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卷一 借我一缕魂


------------

NO1 缘来 第一章 一之一厉岚新

﻿    有的时候，忍不住大声埋怨，月下老儿，你是不是在打瞌睡，为何我的缘分迟迟不来？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步履匆匆，去赶下一个会议或者宴会，太忙了，于是忘记了，有个成语叫做：擦肩而过。

    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祖母总是数落我彻头彻尾不像个女人，我总觉得祖母像是活在一百年前，实际上她确实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生，很多对我而言是历史事件她却曾亲身经历，她是个老古物，像个从蜡像馆逃逸的蜡像，永远一个表情，居高临下地批判的表情，似乎总是在说，你们永远如此顽劣！成何体统！

    我其实是很爱祖母的，但她实在太古板守旧了，她认为女孩子必须保持温柔的低卑的姿态，比如说话必须很小声，像蚊哼是最完美的，走路必须很轻盈，能像女鬼一样飘来荡去才可以拿一百分了；比如为下班的老公拎拖鞋放洗澡水；比如用一个白天的时间研究待客的菜谱或者煲一锅十全大补的汤。女人的年年岁岁分分秒秒都是必须奉献出来为家庭服务的。像一朵自家养的花朵，开得很好的时候就剪下来，插进花瓶为满室增色增香，然后任其枯萎，死在家中。

    拜托，伏波娃都死了很多年了，女权运动十八世纪就开始了。

    “你没看见甲骨文中的女字，那就是一个半蹲半跪的人形。”祖母引经据典，“老祖宗最有智慧了，怎么做女人，他们早就教给我们了。”

    我反击：“现代的女性只要胸部和屁股够大够翘够漂亮，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如果工作能力强悍，那就是百上加斤的完美女人！”

    我又用错了一个成语，但此刻祖母顾不上挑剔我，“你满嘴又在胡说什么呢！”她耸起眉峰，换作我的那些堂姐妹，听到祖母咳嗽一声差不多就要吓晕过去了，看到祖母沉着脸皱起眉头，我估计她们都得吓死不可，但是我神色不变，保持昂扬斗志，乘胜追击，“你讲的那些都不是做女人的准则，都是做奴隶的准则！”

    祖母很快恢复镇定，我觉得挫败，从小到大我对祖母发起无数次的挑衅，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赢过，有的时候我会在心里把祖母比作白色污染，不管火焚还是土埋都搞不定，绝对的祸害可以遗万年，OK，我看我还是停止使用成语吧，总是词不达意，对吧？

    祖母坚持批评我的性格浑似一块铁，我不服气，我切菜割破手也会哇哇大哭，还要到处找人诉苦撒娇；骑脚踏车摔破膝盖，我会喋喋不休抱怨足足一个月，一直到报童邮差园丁餐厅服务员所有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厉家的三小姐出了交通意外，我才肯罢休。我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呀，好吧，不是柔情似水，是刁蛮任性，标准的娇娇女的作派，但我已经承认我是娇娇女了，怎么还可以说我不够女人呢？娇娇女的那个“女”字不是“女人”的意思吗？我的中文真的这么差劲吗？拜托，不要拿吟诗作赋的那种标准来要求我，我从小到大都只能用业余时间学中文而已！每次我听到祖母抱怨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不是华人中文却比我好上一千倍的时候我都十分的头痛，我头痛欲裂生不如死呢！明明是个洋崽子呢，竟然可以用中文写古体诗，变态吧！

    “该睿很了不起吗？大学都没得上，若非他老哥放他一马，他早就开始吃牢饭了，现如今还在中部荒漠流浪，半夜爬起来去猎袋鼠，最后还割下袋鼠尾巴当夜宵！我看那个家伙搞不好会娶个土著姑娘回来当老婆呢！”我幸灾乐祸地说，“天底下最最最失败的人就是他了！”

    “你看看你这是什么口吻什么态度，哪里还像个女孩子！别人家的事轮不到我们来议论，我只说咱们自己家的事，”祖母冷冷一笑，开始摆事实讲道理，“就说上次中秋聚餐灯泡破了，你瞧见你堂姐妹的反应了吗？她们都在尖叫，只有你不同，你第一个跳起来搬梯子找螺丝起子；家里半夜进贼又是你第一个端着猎枪冲出来抓贼，你让你的叔伯兄弟无地自容你发现了没有？你说你说成何体统？”

    “奶奶呀！”我大呼冤枉，“一大家子数下来，就数我枪法最准，深更半夜我不想殃及无辜这才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们厉家从来都是阴盛阳衰，我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在你自己看来你什么不是最好？”祖母更大声地冷笑。

    我咬了咬嘴唇，不怕死地说：“我的祖母不是最好，罗伯特、凯蒂、杰瑞米的奶奶都比较……”我故作天真。

    “闭嘴！”祖母的声音开始抖，身体也开始抖。

    “奶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好斗！你非逼着人家跟你斗嘴！不管啦，我是一定要斗赢的，就算惹你生气都要赢啦！”我继续扮天真。

    祖母气到不行，拂袖而去。

    我也知道自己的言语堪称忤逆，但为了获胜，要我出卖灵魂我都肯。

    我确实是好斗的，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那套老得掉牙的准则只适合靠绣花打发时间的小脚女人，不适合我这种踩着三寸细高跟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现代女性。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

第二章 一之二厉媚宁

﻿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的是岚新，恨之入骨的还是岚新，因此，这个小猢狲一直得到我最多的关注和指导。

    我们厉家以女子为尊，因为开创基业的先辈是位女子。她是我的亲祖母，她是真正的奇女子，别的女子活一辈子也许只能叫“苟活”，我祖母的一辈子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她曾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的宫妇之一，但后来不知因何获罪出逃流亡，最终飘零到澳大利亚这个当时称得上蛮荒的地方。

    我相信祖母的得宠是因为她的奇能，她的获罪还是因为她的奇能。我猜测祖母并非一般的宫娥，而是有品级的命妇，她是很渊博的女子，我笃信她至少比老佛爷博学，她可以成功从紫禁城逃脱，然后飘洋过海安全抵达这个陌生的大陆，祖母不可能仅凭运气随波逐流，无知妇孺都喜欢随波逐流，但我的祖母不是，这千里万里的血泪征程，她是用勇气和智慧走完的。

    祖母一向对于她在清宫的生活讳莫如深，祖母渐渐老去之后，最爱读的书是德龄公主的清宫回忆录，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叹息，一会儿轻泣一会儿微笑，这种时候的祖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上前打搅的，我猜想她在缅怀她最璀璨夺目的青春岁月。祖母愿意与我们小辈谈及的是她抵达澳大利亚之后的创业史，一切都是从淘金开始，祖母独立开设了一家旅店同时兼营洗衣业，她聪颖又耐劳，很快打开局面。祖母十分长寿，这令我有机会跟随她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她是个寡言又慈蔼的老妇人，极端聪明，她和我讲英文的时候她的发音和当地人全无二致，她还可以一边教我背诗经，一边随口把诗句译成英文以便我们这些在学校接受英文教育的孙辈更好地理解。

    祖母是个谜，对我而言，一个极其美丽的谜语。

    祖母在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做厉家的继承人，不仅因为我遗传了她通鬼的能力，更因为我是她最心爱的孙女，我的名字媚宁就是她取的，她一直都赞我从没有辜负这个美丽的名字，妩媚又安宁，祖母认为最美好的少女都该如此，所谓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祖母低吟浅唱般地说。有时我不禁想，若按祖母的那套标准，岚新这只小猴子甚至不能算是个女孩子。

    但我只能选择岚新接班，因为我六个孙女儿里面只有她一个继承了我们厉家女人通灵的异能。当岚新被诊断出是A型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我就知道她必然也是鬼巫，厉家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都是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但没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则都不是。我不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血液是生命之源？我知道在西方巫术里面，如果女巫用血诅咒某人，那人必死无疑，在我们的巫术传统中，如果法师披头散发咬破舌尖那么行使的必然是极厉害的巫法，旁门左道在危急关头都喜欢借助“血遁”逃脱，还有以血养鬼等等。

    我不知道岚新究竟是几岁大开始见鬼，反正她从来没有受到过鬼魂的惊吓，她的胆子又大又野，令我们做长辈的担足心。岚新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发现她总爱对着身边的空气说话，老师们以为岚新有幻想中的朋友，为她安排了一些心理辅导课，后来就听之任之，事情不了了之。我知晓后把岚新叫到身边来。

    “岚新，你看到了什么？”

    “肥皂泡泡一样的人。”岚新用十分孩子气的语言表达。

    我立即明白她看到的是半透明的形体，是鬼。

    “害怕吗？岚新？”我搂住她小小的肩膀。

    岚新扭来扭去要挣脱我，同时冲我绽放灿烂的微笑，那笑容似一枚坠落凡尘的星子，“不怕。酷！”她奶声奶气地说，“酷！”

    岚新就是这种傻大胆，基本上通灵的女孩子的个性都会比较阴郁敏感，常常与阴界接触，自然会耗费生命元气，同时世界观不免变得阴暗，独独岚新不是这样，她的神经一如既往地粗大，她自己开了一家设计公司，我以为她必然是负责设计的那个人，谁还能比常常见鬼、横跨阴阳两界的人更富于想象力呢？结果岚新告诉我：“奶奶，你不知道，我缺乏想象力，我擅长的是营销。”岚新一边格格傻笑一边说，她不认为缺乏想象力是种缺点。岚新极端自信，认为自己现有的就是最好的，我不否认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积极光明的人生观，但岚新还这么小，她实在需要足够的挫折来学会敬畏和感恩，岚新因为自信所以自以为是，她认为她只需要敬畏自己的力量，她只需要感激自己的努力。岚新的个人意志强烈到她常常不由自主地伤害身边的人。

    我虽然总是数落她，但内心深处我十分钟爱她，岚新缺点很多，但优点更多，潜力惊人，只是她刚愎自用的个性一直令我深深担忧，我怕她日后还是要吃性格的苦头，太自我的人一定会变得盲目，世界永远不会只为一个人而运转，岚新始终不能领悟这一点。

    我曾很努力地尝试重塑岚新的性情，但每当她兴高采烈地冲我绽放笑容，我的心肠就不由得软下去，岚新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明媚灿烂，说真的，可爱极了，我不舍得做熄灭她光芒的那个人，我只好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孩子不能管得太紧了，会傻掉的。

    我又对自己说，我做奶奶的宠她不要紧，待她走入社会必然还是要受磨折的，几次钉子碰下来，她的峥嵘头角必然就被磨得光滑了。岂知，这个社会比我这个做祖母的更加宠爱她，她的急躁激进骄傲自大在我看来都是缺点，但对现代的商业社会而言都是优点，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进取积极自尊自爱。

    因为在商场上屡战屡胜，岚新更加自以为是，她更加听不进我的劝告，她的个性之张扬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她总拿自己当太阳对待，她完全不能体会：学会平等地对待别人，是十分可贵的一种姿态。她会因此错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她会的。

    岚新如今是越演越烈，这次她回来我不止一次听见她通过手机大骂下属，什么“你是不是失去理智了？”、“我从未见过比你更蠢的人！”、“你和乌龟是亲属关系对不对？我说了今天必须办完！”

    “岚新，你不会好好说话吗？”我动怒。

    岚新嬉皮笑脸，“奶奶你不懂，当老板都这样的，给钱的就是大爷，老板永远有权侮辱下属的人格，这是游戏规则，我没有理由不遵守。”

    我气结。

    岚新常常把什么“游戏规则”挂在嘴边，似乎生命对她而言就是一场游戏。可是，生命实际上是一条征途，如果你想安好地走到终点，必须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自省自励。只有提供给魔鬼走的路是最容易的，因为那是一条堕落的路。

    但岚新对我的说教嗤之以鼻，诚然，她聪明，美丽，富有，家世好，学历好，社会关系好，事业平稳起步，感情美满如意，她自诩自己是天之骄女也并非全无道理，她认定了世界是场摆在她面前的盛宴，任她尽情取用。

    “岚新，五色盲眼，五音聋耳，你真的不认为你需要反省你的生活？”我苦口婆心。

    岚新做了个鬼脸充耳不闻，“拼命地赚钱，疯狂地挥霍，大肆狂欢，夜夜笙歌，对不住呀奶奶，我习惯了食物链最上端的生活方式。”她玩世不恭地调侃我。

    岚新有点贪婪，至少在我看来，华尔街那些股票经纪，我认为都是金钱机器，也许是我观念太老，我认为他们被彻底物化，金钱化，怪物似的，但岚新还是能咧着笑脸和他们称兄道弟。岚新生意做得这么成功，我也是在生意场上历练过的老人家，有时忍不住提醒她，得饶人处且饶人，赚少一点又如何，你真的缺钱花么？岚新跟我嬉皮笑脸，赢当然要赢彻底！

    岚新实在有点贪婪，我提醒她贪婪可是原罪，她又跟我打岔，呀，奶奶下次我们一起去开罗爬金字塔好不好？

    喜欢赢不能算是坏事，但好胜的人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表现得不近人情，而“人情”才是中国文化的支撑点，我想岚新到底还是被洋化得太厉害，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香蕉人。

    当然了，岚新并不是坏女孩，她心肠很好，我并不是为了维护她才这么说。岚新上了小学之后，我慎重地把她通鬼的能力解释给她听，同时我也给她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做，你可以不做，没人会强迫你。”

    “可是如果别的小孩和我一样失去了父亲，他们不能再与自己的爸爸交流，岂不是很可怜？”岚新推己及人。

    “你真的不怕吗？”毕竟是牵涉阴界的事，什么古怪都有，我是过来人我知道。

    “不。”岚新用力摇头，她是坚毅的女孩子，选定了立场就绝对不会改变。

    虽然我的祖母在世的时候，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她的异能力，我猜想祖母那么做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自保，借着女巫的名头吓阻那些想打她主意的淘金者和流氓，但是我们厉家如今有名望有地位，所以对外一律宣称鬼巫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我承认这种宣告十分虚伪，因为真心要求我们帮忙的人还是会按图索骥找上门来，鬼魂就更加不要说了。

    岚新曾被一个小鬼头缠了一个礼拜，两人天天在一起荡秋千踢皮球，后来岚新央我开车送她去小鬼头的家，她告诉小鬼头的父母，小鬼头想念他的泰迪熊，他要抱着泰迪熊才能睡得比较好，那对中年丧子的夫妇立即哭倒在自家门前，岚新愕然。

    回城的路上，岚新问我：“每对父母都那么爱自己的孩子吗？”

    “是呀。”我说。

    “多么美好。”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她挤出一个酸涩的笑容。

    岚新在那一年失去了母亲，她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但她没有因此变得胆怯或者自闭，我不认为功劳在我，因为我将她照顾得很好，我也不认为是因为岚新可以看到父母的鬼魂，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岚新天生一副刚强的性格，她坚信她可以把自己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化为幸运。她一直都是自大的小孩，但有的时候，这种自大令人感动。

    又一回。那年岚新十二岁，胸部已经鼓起了一些，眼波开始变得明璀流转，肤色开始变得娇艳欲滴，有一个和她一般大小的小女鬼缠上了她，那时岚新由英国回到家中度暑假，虽说镇上的小学和中学都颇为不错，但我坚持要我的子孙都接受最优良的教育，所以他们至多在镇上读完小学之后都会被送去悉尼或者英美，岚新后来在英国海丁顿女校读完中学，然后又进沃尔顿，她只有小学是在镇上读完的，她曾经有很多好朋友，后来都因为她外出读书而慢慢疏远了。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正在书房审核账目，透过窗口的柠檬桉可以一直看到后花园的暖房，暖房周围有五张刷得雪白的橡木椅，还有一个缠满花藤的秋千架。我坐下来整理账目之前我就发现那个小女鬼在暖房门口拦住了岚新，我一点都不担心，岚新早就习惯处理这种情形，我专心核查账目，待我起身走到窗边准备小憩一下的时候，我发现岚新面露不甘愿的表情，而那只小女鬼则奋力地拥抱了岚新一下，还吻了她的两边脸颊，我当时心里暗暗好笑，我想岚新的魅力真是不小，和人交朋友她拿手，和鬼交朋友她竟然还是一样拿手，那个小女鬼也真是做作，鬼与人根本不能真正接触，她偏要做出拥抱亲吻的姿态来，难为岚新那么好说话，随她摆布，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岚新突然转过身背对小女鬼，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祖母规定的通鬼七戒里面的第五条就是戒背对灵体，自愿引鬼上身者除外。

    那只小女鬼透明的双臂像蛇一样缠住了岚新的双臂，她披散身后的长发与岚新黑缎般的长发纠缠在一处，从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岚新像被一个水做的影子笼罩住了，岚新忍耐地直立着，小女鬼密切地贴合在岚新的背后，岚新本能地轻微颤抖，小女鬼越贴越紧，岚新痛苦地皱紧眉头，小女鬼突然像轻烟一样消散在岚新的背后，岚新的脖子古怪地扭动了一下，她挑着嘴角微笑起来，岚新从来不会这样微笑，笑得这么妩媚狡诈，像一只偷了腥的猫，我大惊失色，打开门奔出去，待我赶到暖房的时候，岚新却已经不见了。我的心像是被人整个儿剜了出来一样，我发动全家人出去找，幸好祖宗保佑，我在隔壁家的门廊处找到了岚新，戈尔德曼家两个小兄弟站在岚新面前，大的那个意醉神迷的样子，也不知道岚新对他说了什么挑逗的话，准确地说，是那个附在岚新身上的小女鬼和他说了什么，小的那个呢，则一脸错愕地站在一旁直愣愣地看着岚新，那个小男孩名叫该睿，聪明得很，只是一看到岚新就会直冒傻气。

    大的那个听完岚新的话，竟然搂住她的肩膀，不由分说地亲下去，我这一惊是非同小可，我扑过去在岚新后背猛拍一掌，我掌中早用朱砂画了符篆。

    岚新回神。

    “还不退开！”我勃然大怒，提起桃木剑，手拈剑诀，口念咒语，我准备灭了那只被我的定魂符打得动弹不得的小女鬼。

    “奶奶！”岚新冲上来护住小女鬼，“你在做什么奶奶？你毁了他们最后的机会！奶奶，你太残忍了！”岚新又急又怒，最后竟然流下泪来，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该睿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越发显得傻气了。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小女鬼之所以能够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劝服岚新给她附体，是因为她告诉岚新她和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深深相爱，但她不幸溺水而死，还没有机会和那人以吻定情，她将之引为生平最大的遗憾，死都不安。岚新被她的故事深深打动。

    我哭笑不得，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坚毅凌厉的孙女儿岚新最喜欢以“掠食者”自居，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岚新能够找到萧恩那样的伟男子，我觉得十分庆幸，这可真是祖上保佑。当我宣布岚新和萧恩可以择日成婚的时候，萧恩看起来如痴如狂，岚新则是一脸藏都藏不住的不耐烦，我又不由得有点担心，我怕岚新不懂事，一山还望一山高。

    这些日子我冷眼旁观，发现萧恩和岚新之间绝对不存在相敬如宾这回事，岚新总是在占萧恩的上风，似乎萧恩是她的敌人，她非把他打倒不可。我屡屡想要教训岚新，我希望她明白，感情可不是一盘生意，强力的控制和全面的监管就能令其平稳地运作，一本万利。

    我一直忍住不说，是因为我发现萧恩很吃岚新那一套，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想，这世界上也有不少这样的夫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直很幸福。我没有多想一层，后来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无比地懊悔，懊悔自己当初为何不肯多想那一层，岚新对萧恩的感情并没有强烈深厚到可以许下终身，我早该看出这一点：岚新很喜欢萧恩，但她并不爱他。

    直到最后，我也搞不明白岚新怎么会不爱萧恩，萧恩当真是个可用“奇伟”来形容的男子汉，只有岚新配不上他，他配岚新绝对绰绰有余，但能令岚新寻死觅活的男人却是另外一个。那个名叫该睿的男孩有很好的一面，又有很坏的一面，像是核能量一般，大强大了，令人手足无措，不晓得怎么对待他才好，那样的男孩子是可爱的，却是不应该爱的。

    缘分，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件令人费解又令人讨厌的东西。

    当年我的祖母订立那条不近人情的家规，不许后代与西人结亲，就连最乖巧听话的我也不禁诽腹，因为我祖母的强硬态度，我错失了一辈子的挚爱，最后嫁给了一个华人，保持了厉家血统的纯正，缺失了一生的幸福，我的丈夫死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只是觉得释然。我心狠？也许，厉家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有非常残酷的一面。比如我的祖母，她订立那条家规未必就是因为她年轻时西人和华人之间矛盾极深，华人受西人的排挤歧视，祖母出于民族大义严禁子孙和西人通婚，我认为祖母不许我们这些孙辈嫁给西人的真正原因是她曾经爱上过一个西人，最后却迫于环境压力嫁给了华人，她得不到的幸福她就不允许我们得到。

    我接管厉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止这条埋葬了我终身幸福的家规。

    一个女子再强硬再成功，她真正想要的仍是一个幸福的归宿，这点在我的祖母身上应验了，在我的身上应验了，后来，竟然又在岚新身上应验了。

    岚新更强更硬，我常认为祖母身上那种凌厉凶狠的气质在岚新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传承，甚至于青出于蓝胜于蓝，岚新那种见了棺材都不掉泪的倔强，有的时候看来也未尝不算一种极大的优点。岚新总能拿出钢铁般的意志力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叫人又羡又妒。
------------

第三章 一之三厉岚新

﻿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心甘情愿让小女鬼上身的那码子事被祖母一再提起，我承认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厉岚新可不是做错事不敢认的家伙，但是祖母你揭我疮疤的次数也太频繁了吧？而且每次都笑得那么可恶，像看到金凯瑞的恶搞电影一样，太过分了！

    我，厉岚新相信了一个爱情故事，听起来就真的这么可笑吗？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还蛮吃亏的，无端端被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亲了一下，那是我的初吻呢，祖母说我应该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个小女鬼可能会借上身的机会霸占我的身体。祖母也太杞人忧天了，我厉岚新是什么角色，我有那么容易摆平？如果我那么容易摆平，整个世界都要和平了。

    更何况我练了这十几二十年的御鬼术，祖母你当我练假的呀？真是的，就算阎王爷来找我斗法我也不会怕他的。

    我想这大概就是祖母认为我与柔情格格不入的主要原因，我太凶悍了，有个成语叫河东狮吼对不对，那是用来形容不可爱的女人的对不对？

    其实呢，我认为祖母没有修过心理学，对人性的复杂程度没有充分的了解，我承认我凶悍，是一只很会吼的河东狮，但我可不承认我内心深处没有柔情款款的一面。拜托，我的染色体是XX，如假包换的女人哦，而且人家的三围数字那么完美，女人都是水做的，我自然有我柔情似水的一面，必要的时候我也会迎风落泪对月伤情。

    虽然对外我宣称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是《渔夫和金鱼》，实际上呢，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和《海的女儿》，嘿，社会形象不必等同于实际情况，我并不需要对所有人展示我最真实的一面，这可不是什么虚伪，这仅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我钟爱的那个片段，死去的白雪公主被王子吻醒，我记得我第一次读完这段后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哭了一个钟头，人永远不可能了解自己的极限所在对不对？比如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到底一次性可以流出多少眼泪。反正那次我哭湿了我的枕头，第二天不得不拿出去曝晒，最倒霉的是第二天还是我的生日，我不得不顶着两只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祝福。

    提到我的生日会，那绝对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盛大场面。我打小人缘就好，虽然祖母总是数落我骄傲不懂得尊重别人，但是小朋友们都喜欢众星捧月似的围着我打转，我也不好阻止他们对不对？我成年之后，人缘就更好了，因为我三教九流的朋友数目实在太庞大，我和萧恩商议再三，决定这次婚礼只请双方亲属，待回纽约之后再到广场饭店补办一场，宴请那票狐朋狗友。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的整个童年外加璀璨如花的少女时代都在默默等待一个可以引领我穿越生死的吻。当然了，我没有等到。但是我不泄气，我还是很兴奋地等待着童话故事的情节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想这也就是我最近对萧恩阴阳怪气的症结所在。他人很好，对我也很好，但他没有给我带来那种唯美纯美的感觉，我想他可能并不是我一直在寻觅的王子。

    我常常在想，为何每一个妙龄的女孩子都可以显得那么美丽，像是住在花苞里的精灵一样，那么荏弱又鲜艳，我认为那是因为她们都在追寻一个梦，一个爱人和被爱的梦。

    我也有这样的梦想，我捍卫它。

    我不否认我极度现实，我爱钱如命，但那仅是我性格中的一部分，钱是很好的东西，它也许买不到幸福，但它无疑可以通往幸福，我怎么可能不狂爱它？

    不管我多么爱钱，我内心深处依然还有更爱的东西，比如亲人。我认为每个人一出生就拥有两大财富：无形的是时间，有形的是亲人。

    我几乎敢用金钱衡量一切，比如良知，若你问我良知卖不卖，我会当你开玩笑，然后回答你，一万块肯定不卖，十万可以考虑，一百万铁定卖给你。但市侩如我也绝对不会拿金钱衡量亲情，因为亲人可以给你爱给你幸福，爱与幸福都是无价的。

    如果你问我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令我死都不松手，那肯定不是钱，而是幸福。

    不知是否因为我太重视亲情，所以我具备另外一项异能，我可以预知所爱的人的吉凶生死，奶奶告诉我这项超能力在厉家不曾出现过，我是第一个。

    虽然我有这么多阴阴阳阳的古怪天赋，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怪物，我一向认定我是天底下最正常的女孩子，怪物是另外一种人，比如戈尔德曼家的该睿。

    我是遗腹子，我没有机会预感父亲的死亡，嗯，也许我也预感到了，不过那时我还是个胚胎，不懂得表达。

    我三岁的时候预感了太祖奶奶的死，她死于心脏病突发，她当时一个人在书房整理账目不许人进去打搅，我在婴儿房大哭大闹，拖着奶奶非去书房找太祖奶奶不可，溺爱我的奶奶无可奈何地抱着我轻轻推开书房的门，我记得她当时还埋怨我，就数你最顽皮，一会儿太祖奶奶非打你屁股不可，然后她看到了神色异样的太祖奶奶，她愣住了，靠着门僵立了一会儿，缓缓把我放下。

    后来我预感了妈妈的死，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境中看到夺走妈妈性命的那场连环车祸，“哎呀，破开了，妈妈破开了，流血了！”我从饭桌旁跳了起来，也来不及哭，飞一般冲出去要帮助妈妈脱险，但我跑出家门口又停住了，我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我不知道哪一个方向才是正确的，然后我才开始哭。

    因为车厢变形得太厉害，妈妈的内脏都被挤了出来，包括奶奶在内都只看到妈妈被修复过的遗体，只有我在我的预感中看到了修复前。那是一个惨烈的景象。

    奶奶说我勇敢过了头，因为我没有表现出惊惧的样子。

    我不怕吗？不是的。接连几个月我都被噩梦惊醒，但我不尖叫也不求助，我自己坐在床上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我绝对可算一个不幸的女孩，七岁就失去父母，但我每天都告诉自己说，我才不会不幸呢，我是最幸运的女孩子，我要做最幸运的女孩子！

    我做到了。至少，至今为止我都没有辜负我自己。我想我还真的算是一个狂妄透顶的家伙，我才不管老天爷为我制造多少障碍不想让我幸福，我说了我要幸福，我就一定会幸福。

    所以与萧恩迫在眉睫的婚礼令我如此心神不宁，我看不到那种我梦寐以求的幸福，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它会来临，我一定可以感受到，就像候鸟可以感受节气的嬗变，就像蚂蚁可以预知洪水的来临，但面对萧恩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感觉不到我嫁他会幸福，这实在糟糕透顶。

    我甚至连悔婚的念头都有了。

    萧恩家的亲属陆续赶来，他爷爷是美籍非洲人，好学不倦又聪敏过人，靠个人奋斗成为很有名气的历史学家，她的奶奶出身英伦，远嫁美国，和她爷爷相知相守，恩爱如昨，我看到那对肤色迥异的老人站在一起，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流转在他们之间的幸福，然后我就更烦躁，我和萧恩之间没有那种静谧又甜美的无形联系，我太现实精明了，我没办法自欺欺人。萧恩家的亲戚大多都在教育界工作，个个都是书卷气十足，彬彬有礼，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格外地懂礼貌，奶奶爱死这些准亲家了，安排几位叔叔一天二十四小时招待贵客。姑姑们则被奶奶指派去和婚庆公司的承办人讨论婚礼细节问题，诸如究竟准备几种口味的法国奶酪？冰雕到底选择什么图案？伴娘头上要不要戴花环？堂兄弟们跑去酒窖挑选红酒，一个一个喝得满面通红地跑回来，被奶奶逮住了一顿臭骂。奶奶自己呢，先是吹毛求疵地要求提前品尝外烩公司提供的各色菜肴，后来又亲自请回退休的老厨娘为我制作结婚蛋糕。我无所事事，闲极无聊又准备去找萧恩的麻烦，奶奶目光如炬，立即跳出来制止，她厉声吩咐我再去试穿一次婚纱。

    我虽然满腔不情愿但也不敢违拗奶奶，别看我平日在她跟前神头鬼脸的，其实我是很怵她的，尤其她用那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和我讲话的时候。

    我一向都是在下属面前很有威慑力的上司，因为我一直苦心积虑地模仿祖母那种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这么些年的勤学苦练，我已经大致掌握其中精髓。

    我穿上婚纱，整个人像被云朵儿托住了一样，堂姐妹在旁边鼓掌赞好，我则叽咕：“试了多少回了，还让我试！难道我的身材会在短短几天之内突飞猛进不成？我又没有怀孕！”

    最小的堂妹岚清大惊失色，“你怀孕了？”

    “我都说了没有。”我不耐烦地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心里想着幸好没有，我想悔婚的念头越来越坚定了，在我的人生计划中，我必须在二十五岁结婚，然后在三十岁之前生出三个小孩来，第一个必须是男孩，第二个也必须是男孩，第三个则必须是女孩，我一向认定不能贯彻自己人生计划的人都是名副其实的弱者，但这次我决定，假若我找不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我宁可搅乱我的人生计划，我已经确立了悔婚的念头，接下来要考虑的是如何实施的问题，我很肯定萧恩不是我等了这么多年的王子殿下，当他闯进门来在镜中打量我穿了婚纱的洁白身影面露惊艳之色的时候，我不为所动，只觉得心烦。萧恩朝我走近，我有点慌乱，我知道他想拥抱我，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当着堂姐妹的面一把推开他，如果传进祖母耳中，她非大动肝火不可。

    “纯洁的百合花。”萧恩赞叹。

    “纯洁个屁呀。”看到萧恩变了脸色，我坏心肠地准备再加上一句，我十九岁就不纯洁了。

    室外突然一片混乱，纷乱的议论声潮水般地涌起，萧恩与堂姐妹们面面相觑，我反应快，第一个冲到窗户旁边，透过柠檬桉婆娑的枝叶，可以看见坐在花园里的众人纷纷离座而起，一脸惊惶。

    “神甫怎么来了？”我眼尖，一下看到稀客，我们厉家满门都是佛教徒。约翰神甫神色紧张而且衣冠不整，又面色黧黑，像是涂了墨，情况不妙哦。这时，祖母神色严峻地推门而入，“我刚刚接到电话，镇上教堂失火了。”

    “怪不得，神甫来了。”我一边说一边提起裙摆，推开萧恩就朝外奔，“有人受伤吗？”我心急火燎地要去帮忙救火。

    “恐怕有。”祖母拦不住我，她追着我说，“你也不换下婚纱？！”

    我跑到楼梯边正要下楼，我突然头痛欲裂，我双手握紧扶栏，身体不住颤抖。

    “岚新！”祖母大惊失色，嘶叫着赶上前来。

    我被突然窜现在眼前的景象吓呆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自己的啜泣声。

    命运给了我很多不幸，它在我童稚的时候夺走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它恶毒地不许我幸福，我打败了它，但这一次，面对灾祸，我突然全身瘫软，我不知我是否还有力量还击。
------------

第四章 一之四厉媚宁

﻿    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岚新可以预见至亲之人的死亡，厉家灵异的血统在她的身上进化到了又一个阶段，对此我是喜忧参半，甚至忧大于喜。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让我的小岚新成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要掺和这些神神鬼鬼的事，但是天命是不能选的，人再硬也硬不过命。

    镇上教堂失火，神甫跑来求助，他知道我们家正在筹办婚事，男丁较多，可以找到不少帮手，同时靠教堂最近的就是我们家和戈尔德曼家。

    岚新见义勇为惯了，明明没她什么事，她却第一个提起婚纱裙摆往外冲，我真是拦都拦不住，萧恩无计可施地站在一旁，他就是那种在外面无所不能到了老婆面前彻底无能的男人，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看他，就在我瞬目之间，岚新清脆的足音戛然而止。

    岚新突然变得面如纸色，双手扣紧扶栏，指节泛白，身体摇摇欲坠，她像被巨灵神用千万斤重的巨锤狠狠敲击了一下，整个人刹那间就要散架了。

    “岚新！”我大叫。

    萧恩也察觉岚新的异样，他三两步追上去，“Nancy！”他一手扶住岚新的腰，一手按在岚新的肩头上，我也跟上去，抓住岚新的一只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

    岚新看了看萧恩，她的目光虽然落在他的脸上，但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他，岚新又看了看我，还是如此，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我，她好像突然一下魂魄离体，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

    我再也掌不住，几乎马上就要哭出来。

    岚新突然挣扎一下，像条濒死的鱼那样奋力弹跳起来，她撞开我和萧恩，她飞一样地冲下楼去，雪白的婚纱随着她急促奔跑的姿态飞舞起来，她看起来像一朵白云，被猛风一下子吹到天的那一头。

    我听见岚新的低语：“不要，不要！”那么迫切。

    岚新冲进花园，约翰神甫已经带着自愿去救火的男人们离开，岚新穿过月洞门，踏上鹅卵石小径，小径通往围绕大宅栽种的桉树林。林中有条小路通往教堂，虽是捷径，但不能通车，所以神甫他们还是选择从大路赶回教堂。

    我不知道岚新突然跑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我追了两三百米就开始气喘吁吁，萧恩一再放慢脚步迁就我，后来更是干脆架住我，扶着我往前赶，他可真是个贴心的好孩子！

    日头偏西，我老眼昏花，只有岚新那一抹白影还看得明白，其他的东西都在视线中虚化成一片，我感觉到萧恩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肯再向前，我不解，“怎么了？”

    “奶奶……”萧恩欲言又止，神色变得十分凄楚。

    我大惑，我不管萧恩，快步上前，我发现岚新那道雪白的身影凝固了，她似乎也停了下来，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我不由也止住脚步。

    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那是谁？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形貌，“岚新！”我愤怒，她还真是不怕丢丑，她是马上就要嫁人的人，怎可和另外的男人这么暧昧地又搂又抱。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岚新转头，那个挨在她身上的男人突然身体一软，整个人倒向岚新，岚新顾着看我没有提防，她被那人压倒，仰身倒在地上。

    我又上前几步。我听见了岚新的啜泣声，岚新当然也在我面前哭过，但从来不是这种哭法，这种柔肠寸断的哭法。

    我搞不明白岚新为何突然哭泣，然后我看清那个男人的脸，那张脸斜压在岚新的胸口，那已经不算是一张人的脸。

    那副躯体更不像是人的躯体，那个人分明就是被大火吞噬之后又吐了出来，他不再像个人，而像一截炭。

    “天啦，天啦，为什么？”我听见岚新一边哭泣一边无力地发问。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岚新如此柔弱无助的样子。我一手把她养大，她的性格比大多数男人都坚毅，但此刻她显得如此柔弱，如此无助。
------------

第五章 一之五厉岚新

﻿    他的死提醒了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该睿在入院一天之后死去。他全身百分之七十重度烧伤，医生竭尽所能，但仍无回天之力。

    谁也没有回天之力，我也没有，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幻境中看到他如何被大火烧伤。

    在我看到他被火苗吞舔的时候，困扰我多日的疑惑迎刃而解，为何萧恩不能给我那种找到了王子殿下的感觉，因为萧恩不是我的白马王子，该睿是，他才是命定的那一个。

    那一个应该给我幸福的人。

    我和该睿虽然同在一个小镇长大，祖上甚至关系不错，两家大宅毗邻，但我和他一点都不熟悉，我对他所有的认知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叫该睿，是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他和我同龄，是出了名的怪胎，他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四处流浪。

    我和他从来不是朋友，我甚至不算认识他。

    当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象中看到他被大火吞噬，我心如刀割，我猛醒，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命定的人。

    我从来不抱怨我的异能力，但这一次除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他的死？并且用他的死来提醒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对于一个满怀激情期待幸福的女人，什么最残忍？什么最可悲？难道不是在你找到你的亚当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戏耍我。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

第六章 一之六厉媚宁

﻿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我参加了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的葬礼，我衷心地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遗憾。

    该睿是家中的黑羊，除了他爷爷，谁也不喜欢他，但沉默寡言冷酷坚毅的老戈尔德曼谁也不爱，只爱他一个，该睿是老戈尔德曼的心尖肉。

    我走过去握了握老戈尔德曼的手，我想帮岚新解释一下她缺席的原因，她马上要举行婚礼确实不宜出席这种场合，但老戈尔德曼一挥手，他根本不想听我的解释。

    “他们本来就不熟悉，不来就不来吧！”老戈尔德曼愤然说。

    我颇为尴尬，下不了台，但瞧见老戈尔德曼那副憔悴萎顿的样子，似乎他也跟着心爱的孙儿的逝去死了一大半，我心里一痛，转身离开。

    老戈尔德曼曾经对我说，该睿的出生是上帝赐福他们戈尔德曼家族。

    该睿聪明绝顶，出生不久就露端倪，但个性阴郁，不讨人喜。

    老戈尔德曼说，该睿身上有一种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超凡脱俗的特质，他们不是不喜欢他，他们是怕他。

    我认同戈尔德曼的说法。该睿的相貌传承父系，极具男子气概，但不算漂亮，不像他哥哥，该睿只有一双眼睛像足母亲，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呀，纯然的绿色，像被微雨打湿的嫩芽，每当他抬起眼帘飞快扫视我一眼，我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太婆心里不由也为之一紧，像被利刃的锋面贴着皮肤划了一下，先是大惊，急忙察看，确定并无受伤流血，这才释然，名副其实的虚惊一场。

    该睿幼年随我学习中文，我从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教起，该睿极端聪明，一日千里，进步神速，我不禁对他赞不绝口，岚新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讨厌该睿的，该睿三个月已经学会做诗，岚新呢，三个月之后她连三字经也背不周全，我还记得那天在书房该睿挨到岚新跟前主动表示要帮她背书，结果脾气暴躁的岚新操起课本就抽了该睿一个嘴巴，我气急，责罚岚新，岚新对该睿更加怀恨在心，也是因为该睿被打，老戈尔德曼心疼不已，再不许该睿来我家随我学中文，我一直引以为憾，那样聪明的孩子，实在诱惑着人要把满身的本领都教给他才能甘休呀。

    老戈尔德曼曾上门与我详谈过该睿的情况，那时他的处境真是艰难，该睿不知何故打伤哥哥，家里人都表示要追究，要该睿去坐牢，老戈尔德曼心疼么孙，死活不给，甚至威胁取消所有人的财产继承权才把这件事压下去，但该睿在家中更加不得人心，于是他外出流浪。

    老戈尔德曼哀伤地对我说，该睿是有来历的孩子，他是注定要成就什么的，所以他生下来就这么聪明，但就因为太聪明，什么都看得透，所以他不快乐，一直一直不快乐，就像那句名言说的：“冷眼看人的人必然透彻，但也必然不快乐，快乐是特意留下来补偿给傻瓜的，公平起见。”

    我赞同。童年时代的该睿已经十分阴郁，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依赖的权威，我们这些长辈在他那双慧眼看来不过都是充满缺点的愚人。该睿不知道应该顺从什么，相信什么，所以他去流浪，希望找到生命的意义。

    用老戈尔德曼的话说，该睿是个小可怜，他似乎活在别的地方，他和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总是格格不入，他似乎从出生起就注定是个错误、是场悲剧，因为他找不到同伴。

    他本不属于这里，他是老天赐给人间的，为了让他成就什么事情，造福整个人类。

    我记得我去西班牙旅行的时候，我去参观圣教堂，我被那座古怪又华美的建筑震撼，我突然想到该睿，该睿就是高帝那样的人，心不在焉地活在人间，只是为了成就某一种伟大。

    该睿身上就潜伏着那种巨大的能量，所谓的不是池中之物，他命定会成就一种伟业，但前提是他能活得比较久。

    谁能料到该睿竟然死于火灾呢？他和岚新同年，同样二十五岁。

    谁又能料到该睿这样冷漠寡恩的人竟然会英勇地冲进火海帮忙救人呢？

    该睿对他的亲哥哥都是那么残忍，他打断他的四根肋骨，刺穿他的肺叶，他差一点点就杀了他哥哥。

    我看着该睿长大，在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个阴沉着脸不爱说话不爱笑的小孩，很聪明也很不快乐。

    我认真数了数，我只见过他笑了三次。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个数目实在太稀少了。

    第一次是他来和我告别，他不想违背爷爷的意思，所以他不能继续和我学中文，他有点恋恋不舍，他写了一首小诗，折成太阳的形状交给我，我拆了好一会儿才拆开，那是一首五言绝句——

    红桃倚扉门，绿柳挽车辕。

    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

    名为《话别》。

    那首诗当时挺让我费解，对于一个只学过三个月中文的西人小孩而言，该睿的诗算是写得很不错了，但我不懂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一直到后来他说了那句话，令我和岚新一起潸然泪下的话。该睿真的是一个聪明得叫人惊惧的孩子，他有一双可以穿透时光烟尘的眼，他清楚地预知未来的样子。

    “我真的觉得很遗憾。”我轻抚他的头发。

    该睿避开我的抚摸，“我也很遗憾。”他的目光在书房中环视，他挑起了嘴角，笑得像个大人，一个面对困境无计可施只能微笑的大人。

    岚新在这时冲进来，她拍手笑道：“你终于要滚蛋了么？太好了！”她冲他做了一个鬼脸，“这里是我家，我不许你再来了。”

    该睿涨红了脸，逃开了。

    第二次，是岚新的十二岁生日宴。

    岚新执意不肯请该睿，在我面前大哭大闹。

    “要么，你只请你最要好的几个朋友；要么你请该睿，然后我准许你请全镇的小朋友。”我只给岚新两个选择。

    岚新眼泪汪汪又咬牙切齿地选了第二个。

    “哼，到了那天我会鼓动所有的人都不和他讲话！”岚新立即着手筹备她的报复计划。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理她。

    我一直搞不清岚新为何那么讨厌该睿，因为该睿比她聪明？岚新是事事处处都要占人上风，而该睿的那种聪明是掩都掩不住的，人精似的岚新和该睿一比，立即成为小傻瓜。我还记得岚新有天从学校拎回一个被她砸扁的银座奖杯，那次得金杯的是该睿，那是一场演讲比赛，岚新准备了很久，以为自己是赢定的。

    岚新生日那天，她穿了一条雪白的公主裙，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腰带，头戴一只小小的钻石金冠，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很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厉家的小公主，她才不管她的两位堂姐脸色有多么难看。

    她是当真很漂亮，我嘴上不肯夸她，心里却是很骄傲，盛装打扮的小岚新像是从童话世界的城堡中一脚跨出来的小美女，如果说她还不像公主，那我真不知道还有谁像了。她踩着金色的皮鞋，脚步轻盈，两条细细的手臂垂在身体两侧，又有点朝后弯曲，如同两只小小的翅膀。

    她站在楼梯上顾盼生姿，脸上的神情介于妩媚和天真之间，还有少女特有的矜持。

    那天整座大宅都被小孩子占领了，我躲进书房，想寻片刻安宁，我站在窗前，透过柠檬桉的枝叶，我看到岚新在秋千架上睡着了，我有点意外，岚新向来精力充沛，从来不午睡的。

    午后的阳光洒在岚新身上，几只蝴蝶绕着她的身体飞舞，岚新小脸绯红，像搽了胭脂，我心中疑惑，回身从壁橱里取出一支单筒望远镜，我再望过去，岚新的脸色确实红得异常，她——她偷酒喝了！

    我勃然大怒。

    我正准备把岚新抓上楼来好好教训她一番，该睿突然出现。

    他一直藏在某棵树的树干后面悄悄打量岚新，最后实在忍耐不住这才走出来，我这么猜测，该睿黑色的小礼服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灰白色的印子。

    该睿走过去轻轻拉了拉秋千索，岚新坐在秋千上随风荡了荡，她熟睡不醒，一点也没受干扰。蝴蝶惊飞了，缠绕在秋千架上的金合欢花撒下几瓣花瓣，然后世界似乎又静止了。

    该睿犹豫了一下，他伸出手，又犹豫了一下，他拉了拉岚新的头发。

    看到这里，我一惊。

    该睿又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似乎偷到了什么宝贝，要立即藏起来一样。

    该睿越来越惊惧不安的样子，越发像个要偷东西的小毛贼，他把另外一只闲在外面的手也插进口袋，他转了转身，不知想去哪里，又转回来，他径直走到岚新跟前，他折起腰，低下头，他亲了亲岚新的嘴唇，蜻蜓点水一般，然后他飞一般地逃走了，嘴边带着一丝甜甜的笑。那丝笑意令该睿脸上永远不散的阴郁消失无踪，令他看起来可爱又天真，当然了，只有片刻工夫。

    岚新还在那边呼呼大睡，所以说女孩子不可以喝醉酒，绝对不可以。

    岚新被那个小女鬼上身之后，口口声声地抱怨，哎呀，我的初吻就这么没有了。我当时真想告诉她，她的初吻早就没有了。

    该睿当年的举动令我颇感意外，我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该睿有点喜欢我们家岚新。唉，养了女孩子就是要发愁的，不漂亮要愁，太漂亮也要愁。

    该睿第三次被我看到他笑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登门向我道别，他把哥哥打成重伤，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厉老夫人，我来向您道别。”他用中文对我说。

    “你的中文还是讲得这么好。”我夸他，觉得十分欣慰。

    “谢谢。”他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下，该睿不是那种目光会到处乱转的轻浮小孩，除非他真的要找寻什么。我突然意识到，该睿登门和我道别只是一个幌子，他其实是想见到岚新。

    我装糊涂，“准备去哪里？”

    “还没有计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该睿温和地说。他是那种一点儿火性都没有的男孩子，十分少见，所以我乍听他把他哥哥打成重伤的消息之后我完全不信。

    “年轻真好，可以到处走走转转。”我继续打太极。

    该睿看了看我，他似乎看穿了我的用心，他笑起来，三分轻蔑三分不以为然三分满不在乎还有一分空洞，那种愤世嫉俗者特有的笑容，有些讨厌又有些恐怖。

    “岚新去欧洲旅行了。”我不太情愿地说，该睿这个孩子身上会散发一种压力，叫人心不甘情不愿做一些事情。

    “知道了，厉老夫人。”他起身走了，并没有和我说谢谢。同时，他也没有说希望我转告岚新。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该睿有些喜欢岚新，并且我认为这很正常，只是又一个热血冲动的男孩子被美色捕获了而已。当然了，在该睿这么古怪的男孩身上发现某种正常的反应着实让人觉得异常。

    我承认我十分欣赏该睿，如同面对一座峻拔的巨峰，油然而生敬畏赞赏之情，但我说什么也不会把自家的房子盖在那种飞鸟难渡的山峰上，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不会把我的岚新配给该睿这样的男孩子。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浑似一团火，一个却似万年寒冰。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这两个孩子的性情实在是南辕北辙，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格格不入极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岚新和该睿摆在一起设想过。
------------

NO2 错过第一章 二之一该睿

﻿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凡事有定期，万物有定时，当六月飘雪，当覆水难收，你会知道这代表一段哀愁。

    言语有时，静默有时，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当轻舟载不动许多愁，记得倾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坐言起行，也许失之计较，也许犯错结孽，但我和岚新之间的错过从来不是因为我犯过什么错，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我可以不错过。

    曲肱而卧，空想子乐鱼乐，云卷云舒间，错过一段真正的爱情，聪明负聪明，不过如此。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地不断地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地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地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地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地跪下，还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地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感觉主宰自己神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大脑就开始乱套，像中了病毒的电脑，后来更是演进到她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也会昏昏然不知今夕何夕，因为我开始梦到她，不只在阒寂无人的夜晚，有时更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青天白日下，我陡然被一个白日梦俘虏，我沉浸在只有岚新的世界里，只有她的美丽，她的香气，她的诱惑，我忘记一切，觉得自己很快乐。

    可惜岚新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遗憾又释然，说真的我不知道假若岚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嘿，该睿·戈尔德曼，我很喜欢你！我会怎么做，我想我可能会把她一把推开，然后落荒而逃。

    我是个胆怯的人，我是个懦夫，我不准备否认这一点。

    她讨厌我、疏远我，恰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安然地暗恋她，不必费力争取什么。

    那次令岚新恨我入骨的演讲比赛，其实刚开始我根本没有报名参加，但是英文老师为了凑人数，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报了名，我根本就没把这个鸟比赛放在心上，直到比赛前一个钟头我还没开始想我到底要讲些什么，我只知道演讲的主题是“我们的祖辈”。岚新在公告栏上看到参赛名单这才知道我竟然也是参赛者之一，她如临大敌，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子跑到我面前，“戈尔德曼，你站住！”

    我立即收脚站住，受宠若惊，岚新已经好多年没有我讲过话。

    “这是我的讲演草稿，你看一遍，你若有一个字和我重复，我就宰了你！”岚新很凶狠地威胁我。

    我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她闻起来真香。

    岚新的演讲题材是关于她的太祖奶奶早年的创业史，她如何用开旅店积攒的钱和从中国逃亡时携带的珍贵首饰与人合股办了一家矿业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如何找到金矿，她们厉家如何奠定基业并且成为当地望族。

    我认为她讲得很好，虽然有一些夸耀的成分，有些地方细节失实，但她的声音那么美妙动听，眼神熠熠生辉，脸蛋像盛放的玫瑰，那样赏心悦目，假若我是评委，我一定不假思索就取她当第一名。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我，我愣了足足五分钟，我实在没想好到底要讲些什么，后来评审不耐烦地提醒我再不出声就取消我的资格，我已经准备转身下台了，但岚新在台下用力喊了一句，讲呀，你又不是哑巴。她当我故意让她，气得满脸绯红，越发像一朵玫瑰。

    我只好开始讲，我的脑海中还回荡着岚新清脆悦耳的嗓音，GLW矿业开发公司，其中那个G代表的是我们戈尔德曼家，我的祖先也是靠那条金脉发家致富的，我很自然地就开始讲我的太祖爷爷，我从金矿的形成原理讲到怎样靠个人奋斗找到自己心目中的金矿，直到我突破了限定时间，评审摇钟提醒我闭嘴，我如释重负地下台，我很肯定我一个字都没有和岚新给我的草稿重合，当然了“你”“我”“黄金”这些词汇必然是重复的，但除此之外我讲的是和她截然不同的东西。

    我不知道评审为什么选我当第一名，听到这个结果我也吓了一跳，我急忙去看岚新的脸色，她果然羞愤得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期期艾艾地走到她跟前，我是想道歉的，但岚新一看到我，立即如仇人见面一般，她冲动地举起双掌用力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周围的同学哄笑起来，就连老师都忍不住微笑，我那时比岚新高了一个头还多，一个大男孩被一个小巧的女生一把推倒，确实十分滑稽。但大家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岚新推倒我之后仍觉得不解气，抬起一脚用力踩在我的小腹上，我哀嚎一声，老师们全部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装作没看见好，还是立即上前喝止岚新，岚新是明星学生，老师也让着她三分。

    我想，喜欢上岚新这样的女孩必然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她就像太阳一样，明朗耀眼，给人光与温暖，但一不留神你也会被她灼伤，但不管伤得多重，你也不会期待太阳从此湮灭不再升起。

    那次演讲比赛之后不久，岚新就去了英国上中学，我知道她为那次落败耿耿于怀，因为后来我们再在镇上碰到，她完全拿我当隐形的一样。

    她越来越美，一再突破我的想象极限和承受极限，有好几次，她远远朝我走来，我立即连呼吸都忘记了，对我而言，她越来越有魔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夺走我的自我。

    想接近她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我找不到机会。最渴念她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在心中回味从她生日会上偷来的那个吻。

    岚新拿不到演讲比赛冠军，心情大坏，厉老夫人为了叫她开心，准许她在生日会上宴请全镇的小朋友，所以我才能有机会被邀请。

    我穿了礼服，打了领结，我感觉整个人像被套进套子里面一样，周身不自在，待到我看见岚新的时候，我就更加不晓得该把手脚放在哪里了，岚新打扮得像个小公主，骄傲地挑着下巴，我当时兴起一个很强烈的念头，我想把那个小小的下巴压下去。

    我手忙脚乱地把准备好的礼物交给岚新。

    “黑胶唱片？戈尔德曼你为何不干脆送我木乃伊呢？”岚新尖刻地说，我发现她的上下眼睑都泛着微红、略带浮肿，我想到盛放的桃花，我心猿意马，立即忘记了她对我的凌辱。

    其他的小朋友都开始窃笑，包括我的哥哥。

    岚新眼珠一转，“我……”

    我猜她一定又想到更刻薄的话来攻击我，但厉老夫人及时出面制止了岚新，“说谢谢！”她沉声道。

    岚新用力咬着嘴唇，她脸上的表情委屈极了，她显然没料到厉老夫人再度出面维护我，“但是奶奶这个东西我要用它做什么？”

    “听！”厉老夫人言简意赅。

    “我哪有唱机？”

    “我有，我马上让人给你找出来，说谢谢！”

    “谢谢你，戈尔德曼！”岚新一边说一边双手抓紧黑胶唱片的边缘。

    我心想，糟，她要掰断它！

    厉老夫人眼明手快，一把夺下唱片，“谢谢你，该睿。”老夫人为岚新打圆场，厉老夫人一向对我十分客气，不像对待小孩倒像对待一个平辈人，但那种客气又带着拒人千里的味道，似乎我是个不能得罪的人。

    岚新气得咬牙切齿，我一点都不怀疑假若厉老夫人不在那里，她一定会扑过来狠狠咬我一口。

    演讲比赛上抢走她势在必得的金杯，厉老夫人又公开维护我，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岚新鼓动所有的小朋友孤立我，她以为我会识相自动离开。但是我没有，我从小被孤立惯了，我才不在乎那些，能和岚新多相处一会儿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白白浪费的。

    大约我的如影随形又惹恼了岚新，她放弃被小朋友们众星捧月的荣耀，一个人躲得不知踪迹。我四处找她，我想我大约对她身上的香气太敏感了，我几乎立即就找到她，她溜到厨房，站在小杌子上，她正在偷吃生日蛋糕。其实蛋糕就是为她做的，少不了她的，她偷吃只是因为好玩刺激，她常常不由自主做一些愚蠢的事，然后放声大笑，似乎找到了数之不尽的快乐。

    “岚新！”我唤她。

    岚新吓了一跳，“嘘！”她转身，看清是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我一直记得她那个表情，像个睡醒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房间的小孩子，震惊又不解。

    蛋糕只做了一半，我不明白厨娘为何走开了，也许是岚新找借口支开的。

    岚新把沾了奶油的手指送进嘴巴里吮吸，她又抹下一块白色的奶油，她看了看我，她在犹豫，是否要贿赂我确保我会帮她保守秘密，她的手指轻轻翘起，我走近了几步，我很渴望，我想也许我脸上的某种神态打动了岚新，岚新朝我靠过来，“我……”她已经准备把那抹奶油喂给我吃了，恰在这时一条叭儿狗闯了进来，岚新立即改变主意。

    她把奶油喂给小狗吃，然后挑眉看我，她目光流转，一脸藏都藏不住的得意笑容。令我难堪，给她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后来听说岚新做生意做得十分成功，我一点都不意外，岚新天生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懂得如何操控别人，懂得如何令别人在她面前臣服。

    我讪讪的，然后红着脸退了出去。

    后来岚新从酒柜里偷了好几瓶酒出来，又被我发现。岚新威吓我：“你若说出去，我就割掉你的舌头！哼！”她打开一瓶红酒，瓶口对着嘴巴，咕噜灌下去。

    我想劝阻她的，她才十二岁，这种尝试实在为时过早，岚新冲动热血，总是不计后果地寻求刺激，她就是那种荒唐又轻率的人，你告诉她那是一个没出口的迷宫，她却说里面一定惊险好玩，然后不管不顾地冲进去。

    溢出来的红酒顺着岚新的嘴角一直流到她细嫩洁白的脖子上，她放下酒瓶，咳了几声，脸蛋越发显得红艳，她不耐烦地对我说：“你还不滚？你别指望我会分给你喝！走！”她像驱逐流浪狗那样驱赶我。

    她实在太美了，我挪不开脚步，我厚着脸皮，“那是一首很好听的蓝调歌曲，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想向岚新解释我为何送她那张黑胶唱片。

    “戈尔德曼，你瞎子呀，我厉岚新像是会听蓝调歌曲的人吗？哼，这个世界没有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有我厉岚新！”她骄纵地说，她皱起小巧的鼻尖，我联想到张牙舞爪的小猫，这只小猫误认为自己是老虎。

    她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世界没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她厉岚新。我在心里默然地想。

    “你还不走？”岚新动了动足尖。

    我猜想她可能想踹我，我不由退开几步，别看岚新小巧玲珑，她揍起人来可不像个女孩，上次被她踩了一脚，我肚子上的青紫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褪。我暗自戒备的举动逗笑了岚新。

    “戈尔德曼，你为何老是这样鬼鬼祟祟的？”

    我有点难过，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留给岚新的印象是鬼祟的，因为我太喜欢偷偷凝视她吗？

    “你确定你真的要做这个？”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酒瓶，若被厉老夫人发现，她绝饶不了岚新，我为岚新担忧。

    “怎样？你想向我奶奶告状吗？”岚新柳眉倒竖，神色凝重，“你这个卑鄙的……”岚新突然闭嘴，乌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里一转，她又对我笑道，“我们一起喝！”她大大咧咧地把她喝了几口的那瓶酒塞给我，然后自己又开了一瓶，“bottomsup！”她提起酒瓶朝我手中那瓶用力撞了一下，“哦，”她的眼珠又转了转，“也许我该说……”她换了另外一个干杯的说法，那种说法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很猥亵的意思。

    我当场涨红了脸，岚新哈哈大笑，“戈尔德曼你真逗！”

    我的心情立即好了很多，她说我很逗。

    我小心翼翼地举起酒瓶，把瓶嘴对准自己的嘴巴，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我的大脑被这个不断翻腾的念头搅成一团糨糊。

    “奶奶说成年之前都不可以喝酒，屎！”岚新毫不犹豫地说脏话，她在我心目中的光环立即又添一重，“我今天非喝醉不可，这就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生日礼物！”岚新大声宣告。

    这算哪门子生日礼物？我心想，但岚新显然乐此不疲，她手中那瓶酒已被她干掉一半。

    她这种豪气的样子令我深深着迷。她永远这么冲动，鲜活得令谁也无法忽略她，像一朵总是开到篱笆外面的花。

    “好了，你可以走了！”她的神色又是一变，“我烦着呢！”她摆摆手。

    我很想问岚新是为了什么事情心烦，在我心目中岚新一直都是没有烦恼的女孩，像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只有幸福，没有失落。但我没问，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告诉我，我恋恋不舍地走开，提着那瓶酒。

    岚新低着头灌酒，真的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人说，在你死前的那一刻你的一生会在你的眼前一一闪现。我不明白这种说法是如何流传开来的，因为一个死去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死前那一瞬间看到过什么，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除非真的有鬼魂，有阴间。

    在我的那一瞬间，我的人生回放的那一瞬间，我再度看到了那个画面，岚新倚着墙，她闷闷不乐，手里提着喝了一半的酒瓶，白裙像雪花簇拥着她，裙摆染了几点酒红，惹人遐想。

    其实，我当时有两种选择，其一，我走开；其二，我留下来，问她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我不明白我为何选择了走开。只有这一次，我的懦弱令我觉得羞耻，在我死前那一刻。

    我知道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岚新会要我滚蛋，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应该回身问上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即使最完美的计算机程序也有漏洞，人生亦如此，只有勇气加运气才能成就某种意外，比如岚新意外地对我和颜悦色，然后回答我，我不好，我们可以谈谈吗，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云聚云散，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午后，风又轻又软地在身体周围缭绕，绕出人淡淡的倦意。岚新一边打秋千，一边打呵欠，没一会儿，她脖子一软，她睡着了，金合欢花缠绕在秋千索上，像个金色的穹顶围绕着岚新，岚新如同被无形的魔法囚禁了，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随风轻摆，显得那么安静，像被写进童话故事的公主，所有不符合公主身份的特质都被删除了，她靠在秋千上午憩，枕着一只雪白的绸缎枕头，枕头边沿上美丽的木耳花边和岚新衣裙上的蕾丝花边交映在一起，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甜美，我认为她是走进了我的白日梦，我从藏身的桉树后面转出来，我看到一个不能抗拒的机会，我可以亲近她的机会，我无数次地在自己梦境中幻想，我拥抱了岚新，像拥抱了太阳一样，我任由那炽烈的热力烤炙我的身体，我用那种皮焦肉烂的痛驱散脑海中那些虚妄的思绪，有时候疼痛是提醒你存在的最好的方式，如同我对岚新的痴恋，恋得这么可怜，但我得到我要的快感。

    在我的幻想中，拥抱岚新的感觉一定像拥抱一捧荆棘，痛彻心肺却真实无比，我拉了拉她的头发作为试探，她的柔滑出乎我的意料，我有些困惑，我俯身亲了亲她的嘴唇，我没感觉到任何令我的嘴唇火辣辣的东西，有的只是一种娇软细腻的触感，像是最精细奶油或是半化的巧克力。

    我感觉到我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倾斜了一下，我昏眩起来，找不到自己双脚的位置，我不敢再亲她一下，我怕刚刚的那种感受是错觉，那种令身体每一部分都舒展开来，包括大脑的褶皱都舒展开来的感觉，幸福的感觉。

    我逃开了。我不敢相信我品尝了幸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会幸福的人。

    幸福是幻境，任何人类个体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我们只是顺着由炭火围成圆圈行走的蠢货，由起点跋涉到终点，满身火星与灼痛，却原来只是回到开始的地方。

    所以你可以一直坐在起点，你的人生不会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你期待快乐期待幸福，那么坐下来幻想。

    但当我偷偷亲吻熟睡的岚新的时候，我被一种不期而至的幸福击中。命运给了我一个意外。

    当我扑进火海的时候，我在想，岚新即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她再也不是秋千架上的睡美人了，我再也不能潜伏在靠近她的地方，趁她不备悄悄接近她。

    如果你认为生命很荒谬的时候，那么放弃它会变得十分容易。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痛揍我的哥哥，我想大不了我打死他再给他偿命。

    哥哥说，那是个贱货，主动跑来献吻。

    热血一下冲进我的脑袋，我扑向我的兄长，如同我扑进火海，是的，没错，我找死，当岚新嫁了人，冠了别人的姓，她还是那个岚新吗，我可以拿来在白日梦里幻想幸福的岚新？

    岚新是我在这个荒谬的人世间唯一牵挂的，她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活着的感觉，会激动会愤怒会脸红会惊讶，当这种牵系被割断的时候，我活着或者死去完全不再重要。

    我从火海冲出来，我几乎听见死神在我耳边尖啸，急救人员试图拦阻我，但我推开他们，我拼命地奔跑，这是我这一辈子唯一一次这么尽力地做一件事，我知道通过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我可以很快地抵达厉家的大宅，岚新会在那里。

    嗯，也许我跑不了那么远，但是我想，就算我不能死在岚新的怀抱中，至少我可以死在她的视线中，或者，再退一步，我可死在接近她视线的地方，我突然好希望我曾经告诉过岚新：嗨，我很喜欢你。

    但我没有，因为我从来不去争取。

    我觉得后悔，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后悔，一个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后悔？

    我拼命狂奔，我知道我每多迈一步，都意味着我更接近我可能会拥有的幸福，其实我真的应该告诉岚新，嗨，我喜欢你。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命运给了我第二个意外，岚新像一朵雪绒花一样被风吹进我的怀里。

    “该睿！”我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很轻、很痛楚。这是岚新第一次不连名带姓地喊我。

    嗨，我很喜欢你。我好想告诉她，就算她拒绝我也无所谓，因为我就快变死人了，我决定告诉她，但我做不到，黑暗夺走了我的意识。
------------

第二章 二之二厉岚新

﻿    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我希望我对他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该睿在医院苟延残喘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才撒手人寰。

    我是不是又用错了成语？唔，不管了，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有用错成语的权利，不要再挑剔我，我已经说了我是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

    我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伤心欲绝？

    屎！随便你们怎么笑话我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厉岚新永远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挺起脊梁一如既往地面对周遭的人不能认同的眼光，我总会证明她们错了，因为我是厉岚新，永远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弄糟的厉岚新，不像该睿那个怪胎，他总是可以搞糟一切事情，只是救个火而已，他也有办法因此而死去！

    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喜欢他。人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对不对？比如你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可以一次性流出多少眼泪。我就不知道原来我可以一直流泪，不休息。日夜变换，用我红肿的双目看出去，一切都是哀伤模糊的红色。

    亲戚们在议论，他们以为任性的我又在玩那些只为了让自己开心的花样。

    萧恩焦头烂额，他以为我又在捉弄他，像我曾经加诸在他身上那些可怕的恶作剧。

    他以为我是在和他玩婚前恐惧症。

    哈，真好笑，没人相信我厉岚新真的会痛彻心肺，痛不欲生。我平日给人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冷酷绝情？

    我不是在玩！我不是在玩！我并不是那样的玩世不恭！我不是！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不吃不睡，整整三天，我如此自苦，他们仍然认为我是在玩！我第一次发现寻求别人的理解这么难，尤其当你有了不合常理的举动的时候，我由此想到了该睿，我第一次意识到他的人生多么艰辛，他从来不曾被人理解过，枉论接纳。

    我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我止不住自己的懊悔。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究竟是如何错过他的？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我们两个还裹着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长久地相识，我们竟然还是错过了。

    我该怪谁？命运？

    不，不，我从不推诿自己的过错，这次我该怪的人，是我自己。

    祖母总是说，岚新，你真的不认为你应该检讨你的人生态度？你不是太阳，没有人是太阳。

    我不听，我总是不听。于是，今天，我伤痕累累。每想到一件我是如何错过该睿的小事，我的心灵就受到一次鞭笞。

    我一直都是言语如兵的女子，所以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敢和我斗嘴，我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能把老实人气得三天吃不下饭或者当场痛哭流涕。

    “怪胎！当然是怪胎！”我记得我这样说过，“如果该睿·戈尔德曼还不算怪胎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残疾儿童可被称为畸形了。”

    于是该睿多了一个绰号，“怪胎”。

    我曾那样不遗余力地折辱他。

    我可以找到很多理由讨厌该睿，在我愚昧无知的童年时代。

    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我不能忍受谁比我得到更多的夸赞，但是祖母总是对该睿赞不绝口。

    其实，祖母的那些夸奖都十分公正。祖母说，该睿一天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祖母不是抬高该睿，也不是打压我，祖母只是说出了事实，但童年的我不能接受这种“可怕”的事实。如今回想，该睿确实一眨眼就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摄进脑海，而我才看了一行字而已。

    他比我聪明，也许一百倍，也许一千倍，我终于可以坦然承认了，但他也死去了。

    哈，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仍记得那次他走到我面前，说，岚新，我帮你背书，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他若是个女孩子，我想我祖母要爱死他了，一定天天夸他是天生淑女。

    他的眼神很热切，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帮我，但我厉岚新可是那种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完成任务的后进生？他刺伤了我的骄傲，我怒极，抓起书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我打傻了，如今回想，他傻乎乎的样子还真可爱，其实该睿在我面前总会显得很傻气，好多次在镇上碰到他，他撞电线杆撞邮筒撞行人，现在想想，他那样聪明的人竟然可以傻成那样，真是不可思议。

    我有没有想过该睿可能喜欢我？

    我想过，但是该睿喜欢我这个想法比老鼠喜欢我这个想法更让年幼无知的我感到恶心，于是我屏蔽它。

    拜托，该睿是出了名的怪胎，我是厉家的小公主，我怎么会让他喜欢我？

    但是此刻我突然那么怀念他傻傻瞠视我的样子，想得心都痛了，如果可以，我要让时光倒流，我要回到抽他耳光的那一刻，我会继续再抽他一个耳光，让他显得更傻，然后我会拥抱他，很用力，很用力。

    该睿对别人很冷淡，不是看不起，而是很疏离，如今想想，该睿真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神仙，很红尘独蹈的感觉，该睿只有面对我时才傻气直冒，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为何我会知道该睿对别人是什么态度？我不是一向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要，怕长针眼吗？

    他是被我刻意忽略的一个人，但下意识中我一直在关注他。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只是我没有争取，因为我刚愎自用，我盲目自大，我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喜欢怪胎该睿！

    祖母说，岚新，你总要吃你性格的苦头。

    哈，祖母你好伟大，你讲中了！

    该睿在演讲比赛上打败我，他轻而易举大获全胜，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站在讲台中央的该睿，我虽然极力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他折服，他侃侃而谈，行云流水般，像一个很渊博的老教授的午后闲语，对着一二知己，信手拈来，字字句句都闪现智慧的火花，纵横开阖，一派治大国如烹小鲜的举重若轻。该睿声音清朗，用词典雅，发音精准，真搞笑，在我听他演讲之前，我一直误以为该睿是个结巴，因为我很少听见他讲话，而他和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声音低弱，外带一点结巴。

    那次我是大比分落后，不错，我不太习惯输，尤其是这种一败涂地的输法，我更不习惯身边有个人可以证明我是多么的蠢笨和渺小。

    我恨死他了，我几乎立即忘记了当该睿在讲台上挥洒自如地讲演的时候，我内心蠢动那种心醉神迷的感觉。

    年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错误。我被我自己蒙蔽了，对此，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该睿走近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想向我道歉，哈，当年我就可以那么轻易地读出他的心思，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一直都有，只是我放弃了争取，我推倒该睿，我勃然大怒，失去理智，原形毕露。我凶狠地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是那么轻易地逼出我的本性，令我忘记一切伪装，我当时为何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力异乎寻常的重大？

    那次，若换别人赢我，我是否也会暴跳如雷？

    不，我不会。我怒极，只是因为赢我的人该睿，重点不是有人战胜我，而是战胜我的那个人是该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

    我想搞清楚我究竟是如何错过该睿的，但这种抽丝剥茧的回忆对我而言太痛苦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年幼无知的自己错失命运赐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机会，然后顺理成章地错失自己的幸福。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地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地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地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地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地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地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地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我为自己的理论沾沾自喜，我自大地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人生真谛，但当我灌进半瓶酒，喉咙火辣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受到期待中的自由的感觉。

    我为了堵住该睿的口，所以分了一瓶酒给他喝，他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只敢盯着瓶口看，却不敢真的喝下去。我最讨厌没胆量的人，于是我说：“你还不走，我烦着呢！”

    其实我仅是嘴巴上讲讲而已，我并不是真心希望该睿离开，我想该睿实在太缺乏和女孩子的相处经验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女人更加口是心非了。

    我说话时的模样可能太凶神恶煞了，该睿许是被我吓到，他真的转身离开。他一直怵我，我不说话都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更何况我发了话。

    我的骄傲阻止我出声挽留他。我一直为自己骄傲的性情感到自负，嘿，骄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本钱的个性特质，我骄傲是因为我有资本，但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

    我只需要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只要这一句！

    如果那天该睿留下来，我想我会靠近他，也许我会挨住他的肩膀，就算他是怪胎该睿，那天的我心情奇特，迷惘失落，急需一个依靠，就算是我最讨厌的怪胎该睿我想我还是会靠过去，本小姐大多数时候都是刚毅的，但那一刻我是脆弱的，需要保护和扶持。

    如果他留下来，我靠近他，也许我就发现了该睿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讨厌，他有高很挺拔的身材，很男子气概的面相，很低柔的情绪……如果那天他留下来，我靠近他，我们极有可能成为朋友，进而成为情侣，最后成就我们的幸福，那份命定的属于我们的幸福！

    当该睿带着满身的烧伤扑向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过去的我怎么都不会看到的事实，该睿那么高大，像岩石的山，像百年的树，那么值得依赖的样子，我真的不懂过去的我为何认为该睿是个丑陋的人，我认为他的背脊是弯的，四肢是扭曲的，像粘在墙上的蚊子的尸体那么讨厌，我认为他是鬼祟的，他总是在撞路灯撞邮筒撞行人之后溜到某一个角落，偷偷地目送我。我曾经对他窥视、他的偷觑深恶痛绝，我认为自己像是被一头心怀叵测的黄鼠狼盯上了，我是否该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耻？如今我蜷缩在窗边，对着月色，我不得不承认，该睿当年所有的可恶之处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暗恋我，他总是在我回头之际匆匆消失的身影，被我定义为鬼祟的身影，不过就是一个暗恋着某个女孩的男孩的身影，那么胆怯又模糊，像草丛中一穿而过的野兔的影子，不是鬼祟，只是惊吓过度。

    该睿曾经那么喜欢偷偷地在我的背后凝视我，他的眼神沉且静且凉，像块古玉沁生寒意，其实每次他偷看我我都知道，因为当他的目光在我的身后辗转不去的时候，我颈后的毫毛会一根一根地竖起来，像是听到了某种指令一样，我是否提过我一度认为该睿比鬼都阴森？我不肯承认，但面对该睿的时候，我真的会感受到一种无从抵御的压力。

    我始终不肯承认，拜托，我是厉岚新，你让我去吞刀子也比要我承认我也有害怕的东西来得容易，我有点怕该睿，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我怕他怕得要死要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

    人会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人会因为内心的恐惧感变得邪恶。

    我待该睿，就是如此。他是一个超出我的理解范围的人，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我就武断地否定他，然后顺理成章地否定掉了我对他的喜欢，等我终于醒悟之际，一切都为时太晚，你怎么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说：我爱你。
------------

第三章 二之三厉媚宁

﻿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个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我丝毫不认为“痴情”这两个字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孙女儿岚新。即使我曾目睹她不顾风险让一个小女鬼上身，真心诚意地成全那小女鬼和另一个男孩的感情。

    岚新世故精明刚毅坚定，这样的女人未必无情，但绝无可能痴情，痴是傻的意思，痴情的前提是会犯傻，我一手养大岚新，我可想象不出她犯傻的模样。

    我并不相信岚新会把她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谁去敲门也不肯开，我不信岚新会这样，就算天塌下来，我的岚新也不会有如此懦弱的举动，像乌龟似的，要把自己藏在壳里，才能感受安全。

    我承认岚新可能受到了一点刺激，毕竟该睿被火烧得像炭人一样死在她怀里，想想也是怪可怕的，唔，该睿没有立即死亡，他死于入院一天之后，他爷爷还夸他生存意志强烈，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怎么会鬼使神差地出现在那条小径上，还有岚新，她为何突然拔足狂奔，奔向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而该睿迎向她，似乎他们曾经约定要在那里见面。可是，该睿与岚新，他们之间绝无可能存在什么约定，这么多年，他们俩都形同陌路。

    当该睿晕死在岚新怀中的时候，岚新哭得肝肠寸断，这又是为了什么？这一整件事都透着古怪、透着诡异，但岚新从桉树林中一回来就把自己关进房里，我没有机会盘问她，要她吐露实情。

    萧恩急得团团乱转，婚礼迫在眉睫，岚新的态度却这么消极，也难怪他要着急，我安抚他，同时招来锁匠。

    锁被撬开，萧恩也要跟着进去，被我制止，“先让我们娘儿两个说点体己话。”我撬掉岚新房间的锁，岚新敢怒不敢言，若萧恩此刻跟进去，岚新能不迁怒他，非剥掉他一层皮不可？

    岚新坐在朝向花园的窗户旁边，整个人都被高高的椅背挡住了，只有凌乱地散落在椅背周围的长发告诉我她正坐在那里。

    岚新似乎没有听见我进来的声音，她不动不说话，很安静地坐在那里。

    我叹了口气，转身查看房中的冰箱，我根本不信岚新会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她不出门是因为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和饮料，我拽开冰箱的门，满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半空的柜子，岚新胃口一直很好，食量大得像个男孩。

    满坑满谷的食物撞进我的视线，我愕然。

    岚新没有动过冰箱里面的东西，也许三天来她都不曾打开过它。

    “岚新！”我快步上前，我抓住椅背，用力一转，强迫岚新面对我。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娥皇女英洒泪青竹，斑痕点点，成为一种延续千百年的痴情。是神话，是附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相信悲泣时流下的泪水可能是血滴，或者当你长久的哭泣，透明的泪水会转变为血滴，那不是一般的血，而是心里的血，伤心的人血。

    我总认定岚新不可能痴情，但，当我面对她满脸的红痕和接连不断地滚落的血泪的时候，我相信，我错怪了她。岚新很痴情，她也许比我认识的所有女子都要痴情。并不是什么女人都会这么哭，都敢这么哭，这是不要命的哭法。

    “岚新！”我再也不能强作镇定，我尖叫起来，“你究竟怎么了？”她是我的孙女，是我拼掉老命也要保护的小孩。

    “奶奶！”坐在椅上神色呆滞的岚新突然一把抱住我，“奶奶！”她声音嘶哑，不像是女人的声音。她放声恸哭。

    等在门边的萧恩想进来又不敢，绕着门框徘徊不定。

    “不要再哭了，别哭了，别哭了，傻孩子！”我的心都要被岚新哭碎了，我摸了摸她的脸，我抬手，见到满手都是淡红色的泪。

    岚新配合地接受治疗，并且遵照我的嘱咐，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接下来的两天，她显得很乖，太乖，我的心隐隐不安。
------------

第四章 二之四萧恩

﻿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不认识岚新时，就已久闻她的大名，见过之后，不由慨叹见面更胜闻名。

    她很漂亮，走到哪里，就能把光彩带到哪里，十分惹人眼球，同时机敏善谈，言之有物，哪怕和她面对面倾谈一天也不会觉得无聊。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第一次与她合作就被她折服，她的工作能力强悍，但令我折服的是她的性情。纽约的交通出了名的壅塞，那天我们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去会见对方公司的高层，提交计划案，但我与岚新在路边站了十五分钟还是没能打到车，岚新急了，下一辆出租车停下来，又被人捷足先登，岚新骂了一句粗话，大踏步地冲上去，她很野蛮地举起公文包就砸在那人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手上。那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惨叫一声。我先来的！那人争辩。

    怎样？我就是和你抢！岚新脸不红、眼不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站在一旁的我看得瞠目结舌。

    那人气结，不理岚新，又伸手去拉车门。

    岚新竟然挤到他身边威胁，你信不信我马上喊非礼？

    那人投降，当是遇见疯子，自认晦气。

    岚新冲我一挥手，“上车！”

    那个挥舞手臂的动作令人不由想到指挥千军万马的将领，那么豪气干云，可是岚新明明是十分娇小的女子。

    我上了车，忍不住上下打量岚新，我想，只是拦一辆出租车而已，需要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吗？

    岚新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冷笑一声，如果我们迟到，哪怕一分钟，你认为我们苦心积虑准备的计划案还能派上任何用场吗？

    我也会拒绝和不能守时的人合作，尤其是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但我实在不能接受岚新那种过分凶悍的行径，同时，我却不能因此讨厌岚新，相反我更加欣赏她，因为她的坦然，她没有辩解说她做的事情是对的，相反，她承认那是错的，但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喜欢她那种激进的态度，虽然那真的是一种很危险的态度，但就是因为这种态度，岚新显得更加活力四射，更加性感。

    当我决定追求岚新的时候，我知道岚新有很多仰慕者，虽然可能每个人都知道与岚新相处是件很艰难的事，岚新脾气那么坏、见识那么广、反应那么快，讨好她势必异常艰难，但每个人都知难而上。与她恋爱必然是喜怒哀乐怨百感交集但至少有一点好，绝对不会感到无聊，岚新永远都是精力充沛，花样百出。实际上就连她的坏脾气也是可爱的，你永远无法预料她何时喜、何时怒，你的心情因为她而忐忑，如果你真心喜爱她，你就会认为就连这一点也是可爱的。

    当岚新答应我的求婚的时候，我无法置信，因为我开口求婚的时候根本没抱什么希望，但岚新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我，她还开玩笑道，哈，幸好你问了，不然我都要开始考虑是否要换我跟你求婚。

    她接下了花束和戒指，她笑眯眯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姑娘。

    如果我敏锐一点，我当时就应该发现不妥。假若岚新是真的爱我，我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不应该喜极而泣吗？她不应该充满感激吗？感激命运赐给她一个梦想中的丈夫？不，岚新只是乐呵呵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女孩。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看到岚新急切地奔向那个被烧伤的男子，我的心陡然沉入谷底，岚新从来不曾这样紧张过我。

    一个对比，高下立现。她不爱我，仅是喜欢。

    她回来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我闹不清她究竟想如何。

    她想悔婚吗？我惊惧不安。我愿意牺牲我所有的一切换取她的回心转意。我是个很好面子的人，但我坚持迎娶岚新却不是为了我的面子，而是因为我真的爱她，我真心想要娶她为妻，和她共度余生。即便，我知道她心里深爱的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桉树林中的那个男人是谁，我不好意思去询问别人，我只是隐隐约约听说他是岚新家的世交。岚新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为何我从未听岚新提过他？而且岚新甚至没有出席那人的葬礼。

    我搞不清那个男人究竟与岚新是何种关系，但我很清楚岚新很爱他，因为在桉树林中，我听到岚新如何为他哭。

    我见过岚新哭，有几次，她咬着嘴唇默然流泪，很倔强也很含蓄，是那种大多数成年人都会选择的哭法。但在桉树林中岚新抱着那个昏死的重伤男人的身体，她一边哭一边低喊，不像个伤心的成年女人，而像个心碎的少女。

    厉老夫人撬开了岚新的房门，她走进去，没一会儿，岚新喊了两声奶奶，然后她撕心裂肺地哭出声来。我知道岚新还是在为那个男人哭，我不想欺骗自己，我知道岚新深爱那个人，但我不在乎。

    我为何要在乎呢？不管如何，那个人已经死去了。
------------

第五章 二之五厉媚宁

﻿    岚新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就知道岚新不会这么善罢甘休，她还有得闹腾呢。

    一大早管家大惊失色地跑来和我说，岚新在地下室翻箱倒柜，找不到东西在那里发急，嚷嚷要把这个乱糟糟的地方一把火烧了。

    随她去闹！我实在乏了，只要岚新不真的点火烧房子我也懒得去管她。

    没过一会儿，岚清，我最小的孙女儿惊慌失措地跑来，报告说，三姐姐摔倒了，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急忙起身去察看，她这到底是想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忍不住抱怨。

    岚新伤势不重，下巴上的血口子大半都在下颌底下，轻易看不出来，我实在被她气得不行，确定她无恙，立即走出来。

    我到神主牌位前上香，我别的也不求，只求岚新好好地出现在婚礼上，好好地和萧恩完婚，不要真的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令我们厉家满门蒙羞。
------------

第六章 二之六厉岚新

﻿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黑胶唱机我没花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但那张黑胶唱片，我差不多把整个地下室都翻过来，还是没能找到。

    性情最温顺的小堂妹看着我疯疯癫癫地跑出跑进，一会儿跳脚，一会儿骂人，她开始担忧，她怯生生地走到我跟前，三姐姐，你到底要找什么？

    没什么啦。我懒得和她多讲，她必然不知道的。岚清看了看我摆在屋子正中央的黑胶唱机，她又问，你是不是在找某张黑胶唱片？

    你怎么猜到的？我立即跳到岚清跟前，用力捏住她的双臂。

    岚清指了指唱机，无奈地看着我，说，没有唱片你要唱机做什么呢？

    唉，我真是急糊涂了，“你知道家里的黑胶唱片都放在哪里？”我急切地问。

    “就连祖母也不听这个，我们家怎么会有黑胶唱片？”岚清不紧不慢地说。

    “我就知道问你也是白问！”我急得团团乱转。

    “你要找黑胶唱片做什么呀？”岚清好奇。

    “听呀！”我抢白她，我突然记起，那年该睿把黑胶唱片当生日礼物送给我，我嘲笑他，祖母叫我闭嘴，我反诘，我能用这个东西做什么，祖母只说了一个字，听！

    岚清吐了吐舌头，一点也不和我计较，“我倒是有一张黑胶唱片，不过我从来没有听过，我以为家里没有唱机呢。”岚清缓缓地说。

    “真的！”我又跳到她身边，捏紧她的双臂。

    “痛呀，三姐姐。”岚清苦着脸。

    我急忙撒开手，“对不住对不住。快点拿给我！”我推着岚清出门。

    岚清是出了名的慢性子，任由我拖着她走，她反正一点都不着急，一边走一边说：“那张唱片还是我在树林子里面捡到的呢。”

    “什么？”我心里一动。

    “我打开一看，好好的，就捡回来了。”岚清慢吞吞地解释。

    当年我收到那张黑胶唱片之后，我不敢当着祖母的面丢掉，也不敢丢进垃圾箱，我怕最后还是会露馅，所以不惜多跑一趟，把那张唱片丢进了桉树林里，我一个上午在地下室里翻天覆地这么乱找，不过是存着一个妄想，我希望家里的佣人或者园丁后来又把这张唱片捡了回来。

    “岚清，你真是我的福星！”当岚清把那张保存得很好的唱片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万分，立即抱住她，用力亲了她两下。

    岚清好脾气地任由我揉捏，待我放开她，她这才慢吞吞地掏出面纸，擦了擦脸颊，“那不是该睿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吗？你为什么要丢掉它呢？”

    “我一时失察！”

    我像捧着什么心肝宝贝那样捧着那张古旧的黑唱片。换个角度想想，我还真的蛮贱的，当年弃若敝屣的东西如今却宝贝得像什么一样。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幸好我又去帮你拣回来了。”岚清拍了拍胸口，说。

    “我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过来，再给姐姐亲一下。”我心情大好地和岚清调笑——等等，什么事情不对劲。

    “岚清，其实你看到我丢掉这张唱片的，对不对？”我敏锐地逼问。

    岚清朝后躲了躲，一脸想要抵赖的表情。

    “不要试图对我撒谎，岚清，不要尝试对我耍手段。”我半威吓半欺哄。

    岚清无奈地点点头，“那是别人送你的生日礼物，你应该好好保存。”岚清试图为自己的举动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岚清，你喜欢该睿，对不对？”我相信此刻我的表情凶狠，目露凶光。

    岚清脸色发白，“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可是订了婚的。”

    哈，订了婚好了不起吗？我还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呢，可是谁要挡着不许我喜欢该睿？我非捶死那个人不可！

    “你喜欢该睿！”我捏紧拳头，阴森森地说。

    岚清被我逼得没办法，说：“就算是又怎么样？你不觉得该睿很可爱吗？”

    我被问住，哑口无言。在我年幼无知的时候，我并不认为该睿可爱，但显然别人并非和我想法一致，比如我最小的堂妹妹，她从小就温和内向，喜欢躲在角落默默观察别人，只有她这样的人才能真的分辨好坏良莠，因为她很客观，从不拿自己当太阳。

    “况且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三姐姐你到底想和我清算什么，我又不是暗恋萧恩，更何况，该睿都死了。”

    岚清字字句句都讲到了点子上，我无言以对。

    “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讪讪的。

    岚清默默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宽厚一笑，说：“听说该睿烧伤之后，晕倒在你怀里，那种感觉很难受对不对？到底是一起长大的朋友。”

    我知道岚清这么说一点恶意都没有，她也以为我是被该睿烧残的样子吓坏了，所以最近总是举止失常，她是想分担我的精神重负，但我无法领她的情，因为我被她刺痛了，“你何时听我说过，该睿是我的朋友？”我抛下这句话，急速转身离开。

    我抢白岚清，不是因为我生她的气，我是在生我自己的气。为何我没能像岚清那样发现该睿的美好之处，并且和他成为朋友？

    那张黑胶唱片在我手中突然有了千钧的分量。这是该睿留给我的唯一的礼物。

    鉴于我和他之间少得可怜的共同回忆，鉴于我曾一直敌视他，这张唱片的珍贵程度到了不可计量的地步。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似乎它是个易碎品。

    我突然想到，感情都是易碎品，若你不珍惜，它立即粉碎，再无修复可能。我和该睿之间，因为我动错了一个念头，而彻底错过，彻底破碎。岚清说得一点没错，该睿都死了，我还能争什么？

    眼中又是一片湿润，并且开始刺痛，奶奶特意请了眼科专家上门为我诊病，她的眼泪都是红色，奶奶一直大惊小怪，大夫却说，没有大碍，只是揉眼睛的时候太用力揉破了毛细血管而已，休养几天就好了。可是，她流了血泪呀，奶奶继续大惊小怪，我都为她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大夫嘱咐我这些天最好克制一下情绪，半滴眼泪都不要流，我答应他，但我的身体显然并不太合作。我有一种感觉，我的生理和心理联手背叛了我，它们为我制造各种麻烦，令我心痛，令我哭，似乎它们都为该睿感到不值，要替他来报复我。

    眼泪越流越多，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如何绊倒的，我只记得我拾起唱片的碎片的时候，心里那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恰如该睿倒在我怀里，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感觉到他的生命正在慢慢消逝，我除了悲泣，毫无办法。

    我找了块OK绷随随便便贴在下巴上划开的口子上，奶奶匆匆赶来察看我的伤势，她重重地在我耳边叹息了一声，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她很生我的气，但事到如今我也顾不上别的了，我满心想着的都是如何粘补好那张唱片。

    我终于把碎片拼凑起来，我大喜，像是看到了该睿的复活一般，我扑到唱机跟前，小心翼翼把补好的唱片放上去，我跪立在唱片机前面，我满心期待可以听到音乐的旋律声，我双手合十，用力祈祷，只要能让这张唱片照旧工作，你让我求什么神我都肯，但除了机械噪音，我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后来，我听到自己的啜泣声。

    等我哭够，我用力对自己说，我厉岚新才不是那种轻易就会说放弃的人，见识过我死缠烂打的功力的人都全心全意地相信只要他们努力他们可以活到一千岁。

    我打开电脑，我决定搜索那首歌，我记得该睿提过那首歌的名字，眼下我只需要想起那首歌的名字。

    我拼命地想，我绞尽脑汁，我沥胆披肝，我千方百计，我……我想不起来。看来我的记忆力绝对没有我乱用成语的能力那么高强。

    这时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把该睿的鬼魂招过来，这些天我都克制自己，不许自己勾他的魂，不为别的，就为我不知道面对他时我该说些什么。多么荒谬，我在他死前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喜欢的那个人是他，打个比方，就是你在雪马上就要化尽的时候突然兴起一个念头，我想堆个大大的雪人出来！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我记得我生日会那天该睿对我提过那首歌的名字，就在、就在，我偷了酒跑出来准备灌醉自己却被该睿逮个正着，他想和我搭讪，于是他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他说那是蓝调歌曲，我反问他可是瞎了眼睛，我厉岚新看起来像是会听蓝调的人？我一点点拼凑起记忆的碎片，但我想到头痛欲裂还是想不出那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我甚至回忆起了该睿提到那首歌名的时候那副带着几分柔情的表情，那应该是首情歌，好吧，几乎所有的歌都是情歌，这根本不算是条线索，我捧住头，我已经用尽全力去想，我觉得那首歌的歌名简直就像沉落海底的宝藏一样，终有被打捞的一天，但需要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努力。

    我急得又快哭出来！我不要再等，我立即马上即刻就要听那首歌，我要听到！我很肯定如果现在有个人在我旁边，我一定会扯住他的衣襟用力摇晃他，我可以感觉到我的大小姐脾气又要发作了，我已经很多年不再这么幼稚，拜托，我是冷静睿智外加美好娇娆的职场明星厉岚新可好？你当我在外面都混假的？但此刻我实在克制不住，我要发脾气，我要大喊大叫，我要跺脚跳，我要知道那首歌的名字！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

    我不知道那道声音是我脑海中的声音，还是我背后的声音。我猛然转身，虽然我分辨不出那道细微声音的来源，但我脖子上的毫毛一根根地直竖起来，我是鬼语者，还不会自己蹲马桶就开始见鬼了，鬼可吓不着我，更不会令我颈后的毫毛直竖，能令我这么胆怯的从来只有一样东西，该睿的眼神。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没理由，如果他在这里，我绝无理由看不到他。除非他死了不变鬼，我当时没有继续深究下去。

    该睿。我又唤一声，没人应我，屋内空空荡荡，除了我，没有别的灵体，至少在我看不到别的灵体。

    我犹豫了一下，放弃寻找该睿，我冲到电脑前，搜索那首歌，找到后我立即点击下载。

    我戴上耳机，深吸几口气，鼓足勇气，这才用鼠标去点击播放键。

    说真的，我对音乐毫无鉴赏力，我唯一喜欢的就是那种乱七八糟的电子乐，什么钢琴曲歌剧交响乐，拜托，本小姐不失眠的时候绝对不会去碰那种音乐，我们私下说说，就连猫王披头四那种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得如何欣赏。这首歌旋律一起，我就在想，还真是轻柔细腻，我真怕我会听睡过去。

    歌词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花一样红，草一样绿，姑娘一样的美丽；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蜘蛛仍结网，琴鸟仍珍稀，领航鲸还是被错认为鲸鱼；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天空不下红色雨，太阳不从西边升起；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人口还是五十五个亿；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寂寞谁来理？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明天怎么结局？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嗨，你听见了没，我一直在哭泣。

    我没有听完已经泣不成声，我太难过了，突然很期望自己根本没有听过这首歌。这首歌就像是为我而写的，完全写的就是我的心声。

    那天，当该睿告诉我，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

    我抢白他，说，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我厉岚新。

    当年的我是何其狂妄！何其无知！今天我再不敢讲这样的话，因为伤痕累累的我突然明白过来，这个世界不是没有谁都可以，至少不可以没有该睿。

    记忆一点点苏醒，我回忆起，该睿听到我说完那句狂话之后，他脸上露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似乎在说，你说得对。

    你说得对，岚新，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你。

    该睿竟然认同我的狂话，他那么聪明却认同我那句显然毫无理智可言的狂话。

    我突然明白，那就是该睿想要告诉我的，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该睿利用那首歌告诉我我对他而言多么重要。

    我突然开始恨该睿，如果说他在我们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到了我到了今天才领悟到的真理，我们不能没有彼此，为何他也从来不争取，哪怕只是过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你考虑看看呢。

    我并不是一定会叫他滚蛋叫他不要痴心妄想的。我不像他那么聪颖，我需要别人来点醒我，为何他不来点醒我，任由我继续懵懂，任由我继续误解我对他的感情：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很讨厌他。为何他不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

    我恨他！我恨死他！他死掉最好了！
------------

第七章 二之七厉媚宁

﻿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自从岚新接班之后，我再也不插手鬼语的事，岚新就是这点好，你交给她办的事情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她绝对不会搞砸，除非她故意为之。

    但是，今天，我避开所有人，退进书房，锁死房门，关紧窗户，放下窗帘。我决定召唤该睿的灵体。

    岚新因该睿的死而引发的大恸大悲叫我心神难安，岚新因为该睿不但流泪，更是满眼流血，她喜欢他，她爱他，不是一般的男女之爱，也许隔得远一点就能丢开，不，岚新不是这种脾气，岚新会为了该睿折腾到死，牺牲一切。

    我必须阻止这件事！

    该睿和岚新在桉树林中相遇的情景不断在我的脑中闪现，我已经知道岚新为何突然拔足狂奔赶向桉树林，岚新在幻象中看到该睿身陷火海，她预知了他的死亡，同时领悟到他对她的重要性，所以她才发疯似的跑向桉树林，想穿过那条小径，及时赶到教堂，见该睿最后一面。

    可是该睿为何在重伤之后还拖着残躯从教堂往桉树林狂奔？似乎他也是赶着来见岚新。他为何要在死前朝着我们厉家老宅所在的方位狂奔？他想找岚新？

    他想找岚新做什么？告诉岚新，他一直很爱她？

    我必须把该睿的灵体招上来，我并不是想问他他那天在桉树林到底想对岚新说什么，他想说什么都不关我的事，我关心的是，如何叫他闭嘴！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再者，那天在桉树林，该睿的用心到底是什么？只是为了做死前最后一次努力，告诉岚新他爱她，即使她拒绝他也不要紧，因为他即将死去？或者——他是故意选在死前那一刻要岚新明白他一直很爱她，他要岚新为此感到懊悔，一世不安。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太刻薄阴狠，太小人之心，但该睿聪明绝顶，又亦正亦邪，他的心思深得谁也摸不透，我不能平白无故地相信他会有什么君子之风，我把他设想得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更何况，出于保护岚新的立场，我甚至应该把他的用心想得更坏一点。

    该睿是个迷人的男孩子，因为他超拔于常人的智慧，他不由自主就会表现出一种高于一切的姿态，在很多女孩子眼中，这种姿态十分迷人，这种姿态赋予该睿一种神一样的气质。但该睿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去爱的男人，除非你下定决心为了爱情牺牲一切。

    我也许并不了解该睿，但我洞悉人性，该睿表面上不言不语，也不费力争取什么，但他才是那种自私透顶的人。

    岚新表面上看起来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其实必要的时候岚新是很愿意为别人牺牲的，因为岚新到底还是有非常傻气的一面；该睿恰恰相反，他看起来与世无争，但他是那种为了自己可以牺牲任何人的狠心人，他是个没有敬畏感的人，他的狠才是真正的狠。

    所以，就算该睿还活着，我也绝不准许岚新和该睿在一起，我会想尽一切办法隔绝他们两个。

    一直以来，该睿喜欢岚新，只是因为她美，因为她轻视他，等到该睿真正得到岚新，他熟悉了她的美丽，他降伏了她的骄傲，他立即就会甩开岚新，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什么成年人的责任、舆论压力、世俗眼光，对该睿而言，无疑都是狗屁。萧恩不同，就算多年后他不再深爱岚新，他依然还是会恪守做丈夫的职责，不让岚新受半点委屈。

    我必须想尽办法把该睿从岚新的生命中驱逐出去，该睿就像鸩酒，也许美味，但一滴也致命。

    我双手结成符印，口念咒语，我开始召唤该睿的魂灵，我早从他爷爷老戈尔德曼那里探到了他的生辰八字。

    我突然感到胸口一震，全身也随之猛然晃动了一下，手中结的符印因此散开，我大惊失色，该睿竟然不在阴间！

    我想到诈死，但旋即否定这个念头，我亲眼见到该睿烧得像截炭一般，绝无活理！

    我再试，这次震荡更大，我胸口一疼，喉头泛甜，差点吐出血来。

    我感觉到冷汗布满了额头，我起身在书房内来回踱步。我想起老戈尔德曼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的小孙儿可是大有来历的，他是上帝赐福给我们戈尔德曼家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坚定地走向书房后的密室，我披上法衣，点起香烛，咬破指尖，在纸上书写符篆，然后点燃烧尽，留下纸灰，洒在香案上，但香案上久久没有动静。

    三日后，我再次尝试招唤该睿的魂灵，这次我更是吃惊不小，该睿的魂灵终于出现在阴间，但竟然已经被发往轮转台，准备投胎，这么快，闻所未闻，我当鬼巫那么多年也不曾见过这种例子，一般而言，人死后必然发往十殿阎王处受一番讯问，该照孽镜的就去照孽镜，该上望乡台就上望乡台，枉死的去枉死城，被害的去转劫所，就算是毫无过失的大善之人也要盘桓好一段日子才能被发往轮转台，该睿这才死了几天竟然已经到了轮转台？我又想到前几日我施展搜魂术在整个阴间找寻他，却毫无结果，似乎他根本不在那里。

    他究竟什么来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

    既然他到了轮转台，我就不能再随意拘他，与条例不合，那里鬼差又多，我极有可能惹上麻烦，只有放弃。而且，既然他上了轮转台，马上就转世投胎，我也就不必再难为他，因为他和岚新，到了这一步，就是真的结束了。

    岚新再疯狂也不可能顺藤摸瓜找到那个转世的小孩抱回来养。

    窗外夜色如银，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

NO3 争取 第一章 三之一萧恩

﻿    不管在中文里还是在英文里，争取都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常用词。

    我和奶奶说中文的时候，最常用的句式是“我要……”、“我一定要……”、“我就是要……”这就是我的争取，蛮不讲理又理直气壮。

    从小到大，我总是获得我想要的一切，我坚信这次也不会例外。

    我不会容许例外的发生，因为我是厉岚新！

    我猜不到岚新究竟想做什么，她一直都是出人意表的女子……

    岚新一大早就出去了，没告诉任何人她去了哪里，换在平日我会认为她只是需要一段独处的时间，但鉴于这些日子来岚新古怪的举止，我为她独自出门感到担忧，我试图跟踪她，但我对这里的路途不熟悉，她很快甩掉我，我在一个公立医院附近转了好久才找到路返回。

    也许是我的心境的关系，我总觉得这个夜晚格外的安静，似乎潜藏着未知的危险，我躺在床上，怎么也无法入睡，窗外月色很亮，透过窗户射进屋来，我甚至可以看清一只小小爬虫从地板上爬过。我按捺不住，决定起床，岚新的房间就在隔壁，我到现在也没有听见她的屋里有动静。时钟又跳了一格，分针和时针重合在一起，显示着时间是午夜十二点。

    我终于听到清脆的脚步声，那是岚新的脚步声，我留意过，厉家只有她最爱穿高跟鞋，除了运动和休息的时候，岚新时刻都会踩着她那些细高跟很贵也很好看的鞋子，用岚新的话来说，宁可跌死我也要穿。

    我听见岚新开锁的声音，我急忙快步走出去，我想确定一下岚新一切安好，我打开房门的时候，岚新恰巧准备进门，她背对着我，没有留意我正在看她，我刚准备出声唤她，我突然留意到岚新两只手里都提着东西，那是医用的冷冻箱，我一惊，忘记说话，岚新一闪身，进了屋，随手合上门。

    我想到今天早上我是在公立医院门口被岚新甩掉的，由那两只冷冻箱来看，岚新应该是去了医院，可是她去干什么？她可不是会在公立医院看病的人。

    我正琢磨，岚新房间的门又响了一下，我也搞不清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总之我后退一步，把我的房门虚掩上，这样岚新出门的时候就不会发现我仍醒着，我透过门缝朝外探看，我第一时间留意到岚新换了一双鞋，因为她显得矮了一些，而且足音也喑哑了很多。

    岚新小心地关上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响，她蹑手蹑脚地再度下楼。

    她神秘的行径困扰了我，我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决定偷偷尾随。我不是傻瓜，我可以感受到岚新这些日子对我的疏远。但是眼下我也不求别的，我只求岚新好好和我完婚，我相信我能做一个很好的丈夫，岚新散掉的心终有一天会收回来。

    但是，岚新可不是随便就会让人如意的人，即使我的要求这么卑微，我只希望她履行她的承诺，走进教堂，我的亲友都在这里，如果我的婚礼缺了新娘我该如何面对他们？

    我猜不到岚新究竟想做什么，她一直都是出人意表的女子，我想这也就是我这么为她着迷的原因。

    我素来喜欢运动，虽然块头很大，但动作还算灵活，所以我跟了岚新那么久，她也不曾发现我。当然了，也许还有一层原因，就是岚新用来取笑我的，“天啦，你那么黑，以后关了灯之后不许站在我背后，我会把你当成鬼！”

    岚新对我提过她是鬼巫的事，我不是很能理解，我问她，你是指像伏都教的女祭司？

    岚新想了想，不是啦，不是啦，她们能令死人复活，我可没那么大本领。至少我从来没有尝试过。

    我还想再问，但岚新又想到别的事情，于是那段谈话终止了。

    说真的，我对岚新是鬼语者的事从来都不放在心上，因为岚新并没有因此影响她的工作或者我们之间的感情。谁会把女朋友爱逛街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呢？岚新的鬼巫身份对我而言和爱逛街这种事是同种性质的。

    岚新走进暖房旁的小屋，我和园丁柳先生交谈过，我知道那个小木屋是专门用来盛放园艺工具的。

    岚新很快就走出来，手里多了一把铁锹。

    她提着铁锹一路小跑前进，我小心翼翼地跟着她，提防被她发现，岚新又跑进桉树林，我的心念又是一动，难道岚新此刻的古怪行径还是与那个死掉的该睿有关？

    我颇为气恼，更是决定跟下去。

    岚新穿过桉树林，越过教堂，来到教堂后的墓地。

    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相信假若此刻有面镜子悬在我面前，我一定可以看到我脸上的表情扭曲到极点，惊惧和疑惑夹杂在一块儿，像看电影的时候看到一个不期而至的恐怖镜头，根本来不及捂上眼睛，彻彻底底被吓傻。

    岚新开始掘坟。

    我根本不用去看墓碑上的刻字，也能猜到她掘的是该睿的坟。
------------

第二章 三之二厉岚新

﻿    我一直是个贪婪的女孩子，但这次我决定不贪婪，我只求老天爷让他多活一天，让他有机会感受我对他的爱，让我有机会感受他对我的爱。

    一天，仅此而已。

    我和萧恩不同，他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先制定全局计划，然后筹划好每一个细节，最后才是正式行动。我则是先干再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人生本来就充满变数，何必辛苦筹谋？

    我想这也就是我接受萧恩求婚的原因，客观地说，我天生急躁的个性需要萧恩这种沉稳的男人在背后支持我在前面引导我。理智地说，萧恩是个无可挑剔的好男人，他可以给他的女人面面俱到的保护。这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不说别人，就说该睿，我相信“保护岚新不让她受伤害”这种念头从来不曾在该睿那颗聪明绝伦的大脑中显现过。不然，他为何一直不告诉我他喜欢我？

    没错，我还在生他的气。

    本姑娘这次是真的被激怒了，我非挖出他的尸体狠狠抽他几鞭子不可！哼！

    眼下我是丧失理智了，若我没有，我又怎么会不要萧恩这种男人，而为了一个死去的该睿神魂颠倒呢。感情和理智似乎是注定要冲突的，不是有部名著叫做《理智与情感》么？对，本小姐是没读过，因为本小姐是生意人，而且是成功的生意人。

    成为成功生意人的必备特质是什么？要我说，第一，厚脸皮；第二，世故精明；第三，永不放弃。

    第一第二我还不敢认第一，但第三项我自认我当之无愧天下无敌。

    所以我跑去掘该睿的坟，我管你死掉没有，只要我喜欢你，你死掉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要得到你！

    昨晚，我有一个美丽的梦。

    多美？美到我哭着醒过来。

    说到细节呢，那是不折不扣的少儿不宜的春梦。

    我转了个身，床单上有我的体温，那一刻我好希望那份体温是该睿的。如果我早一点意识到我那么喜欢该睿，哪怕仅是早一天，我们依然有机会一起共度梦中的那些美妙时光。

    我一直是个贪婪的女孩子，但这次我决定不贪婪，我只求老天爷让他多活一天，让他有机会感受我对他的爱，让我有机会感受他对我的爱。

    一天，仅此而已。

    但是，老天爷根本不搭理我。

    我缩在床上，该睿，我轻念他的名字。

    然后——我听到一声叹息。

    我很肯定那不是我的大脑幻想出来的声音。

    该睿！我提高了音量。

    该睿·戈尔德曼！我几乎发怒。

    出来！出来！出来！

    我不明白为何我看不到他的灵体，难道因为前两天我哭伤了眼睛？我没空深究这个问题。我跳下床，该睿，该睿，我找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像是寻找一条受到惊吓的小猫。

    你在这里对不对？我绝望地问，我感觉到我的眼泪从眼眶涌出，一直滴在脚面上。

    你出来不出来？我发誓我会逼你现身！我梗起脖子，气愤地说。

    还是没有动静，还是没有身影。

    我取出我的“工具箱”，那是一只古董木盒，盒面用玳瑁镶嵌着一个太极图案。我埋头在里面翻找，缚魂索？不行！震魂铃？不行！定魂针？不行！打鬼石？不行！击鬼棒？不行！十字弓钢鞭四棱锏？不行不行不行！这些都是捉鬼打鬼杀鬼的武器，我不能把它们用在该睿身上。

    木盒里还有几本书，其中一本是梵文书写的金刚经，这个法力强大，阎王见到也会头痛，还有一本是太祖奶奶编纂的书，封皮上写了一长串的字，那是书名，民间鬼怪奇谈小考刍议。我仍记得祖母第一次把这本书交给我的时候，我一瞧见那串书名，我就很不敬地哈了一声，换了我命名，我一定直接命为《鬼论》或《鬼史》，简洁明了。说真的，太祖奶奶开创家业那么本事，但她还是避免不了那种老式女人的琐碎，成天缩手缩脚的，也不知道到底在怕些什么。

    当然了，因为我的那声“哈”，我又被祖母在神主牌位前罚跪。

    我又在木盒里狠狠翻了一遍，朱砂、符纸、道袍、都不能令鬼魂显形，我急得满头大汗，最后终于给我掏出一面镜子，那是一面铜镜，椭圆形，巴掌大，镜身后面有一个五只蝙蝠绕成的圆圈，圈子里面描画着钟馗道人的肖像。

    我拿起镜子，站起来，镜面捂着肚子，说真的我还是不舍得对该睿用法器，被搜魂镜照一下，不足以令他魂飞魄散，但足以令他痛苦不堪。

    “快点出来，该睿，最后一次警告你！”我威胁。

    还是没有动静。我一直都是那么决然的女人，但此刻我婆妈得令我自己都想甩自己一个耳光，我终于还是把镜子放了回去。

    我转身跑进浴室抓了一盒爽神粉，说真的，这种方法不一定能派上用场，但十分无害，对该睿而言，甚至不会令他想打喷嚏，因为他是鬼，不必呼吸。

    我凝神，凭借直觉判断该睿藏身的方位，我抓了一把细粉，在心里说了一句，路过神灵保佑，帮个小忙，下次一定谢你们。

    我用力张开五指，把那撮粉挥出去。那道粉雾弥漫开来，在落到地面上之前，古怪地转折一下，像被风吹了一下，但我卧房内门窗紧闭，没有风，我又一直屏着呼吸。

    该睿！我叫起来。总算逮到他了。他一直站在我面前。

    朝向花园的那扇落地窗的窗帘莫名地拂动了一下，我扑到窗前，我明白该睿又走了。我不甘心，用力推开窗户，这是满月的前一天，月亮已经近似于正圆形，很大很亮很团圆。不要走不许走！你不能说死就死，留下我一个人！我很想大声喊出来，但我的嗓子被我哭哑了，我喊不出来。夜风很大，把我的眼泪一直吹到耳朵后面，粘湿我的头发。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跪坐在窗前，用力捶打地面。

    就在那一刻，我想到了养尸，我要养该睿的尸，我才不管他死掉没有，我要他留在这里陪我，因为——因为——因为我这么爱他。

    我记得太祖奶奶留下的那本书中提到过养尸的方法。
------------

第三章 三之三萧恩

﻿    岚新推开棺盖之后面露惊喜之色，我也见过该睿被烧伤的样子，岚新见到那样一个丑陋的男人躺在棺材里面，仍能兴高采烈地笑出来，可见她是真的喜欢他。

    岚新奋勇地挖出了尸体。即使隔这么远，我也能看到她手上密布的血痕，但是考虑到她刚刚是用如何野蛮的方式撬开棺材，她只受这么一点儿轻伤真是算她走运。

    除了铁锹，她实在应该多带几样工具，岚新向来不爱多做筹划，总是想到哪里做到哪里，她竟然从来不曾办砸什么事情，也真算是奇迹。

    岚新推开棺盖之后面露惊喜之色，我也见过该睿被烧伤的样子，岚新见到那样一个丑陋的男人躺在棺材里面，仍能兴高采烈地笑出来，可见她是真的喜欢他。

    “我们回家。”

    岚新声音不高，但夜很静，墓园很静，所以我听见她说了什么。她的声音依然嘶哑，不像平日的圆润流转。

    岚新努力想把该睿的尸体从棺材里面拽出来，但她连试几次都不成功。岚新显然对自己的力量过分自信，该睿和我一般高，仅比我瘦一点儿，就凭岚新那种娇小的身材想把该睿徒步背回家？那绝对是妄想。

    岚新停了下来，似乎在考虑什么问题，没一会儿，她咬咬嘴唇，继续趴在棺木前，试图把该睿拽起来。

    她失败了很多次，后来大约是累急了，双肩一垮，呜呜哭起来。

    我不由心软，但我还是不准备现身帮手，对，我是嫉妒该睿，我不该嫉妒他吗？不管岚新想用该睿的尸体做什么，我都希望她以失败告终。

    岚新哭了几分钟，擦擦眼睛，揉揉鼻子，她竟然又开始尝试。

    我被她那种不依不饶的倔强打动了，我一点都不怀疑岚新会在这里待一整个晚上，如果她搬不出该睿的尸体，然后第二天她会被墓园管理人发现，然后被所有人当作疯子，预见了这种可怕的后果，我实在不能不管她。

    “你在做什么，岚新？”

    看到我出现，岚新有点意外，但旋即她惊喜满面，叫道：“帮把手，萧恩！”她此刻满脑都是该睿，连我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这种问题她都懒得问一下。

    “停手，岚新！他的家人可以告你亵渎尸体！”

    我会帮她，不过是帮她把尸体埋回去。

    岚新皱了皱眉头，我知道她很想骂我是胆小鬼，但她有求于我，不得不忍住，“你帮不帮我？”她睨了我一眼。

    “把他搬出来？再抬回去？”我坚决摇了摇头。

    “那你就给我滚开！”岚新气道，她又俯身去拽该睿的尸体，但这一次，该睿的头部还没有越过棺材面，她就已经力竭松手，“萧恩！”岚新蹲在那里气喘吁吁又气急败坏，“你真的不帮我？你若不帮我，我就不嫁你！”

    她开出条件，我心里一动。

    岚新在商场上信誉不错，但必要的时候她也会面不改色地撒谎。我不知道眼下我应不应该相信她。这些天我日夜都在担心岚新会突然说不嫁我，她做得出来，她总是这么任性，我不得不把握这个机会，即使我知道岚新有可能出尔反尔，但我必须赌一把，赌岚新不会出尔反尔。

    “我帮你抬他回去，你决不悔婚？”

    岚新用力点头，同时绽放笑容，她笑得那么甜，我心里一慌。

    她在利用我吗？
------------

第四章 三之四厉岚新

﻿    我不能仅是嫁给一个很适合做丈夫的男人而已。我不能。我可以背叛一切，但我不能背叛自己的心。

    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很坏的事。

    在今晚之前，我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萧恩说，对不起，我不想嫁你了，我们的婚礼取消。

    因为在今晚之前，在我诱哄帮萧恩帮我抬回该睿的尸体之前，我和他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牵扯，我们在一起是因为纯粹的两情相悦。

    但在我开口对他说“你不帮我，我就不嫁你”之后，一切都变质了。

    如果我不嫁他，我就是欠他。

    而我，必然要欠他。

    我并不想着这样。萧恩是个十分理想的丈夫人选，他对我而言是个重要的男人，却不是最重要的，当我必须选择放弃一个的时候，我只能选他。

    有些时候，你明知你的选择是错误的，但你不得不做，因为这就是人生。

    该睿比萧恩重要，所以我选择辜负萧恩，这是一个不能被接受的解释，却也是我仅能给出的解释。

    很多女人都可以心平气和地安然接受此生都不可能找到真心与自己相爱的人，于是她们嫁给很适合做丈夫的男人，生儿育女，一生相守，没有大喜没有大悲，她们说服自己说，这就是幸福。但我不是这样的女人，我不会自欺欺人。尤其在我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亚当自己的王子，那个命定应该给我幸福的男人之后，我不能仅是嫁给一个很适合做丈夫的男人而已。我不能。我可以背叛一切，但我不能背叛自己的心。

    你可以说我自私，我不会辩驳。

    我知道我让自己身处一个十分糟糕的境地，四面楚歌。我不用想也知道，祖母知道我竟然大胆施用养尸法后会如何的大发雷霆；我偷回该睿的尸体强迫他复活又会触犯多少条阴阳界的条例和法规；待我养尸成功之后我和该睿应该躲到哪里；当鬼差倾巢出动围捕我们的时候，我能抵挡多久？

    我很清楚自己正在走向绝境，但我一点都不怕，也不慌，因为只要这条路上有该睿相伴，绝路我也能大笑狂歌着走完。

    “岚新，你不会反悔，对不对？”萧恩抓住我的手臂，逼视我。

    “当然不会。”我决定骗他到底。我在他面前关上房门。我知道最后他会恨我入骨，我不想如此，但我只能如此。
------------

第五章 三之五该睿

﻿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昏死在岚新的怀中。其实，当时我就应该死去了，我可以感受到有一股力量把我的意识朝我的身体外面拉扯，但我死赖在那个躯壳里面，虽然很痛，很辛苦，但是我想活下来。

    那天，我从火海中跑出来，不顾一切地跑向厉家大宅，只剩一个信念支撑着我迈动我的双腿，哪怕我能死在接近岚新的视线的地方也是好的。

    但，就在那一刻，岚新向我跑来，像一朵云，像一阵雾，像一个被实现的梦想，涨潮的海水一般漫入我的眼中、我的心田。

    我几乎以为那道雪白的影子只是我剧痛之下产生的错觉，我宁可相信人类是鱼的后代，我也不能相信那个总是背对我的岚新，总是叫我怪胎的岚新会低喃着我的名字，飞一般地奔向我所在的地方，她似乎一秒钟都不肯浪费，那么拼命地狂奔，婚纱的裙摆笔直地朝后飞扬，像是两道洁白的翅膀。

    那一刻，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我们终于找到彼此”，只要是相爱的情侣，总会找到机会说出这句话。

    或者是在某个月夜，手拉手在桉树林中的小径漫步的时候，月色如银，心随之安乐而欣喜，于是你说，我多么庆幸我们找到了彼此，然后她笑，是呀。

    或者，是肩并肩躺在青葱草地上的时候，灿烂的野花在鼻边散发馥郁的香气，流星雨像宇宙的眼泪那样从苍黑的天际滑落，你感慨，我多么庆幸我们找到了彼此，然后她笑，是呀。

    或者，无人处你们互相凝视，都是懒懒的，谁也不想说话，但是你默想着，我们多么幸运找到了彼此，她也默想着，我们多么幸运找到彼此。

    在我昏死前的那一刻，我总是思索过度的大脑中只剩下这一个念头，我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和岚新终于找到了彼此，我又一次见识了人生的荒谬。

    可是不管这个世界多么混乱，我又是多么厌恶它，我决定留下来，我在医院弥留了二十四个小时，我不想离开我残损的身体，因为我不想就此放弃我的人生，我那只有一抹亮色的人生。

    但我做不到，那具因为我的一时意气而被我投入火海的躯体，实在已经残破不堪，我不能再留在那里面，我必须离开，我必须放弃我的这一世，我必须眼睁睁地看着那抹亮色渐渐褪却。

    不管我多么不情愿，关于岚新的一切都是注定很快会消失的记忆。

    有一条河叫忘川，有一种汤叫孟婆。

    我在排队，等着上轮转台，上了台，我就必须喝下那种汤、渡过那条河，前尘往事，一笔勾销。

    再也没有该睿·戈尔德曼，因此再也没有厉岚新，那个该睿心目中的厉岚新，那个总是那么骄傲的厉岚新，总是背对他的厉岚新，总是美得令他想入非非的厉岚新，如果该睿没有了，那个岚新也就没有了。

    我不知下一世我会成为谁，但是我可以预见我会更加不快乐。因为下一世必然没有厉岚新。

    我们错过了，无可挽回。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灵体拔地而起，飘在半空，在转轮台前排队的鬼魂都转身看我，鬼差们大惊失色，下一秒，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每条鬼魂的视线中。

    我搞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可以猜到必然与厉岚新有关。

    我心中一喜，转目间，我看到岚新的笑。
------------

第六章 三之六厉岚新

﻿    那天在桉树林，当该睿昏死在我怀里，我曾经万念俱灰，丧失所有斗志。但我到底还是没有放弃，所以，最后我还是打败了命运，我要幸福，我才不管命运为我设置多少障碍，我要我的幸福！

    第一袋血已经快输光了，我手忙脚乱地打开那本太祖奶奶留下来的书名很长的书，那里有一段很长很长很长的咒语，那上面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就搞不清楚了，我很仔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念下去，生怕念错一个字。

    根据太祖奶奶的书上记载，每日子午二时用血食供养尸身，七天之后，养尸法成。除了伺食时间不可以搞错，提供血食的血液必须来自八字较轻者，我的八字很重，不然我就抽自己的血了，一想到我可以用自己的血饲养该睿，我就莫名地开始热血沸腾，我还蛮变态的，对吧？不过我的血实在不合用，所以昨天我才在医院里面耗费了一整天时间，血库里面的血不可以直接拿来用，因为不知道来源，不可能确定血液拥有者的八字是轻是重，我必须先找到八字合适的人，然后用重金贿赂他们抽血给我。当然了，之前我还强制要求他们去验血，其实用来伺鬼的血里面是否含有什么致命病菌并不重要，但当你真心喜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由自主就会变得小心翼翼，这些血我是要拿来喂养该睿的，我怎么能允许其中含有肺炎病毒或者什么其他更恶心的病毒？

    我终于把咒语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因为过于专注，我的头上冒出一层冷汗。该睿的尸体还是僵直地躺在我的床上，没有任何移动的迹象。

    我不免心急，我以为我刚刚念咒语的时候到底还是念错了，我急忙翻书核对，但因为太心急，我一时间竟然翻不到我想要的页数，“人之三魂，天魂，地魂，命魂……”

    “天地二魂常在身外，命魂独住身内，住胎成生命……”

    “三魂相合成运，主无形命运……”

    “七魄构成命魂，分别为天冲魄、灵慧魄、气魄、力魄、中枢魄、精魄、英魄，位于人体从头顶至胯下会阴穴的中脉之上的七个脉轮、七个能量场……”

    “天冲、灵慧二魄主思想、智慧、记忆……”

    这些字句不断跳入我的眼帘，我急着找那段咒语，也来不及细看，就在我抱着本书，哗啦哗啦翻过来又翻过去的时候，“哎哟！”一道细弱的哀呼直刺我的耳膜。

    “该睿！”我冲到床边，半跪着检视该睿的尸身。

    他的脸大半都是肉红的颜色，两只眼睛上的眼睫毛差不多都被烧光了，不过眼睑处的皮肤都还算完好，我贴近，我发现该睿的眼球在薄薄的眼皮底下轻轻地转动了一下。

    “该睿！”我用力握住他的一只手。

    他的眼球突然停止了转动，我大失所望，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当口，一道半透明的影子突然从该睿的尸身上浮起，像是光头的人冬天进屋后脱掉帽子，头皮上冒出的缕缕热气，我终于看到了该睿的灵体，我不由转忧为喜，嘴角上扬，该睿也偏头看我，他显得有些困惑，他挣扎着想改变自己的灵体那种平躺的姿态，但他做不到，他像是被数道无形的线绑在了他的尸身上，他悬浮在他的尸身上面，他不住地挣动手脚，像是撞进了蜘蛛网的小昆虫。

    我突然觉得十分抱歉，我站起来，试图把该睿的魂魄压进他的身体，但我的双手直接穿过了他半透明的魂魄，落在他的尸身上。

    “要命！”我抱怨了一句。

    第一个血袋中的血就要全部输完，我急忙换上第二袋，该睿的魂灵仍悬浮在他的身体上方，久久不能落下，那些缓缓滴进该睿体内的鲜血在我没有察觉的时候慢慢描绘出该睿透明的灵体中的血脉的形状，待到我发现这点，该睿的魂魄上已经多了数道浅红色的血脉，由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就像是半空中突然多了几道很细的电线在轻微颤动，我从没见过这种景象，不由得看痴了。

    该睿的魂灵像一幅等待着色的地图，慢慢多出了淡青、淡紫的颜色和各种粗细不等形状不一的线条，最后该睿全身的血脉经络都成了形。

    我从来没有养过尸，我也搞不清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情算不算正常，该睿的由半透明慢慢变得实在的魂魄突然重重坠下，就像重物突然砸破屋顶跌在地上，激起满室的灰尘，迷了你的眼睛，待你再度张开眼，那重物早已摔定在那里，不再四处翻滚。

    我一眨眼，该睿的灵体和他的尸体已经合二为一，我想到一个成语，天衣无缝，我下意识地寻思我是不是又用错了一个成语，该睿的喉头突然咯噔一下，他一直悬垂在床沿的手轻轻动了一下。

    “该睿！”我叫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做到了。

    该睿挣扎了一下，这才勉强翻身坐起，他靠近我，但我感觉不到他的呼吸，我想起太祖奶奶对于养尸的解释，养尸可以被理解为介于僵尸和厉鬼之间的灵体，但养尸说到底还是尸，并没有真正的生命，只是借助于血食和咒怨的力量而存在。

    不过，我盯紧该睿的脸，盯紧他的眼睛，我感觉得到他在回望我，这样就够了，这样就足够了，我一直都是贪婪的女人，但这次我不做任何贪心的要求，我用力拥抱该睿，他那么实在，就在我的双臂间，没有呼吸又如何？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我把脸埋在该睿的颈窝，我雀跃地说。是的，他的皮肤摸起来很凉很干很硬，但我不在乎，因为我知道眼前这个我可以接触我可以拥抱的该睿是如假包换的该睿。

    那天在桉树林，当该睿昏死在我怀里，我曾经万念俱灰，丧失所有斗志。但我到底还是没有放弃，所以，最后我还是打败了命运，我要幸福，我才不管命运为我设置多少障碍，我要幸福！

    我用力捧住该睿的脸，该睿的眼珠迟缓地转动了一下，他搞不清我要对他做什么，我用力亲吻他的嘴巴，该睿吓了一大跳，我放声大笑。
------------

第七章 三之七该睿


------------

第八章 三之八厉岚新

﻿    然后接着又意识到我本质上还是一只鬼，不适宜做这种事情。

    此刻大约是中午时分，但岚新房间的所有窗户都关死了，所有窗帘都放了下来，一丝阳光都不能透进屋来，房门那里更是夸张，不但反锁，还特意搬了张柜子堵住，门板上貌似还贴了一幅画，像是年画，热闹活泼，每个角落都被图案填满了，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这样和岚新在一起，她的余生是不是就要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穴居”生活？

    “我们可以，嗯，要不……”

    岚新还在那里苦心思量，她真是个永不放弃的小丫头。她无意识地翻拍手中的书页，我无事可做，视线不由就落在书上，我大略扫了几眼，心中大骇。

    原来岚新是使用了一种叫做“养尸”的邪术把我的灵魂钉在我的尸体里，我的尸体会继续腐坏，而我也会因为被拘禁而慢慢转化为恶灵，最后甚至反噬自己的主人，我相信这个主人指的就是岚新。

    我突然很想捏住岚新的肩膀用力摇晃她几下，她究竟想如何？难道她真的准备在某日清晨醒来转身看到身边躺着一具白森森的尸骸？还有，她明目张胆地当着那么多鬼差的面把我带走，他们怎么可能听之任之善罢甘休？我不知道岚新想过没有，这种混乱透顶的局面她该如何收场？她简直完全没有机会全身而退。

    她为何这么傻，又这么倔，毫不犹豫把自己置之绝境。难道仅是为了陪着一个满身尸臭的丑陋家伙一起腐烂？

    “哈，我想到了！”岚新兴奋地跳起来，她拿了一个IPOD，又跑回来，紧紧挨着我，她分了一只耳机给我，“我们可以躺下来，分享一首歌曲，这是情侣间最常做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做！”

    啊，是那首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有点唏嘘。

    岚新又说：“该睿，如果你早一点告诉我你喜欢我，并且让我知道我也喜欢你，我们必然早就开始分享一个耳机，到了今日，我们一定已经一起听过无数首歌曲。”

    第39节：第三部争取(9)

    如果我可以哭，我相信我听完了岚新的这番话后我一定泪流满面，但我无法哭泣，我的眼睛瞪得很大，我那么难过，但我的眼睛仍是干干的。

    因为我归根结底还是一只鬼。

    三之八厉岚新

    其实爱情也可以很伟大，只要你爱得够深，只要你肯牺牲。

    “我们可以……”

    我们可以一起出去晒太阳，一起躺在被阳光晒得暖暖的草地上，分享一杯红酒或者一个吻。

    我突然又想到，该睿的、该睿的体质不适宜出现在大太阳底下。已经涌到嘴边的提议又被我给咽进肚子里。

    我有点沮丧，但我很快又振奋起来，我想到我也许可以和该睿一起吃晚餐，不晒太阳就晒月亮好了，“我们可以……”

    我又顿住了，我突然想到依照该睿那种特殊的体质，他不能吃五谷杂粮，他只能吃血食。

    我沮丧，但我绝对不会放任自己一直停留在负面情绪里，我可是在商场上所向无敌的厉岚新，我有最坚毅的意志力，我继续冥思苦想，“我们可以！”想到这个提议的可行性，我抚掌大笑，一跃而起。

    我分了一只耳机给该睿，我紧紧挨着他，我很怕他会再次突然丢开我，我就像一个守财奴守着一个失而复得的宝贝那样守着他。我们一起听那首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说：“该睿，如果你早一点告诉我你喜欢我，并且让我知道我也喜欢你，我们必然早就开始分享一个耳机，到了今日，我们一定已经一起听过无数首歌曲。”

    我知道我的这个指责并不是十分公平，可是，我是女的呀，我总有足够的特权不讲道理。

    该睿听完我的话，他没有吭声，只是转头看我，那种很静很深的凝视，该睿常常表现出一种沉静的洞察力，低着头，很无害的样子，但你可清楚地感受他正在观察，若你不是被他观察的人，你会欣赏他的这种从容不迫又深不可测的态度；若你恰是那个被他观察的人，你会惊惧，因为该睿就是那种能把人看透的人，似乎你一生的罪孽，从小到大的缺点，每一桩你苦苦对每一个人隐瞒的秘事，都在他打量你的瞬间，全部暴露。

    我被他看得满身不自在，我突然很想捂住他的眼睛，不许他再看，但我又不舍得，我辛辛苦苦做这么多事情，把什么都押进去，我为的就是能让该睿感受我的感受，感受到我的幡然醒悟，感受到我对他的感情，我怎么可以捂上他的眼睛呢？视觉和听觉是他如今仅剩的感官。

    我拉开外套上的拉链。

    “你、你、你要做什么？”该睿大惊。

    哈！我笑起来，“你真的不能怪我曾误会你是个结巴。”该睿在我面前真的结巴过很多次，鉴于我们之间对话之稀少，我认为他是结巴也不算冤枉他吧？

    “做、做、做什么?”他还在那边结巴。

    我装模作样清了清嗓子：“给你一个全面清楚透彻地认识我的机会！”我说完又钻进他怀里，他的肌肤很凉，不管我怎么用我的体温温暖他，他摸起来还是很凉。

    同时，还很臭，不是一般的臭。有鉴于我厉岚新是那种会把香奈尔5号喷在内裤上的败家女，我应该对这种味道十分介怀才对。但是实际上，我一点也不。

    只要他是该睿，他拥有该睿的思想、他的意识、他的感情、他的记忆，就算他全身爬满了蛆虫，我还是会用力地拥抱他。

    如果你见过母亲如何给丑陋畸形的病小孩哺乳，你就会明白我的感受。

    母爱很伟大，其实爱情也可以很伟大，只要你爱得够深，只要你肯牺牲。

    我发现该睿正盯着我的放满了糖果的玻璃碗看，他缓慢变化的眼神告诉我他回忆起了什么事情，是什么呢，是否与我有关？过去，我总是那么自大，认为一切事情都必然与我有关，但该睿的死教会了我敬畏，人的眼睛永远看不了三百六十度，你不可能看到一切，你也不可能拥有一切，别人的生活总是和你的一样，别人不会比你重要，但你也不会比别人重要。

    该睿发现我正在看他，他也调回视线看向我，他的眼珠子还是绿色，但不再璀璨，而是颇为浑浊，但我并不敢挑剔，因为这是我必须承担的损失，谁让我在这双眼睛冷锐明澈的时候不懂得去好好珍惜。

    第40节：第三部争取(10)

    “你盯着那儿看什么？你想吃糖？”

    “不，我在想你是多么喜欢吃糖。”

    我大喜，果然他心中转的念头都是与我有关的。我跳下床抓了一大把糖果，又跳回来，我紧贴该睿躺好，然后一口气吃了七八颗奶糖，说真的我一整天都没吃过什么东西，不提起还好，一提起我就觉得我都快饿扁了。

    “你要吗？”我瞧该睿看得目不转睛，我以为他也嘴馋，我一向手快，行动快过思想，我拿起一粒糖随手抛进该睿的嘴巴里，该睿不提防，喉头哽了一下，那粒糖竟被他吞下去，我到此刻才想起该睿是只能血食的鬼魂，“干！”我骂了一句脏话，手忙脚乱地扶起又咳又吐的该睿。

    除了那颗糖，他还吐出不少别的东西，说实在的，还蛮恶心的，嗯，还有，很臭。我帮该睿擦净脸，“对不起对不起！”我用我的脸用力贴着他的，“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我不是故意要陷害你！喂，你，我不是过去那个厉岚新了！”因为该睿老不说话，我有些心慌，嚷起来。

    “我知道。”该睿轻柔地吐出三个字。

    我立即如释重负，心情又雀跃起来。我摩挲他的脸颊，我用力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是那种任性起来完全不顾后果的女人，我并非不知道后果怎样，我只是顾不上去在乎。

    我认为人都是活在当下，当下的这一秒，所以必须尽情地喜、尽情地怒，不愧对生命中的每一秒。

    我说过这一次我是押上了我人生的全部。我知道等待我的是一个最黑暗最残忍的结局。

    但这是我选的，我不后悔。

    三之九该睿

    我任由很多事在我眼前发生，我只是坐看，无动于衷，但不是这一件，不是这一次。

    我总是认为这个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认为喜马拉雅山太高，对于攀爬它的念头连想都不要想，他们的人生静如死水，无波无澜，有一种禅静的美感；另外一种人，则会无视一切困难，用尽全力去攀爬，即使成功登顶之后立即就要返回，最后还是要回到起点，但对那些拼死想要攀上峰顶的人来说，他们并不想居住在山顶上，他们要的是攀登时的快感和激情。后一种人明知快乐是短暂的是虚幻的，但还是义无返顾地为了追求它付出自己的一切。

    我总是相信，人生中所有的尝试都像石子在水面上激起的涟漪，不管那个涟漪多大多美，最后还是会消散无踪，水面该是如何还是如何，所以不如从一开始就保持原样，岚新却不是，她会为了涟漪扩散时的美丽而孜孜不倦地朝水面抛掷石头。当涟漪消逝时，她也会觉得自己劳而无功，她也会感受到挫败，她会难过，但她不会因此放弃，她会抛下另外一颗石头。

    我不能认同岚新的人生观，我想就像岚新不能认同我的一样，当初她那般厌恶我，为的就是我们之间的截然不同，如果是她在南极，我则在北极；她是火烈的夏天；我却是万里冰封的雪域。但这并不能妨碍我们之间的心心相印。

    因为岚新突然在我面前脱掉衣服，我心虚，不晓得把视线摆在哪里才算妥当，我逃避着把目光送到尽量远的地方，我看到那个装满糖果的玻璃碗。

    我突然想到那一年，我偷偷跟着岚新，她把书包背在前面，但里面装的不是书而是糖果，她像吃豆子那样吃糖，左一粒、右一粒，很快满包的糖果就变成了满包的糖纸，岚新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我当时就在想，若此刻扑过去咬上她一口，她的皮肤血肉大约也像糖果的味道一般甜美。

    我当然没敢冲上去咬她一口，因为岚新的跟班适时出现了，她们带来了岚新的书本和文具，岚新把书包里的糖纸抓出来塞给她们，有人讨好地递给岚新一瓶水，岚新一边喝水一边被那些女孩子簇拥着走向学校，我听见有人小心翼翼地问岚新，她的鞋子是在哪里买的，怎么那么漂亮。

    岚新笑笑，说，这鞋子还算普通，我想还是因为我的脚长得漂亮。

    第41节：第三部争取(11)

    岚新总是喜欢这么肆无忌惮地夸奖自己，我记得当时我听见她这么夸奖自己的脚，我偷偷地捂嘴笑了，但同时我的视线不由落在她的脚上，我看不出她的脚有多漂亮，但我看到她的脚踝，很细很白又很柔韧的样子，真的很美。

    岚新打断了我的回忆，贴近我，问，你是不是想吃糖？

    是的，我想，想了很多年，尤其是她这种味道的糖果，但是我很怀疑此刻的我还有能力品尝人世间的美味。说到底，我是一只鬼。

    岚新莽莽撞撞地塞了一粒糖果给我，我大咳大吐，岚新也不嫌脏，只是慌里慌张地在旁边道歉，她怕我误会她是故意为之。

    她是真的在乎我，所以这么小心翼翼。

    其实岚新一直都是标准的大小姐脾气，她对待人生的态度就像那次吃糖，对于美好的东西她很贪婪，不懂加以节制，更深一点说，这种不知节制造就了她的任意妄为，比如此刻，她不管不顾地把我从阴间带回来，用邪术令我复活，令我留在她身边陪伴她，至于后果，她满不在乎。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一点都不错的，岚新自小就这样，她家的园丁抱怨她的娇气和暴躁，被玫瑰花刺了一下，她就能把满园刚刚盛放的玫瑰花全部拔光，但是第二天又开始后悔，想尽办法要把那些花再栽回去；她家的厨娘抱怨她挑嘴，哪样菜略微做得差一点儿，她就拒吃，而厉老夫人又太宠爱她，总是先把她教训一顿，又吩咐人给她另做……其实我和岚新小时候很隔阂，为何我能知道关于她的这么多秘事？因为我总是竖起耳朵捕捉关于她的每一个信息，唉，当年我花了多么大的精力去喜欢她。

    按照大众标准，岚新绝对不是可爱的女孩子，她不温柔、她不乖顺、她不体贴人。如果你讨厌厉岚新，你大可以说，厉岚新是天底下最可恶的女人。

    但是我就是喜欢她，她的不温柔，不乖顺，不体贴人，娇气与暴躁。

    岚新紧紧贴着我，她摩挲着我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嗯。”我应了一声。

    那一刻，我自己也十分困惑，我不知道我是真的答应她这么留下来陪她；还是我只是虚应她，只是为了我不想再看到她失望的表情。

    我知道，我给了岚新这辈子最沉重的一次失望，当我昏死在她的怀里，再也不能活过来的时候。

    她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我知道，她的那种亮丽的光芒总有消失的一天，如同人总有长大的一天一样，但我绝对不要去做那个熄灭她的光芒的人。

    眼前的岚新沉浸在我终于“复活”的喜悦中，她希望这一刻可以凝固静止，像每一个痴心妄想的小孩祈祷圣诞节永远不要结束那样。

    我不能对岚新说，不，我不能留下来，我不能眼睁睁看你受伤害而我什么都不做。

    我知道岚新
------------

第九章 三之九该睿

﻿我任由很多事在我眼前发生，我只是坐看，无动于衷，但不是这一件，不是这一次。

    我总是认为这个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认为喜马拉雅山太高，对于攀爬它的念头连想都不要想，他们的人生静如死水，无波无澜，有一种禅静的美感；另外一种人，则会无视一切困难，用尽全力去攀爬，即使成功登顶之后立即就要返回，最后还是要回到起点，但对那些拼死想要攀上峰顶的人来说，他们并不想居住在山顶上，他们要的……
------------

NO4 借我一缕魂 第一章 四之一厉媚宁

﻿奶奶告诉过我，有个成语叫海枯石烂，可以用来形容爱情之深切。

    “哇！那得爱出多大的重力才能把石头给压烂了？”年纪很小的我嬉皮笑脸地说。

    奶奶横了我一眼。

    那时我太小，所以不懂得，人是因为自身生命的脆弱所以才说这些不可能的狂话，如同一个肚子很饿的人在幻想中享用一顿盛宴，如同一个口渴的人想象口中多了一粒酸梅，然后口水汹涌。画饼充饥的人，不是蠢人，而是可怜人。

    本章为VIP章节，立即订阅畅享精彩内容

    立即订阅
------------

第二章 四之二厉岚新

﻿    人都狭隘都自私，这不能算是多大的缺点，但你比每一个人都聪明，所以当你决定报复的时候，你可以做得了无痕迹，甚至令岚新相信你回应她的痴心是因为你也喜欢她，而不是因为你要报复她！”

    我听着听着，傻了眼，祖母都在说什么呢？她怎么能如此臆测该睿？她把他说得像个化为人形的魔鬼。

    该睿沉静地凝望着我的祖母，他没有立即出声为自己辩解，说真的，我希望该睿狠狠地反驳祖母的指控，而不是这样一言不发，似乎默认了祖母对他的栽赃嫁祸。我听过他的演讲，呃，他在那次演讲比赛中把我打得落花流水，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该睿是个说服能力十分强大的人，只要他肯开口为自己辩护，他可以把他自己说得像耶稣一样圣洁伟大。

    “还有什么报复能比操纵岚新一步一步走向绝路更能令你得到满足感呢？”

    该睿还是沉默以对。是的，我知道他是那种不喜欢多费唇舌的人，但此刻我希望他说两个字：不是。要不是因为祖母铁青着脸的盛怒模样把我吓得不轻，我想我早就跑到该睿跟前用力摇晃他的双臂，“快点跟我奶奶说，不是，不是，不是的！”

    第45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3)

    “好吧，眼下我也不想与你多讲什么废话。”祖母深吸一口气，似乎正在极力克制自己的冲天怒气，她瞥了该睿一眼，那一眼充满了鄙视、充满了厌恶、充满了激愤，如果用成语来表述，那么应该是深恶痛绝，杀之后快。

    其实该睿哪里有那么讨厌，我心中为该睿抱不平，好吧，我承认该睿此刻的形象不佳，OKOK不是不佳，是惨不忍睹！除了烧伤的地方，他略微完好的皮肤上都布满了尸斑，整个人又散发恶臭，祖母已经不止一次把手抬起来想捂住鼻子，但是考虑到这个动作有损她的威严，她只好放弃不做。但是，你问问自己，若你死掉个好几天，还给人装棺埋了，你还能保证你自己是个口气清新没有眼屎的大帅哥大美女？反正我认为该睿此刻的样子就是正常水平左右，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但显然祖母和我的想法迥然不同。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该睿，你不知道岚新眼下正在做的事情会为她惹来多大的麻烦？”祖母用那种轻蔑之极的口吻问，似乎和该睿讲话会污辱她的发音器官。

    我急忙给该睿使眼色，千万不要回答这个问题，摆明是个陷阱呀，祖母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法律，但她从来没有当过律师，一毕业就开始接管家族产业。

    “知道。”该睿开口，缓缓吐了两个字，然后他的脸轻轻一偏，对着我挑起嘴角。

    那是冷笑，不以为然的冷笑，就像一个职业赌徒赢光了某个傻蛋的钱之后会露出的那种笑容，他一边掏空了她的口袋，一边还要轻贱她，我是个颇为喜欢赌博的人，有时间就去赌场，没时间就上网赌，小赌怡情嘛，OK，我再也没有心情插科打诨了，眼下，我只想揪住该睿的领口，质问他，他为什么要那样笑，他又是对谁在笑？！

    “好！”祖母大喝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掉了我贴在门口驱鬼的天师图。

    鬼差一拥而出，像即将沉没的海轮上的老鼠，成群结队。

    “奶奶，你出卖我！”我大喊。

    就在这时，该睿竟然走到了奶奶的跟前，“我一直等着你们来带我回去。”该睿说。

    他竟然这样说！我一阵头昏眼花，差点儿站立不稳。

    鬼差里三层外三层地把我围住。

    “不管你正在做什么，此刻停手，也许我还能既往不咎。”奶奶说，她一边说一边看了看站在门边的一个气度不凡的灵体，那家伙冲奶奶点点头，奶奶继续苦口婆心，“让该睿走，给他一条生路，也给你自己一条生路。谁愿意被人当僵尸一样养着？”

    不，不是的，该睿就愿意被我这样养着，他很愿意很愿意，因为我们是相爱的。

    “是的，我不愿意。”该睿道，他像与奶奶唱双簧似的，配合无间，突出同一个主题：该睿耍了厉岚新。“哈！我才不信呢！”我用力地笑，我相信该睿是在演戏，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演我还没搞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是为了维护我，该睿心中所转的每一个念头都是关于我的，对于这一点，我极端自信。

    我花了这么大力气才能把该睿搞到我身边，我会因为这么一点疑虑就对他心生猜忌？进而拒他千里？别开玩笑了，我厉岚新是那种小鸡肚肠没见过大世面的居家女人么？

    我正努力给自己打气，该睿已经走到那名气度不凡的阴差跟前，那鬼客气地冲该睿点点头，对他十分礼遇的样子，该睿扫了我一眼，对那位阴差说：“我们可以走了吗？”

    干！该睿不像是玩假的呀！一时间我不知道做何感想，只知道我不能放该睿离开。就像桉树林中那一次，他昏死在我怀里，而我什么也做不了，除了哭！不，那样丢脸的懦弱行为可一不可二。但眼下我被鬼差团团围住，他们还个个对我虎视眈眈，我两手空空，半件法器也没有。

    四之三厉媚宁

    我欠该睿一句谢谢。

    说我一点都不感激该睿，那是假的。

    岚新一打开门，我立即对该睿发动了一番激烈的言辞攻击。知道岚新大胆养尸之后，我勃然大怒，岚新这个死丫头我自然不会轻轻放过她，但眼下我亟需发泄我满腹就要爆炸的怒气，我并非不知道我说该睿的那些话有诋毁的嫌疑，什么他故意驱使岚新养尸，什么他心怀叵测，什么他要报复岚新，如此种种都是我的猜测，我无从求证，换在平日，我断然不会让这些话轻易出口，但此刻只要能够阻止岚新继续犯傻，继续糟蹋自己的人生，我会毫不犹豫把该睿说成天下第一号大魔头。

    第46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4)

    我知道我的话起不到立即震慑岚新的作用，但我知道越是浓情蜜意的小男女越容易互相怀疑，因为太在乎对方，神经过分紧张。我只期望岚新能对该睿起一点疑虑，然后不再拼死保护他，眼下我所能做的只是控制局势，而非制止事态的发展。

    但，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该睿竟然站到我这边，帮了我一把。

    当我用疾风骤雨般的诛心之语诋毁该睿的时候，该睿仅是默默地凝视我，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揣摩我的用意。

    我曾形容过该睿的眼神的可惧可畏，像两束可透穿人的身体的强光，给人造成无形的疼痛和巨大的心理负担。

    我也知道该睿猜透了我的用意，当一个人表现得格外卑鄙的时候，要么因为极度愤怒，要么因为极度害怕，我则两者皆具，我愤怒，我更害怕。我不希望我最心爱的小孙女儿受到任何伤害。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该睿，你不知道岚新眼下正在做的事情会为她惹来多大的麻烦？”我是在给该睿设圈套，一个徒劳的圈套，该睿比我不知聪明多少，他又岂会上了我的当？

    “知道。”该睿说。他乖乖跳进我的圈套。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又或者说，我明白却不想承认。养尸法被严禁是因为这是一种伤天害理的法术，把某人的魂魄拘禁在已经死去的身体里，不给其超生，被拘役的鬼魂终有一天会变成恶灵。该睿心甘情愿让岚新养他的尸，若他不是心疼岚新，极力想成全她的心愿，他又怎么会犯这种傻？白无常对该睿的异常礼遇也被我尽收眼底，还有地府这次劳师动众派出这么多鬼差寻回该睿，除了惩戒岚新违规，未必没有别的原因。我几乎可以肯定该睿是很有来历的灵体，他刚死就被破例安排立即进入轮回，可以预见他的下一世必然十分隆重，若他真的像我所说那么自私自利无情无义，他大可以撇下这一世与岚新的纠葛，潇潇洒洒去投他的胎。

    我想我真的欠该睿一句谢谢，谢谢他如此配合地与我合演这场戏，绝了岚新的痴念，令她不至于犯下弥天大错，赔上自己的终身。

    四之四该睿

    爱她就说不爱她。

    我看到岚新被鬼差团团围住，她身形刚动，数百名鬼差整齐划一地张开血盆大口，似乎有志一同地要把岚新连皮带骨头吞噬干净，鬼差们张开大口的时候，空气中回荡着一种像是一千只老鼠和一千只蝙蝠一起嘶鸣的声音，那种情形之可怕，简直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我急忙说：“岚新，你不要傻了，为何你就是看不明白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是的，眼下我们会相爱，因为互相忍让所以做什么事情都很合拍，但我们很快还是会分开，你会以我为耻，所以你连想都不要再想起我，而我呢，我会认为自己曾经爱上你是荒谬的事情，一笑置之。等到那时，我们再度相遇，甚至连多望对方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你真的希望事情如此发展吗？你不觉得保持着这种将爱未爱的状态其实更加美好吗？我会一直渴望你，而你也会一直怀念我。”

    “我……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岚新的双唇颤抖着。

    我暗暗下了决心，又说：“我承认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但我终有一天不再眷恋你香甜柔软的双唇，当我对你柔滑如丝的肌肤感到厌倦的时候，当我终于受不了你热烈的性格开始怀念独处时的宁静悠然的时候，我会抢先离开你，你会唾弃我，我们会彼此憎恶，以恨收场。”

    岚新嘴唇上的颤抖蔓延到她的整个脸上，她的眼睫剧烈地抖动，似乎强忍着不想哭出来。

    “你承认眼下我的美貌对你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她用古怪的语调重复我说过的字句，“你会抢先离开我？”她凄楚的表情在一瞬间全部消失，她柳眉倒竖双目圆瞪，“我恨你，该睿·戈尔德曼！”她终于勃然大怒。

    而我松下了那口气。白无常和厉老夫人交换了一个眼色，两个人的神色都变得释然。

    当厉老夫人夹枪带棒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了我一通之后，我并不愤怒，只是觉得奇怪，厉老夫人并非什么偏听偏信的无知老婆子，而是自尊自重的贵妇人，她竟然毫无凭据地把我讲成一个恶棍，一个流氓，一个会不择手段报复女人的无耻之徒。

    第47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5)

    之前我只是可以感觉到岚新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不然她不会和我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知道岚新会为她错误的举措付出沉重的代价，至于沉重到什么程度我并没有概念，直到厉老夫人不由分说把我狂骂一通，似乎我是她最大的敌人，我很快搞清楚厉老夫人为何突然表现得这么卑鄙，毫不犹豫地在岚新面前抹黑我，因为我听见她的心里另外有一个声音，那是一个可怜的老妇人的惊惧的声音，她说，求求你，该睿，不要再害岚新了。我明白岚新这次要付出的代价是她的生命，也许更多，所以厉老妇人如此紧张，如此无所不用其极地对付我。

    如果说你认为你可以伤害你心爱的人，为着某种或者高尚或者迫不得已的原因，那么我只能说，你并不爱那个人。爱情之所以这么美好，因为它令人毫不犹豫地牺牲自我。

    所以我对岚新说了那番可笑的话，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之类。

    我并不是非常在意岚新会因此恨我，但我还是很在意岚新会因此抹煞掉我在她心目中曾经留下的一切美好的印象和情怀。我知道岚新会的，她会抹煞掉我，因为她是如此烈性的女子，当她认定我是个唐璜之后，她只会恼恨我竟然不是死在她手上，然后彻底把我抛到脑后。

    如果岚新真的这么做了，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也就是我能给予她的最大的爱了。

    四之五厉岚新

    我已经不顾一切地争取，为何他还是转身离去？

    当该睿说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的时候，我有种被人连捅了二三十刀的感觉。

    奶奶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什么该睿其实一直都憎恨我，因为我对他的轻视？该睿一直冷眼等待此刻的发生，他就是要看到我一步一步走向绝境？他太聪明了，他在报复我却毫无所觉，而我还傻傻地相信，他肯让我养尸是因为他也爱我？

    我突然失去了所有的自信，我的心好痛。

    “该睿，你好狠！”

    我听见自己嘶哑的声音在屋内回荡，该睿冲那个很有气派的阴差点了点头，那阴差打了个手势，围着我的鬼差开始迅速朝门那边退去。该睿也开始朝外走，祖母明显地松下一口气来。

    我说过的，对不对，我一直都是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人，连我自己都搞不清在那一个瞬间我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我趁所有鬼差都没有防备的时候，猛地扑向我的“工具箱”。

    “岚新！”祖母厉声叫起来。

    “岚新，不要！”该睿也失了控。

    我蹲在工具箱前迅速地抓起各种捉鬼杀鬼的法器，靠我最近的几个鬼差飞扑到我的身上，我感觉到我的脖子我的肩膀我的后背上一阵阵地剧痛，它们在啃噬我。我强忍着剧痛，抓起震魂铃猛然摇晃，除了门口和该睿站在一起的阴差，所有的鬼差都捂耳狂叫。我乘势起身，奋力舞起钟馗鞭，同时把背后画有五瑞图前襟写有驱鬼符的青色道袍抛掷出去，我为自己开出一条道，我窜到该睿跟前。

    “该睿，我知道你在演戏，我知道！”我根本不给该睿回答我的机会，我继续飞快地
------------

第三章 四之三厉媚宁

﻿    人都狭隘都自私，这不能算是多大的缺点，但你比每一个人都聪明，所以当你决定报复的时候，你可以做得了无痕迹，甚至令岚新相信你回应她的痴心是因为你也喜欢她，而不是因为你要报复她！”

    我听着听着，傻了眼，祖母都在说什么呢？她怎么能如此臆测该睿？她把他说得像个化为人形的魔鬼。

    该睿沉静地凝望着我的祖母，他没有立即出声为自己辩解，说真的，我希望该睿狠狠地反驳祖母的指控，而不是这样一言不发，似乎默认了祖母对他的栽赃嫁祸。我听过他的演讲，呃，他在那次演讲比赛中把我打得落花流水，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该睿是个说服能力十分强大的人，只要他肯开口为自己辩护，他可以把他自己说得像耶稣一样圣洁伟大。

    “还有什么报复能比操纵岚新一步一步走向绝路更能令你得到满足感呢？”

    该睿还是沉默以对。是的，我知道他是那种不喜欢多费唇舌的人，但此刻我希望他说两个字：不是。要不是因为祖母铁青着脸的盛怒模样把我吓得不轻，我想我早就跑到该睿跟前用力摇晃他的双臂，“快点跟我奶奶说，不是，不是，不是的！”

    第45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3)

    “好吧，眼下我也不想与你多讲什么废话。”祖母深吸一口气，似乎正在极力克制自己的冲天怒气，她瞥了该睿一眼，那一眼充满了鄙视、充满了厌恶、充满了激愤，如果用成语来表述，那么应该是深恶痛绝，杀之后快。

    其实该睿哪里有那么讨厌，我心中为该睿抱不平，好吧，我承认该睿此刻的形象不佳，OKOK不是不佳，是惨不忍睹！除了烧伤的地方，他略微完好的皮肤上都布满了尸斑，整个人又散发恶臭，祖母已经不止一次把手抬起来想捂住鼻子，但是考虑到这个动作有损她的威严，她只好放弃不做。但是，你问问自己，若你死掉个好几天，还给人装棺埋了，你还能保证你自己是个口气清新没有眼屎的大帅哥大美女？反正我认为该睿此刻的样子就是正常水平左右，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但显然祖母和我的想法迥然不同。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该睿，你不知道岚新眼下正在做的事情会为她惹来多大的麻烦？”祖母用那种轻蔑之极的口吻问，似乎和该睿讲话会污辱她的发音器官。

    我急忙给该睿使眼色，千万不要回答这个问题，摆明是个陷阱呀，祖母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法律，但她从来没有当过律师，一毕业就开始接管家族产业。

    “知道。”该睿开口，缓缓吐了两个字，然后他的脸轻轻一偏，对着我挑起嘴角。

    那是冷笑，不以为然的冷笑，就像一个职业赌徒赢光了某个傻蛋的钱之后会露出的那种笑容，他一边掏空了她的口袋，一边还要轻贱她，我是个颇为喜欢赌博的人，有时间就去赌场，没时间就上网赌，小赌怡情嘛，OK，我再也没有心情插科打诨了，眼下，我只想揪住该睿的领口，质问他，他为什么要那样笑，他又是对谁在笑？！

    “好！”祖母大喝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掉了我贴在门口驱鬼的天师图。

    鬼差一拥而出，像即将沉没的海轮上的老鼠，成群结队。

    “奶奶，你出卖我！”我大喊。

    就在这时，该睿竟然走到了奶奶的跟前，“我一直等着你们来带我回去。”该睿说。

    他竟然这样说！我一阵头昏眼花，差点儿站立不稳。

    鬼差里三层外三层地把我围住。

    “不管你正在做什么，此刻停手，也许我还能既往不咎。”奶奶说，她一边说一边看了看站在门边的一个气度不凡的灵体，那家伙冲奶奶点点头，奶奶继续苦口婆心，“让该睿走，给他一条生路，也给你自己一条生路。谁愿意被人当僵尸一样养着？”

    不，不是的，该睿就愿意被我这样养着，他很愿意很愿意，因为我们是相爱的。

    “是的，我不愿意。”该睿道，他像与奶奶唱双簧似的，配合无间，突出同一个主题：该睿耍了厉岚新。“哈！我才不信呢！”我用力地笑，我相信该睿是在演戏，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演我还没搞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是为了维护我，该睿心中所转的每一个念头都是关于我的，对于这一点，我极端自信。

    我花了这么大力气才能把该睿搞到我身边，我会因为这么一点疑虑就对他心生猜忌？进而拒他千里？别开玩笑了，我厉岚新是那种小鸡肚肠没见过大世面的居家女人么？

    我正努力给自己打气，该睿已经走到那名气度不凡的阴差跟前，那鬼客气地冲该睿点点头，对他十分礼遇的样子，该睿扫了我一眼，对那位阴差说：“我们可以走了吗？”

    干！该睿不像是玩假的呀！一时间我不知道做何感想，只知道我不能放该睿离开。就像桉树林中那一次，他昏死在我怀里，而我什么也做不了，除了哭！不，那样丢脸的懦弱行为可一不可二。但眼下我被鬼差团团围住，他们还个个对我虎视眈眈，我两手空空，半件法器也没有。

    四之三厉媚宁

    我欠该睿一句谢谢。

    说我一点都不感激该睿，那是假的。

    岚新一打开门，我立即对该睿发动了一番激烈的言辞攻击。知道岚新大胆养尸之后，我勃然大怒，岚新这个死丫头我自然不会轻轻放过她，但眼下我亟需发泄我满腹就要爆炸的怒气，我并非不知道我说该睿的那些话有诋毁的嫌疑，什么他故意驱使岚新养尸，什么他心怀叵测，什么他要报复岚新，如此种种都是我的猜测，我无从求证，换在平日，我断然不会让这些话轻易出口，但此刻只要能够阻止岚新继续犯傻，继续糟蹋自己的人生，我会毫不犹豫把该睿说成天下第一号大魔头。

    第46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4)

    我知道我的话起不到立即震慑岚新的作用，但我知道越是浓情蜜意的小男女越容易互相怀疑，因为太在乎对方，神经过分紧张。我只期望岚新能对该睿起一点疑虑，然后不再拼死保护他，眼下我所能做的只是控制局势，而非制止事态的发展。

    但，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该睿竟然站到我这边，帮了我一把。

    当我用疾风骤雨般的诛心之语诋毁该睿的时候，该睿仅是默默地凝视我，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揣摩我的用意。

    我曾形容过该睿的眼神的可惧可畏，像两束可透穿人的身体的强光，给人造成无形的疼痛和巨大的心理负担。

    我也知道该睿猜透了我的用意，当一个人表现得格外卑鄙的时候，要么因为极度愤怒，要么因为极度害怕，我则两者皆具，我愤怒，我更害怕。我不希望我最心爱的小孙女儿受到任何伤害。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该睿，你不知道岚新眼下正在做的事情会为她惹来多大的麻烦？”我是在给该睿设圈套，一个徒劳的圈套，该睿比我不知聪明多少，他又岂会上了我的当？

    “知道。”该睿说。他乖乖跳进我的圈套。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又或者说，我明白却不想承认。养尸法被严禁是因为这是一种伤天害理的法术，把某人的魂魄拘禁在已经死去的身体里，不给其超生，被拘役的鬼魂终有一天会变成恶灵。该睿心甘情愿让岚新养他的尸，若他不是心疼岚新，极力想成全她的心愿，他又怎么会犯这种傻？白无常对该睿的异常礼遇也被我尽收眼底，还有地府这次劳师动众派出这么多鬼差寻回该睿，除了惩戒岚新违规，未必没有别的原因。我几乎可以肯定该睿是很有来历的灵体，他刚死就被破例安排立即进入轮回，可以预见他的下一世必然十分隆重，若他真的像我所说那么自私自利无情无义，他大可以撇下这一世与岚新的纠葛，潇潇洒洒去投他的胎。

    我想我真的欠该睿一句谢谢，谢谢他如此配合地与我合演这场戏，绝了岚新的痴念，令她不至于犯下弥天大错，赔上自己的终身。

    四之四该睿

    爱她就说不爱她。

    我看到岚新被鬼差团团围住，她身形刚动，数百名鬼差整齐划一地张开血盆大口，似乎有志一同地要把岚新连皮带骨头吞噬干净，鬼差们张开大口的时候，空气中回荡着一种像是一千只老鼠和一千只蝙蝠一起嘶鸣的声音，那种情形之可怕，简直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我急忙说：“岚新，你不要傻了，为何你就是看不明白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是的，眼下我们会相爱，因为互相忍让所以做什么事情都很合拍，但我们很快还是会分开，你会以我为耻，所以你连想都不要再想起我，而我呢，我会认为自己曾经爱上你是荒谬的事情，一笑置之。等到那时，我们再度相遇，甚至连多望对方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你真的希望事情如此发展吗？你不觉得保持着这种将爱未爱的状态其实更加美好吗？我会一直渴望你，而你也会一直怀念我。”

    “我……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岚新的双唇颤抖着。

    我暗暗下了决心，又说：“我承认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但我终有一天不再眷恋你香甜柔软的双唇，当我对你柔滑如丝的肌肤感到厌倦的时候，当我终于受不了你热烈的性格开始怀念独处时的宁静悠然的时候，我会抢先离开你，你会唾弃我，我们会彼此憎恶，以恨收场。”

    岚新嘴唇上的颤抖蔓延到她的整个脸上，她的眼睫剧烈地抖动，似乎强忍着不想哭出来。

    “你承认眼下我的美貌对你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她用古怪的语调重复我说过的字句，“你会抢先离开我？”她凄楚的表情在一瞬间全部消失，她柳眉倒竖双目圆瞪，“我恨你，该睿·戈尔德曼！”她终于勃然大怒。

    而我松下了那口气。白无常和厉老夫人交换了一个眼色，两个人的神色都变得释然。

    当厉老夫人夹枪带棒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了我一通之后，我并不愤怒，只是觉得奇怪，厉老夫人并非什么偏听偏信的无知老婆子，而是自尊自重的贵妇人，她竟然毫无凭据地把我讲成一个恶棍，一个流氓，一个会不择手段报复女人的无耻之徒。

    第47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5)

    之前我只是可以感觉到岚新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不然她不会和我说：“该睿，不管这一次我们会走到哪里，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我们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知道岚新会为她错误的举措付出沉重的代价，至于沉重到什么程度我并没有概念，直到厉老夫人不由分说把我狂骂一通，似乎我是她最大的敌人，我很快搞清楚厉老夫人为何突然表现得这么卑鄙，毫不犹豫地在岚新面前抹黑我，因为我听见她的心里另外有一个声音，那是一个可怜的老妇人的惊惧的声音，她说，求求你，该睿，不要再害岚新了。我明白岚新这次要付出的代价是她的生命，也许更多，所以厉老妇人如此紧张，如此无所不用其极地对付我。

    如果说你认为你可以伤害你心爱的人，为着某种或者高尚或者迫不得已的原因，那么我只能说，你并不爱那个人。爱情之所以这么美好，因为它令人毫不犹豫地牺牲自我。

    所以我对岚新说了那番可笑的话，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之类。

    我并不是非常在意岚新会因此恨我，但我还是很在意岚新会因此抹煞掉我在她心目中曾经留下的一切美好的印象和情怀。我知道岚新会的，她会抹煞掉我，因为她是如此烈性的女子，当她认定我是个唐璜之后，她只会恼恨我竟然不是死在她手上，然后彻底把我抛到脑后。

    如果岚新真的这么做了，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也就是我能给予她的最大的爱了。

    四之五厉岚新

    我已经不顾一切地争取，为何他还是转身离去？

    当该睿说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的时候，我有种被人连捅了二三十刀的感觉。

    奶奶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什么该睿其实一直都憎恨我，因为我对他的轻视？该睿一直冷眼等待此刻的发生，他就是要看到我一步一步走向绝境？他太聪明了，他在报复我却毫无所觉，而我还傻傻地相信，他肯让我养尸是因为他也爱我？

    我突然失去了所有的自信，我的心好痛。

    “该睿，你好狠！”

    我听见自己嘶哑的声音在屋内回荡，该睿冲那个很有气派的阴差点了点头，那阴差打了个手势，围着我的鬼差开始迅速朝门那边退去。该睿也开始朝外走，祖母明显地松下一口气来。

    我说过的，对不对，我一直都是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人，连我自己都搞不清在那一个瞬间我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我趁所有鬼差都没有防备的时候，猛地扑向我的“工具箱”。

    “岚新！”祖母厉声叫起来。

    “岚新，不要！”该睿也失了控。

    我蹲在工具箱前迅速地抓起各种捉鬼杀鬼的法器，靠我最近的几个鬼差飞扑到我的身上，我感觉到我的脖子我的肩膀我的后背上一阵阵地剧痛，它们在啃噬我。我强忍着剧痛，抓起震魂铃猛然摇晃，除了门口和该睿站在一起的阴差，所有的鬼差都捂耳狂叫。我乘势起身，奋力舞起钟馗鞭，同时把背后画有五瑞图前襟写有驱鬼符的青色道袍抛掷出去，我为自己开出一条道，我窜到该睿跟前。

    “该睿，我知道你在演戏，我知道！”我根本不给该睿回答我的机会，我继续飞快地
------------

第四章 四之四该睿

﻿爱她就说不爱她。

    我看到岚新被鬼差团团围住，她身形刚动，数百名鬼差整齐划一地张开血盆大口，似乎有志一同地要把岚新连皮带骨头吞噬干净，鬼差们张开大口的时候，空气中回荡着一种像是一千只老鼠和一千只蝙蝠一起嘶鸣的声音，那种情形之可怕，简直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我急忙说：“岚新，你不要傻了，为何你就是看不明白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是的，眼下我们会相爱，因为互相忍让所以做什么事情都……
------------

第五章 四之五厉岚新

﻿我已经不顾一切地争取，为何他还是转身离去？

    当该睿说什么“我会抢先离开你”、“眼下你的美貌对我而言胜过世上的一切”的时候，我有种被人连捅了二三十刀的感觉。

    奶奶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什么该睿其实一直都憎恨我，因为我对他的轻视？该睿一直冷眼等待此刻的发生，他就是要看到我一步一步走向绝境？他太聪明了，他在报复我却毫无所觉，而我还傻傻地相信，他肯让我养尸是因为他也爱我？

    本章为VIP章节，立即订阅畅享精彩内容

    立即订阅
------------

第六章 四之六该睿

﻿我这一世只有一抹亮色，就是岚新。

    争取是一个很简单的词，大家都会说，大家都会用。但不是每个人可以把这个词淋漓尽致地付诸实际。但岚新从来不是“每一个人”，她总是这么特别，她令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争取。

    当岚新鲜血淋漓地突破鬼差的包围奔向我的时候，我这种十分淡性的人也不由得热血沸腾，我突然很想和岚新并肩而战，为了捍卫我们的感情和整个世界为敌。如果说我的一生是静思的一生，岚新的一生就是争取的一生，她总是不断地尝试，不断地努力，不断地争取，不断地制造喜怒哀乐，制造恩怨情仇，令她的人生纷乱又丰实，我不能认同她的人生观，但我不能否认某些时候岚新这种痴顽的态度充满了蛊惑的力量，令人不由相信人力定能胜天这种愚蠢透顶的想法。

    我也差一点就被岚新蛊惑，差一点就相信如果我们并肩而战我们会得到我们想要的幸福。就差那么一点，我不知道这算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知道岚新已经下定决心和整个世界为敌，如果我在从旁鼓励她，我可以肯定她会做出最可怕的事，然后令她自己万劫不复。

    岚新并不是无情的人，所以她不是真正自私的人，要她令自己的祖母心碎，要她牺牲自己所有家人的性命，她虽然为了留住我毫不犹豫就做出选择，但并不代表她没有痛不可言。

    说真的，看到岚新这样不惜一切地为我争取，我不禁自问，我真的有这么好，值得她如此付出和牺牲？

    岚新是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女孩，我想在她下定决心死都要留下我的时候她并没有细想过我是不是值得。

    如此莽撞又如此可爱的态度。

    我这一世只有一抹亮色，就是岚新，我却连仅有的这抹亮色都把握不了，因为我想得太多，却什么也不肯去做。

    岚新口口声声说她相信我，即使我表现得如此冷酷如此绝情。岚新是个异常执着的女孩子，当她选择相信某些事某些人，她就会一门心思地相信下去，再无旁骛，什么力量也不能真的改变她的信念。

    她是个独特的女孩子，我从来没有爱错她，所以眼下我必须表现出更绝情更冷酷的样子，当岚新逼视我，说，你说，你不爱我。

    我不爱你，厉岚新。我说。

    我这么说，因为爱她。我说得那么逼真，因为我很爱她。
------------

第七章 四之七厉岚新


------------

第八章 四之八厉媚宁

﻿我对该睿说了谢谢。

    我想，即使白无常回去不减我的寿，我的寿算也会因为岚新忤逆的举动减少好多年。

    当白无常威胁岚新说：“若你不怕你厉家满门下一刻全部变成死人，并且死后都不得安生，你就动手吧！”岚新丝毫不为所动的样子，令我伤心欲绝。

    岚新呀岚新，枉奶奶一再为你辩护说，你并不是真正自私的人，其实你很愿意为别人做牺牲，但如今你的行为不是自私又是什么？

    当岚新不死心地拦住该睿，不给他走，逼迫他说，你说，你说你不爱我！我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我知道如果该睿说，不是的，或者他干脆不说话保持沉默，岚新又会继续发疯，她那副死倔的脾气到了黄河也不会死心的，她因为该睿已经完全入了迷着了魔变得不可理喻。

    我看向该睿，我用眼神恳求他。

    当该睿说出“我不爱你，厉岚新”的时候，我在心里叫了一声阿弥陀佛。

    “你骗我的！”岚新从嗓子眼里挤出这几个字，她看起来那么可怜，我又忍不住心疼她。

    该睿转开视线，看都不看她，该睿的视线无意中落在了我的身上。

    “谢谢你。”我无声地做出这个口型，然后老泪纵横。我很清楚该睿在撒谎，他是为了岚新好所以撒这个弥天大谎，算起来，我老太婆欠他一个很大的人情，厉家满门都欠他这个情，他用一句谎话平息了这场混乱，消弭了一场即将临头的大祸。

    该睿的目光又在我的脸上停留了一秒钟，“我们走。”他低低地对白无常说。

    “不要走，该睿！”岚新竟然不顾尊严地挨近该睿，她踮起脚尖。
------------

第九章 四之九厉岚新


------------

第十章 四之十该睿

﻿我实在太习惯于放弃，这次也不能免俗，我离开了岚新……

    我感到脑中一阵剧痛。我听见细微的碎裂的声音。我转身，一道透明的光线被岚新紧紧握入手心。光亮在她的手掌合拢之后遽然消失，像午后拉紧了百叶窗，室内的阳光一下被抽空，一片的阴暗。

    “怎么了？”白无常也飞快转身查看。

    岚新目不转睛地瞪着我，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正在等着我告发她。

    我忍着头疼，不在意地说：“没事。”

    白无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对岚新说：“你好自为之吧，这事还没完。”

    岚新依然死死盯着我，她似乎完全没有听到白无常刚刚说了什么。

    我再度转身准备离开，就在我快要把我的视线从岚新身上完全调开的时候，岚新突然把手心里那点晶亮的东西抛进了口中，她用力吞咽了一下。

    “该睿·戈尔德曼，我不相信你。”她说。

    这是我听到岚新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并不能确定她的这句话的确切意思，她是指她不相信我刚刚说的，我不爱她，还是指她不相信我一直深爱她？

    也许我不是不知道她话中的含义，只是我不想懂而已，岚新说得很明确，她不信我，不信自然就不爱了，若非岚新不信我深爱着她，她又怎么会放任我离开？

    我随着白无常一步一步走向阴间走向轮转台走向我的下一世，我的心里很痛。痛到茫然。我没有机会搞清楚岚新究竟从我身上拿走了什么东西。

    总之，她把它吞了下去。
------------

第十一章 四之十一厉媚宁

﻿    ，这事还没完。”

    第51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9)

    岚新依然死死盯着我，她似乎完全没有听到白无常刚刚说了什么。

    我再度转身准备离开，就在我快要把我的视线从岚新身上完全调开的时候，岚新突然把手心里那点晶亮的东西抛进了口中，她用力吞咽了一下。

    “该睿·戈尔德曼，我不相信你。”她说。

    这是我听到岚新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并不能确定她的这句话的确切意思，她是指她不相信我刚刚说的，我不爱她，还是指她不相信我一直深爱她?

    也许我不是不知道她话中的含义，只是我不想懂而已，岚新说得很明确，她不信我，不信自然就不爱了，若非岚新不信我深爱着她，她又怎么会放任我离开？

    我随着白无常一步一步走向阴间走向轮转台走向我的下一世，我的心里很痛。痛到茫然。我没有机会搞清楚岚新究竟从我身上拿走了什么东西。

    总之，她把它吞了下去。

    四之十一厉媚宁

    “我会幸福的。”岚新的声音又变得很轻很轻。

    我一确定白无常他们已经彻底离去，我立即卡住岚新的脖子，强迫她，“吐出来！”

    岚新倔强地看着我，她又用力吞了一口唾沫，像个正在赌气的小孩，故意做一些违禁的事情。

    “你究竟想怎么样，岚新！你告诉我！你强留下他的灵慧魄，你告诉我你能用它做什么，你说！”

    岚新的脸上慢慢露出茫然之色，她怔了好一会儿，突然双手掩面放声哭出来。

    岚新留下该睿的一缕命魂，只是做最后一次徒劳的争取而已。她就像个输不起的小孩，输急了眼红要去抢人家的奖杯，即使她明知那根本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抢到手，也不是自己的。

    我没有留下来安慰岚新，因为我精疲力竭，因为还有一个烂摊子等着我收拾，该睿的尸体还躺在岚新的房间，今夜的争斗早就惊动了在家里留宿的萧恩的几个至亲。

    该睿的尸体被发现陈列在岚新的闺房，带来三个后果，一个直接的，两个间接的，性质同样严重。其一、老戈尔德曼对此不能善罢甘休，别人也就罢了，但该睿是他最心爱的幺孙，又英年早逝，老戈尔德曼满腔伤心，他如何能允许别人把该睿的尸体掘出来，为了什么理由都不可以！

    我不得不亲自登门拜访老戈尔德曼，厚着脸皮哀恳老戈尔德曼网开一面。我只能说：“你舍不得该睿，同理，我也舍不得岚新。”

    真没料到我临老了，还要做这种丢人丢到家的事情，在一个男人面前装可怜。

    看我老泪纵横，老戈尔德曼只得作罢，然后不知所云地说了一句：“下不为例。”

    下不为例？谁还敢有下次呢？

    其二、就连岚新的亲姑姑亲叔伯都开始怀疑，岚新是不是真的疯掉了！莫论当晚留宿的萧恩近亲。

    其三、萧恩的家人开始对这桩婚礼产生疑虑，萧恩一个大好青年，为何要娶一个疯女人回家？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我也不能指责他们自私，萧恩的奶奶撞见该睿的尸体被搬出去，差点儿昏倒；萧恩的母亲最近对岚新颇有意见，因为岚新对萧恩的颐指气使，再加上这种磨破嘴皮也解释不清的盗尸事件，萧恩母亲断然决定阻止萧恩迎娶岚新。

    萧恩是很注重家人意见的好男儿，与岚新不同，她全当她的家人不存在，唉，那晚白无常威胁她要用我们厉家满门给她抵罪，她竟然眼都不眨一下，什么样的孩子能如此心狠？我到底还是把她宠坏了，都是我的错。

    我相信如果萧恩来和我说想取消婚礼，我一点也不会怪他，因为从头到尾都是岚新的错。不过，我实在忍不住要惋惜，惋惜岚新错失了一个这么好的丈夫，惋惜自己错失了一个这么好的孙婿。

    但，萧恩显然比我以为的更爱岚新。

    那晚白无常领着大批鬼差护送该睿离去，萧恩第一个出来维持场面，把想出来一探究竟的各位全部又请回房间去，岚新仍蹲在那个角落里呜呜地哭，我留意到萧恩看岚新的眼神，虽然充满了恼怒和责备，但依然十分眷念，当时我就想萧恩可能不会就此离开岚新。果然萧恩走到岚新跟前，说：“还没有天亮，回房再睡一会儿吧？过几天婚礼，才是真正累人的。”第52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10)

    我听完很震惊，岚新就更震惊了，“你……”她抬起头，一时间没了主张，不知道到底说什么。

    “你忘了昨晚我们讲好的，我帮你，你必然嫁给我。”

    萧恩显得比岚新更急的样子，似乎他反倒怕岚新不嫁给她，我觉得好笑，热恋中的人果然都比较不可理喻。还有萧恩提到的什么“昨晚我们讲好的”，我猜想萧恩参与了这件事。萧恩因此更加难得，岚新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可谓穷形尽相，连我这个奶奶都不认为她还有半点可爱可言，但萧恩对她仍是一如既往，“除非你又要反悔！”萧恩急切地道。

    “我……你、你还愿意娶我？”该睿那么绝情地离去给岚新的打击很大，眼下她像个溺水的人，萧恩呢，就是那截浮木。

    “我当然肯！我当然肯！”萧恩一边说一边抱起岚新。

    我当时就想，岚新到底是哪辈子修来的？得到萧恩这样的男人的垂怜，自始至终对她呵护备至不离不弃，似乎老天爷可怜她从小没有双亲，特意给她一个萧恩作为补偿。

    我以为岚新这次会珍惜，只要她还有一点点理智。

    但婚礼上发生的事情证明，岚新连那么一点理智都没有了。

    该睿主动和白无常离开之后，岚新显然受了有生以来最大的挫败和最大的刺激，她突然变得很乖，一点个人主张都没有了，像团面泥，任人捏扁搓圆，整个儿不像她了，我不由在心里想，这岚新明明硬留了该睿的一缕命魂，还任性地吞进肚子里，但怎么反倒是岚新变得像被人勾去了魂魄一般？

    当证婚人问，厉岚新，你是否愿意嫁给萧恩·布莱克，不论富贵贫穷疾病……岚新突然深吸一口气，双目大张，茫然四顾，像个梦游的人突然醒过来一样。

    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我也没有强迫岚新婚后不许冠夫姓，我们厉家的所有的女婿和孙婿都必须入赘，孩子必须随我们厉家的姓，但我对岚新和萧恩的要求却是，只要他们的遗传鬼语天赋的孩子姓厉，其他的都随便他们自己，我对萧恩格外优待，因为我实在喜欢这个年轻人，我实在搞不懂为何岚新就是不能对他钟情。

    “我不……我不要！”岚新把手上的花球砸在地上，提起裙摆就要朝外跑。

    我差一点就张手捂住面孔，我真的觉得无地自容，萧恩家那边的亲戚群情激奋，炸开了锅一般，他们本来就不赞成萧恩迎娶岚新。我也算是见惯大场面的，但一时间我也不晓得如何处理这个局面。

    倒是萧恩，一把拉住岚新，“我知道你还忘不了他，不要紧，我给你时间，我不会强迫你，只是不要丢下我不管，我——我求你！”

    那一刻我都被萧恩感动了，我这个当祖母的都开始嫉妒岚新竟然得到了一份如此完整的爱，而且还来自一个如此无可挑剔的好男人。

    “对不起！”岚新是选定了立场就不会变的女人，这种决断力常令她显得十分无情。

    后来萧恩彻底消失在岚新的生命中，我对此始终觉得惋惜，这样的男人就算当不了夫妻，做朋友也是百益无害，可是岚新就是不肯再去巴结萧恩，萧恩的事业后来发展得极快，没多久就变成亿万富翁，可是岚新提起他，仍只有那样一句话：“确实是我对不起他。”

    婚礼的事情过去之后，我决心要严惩岚新，我绝对不能准许我的孙女儿用那种轻慢的态度对待她的家人。我要岚新一辈子记得这个教训：永远不能背叛出卖你的家人！

    就在我准备付诸实施的时候，阴府的人捉走了岚新，助了我一把力，当岚新被放回来之后，我立即明白我再也不用费神去惩戒岚新了。

    经过白无常带队上门拿人的那晚的恶斗之后，岚新身上留下不少皮外伤，虽然流了不少血，但伤势并不算严重，岚新被从阴府放回来之后，她却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立即检查她全身，她的身上神秘了多了很多道已经痊愈的巨大伤痕。岚新缓了口气，跟我说：“奶奶，我和那个白无常谈过了，我让他取消掉你们之间的约定。减寿，奶奶你疯了？”她一边说一边喘。

    第53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11)

    我反手给她一个嘴巴，“什么时候轮到你给奶奶做主了？”我一边说一边潸然泪下。

    岚新并不是不爱她的家人，但她是个目的性太强的人，她会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做一切事情，应该的不应该的，这是她的天性，改不了的。我也讨厌她的这种天性，但我不能因此不爱她。

    “奶奶已经活到头了，活够了！你傻不傻？”我不减寿，岚新必然受更多的罪。我明白，白无常看起来很好说话，但岚新那晚在他的手下跟前制住他，还差点儿叫他魂飞魄散，他绝对不肯善罢甘休的。

    岚新后来足足休养了半年，才大致恢复健康。我一直想搞清楚岚新在地府到底经历了什么。岚新不肯说，只打岔，说什么，做生意失败了总要承担损失，有什么好讲的？

    有时候岚新被我缠不过了，也装模作样地敷衍我，说：“他们讲我是百年，哦，不，千年难得一见的烈性女子，所以他们十分钦佩，决定对我网开一面，小惩大戒。”

    “小惩大戒？你自己数数你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不能下床！小惩大戒！”

    我相信岚新在地狱那一整夜经历的事情极端可怕，一般人哪怕看看都会精神崩溃，莫论亲身经历，但岚新最后还是挺过来，恢复健康，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就是如此的顽强和坚毅。

    她卧床的时候，我们娘儿俩闲聊，她问我：“奶奶，是不是有句诗叫作‘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说：“是。”

    “多么美！”岚新慨叹，然后望向窗外，说，“奶奶，我想去看看该睿那个混蛋的坟。”

    我鼻子一酸，故作镇定，说：“好呀，你是需要多出去走走。”

    果然，她依然忘不掉他，在他为她带来那么多苦难之后，她还是元气充沛地继续爱他，我一时间百感杂陈，说不清内心是悲是喜。

    我又想到该睿小时候写的那首诗“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我回忆该睿那天晚上的反应，他一再地说出或者表现出他对岚新的不在意，他用那么逼真的表情说，他不爱她，但我却因此抛开了对他的一切成见，真心实意地相信他爱岚新，一点也不比岚新爱他少。

    也许因为该睿实在太聪明了，所以我打心眼里不肯相信他是正直高贵的人。我的逻辑就是，一个太聪明必然太会为自己打算，他还如何正直如何高贵？但该睿那晚的言行处处透着正直处处透着高贵，他处处都为岚新着想，甚至为我这个老婆子着想，为我们厉家着想，真正是爱屋及乌呀。

    我也说不清为何之前我那么笃定该睿不爱岚新，至少不是什么纯粹的爱，我把他想得很坏，什么报复岚新呀，迷恋岚新的美色呀，我不明白我的那些奇怪的念头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也许，也许，也许——因为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我和老戈尔德曼之间的一切没有发生就全部结束了，我只隐隐约约听说我结婚那一天滴酒不沾的他醉倒在大马路上，然后我们各自过自己的生活，生儿育女，麻木地让生活继续下去，如今我面对他时心境十分坦然，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全然忘记我曾经爱过他。

    岚新叉腰站在该睿的墓碑前，她已经中气十足骂了二十多分钟，但还是一点结束的意思都没有。

    “……等我找到你，我一定毁了你生活，我会想办法让你不能人道，我会刺瞎你的眼睛，让你再也不能用那双眼睛勾女人的魂……”

    岚新越骂越开心，并不像是真的生气的样子。

    我听着好笑，岚新凭什么就那么肯定该睿转世后一定是男身，一定仍拥有那样清锐的绿色眼睛？岚新的态度仍像一个任性到家的小孩，坚决地相信月亮是可以摘下来当玩具的。岚新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但是她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一点没有受到损伤，我为此大觉欣慰。

    “我一定要强迫你娶我，然后让你身边所有的人都笑话你娶了一个老太婆！你也不用怪我对你太心狠，因为你真的从你的上一辈子就开始欠我！”

    那晚该睿一再表示他不喜欢岚新，我感觉到岚新似乎相信了，她伤心失落，但并没有准备放弃，很显然她一从打击中恢复，就立即决定再接再厉，我认为岚新心里是这么想的，好吧，这辈子没能让你爱上我，是我本领不够，而且我确实有态度问题，不过既然你都转世投胎了，那么我们就开新局再来过！

    第54节：第四部借我一缕魂(12)

    岚新死缠烂打的本领真的是天下无敌。

    我相信任何有责任感的家长都不会告诉自己的孩子，不懂得放弃是一项良好的品质。人必须学会放弃，悲观一点说，人生就是由一场又一场的放弃书写的，适时地放弃是避免受伤害的唯一方法。而且人的天性都是好逸恶劳的，当你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获得回报，即使你花费所有的力气不惜一切地争取，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不去争取，或者早早地放弃，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

尾声 我要的幸福

﻿    嗨，大家好，我是厉岚新，最近我挺忙，孜孜不倦地研究各种美容资讯，不但从各类时尚杂志，也从各种古老的书籍中，我开始相信祖母的话：老祖宗都是最有智慧的。

    虽然我早就结束了我的生意，但我还是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当然了，一如既往地斗志昂扬。

    如果说我现在算是有个职业的话，我相信我的职业就是学生，就是那种被认为是无法适应社会的靠着不断拿学位来度日的失败群体“职业学生”。

    失败这两个字与我厉岚新无疑是绝缘的，我这么求知若渴，为的是祖母的一句教诲，“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研究各种驻颜方法，最后得出一条真谛，只有心境年轻的人才能显得真正的年轻，而读书无意是令心境保持纯洁的最好的方法。于是我断然结束我的事业，发誓此生都不再做生意人，不再与人勾心斗角，不再成天算计如何把别人账户上的钞票转到我的账户上。虽然与奸商打交道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令我热血沸腾激情昂扬充满了成就感，但是舍得，有舍才有得，我必须抓大放小，因为我有更想得到的东西。

    大约是做职业学生做得太久了，我越来越懒散，越来越喜欢发呆，常常就是素面朝天扎着马尾穿着棉质的休闲衣服在沙发里窝上一天，看完一本或者几本书，然后感慨地抬眼看着天花板看上一两个小时。

    祖母取笑我，说我越来越像该睿，我不明白祖母为什么要这么讲，难道因为我越来越不喜欢在人前出风头，越来越喜欢选个安静的角落无所谓地观察来往的过客和在不知不觉中溜走的岁月？

    祖母一针见血地说，因为你模仿他，也许你自己都没有发现。

    人会因为太想念一个人而模仿他吗？我不知道，我不认为我在模仿该睿，但我承认我一直那么想念他。

    如今祖母提起该睿，态度越来越宽容，虽然我至今保持单身令她一想起来就要发急，然后就会顺便提到萧恩，萧恩时不时还会致电祖母，问候她的身体情况，祖母因此对萧恩更加赞不绝口，她依然认为萧恩是我最该嫁的人。

    “他最小的孩子都上了小学！你呢？”

    “哦，我把我下的蛋冷藏保存了，放心。”

    祖母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我说的“蛋”到底指的什么，不可避免的，她又口不择言地把我训了一顿，似乎我仍三岁大。

    “放心啦，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我一边说一边佩服自己的思虑周详，虽说厉家人有长寿因子，我的太祖奶奶生最小的孩子的时候是四十九岁，但我还是应该防备我的生理警钟提前敲响对不对，“只要时机到了，奶奶你还抱得上小岚新啦！”也许是个小该睿呢！我偷笑起来。

    “你为什么如此自信？”奶奶问，问这话的时候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十分沉痛。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但我知道奶奶在问什么。我沉默了一会儿，一时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奶奶才能不让她伤心。

    我不否认很多次很多很多次我深夜失眠，因为懊悔因为空虚因为无能为力而失声痛哭，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第二天起床后就不能够继续笑脸做人。

    奶奶说我在模仿该睿，其实她说的不算全对也不算全错，我为他保持心境的年轻，我为他冷藏我的卵子，我为他始终不嫁，我确实让该睿深刻地影响了我的生活，我总是那么痴心妄想又真心诚意地等待命运给我第二次机会把他带到我身边。

    “奶奶，你几时见过你的孙女儿我不自信的样子了？”我笑嘻嘻地拿起一包软糖，走到太阳最炽烈的地方，眯着眼睛，快乐地大嚼起来。

    如果我想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那么我必须很快乐，始终很快乐。

    我知道这样等待该睿是无望的，但我不允许自己绝望，所以我从来不绝望，我的生活很充实很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每当许久不见的朋友问我，最近如何，我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很好，我好得不得了。

    很巧地，我从左边这个车门上了出租车，那个男孩子从右边，同一时间，我们坐进车厢，然后不可避免地面面相觑起来。

    “我先上来的！”我先发制人。难得回一趟纽约，果然一下子就碰上和女人抢出租车的无耻西装男，嗯，好吧，他没有穿西装，但他绝对是男的！OK OK，男孩儿。

    “你去哪里呢？女士，也许我们同路。”小男孩很客气地说，他的英文带着一点点欧洲音，听起来着实性感，OK OK，他看起来不足二十岁，我这样形容他有调戏的嫌疑。

    “不可能！”我干脆利落地终结他的痴心妄想，想和我拼车？其实也不是不可能，我厉岚新毕竟离开商场很多年，早就不再那么斤斤计较，但是抢出租车这种游戏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玩过了，所以，对不起了，小天使，“下去！”我又摆出当年的厉岚新那种吓死人不偿命的罗刹面孔。

    小男生果然吓了好大一跳，毕竟像我这么凶神恶煞的女人相当之少见，而且我打扮得像个自由艺术家，理应十分好讲话的样子，最重要小男孩甜甜的面孔告诉我他是那种蜜罐子里泡大的小孩，从他的外婆奶奶到他的妈妈姑姑婶婶阿姨到他的女老师到他的女同学到他的姐姐妹妹，他就是那种被女人联手宠大的小孩，小时候被人抢过来抢过去地又亲又抱，大了就被无数女人放在梦里想入非非，被女人这么直白地拒绝和打击，对他而言恐怕是破天荒头一遭，他涨红了脸，手忙脚乱，开车门开了半天，我还不死心，加了一句：“需要我下去帮你开车门吗？”

    他狼狈地下了车，站在车窗边，我吩咐司机开车，然后从车窗中探出头，“我要去纽约大学，你呢？”

    小男孩的眼神微微一凝，我立即明白他要去的地方果然也是纽约大学。恶作剧成功，我乐坏了，直冲他挥手。

    小男孩傻乎乎地误以为我是让他再上车，拔腿追了几步，直到他看清我脸上可恶的笑容，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会错意，雪白的脸涨得更红，讪讪地收住腿，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笑到肚子疼，我不禁想到祖母早年的担忧，她怕我真的丢下一切满世界去找该睿，她也不怕别的，她就怕我在该睿几岁大的时候找到他，然后干一些不该干的事情，最后被人以猥亵儿童罪抓进牢中，令我们厉家蒙羞。
------------

卷二 许一个天堂


------------

楔子 溪岙的梦

﻿    楔子 溪岙的梦

    两岁大的小孩子才懂得做噩梦。溪岙却相信，她刚刚出生就会了，甚至，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甚至，她还没有被孕育的时候，甚至，她站在地狱或者天堂的门口的时候，甚至，在她的前一世还没有死去时候。

    梦里没有妖魔鬼怪，没有嘴巴能够吞下一颗人头的毒蛇，没有变形的哥特式尖角建筑，没有骷髅头行走在暗黑的石桥上，只有一片软弱的灰红色，视线尽头太阳的光轮竟然是薄薄的白色，似乎是个阴天，又似乎是轮快要沉落的太阳，那真是一片无精打采的景象，好像被水浸泡过的纸人一样的农夫农妇以各种扭动的姿态收割葡萄，远远的还有一片靛蓝色的树。

    每次，溪岙都会被梦中的压抑景象逼得哭出声来。小小的她无法面对这种由生命深处涌发的孤独的痛感，那是专属于成年人的痛感。

    每次，梦里都会有一个声音问她：溪岙，你愿意一如既往地照看他吗？

    溪岙说，我愿意。

    溪岙，你愿意一如既往地爱护他吗？

    溪岙说，我愿意。

    溪岙，你愿意一如既往地倾听他，令他燃烧的灵魂不那么苦楚寂寞吗？

    溪岙说，我愿意。

    梦里的声音又说：溪岙，你甚至愿意代他身受他的苦、他的罚？甚而至于代他经历他的死亡？

    溪岙还是说，我愿意。

    那时，溪岙并不知道那个梦里纶音所说的“他”是谁，但溪岙被那股神秘的强烈的无从解释的冲动主宰了，她要去保护！她要去守候！溪岙说不清理由，但是溪岙可以感觉，那就是她的生命意义。

    全部的意义，全部的真谛，全部的全部。


------------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一）

﻿    溪岙·唐卡的童年在波士顿北部的一个房价低廉的老城区里度过，父亲在离住处最近的街角的杂货铺里上班，母亲则待在家里料理家务和照看溪岙。

    唐卡家的房子是不用付租的，溪岙勤俭的老祖父老祖母买下了这座两层的小公寓并且留给了儿子，也就是溪岙的父亲，斯图镇上的人都称他为“唐卡老爹”，他是出了名的正派人，沉默寡言，只有看见小孩子的时候才会展露笑容，显得无比亲切。唐卡老爹还有一手炉火纯青的木匠活。唐卡夫人，也就是溪岙的母亲，曾是纽约城里大户人家的女儿，虽然嫁给了贫穷的丈夫，过了这么多年勤俭的生活，但雍容的气度仍令她在这个人数不足三万的小镇上鹤立鸡群，总有些爱美的妇人和临近成年的女孩子上门请教衣服的做法、穿法。唐卡夫人总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溪岙呢，也是规矩听话又活泼可爱的好孩子。唐卡一家是斯图镇上的模范家庭，人人羡慕的对象。

    唐卡老爹虽然赚得不多，但唐卡夫人极善持家，孩子又那么听话，从来不向父母提任何过分要求，故此，唐卡家的生活蛮过得去，虽然算不得富足，但心足，一家人总是那么喜乐和睦。

    “溪岙，你的球鞋又烂底了？”唐卡夫人双手抱胸，审视溪岙。

    溪岙低下头，吐了吐舌头。

    “小女孩，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好好走路，而不是又蹦又跳又窜又跑呢？”唐卡夫人俯下身子捏了捏女儿玫瑰色的脸颊，“瞧瞧你，又把雀斑晒出来了！饿了没？”唐卡夫人贴在女儿耳边，柔和地问。

    溪岙扁起嘴巴模仿放屁的声音：“咕咕叫呢。”

    “天啦，你这孩子，这么粗鲁！”唐卡夫人笑着抱怨，“快去洗手，我做了蓝莓馅饼。”

    溪岙欢呼一声，丢下书包，飞跑进屋。

    “亲爱的，你的腿脚也是可以用来走路的！”唐卡夫人无奈地望着女儿跨动双腿舞动双臂的跑姿，虽然充满力度，但对一个女孩子而言实在太难看了，“女孩子家，怎么可以跑起来像只正在逃命的火鹤鸟？”“老爹，你觉得我们是否有可能搞错了女儿的性别？”唐卡夫人转问丈夫。

    “我一点都不希望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儿子，别人会疑心他是个同性恋，一定的。”唐卡老爹不动声色地说。

    唐卡夫人愣了一会儿，笑得前仰后合，她爱透了丈夫的冷幽默。

    唐卡老爹身材健壮高大，唐卡夫人常常昵称他为“棕熊”，而唐卡老爹则深情款款地回应一声“公主”。溪岙继承了母亲秀美的轮廓和湛蓝的眼睛，溪岙一直满心渴望也能长得像父亲那么高那么壮，这是溪岙唯一一个父母双双表示反对的心愿。溪岙的童年梦想是做一名消防员或者一名交通警。溪岙常常忘记自己其实是个女孩子。

    溪岙已经洗好手，兴高采烈满脸期待地坐在餐桌旁边。

    唐卡夫人立即走上去为溪岙抹干双手，“溪岙，我说过多少次了。”

    “对不起，妈妈，我忘记了。”溪岙的眼睛紧盯着烤箱。

    唐卡老爹背着唐卡夫人冲溪岙做了一个鬼脸，并且用唇语说，妈妈很麻烦对不对？

    唐卡夫人留意到溪岙挤眉弄眼的样子，立即转身，质问道：“棕熊，你在干什么？”

    “没啥，没啥，公主。”唐卡老爹走过去帮忙打开烤箱，取出馅饼。

    溪岙雀跃欢呼，忘记了要取笑老爸又叫老妈公主，全副身心朝那块圆形巧克力色散发蓬勃香味的馅饼扑过去，动作太猛太急，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来。

    “溪岙，没人和你抢。”唐卡夫人忍着笑，说。

    溪岙一边猛吞口水一边说：“天啦，妈妈，为什么今天这么好，给我吃蓝莓馅饼呢？今天并不是星期天呀！”溪岙小心地将馅饼分成三份。唐卡老爹连说了几次他不要，溪岙这才心满意足地把父亲的那份拨回自己的盘子里。

    “我听人说——”唐卡夫人故意卖了个关子，“你在学校干了一件大事情。”

    溪岙心里一惊，今天打篮球的时候她不小心把杰克的鼻子撞破了，但她不是故意的，杰克也发誓不会报告老师和家长，这小子竟然毁约！太叫人生气了！溪岙用力咀嚼口中的馅饼，她很想发火，但当着妈妈的面她可不敢，如果只是爸爸在这里就好了，她一定要跳起来把杰克那小子狠狠骂一顿，“妈妈，其实……”溪岙不知道怎么同妈妈解释，她瞄了瞄还剩一大半的馅饼，心想她应该尽快把它们吃完，不然待会儿妈妈罚她不许吃馅饼，她就太不划算了。

    “你得了你们学校拼字比赛的冠军是不是？”唐卡夫人满脸骄傲之色，“我的女孩儿，你是天底下最棒的。”

    唐卡老爹正低声劝溪岙慢点吃，闻言也大吃了一惊，“是吗，溪岙，我的天啦，你实在太棒了！”唐卡老爹兴奋得差点儿打翻手中的咖啡。

    原来他们指的是这件事情，溪岙松了口气，用力吞下口中那一大口馅饼，满不在乎地舞动叉子，说：“他们太差了！我觉得我不够好呢。”这场比赛赢得太轻松了，所以溪岙以为这并没有什么。

    “你有资格代表学校参加市级的比赛对不对？”唐卡夫人双手搂了搂女儿的肩膀，“还有州级的，甚至全国的？对不对？”

    “妈妈，那是多么遥远的事情？”溪岙忍不住笑起来，心想大人都是这么可笑！才拿到一个鸡蛋就想开养鸡场了，“我看我连市级的比赛都赢不了。”溪岙满不在乎地说，反正赢不赢都无所谓，她身边的朋友都不喜欢拼字游戏，光她一人玩得好，那还有什么意思？
------------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二）

﻿    “不许这么说！”唐卡夫人捧起溪岙的小脸，“答应妈妈尽力去赢！”溪岙还太小了，不明白如果她能赢得全国拼字比赛的冠军，对她将来的求学有多大的助益，他们是普通的蓝领家庭，他们很难负担得起溪岙的大学费用，尤其如果她申请的是私立性质的大学，溪岙必须自己考到奖学金才行。溪岙是很聪明的孩子，功课一直不错，但精力过分充沛，又长得过分漂亮，唐卡夫人认为她必须一直为女儿把好关才行。

    “妈妈！”溪岙皱起眉头，“好吧，我尽力。”她可不想令父母失望。

    “天啦！”唐卡夫人走过去拥抱丈夫，“我们就要在电视直播上看到我们的小女儿了！”

    “妈妈！”溪岙实在受不了了，八字还没有一撇好不好？

    唐卡老爹也是兴奋得满脸放光，突然撇开她们跑出去，不一会儿又跑回来，手里提着一双崭新的球鞋，走到溪岙身边，立即俯身为女儿换上。

    溪岙又是兴奋地大笑大叫。

    唐卡夫人含笑抱怨了一句：“你太宠她了！”

    唐卡老爹则亲了亲女儿的额头，“只要爸爸支付得起，爸爸愿意为了可爱的溪岙买一切的东西。”

    溪岙是镇上的孩子王。她活泼开朗听话却又自有主张。

    附近的小男孩都爱和她一起玩，她不像其他女孩那么假模假样，而且有许多人所不及的地方，比如她跑得飞快，谁也别想追上；比如她垒球打得极棒，篮球也不错；比如她很会讲故事，而且都是很恐怖的故事，已经不止一次有人被她吓得尿了裤子；比如她功课很好，只要你哀求得当，一般她都肯答应帮忙做作业。

    女孩子也爱和溪岙一起玩，因为溪岙比她们每一个都更漂亮。和溪岙一起玩无疑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而且溪岙爽朗大度，就算你弄坏了她最心爱的洋娃娃，她也不会怎么生气，最多说，哎呀，我要生气了，然后又笑了。

    镇上的叔叔阿姨伯伯婶婶爷爷奶奶都喜爱溪岙，她对每个大人都极有礼貌，当然溪岙内心对成年人还是颇有看法的，她认为他们有时太幼稚，有时太虚假，但她总是尊重他们的意见，当他们说，溪岙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的时候，溪岙会耐心地听取，不会调头走开。孤独的老人家更加钟爱溪岙，只有溪岙肯放弃一个下午的玩乐时间给老人家读书念诗，做他们希望她做的任何事情。

    溪岙一直都是很快乐的女孩子，因为父母宠爱珍视她，周围的人都重视喜爱她。溪岙以为快乐是理所当然的，直到她遇见文森特。

    那是个天气很晴朗的下午，溪岙关于童年的记忆中的每一个下午都这么阳光灿烂充满花香。

    文森特·默顿挨在母亲腿边，他的父母并肩立着。溪岙本能地不喜欢默顿夫妇，也许因为默顿夫人抹了太浓的口红，也许因为默顿先生穿了一双擦得太明亮的皮鞋。

    文森特是一个瘦弱佝偻的小男孩，穿着脏兮兮的，还拖着鼻涕。他站在衣着艳丽的母亲身边——似乎不习惯面对陌生人，害怕得脸色发白，他试图去拉母亲的手——第一次，他妈妈不动声色地避开了；第二次，她又避开了；第三次，她却尖声叫起来，并且把文森特搡出老远。衣冠楚楚的默顿先生也转过头去威胁文森特，要他乖一点，不然晚上不给他吃饭。

    文森特惊惶地抬头仰视身前的大人们，溪岙的父母克制有礼地和默顿夫妇寒暄，虽然他们也看不惯默顿夫妇虐待自己的小男孩，但他们保持了沉默。

    溪岙第一次在心里批判起父母老好人式的做人方式。如果她也是个大人，她一定要教训默顿夫人和先生的，至少警告他们一下。

    “默顿夫人，默顿先生，我带他去玩好不好？”溪岙指了指文森特，又看了看默顿夫妇。

    默顿夫妇呆了呆，从来没有小孩主动搭理他们这个又难看又讨厌又胆小的儿子。

    溪岙一蹦一跳地跑到文森特身边，“我叫溪岙，你呢？”

    “文森特。”文森特戒备地看了看溪岙，突然低下头，羞涩地笑了笑，又说，“你可以叫我文思。”文森特说完又抬头看溪岙，褐色的眼睛亮晶晶的。他到底只是个不足八岁的小孩子，所以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关爱就能令他彻头彻尾地温暖起来。

    “别动！”溪岙突然喝了一声。

    文森特吓了一大跳，他又做错了什么？他的眼睛惊惶地颤动，鼻子一酸，他又想哭了。

    哪知，溪岙只是摸出了手帕，猛地按在文森特的鼻子上，“用力擤一下！再一下！”溪岙满意地收起手帕，“你这个小脏鬼，多么恶心！”溪岙笑嘻嘻地说。

    文森特也跟着溪岙傻笑起来。

    不远处的溪岙的父母不由相视而笑，齐齐露出宽慰的神色，他们很高兴女儿如此富有侠爱之心。

    “这样好多了，不是吗？”溪岙捏了捏文森特的鼻尖，又拉起他的手，“你要和我一起玩吗？”

    文森特用力点点头。

    “那我带你到处参观一下？”溪岙一边说一边回头看了看父母，溪岙父母一起点头，表示同意，溪岙对默顿父母打了个手势，“再会，默顿先生默顿夫人。”溪岙拉着文森特飞快地跑开，“我们会回来吃晚饭的！”

    默顿夫妇一起露出惊诧的神态，勉强笑道：“文森特一直很难交到朋友……他是个很令人讨厌的小孩子，你知道，真是令人厌烦透顶！啊，我们听说过你的女儿，她已经拿到麻萨诸塞州拼字比赛的冠军是不是？真是太厉害了！”默顿夫妇不胜歆羡地说。

    溪岙的父母都是很宽厚的人，但他们怎么也无法强迫自己喜欢上眼前这对自私做作的夫妻。这对新迁来的邻居，如果他们只能负担这个街区的租金的话，他们怎么会有钱穿得这么考究？溪岙的父母得出了一致的结论，这是一对虚荣的人。

    转角处，文森特被松开的鞋带绊倒了，他扁扁嘴，差点哭出来。
------------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三）

﻿溪岙嬉皮笑脸地耸耸肩膀，“一言难尽！”

    “你真的那么喜欢那个小男孩？”唐卡夫人面露困惑之色，那个面孔黄黄的小鬼，实在一点都不可爱呀。

    “唔，他很可爱，很乖巧，很听话，很聪明！”溪岙一连赞了一大串。

    唐卡夫人不由正色道：“溪岙，你觉得妈妈是不是应该再给你添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呢？”唐卡以为独生女是太寂寞了。

    “噢，当然不要，我才不要别的小鬼来分享你……
------------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四）

﻿溪岙歉然地对杰克微笑，“约书亚，你陪杰克去医务室好不好？”

    约书亚道：“看在他实在流了好几滴血的分上，溪岙，你就走一趟吧。”约书亚认为溪岙是应该去的，别提杰克了。

    溪岙为难地笑着，探询地看看文思，小声问他：“我只离开一会儿？”

    文思把头摇得像个波浪鼓。

    不等溪岙说什么，杰克拽起约书亚就走，“还有你，”因为鼻子被捂着，杰克的声音轰轰的，“臭小子，……
------------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五）

﻿    定会去的！”溪岙争辩。她撒谎了，她不想爸妈把过错归咎在文思的头上。实际上她是准备好去上那节课的，但是文思不乐意一个人先回家。

    “你保证再也没有下次。”唐卡夫人寒着脸。

    “我保证。”溪岙急忙说。

    “不然，我就罚你，再也不许搭理默顿家那个小男孩！”唐卡夫人道。

    唐卡老爹不解地看了看妻子，怎么给这样的惩罚？有用吗？唐卡老爹看了看女儿，只见她已经吓白了脸，唐卡老爹立即明白还是老婆厉害，这招绝对管用，“那个小子叫文森特对吗？”唐卡老爹困惑地回忆起那个看起来病弱又傻气的小男孩，实在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呀，为何溪岙这么看重他呢？也许因为他太可怜了，所以溪岙同情他？“你是不是把你的午餐分给那个小子了？”唐卡老爹福至心灵，大声问道。

    溪岙勉强笑道：“其实他吃得很少。”实情是，他吃掉了一大半。

    “你怎么发现的？”唐卡夫人惊讶失笑。她的丈夫她还不不知道吗，是结结实实的木头一根。

    “那家人对他们的儿子并不好。”唐卡老爹脸上闪露轻蔑的表情。

    溪岙则在心里谋划起来，看来她得吃掉文思的那份“猪食”才行，因为她以后晚餐的时候也必须克制食欲，可是一想到她真的要去吃那份“猪食”，溪岙哀愁的肠子都打结了。溪岙正在为难，唐卡老爹突然发话：“公主，多准备一份午餐吧？我相信那个小不点还吃不垮我们唐卡家。实在是呀，不作兴那么对孩子的，孩子有什么过错呢？”

    第67节：第一章隔壁的小弟弟(8)

    溪岙欢呼一声。

    唐卡夫人笑道：“苹果不会落在离树太远的地方，你生的女儿十足的像你！”

    唐卡老爹惊惶地摆手，“我不要，我可不要，女儿像我就完蛋了，一点也不美了。”

    溪岙和唐卡夫人笑得前仰后合。

    第一次发现文思在绘画上的惊人天赋是文思挨在溪岙身边看夕阳的时候。

    溪岙见文思蜷成一小团，以为他冷，脱下外套想给他披上。

    “天啦！”溪岙看到了沙地上的图形，那是一片由大小不同的圆形、螺旋形的曲线组成的画面，画的左下方有一棵火焰形状的树，“多么可爱！这是什么？”

    文思慌乱地用手把图案抹去。

    “怎么了？”溪岙阻止不了，只得把文思的两只手都提起来。

    “很可耻对不对？”文思难过地垂下长长的睫毛，鼻子一耸，就要哭出来。

    “什么？这和可耻有什么关系？”溪岙不明白。

    “爸爸妈妈说，画画很可耻，我很可耻。”文思的手指胡乱在地上画圈圈，画得那么重，几乎要磨烂他柔嫩的指尖，文思浑身颤抖，突然爆裂般地仰首大叫起来，“我很可耻很可耻很可耻很可耻！”一声比一声尖锐。

    溪岙觉得自己耳膜都要被刺穿了，“天啦，文思，停止！”溪岙把文思抱进怀里，高高地举起来。

    文思眨着眼睛俯视溪岙，像只被举起的小猫，乖顺柔和。

    溪岙几乎有点害怕文思大起大落的性格，“你画得很好，太好了，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妙的画！”

    “真的？”文思眼中迸射月圆时的光芒。

    “我发誓！”溪岙把文思放下来，“再画一个给我看！”

    “你要看什么？”文思认真地问。

    “随便什么都好，只要是文思画的就好。”

    “那么……”文思想了想，伸出右手细嫩的食指，“我要——要画——画一个——溪——岙。”寥寥几个图形，两个小的圆圈是溪岙的眼睛，那道美丽的曲线是溪岙的嘴巴。

    溪岙就被几个简单的图形组合震撼了，溪岙立即明白文思是那种真的懂得绘画的小孩，他可以赋予每一根简单的线条以灵魂。

    “文思，你知道吗，你是天才！”溪岙用力亲了亲文思的额头，文思兴奋的小脸发红，苍白瘦弱的脸上突然有了熠熠的光彩。

    在斯图镇每一个人眼中，文思都是个怯懦难看毫无前途的小男孩，像只灰色的小兔子，他唯一的前途就是长成一只灰色的大兔子。

    但在溪岙眼中，文思是神秘的，是令人敬畏的。文思的第一本速写簿，第一盒蜡笔，第一盒颜料，第一块画板都是溪岙用自己的零花钱帮他买的。

    鼓励文思持续的作画是很困难的事情，可恶的默顿夫妇已经把“作画是可耻的”、“学画画的文思是可耻的”这样的概念深深地刻进文思稚嫩的心灵。

    为了令文思摆脱他的自卑感，克服他的畏难情绪，溪岙使出浑身解数，无所不用其极，她几乎答应了文思每一个无理的要求，只为了他能拿起他的铅笔摇动几下。

    溪岙到底也还只是个不足十二岁的小女孩儿，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助长了文思的恶习，令文思肆无忌惮地对她颐指气使。

    溪岙并不知道自己宠坏了文思。

    文思呢，为了得到溪岙给的甜头，终于愿意克服心底那种空洞的恐慌，慢慢画出了似乎上一辈子就已经埋藏在那里的极度绚丽的色彩和图案。

    “我是为你才画的。”文思这么对溪岙说。这是一句彻彻底底的实话。

    溪岙输掉了她的全国拼字比赛，她是倒数第三个被淘汰出场，用唐卡夫人的话说，距离冠军只有一步之遥。唐卡老爹对女儿表现极端满意，就算女儿第一轮就被淘汰，她依然是他最大的骄傲。唐卡夫人却不这么想，她以为是文思那个臭小子占据了溪岙赛前太多的时间，溪岙准备不足，这才会落败。

    令妈妈失望让溪岙十分惶恐和难过，她觉得自己尽了全力，但题目太难，对手太强，她只能做到这样了。

    唐卡夫人几乎开始憎恨那个默顿家的小男孩了，但她不敢表露出来，她本能地察觉那个小文森特在女儿心目中已经占据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溪岙已经快要进入叛逆的青春期，唐卡夫人提醒自己必须十分小心处理与溪岙之间的母女关系。

    第68节：第一章隔壁的小弟弟(9)

    “棕熊，我突然希望女儿早恋才好。”临睡前，唐卡夫人一边卸妆一边恶狠狠地说。

    “什么？”唐卡老爹的睡意全被吓跑了。女儿拿不到冠军，也不用就全然放弃她吧？州级拼字比赛的冠军也非常了不起呀！

    “至少，她不用成天记挂那个默顿家的小鬼头！”唐卡夫人把刷子摔在一边。

    唐卡老爹皱皱粗重的眉毛，“我想，溪岙只是太想有个小弟弟了。她一直只是一个人呀。”

    “我也这么想。”唐卡夫人无奈地说。

    唐卡夫妇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解释。

    “我告诉过你不能一直盯着太阳看的！”溪岙在学校体育馆后的草坪上找到了文思，一把捂住他的眼睛，“真的会瞎掉的。”

    “又逃体育课？”溪岙揉了揉文思的头发。他的头发又细又软，摸在手里温滑极了。

    体育老师是个和气却冷漠的人，他不会随便报告文思逃课的事，他也不关心文思为什么那么怕上体育课。

    “小心长大变侏儒！这么矮！这么瘦！”溪岙逗文思。

    文思还是不吭声。他是班上个头最矮的男生，不用别人取笑，他自己都羞愧死了，而每节体育课都要排队！排队！

    “唔，我还指望你长大之后能背我呢，看来是毫无希望了。”溪岙笑道。

    “你真的这么指望？”文思瞪着溪岙，认真地问。

    “当然！我背了你那么多回，不让你背背我，我很吃亏不是吗？”

    “是。”文思狡猾地笑了笑，“但是我小哦，很轻，等我背得动你，你是大人，很重。我才吃亏呢。”

    溪岙被说得哑口无言，抓抓短发，“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发现其实你这个小家伙鬼得很呢？”

    “因为他们都瞎了。”文思冷冷地说。

    溪岙吓了一跳。文思还不满八岁，怎么会说出如此愤世嫉俗的话来？他是如何学会仇恨人群的？或者，他生来就会？太可怕了。

    “我去上体育课，以后我每一节都上。”文思用力捏起了小拳头。

    溪岙明白文思是希望自己将来长得又高又大，能背得动她，溪岙心里一阵感动，把片刻前不悦的感觉抛到九霄云外。

    “好，拆了溪岙姐姐送的生日礼物再走不迟。”

    “这是什么？”文思兴奋的小脸发红，溪岙相信这个连父母都不在乎他的小孩一定很少收到什么礼物。

    “画册！”

    文思欢呼：“van gogh！”文思准确地发出这个荷兰人名的发音。

    “原来文思也知道，文思真厉害。”

    “一定很贵吧！”文思爱不释手。

    “还好啦！”溪岙在心里说，再贵我也会买给文思的，“知道吗，他的画可值钱了，据说，1978年3月30日，在伦敦拍卖行，他的一幅画卖到了四千万美金哦，四千万哦！”溪岙抬起文思的小脸，“所以，画画也是一件很棒的事哦！”

    “啊，那天是我的生日！”文思也叫起来。

    “对哦。”都是三月三十号，“瞧你和他多么有缘，说不定你以后比他还要成功呢！”

    “我会吗？”文思困惑地捧起画册。

    “当然！”溪岙不假思索地说，“当然的！一定的！好了，快去上体育课。”

    文思抱起画册跑了一半，又转身，“今晚我们一起看画册好不好？”

    溪岙面露为难之色，她答应妈妈陪她去理发的，“我一定想办法来。”但是，今天是文思的生日，看来只好叫妈妈自己一个人去了。

    文思笑容灿烂地跑开。

    妈妈去理发了，爸爸留在希望小铺盘账，溪岙把文思“偷渡”来家里。她心想如果她在妈妈回家之前把文思哄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再早起偷偷带他去学校，那么这件事就完全不会被妈妈发现了。默顿夫妇那里，她打过招呼了，他们根本不在乎，溪岙心想就算是个变态要把文思带回家过夜，默顿夫妇也不会在乎，他们只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讨厌虫、碍事鬼。

    一想到文思可恶的父母，溪岙就又心痛又愤怒。

    “好吃吗？”溪岙请文思品尝她亲手做的蓝莓馅饼，她试图让妈妈做一个留给她当夜宵来着，但妈妈说今天太忙了，而且有剩下的法式面包做溪岙的甜点，所以不做了。溪岙不敢勉强妈妈，怕她发现破绽知道原来是要拿给文思吃的，“我知道一定不好吃，但是我第一次做哦，给点面子吧。”溪岙真希望自己的手艺和妈妈一样好，毕竟今天是文思的生日呢，可惜她的零花钱都用来买画册了，不然可以给文思买一个生日蛋糕。

    第69节：第一章隔壁的小弟弟(10)

    “不，很好吃。”文思乖巧地说。

    “不，我妈妈做的才真正叫好吃呢。”

    “不，溪岙的更加好吃。”文思狡猾地挤挤眼睛。

    “小滑头。”明白文思是刻意说好话讨好她，溪岙觉得很快乐。

    “我今天又画了一个溪岙哦。”

    “又给溪岙画了一幅画。”溪岙笑着纠正他的语法，这是文思第一次不需要溪岙催促主动画画。

    “就是这样的。”文思打开速写簿。

    溪岙叫起来：“这个是我吗？哗，原来我自己都不认得我自己！多么神奇！对不对？”那是一张被变形处理的脸，眉梢眼角还有嘴边都画了好多小小漩涡，溪岙明白那代表笑容，“嘿，我其实没有这么丑，好吗？”溪岙忍不住抱怨。

    文思颇觉困惑地皱皱眉头，“可是溪岙笑起来那么灿烂，除了笑容，脸上什么都没有了。”文思说着孩子气的傻话，“每次溪岙笑起来，我就只能看到溪岙的笑容，别的什么都看不到了，就好像我正在看着太阳。”

    溪岙被文思的话打动，“不，我很喜欢这个被‘丑化’的我！”溪岙傻笑两声，“送给我哦，我要把它裱起来！”

    “真的吗？”文思欢呼一声，“是把它放进镜框然后挂起来吗？会挂这么高吗？”

    “你瞧，文思，”溪岙抓紧机会鼓励文思，“如果你一直坚持这么画下去，总有一天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愿意用大大的镜框把你的画装进去然后挂到家里最高的地方！”

    文思眼睛里闪过闪电般的光芒，可是旋即又黯淡了，“不要，我只要溪岙挂我的画就好了。”

    溪岙暗暗叹了口气，“吃完了吗？我们一起上楼看画册好不好？”

    文思乖巧地把脏盘子送去水槽。溪岙心想文思被他的父母训练得相当之好呢。文思拧开水龙头，还打算自己洗盘子。

    溪岙急忙上前阻止，“这可不是你该做的事，文思！现在，上楼去，我马上就来。”

    “嘿嘿，嘿，瞧这幅！”溪岱指着画册中那幅名为《星夜》的画，螺旋形的星云下面是火焰般的树，“那天你在沙地上画的就是这个对不对？你曾经见过这幅画对不对，文思？”

    “不，我没有。”文思困惑地摇摇头。

    “不，你一定见过。”溪岙心想，文思你并不需要对我撒谎，再说这也不是需要撒谎的事情呀。

    “我没有！”文思愤怒地坚持，他是个极端敏感的小孩，他感觉得到溪岙正在怀疑他。

    “当然你没有。”溪岙不敢再与他争执，安抚地摸摸他的头顶，“我们看下一幅！”书页哗啦翻过去，溪岙的手刚离开书页，正准备再度放下压平微拱的页面，却突然僵在了半空，“啊！”溪岙缓缓地惊呼了一声。

    “你怎么了？溪岙？”
------------

第一章 隔壁的小弟弟（六）

﻿“不，你一定见过。”溪岙心想，文思你并不需要对我撒谎，再说这也不是需要撒谎的事情呀。

    “我没有！”文思愤怒地坚持，他是个极端敏感的小孩，他感觉得到溪岙正在怀疑他。

    “当然你没有。”溪岙不敢再与他争执，安抚地摸摸他的头顶，“我们看下一幅！”书页哗啦翻过去，溪岙的手刚离开书页，正准备再度放下压平微拱的页面，却突然僵在了半空，“啊！”溪岙缓缓地惊呼了一声。

    “你……
------------

第二章 她和他的少年（一）

﻿    很多人在青春期都有这样那样的烦恼或者麻烦，但是幸运的溪岙半个都没有。她还是那么快乐，那么美丽，那么聪明，那么善良。

    唐卡夫人在溪岙很小的时候就发现溪岙长得过分漂亮，这当然是一件令母亲觉得骄傲的事，但对一个女孩而言这无疑也是危险的天赋，所以唐卡夫人和老爹达成共识，不对溪岙的美貌多加夸赞，相反他们不断地赞扬她的聪明，她的正直，她的大度，在唐卡夫妇刻意营造的这种家庭氛围中，溪岙明白了对一个女子而言最重要的绝对不是美貌而是美德。

    溪岙最终成长为一个知道自己长得很美，但毫不在乎的好姑娘。

    文思小的时候很爱用“毛茸茸”这个词语形容溪岙的眼睛，溪岙有极密极长的睫毛，上下扇动的时候就如同两把小小的羽毛扇子。

    我的眼睛不是毛茸茸的！溪岙屡次声明她讨厌这种说法。

    “总之，它们是美丽的。”文思放下铅笔，盯着溪岙不放。

    文思今年十三岁了，他变得更加苍白，几乎接近病态的惨白，淡淡的肉色的嘴唇也常常焕发病态的透明的光泽，他长高了许多，几乎快赶上溪岙，也要接近五英尺七英寸了。大约因为特别瘦弱的缘故，小时候显得含混不清的五官如今都凸现出来，他有一张漂亮的脸，修长优雅的脸型，两道斜飞的剑眉，挺直的鼻子，最漂亮的还属他的眼睛，幼年的文思眼睛里还有一抹微微的蓝色，但此时已经完全消失，只剩下明亮锐利的冰灰色。文思是一半墨西哥血统一半日耳曼血统，他的头发和眉毛都是很浓腻的黑色，如同被墨色极浓的炭笔一根根地描绘过。

    文思还是不太习惯直视别人，总是压低细长的脖子躲藏什么一样，偶尔一抬眼，未语人先笑，就怕得罪了谁，“真想和你一样有蓝色的眼睛，这是大海和天空还有宇宙的颜色。”文思多愁善感地感慨。

    文思曾经很喜欢画溪岙的眼睛、嘴巴、鼻子、耳朵，还有她椭圆形状的完美的脸。文思曾经对溪岙的长相五官有不竭的兴趣，似乎那是他找到的小小的宝藏，但这一两年，文思更喜欢描绘溪岙身体的曲线，文思说溪岙的身体就像银河那么流畅那么美。

    “这是个糟糕的比喻，”溪岙哈哈大笑起来，“你知道，我是固体，但银河，银河应该是流动的感觉。”溪岙捏了捏文思的脸颊，“文思，我想你还有写诗的天赋呢！”

    “我在写。”文思低下头浅浅笑了笑。

    “是吗？给我看！”溪岙兴奋地尖叫。

    文思轻轻抬起头，点了点自己的脑袋，“在这里。”

    “你真滑头！”溪岙说着又要去捏文思的脸，文思猛然侧头避开了。

    溪岙扑了个空，不甘心地把文思的脑袋拽进怀里，用力搓了搓他头顶的头发。

    “溪岙，我可不是你的宠物！”文思嚷起来。

    溪岙跳起来，跑开几步，“我保证下次再也不了！”溪岙在心里颇觉遗憾地想，为什么小文思也会长大呢，好像就在昨天她还可以轻松地背他去上学，踩着脚踏车送他去郊外写生，但现在他竟然学会禁止她摸他的头发。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真正的大男孩，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真正的男人，那个会紧紧抱住她的膝盖怎么也不松开的小男孩再也回不来了。溪岙怅然了片刻，“我要走了。”

    “溪岙？”文思敏锐察觉溪岙惆怅的情绪。

    “我要去参加啦啦队的彩排，早上和你说过的呀。”溪岙拽起背包就出门了，“留在这里，我们一起晚餐！”溪岙头也不回地嘱咐了一句。一个礼拜七天倒有六天文思会呆在溪岙家里做功课。

    文思目送溪岙修长健美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当他听到啪嗒大门被合拢的声响，他飞快放下速写簿，跑到窗户旁边，溪岙跨上了脚踏车，臀部悬空离开坐垫，双腿用力地踩了几下，待车轮飞速旋转，这才坐定。

    文思目不转睛津津有味地看着溪岙的一举一动。

    溪岙蝉联了两届校园舞会的女王，她从十年级开始就是啦啦队的队长，她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和以往历任校花都不同的是，溪岙将校花这个头衔完全当作一个善意的笑话。

    溪岙也是从十年级开始参加拳击训练，她喜欢这种暴烈的运动，她想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第一次学打速度沙包时的兴奋的心情。

    唐卡夫人并不是发自内心地支持女儿学习拳击，女儿并非只是在学校接受训练而已，她偶尔也会参加业余比赛，偶尔对手还会是男人，与此同时，更令唐卡夫人不能释怀的是，唐卡夫人总觉得女儿选择学习拳击为的是保护默顿家那个小鬼头。

    不管唐卡夫人的臆测有没有根据，事实就是，不管明里还是暗里，再也没有人敢找文思的麻烦了。

    相反，越来越多的大男孩挤出谄媚的笑容接近文思讨好文思，试图借此追求溪岙。

    唐卡夫人抱着两个鼓鼓的大纸袋推门而入，第一眼就瞧见正趴在窗口发呆的文思，唐卡夫人不由就怒了。

    “唐卡夫人！”文思发现唐卡夫人回来了，立即跳下窗台，束手束脚地站好，做出可怜兮兮的乞怜的模样。

    唐卡夫人没好气地应了一声，走到冰箱边，放下纸袋，文思立即上前要帮手，唐卡夫人尖声叫道：“别！别！”

    文思缩回手，垂下细长的脖子，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小天鹅一样。

    唐卡夫人觉得自己似乎过分了，“我自己来就好了，你去做功课吧。”提到学习，唐卡夫人又记挂起即将来临的SAT考试，溪岙非得考出一个极好的分数不可，这样才有希望申请到最好的大学，虽然溪岙的在校表现始终极好，但斯图镇中学到底是个九流中学。想到这里，唐卡夫人又开始为女儿的前途焦虑，“文思，我想最近你该学着自己好好做功课，溪岙将会变得很忙，我们都应该帮她分担一些事情，对不对？”

    “当然。”文思一边说一边将双手插进裤子口袋，“如果溪岙申请到好的大学，比如哈佛耶鲁普林斯顿，那么她就会去那些地方读书，然后再也不回来了？”文思语调天真地问。
------------

第二章 她和他的少年（二）

﻿    唐卡夫人忐忑地看了文思一眼，果然不出她的意料，他的脸皱了一下，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那双妖媚的细长眼睛里也飞速地冒出了泪花。唐卡夫人踱到水槽边，掩饰自己的手足无措。她忐忑地等待溪岙朝她扑过来，再度恶狠狠地咒骂她是邪恶的母亲，上次的争执事件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但唐卡夫人从来不曾淡忘过。

    唐卡夫人用力搓着手，她不知道怎么面对女儿的指责，虽说女儿并无权利指责她什么，但既然她明知道女儿唯一会挑剔的就是她对待文思的态度，为何她就是不能迁就一下呢？

    第73节：第二章她和他的少年(3)

    唐卡夫人懊丧地捶了捶水槽的边沿。为何她竟然连一个小男孩也糊弄不好呢？她可真是没用呀。

    唐卡夫人听见文思和溪岙不断地窃窃私语，在说什么呢，一定在说她是如何吓唬文思的吧？

    文思那个小鬼头，平日闷不吭气，其实一肚子坏水！

    “妈妈！”溪岙轻手轻脚地走过来，压低声音抱怨，“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

    唐卡夫人怔了怔，她不明白女儿这次怎么没有暴跳如雷？

    “我和你说过别在文思面前多提他的父母！”

    什么跟什么？唐卡夫人一时转不过弯，怎么好端端提到那对虚荣又懒惰的夫妻呢？

    “有那样的父母是多么可怕的事呀！”溪岙做了个鬼脸，又提起双拳，凭空击打了几下，“真想好好揍他们一顿！”

    唐卡夫人理了理思绪，这才反应过来，文思将惹他哭泣的罪过推到了他的父母头上。他竟然帮她掩饰？唐卡夫人觉得无法置信。

    溪岙叹息一声，用力抱了抱唐卡夫人，“噢，妈妈，我是多么感激我有这么好的妈妈爸爸，这么好这么温暖的家！”

    “傻孩子！”唐卡夫人偷偷松了口气，她一边抚摸女儿的脸颊，一边瞟了瞟仍缩在墙角不敢乱动弹的文思。唐卡夫人无论如何不能相信文思其实是个好孩子，但唐卡夫人凭着母亲的直觉相信这样一点，文思并不会伤害溪岙，“文思？想吃蓝莓馅饼吗？”唐卡夫人努力表现得亲切一点。

    溪岙欢呼一声，重重亲了唐卡夫人一下，又跑到文思跟前，“快看，快看，我托杰克从纽约买的画画哦！”

    溪岙不负众望考出了一个惊人的优异的SAT成绩。唐卡夫人大喜过望，和唐卡老爹商议之后决定，接下来的一个月，溪岙的夜归时间都被延长到午夜十二点。唐卡夫人同时还鼓励溪岙和杰克、约书亚、尼娜这些同龄的朋友一起出去玩耍。

    溪岙并没有洞悉母亲刻意分离她和文思的用心，“天啦，妈妈，你多么势利，谁都知道，只有我杰克约书亚还有尼娜考到了一个好的SAT分数，你就只许我同他们一起玩？”

    “妈妈并不是这个意思。”唐卡夫人急忙笑着解释，“我并不知他们考的多好呀。”

    “是吗？算了，我才不相信你，妈妈你最老谋深算了。妈妈，这条裙子似乎太紧了。”溪岙抱怨。

    “相信妈妈，每个美女的曲线都是勒出来的。”

    溪岙放声大笑。

    “宝贝儿，你该学着穿高跟鞋了。”唐卡夫人回忆起溪岙小时候一个月穿坏一双球鞋的纪录。

    “妈妈，你还是拿枪毙我了吧。”溪岙做了个鬼脸，拣了一双妈妈的平跟鞋，“妈妈，似乎我的脚比你的还要大一点。”

    “等溪岙上了大学，妈妈为溪岙准备一打最美丽的鞋子。”唐卡夫人笑道。

    溪岙忙道：“不是高跟的？”

    “不是高跟的。”唐卡夫人无奈地摇摇头。

    “文思！”溪岙把两根手指塞进嘴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

    唐卡夫人皱眉看着女儿把粘着口水的手指从嘴巴里掏出来，“溪岙，你是女孩子！”

    文思悄悄地推门而入。

    溪岙奔到他跟前，轻盈地转了两个圈，“我美吗？”她故意用力扇动睫毛。

    文思被她逗得微绽笑容。

    “我们走，文思！”溪岙拽起文思就要下楼。

    唐卡夫人一惊，溪岙没有提过也要带文思一起去呀，“文思，我们说好了今晚做什么来着？”唐卡夫人看了文思一眼。

    文思胆怯地弯起脖子，嗫嚅着：“我们……”他并没有和唐卡夫人约定任何事情呀。

    “你答应为我画一幅肖像的，你知道我是多么期待吗？小绅士，你怎么可以食言呢？”

    “文思，”溪岙不悦，“你真的忘记了吗？你该早点告诉我的。我让杰克买了五张电影票呀！”

    “早点去，说不定还退得掉。”唐卡夫人忙说。

    溪岙点点头，走出几步，又转回头，“文思，你想和我一起去吗？”她最怕看到文思失望的样子，“没关系，我可以帮你和妈妈解释。”

    第74节：第二章她和他的少年(4)

    唐卡夫人趁溪岙不注意，用力瞪了文思一眼。

    “不！”文思匆忙叫起来，“我喜欢给唐卡夫人画像。我喜欢！”

    “真的？”溪岙有点困惑，“好吧。乖一点哦。”溪岙贴在文思耳边说，“唐卡夫人可不是溪岙呀。”溪岙一边往外走一边还不住回头给文思做口型，乖一点，乖一点哦。

    终于等到大门关拢的声响，文思忍不住质问：“我并没有答应……”

    “你不觉得溪岙也有权利和同她一样大的孩子一起玩吗？”唐卡夫人双手环胸，趾高气扬地说。她和杰克还有约书亚的父母都是好朋友，那两个男孩子都是她看着长大的，不管其中哪一个追求溪岙她都不会横加干涉，因为至少这两个男孩都没有那种邪恶的魔力，令乖巧的溪岙冲父母喊出“我恨死你们”这样的话来。

    “你……”文思的声音微微颤抖，身体也跟着微微颤抖，像被打落的小鸟一样。冰灰色眼睛慢慢被泪雾罩住，变得迷离、脆弱、动人心魄。

    唐卡夫人硬生生地别开脸，她记得她的好街坊琼曾对她笑言，她的小女儿海瑟不止一次地在家谈论学校里那个灰色眼睛的漂亮小伙子。他有好多本画满了美丽图画的册子。

    唐卡夫人坚信，文思绝对不是个好小孩，他邪气。

    “我想，我们最好还是画出一幅画来，免得溪岙猜疑，你说呢，文森特？”唐卡夫人说完率先下楼。

    唐卡夫人宁可荷尔蒙分泌凶猛的大小伙子围绕溪岙乱转，她都不愿文思这个小孩子缠着溪岙不放。

    也许连溪岙自己都不明白她对文思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对他那么好，她那么在乎他，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

    镇上的人常常见到溪岙带着小文思亲密无间地玩耍嬉闹，他们还以为文思是唐卡家的远房亲戚，虽然唐卡夫人曾经公开否认过，但大家总是见到溪岙和文思非常友爱地呆在一起，于是大家又忘了唐卡夫人的解释，认为溪岙和文思真是一对远房的表姐弟。

    唐卡老爹则以为，溪岙无条件地善待文思，完全是因为溪岙善良，她怜悯他。文思确实是个值得怜悯的可怜虫，他的父母在大城市冒险失败，龟缩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镇来，只觉得事事不如意，刚开始还愿意找份工作，努力和镇上的人保持好的关系以便多占一点便宜，后来却双双赖在家里，靠着早年的积蓄维系生活，每天都是一人霸占一台电视一个沙发，伴着啤酒花生薯片打发一日，据说，默顿先生已经超过三百磅了，默顿夫人也已相去不远。如果不是唐卡一家承担起照料文思的责任，文思还不知道要沦落成什么样子呢。唐卡老爹虽然外表雄壮吓人，实则内心细腻温柔，虽然他谈不上喜欢文思，但他还是把这个可怜的小孩子当作半个养子那样对待。

    只有唐卡夫人知道真相，她知道溪岙和文思之间究竟在发生什么事情。

    “亲爱的，可以谈一谈吗？”打发文思回家，唐卡老爹也已经睡下，唐卡夫人来到溪岙的卧房。

    溪岙刚刚躺下，闻言立即坐起身，“当然，妈妈。”

    “你知道，就是女孩之间的谈话。”唐卡夫人撩开溪岙脸上的头发，让女儿精致鲜艳的小脸完整地显露出来。

    “好吧，妈妈，不如单刀直入，你直接告诉我你究竟想谈些什么好吗？”溪岙无奈地吐了口气，她实在有点厌烦所谓女孩之间的谈话了，啦啦队里的那些女孩子们总在谈论男人谈论接吻甚至谈论她们的初夜。溪岙知道她们大多都是在吹嘘，溪岙觉得这很无聊。昨天和杰克尼娜约书亚一起去看电影，回来的路上尼娜也是非拉着她进行一场女孩间的谈话不可，尼娜非要她在杰克和约书亚之间选一个，因为她知道她是竞争不过溪岙的，所以她要溪岙拣剩下的那一个。溪岙认为这是她平生遇到的最荒谬的事情之一。“怎么了？”唐卡夫人捏捏女儿的鼻子，“我只是想问你觉得杰克如何？”

    “很好呀，一直很好呀。”溪岙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

    “宝贝，你对去纽约读大学有什么看法？”

    第75节：第二章她和他的少年(5)

    溪岙不解地说：“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都不错呀。”难道妈妈希望她去纽约读大学？如果她希望她去，她就去好了。反正离家不算远。

    “杰克也打算去纽约读大学，你们两个一起有个照应不是吗？”唐卡夫人激动地说。杰克仪表堂堂，敬重父母，爱护弟妹，唐卡夫人对他相当满意。

    “对呀。”溪岙想了想，“要是能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好了。”

    “你也喜欢杰克？”

    “当然，谁能不喜欢杰克。女孩都喜欢杰克。”溪岙笑起来，“他对每一个女孩子都那么好呢。”

    “如果你们现在要交往，妈妈绝对不会反对。”唐卡夫人握住女儿的双手。

    “什么？”溪岙以为自己听错。

    “只是，有些事你们还不可以做！”唐卡夫人继续自说自话。

    “妈妈，你到底在说什么？”

    “你喜欢杰克，杰克也喜欢你，你们两个不是应该在一起吗？”

    “但是，妈妈，并非‘那种’喜欢呀。”溪岙不知道如何解释。

    “哪种喜欢？”

    “就比如我也喜欢尼娜，我总不能和尼娜在一起吧？我又不是蕾丝边！”

    “你这孩子，尽和我乱扯。”唐卡夫人笑骂道。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我喜欢杰克就如同我喜欢尼娜，就是对于好朋友的那种喜欢呀。”

    “我和你爸爸刚刚认识的时候，我也只是当他是朋友而已。”唐卡夫人面不改色地撒了一个谎。实情是，她第一眼见到唐卡老爹，就知道这个棕熊一样的男人是她注定要追随一生的，不论穷通。

    “是吗？”溪岙有点困惑了，“但是……”

    “也许你应该多花点时间和杰克相处，然后你就会发现原来他并不只是你的好朋友那么简单。”

    “是吗？”

    “当然。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唐卡夫人知道溪岙很乖，她不会随便漠视父母的意见，她一定会加以尝试，“晚安。”唐卡夫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溪岙困惑了大约有五分钟，她仍然想不明白杰克对她而言是否有与众不同的地方。于是，她决定把这问题抛诸脑后。

    这番谈话唯一令溪岙印象深刻的是，原来妈妈喜欢的男孩是要像杰克那样的，生气勃勃又彬彬有礼。怪不得妈妈不喜欢文思，差太远了。

    文思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愤怒，于是他画了一轮血红色的太阳，太阳里面有一把锥形的火焰，火焰里面困着一个白色的女人，那个女人盘着唐卡夫人的发髻。

    他知道她讨厌他，不论他表现得多么乖巧、多么听话、多么懂得为人着想，她还是讨厌他。

    她恨不得他像一团可以被橡皮擦擦掉的污迹，她恨不得他在溪岙的生命中从来不曾留下任何痕迹。

    文思看到溪岙被杰克拉到一边，杰克贴在溪岙的耳边耳语了几句，溪岙笑得全身乱颤，然后冲杰克点了点头。他们在说什么？

    放学之后，溪岙走到文思跟前，把自己的家门钥匙交给他，“你先回去好不好？”

    文思弯下细长白皙的脖子，冷酷的光芒在他冰灰色的眼睛里一闪而过，“好呀。”他乖巧地点头答应。

    溪岙踩着脚踏车来到斯图小学的篮球场，她和杰克都知道今天这个时候这个篮球场是闲置的。杰克约她比赛三分投篮。这是他们过去常玩的游戏之一，杰克说约书亚和尼娜都会去。

    “约书亚和尼娜呢？”溪岙停好脚踏车，“你说你带篮球的。”溪岙看到杰克双手空空站在那里，不禁笑着抱怨开来。

    溪岙跑到篮板下，用力跳着往上摸，“我真怕我长不到五英尺八英寸。”

    杰克已经六英尺一了，“你似乎常常会忘记你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不许长得像巨人一样了？沙猪！”

    “太高的女孩子令人望而生畏。”杰克按住溪岙的双臂，“你不用长那么高就已经足够令人望而生畏。”

    “什么？嘿嘿，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夸奖人的话哦。”

    杰克装出一副苦恼的样子，“瞧我，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为什么总是只说实话呢？”

    第76节：第二章她和他的少年(6)

    溪岙哈哈笑起来，心想，怪不得女孩子们都喜欢聚在一起谈论杰克，他还真是蛮可爱的，“尼娜和约书亚呢？他们迟到了。”溪岙看了看手表，“约书亚会带篮球来，对不对？”

    “溪岙，那天你选了我对不对？”

    “什么？”溪岙不明白。
------------

第二章 她和他的少年（三）

﻿“是吗？”

    “当然。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唐卡夫人知道溪岙很乖，她不会随便漠视父母的意见，她一定会加以尝试，“晚安。”唐卡夫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溪岙困惑了大约有五分钟，她仍然想不明白杰克对她而言是否有与众不同的地方。于是，她决定把这问题抛诸脑后。

    这番谈话唯一令溪岙印象深刻的是，原来妈妈喜欢的男孩是要像杰克那样的，生气勃勃又彬彬有礼。怪不得妈妈不喜欢文……
------------

第二章 她和他的少年（四）

﻿“他？他怎么会？”溪岙仍在气头上。

    文思诧异地看着溪岙，觉得溪岙正和她的母亲联手欺负他。文思雪白的脸猛地涨红，又猛地刷白，他突然一言不发地冲出去。

    “哟！”唐卡夫人叫了一声，“文思这是怎么了？”

    溪岙拿起枕头压在自己脸上，“鬼才晓得！”

    唐卡夫人心里暗喜，她一直等待这样的契机，让溪岙从此厌弃文思。看起来，她似乎等到了，“怎么，文思不希望你去梅勒……
------------

第三章 来吧，来到我身边（一）

﻿    文思十七岁了，他的五官越发清晰明锐，干净清爽得令人歆羡，他长到了六英尺，胸前和手臂上微微鼓起了一些肌肉，但这必须裸出上身才看得到，穿上衣服的话，文思似乎瘦得有点可怜，什么衣服都能在他的身体上飘出一个弧度来。

    他愈发的喜欢一个人默默地在郊外流浪，愈发喜欢盯着太阳不放，用唐卡夫人幸灾乐祸的话说，这个邪气的小子身上潜藏的怪病总会一一发作的。唐卡夫人巴不得文思哪天真的精神病发作被关进精神病院才好，唐卡夫人对谁都善良好心，文思是唯一的例外。

    斯图镇上的人不再那么看轻文思，这个清秀安静的小伙子看起来是如此的与众不同，镇上的居民大多是爱玩爱笑的粗人，他们不能理解文思时常显露的那种脆弱易感的神态，但他们敬畏那个样子的文思，他们以为具备那种神态的文思看起来相当的神秘相当的聪明。他们都说不上来文思日后究竟能有什么成就，但大家心照不宣地达成共识，这个小伙子是无法估量的。文思，他像一口飘荡着翠绿浮萍的静潭。

    杰克离开斯图镇上大学之后，文思几乎变成镇上最受欢迎的男孩子，虽然他和杰克截然不同，杰克喜欢照顾女孩子，文思则不喜欢。

    唐卡夫人正在切西红柿，夕阳给窗外的景象镀上华丽的瑰红色，唐卡夫人欣赏眼前的美景，心情大好，就在这时文思却像一道模糊的幽灵一样慢慢地闯入唐卡夫人的视线。唐卡夫人顿觉扫兴，但更令她愤怒的事情还在后面，琼家的小女儿海瑟，她和文思同龄，如今已长成胸部鼓鼓的少女，她尾随着文思，不断说些什么，文思并不答话，也不回头看她，似乎全然不知道她的存在，海瑟的小脸越来越红，唐卡夫人看到她激烈地打起手势，似乎在说，你能不能不当我是隐形的，唐卡夫人看到海瑟的小脸完全皱起来，似乎马上就要哭出来一样，唐卡夫人在心里骂了文思一句混蛋，海瑟转身似乎要走开，文思却在这时猛然转身，他扳着海瑟的肩膀，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唐卡夫人的心猛然提起，她预料不到文思接下来会做什么。

    文思俯下身去。

    唐卡夫人只觉得自己的整个胸腔都要炸开了。待她努力平复心情，再度由窗户望出去的时候，只剩文思一个人还站在那里，他慢慢地抬手轻轻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他的手指修长且细嫩，嘴唇是淡淡的粉色，糖衣似的。唐卡夫人忍无可忍猛然推开窗户。

    文思被惊动，他面色大变，他显然意识到唐卡夫人刚刚看见了什么。

    唐卡夫人听见大门被轻轻推开的声响。文思顺着墙角滑进屋来。

    “夫人。”文思犹豫了一下，走近一点，毕恭毕敬地喊。

    唐卡夫人真想叫他滚出去，“还有半个小时才能开饭。”唐卡夫人硬邦邦地说。她提醒自己她不能表现出替溪岙不值的样子，溪岙和文思的关系从来不曾被点破过，文思愿意花心愿意糜烂都是他自己的事，和她的宝贝溪岙没有任何关系，“我还以为你的小女朋友是尼奥娜呢。”

    文思的背贴在墙上，想分辩又不敢，只有将细长的脖子深深地弯下去。

    就连唐卡夫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人不管做什么姿势都有一种脆弱的美感，像十分珍贵的中国瓷器一样。

    唐卡夫人不由有点沮丧起来，为啥这小子就不能长得难看一点呢，唐卡夫人不由回忆起溪岙与文思并肩而立的模样，虽然唐卡夫人极度地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那是一对璧人，实在般配的很。

    溪岙不知为何留起了长发，自打溪岙四岁之后，她就一直坚持短发造型，因为简单利索，符合她的个性。唐卡夫人估计溪岙反常的留发举动必然与文思脱不了关系。

    波浪般的金色长发加上一对小扇子似的眼睫毛，每个初来授课的教授都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班上竟然有一个活生生的真人版的芭比。

    医学院的生活无疑是溪岙有生以来面对的最大的挑战，也许因为这是全美最好的大学最好的医学系，溪岙发现同学中倒有一多半比她还要聪明，而且不是聪明一点点而已，溪岙必须全力以赴才能保证跟上进度，至于拿第一名如探囊取物这样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

    溪岙还是那么容易交到朋友，她的同学和教授基本上都是那种表面和气心里傲慢自觉高人一等的家伙，但溪岙竟然还是可以同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建立真诚的友情。

    溪岙常常对文思提到一个叫翠茜的女孩，那是她的室友，一个骄傲的上流社会的大小姐，对什么都看不顺眼，所有的老师和同学都被她暗地里挑剔得体无完肤，她原先也瞧不上溪岙，觉得她一来不算绝顶聪明，二来过分漂亮以至于显得毫无个性。翠茜欣赏名模凯特·摩斯那样的女子，她几乎也差不多算是那一型，并不漂亮，但是又傲又酷。

    相处久了，翠茜发现溪岙心肠很好，人又大度随和，一点虚饰也没有，对溪岙的态度不禁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将溪岙引为平生最好的知交。

    文思皱着眉头听完溪岙说最近又和翠茜一起干了什么什么，“嘿，她是不是喜欢你？”

    “当然。翠茜当然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呀。”溪岙几乎喜欢她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说的不是那种喜欢。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蠢！”文思急道。

    溪岙的脸上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隔了许久，才在文思眼神的暗示下领悟，“天啦，你这个小子思想怎么如此阴暗龌龊！”溪岙笑骂，“人家有男朋友，不对，是未婚夫。”提起翠茜的未婚夫，溪岙不由想起约书亚和尼娜去年也订婚了，今年大学毕业之后应该就会正式结婚，杰克上次去哈佛看她的时候也带去了一张女孩子的照片，溪岙还记得她的名字叫伊丽莎白，杰克说他们已经约会半年。身边的好朋友似乎一个一个都尘埃落定了，溪岙不禁有点微微的惆怅，自己在心里扳着手指头数一数，她竟然都快二十二岁了。

    “你呢？你的男朋友呢？”文思的眼神冷冷的，声音也是冷冷的。

    溪岙被他阴森的样子逗乐了，“你呀！”她伸手捏捏他的鼻子，完全是开玩笑地说。这次回来，妈妈把她拉到一边，说文思如何如何同时交了几个小女朋友，溪岙当时心里还是挺难过的，但还是勉强对母亲笑道，原来文思现在这么受人欢迎，怎么没人发现他优雅的外表下面藏着十分恶毒的心肠吗？

    唐卡夫人听完溪岙的话当场呆住，显然分辨不清她说真还是说假。溪岙只好立即解释自己是开玩笑，不过，每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都会为有毒药气质的男子着迷吧。
------------

第三章 来吧，来到我身边（二）

﻿    “文思？毒药？”唐卡夫人撇撇嘴，“我赞成。”

    “我也赞成！”溪岙做了个鬼脸，嘿嘿笑道，“但我是个大姑娘了！”

    溪岙一向将自己四年不交男朋友的理由推诿给学业负担太重，她不是没有想象过她和文思之间的未来，但她只敢想她如何帮助他照顾他，如同对待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兄弟那样。从溪岙见到文思的第一眼起，她就只是想保护他，这份童年的情绪至今没变，溪岙从没有想过要占据甚至控制文思的生命。如果他真的喜欢别的小女孩，那么她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去喜欢。

    “就是你了！怎么，被我吓到了？”溪岙忍不住又捏了捏文思的脸颊，正要收回手，却被文思一把抓住。

    “不骗人的？”他小心地亲亲她的掌缘。

    溪岙猛然瞪圆双目。

    文思紧紧盯着溪岙，溪岙觉得他的目光像张布满倒刺的网，避无可避。

    “要可口可乐吗？”唐卡夫人频繁地找借口查房。

    文思急忙放开溪岙，溪岙也立即板起脸，“咳咳，你的SAT考试也快要到了，你准备得如何了呢？”

    唐卡夫人站在门口张了两眼，没发现什么异样，这才满意地离开。

    溪岙拍拍胸口，一屁股坐进高背沙发，“吓死人了！竟然不敲门！”

    文思立即又半跪在溪岙脚边。溪岙吓了一跳，双手扣紧沙发边沿，“我说考试的事，是当真的，不是和你闹着玩的，你究竟准备得如何了？”

    “我说的事，也不是和你闹着玩的！”文思冷下脸来，厉声道。文思过了变声期，如今他愤怒的声音就像个成年男子那样，轰隆隆的，闷雷似的。

    溪岙不止一次后悔她竟然选择了医科中最难学的脑科。溪岙曾经动过转换学科的念头，但怕父母失望，最终还是作罢。

    唐卡夫人和唐卡老爹无数次地进行这样的对话：“人的脑袋多么重要？”

    “当然当然。”

    “医生多么了不起。”

    “当然当然。”

    “给人的脑袋医病的医生自然是最最了不起。”

    “也是最最聪明，不然怎么能给人医脑呢？”

    文思对于溪岙竟然选择医科的反应则相对冷静很多，“很棒，不是吗？”他先敷衍地夸奖两句，“不过，van gogh说，霍乱、肾结石、肺结核、癌症都是去天国的旅行工具，一如船、汽车、火车是地上的旅行工具一样。你把这些病都治好了，别人还怎么上天堂呢。”

    溪岙听完这番话，不由猛抓头发，她从来没试过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医术。

    文思问得那么认真，全然不是打趣的样子，文思完全从一个艺术家的角度质疑人的生老病死。溪岙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得说：“天啦，文思，我跟不上你的思路了。”

    文思的天才越来越强烈地显露，而溪岙只懂得按部就班勉力去做好学生。溪岙以为这才是她和文思之间最大的问题，他们根本是两种不同的人。

    所以在溪岙读医科的最后一年，溪岙决定慢慢从文思的生命中撤离，溪岙将为文思补习的重任交给了尼娜，尼娜从密歇根大学毕业之后回到斯图中学当老师，约书亚妇唱夫随，也在斯图镇附近的一家工厂谋了一份职业。

    唐卡夫人大喜过望，恨不得文思从此从他们唐卡家绝迹才好。唐卡老爹则不这么想，老爹已经在内心将文思视为自己的恩人。数年前，文思鉴别出一幅van gogh的早年在纽南时的习作，溪岙原本没放在心上，但为了不让文思失望，还是托人送到纽约知名的拍卖行鉴认，结果却被证明确为真迹。

    那幅画是溪岙托杰克买来转送给文思的，照理，画是属于文思的，拍卖的钱理应全部归属文思，但文思却听从了溪岙的劝告，愿意和杰克平分，杰克不愿意表现得小气，提议他和溪岙还有文思三个人平分这笔钱。溪岙将分得的钱如数转交给父亲，唐卡老爹终于有了足够现款盘下他的希望小店。

    唐卡老爹认定不贪钱是极好的品质，文思小小的年纪就能做到见利不忘义，足见这个小孩子本质是极好的。

    其实，唐卡老爹倒是高估文思了，文思天性脆弱敏感，驾驭虚无缥缈的东西他最拿手，但对付金钱这么实在的东西，他毫无办法，自然是溪岙怎么说他就跟着怎么做。

    文思分到那笔钱，溪岙征求他本人同意，偷偷瞒着默顿夫妇，交托给父亲保管，溪岙知道如果把钱给了默顿夫妇，文思必然是一分也得不到的。

    自打文思得了这笔款项，溪岙就动了鼓动文思去欧洲学画的念头，但文思断然拒绝，他至今仍不愿将绘画视为正当的职业，更别提视为毕生的追求。如今，他画，还是为了讨好溪岙。

    整个春假溪岙都呆在学校没有回家。春假快结束的前两天，溪岙收到一份快件，打开来，是幅画。

    苍绿的树林里，有个白衣的少女。整幅画面的视角非常压抑，只见树的根部却看不到树枝树叶。女子的脸也是模糊的，似乎被一团烂白的光遮住，这令她看起来凄楚恐怖，似乎正不怀好意地窥测什么，勾魂的幽灵一般。

    那女子也有一头波浪般流泻的金色卷发。

    溪岙知道那是自己。

    画的背面有一句短短的留言，如果周六日落之前还见不到你，那么文思从此再也见不到任何一切。

    署名是文思。

    溪岙吓得冷汗直流。她不知道文思的话是暗示他会离家远走，还是暗示他会自杀或者弄瞎自己的眼睛。

    溪岙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如果文思要吓唬溪岙，他成功了。一来，溪岙实在在乎文思；二来，文思纤细敏感易怒易伤的性情令溪岙相信他可以很轻易地做出任何自残的事情来。
------------

第三章 来吧，来到我身边（三）

﻿    溪岙第一时间赶到他们常常去看夕阳的那片草地，文思手捧画册悠闲地背靠一棵黑色的丝柏树而坐。文思不紧不慢地一页一页翻着书页。他似乎吃定了溪岙必然在时限前赶到。

    溪岙想起自己火速赶回来的路上那种焦虑急切的心情，不由怒上心头，走过去，一脚踢在文思腿上。

    文思懊恼地抬头，发现踢他的人竟是溪岙，不由神色大振，“是你！”他“啪”的一声猛然阖起画册。

    溪岙觉得心里好过了一点儿。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文思定了定神。

    “你还能在哪里？”溪岙冷笑。

    文思嗅到了溪岙话里的火药味，他立即又开始生气，“我能去的地方可多了。”

    “噢？是吗？我倒不知道。”溪岙同他杠上了。

    “哼，你不知道的事可多了，至少你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在亲你之前还亲过几个女孩子！”

    溪岙皱皱眉头，把文思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不由身体一晃，“你！”溪岙站着，文思坐着，溪岙一探手就捉住了文思的耳朵，溪岙下死劲狠狠扭了一下，“你以后在我面前吞弹自尽我都不会多看你一眼！”溪岙怒气冲天地说完，转身就要走。

    “溪岙！”文思也跟着急忙站起来，由背后抱住溪岙，“你不要丢下我不管！”

    小的时候，文思常常对溪岙说这样的乞怜的话，但如今他们大了，文思一急，竟然还是会这么说，溪岙心里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又是一阵心酸，“好呀，那你就坦白告诉我你在亲我之前还亲过几个女孩子呢？”溪岙转身叉腰骂道，努力做出不在乎的样子。

    “溪岙！”文思脸上一红，细长的脖子又弯曲下来。

    溪岙心想，文思这种不能遏止的羞涩的模样大概就是他大受小女生欢迎的主要原因吧。

    “怎么样都好吧。”溪岙摆摆手，“我们回家。”

    看到老爸竟然在晚餐之后拿出烟斗来，溪岙就知道事情恐怕不妙，老爸已经戒烟几年了，等到听完唐卡老爹的叙述，溪岙的声音猛然拔高八度：“什么？！”溪岙的目光凶狠地落在文思的身上，“说，这是不是真的？”

    文思瑟缩了一下，有气无力地说：“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笔钱足够支付你的大学费用，甚至你的第一笔房款！你还敢说没什么大不了？你爸妈拿到手之后，你就别想他们再在你身上花一分一毫了！简直就跟丢进水里一样。”

    默顿夫妇不知道从何得知文思竟然靠贩画得了一笔款子，立即找到唐卡老爹追讨，唐卡老爹自然全部推在文思身上，说文思同意给他们他就如数给他们。文思觉得整件事无聊又荒唐，他也懒得多和父母纠缠，竟然就答应了父母的要求。唐卡老爹怕默顿夫妇诬蔑他贪图文思的钱，故此不敢为文思力争到底，毕竟默顿夫妇已经习惯破罐破摔，说难听点，疯狗似的，唐卡老爹为求自保也只能听之任之。

    “为什么你就不能等我回来同我商量一下？”溪岙大怒。

    “你要肯回来才成！”文思也顾不得唐卡老爹和唐卡夫人都在场，反唇相讥。

    溪岙脸上大红，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冲着文思的脸大吼道：“你不是瘫痪，你不是残疾，为什么你不能来我的学校找我呢？你知道我总在那里的！为什么你不来我的身边？”

    唐卡老爹唐卡夫人同时吓得丢掉了手中的东西，女儿养到这么大，他们做父母的还从没见过她如此暴跳如雷的样子。

    文思也呆住了。溪岙从来不会这样吼他。她向来随和大度宽容。

    溪岙终于也意识到自己情绪的失控，不觉用力抓了抓满头的金发。

    唐卡夫人惊呼一声，她瞧见女儿的手上竟然是一小把扯落的长发，“溪岙！”唐卡夫人差点儿当场哭出来。

    “我没事，妈妈。”溪岙努力克制自己。她双目如炬地瞪着文思，那一刻，就连文思都不得不相信，溪岙是恨他而不是爱他。

    溪岙快步走到文思身后，用力抓住他的后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她努力摆出大姐姐的架子，“跟我上楼，补习功课，你要是考不到奖学金，你就彻底完蛋了！”溪岙一路押着文思上楼一面还不住口地数落，体育又差，又不肯将自己的画拿出来参加比赛，文思文思你错失了多少机会你知道没有？

    唐卡夫人不等溪岙和文思离开厨房，就抓起餐巾捂住口鼻，难过地啜泣起来。她一直坏心肠地指望文思早一点失控发疯，被关进精神病院从此远离她的爱女，哪知现在看来，会提前失控发疯的恐怕是她那个理智且乖巧的好女儿。文思是一个多么善于磨人的小恶魔呀！

    此后一个多月，溪岙乘着灰狗不断地在家与学校之间奔波，虽然车程不算很远，但学校的功课那么吃重，文思又那么难缠，溪岙差不多有了精疲力竭之感。

    文思的难缠不仅在于他不像小时候那么乖顺，更在于溪岙第一次这么清楚地意识到文思长大了，他们两个都是大人了。每当文思痴痴盯着她发呆的时候，当头砸一本书过去似乎也不能解决任何实质的问题了，更何况，溪岙也不是常常能记得要砸一本书过去。

    文思的精致好看的面孔，美丽优雅的姿态，还有那些偶尔爆发的天才横溢的言论，都令溪岙不由自主地沉醉。

    溪岙感觉到事情正在失控，但她全无办法。如今她一闭上眼睛想到的就是，啊，原来文思那么可爱！如果不是因为溪岙郑重地对母亲保证过，她在结婚之前不会有任何不当的行为，溪岙真不敢想象那几次独处的时候，她和文思最终会够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

第四章 正在筹备的婚礼

﻿    这是值得庆贺的一天，溪岙即将结束她为期七年的实习期，正式成为这所曼哈顿区著名医院的住院医师。和溪岙同期入院的翠茜、克里斯蒂娜和卢克莱修也都结束了实习，他们三人都提议一起出去喝一杯，溪岙破天荒地答应了。但接完一通电话以后，溪岙又改变主意。

    “你们确定她不是蕾丝边？”卢克莱修目送溪岙匆匆离去的背影。

    “这个猜测已经被推翻许久了。”

    溪岙是美丽的女子，曾经对她表示过好感的医生、病人层出不穷，但溪岙总是拒绝，总是拒绝，她反常的举动惹人浮想联翩。

    “如果她不约会任何人的话，她如何对付她的雌性荷尔蒙？”卢克不太厚道地说。

    “这可不关你的事！”翠茜立即跳出来维护好朋友，“没见到溪岙手上的订婚戒指吗？她的未婚夫是个很有才华的画家。”

    “天啦，我还以为她戴错手指了呢！”卢克说，“还是那个画家吗？”早年溪岙确实提过她的男朋友是个画家，并且比她小了好几岁，“这么多年了，我以为他们早就分手了呢。”画家？听起来多么不可靠。

    “这并不关你的事！”翠茜自诩为溪岙最好的朋友，但是关于溪岙那个神秘的小男朋友翠茜也只是耳闻，不曾目睹。翠茜无数次鼓动溪岙带那个男孩出来让她见一见，但每次溪岙答应了，最终又不能履约，那显然是一个极端“害羞”的男人。如果不是因为溪岙如此美丽开朗，翠茜简直忍不住要去怀疑那个所谓的“文森特”是不是溪岙想象出来的人物。

    文思的大学只读了一年就再也不肯读了，他无法忍受那种溪岙长久不在身边的生活，那令他极端的缺乏安全感，溪岙苦劝不果，只得听之任之。

    文思从此开始了在位于上西区的溪岙租来的公寓里长达六年的蜗居生涯，他几乎足不出户。他是安静的男人，大多数时候也是温柔的。

    每次溪岙在工作间隙不得不抽身去听私人电话，周围的医生护士都非常诧异地看到溪岙的脸上必然出现委曲求全的表情。

    也许是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催化，文思对溪岙的独占欲望越来越强烈，他几乎完全不能忍受每日同溪岙长达十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的分离。

    溪岙只能像哄小孩那样哄他：“我们要交房租，我们要买食物，总有人要工作的，对不对？”

    有鉴于溪岙接听电话时的忍气吞声，竟然有人言之凿凿地宣称，溪岙必然是单身母亲，家里养了一个极小极小的孩子。

    这曾是一个盛大的流言，溪岙不得不出面澄清，她说：“我真希望我可以拥有一个小孩子。”

    完完全全地继承文思的才华，男孩女孩都好。

    但文思是不要小孩的，偶尔出门逛街，溪岙一见到几个月大的孩子就满心欣喜，笑容满面，文思却避之唯恐不及。他才不要孩子呢，他才不要多出一个小家伙来分享溪岙的注意力呢。

    唐卡夫人更加激烈地反对溪岙和文思在一起。

    “竟然要女人养着！”她义愤填膺怒不可遏，“我就说他是个坏胚，坏透了，比他的父母加在一起还要坏呢！”

    唐卡老爹保持沉默，他对女儿的爱广大且深沉，虽然他也看不惯溪岙和文思之间的相处方式，但他不能因此忽略女儿只有望着文思时才会展露的那种幸福到了极点的笑容。那样微笑的女孩，似乎拥有了自己的天堂，她感到温暖充实和安定。

    “只要溪岙负担得起他们的生活，就随他们去吧。”唐卡老爹有时也这样劝告老婆。

    “你不知道吗？溪岙不但要辛苦地工作赚钱养家，她还要照顾文思的生活起居，给他做饭，帮他洗衣服！天啦，凭什么？究竟凭什么？”唐卡夫人说着说着眼泪都要掉下来。上次看见溪岙的时候，她又瘦又苍白，并且对文思的一切言行都是柔顺地容忍。溪岙还提到了要和文思结婚的事。

    唐卡老爹叹了口气，“公主，那是溪岙自己选择的生活，我从没听见她亲口抱怨什么。”

    “在这件事情上，她早就丧失了她的理智！好男人多着呢，比如老约翰家的杰克！听说他做起大买卖了，哎，哎，哎，听说，他和他上一个女朋友分手好久了，一直一个人过呢！”唐卡夫人想起多年前她曾苦心撮合杰克和溪岙。

    溪岙和文思回斯图镇探望父母的时候，唐卡夫人再度提起事业成功的杰克，“据说他已经是百万富翁了，好像在做什么大买卖呢！”

    “是吗？”溪岙衷心替老友高兴，文思却立即阴下脸来。

    “妈妈搞错了，杰克不是做生意，”唐卡老爹第二次纠正老婆，“他在一个基金会工作，那个基金会有个很古怪的名字，”唐卡老爹想了一会儿，“对了，那叫量子，叫量子基金会！”

    溪岙像小孩子那样兴奋地吹了一个口哨，“索罗斯？天啦！”

    “怎样呢？”文思冷冷地问。

    “我想，那是每一个学经济的人心目中的圣殿吧。他从研究所一毕业就去了那里吗？”溪岙兴致勃勃地追问老友的情况。

    “好像是的吧。”唐卡老爹不太确定，“知道吗，他也帮镇上的人免费理财投资，可真是个不忘本的好孩子。”唐卡老爹神秘地眨眨眼睛，“他上次回来的时候问我要不要也买点股票什么的，于是我就交给他三万美金，猜猜看，半年之后他帮我赚了多少？”

    “老爹，你说过你只出了一万！”唐卡夫人轻轻抱怨了一声。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而且，杰克是个叫人信赖的好孩子。”唐卡老爹哈哈笑起来，“他竟然把我给他的钱翻了一倍！天啦，太厉害了，“杰克还告诉我，他们基金会的入会底限是一百万美金，天啦，那可真是有钱人扎堆的地方！”唐卡老爹一谈起经济就停不下嘴。

    唐卡夫人只好打断他：“溪岙，知道吗？杰克还是单身呢！”

    文思闻言立即停住了刚刚送到嘴边的叉子。

    溪岙仍是兴致勃勃地追问：“不可能，那个叫做伊丽莎白的姑娘呢，她不是杰克的女朋友吗，杰克还给我看过她的照片，好漂亮呢！”

    “早分手了！”唐卡夫人急忙说。

    文思冷冷插话道：“多漂亮呢？能赛过你吗？”

    溪岙这才反应过来文思对这个话题多么反感，急忙住口。
------------

第五章 无尽的遗憾

﻿    溪岙在更衣室一面换衣一面接听文思的电话。

    “所以——”溪岙停顿了半秒，确定自己发出的声音仍然是温柔悦耳的，“你不去了？”溪岙又顿了顿，更轻柔地说，“当然，没关系，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对，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了。”溪岙有气无力地笑笑，“我的声音？不，不，我想我只是太累了，对，我马上就回来，呆在家里等我，乖乖的。”溪岙说完最后几个字，同时整装完毕，拿起储物柜里备用的雨伞，收起电话，掏出车匙，转身正要离去。

    “嘿，溪岙。”翠茜也准备更衣回家。

    “嗨。”溪岙客气而冷淡地笑了笑，飞快地越过翠茜身边。

    “溪岙！”翠茜几乎有些恼了，她预料到溪岙会气她的，但她没料到竟然这么久，她更加没料到溪岙竟然会在知道了文思偷情的同一天跑到拉斯维加斯同他举行婚礼。翠茜仍然坚定地相信，溪岙在感情上是彻底丧失理智的。

    “怎样？”溪岙真的不想和她开战，不仅因为翠茜曾是她最好的朋友，更因为今天是她的结婚纪念日。同时，溪岙又想和翠茜开战，如果不是她的搅局，溪岙的结婚纪念日可能就是完美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的结婚纪念日也就是她发现她的好友偷她老公的日子。

    “今天，我唯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你！”溪岙努力克制自己的怒火。翠茜绝对不够她打，她实在不想对这个前好友动拳。“别再惹我！”

    翠茜脸色红涨，一言不发。她唤住溪岙其实只是想提醒她，今晚天气恶劣，小心驾驶。

    溪岙有点心浮气躁。她在lutece订了位子，她希望她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过得典雅而隆重，她特地购置了珠宝和礼服，她期待这个夜晚已经期待了有数月之久，她花了不少心思才说服文思出外就餐，但文思一句他又不想去了，立即粉碎了她几个月的苦心经营。

    一年前的婚礼仓促寒碜，溪岙甚至穿着租来的结婚礼服，虽然文思一再表示无论她打扮成什么样子都是他心目中最美的女神，但溪岙仍将那个不完满的婚礼视为极大的遗憾。

    她希望，今天这个纸婚纪念日会成为一个补偿。

    但是文思剥夺了她的这个机会，理由仅仅是他突然又不想出门了。

    溪岙拧大了音箱的开关，她正在穿越布鲁克林大桥，车窗外风雨大作，看起来那么的晦冥忧伤。

    “但是我要告诉你，文森特，这个世界从来不曾奢望有个一个如你一般如此美丽的存在……这个世界从来不曾奢望有一个如你一般如此美丽的存在。”

    这首《starry starry night》总是能令溪岙心境安宁，今天也不例外。

    算了，谁让她嫁的人是文思，他就是那么自闭羞涩，那是天赋的副产品，她应该习惯它们。

    溪岙在心里盘算她是否应该打电话回家叫文思叫一份中国菜。

    随着一大团绚丽的橘红色的光彩在眼前爆裂，轰然的连绵巨响几乎震聋溪岙的耳朵。

    溪岙本能地猛踩刹车，上帝保佑，她刹住了。紧跟在她的SUV后面的灰色富豪也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停了下来，溪岙感觉到车身受到微微的撞击，轻轻震动了一下。

    溪岙刚刚定下心神，分辨出前方是三车追尾，撞成一团，溪岙车后的一辆日本小车突然弹跳而起，由富豪车和溪岙的车顶直跃而过，一个倒栽葱凶狠地撞击在桥面上，腾空翻了几圈，滚出几百米外。

    有片刻工夫，溪岙吓得连呼吸都忘了。她本该是乖乖呆在车里，不要动弹，但救死扶伤的本能占据上风，溪岙看到眼前车祸的惨况，第一个反应就是前方有伤患，急需她的救助。溪岙打开车门，箭一样地冲到离她最近的一辆侧翻在地上的车前，她半跪下来，试图看清车内驾驶者的状况。

    “先生，你听得见我吗？不要紧张，放松一点，我是医生，我可以帮助你。”溪岙安抚伤者的情绪，同时在心里计划怎么把他从变形的车身里拖出来。溪岙站起来，用力捧住自己的脑袋，提醒自己一定要保持冷静，她突然记起她的急救箱还在车里，她得立即把它拿过来。溪岙转身。

    一道刺目的光芒扎得溪岙张不开眼，溪岙听到锐利的蜂鸣般的巨响，下一刻，溪岙感觉自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出去。

    同一时刻，纽约的索斯比拍卖行正在拍卖毕加索的名画《拿烟斗的男孩》，此画在1950年由慈善家贝特希·惠特尼女士耗资3万美元购得，此次为了为慈善事业筹款所以拿出拍卖。

    《拿烟斗的男孩》是毕加索绘于1905年的作品，以5500万美元起拍，在轮番竞价之后，以1.04亿美元的天价售出。打破了van gogh的作品《加歇医生的画像》所缔造的拍卖纪录。

    电视没有关，努力对着镜子打领带的文思听到了这条新闻不由转头看了看电视屏幕。

    Van gogh和毕加索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画家，虽然毕加索宣称过，我的每一幅画中都装有我的血，但毕加索的一生掌声荣誉财富女人朋友样样俱全，van  gogh从来不说，我的画中装满了我的血，他只说，我的生活，从根基上被破坏了，我的脚只能颠簸走。

    文思喜欢van gogh，讨厌毕加索，他以为van gogh是脱俗的，毕加索是媚俗的，但媚俗的毕加索不但生前得到无尽的荣耀，死后依然如故。时间从来不曾真正证明什么。

    Van gogh才是那个真正用血用命用自己仅有的一切来作画的人。

    Van gogh明白大多数人都习惯于麻木顺从地接受现实的世界，不用自己的眼看，不用自己的耳听， gosh说，如果我清醒，我就是圣灵。他那么努力地画出他的所见所闻，试图令大多数人明白世界的真正真相。

    但是人们不听，人们不懂。
------------

第六章 闹鬼（一）

﻿    接下来的一个月，文思迷上了自杀。

    文思坚信，在他撞破额角陷入昏迷的瞬间，他听见了溪岙的声音，“天啦，谁来帮帮他！谁来帮帮他！”他甚至还看到溪岙的身影，包裹在一团柔润的雾气似的白光中。

    文思买了一百罐喷雾杀虫剂，然后关死门窗，一罐一罐挨次喷光，然后坐在屋里，静静地呼吸，等待死亡；文思找出家里剩下的颜料和炭笔，然后像吃丰盛晚餐一样，一点一点地把它们吃进肚子里……

    文思认定只要他死了，他就可以变成另外一只鬼，然后和溪岙长相厮守。

    作为一名医生，溪岙是无神论者，但此时溪岙不得不承认人的灵魂并不会随着身体的死亡而彻底消亡，不然她如何解释她眼下的处境呢？她作为一种活人都看不见的力量默默地守卫在文思身边。

    无可狡辩的，她是鬼！

    同时还是一只弱小的鬼。溪岙也听过女鬼色诱男人的故事，她真希望她可以成为那样的女鬼，她好想再和文思在一起，可惜她充其量只能移动一本书或者令花瓶在空中飘动。最糟糕的是，她常常会短暂地失去意识，陷入一片无知觉的虚无。

    “噢，上帝！”溪岙再度从神秘的昏厥中醒来，又看到文思口吐白沫，晕倒在地上。上次他吞了颜料，这次他又吞了什么？他能不能不要连自杀都如此充满创意？

    溪岙从穿衣镜前飘过去，布满尘埃的镜面里空无一物，但镜面上的微尘细粒却微微移动了一点。溪岙先打电话报警，电话机里有一段储存好的录音，那是因为溪岙在世时太担心文思，怕他一个人独处时遭遇意外，故此设定了这个录音。对面公寓里住了一个观星爱好者，镜头不经意对准了文思的公寓，那位年近七十的退休学者竟然看到一只飘舞在空中的话筒。

    老学者以为自己眼花了，但飘舞的话筒突然坠落，落在话机机身上。一秒钟后，橱柜的门打开了，关上了，又一扇打开了，又一扇关上了。

    老学者猛然捂住心脏，身体一软，撞倒了望远镜，整个人倒地抽搐起来。

    溪岙试图给文思灌肠，在缺乏器械的情况下，溪岙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找到了橡皮水管之后，溪岙努力想把文思的嘴巴撬开来。

    昏昏沉沉中，文思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自行移动。文思心想，这是个好现象吗？是不是代表他就要死掉了？

    “文思，文思，张开你的嘴巴。”

    文思在恍惚中似乎听到溪岙的声音。

    “溪……”

    因为无法撬开文思的牙关而苦恼不已的溪岙喜出望外，立即将橡皮水管塞进文思的嘴巴，用力捅进他的喉管，“放松点，文思，我正把水管插进你的食道，会有一点点不舒服。”

    是非常的不舒服好不好？文思干呕了一下，本能地想挣扎，但四肢无力。

    “文思，不要乱动！”溪岙轻轻喝了一声。

    “溪岙！溪岙！”文思努力张开眼睛，“溪岙，真的是你吗？”

    文思以为自己已经叫得声嘶力竭，但听在溪岙的耳中有如蚊哼，溪岙发现文思的嘴唇不断地嚅动，“我知道这挺不舒服的，但是我必须这么做的，文思，再坚持一会儿，只是一小会儿！”

    文思感觉到冰凉的液体汹涌地流进他的胃中，她又在试图救他？不，不要！文思拼尽全身力气想把眼皮抬起一点一点。

    “溪岙！”他终于看到她了，包裹在一团淡雅的白光之中，散发着荧荧的光彩，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看清她的眼神，那么的焦切和忧伤。

    呕！文思的身体猛然一弹，他无法遏止地狂吐起来。

    文思听见了溪岙如释重负的叹息，同时，溪岙模糊的影像再度从文思面前消失。

    “不！”文思厉声喊。警察在这时撞开门来。

    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七次了。翠茜不得不警告文思如果他还是这么疯狂地坚持自残，她将把他转入精神病科。

    “我只是想和她在一起。”一直拒绝和人交流的文思轻轻出声说。他的脸轻轻地侧在雪白的枕头上。翠茜先是看到了一小团圆圆的水渍，不一会儿，那团水渍就蔓延了大半个枕头。

    同时，翠茜也听到了文思克制的呜咽声。

    “你知道，我说把你关进精神病院什么的，其实只是吓唬吓唬你。”翠茜不太自在地说。她不知不觉中运用了对小孩说话的腔调来和文思交谈。

    文思偏执疯狂的举动像个缺乏自制力的孩子；无法遏止的痛哭也像个多愁善感的孩子。

    文思已经完全被溪岙宠坏了，面对现实世界和现实的生活，他完全不知所措。翠茜认为这就是文思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的原因。

    “听着，文思，我会替溪岙照顾你的。”翠茜脱口而出，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听起来似乎有“用心叵测”的味道，眼前这个苍白瘦弱的大男孩激起了她强烈的保护的欲望，“你知道，我和溪岙是那么要好的朋友。”翠茜意识到自己在不恰当的时机许下了一个不恰当的承诺，不由尴尬起来，“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真的没有，虽然我们……算了，忘了我说过什么。”

    “谢谢你。”文思乖巧地说，他抬起眼帘，看了看翠茜，他冰灰色的眼瞳在那一刻显得那么纯净无邪，翠茜的心不由微微一动。

    “我只是想和溪岙在一起。”文思温柔地解释他一再自杀的原因。

    “你想殉情？”翠茜无法置信地惊呼。

    “嗯！”文思淡淡确定了一下，不再出声。
------------

第六章 闹鬼（二）

﻿    “你说真的？”翠茜还是不敢相信。

    文思突然笑了起来，他笑得那么古怪，翠茜心里发毛，下一秒，她发现细细的血丝从文思的嘴边溢出来。

    “天啦！”翠茜这才意识到文思咬了自己的舌头，翠茜扑过去，同时疾呼，“快来人，快来人！”

    溪岙快要被文思不断自残的举动逼疯，如果鬼也会发疯的话。溪岙希望找人替她照看文思，至少陪伴他走完这段最艰难的日子。

    溪岙不能去找父母，母亲因她的早逝而病倒，父亲为了照顾母亲而心力交瘁。她不能再给二老增加任何额外的负担。

    翠茜似乎是个很不错的人选，但溪岙到底还是在意她曾经勾引文思的事实。

    似乎只剩下杰克了。

    溪岙一直都知道杰克的公寓在哪里，但她从来不曾登门；正如同杰克也知道溪岙的住址，但从来不去拜访。虽然在溪岙出事前的一段时间，两人常常见面，但总是选择公共场合，比如中央公园，索霍区的画廊，也许因为两人心里都怀了那么一点点鬼胎，所以格外的互相戒备。

    溪岙从杰克公寓的窗口飘进他的客厅。溪岙大感意外地发现杰克竟然有那么多幅她的画像，由画上的署名来看，竟然全部出自杰克之手。溪岙从来不知道杰克众多的爱好中还有绘画这一项。

    杰克的画有相当水准，显然他下过极大的苦功。

    溪岙第一次知道，这么多年来，人见人爱的杰克一直将人嫌狗憎的文思视为他的竞争对手。杰克以为文思吸引溪岙的唯一原因就是他擅长绘画。

    杰克显然弄错了。

    文思最吸引溪岙的地方是，他比任何人都需要溪岙的爱。文思没了溪岙连活都活不下去，但杰克不是，他依然成功依然有为。

    溪岙听见卧室里传来低微的水声，溪岙循声飘过去。杰克正泡在浴缸里，溪岙立即说了声对不起，转身就要退开，杰克突然掩面哭泣，无法抑制的忧伤随着眼泪一起滚落。

    “溪岙，哦，溪岙。”他轻轻地说。

    溪岙心里一酸，她替杰克惆怅，她根本不值得他如此眷念。溪岙走到杰克身边，她轻轻抚摸他的脸。他们也是一起长大的老友呀。

    “噢，杰克，我还以为你是那种绝对不流泪的男孩子呢。”溪岙知道杰克听不见她，但她还是忍不住打趣。

    杰克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猛然张大眼睛。

    溪岙吓得连退几步，以为他能看见她。

    “哦，溪岙！”杰克甩甩头，用力搓搓眼睛，“你在这里？”杰克说完，自我解嘲地苦笑起来，“看来我快疯了。”

    溪岙继续后退，杰克真的可以感应到她？溪岙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穿越一种冰凉坚硬的东西，溪岙一低头，这才发现她已经退到了洗脸池的中央，溪岙一侧身，手肘陷入玻璃镜面里。那种感觉很怪异，溪岙急着把自己的手肘从那面被水蒸气雾湿的镜子里拔出来，溪岙不经意间察觉镜面上的水蒸气起了细微的变化，溪岙灵机一动。

    杰克从浴盆里站起来，走到洗脸台前。杰克的身体绝对健美匀称，但鉴于他是老友，溪岙还是连忙捂住眼睛，退到屋外，杰克一边拧开水龙头，一边伸手想要抹掉镜面上的雾气。

    ——帮我照顾文思，溪岙。

    镜面上有这样一行字。

    杰克吓得瞠目结舌，半天才缓过神来，慢慢转头，面向肩后，“是你吗，溪岙？是你在这里吗？”突受惊吓的表情慢慢恢复平静，杰克突然欣喜如狂，“是你！”杰克冲出浴室。

    虽然明知他根本听不见她，但溪岙还是忍不住抱怨：“拜托穿上衣服好不好？”

    “溪岙！溪岙！”杰克每个房间都找遍了，却丝毫看不到溪岙的踪迹，他又回到卧室，垂头丧气地坐在床边。

    溪岙忍无可忍地拿起一条浴巾，丢在杰克脸上。

    杰克呆了半晌，把浴巾从头顶上抓下来，端在手里检视半晌，它是怎么凭空飞到他的头上来的？

    “溪岙？”杰克再一次地喊。

    溪岙看到电话旁边的便笺簿和铅笔，她走过去拿起来，又走回杰克身边，挨着他坐下。

    杰克大气也不敢喘地看着自己的床轻轻陷下去一点儿，还有他的黑色封皮的便笺簿和用了一半的铅笔从空中直飞而来，然后停顿在他的右方，大约手肘这个高度。

    看到杰克半天回不过神来，溪岙忍不住侧脸在杰克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

    “溪岙！”杰克摸着耳朵肯定地大叫。

    一直在空中悬停的铅笔和便签簿同时动了动，白纸上多了一个大大的钩。

    “天啦，溪岙，真的是你！”

    ——真的是我。

    溪岙翻到下面一页写下如下的话：“我非常不习惯见到你的裸体，既然已经把浴巾丢给你了，麻烦把该遮的地方遮一下。”

    杰克面红过耳，手忙脚乱，“咦，你不是大夫吗？”

    “但是你对我而言就好比我的亲哥哥。”溪岙写道。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是溪岙能为杰克做的，那就是令他对她断念。

    “我从来不知道你这么看重我。”杰克有点心酸地说。

    “当然了，你有那么多弟妹，又怎么会稀罕我这一个呢？杰克，我们是老友，如果今天不幸死掉的人是你，相信我，我会为了帮助照顾你的亲人而竭尽全力。”

    “我相信。”杰克说。溪岙是个好姑娘，如果不是因为她这么好，他也不会这么爱她。

    “请你一定一定帮我照顾文思。”

    “我会。”杰克略略犹豫了一下说。
------------

第六章 闹鬼（三）

﻿    杰克的双手慢慢捏紧，“原来，”杰克苦笑，“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只算是你的亲人？”

    便笺簿上多了第三个大大的钩。然后又多了一个笑脸的符号。

    杰克心灰意冷又如释重负，“也罢。”他自语。虽然他极端的不服气，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一次他是彻底输掉的事实。

    杰克永远都不会知道溪岙无法爱上他的理由是因为他太过完美。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的优点，但爱一个人总是因为他的缺点。

    文思任性、孩子气、不负责任，文思满身缺点，文思令溪岙的人生多了很多的不顺遂，但文思也令溪岙的生活五味杂陈，充满色彩，丰厚充实。

    虽然溪岙留给文思的钱足够文思富裕地过上好几年，但溪岙完全不相信文思有独自生活的能力，文思在她心目中绝对是那种脖子上套着一个大饼还能饿死的小孩。如今，杰克承诺照料溪岙，溪岙放心不少。因为，至少杰克会常常过问文思的生活。

    文思从医院偷跑回家，他不能忍受离开这间屋子太久，因为这里充满了溪岙的味道。口腔里火辣辣的痛感令文思烦躁，他拨开水龙头想喝几口冷水，他拨动冷水开关的时候，热水开关竟然也跟着转动起来，文思呆了呆，以为开关失灵了。

    热水滚滚地涌出来，很快雾起了上方的镜子。

    文思试图把热水开关关起来，但他刚刚拨回来，它自己又自动拨回去。

    “真见鬼。”文思含糊不清地抱怨了一句。就在这时，牙刷从漱口杯里弹跳起来，“当”的一声敲在镜子上。文思不由朝镜面上瞧去。

    那里竟然飞快地出现一行字迹来——

    我在这里，亲爱的，我在这里。

    文思的双目越瞪越圆，他似乎不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那是溪岙的笔迹，绝对是溪岙的笔迹。

    亲爱的！

    文思！

    我是溪岙！

    我一直陪着你没有离开！

    我没有离开！

    “不要再做傻事，我一直在你身边。”溪岙试图打消文思自杀的念头。

    “溪岙！”文思突然冲着镜子尖叫起来，“为什么我看不到你为什么我听不到你！”文思的双手猛拍镜面，溪岙的字迹被抹花了，“哦，天啦！”文思又试图去复原那些字，“溪岙，我要看看你，我要看看你！”文思看了看自己沾满水珠的双手，突然双目迸射疯狂的光焰，“我要看到你！”他猛然一拳砸在镜子上，玻璃碎成数块，哐啷哐啷掉落下来，文思飞快地捡起一块，划破自己的手腕，“我知道怎么样可以看到你，我知道怎么样可以看到你。你等我，溪岙！”

    鲜血迸射在碎裂的镜面上。

    溪岙放声尖叫。

    溪岙盯着病床上伤痕累累苍白憔悴的文思，她不由扪心自问，她不顾天命，死都要留在文思身边是不是做错了？

    也许应该给文思一个机会慢慢淡忘她？

    时间会抹平一切。

    虽然溪岙极端不愿文思有一天会把她抛诸脑后，但她实在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文思如此疯狂地伤害自己。

    杰克立即兑现了他对溪岙的承诺，这次文思入院之后，他一直陪伴左右。

    “谢谢。”溪岙飘到杰克身边，说。

    翠茜推门走进来，“嘿，你还在这里？”她察看了一下仪器上的各项数据，调节了一下输液的速度，又看了看文思的脸色。

    “他什么时候会醒？”杰克小声问了一句。

    “就快了。”翠茜看了看手表，“你确定你不需要回去休息？这家医院不是免费的，所以你大可以放心，看护都是尽职的。”

    杰克笑了笑，“等他醒了我就走。”

    “为什么突然对自己的情敌这么好？”翠茜打趣道，“难道是溪岙托梦给你要你看着这个小鬼？”

    “无比正确。”杰克笑道。

    翠茜捕捉到杰克笑容下隐藏的不自在，她忍不住追问：“那么溪岙为什么不托梦给我呢？真是厚此薄彼呀。”

    第99节：第六章闹鬼(5)

    “我正要和你说呀。”溪岙说，“如果你保证不再勾引我的文思，我就把文思托给你照看！”

    翠茜皱了皱眉头，四处张了张，“这里还有别人？”

    “什么？”杰克不解。

    “什么？”溪岙诧异，翠茜听得见她说话？怎么可能？溪岙飘到翠茜身边，贴在她的耳旁，大声喊了一句，“翠茜，你能听见我吗？”

    “啊！”翠茜突然由椅子上跳起来。

    “怎么了？”杰克不明就里，急忙上前扶住翠茜。

    翠茜脸色煞白，朝杰克怀里靠了靠，“没什么。”她不知道怎么解释耳边突起的声音，难道她突发性幻听？

    “真的没事？”杰克抚摸翠茜的双肩，试图令她镇定下来。

    文思转醒，看到这一幕，冷冷哼了一声。

    溪岙发现文思醒了，雀跃地扑到他身边。

    翠茜感觉到背后的那股寒气突然消失了，脸上有了点血色，“我没事，可能只是工作太累了。”

    “好好照顾自己。”杰克拍了拍翠茜的后背，温柔地低语。

    “嘿！”文思不以为然地发出轻蔑的声音。

    翠茜和杰克这才发现文思已经醒了。

    翠茜立即走过去拉起文思的手腕，看了两眼，“要不下次你直接割自己的颈动脉，那样更快。”翠茜受不了文思接连不断的自残行为，惹得旁人为他心焦伤神，实在太不懂事了。

    “闭嘴！”溪岙大喝。

    “天啦！”翠茜猛然退到杰克身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怎么了？”

    杰克和文思都不明白翠茜为何突然失态。

    “我……”翠茜不知道应不应该说出来，“我……”她揉揉额头，“我希望你不要当我是疯了。”翠茜犹豫着。

    “哦！”杰克突然心领神会，“知道吗，昨天我的铅笔自己跳起来在我的便笺簿上写字。”

    翠茜眨眨眼睛，深吸一口气，“我听见溪岙的声音。”

    “什么？”文思口齿不清地大喊。

    “我真希望是我听错了。”翠茜强笑。

    “不，你没听错，是我！”溪岙又飘到翠茜的身边。

    杰克看到翠茜的肩膀突然僵硬地斜侧，似乎很想避开什么。

    “翠茜，真的是我。”

    翠茜再度深呼吸，“你想要我做什么？”她恢复镇静。

    “叫文思不要再自杀。”

    “相信我，我的劝告是绝对无效的。”翠茜无奈地耸耸肩。

    “告诉他如果他再这样做我会发疯！”

    “溪岙，你已经死了。”翠茜皱着眉头提醒她。死人也会神经失常？

    “那你告诉他，如果他还这样自残，我就永远地离开他！永远永远！”

    文思瞪大眼睛看着翠茜表情丰富地和空气对话。

    “嘿，小男孩，这里有一条你的口信，来自天堂或者地狱，你给我听好，”翠茜装模作样地清清嗓子，“溪岙说，你再拿自杀当饭吃，她就永远离开你，永远，永远，永远！”

    文思的眼睛越瞪越大，像个受惊过度的小孩子那样。

    “嘿！你！”杰克有点担心起来，走过去推了推文思，这小子竟然一直屏着自己的呼吸。他又想玩什么花样？把自己憋死？哦，这个难度大了，开天辟地以来还没有一个人做到过。

    “溪岙！”文思猛地放声大叫。

    杰克狠狠吃了一惊，他不禁怀疑这个小子是不是已经疯掉了？如此一惊一乍的。

    “溪岙溪岙溪岙！”文思哀嚎，“我不要看不到你我不要听不到你！”文思突然跳下病床，敏捷得像头躲避追猎者的小豹子一样猛然夺门而出。

    杰克想拦阻他，但晚了一步。

    翠茜感觉到一阵阴风激烈地刮过，“溪岙？”无人答应，翠茜知道溪岙也追上去了，“很好！”翠茜松了松脚踝，无奈地跟着跑出去，真是的，她已经连续工作二十八个小时，实在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文思那个小鬼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了？

    文思站在顶楼，他的身体前后危险地摇晃，他的手里握了一把抢来的手术刀。

    “不要，文思，不要！”杰克想起自己对溪岙的承诺，他绝对不能让文思就这么死去，“你这样不要命地折腾，你想过没有你会令溪岙的在天之灵不得安息？”

    第100节：第六章闹鬼(6)

    “我就是要她难过忐忑，不得安宁！”文思任性地大喊，“谁让她丢下我不管！丢下我一个人！”文思用力抹掉眼泪，“死掉就很了不起吗？”

    “你能不能不要表现得像个孩子！”杰克哭笑不得。文思虽然比他们都年幼，但好歹也快二十五岁了！“你早就是个大男人了。”提起这点杰克就暗暗生气，这小子一贯擅长装疯卖傻博取溪岙的同情和注意，这么多年了，一点长进都没有！“你能不能表现得像个男人？“

    “哦，你还不知道呢，溪岙最不喜欢的就是硬充好汉的大男人。和溪岙在一起，男子气概永远只属于溪岙一个人，而你要做的只是乖乖地听话，表现得像个傻乎乎的小孩子！你真的不知道，怪不得你始终追不到她！”文思恶毒地说。

    一旁的溪岙听得哭笑不得。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溪岙绝对不会去做的，那就是控制文思的命运，她何时强迫他去做一个只会乖乖听话的小孩子了？分明是他喜欢被人宠爱，而她只是配合他而已。

    杰克则勃然大怒，文思这番荒谬的言论在杰克听来似乎不无道理，且直刺杰克的隐痛，“不，你还不如个小孩子呢，我相信没有一个小孩子会蠢到一个月内自杀十几次却完全死不掉！文思，得了吧，溪岙已经死了，你还想引起谁的注意力？”杰克失控，冷嘲热讽。

    “闭嘴！杰克！闭嘴！”溪岙大喊，但杰克听不到她，文思也听不到。

    “对，你说得对！”恶毒的神情迅速地从文思脸上隐退，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忧伤。

    翠茜终于爬上楼来，她双后撑在膝盖上，拼命喘息，“杰克，你还等什么，你还不快点把文思从那里揪下来？风那么大，搞不好真的把他吹下去。”

    文思侧脸看了看翠茜，神情古怪地说：“怎么，你也不相信我真的会去死？”

    翠茜朝天翻了一个白眼，这个月她已经至少救了他十回，就算他连插满管子瘫在病床上的样子也十分好看，她也一样会审美疲劳。［·电子书下载乐园—.］

    “我知道，我在你们眼里都是个讨厌的人，但是不要紧，我知道溪岙永远不会这么看我！”文思说完就要下刀。

    翠茜感觉到一阵阴风扑面而来，“求求你，身体借我用一下！”

    翠茜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她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朝前冲去，然后飞身而起，站在了大楼的边沿上，紧挨着文思。翠茜瞄了一眼脚下，双目一翻，吓昏过去，溪岙立即全权接管她的身体。

    “文思，是我，是我！”溪岙冲文思伸出手。

    文思不解地看着眼前这个“翠茜”。她竟然奋不顾身地扑过来救他？她很有可能失足坠楼的。

    “文思，我是溪岙。”溪岙说着泪流满面。

    “溪——岙？”文思犹豫了一会儿，立即全盘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连命都不要也要赶到他的身边？只有溪岙，“溪岙！”文思用力捉住溪岙的手。

    “我们一起慢慢走下去。”溪岙努力稳住文思。

    “不！”文思固执地说，“你让我死，溪岙，我知道，只要我死了，我就可以看见你听见你，一直和你在一起。”

    “文思？”溪岙又哭又笑，她曾经一直以为在她和文思的这段感情里，她是那个苦心付出的人，她是那个承担了所有艰难苦涩的人，文思只是站在原地享用她的爱而已。但此刻，溪岙知道自己错怪了文思。他对她，从来也都是一往情深，“不，不，你还不能死！”

    “为什么？”文思叫起来。

    “因为我会伤心。文思，我在世时，你最擅长叫我伤心；现在我死了，你还打算这么做？”溪岙想尽办法想要打消文思轻生的念头。

    “我……溪岙，我从来不是故意的。”文思愧疚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只是没办法控制我自己。我不是故意的。”

    “答应我，不要死。”溪岙哀求。

    “我……我……我……”文思决定不下。

    溪岙小心翼翼地移动脚步，她把右脚挪到文思的左脚旁边，又把左脚移到文思的两脚中间，她面对文思，两人交叉站定。

    第101节：第七章为我画一个天堂(1)

    一旁的杰克紧张得心脏都要跳出胸腔，这两个疯狂的家伙随时都有可摔得粉身碎骨！

    “文思？”溪岙双臂环住文思的腰，她把她的脸枕在文思的肩膀上，“噢，我是如此想念你！”

    “我也是。”

    “现在我们一起慢慢往后倒，好不好？”溪岙温言细语地引导文思。

    文思乖乖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两人终于双双安全着地。

    文思仍是呆呆盯着“翠茜”的眼睛，他知道溪岙正藏在那双眼睛后面。

    溪岙立即翻身坐起，一把夺下文思手中的手术刀。

    “溪岙溪岙，你以后一直都这个样子了？”文思忍不住轻抚溪岙的脸庞。

    溪岙苦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她当然不能一直占据翠茜的身体。

    “算了，只要你回来就好。”文思想亲吻溪岙，溪岙立即避开。她还记得她借用的是翠茜的身体。

    “溪岙？”文思不
------------

第七章 为我画一个天堂（一）

﻿    文思是个天生的偏执者，他富于恶魔式的激情。他疯狂地作画，呕心沥血，大有不死不休之势。

    杰克始终想不通天才横溢聪明过人的文思怎么会相信那么荒谬的说辞：为我画一个天堂，然后我可以一直住在那里。

    难道，溪岙的死对文思的打击太大，令他心志失常？

    杰克信守了自己承诺，每周他都会亲自为文思采买食物和日常用品，然后送到文思的门前，按两声门铃，不等文思开门，就转身离去。有几次，文思应门应得比较快，就会和杰克打个照面，刚开始两人只是互相点头示意，连你好都不说，后来文思也会请杰克进门，杰克拒绝了两次，第三次就进去坐了五分钟。

    屋内比杰克想象中整洁很多。

    有一次杰克还看到一件放在沙发上窝成一团的t－shirt突然自己跳起来，又在半空连抖数下，然后对折数下，成为一本杂志大小的方块形，然后再度落回沙发里。

    杰克知道溪岙一直在这里。

    文思也知道溪岙一直在他身边。当他再度拿起画笔为溪岙画好第一幅画像的时候，他感觉到画中的溪岙突然双目晶亮、眼波流转。文思不认为那是因为他疲惫过度产生的幻觉。文思疯狂地投入工作，几乎是不饮不食不寝不休。

    一杯牛奶凭空飞来，停在文思的鼻子前面。

    “你知道我不喜欢喝牛奶。”文思皱皱鼻子。

    “但是你需要喝牛奶！”工作台边上的一叠白纸上刷刷多了一行字。

    文思看着那根铅笔在半空舞动，可是他看不见舞动这支笔的手。

    “又在发什么呆？”

    文思摇摇头。

    “快点把牛奶喝完。”这句话写完之后，铅笔又被平放在白纸上。

    “你喂我。”文思想了想，说。

    装牛奶的玻璃杯轻轻弹跳了一下，显然溪岙有点生气了，但没一会儿，杯子还是自己贴近文思的嘴唇，并且慢慢地倾斜。

    文思双眼紧紧盯着那个杯子，似乎它是只停歇的蝴蝶，文思瞅准时机，双手一开又一合，将整个杯子包在手心。

    玻璃杯轻轻颤动了一下，一滴牛奶悬浮在空中，圆圆的一小团，停顿了半秒，顶部慢慢变得尖锐，然后整粒白色圆球都被拉长，猛然急坠，“啪”地跌在地上。

    “你的手还在这里对不对？”文思的双手死死裹住玻璃杯，半分也不敢松开。

    溪岙无可奈何地看着文思，他永远都是这么的孩子气。是的，她的手仍贴在杯壁上，和他的手交叠在一起，虽然他看不到，但确实是交叠在一起。

    溪岙轻轻地把右手的食指插进杯中的牛奶里，是的我的手还在这里，她试图传达这个信息给文思。

    文思看着乳白色的液体表面波动了一下，一圈小小的涟漪倏忽绽放，慢慢扩大，“哦，你真的在这里。”文思笑起来，眼睛一眨，一滴眼泪飞快滚落。他终于又可以切实地感受到她的存在。

    短短几个月，文思已经为溪岙画了十几个天堂，但没有一个能令溪岙满意。

    溪岙从来不是挑剔的人，但这一次她表现得十分难缠。

    “van gogh为了画好《吃土豆的人》不惜长时间地待在光线阴暗的农舍里，他为了画好太阳似的向日葵，不惜盯着太阳不放，最终损害自己的健康。文思，你可不能仗着你的天赋，就这样为所欲为地乱画一通！”溪岙在纸上严厉地写道。

    文思不是傻瓜，他何尝不知道溪岙是在激励他。这一次，文思决定委从她的心意，用尽心力去画，画出最精彩的杰作。

    “文思，是不是恨我对你要求如此严苛？”溪岙忍不住问。看到文思工作的如此投入和艰辛，溪岙又忍不住心疼。

    “不，我不会恨你。除非恨也是一种爱，不然我不会恨你。”文思停下画笔，轻轻地说。

    “我还是这么喜欢听到你的甜言蜜语。”溪岙笑着写道，“天啦，我真是无可救药。”

    “溪岙，现在不管你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你不知道我有多么遗憾，我不曾早一点这样做。”文思说。文思明白，溪岙一直坚信他有惊世骇俗的天才，无论如何不能被荒废。

    “文思，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不懂事的孩子，我一直试图告诉你你的人生应该怎么走下去才是正确的。也许我高估了我的能力，但至少我自己的经历告诉我，如果不曾做过真正想做的事情，那么你的人生就是虚无的。我做到了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虽然突然离去，但我并不为我曾经活过的岁月感到一丝一毫的后悔。”

    “我明白，你最喜欢帮助别人。你如愿以偿做了医生，最后——最后还为救人而死。你一定没有遗憾。”文思出神地想了一会儿，溪岙这一生，是好女儿好学生好医生好妻子，她的一生是完美无憾的，若一定要说有什么缺憾，那必然只能是他文思了。他，令她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他，危及了她和好友之间友谊。
------------

第七章 为我画一个天堂（二）

﻿    “不！”溪岙用力在白纸上划下这个字，“不，不，不。根本不是。”终其一生，她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保护文思，给他爱和安全感。虽然她被迫中途退场，但至少在前半场她竭尽全力做到最好，“我最想做的事，就是爱你。”溪岙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

    “溪岙？”文思知道自己对溪岙很重要，但他不曾预料到竟然是如此重要。

    “我知道文思真正最想做的事情是画画，不然上帝不会给你那么惊人的天赋，知道吗，每一个天才都是带着使命出生的。文思只是小的时候被爸爸妈妈吓坏了，以为自己根本不能画得很好，所以才会心生怯意，不敢多做尝试。”溪岙拿文思当个小孩子一样，用第三人称称呼他，“但实际上，文思的爸爸妈妈是错的，我却是对的。文思是天才。上帝要你画出被大多数人的眼睛忽略的美景。”

    不，不，不。文思在心里喊。他最想做的事情和溪岙一样，就是爱她。去他的绘画，他并不是孤独的天才，他并不需要向世人表达什么，他从来不渴求别人的理解和认同，因为他根本不需要！但他无法开口辩白，溪岙在世的时候，他从来不曾保护她，给她爱和安全感。如今，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文思什么也不辩解，他埋头画画，几乎不寝不休，大有不死不休之势。

    文思常常趁溪岙整理房间料理家务不能全神贯注于他的时候，悄悄地把溪岙给他准备好的食物丢进马桶冲掉。

    溪岙不明白文思为何越来越瘦，她以为他只是还没有从伤痛中平复，同时工作又过分辛苦。

    溪岙不知道究竟什么可以填补她死去之后文思精神上的空虚，她以为巨大的成功或许可以。

    杰克在溪岙的授意之下，为文思联系画商。事情进展得极度顺利。文思积够了开一次画展的作品数量，在索霍区的古根黑姆美术馆开了一次画展，一炮而红，大受关注。

    评论界认可了这个自学成材的年轻画家，收藏家开始收藏他的画，媒体的赞誉纷至沓来。

    文思在接受纽约时报的记者采访的时候坦诚他最喜欢的画家是van gogh，因为他的太太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就是van gogh的画册；他常常在画中借用中国古代界画中的素材作为背景，也是因为他的太太曾经送给他一本关于中国古代界画的画册。

    文思还说，他所有的灵感来源都是他的太太。

    他的太太已经过世。但正如van gogh所说，只要活人还活着，死去的人总还是活着。他可以感觉到她一直都在他身边没有离开。

    杰克按了两次门铃，折起刚刚看完的报纸，“哦，”他冲门后的文思摇摇头，“你谈了太多次‘你的太太’。”

    文思拉开门，“这不好吗？”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和陌生人交流，他只说他自己想说的。

    “你的自我呢？”杰克像个兄长那样提醒文思。关爱文思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尤其，文思身上讨厌邪恶的部分似乎都随着溪岙的离世慢慢消失，换言之，溪岙的去世似乎刺激了文思，令他迅速长大。文思在杰克面前绝大多数时候都表现得乖顺柔和。

    文思乖顺安静的时候，身上的那股清雅的气质就会格外地凸现出来。他本就是清瘦的男孩，如今更加瘦得脱形，但古怪的是，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难看。

    杰克曾硬押着文思出门看电影看展览，杰克是完美型的男子早就习惯成为异性的焦点，但当他和文思走在一起的时候，他是被人忽略掉的那一个。

    文思的身上有一种非常吸引人的东西，杰克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但确实存在的，那是一种没有办法用语言形容的魔力。

    “嚯！”杰克忍不住笑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竟然因为贪看文思忘记看路一头撞在路灯杆子上，“这个有点过分了。”

    “我不喜欢喝咖啡。”文思低声抱怨。

    “我不是溪岙，我可不管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只管什么对你好，什么对你不好。”杰克把文思拉进街角的咖啡馆，“你需要和人接触，你需要真正的生活。”

    “我的生活就是真正的生活。”

    “哦，不，你生活在梦里。如果没有我照看你的财产，你很可能明天就露宿街头。”

    “如果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梦，那么活在哪一个梦里有那么重要吗？”

    “很有哲理的观点，但是我不认同。”杰克道，“我不是溪岙，把你的每句话都奉为金科玉律！”杰克眨眨眼睛。

    “所以我才无法停止地一直谈论溪岙。当那个记者问我的生活，我发现我的生活就是溪岙，我只好一直和他说溪岙，说到后来，他似乎也厌烦了。”文思笑了笑，“没有溪岙，我也没有自我。”

    “但是你不停地提到溪岙，似乎没了她你就活不了，别人听来似乎你是个寄生虫。”杰克挑挑眉，“当然我也认为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条寄生虫，但并没有你在这篇报道里表现得这样明显。至少，溪岙离世以后，你表现得极好。那么短的时间完成那么多天才横溢的作品。”

    “是吗？你也这么认为。”文思有点心不在焉。

    “我终于明白溪岙那次为什么说要你给她画个天堂，她其实只是希望你不停地画下去。”

    “是的，她是的。”文思叹了口气。

    “她的心里想的永远都是你。”杰克没法掩饰自己的遗憾。

    “你还是喜欢她？”文思敏锐发问。

    “我想不是的。”杰克试图转换话题。

    “既然你喜欢她，为什么你还要帮她照顾我？”文思皱起眉头。他也是男人，他知道这种做法多么令人难堪，“因为你伟大？”文思语带嘲讽。

    杰克冷笑，“不，我绝对不伟大。但是，你是溪岙一手塑造出来的，照顾你的感觉近似于照顾溪岙。”杰克还击。

    文思先是愤怒，但旋即坦然，“对，你说得没错。你提醒了我，我当真是溪岙一手塑造出来的。”

    看到文思服软，杰克有点后悔自己刚刚过分刻薄，“溪岙是个阳光似的女孩，如果我有机会像你一样和她那么亲近，我必然也会受到她的影响。”

    “对，你说的没错，她是我的阳光。”文思一边说一边望着窗外的烟雨蒙蒙。

    溪岙有很多朋友，但她成为孤魂之后，最喜欢拜访的对象只有翠茜一个。因为，翠茜听得见她的声音。偶尔，当翠茜极度疲倦的时候，她也能看得见她。

    “规则一，不许在我上厕所的时候来找我；规则二，不许在我和男人嘿咻的时候来找我；规则三，不许在我动手术的时候来找我。其余时间，随便你神出鬼没。”
------------

第七章 为我画一个天堂（三）

﻿“什么意思？”翠茜紧张起来。

    “你刚刚说我像一只生了重病的鬼？”

    “那、那只是一个比方。”翠茜结巴起来。

    “不，我想你说出了真相。”溪岙把她常常无缘无故失去意识的事向翠茜和盘托出，“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根本不曾存在过一样。我很怕有一天我会陷在那种没有知觉的状态中，再也清醒不过来。就好像能量耗尽的电池一样。”

    “你是指……魂飞魄散？”翠茜手抓桌沿防止……
------------

第八章 我们的天堂（一）

﻿    在人间陪你，很快会害死她，很快。”翠茜把溪岙说的她常常会无理由地失去意识的事转述给文思听。

    “不可能，我怎么会毫不知情？”

    “我猜想，因为你根本看不见溪岙也听不见溪岙，如果她真的出了什么事情，你根本就发现不了。”

    文思没有办法辩驳翠茜的这个说法。文思静默了好久，这才缓缓发问：“那你认为我该怎么做？”

    “让溪岙觉得她可以安心地离开你。我的意见呢，你应该多吃点好的，多长点肉，脸色红润一点，还有多笑一笑，溪岙大概就会认为你已经不再伤痛了。”今天文思打开门，翠茜一抬头看到瘦成这样的文思着实吓了一大跳。

    “难道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文思突然变得十分阴沉，紧盯着翠茜不放。

    翠茜不喜欢文思这种神态，在心里说，要不你死掉变鬼陪她也行。但鉴于文思一年前的自残行为，翠茜不敢说出这种话来刺激他，“我想这是唯一的法子。你应该比我更了解溪岙，她只是希望你可以生活得很好。”

    “嗯。我当然比你更加了解溪岙。”文思的表情越来越阴，越来越狠，一直暗淡无光的冰灰色眼眸突然变得凌厉异常。

    翠茜不由自主后退一步，文思却比她更快，抢上前来，扣住她的双手，将她一直推到墙边，“我想，还有另外一个办法。”

    “什么？”翠茜强笑。文思的力气比她想象中大了许多，她完全挣脱不开。

    “让溪岙上你的身，代替你活下去。”

    “什么？”翠茜惊叫。

    “我认为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解决方法。”文思贴在翠茜的耳边轻柔地说。

    第107节：第七章为我画一个天堂(7)

    “你疯了？！”翠茜吓得全身发抖，“这是不可能的事。”

    “可能的。我可以杀死你，等你快要死的时候，让溪岙进入你的身体。然后你死去，你的身体就是溪岙的了。她可以代替你活下去，她甚至可以代替你成为米勒医生。”文思疯狂地笑起来，他似乎看到一个无比幸福美满的未来。

    “你在发抖，你很怕？”文思叹了口气，“我要溪岙留下来，无论如何我要溪岙留下来，我并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文思的声音变得那么温柔，那么无害，但他的手已经慢慢摸到了翠茜的脖子上。

    “溪岙，你回来了？快阻止文思！”翠茜大叫。

    文思立即松开手，本能地四顾，“溪岙？”

    翠茜趁空跑到门边，幸好大门没有关死，翠茜拉开门，飞跑出去。

    文思并没有追上去，他只是身体一软，摔在地上，自言自语：“失去溪岙？不，不，我才不要失去溪岙呢！绝对不要！”文思觉得冷，他蜷起身体，像子宫里的小婴儿那样。

    文思从浅眠中惊醒，他看到一条毛毯缓缓地降落在他身上，四个角依次朝里面掖了掖，他知道溪岙回来了，就在他身边。

    “溪岙，”文思坐起来，张开双臂，“到这里来。”

    停了一会儿，文思问：“你已经在这里了，对吗？”

    回答文思的是他突然自动翘起的t－shirt下摆。

    “溪岙，我想亲吻你。”文思说。

    溪岙心想，这个难度太大了，他甚至看不到她。

    “这是你的额头对吗？”文思目测方位，对着空气亲了一下，“等我找到你的嘴唇，你给我一个提示。”溪岙再次拉起了文思的t－shirt，表示同意。她不知道文思想玩什么。

    “这是你的眉毛？这是你的鼻尖？这是你的嘴唇？”文思亲吻着想象中溪岙的脸。

    “不是？那么这是你的脸颊？耳朵？好吧，重来。这是你的额头？这是你的眉心？”

    t－shirt被拉了一下。

    “对了？”文思雀跃，顺着那条垂直线慢慢摸索，“这是你的嘴唇。”文思的食指定格在一个地方。

    t－shirit又被拉了一下。

    文思笑了，慢慢俯下身。

    溪岙从没如此被文思感动过。

    “溪岙离开我吧。”文思轻轻地说。

    溪岙瞪圆了双眼，她不知道应该作何表示。

    “我希望开始新的人生，但是你在我身边困扰我，牵绊我，我做不到。”文思说。

    “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好不好？好不好？”文思说。

    “给我一个机会彻底忘记你。”文思说。

    虽然溪岙一直计划重建文思的生活，但听文思亲口说出这样的话，溪岙的心还是像刀搅一样的疼。如果她还有心的话，她早就死了不是吗？

    “走！”文思大喝。

    室内寂静若死，文思不稳定的呼吸变得如鼓点一般扰人心弦。

    文思以为溪岙已经离开了。永久地离开。岂知，一张白纸突然飘到文思眼前，一根铅笔凭空书写起来——

    “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意识到溪岙还没有走，文思又惊又喜，“我、我不知道。”

    “我相信。文思，如果我们前世也是相识的，你认为我会是谁？”

    “我、我不知道……我想一定是一个对我很好很好的人。”好到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真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文思，如果还有下一辈子，我希望我还是你身边那个对你很好很好的人。”爱护你，保护你，心甘情愿为你做一切的事情。

    铅笔跌在地上，白纸飘落在文思的膝盖上。

    我走了，文思。溪岙默默地在心里说。记得，一定要好好保重。

    第108节：第八章我们的天堂(1)

    第八章我们的天堂

    有人说文思是个骄傲的天才，达芬奇说，我不曾被贪欲或懒惰所阻挠，阻碍我的只是是间不够；van

    gogh说，说到我的事业，我为它豁出了生命，因为它，我的理智近乎崩溃；文思却说，画画不是他最想做的事，只是他最擅长的事，他无所事事只有画画。

    文思说，他最想做的事情已经永远没有机会去做了。

    有人说文思的生活检点得不可思议，检点得不像个年纪轻轻就获得极大成功的艺术家，检点得像个中世纪苦心追求真理的僧侣。没有毒品没有滥交甚至没有夜生活没有酒精没有烟草。我的太太爱喝白开水，文思说，我的意思是我的前妻。

    有人说van gogh的绘画母题之一是象征太阳的向日葵；文思的绘画母题之一是充满阳光的天堂，这是文思传承van

    gogh的明证。文思却说，那些只是他梦想中的房子，而那些阳光也不是阳光，那是笑容。文思说他不画天堂，虽然他曾经住在天堂，但他不画天堂。

    没有上帝的天堂就不再是天堂。文思说。

    谁是文思的上帝呢？文思自己问自己。

    文思闭上了眼睛，他看到了溪岙的笑容。

    唐卡夫人还是不许文思跨进家门一步。

    “至少是三年之后！甚至五年之后！他怎么可以在溪岙过世不足两年的时候再度结婚？而且对象还是个什么什么选美冠军！”唐卡夫人大怒道，“他没有心的。我从来不曾看错他，他像个恶魔一样邪气！”唐卡老爹试图为文思讲两句好话，但唐卡夫人听都不要听。在唐卡老爹看来，文思并不能算是薄情寡义了，每年唐卡夫人唐卡老爹的生日，文思都会亲自登门送上厚礼，唐卡夫人不许他进门，他就默默将礼物摆在门边，每年的礼物都极具新意，因为溪岙每年都会为父母的生日礼物煞费苦心，文思传承了溪岙的爱心。即使唐卡夫人一听到电话里面传来的是他的声音就立即破口大骂，然后挂断，但文思还是准时地一个礼拜打回去一次，因为溪岙在世的时候总是这么做。

    “就算他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这样刻薄地对待他，他也可以转身走开了。”唐卡老爹忍不住说。此刻，文思又被唐卡夫人拒之门外，一个人站在院子里，看起来孤零零的，“他任由你凌辱！你以为他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他们的宝贝女儿溪岙吗？

    “这不是他应该做的吗？想想当年溪岙都为他做过什么牺牲！”唐卡夫人仍是愤愤不平。

    “好吧好吧，至少你不能否认文思并非没有良心的孩子。”

    唐卡夫人顿了一下，人在人情在，溪岙过世这么久，如果文思真的像她形容的那么不堪，他大可以对二老不闻不问，“他有良心？他有良心为何竟然在溪岙尸骨未寒的时候娶个什么选美冠军？啊？啊？”唐卡夫人举起锅子挥舞了几下，她永远不能在这件事上原谅文思。

    唐卡老爹只好自己出门和文思一起到小镇上的饭馆叫了两份简餐。

    文思吃得很慢很仔细，最后还用面包将盘底的残羹剩汁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将面包送进嘴里，这才结束他的晚餐。

    唐卡老爹冷眼旁观，不觉对文思又多了几分好感，他知道文思已经是个大人物了，但难得他毫不讲究排场吃穿。唐卡老爹也一度认为文思是寄生在溪岙身上的小白脸，但溪岙离开这些年，文思并没有变得更糟，相反他变得更好。

    “孩子好吗？”唐卡老爹点了支烟，吸了一口，不太自在地问。

    “哦，很好。”文思简短地回答。

    唐卡老爹发现文思对孩子的态度十分冷淡，老爹心里不由一喜，道：“别太在意溪岙妈妈说了什么，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我懂，她也懂，只是不肯表达出来，溪岙的离世对她的打击太大了，对她而言，溪岙是上苍赐予她的最好的礼物。”

    “对谁来说不是呢？”文思的眼睛低垂了一下，“我一直相信我如今的生活就是溪岙乐于见到的。”

    “当然，溪岙一直希望你幸福。”唐卡老爹虽然欣赏女儿大度，但他也认为溪岙的大度令她自己受苦。

    “幸福？”文思自我解嘲地笑起来，过了一会儿说，“如果溪岙在天上看着我，我相信她看到的会令她确认我现在很幸福。”

    “什么？”唐卡老爹听不懂。

    “成功的事业，美丽的妻子，牙牙学语的孩子，对一个男人来说，这还不是幸福？”文思说。

    第109节：第八章我们的天堂(2)

    “呃……当然是。”唐卡老爹仍然领会不了文思的意思。

    “那么我现在必然就是幸福的，无比的幸福。”［·电子书下载乐园—.］

    唐卡老爹没法接下话茬，因为文思看起来一点都不幸福，他看起来很忧伤。

    “我从来没有生过唐卡夫人的气。”文思希望老爹安心，“以后也不会。”

    “哦，那实在太好了。”老爹有点尴尬。唐卡夫人排斥文思的举动实在出格了一点，“我知道你都是看在溪岙的分上。”

    “不。”文思竟然摇摇头，“我只是认为，如果溪岙处在和我同样的位置上，她会选择这种息事宁人自我牺牲的方法。”

    “呃？”老爹又听不懂了。

    “对吗？老爹，溪岙一定会这么做的，不是吗？”文思希望得到肯定。

    “当然，当然，溪岙从来不计较别人怎么对她，她比较喜欢检讨自己怎么对人。”

    “就是这样！”文思畅快地笑起来，“就是这样的！”他再度垂下眼睛，低声自语，“我就是要做这个样子的溪岙。”

    翠茜被文思那次疯狂的举动彻底吓坏了，从此对他绕道而行。杰克却成为文思真正的好朋友。杰克也说不清为什么，但他一直有这种感觉，文思变得越来越容易相处，和他印象中的那个邪恶自私的小子相差十万八千里。

    好吧。就这样吧。可以的。算了。没有关系。文思越来越宽容大度，这为他赢得了真正的好名声。虽然他还是习惯深居简出，但他豁达的待人处事的方式还是为他在短短几年中赢得了许多真正的好朋友。

    财富、友情、家庭，文思什么都有了，杰克也认为文思是真正成功了，真正幸福了。如果不是因为文思对溪岙仍是毫不忘情，杰克几乎要替溪岙不值起来，因为文思没了她，似乎过得更好了。

    “不要质疑我这样做的用心。”杰克把一叠照片摔在文思面前。

    “你找私家侦探跟踪我的太太？”文思哭笑不得。

    “我答应过溪岙一直照顾你，所以，这件事我无论如何都要插手。”

    “你不需要一再表白你的动机纯正。”文思皱了皱眉头，他又不是傻子，他当然明白杰克这样做绝大部分理由还是为了溪岙出气。

    “好吧，我坦白，如果你找个比较丑陋的女人，我也许会对她的偷情不闻不问。”自从文思娶了那个什么什么选美冠军一起分享他的财富和名声，杰克就一直如鲠在喉，“拜托，谁都知道她曾经是钢管舞女郎。”

    “那时她才十五岁。谁在年轻的时候不犯错？”文思记得他有一个十分暴躁冲动的青春期，但溪岙原谅了他的每一个过错。

    “如果你找个品德高尚一点的女人接替溪岙的位置，我相信不但我就连唐卡夫人也会觉得欣慰许多。”

    “杰克，是你告诉我如果不能找个富有灵魂的女人，那么至少找个美貌无比的。”文思道。

    “我说这样的话？我相信我即使说过那也只是个玩笑而已。”杰克硬撑。

    “我从来没有希望厄琳娜是完美的。”文思道。如果溪岙可以爱满身缺陷的他，那他为何不可以爱满身缺陷的厄琳娜？

    “但是孩子都不是你亲生的，她摆明了只是要谋夺你的财产。”

    “不是我的？”文思并不是十分震惊，他终于明白
------------

第八章 我们的天堂（二）

﻿    为何他总是和那个小孩亲近不起来，他还以为他天生不爱婴儿呢。

    “也不是她现在这个姘头的！”

    “杰克？”文思皱眉。

    “好吧，情人。”

    文思拿起照片翻了翻，“我也许应该和厄琳娜好好谈一谈。”

    “文思？”杰克急道，“你不准备和她离婚？”

    文思镇定地摇摇头，“我从来不曾指望她是完美的。”

    “你疯了？”杰克认真地发问。文思的表现太反常了。

    “不。”面对杰克的质疑，文思竟然笑起来，“当然不。我只是在过一种十分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文思垂下眼睛，不一会儿又抬起来看了看天上。

    溪岙总是希望他幸福，她为他定义了他应有的幸福的人生：世俗的成功，美满的家庭，健全的社交……总之，她要他做一个被社会普遍接受的人。溪岙以为这样的文思一定幸福，因为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九九的人都会因为财富、名利、荣誉而感到幸福。

    第110节：第八章我们的天堂(3)

    可是，事实上，溪岙错了。文思的幸福只是与她一起厮守。别人怎么对待新婚誓词的文思不知道，但文思自己却认为新婚誓词真他妈的讲得好！

    “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无论疾病健康，无论富有贫穷，始终忠于她……”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除了最后一句，文思觉得结婚誓词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的心声。

    死亡也不能分割文思对溪岙的爱。文思不知道他对溪岙的爱究竟有多深，是否像海那么深，是否像星辰那么不可计数，是否像春天的花朵那么新鲜灿烂，但文思知道他对溪岙的爱正如溪岙对他的爱。

    死亡也不能将他们的分离。他们天生注定属于彼此。

    文思从来没有想过摆脱厄琳娜，即使杰克警告他，厄琳娜和黑道的人有染，极有可能危及他的身家性命。更何况那样一个不忠的女人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文思总是这样答复杰克，她刚刚二十三岁，我相信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可以做出比她更过分的事情来。为何不再给她一个机会？

    厄琳娜自己提出了离婚。厄琳娜和文思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定，文思毫不犹豫如数分了一半身家给厄琳娜。杰克又是哇哇直叫，声称文思只要指出厄琳娜的儿子是她结婚期间和人通奸所生，那么她非得光着屁股滚出文思家不可。

    杰克困惑地问文思，你对那个婊子那么好，难道你真的喜欢上她了？杰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你真的可以在你心里把她放在同溪岙一样重要的位置上？

    文思超然微笑，答：“我当然喜欢她，我喜欢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喜欢比憎恨要省力气。”

    杰克有点恍惚，他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文思的脸上看到专属溪岙的可爱的宽厚的笑容。溪岙总是说，我喜欢我身边的每一个朋友，我的每一个朋友都是最棒最棒的！

    厄琳娜扑进文思的怀里，她冲文思绽放热力十足的笑容，漂亮的宝石蓝的眼睛里却蕴满了泪水，“我不得不对你坦白，乔不是你的亲生儿子。我不能再骗你，我怕我以后都睡不安稳。”厄琳娜眨眨眼睛，“你会取消你给我的财产吗？我是说，或者你拿走一部分，我是说，你还是会给我一点钱的对不对？”厄琳娜越来越慌乱，她有点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也许她该严守这个秘密，她是苦出身的女孩儿，她知道金钱比尊严比良心比什么都重要。

    文思拍了拍厄琳娜的脑袋，像对待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忐忑的小女孩那样，“你可以全部留着。不过，记得，那些都是属于你的，不要轻易交给任何人。”文思表现得像个体贴的大哥哥。

    “当然！”厄琳娜终于“哇”地哭出来。

    “有任何事情你都可以来找我。”

    厄琳娜哭得更凶了。杰克曾经背着文思找过厄琳娜一次，厄琳娜怕急了那个连正眼都不看她的男人，杰克威胁厄琳娜要么乖乖离开文思，要么就学会安分守己不要再和外面的男人胡搞瞎搞，不然他会像赶走一只打错了洞的小老鼠一样彻底地赶走她！

    “我答应过朋友，我会照顾文思，所以你最好不要再伤害他！”杰克冷冷地说，“我并不在乎你的姘头是黑手党还是墨西哥黑帮。要知道，你这样的娘们，奇书【久久电子书  免费TXT电子书下载】如果不是文思抬高了你的身价，你根本一文不值。”

    厄琳娜大气都不敢出。

    “我真不知道文思发了什么疯竟然娶了你这样的女人！他是不是画了太多的画，把脑子画坏了？”杰克瞪着厄琳娜，就像瞪着一坨洗不干净的污渍。

    “你以为我就好受吗？”厄琳娜被杰克鄙视的目光激怒了，“你以为我很好受吗？我就爱讲粗话，就爱看杂志，就爱和男人调情，就爱乱买东西，就爱跳艳舞，因为除了干那些事，其他的事我统统不会干！文思却总是画画，读书，干什么都彬彬有礼，所以我在他面前也非得装出一副很文雅很聪明的样子，可是天知道我根本不是！你知道我多压抑吗？我根本不觉得我是嫁给了一个男人，我根本是嫁给了一个圣徒，嫁给了一个上帝。他从来不会说错话从来不会做错事，你知道这多可怕吗？最可怕的是，他从来不会指责我！即使他完全知道我错了！你知道这让我感觉到什么吗？这让我感觉到我自己十足的是坨屎！”

    第111节：第八章我们的天堂(4)

    杰克一时之间不能领会厄琳娜的怨辞，“文思宠你也是错？你也太会替自己找借口了。我真不知道你这个……”杰克咽下了那个骂人的字眼，“我完全弄不清你在想什么，文思还不够好吗？有了这样的男人你还不知足？”文思文雅秀美，有人将他比作拉菲尔第二。

    “他不是不好，他是太好！”厄琳娜冲杰克大嚷，“你这头猪，怎么和你说你都不明白。”

    杰克目瞪口呆，他生平第一次被人骂作猪，而且是被一个他深深认定有颗猪脑袋的女人。

    “文思！”临出门前，厄琳娜有点不舍。

    “我知道你也很喜欢这里，但是我不能把这座小公寓给你。”文思误解了厄琳娜的用意，“这里……”这曾是他和溪岙共同生活的地方。

    “不，不。你已经给了我一座度假别墅，我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贪心。”厄琳娜做了个鬼脸，爽朗地笑了笑，“我只是……”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一会儿一个表情，此刻脸上阴云密布，“我只是不舍得你。”

    文思挑挑眉。

    “文思，你从来不问我为什么坚持要离开你？”厄琳娜突然说。

    “这重要吗？”文思有点不安。他以为厄琳娜是感受到他对溪岙的余情未了，所以才没法和他相处下去。

    “嗯，也许不重要，但是我希望你知道。”厄琳娜深深吸了口气，“我要离开你，是因为你太好了，我怎么都配不上。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嫁给你一个太好的男人比嫁给一个流氓无赖还要惨上好几倍！”厄琳娜夸张地拍拍胸口，“我真庆幸我终于解脱了！”

    文思笑起来，张开手臂，“来，来这里。”他像兄长那样拥抱厄琳娜，“谢谢你，从来没谁说过我是个好男人。”文思笑道。

    “会吗？”厄琳娜不解，不信，“为什么。”

    “大概我原来真的不够好。”

    “最后一个问题。”厄琳娜拉了拉背包的挎带，不安地问，“文思，你当初究竟看上我的什么？”毕竟夫妻一场，厄琳娜再蠢笨粗糙也能发现文思并不是以貌取人的人，更何况文思的前妻，就是车祸死掉的那个，厄琳娜虽然不情愿，但是心底还是不得不承认那个女人比她还要美，只是不怎么爱打扮而已。

    文思笑开了，“因为——”他故弄玄虚地顿了一下，“因为你看起来那么可爱。”文思像哄小孩那样哄着厄琳娜。

    因为——厄琳娜看起来那么迷茫无助，看起来那么需要帮助和救赎，正如很多很多年以前的文思。

    杰克曾说，文思是溪岙一手塑造出来的。

    “我真不敢相信，你把一半财产分给那个女人了？！你要是真的嫌钱多得花不完，捐给慈善机构，要不，给唐卡老爹唐卡夫人呀，毕竟没有溪岙哪有今日的你？”杰克一时激愤，该说的不该说的话都脱口而出，杰克有点尴尬地猛灌一口啤酒。

    文思毫不介意，喝了一口矿泉水。文思不抽烟不喝酒，甚至不喝咖啡，一如溪岙当年，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如果硬要说溪岙有什么嗜好的话，那必然只能是过分迷恋文思。

    “你知道唐卡老爹的，他怎么肯收我无故赠与的钱？他会认为我看轻他。至于，唐卡夫人……”文思无奈地笑笑，“除非我能送给她一个活的溪岙，不然她不会接受我的任何礼物。”文思还记得他在母亲节、父亲节、复活节、圣诞节送回家的那些礼物都遭到了什么样的下场。

    “总之，那样的一个女人不值得你这样的慷慨大方！”

    “杰克，她只是个小姑娘而已，为何你不能宽容一点，一定要表现得这么苛刻？”

    “她又不是我妹妹，她对我而言只是陌生人，我不是圣人，我没有太多可以挥霍的同情心，原谅我只是用对待一个陌生人的方式对待她。”杰克不以为然。

    “如果不是因为溪岙，我对你而言，怕也只是个陌生人吧？”文思静默了一会儿，轻轻地问。

    “你不要转移话题！”杰克有点恼羞成怒，“总之我看不惯你对那个女人那么好，那让我觉得你似乎不再那么爱溪岙，你把原本只属于溪岙一个人的爱分给了别的女人，而且还是廉价的可耻的女人！”

    第112节：第八章我们的天堂(5)

    “你知道那永远不会发生，你知道溪岙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她就是他的血，他的肉，他的灵魂，“算了，还是谈谈你吧。”

    “我？你是指翠茜？”杰克并不回避这个话题，翠茜两年前移居华盛顿，杰克这两年常常两地奔波，知道内情的人都晓得他为的是翠茜。他和翠茜，一个华尔街新贵，一个年轻有为的主治医师，才貌相当，无比般配，但就是无法更进一步，“翠茜说，只要我的心头还有溪岙的鬼影缭绕，她就永远不会和我谈婚论嫁，她永远不做任何人的替补。这个女人真是该死的自私！”杰克又是懊恼又是愤怒又是舍不得。

    看到关于翠茜的话题竟然激起了杰克如此之大的感情波动，文思立即明白杰克对翠茜已经是情根深种，“也许她只是害怕受到伤害，也许她只是……不管怎么说，如果是真心喜欢她，那么就迁就一下就好了，又不是多么难以做到的事情……”

    “闭嘴！有时你简直让人觉得你是第二个溪岙！”杰克把喝空的啤酒罐朝文思丢去。

    “你说什么？”文思轻轻皱了皱眉头。

    “我说什么？我说——我说你让人觉得你是第二个溪岙。”杰克终于意识到自己刚刚脱口而出说了什么，“我想我是喝多了。”杰克瞥了瞥椅脚旁边就快要摞起来的空啤酒罐。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冲口而出说那样的话，似乎那句话早就打好草稿的，一直藏在那里，等待机会一鸣惊人，“你不能否认你真的越来越像溪岙，好心性好脾气，无限的宽容无限的和蔼。”

    文思沉默不语，慢慢抬起眼睛，看向夜空。

    “还有，厄琳娜曾对我说过什么因为你太好，所以她不能安分地呆在你身边，我原先以为那只是她的胡说八道，为自己开脱，可是后来我又忍不住回想她那番话，我想我是有点懂得她的意思了。如果你的爱人像圣人一样，甚至像耶稣基督一样，永远都只是原谅你，原谅你的一切过、一切失，那绝对不会是一个美妙的体验。”

    文思没有答话，但他的双目渐渐濡湿，嘴角浮现古怪的笑容。

    “我想我应该庆幸我从来没有真正得到溪岙的青睐。”

    “哦？”

    “如果她用对待你的那种方式对待我，我相信我要么就是神经失常，要么就是转身离开。那样的爱是种极端沉重的压力，对吗？文思？”

    “也许。但那些都不重要。”

    “不重要，怎么会不重要？”杰克忍不住和文思争辩起来，“那关系到自我的问题，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问题的重要性赛过‘自我’？”

    文思摇了摇头，有点悲悯地说：“杰克，也许你从来不曾真正爱过谁。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你只想成为她，化为她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妙论！”杰克想笑，但在文思柔和却认真的眼神的注视下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和溪岙在一起，我是快乐的。”文思的双臂拢到一起，似乎正在拥抱某种无形的东西，“那种快乐是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去获取的，哪怕是死。”

    那你为什么不死？杰克差点儿问出口来。

    文思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溪岙不许。她认为我这样活着会更加幸福。”

    “哦，原来你是我见过的最体面优雅的行尸走肉。”杰克试图开个玩笑，但马上发现不妥，“我是说你一点都不消沉，不像想殉情的家伙。”

    “溪岙不许。她认为我这样活着会更加幸福。”文思固执地重复刚刚说过的话，他的眼中再度闪现已经消失很久的邪恶的寒光，“你以为我真的对这种生活乐在其中？”文思尖声道，同时把手指捏得嘎达直响。

    杰克吓了一跳。

    文思苍白着脸道歉，似乎打败了身体
------------

第八章 我们的天堂（三）

﻿“我？你是指翠茜？”杰克并不回避这个话题，翠茜两年前移居华盛顿，杰克这两年常常两地奔波，知道内情的人都晓得他为的是翠茜。他和翠茜，一个华尔街新贵，一个年轻有为的主治医师，才貌相当，无比般配，但就是无法更进一步，“翠茜说，只要我的心头还有溪岙的鬼影缭绕，她就永远不会和我谈婚论嫁，她永远不做任何人的替补。这个女人真是该死的自私！”杰克又是懊恼又是愤怒又是舍不得。

    看到关于翠茜的话题竟……
------------

尾声 夕阳中家的香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