李敬儒的字写得不错，一色八分正楷，端丽妩媚，八股也做得规矩，虽然都是套话空话，可这八股历来是如此，他的套话写的，到比别人还强几分了，可你也知道，我看别人的章，看得从来不是表面字……”

    一番话，说得芷云点头，这清朝的八股确实于世无益，只是起到一个敲门砖的作用，用不着太放在心上，当初康熙初登基的时候，也动过废除八股的心思，皇帝同样不是看不出这八股章没有大用，可是，想要废除，阻力太大，那么多学含辛茹苦，十年苦读，钻研八股，你说废就废，哪有那样的道理？

    “他那笔所谓的好字，锋无骨，别人看不出，我看了却心里不舒服，总觉得里面透着一股谄媚劲儿，这本也没什么，天底下最容易做得就是官，他纵然是个八面玲珑的小人，没准做起官来，比君还强上几分，只能算他倒霉，偏偏让我瞧见了，既然我当了这主考，就不愿意让个小人，从我手底下跑出去祸害本来就不清净的官场，于是，他只能落第了。”

    “落第之后，他也没有回乡，就在京城落脚，后来盘缠用尽，凭着他那手挺能糊弄人的字儿，在街上摆摊卖卖字画，这日到还过得。”

    芷云愣了愣，皱眉道：“如此说来，这人远称不上是什么良配？”

    欧阳点了点头，“你直接去和静柔说，那个李敬儒在家里有妻室，让她死心吧，这人不能做我的女婿，哪怕是便宜女婿也不行。”

    “有妻室？”芷云一愣，见到自家BOSS眼角眉梢间的一抹厌恶之色，迟疑道，“他有妻室了还来勾搭静柔？”

    要真如此，这人得给个教训

    “……也算不上是妻室。”欧阳皱了皱眉，咽了一口茶水，才道，“李敬儒祖籍安徽，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只是他父母年过五十，才得了他这么一棵独苗，老两口心疼儿，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地耕作，挤出钱财来供他去读书。”

    “别说，这小有几分能耐，会察言观色，脑灵活，把一位姓宋的大儒哄得高兴，就收了他做入室弟，苦心教导，还准备把自己的独生爱女许配给他，却不曾想，先生的那个女儿知道了这人的一桩丑事，说什么也不嫁，那李敬儒担心宋家小姐把自己的事儿张扬出去，也不敢多做什么，这门婚事就这般拖延下去了，宋先生只说，等到李敬儒金榜题名，就让两个人完婚。”

    芷云听自家BOSS说了这一堆，最感兴趣的却是他没说到的那一点儿，眼睛眨也不眨地瞅着欧阳，欧阳笑了笑，从善如流地道：“那所谓的丑事，我也打探到了，据说李敬儒十七岁那一年，跟着宋老先生去金陵拜访一位老朋友，人书生嘛，聚在一起，少不了谈谈风月之事，这李敬儒一到金陵，就与晓月楼的一个叫玉梅的ji女相好上。”

    “那玉梅虽然说是ji女，但因为以前是犯官家的小姐，很有几分见识，这些年来，她小心翼翼地积累钱财，到如今已经差不多凑够了赎身的钱，只是看不清楚前路，一时间，还不知道赎身之后，要怎么生活下去，心里犯难，就在这时，她碰上了翩翩佳公李敬儒，不得不说，李敬儒的皮相确实极好，还能言善道，很会讨女人的欢心，没几日，玉梅就着了魔，听信了李敬儒的花言巧语，自己给自己赎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本也没想做那正妻，只希望有个名分，能和李敬儒相守，也便是了。”

    “这事到此时，还算不了什么，别管李敬儒是带了玉梅走，还是选择不告而别，都不算大错，他就算自己走人，丢下玉梅，玉梅最多也就为自己识人不明，伤心一段日，可是，这人的确是个心黑手辣的。”

    “有一天，他碰上几个新结交的狐朋狗友，在一块儿喝醉了酒，说起自己的桃花运，颇有几分显摆得意，结果，那一群人借着酒意，就让李敬儒把他的相好叫出来，让大家伙见识见识，李敬儒竟然答应了，真的去把玉梅给骗了出来，想那玉梅，再也想不到自己的心上人会欺骗自己，根本没有防备，听说李敬儒生病，匆匆赶来，一个娇娇女，落到几个醉汉混混手里，结果可想而知……”

    “第二天，玉梅羞愤欲绝，给李敬儒留下了一封血书，就撞墙而死，这下到把李敬儒吓得不轻，烧毁了血书，跟着先生逃回老家去了，说起来，那玉梅毕竟出身青楼，在这样的社会，她是没什么地位的，官府也不曾对她的死亡，深究什么，李敬儒自然也不会把自己的丑事到处张扬，这事儿就给遮掩了过去。”

    “不过，当时跟在李敬儒身边的，有一个宋府的小书童，这小书童隐约了解一些内幕，虽然是一鳞片爪，但知道宋先生有意把小姐许配给李敬儒之后，还是把这事儿说给了自家小姐听，那宋小姐听了之后，别管相信不相信的吧，总不会委身给一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哪怕只是可能。但一来，她没有证据，而且，那小书童知道的并不多，二来，李敬儒毕竟是父亲的得意弟，这事儿张扬出去，对夫妻的名声同样不好，万一把爹给气出毛病，那可怎么得了，所以，宋小姐就没有多话，只是拖着不肯成亲罢了。”

    芷云听得目瞪口呆，果然艺术源于现实，那些话本里会出现的故事，在现实世界也并不罕见啊，那个玉梅也是没出息，你就算要死，好歹也拉着那个害死你的罪魁祸首一起嘛，省得让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祸害人

    欧阳隐约看出自家媳妇的心思，苦笑道：“玉梅一个弱女，还是那么个身份，她要不死，那她嘴里说出来的话，绝对没人会相信，她又能把李敬儒怎么样？”

    两夫妻说了一通话，这一晚上翻来覆去的，谁也没有睡好，第二天，芷云天刚一亮就起了身，送走了自家相公出门，见了那群跑来请安的女人，静柔依旧没来，看样还是起不了床，芷云心里叹了口气，便跑到半位面，去叫自己的宝贝儿起床。

    昨天晚上乐乐在半位面跟着七月和十月做游戏，时间晚了，就在上面歇了一宿，反正半位面他的房间也是每日收拾，偶尔住一住，也没什么。

    一进自家的小别墅，芷云踢踏着拖鞋，直奔一楼乐乐的房间而去。

    宝贝乐乐的卧房是有些偏冷的蓝色调，即使墙壁是看起来很清澈的淡天蓝色，床单和被也是有些可爱风的样式，可是，过于规整的房间布置，却还是让房间的整体都有了一种更为冷静的基调。

    以前，儿卧房的颜色偏于暖色系，乳白与杏黄，但自从乐乐学会说话，开始磕磕绊绊地地吐出自己的意见以来，这房的颜色就渐渐变了。

    芷云随手带上卧室的门，踩在铺着厚厚的羊绒地毯的卧室里，几乎听不到什么脚步声，她轻轻的坐在了床上，单手拄着下巴，极感兴趣地看着还在熟睡的宝贝儿。

    乐乐一只小脚丫伸出薄薄的空调被外，脸颊粉红，轻轻地打着小呼噜，嘴边儿还有一个极可爱的白泡泡……

    这般可爱的睡颜，看得芷云蠢蠢欲动，忍不住伸出‘爪’在宝贝儿的小脸上拧了一把，结果，乐乐像只小鸟一样扑棱了一下胳膊，扭了扭身，眉头也蹙起，咂摸了下小嘴儿，到底还是不曾醒。

    芷云乐呵呵地‘骚扰’了许久，乐乐才迷迷糊糊地睁开朦胧的睡眼——

    “额娘。”挣扎着掀开被，乐乐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睡衣，袖口上面还带着一只毛茸茸的爪，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家娘亲，“额娘，困，乐乐困……”

    “让你晚上不睡，缠着七月听故事，现在知道困了？”芷云一笑，让七月拿了儿的小衣服过来，指挥着他自己穿衣，“快起床，陪额娘去看看你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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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面圣

﻿    第二十章面圣

    天上飘着雪花，簌簌而下，整个京城已是白茫茫的一片。大雪纷飞，兆头不错，虽然这一年依旧不是太平年，但京城里面，上至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下至富商大贾、蓬门荆布，在这年节将至的日里，大多也是忙着走亲访友，制备年货，张灯结彩地迎接新年。

    芷云拉着乐乐的手，在花园的宝泉亭里坐下，院里的树上染了白霜，看起来通透明净，芷云爱这样大气的景色，乐乐也是手舞足蹈，趴在自家额娘的膝头，磕磕绊绊地说着童言童语，时不时逗得十月和七月捂住唇低笑。

    静柔耷拉着脑袋坐在她身侧，脸上还是不好，可描了眉，稍稍上了一点儿胭脂，面色到底不是往日那般死灰。

    事实上，她这几日也想了很多，又有一个向来能言善道的七月开导，心里已经不似往日那般沉郁，她到底是王府的格格，李氏多年悉心教导，也不是没有效果，这会儿一时间被所谓的爱情迷惑，又被在女儿面前一向慈祥可亲的额娘，忽然而来的狠厉手段吓到，难免有些发懵，可她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姑娘，本不至于为了个男人寻死觅活。

    芷云也不说什么，就算想在静柔面前拆穿那位李敬儒的真面目，也得准备准备，最好使个手段，让静柔自己察觉，亲眼目睹，才能一击奏效。

    扫了眼石桌上的吃食，是十月亲手做的，早晨吃有一点儿过，可考虑到芷云现在是大肚婆，贪吃的很，这些就正合适了。

    一碟莲藕豆腐、一碟酥炸鲫鱼、一碟五香熟芥、一碟葱烧鲨鱼皮、一碟鸡丝黄瓜、一碟凉拌皮蛋，都是芷云喜欢的，至于剩下的蟹黄灌汤包，和清炒鱿鱼，那是专门做给静柔和乐乐。

    芷云怀着孩，蟹黄可不敢吃。

    十月捡了个蟹黄灌汤小包，搁在小银碟里，递给静柔：“好格格，您尝尝这个，看看合不合格格的口味，要是不好吃，奴婢再去做。”

    静柔顺从地咬了一口，面皮有些许甜味，正是静柔最爱的口味，心里一叹，自己喜欢吃什么，从来没和别人说过，亲额娘也不知道，可眼前这位福晋却知道了，哪怕她是虚情假意，可能对一个在皇家实在算不上什么的格格做到此种地步，静柔也领她的情。

    芷云笑眯眯地看着静柔和乐乐都吃了大半碗的肉粥，菜也用了不少，才拿了帕给宝贝儿抹了抹嘴儿，让七月带他下去，静柔也告辞。

    因为现在静柔的贴身丫鬟桃儿，是个木讷口拙的，心肠还好，只是胆小了点儿，让杏儿的死吓得不轻，落下病，已经好几日没在格格身边伺候了，所以，芷云又给她添了一个大丫头，补杏儿的缺，那丫头叫香菊，是个活泼性，外表粗枝大，可内里精细，也是侍书和侍剑两个丫鬟细心调教出来的，格格的性偏柔，有这么一个活泼丫鬟陪着，芷云好歹能放心一些。

    早饭用过，芷云喝了一杯香甜的泉水，就靠在炕上，开始做些针线。

    都是一些男婴、女婴皆可穿的小衣、小鞋、虎头帽，学院里的学生们听说四福晋怀孕，还准备了一大堆小孩玩的各种玩具送来。

    这些，着实让芷云高兴得很，每一样都开开心心地收下来，大多数都很普通，只是心意罢了，可也有手艺好的学生，比如何清和佟辉，两个人联手打造了一辆云车，能腾云驾雾，低空飞行，飞起来之后，还带着动人的曲，难得还颜色鲜亮，没有毛刺，哪怕是婴儿的肌肤，也不会损害。

    虽然是很简单的小东西，但做工极为精细，比芷云自己的手艺也不差什么了。

    为此，芷云特意准备了两个高级的魔导器，打算等这两个孩通过五级的考核，就送给他们。自己的学徒长本事，便宜的还是自己，芷云哪能不开怀。

    十月见自家主高兴，也挑了讨芷云喜的话随意聊聊，几个丫鬟也凑过来，一个个围坐在芷云手边，一边做着针线活计，一边是想着马上要过年，小主也该有新衣裳了。

    “我的好主，您可不能有了小的，就把大的给忘了，要不然，咱们乐哥儿闹将起来，大家可安生不了。”七月嘴里笑嘻嘻地打趣，手下却不停，给弘昊做新衣新帽，侍书也做了个极为喜庆的红色虎头鞋，那针脚之细密，比缝纫机砸的都漂亮，看着芷云心里感叹，她一手调教出来的姑娘们，个顶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眼瞅着年纪都大了，不知道最后便宜了哪个幸运小啊。

    这般，日很闲地过了几日，临到腊月二十三，德妃娘娘忽然说想念孙，让芷云带着弘昊，去宫里给娘娘请安。

    芷云心里有点儿嘀咕，可到底是人家的便宜媳妇，孝顺的名声，还是需要的，没奈何，只好收拾收拾到了永和宫。

    德妃早早就在宫里候着芷云了，一见芷云进门，也不等孩行礼，就一把抱过乐乐，亲啊肉啊的叫了好半天，“芷云啊，咱们娘俩可有些日没见过，现在这么一瞅，本宫的乖孙孙可是越长越机灵，越长越可爱。本宫可是望眼欲穿，就等着我的小孙孙进宫来陪伴本宫呢，怎么样，芷云，你现在有了身，恐怕也照顾不好我的乖孙，不如把他送进宫来，你放心，有额娘和太后看着，一定给你把弘昊养得白白胖胖。”

    芷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谁不知道这位心里只有十四家的，平日里康熙爷宣召，乐乐也没少进来给他祖父请安，可德妃见了，也只在康熙面前抱一抱罢了，只要一离开康熙的眼，自家的儿立马就被搁在一旁。

    “额娘可别夸他，这小东西，简直就是个泼猴，闹腾起来，连他阿玛都制不住，要是惹了额娘和太后的烦，媳妇可担当不起。而且，这家伙是个挑剔的，如果不在自己的床上睡觉，晚上就哭闹不止，要是闹起来，累着了额娘，那就是媳妇不孝了。”

    德妃也没想着真把弘昊抱进宫来养，她怎么肯让弘昊经常出现在万岁爷面前，好给胤禛长脸，不过是做出个姿态而已。

    脸上依然是笑靥如花，可看着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的乐乐，德妃心里不是滋味，弘明就病病歪歪的，一直养不好身……

    后来想到，十四现在除了嫡弘明之外，还有侧福晋所出的弘春，弘映，弘喧三个儿，这三个孩出身也不差，不像胤禛的弘时弘昀，只是个汉女福晋所出，上不得台面，只看嗣，胤禛也没法和自己的十四比，心情又稍稍好了些，拉着芷云的手，笑道：“你身不好，家里的事儿这些年来全靠李氏打理，她给你们爷打理后院，很是辛苦，本宫就想着，求得万岁爷给个恩典，别让静柔嫁去蒙古，你也知道，咱们爱新觉罗家的姑奶奶，一旦去了蒙古，那能活着回来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啊……”

    原来是为了静柔的事儿，芷云面上恭恭敬敬地听着，心里却有些纳闷，按照德妃的性情，不该这么想把静柔留在京里才对，她这是打什么主意呢？

    “虽然说咱们家格格的婚事，向来是皇上做主，可咱们做长辈的，也得上心才行，你是静柔的嫡母，对女儿的终身大事，可不能撒手不管，额娘这里也有个人选，是乌雅家的……”

    芷云心里一咯噔，有些腻歪，乌雅家的那几个小她不是不了解，多么坏谈不上，可是，说一声庸碌，说一声纨绔，那是绝对错不了的，而且，家宅不宁，妻妾成群，那种门第，静柔哪能嫁过去……

    这边说着话，芷云脑浆迅速搅拌起来，考虑着怎么打断德妃的话头，要是让德妃说明白了，自己再拒绝，那大家脸上可不大好看。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进来一个宫女，“主，德公公来传万岁爷口谕，请四福晋带着弘昊阿哥去乾清宫见驾。”

    德妃一愣，把剩下的话又给吞了回去，脸上挂了笑：“那你快去吧，别往万岁爷久等。”说着，她慈爱地给弘昊整理了一下衣衫。

    芷云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拉着弘昊的手，低眉顺眼地告退，离开了永和宫，心里却松了口气，万岁这次的传召，来的可真及时。

    宫里的路她已经走熟了的，也不像初次来时那样，总想着参观一下这座还没有衰败的故宫，所以，芷云上了肩舆，一路顺顺当当地到了乾清宫。

    随着一声——“雍亲王福晋瓜尔佳氏和弘昊阿哥到”李德全就亲自迎了芷云和弘昊进去，走进殿里，给康熙见了礼，就听见康熙极温和地道：“芷云不用多礼了，都是自家人，坐吧。”

    芷云这才抬头，却见康熙正和欧阳正坐在方榻上对弈，康熙脸色轻松些，而欧阳正捏着颗白棋长考，连芷云进来，都似没有听见，连头都不曾抬一下。

    此时棋盘上黑白胶着，暂时不分胜负，芷云不善弈，可眼力不错，她能看得出来，欧阳的棋力还真不低，心里不觉纳罕，这家伙跟自己一样，没下过什么棋，在现代，估计连业余棋手都算不上，怎么跑到清朝之后，棋力长进这么多？

    不光她看着棋盘，小乐乐的眼珠也眨也不眨地瞪着那棋，两眼放光，看得康熙一阵好笑，乐呵呵招手，乐乐也不认生，扭着小身爬到康熙身上，伸长了胳膊就去抓棋，康熙乐了，搂住自家乖孙，笑道：“我们乐乐长胖了不少，皇玛法可快抱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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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棋道

﻿    第二十七章棋道

    乐乐却不肯老实地窝在康熙怀里，伸长了肉呼呼的小手，抓了一把黑色的棋儿，此时胤禛刚刚落下一，他就‘啪’一声儿，应了一手

    “咦？咱们乐乐还会下棋呢？”

    不知道这小是真会下，还是蒙的，这一手儿却是应得极佳，胤禛的大龙，彻底完了。

    “乐乐当然会下棋，象棋、围棋、五棋、跳棋……”乐乐掰着手指头一个个地数，极为骄傲地养着脑袋，“乐乐都会下”

    “真的？咱们乐乐居然会这么多？那可比你阿玛强，你阿玛小的时候，可不善弈，这些年才好一些。”康熙抚须一笑，凝望着桌上的棋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面色略略有些凝重。

    胤禛却板起脸，眉头紧锁，一抬头，却是恶狠狠地瞪了乐乐一眼，那小一看，脸上做出害怕的表情，把小脑袋往康熙肩膀上一藏，咕哝了句：“阿玛吓唬人”

    一句童言，让欧阳哭笑不得，把芷云也给逗笑了。

    “老四，你干什么吓唬孩？咱们乐乐可比你小时候机灵得多，也聪明。”康熙高兴地拍了下桌，抱起宝贝孙高高地举了两下，更是把乐乐逗得咯咯直笑。

    “皇阿玛谬赞了，这孩喜欢玩，他额娘也过于放纵，棋毕竟是小道，多学无益。”

    康熙看着胤禛一本正经的脸，嘴角勾出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摇了摇头，盯着桌上香樟木的棋盘，看着上面的黑白双，幽幽道：“棋虽小道，却蕴含至理，与世间万物相通……心思不正者下棋，往往把心思都用在做圈套，设陷阱，玩心计，耍阴谋上面，这叫术。玩术者可一时得势，但却不能长久，也成不了气候，胤禛啊，你的棋力虽然不强，但却透着大气，你学的是道，不屑于用术，不像……”

    不知怎么的，康熙忽然想起太，心里一阵剧痛，那可是他一手教养大的儿，怎么如今却变得如此昏聩，难道自己真的不会教儿？

    去年命他留京，本是想着再给他一次机会，却没想到，不过区区数月，竟把一个大好的京城弄得风声鹤唳。

    胤礽是什么时候变成了这般模样？

    康熙叹了口气，当初骂他没有主见，居然被小人拿捏，自己一气之下，把他身边的那批小人全给打发了，本想着没人挑唆，胤礽能变回当初那个深受自己喜爱的好儿，却没想到，胤礽竟然会如此刚愎自用，那几个月，他一言不纳，老八上的条陈，他是看也不看，无论对错，一概驳了，这且不说，还能当他气老八当初落井下石。

    可胤禛有什么错？胤禛可是一直护着他的，多年来，哪一次他出了纰漏，不是胤禛想方设法地弥补帮衬，对他这个太，胤禛不可谓不恭敬了，可他呢？对着胤禛上的本章，也是横三竖四地挑眼儿，动不动就一顿训斥，更别说，更别说木兰行围的时候……

    还有马齐，马齐是什么人，位极人臣的宰相，一直很受自己的信任，是国之重臣，可胤礽呢，不想着怎么向老臣学习，与马齐一言不合，居然让他在毓庆宫门前，当众跪了一个时辰，这脸面可丢大了，闻所未闻那

    越想，他心里越难受，语音越来越微弱，脸上也隐约带了一点儿疲惫，欧阳和芷云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到是乐乐，此时忽然揪住康熙的领，奶声奶气地喊：“乐乐饿了，乐乐没吃早饭。”

    “好好，吃饭，李德全，去给小阿哥把他最喜欢的金丝枣糕拿来……再让厨房准备些孕妇宜吃的，芷云现在双身，得注意些。”被小家伙一打岔，康熙收敛了心神，笑道，“芷云，你来的这么早，也没用饭吧，今天和老四陪皇阿玛用饭。”

    “谢皇阿玛。”芷云和欧阳应了一声，也不拘谨，端端正正地坐好。

    李德全惯来细心，乐乐又受宠，也不是第一回陪着康熙吃饭了，不一会儿，他最喜欢吃的菜肴和糕点就摆放在小家伙眼前，小孩还好，可对欧阳和芷云来说，陪康熙用饭，真不是什么好差事，凑凑活活地吃了几口，等乐乐自己拿着小勺，小叉，吃完饭和糕点，两个人就带着他离开了乾清宫。

    康熙也没留人，虽然现在过年，他已经封了印，可到底还有不少事情忙，没多少闲工夫享受含饴弄孙的乐趣。

    许是折腾了许久，又填饱了肚，乐乐趴在欧阳怀里，没一会儿就睡得香甜，清晨已过，难得今日是个大晴天，太阳红彤彤的喜人。

    芷云搂着乐乐，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眼睛却看着闭目养神的欧阳。

    “怎么？我脸上长花了？”芷云的视线太灼人，欧阳想当没感觉到也难。

    “我在想，和康熙下棋，感觉如何？”芷云摸了摸手指头上的戒指，眼角的余光却瞅着欧阳的一双修长大手，他的手保养的极好，法师全是这个特点。

    欧阳笑了笑，将芷云搂进怀里，牢牢护住，其实，他们府里的马车经过改造，一点儿颠簸也感觉不出来，可这一下意识的举动，却还是让芷云觉得心里熨帖。

    “我还好啊，反正我的棋力有限，康熙的棋力其实也不怎么样，对局起来，正好是旗鼓相当，用不着操心怎么输，又输的不会太难看……”

    欧阳轻描淡写地笑道。

    对他的话，芷云却一个字不信，说的到简单，可不过一盘棋，竟让千古一帝的康熙爷神思不属，浮想联翩，欧阳这手段，虽然不着痕迹，可也着实够厉害了，要不是小乐乐打了个岔儿，康熙还不知道被忽成什么样儿呢。

    欧阳挑了挑眉，笑道：“别把我想得太厉害了，我可真不算善弈，和皇帝下棋，不是个容易差事，要不然，翰林院的棋待诏们，也不至于做得那般辛苦，一批又一批的换了与那位对弈，赢了不行，皇上不高兴，就算当时不说什么，谁知道以后会不会给你穿小鞋，可输了也不好，皇上日理万机，不过偶尔下下棋，他的棋力能怎么高超了，你一个一辈沉浸此道的高手，连个外行都下不过，岂不是欺君？”

    “当然，我没有棋待诏们那么被动，可跟皇上下棋，也不是什么舒服事儿，所以，我不是跟他下，而是跟自己下，不过着意下出堂皇气度，行的是大道，每一步都光明磊落，换了别人，与人对弈的时候还专门考虑自己的棋风，还能不着痕迹，让对手看不出来，那不太现实，可咱们法师，一心多用只是最基本的能耐，要做到如此，那还不是小菜一碟至于看了我的棋风以后，康熙会想到什么，想到谁的棋，那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了。”

    芷云低笑，算是同意了自家相公的说法，又和他说起在永和宫德妃娘娘的意思：“静柔大了，虽然我不觉得她嫁去蒙古有什么，反正爱新觉罗家的格格大多都是走这条道，若筹谋得好，反而比在京里舒服……”

    说到此处，芷云顿了顿，想到爱新觉罗家的公主格格们嫁去蒙古，长寿者少，多是没有生下一儿半女就……

    心里也是叹息，这些格格们心思太重，再加上生活习惯也不适应，多有幽怨，身体也柔弱，难怪会早亡，可是，要能放开心怀，只要不是穷山恶水，在那大草原上，反而比京里更自由，骑马打猎，可以消遣的活动比京里多得多。

    都说蒙古的额驸残暴粗鲁，有些还嗜酒，好打老婆，但这种人毕竟是少数，不可能所有的额驸都如此，再说，公主毕竟是主，大清又是国力强盛，要是自己强势些，对方怎么敢放肆，再不行，陪嫁嬷嬷制度是做什么用的，大不了少召见几次，总之，只要自己想好好过日，怎么也能过得快活，就怕公主们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啊。

    其实，这也是芷云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个年代的女人们，哪怕是公主，又怎么可能不在乎自己的丈夫呢？

    纷杂的念头闪过，芷云咳嗽了声，继续道：“既然李氏不想静柔远嫁蒙古，那咱们想个法，让她嫁在京城，也不是不行，可是，乌雅家的就算了。”

    “我过阵让手下人把京里适龄的年轻人列一个单，咱们好好挑选挑选，无论如何，静柔都是咱们家的女儿，嫁不好，我也没脸，不过，最要紧的是，你赶紧找个机会跟她说，那李敬儒绝非良配，让她早早明白过来，要不然，别管嫁给谁，她心里有结，也好过不了。”

    芷云点点头，这事儿是该解决了，抽个时间，让静柔亲自去看看那李敬儒的丑态吧，不过——“我记得原本的胤禛，似乎有个挺厉害的暗探机构，叫什么粘杆处的，现在是不是落到你手里了？”

    欧阳翻了个白眼，苦笑道：“暗探当然有，哪个皇手底下没几个得用的人手啊？不过，远不像后世那些影视里描述的那般神奇，到我手里之前，甚至连身手好的都不多见，全是下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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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教女

﻿    第二十八章教女

    就算都是下流的人物，在现如今的欧阳BOSS的调教下，一大堆魔导器，魔法道具用着，所有成员又都签订了魔法契约，个个忠心耿耿，这个粘杆处，想必在整个京城也是独一份儿了。

    笑了笑，芷云收了声，偎依在自家相公怀里，嘴哼起儿歌，声音极低，却悦耳动听，也许是听到母亲轻柔的安抚，弘昊在睡梦里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脸。

    回到雍亲王府邸，欧阳尚来不及进门，就让十三阿哥身边的小顺给叫走，据说十三阿哥喝醉了酒，正在府里发酒疯，福晋阻不住他，这才急忙叫了胤禛过去。

    芷云也不以为意，她与欧阳默契极好，她只负责后勤工作，其他的，无论是王府内务，还是外面的是非，都由胤禛这位康熙爷宠爱的四皇扛着。

    招呼崔嬷嬷抱着乐乐回屋，芷云自个儿却折了一束粉红的梅花，插在青花瓷的花瓶里，又采了一把早茶花，搁在水盆里泡着，让七月捧了一盆冬珊瑚，端着去了静柔的小书房。

    雍亲王府的梅花开得早，此时，外面的梅，只零零落落地开了几朵，尚不多见，可雍亲王府的梅，已经满树盛放。

    平日里静柔格格便极爱这些梅，可是这几日，却一直闷在屋里，顾不上看，芷云立在抄手游廊的石阶上，眯着眼看了一会儿这绚烂的梅花，才举步向着小书房走去。

    格格在书房读书，向来不许人伺候，所以她的贴身丫头香菊便在书房门前坐着，手里拿着针线，香菊的针线工夫算不上好，只能纳个鞋底儿，缝缝补补，做一点儿简单的伙计，像是绣花，扎荷包之类，她的也能做，但却拿不出手了。

    可偏偏静柔喜欢她做的针线，为了格格开心，做丫鬟的当然不能喊辛苦，不过，芷云到觉得，香菊这丫头对自家主喜欢自己做的东西这件事儿，心里十分高兴，做起活计来，也多少比往常有兴致，手艺不过几日工夫，就见长了。

    有这么一个活泼开朗会说话，总是叽叽喳喳像个百灵鸟一样喜人的丫鬟在，静柔到确实开怀了许多。

    挥挥手阻止了香菊起身，芷云自己推开门，走进书房的大门，此时刚过了晌午，因为今儿是晴天，书房里不算冷，静柔又厌恶烟味儿，所以便没搁炭盆，一进屋，便看见静柔一只手撑着脑袋，坐在书桌前，双目合着，似是沉睡，只是睡得显然不踏实，眉头紧锁，脸上也犹有泪痕，芷云步一顿，心里叹了口气。

    这静柔的身体好了一些，已经不吃药，芷云交代御医给她开了几副食疗的方，打算用上好的食物补一补，只是她的胃口欠佳，这掉下去的肉，也没那么容易给补回来，这会儿看着，依旧瘦骨嶙峋，惹人怜惜。

    七月把花瓶搁在书桌上，把冬珊瑚盆景搁在东面窗户前的架上，微风拂过，窗纱飘荡，随着风，一股暗香漂浮，芷云笑了笑，走过去拿起挂在屏风上的斗篷，给静柔披上，视线却落在一张被撕成两半，却又黏合在一起的画卷上面。

    画得是一幅美人图，只有一个侧脸儿，可画上的美人清秀明丽，与静柔八分像，到比静柔多了几分柔媚娇艳，少了几分清冷雍容。旁边还题了词——‘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这画不好……”芷云嘀咕了一句，“不像正经人画的，画工虽佳，却过于轻浮了。”

    视线又落在刚书就的几页纸笺上——抄写的是唐代的《女论语》一书。

    芷云拿起来细看，见只有‘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女非善淑，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这几句书写多遍，静柔那一手极为端丽的行楷，也是时而轻浮飘渺，时而沉重滞涩，想来她自己也是心绪起伏不平，满腹愁绪吧。

    “……额娘？”

    一阵冷风吹过来，静柔的脑袋一晃，清醒了，一睁眼便看见芷云立在桌前，她脸上顿时一派惶恐，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残破的画卷折叠，嘴里讷讷道，“额娘，您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静柔若是累了，便去歇一歇，你身还没有大好，要多多休息才是。”芷云笑了笑，眼睛也不往桌上的残画处看，只伸手帮静柔整理了一下衣襟，温言道，“还有，今日虽然不冷，可也不能轻忽，看看你，炭盆不摆，窗户又大开着，万一着了凉，岂不是要你阿玛额娘心疼。”

    “女儿知错了。”静柔低下头，手里的帕搅得死紧，指节发白。

    芷云看着她忐忑的眉眼，叹了口气，伸手拉了她冰凉的手，到屏风后的美人榻上坐好，沉默了片刻，才拍了拍她，低声道：“这几日……你可想明白了？”

    静柔眼圈一红，半晌无语，过了许久，才猛地一抬头，双膝一软，一下跪倒在地，咬牙道：“额娘，静柔不知羞耻，险些坏了咱们王府的名声，额娘半句不曾叱责，处处为静柔着想，这些，女儿都知道，女儿也知道错了，作为王府的格格，万不能有什么私情的，可是，可是……”

    “可是你心里还是放不下？”芷云皱了皱眉头，伸了伸手，却也未把她托起来。

    静柔格格没答话，只是一闭眼，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嘴唇咬得已经是渗出了血丝：“……请额娘放心，女儿从今以后，一定谨守规矩，绝不出府门半步，到了日，万岁爷下旨，哪怕要静柔嫁去蒙古，女儿也不会有半字怨言，只是女儿从此不能在阿玛、额娘面前尽孝，也不能在照顾弟弟，还请额娘，还请额娘……”

    一通话没有说完，静柔已经痛哭流涕，芷云心里松了口气，看来，王府里培养出来的格格，就算是年纪小，没什么见识，到底也不是那种拎不清的女人。

    “好姑娘，起来吧……”芷云手下一用力，扶着静柔从地上起身，把她揽到自己身旁，低声道，“静柔，你别怪额娘多嘴，你是我的女儿，是咱们雍亲王府唯一一个尊贵的格格，额娘虽然不是你的亲额娘，却是你的嫡母，额娘的心，和李侧福晋是一样的，同样心疼你。”

    “女儿家最要紧的就是嫁个好人家，后半辈过得幸福不幸福，就看你的男人是不是适合你了。今天，我就要告诉你一句话，那就是，想知道你心里想着的那人是不是个好的，不能看他的形貌，也不能听他的言语，甚至连他的行为有的时候都做不得数，得看他行为举止之后得到的结果，对你是好还是坏……”

    静柔一愣，愕然地看着芷云。

    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芷云继续道：“不说别的，你与那李敬儒相识有几个月了，我且问问你，他可是多次约你夜晚私会？”

    静柔脸上一热，打了个哆嗦，“女儿、女儿不曾……”

    “是，静柔你守礼，知道什么不能做，哪怕他相邀，你也并不曾出去，只是他的举动，算得上正人君吗？几个月来，他从不曾问过你的身份来历，也从不曾说过要告之父母，求得父母允许，好为你们的将来做打算的话，是也不是？”

    “……”静柔低下头，咬住嘴唇，一句话也不说了。

    “他是什么心态，额娘可以猜测一二，你每一次出府，一向低调的很，虽然带着丫头，可穿着打扮向来素净，连乘坐的车也普通，护卫们多是暗跟随，下人仆妇也不会轻易来打扰，那李敬儒根本看不到，再加上你一个月能出门几次，这一点儿，在京城一般的豪门大户人家，不，哪怕普通一些的人家也不多见，他大约猜测你的身份不高，甚至根本没把你当成好人家的女儿看待……”

    芷云区区几句话，说得静柔面色惨变，她张了张嘴，像是要反驳，但急得面色通红，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芷云摇了摇头：“静柔，你毕竟年轻，见识短，那个李敬儒，如果真是一个好的，他就绝不会在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候，就与你有私，要知道，你是个女儿家，万一名节有亏，于你来说，那就一辈的污点，他要是真的敬重你，怎么肯这般伤害你？”

    说得口干舌燥，芷云接过七月递来的茶水咽了一口，看着静柔的神情恍惚难看，叹了口气，苦笑道：“而且，他也没说过吧，他在家里其实是有婚约的，对方是李敬儒恩师家的千金，只是那位小姐，觉得李敬儒行为不端，不肯下嫁，这桩婚事才拖延下来……”

    “不可能”这句话一出，静柔的脸色已经不是难看，简直宛如死灰，看得芷云竟有些头痛，这教导女儿可比教导徒弟难得多，“罢了，额娘空口白牙的，你最多也就是半信半疑，反正咱们是满洲的女儿，不像汉人那样小家气，额娘就许你再见他一面，亲自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人，他若真是一个正人君，品行端方，哪怕他只是个汉人，额娘也答应你，你阿玛和额娘，会想方设法为你谋划此事。”

    静柔呆呆地坐着，心里也不知是喜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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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闲逸

﻿    第二十章闲逸

    窗户开着，外面有些喧闹，整个王府都透着一股年节的喜庆劲儿。

    芷云懒懒地躺在榻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虽然还不是春天，但她已经有了几分犯春困的意思，总提不起神来。

    她的爱宠阳阳甩着尾巴窝在她的身侧，如今芷云有孕，能让她逗弄的小动物们，除了魔宠之外就没有别的了，猫啊狗啊的都不能近身不说，连被她训练的极为聪慧的海东青，也不得不托付给侍剑她们。

    阳阳还是老样，活泼好动，尤其是在主面前，就像个娇蛮的小姑娘，它也算大了，芷云本来给它找了个伴儿，可是这小家伙傲慢得很，根本就不把人家放在眼里，一见面，不是撕咬就是不屑一顾，最后没办法，芷云只好把那雪豹送到了雍亲王府的养牲处，让人专门伺候着。

    不知道那雪豹最近如何，抽时间把人家送走吧，要知道养牲处的珍禽异兽们活下来的可不多，有的是养不好，适应不了环境病死了，还有的是被欧阳偷偷摸摸地给寻摸走，祭了五脏庙。

    芷云揪着阳阳的尾巴，记得去年吉林进献了一对貂鼠，云贵那边送来了一对白孔雀，还有热河那边儿送来了相思鸟，康熙看欧阳的眼神老是往那些动物身上瞟，张口就把它们给了儿，结果，这些可怜的小东西算是遭了殃，没俩月，就让欧阳给偷着吃得一干二净，要不是那白孔雀的翎毛不知道让哪个小丫头捡着，做成了毽，时不时地在庭院里面踢毽玩，芷云还不知道呢

    这还不算什么，可欧阳那家伙外表看着挺沉稳，可是满肚的坏水儿，他自己吃也就算了，可他居然还带着府里的谋士们一起打牙祭，今天来一次烧烤，明天让厨房做了尝鲜儿，这下到好，一开始跟着四爷那些人，还挺不好意思，可到了后来，一个比一个大胆，真是什么都敢吃啊

    摸了摸额头，収摄心神，芷云苦笑，这人一闲，就容易胡思乱想，可惜欧阳不在家，要不然让他陪自己呆着也好啊，自己怀孕无聊，也不能让他太舒服了不是？

    欧阳这几天总在十三那儿，皇十三胤祥病了，病还喝酒，喝了之后就痛哭流涕，胡说八道，可把十三福晋给吓得不轻。

    其实，一开始只是入冬的时候稍稍吹了风，受了凉，本来欧阳给他送了药，太医也来看过，都说没有大碍，可不知道怎么的，快过年了，他却忽然闹着要喝酒，喝酒也就算了，还非站在院里学人家伤春悲秋，结果冷风一吹，发起了高烧，几乎病得起不了床。

    胤禛可是个好哥哥，欧阳也对在皇家所有兄弟里，与他关系最亲近的十三阿哥非常关照，所以，理所当然的，他这几日也跟着着急上火，宫里那一帮太医们，估计此时已经被冷面王爷吓得满头冷汗。

    正胡乱琢磨着，门口忽然传来十月轻柔的嗓音——

    “主，格格来了。”

    十月撩开帘，迎了静柔进屋，芷云一抬头，眼前不由一亮，随即又暗叹，真是个痴女

    静柔显然精心装扮过，一扫往日的颓废，脸上擦了淡淡的脂粉，将她的肤色衬托得白里透红，娇艳无比，身上着了一件儿桃红色的袄，看起来很寻常，正是王府的女眷们平日出门喜欢的装束，不过，这一身儿穿在她身上，却很喜庆，很合适，也极好看。

    “静柔给额娘请安。”

    “快过来，别多礼。”芷云一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下二格格，坐起身，拉着静柔的手，让她在身边坐下，“快过年了，你既要去见那人，太素净了不好。”

    静柔没有戴多少首饰，头上只着了绒花，什么项圈戒全去了，周身只剩下一对儿小巧不显眼的珍珠耳坠，想来，这位格格的心情也很矛盾吧，既想在心上人面前留下美好的一面，也想看看那人在毫无身家地位的自己面前，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摇摇头，芷云随意一招手，十月便捧了妆匣过来。

    从匣里捡了一只翡翠风头钗，细细地给她戴好，往皓腕上套了一对三指宽的金玉镯，上面镶嵌的蓝宝石熠熠生辉，有暗金色的纹路在里面若隐若现，芷云又拿了眉笔，顺着静柔的眉，轻轻地描了描，不浓，只是把她的秀眉修得更自然。

    “瞧瞧？咱们家的格格多水灵？”

    十月很有眼力地端着小镜给静柔照了照，镜里的美人艳若桃李，面如芙蓉，一双眸里，隐约有如水的春情涌动。

    静柔脸上一热，羞赧地低下头，虽然知道不应该，但是依旧忍不住想，那个人看到这样的自己，会不会欢喜？

    这丫头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了，哪还有王府聪慧格格的样，芷云摇了摇头，索性开始拽着静柔的手，说几句闲话，把她的心思引开，这时，七月拎着个黑漆的食盒进屋，笑道：“主，爷让高福送来了点心，要不要现在摆上？”

    “哦？”芷云一挑眉，“摆上吧，格格在这里正好，小姑娘们应该爱吃这些点心的。”

    七月应了一声，打开食盒，把里面的点心拿出来搁在炕桌上。

    素白的缠枝莲瓷盘里平放着十个花瓣儿样儿的小饼，多是艳色，有山茶、红梅、海棠和金莲四种花卉。

    “哟，看着不错啊，静柔，来，你也尝尝。”

    “谢额娘。”见芷云一脸兴味，静柔格格也没矫情，伸手捻起一个来细细地看，虽然不知道里面的味道到底如何，但只瞧那模样，她就喜欢得不得了。

    艳红的五片花瓣里围着雪团似的花芯，上面还洒了一层金黄色的酥脆似的东西用以装点为花蕊，极为精致，随手拿起一个，含进嘴里，刚咬破皮，一股酸酸甜甜的果香就是溢了出来。

    静柔眯了眯眼，心底的沉郁也不觉散开不少，美食果然能让人的心情变好。

    她是皇家贵女，从小到大，吃过的好东西也不知道有多少，可以说，现如今那些食物吃在嘴里，想让她说一句好，可是千难万难不过，她却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点心，怎么说呢，感性一点来说——这里面藏了男人对女人的心意……

    咬下一口，轻轻咀嚼，口舌生津……静柔忍不住举头，凝视着漫不经心地看书的芷云，心想，她很幸福吧，能拥有一位冷面王的感情，她记事早，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对胤禛有印象，在她的记忆里，自家阿玛一向冷情，从没有把后院的女人们放在心上，纵然是阿玛最喜爱自家亲额娘的时候，也从不曾这般细心体贴地对待过她，估计，就连那位那拉氏，也从不曾得到过丈夫的真心，可这个人不同，这些年来，皇四胤禛对他福晋的心思，估计王府里每一个人都应该心知肚明……

    叹了口气，静柔低下头苦笑：额娘，你一心想争，却不知道，早在这位福晋进门那一天起，你就没有竞争的资格了……

    “酸不溜丢的，到还吃，不腻味，挺清爽，静柔啊，你也多吃些，这点心酸酸甜甜，你们小姑娘一定喜欢。”芷云眯了眯眼，笑道。

    她也是好几天都没什么胃口，总觉得憋闷不舒服，又有了害喜的症状，许多饭菜轻易闻不得味儿，现在过年，王府里的饭菜难免偏于油腻，就是芷云自己的小厨房也不能免俗，好在半位面的瓜果大丰收，每天嚼嚼水果，日也过得去。不过，欧阳在年节正忙碌的时候，还能看得见自己的不舒爽，芷云心里也挺舒坦。

    吃过点心，两个女人又说了几句话，芷云见静柔有些坐立难安，一双手死死搅着，脸色也渐渐发白，才叹了口气，笑道：“额娘已经给你备好了马车，也让人给李敬儒送了信去，你这就去吧……让侍书和侍剑跟着你。”

    听见这句话，静柔松了口气，屈膝跪下来，恭恭敬敬地给芷云磕了个头：“额娘放心……”

    芷云点点头，看着静柔挺直了腰身，一步步走出门去，也许，此时此刻的她，纵然因为芷云的一番话心里忐忑难安，五味杂陈，可是对那个人，还是有一点儿信心的。

    芷云懒懒地躺回榻上，又捻起一块儿点心吃，这丫头千万可别让自己失望，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要紧，要是撞了南墙她还不肯回头，那才糟糕……

    七月和十月很有默契地将茶水点心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炕几上，“主，要不要让厨房做一盅血燕窝？”

    多弄点儿好吃的，今天主能看一出戏，别管戏好看不好看，想来能给憋闷了好长时间的主添些乐趣，说不定就胃口大开了。

    芷云翻了个白眼呲牙，她有那么无聊吗？把人家可怜巴巴的小姑娘和龌龊无情郎的对决当戏看，而且那个小姑娘好歹要叫她一声额娘，还是个很美丽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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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公主怨

﻿    第三十章公主怨

    这场戏，的确精彩绝伦。

    两个人在凤仙居见的面，这地方不错，并不偏僻，人多，可是，包间隔音效果好，隐私不易外泄。

    侍书和侍剑在桌上摆放好酒菜，便一个站格格身后，另一个立在门前把风。

    那个李敬儒喝了下过药的酒，这药，并非毒药，相反，还是极好的药，能让人心情舒畅放松，精神愉悦，只是一遇上静柔胳膊上套的镯，这药性稍稍有些大了。

    一向尚能说一句谨慎的李敬儒，冲着静柔说了一大堆的话，甜言蜜语之后，便有些不干不净，举止也开始失了分寸，那眼角的余光，甚至开始往侍剑身上瞟，不得不说，芷云身边的人都漂亮，与和李氏七八分像的静柔相比，侍剑也差不到哪里去，只要是好色的男人看见她，总免不了要瞄几眼的。

    可这样一来，静柔便有些不悦，心里多少觉得，芷云说得不错，这人，恐怕果真并非正人君，犹豫了一下，想到几个月来，两个人的浓情蜜意，又想到他的诗词，他的字画，到底还是开口问了他对未来有什么打算，什么时候到家里去提亲……

    “提亲？美人儿，何必说这些扫兴的话，咱们两个这样儿，不好吗？”李敬儒有些头晕，眼前也花了，一股冲动上涌，眼睛里的光，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浑浊，他身一动，凑过去，先是深吸了口气，陶醉地一笑道，“真香，比玉梅还香……玉梅也是个美人儿，可惜了，可惜了……”

    嘴里咕哝着，李敬儒脑开始发懵，伸出手，便想捞住静柔的纤腰。

    静柔脸色大变，一瞬间，惨白的毫无血色，侍剑一步跨前，一巴掌扇了他一个趔趄……

    芷云通过水镜，看着雍王府的静柔格格从一个温柔如水，情意绵绵的小女，变得宛如‘怒目金刚’，一身煞气，一开始还挺乐呵，笑言静柔不愧是王府格格，还是有几分满洲姑奶奶的飒爽英姿的，只是看到几个侍卫把那李敬儒扭着胳膊，堵住嘴，绑起来押走之后，那个面无表情，宛如失魂的女时，她也有些笑不出来了。

    “通知一声儿，我要那李敬儒以后再也招惹不了女人。”

    芷云这句话说得狠厉粗鄙，七月和十月却毫无反对之意，乖乖地应下。

    这么一折腾，已快酉时，芷云精神有些疲惫，任由着十月为她换了常裳，擦了把脸，躺倒在榻上，七月过来给她按摩，从肩膀捏到小腿，这一次怀孕，反应并不大，只是稍稍有些孕吐，但毕竟是两个身，平日里还是容易累。

    屋里静谧下来，不一会，芷云就昏昏欲睡，十月见状，为自家主搭了条毛绒毯，便掩门退下。

    不知道睡了多久，芷云朦胧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已是夕阳西斜。

    “什么时辰了？”

    “主，这会儿刚过戌时，还早呢，再歇会儿吧。”

    晚风徐徐，透过半开的木窗吹拂进来。寒冬腊月，傍晚的风也刺骨，芷云打了个冷颤，一挥手，榻上本来已经减缓的法阵重新运作，温度重又升高，芷云这才吐出口气，睁开眼，屋里的光有些黯，懒懒地朝着床榻旁边的夜光树盆景上看了一眼。

    瞬时，闪烁的莹白光晕，便照拂了整个屋，芷云不禁眯了眯眼，呢喃道：“还是魔法好用，最近有些疏懒，不知道我还有没有登上顶峰的那一天……”

    十月捧了青花瓷的果盘过来，芷云摸摸肚，半坐起身，随手拿起一只雪花梨咬了一口。

    这日一天天过去，过了年，冬去春来，天气渐热，芷云的肚也一日大过一日，有时候，芷云甚至觉得这肚大得有些不正常，可太医把过脉，又都说不是双胞胎，她自己还不敢随便用魔法探测，只能尽量少用油腻食物，多做健身操，各种保养无害的魔药和营养剂，也不管难吃不难吃了，天天当饭菜灌。

    好在雍王府里杂事少，她没什么好忙的，也算不得累，静柔消停了，虽然精神依旧不佳，形容消瘦，但到底渐渐恢复，每天弹琴作诗画画写字，有的时候也带着弟弟们赏花游园，多日来的颓废已经看不大出来。

    许是经历了这件事儿，李氏也安稳许多，就连德妃，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人说了话，再也没有提过要把静柔嫁去乌雅家的话。

    欧阳到是抽空说了几句，好像康熙看了那拉家的小兴德，想要招来做孙女婿，大概会指给静柔，听了这消息，芷云做主，让静柔带着弟弟们趁着去上香的机会，偷偷见了一面。

    静柔也没说相没相，不过，大体上到是不反对的。

    实际上，兴德算不上好，他是武将，喜欢舞刀弄枪，又想到战场上去博取功名，爱武不喜，虽然不说大字不识，可是书却没念多少，静柔喜欢那种温尔雅的白面书生，可满人家的小，又有几个才高八斗，生得静漂亮秀气的，像明德那样，才学不可谓不好了，但在别人眼里，多也说他英武不凡，很少有人说他白净漂亮的……

    虽说对未来夫君人选算不上满意，但静柔貌似看得很开，只对芷云道：“额娘，您和阿玛这么为静柔筹谋，不让女儿嫁去蒙古，女儿已经心满意足了，而且，女儿的命，在咱们满洲格格里面，算是好的，想当年的金福格格，和硕恪纯长公主，那是万岁爷的亲姑姑，何等的尊贵，最后，还不是……”

    “静柔”

    芷云见她越说越过，赶紧拦住，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看来，这孩虽然回转了心思，却开始对大清朝格格们的命运灰心丧气起来。

    也怪不得她，也是这清朝的公主倒霉，别的朝代，皇家的女儿虽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时不时地联姻，和亲，被拿来当筹码，可是，满洲女儿尊贵，从小就被娇养长大，皇家的格格更是被教导的极为出色，偏偏大多不得好结果，不知道有多少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了。

    就说和硕恪纯长公主，芷云第一年嫁进皇家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十多岁的一个老太太了，可是依旧雍容华贵，可以想象的到，年轻时候的公主，一定是光彩照人，芷云向来喜欢美人，这一见，便平添了三分好奇，又因为想起这一位正是那建宁公主的原型，多少也关注一二。

    当年康熙爷欲杀吴应熊和他儿吴世霖，长公主跪在太皇太后面前苦苦哀求，只希望能保住爱一命，太皇太后看得心疼，就派人把康熙找来，希望他能看在他十四姑的面上，留下吴世霖，毕竟，那不光是吴三桂的孙，还留着爱新觉罗家族的血……

    可康熙硬是狠下心肠，只说了一句——“国在家上。”就将额驸吴应熊及其吴世霖于京师处以绞刑，当时刚三十三岁的长公主，一夜白头……

    芷云心里也知道，康熙帝这一举动，站在皇帝朝廷的角度来说，并没有过错，这一手，不但在政治上，而且在心理上战胜了吴三桂，自此战局顺利，顺顺利利地剿灭了三藩。

    ……当年她堂堂公主，下嫁汉臣之，那是清廷为了实现笼络汉臣之意，而今父债还，甚至是由孙来还，又是清廷为巩固政权的明智之举。

    康熙说得多好，处死吴应熊，吴世霖，那是——“以寒老贼之胆，以绝**之望，以激励三军之心”。

    可有没有人想过长公主的心情，面对丧夫失之痛，她又该如何独处于世？

    人们夸赞康熙功绩的时候，有没有人想过，在这功绩的背后，他的亲姑姑的后三十年余生，恐怕只是剩下日日煎熬了。

    芷云叹了口气，觉得自从这一次怀孕，一向洒脱的她，竟然学会了惆怅，现在已经不是清初，皇家公主格格们的命运，早不似以前那么凄惨了，更何况，她肚里这一个，还不一定就是个女儿呢，就算是个女儿，凭她和欧阳的本事，难不成还护不住？这都胡思乱想些什么

    于是，只当自己怀孕之后心情不好，芷云干脆搬进半位面，对外说身体不爽，免了请安，专心静养起来，连端午节都没在王府里过。

    懒散得日过得快，一转眼，临近七月。

    此时此刻，正是一整年最热的时节，芷云有了近八个月的身，如今她这肚，可比上一回怀乐乐的时候大得多，芷云到没感觉怎么样，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健康得很，可是，欧阳就有些心底发虚了，天天对着芷云那大肚愁得团团转，还每一天都折腾着芷云从半位面出去，让好几个太医给诊脉。

    每一次诊脉之后的结果，所有的太医就一句话：“孩很健康，大人也健康，一切正常。”可欧阳还不死心，非要人家说出哪里不对劲儿来不可，不说太医和芷云被烦的受不了，连最紧张主的崔嬷嬷都翻了白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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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龙凤

﻿    第三十一章龙凤

    当欧阳第十次拎着须发花白的老太医的衣领儿，逼着人家给芷云开方‘减肥’的时候，芷云终究是受不了了，顾不得维护冷面雍亲王的脸面，反正他自己已经把自己的脸都丢尽了，伸手把自家相公按倒在床榻上，让崔嬷嬷包了银将几位太医通通送走。再把满屋不知所措的下人打发出去，才瞪了欧阳一眼，苦笑道：“你这是做什么，我生孩又不是第一回，你怎么到比上一次还紧张？”

    欧阳眨了眨眼，小心翼翼地扶着芷云在身边躺好，双手圈着她，静了许久，才道：“没什么，上一次你怀孕，我好歹陪在身边，这一次，我怕是要跟着康熙去木兰围场，真是的，我都说不去了，万岁爷还非让去不可，怎么也不知道体谅体谅别人……你的预产期大约是八月底，到时候我不在，万一出点儿差池……”

    话音一顿，欧阳把剩下的话全吞回去，抬起头，笑道，“我这是胡说什么，咱们芷云的身骨一向好，身边的丫头也干练，哪会出事儿……”

    说着，他低下头，看着媳妇高高隆起的肚，呢喃：“宝贝儿，你在你母亲的肚里，可要乖一点儿，听话一点儿，别给你母亲添乱，只要你乖乖的，等将来爹一定好好疼你……”

    芷云一愣，目光柔下来，忍不住伸出手，细细地描摹眼前这个男人清俊的眉眼……

    此时天气炎热，可是，芷云和欧阳的体温都偏低，肌肤相接，冰凉清爽，不一会儿，两个人都昏昏欲睡了。

    这一觉，就误了饭点儿，过了晌午，芷云才然转醒，一睁眼便发现亲亲相公正小心翼翼地拥着她入眠，睡得很深沉，也很香甜，哪怕芷云把自己的青丝从那人的胸膛上收回，他也不曾转醒，只是不自觉地蠕动身，向着芷云靠得更近了一些，温热的呼吸吹拂在芷云洁白的脖颈上，让人不自觉心头一热。

    什么时候起，两个人竟如此亲昵了……芷云半撑起身，愣愣地看着欧阳的俊脸，不是说，他们以前不亲近，本就是生死相托的同伴，结成夫妻，也是顺其自然，丝毫没觉得不自在。

    可是，两个人毕竟都是法师，还是在无限世界闯荡许久的法师，独立性太强，虽然成亲之后，熟悉彼此的气息，也时不时地相拥入眠，但以前两人总忍不住在心底留一分警醒，一般一个人动了，另一个人即使不至于立刻醒来，却也会下意识地肌肉紧绷，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种紧张感渐渐消失，似乎只要对方在身边，精神便是舒缓放松的……

    正想着，柔荑忽然被略有些凉意的大手裹住，芷云回神，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竟拿着秀发在欧阳的鼻上拨弄不停，结果把‘睡美男’也给折腾醒来。

    欧阳攥住芷云柔软的玉手，眼睛里还带着几分睡意，同时，也有一丝丝的灼热……他眨巴了下眼，咕哝：“唔……有两个宝宝就很好，以后，咱们还是不要再生吧……”

    “扑哧”芷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瞧着自家BOSS垂涎欲滴，又故作正经的模样，一时间竟然觉得可爱得很，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若这副表情，换在别的男人脸上，非被骂一句色狼，可这是自家相公，那便十分爽快了，哪有女人不喜欢丈夫喜爱自己的？

    夫妻两个闺房里情趣盎然，立在门前的十月，却是领着一帮下丫头端着水盆站了半天，才咳嗽了一声，笑道：“爷，福晋，时候不早了，奴婢伺候您二位起身吧。”

    自家王爷还要去办差，大白天的，回来午休一阵还好，要是厮磨久了，还不知道外面怎么编排呢。十月暗地腹诽了几句，进屋来伺候着胤禛和芷云梳洗干净。

    窗户开着，太阳高照，闷热得很，欧阳根本不想去工作，就让十月给端了一壶凉茶来解渴，又让人备下冰碗，还吃了点心，吃了水果，又哉游哉地磨蹭了小半个时辰，待高福来催促，这才穿上外衣出门。

    日过得挺快，眼瞅着到了去木兰围场的时候，欧阳不得已，好好地敲打了后院的女人们一顿，又嘱咐崔嬷嬷几个好好照顾芷云，“媳妇，等我走了你就让嫂来陪陪你，顺便也让岚珏来和咱们乐乐聚一聚，你也知道，乐乐虽然看起来挺好相处，和各王府的小阿哥们关系都不错，可实际上，也只有岚珏真正能和他玩到一处……还有，别到浮空城去了，以前还好，这两年上面的魔法元素日益浓密，你怀着孕，还是少接触为妙，等生了孩之后再去。”

    芷云难得没有不耐烦，帮着欧阳准备了一些护身符，还有各种魔药，就送了他离去，心里虽然不是不惆怅，但两个都是洒脱的，到不至于依依不舍，故作那女儿情态。

    到是四爷离京，府里的女人们更是消停，芷云免了大家伙的请安，管家的差事扔给李氏，耿氏和宋氏襄理，也没什么需要她伸手的。每天只做做女红，让十月整治好吃的点心打打牙祭，读读书，七月给说说故事，偶尔抱着阳阳睡个懒觉，或者把正好玩的儿乐乐拎到眼前，听听宝贝儿的童言童语，很是逍遥自在。

    等到临近八月，张如燕也带着岚珏住到了雍王府，乐乐大是高兴，小哥俩儿天天凑在一块儿，不是在游戏室里摆弄那一大堆的魔法玩具，就是带着下人们出门闲逛，芷云见乐乐难得高兴，也不拘着他们，只让侍书侍剑和几个欧阳派来的小厮注意两个哥儿的安全，也就随他们去了，她的宝贝儿，可不能常年拘在府里，不知民情。

    张如燕也乐得把她那调皮小扔给雍王府的人管束，自己只管每天和小姑聊天说笑，时不时抓着她说说育儿经，看着她把各种美味又滋补的营养品吞进肚里。

    只是芷云这肚看起来越来越大，到让张如燕也直犯嘀咕，幸好芷云精神不错，面色红润，肌肤更加光洁，小模样到比怀孕前更添了几分艳色。瞅着小姑粉嫩光滑，连一个毛孔都不见的肌肤，如燕也是啧啧称奇：“别说，还真有可能是个小格格，人们都说女儿疼娘嘛，不过，小格格也好，要是有了，你也就儿女双全了……”

    芷云也是这个意思，她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一胎，大约是个姑娘，一开始还有些纠结，可渐渐的，到期待起来，开始暗暗琢磨着，从现在开始，就要多多地给女儿存嫁妆。

    这女儿和儿可不一样，儿要穷养，这样他才知道奋斗，才知道努力，但女儿可一定要娇养，那样她才能眼界宽大，将来长大了之后，也不至于眼皮浅到随随便便有个男人花言巧语几句就给骗了去……

    可是，这世事，往往会出人意料——

    芷云这一胎安安稳稳，毫不波澜，到八月初八时，经过三个时辰的努力，她却是一口气降下一儿一女，一对儿龙凤胎。

    不说芷云大是惊讶，就连如燕都吃惊了，要知道，当初看芷云肚大，她们也怀疑这是两个，可没少麻烦太医，但所有太医都异口同声的说，只有一个，不是双生，如今一堆龙凤胎平安降世，如燕抱着孩，高兴过后，便忍不住皱眉。

    崔嬷嬷和几个丫头心里也纳闷。

    “不会是有人作怪吧？”崔嬷嬷打了个哆嗦，到底是宫里出来的，对那些宫斗宅斗之类的事情相当敏感，首先就想到可能是有人故意瞒着双胞的消息，想要借机除去自家福晋，要知道，这个时代女人生孩本就困难，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说法并不夸张，更别说双胞胎了。

    不过转念一想，不应该，先是四爷请的太医不是一个两个，总不能所有的太医都敢欺瞒主，再说，宫里的太医就算每一个都力求平稳，没什么建树，可也不是那么好贿赂收买的

    如今这是康熙爷的后宫，可不是清朝后期那混乱成一团的地方，康熙的儿，虽然死的也多，但能有那么一大堆长大有本事有出息，就足以证明他的后宫比别的皇帝的后宫有底线的多了。

    最后擅长妇科的李太医开了口，说可能是两个孩心跳呼吸一致，这才没看出来，这样的事情虽然少见了些，但也不是不可能。

    大家一听，到也是这个道理，这才释然。

    别说，听李太医这么一说，芷云也发现自己这两个宝贝居然很有默契，女儿先出生，是姐姐，男孩儿是弟弟，两个小家伙一定要黏在一起睡觉，如果分开了，就闹腾不休，而且，好像心意相通似的，一个醒来，另一个立马也不睡了，一个饿了，另一个也开口吱吱呀呀地要东西吃，吃喝拉撒睡，到总在一起，有时候把芷云逗得乐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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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孩子

﻿    第三十二章孩

    两个孩的‘洗三’热热闹闹地过去了。

    本来芷云只想小办，可宫里的德妃娘娘派了永和宫的大宫女来给添盆儿，在热河的康熙爷也派人千里迢迢地送来一大堆赏赐，这场面，想小也小不了了。

    好在两个宝宝的洗三礼刚过，十四爷府上的侧福晋钮钴禄氏也添了一个大胖小，多多少少把自家两个宝宝的光彩分走了一些，不至于太过扎眼了。

    秋天乃是桂飘香时节，早上，乐乐和岚珏小手牵大手，一块跑去园里折了几支开得正好的桂花，手里捧着插了桂花的青瓷描缠枝莲花瓶，迈着稳稳当当的小步，笑呵呵地走进正房。

    屋里伺候的十月一见，连忙走到外间，笑着帮小主把花瓶接过来，摆放好，又拿了帕细心地将两个哥儿额头上的细汗抹去，笑道：“我的小主，这会儿天凉，一大清早儿的，你们可别去园里耍，万一冻着了，岂不是让主心疼。”

    芷云瞟了可怜巴巴地在门帘后面探头探脑的两个男孩一眼，见自家宝贝儿一脸地渴望，不由笑了：“进来吧，咱们家，没那么多规矩。”

    一句话，乐乐和岚珏欢呼一声，扑进了屋来，“娘（小姑姑），我们要看弟弟妹妹。”

    见儿和小侄都是一副兴趣盎然的表情，芷云失笑摇头，让七月拿了蜜饯的糖罐儿，递给两个孩吃着，才吩咐十月去让奶娘把两个小家伙抱过来。

    两个孩的奶娘，一个姓刘，一个姓周，都是内务府分派来的正白旗的包衣，芷云亲自从五十多个候选里面精选出来，都是长相周正，身家清白，老实且规矩的，芷云还算满意，把两个奶娘一家全收进府里，平日除了奶孩，她们也能回家看看自己的孩。

    芷云也不怕他们不经心，反正到了奶孩的时候，两个人自去把奶水挤出来煮沸，然后装进奶瓶里面喂，哪怕她们更疼爱自己的孩，大约也不敢怠慢主的。

    其实，芷云不是不想自己喂孩，可是这一回有两个宝贝疙瘩，芷云一个人喂，便有些吃力，再加上这个时代每家每户都有奶娘，她干脆也就用了两个。

    不一会儿，十月并着怀抱孩的刘嬷嬷，周嬷嬷走了进来。

    两个嬷嬷规规矩矩，低着头地行至床榻前，福身道：“奴婢给主请安。”芷云含笑应了，简单说了几句场面话，就让两个人把孩放进床榻边上的婴儿车里。

    乐乐和岚珏早就乐陶陶地守在一边儿，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好奇地看着婴儿车里的两个宝宝。

    “额娘，他们好小……”乐乐难得闪起星星眼，“也好漂亮。”

    乐乐说得没错，不知道是什么缘故，这两个孩比乐乐刚出生那会儿漂亮得多，除了头发稀疏了一点儿外，唇红齿白，皮肤光洁，半点儿没有刚出生的婴儿那种皱皱巴巴的模样，而且最难得的是，这两个孩长得一模一样，五官一样，个头也一样，要不是一个着大红，一个着金红，连芷云都分不清哪个是儿哪个是女儿。

    不过，个头确实小了些，本来芷云见自己的肚那么大，还以为会生下个大胖，却没想到，两个孩出生的时候，每一个都像只小老鼠，骨架非常细，也很轻，估计哪怕是自己的小手，两个手合什之后，也能把孩捧起来，要不是当时哭声震天响，再加上灵气十足，模样精致好看，小胳膊小腿还十分有力，芷云恐怕还以为自家宝贝的身体弱呢。

    昨天晚上大约睡得很好，虽然现在天气还早，但两个小家伙已经睁开了眼，嘴里吐着泡泡，小爪勾在一起，很是相亲相爱的模样。

    看着自家宝贝这般可爱的小模样，芷云的心，也不觉柔软下来。

    十月就在一旁乐呵呵地道：“主，您看，这小阿哥小格格长得真好，也像您。尤其是这脸型，跟您最是相像，鼻和嘴巴也像……”

    芷云闻言失笑，觑了眼自家丫头一眼，心下却觉得十月说得不错，不过：“小格格也就罢了，可小阿哥也像我……半点儿不像他阿玛，这可不是好事……”她心里一嘀咕，男生女相，小时候是可爱，长大了可别也是一副女儿相……

    这边儿正说着，张如燕也捧着一碗燕窝进了屋，她儿岚珏一见，立即高高兴兴地召唤道：“额娘快来，快来看，弟弟好像桃……”

    如燕翻了个白眼，咬牙，伸手拍了自家儿的大脑门儿一巴掌，叱道：“就知道吃，你要是馋了，自己去找食儿，哪有说小阿哥像桃的。”

    “本来就像嘛，圆圆的，甜甜的，很好吃的样。”岚珏声音渐低，脸上浮起一抹红晕，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模样，他马上就七岁了，身段儿虽然还是小豆丁，可脸型已经长开，有些像明德，可比明德生得五官精致。

    乐乐和岚珏这些年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到是互相影响，性都稍稍有了一点儿变化，乐乐依旧沉稳，但比以前多了几分活泼，岚珏这个小调皮鬼，也沉稳不少，两个人本来一个喜欢读书，一个喜欢习武，如今搅和在一起，乐乐跟表哥学，对习武强身健体也有了兴趣。

    至于岚珏，到是对读书上心起来，当然，还是没有对习武那么感兴趣，这小家伙现在天天把要当大清朝的巴图鲁放在嘴边儿，还说将来要到战场上去挣得功名，要成为一个大将军。

    为了这个，自家大哥没少发火，嫂也跟着愁眉苦脸，明德还好，他只是希望儿和自己一样，读书取士，金榜题名，对他习武也不反对，满人重骑射，他当然也希望儿弓马娴熟。

    可如燕就真愁了，现在清朝边境还算不上安宁，大战没有，小打小闹却一大堆，就算是小打小闹，如燕也不想唯一的宝贝儿上战场，所谓刀枪无眼，万一出了意外，那还了得

    偏偏现在因为芷云弄出一个‘义肢’的缘故，明德虽然是人，可那一帮武将对他非常尊重，还时不时登门拜访，对他的儿也喜欢得很，只要岚珏想，随便就能找出一堆名将做师傅，还个个都把压箱底儿的本事教给他，那是不遗余力，上心得不得了。

    明德和如燕又不能真去人家面前说，我们不想儿习武，你们别带坏我们家乖儿，要真说出这种话，明德恐怕就要从最受武将欢迎的官，变成人人喊打的灰老鼠了。

    好在随着时间流逝，如燕的心也放宽了不少，如今再和芷云说起自家那个混世魔王小儿，最常见的话就是儿孙自有儿孙福，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儿大不由娘啊。

    芷云到对自家侄想选什么道路没有意见，读书也好，习武也罢，总归比变成纨绔弟强，她打趣了嫂几句，就坐起身，细细地看着宝贝儿和乖乖女儿笑道：“这孩的大名等他们阿玛回来之后再取，可乳名，现在就能想想了，嗯，看这两个小家伙都细细小小的，我到希望他们快点儿强壮起来，男孩儿就见壮壮，女儿就见圆圆吧。”

    如燕和几个丫头全笑了。

    “也好，虽然不响亮，可心意是好的，再说，给孩取个贱名也好，小阿哥和小格格都是命理带着富贵的，取个贱名，容易养活。”张如燕捧了放温的燕窝递给自家小姑喝了，笑眯眯地道。

    这时候，两个小宝宝忽然哭闹起来，把守在婴儿车旁边的乐乐吓了一跳，十月和七月连忙凑过去看了看。

    “主，小阿哥和小格格尿了。”说着，两个丫头便带了孩下去清理，芷云歪头看了眼床前的自鸣钟，到了吃饭的时辰，如燕便也带着依依不舍的儿和乐乐离开了。

    随后几天，芷云安安静静地养起身来，虽然生了两个孩，可她的身体状况不错，魔力甚至有了很大的提升，这让芷云也有些纳闷，难不成生孩还能长魔力，怎么上一次生弘昊的时候没有增长啊？

    在丫鬟们的悉心照料下，没几天，芷云的身体就恢复了大半。不但腰更细，皮肤更华润，而且，芷云貌似进入了第二次生长期，个头居然见长，连胸部也变得饱满了一些。看得张如燕啧啧称奇之余，也十分艳羡。免不了时不时地故意泛酸道：“哎，都是女人，平日里我也觉得自己是保养有方，二十大几的人了，还和以前刚嫁给你大哥的时候差不离，可嫂和芷云你一比，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咱们家芷云，是越长越水嫩漂亮。”

    这样的话，虽然是酸话，可也是恭维，芷云听了高兴，心里却感叹，嫂这些年也变得圆滑许多，不再是当初那个身出名门，满腹才华，刚刚嫁到夫家，却万事小心，时时在意，敏感又纤细的小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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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得名

﻿    第三十三章得名

    芷云在家里安安静静地坐月，因为欧阳不在，小阿哥和小格格的满月酒，本来没打算大办的，却不曾想，今年木兰秋狝康熙爷在热河呆得时间并不长，到了月份，圣驾就返京了。

    月初八，雍亲王府两个宝贝的满月酒当日。

    一大清早，欧阳搂着媳妇从热气腾腾的温泉里面出来，两个人裹着一条毯，偎依在半位面别墅里的沙发上。

    头顶是神秘莫测且迷人的星空，墙壁上的光线柔和，房间里的两度正合适，不伤眼，欧阳探出头去，他眼前的云车里面正躺着两个粉嫩可爱的小婴儿，也许是这地方不大熟悉，两个小家伙全醒了，也不哭，只是张牙舞爪，咿咿呀呀地叫唤着。

    欧阳看着稀罕得不行，亲自往奶瓶里按照比例加入果汁和各种婴儿需要的维生素和钙质粉末，然后才凑过去喂孩。

    芷云只是笑，由着父三个折腾了大半个时辰，她的头发都快自然风干了，这才一家四口转移阵地，回了卧室。

    张如燕和岚珏准备参加完小阿哥和小格格的满月酒再回家，正好和明德一块儿回去。

    如今，明德和张廷玉年纪虽轻，但已经是康熙爷的左膀右臂，康熙对他们两个甚为倚重，说一句既是权臣也是宠臣，半点不为过。

    正因为如此，这两位如今都是如履薄冰，低调得很，哪怕是明德，也不敢和四爷走得太近，这些年来，能光明正大地和妹妹见面的机会实在不多，所以，今儿的满月酒他是必到的。

    一想到今天能见着明德，芷云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到底是疼了自个儿多年的兄长，情分非比寻常，许久不见，哪有不想念的道理。

    七月带着两个奶嬷嬷把小阿哥小格格抱到一边儿，收拾换衣裳，十月肘弯处挽着一件银红镶金边儿的连裳，伺候芷云换上，因为知道自家主嫌累赘，一会儿礼仪繁琐，便也不给她佩戴太多的零碎，只梳了个比较简单的两把头。

    首饰也不多，不过在发髻上配了一个一寸来宽的扁方儿，左端的轴孔，垂下一束长至肩部的玉白的珍珠穗，右边戴有半大不小的一朵碎粉红钻石穿成的珠花，不过规矩而已。

    这边儿收拾完，欧阳也穿戴齐整了，他身后带着一本正经地板着小脸的乐乐，一块儿走进屋，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急忙过来行礼，芷云也回头，眼前不觉一亮。

    欧阳的皮相好看，平日里却对穿戴并不怎么在意，一般只求舒服就好，不像他亲弟弟十四一般，总喜欢把自己打扮得贵气十足，可是今天，不知道是不是人逢喜气精神爽，又着意装扮的缘故，芷云总觉得自家相公比往常还要帅上五分。

    “呵呵。”正想着，耳边儿忽然传来一声低笑，芷云一抬头，就见欧阳凑在她的耳朵边儿，小声道，“现在就别看了，等回到屋里，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哪怕想把为夫给扒光了，为夫也没意见……”

    芷云这才发现，自个儿居然看着欧阳那张脸愣了神儿，旁边的小丫鬟和崔嬷嬷脸上的表情全是欲笑不笑，个个死死低着头，摆出一副自己什么都没看见的样。

    眨眨眼，挑了挑眉，芷云也不羞赧，自家老公，想怎么看就怎么看，难道还不许看了，索性大大方方地把欧阳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头发就暂且别说，清朝男人的发型实在无法恭维，虽然欧阳是绝对的天生丽质难自弃，就算那头发把他的魅力消去了几分，依旧是温尔雅，俊美帅气的一个佳公。

    那一身，只是极简单的宝蓝色的箭袖配玄色银丝绣云纹窄褂，身上罩着天青团纹翻毛的大斗篷，但这装束，却衬得他庄重肃穆不失英武灵动，通身的气派雍容华贵大气……

    芷云细细地看他那白晳的皮肤，不浓也不细的剑眉，挺直高耸的鼻梁，细长黑亮的眼睛，粉红色的薄唇，只觉得越看越好看，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好看……这人，不会是对自己使了什么魅惑术了吧。

    “哇、哇……”

    可惜，一声连一声的婴儿啼哭，将满屋的暧昧氛围，芷云低声一笑，拉着欧阳的手凑过去哄孩，两个小家伙也不是饿了也不是渴了，更没有尿床，大概只是觉得自己受了忽视，这会儿芷云和欧阳一人抱起一个，立马安生下来，乖乖地趴在爹娘怀里吱吱呀呀地说着谁也不懂的话，芷云和欧阳也不厌烦，两个人的耐性对上自己的宝贝孩，似乎一下变得出奇得好了。

    又过了片刻，高福在外间小声禀告道：“爷，福晋，早饭已是备好，现在可要摆上来？”

    芷云应了一声，不一会儿，简单的早饭就上了桌，乐乐也开开心心地跑进来，坐在阿玛和额娘间，拿着自己的碗筷开始吃饭。

    今天是小阿哥和小格格的满月酒，芷云这会儿不想多吃，不过喝了一碗粥，吃了半块儿小饼便罢了。到是欧阳和乐乐胃口不错，吃了不少。吃完早饭，时间却还早，一家还有工夫坐着下下食儿，歇了小半个时辰，这才起身去应付府里的热闹场面。

    雍亲王喜得龙凤胎，这是清朝难得一见的大喜事，满月酒自然也办得极为喜庆，整个正院里，到处红绸装点，修饰得富丽堂皇，院里的丫鬟仆妇嬷嬷小太监，都忙的前后脚跟不着地，没办法，如今欧阳好歹是一亲王，还是甚得康熙帝圣眷的亲王。

    他这位贵人家的小阿哥小格格办酒席，京城里各类贵胄，那是能来的全来了，就算不能来的，也难免送了厚礼上门。

    芷云身为嫡福晋，当然不得清闲，连自家嫂都没时间专门去见，只顾着应付各个王府福晋侧福晋，达官贵人们的家眷了，还没到正点儿，这一张脸皮便笑得有些僵硬。

    今天大家伙很给雍王府面，五福晋、八福晋、十三福晋、十四福晋以及另外几个亲王府的世福晋，贝勒福晋、都带着她们府里的侧福晋登门了。虽然这些贵妇人们都很会说话，把家里的两个小孩夸奖得天上有地上无，让芷云十分开怀，可是，这诸般应酬，也实在磨人得很，折腾得我们这位向来不喜欢麻烦的法师大人简直是一个头两个大，甚至有了以后再也不要孩的念头，不过，有三个娃确实够了，再多也教养不过来，她又不是母猪，生那么多哪里受得了啊。

    不知道若是在座的想孩想疯了的八福晋，知道这位极有福气的四福晋心底的想法，会不会气得不顾体面，当场把她给掐死了事。

    没寒暄多长时间，这边儿还没开席，就有宫里的李德全李大总管跑来宣旨。

    于是，芷云就在各色各样的嫉妒目光，接了万岁爷的赏赐和给小阿哥小格格的赐名，小阿哥赐名爱新觉罗弘昼、小格格赐名更根，温柔娴静的意思。

    芷云和欧阳一边儿接旨，一边抱怨康熙又夺了自己给孩命名的权力，芷云更是忍不住皱眉嘀咕：儿叫弘昼，可别是历史上那位荒唐王爷吧？却不知道，下面可是暗潮汹涌了。

    雍亲王嗣不多，又有圣眷，康熙爷给他的嫡赐名，还不稀奇，可是，连小格格的名字也给起了，那这圣眷，恐怕不是一个‘浓厚’能道得清的。

    当然，下面的人无论怎么想，这会儿是绝不可能表现出来，一个个地开始说着一连串的吉祥话给雍亲王和福晋道贺，又是夸赞康熙爷英明神武，起的名字也好，还有说府里的小阿哥小格格将来肯定大富大贵，听在芷云耳朵里，顿时觉得全是废话，亲王府里的阿哥格格，出生本来就是大富大贵，还用得着别人去说？

    欧阳到是高兴，他那些便宜兄弟们劝酒，他是来者不拒，喝了不知道有多少，结果，等到酒席散了，已经醉得东倒西歪，让扶着回的屋。

    这一日，芷云根本没有抽出时间来见到自家大哥明德，只是如燕走之前，略有些担心地替明德传了话进来，那意思大约是雍王府最近风头太盛，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芷云和欧阳又何曾不知道呢，虽然不大在意，但是在满月酒之后，芷云还是称病谢客，减少了参加各类宴会的次数，也让崔嬷嬷一群人开始打包东西，准备回浮空城去，好长时间没回去了，崔嬷嬷连带着一帮小丫头早已经耐不住性。

    幸好没过几天，十四府上的庶出阿哥也被万岁爷赐了名，爱新觉罗弘历，这才把雍王府的风头稍稍分去几分，到是德妃两个儿全为康熙看重，一时间，这位已经年老，近年早没多少宠爱的昔日宠妃，一下又冒出头来。

    这边儿芷云在府里指挥着崔嬷嬷把常穿的衣服简单打包，备好马车，刚要启程，却不曾想，钮钴禄府来了一个下人，说是芷云的舅母病重垂危，希望能见上芷云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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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旧事

﻿    第三十四章旧事

    章佳氏病重了？她今年也不过四十岁吧……

    不过，她现在是什么身份，雍亲王府的嫡福晋，说白了，在这大清朝，她就是主，钮钴禄府的一干人等，全是奴才，哪有奴才病重了要主去探望的道理，就算是舅母，最多也是死了之后知会一声罢了。

    七月递过来一碗花茶，芷云接过来喝了两口，抬头看着一脸凄苦地立在眼前的高嬷嬷，这人是章佳氏的奶嬷嬷，小时候没少找芷云的麻烦，冷嘲热讽还算好的，在她的记忆里，这位高嬷嬷甚至有一次故意把刚刚五岁多的小丫头撞进荷花池里，要不是当时明德就在不远的地方，又是夏日，池水算不上冷，不知道瓜尔佳家的小丫头片，还能不能等到芷云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再离世。

    芷云眨了眨眼，终究还是冲十月道：“准备些好人参，我去看看舅母。”

    十月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声，下去了。

    小时候的事情，又不是芷云的亲身经历，她现在到没有算账的意思，不过，当初身在钮钴禄府的时候，虽然年幼，身体也单薄，做不了大事，可也没少给那些仗势欺人的下人们扔各种消耗小的魔法，像是最容易施展的零级魔法厄运光环，她似乎就施展过两三次，只是早忘了是用在哪一个下人身上了，不知道其有没有这位高嬷嬷，反正看她现在的模样，双目浑浊，印堂发暗，显然过得并不算好……

    芷云现在身份不同了，就算要去钮钴禄府，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走，她一句话，下人们忙碌起来，过了好一会儿，车才备好。

    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钮钴禄府，自然是正门大开，钮钴禄府的老太太，带着她的两个儿，并一干孙孙女恭恭敬敬地跪在外面行礼。

    老太太看着芷云扶着十月的手走过来，满脸惶恐，“福晋，奴才媳妇染病，却劳动了福晋，这实在是，实在是不像话……还请福晋看在她病得脑糊涂的面上……”

    “无妨。”芷云不算冷淡也不算热情地免了老太太等一干人的礼，让下人把准备好的药材送上，又应付了几句闲话，便着她亲舅舅凌柱带着往清水苑走去。

    清水苑是章佳氏养病的院，以前芷云未出嫁的时候也去过一两次，环境十分清幽，可是这一次再临，芷云却愣了愣，不是说里面的花木扶疏不好，只是，带着一股不祥的味道……尤其是离章佳氏住的屋越近，这种感觉越古怪。

    走到门前，凌柱招了招手，立时有一个粗使婆，哈腰点头地给芷云打开了章佳氏屋的门。

    “福晋……”

    芷云刚想举步，就听凌柱叫了一声，她一回头，却见这位舅舅脸色极为难看，眼睛里也充斥着一股愧疚和无奈，不觉皱了皱眉，其实，虽然舅母对她和大哥不好，但这位舅舅一直做得不错，对明德是照顾有加，明德读书需要的笔墨纸砚各类书本，他都记着念着，从没有短缺过什么，至于芷云……内院的事情一向是女人管，他就算疏忽了也可以理解，所以，哪怕芷云受了苦，明德也不曾迁怒过凌柱。

    “舅舅有话直说。”

    凌柱举目看着这些年越来越出色的芷云，见她的眉眼五官，与那个人竟有七八分的相像，当然，也比那人更精致，更出色……嘴唇蠕动了一下，闭了闭眼，还是叹了口气：“福晋，贱内病得迷糊了，她要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便请福晋看在，看在姑奶奶的面上，多多包涵……”

    说完，凌柱也不等芷云发话，转身就走，芷云到没觉得怎么样，十月却是皱了眉，怒道：“钮钴禄府的人怎么都这般没规矩……”幸好还记得这一位是自家主的舅舅，到底没再多说什么难听的话。可她这一身怒气，还是把外面的粗使嬷嬷吓得不轻。

    芷云挥挥手，笑了笑，“行了，走吧。”说着，便携了十月的手，进了屋里。

    一股呛人的药味并恶心的奇怪臭味袭来，让芷云反射性地甩了一打恶意探测，耀眼到几乎可以称为紫色的红光，惊得十月一下按住了缠在腰间的软剑式魔导器。

    过了好一会儿，芷云才回过神，愣了愣，散了魔法，失笑嘀咕了句：“没想到舅母大人居然恨我这位小辈儿到如此地步，当年的芷云才多大一点儿，哪来这么大的仇怨？”

    屋里窗户紧闭，只借着门缝透入的些微光线，哪怕是芷云，也不大适应，过了片刻，眼前才明亮起来，只见这屋装饰得不错，全是红木和紫檀木的家具，博古架上摆放着古玩玉器，也大多是珍品，可是，再好的装饰，也遮掩不了内里的颓败。

    光线灰暗，空气潮湿又腐臭，这一切，无不让人觉得不痛快，在这种地方养病，能好得起来才有鬼吧。

    忽的，一个极为苍老嘶哑压抑的咳嗽声声从床上传来，七月被吓了一跳，反射性地拽住十月的袖，招来十月一个怒视。

    芷云楞了一下，冷冷地向着声源的方向看去，入目的却是一道浑浊也毒辣的目光，摸了摸耳朵，芷云一抬头，淡淡地道：“舅母。”

    七月走过去，把桌上的灯点燃，一时间，屋里稍微亮堂了些，这时候，芷云才看清楚躺在床上的女人。

    昔年那位舅母大人，如今披头散发，脸上瘦黄，双眼已是深深的进了眼窝，颧骨凸出，咽喉里咕咕作响，嘴里也喘着粗气。

    芷云走过去，看了一眼桌上的药碗，里面的药都是好药，可惜，眼前这位已经药石罔效。她叹了口气，走近前，“舅母，你要芷云过来，可是有什么话说。”

    却不曾想，芷云刚一开口，本来已经气息奄奄的女人，忽然像是有了大把的力气，竟然撑起身，恶狠狠地一巴掌甩向芷云的脸，芷云轻轻退了一步，正好避开，丝毫没有伤到，可七月和十月还是吓了一跳，惊呼一声：“主”三步并作两步地上前，一个按头，一个按脚，硬是把章佳氏按压在床榻上，却是挡不住她恶狠狠的目光。

    章佳氏嘴里哀嚎了一声，看着芷云，呜咽地嘶鸣道：“誉哥，你说，你说啊，我有哪里不好？我哪里比不上那个贱人，她是什么东西，一个黄毛丫头，无才无貌，木讷呆板，哪里能配得起你，她怎么和我比……”

    芷云一愣，誉哥？记得这个身体的父亲的名讳是胜誉，字皓，难不成，这位舅母，竟然是倾慕父亲的？

    一盆狗血从天而降，打击得芷云呲牙咧嘴，咳嗽了声，一甩手，扔过去一个清心咒，蓝光闪烁，章佳氏身一顿，一头栽倒在床上，失了力气。

    见她确实安生下来，七月和十月才吐出口气，抹了把头上的冷汗，对视一眼，双双都有些庆幸，原来疯的力气这般大，连七月习武多年都有些压制不住她……

    芷云翻了个白眼，哭笑不得地摇头道：“我说你们两个丫头根本没有身为法师的自觉，一个法师，居然近前去跟人家‘肉搏’，搞什么鬼？”

    身为法师，有事件发生的时候第一时间想不到用魔法，刚才只要两个丫头里有一个清醒的，施加个束缚咒，章佳氏力气再大，也起不了身了，何必冲上去？芷云没动作，是因为芷云本身有自信这又疯又病的女人伤不到自个儿，可七月和十月不应该有这自信啊？

    “回去之后进入‘法师之光’的练习场练习束缚咒五百次。”

    七月和十月一见主恼了，全耷拉下脑袋来。

    其实不能怪这俩丫头，她们虽然学魔法已经有一阵，资质也不错，可是，毕竟只是学习，根本没有实战过，再加上芷云本来的意思只是给自己培养炼金学徒，所以对战斗力没什么要求。她们俩没有法师的自觉也是很正常的。

    浮空城上的男学生们还好，男人天生好斗，时不时地交交手，魔法施展得还算娴熟，可女孩们就不成了，她们学习魔法，大多喜欢那些光影效果漂亮的，有美容效果的，对生活有帮助的，好玩的，像是战斗力强的一类魔法，从来不喜欢去主动学习……

    摇摇头，芷云暗想，以后是不是加一些实战课程，一帮法师学徒怎么能不会打架？这会儿却是没工夫理会这些，走上前，又往章佳氏脸上甩了一个小小的冷水团，于是，章佳氏打了个激灵，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这一次，眸却已经恢复了清明。

    她愣愣地看了芷云好半天，眼睛里的光，由那一瞬间的明亮，又重新转为昏暗：“真像啊，你像你的父亲，呵呵，样貌像，气质也像，冷淡、疏离、高贵、迷人，就像毒药一般致命……只是，你比你父亲好心，我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你居然真的愿意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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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风寒

﻿    第三十五章风寒

    章佳氏絮絮地说了好些话，一大部分并不怎么好听。

    芷云纵然一向冷心冷情，可还不至于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于是，七月和十月把大门敞开，使得屋里的味儿散了，又取了件大氅，垫在椅上，扶着她们家主坐好。

    芷云便捧了碗热茶，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儿听着，脸上半点儿颜色都未曾带出，仿佛只是置身局外，听别人说家里的琐事一般。

    难得，章佳氏也没恼，而且，她这般说着话，神智却是渐渐清楚了，竟然硬撑着坐起身，脸上挂了一抹笑意：“高嬷嬷，给我梳头吧……就是走，毓婷也不能走得这般狼狈。”

    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进来的高嬷嬷一听，眼泪顿时下来，跪着爬到床前才直起身，果真便拿了一把凤尾的小梳，一点点帮她家主将一头枯黄的发挽起，又稍稍上了一点儿胭脂。

    别说，如此一装扮，章佳氏居然容光焕发，芷云这才发现，别看形容憔悴，可章佳氏一点儿都不丑，相反，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还是那种艳光四射，一眼便能勾人魂的美人。

    她此时端端正正地在床上坐好，刚刚的激动失态也消失不见，目光远：“当年我还是个十三岁的小丫头，家世好，爹娘宠爱，养得我这性也是天真活泼，只是有些烈，你母亲惠敏与我不同，她性木讷，不喜欢说话，没什么存在感，在家里也比不上惠茗受宠，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女红馈全是极佳了，但这又有什么，咱们满洲大户人家的姑奶奶，那些活计能过得去就成，哪里又用得着自己动手？”

    “说实话，你母亲根本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我当初与她结交，也不过是为了她站在我的身边，愈发能衬出我的不俗……”

    说着，章佳氏似乎是想起旧事，脸上的神色忽明忽暗，一时幽怨，一时喜悦，到了后来，竟沉溺在自己的思绪里，低着头，咬牙切齿地恨道：“不就是比我早一日遇见誉哥？她凭什么跟我争？还害得我……不得不嫁给个没出息的男人……”

    不过几句话，章佳氏似乎已经消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再也支撑不住，歪倒在被褥上，只望着芷云的脸，呆呆地看了良久，才抬首望着从门口透进来的缕缕亮光，眼神迷离，呓语道：“我不甘心，输给别人也就罢了，可是输给她，我不甘心……若有来世，我还要争，一定要争……宜儿，额娘对不起你了，可你，可你不能比不上她的女儿……”

    “主”高嬷嬷身一软，趴在床上，已经泣不成声。

    芷云叹了口气，站起身，一转头，此时天气虽冷，可天气却不错，门外的阳光刺人眼，芷云用手挡了挡，举步跨出屋……

    凌柱一见她出来，身震了震，大约是明白了，却什么都没说，只是亲自将外甥女送出大门。

    许是知道芷云被章佳氏找去的消息，芷云还没回到王府，就收到了迎禄送来的自家大哥的信，信写得极简单，只是交代了一下父母和舅舅舅母之间的恩怨，很狗血，很无聊的故事，舅母为了想嫁自家爹爹，在选秀的时候故意被人算计，丢了大脸，还挨了杖刑，结果，就在她伤重养身体的时候，居然听到钮钴禄家和瓜尔佳家定亲的消息。

    一气之下，她不知道从什么肮脏地方弄来一点儿秘药——那是一种很厉害的**药，吃了之后，就跟喝醉了酒一般，会把心底深处的欲望加大数倍表现出来。而且，这种药一般大夫还检查不出，趁着章佳家的老太太大寿的机会，章佳氏打算暗害了钮钴禄惠敏，结果，却是自己着了道，不雅的模样让凌柱看了个正着……

    具体情况，明德这个做大哥的当然不好跟妹妹说，这封信，也是语焉不详，有可能只是阴差阳错，也有可能是额娘、阿玛，甚至是舅舅凌柱，或者其他的什么人故意将计就计地算计章佳氏，不过，无论因为什么，这已经是旧事了，再没有追根究底的必要。

    芷云一挥手，指尖上冒出一小团火苗，将信件化成灰，被风一吹，烟消云散。

    坐在马车里，芷云闭目养神，她的心绪没多大的波动，毕竟，章佳氏在她的眼里实在算不上个人物，不过，多少到有一丝丝的感慨——所谓爱情，还真不是好东西，未免太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夜深人静，雍王府已经没了白日的喧嚣，欧阳今天很忙，回来得晚了一些，以往他要是晚归，自家媳妇怕是早就睡了，可是今天，卧房里依旧亮着灯火。

    墙壁上的夜光石闪闪生辉，床头的夜光树盆景也不屈不挠地放着光亮。欧阳望着坐在床上，撑着脑袋发呆的媳妇，柔声道：“快二更天了，怎么还不睡？”

    芷云懒洋洋地摇摇手，也不说话，欧阳自个儿脱下外衣，随手拿了一方面巾，凑过去把自家媳妇半湿的秀发，一点点地擦干净，又拿了把牛角梳，细细地帮着芷云梳理那一头青丝。

    欧阳的动作很温柔，芷云也有些恍惚，不知不觉，已经和他一块儿过了七年，不对，算上无限世界，好像年数已经算不过来，只看相识的时间，恐怕几辈都有了……

    想到这儿，芷云的脑海里难免突然闪现出前世今生两人之间的一切，欧阳在她的心里，好像从没有疲倦的时候，永远坚定不移，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从不会失落放弃，除了演戏之外，总是笑容满面，他是个很可靠，很体贴的男人……同样的，他也是个极理智的男人，有着真挚细腻的情感，却淡如水，与自己正相配，再没有更好的了……

    “呵呵……”

    “嗯？”欧阳眨眨眼，有些迷惑地看着自家娘忽然绽放的笑脸，“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说，你和我这一对儿茶壶与茶盖儿，可是刚刚合适正相配。”

    欧阳愣了愣，只见有些昏暗的光下，映着女温柔的眉目。那双漆黑的眼眸，仿佛秋水，明亮澄清，透着奇妙的柔情蜜意，耀的周围一切仿佛都黯淡下去。欧阳嘴角不觉勾了勾，点点头，笑道：“当然……”

    不许芷云再胡思乱想，欧阳伸手探过去，搂着自家媳妇倒在柔软的褥上，芷云嘴角含了笑，乖乖地躺好，摆出一副任他为所欲为的模样。

    欧阳眼睛里流光四溢，拉下窗帷，手指头一动，便去了两个人的亵衣，覆上自家娘洁白无暇的身，在她颈脖处细咬了几下道：“娘，别想太多，我们有一辈，不对，我们有长长久久的时间去……”

    低低的呻吟声消去了欧阳的话，芷云迷迷糊糊地想，是啊，他们最不缺乏的便是时间，两个人无论是同伴搭档，还是夫妻爱人，其实都不重要，只要在一起，一起用永生去追求巅峰，目标明确，意志坚定，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都会觉得开心幸福……

    第二日清晨，天还未亮，欧阳一如既往的起身，简单用过早饭，便离开上朝去。

    至天蒙蒙亮的时候，芷云才睡醒，批了件外裳，起身下床，隔着屋，就听见外面好似起了风雪，遂撩起窗帷一看，外面果然落了雪，不过不大，院里的常青树上只覆盖了薄薄的一层。

    七月打了洗脸水进来，见芷云只批了一件棉衣，就立在窗旁，忙放下脸盆，下了窗帷，叨念道：“我的好主，天这么冷，你可小心着凉。”

    芷云皱了皱眉，“注意一下乐乐和两个小阿哥小格格，别让他们随便出门，天气骤冷，不小心要生病的。”

    几个孩的房间布置得太暖和太舒服，这是好事儿，可是，万一一不注意，出门忘了加衣裳，那是很容易生病。

    七月被唬了一跳，连忙应下，连伺候主洗漱都忘了，转身就去找崔嬷嬷。

    丫头们紧紧张张地给自家阿哥格格准备厚衣服，生怕一不小心小孩们遭罪，不过，雍王府没人生病，雪下了几日后，宫里的德妃娘娘却是得了风寒，躺在床上，几乎起不了身了。

    那位娘娘自然没有明着要芷云这个儿媳妇去侍疾，可芷云既然在京城，却是不好不去的。没办法，只好乖乖地递牌，进内宫，看望德妃，当然，顺便把李氏也捎带上，这可是个不错的挡箭牌。

    永和宫里，德妃的脸色还好，头上戴着遮眉勒，在床上躺着，精神头也不错，见了芷云和李氏过来，乐呵呵地拉着她的手，慈爱地笑道：“来得正好，你们俩赶紧坐过来跟我说说话，这几日一生病，便出不了屋，可是闷得慌了。”

    德妃极为热情，尤其是对芷云，几乎热情得让别人以为她们两个是亲娘俩似的，芷云笑了笑，干脆就当她是真和善，轻声细语地和德妃说些家常话，正说着，李氏忽然问道：“听说十四福晋也病了？”

    德妃登时摇头苦笑：“可不是嘛，我告诉她这几日天冷儿，要换厚衣裳，可她一向爱美，谁劝也不听，穿得单薄了些，结果，没能过来看我不说，自个儿也患了风寒，昨个儿我还特意让孙太医去给瞧瞧，哎，她这一病啊，不知道十四府里还有没有人能撑得住场面。”

    李氏勾了勾嘴角，斜眼看了芷云一眼，笑道：“娘娘安心，十四阿哥府里的两位侧福晋，可不是奴婢这类上不了台面的……”

    芷云一挑眉，已经知道她们接下来要说什么话了，只是，德妃有这心思不奇怪，可李氏在这儿和她一搭一唱的，甚至这般贬低自个儿，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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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劳逸

﻿    第三十章劳逸

    “你这孩，何必糟践自个儿，这些年，你为老四守着后院儿，着实辛苦，这些，不光是本宫，万岁爷也看在眼里呢，不过，老四如今已经是亲王，还只有你一个侧福晋，确实不不大合适，再说，他的嗣也单薄了些……”

    说着，德妃一派和蔼，亲热的拉住芷云的手道，“芷云，额娘知道你一向身骨不好，家里的事儿交给李侧福晋也没什么，可也不能让她太劳累了，毕竟，弘时小阿哥正是活泼的时候，还要她这个亲额娘照顾呢。对了，我听说年遐龄年大人家的格格秀外慧，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世界罕见的一个有才女，难得啊，还极孝顺，因为她额娘身体不好，这些年一直亲自侍奉汤药，甚至还为此耽误了婚嫁……”

    芷云不语，端起茶碗来喝了一口热茶，拜托，这皇宫里的女人也太会睁眼说瞎话了吧，那位年如玉究竟为什么老大一把年纪还嫁不出去，京城里消息灵通的，哪个不知道，德妃居然还能硬给掰成这位主儿侍母至孝，未免太离谱。

    德妃见芷云只低着头装拙，根本不肯接话，一皱眉，干脆摊牌：“好孩，额娘知道你心里定是不大乐意，可老四家的耿格格，宋格格几个，身份上还是差些，又无女，怕是帮不到李侧福晋什么忙，而且，本宫看着年家格格确实是好，不如额娘做主，把她给了老四如何？”

    “额娘说什么话？媳妇虽然不算是个贤惠的，可也知道长辈赐，不敢辞的道理，媳妇也觉得添个妹妹一块儿伺候爷，是件好事儿，只是……”说着，芷云一抬头，脸上流露出几分犹豫，几分为难。

    德妃本来见芷云有意答应，眼睛里隐约露出几分得意，结果马上见她话音一转，竟然又推脱起来，脸上不觉露出一丝不渝，摸了摸指甲上的长指套，收敛了笑意，道：“芷云可是有什么为难的，只管跟额娘说，额娘一定给你做主……”

    “不敢……”芷云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些年，芷云也为爷的嗣不繁发愁，曾劝过爷，可是爷说，皇阿玛曾叮嘱过，要爷，要爷……”

    说到这里，芷云似是极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朵根都红了，声音也变得细弱，“除了媳妇之外，最好少近女色……”

    德妃一愣，面上顿时一变，她并不想相信，可更不敢怀疑芷云‘假传圣旨’，只能讪讪道：“原来如此，既然是万岁的意思，那芷云只好多担待一二了……”

    李氏低着头，面色不改，只是嘴唇却一下苍白起来，一双手死死地搅在一起。

    永和宫里静默了片刻，德妃不多时就又恢复了往常，转了话题，拉着李氏开始说起几个小阿哥，小格格，还说到静柔的婚事，如今万岁已经给她指了婚，定在明年五月完婚，额驸便是那兴德，虽然不算太合德妃的心意，但她面上还是乐呵呵，一副疼爱孙女的模样，把兴德夸奖得是天上有地上无。

    慈母贤妇，好不热闹，芷云端着茶碗，肚里暗笑，这一回光明正大地驳了她的面，有这位曾经宠冠宫的德妃难受的了。

    一直到了晌午，德妃才道乏，打发了芷云和李氏离去。

    这之后，德妃到安生下来，也许是因为年节将近，她没有工夫再给芷云找麻烦，也许是被芷云一气，本来病得不算严重的她，到真得大病一场，至少，到了年节，宫里的大小宴会，这位娘娘是一概没有参加。

    不过，芷云也不好过，被诸事一耽搁，她是没时间回浮空城去了，年节将近，雍王府的嫡福晋总不好就说要走吧，不得已，只能乖乖地留下来接手了年上的一切应酬。

    偏偏这时候十月、七月、侍书、侍剑等等丫头们要备考，她们得参加学院考试，于是，芷云悲催了，连个帮手都找不着，不得不每日忙得脚底朝天，带上府里的下人们清扫庭院，张贴对联、粉刷裱糊、挂笺儿，贴新画和窗花，甚至还得安排厨房做点心，蒸年糕、饽饽，还得和准备各种年礼，核对年节时打赏用的的金银裸、如意荷包，更别说参加那一大堆年礼宴席了，她好歹也是雍王府嫡福晋，哪怕不大乐意，出去寒暄应酬也免不了。

    待出了正月，年彻底过完的时候，别人都是吃得好，吃得饱，又是冬日，难免长肉，可芷云往大大的落地镜前一站，居然眼瞅着瘦了一大圈儿。

    欧阳看着自家媳妇衣带渐宽，也十分心疼，赶紧让厨房准备了一大堆色香味俱全且滋补效果好的美食，又交代媳妇大多数的应酬可以推了，根本没必要让自己不舒坦。

    芷云挑挑眉，也松了口气，便安安心心地清闲下来，每天吃着厨房精心准备的美味佳肴，看着乐乐描红练字，带着小丫鬟们做些针线活，读读书，逗弄逗弄两个小的，或是指点指点侍书和侍剑的魔法修行，七月和十月这一回的考题非常困难，他们俩没什么把握，这会儿正紧紧张张地等待成绩单下来，时不时地要忧愁一番。芷云索性就不和她们说魔法了，省得两个妮更焦虑。

    不过，芷云是清闲了，但欧阳却又忙了起来，忙得不到深夜回不了家。

    没办法，现在是康熙年间，不是清初，好歹能说一句天下太平，战事也少了，百姓们的生活水平略略上升，能吃口饱饭的人家增多。

    太平当然是好事儿，可太平了，人丁自然而然地就要增长，而且，还增加得很快，毕竟现在讲究的是多多孙多福气，可这个时代不像现代，户籍管理严格，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制度，在康熙年间，这些新增人口大都不入户籍。

    这样一来，朝廷对这些人自然就无法进行控制和管理，地方官吏豪绅又乘机压榨，使贫苦百姓不得不迁徙、流亡，这么一来，流动人口日益激增，无论对什么时代来说，这可都不是好事，康熙哪能看不出这里面的弊端——

    于是，清政府于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开始实行起“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

    偏偏现如今胤禛就掌着户部，这差事正好归他管，一连两个多月，欧阳忙得前后脚不着地，每一天晚上回到家，媳妇和孩们早都歇着了，硬是没能和自家媳妇儿说上几句话。

    结果，一日两日还好，持续到两个月的时候，一向把工作当乐趣的欧阳大*OSS，便也有些受不住，终于在临近三月，天气都快要转热了，他一甩手，把一干差事扔给下属们，自个儿告了假，准备休息一阵。

    阳春三月，正是花开时节。

    卧房里，芷云和乐乐歪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堆着益智积木玩，这积木是佟辉特意做出来，上面绘制了一些有趣的魔法基础知识，只要拼凑对了，就会有花雨飞射，很是漂亮有趣，芷云觉得不错，就让乐乐玩了，正好可以在玩耍的同时，也开动脑筋想事情，倒有几分寓教于乐之意。

    欧阳抱着被蜷缩在热烘烘的床榻上，打着呵欠，拥被坐起身，探出头去一捞，把云车里的小姑娘圆圆捞起，乐呵呵地亲了好几口。

    他玩得高兴，可这一下却捅了马蜂窝，留在云车里的壮壮瞬间嚎啕，圆圆也跟着大哭起来。

    听到震天响的哭声，芷云翻了个白眼，凑过去把儿抱起来，也塞他爹怀里，等这小爪自家妹妹软绵绵的小手，这才弯起极精致漂亮的眉眼儿，消去了哭声。

    “你别招他们俩哭，万一孩的嗓哭坏了可怎么好？”

    欧阳惬意地眯了眯眼睛，伸出手指戳了下儿肉呼呼的脸蛋儿，两个小家伙长得壮实，已经没了刚出生时的瘦小，个头猛增，白白胖胖的，腿脚也不老实，踹在人身上力道不小，比一般婴儿可结实多了，一开始的那个云车都快装不下他们，芷云不得不给换了个大号的。

    逗弄着无齿小儿，欧阳一扬眉，若有所思地抿了抿嘴，“孩出生好几个月了，以前没想过，这会儿清闲下来……芷云啊，你说咱们儿被康熙帝起名叫弘昼，不会是历史上那个弘昼吧……”

    说着，欧阳按住眉心，想到自家儿居然成了各影视剧，各里面的名人，日日胡闹，在活着的时候，时不时地给自己办一回丧事敛财，还抢劫库银。

    芷云一眼瞥过去，这位才想到啊，从康熙给孩起名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想到了：“你想那么多干什么，他就算是那个弘昼，现在由咱们俩来教，也不会变得那么不着调，再说，要按照你的想法，十四家的那个小阿哥还叫弘历呢，也是钮钴禄氏生下来的，难不成，他还会真成了历史上的那位乾隆皇帝？”

    “啊，也是。”欧阳眨眨眼，故意一本正经地笑望着自家媳妇，“对了，野史上不是还说，康熙是因为看重弘历这个孙，才选了胤禛做继任者？唔，那可不大好办，要不然，提前灭了他？”

    “灭……灭……”

    芷云和欧阳一愣，顾不得逗闷，低下头，居然见圆圆小姑娘挥着小手，张着嘴儿吱吱呀呀地吐字儿，虽然还不清楚，很模糊，可是，确确实实是开口说话了。

    芷云大惊，“不是吧，这才几个月啊，婴儿的声带应该还没有发育完全，怎么这丫头现在就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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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冶游

﻿    第三十七章冶游

    欧阳却是大乐，喜滋滋地香了宝贝闺女两口，笑眯眯地道：“宝贝儿，来，叫阿玛，阿——玛——”

    芷云白眼一翻，把一双儿女夺回来，重新扔进云车里，瞪了欧阳一眼道：“咱们家女儿既然学话学得早，那你以后可别在她面前胡说八道，听见没？”

    父母的言传身教可是极重要的，记得以前芷云还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在医院里就见过一个冰雪可爱的小姑娘，才两岁多，一张小脸长得精致，白白净净，五官也漂亮，当时医院里的病人们乍一见之下，都爱得不行，可是，等一逗那小姑娘说话，却发现这个一个可人的小女孩儿，居然奶声奶气地一开口，便是经典国骂

    一瞬间，大家伙全囧了，芷云也是如遭雷劈……

    待见到女孩儿的父母，才知道这两位竟然是那种三句话里就有两句听不入耳的人，父母如此，哪能指望孩学好？

    所以说，既然做了爹妈，可得给自家宝贝做个好榜样，不能随心所欲地胡来了。

    欧阳讪讪一笑，探过身去，用手指在自家好姑娘殷红的脸蛋上点了点，笑道：“得，以后阿玛天天给你念唐诗，咱们也培养一个大才女出来。”

    芷云摇头失笑，索性不去理会他了。

    小孩精力不济，觉多，刚闹了这一阵，两个小家伙就歪着脑袋合上了眼，开口让崔嬷嬷带着两个小家伙回自己的房间。

    欧阳在家里休息了几日，这日虽然闲舒服，却有些闷了，此时正是春季，鲜花满地，风和日丽，他便想着携娇妻爱出游。

    说起来，芷云和欧阳也有好些日不曾出去游玩过，既然这会儿动心，欧阳行动的速度挺快，当天进宫去和康熙爷说，他家媳妇需要去天上仙岛修行，欧阳想陪着一起。

    别说，那一日康熙爷心情不错，想到自己的这个四儿多年来最是兢兢业业，认真办差，这段日更熬得身骨削瘦，也着实辛苦，干脆大手一挥，许了他两个月的假期，只要能在雍王府的静柔格格出家之前回京即可，反正格格的婚事自有内务府打理，该添加的嫁妆之类，也早就备好了，用不着两个人在她的婚前着忙。

    不过，康熙舍不得孙，开口要让弘昊进宫住些日，此言一出，欧阳和芷云面面相觑，可也没办法，康熙好歹是儿的祖父，又是皇帝，谁敢驳他的面？于是，乐乐只能眼巴巴看着自家爹娘准备带着弟妹开开心心地准备出去玩，而自己则被打包送进了宫门。

    芷云虽然是个技术宅，可她也好冶游，虽然儿不能同去有些遗憾，可有康熙罩着，自家乐乐虽然年纪幼小，却也不是个不懂事的，住在宫里短短三月，也许还用不了三个月呢，到也不担心，照样高高兴兴地让七月十月几个装作自己，乘着马车浩浩汤汤地出京，回浮空城去，面对一帮学生们，就说自己在法师塔闭关，谁找也不见，自己则收拾行礼出门。

    七月和十月本来是有些不乐意，一心想要跟着伺候，毕竟，芷云到了现在，连梳头都不大会，简单的发型还好，稍微复杂一点儿，就弄得乱七八糟，她们不跟着，哪里会放心？可芷云一心坚持，她们也没辙，怎么说芷云是主，主下了决心，她们也只好听话了。

    打发了七月她们出门，芷云和欧阳一商量，这次干脆不乘坐飞屋，那玩意儿速度确实够快，可他们前些年乘坐飞屋走马观花地去各地赏景，也赏过不少回，这一次，还是稳稳当当地像正常的古人一样，游山玩水，看一看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比较有情趣。

    来此多年，欧阳还好，能借着办差的机会出门看看，可芷云却不同，她再有本事，也只是个女人，唯一正大光明离京的机会，还是跟着御驾去木兰秋狝。

    于是，芷云做了一个‘豪华房车’——外面罩着木质马车的外皮，里面则是别有洞天，整个房车跟正常的居室差不多，卧室，婴儿房，盥洗室，书房，茶水间，厨房，在二层甚至有一个小小的迷你魔法植物园……幸好没有实验室，要不然，呆在这上面这跟呆在家里也没啥区别了。

    其实，这全是芷云的恶趣味了，本来有半位面在，想要什么没有，何必这般麻烦？可她偏要辛辛苦苦，浪费许多珍惜材料，制作这么一辆除了显摆没什么大用的‘马车’，还说是上辈没钱，享受不到，这辈什么都想试试……

    欧阳站在半位面的实验室门前，看着那个庞然大物，嘴角直抽搐：“媳妇，要不咱缩小点儿，你要是嫌面积不够不舒服，为夫可以帮你用空间魔法把里面的空间扩充一下……这体积太大了，古代不比现代，许多道路不好走啊……”

    芷云一挑眉，眨眨眼，嘴角勾了勾，挥手一敲车壁，那个庞然大物居然瞬间压缩，一下变成和普通马车差不多的模样。

    欧阳目瞪口呆。

    “BOSS，你是不是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好歹我也是个炼金大师，我手里出来的作品，哪会那么简单，就这辆车，水陆空三栖，太阳能，魔能全可驱动，防风、防震、防刀枪……”

    于是，欧阳大*OSS拜倒，五体投地。

    不过，此时此刻，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芷云一时性起弄出来的这么一个东西，居然帮了他们俩的大忙，很大很大的忙……

    三个月的假期，夫妇两个忙了五天，才把各自的事情交代好——欧阳去户部与明德沟通了下，打好招呼，他对于把差事全丢给‘舅爷’可半点儿不心虚，说不定明德见胤禛这个冷面王对自己的宝贝妹这般好，面上发苦，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呢。

    至于芷云，她这个魔法学院的院长虽然只是掌握一下大方向，万事都是由浮空城上的主智脑打理，可离开这么久，怎么也得写封信送去，和正给正在实验室加班加点学习实践的学徒们交代一声，顺便留下一批作业，免得她们偷懒才好。

    一起都安排妥当，两个人换上了寻常百姓的衣服，上了车，把两个睁着眼，好奇地四处打量的小宝贝安置妥当，开启半位面里面的传送阵，打算直接传送到京郊……

    可是两个人万万没有想到，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再熟悉不过的传送，竟然出了差池。

    所以说，这人不能过得太安逸，太安逸了就容易出问题，以前在无限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谨小慎微，施法之前反复思量，尤其是传送这样的事情，生怕有其它的法师干扰，总是小心再小心，从没有出过错，可在这个世界几年，该有的谨慎丢了一大半，两个人居然谁都未曾察觉，传送阵开启的时候，欧阳在实验室里试制的小型时空门未完成品上的铭，居然发光发亮了……

    不过，他们就算再不小心，好歹也是经验丰富，马车刚一动，两个人都发现不对劲，芷云反射性地随手将一个定位标志扔出半位面，欧阳则瞬间开启马车上的防护罩，反手搂住两个孩然后就陷进了欧阳很熟悉的颠簸……

    大约过了半盏茶的工夫，马车哐当一声落地，剧烈的震荡震得芷云心口气血翻腾，喘息了好半天，才挣扎着坐起身，“壮壮和圆圆如何？”

    “沉睡咒很管用……”欧阳一稳住身，先挥手在半空画出一个半圆，结果，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他一愣，脸色变了变，咬了咬牙，又从自己手指上的玉扳指里摸出个大约只有拇指大的金色沙漏——沙漏仿佛静止了一般，丝毫不见动静。

    欧阳这才吐出口气，拍了拍怀里的孩，眨眨眼，咳嗽了声笑道，“穿越了啊，不知道这是哪儿？好在愿世界时间静止，出不了大乱……”

    芷云点点头，确实是穿越了，半盏茶的工夫，从日正当空，到晚霞满天……叹了口气，她到不急，反正扔了定位标志，又有一个空间法师在，想回去是一定能回去的，而且，这也算是好事，欧阳的多年夙愿终于达成了一大半儿，这个时空门一旦启动一次，下一次再想让它启动，就要容易多了。

    只是——“娘，咱俩运气不太好，这个地方貌似限制施法，还是个低魔世界……我想，不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仔细地研究规则，我是没法连接时空门，把咱俩送回去了。”

    芷云无语。

    就在这时，车外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芷云挑挑眉，随手打开车灯，推开车门，结果，就看见一个面黄肌瘦，穿着件很不合体破破烂烂的褂，顶着满头带枯草一般的头发的小姑娘，吓得腿一软，摔倒在地，她胳膊上的柳条编成的破篮也扔了，从里面滚出一堆乱七八糟的草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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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暂居

﻿    第三十八章暂居

    “神仙姑姑？”

    且说那小姑娘亲眼看见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又看到晚霞底下，车前无火，却被车灯照耀得是金光灿烂，更别说倚着车门的芷云丰神毓秀，美丽无双，到真有几分仙姿，一时间惊吓之余，小孩还不懂事，便把她当成了神仙也并不奇怪。

    听着小姑娘怯怯的嗓音，芷云到是一乐，见那孩只是七岁的稚龄，虽然穿着打扮甚是落魄，但眉清目秀，五官很漂亮，她本是喜欢小孩的人，这会儿也觉得有些怜惜，不觉升起一丝促狭，含笑道：“是啊，我从天上来，可不就是神仙？”

    “啊……”听闻此言，小姑娘一愣，咬着唇讷讷地看着芷云，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尽是迷惑，但只一瞬间，那张削瘦的小脸儿上便添加了几分神采，她挣扎着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抬头，“姑姑是神仙……那一定会治病的，姑姑，你救一救我娘亲好不好……”

    ‘马车’经过刚才的一场颠簸，还需要补充能量，这会儿需要赶路，芷云索性便将它收起来，搁在欧阳的储物玉扳指里面，两夫妻推着婴儿车，跟在那小姑娘身后携手步行。

    此时天色渐晚，远处已经看不清晰，因为不确定这儿到底是什么地方，欧阳的头发太显眼，便戴上了一顶雪白的狐皮帽。

    放眼四顾，周围焦土，土地上全是干裂的缝隙，植物枯黄，空气也毫无水汽，虽然是傍晚，可一点儿凉风都没有，芷云皱了皱眉头，伸手从指上的储物戒指里掏出一瓶冰镇柠檬汁，喝了两口，一低头，又看见走在前面带路的小姑娘瞪着自己手里的饮料直吞口水，不觉愣了下，反应过来，又拿出一瓶递过去：“囡囡渴了吧，来，姑姑请你喝。”

    小姑娘咬着唇，沉吟了片刻，才小心翼翼地双手捧着接过芷云的玻璃瓶，学着芷云的样，咬住吸管儿，吸了一口，冰凉的，酸甜可口的液体一下涌进干裂的嘴唇，小姑娘的眼睛一下明亮起来，满脸满足的神采，可是，却牢牢地握住瓶，再不肯多喝一口。

    “姑姑，你果然是神仙，这仙露……我要留给娘亲。”

    芷云和欧阳一对视，神色间多少也添了几分惊异，这孩不过七岁，明明应该是最调皮活泼的时候，可她明明满脸都写着渴望，却偏偏能够忍耐得住，芷云的心里不觉柔软，笑眯眯地一弯腰，拍了拍囡囡的脑袋，“乖，姑姑还有很多呢，剩下的全留给你母亲亲好不好，这一瓶，囡囡就喝吧。”

    “当真？”囡囡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见芷云一本正经地保证，这才安心地抱着瓶，大口大口地开始吞咽。

    走了大约有一盏茶的工夫，天黑了，打眼望去，极目处一片漆黑，无一丝光亮，脚下的路也是凹凸不平。

    囡囡在前面走得磕磕绊绊，芷云一看，干脆伸手把她抱起来，只让小姑娘指路就好，欧阳拿出一个强光手电筒来，圆柱形状的光，到把小姑娘看得好奇得很，好几次跃跃欲试地伸出手去，似乎很想把那光线捞起来看看，芷云也不阻止，只由着她玩闹，这孩小小年纪便是一副小大人儿的模样，难得有几分孩气，应该纵容的。

    又走了好一会儿，小囡囡忽然伸长了手臂，遥遥前指，语音里也带了喜气：“快看，快看，姑姑，我娘就在那儿了。”

    芷云和欧阳停住脚步，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两个人的眼力都不错，天虽然黑，可还是能辨出是个屋宅轮廓，似乎还是个大户人家。

    欧阳一怔，脚步顿了顿，挑眉道：“没想到，这地方看着挺荒芜，居然还有人家呢”

    一路上走来，他们也曾路过一个山脚下的小村庄，只是那村里一个人都没有，房屋破旧，杂草丛生，一看就知道已经是废弃了，他还以为这地方遭了灾祸，已经没人了。

    芷云极目望去，摇头叹了口气：“看样怕是也荒废了。”

    果然，两个人走到近前，就发现宅的大门已经朽了大半，右首边的一扇门轴脱落，松松地挂将下来，恰留出一人大小的缝隙，门边跌落了一只灯笼，灯身破了几处，不过，似乎已经修补过了，到还能用……

    “娘亲，娘亲，囡囡回来了。”

    一到此地，小姑娘立即挣扎着从芷云的胳膊上爬下去，迈着小腿儿一出溜，极为熟练地从门缝里面挤了进去。

    芷云和欧阳对视一眼，芷云打着手电，欧阳一用力，很干脆地把大门拆下来，两个人进去之后，又重新给挂上了。

    院里十分寂静，也是终年没有人的模样，提着手电四下一照，朽烂的家什东倒西歪，还有不知名的长节虫，从家什上爬来爬去，隐约听见一阵阵压抑地咳嗽声。

    芷云和欧阳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进了左侧一间勉强还算齐整的厢房，这间房到打算得还算干净，窗户旁边有一张缺了条腿儿的八仙桌，桌上摆着一口翁，旁边还有一个破钵盆，盆里还残余了一点儿浅绿色的液体，看着像野菜汤。

    “神仙姑姑，神仙姑姑，快来看看我娘”

    手电转向床前，芷云走过去，这才发现床上躺了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她年纪并不大，最多三十余岁，神色灰暗，两颊带着病态的红晕，就连咳嗽声也有气无力的模样。这么炎热的天气，可她身上盖着一件破洞连着破洞的皮袍，但还是满头冷汗。

    芷云不大懂医术，但也看得出来，这个女人病得不轻。

    就在这时，那女人勉强睁开眼睛，看到芷云的时候，眸里隐约划过一丝光彩，似乎有了几分精神，只是咽喉里咕噜噜响了几声儿，到底还是没说出话，就又昏昏沉沉地睡去。

    芷云叹了口气，望着囡囡含着期盼的眼神，攒眉苦笑，本来是想寻个人探问探问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没想到却揽下了麻烦，不过，芷云向来随心所欲，既然和这小姑娘见了面，那就是缘分，“好囡囡，你母亲亲累了，姑姑先熬些粥，煮点汤药，等你母亲亲醒来喝，好不好？”

    囡囡懵懵懂懂地点点头：“喝了粥，喝了药，娘亲就会好起来了吗？”

    芷云笑了笑，“对，会好起来的。”别管她是什么病，多喝点儿生命泉水，总会有效果。

    既然媳妇决定暂时在此时安置，欧阳挽起衣袖，将院里一干破烂家什全丢出去，整理了一下，将自己的‘豪华房车’放出来，屋里脏乱的很，估计还不如住马车舒服，看来，他们要以车为家，生活好一段日。

    他现在用不了魔法，什么都要动手，这一通折腾，足足花了一个多时辰，累得满头大汗，干完活儿赶紧钻进盥洗室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洗着冷水澡，欧阳想起院里的枯井，又想起水瓮里面那浅浅的小半瓮水，这才感慨自家媳妇的好运气，要不是她花大力气置办了这辆房车，安装了自动水塔和净水装置，这日可就真没法过了。

    芷云摸了摸肚，觉得有些饿，除了煮了粳米粥给病人喝，又弄了一把小青菜，打了个鸡蛋，切了一小块儿牛肉，把小冰箱里留下来的一盆儿剩米饭全给炒了，不是她不想弄些精品的食物吃，只是芷云厨艺虽然可以，但好些年没亲自下过厨，衣食住行都有伺候，这乍一开始，难免要先做点儿简单的热热手，再说，她饿了，也没工夫整治复杂的吃食。

    菜是好菜，米也是好米，油盐作料俱全，简简单单的蛋炒饭，居然也被芷云做得香气四溢，勾引得囡囡的口水流得衣襟都湿了。

    芷云摇了摇头，从屋里翻出一个木水盆，接了水，让囡囡洗了个澡，又找出一件儿自己的衣服，简单修改了一下，给她换上，虽然肯定不合身，但好歹比她原来那个破褂要强上许多，这才把小姑娘推到桌前，让她开始吃饭。

    那位病了的夫人也被芷云叫醒，喂了一碗用生命泉水煮出来的粥，大约这女的病，主要是饿的累的，这一碗粥下肚，她的脸色立即便好了几分，也有了精神，芷云这才能探问消息。

    这女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夫婿姓林，祖上曾经袭过列侯，不过，她的丈夫是庶出，和嫡系关系并不亲近，当初分家的时候没有分得多少家产，再加上体弱多病，不到三十便已经身故，只留下她们孤儿寡母，这些年天灾连年，家业没有男人支撑，也落败了，不得已，林夫人只好带着唯一的女儿回了娘家青州，就是此地。

    原来，这里的宅本是她的父亲家里的祖宅，现今落败成这个样，也只能怪天意如此，谁让此地接连多年不下雨，田地荒芜，周围村里大多数的青壮年都逃荒去了，只剩下些老弱，这几年下来，也病死饿死了大部分，就连林夫人的父母兄长也不见踪迹，本来林夫人也想带着女儿启程到扬州投亲，可是林夫人身体不好，到了此地便得了病，这才滞留下来。

    芷云心下感叹，本来还想探问一下年代什么的，可林夫人精神不济，只好慢慢来，好在他们其实不算急，只是发现这里居然还是古代，虽然不一定是清朝，可风俗习惯差不多，欧阳很是失望，他一开始创造时空门，未尝不想回到现代，最不济，也应该是到一个能够让他和芷云更好地去修行魔法的地方，现如今，这里不光是低魔位面，比原来的大清朝还不如，对修行根本毫无好处，甚至连新奇都算不上，实在让人失望透顶。

    只是，失望也没有用，他也只能安慰自己，既然成功一次，第二次成功也不遥远，下一次，他一定要连接一个合心意的世界。

    欧阳和芷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既然遇见了林氏母女，而且见林氏为人不错，性也好，囡囡更是可爱又聪明，索性就暂时安顿下来，不过几日相处，居然很是合得来，如今有了芷云和欧阳，囡囡和林氏一日三餐都能吃饱喝足，生活难得变得极为舒畅安定。

    林氏是个聪明人，也不问这两夫妇的来历，就像真的相信了他们俩是机关师，一直与师傅隐居山林的说辞，所以，芷云也很满意她的聪明，很愿意尽力帮她调理身体。

    至于囡囡，现在还把芷云当成神仙看待，一口一个神仙姑姑，满眼崇拜，总是跟前跟后，简直成了芷云的小尾巴，没几日就已经亲热得不行。

    又过了两个多月，其间，芷云和欧阳去山下的一座叫阳安城的小镇转了转，虽然那里的境况也不好，但好歹是城镇，到不至于像村里一样荒凉，欧阳典当了一块儿羊脂白玉，换了些银，给林夫人请了个大夫来看，开了几副药吃，芷云看着到没有太大的用处，林夫人还是病病歪歪的，不过，好歹能起身了，也算是一大进步。

    “神仙姑姑，你们做神仙的，每天都干什么啊？”

    夜里，暑天过去，好歹有了些凉风，天气不再酷热，芷云和欧阳并肩坐在廊道旁边的石桌儿前，各拿了一碗苹果泥吃。

    囡囡也端端正正地学着芷云的样，小口小口地吞食水果，一双眼睛好奇地看着芷云。

    芷云挑挑眉，眼珠一转，咳嗽了一声，振了振衣袖，就开始给小囡囡讲有关神仙的故事，她以前在地球的时候就开始研究神秘学，这会儿说起故事，当真是张口就来，佛道各路神仙，都被她说得活灵活现，而且，很有烟火味，充满了生活情趣，一点儿都不似以前囡囡听过的，那些冷冷冰冰的神仙故事。

    这一通瞎白话，说得欧阳笑得肚痛得厉害，可却把小囡囡给哄得一愣一愣的。就知道张着嘴巴问——

    “真的吗？太上老君喜欢耕地？他怎么耕啊，是不是挥一挥手，庄稼就自己长出来了？”

    “何仙姑真的卖过豆腐？还被人称作豆腐西施？西施是什么？”

    “嫦娥真的每天在月亮上做月饼？桂花馅的月饼好吃吗？囡囡也想吃……”

    “如来佛祖真的喜欢吃菠萝蜜？菠萝蜜是什么，好吃吗？”

    芷云笑眯眯地抱着小囡囡，很有耐心地给她解答这些古里古怪的问题，当然，她的解答也把一向温的欧阳给逗得根本想忍也忍不住地大笑出声儿。

    想天上的神仙何等令人向往，何等高雅迷人，可在芷云嘴里，那些神仙们也变成了世俗男女，过得也是普普通通的生活，照样也要吃喝拉撒睡，他们也得去种地，养花，锄草，织布，他们也喜欢热闹，也喜欢八卦，也会争风吃醋。

    他们也跟人一样的性情，也有争执，也有爱好，也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缺点，除了播撒甘霖，聆听仙乐之外，他们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欧阳摇摇头，不得不承认，芷云嘴里这些很有人情味的神仙，确实比那些冷冰冰，只呆在天上，不理会人间是非的神仙们有趣得多，也亲切迷人得多。听着听着，不光是小丫头囡囡入迷，就连欧阳自己，也不觉向往，如果神仙的生活真是如此，那么，他和芷云，能不能真成一双神仙眷侣？

    夜深了，芷云哄了囡囡入睡。

    当夜，欧阳搂着媳妇躺在舒舒服服的大床上，打开车窗，遥望夜空，一颗心终于安定下来，虽然他经历得多，从不曾惧怕过变故，本也只把这一次意外，当成和主神空间出任务一样，可是，到底身边不在有守望相助的战友，只余下他和爱妻两人，魔法暂时没办法使用，对这个世界又全无了解，哪怕精明强悍如他，也难免心生惶恐。

    可是今夜，欧阳却忽然莫名地想通了，不再纠结，放开了心怀，所以，一夜好眠。

    第二日太阳高升，林夫人的身体居然痊愈，甚至能离开床铺，囡囡很高兴，一整天都张着嘴笑呵呵的，芷云也挺开心，连忙把林夫人扶到院里的藤椅上躺下，让她晒晒太阳，又给她搭了件儿毛毯。

    囡囡也忙前忙后，端了茶壶茶碗，自个儿踩在石凳上，帮娘亲泡茶，这还是小丫头跟着芷云学的，泡的好喝不好喝先不说，可动作举止却是似模似样，让林夫人看得宽慰：“芷云，我也不说道谢的话了。”活命之恩，又岂是一个‘谢’字可以抵消？

    芷云拿了一块儿点心，喂给囡囡，闻言只是摇摇头：“相逢即是有缘，何况，幸亏我们夫妻俩刚下山便遇见您和囡囡，要不然，人生地不熟，我们两个还不知道会吃多少亏呢……”

    看着林夫人欲言又止的模样，芷云又是一笑，“夫人，我们两夫妻反正也想到处走走，有句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既然本没有目的地，去哪里不一样呢，不如，就让我们夫妇俩，与夫人和囡囡一起去扬州好了，一路同行，彼此照应，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林夫人的眼眶一热，她本来第一眼见到芷云，还以为这是个很冷漠的女，却不曾想，竟然是这般古道热肠……

    如果此时此刻，芷云听见林夫人的心思，不知道会不会哭笑不得，古道热肠这种褒义词，哪里又能搁在她这个炼金大法师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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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野心？

﻿    第三十章野心？

    过了八月十五，芷云和欧阳就携着身体已经大好的林夫人和小囡囡启程去扬州。

    当然，林夫人自己剩下的那一点儿行礼，除了夫君和公婆的排位，还有一小部分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之外，其它的全让芷云给扔了，自己去镇上采买了一批衣物，又买了一匹枣红色的瘦马，不是芷云不想买好马，而是这地方确实荒凉，城镇里面也没有多少好东西，能找到这匹瘦马，还花了欧阳好几日的工夫呢，对于这般有钱也花不出去的景况，两夫妻只能认了。

    虽然房车可以自己走，马匹属于白花钱，没有大用，但无人的地方还好，一旦进入大城市，还是往前面栓匹马，低调些吧。

    不过，这瘦马让芷云喂养了几日，喝过世间最妙的泉水，吃着营养丰富的草料，没几日，居然大变样儿了，虽然算不上日行千里的神驹，但也精神抖擞，颇有了几分彪悍，若是旁人见了，多少也要夸一句好马。

    对于芷云帮忙置办东西，林夫人也没推辞，一是想凭她自己的那一点儿银钱，哪怕是要饭，恐怕也要不到扬州去，而且，已经欠下大把的人情，再多欠一些，也就无所谓。

    第一次登上芷云那辆大得离谱，比家里还要舒服许多的‘马车’，林夫人目瞪口呆，这才隐约相信，也许，这一双神秘夫妻，真的是隐居山林的高人弟，那什么机关师，恐怕并不是胡说。

    要不然，这可大可小可变形的神奇马车，一拧就出水的玉笼头，不用火折也能点燃的火，没有蜡烛，却可发光的四壁和车顶，能一日三熟的矮个果树，巨型蔬菜……到底能从哪里来？总不能，他们俩真像小囡囡说的，是天之上的神仙？

    这一赶路，芷云和欧阳才发现，原来闹灾荒的地方还不少，他们好几次都被逃荒的灾民围住马车，虽然也有官府的人放赈救灾，可灾民太多，他们根本就顾不过来，于是，打家劫舍的土匪也就多了。

    要不是欧阳和芷云本身能耐不小，这房车又确实厉害，刀枪不入，无论沼泽泥淖，高山峭壁，全都走得，他们这一道，恐怕不会走得太容易。

    小囡囡和林夫人似乎对这类场景已经见识得多，哪怕是小囡囡，居然也不曾对围着马车或哀求或威胁，只想讨口吃食的灾民抱有多少同情。

    当然，芷云和欧阳过得还算不错。

    书房里的书本大多是芷云和欧阳喜欢的，‘马车’有智脑监控，自动行驶，用不着人看着，两个人除了吃喝，与林夫人聊天，哄孩和逗弄小囡囡之外，就是窝在书房里，喝喝茶水，吃吃点心，消遣一二。

    芷云合上手里，扭头看着靠在窗前，一只脚搭在黄花梨的炕桌上，正整理一大堆图片的欧阳，忍不住笑道：“你弄这些做什么？”

    走了一路，欧阳这家伙也放了一路的人造微型卫星，芷云都不想去计算他到底放出去多少个了，方正装卫星的空间盒，已经空了三十个，全让芷云拿来当练手，拼接了一下，把所有的空间盒融合，弄出个行李箱来，把常用的东西全搁进去，以后在人群里拎着它走，就不必担心会曝露手上的空间戒指还有欧阳那个玉扳指了。

    “没什么，就是多搜集些情报，嗯，等我可以自由连接时空门，等回去之后，派人把这个世界给占了……”

    “……咳咳……”一句话，将芷云一口茶水喷到桌上，好好的一盘杏仁酥是别想吃了，抬起头，瞪了欧阳一眼，见这人说得云淡风轻，就像是占据一个世界，跟喝水吃饭一般平常简单，“我说，老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野心的？这可和你的性格不大相符……”

    欧阳莫名其妙地瞅了自家媳妇一眼，挑眉笑道：“我的好娘，这个世界对咱们没有大用，可又弃之可惜，像什么金银铜铁等一大堆矿产资源，到也能利用一二，反正我正想着将来登基之后，我那些有本事的兄弟们不好安置，本来打算要他们去海外发展，不过，想来那些苦寒的地方，这些皇阿哥们也不大愿意去，可这里就不一样了，如果与原世界地理差不太多，那就等于是第二个大清朝。”

    “占了它，那些无事可做，只能在京城胡混的皇皇孙，宗室弟，甚至是科举之后等不到缺的官宦们，全有了用武之地，而且，如今八旗糜烂，可又不到无药可救的地步，用这块儿地方来练兵，再好不过了。”

    “你看看，现在这里灾荒连年，到处起兵戈，虽然还不至于就此判定是乱世，可要是策划得好，征服一点儿都不难，何况，咱们可是掌握着作弊器的，有时空门在，这个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大清的人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皇宫内院也一样，而且，他们军队的调动情况咱们一清二楚，可他们却摸不着咱们的边儿，那是只能咱们来打他们，他们根本去不了清朝，这一场战争，还没有发动，胜负便已经分了，有这么大的便宜，哪有不占的道理。”

    芷云听得目瞪口呆，一开始只觉得欧阳是异想天开，可越想，越觉得欧阳说得很有道理——

    根据多日的调查结果，芷云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大约是架空的，现在他们所在的这个国家是靖朝，也是少数民族统制，而且，那个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居然和满族差不多，各种民俗化也大同小异，国姓为水，自建朝已经有三百年，最近几年边疆动荡，各地造反的势力此起彼伏，老百姓们饱受灾荒的危害，虽然京城那边依旧是纸醉金迷，看不见这些衰败开始的兆头，但是，芷云判定，这个国家，由拥有时空门和各种情报的清朝征服起来，大约还真不算难。

    康熙也是一代明君，怎么可能不想开疆辟土，虽然他已经老了，但雄心壮志什么时候也不会消失，开着作弊器，十拿稳地占领一个和大清朝差不多疆土的国家，对他的吸引力，肯定大得惊人，何况，他现在恐怕也为一大群出色到极点的儿们头疼不已，要是有这么个地方安置，那绝对是百益而无一害

    芷云摸摸下巴，低下头继续去看书，算了，反正是自家BOSS谋划，他愿意做，自己也没有阻止的道理。

    欧阳笑了笑，继续弄一大堆被微型卫星拍下传过来的情报资料，想着以后利用时空门多开启几个世界，如果于魔法修行有用，自己就带着芷云去逛逛，如果碰上像现在这样这般又好欺负，就把爱新觉罗家能力与野心同样大的兄弟们放出去，又能扩大地盘，也省得他费事去打压了。

    这一路上，芷云和欧阳虽然没有什么游山玩水的兴致，却过得着实不错，到了扬州城，他们这才确定，这个国家同样繁华，以前看到的那些荒芜，并不是全部。

    豪华房车变身成普通马车，当然，哪怕是普通马车，里面的空间坐上十几个人，也不显得拥挤。

    芷云和欧阳一人抱着一个孩，和小囡囡一块儿凑在车窗前往外看，这时，芷云才想起仔细问林夫人：“姐姐，您那位亲戚住在哪儿啊？咱们是先找个客栈安顿下，还是直接上门？”

    通过这一路的互相照应，如今芷云和林夫人关系极好，已是已姐妹相称，虽然还没有歃血为盟什么的，行那结拜大礼，但在林夫人眼里，这个对她有大恩，又有本事又漂亮的***，已然是比她的亲妹妹还亲的亲人。就连欧阳，也借光成了林夫人心里的弟弟，要不然，他一个大男人，和林夫人乘坐一辆马车，就算是事急从权，林夫人恐怕也不愿意的。

    所以，林夫人愣了愣，迟疑片刻，到也不说虚话，只蹙眉道：“先夫在世的时候和他这位堂兄关系还不错，两家也算互有往来，记得五年前这位堂兄了探花，似乎如今已经升至兰台寺大夫，又被钦点出为巡盐御史……不知道他现在显贵了，还认不认亲戚，不如我们暂时找个客栈落脚，待送上拜帖之后，再作打算……”

    芷云手里的茶杯一晃，赶紧低下头去喝茶，眨了眨眼，欧阳也扭过头，凑到芷云身边坐好。

    两个人面上平静，心里却惊涛骇浪。

    芷云故作不经意地挑了挑眉，笑问：“这么久了，我还不曾问过姐姐这位堂兄的姓名？”

    林夫人一拍大腿，“看看我，真是糊涂了，连这些都忘了说，我这堂兄，姓林名海，,表字如海，是姑苏人氏，今年四十，他妻是荣国府的嫡女贾氏，有一个掌上明珠，乳名黛玉，我算算，大概也有五岁了，听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他们夫妇两个爱如珍宝，只是我还没见过，哎，先夫是庶出，在家里不大受重视，哪怕是嫡亲的兄长，对他也一向防备，只有这位堂兄，才对他真心相待，以前先夫在世的时候，没说跟我说起他，如今物是人非，想想真令人……”

    看着林夫人带着忧愁的脸，芷云按了按眉心，见欧阳依旧是哉游哉地坐着，不觉怒瞪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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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安置

﻿    第四十章安置

    江南的秋景，虽不如阳春三月，却也别有意趣。

    这里也有一家悦来客栈，芷云当时一看到门上的木招牌，便忍不住乐了。

    好像以前在大清，至少是京城，可真没见过这影视剧里最常见的‘悦来客栈’，当时芷云还想，是不是自个儿派人经营一个，这样的大型连锁客栈，估计也是极为赚钱的买卖，只是她还来不及付诸行动，便遇见了欧阳，嫁入皇家，金钱再也不缺，于是躲懒，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扬州乃是富庶之地，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另一层意义便是要想在扬州生活得畅快，没有十万贯家资，那可不成。

    芷云和欧阳身上零零碎碎的值钱的物件不少，平时用来打赏的金银锞也有一些，在路上的时候有辆万能豪车，吃住行全无花费，所以，虽然手头没有十万贯，不过，到还宽裕。

    来了扬州，在悦来客栈租下一个等的小院落，又去给林夫人和小囡囡置办了简单的衣物首饰，当然，欧阳和芷云自己也需要。

    安定下来，去外面一打听，林夫人这才知道，原来林如海的发妻病逝了，他们家的掌上明珠黛玉，也被荣国府的史老太君派人接去京城教养，如今偌大的一座林府，也只剩下了林如海一位主。

    听了这话，芷云到有些感叹，本还好奇，想见一见那位林妹妹，后来又一想，这时候的林妹妹也只是个五岁的小姑娘，恐怕没什么好看的。

    她和欧阳其实是一个心思，别管这地方是红楼还是白楼，他们只把它当做大千世界的一个便是，最多这里面发生的某些事件，与一本名著有相似之处罢了，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不能因为这个世界很眼熟而受到影响，当然，闲来无事，看看那容宁二府，十二金钗，作为消遣，到也不赖。

    虽然贾氏病故，可林夫人到底还是要登门的。

    这一日，秋高气爽，天气不错，林夫人便带着小囡囡，和欧阳芷云一起去了林府。

    “哎，没想到……当年我初见嫂的时候，我们两个都还年轻，那时候我觉得她有些傲气，不好亲近，也没和她多说过几句话，却不曾想，一转眼便是阴阳两隔，再见无期……”

    坐在马车上，林夫人神情有些伤感，许是想到就在几月前，她自己还在鬼门关打转，如果不是路遇贵人，大约也命丧黄泉，她去了不要紧，和夫君团聚也是一大幸事，可想到小小年纪的囡囡，一旦失去父母庇佑，又哪里还能在这世上好好地活下去，心里便一阵庆幸，幸亏她不曾心存死志，幸亏老天有眼。

    一路感慨，穿过热闹的市井，大约花费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了林府门前，芷云和欧阳细细地看了，觉得林如海到是低调的很，外墙一律青砖砌成，显得十分古朴，并没有多少奢华的装饰。

    想这江南的官吏，哪一个不是富得流油，要不然怎么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算林如海能说一句清廉，恐怕家里的银钱也不下百万了，既然这个人知道藏富，知道低调，怕也不是个蠢人，怎么就轻易把林黛玉一个小姑娘给送去荣国府那种藏污纳垢的地方去。

    因为林夫人来之前已经送了信，一大早儿，便有大管事林德容在门口迎接，这位大管事跟了林如海已经十多年，林夫人也是见过的。

    “二奶奶可是来了。”林德容满脸堆笑地命两个青衣小丫鬟扶着林夫人下了马车，“老爷听说二奶奶到了扬州，高兴得很，从昨天就念叨着，今儿还多用了半碗饭呢。”

    林夫人眼睛一红，见林管家与多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热络体贴，一颗心顿时踏实下来，笑了笑，搂着小囡囡走进林府。

    一走进林家的正堂，一行人就看见立在门前，由两个小厮搀扶着，脸色雪白，形容憔悴的林如海，林夫人的眼泪登时下来，哭道：“大哥，您这是……大哥，弟妹劝您一句，哪怕是为了黛玉，也要保重身。”

    林如海面上一笑，只是摇摇头：“为兄省得，弟妹不用担心。”

    “快，坐下来。”林如海招呼林夫人和欧阳芷云落座，就把小囡囡叫到眼前，慈爱地抚了抚她的小脑袋瓜，道：“这是小昭玉吧，我记得，当初宇弟为了给你起名字，一月之内，给我来了十八封信，最后还是我抽签给确定的，没想到，一眨眼我的乖侄女已经长得这么大了，我记得，囡囡可比我家的那个玉儿，还要长一岁呢。”

    说到往事，林夫人和林如海都是感慨万千，一会工夫，林夫人便把这些年的事情交代了，待说到夫君病死，林如海也是泪流满面，说到林夫人带着女儿病倒他乡，幸亏遇见了欧阳和芷云，林如海更是不顾支离破碎的身，硬给他们两夫妻行了大礼。

    “二位，感激的话就不多说了，以后但凡二位有用得着如海的地方，请尽管言语，只要如海能够办到，必不推辞……”

    欧阳和芷云见他说得真诚，知道这不是虚言，对视一眼，知道他们两个大概是不用为了林夫人和小囡囡操心了，林如海果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也和他那个堂弟林宇确实关系亲近。

    在林府呆了一日，确定林夫人和小囡囡安置妥当，欧阳和芷云便离开了，当然，林如海曾大力挽留，只是欧阳说想在扬州置产，还是住在外面方便些，他这才没有勉强。

    其实，林如海能得探花，又做了巡盐御史这么紧要的位置，怎么也是个聪明人，欧阳和芷云一身的贵气，哪怕现在穿戴并不显眼，骗一骗寻常人等还好，他哪能看不出这两个人来历不一般，也没真想人家会借住在他家里。

    于是，芷云和欧阳便在扬州城落了脚，托林如海的福，他们两个只花费了很少的一笔银，就买到一处不大，却精致的别院，让芷云十分满意。

    安顿下来，整整半年，芷云和欧阳什么也没做，日日闭门不出，宅在家里，芷云还会时不时去看看小囡囡和林夫人，给小姑娘带一点儿美味糖果，欧阳则全身心地投入到研究魔法规则，连接时空门的大业去，简直废寝忘食，每一分一秒都要牢牢把握的模样，别说，他这么一用心，成果那是很大的，仅仅不到七个月，欧阳就可以控制时空门了，比预计需要的时间足足少了一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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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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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三年

    扬州清居

    这个饭庄和一般酒楼不同，不知道主人是请了哪位极厉害的园林大家设计，里面的亭台楼阁，假山流水，一应布置，无一处不精巧奇妙，再加上大厨的手艺好，天南海北的菜色无所不包，仅仅三年，这清居就开遍了全国各地。

    欧阳和芷云选了个临湖的凉亭坐下，外面飘着细雨，有些冷，亭里却温暖得很，两个人全去了身上的大氅，倚在垫着毛毯的长椅上，佟辉和何清亲自捧来一瓶青花瓷的瓷瓶，将里面醇美的葡萄酒斟入一双夜光杯，酒是温过的，有些烫口，不过，在冬日里饮用最是舒服。

    芷云还好，欧阳却量浅，哪怕这葡萄酒再香醇，他也是不敢多喝的，不过，举杯学那古人，细细品尝，却也惬意。

    此时正是隆冬时节，本非吃螃蟹的好时候，可在江南，芷云和欧阳这会儿想吃，肥美的螃蟹到也不难得。

    不一会儿，几个伙计便利利索索地摆放了满满一桌以螃蟹为主的好菜，芷云吃了一个蟹黄汤包，这才问佟辉：“听说你在姑苏了解元，明年该去京城参加会试了吧？对了，咱们的人有多少个要参加明年的会试？”

    佟辉脸上一苦，耷拉着脑袋，腹诽了几句，到底不敢在自家老师和当朝雍亲王面前抱怨，只能低低答道：“老师，明年除了咱们浮空城的十二人之外，万岁爷还选了位少年举过来，所有人都过了乡试，只等明年大比……”

    芷云瞧着佟辉那张娃娃脸上的苦色，忍不住一笑摇头，这孩向来不大喜欢读书，更不愿意去做官，要不然，凭着他的家世，哪怕只是庶出，想要入朝为官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可他在去浮空城之前，一直摆出一副纨绔的样，暗地里指示几个忠心下人四处做买卖搂钱，恐怕就是为了将来过舒舒服服的小地主日，并不愿意入朝打拼。

    后来被选进浮空城，这才算是有了些许干劲儿，开始表现出他的聪明来。这小的学问如今在整个浮空城来说都是第一流的，连何清都没能耐与他较劲儿。

    现在万岁爷和欧阳都想让人尽快打入这个世界的上层，科举取士是最好的手段，三年来，已经有百十人或靠金钱攻势，或制造机会结识当朝权贵，或买个监生资格，凭本事了进士，入朝为官，虽然大多还是比较低级的官吏，最高不过五品罢了，可也算有些成效。

    另外，经商的人也不少，各项买卖都有人做，有的专门经营饭庄酒肆，有的打通门路，取得资格做起柴米油盐的生意，甚至何清这小由一个锅炉小作坊起家，现在已经做起了军械买卖，和军队算是打得火热。

    芷云也不知道万岁爷为什么要自己的人插手靖朝的军械，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冶炼技术比原来的大清都要差很多，更别说是有浮空城支持的大清了，现在和他们做军械买卖，不是凭空增加对方军队的实力嘛，只是，康熙和欧阳都只说一大堆旧军械都没用了，正好跑这边儿来换点儿银钱，顺便把关系打进军队。

    芷云不知真假，却也不多问，反正问了她也弄不懂，再说，康熙也没有傻，那些军械最多只比靖朝原本的好一点点儿，和大清朝的制式装备比，还差得很远，既然如此，何必在意呢。

    不过，这里的产业虽然不少，可最赚钱的，还是欧阳亲自领头的珍宝阁，经营的是各类稀奇摆件，名贵珠宝，还有精美绝伦的服装，毕竟，在大多数达官显贵全过着纸醉金迷生活的靖朝，果然还是奢侈品的利润的最大。

    到了今时今日，清朝的人已经入侵了这个世界的各个行业，果然，有一个富庶强盛的国家为后盾，无论做什么都要容易得多。

    三年前，欧阳掌控了时空门，将两个位面对接，时间同调，让进入这个红楼世界就跟二十一世纪坐飞机去往地球的另一面一般简单，除了可能要倒一倒时差之外，再也没有困难的地方。

    康熙爷果然是个有雄心壮志的皇帝，虽然一开始也有狐疑，但当他亲眼目睹了时空门后的另外一个世界之后，立即便拉着胤禛和几位重臣去了畅春园，在里面里闭关了足足有半个月，这半个月，除了上朝处理政务之外，一干人等就没离开过房门半步，半个月后，一群熬得眼睛红肿，却跟打了鸡血一般精神抖擞的皇帝和官员们，全部积极行动起来。

    当然，想要征服一个国家，还是个跟大清朝国土面积相当的国家，哪怕有时空门作弊，也并不是件容易事，需要严密的计划，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做准备，于是，大清就开始了对这个时间随风潜入夜一般的入侵，由康熙皇帝亲自主持，胤禛和几位康熙信任的大臣辅助，浮空城做支援。

    至于其他的皇，虽然也察觉在康熙大批的抽调满汉少年举人，抽调八旗士兵，知道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可他们就算打探出零星的内幕，最多也就是在康熙爷抽调的人里面安插点儿人手，影响不了大局，欧阳和芷云纵然知道他们的小动作，也没有阻止的意思。

    两个人浅尝辄止地吃了些螃蟹，喝了小半瓶酒，十月就进院来道：“福……夫人，林府的总管派人来传话，说是林老爷请您今日抽空过去一趟。”

    芷云愣了愣，点点头，却是叹了口气，林如海还是没有避免得掉早亡的命运，不是芷云不想给他延命，只是他本身是老皇帝最信任的臣之一，自然不为新皇所容，他死了还好，要是不死，林家还不知道会是个什么下场。

    既然心存死志，那就不是外物能够阻止的了。

    “昨天姐姐来信，说是林家的小姐今天就要入扬州，估计林大人找我，和黛玉有关吧。”芷云摸了摸眉心，琢磨着帮衬小黛玉一把，让她免去将来凄惨的命运，和那位万岁爷的大计也没啥干系，影响不了什么，只要自个儿不闹抽地想要扶持那内囊空虚的容宁二府，大约就不会引起这个世界那位年轻皇帝的注意。

    “也好，你去回信，说我马上就到。”

    十月应了一声，出了门，佟辉和何清陪着主用了饭，就离开了，他们俩现在是大忙人，比芷云和欧阳这两个甩手掌柜可忙得多。

    御史府

    哪怕是寒冬，江南却还不至于过冷，黛玉怀里抱着暖炉，望着床上脸色灰败的父亲发呆。

    这才几年啊，父亲就变成了如此模样，两鬓斑白，肤色沉暗，当年意气风发的探花郎，已是垂垂老矣，黛玉的鼻一酸，泪水在眼睛里面打转儿，只因刚刚爹爹说过，不想看到自己落泪，她即使心下难受得厉害，却也不敢违背爹爹的意思，强抑了心底的悲痛。

    “好玉儿，别哭，你啊，就是太爱哭了，身本就不好，别总是让自己难受。”林如海叹了口气，觉得身骨酸痛，连起身也不成，心知自个儿时日无多。看着尚在稚龄的女儿，心下有诸多的不舍，“玉儿，你外祖母对你可好？”

    黛玉一呆，连连点头，“爹爹放心，外祖母一向疼爱玉儿……”

    说着，黛玉哽咽出声，却万不敢对病重的父亲多说什么，虽然她在贾府的日远远称不上一个好字，外祖母再疼爱她，可年纪大了，总有顾不到的时候，而且舅母对她甚是冷淡，下人们间也有些闲言闲语，何况，住在别人家里，又哪里能和在自己家一般自在，这三年多，虽然有宝玉和几位姐妹相伴，日说不上多难过，却也是忧闷的。

    林如海笑了笑，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看了黛玉的神色，心里却是长叹，他是不是错了？

    当初以为自己故去，黛玉就只能倚靠着外祖母，要是可以与宝玉结成夫妻，再有史老太君疼爱，女儿的日也会过得不错。

    可这几年来，他眼瞅着贾家那一家的所作所为，心里难免发寒，自己每年一大船的银运过去，可王夫人却还是这般冷待自己的玉儿，这是自己还在呢，她就敢如此，要是自己去了，贾家真能好生善待女儿吗？王夫人毕竟是宝玉的亲生母亲，黛玉嫁给宝玉之后，必定不得婆婆喜爱，婚后的日，会好过吗？

    林如海一时间千头万绪理不清，又想到自家的那个弟妹，他这几年待弟妹和侄女都好，除了是真心为着自己那位早逝的堂弟，也未尝不是想给女儿留下一条后路，万一要是出了差错，也有人能扶持女儿一把。

    林如海做了这么多年巡盐御史，能成为先皇宠臣，一双眼睛还是很毒辣的，他看了这几年，心里知道，林夫人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性有些绵软，却很有善心，她结识的那一双不知来历的夫妇，也不是简单人物……

    思量许久，林如海终究是下了决心，伸手拉着女儿的手，低声道：“玉儿，你以后要和你二婶儿，还有你姐姐昭玉多亲近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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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欲托孤

﻿    第四十二章欲托孤

    傍晚时分，晚霞将天空映得暗红，黛玉刚去厨房亲自拿了药，正准备给父亲送去，就见紫鹃走了过来，低声道：“小姐，老爷来了客人，请您过去见一见。”

    “客人？”黛玉一听，不觉皱眉，父亲的身不好，怎么还要见客，不过，她也知道父亲尚且要见的人，身份肯定不一般，心下不敢怠慢，先让小丫鬟们端了热水，梳洗打扮过后，才向正院走去。

    黛玉心里担心父亲的身体，走得速度比往长快了几分，不过片时就到了，张姨娘在门口儿候着，一见黛玉进来，忙撩起帘，迎了黛玉进去：“姑娘，快进去吧，老爷等了多时了。”

    一进屋，黛玉便看到父亲正坐在临窗的椅上，手里捧着热茶，旁边的小几上摆放着一打纸笺，那纸洁白如雪，极有光泽，在晚霞的映照下，竟熠熠生辉，和往常家里用的纸张甚是不同，黛玉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这才抬头打量父亲。

    父亲的神情很是自在轻松，脸色到比前几日还要好一些，有了些许红晕，精神尚且不错，黛玉心里顿时松了口气，这才左右注目，见二婶坐在左边，右边则是一双看起来年纪极轻的男女。

    说他们的年纪轻，但通身贵气十足，身上的威仪似乎比父亲还要重，到让人辨不清真实年龄了。

    男正低着头喝茶，黛玉是个女儿家，不好多看，但一眼瞥见那女，便忍不住看得呆愣，其实，她也形容不出这女的颜色到底有多好，只是心里觉得，自己以前见过的那些容色不俗的女孩们，与她相比，无异于萤火与皓月，根本无法争辉……

    一见女儿进门，林如海脸上露出几分笑意，说道：“玉儿快过来，这是你艾伯父，艾伯母。”

    黛玉心下纳罕，不过还是俯身行礼，那男也朗笑一声，道：“侄女不用多礼了，我与林兄是多年好友，今天就拿个大，叫你一声侄女吧。”

    黛玉这才抬头，见这男相貌秀美，却丝毫不带女气，眉宇间尽是温润大气，身上虽只着青灰色的长袍，没什么多余的配饰，笑容满面，看起来和蔼可亲，可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却甚有威严。

    这时，那女也开口道，“这就是林大哥家的玉儿吧，长得可真可人疼，来，这是伯母的见面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玉儿拿去玩。”

    黛玉一怔，本能地转头去看父亲，就见林如海抚须笑道：“玉儿，长者赐不敢辞，你伯母给的，还不赶快收下。”

    这句话刚落，就见那女身后走出一个青衣小婢，将一个小小的玳瑁箱递了过来，紫鹃连忙走上前去，接了下来。

    黛玉也忙毕恭毕敬地谢过这位艾伯母，虽然眼前这位太年轻，看起来最多也就十七八岁，她叫一声姐姐，似乎更合适一些。

    说了几句话，芷云见这女孩儿年龄虽小，可聪明伶俐，神色间虽然带着忧郁，但并不会惹人讨厌，笑着拉过她的手，带到近前细看，她见过的美女实在是很多，可以说，身边的每一个女孩都有不俗的容貌，所以，到不觉得这位还没长大的林妹妹有多么秀丽，只是，见她身形瘦弱，有些怜惜，忍不住道：“玉儿的身体可是过于单薄了，虽然女儿家需要娇养，可还是壮实些好。”

    林如海也是叹气：“不瞒艾夫人，黛玉虽然从小便是人参燕窝各类补品补着，但她脾胃虚弱，这身体一直养不好，老夫也是犯愁。”

    芷云见林如海满脸忧色，笑着宽慰：“没事儿，孩年纪尚小，好生养着，等年岁大些，总会好的。您看，咱们小囡囡以前不也总生病，这些年来，可壮实多了吧，对了，我听说每日里如果煮些牛乳来喝，很有强身健体的功效，玉儿平日里不如也喝一喝试试，总没坏处的。”

    黛玉连忙谢过，听着芷云的轻声细语，她心里也隐约升起几分暖意，黛玉在贾府几年，对别人是真心还是假意特别敏感，今儿这位艾伯母虽然只是初见，但带给自己的感觉却温暖舒服，这里面的情分，显然和荣国府里舅母那样的面情很不同。

    几个人又说了几句闲话，欧阳担心林如海耗费了精神，到底没有久留，一盏茶刚过，便和芷云告辞离去了。

    林如海身体不好，便由林夫人起身相送。

    黛玉回到房里，打开了芷云送的见面礼，发现里面竟然是一箱‘琉璃清’的头面首饰，不觉吓了一大跳，这‘琉璃清’的首饰是珍宝阁里最出名的，每一样儿都是独一无二，大多数上品全部内供，不在外面销售，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戒，也要花费百两银左右，如今这满满一盒，看着还全是精品，恐怕几万两银也买不下来，见了这般厚礼，她心里忐忑，连忙收拾了去见父亲。

    黛玉一路急行，可刚一进卧房的门，就看见林如海一阵咳嗽，嘴角甚至渗出了血丝，吓得她再也顾不得其它，急忙扔下玳瑁箱，赶紧走过来替他轻抚后背，惊道：“爹……”

    “玉儿别怕，爹爹没事……”林如海咽了口茶，虽然咳嗽不止，神色间却很是畅快，看见黛玉扔在小几上的箱，会意道，“玉儿别担心，既然你艾伯母给了，玉儿用着便是。”

    说着，他从床头的箱里拿出一张纸笺，脸上带笑，“玉儿，这些你看一看，要小心收好，哎，爹给你找了这个依仗，以后要是有个万一，那也不怕了。”

    黛玉一怔，见那纸笺就是艾家夫妇来的那天，自己见过的，连忙伸手接了细看，竟然是一份契，一目十行地看完，一开始她还懵懵懂懂，但不一会儿，便大惊道，“爹爹，您竟用咱们林家的一半的产业，换取了清居的一成干股？难道说……那清居是艾家的？”

    林如海点点头，“我知道玉儿惊讶，不过，听爹说，你艾伯父给我看过清居的账目，别看清居只是饭庄，并不算显眼，但它的生意非常好，一年收入有百万之巨，这可是咱们林家占了便宜，要不是看在你二婶的份上，人家可不一定愿意，而且，父亲和艾家夫妇相交有三年多了，艾兄弟是个做大事的人，而且手眼通天，身后的势力不小，将来父亲要是个万一……”

    “爹，您这是什么话，爹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好，好，别哭。”林如海见女儿的眼睛红了，笑着安慰道，“爹只是说万一罢了，艾兄弟绝不至于欺负你一个孤女，他对银钱看的不重，到比贾府的人可靠许多，等你出嫁的时候，这些就是你的嫁妆，足够我的玉儿一生吃喝不愁……”

    黛玉闻言，将头倚在父亲的膝上，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酸涩得厉害。

    林如海的这一点儿盘算，芷云和欧阳心里一清二楚，不过，既然芷云以前便对那林妹妹多少有些好感，现如今帮衬一把，他们也是乐意，这清居名义上的老板叫李二，是欧阳的人，很有些经济头脑，芷云只从智脑里面把有关连锁饭店的策划书下载了一份儿给他，没过两年，就让他整治出极大的产业来。

    只用了三年，几乎每一个稍大一些的城镇就都有了清居的分店，里面无论装修布置，园林设计，美食菜式，还是服务人员的衣着打扮，全都一模一样，务必使得每一个来这里吃饭的客人，无论到了哪个城镇，都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创意对芷云和欧阳来说当然不新颖，但在靖朝，却是独一份儿，就连‘悦来客栈’的刘大老板都跑到清居取经，最后双方谈判后合作，互相持有股份，清居借助‘悦来客栈’的名气和人面，‘悦来客栈’借用清居层出不穷的好点、雄厚的财力和天南海北无所不包的正宗地方美食，总之，两方合作虽然有着彼此妥协的成分，但总体来说，还是双方都得利。

    之后几日，欧阳和芷云打包了许多名贵药材，大批大批地给林如海送了过去，还给黛玉送了两只专门产奶用的水牛，只是因为黛玉嫌弃牛乳的腥味儿太重，总不愿意喝。

    芷云听说了，就给她写了个方，让丫鬟们将杏仁儿之类捣碎了与牛乳一块儿煮，再加入果汁和糖块儿，别说，味道很不错，不光是黛玉喜欢，连昭玉也跑来缠着芷云要了许多鲜果儿回去，除了吃和榨果汁喝，其它的全用来配牛乳了。

    通过彼此你来我往的交往，再加上黛玉有意与艾家这两夫妇交好，两家的关系却是迅速亲密起来，比当初黛玉没来的时候要亲密许多。

    弄得囡囡好几回撅嘴抱怨，说比起自己，芷云更喜欢黛玉妹妹什么的，小姑娘身圆滚滚，虽然比黛玉还长一岁，但因为这几年生活安定，又跟在母亲身边，还有芷云时不时地带她一块儿玩，到是比以前更添了几分小孩气，嘟着嘴儿说话，可爱的不得了，总把她娘亲和林如海逗得哈哈大笑。

    一时间，虽然林如海病重，这些欢声笑语里总免不得掺杂几分哀戚，可黛玉到底是没有再生病，吃得好，睡得也不错，身体比在贾府的时候好了不少，也让林如海极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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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家事

﻿    第四十三章家事

    五十三年的最后一日，京城飘了一冬天的大雪，终于停了。

    新年里日日放晴的好天，为本就喜庆的年节添了不少吉利喜头，现在不是三年前，芷云和欧阳两个已是能在两个时间之间自由穿梭，所以，这几年经常是半天呆在红楼世界，半天回清朝，不过过年的这几个月，到是在清朝的日多些。

    从初一到元宵节，这半个月，欧阳大多数时候是留在宫里，去的时候拿了一堆有关红楼的资料，大概是和康熙爷讨论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

    那边的工作虽然是千头万绪，不过，貌似进展的速度大大出乎万岁爷的预料，以至于我们这位天虽然去年刚过了十大寿，年纪不轻了，但这几月却一直处于精神亢奋的状态，高兴得很，他表达自己满足心情的手段，自然是对儿和几位有功的辅政大臣大比大比的赏赐，以至于雍王府的皮毛锦缎古物玩泛滥成灾。

    芷云在雍王府也很忙碌，没办法，自从太再次被废之后，现在是个聪明人都能看出那位太爷第三次复立的可能性真的微乎其微。

    而近年来明显很得康熙爷青眼的皇四胤禛，自然就成了香饽饽，尤其是去年二月，赵申乔疏言太国本，应行册立，虽然万岁最后还是说建储大事，未可轻定，给否决了，但那些心里想着从龙之功的大臣们哪肯轻易罢休，这近两年的时间，他们的活动可以说非常的频繁。

    所以，哪怕雍王府已经刻意低调了，还是少不了各方势力的关注，胤禛也算是作为太热门人选正式登上了前台，不过这也没什么，既然想要那个位置，早晚要走到前台去的。

    只是他还是老样，对那些京里各大王公大臣的拉拢讨好，一概不应，有礼也冷淡。反正和最年长，也挺讨万岁喜欢的老三，最近十分不得万岁爷待见，却越发八面玲珑的老八，还有英姿飒爽，总是上蹿下跳，活泛得不得了的十四相比，他会成为储君的呼声实在不算高。

    元宵节这一日，芷云带着弘昼去永和宫给德妃请安，随行的还有李氏和弘昀弘时两个阿哥，弘昀大了，只是不知道怎么的，虽然调养了许久，可身还是显得较为虚弱，所以胤禛还让他老老实实地在上书房读书，到没有领什么差事，弘时也已经十一岁，他到是健健康康，在大清朝来说，已然是个俊美出色的小少年。

    芷云弘昊，那小现在被康熙亲自拘在身边教导，虽然每日还是回雍王府，但在大白天，是绝对看不见他的人影的，到比胤禛显得还忙，几年下来，小豆丁越来越稳重，弄得芷云总觉得他很不像是个岁的孩。

    虽然知道皇家的男孩们成熟得快，可芷云有的时候还是会惆怅不已，所以，对剩下的这一双小儿女，到是放纵的时候居多，对他们的学业，要求也不是很严格。

    一路进了永和宫，待芷云一行人行礼问过安后，德妃立即笑道：“来，过来坐，你们啊，现在一个个的都是忙人，也不常来看看我老婆，可是我这个老太太已经开始惹人嫌了？”

    “额娘哪里话，这可是折杀儿媳了。”芷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儿，却勾起嘴角，露出最合意的微笑，在德妃身边的黑漆描金龙凤纹绣墩上坐下，心下暗道，谁愿意跑到这里跟你演婆媳和睦的戏，当然，她心里的想头是半点儿不会表露的，一个眼神儿示意，弘昀和弘时两个身穿皇孙朝服的小少年，大大方方走到德妃面前行礼请安，“孙儿弘昀（弘时），给玛麽请安。”

    清脆响亮的声音一下把德妃哄得高兴起来，笑得眉眼弯起：“哎呦，弘时可长高了许多，弘昀到是见瘦了，是不是学习太累？学业要紧，可身体更重要，李氏，你可得上心，多多提点小阿哥身边伺候的人，让他们千万伺候好了。”

    李氏连忙应下，弘昀也恭恭敬敬地谢过德妃关心。

    关心完两个大一点儿的孙，德妃干脆把长得虎头虎脑的弘昼搂到怀里，弘昼也不怕生，乐呵呵奶声奶气地跟德妃说话，一口一口‘亲玛麽，玛麽最好了’，那个亲热劲儿，简直比在自家额娘面前还要得瑟。

    要不是芷云心里知道，这调皮小像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哪怕是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他也能在一刻钟之内让人家跟他推心置腹，恐怕还真会以为这孩有多么喜欢德妃呢。

    当然，德妃可不知道，她瞅着眼珠滴溜溜乱转的圆滚滚的小男孩儿，心里也爱得不行，好几次暗自感叹，虽然弘历也很可爱，可是，弘昼明显更讨人喜欢些，哎，弘历是不是被他阿玛额娘教得太严了，下一次叮嘱十四，要他对儿宽松点儿，别拘得太紧。

    德妃搂着弘昼说了几句话，就有小太监来说，十四贝勒来了。德妃脸上登时现了喜色，忙不迭地让人进来。

    胤祯一进门，袍一撩，跪在地上，笑嘻嘻地请安：“儿胤祯，给额娘请安，额娘万福。”

    芷云见德妃一看到胤祯，眼里笑意就止也止不住，这种真心欢喜的表情，她面对另一个的儿的时候，却是从未表露过的，心里不觉感叹，幸亏现在那身皮里装的是欧阳，要不然，还不知怎么伤心，无论历史上怎么说，芷云总不相信一个孩真能对亲娘这般显眼的偏爱无动于衷。

    既然十四来了，又很明显的有私密话与德妃说，芷云也不想多呆，就找了个借口带着李氏和孩们离开了永和宫。

    最近德妃挺安分，就是去年选秀，她也没有往雍王府塞人，那位经常出来蹦跶的年如玉年小姐，听说也开始议亲，不过，她年纪大了，虽然年遐龄和年羹尧苦心张罗，但想嫁个好人家，确实不是件儿容易事，最大的可能是给人家做填房，或者是侧室，也不知道心高气傲的京城第一美女，会不会不甘心。

    对于年如玉，芷云也不过是听八卦的时候顺便探听一二，到没怎么关心，她现在可是跟另一个世界的林妹妹正热乎着。同样是名人，林妹妹显然比年美人更讨她的喜欢。

    虽然林如海对女儿是千般不舍，可他的身体还是一日日败坏下去，这一日，趁着他还有精神，便把一家的仆从们叫到跟前敲打了一顿，将那些偷奸耍滑的，大部分打发了出去。

    只是，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跟着贾敏过来的贾家奴仆，看在贾敏的面上，又要顾忌黛玉以后和史老太君的相处，这部分人，林如海也只是交代玉儿远着，千万不可重用，到没把事做绝。

    毕竟，再怎么说，史老太君也是玉儿的外祖母，自己去了，那就是她最亲的亲人，弟妹虽然在，昭玉也在，可是，昭玉也就罢了，自己弟弟已经过世，林夫人又还年轻，到底会不会改嫁仍未可知，林如海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么会把希望只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哪怕在他心里，林夫人恐怕比老太君还要可靠一点儿。

    处理完奴才们，剩下的就是家产，林如海把贾敏的嫁妆都打包好，装船送往京城。

    这到是应该的，毕竟是贾敏的东西，不过，芷云特意提醒了一下，林如海把所有的嫁妆登记造册，册就让黛玉随身携带，嘱咐她当着众人的面，亲自交给老太君保管，要不如此，万一贾琏联合着王夫人把贾敏的嫁妆都给吞了，那黛玉一个孤女，可是半点儿法没有。

    至于林家的产业，除了交给欧阳和芷云换了清居股份的那一部分，其它的林如海给一分为二，一半是庄，铺之类，着林夫人打理，忠心耿耿的林管家协助，另一部分变现成了五十万两银，换成银票，让贾琏带回去交给老太君保管。

    虽然芷云总觉得这五十万两里面，有一大半没准打了水漂儿，可那是人家林妹妹的外祖母家，她也不好说什么，只多了句嘴，说林妹妹也需要些零花银使，都兑换成银票不好，不如到京城之后，抬两万两的银进贾府，虽然不大好看，可用着方便啊。

    林如海何等的精明人物，一听就知道芷云是担心别有用心的人说玉儿在贾府白吃白住，他虽然不大相信贾府真这么无耻，可想想荣国府近年来的作风，想想这些年自个儿送了那么多的银，每次为了不显得轻狂，都是在京城兑换成银票才送进贾府的，可根本没听见多少响动，心里还确实有些没底，于是便答应了。

    经过这一番，林如海心里不但不怪芷云交浅言深，反而对她更感激了几分，殷殷嘱咐黛玉，要她一定与艾家两夫妇交好，万不能疏远了。

    交代完这所有的事务，黛玉承欢膝下不过数月，心里诸般不舍，可林如海终究还是走了。

    黛玉哭得岔气，一下病倒，没办法，林夫人只能带着昭玉和林管家一起，设置灵堂，让林如海的故交好友前来拜祭，人人都说人走茶凉，可林如海确实是有几个至交好友的，再加上芷云和欧阳在，他们身边的一些，已经崭露头角的人物纷纷登门，林如海到也不至于身后凄凉。

    贾琏本来打算趁着林如海死去，打算再狠捞一笔的，可见了这般场面，终究是心下顾忌，老实很多，暗道，林家果然是清贵人家，哪怕是林如海已经死了，还后继无人，可也不能小觑了，这一番思量之后，他对黛玉到更好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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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军功

﻿    第四十四章军功

    等到林如海的葬礼过去，黛玉跟着船一路进了京城，这边儿的生意又稳定得很，专业人员也来了不少，事情就算暂时告一段落，芷云有一些实验要做，欧阳也放不开朝廷的各类事务，便打算暂时不到这边儿，在京里呆上一阵再说。

    一回到家，芷云就在实验室里窝了小半个月，一直到崔嬷嬷来报，说小格格病了，这才扔下试验材料，老老实实地去伺候孩。

    许是最近换季，有些受凉，圆圆这是染了风寒，虽说芷云一看，便把一瓶橘味儿的魔药给她灌进了肚里，女儿的病马上就好了。

    可一连数日，小姑娘的精神还是有些不济，一直病歪歪地躺在床榻上，根本半步不肯出门，这丫头本就随了芷云的性，懒得很，如今一病，简直要宅得天怒人怨了。

    这日午后，芷云把歇午觉歇到天将暮的小丫头闹起来，不顾她张牙舞爪的抗议，硬是拿毯裹着抱到院里，打算让自家女儿晒晒太阳。

    石桌上，一个金漆雕纹小炉，燃起袅袅白烟，一股金桔的馨香，随风飘散。秋日，难得略有些温润的阳光穿过帷幔，洋洋洒洒地照射下来。

    一张吊在半空的长藤椅，芷云搂着女儿，一上一下地轻轻摇晃，果然，秋千这种东西对小姑娘的吸引力不算小，不一会儿工夫，困得睁不开眼的圆圆就咯咯地笑着在娘亲的怀里扭来扭去了。

    不远处花园里的槐花开的正盛，七月看了喜欢，蹦蹦跳跳地跑去采了不少，崔嬷嬷坐在芷云身边，一边儿慈爱地瞅着一大一小两个主，时不时拿了摆在石桌上的点心和茶水捧给芷云和圆圆吃喝，这会儿看到嫩嫩的桂花花瓣儿，不觉喃喃：“今年的桂花不错，今天晚上老奴便露一手，让咱们小主尝尝老奴做的桂花糕。”

    却不想，她的话还没落，十月已经捧着金黄的桂花糕过来了，并蒂莲的白瓷，装了金黄的被雕刻成各种各样水果形状的可爱糕点，色香味俱全，芷云看得大乐，笑道：“呵呵，咱们十月这是跟崔嬷嬷想到一块儿去了，桂花糕是好东西，散寒破结，化痰止咳，女孩们多吃些有好处。”

    说罢，芷云就捡了小块，自己先咬了一口，只觉得外酥里嫩，一股槐花的清香萦绕于齿颊之间，果然不愧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美味食物，笑了笑，拿了帕给小丫头擦擦手，便放她自个儿抓着桂花糕吃。

    过了片刻，欧阳怀里抱着弘昼，身边跟着弘昊，一路走过来，见了芷云，第一句话便是：“听说了没？那个年如玉和图尔塔喇家的郭泰布禄定亲了……”

    芷云懒洋洋地一挑眉，笑道：“怎么？你舍不得美人？”

    欧阳翻了个白眼，把怀里的憨态可掬的胖小往媳妇怀里一塞，自个儿将宝贝闺女抱起来，挤着媳妇坐下，“行了，你也别挤兑我，反正那位疯小姐出嫁，咱们都少了些麻烦，总算能松口气。不过，郭泰布禄配她，到有些可惜。”

    对于这个小小的兰翎侍卫，欧阳到有点儿印象，这人性木讷，可身手确实好，皇宫里一等的御前侍卫，单论身手，恐怕也没多少比他强的。只是这人长得实在不怎么样，又黑又壮，身高足有一米八，脖很粗，脑袋不小，难得开一次口，每次开口说话又瓮声瓮气，外表看起来又傻又恶，所以，哪怕他身手再好，也没法成为对相貌有很高要求的皇帝近身的侍卫，欧阳到觉得他去战场上闯一闯，博取功名，比在京里混要有前途的多了，毕竟真到了战场上，只要能打仗，可没人去在乎皮相如何。

    那位年如玉大小姐到底是没能嫁进皇家，听说年遐龄最近还和老十四勾搭了好一阵，他现在是老三，老八，老十四，每个都不想放过，姿态暧昧得很，偏偏他又是自己的门下，这种墙头草类的人物，以后别管哪一个上位，他都讨不到好去。

    康熙也绝对不会允许年如玉那样野心十足的女人嫁给自己的儿们，现在议亲，看来年家也是想通了，也是，年遐龄从来不是个笨人，只是如今年岁大，精神不济，对儿女的事儿有些疏忽。

    对于年如玉，欧阳和芷云不过闲时随意说几句，都没怎么放在心上，到是最近的有可能的军事行动，几位有了势力的皇阿哥都想插手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还比较让芷云好奇。

    准噶尔部的策旺阿拉布坦，一直小动作频频，不但纠集重兵、扩大领土，还时不时地要纵兵扰掠清兵重控的地区。

    它虽然早年便与清朝达成的协议，但一直没有消停过，康熙也对其防范很深。

    不过，准噶尔部远在塞外，清朝可以说是边长莫及，这一场仗打起来，后勤很是问题，军费的预算也要极高，恐怕是很不划算，如果可能的话，康熙真不愿意在自己的晚年还和那么一个小破地方较劲儿，就算打赢了，能得的利益也实在不高，可是，眼瞅着清朝和准噶尔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对方一直在觊觎吐鲁番地区，为了西边儿的利益和边疆安宁，这一场仗，恐怕就在眼前了。

    显然老十四对亲自来参与这件事儿，非常有兴趣，最近一段时间更是天天往德妃娘娘那里跑，就是芷云去请安的时候，都遇见了好几次。

    十四希望能得到助力，不过，德妃大约是不太愿意小儿上战场的，芷云和欧阳琢磨着，顶多是劝他安插个自己的人也就罢了。

    不光是老十四，老三，老十也想在这上面分一杯羹，这里除了老十是真想上战场之外，其他人恐怕是都念着军功呢。

    四阿哥胤禛近年来可以说深受康熙帝宠爱，在朝廷里，他的势力一点儿不比其他的阿哥小，虽然看不大出来，因为暗地里的多，明面上的少，那些总在朝堂上和他不对付的大臣里，就有不少是他的人。最近胤禛身边儿的人也旁敲侧击地来打听，看看能不能从分一杯羹，毕竟满清重军功，机会难得啊。

    不过，老四可没其他兄弟那么活泛，顶多跟驻扎西山的新火器营打好招呼，顺便在康熙跟前漫不经意地嘀咕几句，说说这些新组建的军队战斗力问题，还有怎么练兵的问题，估计康熙也想看一看最近刚换装的八旗新军到底怎么样吧。

    一旦这些新军上战场，胤禛就算抢了先手，反正朝廷近年来组建的新军里面，小头目有八成衣裳都是胤禛的人，而且还个个是签订了魔法契约，忠心耿耿的那一类，所以，现在他哪怕只在一旁看着，也吃不了亏去。

    不得不说，最近随着四阿哥登上前台，他和亲弟弟十四阿哥的关系是越来越紧张了，哪怕胤禛明面上退让，可被德妃从很小的时候就教导不能太相信自家四哥的十四，却无论如何，也放心不下自己这位兄长的。

    十四总觉得，比起阴沉刻板，冷着一张脸的老四，自己出众得多，他比老四年轻（从外表可是看不出来的），比他有朝气，如今又因为当初力保八阿哥，入了康熙爷的眼，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稳重成熟，也开始办差，再也不是那个因得宠的额娘庇护而嚣张跋扈的皇阿哥，或是跟在八哥身后，一直不受重视的幼弟，他现在完全可以肖想那把只要是皇阿哥没人不想的椅。

    不过，对于自家弟弟的步步紧逼，胤禛一直都在退让，根本不肯和十四起任何正面冲突，到让十四总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浑身别扭。

    “额娘”

    芷云回过神，一低头便见弘昊一脸委屈地瞪着坐在她膝盖上乐呵呵揪着衣襟吃糕点的弘昼，显然是对自己最近的冷落有些不满意。

    眼瞅着一向沉稳的长也学会了吃弟弟的醋，芷云不觉失笑，伸手把宝贝大儿也捞起来，搂在怀里，好在藤椅很大，娘儿三个一块坐，也不显拥挤。

    这下弘昊到有点儿不好意思了，扭动了下小身板，脸色通红，不过，到底没有说要下去，芷云叹了口气，看着身量增长，已经脱去一身稚气的宝贝儿，有些心疼。

    皇帝的重视是件好事儿，可也太辛苦了，清朝的皇阿哥们本来就不容易，每日天不亮就得去上书房读书，除非病了或者生日，否则就没有能休息的时候，要是万一哪个小阿哥得皇帝的重视，那更了不得了，上书房的师傅们就会一个个恨不得在小阿哥的脑袋里塞上一大堆的诗书，他们也不想想，岁大的小孩，哪怕启蒙早，又能学会学懂多少东西？

    想了想，芷云瞪了欧阳一眼，冲着宝贝儿许诺：“乐乐，等过几日额娘带你出去玩。”让欧阳去跟康熙说，想带儿到另外一个世界见见世面，想必最喜欢弘昊的康熙爷，不会不同意吧。

    欧阳还能怎么办？只能摸摸鼻认了，虽然他觉得有些溺爱孙的康熙，不会愿意乐乐跑到那地方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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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冬日

﻿    第四十五章冬日

    这边儿夫妇两个难得有空儿围着孩说说话，可京城年府的大小姐，却比不上此二人的自在畅快。

    望着只余下些许残荷的荷花池，年如玉抱着膝，坐在凉亭的长椅上，旁边的小丫头取了一件儿狐裘来，轻声道：“格格，天凉了，加件衣裳吧。”

    年如玉不予理会，流光妩媚的眼，扫向旁边石几上的茶点，随意地吃了口杏仁酥，红唇抿起，眉峰轻蹙，只怔怔地凝视着飘零水面的残荷，一言不发。

    此时已过深秋，荷花早就败了，原本有下人们收拾，这荷花池本不应该如此寥落，可最近年府上下都在忙大小姐议亲的大事件，些许小事，自然没人关心，下人们也就偷懒了一回。

    冷风吹拂，年如玉不禁打了个冷战，但身量一瞬间又挺得笔直，李氏扭过头，看向这个曾经名满京城的女，只觉得她的神情太平静，平静得不觉让人有些胆寒。

    雍王府的门禁算不得森严，亲眷们出门容易，这也给了李氏很大的方便，时不时地便登门拜访，不过，这些年来，她与年如玉互相利用，各自算计的时候多，真心为对方着想的时候是一次也没有。

    往日，李氏每一次听年如玉说起雍亲王，说起雍亲王福晋，话里话外，从来少不了嫉妒，痛恨，恶毒，刻薄之类的意味，在男人眼里，那个弱不禁风，柔情美丽，永远带着出尘之气的年家小姐，其真实一面，和大多数被宠坏了的姑奶奶没有什么两样。

    “你打算如何？”

    年如玉只是一笑，弯起的眉眼，温柔的光芒四溢，可是不知怎么的，李氏忽然觉得一颗心猛然一抽，顿时升起几分不安，这个女人，不会真发疯吧，她万一做出些不可理喻的事情，可别连累了自己。

    抹去额头上瞬间渗出的冷汗，李氏打定主意，在年如玉出嫁之前，绝不可再与她见面了，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一向低调的雍王府里面到底是什么样。

    这些年，李氏和胤禛后院的那一帮女人个顶个安安稳稳的，可不是她们的心安稳，而是无论阳谋还是阴谋，无论使了多少小手段，那些本已经锻炼得炉火纯青的宅斗功夫，只要一往王爷和福晋身上用，就立即失效。

    哪怕到现在，她也没弄明白，为什么雍王府从主身边的贴身丫头，到外面洗扫的粗使丫头，从管事，到小厮，个个都油盐不进，威胁人家不在乎，利诱人家全只吞吃不办事，只会让满肚花花肠的女人们郁闷不已。

    怎么瓜尔佳芷云那个女人就这般厉害？别的王府里花样百出的手段，在这座雍王府，难道就真的施展不开了？

    李氏叹了口气，想当年乌拉那拉氏在的时候，虽然她手段也凌厉，可远比不上现在这般让人觉得乏力，当年弘辉阿哥不也被她保护得很好，可李氏凭着做了多年侧福晋，凭着自己对王府的掌控，还不是不知不觉地把小阿哥的吃食换成相克的食物，再时不时地诱使乌拉那拉氏给小阿哥吃一些明面很补，实际上很不合适的补品，就把好好一个嫡福晋和健康阿哥的身骨一点点地掏空了……

    怎么手段还是那些手段，在这个瓜尔佳氏身上，就不起作用了呢？不对，不光是不起作用，而且还每每祸害不到那个瓜尔佳芷云，反而把自己祸害了，这些年容颜衰老，身体变差，三十岁就一身病痛，除了生活不如意之外，这也是重要原因吧，所以，她近年来也学乖了，学老实了，再也不敢随随便便轻率出手了。

    虽然很郁闷，但李氏不是个傻，年如玉这个女人是没了指望，很可能凭着满腔愤恨做出不理智的事儿，可她自己还有两个儿在，万不能陪着玩火。

    日依旧如流水，不会因为区区一个女人的挽留而止步不前。

    很快就到了十月，初一是寒食节，也算是进入了冬日，雍王府正院里和婴儿房里的早就各种保温法阵运作不息。后院女人们和各个下人们换季的衣裳炭火之类也早就发下去了，芷云和身边的几个大丫头都没多少事做，于是，丫鬟们围在暖烘烘的屋里玩牌的玩牌，下棋的下棋，做女红的做女红，个个闲自在，芷云则跑到自家半位面的实验室去忙自个儿的炼金术实验。

    现在，用炼金术实现未来高科技，是最新的课题，整个浮空城已经出师，能够独当一面的学徒们全拿到了芷云从智脑里面下载，并且标注解释之后的资料，埋头于实验室用功。

    成果不算多，总共也只有一个早就开始研究的‘魔脑’开始产业化，并且制造了专为其服务的卫星，估计用不了多久，整个浮空城就能架设起网络，学生们能随时随地上网学习浏览，地面上，也可以开始由京城向清朝全境普及‘魔脑’了。

    这么一折腾，孩们的知识运用到是熟练不少，芷云表示满意，她自己还给自己弄出一整套魔法运作的医疗仪器，除了可以观测身体的健康状况之外，还探究灵魂力量。

    说白了，魔力源自灵魂，灵魂力量越强，魔力越大，她现在的魔力处于平稳期，哪怕拼命冥想聚魔，魔力提升也十分缓慢，所在，才想着在灵魂上面找找突破口，东西完成安全测试之后，芷云自己测试了一下，结果很满意，她的灵魂之力比十月她们强了不止一点儿，那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可是，后来把欧阳这家伙也抓了过去，再一看，郁闷了，欧阳这家伙的灵魂之力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档次……

    于是，我们芷云翻了个白眼，也不去做实验了，给自己身上挂了一个温养灵魂的玉牌，手腕上戴了一双同样作用的银镯，乖乖地跑雍王府歇着，顺便温养自己的灵魂。

    从冬日开始，外面日头就短了，天也冷了不少，芷云不大喜欢出门，整个人都蜷缩在热炕上，享受着冬日小憩好眠的闲暇时光。

    这日，她正架着画布，手里拿了一盒油彩，坐在屋里鼓捣油画，小儿小闺女坐在暖烘烘的地板上玩拼图。

    两个小孩都被养得胖乎乎，穿得也是一身很有喜庆劲儿的毛茸茸的衣裳，就像两个糯米团，煞是可爱，到把芷云逗得来劲儿，高高兴兴让两个宝贝入画。

    要说芷云的画，并没有怎么系统地学习过，她画画素描，或者折腾一下水墨画，那还是比较不错的，可画油画，一开始就难免有些抽象了，好在芷云精神力高，学什么都快，对一双手的掌控又到了精微的地步，在十几幅之后，这油画终于可以见人。哪怕是这个时代国外的画师来看，大约也能夸奖一句色彩用得极好。

    当然，外行的丫鬟们和崔嬷嬷看了，更是恨不得把这一双极真实的，连神态，肌肤的纹路都和真人一模一样的小宝贝给供起来，要不是芷云阻止，恐怕从卧房到书房，所有墙壁上的装饰就全变成自家闺女和小了。

    这边儿芷云闲度日，眼瞅着就快到过年的时候，忽一日晚上，芷云和欧阳正说着话，盘算着来年一整年的计划，就听见砰砰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芷云一怔，披着衣裳坐起身，就听见外面值夜儿的七月高声道：“爷，福晋，四阿哥回府了。”

    弘昊？芷云一皱眉，那孩今天不是被万岁留在宫里，在永和宫过夜吗？这会儿宫门早就关了，怎么大晚上的往家里跑啊。

    欧阳也是纳闷，挥挥手，床头的灯亮起来，两个人也没让丫鬟们进屋伺候，简简单单穿了衣裳，便携着手出去，刚一开门，就听十月低声道：“爷，福晋，您二位快去看看吧，四阿哥不大好。”

    芷云倒吸了口气，脚下不稳，幸亏一瞬间就被欧阳扯住手，这才反应过来，弘昊身上自己给他戴了示警晶石，如果真出问题，不光是他那里会示警，自己这儿也能第一时间知道，扭头抽了一眼镶嵌在墙上的金黄色宝石，平稳无波，显然不可能有什么大事。这才点点头，沉稳地往外走。

    “乐乐？”

    “额娘……”

    一进厅堂，芷云和欧阳就看到了委委屈屈坐在椅上的弘昊，他一张小脸煞白，崔嬷嬷正满脸心疼地给这孩喂着参茶，看样确实不大好，可小家伙眼珠滴溜溜直转，显然也不是什么大事。

    芷云心下一松，这才招呼李德全坐下用茶，一打听，才知道弘昊这小是让万岁爷的御辇送回来的，不由满头黑线，看着吧，这小如此高调，明天京里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怪话从皇宫里传出来呢，招呼李德全坐了一会儿，又给他塞了个厚厚的荷包。

    李德全笑眯眯地收下，临去的时候只道：“王爷、福晋不用担心，不是四阿哥出了差错，只是那帮奴才伺候得不好，万岁爷和德妃娘娘已经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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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小毛病

﻿    第四十章小毛病

    送走李德全，芷云还来不及说什么，弘昊就一头扎进了她怀里。

    此时寒冬，外面天冷，傍晚的时候甚至飘了雪花，今天晚上也是寒风凛冽，弘昊身上凉得毫无温度，芷云叹了口气，抱着儿进屋，支使着崔嬷嬷赶紧打来热水，备下点心，亲自给宝贝儿换了衣帽、把一张小脸和小手洗干净，端了一盘好消化的点心给他，这才板起脸，把伺候弘昊读书的哈哈珠叫进来。

    “说说吧，奴才们到底是怎么冲撞四阿哥了？”

    弘昊年纪还小，刚去上书房读书，还没有选伴读，身边跟着的两个哈哈珠是正黄旗下包衣，万岁爷亲自给挑的，自然是聪明伶俐，这会儿一听芷云询问，嘴皮一碰，利利索索地就把前因后果给交代清楚了。

    乐乐这孩生性沉稳，每天的饮食起居，行走坐卧都很有规律，今天也和往常一样，照例在睡前描红三大张。

    可今天还没描完第一页，弘昊就一下扔了毛笔和字帖，墨盒也打翻在地，还说今天的笔墨不对，上面有东西，结果惊动了万岁爷，还惊动了太医，这位小阿哥更是倔强着一定要回家，没办法，万岁爷就让人把他送回来了，至于那帮奴才秧是怎么处置的，现在还不知道。

    “主，福晋……奴才们每一次都会把小主的各种用具泡到滚水里煮了消毒，才会给小主用……这一次是奴才们失职，请主责罚。”一个看起来顶多十岁出头的哈哈珠满脸惶恐地跪下磕头行礼，解释的时候，语调忍不住有些发颤。

    欧阳脸色大变，芷云也怒了，可也知道这与两个哈哈珠无关，再说，他们是万岁爷的人，纵是处罚，也该康熙来做，只是冷着脸把他们打发走，也没说什么。

    两个人一走，房间里便安静了许多，芷云恨不得逮住一脸委屈地扭在自己怀里的小打一顿屁股，不过，还是先让十月把这小带下去，从头到脚扒干净，用消毒水洗个澡，收拾妥当了，才揪着他的耳朵提溜到眼前来。

    卧房里，七月和十月知道两位主心情都不好，低眉顺眼地寻来靠背引枕，伺候着两位主脱了鞋，就着背垫，坐靠在炕上，一句话都不敢说。

    芷云板脸蹙眉，看着一脸无措的乐乐气道：“弘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规矩没学过吗？身为一个皇家阿哥，你身上的那些小毛病，一定得改了，怎么说了这么多遍，你就是当成耳边风，不肯听呢……你看看，这有多危险，万一你哪一天忘了佩戴护身符，人家往你的笔杆上涂抹了毒药，你就是被毒死了，那也是活该……”

    弘昊叫自家额娘连小名都不叫了，显然是气得狠，偷眼看了看欧阳，见一向疼爱自己的阿玛也黑着脸，赶紧老老实实地跪地磕头，咬着唇道：“儿错了，儿以后一定改正。”

    芷云心下叹气，乐乐这孩什么都好，就是一些小孩大多有的毛病，他长这么大了，还是改不了——比如，平时读书或者想什么东西的时候，总喜欢时不时地就用嘴去咬手里的笔杆。

    为了这个，欧阳和芷云也说过他几次，可向来很沉稳，像个小大人一般的弘昊，在这个问题上，就是死活纠正不了，好在他年纪小，芷云也没当一回事，还觉得有点儿小毛病的宝贝儿才像个小孩，总以为长大了自然就好了，可现在看来，这毛病万不能由着他，说什么也得让他改了不可。

    此刻已经夜深，弘昊脸色不大好，有些苍白，看起来蔫了吧唧的，欧阳见芷云气还没消，连忙握住媳妇的手，悄声道：“咱们这次严厉些，让乐乐改了就是，现在天晚了，孩明日还要早起，让他睡吧。”说完，就给崔嬷嬷使了个眼色，让她哄了弘昊下去休息。

    这一夜，夫妻两个翻来覆去睡不着。

    芷云倚在欧阳的肩膀上，这会儿气消了一些，勾了勾唇角道：“这几天有好戏看了，敢在孩身上下手，那些人真当我是病猫啊。”

    乐乐身上护身符一大堆，带有自动反击功能的也不少，而且通过精神波自动追溯‘源头’，所有出手的，一个都不会放过，当然，现在芷云做的护身符还比较粗糙，万一要是误伤了一部分‘有贼心，没贼胆’的，也只能算他们倒霉了……

    第二日，康熙和德妃都送来一大堆压惊用的各类名贵药材补品，康熙还派了个太医过来，说是怕小阿哥吓到了，又下了旨，要弘昊暂时在家里休息两日，养好了身再去上书房读书。

    至于拿起伺候弘昊读书的奴才到底如何，背后黑手找到没找到，芷云和欧阳都不曾问，康熙要是愿意说，自然会主动说出来，他要是不乐意说，谁又能从一代帝王嘴里套话，想知道的话，最好是自己查，别人查出来的，芷云还不知道要不要相信呢。

    日并没有因为这件风波有什么改变，依旧平平稳稳，日复一日地过去，只是芷云要下人们把弘昊所有的笔具全涂上最苦的黄连沫，只要他再去咬笔杆儿，就只有一个结果——有苦说不出了。

    很快，年关将近。

    身边的小丫鬟们个个换上新衣，拿了双倍的月钱，还有一大堆赏赐，有家的开始琢磨着回家看看，家不在京城的，也打算出门逛逛街。

    这天，松竹斋派人送来两口樟木箱，七月和十月打开一看，见是一箱衣物，和一箱珠宝首饰和摆件儿，这些首饰，显然都是还不曾上市的，全是没有重复过的新花样儿，其用天鹅绒包裹着的十二枚花卉胸针，都是彩钻，熠熠生辉，漂亮得让人舍不得眨眼。

    芷云看她们爱，干脆一人一个分了下去，反正她自己的钻石配饰是几辈都用不完的，实在不需要再添，反到是几颗碧玺，和一堆蛋白石，黑曜石，绿松石，虽然不名贵，但因为是上好的施法材料，让她收了起来。

    另外还有几个孔雀石的摆件，因为几个丫头都不大喜欢，让芷云通通扔给十月，让她碾碎了做魔药材料。

    看完首饰，剩下的那些衣物和往常没什么区别，芷云就让丫头们随便挑了，这边儿刚折腾完，十月给她上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杏仁茶，窗外一只身姿矫健的海东青，一声低啸，飞进来平平稳稳地落在芷云的手臂上。

    七月一看见这只海东青，立即一扭头，冷哼了一声，惹得崔嬷嬷和十月哭笑不得，七月和主的这只爱宠之间的恩怨纠葛，可是好些年过去，依旧没有改善的迹象，人家海东青根本就是不理会那丫头，最多眼睛四十五度朝上看，不正眼看人罢了，可七月每一次见着，都想凑近乎，不是拿新鲜猪肉牛羊肉哄骗，就是直接上手想要摸一摸，结果，次次不能得逞，人家根本连看都不多看她一眼，每每把这丫头气得咬牙切齿。

    芷云也是莞尔，笑着摇头，伸手从海东青的脖上摘下一颗水晶石，握在掌心里，嘴里念了显影咒语，一瞬间，水晶石上方，便出现一篇工工整整的楷体字。

    芷云一目十行的看完，勾起嘴唇，目隐约露出一丝冷意。

    涂在乐乐笔杆上和混在墨里的，竟然是银朱粉，还是特制的浓缩版，如果真的直接入口，恐怕区区几次就会上瘾了。

    芷云眉宇间隐约带了怒意，随手把手里的水晶石扔回桌上，抓了一张纸笺，在上面写下德妃、宜妃、年如玉、李氏的名字，这几个，都是事后有精神不济，身上脸上起了浮肿等等症状的人，正和护身符自动反击的结果相符。

    看了看，芷云又划去德妃的名字，她的症状不严重，很有可能是误伤，再说，弘昊在永和宫出事，她怎么也逃不了干系，这人一向精明，怎么会留下如此严重的把柄。

    写完，审阅了一遍，芷云才将纸笺折叠成一只小船，手轻轻抖动，这只船便发出一丝淡蓝色的光，消失不见了。

    这些年，随着欧阳的势力渐长，而他和芷云又不是那种对宅斗宫斗很上心的人，再加上对本身实力很自信，总觉得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如果冲着两位达到传奇级别的法师来，也绝翻不起风浪，他们俩对皇宫内院的关注，反而还比不上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虽然得到消息还是有不少，但也不可能做到细致入微，每一件事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尤其是那些阴私，别人做起来肯定隐秘得很，说话也不会明明白白的表露，所以有时候消息延迟，那也是很正常的。

    芷云把信笺送出去，伸了个懒腰，倚在炕上让丫头们拿来几样儿小点心吃，怒也怒过了，该教训的教训一遍，拔了她们的牙，剁了她们的爪也就是。根本没必要因为这么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功的所谓阴谋，让自己的日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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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薨逝

﻿    第四十七章薨逝

    白底青瓷的盖碗，被狠狠地摔在地上，碎成一片，琥珀色的茶末，烫得紧紧搂住女儿的年氏，手臂上一片红肿，可她却顾不得伤痛，只哀泣道：“玉儿，额娘的玉儿，你这是做什么，你要逼死额娘吗？”

    茶水馥郁甘香与古怪的药味儿混合在一起，让人作呕，年如玉只怔怔地看着镜里的身影，根本不理会娘亲的哭啼声，喃喃自语：“难道是报应？不，不会的，天底下哪来的那么多报应……”

    年氏叹了口气，伸手揽住女儿的头，紧紧地保住她，眼角的余光看见镜里女儿的脸，心头一跳，左半边的脸还是清丽迷人，只是右半边，却是酱紫色的浮肿弥漫，显得狰狞可怖……

    “不怕，玉儿不怕，额娘会请最好的大夫来，一定会治好的……”

    年氏嘴里安抚道，但一想起刚刚被年遐龄打发走的两位大夫，心里也是忐忑难安，其实一开始，年如玉的脸只是稍稍有些红肿，可看了大夫，喝了药，不但未好，反而越来越严重起来，到了今时今日，已经是难以见人的地步。

    这位一向不大信神佛的年夫人，此时也忍不住像满天的神佛祈祷，只希望女儿能在婚前痊愈，千万不能顶着这样一张脸出嫁。

    年家怎么样，当然与芷云没大干系，她顶多是在儿的护身符自主反击的时候添点儿油，加把火而已，可家里却稍稍有些麻烦，因为李氏也病了，当然，她的情况并不算严重，脸上的浮肿也不过两日便消了，只是有些精神不济，身上多少添了些上年纪的女人有的病痛，整个人也苍老了许多，哪怕装扮得再年轻，也遮掩不住年华逝去的事实。

    马上就到年节，正是事儿多的时候，李氏这一病，芷云只好把管家的差事嫁给耿氏和宋氏，可她们俩毕竟不如李氏打理雍亲王府多年，初一上手，难免手忙脚乱的，到让芷云也跟着不得闲，害得芷云几乎想要先把李氏给治好，等过了年节再说，反正看现在这情况，李氏应该也是被误伤的……

    可惜，芷云还懒懒得没有行动，却从宫里传来一个惊天的大消息，皇太后不豫，康熙帝上省慈宁宫，虽然康熙让好几位太医守着，自己也亲自伺候，可太后终究没有过完这一年，在年前便逝去了。

    芷云接到消息，和欧阳一般震惊，“奇怪……我历史学得不好，不过，记得前几天刚了一眼康熙朝的年表，皇太后应该还有两年的日吧，记得是四十年才去的……”

    欧阳也是挑眉，只是他和芷云其实都没见过太后几面，往日里连请安都多是在慈宁宫门前磕个头，谁让老太后的身体不好，早晨向来晚期，也不大乐意见这些孙儿们呢。所以，这所谓的祖孙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有些唏嘘而已，想过之后，觉得不影响大局，也就算了。

    但随后一听说宜妃娘娘冲撞了太后，因此被禁足，芷云这才隐约恍然，看来，蝴蝶效应，果然是存在的。

    皇太后薨逝，停一切娱乐嫁娶之事，哪怕是年节，这酒宴之类，也一概停了，芷云到松了口气，手头的差事少了许多，不过，她依旧先不下来，要与胤禛一块去服丧。

    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烈烈北风，越刮越急，大雪纷飞，芷云看着一脸懵懂的小儿小女儿，再看看已经穿好一身雪白的丧服，脸现悲容的大儿弘昊，叹了口气，自己和欧阳没什么，毕竟与那位皇太后连熟悉都算不上，可弘昊不一样，他经常被康熙叫进宫里，万岁爷对他甚是疼爱，连带着皇太后也爱屋及乌，对他很不错，现在老祖宗去了，哪能一点儿都不伤心。

    芷云由着十月帮忙摘去头上的首饰，又让崔嬷嬷给弘昼和小更根换了衣裳，才去正院见了一干同样穿着丧服，哭得眼睛红肿的女人们，当然，除了李氏能跟她与欧阳一起进宫之外，其他的人只能在府里祭拜而已。

    进宫之前，芷云在弘昊的手指头上抹了一点儿催泪粉，也许一开始哭的时候，弘昊能哭出来，可哭上几日，就是再伤心，这眼泪也不会多成河，到时候这东西就派上用场了。

    胤禛，芷云，并李氏，带着弘昊，弘昼，更根，弘昀，弘时几个孩进宫的时候，天色阴沉沉的，风雪仍未停，宫廊两侧也帷上了白色幕帘。

    按照规矩，先是有宫女嬷嬷来给众人剪了头发，然后胤禛就交代几句，带着几个小阿哥去了前殿，芷云自己领着李氏，抱着女儿，跟着人来了后殿。

    此时大雪覆盖了整个皇宫，将天地映得一片雪白，芷云看着正宫外黑压压的人群，第一次觉得，康熙还真是本事，估计整个清朝，再没有哪个皇帝能像他一样多多孙了，而且，儿们质量更是高得很，就是孙里面，争气的也比不争气的多，哪怕是那个被后人指摘好大喜功，奢侈浪费的乾隆，前期的时候，不也是一代明主吗？

    芷云身份比较高，跪得比较靠前，也学着众人的样，红着眼睛哀哭，只是她身为一个法师，那些催泪的药物对她的作用实在不大，所以，到没像别人一般哭得‘悲痛欲绝’，只脸上带了几分伤感，眼眶微红罢了。

    只是她现在还不知道，她的这副表现其实比周围怎么看怎么做作的孙媳妇们来得要真实得多，到是让早就注意她的康熙，对她的好感凭空多了几分。

    雪大天冷，芷云搂着女儿，悄悄给她施加了保暖咒语，用手在小姑娘眼前一抹，孩便‘哇哇’大哭起来，膝下的大理石又硬又冷，一开始芷云还能坚持，到了后来，却也顾不得什么，往女儿和自己跪的地方施了柔软咒语，又给女儿的膝盖加了个防护罩，这才好受一些。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不远处，传来“砰——”的一声巨响，随后就是嚎啕震天，芷云吐出口气，待听见内侍来传话，要各位福晋格格去灵枢前吊念皇太后，这才搂着女儿起身，领着李氏前行。心道，终于差不多了，不知道皇太后在天上见了今天的场面，会不会高兴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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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后事

﻿    第四十八章后事

    奠堂里面，灯笼高高挂起，看着那几乎刺目的白，芷云搂紧女儿，皱了皱眉，她一向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别人只看到了皇宫的金碧辉煌，却不知道，紫禁城本是藏污纳垢的所在，立在此处，接触到的恶意浓且重，估计所有感应力强的法师，都是不乐意多呆的。

    此时，一众皇跪在一旁，前边摆着鎏金大火盆，里面的纸钱燃烧，冒出来的烟气，让整个大殿弥漫着一层薄雾，所有人的五官在烟雾里若隐若现，哪怕是芷云也看得极不清楚，弘昊跪在胤禛身后，他后面跟着的是弘昀、弘时、弘昼几个小阿哥，弘昼还小，可是表现却比与他一个年纪的阿哥们好上许多，本来是活泼爱闹的性，此刻却老老实实地跪着，眸含泪，脸色苍白。

    片时，芷云牵着女儿，和一众皇福晋一起，冲着那金漆的大棺木行了三跪叩。随后一声锣响，礼毕，芷云站起身，带着李氏缓缓出了奠堂，后面陆陆续续地有宗室王亲进内凭吊。

    芷云搂着女儿，一直在外面石阶上，和一众的皇福晋们一起跪到了天黑。

    不知道过了多久，锣声一声接一声地响，芷云醒了下神，微眯双眼，用手在女儿的肩膀上轻轻地敲击了几下，本来打着呵欠，马上就要入睡的宝贝闺女立即精神许多，举目远望，到了现在，那些进去凭吊的人依旧来往不止。

    芷云挑了挑眉，看着那些脸现哀荣的宗室贵胄们，心道：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人是出自真心，最是无情帝王家，不过，无论别人怎样，康熙想来是真的伤心了。

    隔着重重的人群，芷云把视线落在一直跪坐于蒲团之上的万岁爷身上，康熙老了，他如今年过十，脸上的皱纹已经掩盖不住，身形佝偻消瘦，面目浮肿，只怔怔地看着奠堂的金棺，目光飘忽却也锐利，时不时地冷目横扫跪坐在地上焚烧纸钱的儿们一眼，脸上毫无表情。

    近些年来，随着康熙渐老，皇们年纪渐大，哪怕是千古一帝，多少也有了些许力不从心，这个世界上，真能对他全心包容，也能让他不必顾忌地述说苦闷，把身上的担暂且抛开，放松一二的，恐怕只有那位太后娘娘了，如今太后去世，对康熙的打击，显然不可谓不大。

    不知道跪了多久，到了天都亮起来，霞光洒入紫禁城的时候，一番礼仪终是过完，众人各自出宫离去，芷云也出了口气，带着李氏乘车回府。

    不过，不知道康熙是怎么想的，没多久，别的皇们便都离宫了，可胤禛和弘昊却被康熙留下，又在宫里住了好几个月。

    只是，这固然是康熙对胤禛的看重，其他皇艳羡不已，可于欧阳来说，这却并非好事，因为，万岁爷的心情，实在是糟糕透顶，连带着一直跟在他身边的胤禛和弘昊，也难免感到压力巨大。

    没办法，皇太后在腊月里薨逝，马上就是新年，按照规矩，年节期间，皇太后的灵柩根本就不得下葬。康熙一向孝顺，哪里忍受得了皇额娘下葬的日被一再拖延，他心里郁闷，动辄发火，那些臣工们劝不了，李德全不敢劝，奴才们因为惹火了万岁而被打板的次数猛然增加，没办法，只好是跟在万岁爷身边的皇阿哥胤禛倒霉，按照那些大臣们的意思，勉强去劝上一劝。

    好在康熙对胤禛还是很看重，欧阳也是个会说话的，言语不多，但句句都能说到康熙的心坎里去，又让太医熬了一些静气凝神，滋养身体的补药，劝了他服用，再加上弘昊也时不时地围在他周围，童言童语地说了许多话，好歹没让这位万岁把火气宣泄到儿孙身上。

    这边儿欧阳想法设法地安慰皇帝，可前朝诸事根本就消停不下来，康熙的心情也一直处于低谷。

    新年就不说，太后一去，这年肯定过不了，可刚出了正月，就有那不长眼的人上疏请复立胤礽为皇太。

    这事儿其实早就有人在议论，康熙也申斥了不止一回，这一次终究是怒火大盛，翰林院检讨朱天保，就做了那出头的鸟，让康熙给诛杀了。

    事后欧阳却说，朱天保这人其实只是一把试探的刀，身后是十四，而且，他还早死了两年，原本历史上朱天保是在五十七年被诛的。

    又过了一个多月，开春时节，准葛尔那边儿又有了动静，似乎是有向西藏那边增兵的倾向，边疆不靖，素来是大忌，更是弄得康熙身心俱疲，幸亏胤禛负责的另外一个世界的‘侵占行动’进展很顺利，不光如此，无论是海外贸易还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生意，进项都比往年多了许多，国库充盈，这些多多少少给了康熙几分安慰，让他的怒气还不至于随意宣泄。

    不过，因为准葛尔的事儿，十四不顾皇太后的丧礼，上蹿下跳地折腾不休，让康熙寻了由头斥责了好几次，幸好德妃还算聪明，多方劝说，这才没招来本就心烦意乱的康熙厌弃。

    这也怪不得他，为了此事，为了兵权，十四是谋划几年了，他和其他阿哥不一样，在兵部当差，年纪又轻，比起其他早就办差的哥哥们实力还很不足。

    清朝一向重视军功，他这么个年纪轻轻，野心勃勃，有意帝位的阿哥，又哪能不想着到战场上建功立业。

    他毕竟还是年轻，和他那些沉稳的哥哥们没法比，现在这个时候，就连一向莽撞的老十，都没有蹦出来闹腾，更别说欧阳和老三，老八这些年长阿哥们了。

    之后的短短数月，京里朝堂因为万岁爷的怒气爆发，一下沉寂下来，各位皇阿哥和武大臣们如履薄冰，噤若寒蝉，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就怕捋了康熙帝的虎须，撞到枪口上，到时候吃挂落还是轻的，弄不好丢了性命，岂不冤枉。

    与悲催的欧阳和康熙爷相比，雍王府的芷云到好过得多，只是一连串的皇太后丧事，她身为亲王福晋，这在皇宫和王府里面奔波不停是免不了了，等到太后下葬的仪式过了，芷云整个人竟然毫无所觉得消瘦了下来，瘦的弘昊、弘昼还有更根三个小阿哥小格格竟看得触目惊心。

    皇家的小孩们都早熟，这会儿知道额娘辛苦，到都安安静静的，哪怕是弘昼，也再不曾像过去一般上树爬墙的胡闹，看得崔嬷嬷在担心主身体的同时，也欣慰不已，一个劲儿地夸赞小阿哥长大了。

    其实，芷云的身体她自己清楚，这些日魔法修行从没有间断过，魔力达到瓶颈已经一口气突破了，魔力增长很快，也变得更加纯粹了，这会儿瘦下来，除了服丧期间，不能用荤食，加上辛苦之外，也有再一次洗涤身体里毒素的缘故。

    所以，虽然身显得瘦弱，但芷云的脸色却是极好的，等过了这一段儿，好好养一养，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身上的肉就能长回来。

    日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一直到胤禛领命，将皇太后灵柩葬入东陵之后，康熙的心情才算平缓下来，王公大臣们也摸了摸脑门上的冷汗，松了口气。

    而此时，风雪早就散了，已近了夏日，外面阳光明媚，日头正好，夏蝉已开始“吱吱”蝉鸣。

    欧阳和芷云都是无事一身轻，连着忙了几月，芷云自然是一头扎进实验室，欧阳因为有了几日休沐日，也便凑过去帮忙，夫妻两个接连三天，玩通关了两个游戏，又折腾了一大堆有用没用的魔法道具练手。

    当然，研究时空门这件大事依旧是重之重，只不过这实在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想要寻找新的位面坐标，只能如大海捞针一般，一点点进行，好在两个人都是沉稳的性，而时间，于他们来说，从来不缺乏，到用不着焦躁。

    等两个人折腾够了，出了实验室大门的时候，儿女儿们早因为见不到阿玛额娘，心生不满，弘昼和更根是窝在芷云怀里，一个劲儿地撒娇，弘昊就撅着嘴，皱着眉，一副我很生气，我很不高兴的模样，这个才岁的小孩故意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样，到把芷云逗得乐得不行，却不好笑话他，只有搂着哄了几句，答应过几日带着儿出京游玩，这才把儿逗得不闹别扭了。

    这日午后，望着窗外几只长尾巴喜鹊，欧阳搂着媳妇坐在院里的葡萄藤架下面，手里捧着一碗奶茶，自己喝一口，喂着媳妇喝一口，怀里的女人身形消瘦了许多，但皮肤更光滑漂亮，身材也更好了，该大的地方大了些许，该纤细的地方，更是纤细，小蛮腰柔软有力，抱在怀里，个滋味，不足外人道。

    “别动手动脚的，都老夫老妻了，哪能在孩面前腻歪。”

    芷云翻了个白眼，打掉自家相公那双越来越不规矩的手，心里就不指望再看见这位的翩翩风度，欧阳笑了笑，惬意地眯了眯眼，望着不远处正一左一右揪着哥哥们的衣袖，被一大群奴才们前前后后的护着，于秋千上荡来荡去，时不时发出一阵阵欢快笑声的女儿，感叹了句：“这才是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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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母爱

﻿    第四十章母爱

    欧阳虽然极重承诺，也愿意带着媳妇和孩们出去游玩一番，不过，今年的事务实在是太多，他只休息了五日，便又被康熙帝给抓去办差，所以这游玩一事，自然是一拖再拖，好在孩们还算知道体谅自家阿玛，哪怕是弘昼那小，也不曾歪缠。

    这段时间，康熙的身体变得极差，一直有头晕的症状，脚面浮肿，几乎是不能成行，太医们虽然开了药方，但效果实在说不上好，这位千古一帝，肉眼可见的迅速衰老下去。

    三阿哥，四阿哥为首的众位阿哥也减少了明面上争斗的次数，一有空便去给父皇请安，把孝贤孙的模样做了十足，在万岁爷面前，更是越发的兄友弟恭。

    欧阳也时不时地叮嘱李德全几句，要他照顾好万岁爷的身体，还专门和太医沟通，甚至向太医院的一位院判学了几手按压腿脚的功夫，一有时间便去帮皇父按摩。

    其实这有些不合规矩，不过，好在康熙的伤病不在什么要紧的地方，胤禛的真诚用心又是康熙感觉的到的，虽然这位万岁爷偶尔也说胤禛几句，要他多把心思用在政务上，可是，胤禛还是看得出来，对于儿的孝顺，康熙心里十分受用。

    几月下来，不知道是触动了康熙哪一根神经，一向对儿们动辄痛骂的康熙，竟然显得温和了不少，这皇家父的关系，比起前几年似乎有了缓和的迹象。

    就连才被他停了爵俸的皇八，还有已经被圈禁的太，和遭到厌弃的十三，几位皇，也被他赏赐了一些名贵的药材，他还殷切地叮嘱儿们保重身体，这到让一众臣工们那忐忑不安的心绪重新又安稳了些许。

    可是眼瞅着到了盛夏时节，边关的问题终于爆发了。

    七月初，康熙帝才缓缓从皇太后薨逝的伤痛走出来，病体也稍有痊愈的趋势，就收到拉藏汗的奏疏，疏报告了准葛尔进扰西藏的具体情况，拉藏汗还恳切请求朝廷发兵援助。奏疏写得感人肺腑，把其的危机情况描述的让康熙看了，都几乎满头冷汗。

    到了这种时候，满朝武并宗亲阿哥们大多都认为时机到了，康熙想了想，把边疆的局势前前后后寻思了一遍，就下了旨意，拍板命西安将军额伦特领兵援救西藏。

    可还没过几日，竟然又有消息传来，那拉藏汗根本没等到康熙的援军，已经阵亡了，康熙帝吃了一大惊，没想到这次准葛尔竟然闹得这般厉害，于是，清朝对西藏用兵，似乎已经无可避免。

    顿时，朝堂后宫，所有人都把视线搁在了这件大事儿上。

    于是，还没清闲多久的臣工和阿哥们又忙活上了。

    一直忙到十月份，十四终于得偿所愿，康熙封了他抚远大将军，命其进军青海，这件事儿才尘埃落定。

    看了不少电影电视剧，纵是不大喜欢看历史类书籍的芷云，对十四后来成为大将军王的事儿，还是多少有些了解的，所以，到不算惊奇，只是想让她相信欧阳那只狡猾的狐狸没有后手，那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只是这一次，胤禛安插的人大多是军队里低层的实权军官，虽然他的人官职都不算高，好在多面开花，实际上的势力到不小，还不显眼，比历史上只有一个年羹尧要好得多了。

    所以，胤禛安安稳稳的，情绪丝毫不变，只准备了一些名贵的药材，还有保暖性极好的皮毛衣裳，让人给十四送去，又简单了嘱咐几句不要轻易涉险，务必小心保重之类的话，十四面上也是喜气洋洋地谢过了，至于会不会用自家同父同母的亲哥哥送来的东西，会不会领胤禛这份儿情，那就不是胤禛能够左右的了的了，反正该做的他做全了，决不让别人挑出半分不是。

    到是十阿哥很是不忿，总觉得论起勇武，自己比十四只强不差，而且他还年长，却没捞着领军的差事，心里难免不好受，好在康熙同时让他办理正黄旗的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到底是给了这位敦厚阿哥几分安慰。

    永和宫

    此时已是十一月，京城的天冷得早，还不到寒冬腊月，已经是大雪飘飞。

    这一月，身为天之骄的的皇十四胤祯，终于是满怀着自己的雄心壮志，对建功立业的强烈渴望，离开了京城。

    但是，最疼爱他的额娘德妃，听到消息之后，却是一病不起，听说娘俩还因为这件事稍稍起了一些龃龉，十四走之前，只在永和宫门口给德妃磕了个头，连宫门都不曾进。

    当然，德妃的心情其实也很复杂，她既想要看着最宝贝的儿意气风发地建功立业，可又担心战场上刀枪无眼，万一出了差池，让她这个做额娘的可如何是好……

    要知道，那是战场，哪怕他是皇，别人轻易不会允许他去涉险，可一去了那种地方，谁又能真保证他百分之百安然无恙，就算是能避过刀枪好了，可她娇惯着长大的孩，会不会适应不了那地方的气候，会不会生病？

    诸多纷杂的情绪堵得德妃心发慌，不过，到底是疼爱小儿，想着欧阳现在打理户部，自家小儿的后勤问题就全在他手上了，一想到小儿近几年对他这个哥哥是爱答不理的，关系很僵硬，眼皮直跳，便连带着好几天把芷云叫到永和宫，很是和颜悦色地拐弯抹角地传话给欧阳，要他千万上心再上心，可万不能耽误了十四的事儿。

    芷云听完那翻来覆去的几句话，回到雍王府，对着欧阳也是一脸无奈，她怎么以前不知道，这位德妃居然这般啰嗦？

    她也不想想，胤禛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样的大事上开玩笑，这种时候，别说领兵的十四是自家亲弟弟，就算是仇人，胤禛也不可能拿人家那么多八旗士兵的身家性命开玩笑，要真在这上面耍花样，那就是欧阳的品行有问题了，一个品行有问题的人，他的心灵自然不可能达到无垢，那哪里还有机会追求什么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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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    第五十章

    接下去一直到腊月，德妃几乎天天拉着芷云说话，话里话外，不过只是胤祯这一个儿罢了。

    对于她说的这些，芷云虽然说没有一点兴致，可也不会去故意刺激她，反正多说几句好话又不费事儿，所以，也时不时反复劝说：“十四阿哥福泽绵长，又是皇，下面的奴才定不敢不好好伺候，一定能凯旋归来，额娘就放心吧。”

    不知道是芷云的说辞起了效果，还是德妃自己振作了，没两天，这位娘娘终于病体痊愈，下了床，芷云这才松了口气，总算是可以脱身。

    年节一过，芷云转身便把几个孩打包带去了浮空城。

    浮空城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也开始热闹起来，不再是以前只有魔法学院有人的寥落景象，学院之外的商业街，娱乐心，工厂和私人作坊所在地，以及住宅区，也一项项稳稳当当地发展起来，当初欧阳亲自做出来，又经过了数次修改完善的那份儿规划，到了如今，大体的轮廓已然弄得差不多了。

    现在整个城市里的人口每年翻着翻增加，如今已经达到了两千三百，除了魔法学院的学生们之外，还有一部分已经毕业的学徒的亲人们。

    城里的少男少女们从魔法学院毕业之后，大多数都愿意留在浮空城上，毕竟，一来这些人享受过上面便捷到不可思议的生活条件，神奇的魔法，还有那种奇妙的自由氛围之后，再回到原来的生活，适应不适应先不说，心里肯定是不愿意的。

    不过，也有一部分是在家里极为受重视的嫡嫡女，根本不可能放开家族，毕业之后自然是要返回京城，这一部分，芷云当然也不会留难，他们，除了一大部分一开始就被康熙预定下来，是要加入特设的神工营、邮政通讯司，或者加入新军，还有其它几个还处于实验性质的部门，其他的，大多就是褪去在浮空城时的外衣，彻底融入到清朝正常的生活去，按部就班地成家立业。

    当然，凭借他们在浮空城的资历，哪怕只做普通的工作，别人也是要高看一眼，只是一开始难免多多少少会闹出些笑话罢了，好在他们本就是这个时代的人，适应力也强，用不了多长时间，也便可以从容应对了。

    浮空城里实行的是有别于清政府的户籍制度，只有从魔法学院顺利毕业的学生，才能拿到户口和身份证，有了身份证，才能自由自在地在城市里面生活，学生们毕业以后，若是平民，或者大家族的庶出女，还有不受重视的嫡嫡女，大多数会申请留居浮空城，他们想得到身份证当然容易得很，他们的亲属也可以轻松拿到户口。

    学生一毕业，只要决定留下，就能在住宅区分到一套房，房的大小随意，环境随意，那些精灵族的树屋里面施加了空间魔法，只要学生们能力足够，魔力充沛，就是想让它变得比紫禁城还宽敞，也不是不可能，要是再有些本事，连世界各地的景致都能复制。

    不过，现如今还没有学生有那样的本事，大多是选择购买固定的空间扩展卡，环境晶卡，相对来说不会太豪华，有多少人口，就住多大的地盘。

    一般愿意跟随女到浮空城居住的，大多数不是什么喜欢享用奢侈生活的人，现在的条件已经足够好了，真是那种权贵人家，也不可能乐意跑到这陌生的地方生活，毕竟，浮空城再神奇，他们没见过也不敢放心。

    浮空城对魔法学院里的学生去留的态度很平和，没有哪一条校规法规规定了学生们一定要留驻浮空城，芷云对初来学校的她们第一句话便是去留随意。

    不过，一旦放弃，离开了浮空城，再想要回来，那就很不容易了，总而言之，想离开浮空城只要提交一张申请即可，但浮空城以外的人，想要入驻，那却是千难万难。

    芷云当初挑选人的时候，除了考虑资质问题，还有要专门选一部分人留给康熙之外，多多少少也观察了下学生们的具体情况，挑选的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后顾之忧，将来可以顺顺当当留驻的，毕竟芷云一开始兴建这么个学校，主要目的就是给自己培养学徒，还有充实浮空城的人口，让自己的地盘繁华起来，哪能轻易帮别人做嫁衣裳。

    所以，近年来，根本没多少人申请离去，好在这里永远用不着担心拥挤之类的问题。

    只是这样的话，这帮少男少女们的婚姻就变得有些诡异了。

    虽然芷云肯定不可能对学徒们的婚事指手画脚，但是，一旦与浮空城之外的人成亲，那就要考虑配偶愿不愿意跟自己一起在浮空城上生活，又能不能适应这上面的生活，配偶的家人愿不愿意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看着都不大，但很麻烦。

    所以，大多数想要留下来的学生，都是在学院里寻摸对象的，还没离开学校，有许多男女彼此之间就有了默契，京城里的家人们也开始拉线搭桥。

    芷云有时候看他们谈恋爱看得极为欢快，想想吧，在现代学校里谈恋爱，那可以一双男女跑到小树林里，跑到花草丛，甜甜蜜蜜地说话，甚至是做出点儿不大和谐的美事儿。可以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地在校园里亲亲热热，别人哪怕斜眼瞟上一瞟，最多也就是有几个老古董咕哝几句，绝不会有人不长眼，莫名其妙地多说什么，因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在浮空城，少男少女们能这么做吗？那不可能，浮空城比起下面已经算开放，可就是在这里，男女面对面说几句话，讨论的也必须是学业，周围也得有别人，绝不能出现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情况，毕竟这儿还是清朝，学生们还是要注重礼教大防的。

    偏偏，他们又都是青春男女，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情动，可不是时代能够扼杀的了的，再加上为了少点儿麻烦，能于浮空城里相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那是好事儿啊，虽然男人们有点儿别扭，因为浮空城里明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制度，你出了浮空城，想娶多少妻妾随意，但留在浮空城的，只能有一个妻。但这也没办法，谁也没有反驳芷云的念头和勇气，而且，他们心里明白，浮空城上面虽然现在少年比少女的数量稍稍少了一些，但总体数量还是差不多的，想要多吃多占也不大容易。

    少女们就开心了，只要是女人，谁愿意自己的男人身边有一大堆小妾的，何况是在浮空城上生活了多年之后。

    当然，芷云心里也明白，就算明面上一夫一妻，可里面肯定有人去偷腥，这个问题，无论哪个时代都杜绝不了，她也没想着去吹毛求疵，管那么多。

    身为一个法师，哪有整日被这些俗事所困扰的，再过些日，等毕业的学生们多一些之后，芷云便打算成立一个管理部门，专门帮自己和欧阳打理这座浮空城的具体事务。

    人选嘛，自家的几个贴身婢女，还有佟辉，何清等几个很精明通透的小，都是稍稍打磨训练一下就能直接上任。

    欧阳最近除了公务比较忙以外，还天天跑来对着他那个时空门发痴，恨不得明天就抓住另外一个世界，难得他这般有兴致，芷云也乐得给他打打下手，顺便偷师，欧阳对空间魔法的了解，可是芷云万万比不上的，能从他的举动里学到一星半点儿，对芷云自己的炼金术，也是大有好处，至少对于空间魔法道具的炼制，能更顺手一些。

    这日，芷云依旧陪着自家相公研究大约永远也不会厌烦的魔法，而在他们身边厚厚的天鹅绒地毯上，弘昼和更根正缠着弘昊读一封信。

    这信是那位林黛玉林妹妹写的，由留在那个世界的何清亲自送到浮空城，几乎是一个月就有一封到两封过来，有的时候只是寥寥几行，写一写她自己的生活，感想，或者是对亡父母的思念之情，有的时候也写很多，详详细细地描述当月在荣国府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他们通信，当然是芷云先主动，还专门安排了个人专门负责传递信件，一开始的时候，黛玉还有些不好意思，写的信也大多很规格化，和一般的信没什么不同，不过，芷云一会儿跟她说说各地的风土人情，说说自己或者林夫人和昭玉的生活趣事，说说风景，说说美食，每一封信总是力求有趣，偶尔还捎带一些江南的小玩意，不值钱，可是，足以抚慰林妹妹的思乡之情了。

    所以到了后来，林黛玉也便放开许多，写的信越来越有感情，芷云自己看过之后，每次都忍不住在心里大是夸赞，不愧是才女的才女，小小年纪书信便写得辞华美，条理分明，还很生动很有意思，尤其是那一手簪花小楷，哪怕是沉浸书法多年的成人，恐怕也写不了这么漂亮的字了。

    所以，芷云便把信拿来给自家的儿女儿们看，让他们瞧一瞧，真正的小才女是什么样的，别说，到很有些效果，弘昊更努力了，弘昼和更根这两个小豆丁，居然也开始扯着芷云的袖要求增加学习量，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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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家人

﻿    第五十一章家人

    清晨，芷云懒洋洋地伸了伸腰，睁眼一看，见晨曦抛洒，浮空城上的夜景迷人，早晚上貌似是睡得不算早，这会儿依旧有些倦意。随手拣起床头一只银白色壳的怀表瞅了两眼。

    里面一有动静，幔帐外丫环便手捧着盥洗之物，恭恭敬敬地走了过来：“主，可要起身了？”

    芷云点点头，由着两个穿着粉红旗装，长得娇娇嫩嫩的小丫鬟伺候她穿好衣裳，净面，漱口，不一会儿就梳洗妥当了。

    现在七月、十月、侍书、侍剑几个现在都是大忙人，学业繁重，本身还担着不少差事，所以，芷云前几日又随意选了四个小丫鬟——春兰、芳茶、月桂和巧儿，也都是美人胚，现在用着虽然没有十月她们顺手，到也能将就，再调教些日，大约就差不离了。

    说来内务府调教出来的丫头们到真不错，个顶个的都有本事，要是换了一般人，贸然跑到浮空城这种神奇的地方，估计没个十天半月，哪能适应得过来，偏偏这些丫头们一来就能上手工作，把芷云照料得妥妥当当。

    “好像晚了？”

    其圆脸儿的小丫头巧儿闻言，对着芷云恭敬地低声道：“福晋，时辰刚刚好。弘昊、弘昼两位阿哥，还有小格格也刚收拾妥当，在外间等着给爷和您请安，并用早饭。”

    “唔，对了，弘昊过几天就要回京去……好像今日答应带他们出去玩的……”

    芷云振了振精神，欧阳也起了身，早晨的时候脑不清醒，面上多多少少带了几分懵懂，一双黑眸也雾蒙蒙的，煞是惹人怜爱，逗得芷云色心蠢蠢欲动，恨不得凑过去在他光滑健康的肌肤上啃上好几口，好在，我们芷云的定力还算不错，到底没有在丫鬟们面前做出如此失宜的事儿来。

    在自己的地盘用不着太讲究，不一会儿，简单的饭食上桌，欧阳随手就给媳妇和几个娃娃盛了碗牛奶，结果，一闻见牛奶味，弘昊还好，弘昼却一下皱起了小脸，咕哝道：“很难喝，我要果汁。”

    欧阳一挑眉，拍了拍儿的肩膀，笑道：“早上喝杯牛奶，才能长得高，也不容易生病，再说，这里面不是已经加了果汁了？你呀，还是乖乖地多喝一些吧。”

    闻言，弘昼的脸皱的更厉害了，端着碗就是不想进口，瞥了自家一脸微笑的阿玛一眼，暗自嘀咕：“你还不是也不愿意喝？”

    “咳咳。”

    弘昼被忽然的咳嗽声一惊，抬头，就看见自家额娘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顿时吓得二话不说，端起碗，仰了脖，三两口把所有的牛奶都给吞进了肚里。

    芷云摇摇头，又盯了大儿和小女儿一眼，瞬间，本来慢条斯理地往牛奶里面加糖块儿的弘昊，也乖乖地几口喝了下去。

    “说起来，年前万岁爷有令，弘昊用不着再去上书房了，这可是好事儿，至少再用不着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地折腾……不过，弘昼的年岁也快到了。”

    欧阳对皇皇孙们的学习制度甚为不满，不止一次想过，以后一定要改了这很不健康的作息时间，孩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睡眠不足可是大忌。

    一家三口吃过饭，芷云就招呼下人们打点好细软，又将那辆改装的豪华房车放出来，准备一会儿就带着几个小的出去逛逛，这下，哪怕是沉稳如弘昊，也不觉兴奋起来，毕竟，他们这个年纪的小阿哥，正是活泼的时候，可却天天被拘在宫里王府里，想要出门那都是千难万难，更别说离开京城，不对，应该说是，离开大清朝了。

    “额娘，弘昼的宝贝要送给林姐姐……”弘昼一脸兴奋地道。一双手也在自己的百宝箱里面翻个不停，一会拿出颗漂亮的大钻石，一会儿又拽出一个软玉的牌。

    更根也仰着头，眨着一双星星眼，大声道：“圆圆也要，圆圆也要送礼物。”

    “叫得真甜，还没见过面，就成林姐姐了。”芷云失笑摇头，最近两个孩对林黛玉好奇的不得了，甚至和那位通起信来，也许是孩们交往，到底比大人放得开，信件往来之频繁，几乎到了三五天就有一封的地步。

    看着女儿娇美的容颜，芷云微笑着一把捞起女儿，在她肉呼呼的小脸蛋上亲了一亲，自家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是越长越可爱，比天底下所有的女孩都可爱。

    “好吧，小家伙们想送什么都成。”芷云挑挑眉，心想，有段日没见过黛玉了，以前她就满喜欢黛玉这个人物的，现在，那小姑娘在她心里，多多少少也有了一点儿地位，哪怕只看在囡囡的面上，也不能任由她被荣国府的人欺负才行，这一次过去，选几样名贵的礼物，也算是给黛玉撑场面。

    说起来，荣国府能那般毫无顾忌地欺负黛玉，连下人也敢随便拿她说嘴，说什么黛玉刻薄小性儿，‘横针不拿，竖线不动’，最后终于让她养成了一副孤高冷僻的性，得了那么一个凄惨的结果，还不是因为她孤女一个，没人撑腰，要是林如海活着，或者林家有能撑住门面的亲族在，哪里到了这般地步？

    芷云笑了笑，想起自己离开前，黛玉小姑娘依依不舍地来送，还给自己绣了个荷包，那时候孩年岁还小，绣出来的东西当然比不上那些沉浸此道几十年的绣娘好，但是，也是精品了，至少，一般的千金小姐们很少能做到，说她不动针线，这才是造谣呢。

    想林黛玉的母亲可是贾敏，一个能得到丈夫宠爱的女人，恐怕再聪明不过了，哪里可能把自己的独生闺女养得不会女红馈？

    不过，王夫人不喜欢贾敏，连带着也迁怒到黛玉身上，想尽办法给个孩添堵的理由，芷云心里到多少能够明白，贾敏是谁，她在荣国府当姑奶奶的时候，还是荣国府鼎盛的时期，和以后衰落的荣国府大大不同，身为这样人家的千金姑奶奶，贾敏的地位可想而知。

    而王夫人是荣国府的媳妇，初嫁进贾家大门的时候，肯定是最辛苦难过的，有句话说的好，可怜媳妇熬成婆，身为一个新媳妇，要伺候老爷，在婆婆面前立规矩，一步都不敢走错，要知道，从被宠爱着的姑奶奶变成别人家的媳妇，这个身份转变的过程，可绝对轻松不了。

    她那般辛苦，却眼睁睁看着小姑贾敏受尽宠爱，活得自由自在，偏偏贾敏那样的才女，肯定看不上王夫人这般‘粗鄙’的人，姑嫂之间，想不起龃龉都很难，后来，贾敏出嫁，还嫁了探花郎林海，嫁进了列侯林家，夫妻两个还好得蜜里调油一般，林如海那般人品才气相貌，哪是贾政能够比拟的了的。王夫人能不嫉妒吗？

    虽然后来贾敏一直没有生育，到多少让王夫人心里的气平了几分，可即使如此，贾敏也不曾失宠，最后还生下了黛玉。

    现在，王夫人看到与贾敏相貌相似的林黛玉，难免把旧时对贾敏的怨气，洒到林黛玉的身上，能看她顺眼才奇怪呢。

    芷云托着下巴，脑里的思绪随意飘荡，看着孩们快活地整理自己的东西，屋内正一片温馨，孩们也全都渴望着想要快一点儿出门，连弘昊都激动起来，可是，他们还来不及换上外出的衣服，十月就忽然带着一身风霜地撩帘而入，一进屋，先笑盈盈地给几位主行了礼，才古怪地对芷云道：“主，岚珏少爷来了。”

    “岚珏？大哥和嫂呢？就他一个人吗？”芷云一怔，问道。

    “是，主，只有岚珏少爷一个人到了。”

    岚珏最近和他额娘闹得很不愉快的事情，芷云多少也知道一些，好像岚珏一定要参军，还要上战场，去西藏，自家嫂一开始好言相劝，说他年纪还小，就算想当兵，最好也先在京城相熟的将军手下历练一两年，等有了经验，再说建功立业也不迟，可是，岚珏那小就是拧了性，非闹着要去不可，还求明德去找十四阿哥，想要直接跟着十四一块出京。

    结果，把明德也给气了个半死，如燕更是发了大火，让人把岚珏看牢，根本不允许他出门，就连芷云，也有好长日没有见着自家的宝贝小侄了，这会儿一听岚珏前来，连忙抱着圆圆，领着弘昊弘昼迎了出去。

    一出门，就看见了身量颀长的岚珏，一时间，忍不住上下打量个不停。

    岚珏被芷云过于灼热的视线打量的很不自在，古铜色的俊脸泛起一丝红晕，不自然的提高嗓音唤道：“姑姑”

    芷云却抿着唇笑了笑，眨眨眼，故意满眼欣慰地看着岚珏，见他身形挺拔，古铜色的皮肤，很是健康，浓眉大眼里透着一股古灵精怪，却着实稳重了些许，不像个孩了，眉梢间，已然隐约透出成熟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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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教子

﻿    第五十二章教

    眼前这个翩翩少年郎，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一脸稚气，只会偎依在姑姑怀里撒娇的孩了，看着岚珏已然长开了的眉眼，芷云不觉有些欣慰。

    欧阳一挑眉，伸手揽着岚珏的肩膀，把他让进屋来，包括弘昊在内的几个小的见了岚珏，都兴奋得不得了，他们自小就与岚珏的关系亲密得很，特别是弘昊，可以说，能够和弘昊玩在一起的孩，恐怕也只有岚珏一个了。

    这会儿也是多时未见，想得厉害，难免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个不停。

    芷云和欧阳看着孩们闹了小半个时辰，才见岚珏停下闲谈，踌躇了一会，低着头道：“姑姑，我想从军，可是额娘就是不同意……您跟阿玛和额娘说一说嘛，额娘最听姑姑的话了。”

    芷云一愣，忍不住伸手弹了岚珏的脑门儿一下，继而笑道：“你这小，竟然连姑姑都想算计？”

    岚珏脸一红，咕哝道：“哪有，岚珏长大了，本来就应该建功立业……再说，岚珏又不喜欢读书，没办法像阿玛一样通过科举，入朝为官，总不能一辈靠祖宗荫庇过日吧，那岂不是太窝囊了。”

    “姑姑才说一句，你就有这么多话来堵啊？”芷云失笑摇头，看着一脸坚决的少年，眼睛一眨，笑道，“也不是不行，这样吧，一会儿我给大哥大嫂去封信，你就暂时别回家了，跟着姑姑姑父住一阵，这段日，姑父会看看你的本事，你要能过了你姑父这一关，那肯定给你安排一个你会很乐意的位置，至于你阿玛和额娘的问题，姑姑也会帮你解决，怎么样？”

    “当真？”

    岚珏看着自家姑姑笑眯眯地点头，眼睛一下闪亮。

    欧阳心里一乐，前几天才和芷云讨论过，岚珏年纪不小了，已经能出来谋事，因为这小好武，又和很多武将的关系不错，可以说，京里数得着的几位实权将军，对他就跟对自家后辈一般，所以，欧阳本就准备先让他去西山新建的神机营。

    当然，岚珏年纪还小，指望他能帮助欧阳不大现实，但是，培养起来作为弘昊的班底，就正合适了。

    欧阳和芷云心里都清楚，将来真正能成为一名好皇上，坐好那个位置的，只有土生土长于这个朝代，经过这个时代的思想熏陶的人，经过这几年的考量，欧阳和芷云都觉得弘昊大概就是那个最好的选择，这孩本人也有野心，有能力做那个位置。

    这很好，本来要是弘昊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和想法，欧阳和芷云恐怕还会头疼。至于欧阳，你让他争夺一下皇位，这般斗智斗勇的事情，他还算有兴趣，但你要真让他几十年如一日地坐那个位置，那他能受得了才怪。

    再说，魔法才是他们的一切，其它的都是为了这唯一一个目的服务。

    所以，欧阳已经准备从现在开始，就要培养弘昊治理国家的能力了，毕竟，弘昊已经快到十岁，整个人也褪去了童稚，变得稳重成熟起来，在皇家，这样的年龄真真不能在被称为孩，当年康熙可是八岁就登基为帝的。

    不过，弘昊与自己不一样，弘昊的路，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一样。自己魔法能力强大到逆天，这个世界上一切的阴谋诡计在他面前都起不了作用，这一切对于他，只是一场游戏，可对于弘昊，这大约就是未来的人生。

    而且，弘昊这孩就算是学习魔法，芷云和欧阳也只指望他借着这种力量，强身健体，延长寿命，并不打算让他过于依赖这样的力量，当然，也不可能空有这么奇妙本事，却偏偏一点儿不肯用。

    像是一些护身警戒性质的魔法，探测恶意的魔法之类，芷云打算一点点地教导他，争取让他形成本能反应，可以不经过思考，第一时间察觉各种恶意，并且反击，光靠护身符，护身法阵等魔法道具之类的外物，万一有个疏忽，万一护身符失效，那岂不是很危险？还是自己学会并精通，才更保险。

    当然，这不容易，学习魔法本来就是个很艰难的事情，尤其是像弘昊这样，不可能很专注的人，不过，芷云有很多的时间，可以慢慢教导，用不着太着急……至于现在嘛，还是要先兑现了欧阳给孩们的承诺，他们要出去玩一阵了。

    此时已经过了四月，欧阳和芷云带着孩们，乘坐着大得惊人的马车，平平稳稳地在郊野里前行，车窗是百窗，从里面能很清楚地看到外面的景致，而外面的人，却看不到车内的一丝一毫，圆圆小姑娘挪动着肉呼呼的身，趴在窗户前，一脸的好奇。

    车外皆是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色，似乎绵绵春雨初过，外面的泥土翻新，花朵含苞绽放，霎时间，清新的芳香伴着清风吹入车内，引得孩们精神大振。

    芷云却是有些犯了春困的兆头，懒洋洋地靠在紫檀贴皮雕瑞兽花卉软榻上，一手支着额，半撑着身，望着车顶天窗外，雨过天晴的清澈长空，听着凝聚的雨珠坠地的声响，打了呵欠，转了下身，就看见欧阳手里捧着一叠资料，坐在小桌前，一边儿喝茶一边低笑道：“看来，那位皇帝陛下已经坐不住，是朝着忠顺王动手的时候了……”也对，最近几路逆贼已经被剿灭，那位皇帝陛下又是个有大志的，怎么会安心坐视野心勃勃的忠顺王爷安稳太久？嗯，他们要不要也有点儿动作，看看能从这里面掏些什么好处出来？

    “可是……阿玛，我看这个皇帝对他的弟弟很宽容也很疼爱啊……”弘昊板着脸，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将自己手里的资料翻来覆去地看着，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您看看，他弟弟在领地让别人私底下称自己为千岁，还有服饰府邸之类的多有逾制的地方，甚至大肆搜刮江南的财富，结交武大臣，名门世家，又收拢了那么一大堆门人，可那位皇帝最多就是好言相劝，每一次有大臣们上书弹劾，皇帝还会给那忠顺王一大堆的赏赐作为安抚，这……”

    说着说着，弘昊自己也觉得不对劲儿了，声音渐低，蹙了眉头，仔细思索起来，但他毕竟年纪不大，又不是出身现代这样信息流通迅捷的社会，就是再聪明，这里面的道道，也不是他这样的孩能摸清的，忍不住眨着一双闪亮的眼睛，抬头道，“阿玛？”

    欧阳低头继续去翻阅那些件，只随意地笑道：“弘昊，我记得你已经学过《左传》和《春秋》了，难道没仔细看过‘郑伯克段于鄢’？儿，可不能死读书，只读不想啊。”

    弘昊一愣，随即恍然大悟：“啊，这个皇帝，他想学郑庄公？”

    芷云闻言，拉过儿胡噜了胡噜他的小脑袋，点点头：“咱们乐乐可是越来越聪明，没错，这位皇帝水凛，就是想学郑庄公，不过，郑庄公也不是那么好学的，他就算是个雄才大略的好皇帝，可最后学得成，学不成，那也得另说。”

    这一回，弘昊是真懵了，他这么小的年纪，能想通这一点儿已经不易，欧阳和芷云对视一眼，推了孩去和岚珏、弘昼他们玩，就算想要教导自家的宝贝成材，也用不着太着急。

    芷云走过去，坐在欧阳身边，随手也拿了件看了看，“水凛这一招用得不错，上皇还在，他待弟弟这么好，一来显示自己大度，善待兄弟，二来，也能仔细看看朝廷上下，什么人可信，什么人不可信，把那些魑魅魍魉找出来，三嘛，自然是为了将来能够师出有名……只是，不知道水凛到底有没有郑庄公的本事了。”

    郑庄公可不是一般人，他能在那个最混乱的时代，小霸于天下，其智谋手段，显然高深莫测，水凛出生时，靖朝毕竟已经得天下百年，他是继任的君主，和那位通过各种手段，使得西周末年才立国的弱小郑国，在春秋初期便率先崛起的郑庄公，大约是不能比的。

    把郑庄公的政治智慧和战略手段总结一下，三句话就能概括——遇事要忍，出手要狠，善后要稳，说来简单，又是放在千年后依然实用的，但做来并不大容易……

    “没问题，水凛比不上郑庄公，那忠顺王，也差了叔段许多，既没有他那么大的领地，也没有他那么厉害的母亲帮衬，只要我们不插一手，哪怕出些纰漏，水凛大约也能轻轻松松地拿下。”

    欧阳伸了伸腰，随意地把手里的件扔到一边儿，搂着媳妇，拉开车帘，也开始欣赏起车外的美景来，对于这件事儿，由底下的人去负责就好，他只是把握一个大概的方向，并不想负责具体事务。

    现在，他们的人，有的已经打进了水凛的班底，有的则投靠了忠顺王，这两人之间的争斗，想来他们也可以影响一二分，这已经足够。

    芷云点点头，勾了勾唇角，心里知道，康熙也好，欧阳也罢，大概不会让这场纷争结束得太早，那个水凛纵然最后可以取胜，大约也不会像他想象的那般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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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偶遇

﻿    第五十三章偶遇

    春天到了，林黛玉倚在窗口，遥遥望着园里的几束兰草，嘴角勾着，脸上隐约露出一丝笑意，纤纤玉指间拿着的带着清香的纸笺，随着微风作响，王嬷嬷坐在门前做着针线活，偶尔抬头，见自家姑娘气色不错，心里也不觉宽慰许多。

    她们家姑娘身弱，往年一入冬，便止不了咳嗽，这一回居然一整个冬天都没犯病，可让跟着伺候的奴才们长出了口气。

    “嬷嬷，快到端阳了吧。”

    林黛玉把手里的信笺收起来，搁进床头的百宝箱里，软木夹层已经塞了厚厚的一叠同样的信纸，再增加的话，已经快要塞不进去了，可是，因为这信里的字实在有趣且贴心的很，黛玉根本舍不得丢，只好叹了口气，想着过一阵再找人打一个百宝箱。

    现在这口玳瑁的箱，是林如海去之前，亲手送给黛玉的，里面装的全是贾敏生前最爱的首饰，当然，这些首饰大部分都是贾敏嫁到林家之后，林如海给她置办的，至于未嫁时的那些，已经全作为贾敏的嫁妆，送回贾府去了。

    “我的好姑娘，离端阳还有多半个月呢，您也别太着急了。”

    这时起了风，王嬷嬷一边笑言，一边拿了件斗篷给自家姑娘披上，虽然已经入春，可风还是凉的，黛玉的身刚好了些，王嬷嬷是万万不敢由着她折腾，“二奶奶，昭玉小姐，还有艾老爷、艾夫人都是守信的人，既然说了端阳之前必到京城，小姐就安心候着，一准儿晚不了。”

    黛玉脸一红，眉宇间到底还是带出来几分高兴，按说，论起亲疏远近，贾府虽然只是她的外家，可老太太毕竟是亲外祖母，表姐妹们和她也算得上亲近，但是，与贾府的人交往，不知道怎么的，比较起来，她还是觉得和昭玉妹妹，和二婶儿，还有艾夫人处在一起，更自在些，也更痛快些。

    不是说她觉得外祖母对她不好，事实上，老太太待她，当然远远比不上宝玉，可比起探春，迎春，惜春三个姐妹，甚至还是要亲厚一点儿的，可说到底，她林黛玉还是姓林，在贾府，永远只是个客人而不是主人……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小丫头们黄莺般的嬉笑声，打断了黛玉的思绪，最近因为贾府的大姑娘元春，加封了贤德妃，府里上上下下都喜气洋洋，热闹得很，几乎是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可黛玉身上还戴着孝，没到除服的时候，这种热闹场合，她是不大好去的……

    “姑娘，牛乳已经煮好了。”紫鹃轻轻地走进屋，把一只白瓷小碗搁在黛玉的手边儿，黛玉只点点头，端起来喝了一口。

    一开始喝牛乳的时候，黛玉确实觉得不大习惯，虽然用杏仁儿去过腥，可她还是总觉得有股怪味儿，可艾夫人命清居的人日日送来，还千叮咛万嘱咐地交代她一定要喝，黛玉不好不给这位她极为敬重的长辈面，只能硬着头皮用了，这用了一段儿日，到慢慢喜欢起来，现在一日不喝，就觉得不对劲儿。

    林黛玉林妹妹棋盘着几位长辈早日来京城，却不知道，贾府里王夫人因为老太太让她的两个玉儿凑一起的心思越来越明显，早早就一封长信送出去，催着自己的妹带着儿女儿早日来京城。

    要说，薛家是紫薇舍人之后，现在领着内府帑银行商，曾经也是极富极贵的，但自从老爷去了之后，孤儿寡母的日可就不好过了，因为薛家并不是只他们这一房，其它的七房，每个人的眼珠都盯着皇商这个名号呢，薛老爷在自然无碍，薛老爷一去，他们想不打皇商的主意都难。

    而薛家唯一的儿薛蟠，又不是个上进的，为人蠢笨，不会读书也罢，偏偏还是个不拿钱当钱的主儿，薛老爷去世没多久，家产就让他给败了大半，眼看着皇商的招牌都有可能让他给败了去，而且，吃喝嫖赌，欺男霸女，什么好事儿都不干，还有个诨号叫什么‘呆霸王’，偏偏薛家又只他这么一个独，薛姨妈疼爱入骨，纵然知道不妥，可是还是越来越放纵得厉害。

    这一放纵不要紧，却是惹下了大祸，前几日，薛姨妈刚接到姐姐的信，心里便盘算着上京去，本来只是择定了日，并不准备走得太急，却不曾想，他那个宝贝儿为了和别人争夺一女婢，竟然打死了人，薛姨妈登时被气个倒仰，干脆急急地收拾了细软，以及馈送亲友各色土物人情，便带着儿女儿启程了。

    薛家众人是紧赶慢赶，终于在四月末的时候，到达了京城。

    这靖朝百年盛世，京城自然是繁华之地，官道上车如水马如龙，周围的酒肆茶楼，个顶个地或精雅或奢华，看得薛蟠两眼发愣。

    就在他一个劲儿地欣赏京城胜景的时候，忽一抬头，见迎面奔来数匹快马，快马上是身量笔直，全是石青色劲装的少年郎，还有一辆看起来并不豪奢，只是极大的马车，无论是赶车的马，还是几个少年骑着的马，全部通体雪白，身形高大矫健，一眼看去，哪怕不识货的，也知道这一定是良驹宝马。

    赶车的是一双十七岁的少年，都着锦衣华服，面红齿白，生得灵秀，挥舞着的也是闪着流光溢彩的马鞭，将车赶得又快又稳，显然这两个都是好把式。

    这时，那马车的车帘忽然被一只柔荑掀起，那洁白的柔荑捧着一只酒葫芦递了出来，等那赶车的少年接过，才又落下了。

    就这么一眨眼的工夫，薛蟠便忍不住狂吞了好几口口水，他从八岁开始，就没少在花街柳巷接流连，自以为见过的美人儿已经是数不胜数，但此时这惊鸿一瞥，只看到了葱白如玉，柔若无骨的手指，他这一颗心，就开始砰砰的乱跳。

    京城的街面其实很大，虽然薛家的车马不少，对面来的也是一辆极大的车，可是，对方只稍微变动了一下阵型儿，连速度都没有减，眼瞅着就能平平顺顺地驶过去了。

    但薛蟠却犯起浑来，他骑在马上，眼珠狠狠地盯着那马车，似乎像将车壁看破一个洞似的，开口大声调笑道：“真不愧是京城，男女美人儿是应有尽有，车里的美人，别躲着了，赶紧出来给本公瞧上一瞧，要是，合眼的话，本公带你回去吃香喝辣……”

    其实，薛蟠也只是口花花而已，就算他真有这个心思，在大街上碰上疾驰的骏马，他想动手也没那个能耐，可是，他这一开口，对面当先骑马的一个少年，就冷眉一挑，和薛蟠交错的工夫，随手就一巴掌打了过去，就这一巴掌，薛蟠被打得横飞出两米远，哐当一下摔在地上，顿时头破血流，那少年居然还不依不饶，马蹄一抬，就想踏在那薛蟠身上，这马蹄要真给踹个正着，估计薛蟠有两条命也不够丢的，幸好车里的人咳嗽了声，响起一个不高不低的男音：“罢了，和个傻计较什么。”

    一听这话，那少年马鞭扬起，卷着薛蟠像扔垃圾一样甩到一边儿，一行人再也不曾看他半眼，迅速无声地就驰了过去。

    一直到马车都走得没了人影，呆愣住的薛家仆从才回过神，哭喊着冲过去，又有人去后面报信儿，薛姨妈和薛宝钗一听，顿时吓得面无血色，更是顾不得别的，齐齐奔下轿。

    等奔到薛蟠身前，一见儿头破血流，不知死活，薛姨妈眼前一黑，身体就软倒在薛蟠身上，大哭道：“儿，我的儿，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可叫娘怎么活啊，哪个杀千刀的，这般狠心，这是要要了我们娘俩的命啊……”

    还是薛宝钗镇定一些按了按发昏的脑袋，连声让手无足措的仆人们去请大夫，又亲自蹲下身，拿出帕来给哥哥止血，待见他只是昏迷，呼吸和脉搏都无恙，才稍稍地缓过劲儿。

    兄长这般狼狈的模样，薛宝钗心里大痛之余，也恨薛蟠只会惹事，不肯争气，听到娘亲在一旁骂骂咧咧，口口声声要把打了儿的人千刀万剐，头更痛了，急忙拉着薛姨**手，轻声道：“娘，您安静些，哥哥的身要紧。”

    劝慰了几句，好不容易等到医馆的伙计过来，拆了一个门板，抬着薛蟠去医馆，才松了口气，看薛姨妈依旧怒火冲天，宝钗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和自家母亲说。

    这里毕竟是京城，不比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刚才的车马，她也扫了一眼，只那一眼，就足够她看出来，那队人的身份不简单，哥哥的为人，自个儿也知道，肯定是他自己不检点，这才惹恼了人家，挨了打，虽然重了些，但真要闹起来，能不能占到便宜，那可不好说，万一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再把哥哥打死人的事儿抖出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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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登门

﻿    第五十四章登门

    薛家一行人一路到了医馆，坐堂的老大夫给薛蟠仔细看过，只说头上破了个口，胳膊上有些伤，右边的小腿骨裂，伤势虽然并不算重，可也要将养一段日才好。

    薛姨妈眼睁睁看着自家儿昏迷不醒，脸上一丝血色也无，一时间气急，冲着薛蟠身边的小厮们发作道：“你们是干什么吃的，见到大爷被打，就这么眼睁睁瞧着？一群作死的东西，万一蟠儿有个好歹，看我不剥了你们的皮……”

    因为薛姨妈对待下人历来严苛，这会儿小厮们也吓坏了，俱跪在地上只是磕头，到不敢多说什么，幸好这会儿是在外面，又是京城，薛宝钗见闹起来难看，也就劝说了几句，这才让薛姨妈强忍了怒气，没有当场发作，只是遣派了下人，一批去荣国府向二太太报信，另一批则是去查探刚才打人的到底是哪一家的下人。

    薛姨妈觉得，这些人敢在京城当街‘撒泼’，很可能也是什么权贵人家，不过，她还是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无论对方是什么人，他们薛家联合上贾家，再加史、王两家，也绝不可能报不了这个仇，要知道，四大家族同气连枝，那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薛家这一回丢了面，要讨不回来，其它三大家脸上也不好看。

    一直到傍晚，薛蟠才醒转过来，那边荣国府王夫人也送来信，听说外甥被打，也急得不成，立马便派人来接，说是在府里养伤还便宜，也能请一个好太医给瞧瞧，要不然，万一留下什么后遗症，那可是一辈的事情。

    薛姨妈一想也是，赶紧让人抬了儿上到贾府派来的软轿上，匆匆走了。

    等他们一行人到了贾府的时候，荣国府门大开，王夫人带着家里的几个女孩儿并宝玉亲自从上房迎了出来，一见到妹妹，脸上顿时挂了笑，更是拉着宝钗的手，把自家这外甥女看了又看，只觉得爱得不行，心道：宝钗这样的，才是旺夫旺家的好相貌，林家那病秧算什么，再说，林黛玉不过一个孤女，林家的家产又大多数攥在自个儿手里了，哪里又比得上薛家，老太太真是糊涂。

    她们两姊妹此一回暮年相会，自然是悲喜交集，挽着手说了好一会话，因为薛蟠身上有伤，王夫人直接便把人送到荣国府东南的梨香院，薛姨妈左右看过，见这梨香院即当日荣公暮年养静之所,，小小巧巧，大约有十余间房屋，前厅后舍俱全。

    有一门通着街，薛家的人可以走此门出入，再加上西南还有一角门，有一个夹道连通，出了夹道，就是王夫人所居的正房东边，她想要和姐姐联络联络感情到也方便，看过之后，便甚是满意，只是没有禀告过老太太就擅自做主，薛姨妈心里多少有点儿顾忌。

    要换了从前，王夫人自然是不好这么做，可现在不一样了，她家的元春加封了贤德妃，她的身份自然也水涨船高，在贾府的风头一时无两，连老太太多少也给她几分面的，所以只道：“妹妹只管先安顿，咱们这会儿去见一见老太太，老太太素来喜欢女孩儿，有宝钗这好姑娘在，老太太必要欢喜的。”

    却不曾想，他们尚未来得及出门，就听闻贾府有贵客到，老太太已经开了正门，出外迎接去了，要王夫人也快去正堂。

    王夫人一愣，连忙拉住来报信的丫头问道：“可知是哪位贵客登门，竟让老太太亲迎？”

    那丫头只道：“是公主和安平郡主到了。”

    听闻此言，王夫人和薛姨妈不由面面相觑，她们两个虽然是妇道人家，可对公主和安平郡主还是有些了解，公主是当今圣上同母的妹，对她一向钟爱，而安平郡主是御史丞何正言小女儿，因为甚得太后的喜欢，所以被太后收为义女，册封郡主，可以说，她这个郡主，比一些不大得宠的公主们在太后和皇帝的心里地位还要高上许多。

    说起来，这两位联袂而至，到不算奇怪，因为她们两个正是姑嫂，那公主年前才嫁给了何正言的长何清，那何清是上届的状元郎，又有着救驾大功，可以说最近风头正盛，乃是万岁爷的宠臣，要不然，万岁也不会把最喜欢的妹妹嫁给他了。

    公主和何清两个人正新婚，听说举案齐眉，甚是和睦，连带着公主就与何家的一家也很亲近，尤其是安平郡主何月如，与她这个公主嫂嫂的关系最好。

    “这两位……和咱们家可没有交情啊？”

    “别想那么多了，姐姐还是赶紧去看看吧。”薛姨妈吓了一大跳，也知道厉害，顾不得多说什么，赶紧送了王夫人出去。

    不说这边儿王夫人满头雾水，就是贾府的老太太对这一对儿忽然登门的公主郡主的来意到底为何，也是糊涂得很。

    贾母亲自将两位贵人恭恭敬敬地迎到正堂，这时刑夫人、王夫人也赶来，早在门口候着，等坐定了，让下人们奉上茶点，贾母才小心问道：“不知公主郡主大驾光临，可是有什么事情？”

    公主尚未开口，安平郡主的脸上却是带了几分忧色，叹了口气道：“哎，老太太，本宫与公主嫂嫂这次登门，主要是想接黛玉妹妹去驸马府上住几日……”

    “玉儿？”贾母一愣，就听安平郡主继续道，“本宫和驸马哥哥的师傅，与贵府的姑爷林海林大人是至交好友，师娘一向对黛玉妹**爱得很，简直是把黛玉妹妹当女儿待的，当年本来就有意认下干亲，林大人也应了，只是当时正赶上林大人忽然病重，黛玉妹妹又不在身边，诸事繁杂，一时间到没顾得上。”

    “这一次，师娘本来与黛玉妹妹约定好，要在端阳节之前赶来京城相见的，却不曾想，今儿师傅师娘才到京城，就让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泼皮无赖给冲撞到，师娘更是气得狠了，一到驸马府，身就有些不爽，驸马很是担心，请了太医来看，太医只说要好生修养，可师娘她根本就不肯休息，非要到贾府来见一见黛玉妹妹不可，我和公主没法，只好厚着脸皮过来求肯，希望黛玉妹妹好歹随我们去一趟驸马府，也安一安师娘的心吧。”

    这一个重大的消息一说出来，登时把满屋的人都给砸晕了，最后还是凤姐反应最快，马上一拍手，笑道：“闹了半天，黛玉和公主郡主竟然还有此渊源，早知道如此，应该让黛玉常去拜访才是。”

    听着凤姐的意思不像是要反对的，安平郡主脸上隐约露出几分欢喜，竟站起身，冲着贾母行了一礼，还改了自称：“月如先在这里谢过老太太了，这一回要是接不到黛玉妹妹，月如在师母和哥哥面前，可真没法交代。”

    贾母这时也反应过来，赶紧让开，不受郡主的礼，嘴连称‘不敢’，急忙让凤姐带着鸳鸯去请黛玉，道：“郡主这是哪里话，可真折杀我了，既然是玉儿的长辈来京，玉儿理应去拜访的……”

    这边凤姐不敢耽搁，急匆匆去了，黛玉却正蹙着眉，想着二婶他们究竟什么时候来京城，这日一天天的数着，最后几封信也看了好几次，黛玉把手里的花样翻来覆去，总觉得不大喜欢，叹了口气，抿了一口清居的掌柜送来的养生参茶。

    一杯茶还没有喝完，就见凤姐急匆匆地进来，拉着黛玉的手道：“我的好黛玉，赶紧跟姐姐走，咱家来了贵客了。”

    黛玉一愣，随即大喜，心道：这是二婶和艾伯母来了？

    凤姐此时拉着黛玉解释始末，贾家这边儿，贾母是惊喜交加，王夫人的心思却是复杂难辨的，既觉得林黛玉忽然有了公主郡主撑腰，那底气可足了许多，恐怕老太太要宝玉娶她的心思会更重了，又觉得要是宝玉能通过她搭上公主驸马的关系，对前程可大有好处。

    梨香院的薛姨妈这会儿却是又惊又怒心里还带了几分恐惧，原来，薛家下人小厮里有好热闹的，再加上公主和郡主摆开的车马，将贾府门前堵得水泄不通，自然要跟着贾府的下人们去看热闹，这一看，却吓得连滚带爬地跑回来向薛姨妈和宝钗报信。

    “你可看仔细了？”

    “小的看得清清楚楚，那马车，那骏马，还有立在马车前边儿的随从，正是今儿打伤了咱们大爷的那一伙儿人。”

    薛姨妈脸色瞬间煞白，一下坐倒在床边，看着连熟睡都不安稳的儿，心大痛：“无论那伙人是公主还是郡主，恐怕，恐怕都不是咱们招惹得起的，蟠儿啊，你让为娘可怎么好。”

    薛宝钗看着母亲，又看了看哥哥，心里一酸，险些掉下眼泪来，哥哥挨打，她也难过，可是此时此刻，更多的确实忧心，哥哥这下和贵人结怨，哪怕人家大度不计较，可是，万一让别人知道，京城里的人惯会见风使舵的，说不定就有小人故意整治薛家，好在公主和郡主面前卖好，这种事情可是屡见不鲜，不得不防啊。

    “娘，不如备一份厚礼，请黛玉妹妹送过去，也好代为赔礼道歉，总要消了公主心里头的火气才是……”

    “什么？”薛姨妈一愣，哭道，“我的儿挨了打，我不能报仇，还要上赶着去给那凶手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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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胤禩

﻿    第五十五章胤禩

    今日还是不大舒服，所以晚饭只用了些白粥，进了一点儿点心，八阿哥整理了一下桌上略有些杂乱的书册，平铺了纸张，小林替他备好了笔墨。

    此时春日正好，可胤禩却觉得身上冷得厉害，不觉打了个哆嗦，小林见状，忙取了件儿斗篷给自家主披上，急道：“主，您才病愈，这窗户大开的，外面风又那么凉，您的身体怎么受得住，还是关上窗吧。”

    胤禩只笑了笑，由着几个小太监急急忙忙地奔过去关窗，只贪恋地又瞧了一眼窗外的春景儿，便开始练字。

    这笔字，他当初为了讨皇父的喜欢，从可以拿笔的时候开始，就每日十大张，写好了便拿去给那位万岁爷看，当然，夸奖也是没少得的，可是，也许是因为他存了功利心吧，他的字写到现在，当然能说一声不错，可是，却还远比不上似乎甚少在这方面下功夫的四哥。也就是这两年看透了，依旧勤练不辍，到比以往长进许多。

    忽然想起什么，胤禩一抬头，低语道：“我记得四哥休沐之前，才送来两棵上好的老山参？小林，你选一棵给额娘送过去。”

    小林一愣，应下了：“主放心，娘娘那里不缺好药材，四爷和爷也惦记着呢，三天两头儿的就给娘娘送一次药。”

    这话里颇多宽慰，小林心里却是叹了口气，自从四十七年之后，良妃娘娘待主就淡淡的，哪怕主专门去探望，也甚少与他相见，主心里明白，娘娘这不是厌恶主，而是因为自己身份低贱，带累儿难过，从此之后，主到对娘娘的衣食起居，更加上心了。

    去年月，主病重，被万岁爷派人一路从畅春园送回京城，结果耽搁了治疗，竟一病不起，良妃娘娘闻讯，急得昏死过去，几乎不好，太医院的那一帮人又惯会看人下菜碟的，因着娘娘失宠，主失势，对娘娘很不上心，要不是雍亲王当时来看主，听闻消息，专门为此发了顿脾气，娘娘还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去……

    小林沉思许久，见八阿哥连续一个多时辰了，手上都没改变姿，终于忍不住出言劝道：“主，用点儿茶水点心，歇歇吧，您身还没大好，可经不起这么折腾。”

    胤禩挑了挑眉，想起现在便是练了字，大约那位皇父也是不屑看上一眼的，只是一笑，便丢开手，由着小林吩咐一众小宫女进来伺候他洗手。

    折腾完，等小宫女退下，小林便接过从外头丫鬟手里递进来的一碗冰糖血燕，小心翼翼捧到八阿哥身边道：“主，天晚了，眼瞅着快到就寝的时辰，这燕窝，奴才让她们放的糖不多，主看看喝着可还顺口，不行奴才让她们再换。”

    闻言，八阿哥温和地摆摆手，阻止道：“这就行了，主我的嘴没那么刁，不必折腾。时候不早了，你和他们都下去歇了吧。”

    小林一向知道自家主的脾气，也不推辞，知道主今儿又要住书房，只安排了几个守夜的小太监和小丫鬟在外面候着，又着人去通知福晋，才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替自家主爷关好了书房的大门。

    胤禩活动了活动手腕，便端起燕窝喝了一口，带了点儿桂花香，其实不大适合自己的口味，却是额娘的最爱。

    额娘喜欢桂花，还好几次曾言，桂树能治百病，养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久服轻身不老，面生光华，媚好常如童。

    胤禩听了，有一段儿时间还以为额娘能生得那般美，正是这桂花的功劳，便命人在自家院里多多的种下桂树，家里时不时地做一做桂花糕，泡桂花茶，用桂花填荷包，更是收集制作了许多桂花的干花，给额娘送去，结果，下人们都以为自家主喜欢桂花，从此，府里包括福晋在内的女人们，只要给他送吃食，多是带几分桂花味道，胤禩也不在意，反正他于吃喝上从来不算挑剔，随他们去好了。

    闻着若有若无的桂花香，胤禩舒缓了一下身，伸手撑着头，忍不住又开始想起他那个吃了一辈苦，做了一辈隐形人的额娘来。

    从胤禩刚刚懂事的时候，他心里就知道，自己不是现在的母妃惠妃的亲生儿，和其他阿哥不一样，他的亲生额娘是住在惠妃偏殿，最小最破落的那个院里面，长得最美丽的女人。

    当然，这些并不是有什么人跑到他身边碎嘴说的，而是因为那些宫女太监对他额娘身份的鄙视，其他阿哥们的嘲讽，从来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也因为皇父哪怕到惠妃娘娘这里来，也一个正眼都没给过他，胤禩叹了口气，也许，从那个时候起，他的心里就隐隐约约地期盼着有一日能出人头地，把曾经鄙视过他的人，全都压在底下，让他们知道，爱新觉罗胤禩，也能立于云端。

    其实，虽然自己不是惠妃娘娘亲生的儿，但惠妃面上对他真是不错，吃喝穿戴都没克扣过，至于那些宫女、太监悄悄私吞，让他很是受了些委屈，那也怪不到惠妃身上。那些年，因为母亲的宠爱最盛，虽然她在宫里连个名号都没有，可是，宫女太监们伺候得也还精心，额娘当时不争不抢，但也知道护着唯一的儿，自己的日虽然不好过，但还远称不上活不下去。

    可惜，等到他岁离开惠妃宫里搬到阿哥所，才知道自己还是太天真了，在这所天下最尊贵的皇宫里，其实是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的。

    夏日连口加了冰的水都喝不到，大冷的天，屋里根本没有炭火供应，额娘知道之后，也只是默默地把她自己那一份儿省出来给儿，却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有一次，胤禩终于忍不住，大喊大叫地骂了那些怠慢的宫女太监们一顿，当时那些下人们是跪下请罪了，可是那之后，胤禩的吃食表面精致，却总是带了一股怪味儿，用的布料也好，佩戴的饰件儿也罢，全是外面光鲜，内里糟的。

    良妃知道之后，吓得好几天噩梦连连，红着眼睛叮嘱儿，万不能因为一时之气，得罪了人，他现在还小，宫里那些宫女太监们要是对他怀恨在心，那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儿，现在这样，还算好的，要是碰上个黑心肠的，想要坏一个不受重视，年纪又小的阿哥的性命，也并非全不可能，这宫里夭折的阿哥格格们，还少吗？

    敲敲脑袋，把满脑乱七八糟的思绪整理平顺，胤禩勾了勾唇角，果然，像看人眼色、阴谋诡计、满腹野心这些，都是被逼出来的，自己想争夺至高无上的位置，其实，还不是为了活下去，为了活得好，为了自己和额娘都能不被人欺负。

    这又有什么错？这不是很正常吗？他也姓爱新觉罗，也是万岁爷的儿，也是龙凤孙，难道，他就不能有野心了？

    他日日苦读诗书，弓马娴熟，更是将自己的脾气收敛得一丝不漏，哪怕对着身份比他低下的人，也从不拿乔，上到皇父，到兄弟，下到京城一个小吏，他无不讨好，努力办差，努力在万岁面前表现自己的贤能，努力拉拢大臣……可是，到头来，一切还是没有改变，皇父一句‘系辛者库贱妇所生’的评语，就彻底毁了他所有的努力，彻底摧毁了额娘所有的生存意志……

    不是不怨恨的，不是不嫉妒的，有那么一阵，他甚至想要破罐破摔，就算不能坐到那个位置上，也要给康熙，给新君带来点儿麻烦，反正，他也没什么不能失去的了。

    不过，去年卧病，心灰意冷之后，他想了许多许多，那一天，他昏昏沉沉地睡着，听见四哥来看他，坐在他的病榻旁，冷着声音朝那些太医们发脾气，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明知道雍亲王现在势力极大，对他来说，其实是夺嫡之争不可忽视的对手，明知道四哥现在的举动，很有可能是做给万岁爷看，做给满朝武大臣看的，可他的心还是静了下来，竟觉得有一丝丝温暖。

    病好后，他也只有苦笑，起码，他做人还不算失败，兄弟们里，好歹老老十，还有四哥都来看过他，无论有多少真心，可也算为他担心过，更庆幸的是，额娘经过一场大病，心怀到似放开许多，不像以前那般谨小慎微，身骨虽然依旧弱得很，可听太医们的意思，到有了几分恢复的可能。

    胤禩熄了灯，倒在书房的软榻上，闭了眼睛，默想，也罢，反正争也争过，抢也抢过，该努力的都努力了，既然老天爷不给他机会，那便安安稳稳吧，将来新皇登基，要是能接了额娘出来，好好尽尽孝道，也算是这一辈，没有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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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端阳

﻿    第五十章端阳

    五月初五

    端阳节

    芷云煮了雄黄酒，夫妻两个小酌一杯，两个人的酒量都不算太好，也不大喜欢喝酒，饮一点儿应应景也就是了。

    弘昼一手拉着妹妹，在葡萄藤架下的秋千上玩的不亦乐乎，两个小家伙根本不知道什么事害怕，荡秋千荡得老高，几乎飞到围墙上面去，天空一连串的欢笑声徘徊，惹得躺在阳光底下，四脚朝天，懒洋洋眯着眼的阳阳小雪豹一个劲儿地呲牙咧嘴。

    好在更根还是个小女孩儿，要不然，凭着她的美貌，说不定会引来一大群才跑到清居的院墙外吟诗作对，只求美人倾心。

    芷云摇摇头，笑着一手一个抓下来，往两个孩的额头上涂了些雄黄酒，弘昼挺高兴，由着芷云给他写了一个小小的王字，像只小老虎一样凑到正坐在阴凉处练字的弘昊面前显摆。

    圆圆就不成了，小丫头扭动着身，一双大眼睛里眼泪汪汪，那可爱的小模样到把芷云逗得乐得不行，她这个女儿比儿可爱好玩得多，身纤细，脸上总带着一丝红晕，头发乌黑水滑，五官长得肖似芷云，虽然还小，可是一见就知道将来绝对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胚，就是不大爱说话，性既不随她爹，也不像她娘，腼腆得很，经常好几日是一语不发的。

    要不是太医们都说格格很健康，再加上小姑娘并不笨，眼睛也活泛，笑起来还甜美可人，认字儿也快，现在还不到岁，自己拿着一些简单的画册故事集，也能看得懂了。芷云和欧阳恐怕都会认为这孩不是声带有问题，不能发声儿，就是天生脑有毛病了。

    今天过节，欧阳他们当然没有忘记往京里送各色礼物，有一小部分是在这边儿采买的，更多的是浮空城上出产的东西，除了按照往年的惯例，还有应了那位康熙爷的要求置办的之外，到还有几样儿很是特别的玩意。

    比如从海外弄来的袋鼠皮，鳄鱼皮的箱包，鞋帽，还有上好的羊毛毯，大颗的珍珠项链、手链，各色宝石……好东西到哪都有识货的，京里收到礼物的都表示满意。

    这边儿礼物刚送过去，那边儿也来了信，有万岁爷的，有德妃娘娘的，雍王府里胤禛的几位幕僚也递了消息过来，当然，后院女人们的情书就不说了。欧阳随意翻看了一下，见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胤禩痊愈之后，又让自家那位皇阿玛逮住机会在一帮内阁老臣面前斥骂了一通的消息，到让欧阳和芷云难免略有些唏嘘，不过，这算不上奇怪了，最近皇阿玛的心情不好，火气甚大，就连对着欧阳，和颜悦色的时候也少。

    一家人玩闹了没一会儿，驸马府那边儿就传来话，说是公主和郡主已经接到了林家小姐，请两位主过去。

    欧阳挑了挑眉，笑道：“我可真没想到，就这么几年的工夫，清朝的人就打爬到如今的高位上，不过，你那弟竟然会看上公主，到是件奇怪的事儿。”

    不是说当今那位公主不好，实际上，公主性活泼，但并不娇蛮，长得也明丽，再加上得宠，是娇养出来的，倾慕着这一位的肯定不少，但何清的性格其实是趋于稳重，虽然不呆板，可为人做事，一向求稳，这一回竟然会看上这边儿的公主，也未免太奇怪了，要知道，他们可是准备来夺取人家靖朝的江山的，等到大事功成，何清要怎么与他家娘解释这一切？万一夫妻成了怨侣，那麻烦可不小啊。

    芷云到没有欧阳那么多的心思，在她看来，那是何清的问题，就算是自个儿的学徒，对方的感情问题，做老师的，也没必要去干涉，将来是好是赖，只看各人造化罢了，再说，这个时代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公主出嫁，那就是何家的人，他们又没准备把人家靖朝的皇族赶尽杀绝，未来的情况应该不至于太糟糕的。

    让芷云比较在意的是，古代人的智慧果然也不容小觑，真要倾举国之力，能办到的事情有时候简直让人想象不能。举个例，现在何清的父亲，也就是那当朝御史丞何正言，其实是清朝的人，根本就不是原版的那个，要是从头打拼，想要攀到当朝正一品大员，还是皇帝信任的臣位置上，这么短短数年的工夫肯定不够。

    这位靖朝原本的何正言何大人，也是御史，何家本也是世家大族，不过，到了何正言这一代，已经落魄了，正房这一脉，只剩下何正言一个人，还有一些早就分家出去的偏房就不用多说，这何大人学问到也不错，就是为人有些迂腐，呆板，不大适合官场，没多少朋友，因为为父丁忧，在家乡祖坟结庐而居，已经几乎三年没见过外人面了。

    当初负责情报的人选他为入侵人员之一，就是因为这位冷漠寡言，家里人口简单，性绵软，容易拿捏，本来真的只是想要通过威逼利诱之类的挟制住他，让他为清朝办事而已，根本没起取而代之的念头，毕竟这一位的位置比较高，万一被人拆穿，可不是闹着玩的。

    却没想到，这位身体实在不怎么样，这边儿来不及行动，他就因为守孝弄得自个儿身骨彻底垮了下来，还没出孝，人已经只因为一场风寒就一命呜呼，得，他们情报工作辛辛苦苦进行了好几个月，要知道，就连何正言现在身边伺候的下人，也都是浮空城上下来的，大家伙放下学业跑到这边儿，为奴做婢，容易吗？结果，一眼没瞅见，这一下，花费的人力物力，全白费了，何清难免有点儿不舒服，佟辉那小却笑呵呵地一扬眉，出了个颇有几分不可思议的主意：“干脆，咱们找人取而代之。”

    这主意一开始没人同意，总觉得风险太大，后来佟辉眼珠一转，居然上了心，拉着欧阳特意调拨过来几个暗卫嘀咕了半天，居然还真让他们从清朝的朝廷里选出一位和这位何正言有着五分相像的官员，还是个很有能力，很有本事的，尤其是嘴皮上的工夫，利索得很，做御史绰绰有余。

    佟辉不知道从哪里找出几个易容的高手，在那人脸上涂涂改改，改出来之后，多了不敢说，起码八分相似是有的，又训练了几日，大体上一看，居然还真差不多了。

    然后他一忽，什么这个何正言本就没几个熟人，又离开京城三年多了，他就算变化很大，别人最多只以为他是伤心过渡脱了相，应该不会有人觉得一个无钱无权，家业也不大的小小御史有什么冒充的必要。再说，咱们也并不指望他假装一辈，只要给后面的人安排好路，把该提携的提携起来，他就可以寿终正寝了。

    一大堆理由说出来，这个本来很不靠谱的主意，居然让佟辉给忽的得到大部分人的同意，万岁爷都给了‘准奏’二字。

    芷云听了之后，大笑之余，也不由为自家学徒的本事喝彩。

    当然，之后的运作，全是底下的人自己来的，欧阳也好，芷云也罢，根本没有闲工夫插手，反正这位假何正言有了众多的资源支持，他自己又不笨，想不出头，想不引起那位正一心选贤任能的新皇的注意都难。

    至于后来，这帮小居然借着那位新皇喜欢微服出宫的机会，自导自演，玩了一把很狗血的救驾游戏，还让何清把人家妹妹给勾搭上了，看着他们越闹越厉害越离谱，芷云才发了话，要这几位收敛点儿，万一弄得太过分，引来怀疑就得不偿失了。

    总之，过程虽然曲折，结果还是好的，现在朝廷里有人，位高权重的不多，关键时候却也能起到作用，年轻一代也准备得差不多了，军队方面，反到比臣这一块儿进展得迅速，也许是靖朝承平太久，朝廷对武将实在算不上重视，军队士兵的待遇差，战斗力也不成。

    七月和十月过来伺候着芷云换了衣裳，欧阳也穿戴齐整，出门乘车往驸马府去，又让人去叫了住在不远处林家别院的林夫人和昭玉。

    两个人也没拿别的什么礼物，只取了几盒儿包得很精致的粽，里面有蟹黄陷儿的，也有咸蛋陷的，还有肉松的。花瓣儿的，水果的，红枣的也有不少，每一个都包得极小巧玲珑，几乎一口就能吞下一个去，味道还算可以，至少芷云觉得，比当初在二十一世纪吃过的那些好吃得多了。

    这边儿黛玉等着与许久未见的长辈碰面，荣国府里，薛姨妈也终于带着女儿，跟着姐姐去见了老太太。

    一到正房，王熙凤亲自撩着帘，王夫人挽着薛姨**手就进了屋，在她身后，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把薛宝钗围在间。

    贾母坐在炕上，此时宝玉正偎依在她怀里说话，薛姨妈一行人进来，就笑呵呵地上前给老太太见礼，贾母脸上露出几分慈爱，忙道：“都是自家人，不必客气了，鸳鸯，还不给薛家姨妈看座儿。

    纷乱了片刻，一屋人分宾主坐好，一时间贾母的上房内莺莺燕燕，好不热闹。

    贾母先问了薛蟠，听说伤得不重，养养就能好，不由念了声佛，又见薛宝钗落落大方，生得也好，心里欢喜，不住地对薛姨妈道：“宝钗真是个好孩，比我们家的这三个丫头都强，可惜这会儿黛玉不在，要不然，真该让我的玉儿见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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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桃花

﻿    第五十七章桃花

    一屋人热热闹闹地说了会闲话，到傍晚时分，老太太见薛姨妈、薛宝钗脸上都带了疲色，才笑道：“哎，看我这老婆啰嗦的，这是一见宝钗这么好的丫头就什么都忘了，薛姨妈和宝钗这几日为了照顾蟠儿，恐怕也累得很，该让你们多歇歇才是。”

    “老祖宗这是哪儿的话，能来给您老人家请安，可是宝钗的福气。”薛宝钗急忙笑道，“要是老祖宗不嫌弃，那宝钗以后啊，可就天天来烦着您啦。”

    “哎呦，瞧咱们宝丫头这嘴甜的，跟抹了蜜一样。”贾母一下笑得眼睛眯了起来，让鸳鸯拿了一荷包的金锞塞给薛宝钗，“我老婆的见面礼，拿去玩吧。”

    长者赐，自然是不能推辞的，薛宝钗恭恭敬敬地接了，只是薛姨妈一眼看见，难免心下不屑，都说荣国府怎么怎么富贵，看看这位老祖宗给的东西，不过是几个金锞，也未免太寒碜了点儿，当然，面上她不可能带出来，还得满脸堆笑的道谢。

    之后，贾母又吩咐王夫人好好招待薛家的人，就端茶送客了。

    不大工夫，薛姨妈就带着薛宝钗一离开正房，三春也跟着出去，贾宝玉更是一见到这冰肌玉骨的美人就失了魂儿，早就想跟宝姐姐亲近亲近，这会儿也去缠了薛宝钗说话。

    等他们一走，贾母的脸色就隐约变得有些难看，叹了口气，冲鸳鸯道：“你亲自去一趟驸马府，就说我身不爽快，让玉儿早点儿回来。”

    鸳鸯应了一声，见老太太脸色不大好，便体贴地扶着贾母在炕上躺下，让她休息休息。

    贾母又哪里睡得着，想到今天公主和郡主摆了那么大的排场，亲自上门接自家那玉儿过去，显然是对玉儿很重视，玉儿能搭上这样的关系，要是两个玉儿成亲，对宝玉来说，自然是天大的好事……

    自己想要两个玉儿成亲，固然是真心喜欢外孙女，但更多的还是为了贾府和宝玉着想，毕竟，她是贾府的老祖宗，就是再疼爱黛玉，也越不过贾府和心头肉宝玉去。

    自家姑爷林如海虽然去了，可他官场上留下的关系还在，当年举行丧礼的时候，无论是清流还是权贵，前去祭拜的可多得惊人，要是和林家结亲，对宝玉的将来，大有好处啊。何况，林如海做了那么多年的巡盐御史，家业还不知道有多少呢，琏儿带回来的那几十万两银，好友敏儿的嫁妆，恐怕连个零头都不到，这两年，‘清居’的掌柜时不时地要给黛玉送不少新鲜的礼物吃食，逢年过节，各色贵重礼品更是从来没少过，看来，自家这外孙女有清居份的事，并不是谣传，只这一样进项，将来就够两个玉儿快快活活，安安稳稳地过一辈的。

    就凭这些，只有区区一个皇商的名头的薛家——薛蟠还是个不长进的，将来能不能撑起家业还很不好说——就万万不能和林家相比，虽然薛宝钗那丫头是不错，是个聪慧姑娘，管家算账样样精通，也算能撑起贾府来，可是，她就是再好，也抵不过有一个不上进的哥哥，抵不过她是出身商家的事实。

    自己那媳妇的眼皮太浅了，贾母摇摇头，只是现在看宫里娘娘的面，也不好太给她没脸，看来，有时间还是要进宫一趟，和娘娘商量商量这件事儿，相信以元春的聪明，一定会明白哪种门第的媳妇，对贾府最好。

    这时，王夫人和薛姨妈正在梨香院里说话。说的却不是宝钗的事儿，而是薛蟠的事儿。

    只说那日薛蟠被人家一巴掌打飞，伤得不轻，好几日下不了床，到现在还蔫了吧唧的一点儿精神都没有，就这么一个宝贝儿，薛姨妈能不心疼？偏偏打自家儿的人，自己根本惹不起，听了女儿的话，还要请那个林黛玉帮忙说项，去赔礼道歉。

    说着话的时候，王夫人和薛姨妈脸色都不大好看。

    “哎，这算什么事儿，我们家蟠儿被打了，那个公主也便罢了，人家是皇家的公主，咱们招惹不起，可那个安平郡主算什么东西，她也只是一个御史的女儿，还真当自己是龙凤孙不成，在京里居然也这么嚣张？”

    薛姨妈已经打听清楚，动手不是驸马府的人，而是安平郡主的亲卫，只一想到放在心上疼爱着的儿被打得下不了床，她就恨不得把那两个女人咬碎了，别说罪魁祸首的安平郡主，就连公主她都不想放过，可是形势逼人……

    王夫人的心里其实也不好受，让她在林黛玉面前服软，她能舒服得了吗？不过，王家的女儿虽然不能识断字，可到底打理了贾府多年，又久居京城，不比薛姨妈那么没见识。

    现在京里谁不知道当朝最得圣宠的公主就是公主，而驸马何清也甚得万岁爷倚重，现在内阁行走，是天近臣。那安平郡主同样不好惹，她除了太后撑腰之外，可是还有一个做御史丞的父亲呢，何正言是什么人？所有御史的头头，有个外号叫何三本，那几乎就是每天三本，还一参一个准儿，没有哪个京城的权贵敢轻易招惹他，要是让他给记恨上，光是一大群御史群起而攻之，就够薛家好生喝一壶的，说不定，自家那外甥这辈就给彻底毁了。

    所以，听到妹妹的抱怨，王夫人也只能搁下茶杯，叹了口气，说道：“你别乱说，小心祸从口出。那公主和安平郡主咱们惹不起，等林家那丫头回来之后，你备上一份厚礼，好好去和她说说，一个小姑娘家，也好拿捏，应该能为咱们外甥在公主面前说几句好话……”

    一转眼看到妹妹还在抹眼泪，王夫人摇了摇头，“到底是外甥的前程要紧，再说，君报仇，十年不晚，你先服个软，等将来娘娘在宫里站稳了脚，不愁找不到机会替蟠儿出这口气。”

    贾府这边儿热闹，驸马府里，却是一派温馨。

    因为公主喜欢桃花，所以，驸马府的院里桃树最多。

    一过四月，桃花盛开，此时尚在花期，虽然并非花开的最好的时候，但驸马府里的桃花花期明显比别处要长，挂满树枝的，或粉红，或大红，或洁白的花瓣儿，清风一吹，扶摇而下，林黛玉和林昭玉两个小姑娘脑袋上，脖上都戴着花环，胳膊上垮了编织精致的小花篮儿，在桃树林里穿来穿去，到也不专为采花，只是一边儿玩闹，一边儿说笑。

    弘昊年长，不好跟着胡闹，这院里只有弘昼带着妹大摇大摆地跟在两个小姐姐身后，一会儿摇头晃脑地吟几句赞美桃花的诗词，一会儿说几个从自家阿玛那里听来的小笑话，不多时，就把黛玉给逗得满脸晕红，浅笑不止。

    至于林昭玉，早就顾不得什么淑女的伪装，笑得前仰后合，点着弘昼的脑袋笑骂：“你这小鬼，竟胡说八道，艾伯父那么威严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跟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你小可别瞎白扯了，万一传到艾伯父耳朵里，我看你啊，准得脱层皮。”

    弘昼眨眨眼，见昭玉一脸不屑，也只好摇摇头，摸摸鼻，嘀咕了句：“怎么我说实话，总是没人相信呢？”谁说板着脸的男人就不会说笑话了，自家阿玛肚里的笑话一大堆，哪一次不是把额娘哄得眉开眼笑？

    再说了，自家阿玛怎么可能打自己？唔，最好还是别传出去，要不然，让额娘和大哥听见了，他可讨不了好。弘昼眨眨眼，偷偷摸摸地朝着额娘的方向瞥去，见自家漂亮额娘正似笑非笑地盯着自个儿，立时打了个哆嗦，整理一下衣襟，努力恢复沉稳的表象。

    林昭玉一见他似乎把自己的话听了进去，得意地笑了笑，低声道：“还好，你小还知道什么事怕”说完，又拉了黛玉的手，笑呵呵地冲进桃林去。

    芷云和欧阳在藤椅上躺着，也不管他们，只吩咐七月带着几个小丫头看着点儿，时不时地给孩们擦擦汗，弘昊和更根还好，两个小家伙身体健康得很，衣服也是那种透气吸汗的，可黛玉就要小心了，姑娘身体弱，万一吹风着凉，再生一场病，那可得不偿失。

    不过，显然芷云是多虑了，黛玉虽然也很放松，也玩得开心，但比起上蹿下跳，恨不得爬房上去揭瓦的弘昼和昭玉，她可静得多，只是看了满院的桃花胜景儿，能自由自在地玩闹，不用顾忌外人的眼光，又有好姐妹陪着，还有可爱的小dd时不时闹出笑话来让她开怀，也便展露笑容，心情舒畅不少。

    十月在旁边生起一只红泥小炉，煮了桃花粥，当然，这桃花都是处理过的，可不是现在采集的新鲜桃花。

    不一会儿，院里就香气四溢，十月取了只白玉碗，端过去送到芷云嘴边儿，让自家主试了一口。

    芷云只略沾唇，眼睛里便浮现出满意的色彩，笑道：“嗯，味道不错，一会儿拿去给黛玉和昭玉尝尝，桃花粥美容养颜，女孩可以常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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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书籍

﻿    第五十八章书籍

    在院里‘赏’了一上午的桃花，沐浴更衣完毕，林黛玉便与弘昼和更根一起，跟在芷云身后，进了驸马府大到可以称一声恢弘的书房。

    贴着四壁的香樟木的高大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放满了各类书籍，有新出版的，也有泛着黄晕，充满古老气息的古本，数量多，质量也是高得离谱。

    显然，只这些书籍，就能说上一声价值连城了，好多世家大族几十年积累，大概也不会有这么多珍贵的古籍珍本儿。

    林黛玉林妹妹显然是个爱书的人，一眼看到这浩繁的图书，眼睛都舍不得眨上一下，等十月服侍着芷云，两位小主和黛玉净了手，便小心翼翼地拿了一本用小牛皮包裹的《山海经》，学着弘昼和更根的模样，舒舒服服地倚靠在垫了厚厚软垫儿的黄花梨椅上，如饥似渴地开始阅读。

    读书的间隙，吃着可口的小点心，喝着香醇的茶水，听了黛玉对这书房的羡慕和赞美，弘昼这小难得眉飞色舞地，带了几分吹嘘意味地开始介绍浮空城上的藏书馆。

    不一会儿，他说的就不只是局限于图书了。

    从图书馆房间的采光，说到满是彩绘和浮雕的墙，高大拱门，图书馆外面半敞开式长廊，从屋顶上延伸下来巨大的藤蔓纠缠成的椅和书桌，还有，长在书架书桌椅地板墙壁上的绿红花，偶尔停在其间的色彩鲜艳明丽的鸟儿，从窗户向外眺望，就可以看见的平整的草坪，晶莹的雪山，遥远的大湖的波影，还有近在眼前的葱翠的树林……

    “我们学院……书院漂亮极了，等以后有了机会，黛玉姐姐一定来玩，到时候，我做东道主，一定好好地招待你……”

    不得不说，弘昼这孩的口才的确不错，把林黛玉说得眼睛晶亮，也把芷云给逗得忍俊不禁，摇摇头失笑，他怎么不说一天八十次的各种炼金术实验，魔药实验发生的事故，不说时不时因为调皮又活泼的学生们捣乱，从魔法植物园里逃窜出来的古怪植物和动物，比如魔鬼网，和小花精，一株成年的魔鬼网足够让十几个五级以下的学生束手无策，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小花精，能让负责清洁校园的清洁工们头疼上好几天……

    而这些各种各样的‘事故’，在浮空城的魔法学院里是越发地多起来，弘昼要真敢告诉黛玉，毫无疑问，像林妹妹这样的乖乖女，保准心惊胆战，并且一辈也不会想踏足那么危险的地方。

    芷云勾了勾唇角，低下头拿了块绿豆糕含在口里，以前还好，浮空城上的学生们因为拘谨，到大多比较听话，哪怕是最会调皮捣乱的佟辉，一开始的时候也是个漂亮乖巧的男孩。

    可是现在嘛，好多学生都学会了怎样规避智脑监控，以至于学院里时不时便出现无伤大雅的违规行为，当然，不会造成多么大的破坏，因为还算严苛的校规会让他们牢牢记住，什么时候可以通融，而做出校规里绝对禁止的行为，却要付出巨大到无法承受的代价。

    但仅仅只是一些小‘事故’，却总能让老实孩们欲哭无泪，只是芷云打击过几次，也提升过几次智脑监控的能力，可最多只能让他们安生几个月罢了，后来见还算能够控制，整个浮空城的防御法阵也不是一帮魔法学徒水平的学生能破得开的，干脆就不管了，反正这样的‘事故’对训练学生们的应急反应也有好处，再说，哪一所学校，尤其是魔法学校，会没有事故发生的？

    听完弘昼的胡说八道，一顿下午茶也正好吃完，林黛玉就又带着几分心满意足，重新陷入书籍的瑰丽世界里了。

    本来芷云和欧阳打算留林妹妹多住几日，不过，贾母那边儿一天三催，不时地让人带话儿，说是老太太身骨不大好，十分地想念黛玉，没办法，一个‘孝’字压人，芷云只能让十月打点了送给贾府里各位主的礼品，大多都是从珍宝阁里淘来的——两匣样式新颖的宫花，每一只都极为特别，做得栩栩如生，给贾母，王夫人，邢夫人，宁国府的一帮，还有凤姐，三春的首饰头面，精美的服装，几本黛玉没看完的孤本，养身的药丸，还有一盒薄荷糖。

    芷云拿着薄荷糖细细交代道：“黛玉，这糖每天吃一块儿，千万别忘了，尤其是吃饭，或者吃别的点心什么的之前，最好含一颗在嘴里，它对一切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有反应，一旦吃到不好的东西，就会在你嘴里形成一股咸涩，伯母不是说一定能用得上，不过，未雨绸缪，小心在意总是好的。”

    “还有，黛玉你也大了，是到了学规矩的时候，你身边现在只有一个王嬷嬷，这可不像话。”芷云想了想，似乎记得以前在网上有人说起贾母对黛玉忽视的证据之一，就是没有教导她应该学的规矩，结果造成林妹妹只知道伤春悲秋，最后落了个悲惨的结局……

    “这样吧，过几日我请公主帮你物色两个教养嬷嬷，相信公主亲自送人，你外祖母和舅母她们应该不会介意的。”

    听了芷云的话，又看了看被各种礼品堆得满满腾腾的马车，林黛玉又是红了眼眶，不过这一次，芷云到没觉得林妹妹的眼泪折磨人，只是又一转念，想起贾宝玉来，随即一摇头，没说什么，自顾自地送了小姑娘出门。

    虽然说这几年她与黛玉通信，经常隐晦地和她说一些女孩应该守规矩，未来的良人应该什么样儿的之类的话，可对这对儿官配到底需要不需要，又能不能拆了，芷云本身到没什么想法，她只是对林妹妹有好感，所以想拉她一把而已，但自己能做的已经做了，这孩将来要选什么路，还是得她自己决定。

    她要是不想宝玉，当然最好，到时候让人给物色个知冷知热上进的夫婿就是，但她要一定喜欢宝玉，那人虽然不上进，芷云很是看不上，但到底对女孩还挺好，也挺喜欢黛玉，哪怕调教不出来，大约也不会真欺负了黛玉去。

    林黛玉当然不会知道这位她一心敬重的伯母心里的想法，拜别了众人，在一大堆家丁侍卫的护送下，浩浩汤汤的车队向荣国府的方向驶去。

    在林妹妹不在贾府的这几日，不得不说，薛宝钗这个聪明姑娘一下就讨得阖府上下的欢心。上到贾宝玉、三春这样的主，下到丫鬟嬷嬷仆妇，甚至是某一个洗扫的粗使丫头，就没一个说她不好的。

    这也难怪，和虽然聪慧绝伦，但多少被养得有些单纯的林妹妹比，出身商贾的薛宝钗，显然有心机的多，巴结人的功夫，更是熟练得很。

    薛家虽然已经没落了，但是，所谓破船还有三斤钉，薛宝钗身为薛家唯一的嫡出小姐，打点下人们一点银钱，那绝对没什么问题，再加上她一向和善，哪怕对着最下等的仆妇，也和颜悦色，比起冷淡矜持的黛玉，显然更容易让人亲近。

    就这么几天，等到林黛玉回来的时候，满府的下人们已经把宝姑娘和林姑娘放在同等的地位上了。这还是这些年来，清居每一年都正大光明地抬着一万两白银送进贾府，作为黛玉的花用，让所有人心里都明白，林姑娘虽然住在贾府，却是吃自己的，穿自己的，用自己的，身家也多的很，根本不容人小觑，要不是如此，恐怕所有人都要赞宝钗，贬黛玉了。

    就是现在，黛玉明明已经显示了她自己的身家地位，还是有不少下人碎嘴嚼舌，总说她小性儿，脾气不好，不动针线之类。

    “林姑娘回来了？”薛姨妈正和王夫人说笑，听见周瑞家的过来说林黛玉回府，便不觉一皱眉。沉吟了片刻，忽然冲周瑞家的道：“我有一宗东西,你带了去罢。”

    说着，便叫了声‘香菱’，只听帘栊响处，刚才正在外面与金钏玩的一个生得十分貌美的小丫头，缓缓走了进来，低眉顺眼地问道：“奶奶叫我做什么？”

    薛姨妈道：“去把那个装花儿的匣拿来。”

    香菱答应了，走到床头的博古架边儿，伸手小心地捧了个小锦匣过来。

    “这是宫里头的新鲜花样儿，是拿纱堆的花儿，一共有十二支.，在我这儿白放着也可惜了，到不如给他们姊妹们戴去。本来.昨儿便要送的，偏又忘了，你今儿来的巧，就替我带了去罢，你家的三位姑娘，每人一对，剩下的枝，送林姑娘两枝，那四枝给了凤哥罢。”

    王夫人本来对薛姨妈还给林黛玉东西很不以为然，不过转念一想，便笑了笑道：“也好，咱们家蟠儿的事儿还得靠林家的那个姑娘帮忙说项，她一向有些小性儿，恐怕就是我这个舅母去说，也会不耐烦，先给她送枝宫花，留点儿好印象，老太太那里说不得也要高兴……”

    说着这话，王夫人眼睛里却是带了几分冷然，显是对贾母偏疼黛玉，很是有些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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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军伍

﻿    第五十章军伍

    欧阳身上事情比较多，不好离京太久，这一回送走了黛玉，又花了半日的工夫，秘密见了见负责各地情报的密探们，资料整理打包好，干脆利落地解决了一些堆积的问题，把一连串儿与康熙和大清朝的智囊们商量好的计划传达出去，又带着两个儿和小女儿，还有老婆坐着马车四处逛了逛，看了看野外的春景儿，就回去了。

    芷云带着弘昼和更根径自去浮空城，至于弘昊，哪怕多少有些不情愿，到底长大了，不像弘昼那么贪玩儿，所以自然是乖乖地得跟着阿玛回了京城。

    至于芷云那个宝贝侄岚珏，这一阵可真是开了眼，自从跟着芷云夫妇跑到这边儿的世界，他就被欧阳托付给何清，又被何清扔到自家的军械工厂里去‘监工’，说是‘监工’，其实也不可能真让他一个根本不懂军械的跑去指手画脚，不过给他安排个军士多的地方打磨一下罢了。

    何清现在考了状元，又做了驸马，可他还是负责军械制作这一块儿，主要职责不变。靖朝的驸马和古代大多数的驸马不大一样，一般情况下，统治者对驸马掌权限制很大，可靖朝和清朝的情况稍稍有些类似，对驸马不但没有限制，而且因为驸马是皇家的人，无论做什么，别人都要高看几眼的，这一年来，他那个由小锅炉作坊发展起来的军械工厂的发展情况，可比以前快了十倍有余。

    他事业发展越快越快，自然也不像以前那么不显眼，护卫的力量也就不能马马虎虎了，所以，军械工厂里看守大门的军士，也是欧阳从自己手头的精兵百里挑一选出来的，那些护卫们，更是个顶个能以一当百，那是绝对的待遇高，每天的训练量，却也大得惊人。

    何清把岚珏送过去的时候，又没说他的身份，只说是个新兵，送来先适应适应，这里虽然不是军队，可大家伙还是按照以前在军队时候的习惯生活，到也差不多。结果，岚珏一到在他们这儿，算是彻底知道什么是受罪——

    每天天还黑着，就被提溜起来训练，吃饭跟抢一样，洗澡都是战斗澡，深更半夜还时不时地被‘敌袭’之类的警报声叫醒，说是什么‘演习’，与这些相比，那些内务之类的更折磨人，他好歹是瓜尔佳府的少爷，平日衣食住行都有下人们伺候着，哪里自己洗过衣服，叠过被？现在弄得手忙脚乱不说，还天天被当成反面典型通报批评……

    这才小半个月折腾下来，岚珏跟着欧阳回京之后，看自家这位姑父的眼神儿，就开始带了比以前更多的敬畏，听说自家这姑父手底下的护卫，天天都是这么折腾，十年如一日，就连西山大营那边儿的新军，都没他这么多的规矩。

    不过，岚珏到是没有死心，反而下定了决心，非当兵不可。一回来，就缠着欧阳闹腾，一定要欧阳帮忙说服他娘。

    欧阳只是笑了笑，上上下下地扫了侄几眼，见他比以前更黑了点儿，也瘦了，可身体不错，精神状况也是大好，欧阳不是当兵的，可他还是觉得，这小还真有天分，干脆打了声招呼，直接把他扔西山那边的神机新兵训练营里去，到底能不能熬出头，那就得看这小自个儿的本事。

    又过了两日，慧珠脖颈上的掐痕渐渐消失，素心见慧珠一直不愿意提及伤痕的由来，也只得将疑问烂在肚里，不过也隐隐约约猜到了个十之八，心里是暗自焦急。于是对慧珠交代下来的事情便少了分注意，虽说也是留了个心，但到底心里存着事，也没那么仔细，遂十来日后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

    这日一到了五月，天气就变得炎热了起来，好在住在浮空城上，到不必担心酷暑难耐。

    这日，天气依然闷热，烈日悬空，浮空城的鼓风机全部打开，室内的寒冰法阵一刻不停，就是如此，芷云出了法师塔十层的炼金实验室，还是带着一身的汗水。

    跑去泡了个澡，又换了身凉爽透气的法师袍，芷云才吐出口气，窝在自个儿的房间里，让十月给弄了一碗冰镇酸梅汤喝。

    十月刚劝了几句，要芷云不要贪凉，少加一点儿冰，就听七月喊道：“主，大*奶来了。”

    芷云一愣，眨了眨眼，赶紧亲自迎了出去。

    张如燕还是原来的样，不怎么显老，不过眼角眉梢到添了几分风霜，显然这些年操持家业，也辛苦了。

    到是张如燕见到自家小姑依旧是青春少女的面貌，而且，这容色到比以前更盛，这会儿只穿了件简单的袍，头发还湿着，也没挽，只用一根天蓝色的缎带绑着，更没有上妆，气度却不同寻常，半丝不显寡淡，惊讶之余，脸上也露出一抹欣慰，看来芷云在雍王府过得不错，皇家的媳妇，能像她这般自由自在的，可真不多见了。

    说着话，芷云已经带着张如燕回到了里间屋，此时崔嬷嬷正带着更根在屋里玩耍，张如燕见了，眼里不觉露出笑意，忙不迭凑过去搂住可爱的圆滚滚的小姑娘细看，又拿出前几日端午节备的香囊给更根戴上，“哎，这些年也没怀孕，比起我们家那臭小，我现在可是巴不得多生几个姑娘，省得长大了气人。”

    芷云低头一笑，知道自家嫂这是对儿离家出走的事儿很有怨念，也不多说，只让十月多弄几个好菜，又准备了香醇的果酒，好好招待如燕吃了一顿。

    菜式虽然都是家常菜，很简单，可是从魔法植物园里，用充沛的魔法元素培养出来的青菜，无论口感或者营养，都不是一般食物能够比的，美食大约真能让人的心情变好，这一顿吃完，张如燕的脸色就好看许多。

    随后，十月端上一盘冰镇的果，又奉了凉茶，芷云和张如燕才歪在长椅上，坐着说话，张如燕先是拉着芷云的手，说了些瓜尔佳府近来发生的事，说了小半个时辰，这才扯到正题。

    喝了口凉茶，压下肚里的郁闷，张如燕长叹了口气，苦笑道：“岚珏也大了，他真想要当兵，我虽然不愿意，可也知道满人重军功，你大哥都不反对，我哪能扯他的后腿儿啊，只是，实没必要一开始便跟着大军去西藏的吧，西藏那是什么地方？”

    “一般见识浅薄的人家不知道也就罢了，你嫂我可是知道的，那不是什么好去处。听说，在那边儿烧开了水，看着挺滚，可是一喝，只是温的，根本就没开，这缺少衣食，又在军队里，免不了行军打仗，他一个富家公，咱们家虽然不说娇惯，可也没吃过苦，这乍一去，怎么能受得了呢。”

    张如燕蹙着眉头，苦笑道：“他就算真想当兵，这几月万岁爷又要派设兵防线在河南等个省，其咱们八旗弟要设满洲，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八人，你看看，咱们又不是没有关系，给他安排个从品的骁骑校，没多大问题，等他熬几年资历回来，不愁不能升迁，在这几处，还没战争，也就没什么危险，多好啊，现在他也该说亲了，要真去了战场，人家女方一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肯定不愿意，那不是耽误了？”

    芷云听了张如燕的话，张了张嘴，心道：岚珏跑西山那边儿去的事儿，没和家里说吗？只是她还来不及解释。张如燕就捏着帕，咬牙道：“芷云啊，你多少劝劝他，要是他真不听，嫂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先逮住他打断他的腿，让他养上一年半载，好好清醒清醒再说……”

    “噗嗤。”

    “四福晋？”张如燕一愣，见自家小姑脸上笑意盎然，一时间恼了。她和芷云的关系一向好，这些年通信，私底下芷云从不许兄嫂称呼她四福晋，只还是叫名字，多年来也习惯了，只有恼了的时候，才会叫她四福晋。

    见张如燕这般模样，芷云咳嗽了声，笑道：“我的好嫂，你别生气，岚珏可是我亲侄，哪会让他去受苦，前个儿四爷已经把他安排在西山神机营去了，那是万岁爷亲领的新军，岚珏以后啊，前程差不了，你就把心放到肚里吧。

    张如燕一愣，顿时回过味儿来，咬牙切齿地愤愤然一拍桌，怒道：“那小兔崽，这么大的事儿也不跟他阿玛、额娘说一声儿……”

    芷云也是摇头，不过，到不好火上加油了，赶紧劝了几句，好在张如燕只要知道儿不去西藏，心里头也舒服很多，放下心，高高兴兴地跟小姑聊了会儿天儿，才离开浮空城回家去。

    送走了大嫂，芷云就和欧阳通话，那家伙这会儿刚从畅春园康熙那儿出来，因为听说老八大病初愈，正好在去拜访的路上，最近这哥俩儿的关系到比以前热乎些，其实不能这么说，从欧阳到了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没怎么和老八交恶过，当然，一开始为了争皇位，各种手段用了不少，但那都是阳谋，胤禩便是看的一清二楚，也说不出自家四哥的不是来，至于胤禩，那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对各个兄弟都不错，对胤禛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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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挤兑

﻿    第十章挤兑

    芷云和欧阳随意地说了几句，主要是粗略商定一下有关岚珏的未来前程，又说了说浮空城上的琐事，一直聊到欧阳进了老八的家门。

    最近城里的网络发展得不错，论坛建起来了，游戏也不再是只有一个‘法师之光’，各种既有利于魔法练习，又娱乐性非常强的小游戏如雨后春笋一般，一个接一个地冒了出来。

    这些游戏几乎没有芷云设计的，而是随着级的学生越来越多，法师之光这种初级游戏已经不能满足高级学生们的需要了，所以，智脑便根据情况，自主开设了一部分对魔法技巧的要求比较高的小游戏，当然，能把它们玩通关的，整个浮空城也只有有数的几个。

    除了游戏之外，娱乐性的阅读网站，电影电视音乐之类的网站，居然也建了起来，而且，还是那种很有古代风格的，完全是由学生们自己建立，就连那些电影电视剧也不都是智脑自带，大部分全是学生们自己拍摄录制，一开始只有戏曲，琴曲之类，后来，因为芷云曾经让智脑在网上播放过几个电影式样的教学片儿，还有‘封神演义’，‘西游记’之类问题不大的神话电视剧，学生们看过之后，喜欢得很，那些平日里爱看个戏，还会演戏的学生们，就开始有样学样儿了。

    不得不说，如今的浮空城，还真有了七分二十一世纪现代都市和异世魔法世界相结合的架势，不少学生们闲暇的时候，和大多数二十一世纪的少男少女一般，总喜欢逛逛论坛，看看电视电影，玩玩游戏，要不然就你来我往地比划比划魔法，乘着飞毯飞车在浮空城上空乱窜，在树荫里捧卷阅读……

    芷云安安心心地窝在浮空城里教养一双小儿女，或是带着学徒们在实验室鼓捣各种各样有趣的炼金产品，或是与学生们一起游戏玩耍，而欧阳除了户部稍有些繁杂的差事之外，日过得也还算平静，至少，他每隔上一两天都能抽出时间，跑浮空城去陪伴老婆孩。

    只是弘昊比他阿玛额娘倒霉，现在被康熙亲自带在身边教养，连上书房都不用去，皇宫可不是什么好地方，虽然晚上不用住在宫里，但只白天就够闹心的，康熙可是有百多个孙呢，只他一个人如此被万岁爷看重，能不扎眼？

    现在在永和宫里，德妃经常叫他带着弘历一起玩，总说要他多让着弟弟，尤其是康熙在的时候，总找借口把弘历拉身边来，似有若无地暗示弘历聪明可爱。

    别说，十四家的这个弘历，还真被养得不错，长得相貌堂堂，肖似康熙，到比康熙大部分孙长得好，也机灵会说话，很多时候都故意去抢了弘昊的风头，只是他年龄还是太小，做得过于明显，毕竟还不到岁，没有去上书房读书，又在家里被娇惯得厉害，能忍住在长辈面前不表露飞扬跋扈的做派就算不错，哪能知道什么叫谦虚谨慎。

    弘昊到没把弘历放在眼里，在康熙面前，从来不和他争，当然，也不会故意藏拙，就跟没发现那小想与自己别苗头一般，该怎么样，还怎么样，这性，和他阿玛还真是差不多，欧阳也不大介意德妃的小心思，也没想把精力搁在她身上太多……

    这会儿，欧阳已经意识到那位万岁爷身体逐渐虚弱，开始不着痕迹地给他铺路了。

    最近提拔起来的武官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偏向欧阳的，剩下的也多是立派，这种倾向并不明显，康熙做得很隐晦，甚至提拔起来的那些官员，也并非在某些险要的位置上，其他人大概根本看不出来。

    可是欧阳不一样，他身为法师，本来感觉就敏锐得很，再加上情报系统发达，朝野上下要是有点儿风吹草动，他想不知道都难，所以，到了现在这地步，只要欧阳自己不出差错，稳稳当当的，大概那把椅跑不掉了，当然，这不是说他就能放松警惕，康熙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人，太爷的下场，那就是前车之鉴啊。

    总之，大体上而言，这康熙五十年，京城里面暗潮汹涌虽有，但总体来说，无论朝堂还是后宫，到底还算平安无事。

    欧阳在老八那儿稍微坐了一会儿，喝了杯茶，还宽慰了胤禩几句，要他好好养身，不过，胤禩的脸色实在算不上健康，看起来和前些年相比单薄了不少，脸上也缺了几分以往的意气风发，他也不好多呆，就是替万岁爷给他送了些补品，没说朝堂上的事儿，只说了几句家常话，又叮嘱老八府里的下人们好生照顾着，便告辞了，老八亲自送了他出门，两个人看不出怎样亲密，也不算疏远，就和寻常人家关系不大亲近，也没有利益纠葛的兄弟差不多，对于这种距离，欧阳表现很满意。

    对于这些皇们，近了不好，那是结党，远了也不好，那是不知道什么叫兄友弟恭，现在这般，有难了拉一把，有病了关心关心，闲着没事就不用整日串门，相信康熙看在眼里，对欧阳也便能放下心来了。

    这边儿的日平顺，但欧阳琐事很多，很长一段时日里，甚至是几年之内，芷云大概没有机会跑去另外一个世界去玩，不过，只通过信件往来，她对黛玉在荣国府的生活情况，到还算了解，那小丫头可不是以前的黛玉，不再只会伤春悲秋，身后也有了靠山，自然也就吃不了亏。

    这日，黛玉初从驸马府回来，先去拜见老太太，因为贾母身不舒爽，她也没有多呆，只略坐了坐就让身边二婶儿送来的两个大丫头春蕊和碧莲捧了艾伯母和二婶给准备下的礼物，往各院里送去，自己则回了西跨院。

    林黛玉现在不住碧纱橱了，一来她的年纪越来越大，不好再和贾宝玉住在一起。

    二来，她身边现在伺候的人，除了一个贾母所赐的紫鹃，一个林家的小丫头雪雁，还有王嬷嬷之外，她二婶也一早准备了四个擅长书画琴棋，药膳厨艺的大丫头，过几天还有两个公主赐予的教养嬷嬷过来，人手多了，碧纱橱肯定住不下。

    三来嘛，她经常要见一见清居的掌柜的，看看账本，怎么说，她也是清居的主之一，总不能万事不经心，住在贾母那里，也太不方便，所以，自从林黛玉由扬州返回荣国府，贾母就把离贾母的正房最近的西跨院，拨给她住下了。

    这西跨院还算不错，房不少，摆设也还新，不过，林黛玉身边的丫头留了个心眼儿，院里原有的古董摆设，全让她们收拾妥当，封存在一间偏房里面，大门上锁，钥匙给贾府出身的紫鹃保管。

    而空出来的房间，则全是按照黛玉的喜好布置，跟黛玉以前的闺房一模一样，多事江南书香门第似的装饰，而且还多了个大大的书房，书柜里也装满了由她二婶还有芷云她们送的书本，对于这个书房，黛玉是满意得不得了，只为了它，黛玉也就不觉得随便挪动贾府的东西有什么不对了。

    刚刚在贾母那里碰上了宝玉，被那个混世魔王纠缠了一通，黛玉觉得有些累得慌，便在榻上歪了一会儿，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本来初到荣国府，整个贾家，独独只有宝玉一个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这些是连外祖母都比不上的，自己也愿意与宝玉亲近，后来相处得日久了，虽然总觉得宝玉太不知世事，但她也不大知道仕途经济之类，还是日渐对这么个漂亮小人有了好感。

    虽然年纪还小，可林妹妹心里也知道，自己将来总是要嫁人的，而见多了贾府里面其他荒唐无比的男人，矬里面拔将军，黛玉便在心里暗暗觉得，这宝玉也算是良配了。

    可后来回家看望病重的父亲，认识了艾伯母，认识了现在是驸马的何清何状元，认识了虽然古灵精怪，但是侍书俱佳的佟辉，后来还认识了小小年纪就通达人情世故的弘昼和更根，随着一封又一封的信件往来，她懂得越多，见识越广，就越觉得，像贾宝玉这般不通人情世故，只在内院厮混，不成武不就，撑不起家业，遇事只会向家里女性长辈求助的男人，恐怕连老婆孩都养不活，又哪里真是良人？

    这么一想，林黛玉就打定主意要谨守规矩，只把宝玉当哥哥待就是。她本就年纪小，这时候还和贾宝玉没多少情谊，只稍稍有一些好感罢了，会做这样的决定，也很正常。

    桌上摆放了一个小小的熏炉，里面装的全是水果，一股水果特有的清香在房间里弥漫，味道很好，比一般的熏香更讨黛玉喜欢。

    正歇着，春蕊和碧莲回来了，春蕊丫头撅着嘴，貌似很不高兴的样，一进屋，先给黛玉见过礼，然后道：“荣国府的下人真不懂规矩，那薛家的姨妈也是个没眼力劲儿的……”

    黛玉一愣，笑道：“你这死妮，怎么无缘无故地编排起人来了？”

    “哪是奴婢编排人？今儿奴婢去二奶奶那儿替姑娘送礼，正好碰上周瑞家的也去了，是给二奶奶送宫花的，姑娘是没看见她那副嘴脸，拿着最后别人挑剩下的两朵破宫花，还好意思在奴婢面前显摆，说是给咱们姑娘留的，还真有脸说出口，咱们姑娘何等尊贵，就她那点儿破东西，就是奴婢都不屑用……”

    黛玉听了春蕊的一通抢白，摇摇头，她是知道自家这丫头性向来直白，有什么说什么，这性当然不算好，可黛玉喜欢她的爽利，到也不怪罪，还是碧莲开口笑道：“你啊，真是得了便宜卖乖，明明把周瑞家的挤兑得脸上又青又白，自己根本没吃亏，这会儿又抱怨什么。”

    碧莲比较沉稳，见自家姑娘好奇，便不疾不徐地说了一通，原来，她们两个刚一到凤姐儿那儿，正好碰上周瑞家的显摆薛姨妈给的那几朵宫花，见了春蕊和碧莲，就随口道：“正好，只是薛姨妈给的宫花，这不，三位姑娘和二奶奶都挑完了，这是剩下的两朵，二位姑娘给林姑娘带回去吧。”

    她说的是漫不经心，甚至还不自觉带着股轻慢，一下把春蕊惹恼了，当时也不理会她，只自顾自地摆出笑脸儿，先将一套百宝阁出品的上品红宝石的头面，还有一盒非常精致的宫花送给了凤姐，只说是自家姑娘孝敬给二奶奶的，眼角的余光斜觑了周瑞家的那几朵花，面上带着笑，可语气里的轻蔑根本就没打算藏。

    “哎呀，咱们姑娘今年得的宫花和各类首饰太多，用也用不完，正好就让奴婢们给府里的主那儿多送些去，要不然，等明年就不算时新的样式，岂不可惜？周妈妈，您呆会儿还要去薛姨妈和宝姑娘那里回话儿吧，正好把我们姑娘给薛姨妈和宝姑娘备得礼捎带过去，省得我们姐妹跑一趟了。”

    说着，把首饰匣打开，往桌上一搁，周瑞家的顿时面上又青又白，难看得要命，就连凤姐都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打圆场。

    周瑞家的讷讷半天，手里的宫花是递出去也不是，收回去也不是，而两个丫头言明要她捎带的首饰头面，她也不知道该不该带走，人家林姑娘送的这些，虽然比不上给凤姐和其他主的，只是百宝阁里的上等的货色，但和那两朵破宫花一比，还真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好在碧莲会来事儿，连忙拉着春蕊告辞，不过，两个人都有志一同地把那两朵宫花给抛在脑后，春蕊一出门儿，还故意用屋里能听得见的声音，轻飘飘说了句：“看来薛家的景况不大好呢，连主戴的宫花都比不上咱们做奴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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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甜蜜

﻿    第十一章甜蜜

    不知道春蕊这番话会不会在荣国府传扬开来，以这地方下人们之没规矩的情况，想必不是多大的问题，

    这么一来，恐怕不光是薛姨妈和薛宝钗脸上不好看，就连王夫人心里也得膈应一阵了……

    听完碧莲活灵活现的演说，林黛玉嘴里连称‘胡闹’，摇头叹息：“这一回可是得罪了薛姨妈……”可心里却是忍不住想笑，估计经过这一场变故，那薛姨妈应该有一段儿时间不好意思在自个儿面前露脸儿，听艾伯母说，薛家的家教实在不好，他家的公薛蟠，最会欺男霸女，横行乡里，这一次初入京时，还对艾伯母不敬，黛玉虽然尚没有见过，可已经下定决心要敬而远之，能少见面，那是最好不过。

    黛玉摇摇头，不去理会薛姨妈听到春蕊和碧莲的话，再看见自家送去的首饰头面与宫花之后，脸色会有多么难看，只叮嘱几个丫头最近小心些，把大门关好，没事儿不要在荣国府乱串，她们虽然住在贾府，可还是尽量不要掺和进去，自己过自己的日要紧，这借口也蛮好找的，黛玉还在孝期，闭门为自家父亲守孝，谁也说不出不是来。

    日一天天过去，转瞬又是一年，如今已经是康熙五十八年了。

    正月刚过去，永和宫那一位不知道犯哪门毛病，接连几日叫芷云和李氏进宫陪她叙话，可去了之后，又只是翻来覆去地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事儿，让人很是摸不着头脑。

    今天一整个白日，芷云都耗费在永和宫了，这会儿回到卧房，看见铺设的柔软温暖的大床，闻着空气里弥漫的水果味清香，顿时有了三分睡意，索性简单梳洗了一下，挥手熄了灯，打了个呵欠躺下来，不多时，便迷迷糊糊地睡去。

    就在芷云睡意正浓之际，朦朦胧胧间听见有些熟悉的窸窣声响传来，皱了下眉头，不耐地扭动了身，把自己裹进鹅绒的薄被，随即，耳边儿传来一声暗哑的低笑，芷云感到身一沉，一转眼已经被围困在一个男火热的胸膛内……

    勾了勾唇角，芷云也没睁眼，任凭着自家相公不轻不重地索吻，只是稍稍品尝，欧阳就被自家娘掐住腰身痒痒肉的小手给逗得微笑开来，撑起身，细细地看着身下的人，用手描摹了一下媳妇美好的唇形，眼睛里更是忍不住露出一丝清亮的笑意。

    已生育了两儿一女，是三个孩的母亲的芷云，哪怕只算现在的身体年龄，也要二十四五了，精神年龄一块算的话，说她是个老妖婆一点儿不过分，可到现在，还是像个小姑娘一样，外表别管多么稳重大方，到底是女儿娇态半点儿不缺。

    欧阳叹了口气，搂着媳妇躺下，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馨香，手下所触是柔软的腰肢，此时此刻，他只觉心里有什么麻乎乎的东西爬过，挠痒着他，心弦颤动，欧阳想，人生的第一个目标——找到一个心灵契合，相依相伴的爱人——大约是达成了，不，应该说，从很早以前，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就已经达成了。

    这种与法师最重要的理智全无干系的感觉，如果是发生在身边这个女身上，欧阳发现，自己真的愿意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接受，笑了笑，由着自己的心意，伸手于芷云细如凝脂的面庞上流连许久，眯了眯眼睛，笑道：“好娘，咱们安置吧……弘昼大了，现在已经入了上书房，你身边儿可是缺个儿呢……”

    芷云睁开眼，含笑听着欧阳胡说八道，嘴里嗔了句：“有圆圆在，谁想要那让人不省事的小……”话虽然如此，但她感觉到自家相公的热情，却并不矜持，反而顿时便有了争胜的心思……

    一整夜，芙蓉帐暖度*宵……

    昨夜的酣战，貌似稍稍有些过，哪怕是芷云，身上也有些酸痛，所以，直到天大亮了，芷云才然转醒，嘀咕了句：“都老夫老妻了，怎么还吃不腻”

    欧阳闷咳一声，芷云一怔，随即转过头，便对上一双微含笑意的双眼。芷云眼波流转，嗔了他一眼，却也不脸红，不羞涩，伸出洁白的皓腕，自顾自地拣了衣裳，套上光溜溜雪白的娇躯，那股风情，招得欧阳又一次忍不住体温上升，不过，两个人到底还知道自律，也只是暧昧一二罢了。

    也许是听到屋里有响动儿，外面轻微的脚步声愈趋愈近，还有高福的声音响起：“别愣着了，这点儿热水哪里够，赶紧再烧些，等会儿要伺候主沐浴……”

    话音一顿，高福进了屋，他伺候了欧阳很多年，对自家主的习惯向来了解，这会儿见自家主竟然不曾起身，也不似是想起来的模样，便愣了一愣，过了半晌，才回过神儿，小心翼翼地一步又一步退了出去，不多时，外面又是静寂无声了。

    芷云一挑眉：“你的人到是训练有素嘛……行了，别腻歪了，省得这么大把年纪还让人家笑话。”

    欧阳应声睁眼，斜睨着自家媳妇一下，摇摇头，也不反驳，伸手拿起床榻旁的袍，起身披上，又重新放下床幔，才懒洋洋地喊了句：“进来吧。”

    再一次，高福行动轻巧迅速地带了人进屋，干脆利落地伺候自家主沐浴更衣。

    芷云也拉动了一下床上的红绳儿，下一刻，侍书就带着春兰，芳茶，月桂和巧儿四个小丫头，端着盥洗物什进来。

    侍书一向精明细致，虽然见多了两个主的亲近，可每一次看见，还是忍不住高兴，这会儿笑眯了眼儿，指挥着小丫头们伺候芷云起身，看见那本洁白无暇的娇躯上的点点痕迹，忍不住就戏谑地瞅自家主两眼。

    芷云摇摇头，拍了拍她的脑袋，心下也不以为意。

    不一会儿，两个人都穿戴整齐，此时屋内炕桌上已摆好了热腾腾饭食。

    欧阳坐在炕桌上，吃了口饽饽，弘昊带着弟妹也在一旁用饭，他一眼看见孩们手里的鲜榨果汁，笑眯眯伸出手去，从弘昊手里抢了一瓶，自顾自地喝了一大口。

    芷云见状，不觉翻了个白眼，弘昊也一样，斜觑了自家阿玛一眼，咕哝了句：“真应该让弘昀哥哥也瞧一瞧，看他还说不说阿玛威严……”

    偏偏就在这时，圆圆伸着小胖手儿，把自己的果汁递过去给哥哥，娇声道：“哥哥……不和阿玛抢，喝圆圆的……”

    弘昊一愣，顿时大笑出声，芷云也笑了。

    芷云这里一派温馨，却不知道，同在雍王府，李氏却是一整夜辗转难眠，早晨小心地上了妆，掩盖住浮肿的眼睛，心里又一次想起昨日趁着瓜尔佳氏歇午觉的时候，德妃娘娘单独把她叫到身前，所说的那些话——

    “额娘听说，你母亲家小兄弟考上了庶吉士？而且，马上要到任职的石化了？”见李氏的脸色不大好看，德妃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笑道，“哎，瓜尔佳氏是个不理事儿的，这些年雍王府上上下下都靠你打理，还给胤禛添了弘昀弘时两个儿，要额娘说啊，你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了，以前你母亲家只你一个长大的闺女，也沾不上什么光，现在兄弟有出息，就别顾忌太多，让你家爷拉扯一把，不为了别的，只为了弘昀和弘时啊。”

    “老四是我儿，我了解他，那孩虽然总板着一张脸，但还是个知冷知热的，弘昀是他的长，弘时是他的次，你弟弟，就是他两个儿的亲娘舅，要是有出息，弘昀和弘时将来也能有个助力……”

    李氏拧着帕，一遍又一遍地想德妃在永和宫说的话，她是什么意思？自己一个侧福晋的娘家人，哪有资格说是小阿哥的娘舅？就算娘家人再出息，能比不上瓜尔佳明德被万岁爷看重？可是，可是，虽然心里什么都明白，可她还是不甘心，哪个皇家的女人，尤其是有了孩的女人，不想为了孩争上一争？

    雍王府世的位置，恐怕只要嫡还在，就轮不到自己的弘时，可是，他的弘时又哪一点儿比那弘昊弘昼差了？更何况，将来四爷万一要是登上那个位置，这嫡和庶之分，那就不明显了，弘昊是嫡，可她的弘时还是长呢？整个大清朝从前往后，哪里有过嫡继位？

    喀嚓，李氏的指甲折断，她猛然回神儿，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里苦笑，真是魔怔了，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呢，怎么忽然想得如此远？

    “福晋，两位阿哥来请安了。”

    李氏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意，深吸了口气，由着丫头们帮她整理了一下衣裳，然后才叫了两个进来。

    这些年，两个孩已经是翩翩少年郎，弘昀更是将到大婚的年纪，看着身姿挺拔的两个儿，李氏心里一叹，照例嘱咐了他们几句，不要惹上书房的师傅生气，要和小阿哥们处好关系，记得多穿衣裳，不要着凉什么的，就让人送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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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居家

﻿    第十二章居家

    最近雍亲王府不大平静，有传闻说四爷要请封世，自然，这仅仅是传闻罢了，大概是德妃担心自家十四不在京城，胤禛会逐渐势大，为了给他添点儿乱，故意琢磨出这么个主意，放出风声，要挑动得胤禛后院不宁。

    别说，这主意不错，属于阳谋，就算李氏能看明白德妃的用心，也很难不上当，所以，这一阵她不知道跟弘时说了什么，弘时那孩在上书房表现越发抢眼起来，平日里弘时稍嫌有些孤傲，不大爱和别人说话，如今却软了性，与在上书房读书的一帮小阿哥们关系好了不少，和他相比，众位皇孙最得万岁爷看重的弘昊，难免被那帮小阿哥们嫉妒，耳朵里面没少听见各种酸话。

    对此，芷云和欧阳都不大在意。

    弘时的性改变是好事儿，别人的些许酸话弘昊要是都不能应付，他也很难讨得那位康熙爷的欢喜了。

    所以，芷云依旧不动如山，哪怕李氏三天两头儿地借着请安的机会偶遇见欧阳，拐弯抹角地说自己那个娘家兄弟有多么出息，还托了德妃的关系，想把她弟弟安排去广州那等富庶之地当差，芷云也只是一笑了之。

    不过，欧阳貌似对李氏那个叫李浩的小兄弟挺感兴趣，听说确实是个聪明人，脑灵活，不光书读得好，难得还不是个被八股搞坏脑袋的书呆，平日里在翰林院，对他的前辈们总是毕恭毕敬，会说话得很，哪怕有些做了大半辈翰林，脑筋僵化，性顽固的老人，也没少说他的好儿。

    两夫妻琢磨着，要真是个可以造就的，提拔提拔收拢在手里也不错，反正胤禛是弘时的阿玛，李氏的娘家人，就是天然的四爷党。

    当然，他们两夫妻能这么哉，实在是李氏的歪心思根本没动多久，因为，她现在可正忙着给弘昀相看嫡福晋呢。

    这些年，因为弘昀的身骨一直时好时坏，总不是很健康，上一次选秀的时候，便只纳了两个格格，可他年纪毕竟大了，终身大事要紧，如今又逢选秀，她这个做额娘的哪里还耐得住，虽然李氏更疼爱小儿弘时一些，但弘昀也是她怀胎十月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哪有不爱的道理，此时便费尽心力，瞪大了眼，仔仔细细地瞅着那一帮青葱水灵的小秀女们。

    可惜，她这媳妇选得是真不轻松，很是有些纠结的味道，既想着媳妇出身好些，也能给儿添一助力，又因为自己出身不高，担心儿媳妇出身太高的话，她拿捏不住，为了这个，李氏已经接连好几个晚上辗转难眠。

    李氏的头痛，欧阳和芷云可并不知道，最近万岁爷给欧阳压下的担不少，亏空那一块儿依旧是最麻烦的大问题，哪怕清理了好多年，还是旧账了了，新账又来，弄不太清楚。

    一连小半个月，都在折腾户部那些账目，这一日，欧阳终于得闲，打发了明德，晌午未过，就带着弟弟十三一路回府。

    进了芷云住惯的正房主院，十三看了矗立在院门左侧的汉白玉石碑一眼，觉得那‘梧桐院’三个大字不大像四哥的手笔，可隽永有力，似乎也不像四嫂的字儿，不过，一进大门，他就顾不上感慨那些字儿了：“四哥，我发现你住的地方是年年大变样儿，弟弟这才多久没登门，这园都快认不得了……”

    欧阳一笑，难得不曾板着脸，放松了精神道：“你嫂就喜欢种些新鲜玩意，她也有那个耐心打理，四哥我向来是不管的。”

    怪不得十三惊奇，芷云不说，一向懂得什么是享受，就连她身边的丫头们在浮空城上住了这么多年，眼力也和以往不一样了，每一次回来，多少会着意打理打理院，整治一下家居环境，务求能让自家主，也让自个儿，住得舒服些。

    其实，因为并不在雍王府常住，而且，院住房，一开始设计的时候，便很合心意，所以，芷云她们也没有在这上面花费太多的心力。

    她们甚至没弄多少娇贵的珍稀植物，天井四周阴凉处，种了几从金银花，栽了两棵梧桐，内院的果园儿没动，另外院门上种了藤木香，蜿蜒着攀爬了一门，很有几分郁郁葱葱的美态。

    靠窗户的几排，去了原来的蔷薇系植物，种了一池茉莉，栽了几支芭蕉，房后面又栽了一排开白花的玉簪。

    随意看看，她这院里，秋天果木飘香，而春夏冬日，大部分时间开的花都还算素净，这是孩们喜欢的，而芷云本爱的那些艳色迷人，香气稍浓郁的花卉，自从有了儿女，到一年年地去了不少，现在已经很罕见了，果然，女人一旦有了孩，便会事事为孩着想，哪怕为此委屈了自个儿，心里也一样乐意得很。

    当然，现在这些花，芷云也不是不喜欢，毕竟是丫头们细心挑选过的，对身体无害，茉莉还能驱蚊驱虫。

    至于屋里，总体根本用不着变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往舒服里设计的，不过，最近浮空城出产的丝绸布料也好，各种魔法道具也罢，更新换代很快，所以，每一次回来，十月她们都不得不跟着里里外外地折腾那些细罗软缎。

    为了让主永远用最时新最舒适最喜欢的东西，下人们一来，就自动自发地动手，把那床罩、被单、门帘、窗纱，连带那贵妃榻和椅上的垫，都给换了个遍。

    丫头们在浮空城上读的书越来越多，人也长进了，十月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在网上找一些有关颜色搭配对心情的影响之类的小知识，现如今，让她负责颜色搭配，那绝对是能让大小主全满意不已的，经过十月巧手搭配。布置完成，芷云的这屋自然而然便给人了一种温馨舒适的感觉，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家’，这里不只是雍王府，还有‘家’的感觉，能让人平和安宁。

    至少，十三进了屋，瞪着窗户上水蓝色的大块儿玻璃，满是嫉妒，一个劲儿地揪着自家四哥的衣袖，也要让四哥给他家安上这玻璃。

    欧阳摇头失笑，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不过，还是调侃了两句：“别人家也就算了，你好歹是皇，玻璃难道还会很难得吗？”别以为他不知道，玻璃这玩意是浮空城实验室的副产品，除了内务府之外，还有不少商家能找到门路拿到货，已经算不得太奢侈了，现在京城里，稍稍有些权势的人家，几乎没有不安玻璃窗的，更何况是皇府上。

    “我们家的能和这个比吗？”十三张开手臂，夸张地比划了一下，“这么大块儿的，弟弟连见都没见过几块儿好不好，家里那些都是小块玻璃拼接的，而且还模糊，一点儿不通透。”

    欧阳苦笑，听着十三这满肚的抱怨，一边拉了他进屋，一边吩咐下人们准备点心，叫几个小阿哥来作陪，顺便把福晋贮藏的好酒拿两瓶过来。

    上房。

    炕桌上摆了几盘儿小点心和水果拼盘儿，熏香依旧是水果香，不刺鼻，闻着舒服。

    屋里通透敞亮，桌明几净，十三舒舒服服地坐在垫了软垫儿的椅上，手里捧着玛瑙的酒杯，看着里面红而清冽的酒液，深吸了口气，笑道：“孩们都大了，四哥，你也别太严苛，咱们满人的小男汉们，哪有不会喝酒的。”

    欧阳一低头，见弘昊和弘昼两个小眼巴巴地看着自个儿，不觉翻了个白眼儿，哪是自己不让喝，弘昀和弘时就没少喝酒……明明是媳妇芷云定下的规矩，在欧阳看来，男孩喝点儿酒有什么，他小的时候酒量差得不行，还没少喝酒呢，可芷云却担心伤身，一向不许孩们沾酒，未成年之前，一滴也不许，当然，在芷云心里的成年，恐怕要二十几岁之后了。

    心里虽然为难，看看着两个孩小鹿一样的眼睛，欧阳到底抵挡不住，咳嗽了一声，吩咐人换了套小一点儿的杯，亲自给弘昊和弘昼倒了一小杯：“嗯，这是你们额娘酿制的葡萄酒，窖藏了好些时候，可度数不算太高，应该不会醉人的，想喝就喝一点儿吧，不过，千万不可让你们额娘知道，听见了没？”

    弘时的眼睛一闪，神态间隐约有些不自然，低下头去，看了眼自己杯内琥珀色香醇的米酒，忽然觉得以往一等一的佳酿，这会儿却没了滋味……

    正想着，欧阳一伸手，胡噜了下弘昀和弘时的小脑袋，笑道：“至于你们两个小家伙，到是要陪着你十三叔多喝几杯……十三，我们弘时的酒量可是很不错，你不一定比得上他呢”

    顿时，弘时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薄红，精神大振，刚刚升起来的那还来不及酝酿的一点儿嫉妒，一下便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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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酒醉

﻿    第十三章酒醉

    酒菜上齐，兄弟两个就开始推杯换盏，说说闲话，也没什么正事儿，不过就是些京里的八卦消息，昨个儿三爷又请了万岁到自家府里逛园，哪个黄带斗鸡遛狗的时候让御史逮住参了一通，乡试之后，有个又落第的七旬老翁跑明德家门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说自己是明德的侄，还有家谱为证，却不想想，明德是满人，而他显然是汉人，到把瓜尔佳府里两口弄得哭笑不得……

    谁说男人不八卦来着，男人八卦起来，说的话题也满有意思，在座的几个小家伙儿一边儿听自家父亲和叔叔瞎侃，一边儿一杯又一杯地喝酒。

    喝着喝着，便有了几分醉意，不知道什么时候，轻松的话题渐渐消失，十三扯了欧阳的衣袖，迷迷糊糊地拍了拍自个儿的双腿，含糊道：“四哥，十三不成了，快走不动道了，以前，以前……皇阿玛也是说十三是他的小马驹的，也曾经说过，十三是大清的巴图鲁，将来要做大将军，要调兵遣将，建功立业……可现在呢，现在万岁爷心里，只有十四一个儿能带兵打仗……”

    “十三，你醉了。”

    欧阳苦笑，让人拿了醒酒茶来，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好，不得不说，十三曾经是康熙最宠爱的儿，可现在，康熙却对他不闻不问，虽然未曾圈禁，甚至还在自己的斡旋下，很给面的默许了自个儿让十三到户部帮自己的忙，可是，逢年过节的赏赐，哪怕是各省的总督之类的外人都有，儿里面，除了被圈禁的那几个，也只有十三和被最近冷待的老八没有了。

    七月亲自煮了醒酒茶端过来，结果一看，不光十三爷醉了，包括弘昊在内的几个小阿哥都是神色迷离，立时便吓了一跳，手一哆嗦，茶水差点儿没端稳，还是欧阳搭了把手，这才把醒酒茶给十三倒上，又顺便给儿们灌了几口。

    在座的弘昊弘昀弘时还好，年纪大，也有过经验，哪怕是弘昊，也偷偷在额娘看不见的时候饮过酒水，可弘昼年纪尚小，这会儿纵然说葡萄酒不大醉人，可也喝得上头，此时眼神散乱，只会傻呵呵地咧开嘴笑，几乎认不得人了。

    欧阳一搂儿，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琢磨着要不要偷偷寻摸颗药丸，给这孩消消酒意，要不然，芷云那一关不好过啊。

    苦笑一阵，趁机让七月撤了酒席，等十三和小阿哥们喝过醒酒茶，就让人伺候他们下去梳洗，顺便让人把客房收拾一下，安顿十三住上一晚。

    当然，这个夜晚，芷云是不会对喝醉了酒的宝贝儿们做什么，最多也只是似笑非笑地斜自家那个鼓动孩做坏事的相公两眼，多余的话一句没说。

    不过，等第二天大家伙酒醒之后，孩和孩他爹，却让端出一副慈母贤妇姿态的芷云，灌了整整半个月的魔药，据说有强身健体，消除酒水副作用的疗效，那药水很好看，有紫色的，有绿色的，有琥珀色，有天蓝色，味道也同样多种多样儿……

    半个月内，欧阳，弘昊和弘昼，每天嘴里都有一股臭鸡蛋，臭豆腐，腐坏的肉之类的味道，而且别管灌多少蜜水，死活消不下去，这种酷刑一直持续到万岁爷去承德避暑，顺便去木兰秋狝，并且点了弘昊弘昼随行，这才算躲了过去。

    因为康熙的旨意下的很急，出发前三天才通知，芷云都有些怀疑是不是欧阳这家伙受不了魔药的滋味儿，使了手段才争取到陪驾的名额，不过，不管怎么说，万岁爷亲点随行，到底是很有面的事情，整个雍王府都紧张起来，芷云也免不了脚不着地地开始帮自家相公儿们打点行礼，一直忙到三日后送了他们出门，这才松了口气，安生下来。

    同样生活的很闲的，还有跑到海淀别院避暑的廉贝勒。

    他最喜欢这个别院，一旦心情憋闷浮躁了，便总喜欢跑到这地方来修养身心。

    海淀，廉贝勒花园——八贝勒的花园装饰的清雅绝伦，花木不多，大多素淡。

    阿哥望了望园景致，也不觉心生几分哉，笑着对边上的八阿哥道：“八哥，你到是惯会享受，这地方景致不错，和京里一比，虽不能说是什么世外桃源，但在这里住着，也不至于日日想那些烦心的事儿……不过，八哥怎么越修养，身显得越弱了？”

    “有吗？”胤禩微笑，喝了口茶，眉宇间却有几分疏朗。

    阿哥上上下下打量了下，捏着下巴，点点头，确实，八哥看着清瘦，但是气色已好上很多，至少，比那些年殚精竭力的时候要好。

    想到最近自家八哥万事不理，甚至学老四一般，开始参禅拜佛，他心里也不知是何滋味儿，抑郁难受当然有，愤怒也有，可是，局势已经如此了，他们又还能如何，要是八哥真能看开，说不定，未来还有个活路儿，像现在这样的情况，继续争下去，以后下场堪忧啊。

    “罢了，罢了……八哥如今静了心，也是好事……只希望八嫂也能想开，别那么泼辣，早点儿让八哥多几个嗣才好……”

    胤禩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弟，你也别想太多，不过，听哥一句话，别和十四走得太近，这些年，哥是看出来了，十四太张狂跋扈，也太肤浅，心性不稳，不是个能成大气的……比起来，到是……”

    说到这里，他的视线望向远处天际，到底没有点名，阿哥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嘲讽，低声道：“十四？像他这般奸猾之徒，弟弟自然会提防着。”

    阿哥不是个糊涂人，十四是踩着八阿哥上位的，他现在手里的势力，大部分全是分化了八爷党所得，看着势力不小，上面还有永和宫那位襄助，实际上却根基浅薄，真和他一心一意的几乎没有，就算他领兵出征，看起来自然是荣宠无限，可人一不在京城，那什么都不好说了，反而是一直不显山不露水，根本不曾结党的老四，现在才看得出底蕴深厚，圣宠和势力都不薄，而且，为人也比十四好多了，别看一张脸挺冷，实际上对兄弟们着实有几分情谊……

    正胡思乱想，他忽然又忆起一事，笑道：“对了，哥，你最近赶紧准备些银，说不定很快要用上。”

    “银？哪里缺银了吗？”胤禩听着有点儿糊涂，最近朝廷打仗，可饷银却是不缺的，老四打理户部，挣钱的手段是越来越多，尤其是海外贸易司，听说一年得的钱，快比全国的赋税都高了……万岁爷应该用不着开捐筹饷吧。

    “八哥最近修身养性，消息可不灵通。”阿哥笑着指了指头上，“那边儿听说进展很大，快到收尾的时候了，要是完成了，能捞的好处可不是一点儿半点儿，皇阿玛吃肉，总要让咱们喝口汤吧，又不是没有出人出力……宗人府和户部正打算联合弄一个叫什么‘股票’的东西，好像允许宗室弟入股‘海外贸易司’，以后那块儿肥肉，大家伙都能沾一沾了。”

    闻言，八阿哥恍然点头，他虽然修身养性，可消息还算灵通，这事儿也早有耳闻，只是静了些日，没太上心罢了。

    “哎，四哥确实本事，以前咱们哪敢随便打仗？大军一动，黄金万两，那是闹着玩的吗？万岁爷早年用兵太厉害，又总是这里减税，那里免税的，国库都快空了，所以那些跳梁小丑们蹦跶，咱们多是抚为主，剿少有，现在可不一样，朝廷新军正等着机会练兵，国库丰盈，钱多得没处花，这仗打起来也痛快，要不是弟弟实在不大懂军事，恐怕也想和十四一样，到战场上见识一二呢。”阿哥一边说一边感叹地晃了晃脑袋，他自己就是个会挣钱的，所以，对一向冷漠刻板的四哥，居然也有这么大的本事，深表惊奇……

    兄弟两个正说着话，忽见有个内侍步履匆忙的跑过来。

    “什么事儿慌张张的？”八哥见他神色慌张，脚步凌乱，不觉皱眉道，“没见我正同爷说话？”

    那内侍闻言，身一抖擞，连忙跪下禀道：“主，福晋那边儿出了事儿，请您赶紧去看看吧……”

    胤禩一愣，苦笑着冲阿哥摇了摇头，“哎，恐怕又要闹腾几日了。”

    八福晋是郡主，从小就是娇生惯养，性多少有几分骄纵，最是受不得气，如今八阿哥失宠于圣上，眼看着过得比圈禁了的阿哥们还差，外面的冷言冷语越来越多，她又怎么可能好受得了，那副火爆的脾气，更是一点就爆，今天不知道又是哪一个惹到她了吧，这也不是第一回，胤禩早习惯了。

    事实上，不光是胤禩，连老也习惯了。

    阿哥站起身，很是知情识趣地告退，他那八嫂泼辣得很，自个儿在这儿呆着，说不定会让哥哥脸面不好看，还是离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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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子嗣

﻿    第十四章嗣

    阿哥一步步出了园，还隐约能听见一阵阵的哭喊声，他叹了口气，上了轿，也没多说什么。

    自从八哥被皇阿玛厌弃之后，他十次登门来找八哥，大概就有两三次要碰上那位八嫂心情不好，其实，自家这位表妹的脾气，以前只是稍稍有些娇蛮，心性还是极良善的，对下人们虽然不说多好，但也不是动辄便打骂出气，可嫁进皇家之后，也许是受了太多委屈，竟一下心狠手辣起来，连她身边跟着的，几乎可以说是心腹的心腹的贴身大丫环，都因为一点儿芝麻蒜皮的小事儿被打了十几鞭，弄得遍体鳞伤，现在还下不了床。

    胤禩慢步走进花园前宅，一进门，就看见杯盏碎了一地，茶壶倾倒，上好的碧螺春清茶流了一桌，而八福晋正趴在一片狼藉的红木八仙桌上哭得近似疯狂。

    八阿哥苦笑了一声，走过去抚了抚八福晋的头发，低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又有哪个给你气受了？”说着，胤禩看了立在一边儿，板着脸伺候的周嬷嬷，使了个眼色，那嬷嬷摇摇头，压低声音说了一句：“今儿福晋去五福晋那儿参加五福晋的生日宴席……别人说起今年随驾的皇孙里面，只有四爷府上的四阿哥、五阿哥两个嫡……”

    说了这么一句，周嬷嬷就闭口不言了。八阿哥也只点点头，心道：又是嗣的问题，大概也只有这个问题，能让自家福晋如此失态了。

    其实，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大多数时候都是八福晋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八阿哥现在被万岁厌弃，对谁都没什么威胁，偏偏又是个有本事的皇，交游广阔，与人为善，只看在他这位皇的面上，别人也真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去用嗣之类的问题让八福晋难堪……

    那伙福晋说起今年随驾的小阿哥，说起弘昊和弘昼，嘴里说两个小阿哥聪明有本事，就是比起比他们年长的，也是出色得多，其实，这话里话外，没少流露出嫉妒芷云，嫉妒四阿哥的意思，后来顺带着开始一个个地细数各个王府有出息的嫡庶们，也是很正常的社交话题，毕竟，女人们闲聊，说的除了丈夫，可不就只有孩了？

    偏偏八福晋这阵正为孩的事儿，让宫里的宜妃娘娘训了一顿，日日辗转反侧，心里难受，听任何有关嗣的话题，都觉得是在讽刺自己呢，离了五福晋那儿，回到自家，她想起那帮女人们说起儿女儿，脸上流露出来的那种骄傲自得，越想越难受，心里憋的这股邪火儿，说什么也下不去了。

    正碰上有个丫头来奉茶，结果茶水太烫，八福晋一不小心被烫到了，一抬头，见这丫头只有十四五岁，青葱一般的年纪，而自己已经人老珠黄，有孩的可能越来越低，悲从来的同时，这丫头也倒霉地被迁怒，让人压出去在院里打嘴巴，这才二十巴掌，那小丫头的脸，就已经肿得看不出原样儿……

    八阿哥何等聪明人物，只听周嬷嬷说上一句半句，就把自家福晋的心思猜着了大半，他叹了口气，安抚地拍了拍福晋的后背：“别想太多，不是已经有弘旺了吗？再说，咱们还不老呢，现在嗣和咱们无缘，不一定以后也无缘，等明天我请个御医来给你调理一下身体，说不定等明年，咱们就能抱上白胖的大小了。”

    可惜，他这里想要孩想得发疯，却求而不得，别人府上，虽然已经儿女双全，并不再想这些，却偏偏有老天垂青。

    胤禛他们从木兰围场回京的时候，已经快到年节，弘昊和弘昼两个小家伙还是第一次跟着自家阿玛在围场上骑马打猎，激动不已，还真打了许多野兽，弄了不少皮毛回来。

    只是芷云看着两个孩有些消瘦的小脸儿，不觉心疼不已，就连那一堆或红的，或白的，以前她最喜欢的狐狸皮，也难让她露出欢颜，还是欧阳搂着劝慰了很久，后来又见孩们虽然瘦了，但精气神一丝不缺，相反，到看着比以往更机灵几分，这才罢了。

    这一年，便匆匆过去，西藏用兵进展很顺利，抚远大将军是连战连捷，德妃在永和宫也是乐得合不拢嘴，整个京城都在怀疑，十四阿哥是不是就是康熙选定的继承人，一时间，四阿哥府上到不像以前那么热闹，变得冷清了不少。

    如此正好，芷云也懒得天天应酬这些麻烦事儿。

    不过，十四阿哥还是不能回京，连过年都回不来，到让德妃纠结得很，既觉得万岁爷看重是好事，又担心儿在外面吃苦受罪，这么一折腾，便病了，缠绵病榻了好一阵，连三月十八康熙爷万寿都没起来床，芷云不得不跑去侍疾，一连折腾了许久，到天儿都开始热起来，德妃才病愈。

    好不容易离开那座不怎么样的皇宫，芷云窝在靠椅上，搂着软枕，趴在窗户边望着外面繁密的花枝，却是恹恹的，不一会儿就闭上了眼睛。

    门帘掀开，欧阳摆摆手，让十月和高福他们都下去，自己提了拿了帕，过了温水拧了拧，走过去给芷云擦了擦脸，然后往她嘴边儿塞了一颗没削皮的大红苹果。

    芷云没动，对自家相公兼BOSS的气息，她熟悉得很，就着欧阳的手，喀嚓一口，连皮带果肉地咬下一大块儿，咕哝了句：“甜。”

    欧阳一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们刚出完任务，回到主神空间里，一个个地坐在地上，心累身累，虽然点了一桌满汉全席一般的丰盛佳肴，可谁也不想吃饭，没办法，欧阳这个做BOSS的心疼，只好拿了几只苹果，剁成果泥，又拿了个勺给这些‘大婴儿’一口一口地喂食。

    那时候，欧阳不知道同伴怎么想，但他却觉得挺幸福……

    正感慨着，结果一低头，见自家媳妇衣服有些皱，胸前露出小半截儿光洁细腻的肌肤，粉润的颜色，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幽香，不禁心里一动，来了心思，眼睛里也浮现出一抹火热来，刚一伸手，还来不及做什么，就听见十月在外面道：“格格醒了。”

    登时，有了女儿忘了相公的芷云精神起来，连忙几步跑去隔壁的儿童房，亲自给宝贝闺女穿上新衣服，领着回屋，正好，又赶上弘昼蹦蹦跳跳地下了学，一进屋就嚷嚷饿得慌，这般，芷云也没心思任由欧阳偷香窃玉了，赶紧让十月备下小点心，稍稍塞了塞儿的小肚皮，然后让厨房赶紧准备饭食，毕竟，点心什么的，再好吃也不宜多吃，吃饭才是正经。

    欧阳嘴角抽搐了一下，叹了口气，孩很好，他也爱的很，可是，就是这种时候太折磨人

    临近掌灯时分，厨房就备妥了饭食，弘昊这时也回来了，他现在跟着万岁爷，大多数时候在宫里就吃过饭，今天也一样，不过，还是陪着阿玛额娘和弟弟妹妹上了桌儿。

    弘昼眼珠儿在食桌上绕了一圈，只拣着鱼和肉吃，把碗里欧阳给他添的青菜一根根挑出来，扔他哥的碗里。

    “咳咳。”

    结果，马上得了报应，一筷苦瓜凑到弘昼嘴边，弘昼小脸一皱，结果见是自家额娘，只好撇了撇嘴儿，心不甘情不愿地把苦瓜给吃了，然后低下头去，再也不敢胡闹，闷声埋头苦吃。

    芷云这才满意，自己则高高兴兴地夹了一筷鱼肉，递过去让欧阳帮她挑了刺儿，填进嘴里，不过，这鱼肉刚一下口，她就觉得有些恶心，不过也还好，并不严重，所以，芷云用魔力往周身走了一圈儿，嘴角一弯，却什么也没说，又转头开始吃青菜。

    晚饭吃完，把孩们送走，让他们自己去玩，一整个白天都在学习，晚上就不用念书了。欧阳洗了把脸，擦了擦手，笑眯眯搂住媳妇，凑到她耳朵边儿，“媳妇，洗个鸳鸯浴如何？好久没洗了……”

    “唔……我是很想。”芷云眨眨眼，嘴角一勾，露出个调皮的笑来，“不过，咱们最好先请个御医来府上，让他看看我儿乐意不乐意才是……”

    “关弘昊和弘昼什么……”欧阳话音一止，视线往自家媳妇平坦的小肚上溜了一圈儿，脸上登时露出个像笑又不像笑的笑容，忽然觉得牙有点酸。

    看着欧阳古怪的表情，芷云暗乐，摸了摸肚，捏着下巴想，所以说嘛，这孩生多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想起当初怀着弘昊的时候，自家这位相公是何等惊喜若狂，慌张失措，可这一次，怎么看怎么都到像是忽然吃坏了肚……

    当然，调侃归调侃，纠结归纠结，身为准爸爸的欧阳同志还是高高兴兴地让高福去请御医了，只不过，芷云现在不是菜鸟，她既然肯定自个儿怀孕，出差错的可能大概不到百分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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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暑期

﻿    第十五章暑期

    清晨，芷云一动弹，欧阳就醒了。

    坐在黄杨木的妆台前，十月给芷云梳头，这么多年过去，十月的手还是一如既往的巧，芷云却叹了口气，十月和七月这两个丫头算是耽误了，早在好几年前，她就曾给这两个相看人家，可惜，无论自己是选那书香门楣的公哥，还是选自家爷的门人，后来更是把浮空城里有本事，年龄相当，没有妻妾的男人们给两个丫头说了一遍，她们偏偏死活是看不上，所以说，自家的丫头被教养得太傲气，本事太大，也并不全是好事儿呢。

    “主，您这是想什么呢？眉头皱得这么紧？”七月正在窗台前给芷云的一对儿海东青喂食猪肉，这对儿海东青可不像它们的父亲，乖巧可爱得多，对七月也亲近。此时见自家主峨眉轻蹙，眉宇间添了几分愁容，不觉笑道。

    看着没心没肺的七月，芷云嘴角抽搐了一下，罢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反正又不是养不起，大不了，自个儿以后别管去哪儿都带着她们就是……

    不过，这两个丫头也算修行有成，魔法已然入门，虽然年纪大了，可出落得越发水灵，近看远看，怎么看都还是青葱少女一般，她们的修为，又还到不了能够返璞归真的地步，那股灵气，想遮也遮不住，芷云甚至猜测，大概几十年之后，两个丫头依旧是漂漂亮亮的小美人……这一年又一年，不知道有多少出色的男想来求娶，说不定将来，还真能找到她们意的人选呢。

    欧阳是不知道自家娘的心思，他今儿休沐，起了身，送走孩们，陪着媳妇用了简单的早饭，便抓了一把玉石的棋，坐在炕上自个儿与自个儿下棋。

    芷云倚在他的肩头看了一小会儿，只是实在不善弈，这东西对她的吸引力不大。闲了一阵，扎了个荷包，便躺在贵妃塌上，让十月给她的脸和四肢手臂涂上一层透明的药膏。

    这药膏是固体魔药的一种，比较简单，只要是个入门的魔法学徒就能做，属于美颜魔药，主料用的羊脂，玉髓，黄金蜂蜜，芦荟精华，珍珠粉，别看算不上特别，但对皮肤却大有好处，可比二十一世纪那什么护肤品啊，面膜之类有效果的多了。

    虽然芷云的皮肤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光滑柔嫩，永远比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小姑娘还好，但养护依旧少不了，这除了需要，还是女人的兴趣。

    芷云一脸闲适的阖着眼，感觉混合着清香的精华露，一点点渗入她的肌肤，不禁意间舒服的嘤咛一声，声音慵懒的哼道：“剩下的拿去给小丫头们分分……”

    她这话一出口，门边就传来一阵嬉笑着的欢呼声，招得十月莞尔，七月笑骂了两句：“这几个小蹄，真是越来越放肆了，主可要管一管。”

    芷云勾了勾唇角，眯着眼睛懒懒地道：“唔……规矩还是不错的。”

    芳茶，月桂和巧儿三个丫头到比十月她们适应力强一些，前阵在自己面前还是战战兢兢，不言不语，老实巴交的样，结果没多久，就摸准了主的性情，彻底放开了，尤其是巧儿，果然无愧于她的名字，不但手巧，而且心灵，一双眼睛也惯会看人的，现在时不时地凑在芷云身边说个笑话，撒撒娇，讲几句甜言蜜语，把主哄得大笑一场，家里上上下下都喜欢她，真是一个小开心果。

    当然，这不是说她们不懂规矩，内务府出来的人，那规矩都刻在骨里了，比起十月、七月、侍书、侍剑四个并非科班出身的，她们的规矩甚至要更好，什么时候可以玩笑，什么时候不能放肆，这三个丫头都门清。

    花费了半个多时辰，护理好自己的皮肤，又做了一套手操，把一双手锻炼了一番，芷云扭过头，就见自家相公已经不摆弄棋，而是立在一本足足有半人高书籍前面凝神。

    芷云一挑眉，凑过去瞅了两眼，笑道：“是什么……古代魔纹？据我所知，你的古代魔纹已经很不错了，这本辞海不是应该烂熟于心？”

    这是一本古代魔纹大辞海，不是芷云用的那种巴掌大的，入门级别的东西，对这些，芷云不太懂，可是欧阳是行家，就是那个逆天级别的时空门，就是主要由古代魔纹、符、铭，空间魔法阵相互作用，才能连接空间的。

    欧阳笑了笑，一挥手，身前悬浮着的两根羽毛笔，一本蓝皮的魔法书，一个笔记本登时被收进他手指上的空间戒里，再一挥手，那本古代魔纹的大辞海也不见了，一转身，搂着媳妇在炕上躺下，笑眯眯地咕哝了句：“学无止境嘛，再说，我可是想早点儿找到另外一个空间，现在那个，对咱们用处不大……不过，现在还是陪老婆比较重要，不如看电影？我记得你已经制作出一套绝对零辐射的家庭影院设备了？”

    芷云拍了自家相公四处作怪的大手一下，嗔了他一眼，心里却笑了笑，果然，对所有的法师来说，都是魔法最为重要，一旦享受到魔法的迷人，就再也不能放手了。

    就像欧阳……如今，他身为这个大清朝最有权势的男人之一，而且，很有可能君临天下。那可是五之尊，多少男人只在脑海里想一想，都会热血沸腾，但他已经离那个位置如此近了，却还是这么冷静，对权势财富依旧兴致不大，所做的一切一切，依旧是为魔法服务，丝毫没被迷惑……

    容不得芷云多思考，欧阳站起身——没有被迷惑的空间法师，搂着肚里揣了一个小包的娇妻，转身跑去半位面的别墅里看电影去了。

    两个人甜甜蜜蜜地腻了一上午，最后还是圆圆丫头跑来捣乱，芷云这才撇开相公，带着女儿去园里玩秋千。

    日一天天变热，欧阳也一概往日闲，忙了起来，主要是在弄历年钱粮亏空的问题，这是大事，也是要事，康熙爷非常上心，几乎一日一问，就是欧阳，也不敢在这种时候摸鱼，没办法，只要卯起劲拼命，弄得连和芷云母四人，不对，现在是五个人一块吃饭的工夫都少有，还是芷云给他做了个挂坠样儿的小闹钟，按照用饭的钟点定时提醒，这才没让欧阳真变成那个工作狂雍亲王胤禛。

    这一忙，就忙到两个月后，等到康熙爷拍板定下钱粮亏空的惩治条例，明旨下发，欧阳才算赋闲，结果，这一位胡拉碴的，连脸都没洗，衣服都没换，一有空儿就跑到自家媳妇这里看孩还有娘肚里的宝宝。

    这时，正是吃饭的时候，芷云带着孩们刚上桌。

    欧阳兴冲冲地跑来，可他刚一进门，弘昊和弘昼就皱了脸，圆圆小姑娘更是很不高兴地一撇嘴，直接就问：“阿玛，你怎么来了？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过来……”

    欧阳脸上一苦，气得抱起女儿在她娇嫩的小脸蛋上蹭了半天，一直蹭到闺女眼泪汪汪，才被闺女她娘一巴掌拍开。

    芷云翻了个白眼，细细地瞧了瞧小姑娘被扎得有点儿发红的脸蛋，“你这是想学美髯公不成？留什么胡？”

    欧阳无语，捏着下巴叹了口气，“这不是不愿意让别人给刮胡……”最近忙得厉害，他又不愿意让别人伺候，就几日没管，“你们几个小的，太不像话了，两个月没见到阿玛，就一点儿都不想？”

    “想。”弘昊把嘴里的米粒儿吞下肚，一本正经地应了一句，然后点点头，像是强调一般地道，“是真的”

    弘昼就低下头偷笑，根本不怕自家阿玛那张黑脸。

    欧阳苦笑，只能呲呲牙，谁让他把孩们宠得无法无天，在外面两个小还算给他面，知道什么是恭敬，可在家里，他们可是更怕芷云，不怕他。

    让高福过来伺候他净面洗手，坐下吃饭，一顿饭吃完，弘昊带着弘昼去读书，芷云则领着小女儿去了荷塘旁的凉亭玩。

    欧阳也跟了过去，脸上笑意盈盈的，丝毫不在意圆圆小姑娘对他的冷待，此时七月，太阳如火，可凉亭里却有凉风，外面荷塘的景致也不错，贵妃椅上铺了竹席，母女二人人手一个冰碗，芷云只是沾沾唇，毕竟有孩，吃食上还得注意。

    圆圆就痛快了，高高兴兴地吃着冰凉的果，欧阳凑过去要和女儿分食，小姑娘都护着碗不肯让。

    “这是怎么了？”

    芷云一挑眉，见自家相公一脸郁闷，莞尔道：“你只是回来的太不是时候，我和圆圆打赌，说是要你今天回来，她就乖乖地在府里呆着，要是你今天不回来，我就让十月和七月带她去外面玩，嗯，相公和妾身真是心有灵犀啊，外面那么热，我怀着孩也照看不到，还是呆在家里安全些。”

    芷云话音一落，欧阳就被宝贝女儿的眼刀割得一颗心碎成了千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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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色心

﻿    第十章色心

    宝贝姑娘不高兴，欧阳急得满头是汗，抱着女儿在怀里哄了半天，许下无数条件，这才把圆圆逗得展颜，只是小丫头在他身上一阵扭动，又挠又抓的，将那身石青色的棉锦褂蹭得皱皱巴巴，眼看着不能要了，欧阳也不在意，还握着圆圆肉呼呼的小手一个劲儿地称赞她有力气，比男儿还强呢。

    女儿很高兴，一咧嘴，露出雪白的贝齿，圆圆的脸蛋上两个小酒窝乍现，顿时把欧阳迷得晕头转向，恨不得一辈抱着闺女不撒手了。

    芷云却眉头一拧，瞥了欧阳一眼，皱了皱眉，叱道：“你就惯着吧。”

    不过，自家相公娇惯孩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夫妻向来一个黑脸一个白脸，早习惯了。圆圆又是女儿，生来性便腼腆害羞，好不容易养得能在自家阿玛面前放开性撒娇，她也不愿意多说，只捞过姑娘，点着她的额头不轻不重地教训了两句便罢。

    闲了一日，到了晚间，弘昼回来的时候神情间有些恹恹的，弘昊还好，可精神也不大对。

    芷云见了，想了想，还是没有多问，现在孩们年纪越来越大，又是阿哥，弘昊还是个甚得万岁爷宠爱的阿哥，经常在宫里出入，就他这样的身份，又哪能没有点儿烦恼？他们也该学会自己思考，自己解决问题了，自己和欧阳总不能一辈守着护着。

    不过，看着两个孩一晚上若有所思，连晚饭都吃得不多，芷云还是让十月准备了营养丰富的简单夜宵送过去，又叮嘱两个窝在书房里一门心思用功的男孩儿务必按时入睡。

    一直等到孩们都睡了，芷云才沐浴，换了身宽大的睡袍，走到榻前，欧阳正就着床头的小灯读书，读的是基础空间理论，他很认真，并不因为这本书已经倒背如流而有所轻慢，一双乌黑的眸里闪烁着很清澈的光芒……

    芷云忽然觉得心里一动，在灯下看美人，美人如玉，这美人，可单单指的是女，男人也一样，一个如玉一般的男，在灯光下露出极认真的情态，那种迷人处，不足与外人道。

    于是，芷云便动了色心，而且，她没有半点儿抑制的意思，自己的男人，难不成还色不得了？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探进欧阳的亵衣里，沿着他的胸膛，细细地摩挲，欧阳的胸膛不软也不硬，很光滑，很细腻，也很有力，非常合芷云的心意。

    她色得很快活，欧阳却是闷哼一声，身几乎没像只河虾一般绷紧，哭笑不得地逮住媳妇作乱的手，呻吟了一声，声音喑哑地道：“你个色女……”

    “怎么？不喜欢？”芷云一挑眉，下巴高高扬起，眼波流转，媚态横生，欧阳嘴角抽搐了一下，好吧，他喜欢，喜欢极了，喜欢得恨不得把这小妖精给拆卸入腹，可惜……娘肚里有个旁观的，他就是想做一点儿闺房趣事，也没那个胆啊。不能做别的，只好恶狠狠地对着芷云白皙晶莹透着清香的肩膀呼出一口热气，又下嘴咬了一口，喘息道：“别招我了，再招……”

    再招怎么样，触摸到贴着身的滚烫而强壮的身体，芷云就能够猜得出来，所以，她从善如流地眯了眯眼，去了衣裳，往相公怀里一歪，合上眼入睡。

    忽又是一月过去，期间，芷云的养胎生涯过得平凡而不平淡，每日鼓捣鼓捣花草盆栽，或是女逛逛园，或是跟着相公带着女儿跑圆明园去游玩一阵，欧阳也不忙，平日里除了处理处理公务，陪陪老婆孩，就是去畅春园到万岁爷面前‘装’孝，或者去找兄弟们喝喝酒，品品茶，听听戏。

    而且，这个月还出了桩喜事，弘昀的侧福晋范氏有喜了，再加上弘时今年也被万岁爷指了婚，入冬之后就要娶亲，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李氏自然是精神焕发，一下到像年轻了好几岁，也不如以往一般憔悴，这几日来请安，不但穿红戴绿，周身珠光宝气，精神抖擞，兴致起来，还会笑呵呵地和芷云扯几句京里的八卦消息，看她那副样，真是一心一意地养儿抱孙，把后半辈的希望全搁在孩身上了。

    不过，李氏对手里管家的权力却是攥得更紧，为了给儿布置新房，简直是使出了牛二虎的力气，比当初弘昀大婚的时候，花费的心思多了一倍有余，好在弘昀弘时两个兄弟感情好，弘昀又比较稳重，性情淡泊，要不然，恐怕就算不至于兄弟阋墙，也要闹出些嫌隙，由此可见，这个李氏的见识确实不够广，小家气的很，不知道何谓平衡之道，什么事儿都由着自己的性来。

    只是，芷云没心思理会别人的事情，哪怕她名义上是弘时的嫡母，也不曾插手‘儿’的婚姻大事，不是她不懂规矩，不想在康熙面前装一装贤惠，实在是最近两天开始，肚里的这个孩忽然活泛起来，简直比前面的三个加起来都要‘活泼’，整日闹腾，折腾得芷云苦不堪言，一口饭都吃不下去，几乎快要靠水果度日了。

    崔嬷嬷着急上火，天天让十月在厨房里弄新鲜的吃食，酸的甜的做了一大堆，就差连苦的辣的麻的都做上，就连宫里万岁爷听闻消息，也很紧张，甚至专门派了御医和御厨过来，还嘱咐欧阳说，芷云想吃什么就开口，雍王府没有，就到宫里去找，可别管是山珍海味，还是各地小吃佳肴，芷云就是咽不下去。

    眼瞅着越来越瘦，身上的肉一天比一天少，没办法，欧阳只好硬着头皮去做魔药，他可不擅长这些，好在芷云虽然怀着孕，不好沾魔法，口头上指挥一下还是可以的，喝了两副欧阳试验过好几回的安胎药剂，芷云的肚才不闹腾了。

    雍王府孕妇的‘厌食症’痊愈，阖府上下不觉都松了口气，日又恢复平静。只是府里某一些女眷却是不大高兴，当初芷云吃不下东西，闹得天翻地覆时，她们虽然跟着担惊受怕，生恐连累了自己，可心里未尝没有幸灾乐祸的，现在芷云好了，她们多多少少都有点儿失望，人嘛，总有些阴暗的小心思，哪怕芷云知道这些，也不会觉得奇怪。

    很快，夏日秋日，一眨眼便过去，一场夜雨淅淅沥沥地落下，天气降温，初冬已至。

    在李氏的满心期盼下，雍亲王府三阿哥弘时的大婚之期终于到了。

    这一日，府里上下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一路敲敲打打，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弘时正室嫡福晋栋鄂氏也被抬进了雍亲王府的大门。

    这栋鄂氏系出名门，她是席尔达的女儿，隶旗红旗，这席尔达可不是一般的人物，他的祖父岳瞻是福陵总管大臣，父亲格礼，年仅二十四岁就阵亡在云南军，席尔达也是少年成名，三藩乱时已渐露头角，历任过兵部尚书、吏部尚书、礼部尚书，并曾外放三年，署理川、陕总督事务，这么个出身贵重的人选，李氏其实并不是很满意的，毕竟，她的出身太低，儿媳出身太高了，将来她又怎么有脸去做儿的主，不过，欧阳可不管她怎么想，弘时怎么说也是雍亲王胤禛的长，选这一门好亲事，对他自己有益无害。

    李氏哪怕是弘时的亲娘，在儿媳妇上能做的主也不多，所以，她今天哪怕不大高兴，也得开开心心地笑呵呵地迎了新娘进门。

    第二天，按规矩新妇要给长辈们敬茶。

    芷云是嫡福晋，可以说是弘时的正经额娘，也是新媳妇的婆母，哪怕怀了孕，也不得不早早起身，梳妆打扮，穿戴整齐，揣上崔嬷嬷给准备好的红包，准备去候着新嫁娘。

    这会儿欧阳还在睡，迷迷糊糊地跟着坐起来，嘀咕了句：“起那么早干什么，要我说，这规矩可太不人道了，新婚嘛，该给孩们空出睡懒觉的工夫才好。”

    芷云翻了个白眼，此时弘昊和弘昼也已收拾妥当，一人抱着个镂空的精致小手炉，贼兮兮地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咬耳朵。

    欧阳给芷云披上了件厚厚的斗篷，戴上了个毛茸茸的小帽，搂着她从寝室里出来，笑着看了儿们一眼，低头对媳妇道：“昨天晚上这俩小闹洞房闹得可是非常的凶悍，差点儿没把人家新娘给逗哭了，我看，他们两个也急着讨媳妇了，呵呵。”

    芷云一笑，由着欧阳给她整理好衣领，把脖上雪白的圆球系上，她知道自家相公自私又偏心眼儿的想法——对儿们的艳遇一直是满怀期待。

    芷云看他这副模样，有的时候都会想，如果只有欧阳一个人穿越了，说不准他真会做一个典型的起点男，娶一个贤良淑德的妻，一大堆漂亮小妾回家，可惜，来了之后遇上了自己，估计他满肚的花花肠根本没能显露出来。

    也不知道欧阳若能听见芷云的心里话，会不会喊冤？芷云可是明知道欧阳这家伙在感情上面有着相当严重的洁癖的……幸亏，欧阳不知道。

    屋外，天很冷，地上结了冰，不过下人们早早就把路面清理干净了，只有树上的冰霜，隐约预示着这又是一个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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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敬茶

﻿    第十七章敬茶

    北风乍起，欧阳一伸手，把芷云搂到怀里，用自个儿雪白的狐裘袍将她包裹起来，其实，芷云并不怎么冷，身为一个法师，哪怕现在有孕在身，不能使用魔法，可是本身的体质就算达不到寒暑不侵的地步，却也相差不远，这么一点儿冷风，绝伤不到她。

    可芷云抱着一只大‘暖炉’，很享受，很惬意，自然也就不会拒绝。

    他们两个旁若无人地向前走，周围的奴仆们却皆垂头不敢直视，像个木桩一样低眉顺眼地行礼，只有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相互交换了一个颇带了几分揶揄的笑容。

    弘昊和弘昼眯着眼睛，笑嘻嘻地瞅着他们，还时不时地咬耳朵嘀咕几句，欧阳咳嗽了一声，也没有不好意思，到是芷云瞪了他一眼，结果，身后又传来几声嗤笑，欧阳顿时做出正人君状，正了脸色训斥道：“你们两个小的，怎么还不去上书房读书？呆在家里偷懒啊。”

    “阿玛，今天是三哥的好日，弟弟们请了假。”弘昊当然不怕他这个纸老虎一般的阿玛，一句话堵了回来。

    两个人慢步到了正院，堂屋里早黑压压的满是人群，众人见王爷与福晋相偎相依着进屋，一向冷心冷情的雍亲王甚至亲身帮芷云去了斗篷，递给旁边儿候着的丫头，到也没说什么，她们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没办法，现在整个雍王府其他的女人完全就是摆设，连弘昀弘时两位阿哥的母亲——李氏，如今也只能在大白天借着和王爷商量家事的由头见上一面，她们也早就没了什么想头，不得不说，实在不能小看了古代这些女人们，她们的韧性和适应力都强得惊人。

    芷云大大方方地和这帮女人们应付了几句，含笑对李氏道：“弘时媳妇我见过，真是个不错的，家世出身好，德容言功俱是一流，父兄也争气，你啊，以后就等着享儿媳妇的福吧。”

    李氏的脸色不大好看，不过，面上还是露出喜气的笑容连连应是，一时间招得宋氏，耿氏几个女人侧目，府里谁不知道，其实一开始李氏意的是乌雅氏婉婷，虽然这个婉婷家里和德妃娘娘家的关系不算太近，但好歹也是没出了五服的亲戚，有她做媳妇，弘时肯定被德妃娘娘看重，而且，与许多高门大户相比，乌雅家门户略低，那个婉婷听说又是个好拿捏的老实人，不必担心她掌握了弘时，所以，李氏一眼便相了，也曾与胤禛说过几回，可惜，对那种像面团一样的女孩，欧阳虽然不至于不喜欢，但做皇家的媳妇显然不合适，欧阳也不想祸害人家，还是选了性情通达，手段也好的栋鄂氏。

    芷云喝了一口香茗，悄悄地摸了摸肚，看着不在意，实际上对下面的异动了如指掌，望了站在李氏身后，有着窈窕身段儿的钟氏、刘氏和田氏，这三个都是弘时的小妾，其钟氏是李氏亲自挑选的，也最得弘时的宠爱，刘氏和田氏都是德妃娘娘送来的，不是那种很貌美的人，只能说还算端正，弘时平日里对这两个也是淡淡的，没多少宠爱。

    看了看这三个，再看了一眼因为有孕，而小心翼翼地坐在绣凳上的范氏，芷云勾了勾嘴唇，还是自家相公的眼力好，这范氏乃雍亲王亲自给弘昀挑选的侧福晋，正是范家这一代的嫡女，范家是清朝有名的汉人世家大族，它和现在那些暴发户一样的所谓大族可不一样，是范仲淹的后人，正经的书香门第，家教森严，他们家教养出来的女儿，那就没有一个眼皮浅的。

    正想着，只见崔嬷嬷走进屋来，回身瞧了眼身后，脸上挂了一丝笑意，躬身禀道：“爷，福晋，三阿哥和三夫人来给主们请安敬茶了。”

    崔嬷嬷的话一落，就见弘时携着一个身穿正红旗服，满头珠翠的女踱进屋。

    芷云仔细看了看，见这栋鄂氏生得明眸皓齿，肌肤雪白，是个极为动人的佳丽，走起路来端端正正，大大方方，脸上也没有一般女的娇羞，俏丽透着几分活泼，哪怕是站在雍亲王府里，被那么多女人火辣辣的眼光盯着，也依旧不卑不亢，很有风范，当然，以芷云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出来她的手也有一点儿细微的颤抖，显然心里并非完全没有忐忑的，不过，到确实有正室夫人的架势了。

    李氏这会儿见到了栋鄂氏，又看见别人眼里的羡慕，哪怕一开始不大自在，但此时心里也不觉有几分满意。

    罢了，她这儿媳妇还是很拿得出手的，弘时能有个好外家，再加上比弘昊年长许多，说不定，弘雍亲王世的位置可能就不再是空楼阁……

    芷云笑着和弘时栋鄂氏说了两句话，十月就取来蒲团，放在地上，弘时携着妻双双下拜，七月递给栋鄂氏一只茶盏。

    “阿玛请喝儿媳妇茶。”

    栋鄂氏恭恭敬敬地捧着茶盏奉在欧阳眼前，欧阳点点头，板着脸，意思意思地沾了沾唇，递了红包过去，教训了几句要好生相夫教的话，也就罢了。

    芷云捂住嘴偷笑，欧阳这会儿肯定不大自在，说起来，虽然要按照真实年龄算，欧阳已经是个‘老妖怪’，但在他的心里，其实依旧是把自己当年轻人看的，现在喝上了儿媳妇茶，感觉肯定非常微妙。芷云到没那么多的想法，只是也不觉莞尔，想到将来弘昊弘昼娶媳妇的时候，自己是不是也会纠结一番？大概不会吧，芷云摸摸下巴，自己的适应力还是很厉害的。

    等到栋鄂氏给芷云和李氏敬完茶，又给宋氏、耿氏，行了半礼，其他的侍妾们也过来与她见过礼，然后，就是弘时府里的三个妾跪下给她奉茶了。

    这一通礼仪行完，大半个上午都过去了，晚上又开了个家宴，算是庆祝弘时大婚，闹了整整一天，小阿哥们到是开心，他们正好借机请假不用去上书房读书，芷云却累得很，天还没黑就和欧阳一起窝回屋里歇着。

    晚上落了雪，把大地染得一片素白。

    芷云倚在床头看书，欧阳则在一边的炕桌上翻阅来自各地的信件密折，有一部分看完批示后准备明日下发或外送，另一部分则扔进搁了一块儿有泯灭作用的晶石的盆，一瞬叫消失得连灰尘都不曾剩下。看着看着，芷云便不由感慨，想做皇帝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那是当然的，想当下一任皇帝，这一任皇帝的信任不能缺少，为了让万岁爷相信自己，那争权夺利的心思就不能太重，无论哪一个皇帝，哪怕心里想把儿当成储君培养，也不会愿意自己还在这个位置上的时候，他的儿就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可是，你要是一心讨好皇父，一点儿进取心都不显露，一点儿自己的势力都没有，那最好的下场也就是万岁爷把你当成个最宠爱的儿看待，绝不会让你沾手皇位，毕竟，想坐稳那把椅，没有野心怎么成？

    再说，哪怕皇帝喜欢你，真一封传位遗诏让你做皇帝，你没有实力，没有人支持，只靠一纸遗诏，就想当皇帝？别做梦了，真当其他的虎视眈眈的阿哥们都是纸糊的？哪怕真让你做了皇帝，恐怕也是个傀儡皇帝吧。

    就像欧阳，他平日里摆出一副忠臣，直臣的样，太在的时候，一心效忠皇帝，辅佐太，太被废了，就一心为朝廷办差，可不说暗地里的，他明面上的势力也不小，还是正大光明地建立起来的，看着并没有刻意，似乎只是为了更好的办差，又有眼光，看重的人虽然一开始不显眼，但个个有本事，他不过在人家不顺利的时候因为惜才而搭了把手，事先肯定不知道这人将来会发达，于是，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很好运地发展了那么大的势力。

    康熙明明白白地看见了，也只会抚须夸赞自家儿有眼力，有识人之明，是个当贤王的材料，心里不会有什么戒备之类的心思，等到他想要确定胤禛为继承人了，这样的资质也足以担负起一个国家，他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想什么呢？不舒服？”

    看完一本折，欧阳一抬头，就见自家媳妇正迷迷糊糊地发呆，不由好笑，扔下手头的公务，凑过去搂着媳妇，给她揉了揉腰身，今天忙了一天，媳妇又怀着孕，恐怕真累了。

    芷云惬意地哼了一声，才懒懒地道：“没什么……对了，十一月二十三是德妃的生日，你可别忘了……”欧阳这家伙总记不住德妃的生辰，他好歹也是个法师，记忆力好到一年前的某一天吃的什么饭都不会忘了，偏偏对这些很不上心，闹得每一回德妃过生日，礼物都是顺手从库房里随便挑的，和人家十四那精心准备的寿礼一比，心思上的差距就很明显了，大清以孝治天下，他既然想当皇帝，怎么能在这上面给人家留下什么把柄。

    欧阳大约是猜出媳妇的心思，挑挑眉笑道：“我和德妃的关系不大好的事儿，估计没几个人不知道，虽然我大面上规矩从来不差，可要是做得太尽心了，那就有些假了，像现在这样，不失礼，也不过于亲近，才是最正常的，你看看，这么多年下来，万岁爷不是也没说什么，说不定啊，他心里还觉得自己的四儿实诚，心里有什么想法都会正大光明地表现出来，没那么多的花花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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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寿辰

﻿    第十八章寿辰

    没有那么多花花肠的，老实的雍亲王胤禛童鞋随意指了几件儿江南进贡的刺绣屏风，还有几套名贵奢华，但府里只堆在库房，从来不用的彩釉瓷器，勾了勾唇角，想起十四让门人搜寻平喘药方的来往信件，又添了一瓶乌鸡白凤丸，让人打点妥当，送进宫里做了德妃娘娘的寿礼，蛮不错的，至少不会失了雍亲王府的面。

    永和宫

    今儿是德妃的寿辰，穿堂过道里堆满了寿面寿糕，什么如意、屏风、宣德炉，还有金玉的弥勒佛像，观音像，西洋进贡的珍奇物件，自鸣钟之类，从浮空城流出的镶金大面全身镜，往小里说，什么字画、扇坠，熏香，绸缎，冰片茶，真可谓五光十色，应有尽有。

    过了晌午，来来往往拜寿的人都去了，德妃倚在在东暖阁的大炕上，手里拿着十四给她千里迢迢送来的川贝定喘散，目光却凝视着老四送来的乌鸡白凤丸，身边的熏笼旁，两个宫女在做绣活。

    她年纪毕竟是大了，过寿不是件轻省事，折腾下来，难免有些疲惫，想到今天老四规规矩矩地来给她贺寿，礼物比起十四来，就名贵程度一分不差，别人绝对挑不出理，可是，言语之间，甚是冷淡，明眼人一瞧，也知道老四对她，只是面情罢了……

    她心里也不知道怎么的，隐约有些抑郁……其实，是她‘不要’这个儿，并不是这个儿先不要自己这个额娘才对，不过，想到前些年胤禛好歹还有补救母关系之意，可现在，却已经形同陌路了。

    若是她自己主动丢一件垃圾旧物，她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可是，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在她还没有主动丢弃的时候，就自动自发地脱离了她的掌控，那种滋味，纵然算不上难受，可也让人膈应。

    德妃振作了下精神，闭了闭眼，掐着手指甲叹了口气，老四是个有心计的，想到这些年京里一些隐晦的流言，比如说，本来大家都以为冷面的雍亲王喜欢汉女，不喜欢满人，可瓜尔佳家的格格一进府，雍亲王就整个人都变了，由此可见，他也不是那么喜欢汉女的，还有隐隐约约地传着胤禛是半个嫡之类的话。

    这些，似乎每一句话都和德妃无关，可精明的知道内情的人一听，就会想到老四内宅的那些汉女，全是德妃一手指进去，而在看看十四内宅的名门大族家的女儿，高下立判。

    又一想，也难怪嘛，谁让四阿哥从小就不是德妃养的呢，她心存偏爱，也并不是不能理解，不过，偏得太过分，就未免难看了。

    自己做得还是不够谨慎，要不然，他现在冷淡自己，一句不孝，就能把他毁了……十四啊十四，你可千万要争气，额娘就指望你了，你可千万别小看了你的这个哥哥，他冷面冷心，精明得很，不是容易对付的……

    正闭着眼沉思，外面两个小太监抬了一桌席面进来，“娘娘，这是万岁爷赏的席面，今儿万岁和两位唐大人有事商量，就不过来了，还请娘娘自己享用吧。”

    德妃连忙谢了恩，打赏了两个小太监，望着桌上的各色美食，还有一小坛万岁爷最喜欢的苏合香酒，过了好一阵，她才叹了口气，收起恹恹的神情，开始用膳。

    这些年一步步登上高位，看起来钟鸣鼎食，金樽玉贵，可其的寂寥之处，怕不是局外人能够体会的，偏偏明知道其苦楚，可尝过个滋味之后，却还是绝不肯放弃，也不能放弃，因为只要退上一步，便是万劫不复了。

    德妃的寿辰过去，转眼就是年节。

    除夕夜，雍王府也和京城里的名门大户一般情形，摆过宴席，放了鞭炮，散了铜钱，给孩们塞了厚厚的大红包，下人们穿着新衣，拿了双倍的月钱，有头有脸的还得了好几块儿银饼，一派喜气洋洋的年节景象。

    芷云端着嫡母的范儿，给府里的阿哥们挨个儿送上小礼物，这才打发了一众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的女人们各自安歇。

    过年的时候，京里依旧是大雪纷飞，芷云围着挑雪白的玉兔毛的围脖，立在窗前，看着外面璀璨的烟火，欧阳凑过来，拉着她的手在炕上坐了，落下帷帐，裹在被里，又往炕桌上摆了一大堆糖果点心之类，拿出个无辐射的笔记本，一起相拥着看浮空城上的联欢晚会。

    这不是浮空城第一次举行联欢晚会，可却比往年盛大的多，说是全体城民都参与了，也不为过，以至于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大过年的也不能安生，跑到城里去主持秩序了。

    这种古色古香，却偏偏透着一股新鲜的现代气息，有相声，有小品还有歌舞的联欢晚会，到把芷云和欧阳逗得乐不可支，直夸浮空城上人才济济，要不是明天初一，两个人都不得闲，他们俩说不定也会去凑凑热闹呢。

    闹到太晚的结果就是——第二天一早，芷云顾不得自己还怀着孩，而且已经七个月了，灌了一瓶精力药剂，才勉强保持她在人前容光焕发的形象，带着弘昊，弘昼和更根，还有李氏和她的两个儿一起去宫里赴家宴。

    到了初二，万岁爷御极十年，派了皇四胤禛，皇十二胤陶，还有世弘晟，祭祀永陵、福陵、昭陵……

    这不关芷云的事，按规矩，皇媳女眷们得进宫省安，她也不例外。

    这日，永和宫正殿内，早就铺了大红的地毯，德妃着一袭宫妃正装，施了脂粉，打扮得很有贵气，靠坐在炕席上，她的身旁，自然是芷云和完颜氏作陪。

    至于侧福晋们，则坐在左右的下首位置。

    到是十四皇胤禛的侧福晋，只来了钮钴禄氏一人，至于原因嘛，不外乎病了什么的，别人的家事，芷云也没打听，德妃对女眷们一向慈善，众人到没怎么拘束，时不时地笑闹几句，永和宫的气氛还算和乐。

    钮钴禄氏却是时不时地看芷云几眼，眸内的颜色很幽深，偶尔有嫉妒的颜色一闪而逝。

    其实并不是钮钴禄氏过得不好，事实上，她在十四面前虽然不大得宠，可是有个好儿，弘历颇得康熙和德妃的喜欢，也确实是个聪明伶俐的，再加上脱芷云这位表姐妹的福，她在十四府里的地位稳固得很，日过得也还算舒坦，这些年来，虽然年龄日长，可比起一般的与她同龄的妇人，还是显得年轻上好几岁，看起来也仅仅是二十三四。

    只是这要看她与谁相比，和芷云比的话，那就是找不自在了，偏偏她的年龄与芷云相当，又是亲戚，小的时候常见的，可两个人现在坐在同一个屋里，外人哪能不比较一二，两个人放在一起看，那种巨大的差距，怎么可能让钮钴禄氏心里一丝嫉妒也没有。

    当然，芷云没把她放在心里，其他的女人哪怕看了笑话，面上也不至于带出来，所以，永和宫的气氛还是很和谐的。

    完颜氏不愧为德妃最喜欢的儿媳妇，几句家常话一说，就逗得德妃笑意盎然了。

    说笑一阵，不知道想起什么，德妃正了脸色，拉住完颜氏的手，拍了拍道：“哎，老十四不在……府里一切都要你一个人支撑，真是苦了你了。”

    “额娘说哪的话，这是媳妇的本分，不敢言辛苦。”完颜氏脸上一红，低下头去，颇有几分小女儿态，李氏见状，急忙也笑着凑趣道：“娘娘，朝廷这几年对西藏用兵年年获胜，想来用不了多久，十四爷就能回京了，到时候，肯定是大受封赏……”

    听了李氏的话，德妃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笑意，这话，算是说到了德妃的心结，十四已经而立之年，可还只是个小小的贝，而老四同是自己的儿，却被封王很久，地位稳固，年前的时候，老三家，老五家的儿也都已经被封了世，这要是十四再不向前一步，地位甚至比比不上自己的侄了……不过，这一次十四立下大功，一旦回京，至少一个亲王跑不掉，想到此处，德妃心里也有几分舒坦，不欲冷落了老四媳妇，便拉着芷云的手，细细地问了她几句身体状况，又说了说育儿经。

    不得不说，这德妃真会说话，也许宫里的女人们都很会说话吧，至少，芷云哪怕不待见她，不喜欢她的性，可也不觉得在她这样心平气和，没有什么别样心思的时候，与她说话是件辛苦的事。

    和芷云说了几句话，因为弘时是新婚，便招了栋鄂氏到前头来，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通，笑道：“是个好的，弘时有福气。”

    女眷们说了许久，外面有太监来报时，说是参加大宴的时辰到了，德妃才派人去领了众位在外面玩野了的小阿哥回来，一起去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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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美人

﻿    第十章美人

    一场酒宴，热闹也繁琐，晚上过了二更天，这才散了。

    芷云倚在床头，随意地捋着圆圆细密的发，她有些倦了，可一时间也睡不着，脑里过着‘消化’了好几天，还是一知半解的空间铭，也只有这些神秘学的知识，永远不会让她厌倦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屋里的静谧忽然被打破，一阵脚步声传来，芷云动作一顿，扭过头去，就见月桂和巧儿托着一盒吃食进屋，后面还跟着弘昊。

    弘昊身量已长，眉眼也长开了，那一张脸齐集了父母所有的优点，人也稳重，落落大气，在一干小宫女加你极富人气，不过，今日他的脸上却挂了几分苦恼，芷云一笑，这孩困惑了数月，此时似乎终于想通，虽有苦恼，但已是神态坚定。

    弘昊进了屋，先走到床榻旁，给母亲请安，又逗弄了小圆圆一会儿。

    芷云让丫头们把吃食摆开，在皇宫里用膳，吃的是那个气氛，却不是那些饭菜，酒席上的吃食，那是只能看，却填不饱肚的。

    “额娘……”弘昊吃了两块儿点心，拭了拭唇，将帕扔在巧儿捧着的托盘，又漱了漱口，才道，“……以后，我不会让人欺负弟弟妹妹的，弘时哥哥也不行。”

    芷云抬起头，胡噜了下弘昊的小脑袋瓜，她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样的动作了，因为弘昊自以为年纪已大，再不肯冲额娘撒娇，也不许别人随便碰他的头……嘴里只说了一个字——“好。”

    这些日发生的事情，她有所感觉，不过是世的问题罢了。康熙帝越过雍亲王胤禛，晋封了皇五之弘升为世，一时间在京城引发热议，有些人说万岁爷厌弃了胤禛，可除了世之外，又没有这样的兆头，却也有眼光好的，觉得康熙帝可能是准备把雍亲王当成下任储君培养，这才……

    总之，无论康熙到底怎么想的，这件事儿把素来平静的雍亲王府，弄得暗潮汹涌，李氏坐不住了，连弘时看弘昊的眼神也不大对，宫里那些小阿哥们，年纪幼小，不懂事，偏偏听了后宅女人们的闲言碎语，不敢怎么样已经不在上书房读书的弘昊，却对弘昼没少冷嘲热讽，这些，两个孩不想说出来让额娘担心，芷云也不欲事事都为他们两个处理，也就没有动作，拖了这么久，看来弘昊这孩终于看清楚了，也确定了将来要走的路，芷云拍了拍儿的肩膀，心下宽慰。

    过了十五，新年便过去，朝一切恢复了正轨，胤禛又开始日日到户部当差。

    这一日，胤禛约了阿哥到自家园里小酌一杯，为的是海外贸易这一块儿肥肉的分割，如今京里所有的皇亲国戚都想分一杯羹。

    当然了，大头的必须皇家占了，可皇家大口吃肉，其他满洲勋贵人家，也得有点儿肉末，汉臣权贵，也要分两口汤，京里面分完，地方上的大商贾大富豪们，也有想掺和进来的，而且，他们能起到的作用，比起京城勋贵，只多不少，种种问题，总要细细磋商，列出虽然不说让所有人都满意，至少也要差不多的条陈才是。

    石桌上摆了几碟小菜，有香椿炒鸡蛋，芥菜丝，干炸小黄鱼，伴杏仁儿，腌制的酱菜，阿哥就着菜，吞了两大碗焦黄的小米粥，吃得肚溜圆，一颗米粒都没剩下，偏偏一边儿躺在摇椅上下食，一边嘴角裂开一抹不屑的笑意，嘲讽道：“四哥这些年把着这海外贸易还有邮政通讯这两块大肥肉，肚里的油水肯定不少，至于摆出这副节俭的模样给弟弟们看吗？”

    欧阳觑了他一眼，笑了，“行，下一回哥哥吃清粥小菜，给你做大鱼大肉。”

    阿哥冷哼了一声，摸了摸肚，实在是吃不下了，可嘴里的滋味依旧回味无穷，心里想着，以后也让小厨房做点儿小米粥吃。

    这位所有皇最能搂钱的阿哥，家里财富多得惊人，也会享受生活，各地的美食不知道吃过多少，可大多数时候，就是遇见顶级的厨做出来的顶级料理，多下两筷就是对那厨最好的夸赞了，像今天这样，怎么吃都吃不够的情况还是头一回，也说不上老四这儿的饭怎么个好法，只是，吃进肚里觉得舒坦，很舒坦。

    他扭过头去，看着惬意地眯着眼睛，神态安然的老四……四哥，心里一跳，这位四哥这些年变化好大，他却想不起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老四从小就老成，总是板着一张脸，动不动就规矩来规矩去的，时不时要摆出做哥哥的款儿来训斥弟弟们，和他交好的兄弟真不算多，连他同母所出的老十四，一样对他很看不上眼。

    可是现在，这人身上的气质却越发平和内敛，威仪还在，也不会伤人，看他这些年的作为，吃斋念佛，只充当个办差阿哥，什么难活脏活累活，不讨好，得罪人的活，别人不愿意做，他从来不挑剔，这副做派，本不像是个想争夺那把椅的，可偏偏他做什么都能成功，自从他执掌户部以来，国库里的银滚翻攀升，自己这个搂钱阿哥在他面前一站，可就什么都不是了。

    多年下来，他就这么在不经意间，得了皇阿玛的宠爱，得了大部分朝臣的钦佩，至于军队，只要瓜尔佳芷云还是他的嫡福晋，他就是什么也不做，军队也有的是将领们乐意偏向他。

    哎，这个老四，真是好运气，好运气啊阿哥叹了口气，现在八哥不成了，他本来觉得十四应该能成事，现在一瞧，比起正大光明的雍亲王，那把出鞘的利剑，差得太远，德妃就是偏心，他也没本事与这位争。

    吃饱喝足，胤禛懒洋洋地一招手，几个小厮捧着一大堆书过来，丫鬟们撤了桌上的吃食，摆好茶水点心。

    阿哥抬眼见在园里伺候的丫头们个个都是国色天香的样貌，穿着打扮也是低调的奢华，并无违背规矩的钗环首饰，可身上的衣裳，无论布料还是做工，都是一流的。自己好美色，府里的美人多了去了，可质量这么高的，大约也没有几个吧。

    阿哥摸了摸嘴唇，意味深长地看了欧阳一眼，心道，看来，自家这位四哥根本是个闷骚嘛，都说他宠爱嫡妻，多年不纳妾，侧福晋也只有一位，内院的女人少得出奇，也只比八哥要好一些了，可是瞧瞧人家身边儿的丫鬟，个顶个都是美人，而且环肥燕瘦，什么样的都有，有了这些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美人在，他哪里还看得上宫里指进来的那些个呆板不出色的。

    欧阳被阿哥看得身上发毛，心里一阵嘀咕，却也猜不出这位在想什么，只有打起精神，把肚里的话又过了一回，才拉着这位便宜兄弟认认真真地开始讨论正事。

    这一说就是一整天，正事儿完了，阿哥又在雍亲王吃过晚饭，还享受了一把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美事，甚至就夜宿在客房了，到第二天早晨才依依不舍地跟着胤禛一起出门。

    “四哥，你这些丫头们……从哪里来的？”阿哥不好意思抢自家哥哥的女人，心里却琢磨，没听说四哥专门从什么地方搜罗美女啊，到是听说瓜尔佳福晋经常……

    “丫头？”欧阳怔了怔，穿上衣服，让下人们服侍着净了面，看着一帮小丫头行过礼，规规矩矩地退出去，疑惑地一扭头道，“内院的事儿都是你嫂处理，这些丫头们也是她安排的，哥哥可不知道……若弟想知道，等晚上回来我给你问问。”

    阿哥瞬间瞠目结舌，怔了半晌，才把眼珠又给安回去，过了好一会，冲着自家四哥一竖大拇指，哎，看看人家把自己的媳妇给调教的，简直太贴心了，真该让八嫂来看一看，什么才是最好的手段儿，这才是既能表现自个儿的贤惠大度，又能牢牢地把住王府的最佳做法。

    瞅瞅人家挑选的这些美人，是个男人都会觉得百吃不厌，再看不上其他的庸脂俗粉，好手腕啊，这些丫头们肯定不会对嫡福晋的地位有任何威胁，说不定还都给灌了避汤，所以，哪怕是有一两个宠爱很盛的，也伤不了她分毫，嗯，以后要让自家福晋多来雍王府走动走动，也让她学学四嫂的气度。

    欧阳目送着阿哥离开，摇了摇头，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今天老看他眼神带着一丝羡慕和佩服。

    幸亏欧阳和芷云都没有随便偷窥别人思想的恶趣味，后来，福晋经常跑雍王府和芷云拉家常，她也只当这是阿哥对自家夫君的示好，没有多想，要是知道了阿哥心里的想法，这夫妻两个可就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二月过去，就是三月，三月十八乃是康熙帝的大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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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麟儿

﻿    第七十章麟儿

    康熙今年并不是整寿，所以宫里到没有大办的意思，可该送的寿礼却也不曾减省了，科尔沁那边儿也借着寿礼的名义讨好这位万岁爷，竟然送来了上百匹宝马，其有几对儿小马驹，都非凡品，虽然还小，却也已经隐隐露出千里马的潜质来。

    弘昊这孩看得喜欢，磨了康熙半天，把老爷逗得直捋胡须，大手一挥，将最好的四对儿小马驹全送给了他。

    芷云挺着肚，见万岁爷送的这几匹马都不错，又见孩们喜欢，索性让人带走，放养在浮空城里，看看它们沐浴了浓郁的魔法元素之后，有没有成为魔宠的可能。

    过了春暖花开的三月，芷云的预产期就差不多到了。

    这一日，日头极好，芷云扶着巧儿的手在院里散步，崔嬷嬷带着几个大丫环，牢牢地护在四周，走一走，歇一歇，一边儿吃着月桂捧在手里的零食，消磨了小半个时辰，几个丫头见天色暗了，生怕出事，于是，连哄带劝，小心翼翼地拥着芷云回了上房。

    “主，您要是想活动，在咱们梧桐园就挺不错，何必非往外跑呢，要是万一出了事儿，奴婢可就罪无可恕了……”

    崔嬷嬷嘀嘀咕咕地抱怨了两句，芷云也不以为意，这些话崔嬷嬷也不是第一次说。

    因为自己这一胎怀得很不安生，闹得院里的丫头嬷嬷们跟着紧张，宫里还派了好几个经验丰富的嬷嬷还有太医过来，自己身边总不离开人，连睡觉都有人守着，弄得她想到自家半位面放松一下都难，这要真让她委屈自己，在一个院里憋上十个月，那该多郁闷，不得已，芷云只好装一装任性孕妇，时不时到外面的院里逛上一逛，她自己心里有数，知道出不了事儿，可看着她一出门，大家伙就跟着鸡飞狗跳的，一开始还真有些不习惯。

    不过，就是在不习惯，同样的戏码上演了十个月，她也就不当一回事儿了。

    回了上房，芷云就换了件儿淡青色的宽大衣袍，舒舒服服地靠在窗边的矮塌上，在雍亲王府里驻守的陈太医照例过来请完脉。

    “日差不多了，这几天大家都警醒些，稳婆和嬷嬷们要时时在跟前。”陈太医对崔嬷嬷说了几句话，崔嬷嬷精神一振，心头略带了几分紧张，把太医送走，就将一帮稳婆丫鬟嬷嬷叫到身边儿，细细地叮嘱，其实这几句她反复说过好多回，连芷云这随便听的都能背，稳婆们怕是已经听得耳朵长了老茧。

    屋室内，熏炉里升起袅袅白雾，淡淡的水果香味随着丝丝缕缕的烟雾散开来，芷云挪动了一下身，让自个儿更舒服些，拣了一本游记，随意地翻看了两页，不过一会儿，崔嬷嬷已经叫人摆了吃食上桌儿。

    看着吃食摆放好，芷云刚想收了手里的书册，却忽然顿了顿，随即便恢复正常，扔下手里的书，端起碗来，喝了小半碗儿粥，又吃了一颗茶蛋，才擦了擦手，冲崔嬷嬷道：“嬷嬷，让稳婆准备吧，我要生了……”

    此时，户部官署

    胤禛坐在椅上，正翻着桌上的公，户部的差事平日里都是明德打理，他也不过少则三五日，多则半月过来看一看，这段时间光顾着忙海外贸易那一块儿，到有一阵没到户部来，今天好不容易抽出空儿，逮住明德这位大舅一块儿加班儿。

    明德当然是不满意的，可惜，胤禛既是主，又是妹婿，偏偏还一脸恬淡笑意，漫不经心地道：“明天是佛诞，本王正想与福晋同去上香，就不知道今天的差事能不能处理清楚了……”

    得，为了妹，就是累死困死，他也不敢抱怨半句了。

    桌上的安瓜片很香，胤禛扔下手里的公，咽了一口，目光有些远，伸出手指，沾了茶水，在桌上写了‘民生’二字。

    他当初想要争夺这个位置的时候，也不过是希望能制造出最好的条件供自己和芷云修习魔法罢了，当然，到现在，依旧是这般念头，只是，欧阳本是一个责任感很强的人，无论是作为地球上的英雄，还是无限空间的队长，他从来称职，这一次既然担当了重任，自然也希望这个国家，在自己的打理下越变越好，百姓富足，国力强盛。

    细细地看过公，又和往年相比较，欧阳捏着下巴，眨眨眼，觉得自己做得还算可以，至少，百姓们的生计比过去好了，变化不大，但确实是在变好，国库里的银增加，可老百姓的税没有增多，反而不断地在减免，物价变得越来越稳定，哪怕有些地方灾荒连年，这粮食的价格上升也在控制之，平常百姓，锦衣玉食不可能，有一些贫困人家，吃饱也有点儿困难，但至少哪怕是遇见荒年，也少有饿死人的情况发生。

    各地修桥铺路，整顿河道堤坝，过去那些因为银钱不足，省略了的地方，这些年也渐渐补上了，开展海外贸易，建立邮政通讯系统，整顿八旗，建立新军……他这一步步的，能做的已经全做了，国家得益，百姓受惠，这其间的平衡，他掌握得还不错。

    当然了，弊端依旧很多，像是官员贪腐的问题，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都没法解决，他不是神仙，也根除不了，最多也就是建起比较完善的监察制度，让贪污变得困难些，得不偿失些罢了。

    “四爷，您看看江南那边儿递上来的。”明德见欧阳愣神，拿了份公，凑过来笑道，“奴才看，这双季稻的成果不错，就是不知是不是下面的虚报……”

    江南对清朝来说，一向是紧要又很让人头痛的地方，康熙和京里的阿哥们都对此地看得甚重，要不然，康熙帝也不会时不时地南巡一次了。

    胤禛接了公，大体上扫了一眼，见说是开始双季稻种植实验的地区，粮食产量乃是亩产达到石，先是一蹙眉，随即笑了笑道：“这个数目稍稍有些虚，不过不算离谱，亩产石，那得是极好的田才成，平均下来，四、五石却是差不多的。你当初不也弄过试验田？难道还不清楚？”

    明德也笑了，这双季稻的种植，就是他在江南任上的时候开始的，只是当时规模还小，不像现在已经是大规模种植了，下面的人为了政绩虚报一些是常事，其的水分大家伙都是心知肚明，这种欺上瞒下的事，固然可恨，但杜绝起来并不容易，在现阶段，能做到不要太离谱，就算是个好官，毕竟，水至清则无鱼，谁也不能指望清朝的官场变得绝对干净。

    胤禛吐出口气，和明德商量了一下，两个人把公整理好，就有关双季稻还有在土地相对贫瘠的地区推广番薯、苞米等耐旱作物之类的问题写了个折，处理完这些，两个人就溜达出去吃饭，说实话，这两位都是嘴叼的，官署里的伙食实在吃不下去。

    明德还好，从家里带了食盒来，只要热一下就成，胤禛就比较惨了，现在雍亲王府只围绕着福晋一个人打转儿，根本没人理会他，他自己也忘了吩咐，所以，只好派了个小厮到外面的酒楼置办了一小桌席面，刚下了一筷，外面快马加鞭跑来一个雍王府的侍卫，还没奔至，已经高声喊道：“主爷，福晋开始生产了……”

    欧阳手一僵，到底是稳稳当当地把筷扔下，又和明德交代了几句，才很沉稳地起身回府，也是，他现在已经是三个孩的爹，不像一开始一样是只菜鸟，这媳妇生孩生得多了，他有了经验，哪还能次次紧张无措。

    明德目送着四爷上车离去，心里挂念妹妹，这顿饭，再也吃不下去，只好心不在焉地回去继续看公，他也想跟去雍王府看看啊，可惜，妹嫁入了皇家，规矩森严，他哪怕是芷云嫡亲的哥哥，也只是皇家的奴才，连想要看望妹妹，也不是轻易能去的。

    偏偏，以往生产向来比较顺利的芷云，这一次却例外，整整挣扎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晨光洒向大地的时候，才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小。

    胤禛一屁股坐倒，抹了一把额头的虚汗，咬牙道：“臭小，就属你最不省心……”

    崔嬷嬷却是喜滋滋地用黄绸布包裹着小阿哥，先给芷云看过，又抱出去让四爷瞧：“咱们小阿哥一看就是有福气的，今日可是佛诞，这是贵人降世了。”

    欧阳左看右看，没看出这大胖小有哪里像个贵人，明明在他额娘肚里的时候只会捣乱，闹得他额娘吃不好睡不好，偏偏还长得这么肥，就这一个，比当初弘昼和圆圆两个加起来个头都大，怪不得那么难生呢，而且，还长得这么丑

    这话违心了，只是这孩生得不大像芷云，也不大像欧阳，到和康熙有七八分的像，难免让做人家爹的觉得心里不太舒坦。

    欧阳拍了儿圆滚滚肉呼呼的小屁股一下，招得他哇哇大哭，这才派人去宫里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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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瘦马

﻿    第七十一章瘦马

    小肉团一般的婴儿，吃饱了就睡，应该说，一整天里大部分时间，孩都在睡觉。

    朝着那藕节一般的小胳膊掐了一把，结果，弟弟一蹬腿儿，吓得弘昊屏气凝神，弘昼和圆圆也不觉放轻了脚步。

    欧阳一笑，掐了一把孩的脸蛋，肉呼呼的，滑不留手，摸起来很舒服，他这一带头，弘昊几个全来了兴致，凑到前面，开始小心翼翼地朝着宝贝的脸蛋，小胳膊上，小腿上你戳一下，我捏一把，别说，这孩和别的婴儿不同，被逗弄了也不哭，最多就是蹬腿摆手，小模样儿甚是可爱。

    “阿玛，弟弟怎么不睁眼啊？”

    弘昼好奇地低下脑袋，整张脸都快凑到婴儿的鼻上去了。

    “过两天就睁开了，你们刚出生的时候也不睁眼。”欧阳很熟练地抱起孩，哄了哄被逗得睡不太安稳的小婴儿，他已经是熟练工种了，这一套做起来利索得很，不过片刻，孩就吐着泡泡再一次进入甜美的梦里，“行了，别围着小dd转，都出去玩吧。”

    招呼月桂和巧儿把孩们带出去，欧阳抱着婴儿就进了芷云的卧房，这个孩生得比较困难，芷云受了罪，此时倚在床头，看起来脸色有些苍白。

    欧阳倒了一杯生命泉水冲泡的红枣蜜茶，喂给芷云喝了，笑道：“饿了不？我让芳茶给你煮了粥，等会儿吃一点儿。”

    芷云摸了摸肚，点点头，其实算不上饿，可肚也空了，她伸手把孩接过来，脸上的神态安详，“这是最后一个，以后不生了。”

    “好。”欧阳弯了弯唇角儿，体贴地帮自家媳妇盖了盖被，不一会儿，丫头端着白粥和小菜进屋，芷云把儿交给奶娘抱着，就着小菜吃了一碗粥，便继续睡下，这一次生产，她的身体能量流失了不少，要多睡，多吃，好好补一补才成。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本来康熙生了病，头痛的厉害，可四月八日雍王府的阿哥一降世，他便觉得自己的身一天好过一天，比年前强了不少，于是，对这个小孙更喜欢了，不但给赐了名为弘曦，还担心孩福气过大，容易夭折，专门让钦天监把孩的生辰八字刻在一个玉锁上，让欧阳把孩抱进宫，亲手给戴在脖上，压一压福气。

    次日‘洗三’，只要能扯上关系的人全来了，闹得欧阳这‘洗三’礼想往小里办都不行，于是，雍王府这位最小的阿哥的洗三，到比他前面兄长的‘洗三’礼盛大许多。

    虽然雍王府再添嫡，还是有一个让万岁爷看重的嫡，确实挺让人羡慕，京里眼红的人数不胜数，不过，日依旧是不紧不慢地过去，芷云养好了身体，一出月，便哉地宅在院里，每日哄小儿玩。当然，她也不曾忘了其他的儿女，时不时地将自己的几个宝贝孩拎到眼前联络一下感情，尤其是女儿圆圆，近年来这丫头越来越有皇家格格的风范，小脸一板，到和她阿玛似的，经常吓得府里有些资历的奴才都两股发颤。

    芷云见她这般，也是无奈，只能多带在身边教导了，让她多和小dd接触接触，好在女儿活泼不少，到不像小时候那样沉闷，别人见了，也多能夸赞一句沉稳大方，是皇家格格的典范。

    到了十月，康熙帝再一次感染了风寒，缠绵病榻，欧阳携芷云进宫的时候，眼见着那位曾经意气风发的君王，鬓角生了华发，脸现疲态，精神不济，看起来是垂垂老矣，心里也不觉唏嘘。

    他这一病，到像是想起还有一个在外的儿，下了诏书，招抚远大将军皇十四胤祯回京。

    十四一回京，瞬间把朝野的局势搅得晦暗不明起来，雍亲王胤禛的风头到被他分去大半。

    欧阳和芷云自然是乐得清闲，至少，这老十四一回京，德妃娘娘一下扬眉吐气，身骨也好了，再也不会动不动就病一场，折腾着儿媳妇们跟着受罪。

    京城里的天渐冷，等落了雪，便到了岁末。

    雍亲王府也开始准备过年，现在七月、十月、侍书、侍剑几个丫头都是常驻浮空城，很少回王府了，所以今年，芷云不得不自己备齐年礼，往各处送去，还要亲自去准备过年用的物什，到不像往年跟个甩手掌柜似的那般轻松。

    好在她身边新添的几个丫头都是伶俐的，稍微学了学，就能搭把手帮忙，所以，芷云到也没忙多久。

    这一日，芷云正倚在窗前赏雪，弘昊忽然从宫里回来，脸色有些古怪，身后跟着两个花骨朵一般的青春少女，缓步走到了芷云跟前。

    原来，那位德妃娘娘见弘昊年纪大了，可连个屋里人都没有，于是做主送给他一对姐妹花，芷云看着这两个小姑娘，眉心一阵跳动，心里叹了口气，哎，这十四阿哥回京，德妃重新变得精神抖擞，本还觉得是件好事儿，可如今一瞧，那十四还不如留在西藏别回来了呢。

    这两个姑娘，芷云打眼一瞧，就知道她们的来历，明摆着是‘扬州瘦马’一类的人物，温柔娇弱，从头到脚，除了勾引男人之外，再无其他作用。

    当然了，德妃娘娘出手，肯定不可能真去扬州采买女孩，不过，显然也是由专人调教过的，眼角眉梢之间风情别具，一颦一笑，都带着一股魅惑的味道。

    弘昊嘴角一撇，冷目扫过去，咕哝了句：“什么玩意儿，裹着个小脚儿，路都不会走，一身的脂粉味儿也不怕招来毛毛虫，也好意思假装美人？”

    芷云失笑，自家满院从贴身的大丫头到洗扫的小丫头，个顶个都出落得花容月貌，就连嬷嬷们也是模样周正可亲，她的儿可以说是在美人堆里长大的，德妃娘娘的美人计，怕是不奏效啊。

    此时，巧儿端着脸盆进屋，温柔地给弘昊擦了擦脸，眼角的余光瞥见那两个姑娘的三寸金莲，不由吐了吐舌头，这丫头最会搞怪，芷云摇了摇头，便让巧儿先把两个‘小美人‘带下去，至于怎么处理，等欧阳回来之后让他做主得了。

    结果，欧阳大*OSS回到家，听说之后，只吩咐巧儿让那两个女孩儿先把脚放开，踩着个小脚儿连路都不会走，怎么干活啊？然后又听她们说琴棋书画，女红馈样样精通，便一个扔去外院的大厨房，另一个扔去针线房。反正德妃也没有明说要给她们俩开脸，既然送了，就当丫头使唤呗，雍亲王府又不至于连两个人都养不起。

    这事儿一传进宫，德妃气得咬牙切齿，她辛辛苦苦培养出来几个出色的美人容易吗？送进雍王府之后，竟然被当成粗使丫头使唤……其他娘娘们却是好好看了一场笑话。

    京城里阿哥消息灵通的，表面上个个赞誉雍王府的家教好，实际上却是不可思议得很，要知道，德妃娘娘手里送出去的美人，只要想一想就知道绝对是一等一的货色，都到嘴边儿了，居然不吃，这也未免太古怪，也太浪费了，是眼线又怎么样，哪家还没几个眼线了，几个女人而已，何必为了这么一丁点的小事与德妃闹得不痛快。

    唯独阿哥胤禟到觉得正常，说不定人家弘昊是真看不上德妃送的女人呢，毕竟，雍王府可是一座美人窝儿。

    胤禟喝了一口杏仁茶，吃了几口菜，有点儿怀念雍王府的美食，琢磨着什么时候找个借口去蹭几顿饭，说来也奇怪，他尝试过让府里的厨照着老四家的食谱做饭，虽然也清淡可口，可就是不对味儿，比不上老四家的饭食香甜……

    在椅上挪动了一下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想到前几天十四来的那封哭穷要钱的信，忍不住嘲讽地勾了勾嘴角，真当自个儿是冤大头不成……当初八哥败了之后，他转而支持十四，却也不是出自真心，毕竟，这个十四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看他在八阿哥败了之后，迫不及待地分割八哥势力的样，就很让人不待见了。

    只是那时候他心里，未尝不是觉得十四比较好拿捏，把他捧起来当靶挡一挡射向八哥的利箭，让自己和八哥的日好过些，但现在形势不同了，三阿哥、四阿哥和十四阿哥看起来都有一争之力，但三阿哥虽然为长，名望势力都不及老四，至于十四嘛，那就更没戏了。

    虽然十四看着很得宠，但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大将军，军功也立了一大堆，曾经有许多朝臣上折为他请功，可皇阿玛根本就没什么表示，连封王都不曾封，再说，要是皇阿玛真有立他的意思，哪会让他远离京城这么多年？想捞军功，有一两年就可以了。

    “看来，以后要离十四远一点儿才是，好在老四似乎没有以前那么小心眼儿，还有几分宽厚，要不然，自己怕是真得一头走到黑，想退也退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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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铺路’

﻿    第七十二章‘铺路’

    度过了热热闹闹的年节，大清朝终于迈进了康熙十一年。

    这一年，也是康熙朝的最后一年。

    月光如水，元宵节当日，芷云自然是要进宫参加宫宴的，虽然多年来这宫宴年年一样，没有任何新鲜花样儿，让人辛苦让人烦，可今年这些繁琐却多多少少带了一点儿别样的味道。

    八福晋变得沉默了，再不会嚣张跋扈，神采飞扬，十四福晋到还是老样，气质温婉，只偶尔明亮的眸内闪过一抹锋利的光，带了几分焦虑，同时也有向往，德妃娘娘似乎一下变得疼爱起儿来，对胤禛嘘寒问暖，对她也疼爱体贴，把新生的雍王府阿哥夸成了一朵花一般……

    像往年一样，对这一切，芷云从没有感觉到喜或者不喜，也只是应付罢了，宫宴结束，芷云和欧阳离开宫门时，月亮已经升上树梢。

    一阵凉风吹过，吹开了芷云身上雪白的披风，欧阳随手给她掖了掖衣角，捋了捋她被风吹得略显凌乱的发。

    “出去逛逛？”欧阳吐出口气，伸手拉过媳妇纤细的玉手，两个人手上戴的是对戒，蓝宝石的，很纤细，很精致，并没有什么魔法效果，不过，在月光下一照，熠熠生辉，十分和谐。

    “也好。”芷云沉吟了片刻，小小的打了个呵欠，觉得有些累，可还是挺愿意陪着自家男人出去逛街的，其实上元节的夜市，他们也逛过许多回，并没有多少新鲜感，可一家人在一起游玩，哪怕仅仅随意走走，也会觉得开心，于是笑道，“带上孩们一起。”

    上了马车，巧儿服侍着两位主坐下，又把镶嵌在车壁上的灯点亮，不多时，圆圆便被送上来，窝进芷云的怀里，而弘昊弘昼两个小则意气风发地骑着万岁爷送的宝马，一人一身红色的大毛衣裳，甚是喜庆。

    在京城里面，一年之内最热闹的节日其实并非春节，而是元宵节。

    元宵佳节是从正月十三到正月十七，京里从百官到寻常百姓，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今日十五，也是一年最热闹的日。

    此时，灯月交辉下，宽阔的街道满是人群，到处是挑着货架的小贩，大声地叫卖着。

    芷云笑了笑，冲外面两个看得眼睛都睁不开的儿道：“你们去逛吧，只是小心别走散了。”弘昼顿时高兴地从马上窜下来，冲上车，给了自家额娘一个甜甜蜜蜜的吻，到把芷云逗得哭笑不得，欧阳更是一巴掌把调皮小拍出去，笑骂道：“你个小色鬼，少来占我媳妇的便宜……怎么跟你大哥一个德行。”弘昊那孩平时看着沉稳，可这么大了，还是喜欢找自家额娘索要晚安吻，这一点儿，让一向疼爱儿的欧阳很不满意。

    弘昊一伸手，拎着弟弟的领，扯着他退后一步，面无表情地躬身行礼，然后就拉着乐陶陶的弟弟走人了，丝毫不介意自家阿玛的醋意。

    欧阳摇摇头，使了个眼色，一群穿着寻常，长相不起眼的暗卫立即跟了上去，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把两个小阿哥给包围得严严实实。

    然后，这一双夫妻也换了衣裳，拉着女儿的手，开始闲逛，这个摊看一看，那个摊瞧一瞧，当然了，集市里面的小物件，品质一般，绝对入不了这二位的眼，可出来玩，不过是享受一下这种热闹的气氛。

    不一会儿，圆圆的手里就拎上了一对莲花样式的花灯，随着风一摇一摆的，煞是好看，小姑娘依旧面无表情，偏偏她眉目如画，一双眼睛里又有那藏也藏不住的好奇悄悄露出来，路过的老百姓们多会偷眼多看两眼，觉得这女孩真跟个仙女似的，可爱极了。

    逛着逛着，一个摆了摊儿，正在卖一些较为寻常的绒花发簪寻常的首饰的小贩，一看见芷云一家，眼睛顿时一亮，笑眯眯地拣了一只翡翠镯，道：“这位爷，瞧瞧我这镯水头多好啊，好多贵人们都喜欢呢，给您夫人和您妹买一对儿吧。”

    芷云一愣，欧阳也大乐，“得，就为你这句话，爷买了。”

    说着，便让身边的侍卫掏出银递过去，至于这最多值几钱银一对儿的‘假’镯，虽然收了，但自家媳妇和闺女戴的可能性真不大……

    那小贩手里抓着差不多五两重的银锭，还来不及说找不开的话，眼瞅着两位贵人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了，不觉大是惊喜，有这一笔买卖，可差不多够他吃上半年，摇摇头，索性收了摊，打算买点酒菜回去跟自家婆娘好好庆祝庆祝，今天上元节啊……唔，刚才那一对儿神仙眷侣似的小夫妻，说不定，不对，肯定是刚成亲的，要不然，那位爷也不至于这般大方，以后要是多碰上几回这样出手利索的主儿就好了。

    这一段儿小插曲，把欧阳和芷云逗得心情大好。毕竟，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总喜欢别人夸奖自己年轻的。

    只有圆圆懵懵懂懂地诧异地掰着手指道：“我是阿玛的女儿，不是阿玛的妹妹……”

    一本正经的小模样明显取悦了她那一双无良父母，欧阳一把将闺女抱起来，双手用力一抛，抛向半空，一接一抛地玩了好几回，直把姑娘闹得小脸通红，晕乎乎地摇晃脑袋，这才罢了。

    这一闹，圆圆也忘了什么女儿妹妹之类的严肃问题，一路牵着阿玛、额娘的手，四处闲逛游玩，围观了一阵杂耍，秧歌舞，一直到夜阑人静，一家才汇合了回府。

    弘昊和弘昼两个孩显然也玩得极为痛快，跟着他们俩的几个明面上的侍卫，手拎了一大堆零碎，其有给康熙的，有给德妃的，也有给爹娘和弟弟妹妹的，杂七杂八地铺了一地。

    芷云看得哭笑不得，由着两个精神旺盛过头的小折腾，自己抱着圆圆去洗了澡，又回婴儿房看了看宝贝小儿，这才换了睡衣，搂着欧阳睡下。

    虽然芷云的日过得很闲，可是，京里面的气氛却很紧张。

    今年是三年一度的大计之年，全天下的官员们都关注着呢，官员考评本不关欧阳的事，可这考评结果一出来，大家的目光却又再一次落在了他的身上。

    只因为，今年处分的官员未免太多了，其实，大计乃是惯例，虽然对官员们来说是有关升迁的极为重要的大事，可往年大计时，大多数的评语都是不好不坏，‘卓异’的虽然不多，可像什么‘贪酷’、‘浮躁’、‘不谨’之类比较严重的评语也不会很多。

    但今年不一样，康熙爷似乎有意整顿吏治似的，居然将从小大小，小二百的官员全给申斥了一回，许多人够资历升迁了却没有升，许多有能力，但是资历还很浅薄的官员，却一下得了赏识。

    康熙爷这一手神来之笔，就像一滴凉水入了滚油，砰一下，京城炸了，无数受到申斥的官员们托门，拉关系，为了自己的前程四处奔波，不过，欧阳和芷云却很安稳，没他俩什么事儿。

    欧阳的门人不少，可他要求的严格，能让这位四爷收下的，每一个都不是庸碌之辈，就是有那么一两个倒霉的，也很沉得住气，不至于乱了阵脚。

    至于芷云家里的人，那就更不用担心了，明德在户部做堂官，这些年政绩尽有，过错不多，得了个‘卓异’，岚珏在军队混得风生水起，有滋有味，他本来功夫不错，为人豪爽，同僚们多喜欢他，军队里的将军们对他也很维护，京城的风浪便是再大，也波及不到他一个武将身上。张家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个个都是谨慎聪明的，满京城的大小官员们全栽了，他们一家也能站在岸边喝茶看戏。

    这大计的结果仿佛罩着一层迷雾，外人看得迷迷糊糊，不知道万岁爷这是想干什么，可局人却很明白，这一批受到申斥打压的，除了那些真不像话，做得太过分的庸碌无能之辈，其他的大多都是有心做那从龙功臣的官员。

    其，各位皇无论明面上，还是暗地里的奴才门人们被打压得最多——万岁爷，这是想要给新皇铺路了。

    也难怪，他已经十，人生七十古来稀，他年岁已大，最近身体又不好，也是时候考虑身后之事。

    日渐渐过去，很快就到了春日。

    傍晚，天空晴朗，万里无云，欧阳携了爱妻带着孩们去逛园，这园，就是圆明园，当然，此时的圆明园还不是以后的万园之园，可其风景之秀丽迷人，也足以让芷云大开眼见了。

    ‘圆明园’这三个字的牌匾是康熙钦赐的，就挂在圆明园殿的正上方，芷云挽着欧阳的手，抬头看了一阵，皱眉道：“‘圆明’这两个字不好。”

    “不好？怎么不好？”欧阳顿时莞尔，“圆而入神，君之时也；明而普照，达人之睿智也，这可是明君贤相的理想标准，与我正相称嘛。”

    芷云摇摇头，也是一笑，她不喜欢圆明二字，主要是觉得这两字带了太浓厚的佛教的味道，听起来有些别扭罢了，其实，这两字本身是没问题的。

    夫妻两个说了会儿闲话，漫步在园，不多时，就来到牡丹台。芷云驻足，牡丹开得正盛，林林总总百余株，她是最爱艳花的，而牡丹，论起丽色，显然是花魁首。

    巧儿和月桂不知道从何方冒出来，摆放好果盘，花茶，拿了软垫伺候着自家主坐好，便又很有眼力地退出去了。

    欧阳看她们极为利索的动作，忍不住大笑，芷云也莞尔，要说这体贴上意，还是内务府出来的丫头心里敞亮明白，换了七月和十月，怕是芷云不开口，根本想不到这些。

    夫妻俩喝过花茶，赏了会儿花，高福满头大汗地过来回禀：“爷，李卫李大人来了……”

    欧阳一怔，抬头见高福神色尴尬，脸色多少有些诡异，纳闷道：“怎么了？脸色这么古怪？”

    “回爷，今儿当值的是个新手，不认识李大人，结果，结果……”高福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苦笑道，“结果把李大人差点当成刺客给绑了。”

    高福也是很无奈，这可不是雍王府的侍卫们没眼力，实在是那位李大人在圆明园门口举步不前，犹犹豫豫的样，实在可疑，又兼他人高马大，不像个官，到似是土匪强梁，侍卫们没直接动手，已经是因为雍王府规矩森严了。

    欧阳一愣，眨眼工夫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由大笑，摇着头拍了下桌，道：“呵呵，赶紧让他进来吧……芷云，你不是正想看看这位名人？”

    说来，他收了李卫做门人，可真不是为了顺应什么历史，主要是那位确实挺有能力，有本事，为人也风趣幽默，很讨人喜欢。

    芷云退到屏风后面，片刻，就见高福又回转过来，立在殿门口，急声催促道：“李大人，爷等着你呢，快点吧。”

    高福催促了好几回，着急得都口舌要生疮了，芷云才见一个身高将近两米，膀大腰圆的壮汉，耷拉着脑袋，像个小媳妇似的一步一磨蹭地挪进殿里。

    “奴才给四爷请安。”

    李卫跪到地上，给欧阳行了个大礼，偏偏声音细弱蚊蝇，要不是屋里的俩人耳力非凡，还真听不见他说什么。

    眼瞅着一个壮汉学那小媳妇般扭扭捏捏的样，欧阳和芷云都忍俊不禁，搁下茶杯，拭了拭唇，生怕一不小心把茶水给喷出来。

    欧阳抬头笑道：“高福，给李大人拿把椅来。”

    “嗻。”高福应了一声，急忙搬了把椅搁在自家主爷下首的位置，然后请李卫坐好，又给他拿来点心，捧来一瓶桃花酒。

    本来，奴才们在主面前喝酒自然是不合适的，只这个李卫是个粗人，就是给他喝茶，也喝不出好坏，还不如依着他的嗜好，直接喝酒算了。欧阳便开了口，以后李卫登门，只给他酒，不必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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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幸王园

﻿    第七十三章幸王园

    “说吧，什么事儿？”欧阳笑眯眯地望着李卫那副尴尬的模样，挑挑眉道，“咱们李大爷怎么也扭捏起来，这可不是你李卫该有的脾气吧。”

    这位主儿可不是个好相与的，脾气说好听一点儿那叫爽直，说难听了，就是狂妄傲慢，私底下，对一帮皇阿哥，除了他主胤禛，还有十三之外，着急上火的时候没少称呼什么‘老八’、‘老’、‘十四’之类的。

    “我知道了，京察考评的事儿吧。”看着李卫脸色涨红，甚是羞赧的样，欧阳一拍手，恍然，这种时候除了京察的事，他还能为什么，“怎么，没得上好评价？”

    “唔。”李卫嘀咕了两句，讪讪地看着欧阳，“主，那个……”

    欧阳摇摇头，让人把京察的折拿来给他看，现在，康熙爷那里收到的折，都会派人誊写一份与他，所以，查阅起来到还方便。

    折上的每一句评语，无不表明李卫是个不谨、浮躁、才力不足，根本不适合做官的官员……笔锋犀利，言之凿凿。

    这折盖了户部尚书的印鉴，显然是明德看过的，欧阳忍不住有些想笑，虽然明德是自己的大舅，李卫是自己看重的人，可他们两个从来不对盘，脾气不和不说，碰在一块儿还老掐架，李卫到现在已经于户部任职三年，可见了明德这个顶头上司，依旧是鼻孔朝天，一口一个‘老头’一口一个‘老头’的称呼，不光私底下，当面也这么叫，没办法，这位就是胆大，连皇阿哥都敢不敬，何况是明德？

    于是，弄得很好脾气，很宽厚的明德大人，看他也是十分的不顺眼。

    要知道，明德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无论从哪里看，都远远说不上一个‘老’字。就只因为这一个‘字’，要不是欧阳有意无意地护着，说不定李卫早早就让奉承明德的官员们无数双双小鞋儿套下去，给收拾得在京里面呆不住了。

    这份考核其实算不上太离谱，只是有些片面。

    李卫乃是捐官，土财主出身，不是正经科考上位的，大字都不认识一筐罗，脾气又暴躁，好武不喜，和那些人士们格格不入，偏偏他脾气火爆，很有些傲气，对礼法之类极不看重，碰上那挺重视礼教的官员，总要挤兑嘲讽几句。

    他那张嘴，开口无好话，欧阳这样的听见，还觉得幽默有趣，可是遇上明德和其他官，那就是轻佻了，觉得他不像话很正常。

    所以，会出现这么一份儿京察，也算是有道理，并不奇怪，可同样的，李卫的优点也很多，比如，他其实很聪明，能做实事，而且清廉，正义感强，这些，明德不知道是没看见，还是看见了当不知道……

    “哎，明德这折过了。”欧阳虽然觉得明德和李卫这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对上，满有意思，挺想笑，可看着李卫愁眉苦脸的样，还是厚道地说了句公道话。

    “就是嘛，主，你可得给奴才做主……奴才承认，奴才是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他说我才学不足也就算了，可这些年在户部任职，说一声‘勤勉’没问题吧，这他怎么就看不见了？真是的，当初阿哥插手户部，要不是奴才豁出去替他……”

    李卫愤愤不平地嘀咕了几句，好歹知道眼前这位王爷和明德是亲戚，再难听的话也不敢说，“爷，奴才在户部三年，今年可是很要紧的一年，这份京察下来，奴才别说升职，连任都困难了，他这是公报私仇……”

    “什么他啊他的，要叫大人。”

    欧阳头疼，吩咐高福拿来笔墨，在明德的评语下面洋洋洒洒地把李卫的优点也给罗列了上去，总之，怎么说也要给他一个还算‘勤职’的评价。

    不得不说，欧阳其实是个很护短的人，当年他还在地球上的时候，手下里有个惹祸精，最大的恶趣味就是鼓动诱导着别人去作恶，以看人的痛苦绝望为乐。

    其他人都恨这家伙恨得想把他拆卸入腹，只欧阳一个人，因为这人是自己人，便百般维护，哪怕教训，也是自己可以，万万不准别人插手……

    可是目前这种情况，明德是自己人，李卫也是自己人，自己人和自己人掐架，他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才好了，最后，也只能强压着他们俩在公务上和谐相处，至于私底下想怎么折腾，那就由着俩人去吧。

    嗯，明德位高权重，可是是典型的正人君，就是看李卫不顺眼，也不会使奸诈的手段对付他，李卫的官职虽然小，可他鬼心眼一大堆，还很厚脸皮，能说会道，这两位较劲了三年，一向半斤八两，谁也奈何不了谁，欧阳也乐得看戏，从不插手两个人的纷争，不过，这份京察却是要不得的，李卫是他看重的人，以后还有大用。

    这边儿正纠缠，高福过来禀道：“主爷，张大人遣人来传信，说是万岁爷幸王园，已经在来圆明园的路上了。”

    “哦？”

    欧阳一挑眉，诧异地按了按眉心，“昨天不是听说三哥请皇阿玛去他那儿？怎么往圆明园来了？”

    他一转念，别管康熙为什么来，正好让他见李卫一面，自己再说几句好话，总要让李卫留在京里才是，再历练几年，磨磨性，以后是要大用的。

    京郊，柳绿花红，春意盎然，正是游园的时候。

    康熙昨夜做了个梦，梦见皇祖母了，半夜惊醒，冷汗淋漓，神思不属，今日便忽然起了想去看一看老四，看一看自己亲自教养的那个孩的念头，其实，他还想去看看曾经寄予厚望的太，可是到底情怯，生怕见了面无话可说，也怕那个孩心底有恨，更怕本就不平稳的形势再起波澜……

    坐在銮驾上，康熙从怀里掏出一壶苏合清酒，抿了一口，心里叹了口气，他眼睛花了，现在看折总看不清楚，隔着帘看着外面随行的张廷玉和瓜尔佳明德，连他们的五官相貌都很模糊。康熙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只觉得这一天天地熬着日，难受得厉害，果然，哪怕是五之尊，在死亡面前也一样会惊惧，只是他的惊惧从不曾表现出来。

    眼瞅着到了圆明园，胤禛站在门前接驾，见胤禛只穿了身寻常的石青刻丝灰鼠皮袍，一身的清爽，却玉树临风，贵气天成，康熙的脸色顿时好了些，精神颇佳，由儿相陪，逛了大半个园，到了牡丹台前，康熙笑道：“歇一会儿，让芷云和我的宝贝孙孙女们都出来见见，朕可是很长时间没见到芷云了。”

    欧阳应了一声，平平淡淡地吩咐高福去叫人。

    今日康熙来时轻车简从，身边除了几位领侍卫内大臣，就只有张廷玉和明德，康熙和欧阳父两个简短的几句对答，在他们看来只是寻常，平日私下里便是如此说话的，却将身边的人给惊得不轻——别说跟着的那些侍卫，就是张廷玉和明德，虽然多少知道康熙对雍亲王福晋瓜尔佳芷云与别人大不同，但也想不到，万岁爷居然对她看重至此，竟直呼名讳，显然疼爱非常。

    这种疼爱，恐怕是所有皇福晋独一份儿吧。

    张廷玉面不改色，心里却暗自高兴，以他们张家和瓜尔佳家的关系，芷云越得宠，对他们张家越有利，虽然以张家的家教，讲究万事靠自己，不会去依仗什么人的势力，但和皇家的关系亲近，哪怕自己不去借势，别人也会高看一眼。

    明德的感情就比较复杂了，既兴奋于妹妹得宠，又觉得皇家的宠爱其实不是那么好得的，下定决心，自家要低调再低调，可千万不能给妹招来祸患。

    片刻工夫，芷云已经带着大大小小几个孩走了过来，一家恭恭敬敬地跪下给康熙行礼，康熙脸上顿时露出几分和蔼的笑意，叫了起，吩咐人看座，见圆圆小姑娘板着小脸儿窝在她额娘身后，小模样长得极像她父亲，不觉起了几分慈爱之心，摸了摸小姑娘乌黑的发：“这孩生得好，是个有福气的，只是太腼腆了可不好，咱们皇家的格格，应该大气些。”

    “皇阿玛教训的是。”

    康熙笑了笑：“也别太拘着，孩还小呢，只慢慢教导罢了。”说着，又将两个小阿哥叫到自己眼前来问了问功课。

    弘昊和弘昼这两个小与康熙亲近惯了，当然不似平时那些乍见天颜的小阿哥们那般战战兢兢，畏首畏尾。康熙问，他们就答，不过，弘昊还好，熟读经史，已经颇有几分皇气象，弘昼却不是个爱读正经书的，遇见不会的问题就满嘴胡说八道，说不过去，便扯着康熙的衣袖撒娇，几句话逗得康熙大乐。

    芷云却嫌丢人，一个眼色瞥过去，吓得弘昼身一抖，脸上带了几分后怕，咳嗽了一声，硬是勉强把自己的脸憋得通红，摆出一副‘我错了，我不该不好好读书’的乖巧模样，可芷云一低下头喝茶，他就故态复萌，撅着嘴不满地小声咕哝道：“什么嘛，李卫那小大字不识，还不是一样为朝廷办差，还办得很不错，我只是不喜欢读那些让人头痛的经书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唔，舅舅，你别瞪我，虽然你看着李卫不顺眼，可我觉得他挺爽气的……”

    “奴才不敢，五阿哥言重了。”明德被吓了一跳，虚虚地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一抬头，见康熙颇有几分好奇地盯着他瞧，一张脸顿时漆黑一片。

    还是欧阳给自己的大舅解围，简单地把明德和李卫的纠葛说了一遍，笑道：“皇阿玛，儿举贤不避亲，李卫这人纵然有千不好，万不好，但他廉洁奉公，本事也不错，可谓一能吏了。户部尚书瓜尔佳明德的考评有失偏颇，还请皇阿玛明鉴。”

    “哦？”康熙一下来了兴趣，看着自家四小神态严肃，心下好笑，这孩哪里都好，就是太死板太耿直，这种直接打人脸的话，就算要说，也应该避着人家正主说，老四居然当着明德和芷云的面就说出口，就他这脾性，怪不得一个吃斋念佛的慈悲人，这些年居然得了‘冷面王’的外号。

    芷云还是他的嫡妻呢，就这么当面说妻的大哥无识人之明，也不怕芷云不高兴。康熙看了看芷云，见她面色确实不自然，眉宇间带着娇憨的嗔怒，不过，貌似还不至于变成‘泼妇’，嗯，芷云的脾气可比老八家那个好得多了。

    一转头又看了明德一眼，见明德虽然黑着脸，神态间也不大服气，但眸清正，显然不曾因为老四几句话而生怨，心里便带了几分满意，果然是他看重的臣，心胸宽广，气度不凡。

    康熙抚须一笑，他不怕底下的臣们不合，事实上，越是不合，越有分歧，便越容易掌控，为人君者，本就应该深谙平衡之道：“既然老四你对那李卫如此褒赞，朕今天到要看看他了，来人啊，宣李卫速速觐见。”

    皇帝金口一开，不过片刻，李卫就恭恭敬敬地跪在了牡丹台外，康熙这是第一次见到李卫，毕竟，李卫官卑职小，名声不显，在今日之前，实在是引不起当朝万岁爷的兴趣来，此时一看，门外跪着的人，身量很高，比一般武人还要健硕，一脸的麻坑，可是见了皇帝脸上也不露怯懦，很是从容，心里便添了三分好感。

    康熙随意地问了几句户部库银的事，见这个李卫对答如流，对每一笔进账出账都记得清清楚楚，说起各项数据来如数家珍，而且脑筋转的极快，虽然可能不通墨，言语粗鄙，但算数显然不错，确实如胤禛所言，是一能吏。

    康熙本身也对算数极为精通，李卫这一特长，显然很对他的胃口，脸上不由露出满意的神色来。

    听了康熙和李卫这一番君臣对答，连明德的脸色都好了一些，跪下叩首道：“启禀万岁，臣不曾对手下之人全面了解，便妄下定论，请万岁治臣失察之罪。”

    “好了，爱卿快起来。”康熙连忙宽慰几句，他当然不可能为了一个小官员真去惩治明德。

    康熙又和李卫说了几句话，把他京察的成绩改为‘勤职’，就让他跪安了。毕竟，万岁爷幸王园，这是想与自家人相聚，以李卫的身份，显然是没资格陪驾的。

    饮了几杯香茗，康熙看着那盛开的牡丹花出神，过了许久，才忽然嘶哑着声音问道：“胤禛，你前些日去看你二哥了，保成……他怎么样？”

    康熙这话一出，张廷玉和明德都打了个哆嗦，虽然此时已经是风和日丽的初春，但两个人却觉得一股凉气沿着背脊一直攀升到脖颈……雍亲王的二哥是谁？那是废太，康熙最宠爱的宫嫡，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那一位也是满朝武认定的，这个大清朝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二哥身体还算康泰。”欧阳到没有太多的想法，不过，他的回答也很谨慎，总不能跟这位万岁爷说，他的太好得不得了，不但显得胖了，精神还很不错，正在努力造人，这个月初，侍妾刘氏刚给他添了一个女儿。

    事实上，康熙虽然把胤礽禁锢在咸安宫，但对他着实不错，无论吃穿都还是与他原先还是太时一样，每一次选秀，各色美人也没少指过去，再加上这位怎么说也做了多年的太，哪怕被废，皇宫里还真没有哪个奴才敢作践他，所以，除了缺少自由之外，胤礽的生活还是很舒适的……当然，在这个大清朝，一旦少了自由，就是物质条件再好，那种空虚寂寞，也足以把人逼疯，这位爷多年下来只是沉迷女色，并没有疯癫颓废，由此可见，这位真不愧是由康熙亲自教导出来的太，精神够强悍的。

    康熙的视线收回来，落在光滑的玉石桌面上，低声道：“那就好……郑家庄的王府也修建得差不多了。”

    张廷玉和明德都低着头，一言不发，欧阳也不说话，芷云是根本就不明白康熙再说些什么，一时间，牡丹台的气氛有些许沉闷。

    在康熙五十七年的时候，万岁修缮郑家庄行宫，便命人在那里修了一座王室，一开始别人并不知道这是哪一位王爷的府邸，可到后来，万岁爷居然派了重兵把其团团包围，京城里的人一下明白了，这是打算给废太住的地方。

    那时，大部分还想让太复立的官员们，才真的死了心，康熙爷既然有意将太迁出紫禁城，显然是不打算再选他做继承人了。

    “胤禛，朕不是个好阿玛。”

    一瞬间，张廷玉和明德恨不得自己的耳朵是聋的，两个人都在心里哀嚎，万岁爷啊，您要感性，您要和儿说说心里话，能不能先让奴才们回避一下，奴才们的脑袋不是那么不值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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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琐碎

﻿    第七十四章琐碎

    芷云和欧阳当然不明白这两个正经古人的哀鸣，他们俩到是觉得康熙这句话有七分正确，这位万岁在孩小的时候还是很有慈爱之心的，可对长大的儿孙们实在太过无情，将一干孙都折腾得够呛。

    他实在不是个会养孩的男人

    只是这话，康熙自己说可以，欧阳可不能说，不但不能说，连表露出来都不成，他只能板着脸，眸里隐约显出几分不赞同，却又闭紧嘴一语不发。

    好在，康熙也就寂寥了片时，就又恢复了和蔼的笑容，拉着弘昊和弘昼的手，指点着他们看那妖娆的春花，牡丹台的气氛重新变得祥和。

    不一会儿，弘昊和弘昼就拉着圆圆的手，拎着下人们准备的柳条编成的花篮，大刺刺地冲进了花丛里。

    弘昼还美其名曰——要摘下花瓣儿来给自家额娘做胭脂，给***制头花，芷云顿时无奈，人家花开得如此好，如此努力，却奈何碰不上惜花之人，反而遭了魔爪。

    康熙到是很高兴，他喜欢弘昼的一派天真无邪，也爱弘昊万般无奈之下，依旧对弟弟无限纵容，近年来，他病魔缠身，精力不济，已是衰老了，可儿们正当壮年，还个个对那把龙椅虎视眈眈，搅得他头痛欲裂，也只有对着天真无暇的孙们，他才能找回自己曾经也有过的，对儿们的慈爱之情了。

    等到霞光映照，天色幽暗，康熙才最后看了玩得高兴的孙儿孙女一眼，也不让人打搅他们，就离开了圆明园。

    圣驾刚走，李卫又跑回来，一入牡丹亭，先端起玉石桌上的紫砂壶灌了一气茶水，喝痛快了，用袖抹了一把，笑道：“主爷，今天可是让那‘老头’吃了个闷亏……”

    欧阳无语，瞅着他眉开眼笑的模样摇头道：“幸好福晋回去歇了，要不然有你好看的。李卫啊，你别老和明德作对，让他不痛快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李卫傻呵呵地笑着抓了抓脑袋，道：“爷，您也别光说我，明明是他先看不起奴才的，他是状元就了不起啊，咱们大清朝状元有的是，还有不少一辈做个七品小官儿升不上来的呢，奴才可没觉得自己比那些状元榜眼什么的差。”

    见欧阳的脸色不大好看，李卫动了动眼珠，话锋一转，又道：“当然，瓜尔佳明德比一般的状元厉害点儿，咳咳，呃……奴才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就为了主，以后不与他闹就是了。”

    其实，欧阳和李卫心里都明白，别看明德瞧着李卫不顺眼，但有他在户部担着尚书的担，李卫才能混得如此畅快，要是哪一天明德不在了，就李卫那性，既占着肥缺，又不识时务，早就牺牲在人事倾轧里了。

    他有四爷做靠山又怎么样？难不成四爷还能见天盯着他呀。那些官场的老油条们真想玩死他，李卫怕是被人卖了还要给人数钱呢。

    天底下像明德这么好的上司可不多，想明德既知道，又有本事护着下属，还不和底下的人抢功劳，哪怕为人很不合李卫的性，他心里也是愿意明德多在户部尚书的位置上呆几年的。

    李卫好酒，虽然他总是说人家芷云嫡亲大哥的坏话，可是芷云还不至于跟他太计较，所以，上好的烈酒，配上精致的下酒菜，还是给他们送到牡丹台来了。

    李卫也是欧阳的门人，常陪着欧阳喝酒的，自然知道这位主的酒量不怎么样，所以他多是自斟自饮，由着主爷品着安的瓜片。

    酒一上头，李卫的话就多。目光转向在牡丹花丛里闹着玩的弘昼和圆圆，又看了一眼一直挺直着腰身，立在不远处凭栏读书的弘昊小阿哥，不知道怎么的，他总觉得自己看见那牡丹花自个儿往小阿哥身边儿的篮里飞，晃晃脑袋，再次注目，还是觉得那牡丹花在飞……

    看来是晕了，李卫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没太在意，大着舌头道：“哎，主爷，奴才想儿了，奴才家的糟糠和小为奴才尽孝，在家里伺候老太太，不容易啊，这些年还好一些，前几年家里没个男人，老太太年纪又大了，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奴才媳妇操持，她难，可她一句都没和奴才抱怨过……”

    欧阳却是一扭头，狠狠瞪了弘昼一眼，弘昼手一哆嗦，一圈牡丹花唰唰地落了地，他吐吐舌头，不敢胡闹了。

    欧阳这才放心，见李卫喝得晕头转向，神色迷离，想来也不应该察觉到什么，就吩咐人端了杯醒酒汤给他灌进去，嘴里却道：“你如今在京城也算站稳了脚跟，不如把老太太、媳妇、孩接京里来吧，他们也应该享享福了。”

    李卫叹了口气，前些年他到有这个意思，只是那时候老太太故土难离不肯来，可现在孙年纪日大，老太太想通了，担心他和长孙生疏不亲近，毕竟，孩成长过程如果没有父亲，总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再加上她自己也想儿，就有心来京城，可现在京城的局势复杂，李卫成了四爷的门人，注定要搅和进这浑水里去的，顾忌一多，他到不敢轻易将老娘和媳妇接进京城了。

    想着，李卫拿起酒盅，对着阳光照了照，又凑到鼻前深深一吸气，然后才一饮而尽，“好酒，主爷，得奴才回去的时候，给奴才捎带几坛如何，反正主爷又不好酒，留着也是浪费。”

    李卫厚着脸皮讨要，欧阳到也不心疼，把芷云新酿制的各色果酒足足十余坛，全给他打包好，因为李卫醉了，欧阳干脆让人用自己的车驾送他回去。

    只这一趟圆明园之行，算是要让李卫名扬京城，毕竟，他在雍亲王和万岁爷面前转了一圈，京察就变成了‘勤职’，这得让多少没得到好评的官员们眼红，估计过了今日，上下钻营的人要比以前更多上数倍。

    这是后话，现在且不必说，此时欧阳送走了李卫，有了空闲，便让人拿了户部最近比较要紧的折，就着春花美景，闲闲地扫视起来，他看折的速度极快，半盏茶工夫不到，厚厚的一打折就看完了。

    高福在旁边替他收拾笔墨，又端了小点心过来，欧阳就一边吃，一边琢磨这些户部的杂事，其最紧要的，自然是需先把理藩院要用的银留出来，四月份圣驾去热河，到时候赏赐蒙古王公什么的需花费的金银可少不了。

    当然，要按欧阳本心，蒙古王公们个个富得流油，花费又不多，有了钱也是藏着，根本使不出去，万岁爷要赏赐东西，应该多送去些奢侈品，更应该想个法好好让他们出出血……不如，和蒙古那边做一做烈酒或者烟草之类的生意？

    欧阳一心多用，一边儿琢磨着怎么掏空蒙古人的钱袋，一边计算这几年拨给兵部的银钱数目。

    如今打仗打的就是银，没银大军是寸步难行，偏偏与苦寒之地打仗，是只赔不赚的买卖，这些年花钱如流水，要不是自从他来了之后，出尽手段使得国库充盈，只这一次战争，怕是就要耗费掉三分之二的库银了。

    要是这些钱全能用在兵丁身上还算好，可是哪有这般美事儿，户部出去的银钱，经过层层盘剥，到了兵丁的手上，能余留一小半儿，那就是好的，说明下面的人还算节制，没贪多少，真碰上不像话的，就连军饷说不定都保不住。

    就说十四阿哥，他年纪小，开府晚，又不像老一样会做生意，这些年来却上蹿下跳地到处谋划，花钱如流水，只凭他那一点儿俸禄和德妃的一点儿私房钱哪里够，门人们的孝敬估计都远远不足以支撑，早些年他的日也是紧巴巴的，可一成了大将军，手头立马就松了，他的钱哪里来的，明眼人心里都有数，他要没在军费里面捞一笔，那才有鬼呢。

    欧阳摇了摇头，十四还是太小，不懂事，以康熙对朝野的掌控，他还以为自己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不成？就他这些年的作为，康熙也不可能把那把椅交给他，哪怕一开始有这个心，现在也被他自己消磨干净了。

    现在康熙不动他，一来他做得还不算太过分，捞银的事情也不是他一个人再干，再加上他是幼，康熙就是把他当还没有长大的小儿一般宠爱，所以对他便多了几分宽容，只是这些宽容是建立在他绝对不会是皇位继承人的前提下的。

    一阵风吹过，刮得牡丹台外柳条摇曳，欧阳抛开自家那位同母弟弟到底如何得宠之类的问题，先在脑里把去年的各项事务过了一遍，然后随手洋洋洒洒地写了份儿‘总结报告’，写完扫了一遍，还算满意，看来，他虽然是理科出身，但还满有学细胞的。

    自顾自得瑟了一会儿，就扔给高福拿去存档，一转眼，至此，这厚厚的一打折，欧阳已经完全抛在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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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千叟宴

﻿    第七十五章千叟宴

    康熙到胤禛的圆明园里游览过一圈之后，没几日就要到三月十八的万寿节。

    万岁爷的十岁大寿，芷云半倚在炕上，拿着寿礼单随意地翻看，其实要送的礼早就备好了，现在不过再检查一次，毕竟是进到御前的东西，不谨慎可不成。

    小儿弘曦马上就到一周岁，他长得比他的哥哥姐姐们都要壮实不少，这会儿已经能磕磕绊绊地在厚厚的天鹅绒地毯上四处乱爬，不过，他到是个很寻常的孩，总是傻乎乎的，见了谁都咧开嘴笑，任何人只要一伸手，别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往人家怀里钻，半点儿不认生，弄得芷云总是笑骂他是个好拐带的，根本不敢带着这小东西上街。

    把钻到桌底下拽着枣红色的桌布不撒手的儿抱起来，芷云合上礼单，从半位面拿出本葫芦娃的连环画册来，开始给小儿讲故事，别说，虽然不知道这孩能不能听得懂，但每一次他额娘给他讲故事的时候，他到是很乐意乖乖地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安安静静地趴在一边听着。

    晚上欧阳没回来吃饭，今年要举行康熙朝第二次‘千叟宴’，欧阳担了差事，要带着内务府的人筹办，最近非常忙，已经好几次放了芷云的鸽。

    芷云到不在意，可欧阳有点儿厌烦，比起这些繁琐的差事，他当然更乐意和自家媳妇在一块儿，夫妻两个本来约好了一块去虚拟空间打靶，顺便玩玩游戏，比一比手速，熟练熟练好长时间没用于实战的法术，可让这些差事一拖累，再加上今年围猎自己要随驾，想和媳妇痛痛快快地玩一场，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欧阳在这里难免腹诽自家皇阿玛一句话，自己这个儿兼属下就要跑断腿，却不知道，康熙也很冤枉。

    康熙这位盖世雄主，年年元旦元宵端阳秋四时八节都是老一套——祭坛，祭堂，祀太庙，祭天地，受百官朝贺……耳朵里面的听的那些奉承话次次不换花样，别说是这么办上几十年，哪怕只几年，那也要腻歪得不得了了。

    他当初要举行千叟宴，也不过是想寻几个老寿星一块儿说说话，聊聊天，一来与民同乐，二来也通过这些老人们了解一下自个儿治理的大清盛世，可真并不是想当成什么朝大事办的。

    但万岁爷金口一开，哪怕只是他一时兴起，下面的人也不敢不当回事儿，所以，这‘千叟宴’就成了天敬老尊贤，宣化明，垂范后世，记入史册的大事件，自然是把‘隆重’二字表现的淋漓尽致。

    到了三月十八的正日。

    康熙起了个大早，他总不好让一干老人等太久的，穿上朝服，打理整齐，摆起仪仗，便由瓜尔佳明德和张廷玉两位近臣导引，出了畅春园，径自直入紫禁城。

    耆老们早到了，一共有一千人不到，但也足有百，早早地就等候在太和殿的月台上，别看个个微微颤颤，有的还汗流浃背，说什么也算不上舒服，但都红光满面，精神气十足，估计比平日里要显得年轻上好几岁。

    欧阳手上端着碗酸梅汤，一边儿喝，一边儿指挥手下的人按照名单一一核对检查，还分出心思去听那些老人们的闲话。

    别说，能来这里的耆老个个都有些本事，并不是粗俗无知之辈，再加上年纪大了，看透世情，虽然有许多初入帝宫，但都算不上过于拘束，哪怕只是聚在一起三言两语的闲聊，也是很有意思的，至少，欧阳就听得兴高采烈。

    到日上三竿时，圣驾到了。

    李德全李公公甩过静鞭，整个皇宫一下热闹起来，供奉们鼓瑟**，金磬玉鼓齐鸣，宫女们打着拍，挥着流苏扇，载歌载舞。

    欧阳看着这场面，翻手拿着小型摄录机录了下来，到不是他喜欢，只是这也算古典的献资料了，要是有一天回到现代，拿出康熙十一年‘千叟宴’的视频来给大家伙看看，不知道会惊吓到多少人……呵呵，恐怕大多数现代人只会把它当成是电影吧。

    欧阳摇摇头，自己也赶紧扔下酸梅汤碗，擦了擦手，安排好一切，步入皇阿哥们的队伍里迎驾，刚站好，圣驾就到了太和殿，康熙一下轿，满朝武和千名耆老就齐齐下拜，叩头高呼：“吾皇万岁，万万岁。”

    欧阳抬起头，看着站在太和殿檐下的康熙，总觉得他今天看起来很兴奋，也比往日精神……不知道这么多人匍匐在地，独他一人高高在上的感觉，是不是真的很好？欧阳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也许，一般人都会觉得激情澎湃吧。

    可惜，欧阳叹了口气，他从没有感受到过那种所谓的豪情万丈，哪怕是在主神空间偶尔出任务做皇帝的时候，看着朝臣们跪拜叩头，他也是毫无感觉，既没有觉得不妥当，不适应，也不会觉得陶醉其。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放弃追求这些寻常人会觉得满足的东西了，久远到他都不记得自己是不是也曾追求过权力富贵财富之类会让人开怀且有成就感的至宝……也许真实年龄二十岁之前也做过荣华富贵的美梦？

    等到康熙高高兴兴地叫了起，然后请老人们入席开宴，刹那间，皇宫里热闹起来，剩下的礼部官员们会安排得妥妥当当，也就没欧阳什么事儿了。

    一直到午歇了筵，欧阳回到雍亲王府，累得腰酸背痛，要不是身上的衣服吸汗的性能好得出奇，估计他浑身上下都要可以拧出水来了。

    拉着媳妇，避开孩们，钻进半位面泡入温热的生命泉水。

    被泉水包裹着，顿时舒缓了半日的辛劳，欧阳搂着媳妇的削肩，惬意地眯着眼睛，自从他的孩越来越多，年纪渐长，他想找媳妇一块儿洗个鸳鸯浴，是越来越困难了，那帮小个个火眼金睛，想躲开着实不容易，可今儿不一样，今儿是万寿节，弘昊和弘昼两个想必也给折腾的够呛，估计全窝在房里歇着呢。

    欧阳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温柔和煦的微笑，正想跟自家老婆做一点儿少儿禁止的事儿，就听加你寝室里传来月桂有些惶恐的声音——“爷，福晋，李德全李公公来了。”

    欧阳的脸顿时一黑，芷云到噗嗤一声，大乐，挣开自家相公的手臂，拿了条纯棉的浴巾围在身上，上了岸，毫不顾忌地将一双修长洁白无暇的**在欧阳的眼前晃来晃去，晃得他咬牙切齿，可是还是不得不乖乖上岸换衣裳出去见客。

    没办法，来的可是李德全，李大总管，康熙爷面前的红人，没有必要，绝对不能怠慢。

    李德全被请到花厅用茶，这位大总管一向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心平气和，面上不露喜怒，可是今天他的脸色却隐约有些发白。见到欧阳愣了好半晌，才想起请安，显然是心神不宁的厉害。

    “四爷，您赶紧去一趟养心殿……”李德全灌了口茶，犹豫了片刻，低声道，“万岁今儿累着了，有点儿恍惚，刚才还和张大人、瓜尔佳大人说见到曹寅曹大人和纳兰大人来着……”

    欧阳一怔，不知怎的，竟觉得眼睛有些酸涩，不过，还是只片刻就収摄心神，稳住气，道：“皇阿玛怎么了？刚才精神头不是还很好……李总管请稍待片刻。”

    说完，欧阳勉强压抑下心里的一点儿异样，就换了衣服跟着李德全进宫去。

    刚到养心殿前，外面就忽然阴了天，一阵狂风大作，飞沙走石。

    通报过后，欧阳一进养心殿，就见明德和张廷玉都跪在地上，满头大汗，康熙正弯下腰，一左一右地把两个人硬扶起来：“你们俩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明德和张廷玉自然是不敢让康熙亲自扶他们的，根本不等康熙的手挨近，就站起身，只是脸色依旧不那么好看。

    康熙摇摇头苦笑了一声，到底回过神儿，没再多说什么，欧阳这才趋前行礼：“胤禛给皇阿玛请安。”

    “老四来了。”康熙叫了起，让李德全给儿搬来春凳，就放在自己跟前，“过来坐。”

    欧阳落座之后，一抬头，就见养心殿里多了不少以前没有的东西，还是旧东西，炕上铺着一张白虎皮，皮是好皮，可磨损得厉害，书桌上的紫檀木棋盘缺了一角，地上还放着一双兔毛的拖鞋……

    而那些武百官还有皇室宗亲们送的寿礼，则委委屈屈地堆积在墙角的一张长案上，欧阳仔细一看，见这些寿礼都是好东西，珠光宝气的就不说了，还有不少是依据万岁爷的喜好置办的，像是端砚，围棋，古琴，湖笔，徽墨，薛涛笺，珍版古书，名家字画，要换了往常，这些东西肯定能让康熙看得很开心，可是今天它们却黯然失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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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驾幸浮空城

﻿    第七十章驾幸浮空城

    “这张虎皮还是当初容若猎来送与朕的……已经有近四十年了。”

    欧阳坐在康熙身边，见他挂着笑，神态平静，可脸上发青，气色不正，一双腿微微打颤，目光凝在雪白的虎皮之上：“漠陵风雨、寒烟衰草，江山满目兴亡。白日空山，夜深清呗，算来别是凄凉。往事最堪伤，想铜骆巷陌，金谷风光。几处离宫，至今童牧牛羊……”

    纳兰性德，曹寅……

    当年待他二人宛如手足，康熙勾起嘴角，可是皇家的手足，却也是随时能毫不犹豫地斩断的，所谓的‘手足’，也不过是少年君王的御下之术罢了。

    他怜容若之才，提拔到身边，青睐有加，却不愿他正经地入朝为官，掌握实权，因为他是明珠的儿，他是满州赫部的嫡系，爱新觉罗的外孙，所以，他没办法像信任曹寅一样信任他。

    对曹寅呢，曹寅是孙姣姣的亲，是自个儿的‘兄弟’，同样的，他也是包衣奴才。奴才，一辈也改不了的身份，所以，他能信他，让他为自己驻守江南数十载……

    他明明知道，那个位置看起来鲜花着锦，却也同样是烈火烹油，没有哪一任帝王会容忍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不是自己的嫡系，他在位，曹家可保无忧，可自己去了呢？

    自己去了之后，几代对他忠心耿耿的曹家，必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全明白，只是身为帝王，他所想所思的，永远不会是如何保全一个爱新觉罗家的奴才。

    康熙叹了口气，他几十年来想到容若与曹寅的时候不多，就是两个人亡故时，他也因为忙于国事，不曾有时间真心真意地怀念他们，最多唏嘘罢了……可是这一阵，午夜梦回，两个人的身影总是交替出现，时而清晰，时而模糊，不肯离去……

    眼神凝视于自己最得意的儿身上，康熙忽然笑了笑道：“老四，好些年了，朕总说要去芷云的仙岛看一看，可一直不能成行，这样吧，下个月，下个月朕要去承德避暑，顺便往仙岛一趟……”

    欧阳哑然，面上却不露声色，当然更不可能说出半句拒绝的话。

    在养心殿歇了一会儿，康熙的精神好了些许，甚至吃了一碗粳米粥，还和儿与两个亲近臣说了好些话，一直到日头偏西，才起驾去了畅春园。

    明德和张廷玉跟着欧阳离开紫禁城的时候，汗水把他俩的衣裳打得透湿，张廷玉抹了一把汗，苦着脸道：“今儿在大宴上，爷和十爷两个是不是故意找不痛快呢？干嘛在万岁面前说起纳兰大人和曹大人……十爷也就算了，阿哥可不是个鲁莽的，怎么今天变得那么不着调？”

    想起一进养心殿，康熙就眼前发黑，歪在炕上差点起不来，却硬生生地挺着没敢太医，整个人几乎瘫了……那么好面，又倔强逞强的一代君王，竟然在臣面前说出——‘老了，不行了’这种话来，明德和张廷玉就两腿发软。

    二人对视一眼，明德叹了口气，心里无奈，做那天近臣，看着风光，别人一说起无不又羡又妒，可是，他们心里承受的压力，哪是别人能比的，伴君如伴虎这句俗话，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欧阳却顾不得安抚这两位，浮空城上虽然没有多少东西是不能给万岁爷看的，但到底还要稍微准备准备，一些敏感的玩意儿收好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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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康熙乘坐着青龙牵引的马车，在藤木蔓延而成的大道上缓缓前行，隔着车窗，望着外面的景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长出了口气，大笑道：“这仙岛，与朕想象的不一样……”

    这一次康熙驾幸浮空城，并没有弄得天下皆知，而是微服私访而至，甚至满朝武此时此刻都以为他如今正在去往热河避暑的道上，而不知道他竟然轻车简从地来了这天下闻名，却罕有人能窥其全貌的浮空之城。

    穿过漫天的紫霞，雪白的云彩迷雾，登上琉璃的天梯，康熙本以为来到的会是金碧辉煌的‘云霄宝殿’，却没想到，真实的仙岛却是此种模样——

    整座城池除了心地带那座耸入云霄，珠光宝气的高塔之外，竟然找不到一点儿砖石沙土，全是由直入天的树木构成……最奇妙的是，它竟然是活的，道路是活的，城墙是活的，房屋是活的，一切都仿佛拥有生命……

    他眼睁睁地看见自己乘坐的马车走近一座树屋，那房便自个儿长了脚，乖乖地向左边慢了一步，让开路，而本来通向右方的道路也朝着马车前进的方向扭转，道边树丫上，有个手里拿着足有半身高的华丽长棍的少年，正一边对着他手腕上停着的一只看起来很娇小，羽毛漂亮的鹦鹉挤眉弄眼，一边往下走，他虽然不曾看路，云梯却仿佛长了眼睛，会自动自发地往他的脚底下凑，就这般一路顺顺当当地将他送到了树下……

    这与其说是一座书院，到不如说是一座城池，一座园林组成的城池，康熙看得然神往，这里真漂亮，街道的每一处都清洁干净，没有一点儿尘灰，到处是花木草树，虽然是放开了长，不可能有京城里园林的别致，但却拥有那些园林永远不会有的生命力和精神气……

    不得不说，这里虽然和他心目的仙境相比，要质朴得多，但确实是个神奇的地方，无愧于仙境之名，天上飞的有异鸟，地上跑的有异兽，道路上四处活动着的是正在清理垃圾的木质‘小动物’，道边上有奇异的木质圆柱，每隔三尺一根，顶端挂着散发着明亮光芒的五彩斑斓的‘灯笼’，还有时不时飞起降下的踏着有轮的‘木板’，追着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在林间穿梭的少男少女……

    “哎，朕该早些来的。”康熙深吸了口气……一整天，他在浮空城用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到法师塔内的实验室津津有味地欣赏学徒们的实验，参观了一次课堂教学，却正好碰到两伙学生为了一道有关魔宠是工具还是伙伴之争的课题的辩论，看得康熙击掌叫好，他虽然不明白这些学生们在说什么，但对于两伙信心十足，口舌清晰，敢于据理力争的学生，确实甚为喜爱。到是欧阳被这种无聊话题雷得外焦里嫩……

    一直到夜上树梢，康熙闭着眼睛倚在车窗上，忽然扭头对欧阳道，“这是好地方，你以后……”以后要怎么样？控制吗？一座位于天的，已经可以自给自足，君王能怎么控制？那些学徒们到能用利益拉拢，用亲情牵绊，只是，对于这么做能起到的效果，哪怕是康熙，心里也没有底，又看了神色平静无波的胤禛一眼，到底，他什么也没有说。

    胤禛一向很聪明，芷云又是他的妻，他儿的母亲，这座城池，早晚有一天是爱新觉罗的，他老了，这个天下马上就要交到年轻人手里，他又何必想那么多

    虽然对这座城池好奇得很，但康熙还是没有多呆，第二天一早，天没有大亮，他就带着欧阳离开了，毕竟，他总要在大队人马到达热河之前赶去与御驾汇合，万一误了时辰，导致满朝武大臣找不到万岁，那可不大合适。

    这一次康熙驾幸浮空城，并没有给芷云和她的常青藤魔法学院的学生们带来多大的影响，学生们甚至都不知道万岁爷曾经驾临过。

    对于很大一部分对魔法已经近于痴迷的技术宅来说，实在对外界环境的感应低得惊人，只是一些紧要实验室忽然关门整顿，弄得很多人有些不爽快。

    好在今年浮空城上最新流行的课题是‘签订魔宠’，最近半月，有本事的学生们一个个地都为拥有一只属于自己乖巧魔宠努力着，连往常一向紧俏的实验室，都不那么繁忙了。

    说起来，浮空城上会忽然掀起魔宠热潮，还是何清和佟辉那俩小闹出来的，那两位最近给弘昊，弘昼还有圆圆三个小主捎带来一件儿礼物——一对儿娇憨可爱的小熊猫。

    圆滚滚有趣至极的小熊猫一被送到孩们身边，两个男孩还好，圆圆小姑娘是爱得要命，恨不得天天搂着不放手，芷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熊猫这孩又不是没见过，皇宫里就有一对大的一对小的，那时候怎么没看见她有多么喜欢？

    可对上女儿晶亮的眼睛，芷云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好教给圆圆一套简单的，稍微有一些魔力就可以使用的驯养低级魔宠的方法，结果，弘昼那小看着好玩，把这方法在浮空城内部网络上公布了出来，这下炸了锅，整个浮空城的学生们顿时掀起一阵驯养魔宠的热潮，魔法植物园的珍禽异兽们算是遭了殃，整日被抓捕魔宠的孩们追得鸡飞狗跳，四处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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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    第七十七章

    “砰”

    芷云掂量了一下手里的枪，这一支不是魔法枪，而是工部制造的，新近几个火器营列装的常规武器，很像后世的56式半自动步枪，后坐力着实不轻，不过，到比前些年法兰西进贡的那些枪支要好上许多了。

    浮空城接连不断地响起枪响，惊得那些养着魔宠的学生们抱着自家瑟瑟发抖的小动物们直跳脚儿，还有不少少男少女们嘻嘻哈哈的欢笑声。

    十月过来伺候着芷云沐浴更衣，她现在已经是浮空城的管理人员，每日要忙的事情很多，可一旦可以，总还是喜欢亲手侍候她家主的。

    “大*奶醒了？”

    “回主，大*奶正用早饭。”

    芷云洗过澡，去了一身的烟火味儿，把猎装换下来，皱了皱眉头，果然，她还是喜欢用魔法武器，虽然耗费的魔力多些，可到底不会整得自个儿浑身是古怪的硫磺味儿。

    半披着还有些湿淋淋的发，转向自家的法师塔，径自上了顶层露台，绿树环绕间，她一眼就看见张如燕手里拿着个勺，愣愣地望着半空的霞云出神。就连几只调皮的小猴蹿到它的桌上偷吃香蕉，也不曾察觉。

    芷云莞尔：“……嫂，我哥和岚珏也不是第一次随驾，你至于这么神不守舍的吗？”

    这一回康熙刚从热河那边儿回来，结果没几日又要去南苑狩猎，闹得他身边的人跟着折腾，明德和岚珏都要随驾，整个京城的瓜尔佳府邸只剩下如燕孤零零一个人，芷云就把她接来浮空城作伴，已经在这边儿住了有三天了，可精神头还是不算好。

    张如燕半低下头，嘴唇蠕动了一下，到底没说什么。

    芷云也就不在多言，很是惬意地舒展了一下身体，坐下的藤椅按照她的身体状况自动延伸改变形状，头顶上由细密的树搭成的遮阳棚，也自动自发地伸展开，隔绝了秋日依旧灼热的阳光使得她更加舒服了些。

    喝了一口香茗，芷云懒懒地半躺着拿出学徒们的‘作业’来看，其有一份儿一个新生写的有关魔法植物变异的调查报告很是有点儿意思，虽然还很稚嫩，但按照他章里的构想，孩们还真有可能在实验室里培养出新品种的魔法植物。

    果然，魔法还是要有更多的人来研究，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芷云笑着挥了挥手，在这份儿‘作业’上落了一个芒星的标记，打算过一阵找几个学生去实践一下，看看能弄出什么好东西来。

    “芷云……你说，是不是快到时候了。”

    芷云一抬头，看到自家嫂不知想到什么，脸色煞白，嘴唇上也毫无血色，心底下叹了口气。

    “嫂虽然只是个妇道人家，可京城里的风吹草动也不是察觉不到，今年四月的时候，十四阿哥忽然请命要再回去领兵……这很不正常，他本来心心念念地想要回到京城的……虽然没传出万岁爷的身体怎么样，可京城里诸位爷和往年大不同的举动就很说明问题了……”

    最近这半年，皇们的竞争都已经明朗化，各人的门人们或高升，或罢黜，还有到处乱咬人的，连康熙爷都压不住了……张如燕叹了口气，丈夫孩都搅进这个乱局里面，她怎么能不着急，不担心？

    芷云皱了皱眉，她早知道嫂是聪明人，张家的千金又怎么可能不聪明，她也知道嫂担心，到了眼前这种皇位即将交替的紧要时候，她不可能察觉不到。

    一步天堂，一步地狱……虽然说明德这些年表面上和雍亲王走得不算近，还时不时地闹出些分歧来给大家伙添个乐，可明眼人都知道，只要自己一日是雍王府的女主人，瓜尔佳家就打着雍亲王的标签，万一登上那把椅的不是欧阳，瓜尔佳府能不能保全，还真不好说。

    “好嫂，外面的事儿是爷们儿的事儿，咱们女人，只要安安稳稳地别给他们添乱就是。”芷云这可不是虚言，她是真打算一直住在浮空城到皇位交接完毕的，“你啊，还是琢磨琢磨岚珏的婚事吧，他也老大不小了，这些年也有不少人登门说项，怎么就不见定下来？”

    一说起岚珏的婚事，张如燕的心思顿时转了，岚珏今年已经过了十七，在大清朝这个年纪还没有订婚的男可不多，这些年登门说亲的媒婆也不是没有，只是老被岚珏用年纪小，先立业后成家之类的话给压下去。

    可不能纵容他了，张如燕暗暗沉吟：“芷云，你也帮嫂参谋参谋，阎家的三格格就不错，我见过两次，生得珠圆玉润，是旺夫旺的相貌，虽然她阿玛只是个云骑尉，低了些，可他们家不是大族也是好事，咱们家里风头太盛，实在不用姻亲家里再给增色了。还有李家的格格，兆佳家的小格格都是好的，这一回，我说什么也要选个称心如意的儿媳妇出来……”

    芷云低笑，随手从桌下的暗格里掏出一本小册扔过去，张如燕接过来一看，记录的竟然是京城众位未婚适龄少女的家世，亲属，品性，兴趣爱好之类……几乎把每一家的格格都囊括在内，就连许多绝对不可能让外人知道的私密，这里面也写了不少，资料之全面，看得张如燕瞠目结舌——“这……芷云你……”

    “岚珏好歹也是我侄，他的事儿，我怎么能不上心？”芷云轻描淡写地挥挥手，“嫂慢慢挑吧，等挑好了妹去帮岚珏提亲。”

    张如燕倒抽了口冷气，手足发颤，看到这份儿东西，她哪里还能不知道自家这个小姑的意思，这是安自己的心呢，别看雍亲王明面上的势力并不算大，可是，整个京城都在他的掌控之……

    沉下心，把惊呼吞回肚里，张如燕到底是名门千金，定力不错，不一会儿，就能平平静静地拿着那本册细读了。

    在露台上消磨了一早晨，芷云正打算喊上已经对着那本册研究了一个多时辰的嫂一起去逛一逛，就见七月蹬蹬地跑上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急道：“主，南苑那边传来消息，爷出事儿了……”

    嗡的一声，芷云头一晕，脑里一片空白，过了好半天，才想起那边的是欧阳，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什么事故，他大概都能应付，只是虽然心里全明白，可芷云还是觉得手心里虚汗淋漓，浑身发软……果然，在这个安稳的地方呆久了，人的承受力也会下降……

    张如燕同样吓了一跳，脸色苍白，抖动着嘴唇先把芷云扶着坐好，才急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儿？七月，你慢慢说。”

    七月喘了口气，往嘴里灌了一杯凉茶，这才道：“昨日傍晚，四爷带着弘昊和弘昼两个小阿哥去林里狩猎，爷的马踩到不知谁设下的铁蒺藜惊了，爷被甩下马来，头磕在，磕在那一堆尖刺上……”

    七月忍不住后怕地拍了拍心口，“幸好爷功夫好，只擦破了点儿皮，并无大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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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    第七十八章

    确实是只伤了外皮，可欧阳的脑袋却被剃光了，缠得像只粽。

    “爷……爷……唔……”欧阳闭着眼，耳朵里听着李氏带着三分娇嗔，七分哀痛的缠绵呼声，脑海里浮现的是自家媳妇笑得前仰后合的身影……

    欧阳叹了口气，扶着额头坐起来，暗地里咬牙切齿了半天，才无语地抬头看着正摆出一张苍白憔悴的脸对着他的李氏。

    后面宋氏，耿氏几个也双手搅着帕，面现惊容。

    “爷，您睡了有两日了？可要用些粥……”李氏凑过来，给欧阳掖了掖被角儿，一脸担心地道，欧阳摆摆手，想起他‘受伤’之后，本来想去浮空城的，结果让芷云遥控指挥着十月和侍书两个丫头连夜赶到，给他灌了一碗安神汤，就扔回雍王府来了。

    按照自家媳妇的话说，从现在开始，浮空城‘闭门谢客’，所有通道封锁，学生们也是不许进，更不许出，他这个雍亲王也是一样的待遇。

    “家里怎么样？”

    “爷，十三爷，十爷，十七爷听说爷伤了，前日俱亲自来看过，八爷病着，只让人送了些药材来……外头得的消息不大确切，到有不少人打着来看望的名号登门造访，福晋来了信儿，说爷要静养，不能见客，就让弘昊阿哥给打发了，这是来往之人的名单，还有昨日戴先生送来的折，还请爷过目。”李氏轻声道。

    欧阳点点头，拿了名单随意地扫视一眼，见果然是各路人马都有，不觉有趣地挑了挑眉，本来阴沟里翻船竟然没有及时发现陷阱，险些着了道，欧阳还有点儿臊得慌，在自家媳妇面前很是抬不起头来，可现在见他一受伤，京里居然一片沸腾，本来蛰伏于暗处的势力也有趁乱显形的迹象……欧阳用手指在戴铎的折上点了点，嘴角勾起一抹笑，这也算意外收获吧。

    “成了，先给爷弄点儿吃的，其他事一会儿再说。”

    就怕胤禛醒来喊饿，小厨房的炉火一直没熄，热着人参粥和补血的药膳。

    这会儿胤禛一开口，下人们就利索地摆好了桌。

    欧阳就着小菜吃了两口人参粥，味道一般，火候还行，人参的品质却只有等，欧阳也就没多喝，浅尝辄止而已。

    至于药膳，那是尝也不尝的，他本来就只是擦破了点儿皮，包着看起来很严重，不过是那群太医们谨慎惯了罢了。

    李氏愣愣地看着胤禛头上的纱布，这两天她确实是吓坏了，太医来了一批有一批，只说自家爷没有大碍，只是惊吓到，又有些劳累，这才昏睡不醒，但她还是觉得心里一阵阵的发毛。

    说起来，李氏其实已经有两个儿傍身，欧阳又对她实在算不上有多好，她虽然是雍王府的侧福晋，还管家，可自嫡福晋进门以来，欧阳最多便只在她房里坐坐了，两个人的感情这些年来其实淡了不少，就是雍亲王有个万一，她也不一定就过不下去，所以，她还算好的，镇静的。

    但耿氏和宋氏还有其他的侍妾，却只有四爷这一个倚靠，四爷只要在，她们哪怕不得宠，也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可四爷要不在了，她们一干弱女，恐怕连伴着青灯古佛度过余生，都是奢望……这么一想，一屋人都是惊惧万分，有那么几个见胤禛醒了，连连在心里直呼阿弥陀佛，这么一惊吓，甚至让心里仅存的一点儿奢望念想消散了大半。

    如今的日来之不易，她们既没有好出身，没有娘家做依仗，又不得宠爱，还是别存什么花花肠，到时候惹恼了四爷或者福晋，可没有好果吃。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人们其实柔和的像水，很能适应生活，如今的雍王府与京城其他王府，与她们娘家大不相同，女人的自由度高，规矩不多，因为除了福晋之外全不得宠，争斗也几乎是没有的，这样的生活一开始觉得不好，很是别扭，但过了好多年之后，她们却觉得比起那些嫁进其他王府，不幸死于各种内宅争斗的女来说，她们已经是很幸运的了。

    至少，四爷和福晋都不是刻薄人，衣食住行，从不苛刻，福晋也不打压人，在府里的时候甚至不多，她们平日里睡个懒觉，偶尔吃点儿新鲜吃食，看看戏，听听曲儿，借着出门上香的机会冶游一番，还能攒下不少零花钱……甚至比以前没出嫁的时候更自在痛快，如今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虽然不可能有一儿半女，到底遗憾，可谁让她们嫁进皇家了？皇家能有好下场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她们……算是过得不错的，比上不足，比下却绰绰有余有余，太贪心的女人在皇室可活不长久……

    欧阳此时当然不知道这一屋女人的想法，喝完粥，觉得肚里稍微有了些东西，他就挥挥手让李氏带着一干女人们出去了。

    雍亲王受伤，南苑那边自然要彻查。

    实际上，用不着查，便有人主动到御前认了罪，设下那些铁蒺藜的是正红旗一个佐领，满保，是钮钴禄氏，他只说那是自己三日前行围时设下的，临走之前还好好清理了一遍，可他处事不谨，竟然没有清理干净，这才酿成大祸云云。

    康熙大怒，当场就革了满保的职，并交由大理寺严加审问。

    当然了，满保这一番话，信的人并不多，应该说当时在场的上上下下，包括康熙在内，就没有一个相信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巧的事，偏偏雍亲王就这么倒霉，打猎也会碰上意外？

    在皇家，一切看起来像是‘意外’的意外，绝大部分都是人为的。只是有的别人能够察觉，有的察觉不到罢了。

    不过，别管是谁做的，是真想杀了他，还是有别的目的，欧阳都不大想让这事儿闹大，现在京城安稳，对他比较有利，因为很明显，康熙看的继承人不出意外就是自己了，所以，想要趁乱好浑水摸鱼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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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    第七十章

    西北风呜呜地卷着瑟瑟而下的落，眼瞅着入冬了，康熙十一年的冬天，似乎出奇的寒冷。

    南苑

    这几日老是阴着天，偶尔还有一阵如撒盐般的小雪飘落，南苑轮班的几位大臣家里人都给捎来了冬装。

    御帐内，康熙扭头看着外面的雪花，笑了笑道：“京里向来十年旱，多下下雪好，明年能有个好收成……”他一边说，一边咳嗽，声音细碎压抑，到把坐在他对面摆弄棋的弘昊惊到了，连忙手捧了一杯香茗过来：“皇玛法，喝杯茶润润喉吧。”

    “好。”康熙抬头看了眼弘昊，眼睛里流露出一抹慈爱，捧了茶盏一饮而尽，眼前却是一阵阵的发黑，额头上冷汗涔涔。

    “……皇玛法，您不舒服？要不要找太医来看看。”

    “别惊动了人……”康熙摇了摇头，“朕没事，昨晚上睡得晚了，今儿有些乏力，弘昊别担心，下去吧……。”这会儿蒙古人还在外面看着，他只能是身强体健的一代君王，怎能于外人面前示弱？

    打发了弘昊下去，康熙坐在炕上，掏出苏合香酒来，饮了一小杯，这才勉强压抑住咳嗽，他抬起手，放到自己的眼前看了两眼，这双手还是老样，修长，干枯，保养得不错，可颜色灰败了，手上也再没了力气，想到前日遇熊，他连射三箭，那熊居然未死，换了年轻的时候，怕是一箭已经足以……

    “主，可要安置？”

    康熙点点头，让奴才们伺候着换了衣裳，闭目养神。

    浮空城。

    京里面乱得厉害，芷云却生活的哉舒适，大儿弘昊在南苑随驾回不来，小儿弘昼，弘曦还有女儿更根，却在两日前被她接回身边来，所以，虽然欧阳不在，她到也算不上寂寞。

    倚在露台上，芷云胳膊上面架着一只还年幼海东青，这孩刚吃饱喝足，此时正用嘴一下下蹭着芷云的掌心撒娇，像个孩一般。

    弘昼小一只脚踩在飞板上面，在半空划了一个漂亮的弧形，笑呵呵地俯冲，一下于芷云身边落地，刮起一阵旋风，惊得自家额娘胳膊上耍赖的‘丑鸟’炸毛，张嘴就冲着弘昼咬了过去。

    弘昼也不理它，只笑嘻嘻地抢了芳茶手里的桂花糕，塞得满嘴都是，偏偏有吃的还堵不住他的嘴，口舌伶俐地道：“额娘，您是没看见，大哥就那么一抬手，砰砰两枪，两颗弹都从那大黑熊的左眼里面穿了过去，那熊登时就倒了，连皇玛法都赞大哥枪法准……”

    芷云笑了笑，那日围场惊熊，康熙箭射的力道不够，熊惊而未死，弘昊临危救驾，表现的不错，很有几分水准，康熙显然也对这个孝顺孙很满意。

    不过，那孩还是怕了，毕竟只是少年，历练不够，面上虽然颜色不改，显得气定神闲，可据跟去伺候的小厮说，回了帷帐沐浴的时候，孩的里衣都是湿的，那天晚上也睡得不踏实，很是惊魂未定的模样……

    受一番惊吓也没什么不好，芷云拍了拍弘昼的脑袋，让芳茶备了点心，抱着弘曦，揽着圆圆一起坐下享用，心里却觉得自家的弘昊哪里都好，就是这些年过得太顺遂了，有他阿玛和自己这个额娘护着，在宫里康熙也把他照顾得非常妥帖，哪怕上书房难免与那些兄弟叔叔之类有些纷争，也不过小打小闹，他人聪明，也会说话，这些都处理得不错，可是，身为皇家的孩，人生过得太顺遂，可并非好事……

    心里想着要不要给他找点儿麻烦，芷云摇了摇头，把满脑的坏主意收起来，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说，有欧阳那位腹黑大*OSS在，哪用得着她去费心，想必欧阳心里有数得很……

    这么想着，芷云也就不在多虑，安安稳稳地呆在浮空城上，除了在实验室忙以外，偶尔还叫了几个孩一起玩耍，偶尔也去看看学生们……

    根本没用多长时间，雍亲王就养好了伤，又去了南苑随驾，他本也伤得算不上重。

    有关他受伤这件事也被当成意外处理，根本没有深究，钮钴禄满保被夺了职，赋闲在家，当然了，该查的各路人马也查了出来，表面上钮钴禄满保的一个近身侍从的女人，是宜妃娘娘身边放出来的贴身大宫女，弄得这件事儿好像和宜妃脱不开关系一般。

    可欧阳调查的就比较细致了，比如说，他还知道宜妃的大宫女之所以早早地放出宫，那是因为宜妃怀疑她是别人的眼线，本着有错杀没放过的的原则，才给‘扔’出宫去，至于这个奴才究竟是不是别人的眼线，宜妃不知道，欧阳却知道，这宫女的妹妹其实是攥在德妃手里的，她彻头彻尾都是德妃的人，哪怕离开了皇宫，也没有摆脱德妃的掌控……

    知道了这个消息，欧阳觉得，那个真实的胤禛说不定会感激自己，那位史上的雍正爷，虽然面上冷冰冰的，但一向是个敢爱敢恨，感情浓烈的人，要是知道他额娘竟然偏心到这种地步，为了一个儿，根本不拿另一个儿的命当回事，说不定会气得吐血……

    不过，欧阳就没那么多的想法了，京城不能乱，他也不想把这事儿闹大，可也不能让德妃好过，暗自里让人不着痕迹地把消息透露给康熙听，果然，当日康熙就下了旨意，到没有直接发落德妃，只说十四阿哥跋扈霸道云云，罗列了不少罪名，狠狠地把他斥责了一通，还着他闭门思过，没有旨意不许离开贝勒府半步，连个期限都不曾给……

    旨意一下，十四懵了，德妃更是当场昏死过去，永和宫乱成一团，整个京城幸灾乐祸者有之，心惊胆战者有之，混乱了好一阵，许多人都在猜测万岁爷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日，户部轮值，欧阳带着明德一起到了御前，张廷玉也在，不过这些天张廷玉似乎累到了，精神不大好，康熙的精神却还不错，满面红光，神采奕奕，不过，欧阳眼力好，只要稍微注意，就发现自家这位阿玛额头上都是细汗，脸上红的也不是很正常，他心里叹了口气，面上却不显，只奏闻了京仓的事。

    京仓亏空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问题，只是以往康熙爷向来宽宏，纵然知道这里面有问题，查的也并不厉害，哪怕有一些太过分或者太倒霉撞到枪口上的，最多也就是流放，大部分还是降职或者调任，连免职的都不多。

    一来，这京仓亏空，实在是有损朝廷的颜面，康熙一向以明君自居，哪愿意让满京城的人看他的笑话？二来嘛，这些官员们虽属小吏，多是七品，拿到京城根本不够看，可敢在万岁爷眼皮底下亏空的，哪个后面没有依仗？康熙也不想闹出大事来，所以难免有纵容之嫌了。

    可是这一次，康熙爷不知道想到什么，居然让雍亲王严加查办。

    对此，明德和张廷玉都很诧异，欧阳到是神色平静，这事儿他心里有数，哪个仓空的厉害，哪几个官员太不像话，贪污的厉害，他们行贿受贿的往来账目，这些证据，早就在欧阳手里攥着呢，以前不动他们，不过是康熙爷没发话。

    现在嘛——只用了两日工夫，京仓的硕鼠们就都倒了血霉，十多人涉及了这场官司，家产全部拿出来补赔，人也交部议，之后这些人是生是死，端看他们家产能不能把亏空都补起来，身后的后台愿不愿意保住他们了……

    京仓的事情捯饬清楚，行围也差不多了。

    接下来的数天，康熙面上丝毫憔悴的颜色都不露，一直将蒙古喀尔喀诸王好生生送离了京城，期间诸如行猎，赐宴，赏银，送行之类，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丝毫不显忙乱，不过，等蒙古诸王一走，康熙便撑不住，回返畅春园时，已经是病得起不了身。

    内廷守得严密，消息传不出来，可万岁爷不理事，这却不是假的，畅春园外一时间聚集了部的尚书郎官，各省的总督，巡抚……一大群人来来往往，几乎日日都有人去畅春园请安，也有拿着公务当幌，想要刺探内情的。

    可是当真能见到圣驾的，也只有张廷玉和明德这两位天重臣，连各位阿哥，康熙都一个不曾见，偏偏张廷玉也好，明德也罢，都是油盐不进，也没人敢得罪的，想从他们俩嘴里套出什么信息，比登天还难，因着明德的身份，他甚至是近半个月和欧阳连个照面都不打。

    可寻常官员们不知道，看不清楚，但皇们哪个在御前没有耳目，哪怕只看万岁爷每日用多少饭，叫不叫御医，批不批折，脾气是好是坏等细节处，好歹也能猜出几分。

    总之，各方都是蠢蠢欲动，全在思量着这储君的人选。

    就在所有人都在观望的时候，内廷忽然传下旨意，十五日南郊大祀，雍亲王胤禛代为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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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传位

﻿    第八十章传位

    康熙十一年确实是个严寒多雪的年份儿，从过了十月节，这大雪就未曾停过，北风卷着大片大片的雪团，没完没了地落着，屋外滴水成冰，冷得出奇，老百姓们一入了冬，就能不出门便不出门，就连那些做小买卖的，这些日也变懒了，轻易不肯出摊，整个京城仿佛失去了往日的繁华，大街上清静得异常。

    最近数日，内廷里终于有了确切的消息传出来，圣躬违和，十多名太医已经在畅春园的澹宁居守了三天三夜。朝廷堂官们皆蠢蠢欲惊，不知所然。许多自视耳目灵通者，更是加快了打探最新消息的速度，畅春园外几乎每日都人头涌动，来来往往的官吏片刻也不停息，京城的几位皇也被叫到畅春园里侍疾，说是侍疾，实际上却几乎都被软禁，每个人身边都跟着一队大内侍卫，当然，这也可以是保护了起来。

    这日，康熙的气色稍微好了些，被内侍扶着坐起来，靠在大迎枕上勉强喝下半碗清粥，又被喂下一碗热乎乎、温和驱寒的汤药，乃是由众御医会商开好的方。

    喝了药，康熙又迷迷糊糊地睡去，睡得很沉，就连北风刮得窗户砰砰作响，也不曾影响到他，只是御医们对万岁爷的状况都心里有数，连这难得的好眠，也把整个太医院的御医全吓得心神不宁……

    张廷玉轻手轻脚地把被风吹开的窗重新关上固定好，活动了下手脚，便又重新跪坐在小几前，折零落地在他身旁铺了一地，此时的张大学士，也是熬得面容憔悴，身干瘦，眼圈乌黑，早就失去了以往的平和雍容。

    睡了有个把时辰，康熙忽然惊醒，猛地开眼，半撑起身，抬头望着窗外的雪花，沉吟良久，眸里隐约带着一点儿惶然，又似乎空旷得什么都没有，压抑不住地咳嗽了一声，细微地自嘲地勾起唇角道：“这么大的雪……莫不是老天爷给朕送行……”

    张廷玉正看几个外省大员递进来的折，没听清楚康熙的自语，要是他听清楚了，说不定会吓得腿脚发软，“主，您醒了，可有什么吩咐？”

    康熙愣了愣，目光落到张廷玉身上，然后四顾，“咦，明德呢？明德怎么不在……是了，是了，他也病了，这种时候，他哪能不病……”

    张廷玉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好在康熙再没有多言，只是低声道：“衡臣，今年雪大，百姓的日肯定不好过，快过年了，过年应该喜庆些，总不能吃不饱肚，叫户部……叫四阿哥给顺天府发粮，周济贫寒人家，四阿哥做事，朕放心。”

    康熙说一句，张廷玉便应一句，不一会儿，康熙交代完几件急务，又道：“让隆科多来一趟。”

    张廷玉身一僵，人却没有半分迟疑，立时便出去传旨了。

    “等一等……叫胤禛……不，你先去吧。”

    “嗻。”

    今日是个大阴天，灰黄黄的浮云遮天蔽日，暗沉沉的一片，扰得人心烦意乱，冷飕飕的北风越刮越大，扫到面上一阵刀削般的生疼，张廷玉跺了跺脚，裹紧身上石青色的厚重披风，想起刚才万岁爷的面色，心里一阵发紧，脚下却丝毫不敢停，亲自乘了轿去传话。

    隆科多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发暗了，他一进了澹宁居，先定了定神，见澹宁居外的常青藤还是老样，只是因为大雪而镀了一层银霜，天空还是阴沉沉的，不过，这里的气氛到并不算多么紧张，他松了松衣领，略一握拳，稳稳当当地举着步进了内殿。

    大门紧闭，除了张廷玉之外，连内侍们都被赶了出来。

    隆科多和万岁爷密谈了什么，大家都不知道，只是从那一日开始，一直到十一月，隆科多就没离开畅春园半步。

    接下来的几日，内廷的旨意三天一发，万岁爷的精神似乎不差，政事处理得虽然不快，到也不是完全不曾处理，就在皇阿哥们暗自松了口气，觉得这一年应该能过去的时候，康熙忽然传旨，要所有的阿哥们全去见驾……

    昏暗的天色下，澹宁居外的风一阵阵地刮着，几位阿哥都静静地立在殿外，整个澹宁居鸦雀无声，幽静异常，八阿哥胤禩怀里抱着暖炉，身上罩着大氅，脸色苍白，显然身不大好，大病未愈的样，不过，他的神色到还平静，阿哥有些紧张，眼神晦暗，不知道正想什么，十阿哥还是一副莽莽撞撞，懵懵懂懂的模样。

    欧阳直着身立在风雪，雪花在他身前打了个转儿，却是纹丝没有落在他的肩头，十七阿哥站在后面见了，心里一动，不觉眨了眨眼睛，心道：莫非四哥真是天命之君，连老天都给他让路呢……这个念头刚一过，十七就暗自呸了自己一下，觉得脑真是糊涂了。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看着自己的脚尖发呆。

    现在雍亲王胤禛代君祀过天，已经几乎可以看作是被康熙选定的继承人了，几个阿哥看他的眼神都很不对，尤其是十四阿哥，瞧着他的目光几乎可以称为恶毒，可他依旧不骄不躁，脸上毫无表情，只稍稍带了几分焦虑。

    十四阿哥其实这段时间一直被软禁在贝勒府，连大门都很难出去，直到万岁爷下旨让诸位阿哥进宫侍疾，这才被放了出来，但他的心里还是存着想头，毕竟，康熙虽说是斥责，虽说是软禁，但也可能这是万岁爷保护新君的手段，自己还是有机会的，越想，他就越觉得自己一定就是那个马上要坐上龙椅的人了，毕竟，他年轻力壮，又向来得皇阿玛的宠爱。

    胤祯勉强压下心底的不安，不让自己去想四阿哥的祀天，到底代表什么，也不去想为什么皇阿玛要召见隆科多，只是强压下心底的激动……

    就在几位阿哥都被风雪吹得身体开始又冷又僵硬的时候，张廷玉忽然脚步匆匆地出来，一只脚刚落下台阶，口已道：“万岁爷有旨——着众位阿哥觐见。”

    内殿

    四个暖炉烧得旺盛，屋里温暖如春，阿哥们才进来，额头上就渗出了汗水，康熙靠在炕上，神色看起来还好，脸色也稍显红润，精神头也不错。

    阿哥们一看，心里却都咯噔了一声，俱都跪下给请了安，康熙叫起，把手递给胤禛，道：“老四，你过来。”

    胤禛应了一声，伸手扶住康熙的手，由着他牵引，坐在炕沿上，阿哥脸色瞬间大变，刚想说什么，只一抬头，见胤禩脸色半点不变，到底是压住了，闭紧了嘴一语不发，其他的阿哥早有心理准备了，到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有十四脸色登时铁青，一口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康熙却没看他，只对立在床前，一人捧着一份明黄诏书的隆科多和张廷玉道：“大家都到齐了，你们宣旨吧。”

    “嗻。”张廷玉恭恭敬敬地展开圣旨，声音朗朗地开始宣读，他手里这份诏书极长，光是读，就读了小半个时辰，几乎把康熙的一生都说尽了，阿哥们跪在下面听着，康熙却是拉着胤禛的手，目光远，落于窗外，一言不发。

    等张廷玉的诏书终于念完，众位阿哥才长长地出了口气，这口气还没出完，顿时就见隆科多打开了圣旨：“奉天承运，皇帝制曰：皇四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

    这一份圣旨比前一份短了不知道多少，可引起的轰动却比上一份儿大得太多了，此圣旨一出，宛如霹雳，众位皇俱都呆愣。

    过了好半天，到康熙虎目大睁，冷冷地扫视过来，十三阿哥才带头叩头行礼：“儿臣领旨——”

    其他皇们也都反应过来，别管心甘情愿的，还是被逼无奈的，康熙这会儿尚有精神，纵然衰老，龙威犹在，他们到底不敢闹事，全都领了旨，独独十四阿哥胤祯，脸上已经毫无血色，他愣愣地站起来，抬头直视万岁爷龙颜：“皇阿玛，儿臣不服……”

    “你说什么？”

    “儿臣不服，儿臣就是不服”

    哐当——

    康熙抓起一只茶盏，冲着十四就扔了过去，十四愣愣地，根本不知道躲避，茶盏一下砸在他的额头上，康熙虽然病重，但盛怒之下的这一击，还是把十四砸得头破血流。

    十四低下头，看了一眼被茶水浇湿的衣襟，嘴里却兀自呢喃不止：“儿臣不服，我不服……他有哪一点比得上我，伪君，他根本是个伪君，除了板着脸教训人，他还会什么”

    “放肆。”

    康熙瞪大了眼，怒喝：“你个不忠不孝的东西……”他大约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敢违逆他的命令，一时间气得浑身发抖，他身本就已经空了，这会儿只是硬撑着一口气，此时被气得眼前一黑，身体一软，顿时倒下。

    胤禛一伸手，撑住康熙的身，感觉到他的体温犹在，这才出了口气，转头冷冷地道：“还有会喘气的吗？还不把十四阿哥带下去清醒清醒，他魔怔了。”

    等到似乎也惊吓不轻的十四，失魂落魄地让几个内侍小心翼翼地请出殿门，其他的阿哥们仿佛才缓过劲儿，全都站了起来，拥挤到床前，殿内一阵大乱，欧阳心里叹了口气，依旧极为镇定地冷道：“皇阿玛只是昏睡了，没有大碍，咱们不要打扰皇阿玛休息，让太医进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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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    第八十一章

    康熙帝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之后了，他一醒，先是连日召见了满汉重臣，又吩咐礼部马上开始筹备新君的登基大典，然后，御驾就返回了紫禁城。

    车驾离开畅春园，康熙一身龙袍穿戴整齐，隔着帷幔，看见跪在雪地里，一动不动的十四阿哥，脸上神情不变，只是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胤禛扭头看了皇父的车驾一眼，冲十三使了个眼色，十…点头，就带着人走过去‘劝说’十四弟了。万岁爷可以不发话，但他们总不能让这位主儿一直跪在澹宁居外面。

    紫禁城永和宫

    从养心殿里出来，康熙是自己一路走去永和宫的，连胤禛和李德全立在一边儿想搀扶一把，他都没让，挺直着腰身，一步一步地，虽然缓慢，但到底走到了。

    欧阳叹了口气，他不得不佩服这位一代帝君，要知道，最近几日康熙的腿已经肿的没了知觉，好几个太医轮番开了药，又是按摩又是针灸，效果不大，按说，康熙就是想抬抬腿，都应该是很困难的。

    “奴婢给万岁爷请安。”

    大殿前，德妃领着宫女嬷嬷们，毕恭毕敬地跪下迎驾

    康熙却没理会她，只是一伸手，把胳膊递给胤禛扶着，缓缓地越过德妃，进了殿门，德妃怔了怔，到底是不敢自己站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康熙的背影发愣。

    欧阳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想到自家皇阿玛的消息还挺灵通，这几天欧阳照例是日日一大早就到永和宫给德妃娘娘请安，可是一次也没进了宫门，每一回德妃都称病不出，只让内侍传过话来。这不，虽然欧阳不能和自己这个身体的亲娘计较，可康熙就不愿意了，今天看样是特意来给儿找场，顺便解决麻烦的。

    有的时候，欧阳真是不明白德妃到底在想什么，她可是胤禛的亲娘，胤禛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胤禛坐上皇位，她就是名正言顺的皇太后，完全可以说是‘母以贵’了，别人遇见如此的好事，无不欣喜若狂，可她现在的作为，哪像个儿即将当皇帝的？

    好吧，她不疼爱胤禛，只喜欢十四，可她跟未来的皇帝对着干，又把她的小儿置于何地？难道希望惹得胤禛嫉妒愤怒，兄弟失和，手足相残，她就开心了，高兴了，满足了？

    要是她能和新皇处好关系，对新皇好一些，哪怕只是面上的，靠着一个‘孝’字，新皇就不敢对她太过分，她说出来的话，新皇总要听的，要不然，恐怕满朝武的吐沫星就能把人给活活淹死，她日好过了，想要帮衬帮衬她的十四，不是也容易得多？何苦弄到这种地步，损人也不利己的，德妃好歹也是从宫里杀出一条血路，由一个包衣宫女爬到四妃的位置上，做了康熙多年宠妃的女人，智商绝对不应该太低吧，怎么临老了却糊涂起来……

    欧阳暗地里揉了揉眉心，摇摇头，只能说自己和德妃的神经不在一条线路上，哪怕欧阳心比比干多一窍，也理解不了她的心思。

    康熙倚在炕上，手里捧了杯热茶，拉着欧阳说闲话，一会儿聊聊几个孙，一会儿又对新的世界归入大清版图的那一日充满憧憬，还笑着提到应该叫他那四媳妇尽快回京了，总不能丈夫登基，妻却不能同贺吧。

    一直说了半盏茶的工夫，胤禛才为难地道：“皇阿玛，额娘她……”

    “好了，你什么也别说，朕心里有数。”康熙脸上的笑容一收，见胤禛眉宇间带着一抹消不去的忧郁，眸里也隐藏着难堪和苦涩，心一痛，这是他最看好的儿，大清朝未来的君王，哪能让一个妇人掣肘，他闭了闭眼，对李德全道：“宣德妃进来。”

    “嗻。”

    德妃是被两个大宫女架着进来的，一进殿，就跪在了御前，胤禛连忙避了避，退到一旁，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根本不抬头看德妃惨白的脸色，和射向他复杂又夹杂着怨怒的视线。

    这是第一次，德妃在康熙面前失去了自己的淡泊优雅，也是第一次，双目赤红。

    “你不给胤禛，给朕选定的新君面，是对朕有所不满？”

    “奴婢不敢……”

    “不敢……你放任后宫流言四起，故意让满朝武大臣看这一出母失和的笑话……朕看你的胆大得很呢”康熙冷冷地把茶盏扔到小几上，啪一声，茶水飞溅，几片茶沫落在德妃的发髻和颜面之上……

    她身一抖，没敢伸手擦拭，脸上连连变色，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终究是压不住肚里的怨怒，咬着牙直起腰，梗着脖，一语不发。她的十四有哪里不好，军功卓著，采不凡，又年轻力壮，比闷葫芦一样的胤禛要好得多……要是没生这个儿就好了……

    德妃眯着眼睛，望向胤禛的目光看得康熙心里一酸，他心口闷痛，脸上却露出冷笑来，忽然一俯身，贴在德妃耳边儿，嘲讽道：“好，好一个德妃，既然你不把胤禛当儿看，朕的皇四，也不缺你一个额娘……”

    说完，康熙不顾德妃惊恐的眼神，冲李德全一点头，声音不高不低，却字字千钧，打在了德妃的心头：“传旨下去，五日之后，朕之嫡雍亲王胤禛，继皇帝位，朕退位为太上皇……”

    德妃身体一软，一下瘫倒在地，愕然地看着康熙，又看了看皱着眉头，面无表情的胤禛，嘴里呢喃：“嫡，嫡……果然，你果然抢了我的儿，完全抢了……”

    欧阳扶着康熙从永和宫出来，已经感觉到康熙的手足冰冷，步履蹒跚，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欧阳是个冷静理智的法师，感性的时候很少，但他不能不承认，纵然康熙对他大多数成年的儿都算不上好，甚至动辄打骂，但对自己，着实是不错的，哪怕面上一视同仁，那种细微处的不同，欧阳还是感觉得到……康熙衰老，眼看着就要离世，他这个异世界的来客，纵然不可能太悲伤，却多多少少有些伤感……

    浮空城

    五日后就是新皇的登基大典了。身为雍亲王——未来皇帝的嫡妻，芷云无论如何也是要赶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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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登基

﻿    第八十二章登基

    雍亲王府

    后院里的女人们虽然不敢大声喧闹，但那股喜庆劲却是想遮掩都遮掩不住的，李氏的眼睛里也带着浓浓的笑意，弘昀还好，弘时的眼珠亮得都堪比电灯泡了。

    芷云刚回来，见这些女人们第一次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到自己面前请安，甚至连李氏都没透露出那股酸气，心里一乐，摇摇头，她到不至于多么兴奋，不过，还是觉得轻松了不少，自家BOSS身为雍亲王，和身为皇帝，那可大不一样，至少，欧阳登基为帝，以他的手段，想必全面掌控这个国家连一年都用不到，浮空城总算可以正大光明的发展，用不着顾忌这个，又顾忌那个了。

    简单地用过晚饭，欧阳好长时间没见到媳妇，心里也想念，连李氏照例说要开个接风宴，迎接女主人归家，他都给驳了。

    “即将当皇帝的滋味怎么样？”

    欧阳一挑眉，蠕动了一下身，懒懒地躺在芷云的膝盖上，打了个呵欠，笑道：“不算坏……嗯，比以前的几次经历都要好，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和咱们原本的世界很相似？”

    芷云失笑，一使力，把欧阳摔到一边儿的枕头上，自个儿洗漱过后，换了一身舒适松散的睡袍，才盖上被偎依在男人怀里——当然，他们都累了，今天晚上肯定是要盖着被纯聊天的。

    欧阳难得絮絮地说了一大堆最近几个月京城的风云变幻。

    别看他现在瞧着轻松自在，可就最后这半个月内，他们雍亲王府光逮住的各路探、刺客，加起来足有一百多人，还有一部分拿着军队才能用的弩弓，好在新式枪械没露面，不然，欧阳指不定会郁闷一阵了，要知道，朝廷的神机营和火器营里两只新式军队，可都在他的掌控之，如果自己让自己的势力给袭击上一回……

    呃，欧阳想到那种场面就头皮发麻，说不定芷云会一气之下把他这个‘没用’的BOSS给生吞活剥了，省得丢人？

    “……媳妇，我的腿酸，你是不知道，这几日每天都得在永和宫殿前站个把时辰，又冷又累的，真是难受……”

    抬头看着欧阳摆出一张很平静的面孔，嘴里说出来的话却似乎故意带了几分委屈，芷云不觉失笑，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好事？”

    是啊，是好事。对欧阳是，对芷云也是。

    欧阳可不是原本的胤禛，他对德妃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当然也不会有原来的胤禛可能会有的抑郁痛苦，德妃如果真的和他相处时如沐春风，摆出一副慈母面孔，再借着皇太后的名号要求他给十四阿哥高位，那时候，他处理起来，可就麻烦多了。

    再说，如果没有皇太后，芷云这个皇后就是名副其实的后宫第一人，可有个皇太后在头上压着，别的不说，只日日要起个大早去请安，也够芷云难受的……

    现在多好——康熙爷亲自将这个**烦处理掉，欧阳也松了一口气。

    他对那位德妃可实在同情不起来——无论德妃对胤禛是真的无情，还是自己跟自己闹别扭，他都不关心，真正关心的人，已经不在了。

    这一夜，夫妻两个睡了个极甜美的觉，明明没有服用任何美梦药剂，芷云却梦到自己收集了许许多多的魔法材料，乘着浮空城穿越时空门，到了许许多多的位面，见识了多姿多彩的明，触及到各种各样的力量，最后，终于抓住了魔法的真谛，封神成功……

    五天之后

    群臣云集于太和殿。

    将玉玺亲手递到胤禛的手里，看着满朝的武大臣们山呼万岁，康熙坐在高高的龙椅上，耳朵里听着齐名的钟鼓声，心里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他的眼睛已经不行了，只能看见一点儿模糊的影，望着与自己并肩而坐的新君，他的心情多多少少有些复杂。

    这个天下……已经是胤禛的天下……不在是康熙的了，有那么一瞬间，康熙甚至嫉妒起来，嫉妒自己年轻的，英明神武，意气风发的儿，看着胤禛明明四十几许，却依旧像是三十岁一样年轻的身体，他越发感觉到自己的衰老，心里也越发的难受——虽然他完全清楚，这是个明智的选择，胤禛会成为一名好皇帝，可是，坐了这么多年的龙椅，哪怕是英明如康熙，这退位的决定，也并不能那么容易得做出来。

    欧阳本着能偷懒就偷懒的原则，已经尽可能缩减登基大典的规模，可是，漫长的朝贺礼仪，还是花了两个多时辰——颁布诏书，大赦天下，定年号为雍正，宣布明年乃是雍正元年，最后，宣布康熙被奉为太上皇……

    一直到过了午时，百官才跪送了两位圣人移驾。

    欧阳亲自搀扶着康熙帝，将他送回了乾清宫，康熙进入乾清宫大门的时候，已经几乎站不住了，可他还是没有坐下，只是静静地看着这座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宫殿。

    这里的每一张桌，每一张椅，他都细细地看过，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胤禛，朕小的时候，可不喜欢乾清宫，总觉得这里太压抑，总恨不得日日溜出去玩耍才好，那时候太皇太后和太后不知道操了多少心……可这里是正殿，当皇帝，就是要住在这里……现如今，朕算是解脱了，以后，可以想住哪里就住哪里，纵然日日住在畅春园，也不会有哪个腐儒御史，跑来跟朕顶牛，说什么不合规矩的话……”

    欧阳开口想说什么，康熙却笑着打断了他：“好了，我累了，想清静清静，你也回去吧，芷云应该在等着你呢，哎，芷云她……”

    康熙摇了摇头，剩下的话没有说出口，芷云的性，他看了这么多年，也算是有些了解，其实是有些我行我素的，要按照一般对皇后的要求，她其实并不大适合做皇后，当然，那并不是说芷云没有能力，她很聪明，也很有手段，如果上心，绝对能够管理好后宫，关键看她愿不愿意费这个心力，做皇后，和在雍王府做福晋，还是有些不同的……他其实也用不着操心太多，毕竟，世间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儿，芷云成为皇后，对爱新觉罗家，对大清朝，利大于弊，也就是了。

    欧阳退了出去，他这么精明的人，哪会听不出康熙话里的意思，不过，这位康熙爷永远也想不到，想不明白，自己和芷云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这座皇宫，就是有再多的人向往，自家媳妇会住在这里的时间，大约也长久不了。

    芷云住的是储秀宫，其实住在哪里她并不介意，所以就听了七月和十月的建议，选了储秀宫住下。她还真算不上多么辛苦，因为搬宫的事宜，特地把七月和十月几个大丫头从浮空城拎了回来，宫务全部甩手，这俩丫头历练多年，早已经今非昔比，再不是养于雍王府的小丫头片，自然把一切事务都给芷云安排得妥妥当当，让人挑不出一丝错来。

    所以，欧阳来到储秀宫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自家媳妇坐在床前，玉手里握着一把小小的剪刀，正有一下没一下地修剪一小盆梅树的盆栽。

    七月正坐在一旁的绣墩上，手里捧着一本小册，一本正经地念着选入储秀宫伺候的奴才们的名单，这姑娘确实是长大了，不像小时候那么莽撞跳脱，说话也变得慢条斯理起来，不再是以前那副一点就着的爆碳性，有她，崔嬷嬷，还有十月互相帮衬着管理宫务，应该出不了纰漏……还是芷云舒服

    欧阳轻笑了一声，点了点下巴，心想，要不然早一点把弘昊扔到部去历练历练，让他尽快成长起来好了，虽然有些对不住儿，可是，这个大清朝的皇帝，早晚要他去做，早一些上手，知道一个皇帝应该怎么当，要承担些什么，并不是坏事。

    而且，自己可不会像历史上的雍正一样，拼死拼活地为儿留下一个干干净净的朝堂，让他顺顺利利，毫不波折地登上帝位。那多没意思，做皇帝，也要自己争来的才最有成就感。

    有弘昀、弘时两个有能力的兄长在后面追，一个虽然算不上烂摊，可绝对不是平稳无波的朝廷，足以使得他在短时间内就成长起来了。

    嗯，就给他十三年的时间，十三年之后，弘昊也即将到而立，年轻力壮，性也变得稳重，正是当皇帝最好的时候……

    胡思乱想了一阵，欧阳一挥手，免了一干宫女们的行礼，缓步走上前去，揽着芷云的削肩，一块坐在窗前。

    屋外正飘着雪，地面上、廊道里、树梢间，全是厚厚的一层积雪铺盖，可屋里一点儿都不冷，雪白的毯上随意地扔着几只坐垫儿，只有墙角处意思意思地搁了一个银碳盆，整个内室布置得简约又舒服，可真不像皇后娘娘的寝宫。

    “芷云，别玩了，早些歇了吧。”欧阳眨眨眼，笑道，“明天就是封后大典，你可要早些起床才成……”

    芷云一呲牙，抓着剪刀就想往欧阳那只很不老实，悄悄探进自己的衣领的手上刺去，可是还没出手，忽听殿外有太监高声通禀道：“四阿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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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封后

﻿    第八十三章封后

    话音还未落，就见帘帐一掀，弘昊大步流星的走进内堂，惊一见自家皇额娘手里明晃晃的剪刀，诧异的瞪大那双圆溜溜的黑眸。

    欧阳一挑眉，不着痕迹地挪动了一下身，芷云到是脸色不变，从从容容地将剪刀扔在小几上，站起身迎了过去，亲手为自家儿去了石青色的小斗篷。

    看着穿了皇蟒袍，长身玉立，英姿勃发的儿，芷云颇有几分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慨，满意地点点头，替他扫去肩膀上落下的几片梅瓣和雪花，笑了笑，问道：“这么冷的天儿，怎么连个暖炉都不带？”

    弘昊一怔，眨了眨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答道：“儿刚从皇玛法那儿回来，暖炉给皇玛法暖手用了，忘记带出来……”

    “你到是孝顺。”芷云翻了个白眼，太上皇他老人家难不成还缺个暖手的暖炉不成？不过，自家孙儿体贴细心，想来康熙的心里，也一定很熨帖。

    “对了，毓庆宫还住得惯吗？”

    “额娘放心，儿住得还算习惯。”虽然弘昊还是觉得家里方便得多，但他反正是个阿哥，万事都不用自己动手，宫里太监宫女们一大堆，还都很有眼色，又是惯会侍候人的，所以，纵然没有那么多的好用的炼金产品，其实，日也舒服得很。

    欧阳见这娘俩越说越热闹，轻咳了一声，弘昊才想起行礼，单膝跪地，正正经经地请安道：“儿臣弘昊请皇阿玛金安，皇阿玛万福，请额娘安，额娘万福。”

    芷云其实不大喜欢孩们给她行礼，不过，弘昊以后会是这个大清朝的皇帝，对这个时代的礼仪严格遵守，也是好事，再说，儿给爸妈磕个头，也没有什么不正常。

    所以，芷云也就没急着拉弘昊起来，直等到他行过礼，才拉到身边坐下，让旁边时候的宫女去通知崔嬷嬷，赶紧把更根和弘昼带来，顺便上一些小阿哥们喜欢的吃食。

    不一会儿，饭摆好了，弘昼和更根也到了，几个小的围绕着芷云和欧阳团团坐好，一起热热闹闹地开吃吃饭，正餐吃完，上了餐后水果。弘昊才望着欧阳道：“皇阿玛，今天儿臣去畅春园看望皇玛法了。”

    欧阳筷稍微一停，点点头，没说什么。就听弘昊又道：“皇玛法和儿臣说了好多好多话……还问儿臣，皇玛法是不是个好皇帝……”

    弘昊说了许多许多，康熙今日与孙说的话，大多都是家常话，偶尔有几句夹带了江山社稷，也总是充斥着一股寥落寂寞的。

    芷云和欧阳对视了一眼，心里也有些难过，想到康熙只在自己喜爱的孙面前，流露出属于一个老人的寂寥和恐惧，他是恐惧的吧，对于死亡……

    “芷云，我想，咱们应该做点儿什么，让他……安心。”

    “嗯。”芷云点头。

    当然，无论他们想做什么，现在最主要的麻烦事还是封后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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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冬日的天亮得晚，这会儿，外面还是黑漆漆一片，太监宫女嬷嬷们手里的灯笼尚没有熄灭，储秀宫里却亮的仿如白昼。

    芷云轻盈地转了一圈儿，对着一人高的镜看了几眼，终究是勾起嘴唇笑了。嗯，挺有威严的——

    明黄色，绣着条金龙的朝服，端的是阵脚细密，做工精致华丽，内务府果然是人才济济，连绣娘的手艺都是绝对一流。

    纤细的手抚摸着五色云纹及福寿纹路，芷云笑着摇摇头，还是觉得这些换成神秘莫测的魔法阵更好看些。

    “主，您别乱动啊，要赶紧梳好头，把朝冠要戴上才行。”时辰差不多了，自家主又睡了个懒觉，再耽误下去……封后大典，身为主角的正宫娘娘迟到，这一准会成为大清朝开国以来最好笑的笑话了。

    十月叹了口气，把立在镜前面‘臭美’的自家主扶到梳妆台前，利利索索地把那一头如水的青丝挽好，十月给芷云梳了多年的头，对自家主的秀发，早已经熟悉到闭着眼睛也不可能折断一根的地步，自然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对这滑润不可思议的美丽秀发惊叹莫名……

    可给她打下手的巧儿，却依旧是一脸梦幻般的憧憬——“娘娘的头发真是好，光滑柔顺，像那上好的锦缎一样。如果不是十月姐姐这般手巧的，可真打理不好……”

    芷云暗自得意地一扬眉，每个女人都喜欢听别人的夸奖，尤其是可爱又美丽的年轻姑娘绝对发自内心的夸奖。

    “巧儿要好好学，以后我不在的时候，就轮到你给主娘娘梳头了，娘娘现在身份不同，万一侍弄不好，丢了娘娘的人，看崔嬷嬷会不会饶了你。”

    十月笑眯眯地斜觑了巧儿一眼，顿时把小丫头吓得双目发直，连连点头，崔嬷嬷这些年脾气越来越火爆，一天天把手底下的丫头们教训得见了她就跟老鼠见了主的爱宠阳阳一样，要真犯到嬷嬷手里，巧儿打了个哆嗦，决定就是每天晚上不睡觉，也要把十月姐姐的好手艺学会学精。

    十月白了呆愣的丫头一眼，不用猜也能看出来这丫头正在想什么，招招手把芳茶叫过来，两个人捧了朝冠，小心翼翼地为芷云戴好。

    芷云顿时觉得脖一僵，看着脑袋上的三层金凤，明晃晃的大东珠，青金石，还有珊瑚和三百二十颗珍珠……

    真奇怪，古代那些皇后都是大力士吗？就这重量，自己要不是个法师，多少有些小技巧来减重，压断脖还不至于，但肯定是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她定了定神，收起脑里莫名其妙的念头，静心向镜里的自己看去，嗯，好像威仪还是有的，到也不是没有皇后的架势……年近三十的芷云，有着二八年华的青春外貌，毫无瑕疵，光滑明亮的肌肤，五官精致，现如今皇后朝服及身，骨里透出来的骄傲和威仪，丝毫没有因为她的年轻而有所损伤，看呆了储秀宫里一干的宫女嬷嬷。

    还是欧阳那边打发高福来催，才惊醒了十月和巧儿，急忙扶着芷云朝太和殿走去。

    芷云笑了笑，唔，果然是要有人扶着的，换了一般女人，三寸高的花盆底鞋，再加上身上的衣服首饰的又重，若是没有人搀着，走不走得动还真是个问题。

    上了凤舆，全副皇后仪仗迤逦而行，一路上挂着红绸，穿戴一新的宫女太监跪伏于地。凤舆驶到太和殿台阶，十月和巧儿扶着芷云下去，拾步而上，缓缓走入正殿。

    武百官、宗室亲贵们都于殿内跪迎皇后，欧阳此时高坐龙椅之上，看芷云跪在香案前的蒲团之上，不自觉地露出来一抹微笑，到把见惯了他冷面的宗室亲贵惊掉了一地的眼珠。

    有那大胆的，都忍不住在心里腹诽，怪不得万岁不爱美色，有这等绝色的皇后在，一般女人哪里还入得了眼，只是，以后想送女人讨好万岁爷，恐怕困难得多了。原来那些打算进上扬州瘦马型美人的大臣们，也不觉胆气减弱了许多，犯起嘀咕来。

    “别乱动。”

    见芷云有些不耐烦，腿脚直动弹，欧阳嘴唇不动地嘀咕，眼睛里的笑意连掩饰都懒得掩饰了，“忍耐啊，媳妇，我可是放了十多个微型摄影机在殿内，绝对三百十度无死角摄录到我家老婆的美妙姿容……”

    芷云不动声色地听完长到不可思议的诏书，优雅地站起身，欧阳一伸手，亲自拉着她坐到了凤椅上，帝后和谐，看得下面的武百官们大感满意，却谁也没有看见，端庄娴雅的，新出炉的皇后娘娘，借着一侧身的机会，伸出拇指和食指一瞬间捏在欧阳的腰身上，轻飘飘地向左转动一百八十度……

    这一下，虽然没有三百十度，但依旧力道十足，也让欧阳的眉峰跳动了半天，差点儿失态，终究是不敢再随便说话逗弄自家媳妇了。

    终于，在武百官，皇室宗亲们再一次叩拜过皇后，銮仪卫双手捧了金册金宝，出了太和殿，向着储秀宫而去，旁边礼部尚书开口高呼：“礼成……”

    芷云松了口气，活动了一下手腕，这么重的行头穿戴在身，还折腾了这么久，纵然是法师，也有些受不住了。

    精神力悄悄地探出去，果然见太和殿里布置了许多微型摄影机，芷云不由好笑，压低声音道：“你拍这些做什么？”

    欧阳这家伙最近特别喜欢摄影，什么祈雨，祭天，歌舞，戏曲，现在连自己封后他都要拍摄下来……

    欧阳咳嗽了一声，面无表情，一本正经地低声道：“这些可全是很重要的资料，拍下来留着做纪念也是好的。”当然，以后要是某一天能回到原本的世界，把这玩意拿出来显摆显摆，一准震得自家大哥舅舅他们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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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侍疾

﻿    第八十四章侍疾

    胤禛正式登基之后，朝廷里的各项事务初上手，哪怕精明如他，一时间也脱不开身，除了封后那一晚在储秀宫里住了一夜，接连半月，是半步不曾踏入后宫。

    不过，后妃们的册封到是没有忘记，只是妃位上仅有一人，是生育了两个皇，也是雍王府侧福晋的的李氏。

    宋氏曾经为雍亲王诞下儿女，别管孩在还是不在，体面还要给它，被册封为嫔，其他女人，也不过是贵人常在之类。

    其实，欧阳和芷云都不介意拿着高位许给这些女人，只是位置一高了，就难免有野心滋生，位置低一点儿，也比较好掌控。

    因为刚刚进宫，欧阳在前朝忙碌，芷云在后宫也不轻省，胤禛妃嫔们还好，多已经被调教得很安稳，至少没什么人敢明面上和皇后娘娘作对，管理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

    可太上皇的妃嫔们，除了晚年受宠的年轻和妃被太上皇叫去畅春园侍疾之外，其他的都暂时没有迁宫，这些女人个个有儿在，尤其是四妃，都是在康熙朝稳坐主位二十年的，没有一个好相与，见天叫了皇后，拐弯抹角地询问自家儿的安排。

    幸亏这些女人虽然年老，但还是个个保养得当，颇有风姿，芷云天天去看，到也不觉得麻烦，再加上胤禛可没有薄待兄弟的意思，芷云不但不会被这些女人为难，反而被奉承得挺开心——

    胤禛的兄弟们，年长的全被封王，年幼的也给了贝勒爵位，哪怕是像阿哥那样，明里暗里地不给新皇好脸色看，只要他没有真的做出什么不利于朝廷的事情，胤禛也只是一笑了之，根本不往心里去，该倚重他的时候照样倚重，几个比较能赚钱的衙门，像海外贸易司之类，全扔给他去打理了。

    这么一来，允禟反而有些纠结沉默，到底还是歇了继续闹腾的心思，至于被册封为廉亲王的八阿哥，胤禛到是没安排差事。不过，这是胤禛准备把‘红楼’那边的事儿完全交给他，、十两位阿哥协助，以八阿哥的本事，相信过不了多久，红楼那边朝堂上的官员们就能让他笼络得差不多，再加上自己这边对军队的掌控……完全掌握红楼世界，应该用不了几年。

    忙忙碌碌的新年过去，时至二月，康熙忽然在畅春园昏倒。

    这一次，满朝武却不像以前那般惊惶，太医们和胤禛芷云也都有了心里准备，毕竟，康熙的身体状况他们都很了解，能拖到现在，已经是奇迹。

    于是，新出炉的皇后娘娘利利索索地交托了宫务给齐嫔，去畅春园侍疾。

    一大早，天还不曾大亮，芷云就起身了，既然是去侍疾，她就没有穿皇后的朝服正装，只挑了一件宝蓝色斜襟盘扣的旗装，不曾化妆，头面首饰也很少，只寥寥几样，临出门的时候，脚步一顿，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芷云又在手腕上挂了一只由十八颗蓝宝石穿成的手串。

    皇后的的舆车缓缓驶进了畅春园，这不是芷云第一次到畅春园，可是，她每一次至此都觉得，这地方住起来，可比皇宫要舒服得多，不但风景优美，还有着皇宫永远不可能具有的闲自在之感，怪不得爱新觉罗家的人一直把这当成养病的福地，就连芷云看了，都生出几分多住些日的心思。

    到了万岁爷常住养病的澹宁居前，李德全早早地迎了上来，行礼道：“奴才给皇后娘娘请安，娘娘万福。”

    “李总管免礼。”芷云虚浮一把，对于康熙跟前的太监总管，她一向很有善意，而且李德全的人不错，谨慎又忠心，还有能力，想来将来欧阳也是要倚重他的，“太上皇可还好？”

    “回娘娘，太上皇今儿精神不错，刚才还拉着四阿哥说了好一会话来着，早饭也多吃了半碗粥。”李总管脸上几乎笑出一朵花来，“太上皇说娘娘到了不用通禀，直接进去就可。”

    “那好。”芷云笑了笑，下了舆车，随着李总管走进去，绕过紫檀木的雕花大屏风，就见康熙正披在袍坐在拔步床上读书，他的眼睛上面架着只金边眼镜，正是芷云所赠的，康熙十岁的生日礼物之一。

    “芷云来了，咳咳，还是芷云送的镜戴着舒服……”

    “皇阿玛喜欢是儿媳的福气。”

    芷云笑着四处打量了一下，见康熙所在的把补偿旁边，放着檀木的脸盆架，衣帽架，床前的炭火盆滋滋的发着响声，室内温暖如春。在火光的映照下，康熙的腮上挂着潮红，颜色很不正，颇有病态，不过，他的精神确实比前几日好一些。

    “来，芷云坐过来，阿玛眼睛累了，你给阿玛读一读这本书。”

    芷云一点头，伸手让宫女们给去了身上的披风，在床前绣墩上坐下，顺手接过康熙递来的，厚厚的一册小牛皮包裹着的书籍，翻开一看，居然是本游记，看作者的名字不认识，可笔不错，用语简洁，感情充沛，把大清朝的秀丽山川河流美景描绘得栩栩如生，里面夹杂着风俗人情与神话传说，还有一个又一个的民间小故事。

    这个作者显然很会说故事，怪不得康熙看得入迷呢。

    康熙闭上眼睛，耳边开始回荡起芷云清朗的嗓音，思绪不由得恍惚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康熙一睁眼，皱眉道：“李德全，外面怎么回事？”

    李德全连忙步履匆匆地赶至，满脸为难地行礼道：“回太上皇，皇后娘娘，十四阿哥一直在门前闹着见太上皇……皇上刚刚也到了……十四阿哥出言不逊。”

    李德全说得含含糊糊，但屋里的都是聪明人，不用想也知道，一定又是十四阿哥和皇上过不去，说的话肯定不太好听。

    果然，就听见外面隐隐约约传来恼羞成怒的气急败坏的吼声——“四哥，你凭什么不让我见皇阿玛，你到底怀着什么心思，是不是……”

    芷云暗自一撇嘴，心里叹息，十四不应该是个笨人，怎么偏偏做起傻事来，难道这个皇位真能让人晕了头，把聪明人变成傻蛋？

    康熙却怔了怔，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嘴角甚至渗出黑红色的血丝，芷云一惊，急忙起身为他轻拍了下后背。

    “好，好一个孝顺的儿……也罢，就让他在外面好好吹吹风，冷静冷静……李德全，你去传朕的旨意，请皇上进来，至于十四，朕没他这个不知尊卑，不敬兄长的不孝……”康熙闭了闭眼，拭去嘴角的血丝，脸上的血色尽去，隐隐泛起死灰色……

    李德全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一个字也不敢多说，乖乖地出去传话了。

    不一会儿，胤禛就进来了，他也没穿朝服，只是一身宝蓝色的常服，到和芷云很相配，康熙看着自家的儿和媳妇，怒火消散，眼睛里闪过一抹欣慰，举手道：“来，皇上，你来。”

    欧阳脸上露出几分关切，连忙握住康熙的手，近前坐下，替康熙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袍，“皇阿玛身如何，孙太医来看过了？”

    康熙摇摇头，笑着道：“别说这些……哎，老四，大清朝就交给你了，阿玛相信，你不会让阿玛失望的。朕这些年看得很明白……如今的大清江山虽称不上千疮百孔，但也可以吏治败坏，贪官污吏横行……”

    康熙忍不住皱起眉，目带这几分复杂，说道：“朕不是不知道，这些年要不是有你四处找补银，咱们大清朝的国库恐怕都要空了，可朕老了，朕没有力气去整治这些，只有你来做……哎，不知道，朕百年之后，能得一个什么样儿的评价，明君还是……昏君，老百姓们，我大清朝的民们，会怎么评论朕……”他的目光涣散，泛起灰色的面容上隐约带了几分惆怅……

    “皇阿玛”欧阳眼睛一黯，低声道，“您当然是千古明君。”

    芷云叹了口气，她其实不觉得康熙有多么好，清朝所有的皇帝，她都不太看得上眼，这些皇帝的杀戮太多，压垮了老百姓的脊梁……相比起来，芷云其实更喜欢宋朝的皇帝，纵然他们稍嫌软弱，纵然别人说起宋朝，能说出一大堆的缺点，可是，至少宋朝的皇帝轻易不杀官员，不会像其他朝代那样，动不动就大动干戈，血流成河，至少宋朝是真正的国家安定，少有内乱，经济繁荣，化昌盛……

    可是此时此刻，芷云当然什么都不会说，无论她以前觉得哪一个朝代的皇帝稍微好一些，那个皇帝也不是疼爱庇护她近二十年的康熙，亲疏远近各不相同，所以，如果康熙能安心，她不介意说出违心的话，想着，芷云扶着康熙坐好，将自己手腕上的十八颗蓝宝石取下，搁在炕几上。

    “皇阿玛，此物乃是媳妇师傅所赠……”

    康熙疑惑地一抬头，认真听芷云说话，可是，芷云的话还没有入正题，外面又是一阵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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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日落

﻿    第八十五章日落

    “太上皇，皇上，十四阿哥在外面闹着要见您，奴才们实在阻拦不住了……”

    李德全挪动着小碎步进了屋，屈膝跪下，苦着脸，以头抢地，压低声音说道。

    康熙脸上一怒，又是一连串剧烈的咳嗽，欧阳连忙取了茶碗，小心翼翼地喂了康熙一口茶水，道：“皇阿玛别急，千万保重身体。”

    康熙点点头，勉强撑着身坐好，一闭眼，咬牙道：“让他滚进来，我到要看看十四阿哥到底有何要事敢惊扰朕与皇帝说话。”

    “嗻。”

    李德全毕恭毕敬地退出去，不一会儿，大殿的门被推开，十四阿哥踉踉跄跄地冲进来，只是还没进到床前，就让两个蓝衣的小太监拦阻住。

    “皇阿玛……”

    十四腿一软，跪下，直愣愣地看着半倚在床上闭目养神的康熙，见胤禛和芷云坐在康熙的左右，眼睛里隐约流露出一抹复杂的神色，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皇阿玛，只有胤禛是您的儿吗？儿臣也是您的儿，为什么您就只能看见他，为什么他自幼教养在您跟前，为什么同是一母所出，他就养在贵妃名下，后来还成了嫡，而自己却……

    “为什么……皇阿玛，胤禛冷面冷心，无才无德，对兄弟不亲近，对臣下过严酷，他为君，对我大清朝，对我大清朝具不是幸事……儿不服，胤禛做了皇帝，还不知道我们这些兄弟们会有什么下场……”十四嘴唇蠕动了半天，眼睛里终于闪过一抹狠绝。

    芷云听得满头黑线，实在弄不明白这个十四阿哥到底在想什么，胤禛已经是皇帝了，就算现在康熙反悔，已经登基的胤禛，难不成还会退位？整个京城都已经在胤禛的掌控之下，他一个小小的贝勒，而且还不再有军权，又何来翻云覆雨的手段，扭转乾坤？

    难道是不想活了？他要找死，自己一个人拿根绳随便找个房梁树杈吊死算了，何必给别人添堵？还是仗着自己是胤禛的亲兄弟，仗着德妃还在，有恃无恐，这才疯一把……

    像是根本没听见他说什么，康熙不出声，欧阳和芷云也全当看戏，很沉得住气。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十四已经回过神，开始有些忐忑不安的时候，康熙才疲惫地睁开眼，挥手让李德全将殿内的纱帘挽起，目光在十四身上转了一圈。

    他已经不是以前飞扬跋扈的少年阿哥模样，长大了，心也大了，这几日大概过得不好，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衣服上都有了污渍，胡不曾刮过，发鬓也染了霜色。

    看着十四这副样，康熙的愤怒反而平息了些，他叹了口气，自己确实不会教儿啊，“允褆，朕本来防备的是允禩一伙儿，总想着你好歹也是胤禛的亲弟弟，无论怎么样，都不至于给胤禛拖后腿，却没想到，朕的老八没有闹起来，闹的反而是你，你和德妃这母两个，哎，还真让朕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罢了，罢了……李德全……”

    “奴才在。”

    “你传旨下去，十四阿哥孝心可嘉，自愿去盛京为爱新觉罗的列祖列宗守陵，并抄写《孝经》，朕许了，要他尽快上路吧……对了，为了让他能在德妃面前尽孝，朕许他带德妃同去……”

    哎，康熙最怕的是兄弟喋血，手足相残，现在他没有力气掌控了，干脆把十四远远地打发走，也省得老四难做，这样，说不定十四还能保住一条命，虽然说爱新觉罗家不兴杀兄弟，可一个皇帝，想弄死一个人，那还不是很轻松的事儿。

    “皇阿玛”十四阿哥愣住，腿一软，瘫倒在地，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结果，一眼看到的就是康熙疲惫的眼睛。

    “十四啊，你说你四哥冷面冷心，可他这么多年来，何时害过你们兄弟，反而是你，没少给你四哥下绊吧……你四哥不亲近兄弟，面对臣下时也很严肃，一心办差，那是他满心都是君父，都是我爱新觉罗家的江山，不屑于结党营私，可你们兄弟但凡有事，他哪一次不关心了？朕看，也只有他继承朕的位置，朕的那些儿们，才会有个好下场，十四，你不要不服气，无论德行还是治理国家的能力，你都逊老四甚远……”

    “说起来，是朕对不住胤禛。”康熙叹了口气，拉着胤禛的手，苦笑道，“朕以前只想要你做一个贤王的，皇帝不好当，只是，朕这些年过于宽和，等意识到咱们大清朝吏治败坏，官员贪腐成风的时候，朕已经老了，没有魄力去收拾，除了老四你，朕的其他皇满脑都是争夺这个位置，到处拉拢大臣，和宗亲权贵们彼此牵连，老八也好，十四也罢，欠下那些官员们太多的人情，他们要登上皇位，又怎么能去整治这些，那样，咱们爱新觉罗的江山，恐怕就真的毁了，朕死之后，哪有颜面面对祖宗，所以，这个位置只能给你，只能交给你了，胤禛……朕相信，你不会让皇阿玛失望的。”

    胤禛点点头，不知不觉，眼眶发热，眼泪几乎流了出来，这是真情流露，毕竟，近二十年来，康熙对他真是不错，他也有着原本胤禛的记忆，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康熙对他，虽为严父，却不乏疼爱。

    康熙眼睛里闪过一抹欣慰：“你早年喜怒不定，朕教训过你，结果后来又变得过于内敛，朕本来还生怕憋坏了你，好在，好在现在好了……现在你的性，稳重又不失灵活，正当为君……”

    十四看着康熙和胤禛父慈孝的样，这一次，他却连冲动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呆呆地看着，直到康熙锐利的眼神冷冷地盯在他的身上，才打了个冷颤，低下头去。

    “你要还当自己是朕的儿，就不要学那不忠不孝的逆，跪安吧。”

    十四阿哥愣了半晌，李德全趋前，低声道：“十四阿哥，太上皇身体不好，受不得气，您还是先下去，有什么话，等以后太上皇身体好了，再慢慢说也不迟。”

    迟了，已经迟了。

    十四阿哥没再说什么，咬着牙，一步一步走了出去，看着他的背影，欧阳和芷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屋内一时沉寂，最后还是康熙缓过劲，拉着芷云的手，笑道：“好孩，刚才你想说什么来着，别管十四，赶紧跟朕说说，你这老仙翁送的宝珠，到底是做什么的。”

    康熙收敛了心神，闭了闭眼，觉得头有些晕，咳嗽了两声，胸口一阵阵闷痛，血气上涌，可他还是勉强把涌到咽喉的血腥压了下去，睁开眼，好奇地看着芷云，到了现在这种地步，除了神仙事，再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兴趣。

    芷云眼皮一跳，脸上却露出一抹平和安宁的笑容，她伸手扶着康熙坐好，将十八颗蓝色宝珠按照阵法排列，嘴笑道：“皇阿玛，您请看。”

    康熙低头，视线落在那宝珠上，忽然一愣，眼神发直，他的眼前，仿佛渐渐散开一团团金黄色的光晕，一圈又一圈地打着转儿，散开，聚拢，又散开……

    似乎头晕，可康熙自己的脑说不出的清明，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的，像是正在往上飞升，飞出了皇宫，飞出了紫禁城，周围有些凉意，都是云朵，整座京城仿佛都在他的脚下了，不一会儿，不只是京城，那些山川，河流，平原旷野。那冰天雪地的盛京，风景如画的江南……似乎爱新觉罗家的江山，就在自己的眼前，他第一次看得那么那么的清楚，老百姓脸上的兴奋或者疲惫，生活的富庶或者贫穷，他全部都看在眼……

    “皇阿玛，您看看，您多年来治理大清朝，给了我大清朝一个太平盛世，您轻徭薄赋，减免赋税，巡察河道，治理黄河，赈灾救苦……无数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家供奉了您的长生牌位，您的仁德，已经上达天听……”

    果然，随着耳边芷云低哑柔和的声音传来，他仿佛看见无数百姓家，自己的长生牌位，仿佛看见无数老百姓对他感恩戴德，充满敬重……那些焚香祝祷的百姓，似乎身上着光，光芒竟然一丝丝地传输到自己的身上。

    康熙一时间激动起来，能够这般看着他治下的万里山河，心里难以抑制地升起一丝满足……身体却越发地轻灵，一直一直上升，直到紫禁城不见了，万里河山不见了，他似乎升到了天之上，周身围绕的除了七彩的霞云，全是迷雾。

    “皇阿玛，您的名字将永载功德碑，千年万载之后，您也一定会是老百姓心目的明君……”

    康熙的神智越来越模糊，竟看见一颗明亮的星星划过长空，云雾散开，他顺着那颗星望去，眼睁睁看着明星落在一耸入云霄，高大的不可思议的白玉石碑上。那石碑很古朴，没有过多的修饰，可是，康熙却在上面，感受到了一股难以违抗的神圣的威压。

    忽然，他眼前一片白光闪烁，在光芒，他明明闭上了眼，却看见玉石碑上的明星，渐渐转化成了自己的头像，那是他年轻时候的头像，身穿龙袍，英姿勃发，一道道金光，汇聚成字，深深地刻上石碑，康熙一愣，这是他的功业，他一生的成就……

    像走马灯一样，他的一生瞬间在脑海里回荡，只是，记在心头的，似乎只有成就，只有欣悦，没有痛苦伤怀和错误……康熙顿时觉得心里说不出的愉悦痛快，说不出的轻松自在，身体大震，眼睛里忽然热泪泉涌。

    “朕……朕……很高兴……”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手伸给胤禛，脸上露出了极为轻松欢快的笑容：“胤禛，朕这一辈，没有白活了，呵呵，不知道会不会有神仙驾着祥云来接朕……”

    康熙的耳边，仿佛响起仙乐，他的手缓缓地垂下来，落在床上，眼睛也闭上，只是笑容安详，本来因为争位而紧紧皱起的眉头，似乎也松开了。

    欧阳和芷云叹了口气，站起身，对视一眼，一时间，心里也难免有些异样。

    “皇阿玛去了。”

    雍正元年二月十八，康熙在畅春园溘然长逝，带着他的骄傲，走得安详，虽然，他的安详是靠着幻术给予的，但那有什么关系，只要他能够满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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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弄雪知道，此很扯……顶着书包，抱头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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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丧事

﻿    第八十章丧事

    太上皇宾天，寂静的夜晚，钟声长鸣，与犬吠声相应和，国丧日始。

    此时正是二月，乍暖还寒的初春，天还没有亮，欧阳只穿了单薄的孝服，就扶着太上皇的皇舆，从畅春园出来，一路由大军拥着驰向皇宫。

    李德全胳膊上搭着披风，却一时间不敢凑近替万岁披上，只因欧阳的脸色，实在是过于严肃，也过于冷了。

    这个陪伴了康熙大半辈的总管大人，低低叹了口气，心里也不觉宽慰，虽然万岁不曾哀哭，甚至连泪水都没有流，可是，和其他哭嚎声刺耳的皇们相比，李德全还是觉得，万岁对太上皇的感情最没有私欲，最真挚。

    这其实是李德全的误会，说没有私欲可能，真挚也不是不对，但论起感情的深厚来，欧阳不可能比得过康熙真正的儿们，毕竟，康熙的其他儿，也许对康熙有惧怕，有怨恨，但肯定也是敬爱的，至少，比欧阳对他的感情要更深，也更复杂。

    金水桥旁，早已经有不少王公大臣在，欧阳远远地看着，见这些人跪在地上，哭声震天响，大多都哭得眼睛又肿又红，涕泪横流，个个如丧考妣，时不时有哭晕了的，让侍卫们带到一旁灌醒神汤药，闹得他的脑袋有些痛。

    欧阳面孔严肃，也不去看他们，只是扶着黄舆一步步前行，心里有点儿难受，康熙对他来说，毕竟不是个陌生人，近二十年相处，那人虽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但也像个慈善又严厉的长辈……

    一路进宫门，到了乾清宫，礼部官员们关于的大殓的事情也已经安排妥当了，什么武百官们近前寄相思，公主福晋们近前瞻仰示哀，安排得井井有条，规规矩矩，这些都寻旧例，欧阳只是过问一二，到用不着费心。

    哀乐响起，太上皇大殓的时候，已经到了戍时，一些年纪大的老臣们，都是面色煞白，摇摇欲坠，还有好几个晕厥过去，胤禛都有些担心这一场国丧过去，老臣们也得病上几个。

    大殓之后，欧阳又亲自致祭，王公百官随行大礼举哀，一直折腾到晚上月上树梢，才算礼毕。

    等该留在宫里守夜的都安置好，剩下的疲惫不堪的官员们都散去的时候，夜已经深了，皇宫里到处是白花花的灯笼，看得人心里发毛，欧阳身为皇帝，明日还有政事处理，自然不能留下守夜，只要每日早上，午，晚上三次祭拜即可。

    所以，欧阳离开乾清宫，便一路去了芷云暂住的储秀宫，芷云这会儿也刚回来，累了一天，肚里一点儿吃食没有，弘昊弘昼还有更根小脸儿冻得通红，触手冰凉。

    七月、十月两个煮了热粥在炉上热着，主们都要守孝，肉食是不能沾的，这些粥，也不过是白粥配上一点儿清淡的小菜，平日里到还好，可饿得狠了，吃起来就觉得填补饱肚。

    芷云担心饿到孩们，也顾不得不好多吃之类的规矩，让十月多盛了两碗，尤其是弘昊和弘昼，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饿着，又备下驱寒的魔药，一人给灌了一瓶，除了宝贝女儿小更根的是葡萄味的，其他包括欧阳在内，都喝得直皱眉，吃完饭，梳洗完了，用披风包裹着把孩们送出去，芷云才吐出口气，倚在炕上，打乱了湿漉漉的头发，扔给欧阳一块儿棉布的白毛巾。

    “今儿你看见没？”

    “什么？”欧阳拿着毛巾，小心翼翼地擦拭自家媳妇那头如水的秀发，漫不经意地问道。

    “你没注意？”芷云一笑，想到今儿一整天，欧阳确实都很有几分心不在焉的模样，眨眨眼，笑道，“太上皇的遗体刚到乾清宫的时候，宫妃们跪拜，德妃站得比宜妃还靠后几步，呵呵，这要是德妃是皇太后，恐怕宜妃落不了好，现在嘛，德妃在四妃的位置本就比宜妃低，出身更比不上郭洛罗氏的宜妃，她又自己断了自己皇太后的康庄大道……”

    “你是没看见，她看着宜妃的眼神火辣辣的，我瞧了都慎得慌，偏偏那位宜妃娘娘跟没感觉到似的，只一心哭灵，像是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万岁爷的身上，更是把德妃气得不轻，其他妃们也对此视而不见，甚至还有几个年轻的太沉不住气，幸灾乐祸得都几乎忘了哭了……”

    欧阳斜觑了笑意盈盈的媳妇一眼，失笑：“你今儿看戏到看得痛快。”没想到，自家媳妇还挺感性的，女人啊，哪怕是身为法师的女人，也做不到绝对的理智，德妃如何对待胤禛，其实根本不关自己一家的事，芷云却还是有些介怀，要不然，她也不会在康熙的灵前，都着意去关注了。

    可欧阳不一样，他不是真正的胤禛，不会和德妃演什么母慈孝，也不会演母反目，根本没有爱，又哪里来得恨呢？

    无论德妃如何，他大面上也会给德妃体面，吃穿用度，绝对少不了，以前怎样做，现在还怎样做，当然了，皇太后那么一个能压制芷云，又能给欧阳添麻烦的头衔，就加不到德妃脑袋上了。再说，太上皇宾天前亲自下的旨意，要十四奉养德妃，以后德妃不在宫里，相见时日无多，想必无论她的心里对胤禛怀着的是情分还是怨恨，都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化为烟尘了。

    第二天，一大早欧阳就去处理政事，顺便带走了两大匣虎骨膏，都是用寒玉制成的匣装着。

    芷云家里的爱宠阳阳最近牙口极好，特爱吃活物，还得是猛兽猛禽，一般的鸭，兔，鹅之类的家畜，人家都看不上眼了，这小家伙每日去祸害皇家的围场，还有京城各个王公大臣们的园，特别是喜欢养珍禽异兽的人家，丢‘宝贝’丢得好几个王爷差点没去顺天府告状。

    当然了，阳阳来无影去无踪，就是他们告状，也逮不住这家伙，自家爱宠日日扑食那些老虎，狗熊什么的，而且嘴叼得很，挑肥拣瘦，没有一只完完整整地吃下去，十月他们闲着没事儿干，也就收集了不少虎骨、虎鞭、熊掌之类。

    芷云想着，笑了笑，伸手把娇小玲珑，扮成猫咪的爱宠叫来，搂在膝盖上给它挠了挠肚皮，轻笑道：“你个小调皮鬼，以后去皇家围场到也罢了，可别老打别人家养的珍禽异兽的主意，小心你自己被当成下酒菜跺了。”

    别说，别人芷云不知道，可七阿哥肯定是恨阳阳恨得牙根发痒，恨不得将它剥皮吃肉。前几月，阳阳从七王爷家的珍禽园里逮来一只白孔雀，据说那是七王爷最喜欢的，几乎每天都要亲自喂一喂，好几回在兄弟和大臣们面前夸奖他家的孔雀长得好，结果呢，可怜的白孔雀不但连骨头都没保住，连身上的羽毛让七月做成毽拿给小丫头们耍了，害得欧阳那几日遇见跳脚的七阿哥就脸上发烧。

    不过，芷云本身和她身边的丫头们，到对阳阳弄回来的野兽的边边角角满感兴趣。

    就说这虎骨膏，哪怕是在清朝，真正的虎骨膏也并不多见，也就皇宫里还多一些，市面上那些所谓的虎骨膏，大多滥竽充数，真正虎骨制成的不多。

    而芷云家里这些，还和一般的不一样，虽然不是芷云亲自动手，可也都是七月和十月炼制过的，两个丫头现在今非昔比，能耐大了，尤其是十月，再制作魔药上面很有天分，培植魔法植物的技术也算是精通了。

    现在，整个浮空城的魔法植物园都是她统筹打理，有的时候也‘假公济私’，为自己培植一部分很有用的药材，府里的丫头们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大多不去看大夫，直接找十月要一瓶药水，灌下去第二天准能好，这丫头如今也算是小有名号的大夫，当然，名声只流传于雍王府之内，以后，还可能在储秀宫里流传，外面的人是见识不到的。

    十月做事又一向认真仔细，她做的虎骨膏，虽然是练手，可也极为用心，不但加了许多名贵药材，还在魔法阵凝练精华，可以说，一斤虎骨，才能制成小半两的膏药，其效果之好，说是灵丹妙药也不为过，一般人可用不起。

    欧阳拿了这些虎骨膏，是因为最近哭灵闹得，不但大臣们又跪又拜，弄得膝盖疼，连皇们都不好受，欧阳这个做皇帝的，也不能不关心，他手里的好药材，大部分都给兄弟们送了去，其七阿哥独得整整一大盒，其他阿哥们才均分了剩下的，弄得朝臣难免在肚里嘀咕几句，按说七阿哥和皇帝并不亲近，而且，论本事能耐，他也比不上其他几位阿哥，怎么看这样，万岁爷到对他颇为看重……

    当然了，大概不会有人知道，欧阳这是觉得自家媳妇的爱宠祸害人家的宠物，心里过意不去，在别的地方给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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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储君

﻿    第八十七章储君

    浮空城上四季的景象全不稀奇，你可以头一天还在冰山雪地欣赏一座座活灵活现的冰雕，围着狐裘滑雪打闹，第二天就去夏日海滩垂钓、冲浪、游泳、嬉戏……

    不过，在魔法学院内部，除了法术或实验需要，大多数时候都是四季如春的。

    虽然芷云还在为太上皇守孝，一身素服，脂粉不施，每日茹素，但因为最近红楼那边儿的事务很多，不少人要在两地频频往返，时空门时不时需要打开，有时候一天之内，甚至都要开上多次，连浮空城与地面的通道，也是日日畅通，浮空车和飞艇一日一个来回，欧阳新登基，自然不好来坐镇，芷云就只能离开京城，住在浮空城或者红楼那边了，毕竟，除了他和欧阳，别人是打不开时空门的。

    当然，芷云也不是不愿意。皇宫那种地方，风景的确很好，但那是以观赏的角度来看，真要居住，可说不上舒服。

    弘昊和弘昼都跟在欧阳身边办差，芷云只带了更根和小不点儿弘曦过来。

    弘曦正是好玩的时候，小小的一个面团儿，偏偏喜欢迈着小短腿四处蹦跶，追猫撵狗的，所到之处，无不鸡飞狗跳，也只有芷云的万能爱宠阳阳，能和这小玩到一块儿去，不但能变大成为坐骑，驮着小主人四处走动，还能缩小身，乖乖地和小家伙打闹，消耗他旺盛的精力。

    有这么个能看孩的宠物在，到省了芷云和崔嬷嬷好大的事。

    虽然住在浮空城，可芷云怎么说也是皇后了，京城皇宫的琐事，她偶尔还是要听一听的。

    “主？这么大的事儿，您怎么就不上心？”

    七月口干舌燥地说了半天，见芷云只支着脸颊，坐在窗户口打呵欠，无奈的摇摇头。从旁边屏风上取了件石青色的披风行至榻前，系在芷云身上，苦笑道，“我的好主，万岁爷口谕立储，如今已经在这宫里传得沸沸扬扬了，您就只顾着呆在浮空城畅快，是没看见李氏……齐妃那个嚣张，满皇宫的人都在传言，说万岁要立长为储君……”

    芷云懒洋洋地趴在窗口，伸出双手堵住耳朵——就为这事儿，七月、十月、崔嬷嬷连番上阵，已经一连唠叨了好几天。

    七月嘴角抽动了一下，叹了口气：“主，您可别怪奴婢多嘴，先不说别的，万岁爷这东西宫还很空虚，大臣们轮番上折要皇上广纳宫呢，现在不比在雍王府，宫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有新人，您老不在京城，让别人得了万岁爷的心，看您到时候哭不哭……”

    芷云顿时哭笑不得，翻了白眼，这丫头越来越放肆，这种话也是她说得的。

    好在七月还知道规矩，这话一出口，便知道错，急忙收声，低道：“是奴婢言过了……总之，主娘娘您可万不能不上心。”

    “知道了，知道了，你家主我一定将万岁爷的心把得死死的，让他绝不敢有花花肠，成了吧？”芷云笑嗔了句，“你啊，赶紧去把我的宝贝女儿领来，听说小丫头最近跟着十月学绣花，还是双面绣，不知道她学怎么样了？”

    七月无奈，只好欲言又止地瞪了自家主一眼，乖乖地下去看更根格格去。

    等七月一走，芷云便蹙眉咬牙，恨恨地敲了敲玉石桌，又拎起桌上的茶壶灌了一大口冷茶水，心的怒气发泄出来，才往床上一倒，暗自里扎小人，恶狠狠地啐了句：“这个尽给人添麻烦的家伙”

    欧阳大*OSS可不正是纯粹想给自家弘昊添麻烦，那皇太是那么好当的吗？不但立在风口浪尖上，身后有已经成年的两个哥哥虎视眈眈，就连胤禛那帮兄弟，说不定也要动动他的脑筋，弘昊今年才过十五，难道就要在强敌环绕下拼搏了？

    好在龙夺嫡的惨剧才过去，相信那些大臣们都还记着教训，应该会离皇阿哥远一点儿，省得做了炮灰，所以，弘昊身处的环境，大概要比他阿玛那一辈儿，好上许多，到也不至于过于难捱了。

    相较于早就知道结果的芷云，皇宫里面那位齐妃娘娘，显然还没有死心，哪怕她只是个妃，而芷云已经贵为皇后，芷云所出的儿们，也是名正言顺的嫡，但清朝虽然有立嫡的规矩，也有立长的说法，而且，何况，清朝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嫡登基为帝呢，她的弘昀、弘时，都比弘昊一个小孩年长好几岁，说不定……

    京城

    皇后不在，齐妃却照例得带着众人至储秀宫请安，只用在凤椅前叩头就成了。

    请完安，一伙女人们闲来无事，齐聚到御花园坐了赏花。

    此时已是早春时节，晚上还有些春寒料峭，白日却已然定天地回暖，一派勃勃生机之景，御花园里的风景也是极好的，当然了，她们的心思显然不在风景之上。

    宫女们上了热茶，齐妃咽了一口花茶，摆弄了一下红艳艳的指甲，笑道：“皇上最近事忙，与大臣们在商议立皇储一事……呵呵，后宫不可干政，这种国家大事咱们管不了，可皇上的身体咱们就应该注意了，姐妹们可别有事没事地弄些乱七八糟的吃食去烦着万岁爷，最近万岁爷饮食清淡，若是吃得不合适了，咱们可承受不起损害龙体的罪过。”

    说着，齐妃意有所指地看了懋嫔宋氏一眼，宋氏脸色一白，低下头去，眼睛里却隐约露出一点儿怨愤来。

    她虽然是个木讷性，唯一的一个女儿又早夭，但因为她占了唯一的一个嫔位，李氏动不动就针对她，时不时冷嘲热讽几句，现在李氏虽然位高，但并不得宠，宋氏日日被她打压，哪里真能服气，只是为着李氏有两个傍身，不敢得罪她罢了。

    御花园里一时间熄了声，到是末端而坐的贵人耿氏笑道：“齐妃娘娘说得是，万岁的身体要紧。”心里却是冷笑，这些日，趁着皇后不在，宫里的女人们没少动小心思，时不时送了美食点心去养心殿邀宠，她李氏也不是没送过，这会儿到来说别人了？

    其他几位贵人常在们，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也连连奉承起齐妃来，齐妃也不免有几分志得意满，就在这时，乾清宫传来消息——雍正皇帝立储了。

    立的当然是嫡长——四阿哥弘昊。

    弘昊为皇太，名正言顺，这也是意料之的事情，前朝后宫，虽然多有波动，到没人敢去反驳万岁爷，就连李氏听了，也只是脸色一白，到还能稳稳地端着架，并不曾让人看了笑话。

    只是，她的一双手，却是死死地拧在一起，心痛如绞，好半天都恍惚着，后宫的女人们都很有眼力，看齐妃如此模样，连忙早早散去，一个个告辞。只剩下齐妃一个人独坐于御花园，良久无语。

    “主？”

    她身边的大宫女有些担心，“主，天阴了，一会儿怕要下雨，咱们回宫吧。”

    “回宫。”闭了闭眼，齐妃搭着宫女的手腕站起身，挺直了背，心里虽然又惊又怒，但还是给自己打气，只是立了皇太而已，还不到最后呢，当初二阿哥还不是当了四十年的储君，说废弃就给废弃了，安知弘昊一个黄毛小，能坐稳这东宫太之位？

    永和宫，德妃却是对立储的消息听而不闻。

    本来太上皇曾经下旨，要十四去盛京，可十四现在借口要为太上皇守孝，还没有启程，欧阳也不在意让他在京城多呆些日，搁在眼皮底下，十四说不定还能安分些，要是到了盛京，天高皇帝远的，指不定会出乱呢，所以，就没说什么，当然了，盛京那边有一大堆聪明的铁帽王坐镇，到也不至于出什么大事。

    其他王爷们也不好拦着人家给父亲守孝。

    一时间，十四居然又在京城里站稳了脚跟，而且行为举止不见收敛，还是一副嚣张跋扈的模样，知道内情的不屑理会他，不知道内情的看他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到也不敢去得罪他，十四在京城的日，过得到也还算畅快。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欧阳明明已经下了旨意，年长开府的王爷贝勒们可以接宫太妃离宫奉养，像其他有儿的妃们早早就去了自己的儿府上，可德妃那么疼爱十四的一个女人，又是康熙亲自下了旨意，要十四奉养的，却偏偏住在永和宫里没动地方。

    虽然她根本不是皇太后，欧阳除了每天在永和宫门外请安，连进去都不进去之外，也不大搭理她，可她到很能沉得住气。只在自己的宫里吃斋念佛，给太上皇守孝，到安安分分的，一点事儿都不曾闹出来，连立储这样的大事，都像是漠不关心一般。

    一时间，这位备受争议，引人注目的，当今皇帝的生母，也是唯一一个儿登基，却没有坐上圣母皇太后位置的母亲，在皇宫里到成了个小透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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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阳春

﻿    第八十八章阳春

    雍正元年的阳春三月，阳光大好。

    浮空城上的桃花开得正盛，芷云倚在一只漂浮在半空的飞毯上面，一边赏花，一边品了一口清酒，她不好酒，可在春日里小酌，也是别具情趣。

    最近浮空城发展得很快，已经显现出蓬勃的生机，不少出师了的学徒们开始自动自发地在当今天的支持下，大肆向外发展，浮空城下的几个东海上的小岛屿，还有天津卫这边，差不多全成了浮空城外围的小城镇，具有浮空城特色的魔法手工作坊，实验室，各类商铺，比比皆是，每日的客流量简直都快要超过京城或者出海口等诸多大城市了。

    芷云对此是乐见其成的，不过，到也算不上有多关心，她最关心的是分派去海外探查各种矿藏，收集魔法材料的人员，不过，这事不能着急，要慢慢来，这是长期的事业。

    毕竟，现在属于无主之地的地方还好，例如澳洲，芷云直接派人过去占地就成，可是，已经发展起来的诸国，就不能草率行事了，学徒们大多是组成商队，带着自己这边的特产去和对方交易，顺便按照智脑给出的地图寻找还没有被发现的矿产资源。

    芷云和欧阳只是法师，主要目的为收集有用魔法材料，好辅助自己的修行，两个人都是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成熟男女，不是小孩，更不是那种喜欢称王称霸，到处发起战争的所谓愤青，可以用和平的手段达到目的，他们就不可能用更麻烦的，牺牲更大，代价也大的战争手段去祸害世界。

    再说了，两个人的寿命绵长，时间都很充沛，现在拥有的资源也多得很，可着劲儿地用个百八十年都用不完，他们完全可以慢慢来。

    微风吹拂，飞毯在半空晃晃地四处飘荡，让人有一种昏然欲睡的惬意。

    将刚刚阅过的，弘昊和弘昼写来的信件，叠好收进小巧的玳瑁箱里，芷云勾了勾唇角，舒展开四肢，想起弘昊信里显露出的风趣幽默，一颗心算是放下大半。

    弘昊被立为太，随后马上就被欧阳扔到部当差，说是当差，实际上主要是学习罢了，整日里除了阅读部历年的书案卷，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看那些案卷，是件很枯燥的事情，一般人大概没有那个耐性。

    好在弘昊生性沉稳，而且极有责任心，一旦决定了做一件事，那便是认认真真，一准要做到最好，所以，这些日不但把近年的案卷全翻阅了，就连十几年前的陈旧案卷，也不曾放过，而是分别类地归纳整理，准备一点一点地‘啃’完。

    他这种态度，到让对他颇多审视的部的官员们很是满意，觉得这个皇太不是个浮躁人，应该能担得起重任来，本来一些还对万岁爷过早立太持怀疑态度的满汉大臣，到也因此而放心不少。

    相比于弘昊的忙碌，弘昼就舒服得多了，这小现在称霸整个上书房，在皇宫里仗着欧阳的宠爱胡作非为，经常气得先生们吹胡瞪眼，幸好这孩死活不要伴读，要不然，以他的性，做他的伴读的可怜孩估计用不了几日就要被打烂了手掌。

    不过，弘昼到并非蛮横无礼之徒，只是太淘气而已，欧阳宠爱他，不想拘了孩的性，就难免多有放纵，先生们看在他嘴巴甜，会说话，会哄人，再加上身份高贵的份上，到也不至于真和他置气……所以，弘昼在皇宫的生活是非常自在的。

    相较于弘昊、弘昼两兄弟在京城里混得风生水起，齐妃李氏就不那么自在了，她本来满心满眼地期盼着弘昀或者弘时能够立为皇太，可现在一下失去了希望，再加上弘昀性温和，喜读诗书，最好吟诗作画，对那把龙椅却是毫无兴趣，或许应该说，弘昀这人很有自知之明，因此，弘昀对齐妃的某些动作很是忧心，见了面难免要劝说几句。

    齐妃明明一心为儿谋划，到头来却得不到长的支持，心里能舒服得了吗？每一次和弘昀谈话，弘昀到不着急，可齐妃却时不时把自己气得半死。

    至于弘时，他到很有野心，对权力向往得很，也算是能明白他额娘的心思，可弘时媳妇却不怎么买李氏的账，虽然大面上对李氏也是恭敬得很，可好几次李氏往弘时房里添人，都让三福晋给不动声色地打发了。

    万事不顺，脾气又不能冲着儿还有儿媳妇发，李氏怒火难消，难免就会迁怒到身边的奴才们的身上，动不动就大肆找借口惩罚人，弄得她身边伺候的宫女太监们人人自危，战战兢兢，整个景仁宫的气氛变得越来越诡异。

    当然了，齐妃怎么样，我们芷云是不关心的。

    “主，这是何清替林姑娘送来孝敬您的，您瞧瞧。”七月笑眯眯地捧着个食盒乘坐着飞车一路追上芷云，把食盒小心地搁在飞毯正央的琉璃茶几上。

    “还是林黛玉林姑娘亲手做的呢。”

    “没白疼她。”芷云一笑，那位不食人间烟火的林妹妹几年不见都会做点心了，了不得，还真得尝尝才好，随手揭开盒盖儿，见是用白瓷的碟装的点心，只是简单的杏仁酥，样到很小巧精致，光看卖相，这林妹妹的手艺到是很看得过去，伸出手指捻起一块儿，尝了尝。

    “嗯，还可以，酥软可口，也不腻，算是上品。”

    美美地吃着点心，就一口清酒，喝到微醺，芷云枕在七月丫头的膝盖上，有些许睡意，于是便打算好好睡上一觉，醒来之后去红楼那边，叫了林妹妹过来看看。

    林黛玉今年也不小了，按说到了要定亲的年岁，这关系到一个女孩儿一生的幸福，芷云和欧阳既然应承了林如海要照顾她，对此事可不好不上心。

    胡思乱想了一阵，芷云才昏昏然地合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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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芷云所在的世界只一门之隔的京城，却是正热闹的时候。

    这日一大早，京城各位贵人的娘家都接到了圣旨，荣国府也不例外，是万岁施恩，准许后宫嫔妃回家省亲的旨意。

    荣国府的众人谢了恩，送走了传旨的公公，上上下下的惊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外面闹腾得厉害，林黛玉既然住在贾府，难免也听见了，不过，她最近跟着从公主府来的两个嬷嬷学规矩，还要读书，学女红厨艺管家，每天忙得连吟诗作画的时间都缩减了许多，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外面的热闹，也只当是热闹看，听听就算，最多晚上的时候，以此为主题，写封信递给自家婶，姐妹，还有艾伯母一家说说八卦，聊聊天，其他的到不曾多做关注。

    到是芷云收到黛玉的信，眨眨眼，想起红楼上说的大观园所花费的银钱来，觉得要是贾府的钱不够，说不定会打黛玉的主意，就给黛玉身边的教养嬷嬷去了信，让她们注意些……

    不是芷云不直接和黛玉说，实在是这姑娘虽然学了规矩，又打理着清居，月月也看看账册，多少算是知道些人间疾苦，不至于视金钱如粪土了，但她实际上心里对银钱还是看得不是太重，这是本性，轻易改不了，之所以愿意学着打理清居的产业，不过是因为这是父亲的叮嘱交代，她自己也把这些当成是一种寄托，对能赚多少钱反而不大关注。

    这样的林黛玉，如果她的外祖母亲自和她说，家里要建省亲别墅，迎接大姑娘回来，希望借些钱，借些奇珍异宝，说不定黛玉看在老太太的份上就真答应了。

    为了黛玉以后的嫁妆能丰富一些，日过得更舒服，她不上心，芷云却没想让贾家贪了小姑娘的便宜去，所以，干脆出了主意，让嬷嬷们怂恿黛玉将这些年清居的分红拿出来买房置地，多弄点固定产，手里不要存太多的银钱，够用就成了。

    跟林黛玉这个局外人不一样，贾琏身为荣国府的嫡孙，他媳妇凤姐又管着家，自然是对此事非常地挂心。毕竟，这可是提升荣国府地位和名声的大好机会。

    吃过晚饭，凤姐咽了口茶，拿着账本翻开了半天，却是根本看不下去，索性便搁下，冲倚在床上打盹的丈夫问道：“万岁爷怎么忽然想起让娘娘们省亲来了？”

    贾琏也一皱眉，嘴里却道：“外面都传说，当今圣上觉得宫里嫔妃才人等，皆是入宫多年，抛离父母音容，心有不忍，所以，想使其遂天伦之愿，就启奏太上皇，皇太后，每月逢二日期，准其椒房眷属入宫请候看视。”

    “不过，太上皇、皇太后虽然大喜，赞叹圣上至孝纯仁，体天格物，但又说椒房眷属入宫，宫里规矩森严，母女大约都不能惬怀，竟然大开方便之恩，降谕给诸妃椒房贵戚，除了二日入宫之恩外，凡有重宇别院的人家，可以驻跸关防之外，不妨启请内廷鸾舆入其私第……”

    “这到是靖朝建国以来头一回的新鲜事……千载难逢啊……”

    凤眼眼珠转了转，笑道：“万岁爷仁慈，恐怕这旨意一下，凡是有资格省亲的娘娘们的亲眷都要动起来了……咱们也要早些准备准备才是。”

    “还用你说，老祖宗早发了话，老爷们也议定了，要尽快开始建省亲别墅，而且，已经派了贾蔷带着人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置办乐器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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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闹剧

﻿    第八十章闹剧

    德妃的永和宫终于热闹起来了。

    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芷云正立在法师塔顶层的露台上，欣赏随风多变的云彩，顺便拿着个只有巴掌大的‘魔脑’写教案，眼睛还瞄着林黛玉林妹妹写得声情并茂，无论字还是趣味性都一流的信。

    这也算是在练习一心多用吧，其实，教案什么的智脑给出来的都不错，内容翔实规范，还很有趣，芷云也不过是按照现在学生们的水平稍作调整而已，她的大半心思，都是放在林妹妹的信和欣赏风景上的，这会儿十月跑来说八卦，芷云索性就扔下‘魔脑’，拽过一把藤椅坐下，饶有兴趣地盯着笑容温和的十月小姑娘。

    圆圆刚绣完一幅一面江南水乡，另一面大漠风光的双面绣，小姑娘别看性腼腆，可是心灵手巧，这手艺拿出去，大约能比得上有着十几年绣工的绣娘了。

    芷云看得高兴，索性把已经初具少女风韵，却还是娇小玲珑的女儿抱起来，搁在身边，让七月上了小孩最爱吃的蜜饯，一块儿听十月说八卦。

    这些日，永和宫安静得很，事实上，其他的那些太妃太嫔们，有儿女的，都被儿女们接出宫奉养，儿女没成年，或者没有儿女的也都搬迁到慈宁宫的偏殿，只有德妃一个人，像是被遗忘了一般还是住在永和宫里面，欧阳不发话，其他人居然也只当没看见，由着她在宫里吃斋念佛，当个透明人。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三天前，十四阿哥照例去永和宫给德妃娘娘请安，在永和宫里呆得时间很长，隐约还传出十四阿哥哭喊的声音——“您可是他的亲额娘，他怎么说也是您的儿……您住在宫里好歹衣食无缺，还能享受天伦之乐，可真要跟着儿去盛京……让额娘奔波劳碌，儿于心何忍啊”

    十四阿哥一番话，说得有的地方模模糊糊的，听不太清楚，可是，只要将他说的话，听见个只言片语，估计所有人都会觉得和十四阿哥相比，皇帝实在是太过于薄情，无论怎么说，德妃也是皇帝的生母，就算有太上皇的旨意，明面上不能给德妃一个名分，可皇帝这般不闻不问，毫不关心，由着亲额娘就这么过起深居简出的日，也太冷漠了。

    再说，德妃以前很会做面工程，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他偏爱小儿，可大面上，她对大儿雍亲王胤禛也不错，至少，不明内情的人很难挑出理来，要不是康熙的威望太隆，他的旨意没人敢违背，指不定那些糊涂点儿的人士们都敢说皇家不通人情。

    所以说，十四这一番恳切又真挚的话，细品起来，颇有给欧阳添点恶心的味道。

    当然，十四不会明着宣示自个儿就是这意思，甚至，他说话的声音也不轻不重，绝对算不上高昂，离殿门稍微远一些都不一定能听得见，但皇宫里从来没有秘密，何况，他本就没有什么保密的心思。

    于是，一日之间，十四阿哥纯孝之类的话语就从宫内传出宫外了。

    欧阳听了各种版本的流言只是一笑了之，到是其他阿哥们猛翻白眼——盛京或许与京城比是苦一些，但那说得是平民老百姓，王孙贵族们，在哪里不是一样锦衣玉食地被供养着？十四好歹是个贝勒，至少在生活起居上，欧阳绝对不可能委屈了他，德妃一个太妃，只要离宫，欧阳肯定得给她配齐了人手，好生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才是。

    德妃在宫外和十四一块儿，怎么也比留在宫里战战兢兢地地吃斋念佛要舒服得多吧。

    要是十四真孝顺，明知道德妃在宫里处境尴尬，还与新君面和心不合，早就把自家额娘给接出去了，毕竟，如果现在登基的是真正的那位历史上的雍正皇帝，如果德妃和他的感情没办法缓和，两个人最终对上，胤禛或许不会太好过，但德妃却只可能有一个下场了，就是早一点儿下去追随太上皇，事实上，真要发展到那种地步，德妃早走，才是件好事呢。

    十四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想不到，他要真的有心，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这般可能，他也应该尽早防范于未然，赶快把德妃接出宫才对。

    可这位纯孝的十四爷，偏偏想让他的额娘继续呆在皇宫里，看那样，甚至还想着要他额娘和当今圣上的关系缓和下来，当然，这不能就说他不孝顺了，毕竟，德妃和新君感情好，对德妃也是幸事，可如此举动，说他心里没有其他的盘算，京城里哪个人精也是不敢相信的。

    对于十四的种种劝说，德妃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一开始只是一语不发，对着她这个甚为疼爱，也可以说现在已经是唯一的儿也淡淡的，很是不待见他的模样，显得颇为冷漠，只看到跟着十四一起来请安的小阿哥弘历的时候，脸上才会添上些慈爱的神情。

    不过，这种只有十四一个人唱独角戏的状况在今天早晨被打破了。

    今日十四的嫡福晋完颜氏去给德妃请安，一开始到是悄无声息，没闹出什么大事来，德妃甚至心情不错，从佛堂里走出来，和完颜氏坐着喝了杯茶，顺便说一些有关小阿哥们的事儿。

    但还没到半晌，永和宫里就传出怒骂声，抽噎声，还有杯盘茶盏落地的声响，又过了一会儿，里面甚至传出——‘德太妃娘娘昏倒了。’的尖锐叫声，夹杂着些许完颜氏恐惧的喘息，吓得外面的小宫女和小太监们赶紧跑去找齐妃去了，没办法，现在整个后宫也就暂管宫务的齐妃身份最高，这种时候，她不出面谁出面？

    永和殿内，已经有两个太医守在帐前。

    齐妃李氏白着脸，小心翼翼地迈过地上碎盘，也避开茶水和污渍，走到帐前，就见德妃双目赤红，嘴唇哆嗦了半天，才一伸手，抓住齐妃的胳膊，大声道：“皇帝呢？我要见皇帝……我要问问他，他到底知不知道，他亲弟弟患了重病，他到底是不是要逼死我们娘俩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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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苦心

﻿    第十章苦心

    听着十月绘声绘色的描述，芷云噗嗤一笑，拿起块儿桃花饼来和女儿分食，心里却想：这位德妃娘娘是明摆着要指摘皇帝不孝不仁了，只是，这估计不是十四的本意吧，那位主儿最近的举动，明明就是想自家额娘把胤禛‘拿捏’住，哪会轻易让两人交恶，而这样的话要是明明白白地从德妃嘴里说出去，那恐怕就再无挽回余地……

    别管芷云怎么想，完颜氏却是一脸震惊地看着德妃，嘴唇蠕动了几下，硬生生咬着牙，把惊呼给吞回去——她们家爷，可不是要让额娘与雍正皇帝交恶，只是想让这位主有个借口向皇帝求情，好让爷能留在京城而已，毕竟，盛京固然是天高皇帝远，但雍正显然不可能真就这么不做任何限制地放了自家爷离去，一旦离开京城，又被困住，那可真是生死不由自己了……

    完颜氏愁肠百结，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才好，李氏也被吓了一跳，脸色登时变了，连忙行了个礼，不理会气喘吁吁的德妃，全当什么都没听见，只是一扭头，冲两位太医道：“德太妃娘娘病糊涂了，你们还不赶紧给看看。”

    那两个早就苦着脸，吓得浑身直哆嗦的太医一时间不知所措，只在心里叫苦，娘娘不肯让他们两个看，那位是太妃，他们两个胆再大，也不敢来硬的吧？所以说，做太医真是苦，现在又遇上这种皇家阴私，简直每时每刻都要提防脑袋掉下来……哎，外人只指摘御医们庸碌无为，一心求稳，却也不想想，给皇家看病的大夫，不庸碌行吗？不求稳可能吗？真要是仗着医术高明胡乱作为，早不知道被抛尸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了？

    “皇上驾到”

    两位太医顿时松了口气，急忙低头，只看着那片明黄的衣角，一语不发。

    欧阳显然也不会莫名其妙地去为难人家太医，伸伸手，免了齐妃的礼，漫步走到床前，见到他，德妃反而不骂了，只是倚在软垫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一双眼紧紧地盯着胤禛的脸，目光复杂——这张脸她不是第一次看，可是，似乎此时此刻才发现，原来，这个儿与自己，竟然是如此相像的，如果，如果一开始胤禛没有被抱走……不，不对，要是自己没有因为小的死，因为贵妃而迁怒他，那么，一切是不是会有所不同……

    一切都晚了。

    殿内沉寂许久，就连李氏都让德妃灼灼的目光弄得有些心惊，可胤禛却是神色丝毫未变，从容不怕地于椅上落座，拿起宫女们上来的，已经有些冷了的茶咽了一口。

    德妃眼神一黯，终究还是开口，只是这一回，却不曾怒骂，相反，语调低沉嘶哑，颇有几分无奈——她冲着胤禛苦笑道：“皇上，你就看在十四好歹是你弟弟的份上，担待一二，他还年轻，不懂事，您就不要与他计较了……”

    “太妃娘娘这是什么话，朕自然不会亏待了十四弟。”欧阳一笑，扭头道，“孙太医，听说十四弟旧疾复发，你带着太医院精通骨科的大夫们过去一趟，顺便带些虎骨，人参之类的药材去，要小心诊治，千万别落下毛病才好……”

    孙太医和刘太医对视一眼，两个人如蒙大赦，高高地应了一声是，就一步步倒着退出了永和宫。

    一直跪在德妃手边儿，还没回过神来的完颜氏，一瞬间脸色煞白，昨天晚上爷才和自己商量，说今儿让她来永和宫，告诉娘娘十四病了，在西藏留下的旧伤复发，几乎下不了床，好让德妃心疼，也能让她下定决心去雍正那里说自己要留京的事……这事儿，明明是‘法不传耳’的私密，可雍正居然知道？

    一想到此处，完颜氏激灵灵打了个哆嗦，顿时觉得双腿发软，要不是她也为满洲大族出身，平日里向来冷静，这会儿说不定已经瘫倒在地上了。

    德妃到似乎不曾发现胤禛的话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她已经了解新皇对这个京城的掌控力了，她只是怔怔地望着床头的黄花梨木梳妆台，看着上面雕花的玻璃镜，又扭头看了看立在枕头旁边的一只紫檀木的宝箱，一双眼，终于恢复成平静无波的死寂：“皇上，十四病了，我这个做额娘的也不能只顾着自己享福，不顾儿，请皇上准许我出宫照料十四吧。”

    欧阳眯了眯眼，心里暗想，别看德妃前一段时间和现在的举动似乎都很‘无脑’，一点儿都不像是康熙朝宫掖里拼杀出来的四妃之一，可仔细想想，她一旦冷静下来，到比十四果决得多，也聪明得多……十四真没法和她比，或者应该说，十四太年轻，还不知道什么叫放下？

    不过，德妃能这么快想通，欧阳到没想到。

    殿内沉寂了好一会儿，欧阳才看着窗外绽放的桃花，温和地笑了笑道：“太上皇早有恩旨，朕自然也不会阻碍德太妃与十四弟……母团聚。”

    等到欧阳借口不妨碍德妃休息，离开之后，李氏也急忙吩咐人把永和宫打扫干净，就也溜走了，只有完颜氏怔怔地站在床边，看着满脸疲惫的德妃，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只讷讷道：“额娘……”

    德妃看了她一眼，心里一叹，伸手握住完颜氏的手，拍了拍，“……以后，只怕要带累你和孩们跟着我们母一起吃苦了……”

    “额娘哪里话。”完颜氏眼眶一红，低声道，“这段日虽苦……可媳妇心里，只要能和爷在一起，就很开心了。”

    她这话其实不错，自从十四争夺王位失败以来，十四固然是不得志，有些颓废，但对嫡妻完颜氏却好了许多，平日里偏宠的小妾，还有那几个从江南来的狐媚女，到全抛在脑后了，纵然他只是做做样，这个时代的女人，哪有会不喜欢丈夫对自己好的？

    德妃显然也想到这些，会心一笑，“盛京也好，那是咱们爱新觉罗家的龙兴之地，离开京城，说不定到能一家人快快活活的过日。”她的声音很低，语气里却带着无奈的叹息，双手轻抚过床头的宝箱，想着康熙最后留下来的那封信，眼神顿时黯淡无光——

    十四，你别怪额娘，要是你真的有机会，哪怕只有一成，额娘也不至于完全不肯随了你的意，可是……你哪里是你阿玛的对手，你阿玛既然选定了继承人，又那般得疼爱胤禛，把他当成嫡一样，又怎么可能给他留下后患，额娘是不想你出事，你可是额娘唯一的儿了。

    又想到康熙信里若有若无的威胁，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多天，德妃依旧觉得寒毛直立，康熙说，爱新觉罗家没有杀杀弟的传统，他爱新觉罗玄烨也想留下个好名声，可是，为了大清朝的千秋万代，为了这个国家不至于有内乱纷争，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不得不留下遗旨。真要到了那一步，他也只能早点把十四接到身边，好好教导一番……

    对于康熙的话，德妃心里半信半疑，觉得康熙有可能是故弄玄虚，吓唬自己，所以，多日来才借着吃斋念佛，想好生考虑考虑。

    但想了这么多天，她还是怕康熙，怕那当了十年皇帝的一代帝王，再加上十四催得紧，德妃担心一不注意，出了大乱，于是干脆借着这件事，大闹一场，让所有人都看看，是她要彻底和胤禛‘决裂’，又自己求去，从此再无瓜葛，这样做，固然还是不可能完全安心，但也许过上几年，十四的心思淡了，认命了，还是有机会能做个安稳的闲散王爷，安度一生。

    十月把这几日收集到的有关京城的情报汇总说完，芷云心里也不由感叹了几句，德妃还真是个好额娘，一心为儿着想，只是希望十四能够理解一下她这做母亲的一片苦心，可别不识抬举，欧阳不是那个敢爱敢恨，情感浓烈的胤禛，要是十四和德妃真能安分，他绝对不会去迫害他们。

    “额娘。”

    芷云一低头，见宝贝女儿手里举着弘昊和弘昼亲手给她做的万花筒样儿的小玩具，正一脸期待地望着自己，不觉一笑，这是个能看到美丽的活动风景的小东西，虽然简单，可弘昊和弘昼居然能不让别人搭手帮忙，自己做出来，她还是觉得满欣慰：“圆圆想去和黛玉姐姐玩？”

    小姑娘老老实实地点头，俏脸微红，可爱得让芷云恨不得搂着啃上几口，可随后，又愁了，哎，腼腆害羞的小女孩儿是很萌，但姑娘要长大的，总不能永远做小孩，长大之后，还是这么害羞，除了家人，和有数的几个朋友之外，一句话都不肯和别人说，这样怎么成？

    芷云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女儿是随了谁，自己和欧阳虽然都不是特别活泼的人，但也没有这般腼腆吧。

    心里哀叹，芷云面上却依旧是满面微笑，亲亲女儿红彤彤的小脸：“好吧，等过一阵，额娘带你去清居住，顺便让十月接黛玉来，好不好？”

    这阵为着元春省亲的事儿，贾家肯定忙成一团，大概没人会注意到黛玉，趁机把她接出来散散心，顺便避开麻烦，再让何清帮忙，精选一些青年才俊出来，好让黛玉赶紧定下，也好终身有靠。想到女孩儿长大了要结婚，芷云又低头看了看自家的姑娘，一阵咬牙切齿，果然，不该生个女孩儿啊，一想到辛辛苦苦养这么大的女儿，居然要白白送人，她就恨不得把所有想打女儿主意的‘黄鼠狼’全给剥皮抽筋，下锅炖熟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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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变化

﻿    第十一章变化

    “怎么又开始掉金豆？今儿好不容易能聚一聚，你二婶儿和我，可不是想看咱们黛玉小姐掉眼泪的。”

    这会儿还不到晚饭的时候，清居里人尚不算多，寥寥几个客人，也多是留在各自包下的小院或者赏花，或者垂钓，或者邀请三五好友，下棋品茗读书闲话家常。偶有那喜欢听戏的，因为隔音效果好，传到外面，丝竹声已经几乎消弭，到也骚扰不到旁人。

    芷云和林夫人所暂住的仙桃园，并不是风景最好的园，却是最富有乡土气息，和像家多过像客栈酒楼的园，事实上，它也不是客栈，而是专门留给主人休息用的，甚至并不在清居范围之内，与之还有一墙之隔。

    这地方，除了鸟鸣虫叫的声响，别无杂音，环境清幽，喜静的几个女人都爱得很。

    林黛玉身边只带了紫鹃一个丫头，也留在外院了，芷云和林夫人也没让人近前服侍，昭玉这会儿正被刚从苏州祖宅来京城的林管家林德容严令在屋里绣嫁妆，几个婆和丫头都在帮忙。

    囡囡已经被气急败坏的老管家锁在屋里两天了，连芷云来了都只让她匆匆出来见了一面，就又被关了回去，这不是林德容不疼爱她，林家现在统共就只昭玉和黛玉这么两个他能看得着小姐，又是生得如花似玉，哪有不爱的道理，囡囡更是一张小嘴甜死人，平日里最疼爱她的，不是她娘亲，而是林管家一帮林家的老人。

    可是再疼她也没办法，昭玉从去年就定了亲，今年秋日就要出嫁了，可这孩一直磨磨蹭蹭地不肯好好绣她的嫁妆，到现在，连个荷包都没绣出来，虽然说可以让丫头们代劳，但作为新嫁娘的昭玉如果一样拿得出手的嫁妆都没有，那到了婆家还不得丢死人？

    林管家从个回苏州办事的婆口里知道之后，就呆不住了，不顾老大的年纪，应是跑到京城来，要知道，林管家本来一心留在林家祖宅养老，无论是黛玉还是林夫人相劝，都不肯来京城的，这一次居然坐着船日夜兼程地赶至，显然是心急如焚了。

    林家最有资历的老人着急上火地发了话，就是被宠得颇有些无法无天征兆的囡囡，也不敢轻易违背他意思，只好乖乖留在屋里绣她那嫁妆去。

    所以，黛玉此来，招待的只有芷云和林夫人，当然，还有一见了林妹妹就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儿的小圆圆，既然都没有外人，黛玉一时激动，就掉了眼泪，其实，这些年林妹妹已经很少在外人面前哭，就连王熙凤、贾母都说黛玉的性开朗不少。

    芷云拿出条帕，给黛玉擦了擦眼睛，看着黛玉不好意思的羞脸，笑了笑道：“丫头这是怎么了？受了委屈？”

    “没……”林黛玉的神色略略有些抑郁，不过，因为见到芷云和二婶儿，脸上不一会儿就挂了笑，“只是……黛玉不想住在外祖母家里了……”

    芷云一愣，诧异地睁大了眼，到不是说林妹妹不想住在荣国府有什么奇怪，而是实在没想到，这姑娘会把心里话就这么直白地说出来，毕竟，那可是好强又倔强的林妹妹。

    院里一下静下来，就连搂着阳阳的脖在草地上玩耍的圆圆也扭过头，眨着一双大眼睛愣愣地盯着黛玉看。

    “怎么说？荣国府的人，让咱们黛玉受委屈了？”芷云挑挑眉，轻声道。

    “不是，外祖母很疼我，而且，独门独院地过日，用的又大多是林家的下人，黛玉哪会有什么委屈……只是，这些年我也学了不少规矩，看了这么多年，我也看出来了，外祖母家，实在不是未出嫁的女儿该住的好地方，以前黛玉还小也就罢了，但如今……”

    看来，林妹妹果然不是个糊涂人，原来的那个林妹妹，之所以没觉得荣国府有什么不妥当，那大概全是贾母根本没请人教导过她规矩的缘故吧……一个只知道风花雪月，吟诗作对的林妹妹，才学当然是好，性也自清高，或许会有不少男人喜欢这类型的美*女，可她最终会落下那样一个凄惨的下场，未尝不是主要由她的性造成的。

    现在的林妹妹多好，依旧喜欢吟诗作对，而且读得书更多，涉猎的知识范围更广泛，才华也更出众，虽然还是喜欢伤春悲秋，看见落红依旧伤感，看见月圆月缺时，还是会忍不住吟几首诗，甚至依旧不大喜欢研究仕途经济……但至少，她学了这个时代的女孩应该学的规矩，虽然学的不多，但够用了，她也知道了银钱和权势对稳定快活生活的重要性，纵然本身没兴趣，也对那些无论在经商还是科举方面有本事，有长才的人高看一眼。

    芷云颇带了几分欣慰地拍了拍黛玉的肩膀，感叹了句：“哎，黛玉长大了。”

    “伯母……”林黛玉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想起昨日，宝玉表哥不知道为什么又犯了性，当着那么多下人的面，又是打滚又是哭喊地想进自己的卧房，她心里就直害怕，以前没学规矩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她哪里还能不知道名声对女孩的重要性，那有时候是比命还要紧的，真没了名声，一辈哪还会有幸福可言？

    “搬出来也好，这些年我在京城也算站稳了脚，和各府的太太们算是颇有了几分交情，有我这个婶娘在，到也不怕说亲的时候有人指责咱们黛玉没有长辈教导。”

    林夫人沉吟了片刻，觉得黛玉从荣国府搬出来也不是不行，当初林如海和她都觉得黛玉到她外祖母那儿是个挺好的选择，毕竟，荣国府家大业大，黛玉养在贾母跟前，别人都会高看她一眼，以后也能有一个好前程。所以，虽然有她这个二婶在，谁也没觉得她养育黛玉，会比贾母养育黛玉更好一些。

    可这些年冷眼瞧着，贾府的家风实在不算好，前些年还传出含玉而生的那位金贵公不但这么大了还在内院厮混，还特别喜欢吃丫鬟们嘴上的胭脂，甚至有人传说他还好男风。先别管这消息里面有多少是夸张，只看荣国府下人们随便编排主，就知道那地方不是个好地方，不是当初就有人编排黛玉的是非吗？

    “咱们林家在京城有两处不错的宅院，都能做主宅，而且，黛玉你名下也有处庄，其一处还是温泉庄，住的地方到不会发愁……只是……最近荣国府正是风光的时候，娘娘回府省亲，多大的脸面，黛玉这时候向老太太说出要搬家的事儿，恐怕，你外祖母心里头不会高兴吧。”

    林夫人心里也是有顾忌的，虽说黛玉要搬离贾府，但和贾母交恶，那就不合适了。

    黛玉一皱眉，脸上也有些发苦，她何尝不知这会儿不是说这种话的好时机，可不知道怎么的，她最近越来越心神不宁，搬出贾府的念头一日强烈过一日……

    这不是说黛玉已经发现了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态势。毕竟，这会儿正是贾府最风光的时候，要不是知道贾府内囊空虚实情的，恐怕还真看不出什么，纵然是目光比较敏锐的，大约也只能看出贾府有了些许颓势，不像以前那么兴盛，可大约不会看出堂堂贾府，家破就在眼前，毕竟，贾府要是没有什么大变故，哪怕孙不成气，表面看来，靠着那家底，再吃个两、三代人应该也没有大问题……谁又能提前知道，将来贾府会被皇上抄家灭族？

    黛玉的不安，只是因为长大了，又面临着昭玉出嫁，她对未来充满了惶恐，却也有几分憧憬，而她的憧憬，正是促使她尽快离开贾府的最大动力。

    “别皱眉，这么小小的年纪，有什么好愁？”芷云拉着黛玉的手，勾起嘴角，“别管什么时候，只要黛玉想离开贾府，都不是难事。”

    看着黛玉一双迷人的荡漾着水光的眼睛，一瞬间瞪得圆鼓鼓的，芷云心里一乐，凑过去在她耳边儿嘀咕了几句，黛玉的脸顿时亮起来，却又迟疑道：“这……是不是太麻烦额驸和公主了。”

    “没什么好麻烦的，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芷云看了看天色，一敲桌，十月和七月立时上了素斋，“黛玉身单薄，该补一补，你们再给她做一碗蛋羹来。”

    十月应了一声，便下去了。

    说来也奇怪，芷云这些年没少把好东西送给林妹妹滋补，还专门给了她食疗的方，让人盯着顿顿按方进食，可无论怎么补，她还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除了脸上的血色似乎有了些，咳嗽也少了，整个人没有太大的变化，她现在这模样，生得当然好，男人大概也喜欢，可真不是别人心里当家主母应该有的架势。

    这个时代的女人想有个合适的人家，容貌永远不可能是最重要的，老人们挑儿媳妇，还是喜欢那些身体健康，看起来好生养的，王夫人不喜黛玉，除了贾敏的缘故，黛玉身体不好，恐怕也是很大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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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搬离

﻿    第十二章搬离

    吃过晚饭，又闲坐着聊了会儿天儿，芷云派人好生把轻松了许多的黛玉送回贾府的时候，已经将到掌灯时分。

    天边只剩下一缕黯淡的红光，夕阳西下，却是把富丽堂皇的荣国府映衬得比白日更绚丽三分。

    贾母的精神不太好，倚在炕上，由着鸳鸯不轻不重地给她敲打着肩膀，脑海里又浮现出白日见到的那说不出威严还是恐怖的宫城，想起凤藻宫里娇滴滴的孙女……

    “哎。”贾母叹了口气，咽喉里像是塞了痰吐不出来，难受的厉害。

    今天在凤藻宫，她刚提了提想把黛玉和宝玉凑成一对儿的话头，本来以为，以元春的聪明，只要自己把话说开，这事儿很容易就能定下来。可是，自己甚至还来不及说什么，她那儿媳妇王氏就抢过话去，一个劲儿地鼓动元春将薛宝钗配给宝玉，元春当时没答应，但王氏毕竟是她亲娘，亲娘说的话，总是有用的，贾母看得出，元春犹豫了。

    也难怪，元春毕竟在宫里多年，没见过薛宝钗和黛玉，也不知道外面的消息，只听王夫人将宝钗说得与一朵花似的，又不着痕迹地贬低黛玉，也难怪她会迟疑犹豫了，祖母和母亲，这两头都重要，她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很正常。偏偏，自己还不能在凤藻宫里给王氏没脸，只能强自忍耐，毕竟，王氏不管怎么说，都是元春的亲娘，她没脸，元春面上也一样不好看。

    贾母皱了皱眉头，嘴唇抿成了一条细缝，她这孙女是个好的，只是自己那个儿媳妇，见识短浅，也太拎不清了。

    元春可是贾家的希望和未来，现在虽然封了贤德妃，但还差得远，什么时候生下一个小皇，那才是苦尽甘来，有了出头之日，可要想在宫里站稳了脚，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没人帮衬成吗？自己选黛玉做宝玉的媳妇，除了真希望敏儿的闺女，自己的外孙女能有个好归宿之外，更多的是觉得黛玉和宝玉才是良配，黛玉嫁进贾家，对贾家的好处，尤其是对宝玉和元春的好处，大得很啊。

    她那女婿林如海虽然去世了，但留下的人脉关系可没有断绝，只看这些年来，逢年过节黛玉收到的那些五花八门，来自四面八方的礼，还有隔三差五地有贵夫人邀请玉儿去赴宴、礼佛什么的，就能看得出，人走茶凉这句话，搁在林如海身上，愣是没应验。

    黛玉一旦嫁进贾家，只这人脉关系，就够宝玉将来能博取一个锦绣前程，宝玉有了出息，贾家才算是能保住荣国府的兴盛，元春娘家势力有了，在宫里也才能挺得起腰板。

    更何况，黛玉还连着公主呢现在黛玉身边的嬷嬷丫头，甚至洗扫的粗使婢女，大部分全是公主送来的，以公主在太上皇，皇太后和皇上那儿的受宠程度，就算只是漫不经意地提一提元春，那元春在万岁爷心里的地位，肯定会蹭蹭往上升，就是元春自己费尽心思地奋斗个三年五年去争宠也比不上。

    和黛玉比，薛家算什么，薛宝钗她再好，也是个商家女，就是算嫁妆，她都不一定会有黛玉丰厚。再说，她还有一个那样的哥哥，不说别的，只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这门婚事，就绝不可能，元春在宫里不容易，外面可不能再有一个不着调的亲戚拖累她。

    以前还只觉得薛蟠不过是个纨绔，京城里纨绔多了去了，他就算不像话一点儿，也显不出什么，可现在不一样，不知道薛蟠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还是真的运气不好，不但染上了赌瘾，输得几乎倾家荡产，后来还被人传出诸多像什么‘打死人’、‘好男色’、‘不孝’之类的流言……弄得名声都臭的整个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薛蟠赌博染上赌瘾，到不是何清做的，事实上，本来何清还觉得薛蟠当初进京时冲撞了自家恩师，想给他一个厉害瞧瞧，却不曾想，他还没出手，那边就自己出状况了。

    见薛蟠不但赌博时让人家下了套，把薛家的产业毁了大半，就连人也给打断了两条腿，在床上躺了半年多还不见好。再加上薛姨妈送了重礼到驸马府，又在黛玉面前伏低做小，央她求情，看着怪可怜的，所以，何清也就没再多做什么，只是随便传了一点儿流言出去……

    贾母按了按眉心——薛蟠这样的人，怎么能和宫里的娘娘扯上关系，没见连宝钗待选的资格都给取消了。

    如果这会儿芷云听见贾母的一番心底独白，说不定会讽刺上一句，贾府的弟们也强不到哪里去，和薛蟠比，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当然，贾母不知道，所以，她正发愁借个什么机会递一封信给元春，把这事儿分说清楚，只要元春能看懂她想说的话，就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可是，最近宫里宫禁森严，万岁爷一而再再而三地下旨，后妃不可私相授受，这消息想递进去，实在算不上容易……难不成还要等元春省亲的时候再说，可别夜长梦多才好啊。

    也许是白日里思虑太多，到了晚上入睡的时候，贾母不但睡不着，还头疼得厉害，贾赦和贾政别管怎么没出息，到底还是孝顺孩，不但全守在贾母床前，还连夜派人去请了太医来。

    一折腾就是大半宿，别说荣国府的人没休息好，就连黛玉也一直拖到贾母喝过药，睡下之后，才回了西跨院。

    荣国府那边热热闹闹的，芷云这里到是很清净。

    月色当空，一时不想早睡，芷云就带着女儿坐在院里赏月，这会儿不是月，月亮算不上圆，到是漫天的辰星，看得人心旷神怡。

    圆圆看了会儿星星，这会儿大概是有些困了，窝在娘亲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小脑袋打瞌睡。

    十月搁下手里的绣活，轻手轻脚地替自家格格添了件儿披风，才低声笑道：“主，刚才何清来信，说主交代的事儿他安排好了。”

    “嗯。”芷云到不以为意，何清向来稳重，再说，不过耍个花招帮黛玉一把，不是什么难事，用不着太上心。

    她只低头哄着宝贝女儿回去睡觉，待小姑娘揉着眼睛，让丫鬟们服侍着洗漱完，回了卧房，芷云才继续端着点心一边赏夜景，一边通过搁在旁边石桌上的跨时空联络器骚扰正和一大堆奏折奋斗的自家相公，当然，美其名曰，锻炼BOSS‘一心多用’的超级技能。

    ——分割——

    清晨

    贾母的头痛稍稍有了缓解，多吃了半碗粥，心情也好了些许。结果，一大早驸马府送来的薄薄一页信纸，就让她脸色大变，红红白白地挣扎了许久，才闭上眼，叹了口气。

    这会儿王熙凤来贾母这儿请安，顺便陪着一起吃饭，此时见贾母的气色不佳，也吓了一跳，急道：“老祖宗，您这是怎么了？哪儿不舒服？要不要请王太医来看看？”

    坐在一旁充木头人的王夫人也有些急了，忙亲自站起来给老太太顺了顺气，昨晚上贾母的病，和她多多少少也能扯得上一点儿关系，她正心里忐忑呢……

    贾母只是稍显疲惫地摇了摇头，随即就振作起来，“没事……没事……驸马府来了封信，说是黛玉的身单薄，虽然多年来公主也请了不少太医来诊治，补药同样吃了许多，可就是不见大好，眼瞅着她年纪渐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岁，这身单薄，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公主十分担心，正巧，前日，公主和驸马相携出游的时候，遇见一位隐士神医，可能能治好黛玉的先天不足……”

    凤姐立时糊涂起来，纳闷道：“老祖宗，这可是好事儿，公主何等身份，想必不会随便诓咱们，咱们这就去把神医请来给黛玉瞧瞧，说不定，咱们家姑娘还真能健康起来……”

    贾母却苦笑摇头，把信扣在桌上，低语道：“可惜，人家这神医看不上咱们荣国府，根本不肯登门呢……公主说了，神医喜静，不愿意见生人，这会儿被公主安排在京郊林家的庄里了，他给黛玉调养身也不是一时片刻就能好的，公主就做主将黛玉接到庄里去住……这会儿，公主府的下人们都等在西跨院准备帮黛玉帮行李……”

    凤姐登时便不出声了，她也是聪明的，自然知道老太太最近正琢磨着要把两个玉儿拴在一块儿，可黛玉这一搬出去……

    贾母一抬头：“鸳鸯，你去叫玉儿过来一趟。”

    她吸了口气，心里虽然知道，看公主的语气，黛玉一搬出去，再想在出家之前搬回贾府，那大概是不可能了。不过，还不至于完全绝望，就是黛玉搬出了自家，那也是她的外孙女，和宝玉的亲事，未必就会黄了，再说，黛玉的身能更好一点儿，也是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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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黛钗

﻿    第十三章黛钗

    黛玉这会儿正在西跨院里收拾行李，林家的行李其实不算多，贾家毕竟是只黛玉的外家儿，不好大箱小箱地往这里搬，不过，就是说少，却也装了二十几箱，要不是公主府派来的下人们大多干练，早就预料到，一共来了八辆双马的大马车，还真不一定能一次运走。

    西跨院忙忙乱乱，鸳鸯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两个车把式抬着一只半人高的缠枝绕莲雨过天青色的琉璃彩瓶状‘风音瓶’扔上车，微风轻拂，院里便响起一阵儿宛如山间水流，百鸟振翅的声响，让人心底一清。

    鸳鸯不觉一叹，林家不愧是时代列侯，豪门显贵之家，旁人连见也不一定能见得着的出自珍宝阁的贡品，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由着人往车上堆，半点不在意……

    “鸳鸯姐姐来了？”

    碧莲一见到贾母面前最有脸的大丫环，立时面上挂笑地迎过来：“鸳鸯姐姐，这会儿正乱着，妹妹可没法给您奉茶，姐姐可多担待。”

    “你这张嘴，还是这么不饶人。”鸳鸯摇摇头，看着穿了一身翠绿，娇艳可人的小丫头，无奈地挑眉道，“别贫嘴了，林姑娘呢，老祖宗要林姑娘过去一趟。”

    “咦？那可不敢让老太太多等，妹妹这就去喊姑娘。”

    林黛玉打扮齐整，随着鸳鸯来到上房，贾母一见到她，眼泪顿时掉下来，一把抓住黛玉的手，心肝肉啊之类的喊了一气，才哭道：“好玉儿，我这个老婆可真舍不得你，孩，你便去问问公主，那位神医就不能通融通融，到贾府来给我的玉儿看病吗？要不然，贾家在京郊也有好几个庄在，你看看哪个合适……”

    黛玉连忙拿出帕，替贾母擦了擦眼泪，心里其实多少也有几分不舍，毕竟，外祖母是真的疼爱她的，不过，贾府确实不能呆了。

    “老祖宗，公主能想着孙女，已经是天大的恩典，孙女哪还能随便要求什么……”

    贾母闻言，登时又是一阵大哭，王夫人皱了皱眉，脸上却笑着劝道：“老祖宗，您可别难过，这是好事啊，黛玉的身骨单薄，要是能调理好，将来就是找个好人家，也是容易些的。”

    她这话一出，黛玉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这是什么意思？说她将来嫁不出去？而且，哪有对着未出嫁的姑娘说什么‘找个好人家’之类的话的……

    贾母心里也是怒火上升，却也不好当着黛玉的面教训她，只能在心里叹气，还是凤姐儿一看不好，忙一手拉黛玉，一手拉贾母，笑着打圆场道：“老祖宗，咱们林姑娘就是搬出去了，您要想念她，打发个人去接不就好了，反正不远，一来一回，也要不了多少工夫。”

    “还是凤丫头说得有理。”贾母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玉儿，你可要常回来看看我这老婆。哎，人老了，就是喜欢儿孙环绕，热热闹闹的，一想到我的玉儿这一走，说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老婆的心里，就空落落的……”

    黛玉连忙保证只要有空儿，一定常回来，劝慰良久，到了太阳高升，外面公主府的下人们早准备好了的时候，黛玉才脱身从上房出来。

    回到西跨院，三春和宝钗全在这里等着。

    几个姑娘在贾府相处得不错，闺阁女儿，能结交的朋友本就有限得很，此时黛玉要走，宝钗还好，毕竟年纪大一些，三春已经红了眼睛。

    探春抽泣道：“林姐姐，您可常回来看看我们姐妹……等你好了，咱们大家在欢欢喜喜地聚在一块儿……”她心里不舍，可这全是公主的恩典，又是为了黛玉的身体好，到底说不出不愿意的话来。

    探春这一哭，招得迎春和惜春也垂泪不止，黛玉忙拿出帕递过去，口笑道：“好了好了，又不是见不着，等我安顿妥当，再约姐妹们一起去我那儿玩，那庄里的小湖养着不少鱼，景致也好得很，咱们到时候临湖垂钓，读书下棋抚琴……”

    听着黛玉描述得那么美，探春几个顿时破涕为笑，惜春年纪最小，还有些孩气，眼睛里不觉就有了几分憧憬：“也是，林姐姐不是说，那庄的温泉极好吗？我还真想去见识见识。”

    黛玉和三春说笑几句，一扭头，就看见宝钗坐在一边，静静地望着窗外出神，神态温婉，面上却略带了几分忧郁，几分惶恐……

    “宝姐姐？”黛玉一怔，随即想到什么，目光一闪，却扭头吩咐碧莲把自己准备好的给各位姐妹的饯别礼物拿出来。

    “宝姐姐，你们来看看吧，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却也是妹妹的一点儿心意。”说着，黛玉打开碧莲捧着的箱，将里面的四套花鸟虫鱼的笔墨纸砚，还有书房里用的着的镇纸，玻璃笔筒，专门给惜春备下的画板，探春的巴掌大的一个银边的浴室算盘，迎春的十色双面绣风景小屏风，宝钗的则是一对玛瑙的佛珠……

    全是些零碎，价格算不上多高，但显然招了女孩们的喜欢，连宝钗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笑意，言道：“林妹妹真是七窍玲珑心，把姐妹们的心思都猜着了。”

    看着这样温和又出色的宝姐姐，黛玉心里却长长叹息，怪不得宝姐姐最近如此忧郁，她比自己还大上两岁，今年已经十七了，在靖朝，女孩们一般十四五岁便定亲，十七岁应该要出嫁才是，可宝姐姐却被耽误至此……以后，不知道会得个什么样的结果。

    此时此刻，看着自己欢欢喜喜地搬家，宝姐姐不舍之余，心里多少也是松了口气吧，黛玉冰雪聪明，怎么会看不出薛姨妈和二舅**想法？只是，宝玉表哥虽然也算好的，容貌俊美，家世显赫，尤其是对女孩温柔体贴，但那么不上进的表哥，与巾帼不让须眉的宝姐姐，真能过到一块儿吗？

    黛玉还不大懂情情爱爱之类的事情，她爱情的萌芽，在刚刚冒头的时候，就已经被芷云一家联起手来彻底给扼杀了，虽然，这大概也不是芷云的本意，芷云身为一个还算冷静理智成熟的大人，还真不会做出孩气的故意拆散情侣的事儿，哪怕那对儿情侣，她很看不上眼也一样。

    可潜移默化，芷云这一家，多多少少也灌输给了黛玉一些他们心里的想法，再加上学了规矩，和宝玉相处的时间也就不算长，感情培养不起来。读的书多了，和弘昊他们信件往来时了解的世事也多了，黛玉自然而然不在是以前那个只局限在贾府，只能看得见一角天空的井底之蛙，再对上孩气十足的宝玉，她能喜欢得上，那才怪了。

    虽然什么都不懂，但黛玉也能看得出来，宝姐姐虽然并不像要反对薛姨妈和二舅妈作为的意思，可她对宝玉，明显像是哄弟弟一样，绝对不会再有什么别的感情……

    当然，并不是说，没有感情就不能成为夫妻，哪对儿夫妻成亲之前是有感情的？大多数夫妻，恐怕结婚之前都不知道对方到底长得到底是圆是扁？这么看来，宝姐姐好歹与宝玉表哥也是见过的，算不错了，有宝姐姐这样的能耐人帮着宝玉表哥管家，说不定，还是宝玉表哥占了大便宜，而宝玉向来是个会怜惜女人的，宝姐姐嫁给她，就算不是很满意，大约也能幸福吧。

    黛玉还是有些不确定，老祖宗这段日可是明显对宝姐姐冷淡了许多，若是老祖宗不愿意，这事儿成不了……岂不是彻底耽误了宝姐姐吗？

    她胡思乱想了一阵，不觉拍拍自己的脑袋，失笑摇头，以前她不是这样的，她的性向来冷淡，不大会为了旁人操心，可能是近来生活的比较幸福愉快，一颗心便柔软起来了。

    黛玉摇摇头，不再去想宝姐姐的未来，又高高兴兴地加入到姐妹们的谈话里，等到凤姐被贾母打发过来，要送林妹妹出门的时候，她们小姑娘之间的话还没有说完，似乎还有好几大筐等着往外冒，只是时间毕竟不早了，也不好让公主府的人等候太久，三春几个只好意犹未尽地住了口，再次嘱咐了黛玉，要她安顿妥了，就早点儿下帖邀请姐妹去玩，或者回贾府来看看。便一起目送黛玉上了马车。

    迎着已经攀沿到半空的太阳，芷云长长地吐出口气，扭过头去隔着竹帘望着贾府的大门，心里却是一松。

    黛玉即将入住的庄虽然是在京郊，但周围都是高门大户，甚至是皇亲国戚的别院，不但算不上荒凉，甚至是很热闹的，而且，治安不错，何清还特意派了一队侍卫过去，务必保证门户安全，林夫人也经常会和黛玉说一声，就带着女儿到这儿地方来度假，顺便泡泡温泉解乏，所以，庄不缺少人气，黛玉一来，就能顺顺当当地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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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乔迁

﻿    第十四章乔迁

    公主府的车驾又稳又快，将黛玉送到庄上的时候，尚未到晌午。

    今儿，芷云也从清居搬出来，就在黛玉的庄左近置办了一个临时住处，这会儿带着宝贝女儿随着林夫人、囡囡早到了庄里。黛玉来的时候，这两位已经安置好，顺便准备了一桌上好的素斋算是庆贺乔迁。

    林黛玉扶了扶纱帽，扶着紫鹃的手从马车上下来，见林家的老管家带着一帮小厮一齐立在门口恭迎，个个都是衣帽鲜亮，精神气十足，又见二婶、艾伯母和圆圆美美笑盈盈地立在一旁的林荫下，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老奴恭迎姑娘。”林总管笑呵呵地迎上来，刚想行礼，就被黛玉一把托住，林管家也不执意拜下去，他待林妹妹有如女儿，这会儿左看右看，见黛玉神色尚好，并不见病容，心里宽慰，只絮絮道：“老奴已经添了姑娘喜欢的屏风帘幔，剩下的大型的古玩玉器，也从苏州老宅正往这边儿运，姑娘赶紧看看，要是哪里不意，老奴在让下人们修正……”

    “我的好管家，您先让我歇歇吧。”黛玉一笑，起步向着芷云和林夫人的方向走过去，林管家也是一拍脑袋，连忙拿了荷包打赏送林妹妹回来的车夫和小厮们，这位老人家年纪大，见多识广，甚是会说话，不一会儿就把公主府出来的人哄得笑逐颜开。

    “喜欢吗？”芷云拉着黛玉的手，指点她四处看了看，“这庄你还是第一次来吧，看看有哪里不合意，有什么想法的话，可以让清居的设计师帮你修改。”

    这庄里的正院假山池沼，曲水流觞，全是按照江南水乡的园林布置，黛玉不觉心旷神怡，似有几分回到扬州巡盐御史官邸的感觉，哪里还说不出不满，只是点头，笑道：“黛玉很喜欢，艾伯母和二婶真是费心了。”

    说着，就扶着紫鹃的手四处走动，每一处景致都要看了又看。

    芷云和林夫人也由着她像个孩似的，将自己的新居里里外外逛了好几遍。尤其是西园深处，一片竹林掩映下的温泉，她甚至忍不住想脱下鞋袜进去踩一踩，幸亏林妹妹是个典型的淑女，这类事儿在光天化日之下，哪怕是家里，也绝对做不出来的。

    到十月和七月都把饭菜重新热了一回，黛玉才罢了，与芷云一起，择了西园一处荷花池边坐下，就让人在这里摆饭。

    黛玉看着的水景，现在刚刚入夏，可荷花已经满满地铺于池水之上，水榭楼台，起伏曲折，假山上翠玉的凉亭，配着满眼的翠色，再一次觉得，从荣国府搬出来，真是再正确不过。

    “好了，好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看，折腾了一早上，不饿吗？赶紧用饭，用过饭，去瞧瞧你住的地方，那才是最要紧的。”

    芷云摇头失笑，笑得黛玉都有些不好意思，这才乖乖地坐下，左右看了看，竟然没见到昭玉，眨了眨眼，道：“艾伯母，二婶，昭玉姐姐呢？难道还没……”黛玉偷偷往身后站着的，笑得和蔼可亲的林管家那瞥了一眼，压低声音，“昭玉姐姐还没解禁？”

    芷云和林伯母掩住唇偷笑，就连圆圆也笑得像只小狐狸似的。

    芷云忍笑道：“其实，老管家早就不生气了，毕竟昭玉就是那副假小的模样，你让她玩玩刀剑，骑马涉猎，那绝对不成问题，就是厨艺，也因为丫头好吃，很是过得去，做得最好的，就是各种养生药膳，而且，昭玉还能泡出一手的好茶，连林总管也说，就泡茶的手艺来说，他也比不上自家小姐的，可是，你要她老老实实地呆在屋里绣花，那还是杀了她更痛快些。”

    “老管家哪有不知道那的丫头性的道理，着急上火了两天，也就看开了，真等着她绣完自己的嫁妆，恐怕昭玉一辈也别想嫁出去，这会儿，府里的绣娘已经把什么都准备妥当，昭玉现在绣出来的几个还算能看得出是花草的荷包，虽然手艺粗糙，但好歹也算是有了，估计，范家那边儿娶昭玉当儿媳妇，也没指望她做什么绣活儿。”

    范家就是昭玉的夫家，一门都是武将，虽然范老爷官职不算高，担着门提督的位置却很险要，范家门风严谨，家里人口简单，只有两个儿，长常年在军，昭玉要嫁的是次，是有一回昭玉和京里一帮同样喜欢骑射的闺秀们到京东林里狩猎的时候见到的，两个人虽然碍着规矩没说过话，可居然一眼就看对了眼。

    两家互相试探了一二，到是都还算满意，虽然林夫人是个寡居的，可在京城名声不错，通身也是大家做派，林家的名号拿出去也不算丢了份，而范家虽然并不显贵，可胜在家里没有那么多京城大户人家的麻烦事。

    林夫人早就打探过了，范家太太是个爽利人，心直口快，没有花花肠，也从来不让媳妇立规矩，对女眷管束也算不上紧，家里的女人们，也是上马能跑，拿起刀枪，纵然比不上家里的男人，却比那些弱书生们厉害许多，正好合了昭玉这样的性。

    最要紧的是，范家难得没有纳妾的规矩，从上到下，甚至家里的管事下人，没有一个在女色方面有亏，这样的人家，要是不赶紧给昭玉定下，以后，恐怕提着灯笼都找不着了，所以，林夫人也顾不上矜持，等范家一托人来求亲，立马就应了，婚期更是早早定下，就怕生出意外来。

    不过，估计也出不了意外，芷云曾经派人去范家看过，那二公一听说能和林家结亲，都高兴傻了，当天晚上把他平日里见到就皱眉的羊奶喝了三大碗，愣是没喝出是什么来，逗得他爹娘笑得肚都疼得厉害，第二天，这小更是跟喝了鸡血似的，顶着两只黑眼圈儿，在演武场一阵撒欢儿，打得陪练的几个范家武将鼻青脸肿，说什么都不肯和他动手才意犹未尽地停下……

    想着想着，芷云面上也不由浮现出一抹微笑来，扭头看了正慢条斯理地吃饭的圆圆，心道：虽然这个时代的女孩想嫁个好人，幸福美满，并不算容易，可是，也不是不可能的，既然昭玉能找见一到合适的丈夫，圆圆又怎么会不成？

    这么一寻思，芷云的心情大好，笑道：“林管家，把昭玉放出来吧，黛玉乔迁之喜，她也过来看看才好。”

    林管家抚须一笑，答应下来，嗯，折腾一下还成，要是把小姐憋坏了，那就不好了，再说，这种手段，小小用一用，那是威慑，可要时间太长，昭玉小姐恐怕就会采取不合作的反抗手段了。

    黛玉这边儿为了离开荣国府欢欣雀跃，在荣国府，却也有不那么痛快的人在。

    这阵荣国府修省亲别墅，乱得厉害，薛姨妈去看过王夫人，回到屋里，拿出账册来，翻看了一会儿，便忍不住长叹一声，脸上带了几分愁苦，一扭头，见宝钗坐在炕上拿着绣布发呆，那身半新不旧的衣裳，却是衬得她肤白如雪，面上生光，顿时垂泪。

    “母亲？”

    宝钗吓了一跳：“您这是怎么了？可是哥哥出了什么事情？”

    薛姨妈一愣，更是咬牙切齿地跺脚道：“别说他了，那个孽障，你道他这一年在外面花了多少银？足足有万两，快十万了，要不是管事来告状，我，我还真当他吸取教训，改过了，平日里是在结交有本事的京城贵公，努力上进……却没想到，却没想到，他身体才一好，就又犯了赌瘾。”

    “哎，我……我盘算了一下，咱们薛家的银笼起来，统共还不到二十万，这还是多算的，铺的生意越来越差，也越来越不值钱，过几天，说不定家产还要缩水……以后，以后可怎么办……你哥哥要是能赶上宝儿一半儿，就是让我登时闭眼，我也愿意……”

    “母亲”宝钗眼眶一红，一时间，竟然说不出什么安慰话来，她总不能说，这全是母亲平日纵容的结果吧，这种话，别人能说得，她这个做女儿的，却绝对说不得。

    薛姨妈发了半天愣，怔怔地看了宝钗还一会儿，呢喃道：“我的宝儿哪点儿比不上那林家的小丫头，她不过一个孤女，可府里有老太太宠着，在外面有的是贵人帮衬，生了那么一副薄命相，偏偏所有人都喜欢，林家的几十万两银，也全是她的，凭什么，凭什么……薛家在这样下去，皇商的招牌可要保不住了，为了我宝儿将来能在荣国府立足，这修建省亲别墅的事儿，还不能不出血……林家的小丫头是个孤高的，对银钱向来不上心，要不动动脑……”

    “母亲”宝钗脸色大变，赶紧关上门窗，皱眉道，“母亲，这种话，您……您可别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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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    第十五章

    “宝儿……我这也是没法了。”薛姨妈隔着窗，看了一眼坐在外面阴凉里偷懒的丫鬟婆们，心里一叹，眼睛里闪过一抹犹豫，一抹不甘，“因为你那好哥哥，店里已经耽误了几回银钱周转，今年，咱们家里的铺，连保住本儿都很困难，说不定，得亏上一大笔……到时候，到时候再丢了皇商的招牌，手里又没有银钱，咱们孤儿寡母的日可怎么过下去……”

    薛姨妈怎么说也是王夫人的庶妹，王家又不是小门小户，能在那样的人家长这么大，又嫁到了紫薇舍人的薛家，纵然薛姨妈平日里看着没什么见识，尤其是还把她那儿给养成现在这副模样，可论起手段来，却也决不可小觑，薛老爷亡故之后，她一个女人能硬生生从薛家八房手里保住皇商的招牌，保住薛家本就已经日渐衰落的家业，肮脏手段不知道用过多少。

    薛宝钗虽然是闺阁女儿，但她以前在薛家就管着账目，对自家母亲的手段，也是了解一二，只是她身在商家，对某些显得阴暗的伎俩到没多么排斥，毕竟商人逐利，不会有几个商户真一点儿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都不用的，所以，对母亲以前的作为，只要不超过某一个限度，不给家里招来祸患，不会惹上不该惹的人物，她向来不闻不问。

    她自己不沾手，也是为了名声着想，薛宝钗心里可是有着大抱负的，万不肯为了些许银钱坏了名声，那岂非因小失大？但她可从没有觉得母亲的做法有什么大问题，可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招惹的人不对，她们惹不起……

    薛宝钗此时一察觉到薛姨**心思，心里便一慌，急忙一手拉住母亲的袖，咬着牙，一字一句地道：“母亲，林妹妹不是你可以糊弄的，林家也不是咱们以前遇上的那些小门小户，别忘了，这里是京城，不是咱们薛家能一手遮天的地方，况且，您也不想想，林妹妹身后站的都是什么人？公主和郡主……甚至是那对来历神秘的艾姓夫妇，哪一个咱们都惹不得，您听女儿一句话，别打她的主意，现在咱们还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要把生意收拾好，今年亏了，明年重整旗鼓，还有机会赚回来的。”

    “……我何尝不知道……”薛姨妈也不是傻，当初为了蟠儿，她已经见识过公主的本事和脾气了，哪还敢再去招惹，闭了闭眼，强把心里那一点儿阴暗的想法压下去，怜爱地拍了拍满面惶恐的女儿的手，“哎，算了，娘也只是说说而已，又哪里真敢伸手，只是，我可怜的宝儿，要是咱们家拿不出银钱给你姨妈，只怕，你将来就是能嫁进贾家，和你姨**关系，也要受影响……罢了，再想想法，看看能从哪里周转一笔吧。”

    薛宝钗摇摇头，望着梳妆镜里花容月貌的自己，心潮起伏——对于林妹妹，她心里其实是有那么一丝嫉妒的……

    她从小就养成了稳重性，面对所有人，无论是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都是温和婉约的面貌，这到底真是她的性，还是环境所迫，不得不如此，多年下来，已经不知道了。

    可林黛玉不一样，她虽然自幼亡母，后来又丧父，不得不借住贾家，看起来只是孤女一名，境遇似乎比自己还要凄惨，可是，她却能由着自己的心思，把高兴和不高兴明明白白地表露出来，时不时地使使小性，别人背地里纵然说几句嘴，当着面也得捧着她，供着她，她哪怕身在贾家，寄人篱下，却仍然能活得如此恣意，因为什么？因为她出身清贵，是巡盐御史探花郎林海的独生爱女，只这一个出身，只因为自己是商人的女儿，所以，就是自己再努力，再拼搏，也永远比不上她，别人永远会看低自己一眼……

    薛宝钗叹了口气，她曾经也是心比天高的，但现实就是现实，梦那种东西，想一想无所谓，真要执着，就入了魔障，她是聪明人，当然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好的，才是触手可及的。

    她薛宝钗，又怎么会看不出贾宝玉其实并非良配，那人骨里贪花好色，又没有上进心，对仕途经济，只用一个‘俗’字形容概括，没有担当，不是个有责任感的好男人，也不是好丈夫人选，但是，却是她唯一能够够得着的，一个出身显贵的男人。

    以前薛宝钗也想过，不如，就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商人弟好了，嫁过去也般配，夫妻之间能说得上话，感情也会融洽，可是，水往低处流，人却往高处走，这些年，她看得还不够清楚吗？作为商人的女儿，天生就比旁人低上一等，她要是再嫁进商户，岂不是一辈都摆脱不了这个‘商’字，不，不只是她的一生，就连将来的儿女也要被连累……

    嫁给有才华的寒门学，她也曾经考虑过，可是，谁又能确定那所谓的寒门学将来就真有出息？科举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儿，多少人考了一辈，都等不到金榜题名的那一天，难道嫁给这样的人，去赌一个不知道是光明还是黑暗的未来？薛宝钗一向务实，这样的主意，也不过在脑海里打了个转儿，就消失无踪了。

    算来算去，反复考虑，既然绝了进宫这一条可能艰难，却同样可能平步青云的路，那贾宝玉，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了。

    嫁进荣国府，就是宝玉不上进，一向疼爱他这个衔玉而生的公哥儿的贾母和王夫人，也会把他的未来安排好，一辈富贵是没问题的，就是丈夫靠不住，有了荣国府的财富资源，再加上一点点儿的好运气，能生下几个好儿，好生教导，将来说不定也能做到贾母那样的位置……

    “母亲，不要想那么多了，咱们还是再想想法，好让哥哥安静下来，就是，就是不求他上进了，只要他能做到守成，我这个做妹妹的，我这个做妹妹的，将来也算是能有个依靠。”

    薛家母女相顾叹息，而王夫人，却也坐在屋里头疼。

    贵妃省亲，这是万岁爷给的荣耀，王夫人当然是高兴的，可是，想要修一座能给贾府添面的别墅，需要的银钱，简直车载斗量。

    省亲别墅已经开始修建了，王夫人也早就亲自将建别院需要花费的银钱算了好几遍，里里外外加起来，最少也要一百万两银，那可是白花花的银，不是从天上就能掉下来的，这些钱，绝对不可能全从公账里出，就是想公出，也没有那么多。

    算起来，王夫人把持贾家已经很多年，说起敛财，她还是有能耐的，这边弄一点儿，那边儿弄一点儿，没少往自个儿怀里搂银，到今天，她手里攥着的私房钱，凑凑怎么也有个小三十万，可是，这笔钱她却不想往外掏，这是她自己辛辛苦苦搂来的银，已经吞到肚里的鲜肉，哪还有往外扔的道理，再说，将来元春要花钱的地方还多得很，也要给宝玉留下一些，就是她自己，也要有银傍身，这世道，哪怕是在贾府，没有银能成吗？

    说起来，林黛玉的嫁妆，光现银，就有五十万两在老太太那儿存着呢吧……王夫人眼珠一转，开始打主意，林黛玉的钱，再加上贾母的私房肯定也不少，要是能抠出来，再加上她那个妹妹，薛家可是皇商，不是说有银钱百万嘛……如果聚拢到一块儿，别说只建一个别院，就是建两个三个，也绝对没问题，说不定，还能再积攒一笔……

    这么一想，王夫人就有些坐立不安，要不是天色已晚，老太太已经安歇了，说不定她现在就要往贾母房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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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囡囡长大了，要嫁人了。”

    吃过饭，一行人难得齐聚，一块儿窝在湖边凉亭里摸牌，七月和十月带着几个小丫头坐在一边儿做针线活儿。

    一连三轮儿，芷云通杀，把其他人赢得没了脾气，结果被林夫人、黛玉、昭玉三个联手给‘驱逐出境’，不许她再打了。

    芷云也不在意，反正就是玩个热闹，她要有心，能控制牌面到想让谁赢谁就赢的地步，那这牌，其实打起来也便没有什么意思。

    由着其他三人继续打牌，自己一个人躺在竹制躺椅上，身上被十月披了条羊毛毯，小睡了半刻钟。

    不知道怎么的，芷云睡着睡着，还没睡瓷实的时候，就做了个奇怪的梦，她在梦，仿佛也知道自己是在做梦——

    梦见她和欧阳乘坐着飞龙，身上穿着华贵的冕服，在一根天柱上面奇怪的祭坛央上方跳着莫名其妙的祈福舞蹈，下面云雾缭绕，不多时，竟然起了音乐，是悲乐，也是哀乐，声音不大，却直入肺腑，搅得芷云心口一片麻木的疼痛，然后，她便惊醒，再也睡不着了。

    睁开眼，那三人也歇了牌，正凑在一块儿对着十月新捧来的衣服料指指点点，就连向来对这些不大上心的昭玉，也看得兴致勃勃。

    芷云登时心情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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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贪心

﻿    第十章贪心

    索性也跟着起身，亲自帮孩们准备，选布料，剪裁漂亮舒服的衣裳，又将自己压箱底儿的各色宝石首饰头面拿出来，送给黛玉和囡囡，美其名曰，此乃嫁妆。

    这句话一出，囡囡是一点儿不好意思都没有，高高兴兴地凑过来‘谄媚’地腻在芷云身上，要求加倍。

    黛玉一开始脸到是红了，可惜，被囡囡一通胡搅蛮缠，笑的几乎喘不过气，哪里还有工夫害羞。

    芷云由着她们闹，捏了捏囡囡粉嫩的脸蛋，想着其实早该给孩们备嫁妆的，她怎么就没想起来，现在囡囡都快嫁了，这会儿才记起这一茬，看来，自己这个古代人做的还真不够称职……不过，现在准备，到也耽误不了什么，反正她的宝贝都是现成的，手下的人制作几套首饰头面之类，更是小菜一碟。

    只是，圆圆也差不多到了年岁啊，芷云咬牙，可不情愿归不情愿，嫁妆的事情，她可不放心只让内务府准备，还有两个儿，差不多也到了娶媳妇的年纪，这日过得可真是快。

    芷云笑了笑，以前或沉迷于修炼，或者没日没夜的出任务，很少会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但如今真正来到一个世界，过起寻常的生活，感觉却大不一样了。

    只晃神一瞬，芷云就收敛了神思，继续和孩们凑在一起对着头面首饰挑挑拣拣。

    黛玉好素，大多数的首饰都是浅淡的颜色，冰蓝的，宝蓝的，黄的，粉色的，水晶透明的等等。

    囡囡的要求就冷类的多了，她居然一开口就要黑的，当然，芷云只是翻了个白眼，还没二到那种程度，除了镯，手链之类，稍稍添了几套黑色宝石，其它的全是极为鲜亮喜庆的大红，银红，端庄稳重些的，选了宝石蓝，湖蓝色，石青色，银绿色……果然，芷云的爱好是无限制向欧阳靠拢了，选择颜色，第一考虑就是各种各样的‘蓝’。

    折腾了好半晌，大家伙才尽兴，让丫头们把成堆的，别人看见一准儿有犯罪欲望的宝石首饰收起来，又喝了几口茶水，吃了点心，说了几句闲话，就回屋休息了。

    清晨。

    贾府。

    平日里王夫人吃斋念佛，大清早总是要在佛堂里呆上好一阵，今天到是例外，她早早就出来收拾妥当，天刚一亮，变携着丫鬟到贾母的屋去请安。

    贾母见王夫人这么早就进了屋，请了安，脸上带着急色，指了差事打发屋里的丫鬟都出去，便知道自家这儿媳大概是有事情……元春的事儿吧。贾母暗自叹息，却也知道这事儿的确需要商量商量，不过，她可不着急，只稳稳当当地在炕上坐着，同往常一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和王夫人闲话家常。

    不过，王夫人可没有贾母这只老狐狸耐性好，才过了片刻，就扯不下去，主动将话题引到省亲一事上来，“老祖宗，贵妃省亲，是咱们家的荣耀，也是万岁的恩典，如今周贵妃家还有刘贵妃家里的别院都修得差不多了，媳妇打探了下，那院修的，实在可说是富丽堂皇，咱们家总不好太不像样，万一丢了娘娘的脸面，那可怎生得了……可是，真要花费大力气修园，花销实在是有些大，公帐里怕是周转不开……”

    贾母一听，脸上露出几分沉吟，过了片刻，就在王夫人眼里已经添了焦躁的时候，才咽了一口茶，点点头：“贵妃省亲，那是咱们贾家的大事，并非你们二房的私事，半点儿马虎不得……元春是我最疼爱的亲孙女，我一个老婆，也用不着什么钱，这样吧，为了元春，我那点儿棺材本就拿出来好了，不多，三四十万还是有的……”

    王夫人听了心里狂喜，面上却诚惶诚恐地道：“老祖宗这是什么话，怎么能让老祖宗拿自己的体己……”

    “行了，你也别矫情，按我说的办吧。嗯，大房二房也凑一凑，怎么也要再拿出五十万来，东府那边儿我去说，也出上十万，其它的走公帐，唉，难是难些，但为了元春，也顾不得了……”

    王夫人目光一闪，先应下来，嘴里却小心翼翼地道：“老祖宗，哪怕是这般凑，恐怕……要媳妇说，林姑娘的银尽有，咱们先借用一些，等将来周转过来再给她补上，也不是不可行……”

    贾母脸色一变，厉声道：“你这是什么话？玉儿虽然是我的外孙女，可她姓林，贾家若是贪墨了她的嫁妆银，让外人知道，还不戳我的脊梁骨，此话休提。”

    平日贾母发飙，王夫人好歹也要抖一抖，可这一次，她到精明一回，从老太太眼睛里看出几分犹豫，心知老太太其实并不是完全没有这心思，毕竟，贾家此时的确艰难，外人看着贾家风光无限，可实情如何，大概也只有她们这些人知道了。所以，王夫人难得没有心惊胆战，反而蹙眉道：“老祖宗，林姑娘可是在咱们贾家长大的，又是您的嫡亲外孙女，借用自家亲戚的银钱救急，也是寻常事，怎么能算贪墨？大不了以后咱们庄里的出息够了，再给林姑娘补上……再说，等姑娘出嫁时，老祖宗还不是要给她添一份儿厚厚的嫁妆？”

    贾母一愣，有些疲惫地按了按额头，心下发苦，什么适合，堂堂荣国府已经到了这般田地？她神色间闪过一抹异样，挥挥手，打发了王夫人下去。

    王夫人也不多说什么，只是行了礼退下，只是，贾母却合着眼，想了许久，其实，按照自己的意思，两个玉儿迟早要成亲，那么……黛玉的嫁妆，提前拿来帮衬帮衬家里，到也不是不成……

    这种话，贾母心里其实也知道，不过是安慰自己之语，就算是黛玉将来嫁进贾家，她的嫁妆，按说贾府也不该动一分一毫，可现在不同于往日，她也顾不得那些所谓的规矩体统……毕竟，她就是再疼爱黛玉，她也还是贾府的老太太，排在她心里第一位，甚至第二位、第三位……都永远不可能是黛玉。

    作者的话：为毛啊，现在的医院忒黑了，我只是做检查而已，做检查呀，光检查这才十几天就花了将近两千块，要是能确诊也就罢了，偏偏连确诊都做不到，就知道让检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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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入夏

﻿    第十七章入夏

    天越来越热，蝉鸣声吵得人脑发胀。

    芷云端着一碗冰凉的果茶，闭着眼，倚在铺着竹席的长椅上，腰里左右挂着两枚半个巴掌大的水蓝色晶石，石头里刻了小型冰阵。

    这东西制作比较简陋，学徒级别的炼金师，只要不算白痴，智商正常，再多用一两分的心思，制作的时候，也能达到百分百的成功率。

    算是芷云简化了寒冰阵法，用来‘勾引’孩们学习兴趣的一件儿小玩意儿，起不了大用，至少，哪怕是传奇级别的法师，也别想用这样的道具玩出暴风雪来，最多也就能把温度降低上几度，带来些许凉气罢了，可它稳定且安全，你就是把法阵刻错了几步，注入的魔力不太合适，最大的后果也只是不起作用，或者凉气没有，来一点儿能让人觉得发烧的热气，再大的破坏力就没有了。它的这种稳定性，刚好适合经验不足的学徒们练手，而且，能给予学徒们的成就感，也是极为巨大的。

    弘曦就在芷云身上趴着，小脑袋搁在娘亲的肩膀上，惬意地眯着眼，吐着泡泡，打着小呼噜，显然对把自家娘亲冰凉清爽的身体当做床铺非常满意。

    这孩二岁多了，身跟雪白的莲藕似的，肉呼呼，白嫩嫩，一张小脸儿渐渐长开，那眉眼儿，那粉红的嘴唇，那又宽又大的额头，厚厚的耳垂儿，无论前面看，侧面看，简直都跟康熙一模一样，可他却没有一代帝王的那股精明，事实上，这孩呆头呆脑的，到了现在，说话还说不利索，总喜欢一个字儿一个字儿地往外蹦。

    与他的哥哥姐姐们相比，弘曦大约是个笨的，既没有弘昊生来稳重的性，也没有弘昼的活泼跳脱机灵，很有几分天然呆，可他却最得大家的喜爱，不光是芷云和欧阳疼爱他，连弘昊弘昼和更根，再加上家里的大丫环小丫头，还有崔嬷嬷，见着这小就都笑得合不拢嘴儿。

    芷云一口口地抿完果茶，伸手轻柔地拍了拍儿，心底一派柔软，虽然离长大还早得很，但俗话说，三岁看到老，这孩也快三岁了，想必以后就是这么一副性了吧。

    不过，这是小儿，保持住单纯的性情也不错，单纯的人容易快乐，再说，他已经有两个极为有能耐的兄长了，纵然单纯一点儿，也不怕没有人护着。

    “艾伯母，黛玉回来了。”

    “娘亲，看看圆圆给您带回来的是什么？”

    一声儿清脆的，带着几分轻松的叫声，把芷云从沉思里唤醒，她一扭头，就见自家女儿和黛玉一前一后从小径上走来，两个姑娘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走到眼前来。

    芷云笑着接过女儿手里的糖人，咬了一口，说了声很甜，这才拿了帕，将圆圆和黛玉额头上的薄汗拭去，又让十月给两个丫头倒了杯温茶润喉。

    圆圆睁着一双晶亮的眼睛，静静地看着自家娘亲吃糖人，她手里也拿了一个，是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刚被吃掉两个触角，小姑娘正蹙着眉，犹豫纠结地看着接下来要吃进嘴的翅膀，看了一会儿，直到自家娘亲的糖人几下全进了口，这才恶狠狠地一张嘴，喀嚓一声，咬掉了一大块儿。

    不过片刻，两个翅膀没了。圆圆细细地开始品尝剩下的部分，左手里面还抓着一个糖人，看样本是准备给弘曦的，可是小丫头见弟弟还在睡觉，就没舍得喊醒他。

    当然，可怜的小姐姐囡囡也少不了，早就让人装在盘里捧到囡囡的闺房去了。

    看着女儿娇俏可爱的小模样，芷云失笑，“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似的？”

    她也很久没有见到圆圆像个纯粹的孩一样露出这般可爱的表情了，轻笑地摇了摇头，嘀咕了句：“这丫头……”

    一开始不是还说什么也不肯和黛玉一起出去逛街，囡囡到是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要被关在屋里好几个月，嫉妒得眼珠都绿了。可这才玩了几天，女儿的心就玩野了，现在圆圆成日和黛玉换了寻常衣裳，带着家丁侍卫乘坐马车，借口上香出去闲逛，也不能算是借口，她们俩丫头每一回到忘不了到佛前进一炷香，只是大多数时候都是点上香就溜走，统共也用不了盏茶的工夫，但在街上却要闲逛上一个多时辰，让下人们三催四请，求爷爷告奶奶这才肯返家。

    黛玉搬到庄里已经有月余，期间也和三春还有薛宝钗通过几封信，只是最近贾府忙着省亲别院的事儿，实在是乱，三春不方便出来，黛玉也不方便去探访，这月余来到是与三春一面也不曾见过，不过，虽然没了几个姐妹做玩伴，但黛玉到也并不孤单寂寞，有圆圆和囡囡两个女孩儿相伴，她可比在贾府的时候生活地轻松自在多了。

    “艾伯母，我们今天看到宝姐姐了。”

    黛玉倚在凉枕上，小口地抿了一口温茶，吐出口气，蹙着眉头道：“就在薛家的铺里，宝姐姐的脸色不大好，像是很累的模样。”

    “嗯，也许太忙了。”

    芷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心道：薛家男人当不起家，可不就得让女人抛头露面？薛宝钗恐怕根本不想让林妹妹看到自己吧。

    不过，对于这些，她可不关心，事实上，如果不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时间，芷云遇上的就是囡囡，就是林家的人，最后还阴差阳错，和林妹妹多多少少有了几分牵连，又确实看这孩比较顺眼，还并不完全是书描述的样，那她一定不会随便插手红楼的事务，贾家也好，林家也好，薛家也好，在她眼里都是一样的。

    现在让芷云的蝴蝶翅膀扇的，这个世界的将来谁也看不清了，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命运，从此大不相同。谁让林妹妹人品好呢？人家就是有囡囡这样的堂姐，有林夫人这样的二婶，这个世界的人千千万万，可芷云初来时首先遇上的，却是小囡囡，这样的巧合，也只能说是林妹妹人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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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心思

﻿    第十八章心思

    “黛玉，那薛宝钗……你宝姐姐既然很忙，那你这些日别去打扰她，就是信件往来，也多说些轻松愉快的事儿吧。”

    芷云一边微笑着给玩得衣衫凌乱的女儿整理了一下衣领，一边漫不经意地随口说了一句，她当然不是顾及薛宝钗的感受之类，她只不过是想趁此机会多给黛玉提点提点应该如何与人相处。

    人是群居动物，没有人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一辈，总要和其他人打交道的，熟悉的，陌生的，友好的，带着恶意的，人的一生里，总要和各种类型的人接触交流，如果不懂得这里面的道道，那这个人这一辈大约很难过得快活了……

    林黛玉一愣，过了好半晌，才怔怔地点点头。

    林妹妹如今也不是那般不通人情事故，让芷云一提点，果然想起来，当时她没在意，这会儿重新回忆过往——自己在首饰铺里看见宝姐姐的时候，她虽然还是一脸温婉可人的微笑，甚至还招呼自个儿饮茶，甚至想取了棋盘来下一盘棋，看起来从头到脚和以前没什么不同。

    但她的话比往日多，以前宝姐姐不大爱笑闹，姐妹们玩闹的时候，她更多是坐在一旁，或者绣花，或者读书，或者品茗，偶尔说几句，也是轻言细语，大度沉稳，可这一次不一样，宝姐姐似乎刻意热情着，拉着她说了好多的话，可是那些话现在想一想，内容都有些记不清了，显然，宝姐姐说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吧。

    果然，宝姐姐当时肯定不愿意见到自己，也不愿意让任何一个熟悉的人发现她抛头露面地呆在商铺里面。

    黛玉叹了口气，蹙着眉，忽然觉得杯里的香茗有些苦。

    这以后，她纵然还是会上街，到底留心注意了一些，至少薛家的铺是再不去了。

    见气氛有点儿沉闷，芷云一挑眉，笑了笑道：“我听说黛玉今天撞上了一个书呆？”

    一听芷云这么说，黛玉瞬间回过神儿，掩住唇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芷云都一肚惊讶，要知道，黛玉可是个矜持的淑女，行止坐卧，从来规规矩矩，就是笑，也奉行笑不露齿，可能浅笑，也可以微笑，像现在这样笑得完全不顾形象，还真是芷云首次见到。

    芷云莫名地弯了弯嘴角，咕哝了句：“看来，这个书呆还挺有本事的。”

    心里却做了决定，等一会儿就给何清他们去信，好好查一查今天和黛玉在大街上正巧撞上的公哥儿是何方神圣，要是此次相遇确实纯属意外，那人的人品不错，相貌好，身份也般配，到可以考虑考虑。

    不是芷云着急，而是黛玉的年纪实在算不上小了，这个年代，十五岁的姑娘还没订婚的能有几个？也就是黛玉，家里没有父母，贾母又是打着把她配给宝玉的主意，这才能留到现在。

    再说了，这个年代流行盲婚哑嫁，偏偏黛玉这孩多少有些浪漫情怀，要真让她和一个连见都没有见过，话都不曾说一句的人成亲，她或许能够理解，也会遵从，但到底不会高兴的，芷云又不是老古板，能让黛玉在恰当的范围内自己寻一个合心意的人，又有什么不好的？只是，这样的机会怕很渺茫。

    如今冒出一个呆书生来，还是个能把多愁的黛玉给逗得开怀大笑的书呆，要是不好好把握，可真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天色渐晚，院里长了灯。

    圆圆和弘曦一个累得紧，一个年纪小觉多，早就睡下，林妹妹倚在床上看书，床头的那盏搁在琉璃灯座儿里的‘明珠’，光芒正好，不昏暗，也不刺目，看书的时候，眼睛一点儿不累。

    紫鹃进来，在自家姑娘的床脚挂上装了驱蚊虫香草的吊篮，然后就坐在矮塌上，拿了檀木骨的香扇给姑娘扇风。

    黛玉不知读到了什么有趣的，嘴边勾起一抹笑意，看得入了迷，竟是半天不发一语。紫鹃有一下没一下地摇动着手，目光直愣愣看着一身清爽，闲自在的林妹妹，不知怎么的，心里忽然升起一点点怨念……

    她吓了一跳，手一哆嗦，扇差点儿落地，手忙脚乱地把扇握紧，偷眼看了自家姑娘一眼，见黛玉依旧安安稳稳地坐着，显然没有发现自己的失态，紫鹃才松了口气，暗自*了拍脸颊，心里苦笑，她怎么能有怨，她不过是一个丫头，主的事情，哪里轮得到她去管……

    只是，想起前几日爹娘的来信，信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思念，让紫鹃心里五味杂陈。

    她是贾家的家生，爹娘都在贾府，她也是生在贾府，长在贾府，以前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要离开那个地方，哪怕后来被老太太选，让她跟了林姑娘，她也是觉得，将来一样要跟着主在贾府里生活的，毕竟，老太太撮合两个玉儿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

    那时候，紫鹃白日不敢有什么表现，晚上，夜半难眠，也会辗转沉思，将来，老太太大约会让自个儿当林姑娘的陪嫁丫鬟吧……毕竟，她是贴身伺候林姑娘的，是林姑娘身前最得力的人，连王嬷嬷、雪雁她们也不能与自己比。

    那是宝玉呢，是那个长得好，性好，心地好，最要紧的是对女儿极为好的宝玉，她这样的小姑娘，又怎么可能一点儿想法都没有？将来跟了宝玉，她当然不会和林姑娘争什么，也没资格争，不过，凭着这么多年尽心尽力地服侍姑娘的情分，一个姨娘的身份，大约是没问题的，要是再有个一男半女，她这一辈，便知足了。

    紫鹃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生活了这许多年，可是现在，她越来越觉得，这样的生活，这个未来的打算，变得像虚幻的泡影一般不可考。

    不是因为姑娘身前得力的丫鬟们越来越多，不是因为这些丫鬟都是公主赏赐的，后台大，她比不过，事实上，姑娘是念旧的人，虽然现在身边儿讨她喜欢，有本事，有能耐，伺候得也极为精心的丫鬟有许多，可自己，始终是最得姑娘看重的一个。

    真正让她不安的，是林姑娘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姑娘和宝玉越来越生疏，近年更是连争吵都没有，宝玉每一次来见林姑娘，姑娘不是避而不见，找借口推脱，就是带着一堆丫鬟婆们，开着大门，在门口，或者在四通八达的院里说上几句话，这几句话之后，更多的时候就会不欢而散。偶尔有心平气和的时候，说出来的话，也像是寻常的表哥表妹。

    在自己的记忆里，似乎离此时还算不上太久的时候，提起宝玉，林姑娘不是喜悦就是生气，可是现在，提起宝玉，林姑娘最多也就是问一句——“表哥怎么了？”听见他的某些荒唐行为，也就是皱皱眉，摇摇头，闲时也说两句表哥还是不长进，以后恐怕要吃大亏的之类的话，然后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再也不会生气失落担心难过。

    以前紫鹃总觉得自家姑娘老是喜欢抹眼泪，这不好，很不好，可是现在，姑娘很少哭了，她又开始觉得，那时候那个迎风落泪的林妹妹，才更让她安心。

    也许是今天下午亲眼看到别的男将自家姑娘给逗笑了，紫鹃心才会如此不安，不过，就像她想的，她只是区区一个丫头，便是主怜惜，对她再好，她也脱不开丫鬟的身份，主的事情，她是没有自个去管的。

    夜深人静，窗外有活水流动时的很清脆的响声，屋里里一点儿也不闷热，床上榻上铺着的被褥都是上等的冰蚕丝制成，贴着肌肤，没有一丝的不适，可紫鹃却忽然感到心里一阵阵发凉。

    这个晚上，黛玉读了会儿书，就熄了灯睡了，睡得很香甜，一夜无梦，紫鹃却是一夜无眠，第二天难免精神不济，面无浮肿，吓得黛玉还以为她生了病，赶紧强制她卧床休息，也不用她伺候了，还吩咐人找大夫来。

    芷云却是只望了一眼，就了然，紫鹃的心思算不上难猜，也只有黛玉这样单纯的，和紫鹃又亲密的姑娘才看不出，不过，芷云到不以为意，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算不得什么大事，毕竟，紫鹃是土生土长的，这个时代的女人，她会有这种念头也算不上大逆不道，再说，她家毕竟在贾府，对那个地方有所眷恋，到也很正常。

    只是，黛玉身边怕是留不得她了，芷云可没那么好心，她一个冷心冷情的法师，怎么会留着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的炸弹，给黛玉添麻烦，甚至有可能牵连到自个儿。

    早饭吃的清淡，黛玉只用了一碗黑芝麻糊。

    用过饭，芷云就携了黛玉到花园里漫步，顺便下食，走了一阵儿，看着正欣赏满园的盛放鲜花的林妹妹，芷云笑眯眯地开口：“黛玉啊，过几个月你昭玉姐姐就要出嫁了，怎么样？有什么想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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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    收费章节(15点)

    第十章

    “艾伯母……”

    黛玉的脸唰一下红了，却是勉强镇定，再加上周围没有外人，便讷讷地道：“昭玉姐姐成亲，黛玉也为她高兴，姐姐性爽朗，未来姐夫也是爽利人……他们婚后一定会很幸福……至于黛玉，黛玉自是由二婶和伯母做主……”

    这句话，却是说明黛玉自己，并不想让她的外祖母，贾家的老太太来干涉的自己的人生大事。

    芷云抿了抿唇，把笑意吞回去，拉起黛玉的手，于湖边的凉亭里坐下，此时荷花开得正盛，满池的荷，搭配着粉嫩的荷花，给本来闷热的盛夏，带了几分清爽的感觉。

    “黛玉你放心，你将来的夫婿，伯母和你二婶一定瞪大眼睛仔仔细细地挑，一准儿给你挑一个合心合意的。”

    芷云说得太露骨，黛玉顿时有些受不住，脖都变成了粉红色，低着脑袋，偎依在芷云身边，一张小脸儿羞红，娇艳欲滴，到比往日更添了几分艳色，也显得健康了许多。

    不过，芷云只当没看见，顺手轻抚了一下林妹妹那头如水的青丝，笑道：“时候也差不多了，黛玉也该为你身边的丫头们考虑考虑，公主府来的那几个，公主早有安排，已经算是有了人家儿了。等她们嫁了人，还能给你当陪房，照样跟着你到夫家去伺候，只是你身边的紫鹃，到底是个什么章程，你心里要有数才好啊？”

    “紫鹃？”黛玉一愣，雾蒙蒙的大眼睛里闪过一抹疑惑，芷云摇头失笑道，“紫鹃的年纪可不小了，伯母知道你倚重她，这些年，她把你照顾得很好，事事亲力亲为，忠心耿耿，说是丫头，在你心里，紫鹃怕是可比半个姐妹了。”

    黛玉连连点头。没错，当初刚刚丧母，自己带着满心的伤痛，孤身一人来到京城，来到偌大一座荣国府，生怕行差踏错一步，时时提着小心，整个贾府，也只有外祖母一个人真心疼爱她，对外祖母派来的丫鬟紫鹃，黛玉自然看重。

    再加上那时候是黛玉心里最空虚，最寂寞的时候，年纪又小，身边离不开人，紫鹃的到来，正好缓解了她的不安，哪怕说一声‘趁虚而入’，也并不为过，以后的数年，紫鹃更是一直陪伴照顾，提点帮助着她，所以，在她的心里，身边所有的丫鬟，紫鹃是最得她心的，哪怕紫鹃其实没有碧莲她们能干。

    芷云看着黛玉的脸色，便知道她的心思，脸上露出一抹笑：“你既然看重她，才更该设身处地地为她考虑考虑，紫鹃年纪不小了，一般人家到了她的年岁，哪还有没定了人家的？你是主，紫鹃是你的贴身丫头，按说，她的终身大事，该你做主才对，你要是不上心，那还了得？你还是想想吧，到底要怎么安排紫鹃才好，要知道，艾伯母和你二婶将来给你寻夫婿，最起码的条件，也得是能和你一心一意地过日，不能三妻四妾的那种，紫鹃可不能做你的陪嫁丫头，我想，你也不想她做你的陪嫁丫头，是不是？”

    一转眼，见黛玉听得双目发直，过了好半晌才愣愣地点头，连涉及到未来夫婿之类的话题，也顾不上脸红了。

    她心里确实不希望自己将来的良人，纳了身边的丫头为妾的，事实上，她很讨厌要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虽然受到的教育，和这个时代的大环境，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告诉黛玉，自己的丈夫有小妾，有通房丫头，那都是很正常的事儿，只要是富裕人家，只要有条件的，哪一户没几个妾，真没有的话，不只是别人会笑话当家主母善妒，就是男人的面上也不好看……

    就是自家爹娘，两个人感情那么好，爹爹不还是有好几个妾在，而且，还有一个是贵妾。

    当年她年纪小，不懂事，不知道为什么母亲面上总带着轻愁，不知道她为什么每一回见到爹爹的那些妾，脸色就会发白，面上的笑容却不会消减……可是现在，她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了娘亲当时的心情，自己的母亲，恐怕也只是个不得不臣服于这些束缚女性的规条的平凡女而已，每个女人，不，应该说大多数女人，一生都是这样过来的，她……大概也差不了太多。

    可知道归知道，明白归明白，那些书本上的东西黛玉看过，也记住了，但黛玉本就是个很‘浪漫’，也有几分叛逆的女，她的心底深处，总是对这些不喜欢，要真能寻得一良人，一生一世一双人，夫妻举案齐眉，和和美美的过日，那才是她所期望着的……

    瞧着若有所思的林妹妹，芷云一挑眉，点点头，又道，“还有，黛玉，你应该知道，紫鹃不是一个人，她的父母尚在，现如今全是贾府的下人……你以后是不可能回贾府去了，但紫鹃呢？你要她一直与父母骨肉分离？就算紫鹃忠心，并不介意和父母分开，但是，她心里肯定也会想念，毕竟，那是她的亲生父母，哪个做孩的，愿意和父母分开，你说，是不是？”

    黛玉的脸色一变，羞愧地咬着下唇，讷讷道：“……黛玉，黛玉居然忘记了，紫鹃明明是我的人，可我对她竟然还没有艾伯母上心……”

    想起这些日，紫鹃的情绪越来越焦虑，脸上总显现愁容，可无论她怎么问，嘴却只说无事，那时她不上心，没察觉出什么，现在想来，紫鹃恐怕并不愿意离开贾府吧，毕竟，那是紫鹃从小长大的地方，别说是紫鹃了，就是一心想搬出来的自己，也不是全无留恋的。

    芷云吐出口气，拍了拍黛玉的手：“傻孩，你才多大，哪能事事都考虑得很周全，好了，反正不着急，你抽个时间问一问紫鹃的打算，再做决定也不迟，她无论是想回贾府，还是想配人，你都把身契还给她，再送上一笔丰厚的嫁妆，也就算是不枉你们主仆一场了。”

    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说得黛玉心怀大开，连连点头。

    一阵清风拂过，空气里弥漫了荷花不浓不淡的香气，太阳高照，半空朵朵白云飘荡，芷云携着黛玉游了一会儿园，望着湖边美景，却是忽然有了几分想将此美景入画的心思。

    用不着芷云吩咐，只一个眼神过去，十月和七月就利落地备好了笔墨纸砚，黛玉一边儿挥毫泼墨，一边偷眼看了看七月和十月。

    七月和十月长相娇嫩，根本看不出年纪，可周身成熟稳重的气息越来越浓厚了，黛玉心想，这两个都是艾伯母身边很得用的，可为什么到现在居然还没许个人家，一扭头，低声对着正举目选景的芷云道：“艾伯母……七月和十月怎么……怎么还没……”

    “我也想把她们嫁出去，可两个丫头被我养得心大了……找了好几个合适的人选，但她们就是不愿意，我也不想强迫她们，再说，又不是养不起两个丫头，既然她们不愿意嫁出去，我也就由着了。”

    芷云低头，随意地应了几句，手轻轻一动，雪白的纸上就出现了一派春暖花开时，湖面上残荷小筑，有着白翎毛的秃尾巴孔雀飞舞，两个穿着鹅黄色衣衫的丫头挽着裤腿，立在湖边，弯着腰，一人拎头，一人抱尾巴，正捧着一条金色的鲤鱼……

    黛玉一眼瞥过来，顿时就忘了七月和十月的事情，所有的心神都被芷云的画所吸引。

    目瞪口呆地看了许久，黛玉才吐出口气，一时间不知道应该给个什么评价。

    想了半天，也只看出来亮点。一是，她的手可真快，又稳又快。自己画得是写意的丹青，但半幅画还不曾画完，而艾伯母明明画得是更加繁复的工笔，却只一瞬间，就已经画了这么多

    二来，这画面除了布局隐约有以园美景为背景的影，里面无论是时节，人物，景色，都和实景大不相同，天底下喜欢画虚景的画师数不胜数，可像这位艾伯母一般，只想要自己画得高兴，也不管合不合逻辑，偏偏还画得让人一看就离不开眼……

    一直画到日上天，七月和十月摆了饭，芷云和黛玉才搁下笔，让下人们把画收起来，沐浴更衣。

    下午的时候，黛玉和好不容易能出来喘口气的囡囡，还有圆圆一块儿出门逛街，芷云看了会书，和欧阳还有弘昊、弘昼两个宝贝儿通了话，到是知道一件新鲜事，弘昊那孩前几天带着弟弟去看望自家舅舅明德的时候，居然从拐手里救了一个小姑娘。

    听说那小姑娘挺厉害，只有五岁而已，硬是一个人和四个身强体壮的拐周旋，还给逃了出来，真是又聪明又机警。

    芷云打听了下，这位居然是乌拉那拉家的，父亲是那尔布，康熙五十七年生人，显然正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那个，留下了千古疑团的，乾隆皇帝的废后。

    芷云摸了摸下巴，弘昊不会看上她了吧，又一想，大概不太可能，一来年纪相差太多，二来，现在这位小姑娘还是个小丫头片，弘昊那么稳重的一个小伙，应该不会恋童……想了想，也就放在一边儿，毕竟，到了这里这么多年，历史上的名人见多了，也就再也寻不回好奇心。

    还有个比较要紧的消息，八阿哥身体养好了，他和阿哥两个奉欧阳的命令，要到红楼这边儿来，估计三天后就会到了，欧阳提前通个信儿，主要是提醒芷云帮他们两个开一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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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钟情

﻿    第一百章钟情

    这一日，半空洒着细雨，不大，甚至不至于影响出行，可很缠绵。

    薛家在京城唯二的首饰铺二楼临窗的座位处，忽然传来一声极为压抑细微的低呼，像是被惊吓到，但却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羞赧。

    薛宝钗第一次觉得呼吸急促，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滚烫滚烫的，像是要烧起来一般，她吓了一跳，连忙一低头，瞬间把脸埋进自己的胳膊里，死命地压制住砰砰作响的一颗心。

    莺儿吓了一跳：“小姐，小姐，您这是怎么了？可是不舒服？”

    宝钗勉强镇定下来，扯起唇，笑了笑道：“没事儿，可能昨夜没睡好，有些累了，莺儿，你去帮我倒一杯茶来。”

    莺儿拍了拍心口，略带几分忧色地道：“小姐，您也别太急了，几个老掌柜都是有本事的，您这样好几个晚上睡不好，那可不成，身体哪里受得住……”

    嘴里唠唠叨叨，莺儿到底是乖乖地出去替自家小姐倒茶去了。

    等莺儿的背影一消失，薛宝钗再一次趴下，咬着唇，脑海一遍又一遍地闪现那个一身绛紫色华服的男的身影——那个人、那个人……

    以前薛宝钗读书，每当读到有关潘安、宋玉、兰陵王、卫玠之流的美男，似乎能让一个女人只一眼便深陷其，不可自拔时，总有些不以为然，男人嘛，皮相好坏又有什么重要的，真要是聪明女人，别说他只是皮相好，就算采斐然，才华绝世，也不可能只见一眼就失魂落魄吧。

    后来她见到贾宝玉，也觉得这位表弟生得好，但总是脂粉气浓了些，而且他虽有些小聪明，可生性惫懒，不喜读书，才华自然也算不上出众，宝钗现在虽说对他有那么一点儿心思，但更多的是为自己考虑，到不是真心觉得贾宝玉有多么优秀。

    看很多话本里，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偶然间瞥见一个质彬彬的美书生，就此一见钟情，魂牵梦绕，为了那人茶饭不思，甚至是不顾礼法规矩，与其发展出私情来。

    一向冷静现实的宝钗，总是把这些当笑话来看的，不过是才佳人梦罢了，现实生活里怎么可能有这么离谱儿的事情发生，但是，但是这一刻，薛宝钗却忽然觉得，哪怕是梦，也有可能在现实出现……自己养成十几年的稳重性情，似乎有那么一瞬间，崩塌破裂。

    就在片刻之前，薛宝钗看账本看得头晕，便吐出口气，悄悄把窗上的珠帘撩开一条细缝，向外面看去，大街上人来人往，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只是宝钗闷得久了，总也要松快松快，这时候看看街面上的世情百态，到也能起到一个极好的放松作用。

    就在她闲了一会儿，正打算落下珠帘的时候，不远处忽然走过来一辆朱色的马车，马车的门帘开着，一个穿了一身绛紫色华贵衣袍，腰悬美玉的男正探出头来，对着坐在前面赶车的小厮说话。

    那一瞬间，宝钗怔住了，握着珠帘的手一动也不能动，整个身体似乎都不再听从主人的使唤。

    那个人生得真好，不是贾宝玉那样带着脂粉气的美丽，当然，他的长相也是清俊隽永的，但通身的气度，却让人看他的容貌的时候，总是如在雾，朦朦胧胧……薛宝钗只看到了这人的侧脸，还有眉宇间的一丝倦意，可不知怎么的，就忽然觉得一颗心上像是被一根长针狠狠地刺了一下，又像是被紧紧捏住……五味杂陈，思绪翻腾。

    薛宝钗明明是最不相信一见钟情的那种女孩，可偏偏只这一眼，就让一个陌生的，不知道姓名，不知道来历的男人给煞住了，也许，这就是缘分，可惜……薛宝钗再一次叹了口气，按了按眉心，大概是孽缘吧，虽然只有片刻工夫，但她看得清清楚楚，那人并不年轻，虽然容貌极佳，可鬓角已经有了霜色，神态也带着不属于年轻男的沧桑感，他的年纪，怎么也有三十岁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还没有娶妻，再加上他的服饰装扮，显然也是显贵人家，更不可能拖延到今时今日还不曾娶亲。

    想着，想着，薛宝钗狠狠一咬牙，伸手在自己的胳膊上掐了一把，又拍了拍滚烫的脸，闭上眼，勉强把心里的遐思压下去，一字一句地对自己道：“薛宝钗，你别做白日梦了，就是那人当真没娶妻，也不会要你一个免不了抛头露面的商家女儿……要是你有林妹妹那样清贵的出身，说不定还有一点儿希望……”

    这句话说完，薛宝钗脸上热度消去，同时，血色也一瞬间褪去了，她从始到终，半点儿也没有想过那样一个男人，也有可能和她门当户对的，也许，薛宝钗的内心深处，潜藏着些许自卑吧，只是以前，她从不曾表露过。

    哪怕薛宝钗再介怀，这也只是小小的一个片段，除了她，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荣国府依旧在闹哄哄地折腾那座省亲别墅，而芷云这里，何清这位驸马爷正一趟又一趟地往这边儿跑，次数频繁的外人都忍不住侧目。

    要不是他每一次对外都是毕恭毕敬地称呼芷云为师母，又和公主关系融洽和睦，更是一个通房丫头都没有，对着公主一心一意，那公主也是爱自己的丈夫爱得厉害，也信任的很，两个人都快成了京城‘模范夫妻’的代名词，现在还没有出嫁的公主们，没有一个不羡慕公主这位姐妹或者姑母的。说不定，京里面都会有一些不大好的流言开始传扬了。

    不是何清不顾影响，他以前和芷云来往，大多都会避人耳目一些，只是最近事情太多太急迫，他也就顾不了那么多。

    几日之间，那边儿传来万岁爷的两道命令，一是八阿哥、阿哥两位阿哥要过来主持大局，他们得尽快把所有能搜集到资料整理得有条有理，好呈给主阅读，务必让两个主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这边儿的一切。

    这一点儿还好，毕竟是早有风声，虽然时间紧张，可何清还有佟辉他们心里有准备，再说，平日里资料一直在整理，现在只要挑挑拣拣，理出个轻重缓急的顺序也就是了，反正八阿哥本就是聪明人，让他尽快了解情况，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另外一件儿，可就不这么简单了——那位万岁爷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说这边儿‘改朝换代’的大业可能快要开始，为了给予更好的支持，干脆要把浮空城整个开过来。

    老天，那是浮空城好不好，那么大一个城市，要通过时空门过来，需要耗费的，数目堪称庞大的能量先不说，这些年听说城里面积攒的能量已经足够将浮空城开起来，还有不少学生以这个为课题做过专门的研究，就算耗费实在太大，让所有人都会心疼的要死，可能量积攒了就是用的，耗费也就耗费了，更主要的是，浮空城要运动，哪怕是上面有隐匿法阵，但会掀起的动静，绝对不小，一个弄不好，说不定还会惊天动地上一回。

    这在大清算不了大事，可要闹到这边儿来，怕是……

    想到那情形，何清眨眨眼，不知道怎么的，居然带了几分恶趣味，还真动心想看看这边儿这些人的反应到底什么样儿。

    这两件不算小的事儿同时搁在肩膀上，害得何清也不得不打扰正休假的自家恩师，许多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也得提前安排好才行，比如，八爷和爷，到了这边儿住在哪儿，身份怎么安排，是高调一点儿，还是隐居幕后。浮空城停靠在什么地方，是直接开到京城上空，离恩师近一些，还是像以前一样，找一个临海的地处停驻。还有学校的学生们，他们是要一直住在浮空城上，还是要在地面上安家……

    这些，虽然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如果不能提前安排好，将来说不定会闹出乱来，那他丢人可就丢大发了。

    果然，事情未出何清的意料，还真有几分惊天动地的意思。

    三日后。

    风雷滚滚，紫霞满天。

    在清朝，这是吉兆，除了有些闲的没事做的大臣们又上书给新皇贺喜之外，老百姓和京城的满洲勋贵们都已经很习惯，有那些生性淡定的，连抬头看一眼的心思都不再有，毕竟，比这更轰动，更让人惊讶的情景，他们也不是没见过，现在这样的‘响动’，和以往比起来，实在是小儿科。

    可这在红楼的世界，却是异象，惹得满朝武大臣们心惊胆战，坐在龙椅上的那位皇帝陛下，还有已经步下龙椅，却还不算安分的，依旧很是关心国家大事的太上皇，这几日也是日日睡不好觉，明显得连黑眼圈都有了。

    因为近年来灾荒连年，经常是洪涝刚刚过去，又连着干旱，某些土地贫瘠的地区，甚至已经有两三年颗粒无收了。所以，各地的叛乱再一次呈现出直线向上的趋势，到也不算意外，也正因为如此，这异象在钦天监那一群人眼，便是凶兆，不少大臣上书皇帝，要求祭天。

    天上的‘异象’开始的时候，芷云正坐在窗前看一本古老的羊皮炼金术笔记，因为年代太久远，字也是很深奥、很难懂、也很隐讳的古代魔，里面已经被证实是谬误的地方更是数不胜数，毕竟，魔法也是一门学问，只要是学问，就会不断发展进步，许多古时候被法师们相信着的真理，经过千百年，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被一代又一代的法师证实了纯属错误……

    芷云捧着书本，认认真真一行一行地分析，要在一大堆的垃圾里面把有用的东西一点点儿往外面摘，还真弄得她这个最喜欢研究的‘技术宅’也头痛得厉害。

    结果，天上的空间魔法波动一波又一波地袭来，不一会儿就折腾地芷云读不下去了，推开门，一步跨出去，就看见圆圆一只手牵着弘曦，立在假山顶端的凉亭上面，正仰着脑袋拼命往天空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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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    第一百零一章

    芷云踩着大青石的石阶上了山，给圆圆戴上一个墨色的眼镜儿，现在天上有云，可阳光依旧灼热，孩眯着眼睛看天，就算没有正对着太阳，对视力总是多少有点儿影响。

    “额娘，抱”

    听着儿软绵绵的嗓音，芷云一笑，弯腰把弘曦抱起来，一块儿在凉亭的躺椅上坐好，旁边石桌上扔着几根竹篾，地上也有，最近十月和七月几个丫头不知道从哪个婆那里学会了几种新式儿的用竹篾编织东西的法，平日里闲下来，经常泡一壶茶水，聚在凉亭里一边儿编个盘、篮、花瓶、小筐、灯笼什么的，一边说说闲话。

    芷云偶尔也会跟她们凑一块儿，编这些东西，她在行，法师嘛，哪个没有一双巧手？

    “额娘，圆圆想菲菲姐姐、旌宇哥哥了。”小姑娘望着天空，嘟着嘴，明明已经生得有了几分大人模样，娇俏可人，但这一撒娇，还是颇有童趣，惹人怜爱。

    芷云笑了笑，点了点女儿的额头，“这才一个月没见，你就想了？呵呵，等明天额娘带你去找她们玩。”

    圆圆顿时高兴起来，顾不得保持自己淑女的形象，一咧嘴，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

    要说在浮空城上哪一个最受宠，无疑是这位小公主，弘昊弘昼他们是男孩，尤其是长大去了上书房读书之后，大多数时间不得不留在京城，每年住在浮空城的时间很少，再加上身份敏感，懂事早，弘昼还好，弘昊哪怕是在浮空城里，架也放不下，和别人相处的时候总隔了一层。魔法学校的那些学生们碰上他，虽然不至于敬而远之，但也不可能像和一般人相处时一样轻松自如。

    所以，反而是羞涩可爱，一天说不了几句话的圆圆招人疼，整个浮空城上上下下，都把她当公主宠爱着，有什么好东西，好玩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芷云手底下比较能拿得出手的学徒们，平时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更多，可以说是把这小姑娘从小看到大的，圆圆是羞涩了一点儿，可她也并非冷漠的女孩儿，别人真对她好，她也乐意和对方好好相处的，多年下来，圆圆在浮空城上到是结交了好几个关系不错，很处得来的朋友。

    这场骚动从日上天，一直持续到夕阳西下，等到一切归于平静，浮空城也好好地隐匿在京城的天空，芷云才松了口气，还好，虽说动静大了点儿，可还不算太离谱，毕竟她没有在上面主持，只靠这一帮学生们能做得如此妥帖，已经很了不起了。

    第二天，芷云果然遵守承诺，带着女儿和儿去了浮空城，现在正乱着，浮空城刚刚过来，因为移动，上面的好些建筑之类都有些错位，这会儿一打帮人都忙着把一切恢复原样。

    芷云直接放开手，由着圆圆带着儿在城里乱跑，反正这小家伙们对这里熟悉得很，城里也不会有人不认识他们俩，到用不着芷云操心。至于会不会给浮空城正忙着的人们添麻烦，那就不在芷云的考虑当了。

    “什么时候来的？”

    一进入自己的专属炼金实验室，芷云就看见穿了一身宝蓝色常服的欧阳，正坐在软牛皮沙发上读。

    欧阳闻声抬头，见到自家媳妇进屋，脸上瞬间浮现出一抹微笑：“刚到，本来想和老八、老他们一块儿过来的，不过，那两个人急得很，居然说什么要看看这边儿的风土人情，说什么也不肯等一等……不过也好，他们早点儿过来，也能早些熟悉情况。”

    欧阳也忍不住暗笑，看来，别管是什么身份，无论平日里表现的多么冷静自持，但一遇上这种居然能去异世界，如此奇妙的，甚至是有些神秘的事儿，都会把持不住，要不是时空门只有自己和芷云能打开，那些知道内情的大臣们，说不定隔三差五就要偷跑来看看新鲜，真要到了那个份上，不知道公务会不会积压一大堆处理不完了？

    欧阳胡思乱想了一会，一挑眉问道，“对了，老八和老他们还没来这边儿的京城？”

    “哪能？”芷云眯了眯眼，笑道，“前几天就进京了，不过还没和我联系，两个人只让何清给买了所宅，就在离荣国府不远的槐树胡同，老扮成商人，老八说是家里遭了灾，到京城谋生的大户人家的弟……两个人在路上认识的，因为很投缘，又同姓，所以就结为兄弟，一块儿上路了。”

    现在红楼这边儿，别看京城还是一派的繁荣景象，荣国府之类的世家大族奢华无度，简直不把银当银看。但其实各地乱得很，灾民无数，每一天都有不少人逃荒，成千上百的尸体留在路上，户籍制度实在是不管用了。所以，老八和老想要伪造个身份，真不算难事。

    芷云托着下巴，脑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红楼这边儿的世界好男风的人可比大清还要多出数倍，京城光小倌馆就有好几个，简直比青楼还盛行，老八和老就这么住在一起，‘出双入对’的，现在还好，等以后住久了有了名气，不知道会不会被人编排出些许桃色绯闻出来？

    这念头在脑里一闪，芷云便忍不住想笑，连忙转了思绪，开口道：“对了……你现在身份不同，就这么随便离开皇宫，不要紧吗？”

    “明天早朝的时候赶回去就是。”欧阳打了个呵欠，搁下手里的书，拉着芷云坐下。

    芷云这才仔仔细细地朝着自家相公打量了打量，他显得瘦了些，衣服挂在身上都有点儿空落，面上也带了几分疲惫，黑眼圈也有，只是还不大明显，不过，尚算精神，神态也轻松，想来不至于太麻烦。

    前几日听说朝里响动不少，西陲也不大安宁，怕是又要起兵戈，芷云还以为自家BOSS怎么也得手忙脚乱一阵，不过看他现在居然还有本事偷闲跑来看她，显然，这点麻烦还不够让自家BOSS头疼的。

    两个人多日不见，也有些想念，不过，现在还在为康熙守孝，自然不能干出太离谱的事儿来，也只是手牵着手说几句闲话，欧阳也漫不经意地把宫里宫外的事情和媳妇交代两句。

    这段日淮南一代有好几个地方受了灾，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灾难，再加上这些年各地储备粮勉强还能算得上充足，救灾工作也开展得很有条理，并不曾造成太大的损失。

    不过，欧阳还是要求全国各地踊跃捐钱捐物，支援灾区，这种事情，宫里自然要做出表率的，他借了芷云的名字，先捐出皇后的体己三千两，又下旨内务府缩减后宫的份例，他本人也很是表现了一把节俭，与大臣们吃饭的时候，只摆上四菜一汤。

    于是，后宫宫妃慷慨解囊，八旗勋贵们还有满朝武大臣也个个效仿，一时间，到是朝野上下一片赞叹，很有几分把大清朝夸赞成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而雍正皇帝就是千古明君的意思。

    也就欧阳脸皮厚，要换了芷云这样的，说不定会被说得浑身发毛。

    这也算是舒缓了朝廷本来变得有些紧张的气氛。

    自从欧阳登基以来，是大刀阔斧地在政治、经济、民生等方面，全面进行整顿。尤其是在吏治上，他更毫不留情，很是整治了一把康熙末年多少有些废弛的吏治。

    可这种事，哪怕像他这么有本事的，也不可能轻轻松松地达成，这本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完的，结果，一大堆新政，或者不大新，可也不是很招人待见的政策实施下来，各方势力，新臣老臣之间，闹得很不愉快。

    再加上多多少少还有一些政敌们推波助澜，比如说那位到了盛京依旧不肯安分的十四，这段时间听说十四和德妃闹得很僵，虽然没有撕破脸，可看样也快了。

    现在忽然有这么一桩不算太大，可也满吸引眼球的事情插入，到是让一帮人心里面绷紧的那根弦儿松了一松。

    说了会儿话，又吃了十月准备的茶水点心，到月上树梢的时候，芷云忽然想逛街，在大清朝晚上能出门的时候也就几个节日，可在红楼这边儿，夜市却非常红火，芷云索性就换了一身湖绿色的简单衣裳，扮成寻常人家的小媳妇，连两个孩都没带着，拖着欧阳的手，直接出门。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打算到老八、老那转转，既然这两位不登门，那只好是她们前去拜访了，结果，刚到了槐树胡同，欧阳一掀开车帘儿，芷云还没有下去，就愣了一愣。

    前方不远处的巷里，也停着辆马车，一个少女盈盈地站在一座石狮后面，这少女不稀奇，问题是，这少女芷云认识，正是薛宝钗，可是，这薛宝钗变化也未免太大了，怎么装扮得跟林妹妹似的？

    芷云眨了眨眼，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就见薛宝钗脸色有些苍白，瘦了许多，都有尖下巴了，上了一点儿清淡的妆，发上只戴着一朵粉白色碗口大小的宫花和一只白玉簪，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单裳，胸前紧裹了一身玫瑰红比坎肩，远远看去，素腰一束，不盈一握，颇有几分若柳扶风的姿态。

    这是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吗？

    芷云哑然失笑，宝姐姐的迷人就在于她和林黛玉不同的美，可这么一整治，虽然美人就是美人，怎么也不会难看，但还真是少了以前的风姿。

    薛宝钗站了片刻，不一会儿，有一个老翁过来，凑到她眼前说了几句话。

    那薛宝钗迟疑片刻，脸上多了几分仓皇无措，那老者连忙又压低声音很急促地说了几句，终于，薛宝钗一点头，那老者松了口气，连忙给这位小姐戴上幕笠，扶着她蹬车而去。

    等她走了，薛家马车的影都看不见了，芷云和欧阳才下了车，漫步过去，到那灯笼上挑着明晃晃艾字的宅院前，欧阳刚一敲门，手还没落下，大门咯吱一声，就开了，首先冒出来的不是管家仆从之类的人，竟然是老胤禟的脸。

    胤禟一见是欧阳，愣了愣，脸上顿时变得古里古怪，“您……咳咳……”也是，乍见应该在紫禁城呆着的万岁爷冒出来，他想不惊讶也不成。

    胤禟心里一苦，这位怎么跑来了？也不怕出什么意外？

    “爷，爷，您慢着点儿……”这时，后面跟着伺候的小厮，才举着手里的红灯笼，连滚带爬地跑出来，一边儿跑，一边儿招呼自家爷，结果，刚近前就看到了欧阳，身体登时一僵，扑通一声，跪到地上：“啊……奴才，奴才给万……”

    “行了，闭嘴吧，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欧阳掩住唇，咳嗽了一声，挥挥手让这小厮起身站在一旁，随即扭头看着胤禟道，“你怎么自己跑出来开门？你也老大不小了，别像个孩似的，既然当家做主，好歹也要有点儿主样儿。”

    “哟，四哥，您是什么时候都不忘教训弟弟啊？”胤禟脸上露出几分嘲讽，不过，到底是顾忌欧阳的身份，还是乖乖地客客气气地把两个人让进门，嘴里笑道，“弟弟这不是听说下人们说，家里有美人登门，这才急着来瞧瞧嘛，没想到……”

    胤禟眨了眨眼，把后面那句——‘美人确实有，可惜，名花有主了。’——这句话又给吞了回去，他再放肆，站在眼前也是皇帝和皇后，当着皇帝的面，说这种几乎可以称之为调戏皇后的话，他可没那么大的胆，现在的欧阳不是历史上的那位四爷，和兄弟们的关系没有僵硬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老还是得注意影响的。

    芷云一笑，到也不介意，“刚才那位姑娘是来干什么的？”

    胤禟笑嘻嘻地请了两个人进门，嘴里漫不经意地道：“据他们自己说，那姑娘的父亲和这宅的原主人是旧识，他们这是登门拜访，不过呢，哪一家登门拜访，会让个小姑娘带着一老仆独自来？这也太不规矩了，而且，一开始给他们开门的老陆说，那小娘一双眼一个劲儿地往里面瞄，虽然貌似镇定，可老陆总觉得她带着一股慌乱，后来老陆解释之后，那老仆还想进来讨杯茶水……弟弟到觉得，这里面怕是有些问题，这才亲自出来看看……”

    欧阳白了他一眼，就刚才这小那股急切劲儿，明显就是听说人家是美人，才特意亲自出来瞧一眼的，老好色的名声，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才遮掩，哪里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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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往事

﻿    第一百零二章往事

    烛台里灯光如豆，不算明亮，却仿如春日桃花，灼灼其华。

    两个修长的身影儿，在这样的烛光下，显得极为闲适。欧阳和芷云进来的时候，胤禩到不怎么惊奇，至少，比胤禟要沉稳得多，见了万岁驾临，只把手里捧着的一本金刚经扣在桌上，不冷不热地行了礼，招呼欧阳和芷云坐下。

    丫头们上了茶，老不耐烦听这两个人说那些颇有几分繁琐的政务，便朝八哥使了个眼色，笑道：“那女人我没看着，不过，听老陆说，颜色可比秦淮河上的歌姬艳丽得多，正好八嫂不在，人家又主动送上门来，不如八哥有时间去勾搭勾搭，弟弟我就不和你争了。”

    说完，他随手拎了鸟笼，又搂了一个面貌娇娆的侍女，嘴里哼着不大正经的江南小调儿，一摇一晃地晃出门去。

    这位阿哥不着调也不是一天两天，整个京城所有的皇家阿哥，哪怕是老十，也比他要守规矩些，胤禩知道他的性，自然不与他计较。

    别说，胤禩比欧阳这个当皇帝的还要讲究些，虽然不在京城，甚至已经跑到另外一个世界来了，皇阿哥的架还是端着的，屋里伺候的宫女太监加起来有七八个，人手一把扇，恰到好处地给主们扇风。熏香也是宫廷里常用的上等品，味道很淡，可暗香浮动，闻起来比一般的香舒服得多。

    芷云咽了口茶，笑眯眯地环视这间约莫有十几平米大小的雅室。

    不愧是宫里最清雅，最讲究生活品质的八爷，房布置得极好，并不是奢华，只是舒服。柚木雕花的大屏风，将雅室隔分成一东、一西两个小间儿，地上铺着乳白色的毯，窗户开着，外面有竹林，凉风习习，一点儿也不显闷热，窗台下，设了一个软榻，旁边是黄花梨的书架，上面摆放了数本佛经，也有一些话本游记。

    此时，欧阳和胤禩，一左一右，都斜靠在小桌的两边儿，手旁摆放着小点心，还有菊花茶，看起来颇为惬意，胤禩手里握一卷黄绸布包着的金刚经闲闲的看着，欧阳则摩挲着桌上紫檀木棋盘上的棋，时不时地捻起一颗，落在棋盘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两个人各做各的事情，却是压低了声音在说话，嘴里片刻都没停下来。

    芷云坐在对面的软椅上，饶有兴趣看着他俩，要知道，这两位其实都不是那么多话的人，又都是风采气度绝佳，欧阳就不说了，难得的是这位夺嫡失败，按说应该很失落的八爷胤禩，和他坐在一起，于风度上，居然也差不了多少。

    也是，鼎鼎大名的‘八贤王’，又怎么可能真是个简单人物，要不是欧阳的作弊手段太厉害了，这一场纷争半点儿公平都没有，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

    “臣弟离京之前去了素香楼，吃了它们那儿的八宝鸭、珍珠糯米、蜜汁梨球还有百合绿豆糕……”胤禩忽然一转话题，眼睛里闪过一抹怅然，“只可惜，臣弟没见到长袖善舞的白笙笙。”

    “白笙笙二十年前就去世了，八弟当然看不到。”

    欧阳一笑，拿起桌上的绿豆糕吃了一口。说实话，他有点儿惊讶，要不是他是法师，对记忆的掌控已经到了细微的地步，说不定，还不能那么回想起来，毕竟，已经是几十年前的往事了，当时，欧阳还不是胤禛，身为皇四的胤禛，也只有十七岁吧？而皇八胤禩，也才只有十三四，还是个少年。

    那个时候的他们，虽然也已经开始对那把椅有了心思，可康熙依旧年轻力壮，太仍然备受宠爱，为人也不像后来那样偏激，还是颇有能力，可以服众的，那时，胤禛是太党，胤禩别管心里怎么想，表面上也和太也算不上差，当然，因为胤禩出身的缘故，高高在上的太到还不曾把他放在眼里，可至少，之间的关系也不至于剑拔弩张。

    胤禛记得，那会儿他和胤禩的关系不错，除了老之外，自己和他的关系也算得上平和亲近了。

    白笙笙不是什么有名的人物，只是百年老食府素香楼掌柜的三女儿，长得也只是一般清秀，算不上绝代佳人，别说和京城有名的美女相比，纵然是皇宫里随便拉出个宫女来，到也很有可能比她强上几分。不过，白笙笙却和一般的商家女儿很不一样，她极聪明，又有一个也很聪明，同时还极有本事的娘亲，她娘亲早年是江湖人，后来被白老板救了，于是就嫁了人，从此扔下刀剑，一心一意地为相公洗手作羹汤，老老实实地相夫教。

    这位白姑娘随了她娘亲的性，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低微而自卑，相反，她非常努力，也天赋异禀，十二岁那一年，就织就一手好锦，弹得一手好筝，作得妙诗，还舞得好剑，不是那种纯粹观赏用的剑舞，而是真正能光寒十州的剑。

    所以，白笙笙纵然没有十分的美貌，却小小年纪，就有了偌大的名声。

    这名声就连皇宫里的人也有一点儿耳闻，有一回胤禩生日，喝了一点儿酒，他年纪还小，酒量不好，只喝了一点儿，就醉了。不知道怎么的，正好碰上胤禛，就扯着胤禛的袖嚷嚷着想出宫，想吃美食点心……

    要是平常，胤禛大概会板着脸训他一顿，毕竟，当时的皇四已经有了几分冷面阿哥的气势，可那一天，正巧胤禛去了德妃那里，还送给十四一只荷包，其实是十四见胤禛腰间的荷包好看，自己抢的。偏偏让德妃看见，这位德妃娘娘当场就很紧张地把十四手里的荷包抢下，扔到一边儿，还打了他一巴掌，又把红了眼的十四搂进怀里，恶狠狠地骂他不小心，要他以后再也不许要外人的东西……

    胤禛听到‘外人’这两个字，到底是什么感觉，欧阳已经忘了，只记得他被胤禩拉住衣袖，纠缠着撒娇耍赖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心软起来，居然当真回了万岁，带着他出宫去。

    两个算不上有多熟悉的兄弟就这么结伴在大街上逛了一整天，傍晚的时候，肚饿了，就到有名的酒楼里吃饭，结果，一顿饭还没有吃完，就看见二楼冲出来一个一身劲装的小姑娘，手里拎着一把寒光凛冽的宝剑，扑出大门，一剑飞刺，削断了一个正准备下手偷客人荷包的小偷的裤腰带。

    那会儿整个素香楼都沸腾了，胤禛和胤禩也傻了眼，他们都是皇宫里出来的，哪见过这般彪悍的小姑娘，要是长得人高马大，腰粗膀圆也就算了，偏偏这姑娘生得明眸皓齿，腰身纤细，皮肤雪白，还识断字，知书达礼，嗓音也柔和。

    胤禩一下惊为天人，仗着年纪不大，硬是缠着人家姑娘说话，好在那姑娘也很大方，没有一般汉人家女儿规矩那么多。竟然真和他们俩说上了话，她说自己姓白，叫笙笙，是白掌柜的小女儿，又说自己喜欢舞剑，也喜欢读书……

    再后来，只要一有机会，胤禛和胤禩就会跑到素香楼，点几个招牌点心，比如八宝鸭，比如珍珠糯米，比如蜜汁梨球，比如百合绿豆糕，然后把白笙笙叫过来，偶尔要是这位小姐心情好，他们还能听她弹筝，要是她心情不好，说不定就能看见她舞一回剑。

    也许是太出风头了，白笙笙的名气越来越大，她十五岁那一年，白掌柜还来不及给她说一门好亲事，她就让太给相了，那是太，在大清朝绝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白笙笙再有本事，也只是一介商女，纵然千不愿，万不愿，怎么和太爷争？

    就算她的的确确认识两个爱新觉罗的阿哥，可是，无论胤禛也好，胤禩也罢，都不可能为了一个小姑娘，去和他们的太哥计较。

    所以，白笙笙到底没能穿上她花费了一整年的工夫，自己织锦，自己绣出来的嫁衣，连轿都没有，就让人简简单单地裹了送上了太的门，白掌柜还不敢伤心，这在别人看来，可是一步登天的好事，他得端着笑脸，好好应付别人的道贺。

    “不知道为什么，臣弟最近老想起往事来，老怀念以前的日，大概是老了，也只有老人才会总喜欢回顾往事吧……只是，臣弟到底还是没有皇兄记性好，根本不记得白笙笙是什么时候死的了，甚至连她的容貌，都记不大清……”

    事实上，就算胤禩曾经对那舞剑的女孩儿动了心，但他还是不可能把一个小姑娘真正放在心里，也不会为了她去和如日天的太作对，甚至连提都不会提一句，后来哪怕是在宫里偶然见到那人，大概他也认不出来了。

    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闷，芷云眨了眨眼，精神力探出去，在欧阳脑里道：“真没想到，您老人家还有这种桃花运呢？”

    “不是我。”欧阳暗暗翻了个白眼，脸上却纹丝不动，只笑道，“喜欢回顾并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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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不同

﻿    第一百零三章不同

    许是说到往事，胤禩有些沉默。

    欧阳对这些感触不深，毕竟并不真是自己的经历，只是他的记性太好，那时年龄也较大，反而比胤禩了解的更清楚——白笙笙进宫之后，太也新鲜了几天，很是给了几个月的宠爱，只是她身份太低，到底上不了台面，连个侍妾的资格都没有。

    皇宫里的水很浑，太好美色，宫里的侍妾美姬更是多如牛毛，就连男宠也不少见，白笙笙再好，他再新鲜，也难长久，甚至连一年都没到，太大概就忘了自己曾经宠爱过的女人叫什么了。

    她身上有功夫，可宫里的女人们精通的那些招数，她一样也不会，或者，她根本不想学会，所以她当然过得不好，一开始有太宠爱的时候，到底不至于太难过，可一旦太那点儿微薄的宠爱没了，她一个毫无根基的，只是被太爷偶然看重，随便找了个借口弄了个汉军旗包衣奴才的身份带进宫里的小女人，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欧阳从胤禛记忆的角落里将进宫之后的白笙笙翻找出来，又和在宫外的相对比，也不觉唏嘘，容貌上相差并不大，只是苍白瘦弱了些许，但精神气却没了，宫外的白笙笙鲜活得像太阳，而宫里的，却已经成了残烛。

    之后，就是白笙笙人老枯黄，一天天熬日，熬到死亡，死亡原因欧阳不知道，只是某一天，她就被一张破席卷着，由两个小太监从东边的角门抬了出去，当时的胤禛动了恻隐之心，悄悄吩咐手下给置办了棺木，找了块儿地下葬了。

    白笙笙就像许许多多存在于皇宫大内的冤魂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

    连欧阳都很奇怪，明明已经过了几十年，胤禛为什么还会记得一个很寻常的女人，竟然还愿意分给她一点儿同情心。毕竟，他之前从不曾在意过，要不然，哪怕是随便伸伸手，白笙笙也不至于落下这么个凄凉的下场……

    记得不知道多久之后，胤禛再去素香楼吃饭，素香楼的老板已经换了人，百年老店，正式易主，胤禛也就不在去吃了，总觉得里面的点心再也不是他爱的那个味道。

    “薛宝钗的身世和白笙笙有点儿像，当然了，薛宝钗家世要更雄厚些，她本人也幸运许多，一开始我还以为两个人的性情也有相似之处，还颇动了几分好奇心，可惜啊，这让何清一调查才发现，完完全全是相反的两个人，真奇怪，明明是差不多的出身，怎么就能养出性格迥异的女儿来？”

    下人们上了酒菜，胤禩陪着欧阳喝了点儿酒水，芷云也上了桌，一屋的人没有一个说这很不合规矩的话，甚至连一个异样的眼神都不见，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胤禩这个人，虽说从前表面上对待下人甚为宽厚，手底下甚至有一堆被‘惯’得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奴才，但他也知道这么做的后患所在。

    只是那时他有心争夺高位，必须让自己宽厚大度，要挂上一副‘礼贤下士’的、对奴才们也同样包容体贴的假面，总要留下些许后遗症，哪里真有可能面面俱到……这不，一旦身份改变，八爷手下的奴才，立时也跟着换了一个样。

    “哦？那位薛宝钗姑娘不是头一次登门？八弟这就已经调查过了？”芷云眨眨眼，顿时起了几分好奇心，难不成，这位八爷竟然对那个薛宝钗动了心？虽说薛宝钗容貌才学都上佳，要不然也成不了红楼里能和林妹妹相提并论的美人，可这位八爷就不担心家里的醋坛？

    “手里有她的资料……刚进京的时候，这女人盯着臣弟看了老半天，后来又四处打听臣弟的来历，我觉得有些蹊跷，就拜托何清帮忙查了查。”

    其实哪里用得着调查，金陵四大家族，在何清和佟辉那边堆积的资料占了好几只书箱，他们家族里的那些事儿，从主到奴才的所有事情，恐怕自己这边儿到比他们家自己人还清楚了。

    芷云只是一笑，也不再多说什么，不过，爱新觉罗家的小爷们警觉性可真是高，老八让个没什么威胁的小姑娘盯着看几眼竟然就起了防备心，还专门让人去查探。

    芷云和欧阳都没有当回事，胤禩想到那个薛宝钗，心情却有几分古怪，他最近总是怀念故人，而白笙笙，虽然当年只在胤禩心里留下了一点儿涟漪，算不上多么重要，可到底是少年心里的一根小刺，而且，是再也拔不出来的刺，当时白笙笙被太‘抢’进宫，他虽然没有为了美人开罪太爷的意思，到底是抑郁了些日。

    现在遇上与白笙笙出身来历颇似，同样博学多才，可性格却格外不同的薛宝钗，他的心情难免就有点儿异样，要是白笙笙换成薛宝钗，大概能在宫里混得如鱼得水，说不定还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因为她那样的女人，在宫里太多见了，聪明，世故，看得清自己，没有叛逆的情绪……

    可惜，这样的女人就是做美丽，再温柔多情，胤禩还是只能当个乐看，放不到心里去，至少，胤禩不可能在几十年之后，还记得一个像薛宝钗这样的女人的名字。

    欧阳得赶在第二天早朝之前回去，没有在胤禩这里呆到很晚，两个人一边喝着酒，胤禩喝得多些，欧阳只陪着沾了沾唇，一边三言两语把该商量的事情商量完，月上树梢的时候，欧阳便和芷云离开了。

    夜里起了风，今儿天气不错，月明星稀，夜市上的人流还没有散去，欧阳带着微醺的醉意，拉着自家老婆的手，也没有乘车，一路溜达了好几圈，这才双双返回浮空城，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两个人又给彼此做了一个还算正经的按摩，就睡下了。至于不正经的按摩，现在不大好做，要是一不小心擦枪走火就丢人了。

    天没亮的时候，芷云尚不曾起床，欧阳就收拾妥当，偷了个甜甜蜜蜜的吻，直接传送回皇宫里，为此甚至用了一块儿很珍贵的，一次性定位传送晶石。

    贾府

    省亲别墅建造得极快，毕竟秋时节贵妃娘娘就要回来省亲，不抓紧时间哪里行。

    只是，这速度也要金银才能堆积出来，而且，这么大的工程，下面的奴才，甚至是上面的主，还有别的林林总总与此相关的各色人等，谁不想借机多捞好处，贾府的主们豪奢惯了，男人们一个赛一个的懒惰，不懒的也是各扫门前雪的类型，根本不会去管，贾母也不了解情况，这银钱越用越多，花费比正常怎么也要高上三五倍。

    没办法，就是耗费银，省亲别墅代表了元春的脸面，到底还是得好好地，不打折扣地完成。贾母甚至真的一点点儿把黛玉的嫁妆用上了，一开始只是少少地取用，到了后来，银钱周转不过来的时候，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也许，在贾府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儿对黛玉的愧疚存在，到底是没敢把五十万两全动用了，只用了三十五万……

    其实，贾母应该写信或者找黛玉当面说清楚情况的，只要她开口，黛玉这么个根本就不大在乎金钱的女孩，又怎么会不愿意把钱借给自家外祖母？再说，那里面有很大一部分还是贾敏当年的陪嫁。可惜，贾母大概是顾惜面，也不想让外孙女知道贾家已经内囊空虚，连修个省亲别墅也要亲戚们支应了，到底是什么都没说。

    事后黛玉知道，大概也不至于怨恨贾母什么的，但失望的情绪，大约避免不了了。

    不过，就是用了黛玉的银，这缺口还是差一点儿，贾母没辙，全扔给王夫人负责了，毕竟，元春总是王夫人的亲生女儿。

    王夫人能找谁，只能找薛姨妈。

    只是，最近薛姨妈也很不痛快，至少给钱给的不像以前那样的痛快了。

    一是薛家的情况真不算好，甚至不得不又结束了一批亏损较大的生意，薛蟠也不学好，整日出去胡混，弄得薛姨妈苦不堪言，根本就拿不出多少余钱。

    第二就是她的宝贝女儿薛宝钗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对贾宝玉是越来越不上心，甚至开始有了厌恶的情绪，作为薛宝钗的母亲，她虽然更看重薛蟠，可对女儿也不是冷血无情，也想要女儿幸福，现在女儿不乐意嫁进贾府了，虽说事儿还没有确定，可她却依旧想着暂缓把银钱投进贾府那‘无底洞’的速度，要不然，万一宝钗不嫁进荣国府，这先期投资，岂不是连本都回不来？

    不得不说，薛姨妈确实很爱自己的女儿，薛蟠是个混蛋，可对娘和妹妹，还是有感情的，还是他第一个察觉到自家小妹的那一点儿心思，特意追问了一直最疼爱宝钗的老管家，这才知道，他的妹妹竟然看上男人了，还是个年纪很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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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姻缘

﻿    第一百零四章姻缘

    一开始，薛蟠和薛姨妈自然都是大怒，但眼看着薛宝钗神思不属，形容削瘦，他们两个心里也不是滋味，便又派人暗暗打探。

    不得不说，爱新觉罗家的大爷们保养得确实不错，胤禩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可外表看来，也不过二十七八的样，尤其是风度绝佳，气质不凡，身边的仆人侍女也个个清秀漂亮，举止甚有规矩，一看就是大户人家调教出来的，就是四大家族的仆从们也照样比不上，再加上老八和老都不是喜欢委屈自己的，现在买的宅院不但大，而且精致，地段又好，买下来之后，还下了大力气整修，前前后后的花费，怎么也有三五十万两银了。

    薛蟠一看，这人虽然说还不知道底细，但恐怕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就算和四大家族比有些差距，想来也差不了太多，要是他还没有娶妻，又是个有才的，妹便许给他，也不是完全不可行。

    当然，目前也只是这么一想，婚姻大事，不能马虎，怎么也要确定了那男人的身份来历才好走下一步，所以，薛姨妈虽然心下犹豫，但也不好就这么撇开自己的姐姐，暂时不想再掏银钱出来，可还应付着，到底没从贾府搬出去。

    薛家那边儿为了婚姻大事在烦恼，她烦恼的是可以选择的目标太少，而她相的那人，也如梦花，水月一般，看得见，却遥不可及。

    而林家这边，芷云和林夫人也为黛玉的亲事头痛，不过，他们头痛却是来求的太多了。

    最近两年，已经有不少人来打探林妹妹的亲事，就连很多皇亲国戚，显贵人家，有意的也不少，这并不奇怪，所谓‘高门嫁女、低门娶妇’，这是世家联姻的标准。

    以黛玉的出身，林家的嫡小姐，就是当个郡王爷的妻，那也没有问题。这个年代，想要找一个身份高贵，性也好的小姐，根本就不是什么太容易的事情，林妹妹行情好，也可以理解。

    林如海当初求了恩典，林妹妹不用选秀，婚姻大事自是由林夫人这位正经长辈做主，贾家那边毕竟只是外家，林妹妹姓林，哪怕贾母是黛玉的亲外祖母，这事儿，也还轮不到她拿主意，结果，林夫人这两年每一次接待那些贵妇人，总能收获一大群‘这也好，那也好，没一点儿不好’的青年才俊。

    这日又落了雨水，芷云和林夫人坐在凉亭里，一边赏外面的雨景，手里随意地摆弄针线，口里一边说着些闲话。

    “黛玉的婚事也该考虑了，虽说皇亲国戚来求的不少，但我可不想黛玉嫁进那种复杂的人家，她从小就不耐烦那些人情往来，现在虽然好一点儿，可进了太复杂的人家，这一辈恐怕再难过得舒服，最好是给她挑一个清贵人家，家里没有太多乱七八糟的事儿，和林家的家世差不多也就是了，门第太高，咱们也不去高攀。”

    林夫人蹙着眉嘀咕道。

    芷云闻言莞尔。她虽然不赞成早婚，毕竟十五岁的孩结婚对身体不好，可这个时代，一拖延到十八，那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哎，可惜，范家没成亲，又和黛玉年岁相当的弟已经没有了，要不然，让黛玉和昭玉做妯娌，到也不错。”

    芷云听着林夫人的感慨，笑了笑道：“范家那样的，哪里那么好找……那周长青你就当真看不上？我到觉得那孩不错，最要紧的是，黛玉和他虽然只见过一面，可对他的印象，想来还是好的。”

    这周长青就是和黛玉有过一面之缘的所谓的那个‘书呆’。

    其实，叫人家书呆不大合适，这位可是新科状元，不但书读得好，还号称诗画双绝，在京城少年成名的才里也算一号了不得的人物了。

    要知道，最近几年靖朝前三甲的人物大多数时候都是让浮空城的人给包圆儿，主要是浮空城里出来的，作弊手段太厉害，记忆药水什么的不用说，就是上了考场，彼此之间通信也容易得很，又都带着目的过来，不像真正的人士那般，很是注重自个儿的名声，肯定不会去做一些小动作，这一帮那是肆无忌惮，又不是人，目的性又很强，根本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要想冲破他们的层层包围，金榜题名，那当然得是运气和才气缺一不可。

    由此可见，周长青绝对不是个所谓的书呆。

    而且，因为他的墨宝流传出去的比较少，外人求而不得，他的字画，说一字千金，也不完全算夸张，就连当今圣上都甚是喜欢他的字画，这点他做状元，大概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再论身份，周家虽然没有爵位，可在清朝臣地位很高，正经的书香门第，和林家差不多，门第相当，是个很好的选择。

    林夫人一皱眉，他也挑不出周长青的错儿来，那人相貌才学都有，而且不好女色，家里没有通房侍妾，这一点儿，到是让林夫人极为满意的。

    只是，最近周家老爷病重，快要压制不住下面的孙了，那周长青有两个哥哥，他这两个哥哥也是有本事的，只是二人不合，一个支持当今大皇，另一个和三皇走得很近，在家里都快到水火难容的地步了，周长青年纪最小，比他那两个兄长都要小十好几岁，根本就拿他那兄弟没辙，周家现在正乱着，实在不是个嫁‘女儿’的上上之选。

    况且，周家眼看着要卷进这种皇家争权夺利的事情，她怎么能放心把黛玉嫁过去，万一出了差错，还不知道落下个什么下场呢。

    芷云到不以为意，她心里清楚，周家想卷进皇家下一代皇帝的角逐都不可能了，因为，靖朝根本不会再有下一代皇帝。既然如此，那只要周长青本身人够好，黛玉就可以嫁过去，哪怕一开始不大好过，最多也就几年的事儿，再说，还可以先定亲，晚一点儿再让黛玉出嫁就是了。

    “我看这周长青算是上选，看他在翰林院不骄不躁的表现，大气沉稳，也不像是个有野心的，又有才学，黛玉嫁过去，夫妻俩定能琴瑟合鸣。”

    林夫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笑道：“也好，再考虑考虑，就是周家再麻烦，也比贾家要好了，只是，黛玉一向孝顺……那位贾府的老太太就是老狐狸一个，糊弄黛玉这样的小姑娘，真不怎么费事儿，她，可不容易对付。”

    要知道，黛玉和贾母的关系，那要比和林夫人还有芷云还亲近些，毕竟，人家是黛玉的亲外祖母，血缘关系维系着，贾母又是真疼爱她，纵然对她比不上宝玉，也并非虚情假意，黛玉是个重情义的女孩，就算她打定主意离贾府远一点儿，离宝玉远一点儿，只要她心里还有贾母存在，那她和贾家断不了这关系，贾母又一心把贾宝玉和黛玉凑一块儿，真要狠下心使绊，说不定还真能给黛玉带来不小的麻烦。

    林夫人想到贾府，不由打了个哆嗦，对周长青的好感顿时上升几分，决定再查一查，要是周家公当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又确实对黛玉有心，最好快一点儿示意他上门求亲，先把黛玉的婚事定下来再说，不能再拖了，要不然，等到贾府贵妃省亲之后，还不知道被富贵冲昏头的贾家会闹出什么幺蛾来。

    林夫人对贾宝玉，可是一百个看不上眼，黛玉的夫婿候选人里，他是头一个被剔除的。

    周府

    周长青自从那日在大街上不注意，撞上了黛玉的马车，因此偶遇黛玉，虽然只是惊鸿一瞥，连说话，也是隔着厚厚的车壁，但他的一颗心，却因为黛玉清脆如黄莺，婉约迷人的嗓音几乎要跳出来，要不是失态了，又怎么会在那位林家小姐面前出洋相，硬是手无足措地连摔了三个大跟头。

    现在想想，他当时表现得实在太笨拙了，周长青有些懊恼，他应该在小姐面前好好表现一番才是，怎么能出丑呢？

    周长青对着一桌的笔墨纸砚发愣，就连身边的书童扯着嗓叫他，都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主，您想什么呢，老太爷叫您过去。”

    周长青打了个激灵，顿时清醒过来，想到自家两位兄长今天又吵了一回，心里担忧，生怕再把父亲气病了，急忙整理了整理衣襟，径自去了老爷的院。

    屋里，只亮了一盏昏黄的灯烛，老太爷歪在炕上，手拿着烟枪，正一口一口地抽着。老太爷的侍妾，一个已经四十几许，却还风韵犹存的女人正在一旁伺候。

    周老太爷见自己的幺进来，连忙将手里的烟枪搁下，又把下人们打发走，这才笑着招招手，把周长青叫到眼前。

    周长青是周老太爷的老来，也是他最疼爱的一个，所以，在自己的三儿面前，老爷并不想一个这个时代的严父，反而和蔼亲近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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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    第一百零五章

    “长青来了？”周老爷看着自家俊秀的儿，脸上笑开了一朵花一般，让人拿了椅搁在床前，招呼周长青坐下。

    “爹”周长青面上带了几分忧色，四处张望了一下，见大哥和二哥都不在，旁边的红木方桌上搁着个白瓷的药碗，里面的药汁还冒着热气，便亲自端起来喂着父亲喝下，又取了块儿蜜饯，给周老爷压一压嘴里的苦涩。

    被儿伺候着，老爷心里熨帖，又不忍不住想到前阵长青期期艾艾地和自己说，他看上了林家的千金……林家的小姐不是不好，老爷对她的家世和名声都没有不满意的地方，虽说那小姐是在贾家长大，可是并没有沾染到一分贾家的坏习气，林家与他们周家，也是门户相当，还和公主和安平郡主交好，怎么算，长青娶林家的小姐，也不是件坏事儿，只是，他听说那位小姐身体单薄，有早夭之相……

    周老爷叹了口气，可儿就是喜欢，这些日喜欢都快魔怔了，他心疼孩，到底还是派人去探了探林家夫人的口风，不过，一开始到没有什么把握，不是他觉得儿配不上林家的小姐，在做父亲的心里，自己的儿当然是最好的，可毕竟林家的选择很多，而以周家现在这般混乱的状况，实在算不上是什么好选择。

    却没想到，林夫人居然没有一口回绝，虽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只说考虑考虑，可听那位夫人的意思，长青的希望还挺大。

    果然，今天早晨林家派人捎来信儿，林家夫人的意思是，想要和长青正式见上一面……在周老太爷看来，这事儿八成是成了，人家这是准备相看侄女婿呢。

    “爹，大哥和二哥……走了？”周长青见自家父亲出神，还以为他在想两位的兄长的事情，不觉犹豫地问道。心里却也难得对两个兄长生出些许不满，他们两个立场不同，斗也就斗了，虽然是亲兄弟，但他见过兄弟之间刀兵相见的也不少，现在，两个哥哥还没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算是不算了，可是，他们俩气病了父亲，居然连留下来侍疾都不肯，哪怕只是做做样，父亲也不至于太生气吧。

    “管那两个畜生去死……”周老爷一下回神，眉宇间顿时带出怒火，气得大声咳嗽起来，吓得周长青急忙给他拍了拍后背，又喂了几口茶水，再也不敢提起两个哥哥来。

    折腾半天，周老爷才缓过劲儿，沉默半晌，拉着小儿的手，“长青，你再去账房那儿支五千两银，添置十顷祭田，如果还有剩下的，就在郊外买一处宅，挂在你的名下……”

    周长青听了，心里苦笑，有些踌躇，他自然知道自家父亲置办祭田的意思，那是担心将来周家卷进皇家争夺里去，万一落败，孙后代好歹还能靠着祭田维持生计。

    只是，从今年开始，老爷已经陆陆续续置办过好几回，他们周家的祭田，比以前多出一倍有余了，他便蹙眉道：“爹，祭田咱们家置办过好多次了，再添，不大好吧……而且，祭田也就罢了，那宅，儿可不能要……”

    他不是长，周家将来肯定不是他的，祭田是家族的族产，就是将来分家也不可能分割，全是族长掌管，现在买不买到无所谓，可给自己买宅院，那他可做不出来，第一是不想影响兄弟之间的感情，第二也不愿意，父亲在因为这些事儿和两个哥哥起纷争，家里本来就够乱了。

    “有什么不行的。”周老太爷一笑，“当初你两个哥哥成亲的时候，我每人给了他们一个庄，现在轮到你了，我这做爹的当然也得一视同仁。”

    周长青一愣，耳朵根微微发红，心里却是喜悦非常，“爹，您，您去……林家夫人怎么说？”

    周老太爷笑着给自家儿整理了一下衣襟，才道：“虽然还没有最后决定，可是林夫人也没有反对，还想见你一面，呵呵，以我儿的人才，只要林夫人见了，恐怕就是抢，也会把我儿抢回去当他的侄女婿，这婚事，哪能不成？”

    周长青一直悬着的一颗心普通一声儿，掉回了肚里，眼睛里也隐约流露出掩藏不住的喜悦，虽然还不能完全放心，到这开端，总是个好的……

    周老太爷也很欣慰。他看着小儿，心里觉得，还是得让小儿和他两个哥哥离得远一些，别掺和他们那些事儿，说不定，以后真得靠这个儿把家传承下去了。

    “儿，这事儿还没有明说，你心里有数就行了，可千万别泄露出去，要是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就是将来娶了人家进门，林家恐怕也是要心有芥蒂的，那可不大好。”

    “儿省得。”周长青点了点头，他哪里会不明白这些道理，“爹放心，儿一定守口如瓶。”

    “嗯。”老太爷一点头，他对小儿很放心，这会儿不过是嘱咐一句罢了，“还有……我打算等你也成亲之后，就给你们三兄弟分家。”

    周家数代为官，祖上有不少人位极人臣，虽然现在有些落败的征兆，但家里还有几个封疆大吏，这在靖朝，尤其是人之间，周家人有很高的威望，他们也算是数得着的人家。他的两个儿很有野心，尤其是老2，脑里只想着怎么往上爬，三皇那人，表面上看起来聪明机智，又很宽和，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样，可周老太爷多大的年纪了，怎么会让一个还不到十八的毛头小哄骗了去？

    这三皇根本就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心胸狭隘，根本没有为君的气度，就是太，也被养得有点儿懦弱无能，要是太平盛世，做个守成的君主也不是不行，只可惜，现在靖朝太乱了，弊病数不胜数，太的性，恐怕担不起重任。

    老太爷皱了皱眉头，当今圣上到是有为明君，只是出现得太晚，要是早两代，说不定还能有一番大作为。现在只能指望他的儿里面也有有本事的，不过，现在他长大的三个儿，却没一个有明君的气度，太懦弱，三皇性情不好，五皇到不错，才武功都比较出色，只是出身太低，在前面有两个皇后所出的嫡的情况下，他虽然有本事，但还没到能不借助外力逆转局面的程度，想出头，太难了。

    靖朝大皇和三皇皆是先皇后所出，那是正儿八经的嫡，而五皇则是梅嫔所出，梅嫔受宠，但她家兄长曾获罪，被判处流刑，根本没有娘家的势力支持，梅嫔本身也是那种温柔的小家碧玉类型，哪怕在宫里有点儿宫斗的手段，对外面的事情是一无所知，根本帮不了儿的忙，所以说，五皇就是再出色，他也本事和两个兄长斗。

    想到自家两个儿各自选择的主，老爷心里就难受，不过再想想，好歹他们俩还没有选那个注定失败的……还没傻到不可救药。

    只是，当今皇上还在盛年，将来嗣肯定还有很多，儿们实不应该现在就蹚浑水，如今太也好，三皇也罢，谁知道将来有没有上位的机会？

    周长青不是不知道父亲的忧虑，但一听说要分家，还是满心诧异，惊道：“爹……这、这……这怎么行？大哥、二哥不会……”

    他话一顿，大哥和二哥会不会同意分家，他现在可也说不准，按说，老爷还在就分家，不是大家族的规矩，可两个哥哥立场不同，硬是让他们在一块儿，恐怕也别扭得很，说不定，这二位还真会同意呢，这么想，他就把剩下的话又给吞了回去。迟疑了片刻，还是小心翼翼地道，“爹，两位兄长不是有意惹您生气的，您不用……”

    “我气不气那是小事。”老太爷摇摇头道：“行了，这事儿不用再说，我心里有数，你先去把我交代的办妥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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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黛玉的亲事，芷云和林夫人商量了几天，把名单又拿出来细细地过了几遍，最后还是觉得，周长青是个好人选，林夫人也亲自出马，拐弯抹角地问了黛玉几次，每一次说到那个‘书呆’，黛玉就眉眼含笑，后来林夫人一流露出要把黛玉定给周长青的意思来，林妹妹便脸颊通红，在那以后，一句也不肯再说‘书呆’的笑话了。

    芷云旁观良久，最后一拍林夫人的手臂，笑道：“得，女大不留，留来留去留成仇，你也别挑了，别选了，就是他吧。”

    林夫人也是叹气，到底松了口，准备找个机会把人叫来，亲眼见一见，如果不亲自确定，林夫人还是不放心，林如海去之前，郑重地把黛玉交道他的手里，要是不小心把林妹妹嫁给一个不合适的男人，下辈让她过得不幸福，林夫人恐怕真要气得吐血了。

    这事儿，芷云也想掺和掺和，不过不着急，怎么也要安排一下才行。

    浮空城上，虽然搬了地方，可除了学生们对这个新世界十分好奇，请假外出的越来越多，浮空城显得有些空旷外，到也没有什么大改变。

    芷云照例还是窝在实验室里做实验，累了就远程调戏调戏自家相公做消遣，要不然就去已经发展得有声有色的网络里逛逛，最近每一次上网，她都会有一种自己已经回到二十一世纪的错觉，这种感觉到还满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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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八卦

﻿    第一百零章八卦

    芷云躺在法师塔的塔顶，身下布置着聚魔法阵，她到也没有特意修炼，只是没事的时候喜欢坐在魔法元素充沛的地方休息。

    十月用水晶盘盛了一盘儿炒熟的葵花，还有一碗用白瓷装着的爆米花，送给自家主做零食，不远处隐约传来学生们的呼喝声、欢呼声……

    嗯，似乎比前几次稍微安静些，记得上一次学生晋级，那欢呼声差点儿把自家法师塔都给掀了，这会儿到自己到只听见一点儿模糊的声响，看来，学生们对新世界的探索欲望还真是强得厉害，一有空儿，能跑的全跑出去玩了。

    芷云手里握着本《魔法起源》，心里转了个念头——不知道又有哪个学生在晋级考试？最近学生们貌似进步神速呢，果然，有压力就有动力啊。

    就在刚才，十月还拿了个才入学半年的学生的炼金产品过来，虽然只是玩具——一个简简单单的合金方盒，只要打开盒盖儿，对准阳光，盒上房便会出现流动的彩虹，阳光照射到不同的角度，彩虹的颜色就会变幻，看起来很有趣，虽然只是简单的光学应用，可是，这么小的孩居然能把知识活学活用，已经很了不起了。

    前些日芷云一时兴起，弄出十套全身魔法装备来，防御力极高，轻薄没有重量，透气，恒温，丝毫不影响行动的豪华法师装，能起到魔法增幅作用的上品法杖，一步千里的飞靴，便携式实验室……总之，装备豪华的程度就连七月十月他们都眼红得厉害。

    东西出来之后，芷云分了分，除了给七月、十月、何清、佟辉、还有剩下的几个学有所成的学徒之外，居然还有两套多出来，于是，芷云一时性起，就决定把这两套作为奖励，奖给今年最先通过级考核的学生，这下好了，学生们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学习的热情度升了三十个百分点儿……不光是高级的学生们拼命，低级的学生们也抓紧时间学习，就想着以后若是再有这样的机会，自己的等级能够够得上。

    要不是如此，这会儿浮空城里可能比现在还要寂寞。

    毕竟，哪个孩不喜欢玩？新世界的诱惑力可是极大的。

    芷云看了会儿书，等外面的声响渐渐不可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她忽然想起前几天自家相公过来的时候，貌似说如今他累了，去御花园闲逛休息的时候，已经很少遇见嫔妃常在答应什么的了，甚至有传言说，当今天不好女色，喜欢男色，甚至还真有那相信的，虽然犯了糊涂的人不算多，但也闹得欧阳哭笑不得……

    罪魁祸首就是他那一母同胞的十四弟，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十四喝多了酒，听别人说当今天多么多么的孝顺，竟然真有要为先皇守孝三年的架势，这孝心，实在可为万民表率了。

    十四听了心里不舒服，借着酒意，随口就说了句，皇兄指不定是不喜欢宫里那些年老色衰的嫔妃们，或者，干脆就是换了口味儿，不喜欢女人了……

    他一句话，吓得与他喝酒的盛京的官员们满头冷汗，一下全清醒了，那虽然是盛京，天高皇帝远，但这种话，他们可也不敢听，赶紧狼狈得告辞离去，可这些闲言碎语，到底是有那么一星半点儿传扬了出来。

    流言偷偷摸摸地流传了一阵，到了这会儿，终于传到京城来了，这几天有几次欧阳上朝，都觉得底下有几个大臣的目光不对劲儿，满汉都有，要不是他一向喜欢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底下的人大多不敢抬头一窥天颜，恐怕还真会因为这各种古怪的目光别扭难受，更要命的是，最近御前侍卫的质量有下降的趋势，那些容貌好，长得漂亮的满洲贵族弟们，有好几个找借口不肯做了，这么光辉灿烂又有面的职位，以前别人抢都抢不到，现在竟然有人肯把到手的肥肉放出去，还真是让人无语得很。

    欧阳有一点儿担心，再过一阵若是流言多了，说不定会有人挑选那年轻美貌的美男，送到他的眼前来邀宠。

    可是这种问题，解释是解释不清的，人家又没有明摆着说皇帝好男色，你能怎么解释？这时候解释，别人没准儿当你‘做贼心虚’，没事儿也变得有事儿。

    传言什么的，欧阳其实无所谓，一开始有点儿不适应，别扭得很，等适应一阵，也便能云淡风轻，随着他们说去，反正说说闲话，他也掉不了肉，现在他女双全，太也立了，宠不宠爱妃，影响不了大局，就是有些不利于雍正皇帝的传闻传出来，只要别真闹到‘给皇帝送美男’成为风潮的地步，就给他造成不了多大的困扰。

    只是，欧阳皱着眉，到底还是不想让罪魁祸首的十四太好过，当然，他不可能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惩罚自家的亲弟弟，可从别的地方给他添添堵，还是可以的。

    不过，还没等小心眼儿的欧阳有什么动作，那边儿自己先闹起来了。

    起因是德妃和十四对小阿哥弘历的婚事有争执。

    弘历从小就嘴甜，生得也极好，虽然十四的嫡为弘明，现在早就成年大婚，也是最得十四看重的，可弘历的表现，在小一辈的阿哥们里面绝对出彩，至少，德妃最疼爱他，现在他渐渐长大，虽然年纪还不大到，可也应该考虑给他选福晋了。

    皇家的孩们大多都是十二三岁就开始择定未来的福晋，然后到了年纪在请皇上栓婚，满人重姻亲，孩的嫡福晋自然要慎之又慎，十四更是想要靠弘历的婚姻，给自己拉拢一个强援。

    十四也清楚，以他现在的地位，想要找比较显赫人家的小姐不大可能，毕竟是夺嫡失败的人，哪一个显贵人家会肯跟他联姻，蹚这趟浑水，所以，他看重了乌拉那拉家的一个格格，父亲的官职并不高，只是一个佐领，可是毕竟是大族，虽然那个格格现在还小，才五岁多，可等几年到弘历该娶嫡福晋的时候，真就差不多了，可十四刚和德妃透了个意思，德妃就说不同意。

    按照德妃的意思，现在十四是越低调越好，弘历的婚事，最好是选完颜家的格格，要不然就乌雅家的格格，再不然，就不要管了，直接让皇上做主就是。

    乌雅家和完颜家，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这两家已经和十四联系到一块儿，打上了十四的标签，选了这两家的，最多联系更加紧密一点儿，影响不大，德妃了解胤禛，他知道这样做，皇上应该不会忌惮，要是换了其他满洲大姓，恐怕，弘历将来的前程不会太好。

    德妃甚是疼爱自家孙，于是就提了他三叔家的小女儿，听说也是温柔娴淑，小小年纪就很大气，是个能理家的，给弘历做嫡福晋可能资格不大够，但侧福晋就没什么问题了，第二个嫡福晋的人选，是十四福晋完颜氏的侄女。

    十四福晋的侄女也刚岁，生得明丽大方，和完颜氏有五分相像，德妃曾经见过一面，也许是爱屋及乌吧，她喜欢十四福晋，顺带着对那小姑娘印象也好，再加上完颜也是满洲大姓，配弘历，正合适，等德妃把自己心目的人选一说，十四也不乐意，完颜家再好，那也已经是他的囊之物，现在最要紧的是扩充势力。

    于是，母两个就开始冷战。

    说起来，自从康熙病逝，这母俩已经不知道冷战过多少回了，大部分时候都是德妃妥协，这一次，芷云琢磨着，还是德妃妥协的可能性大一点儿。

    小小的，披着一身绿色，有着尖利金属牙齿，和圆形小托盘的剥皮机器鼠，不一会儿就给芷云剥了一大堆葵花，足够她吃上一整天的，随手把瓜壳扫进垃圾桶里，听着里面断断续续咯吱咯吱的销毁垃圾的声响，芷云一挑眉，往嘴里塞了几颗晶莹剔透的瓜。

    香甜的味道一下充斥口腔，芷云拿着瓜的手指却忽然一顿，皱了皱眉，想起一件事儿，十四相的这位乌拉那拉家佐领女儿，不会是弘昊曾经救回来的那个乌拉那拉家的小格格敏茹吧，自己可还把人当成儿新娘的后备人选呢。

    而且，貌似弘昊最近信里提到了那小姑娘好几次，看样还真是对那姑娘有些好感，虽然这会儿尚不可能是什么男女之情，毕竟姑娘还是个孩，但将来的事儿谁说得清，指不定以后弘昊就相那尔布的女儿了。

    芷云鼓起包脸，难不成，这是要丢了？难道官配真的拆不开？

    摇摇头，勾了勾唇角，芷云眯着眼睛，暗道等会儿和自家相公通个信儿，十四不用肖想人家敏茹小姑娘了，那么个鲜活漂亮又肆意的孩，哪怕不能留给弘昊，也别给了弘历……虽然这辈弘历不再是乾隆皇帝，敏茹就是嫁给她，命运也不一定像历史上那般凄惨，毕竟，弘历就算是个残的，他的杀伤力也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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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    第一百零七章

    “黛玉可还满意？”

    今儿她离了浮空城，刚在自家庄里与何清、佟辉两个小吃过饭，就远远看见林妹妹满脸通红地下了马车，溜进隔壁林府的宅院，而林夫人则满面堆笑地过来芷云这边儿。

    芷云眯了眯眼睛，林夫人带着黛玉去相国寺，她本来也想跟着一起的，只是佟辉和何清现在都忙，两个人同时有时间的时候不多，她考虑一下，还是自家两个‘弟’的正事重要些，再说，那边儿不过见个面，远程旁观足够了。

    何清和佟辉两个小眼睛都带着笑意，显然对刚刚通过水镜看到的那出典型‘才佳人’碰面的好戏，非常满意。

    当然，芷云也满意，周长青和林黛玉，不论其他，只看长相，搁在一起也是俊男美女，十分相配，更别说周三公在林妹妹面前时不时发呆出丑，各种诸如说话结巴，撞树，摔跤，崴脚……几乎可以称之为戏剧性和喜剧性都十足，旁观的人看得绝对过瘾啊。

    “呵呵，周长青那孩真不错。”林夫人笑了笑道，“总听黛玉一口一个书呆地叫，本来还以为那人多少有点儿呆气，没想到，不在黛玉眼前的时候，还是挺机灵，又斯又守礼……”

    一想起那孩在黛玉眼前和黛玉不在眼前时的变身，林夫人这么温婉的女人，也忍不住露出几分笑意，“周家的情况是复杂了点儿，不过，周老爷已经来信说，等两个孩成亲之后，就让他们分出去单过，黛玉上面没有婆婆压制，丈夫身边也没有通房丫头添堵……我明天几写信过去，让周家来提亲，先定亲，至于成亲，可以再拖两年。”

    林妹妹的婚事就这么定了。

    薛宝钗却是失魂落魄，好长时间缓不过劲儿来。

    薛蟠刚刚打探到，自家妹妹看上的那人，家里已经有了妻，而且是年少夫妻，恩爱得很，那男人家里虽然有两个通房丫头，却是一个妾都没有纳，还独宠发妻，两夫妇感情好得如胶似漆……当然了，就是人家夫妻感情不好，他的妹也不可能上赶着去做妾。

    这些消息，自然是老八吩咐下人们故意透露出去的，一开始不知道薛家那唯一一个精明人到底为什么盯着她，故意让下人去套套近乎，透**儿消息，看看能不能从‘傻’薛蟠嘴里套出话来，那薛蟠哪里是老八手底下磨练出来的下人的对手，没两句话，就漏了底。

    结果，老八被弄得哭笑不得，他想东想西，各种阴谋诡计都想过了，却没曾想，居然只是个小女孩儿动了春心。

    老也乐了，还直说自家八哥有魅力，这都四十几岁的人了，硬是把可以做闺女的小姑娘迷得找不着北……

    荣国府

    万里无云，窗外的蝉叫得人心里烦闷。

    薛宝钗穿着身半新不旧的桃红色的衣裳，头上只戴了一朵小巧的珠花，手里虽然拿着针线，可半天不见动作，面上的神情虽然还和以往一般，宁静安详，可坐在一旁的莺儿，还是紧紧闭着嘴巴，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她总觉得，自家小姐最近心情特别不好。

    莺儿心里叹了口气，见自家小姐已经把一朵牡丹花绣得面目全非了，咬了咬牙，还是劝了一句：“小姐，史姑娘就是那样大大咧咧的性，您，您别和她一般见识，自己的身要紧啊。”

    莺儿还以为是史湘云惹自家小姐不痛快了。

    前两天贾母接了史湘云过来，本来湘云和薛宝钗的关系极好，姐姐妹妹的叫的很亲热，可这一次不知道是受了谁的挑拨，史湘云一来就对宝钗没有好脸色，还话里话外地说她会装，整天穿的半新不旧的破衣裳，弄得好像很贤惠节俭似的。

    史湘云这几句话虽然牵强，可贾府的下人们看宝钗的时候，却也因此不自觉地流露出几分异样来。

    也难怪别人会别扭，要知道，薛家母三人虽然是客居贾府，但因着王夫人的关系，最近元春省亲，她正风光，被王夫人看重的薛姨妈也跟着水涨船高，日常用度，都是与贾府主们一样。可以说贾府里三春有的，薛宝钗全有，就一年四季的连衣裳首饰，王夫人都没有忘了她。

    而且，身为皇商薛家的千金，宝钗家里号称有百万家资，富得流油，她偏偏非要扮得朴素如此，别人没指出来的时候，大约没什么人会多想，可史湘云这么一说，到有不少人不以为然，觉得薛宝钗果然是个极会装模作样的。

    其实，莺儿是误会了，史湘云来的时候，宝钗正因为八爷的事儿黯然神伤，那史湘云又不可能真明目张胆地把话摆到明面上，大家族的小姐嘛，哪怕讽刺，也自然拐弯抹角来，就算一肚不满，面上也不能撕破了脸。

    当时宝钗不在状态，史湘云的话，根本就没进入到宝钗心里去，就算隐约觉得史湘云貌似和自己疏远些，也给忽略了，这会儿宝钗一听莺儿的话，便皱了皱眉头，问道：“史姑娘怎么了？不是才回家去？”

    莺儿一怔，张口结舌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宝钗也只是随便问问，见丫鬟熄了声，便一低头，又陷进自己的思绪，想到那个温尔雅的男人，她面上丝毫不露，但心里大痛，生平第一次动心，就落个这般下场……难道，她命里注定，真的非贾宝玉不可了吗？

    芷云当然不关心薛宝钗想什么，林夫人和她说了一会话，就回去看黛玉，顺便还要和周家那边儿商量两个孩的婚事。

    芷云点点头，送林夫人出去，心里却想昨天晚上刚收到欧阳的来信，自家BOSS的意思是十四想娶那尔布家的女儿当儿媳妇的事儿没门，他正想给十四添堵呢，可不会指这个婚，而且，自家的弘昊貌似对那小姑娘印象不错，以后还真能考虑考虑，只是，年纪相差有点儿大，不过，弘昊也不急着成亲，二十岁以后再说到没什么问题。

    芷云摇摇头，忽然觉得今年的夏天跟春天似的，自个儿考虑得全是孩们的终身大事。

    何清和佟辉当然不知道自家师傅脑里的想法，他们吃饱喝足，休息够了，赶紧拿出功课，围在自家老师身边，开始把积攒下来的疑问一股脑地问出来，没办法，两个人都忙，能当面请教自家老师的机会可不多。

    最近佟辉和皇帝‘打得火热’，他一开始是以何清师弟的身份入了皇帝的眼的，可现在在皇帝心里的地位，已经隐约比何清还要高了，绝对是万岁的心腹之人。

    没办法，何清是公主的夫婿，万岁爷有很多事儿，他这个妹婿不能做，有些比较危险，弄不好就身败名裂的事儿，皇帝也不可能让他做，毕竟是皇家的自己人嘛。

    可佟辉不一样，他现在的身份无父无母，没有妻儿女，孤家寡人一个，很有本事，可也有缺点，就是——‘独’，性特别孤傲，除了寥寥几个能忍受他坏脾气的，满朝武都不大待见他。

    可是，就是他这样的脾气，让心存大志，一心改革，要整顿吏治，惩处贪腐，想当个千古明君的皇帝陛下非常欣赏，缺点一大堆，又很好掌控，身后没有势力，所有的权力来自皇帝，就是有了二心也根本翻不起风浪来，多好用的一把刀？

    去年冬天，佟辉逮住忠顺王的一个门人，也是在军队里地位最高，最得力的秦天秦将军克扣军饷的事情不放，上朝的时候就硬是用双手扯碎了刚刚缝制好，打算送去军的棉衣，棉被，一下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那哪是棉絮啊，根本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掺了草屑的碎布还算好的，那些都发霉、发黑，甚至带着血的脏棉花，那才恶心人。

    拆一套还不算完，佟辉硬是拆了七八套，狠狠地扫了忠顺王的面，看得当时在场的大臣面脸色煞白，皇帝更是气得火冒三丈，当场就把秦天给下了狱，后来更是抄家灭族。又借着这个机会，大肆整顿军队，从上到下，各级军官都被换了血。

    这一下，佟辉就站在了忠顺王的对立面，军队里面感激他和恨他的人也几乎是一样多，不过，他也算成名了，彻底被水凛放在心上，当成心腹重点培养起来。

    芷云当初听了佟辉的报告，一边儿看着欧阳指示手下们借机往军队里添人，一边忍不住感叹：“看来，这腐败问题，真是古今皆然，禁止不了……”

    她不奇怪有腐败，可这假冒伪劣产品伪到军队去了，那还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只能感慨万千地咕哝一句——原来，这样的事情不是只有话本电视剧里面才有。

    欧阳到是对此看得很开，只说是特例，毕竟红楼这边世界的朝廷已经到了末代，贪污之风，自然是比以前历朝历代都要严重得多，就说康熙末年也够腐败，胤禛也见过各种各样捞银的手段，克扣军饷更不是什么新鲜事，十四当初当大将军王的时候，就没少往回搂钱，但是，哪怕是贪，也还过得去，有底线，不可能真一点儿都不给士兵们留下活路，毕竟康熙朝是要打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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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母爱

﻿    第一百零八章母爱

    佟辉和何清哥俩在芷云这儿没呆到天黑就回去了，佟辉忙得很，何清也要回家陪着公主，他走之前，芷云漫不经心地交代了句——“时候差不多了，你要个孩吧。”

    何清愣了愣，迟疑半晌，到底是应了声是，他自幼失怙，只有妹妹一个人相依为命，现在成家立业，虽说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可多年相处下来，他的的确确对公主是真心真意，如果不是如此，他也不可能去娶人家的公主，浮空城的人都有傲气，就算是阴谋诡计施展起来毫无顾忌，可也绝不会去做出卖自己的‘感情’，来达到目的的事儿，所以，何清对自家现在这个媳妇满意得很，又哪会不想要个孩？

    只是他的情况比较复杂，现在还好，等到图穷匕见，红楼这边儿的世界改朝换代，公主还不知会怎么想？要是有了孩，这孩的身世，也是个麻烦……

    这些年见一向明丽爽朗的公主，因为孩的问题愁容满面，甚至还动了给他纳妾的念头，何清心里也多少有几分愧疚的，这会儿自家恩师发了话，他想了想，觉得要个孩应该没什么问题——依照那位万岁爷，自家师公的脾气，应该不会对这边儿的皇室成员赶尽杀绝，说不定，不对，是一定会好吃好喝地给供起来。

    等把这哥俩送走，林夫人已经处理妥当了自己的事儿，这位夫人手脚利落得很，几封长信写完，也不过片刻工夫。

    这会儿，她携了脸上尚带着几分羞涩的黛玉过来，加上芷云和圆圆，四个女人凑到一块儿开始下棋，不是围棋，是跳棋。

    这东西一开始芷云只是拿出来逗逗孩罢了，没想到却得了众人的喜爱，不光在京城女眷流传，就连浮空城那绝不缺少娱乐的地方，也有不少学徒闲来无事喜欢玩的，棋也是多种多样，有玉石的，有彩瓷的，甚至还有彩钻，各类合金制成的，十几个铜钱就能买一副的粗劣品不少，万儿八千两白银一副的高档品也不少，这个时代，别管多平民的东西都会有人故意整出一堆奢侈品来赚取银，那些商人们，抓商机的本事，一点儿不比现代的商人们差。

    不过，芷云到没有用奢侈品的习惯，她还是一套最简单的玻璃跳棋摆出来玩。

    四个女人开开心心地杀了十几盘，林夫人才笑着道：“今儿囡囡又想跑出去，结果让老管家给禁足了……哎，这孩马上就要成亲，偏偏性还这么跳脱，幸亏是嫁去范家，要不然，我还不得天天心惊胆战，就怕这妮把婆家搅得一团糟。”

    一席话，说得芷云、黛玉和圆圆都笑了。

    对昭玉的脾气，芷云其实满欣赏，一点儿也不觉得哪里不好，要是将来有机会带她去大清那边儿，一准能得正宗的满洲姑奶奶们的喜爱。不过，这个世界的女孩儿们讲究温柔娴淑，端庄大方，这还罢了，哪里都一样，可最令人称道的大家闺秀们，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那一种。

    这一点儿，至少昭玉是绝对受不了的，她平日里穿着男装扮成假小出去狩猎玩闹，那是常有的事儿，这种行为堪称另类，弄得她在京城里名声不小，当然，都不是什么好名声，幸亏这孩心胸宽广，一点儿都不介意，范家更是同样不介意，他们家的媳妇，大多都是江门虎女，昭玉虽然泼辣，可搁在他们家，那就正合适了。

    四个女人一边儿下棋，一边说了一会闲话，就见十月进来回，说是李纨来访。

    黛玉愣了愣，她在贾府的时候和李纨不熟悉，主要是因为那位大嫂一向呆在屋里，不大喜欢出门，对贾府的各种活动也是能不参加就不参加。

    “奇怪，大嫂怎么来了？”

    虽然惊讶，可客人登门，总不好不去见。

    李纨坐在花厅里，心有些踌躇，眼前的金丝楠雕花方桌上摆放着用水晶盘装的水果，杏仁酥，炒栗，蜜饯，薄荷糖等或熟悉或者不熟悉的零食，小丫头早早给奉上香醇的瓜片儿，伺候得很周到，这花厅的装饰雅致，是她平日里最喜爱的，可她却心不在焉，总有些忐忑。

    最近，贾家那边省亲别墅建得到还顺利，只是家里总是有许多乱七八糟的人进进出出，至于家学，更是根本就不是那正经读书的地方，以前贾兰还小，李纨自己也能把他拘在屋里教导一二，可是随着贾兰年纪增长，光靠李纨，已经教导不了他了。

    李纨叹了口气，想到自己的兰儿，心里又是满足，又是无奈，兰儿越长越像他爹，不光容貌像，性也像，喜欢读书，也很会读书，过目成诵算不上，可至少他认真，刻苦，小小年纪就跟个小大人似的，一读起书，外界的事儿就都听不见了。

    她不想让儿被贾家上下给埋没了，无论他们是有意还是无意，李纨一年前就去见过贾母，想要给兰儿聘一位先生，贾母却说现在是王夫人当家，要她去和王夫人说，可王夫人那人，李纨还不了解吗？虽然是自己的婆婆，可向来不待见自个儿，连带着对兰儿也看不上眼，她满心里全都只有贾宝玉一个宝贝疙瘩。

    虽说如此，但为了儿，李纨还是去了，甚至想着豁出脸面，一定要求王夫人答应，可自己刚一露出话头，王夫人就有些不耐烦，只让先把兰儿送家学里去，李纨好话说尽，王夫人也只是说，等兰儿长大一些，再来商量……

    一拖，再拖，李纨去说了几次，可王夫人就是不松口，她一个做媳妇的，又不好直接去找公公，兰儿的学业，就耽误下来。

    一年的时间，说起来好像并不算长，可兰儿正是读书的好时候，那是能耽误的吗？李纨发愁之余，心里也大恨，她哪能不知道王夫人的心思，不过是不愿意逼着她的宝玉读书，生怕兰儿学得好了，得了公公的青眼，再给她的宝玉带来压力。

    好在兰儿争气，在家学里也没有被那些人带坏了，反而自个儿加倍努力，学业是越来越精进，今年他准备下场考童生试，如果顺利，顺便考一次乡试试试水，要是不行也没什么，反正兰儿年纪还小，有很多时间努力。

    可最近在贾家，兰儿根本就没办法读书，王夫人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硬是每天把贾兰叫到身边儿去，一呆就是一天，要知道，以前王夫人也就请安的时候见一见她这个孙罢了，平日里根本就不让贾兰到跟前去的。

    王夫人是李纨的婆婆，兰儿的亲祖母，她要叫兰儿过去，兰儿就是再不愿意，又哪里能不去？要是一天两天也就算了，忍一忍也不是不行，可这已经小半个月，王夫人居然还没有半点儿收敛的意思，她这么折腾，兰儿还怎么读书？不光是孩愁眉苦脸，没多少日，李纨也坐不住了，左思右想，得找个地方让兰儿安心念书才行。

    凝思苦想了好几日，几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好觉，李纨考虑了好几个人选，最后还是觉得，黛玉这儿最合适，一来黛玉可以说是贾兰的姑姑，关系亲近，贾母又对黛玉甚是看重，只要黛玉开口，兰儿留下肯定没问题，王夫人就算不高兴，也不会怎么样。

    而且，黛玉是有名的才女，曾经教导过她的几个先生都说，黛玉要是男儿身，就是状元之才，有她在，好歹也能指点一下兰儿的功课。

    “大嫂。”

    不一会儿，黛玉就走出来，盈盈给李纨行礼，李纨急忙避开，还了一礼，这才分宾主坐下。

    “过几日就是秋了，我做了几盒月饼，给黛玉你送过来，随便尝一尝吧，算不上好。”客气了几句，李纨笑了笑，将手里的食盒递过去。

    “嫂真是太客气了。”黛玉一时间摸不着头脑，这会儿离秋可还有好几日呢，不过，她反应不慢，一示意，碧莲急忙恭恭敬敬地接下，收了起来。

    李纨也好，黛玉也好，其实都不是那喜欢绕着弯说话的人，虽然不怎么好意思，可随意地聊了几句，李纨就把想要贾兰到黛玉这里读书的话说了。

    “黛玉，大嫂这也是没办法，才求上门来，你也知道，现在家里正乱着，兰儿正是读书的年纪，几年又赶上他考童生试，嫂不愿意他耽误了学业……”

    黛玉登时一怔，愣了半晌才笑道：“大嫂放心，兰儿就暂时住在我这庄上……”

    听见黛玉答应，李纨这才松了口气，千恩万谢地从黛玉这儿离去，到把黛玉弄得极不好意思，这只是小事一桩而已，哪里值得自家这位大嫂如此感激？想起那个贾家唯一一个把读书当成正经事在做的贾兰，黛玉也忍不住一叹，那是个好孩，怎么祖母和二舅妈就看不出来，比起不知所谓，只在脂粉堆厮混的贾宝玉，贾兰才是贾家未来的希望……

    不过，贾兰有一位明理又知道怎么才是疼爱他的母亲，其实比贾宝玉要幸运得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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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痴病

﻿    第一百零章痴病

    贾兰的脸色煞白，嘴唇发青，紧紧地抓着李纨的衣袖，慌乱地看着贾母的院里近乎天塌地陷的乱局。

    “宝儿，你这是怎么了？”贾母看着自家宝贝孙一脸呆滞地瘫在床上，袭人拿了湿巾，正小心翼翼地帮他擦拭额头，宝玉却忽然发起疯来，一把将袭人推开，恶狠狠地瞪着站在门口的贾兰嚎啕大哭道：“你胡说，你胡说……”

    哐当一声，袭人撞在旁边的桌上，桌上的茶壶茶碗落下，浇了她满头满脸，那茶水还是烫的，一时间烫得袭人倒吸了好几口凉气……

    贾母见孙发疯，哪里还顾得了一个丫头，任由袭人踉跄地撑着桌起身，疼得眼圈发红，是管也不管，只冲到床前，把宝玉一把搂住，心疼得脸色都变了，叠声道：“宝儿，谁惹你了，快告诉祖母，祖母帮你教训他。”

    说着，贾母眼角的余光瞥向贾兰的时候，便带了几分隐怒，低声口不择言地喝道：“还不出去，气坏了你二叔的身，你担当得起吗？”

    看着这一幕，贾兰眼睛里的神采一瞬间黯淡下去，一抓李纨的手，默默地退出门，心里却是大痛。

    他年纪还小，面上藏不住心事，李纨也被贾母的话气得浑身发抖，甚至她这般好脾性的人，都几乎忍不住顶撞长辈，可见儿脸色难看，还当他吓着了，急忙收敛了情绪，安抚地揉了揉儿的后背，低声道：“兰儿别怕……你二叔本来就是这样的脾气，根本不**的事，老祖宗心里也有数，闹一阵就好了。”

    这几天，贾兰每日都到黛玉的庄上去读书，因为这一举动，好歹能和黛玉拉拉关系，贾母到也不阻拦，王夫人纵然有些不高兴，可她也不敢去反驳贾母的决定。

    那庄上的环境好，林家不愧是书香门第，前院后院，都有好几个盛满书籍的书房，而且，家里面就是一个寻常小厮也识断字，斯有礼，贾兰只呆了几日，就觉得心里痛快不少，读书也不像在贾家时那么难以安心。

    偏偏宝玉听说贾兰现在就住在黛玉的庄里，心里一高兴，也要跟着去见林妹妹，后来让王夫人好说歹说地给阻止了，便来寻贾兰，要他帮自个儿给林妹妹送些吃食，又让他向林妹妹讨几个荷包，说是极喜欢林妹妹的针线。

    送些吃食也就罢了，反正秋将近，可以当成是贾宝玉孝敬给林夫人的，可后一个要求，贾兰一听，就傻眼了。

    他可不是不知俗事的宝玉，年纪虽然还小，可李纨对他的教养从来精心得很，早就知道什么是男女大防，哪里可能开口向林姑姑给二叔讨荷包之类私密的东西？

    为难了半晌，想起周家已经到林家下聘，两家正商量着给周长青和黛玉的婚期，贾兰干脆直接就与他这位不着调的二叔说：“二叔，周家和林家已经定下婚约，林姑姑现在是待嫁之身，每日都要绣自己的嫁妆，哪还有空给自家哥哥绣什么荷包，您可别让人林姑姑为难……”

    贾兰却没想到，贾宝玉居然就因为他几句话便犯了痴病，一问清楚林妹妹果然要嫁人，当场便晕厥过去，吓得满屋的丫鬟一窝蜂冲过来，一边哭喊一边冲出去叫太太和贾母。

    贾府的宝贝疙瘩病了，那还了得，宫里的王太医都给惊动了，其他的大夫也来了好几个，幸亏贾宝玉只是一时受了刺激，到无大碍，不一会儿就清醒过来，只是他一醒，就口口声声喊着不许林妹妹嫁人什么的疯话，惊得贾母赶紧把大夫们打发走……

    看着躺在床上，面无血色的孙儿，贾母心疼得厉害，她其实已经知道黛玉订婚的事儿。

    好歹贾母也是黛玉的外祖母，黛玉的大喜事，林夫人怎么也要知会她一声儿。

    当时，贾母一听这消息，一下懵了，她可是一心把黛玉当自己的孙媳妇看待的，现在说没了就没了，她岂能甘心？不过，她纵然恼怒，但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什么办法阻止，就算论起血缘关系，她是黛玉嫡亲的外祖母，比林夫人要近得多，可是，黛玉姓林，再怎么样，也是林家的人，有林夫人这正经的二婶在，还是林如海临终托孤的二婶，她这个外祖母，也不能所不许人家这做长辈的给黛玉定亲。

    贾母一边儿绞尽脑汁地琢磨怎么挽回，一边儿也怕节外生枝，让下人们闭紧嘴巴，谁也不许把这事儿告诉宝玉，贾母的话，在贾府那绝对是极有权威，她一开口，所有丫鬟们，别管是好相与的，还是心思多的，都对此事闭口不言。

    要照着这情况发展，恐怕就算林妹妹成亲了，只要贾母不发话，贾宝玉也不会知道什么，可意外总是时有发生，贾兰虽然是贾家下一代的第一人，但一向跟个透明人似的，就连贾母也对他不怎么重视，加上他这几日从林家回来之后，还是保持一直以来的习惯，老老实实地呆在李纨屋里，轻易不肯出去，自然也就不知道贾母下的禁口令，结果，今儿便把这事儿给说了出去，捅了这个大马蜂窝。

    贾母院里闹得不可开交，李纨也坐在屋里，搂着儿黯然神伤。

    “哎，兰儿，你不该把你林姑姑要成亲的事儿告诉你宝二叔……”李宫裁心里一叹，“要是你宝二叔闹出乱来，害得你林姑姑名声有损，那……可就不得了了。”

    贾兰也有些不知所措，咬着唇，点点头，悄声道：“我就去告诉姑姑和林夫人，要她们注意些。”

    “好，兰儿也不用着急，你林姑姑的名声，在京城名媛堆儿里向来是极好的，而且，周家也不是不明理的人家，纵然贾宝玉闹出什么，也不会有大事。”

    话虽如此，可第二天，贾兰再次去林家庄里温书的时候，竟然真见到他那宝二叔直冲到庄门前撒泼，又哭又喊得吵吵着要见林妹妹，把自家林姑姑给气得脸色发青，就连那个从来笑眯眯，最喜欢懒洋洋地躺在院里晒太阳的艾夫人，也皱起眉头……

    “我要见林妹妹，我要问问她，问她为什么要嫁人？”

    贾宝玉愣愣地往庄大门里面冲，也不理会门房家丁的阻拦，她身后袭人吓得直跳脚，满脸复杂的意味，却也拦不住他，只能跟着着急得满头大汗。

    他来的时候，正好是晌午，芷云，黛玉和贾兰正在花园里休息，十月捧本书，抑扬顿挫地给他们读着。

    这书是个叫广陵闲人的人写的游记，不但笔好，还用拟人的手法描述了那些秀丽的山水风景，不光是芷云这个素来喜欢游记的爱，连芷云和贾兰都听得目不转睛，还有一大堆闲着没事儿干的丫头仆妇们过来蹭听。

    芷云也不在意，她对下人们向来宽松，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守好该守的规矩，不给主人家惹祸添乱，工作完了，想要找个乐打发时间，她是绝不会管的。

    结果，这儿正听到精彩的地方，门房那边儿来回，说贾家的公，贾宝玉来了，要见林姑娘。一下就打断了十月的读书声，这下，不光是主们皱眉，连下人们也跟着咬牙。

    黛玉怔了怔，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去见，贾宝玉怎么说也是她表哥，她少年的时候唯二对她好的人，除了贾母，在贾家也只有一个宝玉与她还算亲近，后来长大了，见多识广起来，虽然和他疏远不少，再不可能把他当成未来的良人看，但在黛玉心里，宝玉还是一个哥哥。

    芷云可不愿意黛玉去和贾宝玉见面，只是皱着眉，道：“黛玉，你就别过去了，和贾宝玉太接近，对你的名声不好……十月，去看看贾公有何事？”

    十月应了一声，走了出去，不过半盏茶的工夫，又一脸难看地返回，一进院，便看了黛玉一眼，咬牙道：“主，那贾家公嘴里不干不净，奴才已经请他回去了。”

    芷云一挑眉，十月说得可真轻松，门口发生的事情，当然瞒不过芷云这个法师，十月刚一出门，就让那贾宝玉抓住袖——“为什么不让我见林妹妹？我要接林妹妹回家，林妹妹谁也不嫁，她和我两情相悦……”

    十月其实有那么一点儿洁癖，这会儿见贾宝玉眼泪哗啦啦地流，多少有一点儿沾到自个儿的袖上，顿时恼了，本能地就那么一甩，十月虽然不像七月和侍剑那般专门习武，功力深厚，可她的力气，也不是贾宝玉一个公哥儿能抵抗。

    贾宝玉被一阵大力冲击，啪一声摔倒了庄门口那大青石的宽地板上，立时疼得眼泪乱飞，袭人也吓坏了，连忙跑来小心翼翼地扶住自家公，也顾不得保持自己若柳扶风的柔弱女人的面貌，横眉怒目地瞪着十月，愤愤道：“这就是你们林家的待客之道，你一个丫鬟，居然也敢对主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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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    第一百一十章

    “他是贾家的主，可不是我们艾家的主。”

    十月一皱眉，盯着贾宝玉，一个字一顿地道：“贾公，您要是再敢随便败坏林家姑娘的名声，可就别怪我们家主不讲情面了。”

    十月一向温和，轻易不会生气，可这些日见了贾家这位含玉而生的金凤凰的所作所为，难得起了几分不屑，要知道，十月跟芷云已经十多年，见到的男人，哪怕是敌对的，也个个有担当，有本事，那些纨绔弟，可从没出现早她眼前过，所以，十月的眼光高得很，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任凭芷云给了她一堆青年才俊，愣是一个都相不了？

    像贾家公这种，在她眼里恐怕比那些纨绔们还不成样。

    真不知道贾家到底怎么想的？竟然把一个金樽玉贵的公哥娇惯成这般模样？十月皱着眉，见贾宝玉竟然被她这两句远远算不上严厉的话就吓懵了，嘴唇哆嗦着，半句话也说不出口，也就懒得再多唠叨，随手招呼下人们出来，将贾宝玉还有他的丫鬟扔上马车，赶走了事。

    她却不知道，自己本身修习魔法，精神力就极高，在来之前又正调动着精神力给自家主‘诵读’，此时心里一气，便有些压制不住，精神力爆发，现在，直面她压力的贾宝玉，没有被冲击得昏死过去，已经算是精神力不错，若修习魔法，说不定会有些天分呢。

    芷云到是感觉到了，心里大为宽慰，虽然这个世界修习魔法很艰难，可学徒们都很努力，如今有成就的不少，将来如果可以找到一个适合魔法修行的位面，自家的学徒们，说不定还有机会晋级法师。

    只是，法师实在是个烧钱的行当，想要培养出一个初级的法师，需要的材料换成银，至少得有大清朝一两年的税收……

    看来，她还是得多多地储存财富，可别到需要用钱的时候，手里拿不出‘银’来，那可就郁闷了。

    袭人本来脑袋上就有伤，还没好就勉强撑着和她家公出门，这会儿头痛欲裂，心里烦躁，要不然她也不至于这般失态，此时让十月冷言冷语几句，虽然心里憋闷，到底清醒几分，知道不应该任由宝玉到人家门前胡闹，所以也就半顺从地扶着贾宝玉上了马车。

    庄里，贾兰低着头，一脸的愧疚，黛玉的神色也不大好，他们虽然没有看到门口的场面，可依照这两位对贾宝玉的了解，哪还能不知道以他那混世魔王的性，会做出来的事儿？

    “伯母……”

    “没事儿，你二婶心里有数，不会让贾家那公影响到你的。”芷云笑了笑，今天林夫人去了周家，一是黛玉和周长青的婚事还需要商量，二来，她也是想先和周老爷通通气，让他们家知道贾家的打算，别因为贾家的事儿，对黛玉不满。“行了，时候不早了，你带兰哥儿去读书吧。”

    贾兰闻言，乖乖巧巧地站起身，给芷云行了礼，跟在黛玉的身后，走去书房。

    这会儿天已经转凉，李纨心疼儿，给他做的衣裳都是厚棉布的，虽然不算新，看起来也不大好看，可针脚细密，穿着也暖和，显然很用心。

    芷云又想起刚才贾宝玉那一件狐狸皮的红披风，心里也不觉酸楚，这贾兰才是贾家二房的嫡长孙，论身份，比贾宝玉可要尊贵得多，那贾宝玉算什么，他在贾家，既不是长房嫡，也不是二房的长长孙，就因为贾母和王夫人的溺爱，待遇便与兄弟们大不相同，看看贾兰，身边就有一个小厮伺候，连个丫鬟都没有，可贾宝玉呢，他屋里的大丫环，小丫鬟，简直能把他给淹了，就贾家这样的做派，如此不守规矩，他家不落败，那才是没有天理。

    院里有几棵梧桐，已经枯黄，此时秋风一吹，飘零落下，起了风，十月便取了件石青色的大氅，给自家主披上。

    芷云今儿穿了身绛色的灰鼠皮袍，其实一点儿都不冷，秋风乍起，她肚里的馋虫到是开始闹了，忽然想吃点儿新鲜的家常美食。

    一边叫了十月过来，商量着这个时节吃些什么比较好，芷云一边琢磨，吃美食嘛，总要人多才香甜可口……

    掰着手指头想了想，何清算了，他身为驸马，天天往自己这里跑不好，至于佟辉，这家伙正憋着一股劲儿要做当今万岁爷的‘孤臣’，做一把锋利的，听话的刀。今天参这个，明天参那个，把自己折腾得纵然不说人人喊打，却也差不多了，自己还是别找他来，省得惹眼。

    主要是芷云担心给林夫人他们惹麻烦，要是别人把林家也看做是和佟辉一起的，那恐怕林家该被孤立了，像佟辉目前的角色，虽然是很得万岁爷的看重，可官场上其他官员，尤其是世家大族，怕是恨他恨得紧。

    如果佟辉真像他表现得一般，身后没有势力支持，孤臣一名，现在的皇帝在位的时候还好，万一他命长，活到新皇继位……那恐怕没有善终了。不对，应该说，就是现在的皇帝在位，他也不安全，谁让他只是一把刀呢，身为刀，被主人遗弃的可能性可不小？要是用不顺手，人家随时能够换一把新的，所以，芷云和林家这几年要是想安稳点儿，还是离他远一些的好。

    芷云托了托下巴，又想能不能叫欧阳和两个孩过来，结果一通信，知道那位新上任的雍正爷正和十三商量着练兵的大事，这几天欧阳还好，只是稍稍忙碌，十三就忙得连觉都没得睡，眼睛上的黑眼圈好几日下不去了。

    这练兵，练的并非新军，而是地方绿营。芷云有些发懵，眨了眨眼，仔细一想，到也不稀奇，是应该‘练兵’了。

    芷云不懂历史，更不关心政治，可她在京里呆了那么多年，哪怕只没事儿听听八卦，也不可能不了解地方绿营是什么德性，战斗力什么先不说，也没指望他们去正经打仗，问题是不光是上不得战场，而且，吃空饷非常的严重。

    以前底下的人搜集资料的时候顺便总结了一下，绿营是三十人吃着一百人的饷，却只有十人的战斗力。老百姓辛辛苦苦，纳的钱粮赋税，养的不是保家卫国的将士，而是一堆喝血的禄蠹。

    欧阳当然不是那愿意让别人莫名其妙占他便宜的人，绿营想在他手里瞎混，恐怕不那么容易。只是他这么快就朝绿营下手，却是出乎芷云的意料。

    “你才登基，就做这些大动作，不好吧？我记得你以前好像说过，这些事儿可以慢慢地打下一个基础，其它的留给弘昊完成也没什么不好。”

    手腕上的冰蓝色屏幕，欧阳一只手拎着一本批完的折扔到桌案上，抬头笑道：“最近准葛尔有变，正好以此为借口练兵，我也没想一口气吃成个胖，不过敲打敲打他们罢了……这绿营就这么扔着，用不上，还浪费钱粮，实在看着碍眼。”

    “准葛尔？”

    芷云从脑某一个犄角旮旯把准葛尔的最新消息调了出来——

    最近准葛尔的策妄阿拉布坦，遣了使臣过来，主动要求和谈，欧阳派了十三去主持，已经谈得差不多，就差临门一脚了。

    其实，无论是欧阳也好，芷云也罢，都不是喜欢打仗的人，他们来这里，为的是修行，打仗有什么好的，就是把他们全打没了，对两个人的魔法的修行也是毫无益处。

    虽然小小一个准葛尔在西北蹦跶了很多年，每一个满洲勋贵一谈起来就咬牙切齿，恨不得剥其皮、吃其肉，但芷云和欧阳到没多大的感觉，虽然也有些腻歪，可要是为了一个准葛尔，大起刀兵，他们更嫌麻烦，所以，如果通过和谈就能让对方不捣乱，安安稳稳的，边疆宁静，欧阳到也不乐意派兵去那苦寒之地受罪。

    “你也知道，要只是一个准葛尔，我还真没和他们计较的意思，但最近策妄阿拉布坦的长噶勒丹策凌，有和俄罗斯勾搭的意图，还从那边儿买了一批火器，近来与他父亲很不对付，双方眼瞅着就要闹起来了。”

    “策妄阿拉布坦老了，噶勒丹策凌，却年轻力胜，威望日隆，准葛尔和大清对峙多年，双方深仇大恨没有少结，策妄阿拉布坦觉得这些年仗打下来，准葛尔的日也不好过，想谈合，他儿却借机鼓动反对谈合的一批人，反对他父亲，眼瞅着准葛尔分裂在即……”

    “准葛尔从以前就和俄罗斯关系暧昧，但策妄阿拉布坦脑很清楚，他虽然利用俄罗斯牵制大清，可也知道俄罗斯人不能相信，那是恶狼，每时每刻都小心着，生怕引狼入室，可他儿不一样，根本就是个妄自尊大的，还以为以自己的本事，能忽着人家外人白给他出力呢……照目前的形势，说不定不管咱们愿意不愿意，还得再打上一仗，要是放任下去，让俄罗斯找到借口染指准葛尔，甚至……我这心里可就舒坦不了了。”

    “正好，我也看绿营很不顺眼，干脆借着这个机会练练兵，省得绿营整日里吃空饷，不做事，老百姓的税银，可不是能白白占用的。”

    芷云一笑，欧阳到罕有这么啰嗦的时候，既然他有正事忙，也就罢了，看来，这一顿美食，还是只有自家和林家这两家儿有闲工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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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信

﻿    第一百一十一章信

    说是吃美食，也只是七月和十月几个大丫头从芷云的魔法植物园里精选出一批蔬菜，整治了一桌素斋。

    全是家常菜，非常家常，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酸辣大白菜，一个蘑菇炒银耳，一盘葱油拌豆腐……还有一盆玉米奶油汤。

    芷云嗜好吃肉，按说，凭着厨们的本事，想把素斋做出肉味儿来并非难事，可芷云的嘴太挑了，就算是他们做的太像，到了自家主的嘴里，也能挑出一大堆的不是，所以，到不如原汁原味地奉上来，虽然素了些，可到底能把主那长叼嘴给堵住。

    一顿饭下肚，芷云擦拭了下唇角，也算有五分满意了，黛玉到是吃得极为开心，口称赞不已，连不久前贾宝玉带来的那一点儿积在胸口的郁闷，也消散了不少。

    吃饱喝足，趁着天还没黑，使人送了贾兰回去，丫头们扶着黛玉到湖边闲逛，顺便下食，芷云在安安静静地坐在灯火通明的小书房，把最近一月从京城送至的信件翻出来，比较重要的，像孩们，兄长嫂，还有学生们来的信，自然是早已经读过，不可能耽误到现在，剩下的这些，其实都是从公共渠道送来，那就可读可不读了。

    也不多，毕竟她现在乃是皇后，有资格给她写信的人，整个大清朝也找不出几个，不过聊聊三封罢了，芷云随手翻了翻，一封是伊尔根觉罗家三夫人的，以前芷云还是雍亲王福晋的时候，这位夫人与她的关系尚可，算不上朋友，可也还亲近。

    芷云对她的印象还好，是典型的满洲大家出身的小姐，长得一般，可性情爽利，开口便笑，骑马涉猎皆可，她信里到没什么要紧事，只说自家五姑娘报了逾岁云云，想要芷云给寻门好亲事，因为国丧，她信里当然不可能明说，只隐约有些暗示的意思，伊尔根觉罗家的五姑娘今年貌似已经十八了，的确到了着急的时候。

    芷云迅速从脑里将各家族过了一遍，挑出几个与他们家门当户对，没什么龃龉的青年才俊，随手写了回信，让那位三夫人自个儿慢慢挑。等挑好了，两家商量妥当，双方都有意的话，跟她说一声儿就成，下一封懿旨指婚，也不过废片时工夫。

    这种时候，只要不是于大局有碍，芷云其实挺愿意帮忙。

    京城里有好些人觉得这位原来的雍亲王福晋，现在的皇后娘娘为人刻薄小性，还很冷漠，轻易不与人亲近，实在不好相处，见了她总是战战兢兢的，连个囫囵话都说不出来，那是没摸准她的脾气，她这个人的确冷漠，也的确不大与人亲近，可那是大多数法师都有的习性，你只要不让她讨厌，也不让她为难，那些她举手就能办到的小事情，她绝不会吝惜伸手帮忙。

    处理完这封，又翻出来一封，不过，这一封芷云扫了一眼，便只当没看见了，是那拉家的老太太来的，那拉家说起来与自家是姻亲，他们家兴德现在是静柔的额驸，所以，平日里芷云对那位老太太到也算恭敬，怪不得是她给自己来这封信。

    其实，就是欧阳登基以来，说要为皇父守孝三年，选秀取消，这一点儿，让底下不少人不满意。

    按说，皇帝守孝，二十七天即可，没有守三年的道理，从一开始听到外随守孝三年的消息，就有不少御史上书说要以天下为重什么的，要求万岁爷广纳后宫，给爱新觉罗家开枝散，可欧阳一概不理会，他这冷面君王刻意摆出来的冷脸，哪怕是御史，也有些受不住，这些话说了几日，见万岁爷毫不理睬，他们也就没辙了。

    可底下的大臣们又哪里甘心，后宫从来连着朝堂，现在欧阳后宫空虚得很，妃嫔不过小猫三两只，虽然阿哥已经有五个，还有三个是嫡出，更是宫太早立，可这位万岁主正当壮年，身体也好，保养得和三十岁左右的差不多，谁知道他能活多少年？以后的事情，那可没法确定，这太到底能不能把位置坐稳，还未可知。

    满洲勋贵，各大家族都可着劲儿把精心培养起来的姑娘们拿出来，就等着填补后宫，要是再生出得万岁爷看重的皇，家里没准儿也能跟着风光上两三代。

    偏偏，欧阳竟然不肯选秀，等三年之后，各家各户的好女孩儿们不知道多少要逾岁了，再说，再拖三年，太就成年了，将来就是有了小阿哥，和他争起来更吃亏，他们哪里等得起？

    既然皇帝这边的道路走不通，那就从皇后身上下功夫好了，相信皇后应该‘深明大义’，知道独宠一向讨不了好，哪怕装装贤惠，也应该尽早劝说万岁爷广纳后宫？

    底下的人互相通气，磨蹭了半天，终于选定身份辈分比较高，还和皇家沾亲带故的那拉家老太太来做这个说客。

    芷云把信扔盆里泯灭了毁尸灭迹，就当没看见，丝毫不放在心上，的确，清朝历代想获得独宠的女人下场都算不上好，但一来，那是当时的皇帝没有本事，要真能牢牢把握住朝野，那肯定是想宠爱谁就宠爱谁，那些大臣哪会有胆去管？

    二来，也是那被宠爱着的女人太软弱无能，她们只能依靠皇帝的宠爱在后宫里生存，根本就没有能力独自面对后宫里永远不会断绝的明枪暗箭，所以多落个红颜薄命的下场，如果女人也强悍到不需要皇帝保护就能独当一面，这种悲剧发生的可能性自然会降低。

    欧阳和芷云这一对儿，当然不是清朝历史上那些皇帝和宠妃能相提并论的，他们完全有能力为自己将来的生活做主。

    杨坚和独孤皇后，就能稍作代表，历史不能重现，无论这两个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恩爱幸福，感情极好，但是，独孤皇后地位崇高，能与杨坚并称二圣是事实，杨坚除了皇后之外，后宫再无一人，也是事实……

    芷云眯着眼喝了两口茶，胡思乱想了一阵，才把第三封信打开，这封信，却是出乎芷云的意料之外了，竟然是身在盛京的德妃送来的。

    芷云惊讶地挑挑眉，要知道，她当初还是雍亲王福晋的时候，和德妃的关系就算不上太好，表面上婆媳和睦的戏码，大多也是德妃自导自演，芷云最多稍稍配合，没给她拆台，说起媳妇，德妃心里的儿媳，也只有完颜福晋一人罢了，这会儿居然会给她送信，起步稀奇？

    把信打开一读，芷云就乐了，原来，信里要表达的意思，与那拉老太太一模一样，只是，人家德妃可比那拉老太太会说话，不愧是能在康熙的后宫里出头，圣宠多年不衰的宠妃，信里面没有一个字是套话，每一句话都表现出这就是一个一心想着儿媳妇，一心一意为了儿媳妇好的婆婆……

    信一开始，先是不着痕迹地恭维了芷云一通，什么养的儿女都又孝顺又有才华，太更是地位稳固，有明君之相，总之，把芷云几个阿哥格格全夸奖了一遍，就像是个寻常因为孙孙女有出息而骄傲的祖母，然后又夸奖芷云，说她有贤后的风范，不愧是康熙爷亲自给胤禛选的福晋。

    前半篇，通篇皆是溢美之词，可绝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和腻烦。

    然后话锋一转，就闲话家常了，德妃八卦了一番盛京和京城好几个老王爷的家庭琐事，颇有几分趣味，尤其把郑亲王家的新鲜事给描述得绘声绘色。

    芷云一边儿看一边儿乐，别说，只把德妃的信当消遣，还是满有味道的。

    那郑亲王家的闹剧她也知道，不过是郑亲王的嫡福晋是个‘妒妇’，连身边的丫头都要防着，用的丫鬟们全是五大三粗的那类歪瓜裂枣，只要头脸稍微平整些，就要打发出去，或者配给小厮，平日里更是把郑亲王管得死死的。

    一开始还好，好歹是发妻，郑亲王怎么也要给妻面，再说这么多年下来，肯定有情分在呢。

    可后来，老王爷也开始不耐烦了，爱新觉罗家的人，谁能高兴天天只对着一张老脸看？没多久就闹到老王爷几乎一见了自家嫡福晋就躲，反而宠爱上一开始不大得宠的侧福晋。

    这侧福晋也是个聪明的，知道自己虽然不至于年老色衰，可到底三十多的女人，单凭颜色，就是保养得再好，也不见得能固宠，干脆按照老王爷的嗜好，选了几个色艺俱佳的美人进府做贴身丫头，这下，果真把郑亲王迷得找不着北，日日宿在侧福晋房里，对嫡福晋那是不闻不问……

    于是，郑亲王福晋就成了京城的一个大笑话，同情怜悯者固然有，更多的却是说她拎不清，一大把年纪了还跟小姑娘们争宠，你说说，郑亲王宠爱几个丫头又怎么了，反正你是先皇亲自指婚的嫡福晋，无论是谁，也越不过你去，只要王爷敬重你，不会宠妾灭妻就是，何必和自家爷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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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出行

﻿    第一百一十二章出行

    关于郑亲王的家务事，京城传言很多，大多数都对郑亲王嫡福晋不利，毕竟这个年代，女人总是处于劣势的，遇上这类事情，污水也大多往女人身上泼。

    芷云却对那位福晋决绝的性满欣赏，只可惜，她生在了这样不允许女人‘叛逆’的时代，她的丈夫也并非良人。

    整封信通篇说的都是别人家，别人的事儿，结尾处，德妃才稍微提了几句，要芷云为儿的将来着想，不要过于得罪满洲大族的勋贵们，与其落个不贤的名声，还不可能阻止得了万岁爷填充后宫，倒不如自己主动一点儿，也好表现出自己的贤惠大度……有空的时候，多想想怎么维持后宫平衡，怎么才能拿捏住宫妃，千万别让齐妃李氏给占了先机……

    这封来自德妃的信，颇有几分苦口婆心的意思。

    芷云无意识地勾了勾嘴角，知道德妃这人，无论心里是不是有别的盘算，可写信的时候，大约是真心劝解自己，而且劝说得很有技巧性，丝毫不惹人烦。

    她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女人色衰爱弛，是常事。

    芷云虽然保养得好，看起来依旧青春貌美，可她年纪毕竟是大了，在德妃心里，芷云这般的美貌，大概也保持不了几年。

    ‘人老珠黄’这四个字，女人听起来当然会觉得可怕得很，可这是自然规律，无论是谁，也无法避免，女人一到三十，就算还不显老，可见了那豆蔻年华的少女，也会自动长了辈分，许多勋贵人家的结发妻，一到三十岁，大多就和丈夫疏远了，哪怕男人敬重妻，他所宠爱的，也永远是那些年轻的，鲜花一般娇嫩的小妾们，毕竟，哪个男人不好美色？

    芷云身为皇后，胤禛是皇帝，作为一个皇帝，他更有理由广纳后宫，所以，在德妃的心里，别看现在雍正的后宫空虚，但胤禛才到年，身体康健，最多再过三年，无论是不是因为外在的压力，绝对会忍不住广纳美人……

    到了那个时候，芷云才开始有动作，就太过被动了，要是有意阻拦，更是会招来皇帝的不喜，德妃这番劝说，别管谁看来，都是真心真意地为皇后娘娘着想……

    如果是真正在大清朝成长起来的满洲女儿，说不定会因为德妃这封信，对她好感倍增，可换成芷云，也只是一笑了之罢了。

    读完信，天色已晚，芷云便舒舒服服地泡了泡温泉，又浅饮了一杯营养又美味的果酒，借着酒意，安安稳稳地睡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大早，芷云晨练完，在湖边儿溜达了几圈儿，喝了一杯玫瑰花茶，捧着细腻的白瓷茶杯，芷云深吸了口气，只觉得满室清香。不觉笑道：“嗯，差不多，是那么个意思了……一会儿去给两个丫头泡一杯，玫瑰花养颜美容，两个丫头喝正合适。”

    记得以前在无限的时候，队里的医生就最好茶，也泡得一手好茶，每一次泡给队友们喝，总会数落自己一句简直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可自己这个于茶一开始也只是会当水喝的，依旧被养叼了胃口，这些年来，无论多好的香茗，多好的水，她喝进嘴里，也只觉得一般。

    如今，十月烹茶的工夫是越来越好，以前多少还带着几分匠气，如今却已近大成，差不多能达到医生的水准了，说句矫情的话，要让懂茶的行家看见，指不定会赞她一句——‘茶艺入道’。

    芷云笑了笑，这么看来，其实医生的手艺也没有他吹嘘得那么逆天……

    一大清早儿就捧着茶杯感怀了好半天过去，芷云揉了揉眉心，觉得自己最近太闲，大约是无聊了，才会有工夫胡思乱想，一时又没有做实验的想法，学校里也没事可做，干脆就携着昭玉、黛玉这一双即将出嫁的姐妹出门闲逛去，等孩们出嫁之后，各自有了家庭，再想像现在一般无忧无虑地玩闹嬉戏，恐怕就不大容易了。

    结果，芷云刚把话说出来，昭玉就开始嚷嚷——“看海，看海，艾姨……神仙姑姑，你就答应了吧，囡囡要看海……”

    眼瞅着已经老大不小的泼辣姑娘拽着自己的袖撒娇卖萌，睁着一双圆滚滚，晶亮晶亮的大眼睛，满眼渴求，可怜兮兮地盯着自己，仿佛拒绝的话一出口，这丫头就要哭出来似的。

    瞧瞧，这连好些年都不用的称呼都出来了……芷云顿时一阵头疼，“囡囡这是从哪儿学的？”这丫头向来强悍，性又倔强，近来也不大喜欢动脑，动手的时候到多了。如今这一‘绝杀秘技’，肯定不是她自己能领悟出来的。

    昭玉笑眯眯地搂住芷云的腰，不好意思地咕哝了一句：“跟范程学的。”

    范程就是这丫头未来夫婿……这么看来，确实是个很好玩的小伙，不是那种古板的古代人。芷云摇摇头，想了想，到底不忍心拒绝囡囡丫头，一眨眼，笑道：“那好吧，收拾行礼。”

    囡囡立时尖叫了一声，一撩裙，拽着还处于莫名其妙的黛玉就跑，到把刚抱着账册从林夫人那儿出来的老管家吓了一跳，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急得一连声地喊道：“小姐，小姐，别跑啊，这像什么话……昭玉小姐，你不要带坏了黛玉小姐啊。”

    等到雷厉风行的芷云带着两个姑娘坐在了那能日行千里有余的名为马车，实际上乃是豪华房车的的时候，黛玉有些晕乎。

    她手里捧着芷云塞过来的书籍，身边的玻璃茶几上摆放着用高腰的水晶花瓶装着的一大捧‘勿忘我’，怀里还有一纸包的爆米花。

    ‘马车’很宽敞，宽敞得像房不像车，要不是还能隔着窗看到外面飞速后退的山峦溪水，黛玉指不定以为自己还呆在某一个大户人家的房间里。

    她比较幸运，昭玉第一次与芷云见面的时候，也没享受到如今的待遇，那时候芷云初来乍到，实力大减，心存疑虑，尚不敢这么正大光明地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现在就不一样了，有浮空城做后盾，她也算在这地方站稳了脚跟，有些事情，让黛玉姑娘知道，也就算不上什么大事儿。

    当然了，芷云也只是解释了一句‘这是机关，你把它当成木牛流马之类的东西几成。’

    黛玉向来聪敏，自也不会非得去刨根问底，虽然，她心里的的确确很惊讶，可对这样舒适的旅行，更多的却是满足。

    马车距离海大约还有几十里的时候，速度慢了下来，空气里已经隐约能闻见海风的味道，芷云早就通过卫星查询过资料，这个时节看海，还是去鹿城最好，那地方近些年发展得不多，不但风景秀丽壮阔，海边还建了好几个观潮的眺望台。

    这一路走得很顺畅，像什么恶霸横行、纨绔调戏良家妇女的戏码，是一样都没有遇到。黛玉松了口气，昭玉却十分不满意，这丫头到想遇上几次，好让她显摆显摆十五岁生辰的时候芷云送的一把精致如艺术品，却锋利得吹毛断发的腰刀。

    进了鹿城，先没急着寻客栈休息，反正有‘马车’在，就算到了晚上，也不至于露宿街头，一行人先去转了转那些卖海货的小摊。

    其实，这地方也不可能有什么多新鲜的好东西，不过是些寻常的海带、海米、鲜贝、虾蟹之类的海货，偶尔还能见到一些不算好的珍珠，颗粒小不说，光泽也不漂亮，可就是这样，两个丫头还是看得眼花缭乱，恨不得多长出一对眼睛来。

    一路走过，昭玉看着那正肥美的海蟹，吞了一肚的口水，正巧路过一家海鲜馆，看着招牌挺显眼，门口招待的店小二也热情，干脆就扯了扯了芷云的袖要下车吃饭。

    十月连忙过来给小姐们戴好幕笠，遮住脸面，又指挥着几个小厮前去打点，这才扶着几位主到楼上选了个雅间坐下。

    酒楼的速度不慢，不一会儿，就有一桌的海味儿摆出来，十月皱了皱眉头，亲自挑了个海蟹打开看了看，“主，这食材一般，还不如家里的好。”

    果然，昭玉一开始新鲜，吃了几筷，然后就不动手了，不是说人家做的太差，毕竟是新鲜的，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可在座的几个都有一张极为挑剔的嘴，这些别人眼里的美味，他们说一句一般，已经算客气了。

    芷云笑了笑：“出门在外，哪能样样讲究，要是不喜欢就别吃了，等安顿下来，让十月挑选食材给你们做一顿好的。”

    话虽如此，可为了不浪费，芷云和两个丫头还是象征性地挑了几筷，又用了十月给准备的汤水，歇息了片刻，十月就打发跟来的一个小厮去结账，却不曾想，那小厮竟然是苦着脸回来的，一进门给主们行礼之后，便苦着脸道：“夫人，两位小姐，这……这顿饭掌柜的要二两二十两银……”

    黛玉虽说这些年也看账册，可她对物价还是很模糊，到没多大反应，芷云听了却一愣，而昭玉，一瞬间眼珠变得贼亮，一把将腰刀取了出来——

    这是黑店吧……盼星星盼月亮，可算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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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意外

﻿    第一百一十三章意外

    芷云一伸手，一把揪住跃跃欲试的囡囡的衣领，不让她继续咋呼跳脚，挑眉道：“哦？二百二十两？咱们吃的是唐僧肉，吃了能长生不老吗？”

    高价的饭菜芷云见得多了，在京城，若是哪个酒楼饭馆能请到个知名的大厨坐馈，例如宫里退下来的御厨，那纵然是几十上百两银的席面，也并不算少见，它们清居还有五百两以上，甚至多达上千两的豪华席面，可那用的是天上、地下、水三十三珍的上好食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由最优秀的厨师精心烹制出来的。

    而且，也不光是饭菜钱，服务也占了极大的一部分，客人们在清居里玩上一天，点名角的戏，看最热闹的戏法，享受最高档的服务，那五百两银，花的绝对值得，至少，客人们觉得值得。

    不说别的，荣国府算是豪奢了吧，奢侈到连皇家都看他们不顺眼，就是那样，他们家千金小姐们平时办一桌席面请客，花个三五十两，就不算少。

    眼前这些饭食，搁在京城，也不过是个下下等，连品都入不了……掌柜的哪来的底气敢叫这么高的价码？这可是鹿城，不是什么大地方，可也绝不算天高皇帝远，任由土财主作威作福的犄角旮旯，芷云有些纳闷，把脑里的资料翻了一遍，可惜，她搜集的资料再齐全，也不至于连个小县城的官员都观察到……

    “对了，外面点的什么菜？”芷云眯了眯眼，她们这一回虽然是轻车简行，可也带了十多个家丁小厮，毕竟是出门在外，又有两个姑娘跟着，哪怕只为让林夫人放心，芷云也不好一个人不带。她家的下人们，肖似主人，嘴也挑，再加上芷云从不肯于生活上委屈了人，说不定，这一回，大家伙误点了什么珍贵的佳肴了？

    那小厮闻言苦笑道：“主，奴才们自备了酒食，没打算在这边儿用饭啊。”

    其实是这帮小厮看不上人家饭店的手艺，自个儿准备从外面挑选一批新鲜材料，抽空自己做着吃，一来省钱，二来他们这帮下人全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都有一手‘绝技’，其就有精通厨艺的，虽然大约够不上十月那种档次，可也比一个小县城的饭馆能聘请到的厨强了。

    一听这话，囡囡的精神头立时上来了，手里紧了紧腰刀，咳嗽了一声，大声道：“没什么好说的，这就是家黑店，哼哼，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就敢讹诈到姑奶奶头上，这还没有王法？姑奶奶非让他们知道知道……”

    芷云失笑，睨了囡囡一眼，索性把她拉在身边，一瞪眼，见囡囡吓得一缩脑袋，嘟囔了几句，安静下来，这才站起身道：“走吧，咱们出去看看。”

    说完，十月先走过去推门，大门一开，就见包厢门口，两个眉清目秀，身着青衫，腰悬宝剑的小厮，正与两个膀大腰圆的大汉对峙，大汉间，还站着个满脸苦笑、须发花白的老人。

    这对比还真够明显的。

    那老汉一见出来的几个都是女人，脸上的苦笑更浓了，甚至都几乎挂不住笑容。

    芷云慢条斯理地拉着扶着十月的手，领着两个姑娘出来，不紧不慢地问：“谁是掌柜？听说，我们这一桌席面二百二十两银？来，给我算算帐，这菜价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十月立时嘴皮一碰，吐出十二个菜名，声音清脆悦耳，余音绕梁，听得门口那两个大汉腿骨都忍不住酥麻。

    “这十二个的菜，哪个是一品，哪个是绝品，掌柜的，你给介绍介绍吧，要是真是我有眼不识金镶玉，认不出绝品菜，那别说二百两，两千两也不是不行。”

    芷云的声音不高也不低，更不刺耳。

    那老者闻言，却是叹了口气，上前一步，低声道：“夫人，姑娘们，老朽劝一句，您几位看着也不像是手头不宽裕的，听老朽一句话，赶紧把饭前搁下，走吧……以后别来就是了。”

    最后一句，这老者的声音压得极低，若不是芷云耳力好，是几乎听不见的。

    听了这话，囡囡又炸毛，这一回，芷云却没拦着，由着小丫头把腰里的刀唰一声拔出来，一甩手，那把薄如蝉翼，带着一点儿青色，几乎透明的宝刀，就擦着一壮汉的耳朵飞了出去，直钉入雪白的墙壁。风一吹，嗡嗡作响……

    那老者吓了一跳，腿有些发软，两个壮汉也愣了。这甩刀并不稀奇，他们也算见多识广，会玩刀的好汉不是没遇见过，可一个小姑娘，能把看起来像是装饰品的刀飞出去，钉入墙，偏偏他们连人家的动作都看不清楚，连闪躲的工夫都没有。

    偷眼看了看把墙壁上的乌黑的刀柄，壮汉心里咯噔了一声，心道，坏了，莫不是遇上硬茬儿了吧，他们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就见一个穿了一身紫色长袍，手里摇着把折扇，看起来也四十上下，有些富态的年男步下楼，顿时松了口气，默默退到一旁，齐齐叫了一声儿：“爷。”

    爷？芷云差点以为是叫爱新觉罗家的那位阿哥，不过，老爱家的那个爷，就算要开黑店，怕也是黑得让所有客人们无话可说，不至于像这边这般没品。

    这年人还没走过来，声音先到：“怎么？有人赖账？敢在爷我这儿吃霸王餐，谁活得这么不耐烦了？”不过，他来来，目光绕着芷云几个转了一圈，从墙上转回来，又落在囡囡那把腰刀的刀鞘上，却是目光一凝，转眼脸上就挂了笑，口的声音也低了几度，“哟，几位夫人小姐，瞅着不像是要吃白食的？要是手头儿一时不方便，那也没什么，咱们做生意的，都是和气生财嘛，李，把账单拿过来。”

    他话音一落，一个驼背的汉就低头哈腰地走上前，双手捧着账单奉上，得意洋洋地道：“爷，这是她们的账单，您过目。”

    结果，那位爷一看单，就瞪大了双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但没有赞扬这位动作迅速，反而劈头盖脸地就给了那驼背汉一巴掌，怒骂道：“你是怎么算账的？二百二十两，亏你说得出口？”

    那驼背汉被打得一愣，立时就甩了自个儿两个嘴巴，大声道：“爷教训得是，小的老眼昏花，算不清了，应该是三……”

    “三什么三？明明是二两银嘛，这都算不清。”

    这话一出，别说那两个壮汉，驼背男，老者全都傻了眼，连芷云这边儿也怔住，呃，二百两变二两，足足一百倍的误差，有账房糊涂到这种地步吗？这爷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一时间，整家酒楼鸦雀无声，那爷却是团团作揖，笑呵呵地道：“夫人，小姐，我们这账房糊涂了，给您几位造成了麻烦，请几位大人大量，千万别往心里去。这帐，算我的，就当是给几位赔罪。”说着，这位爷轻描淡写地从墙上把那刀拔了下来，双手捧到囡囡跟前。

    十月目光一凝，本能地跨前一步，将自家主护在身后，这人身上有功夫，看样不是一般人。芷云到是笑了笑，一句话也不多说，拉着黛玉和满脸不甘心的囡囡，带着一帮下人们转身就走。

    出了大门，十月才皱眉道：“主，就这么算了？”

    芷云眯了眯眼，柔声道：“黛玉和昭玉都是未出嫁的姑娘，明着闹大了不好。”她托着下巴想了想，虽然说不愿意多管闲事，可正好碰上了，芷云到起了几分好奇心，那爷不似一般人，看起来有几分来历，而且，敢在城里敲诈勒索，而且看着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必和当地官府关系匪浅。

    “十月，你去打探一下，看看这……安家酒楼是什么来头。”芷云一扭头，这才注意到酒楼的招牌，看样是块儿老招牌，看外表，怎么也得挂了十几年了。

    很明显，一家黑店，还是开在城里的黑店，不可能开上十多年。

    可惜，这次贴身丫鬟里只带了十月一个，七月没跟着来，要不然，以她八卦的功力，想必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把那爷的祖宗八辈给打探清楚。

    芷云这边盘算着摸这位爷的底细，那边儿，爷在她们离开店门之后，脸色一瞬间就阴沉下来，怒瞪了那驼背男一眼，冷道：“没长眼吗？这几个女人一看穿着打扮，行止气度就不好惹，你还敢讹到她们头上？一个小丫头刀鞘上镶嵌的都是名贵宝石，看那颗最大的东珠，起码得值百两银……”

    讹人，也得仔仔细细看清楚，不是什么人都能讹的，其实，一开始爷没觉得让这几个女人出出血有什么问题，里面有两个一看就是未出嫁的千金小姐，这样的女人，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识不多，出门在外，肯定心惊胆战，还怕麻烦，一旦闹起来，对她们没好处，多数时候也就认栽，全当破财免灾了，可走进来一见几位镇定自若，连下人们都气质不俗的模样，他就知道不好，赶紧收了手。

    那驼背的账房被数落得抬不起头，苦道：“爷，小的这也是没法了，咱们店，连着有小半月没外地人登门……”

    “算了。”瞪了他一眼，爷摇摇头，目光阴沉，转头对一个大汉道，“去查一查，这几个女人在哪儿落脚，到底是什么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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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可以说，芷云若是情报生意，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干这个行当的都得歇业。她想打探点儿什么事儿，还真不算难。

    马车还没有离开街市，十月就回来了。

    这安家酒楼到确实是百年老店，通过祖孙三代经营，在鹿城名声不小，当然了，更不可能是什么黑店，那是以前，后来招了个赘婿，这就引狼入室，倒了大霉。

    安老掌柜的女婿，就是那个驼背的账房，这账房的主，也就是那位‘爷’，是个极为了得的人物，爷本姓祖，叫大业，在祖家排行却不是第，而是第三，上面有两个姐姐……至于下面嘛，还有一个庶出的弟弟。

    祖大业的曾祖父，在河南任过知府，积攒下若大的家业，在鹿城，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人家。他父亲才学也很不错，是本地名士，因着身体原因没有参加科举，他父亲心里便有些遗憾，把所有的希望，都搁在了祖大业的身上，对他要求很严格，不过，祖大业也争气得很，头脑聪明，十二岁就了秀才，还是案首。又跟着家里的武师练成了一身的好身手，可以说是武双全的典型人物。

    这祖大业，整个一被捧着长大的公哥儿，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活在蜜罐儿里，一点儿都不为过。

    但他虽然受着万千宠爱，却没有养成那种跋扈纨绔的性，反而心性平和，性很沉稳，祖家上上下下没一个不说小主好的，在鹿城也是名声远播。

    要是就这么平平顺顺的过上一辈，祖大业也许会参加科举，金榜题名，甚至可能高官厚禄享用不尽，可是，祖大业的父亲晚年却糊涂了，甚为宠幸一个小妾，这小妾却不是一般人物，乃是江湖出身，因为相貌艳美，让祖大业的父亲看重，纳为良妾，没两年，还给祖家生了一个儿，也就是祖大业那个庶出的弟弟，因为是祖老爷的老来，足足比祖大业小十几岁，所以，虽然是庶出，更没有他哥哥那么聪明，到也很得祖老爷的看重。

    可就是这个孩，让那个小妾动了心思，要知道，嫡庶有别，只要有祖大业在，哪怕祖老爷再喜欢小儿，将来也不可能给他分多少家业，毕竟，祖老爷不糊涂，是个正经的人，这小妾使了不少手段，也没能让祖老爷松口。

    应该说，这小妾不愧是个江湖人，心狠，手段也毒辣，本事更是不小，那祖大业虽说也是聪明人物，可只是生活在蜜罐里的十几岁的少年郎，论心眼儿，哪比得上不知道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多少年的小妾？这女人多年摆出一副安安稳稳的样，硬是骗得祖大业父对她丝毫没有戒心。

    结果，那一年，祖大业准备参加的乡试的前半个月，也是八月十五，他早晨照旧去晨练，却是一去不回，晌午的时候就有人寄来一封血书，还有祖大业身上佩戴的玉佩一枚，说是要祖老爷拿纹银二十万两去赎人。

    老爷一看那血书，登时昏死过去，醒过来之后，还是赶紧的把产业卖了一部分，凑齐了这二十万两银。

    可是，银按照那‘绑匪’的说法给送了去，儿却没能回来，老爷又急又气，伤心过度，再加上身体本来就不好。没多久也去世了。

    祖家自然成了唯一一个庶出公的囊之物，就这么过了二十多年，忽然有一天，祖家家主和老夫人全让一伙土匪给大卸八块，据说，当时见多识广的捕快们看了之后，都吐了老半天，好几日见着红色就恶心反胃。

    而家里出了这么大事儿，早就出嫁的，祖大业的两个姐姐，却是谁也不曾回来看过一眼。

    本来鹿城的老百姓们还以为祖家就这么完了，有些老人还挺怀念地说起——当年老爷在世的时候，总是时不时说说祖老爷修桥铺路，灾时施粥舍药的善举，可惜好人没好命……却没想到，又过了半个月，那本以为早就丢了姓名的祖家三公却回来了。

    这位三公不知道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却是发达了，身份也变得神神秘秘。不但鹿城的县令见了他都点头哈腰，手底下还多了一批，怎么看都不像好人的手下，脾气更是变得古里古怪，愣是不许人叫他的三公，只让人称呼爷，只用了数月，那些趁着祖家没人，侵占了祖家产业的商家大户，全让他一个个修理得极为凄惨，要是能只吐出侵吞的银钱，本身平平安安地顺利离开鹿城，那还是幸运，有好几家甚至闹到家破人亡的地步。

    至于安家酒楼，到不是爷的产业，估计这位爷也看不上这么小的一个酒楼，按照当地老百姓的说法，他不过是给自己的手下撑腰当后台，顺便捞一点儿小钱罢了，人家真正买卖是在海上。

    如此说来，芷云她们正好能遇上这爷，还真是挺巧的。

    这就是十月弄到的所有消息，很不齐全，例如，爷现在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和某些‘贵人’有联系，还有他那空白的二十年……

    芷云勾了勾唇角，忽然间觉得兴趣更浓，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做，本来就是出来散心的，找这么一个貌似很有故事的人消遣消遣，也没什么不好，于是，芷云就轻描淡写地吩咐下去，让何清和佟辉把这位‘爷’彻彻底底地调查一遍。

    至于现在，因为天气忽然转阴，眼瞅着要下雨了，虽然芷云他们坐在马车里不怕雨淋，可还是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清居现在可以说是靖朝第一的连锁饭庄，鹿城虽然不大，可好歹也因为风景秀丽，平日里能吸引不少人墨客，自然少不了清居。

    芷云想了想，干脆也别随便找个客栈了，万一在碰上个黑店，她无所谓，囡囡估计只会高兴，可黛玉怕是会不习惯。看了黛玉一眼，这孩到是挺镇定，气色尚好，不过，眉宇间已经带了几分疲态，神色也隐约有些惊怕。

    这也难怪，黛玉从来都是被娇养的千金小姐，哪怕自幼丧母，又从小离开了生父，身世堪怜，可哪怕是在贾家，贾母也没有让她受一点儿委屈，总体来说，这就是个千金小姐，见到刚才那种场面，就算心里有数，知道不会有事，却不可能和囡囡一般镇定自若。

    一路到了清居，也没报身份，只要了一个独院。

    虽然没报出身份，可是清居的服务绝对是一流的，由着穿着整齐的蓝色衣袍，面相清秀，语言讨喜的店小二亲自引领着众人过了垂花门。

    一共是三间上房，两侧都带了耳房，东西两间都是卧室，东厢与西厢是两个小套间。屋里的布置以舒适为主，也不缺少华贵。

    炕上的帐崭新，是苏绣，被褥是蟒缎，屋里多宝格上，摆着不少古董摆件，每一个都颇有来历，价值且不说，至少格调很高雅。

    墙壁上的字画，多是当朝的名人字画，也有一些古作。

    不一会儿，就有清秀漂亮的小侍女抬着热水送进来，十月伺候着芷云三个洗漱完毕，晚饭也送了上来，人家这席面可是正经的好席面，桌上的菜肴，没有一样是凡品。甚至有不少是极为罕见稀少的山珍，厨也是好厨，至少有十月八成的水准，来伺候的下人们更是训练有素。

    芷云吃了许久的素，这一回稍稍沾了一点儿荤，不过也就几筷罢了，主力还是黛玉和昭玉，也许确实是饿了，也许这厨的手艺的确高超，两个孩都吃了好多，还是最后十月看不过去，怕吃伤了胃，又觉得这一桌多是海味儿，吃多了伤身，劝了几句，昭玉和黛玉才停下。

    两个姑娘吃的心满意足，拥着芷云在院里散步下食，囡囡咕哝了句：“可惜，圆圆妹没有跟来。”

    芷云笑了笑，这一次出行，圆圆听说是看海，想了想就没跟着，这妮不知道从哪个古籍里面翻出有关长明灯的介绍，一下来了兴致，拉着浮空城上几位学徒一块儿钻实验室里做研究，想着复原出一盏长明灯看看。

    芷云对他们的实验也挺感兴趣，不过，到不大看好，就算用聚能魔法阵，也不可能永远可以为灯提供能源，毕竟，魔法阵用的材料再好，也有寿命限制，能工作十年就算长久了，再长，至少芷云是没见到过，浮空城用的全是最好的材料，核心法阵更是精心刻画出来的，那还得一年一检修，要不然，芷云就不放心。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芷云带着两个姑娘坐在廊檐下，一边儿欣赏雨景，一边喝茶休息，昭玉和黛玉嘀嘀咕咕地说了一阵闲话，不多时，昭玉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瞪大了眼，好奇地看着芷云道：“伯母，那不用马拉就能走的车，我已经见到了……是不是真的有能把小人关在里面的‘盒’，能自动洗衣服的箱什么的？”

    芷云一愣，扭头见黛玉也是一脸好奇，不觉失笑，这些年来自家的宝贝孩们一直跟两个丫头通信，一开始多少还有一点儿注意，一些不该说的，绝不跟她们提起，可后来关系越来越亲密，等欧阳登基，他们算是没什么顾忌了，信里面多多少少也就露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

    芷云知道了也没阻止，有些东西迟早会出现在大众面前，而这些年她也发现了，其实老百姓们的胆不大，可是适应力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却是很强的，并不会轻易就被什么给吓到。

    所以此时，她只是笑了笑，温和地道：“这个问题，你们听谁说的，就去问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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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    第一百一十五章

    芷云带着两个姑娘是来观海的，是为了休闲娱乐，这几乎可以说是是两个姑娘成亲前最后的放松时光，自然不会因为别的什么杂事忘了本来的目的。

    可一连三天，都是阴雨连绵的天气，芷云几个只好乖乖呆在屋里，偶尔让十月说几个故事，或者下棋，读书，摸牌，到了晚上，姑娘们不想入睡，就做做女红，黛玉还给圆圆写了封信，除了描述一路上的见闻之外，也免不了好奇地问一问经常从圆圆他们嘴里冒出来的新鲜物件是不是真的存在。

    至于昭玉，这丫头根本不用问，已经认定是真有的，结果纠缠了芷云好半天，吵着要见识见识，芷云逗了她一阵，也就装作被缠得不耐烦，答应下来。

    其实，芷云这阵想了许久，一开始她只是把林妹妹当成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看待，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后来相处久了，到真是觉得这孩很合自个儿的性……芷云便打算，如果可能的话，将来要让这两个姑娘去浮空城定居……就算不定居，至少也要她们可以自由来去才好。

    那么提前让黛玉和昭玉知道些东西，到也不错。

    然后，黛玉和昭玉就被芷云半位面里的那座别墅给迷花了眼，无论是‘声控’的电灯，自来水管，空调，洗衣机，电冰箱，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全让喜欢折腾的昭玉惊喜不已，甚至差点给大卸八块，当然，最吸引她们两个的，其实还是电影。

    毕竟是小姑娘嘛，总是喜欢热闹的，对于其它的，便是再好奇，也没有什么耐性真去研究透彻。

    芷云打开了家庭影院，而且很不怀好意地使用了全息投影，放映的是，芷云从无限空间里带出来的一套鬼片，主题是聊斋，全是讲的鬼故事，不得不说，科技确实厉害得很，通过全息屏幕，那种鬼气森森的感觉，表现得淋漓尽致，仿佛置身其，就连芷云看了之后，都稍稍觉得有一点儿毛骨悚然，背脊发寒，忍不住想往外面甩正面能量的法术。

    至于黛玉，刚看了不到半盏茶的工夫，那一张小脸已经惨白的毫无血色，浑身也瑟瑟发抖，芷云还以为她就要昏过去了，差点儿没强行关闭。

    可是这丫头却硬是撑下来，还热看越爱看，越看越来劲儿，一边吓得哇哇大叫，却是死活连闭眼都不肯，一点儿情节都不愿意错过。反而是一向胆大包天的昭玉，只看了几眼，就紧紧拽住芷云的胳膊，再也不肯松手，一部片放完，小姑娘就一出溜溜了出去，再也不肯看了。

    当天晚上，黛玉睡得香甜，可昭玉却拽着十月一起睡觉，还翻来覆去睡不着，起夜的时候也是拉着十月一块儿去的。

    结果第二天早上，林妹妹神采奕奕，而英勇又泼辣的小辣椒囡囡，却顶着一双黑眼圈，满脸憔悴，可怜巴巴，那小模样，实在是比林妹妹还要林妹妹呢。

    芷云被逗得哭笑不得，摇摇头，笑骂了两句，却是再也不敢给这丫头看鬼片了。

    “伯母……人死了，是不是真的会变成鬼？那狐狸之类的动物，真能成精吗？”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不是只有人存在？这个问题，两个丫头都很好奇。

    “不知道，毕竟我们都没有死过，谁知道死后的事儿呢，不过，反正我是没有见过鬼怪就是了。”芷云眨眨眼，笑眯眯的第十次回答。

    芷云这是明目张胆的撒谎了，世上谁都能说不曾见过鬼怪，唯有她不行，在无限空间的时候，无论什么鬼怪，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她早就见识过不知道多少次，可以说，她见的鬼，恐怕一点儿都不比见得人少。

    而且她是法师，灵魂对于法师来说，可是一种很重要的施法材料，法师们和下层位面的一些生物做交易的时候，大多数都是用灵魂来充当‘等价物’。

    所以有的法师才说，‘灵魂’是最坚挺的货币，哪怕那些善良的法师，遇见大战，灾难什么的，也难免动心思去搜集一些灵魂制作成灵魂石备用。

    哪怕是现在这个很稳定，几乎没有灵魂能存留的位面，芷云还时不时地去墓地之类的地方搜集灵魂碎片。

    黛玉和昭玉听了，也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算了，不语怪力乱神，这种东西，用不着探究，不过，黛玉却希望有灵魂存在的，毕竟，她父母双亡，若是灵魂存在，她好歹还能有个念想，不至于太难过。至于昭玉，她到没觉得什么，一来她虽然父亲早逝，可那时她年纪尚小，还不大懂事，又有母亲照顾，并不太怀念父亲。二来，这孩本就不喜欢多想，是个粗神经。

    两个丫头都是聪明姑娘，想不通的事情并不愿意多想，在芷云明确得告诉她们，她们两个看到的那些，是由人编造的，不是真实的，也就不在多询问了。

    等第四日晌午，天气终于放晴，太阳露出头来，阳光明媚，风和日丽，姑娘们的心思就又回到了大海上面。

    虽然这几日过得一点儿都不无聊，相反，还刺激得很，但大海的吸引力，对于从来没有见过海的两个姑娘，还是极大的。

    芷云便带着两姐妹出门，醉风楼临海而建，坐落于半山腰，于顶楼凭栏眺望，远处的朦胧的山，波澜壮阔的大海，尽收眼底，醉风楼虽然风景独好，但里面的饭食却是精而不贵，物美价廉，所以，此处不但是人雅士们最爱来的地方，同时还有不少注重名声的官员喜欢在此聚会。

    今日，醉风楼的顶楼就被鹿城的父母官王志远给包了下来，王县令的名字好听，人也长得不错，国字脸，浓眉大眼，身量挺拔，此时他打扮得像个寻常的儒生，总是皱在一起，显得很有威严的剑眉，也是舒缓下来。

    他坐在陪客的位置上，另外两个客人，一个是那位‘爷’，另一个则是个面白无须，大约五十几岁的男人。

    三个人一边低语，一边儿凭栏饮酒，惬意地欣赏着楼下的风光，看样到不像是有什么正事，醉风楼的视野极好，举目远眺，连绵不绝的山峦似隐于天之尽头，隐约可见流泉飞瀑，奇石怪涧，点缀其间，不远处蔚蓝的大海，海鸟掀起风浪，潮声仿佛近在耳边……

    “咦？”

    “怎么了？”王县令正和那白须老者喝酒，忽然听见响动，一回头，就见向来不动声色的爷，脸上居然露出几分惊疑，顺着爷的视线望去，也不觉一愣。

    山下停了一辆马车，这到不稀奇，因为这马车的旁边就有好几辆比它更豪华，更大，更显眼的马车，可是马车上下来的人，还有那些人的举动，却是让她看得忍不住愣神……

    “呃……那马车看着不算大，怎么装了那么多的东西？”见到一个漂亮的姑娘从一辆外表寻常的马车里面居然搬家似的拿出一大堆东西，桌椅板凳，炊具食材，简直比在家里面用的还全乎。王县令忍不住摸了摸鼻，疑惑地眨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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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大海？”

    此时有风，海风吹起巨*，重重地撞击着岸边岩石，蔚蓝的大海，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金色的，难以名状的美丽。

    昭玉一下窜下车，神色激动，要不是黛玉一把拉住自家姐姐，这一位估计都要丝毫不顾忌形象地跳了起来。

    芷云摇摇头，由着十月拿出折椅，撑起遮阳伞，服侍着自家主坐在柔软的坐垫儿上，黛玉乖乖地回到芷云身边，昭玉却是东奔西跑，根本不肯停下，害得一帮小厮不得不跟着自家小姐四处乱窜，还要时不时地注意替她扫除前面诸如枯枝败，岩石颗粒之类的障碍。

    “十月，准备饭食吧，估计过一会儿这丫头就要喊肚饿了。”出来的时候太兴奋，囡囡根本就没吃什么东西，走了一路，又一玩闹，哪还有不饿的道理。

    十月应了一声，走到马车旁，像变戏法一般，拿出精致小巧的红泥炉，外表古色古香，实际上却是真正的高科技，防风放水，自动点火熄火，自动控温……还有各种炊具——菜刀、砧板、铁锅、铁铲、烤肉用具、锅碗瓢盆。

    之后又拿出一个作料盒，是用上等的羊脂白玉所制，里面诸如食盐、味精、孜然、芝麻、辣椒、酱油、白醋、葱、姜、蒜……盛得满满当当。

    不过，最神奇的还是魔力驱动的小冰箱，里面施加过空间扩展咒，里面装满了刚从集市上买来的新鲜食材，也有从京里面带出来，和在清居准备好的吃食。

    看着这琳琅满目的新鲜食材，芷云也不觉来了兴致，指挥着十月先煲上一锅玉米浓汤，然后亲自净了手，准备下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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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    第一百一十章

    几个小厮换了衣裳下了海，逛了一大圈儿，弄出三个大海蜇，捞了两条鲜海鱼，看着活蹦乱跳的鱼，芷云不觉勾了勾嘴角儿，还是这个时代环境好，要是换成二十一世纪，想在海边儿弄到鱼，那恐怕是千难万难了。

    傍晚要是赶上落潮，到可以抓一抓小螃蟹，芷云叹了口气，看着碧蓝的天和大海，有些感怀，记得以前自己心脏不好，身体虚弱，大夫根本不许芷云吃海鲜，可她家就在海边，每一次落潮，还是忍不住跑去捉螃蟹，就算自己不能吃，送给邻居朋友，也是好的，当然了，偶尔还是要叛逆一下，不听医生的话偷嘴几次。

    其实，那螃蟹最大的也只不过小半个巴掌大小，没多少肉，味道更是不怎么好吃，可那种滋味，现在想来依旧怀念，哪怕之后吃遍了各地美食，那偷偷摸摸吃螃蟹的滋味，依旧是‘刻骨铭心’。只可惜芷云‘病逝’的时候，也许是污染太厉害的原因，她家那儿已经看不见螃蟹出没了。

    现在想想，芷云这好美食，还喜欢味道重的肉食的习惯，大概也是有那时候被限制惯了，吃清淡饭菜吃得有些腻得慌的缘故吧。

    不过小半个时辰，又是一堆新鲜吃食出炉。

    十月把海蜇扔到水里泡着，这玩意儿现在不好吃，不过，等回去的时候，能加一些作料拌一拌做点心，至于鲜鱼，芷云亲自动手，搁进锅里油炸，炸得外焦里嫩，香味四溢。

    她都动手了，黛玉自然也不可能干看着，虽然这几位都不大喜欢油炸的菜色，可是偶尔尝尝鲜，到也不错。

    芷云顾忌着身份，没下海，可昭玉却是跃跃欲试，要不是被黛玉死命拖住，估计真要换上水靠往大海里面钻了。

    不过，虽然几个女人都没下海，可芷云还是随手扔下去一个能在海下工作的小型构装体，捞出不少的海贝海螺，洗干净扔给姑娘们做纪念品了，也算是没白来一趟，这样的小东西甚得姑娘们的欢心，连十月都喜欢，自己也找了不少，可惜，没见到珍珠，到让十月有些遗憾。

    只吃海鲜可不大合适，山上的林里也有不少野物儿，芷云亲自带着昭玉出手，打了两只野鸟，逮住只山鸡，不过，野物全是让昭玉抓住的，芷云也就在一旁看着了，囡囡这位正经的泼辣姑奶奶，对于这类打猎的活，那是轻车熟路，根本用不着别人插手帮忙。

    芷云和昭玉、黛玉一齐动手，用做叫花鸡的方式，把野物烤得松松软软，玉米浓汤，油炸海鱼，配上几样儿野菜，清爽可口，冒出来的香气足以让人的恨不得咬掉舌头，外加上几样时新水果，美酒清茶，这一顿饭，已经足够丰盛了。

    饭食妥当，黛玉和昭玉互相看了看，别说囡囡，就是甚为注意自己形象的黛玉，也弄了满脸的黑灰，香汗淋漓，可是眼睛却是晶亮晶亮，脸颊薄红，眼角眉梢都带着一股兴奋，她们对视一眼，扑哧一声，都笑了。

    十月赶紧给捧了水洗漱感情，把两位小主让到藤椅上，坐于伞下，立起屏风，遮住外人的视线，又拿了防晒的药膏，小心翼翼地给两位主又涂了一层。

    黛玉也眯着眼睛，由着十月在自己的脸上胳膊上上下其手，这药膏是水果味儿，清清淡淡，一点也不浓烈刺鼻……

    黛玉和昭玉也已经习惯这些皮肤保养品了。

    以前见这小小的，两寸高一只玉色琉璃的瓶里装的药膏，搁在珍宝阁就是二十两银，可她们姐妹却每天都用更名贵，根本不外售，有价无货的‘美颜霜’擦遍全身，好像千金难求的宝贝跟萝卜白菜一样寻常了，两姐妹都很不自在，总觉得自个儿每天都在消耗金山银山似的。

    涂完保养品，饭菜刚好温度适口。

    她们在海边儿闲自在，慢条斯理地一边儿吃饭，一边嬉笑，却不知道，醉风楼顶坐着三个把她们当成风景的人，不对，芷云知道，只是不在意罢了。

    “哎……”

    同样，隐隐约约的三声叹息从三个人的嘴里吐出来。

    那位面白无须的老人笑了笑道：“可惜，看不见佳人的容貌……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贵人，怕不是汉家小姐？”

    在靖朝，礼教森严，汉家小姐少有抛头露面的，这些年连京城那些贵族千金，也学了汉家的做派，未出阁的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贵族人家，还保留着女儿和男孩儿一样教养，可以骑马涉猎，出外游玩的习惯。

    眼前这几位举止不俗，下人们也气度不凡，显然是那些京城贵胄人家出身，所以，须发花白的这位老人，便隐约觉得遗憾，虽然没看到容貌，但明显是丫头的那个女孩儿，也是容貌脱俗，世间难求，可以想象，作为主的，容貌只能更加出色……王爷最喜美人，若是这几个身份寻常些，那么到可以献上去……

    王县令向来不好美色，只有欣赏而已，神情还算平常，爷却是目光闪烁，皱起了眉头，神情有些晦暗——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不宜节外生枝，只希望这几个女人来头不要太大，别把那日的事儿放在心里，要不然，恐怕有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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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芷云这边儿过得很哉，在另外一个位面，欧阳的日到也算不上太忙碌。他和历史上那一位雍正爷不一样，不可能让自己因为这些政务给累死，做首领的，别管是小首领，还是一个国家的皇帝，最主要的就是得知人善任。

    只要底下的人都各司其职，欧阳的日自然清闲许多。

    养心殿，东暖阁

    夕阳的余晖即将耗尽，东暖阁里已经点起灯，照得整个屋恍如白昼。

    欧阳咽了口茶，望了一眼坐在下面愁眉苦脸的太弘昊，眼睛里露出一抹笑意，看得坐在另一边儿处理公务的十三嘴角直抽搐。

    十三瞥了自家侄一眼，心里哀叹，弘昊才多大？就让四哥用高压症擦压着研究那些哪怕经久政务很多年的老狐狸也不见得能弄明白的事情，也太可怜了。

    前天，欧阳让自家宝贝儿仔细考虑内务府的问题，写出个条陈，说说自己的想法，他就一句话，却折腾得弘昊好几个晚上连续服用提神药剂，弄得自己和剂的味道都快盖不住了，没办法，他现在白天要忙着在部学习，看各种各样的资料，根本就没有时间，也只能利用晚上忙自家皇阿玛下达的任务了。

    让自家儿考虑内务府的问题，到不是欧阳心血来潮，主要是想到清朝后期内务府包衣把持皇帝的后宫，甚至能决定皇家嗣出生的严重问题，觉得还是提前给儿提了醒儿的好。

    这个大清朝如何，欧阳其实并不大在意，可是看样，他的宝贝儿到满想当个有为明君的，既然如此，这些问题，就交给儿去解决吧，至于解决得了，还是解决不了，那就不是他的事儿，得看儿的本事了，要是当爹的把能做的全做了，那儿这皇帝当的该多没有成就感？

    欧阳笑了笑，把脑里几乎恶搞的想法抛开，从桌上拿起一封顺天府尹周庆的折来，顺天府尹不好做，所以他就给了府尹上奏密折的权力，这一封，就是密折。

    看着看着，欧阳咳嗽了一声，拿起帕把嘴角的水渍拭去，十三一抬头，见自家四哥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不由道：“怎么了？又是参李卫的折？这是第几封了？”

    李卫现在在户部当值，偏偏自家皇兄最近正整顿户部，杀鸡儆猴，把那些敢于伸手拿银的官员狠狠发落了一番，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官员被撤职贬职，偏偏李卫水涨船高，越来越得皇帝的看重，结果，就有传言说李卫是个谄媚小人，为了升官发财，居然构陷同僚什么的。

    连着有小半个月了，几乎每一天都有人参奏李卫，说什么的都有，一开始十三还忍不住为李卫那小担心一二，后来也就见怪不怪。

    “咳咳，嗯，又是说李卫的，不过，这一次更新鲜，有人状告李卫强抢民女、侵占民财，偏偏刚把状纸递去顺天府，原告就又来撤销告诉，还一句缘由不说，宁愿挨板……”

    十三愕然，这不是明摆着是说李卫仗势欺人，威胁了原告吗？可李卫是什么人，他还不清楚，那老小谨慎聪明着呢，他要真想威胁什么人，保准让别人拿不住把柄。

    “强抢民女？据我所知，最近李卫清心寡欲的很，一门心思要把他的糟糠妻和老娘接进京城呢？再说，他想要什么美女？还用抢吗？”

    这到不是十三给李卫脸上贴金，李卫那人，别看长得一般，可甚是有女人缘儿，这些年，趁着他媳妇不在身边，可是有不少女人上赶着倒贴……

    至于侵占民财，那就更不可能了，四哥看重李卫，就是因为他廉洁奉公，一钱都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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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    第一百一十七章

    “周庆那老小，恐怕很头疼吧。”

    十三接过自家兄长递过来的‘状纸’，细细地看了看，写状的人笔到好，很会忽，也很会煽动人心。

    这状写得确实不错，瞅着欧阳用朱红的笔大大地书在末端的一个‘阅’字，还有批语——有进士之才……十三忍不住笑出声了，又有些惋惜地摇摇头，真是可惜了……

    自家四哥这人，他再是了解不过，护短的很，李卫是他的得力干将，那是绝对会保着的，这些人无论为着什么，居然想败坏他的名声，恐怕没好果吃了。

    周庆也够倒霉，他和李卫没什么交情，毕竟一个是正经的科举出身，另一个是野路，不是一类人，遇见了也不过点点头，李卫现在是户部侍郎，官位比他可还高呢。

    周庆能在不到四十岁就坐到顺天府尹的位置上，甚得皇上信任，自然也是个聪明的，他不可能以为，凭着这一写得还算不错的状纸，就能把万岁爷的宠臣给拉下马……李卫到底有多得皇上器重，他们这些京官再了解不过了，说句实在话，李卫那是人家万岁爷的‘自家人’。

    自从周庆接到这封状，已经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了，这时候正是满朝官员一窝蜂地给李卫找不自在的时候，他这会儿把状一接，会不会搅和进朝廷倾轧里，还真难说，虽说这原告第三天就主动把状给撤了，可周庆想了想，还是不敢就此当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干脆，直接一封密折上奏万岁算了，他官卑职小，可不敢搅合进这些事儿里。

    欧阳笑眯眯地瞅着自家一脸兴味的弟弟，“十三弟，这事儿就交给你去查查吧，状既然递上来了，他再想撤下去，那也得看我答应还是不答应。”

    十三翻了个白眼，越发觉得做了皇帝之后，自家四哥的性改变很大——莫不是当初被皇阿玛拘得狠了，这会儿大爆发？

    别管十三怎么腹诽，到底还是应下差事，其实，他也不是不乐意，查案，还是这种有趣的案，总比帮自家四哥处理这些杂七杂八的政事，看这些乱七八糟的折有意思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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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海边玩了一趟，回到清居，昭玉和黛玉两个丫头累得不成，连晚饭都不曾吃，只简单地啃了几只水果，就洗洗睡下。

    芷云到还好，去半位面泡了泡泉水，身上的疲惫就一扫而光，这会儿何清的信也到了，把那位‘爷’‘被绑票失踪’以来的经历查得一清二楚，不得不说，拜芷云多年磨砺，她这些学徒们搜集情报的本事越来越强，芷云几乎完全可以做个完完全全的甩手掌管。

    这位‘爷’，也就是

    舒舒服服地喝着冰茶，芷云满足地吐出口气，所以说，身为一个法师，身边学徒的数量和质量，那也是能够表明实力高低的。

    芷云刚刚把‘大好青年成为一代海贼头，加入造反的伟大事业’的传奇‘故事’看完，身侧的沙发一凹，自家大*OSS凭空出现。

    芷云笑了笑，由着欧阳把自己的大腿当成枕头，呻吟着躺好，主动喂了他一颗蜜饯，笑道：“很累吗？我怎么听说你把我儿操练得晚上都不敢睡觉了？”

    “哪能啊？”

    欧阳眯了眯眼，闻着自家媳妇的体香，深深地吸了口气：“弘昊这才做多点儿事儿？想当初你老公我一人分饰三个角色，还有足足两年靠提神剂度日的时候呢，他差得远。”

    芷云一挑眉，敢情这人把儿和他这个达到传奇级别的法师相提并论？好笑地摇摇头，决定马上通知弘昊身边儿伺候的人，要他们多给儿准备补品，省得损害了身体……

    不过，芷云到也不怎么担心，欧阳疼爱儿，可比自己厉害得多，说不定到时候先心软的还是他。

    两夫妻窝在一块儿，愉快地看了一会儿电视剧，还是老片，没有用全息，然后一心二用地说闲话，芷云先把自己遇见黑店的事儿当笑话说了，又开始说那个爷。

    这位爷，也就是祖家的三公祖大业，还真挺凄惨。

    当初祖家那位姨娘，为了儿，制定下了计划，要除去祖大业，这事儿，自然不可能自己去做，就让她的拼头出马。从制定计划，到实行，一切一切，全是那姨娘的拼头所为。

    这人姓高，家在鹿城算不得什么大家大户，可也是殷实人家，他是庶，学问一般，和祖大业是朋友，那种很一般的，见了面也会点点头，说几句话，到算不上什么深交的朋友，事实上，祖大业本就是个开朗少年，武双全，性豪爽，出手大方，很喜欢帮人，心眼好，所以人缘极佳，朋友当然很多。

    这姓高的虽然身份地位和祖大业相差太远，可祖大业不是纨绔弟，不会闲着没事儿干欺负他玩，相反，有一次姓高的被他的那个嚣张跋扈的嫡长兄强迫受胯下之辱，还逼着他吃馊食的时候，祖大业还帮了他一把，替他给他大哥说了几句话，从那以后，也就对姓高的多有关照，经常邀请他到家里来做客，每一次好友聚会也不会忘了他，甚至还把他介绍到南山书院去读书……

    按说，姓高的应该对祖大业感激涕零才对，就算不感激，也不应该害了祖大业，可是，不知道姓高的是不是本来就是偏执狂，总觉得自己的丑态让祖大业看见了，每次在他眼前都抬不起头，结果，就越想，这思想越扭曲——凭什么都是一样的人，我就得仰人鼻息，受人接济，挨打挨骂，爹不疼，娘不爱，他就什么都好，有才有貌，家世显赫，深受宠爱，一大群人站在一块儿，别人眼就只有他，其他人全是杂草垃圾……

    要是没有意外，姓高的这样的想法，也就是想想而已，造成不了太大的危害，可是，有一次，借着祖大业邀请他的机会，他来到祖家，遇见了祖老爷的美貌小妾，不知怎么回事儿，两个人就看对了眼，勾搭在一起，等到那小妾为了儿能顺利继承祖家，想出个主意祸害祖大业的时候，姓高的心那一点儿阴暗面就一下冒了出来。

    本来，姨娘是命令那帮绑匪直接杀了他一了百了，可姓高的却根本就不愿意祖大业这般干脆利落地死了，他想要祖大业堕入地狱，居然亲自出马，借着邀请祖大业一同学习备考的机会，把他骗进山里，让那些绑匪给祖大业灌了药，戳碎了他的琵琶骨，然后卖进那种最恶劣，最差的小倌馆……

    那种地方，像祖大业这样的天之骄，恐怕恨不得一死了之，还痛快得多，可祖大业毕竟是习武之人，心性坚忍，又博览群书，精通药理，虽然姓高的下手狠毒，给下的药物也厉害，但祖大业却没有放弃，他一边做出受不了刑罚认命的样，一边偷偷给自己调养身体。

    整整两年，折腾了整整两年，祖大业才终于养好了身体，又在一个对他抱有好感的小侍女的帮助下，逃了出来。

    可惜，他的身体损害太大，暗伤太多，没有完全恢复，那地方的守卫也不是吃素的，最后他只能被追赶地逃进了大海，祖大业从小长在海边，自然会游泳，可是在海里会游泳也没什么大用处，没过多久，他就精疲力竭，晕死过去，本来以为会葬身鱼腹，却不曾想，竟然让一帮海盗当成鱼给捞了上去。

    虽然获救，可是被海盗抓住，还是被这片海域最恐怖，最强大，也最恶劣血腥的海盗给捞了起来，这对祖大业来说，绝对算不上什么幸事。

    好在他看起来虽然狼狈，到底人高马大的，海盗们到没把他杀了，只是让他做一些杂役的活计。

    海盗的世界，永远是弱肉强食的世界，祖大业自然是吃了许多苦，可是他聪明，脑好，身手也不错，渐渐的，却是得了海盗头的看重，地位也越来越高，到了后来，还坐了海盗头的义，排行第，等海盗头死去之后，祖大业更是打败了前面八个义，继承了这个位置。

    这时候，忠顺王忽然找上门来，要和祖大业合作，其实，祖大业也不想永远生活在海上，海盗毕竟不是长久的生存之道，他需要一条后路，结果，就和忠顺王一拍即合，两个人勾搭在了一起。

    祖大业甚至借助忠顺王的势力，成功洗白了一批产业，上了岸，披上了一层正当商人的外衣，这时候，他才把憋在心里二十年的怨恨发泄出去，可惜，他最恨的那个人，也就是姓高的，早在帮着那位姨娘把事情办妥之后，就被灭了口，现在恐怕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欧阳听完，也不觉唏嘘，忍不住叹了口气道：“嫉妒心，果然很可怕……”

    半坐起身，欧阳忽然一扬眉，那状告李卫的人，其实也是让‘嫉妒’蒙了心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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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    第一百一十八章

    “芷云应该听说了吧，李卫家又闹出点儿新鲜事来……”

    芷云点点头，看着自家相公似笑非笑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李卫可真是个好下属，不但辛辛苦苦地帮自家上司做一切得罪人的工作，还要时不时提供笑料逗老板开心，太不容易了。

    李卫家那官司，顺天府尹周庆弄不清楚，却不知道，第一天发生的时候，前因后果就已经摆放在欧阳的案头了，现在欧阳身边的粘杆处暗探，行动能力简直可以和后世的狗仔队相媲美，整个朝野上下，还真少有欧阳想知道而不知道的事儿了。

    李卫最近很高兴，现在他家主登基为帝，他也升任户部侍郎，事业顺遂，官路亨通，最要紧的是，政局稳定，她老娘和老婆终于也能带着孩来京城了，好些年没见到母亲老婆孩，李卫哪有不想念的道理？

    为了安置嫁人，李卫新置办了个宅，是欧阳暗示他受了不少礼钱之后才买来下的，花了足足两千两白银，修得漂漂亮亮，虽然不是特别精致，可是大气十足，比祖宅一点儿不差，他还怕自家老娘不习惯，专门在院里开垦出一片园，专门让她娘闲暇时能种种蔬菜……

    李卫可以说非常满意——谁说万岁爷冷漠古板不通人情事故的？自家主爷明明是个很开明，很体恤下人的好主……

    不知道若是那些个让欧阳折腾得死去活来，抄家灭族的人家听到李卫的话，会不会欲哭无泪，喷血不止。

    李家进京，当然不可能只有老太太媳妇和儿三人，下人也要跟着，李老太太是个吃斋念佛的慈悲人，对下人很好，有些年纪大，或者不愿意拿钱被遣散的，她就干脆都带上了，而且，李氏一些落魄的族人，别管是亲是疏，哪怕八竿打不着的亲戚，有愿意给来京城讨生活的，她也没有拒绝。

    跟着来京的人这一多，也就难免良莠不齐，其有些知道上进的，李卫自然会关照一二，这个年代宗族关系很重要，没有一个人能脱离宗族，李卫哪怕现在出息了，有本事了，那些长辈们见了他叫他的小名二狗，他也得老老实实地应下，见到族老也得毕恭毕敬。

    李家有一个老管家成茂，是李家一个远亲，说是远亲，其实早就出了五服，根本也算不上什么亲戚了，不过，也就是这点儿沾亲带故，让这老管家在李家的地位很高，他虽然说是管家，可是，自小就跟在老太爷身边，是看着李卫长大的，可以说，李卫是把这位老管家当长辈看待，关系很亲近。

    这位年过五十，成茂的结发妻才给他生了一个小女儿，就是小妾，先前也只给她生了一个女儿，所以，他膝下无，一年前老管家和他的发妻先后得了重病，眼瞅着就不行了，他的长女虽然已经成家，可是小女儿年纪还小，还没有说婆家，老管家担心自己的小女儿，生怕自己死了，孩没人照顾。

    想了许久，临死之前，成茂还是决定把小女儿如云托付给老太太，希望老人家将来能给孩找一个踏实肯干的良人，老太太当然答应下来，毕竟这已经可以说是老管家的遗愿。

    所以，等管家去世之后，老太太就把那丫头带在身边，说是丫鬟，其实不但没有签卖身契，还是当小姐来养的。

    这女孩儿也是个好孩，从小就知冷知热，又和气善良，把老太太照顾得特别好，老太太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所有大家闺秀应该有的，全给她备齐了，女红馈，大家小姐该会的，每一样儿都找了好先生来教导。

    要说，李老太太其实是个很感性的女人，她喜欢一个人，那就是真心真意，如云这姑娘慢慢长大，渐渐到了要说婆家的时候，老太太为难了——这女孩儿再好，那出身，也注定了她嫁不了多么好的人家。

    寻摸来寻摸去，富贵人家不肯娶一个管家的女儿做妻，贫苦人家老太太也不乐意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去受苦，后来想了半天，忽然发现自己的孙，也就是李卫的那个大儿到了成亲的年纪，而且，正和这孩年纪相当。

    老太太想了想，干脆决定去京城的时候跟李卫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把如云许给孙。

    不过，老太太心里也没底，虽然他们李家以前只是个乡绅，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性爽利，并不那么看重门户，娶媳妇从来没有计较过家世之类的，老太太以前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可是自己的儿毕竟已经官至户部侍郎，那是了不得的大官儿了，会不会不乐意让孙娶如云？

    老太太虽然不觉得如云配不上自己的孙，可到底还是儿孙在她心里更重要，要是儿不高兴，为了儿，也是为了如云，这事不提也罢。

    所以，这一次上京，老太太不但把如云带上，还把如玉的姐姐和姐夫，李奇和如意也给带上了，而且，还请了嬷嬷来教导如云规矩，却没有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毕竟事情还没确定，要是先说了，最后事成不了，如云可怎么办？

    一到京城，李卫是亲自到城门口去迎接，碰了面，见到自家娘亲下走下马车，李卫先扎扎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母两个抱头痛哭。

    他们这边母、父、夫妻相见，自然是有说不完的话，这些年的琐事，也足够说上几天几夜了，老太太一时间就忘记和儿商量那如云的事儿，不过，到也没忘了如云，觉得这些日孩们赶路辛苦，就让如云歇了学业，先和她姐姐见见面，聚一聚，休息几日再说。

    如意是庶出，其实跟如云这个嫡出的女儿没见过几面，尤其是老管家去世之后，就更没见过了，这一次乍见如云，看见这个妹妹身边围着四个大丫头，另外粗使丫鬟，嬷嬷也有好几个，穿着绫罗绸缎，珠围翠绕，通身的气派简直可大家小姐没有两样儿，再看看自己，这才成亲几年，就成了黄脸婆，只是村妇一个，和妹妹根本没法比，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如意从妹妹屋里回到暂住的客房，坐在锦棉的褥上，望着镜里的自己，她自从生了儿，身体就有些发福，还不到三十，可面上已经现了老态，脸上的脂粉又多又重，视线又落在床上一套簇新的银红色衣裳，还有一套精致的金头面……这些全是妹所送，她接的时候很开心，可不知怎么的，这一会儿却心情抑郁起来。

    不多时，大门推开，从外面走进一个穿了一身淡青色的长袍，带着几分儒雅的年男，这人一进门，如意连忙迎过去，给他倒了杯茶，低声唤了句：“相公。”

    李奇不耐烦地摆摆手，自顾自去了衣裳，在椅上坐下，如意也不在意，想来夫婿冷淡惯了，只絮絮地把今天在妹那里见到的说了一通。

    “哎，你是没看见，我那妹手腕上戴的一对儿镯，我以前在金大爷夫人那儿见过一对儿差不多的，听说，得好几百两银……”

    如意絮絮地说了许多话，要是往常她这么唠叨，李奇早就不耐烦了，可今天却听得若有所思，眼睛里闪过一抹恶意的讽刺，笑谑道：“我看，李家老太太这么养着你那妹，又辛辛苦苦带到京城来，肯定是打算给李卫李大人做小……男人嘛，都好色，李夫人已经昨日黄花，遇上你那娇俏可人的妹，哼……可怜啊。”

    如意听得一愣，脸色变了变，熄了声，心里一想，也不是不可能，要不然，人家老太太为什么非得把一个管家家的女儿照顾得那么好，还给穿金戴银，像个小姐似的伺候着？

    李奇勾了勾唇角，怪里怪气地道：“只可惜了李夫人，嫁给李卫十多年来，侍奉公婆，相夫教，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是她在操持，这一次能进京，还以为是苦尽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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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卫家的事儿，还没有到‘结局’，欧阳也就只说了两句，就转了话题，开始给老婆说自己有多么多么辛苦，多么多么可怜，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还得应付一大帮老狐狸……总之，这皇帝真不是人干的活儿。

    芷云就是知道他的话里水分十足，也免不了心疼地软语安慰几句。

    夫妻俩说了半晌的话，一起吃过夜宵，欧阳也没有多呆，很快就回了皇宫，他现在忙得很，外出偷闲片时还成，要是离得久了，皇宫怕是要因为找不到万岁爷而闹翻了天。

    在海边游玩了几日，天气转寒，冬日将近的时候，芷云就带着昭玉和黛玉返京，对于那个‘爷’，芷云也只是吩咐何清盯着点儿，除了要人写了封状纸，拿了驸马的腰牌，把安家酒楼给告到了衙门，玩了一把‘仗势欺人’以外，并没有多做什么，毕竟，忠顺王在他们的计划里占据很重要的地位，爷既然是忠顺王的人，说不定以后会用得上。

    当然，要不是惹到了自己的头上，芷云没有非要去主持正义，灭了别人的意思，海盗也好，黑店也罢，这种‘生意’多了去了，坏人、恶人从来不缺，吃苦、受罪、冤枉、倒霉的苦主更是数不胜数，芷云又不是救世主，哪管得了那么多？

    返回之前，黛玉和昭玉听说安家酒楼又恢复了从前的旧貌，那位借着爷的势力作威作福的‘女婿’也老实下来，整日闭门不出，好多天没露面，似乎还被罚了好一大笔银，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但也足以让那爷肉痛得厉害。两个姑娘笑逐颜开，一个劲儿地跟芷云说这是恶有恶报，芷云到只一笑了之，听过之后就抛在脑后，不在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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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喜事

﻿    第一百一十章喜事

    芷云一行人返京之后，生活重新归入正规，昭玉和黛玉现在都是待嫁之身，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面开始绣嫁妆，学规矩，还得跟着芷云了解各种各样的养生之道，挑选各自陪嫁的下人，打听公婆未来相公的喜好，夫家的人事关系，忙得是团团转，就连贾家好几次派人来见黛玉，打算接她回贾府，黛玉都没有心思应付，还是林夫人给打发走的。

    不久，随着深秋到来，数枯黄，天气转寒。昭玉和范家二公范程成亲的日也到了。

    夜凉如水。

    房间里，囡囡托着小脑袋瓜，呆呆地看着那盏水晶灯出神，林夫人就坐在旁边的软榻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绣着一个小炕屏，眼角的余光望见女儿在灯光下越大显得迷人的脸，忍不住心里一酸，女儿长大了，就要是别人家的了……

    “想什么呢？”

    窗开着，窗外月光正好。

    芷云从外面倚在窗户上，随手摆弄了一下窗台上搁着的一盆红珊瑚，笑眯眯地将一个乌木制成的箱扔了进去。

    哐当一声，箱很重，砸在地上发出闷响，一下惊醒了正发呆的昭玉。

    “伯母？”昭玉怔了怔，好奇地打开箱一看，里面装着的竟然是株根须齐全的老山参，人参不稀奇，可难得的是这几株，每一株都是品相极佳，恐怕就是皇宫大内也不多见的。

    “给你的添妆。”

    芷云眯了眯眼睛，范家是武将世家，别的东西都不稀罕，恐怕也只有名贵的药材能有用些，“底下还有一层，当的是我写的一本药方，专治各种外伤的，方早就验证过了，很有效，而且，大多数用的药材都不算名贵，大批量使用绝对没问题……”

    昭玉毫不客气的把这只乌木箱拎起来，小心地搁在自家的桌上面，笑眯眯的，脸上露出一副财迷的模样，一步跨到窗前，伸出手，舔着脸冲芷云撒娇道：“伯母，还有没有？”

    芷云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个小贪婪鬼，不过，还是伸手往孩手腕上戴了一堆古朴的，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翡翠镯。然后一转身，扭头就走，也不管昭玉在后面咿咿呀呀的叫唤——“唔，伯母太小气了，这个一点儿都不好看……”这个世界，人们大多喜欢软玉，对于翡翠，爱戴的人并不多，所以，翡翠也算不上太值钱的珠宝。话虽如此，一向大大咧咧的囡囡，还是细细地抚摸着一对儿翡翠镯，眼眶一红，险些掉下泪来。

    那对儿翡翠镯既然是芷云出手，当然不可能简单得了，上面刻画了好几个互相融合的法阵，长时间佩戴能温养身体，在遇见危险的时候还能示警护身，至于简陋的外表，那是宝物自污，越是好东西，表面就越应该不起眼，不惹人觊觎才好，当然，这是在主人能力不够强的前提下。

    第二天，昭玉早早就被折腾起来，沐浴更衣，梳妆打扮妥当，穿上大红的嫁衣，手里握着苹果和如意，还没有盖上盖头，露出一张极娇媚的脸。

    这丫头可能一辈也只有今天最像个女人，还是个美丽的女人，往日像个假小一样的囡囡，如今也身着嫁衣，即将嫁为人妇。

    “快点儿吧，迎亲的队伍马上就到了。”

    林夫人拿了盖头，想给自家姑娘盖上，昭玉却一伸手，扯住娘亲的袖，可怜兮兮地道：“娘啊，您是不是忘了什么？那东西……咳咳……那个东西啊？”

    “忘了？”林夫人愕然，四处看了看，纳闷道，“准备了这么长的时间，娘能忘了什么？嫁妆早准备好了，给你的陪房是老李和老周他们两家，她们的卖身契不也让你收妥了？还有什么没带的？”

    “她说的是这个。”芷云一挑眉，随手拿出一个红绸包裹好的盒，塞进昭玉的怀里，笑道，“好丫头，慢慢看，你伯母我亲自准备的，可不是那些粗制滥造品。”

    昭玉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脸，咳嗽了两声，还是喜滋滋地把盒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满眼都是好奇，“我听王姐姐说，每个出嫁的姑娘都要看这东西的，到底怎么个好看法儿？”

    “别人的肯定好看不了，不过，你这个是精品。”

    芷云摇摇头，只能说这个时代羞怯可人的女孩儿虽然占了大多数，可是彪悍的女到哪里都不少啊，昭玉口的那个王姐姐，芷云见过一次，是吏部侍郎家的千金，表面上是那种娇弱的，纤细的淑女，看起来总是病恹恹的模样，可以前的黛玉到有三分神似，不过，这丫头实际上可是个鬼灵精，不但使得一手漂亮的刀法，还聪明得很，像和昭玉玩得好的那一群千金，表面上看昭玉是老大，可是幕后出主意的黑手，可是这位王家小姐。

    这些年来，昭玉变得越来越泼辣，和她的言传身教，大约也是分不开的。

    范程，范家备受宠爱的二公，不知道受不受得了囡囡这个悍丫头芷云眯了眯眼睛，心想，若是那范程对囡囡好也就罢了，要是敢嫌弃自家的姑娘，哼

    林夫人看看女儿泛起红晕的脸庞，又看看神思不属的芷云，皱了皱眉，听得糊里糊涂的，忍不住开口道：“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呗？”

    芷云一句话，林夫人的脸唰一下红透了，恶狠狠地瞪了昭玉一眼，咬牙切齿的模样，吓得昭玉打了个哆嗦，一缩脑袋，可怜巴巴的自己主动盖上了盖头。

    幸亏此时锣鼓鞭炮声骤然响起，林夫人抽不出时间教训她，要不然，一向温柔和蔼可亲的林夫人，说不定会化身女爆龙，让昭玉享受一顿竹笋炒肉的滋味儿。

    在鞭炮声，昭玉上了花轿，林夫人一盆水泼出去，忍不住失声痛哭。

    婚礼很盛大，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全来道贺，上到公主王妃，下到林家交好的官员夫人，来添妆的人是络绎不绝，就连贾家都来人了，来的是凤姐和探春，王夫人据说是卧病在床，没有露面。

    不管怎么说，昭玉总算是嫁了出去，林夫人虽然伤感，可是，还是很欣慰。

    她以前总为女儿发愁，怕她嫁不出去，万一成了老姑娘可了不得。林夫人觉得是自己在孩小时候，没有好好地教导她，才让昭玉养成现在这副模样，虽然在她心里，别管女儿如何，都是千好万好，可是那样的性，可真没有几个男人能受得了，

    三日之后，昭玉携着范程精神抖擞地回门儿，芷云和林夫人见她还是神采飞扬，嚣张跋扈的模样，范程脸上也是喜滋滋的，两个人你推我一下，我挠你一下，不用看也知道，小两口甜蜜得很。

    林夫人松了口气，不过，吃过饭，还是把昭玉叫进屋里，细细叮嘱了一番，总之要她改改自己的急脾气，好生孝敬公婆，服侍相公，别总是孩气，夫妻两个好好过日什么的。

    昭玉难得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乖乖地点头，看得林夫人到是微笑起来，囡囡嫁了人，到确实成熟许多。

    芷云想了想，也交代几句：“囡囡，你现在还小，别急着要孩，先按照我给你的食疗方把身体养好再说，你的身体好了，生下的孩才健康不容易得病。”

    十岁，在古代来说不小了，可在芷云眼里，还是个孩呢。

    昭玉听得仔仔细细，两位长辈说一句，她就应一句，在林家呆了一天，到了晚上吃过晚饭，昭玉才跟着范程回去了。

    自昭玉出嫁，转眼便到了冬日。家里只剩下黛玉一个待嫁的姑娘，没了囡囡的嘈杂声，到显得稍稍有些冷清。

    “主，昨儿落雪了。”听见屋里有动静，碧莲急忙进来，低声道了一句。

    天还没亮，窗外传来阵阵寒意，一片银装素裹，碧莲捧了件狐裘进屋，撩开帷幔，小心地给自家小姐披上。

    黛玉半坐着，果然感受到一阵阵的凉意，不过，只有一瞬间，墙角的火炉就着了起来，屋里也变得热烘烘。

    “姑娘怎么这么早，可仔细冻着。”

    “没事儿，不冷，睡不着了，这就起吧。”昨天凤姐来了，说是贾母病重，希望黛玉回去看看，黛玉已经推了好几次，这一回，既然是外祖母生病，她到底是不好再推辞。

    “姑娘稍等。”碧莲轻手轻脚地打开门，出去了片刻，不一会儿，就带着三个小丫头，捧着洗漱用具进屋，碧莲亲自伺候着芷云洗漱。

    小丫头则把黛玉的衣物在火上烤的热乎了，才过来为黛玉穿戴起来，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阵说话的声音，时高时低，黛玉一抬头，好奇道：“这么早，是谁在说话？”

    “姑娘，是厨房的刘嬷嬷，昨晚落了大雪，刘嬷嬷怕大家伙着凉，特意煮了姜汤，一会儿姑娘也喝一碗驱寒的红糖水吧，省得凉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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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破裂

﻿    第一百二十章破裂

    穿戴好衣裳，黛玉笑了笑，这刘嬷嬷是从贾府跟着黛玉过来的，本是一家四口卖到贾府做了三等的仆从，手艺还不错，只是擅长江南菜，在贾府就不大受欢迎，也只在厨房打打下手罢了，后来黛玉去了之后，偶然吃到她做的小菜，喜欢得紧，这刘嬷嬷就差不多算是专门给黛玉做饭了。

    这一次黛玉搬离贾府，本来是不好把贾府的下人带出来的，不过，前阵正巧贾家的银钱周转不开，为了节省开销，不得不放了一批下人出去，刘嬷嬷一家在贾府属于透明人一类，没有跟着哪个主，自然是头一批就给放了出去。

    这年头儿，一日为奴，终身为奴，离了主人家，刘嬷嬷一个孤老婆，带着个最大的十二，最小的才岁的丫头，哪能活得下去？就干脆投奔了黛玉。

    黛玉自然是欢迎的，刘嬷嬷虽然是贾府的奴才，可才卖身三年多，并没有沾上贾府的那些坏习气，即使有的时候喜欢唠叨了点儿，可还是挺知道规矩，再加上厨艺精湛，做出来的家常菜很符合黛玉的口味，这样的下人，也不大好找。

    起了身，黛玉搓了搓手，披上狐裘，从玻璃窗往外看去，大雪纷纷扬扬，棉絮一般往下面洒，窗外的树上，枝头，都挂满了雪花，不少捂着厚厚棉衣的粗使丫鬟拿着扫帚扫雪。

    刘嬷嬷带着几个厨房的厨房，在院里架起一口大锅，锅里还冒着热气，路过的下人们每一个都舀上一碗姜汤灌下去，看起来挺热闹。

    “姑娘，今儿天这么冷，您还要去贾家吗？”碧莲看着自家姑娘叹了口气，黛玉一笑，“对了，紫鹃的身好了没有？要不要再换个黛玉给她瞧瞧？”

    自从黛玉与周长青的婚事定下之后，紫鹃的身就不好了，几乎起不了床，黛yu体恤她，就让她安心修养，这一养，就是数月，最近，都是碧莲贴身伺候的。

    “回姑娘，今儿紫鹃已经下了床，精神看起来甚好。”碧莲顿了顿，也没有多说什么，她是公主府出来的，看人向来很准，紫鹃从听说自家姑娘要回贾府看看之后，身体就好了不少，再不是那副病恹恹的模样，进食也多了……要是还猜不那丫头的心事，碧莲也不可能在那么多丫鬟里面，独独得公主看重，还被送给了林黛玉。

    想到这里，碧莲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一抹嘲笑，那个贾宝玉，听说是个不知道上进，整日喜欢吃丫鬟嘴唇上的胭脂的男人，又有什么好的，也值得紫鹃这般？

    因为下雪，林夫人早就传话过来，要黛玉不要去请安了，省得天黑路滑，再出了差错，这会儿，黛玉收拾妥当，就扶着碧莲的手先去花厅。

    厨房里已经开始做饭，花厅里暖炉火热，隔着帷幔，还能看见外面的园景儿，黛玉一边儿和碧莲说说笑笑，一边等着开饭，到也破不寂寞。

    “夫人。”

    半盏茶的工夫还没过，外面就传来巡守婆的应答声，随即珠帘一掀，风铃声响了起来，春蕊扶着林夫人，十月扶着芷云步上石阶，进了门，碧莲急忙带着几个小丫鬟迎过去，帮着收起纸伞，去了披风，又给两位夫人怀里揣上一个暖炉。

    “一会儿去赏景儿？刚才我见院里开了红梅，极漂亮，我猜，黛玉你一定喜欢。”

    黛玉见芷云连头发都没梳，只是用了条天蓝色的缎带绑着，可偏偏风姿楚楚，看得呆了半晌，过了好半天才开口给两位长辈行礼，问道：“咦，圆圆呢？”

    “那丫头嗜睡，天一冷，哪还肯早起，不到天大亮，咱们是见不到她了。”

    芷云也是无奈，她和欧阳都不是生活很规律的，一旦做起实验，经常是晚上熬夜，白天不起，可孩们可是按照正经的清朝规矩教育出来的，自家的弘昊、弘昼，都很听话，偏偏唯一的这个女孩，让欧阳给宠坏了，每日叫她起床，简直能让那些丫鬟嬷嬷们掉一层皮。

    家里几个调皮小加起来都没她这个腼腆小姑娘难缠，当然，弘曦那孩尚小，需要充足的睡眠，一般都是让孩睡到自然醒的。

    黛玉也想到前几天见到一大清早圆圆和艾夫人争斗的场面，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现在昭玉出嫁，连正好玩的小弘曦也让他父亲接了回去，黛玉身边只有圆圆一个玩伴儿，免不得有些寂寞了。

    不过，她正备嫁，日过得充实，到也没有多少时间去伤春悲秋。

    自家人在一块儿，也没什么讲究，团团围坐了吃过一顿香甜可口，热烘烘的早饭，又每人灌了一碗红糖水，才抱着暖炉，去暖房那边儿赏景。

    现在入了冬，眼瞅着就要到年节，芷云拉着林夫人和黛玉一边摸牌，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商量过节的事儿。

    其实也没什么，一切按旧例就罢了，年节礼品早就备齐，用的吃食零嘴也准备着，等账盘完，在定下给下人们的红包。

    雪下得不小，可是不多时，乌云散开，雪停了，看着半空显得有些苍白的太阳，黛玉想了想，便道：“听说外祖母旧疾复发，头痛的厉害，已经看过大夫，可不大管用……黛玉还是去看一下好了。”

    黛玉心里，也不是不担心的。贾母年纪大了，虽然平常看着身骨还硬朗，可是岁月不饶人，最近贾家又乱得厉害，可千万别出了差错才好。

    芷云一眯眼，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到也不拦着，只是让人准备好马车，又让黛玉多带些人手一起去。前几日林夫人给贾家的老太太去了封信，信里稍微说了几句有关黛玉的嫁妆问题，先把林夫人给黛玉准备的嫁妆略略说了，又提醒贾母，别忘了把当年贾敏给女儿留下的嫁妆先备下，好歹是黛玉亲娘的东西，给了黛玉，也好让她有个念想……至于林家的那五十余万两银，那到是提都没提。

    林夫人到底是书香门第出身，贾家不主动把银送回来，让她直来直去地要银，她还真不大好意思做，要是换了芷云，真有人敢占法师的东西，哪怕是自己不在乎的，也得不但让对方原封不动吐出来，还要让他以后再见了自己就退避三舍，连头都不敢抬才行。

    芷云亲自送了黛玉上马车，看着渐行渐远的车身，摸了摸下巴，忍不住想：如今那老太太急急忙忙要把黛玉叫回去，莫不是连那点嫁妆都给动用了吧？

    雪停一阵下一阵的，不大，可是缠绵得烦人。

    黛玉天还没黑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紫鹃已经不在马车上。

    她脸色看起来不大好，可也没差得太厉害，眼睛些微红肿，不过，似乎用热水敷过，不太明显，手里只捧着一只黄花梨木的妆盒。

    芷云和林夫人什么都没问，还是黛玉笑着说：“没什么……外祖母说，把我娘做姑娘时最喜欢的首饰给了我，让我好留个念想……这挺好的，紫鹃，我发还了她的卖身契，让她和她爹娘团聚了。”

    当天晚上，黛玉如常的与大家一起吃过饭，只是比以前睡得早，天刚一擦黑，就进屋蒙着被倒下了。其实，黛玉也不是怨外祖母私自动用了她母亲的嫁妆，甚至，如果不是贾母有些躲闪，又刻意回避的态度勾起了记忆，黛玉都不觉得自家娘亲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外祖母有什么不对。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外祖母只要开口，别说是母亲的嫁妆，就是别的，只要自家有，也不会不愿意给，看着外祖母面上以往的慈祥还在，眼睛里却充满了戒备和算计，再不见过去的一分真心，仿佛自己不是她的外孙女，而是来掏她的心，挖她的肺的……

    黛玉顿时觉得周身一片冰凉，外祖母还句句都说林夫人根本不安好心，想要侵占自己的家产，要她把家产看牢了，别轻易相信外人。

    二婶不安好心？她不是傻瓜，谁是珍惜你为她着想，她分得清楚，二婶不好，难道二舅母才对她好吗？要是自己真听了外祖母的话，和二婶生分了，那自家可就真的连个家都没有了，连个可倚靠的人都没有了

    她还说，早年母亲和她说过，要把自己许配给宝玉表哥，还说自己小时候怎么和宝玉表哥玩得好，怎么两小无猜，毫不顾忌当时有不少碎嘴的丫头在场……

    她可是定了亲的人，贾家的下人嘴巴有多么不严，她早就领教过的，贾母的一席话，估计没两日，就能传遍京城的每一个角落，要不是碧莲丫头机灵，赶紧说雪地路滑，要趁天还没黑赶路，早早把自己带了出来，她说不定会在外祖母面前失控……

    想了许久，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天睡不着，等迷迷糊糊有了困意，黛玉听见自己哀叹了一声，觉得心有什么东西裂开，消散，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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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    第一百二十一章

    “怎么了？冷？”

    芷云搓了搓手，看了一眼园里的积雪，李卫立即很有眼力劲儿地捧了貂皮披风，毕恭毕敬地走到屏风旁边儿，递到自家主爷手里，才点头哈腰地退了回去，欧阳看他那副谄媚的德性，笑着摇了摇头，接过来给媳妇披上。

    芷云笑了下，都说修行到精深，会寒暑不侵，她虽然还不至于寒暑不侵，可现在这点儿冷气，还不至于受不了，不过，boss相公的体贴，芷云一向是照单全收的。

    明德的目光像冷刀一般甩出去，李卫顿时一缩头，老老实实地坐下，腹诽了几句就蔫了吧唧地瞅着手里的茶杯发愣。

    外面两个侍卫正抡着板噼噼啪啪地抽打搁在大青石地面上的一件儿皮袍，声音挺响亮，就这力气，要真打在人身上，皮开肉绽绝对免不了了。

    明德冷眼看了几眼，压低声音道：“哼，李卫，你可正挨打呢，连点儿动静都不出，怎么，想让主爷给你背黑锅，得个包庇你的‘罪名’？”

    “切，我李卫就是真被打二十板，那也一准儿是一声不哼，我李卫是什么人，哪能干那丢脸面的事儿？”

    手下两员大将坐在外面斗嘴，（也就是他们俩，敢当着万岁的面这般放肆了，其他人，就是万岁爷的宠臣鄂尔泰，田镜之类，也是不敢的。）欧阳则一边儿阅看折，一边儿和媳妇说闲话，这会儿赶上年节，别的时候皇后娘娘能不露面，可是，年上大宴小宴一大堆，皇后怎么也得露一面，要不然，闹出帝后不合的笑话，可了不得，身为皇后，宫之主，芷云也不得不乖乖从红楼赶回来，没法像以前一样清闲了。

    不过，今年有热闹看，还是个很有意思的热闹，芷云这一趟回来的到是挺值得。

    就在刚才，李卫那小撒泼，和来告他状的一堆臣吵起来了，差点没在御前上演全武行，欧阳看得到挺乐呵，不过，规矩不能破坏，欧阳还是发了大脾气，劈头盖脸地把所有人全给大骂一顿，以御前失宜的罪名，罚了那几个臣三年的俸禄，李卫则是杖责二十，欧阳还发了话，要他来年就离开京城，贬为云南布政使。

    估计，那一堆臣应该很满意才是，毕竟，在他们看来，李卫被罚得比他们重得多，也比他们丢脸，甚至可能失了圣眷，要不然能从正二品的京堂，被贬成从二品的布政使？

    不过，欧阳其实本来就觉得李卫升得太快，得罪的人太多，打算让他去地方上历练一二，顺便避避风头，再加上最近闹得太厉害，他这一手一出，保准明天早朝的时候大家都能安静下来，谁要是还敢揪住李卫的事儿胡言乱语，那可就是落井下石，跟万岁爷过不去了。

    “对了，我听说你家长……要定亲了？”

    欧阳合上折，芷云也扔下手头的话本，支楞起耳朵来，八卦这种东西，男人女人，没有一个不喜欢的。

    虽然这消息还没有外传，甚至在李府，也只有李卫和他娘亲商量过，连李卫的媳妇都还不了解，可欧阳居然知道，他到也不惊讶，自家主爷消息灵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嘿嘿笑了声儿，李卫老老实实地答道：“回主爷，正是，女方是我们家老管家的小女儿，从小被我母亲教养长大的，那孩挺好……嘿嘿，奴才是个粗人，也不学他们人那些个门当户对乱七八糟的规矩，反正奴才家的小愿意，我老娘也愿意，这事儿就成了。奴才打算过了年先让孩们定亲，不过，孩年纪还小，成亲的事儿，还是过几年再说吧。”

    其实，李卫也很无语，他老娘有的时候就是那种很守旧的乡下老妇人，在她眼里，八岁的孩就已经能定亲，十一二岁就可以成亲，李卫向来孝顺，又对多年离开母亲，不能尽孝于膝下，很是有些愧疚，当然是不敢，也不愿意，随便就驳了老娘的面。

    听了这话，芷云忍不住失笑出声，到对李卫更欣赏了几分，怪不得欧阳喜欢他，这样的妙人，欧阳哪有不喜的道理？

    天有些阴暗，可大街上的人流络绎不绝，到处是卖年货的小摊。

    京城下着大雪，比红楼那边厚得多，天气也冷上许多，芷云抱着暖炉，身上裹得严严实实，偎依在欧阳的怀里，隔着车窗望着李府门外的马车。

    “不是说李卫在京城人缘不怎么样，挺受排挤的？我看，来贺他乔迁之喜的人可不少，哟，郑王爷的马车也在？”

    最近，李卫才把欧阳赐下的宅彻底整治好，趁着年节之前，户部的差事不忙，赶紧摆了宴，请同僚们喝喝酒，聚聚会，这是必要的应酬，哪怕是不知道什么叫循规蹈矩的李卫，这种礼仪方面的事情，也做得到位的很。

    “谁说李卫人缘不好的，那小会来事儿着呢，有多少人讨厌他，就有多少人看重他，再说，他是我的门人，又年轻，还位居高位，哪怕现在正倒霉，别人也会把面上的工作做全，你看看，周通，赵岷，这两个闹腾得最厉害的御史，这不也来了……走后门。”

    马车轻轻巧巧地在李府的后门停下，一个小厮跑去叫门，不过片刻，李卫就满头大汗的跑了出来，一见是欧阳和芷云，吓得登时脸色发青，赶紧往外面瞅了一眼，见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还有外面的大街上，光明面上就跟着五十腰悬宝剑，目露冷光的侍卫，这才吐出口气，俯身跪下行礼道：“主爷，主娘娘，您二位怎么来了？”

    “不是在宫里，用不着行大礼，我和你主娘娘出来逛逛，正好走到你门口，来吃顿饭，进去吧。”其实，要是换了其他皇帝，这种白龙鱼服，还真要不得，可是，以欧阳的本事，到不必担心人身安全，之所以身边始终跟着或明或暗的侍卫，一是堵住堵住那些忠臣贤良的嘴，二来，也为了减少麻烦。

    欧阳深吸了口气，漫不经意地挥挥手，一转身，扶着芷云的皓腕下车，后面立即跟上两个宫女，给他们撑起伞来。欧阳一扭头，见李卫还苦着一张脸，不由笑道：“怎么？连顿饭都没有？我没记得克扣你的工钱啊……”

    “哪能，哪能，就是主爷要吃奴才，奴才也得洗干净了自己跳进锅里煮熟了。”

    芷云一下乐了：“那成，我吃遍天下美味，还真没吃过人肉呢，要不，今儿试试？”

    欧阳笑着拍了芷云的手一下，故意板起脸道：“媳妇，你的胆可别太大了，什么东西都下肚，万一吃到酸的，坏了肚，那还得了？”

    李卫赶紧抹了把冷汗，讪讪道：“嘿嘿，主娘娘，奴才的肉又硬又酸，真不好吃，万一咯着您的牙，奴才可担当不起。”

    芷云眯了眯眼，扶着欧阳的手进门，她其实很少这么贫，也很少和外人开这些玩笑，只是李卫这个人，的确有其人格魅力所在，也许是受了欧阳的影响，芷云没把他当成外人看。虽然见面只有寥寥几次，可每一次，气氛都还算轻松自在。

    眼瞅着两位主进了门，李卫赶紧跟着进去，心里却暗暗叫苦，这京城根本哪里会有秘密？前几日万岁爷刚罚了自己，自己还被贬职，今天万岁爷就亲自登门，那些人见了，万岁爷这‘喜怒不定’四个字评语，恐怕要落下了……

    至于他自己，想要低调一点儿的计划，又用不上了，可惜，李卫叹了口气，到底不敢在主爷面前抱怨，谁让人家是主呢？

    好在，欧阳也没打算让自己的身份变得众人皆知，他和芷云低着头，身上捂得厚厚实实，戴的帽连脸一块儿遮住，又进后门，走小径，看见他的人到真不多。

    欧阳和芷云见了老太太一面，老人家年纪大了，虽然身体还好，可也经不起折腾，也就没让行礼，不过，李家老太太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可挺有气派，至少见了皇上和皇后，虽然挺紧张，可还不至于战战兢兢，应对得体得很。

    李卫可不敢让皇上和其他人坐一桌儿，在屋里给他们俩开一张单面，不过，李卫之所以特别得欧阳喜欢，除了他本身确实有能力之外，也很会来事儿，知道万岁爷的心思，主爷挑选这个时间登门，肯定是来看热闹的，所以，他选的位置极好，隔着窗户，正好能看见外面的席面，要是顺风，那连声音都听得还算清楚。

    “那个就是李……奇……成如意夫妇两个？”

    芷云隔着窗户，一眼就认出和桌上其他的人人不太搭调的两位，不是说他们穿戴有问题，事实上，今天这二人鲜亮得很，成如意甚至比在座的女眷，打扮得还花枝招展。可是，不知道怎么的，那气场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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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    说起来，李奇和李卫从小就认识，两家的关系不错，以前李奇的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李卫家经常会找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给她做，老太太善心，觉得李奇娘一个寡妇带着个孩不容易，给她的活儿不多，可工钱总是会多添些，还时不时地拿家里李卫还没穿过的衣裳充作旧衣服让李奇他娘拿回去给李奇穿。

    也就是靠着李卫家的接济，李奇这小才能念得起书，后来，李奇看上了成管家的长女如意，成管家见他会读书，也挺上进，就把女儿嫁给了他，老太太知道之后，还特意给添了一份儿不薄的嫁妆，可以说，李奇家现在的那点儿家底儿，都是用他媳妇的嫁妆置办的。

    这一次李卫请客，特意把他们夫妻俩安插在和自家关系比较近的几桌里，李卫的大儿李星垣，明德家的岚珏就坐在李奇对面。

    看到这种安排，芷云忍不住瞥了自家相公一眼，欧阳还真是恶趣味，李卫可不是个大度的人，虽然李奇告状又撤销状纸的事情，算不上路人皆知，可他李卫好歹也是位高权重，顺天府尹周庆怎么可能比给他消息，以李卫的性，不把李奇灭了，那已经是看在成管家的面上，哪可能像现在这般当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

    有现在这和谐的一幕出现，肯定是欧阳提前叮嘱过，就是不知道，欧阳在盘算些什么？

    “想什么呢？”欧阳笑眯眯地夹了一块儿鱼肉，挑干净刺儿，搁在芷云眼前的碟里，“咳，你家相公可没琢磨什么坏主意，只是觉得留着这个李奇，能让幕后那帮人提心吊胆一阵，好好琢磨琢磨我的想法，说不定，晚上连觉都睡不着，他一个小人物，可他计较，不是很掉价儿……当然了，李卫会把他安排在这么好的位置上，我也没想到。”

    芷云一个白眼飞过去，说得还真义正言辞，李卫那小根本就是欧阳肚里的蛔虫，要不是欧阳想看戏，李卫能做这些无聊的事儿？

    “别胡思乱想了，媳妇，看看，你家小侄好像正准备拉着李家那小开溜……呵呵，我这个做姑父的有那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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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李卫和明德很不对付，可李星垣和岚珏要好得很，两个小虽然才没见过几面，可是都好武，很快就混在了一块儿，李星垣对岚珏崇拜得很，好几次说要拜师。

    这会儿，李星垣一见岚珏从屋里走出来，脸色不大对，不由笑道：“岚珏哥，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跟见到了老虎似的？”

    岚珏咕哝了句，老虎算什么？小爷我敢一个人去擒猛虎，里面那位，可比老虎凶猛得多了。这小自从让欧阳整治过一次之后，从此一见自家总显得很温和儒雅的皇上‘姑父’，就浑身不自在。

    他可不敢随便暴露自家姑父出宫的消息，赶紧转移了话题，笑道：“昨天和五阿哥约好，今要要一起去枫香楼喝酒看戏，你们家这宴有什么好吃的，等会儿抽个机会开溜，五阿哥估计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其实，岚珏最主要是不愿意再和自家姑父碰面了，面见圣颜，的确是别人轻易求不来的好事，但对他来说，那就是大灾难，压力太大，和万岁爷不过是轻飘飘的几句交谈，就比在训练营训练一整天还要费精神，干脆用弘昼为借口，逃出去再说，可惜，小姑香香软软的怀抱是再难享受得上。

    岚珏摇摇头，唉声叹气了一阵，皱着眉道：“对了，还得叫上春和还有那拉家那个呆小，最近御前侍卫那儿有了空缺，五阿哥的意思是看看阿辉是现在就去，还是清闲一阵再说……”

    “我怎么听说阿辉想考科举？”

    “是吗？”岚珏笑了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那拉家的那位与他和李星垣不一样，自己是不喜欢读书，李星垣是看见书本就头晕脑胀，人家可绝对的武双全，除了有些天然呆之外，那是绝顶聪明的小，想走正经科举的路也不是不行，“那好，要是他定了，我让翰林院的周先生给他吃吃小灶，以他的能耐，个进士不是什么难事儿。”

    那拉家的映辉一开始其实并没有混进岚珏的圈里，岚珏是什么人，人家姑姑是皇后，和下一任皇帝，现在的太殿下一起长大的，交往的全是达官显贵，那尔布的儿，还够不上他们的层次，可是，谁让那尔布生了个漂亮可爱，还很萌的女儿呢。

    敏茹那姑娘，不但很得弘昊喜欢，连芷云都喜爱得不得了，圆圆更是一见面，就拉着小姑娘肉呼呼的小手再不肯放，所谓爱屋及乌，一家全喜欢人家的***，做哥哥的自然也就入了弘昊他们的眼，其实，映辉并不起眼，学问可以，也不顶尖，武艺只能算强身健体，弓箭能射靶，可要想正红心，就需要几分运气了，可是，他有一点儿好处，人够老实，说白了，就是比别人慢半拍，不会说谎，一说谎就磕巴，还长了一张憨厚的脸，很容易让人信任他。

    这样的人，用着放心，弘昊也挺看重他的，对他甚至比对春和还要好上一些。

    岚珏和李星垣漫不经心地说了会儿话，没多久，就趁着李卫不注意，和桌上坐着的几个熟人挤眉弄眼，点头哈腰，逗得大家忍不住微笑，然后一出溜，溜出门去。

    李奇喝了两杯酒，脸上带了几分醉意，冷眼听着周围的人对那两个小一顿夸奖，什么少年英才，气质不凡……哼，不过是黄毛小，好大的口气，似乎在他们眼里，进士是大白菜一样便宜的东西，御前侍卫这种皇帝近臣，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位置，就是专门为他们准备的……

    李奇打了个酒嗝，目光闪动，隐隐透露出一股嫉妒，看见李卫端着酒杯，侧着头正勾着户部尚书，当今皇后娘娘的亲哥哥的肩膀说话，忍不住暗恨得咬牙切齿，他李奇自幼饱读圣贤书，可是，屡试不，他李卫一个大字不识的粗人，却随随便便就位极人臣，搭上皇室，这是什么世道……

    当初，自己那个没出息的娘，时不时地跑到李卫家去‘乞讨’，弄回来一堆破衣烂衫，缝缝补补地，修改一下就让他穿上，害得自己在李卫面前总是觉得抬不起头来。

    李奇讨厌李卫，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从很小的时候，每一次同乡的孩们在一起玩耍，他明明会读书，也识字，可是，永远都是不起眼的那一个，而李卫，明明小小年纪就嚣张跋扈，总用鼻孔看人，可大家都喜欢他，都听他的话，不就是有钱吗？除了出身好之外，他李卫哪一点儿比得上自己？

    那时候，李奇就经常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参加科举，考举人，当大官，做京堂，然后衣锦还乡，好好让李卫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出息，到那时，他还可以提拔提拔李卫，嗯，就让他给自己做个看门的好了，宰相门前七品官嘛，李卫用不着读书，就能得一个七品官，还不得对自己感激涕零，自己也随随便便从指头缝里面露出去一点残渣碎屑，就当赏赐他了……

    这样的梦，李奇做了好多年，等他终于考秀才，李卫却花钱买了个官，虽然只是个很不起眼的员外郎，但李奇还是比他低一头，不过，李奇是不屑的，大字不识的李卫，能有多少能耐，他是做官的料吗？就他那样的，花钱买个官又有什么用？说不定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得闯下大祸，丢官罢职是小，抄家灭门也不是没可能。

    可惜，自此，李卫不但没有如他预想的那般，很快就栽下来，反而是平步青云，官越做越大，还得了雍亲王的看重，现在更是了不得，可以说，和他同龄的人里面，也就如国舅爷那样的寥寥几个能比他位置更高了，而自己，却屡试不，怀才不遇，蹉跎至今。

    哎，老天无眼啊。

    李奇低下头，把自己难看的脸色掩盖住，他虽然不着调，可是不傻，他知道，李卫不是现在的他得罪得起的，上个月，他刚来京城，还还闹不清楚状况，就一时昏了头，被忽着状告李卫，又莫名其妙的让人家当成颗弃给甩了，当时真把他吓出一身冷汗，简直连想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自己是个小人物，李卫根本没放在眼里，现在他李奇究竟还有没有命在，恐怕都很难说。

    想到那张状纸，李奇咬了咬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然留了下来，没给烧掉，也许，那状写得太好？还是因为，他看到那状上写的李卫，真真是一副丑恶嘴脸，任谁看了都要骂他一句伪君，居然侵吞老管家的财产，还强抢了成家的千金，看得他都，舍不得烧掉

    想起自己的小姨娘，李奇顿时觉得口干舌燥，都是成家的女儿，可他那小姨娘长得可比自己的媳妇漂亮多了，说一句云泥之别，毫不过分，可惜啊，可惜，便宜了李卫这么个粗人，要是这小姨娘早出生几年多好，说不定，他的妻就能换成这位小姨娘。

    欧阳和芷云远远地看见李奇古怪的脸色，欧阳冷哼了一声，眯了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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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慕少艾

﻿    宴还没有结束，欧阳和芷云便起身离开了。

    李卫毕恭毕敬地将万岁爷和皇后娘娘送出门，看着那辆不算太起眼儿的马车消失于将暮的天色里，这才松了口气，抹了把汗，回到桌上一搂顶头上司的肩膀，压低声音笑道：“大人，我听说你们家小即将娶国舅爷家的千金？呵呵，到也般配，都是国舅嘛。”

    一听这话，明德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他咬了咬牙，伸出一只手，垫着块儿帕，像碰见什么脏东西似的把李卫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臂推下去，反正现在万岁爷和妹不在，用不着顾忌形象，更用不着迁就这个无赖。

    李卫暗地里偷笑，可到底是不敢再招惹他，满朝上下只要是明白点儿的人，就没有一个不知道，这个位高权重，甚得万岁爷喜欢的国舅爷，最近可是憋了满肚的火气，正找不着地方撒呢，这会儿招他，岂不是给他个借口借着自个儿消火儿？

    以前，明德和如燕逼着岚珏那小娶亲，他就是不愿意，还非说要先立业，后成家，眼看他年纪越来越大，张如燕哪里坐得住，没少找身份相当，才貌品德都好的姑娘相看，不得不说，像岚珏这样的青年才俊，还真不愁找不着好姑娘，偏偏只要一说这事儿，那小就打马虎眼，要是明德说一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他听话，这小立马去找他皇后姑姑。

    芷云一向疼爱岚珏，本身又和清朝大多数人的思想不那么一致，不觉得让岚珏自己相一个意的媳妇有什么不行，若是其他人身不由己也就罢了，岚珏哪还用得着计较女方的身份什么的？

    更何况，岚珏的眼光不低，他要是相了，那女方也肯定差不了，歪瓜裂枣，他也不会要，再说，能让他偷偷摸摸见上几面，相了的，肯定都是八旗大族家的姑奶奶，一般汉人家的千金或者地位低的小姐，他就是想见，也见不到。

    所以，只要是确定品貌没有问题，岚珏喜欢哪个，芷云绝不会反对。

    她这个做姑姑的，对明德和如燕的影响力很高，既然她都开口，明德和如燕，也只好由着岚珏拖延下去了。

    当然，这不是说芷云不关心岚珏的婚事，事实上，当初芷云还特意让人把京城符合身份的千金们全调查了一遍，写成册给了如燕，如燕就是照着那册给岚珏相人的，可以说温柔贤淑的，英气爽利的，长得圆润好生养的，相貌秀丽，容颜出色的，那真是应有尽有，芷云也和如燕商量过好多次，像阎家的三格格，如燕意，芷云也觉得不错，真是差一点儿就能定下。

    可惜，就算芷云和如燕都喜欢，可岚珏要不愿意，芷云还真不会强迫自家小侄，至于如燕，其实也不乐意儿不高兴的……

    过往的回忆在脑海里泉涌，明德叹了口气，胃口全失，扔下筷，总觉得自己腮帮疼——早知道岚珏居然选了这么个姑娘，还不如让他拖着不成亲……

    不是说那姑娘的身份不够高，隆科多家的小女儿，真论身份，说一句岚珏高攀，也不为过。人家佟佳氏家族与皇室可是数代联姻，地位特殊，瓜尔佳家哪怕出了芷云这位当朝皇后，论起影响力，还真远远比不上人家。

    更不是那位姑娘不好，隆科多家的敏蓉格格，规矩言行都是好的，所有见过的人没有一个不夸她。要只是看这姑娘，无论明德还是张如燕，并没有不满意的地方。

    可是，明德看不上隆科多，不对，应该说隆科多这人太傲气，根本就不把明德放在眼里，虽然同是国舅，可隆科多总觉得自己比明德的地位高得多，见了面，经常是连个招呼都不打，根本就当明德这人不存在。

    明德虽然年轻的时候受过不少苦，可后来一路顺风顺水，现在更是坐到户部尚书的位置上，比隆科多是一点儿都不差，相反，论圣眷，隆科多可没法跟他比，毕竟，这时候的隆科多，并没有辅助欧阳登基的天大功劳，双方的关系远远算不上亲密。而天下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当今圣上爱重皇后，明德更是先皇留给今上的股肱之臣……

    明德就是再好的性，见隆科多这般行径，他也不可能不恼怒，更何况，明德虽然老实，可脾气并不小，相反，还很顽固。

    双方于是交恶。

    这一回，岚珏不知道在哪儿见了敏蓉一面，居然就喜欢上人家，回来和张如燕一说，如燕登时恼怒，明德也不同意。

    明德是不想和隆科多那人做亲家，张如燕则是觉得敏蓉的生母上不来台面，是隆科多在外面养得外室，听说是戏出身，虽然敏蓉是记在正室夫人名下，也算嫡女，可她的身份，在京城根本就是公开的秘密，岚珏真要娶了这样的媳妇，还不知道会被人说什么呢

    岚珏在家里磨了半天，用的是水磨的工夫，他也不和父母争吵，父母说什么都听着，明德和如燕说不同意他与敏蓉的亲事，他也就真的不再提此事，连半个字都不再说。

    看一向认死理的儿这般懂事儿，明德和如燕全松了口气，如燕是更加积极地给儿相看媳妇，可惜，他们松气松得还太早，虽然岚珏表面上不再提了，但他从那时候开始，就一天比一天吃饭吃得少，在父母面前也是强颜欢笑，在神机营那边儿，训练起来像个拼命三郎似的，没几个月，瘦了一大圈儿，形容憔悴，连他的那些长官都吓坏了，赶紧给他放假，把他赶回家去，最后甚至惊动了芷云和欧阳，给他派了御医来。

    岚珏这么一折腾，先受不住的不是他，是张如燕，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张如燕哪里舍得让自己的心头肉受苦啊，就松了口。

    明德也叹了口气，认了。

    为了儿，不得已，张如燕只好抽空去佟佳家拜访了一下，虽然敏蓉将来还得参加选秀，到时候芷云想把她给岚珏，也就一句话的事儿，可怎么也要先和人家商量商量，双方都愿意才好。

    结果，刚一进家门，如燕就一头扎屋里，脸色铁青，咬牙切齿，摔了好几只青花瓷的碗，练习几天都没给岚珏那小好脸色，岚珏也知道自己理亏，好好充当了一把孝，天天讲笑话逗自家娘亲开心，可以说，如燕让他往东，他就绝不往西，从小到大，这小就从没有这么听话的时候，到让如燕好生享受了一回。

    如燕不高兴，到不是因为隆科多不同意这门亲事，事实上，岚珏这孩，真没有什么好让别人挑剔的，相貌好，出身好，还与太交好，没有不良嗜好，将来成就绝对小不了，这样的女婿，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了。再说，隆科多是聪明人，最近欧阳因着他莫名其妙的高傲，不着痕迹地敲打了他几次，现在和明德拉上关系，对他来说，绝对是件好事儿。

    张如燕不舒服，纯粹就是实在受不了隆科多那太过极品的继夫人。一想起那个穿红戴绿，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已经被扶正的继夫人，对着岚珏横挑鼻竖挑眼，就在人家当娘的面前，明着说岚珏根本比不上她那宝贝闺女半个手指头，如燕就气得脑袋发晕。

    夕阳西下，京城的晚霞很美。

    芷云倚在车旁，望着窗外的晚霞，也想起岚珏来，不过，芷云心里，却是对自己一向钟爱的侄有些失望的。

    “岚珏年纪还小呢，再说，你不是教训过他了，让那小闭门抄写三百遍孝经，这样的惩罚在他的眼里，恐怕比打他一百棍还要厉害。”欧阳把自家媳妇搂怀里，用披风包裹住她，莞尔道，“别对他要求太高，他被父母保护得挺好，还是个孩呢，正是慕少艾的年纪，喜欢上个姑娘，用一点儿手段，并不奇怪，再说，这孩其实挺孝顺，和京城那些不孝的纨绔弟比起来，不知道好到哪里去。”

    “而且，岚珏那小挺聪明，兵法没有白学，他知道不能和明德硬碰硬，要真闹起来，将来佟家那姑娘进了门日也不好过，我看啊，他那些黯然神伤的表现，有两成是真的，八成是在做戏。”欧阳笑眯眯地道。

    芷云摇摇头，皱了皱眉头，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失望些什么，失望岚珏为了个女孩儿，就不顾自己的身体，让父母担心忧虑？还是他居然把手段用到了自家人身上，竟用自己做筹码，去算计自己的亲人？

    可是，像他这样的年纪，哪怕是在这大清朝，倾慕某个女孩，也并不稀奇，爱情来了，头脑一发热，还能保持冷静理智，并不冲动，已经算是不错……

    “不过，隆科多要是真的和明德做了亲家，应该不至于像历史上那么悲惨了吧，你觉得隆科多这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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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少女心思

﻿    第一百二十四章少女心思

    “如何？是个能人，可惜，恃才傲物。”欧阳摇了摇头，笑道，“他好酒，酒后嘴上就没把门儿的，经常说自己这个步兵统领，一声令下就能聚集两万人马，攻下京城，也就分分秒秒的事儿……太没有顾忌了。”

    “那样的人，的确有才华，本事也大，可要是换成真正的雍正帝，根本不可能容得下他。不过，我到无所谓，还不至于连这么个人都驾驭不了，反正他这辈想位极人臣很难，可要老老实实地办点儿实事，也不至于浪费了自己那一身本事。毕竟，在京城这些皇亲权贵里面，他隆科多，也算得上是个很不错的人才，真要费了，也未免太可惜，现在，人才难得啊。”

    芷云莞尔，的确，欧阳那人自信得厉害，根本就不会担心什么，既然如此，也就没什么好多说的了，甚至用不着等到选秀，离选秀还有不少日呢，岚珏的年纪不算小，早一点儿成亲，也早一点儿稳下来，等过了年，把敏蓉给他就是。

    一年的时光，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过去了。

    二月二日，是龙抬头的好日。

    欧阳准备带着芷云入驻圆明园行宫，话说，圆明园这地方，虽然比不上浮空城自由自在，可是住起来，肯定比皇宫舒服，连续好几天，齐妃李氏，都跑到芷云这儿来打探消息，看看随驾都有哪些人，现在万岁爷身边女人还少，要不借着机会争宠，等到新的秀女入宫之后，恐怕就更难了，不过，她只能失望，欧阳除了芷云还有弘昼、弘曦、圆圆之外，谁也没带着，太弘昊，都作为监国太留在宫里。

    其他女人们也只好咬着嘴唇，暗自诅咒只知道吃独食的芷云。

    收拾行装，打点宫务，太阳刚一升起，欧阳带着芷云，还有几个孩，就轻车简从地搬进了圆明园。

    齐妃李氏带着一众贵人常在恭送了御驾离去，搅着手帕，愣了半天神。

    “主？”

    李氏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轻叹道：“以前日日担心雍王府进新人，现在，我到觉得早一点儿选秀，早一点儿有女人能把万岁爷的心思从皇后身上勾回来，反而是好事。”

    一甩袖，李氏扶着身边大宫女的手，回自己的寝宫，眼睛里闪过一抹冷笑，那瓜尔佳氏就得意吧，且看她能得意到几时……这个天底下，哪有女人独霸皇上的道理？

    李氏怎么想，那不关芷云的事儿，她最近挺清闲，偶尔做做实验，带着自家那只总喜欢到处乱跑，越来越不愿意在家的宠物阳阳去晒晒暖阳，哄哄孩，不过，欧阳很忙，忙着练兵的事儿，芷云和孩们都好几天没见到他了。

    十三看着桌案上几页薄薄的册，翻了翻，又看了几眼旁边的那堆奏折，苦笑道：“万岁爷，我的好四哥，您也太不把人家罗卜藏丹津看在眼里了，用人家来磨你手里的刀啊？这绿营虽然让折腾得有些起色了，可是，上战场靠他们成不成还得另说。”

    这册编写得不错，精炼简单，可绝对有效。岚珏编写的，当然，欧阳稍微指导了一下。

    绿营要形成战斗力，说难很难，说简单，也挺简单，就看上位者能不能下定决心，一做到底，也看底下的人能不能保证尽心尽力，不阴奉阳违。

    这首先，当然是要练兵、分兵、简兵。先进行大规模的训练考核，然后按照战斗力，把士兵划分出一二三等，再也不能一锅炖，一视同仁。

    精兵单分出来，俸禄增加，从衣食住行上面就得和其他的普通士兵不一样，生活补助，甚至连妻儿老小，都照顾到，当然，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二等的，那就作为普通的绿营兵丁，三等的就干后勤，达不到标准的，一律走人。

    这活儿可不好干，十三废寝忘食的折腾了这一年，才稍微整出些眉目来，户部不肯给多拨款，闹得他在明德那儿磨了好几天，才算是把弱兵老兵惫懒兵的‘遣散费’给筹集到，没闹出兵变。

    这只是第一步，剩下的募兵，补充兵员，还有加强训练，甚至是欧阳要求的那些所谓的，最重要的‘思想教育’，都不是简单差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好的。

    “四哥，你真要把绿营拉到战场是去试试啊？”虽然说西山那边的火枪营，神机营，还有特种侦查营等新军做得都不错，在战场上很有杀伤力。虽然还有些稚嫩，可是他们战斗能力，比以前的普通士兵高出不知多少，估计一组名新军互相配合，不动用火器，单挑百十人也绝对没问题。但绿营不一样，万岁爷为了新军花费了多少心力，用了多少年？绿营这才训练多久，刚一年而已。

    “有什么不能试的？”

    欧阳漫不经心地觑了十三一眼，十三捂着脑袋，嘴角抽搐了半天，后来想了想，也是，现在罗卜藏丹津叛乱一事已到了最后阶段，绿营上去也就一扫尾的工作了，确实不是不成。

    但是，只要一想到满朝武大臣们对雍正朝第一次用兵的重视程度，还有将士们摩拳擦掌的样，甚至是每天都有八百里的急报从边疆传过来，几位京堂见天就等着捷报。他就忍不住苦笑。

    “你慢慢看，我去歇歇。”

    欧阳望了望天色，扔下手里的折，伸了懒腰站起身，晃晃地去找媳妇，十三眨眨眼，嘴唇动了动，终究是没敢说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虽然自家四哥现在温和许多，不再动不动就发脾气，可是，这位的小心眼，那是一点儿没变。

    现在已经到了二月末，大地回春。

    圆明园内，满园的姹紫嫣红，引来燕语莺啼，蜂飞蝶舞，今天是晴天，蔚蓝的天空上只有浅浅的云雾，夕阳西下，日头失去了温度，河畔的亭台也荡漾起了微冷的凉风。

    靠着朱红色的柱栏，圆圆打了个喷嚏，搓了搓手，十月连忙上前，给自家小主披上件衣裳，皱眉道：“格格，起风了，待在这儿怪冷清的，也是时辰回去了。今儿万岁爷发了话，要和皇后娘娘、五阿哥和格格一块儿用晚膳。”

    圆圆的目光，追着湖里的一对儿跳上来的锦鲤，还有浮在央，然前行的一对儿鸳鸯，咕哝了几句什么，十月没有听清楚，只好又唤道：“我的小主，您要是喜欢，等明天天气暖和的时候可以再来看，这会儿，您还是跟奴才回去吧。”

    圆圆却兀自皱着眉，不肯回头，漂亮的小脸蛋上带了一点儿苦恼。岚珏哥要成亲了，她皱着脸，心里不知道怎的，忽然五味杂陈起来，酸酸涩涩，算不上难受，那种感觉，她甚至也说不清楚。

    有一天，弘昊哥哥，弘昼哥哥，也要娶妻，自己要嫁人，弘曦也一样，他们一家人，是不是就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亲亲秘密地在一起了。

    圆圆是芷云唯一的一个女孩儿，明德和芷云两兄妹，就她一个宝贝丫头，平日里自然是疼宠的厉害，不光是芷云和欧阳疼爱她，弘昊、弘昼、岚珏，无一不把她当成小公主一般，简直可以说到了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地步。

    圆圆又从小就有些自闭，不喜欢和生人来往，只有身边最亲近的亲人们，才真正能走进她的心里，孩都是很敏感的，而圆圆就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她本能地感觉到，岚珏和以前不一样了，岚珏之前眼里只有自己这一个女孩儿，其他的女，他是一眼都不看的，现在，他的眼里却有了另外一个人，说起敏蓉的时候，他的眼睛会发光，以后，他要和那个敏蓉一起生活，敏蓉会变成他最亲密的女人，圆圆也比不上……

    自己的哥哥，自己视为视为兄长，甚至比兄长更温柔，更宠爱她的岚珏哥哥忽然变了，圆圆一时间，有些寂寞，有些难过，也有被别人抢走心爱之物的不甘心……这并不算奇怪，也在所难免。

    其实，芷云早发现了女儿这一点儿小心思，不过，因为并不严重，圆圆也不是那种偏执的女孩，郁闷一下，有点儿小女孩儿的小心眼儿，这么一点点儿恋兄情节，反而让她更可爱，更鲜活。

    所以，芷云就没有管，只在一旁笑眯眯地看了会儿笑话，说不定，将来等到圆圆成亲的时候，还能把这件事儿拿出来逗逗她。

    抓住孩们的小辫，时不时地掏出来逗乐，那正是做做父母的乐趣，也是做父母的应有的权力啊。

    过了片刻，天色渐暗，圆圆忽然眨了眨眼，俯下身，从花丛细细地挑选了一个小石头片儿，一甩胳膊，漂漂亮亮地打了个水漂，足足有五个转儿，然后跺跺脚，吐出口气，一扭头，开始步履轻快的向回跑。

    十月吓了一跳，匆匆地跟在身后，喊道：“小主，格格，您慢着点儿，小心摔到了。”

    芷云和欧阳两个坐在卧室里，收了水镜，对视一眼，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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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喜事

﻿    第一百二十五章喜事

    打更声猛地响起来，高福缩了缩脑袋，搂着胳膊从绣凳上站起身，扶着跨栏，举头看了看，天色早已经黑了，已经到了用晚膳的时候。

    高福调回视线，侧耳听了听，屋里隐隐约约有嬉笑声传来，反身抓住身后侍立的小太监，低声吩咐道：“赶紧去看看晚膳好了没有，再看看五阿哥和小格格回来了没？”

    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太监，笑嘻嘻地瞥了一眼内室，道：“师傅哎，这会儿皇上和娘娘正亲热着，奴才可不敢随便去打扰，还是让厨房把晚膳热着吧。”

    “那就先给十三爷送去。”

    高福眼一瞪，却也忍不住莞尔：“再等半个时辰，要是两位主还没动静，就让五阿哥和小格格先用膳。”

    那小太监答应一声，一溜烟地跑了。

    其实，内室里芷云真没和欧阳做什么事儿，最多也有点儿耳鬓厮磨，两人正坐在一块儿，一边嗑瓜，一边儿说自家的几个宝贝孩呢。

    这两个人甜甜蜜蜜地说了好长时间的话，没注意到时辰，天色都全黑了，才听见已经等了好长时间的高福在外面喊道：“万岁爷，皇后娘娘，时候不早了，五阿哥和格格都已经用了晚膳……主爷可要摆膳。”

    欧阳慵懒地倚在炕头，拉着媳妇温润细腻的手，虽然没有觉得怎么饿，不过，还是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儿：“摆饭吧。”

    随着他的话，屋里的灯火一瞬间亮了起来，照得整个屋恍如白昼。紧接着，轻轻巧巧地走动着的脚步声，环佩相撞的轻响，倒水入盆的杂音，也响了起来，并不大，还很悦耳，显然，宫里时候的宫女们都经过了专门的训练，绝不会让主们感到不舒服。

    十月也走进来，服侍着自家女主洗漱，芷云更是干脆泡了澡，问了问孩们吃的什么，又关心了一下留在宫里辛苦的弘昊，还让十月给按摩了一会儿，然后才摆了饭。

    欧阳和芷云都不好让别人侍候着用餐，自己吃自己的，饭菜很精致，不过，两个人都不饿，吃了几口，欧阳就停下筷，故意板起脸，只在眼睛里残留了一点儿笑意，咳嗽了一声儿道：“弘昊今年都十七了，可到现在都没有女人，哪里像话，十三今天还笑话我呢……”

    “这样吧，过几天你给他挑几个漂亮的宫女送去，呵呵，可别选那些个歪瓜裂枣啊，我儿怎么也不能委屈了。嗯，我也该再琢磨一下给弘昊选名嫡福晋和侧福晋。”

    “你是不是也想给自己找几个漂亮的？”

    芷云翻了个白眼，她其实不是想管制弘昊，只要不至于影响身体，也不在意弘昊到底要多少个女人，毕竟，她虽然自己不属于这个时代，也有本事，有能耐按照自己的心意，依旧过自己所熟悉的生活，可她还没打算过于土生土长于此地的儿，将来大清朝是儿的，所以，弘昊的行为，还是符合这个时代比较好。

    不过，不影响归不影响，她却没打算在孩大婚之前就给他塞女人，等到儿大婚之后，他要不要其他的女人，就由他自己做主就是。

    欧阳接受了老婆的白眼儿，大乐，莞尔笑道：“我就是觉得孩们都大了，有点儿惆怅。”

    今天看见娇宠着的宝贝女儿，竟然已经开始有了少女的小心思，欧阳感触挺大：“我是说真的，弘昊不小了，他是储君，早一点儿生下继承人也好，等他过了生辰，就大婚，你开始挑吧，我媳妇的眼光，可比我强。”

    “嗯，知道了。”芷云叹了口气，也有些头痛，弘昊这孩根本就不大在意亲事，每一次问，他就只一句话，皇额娘做主就好。那是他要和人家过一辈，又不是他皇额娘，自己喜欢有什么用啊？

    “等再过几年，弘昊能独当一面，咱们资源也搜集得差不多，我能完全掌握时空门之后，咱们就到处走走，去别的世界看看，哎，以前在无限时空，就算去别的世界，因为是为了任务，压力太大，从没有痛快地玩过，现在咱们没有压力了，可以好好享受享受，说不定，有一天咱们真能跨过传奇，走到魔法的巅峰。”

    巅峰啊……芷云勾起唇角，一向冷静自持的她，听了欧阳的描述，也不禁向往，他们都是法师，平生最大的理想，就是探求魔法的真谛，现在的她，已经不是一只脚跨进死亡大门的少女了，有了长久的生命，无论多么高难度的理想，都有视线的可能。

    吃过晚饭，欧阳到底还有良心，没有放十三一个人辛苦忙碌，继续工作去。

    这一晚上，因为想着孩的婚事，又想着将来的无限可能。芷云心潮翻涌，睡得不大好，第二天一早，就让十月给配制了一杯醒神汤剂，灌了下去，别说，十月比芷云有耐心，专门把药剂做成了苹果味，酸酸甜甜，满好喝，要是芷云自己，估计就只顾效果，不会去在意味道了。

    小宫女们进了屋，伺候着芷云起身。芷云坐在梳妆镜台前由宫人为她梳妆。向清晰的玻璃镜里看去，镜是越发精致雍容的面孔，偶尔波光流转间自然流露出随意和冷冽。

    芷云叹了口气，她和欧阳，还真不能在这里呆得太久，要不然，这永远都不变的娇嫩容貌，再用保养得当为借口，就不合适了。

    最近这段儿日，因为战事，欧阳不好把活全扔给老十和十三他们，也跟着忙了些日，其实，老十忙得挺欢实，他现在在军队是如鱼得水，连过年都没回京，嘴里虽然抱怨累得慌，可那股高兴劲儿，几乎没人看不出来。

    虽然欧阳根本不求速度，只求稳扎稳打，尽量减少伤亡，要是能一个士兵都不死，当然更好，不过，这自然不可能。战争还是很快就结束了。三月初一，清军凯旋归京，四月初二日，朝廷平定青海，四月十二，举行献俘仪式。

    之后的一个月，朝廷就有条不紊地开始实施早就制定好的有关青海的政策，十三总理。

    其实也没什么，主要就是朝廷派兵驻扎，规定朝贡和互市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用来保证朝廷对青海地区的有效统治。

    这些，十三很精通，也乐意做，毕竟是留名青史的好事儿，欧阳根本就没多理会。

    岚珏也因为这场战争沾了点光。以筹划周详，练兵有方，得了个不大不小的功劳，别看欧阳平时总喜欢教训他，甚至是以打压他为乐，可是，欧阳对岚珏，那当然不会太小气了，当时就赏了一等爵，明德也被加封为一等公。而早在欧阳封后的时候，就已经追封了明德和芷云的父亲为一等公，这一下，瓜尔佳氏芷云这一支，还真是满门公侯了，可以说，大清朝有多出一名门来。

    趁着岚珏封爵的喜事，欧阳和芷云一琢磨，干脆，来个双喜临门，过了端阳，欧阳就亲自下旨，将隆科多的小女儿敏蓉许给了自家侄。

    准备的时间虽然稍嫌短暂，可以说，整个大清朝，这是从定下到成亲用时最短的一次勋贵联姻了，可是，婚礼却并不仓促，因为很多人帮忙，欧阳甚至还特意派了宫里人去搭手，这门婚礼，非常盛大。

    正日这天，京城的老百姓们，算是彻底见识了什么是十里红妆。

    弘昼这唯恐天下不乱的小非参一脚不可，他亲自带着瓜尔佳府的几个旁系弟一大清早就前往佟府催妆。岚珏和他玩惯了，到没觉得什么，可把司仪还有隆科多那一家惊得不轻，连客人们都啧啧称奇，以前只听说瓜尔佳府的小爷和几位皇关系亲密，但没想到，居然能亲密到这个份上，五阿哥这一举动，皇上肯定不能不知道，既然没有制止，显然是皇上有意表现皇家和瓜尔佳府的密切关系。

    胡思乱想的人不少，就这一幕，众人肚里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儿，幸亏在场的都是能耐人，定力十足，到没出什么差错，婚礼顺顺当当地进行了。

    两位国舅结亲，还是万岁爷指婚，欧阳和芷云又都表现得这般重视，这婚礼的气派程度，绝对不比宗室女儿出嫁要小了。光是送嫁的队伍，就有好几百人。

    隆科多自然也很看重这门亲事，他虽然心里对明德不大待见，却也知道，现在比圣眷，明德是朝野第一，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女儿敏蓉从来疼爱有加，更是不会委屈了女儿。

    隆科多知道自己的妻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所以，明面上是妻准备，不过，他自己也暗地里插了手，陪房就精挑细选了十家，其他的什么侍女，洗扫的下人，嬷嬷，也足有几十人，陪送的庄也有四处，城里的宅铺面，更有十来处。那嫁妆这边儿已经入了瓜尔佳府邸的大门，那边儿却还没有离开佟府。

    其实，对这门婚事，张如燕和明德也不是真的不满意，看见敏蓉这么贤良淑德，又温柔又漂亮，真心对岚珏好，还很孝顺的儿媳妇，他们就是对隆科多有再多不满，却也说不出敏蓉不好来，更重要的是，儿喜欢，两个人干脆也就不多想了。

    儿娶了媳妇，张如燕也算是松了好大一口气，琢磨着岚珏从小就皮，现在有了家业，大概会稳重些，不再动不动就非要上战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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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宫宴

﻿    第一百二十章宫宴

    今年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一过月，酷暑便至，比往年要热上许多。

    比起宫里那些连冰的份例也不多的妃们，芷云到还好，屋里的冰盆儿，冷布，挂帘，幔纱帷幔里都藏了浮空城出产的新型降温装置，跟空调一个原理，只是用的能量为魔能，拇指盖大小的魔晶就足够用一夏天了。不过，即使如此，外面酷热，芷云还是觉得有些许气闷。

    晌午，芷云和欧阳一块儿用过午膳，因为天气热，欧阳也变懒了，白天一般不大乐意去处理公务，只喜欢窝在自家媳妇身边。

    芷云靠在铺着凉席的榻上，背后是一个绣着奇怪金线花纹的迎风枕，眼前的虚拟屏幕上浮现出的是一幅幅图画，画都是地球上的景致，从芷云的记忆提取，又智脑分析合成，还原度极高。

    芷云看得很认真，以前从没有觉得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有多美丽，昏暗的天，灰沉沉的大地，连海都几乎算不上蓝色了，有什么好的，可是最近几年，她却总想起以前，想以前的人，以前的事儿，并不怎么怀念难过，只是多少有些惆怅。

    大概是老了吧，过于平淡的生活，总是容易让人软弱，人一软弱，就会变得喜欢回忆，喜欢回顾过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似乎每隔一段儿时间，过去的记忆就会泉涌，需要一次又一次地梳理。

    芷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欧阳也说，回忆也是对心的历练，只要不至于沉溺，于魔法的修行，并无坏处。所以，她便放纵自己。

    十月坐在一旁，两只手替她打着一把团扇，欧阳舒舒服服地枕在媳妇的大腿上，握着媳妇的一只小手，眯着眼睛小歇。

    芷云的体质偏寒，哪怕是夏日午后，身体也是冰凉一片，摸起来极为滑润，欧阳靠着她，惬意地伸了个懒腰，他是每一年夏天都恨不得黏在媳妇身上，可惜，今年怕是难如愿了，当了皇上，总不能像以往那般任性。

    七月立夏的时候便从浮空城回来，芷云现在用着的这些新式无污染，全天然空调，就是她带回来的成果，此时，这位姑娘刚给自家主报告了浮空城入驻另外一个世界之后的各种事务，这会儿又拿出本天蓝色的小册，细细地将给各宫主的夏日过暑的赏赐一一说明。

    芷云听得漫不经心，不过，眼前这两位都是一心多用的主儿，几个奴才早就见识过不知道多少次，也不见怪，该说什么还说什么。

    歇了一个多时辰，欧阳才睁开眼，冲侯在门外的高福叫了声：“去，给十三爷送一碗冰碗去，给我也来一碗，要莲蓬制的。嗯，你们主娘娘喜欢吃果奶的。”

    “嗻。”

    高福应了声，不多时，冰碗送至，同来的还有奏折。

    欧阳洗了把脸，坐在炕上，靠着芷云，开始一目十行地批阅奏折。他的速度，其实比十三快得多，要是他多工作些时辰，说不定早就处理完了，可是这位，偏偏就不紧不慢，还时不时地张开口，让自家媳妇给喂上一口冰凉的冷饮。

    幸好十三没看见这位的惬意，要不然，一准儿得气得跳脚儿，不过，他就是生气也没法，谁让人家是皇帝呢？

    这夫妻俩的夏日，从来是这么过，好多年不改变，奴才们对他们的习惯都摸透了，伺候得自然熟练顺畅。

    “过一会儿你不是要开一个小宴？准备好了没有？”欧阳随手把一本写得简练精悍，只有三行的折扔到一边，忽然想起最近芷云为了弘昊的婚事，正忙着召见满洲未出阁的姑奶奶们呢，到今天，已经是第四回了。

    “有什么好准备的，就是只给他们喝一碗劣茶，也不会有人说这不是好宴。”芷云笑眯眯地瞥了自家相公一眼，她儿就是个香饽饽，没有哪个有如花似yu女儿的贵夫人不想结这门亲。

    别看今年酷热难当，可想要顶着大太阳，辛辛苦苦，穿戴着命妇品级的厚重服饰，挤进宫门，来和芷云闲聊的女人有的是，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位夫人缺席芷云的宴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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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芷云摆宴的地方，选在水榭亭台，周围临水，温度比低得多，十月带着芷云身边的宫女，手里捧鲜花，水果，还有冷食甜点轻轻巧巧地走进来，不得不说，芷云身边的宫女们论起美貌，少有人能及，这种场面，就赏心悦目的程度，任何人乍见之下，都免不了要呆滞片刻，纵然是那些见惯了美人的贵妇们也一样。

    就是不知道，面对这样的美人，那些带着心思和憧憬来的闺阁少女们，会不会忐忑不安？

    水榭里早已经准备妥当，皇后设宴，宫人们自然是尽心尽力，一应准备，都是精益求精，窗帘全换了新的，都是上好的轻绸软缎和鲛纱，颜色多是芷云偏好的天蓝浅蓝，绣的也是山水丛林。室内的镇冰也遍及每个角落，绝不会让客人感觉到一丝一毫的不舒适。

    芷云陪着欧阳处理完折，快到傍晚的时候，这才徐徐走入水榭，她穿的比较素净，并没有穿皇后的朝服，身上只是一件藕荷色银丝白蝶嬉花旗裳，发上连首饰都不曾佩戴，可水榭里已经等候多时的女眷却丝毫没有觉得被慢待了。

    几人急急忙忙地起身出门相迎行礼，芷云颌首笑应了，免了礼仪，自顾自挽着如燕的手，入内坐好。

    能参加芷云的宫宴的，自然都不是一般人，如燕就别说了，那是芷云的嫂，另外一个就是富察夫人，主角当然是富察家的闺女。

    众人坐下，说笑寒暄了一会儿，芷云便眼睛眯着，看向在座唯一一名梳着俏生生，模样娇丽开的少女身上，这位是富察家的千金，闺名是惠珍，看起来极为规矩，这会儿哪怕是见到芷云，也不敢抬头，只低着脑袋，怯生生地端坐着。

    芷云忍不住笑了笑，隐约看见那小姑娘红着双颊，隐藏在粉色衣袖下面的柔荑，紧紧地捏着帕，显然紧张得很。

    摇摇头，芷云挥了挥手，把小姑娘招到跟前，笑道：“瞧瞧这丫头，生得可真水灵，本宫见了都恨不得硬生生夺了去，怪不得富察夫人一直藏着掖着，就生怕我们看见了呢。”

    富察夫人一愣，显然是没想到芷云居然这般和气，事实上，这位皇后娘娘在传言里一向是冷淡自持的。不过，富察夫人反应很快，片刻脸上便浮起笑容，轻声道：“娘娘真是说笑了，奴才这丫头最是呆板无趣，根本就及不上三格格半分，娘娘已经有了如花似玉的天之骄女了，哪还能看得上奴才这笨丫头啊……”

    这富察夫人果然是擅长察言观色，也会说话，只与她说了几句话，芷云心情大好，心道，时不时邀请官眷进宫聊天，也是极好的消遣了。

    如燕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还是故作醋意地哼了哼道：“娘娘和富察夫人这是欺负如燕呢，您二位都有贴身小棉袄穿，就如燕一个人可怜”

    芷云摇摇头：“你这张嘴，可是越来越厉害，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以前如燕多么温柔的一个女人，典型的清朝汉人家的千金，羞涩内敛，可是现在，性是越来越像满洲的姑奶奶了。

    芷云心里一叹，她明白，如燕这是七分打趣，三分确实遗憾，她只为明德生了一个儿，后来虽然也寻医问药，调养身体，却在无所出，难免有几分不高兴，好在明德体贴温柔，瓜尔佳府又没有长辈，儿也孝顺懂事，如燕到是压力并不算大。

    要是换了别的勋贵人家，就算有嫡，夫妻俩感情也好，丈夫不愿意纳妾，估计这做儿的也抵不过父母的压力，妻妾成群是肯定的了。

    对这事儿，芷云也纳闷，她曾经给大哥和嫂都看过身体，两个人健康得很，按说，不应该嗣稀少，他们又不曾避孕，可偏偏就是如此，芷云也只能说一句缘分还不到。

    在座的都是会说话的聪明人，不一会儿，就言笑晏晏，相谈甚欢，芷云看了看时辰，早过了约定的时间，见弘昊还没有过来的意思，到是不远处的假山后面，弘昼在那儿探头探脑的，心里就知道，弘昊这是相亲相得不耐烦，开始打主意开溜呢。

    果然，不过片刻，侯在外面的小太监扬声报道：“五阿哥到——”

    话音未落，一名长得虎头虎脑，很英武的少年便闯了进来，弘昼瞪着一双骨碌碌直转的大眼睛，干脆利落地一甩袖，行礼道：“儿弘昼，恭请皇额娘金安。”行完礼，也不待芷云叫起，就出溜进芷云怀里，搂着芷云的胳膊撒娇道，“皇额娘，太哥有些事情，说是晚上再来给皇额娘请安，您看看，还是儿乖吧，太哥多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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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闲夏

﻿    第一百二十七章闲夏

    “五弟，你在说谁？”

    弘昼的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清清朗朗的声音传进来，弘昼一怔，吓了一跳，把脑袋一下埋进额娘的怀里，咕哝道：“我又没说谎……明明就是你说的嘛……”

    芷云失笑摇头，眼底深处也不觉溢出几分宠溺的神色，就在此时，外面的小太监也同时高呼了一声——“太殿下到——”

    下一刻，门帘挑起，走进来一位穿了身黄色绣蟠龙纹饰的少年郎，他一只手里还抱着个肉呼呼的小男孩儿，那孩的脑袋搁在少年的肩膀上，睡得正香，粉嫩的小脸渲染着红晕，小鼻轻轻抽动，端的粉雕玉琢。屋里的女人见了，都忍不住眼前大亮。

    “给皇额娘请安。”弘昊平平稳稳地近前，单膝下跪，要给芷云行礼。

    芷云一伸手，拦住了，没让儿拜下去，只是随手接过正睡着的弘曦，抱在怀里，细细地看了看，然后抬头，似笑非笑地睨了弘昊一眼，道：“来了？”

    “有劳皇额娘久候，是儿臣的不是。”弘昊的眼睛里也带着笑意，面上却是一派沉稳，只是心里却也不觉暗自叫苦，万一惹了皇额娘生气，还不知道自己要受什么罪呢。

    见儿眼底闪过一抹‘惊吓’，芷云忍不住好笑，不过，这孩长大了到是活泼许多，当初见他跟个小老头似的，芷云还担心孩将来过得不舒坦，现在看来，到也还好。

    富察夫人和张如燕此时才来得及起身给他见礼，弘昊却避了避，没有受如燕的全礼，毕竟是自己的舅母，又一向疼爱自己，弘昊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敬意的。

    芷云给了儿一个颇带威胁意味的目光，弘昊的视线便漫不经心地在惠珍身上一扫而过，眸依旧是清澈如水，没有半丝波澜，丝毫不像是正和一青春年华美*女面面相对的样。

    富察夫人面上不显，心里却不免有些忐忑，这太殿下，不会是看不自家女儿吧。

    别说富察夫人了，就连惠珍，也忍不住偷偷用眼角的余光偷窥眼前的少年，才看这一眼，便顿时脸上发烧，连耳朵根都红了，急忙又垂下头去，死死咬着贝齿。

    还是富察夫人察觉不妥，暗地里拧了她一把，她才怯生生曲膝福身道：“臣女请太殿下安。”声音细弱，确实宛如黄莺，清脆扬。

    弘昼左看看右看看，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扑到芷云的身上，和她咬耳朵：“我看，还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我的好额娘啊，您还是别为四哥操心了，省得生气，早点儿想想儿吧，儿可没四哥这么挑剔。”

    芷云翻了个白眼，一巴掌把弘昼给拍开，弘昼也不介意，乖乖地凑到四哥身边，笑眯眯地给自己倒了一杯果茶。

    弘昼这般明显的戏谑，弘昊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不过，他早就练就了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本能，自是不会介意弟弟的调笑，

    虽然有如燕这个舅母在，可是弘昊和弘昼年纪不小了，不宜和未出阁的女儿多相处，他们两个少坐了片刻，喝了一杯果汁祛暑，就找了个练字的借口向芷云告退，芷云也没拦着。

    随后，一屋的女眷们又吃了点儿水果，说了一会儿闲话，芷云还给了惠珍一只羊脂白玉的玉佩作为见面礼，才把人送出宫。

    等到了晚间，弘昊、弘昼、圆圆和弘曦兄妹四个，聚在芷云屋里吃饭，芷云给弘昊挑了一筷他最不爱吃的胡萝卜，硬逼着他咽下去，才笑眯眯地道：“今天惠珍你也见到了，怎么样？富察家的格格，模样生得好，气质端庄娴雅，配得起你吧。”

    弘昊一本正经地数着米粒儿吃饭，还没开口，弘昼已经舔着脸，讨好地看了自家兄长一眼，咳嗽了声，皱起脸来道：“额娘，那什么富察家的格格模样哪里好了，干瘦干瘦的，像个竹竿儿，一点儿满洲姑奶奶的气度都没有，儿可不想她做嫂。”

    芷云一挑眉，心下好笑，刚才不知道弘昊是怎么整治弟弟了，竟然把弘昼吓成这样，不过，对于富察惠珍，自己也不是那么满意的，她虽然看起来不错，模样标志，性柔顺，几乎是这个时代婆婆最喜欢的那种媳妇的代表，可是，芷云却还是和觉得她和以前自己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给人的感觉一样——这孩大约也被拘得紧了，有些闷。

    而且，历史上似乎这个惠珍的身体就不太健康，产都夭折，虽然有人怀疑是别人做的手脚，可她一个皇后，还是元后，竟然连自己的孩都保护不住，也实在不值得期待。

    别管性情如何，儿的妻，至少也应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可以和他白头偕老才行。

    现在想想，其实敏茹挺好，虽然历史上她也是短命的皇后，可那主要是弘历造成的，敏茹本身是正经的满洲姑奶奶，现在虽然还没有长开，可只看五官，就知道她将来一定是个漂亮明艳的女儿，骑射功夫也极好，小小年纪，就能把鞭使得似模似样，活泼娇憨，人也聪明果决，是个做皇后的好人选。

    最要紧的是，敏茹的年纪小，可塑性强，而惠珍已经大了，再想调教出来，恐怕不大容易，而且，儿对敏茹的感觉，显然比对富察惠珍要好得多。

    想到这里，芷云点了点嘴唇，暗道：现在敏茹年纪小，让弘昊多等几年也没什么。

    弘昊惯会察言观色的，见额娘的脸色缓和下来，眼睛里的恶趣味也消失了，这才暗暗松了口气，几个月来，见天和自家额娘斗法，他实在有些吃不消了。

    吃过晚饭，芷云又带着孩们在园里消消食，弘昊在圆明园里宿了一宿，第二天才和十三一块儿回宫。

    至于弘昼，弘昊本来想把他带走帮忙的，可这小是撒娇耍赖，死活不肯跟着一起走，欧阳拿他没辙，芷云也不在意，于是，弘昼算是彻底放松了，整日带着弟妹在园里追狗撵猫，还有好几次把在太阳底下睡觉的阳阳给吵得不耐烦，叼着他的衣领扔回自家主身边。

    弘昊偶尔偷闲过来，看着自家弟弟那惬意的模样不觉眼红，时不时地给他找点儿小麻烦，要不然就扔几个不大不小的任务给他。

    别说，弘昼这孩确实调皮了些，能力绝对不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多了芷云存储的话本的缘故，他特别喜欢查案问案，似乎有当大清朝福尔摩斯的意思。

    欧阳和弘昊一商量，干脆就把他扔刑部去，也省得他四处祸害自己人，再想祸害，就去祸害那些罪大恶极的凶犯吧。

    弘昼有天分，脑机灵，虽然一开始因为没有经验，吃了点儿亏，可没半个月，就把刑部的一干差事弄得门清，破了好几个古怪的案，算是把一干刑部老人给震慑了一把，到底不敢再将他当成来混资历的小孩对待。

    不过，弘昼到不大喜欢一直枯坐在刑部，每一次都是借着当差，带着一堆手下，还有李卫的大小李星桓，打扮得和个纨绔弟似的，拎着个装了只家雀的鸟笼，满四城乱逛。

    “额娘，儿算是知道了，这天底下，还是当纨绔最舒服，尤其是靠山够强大的纨绔。”弘昼一只脚搁在炕桌上，让个小丫鬟给他捏着腿，脑袋搭在芷云的膝盖上，嘴里赛了一把爆米花，含含糊糊地道。

    “再哪里学的这些怪话儿？臭小，慢点儿吃，别呛到了。”

    芷云摇摇头，轻拍了一下弘昼的脑袋瓜，其他几个孩，就是最小的弘曦都很守礼节，哪怕只有自家人在也一样，可弘昼这孩非得和别人不同，有外人在，他还愿意装一装，可只有自家人的时候，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了。

    要只是礼仪不过关，到也无所谓，反正他是皇，天底下能挑他礼的人不多，可是，这满脑的鬼主意，一天一变的想法，却让人头痛万分，也幸亏这孩不是长，弘昊和他不一样，要不然，欧阳想退休，还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

    虽然多多少有点儿鸡飞狗跳，不过，芷云依旧很喜欢在圆明园的这些日。

    所以，一直到八月十五将至，红楼那边儿连来数封信，说要芷云过去商量黛玉的婚事，她才愣了愣，急急忙忙收拾东西，连儿都撇下，只带着圆圆一个就回了浮空城。

    到了浮空城，芷云便打开专门给黛玉预备的空间箱，点了点里面准备好的嫁妆，除了一应必有的紫檀木。红木打造的家具物什之外，还有不少上品项圈、耳坠、簪、宝石戒、手镯等各类头面首饰是琳琅满目，其它的西洋小摆件儿，更是数不胜数，芷云挑了挑，把里面太扎眼的，不适合给外人见到的东西挑出来，单独另外存放，这才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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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这是干什么呢？”芷云扶着十月的手，领着女儿圆圆，刚一下马车，就见林之孝家的出了林府的角门儿，灰溜溜地低着头蹬车走了，她的神色不好，有点儿灰头土脸的意思。

    旁边两个帮着打开大门的小厮，不屑地扫了那远走的马车一眼，道：“艾夫人，您是不知道，王夫人想找咱们家里公主给请的那位神医，准备让人家给开一些生秘方儿，神医是什么人啊？咱们平日里都见不到，要不是给公主面，人家早找一深山老林隐居了，哪是她想见就见的。这不，刚让刘妈妈给打发走，什么东西……”

    “就是，听说这几天贾家的老太太，还有那个什么王夫人，大张旗鼓地满京城搜集什么有助怀胎的药方，名贵的补药之类，凡是有点儿名望的大夫都去找了，哼，就她们贾家出了一个妃？怎么人家别的娘娘的家里没那么多事儿啊？”

    两个小厮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显然都对荣国府那一家很看不上眼，果然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芷云一愣，摇头失笑，贾家也真奇怪，别的妃家里人肯定也会寻摸这些东西，但人家都偷偷摸摸的，生怕别人知道，贾家到好，居然嚣张至此，难不成还真以为贾元春有多受宠？

    这边儿皇宫里的消息，芷云知道不少，比如说，那位贾元春实在算不上受宠，皇上对她不冷不热的，论身份，她的身份也太低，根本算不上什么，上面有皇后和周贵妃压着，而且，现在宫里最得宠的是张美人，今年年方十，风华正好。

    是这位万岁爷从民间带回宫的，听说，有救驾的大功，这位张美人，家世虽然算不上出众，可她父亲也是个有功名的秀才，家境殷实，她性温和，很得太后和太上皇的喜欢，宫里的下人们也没有不说她好的，而且，很有采，会作诗，写的一手好字，经常和那位万岁吟诗作画下棋抚琴……

    当然了，论起采，她其实不一定比得上元春，可人家比元春更年轻，更貌美。

    最重要的，人家家里虽然只有父亲和两个兄长，可人家的兄长个个才出众，有本事，都了进士。一个考进了翰林院做庶吉士，另一个已经是江苏知府。哪里像贾家，还有贾家那一帮亲戚朋友，不但不能给元春增添光彩，还很招皇帝的眼，就是贾家族人的做派，那位万岁，也不可能去宠爱元春。毕竟，除非皇帝真的有本事能掌控所有的局面，要不然，后宫永远和前朝脱不开关系。

    一瞬间想了不少，芷云笑了笑，管别人作甚……缓步走进院里。

    这几月没在，林夫人已经带着黛玉搬进了林家主宅，位于槐树胡同东南，地方大，周围都是显贵人家，治安很好。

    芷云四处瞧了瞧，这宅不错，古朴雅致，踩着鹅卵石的小径刚走到黛玉所居的‘莲苑’，就看见了坐在莲花池旁边儿抚琴的林妹妹。

    林妹妹的曲稍稍带了一点儿惆怅，可是细品，却有女儿家独有的娇羞。

    “黛玉。”

    “艾伯母？圆圆？”黛玉回头，眼睛一亮，脸上顿时显出几分喜色，“你们可算回来了……黛玉好想你们。”

    数月未见，林黛玉的脸色红润，身体康健，看起来精神甚好，圆圆近前，冲着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打量，点点头，笑了：“到底是要做新娘的人，看着和以前啊，就是不一样，我听说那位周大才还亲自请林夫人去看了新房，就怕我们林妹妹不满意呢。”

    “圆圆”黛玉的脸一红，气得一跺脚，冲上去咯吱她，可惜，别看平时圆圆闷声不响，看着像个羞涩的娇弱女孩儿，可论战斗力，十个黛玉也比不上她，结果，没教训了人，反而让圆圆给弄得喘气吁吁。

    圆圆一边儿伸出‘魔爪’咯吱黛玉，一边儿调笑道：“妹妹可没说错什么，姐姐怎么就恼羞成怒了，这是好事儿，有什么好害羞的。”

    芷云也不阻止，由着两个丫头玩闹，只给七月、十月使了个眼色，十月便起身去准备了香帕，时不时地给两个姑娘擦擦汗，省得被风吹到着凉。

    至于芷云自己，则闲闲地坐在凉亭里，品着香茗，吃着点心。石桌上的白玉盘里，盛着青红色的梅干，有点儿酸，味道却还不错。

    玩了一阵，天黑了，到了晚饭的时候，刘妈妈专门给芷云她们做了最拿手的鱼汤，味道鲜美，芷云也喜欢得很，几个女人一人喝了好几碗。

    吃完饭，芷云才和林夫人黛玉坐在一块儿，一边儿下食儿，一边聊起这几个月京城里发生的事情，林夫人和黛玉她们深居简出，知道的也不多，不过，有这么个每天都闹腾的贾家在，到也不愁没有八卦。

    听说王夫人和她的外甥女王熙凤闹起来了，具体什么原因还不清楚，只知道王夫人忽然夺了王熙凤的管家权力，贾母居然没有说什么。估计是元春省亲在即，贾母不愿意给王夫人没脸，而且，贾母最近身骨不好，老是生病，请了御医来看，也没有大用，只让静养，她也就没有心思跟儿媳妇过不去了。

    不过，贾母对王夫人明目张胆地想要掌控贾家，恐怕也是不满意的。只是贾母最疼爱宝玉，而王夫人是宝玉的母亲，就算王夫人捞到什么好处，将来还不是只会留给宝玉，所以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想起元春省亲，芷云这才发现，这个世界恐怕和红楼那本书已经大不一样，无论是因为自己这边大规模参与造成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变化很大，就说元春省亲，芷云虽然记不大清楚，可是，她省亲的日应该是定在了年后的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可是现在，她却在八月十五省亲，前后可相差了七个月。

    对此，芷云和欧阳都觉得无所谓，本来也不应该把一个现实世界当成一本书看待。

    “对了，宝姐姐前几天来看过我，说是也想从贾家搬出去，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竟然没有搬走，还帮着二舅母管起家来了。”

    黛玉皱着眉头，心下有些不安，宝姐姐是商家女，因为总抛头露面地帮家里打理家业，本来名声就不大好了，现在她一个外人，竟然掺和贾府的事儿？一个弄不好，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传言出现呢，要知道，贾府奴才的嘴巴，那根本就全是漏斗儿。

    其实，王夫人也并不想这么早就让宝钗帮着管家，一开始虽然她很信任宝钗，也乐意让宝钗当自己的儿媳妇，但前一阵，薛姨妈对她借钱的事儿，推三阻四，还找她哭穷，王夫人怎么可能看不出妹妹的心思有变？再加上薛宝钗虽然圆滑，可明显得和宝玉疏远了。

    这会儿，正是贾家最风光的时候，王夫人心里揣着个当了皇妃的宝贝女儿，正心高气傲，薛姨妈和薛宝钗居然还敢嫌弃他们家的宝玉，王夫人怎么痛快得了？她对薛家母女两个，也有意见的很，只是，王夫人现在根本就没有别的人选，凤姐与她闹翻，她又不想把管家的权力给别人，思来想去，也只有宝钗最合适。

    “哦？薛家又和王夫人搅在一起了？”

    芷云一挑眉，几月前她离开的时候，似乎薛姨妈和宝钗都清醒了不少，有了抽身的打算，她还想，没准儿宝钗和宝玉这一对儿，也会黄了，没想到，这才几个月，薛姨妈就又变了，看来，王夫人这个所谓的慈善人，实际上心眼不少，很会笼络人，像薛姨妈那样的，要是没有精明的宝钗在一旁指点，说不定会被王夫人给卖了，还帮着数钱呢……

    黛玉叹了口气，想起当日容颜憔悴的宝姐姐，心里不大好受，以前宝姐姐对宝玉似乎一点儿都不排斥，相反，还喜欢得很，可是现在看来，宝姐姐变了，偏偏又没有变得很彻底，意志也不够坚定，这样，还不如不变，直接认准了宝玉，宝姐姐的心里还能痛快些。

    芷云眨眨眼，忽然又觉得不太对，她见过薛宝钗几面，那姑娘不是个笨人，如果一开始她就认准了贾宝玉，认准了要嫁进贾府，从没变过，说不定她真会帮王夫人管家，可是，她明明已经有了另外的心思，而且表现得已经很明显，可以她的聪慧，应该不会轻易地去吃回头草，这事儿，怕有内情在，就是不知道，薛宝钗这个小姑娘，对上王夫人，究竟有几分胜算了。

    这些，都不关自己的事儿，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林妹妹的婚事。又闲聊了半个时辰，聚在书房里看了会儿书，芷云就早早地回房休息。

    今天赶了不少的路，身体不累，精神上却多少有些疲惫，需要好好修养才行。

    八月十五，正是元春省亲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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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省亲

﻿    第一百二十章省亲

    窗外的阳光忽明忽暗，薛姨妈坐在软椅上，神情有些憔悴，几个丫鬟立在门口窃窃私语，若是往常一准招来主人一顿臭骂，可是今天，薛姨妈却没工夫理会她们。

    吱呀一声，薛宝钗从内室推门出来，她今天上了京城最流行的妆，衣着打扮，也是时新的。步调很稳，身段婀娜。

    薛姨妈看了闺女一眼，忽然觉得喉咙发干：“宝钗，你，你……”

    薛宝钗却是镇定自若，神情也不像以往那般惶恐，她从桌上端起茶杯，细细地品了口，漫不经意地笑道：“母亲，现在您还看不透？娘娘眼看到门口儿了，可姨妈还是一声不吭的，昨天晚上您专门到她那拜访来着，可她呢，只一句忙就打发了，半句话没有多说……她的心思如何，您还不明白？哼，幸亏女儿早就不在指望她……只是，她以前吞了咱们薛家多少家私，女儿就得要回多少来，总不能让她，毁了薛家的基业。”

    薛姨妈叹了口气，算了算，王夫人前前后后，从自己手里弄走有十余万纹银，若不是后来宝钗另有打算，这个数目，恐怕得再翻一倍，当初想着，若是女儿能成了荣国府的宝奶奶，以女儿的本事，这偌大一个荣国府，将来还不都是女儿的？再加上那是自己的姐姐，也就拉不下脸要借据，如今，自家这位姐姐想翻脸，银想光明正大的讨回来，怕是难了。

    可是——“宝钗啊，你可别做傻事儿，元春，贤德妃娘娘还在呢”

    薛宝钗点点头，她当然不会做傻事，这些日，自己帮王夫人管家，荣国府的账目乱的，简直不像样，府里的主们又个个只知道风花雪月，哪里会管家里到底是不是只剩下空架了。

    不过，就算是空架，也还是荣国府，底蕴深厚，以自己的本事，在这么乱的情况下，别说是十万，就是二十万，也能轻轻松松，神不知鬼不觉地抠出来，怪不得荣国府的下人们个个肥的流油……

    想着，薛宝钗嘴角勾出一抹很温和的笑，可不知怎么的，薛姨妈却觉得浑身发寒，心里酸楚不已，她的宝贝女儿，生得好，性情好，千好万好，本来也该是娇养长大，若是老爷还在，说不定她的女儿，也能养出一些小性，有些娇蛮，可是天真无邪，但是现在，她的女儿却能用最温柔的表情，让她这个当娘的，毛发直立了。

    “母亲，女儿想赌一把，想找一个比贾宝玉出息的男人，贾宝玉此人，实非良配，姨妈，也不是好相与的，嫁进荣国府，女儿怕最后连咱们薛家，都会被拖累……可是，就算能嫁得好，手底下没有点儿银，女儿也过不踏实。”

    薛宝钗聪明，世故，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银的重要性。

    薛姨妈叹了口气，点点头，苦笑：“我只有你和蟠儿，不顺着你，还能如何？”

    “太太、姑娘，娘娘到了。老太太他们已经去门外等候，咱们……”

    薛姨妈一愣，本能地转头看向女儿，却只在朝阳下，看到一双晦暗的眼，心里一突，闭了闭眼，镇静了一下，道：“知道了，再去探消息。”

    元春的御舆到了荣国府门前的时候，芷云正和黛玉还有圆圆，却正在不远处的清居二楼雅室里看戏，这不是黛玉的主意，事实上，贾府老祖宗专门送了请柬，邀请黛玉回去，不过，让黛玉给推辞了，这一回会过来，纯粹是芷云和圆圆好奇元春究竟是什么样，虽然也看过她的画像，可真人的风貌，却远非影像之类的能够表现完全。

    静室的窗户很特别，从里面向外望去，能把五里地远的地方全看得清清楚楚，整个西街，全在视线范围之内，可从外面，却根本看到室内。

    圆圆一只手撑在窗台上往下张望，另一只手抓着一把盐焗杏仁，一颗一颗的，像个小猫似的往嘴里塞，旁边的小几上，各种零食点心摆放得满满腾腾。

    其还有好几盘巧克力蛋糕，黛玉也极好奇，小心地尝试了两口，还挺合她的口味儿，不过也是，甜食这种东西，哪有女孩儿会不喜欢？

    “来了？气派也不怎么样嘛？”

    圆圆不屑地一挑眉，一下没了兴趣，扭回头来缠着十月给她说故事，芷云笑了笑，圆圆这是在宫里见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是看看下面那些诚惶诚恐的老百姓们，再看看贾家那些得意洋洋，笑得牙花都露出来的人，就可以证明，元春真是极为风光……

    贾赦领着侄们早早便已经等在西街门外，贾母也带着合族女眷，在大门外迎接。

    不知道过了多久，先是有一对儿红衣太监骑马缓缓的走来，到西街门，才下了马垂手面西站住.，过了没片刻，便又是一对，一直到有十多对了，众人便听见隐隐细乐之声……

    贾母心一热，王夫人更是咬着牙，焦虑万分地举目望去，只见一把曲柄七凤黄金伞，远远地过来，有值事太监捧着香珠、绣帕、漱盂、拂尘等先至，然后才是八个太监抬着一顶金顶金黄绣凤的御舆。

    来了，终于来了。

    贾母激动得一哆嗦，眼泪哗啦啦地落下。

    贾元春坐在轿里面，看着园内外竟然如此奢华，她每游一处，心里便平添一分不安……这样的奢华，究竟还能维持多久？

    元春少年入宫，从此父母亲人不得见，熬了这么多年，终于爬到了皇妃的位置上，别人只看见她的荣光，可她心里的苦，就连家里人也很难完全明白。

    红颜未老恩先断，这就是现实，宫的现实。自己也曾经有过恩宠，可这万岁的恩宠，从来是短暂的，握在手里的权力，更重要的，一个皇，有了这些，宫里的女人，才能有未来，皇后她比不了，人家世家大族，又有儿女傍身。周贵妃，吴贵妃，虽然没有嗣，可是万岁对她们两个还是很看重，两个人在后宫根基很深，帮着皇后娘娘协管后宫，就是现在王美人正得宠的时候，她们两个每一个月至少也能借着处理宫务，争取到两三次侍寝的机会。

    而自己呢？她现在看着风光，但是皇上又何尝把她放在心里，十天半个月，见不到圣颜，就算是有幸得见，也很少有侍寝的机会，这样，她又怎么可能生下皇？她年纪越来越大，花季的年龄，很快就不在了，一旦红颜凋零，若真没有一儿半女傍身，恐怕就只剩下和许许多多被遗忘的宫妃们一样，老死宫，一条路可以走。

    元春叹了口气，再也没有游园的兴致，出了园，一直到了贾母的正房，一家人这才安安稳稳地聚在了一起，能好好说说话，元春带来的都是她的亲信，到不用担心有什么不便。一进屋，元春欲行家礼，贾母急忙一把拦住，迭声道：“丫头，老祖宗的丫头……”一时间，泣不成声。

    元春一顿，眼睛一瞬间也红了，哭道：“母亲，老祖宗，元春、元春苦啊，虽然富贵已极，可是骨肉至亲，不能相见，再多的荣华富贵，女儿，女儿都……”

    几句话，说得王夫人泪流满面，啼哭不止，搂着元春哭喊道：“我的儿，娘的元春，这些年，苦了你了，苦了你了……”

    元春身边的小太监和早年跟着元春的宫女抱琴，急忙过来劝说，最后隐约露了几句不合规矩，贾母才勉强止了泪，也劝下众人，大家落座闲谈。

    用了茶水，元春细细打量了众姐妹，见几个女孩儿都生得如花似玉，最大的迎春，已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到底有些欣慰，只是一转头，见没有宝玉，这才想起，外男不宜入内，只是，元春入宫之前，也是养在贾母身边，后来，王夫人生下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同样被贾母抱养，她待宝玉，终究是与旁人不同。

    元春是宝玉的长姊，最是疼爱这个幼弟，宝玉未入学堂的时候，一直到了三四岁，都是元春在教导，可以说，宝玉虽然是元春的弟弟，元春却从来把他当成儿养的。

    就是入宫之后，每一次写信回家，元春说的最多的，就是宝玉，每每叮嘱父母，要好生抚养。生怕自己的弟弟被教不好。可以说，元春是既担心父母待之太严苛，又担心父母对他过于放纵，把好好一孩养成纨绔弟。

    这一次，好不容易能回府一聚，下一回还不知要等多久，也顾不得什么不见外男的规矩，连忙让人把宝玉叫了进来。

    等一见到宝玉进门，元春勉强压抑住，等他行完国礼，就赶紧命他进前，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见弟弟已经长大成人，眸清亮，极富灵性，心里一软，伸手便将他搂在怀里，又抚其头颈，低声笑道：“宝玉长大了，比当初生得还好些……”

    一句话未落，便红了眼眶，絮絮许久，贾母才让三春和宝玉她们出去，其他人也打发走，只留下王夫人一个，闭上门，准备与孙女说几句私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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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话家常

﻿    第一百三十章话家常

    回到自己家，身边再无外人，元春顿时松了口气，贾母静静地看了自家大孙女一会儿，笑着拉起她的手，细细地摩挲，“丫头……娘娘的身可好？我老婆看着怎么瘦了这许多……”

    王夫人也在一旁笑道：“老祖宗可是心疼娘娘的很，这些日，可给娘娘收集了不少补身的药材。”

    元春勾起唇角，笑了笑，像小时候一般，把头搁在祖母的膝盖上，“老祖宗还是叫我丫头好了，在自己家里，难不成老祖宗还叫不得自家孙女的小名儿？”

    贾母心里一软，在她的心目，诚然最重要的是贾府和宝玉，但元春也是她一手带大的，怎么会没有感情，此时见这孩依旧如旧时一般，对自己这个祖母体贴孝顺，愿意亲近撒娇，不由甚是安慰，不过，嘴里还是说道：“娘娘可别这么说，虽然是在家里，到底君臣有别，小心让人逮住错，岂不是对娘娘不利……毕竟，听说皇后娘娘最重规矩……”

    元春只能苦笑，皇后娘娘面上一直装得温柔娴淑，实际上，那位是什么人，谁还能比她更清楚？

    元春早年就是皇后宫里的使女，那时，皇后娘娘对她宫里的使女管得很严，凡是长相齐整些的，都绝不会让轻易出现在皇帝面前，当然，除了皇后需要女人帮她固宠，元春聪明，从一开始就低眉顺眼，把自己装扮得有几分颜色，可呆气十足，没有半点灵性，再加上初入宫年纪小，还不大显眼，多年下来，到也挣扎着在皇后那儿过了下去，到了后来，也是冷眼望着后宫有不少心比天高的使女，头一天还鲜活无比，第二天就被一张破席卷着运出宫门，再也不得见……

    以元春的容貌才学，想要安安稳稳，平平顺顺地从宫里出去，希望实在渺茫，就是她自己低调，现实也逼着她低调不了，随着越长越开，容貌越发的好，越来越掩饰不住，皇后也开始注意起自己宫里的这个本不起眼的小丫头，元春总觉得，皇后娘娘看她的眼神儿，简直就是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了，每个夜里，她就是盖两床被，把自己卷成一团，还是觉得冷。

    慢慢地，元春就明白了，在这个后宫，像她这样的女人，如果不下定决心，拼命往上爬，那她只有一个万劫不复的下场，于是，元春搜罗手里的银，开始不着痕迹地交好那些不大显眼，可是绝对有用的太监宫女嬷嬷们，开始偷偷摸摸找一切机会，观察皇后，观察皇上，观察那些受宠的嫔妃……

    银还是有用的，就这样细心地收集了一年的资料，她就知道皇后喜欢吃酸梅干，知道皇上在书房读书的时候，偶尔会让皇后的小厨房做一碗简单的豆腐羹吃，知道颇为得宠的梅嫔，最得皇上喜欢的其实是一身幽暗女儿香。

    就是因为她身上的气味似梅花，皇上才生了她为梅嫔。

    女儿香？元春冷笑地擦去身上遮盖体香的药水，露出清幽的，花香一般的体香。

    于是，小厨房的一个厨娘生病了，元春就被借去了小厨房，于是，她做的酸梅干最是美味，她做的豆腐羹，鲜嫩可口，比别人的都好，她最老实，最听话，在皇后面前永远慢半拍，愣愣的不像个聪明人，于是，皇后再一次有孕，梅嫔再一次独宠的时候，她就被皇后亲自送给了皇上。

    “娘娘？您这是怎么了？可是，可是受了什么委屈？”

    元春一愣，从贾母的怀里抬头，抹了抹脸，她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竟然已经泪流满面，原来，她还是会哭的，最近，她还以为自己的眼泪早就流干了……

    “老祖宗，娘，在后宫，没有哪个女人能永远受宠啊……一开始，我得宠的时候，因为皇后，皇后给我喝了药……虽然后来让我给吐了，可到底没有及时，还是伤了身，很难有孕，后来买通了王太医，偷偷地调养得好了，但，但皇上他……”

    元春咬了咬牙：“皇上她已经很久不来女儿的宫里了。”

    “什么？”王夫人大惊失色，脸上瞬间惨白。

    贾母也叹了口气，她们都是大宅门里的女人，虽然家里的情况，肯定比不上宫复杂，却也对后宅女人的手段有一些了解，可是这种时候，事情已经过了，她总不能再教训自己的孙女，说自己的孙女不谨慎，也只好细心安慰道：“别怕，好孩，你还年轻，只要身体养好了，总有机会的，现在先稳一稳，让皇后和王美人、梅嫔那些宠妃们斗去吧，你别掺和，皇上年轻力壮，怎么也还能活好几十年，太早有孩，也不好，现在太、三皇、五皇这不已经对上了吗？他们对上，就是你的机会。”

    她就不相信，以元春的相貌才情，会勾不住皇上的心。

    神无主的王夫人此时也缓过劲，毕竟是对女儿很有信心的，忙道：“对，娘娘别急，还不知道究竟谁会笑到最后，娘在外面给你求了不少生秘方，还请好几位名医给写了方，我就不信，娘娘你会生不出小皇来……”

    元春微笑，勉强把心里的苦楚咽下去，“算了，不再说这些，宫里的事情，女儿还应付得来，反而是宝玉，她可是咱们贾家的未来的顶梁柱，老祖宗，母亲，你们二位对宝玉可要上心些才是，尤其是他的婚事，一定要甚重。”

    一说起这个，贾母和王夫人心里都是一咯噔，以前两个人都曾经写信跟元春谈起这件事儿，可元春从没有正面回应过，可是这一次……

    贾母心里发闷，现在黛玉已经定了亲，再无希望，可是，薛宝钗一个商家女，确实不宜进他们家的门，做妾还行，做妻，实在身份不够。王夫人心里也不舒服，她现在对宝钗心有芥蒂，总觉得薛家不地道，可是，又想不出究竟应该给宝玉说哪一家的女儿才好。

    王夫人从来不是个聪明人，甚至说一句愚钝都不为过，没读过什么书，只是认几个字，不至于是个睁眼瞎，见识也不广，在她的眼里，也只有荣国府这么大点儿的地方，想要娶一个听话的媳妇，帮着她把荣国府完全攥在手里……

    元春皱着眉，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两位长辈的焦虑，考虑良久，先是转头对贾母道：“一开始，老祖宗说林妹妹时，我不是不满意，林妹妹和咱们家也算得上门当户对，可她现在已经嫁了，也只能算咱们宝玉没有福气……”

    王夫人一听，脸上不大高兴，不过，到也没反驳女儿，元春又冲母亲道：“娘，您属意宝钗，女儿没见过宝钗，不过，既然您喜欢，想必她是个好的，但是咱们荣国府，怎么能娶一个商女？您要是真意，等将来可以试试让宝钗做二房。”

    王夫人一拍手，可不是，还是元春说的对，那薛宝钗，一介商女，最近名声还不大好，京城谁不知道她整日里抛头露面？那样的，将来哪有人家要，也只配给宝玉当二房了。到时候，薛家的家业，一样是自己的。

    “至于宝玉，元春到觉得，安平郡主是个好人选。”

    “安……安平郡主？”

    贾母、王夫人都愣了，“娘娘，您说的是太后的义女，最得宠爱的那个安平郡主？”

    “这天底下，哪还有第二个安平郡主。”元春笑了笑，“最近安平郡主年纪大了，太后和太上皇都在为她的婚事操心，连皇上也很关注，那安平郡主有点儿小性，非闹着要自己选丈夫，本来皇上不大同意，可是太后心疼女儿，被磨了几个月，又看见安平郡主开始掉眼泪，心一软，就跟皇上说，她们家闺女也用不着夫家多么显贵，天底下哪还有比皇家更贵的人，既然都是下嫁，那就答应安平，也没什么。”

    这番话，听得贾母和王夫人眼睛一下都亮了。安平郡主虽然不是皇家的女儿，可是十个皇家的公主，也真比不上她一个，宝玉要真能娶了她，那，绝对前途无量。

    有的时候，贾母也奇怪，怎么太后和太上皇，还有皇上，就会对一个外臣的女儿这般看重，居然对她，比对自己的女儿还要好？

    “可是……”贾母苦笑道，“安平郡主能嫁给宝玉吗？”不是她看低孙，实在是这事儿不靠谱啊。

    “要是往常，所谓女嫁高，男娶低，安平郡主能嫁进咱们家的可能性极小，可是现在不一样，只要是安平郡主自个儿选，咱们宝玉就并非没有指望。”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王夫人笑得牙花都露了出来，在她的心里，自己的宝玉是千好万好，没有一点儿不好，别说只是郡主，就是公主，也是能娶的。

    “娘，您先别只顾着高兴，这事儿，女儿有几分把握，毕竟，宝玉的人品相貌，拿到整个京城，那也绝对是一等一，可是，这也得宝玉够争气才行，安平郡主女儿见过几次，并不是特别心高气傲的，但宝玉至少得有个功名，这样，女儿使使力，宝玉才能入了郡主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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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    第一百三十一章

    贾家几个女人聚在一块儿，商量她们家金凤凰的婚事，一商量，就是一个多时辰，直到门外的抱琴连声催促了好几次，元春才出门听了戏，又给了几个姐妹不薄的赏赐，三春各得了一套上等的房四宝，另外还有绫罗绸缎无数。并殷殷叮嘱宝玉千万要好好读书。

    难得，也许是元春生得美，语音又温柔，贾宝玉居然不曾有半分不耐，乖乖地答应着，唬得贾母满脸欣慰，王夫人更是搂着宝玉说自家儿长大了，将来一定能给她挣一个大大的诰命。

    在家再好，终究不能久留，到了时辰，元春只好依依不舍地拜别贾母，乘坐御舆，再一次回到那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少女青春年华的皇城。

    “这就走了？还不到一日呢……”

    圆圆咕哝了一句，见下面依旧兴高采烈地在谈论这贾妃的受宠和气派，国公府怎么样奢华，那大观园何等美轮美奂，里面的小戏个顶个生得如花似玉，丫头们养得跟千金小姐一般。

    黛玉听了都觉得脸红，越发不自在，芷云拍了拍她的手，也不怕林妹妹多心，半是调笑，半是严肃地道：“咱们黛玉丫头马上就要嫁进周家，等你做了周家的媳妇，就是周家的人，和贾家没什么关系了，你可好生记着。”

    黛玉愣了愣，脸上一红，她聪慧无双，哪能不知道芷云是为了她好，颔首道：“伯母，您放心，黛玉心里明白着呢。”

    林家千金小姐的婚事越来越近，家里的气氛也开始紧张起来，幸亏有昭玉出嫁的例在，该做什么，该准备些什么，林夫人和芷云都不生疏，处理起来，到也有条不紊，而且，黛玉比昭玉听话得多，该她绣的嫁妆早就绣好，大红的嫁衣，龙凤呈祥的红盖头，给周长青的荷包，都是黛玉一针一线，一点点缝好的，根本没让家里的绣娘帮忙。

    这日，黛玉听芷云和林夫人给她细说一些管家的小窍门，当然，主要是林夫人在讲，芷云这人也就是听听，七月忽然急匆匆地进屋，脸上的神色很是不好。

    “怎么了？”

    芷云皱了皱眉，七月这丫头永远是急躁性，说了她不知多少次，就是改不了。

    “主，林姑娘，外面有一个自称绿儿的丫头和一位……夫人求见……说是林姑娘的故交。”

    “绿儿？”林黛玉想了半天，皱了皱眉，实在想不起来，也是，很多丫头的名字也不过随便起的，什么红了、绿儿、紫儿、兰儿的有的是，她又怎么可能记得住，想着，黛玉看了芷云一眼。

    芷云的面上却有几分惊讶，咳嗽了一声，按按眉心，沉吟片刻才道：“也罢，既然认识黛玉，又是两个孤身的女人，带她们到花厅奉茶。”

    “是。”七月应下，急忙出去办了。

    芷云也不多说，让黛玉回房收拾了一下，换上见客的衣裳，这才一起去花厅，黛玉跟在芷云身畔，蹙眉凝思，忽然一拍手道：“绿儿……我想起来了，苏宛姐姐的贴身丫头可不就叫绿儿，难道是苏宛姐姐来了？”

    一进花厅，见到坐在椅上的人，黛玉吓了一跳，惊叫道：“苏……苏宛姐姐，是不是苏宛姐姐？”她有些不敢认，坐在椅上的女人，看起来起码也有四十几岁，甚至更老，鬓角白发斑斑，头发梳理的到好齐整，只用了一根木头簪，再无半点装饰，整个人呆呆傻傻的，口水横流，哪怕看见黛玉进门，也毫无反应……

    “林姑娘”

    一直站在那女身侧的，一个同样憔悴的丫头打扮的少女，猛地扑在地上，嚎啕大哭，“林姑娘，您是，您是我家夫人最好的朋友，您可千万要救救我家夫人啊……林姑娘……”

    黛玉吓得后退了一大步，愣了半天，才赶紧上前搀扶起那个丫头，轻声道：“绿儿，你先别急，来，告诉我，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儿？”

    她面上平静，心里却是惊涛骇浪，这竟然真是苏宛？不过五年多未见，怎么就，怎么就成了这副模样？

    苏宛的父亲曾经做过林如海的幕僚，后来了举，在江苏谋了一县令，苏家本也是江南殷实人家，书香门第，苏宛自幼随父亲读书，琴棋书画都很有造诣，她在林家住过不小的一段时间，可以说，黛玉五岁之前，几乎是只有她一个玩伴，黛玉记事比较早，在她的印象里，比自己年长五岁的苏宛，一直婀娜多姿，是个很典型的江南少女，生得眉目如画，性温柔婉约……

    黛玉实在无法想象，有一天，苏宛会这般狼狈地跑到自己面前来求救。

    “绿儿，苏宛姐姐不是五年前就出嫁了，闻公呢，怎么只有你和苏宛姐姐两个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黛玉走过去，小心地握住苏宛冰凉的手，心下大痛，一连声地追问道。

    当初苏宛出嫁，那是十里红妆，嫁的又是闻家的嫡出公，闻公面如冠玉，生得风流倜傥，闻家又人口简单，闻公并没有兄弟姐妹，虽然闻老爷早逝，可闻夫人却是个厉害人，把闻家的家业打理得不错，虽然不说蒸蒸日上，至少没有落败，以后，偌大的闻家，也只是闻公一个人的罢了。有这诸般好处在，闻公的桃花运自然不缺，从小就不知道又多少女儿心心念念想着嫁进闻家。

    结果，闻公到江苏游历，居然在一次花会上对苏宛一见钟情，苦苦追求，不知做了多少思慕的诗篇，还在苏家门前跪了整整两个日夜，这才求得美人归，这种浪漫，在这个时代，几乎是禁忌，可是，却不知道羡煞了多少怀春少女，就连当时年纪尚幼的黛玉，得了消息之后，也不觉羡慕……

    绿儿哽咽着，喝了一碗凉茶，才语无伦次地把事情说了一遍，她一边说，黛玉的脸色也跟着一点一点儿地变得雪白雪白，芷云吓了一跳，一把揽住黛玉的肩膀，皱起眉头。

    这个苏宛的命运，实在凄惨。

    她当初也爱上了闻公，闻云庭，而且是一见面便陷了下去，满心满眼都只有这一人，不顾父亲的反对，死活要嫁给他。

    可是她的父亲，那位只做了三年县令便高老，向来练达的苏老爷，却对这门婚事很有疑虑，不大看好。

    并不是闻家公配不上自己的女儿，只是觉得闻公行为不谨慎，而且，他曾经有过两个未婚妻，可没订婚多长时间，就不知道什么原因退婚了，有的说女方得了重病，也有的说女方另外结了亲，说什么的都有，只是这种事情，总会让一心一意要给女儿挑一个合意相公的苏老爷心下难安。

    可是，当时事情闹得很大，女儿又一心要嫁，苏老爷看着那闻公确实有诚意的很，也确实喜欢自己的女儿，而且，考察了几天，觉得就人才相貌来说，他对这个女婿也没什么好挑的，绝对是挑着灯笼也找不着。

    最后还是答应了婚事，这一次，到是没出现什么幺蛾，两个人婚事办得热热闹闹，苏老爷只有独女一个，几乎搬空了大半的家当给她置办嫁妆，让苏宛风风光光地出嫁了。

    黛玉看着芷云，又看看神情呆滞，咬了咬嘴唇，一时间茫然无措。

    现在她还记得，当初苏宛初出嫁的那几个月，曾经来过一封信，信里虽然也流露出一点儿迷惘忧伤，可更多的是柔情蜜意，还有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向往，这才区区五年而已，怎么会变成这样……

    苏宛初嫁入闻家，就发现她的婆婆冷淡得过分，总是动不动就找她的茬儿，连新婚之夜，都把她和闻云庭叫去训了好些话，只说些不许苏宛带坏她的儿，房事要节制，绝对不可伤了身体，她甚至还安排了一个贴身丫头，守在新房门口，每隔半刻钟，就提醒一次。

    当时苏宛虽然羞恼，可是，她向来温柔，从小到大也没有和任何人红过脸，就是对下人们也是和和气气的，又早就听说大多数婆媳一开始都相处不好，已经有了心里准备，再加上她早就下定决心要做个贤妻良母，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对婆婆有不满。

    新婚的日，苏宛虽然备受刁难，可因为闻云庭喜欢她，两个人好得蜜里调油一般，哪怕婆婆阴魂不散，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云庭和苏宛多相处，但苏宛的心里是甜的，到也不觉得怎么苦。

    所以，苏宛把所有的刁难全部压下，绝不和相公多言半句，她只觉得，自己只要好好孝顺婆婆，伺候相公，总有一天，她和婆婆的关系会缓和的，天底下哪有捂不热的心？

    苏宛的想法虽好，现实却并不总尽如人意。

    好几个月过去，婆婆对她的不满，一天比一天多，而且，这种不满从不在闻云庭面前表现出来，在闻云庭面前的时候，婆婆是天底下最慈祥的婆婆和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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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    事实上，芷云见过太多太多的极品婆婆，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婆媳关系永远是个大难题，苏宛家的婆婆当然极品，但也寻常。

    这个早年守寡的女人，只是太爱她的儿，以至于不能忍受别的女人比自己和儿更加亲近……

    闻云庭是个聪明人，也确实喜欢着自己的妻，就算他的母亲好多次装可怜，不着痕迹地给苏宛上眼药，闻云庭也渐渐觉得母亲受了不小的委屈，但他也只当自己的妻年纪尚小，又刚来苏家，还不懂事，哪怕做错，也并不是有心的，只要慢慢学习，适应一段时间，以苏宛的聪慧，一定能成为闻家的好媳妇。

    所以，闻云庭虽然时不时因为母亲的事情皱眉，对苏宛也有一些责难，但到底还是心疼她，宠爱她，对她还不错。

    苏宛一是看在丈夫的份上，二来本身性情柔弱，家教很严，对于婆婆花样越来越多的刁难，也只是忍耐，从不在外人面上说婆婆半句不是，纵然给父亲写信也一样报喜不报忧。

    闻云庭是个闲不住的人，喜欢四处游山玩水，一开始新婚的时候在家的时间还算多，毕竟有一个美娇妻热乎着，可成亲大半年之后，他的生活就重新恢复了往常的样，一个月里总有十天半月不在家，呼朋唤友，饮酒作乐。

    闻云庭不在，苏宛那婆婆就更加肆无忌惮了，不是让她通宵抄写佛经，就是让她立规矩立上一整天……

    苏宛有的时候也会觉得实在受不了，想要把一切苦楚彻彻底底地发泄出来，可每当她鼓起勇气，只要一想到闻云庭的柔情蜜意，想到他每一次回家，都会卖一些小玩意儿来逗她开心，苏宛的勇气就一下消失无踪，日长了，她也忍不住想，就这样吧，婆婆又还能刁难她多少年？哪一家的媳妇不得辛辛苦苦地熬成婆婆？

    可是，肉体上的折磨可以忍耐，但精神上的痛苦她却无法承受……苏宛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闻云庭开始忽略她，而且，渐渐对她不满起来，看着她的眼神儿，再也没有当初的温情，反而充满审视和疑虑，有的时候甚至冷着脸警告她，不要总是使小性，违逆婆婆，那是他的亲娘，含辛茹苦一个人把他抚养长大的亲娘，作为他的媳妇，就应该好好侍奉自己的娘。

    看着丈夫冷淡的脸，苏宛怔忪良久，瞪着镜里苍白憔悴，只剩下三分颜色的容貌，想着，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里最爱的男人，竟然冷待她了。

    也许是那一次——自己犯了错，被婆婆惩罚在小佛堂跪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昏睡过去，没有醒来，而婆婆却因为在那一天，想亲自给即将返家的儿煮饭，于厨房前摔了一跤，扭伤了脚，但婆婆又派人来说不必立规矩了，所以，自己庆幸之余，就趁机补眠，根本不知道婆婆受了伤，一直到闻云庭回来，才赶紧寻医问药，请了老大夫给婆婆治伤……

    也许还要更早一些？

    日一天一天的过，闻家的气氛却越来越紧张，苏宛似乎哪里都不对，怎么做都是错，弄得疲惫万分，到了这时候，她顾不得矜持，一次又一次向丈夫诉说自己受到的刁难和委屈，可是，闻云庭却已经不相信她的话，相反，每一次她开口，闻云庭都会很失望地摇头，好几次甚至破口大骂，说自己娶了个不孝顺的泼妇……而婆婆‘假惺惺’的劝说，反而会招来更大的暴风雨。

    到了第五年，苏老爷病逝了，没有兄弟姐妹的苏宛，彻底没了依靠，闻云庭对苏宛的态度，更是从冷淡到无视，又到了动辄打骂教训的地步，他还纳了三个温柔漂亮的小妾，家里日日笙歌，而苏宛容颜衰老，再也不是当年如花似玉的美人，还五年未曾有孕，于是，终于到极限了。

    再一次，婆婆暗示苏宛不守妇道，居然和对门的张秀才不清不楚的时候，苏宛一气之下，上了吊，幸好绿儿在，即使救下了小姐，苏宛也一下崩溃，连眼泪都不曾流，只是跪在门前，求闻云庭看在以前的情分上，给她一纸休书。

    闻云庭一开始不肯，事实上，闻云庭是读书人，虽然还没有功名，可是，他要面，怎么会想闹出休妻的丑闻来，不过，后来苏宛一再恳求，甚至说了一些让闻云庭气得火冒三丈的话，他一气之下，就草草写下休书，把苏宛给赶出家门去。

    连个包袱都没有收拾，绿儿就跟着小姐离开了，可是，老宅已经被苏家两个远房亲戚占据，而苏宛又死也不肯回家，怕给亡父丢人，绿儿就带着小姐一路跋山涉水，沿途典当了身上仅有的一点儿首饰，想要来京城投奔林家。

    两个孤身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世界里独行，哪里会那么容易，她们什么都不懂，终于遭了难，遇上了强盗，幸好当时绿儿机灵，拉着自家夫人一头扎进河里，这才脱身，可苏宛却大病了一场，病得糊里糊涂，没办法，绿儿又卖了一个自己的镯，请大夫开了药。

    可苏宛好不容易被治好了之后，就再也不肯开口说话，眼神呆滞，简直像傻了一般，要不是她偶尔还会流泪，还有知觉，绿儿差点儿以为自家夫人是真坏了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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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宛呢？”

    “苏姐姐睡了。”林黛玉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儿，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怔怔地道，“大夫说苏姐姐没有大碍，只是身体太虚弱，又受了刺激，只要喝几副安神的汤药，再多多修养，补一补身，总会好起来的。”

    “嗯。”

    芷云勾了勾唇角，觉得苏宛虽然懦弱，自己不大喜欢她的性，可居然还能做到‘壮士断腕’，竟主动要了休书，到也不是那糊涂到底的女人，只要过了这个坎儿，没准还能振作。

    “……伯母，苏姐姐曾经说，姐夫……闻云庭是爱她的，她也爱着她的相公，黛玉本来以为，他们一定会白首偕老，幸福一辈……可是……难道这就是爱，这即使婚姻？”

    芷云一抬头，看见黛玉的眼睛里有几分恐惧，脸色也苍白的毫无血色。心里一叹，这是孩在担心自己的婚事了。

    “黛玉，你来看看，知道我看的是什么吗？”

    黛玉一愣，说起书，她到暂时把自己的心思搁下，有了兴趣，走到芷云身边，见她手里捧着一本书金边黑皮的厚书，装帧很精致，看得人眼馋，可是上面的……字，她根本就一个也看不懂，不过，黛玉好歹也是才女，杂书读了不少，又常年和弘昊他们信件往来，早已非吴下阿蒙，还是有些见识的：“伯母，这是……海外国家的字吧？”

    “对，是《圣经》，不是咱们国教派的圣经，而是外国基督教的圣经，它的地位很高，很多教徒将它看做是神唯一的启示……黛玉，要我读一段儿给你听吗？”

    黛玉端坐，点了点头。

    芷云笑了笑，翻开新约圣经的哥林多前书的第十三章，声音不高不低，极为平静地道：“这本书里有对爱的诠释，它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黛玉听得目瞪口呆，眼珠瞪得溜圆，芷云大笑，啪一声，一下把书扔到了桌上，摇摇头，将黛玉拉过来，搂着她的肩膀道：“所以说，圣经是神的启示啊，它里面说的的确是爱，还是大爱呢，这种爱，谁都想拥有，可绝对没有人能够付出，因为，这种爱法，神能做到，人做不到。”

    “人生来就是有感觉的，会生气很正常，会痛苦也正常，受到了伤害，一定会愤怒，会恨，人能够为了什么，比如爱，做到一时的忍耐，可是绝对没有办法忍耐一辈。”

    “呃……”黛玉茫然地看着芷云，眨眨眼，“伯母的意思是说，苏姐姐是因为太能忍了，所以才不幸？”

    “没错，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她一开始嫁进苏家大门，就得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儿，一旦对方过界，就不应该再忍让，她得让自己的丈夫在感情最浓的时候就注意到自己的委屈和痛苦，让婆家人把她当回事儿，不能变得太卑微，要经营自己的生活，努力让那个家庭变成自己的，让自己变成那个家里最不可或缺的一员，否则，对方自然而然地会开始忽略她，会越来越放肆，越来越不把她当回事儿。”

    黛玉若有所思，咬了咬嘴唇，脸上依旧有些迷惘和怯弱。

    “傻孩，出嫁之后，你确实就不是在家的姑奶奶了，要面对新的，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可能会有些麻烦，可是，聪明人都懂得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过得舒心愉快，别害怕出嫁，这的确是一个挑战，可是，却是所有女人必须应对的挑战，而且，你要相信伯母和你二婶，你未来的丈夫，是经过我们精心挑选的，他不可能跟那个闻云庭一样，你也没有婆婆，不用去处理繁琐的婆媳关系，你将来只要拿捏住你家相公就可以了。”

    “……”黛玉点点头，忽然莞尔一笑，“伯母，黛玉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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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    林妹妹是不是真的完全无事，芷云不清楚。

    不过，从这一天开始，黛玉就恢复了正常，每天还是老样准备着自己的婚事——和林夫人还有芷云学管家，挑选合适的陪嫁下人，安排雪雁的婚事，整理自己的嫁妆……

    同时，黛玉也细心地照顾着苏宛的饮食起居，没事儿的时候就和她说话，说小时候的事情，说苏宛的父亲，也说自家的父亲林如海，说她们曾经幸福快乐的幼年时光……

    苏宛的性到是好有几分坚韧，恢复得不错，没多久就神志清楚了，只是这个女人，再也不是那只知风花雪月，满脑情爱的少女，她沉默，内敛，除了黛玉，轻易不开口与其他人交谈，但眼角眉梢间，到也不曾有太多的悲苦，似乎她心所有的苦，所有的痛，都因这一场大病，一场‘千里流亡’，而消耗得一干二净。

    芷云观察了她两天，便去问她，想不想要回自己的嫁妆，苏宛是家独女，出嫁的时候她的父亲将大半的家资都给了她，可以说，如果有嫁妆傍身，再有林家做她的靠山，就算苏宛这样的女人，也能独自活下去。

    苏宛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那是苏家的东西，就是砸了，也不能留在闻家。”她说得很坚定，芷云却看到她的眼睛里，那一瞬间闪过的一抹悲哀。

    芷云心里叹了口气，苏宛这女人终究长大了，成熟了，可是，芷云却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一辈也不要有这样的成长，哪怕做个被宠坏的孩，也比认清现实，受到伤害要强得多。

    “那，你的嫁妆单还在不在？”

    苏宛愣了愣，却是绿儿闻言，连忙小心翼翼地从贴身的荷包里面拿出一张单，咬牙道：“在的。奴婢帮我家夫人……我家小姐收着呢。”

    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有单在就好。绿儿真是个好丫头，哎，天底下像她这样忠心耿耿的丫鬟也不多见了，自己是不是应该好好给自家圆圆培养一个？虽然圆圆身为公主，绝不可能遇见像苏宛这样倒霉的事儿，将来圆圆成亲，在家里那就是主，她能免了公婆的礼仪，做个孝顺媳妇，可她的公婆要想折腾她，那绝不可能，别说折腾了，就是一般人家的立规矩，那也轮不到圆圆做。

    她和苏宛说这一切的时候，并没有背着黛玉。那一天晚上，黛玉没有吃东西，坐在桌前，愣愣地看着自己尚未完全确定，却已经长得看不过来的嫁妆单，看了许久许久，才一拍手，展颜微笑，把单扔到一旁，施施然吃了两只苹果，回屋睡下，这一觉，她睡得极好，极安稳。

    她是林黛玉，林家的千金小姐，她虽然无父无母，虽然就连祖母待她，也是算计多于慈爱，可她同样还有二婶，有艾伯母，有昭玉姐姐，有弘昊、弘昼、圆圆，有驸马何清，有佟辉大哥，有父亲专门留给她的钱财傍身，她会打理好自己的生活，会拥有幸福的婚姻，会让自己的丈夫，公公，都喜爱自己。以后，她还要有自己的孩，把儿女教养成人，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无论黛玉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依旧对婚姻充满了疑虑，她成亲的日还是一天天近了。

    月十八，正是林黛玉大喜之日。

    周林两家张灯结彩，喜庆的气氛弥漫。

    大靖朝的女儿出嫁，只要是富裕人家，嫁妆都少不了，这一次，黛玉的嫁妆更是丰厚的无法想象。

    除了林如海留下的家业，还有这些年林夫人积攒的私房，芷云给的珠宝首饰，各种奇异的西洋玩意儿，上好笔墨纸砚，各类珍贵的古籍书本，临街繁华地段的铺，温泉庄，这些都且不说，光是清居的分利，就够黛玉几辈衣食不愁了。

    送嫁妆的队伍，一路上吹吹打打，热闹非常，到了周家，妆奁一打开，客人们都傻了眼，连周家老爷眼皮也忍不住抽抽，幸亏他见多识广，到底没有失态，心里却对自己娶进门的这个儿媳妇又有了新的评价。

    虽然林家肯定不会穷，可是，林如海毕竟早逝，家业又是让林黛玉的二婶打理的，那位林夫人看着不是个利欲熏心之辈，但她居然真把该属于林黛玉的家资一分不少地给了她，这也不容易了……周老爷不是贪财，只是这嫁妆的丰厚程度，同样代表林黛玉在林家的地位，这说明，林黛玉并不是单纯的孤女，长青与她结亲，对长青来说，是有好处的。

    周老爷松了口气，在整个周家，现在他也只关心长青一个了，有一门好亲事，将来就算自己蹬了腿儿，长青也不至于被他的哥哥们给拆卸入腹，连点儿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周家的这一帮客人，大多数都是和周家交情不错的，看见周长青能结一门好亲，也是与有荣焉，虽然见了这般丰厚的嫁妆，有那么几个人多多少少有点儿眼红，恨不得自己把这媳妇娶回去，可到底顾忌面，祝福话多，酸话少

    就连周家老大家，和老2家的两个媳妇，也在还没见面的时候，就对未来妯娌有了几分忌惮，在这个世界上，银确实不可能办到所有的事儿，可是，办大部分的事儿到没什么问题，别管林黛玉如何，只她的‘银’，就足以让别人高看一眼。

    想来，黛玉进周家的大门的时候，底气应该很足了。

    这一次黛玉成亲，王夫人也亲至，没办法，她虽然不待见林黛玉，可黛玉和贾府的关系在那儿摆着，就是黛玉想要疏远，贾母也不乐意呢。

    黛玉成亲，贾府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不来。如今府里王夫人管家，大大小小的事儿都是她做主，这事儿，也只能她来了。

    妆奁一开，王夫人她远远看着那些闪亮的宝贝，只觉得脸上升起一股热气，眼前发昏，过了许久，才哼了一声，咬牙切齿地小声咕哝道：“谁知道下面是什么，别只是上面摆着的好看吧？”

    薛姨妈立在旁边，别人听不到她的话，薛姨妈却听得清清楚楚，斜了王夫人一眼，没有开口，只是嘲讽地瞪了她一眼，又转头看过去——那些代表屋舍土地的砖瓦土块儿，就有十几家店铺，好几个庄，还有那拳头大的珍珠，往常哪里见过，说价值连城，一点儿都不为过，就是旁边做陪衬的那些小的，光泽鲜亮，形状大小完全一致，这要串起来，几万两银绝对买不到……自家这个姐姐，也就只能说几句酸话了。

    “哎，可惜，蟠儿不争气，要不然……”

    薛姨妈摇摇头，叹了一句，听得王夫人双目瞬间赤红，她心里暗暗发恨，林如海当初为什么要把林家的所有家当交托给林家的人，要是送到荣国府……这一切，这一切可不都是自己的宝玉的了？

    这心思，幸亏没让林如海知道，要不然，林如海说不定会因为翻上几个大白眼儿，那样，他这探花郎的君风度，恐怕就保不住了。

    不过，就是到了这时候，王夫人也没有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宝玉能够娶了林黛玉，那林家的一切，也同样都是她的，未免过于偏执……当然，也许她并不是不想，只是不愿意想，不愿意说自己后悔罢了。

    这时，旁边的一个官夫人莞尔对她的女伴笑道：“这嫁妆其实到也算不上夸张，林家就只一个嫡女，林家的家业，不留给她还能给谁？林夫人可不是个小气的，也不会去贪图自己侄女的家财，再说了，林大人虽然已经故去，可人脉还在，听说，不光公主给了添妆，太后娘娘也亲自添妆了，其他的大家夫人们更不要说……要我说，周家娶了林家小姐，钱财只是小事儿，最要紧的是得了林家的人脉，而且……”

    说到这儿，她压低声儿，道，“没听说吗？公主和安平郡主都是林小姐的闺密友，关系极佳，娶了她，岂不是和皇家搭上了关系，以后啊，状元郎恐怕要平步青云了。”

    这话一出，周围立时就是一阵羡慕声，女人们身处后宅，关心的事儿除了丈夫，就是孩，一想到娶一房好媳妇，儿就能少奋斗几十年，一瞬间，大家心里都活络了，将来要给儿说亲，可得睁大眼睛仔细挑。

    王夫人强忍着不自在，可心里却下定决心，她一定要给宝玉娶到安平郡主，林黛玉算什么，薛宝钗算什么，只有皇家的公主郡主，才能配得起她的宝玉。

    安平郡主，也就是何红的婚事，不光王夫人，元春他们贾家的人惦记，何清也忍不住支支吾吾地跑来与芷云商量。

    芷云笑眯眯地看着一脸局促的何清，她这会儿正和自家相公通话，那边儿在商量有关所谓‘开疆拓土’把靖朝囊括于版图之内的事儿。

    “何清，就算那贾妃在你妹妹面前说了几句贾宝玉的好话，你也用不着着急吧，何红聪明着呢，怎么可能看得上贾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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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    何清担心的当然不是什么贾宝玉，只是怕何红也嫁在靖朝而已。这是他这个做哥哥的一点儿私心，虽然自己娶了靖朝的公主，却不乐意让妹嫁进靖朝权贵家里。

    不过，学徒们感情的问题，显然是芷云不愿意过问的，她也只点了点何清，让他多把浮空城上自家的青年才俊往何红身边带一带，别总想着把妹藏起来，何红年纪大了，总要出嫁的。

    等何清离去之后，芷云便放松下来，如今黛玉和昭玉两个已经出嫁，浮空城上的事情有专人打理，欧阳那边儿也忙，一直在忙，没什么时间陪着她，芷云一个人有些无聊，干脆带着圆圆，又从浮空城上招来一批闲下来的学徒，乘坐飞屋、飞车，开始在大靖朝慢慢旅行。

    她们来了大靖朝好多年，平日里通过小型卫星到也看过不少图像，可真的游山玩水，到是少有。

    芷云带着闺女，也不去那些天灾人祸频发的地方，专门去看那些人迹罕至的奇景，前一天，她们尚在山巅看积雪，看日出，第二天便跑去海底欣赏瑰丽且神秘的自然风光。

    危险的原始森林，是雪豹阳阳的最爱，一进里面，就立时跑得无影无踪，芷云不召唤，根本就不会回来，圆圆也从森林学到许多动植物的知识，到是对魔法植物学喜爱起来，跑到图书馆找了一大堆资料，还专门搜集了一批稀有植物做魔法实验，这孩想象力丰富，也够大胆，好几次弄出诡异的变种来，到把七月和十月吓得不轻，再也不敢让她一个人在实验室里呆着了。

    芷云也不管她，只要安全防卫措施得当，又在专门的实验室里，就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再说，你不让她在自己的监控下尝试，难道她的好奇心起来，就不会自己偷偷摸摸地做了？对于这些，芷云可是了解的，越是家长禁止的东西，孩们就越想去尝试，你要真放开了，她新鲜一阵反而就撒了手。

    说起来，自己的孩里面，也只有圆圆一个人具备成为魔法师的潜质，不是说弘昊、弘昼和弘曦没有天赋，只是他们的心，并不在魔法上。

    弘昊天生就是个做君主的材料，他可以一整日对着枯燥且繁琐的各地奏折，却不可能认真地去做什么实验，对于魔法，他只喜欢最终成果，还是对他有用的成果，没有研究的兴趣，至于弘昊和弘曦，那也是只喜欢魔法的娱乐性，说来了，他们更爱戏法儿。

    对此，芷云到也不失望，魔法本就是一条险途，别看自己貌似顺风顺水，可是，在无数年的魔法修行，不知道遇到多少波折，一步走不对，一步选择错了，就是万丈深渊，再说，失去了无限那样的环境，想要把魔法修习到极致，是需要大运气的。

    所以，孩们不踏上去，也好。就是圆圆，芷云也只是打算顺其自然，由着她自己去学习自己喜欢的罢了。

    一路旅行，所有人都很开心，那些学徒们更是一旦遇见无主的各种宝石矿藏，就设置采集车开始采集，比芷云还要上心得多。

    十月和七月都很无语，不过没办法，浮空城第一次尝试飞行，并不容易，消耗掉了大量的能源和材料，学生们想做实验，想学习魔法，也都是需要无数材料支撑的，他们一认识到这些东西的宝贵，怎么可能不变成财迷？在自己的世界也就罢了，雁过拔毛做不得，要给别人留下东西，可到了别人的世界，虽然也知道这地方很可能会变成的自己的，可到底感情不深，大肆搜刮，一点儿都不觉得过意不去。

    芷云在外面旅行，荣国府也是一场暴风雨，紧接着一场暴风雨，没办法，这一次贾母亲自发话，让督促贾宝玉上进。要让她用功读书。

    贾政一下高兴起来，往日他想教训自己儿一顿，贾母老是拦着，挡着，这一回，可算逮住机会，压着贾宝玉日日在书房念书，还专门请了三个先生盯着他，后院也不让她去了，身边的丫头们除了袭人和才被贾母派去伺候的紫鹃，其她的全给调走，省得这小沉溺在脂粉香不得自拔。

    没两天，贾宝玉就被折腾得像只落了毛的凤凰，一点儿精神气都没了。

    王夫人就只剩下这一个宝贝儿，看着他蔫了吧唧的小模样，那小脸煞白，病恹恹的，哪里会不心疼，贾宝玉再一委屈，一撒娇，一诉苦，她的心就跟针扎似的，一堆堆的上好的补药送去不说，更是一见了贾政就唠叨道：“老爷，咱们宝玉聪明着呢，您可别逼得他太紧，万一要是累病了，那可怎生得了？岂不是要了我这当娘的命嘛。”

    贾政不听王夫人的话还好，这么一听，顿时来了火气，“啪”的一声摔下了茶盅，喝道：“你又是这句话，慈母多败儿，那个小畜生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就是让你给惯的。天底下多少穷苦士，没吃没穿，还日夜苦读，咱们好吃好喝地供着那个小畜生，价值千金的补品当饭给他喂，就读读书，便能累着他了？他就真那么金贵？”

    贾政平日不敢说自己母亲的不是，有孝道在前面挡着呢，可对王夫人，却早有怨气，这会儿更是气得脸色发青。

    王夫人吓了一跳，一拍胸口，连忙殷勤地又给贾政斟了杯茶，温和地说道：“老爷，您消消气，小心气坏了身，哎，我这不也是心疼儿，咱们只剩下这一个宝贝疙瘩了，我这做娘的，哪有不疼他的道理，咱们宝玉，从小身骨就弱，哪能和那些粗野之人比较啊。”

    对于王夫人，毕竟是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了，贾政虽然不喜欢她，平日宁愿在大字不识的粗人赵姨娘房里呆着，也不乐意看那张老脸，可看在元春和宝玉的面上，到底还是得给一点儿体面，不能让她太没脸了。

    心里叹了口气，再骂几句慈母多败儿，贾政的脸上却收敛了怒火，只是皱眉道：“我知道你疼儿，可是你要为宝玉的将来想一想，荣国府的爵位是大哥承袭，以后，这荣国府也是大哥的，咱们只是二房而已，我能留给宝玉的东西不多……”

    贾政有些不自在，可摩挲了一下双手，还是难得耐心地道：“他还是得有功名才行，将来能娶了郡主，得一贤妇，自然最好，我早就打听过了，安平郡主是个难得的，虽然很得太后娘娘的疼爱，可是性情温柔娴淑，半点儿不会恃宠而骄，宫里没有一个人不说她好，要是能嫁给宝玉，可真是宝玉的福气了。”

    “就是将来宝玉娶不到郡主，有了功名，也能说一门好亲事，至少，我和那些同僚商量婚事的时候，底气要足得多，再说了，元春一个人在宫里，形单影只的，如果能有一个进士弟弟，宫里谁会不高看她一眼，为了宝玉和元春，你要狠得下心。”

    一说起大房，说起荣国府的爵位，王夫人心里一咯噔，这也是她的心病，别看现在荣国府二房当家，王夫人有个好女儿，又有宝贝儿，风光得很，老太太也偏心宝玉，可是，贾赦才是贾家名正言顺的家主……

    想着，她又想起邢夫人，邢夫人算是个什么身份？小门小户出来的，一身的小家气，偏偏能好运气地嫁进贾府来，哪怕是填房，又无出，可还是时不时地给王夫人添堵。现在，连她的侄女王熙凤的心思都回到邢夫人这个正经婆婆那儿去了。

    再说，贾赦有什么本事，整日里花天酒地，比自家老爷远远不如，凭什么只因为他年长几岁，自己费尽心血的这偌大一个荣国府，就得是他的？

    王夫人的心绪一阵波动，没错，宝玉要上进，等到宝玉娶了安平郡主，肯定也能得上爵位，还得只比贾赦高，不能低了，到时候，自己的宝玉一生无忧，自己也跟着享福沾光。

    看看公主的驸马爷，本来还不只是个御史家的公，现在却成了万岁爷跟前一等一的红人，不就是因为做了皇家的女婿，这安平郡主得宠的程度，虽然不敢说一定能和公主相比，可至少也比那些不得宠的公主强……

    王夫人脑里浮现出宝玉加官进爵的场面，浮现出元春生下小皇的场面，又浮现出自己被封了大大诰命，就连老太太也满脸堆笑地奉承着她的样，心一狠，咬牙道：“老爷，是我糊涂了，以后，宝玉读书的事儿，就由老爷做主吧。”

    贾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王夫人两眼，见她果然是下了决心的样，这才松了口气，满意一笑道：“这才对，以后，可不能再惯着那小。”

    说完，贾政就穿上衣裳，心满意足地出门，头也不回地向赵姨娘的房里去了。

    王夫人手里的帕一揪，啐了一口：“又去找那个狐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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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    贾宝玉从此被拘在屋里读书，身边的丫头们也撤掉了大半，贴身的大丫头只剩下袭人和紫鹃，其他粗使的嬷嬷丫头，颜色好的一概不用，至于伴读，贾政专门选来性木讷严谨的家生，个个习武，身量高大，孔武有力，就是贾宝玉想胡闹，有他们看着，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来。

    三春几个，还有史湘云和薛宝钗，凡是与他关系近的女孩，也都被贾政派人叮嘱过，谁也不许去打扰宝玉读书。

    整整一年下来，虽然贾宝玉依旧不耐烦读那些经史集，甚至更加的厌恶，可他闹也闹过，争也争过，偏偏一向宠爱他的老祖宗身骨不甚舒爽，又得了贾妃元春的信，决心好生督促宝玉，而王夫人也妥协了，这二位长辈不管，贾宝玉更是不敢到自己父亲面前胡闹，过了些日，挨了好几回打，到是安生下来，至少，不敢再明着反抗。

    秋试时，不知是他本身开窍，还是被压迫得好歹读进些书去，居然还真的了举人，只是想再进一步，却是没有如愿。

    本来，贾宝玉虽然没有进士，可是举人也算是不错，好歹有了功名，凭着他的身份，到也有不少好人家的女儿来说亲，只可惜，王夫人一心攀高枝，眼睛只盯着尚未出嫁的安平郡主看，全不把别人放在眼，似乎她的宝玉已经成了郡马爷。

    结果，贾家想的虽好，万事哪能都如她的意，安平郡主的婚事终于定了下来，不过，定的人当然不是贾宝玉，而是当年的探花郎林染。

    这林染据说是林如海的堂弟林宇当年收养的义，只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曾有一僧人言道，他许得带发修行，直到十八岁才能出门见生人，否则便养不活，林宇相信了，所以，林染这些年一直在江苏白云寺修行，十八岁才下山。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林染乃是浮空城上的级学徒，与何红私底下相交已经好几年了，这一回是听说皇家要为何红选婿，这才匆匆忙忙伪造了身份，紧赶着从实验室出来，参加科举，生怕自己相的媳妇就这么没了。

    林染这个人性憨直，也是平民出身，魔法天赋并不算最好，但比别人有毅力，也有耐性，其他人一天做三四个时辰的冥想，他能做七八个时辰，在实验室做那些枯燥且乏味的实验，也不会不耐烦，所以这些年修习魔法的进度到还不错，何红平日里也经常和学生们打交道，见了几面，到是相当意也他的性情，至少，嫁给这样的人能放心，他没有花花肠，也知道疼女人。

    不过，林染这个探花郎当的可着实不容易，这家伙脑笨，根本读不进书去，哪怕你让他大量服用记忆药水，强行记住书本里的知识，可他连生搬硬套都不会。

    要是换了往常，这么个笨人，何清还不一定乐意把妹妹嫁给他呢，可现在不一样，何清一门心思防着妹嫁在靖朝，也就看这小分外顺眼了，不但亲自找了佟辉，连同浮空城好几位学识好的，压着他补习了数月，后来看实在不行，没办法，只能想法作弊，都不顾面，求到芷云头上来了。

    芷云觉得有趣儿，便真插了一手，送了林染一套高科技与魔法相结合的微型针孔摄像头与耳机，联合欧阳，找了一帮在翰林院学习了多年的翰林学士出马，帮着林染作答。

    等到林染高探花，那位皇帝陛下也不觉摇头，冲着何清和佟辉两个感叹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朕的探花郎看着不像个聪明人，憨厚老实，可这学识的确不错，纵然没有状元有灵性，可学问真不比在做了几十年翰林的臣们差了，难得，有这么大本事，还谦虚谨慎得很，一点儿不浮夸，好啊，得此臣，朕的福气”

    这一番话，听得何清满头冷汗，心虚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妹婿给调教出来，至少不能太差劲儿，要不然，将来露馅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佟辉见何清有此雄心壮志，耸耸肩，只给了一句：“我看，还是使点儿手段把他远远调出京城，把老在万岁爷面前晃荡更好些，假的就是假的，你便是逼他，他也变不成真的探花郎。”

    假的也就假的吧，反正皇上日理万机，肯定没多少闲工夫去考察一个小小的林染，等他娶了何红，大不了想办法找一个闲职，少在皇上面前露面就是。

    安平郡主花落别家，贾家从上到下，从主到奴才，一下全蔫了，王夫人更是心焦不已，贾政虽然也有些失望，可到底知道这事儿本就强求不得，也没有多放在心上，只是更加尽心尽力地想给贾宝玉说一门好亲。

    偏偏荣国府的门禁实在算不上森严，当初贾宝玉想要攀高枝的事儿，早就从各个丫鬟仆妇的嘴里传得满城皆知，现在念头落空，那些本就看不惯贾家张扬的人家，哪能不落井下石，没几天，就说什么的都有了，还有不少人说贾宝玉行为不谨，不但喜欢拈花惹草，还嗜好男风，所以皇家才看不他。

    这么一来，还有哪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嫁给他，王夫人也好，贾政也罢，只要一与别人说起宝玉的婚事，人家不是找借口岔开话题，就是说自家女儿还小，不急着议亲，几次三番下来，王夫人彻底成了官太太们笔直唯恐不及的人物，要不是顾忌宫里有贾妃在，说不定她连一张请帖都接不到了。

    渐渐地王夫人也发觉不对劲儿，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从来认为她的宝玉是天下最好的男儿，配仙女也是没问题的，别人又不会真在她眼前嚼舌根，想了许久，愣是想不通到底因为什么……

    贾政为人清高，很少有哪些官员和他特别交好的，最多也就有几个点头之交，这流言已经沸沸扬扬，尽人皆知的时候，他才得了消息，这一下，把贾政气得脸色通红，差点昏厥过去，回了家，二话不说就冲着贾宝玉一通暴打，结果，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又是一阵大闹。

    等把事情说清楚，贾母和王夫人都气急攻心，瘫倒在床，一时起不了身了，没办法，王夫人只能不甘不愿地把本来已经被她冷落的王熙凤找来，让她再次接手荣国府这个烂摊。

    只不过，现在的王熙凤，可不是那个只会看自己姑姑眼色的，她早就因为管家的事儿，和王夫人离了心，她再次掌家，对王夫人可没有什么好处。

    芷云和黛玉她们也听到了消息，黛玉心善，到为自家的表哥忧心不已，她心里明白，贾宝玉确实有那么点儿贪花好色的性，不过，对女孩儿是真的好，并非虚情假意，为人也单纯，只是单纯的喜欢女孩，实在没有外人传的那般龌龊心思，可她一个出嫁的姑娘，现在也只求荣国府的事儿别牵连到自己，可真不好为贾宝玉说话。

    芷云就只是喜欢看热闹了，恨不得找专人守在荣国府门前，给她来个现场直播。要不是她正在旅行，觉得欣赏美景比看荣国府的笑话更重要些，这种事情，芷云没准儿还真能做得出来。

    热热闹闹的两年过去了。

    雍正三年、雍正四年，这两年，欧阳压迫着十三几个兄弟，一起治水患、建水利、营田、练兵建新军、开始海外贸易，忙忙活活了两年，总算是鼓捣清楚，还建起一个专门为自己服务的由各种谋士汇集成的参谋班，各种不算太重要事务放开手，也再没有大碍了。

    弘昊对政事上也有了很大的长进，处理起各种公务来，说不上面面俱到，毫无瑕疵，到也得心应手，一切都顺利发展。

    闲下来，欧阳便开始想念老婆，于是，只说自己魔法大有进展，很快就能彻底掌控时空门，想和芷云商量，什么时候开始她们的跨时空旅行，寥寥几句话，就把媳妇骗回了家，谁让芷云目前游兴正浓？

    所以说，旅行这种事情，它也是会上瘾的。

    当然了，时空门暂时还不能灵活使用，欧阳笑眯眯看着一脸恼意的媳妇，道：“娘，最近*光明媚，天气正好，明**可愿随为夫出宫一行？”

    “这四城早就看得不愿意再看，哪里比得上深渊大泽的风景？”

    芷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话虽如此，到也没有拒绝自家相公的约会请求，两个人好长日没有好好亲近，虽然已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可是，偶尔有点儿小浪漫，日才好过，感情才不会变淡。

    这个晚上，夫妻俩同床共枕，好生耳鬓厮磨了一番，好几年没有亲近过了，两个人都有些动情。**过后，沐浴，全身上下涂抹了精油，芷云慵懒地伸了伸腰，窝在欧阳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去，欧阳搂着妻，却是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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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搭档

﻿    “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上流连。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逸不一样，他冷漠寡情的程度，像欧阳和芷云这样的，跟人家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对任何人甚至是同伴都保持怀疑态度，永远不相信任何智慧生物，见死不救是常事，对除了死人之外的人都充满敌意。

    这样的两个人，本没有半点儿相似的地方，也不大可能处得来，可是，他们的队长偏偏把俩人拴在一块儿，要求这两个人以后出任务都要在一起，这估计也是实在没法了，像白景逸的这样的人，除了罗风之外，根本没法和别人正常相处，可是偏偏，无限世界只要是任务，那就绝不是孤身一人能够完成的，肯定需要伙伴的支援。

    当初芷云遇见这么一对儿极品，眼瞅着他们毫无默契，彼此扯后腿，对同一个问题永远是不同的看法，解决同一件事，用的方式都南辕北辙，就忍不住和队里的伙伴们开玩笑：这两个人肯定在无限撑不了多久，就是不死在任务里，明天也得散伙。

    欧阳却摇了摇头，笑得神神秘秘的，拎出一瓶据说能开发人体潜能的药剂跟大家打赌，赌得就是用不了多久，这二位就能成为无限世界的黄金搭档，队里的人当然不信，芷云也不信。

    结果，只用了一年不到，罗风和白景逸就成了整个无限世界小有名气的组合，任务完成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七，芷云他们队，一年内任务完成率可才有区区的百分之七十二而已啊。

    要知道，这两个人没遇见之前，可都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根本没有半点存在感……

    芷云这可怜的姑娘就如此无语地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颗万能胶囊给输出去了，那里面可是存着一座防护力绝对*级的庇护所的，芷云积攒了好久才买下来，从此，芷云再也不和自家BOSS打赌……

    后来，好多人分析这对儿组合，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搭配方式，可是分析来分析去，说什么都有，这一对搭档，却终究‘绝版’了。

    因为他们是双精神能力者搭配，当时就有好多精神能力者尝试组队，可惜，成功的实在不多，根本就远远比不上精神能力者配肉盾战士的组合。

    芷云对此也是很疑惑，不过，在无限世界，好奇心永远没生存重要，这事儿就没太放在心上，只是后来又有一次偶遇，芷云他们刚完成任务，到交易区放松，顺便看看能不能换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正好碰上这俩人。

    当时有一个小队，据说是出任务时几乎全军覆没，剩下的人里面也多有重伤残疾的，他们来交易区，主要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便宜的治疗药品，实在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主神可没芷云记忆里的主神‘贴心’，你就是因为出任务导致残疾了，想要治疗，也得花费大量的任务点，或者自己想辙，人家主神不管。

    无限世界好心人绝对凤毛麟角，少得可怜，这些人也是幸运，偏偏撞上罗风和白景逸，芷云他们路过的时候，就看见罗风拿着计算器仔仔细细地计算自己的任务点，看看买完他们自己需要的东西，还能节省多少，好拿出来帮忙……

    见到这种情况，医生的脸色红红白白，就像是乍见一只白垩纪恐龙闲闲在二十一世纪的大街上漫步，大呼不可思议，连欧阳大*OSS的嘴角都很隐晦地抽搐了。

    芷云一下想起自己那可怜的，在掌心里还没攥热乎就易主的万能胶囊，一时冲动，就忍不住跑出去问：“咱们这个无限世界可是什么人都有，你就不怕这伙儿家伙是故意装可怜骗新人的？”

    这并不是不可能，以前就有不少人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博取新人的同情，赚任务点儿，只是想占便宜还没什么，更多的同情心泛滥的新人，是一不留神就被人家给拆卸入腹，什么也剩不下了。

    这罗风可是无限的老人，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老这么二，怎么活了这么久的？

    芷云揣着满肚疑问上上下下地看着罗风，这小伙儿不像个傻瓜啊，要真是傻，像白景逸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和他搭档这么久？暂时也不成吧。

    面对芷云的疑问，罗风只是很圣母很圣母地微笑，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说道：“怀疑不是我的任务。”

    芷云灵光一闪，转头看着一直立在不远处，冷冷地瞪着那几个所谓的任务失败小队成员的白景逸，觉得这人的的眼睛里一直在飞射冷刀，阴毒狠辣，让人寒毛直立，她顿时悟了，怪不得罗风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放任自己心里的柔软感情，闹了半天是仗着他身边已经有了个惯于且善于怀疑的……

    “起床吧，我们出去玩玩，就我们两个。”

    欧阳俯下身，把媳妇从被窝里捞起来，“趁着弘昊他们几个调皮小都不在，咱们约会去。”

    芷云猛然回神，笑着起身，让十月进来伺候她洗漱，嘴里含着牙刷，还是忍不住咕哝地问道：“欧阳，你说无限世界崩溃的时候，罗风和白景逸这对儿极品有没有成功逃出来？我觉得他们挺有意思的……”

    欧阳一挑眉，刚想说什么，可看到芷云的表情，便收了声，只笑道：“谁知道，也许吧。”

    “也是，当时那么突然的情况，能顾着自己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打听别人？不过，以他们两个的本事，应该能活下来的。”

    芷云也只是随便问问而已，欧阳眯了眯眼，心里叹了口气，在无限那种地方，能像自己和芷云这么幸运的能有多少？罗风和白景逸根本就没等到无限崩溃，早就死了。

    他们小队内讧，有一个被罗风吸纳进来的，通过吞噬升级的强人，因为吞的力量太多，造成脑不清楚了，根本弄不清楚状况，就觊觎白景逸极高的精神力，想要吃了他，罗风为了救白景逸，和那个家伙同归于尽，没过多久，白景逸也死在了任务，这件事儿，曾经被很多队长拿来教训新人，一再强调在这个世界生存，要小心谨慎，再小心谨慎，除了真正性命相托的伙伴，绝对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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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偶遇

﻿    这些多少会让人觉得有些悲伤的往事，芷云是不必知道的，欧阳俯身，用小指挑起一块儿晶莹透明的药膏，点在芷云的嘴唇上，晕开。

    “最近似乎上火了？瞧瞧，嘴唇干裂呢。”

    芷云翻了个白眼，她还是人，就算因为修行的原因，身体极好，轻易不会生病，却也没到百病不侵的地步，上火有什么稀奇的，再说，四城气候干燥，一个不注意，很容易上火。

    灌了一瓶下火的水果味儿药水，又用了美颜魔药，芷云才晃动了一下如水的青丝，满意地对着镜里自己那漂漂亮亮的脸蛋点点头。

    如今已经是初春，晌午的天算不上冷，欧阳挑了一身粉红的夹衣，督促自家媳妇换上，不过，芷云穿得如此粉嫩，居然很合适，并不会给人故意扮嫩的感觉，对着镜里明眸皓齿，与芳龄少女无异的女，芷云笑眯眯地低声道：“果然，圆圆还是应该修习魔法，不为别的，只为青春永驻嘛。”

    “是，是，为夫的小娇妻，咱们走吧。”欧阳一弯腰，轻轻松松地抱着媳妇出门上马车，外面伺候的那些早就被训练的泰山压顶色不变的太监、宫女、侍卫们，都忍不住目瞪口呆，要不是怕担上御前失宜的罪过，说不定不少人得昏死过去。

    高福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偷偷瞄了惬意地，丝毫不觉得不妥当的皇后一眼，心道：万岁爷也太宠爱皇后了，以后，可得更注意些才行。

    当然，这些人的心思，欧阳与芷云是不愿意管的，难得身边没有那几个小拖油瓶跟着，欧阳指挥着马车，一路直奔闹市区。

    京城这些年可繁华多了。

    在挂着一个芒星紫水晶标志的三层高酒楼门前，芷云扶着欧阳的手，步下马车，驻足四顾，见周围各种各样的店铺鳞次栉比，来往行人都是面色红润，身体康泰，眼角眉梢间，平和自然，偶尔还能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操着一口很古怪的北京腔儿和小商贩们讨价还价，不由得莞尔失笑。

    欧阳一只手搭在芷云的肩膀上，低声道：“京城这边儿洋人还算少的，广州、上海几个地方，有不少外国人来做生意，一开始海外贸易这一块儿管理起来真有些麻烦，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清朝的皇帝喜欢玩闭关锁国了。”

    “这些洋人里，虽然有不少是正经做生意的，可是，想要借着自己的身份坑蒙拐骗的更多……不过，咱们国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有能耐的商贾，心眼比他们只多不少，稍微给些引导，想吃亏都难……当然，这也是因为咱们国家够强盛。”

    芷云失笑，目光流转，笑道：“逛逛？”

    “逛吧，多少年了，没陪着你逛过街。”欧阳一挥手，车夫驾着马车进了身旁酒楼的后院，芷云和欧阳夫妇俩，则兴致勃勃地开始逛起商铺来。

    虽然是春日，可晌午的日光最盛，欧阳想了想，一个眼色过去，旁边就冒出个长相平凡，扔在人堆里毫无存在感的男人，捧着一把油纸伞，毕恭毕敬地递过来。

    欧阳施施然给芷云撑起了伞，逗得芷云一乐，笑道：“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你肚里的蛔虫？”

    “什么蛔虫？那是你相公的眼睛会说话。”

    夫妻两个慢慢地向前走，一路上看时多，买时少，都不是好奇心大的小孩了，外面这些东西，能入眼的精品并不算多，不一会儿，两人来到一处四面镶嵌着通透玻璃的铺面前，芷云一抬头，见招牌上大大方方地挑着一个‘’字。

    “弟的铺？”

    “除了他，谁敢明目张胆地用这么多大块儿的完整玻璃窗？”

    现在玻璃窗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件，可是，也只有皇宫和京里显贵的人家才能安装这般通透的大玻璃，还不至于普及到寻常百姓家，商铺更是少见，也就那位爷，敢这般奢侈了。

    “老向来会做生意，他这铺差不了，要不进去瞧瞧？”

    芷云从善如流地点点头，拉着欧阳的手就进了店门。

    掌柜一抬头，见这两个人衣饰名贵，气度高华，顿时明白是来了大顾客，根本用不着他开口，立时有个衣着打扮干净利落，相貌讨喜的店小二，恭恭敬敬地迎过来，“哟，二位贵客，赶紧上座，小的这就给您二位奉茶。”

    说着，一边奉上茶水，一边儿就口齿伶俐地开始介绍店里的货物。

    芷云一边看，一边听，一边点头，皇确实是个会做生意的，这店里的店小二训练有素，惯会看人眼色，蛊惑人心的本事，一点儿都不比现代那些培训上岗的服务员们差，至少，让他这么一介绍，芷云就不自觉地想买下许多他们根本用不着的玩意了。

    而且，茶杯是细腻的白瓷，茶壶也是上好的紫砂，茶也是上好的，虽然比不上宫里，可这些器物，一般富贵人家都用不起，可见人家皇做买卖，也是肯下本钱的。貌似芷云在古代的这些年，见到不少精明的商人，个个本事能耐都不比现代的那些商家小

    芷云挑挑眉，四处张望了下，这店铺显然只是皇名下产业远远算不上重要的一家小铺，可是，在京城来说，已经是很上档次了。

    面积不小，大概有四五百平，设置在窗边款待客人歇脚的地方，桌椅全用上好的材料打造，屏风为蜀绣的山水图，颇为雅致，外面的柜台更是有十几个，每一个上面摆放的物件都不同，什么胭脂水粉，古玩首饰，各样成衣，女红绣品，西洋新鲜摆件，小孩的玩具，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芷云看着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心里也喜欢，忍不住起身走过去，随手拿起一个针线包，翻看了下，又拣了个白玉为骨的扇，这些东西做工都很精巧，要是出现在现代，恐怕每一个都会成为难得的艺术品……

    正欣赏着，忽然听见——‘哇……’的一声传来，芷云回头，就见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咧着嘴大哭。旁边还站着一个四十开外的嬷嬷，一个三十几许的妇人，还有一个梳着包包头，模样俏丽，身量很高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才七八岁，双颊粉红，长了一双明亮的眼睛，活泼机灵，煞是惹人怜爱。

    那妇人见儿哭了，放下手里正拿着把玩的玉佩，低下头，皱眉道：“不就是摔了一跤？哭，就知道哭，跟你那个狐媚母亲一样，上不得台面，哼，早知道，就不给把你养在我名下，什么东西……”

    “母亲”

    那小姑娘皱着脸，虽然不敢对自己的娘亲不敬，却还是低声唤了一句，心疼地拍了拍弟弟的脑袋，拿出一方帕，小心地给那哭泣的男孩儿擦了擦脸和手，低声道：“好弟弟，不哭了，姐姐给呼呼，呼呼就不疼了。”

    小姑娘语声温柔，那男孩儿却似乎被刚才那个夫人的语气给惊吓到，哭的声音更大，就连旁边的店小二，都手足无措，不知应不应该过去帮忙，掌柜的也探头探脑地张望着，这里毕竟是店铺，这孩在这里嚎啕大哭，怎么说也要影响他做声音的，可是，能进来购物的人，十有八是大户人家，他也不好随便打扰客人。

    芷云心里一动，勾了勾唇角，慢步走过去，不顾周围几个人的愕然，对着啼哭的男孩儿伸了伸手，然后一握拳，另一只手摊开，慢慢地从拳眼慢慢抽出一个散发着七彩琉璃光芒的万花筒。

    小男孩儿愣愣地看着芷云的手，一时间也忘了哭泣，瞪大眼，连嘴巴都张开了，眼珠滴溜溜地在芷云纤细素白的柔荑上打转儿。

    “来，给你，拿去玩吧，不要哭了，男汉大丈夫，怎么能轻易掉眼泪呢？”芷云心情不错，笑眯眯地把手里的玩具万花筒递给那孩，顺手又掐了同样睁着眼看她的小姑娘的脸蛋儿一把。

    那小姑娘吓了一跳，脸一下红了，却还是很镇静地抬起头，看着芷云，小声地道：“谢谢，谢谢夫人……”就在这时，那位三十多岁的妇人，极为惊诧地低呼了一声。

    芷云一扭头，冲着那位夫人颔首笑道：“孩们很可爱。比我们家的小有趣得多。”

    “不……不敢。”

    这位夫人显然是认出了芷云的身份，毕竟，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夫家也算有一点儿身份，逢年过节，还是有机会进宫赴宴的，而这妇人又是个精明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当朝皇后长什么样？

    这会儿意外与皇后娘娘偶遇，纵然她心志坚定，也不由惊慌失措，口舌发干……听见芷云的话，她就更心慌意乱了，毕竟，这夫人纵使有八个胆，可也不敢承认自家的孩能和人家龙凤孙比，何况，眼前这位是皇后，皇后的儿里还有一个太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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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    芷云笑了笑，也不介意这位妇人的失态，仔仔细细地盯着眼前的小姑娘看了几眼，视线从她手腕上坠的一只火红色玛瑙的蝴蝶挂坠儿上移开，才低声对不知什么时候重新站在身边的欧阳莞尔道：“咱们弘昊，莫不真是有恋童癖吧。”

    欧阳也是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故意做出一副为儿担忧的表情道：“还真说不准，宫里有数不尽的如花美眷，他一个看不上，偏偏对一没长成的黄毛丫头另眼相待，闹不好……”

    芷云顿时瞠目，嗔怒道：“什么话，那可是你儿。”欧阳眼睛里流露出一抹笑意，把玩笑话吞回去，心里却暗道：自家媳妇傲娇起来，像只炸毛的小花猫，也挺可爱。

    夫妇两个互相调笑几句，又勾搭了一下那拉家的敏茹小姑娘，芷云随意地和那拉氏聊了聊家常，见她的确很放不开，战战兢兢的，这才熄了继续逗弄小姑娘的心思，拎着掌柜的给打包好的几样儿物件，施施然出了店铺大门。

    一出门，欧阳一眼就看见正立在路边一茶寮，就着只粗碗大口大口灌着茶水的李星桓，两个和他相熟的御前侍卫，一个蹲着一个站着，正与他说话。

    欧阳轻轻咳嗽了声儿，李星桓一扭头，脸上登时露出几分不知所措，还是旁边一侍卫捅了他一下，这小才低眉顺眼地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接了欧阳手里拿着的东西，尴尬笑道：“主爷，主娘娘，您，您二位逛街呢。”

    欧阳瞥了他一眼，皱眉道：“李小，你不是跟着弘昼办差呢？弘昼呢？”

    最近哄着带着李星桓几个满京城胡闹，欧阳不大管，对于弘昼，欧阳一向是采用放养的方式教养的。

    李星桓挠了挠脑袋，眼珠一转，刚想说什么，可一对上欧阳漆黑的没有半丝亮光的眼，顿时背脊发麻，愣是不敢说半句假话，吱唔道：“回主爷，五、五阿哥去揽翠阁体察民情去了。”

    欧阳脚步一顿，嘴角抽搐，硬是把痛哼声咽了回去，一伸手，握住正在自己腰身上掐着死命扭转的纤纤玉手，脸上却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噢？体察民情啊。”

    李星桓打了个哆嗦，心里却恨不得抽自己几嘴巴，自己这不是犯贱？远远看见万岁爷身边的御前侍卫，还不赶紧脚底抹油，让你闲着没事儿主动凑过来自投罗网……

    五阿哥呀，你可害死奴才了，奴才今儿要是被万岁爷给一气之下砍了脑袋，那岂不是做了天底下最冤枉的鬼？就是死，也该死在战场上，这种死法要不得啊。

    李星桓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脑里却浮现出各种乱七八糟的思绪。

    不过，欧阳荷芷云到没像他想的那样暴怒。欧阳也只是轻轻地拍了拍李星桓的肩膀，语气还甚是温和地道：“李小，交给你一个任务……放心吧，很简单，以你的身手，不难做到的。咳咳，去把弘昼身上的财务给我没收了，记住，爷要他浑身上下，一钱都不剩，还有，如果要是爷知道谁敢给他解围……哼哼”

    说完，欧阳潇潇洒洒地撑开油纸伞，携着媳妇飘然而去。

    李星桓一愣，腿一软，差点儿没趴地下，这、这……他要真这么做，事后五阿哥不剥了他的皮才怪，不过，想起万岁爷那声——‘哼哼’，李星桓抹了一把冷汗，宁可得罪小的，也不敢得罪老的啊，五阿哥，你可别怪奴才，奴才也是迫不得已。

    “快去办，还有，早点儿把东西给爷送回家。”

    “……奴才遵旨。”李星桓听着远处传来的那不轻不重的声音，看着手里拎着的一堆东西，脸色惨变，豆大的汗珠儿滴滴答答地滚落。

    旁边几个御前侍卫，个个捂着嘴偷笑，光顾着看笑话了，一点儿也没同情这个倒霉催的可怜孩。

    上了马车，芷云把脑袋搁在欧阳的肩膀上，笑得肚都疼了，捂着肚哎呦了半天，任由自家老公的大手给轻轻按摩着，“BOSS，你这招可够狠的。”

    她从白色的皮褥下面翻出几张有关京城各大商业势力的调查报告，居然还真从角落里把揽翠阁的名字找了出来，听说这家京城最有品味的青楼，是一位从陕西来的大豪客开的，没有别的特点，就一个字——‘贵’。

    人家卖的就是这个贵，喝一杯茶水，最次也要十多两银，请一个姑娘唱个小曲儿，从百十两到上千两不止，至于过夜，那更是天数字，还得人家姑娘点头，当然了，和京城大多数能够得上档次的青楼一样，揽翠阁也不会在一开始就摆出一副死要钱的嘴脸，一切消费先记账，出门付款，所以说，弘昼要悲剧了。

    “弘昼的性我最清楚，典型记吃不记打的货，不让他摔一跤，摔疼了，那小就不知道什么是收敛。”

    芷云摇了摇头，看着自家笑得特别无辜的相公，无语，自家的几个孩都觉得自家是严母慈父，哎，他们这个爹确实慈爱，永远不会冲着孩们疾言厉色，可是，真犯到他的手上，那可不是像自己这般，不轻不重地罚着做些劳动，抄抄书就能了的。、

    儿啊，不是娘不救你，实在是你爹太腹黑，娘也没办法，芷云在心里，十分虔诚地为儿祈祷了两句……顺便为自己开脱了几句。

    此时，弘昼正一脚踩着揽翠阁内价值连城的白玉桌，摇头晃脑地听头牌花魁傅芊芊姑娘轻吟浅唱，别说，虽无半月，可花魁的嗓真不错，声音清亮，唱的也非靡靡之音，而是人家自己作词作曲。

    听着时而婉转，时而大气的歌声，弘昼笑得脸上都开了花，眼角的余光瞄到走过来的李星桓，一挑眉，故意戏谑道：“怎么？不装正人君了？刚才爷叫你，你偏不来，这会儿怎么忍不住了？”

    弘昼见李星桓脸色涨红，心里也是十分舒爽，大大咧咧地倒了杯酒，大笑道：“喝吧，今儿爷请客，可着劲儿的喝。看哪个姑娘了，随便挑。”

    其实，这小也并非真喜欢跑到这种烟花之地，看这些庸脂俗粉，只是，他向来喜欢新鲜事物，以前从没到过这样的地方，这些日，做了很长时间的纨绔弟，经常听人吹嘘这种地方如何如何好，他也难免就起了好奇心，而且，做长辈的越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他去，他就越想去……

    李星桓苦着脸，顺从地坐下，眼角的余光瞄着五爷腰上的钱袋，还有简约大方的一块儿羊脂白玉的玉佩，苦笑着寻思：幸亏五爷不喜欢多在身上挂那些零碎儿，要不然，还真没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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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出一次宫，欧阳却也不想过早回去，又带着媳妇看了好几个京城比较有名的景点儿，虽然风景远远比不上皇家园林，可是，却也别有意趣。一直玩到天擦黑，芷云才回到皇宫，刚一进自己的储秀宫大门，就看见圆圆咋咋呼呼地冲出来，大声道：“皇额娘，皇额娘，阳阳拣回来两个小宝宝，你快去看看啊。”

    说着，圆圆就拉着芷云的手冲进寝宫，芷云一进自己的卧室，就看到阳阳的两只后脚着地，而上半个身趴在床上，两只前爪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动两只毛线球一般，团在一块儿的小豹，芷云微微发愣，走过去一手搂住阳阳的大脑袋，由着它亲昵地伸出舌头在芷云的脸上舔着，低下头，仔细看。

    这两只小豹大概刚刚出生不久，和猫差不多大，毛很稀少也细腻，整个身湿漉漉的，眼睛都没有睁开……

    “阳阳，这是从哪儿拣的？”这家伙捡东西回到到是早就算不上什么稀奇事儿，不过，皇家的园里确实有豹，可是，如果她的记忆没错的话，一般到七月的时候，小豹才比较常见，这个时候，这么小豹可不多，别是从人家母豹那儿偷的吧？

    刚把怀疑的视线落到自家爱宠的头上，阳阳便一扭头，继续用两只爪拨弄两只幼豹的身体，眼睛闪亮，充满了好奇，芷云无奈，只能松了耸肩，由它去了，按说，自己也没亏待阳阳，好几次精挑细选了雪豹来和它作伴儿，是这家伙自己嫌弃别的豹配不上它，根本没怎么亲近的，如今竟然会对普通的金钱豹感兴趣了？

    还是说，阳阳其实想要个孩？这很有可能，因为阳阳它好像拣过好几次幼崽儿，有四只小梅花鹿，一窝小刺猬，还有十来只刚出生不久的狼崽……虽然，直接把幼崽给弄进主人的寝室，这还是头一回……

    芷云眨眨眼，有些纠结，阳阳它是魔宠，别看现在已经长大，可以‘谈婚论嫁’，但孕育孩并不容易，会消耗掉它体内大量的魔力，最好等到阳阳真正成长为完全体的魔宠，再想着孕育后代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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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走私

﻿    阳阳的这一点儿小嗜好，芷云到不介意，而且，圆圆他们几个孩，对阳阳带回来的小家伙们还喜欢得紧，圆圆亲自跑到百兽园里，寻了只刚产下小崽的母老虎，让它给两只幼豹做奶妈。反正有阳阳看着，到也不用担心老虎和豹打架。

    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

    弘昼身上裹着毯，往嘴里灌了一瓶梅酒，脸上一派温和，一点儿苦色都没有，脸上也笑眯眯的，可是李星桓却觉得自己能听见这位主儿后槽牙嘶嘶作响……

    耷拉着脑袋，缩头缩脑地坐在石墩儿上，李星桓苦着脸道：“五爷，奴才知道对不起你，可是，万岁爷下的令，谁敢阴奉阳违啊？”

    李星桓这小偷了小主身上的财物，借着出恭，把东西转了手，让自家的护卫拿走，可他可没敢走，硬着头皮留下来准备和主爷同甘共苦。

    眼睁睁见到弘昼在揽翠阁大吃大喝，叫了最贵的酒席，点了最有名的花魁作陪，李星桓脑门上的冷汗就哗啦啦地往下落……

    其实，这事儿虽然丢脸，可也没那么夸张，到弘昼吃饱喝足，准备结账，可一摸口袋，银没了，他脸色登时就一变。

    思绪翻腾，弘昼一扭脑袋，看向李星桓，李星桓在五爷还不至于猜出什么的时候，抢先就默认地跪下了，就是闭紧嘴是一句话不说。

    弘昼多机灵，诸般念头在脑海里一过，就知道这肯定是自家那位‘皇额娘’知道他出来玩，要给他个教训，要不然，弘昼身上的东西，怎么可能让‘贼’顺走？真当他身边的暗卫都是吃素的？别说暗卫了，凭自己的危机意识，陌生人近身，他不可能发现不了，也只有他不会防备的自己人，能从他身上偷东西了。

    目光一转，果然见几个熟面孔扭头的扭头，装没看见的装没看见，根本没有给他解围的意思，弘昼心里哀嚎，知道自己这个丑是出定了——皇额娘可真狠

    要是芷云知道这小的心思，说不定回去真整治他一顿，明明是欧阳做的，可这黑锅却扣自己的脑袋上了。可见，平日里欧阳在孩们面前的‘伪装’有多么到位。

    就算如此，弘昼还是怀着一丝侥幸，咬牙冲着李星桓道：“小卫啊，你身上带银没？”

    李星桓打了个哆嗦，把脑袋埋在胳膊里，根本不抬头。弘昼顿时死心了，也是，自家皇额娘既然打定主意要给他教训，怎么可能还留下后路？

    老鸨要收账，弘昼脸色铁青拿不出钱，周围一大堆京城的贵公围了一圈看热闹，别说，还真有那起哄的，就有个不长眼的小，冲到弘昼眼皮底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惊得好几个暗卫心神紧张，才故作惊讶地道：“没想到，这天底下还真有敢在揽翠阁霸王嫖的？哥们儿，你牛，真牛”

    一句话，引来了哄堂大笑。

    李星桓以头抢地，恨不得立时死了算了。省得弘昼恼羞成怒，在把他给大卸八块儿。

    一时间，主仆两个的心里都是一片灰暗。

    不过，事情到没弘昼和李星桓想的那么坏，弘昼只是丢了一点儿面而已，根本不曾伤筋动骨。

    揽翠阁的老板不是一般人，眼力毒得很，看弘昼的衣着打扮，还有那通身的气派，再加上李星桓的表现，也知道他应该不是故意来捣乱的混混，所以，在弘昼准备宽衣解带，用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儿比较值钱的金丝软甲付账的时候，老板就出来解围，到底没让弘昼就在这里脱衣裳，允许他们记账了。

    坐在李家的凉亭里，弘昼看着李星桓大半个肩膀都被雨水打湿，才伸手提溜着他往里面坐了坐。收起了那让人毛骨悚然的温和笑意，冷下脸来。

    “行了，看你这又是雨又是汗的，去洗个澡，收拾一下。”

    “嗻。”李星桓顿时松了口气，笑道，“还是主体恤奴才。”

    其实弘昼是真没有放在心上，他给自己的定位，从来不是李星桓的主，李星桓甚至不算他的下属，而是搭档和朋友。

    弘昼本身也不像他太哥弘昊一般，有雄心壮志，想要成为明君，他只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既然将来不准备承担重则，自然也就用不着要求所有人都把他的话当做今科律令，不允许有任何违背，像这次的事儿，要是换上太弘昊，下面的人绝不敢这般做，当然，欧阳也不可能让人做出有损储君威严的事情。

    没过多少时间，雨水停下，春日的雨后，空气里似乎弥漫着芳香，弘昼也不着急回宫挨骂挨罚，拉着李星桓，先给自己整治了一桌美食，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谁知道他皇额娘还有没有后招，万一额娘的气依旧不顺，罚他闭门思过，整日清粥小菜，不许进肉食，那岂不是很惨？还是提前往肚里储备点儿油水的好。

    两个人正吃着饭，就见李家的孙嬷嬷气喘吁吁地冲过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边行礼，一边道：“少爷，少爷，少奶奶的大姐来了，非要见少奶奶不可……”

    “如云的大姐？”李星桓一皱眉，那不是李奇的妻吗？他们两家早闹翻了，怎么李奇的妻还敢上门？

    李卫可是个很小心眼儿的人，虽然现在位高权重，性好了不少，可有人欺负到头上，哪有不反击的道理，就是不愿意和李奇那样的小人物计较，也不代表李奇本身就被别人整治的时候，不会顺水推舟，添一把柴火。

    自从告状之事过后，李奇在京城就几乎过不下去了，好在他于家乡尚有二亩薄田，如果能回去，到也不至于饿死，养家糊口，应该没问题。

    可是最近，却听说李奇又不知道从哪里多出一堆的债主，不光京城住不下去，财产被搜刮一空，就连回乡的盘缠，都根本凑不出来，不得已，他只好开始让她老婆接下一些缝补的活计，贴补家用。

    李星桓还在思索，弘昼的目光一亮，笑道：“有热闹看？那可不容错过，让她进来吧，小卫啊，还不把嫂请来见客，对方怎么说也是嫂的姐姐嘛。”

    “五爷”李星桓哭笑不得，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可是考虑到他刚得罪了弘昼，现在不让他看戏看痛快，将来的日准不好过，还是压低声音，嘱咐了孙嬷嬷几句，要她直接将李奇的妻带到花厅，并请少夫人出来。

    如意低着头，紧紧跟在孙嬷嬷身后，是半步也不敢走错，进了花厅，坐立不安良久，才看见自己的妹妹如云翩跹而入。

    如意拧着帕的手一紧，脸色黯然，许久未见，妹妹是越发雍容华贵，明明没有佩戴多么名贵的首饰，也不曾像京城大多数贵妇人一般，擦着浓浓的胭脂水粉，可那与自己有三分相似的容貌，远远看起来，却比自己不知道明丽多少倍。

    哎，她们可是同一个父亲所生，是亲姐妹啊，为什么竟然差别这般大了。

    她能锦衣玉食，自己却连饭都快吃不饱……如意心里隐隐有一丝嫉妒，面上虽然不显，可心里别扭得厉害，她却不想想，自己这不纯粹是自找的？

    若是她能安分一点儿，以如云的性，一定会和如意走得很近，到时候，不光是如意得益，说不定还能惠及孙后代，何苦贪心不足，致使手足变成‘敌人’……

    如云对如意到还好，虽然算不上亲近，稍显冷淡陌生，却也没有给她难堪的意思，一来，血缘关系不是说扯断就能扯断。二来，如云本就是个温和的女人，虽然李奇曾经说了许多毁谤她的话，让她的婚事波折不少，但她到底还是顺顺利利地嫁了，又何必再为难一个被别人利用的人？

    不过，不为难归不为难，李奇一家人再想占她的便宜，那就是痴人说梦了。

    看着如云红润的脸庞，稍见丰腴的身材，如意就知道，她的日，过得很滋润，李家待她，定然是不错的。

    “如云……不是姐姐没脸没皮，姐姐也知道，不应该再来见你，可……实在是，实在是这日没法过了……”

    如意眼眶一红，勉强把泪忍下，其实，一开始他们虽然也难，可李卫到底不曾故意找他们一家的麻烦，再加上如意和如云的关系，别人也不是完全没有顾忌的。

    李奇家的日，就算穷苦点儿，也不是过不下去，可李奇已经享受过富贵生活，又哪里能甘心就这般灰溜溜地溜出京城？李奇这人，向来心高气傲，要是就这么回去，他也丢不起那个人

    现在雍正朝的海外贸易很火，不少第一批做海外贸易生意的商人，都发了家，不过，关税不低，管理也逐渐完善，进口的出口的货物，都有严格的限定。这种生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所以，敢于铤而走险，做起走私生意的人，也就变得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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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善心

﻿    李奇这个人，其实是个大胆的，还很冲动，从他一时头脑发热，就敢于朝廷大员作对，就能够看得出来。

    李奇在京城混了些日，生活越来越难过，这时，他身边出现了一位姓胡的商人，为人豪爽，通身的气派不俗。

    李奇虽然自许是个读书人，向来看不起商贾，可这位胡公实在会做人，会做事，还很会说话，再加上李奇现在的处境困难，以前与他一块儿玩乐，吃喝嫖赌，看在李卫的面上还对他多有奉承的狐朋狗友们早就散了，他正处于失落的状态，乍见一位有钱的公哥儿主动和他交好，还带着他吃香喝辣，几乎让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以往那种高高在上的生活里，没几天，两个人就混熟，称兄道弟起来。

    和胡公交往了半个月，李奇见他果然是花钱如流水，从来不缺银，显然是个富家公哥儿，心里便不觉有几分羡慕，喝醉了酒，也难免苦着脸抱怨几句，说自己出身不好，没有个好家事，现在缺吃少穿的，连老婆、孩都快养不起了。

    那胡公一听，就一拍大腿，失笑道：“这有什么，你要说像你们读书人，想要科举取士，那是对我来说是件大难事儿，但要说到赚钱，那可真算不上困难，弟弟我现在个把月就能捞上几千两白花花的银，还不是靠家里赚的，借助家里的势力算什么本事，弟弟我就是靠自己赚些零花钱。”

    李奇一听，就笑了：“兄弟，别唬我了，你是在梦里赚钱的吧？”

    “大哥，你还别不相信，你是读书人，不知道我们商家的事儿，要是放在以前啊，赚钱到真不容易，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胡公左右观望了下，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道：“弟弟和李大哥你比较投缘，就跟你说说这里面的门道……知不知道现在干什么最赚钱？告诉你，就是海外贸易。”

    李奇愣了愣，想了想，觉得胡公说得有道理，他毕竟读过书，又是个喜欢钻营的，在京城呆了这么些日，哪能不知道现在大清朝最顶尖的那一堆皇亲国戚们，大多数就借着海外贸易赚了大笔的银。

    这些事儿，在街头巷尾早有谈论，他也不知道听说过多少次，早在很久以前就开始羡慕那些通过海外贸易暴富的人家了……李奇的眼睛亮了亮，可一瞬间就又转为黯淡：“海外贸易确实赚钱，可，这不是咱们平头老百姓能够沾染的……”

    做海外贸易，得有实力，首先，船队得有吧，还得有一个势力强大的好船队，想要借着几艘破船横行大海，那纯粹做梦。有了船，还要有水手，大批的护卫也要有，还得在几个通商口岸的城市有一定影响力，能站得住脚。

    而且，做这门生意赚得多，风险也不小，除非是跟着内务府走，有军舰护送的商船，要不然，遇到海盗什么的，那就全完了。

    现在大清朝能做得起海外贸易的人，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大家族，李奇耷拉下脑袋，灌了一杯烈酒，借着酒意，啪一声，砸了杯，恶狠狠地道：“这是什么世道呸。”

    胡公笑着安慰了李奇几句，又顺着他的心意跟他一起骂，反正，这个世道就是不公，有的人富得流油，不把银钱放在眼里，有的人位高权重，他们的弟想当官也就一句话的事儿，容易得很，可像他这般有才有能的人，却偏偏没有时运……

    畅谈了好一阵，喝得两个人都带了七分醉意，胡公才皱着眉，叹了口气道：“李大哥，其实，弟弟还真有一条路可走，不过，有点儿风险，毕竟，大海上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可确实能赚钱，就看哥哥你够不够胆发这笔财了……哎，本来这种好事儿，弟弟也不想说，可也不忍心看着大哥你这么憋屈着……等明年科举，大哥要是能赚上一笔，买点儿古董给今年做主考的明德大人送去，说不定，就能金榜题名了，弟弟看啊，那些状元、榜眼、探花什么的，论才学，比大哥你还差得远呢……”

    “过了啊，过了……”李奇讪讪一笑，心里却也开始想，自己根本不比新科举们差，凭什么自己屡试不第？像李卫那样大字不识一筐的白痴，就能……就能……“弟弟，你说说吧，到底怎么赚钱，反正大哥我已经混成这样了，还能惨到哪里去，到不如放手一搏。”

    “痛快”

    胡公眼睛一眯：“这海外贸易成本太高，不容易做，那是你没有门路，实际上，要是有了门路，这生意还挺好做的，小弟就认识一个专做海外贸易的豪商，东瀛人，叫小林政二，他有一个船队，每年要跑青岛和天津卫好几次，咱们可以借他的光，凑些银，置办点儿上好的丝绸，茶，瓷器什么的，这些东西，一旦运到波斯、大食去，那就是黄金，不对，比黄金还受欢迎呢……”

    胡公的口才不错，说得天花乱坠，没多久就把李奇哄得脑海里一片空白，眼睛都红了，回到家，也没和老婆商量，就变卖了最后剩下的一些家产，还在胡公的介绍下，借了不少的外债，足足凑了八千两银。

    当然，这么大笔的生意，李奇也不敢轻忽，早早就把胡公的家庭情况打听得一清二楚了。这位胡公是安徽胡家的嫡，家大业大，不但有好几个船队，还做着米粮的生意，京城的胡记粮铺，就是他们家的。

    李奇一想，八千两对自己来说，是一笔巨款，对胡公，那真不算什么，人家一个月里请客吃饭，再加上接济朋友，就得花费个千把两银，这点儿钱，还真不至于骗自己。就安安心心地跟着胡公干了。

    他却不知道，胡家虽然家大业大，可这胡公只是胡家一门远亲，借着人家正牌公哥儿的名头耍威风而已，而他介绍的东瀛人根本就是做走私生意的，还是走私鸦片，当然，除了鸦片之外，也有一些正经的生意做掩护……

    海外贸易司的人早就盯上这一伙儿走私贩毒的东瀛人了，部署个几个月，打听清楚他们的底细，一个月前，一网成擒，不过，东瀛人也够狠的，居然在被抓之前，闻到了风声，一把火将整整船的货全烧了，记得当时还气得那位爷直跳脚，大吼着要把犯人们给碎尸万段。

    事情闹得很大，李奇一下就傻了眼，疯了似的去胡家的粮铺找那位胡公，可是，人家胡家的人根本就不见他，还说人家嫡出的少爷一直在安徽老宅呢，根本没在京城。

    那胡家掌柜的看李奇可怜，还劝了几句：“这位公，你见到的可能是前些日找上门来的，我们胡家的一位远房亲戚，你也知道，穷在闹市无人知，富在深山有远邻，我们胡家是经常有所谓的亲戚朋友找上门来，老爷心善，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若是能帮忙的，大多会帮一把，有的时候还给他们提供个住处，不过，至于是真亲戚，还是来打秋风的，那我们根本就注意不过来。”

    “就是你说的那位胡公，已经不告而别了，他要是骗了你的钱，老夫劝你，还是早点儿去衙门报案的好……”

    李奇没办法，只能灰头土脸地溜回家去，他是不敢去衙门的，甚至不敢把这事儿大肆张扬，虽然他属于不知情，根本和走私没有关系，可这事儿真闹到衙门，他哪能说得清楚，万一给栽一顶走私毒品的帽，他这条小命还能不能保下，都不知道了。

    如意一边说，一边哭：“妹，我知道，是我们家当家的太不谨慎，一切都是他的错，可是现在，姐姐真过不下去了……你看看我的手。”

    那一双手上，深深浅浅的伤疤，看得人触目惊心，如云也不觉唏嘘，她这个姐姐虽然是庶出，可从小到大，也没受过苦，现在却是……

    “妹，我受点儿罪没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人不长进，我认了，可是，可是现在……”如云一咬牙，“现在我怀孕了，我有孩了，我不能让我的孩跟着我一块儿受罪，妹……”

    如云猛地一低头，望着如意的小腹，又看看她眼角眉梢间的痛苦和绝望，心里一酸，却是把拒绝的话又吞了回去。

    想了想，如云招手唤了身边的小丫鬟秀儿过来，低声道：“你去把我那个玳瑁的首饰箱拿过来。”

    秀儿愣了愣，直到如云皱眉，才手忙角落地去把箱抱过来。

    如云打开箱，找了个寻常的蓝布包，从里面拣了一些没有标记的金银首饰包好，塞在如意的怀里，低声道：“姐，这是妹妹的嫁妆，你先拿去用吧，卖了它，大约不够还债的，可也能买点儿补品，补补身……妹妹只能帮你这么多了，公公婆婆都不在京城，妹妹虽然是李家的媳妇，可也不能……不能给李家添麻烦。”

    要是只是借钱，如云告诉自家相公，凭着李家现在的家业，拿出八千两来给她，也不是不行，可是，李奇毕竟是掺和进走私的事儿里了，虽然现在他没有被治罪，他也说自己不知情，属于上当受骗，可是，具体情况，又有谁知道？

    万岁爷对走私，尤其是走私鸦片之类的毒品，深恶痛绝，一旦发现，严惩不贷，所有有关系的人都得跟着倒霉。

    李家是官场新贵，公公李卫本来就是毁誉参半的人物，作为李家的媳妇，她不能让半点儿风言风语有机会落到自家头上……

    如意也知道这是妹妹所能做的极限，痴痴地看了蓝布包许久，才抹着泪，千恩万谢地走了。

    窗外。石榴树下。

    “呃……你媳妇的心真软，要我说，这会儿就该落井下石，哪有还帮忙的道理？”弘昼撇了撇嘴。

    李星桓却只是摸了摸脑袋，他到觉得自家媳妇不错，要真是个冷血无情，连姐姐都不管的，他还不放心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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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生活

﻿    其实，春季并不大适合泡温泉，可是芷云忽然来了兴致，也就无所谓了。

    欧阳和芷云寻了个好天气，相携出游，准备到小汤山的温泉庄上度假。

    一路上两个男女一边儿喝饮料，一边儿腻在一块儿闲聊，说着说着，就说到最近才被欧阳发现，并且命名为‘维纳斯’的一个位面。

    因为还没有彻底对接，对那个位面的情况了解也不是特别清楚，一时间，到不敢真的过去，不过，据欧阳观测，那是一颗贵金属储藏非常丰富的位面。

    “我撒了十几个构装体过去，有两个成功到达，别的不说，似乎像黄金白银一类的东西，在那个位面就跟石头一样常见，还有，各种玉石都是露天的，开采容易得很，其它宝石矿藏虽然不像黄金白银一样常见，可也算得上丰富了。”

    欧阳躺在自家媳妇的大腿上，笑眯眯地道：“所以说，这个位面一定要抓住，可不能让它给跑了……”

    芷云抿了抿嘴，果然，法师到达一个新的位面，关注的永远都是对施法有用的资源，至于别人最注意的那些智慧生物还有明，那要靠后站了，就算法师去关注，也不过是为了能更好的获得施法材料而已。

    “呵呵，有一个空间法师做搭档是不是很幸福？”

    芷云点点头，再点点头，相当确定自家相公的话一点儿不错，位面间的资源差异极大，对于生活在魔法资源稀缺的位面里的法师来说，和一个空间法师打好关系，很可能就同时拥有了别人想看一眼都难的稀缺资源，也就代表着魔法修行顺利，修为提高，进阶容易……代表着你将拥有力量、名誉、财富等等……

    “BOSS，我们两个能够相遇，真的很幸运……等再过几年，你退位之后，咱们就先去这个位面大捞一笔，然后开始位面旅行，去那宽广无垠的大世界看看，说不定，真能回家呢。”

    “也不是没可能，毕竟，我们拥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马车行进的速度并不算快，可天刚大亮，就已经到了。

    欧阳亲自设计的这个温泉庄相当不错，外面古色古香，与周围的环境差别不大，里面却采用了他们以前在无限的时候常用来聚会的别墅装饰，住起来很舒服，也很方便。

    而且，环境真是不错，院里都是郁郁葱葱的植被，乍看很粗放，可细看，却也有一份儿雅致，无论哪个角度，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

    整个庄，哪怕是一块儿石头，一个木墩，一张圆桌儿，一个八角凉亭，还有木质的围墙，大大小小的鹅卵石花圃，都极为顺眼，让人置身其，就忍不住自动自发地放松了心情。

    温泉是露天的，只用原始的木板挡了起来，白玉池的水，热度刚刚好，活动了一下身体，先冲了个热水澡，芷云才换了件儿泳衣，进了温泉。

    闭上了眼睛，满足的靠着池内修好的一个半躺式的滑坡上，芷云吐出口气，笑道：“我的半位面里的泉水也不错，浴池更好，可是，这纯粹天然的温泉，味道就是不一样呢。”

    欧阳看着妻那满足的小模样，勾了勾唇角，脸上笑意温润，随身抛开浴巾，露出健硕的身体，慢地才进到了温泉里，凑到了芷云的边上，手也很自觉地伸了过去，搂住媳妇晶莹剔透的香肩，低声说道：“老婆，要不要老公为你服务一下，你家相公我按摩的手法可是相当高明的……”

    “哦？”芷云舒服地眯了眯眼，一回眸，媚态横生，“是吗？不如试一试，看看谁的功夫更好？”

    芷云的声音带了一点儿慵懒，有些暗哑，勾搭得欧阳忽然觉得温泉的温度比不上自己的体温，身体酥麻，毫无气力，一向对自制力相当自信的欧阳少爷，忽然觉得——其实，男人偶尔变身成野兽，也是对自家媳妇的一种赞美啊……

    欧阳BOSS的自制力不够，芷云的诱惑力也太大了，于是，这温泉一泡，就变成了缠绵悱恻，等到两个人餍足地蹭回别墅里面，天已经黑了，一整天没进食的夫妻俩，狼吞虎咽地用了一顿美味佳肴，这时芷云才眨眨眼，笑道：“这一回貌似你带了不少暗卫一块儿来的，咱们俩这么折腾，他们就算不可能看见，也能猜得到吧，啧啧，你这位冷面君王的颜面可真要丢了”

    欧阳一挑眉，打了个呵欠，搂着媳妇一头扎进软绵绵的大床上，咕哝了句：“在老婆面前丢了面，到也不是不能接受……”

    在温泉别墅的假期要怎么度过呢？芷云和欧阳这两位大法师，也和大多数现代小情侣的想法没多少差别。比如偶尔泡泡温泉，一起进一次烛光晚餐，你弹琴来我吹笛，默契地凑在一起说一说家长里短的小事，看一场罗曼蒂克的电影，针锋相对，寸步不让地在游戏里对决，再比如芷云站在明亮的厨房里，甜蜜地亲手做一次只属于两个人的晚餐……

    这一切，芷云都很满意，不过，最满意的是她发现了自家相公和BOSS不同于往常的一面，谁能想象，欧阳他居然是一个居家好男人——自从两个人移居别墅之后，因为不想要人打扰，下人们一个都没跟进来，护卫也只许住在周围的庄里，于是，从洗洗涮涮到擦桌擦凳，家所有的家务劳动都归了欧阳，芷云只是闲闲的躺在娱乐室内，抱着爆米花、水果、各种零食，美美的看着算不上太吸引人的影视剧，并偶尔在相公走过来的时候往他嘴里塞一颗糖果。

    “真没想到，我们欧阳BOSS还有好男人的潜质呢……以前可没看出来。”

    舒舒服服地趴在床上，让相公给按摩，芷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道。

    “没办法……”欧阳轻柔地给媳妇敲打着身体，笑道，“以前在无限，想要吃满汉全席也就一句话的事儿，谁还耐烦做饭？至于打扫卫生，那就更用不着了，不过，在地球上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挺憧憬正常的婚姻生活，那时候我哥哥跟我说，要想娶到一个好老婆，男人就得变成十项全能，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其实我也不信，也知道他在开玩笑……可后来，还是不自觉地把该学的都学了。当时我就想，像做我那样的工作的，娶个女人应该听不容易，她要承受的肯定不少，那我有时间的时候，怎么也要能照顾好她，让她想起我来，能竖起大拇指夸一句好丈夫吧……”

    芷云一怔，扭过头，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家BOSS脸上的神色，勾起唇，笑道：“那么说，是我拣了便宜了。”

    “是啊，大便宜，你家相公，难道还不算好丈夫？”

    好丈夫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对自己来说，他确实是个好丈夫，好搭档，好BOSS，好伙伴，和他一起生活，很幸福很愉快，这就足够了。

    芷云点点头，一翻身，伸手勾住相公的脖，拉着他躺倒在自己的身侧。两个人偎依在一起，能够闻到彼此的呼吸……

    转了转身，望着那双沉静漂亮的眼睛，芷云脑海里的思绪，也不由翻腾——

    这是自家BOSS第一次这么正面地提起以前的事情，不是说，他没有谈过，只是往常大多数一言带过，似乎不大愿意回忆地球上的生活似的，在无限的时候，大家伙闲着无事，聚在一起喝酒打牌侃大山，别人都把以前陈芝麻烂谷的琐事拿出来大说特说，偏偏只他与众不同，说起地球，总是沉默时多，开口时少，可是芷云知道，对于地球，应该说，是他的故乡地球，自家BOSS充满了思念，这种思念，比自己要强烈得多……

    “BOSS，你是不是特别想回去？”

    欧阳一愣，沉吟良久，月亮已经升上树梢，月光洒下来，照在他的脸上，让这个男人显得有一点儿寂寥：“……没仔细想过，现在想想，其实，真的特别想回去，也不是为了别的，我就是想看一眼故乡……也许是因为，我曾经为它付出过巨大的代价，如果永远都看不到成果，有点儿不甘心呢。”

    欧阳望着芷云，看着她蹙起眉峰，莞尔道：“呵呵，媳妇，你可别多想，其实啊，我挺喜欢你也喜欢那个作者，叫什么书生的说的一句话，具体的记不清楚了，不过大体的意思就是——‘我很喜欢你，非常非常你，但我已经失去你了，那么，我的生活还要继续，我还是会爱上另外一个人，和另外一个女人共度一生，也许，我喜欢她，不及我喜欢你，也许，我喜欢她，比喜欢你还多，这就是人生，就是现实的人生……’”

    芷云一个白眼飞过去，扭头不理他了，真是，什么嘛，自己不过担心他对地球‘可望而不可即’，心里难受，哪是担心他以前喜欢的女孩，他怎么想，自己又不是不知道，将心比心，自己的想法，想必和他没什么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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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    闲的时光总归短暂……从温泉庄上避暑归来，欧阳去处理繁杂的政务，芷云这一回也没躲闲，开始抓起后宫来。

    八月，午日阳光正炙，刚刚到了秋季，天气闷热。

    芷云的储秀宫，门大开着，通明的玻璃窗也不曾关，十月亲自帮自家主换了窗处的的帘，现在用的是竹帘，湘妃竹的，银质的弯钩上，挂着层层叠叠的帷帐，全是天蓝色，给人一种冰爽的凉意。到让这艳阳高照的暑热天气，不那么让人心烦意乱了。

    卧房内，正东面设着一张紫檀木雕云纹嵌理石罗汉床，这会儿，芷云正穿着一身宽宽大大的，雪白的真丝长袍，露出晶莹的皓腕，坐在床边儿上看着外面正打闹嬉戏的圆圆和弘曦出神。

    弘曦的身量拔高了不少，长得到不那么酷似康熙了，也可能是康熙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模样？宽额头，高鼻梁，面如冠玉，英姿勃发，虽然秀美，却并不显得女气，板起脸来，不自觉就带着几分威严，可笑着的时候，脸颊露出两颗漂亮的小酒窝儿，甚是讨人喜欢。

    芷云笑了笑，这几年她修为精进，日过得也是顺心如意，想起雍正三年选秀，欧阳只给宗室弟栓婚，后宫一个女人没进，几个皇里，也只有最年长的弘昀和弘时纳了两个格格，可满京城却没有一个人敢说她这个皇后善妒不慈的，由此可见，自家BOSS已经完成了对朝野上下的彻底掌控……

    “皇后娘娘，敏茹格格来了。”

    七月低声唤了句，芷云一回头，就看见穿着桃红色宫装的乌拉那拉氏敏茹，不觉挑了挑眉。脸上也露出几分笑意。

    因为乌拉那拉氏敏茹和胤禛的嫡福晋是一个族的，有许多人觉得现在的皇后，也就是芷云，不应该会喜欢她，更不要说选她做太妃了，所以，哪怕敏茹这些日被召进宫好几次，别人也只当芷云这是惺惺作态，齐妃好几次在储秀宫见到敏茹，都会露出意味深长的眼神，笑眯眯地冲芷云道：“还是皇后娘娘会调教人，这乌拉那拉家的格格才伺候了娘娘几天，就水灵了也有咱们满洲姑奶奶的气派了呢。”

    “来了？去找圆圆玩吧，小姑娘家，在我这老太婆旁边儿，肯定拘束。”

    敏茹脸一红，低声道：“娘娘哪里话，天底下哪有这么漂亮的老太婆嘛……”

    “丫头的嘴巴可是越来越甜，像抹了蜜一样。”芷云笑了笑，和小姑娘打趣几句，就让七月带着她找圆圆玩去，不一会儿，外面便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

    芷云看着窗外的孩们，想起上一次见到那尔布，欧阳给他透露了一点儿想留下敏茹给太的话，可那尔布似乎不大乐意，大概这个一向低调的男人，也和大多数人的心思一般，觉得自己并非真心喜爱敏茹，只是做做样，这也不奇怪，毕竟，没有人会想到，以前的四阿哥和现在雍正皇帝，根本就不是同一人，现在这个雍正，可只有她一个妻而已。

    那尔布怎么想，芷云到不在意，反正他也做不了主，满人家的女儿，终究要选秀，没有经过选秀，他也不能自行聘嫁，既然弘昊相了这小姑娘，那么哪怕年纪相差大了点儿，哪怕女方不大乐意，芷云也只能先顾着儿的喜好了，谁让亲疏有别呢。

    其实，芷云想多了，那尔布要是知道敏茹会嫁给太为太妃，他肯定会很高兴，满人哪个不想培养出一个能够一飞冲天，保家族三代富贵的女儿？只不过，大多数人都觉得，太的年纪已大，而自家姑娘年纪又太小，就是真能嫁给太，以他们家的地位，做个侧室已经是极限了，想当正室，根本不可能，瓜尔佳家还有好几个格格在，虽然都和皇后娘娘那一支的关系比较远，可是，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姓儿的，皇后娘娘不为自己娘家着想，怎么可能要乌拉那拉家的女儿做儿媳妇来‘膈应’自己。

    众所周知，雍正皇帝别看在朝上总冷着一张脸，浑身散发的寒气吓得满朝武大臣不敢直视龙颜，可是，在后宫，皇上对皇后娘娘可十分地看重，要不然，也不会自从娶了皇后，就再也没有纳过一个女人，这太妃的人选，虽为国事，可皇后恐怕也能做一半主的。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这里面，当然也包括那尔布。

    芷云摸了摸额头，见几个孩玩得大汗淋漓，吩咐七月准备点儿冰果儿，解暑的凉茶，给孩们送过去，又让人也给正在辛辛苦苦做正事的太还有胤禛也送一份儿。

    “晚上留格格吃饭，让太也过来一趟。”

    “嗻。”十月应道，手里的绣活儿却没停，是一双双面绣的鞋底儿，很精致，像艺术品。她最近收了一个弟，说是弟，其实，算是干儿了，芷云打算考察一下，那孩心性若好，就让十月办酒席，正式把孩认下。

    既然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是打定主意独身一辈，那就得考虑将来，现在还好，她们年轻，又有自己照看，就是不成家，也不至于寂寞孤独，可是老了之后，就不好说了，毕竟，这两个丫头和芷云、欧阳不一样，她们修行有了进展，大概也只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哪怕长命百岁，还是要老，岁月不留情，如果到了满头白发，看着其他人孙满堂，享天伦之乐，可是她们，却孤苦伶仃，无人照顾，那该有多么凄凉无奈……

    芷云叹了口气，真不知道这两个丫头从哪里学到的古怪念头，居然不想成亲，也太‘时髦’了，浮空城上的学生们思想虽然比清朝先进一些，可真没几个大姑娘嚷嚷着不要嫁人的，现在浮空城的居住区已经半满了，连专门给孩们准备的幼儿园，也已经开始有小孩入驻，十月她们几个连续好几个月在扩展空间方面下功夫，忙得厉害。

    有时候，芷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开通，少给这俩丫头一点儿自主，强行把她们嫁出去，是不是更好些？

    可是，后悔也晚了，现在七月和十月年纪老大，三十岁的老姑娘，在这个年代，哪里还嫁得出去，就算能嫁，也没有什么好人选，她可不想委屈自家的两个丫头。当年芷云没想太多，总觉得不婚也不是大事，可是，最近儿女渐渐长大，开始操心她们的婚事，开始可能抱孙之后，芷云却有些不忍心。

    这一次十月出门，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孤儿，是个男孩，只有岁，父母双亡，也没有别的什么亲戚朋友，十月一时心软，再加上那孩很懂事很听话，她也挺喜欢，就收下做了弟，芷云一看，这到想到一个主意，不如做主让十月和七月都认养几个义义女，虽然不是亲生，可是亲自教养长大的孩，和亲生的也就没什么差别了，等以后，两个丫头也不至于孤苦无依。

    晚上，芷云果然把弘昊叫过来，让他陪着用膳，敏茹很害羞，用膳的时候一直低着脑袋，始终没抬过一次头，弘昊到时不时地斜睨一眼，似乎觉得这小丫头很有趣儿。

    不过，欧阳没回来用膳，去了允祥的府上。

    十三爷允祥最近身体不大好，用不进饭食，欧阳很担心，让芷云做了许多开胃的药膳，也让太医去给看了，只是，所有的太医都说不出什么，只是说得了风寒什么的，让静养，现在所有的政务欧阳是一样也不让十三做了，太医天天在十三府里守着，每到吃饭的时候，他也亲自去盯着，闹得十三很莫名其妙。

    十三福晋有一回进宫，和芷云闲聊的时候，还笑着说，她们家爷被万岁爷的举动弄得心惊肉跳，浑身不自在，好几回拉着太医问，自己是不是得了重病，可太医明明说了，只是略染风寒，养一阵，连药都不必多吃，就能好了。

    芷云也暗笑，十三一家不懂，这是欧阳记得历史上的十三早逝，有传言说，就是被原来的雍正给累死的，虽然现在的十三身强体健，精神也不错，可他当政以来，把自家任劳任怨的弟弟当‘牲口’用习惯了，哪怕十三其实也很会偷懒，只学着皇帝哥哥的样，总揽大局而已，并不怎么劳累，可他还是生怕历史又从这里转回原本的轨迹，十三还是逃不脱早亡的命运。

    芷云难得看见自家冷静沉着的大*OSS心里不安，也不点破，反而告诉十三，让他趁机多找他皇兄要点儿好处，现在的万岁爷，肯定特别好说话，没准儿以前他不会答应的事儿，现在十三一说，他就答应了呢。

    十三果然很受教，这几天不是说自己怕热，就是说自己怕冷，让欧阳送了几处好宅，还有一处是欧阳特别喜欢的，其它什么珍贵药品，美食佳肴，更是想起一出是一出，这么看来，十三这病，大概一时半会好不了了。

    用完膳，芷云打发了孩们出去，让弘昊记得到时间亲自把敏茹送回家，自己则拖着七月，一块儿去泡澡，顺便按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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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选秀

﻿    “回来了？”帷幔飘动，床头的荧光灯闪烁，亮起温暖而柔和的光。芷云抬手，遮了遮眼，打了个呵欠。

    这种荧光灯与以往的不同，是由石英石炼制成的，晶莹剔透，和水晶类似，可物美价廉，比水晶便宜多了。

    储魔的效果也不错，只要注入一点儿魔力，就能亮上一整夜，现在浮空城的魔法学徒们，很喜欢用这种廉价儿的荧光灯，只要出门，大多会随身带上一块儿。走在校园的林荫小路上，或是在浮空城闲逛，身侧跟着一颗漂亮似星星的荧光灯，既实用，又好看，还有学徒故意弄成五颜色，跟彩虹似的，只为了美观吸引人，现在已经是浮空城一景儿了。

    不过，这东西可不是芷云拿出来的，而是由一帮小学徒们发明创造，为此，芷云还专门给了几个发明此物的学徒颁发了发明创造奖证书和奖章。

    颁发证书和奖章的这种举动，还是欧阳提议，别说，效果极好，比直接发放物质奖励还受欢迎，其实，那奖章也不过是白银制品，小小一个，哪怕镶嵌了一些宝石，也值不了多少钱。

    “嗯。”

    欧阳吐出口气，摸摸肚，咕哝了句：“饿了，而且有点儿累。”

    芷云失笑，挪动了下身体，让自家相公半躺下，笑道：“你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十三的身体没事儿，他壮得像头牛，再活几十年都没问题，到是老八和老十的身骨有些弱，调养了好些日，有些进展，可还是虚弱了些，不过，到也不至于现在就说这个‘死’字。”

    “我知道。”欧阳也笑了，一开始是有点儿担心，毕竟历史上雍正的几个兄弟都是早夭的命，可，以他的精明，都这么多天了，怎么会看不出十三是故意忽自己，只是偶尔和兄弟逗逗趣儿，也是一件儿挺有意思的事儿。

    歇了会儿，欧阳一伸手，捞起媳妇，两个人没惊动守夜的崔嬷嬷，跑到半位面里去，欧阳下厨给自己整了一锅牛肉面，也给媳妇挑了一碗。

    吃着热乎乎的牛肉面，芷云忽然想起什么，一挑眉，问道：“对了，明年又到了选秀的时候，你怎么想？要不要充盈后宫，给你添几个如花美眷？”

    欧阳一挑眉，煞有介事地点点头道：“好啊，要是我媳妇不吃醋，别说添几个，就是添几十个，几百个，那也无所谓，这句话，我貌似说过很多遍了，你可别不相信，男人嘛，哪个不喜欢美色？”

    两夫妻逗乐归逗乐，可是，都没有祸害人家小姑娘的意思，不过，还是那句话，选秀一定要如期举行，欧阳不要，有的是皇亲贵胄，等着美人进家门呢，再说，太弘昊，年纪也不小了，早在雍正三年的时候，他就应该选太妃，那时欧阳以太年幼为名，没有选，这一次，太已经年过二十，总不能在拿小当借口了，不光是他，连弘昼和圆圆的婚事，也必须提上日程。

    这件事儿，欧阳和芷云早就在考虑，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对两个冷静的法师来说，这种犹豫迟疑，恐怕还是第一次。

    女儿的婚事，芷云到也不是真着急，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圆圆就算年纪大了，也不怕嫁不出去的，再说，女孩儿还是晚一点儿成亲，对身体好，毕竟，成了亲之后，生就同时提上日程，如果年纪过小，那生孩就不大合适，可是，芷云就算是皇后，也不能阻止自己的女儿给她的丈夫生儿育女吧，干脆，晚婚算了。

    她却不知道，这公主一晚婚，让不少大清朝有意尚主的青年才俊们纠结无比，想要娶公主，那就不能纳妾娶妻，可公主一日不议亲，难不成让这些才俊们就这般干等着？

    当然，这些不关芷云的事儿，她可不怕挑不到好男儿，至少，浮空城上未成婚的男多得很。可儿的婚事，却不宜再拖，那尔布家的敏茹，虽然年纪小了些，可既然弘昊没意见，那就定下吧，省得将来再生变故。

    时间飞逝，眨眼间，一年过去，雍正年到了。

    此日，正是殿选的时候。

    芷云这还是第一次亲自主持选秀，上一次，是齐妃李氏主持的，芷云不在。别说，这选秀还真挺有意思，至少美女如云，绝对算得上，当年她看那些清朝后期的秀女照片，个个都不能看，年纪小，长得也古怪得很，她当时还真以为清朝的秀女就是这德行，不过，以后不知道，至少现如今的秀女，不说都是美人，可看起来，至少是顺眼的，质量比当年芷云参加选秀的时候，也是只好不差。

    殿外的秀女们个个屏息低头，半点儿不敢向上看，想必一颗心都是砰砰直跳，不过，体元殿内的气氛，到说不上紧张。

    这一回欧阳也来了，端端正正地坐在龙椅上，芷云就坐在他身旁，显得有些随意，半个身的重量都压在自家相公的身上，以前，凤椅的位置在龙椅的下方，可自从芷云立后以来，两张椅便并排了，齐妃李氏，耿氏，宋氏等妃嫔也全部列坐。

    不多时，入选的十三名秀女就一排排立在阶下，一时间，体元殿里仿佛凭空飘荡起花香，芷云挑眉笑道：“哟，个个是花样年华，你看看，有几个比起我身边的丫头来都不差呢。”

    李氏的脸色也有些黯淡，不过，随即就做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莞尔笑道：“妾真是老了，看着她们一个个娇艳如花，哎，不得不感叹一句，岁月催人啊。”

    一句话，众妃嫔都是沉默无语，李氏却扭头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那位皇后，心里一阵躁动，是啊，岁月催人，可无论看多少次，李氏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不一样，多少年了，容颜不老，周身的气度，更不是这些只靠一张脸蛋的小姑娘能比……难道，他瓜尔佳氏芷云，当真要独宠一生了？

    阶下的秀女，大多数都紧张不安，到是其一个，相貌甚美的少女，忍不住偷偷掀起长长的睫毛，向上望去。

    这位秀女姓乌雅，名玉兰，和德妃娘娘同族，出身虽然不高，可是因为长得秀丽，在家里也是被捧着娇养长大，长辈对她是寄予厚望，这一次选秀之前，母亲对她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要她千万不可得罪了皇后娘娘，那语调里，甚至是带着几分惶恐的。

    玉兰当时嘴里应下，心里却有些不服，皇后今年多大年纪，都是三十的老女人了，就算容貌再好，能和花蕊年华的自己相提并论吗？说不定，以自己的容貌，一入宫，便能得到圣宠……

    玉兰也是个女人，女人都喜欢做梦，当今皇上正当盛年，又是对喜欢的女情深义重，哪个女人不希望得到良人的宠爱，何况，那可是皇上……

    如果能一举替代皇后在万岁爷心里的地位，那滋味儿该有多美妙？一想到这些，玉兰就觉得浑身发烫，脸颊通红，脑袋晕乎。

    其实，乌雅家把主意打到了太弘昊的身上，但是玉兰的心却更大，她想的是当今皇上。太的地位虽然高贵，但毕竟只是太，谁知道将来能不能蹬着那宝座？

    她这种想法，其实不稀奇，毕竟，雍正帝看起来身体极好，说不定比康熙帝还要长寿呢，这很有可能，太医院里的太医，虽然为皇家服务，可这些消息，却瞒不住那些宗亲，更瞒不住在内务府有不少关系的乌雅家，虽然欧阳和弘昊都已经开始限制内务府的权柄，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要细水长流，至少现在，内务府的权力还是极大，想探听到一些消息，并不是难事。

    玉兰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龙椅旁的那个女……人……只这惊鸿一瞥，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便咯噔一声，脸色一下就变得惨白，猛地一眯眼睛，暗暗咬牙，心里顿时难以抑制地升起一丝嫉妒，这皇后果然如母亲所说，是个狐媚，有这样的容貌，怪不得能够专宠，将皇上的后宫把得严密无比，这些年来，除了她，竟然再没有别的女人生下一儿半女……可是，要说放弃，她却有些不甘心，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她就不信，这个女人的容貌能永远美丽……

    何况，那位皇上，和自己想象的很不同呢，玉兰悄悄地在心底回味着刚才乍见的龙颜，不是她想象的老头，而是……

    这姑娘的小心思，哪里瞒得过芷云和欧阳，芷云眯了眯眼，莞尔笑道：“行了，别光看着了，瞧瞧，格格们可都站累了呢，万岁爷，您看，那个格格的相貌如何，是不是比我这老太婆，更讨人喜欢。”

    玉兰心头一惊，刚让那一双冷漠的眸盯了一眼，顿时就被吓得汗如雨下，差点儿惊呼失声，要不是旁边的另外一名乌雅家的格格，暗地里狠狠地拧了她一把，恐怕要出丑了，经此一回，她急忙低头，再也不敢和皇后对视。

    欧阳的眼睛里也闪过一抹笑意，故意贴得芷云进了些，手也很不老实地握住那一只柔荑，声音不高不低地道：“有吗？我看也寻常，皇后啊，你用不着担心，别说她长得一般，就是再好些，朕也看不见的，这天底下，除了你……”

    芷云的脸唰一下，红了，实在想不到这个男人居然敢在这样的场合开玩笑，赶紧掩饰地咳嗽了两声，打断欧阳的话，坐直身，不再看乌雅玉兰，冲着高福一点头，示意道：“开始吧。”

    “嗻。”高福看了看欧阳，见万岁爷没有表示，便捧起手里的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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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变故

﻿    一个接着一个的秀女应着高福的点名声站出来，被芷云问一些诸如——‘读什么书？’、‘学过什么才艺’、‘擅长什么’之类的问题。

    大多数秀女答得规矩，不肯出风头，就连乌雅玉兰也一样，只是她似乎被惊吓到，声音有些发颤，脑袋一直耷拉着，有气无力的模样。

    李氏一拧帕，不知道想到什么，回身对芷云道：“皇后娘娘，妾看这个乌雅格格还不错，沉稳低调，瞧着知书达礼，在这些秀女，算是出挑的了。”

    芷云一挑眉，笑道：“齐妃所言极是，皇上，您怎么看？”

    欧阳看了芷云一眼，心里暗道，自家媳妇今儿怎么了？以前可不会把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不过，他可不会为了个陌生人，和自家媳妇过不去，不在意地冲高福一点头，道：“既然皇后发话，那留下看看就是。”

    高福心里一突，暗道，这乌雅格格可真倒霉，万岁爷这是要晾着她，要是撂不了牌，又进不了宫，那这格格以后的婚嫁，怕是难了。

    玉兰的脑一片空白，愣愣地看着皇上，刚才做的美梦，似乎转瞬破裂，她张了张嘴，想开口，可心大痛，一时间却开不了口，眼前一黑，哐当一声，栽倒于地。

    芷云一皱眉，心下好笑，不过一个做白日梦的小姑娘，自己这是怎么了，似乎有点儿心绪不宁，竟然和人家计较起来了？

    大概是这几天身骨不大舒服，总觉得累，还心慌意乱的，芷云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白了欧阳一眼，想着别忘了给人家撂了牌，这小姑娘虽然满脑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气人，可还不至于为此毁了人家的一生。

    经过这一场闹剧，下面的选秀就再没什么好看的了，自始至终，这一届的秀女，又无一人上选入宫，到是选了几个满洲大族的格格给弘时，也给弘昀挑了个汉军旗的，给弘昊留下了乌拉那拉氏敏茹，弘昼选了吴扎库氏，副都统五什图之女，和历史上弘昼的妻到是相同。

    这一下，到是让后宫和前朝不少人大吃一惊，谁都没想到，乌拉那拉家的格格，竟然真能当选东宫太妃。

    不过，芷云和欧阳都不在意，反正给儿选的媳妇，全是他们意的，见过好几面，还算了解，成不了怨侣，这就行了。

    选秀之后，芷云寻摸了好几天，挑出不少青年才俊，像什么富察家的，佟家的，钮钴禄家的，还有汉家弟也选了些，可是，每一个芷云看好的，都让弘昊、弘昼、弘曦还有欧阳这父几个给否决掉，圆圆又很不上心，芷云和她说，她就点头，既不反对，也不同意，闹得芷云是头都大了。

    实在没办法，芷云干脆放权，把这活儿交给欧阳他们父几人去做，要求这几个务必在今年年底之前，给圆圆选出合适的夫君来，否则家法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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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芷云刚从浮空城自己的住处‘阆苑’，回到圆明园，天空忽然轰隆一声，下起了大雨。

    雨来得又急又快，十月和七月一瞬间就甩出一只透明的伞罩，将自家主罩在底下，自身却少不得淋了不少雨水。

    芷云抬头，望了眼天边黑压压的云层，让人熬了姜汤，“十月，大家伙都喝一点儿驱寒，魔药也准备些，小心生病。”

    最近一年都干旱少雨，像现在这样的大雨，实在少见，这场大雨，一直下到深夜都不曾停下……

    夜正浓，凭空一声惊雷，将欧阳和芷云全给惊醒了，窗户大开，外面的却已经无雨，反而是皓月当空。

    “咦？”欧阳的眉心一跳，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拂了拂手，床头的灯瞬间亮起。

    “怎……”芷云刚想说话，却忽然感觉到自家半位面的时空门大幅度震荡，好像随时可能失控，会有这种情况发生，那只有一个结论，就是正在对接的位面，即将或者已经发生大规模的天灾、人祸。

    想到这里，芷云的脸色微变，皱起眉头，拣起床头的衣服开始往身上套，“核爆？大地震？你还没有和新发现的那个位面对接吧？”

    “已经开始了，不过，还没完成，要是动荡得太厉害，恐怕这个位面要消失了。”欧阳头疼地按了按额头，谁让她们没有位面坐标，没有星图星盘，想要寻找一个新的位面，只能碰运气，而在没有坐标的情况下，于这广阔无垠的大世界里，两次抓住一个位面的机会可真不多。

    可是，这个地方他是真不想丢，那上面的资源丰富得着实让人眼馋啊。

    “行了，我过去一趟……你瞪我干什么，现在不同过去，以我如今的力量，紧急过去一趟，设立定位装置，虽然不说有多简单，可也不是没可能，再说，实在不行就放弃回来，总不会出什么危险，有什么好担心的。难不成，你以为我养尊处优了这些年，就真的什么都不会了？”

    芷云一边儿说，一边把衣服穿好，想了想，又从自家半位面挑出一个名叫‘七十二变’的小东西，挂在脖上。

    这个和项链一样的小东西没大用，只是可以用来瞬间改变衣着打扮，和简单的体貌特征，这一次芷云是去一个相对陌生的位面，现有的资料并不多，只知道上面确实有和人类一样的智慧生物，可是对方的明程度，发展的是哪一种明，一概不清楚，那么，这个小东西就有可能起到大作用了。

    二十一世纪有很多影视资料，都把外星人想象得千奇百怪，什么大脑袋、小身丑得要命的生命体，说法各种各样，其实，各个位面间，高等智慧生物身体进化的方向大多数是一样的，就算有精灵，兽人之类的种族，到底也是身体大部分特征和人类相同，当然，也有少部分为了适应环境，变得和人类不一样，例如爬行类的智慧生物，芷云就见过一些，可那只是少数，一百万个种族里出现一两个特例就不错。

    欧阳愣了愣，挑眉道：“那成，等我交代一下政务，就过去找你。”

    也是，根本用不着担心，这点儿小事儿算什么，他们以前在无限的时候，强制性地接受过多少次任务？那时候险死还生无数次，不成功则成仁，和当初相比，芷云过去一趟，就跟旅游差不多，她现在的力量已经恢复得和在无限时相差无几，不会出现半位面打不开的情况，最坏也不过通过时空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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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孕育

﻿    芷云穿越时空门的时候，准备得还算齐全，身上罩着银色的防护斗篷，额头上，脖上，手腕，脚踝，腰上，小腹上，零零碎碎的，具有多种用途的护身道具装备了一大堆，可她实在没想到，异变会发生得如此突然，明明观察的时候一切都好，可她前脚刚着地，天色就骤然变黑，一丝光亮都不见，随即狂风大作，地动山摇……

    芷云愣了愣，本能地掏出块荧光石往半空一扔，却不料，刚借着微弱的亮光隐约看到身边直入云霄的五颜色的古怪大楼，不远处拱形的金属高桥，就觉得头晕目眩，轰的一声巨响，东方不知道是什么武器造成了火光冲天而起，身边的青色的土地一阵动荡，无数飞沙走石扑面而来，打在芷云的披风上面，哪怕隔着披风，那种威胁感还是让芷云阵阵紧张……

    紧接着，高楼倒塌，不知名的水晶牌噼里啪啦地往下落，还伴随着碰触到便会被高温灼伤的破片……

    霎时间，音调古怪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场面一片混乱。

    是地震而且是大地震，百年难遇的大地震，芷云立马反应了过来，一皱眉，心下打鼓，这种天灾最腻歪人，心想要不要赶紧躲回半位面里去，可是不知怎么的，她头晕的厉害，虽然没觉得这个位面的法则对她的魔力有什么限制，却总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不是不安，可是说不清道不明，让她想要留下来……

    就在这时，“啪”一声巨响，不知道从哪里掉落的金属长木从重重落下，掀起会让人灼伤的粉尘，芷云顿感一阵刺痛，没被披风遮住的腿被划了一道口，脚踝上的防护装备居然没有挡住这种伤害，芷云吃了一惊，本能地想先避走，耳边却听到一阵大哭声，另有求救声响起来。

    求救声不是汉语，也不是地球上的任何一种语言，不过，对于法师来说，语言是没有障碍的，一个精通语言的法术施加到自身——

    “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救命啊，救救我的孩”

    芷云一扭头，就看到不远处的地面上趴着一大一小母女两人，她们身上的重物极多，母亲的额头流着血，左边的肩胛骨似乎裂了，疼得她的嘴唇惨青，整个人已经气息奄奄，不过，就算如此，她还是硬撑着一双手臂，牢牢地把女儿护在身下。

    这一个扫视，芷云已经发现这个世界的人和地球人形体差不多，只是皮肤的颜色似乎多种多样，至少，她目光所及，就看见了绿皮肤的，红皮肤的，蓝皮肤的，三种颜色的人类，当然，也有两个黄皮肤的，比芷云的肤色更深一点儿，但在黑夜看，两种肤色大致相同。

    这一对儿母女，肤色是浅蓝色，有点儿像天空的颜色，眼珠却是乌黑，虽然带着绝望，却晶莹剔透，很是漂亮。

    听着耳边的哭求声，她心里不觉一软，芷云也不是完全冷血无情，遇到天灾，能力所及，救人也是本能反应，芷云用手一撑面前的障碍物，跳出去，向着那一双母女窜了过去，一边奔跑，一边拿出符笔，往自己的胳膊上画了一个巨力符，腿上画了一个加速符……

    其实，芷云的速度很快，从听到求救，到奔到这母女身边，不过十几秒的工夫，可那个母亲已经失去了意识，看样已经……女孩儿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芷云大致看了看她们身上的重物，计算了下着力点儿，就走上前，不顾另一个傻呆呆立在空地上只会哭，不知道该做什么的少年，有条不紊地将这对儿母女身上的东西一件件儿地搬掉，期间，绝没有任何一个举动给伤者造成二次伤害。

    把这一双母女救出来之后，芷云检查了一下，母亲果然已经断了气，孩还好，就是吸入的粉尘多了些，因为来不及查看她们的身体内部的器官是不是完全和人类一样，芷云也不敢做什么处置，只是侧了下孩的脑袋，保持她的呼吸畅通，左右看了看，又救了几个被压住的，或者被灼伤的伤患……

    大约过了不到十分钟，四处奔逃的人群就响起一阵欢呼来——“救护队来了，是救护队，医生，医生，救救我们……”

    芷云一扭头，看到两架和直升机很像，由不知名金属制成的飞行器，落在废墟上，心里根据观察到的这一鳞半爪的情况，在心里默默算了下，似乎这个世界是个科技为主的世界，水平和二十一世纪初期差不多，飞行器上面下来的，除了十几名抬着各种器材的银灰色衣服的高大男人之外，还有四个打扮的和医生差不多的人下来。

    这四人一下飞行器，就分了四个方向，各带了几个携着器械的奔去救人，芷云却看着和一位老者嘀咕了几句的其一名大约三十上下的男，愣了一愣。

    那男径直走到芷云身边，一伸手，只用两只手就托着芷云的手臂，把她整个身体抡了起来，转了两圈儿。

    “我一定是在做梦。”芷云嘀咕了句，“你不可能是薛孟，不可能，难道你是小假装的？假装谁的精神波动不好，装薛孟，你不是有病吧？”

    那男弯了弯眉，眼睛里的喜悦一闪而逝，上上下下地打量了芷云一遍儿，目光闪烁，有一道红色的光晕从他的瞳里放出，等光芒熄灭，男露出几分促狭，压低声，凑在她的耳边儿道：“着点儿，为了你肚里那个小的，可千万别乱用魔法……这才不到半个月，轻忽不得。”

    说完，男扶着芷云找了个安全的空地，将身上的白衣脱下来，铺在地上，才小心翼翼地扶着她坐好，又帮她把身上披风拉了拉，将整个身体完全遮盖住，之后，就一挥手，带着人奔向那废墟了。

    “小的？”芷云一惊，一下醒过神儿来，再也顾不得其他，伸手捂住小腹，皱紧眉头，随即而来的就是懊恼，她生过好几次孩了，怎么每一次都这么大意？太丢面不说，这多危险……不过一想到还不到一月，自己确实察觉不了，能察觉的，也只有薛孟……

    薛孟啊，真是队里最狠毒的，人见人厌，狗见狗烦的医生薛孟？

    芷云抬头，看了一眼漆黑的天空，这才想起，在这个世界是看不见太阳的，不知道明天太阳会不会从西边升起来——在另外一个位面见到薛孟并不奇怪，自己和队长能活着，其他一直在一起的伙伴们，自然也有存活的可能，何况是被保护得最严密，求生手段最多的医生薛孟，可是，自己认识的医生，对杀人的兴趣，一向大于救人，脸上的邪气，就连普通人都能发觉，但眼前这一个……

    芷云看着薛孟轻声细语地安慰病人，微笑着给小孩擦眼泪，手里甚至拿着和棒棒糖类似的零食糖果，那孩把小脑袋乖乖地搁在他的肩膀上，昏昏欲睡，忽然有一种崩溃的感觉，真，真想让BOSS看一看啊，要是欧阳看见，肯定会觉得无上欣慰……他努力了多少年，毫无效果，可在这个世界重生一遭儿，薛孟就变了。

    她忽然敬畏起来，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无论是人，还是物。

    想着，芷云感到一阵晕眩，看了一眼薛孟，又见越来越多的伤者被救出，在自己周围聚了一圈儿，便把披风往头上一盖，顺着自己的意志，沉下心神，闭上了眼睛，呼吸吐纳，进入调息状态。

    恒星的光芒无论在哪里，都代表着希望和未来。

    可在芷云眼里，外面半座坍塌的大楼，却比恒星更引人注目，她要不是自持身份，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一栋大楼，如果搁吝啬鬼主神手里，大概把我卖了，不，把咱们BOSS再加上小嫩可口的小给卖了，队里也买不起……”

    “你来到这世界的第一个念头，到和我差不多，不过，我比你凄惨，你到了这儿，算是发财了，可我看着这遍地的珍宝被人当垃圾一样扔掉，看着这些高楼大厦，那心情和在地球上见人用钻石砌房的感觉差不多……可惜，入宝山而空手回，只能看，没办法利用。”

    芷云微笑。

    他们队里其他人多多少少都会一点儿炼金术，就是最懒惰，最不愿意学习的小，好歹也知道点儿原理，只有薛孟，这家伙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心，炼金术是一窍不通，手里的装备，坏了他都不会修理，果真是入宝山空手回……

    “现在我身上没带着网络接收器，等闲下来，我给你找一个，让你补一补这个世界的常识，这会儿你先把身份记下，别露了马脚，这边儿正打仗呢，被人当成间谍就麻烦了，幸亏发生了大地震，各地乱的很，一时半会儿不会出差错，记住，你是我堂妹，姓阿古茹，名‘云’，我们家都是单名，我的名字是‘旭’，你可以装伤心，不要随便开口说话……”

    “我们家族大部分人都是黄皮肤，也有黑眼睛的，挺合适。”

    “旭医生，旭医生……”

    同伴多年不见，乍一碰面，有很多话要说，可惜，此时不是长谈的时候，芷云把视线从窗外收回，躺好，看着光洁雪白的天花板，看来，无论是哪个世界的医院，样都差不多呢，芷云大致瞧了瞧，就连各种救人用的器械，和地球上的也差不太多。

    她现在有孕在身，肚里揣着个小包，还是什么都别做了，等欧阳过来和她汇合再说，其实，芷云和欧阳并不想再要孩了，她现在儿女双全，觉得已经很足够，在芷云心里，一开始只想要一两个儿的，可是，既然出现意外，那打掉亲骨肉的事情，芷云也绝对做不出来。

    这一整个上午，医院里兵荒马乱的情况，估计与地球上的野战医院类似了，芷云看到好几个医生上蹿下跳，从楼上奔到楼下，从东边奔到西边，药品，注射器，乱七八糟的东西洒得到处都是，床位早就满了，还是有无数的病患涌进来……

    薛孟大概同样忙得厉害，一直到午，芷云饿得肚咕咕叫了，他才搂着一个身量高挑，戴着口罩的女走过来。

    “这是我妻，沫沫，这是我堂妹。”

    那女轻轻地将口罩摘下，捧着一个保温瓶样的东西，笑道：“我煮了粥，云妹妹饿了吧，多少喝一点儿……”

    看到这女的一张脸，芷云忽然觉得眼睛被无与伦比的光芒刺得生痛……芷云本身就是美人，见过的美女更是数不胜数，但是，这些美女，别人乍见之下，总还能说出个一二三来，比如——这人长得比电视里的‘某某某’还要漂亮好多呢。

    但是，眼前这个女人绝对漂亮得超过了界限，她美得都不像个人了，反正芷云形容不出来，只知道看见她的脸，根本分不出五官，只觉得耀眼。

    芷云斜了薛孟一眼，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她的印象里，薛孟是个花花公，除了窝边草不吃之外，对各种女人来者不拒，但最喜欢的，却是那类小白兔一样，清纯可爱的类型，五官清秀，温柔如水，却又不能太粘人……他会结婚，还娶了一个艳光四射的老婆，芷云想象不能啊，想象不能。

    薛孟却一点儿不理解昔日同伴的纠结，将妻留下来陪她，就又去忙了。

    芷云和这位叫田沫沫的大美女聊了会儿天儿，立时就发现这姑娘性不错，豪爽大气，说起话来语速挺快，吐字清晰，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更没有美女的傲气，相反，她对自己的那张脸，貌似很不感冒。而且，沫沫大美人煮得粥很好喝，非常非常好喝，至少，以芷云的叼嘴，都没挑出半点儿差错来，还泡了一手的好茶，薛孟那家伙，不会是被人家抓住了胃，才主动跳进婚姻的樊笼吧。

    总之，和大美女相处很愉快，只是有一点儿，芷云觉得胃痛，那就是当沫沫大美女说起薛孟的时候。

    芷云不过不经意地问了句：“对了，旭哥是急救医生？”

    她问的时候，真的只是想通过沫沫的嘴，先探听点儿消息，却不曾想，一句话就勾得这位大美人眼眶微红……

    “是啊，急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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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惊讶

﻿    “妹，谢谢你来找阿旭。你要不来看他，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借口见他一面呢。”

    芷云一挑眉，干脆正了正身，托着下巴听眼前的大美人倾诉。

    田沫沫也不知道为什么，和芷云明明是初见面，却总觉得她很亲切，有一种与自己的丈夫相似的气质。似乎，把不愿意告诉别人的心里话和她说说，是件在正常不过的事儿。

    “医生这职业不错，收入高，社会地位也高，我嫁给她，爸妈都说，我找了个好丈夫。”田沫沫笑了笑，眼角的纹路飞扬，眸里的光，却带了点儿迷惘。

    “可是，这医生有好多种，有的医生，一年也不一定看几个病人，可是开名车，住豪宅，存款丰厚，家庭事业两得意，可阿旭不是这样的医生，他太忙了，这不，要不是这一次大地震，阿旭还在战争难民区，从去年十月战争开始，到今年冬天，我一共和他通过四次电话，所有通话时间加起来，只有三十五分钟，我的丈夫明明是个好医生，可我无论是发烧感冒的小病，还是有一次得了胆囊炎，送我去医院的，都不是我的丈夫，给我看病的，也不是我的丈夫……”

    “其实，这些都没什么，他是个医生，忙一点儿，说明他有医德，医术好，这是好事儿，我该骄傲，可是，他就是不肯安安分分地呆在医院里，什么地方发生病毒泄露，什么地方战争爆发，还有第七区的难民营，这才是他常驻的地方，你能想象吗？”

    沫沫的眼泪滴溜溜在眼眶里打转，声音也有些哽咽：“这一次区发生大地震，不知道多少人受伤，多少家庭破裂，连我家的房都差一点儿塌了，可我除了最初的惊吓外，竟然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因为我的丈夫肯定会回来，地震灾区再危险，总比我在千里之外，永远不知道我的丈夫在做什么，下一秒钟是不是还活着，要好得多……”

    芷云咬着牙，保持自己面上的表情平和，抽了张纸巾，递给沫沫让她擦脸。

    她不是不相信天底下有无论医德还是医术都一流，习惯于‘舍己为人’的好大夫，可那个人，绝不可能是薛孟，这样的人，只能是尹西卿那类……芷云摇摇头，虽然沫沫的话应该不是胡说八道，但她还是不相信，一个人怎么可能在短短三十几年的时间里变化这么大？从恶魔到天使？就是耶和华降世，把他的灵魂揉碎了重组，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吧？

    芷云按了按胃部，觉得胃里有些酸，苦笑了一下，算了，也许薛孟是去那些所谓的病毒爆发区域，或者战场搜集什么东西，也许他只是给自己找刺激，根本不是因为善心，这么一想，芷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才是正确的。

    不过，田沫沫真是不容易，以她这样的大美女，想找个二十四孝老公，想必不是难事，换了别的男人，说不定会把她伺候得像个太后。

    “嫂，我哥这么混账，你受得了？”

    “……习惯了也就好了，以前也想过和他离婚，可是，没办法，天底下好男人千千万万，偏偏只有这一个我喜欢，而且，他身上也不都是缺点，纵然这不好，那不好，可跟他在一起，心里踏实，他这样的人，所有感情都会表现出来，你能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心里有你……”

    “呵呵，看我，都说什么呢。”田沫沫发现了一通，心情好了些，却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忙站起身，扶着芷云躺下，笑道，“你还是好好歇着，有孩的人了，自己不累，也得顾忌孩。”

    芷云乖乖闭上眼，可精神力能够感应得到，只要薛孟那家伙出现，田沫沫的注意力，就绝不会落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哪怕薛孟连个眼神儿都没工夫分给她。

    一直到深夜，外面不断传来的类似于枪炮声，炸弹声的响声，也渐渐收了，医院开始变得安静，医生和护士们这才端着饭碗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块儿开始吃饭。

    芷云也半靠在枕头上，随意地吃了一口分发下的病号饭，说实话，这饭很差，没味道不说，还没有几颗米粒儿，一小碟不知名的青菜，样简直跟青苔一样，还带着一股酸味儿，只是看就让人胃口全失，远远比不上午沫沫给送来的那碗粥，虽然那粥也算不上稠密。

    可是所有的病人都吃得稀里哗啦的，而且医生碗里的饭，更少，也更差，芷云眼瞅着薛孟这么一个对精致生活追求到极致的男人，伴着自家老婆给泡的一碗茶水，啃一块儿手指长的灰色面卷，还吃得津津有味，至于他的碗里的粥，已经贡献给身边吊着胳膊，冲着他流口水的小女孩儿患者了。

    “很惊讶？”

    吃完饭，顺便把芷云碗里的饭也给吃了，薛孟哄着老婆在旁边的沙发上睡下，才伸了个懒腰，坐在芷云的床头，笑道：“趁这会儿闲着，我跟你说说这个世界的大体情况，你现在所在的星球叫石星，顾名思义，整个星球百分之八十由各种硬度很高的矿石组成，剩下的百分之十为海洋和河流，百分之一才是土壤。”

    “全球分为七大区，只有第一区有大面积的土壤，可以种植可食用植物，其他几个区域，能种植作物的地方不多，尤其是七区，全区没有任何绿色植物存在，所以，整个星球最热门的专业就是农业学，人们致力于研究所有能够食用的高产农作物……”

    薛孟的语速很快，寥寥几句话，说得芷云都怔住了，她真没想到，泥土这种在地球最不值钱的东西，在这里居然稀少到这种地步，最有趣的是，这样的地方，居然也会智慧生物诞生……就算有智慧生物，也应该是水生物种才对吧。

    “你可以想象，这里的食物有多么珍贵了？所有人的食物都有计量，一人每天一餐，军人和病人两餐，现在是战争期间，所有食物优先供应军队，又发生了大地震，交通不畅，外面能运进来的粮食有限，现在还能吃点儿稀粥，过几天要是再不恢复交通，或者再有大规模交火的情况发生，那么，恐怕连粥水都喝不着了。”

    薛孟笑着看了芷云一眼，知道芷云有自己的半位面，说实话，他要是早知道有一天会跑到这样的世界，说什么也得做施法者，弄一个半位面和灵魂连接，而不是像现在，空有满脑的药剂知识，却因为根本没有办法配药而几乎无用武之地。

    他不是施法者，在无限就是充当医生，精通西医，还有无数珍惜药材供他使用，自然是手到病除，从阎王爷手底下抢人抢得毫不含糊，可换了个地方，药材紧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就是再厉害，现在能发挥出来的也不到三成了。

    此时看见芷云，薛孟的欢喜之情，恐怕用语言根本无法形容。

    当然，现在芷云肯定不知道薛孟正打她的注意，就是知道也不会在意，她的眼睛里，如今只剩下这个世界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各种珍贵宝石矿藏。

    “那么说……如果我弄一袋儿粮食，就可以换取大量的矿石。”

    芷云眯了眯眼睛，第一次无比深刻地意识到，这地方还真是法师的天堂，“记得吗？有一次我培养魔法植物的时候发生变异，弄出一种专门就在宝石里生长的树，能结出挺像柑橘味面包的果实，那时候你和小还嘲笑我说，我创造出造价最高的植物，能申请世界吉尼斯记录了……你说，我要把这东西卖给你们这边儿的政府，能弄到多少有用的资源？”

    薛孟一挑眉，刚想说什么，就听见警报声大响，墙上的电话红光闪烁，他几步跨过去，刚拿起电话，就听见对面歇斯底里地哭喊声——

    “阿古茹医生，不好了，田医生被枪击，被第七区的人枪击了，流了好多血……意识很弱……怎么办，我怎么办……”

    那边儿的人明显已经惊慌失措，薛孟的脸色也是大变，他回过头，看了芷云一眼，嘴里却很冷静地安抚道：“先给他止血……我保证，救援队会在五分钟之内赶到。”

    说着，薛孟披上衣服，然后低下头，望着芷云，一句一顿地说道：“芷云，这个人是沫沫的大哥，也是我的挚友，你能不能帮我。”

    “好，没问题。”

    芷云立时点点头，薛孟不是外人，他开口了，无论是自己还是BOSS，都不会拒绝他。不过——“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人和地球人类内部结构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的话，配药的工作我可帮不上什么忙。”

    芷云的魔药学不错，以前就经常给薛孟打下手，虽然没有他那样让人惊采绝艳的医术，可对于治病救人，真算不上陌生。可她最擅长的是符咒和铭，魔药学这一门学问，依葫芦画瓢，照方配药还成，搞发明创造，真不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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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改变

﻿    救援飞行器降临在一片废墟里。

    这样的断壁残垣，凄惨的战后景象，芷云已经看到过不知道多少次，可是每一次见，还是无法淡然处之。

    薛孟没说什么，带着两个抬着担架的救护人员刚下了飞行器，就看见被一群衣衫褴褛的战争难民围在间的那个小个男人。

    芷云跟着薛孟的脚步，快速走过去，那边儿的难民似乎和薛孟很熟，他一到，就立时让开了位置，就是有好几个被吓坏了的小孩冲过来抓住薛孟的衣角。让他们的家长费了好半天力气才给抱回去。

    薛孟到没觉得紧张，稍微检查了一下患者的伤口，点点头，笑道：“小米做得不错。”然后拿出一瓶米黄色的不知名药物给病人注射，就抬头冲着芷云道：“有白芨没？给我三克，要级魔力温养过的。”

    “……你现在到知道什么叫节省了。”

    薛孟不愧是最顶尖的医生，欣赏他救治病患的时候，那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简直是一种美的享受，大概一分钟都不到，拆开包扎，重新消毒止血上药……

    “好了，死不了，赶紧送回医院。”

    做完这一切，薛孟松了口气，让人把病人抬上担架，刚想说什么，轰的一声，一颗炸弹在距离他们不到五十米的地方爆炸，掀起的热浪和浓烟，吓得所有难民惊慌失措……

    薛孟一皱眉，一只胳膊搂过来护着芷云，随手拿出个喇叭样儿的东西，高声道：“安静，都不许乱。”也许是他在这里的威望很高，也许这种情况算不上罕见，他只喊了两遍，众人就安静下来，不过，很多人受了伤，烧伤的，烫伤的，被破片割伤划伤的怎么也有十几人。

    薛孟立时带着人开始救治伤患，他的动作又利落又快，身边的那两个救护人员根本就跟不上他的动作，只能散开去帮着轻伤患者治疗。

    芷云耸耸肩，戴上手套，把披风的扣一颗颗系好，头发拿头绳牢牢地绑起来，走过去帮忙。

    她和薛孟几十年不曾配合过，可是默契还在，薛孟一个眼色，芷云就知道他想做什么，各种要用到的工具总能在薛孟需要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这一番让人眼花缭乱的表演，几乎看傻了两个跟来帮忙的救护人员，还有那一大堆难民……

    其实，芷云对这些人崇拜的目光还是有点儿敬谢不敏，她毕竟还不大了解这个世界的医疗用具，给薛孟打下手也是连蒙带猜，这一次没有出错，也只是因为目前要对付的情况还算简单，再加上她在医院急救心呆了一天，多多少少了解了一点儿罢了。

    做了四个截肢手术，处理了一大堆烧伤，缝合了不知道多少伤口，挑出了两大盒破片……芷云这个打下手的，都累得有些吃不消，肚里咕咕直叫，天擦亮的时候，才算把伤患给处理完，坐上飞行器返回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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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蛋”

    芷云从来没有想过，永远不肯吃亏，一向是别人打我一巴掌，我就得剥掉对方那一身皮的医生薛孟，有一天会动也不动地任由一个身材娇小玲珑的老太太抡起皮包劈头盖脸地猛打一气。

    田沫沫瞪大了眼睛，过了好半天才回过神儿，扑过去抱住自家姨母大人，急得大叫：“大姨，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老娘废了他，这臭小算什么东西，亏我妹妹还把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还说沫沫你嫁了个好男人，你看看，啊，你看看他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整天在外面瞎跑，让你守活寡也就算了，还拐带你大哥跟他一块儿发疯……他自己愿意找死，就自个儿去，没人拦着他，他为什么还要连累咱们家小一……小一以前可是连看见血都会头晕的，现在被他给折腾成什么德性了？”

    芷云缩在病床上，看得目瞪口呆，觉得这个世界的女人真是太彪悍了……明明这位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妇女同志，刚才还一脸感激地冲着只是打了打下手，实际上因为对这个世界的医疗体系真的不了解，而根本没有帮多少忙的自己，说了好几声谢谢，态度十分恳切，可一转头，却立刻就把她大外甥的主治医生，真正的救命恩人给暴打了一顿……

    薛孟一句话都不说，只是两只手揣在兜里，漫不经心地瞪着那位年妇女，他这种表现，更是气得人家脸色涨红，连他媳妇沫沫大美女都有点儿恼了，趁着自己的大姨不注意，白了丈夫一眼，低声道：“你就服个软又怎么了，大姨怎么说也是长辈。”

    芷云失笑，懒洋洋地倒在病床上，闭上了眼睛，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争吵的闹剧已经过去了，薛孟才走过来，坐在芷云身边，伸出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测量体温。

    “……说实话，你能交道朋友，这件事儿真让人难以接受。”

    而且，他所谓的挚友，还是个个顶多只有一米五几，五官平凡，看起来弱不禁风，一点儿都不可考的娃娃脸男人。

    虽然薛孟表现得并不明显，可是，芷云还是发现，薛孟这家伙是真把对方当朋友……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薛孟变化太大了，大得她都怀疑，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薛孟……

    “人有朋友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可是正常人。”薛孟勾了勾唇角，扶着芷云坐起来，用食指按了按眼睛，戴上一个不知名的圆筒状镶着透明镜片的东西，盯着她的小腹看了好半天，才道，“孩很健康，想不想知道是儿还是女儿？”

    “我不想，留着让我惊喜一下比较好，正常人薛……阿古茹医生。”芷云翻了个白眼，她有点儿饿了，可是一个人躲半位面里独享美食的事儿，这会儿做还真有负罪感，尤其是看见好几个医生和护士掏干净自己的口袋，把仅剩的一点儿零碎的食物塞给一个又一个的小孩病患的时候。

    “我准备了一辆货车，等一会儿咱们出去装上粮食，虽然你的手艺很一般，不过，现在也顾不上挑剔了，大不了把我媳妇借给你帮忙……我们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连着两天两夜没吃上正经饭，这样下去可不行，接下来伤患肯定会越来越多，大家得准备长期作战了，没有工夫睡觉，再吃不饱肚，医生们的身体一准会先垮掉……”

    芷云愕然，过了好半晌，才咬牙吐出句：“薛孟啊，你能不能告诉我，咱们家BOSS最喜欢什么？”

    “最喜欢什么，最喜欢你啊，这谁不知道？整个队里除了你和BOSS之外，连小都看出来BOSS对你不一般了……偏偏你们两个谁也没有发现。”

    薛孟摇了摇头，看着自家队里最漂亮的‘鲜花’笑了笑，他其实知道芷云想问的是——自己到底还是不是以前那个无限世界里的医生薛孟？

    可是，这有什么好说的，他当然是薛孟，至于转变——薛孟摩挲了一下手里的听诊器，苦笑，天底下哪个决定从事医学事业的人，会天生就喜欢杀人不喜欢救人？真要如此，还当什么医生？直接去当杀手不就得了。

    他当年还在地球上的时候，选择医生这个职业，而且拼了命的提高自己的技术，也和别的年轻的医生们没什么两样儿，都是希望学有所成，治病救人，尽可能地为病患解除痛苦，只不过，进入无限的时候，他刚刚遭遇了一个医生最痛恨的事情——

    他尊敬的教授手术失误，害死了病人，还把错误推到他的身上，所有在场的医生护士们没一个说出真相，病人家属根本不听解释，把他告上法庭，让他被吊销了医生执照，父亲被气死，母亲和他脱离关系，把他赶出了家门，即将举行婚礼的未婚妻也跑了。

    之后，心里郁闷痛苦，开着车出去兜风，遇到车祸现场，看见撞人的那位肇事逃逸，他忍不住挺身救助伤患，却被当成了肇事者，再一次被告上法庭，新闻记者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大肆报道，害得他出门就被别人指指点点，入目全是充满鄙夷的目光……最后，还让一个自以为是正义使者的疯给切掉了食指和指，再也拿不起手术刀……

    他也是个人，明明没有错，却被逼得穷困潦倒自杀身亡之后，哪里还会再做什么仁心仁术的好医生，没有变得心灵扭曲，没有二到想毁灭这个肮脏的世界，已经是万幸了。

    薛孟叹了口气，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命运，是冥冥有什么东西在操控着，否则，他为什么会那么倒霉，天底下倒霉的医生不少，可是，倒霉到他这种地步的，恐怕真的是并不多见……也许，有十几二十个倒霉医生的遭遇，全搁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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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食物

﻿    夜空似穹庐，笼罩着这座灾难深重的城市，北风呼啸，隐约有一阵又一阵的哀啼声从远处传来，芷云洗过澡，接下护士递过来的一件儿新的病号服，刚换上，就听立在浴室外，一点儿都不在乎被当成偷窥狂的薛孟低声笑道：“你现在手里拿的衣服可是正经的金缕玉衣，全是金玉制成，一点儿其它的材料都没有，要是搁地球，恐怕价值连城呢。”

    芷云擦干头发，翻了个白眼，这地方所有的衣服都是金属线制作的，金线、银线、玉丝，还有数不过来的，在地球上绝对稀有的金属，在这里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材料，就跟地球上棉线的地位差不过，不过，这些金属线衣服的轻便舒适程度，到也不比棉布的差，所以说，在金属加工方面，这个世界的技术绝对比地球高得多。

    “……等下我画几张设计图，你帮我找人做成衣物，拿回去可以当礼物送人……”

    芷云笑了笑，扶着薛孟的手，还没回到急诊病房，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阵大笑声——

    “嫂，谢谢，谢谢啊，你真是救世主啊，太好了，我太感动了……”一个很好听的女声呜呜咽咽地道，“姐们儿可有半年多没吃到一碗干饭了，呃，那些稀薄的营养餐，吃得姐们儿都想吐了……”

    “呵呵，别谢我，这是我家阿旭的妹妹特意带来慰劳他的……”

    “妹妹万岁……”

    “我也想要个这么好的妹妹啊”

    “阿古茹医生的妹结婚了没，小生年方二十七，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家有别墅一栋，豪车两部，存款三十万联邦币……呀，别抢，你个该死的波赛尔……”

    “活该，这么好吃的东西都堵不住你的嘴……这是什么菜？谁发明出来的新品种粮食作物吗？难不成阿古茹医生的妹妹是植物学家？还是农学家？”

    说笑的间隙，都是呼噜呼噜往嘴里塞东西的声音。

    芷云莞尔，和阿古茹一走进病房，立即便接收到无数堪比X光的火热视线，满屋的病人和医生待她的态度与昨天完全不同，如果说昨天他们对待她的亲切，完全是看在阿古茹这个假哥哥的面上，那么今天，阿古茹便是因为自己而地位忽然拔高了一大截了。

    实在没想到，区区一点儿普通的粮食，居然能带来这么不可思议的好感度提升，芷云的待遇完全上升到比这医院的院长还高，要不是她坚持留这儿，想和薛孟在一块儿，说不定会被安排进单独的病房里，好几个小护士笑眯眯地凑过来帮她检查身体，几个已婚的还一个劲儿和她说育儿经。

    那个矮矮胖胖，似乎很喜欢孩，可是对成年的病人非常严肃凶狠的护士长，见了她之后，两只眼睛都笑得只剩下了一条细缝，还因为担心芷云无聊，毫不客气地抢了他们急诊科主任的一台掌上电脑，贡献出来让芷云打发时间用。

    这也正合芷云的意，她早就想上世界网看看，搜集一些资料了，薛孟虽然也很愿意和她聊天，可是，毕竟现在正是医生们最繁忙的时候，想和她说说，都抽不出空儿来。

    随便一上网，芷云就发现这里的人真的对肥沃的土地，对粮食，对植物特别特别的看重，百分之五十的信息，都和这些东西有关，不是哪个科学家发明出更好的无土栽培的方法，就是哪个农学家发现一种新的高产粮食作物，要不然就是有新的营养剂配方出现之类……

    看着看着，芷云都忍不住想干脆把化石为泥之类的法术卷轴拿出来给这个世界的人用得了，当然，她只是想一想，这里的矿石她看着可是眼热得很，怎么可能做出把矿石便泥土这般暴殄天物的事儿来？

    芷云摇摇头，大不了将来找自家的学徒们过来，大规模进行粮食走私就是，反正矿石星球不好找，能够生长作物的星球，多得是。

    要不然，帮这个世界的人建造几个浮空种植基地？受了人家天大的好处，自己也不好吝啬不是，这地方随便开发一点儿宝石材料，就足够应付浮空基地的消耗了。

    芷云正在网络遨游，忽然听见沫沫大美女极为惊喜的叫声：“哥，哥你醒了？老公，老公你快来，我哥醒了。”

    芷云抬头，这会儿薛孟那家伙正给一个刚做完紧急手术的病人做检查，所以先过去的是急诊室另外一个叫波赛尔的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医生。

    “……情况怎么样？”床上的病人，也就是田沫沫的哥哥田易，小名叫小一的那个家伙，勉强睁开眼睛，似乎迟疑了片刻，才搞清楚状况，声音暗哑地问道。

    “你很幸运，身体没有大问题，修养一阵就能痊愈，不过，如果弹再偏差一厘米，你就死定了……”

    “我不是问这个……那……那个孩救回来没有。”

    波赛尔愣了，迷糊地摸摸脑袋：“什么孩……”

    田沫沫也跟着皱眉，她到听懂自家大哥问的是什么——田易之所以枪，是因为他在难民营收容了一个从七区逃出来的小男孩儿，区的军队们认为他也是叛军，要进难民营抓人，田易这家伙硬是给拦住了，偏偏那些军人火气也比较大，毕竟交战了这么长时间，又是刚发生地震，军队的伤亡不小，所有人心里烦闷得很，几个脾气火爆的军人就忍不住动了枪……也不知道怎么的，情况失控，田易枪……估计军区那边儿也给惊到了……

    笑着给他掖了掖被角，田沫沫叹了口气，脸上的神色到还温柔，笑道：“当然救回来了。当时你一枪，所有的难民都快疯了，差点儿暴动，区军队的人也怕出事儿……”

    田易这才松了口气，一挑眉，小动作转了转脑袋，“阿旭呢？”

    波赛尔给他量了量体温，又检查了下伤口复原的情况，还算满意，听到田易的话，眼睛里闪过一抹笑，勾起唇角，贼贼地道：“你是不知道，当时你枪的消息传过来，阿古茹医生的脸色都青了，跟他共事十年，我可是头一回见到他惊慌失措呢……”

    “你说的是我，还是你？”薛孟一手端着一碗稀薄的米粥，慢步走过来，死死皱着眉，冷哼了一声儿，“我记得，我可是镇定自如得很，反而是波赛尔你，一听见消息，居然吓得傻到用手去抓正做电击的病人，结果，病人还没治好，还得分出人手给你做心脏按摩……”

    波赛尔的脸色到是丝毫不变，觑了薛孟一眼，挑挑眉，凑在田易跟前，压低声音道：“我出错不稀奇，反正我本来也不是多冷静的人，可是，咱们阿古茹大医生骇然变色的场面，那绝对是百年难遇啊，你说是不，嫂？”

    田沫沫只是抿着嘴笑，弯弯的眉眼，一张脸因为柔和更更加艳光四射，田易看了看妹妹，又转头看了一眼薛孟，也笑了，一边笑还一边火上添油，故意做出一副很惋惜的表情，长叹三声：“哎，哎，哎，真可惜，我怎么就昏了呢，真想看看阿旭变脸是什么样儿的……”

    芷云走过来，勾住薛孟的手臂，看着他略略显现出一丝喜悦的脸，低声道：“看来，你还真是交到了好朋友。”

    她这是第一次仔细审视脸色尚带了几分苍白的田易，第一次见的时候是晚上，再加上这人满身鲜血，场面又混乱，她也看得不大清楚，只知道是个相貌平凡的小个，这一回，田易醒过来，睁开了眼，芷云再看，到觉得他不是那么平凡了，也对，有一个美丽到不像人的妹妹，这当哥哥的怎么可能一点儿特色都没有？

    田易长得不出彩，五官寻常，又瘦又小，听说是先天不良，基因有问题，从小身体就不大好，长大之后，到没什么大事儿了，但想要个高大威猛的身体，估计不大可能，不过，仔细看的话，他的眼睛其实和他的妹妹很相似，同样是金色的，很明亮，眸清澈见底，让人乍见之下，所有的注意力都会被这一双眼睛所吸引，也就自动自发地忽视了平凡的五官。

    怪不得几个小护士八卦的时候说，田易的女人缘儿比整个区第一综合医院最俊美帅气的阿古茹医生，还有相貌秀美可爱的波赛尔医生都要好……

    “要喝粥吗？”薛孟也不急着把芷云介绍给田易，反正时间有得是，用不着着急。确定他不想吃东西之后，就又给他加了一点儿药，让他睡了过去。

    医院的工作依旧繁忙，所有的医生们都是吃住在医院，一整天包括吃喝拉撒睡在内，一共休息的时间大约也不足个小时。

    所以，薛孟就是想，也没有多少时间能抽出来陪伴芷云。

    不过，因为芷云现在在医生护士还有病人们心里的地位大大不同，所有人都挺愿意和她聊天儿的，她这日过得，到也还算有趣。

    比如，田沫沫大美女就被芷云拐着，说了好多有关薛孟的事情……

    薛孟挺幸运的，他本来是个弃婴，刚生下来就被扔到垃圾桶里了，可是，阿古茹家族的家主夫人碰巧路过，就把他给带回了家，虽然薛孟并不真的是阿古茹家族的人，但是家里上上下下，从他的祖父、祖母，到一干小辈儿，都把他真的当成亲人看待，他的父母更是为了他连孩都没有要，可以说是把他疼到了骨里，就跟大多数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孩没有两样儿……

    若不是五年前薛孟那所谓的亲生父母找来，恐怕阿古茹两口，到死也不会知道，薛孟其实知道自己不是他们的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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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混乱

﻿    这个世界的天空，并不是蔚蓝色，昏黄得像是染了沙尘的玻璃，区和七区都属于环境最恶劣的地方，空气里总流荡着一股莫名的怪味儿，风也大，尤其是大地震之后，很多竖立在两区周围，还有街口道边的防风墙都倒塌了，一到晚上，狂风呼啸，裹挟着碎裂的金属片和石片儿，刮得人脸颊生疼。

    可是星空依旧美丽迷人。

    芷云坐在病床上，从天窗像外看去，几颗闪亮的星星挂在夜空，旁边一个年轻的小护士脑袋倚靠在墙壁上，睡得很沉。

    不远处隔离室内，手术台上的无影灯还亮着，不时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薛孟从手术室出来，换了衣裳，灌了一口营养液，倒在休息椅上，半晌说不出话来，其他人也累坏了，向来活泼好动的波赛尔医生，目光都变得呆滞。

    和昨天相比，医院里的医务人员少了三分之二，可是病患却还在不断地增加。

    “这样下去不行。”薛孟冷着脸，眯起眼睛，今天又发生了一次余震，有几个医生和护士担心家里的情况离开了，还有一部分被派往区的收容站。

    自从大地震发生之后，联邦政府也不是毫无作为，至少，灾区比较安全的空地上建立起二十几家收容站，总算没让家庭完全被大地震摧毁的灾民们变得无家可归，要知道，第区的冬天寒冷非常，如果夜晚没有挡风遮雨的地方，被冻死也不稀奇。

    当然，这些收容站的条件也说不上好，食物、水、药品、取暖用具……全都很缺乏，联邦那边因为正在战争期间，一切资源优先供应军队，对这些情况也没有太好的法，只能让第区自己解决了，不得已，他们医院也只好响应政府号召，勉强挤出一部分医务人员，带着药品加入救援灾民的行动。

    “……从今天开始，大家有上班没下班，所有人每日休息时间两小时……先撑过去再说吧。”薛孟揉了揉眉心，看了眼面如死灰的医生们，还是咬牙道。

    这句话一出，整个医院一片死寂，芷云都忍不住吐了吐舌头。

    大约静默了有十几秒，那个矮矮胖胖的护士长猛地站起身，狠狠地拍了下手，板着脸，大声吼道：“有什么了不起的，姐年轻的时候，日夜连轴转，一刻不停地工作两天两夜，那是一点儿事儿没有，大家都放心，很快就有医生志愿者来帮忙的，联邦政府的工作效率从来用不着担心……”

    薛孟和老护士长一发话，医生们的精神果然都抖擞起来了，小护士们也个个拿了湿毛巾抹脸，摩拳擦掌地准备拼命，还有好几个起哄，说等这事儿结束，要医院给发厚厚的红包奖金，给涨工资……

    芷云缩了缩脑袋，嘴角抽搐了下，不知为何，竟忽然有些羡慕这个世界的人，她以前听到医院和医生的传闻，几乎没多少正面的。大多数人说起白衣天使来，眼角眉梢都带着浓浓的质疑和不屑，医院变成一门生意，没有钱，得了病只能等死，偶尔有几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好医生出现，大多过不了多久，不是同流合污，就是被排挤出去……

    不一会儿，又有病人送来，一帮医生护士们分工合作，该休息的抓紧时间去休息，该工作的也一刻不停地开始工作。

    芷云把帘拉好，蒙上被入睡，心里却想，如果有一天她和自家BOSS能够回去，回到二十一世纪，回到自己的家乡，不如也想办法建立一个免费的治疗心好了，也不是为别的，就是想看看，在无功利的状态下，能不能培养出真正的好医生，也想看看，真正的白衣天使到底是什么样……

    虽然医院里所有的医务人员都有打硬仗的准备，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一场战争，艰难如此——他们期待的支援没有到来……

    整整十一天，没有休假，没时间睡觉，没时间洗澡，吃饭的时候会自动自发地睡着，更严重的是，病人的死亡率开始上升了。

    他们明明已经很辛苦，明明已经拼尽全力，就连躺在病床上的‘重伤患’田易，都吊着胳膊加入其，可是，却依旧挽救不了病人的生命，很多本来有可能治愈的病人，因为人员紧缺，时间有限，病患太多，不得不拿到黑牌，走向死亡，好多年轻的医生和护士都在质疑自己的工作有没有价值，精神濒于崩溃。

    “早知道……我该成为施法者才对……当初BOSS让我把空间戒指和灵魂相连接的时候，我就不应该嫌麻烦，应该乖乖听话，要是多少带一些魔法书，要是能修习魔法，至少这身体不至于连十几天都撑不住……”

    芷云苦笑，收起薛孟手边儿的提神药剂，摇摇头，无论他说什么，也再不肯让他喝，这玩意儿如果不及时喝缓和剂，副作用太大，弄不好，一条命就会这么莫名其妙地给丢了，哪能连续服用？

    薛孟的身体也不是铁打的，他以前在无限的时候，就不属于战斗人员，锻炼的也主要是身体，习惯用热武器，灵魂并不算特别纯粹。

    到了这个世界，他拥有了新的身体，以前的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要重新开始，薛孟虽然也修习内气，但因为缺少辅助的资源，这个世界也不太适合修炼，效果并不明显，只是能强身健体罢了，他本质上还是个凡人，和芷云和欧阳这些法师并不一样，撑到现在，这家伙依旧精神饱满，意志坚定，已经算是他在无限那些年没有白过。

    芷云除了一股脑地把所有可能能用到的温和一些的魔药材料，还有成药剂全甩给薛孟，让他去抽时间实验看能不能用之外，也帮不到他们什么，她一不是医生，没有多少治病救人的手段，而且有孕在身，不能劳累。

    她也不是那种肯为了别人，做出有可能伤害自家孩的行为的女人，最多，多拿出食物，帮着做做饭，给他们补补身体，打扫打扫卫生，做一点儿轻活儿……

    芷云正坐在病床上上网，忽然哐当一声，惊得她抬头，就看见一向好脾气到让人特别想欺负的田易田医生一甩手把电话给砸了。

    田易喘息了片刻，闭了闭眼，又把电话给拎起来，别说，不愧是医院的电话，质量很高，这么用力摔都没有摔坏——

    田易深吸了口气，稳定住心神，一字一顿地道：“我们需要医生，第七区的怎么了？第七区的就不是联邦的人了？战争和老百姓没关系，和医生也没有关系……你们要是不愿意让他们进入第区，那你们派医生来，派护士来，我们也不多要，只要再有五个医生、十个护士就可以了，这不难吧？只要你把医生派来，其他的我就都不管了……”

    “没人手？没人手我就自己想办法……间谍？就算是间谍，只要他们能治病救人，只要他们有医生执照，我也无所谓……你们要讲点儿道理，我们这儿就是家医院，他们就算是间谍，能偷走什么情报？大家都是联邦的人，我们医院有好几个医生老家就是第七区的，难道他们还会派人来投几个病毒炸弹，让大家一块儿死不成？你们是军人，军人的天职就是保护老百姓，你们拦着医生，不让医生过来，怎么？想让现在大地震灾区的难民们一起等死吗？”

    正说着，大门口处传来一片喧嚣，两个消防员被送了过来，跟车过来的另一个消防员看见医生就嚎啕大哭……

    田易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更难看了：“你听听，你听听，消防员、武警、还有你们军队的人，这几天送来了一大批，没看新闻吗？两天之内，整个第区发生三次火灾，一次实验室危险气体泄漏……要是医务人员再不就位，这些人都就不好……”

    芷云见田易太激动，绷带又被鲜血浸得通红，护士长见怪不怪地夺过电话来，抓住他就往床上拖，几个小护士手脚麻利地给他上药……

    一团乱麻的情况又持续了三天，终于有一批医务人员赶了来，芷云实在没想到，田易这只小绵羊挺有能耐，居然真让第七区的医生进入了第区……

    有了大量的医务人员加入，医生护士们连轴转的艰苦日终于告一段落，薛孟也好歹算能抽出闲工夫，好好和芷云聊天，说说彼此的生活。

    “嗯，你嫁给咱们队长，到也不错，两个同伴能聚在一起过日，是很幸运的事情，而且，队长对你的感情本来就比较深厚。”

    薛孟知道芷云嫁给了欧阳，也只在一开始惊讶了一下，之后就心平气和起来，“对了，等BOSS来接你的时候，我给他个惊喜。”薛孟眯了眯眼，一边享受芷云削好的苹果，一边挑眉笑道。

    “惊喜？”芷云莞尔，找到薛孟就是最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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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团聚

﻿    “好长时间没见你，真不习惯。”

    “是吗？我怎么听说万岁爷过得很舒服？每日美人环绕，没我这个黄脸婆捣乱，相公想必艳福不浅吧。”芷云懒懒地抬头，搂住自家相公的肩膀，眨眨眼，小小地打了个呵欠。

    “冤枉，真是天大的冤枉，您这个漂亮的‘黄脸婆’我都吃不消，哪里还敢招惹别的美人？”

    和相公彼此调侃两句，芷云笑了，抛开这话题，目光在欧阳脖上挂着的一颗水滴状蓝宝石挂坠儿上流连。

    这东西就是薛孟给他们的惊喜。

    果然是好大的‘惊喜’，这东西在主神空间并不算珍贵，也挺常见，可是离开了主神空间，却是千金难求了。

    它的作用不大，既不能让人长生不老，也不能让人容颜永驻，更不是可以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不过，它对有志于‘星辰大海’的空间法师来说，绝对是千金不换的好东西……

    看到它，芷云就想起来了欧阳辰。

    欧阳辰是欧阳家第二代家主。

    这人惊才绝艳，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空间魔法师之一。

    百八十七年前，他五十岁时，就写下了《空间本源能量探索》、《空间魔法规则》等流传数百年依旧被众多空间法师奉为经典的伟大著作。

    也是他，制造出‘星盘’，也被称为‘位面定位仪’，并且也由此萌生了制作时空门的念头。开启了空间法师探索位面的时代。

    而星盘，就是用这种蓝色的天外陨石为基础材料制成的。由此可知，薛孟的这个礼物，究竟带给了欧阳多大的惊喜……也不枉欧阳当年对医生的多方维护。

    “听说你让七月带着三百个浮空城上的学徒，去薛孟那儿‘搜刮’魔法材料去了？怎么样，进行得顺利吗？”

    芷云被欧阳从薛孟那里接回来已经有小半年，因为有孕在身，无论是正事还是杂事，她都没插手，不过，只要见到十月一脸满足的模样，就能猜测出，浮空城必定是迎来了大丰收的。

    “很顺利……”顺利到他不得不三令五申，要求那群暴发户似的，把各种水晶和宝石当垃圾一般随地乱扔的学生们，学会什么叫勤俭节约……

    “不知道薛孟怎么样？”

    芷云叹了口气，当时她劝说薛孟跟她和BOSS一起走，大不了带着媳妇就是，把薛孟一个人留在另外一个世界，哪怕并非远如天涯，她和欧阳都不大放心。何况，那里战争频发，听说还动不动就有病毒泄露之类危险的事情发生，而薛孟那家伙，又莫名其妙地改了性，见天往危险的地方跑……

    当年在无限的时候，芷云无数次抱怨，希望薛孟那家伙的性别那么扭曲，现在到好，他性是不扭曲了，相反，‘真、善、美’这些漂亮的词句都可以往他身上扔，芷云却又开始希望，他应该自私一些，哪怕思想扭曲，喜欢害人多过救人，也无所谓……

    不知道芷云这算不算犯贱？

    欧阳和芷云轮番和薛孟说了一大堆道理，希望他能和自己两个一起走，可薛孟就是不愿意。

    也许，对他来说，那个世界已经是他的家了。在那里他有亲人，有朋友，有喜欢的事业，欧阳和芷云只是过去，而那个世界的一切，才是他的未来。

    “别想那么多，虽然是两个世界，可是仔细想想，其实对我这个空间法师来说，和住在对门也没什么差别。”

    欧阳笑了笑，伸手搂着老婆，取了只素包，一点点儿喂给媳妇吃。

    芷云也舒缓了心情，一边儿享受自家相公的服侍，一边倚在床上，蹙眉道：“BOSS，你问了没有，薛孟究竟为什么像变了个人似的？我真的很好奇，可问他，他却什么都不说。”

    欧阳怔了怔，拍了拍媳妇的脑袋瓜，故意做出个很危险的表情：“咳咳。老婆，你能不能把注意力从别的男人身上收回来？你家相公可是正在这儿等待媳妇的安慰呢。”

    芷云一下笑了，闭嘴不言，把此事抛于脑后，就当是个秘密吧，男人之间的秘密。她虽然好奇，可薛孟和欧阳既然‘无话可说’，那她也就不是非逼问不可的。

    今天是个好日，*光明媚，正是四月天。本来欧阳还打算带着媳妇出去逛逛园，赏赏花，不过，芷云身重了，不愿意动弹，欧阳也就没有勉强，请了张廷玉父去书房谈正事去了。

    芷云和十月随意地绣了些小衣服，小褥，圆圆忽然进了屋，看到女儿满头大汗，芷云搁下手里的活计，笑问道：“怎么这么满头大汗的，你四哥和五哥是不是带你出去骑马了？”

    圆圆伸手端起桌上的红茶，灌了一气，才走到芷云身边坐下，撇撇嘴道：“是啊，不过，皇阿玛召唤四哥和五哥，我这个做妹妹的，理所当然的，只能被抛于脑后……”

    看圆圆撅着嘴，一副很不爽的模样，芷云笑了笑，这孩最近活泼不少，也许是弘昊他们发觉宝贝妹妹即将出嫁，越发地宠溺纵容她，一有时间，就带着她出去骑马，带着她四处游玩，似乎想把将来几十年的份儿，一口气全给自家妹妹补足……

    “哎，圆圆是大姑娘了，你的婚事，娘可是愁了好久，好闺女，在娘这儿千万别藏着掖着，你这些年，有没有意的人选？你阿玛和你皇额娘，别的本事没有，可给女儿找个称心如意的男人的能耐还是有的，只要你喜欢，对方没有妻妾，人品好，有本事，其它的都好说，身份地位，那全是其次。”

    清朝的公主没有婚姻自主权，可芷云和欧阳，可不打算牺牲女儿的幸福，女儿能挑一个身份地位相当的自然最好，万一不幸，挑了个身份不大合适的，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至于那帮满口道德章的迂腐人，还有，满口祖宗规矩的老古板，交给欧阳去对付就是，那是他身为一个父亲的责任，也是他的乐趣，芷云可不想随便给剥夺了。

    “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就好。”圆圆冷淡地撇开眼，看向窗外，似乎一点儿都不关心自己的婚姻，可是，眸底却是隐约透露出一点儿忧郁。

    这一细微的变化，当然逃不开芷云的法眼，皱了皱眉，心里叹了口气，她也不明白，明明自己和欧阳婚姻幸福，可女儿为什么一说到成亲，就这么一副本能抗拒的表情？

    圆圆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姑娘，也是个孝顺女儿，她听话，不任性，所以哪怕心里不愿意，可也从不说不成亲的话，可芷云是她的亲娘，又怎么会发现不了自家姑娘的不妥之处？

    芷云摇摇头，不再多想，儿孙自有儿孙福，有她和欧阳看着，反正圆圆不至于所托非人，爱情什么的，婚后再培养也不是不可以，现在无需纠结。

    “对了，高福，你去吩咐厨房，给万岁爷做点儿清淡的，他最近有点儿上火，还有，张大人父如果留下用膳，别忘了加一道酱鸭，张大人爱吃……还有，张大人最喜欢的那套茶具，也给他送过去。”

    张廷玉最嗜饮茶，在宫里欧阳专门给他备下了他喜欢的茶具和茶，玻璃橱窗上还贴了欧阳亲书的字条——‘衡臣专用’。

    此等恩宠，可是让允祥好一阵眼红呢。至于其他嫉恨交加的大臣，那就更多了。不过，张廷玉现在官路亨通，不但是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还是太弘昊的恩师，别人就是嫉妒，也不敢得罪他，再加上，他本来就低调沉稳，不轻易给自己树敌，所以他的日，过得到还舒服。

    “嗻。”

    高福在门外应了一声，随即就低声吩咐身边的小太监去做。

    想起张廷玉，芷云就忍不住想起张廷玉家的公张若霭来，张若霭比自家的圆圆小一岁，也到成亲的年纪了，也不知道张廷玉有没有什么想法，反正如燕是挺着急，不过，他们到是谁也没把圆圆和张若霭往一起想，毕竟，满汉不婚，皇家公主下嫁汉臣，这事儿，还真不是张廷玉这么低调的人敢想的。

    母女两个说了会儿话，当了用午饭的时辰，十月领着宫女摆了饭，菜点清淡，鱼肉和鸡肉也不显油腻。都是芷云平日里喜欢吃的。

    可芷云的胃口不大好，稍微沾了几筷，就不肯吃了。

    见自家主连半碗饭都没吃完，十月忍不住皱了皱眉，急道：“主，这饭菜可是不合胃口？要不奴婢让厨房重新做了端上来，再不然，主想吃什么点心，奴婢这就去准备……我的好主，您现在是双身，可万万不能饿到了。”

    芷云打了个呵欠，见自家丫头急得都语无伦次了，不觉摇头笑道：“无碍，刚才不是用过水果吗？等过一会儿再吃一顿就是，现下实在吃不了，勉强吃，也恐伤了胃口。”

    十月还想再劝说，却听门外传来月桂的声音——“主，太殿下宫里的小顺公公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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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阴私

﻿    芷云一怔，开口吩咐把人带来，不过片刻，小顺便紧紧跟在月桂身后，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地进了储秀宫。

    小顺一进屋，悄悄抬头，见芷云的气色不大好，心下不由忐忑，不过，面上到还算平静，毕竟跟了太多年，皇后娘娘的凤颜也是常见的，知道这位主并不喜欢随意责罚下人，所以他心里虽然慌乱，到并不发憷，还能勉强镇定地毕恭毕敬地行礼请安。

    芷云就着十月的手，喝了口水漱口，擦拭了下唇角的水渍，才问道：“太可是有什么事儿？”

    小顺四处看了眼，欲言又止，待到芷云让月桂带着圆圆下去，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才松了口气，知道这屋里的都是皇后娘娘的心腹，无须回避，连忙低下头道：“回娘娘的话，景阳宫的宫女高氏慧雯怀孕三月余……太殿下正在书房伴驾，万岁吩咐，不许奴才们打扰，奴才这才……”

    “什么？”芷云一怔，皱了皱眉，十月也差点儿惊呼出声。

    “这事儿都有谁知道？”

    “回娘娘，刚才高慧雯洗衣服的时候忽然昏倒在地，胡嬷嬷替她诊脉，觉得像是滑脉，这才请了擅长妇科的林太医，林太医已经确诊……高慧雯的确有孕在身，此事只有奴才、胡嬷嬷和林太医知晓。”

    小顺压低声音，答道，犹豫了一下，又接着道，“高氏看起来很惊惶，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一直在哭，好几次哭得背过气去……”

    在哭？真怀孕了？芷云捏了下手指，板起脸，心里也是犹疑不定，自己的儿自己了解，不是那种急色的男人，就算真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轻易让某个女人生下他的嗣，可是，因为太搬去了景阳宫，那里一向宫禁森严，里面的奴才虽说是内务府安排，可芷云也过目了的，至少，当初安排她们进去的时候，没有哪个奴才有什么飞上枝头的想法……这事儿，还真有些奇怪了……

    而且，高氏为什么要哭？她若是真有了太的嗣，虽然自己会不高兴，这对即将大婚的太来说，也是个小污点，可是，毕竟算不了什么大事，这个世界，对男人总是宽容的，别人最多说太年幼，喜好美色，这些，甚至不能被称为缺点，而高氏却可以母以贵，她应该是喜多于忧吧。

    芷云无奈地摇摇头，暗道：都怪欧阳那家伙，说什么孩长大了，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也学会独立生存，再不让她在两个儿周围施展那些‘监控手段’，要不然哪里用得着这样烦恼……

    “你下去，让景阳宫的奴才们给我把嘴闭严实，还有，没有本宫的吩咐，任何人不许接近那个……高慧雯。”

    “嗻。”

    事情已经发生了，最重要的是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儿，急也无用，想了想，芷云摇摇头，还是站起身，让十月服侍着换了衣裳，冲十月点点头：“你去把林太医宣来，就说我身体不适。”

    “是。”

    “还有，去书房请皇上和太速来储秀宫。”

    “是。”

    不多时，半盏茶的工夫还不到，林太医就跪在了暖阁的地板上，小心翼翼地往上窥着皇后娘娘的神情，芷云见他这般战战兢兢的，皱了皱眉，冷道：“别吞吞吐吐的，给本宫直说。”

    “……回娘娘的话，高氏的身体并无大碍，以有三月的身孕，奴才依脉直说，绝不敢有半点儿隐瞒。”林太医也很无辜，景阳宫的宫女有了孩，虽说不大好听，可是，毕竟是太殿下的第一个嗣，本来以为皇后娘娘就算不至于欣喜，可也不会恼怒，但现在看来，这事儿不简单……

    林太医死死低着头，心惊惧，莫不是搅和进宫掖阴私里去了吧？

    芷云可不知道眼前这位太医的心思——三个月，也就是说，是正月里，年节的时候怀上的，她伸手按了按眉心，一摆手，把林太医打发出去。

    十月见芷云的脸色越发不好，急忙扶着她躺下，小声道：“主，您别气，小心伤了身体。一切都皇上和太来了再说吧。”

    不知道怎的，本是春日好天，却忽然起了阵风，欧阳大跨步地携着冷风进了暖阁的大门，就见芷云躺在软榻上，正闭目养神，虽然脸色不大好，可精神到还平和，欧阳这才松了口气，凑过去坐在软榻旁边，握住媳妇的手，笑道，“身不舒服？又没有胃口了？”

    芷云瞪了他一眼，扯着欧阳的袖坐起来，咬牙道：“弘昊呢？”

    “他马上就过来，到底什么事儿……难道和弘昊有关？”

    当然有关，芷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当然和你的宝贝儿有关，而且是好事儿大好事你快要当爷爷了……”

    欧阳闻言，顿时一怔，迟疑地摸了摸眉心，刚进门的弘昊也听见了这句话，本能反应，张嘴就道：“弘昼那小闯祸了？他什么时候有孩的……”

    他话音未落，又有声音传来——“四哥，你可别冤枉弟弟。”

    因为听说母亲身体不适，紧张地赶来的弘昼，登时瞪大了眼睛：“皇额娘，你别听四哥胡说，儿臣的福晋可还没进门儿呢。”

    他虽然胡闹，却也不是不懂规矩，他对自己的福晋很满意，绝不会做出在嫡福晋进门之前先有庶，这类赤luo裸地打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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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一声巨响，齐妃脑一晕，软软地就倒在桌上，她的牙齿发出咯噔咯噔，极其刺耳的声音。

    地上的紫砂壶茶具四处飞散，好几片碎片崩裂，刺破了齐妃保养得宜的手，鲜血一滴滴流下，沿着桌沿儿，落于地面，在寂静的宫室内，越发让人心里难安。

    弘时脸色煞白，穿着皇蟒袍，咬着牙，跪着爬到齐妃的跟前，搂住她的腿，颤动着声音，哭道：“额娘，额娘，你要救救儿，儿不是故意的，那天，那天宫宴的时候，儿是喝醉了……本来，本来还以为此事无人知道，却不曾想，不曾想只是春风一度，那高氏竟然……”

    “闭嘴。”李氏伸手握住旁边水盆里的湿巾，沾着冷水，抹了把脸，瑟缩了一下身，咬牙道，“此事……可还有别人知晓？”

    片刻之间，弘时那一双鹰聿的眸精光一闪，冷冷地瞪向一直跪在身后的心腹小太监。

    小然的眼神，顿时变得极其恐惧，他抬起头，哀切地看了自己跟随了三年的主，却只在弘时阿哥的眼睛里看到了冷漠。

    小然心下大乱，过了半晌，才茫然地猛地磕下头去，再抬起头时，脸上已经一片灰败，道：“主爷，奴才贱命一条，如今就为主爷尽忠了，万望主看在奴才忠心耿耿的份儿上，关照奴才的弟弟、妹妹和老父亲……”

    小然进宫也是不得已的，家里老父亲病重，需要银赡养，妹妹年纪大了，也要有些嫁妆才好出嫁，幼弟年纪还小，可是冰雪聪明，和他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不一样，弟弟甚喜欢读书，是有状元之才的好男儿，他们家，究竟是一辈贫困，还是飞黄腾达，可就只能看弟弟的了，如果可能，小然也不想死，可是，他一家老小的性命都捏在齐妃的手里，这条命，又哪里还由得了自己

    齐妃的眼神也是一黯，在宫里培养个心腹不容易，也就是近几年，皇后放松了对后宫的掌控，她又常年管着公务，这才勉强收买了几个得用的，小然虽然跟了弘时才三年，可他机灵，有眼力，也忠心，已经是儿身边最得用的人，齐妃和弘时又岂愿意轻易自断臂膀，可是……这种犯忌讳的事情，绝对不能张扬出去，否则，弘时就完了。

    沉寂片刻，就见小然哆嗦着身体，微微颤颤地跪着向后退去，半晌，才退出大门，齐妃远远地凝望着窗外的几片新长出的嫩芽，忽然俯下身，一把搂住儿，低声道：“别怕，没事儿，额娘会保护弘时的。”

    弘时身体一抖，脸上冷汗淋漓，嘴唇也是惨白：“额娘，儿不想像太那般，被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宫殿里，儿不想……”

    “别怕，这事儿不会有人知道的，那个高氏，虽然是内务府调教了放在太身边的，可毕竟只是区区一个宫女，算不了什么，额娘会处理得很干净，哼，在这个皇宫，弄死个宫女，还算是事儿吗？额娘刚才是自乱阵脚了，冷静一下……”

    就在这时，门外急匆匆进来一个穿着粉红旗装的宫女，一进门，就暗哑着嗓道：“娘娘，刚才皇后紧急找了林太医过去……”

    弘时一听，猛地抬头，几乎尖叫地嘶哑道：“额娘……莫不是皇后她……”

    李氏心里也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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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隐情

﻿    “……别乱，皇后现在身怀甲，这几日召见太医的次数不少，并不一定就是发现了什么……”李氏深吸了口气，手下用力，将儿托起来，慈爱地给他整理了整理衣襟，使了个眼色，碧桃便上前将地上、桌上的茶具碎片收拾了。

    收拾妥当，碧桃毕恭毕敬地退下，室内只剩下李氏和弘时二人。

    李氏拉着儿的胳膊，扶着他在身边坐下，眉眼温柔，又恢复了往日的冷静理智：“弘时，那高慧雯和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怀孕三月，才忽然传话与你，是真的才知道，还是故意隐瞒实情……”

    弘时一怔，脸色一派铁青，咬牙道：“额娘，我早先觉得，yin乱宫闱是必死的大罪，那高氏和儿无冤无仇，何苦赔上自己陷害儿，也就没有多想，现在想想，高慧雯的举动确实不大寻常……”

    他低下头，那日的情形再一次浮现于脑海——太于景阳宫设宴，眼睁睁看着那人一身明黄，端坐于上，言笑间大气从容，贵气逼人，无数达官贵人上赶着到那位眼前去逢迎拍马，却对自己视而不见，他心里不是滋味，便忍不住多喝了两碗酒……

    弘时平日里的酒量并不浅，也不是不知分寸，可不知为何，当日宫宴未罢，竟然便有些上头，再加上心里不大痛快，便请示了太一句，独自一人到景阳宫的偏殿里休息。

    一开始还强撑着，可没一会儿，竟然觉得睁不开眼了，意识也逐渐迷糊，似乎开始做一个美梦……梦，他一个人高坐于龙椅之上，仿佛立于云端，能俯瞰天下。

    弘时的心激荡起伏，脸上一瞬间涨得通红，迷糊间，遥遥望去，隐约间望见一个身形纤细，眉目清丽似月的绝代佳人，身披无缝天衣，随风而舞……

    那佳人的面目一开始并不清晰，可歌舞到最后，竟和……和那高高在上，他一直连想也不敢想的女人重合了。

    看着看着，弘时就觉得心里一股邪火乱窜，有一股想要毁灭一切的欲望升腾……他迷糊得觉得一切都是梦境，顿时理智不在，站起身就朝着那女扑了过去……

    等弘时意乱情迷过后，勉强睁开眼，却惊见身边竟然真有一宫女在，而且衣衫凌乱，垂泪不已，他立时便吓了一跳，可却也没多想，以为这不过是一普通宫女而已，没放在心上，还想着等过几日，寻个由头将这宫女要了就是，反正太在这方面大方得很。

    随便交代那宫女避了人去换换衣裳，弘时就洗了把脸，灌了一碗醒酒汤，整了整略显得凌乱的衣服，大大方方地出去了。

    可是，等他第二天清醒过来，稍微一打探，才发现那宫女不是一般人，而是在太大婚前，由内务府专门调教来教导太的，虽然是包衣，可世代都是皇家的奴才，身份不低，在内务府也是有势力的，父亲是今年才任广东省布政使的高斌高右……

    等太大婚，这个宫女高氏，怎么也能做一庶妃。

    知道此事，弘时也忍不住心惊胆战了一阵，还想着将那宫女除去，可是，太的景阳宫，毕竟不比一般地方，他插不进手，后来见根本没什么风声传出，弘时又想，发生了这种事，女方更不敢随便乱说，此事只要自己闭口不言，绝对是神不知鬼不觉，又怎么会有别人知道？

    弘时心存侥幸，可是李氏听他说到这儿，却觉得一阵透心凉，弘时不懂，她还不懂吗？这是皇宫，皇宫里哪有什么秘密可言，指不定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呢……

    此事从头到尾，都透着古怪，弘时为什么会醉酒，那宫女高慧雯又为何偏偏去了偏殿，说是给弘时送醒酒汤去，可哪有那么巧合的事儿？

    “额娘，昨日我进宫，高氏竟然告知，她已然怀有身孕，儿……”

    李氏心下叹息，目光却一瞬间变得刻骨冰寒，她轻轻拍拍弘时的手，低声道：“一切有额娘在。”

    “是，额娘，那高慧雯不过是高斌的庶女，本来也不受重视，还是去年被选到太身边之后，这才和家里亲近起来的，儿想，那高斌不会为了他这么个庶出的女儿，得罪儿。”

    李氏点点头，弘时与高家的关系还不错……尤其是高斌家那个浪荡高恒，也算是弘时的跟班了，她以前觉得高恒不是好东西，竟勾引着弘时学坏，好几次想打发了他，只是看在高斌很有用的份上，这才没有动作，可如今有这么一层关系在，也算幸运。

    “你派人和高家通通气，他们家在内务府的势力不小，那个高慧雯实在是祸害，绝不能留下，在景阳宫，咱们不好动手，可高家的人想除掉自己家的女儿，总不至于不可能……大不了，许点儿好处给高斌，我就不相信，高斌那种奴才秧出身的，会经得起诱惑……”

    听了母亲的话，弘时的脑袋登时告诉运转，摩挲了一下手上的玉扳指，冷笑道：“高斌的嫡长高恒最近迷上赌博，手头正紧呢，这事儿，说不定用不着惊动高斌那只老狐狸……听说高斌对儿溺爱得很，高慧雯区区一庶女，怎么能跟高恒这宝贝疙瘩相提并论？再说，高慧雯的事儿若是张扬出去，对高家也不好，高斌是个聪明人，他应该知道，要怎么做才正确。”

    李氏弯了弯唇角，许是有了底气，也不那么着急了，脸上的神色和缓许多：“不是说高氏还有一个妹妹？那才是高斌爱若掌上明珠的嫡女，听说也进宫做使女了，没了高慧雯，高斌还有个好女儿。”

    弘时和李氏算计筹谋时，储秀宫的气氛，也是冰火两重天。

    芷云倚在美人榻上，欧阳就坐在一旁，亲自剥开牛奶煮的鹌鹑蛋，切成小块儿喂进芷云的嘴里，隔着屏风，弘昊一身明黄的太服饰，倚窗而立，一张俊脸，没有一丝表情。

    本是*光明媚，暖意可人，可高福却觉得周围冷寂的厉害，甚至有一种夺门而出的欲望。

    跪在冰凉的地板上的少女，却似乎没有感觉到室内紧张的氛围，她面目平静，一双明眸，宛如秋水，却没有了经常蕴藏的那一点儿水光，反而透着几分心愿达成的豁达，脸上更是不再有那惹人怜惜的柔弱无依。

    “你叫高慧雯？”

    弘昊低头，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个据说怀有他儿的女人，很意外，到没觉得特别厌恶，只是有些迷惑不解……

    对这个女人，他并非一点儿印象没有，毕竟是内务府专门选出教导他男女之事的使女，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哪能当真不好奇？虽然不像弘昼那样，把所有的好奇都表现出来，可他也是抽空将分配来的女人见过两次的。

    只是看过之后，却有点儿失望的感觉，这几个女人，漂亮是漂亮了，可实在不大入弘昊的眼，他的眼界，早被芷云养得极高，寻常女，真的很难引起他的注意，而且，弘昊对相貌之类，没多少感觉，反而更注重女孩们的性格气质。

    所以，当时的高慧雯并没有引起弘昊的注意，可是此时此刻的高慧雯，却是大不一样了，不是说容貌变得有多么漂亮，而是眸内的那抹隐晦的疯狂，让弘昊觉得有趣。

    “奴婢高氏，请太安。”

    高慧雯冷静地叩头，然后直起身，高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弘昊。

    “太，奴婢和三阿哥弘时私通，yin乱宫闱，乃是死罪，奴婢只求速死，万望太成全……只是，此事与三阿哥无关，是奴婢勾引三阿哥的，恳请太饶了三阿哥吧。”

    弘昊一愣，忍不住笑了，摇摇头道：“怪不得人们都说最毒妇人心，不能随便招惹女人……哎，还是皇阿玛说得对，无论做什么事儿都要留一线，要与人为善，如果真的非和人结下深仇不可，那务必干脆地斩草除根，万不能因为心软而留下任何隐患，哪怕是不起眼的老弱妇孺也是一样。”

    坐在屏风后的芷云也挑了挑眉，脸上故意露出一分怒气，狠狠地拐了欧阳一肘：“嗯？最毒妇人心？我的心毒吗？”

    接住媳妇类似挠痒痒的手臂，欧阳微笑，随即却有些惆怅，手里关于高家，关于高慧雯的调查报告只有薄薄的一页，行简单至极，几眼就能扫完，可他看了，心里却不自觉有一点儿奇怪的感觉。

    高慧雯是高家庶出的女儿，应该说，她的身份要更低些，母亲是个烧火的粗使丫头，身份比奴才也好不了多少，和很多高门大户的庶女一样，也是从小就受欺凌，不被家里人放在心上，一直被忽视到底的那一个。

    高慧雯的性还算是平和的，虽然多少也会有些嫉妒她嫡出的妹妹，怨恨高斌和高夫人，但十几年下来，到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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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因果

﻿    高慧雯抬着头，视线却有些朦胧，隐约间，似乎又看见了她那虽然饱受折磨，却温柔善良，疼她爱她的亲娘……

    小时候，高慧雯住在高家东南角的偏房里，身边除了母亲之外，只跟着刘嬷嬷，刘嬷嬷年纪大了，老眼昏花，身上也没有气力，根本照顾不好的，母亲每天也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所以，她从懂事时起，就得学着自己照顾自己。

    她在家里不受重视，长到十岁，统共没见过父亲几面，甚至连话都不曾说过，吃的、用的，别说和妹妹比，就是大太太身边有头有脸的丫头也比不上，更让人难受的，就是家里连个小丫头也敢在她面前说几句酸话。

    记得有一回，高慧雯无意在后花园碰上了高慧蓉，那不是第一次见面，可是，当自己的妹妹穿着簇新的衣裳，打扮得像个小仙女似的出现在她的眼前，却只是漫不经意地皱眉吩咐下人将她撵出去，别打扰了高家大小姐作画。

    那一瞬间，高慧雯的窘迫难过，几乎把她给摧毁了。

    高门大户人家的孩懂事都早，所以，年纪还很小的时候，高慧雯对她的娘亲，多少有些怨恨，可是，毕竟是骨肉至亲，她也是个渴望亲情的普通人，父亲不能给她父爱，她剩下了一个亲娘，无论如何，她心里还是最喜欢自己娘亲。

    她的母亲从前也是好人家的女儿，还有个很动听的名字，叫李云英。后来李云英父亲病死，继母便把她卖到高家为奴，一开始被分配到太太房里做二等丫鬟，更名为小红。

    可是，没多久，就因为她生得漂亮，让高斌多看了两眼，太太便将她打发到厨房，做起烧火丫头来，不过，李云英的性恬静温柔，可也很坚韧，并不以此为苦，虽然纤细的手磨得厚茧一大堆，身上从来没有干净的时候，可她还是努力让自己活得开开心心，心里还盘算着若有一天能脱了奴籍，寻一个老实厚道的丈夫，生一个聪明可爱的儿，那一生也就圆满了。

    可惜，这样平静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李云英有一次帮厨房的高嬷嬷给太太送肉羹的时候，无意间撞上了喝醉酒的高斌，结果，高斌酒后乱性，偏偏太太回来之后发现此事，一气之下让人将李云英扔到了后院的柴房，一通毒打，打得她一张脸肿了烂了，留下的伤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下巴……

    在天寒地冻的晚上，衣衫不整地冻了整整一夜，可李云英并没有被冻死，本来，她就是不死，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高斌不过是酒后乱性，事后可能连她的样都不记得，又哪会为了一个丫头让自己的妻不痛快，可是，也不知幸与不幸，她居然怀孕了。

    高斌这个人虽然混蛋，应该说，和大多数的清朝男人们一样混蛋，可对自己的血脉，还是有几分看重的，既然李云英有了身孕，哪怕她已经毁容，高斌还是让她做了通房丫头，甚至给她分配了一个单独的小屋居住，就这样，李云英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女儿，就是高慧雯。

    高夫人虽然看李云英不顺眼，但因为根本没把她放在心上，一个毁了容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在意，所以，到没折磨她，最多也就是无视而已。而且，高夫人这人很有几分傲气，当然不愿意亲自抚养一个丫头生的孩，就故作大度，让李云英养着她那女儿，几年下来，高家就像根本没有李云英母女似的。

    李云英对自己的女儿，却是爱若至宝，把一颗心全放在了高慧雯的身上，那时高慧雯还没有名字，李云英就叫她宝宝，好吃的都省下来给女儿，自己若有了一套新衣服，也会裁小修改后先紧着女儿穿，每天做完自己的活儿，还会辛辛苦苦地帮着别的下人们做事，就是想让那些下人们，少克扣一点儿女儿的用度。可以说，李云英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人心是肉长的，高慧雯就是再不懂事，遇上这样的娘亲，也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她娘会教她读书认字，会教她女红馈，会给她唱好听的小曲儿。

    母女两个的日，虽然难捱，可到也不是过不下去，但是老天爷似乎就是不想看到这母女两个好过，三年前，高慧雯十岁那一年，有一次不知道哪里得罪了高慧蓉，被她骗进地窖里，在漆黑的地窖关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还是看门的老马听见她嘶哑的呼救声，把她救了出来。

    她被救出来之后，顾不得保暖，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却没有见到她的娘亲，一开始还以为娘亲上工去了，可是一等三天，依旧没有见到娘亲的人，最后她急了，跑出去四处打探，却没有一个人肯听她说话，想去找大太太问问，可她连正房的大门都进不去……

    还是刘嬷嬷不忍心，抱着她一边儿淌泪，一边说：“你母亲命苦，那天晚上，你没有回来，你母亲心里着急，脑发懵，就四处去找你，可不知怎么的，竟然迷迷糊糊闯进了前院儿，还弄脏了三贝勒的衣裳，老爷一气之下，就让人把你母亲拖下去狠狠地打……却没想到，你母亲这些年，本来就亏了身，这一打，还没打十板，便咽了气……”

    ‘轰’——一声巨响，在高慧雯脑袋里爆炸，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浑浑噩噩，像失了魂儿一般，迷迷瞪瞪地在床上倒了两日，粒米未进，刘嬷嬷差点儿以为她熬不过去，甚至还跑去求夫人给她寻个大夫，大夫当然没来，可第三天，高慧雯就自己好了，恢复正常，不但一口气吃了两碗热粥，还梳妆打扮，脸上挂起了微笑。

    她甚至没有问她娘亲一句，连娘亲被安葬在哪里都没有打听，似乎一下就把她那个相依为命十年的母亲抛于脑后了。

    刘嬷嬷看了只能叹气摇头，可也不说什么。

    那之后，高慧雯更是对着太太做小伏低，讨好大哥高恒和高慧蓉，亲自去厨房煲汤给高斌，一次不行，见不到人，那就两次，两次不行，三次。

    她还凭着一手好绣工，搜集府里上好的布料的边边角角，做成荷包香囊，托看门的老马卖了。

    就这样，她断断续续地积攒了点儿银钱，全用来打点厨房的一些低级下人，找到几个亲手给高斌送饭的机会，效果虽然不是很好，可到高慧雯十三岁选秀的时候，高斌好歹想起除了高慧蓉之外，自己还有个女儿，也嘱咐提点了她两句，还顺着她的意，将几年前娘亲就想好的名字——‘高慧雯’，给了她。

    高慧雯也是故意做出一副对父亲相当崇拜的表情，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想要博得父亲宠爱的女儿，这样，她进了宫，虽然不似妹妹高慧蓉一般，得到全家上下鼎力支持，可到底也不至于因为没有后台而饱受欺凌，后来内务府挑选给太的使女。

    高家那时因为太致力于削减内务府的职权，高家也受到不小的影响，高斌便想着安插些人手在太那儿，这是大部分包衣都会做的，只要有人到了太身边，哪怕不受宠，最起码也能探听点儿消息，比如，太最近有什么举动，和什么人关系好，讨厌什么类型的人，有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喜欢的东西，这些情报才是包衣家族长盛不衰的保障，当然，入主后宫，得以抬旗，从奴才变成主，这更是包衣家族最高的追求……

    可是，现在的太，可和以前的皇们不一样，想在他身边安插势力，哪有那么简单？

    所以，当高慧雯凭着努力，认真，老实，等一些让教导嬷嬷们喜欢的特质，在给太选使女的时候雀屏选，高家和她顿时亲近起来，高斌还有那位高夫人甚至还亲自派人和她联系，给她送银，金银首饰，漂亮的服装，各类名贵脂粉，总之，以前她在高家没有享受到的东西，在这里都享受到了。

    高慧雯于是开始自己的计划，她先是故意给高家透露出各种关于太的消息，例如太喜欢什么东西，今天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等等。

    取得高家的信任之后，高慧雯又透露出她和另外一个伺候太的使女，金家的堇色有关争宠的种种，还故意说现在太对她很有好感，甚至让她侍候笔墨，想做出这些假象并不难，她因为识字，确实是有机会替太磨墨的，而且还是太平日休息的小书房，而非讨论国事的大书房，大书房那类地方她区区一个使女不能进，但要到太的小书房便容易多了，太很宽容，对她们这些宫女管得并不算严格……

    就这样，耐心地折腾了小半年，高慧雯终于引导着太太想出利用**药勾引太的计划……她自己毁灭高家，顺带着坑三贝勒弘时一把的计划，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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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后续

﻿    区区数日，内务府进上的熏香出了问题，害得怀孕三月的高氏流产身亡的消息就传遍皇宫。

    这是太的第一个嗣，万岁和太爷自然是重视非常，雍正爷雷霆震怒，下令严查，整个内务府被从上到下筛了一遍，抄家灭族的、发配充军的不计其数，一时间，一大堆平日里惯会作威作福的包衣奴才们全装起了缩头乌龟。

    不得不说，高斌是个聪明人，这家伙深知什么叫断臂求生，放弃了大部分自己在内务府留下的班底，还装出一副为爱女丧生而神伤的模样，所以，他到没受牵连。

    这日阳光明媚，虽然以至夏末，但天上太阳的火力依旧十足。

    高家的紫檀木炕桌下摆放着两个冰盆儿，散发出丝丝凉意，高斌闭着眼，倚在迎风枕上，一张脸显得有些刻板而忠厚的脸上，挂着细细密密的汗珠。

    高夫人拿着只象牙筷，挑起桌上的冰冻雪梨片儿，亲手喂到自家老爷的口，不以为然地笑道：“老爷何必担心，这几年万岁爷和太不知道在抽什么风，一个劲儿地找内务府的麻烦，光是总管就换了四个，下面的内佐领、管领更是换了不知道多少，可那又怎么样？内务府，还不照样是咱们的天下？担任内廷供奉亲近差使的，还是咱们的人。那些皇上、王爷什么的，都是高高在上的主，有他们的道，咱们这些奴才，也有奴才的道……别管什么人做了主，总不能没有奴才差使吧？”

    高斌点点头，他只是不明白，万岁爷和太，究竟是怎么想的，以往那些皇家高高在上的主们，可真没把包衣奴才放在心上，可是最近，这风头却有些不对，是很不对。不光是他，他在内务府毕竟还算不了什么大人物，内务府很大一部分有头有脸的奴才们最近都觉得处处掣肘，好像万岁新安插进来的一批人，是一堆相当难啃的骨头，以前像是往主身边安插个人手儿，添个眼线之类的事儿，做起来极容易，可是现在，却要慎重，再慎重了。

    自己也是太着急，昏头了，竟然被个小丫头片戏耍，出此昏招，害得高家好不容易在内务府发展起来的势力大幅度缩水，要不是他当机立断，说不定也会被牵扯进去……不过，那小丫头不愧是自己的种，够狠、够不择手段，为达目的，连自己也能牺牲，真是可惜了，要是一开始就知道她有这么大的能耐，应该好好调教才对。

    高斌摇摇头，睁开眼，就着妻手上的帕，擦了把汗，心里依旧直犯嘀咕，万岁爷也未免太不按规矩出牌，他到底是个什么打算？

    外面所谓的传闻，高斌自然知道都是皇家为保留面弄得幌，这并不奇怪，皇家阴私，总不会大肆宣扬的，可是，除了高慧雯死了，内务府又被万岁抓住借口清理了一遍，但真正入局的三贝勒弘时，可一点儿处置都没有，甚至不曾有半句牵扯到他的流言传出……

    按说，太应该借此机会，狠狠地打击这个唯一对他构成威胁的兄长才对，可是，太根本没有任何表示，无论什么时候遇上三贝勒，依旧是温有礼，亲近得很。

    三贝勒弘时到是低调不少，听说染了风寒，最近闭门谢客，连最喜欢听的吉祥班的戏都断了，齐妃李氏也还是老样，只是忽然对在盛京养老的德妃冷淡许多，以前齐妃可是相当孝顺，知道德妃的身体衰弱，已经卧病在场一年多，甚至还掉了好几滴眼泪，说是不能亲自去侍疾，是她不孝顺……

    高斌叹了口气，还是消息不灵通，根本不知道万岁爷还有没有后招，最近还是安分些吧，本来还想动动关系，让在齐妃娘娘身边当差的慧蓉调到景阳宫去，现在看来，还是要稳着点儿……

    养心殿

    弘昊把手里一堆谢罪的折扔到一旁，抬头就见自家皇阿玛和皇额娘正对着落地的穿衣镜整理衣帽，两个加起来快一百岁的老家伙，打扮得简直与新婚小相公、小媳妇没什么区别。

    “皇阿玛，高家……就这么放过了？”

    “我说过，内务府和你那些兄弟都是你的问题。”欧阳搂着媳妇转头，看着个头已经堪堪与自己差不多的儿，露出一抹笑意，“内务府的包衣奴才们掌握着整个皇室的衣食住行，而且彼此牵连，很多家族都是姻亲，关系密切，你就是打压了其的一家两家，很快就有另外的家族重新发展起来。”

    “他们虽然是奴才，可有的时候，做主的也真离不开他们。想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容易的事儿，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现在内务府世家的底蕴还不够深厚，如今开始重视，一步步限制他们的权力，改革内务府，削减他们的影响力，还来得及，要是过上几十年、上百年，等他们势力壮大到枝繁茂，没办法限制的程度，那可就真的不好办了。”

    “至于高家，高斌和别的人比，还是有些本事的，人家本职工作做得不错，也不是那种搜刮民脂民膏不知节制的官吏，对上意的揣摩，更是厉害，吏部考勤，他从来就没有得过良好以下的考评，对民生建设方面，也很有办法，这样的人，你总不能因为私人感情方面不喜欢他，就不用他做事吧。”

    对于高斌，欧阳的观感不算好也不算差，主要是人才难得，想要整个朝廷上下官员都一心为公，没有私心，那纯粹做梦，差不多就可以了。

    显然，弘昊作为太，监国这些年，已经不是当初那虽然稳重，却不够成熟的年轻太了，他已经具备储君的素质，所以，此时也只是说说而已，到没对高斌赶尽杀绝的念头，不过，高斌的野心太大，虽然是把好刀，却是要牢牢地禁锢在刀鞘里面的。

    想到内务府，还有平日里皇阿玛和他一起分析出来的，清朝的那种种弊端，弘昊就忍不住一阵头痛，虽然手底下能做事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大事方面，还是要他自己拿主意，弘昊看了看越来越多的公务，觉得还是要抓紧时间培养人才才行……

    他想吃现成饭绝对不可能，皇阿玛已经明着说，他可以留给自己一个政治清明，国库充盈的大清朝，但自己这个储君，却也要有披荆斩棘，处理更多麻烦的心里准备，要有肩负起一个国家的心里准备。

    这真的不容易，至少，对现在的弘昊来说，这是个极为艰巨的任务。

    欧阳挑挑眉，一点儿都没有把让人头痛的**烦扔给儿的觉悟，只是寥寥地交代两句，便俯下身替身怀甲的妻绾发。

    芷云怀孕的时候不爱繁复的头型，只梳了个简简单单的小两把头，欧阳的手艺还不错，反正不至于让媳妇的秀发散乱下来。

    又拿了一串由颗颗饱满圆润的珍珠串起来的项链，给芷云戴好，望着镜里面色红润，神采飞扬的妻，欧阳挑挑眉，还算满意。

    前一阵芷云的胎动明显，稍微吃一点儿东西就呕吐不止，到最后甚至连饭都咽不下去，只能靠营养液撑着，以至于身虚弱了很多。

    欧阳吓得不轻，硬是和十月一起压着媳妇在床上躺了好长时间，每天除了被看管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散散步，就别想出门。

    养了许久，太医终于说皇后娘娘的身骨康泰，小阿哥（小公主）也健康，被各种各样的补品，保健魔药滋补得珠圆玉润的芷云，也忍不住了，她不是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可是一直闷着，心情不好，对自己对孩也没好处。

    总之，她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出门松散松散。不得已，谁让天大、地大，没有孕妇大，哪怕欧阳既是芷云的丈夫，也是芷云的BOSS，这种时候，也只有妥协的份儿。

    弘昊哭笑不得看着皇阿玛的种种妻奴表现，还是使个眼色吩咐高福把大门守好，千万得小心保护雍正爷冷面君王的颜面，不过，身为儿的自己，到不介意欣赏父母夫妻恩爱。

    “皇阿玛，恂勤郡王允禵家的五阿哥弘历，最近一直卧病在床，听说盛京的环境不适合修养，一直上折要求返京，听说您昨天同意了？”

    “嗯。”

    “还有……皇额娘，儿臣怎么不知道高慧雯是弘历的人？”

    欧阳笑了笑，搂着媳妇站起来，慢慢像殿外走去，回头看了直翻白眼的弘昊一眼，“谁说高慧雯是弘历的人了？你皇额娘派人给齐妃透露的消息，明明只是说景阳宫的管事嬷嬷周嬷嬷，和弘历阿哥的奶娘钱嬷嬷是同乡，关系还不错，其它的，可都是齐妃自己查出来的。再说，弘历确实有让钱嬷嬷有意无意地像周嬷嬷说了几句高慧雯的好话，至于他是不是有心要利用高慧雯生事，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不过，高慧雯这个‘已死’的女人，你打算怎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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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    高慧雯的不幸，似乎隐隐约约透出来几分幸运，她没有死，太弘昊让她改名换姓，有了新的身份，然后把她扔进粘杆处训练去了。

    “高慧雯是好苗，冷静自持，会演戏，心狠手辣，可同样有原则有感情，我打算把她培养成我的心腹。”

    “…………”

    “弘昊这孩真是长大了。”

    听着弘昊漫不经意的解说，欧阳和芷云离开皇宫的时候，忍不住感慨万千，儿长大了，成熟了，能够独当一面了，骄傲之余，却也难免有一丝惆怅在。

    圆明园的景致，其实比不上浮空城上的好，可是，芷云却吃的香睡得好，经常脑袋一沾枕头，便一夜无梦。

    这日清晨，芷云一睁眼，身边空荡荡的，不觉皱眉，小小地打了个呵欠，十月听见动静，急忙进来，低声问道：“主可要起身？”

    芷云一点头，门外立时有宫娥手捧盥洗物什，进屋来伺候。

    懒洋洋地伸着手让她们给梳洗，芷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不见欧阳，不由挑眉问道：“皇上呢？”

    “回主，万岁爷今儿召见几位王爷、张大人和岳大人，很早就起了，还特意交代了，午要和您一块儿用膳。”

    芷云莞尔，扶着十月的手，坐在梳妆镜前面，十月心手脚麻利地在她后脖上挽了一个“燕尾”式的髻，又配上扁方簪，挑了件桃红的旗袍，还没到秋天，可厚衣裳也该备了，十月一边儿把自家主收拾得清爽舒服，看着她已经显怀的大肚，心里盘算。

    穿戴妥当，芷云和十月绣了几针针线，不过小半个时辰，就觉得屋里气闷，开着窗户也不敞亮，干脆带了一大串嬷嬷使女，到荷花池边上去乘凉，十月不肯让她离水过近，前前后后地赌了一堆人，芷云叹了口气，知道下人们不安心，就是出了一丁点儿差错，他们也是要担责任的，也就不好抱怨，就近找了个凉亭，任凭十月铺上软绵绵的垫，把她像个瓷娃娃一般轻拿轻放地‘搁到’垫上。

    此时，欧阳正坐在书房里，手上捧着本奏折看得津津有味，老八和十三就坐在旁边靠窗的红木椅上，手里捧了香茗，倚着窗户欣赏外面的景色。

    茶是芷云专门从魔药园里培养，采集其最嫩最好的部分制成，泡茶的水，也是由生命之泉里的水勾兑。此时入口，芳香四溢，醇美而爽口。

    允祥和允禩一杯下肚，也不由得精神大振，一扫往日的疲惫，两个人惬意地眯着眼，时不时地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几句话，想着怎么从四哥手里把他的好东西挤一些出来，一点儿也没有曾经针锋相对的架势。

    张廷玉见怪不怪，脸上的神色没有丝毫波动，可岳钟麒却看得目瞪口呆，前一阵京城里还有不少传言说八爷让雍正爷给软禁了，什么生病闭门谢客之类，都是借口。

    对此，他虽然不全信，可心里也觉得不是没有可能。有一阵，他甚至还颇担心……八爷会联合十四等几位爷叛乱。

    毕竟，当年龙夺嫡闹得惊天动地，八爷与现在龙椅上的万岁，明显是面和心不合，而且，八爷是什么人，号称贤王，大半个朝廷的官都是八爷党，没有坐上那个位置，八爷会甘心？万岁爷更不可能不忌讳他。

    有一阵廉亲王允禩行踪成谜，朝野上下有一些古怪的风声传出来，有的说他病重，有的说他已经被万岁爷秘秘密处死，这些流言虽然不太多，可到底让喜欢安定局面的朝臣战战兢兢，忐忑不安许久，后来廉亲王再一次出现在京城，流言才消散了。

    岳钟麒是带兵的武将，花花肠不多，可他不傻，而且自以为眼力还不错，此时见廉亲王气色虽然不算上佳，可也神清气爽，精神头十足，显然心情很好，这位主儿和万岁的互动并不多，但两个人之间根本没有一点儿剑拔弩张的气氛……难道说，雍正爷真没打算对几个兄弟下手？几位王爷和皇上的关系缓和了？那怎么可能……

    岳钟麒摇摇头，把满脑糊涂念头压下去……现在并不是应该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眼下这一关，还不知道应该怎么过，自身难保了，哪有心情担心旁的。

    欧阳到不能领会岳钟麒的郁闷无奈，看完折，莞尔失笑道：“曾静？这人挺有才，若是参加科举，说不定能取得很不错的名次，他今年有五十多了吧，年岁也不小了。”

    允禩回过头，翻了个白眼。允祥更是一把将折从欧阳眼前抽走，一边看一边敲桌，看到后来，更是大笑道：“让曾静去写话本吧，没准儿能成一代大家，最近嫂不是常常喊无聊，说能消遣的话本看得差不多了，新作急缺呢。”

    岳钟麒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就流下来，他五尺多高一个硬汉，无论何时何地，从来身量笔直，不肯折腰，可这会儿，总觉得椅上冒出颗钉，怎么坐怎么不对劲儿。

    他送上的密折，其实是曾静写给他自己的一封长信，由曾静的弟不远万里送来，亲自递到了他手上。

    不得不说，曾静的字好，笔更好，整封信从当年岳飞抗金，一直说到满洲蛮夷入关，跟讲故事似的，情节跌宕起伏，感人肺腑，别说他这个岳武穆的后世孙，就是寻常汉人看了，也会忍不住热血沸腾起来，可是，写得再好，也不切实际啊。

    现在天下承平，人心思定，反清复明的所谓组织都是明日黄花了，不是已经被彻底连根拔起，就是一伙儿乌合之众，朝廷根本不放在心上。

    而且，自从雍正登基以来，轻徭薄赋，奖励农桑，利民惠民的政策不停地实施，现在农业税几乎是没什么了，粮食作物比往年不光种类多，产量也高了不少，老百姓的日过得着实比过去好很多。

    朝野稳定，雍正爷的威望极高，手里还握着新军，再加上军队改革，领兵的将军三年一调换，根本不允许蓄养私兵，就是他岳钟麒真想造反，登高一呼也没人会听。

    如今说造反，曾静怕是书得多了，读成了个书呆，他想死，自己可还有妻儿老小在，没心思和他一快儿犯傻。

    他确实是岳武穆的孙，可是，如今已经是大清朝的天下了，难道，他还能因为自己的祖宗是抗金英雄，就起兵反清？

    岳钟麒心里叹气，曾静害人不浅，这一封信一出，就算自己已经上奏万岁，以后，恐怕也免不了被忌的下场，以后再想带兵打仗，恐怕难了……想到这里，他立时跪下叩首：“回禀万岁，曾静的弟张熙，已被臣拿下，请万岁爷定夺。”

    欧阳笑了笑，又把整封信通篇阅读了一遍，此信固然任谁看都知道这是一封劝说岳钟造反的信，可是，却没有明言，人们玩弄字游戏的本事很高，这里面没有一句话是直接要求岳钟麒起兵造反的，严格说起来，还真不能算什么证据。

    其实，这信还没到岳钟麒手里之前，他就已经知道，并且派人查过，上一次召见张廷玉父，就为了此事。

    曾静就是个教书先生，因为看了吕留良的书，有反清思想，但也只是想罢了，他一介书生，根本没有反清的能力，原本的雍正也没把他怎么样，而是免罪释放，只是因此而大兴字狱……欧阳到不在乎这些，也不愿意多费周折。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再说，天天喊着要造反的，也不只曾静一个，由他去吧。”欧阳挑挑眉，把折扔旁边地下的箱里，冲岳钟麒笑道，“就当没这回事儿，给张熙一笔路费，赶他走算了。”

    岳钟麒一怔，瞠目结舌，半晌没说话。一直到他跟着张廷玉离开皇宫，站在宫门外，还觉得脑里一团浆糊似的。

    张廷玉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回去吧，洗个澡，去去晦气。”

    外臣走了，欧阳留下十三和老八用膳，就找了个依山傍水的凉亭，安排两个弟弟坐好，他自己去接媳妇过来。

    一见到芷云，允禩和允祥连忙起身笑嘻嘻地见礼道：“弟弟见过四嫂。”

    芷云也笑了，仔细打量了老八和十三几眼，道：“看来八弟和十三弟的身大好了，前阵万岁爷很担心呢。不过，在养生上你们两个可要多注意，不是年轻小伙了，身骨经不起折腾，能不吃药，就不要吃药，食补最好……”

    欧阳瞪了自家两个弟弟一眼，扶着芷云，缓缓走入，微笑道：“是，是，谁不知道我媳妇最会养生之道，咱们家的饭食最健康，正想让他们俩好好学学，别整日里老是吃那些油腻的，所以，今儿才留了八弟和十三弟吃饭嘛，不过你别管他们，自己吃好最重要。”

    说着，小心翼翼地搂着老婆在石凳上落座，亲自把小菜给芷云摆好，又取了只白瓷碗，盛好一碗香而清淡的荷粥，搁在芷云眼前。

    “看看吧，这些菜合不合胃口？”

    芷云也不介意在老八和十三面前秀恩爱，由着欧阳给她把青菜挑进碗里，端着粥碗，慢慢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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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愁嫁

﻿    不多时，几个人用过了午膳，老八和十三都是饱食一顿，说是清淡，可该有的肉食一点儿不少，两个人到没有不满意的地方。

    歇了一会儿，下了下食，欧阳又和两个弟弟说了几句闲话，待申时，老八与十三才驾着马车离开返家。

    临走前，允禩和允祥一人拎了一桶茶，茶桶是欧阳闲来无事自己雕的，不大，也就半个巴掌高，用的竹便是栽在皇宫里的寻常翠竹，可欧阳手巧，雕刻得很精致细腻。

    允禩不光爱这上好的茶，对这对竹筒也甚是喜爱，尤其爱欧阳刻在竹筒上的字——‘宁静致远’——甚至不顾十三弟允祥的调笑，握在手心里细细摩挲，良久不忍释手。

    送走弟弟，欧阳还有政务，去了书房，芷云则带着丫鬟婆们直接回到澹宁居，一进屋，芷云便觉得有些疲惫，一歪身，半躺半靠地倚在大迎枕上。

    不过片刻，十月跟着进屋，蹲福行礼道：“主，您可要沐浴？奴才给您准备温水？”说完，见芷云懒洋洋地不肯动弹，眨巴一双大眼睛，居然带了一点儿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不觉可乐，摇摇头，便起身拿了瓷盆，兑了热水，小心地把芷云的脚放在盆里，轻轻揉搓，她的动作很慢，很细心，认穴道也认得很准，既能帮主舒缓舒缓，还绝不会伤到孩。

    芷云有孕在身，不能泡温泉，就连半位面的生命泉水也不大敢泡，可每天晚上十月她们都记着帮自家主泡泡脚，按摩一下。

    这一手按摩的功夫，其实七月做得最好，不过，她目前在浮空城和另外两个位面来回跑。

    摊铺得太大，现在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最多只有一个能留在芷云身边了。

    欧阳也一样辛苦，前一阵，晚上睡觉的时候，芷云总翻来覆去地睡不踏实，小腿浮肿得厉害，魔药也不敢乱吃，多吃，只能稍微用一点儿调养的，可是今天好了，第二天接着浮肿，整个身体疲惫而又迟钝，没办法，为了让媳妇少受罪，欧阳就只好帮着她按摩，用毛巾热敷，有时要折腾一宿。

    天亮之后，芷云还能接着睡，白天安安稳稳地补眠，影响到不太大，可欧阳就比较凄惨了，他是皇帝，政务繁多，想躲清闲也不容易，不过打个盹儿，天不亮的时候就得起身上朝，做一个皇帝，像明朝的皇帝那般，三十年不上朝，也没有大碍，可清朝的皇帝，哪怕几天无事儿而不上朝，御史们就能把金銮殿给掀了……

    说起来，欧阳这家伙可着劲儿折腾自己儿和弟弟，除了想偷懒之外，说不定，还因为他心里实是不平衡。

    好在最近已经无事，芷云神清气爽，身体健康，肚里的孩也安生许多，总算让欧阳松了口气，晚上也能睡个安稳觉了，要是再折腾下去，芷云不倒下，欧阳恐怕就得先倒下，说不定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孩累趴下的皇帝……

    躺着躺着，芷云就觉得有点儿迷糊，就闭上了眼，十月见她累了，咕哝了句——‘离天黑还早’，可到底没有叫醒她，只是帮着芷云搭了条毯，放下帷幔。

    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芷云隐约觉得有人在自个儿耳朵边儿呼气，本能地，一巴掌甩出，啪一声，随即听见欧阳暗哑的呼痛声，芷云睁开眼，醒了。

    “娘，你好狠的心”

    芷云打了个呵欠，抬起手勾着自家相公的脖坐起来，一侧头，一个娇媚十足的眼波飞去：“相公岂不是也‘甘之如饴’？要不怎么不肯躲开？”

    显然，芷云的诱惑力十足，她刚作势欲向前凑，顿时就见欧阳像炸了毛一样迅速抽身，两只手臂伸展开，小心扶着她的腰，人却离得甚远，深吸口气，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娘，你相公我就是再秀色可餐，这会儿你也吞不下去，且少待几月，相公必定会好好慰劳娘的……”

    芷云忍不住笑了，眼睛往下瞄去，天太黑，屋里灯光昏暗，到看不清楚自家BOSS是不是有了反应，可瞧他如临大敌的模样，也挺有成就感，不过，再惹火的举动也不敢多做，万一真的惹火烧身，那可不得了。

    挂着湘妃竹帘的窗户大开，月光明媚，晚风清凉，芷云倚着欧阳的肩膀坐起来，忽然觉得有点儿饿了，前几个月她是一点儿吃不下饭，可最近却胃口大开，吃得比欧阳都多。

    摸摸肚，芷云招呼十月去厨房煮点儿面片汤，“随便弄些就好，简单些。”

    十月应了声，不一会儿，香喷喷的面片汤就捧了上来，虽然简单，可是汤汁香醇可口，选用了上好的精瘦肉做底料，鲜嫩的小白菜，只是开就开胃。

    芷云捧着瓷碗，往里面搁了一勺辣椒酱，尝了尝，觉得味道不够重，又加了两勺，看得欧阳和十月面面相觑。

    这可是朝天椒做的，平常欧阳吃一点就要喝一缸的水，此时见到自家媳妇小口小口，慢条斯理地不一会儿就把一碗面片汤吃个精光，忍不住觉得心里发毛：“媳妇，辣不？”

    “还成，十月手艺不错，以后多做点儿备着。”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搁下碗，却忽然皱眉，迟疑道，“不是有一句老话，叫酸儿辣女，我这一胎，不会是个闺女吧。”

    欧阳一怔，摩挲着手指，颔首道：“可能，闺女就闺女，咱们家三个儿才一个闺女，圆圆多寂寞，给她生个妹妹也不错。”

    芷云一下倒在床上，拎起旁边的靠垫来盖住脸，咕哝道：“还是儿好，省心”

    不是她重男轻女，主要是一想到肚里的可能是个姑娘，她就想起圆圆的婚事来，弘昊和弘昼马上就要成亲，圆圆的婚事也拖延不下去了。

    上个月，欧阳刚发明旨，封圆圆为固伦怀瑞公主，既然册封，自然就要大婚，可目前为止，芷云还是没有选定女婿，候选人到是有了，一个是张廷玉家的公张若霭，还有鄂尔泰家的公鄂容安。

    这两个人都是青年才俊，芷云思量许久，心思左右摇摆不定。

    其实傅恒也不错，欧阳和弘昊就觉得傅恒很好，可芷云觉得他年纪比圆圆小得太多，虽然表面看不出来——傅恒那家伙一直跟个小大人似的，心性成熟，圆圆又生来瘦小，养到现在，都大姑娘了，可面嫩，还是和十四五岁的少女一般，她和傅恒还算相熟，站在一起，大多数时候都是傅恒在照顾圆圆，而不是圆圆这个做姐姐的关照弟弟。

    闭上眼，由着欧阳轻柔地替她按摩头部，心里却一次次考量着张若霭和鄂容安这两个人。

    论家世，两人相当，张若霭的父亲乃是张廷玉，芷云熟悉得很，知根知底的，张若霭那孩她也见过许多次，不但生得丰神俊朗，才极佳，尤其擅长书、画。

    芷云就看过她画得山水、花鸟，虽然小小年纪，可是画作得比芷云还要好得多，有灵性的多。

    张若霭的性也好，温和恬淡，有君之风，想来是个好丈夫人选，不过，他是汉人，要想尚主，还得要欧阳琢磨个好借口才是。

    至于鄂容安，他和张若霭相比，少了几分儒雅，却多了潇洒，从小就是刀剑不离手，有一身的好功夫，英气十足的长相也符合圆圆的喜好……

    偏偏这两个人的父亲，一个是张廷玉，一个是鄂尔泰，两个人还是‘死对头’，彼此看不顺眼，什么都要争一争，张廷玉就不说了，早就相圆圆，一个劲儿地鼓吹妹如燕到芷云身边敲边鼓，鄂尔泰的媳妇是瓜尔佳氏，和芷云家关系还算亲近，也是时不时地进宫来显摆显摆他们的宝贝儿，张若霭和鄂容安，又是一时瑜亮，一一武，都有大才，而且，全对圆圆很欣赏，还很孝顺，自然要遵从父亲的意思……

    谁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这求得人太多，也不好选择啊。

    这么一琢磨，便没有了睡意，芷云干脆起身，亮了灯烛，“相公，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叫十月和巧儿进来搓麻将？”

    欧阳点点头，笑道：“好。”

    外面忽然起了风，天气转凉，不再那么闷热，十月带着一队宫娥进屋，摆设整齐，一张紫檀木的展腿方桌置于央，四面摆好镂雕龙凤纹的椅，拿了软垫儿，让芷云舒舒服服地坐着，又于她手边儿搁下一杯果汁，晚上就不宜饮茶了。

    欧阳示意，两个丫鬟也不扭捏，平日里陪着主玩牌下棋也不是一次两次，稳稳当当地坐好，然后开始下棋，输得人往头上贴布条。

    只不过，这几个下棋委实不公平，欧阳和芷云闭着眼睛也输不了，十月精神力也是一流，记牌记得准得很，结果，几圈下来，输得巧儿丫头差点儿没掉泪，满头满脸都是布条，花花绿绿的，煞是可乐，逗得其他三位都是忍俊不禁。

    最后还是芷云看不过眼，不好意思总欺负小丫头，主动放水，让她赢了几把。

    一直玩到月正当，芷云有了睡意，这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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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养胎

﻿    芷云的养胎生涯，总体来说，过得不算太差，满舒服的。

    她向来寒暑不侵，让人烦恼，让人头痛的闷热天气，对别的孕妇来说很难捱，可对她的影响不大。

    不过，天一热，芷云就喜欢用水果当饭食来吃，反正她不缺水果，半位面和浮空城里的瓜果菜蔬多得是，没有地域和时令的限制，哪怕是寒冬，芷云想吃个西瓜、香蕉、橘之类，也容易得很，何况此时正是瓜果飘香的时节呢。

    闲来无事，肚饿了，又担心吃多了饭菜鱼肉，使得胎儿体重增加，生产的时候艰难，芷云便命人弄些香蕉、草莓、李、杏、苹果、雪梨、葡萄，这些甜瓜果藕制成果汁、果泥，或者切成块儿加冰糖，用竹签插着当零食用。

    见芷云整日里拿水果当正经吃食用，十月到没觉得什么，反正自家主主食用得也不算少，贪嘴喜欢用些果蔬，不是坏事，可崔嬷嬷看不过眼，担心芷云伤了胃，见了总数落几句。

    崔嬷嬷去年由芷云做主，给她过继了一个娘家侄做继，那孩是老实巴交的好孩，对崔嬷嬷甚为孝顺，崔嬷嬷年纪大了，芷云心疼她，其实也是怕了她的唠叨，就让她出宫跟着儿儿媳妇享福去。

    上个月她儿媳妇刚给她生了一个大胖孙，生下来足有八斤重，把崔嬷嬷喜得不行，还特意求芷云给赐了大名，就叫天寿，希望这孩添福添寿，一辈平平安安。

    本来芷云没打算把崔嬷嬷召回来，不过，前阵她身骨虚弱，十月几个丫头担心得很，想了半天，没和芷云打招呼，就给崔嬷嬷去了封信，结果，崔嬷嬷儿媳妇月没做完，她就包袱款款进了宫，重新给自家主做储秀宫的管事嬷嬷，别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崔嬷嬷坐镇，芷云的小日过得是越发舒服了，当然，若是崔嬷嬷的嘴巴能清闲些，她会更满意。

    这日，芷云午睡过后，还没起身，十月就照例弄了一盘雪梨，用了一点儿冰冰凉，试了试，不算太冷，这才端来给芷云享用。

    结果，芷云刚吃了两口。崔嬷嬷就照着十月的手拍了一下，让巧儿把果盘端走，皱眉道：“我的好主，马上就要用晚膳了，您这会儿吃了，正经饭哪里还吃得下，来，嬷嬷给你做了百合银耳羹，还有水晶蒸饺，再瞧瞧这牛奶蒸的鸡蛋糕儿，焦黄焦黄的，好吃得紧。”

    芷云从善如流，反正崔嬷嬷的手艺不差，大不了用完了晚饭，再躲起来吃水果，崔嬷嬷还能一直盯着她不成？

    把香喷喷的饭菜吃的一干二净，又稍用了点儿粥食，歇了会儿，外面日头便落下了，芷云换了身清爽的衣裳，就带着十月几个大宫女去花园走了走，赏了会儿花草，又拿了鱼竿坐在荷花池边上钓了两条锦鲤，不过，鲤鱼个头不大，芷云没要，又给放生了。

    回了澹宁居，竟然出了点儿细汗，芷云犯懒得厉害，肚也大了，一个人不方面，也就不专门跑半位面去沐浴，干脆倒在藤编的摇椅上随意翻着本闲书，打发十月她们去预备热水。

    宫女们都是训练有素的，不多时，温度正合适的水，毛巾，绝对天然的薰衣草香精，沐浴的乳膏和洗发膏都准备妥当了。

    芷云的浴室大得像个游泳池，由十月扶着，坐在白瓷镶嵌的台阶上，十月捧着她那头如水的青丝，洗干净，又抹了护法的头油，巧儿几个给她擦了背，往身上一点点儿涂薰衣草的精油。

    一边涂，几个小宫女一边儿唧唧喳喳地赞叹自家主的皮肤好，小丫头们正是青春年华，个个嗓音清脆悦耳，听着像黄鹂鸟鸣唱一般。

    芷云也觉得很动听，便由着她们去，只当听小曲了。

    按摩完，芷云才舒服地吐出口气，由着宫女们给她往浴池注入温和的玫瑰香精，惬意地眯着眼睛泡着，小丫头们此时也安静下来。

    泡了一会儿，忽然有一只大手撩起她的头发，轻轻柔柔地给她按摩起头皮来，芷云一笑，懒懒地抬头，握住修长的大手，一扭头，就见欧阳跪坐在身后，目光‘诡谲’……

    “媳妇，泡澡可不能太久……”

    加了点儿养身的魔药粉末，浴池里的水是浅紫色的，欧阳其实看不见太多，可是，只那裸露的香肩，就已经比‘春色满园’更添诱惑。

    活色生香啊，可惜，能看不能吃，欧阳暗地里叹了口气，脱去外袍，弯下腰去把芷云抱起来，搁在旁边的藤椅上，又拿了条大毛巾裹住她的身，虽然是夏日，可马上到秋天，天气转凉，风也冷，自家媳妇怀着身，冻着了可了不得。

    欧阳拿着毛巾，先把媳妇的头发擦干，又拿了剪指甲刀，给她修了指甲，芷云不喜欢涂指甲油，只有食指和指上面贴着‘芒星’的指甲贴，上面加了迟钝术，是用来锻炼手指灵活度的，可欧阳却喜欢用天蓝色的指甲油，把媳妇粉润的指甲全给添上颜色。

    女儿悦己者容嘛，既然欧阳喜欢，大多数时候，芷云也就笑着接受。

    欧阳执着媳妇的纤纤素手，眉眼温柔，一双总喜欢挂着冷色的眸，乌黑透亮。芷云的目光从他的眉心，划过他俊美的脸，落在修长挺拔的身体上，腰间的荷包旧了，虽然保存得极好，可已经略有些发白……

    芷云一勾唇，自己虽然时不时做做女红针线，可十几年来，只给欧阳扎过这一个荷包，自己不注意，他却一直配在身上，已经这么年了，荷包也变得陈旧，让外人看到，真有些不像话……趁着空闲，不如在给他扎一个好了。

    欧阳一边儿‘伺候’自家媳妇，一边儿笑道：“圆圆的婚事你怎么看？我觉得要从张若霭和鄂容安两个里面选，鄂容安更好些，张家的人总是太风流，别看张若霭小小年纪，可他的桃花运一点儿不比他父亲差，据说前些年就有汉人家的小姐不顾矜持，主动往他手里塞荷包，张廷玉那家伙对此吹嘘得也不少……这方面，鄂容安就做得好得多了，至少，在女色上他还算把持得住。”

    芷云扑哧一声，忍不住笑着摇头：“你啊，还好意思说这些，你那三个宝贝儿究竟做了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

    因为圆圆的丈夫已经确定了要在这两个选择，弘昊鼓动了弘昼找了一大批各色美人，环肥燕瘦，各种各样的都有，性也是不同——

    有温柔的，有泼辣的，有的擅长歌舞，有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的长得明媚迷人，有的宛如江南少女，清丽秀气。

    这些女人轮番和张若霭还有鄂容安偶遇，什么英雄救美，什么卖身葬父，狗血得不成。

    那些女人们还各个不简单，有性格，没有一个俗物。有的是沦落青楼，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绝代佳丽，有的是被王公权贵强抢，却宁死不屈的贞洁烈女，各类桥段轮番上演，弘昼这小还把京里面有头有脸的纨绔弟全拖进去客串，总之，招数不怕老，管用就成。他们用这算是使烂了的招数，短短两月，就让两位翩翩佳公疲于奔命，算是把世间女孩儿的手段见识了个遍，成果斐然。

    想到鄂尔泰家的夫人，自己那位族姐跑到宫里来，欲言又止，拐弯抹角地说她儿最近睡不着吃不下，整日窝在书房，根本不敢出门，家门口还是时不时有青春靓丽的女孩儿跑来敲门，还说他儿最近天天和京城里的贵公们起冲突。

    芷云还能怎么办，只能硬忍着就当听不出来，还得顺着鄂尔泰家夫人的话，跟着数落最近京畿治安不好，刑部衙门不像话，满洲八旗弟太闲了等等。

    在这方面，张若霭就适应得不错，人家不愧是才，还是张廷玉家的公，聪明得很，除了一开始被弄得焦头烂额之外，以后就不当回事儿了。

    有女人卖身葬父挡路，人家绕道而行，有女孩在他面前跳河，人家就说自己不会水，救不了人，最多指挥着装作路人的下人把女孩给捞上来，感叹两句天气凉了，小姑娘千万别感冒，赶紧去看看大夫吧，总之一句话也不多说，遇见纨绔弟故意挑事儿，他能比纨绔还纨绔不讲理，总之，弘昼是拿他一点儿办法没有，可他这样老练，弘昼还是不甘心把孪生姐姐嫁给他。

    两个人的表现虽然一个老练，一个不够成熟，可总的来说，都不曾被女色迷了眼，两个都不错，弘昼玩了一阵，玩痛快了，跑回来跟芷云道，实在说不出哪个更好些，圆圆要是也不在意，干脆让老天爷决定，写两张纸条，让圆圆抽签算了。

    实在为此事头痛许久，就连这么个十分荒唐的主意，芷云都差一点儿就要考虑，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

    “儿们怎么了？三个小里，弘昊稳重，还知道‘借刀杀人’，鼓动弟弟去，自己看热闹，有储君的气象，弘昼也机灵，能想出这么多的花样，怎么也算脑袋灵活了，弘曦年纪最小，也最老实听话，但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姐姐，我同样很满意……”

    看着欧阳略带了几分得意的脸，芷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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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产女

﻿    雍正年，月初，随着一声接一声洪亮的啼哭，芷云和欧阳的第二个女儿——宝音公主，终于在储秀宫降生了。

    这位，于十年后称霸后宫，折腾得满洲八旗弟尽皆退避三舍，让已经登基的年轻皇帝弘昊焦头烂额，夺取兄长弘昼‘京城小霸王’称号的公主殿下，此时此刻，还是个窝在她皇阿玛怀里抽抽搭搭，哀哭不停的小婴儿。

    “哟，这丫头片可真是有一把力气。”

    欧阳将女儿搁在芷云怀里，摸了摸被踢得有些钝痛的胸口，失笑道，“我看这孩，生得可是比当年弘昼和圆圆加起来都重，别看是个丫头，到和弘曦差不多，这儿声也响亮，不似圆圆，小时候的哭声跟个小猫似的。”

    芷云含笑点头，亲昵地拍了拍女儿壮实的身，“以后可别长成怪力女，嫁不出去，可就有得我头疼了。”

    “怎么会？再难，也不会有咱们圆圆那么难嫁出去吧？”欧阳莞尔道。

    圆圆却听得皱了眉，瞪了自家皇阿玛一眼，不悦地呲牙，嘴里也咕哝道：“皇阿玛喜欢妹妹，可也别埋汰女儿啊，女儿明明是正经的满洲姑奶奶，弯弓射猎，没有不行的，就是五哥那一堆狐朋狗友，都没几个能比得上女儿，哪里虚弱？说到嫁不出去，更……没有那回事……”——弘昼在一旁翻了个白眼，自家妹也不想想，她是谁？是皇额娘的宝贝女儿，大清朝的尊贵公主，春和他们敢对公主不敬吗？别管比什么，总要让着些……要是论拳脚功夫，那帮小真比不上半吊的圆圆，估计自家皇阿玛和太哥该哭了。至于‘出嫁’的问题，正对此头痛的弘昼，直接给忽视了。

    圆圆虽然对自家阿玛的话不很满意，可她喜欢妹妹的心情到是没变，还是扯着弘昼的衣袖上前，凑到皇额娘身边看自己的妹。

    新生的婴儿少有长得精神漂亮的，可眼前这个小姑娘却大有不同，虽然还没睁开眼，可藕节一般的雪白粉嫩，光滑毫无瑕疵的肌肤，却不是一般的婴儿能比的，就连在娘胎里就被照料得极好的，他们几兄妹，在刚出生的时候，大概也比不上这丫头健康漂亮。

    而且……很有力气。

    圆圆的手刚伸出，就自家妹被一把揪住，抽了好半天没抽回来，圆圆顿时吓了一跳，眨眨眼，苦笑道：“妹妹可真活泼。”

    小娃娃抓着圆圆的手，不一会儿，就吐着泡泡乖乖睡去，圆圆小心地把手从娃娃的手心里抽出来，摸了摸她软绵绵的小胳膊，不知怎么的，心里忽然一热，升起一丝别样的滋味。

    圆圆的性，从小就沉静，说沉静还是好听的，严格说来，已经够得上自闭了，除了在亲近的家人、朋友身边，不会觉得不觉得舒服，每一次和外人面对面，虽然不至于怎么难以忍受，可到底是不喜欢的。

    她年纪渐长，到了无论如何都要嫁人的时候，圆圆心里也明白，这是她必须面对的，女人长大了，就得离开自己的家，到一个陌生的家庭里去，经营另外一种生活……

    圆圆很担心，就算她也明白，身为固伦公主，身为皇后嫡女，她肯定是不会被人刁难欺负，就算是皇阿玛和皇额娘，还有哥哥们对她的婚事非常上心，打定主意，哪怕千挑万选，也要给她选一个好丈夫，她还是不喜欢……

    芷云看着女儿脸上复杂的神情，抬起手来，摸了摸她的脸蛋，一用力，将女儿搂进怀里，笑道：“圆圆，等宝音过了满月，你的亲事也就定下吧。”

    储秀宫里顿时一片安静，弘昊、弘昼、坐在床头搂着皇额娘撒娇的弘曦，还有站在一旁的欧阳，全都瞪大了眼睛，盯着圆圆的脸。

    圆圆这一次到是笑了，眉眼疏朗，咬了咬嘴唇，再无抗拒，大力地点点头。

    一下，满屋的男人都吐出口气，放下了心头重担，圆圆鼓着脸咕哝：“女儿应该知足的，天底下的公主，尤其是大清朝的公主，能像女儿这般自己择婿的又有几个，再说，就算再不想要个碍眼的丈夫，可孩还是想要的……”

    “……你这妮，这话可万不能让你崔嬷嬷听见，要不然，她又该唠叨了。”

    崔嬷嬷现在可是把圆圆当成芷云再疼爱，对她的规矩一点儿都不肯放松，好几回在芷云面前唉声叹气，一会儿不愿意公主出嫁，一会儿又担心公主嫁得太晚，好男人都给别人挑走，弄得芷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才好了。

    小公主健健康康地长大，这是欧阳登基以来的第一个女儿，无论是‘洗三’还是满月酒，都办得盛大以及，弘昼这小更是一蹦三尺高地跟着瞎胡闹，居然把流水席摆上了京城大街，说是要让满城的老百姓沾沾公主的福气。

    流水席一摆就是三日，那银如水一样哗啦啦地流了出去，当然，出钱的不是欧阳，而是被弘昼大肆打劫的皇室宗亲。

    不过，最近海外贸易发展得不错，皇室宗亲的银赚得，只要祖孙三代不全是败家，大概就再也花不完了，也不至于吝啬这一点儿小钱，相反，既然看到万岁爷如此宠爱公主，借机拍马屁的人更不少，满月酒摆下来，小丫头才出生不久，就已经成了个小富婆。

    芷云乐呵呵地把女儿的受到的各种金银珠宝，还有许多很特别的小物件，小礼品全收进箱里，打算等女儿长大之后再给她。

    宝音满月之后，圆圆果真不再推脱，亲自去园里取了一只火红的‘昙华’，用红绸裹了，托弘昼送到了鄂容安的手里……

    一切尘埃落定。

    送了花，返回紫禁城，弘昼既松了口气，又忍不住酸涩难受，搂住圆圆，耷拉着脑袋不悦道：“给他美人蕉干什么，菊花那不是也开了？”

    菊花？亏这得出来……幸亏他没说白菊花，要不然，芷云非得施行家暴不可。

    圆圆一把拍开弘昼，不理他，继续安安静静地绣自己的嫁妆，既然确定了未来，圆圆就不再犹豫不安，芷云把关系西林觉罗家的调查报告塞给她的时候，她也乖乖接下，开始理顺未来婆家的人际关系，虽然她是公主，欧阳也已经下令，要内务府开始给圆圆修整公主府，可到底即将出嫁，以后就是西林觉罗家的人了，对夫家的情况，能知道多一些，并不是坏事。

    一道将固伦怀瑞公主下嫁鄂尔泰嫡长鄂容安的旨意，算是把京城整整一年多的暗潮汹涌都给压了下去，鄂尔泰如今腰板也直了，幸亏他本来就低调安稳，还不至于招人怨，当然，张廷玉有些气不过，只是他本就为汉人，对于自家儿尚主，抱的希望并不大，如果不是和皇家还有如燕这一层关系，他这般稳重的人，可万不敢想这些。

    不过，圆圆嫁给老对头的儿，到确实让张廷玉难受了一阵。据说，自从公主的婚事确定，岚珏好些日没敢去舅舅家，生怕他大舅把火气撒自己头上。

    张如燕却适应良好，虽然想把圆圆配给自家人，可她毕竟是嫁给了明德，平日里和鄂尔泰家来往还算密切，也知道鄂容安是个好的，有出息，有本事，长得也好，不知有多少满洲女儿喜欢着，圆圆这个选择，她是没什么可挑的，当然，张廷玉就算有意见，也只能憋着，说不出来。

    立秋了，秋风转凉。

    圆圆披着件厚斗篷，坐在储秀宫的暖阁里扎荷包，芷云倚着大迎枕陪着她，娘俩的手艺都不错，不过，还是圆圆更胜一筹，毕竟是绣自己的嫁妆，认真专心，可不是芷云这绣着玩的能比。

    “圆圆……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弘昼满头大汗地闯进门，一脸诡异地笑眯眯凑过去。

    圆圆尚没有说话，芷云先摇头道：“什么样，规矩点儿，已经定了亲，你可不是小孩了。”

    “呵呵……”弘昼这才反应过来，摸着脑袋单膝跪下给自家皇额娘请安，“儿臣请皇额娘安。”

    “行了……十月，给五阿哥擦把脸。”芷云摇摇头，搁下手里的针线，看着十月端来热水，拧了帕，帮着弘昼抹脸，又拿了衣服，让他到后面换上，直到把弘昼彻底收拾妥当之后，芷云才笑问道，“有什么好事儿？看把你乐得。”

    “皇额娘，这可不是儿的好事儿，是我家圆圆的好事儿。”

    芷云一弯嘴唇，摇头失笑：“是不是又弄到新鲜玩意儿给你妹妹？”最近为了圆圆的嫁妆，不光是内务府再忙，弘昊，弘昼，还有弘曦，都在跟着帮忙，各种稀奇古怪，有用没用的东西堆满了芷云为女儿备嫁的小库房。

    “确实是个好东西。妹妹看了，肯定喜欢。”弘昼神秘兮兮地从袖里摸出一个小小的蓝色包，塞进圆圆的手里。(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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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    乌黑的秀发打成的络，上面缀着一颗红翡翠的心形挂坠儿，正面刻‘一生一世’，背面为‘一双人’，极为漂亮的楷体小字，虽然刻工显得有些生疏，可里面却透着一股认真劲儿……

    圆圆的手颤了颤，似乎看到了一个面容如玉的俊美少年，坐在灯火下截发打络，看到他认认真真地手执刻刀，写下纳兰容若的这一句——‘一生一世一双人’……

    不管以后如何，此时此刻，他的心是真的。

    圆圆伸手拿起挂坠儿，小心地搁在自己贴身的荷包里，做时面色如常，仿佛丝毫不曾羞赧，只是一低头，一捋发，却露出一双粉红的小耳朵

    芷云莞尔失笑，不过，到没有开口打趣自己的宝贝姑娘……

    时光荏苒，转眼又到盛夏。

    芷云的储秀宫里，新种着几十棵玉兰，此时正是花期，尽皆开放了，花瓣粉嫩，玉白的颜色，香气扑鼻，引得蜂蝶都来此间嬉戏，昨夜刚下了一场细雨，顶端冒出几朵新芽，看着让人心舒坦得很。

    天还不算太闷热，芷云叫巧儿跟着十月取了冰窖里藏的冰，做了几碗炒冰，上面浇了香醇甜美的蜂蜜和果浆。

    这类天然的冷饮，在芷云心里，可不比现代那些冰激凌差。

    芷云和欧阳并肩坐在躺椅上，一人一只勺，分食一碗，到底是冷食，两个人也不多吃，一人吃了小半碗就罢。

    “做多了？咱们家的冰就算不值钱，可也不能浪费。”

    欧阳笑道，“来人，给十三爷他们都送些去，省得又数落朕不顾念兄弟。”言毕，指挥高福几个小太监分别用玻璃碗盛好，给各个王爷和军机大臣们家里送去，分送完剩下的，就让十月和小宫女、小太监还有嬷嬷们享用了。

    储秀宫的太监宫女们一个个眉开眼笑，嘻嘻哈哈地向主道谢，都是年轻人，不一会儿，整个储秀宫就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夏天，冰在京城毕竟还是很珍贵的，哪怕是宫里的主们，除了芷云和欧阳之外，也少能尽兴享用，不过，储秀宫的奴才们沾皇后娘娘的光，到能时不时地吃上些‘好东西’。

    过了晌午，太阳小了些，芷云和欧阳就坐到池塘边上，一个让人摆了画案，一个拎着鱼竿，芷云望着清澈的池塘，懒洋洋地吐出口气，皱眉道：“自从两个月前孩们一个个都成亲之后，我这储秀宫可是冷清不少，还真挺不习惯……嗯，非常不习惯……”

    欧阳顿时失笑：“胡说什么，圆圆她才出嫁两个月，已经回宫住了十几天，说什么公主府不舒服，硬是让人修改了四回，近日才算勉强适应了……”

    芷云一听，再顾不得伤春悲秋，也摇摇头，蹙眉道：“你还敢说，不都是你给惯的。咱们圆圆毕竟已经出嫁，就是现代，也没见哪个出嫁的女儿见天儿往娘家跑，现在更没这规矩，鄂尔泰是你看重的臣，对你一向敬重有加，圆圆又是公主，一般人不敢得罪，她的举动才没人敢说闲话，若是换了别人这么肆意妄为，还不知被说成什么样儿”

    当日圆圆出嫁，欧阳这家伙甚是不要脸地一直把女儿送出宫门，居然还红了眼睛，眼泪都掉了下来，更是差点儿要反悔，不肯把女儿嫁出去，还大喊什么要是鄂容安敢欺负圆圆，他一定打上门去拆了鄂容安那小……芷云看闹得太不象话，亲自出马把欧阳给拎走，婚礼才能继续。

    当时的‘惊险场面’，差点儿没把来迎亲的鄂容安给吓得晕死过去，好几个礼部的老大人，愣是眼睛翻白，一头栽倒。幸亏御医及时抢救，这才没一命呜呼，之后，几个老大人接连上书，叱责皇帝‘不成体统’，那话之刻薄，几乎就相当于直接指着万岁爷的鼻骂他‘丢人现眼’了。

    据说，上书完后，好几个老大人回家安排后事，就等着万岁爷一杯鸠酒或者三尺白绫，当然，欧阳没有那么‘二’，这几个老大人也太杞人忧天。

    芷云想想，觉得挺好笑，真应该让那些一直夸赞自家BOSS英明神武的同伴们看看，‘儿奴’的欧阳，到底什么德行。

    不一会儿，一条巴掌长的，三色锦鲤被欧阳钓起，扔进盆，欧阳伸手搅和了一下水，笑道：“十三把他的鱼夸得天上有地上无，我到要尝尝，是不是确实如他说的那般好。”

    芷云飞了个白眼，铺开宣纸，又开始画她的水墨画，花鸟虫鱼，入眼的都是美景，不再理会欧阳这暴殄天物的家伙。

    只是若十三知道自家四哥居然如此对待他的宝贝鲤鱼，大概……一定会气得抹鼻。

    前些日，十三见储秀宫的池塘里没有几条鱼，（最近欧阳喜欢垂钓，把里面的各类观赏鱼全钓上来祭了五脏庙）于是，特地把自家名贵的锦鲤送来，孝敬兄嫂。

    要知道，十三这几日可是正爱鱼，听说他还专门在明德家的古玩行买了一只巨大的青花鱼缸安置他的宝贝鱼，就安置在他的居室外，太阳大的时候要给它们搭上棚遮阳，天太冷，还要用棉被裹上保暖，用的水也是懂行的人专门配好，最适合养鱼的水。

    他要是看见自己的宝贝，被他亲爱的四哥给生吞活剥了，指不定，有些人一直希望看到的兄弟阋墙……呃……这不大可能，不过，最起码得几天不搭理他四哥吧。

    “今天运气不错，嗯，过一会儿让十月整治一桌全鱼宴，请十三也来尝尝，别说当哥哥的不想着他这个兄弟。”

    芷云屏息凝神，把全副心思都搁在画上，全当没听见，不过，万岁爷啊万岁爷，你真不是想把他的宝贝弟弟给气死？

    欧阳见媳妇不搭理他，觉得没趣了，扔下鱼竿，凑过来。

    芷云扭头看了他一眼，一边拿起铺在画案上的宣纸，一边道：“闲了？吃点水果吧，十月用碎冰把我刚从半位面拿出来的瓜果都湃了，你要想吃，我让她拿给你。”

    芷云细细打量画上飞出池塘的锦鲤，漂亮精致又有生气的玉兰，还有花间飞屋的彩蝶蜜蜂，点点头，以前她油画画得好，可水墨画不成，现在到是水墨画画得比油画好了。

    嗯，好歹她是国人，是炎黄孙，老祖宗的东西不能丢，还是水墨画更能表现意境……虽然此时此刻，她根本还不明白所谓的意境到底是什么。

    芷云伸手略数了数搁在旁边箱里的完结之作，大约有个十来张，都是最近两个月新画的，比别人的速度可快了不少，当然，废弃品也一样多，就是这些没有报废的，也只有寥寥几张是上乘之作，其它的放在行家眼里，不过一般而已，上不得台面。

    欧阳也低头看了几眼，略翻了翻，笑道：“挑几张好的，我帮你裱起来，就当咱们家的传家宝，一代代流传下去，让你的画作永流于世……呵呵，几百年后，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出成年上千万将咱们皇后娘娘的画作买回家供起来？”

    芷云眨眨眼，托着下巴，也笑了，“说不定真有可能，到时候我的画也是古董了，肯定是价值连城，要被那些艺术品大盗们觊觎，要搁在博物馆里珍藏的……呵呵，不知道那些研究历史的人会给我什么样儿的评价？有这些画作传世，怎么也得说我是个精通琴棋书画的才女……”

    一转念，芷云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颇为自恋地笑曰，“而且，不光是才女，肯定还是美女。”

    这个已经被改变得面目全非的大清朝，不知道将来还有没有那些清穿女去冷面的雍正皇帝，又该怎么评价她这个独宠多年的皇后？会不会有作家专门写她，是会把她写成贤德的皇后，还是狐狸精一般的‘妖孽’？

    “可惜，你不会作诗，要不然，真应该让你给我作几首诗，等将来放在咱们的衣冠冢里，等后人去发掘……这样吧，你给我画幅画像，写上某某年赠爱妻瓜尔佳芷云，再盖上你的私章……”是啊，衣冠冢，将来进入皇帝陵寝的，只能是装着衣物的空棺，她和欧阳，将要去追寻魔法的真谛，就是有一天会面临死亡，也不会是在这个时代，这个大清朝，这个紫禁城。

    欧阳：“…………”

    能够‘盖棺论定’的一天应该不会遥远了，她和欧阳几十年容颜不老，现在还没什么，毕竟身为皇帝、皇后，养尊处优，保养得好也很正常，宫廷里有很多老妃，七八十了还和三四十差不多，这不奇怪，但要一直一直不变，再过上几十年，不，根本就不需要那么久，只十几年之后，他们的容貌再不变，恐怕就真要有人说闲话了。

    芷云既不想画老人妆，也不想被当成‘妖孽’，那么，只能在这之前，离开这座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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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    炎热的夏天总会过去，仿佛只一眨眼，冬日的风雪便近在眼前。

    夜晚的北风呼啸，吹散了天空的浓云，露出澄澈的天，蔚蓝的颜色，让欧阳的心情一时大好，连簌簌而下，飘落在窗棱上的雪花，在他眼里也显得格外可爱。

    芷云将藏青色的斗篷搭在欧阳的肩膀上，抱着包裹的放如棉球的小女儿也站在床前，屋外的冷风吹入，让她激灵灵打了个哆嗦之余，也不觉精神大振，呵了口气，看着白雾升腾……

    现在他们两夫妻在湖南岳阳，居住的这家客栈，是皇室开的，临窗便是一条繁华街市，对面正好为邮政通讯司设立的湖南总局，芷云远远望去，只见穿着深蓝色制服的邮差身后背着帆布背包，在大街小巷穿行，这些邮差大约人面很熟，时不时会冒出一两个大爷大娘拉着他们说几句闲话，给他们塞几颗热包，灌一碗热茶。

    几个穿着厚厚冬装的小孩，一边投掷雪球，一边互相追赶，不一会儿，竟然来到芷云的窗前，芷云看着他们的红扑扑的小脸蛋，笑了笑，亲了自己的宝贝女儿一口，便随手拿了几串十月做来讨好主的糖葫芦，又抓了几把爆米花，递出去给小孩们解馋。

    一直望着小孩们乐呵呵地道谢，欢呼着跑远，才吐出口气，笑道：“相公，既然来了岳阳，怎么能不去天下闻名的岳阳楼？”

    欧阳拍了拍媳妇的脑袋，嘴角也挂出一抹温润的笑意：“好，明天去游岳阳楼。”

    不过，他们这次离京，却不只是因为芷云闷了想要游玩，也不只是因为欧阳想再一次考验弘昊的执政能力，而是因为今年夏末，浙江那边闹江匪，李卫身先士卒，带兵剿匪的时候受了重伤，消息传回京城，欧阳派了太医去浙江给李卫疗伤，本来是没打算亲自去看看的，区区一帮江匪，哪能吸引他的注意力，虽然有些担心李卫的伤，可看他还能条理清晰的写奏折，想来也不是什么重伤，有太医就足够了。

    不过，李卫上的密折里说，闹起来的不是寻常匪患，而是和盐枭一样，有秘密据点儿，而且那些匪徒手弓弩齐备，大多数都会功夫，全是能耐人。

    芷云一听欧阳这么说，就起了好奇心，琢磨着……不会是传说的天地会吧？想起天地会，就想起那个陈近南，连带着还想起金老的——‘平生不见陈近南，再称英雄也枉然。’

    现在虽然已经看不到陈近南了，可瞻仰瞻仰陈近南一手创建的‘天地会’，也不错啊。

    因为怀孕，好长时间没有离开紫禁城的芷云，顿时起了游性，打算下江南。这女人也是被欧阳给惯坏了，丝毫不肯委屈自个儿，想到一出是一出的。

    欧阳也没打算拘着自家媳妇，他要这个位置，最主要的原因不正是想最大限度的让老婆过得舒服自在嘛……

    反正他趁着媳妇坐月，把积攒下来的该他的处理的政务都处理完了，京又有十三和太弘昊坐镇，也闹不出大事……就算真有大事发生，他听到消息返回，也就一眨眼的工夫，耽误不了什么。

    干脆，欧阳携着芷云，带着小女儿，轻车简从，只从欧阳的粘杆处还有浮空城上选了十个全副武装的侍卫，连宫女太监等伺候的人都没带着，就离开了京城。

    欧阳和芷云到底都挺挂记李卫的伤，一路上借着飞屋作弊，一夜之间就从北京飞到了浙江，连太医都没赶到他们前面。

    结果一看，李卫那家伙，舒舒服服地窝在总督府的床上，听着‘加官戏’，手里端着酒盅，兹溜兹溜地在那儿喝小酒儿呢。

    欧阳来得突然，这小连衣裳都没来得及穿，披着外套就跳下床接驾。

    瞪着胳膊腿甚是全乎的李卫，欧阳忍不住磨牙，折上写得那个凄惨，还说什么死一生……似乎下一秒钟要断气了。

    欧阳摇摇头，也不顾李卫的尴尬，“赶紧穿上衣裳，还让你主娘娘在外面等你不成？”

    “不敢、不敢。”

    李卫缩缩脑袋，手忙角落地把衣裳往身上套，肚里却忍不住腹诽，这万岁爷真是神出鬼没，不知是不是有飞天遁地的本事，要不然怎么会这般突然地冒出来吓他一跳……

    如果欧阳和芷云知道他的想法，说不定会对这小的直觉大为钦佩，他还真猜对了，欧阳和芷云的本事，可不就和飞天遁地也差不多了。

    惊见万岁爷驾临，李卫到也没慌乱，反正他是四爷的门生，对自家主的脾气还是了解的，这一点儿小事儿，还不至于把主给惹恼。

    利利索索穿上衣裳，又赶紧吩咐下人们备热水，伺候两位主洗漱，吩咐护卫驻防，一通忙乱，等到能好生安顿下来叙话，天都快黑了。

    “行了，说说吧，这让李卫李大人重伤的江匪，到底是什么来路？你那折上也写得不清不楚的，真是不像话。”

    欧阳扶着自家老婆坐在主位，拣了看着还可以的小点心，给她填肚，因为下人们都没跟着，一路上的吃穿都要欧阳和芷云自己动手，不得不说，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俩人都是被伺候惯了的，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一没伺候，哪怕只有区区一夜，虽没有变成弱智儿童，可到底是哪都不对劲儿，别扭得很。

    芷云就着欧阳的手，吃了一块儿糕点，喝了两口热茶，咕哝了句：“以后要适应，不能让十月她们给惯出这些富贵毛病来。”

    他们俩是法师，早晚要离开宫里富贵精致的生活，虽然以后也能制作几个构装体的魔法仆从来照顾他们的生活，但是，身为法师，养得太娇贵，却不是好事。

    李卫并不知道两位主的心思，这会儿还琢磨着到哪里挑选几个清秀干净的小丫头，送去伺候两位主，他总督府里的丫头都是五大三粗的，笨手笨脚，恐怕入不了主娘娘的眼吧。

    “我的万岁爷，奴才可不是装病的，您看看，奴才的伤刚好，绷带都没拆。”李卫举着胳膊，舔着脸让欧阳看他右臂上缠的那一圈儿纱布。

    欧阳一巴掌拍过去，也不顾他跳着脚儿呼痛，叱道：“别废话，简略些，快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原来，江匪确实闹得厉害，李卫也的确带兵剿匪，更是受了伤，不过，伤得不算重而已，这伙儿江匪对浙江一地的地形很熟悉，成员武功又高——“万岁爷啊，不是奴才不尽心，实在是这江匪太狡猾，摸不到他们的窝点儿，正经的官兵一至，他们就散了，散了就再找不着……”

    “诉苦以后再诉……朕问你，匪患起总要有源头吧，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闹起来？”欧阳蹙眉，各朝各代，江南都是纳税重地，欧阳对江南也不敢有丝毫轻忽，当初清朝八旗入主原的时候，在江南犯下无数的血案，所以多年来清政府对江南总以安抚为主。

    欧阳根本不把自己当满洲人，对江南自然也没有清朝历代皇帝的复杂心情，自他登基，实行新政，对江南的管束确实严厉了一些，可全国都一样，而且，远远够不上严苛。

    只是因为康熙晚年的时候，因为年纪老迈，病痛缠身，精力不济，治下太过宽泛了，弄得牛鬼蛇神全冒出来捣乱，欧阳这才狠狠打压了一下，可他打压的全是贪官污吏，整治的也是土豪恶霸，老百姓绝对是受益的一方……

    “主爷，天下人都知道江南的官员最会抱团，他们天高皇帝远，恨不得在江南做个土皇帝，多少年了，整个江南的官员们都是门生故旧，亲朋好友，肯和他们‘同流合污’，你才能呆下去，要是不肯，那就得走人，别看奴才是个总督，在浙江一等一的人物，可真想办实事，也得下面的人听话才行啊，一开始奴才才来的时候，真真寸步难行，近年，主爷接连颁发新政，零敲碎打地把江南官场筛了一遍，补充上不少新血，又让各地常驻监察御史……奴才的日才好过了些。”

    说道这儿，李卫喘了口气，灌了一茶杯茶水，这才继续道，“江南官绅一体，互相勾结，势力很大，哪里甘心就这么放弃手里的大好江山，一直就跟奴才较着劲呢，奴才初来乍到，也不敢和他们大斗，要是乱了江南，哪怕万岁爷不怪罪，奴才也无颜面见圣上了。所以，一直都是小打小闹，没起过大冲突。”

    “上个月初，奴才得到密报，有一伙私盐贩最近活动很猖獗，奴才派人跟踪，捅了他们的老窝儿，查处了一处大私盐作坊，抓住了七八十号人，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儿，在江南，这样的私盐作坊多得很，就是天天查，也查不完，一般抓起来，罪过不大的，按律交纳罚款，查封了作坊，也就算完事。却没想到，奴才带着犯人往回走的时候，居然遇见了大批刺客，个个武功不俗，奴才身边带了有三百兵丁，愣是让人家冲进来杀了十几个人，还伤了奴才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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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    “回来之后，臣审查了从私盐作坊抓回来的人，没想到，领头的已经都死了，剩下的就是寻常老百姓，被他们雇佣讨些辛苦钱，对这些人的底细是一概不知。”

    “臣也没办法，只能加派人手，四处搜查，可是，剿匪屡次三番失败，有的时候臣前脚接到密报，派出去的人马还没出大营，那伙儿匪徒就提前得到消息跑了……臣越想，是越觉得不对劲，这帮人来得太蹊跷，用的兵器又有不少军械，奴才想，很可能有江南士绅的支持，而且，背后肯定还有主，这才一封密折进京，请圣上裁决。”

    欧阳和芷云对视一眼，都蹙起眉，现在掌握于他们俩手里的情报系统相当发达，在江南一地的势力虽然比不上京城，可大事小事，少有能逃过他们眼睛的，这一回，浙江悄无声息地多出一股势力……欧阳立时决定，回去就把粘杆处在江南的头领撤换掉。

    欧阳和李卫聊到天擦黑，吃过晚饭，又带着芷云出门欣赏了一番江南夜景，这才歇下，他们本来主要目的就是休闲游玩，剿匪的事务，那是顺带。

    不过哪怕是顺带，欧阳暗出手，官府的能量彻底爆发出来，效率可比李卫快得多，只用了不到半天工夫，就把那家私盐作坊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

    这作坊是一户姓老的人家的，早年也是盐商，三年前，家道落，就把作坊给卖了，买主据说是京城大户商人，姓苏，苏家接手了作坊，便做起私盐买卖来。

    “苏……苏……这个姓？”

    欧阳瞧了芷云一眼，“京城的大商户好像没有姓苏的，到是小家一个爱妾，娘家姓苏，因为讨了爷欢心，她娘家人也帮咱们爷打理一些生意，听说苏美人的大哥，还成了爷相当倚重的管事。”

    “你记性到好，这苏美人我的印象不深，只记得似乎是你那弟弟允祯送给小的，不光是小有，你，还有弘昊和弘昼一人两个，调教好的江南瘦马，那是条顺盘靓……”

    “噗嗤……咳咳、咳咳……”李卫一口茶喷出去，赶紧低头，眼观鼻鼻观心，全当什么都没听见。

    “咳咳……”欧阳咽下口的茶水，哭笑不得地觑了李卫一眼，然后拍了自家媳妇一下，道，“说什么呢？咱们这儿商量正经的……”

    他话音未落，忽听外面一声惊呼——“有刺客”

    紧接着就是兵器相交的声音，不过，只响了片时，还不等李卫大惊失色地出门，外面一切声响归于寂静。

    “奴才万死，惊了主爷。”

    欧阳站起来拉开门，就见外面一面貌寻常，身形瘦削的蓝衣男单膝着地道。

    “起吧，人抓住了？”

    “回主爷，击毙十三人，活捉两个，不曾动用枪械。”

    听到蓝衣男的话，不知怎么的，李卫忽然心里一阵发毛，不是说这男的声音有多么难听，事实上，他的音调平缓，嗓音低沉悦耳，绝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可鼻里闻着一股股血腥味，再听见他这么冷静平和，让人如沐春风的声音，就很难不让人心底战栗了。

    李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暗自咕哝——主爷身边跟着的都是些什么人啊？看着可比禁卫军还猛……看样是用不着担心万岁爷的安危了。

    欧阳看了两眼刺客，见过从这些人身上搜出来的一大堆零零碎碎各种要人命的物件儿，还有那几颗从嘴里卸下来的毒牙，只是吩咐了句交给专司刑讯的‘木十一’，就丢在一边儿了。

    这些人虽然是专门训练出来干脏活的死士，一张嘴很难撬开，可魔法，让人说实话的手段有很多，哪怕基于‘人道主义’，不使用直接作用于灵魂的搜魂咒，各类效果轻重不同的吐真魔药，也足够让这些人把知道的一切都吐露出来了。

    果然，只用了半个时辰，两个死士便开了口，显然，这样的死士已经算对方很重要的势力，对他们的底细还是知道一些，至少说出了对方的窝点儿是江宁一处临海的，名叫‘张家坞’的小渔村……

    接下来的发展，竟然变得稍微有些诡异。

    李卫才派人去把张家坞给围上，仔细搜查江匪，可一个时辰还没过，居然有四家江南大户出面，跑到李卫的总督府，含糊不清地传话。

    总而言之，就是警告李卫，这事儿的水很深，他最好放手，不要再查下去了，要不然，惹得对方狗急跳墙，就算奈何不了他总督大人，可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前日防贼的，李大人上有老，下有小，总不能不顾妻儿老小吧。

    言下之意，对方可是亡命之徒，能派一批刺客死士，就能派第二批，第三批，要是李卫没把握把他们斩草除根，他们为了报仇，说不定就会祸及李卫的亲人。就算不能把李卫怎么着，至少也能搅和得他们李家上下，一辈寝食难安。

    李卫当时就愣了，送走了来传话，一脸——‘我是为你着想’的大能人们，跑到欧阳面前，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吭哧了一会儿，才把事儿说了，最后还忍不住咋舌道：“好家伙，这匪徒敢光明正大地威胁朝廷命官了，万岁爷可是在这儿呢……天啊，这什么世道”

    欧阳和芷云也乐了，虽然对方肯定不知道万岁爷驾临，但只是跑到总督府威胁浙江总督，这已经是一桩相当了不得的大事，俗话说得好，民不与官斗，这些江南商户，再有钱，他也是民，李卫好歹是一省总督，又是天重臣，他们哪里来得那么大的胆？

    芷云纳闷道：“这些人在江南有名有姓，家业不小，遇见这种事，应该是躲都躲不及才对，怎么就蠢到自己暴露自己？”

    “除非……他们觉得自己的后台大到李卫也不敢惹。”

    欧阳皱了皱眉，李卫是什么人，他的名声极大，以前官小职卑的时候就敢和王爷作对，在顶头上司明德面前也傲气得很，现在是一省总督了，哪里受得了这个，要是没人来威胁，他行动可能还温和一点儿，可这被人一威胁，他的犟劲儿发作，愣是将整个张家坞团团包围住，挨家挨户地搜查。

    李卫手底下兵强马壮的，虽然这帮江匪貌似有些来历，可不过百人不到的小村，李卫真没当回事儿，结果，一交手，才发现算是痛了马蜂窝了。

    这个村家家户户都藏有武器，甚至还有重弩，上到八十老妪，下到稚龄儿童，个个都会两手功夫，抡起刀来比当兵的还利索。

    最后还是李卫一看不妙，再顾不得他的脸面，紧急向欧阳求援，让欧阳调了一批粘杆处的好手帮忙抓住领头的匪首，这才将整个村的人一网成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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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还未大亮，芷云便和欧阳乘船去看那天下闻名的岳阳楼。

    两个人身上披着雪白的大毛斗篷，也不曾带什么行礼，骑着一批良驹宝马，却是走得慢慢，不急不慌。

    刚从温暖的江南北返，芷云，看着天上飘荡的雪花，忍不把整个身都窝在自家相公怀里。

    说是专门去看岳阳楼，可是，两个人还是到岳州城外转了一圈儿，看了看山，观了观水，然后才乘船沿江，朝着岳阳楼行去。

    他们两个衣着华贵，样貌更是出类拔萃，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夫人出门游玩，跑码头的人不容易，尤其是天寒地冻的时候，遇上个大客户，给的赏钱说不定就能过上一个丰裕的好年。

    为芷云二人撑船的艄公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艄公，带着一个很水灵的孙女，他这孙女长得好，有窈窕的身段儿，秀美的容貌，纵然总带着斗笠遮面，可还是容易引起是非，老艄公很谨慎，为了他孙女，轻易不接那些单身的年轻男。

    这一回，遇上欧阳和芷云这样的好客人，自然是使出了全身的本事，煮了船上最好的茶，还让孙女过来帮忙伺候。

    路并不远，行了没多久，芷云笑眯眯地抬头远望，视线所及，烟波荡处，已可隐见傲然耸立着一座巨大的城楼。

    这就是岳阳楼。

    芷云吐出口气，笑道：“这岳阳楼和南昌滕王阁、武汉黄鹤楼、宣州谢眺楼并称四大名楼，我见过滕王阁，也见过黄鹤楼，这四楼之首的岳阳楼，还是第一次见到，嗯，希望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欧阳搂着媳妇，站在船头，却是没接芷云的口，反而眨了眨眼，转换话题：“你不是想见识见识‘天地会’吗？不是想看看陈永华一手创立的天地会到底如何？怎么不等李卫审问完咱们抓到的张家坞村民再离开？”

    他们两个在李卫围捕张家坞的匪徒之前，便不约而同的先行离开了。谁也没想立时便知道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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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    芷云没有回答，只是瞄了自家相公一眼。

    欧阳就勾起唇角微笑，两个人心意相通，又怎会不知对方的意思。

    这件事，已经知道结局，过程便不重要。

    接下来的场面，李卫能应付，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查出支持张家坞的江南士绅，之后努力一把，再顺藤摸瓜，一准儿能抓住他们在京城的大靠山的尾巴。

    欧阳对自己手下的本事还是相信的，可最多也就到此为止了。

    将来无论是牵连到老，还是揪出十四，欧阳都不会感到奇怪，却也不会太放在心上。

    像张家坞这样的势力，这一次被铲除，可能会让幕后之人肉痛一阵，到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因为这样的暗势力，他们不可能只有一个，从龙夺嫡拼杀出来的皇阿哥们，哪个是简单的，谁不会保留一两个后手，可就这么一点儿歪门邪道，对于整个大清朝来说，也绝对翻不起太大风浪。

    其实，张家坞这些人，欧阳的粘杆处已经查明，确实是十四的手下，除此之外，十四在海上和盛京，都留下了底牌，不只一个。

    当年他做大将军的时候，没少截留军费，其有一部分，便是用来培养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死士，用处与欧阳的粘杆处，同出一辙。

    虽然查清楚了，此事与老没关系，可欧阳一点儿都不相信老就真的对这些丝毫不知，允禟可不是傻，十四往他手底下安插人手，以他的精明，他会不知道？论谋略手段，十四玩不过他，只是他存着别的心思，不肯说罢了。

    欧阳心里明白，现在老似乎是已经臣服，也许，他对欧阳成为五之尊，也没有了太大的不满，但是，即便如此，以他的性，他也不会一点儿底牌不留……

    如果是历史上的胤禛，大概会尽一切努力，摧枯拉朽地铲除这些兄弟的所有势力，将一切掌握在自己的手。

    可是欧阳却没有那么急功近利，只要掌握绝对的力量，维持住平衡，臣下有一点儿自己的小心思，留下那么一点儿不影响大局的力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如今皇帝这一职业，于他来说只是兼职，正职乃是法师，权力这种东西，足够用就好，掌控一切？实在没必要。

    再说，只此一事，又怎么可能真牵扯到地位尊贵的那些人？最多有几个替罪羊被送出来受死罢了。

    欧阳伸手借住落在掌心的雪花，长长地吐出口气——有的时候，把柄握在手心里，比立时曝露出来有用得多，在恰当的时候，说不定这些把柄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芷云摇摇头，暗地里为自己的宝贝儿抱不平，他的这位皇阿玛明明可以给他留下一个太平到不能再太平的大清朝，却偏偏不肯多出把力，非给他留下一堆掣肘，还个顶个的都是人龙凤，如今欧阳还在，还能压服的住这些人，若是欧阳不在了……

    芷云叹了口气：儿，你就自求多福吧，不过，有这几位能干的叔叔督促，说不定，你也能成为远超过你祖父、你父亲的好皇帝。

    “两位客官。到了。”

    老艄公的一声呼叫，惊醒了欧阳和芷云。

    抬眼，已经到了人来人往的码头。

    老艄公替欧阳和芷云将发毛雪白，精神抖擞的宝马牵下船，欧阳也一个跨步，跳上岸，才回身握住芷云的手，稍微用力，芷云就翩翩落于他的怀。

    老艄公那容貌娇俏的孙女秀儿，看到这对儿年轻的小夫妻如此恩爱，不觉瞪大了眼，脸上浮现出一抹红云，甚是不好意思地举手遮住了眼睛，可是手指却大大张开，乌溜溜的眼珠儿乱转，显得又机灵又可爱又活泼。

    芷云一眼瞟见，忍不住笑了笑，声音低沉悦耳，听得那老艄公不禁莞尔，挥起袖拍在自家孙女的脑袋上，叱了句：“丫头一边儿去，别打扰贵客观景儿。”

    一句话，说得芷云都有些受不住，这里毕竟不是开放的二十一世纪，欧阳却是镇定自若地搂着媳妇转头去看那风景，脸上的神色丝毫没变。

    此时，太阳才初升，落雪已经渐渐小了，浓云散开，天空上透出火红的日光，映得那天、那山、那水、那楼，一派透亮。

    芷云挽着欧阳的手，近乎着迷地放眼远眺，虽然雪停了，可洞庭湖的万倾烟波，仍然被朦朦胧胧的白雾所遮盖。

    四周城廓相连，细碎的雪花飘飘然落下，给这天地，镀了一层银色的轻纱。芷云随手从白马上挂着的帆布挎包里拿出画夹，寥寥几笔，迅速地画下这天地间至美景色的轮廓结构。

    回去之后，芷云相信，以自己法师那几乎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哪怕她的技术还不娴熟，也能绘出一幅绝妙的水墨山水长卷，同样，还可以作一幅写实的油画来弥补在大庭广众之下，来不及拿出相机和摄像机来拍摄的遗憾。

    “走吧。”

    见惯了天下美景的欧阳和芷云，每一次见到大自然的妙笔，还是忍不住迷醉，太阳东升，打破了魔咒，欧阳才掏钱付了船费，

    携着芷云向岳阳楼走去。

    岳阳楼下，设有不少亭阁，里面立着历代名家的碑林。

    欧阳饶有兴趣地看过一遍，给出诸多点评，那模样仿佛他才是大家，历代名家作品，在他这里也不过尔尔。

    芷云一个白眼飞出，丝毫不理会自家相公的厚脸皮，欣赏了一遍，就缓缓登楼。

    整个岳阳楼高二十几米，临岸而建，气势迫人，立在楼外，隐约能感受到大浪扑来的显赫声势，有的时候，浪花击打着沙滩，甚至能让人感觉到，宛如千军万马迎面而至似的威压。

    入了楼，芷云徘徊许久，看着历代名家留下的墨宝，也看她根本不曾听说过的人留下的作品，居然没有一首诗，一首词句，一篇章，一对对联，乃是粗制滥造，显然，敢在这里挥毫泼墨雕屏刻字的，对自己无一不信心十足，也确实有自信的本钱。

    芷云笑了笑，拉着自家相公的手游览一圈儿，道：“我想起以前在二十一世纪，寥寥地几次去旅游，在那些风景名胜，著名园林里，总有人忍不住留下诸如许多——‘XXX到此一游’‘我来了，我征服’之类的刻痕，想想，和人家名家在岳阳楼留下墨宝差不多是一个意思，但这境界，可相距十万八千里，根本不能比啊，人家是青史留名，那些人弄不好要被罚款的。”

    “你这个小促狭鬼，至于这么埋汰人吗？你啊你，真不知该说什么好，所以说酒不是好物，尤其是对酒量浅的人来说……”

    欧阳讪讪地一缩脑袋，咳嗽了一声，知道自家媳妇这是埋汰自己呢，他也有那可恨不懂事的时候，不过，当年才两岁半，还穿开裆裤呢，那时候闹出来的笑话，应该不至于去上纲上线地批判……

    当年他还不到三岁，父亲长时间出门在外，联盟里那繁杂的工作，让他回来一趟极不不容易，可以说，欧阳长到两岁多，一共和父亲相处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十天。

    这次，欧阳的父亲因为受了伤，需要回家养伤，因此也有了空闲，心里觉得实在愧疚儿，就不顾医生的静养要求，带着他和大哥一块儿去北京逛了逛。

    欧阳的记性好，非常好，到今时今日，那几天的每一幕，和父亲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他还能记得清清楚楚，对于自己的好记性，欧阳大多数时候是满意的，不过，偶尔，也会深恶痛绝，这一次便是。

    第一日，他们先去天安门城楼，后来去瞻仰太祖爷的遗容，第二天又去香山看过日出，瞧过红色的枫海洋。最后，去颐和园和故宫博物馆。

    当时在故宫博物馆，父亲替欧阳和他大哥买矿泉水去，结果，欧阳看见有人在故宫博物馆的石阶上刻字，一时好奇心起，也懵懵懂懂地跟着学。

    拿着自己的魔法刻刀，刻了一大堆歪歪扭扭，根本认不出来的字，他大哥就在一边儿偷着乐，也不制止他，结果，正好让一个戴着红袖箍的老太太给看见了。

    那老太太挺凶，抓住他就是一通训斥，当时欧阳年纪小，不懂事，被人家老太太训得哇哇大哭，愣是让周围一堆人围着指指点点看热闹。

    他父亲回来一看，顿时恼羞成怒，当场就给了欧阳一巴掌，当然，他父亲也没舍得下重手，样做出来，可只是轻轻拍了一下罢了。

    欧阳自己都不明白当时他是怎么回事儿，就父亲这一巴掌，他这泪就再也止不住，哗啦啦地流，哭得差点儿上不来气昏死过去，最后那老太太也不好意思了，就要了五块钱的罚款，让他爸把他给带走了。

    这件事，是欧阳有一回喝醉了酒，说给芷云他们听的，可见印象深刻至极。

    回忆完毕，欧阳扑过去抓住偷笑的媳妇就是一阵咯吱，逗得芷云哈哈大笑不停，这时，忽然有一阵争吵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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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    欧阳和芷云对视一眼，凭栏下望，他们此时处于二楼，争吵声正是从楼下传来。

    “似乎，还有人来登岳阳楼……”

    岳阳楼前有欧阳的粘杆处护卫把守，自然不会轻易再放人进来打扰，一般寻常游客，看见腰悬宝剑，神情冷漠的侍卫，大约就不会近前了，再说，大冬天的天冷，时间也早，大多数时候岳阳楼没什么游人。

    所以，看到一个身材圆润，穿着杏黄衣衫的小婢跳着脚和两个侍卫纠缠在一起，芷云忍不住失笑：“咱们这是玩了一出仗势欺人的把戏？”

    欧阳眨了眨眼，见下方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车前站着个大约三、四十岁的男，这人身材高大，身上披着玄色大毛斗篷，似乎感觉到欧阳的视线，此人猛地一抬头，目光凌厉。

    看到他的真容，欧阳和芷云都愣了愣，笑了。

    欧阳一挥手，示意楼下的守卫让开，那男也反身撩起车帘，靠过去不知说了几句什么，马车里便先是下来一个容色清丽的美人，两个青衣婢女，接着又扶下一身形瘦削的年男。

    那年男领着美人，身后跟着两个青衣小婢，又带上先至的杏黄衣衫的婢女，再加上一开始站在外面的高大男人，浩浩汤汤地登楼。

    门口的两个粘杆处守卫，也没为难这一行人，只是让他们解了腰间的佩剑。

    随着这一行人登上二楼，当先的两个男同时单膝跪地，拜倒叩首：“臣弟见过万岁，见过皇后娘娘。”

    一句话，惊得他们身边那位容姿不俗的美人身一颤，愣了老半天才跟着跪下，讷讷说不出话来。

    欧阳挑了挑眉，指着身旁的石凳笑道：“坐吧，出门在外，自家兄弟哪有那么多的规矩……八弟和十弟这是要去江南？”

    老八和老十站起身，告了罪，才在石凳上落座。

    端端正正坐好，允禩不卑不亢地道：“回万岁爷，臣弟身体不适，欲至江南修养，十弟刚从青海返回，正好有假，也欲出外逛逛，顺便也送臣弟一程。臣弟已经上折向太告了假，想必万岁爷不在京，还没接到臣弟的折。”

    自从欧阳登基以来，对各个王公大臣的约束松缓了许多，只要有假期，并上折报备，哪怕是在京的王爷，想要离开京城，也不在是什么难事儿。

    一开始这个决定有好些老王爷反对，后来尝到甜头了，也就渐渐默认了欧阳这种视祖宗家法于无物的举动。

    “不错，携美出游，确实有益于身体健康。”欧阳早就知道允禩紧跟着他和芷云的脚步离了京，对他离京的目的也能猜出一二，其实不用多想，允禩这一次肯定有一小半儿是为了解决江南闹匪，牵扯到老的问题。

    不过，光这么一点儿小事儿，到还劳动不到他，大约老还有什么把柄留在江南，他担心江匪的事情闹大，自己严查起来，再折腾出大变故，这才亲自出马，只是允禩竟然在处理正事的时候，尚有心情和美人同游岳阳，到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欧阳把视线落在怯生生立在允禩身边，低着头的美人身上，这女人站的角度有些背光，看不太清容貌，可从她修长的腿，纤细的腰，圆润的臀，饱满的胸部……

    欧阳的腰身一痛，连忙自如地把视线收回来，心里还是暗道，是个美人，老八眼力不错，很多人都说八福晋运气好，有一个至爱她的男人，那个男人还是当朝皇。现在看来，这‘爱’就算不是假的，多多少少也有些水分，至少，老八不像比人想的那样专情。

    欧阳不是贪花好色的男人，可也总是个男人，男人嘛，看见漂亮女人，多瞟两眼很正常，哪怕他娇妻爱都有了……

    不过，欧阳咳嗽了一声，扭过头笑眯眯地捉住自家媳妇按在自己腰上的小手，女人可以欣赏，能站在身边的人，只这一个。

    他自以为自己还是很节制的，对妻以外的美人，说多瞟两眼，就只有两眼，再多了，家里的娇妻醋坛一旦打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有时候，欧阳也挺想看看媳妇吃醋的小模样，偶尔吃吃醋，也是生活情趣。

    欧阳却不知道，此时他‘欣赏’的美人，心里是何等五味杂陈，坐立不安，美人偷眼看了似乎正凭栏望景的芷云一眼，暗自咋舌：这就是皇后呢，皇后啊，她真没想到，自己这一辈，还能见到如此尊贵的人物，不过，听说太都是二十几岁了，怎么皇后还是这么年轻？

    美人的心情暂时没有人有空理会。

    允禩手里捧着青衣婢女倒的茶，看了欧阳一眼，迟疑片刻才道：“万岁爷准备什么时候回京？”

    “怎么？京城有事？”

    欧阳也捧了茶杯，他和媳妇都没带丫鬟出门，连个侍奉茶水的都没有，这会儿遇上了，自然要借光享受一二，对于京城，欧阳不担心，昨天晚上才和弘昊弘昼通了话，貌似一切正常，弘昊和弘昼除了抱怨几句，他们八叔离京，叔称病，十三叔整天欺负他们之外，就没说什么。

    “京城没事……不过，臣弟听说德妃娘娘不好了。”

    看着允禩隐约带着几分复杂神色的脸，欧阳怔了怔，德妃生病，他当然知道，对于目前身在盛京的德妃和十四，他一直没有少关注。

    其实，一年前德妃就油尽灯枯了，只是一直吊着一口气，用大把大把的补药保着命，现在躺在床上，不算太坏，可也绝不好。

    欧阳心里也有些叹息，到不是对德妃有什么感情，只是，一个在那吃人的皇宫里，从宫女一直爬到四妃之一，圣宠不衰的神奇女人，终于要迎来她的终结，又怎么能不让人叹息？

    所以，欧阳沉默。

    允禩的目光很复杂，他怔怔地看了欧阳好一会儿，才自嘲地笑道：“万岁，臣弟说句僭越的话……您可真够无情的……”

    允禩此时的心情，复杂至极，他觉得，他这位四哥的变化，真宛如翻天覆地。小时候他和四哥关系还成，虽然并不如小、小十一般亲近，却也没有什么矛盾，有时候甚至能从这位冰山哥哥身上，享受一点儿皇家最稀少珍贵的温情。

    对于早年的胤禛，允禩很了解，怎么说他当年也有夺那把龙椅的念头，又怎么会不好好了解竞争对手呢？四哥表面上如冰山，可那是做给皇阿玛看的，实际上，他是个急性，爱恨一样的强烈而分明。

    他幼年，对德妃有感情，毕竟是亲生母亲，怎么可能不爱？虽然一次又一次被德妃伤心，伤得痛入骨髓，可他还是想要得到母爱。

    虽然后来，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僵硬，他失望了，从此故意做出一副再不奢求的样，但允禩知道，那只是表象而已，可以说，自家四哥一开始有了斗争心，很有可能是为了要在德妃面前争一口气，要让她这个当娘的看看，她弃之如敝屐的儿，才是能给她带来荣华富贵的那个儿，十四不行

    允禩一直以为，胤禛登基之后，就算对别的兄弟还有可能接受，可也绝不会放过十四，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让十四再也抬不起头，还要让十四在德妃面前再也抬不起头，他会让德妃坐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上，看着他君临天下，后悔不已。

    可允禩料想错了，他实在没想到，四哥居然真的就这么把十四和德妃放在盛京，既不作践迫害，也不故作关心，真的对这两个人，只有面上的情谊，礼数一丝不差，对十四，也与对其他兄弟一样，一视同仁，可更多的，就再也没有了，连压迫都没有，哪怕德妃已经低头，他也不屑一顾。

    现在德妃要死了。允禩摇头苦笑，德妃要死了，可自家四哥却跟听见皇阿玛别的妃将逝时表情一样，只是宛如局外人的叹息而已。

    允禩不知道该怎么看现在的雍正皇帝，自己的四哥，这种转变，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显然是好事，至少，他这个做弟弟的，只要不行差踏错，踩到底线，就不用整日担心自家四哥诛锄异己，对兄弟们赶尽杀绝。

    “过年前朕会回京，希望德妃娘娘有福气熬过这一年吧。”

    对于允禩的感叹，欧阳只是摆摆手，随意地说了句，德妃如何，真的与他无干。

    欧阳感叹了两句，便转了话题：“八弟，你带个女人回去，不要紧吗？八弟妹的醋坛一旦打破，倒霉的可不只八弟你。”

    “万岁就不要笑话臣弟了，臣弟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允禩也不过随便说说，对于人家母之间的问题，他还没能耐掺和进去。也就依着欧阳的意思，笑道，“您也知道，这边儿与京城不同，官场往来送婢女是常例……小昙姑娘既然已经被送给了臣弟，臣弟若是不要，那她的下场恐怕就不大好说了，臣弟怎么说也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又如何能眼睁睁地看着美人落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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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    岳阳楼下有个食府，名字很大气，就是‘岳州食府’，依照欧阳和芷云经常各地游览的经验，敢用地名做名字的饭馆酒肆，在当地肯定是数得着的。

    老十是个吃货，坐着听两个哥哥说了好一会话，就饿了。

    这岳阳楼的风光，欧阳和允禩看起来兴趣盎然，可老十没兴趣，李白的一首名诗，在他的心里，还比不上一碗胡辣汤。

    于是，大家起身去用饭。

    小昙姑娘很懂事，带着几个丫头帮着把碗筷烫洗干净，素手盛汤，双手捧着奉到这几位眼前。

    喝了一碗热乎乎的胡辣汤，咬了一口烤馍，欧阳也没避着老八和老十，批了李卫由皇家专用的邮差送来的折，要他全权处理剿匪一事，还下了‘将使听其节制’的令。

    老八和老十也不问万岁爷什么，只就着香喷喷的烤馍，吃了几个食府的招牌菜，待吃到八成饱，要了酒水，浅酌一杯，老八拉着小昙的手，让她唱江南小调，别说，小昙的嗓好，将乡俗俚曲唱得婉转缠绵，愣是勾搭得芷云都侧目。

    “这小昙姑娘不错，模样好，身段好，而且不化妆就香气迷人，素颜美女，难得。”

    芷云抿了一口酒，觉得还成，不是劣酒，也就稍稍沾了沾唇，酒气一熏，脸颊上浮现出两朵晕红，倚在欧阳肩膀上，觑了他一眼，“听说江南官场来往，最喜欢送人美婢，你当初跟着老爷下江南，没少享受这等艳福吧？”

    只看允禩还没到江南，已经美人怀坐了，就能想象得出，当年康熙带着他的皇们下江南，一定是胭脂堆里来去，美人如云。

    “嗯，没少收，尤其是老，现在家里的美妾就有不少是江南来的。老八还好一些，可他后院养得美妾，也不少。”

    欧阳笑着搂住自家媳妇，神色间带出几分无奈，这些皇们收些美女根本不算什么，只要不是良家民女，就连皇府那些不入玉碟的庶妃们也不会当回事儿，那些贱籍的婢女，就和物件儿差不太多，送上几个，与送几件古董，弄个玉器，一样的意思。

    就算是善妒如八福晋，也没拦着别人给允禩送婢女。

    不说皇，寻常官员也不曾把贱籍的婢女当回事儿，喜欢了看个新鲜，不喜欢了转手送人，就说李卫，因为他在江南多年，官至总督，位高权重，可还是只收贱籍的婢女，不纳良妾，就为此，其他人就竖起拇指赞他洁身自好，连李夫人也极欢喜的，由此可以看出，贱籍的女人身份有多低下。

    欧阳压低声音，和芷云咬耳朵：“虽然我下令废除贱籍，可思想根深蒂固，律法也没办法干涉，这事儿，不是一天两天能彻底解决的。”

    “那些入过贱籍的女，哪怕侥幸赎身从良，也没什么好前程，见了原先的主，依旧得伏低做小，主想要他们的命，还是容易得很，而且，一朝入了贱籍，孙后代都受影响，尤其是婚姻，良贱不婚，自古如此……”

    “哎，像小昙这样的姑娘，我看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也有十八岁，在这样的年纪，能跟了允禩，是她上辈修来的福气，就是老八不纳她，若动一动善心，把她指给手底下什么人，小昙也就算是熬出头了，至少女能脱出贱籍，将来婚嫁科举，不受限制。”

    吃过饭，又结伴游了一圈岳阳楼，欧阳和芷云就与老八、老十分手，那两位继续南下，而芷云他们，则北上回京，当然，接下来就用不着着急了，可以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去。

    江南的冬日，依旧带着绿意，可是冬日的京城，却是银装素裹。

    芷云和欧阳是在过年前返回京城的，进京的第一日，就接到了德太妃病重的消息，太医们也说了准话，说德太妃也就一两个月的事儿了。

    十四上折要送母回京，说是德太妃想要回她住了多年的永和宫看看，想回京城看看，也想看看她的家人。

    欧阳没说什么，准了，德妃已经垂垂老矣，一只脚跨进鬼门关的老女人，临死之前，有这么个要求，无论这要求是不是含着旁的意思，无论这要求是不是有十四的求肯在里面，他都没有不准许的道理。

    欧阳毕竟不是个特别冷漠的男人，对德妃，也无怨无恨。

    于是，欧阳准备了宽敞舒适的舆车，派了两个太医，让人用最快的速度将德太妃接回京城，而十四要求送母回京的折，欧阳却暂时给扣下了，只让十四福晋完颜氏侍疾。

    从雍正元年便开始修的直通盛京的大马路，算是派上了用场，不过半月，德太妃的舆车便入了京。

    欧阳宫里的女人少，好些年没往紫禁城里抬人，永和宫还空着，所以，到用不着专门为德太妃腾出宫殿来，她到了京城，就可以直接入住。

    永和宫欧阳没有动过，保留着德太妃离去时的模样。事实上，除了芷云的储秀宫之外，欧阳登基以来，并不曾在别的宫殿大兴土木，整个紫禁城，大部分还是以前康熙在的时候的样。

    永和宫

    自从德太妃入驻，欧阳除了早晨来请安之外，平日里一次都没有来过，可是今日，太医说德太妃不大好。德太妃又派了身边的宫女来储秀宫，说是请皇上和皇后娘娘过去一见。

    芷云想了想，也挺好奇德妃临死之前有什么想说的，欧阳下朝，两个人便相携而至。

    殿门内，隐约传来阵阵咳嗽声，芷云和欧阳走进去，一眼就看见面色苍白，老态毕现的德妃，她瘫软的倒在榻上，屋里有一股浓郁的药味儿。

    此时，德太妃醒着，完颜氏靠在床边低着头打瞌睡，手里还拿着一块儿湿透的帕，显然是通宵在帮德太妃擦身，累得狠了，两个太医侍立在一旁。

    “怎么样？”

    欧阳看了双眼朦胧的德太妃一眼，才扭头问太医。

    一个姓林的太医急忙跪下叩首，口说道：“回万岁爷，德太妃娘娘年纪大了……恐怕，恐怕最多还有数日的寿数。”

    “不能想想办法？至少要熬过今年才是？”芷云皱了皱眉，虽说对德妃没什么情分，可看到一个垂暮老人，到底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情。

    “这……”太医迟疑片刻，还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德太妃娘娘早已经油尽灯枯，就这数日，还是要好生调养才成。”

    “皇后……娘娘。”

    也许是听到了太医的话，德妃不知从哪里来了力气，竟然挣扎着坐起身来，她一动，旁边的完颜氏就醒了，急忙俯身扶着德妃，替她往背后塞了一个大引枕，“额娘，您醒了？”

    完颜氏顺着德妃的视线看过去，顿时吓了一跳，急忙跪下叩首行礼：“给皇上、皇后娘娘请安。”

    “不用多礼，起来吧。”

    欧阳随意地摆摆手，让完颜氏到一旁站着，才扶着芷云，走到榻前。

    德妃的目光却不知是不敢还是不愿，一直不曾落在欧阳的身上，只是讷讷地看着芷云，一双昏花的眼，有些湿润。

    大口大口地喘了好一阵气，德妃忽然伸手拉住芷云的袖，咬牙道：“皇后娘娘，您是好人，奴才知道，您是个好人，您帮奴才劝劝万岁爷，您劝劝他，让他不要为难我的十四……不、不、不是这样，您是万岁最喜欢的女人，您也爱着万岁爷，是不是？是不是啊？那您就该为万岁的名声着想，他不能……不能对他的亲弟弟下毒手，要不然，他岂不是连畜生都不如了，他不能……”

    芷云一皱眉，嘴里道：“太妃慎言，您这是什么话，您可是长辈，怎么能在晚辈面前自称奴才……”

    芷云不轻不重地吐出字来，声音暗哑，却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势，德妃剩下的话，立时噎在咽喉里，再也吐不出来。

    芷云也不看她，只是冷目横扫了永和宫内的几个宫女太监，还有那两个人太医一眼。

    宫内的人一惊，顿时低头跪下，再也不敢留下来听皇室阴私，倒退着退出门去。

    完颜氏也几乎吓呆了，实在没想到一向理智冷静的额娘，竟然会做出这等事。她愣是怔怔地看着德妃许久，才反应过来，一个箭步冲上去，握住德妃枯瘦的手臂，磕磕绊绊地道：“额娘，您发热呢，热糊涂了，媳妇这就给您擦擦身，擦擦就没那么难受了……”

    完颜氏的话音未落，德妃的的脸色突然一变，变得煞白，有一抹红光在脸上闪过，她挣扎着扭头，终于盯在欧阳的脸上，嘴唇蠕动，却终究没有说话……随后，‘噗’——一声，一口血喷出，德妃也瞬间后仰，倒了下去。

    完颜氏抢了一步，搂住德妃的身，眼泪流淌，大哭道：“额娘，额娘，您这是怎么了，您怎么了？太医，太医呢？”

    欧阳和芷云叹了口气，叫了太医进门，两个太医轮番施救，又灌了一碗配好的参汤，德妃才勉强缓过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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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    拉着芷云的手，立在永和宫黄花梨的梳妆台前，欧阳的脸色也带了些许复杂，一双向来温润的眸内，显露出一点儿莫名的情绪。

    他拥有‘胤禛’全部的记忆，对于德妃，虽然不可能像原本的胤禛一般，怀着爱恨，可真到了这一刻，真地看到她垂暮将亡，也并不是绝对的无动于衷。

    芷云拽着欧阳手，转头看了木然地矗立在榻前的完颜氏一眼，又冲欧阳开口道：“我已经让太医过去盯着了，你去歇歇吧。”

    欧阳点了点头，“一起。”

    帝后二人挽着手，也没有乘坐舆车，慢步走出永和宫，此时以至腊月，天气阴沉沉的，半空有雪花打着卷儿飘落，可芷云一路走来，额头上却见了汗。

    回到储秀宫，刚一进内堂，十月就领着巧儿几个宫女走过来替她扫去身上的雪花，去了雪白的大氅，换上一身洗衣房刚送来的宽松衣饰。又拿了香帕，准备了热水，伺候芷云洗漱。

    欧阳的公务不少，刚和芷云旅游一圈回京，有许多需要亲自处理的公务积压了下来，弘昊虽然一天天成熟长大，对于朝政，也越发地游刃有余。

    可他毕竟年纪轻，经验少，有许多事务，还是离不开欧阳。别看欧阳最近貌似显得清闲了不少，还能经常性地陪伴娇妻，可他想彻底地撒开手，恐怕还得奋斗几年，等弘昊的羽翼丰满，从雏鹰长成雄鹰才行。

    一直到晚上，欧阳才空出时间，两个人又去永和宫看望了德妃，德妃还在昏睡，完颜氏到没说什么，不过欲言又止的模样，显然也是想恳求欧阳，让十四回京。

    可是，就算欧阳此时下令十四回京侍疾，也来不及了。

    永和宫里飘荡着浓烈的药味，整个寝室，弥漫着一股灰败腐朽的死气。

    借着有些昏黄的烛火，芷云朝床榻看去，就见德妃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呼吸粗重，偶尔还能听到细微的哀痛呻吟声，她老了，明显已经不是那位艳色迷人的德妃，而只是一个还剩下半口气的老人。

    芷云从她隐隐约约的呓语，听到了许多许多她清醒时永远也不会说的话，那里面有对佟皇后的浓烈的恨意，有对阿哥胤祚的思念，有对十四胤祯的深沉的母爱，也有对出身背景的自卑，有对那些高贵的，康熙后宫嫔妃的蔑视和仇恨，有对家人的爱和恨，有对乌雅氏未来的担忧，还说了许许多多她的幽怨，她对康熙复杂的心情，她对成为德妃的自傲和悔意，林林总总，断断续续，只是——她的话里没有胤禛，哪怕睡梦也没有。

    也许，德妃自己也不明白，她对她第一个儿，这位如今登上皇位，在龙夺嫡取得最后胜利的四阿哥，到底怀有怎么样的情绪。

    “十四，额娘的祯儿，你别犯傻，别犯傻，额娘不会害你的……”

    耳朵里听着德妃的呓语，欧阳的目光，不觉在她身上一顿，心里想起这几年有关盛京方面的情报，最后这几年，德妃和十四的关系一度紧张，两个人甚至有过十分激烈的争吵，关于关于未来道路的，关于孙后代的，关于后宅妻妾的，十四对那么宠爱着自己的额娘，从一开始的孝顺听话，到最后的不耐烦，转变之快，连欧阳也不曾想到。

    可即使如此，德妃身在病，心心念念的，还是十四那个不孝。

    转头看着林太医身，欧阳叹了口气道：“太妃……”顿了顿，似乎不知该说什么好，过了好半晌，欧阳才又道，“尽量减轻德太妃的痛苦……让她活得长一些。”

    “嗻。”

    林太医凛然遵旨，可是，太医们用尽了手段，不知道多少珍贵药材源源不断地送进永和宫，第二天傍晚，德妃就已经陷入弥留的状态，神志不清了。

    这一夜，永和宫内灯火不灭，无数个太医来来去去。

    黎明时分。

    “用针吧。”

    欧阳和芷云立在榻前，完颜氏跪在地上哀哀哭泣。听完太医们对德太妃病情的陈述，欧阳挥挥手，做了决断。

    林太医迟疑了半晌，咬了咬牙，还是跪着凑到床前，闪电般地将三枚银针刺入德妃的头顶。

    不多时，德妃就幽幽转醒，她伸出一双枯瘦的手，第一次抓住站在床榻前的欧阳，精神也似乎清明许多，眼睛瞪得大大的，长长久久地凝视着胤禛的一张脸。

    胤禛的脸，其实和德妃有七分的相似，她看得如此专注，专注到完颜氏伸手握住她的胳膊，才回过神：“皇上……胤禛，你相不相信，信不信，额娘曾经对你期待过的，额娘曾经爱过你的……额娘不止一次地想从佟娘娘手里把你夺回来，拼命也要夺回来……你信吗？咱们娘俩会闹到今天的地步，是额娘错了，额娘错了……”

    德妃的声音从一开始的激烈，变得越来越低，可眼睛里的光，却亮得刺目，她执着地瞪着欧阳，似乎他的一句话，就能绝对德妃是入天堂，还是下地狱……

    欧阳一愣，苦笑，这是曾经于后宫叱咤风云的女人，她嘴里的话，永远也不能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至理名言，永远不能用在后宫的女人身上，可是，无论德妃说得是否真心，真正的胤禛，想必应该释怀了吧。

    胤禛可能做梦都想要确定，他到底在不在他的亲生母亲心里，他的亲生母亲，是不是真的不光不爱他，还恨着他，恨他入骨。

    所以，听了这些话，欧阳只能于脸上浮现出一抹欣慰，道：“我相信，额娘。”

    德妃顿时笑了，布满皱纹的一张脸，也似乎多了几分红润的生气，她嘴唇蠕动，艰难地又吐出两个字：“十四……”

    可这一次，欧阳却良久没有说话，对德妃满脸的渴望，只道：“我不会对十四如何……”他当然没打算对十四出手，可是，十四若越界，那他一定会成为弘昊成长的踏脚石。

    欧阳这句话一出，德妃重重地吐出口气，像是把一切都放下了，最后看了永和宫一眼，昏昏沉沉又睡了过去。

    这一睡下去，德太妃便再也不曾醒来，深夜，永和宫响起了丧钟。

    雍正七年腊月二十一日破晓，这位在康熙的后宫里挣扎了一辈，由一卑微宫女，成为圣宠十年不衰的四妃之一的乌雅氏德妃，以享年七十岁高龄，崩于永和宫。

    在场的，只有帝后和十四福晋完颜氏。

    她的死，其实也算喜丧，只可惜——

    她最终还是没有见到她疼爱了一辈，临终依旧念念不忘的儿，十四贝勒允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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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马上过年，欧阳便下了令，待年后，再将德太妃按照太妃礼仪下葬。

    等到这一个算不上热闹，可也绝不冷清的年过去，德妃的葬礼，却让礼部上下都不得安生，实在是德太妃的身份太特殊了，虽然在玉碟上，当今万岁爷的母亲只有佟皇后一人，可是，德太妃的的确确是万岁生母，这会儿万岁说要德太妃按照太妃礼仪下葬，可谁又知道那位主心里到底怎么想，或许德太妃和这位万岁的关系冷漠，可那也是天家自己的事儿，外臣哪能臆测？

    到最后，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决定按照太妃的礼仪下葬，只是规格尽可能地高，葬礼尽可能的隆重，努力使得德太妃的葬礼，比太后稍有不如，可又在太妃最是风光，一场葬礼办完，欧阳没表示不满意，礼部的官员们才算松了口气。

    辛辛苦苦送盛京赶过来为额娘送葬的十四贝勒，却是在灵前哭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甚至两次昏倒，葬礼完毕，整个人都脱了相。

    这一通下来，满朝武都夸赞十四贝勒仁孝。

    储秀宫，芷云搂着已经满周岁的小女儿，扶着她在欧阳的肚上笑呵呵地爬来爬去，这丫头聪明机灵，才这么一丁点儿大，就已经能口齿清晰地喊阿玛额娘哥哥姐姐了，软软的，像面团一样的小肉包，刚一出生就得到了她的兄长姐姐的喜爱，现在可是储秀宫的霸王一只。

    欧阳也把她疼到了骨里，对宝音，甚至比对他的第一弘昊还要疼爱宠溺，简直化身傻爸爸，一副女儿奴的德行，给小家伙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一副女儿最大，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架势。

    对弘昊，他当年好歹还惦记着不能把儿宠坏，可对宝音，欧阳是忘了一切，只一心一意想着要把女儿宠坏了。

    有时候芷云都怀疑，就是二十一世纪那些所谓的小皇帝小公主们，能不能得到父亲如斯疼爱，脑里胡思乱想，一抬眼，见宝贝丫头趴在欧阳的胸口上，一巴掌扇在他那张俊美迷人的脸上，欧阳却乐得见牙不见眼，还笑呵呵地亲了女儿一口，“宝贝的力气真大，是个好丫头。”

    “好丫头、好丫头……”

    小姑娘得了夸赞，又开开心心地给了欧阳两呼扇，然后高高地举起头，露出肉呼呼的小脖，那架势，宛如一只高傲的白天鹅，芷云忽然觉得有点儿牙痒痒……

    她一瞬间做了决定，为了女儿不被养成后宫一霸，她需要给女儿的启蒙教学，加分加量，一定要致力于把这丫头操练得除了学习，再也没有力气做别的什么事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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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宝音

﻿    被一阵接一阵的，强烈的魔法波动唤醒，芷云睁开眼，探出手去撩开天蓝色的厚重帷幔。

    结果，手刚伸出去，便感觉到一丝凉意，芷云就缩回脑袋来，整个人都埋在被窝里打了好几个滚儿。

    位于浮空城最高峰的，主人居室——‘阆苑’的窗户大开着，对面就是芷云的精金法师塔塔台。

    终于，享受完清晨最后的温暖被窝，芷云披上府绸长睡衣外套，随意地将一头秀发用手帕挽起来，从宽大精美的四脚大床上爬出，随意地抖落一件儿并不算厚的被，钻出去，靠在窗户上，先揉了揉脸清醒了一下，才拽下墙上挂着的‘清洁器’开始打理个人卫生。

    相比于法师们为了节省时间而相当喜欢的这类魔法清洁器具，芷云还是更常用传统的盥洗方式，就算用魔法能把身体打理得再干净，可到底感觉不到那种温热的水，带来的清爽和舒适感……

    可是目前身在阆苑，十月和七月等丫头们都不允许进入，芷云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这样的话，也就顾不得去计较舒服还是不舒服。

    对面，隔着世界树茂密的枝，那位因为‘病重’而牵引着大清朝从上到下所有人心的皇帝陛下，正和自己的小女儿坐在书桌前一本正经地读书，而他的头顶，则蔓延着神秘莫测的‘星图’。

    “你知不知道星图打开一次，需要花费浮空城储存能量的四十分之一？”

    一个跳跃，芷云冲窗口跳出去，世界树像活了一般，延伸出一条巨大的枝桠，稳稳当当地接住了她轻盈的身体……

    欧阳笑了笑，伸手搂住媳妇的纤腰，一块儿躺倒在有鲜艳的花朵盛开的躺椅上面，竖起食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轻嘘了一声。

    “快看……多美啊。”

    半空的星图闪烁着或者明亮或者幽暗的光点，红白黑三色交替，天蓝色，浅紫色，明亮的黄，时不时如流星般地划过，各种古怪的线条，复杂地让人稍微专注些就会头晕目眩，但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一种魔力，让人只要见到，便从此被吸引住，为之目眩神迷。

    虽然叫‘星图’，可它和地球上好歹专业人士能够看懂弄通的星图大不一样，它更庞大，更变化多端，更诡异，更神秘，也代表了更多的冒险和机遇……

    芷云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的视线从星图上收回来，皱眉道：“别扯开话题，你也太宠爱宝音了……”只为了女儿看得开心，这家伙就随意地打开星图，浪费整个浮空城的资源，也未免太过火。

    “宠女儿也不是这么宠的”

    这一次，欧阳却没有同意自家爱妻的意见，脸上露出所有女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尖叫的充满魅力的微笑，给了自家老婆一个甜甜蜜蜜的亲吻：“谁叫咱们家丫头这么争气呢，我就是想不宠她，都找不出理由来……”

    芷云顿时无语，“争气？你居然给她这样的评价？是因为这丫头片一个人把你的十个御前侍卫打成了猪头？还是带着弘昊家的永莲、弘昼家的永瑛和露露剃了鄂尔泰大人的胡，往张廷玉脸上刻字……”

    一边儿说，芷云一边儿猛地侧过头，一眼就看见捧着一本《魔力潜能开发基础》的小女儿，正端端正正地坐在椅上。

    见到母亲望自己，宝音眨眨眼，露出一个纯良的笑，尤其是那两个小酒窝，简直迷死人。

    好可爱——欧阳的一颗心都酥麻了，连芷云也把叱责的话都给吞了回去……

    泪流满面，她虽然是个法师，理智绝对不缺，可面对‘小萝莉’这种萌物，她也很难不束手就擒的，宝音这孩，小小年纪就已经学会怎么拿捏父母的弱点了，实在不简单。

    不得不说，在宝音的身上，真的是齐集了欧阳和芷云两个人所有的优点，虽然才不过岁，可已经生得明眸皓齿，能够看出将来倾国倾城的容貌，而且，由于芷云严厉的教导，这丫头小小年纪就已经贵气十足，行走坐卧，相当有公主的派头。

    老天爷真是绝对的厚爱她，人们都说，女人如果有了美丽的外表，那与之相对的，一定是一颗装满杂草的大脑，可宝音不一样，她从两岁半启蒙开始，就一直在刷新所有教导她的老师，包跨芷云在内，对于‘天才’的认知。

    地球上那些十七八岁读几个硕士博士学位的天才算什么，宝音姑娘岁就琴棋书画俱通，能和那些读了十几年书的秀才们拼一拼，武功能狂踩宫里的御前侍卫，虽然那些侍卫们只是一般的蓝翎侍卫，还可能会放点水，但这也够吓人的了，更不用说，她在魔法上同样极具天赋。

    宝音不光有天赋，还真地爱着魔法，对于一切神秘的学问，她的痴狂劲头，连芷云都比不上，从五岁正式接触魔法开始，整整一年，每天雷打不动的两个时辰魔法练习，塑体的艰难，基础魔法知识的枯燥无味，似乎一点儿都影响不到宝音。

    要知道，别说只是一个岁的小女孩儿，便是对成人来说，一开始聚集魔力的时候，那真是一次失败，挨着一次失败，一万次努力，可能都感觉不到一丝丝的魔力，经常是好几个月的修炼，好不容易聚集了那么一丁点儿的力量，可稍不留神，就又失去了。

    这个过程，可不是靠着天才的头脑能避免的，所以，有很大一部分有潜力的孩最终也成不了法师，因为他们缺少耐性和运气。

    有的时候，芷云也忍不住感叹，这丫头若是能有自己当初在无限时的好条件，说不定早已经领悟规则，踏足神的领域了。

    芷云叹了口气，摸了摸小女儿的脑袋，把她抱起来，搂在怀里亲了一下，没办法，这孩纵然有千不好万不好，就算她调皮捣蛋又霸道，就算她喜欢一切奢侈品，对生活细节的要求苛刻，眼光挑剔到让所有伺候她的宫女们叫苦不迭，就算她小小年纪便有一副坏脾气，对人毫无怜悯之心，信奉强者生存，弱者活该倒霉，活不下去也是自找的，就算她除了父母亲人之外，不把任何其他人看在眼里，遇见旁人，每每高抬起头……

    可是，哪怕用尽办法也扭转不了她不知何时养成的性，芷云该死的，居然和欧阳一样，还是对自己能拥有她这么个女儿感到无比骄傲自豪。

    谁会不喜欢呢，自己的女儿聪明绝顶，优雅漂亮，对父母尊敬孝顺，对知识的渴求永不停止，比大部分成人还有耐性，有毅力，有进取心，遇到挫折决不气馁……有了这些美好的品质，就算稍稍有一点儿缺点，那缺点也会变得很可爱了。

    “想出去逛街吗？”

    “嗯。”宝音想了想，最后坚定地点了点头，拿出一片枫的书签，夹在书里，把书籍收好，这才抬头笑道，“圆圆姐姐说要带黛玉姐姐和小茗茗过来玩，我们去接她们好不好？还有，我听说《会魔法的小姑娘》要签售了，我们去买一本行吗？”

    也只有在母亲身边的时候，由后宫一霸逐渐开始向京城一霸进化的宝音公主，才会露出自己符合年龄的童真。

    芷云点点头，笑了：“行，给你和茗茗一人买一本。”

    茗茗是黛玉的第二个儿，和夫家商量了，第二姓林，继承林家的衣钵，以后无论是儿还是女儿，都跟他爹姓。

    那孩今年三岁半，长得和黛玉一个模，从小就桃花一大堆，所有的小姑娘见了他都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大口，就连自家宝贝女儿也不例外，从一次见到茗茗开始，就以大姐姐自居，将那小家伙给划在自家人的范围之内了。

    有的时候，芷云都忍不住为弘昊家和弘昼家的几个宝贝儿叫屈，他们是千辛万苦地通过了姑姑大人血与火的考验，这才成功成为宝音公主的小跟班，没想到，一个外人，还是个不到四岁的小豆丁，竟然什么都不曾做，就让宝音维护上了，这让他们这些自比为天之骄的皇家阿哥们情何以堪啊

    芷云一边儿想，一边儿觉得相当有意思，伸长了腿踢了自家相公一下，然后给女儿换了一身儿在浮空城上现在相当流行的法师套装。

    银白色的修身礼服风衣外套，银红色的小斗篷，加了简单符，肩膀上镶嵌了一种治疗铭，一种飞行铭，可以把脸遮盖的帽上面挂着一颗照明用荧光石，自动弹出型魔导器搁在款款大大的袖，荷包样空间包挂在腰里，脚上是黑色的高腰加速靴，开转换为飞板。

    欧阳和芷云也是同样的法师套装，一家穿戴整齐，在落地镜里一照，别说，还真是相当有感觉，怪不得七月家开的成衣铺能在浮空城上一家分店接着一家分店的开，还供不应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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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对不起了，请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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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闲在清朝_15

    作者:弄雪天子大小:1368K类型:穿越时间:201110138:21:38

    了，跑出去四处打探，却没有一个人肯听她说话，想去找大太太问问，可她连正房的大门都进不去……

    还是刘嬷嬷不忍心，抱着她一边儿淌泪，一边说：“你母亲命苦，那天晚上，你没有回来，你母亲心里着急，脑子发懵，就四处去找你，可不知怎么的，竟然迷迷糊糊闯进了前院儿，还弄脏了三贝勒的衣裳，老爷一气之下，就让人把你母亲拖下去狠狠地打……却没想到，你母亲这些年，本来就亏了身子，这一打，还没打十板子，便咽了气……”

    ‘轰’——一声巨响，在高慧雯脑袋里爆炸，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浑浑噩噩，像失了魂儿一般，迷迷瞪瞪地在床上倒了两日，粒米未进，刘嬷嬷差点儿以为她熬不过去，甚至还跑去求夫人给她寻个大夫，大夫当然没来，可第三天，高慧雯就自己好了，恢复正常，不但一口气吃了两碗热粥，还梳妆打扮，脸上挂起了微笑。

    她甚至没有问她娘亲一句，连娘亲被安葬在哪里都没有打听，似乎一下子就把她那个相依为命十年的母亲抛于脑后了。

    刘嬷嬷看了只能叹气摇头，可也不说什么。

    那之后，高慧雯更是对着太太做小伏低，讨好大哥高恒和高慧蓉，亲自去厨房煲汤给高斌，一次不行，见不到人，那就两次，两次不行，三次。

    她还凭着一手好绣工，搜集府里上好的布料的边边角角，做成荷包香囊，托看门的老马卖了。

    就这样，她断断续续地积攒了点儿银钱，全用来打点厨房的一些低级下人，找到几个亲手给高斌送饭的机会，效果虽然不是很好，可到高慧雯十三岁选秀的时候，高斌好歹想起除了高慧蓉之外，自己还有个女儿，也嘱咐提点了她两句，还顺着她的意，将几年前娘亲就想好的名字——‘高慧雯’，给了她。

    高慧雯也是故意做出一副对父亲相当崇拜的表情，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想要博得父亲宠爱的女儿，这样，她进了宫，虽然不似妹妹高慧蓉一般，得到全家上下鼎力，可到底也不至于因为没有后台而饱受欺凌，后来内务府挑选给太子的使女。

    高家那时因为太子致力于削减内务府的职权，高家也受到不小的影响，高斌便想着安插些人手在太子那儿，这是大部分包衣都会做的，只要有人到了太子身边，哪怕不受宠，最起码也能探听点儿消息，比如，太子最近有什么举动，和什么人关系好，讨厌什么类型的人，有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喜欢的东西，这些情报才是包衣家族长盛不衰的保障，当然，入主后宫，得以抬旗，从奴才变成主子，这更是包衣家族最高的追求……

    可是，现在的太子，可和以前的皇子们不一样，想在他身边安插势力，哪有那么简单？

    所以，当高慧雯凭着努力，认真，老实，等一些让教导嬷嬷们喜欢的特质，在给太子选使女的时候雀屏中选，高家和她顿时亲近起来，高斌还有那位高夫人甚至还亲自派人和她联系，给她送银子，金银首饰，漂亮的服装，各类名贵脂粉，总之，以前她在高家没有享受到的东西，在这里都享受到了。

    高慧雯于是开始自己的计划，她先是故意给高家透露出各种关于太子的消息，例如太子喜欢什么东西，今天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等等。

    取得高家的信任之后，高慧雯又透露出她和另外一个伺候太子的使女，金家的堇色有关争宠的种种，还故意说现在太子对她很有好感，甚至让她侍候笔墨，想做出这些假象并不难，她因为识字，确实是有机会替太子磨墨的，而且还是太子平日休息的小书房，而非讨论国事的大书房，大书房那类地方她区区一个使女不能进，但要到太子的小书房便容易多了，太子很宽容，对她们这些宫女管得并不算严格……

    就这样，耐心地折腾了小半年，高慧雯终于引导着太太想出利用药勾引太子的计划……她自己毁灭高家，顺带着坑三贝勒弘时一把的计划，也开始了。

    区区数日，内务府进上的熏香出了问题，害得怀孕三月的高氏流产身亡的消息就传遍皇宫。

    这是太子的第一个子嗣，万岁和太子爷自然是重视非常，雍正爷雷霆震怒，下令严查，整个内务府被从上到下筛了一遍，抄家灭族的、发配充军的不计其数，一时间，一大堆平日里惯会作威作福的包衣奴才们全装起了缩头乌龟。

    不得不说，高斌是个聪明人，这家伙深知什么叫断臂求生，放弃了大部分自己在内务府留下的班底，还装出一副为爱女丧生而神伤的模样，所以，他到没受牵连。

    这日阳光明媚，虽然以至夏末，但天上太阳的火力依旧十足。

    高家的紫檀木炕桌下摆放着两个冰盆儿，散发出丝丝凉意，高斌闭着眼，倚在迎风枕上，一张脸显得有些刻板而忠厚的脸上，挂着细细密密的汗珠。

    高夫人拿着只象牙筷子，挑起桌上的冰冻雪梨片儿，亲手喂到自家老爷的口中，不以为然地笑道：“老爷何必担心，这几年万岁爷和太子不知道在抽什么风，一个劲儿地找内务府的麻烦，光是总管就换了四个，下面的内佐领、管领更是换了不知道多少，可那又怎么样？内务府，还不照样是咱们的天下？担任内廷供奉亲近差使的，还是咱们的人。那些皇上、王爷什么的，都是高高在上的主子，有他们的道，咱们这些奴才，也有奴才的道……别管什么人做了主子，总不能没有奴才差使吧？”

    高斌点点头，他只是不明白，万岁爷和太子，究竟是怎么想的，以往那些皇家高高在上的主子们，可真没把包衣奴才放在心上，可是最近，这风头却有些不对，是很不对。不光是他，他在内务府毕竟还算不了什么大人物，内务府很大一部分有头有脸的奴才们最近都觉得处处掣肘，好像万岁新安插进来的一批人，是一堆相当难啃的骨头，以前像是往主子身边安插个人手儿，添个眼线之类的事儿，做起来极容易，可是现在，却要慎重，再慎重了。

    自己也是太着急，昏头了，竟然被个小丫头片子戏耍，出此昏招，害得高家好不容易在内务府起来的势力大幅度缩水，要不是他当机立断，说不定也会被牵扯进去……不过，那小丫头不愧是自己的种，够狠、够不择手段，为达目的，连自己也能牺牲，真是可惜了，要是一开始就知道她有这么大的能耐，应该好好调教才对。

    高斌摇摇头，睁开眼，就着妻子手上的帕子，擦了把汗，心里依旧直犯嘀咕，万岁爷也未免太不按规矩出牌，他到底是个什么打算？

    外面所谓的传闻，高斌自然知道都是皇家为保留面子弄得幌子，这并不奇怪，皇家阴私，总不会大肆宣扬的，可是，除了高慧雯死了，内务府又被万岁抓住借口清理了一遍，但真正入局的三贝勒弘时，可一点儿处置都没有，甚至不曾有半句牵扯到他的流言传出……

    按说，太子应该借此机会，狠狠地打击这个唯一对他构成威胁的兄长才对，可是，太子根本没有任何表示，无论什么时候遇上三贝勒，依旧是温文有礼，亲近得很。

    三贝勒弘时到是低调不少，听说染了风寒，最近闭门谢客，连最喜欢听的吉祥班的戏文都断了，齐妃李氏也还是老样子，只是忽然对在盛京养老的德妃冷淡许多，以前齐妃可是相当孝顺，知道德妃的身体衰弱，已经卧病在场一年多，甚至还掉了好几滴眼泪，说是不能亲自去侍疾，是她不孝顺……

    高斌叹了口气，还是消息不灵通，根本不知道万岁爷还有没有后招，最近还是安分些吧，本来还想动动关系，让在齐妃娘娘身边当差的慧蓉调到景阳宫去，现在看来，还是要稳着点儿……

    养心殿

    弘昊把手里一堆谢罪的折子扔到一旁，抬头就见自家皇阿玛和皇额娘正对着落地的穿衣镜整理衣帽，两个加起来快一百岁的老家伙，打扮得简直与新婚小相公、小媳妇没什么区别。

    “皇阿玛，高家……就这么放过了？”

    “我说过，内务府和你那些兄弟都是你的问题。”欧阳搂着媳妇转头，看着个头已经堪堪与自己差不多的儿子，露出一抹笑意，“内务府的包衣奴才们掌握着整个皇室的衣食住行，而且彼此牵连，很多家族都是姻亲，关系密切，你就是打压了其中的一家两家，很快就有另外的家族重新起来。”

    “他们虽然是奴才，可有的时候，做主子的也真离不开他们。想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容易的事儿，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现在内务府世家的底蕴还不够深厚，如今开始重视，一步步限制他们的权力，改革内务府，削减他们的影响力，还来得及，要是过上几十年、上百年，等他们势力壮大到枝繁叶茂，没办法限制的程度，那可就真的不好办了。”

    “至于高家，高斌和别的人比，还是有些本事的，人家本职工作做得不错，也不是那种搜刮民脂民膏不知节制的官吏，对上意的揣摩，更是厉害，吏部考勤，他从来就没有得过良好以下的考评，对民生建设方面，也很有办法，这样的人，你总不能因为私人感情方面不喜欢他，就不用他做事吧。”

    对于高斌，欧阳的观感不算好也不算差，主要是人才难得，想要整个朝廷上下官员都一心为公，没有私心，那纯粹做梦，差不多就可以了。

    显然，弘昊作为太子，监国这些年，已经不是当初那虽然稳重，却不够成熟的年轻太子了，他已经具备储君的素质，所以，此时也只是说说而已，到没对高斌赶尽杀绝的念头，不过，高斌的野心太大，虽然是把好刀，却是要牢牢地禁锢在刀鞘里面的。

    想到内务府，还有平日里皇阿玛和他一起分析出来的，清朝的那种种弊端，弘昊就忍不住一阵头痛，虽然手底下能做事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大事方面，还是要他自己拿主意，弘昊看了看越来越多的公务，觉得还是要抓紧时间培养人才才行……

    他想吃现成饭绝对不可能，皇阿玛已经明着说，他可以留给自己一个政治清明，国库充盈的大清朝，但自己这个储君，却也要有披荆斩棘，处理更多麻烦的心里准备，要有肩负起一个国家的心里准备。

    这真的不容易，至少，对现在的弘昊来说，这是个极为艰巨的任务。

    欧阳挑挑眉，一点儿都没有把让人头痛的烦扔给儿子的觉悟，只是寥寥地交代两句，便俯下身替身怀六甲的妻子绾发。

    芷云怀孕的时候不爱繁复的头型，只梳了个简简单单的小两把头，欧阳的手艺还不错，反正不至于让媳妇的秀发散乱下来。

    又拿了一串由颗颗饱满圆润的珍珠串起来的项链，给芷云戴好，望着镜子里面色红润，神采飞扬的妻子，欧阳挑挑眉，还算满意。

    前一阵子芷云的胎动明显，稍微吃一点儿东西就呕吐不止，到最后甚至连饭都咽不下去，只能靠营养液撑着，以至于身子虚弱了很多。

    欧阳吓得不轻，硬是和十月一起压着媳妇在床上躺了好长时间，除了被看管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散散步，就别想出门。

    养了许久，太医终于说皇后娘娘的身子骨康泰，小阿哥（小公主）也健康，被各种各样的补品，保健魔药滋补得珠圆玉润的芷云，也忍不住了，她不是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可是一直闷着，心情不好，对自己对孩子也没好处。

    总之，她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出门松散松散。不得已，谁让天大、地大，没有孕妇大，哪怕欧阳既是芷云的丈夫，也是芷云的BOSS，这种时候，也只有妥协的份儿。

    弘昊哭笑不得看着皇阿玛的种种妻奴表现，还是使个眼色吩咐高福把大门守好，千万得小心保护雍正爷冷面君王的颜面，不过，身为儿子的自己，到不介意欣赏父母夫妻恩爱。

    “皇阿玛，恂勤郡王允禵家的五阿哥弘历，最近一直卧病在床，听说盛京的环境不适合修养，一直上折子要求返京，听说您昨天同意了？”

    “嗯。”

    “还有……皇额娘，儿臣怎么不知道高慧雯是弘历的人？”

    欧阳笑了笑，搂着媳妇站起来，慢慢像殿外走去，回头看了直翻白眼的弘昊一眼，“谁说高慧雯是弘历的人了？你皇额娘派人给齐妃透露的消息，明明只是说景阳宫的管事嬷嬷周嬷嬷，和弘历阿哥的奶娘钱嬷嬷是同乡，关系还不错，其它的，可都是齐妃自己查出来的。再说，弘历确实有让钱嬷嬷有意无意地像周嬷嬷说了几句高慧雯的好话，至于他是不是有心要利用高慧雯生事，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不过，高慧雯这个‘已死’的女人，你打算怎么安排？”

    高慧雯的不幸中，似乎隐隐约约透出来几分幸运，她没有死，太子弘昊让她改名换姓，有了新的身份，然后把她扔进粘杆处训练去了。

    “高慧雯是好苗子，冷静自持，会演戏，心狠手辣，可同样有原则有感情，我打算把她培养成我的心腹。”

    “弘昊这孩子真是长大了。”

    听着弘昊漫不经意的解说，欧阳和芷云离开皇宫的时候，忍不住感慨万千，儿子长大了，成熟了，能够独当一面了，骄傲之余，却也难免有一丝惆怅在。

    圆明园的景致，其实比不上浮空城上的好，可是，芷云却吃的香睡得好，经常脑袋一沾枕头，便一夜无梦。

    这日清晨，芷云一睁眼，身边空荡荡的，不觉皱眉，小小地打了个呵欠，十月听见动静，急忙进来，低声问道：“主子可要起身？”

    芷云一点头，门外立时有宫娥手捧盥洗物什，进屋来伺候。

    懒洋洋地伸着手让她们给梳洗，芷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不见欧阳，不由挑眉问道：“皇上呢？”

    “回主子，万岁爷今儿召见几位王爷、张大人和岳大人，很早就起了，还特意交代了，中午要和您一块儿用膳。”

    芷云莞尔，扶着十月的手，坐在梳妆镜前面，十月心手脚麻利地在她后脖上挽了一个“燕尾”式的髻，又配上扁方簪子，挑了件桃红的旗袍，还没到秋天，可厚衣裳也该备了，十月一边儿把自家主子收拾得清爽舒服，看着她已经显怀的大肚子，心里盘算。

    穿戴妥当，芷云和十月绣了几针针线，不过小半个时辰，就觉得屋里气闷，开着窗户也不敞亮，干脆带了一大串嬷嬷使女，到荷花池边上去乘凉，十月不肯让她离水过近，前前后后地赌了一堆人，芷云叹了口气，知道下人们不安心，就是出了一丁点儿差错，他们也是要担责任的，也就不好抱怨，就近找了个凉亭，任凭十月铺上软绵绵的垫子，把她像个瓷娃娃一般轻拿轻放地‘搁到’垫子上。

    此时，欧阳正坐在书房里，手上捧着本奏折看得津津有味，老八和十三就坐在旁边靠窗的红木椅子上，手里捧了香茗，倚着窗户欣赏外面的景色。

    茶叶是芷云专门从魔药园里培养，采集其中最嫩最好的部分制成，泡茶的水，也是由生命之泉里的水勾兑。此时入口，芳香四溢，醇美而爽口。

    允祥和允禩一杯下肚，也不由得精神大振，一扫往日的疲惫，两个人惬意地眯着眼，时不时地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几句话，想着怎么从四哥手里把他的好东西挤一些出来，一点儿也没有曾经针锋相对的架势。

    张廷玉见怪不怪，脸上的神色没有丝毫波动，可岳钟麒却看得目瞪口呆，前一阵子京城里还有不少传言说八爷让雍正爷给软禁了，什么生病闭门谢客之类，都是借口。

    对此，他虽然不全信，可心里也觉得不是没有可能。有一阵子，他甚至还颇担心……八爷会联合十四等几位爷叛乱。

    毕竟，当年九龙夺嫡闹得惊天动地，八爷与现在龙椅上的万岁，明显是面和心不合，而且，八爷是什么人，号称贤王，大半个朝廷的文官都是八爷党，没有坐上那个位置，八爷会甘心？万岁爷更不可能不忌讳他。

    有一阵子廉亲王允禩行踪成谜，朝野上下有一些古怪的风声传出来，有的说他病重，有的说他已经被万岁爷秘秘密处死，这些流言虽然不太多，可到底让喜欢安定局面的朝臣战战兢兢，忐忑不安许久，后来廉亲王再一次出现在京城，流言才消散了。

    岳钟麒是带兵的武将，花花肠子不多，可他不傻，而且自以为眼力还不错，此时见廉亲王气色虽然不算上佳，可也神清气爽，精神头十足，显然心情很好，这位主儿和万岁的互动并不多，但两个人之间根本没有一点儿剑拔弩张的气氛……难道说，雍正爷真没打算对几个兄弟下手？几位王爷和皇上的关系缓和了？那怎么可能……

    岳钟麒摇摇头，把满脑子糊涂念头压下去……现在并不是应该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眼下这一关，还不知道应该怎么过，自身难保了，哪有心情担心旁的。

    欧阳到不能领会岳钟麒的郁闷无奈，看完折子，莞尔失笑道：“曾静？这人挺有文才，若是参加科举，说不定能取得很不错的名次，他今年有五十多了吧，年岁也不小了。”

    允禩回过头，翻了个白眼。允祥更是一把将折子从欧阳眼前抽走，一边看一边敲桌子，看到后来，更是大笑道：“让曾静去写话本吧，没准儿能成一代大家，最近嫂子不是常常喊无聊，说能消遣的话本看得差不多了，新作急缺呢。”

    岳钟麒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就流下来，他五尺多高一个硬汉，无论何时何地，从来身量笔直，不肯折腰，可这会儿，总觉得椅子上冒出颗钉子，怎么坐怎么不对劲儿。

    他送上的密折，其实是曾静写给他自己的一封长信，由曾静的弟子不远万里送来，亲自递到了他手上。

    不得不说，曾静的字好，文笔更好，整封信从当年岳飞抗金，一直说到满洲蛮夷入关，跟讲故事似的，情节跌宕起伏，感人肺腑，别说他这个岳武穆的后世子孙，就是寻常汉人看了，也会忍不住热血沸腾起来，可是，写得再好，也不切实际啊。

    现在天下承平，人心思定，反清复明的所谓组织都是明日黄花了，不是已经被彻底连根拔起，就是一伙儿乌合之众，朝廷根本不放在心上。

    而且，自从雍正登基以来，轻徭薄赋，奖励农桑，利民惠民的政策不停地实施，现在农业税几乎是没什么了，粮食作物比往年不光种类多，产量也高了不少，老百姓的日子过得着实比过去好很多。

    朝野稳定，雍正爷的威望极高，手里还握着新军，再加上军队改革，领兵的将军三年一调换，根本不允许蓄养私兵，就是他岳钟麒真想造反，登高一呼也没人会听。

    如今说造反，曾静怕是书得多了，读成了个书呆子，他想死，自己可还有妻儿老小在，没心思和他一快儿犯傻。

    他确实是岳武穆的子孙，可是，如今已经是大清朝的天下了，难道，他还能因为自己的祖宗是抗金英雄，就起兵反清？

    岳钟麒心里叹气，曾静害人不浅，这一封信一出，就算自己已经上奏万岁，以后，恐怕也免不了被忌的下场，以后再想带兵打仗，恐怕难了……想到这里，他立时跪下叩首：“回禀万岁，曾静的弟子张熙，已被臣拿下，请万岁爷定夺。”

    欧阳笑了笑，又把整封信通篇阅读了一遍，此信固然任谁看都知道这是一封劝说岳钟造反的信，可是，却没有明言，文人们玩弄文字游戏的本事很高，这里面没有一句话是直接要求岳钟麒起兵造反的，严格说起来，还真不能算什么证据。

    其实，这信还没到岳钟麒手里之前，他就已经知道，并且派人查过，上一次召见张廷玉父子，就为了此事。

    曾静就是个教书先生，因为看了吕留良的书，有反清思想，但也只是想罢了，他一介书生，根本没有反清的能力，原本的雍正也没把他怎么样，而是免罪释放，只是因此而大兴文字狱……欧阳到不在乎这些，也不愿意多费周折。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再说，天天喊着要造反的，也不只曾静一个，由他去吧。”欧阳挑挑眉，把折子扔旁边地下的箱子里，冲岳钟麒笑道，“就当没这回事儿，给张熙一笔路费，赶他走算了。”

    岳钟麒一怔，瞠目结舌，半晌没说话。一直到他跟着张廷玉离开皇宫，站在宫门外，还觉得脑子里一团浆糊似的。

    张廷玉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回去吧，洗个澡，去去晦气。”

    外臣走了，欧阳留下十三和老八用膳，就找了个依山傍水的凉亭，安排两个弟弟坐好，他自己去接媳妇过来。

    一见到芷云，允禩和允祥连忙起身笑嘻嘻地见礼道：“弟弟见过四嫂。”

    芷云也笑了，仔细打量了老八和十三几眼，道：“看来八弟和十三弟的身子大好了，前阵子万岁爷很担心呢。不过，在养生上你们两个可要多注意，不是年轻小伙子了，身子骨经不起折腾，能不吃药，就不要吃药，食补最好……”

    欧阳瞪了自家两个弟弟一眼，扶着芷云，缓缓走入，微笑道：“是，是，谁不知道我媳妇最会养生之道，咱们家的饭食最健康，正想让他们俩好好学学，别整日里老是吃那些油腻的，所以，今儿才留了八弟和十三弟吃饭嘛，不过你别管他们，自己吃好最重要。”

    说着，小心翼翼地搂着老婆在石凳上落座，亲自把小菜给芷云摆好，又取了只白瓷碗，盛好一碗香而清淡的荷叶粥，搁在芷云眼前。

    “看看吧，这些菜合不合胃口？”

    芷云也不介意在老八和十三面前秀恩爱，由着欧阳给她把青菜挑进碗里，端着粥碗，慢慢喝着。

    不多时，几个人用过了午膳，老八和十三都是饱食一顿，说是清淡，可该有的肉食一点儿不少，两个人到没有不满意的地方。

    歇了一会儿，下了下食，欧阳又和两个弟弟说了几句闲话，待申时，老八与十三才驾着马车离开返家。

    临走前，允禩和允祥一人拎了一桶茶叶，茶叶桶是欧阳闲来无事自己雕的，不大，也就半个巴掌高，用的竹子便是栽在皇宫里的寻常翠竹，可欧阳手巧，雕刻得很精致细腻。

    允禩不光爱这上好的茶叶，对这对竹筒也甚是喜爱，尤其爱欧阳刻在竹筒上的字——‘宁静致远’——甚至不顾十三弟允祥的调笑，握在手心里细细摩挲，良久不忍释手。

    送走弟弟，欧阳还有政务，去了书房，芷云则带着丫鬟婆子们直接回到澹宁居，一进屋，芷云便觉得有些疲惫，一歪身子，半躺半靠地倚在大迎枕上。

    不过片刻，十月跟着进屋，蹲福行礼道：“主子，您可要沐浴？奴才给您准备温水？”说完，见芷云懒洋洋地不肯动弹，眨巴一双大眼睛，居然带了一点儿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不觉可乐，摇摇头，便起身拿了瓷盆，兑了热水，小心地把芷云的脚放在盆里，轻轻揉搓，她的动作很慢，很细心，认穴道也认得很准，既能帮主子舒缓舒缓，还绝不会伤到孩子。

    芷云有孕在身，不能泡温泉，就连半位面的生命泉水也不大敢泡，可晚上十月她们都记着帮自家主子泡泡脚，按摩一下。

    这一手按摩的功夫，其实七月做得最好，不过，她目前在浮空城和另外两个位面来回跑。

    摊子铺得太大，现在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最多只有一个能留在芷云身边了。

    欧阳也一样辛苦，前一阵子，晚上睡觉的时候，芷云总翻来覆去地睡不踏实，小腿浮肿得厉害，魔药也不敢乱吃，多吃，只能稍微用一点儿调养的，可是今天好了，第二天接着浮肿，整个身体疲惫而又迟钝，没办法，为了让媳妇少受罪，欧阳就只好帮着她按摩，用毛巾热敷，有时要折腾一宿。

    天亮之后，芷云还能接着睡，白天安安稳稳地补眠，影响到不太大，可欧阳就比较凄惨了，他是皇帝，政务繁多，想躲清闲也不容易，不过打个盹儿，天不亮的时候就得起身上朝，做一个皇帝，像明朝的皇帝那般，三十年不上朝，也没有大碍，可清朝的皇帝，哪怕几天无事儿而不上朝，御史们就能把金銮殿给掀了……

    说起来，欧阳这家伙可着劲儿折腾自己儿子和弟弟，除了想偷懒之外，说不定，还因为他心里实是不平衡。

    好在最近已经无事，芷云神清气爽，身体健康，肚子里的孩子也安生许多，总算让欧阳松了口气，晚上也能睡个安稳觉了，要是再折腾下去，芷云不倒下，欧阳恐怕就得先倒下，说不定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孩子累趴下的皇帝……

    躺着躺着，芷云就觉得有点儿迷糊，就闭上了眼，十月见她累了，咕哝了句——‘离天黑还早’，可到底没有叫醒她，只是帮着芷云搭了条毯子，放下帷幔。

    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芷云隐约觉得有人在自个儿耳朵边儿呼气，本能地，一巴掌甩出，啪一声，随即听见欧阳暗哑的呼痛声，芷云睁开眼，醒了。

    “娘子，你好狠的心”

    芷云打了个呵欠，抬起手勾着自家相公的脖子坐起来，一侧头，一个娇媚十足的眼波飞去：“相公岂不是也‘甘之如饴’？要不怎么不肯躲开？”

    显然，芷云的诱惑力十足，她刚作势欲向前凑，顿时就见欧阳像炸了毛一样迅速抽身，两只手臂伸展开，小心扶着她的腰，人却离得甚远，深吸口气，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娘子，你相公我就是再秀色可餐，这会儿你也吞不下去，且少待几月，相公必定会好好慰劳娘子的……”

    芷云忍不住笑了，眼睛往下瞄去，天太黑，屋里灯光昏暗，到看不清楚自家BOSS是不是有了反应，可瞧他如临大敌的模样，也挺有成就感，不过，再惹火的举动也不敢多做，万一真的惹火烧身，那可不得了。

    挂着湘妃竹帘的窗户大开，月光明媚，晚风清凉，芷云倚着欧阳的肩膀坐起来，忽然觉得有点儿饿了，前几个月她是一点儿吃不下饭，可最近却胃口大开，吃得比欧阳都多。

    摸摸肚子，芷云招呼十月去厨房煮点儿面片汤，“随便弄些就好，简单些。”

    十月应了声，不一会儿，香喷喷的面片汤就捧了上来，虽然简单，可是汤汁香醇可口，选用了上好的精瘦肉做底料，鲜嫩的小白菜，只是开就开胃。

    芷云捧着瓷碗，往里面搁了一勺子辣椒酱，尝了尝，觉得味道不够重，又加了两勺子，看得欧阳和十月面面相觑。

    这可是朝天椒做的，平常欧阳吃一点就要喝一缸的水，此时见到自家媳妇小口小口，慢条斯理地不一会儿就把一碗面片汤吃个精光，忍不住觉得心里发毛：“媳妇，辣不？”

    “还成，十月手艺不错，以后多做点儿备着。”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搁下碗，却忽然皱眉，迟疑道，“不是有一句老话，叫酸儿辣女，我这一胎，不会是个闺女吧。”

    欧阳一怔，摩挲着手指，颔首道：“可能，闺女就闺女，咱们家三个儿子才一个闺女，圆圆多寂寞，给她生个妹妹也不错。”

    芷云一下子倒在床上，拎起旁边的靠垫来盖住脸，咕哝道：“还是儿子好，省心”

    不是她重男轻女，主要是一想到肚子里的可能是个姑娘，她就想起圆圆的婚事来，弘昊和弘昼马上就要成亲，圆圆的婚事也拖延不下去了。

    上个月，欧阳刚发明旨，封圆圆为固伦怀瑞公主，既然册封，自然就要大婚，可目前为止，芷云还是没有选定女婿，候选人到是有了，一个是张廷玉家的公子张若霭，还有鄂尔泰家的公子鄂容安。

    这两个人都是青年才俊，芷云思量许久，心思左右摇摆不定。

    其实傅恒也不错，欧阳和弘昊就觉得傅恒很好，可芷云觉得他年纪比圆圆小得太多，虽然表面看不出来——傅恒那家伙一直跟个小大人似的，心性成熟，圆圆又生来瘦小，养到现在，都大姑娘了，可面嫩，还是和十四五岁的少女一般，她和傅恒还算相熟，站在一起，大多数时候都是傅恒在照顾圆圆，而不是圆圆这个做姐姐的关照弟弟。

    闭上眼，由着欧阳轻柔地替她按摩头部，心里却一次次考量着张若霭和鄂容安这两个人。

    论家世，两人相当，张若霭的父亲乃是张廷玉，芷云熟悉得很，知根知底的，张若霭那孩子她也见过许多次，不但生得丰神俊朗，文才极佳，尤其擅长书、画。

    芷云就看过她画得山水、花鸟，虽然小小年纪，可是画作得比芷云还要好得多，有灵性的多。

    张若霭的性子也好，温和恬淡，有君子之风，想来是个好丈夫人选，不过，他是汉人，要想尚主，还得要欧阳琢磨个好借口才是。

    至于鄂容安，他和张若霭相比，少了几分儒雅，却多了潇洒，从小就是刀剑不离手，有一身的好功夫，英气十足的长相也符合圆圆的喜好……

    偏偏这两个人的父亲，一个是张廷玉，一个是鄂尔泰，两个人还是‘死对头’，彼此看不顺眼，什么都要争一争，张廷玉就不说了，早就相中圆圆，一个劲儿地鼓吹妹子如燕到芷云身边敲边鼓，鄂尔泰的媳妇是瓜尔佳氏，和芷云家关系还算亲近，也是时不时地进宫来显摆显摆他们的宝贝儿子，张若霭和鄂容安，又是一时瑜亮，一文一武，都有大才，而且，全对圆圆很欣赏，还很孝顺，自然要遵从父亲的意思……

    谁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这求得人太多，也不好选择啊。

    这么一琢磨，便没有了睡意，芷云干脆起身，亮了灯烛，“相公，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叫十月和巧儿进来搓麻将？”

    欧阳点点头，笑道：“好。”

    外面忽然起了风，天气转凉，不再那么闷热，十月带着一队宫娥进屋，摆设整齐，一张紫檀木的展腿方桌置于中央，四面摆好镂雕龙凤纹的椅子，拿了软垫儿，让芷云舒舒服服地坐着，又于她手边儿搁下一杯果汁，晚上就不宜饮茶了。

    欧阳示意，两个丫鬟也不扭捏，平日里陪着主子玩牌下棋也不是一次两次，稳稳当当地坐好，然后开始下棋，输得人往头上贴布条。

    只不过，这几个下棋委实不公平，欧阳和芷云闭着眼睛也输不了，十月精神力也是一流，记牌记得准得很，结果，几圈下来，输得巧儿丫头差点儿没掉泪，满头满脸都是布条，花花绿绿的，煞是可乐，逗得其他三位都是忍俊不禁。

    最后还是芷云看不过眼，不好意思总欺负小丫头，主动放水，让她赢了几把。

    一直玩到月正当中，芷云有了睡意，这才罢了。

    芷云的养胎生涯，总体来说，过得不算太差，满舒服的。

    她向来寒暑不侵，让人烦恼，让人头痛的闷热天气，对别的孕妇来说很难捱，可对她的影响不大。

    不过，天一热，芷云就喜欢用水果当饭食来吃，反正她不缺水果，半位面和浮空城里的瓜果菜蔬多得是，没有地域和时令的限制，哪怕是寒冬，芷云想吃个西瓜、香蕉、橘子之类，也容易得很，何况此时正是瓜果飘香的时节呢。

    闲来无事，肚子饿了，又担心吃多了饭菜鱼肉，使得胎儿体重增加，生产的时候艰难，芷云便命人弄些香蕉、草莓、李子、杏、苹果、雪梨、葡萄，这些甜瓜果藕制成果汁、果泥，或者切成块儿加冰糖，用竹签插着当零食用。

    见芷云整日里拿水果当正经吃食用，十月到没觉得什么，反正自家主子主食用得也不算少，贪嘴喜欢用些果蔬，不是坏事，可崔嬷嬷看不过眼，担心芷云伤了胃，见了总数落几句。

    崔嬷嬷去年由芷云做主，给她过继了一个娘家侄子做继子，那孩子是老实巴交的好孩子，对崔嬷嬷甚为孝顺，崔嬷嬷年纪大了，芷云心疼她，其实也是怕了她的唠叨，就让她出宫跟着儿子儿媳妇享福去。

    上个月她儿媳妇刚给她生了一个大胖孙子，生下来足有八斤重，把崔嬷嬷喜得不行，还特意求芷云给赐了大名，就叫天寿，希望这孩子添福添寿，一辈子平平安安。

    本来芷云没打算把崔嬷嬷召回来，不过，前阵子她身子骨虚弱，十月几个丫头担心得很，想了半天，没和芷云打招呼，就给崔嬷嬷去了封信，结果，崔嬷嬷儿媳妇月子没做完，她就包袱款款进了宫，重新给自家主子做储秀宫的管事嬷嬷，别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崔嬷嬷坐镇，芷云的小日子过得是越发舒服了，当然，若是崔嬷嬷的嘴巴能清闲些，她会更满意。

    这日，芷云午睡过后，还没起身，十月就照例弄了一盘雪梨，用了一点儿冰冰凉，试了试，不算太冷，这才端来给芷云享用。

    结果，芷云刚吃了两口。崔嬷嬷就照着十月的手拍了一下，让巧儿把果盘端走，皱眉道：“我的好主子，马上就要用晚膳了，您这会儿吃了，正经饭哪里还吃得下，来，嬷嬷给你做了百合银耳羹，还有水晶蒸饺，再瞧瞧这牛奶蒸的鸡蛋糕儿，焦黄焦黄的，好吃得紧。”

    芷云从善如流，反正崔嬷嬷的手艺不差，大不了用完了晚饭，再躲起来吃水果，崔嬷嬷还能一直盯着她不成？

    把香喷喷的饭菜吃的一干二净，又稍用了点儿粥食，歇了会儿，外面日头便落下了，芷云换了身清爽的衣裳，就带着十月几个大宫女去花园走了走，赏了会儿花草，又拿了鱼竿坐在荷花池边上钓了两条锦鲤，不过，鲤鱼个头不大，芷云没要，又给放生了。

    回了澹宁居，竟然出了点儿细汗，芷云犯懒得厉害，肚子也大了，一个人不方面，也就不专门跑半位面去沐浴，干脆倒在藤编的摇椅上随意翻着本闲书，打发十月她们去预备热水。

    宫女们都是训练有素的，不多时，温度正合适的水，毛巾，绝对天然的薰衣草香精，沐浴的乳膏和洗发膏都准备妥当了。

    芷云的浴室大得像个游泳池，由十月扶着，坐在白瓷镶嵌的台阶上，十月捧着她那头如水的青丝，洗干净，又抹了护法的头油，巧儿几个给她擦了背，往身上一点点儿涂薰衣草的精油。

    一边涂，几个小宫女一边儿唧唧喳喳地赞叹自家主子的皮肤好，小丫头们正是青春年华，个个嗓音清脆悦耳，听着像黄鹂鸟鸣唱一般。

    芷云也觉得很动听，便由着她们去，只当听小曲了。

    按摩完，芷云才舒服地吐出口气，由着宫女们给她往浴池中注入温和的玫瑰香精，惬意地眯着眼睛泡着，小丫头们此时也安静下来。

    泡了一会儿，忽然有一只大手撩起她的头发，轻轻柔柔地给她按摩起头皮来，芷云一笑，懒懒地抬头，握住修长的大手，一扭头，就见欧阳跪坐在身后，目光‘诡谲’……

    “媳妇，泡澡可不能太久……”

    加了点儿养身的魔药粉末，浴池里的水是浅紫色的，欧阳其实看不见太多，可是，只那裸露的香肩，就已经比‘春色满园’更添诱惑。

    活色生香啊，可惜，能看不能吃，欧阳暗地里叹了口气，脱去外袍，弯下腰去把芷云抱起来，搁在旁边的藤椅上，又拿了条大毛巾裹住她的身子，虽然是夏日，可马上到秋天，天气转凉，风也冷，自家媳妇怀着身子，冻着了可了不得。

    欧阳拿着毛巾，先把媳妇的头发擦干，又拿了剪指甲刀，给她修了指甲，芷云不喜欢涂指甲油，只有食指和中指上面贴着‘六芒星’的指甲贴，上面加了迟钝术，是用来锻炼手指灵活度的，可欧阳却喜欢用天蓝色的指甲油，把媳妇粉润的指甲全给添上颜色。

    女儿悦己者容嘛，既然欧阳喜欢，大多数时候，芷云也就笑着接受。

    欧阳执着媳妇的纤纤素手，眉眼温柔，一双总喜欢挂着冷色的眸子，乌黑透亮。芷云的目光从他的眉心，划过他俊美的脸，落在修长挺拔的身体上，腰间的荷包旧了，虽然保存得极好，可已经略有些发白……

    芷云一勾唇，自己虽然时不时做做女红针线，可十几年来，只给欧阳扎过这一个荷包，自己不注意，他却一直配在身上，已经这么年了，荷包也变得陈旧，让外人看到，真有些不像话……趁着空闲，不如在给他扎一个好了。

    欧阳一边儿‘伺候’自家媳妇，一边儿笑道：“圆圆的婚事你怎么看？我觉得要从张若霭和鄂容安两个里面选，鄂容安更好些，张家的人总是太风流，别看张若霭小小年纪，可他的桃花运一点儿不比他父亲差，据说前些年就有汉人家的小姐不顾矜持，主动往他手里塞荷包，张廷玉那家伙对此吹嘘得也不少……这方面，鄂容安就做得好得多了，至少，在女色上他还算把持得住。”

    芷云扑哧一声，忍不住笑着摇头：“你啊，还好意思说这些，你那三个宝贝儿子究竟做了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

    因为圆圆的丈夫已经确定了要在这两个中选择，弘昊鼓动了弘昼找了一大批各色美人，环肥燕瘦，各种各样的都有，性子也是不同——

    有温柔的，有泼辣的，有的擅长歌舞，有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的长得明媚迷人，有的宛如江南少女，清丽秀气。

    这些女人轮番和张若霭还有鄂容安偶遇，什么英雄救美，什么卖身葬父，狗血得不成。

    那些女人们还各个不简单，有性格，没有一个俗物。有的是沦落青楼，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绝代佳丽，有的是被王公权贵强抢，却宁死不屈的贞洁烈女，各类桥段轮番上演，弘昼这小子还把京里面有头有脸的纨绔子弟全拖进去客串，总之，招数不怕老，管用就成。他们用这算是使烂了的招数，短短两月，就让两位翩翩佳公子疲于奔命，算是把世间女孩儿的手段见识了个遍，成果斐然。

    想到鄂尔泰家的夫人，自己那位族姐跑到宫里来，欲言又止，拐弯抹角地说她儿子最近睡不着吃不下，整日窝在书房，根本不敢出门，家门口还是时不时有青春靓丽的女孩儿跑来敲门，还说他儿子最近天天和京城里的贵公子们起冲突。

    芷云还能怎么办，只能硬忍着就当听不出来，还得顺着鄂尔泰家夫人的话，跟着数落最近京畿治安不好，刑部衙门不像话，满洲八旗子弟太闲了等等。

    在这方面，张若霭就适应得不错，人家不愧是才子，还是张廷玉家的公子，聪明得很，除了一开始被弄得焦头烂额之外，以后就不当回事儿了。

    有女人卖身葬父挡路，人家绕道而行，有女孩子在他面前跳河，人家就说自己不会水，救不了人，最多指挥着装作路人的下人把女孩子给捞上来，感叹两句天气凉了，小姑娘千万别感冒，赶紧去看看大夫吧，总之一句话也不多说，遇见纨绔子弟故意挑事儿，他能比纨绔还纨绔不讲理，总之，弘昼是拿他一点儿办法没有，可他这样老练，弘昼还是不甘心把孪生姐姐嫁给他。

    两个人的表现虽然一个老练，一个不够成熟，可总的来说，都不曾被女色迷了眼，两个都不错，弘昼玩了一阵，玩痛快了，跑回来跟芷云道，实在说不出哪个更好些，圆圆要是也不在意，干脆让老天爷决定，写两张纸条，让圆圆抽签算了。

    实在为此事头痛许久，就连这么个十分荒唐的主意，芷云都差一点儿就要考虑，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

    “儿子们怎么了？三个小子里，弘昊稳重，还知道‘借刀杀人’，鼓动弟弟去，自己看热闹，有储君的气象，弘昼也机灵，能想出这么多的花样，怎么也算脑袋灵活了，弘曦年纪最小，也最老实听话，但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姐姐，我同样很满意……”

    看着欧阳略带了几分得意的脸，芷云无语。

    雍正六年，九月初九，随着一声接一声洪亮的啼哭，芷云和欧阳的第二个女儿——宝音公主，终于在储秀宫降生了。

    这位，于十年后称霸后宫，折腾得满洲八旗子弟尽皆退避三舍，让已经登基的年轻皇帝弘昊焦头烂额，夺取兄长弘昼‘京城小霸王’称号的公主殿下，此时此刻，还是个窝在她皇阿玛怀里抽抽搭搭，哀哭不停的小婴儿。

    “哟，这丫头片子可真是有一把力气。”

    欧阳将女儿搁在芷云怀里，摸了摸被踢得有些钝痛的胸口，失笑道，“我看这孩子，生得可是比当年弘昼和圆圆加起来都重，别看是个丫头，到和弘曦差不多，这儿声也响亮，不似圆圆，小时候的哭声跟个小猫似的。”

    芷云含笑点头，亲昵地拍了拍女儿壮实的身子，“以后可别长成怪力女，嫁不出去，可就有得我头疼了。”

    “怎么会？再难，也不会有咱们圆圆那么难嫁出去吧？”欧阳莞尔道。

    圆圆却听得皱了眉，瞪了自家皇阿玛一眼，不悦地呲牙，嘴里也咕哝道：“皇阿玛喜欢妹妹，可也别埋汰女儿啊，女儿明明是正经的满洲姑奶奶，弯弓射猎，没有不行的，就是五哥那一堆狐朋狗友，都没几个能比得上女儿，哪里虚弱？说到嫁不出去，更……没有那回事……”——弘昼在一旁翻了个白眼，自家妹子也不想想，她是谁？是皇额娘的宝贝女儿，大清朝的尊贵公主，春和他们敢对公主不敬吗？别管比什么，总要让着些……要是论拳脚功夫，那帮小子真比不上半吊子的圆圆，估计自家皇阿玛和太子哥该哭了。至于‘出嫁’的问题，正对此头痛的弘昼，直接给忽视了。

    圆圆虽然对自家阿玛的话不很满意，可她喜欢妹妹的心情到是没变，还是扯着弘昼的衣袖上前，凑到皇额娘身边看自己的妹子。

    新生的婴儿少有长得精神漂亮的，可眼前这个小姑娘却大有不同，虽然还没睁开眼，可藕节一般的雪白粉嫩，光滑毫无瑕疵的肌肤，却不是一般的婴儿能比的，就连在娘胎里就被照料得极好的，他们几兄妹，在刚出生的时候，大概也比不上这丫头健康漂亮。

    而且……很有力气。

    圆圆的手刚伸出，就自家妹子被一把揪住，抽了好半天没抽回来，圆圆顿时吓了一跳，眨眨眼，苦笑道：“妹妹可真活泼。”

    小娃娃抓着圆圆的手，不一会儿，就吐着泡泡乖乖睡去，圆圆小心地把手从娃娃的手心里抽出来，摸了摸她软绵绵的小胳膊，不知怎么的，心里忽然一热，升起一丝别样的滋味。

    圆圆的性子，从小就沉静，说沉静还是好听的，严格说来，已经够得上自闭了，除了在亲近的家人、朋友身边，不会觉得不觉得舒服，每一次和外人面对面，虽然不至于怎么难以忍受，可到底是不喜欢的。

    她年纪渐长，到了无论如何都要嫁人的时候，圆圆心里也明白，这是她必须面对的，女人长大了，就得离开自己的家，到一个陌生的家庭里去，经营另外一种生活……

    圆圆很担心，就算她也明白，身为固伦公主，身为皇后嫡女，她肯定是不会被人刁难欺负，就算是皇阿玛和皇额娘，还有哥哥们对她的婚事非常上心，打定主意，哪怕千挑万选，也要给她选一个好丈夫，她还是不喜欢……

    芷云看着女儿脸上复杂的神情，抬起手来，摸了摸她的脸蛋，一用力，将女儿搂进怀里，笑道：“圆圆，等宝音过了满月，你的亲事也就定下吧。”

    储秀宫里顿时一片安静，弘昊、弘昼、坐在床头搂着皇额娘撒娇的弘曦，还有站在一旁的欧阳，全都瞪大了眼睛，盯着圆圆的脸。

    圆圆这一次到是笑了，眉眼疏朗，咬了咬嘴唇，再无抗拒，大力地点点头。

    一下子，满屋的男人都吐出口气，放下了心头重担，圆圆鼓着脸咕哝：“女儿应该知足的，天底下的公主，尤其是大清朝的公主，能像女儿这般自己择婿的又有几个，再说，就算再不想要个碍眼的丈夫，可孩子还是想要的……”

    “……你这妮子，这话可万不能让你崔嬷嬷听见，要不然，她又该唠叨了。”

    崔嬷嬷现在可是把圆圆当成芷云再疼爱，对她的规矩一点儿都不肯放松，好几回在芷云面前唉声叹气，一会儿不愿意公主出嫁，一会儿又担心公主嫁得太晚，好男人都给别人挑走，弄得芷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才好了。

    小公主健健康康地长大，这是欧阳登基以来的第一个女儿，无论是‘洗三’还是满月酒，都办得盛大以及，弘昼这小子更是一蹦三尺高地跟着瞎胡闹，居然把流水席摆上了京城大街，说是要让满城的老百姓沾沾公主的福气。

    流水席一摆就是三日，那银子如水一样哗啦啦地流了出去，当然，出钱的不是欧阳，而是被弘昼大肆打劫的皇室宗亲。

    不过，最近海外贸易得不错，皇室宗亲的银子赚得，只要祖孙三代不全是败家子，大概就再也花不完了，也不至于吝啬这一点儿小钱，相反，既然看到万岁爷如此宠爱公主，借机拍马屁的人更不少，满月酒摆下来，小丫头才出生不久，就已经成了个小富婆。

    芷云乐呵呵地把女儿的受到的各种金银珠宝，还有许多很特别的小物件，小礼品全收进箱子里，打算等女儿长大之后再给她。

    宝音满月之后，圆圆果真不再推脱，亲自去园子里取了一只火红的‘昙华’，用红绸裹了，托弘昼送到了鄂容安的手里……

    一切尘埃落定。

    送了花，返回紫禁城，弘昼既松了口气，又忍不住酸涩难受，搂住圆圆，耷拉着脑袋不悦道：“给他美人蕉干什么，菊花那不是也开了？”

    菊花？亏这小子说得出来……幸亏他没说白菊花，要不然，芷云非得施行家暴不可。

    圆圆一把拍开弘昼，不理他，继续安安静静地绣自己的嫁妆，既然确定了未来，圆圆就不再犹豫不安，芷云把关系西林觉罗家的调查报告塞给她的时候，她也乖乖接下，开始理顺未来婆家的人际关系，虽然她是公主，欧阳也已经下令，要内务府开始给圆圆修整公主府，可到底即将出嫁，以后就是西林觉罗家的人了，对夫家的情况，能知道多一些，并不是坏事。

    一道将固伦怀瑞公主下嫁鄂尔泰嫡长子鄂容安的旨意，算是把京城整整一年多的暗潮汹涌都给压了下去，鄂尔泰如今腰板也直了，幸亏他本来就低调安稳，还不至于招人怨，当然，张廷玉有些气不过，只是他本就为汉人，对于自家儿子尚主，抱的希望并不大，如果不是和皇家还有如燕这一层关系，他这般稳重的人，可万不敢想这些。

    不过，圆圆嫁给老对头的儿子，到确实让张廷玉难受了一阵子。据说，自从公主的婚事确定，岚珏好些日子没敢去舅舅家，生怕他大舅把火气撒自己头上。

    张如燕却适应良好，虽然想把圆圆配给自家人，可她毕竟是嫁给了明德，平日里和鄂尔泰家来往还算密切，也知道鄂容安是个好的，有出息，有本事，长得也好，不知有多少满洲女儿喜欢着，圆圆这个选择，她是没什么可挑的，当然，张廷玉就算有意见，也只能憋着，说不出来。

    立秋了，秋风转凉。

    圆圆披着件厚斗篷，坐在储秀宫的暖阁里扎荷包，芷云倚着大迎枕陪着她，娘俩的手艺都不错，不过，还是圆圆更胜一筹，毕竟是绣自己的嫁妆，认真专心，可不是芷云这绣着玩的能比。

    “圆圆……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弘昼满头大汗地闯进门，一脸诡异地笑眯眯凑过去。

    圆圆尚没有说话，芷云先摇头道：“什么样子，规矩点儿，已经定了亲，你可不是小孩子了。”

    “呵呵……”弘昼这才反应过来，摸着脑袋单膝跪下给自家皇额娘请安，“儿臣请皇额娘安。”

    “行了……十月，给五阿哥擦把脸。”芷云摇摇头，搁下手里的针线，看着十月端来热水，拧了帕子，帮着弘昼抹脸，又拿了衣服，让他到后面换上，直到把弘昼彻底收拾妥当之后，芷云才笑问道，“有什么好事儿？看把你乐得。”

    “皇额娘，这可不是儿子的好事儿，是我家圆圆的好事儿。”

    芷云一弯嘴唇，摇头失笑：“是不是又弄到新鲜玩意儿给你妹妹？”最近为了圆圆的嫁妆，不光是内务府再忙，弘昊，弘昼，还有弘曦，都在跟着帮忙，各种稀奇古怪，有用没用的东西堆满了芷云为女儿备嫁的小库房。

    “确实是个好东西。妹妹看了，肯定喜欢。”弘昼神秘兮兮地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小的蓝色包，塞进圆圆的手里。

    乌黑的秀发打成的络子，上面缀着一颗红翡翠的心形挂坠儿，正面刻‘一生一世’，背面为‘一双人’，极为漂亮的楷体小字，虽然刻工显得有些生疏，可里面却透着一股子认真劲儿……

    圆圆的手颤了颤，似乎看到了一个面容如玉的俊美少年，坐在灯火下截发打络子，看到他认认真真地手执刻刀，写下纳兰容若的这一句——‘一生一世一双人’……

    不管以后如何，此时此刻，他的心是真的。

    圆圆伸手拿起挂坠儿，小心地搁在自己贴身的荷包里，做时面色如常，仿佛丝毫不曾羞赧，只是一低头，一捋发，却露出一双粉红的小耳朵

    芷云莞尔失笑，不过，到没有开口打趣自己的宝贝姑娘……

    时光荏苒，转眼又到盛夏。

    芷云的储秀宫里，新种着几十棵玉兰，此时正是花期，尽皆开放了，花瓣粉嫩，玉白的颜色，香气扑鼻，引得蜂蝶都来此间嬉戏，昨夜刚下了一场细雨，顶端冒出几朵新芽，看着让人心中舒坦得很。

    天还不算太闷热，芷云叫巧儿跟着十月取了冰窖里藏的冰，做了几碗炒冰，上面浇了香醇甜美的蜂蜜和果浆。

    这类天然的冷饮，在芷云心里，可不比现代那些冰激凌差。

    芷云和欧阳并肩坐在躺椅上，一人一只勺子，分食一碗，到底是冷食，两个人也不多吃，一人吃了小半碗就罢。

    “做多了？咱们家的冰就算不值钱，可也不能浪费。”

    欧阳笑道，“来人，给十三爷他们都送些去，省得又数落朕不顾念兄弟。”言毕，指挥高福几个小太监分别用玻璃碗盛好，给各个王爷和军机大臣们家里送去，分送完剩下的，就让十月和小宫女、小太监还有嬷嬷们享用了。

    储秀宫的太监宫女们一个个眉开眼笑，嘻嘻哈哈地向主子道谢，都是年轻人，不一会儿，整个储秀宫就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夏天，冰在京城毕竟还是很珍贵的，哪怕是宫里的主子们，除了芷云和欧阳之外，也少能尽兴享用，不过，储秀宫的奴才们沾皇后娘娘的光，到能时不时地吃上些‘好东西’。

    过了晌午，太阳小了些，芷云和欧阳就坐到池塘边上，一个让人摆了画案，一个拎着鱼竿，芷云望着清澈的池塘，懒洋洋地吐出口气，皱眉道：“自从两个月前孩子们一个个都成亲之后，我这储秀宫可是冷清不少，还真挺不习惯……嗯，非常不习惯……”

    欧阳顿时失笑：“胡说什么，圆圆她才出嫁两个月，已经回宫住了十几天，说什么公主府不舒服，硬是让人修改了四回，近日才算勉强适应了……”

    芷云一听，再顾不得伤春悲秋，也摇摇头，蹙眉道：“你还敢说，不都是你给惯的。咱们圆圆毕竟已经出嫁，就是现代，也没见哪个出嫁的女儿见天儿往娘家跑，现在更没这规矩，鄂尔泰是你看重的臣子，对你一向敬重有加，圆圆又是公主，一般人不敢得罪，她的举动才没人敢说闲话，若是换了别人这么肆意妄为，还不知被说成什么样儿”

    当日圆圆出嫁，欧阳这家伙甚是不要脸地一直把女儿送出宫门，居然还红了眼睛，眼泪都掉了下来，更是差点儿要反悔，不肯把女儿嫁出去，还大喊什么要是鄂容安敢欺负圆圆，他一定打上门去拆了鄂容安那小子……芷云看闹得太不象话，亲自出马把欧阳给拎走，婚礼才能继续。

    当时的‘惊险场面’，差点儿没把来迎亲的鄂容安给吓得晕死过去，好几个礼部的老大人，愣是眼睛翻白，一头栽倒。幸亏御医及时抢救，这才没一命呜呼，之后，几个老大人接连上书，叱责皇帝‘不成体统’，那话之刻薄，几乎就相当于直接指着万岁爷的鼻子骂他‘丢人现眼’了。

    据说，上书完后，好几个老大人回家安排后事，就等着万岁爷一杯鸠酒或者三尺白绫，当然，欧阳没有那么‘二’，这几个老大人也太杞人忧天。

    芷云想想，觉得挺好笑，真应该让那些一直夸赞自家BOSS英明神武的同伴们看看，‘儿奴’的欧阳，到底什么德行。

    不一会儿，一条巴掌长的，三色锦鲤被欧阳钓起，扔进盆中，欧阳伸手搅和了一下水，笑道：“十三把他的鱼夸得天上有地上无，我到要尝尝，是不是确实如他说的那般好。”

    芷云飞了个白眼，铺开宣纸，又开始画她的水墨画，花鸟虫鱼，入眼的都是美景，不再理会欧阳这暴殄天物的家伙。

    只是若十三知道自家四哥居然如此对待他的宝贝鲤鱼，大概……一定会气得抹鼻子。

    前些日子，十三见储秀宫的池塘里没有几条鱼，（最近欧阳喜欢垂钓，把里面的各类观赏鱼全钓上来祭了五脏庙）于是，特地把自家名贵的锦鲤送来，孝敬兄嫂。

    要知道，十三这几日可是正爱鱼，听说他还专门在明德家的古玩行买了一只巨大的青花鱼缸安置他的宝贝鱼，就安置在他的居室外，太阳大的时候要给它们搭上棚子遮阳，天太冷，还要用棉被裹上保暖，用的水也是懂行的人专门配好，最适合养鱼的水。

    他要是看见自己的宝贝，被他亲爱的四哥给生吞活剥了，指不定，有些人一直希望看到的兄弟阋墙……呃……这不大可能，不过，最起码得几天不搭理他四哥吧。

    “今天运气不错，嗯，过一会儿让十月整治一桌全鱼宴，请十三也来尝尝，别说当哥哥的不想着他这个兄弟。”

    芷云屏息凝神，把全副心思都搁在画上，全当没听见，不过，万岁爷啊万岁爷，你真不是想把他的宝贝弟弟给气死？

    欧阳见媳妇不搭理他，觉得没趣了，扔下鱼竿，凑过来。

    芷云扭头看了他一眼，一边拿起铺在画案上的宣纸，一边道：“闲了？吃点水果吧，十月用碎冰把我刚从半位面拿出来的瓜果都湃了，你要想吃，我让她拿给你。”

    芷云细细打量画上飞出池塘的锦鲤，漂亮精致又有生气的玉兰，还有花间飞屋的彩蝶蜜蜂，点点头，以前她油画画得好，可水墨画不成，现在到是水墨画画得比油画好了。

    嗯，好歹她是中国人，是炎黄子孙，老祖宗的东西不能丢，还是水墨画更能表现意境……虽然此时此刻，她根本还不明白所谓的意境到底是什么。

    芷云伸手略数了数搁在旁边箱子里的完结之作，大约有个十来张，都是最近两个月新画的，比别人的速度可快了不少，当然，废弃品也一样多，就是这些没有报废的，也只有寥寥几张是上乘之作，其它的放在行家眼里，不过一般而已，上不得台面。

    欧阳也低头看了几眼，略翻了翻，笑道：“挑几张好的，我帮你裱起来，就当咱们家的传家宝，一代代流传下去，让你的画作永流于世……呵呵，几百年后，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出成年上千万将咱们皇后娘娘的画作买回家供起来？”

    芷云眨眨眼，托着下巴，也笑了，“说不定真有可能，到时候我的画也是古董了，肯定是价值连城，要被那些艺术品大盗们觊觎，要搁在博物馆里珍藏的……呵呵，不知道那些研究历史的人会给我什么样儿的评价？有这些画作传世，怎么也得说我是个精通琴棋书画的才女……”

    一转念，芷云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颇为自恋地笑曰，“而且，不光是才女，肯定还是美女。”

    这个已经被改变得面目全非的大清朝，不知道将来还有没有那些清穿女去YY冷面的雍正皇帝，又该怎么评价她这个独宠多年的皇后？会不会有作家专门写她，是会把她写成贤德的皇后，还是狐狸精一般的‘妖孽’？

    “可惜，你不会作诗，要不然，真应该让你给我作几首诗，等将来放在咱们的衣冠冢里，等后人去发掘……这样吧，你给我画幅画像，写上某某年赠爱妻瓜尔佳芷云，再盖上你的私章……”是啊，衣冠冢，将来进入皇帝陵寝的，只能是装着衣物的空棺，她和欧阳，将要去追寻魔法的真谛，就是有一天会面临死亡，也不会是在这个时代，这个大清朝，这个紫禁城。

    欧阳：“…………”

    能够‘盖棺论定’的一天应该不会遥远了，她和欧阳几十年容颜不老，现在还没什么，毕竟身为皇帝、皇后，养尊处优，保养得好也很正常，宫廷里有很多老妃子，七八十了还和三四十差不多，这不奇怪，但要一直一直不变，再过上几十年，不，根本就不需要那么久，只十几年之后，他们的容貌再不变，恐怕就真要有人说闲话了。

    芷云既不想画老人妆，也不想被当成‘妖孽’，那么，只能在这之前，离开这座紫禁城。

    炎热的夏天总会过去，仿佛只一眨眼，冬日的风雪便近在眼前。

    夜晚的北风呼啸，吹散了天空的浓云，露出澄澈的天，蔚蓝的颜色，让欧阳的心情一时大好，连簌簌而下，飘落在窗棱上的雪花，在他眼里也显得格外可爱。

    芷云将藏青色的斗篷搭在欧阳的肩膀上，抱着包裹的放如棉球的小女儿也站在床前，屋外的冷风吹入，让她激灵灵打了个哆嗦之余，也不觉精神大振，呵了口气，看着白雾升腾……

    现在他们两夫妻在湖南岳阳，居住的这家客栈，是皇室开的，临窗便是一条繁华街市，对面正好为邮政通讯司设立的湖南总局，芷云远远望去，只见穿着深蓝色制服的邮差身后背着帆布背包，在大街小巷穿行，这些邮差大约人面很熟，时不时会冒出一两个大爷大娘拉着他们说几句闲话，给他们塞几颗热包子，灌一碗热茶。

    几个穿着厚厚冬装的小孩子，一边投掷雪球，一边互相追赶，不一会儿，竟然来到芷云的窗前，芷云看着他们的红扑扑的小脸蛋，笑了笑，亲了自己的宝贝女儿一口，便随手拿了几串十月做来讨好主子的糖葫芦，又抓了几把爆米花，递出去给小孩子们解馋。

    一直望着小孩子们乐呵呵地道谢，欢呼着跑远，才吐出口气，笑道：“相公，既然来了岳阳，怎么能不去天下闻名的岳阳楼？”

    欧阳拍了拍媳妇的脑袋，嘴角也挂出一抹温润的笑意：“好，明天去游岳阳楼。”

    不过，他们这次离京，却不只是因为芷云闷了想要游玩，也不只是因为欧阳想再一次考验弘昊的执政能力，而是因为今年夏末，浙江那边闹江匪，李卫身先士卒，带兵剿匪的时候受了重伤，消息传回京城，欧阳派了太医去浙江给李卫疗伤，本来是没打算亲自去看看的，区区一帮江匪，哪能吸引他的注意力，虽然有些担心李卫的伤，可看他还能条理清晰的写奏折，想来也不是什么重伤，有太医就足够了。

    不过，李卫上的密折里说，闹起来的不是寻常匪患，而是和盐枭一样，有秘密据点儿，而且那些匪徒手中弓弩齐备，大多数都会功夫，全是能耐人。

    芷云一听欧阳这么说，就起了好奇心，琢磨着……不会是传说中的天地会吧？想起天地会，就想起那个陈近南，连带着还想起金老的——‘平生不见陈近南，再称英雄也枉然。’

    现在虽然已经看不到陈近南了，可瞻仰瞻仰陈近南一手创建的‘天地会’，也不错啊。

    因为怀孕，好长时间没有离开紫禁城的芷云，顿时起了游性，打算下江南。这女人也是被欧阳给惯坏了，丝毫不肯委屈自个儿，想到一出是一出的。

    欧阳也没打算拘着自家媳妇，他要这个位置，最主要的原因不正是想最大限度的让老婆过得舒服自在嘛……

    反正他趁着媳妇坐月子，把积攒下来的该他的处理的政务都处理完了，京中又有十三和太子弘昊坐镇，也闹不出大事……就算真有大事发生，他听到消息返回，也就一眨眼的工夫，耽误不了什么。

    干脆，欧阳携着芷云，带着小女儿，轻车简从，只从欧阳的粘杆处还有浮空城上选了十六个全副武装的侍卫，连宫女太监等伺候的人都没带着，就离开了京城。

    欧阳和芷云到底都挺挂记李卫的伤，一路上借着飞屋作弊，一夜之间就从北京飞到了浙江，连太医都没赶到他们前面。

    结果一看，李卫那家伙，舒舒服服地窝在总督府的床上，听着‘加官戏’，手里端着酒盅，兹溜兹溜地在那儿喝小酒儿呢。

    欧阳来得突然，这小子连衣裳都没来得及穿，披着外套就跳下床接驾。

    瞪着胳膊腿甚是全乎的李卫，欧阳忍不住磨牙，折子上写得那个凄惨，还说什么九死一生……似乎下一秒钟要断气了。

    欧阳摇摇头，也不顾李卫的尴尬，“赶紧穿上衣裳，还让你主子娘娘在外面等你不成？”

    “不敢、不敢。”

    李卫缩缩脑袋，手忙角落地把衣裳往身上套，肚子里却忍不住腹诽，这万岁爷真是神出鬼没，不知是不是有飞天遁地的本事，要不然怎么会这般突然地冒出来吓他一跳……

    如果欧阳和芷云知道他的想法，说不定会对这小子的直觉大为钦佩，他还真猜对了，欧阳和芷云的本事，可不就和飞天遁地也差不多了。

    惊见万岁爷驾临，李卫到也没慌乱，反正他是四爷的门生，对自家主子的脾气还是了解的，这一点儿小事儿，还不至于把主子给惹恼。

    利利索索穿上衣裳，又赶紧吩咐下人们备热水，伺候两位主子洗漱，吩咐护卫驻防，一通忙乱，等到能好生安顿下来叙话，天都快黑了。

    “行了，说说吧，这让李卫李大人重伤的江匪，到底是什么来路？你那折子上也写得不清不楚的，真是不像话。”

    欧阳扶着自家老婆坐在主位，拣了看着还可以的小点心，给她填肚子，因为下人们都没跟着，一路上的吃穿都要欧阳和芷云自己动手，不得不说，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俩人都是被伺候惯了的，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一没伺候，哪怕只有区区一夜，虽没有变成弱智儿童，可到底是哪都不对劲儿，别扭得很。

    芷云就着欧阳的手，吃了一块儿糕点，喝了两口热茶，咕哝了句：“以后要适应，不能让十月她们给惯出这些富贵毛病来。”

    他们俩是法师，早晚要离开宫里富贵精致的生活，虽然以后也能制作几个构装体的魔法仆从来照顾他们的生活，但是，身为法师，养得太娇贵，却不是好事。

    李卫并不知道两位主子的心思，这会儿还琢磨着到哪里挑选几个清秀干净的小丫头，送去伺候两位主子，他总督府里的丫头都是五大三粗的，笨手笨脚，恐怕入不了主子娘娘的眼吧。

    “我的万岁爷，奴才可不是装病的，您看看，奴才的伤刚好，绷带都没拆。”李卫举着胳膊，舔着脸让欧阳看他右臂上缠的那一圈儿纱布。

    欧阳一巴掌拍过去，也不顾他跳着脚儿呼痛，叱道：“别废话，简略些，快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原来，江匪确实闹得厉害，李卫也的确带兵剿匪，更是受了伤，不过，伤得不算重而已，这伙儿江匪对浙江一地的地形很熟悉，成员武功又高——“万岁爷啊，不是奴才不尽心，实在是这江匪太狡猾，摸不到他们的窝点儿，正经的官兵一至，他们就散了，散了就再找不着……”

    “诉苦以后再诉……朕问你，匪患起总要有源头吧，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闹起来？”欧阳蹙眉，各朝各代，江南都是纳税重地，欧阳对江南也不敢有丝毫轻忽，当初清朝八旗入主中原的时候，在江南犯下无数的血案，所以多年来清政府对江南总以安抚为主。

    欧阳根本不把自己当满洲人，对江南自然也没有清朝历代皇帝的复杂心情，自他登基，实行新政，对江南的管束确实严厉了一些，可全国都一样，而且，远远够不上严苛。

    只是因为康熙晚年的时候，因为年纪老迈，病痛缠身，精力不济，治下太过宽泛了，弄得牛鬼蛇神全冒出来捣乱，欧阳这才狠狠打压了一下子，可他打压的全是贪官污吏，整治的也是土豪恶霸，老百姓绝对是受益的一方……

    “主子爷，天下人都知道江南的官员最会抱团，他们天高皇帝远，恨不得在江南做个土皇帝，多少年了，整个江南的官员们都是门生故旧，亲朋好友，肯和他们‘同流合污’，你才能呆下去，要是不肯，那就得走人，别看奴才是个总督，在浙江一等一的人物，可真想办实事，也得下面的人听话才行啊，一开始奴才才来的时候，真真寸步难行，近年，主子爷接连颁发新政，零敲碎打地把江南官场筛了一遍，补充上不少新血，又让各地常驻监察御史……奴才的日子才好过了些。”

    说道这儿，李卫喘了口气，灌了一茶杯茶水，这才继续道，“江南官绅一体，互相勾结，势力很大，哪里甘心就这么放弃手里的大好江山，一直就跟奴才较着劲呢，奴才初来乍到，也不敢和他们大斗，要是乱了江南，哪怕万岁爷不怪罪，奴才也无颜面见圣上了。所以，一直都是小打小闹，没起过大冲突。”

    “上个月初，奴才得到密报，有一伙私盐贩子最近活动很猖獗，奴才派人跟踪，捅了他们的老窝儿，查处了一处大私盐作坊，抓住了七八十号人，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儿，在江南，这样的私盐作坊多得很，就是天天查，也查不完，一般抓起来，罪过不大的，按律交纳罚款，查封了作坊，也就算完事。却没想到，奴才带着犯人往回走的时候，居然遇见了大批刺客，个个武功不俗，奴才身边带了有三百兵丁，愣是让人家冲进来杀了十几个人，还伤了奴才的胳膊……”

    “回来之后，臣审查了从私盐作坊抓回来的人，没想到，领头的已经都死了，剩下的就是寻常老百姓，被他们雇佣讨些辛苦钱，对这些人的底细是一概不知。”

    “臣也没办法，只能加派人手，四处搜查，可是，剿匪屡次三番失败，有的时候臣前脚接到密报，派出去的人马还没出大营，那伙儿匪徒就提前得到消息跑了……臣越想，是越觉得不对劲，这帮人来得太蹊跷，用的兵器又有不少军械，奴才想，很可能有江南士绅的，而且，背后肯定还有主子，这才一封密折进京，请圣上裁决。”

    欧阳和芷云对视一眼，都蹙起眉，现在掌握于他们俩手里的情报系统相当发达，在江南一地的势力虽然比不上京城，可大事小事，少有能逃过他们眼睛的，这一回，浙江悄无声息地多出一股势力……欧阳立时决定，回去就把粘杆处在江南的头领撤换掉。

    欧阳和李卫聊到天擦黑，吃过晚饭，又带着芷云出门欣赏了一番江南夜景，这才歇下，他们本来主要目的就是休闲游玩，剿匪的事务，那是顺带。

    不过哪怕是顺带，欧阳暗中出手，官府的能量彻底爆发出来，效率可比李卫快得多，只用了不到半天工夫，就把那家私盐作坊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

    这作坊是一户姓老的人家的，早年也是盐商，三年前，家道中落，就把作坊给卖了，买主据说是京城大户商人，姓苏，苏家接手了作坊，便做起私盐买卖来。

    “苏……苏……这个姓？”

    欧阳瞧了芷云一眼，“京城的大商户中好像没有姓苏的，到是小九家一个爱妾，娘家姓苏，因为讨了九爷欢心，她娘家人也帮咱们九爷打理一些生意，听说苏美人的大哥，还成了九爷相当倚重的管事。”

    “你记性到好，这苏美人我的印象不深，只记得似乎是你那弟弟允祯送给小九的，不光是小九有，你，还有弘昊和弘昼一人两个，调教好的江南瘦马，那是条顺盘靓……”

    “噗嗤……咳咳、咳咳……”李卫一口茶喷出去，赶紧低头，眼观鼻鼻观心，全当什么都没听见。

    “咳咳……”欧阳咽下口中的茶水，哭笑不得地觑了李卫一眼，然后拍了自家媳妇一下，道，“说什么呢？咱们这儿商量正经的……”

    他话音未落，忽听外面一声惊呼——“有刺客”

    紧接着就是兵器相交的声音，不过，只响了片时，还不等李卫大惊失色地出门，外面一切声响归于寂静。

    “奴才万死，惊了主子爷。”

    欧阳站起来拉开门，就见外面一面貌寻常，身形瘦削的蓝衣男子单膝着地道。

    “起吧，人抓住了？”

    “回主子爷，击毙十三人，活捉两个，不曾动用枪械。”

    听到蓝衣男子的话，不知怎么的，李卫忽然心里一阵发毛，不是说这男子的声音有多么难听，事实上，他的音调平缓，嗓音低沉悦耳，绝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可鼻子里闻着一股股血腥味，再听见他这么冷静平和，让人如沐春风的声音，就很难不让人心底战栗了。

    李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暗自咕哝——主子爷身边跟着的都是些什么人啊？看着可比禁卫军还猛……看样子是用不着担心万岁爷的安危了。

    欧阳看了两眼刺客，见过从这些人身上搜出来的一大堆零零碎碎各种要人命的物件儿，还有那几颗从嘴里卸下来的毒牙，只是吩咐了句交给专司刑讯的‘木十一’，就丢在一边儿了。

    这些人虽然是专门训练出来干脏活的死士，一张嘴很难撬开，可魔法中，让人说实话的手段有很多，哪怕基于‘人道主义’，不使用直接作用于灵魂的搜魂咒，各类效果轻重不同的吐真魔药，也足够让这些人把知道的一切都吐露出来了。

    果然，只用了半个时辰，两个死士便开了口，显然，这样的死士已经算对方很重要的势力，对他们的底细还是知道一些，至少说出了对方的窝点儿是江宁一处临海的，名叫‘张家坞’的小渔村……

    接下来的，竟然变得稍微有些诡异。

    李卫才派人去把张家坞给围上，仔细搜查江匪，可一个时辰还没过，居然有四家江南大户出面，跑到李卫的总督府，含糊不清地传话。

    总而言之，就是警告李卫，这事儿的水很深，他最好放手，不要再查下去了，要不然，惹得对方狗急跳墙，就算奈何不了他总督大人，可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前日防贼的，李大人上有老，下有小，总不能不顾妻儿老小吧。

    言下之意，对方可是亡命之徒，能派一批刺客死士，就能派第二批，第三批，要是李卫没把握把他们斩草除根，他们为了报仇，说不定就会祸及李卫的亲人。就算不能把李卫怎么着，至少也能搅和得他们李家上下，一辈子寝食难安。

    李卫当时就愣了，送走了来传话，一脸——‘我是为你着想’的大能人们，跑到欧阳面前，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吭哧了一会儿，才把事儿说了，最后还忍不住咋舌道：“好家伙，这匪徒敢光明正大地威胁朝廷命官了，万岁爷可是在这儿呢……天啊，这什么世道”

    欧阳和芷云也乐了，虽然对方肯定不知道万岁爷驾临，但只是跑到总督府威胁浙江总督，这已经是一桩相当了不得的大事，俗话说得好，民不与官斗，这些江南商户，再有钱，他也是民，李卫好歹是一省总督，又是天子重臣，他们哪里来得那么大的胆子？

    芷云纳闷道：“这些人在江南有名有姓，家业不小，遇见这种事，应该是躲都躲不及才对，怎么就蠢到自己暴露自己？”

    “除非……他们觉得自己的后台大到李卫也不敢惹。”

    欧阳皱了皱眉，李卫是什么人，他的名声极大，以前官小职卑的时候就敢和王爷作对，在顶头上司明德面前也傲气得很，现在是一省总督了，哪里受得了这个，要是没人来威胁，他行动可能还温和一点儿，可这被人一威胁，他的犟劲儿发作，愣是将整个张家坞团团包围住，挨家挨户地搜查。

    李卫手底下兵强马壮的，虽然这帮江匪貌似有些来历，可不过百人不到的小村子，李卫真没当回事儿，结果，一交手，才发现算是痛了马蜂窝了。

    这个村子家家户户都藏有武器，甚至还有重弩，上到八十老妪，下到稚龄儿童，个个都会两手功夫，抡起刀子来比当兵的还利索。

    最后还是李卫一看不妙，再顾不得他的脸面，紧急向欧阳求援，让欧阳调了一批粘杆处的好手帮忙抓住领头的匪首，这才将整个村子的人一网成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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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还未大亮，芷云便和欧阳乘船去看那天下闻名的岳阳楼。

    两个人身上披着雪白的大毛斗篷，也不曾带什么行礼，骑着一批良驹宝马，却是走得慢慢悠悠，不急不慌。

    刚从温暖的江南北返，芷云，看着天上飘荡的雪花，忍不把整个身子都窝在自家相公怀里。

    说是专门去看岳阳楼，可是，两个人还是到岳州城外转了一圈儿，看了看山，观了观水，然后才乘船沿江，朝着岳阳楼行去。

    他们两个衣着华贵，样貌更是出类拔萃，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夫人出门游玩，跑码头的人不容易，尤其是天寒地冻的时候，遇上个大客户，给的赏钱说不定就能过上一个丰裕的好年。

    为芷云二人撑船的艄公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艄公，带着一个很水灵的孙女，他这孙女长得好，有窈窕的身段儿，秀美的容貌，纵然总带着斗笠遮面，可还是容易引起是非，老艄公很谨慎，为了他孙女，轻易不接那些单身的年轻男子。

    这一回，遇上欧阳和芷云这样的好客人，自然是使出了全身的本事，煮了船上最好的茶，还让孙女过来帮忙伺候。

    路并不远，行了没多久，芷云笑眯眯地抬头远望，视线所及，烟波荡处，已可隐见傲然耸立着一座巨大的城楼。

    这就是岳阳楼。

    芷云吐出口气，笑道：“这岳阳楼和南昌滕王阁、武汉黄鹤楼、宣州谢眺楼并称四大名楼，我见过滕王阁，也见过黄鹤楼，这四楼之首的岳阳楼，还是第一次见到，嗯，希望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欧阳搂着媳妇，站在船头，却是没接芷云的口，反而眨了眨眼，转换话题：“你不是想见识见识‘天地会’吗？不是想看看陈永华一手创立的天地会到底如何？怎么不等李卫审问完咱们抓到的张家坞村民再离开？”

    他们两个在李卫围捕张家坞的匪徒之前，便不约而同的先行离开了。谁也没想立时便知道后续。

    芷云没有回答，只是瞄了自家相公一眼。

    欧阳就勾起唇角微笑，两个人心意相通，又怎会不知对方的意思。

    这件事，已经知道结局，过程便不重要。

    接下来的场面，李卫能应付，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查出张家坞的江南士绅，之后努力一把，再顺藤摸瓜，一准儿能抓住他们在京城的大靠山的尾巴。

    欧阳对自己手下的本事还是相信的，可最多也就到此为止了。

    将来无论是牵连到老九，还是揪出十四，欧阳都不会感到奇怪，却也不会太放在心上。

    像张家坞这样的势力，这一次被铲除，可能会让幕后之人肉痛一阵子，到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因为这样的暗中势力，他们不可能只有一个，从九龙夺嫡中拼杀出来的皇阿哥们，哪个是简单的，谁不会保留一两个后手，可就这么一点儿歪门邪道，对于整个大清朝来说，也绝对翻不起太大风浪。

    其实，张家坞这些人，欧阳的粘杆处已经查明，确实是十四的手下，除此之外，十四在海上和盛京，都留下了底牌，不只一个。

    当年他做大将军的时候，没少截留军费，其中有一部分，便是用来培养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死士，用处与欧阳的粘杆处，同出一辙。

    虽然查清楚了，此事与老九没关系，可欧阳一点儿都不相信老九就真的对这些丝毫不知，允禟可不是傻子，十四往他手底下安插人手，以他的精明，他会不知道？论谋略手段，十四玩不过他，只是他存着别的心思，不肯说罢了。

    欧阳心里明白，现在老九似乎是已经臣服，也许，他对欧阳成为九五之尊，也没有了太大的不满，但是，即便如此，以他的性子，他也不会一点儿底牌不留……

    如果是历史上的禛，大概会尽一切努力，摧枯拉朽地铲除这些兄弟的所有势力，将一切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可是欧阳却没有那么急功近利，只要掌握绝对的力量，维持住平衡，臣下有一点儿自己的小心思，留下那么一点儿不影响大局的力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如今皇帝这一职业，于他来说只是兼职，正职乃是法师，权力这种东西，足够用就好，掌控一切？实在没必要。

    再说，只此一事，又怎么可能真牵扯到地位尊贵的那些人？最多有几个替罪羊被送出来受死罢了。

    欧阳伸手借住落在掌心的雪花，长长地吐出口气——有的时候，把柄握在手心里，比立时曝露出来有用得多，在恰当的时候，说不定这些把柄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芷云摇摇头，暗地里为自己的宝贝儿子抱不平，他的这位皇阿玛明明可以给他留下一个太平到不能再太平的大清朝，却偏偏不肯多出把力，非给他留下一堆掣肘，还个顶个的都是人中龙凤，如今欧阳还在，还能压服的住这些人，若是欧阳不在了……

    芷云叹了口气：儿子，你就自求多福吧，不过，有这几位能干的叔叔督促，说不定，你也能成为远超过你祖父、你父亲的好皇帝。

    “两位客官。到了。”

    老艄公的一声呼叫，惊醒了欧阳和芷云。

    抬眼，已经到了人来人往的码头。

    老艄公替欧阳和芷云将发毛雪白，精神抖擞的宝马牵下船，欧阳也一个跨步，跳上岸，才回身握住芷云的手，稍微用力，芷云就翩翩落于他的怀中。

    老艄公那容貌娇俏的孙女秀儿，看到这对儿年轻的小夫妻如此恩爱，不觉瞪大了眼，脸上浮现出一抹红云，甚是不好意思地举手遮住了眼睛，可是手指却大大张开，乌溜溜的眼珠儿乱转，显得又机灵又可爱又活泼。

    芷云一眼瞟见，忍不住笑了笑，声音低沉悦耳，听得那老艄公不禁莞尔，挥起袖子拍在自家孙女的脑袋上，叱了句：“丫头一边儿去，别打扰贵客观景儿。”

    一句话，说得芷云都有些受不住，这里毕竟不是开放的二十一世纪，欧阳却是镇定自若地搂着媳妇转头去看那风景，脸上的神色丝毫没变。

    此时，太阳才初升，落雪已经渐渐小了，浓云散开，天空上透出火红的日光，映得那天、那山、那水、那楼，一派透亮。

    芷云挽着欧阳的手，近乎着迷地放眼远眺，虽然雪停了，可洞庭湖的万倾烟波，仍然被朦朦胧胧的白雾所遮盖。

    四周城廓相连，细碎的雪花飘飘然落下，给这天地，镀了一层银色的轻纱。芷云随手从白马上挂着的帆布挎包里拿出画夹，寥寥几笔，迅速地画下这天地间至美景色的轮廓结构。

    回去之后，芷云相信，以自己法师那几乎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哪怕她的技术还不娴熟，也能绘出一幅绝妙的水墨山水长卷，同样，还可以作一幅写实的油画来弥补在大庭广众之下，来不及拿出相机和摄像机来拍摄的遗憾。

    “走吧。”

    见惯了天下美景的欧阳和芷云，每一次见到大自然的妙笔，还是忍不住迷醉，太阳东升，打破了魔咒，欧阳才掏钱付了船费，

    携着芷云向岳阳楼走去。

    岳阳楼下，设有不少亭阁，里面立着历代名家的碑林。

    欧阳饶有兴趣地看过一遍，给出诸多点评，那模样仿佛他才是大家，历代名家作品，在他这里也不过尔尔。

    芷云一个白眼飞出，丝毫不理会自家相公的厚脸皮，欣赏了一遍，就缓缓登楼。

    整个岳阳楼高二十几米，临岸而建，气势迫人，立在楼外，隐约能感受到大浪扑来的显赫声势，有的时候，浪花击打着沙滩，甚至能让人感觉到，宛如千军万马迎面而至似的威压。

    入了楼，芷云徘徊许久，看着历代名家留下的墨宝，也看她根本不曾听说过的文人留下的作品，居然没有一首诗，一首词句，一篇文章，一对对联，乃是粗制滥造，显然，敢在这里挥毫泼墨雕屏刻字的，对自己无一不信心十足，也确实有自信的本钱。

    芷云笑了笑，拉着自家相公的手游览一圈儿，道：“我想起以前在二十一世纪，寥寥地几次去旅游，在那些风景名胜，著名园林里，总有人忍不住留下诸如许多——‘XXX到此一游’‘我来了，我征服’之类的刻痕，想想，和人家名家在岳阳楼留下墨宝差不多是一个意思，但这境界，可相距十万八千里，根本不能比啊，人家是青史留名，那些人弄不好要被罚款的。”

    “你这个小促狭鬼，至于这么埋汰人吗？你啊你，真不知该说什么好，所以说酒不是好物，尤其是对酒量浅的人来说……”

    欧阳讪讪地一缩脑袋，咳嗽了一声，知道自家媳妇这是埋汰自己呢，他也有那可恨不懂事的时候，不过，当年才两岁半，还穿开裆裤呢，那时候闹出来的笑话，应该不至于去上纲上线地批判……

    当年他还不到三岁，父亲长时间出门在外，联盟里那繁杂的工作，让他回来一趟极不不容易，可以说，欧阳长到两岁多，一共和父亲相处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十天。

    这次，欧阳的父亲因为受了伤，需要回家养伤，因此也有了空闲，心里觉得实在愧疚儿子，就不顾医生的静养要求，带着他和大哥一块儿去北京逛了逛。

    欧阳的记性好，非常好，到今时今日，那几天的每一幕，和父亲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他还能记得清清楚楚，对于自己的好记性，欧阳大多数时候是满意的，不过，偶尔，也会深恶痛绝，这一次便是。

    第一日，他们先去天安门城楼，后来去瞻仰太祖爷的遗容，第二天又去香山看过日出，瞧过红色的枫叶海洋。最后，去颐和园和故宫博物馆。

    当时在故宫博物馆，父亲替欧阳和他大哥买矿泉水去，结果，欧阳看见有人在故宫博物馆的石阶上刻字，一时好奇心起，也懵懵懂懂地跟着学。

    拿着自己的魔法刻刀，刻了一大堆歪歪扭扭，根本认不出来的字，他大哥就在一边儿偷着乐，也不制止他，结果，正好让一个戴着红袖箍的老太太给看见了。

    那老太太挺凶，抓住他就是一通训斥，当时欧阳年纪小，不懂事，被人家老太太训得哇哇大哭，愣是让周围一堆人围着指指点点看热闹。

    他父亲回来一看，顿时恼羞成怒，当场就给了欧阳一巴掌，当然，他父亲也没舍得下重手，样子做出来，可只是轻轻拍了一下罢了。

    欧阳自己都不明白当时他是怎么回事儿，就父亲这一巴掌，他这泪就再也止不住，哗啦啦地流，哭得差点儿上不来气昏死过去，最后那老太太也不好意思了，就要了五块钱的罚款，让他爸把他给带走了。

    这件事，是欧阳有一回喝醉了酒，说给芷云他们听的，可见印象深刻至极。

    回忆完毕，欧阳扑过去抓住偷笑的媳妇就是一阵咯吱，逗得芷云哈哈大笑不停，这时，忽然有一阵争吵声传来。

    欧阳和芷云对视一眼，凭栏下望，他们此时处于二楼，争吵声正是从楼下传来。

    “似乎，还有人来登岳阳楼……”

    岳阳楼前有欧阳的粘杆处护卫把守，自然不会轻易再放人进来打扰，一般寻常游客，看见腰悬宝剑，神情冷漠的侍卫，大约就不会近前了，再说，大冬天的天冷，时间也早，大多数时候岳阳楼没什么游人。

    所以，看到一个身材圆润，穿着杏黄衣衫的小婢跳着脚和两个侍卫纠缠在一起，芷云忍不住失笑：“咱们这是玩了一出仗势欺人的把戏？”

    欧阳眨了眨眼，见下方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车前站着个大约三、四十岁的男子，这人身材高大，身上披着玄色大毛斗篷，似乎感觉到欧阳的视线，此人猛地一抬头，目光凌厉。

    看到他的真容，欧阳和芷云都愣了愣，笑了。

    欧阳一挥手，示意楼下的守卫让开，那男子也反身撩起车帘，靠过去不知说了几句什么，马车里便先是下来一个容色清丽的美人，两个青衣婢女，接着又扶下一身形瘦削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领着美人，身后跟着两个青衣小婢，又带上先至的杏黄衣衫的婢女，再加上一开始站在外面的高大男人，浩浩汤汤地登楼。

    门口的两个粘杆处守卫，也没为难这一行人，只是让他们解了腰间的佩剑。

    随着这一行人登上二楼，当先的两个男子同时单膝跪地，拜倒叩首：“臣弟见过万岁，见过皇后娘娘。”

    一句话，惊得他们身边那位容姿不俗的美人身子一颤，愣了老半天才跟着跪下，讷讷说不出话来。

    欧阳挑了挑眉，指着身旁的石凳笑道：“坐吧，出门在外，自家兄弟哪有那么多的规矩……八弟和十弟这是要去江南？”

    老八和老十站起身，告了罪，才在石凳上落座。

    端端正正坐好，允禩不卑不亢地道：“回万岁爷，臣弟身体不适，欲至江南修养，十弟刚从青海返回，正好有假，也欲出外逛逛，顺便也送臣弟一程。臣弟已经上折子向太子告了假，想必万岁爷不在京，还没接到臣弟的折子。”

    自从欧阳登基以来，对各个王公大臣的约束松缓了许多，只要有假期，并上折子报备，哪怕是在京的王爷，想要离开京城，也不在是什么难事儿。

    一开始这个决定有好些老王爷反对，后来尝到甜头了，也就渐渐默认了欧阳这种视祖宗家法于无物的举动。

    “不错，携美出游，确实有益于身体健康。”欧阳早就知道允禩紧跟着他和芷云的脚步离了京，对他离京的目的也能猜出一二，其实不用多想，允禩这一次肯定有一小半儿是为了解决江南闹匪，牵扯到老九的问题。

    不过，光这么一点儿小事儿，到还劳动不到他，大约老九还有什么把柄留在江南，他担心江匪的事情闹大，自己严查起来，再折腾出大变故，这才亲自出马，只是允禩竟然在处理正事的时候，尚有心情和美人同游岳阳，到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欧阳把视线落在怯生生立在允禩身边，低着头的美人身上，这女人站的角度有些背光，看不太清容貌，可从她修长的腿，纤细的腰，圆润的臀，饱满的胸部……

    欧阳的腰身一痛，连忙自如地把视线收回来，心里还是暗道，是个美人，老八眼力不错，很多人都说八福晋运气好，有一个至爱她的男人，那个男人还是当朝皇子。现在看来，这‘爱’就算不是假的，多多少少也有些水分，至少，老八不像比人想的那样专情。

    欧阳不是贪花好色的男人，可也总是个男人，男人嘛，看见漂亮女人，多瞟两眼很正常，哪怕他娇妻爱子都有了……

    不过，欧阳咳嗽了一声，扭过头笑眯眯地捉住自家媳妇按在自己腰上的小手，女人可以欣赏，能站在身边的人，只这一个。

    他自以为自己还是很节制的，对妻子以外的美人，说多瞟两眼，就只有两眼，再多了，家里的娇妻醋坛子一旦打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有时候，欧阳也挺想看看媳妇吃醋的小模样，偶尔吃吃醋，也是生活情趣。

    欧阳却不知道，此时他‘欣赏’的美人，心里是何等五味杂陈，坐立不安，美人偷眼看了似乎正凭栏望景的芷云一眼，暗自咋舌：这就是皇后呢，皇后啊，她真没想到，自己这一辈子，还能见到如此尊贵的人物，不过，听说太子都是二十几岁了，怎么皇后还是这么年轻？

    美人的心情暂时没有人有空理会。

    允禩手里捧着青衣婢女倒的茶，看了欧阳一眼，迟疑片刻才道：“万岁爷准备什么时候回京？”

    “怎么？京城有事？”

    欧阳也捧了茶杯，他和媳妇都没带丫鬟出门，连个侍奉茶水的都没有，这会儿遇上了，自然要借光享受一二，对于京城，欧阳不担心，昨天晚上才和弘昊弘昼通了话，貌似一切正常，弘昊和弘昼除了抱怨几句，他们八叔离京，九叔称病，十三叔整天欺负他们之外，就没说什么。

    “京城没事……不过，臣弟听说德妃娘娘不好了。”

    看着允禩隐约带着几分复杂神色的脸，欧阳怔了怔，德妃生病，他当然知道，对于目前身在盛京的德妃和十四，他一直没有少关注。

    其实，一年前德妃就油尽灯枯了，只是一直吊着一口气，用大把大把的补药保着命，现在躺在床上，不算太坏，可也绝不好。

    欧阳心里也有些叹息，到不是对德妃有什么感情，只是，一个在那吃人的皇宫里，从宫女子一直爬到四妃之一，圣宠不衰的神奇女人，终于要迎来她的终结，又怎么能不让人叹息？

    所以，欧阳沉默。

    允禩的目光很复杂，他怔怔地看了欧阳好一会儿，才自嘲地笑道：“万岁，臣弟说句僭越的话……您可真够无情的……”

    允禩此时的心情，复杂至极，他觉得，他这位四哥的变化，真宛如翻天覆地。小时候他和四哥关系还成，虽然并不如小九、小十一般亲近，却也没有什么矛盾，有时候甚至能从这位冰山哥哥身上，享受一点儿皇家最稀少珍贵的温情。

    对于早年的禛，允禩很了解，怎么说他当年也有夺那把龙椅的念头，又怎么会不好好了解竞争对手呢？四哥表面上如冰山，可那是做给皇阿玛看的，实际上，他是个急性子，爱恨一样的强烈而分明。

    他幼年，对德妃有感情，毕竟是亲生母亲，怎么可能不爱？虽然一次又一次被德妃伤心，伤得痛入骨髓，可他还是想要得到母爱。

    虽然后来，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僵硬，他失望了，从此故意做出一副再不奢求的样子，但允禩知道，那只是表象而已，可以说，自家四哥一开始有了斗争心，很有可能是为了要在德妃面前争一口气，要让她这个当娘的看看，她弃之如敝屐的儿子，才是能给她带来荣华富贵的那个儿子，十四不行

    允禩一直以为，禛登基之后，就算对别的兄弟还有可能接受，可也绝不会放过十四，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让十四再也抬不起头，还要让十四在德妃面前再也抬不起头，他会让德妃坐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上，看着他君临天下，后悔不已。

    可允禩料想错了，他实在没想到，四哥居然真的就这么把十四和德妃放在盛京，既不作践迫害，也不故作关心，真的对这两个人，只有面上的情谊，礼数一丝不差，对十四，也与对其他兄弟一样，一视同仁，可更多的，就再也没有了，连压迫都没有，哪怕德妃已经低头，他也不屑一顾。

    现在德妃要死了。允禩摇头苦笑，德妃要死了，可自家四哥却跟听见皇阿玛别的妃子将逝时表情一样，只是宛如局外人的叹息而已。

    允禩不知道该怎么看现在的雍正皇帝，自己的四哥，这种转变，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显然是好事，至少，他这个做弟弟的，只要不行差踏错，踩到底线，就不用整日担心自家四哥诛锄异己，对兄弟们赶尽杀绝。

    “过年前朕会回京，希望德妃娘娘有福气熬过这一年吧。”

    对于允禩的感叹，欧阳只是摆摆手，随意地说了句，德妃如何，真的与他无干。

    欧阳感叹了两句，便转了话题：“八弟，你带个女人回去，不要紧吗？八弟妹的醋坛子一旦打破，倒霉的可不只八弟你。”

    “万岁就不要笑话臣弟了，臣弟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允禩也不过随便说说，对于人家母子之间的问题，他还没能耐掺和进去。也就依着欧阳的意思，笑道，“您也知道，这边儿与京城不同，官场往来送婢女是常例……小昙姑娘既然已经被送给了臣弟，臣弟若是不要，那她的下场恐怕就不大好说了，臣弟怎么说也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又如何能眼睁睁地看着美人落入虎口。”

    岳阳楼下有个食府，名字很大气，就是‘岳州食府’，依照欧阳和芷云经常各地游览的经验，敢用地名做名字的饭馆酒肆，在当地肯定是数得着的。

    老十是个吃货，坐着听两个哥哥说了好一会子话，就饿了。

    这岳阳楼的风光，欧阳和允禩看起来兴趣盎然，可老十没兴趣，李白的一首名诗，在他的心里，还比不上一碗胡辣汤。

    于是，大家起身去用饭。

    小昙姑娘很懂事，带着几个丫头帮着把碗筷烫洗干净，素手盛汤，双手捧着奉到这几位眼前。

    喝了一碗热乎乎的胡辣汤，咬了一口烤馍，欧阳也没避着老八和老十，批了李卫由皇家专用的邮差送来的折子，要他全权处理剿匪一事，还下了‘将使听其节制’的令。

    老八和老十也不问万岁爷什么，只就着香喷喷的烤馍，吃了几个食府的招牌菜，待吃到八成饱，要了酒水，浅酌一杯，老八拉着小昙的手，让她唱江南小调，别说，小昙的嗓子好，将乡俗俚曲唱得婉转缠绵，愣是勾搭得芷云都侧目。

    “这小昙姑娘不错，模样好，身段好，而且不化妆就香气迷人，素颜美女，难得。”

    芷云抿了一口酒，觉得还成，不是劣酒，也就稍稍沾了沾唇，酒气一熏，脸颊上浮现出两朵晕红，倚在欧阳肩膀上，觑了他一眼，“听说江南官场来往，最喜欢送人美婢，你当初跟着老爷子下江南，没少享受这等艳福吧？”

    只看允禩还没到江南，已经美人怀中坐了，就能想象得出，当年康熙带着他的皇子们下江南，一定是胭脂堆里来去，美人如云。

    “嗯，没少收，尤其是老九，现在家里的美妾就有不少是江南来的。老八还好一些，可他后院养得美妾，也不少。”

    欧阳笑着搂住自家媳妇，神色间带出几分无奈，这些皇子们收些美女根本不算什么，只要不是良家民女，就连皇子府那些不入玉碟的庶妃们也不会当回事儿，那些贱籍的婢女，就和物件儿差不太多，送上几个，与送几件古董，弄个玉器，一样的意思。

    就算是善妒如八福晋，也没拦着别人给允禩送婢女。

    不说皇子，寻常官员也不曾把贱籍的婢女当回事儿，喜欢了看个新鲜，不喜欢了转手送人，就说李卫，因为他在江南多年，官至总督，位高权重，可还是只收贱籍的婢女，不纳良妾，就为此，其他人就竖起拇指赞他洁身自好，连李夫人也极欢喜的，由此可以看出，贱籍的女人身份有多低下。

    欧阳压低声音，和芷云咬耳朵：“虽然我下令废除贱籍，可思想根深蒂固，律法也没办法干涉，这事儿，不是一天两天能彻底解决的。”

    “那些入过贱籍的女子，哪怕侥幸赎身从良，也没什么好前程，见了原先的主子，依旧得伏低做小，主子想要他们的命，还是容易得很，而且，一朝入了贱籍，子孙后代都受影响，尤其是婚姻，良贱不婚，自古如此……”

    “哎，像小昙这样的姑娘，我看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也有十八九岁，在这样的年纪，能跟了允禩，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就是老八不纳她，若动一动善心，把她指给手底下什么人，小昙也就算是熬出头了，至少子女能脱出贱籍，将来婚嫁科举，不受限制。”

    吃过饭，又结伴游了一圈岳阳楼，欧阳和芷云就与老八、老十分手，那两位继续南下，而芷云他们，则北上回京，当然，接下来就用不着着急了，可以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去。

    江南的冬日，依旧带着绿意，可是冬日的京城，却是银装素裹。

    芷云和欧阳是在过年前返回京城的，进京的第一日，就接到了德太妃病重的消息，太医们也说了准话，说德太妃也就一两个月的事儿了。

    十四上折子要送母回京，说是德太妃想要回她住了多年的永和宫看看，想回京城看看，也想看看她的家人。

    欧阳没说什么，准了，德妃已经垂垂老矣，一只脚跨进鬼门关的老女人，临死之前，有这么个要求，无论这要求是不是含着旁的意思，无论这要求是不是有十四的求肯在里面，他都没有不准许的道理。

    欧阳毕竟不是个特别冷漠的男人，对德妃，也无怨无恨。

    于是，欧阳准备了宽敞舒适的舆车，派了两个太医，让人用最快的速度将德太妃接回京城，而十四要求送母回京的折子，欧阳却暂时给扣下了，只让十四福晋完颜氏侍疾。

    从雍正元年便开始修的直通盛京的大马路，算是派上了用场，不过半月，德太妃的舆车便入了京。

    欧阳宫里的女人少，好些年没往紫禁城里抬人，永和宫还空着，所以，到用不着专门为德太妃腾出宫殿来，她到了京城，就可以直接入住。

    永和宫欧阳没有动过，保留着德太妃离去时的模样。事实上，除了芷云的储秀宫之外，欧阳登基以来，并不曾在别的宫殿大兴土木，整个紫禁城，大部分还是以前康熙在的时候的样子。

    永和宫

    自从德太妃入驻，欧阳除了早晨来请安之外，平日里一次都没有来过，可是今日，太医说德太妃不大好。德太妃又派了身边的宫女来储秀宫，说是请皇上和皇后娘娘过去一见。

    芷云想了想，也挺好奇德妃临死之前有什么想说的，欧阳下朝，两个人便相携而至。

    殿门内，隐约传来阵阵咳嗽声，芷云和欧阳走进去，一眼就看见面色苍白，老态毕现的德妃，她瘫软的倒在榻上，屋子里有一股浓郁的药味儿。

    此时，德太妃醒着，完颜氏靠在床边低着头打瞌睡，手里还拿着一块儿湿透的帕子，显然是通宵在帮德太妃擦身，累得狠了，两个太医侍立在一旁。

    “怎么样？”

    欧阳看了双眼朦胧的德太妃一眼，才扭头问太医。

    一个姓林的太医急忙跪下叩首，口中说道：“回万岁爷，德太妃娘娘年纪大了……恐怕，恐怕最多还有数日的寿数。”

    “不能想想办法？至少要熬过今年才是？”芷云皱了皱眉，虽说对德妃没什么情分，可看到一个垂暮老人，到底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情。

    “这……”太医迟疑片刻，还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德太妃娘娘早已经油尽灯枯，就这数日，还是要好生调养才成。”

    “皇后……娘娘。”

    也许是听到了太医的话，德妃不知从哪里来了力气，竟然挣扎着坐起身来，她一动，旁边的完颜氏就醒了，急忙俯身扶着德妃，替她往背后塞了一个大引枕，“额娘，您醒了？”

    完颜氏顺着德妃的视线看过去，顿时吓了一跳，急忙跪下叩首行礼：“给皇上、皇后娘娘请安。”

    “不用多礼，起来吧。”

    欧阳随意地摆摆手，让完颜氏到一旁站着，才扶着芷云，走到榻前。

    德妃的目光却不知是不敢还是不愿，一直不曾落在欧阳的身上，只是讷讷地看着芷云，一双昏花的眼，有些湿润。

    大口大口地喘了好一阵气，德妃忽然伸手拉住芷云的袖子，咬牙道：“皇后娘娘，您是好人，奴才知道，您是个好人，您帮奴才劝劝万岁爷，您劝劝他，让他不要为难我的十四……不、不、不是这样，您是万岁最喜欢的女人，您也爱着万岁爷，是不是？是不是啊？那您就该为万岁的名声着想，他不能……不能对他的亲弟弟下毒手，要不然，他岂不是连畜生都不如了，他不能……”

    芷云一皱眉，嘴里道：“太妃慎言，您这是什么话，您可是长辈，怎么能在晚辈面前自称奴才……”

    芷云不轻不重地吐出字来，声音暗哑，却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势，德妃剩下的话，立时噎在咽喉里，再也吐不出来。

    芷云也不看她，只是冷目横扫了永和宫内的几个宫女太监，还有那两个人太医一眼。

    宫内的人一惊，顿时低头跪下，再也不敢留下来听皇室阴私，倒退着退出门去。

    完颜氏也几乎吓呆了，实在没想到一向理智冷静的额娘，竟然会做出这等事。她愣是怔怔地看着德妃许久，才反应过来，一个箭步冲上去，握住德妃枯瘦的手臂，磕磕绊绊地道：“额娘，您发热呢，热糊涂了，媳妇这就给您擦擦身子，擦擦就没那么难受了……”

    完颜氏的话音未落，德妃的的脸色突然一变，变得煞白，有一抹红光在脸上闪过，她挣扎着扭头，终于盯在欧阳的脸上，嘴唇蠕动，却终究没有说话……随后，‘噗’——一声，一口血喷出，德妃也瞬间后仰，倒了下去。

    完颜氏抢了一步，搂住德妃的身子，眼泪流淌，大哭道：“额娘，额娘，您这是怎么了，您怎么了？太医，太医呢？”

    欧阳和芷云叹了口气，叫了太医进门，两个太医轮番施救，又灌了一碗配好的参汤，德妃才勉强缓过一口气。

    拉着芷云的手，立在永和宫黄花梨的梳妆台前，欧阳的脸色也带了些许复杂，一双向来温润的眸子内，显露出一点儿莫名的情绪。

    他拥有‘禛’全部的记忆，对于德妃，虽然不可能像原本的禛一般，怀着爱恨，可真到了这一刻，真地看到她垂暮将亡，也并不是绝对的无动于衷。

    芷云拽着欧阳手，转头看了木然地矗立在榻前的完颜氏一眼，又冲欧阳开口道：“我已经让太医过去盯着了，你去歇歇吧。”

    欧阳点了点头，“一起。”

    帝后二人挽着手，也没有乘坐舆车，慢步走出永和宫，此时以至腊月，天气阴沉沉的，半空中有雪花打着卷儿飘落，可芷云一路走来，额头上却见了汗。

    回到储秀宫，刚一进内堂，十月就领着巧儿几个宫女走过来替她扫去身上的雪花，去了雪白的大氅，换上一身洗衣房刚送来的宽松衣饰。又拿了香帕，准备了热水，伺候芷云洗漱。

    欧阳的公务不少，刚和芷云旅游一圈回京，有许多需要亲自处理的公务积压了下来，弘昊虽然一天天成熟长大，对于朝政，也越发地游刃有余。

    可他毕竟年纪轻，经验少，有许多事务，还是离不开欧阳。别看欧阳最近貌似显得清闲了不少，还能经常性地陪伴娇妻，可他想彻底地撒开手，恐怕还得奋斗几年，等弘昊的羽翼丰满，从雏鹰长成雄鹰才行。

    一直到晚上，欧阳才空出时间，两个人又去永和宫看望了德妃，德妃还在昏睡，完颜氏到没说什么，不过欲言又止的模样，显然也是想恳求欧阳，让十四回京。

    可是，就算欧阳此时下令十四回京侍疾，也来不及了。

    永和宫里飘荡着浓烈的中药味，整个寝室，弥漫着一股子灰败腐朽的死气。

    借着有些昏黄的烛火，芷云朝床榻看去，就见德妃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呼吸粗重，偶尔还能听到细微的哀痛呻吟声，她老了，明显已经不是那位艳色迷人的德妃，而只是一个还剩下半口气的老人。

    芷云从她隐隐约约的呓语中，听到了许多许多她清醒时永远也不会说的话，那里面有对佟皇后的浓烈的恨意，有对六阿哥祚的思念，有对十四祯的深沉的母爱，也有对出身背景的自卑，有对那些高贵的，康熙后宫嫔妃的蔑视和仇恨，有对家人的爱和恨，有对乌雅氏未来的担忧，还说了许许多多她的幽怨，她对康熙复杂的心情，她对成为德妃的自傲和悔意，林林总总，断断续续，只是——她的话里没有禛，哪怕睡梦中也没有。

    也许，德妃自己也不明白，她对她第一个儿子，这位如今登上皇位，在九龙夺嫡中取得最后胜利的四阿哥，到底怀有怎么样的情绪。

    “十四，额娘的祯儿，你别犯傻，别犯傻，额娘不会害你的……”

    耳朵里听着德妃的呓语，欧阳的目光，不觉在她身上一顿，心里想起这几年有关盛京方面的情报，最后这几年，德妃和十四的关系一度紧张，两个人甚至有过十分激烈的争吵，关于关于未来道路的，关于子孙后代的，关于后宅妻妾的，十四对那么宠爱着自己的额娘，从一开始的孝顺听话，到最后的不耐烦，转变之快，连欧阳也不曾想到。

    可即使如此，德妃身在病中，心心念念的，还是十四那个不孝子。

    转头看着林太医身，欧阳叹了口气道：“太妃……”顿了顿，似乎不知该说什么好，过了好半晌，欧阳才又道，“尽量减轻德太妃的痛苦……让她活得长一些。”

    “嗻。”

    林太医凛然遵旨，可是，太医们用尽了手段，不知道多少珍贵药材源源不断地送进永和宫，第二天傍晚，德妃就已经陷入弥留的状态，神志不清了。

    这一夜，永和宫内灯火不灭，无数个太医来来去去。

    黎明时分。

    “用针吧。”

    欧阳和芷云立在榻前，完颜氏跪在地上哀哀哭泣。听完太医们对德太妃病情的陈述，欧阳挥挥手，做了决断。

    林太医迟疑了半晌，咬了咬牙，还是跪着凑到床前，闪电般地将三枚银针刺入德妃的头顶。

    不多时，德妃就幽幽转醒，她伸出一双枯瘦的手，第一次抓住站在床榻前的欧阳，精神也似乎清明许多，眼睛瞪得大大的，长长久久地凝视着禛的一张脸。

    禛的脸，其实和德妃有六七分的相似，她看得如此专注，专注到完颜氏伸手握住她的胳膊，才回过神：“皇上……禛，你相不相信，信不信，额娘曾经对你期待过的，额娘曾经爱过你的……额娘不止一次地想从佟娘娘手里把你夺回来，拼命也要夺回来……你信吗？咱们娘俩会闹到今天的地步，是额娘错了，额娘错了……”

    德妃的声音从一开始的激烈，变得越来越低，可眼睛里的光，却亮得刺目，她执着地瞪着欧阳，似乎他的一句话，就能绝对德妃是入天堂，还是下地狱……

    欧阳一愣，苦笑，这是曾经于后宫叱咤风云的女人，她嘴里的话，永远也不能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至理名言，永远不能用在后宫的女人身上，可是，无论德妃说得是否真心，真正的禛，想必应该释怀了吧。

    禛可能做梦都想要确定，他到底在不在他的亲生母亲心里，他的亲生母亲，是不是真的不光不爱他，还恨着他，恨他入骨。

    所以，听了这些话，欧阳只能于脸上浮现出一抹欣慰，道：“我相信，额娘。”

    德妃顿时笑了，布满皱纹的一张脸，也似乎多了几分红润的生气，她嘴唇蠕动，艰难地又吐出两个字：“十四……”

    可这一次，欧阳却良久没有说话，对德妃满脸的渴望，只道：“我不会对十四如何……”他当然没打算对十四出手，可是，十四若越界，那他一定会成为弘昊成长的踏脚石。

    欧阳这句话一出，德妃重重地吐出口气，像是把一切都放下了，最后看了永和宫一眼，昏昏沉沉又睡了过去。

    这一睡下去，德太妃便再也不曾醒来，深夜，永和宫响起了丧钟。

    雍正七年腊月二十一日破晓，这位在康熙的后宫里挣扎了一辈子，由一卑微宫女子，成为圣宠十年不衰的四妃之一的乌雅氏德妃，以享年七十岁高龄，崩于永和宫中。

    在场的，只有帝后和十四福晋完颜氏。

    她的死，其实也算喜丧，只可惜——

    她最终还是没有见到她疼爱了一辈子，临终依旧念念不忘的儿子，十四贝勒允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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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马上过年，欧阳便下了令，待年后，再将德太妃按照太妃礼仪下葬。

    等到这一个算不上热闹，可也绝不冷清的年过去，德妃的葬礼，却让礼部上下都不得安生，实在是德太妃的身份太特殊了，虽然在玉碟上，当今万岁爷的母亲只有佟皇后一人，可是，德太妃的的确确是万岁生母，这会儿万岁说要德太妃按照太妃礼仪下葬，可谁又知道那位主子心里到底怎么想，或许德太妃和这位万岁的关系冷漠，可那也是天家自己的事儿，外臣哪能臆测？

    到最后，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决定按照太妃的礼仪下葬，只是规格尽可能地高，葬礼尽可能的隆重，努力使得德太妃的葬礼，比太后稍有不如，可又在太妃中最是风光，一场葬礼办完，欧阳没表示不满意，礼部的官员们才算松了口气。

    辛辛苦苦送盛京赶过来为额娘送葬的十四贝勒，却是在灵前哭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甚至两次昏倒，葬礼完毕，整个人都脱了相。

    这一通下来，满朝文武都夸赞十四贝勒仁孝。

    储秀宫，芷云搂着已经满周岁的小女儿，扶着她在欧阳的肚子上笑呵呵地爬来爬去，这丫头聪明机灵，才这么一丁点儿大，就已经能口齿清晰地喊阿玛额娘哥哥姐姐了，软软的，像面团一样的小肉包，刚一出生就得到了她的兄长姐姐的喜爱，现在可是储秀宫的霸王一只。

    欧阳也把她疼到了骨子里，对宝音，甚至比对他的第一子弘昊还要疼爱宠溺，简直化身傻爸爸，一副女儿奴的德行，给小家伙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一副女儿最大，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架势。

    对弘昊，他当年好歹还惦记着不能把儿子宠坏，可对宝音，欧阳是忘了一切，只一心一意想着要把女儿宠坏了。

    有时候芷云都怀疑，就是二十一世纪那些所谓的小皇帝小公主们，能不能得到父亲如斯疼爱，脑子里胡思乱想，一抬眼，见宝贝丫头趴在欧阳的胸口上，一巴掌扇在他那张俊美迷人的脸上，欧阳却乐得见牙不见眼，还笑呵呵地亲了女儿一口，“宝贝的力气真大，是个好丫头。”

    “好丫头、好丫头……”

    小姑娘得了夸赞，又开开心心地给了欧阳两呼扇，然后高高地举起头，露出肉呼呼的小脖子，那架势，宛如一只高傲的白天鹅，芷云忽然觉得有点儿牙痒痒……

    她一瞬间做了决定，为了女儿不被养成后宫一霸，她需要给女儿的启蒙教学，加分加量，一定要致力于把这丫头操练得除了学习，再也没有力气做别的什么事儿才行

    被一阵接一阵的，强烈的魔法波动唤醒，芷云睁开眼，探出手去撩开天蓝色的厚重帷幔。

    结果，手刚伸出去，便感觉到一丝凉意，芷云就缩回脑袋来，整个人都埋在被窝里打了好几个滚儿。

    位于浮空城最高峰的，主人居室——‘阆苑’的窗户大开着，对面就是芷云的精金法师塔塔台。

    终于，享受完清晨最后的温暖被窝，芷云披上府绸长睡衣外套，随意地将一头秀发用手帕挽起来，从宽大精美的四脚大床上爬出，随意地抖落一件儿并不算厚的被子，钻出去，靠在窗户上，先揉了揉脸清醒了一下，才拽下墙上挂着的‘清洁器’开始打理个人卫生。

    相比于法师们为了节省时间而相当喜欢的这类魔法清洁器具，芷云还是更常用传统的盥洗方式，就算用魔法能把身体打理得再干净，可到底感觉不到那种温热的水，带来的清爽和舒适感……

    可是目前身在阆苑，十月和七月等丫头们都不允许进入，芷云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这样的话，也就顾不得去计较舒服还是不舒服。

    对面，隔着世界树茂密的枝叶，那位因为‘病重’而牵引着大清朝从上到下所有人心的皇帝陛下，正和自己的小女儿坐在书桌前一本正经地读书，而他的头顶，则蔓延着神秘莫测的‘星图’。

    “你知不知道星图打开一次，需要花费浮空城储存能量的四十分之一？”

    一个跳跃，芷云冲窗口跳出去，世界树像活了一般，延伸出一条巨大的枝桠，稳稳当当地接住了她轻盈的身体……

    欧阳笑了笑，伸手搂住媳妇的纤腰，一块儿躺倒在有鲜艳的花朵盛开的躺椅上面，竖起食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轻嘘了一声。

    “快看……多美啊。”

    半空中的星图闪烁着或者明亮或者幽暗的光点，红白黑三色交替，天蓝色，浅紫色，明亮的黄，时不时如流星般地划过，各种古怪的线条，复杂地让人稍微专注些就会头晕目眩，但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一种魔力，让人只要见到，便从此被吸引住，为之目眩神迷。

    虽然叫‘星图’，可它和地球上好歹专业人士能够看懂弄通的星图大不一样，它更庞大，更变化多端，更诡异，更神秘，也代表了更多的冒险和机遇……

    芷云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的视线从星图上收回来，皱眉道：“别扯开话题，你也太宠爱宝音了……”只为了女儿看得开心，这家伙就随意地打开星图，浪费整个浮空城的资源，也未免太过火。

    “宠女儿也不是这么宠的”

    这一次，欧阳却没有同意自家爱妻的意见，脸上露出所有女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尖叫的充满魅力的微笑，给了自家老婆一个甜甜蜜蜜的亲吻：“谁叫咱们家丫头这么争气呢，我就是想不宠她，都找不出理由来……”

    芷云顿时无语，“争气？你居然给她这样的评价？是因为这丫头片子一个人把你的十六个御前侍卫打成了猪头？还是带着弘昊家的永莲、弘昼家的永瑛和露露剃了鄂尔泰大人的胡子，往张廷玉脸上刻字……”

    一边儿说，芷云一边儿猛地侧过头，一眼就看见捧着一本《魔力潜能开发基础》的小女儿，正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

    见到母亲望自己，宝音眨眨眼，露出一个纯良的笑，尤其是那两个小酒窝，简直迷死人。

    好可爱——欧阳的一颗心都酥麻了，连芷云也把叱责的话都给吞了回去……

    泪流满面，她虽然是个法师，理智绝对不缺，可面对‘小萝莉’这种萌物，她也很难不束手就擒的，宝音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已经学会怎么拿捏父母的弱点了，实在不简单。

    不得不说，在宝音的身上，真的是齐集了欧阳和芷云两个人所有的优点，虽然才不过六岁，可已经生得明眸皓齿，能够看出将来倾国倾城的容貌，而且，由于芷云严厉的教导，这丫头小小年纪就已经贵气十足，行走坐卧，相当有公主的派头。

    老天爷真是绝对的厚爱她，人们都说，女人如果有了美丽的外表，那与之相对的，一定是一颗装满杂草的大脑，可宝音不一样，她从两岁半启蒙开始，就一直在刷新所有教导她的老师，包跨芷云在内，对于‘天才’的认知。

    地球上那些十七八岁读几个硕士博士学位的天才算什么，宝音姑娘六岁就琴棋书画俱通，文能和那些读了十几年书的秀才们拼一拼，武功能狂踩宫里的御前侍卫，虽然那些侍卫们只是一般的蓝翎侍卫，还可能会放点水，但这也够吓人的了，更不用说，她在魔法上同样极具天赋。

    宝音不光有天赋，还真地爱着魔法，对于一切神秘的学问，她的痴狂劲头，连芷云都比不上，从五岁正式接触魔法开始，整整一年，雷打不动的两个时辰魔法练习，塑体的艰难，基础魔法知识的枯燥无味，似乎一点儿都影响不到宝音。

    要知道，别说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儿，便是对成人来说，一开始聚集魔力的时候，那真是一次失败，挨着一次失败，一万次努力，可能都感觉不到一丝丝的魔力，经常是好几个月的修炼，好不容易聚集了那么一丁点儿的力量，可稍不留神，就又失去了。

    这个过程，可不是靠着天才的头脑能避免的，所以，有很大一部分有潜力的孩子最终也成不了法师，因为他们缺少耐性和运气。

    有的时候，芷云也忍不住感叹，这丫头若是能有自己当初在无限时的好条件，说不定早已经领悟规则，踏足神的领域了。

    芷云叹了口气，摸了摸小女儿的脑袋，把她抱起来，搂在怀里亲了一下，没办法，这孩子纵然有千不好万不好，就算她调皮捣蛋又霸道，就算她喜欢一切奢侈品，对生活细节的要求苛刻，眼光挑剔到让所有伺候她的宫女们叫苦不迭，就算她小小年纪便有一副坏脾气，对人毫无怜悯之心，信奉强者生存，弱者活该倒霉，活不下去也是自找的，就算她除了父母亲人之外，不把任何其他人看在眼里，遇见旁人，每每高抬起头……

    可是，哪怕用尽办法也扭转不了她不知何时养成的性子，芷云该死的，居然和欧阳一样，还是对自己能拥有她这么个女儿感到无比骄傲自豪。

    谁会不喜欢呢，自己的女儿聪明绝顶，优雅漂亮，对父母尊敬孝顺，对知识的渴求永不停止，比大部分成人还有耐性，有毅力，有进取心，遇到挫折决不气馁……有了这些美好的品质，就算稍稍有一点儿缺点，那缺点也会变得很可爱了。

    “想出去逛街吗？”

    “嗯。”宝音想了想，最后坚定地点了点头，拿出一片枫叶的书签，夹在书里，把书籍收好，这才抬头笑道，“圆圆姐姐说要带黛玉姐姐和小茗茗过来玩，我们去接她们好不好？还有，我听说《会魔法的小姑娘》要签售了，我们去买一本行吗？”

    也只有在母亲身边的时候，由后宫一霸逐渐开始向京城一霸进化的宝音公主，才会露出自己符合年龄的童真。

    芷云点点头，笑了：“行，给你和茗茗一人买一本。”

    茗茗是黛玉的第二个儿子，和夫家商量了，第二子姓林，继承林家的衣钵，以后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跟他爹姓。

    那孩子今年三岁半，长得和黛玉一个模子，从小就桃花一大堆，所有的小姑娘见了他都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大口，就连自家宝贝女儿也不例外，从一次见到茗茗开始，就以大姐姐自居，将那小家伙给划在自家人的范围之内了。

    有的时候，芷云都忍不住为弘昊家和弘昼家的几个宝贝儿子叫屈，他们是千辛万苦地通过了姑姑大人血与火的考验，这才成功成为宝音公主的小跟班，没想到，一个外人，还是个不到四岁的小豆丁，竟然什么都不曾做，就让宝音维护上了，这让他们这些自比为天之骄子的皇家阿哥们情何以堪啊

    芷云一边儿想，一边儿觉得相当有意思，伸长了腿踢了自家相公一下，然后给女儿换了一身儿在浮空城上现在相当流行的法师套装。

    银白色的修身礼服风衣外套，银红色的小斗篷，加了简单符文，肩膀上镶嵌了一种治疗铭文，一种飞行铭文，可以把脸遮盖的帽子上面挂着一颗照明用荧光石，自动弹出型魔导器搁在款款大大的袖子中，荷包样空间包挂在腰里，脚上是黑色的高腰加速靴，开转换为飞板。

    欧阳和芷云也是同样的法师套装，一家子穿戴整齐，在落地镜里一照，别说，还真是相当有感觉，怪不得七月家开的成衣铺子能在浮空城上一家分店接着一家分店的开，还供不应求呢。

    正文各位，对不起了，请假三天。

    同学聚会，每日喝酒喝得头晕目眩，实在没力气码字，请假三天休息一下。

    芷云一家三口都穿戴整齐，戴上同色的半面脸罩，只露出鼻子以上的部分，一来防风避尘，二来，他们三在浮空城上皆属名人，一旦露脸，恐怕再想自由畅快地游玩就不可能了。

    如今的浮空城，早就不是只有小猫三两只的所谓仙岛，有人气的很，包括定居于此的，从魔法学院毕业的学徒们，连同他们的家属亲人，一共有五、六万多常住人口。

    各项早就预备好的设施也都用上了，商业区，住宅区，娱乐区，工作区，学校……井井有条，只是还缺少一个专门的幼儿园，十月正打算办一个，正在打申请圈地，七月也帮忙招聘考核教师，反正，她们对这事儿还算上心。

    这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十月的小徒弟，徒弟媳妇一口气生了三胞胎，浮空城活儿多，尤其是学徒们，每个人都要工作学习，孩子们实在看不过来，那些佣人之类的根本就没本事申请入住浮空城，能入住的，肯定不愿意去伺候人。

    十月跑芷云这来诉苦半天，芷云就随口建议她这个主管浮空城事务的‘大人物’筹备建设个幼儿园，专门帮没空看孩子的家长带孩子，还能顺便测试这些小孩儿的资质，看看有没有资质进魔法学校读书，有资质的提前培养，没有的也能教导他们启蒙知识。

    目前，十月和七月几个对幼儿园真挺上心。

    除了这些常住人口，浮空城的流动人口也不少。

    来往的有门路的行商，还有专门来参观旅游的。

    最近芷云和欧阳觉得随风潜入夜般的入侵做得差不多，可以公开浮空城秘密了。便确定了个一年一度的参观日——腊月二十。

    每到这一天，学徒们举行活动庆祝新年，各路人马也通过神秘的通天通道入岛旅游参观，整个浮空城更是出奇得热闹，热闹到芷云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遇到二十一世纪的圣诞节之类的节日。

    今天就是腊月二十。魔法学校招新完毕，学徒们放年假。

    浮空城上四季景色都不缺少，就是你想前脚刚欣赏完冰山、冰岛，后脚儿就去热带雨林逛上一圈儿，也不是难事。

    不过，腊月嘛，总要有些风雪来衬托气氛的，浮空城最高法师塔的顶部，大团大团的人造雪花随风飞扬，只一个晚上，整个浮空城就变成了冰雪的世界。

    芷云搂着小女儿坐在飞车上，隔着观景窗看到外面来来往往地学生们，他们各个都穿着漂亮却稍嫌单薄的校服，身边飞舞着各种闪烁的火球保暖，时不时地有年纪甚轻的男孩子显摆几个貌似高难度的零级魔法，逗得在旁围观的观光人员惊为天人。

    黛玉和她宝贝儿子茗茗来得早，已经在下面逛了一阵子，采买了不少浮空城特产，这会儿正被飞毯送到芷云一家子身边来。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享受天空的微风和浮云了，可林黛玉明显依旧不适应，闭着眼，微微颤颤地踩着飞毯，等到芷云笑着将她们两个接进了飞车里，这才长吐出口气，瘫倒在柔软的坐垫上，拿了杯热气肆意的香茗啜饮。

    芷云笑着摇摇头：“囡囡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能自个儿驾着飞车冲入云海，咱们黛玉这都第三次了吧，怎么还受不了。”

    黛玉已经为人妇，为人母，按照那位宝二爷的说法，大概已经从明晃晃的晶莹透亮的珍珠，变成了腐烂的鱼眼珠子，可岁月却对她甚是厚爱，给她添上了几许女人才有的风情，比当年小女孩儿的她，多了韵味，更有魅力。

    抬头看着芷云，黛玉一笑，脸上带了薄红，还是以前那在长辈面前有些羞赧的小女生模样，看到儿子被宝音像个娃娃一样摆弄来摆弄去，却一动不动，很听话，很懂事地装乖巧，脸上也显出一丝笑纹来，记得半年前第一次应邀到浮空城，黛玉几乎没惊得失了魂，还以为自己遇见了仙人，有很长时间缓不过劲儿，生怕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自己在这边儿久了，回去之后，会家和孩子统统不见，沧海变桑田……

    芷云搂着她笑谈好久，才让她缓过劲儿，反而是囡囡初来，就一副应该如此的模样，只对芷云说了句——小时候总觉得芷云是仙女，一直到长大了，这个印象还是不肯消散，现在看来，她小时候的遭遇，果真不是在做梦。

    无论如何，这俩姑娘，黛玉是本性疏淡，并不会少见多怪，只要她知道她认识的艾伯母没变，认识的小伙伴们没变，其他的都无所谓，而囡囡本来就是马大哈的性子，这些乱七八糟，常人见了绝对受不了的‘东西’，到没给两个人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大家寒暄完，飞车里便渐渐安静，欧阳、芷云和黛玉坐着观景儿，看浮空城上五颜六色的商铺，游乐场，大人孩子，脸上的笑容全是平和安稳。

    还有几个可能是第一次来，虔诚地跪在路边接水树里流出的带着一点儿水果清香的水，还以为是仙露，大概这样的场景发生过很多次，到无人围观，也没有人嗤笑，不多时，就有头上戴着一个刻有六芒星标志的魔法帽的青年男女，凑过来想给初来者做‘导游’……

    芷云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倒在欧阳怀里，欧阳也笑，摇头道：“咱们的浮空城快成了旅游胜地了，挺像布达拉宫的，呵呵。”

    “布达拉宫？布达拉宫可没有3D版梁山伯与祝英台……”

    芷云翻了个白眼，正好看见娱乐区影院上飘着魔法幻影片的，内容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音乐剧，据说这部‘大戏’，已经连续两年参观日在大影院播放，赚得无数热泪，大清朝好几个知名戏班子把该剧排成戏文，整日受邀去王孙贵族们家里唱……

    浮在云层中的感觉很不错，轻飘飘的，有一种安逸感。

    芷云望着下面属于自己的城池，忍不住想，其实，她和欧阳来到这个世界，插了一脚，诚然一开始并没有什么改变民生，为天下百姓谋福祉的意图，毕竟，要求两个冷淡法师的觉悟高，这不大靠谱。

    不过，这些年来，她远远看着，欧阳做得还算中规中矩，不算个昏君。

    至少，他既没有大兴兵戈，穷兵黩武，也训练了新式军队，筹备了海军，一口气就平息了边疆战火，相信以中国现在的军事水平，几百年后，应该不至于受苦受难了。

    经济上开展海外贸易，可也并没有不管好的坏的一起引进，至少，工部的一部分浮空城学徒们开发了净化器，那些对环境影响很大的工业，进行过改造，没有像海外那样靠牺牲环境来。

    自家夫妇两个，四处去搜刮有用的魔法资源的时候，也顺便为中国运回来不少矿产资源，几个海岛得到提前开发，澳洲和南洋现在全在中国的版图之内。

    吏治也许算不上清明得一点儿尘灰没有，但至少比康熙末年，好了不知多少，各种政策的实施，别管是抄原来雍正实施过的，还是欧阳自己改进发挥，虽然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可不管怎么说，失败也因为提前实验，掌控力度大，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成功的则着实改进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想什么呢？”

    欧阳取了一杯水果茶，递给芷云，见媳妇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脸发呆，眼睛里不觉露出一抹笑，“好看吗？”

    林黛玉脸一红，扭过头去不看人家夫妻亲热，虽然为人妇很久了，可黛玉面对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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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终章（1）

﻿    芷云一家三口都穿戴整齐，戴上同色的半面脸罩，只露出鼻以上的部分，一来防风避尘，二来，他们三在浮空城上皆属名人，一旦露脸，恐怕再想自由畅快地游玩就不可能了。

    如今的浮空城，早就不是只有小猫三两只的所谓仙岛，有人气的很，包括定居于此的，从魔法学院毕业的学徒们，连同他们的家属亲人，一共有五、万多常住人口。

    各项早就预备好的设施也都用上了，商业区，住宅区，娱乐区，工作区，学校……井井有条，只是还缺少一个专门的幼儿园，十月正打算办一个，正在打申请圈地，七月也帮忙招聘考核教师，反正，她们对这事儿还算上心。

    这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十月的小徒弟，徒弟媳妇一口气生了三胞胎，浮空城活儿多，尤其是学徒们，每个人都要工作学习，孩们实在看不过来，那些佣人之类的根本就没本事申请入住浮空城，能入住的，肯定不愿意去伺候人。

    十月跑芷云这来诉苦半天，芷云就随口建议她这个主管浮空城事务的‘大人物’筹备建设个幼儿园，专门帮没空看孩的家长带孩，还能顺便测试这些小孩儿的资质，看看有没有资质进魔法学校读书，有资质的提前培养，没有的也能教导他们启蒙知识。

    目前，十月和七月几个对幼儿园真挺上心。

    除了这些常住人口，浮空城的流动人口也不少。

    来往的有门路的行商，还有专门来参观旅游的。

    最近芷云和欧阳觉得随风潜入夜般的入侵做得差不多，可以公开浮空城秘密了。便确定了个一年一度的参观日——腊月二十。

    每到这一天，学徒们举行活动庆祝新年，各路人马也通过神秘的通天通道入岛旅游参观，整个浮空城更是出奇得热闹，热闹到芷云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遇到二十一世纪的圣诞节之类的节日。

    今天就是腊月二十。魔法学校招新完毕，学徒们放年假。

    浮空城上四季景色都不缺少，就是你想前脚刚欣赏完冰山、冰岛，后脚儿就去热带雨林逛上一圈儿，也不是难事。

    不过，腊月嘛，总要有些风雪来衬托气氛的，浮空城最高法师塔的顶部，大团大团的人造雪花随风飞扬，只一个晚上，整个浮空城就变成了冰雪的世界。

    芷云搂着小女儿坐在飞车上，隔着观景窗看到外面来来往往地学生们，他们各个都穿着漂亮却稍嫌单薄的校服，身边飞舞着各种闪烁的火球保暖，时不时地有年纪甚轻的男孩显摆几个貌似高难度的零级魔法，逗得在旁围观的观光人员惊为天人。

    黛玉和她宝贝儿茗茗来得早，已经在下面逛了一阵，采买了不少浮空城特产，这会儿正被飞毯送到芷云一家身边来。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享受天空的微风和浮云了，可林黛玉明显依旧不适应，闭着眼，微微颤颤地踩着飞毯，等到芷云笑着将她们两个接进了飞车里，这才长吐出口气，瘫倒在柔软的坐垫上，拿了杯热气肆意的香茗啜饮。

    芷云笑着摇摇头：“囡囡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能自个儿驾着飞车冲入云海，咱们黛玉这都第三次了吧，怎么还受不了。”

    黛玉已经为人妇，为人母，按照那位宝二爷的说法，大概已经从明晃晃的晶莹透亮的珍珠，变成了腐烂的鱼眼珠，可岁月却对她甚是厚爱，给她添上了几许女人才有的风情，比当年小女孩儿的她，多了韵味，更有魅力。

    抬头看着芷云，黛玉一笑，脸上带了薄红，还是以前那在长辈面前有些羞赧的小女生模样，看到儿被宝音像个娃娃一样摆弄来摆弄去，却一动不动，很听话，很懂事地装乖巧，脸上也显出一丝笑纹来，记得半年前第一次应邀到浮空城，黛玉几乎没惊得失了魂，还以为自己遇见了仙人，有很长时间缓不过劲儿，生怕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自己在这边儿久了，回去之后，会家和孩统统不见，沧海变桑田……

    芷云搂着她笑谈好久，才让她缓过劲儿，反而是囡囡初来，就一副应该如此的模样，只对芷云说了句——小时候总觉得芷云是仙女，一直到长大了，这个印象还是不肯消散，现在看来，她小时候的遭遇，果真不是在做梦。

    无论如何，这俩姑娘，黛玉是本性疏淡，并不会少见多怪，只要她知道她认识的艾伯母没变，认识的小伙伴们没变，其他的都无所谓，而囡囡本来就是马大哈的性，这些乱七八糟，常人见了绝对受不了的‘东西’，到没给两个人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大家寒暄完，飞车里便渐渐安静，欧阳、芷云和黛玉坐着观景儿，看浮空城上五颜色的商铺，游乐场，大人孩，脸上的笑容全是平和安稳。

    还有几个可能是第一次来，虔诚地跪在路边接水树里流出的带着一点儿水果清香的水，还以为是仙露，大概这样的场景发生过很多次，到无人围观，也没有人嗤笑，不多时，就有头上戴着一个刻有芒星标志的魔法帽的青年男女，凑过来想给初来者做‘导游’……

    芷云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倒在欧阳怀里，欧阳也笑，摇头道：“咱们的浮空城快成了旅游胜地了，挺像布达拉宫的，呵呵。”

    “布达拉宫？布达拉宫可没有3D版梁山伯与祝英台……”

    芷云翻了个白眼，正好看见娱乐区影院上飘着魔法幻影片的广告，内容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音乐剧，据说这部‘大戏’，已经连续两年参观日在大影院播放，赚得无数热泪，大清朝好几个知名戏班把该剧排成戏，整日受邀去王孙贵族们家里唱……

    浮在云层的感觉很不错，轻飘飘的，有一种安逸感。

    芷云望着下面属于自己的城池，忍不住想，其实，她和欧阳来到这个世界，插了一脚，诚然一开始并没有什么改变民生，为天下百姓谋福祉的意图，毕竟，要求两个冷淡法师的觉悟高，这不大靠谱。

    不过，这些年来，她远远看着，欧阳做得还算规矩，不算个昏君。

    至少，他既没有大兴兵戈，穷兵黩武，也训练了新式军队，筹备了海军，一口气就平息了边疆战火，相信以国现在的军事水平，几百年后，应该不至于受苦受难了。

    经济上开展海外贸易，可也并没有不管好的坏的一起引进，至少，工部的一部分浮空城学徒们开发了净化器，那些对环境影响很大的工业，进行过改造，没有像海外那样靠牺牲环境来发展。

    自家夫妇两个，四处去搜刮有用的魔法资源的时候，也顺便为国运回来不少矿产资源，几个海岛得到提前开发，澳洲和南洋现在全在国的版图之内。

    吏治也许算不上清明得一点儿尘灰没有，但至少比康熙末年，好了不知多少，各种政策的实施，别管是抄原来雍正实施过的，还是欧阳自己改进发挥，虽然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可不管怎么说，失败也因为提前实验，掌控力度大，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成功的则着实改进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当然，什么政治上的民主啊，自由啊，社会制度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或者其它什么主义过渡之类的太超前的东西，欧阳一点儿兴趣都没有，那是孙后代的事儿，顺其自然就可以了，他只是个法师，不是个专职的政治家。

    “想什么呢？”

    欧阳取了一杯水果茶，递给芷云，见媳妇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脸发呆，眼睛里不觉露出一抹笑，“好看吗？”

    林黛玉脸一红，扭过头去不看人家夫妻亲热，虽然为人妇很久了，可黛玉面对夫妇之间的‘情调’依旧有点儿放不开，尤其是在孩们面前。不过，见人家宝音见怪不怪，茗茗根本懵懵懂懂，黛玉也就耸耸肩，凑到孩边儿上逗孩们玩，把空间留给人家夫妇两个。

    芷云一点儿都不觉得不好意思，凑过去掐了自家相公依旧细皮嫩肉的老脸一把：“你打算什么时候‘病逝’？”

    “我还以为你知道。”欧阳好笑地拍怕芷云的头，前阵他和弘昊商量的时候，可没避着媳妇，“最近十四正暗联络弘时，还和西北那边他的几个老部下通信，他的手下们活动也挺频繁，估计，我一‘闭眼’，那边儿就得闹出事儿来，总要等弘昊准备妥当，能借此机会，好好地显摆显摆幼猫变猛虎之后，尖锐的牙齿和爪才成，要不然，哪能服众？”

    芷云叹了口气，也就不去管这爷俩的算计，十四早就被欧阳给卸了爪，老八一伙儿，本来就没想闹事，现在更是全副精神都在红楼那边儿的世界，正是谋权篡位最要紧你的时候，更没心思没工夫给自己的侄使绊了。所以，随弘昊吧，孩大了，总要单飞的。

    芷云摇摇头，只在心里琢磨，是时候好好考虑今后的魔法修行的问题了。

    自从半年前，芷云的魔法突破瓶颈，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她就一心想着探求宇宙之间最神秘的规则，欧阳则是早到了这一步，只是俗事拖累，停滞了前行的步伐。

    如今，他们什么都不缺少，只缺少时间和阅历，这种阅历，是需要见识不同的力量，不同的规则才能拥有，如今欧阳的那把龙椅，对他来说，不再是帮助，而是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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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终章（完）

﻿    第一百十八章终章（完）

    “黛玉，你最近好好呆在家里，可别出去乱逛，你们那边儿可不安稳呢。”

    想到老八和老几个的筹谋，芷云弯了弯唇角，也不和林美人多说什么，只是稍稍叮嘱了两句，“若闲着没事儿，可以和你家相公到我这浮空城上来玩，我很欢迎。”

    黛玉脸上一红，可到也乖乖听自家艾伯母的话，考虑暂时把家人都带来，毕竟，因为忠顺王于一年前起兵谋反，并且很出乎意料地，响应者众，很快就占据大半河山，如今更是围困京城，现如今整个京城一片混乱，要不是还有皇上亲掌的锦衣卫维持秩序，恐怕早就乱成一锅粥了。

    芷云见黛玉的脸色有些苍白，笑着安慰道：“改朝换代这些事儿，和咱们升斗小民有什么关系？上面无论谁当皇帝，底下的老百姓也是一般过日，你家相公又没牵扯进去，急什么？”

    听到自家艾伯母称自己为升斗小民，黛玉莞尔一笑，忠顺王谋反的事儿，到并不曾让她惊慌失措，反正天下兵戈不止已经有好些年了，新起的义军和那些兵匪不一样，虽然黛玉久居京城，还是个妇道人家，可对于义军纪律严明，对老百姓秋毫无犯的做派，还是知道一点儿的，这么轰轰烈烈地闹一场大的，说不定过去了就是天下一统，老百姓又能有几十年安乐日过……

    只是，这样纪律森严的义军，当真是忠顺王的？对于忠顺王，林黛玉多少听到过些许传闻，据说他骄奢无度，好色且昏庸，虽然传言可能夸大，但以忠顺王这样糟糕的名声，怎么就能拥有让老百姓们交口称赞的军队？

    黛玉看了在一旁和宝音玩得正开心的茗茗一眼，把脑里纷杂的念头抛开，又想起最近听说忠顺王病重，如今率领义军谋反的是忠顺王的义，也有人说，其实是忠顺王的私生，听说这位世武双全，生得相貌极好，而且性格温和，下属官多是治世之能臣，武官也有不少百战百胜，精通兵法的大将。

    不少人称他才是真命天，就是忠顺王也没有他那么有威望……

    摇了摇头，黛玉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传言都抛开，谋反什么的离她太遥远，除了因为忠顺王谋反，宁国府和荣国府也被牵连抄家，阖家老小是下狱的下狱，流放的流放，现如今，偌大的荣国府，已经衰败了，只剩下几个孤儿寡母，勉强过日。

    对此，黛玉不可能不管，可是，这牵连到谋逆大罪，京城又还没改朝换代的今天，她就是想，也不敢多做，最多是私下里周济一二，别让贾母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跟着吃苦受罪就是。

    只是，她那表哥贾宝玉依旧在做着贵公的美梦，根本不懂上进，还一天到晚吵吵着要出家，结果，家事都让他的妻一肩扛起，每一次，黛玉见到那位表嫂，都忍不住心酸。

    贾宝玉当年因为名声败坏，根本娶不到名门淑媛，连薛宝钗都不肯嫁了，最后，贾政和王夫人没办法，拖了好几年，最后只好给他说了一知县的女儿。

    这姑娘因为长得不大好，不受宠，嫁妆也不多，所以年至二十还没有嫁出去，贾宝玉虽然名声坏了，可是那知县听说荣国府来求，还是赶紧就把女儿给嫁了。

    荣国府这方面，一来实在是没办法，二来，对方好歹也是书香门第出来的嫡女，配宝玉，也不能说不行，至少，出身方面来讲，比薛宝钗是只高不低的。

    只有贾宝玉不愿意，他新婚一见到那新娘，就发了好大一通脾气，喝醉了酒，一会儿嚷嚷着要林妹妹，一会儿又要宝姐姐，甚至还牵连上了史湘云。又在京城掀起不小的风波来，幸亏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贾宝玉是个贪花好色的主，对他惊世骇俗的言行，到也没什么人太惊讶。

    贾宝玉的妻姓李，名字也很寻常，叫翠英，生得虽然普通了些，却是难得的性情极好，人也贤惠通达，虽然刚嫁为人妇，就出了这么档事儿，可她一点儿都不焦躁，反而把这个媳妇做得极好，孝敬公婆，对贾宝玉也是嘘寒问暖，体贴得不行。

    一开始王夫人担心又出一个薛宝钗，（当年薛宝钗借着管家的机会，把荣国府的银钱搜罗走一大半儿，虽然王夫人发现了，可因为她本身的底就不干净，让薛宝钗拿捏住短处，根本奈何不得对方，还要帮着对方遮掩，可把王夫人气得差点儿吐血）根本不敢让她碰管家的事儿，她便当真不碰，每日除了到贾母和王夫人面前请安立规矩，便是在自己的屋里读书，做女红。

    长长久久地相处下来，贾政和王夫人都觉得这个媳妇还成，不是个惹祸的，正想着也许有她督促，宝玉能上进些，没想到，荣国府就出了事，王夫人下狱，贾赦、贾政几个男人流放，整个荣国府乱成一团，最好还是这位新的宝二奶奶撑起了局面，做主用剩下的银钱买了个小庄，节衣缩食地过起日来，平日里带着剩下的袭人，紫鹃等丫鬟们做些针线活，补贴补贴家用，也没少了大房贾兰母两个的笔墨钱，对贾兰的功课极为上心……

    林黛玉唏嘘之余，也忍不住想，要不是贾宝玉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哥太不上进，说不定荣国府还有起来的一天。

    “着地了，小心。”

    身一震，黛玉猛然回神，迷迷糊糊地拉着芷云的手，又被牵下飞车，举目四望，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可面对这截然不同的‘世界’，黛玉还是忍不住激动万分。

    “先去看电影，下午再带茗茗去游乐场，晚上参加学院大联欢……”宝音拉着只知道傻乐的小茗茗的手，细数自己的打算，那一本正经的小模样，惹得芷云和欧阳忍不住大笑。

    黛玉和她那宝贝儿一直在浮空城上玩到月上树梢，才带着大批的特产，心满意足地返回，当然，把小茗茗带走的时候，可是让宝音撅起了小嘴儿。

    接下来的日，对别人来说，可能很‘惊心动魄’，但对芷云和欧阳，却是平静得一如这几十年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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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十三年腊月二十，雍正帝病危。

    腊月二十八，雍正帝于太和殿下旨退位，并于当夜病逝，新君爱新觉罗弘昊登基，国号‘昌顺’。

    昌顺元年正月十五，十四贝勒允祯宣称雍正帝乃为爱新觉罗弘昊毒杀，联合三贝勒弘时，起兵谋反，但士兵未出军营就被镇压，正月二十日，十四贝勒被软禁于贝勒府，正月二十二，三贝勒弘时于养心殿负荆请罪，严称乃是受十四贝勒胁迫。

    二月初十

    正是初春，乍暖还寒。

    已经‘病逝’的前雍正皇帝坐在书桌旁，怀里抱着因为玩累了而昏昏欲睡的小女儿，随手将这几日风云突变的情报抛开。

    芷云斜倚在软榻上，笑眯眯地道：“儿可真宽宏大量，十四和弘时连爵位都没除呢。”就是把十四给软禁了，弘时也被剪除了所有羽翼，成了空头贝勒，至此只能是个富贵闲人。

    “老八和老也做得不错，忠顺王已经没用，可以让他解脱了了，照这么下去，用不了半年，红楼那边儿也就能完事儿，只是，老八当年一心想当皇帝，可这一回却和老推来推去的，不知道最后红楼那边儿龙椅‘花落谁家’？”

    “嗯、嗯。”

    无论花落谁家，欧阳都不在意，随便哼哼了两声，打开星图，拿出魔法笔记本，某头测算起来，过了一会儿，见不得老婆清闲，一把抓过来一起测算。

    芷云也不介意，还很享受，今后，他们的生活除了偶尔还要操心操心女儿的，孙、孙女的婚事，就全部都是魔法，果然，对于法师来说，只有魔法才是毕生追求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