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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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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楔子

﻿    盛夏的黄昏里，夕阳被重重叠叠的楼宇遮住了大半张脸，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将行人的身影拉的稀稀长长的。待人行道的指示灯变成绿色，我匆匆地过了街。

    我与张明思约定六点在公司对面的商业街见面。这时间恰逢下班高峰，在滚滚的人流中我独自站在“隆基大厦”门口，显得有些扎眼。看了一眼手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我略微踌躇一阵后转身进了“隆基”。

    大厅中央坐落着一架三角钢琴，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女孩子在弹琴，而分布在这周围的每一家店铺的橱窗都敞亮得映得清人影。大厅内的人流稀松，三三两两地徘徊在各式的橱窗前，伴随着从钢琴里缓缓流淌出的旋律有着说不出的闲适。

    我走到一家买水晶的店门外，橱窗里一只鸡蛋大小的水晶小猫咪正卧在蓝色丝绒上慵懒地眯着眼睛打量着过往的人流。这水晶小猫打磨得晶莹剔透玲珑有致。正当我看得入神的时候，它却随着一双突然出现的手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寻着那双手的方向抬头看去，店内那高高瘦瘦相貌轻俊的男人不是张明思又是谁？

    我怔怔地看着他走到我面前，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放在我手上：“我说怎么不见人影，原来是跑这儿闲逛来了。”

    这经年之后再次见面的第一句，竟然是这么平凡无奇的一句。

    我回过神来：“一不小心忘记了时间。”

    再看看手中的小盒子又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时候学大方了？”

    多年不见了，他端着手臂毫不避讳地打量着我，我索性舒展开来大大方方地让其打量。

    “怎么样啊？”我笑盈盈地看他。

    “当年的小灭绝已摇身一变成气质女白领了。”他轻笑着摇了摇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我也悄悄地打量他，中规中距的牛仔裤加条文POLO衫的装扮已完全找不出当年那个小混混的影子。

    这是阔别七年的再度相逢。他已不是当年的他，我也不是当年的我，好在，我们还是当年的我们。

    我们选了一处街角的咖啡厅。门前有棵硕大的梧桐挡住了店名的一半，只露出“wallflower”一词，亦如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的那一天。

    明思大咧咧地坐在我对面，赤红色的夕阳打在他的脸上，使他的半张脸陷入了阴影中。这种感觉就像那一年的许多个黄昏，我只微微一侧脸就看得到他鼻影下的半张脸，还有那颗穿在耳骨处的耳钉。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耳朵，呵，好在它如今已经不在了。

    “傻笑什么呢？”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骨处，他随即爽朗地笑了。

    “年少轻狂啊年少轻狂！”

    我也笑了，这个词用在他身上确实是恰到好处。

    “最近怎么样？”

    我笑着答道：“还不错。”

    当期盼已久的重逢真正来临时，我的心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动难抑，而是喜悦中掺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当然，也有紧张。我藏在桌下的手紧紧攥着衣裙，我等着他先开口，但又不敢坦荡荡地直视他的眼睛。

    良久，他摸着下巴，微微隆着眉头：“让我想想我们有多久不见了……”

    我笑了，我想这笑容一定有些别别扭扭的：“刚好七年了。”

    半响，我听他说：“这七年来，我常常会想你。”

    说话间他已经收敛起了前一刻的不羁，我无声地微笑着。不明就里的人或许以为这是情人间在互诉衷情，而听了这话的我明明会心跳但也不得不告诉自己，他只是在思念一个多年未见得老朋友而已。

    我默默转动着咖啡杯，这一刻使我想起太多，都是这些年来我不愿触及的东西，是那段被风尘在心中良久，却又时不时地在心底掀起波澜的岁月。我敛了敛思绪望向窗外，对面的小广场上空正盘旋着几只风筝，在无风清朗的赤色天幕下它们仿佛只是挂在幕布上的几处点缀。

    他搅着杯中的咖啡：“我的琴行刚刚装修好，什么时候来看看？”

    我回过头来望着他，此刻的我定是一脸的讶异，我原以为他只是顺道来探望我。

    “你是说在X市？”

    错愕了一阵，我渐渐地兴奋了起来，这意味着他将时常出现在X市，离我更近的地方。

    “是要定居X市了么？”我仍然不敢相信明思就要跟我生活在一个城市了。

    他笑着点头，当我的猜测被证实时才觉得这幸福来得太过仓促，让我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什么时候去参观琴行呢？”

    我抿了抿嘴：“周末吧，周末一定去。”

    “一言为定！”

    我沉淀已久的情感因为他的出现瞬间沸腾了起来，这空洞洞的城市也因为多了一个他而开始升温。周遭的环境都是我熟视已久的，但是却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能让我体会到对它们的归属感。这或许就是老友的魅力，足以使一片陌生的地方感染上熟悉的味道。然而他既是我的老友却又有着一种特殊的能力能够牵引着我心底的那颗种子，如今这埋藏多年的种子似是感受到了他的气息，也慢慢地苏醒了过来。

    本小说首、发于晋、江原创，作者乌云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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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爱从那年起

﻿    我们找了这个小区附近的一家餐馆，我看着正在点菜的明思说：“不是约定好了周末去看你的琴行么，怎么今天又特意跑了过来？”

    话一出口我便有些后悔，果然明思抬起头来怔愣了一下。随后将菜单递于身旁的服务员，笑着对我说：“一个人吃饭闷。”

    我了然地笑笑，在这里他也只有我一个朋友而已，可对我而言这却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满足感，因为这个“唯一”太过难得。

    “琴行什么时候开业？”

    “下周末，要等老师全部到位。”

    “那开业之前你都忙些什么？”

    他笑着看我：“所以我今天特意跑来请你吃饭。话说回来今天看到你工作的样子，觉得你这份工作不轻松啊。”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他有些心疼地看着我：“干脆我雇你算了。”

    他这话着实让我意外，我怔了一瞬后笑了：“多谢张总抬爱了，不过我还是更适合一个人自生自灭的好。”

    他低下头来不再说话。我知道那或许不是句玩笑话，而我与他一起工作也可以像上学的时候那样天天见到他。可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日子既让我向往也让我畏惧。我害怕某一天会出现第二个秦曼，到时候我又要戴上那副面具，故作淡定地看着他与她卿卿我我，然而，只要他不是我的，那么就必然会有那么一个她。

    饭后明思将我送回公司。

    “周末去琴行的事情可不要忘了。”

    我笑盈盈地点点头：“好，周末见。”

    小敏敲了敲玻璃隔板：“那家店怎么回事？”

    我叹了口气，将在店里的事情告诉小敏后她又笑着说：“你不会真要天天去吧？”

    为什么不？之后我连跑那家卖场几天，那个导购终于知道我那不是句玩笑话，产品的销量才稍有提高。

    再回到办公室时桌上还放着昨晚整理到一半的业绩报表。还好，多了一两个卖点，即便都不是什么大型的卖场。但是，聊胜于无。

    “唔，真令人头疼，整理完业绩报表还有客户资料。”我仰躺在椅背上揉着太阳穴。

    “咦？我以为公司早就没人了。”董欣顺手带上她办公室的门，走向我。

    我连忙站起身来：“董姐，您也加班啊？”

    “我只是贪图一份清净，顺便在这吹吹空调。其实我没什么工作需要加班。”

    看着她那可近的笑容，我才慢慢放松下来，露出疲态。

    “啧啧，年轻的女性要注重皮肤保养，你这样对着电脑多加几个小时的班赚到的钱还不足以买一套面膜。”

    我看看墙上的挂钟，的确已工作了几个小时，忙得竟忘记了时间。我感激地看着她，她亲昵地过来拉我的手。

    “吃宵夜去！”

    董欣是我的上司，我初到南诗时她就已是我们部门的销售经理。时常陪些主要客户吃饭喝酒，常常活动到半夜，可第二天仍旧是风雨无阻准时上班。或许，她真是爱极了这份工作。

    我们到了一家街边的混沌面馆面对面坐下，她为我递上双筷子。

    “谢谢。”

    以前常听同事们说她是位极其和顺的上司，但却一直没有机会与她近距离的接触，今天看来，果不其然。

    我是真的累了，默默地低头吃着饭。

    良久，她吃下最后一颗馄饨说：“我初到南诗时也像你一样，恨不得不吃不睡，只为证明自己有多能干。”

    我有些不好意思：“董姐……”

    她继续说着：“我理解，想要证明自己的自身价值，年少轻狂意气风发……这都无可厚非。”

    她从包中拿出一份资料，我怔怔地接过来看。呵！是一份客户名单。

    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这是？”

    她站起身来拍拍我的肩膀：“给你的！好好干！”

    这无疑是送业绩给我！她转身去开车门，回头朝着仍处于石化中的我招招手。

    “还不走？你家在哪？送你回家！”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夜晚，我拿着那份名单兴奋得难以自抑。

    刚到家便接到了明思的电话。

    “明天和我有约没忘记吧？”

    我反应了一瞬，原来明天就是周末了。

    我拿着电话提着裙摆在原地打转：“当然，你是VIP客户，和你的约会我哪那么容易忘记？”

    电话里他低声地笑着：“会不会睡懒觉？”

    “许多年没有睡过了。”

    “唔，发现你比七年前胖了一圈，还以为这些年里你吃睡不缺呢。”

    我很想告诉他这叫做发育，但是对他的冷嘲热讽早在七年以前我就可以充耳不闻了。如今听起来却更觉亲切了。我笑盈盈地报上一个地址。

    “明早九点半我准时造访。”

    “热烈欢迎，蓬荜生辉！”

    上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是什么时候？多年以来除了与南诗签约的那一天，再没有哪一日会让我像今晚这样开怀了。工作顺利的时候，身边多了位老友，而这老友正是我少时唯一的朋友，在那些残破的岁月中唯一带给我欢笑的人。

    这一晚我睡得极其香甜，我认为再无人比我更加幸运。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吸尘器嗡嗡作响，却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好情绪。九点半刚过，明思准时造访。我打开门时，他正慵懒地倚着门框。

    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你总是这样准时。”

    这句夸奖人的话却并不令他受用，他耷拉着眉眼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有什么办法？我低估了今早的交通质量，害我在这门前等了将近二十分钟。”

    我不禁捂着嘴笑，就会装，谁信你？

    见我自顾自地笑，他又说：“别在那傻笑了！算我奉劝你一句，不要轻易把帅哥凉在门外，小心遭人围观。”

    真臭屁！我连忙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像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瓶红酒。

    “想我的时候也不用出去买醉了。”

    我又忍不住要笑，见他一个不耐烦的眼神过来，只得忍下。

    “能不能参观卧室？”

    我歪着头笑盈盈地看他：“请自便。”

    明思毫不客气地坐在我的床上：“你喜欢这个色调？”

    “没错！”

    正是因为这个颜色，我租下了这套单身公寓。虽然这里离市区较远，但是远也有远的好处，有的时候这里安静得甚至听不到风声，在喧嚣的闹市呆久了，便觉得这份宁静尤为的珍贵。

    “我知道有种花与这颜色非常接近，叫做香罗兰。”

    “我只听过紫罗兰，不知道还有香罗兰。”

    “咦，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个。”

    明思从床头拿起一个八音盒。翻开盖子，《致爱丽丝》缓缓流淌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已有七岁高龄的八音盒，电池换过无数，仍有这样的音质，这令明思甚为惊讶。

    那是我十八岁那年，即将离开家乡时，明思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较为轻松的一件便是他转学到了我们班。

    我还记得那一天，高高瘦瘦的他穿着补丁裤，沙滩凉鞋，还有映着骷髅头的大背心。他的头发也不是与班上男同学一般中规中距的寸头，而是头顶与额前略长的那种，看上去有些怪异，但配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却又说不出的好看。

    老师将他安排在我身边的空座位上，我一侧头刚好看到他耳鼓处的耳钉乌亮地闪着金属的光芒。这无疑是对校规和师权的挑战，当时的我也曾暗暗为其捏了把汗。那时他时常迟到或是旷课，有时甚至来学校时身上还带着伤。同学们都相传他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大家都不敢与他亲近，老师亦对其处于放任状态。

    有一次，他在课间时才匆匆感到，我发觉他胳膊肘处还在淌血。

    “你去哪了？”

    他一只手捂着嘴做了及其夸张的表情：“原来你会说话！”

    我被他这滑稽的表情逗笑了。

    他又做出一副很懊恼的样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哭，怎么你一见我就笑？”

    听到这话我更是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过一阵后我指着他的手肘说：“还淌血呢！”

    “男儿流血不流泪啊，流点血又何妨！”

    “不处理恐怕要感染，要不去校医那里？”

    明思满脸的不屑：“嘁！让我去找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太太？她就知道告状，与其找她我宁愿自生自灭！”

    “唔，那我替你去！”

    到了校医室，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又回去看她手上的《知音》。我刚要看口，只见她头也不抬地说：“唔，我是不会替人开请假条的，你不要想偷懒。”

    我想了片刻，脱掉一只凉鞋：“新买的鞋子不怎么合脚，磨破了皮，要开些什么药么？”

    她说这自然而然就好不必小题大做，可我还是坚持要了酒精棉和消炎粉。

    “喏，拿去！”

    “哇，真有本事！”

    见明思笨拙的扳着自己的手肘，我便忍不住：“我来帮你。”

    我专著地用酒精棉帮他擦拭伤口，全然无视他的呲牙裂嘴。

    “为什么要打架？”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难道是你小脑发育不全害你天天摔跤？”

    “嘿！这倒是个好借口……还不是我哥们被人欺负好多次了，今天替他出气了……那小子！”

    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和我们那出名的小混混成了好朋友。我本以为明思像大多数的小混混一样出自于一个问题家庭，然而真相却总是出乎人意料的。

    “我爸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

    “真的？”我上下打量他：“怎么你没有继承一点先人的优良基因啊？”

    对于我的冷嘲热讽，明思表现的毫不在意。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说：“嘁！这话我听多了，只是你们这些俗人看不到我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而已。”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他“腾”地坐了起来。

    “我会一样乐器，你猜是什么？”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确实是双指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我摇了摇头。

    “哈哈，你一定猜不到，我会这个。”他比划了几下，“二胡！”

    我错愕了一刻：“这与你的气质还真是……不符。”

    看到我的表情，他终于满足地又靠回了椅背。

    “那么……父母感情不好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喂喂！我在你眼里有那么差劲么？我还不至于将自己的错记在父母头上。他们很好！”

    我有些后悔自己竟问出这样的话，而明思也因此不快许久。好在后来，因为那一年发生的那些不轻松的事情，我们总算冰释前嫌。

    我离开家乡前往大学的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我的生日。我一早起来便知那日是我的生日，但是我一度劝自己忘记这个日子，在经历了那许多事后再无人有闲暇去纪念那么久远的事情了。

    我打开大门，明思就如今早一样倚在我家的门旁。那日的阳光透过门前的梧桐树叶熙熙嚷嚷地照射下来。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于我。

    “生日快乐。”多么美妙的一句话。

    我打开盒子，就看到了这个长寿的八音盒。那天我是下午的火车，中午在家里吃了出发前最后的午餐。母亲为我煮了碗长寿面，加了个荷包蛋。我拿着筷子的手始终不能停止抖动。这是母亲的受难日，她又怎会忘记，我又怎能不负责任地将其忘记？我狼吞虎咽地吃起面条，看着自己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入碗中，然而母亲却一直微笑，似是充满了希望。

    她替我捋了捋头发：“还不算坏……还不算坏……”

    日后每当遇到阻碍我都会学着那一日母亲的口气喃喃地重复这句话，从此，一切都不算坏了。

    我和明思默默地听完了一曲《致爱丽丝》，他合上盖子，音乐戛然而止。他站起身来替我抹掉眼泪，我们的呼吸都凝滞了一瞬。

    随后他直挺挺的朝身后的床上倒去，将双手枕在脑后。

    “打算请客人吃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好没样子！”

    本文首、发于晋、江，作者乌云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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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处处都是井

﻿    我做了几道家乡的小菜，配着明思带上来的红酒是别有一番滋味。

    “一会去琴行看看么？离这不远。”

    我喝了口红酒点点头。

    明思在家乡读了大学，毕业以后就在当地置办了一所琴行。直到听说他新店开业的那一天，我才明白他深爱着父母给他的财富,他没有选择别的工作。那一直是他的梦想，他也靠着自己的梦想养家糊口，这亦是一种幸福。

    “明思琴行！”我仰望着牌匾上的四个鎏金大字不禁笑了。

    他从后面走来揉了揉我的头发：“不要在这傻笑了，进去看看吧。”

    “明思琴行”有三层楼，一楼出售各种乐器，二楼三楼是授课的教室。我没有去看过明思在家乡的那所琴行，但据说规模远不及此。

    “看来你这几年赚了不少啊，投资这么一家琴行也不容易吧？”

    明思摸着下巴不置可否：“赚点老婆本着实不易啊！”

    我看着琴架上的一把二胡：“手生了吧？还会拉么？”

    明思取下那把二胡，调了调音准，摆好架势朝我眨了眨眼：“你会后悔小看我。”

    那是一首《同桌的你》，从二胡的琴弦中流淌出这个旋律还是会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明思也在笑，然而在他清澈微笑的眼底却有着别样的情愫。一曲完毕，我的掌声回荡在这个略显空旷的房间。明思则是低着头，怔怔地看着琴。

    “你知道么晓蕊，即便是今天，我都会想念她。”

    即便是多年后的今天，她依然住在他心中。有一刻，我觉得她是幸福的。

    我叹了口气：“对不起，若不是因为我……”

    明思抬起头朝我爽朗地笑了起来，那表情甚至还掺着些许的诧异。

    “说什么呢！这事与你无关。”

    “可我听说……”

    “都说了与你无关！”这是一种严酷的拒绝，我的歉意被生生地挡了回来。

    或许他只是不想再去碰触那经年的伤痕，而那伤痕的触目惊心之处恰恰就是它的缔造者竟是他的好友。

    这一次的沉默长达一刻钟，我拨弄着一把古琴。我本以为它该是轻软绵长的音色，却不想竟是这样的浑厚深沉。

    “怎么？有兴趣学琴？”

    “不不不，年纪都一大把了，指节也已经生硬了。”

    我连连摆手，心中苦笑。那些老大年纪还不会游泳的女人也一度与子女同报一个母子班呢，或许中年过后我也有片刻的闲暇，带着子女去学学弹琴或者其他。但绝不是现在，我常常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

    窗台上停了一只麻雀，眼睛一眨一眨的，我怀疑它看得到屋内的动静，便一动不动的望住它。

    “如果没记错的话，下个月就是你父亲的忌日了吧？”

    我的脑中空白了一瞬，我转过身看着明思。事隔多年，我的事情他从未忘记，这份情谊怕是那一年里我唯一不会避忌且时常惦念的事情了。

    “多谢你还记得。”

    “不用这么感动吧？”他半弯着腰歪着头看我，我不好意思地撇过脸去。

    他笑着将二胡挂回琴架，“一起回家看看吧。”

    还有母亲，许久未见了，我点点头。再转向窗外时，发现那只麻雀早已飞走了。

    第二天一早我起得有些晚，原因归结于一个梦。梦中的我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以前，我家生意没有破败时的情景。我坐在父亲的腿上，大口吃着他为我剥好的瓜子仁。那还记得梦中的自己很开心，要数够十个瓜子仁一口吃下。当我巴巴地数完十个以后，发现父亲已不知去向。我在梦中一直在奔跑，一直寻找，缩小的身段越发显得弱不禁风……一觉醒来后才发现枕巾已湿了大半。

    小敏端着茶杯倚在我桌前。

    “昨晚睡的不好么？”

    我怔怔地点头。

    她朝我眨眨眼：“听说了没有，董姐要升职了！”

    我瞬间提起了精神：“升去总部么？”

    说话时我发觉到自己的声音掺着一丝兴奋亦有一丝惆怅。我替她高兴，也不舍她离开。我才刚刚结识了这位好大姐。

    小敏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情绪，笑着推我：“放心吧，董姐还留在我们这，升了大区经理，分管周边几市的生意。”

    我稍稍松了一口气：“调任通知下来了？”

    “没错，晚上大家决定去为董姐庆祝，你也记得来哦！”

    我微笑着点头，这是一个好消息。

    我将董姐给我的名单拿出来，一一拨通电话，多数是恭敬有礼“期望合作愉快”的。但也不乏一些客人不喜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我们一直与董小姐合作愉快，还不想换人。”

    “董经理已经升职为大区经理，还有其他工作需要她做，所以将由我来接替她的一部分工作。”

    这是事实又不是事实，董姐升职恰是时候。

    “我是看在董小姐的面上才与南诗合作的，如果不是董小姐，我们可以选择别家。”

    “董经理以前是主要客户经理，只负责本市生意，现今升为大区经理，不仅本市，周边市区的生意也由董经理负责，所以她只是不直接与您接洽，严格意义说贵公司与南诗的生意还归董经理负责。现今由我直接与贵公司接洽，还会按照原来的合同办事，董经理能满足贵公司的我也可以，如果实在有什么是我不能决定的自然会上报于董经理。”

    对方终于被我说服，却不肯痛痛快快地说句“合作愉快”。

    “唔，原来是这样啊，早说清楚就好。”

    我讪笑着挂上电话。原来白来的业绩也不是那么容易接的。

    “真会把自己当回事！”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小敏半坐在我的办公桌边拿过我手上的名单。

    “恒南大型卖场？那么点大的地方还好意思说‘大型’？以为我没去过？前段时间去那走店，三十几度的高温竟然连空调都不开，这种地方不要也罢，跟他废话什么？”

    我拿过名单在“恒南”前面打了一个勾，拿起电话打算拨通下一家。

    “咦？”小敏指着那张名单，“这是董姐升职前分配下的工作？”

    “等我忙完再说。”

    我拨通了下一个号码，对小敏的问话只能不置可否，因为我不能告诉她这是董姐给我的恩惠。

    忙碌了一天，眼见着快到下班时间。因晚上部门有聚会，同事们各个跃跃欲试。

    “还不走？”小敏探头看我。

    “马上好。”

    点了“保存”“关机”，我抬头看到同事们已陆续进了电梯。

    小敏朝我招手：“快点！快点！”

    电梯里同事们嬉笑着讨论一会去哪吃发饭，我对这方面毫无头绪，自然也搭不上话。出了电梯才发觉原来董姐一直在我身后的位置。

    “工作还顺利么？”

    “唔，还好。”

    “有些老顾客是比较顽固，但是真正接触起来还是很随和的。”

    她洞悉办公室里的一切！

    “那个……董姐，我今天不该在办公室打那些电话的。”

    她认真的看着我：“那些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你自己争取到的。”

    这些话我似懂非懂，直到她又挂上那可亲的笑容说“干的不错”时，我才稍稍宽心，她并没有因此而怪我。

    给董姐庆祝也当作是为自己放假，酒过三旬后，同事们又提议去附近的一家KTV欢唱个痛快。

    小敏唱着一首林忆莲的《问》，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与一般的歌不同，并非是它的副歌吸引了我，吸引我的恰恰是前面的那些“问”。

    “谁让你心动/谁让你心痛/

    谁会让你偶尔想要拥她在怀中/

    谁又在乎你的梦/谁说你的心思他会懂/

    谁为你感动”

    每次听到这几句，都会忍不住这样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对我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勇气。

    “晓蕊，你的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明思。我捂着话筒躲进了卫生间，到处都是无处宣泄的歌声，我有些郁郁。明思的声音提的老高可我仍听不清他在讲些什么，最后只得放弃。

    我对着手机大声道：“我这里好吵，回家打给你吧。”

    我等了片刻，不确定对方听不听得见还是收了线。

    不一会收到一条短信：“还以为下了班后你会寂寞难耐，还想本着同窗之友谊关怀你一下，现在看来你也不需要了，不用回电话了，回家早点休息。”

    被人关心记挂的感觉真好，多年来除了母亲再无第二个，如今有了，而这人又在我身边，他了解我的过去，了解我的一切，只要我愿意，他可以听我倒尽苦水而不问太多“为什么”。还有什么比一个挚友在身边更加令人温暖呢？我感到心底的土已渐渐变得稀松，那颗种子正蠢蠢欲动，这种细微的幸福感瞬间充斥着我整个心房。我背靠上身边的墙壁，闭着眼睛想着眼下的一切都忍不住微笑。

    “想什么美事呢？还要偷偷跑来厕所想？”

    小敏一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一边看着镜子中的我撇了撇嘴。她左手腕上的手表从镜子中折射出来的光芒晃到了我的眼睛。

    我拉过她的手：“真的假的？”

    那是一个大牌子的新款，如果是正品至少也要两三万，像我们这种小白领也只能在杂志上看看，很少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当然是真的了。”

    我吃惊地看着她：“美女，你我都是吃工资的人，敢问您下个月吃什么？”

    小敏左右看看，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将我拉到一旁放低声音：“正想跟你说呢，我和文丽一起负责赠品派发，反正发了多少也没人管，而且公司内部消化多少也没有个具体的数目，上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俩就把一些拿出去买，想不到收益还不错。”

    我皱着眉头握了握她的手：“这样迟早会出事的。”

    小敏白我一眼：“我还不怕，你怕什么？”

    顿了半响，我有些诧异地看着小敏，她完全不必将此事告诉我。

    她了然地捏捏我的手：“这不是想让你也长点甜头么，但是怕文丽有意见我就说你有本事申请更多的赠品，怎么样？”

    我松开了小敏的手，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完全没有那种本事，劝你也早些别干了。”

    看样子这事已有一段时间了，或许公司真的不会发现，亦或许这本就是公司里“众人皆知的秘密”？我不敢再停留片刻，这是一口阱，我告诫自己。

    “装什么清高！”

    良久，小敏的话仍回荡在耳边。

    本文首、发于晋、江，作者乌云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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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醉酒后暧昧

﻿    那件事过去很久以后，小敏仍不肯同我讲话。我时常会投去一个想要和解的眼神，她一定读得懂，我盼望着冰释前嫌的那一天。

    午饭时在餐厅遇到小敏与文丽。我看着小敏，或许她今天会改变主意与我打个招呼。一旁的文丽讪讪地推了推她，但她仍旧目不斜视，从我身旁经过。

    “哎，这气性！”我喃喃地摇头。

    明思总是在关键时刻给我以援手，我兴奋地接通电话。而电话另一端的他亦是兴奋的让我不明所以。

    “晓蕊！晓蕊！”

    “我在呢。”

    “我今天好像……好像看到秦曼了！”

    说不出为什么，我只觉晴天一个霹雳。

    我怔怔地听着他说：“真的是她吧？我没有看错吧？”

    “你没有同她打个招呼么？”

    明思的情绪立刻变得很低落：“我见她与丈夫孩子一起……”

    秦曼已经结婚了！我似乎看见了明思既困惑又惆怅的脸。

    “晚上见个面吧，我们也有些日子不见了。”

    明思双手搓了搓脸：“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她。”

    “这当然，离毕业那年已将近八年了，八年可以改变一切。”

    从情窦初开的那一天起，每个女孩子都会惆怅地发现，自己的眼光与异性的实在称得上大相径庭。面对秦曼时，我也有过同样的惆怅。她是相貌一般的女孩，黄黄的皮肤，单眼皮，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唯一可以说得上优点的就是她个子很高，背影看上去是长长的一条。

    在我与明思冷战时期，秦曼与明思神奇般地走到了一起。当时我们班上的学习委员刘昌文，一个父辈眼里标准的好孩子，样貌堂堂的也爱极了秦曼。据说秦曼也曾与他好过一段时间，但是自从明思出现以后，秦曼便疏远了他。而这个疏远绝非一般意义上的疏远，他仍会替她补习功课，借作业于她抄，两人甚至从不曾红脸过。

    还记得有一日午休结束，我早些到了教室，就见秦曼在我座位旁与明思说笑。刘昌文就坐在前排扭转过头来怔怔地看着二人。那个午后的阳光慵懒地打在他的脸上，这个大男孩的眼中竟然噙着泪水。我对那刘昌文亦无太多感触，但是自那以后，我就更加厌烦秦曼了。

    偏偏我与秦曼同一宿舍，她在教室中绝对是个不会多话的女孩，但是在寝室里却时常跋扈得可以。我有些懊恼，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怎会有如此大的反差。

    冷战期间，明思也曾厚着脸皮来同我说：“没什么人跟她一起，你就对我女朋友好一点呗。”

    我心软了一刻，但是想起她居高临下的表情，这不是我努力向前一步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我支支唔唔地说：“我可吃不消……”

    那一天，明思第一次对我发脾气。他将手中的作业本重重地摔在桌上：“就没见过你这么小心眼的女人！”

    于是，在经过了这一小规模的争吵后，我们再度陷入了冷战当中。这一次一直持续到高考前夕，在那所有的不愉快来临时，我才终于明白，明思是永远不会丢弃我的挚友。

    “你还爱她么？”

    “我还爱着那个‘她’。”

    明思的回答让我有些茫然，我只当是他情绪低落而语无伦次。

    见我嗤嗤地笑，他有些不解。

    “好一个长情的老男人！”

    他错愕了片刻，但很快就敛起了情绪从方才的失控中解脱出来。

    “在我的记忆力，她始终十八岁。”

    “这算什么？时下流行的‘萝莉控’？”

    他不置可否地笑着，完全无视我的冷嘲热讽。

    “自分手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她不肯见我，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我有那么罪大恶极么……但她从没走出过我的记忆，我也试想她现在是什么样子……”说话间他指了指自己的头，“只是因为再也没有见过面，所以在这里，她始终十八岁。”

    我开始有些明白没他为什么会说他爱着那个“她”了。他沉浸在自己的记忆中不可自拔。

    “那一年你是真的爱她。”

    “没错！”

    他仰躺在椅背上，跷起二郎腿。这又是他了，悲春伤秋完全不适合他。

    第二天一早，我被董姐叫去办公室。她将一份资料递给我，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我这个季度的业绩报表。除去董姐的“恩惠”，这也是我进南诗以来的业绩高峰了。我欣喜若狂，都说量变引起质变，这近四年的兢兢业业都到今天得以收获了？

    “干的不错！我就知道我是不会看错人的。”

    “谢谢您……”

    她生硬地打断我的话：“我已经说过多次了，这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怔怔地点头，已开始明白她的用意。但这并不妨碍我心存感激。

    “自从我升职以来，销售经理的空缺一直没有人顶上……”

    我捏着那张报表不敢抬头看她。

    她继续说：“这近四年来你的表现一直不错，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所以我的意思是由你接任这个职位。”

    听到这话，我抬起头来看着董姐，我想象不出自己是什么样的表情，或许是兴奋，或许是诧异。

    “可我的资历……”

    董姐摆摆手：“看资历，也要看能力，你认为我们部门中除了你还能有谁更适合这个位置？”

    我定了定神，这个突如其来的好消息着实让我有点无措。

    “上面也认可这个决定，所以……”董姐站起身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来，“恭喜你了，倪经理！”

    刚升为销售主管时我也曾盼着能早日升作销售经理，但是日子一久，就忘记了还有这么一件事。

    我呆了一瞬，站起身来同董姐握手。

    “多谢您。”

    “快去收拾收拾东西搬进新的办公室吧，稍后公司给你安排的一个秘书，我会介绍你们认识。”

    出了倪姐的办公室同事们纷纷向我道贺，原来这已是众人皆知的事情。我看了眼小敏的座位，她不在办公室。我自嘲地笑笑，或许她根本不愿分享我这一刻的喜悦。

    这个办公室不大，但是视野极好。站在窗前，可以俯瞰整个商业街还有远处的小广场，我的心亦如广场上空盘旋着的风筝，飘飘然的定不下来。

    “倪经理您好，我叫赵文。”

    我转过头看她，一个娇小可爱但称不上多漂亮的女孩。

    “年纪不大吧，叫我倪姐就好。”

    她笑着点了点头：“有什么事情您可以拨这个电话叫我。”

    她在电话机旁的便签上写了一个内线电话：“那我先出去工作了。”

    是个伶俐的小丫头，这使我想起了四年前的自己。四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

    “晚上有空么？”

    明思的声音有些慵懒：“唔，让我看看我的行程安排……”

    我抿着嘴不笑出声来，只听他说：“啊，本来是有一个约会的，不过既然是你约我，我就把前面那个取消好了。”

    我佯装着不好意思：“不会太麻烦吧？”

    “这次就算了，下次请早啊！”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我得多谢你，请你吃饭怎么样？”

    “那还用问么？打算请我吃什么？”

    “铁板烧。”

    “嚯，大热天怎么想到吃这个？”

    “想吃了呗。”

    晚上再见明思时，他穿了件淡蓝色的深VT恤，稍稍一侧身，一小块胸肌便隐隐若现。我不动声色地将一块牛排放在铁板上，顿时间铁板上的油汁“嘶嘶”地跳跃了起来。

    “说，是不是有求于我啊？这么殷勤请我吃饭。”

    我笑着看他一眼，将烤好的肉片放于他碗中。他拿起筷子却又顿了一下。

    “不对劲！不对劲！”

    我双手托着下巴微笑着看他：“我升职了。”

    明思怔了片刻打了个响指：“那得喝酒啊！”

    他叫了酒：“来来来，这种好事要喝酒庆祝才行。”

    他拿过我的杯子，将杯中的橙汁一饮而尽，我想要挽救，却已迟了一步。他为我倒上酒，再为自己倒满，举起酒杯意气风发。

    “恭喜你！”

    都说做销售的酒量好，而我偏偏就是个特例。几杯下肚我就已有些飘飘然了。我只记得自己不停地讲着我来到X市的一切，朦朦胧胧地看到明思只是默默地听着，不做任何反应。我不记得我醉了，但是再度清醒过来时已是第二天早上。床头放着杯牛奶还有一张字条。

    “有没人有人说你的睡相像只猫？好好休息吧，有事再与我联络，明思。”

    本文首、发于晋、江，作者乌云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