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文


------------

绿杨影里惊初见

﻿    初三开学那一天，恰好是林之若十四岁的生日。

    林之若缓缓走进校门。九月的骄阳，仍然毒热。她却穿了一件长袖的棉衬衫，外面又罩了一件薄外套。出门的时候，妈妈一再让她换一件短袖衫，却被她沉默而固执的拒绝了。妈妈无可奈何，叹道：“这孩子，怎么这么古怪！”

    林之若微微苦笑，为着那个说不出口的理由。

    十四岁，是一个多么尴尬的年龄。一个暑假过去，胸脯就微微的鼓了起来，硬硬的似乎肿块，一碰就酸痛。为了掩盖身体的这份异样，整个夏天，她都把自己裹在厚棉布衬衣里，躲在家里，反复读着爸爸书架上的陈列品，尽管那些都是让人望而却步的砖头一样的哲学和历史著作。

    第一天开学，一切都乱糟糟的。学校的传统，每一级开学，都要把原来的班级打散重分，然后由老师们拈阄选择，以求公平。新的班级配置在开学的时候，用大红纸贴在教务处门口。林之若挤得满头大汗，终于在四班的红榜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顺便瞄了一眼教师配置，记住了班主任的名字，便径直来到四班的教室。

    大部分同学已经到了，原本熟悉的在说笑打闹，不认识的在彼此介绍。林之若刚找个空位坐下，就有人扯她的衣角。转过头来，见是原来同班的唐馨，被熟识的朋友唤作“唐心儿”的，喜笑颜开的说：“我知道和你分一个班，特意给你占了个座。――你怎么才来，都等了你半天了。”

    林之若笑了笑，起身换到唐馨的身边，刚说了个我字，唐馨就凑到她耳边，打断她道：“你知道不？今年我惨了。我老妈好不好居然抽到咱们班，幸亏没当班主任，不然我这个紧箍咒是戴定了。”

    唐馨的母亲是本校的语文老师，为人是出了名的和蔼可亲，只是对唐馨管教甚严。唐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撞到她妈妈。林之若看着她刚才还万里晴空，霎时间愁云密布的小脸，几乎失笑。拍拍她的手，安慰她说：“大不了以后你的，都放在我桌子里。有我给你打掩护，不会让你折在你妈妈手里的，放心吧。”

    唐馨闻言大喜，身子贴过来，搂着林之若的脖子：“之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林之若的胳膊蹭到唐馨的胸脯，软软的一团，不由得身子一震，轻轻推开唐馨：“别闹了，你看，班主任来了。”

    班主任徐文昌果然大步走了进来，班里立刻安静下来。他个子高高瘦瘦，大约三十多岁，声音低沉而威严。先是按名册点了一下名，公布了卫生小组以及值日规则，又例行发表了一通简短的训话。

    林之若低着头，老师说什么全然没有听进去，只是在眼角的余光里，端详身边的唐馨。以前竟然没有注意，唐馨已经发育的曲线玲珑，俨然有少女的窈窕之姿。配上玲珑秀气的脸庞，竟然是一个美女呢。自己碰到她的胸口，她似乎全不在意的样子。难道她不痛么？

    林之若一向安静内向，既无姐妹，也无挚友。看到别的女孩子相互之间咬耳朵说悄悄话，只有羡慕的份。就算唐馨，因为性子活泼，和她熟一些，但也算不上亲密。这次唐馨落了单，原来的密友都分到了别的班级，才无形中对之若热络起来。唐馨天性容易和身边的人接近，这样的行为在她是自然而然，因而对由此而来的两人之间关系微妙的变化，浑然不觉。但是林之若一向孤单，却因此而心里一热，又掺杂了对唐馨身体发育的好奇，只觉得心思纷乱，有点神不守舍。直到唐馨一把把她拉起，才惊觉同学们正在纷纷行动，原来是要大扫除。

    林之若和唐馨抬着一桶水，经过操场旁的小树林。唐馨拉着林之若，非要进去凉快一会儿。林之若在前，这时扭过头来，嗤笑她：“你可真够懒的，”还未说完，一个人影撞了过来，恰好碰到她的胸部，一阵钻心的疼痛，林之若一个踉跄，连人带桶倒在地上，水洒了一身。勉强挣扎着起来，仍然痛得弯着腰，却见唐馨赶上来一手扶着自己，一手指着一个男生，正在斥责：“你走路不长眼睛么？老师让你们扫除，不是让你们玩。撞伤了人，你负责啊？”

    那个男生个子高出唐馨一头不止，此刻却低着头，一只脚在地上划来划去，一声不发。后面本来追逐他的几个男同学，这时候都止步不前，远远观望。

    林之若强忍着胸前持续传来的酸痛，低声抚慰唐馨：“唐馨，算了。我没事。”

    唐馨余怒未消：“你没事是他幸运。怎么，连道歉也不会说一声啊？”

    那男生这才略略抬起头来，满面红晕，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此时疼痛略平，林之若直起身子，向那男生望去，竟然呆住了。唐馨已经算是一个美人，但站在那男生旁边，竟然如草花与牡丹比艳，萤火同明月争辉。她一时忘了言语，心中来来去去只有前些天看的洛神赋里的两句话：“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蕖出渌波”。原来那样美的文字，并非只是诗人的夸张铺比。

    唐馨也是怔了一怔，想不到这个鲁莽撞人的男生，竟然生得宛如女孩一样秀丽温雅，原本冲口欲出的责难，竟然噎在喉中。她定一定神，恼恨自己一时的失态，连忙用更加嚣张的口气说：“哼，光对不起就行了？之若被你撞伤了，不能干活，还有三桶水要抬，都归你了。”虽然竭力掩饰，但是自己分明感到那份色厉内荏。

    唐馨一向对男生不假颜色，却在这个人面前心软，想来想去，不禁迁怒于面前的肇事者，又狠狠瞪了他一眼。感觉到林之若拉着自己的手摇了摇，生怕她为那个男生开脱，握着她的手用力捏了一下。

    男孩听到了具体的惩罚措施，如释重负，上前拎起水桶，如飞跑开。他的那群伙伴迎住了他，低声说了什么，又突然大声哄笑开来。

    林之若觉得这样惩罚对方并不妥当。她本来是一个坚定果断，坚持原则的人，可是这一次，竟然任由唐馨处理，自己也觉得异样。是因为对唐馨新近生起的亲密感觉么，还是太过震惊于那男生的美貌？

    绿杨荫里，凉风吹拂，全无外面的酷热烦躁。林之若和唐馨并肩缓缓而行，听着她脆语如珠，巧笑嫣然，心中渐渐平定。


------------

无端却被此情牵

﻿    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孟繁星在一片天真混沌中升到了初三。学习上并不用功，但也没有特别荒疏。课下和男同学打打闹闹，追逐嬉戏，最近又喜欢上了篮球，和一群死党泡在篮球场上，时间似乎过的飞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女生开始进入他的视野与生活。表面上那种男女老死不相往来的冰层虽然还在，在某种他尚不可解的无可抗拒的春风的吹拂下，底下渐渐融化的溪水，已经暗流汹涌。他篮球场上的哥们中，至少有两个，已经半公开的和女生交往，虽然常常被其他的同学取笑，但他直觉的知道，那些讪笑的言辞下面，其实隐藏着羡慕。

    男生们最喜欢谈论的，是给学校里的美女排名。四班似乎这方面人才凋零，唯一一个上榜的女生唐馨，却是语文老师的女儿。她虽然活泼爱娇，却从来不主动和男生说话。这份隐隐的傲气，让班里的男生对她又爱又恨，加上语文老师虎视眈眈，从没有人敢对她有所表示。孟繁星自己，在开学第一天就因为偶然撞倒了她的好友林之若，而领教了她的厉害。

    不过，行动上没有表示，不等于没有人想。孟繁星知道，上课的时候，很多男生的目光，都有意无意的留连在唐馨那个方向。而这其中，包括他自己在内。这或许是调节枯燥的学习生活的唯一娱乐吧，谁知道呢。

    他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这份关注的。唐馨和林之若同桌，坐在中排靠前的位子。孟繁星在南排后面，望向黑板的时候，自然而然会看到唐馨翘着马尾巴的背影。连那个马尾巴都透着骄傲呢，他有时候苦笑着想。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一个学期就这样接近了尾声。老师开始大量布置习题，对孟繁星而言，这时最枯燥的时候。听着老师反复讲解叮咛，他的目光不知不觉又落到前排那一张桌子上了。

    马尾巴一高一低，是在做笔记呢。唐馨不仅长得漂亮，学习也很认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称得上是才貌双全了。他在心里吐了吐舌头，觉得自己找了一个绝妙的形容词。而旁边，那个留着短短黑发的脑袋，却始终垂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又在偷偷看课外书。孟繁星不禁微笑起来。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他已经发现这个林之若，虽然成绩一向在全年级遥遥领先，却名不符实，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她似乎总也睡不够的样子，老师一讲课，她就在下面睡觉，短短的额发垂下来，恰好遮住眼睛。难得清醒的时候，又总是捧着一本课外书看。虽然外面有书皮的掩护，孟繁星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种书店里租来的“大书”。书页已经被翻的松软发黄，和课本的挺括坚硬完全不同。这种移花接木的小伎俩，也就瞒瞒老师吧。他有点得意地想，我家里就是开书店的呢。

    观察别人，一向是孟繁星一个隐秘的乐趣。他也很自负自己的眼光。比如说，大家都说唐馨和林之若这一对同桌，都同样的骄傲冷漠。开始时他也这样认为。但经过一学期的观察，觉得唐馨其实只是面子薄，不知道如何面对男生罢了。仿佛一只可爱的兔子，不愿意让人家窥破自己的真面目，便装出老虎的样子。其实她很在乎男生对她的看法。有的时候，男生在她身后窃窃私语，她虽然做出专心于功课的样子，但僵硬的背部和颈部线条，还有迟迟没有翻过一页的课本，都显示出她在留心倾听。她和女生说话的时候，目光也常常从男生，包括自己，脸上一掠而过，似无意却有心。

    相反，那个林之若，无论男生在她身边说什么，哪怕是她自己的名字屡屡出现，她也总是埋头于自己的阅读，根本就听而不闻，视而不见。那是一种几乎让人嫉妒的无法打扰的专注，仿佛她自有自己的世界，并且在那个世界里享有美妙的生活，只是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出来一会儿，敷衍这个世界的人和事。唐馨虽然不和男生交往，但是在女生中却朋友众多。而林之若的朋友却寥若晨星，和她说得上话的几个，都是坐在她附近，性格活泼，不惮于主动搭话的那种。不过，一旦开始了谈话，林之若还是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经常给身边的同学讲解习题。

    老师布置完了习题，宣布放学。同学们纷纷收拾书本往出走。林之若的那本书已经翻到了邻近结尾。她似乎打算看完才走，无视于身边的骚动，依然专注于书本。孟繁星动了好奇心，走到她身边的时候，稍稍停了停，借着身高优势，想看清楚书名。恰好她刚刚翻过最后一页，露出扉页上“萍踪侠影录”几个大字。孟繁星并不特别热衷于武侠，只是跟着朋友们看过一些，这一本却没有见过。心想家里的书店一定是有的，倒要找来看看。此时林之若已经敏捷的把桌上的东西塞进书包，站了起来。孟繁星本来正要迈步，见此情景，下意识的停下来，待她走出去了，才紧跟在她身后。却见林之若头也不回地伸出右手，准确地抓住了他的左手。

    孟繁星觉得脑袋轰得一声，仿佛就在耳边打了个炸雷般，意识都炸成了碎片，混乱的浮在空中。身后的男同学已经哄笑出声，林之若也已发现了什么不对，条件反射般地缩回手，回过头来。本来平静辽远的目光，仿佛突然着了火，连面颊都映得通红。唐馨笑得伏在座位上，被林之若隔着桌子捉住，连拉带拽地弄出去了。

    孟繁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直到出了教室，深冬的晚风一吹，才发觉自己的脸颊烫的厉害。几个死党一路上都不肯放过他，百般调侃，要他描述被林之若拉手时的感觉。他沉默不语，胸中仍然荡漾着那一道惊雷的余波。其实两个人手腕相触，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太过震惊，根本就来不及感觉对方的手是大是小，是冷是热。

    好在由于林之若一向的表现，并没有人真的会认为两人之间有可能发生什么，那件小小的意外，似乎第二天就已经被人忘记了。林之若仍然一如既往的上课睡觉，下课。寒假之后期末考试成绩发表，寄到每个同学家里的年级统一成绩榜上，林之若三个字仍然醒目的列在第一位。

    可是，看着成绩单的孟繁星叹了一口气，对于他而言，有些什么不一样了。本来假期是他最自由快乐的时候，可是现在无论是自己在家，还是和朋友们相约出去，他都少了一份悠闲，多了一点烦躁。仿佛有所期待，有所不满，可又不知道究竟期待什么，不满什么。

    因为是中考前最后一个假期了，妈妈一再督促他学习。见他坐不住板凳的样子，干脆把他揪到家里的书店，让他就坐在柜台后面的桌子前，在她的眼皮下学习。

    孟繁星捧着头，看着面前的课本，忽然想起一句话“狗咬刺猬，无处下口”，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

    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阿姨，我要租一套侠骨丹心，就在这里看。”他讶然抬头，正好对上一双深黑的眸子。那人也明显诧异的样子，脱口而出：“孟繁星，怎么你在这里？”

    孟繁星微笑着指了指柜台后忙着拿书的身影：“那是我妈。”又忍不住加了一句：“原来你知道我的名字。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理人呢？”

    林之若很诧异：“怎么这么说？”

    孟繁星微笑：“咱班男生都这么说。上次劳动，你还把程辉和李凯弄混了呢。”

    林之若脸微微红了一下：“实在是他们两个长得太像，又总在一起。我知道我很不称职。不过老师任命了男女生各一个班长，我也不好意思多管男生的事情，所以对男生不是很熟悉。”

    孟繁星心想，程辉和李凯一点都不像，只不过是两个人都个子很高，坐在最后排，离你较远罢了。口里却转移了话题：“你经常来看书么？怎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

    林之若仿佛松了一口气：“我本来经常在学校附近那家看的。不过那里的学习资料比较多，闲书少，被我看得差不多了，所以来这里。”又踌躇了一下：“我没带押金，就在这里看，不知道方不方便？”

    孟繁星微笑，向已经站在自己旁边的母亲道：“妈，这是我们班的同学，林之若。”

    孟母惊讶：“就是成绩单上排第一的那个？哎呀，你进里面来看吧，随便坐就行。我们家小星，成绩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了，我也不用这么操心。”又对孟繁星道：“你好好做功课，有什么不会的，正好问问林同学。”

    孟繁星答应了一声，待母亲转过头去，冲林之若做了一个鬼脸。林之若笑意盈盈，自行拿了书，找了一个角落坐下。

    不知道为什么，孟繁星忽然觉得这些天来浮躁的心突然安静下来，清明如外面碧蓝的天空。似乎心思都格外敏捷起来，做起题来格外得心应手。自然也有解不开的，却不好意思当真去问林之若，都放在一边，但并不影响心绪。

    整个寒假，林之若每周总有几天，会来孟家的书店看书。她和原来一样，一旦拿起出来，仿佛就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不可触摸，不可寻觅。然而只要她静静的坐在那里，孟繁星做功课就特别顺手，以前似乎不可理解的概念，现在也都渐渐有思路可循。

    看见儿子的变化，孟母喜在心头，对林之若也愈发热情，几次三番不肯收她的租费。但林之若都温和但是坚决的拒绝了。

    孟繁星有点奇怪，林之若始终不把书带回家看，未免太不寻常。也曾偷偷地想过，是不是为了自己呢。可是仔细的观察，她不沉浸在书里的时候，并没有那种少女若有若无的娇羞和欣喜，反而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这个谜，很久以后孟繁星才偶然解开。原来那个寒假，林之若父母在闹离婚。尴尬的少女，是为了避开家里的矛盾，而逃逸到书店这个世外桃源来的。然而他始终不知道，他本人在这个桃源里，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

但愿暂成人缱绻

﻿    初三的冬天，是林之若生命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父母之间的战争已经白热化，求一天不见硝烟而不可得。

    林之若蜷缩着身子，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留神听着客厅里的声音。母亲江蓝的声音越来越尖厉，话语也越来越刻薄，父亲林谦诚却一直没有说话。可是，林之若心里知道，他越不说话，妈妈就越愤怒，越难以自制。如果爸爸肯和妈妈狠狠吵上一架，反而好一些。对于江蓝来说，林谦诚无言的轻视和冷漠，只会让她更难控制自己，说出违背她本意的，狠毒决裂的话来。

    不知道是不是旁观者清呢，林之若清清楚楚地看到，爸爸妈妈其实还很在乎对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越是要亲近，就越背道而驰。像大多数忙于事业，身心疲惫的中年男人一样，林谦诚希望从妻子那里，得到宁静和安逸。而江蓝自从自己下岗之后，疑心越来越重，要在小事上无理取闹，借以证明丈夫对自己的介意和关心。

    其实，林之若在心里暗暗叹息了一声，妈妈要得回丈夫，只要温和微笑就可以。而爸爸要取悦妈妈，只要肯温言软语几句就可以。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们是真的当局者迷，看不出来呢，还是明明知道，却不愿意放下身段去做呢？难道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必要彼此折磨么？

    “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她的思绪。林之若跳起来，拉开门，见到爸爸面色铁青，原本挂在墙上的林江二人的像框跌在地板上，不知道是摔的还是两人争执时碰到，玻璃封面已经四分五裂。妈妈站在旁边，一时也愣住了。

    林之若赶紧去拾。林谦诚盯着妻子，沉声说：“不用捡了，碎了就是碎了。我先出去住几天，你想想清楚。”拉开门就走。

    林之若吓了一跳，看妈妈仍然一动不动，赶紧跑过去拉住爸爸。林谦诚轻轻但是坚定地推开女儿的手，砰的一声摔上门走了。

    江蓝死死盯着地上镜框的碎片，嘴唇微微动着，却没有发出声音。林之若扶她坐在沙发上。她仿佛机器人一样，任女儿摆布，目光茫然，没有焦点。林之若收拾了地上的碎片，又倒了一杯水，小心翼翼地端了过去，轻声说：“妈，喝点水吧。”

    江蓝抬起头来，目光渐渐凝聚在女儿的脸上。那浓黑修长，转折之间毫无圆润之意的眉线，那沉静凝注有如深潭的眸子，那微微抿着的嘴角，那线条刚毅的下颌，都仿佛林谦诚的影子。就连那喜怒不行于色，心意深沉难测的性子都一模一样。林之若很小的时候，如果菜不合口味，就已经和她父亲一样，捧着饭碗干吃米饭，决不指摘抱怨一句。长这么大，她从来没有像别的小孩一样，主动和父母要求过衣服玩具零食什么的。有时候江蓝带她上街，看到她盯着小贩身边稻草上一串串的糖葫芦，目光里明明充满渴望，却就是不开口。这样一个丈夫，这样一个女儿，朝夕相处，江蓝觉得自己几乎都要窒息了。十八年前，江蓝还是一个明朗直爽的少女，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当时并不出众的林谦诚，爱上的，正是他聪明沉静含蓄内敛的个性。而十八年后，江蓝切齿痛恨的，也正是这样的个性。

    看到妈妈直直地盯着自己，既不动弹也不说话，林之若有点害怕，放下杯子，上前拉起妈妈的手，低声劝慰：“妈，你别担心。吵架时候说的话，都是不能算数的，爸爸冷静下来就会回来了。”

    看着女儿目光中明明白白的理解和怜悯，江蓝刚刚被打断的怒气忽然复苏，汹涌着膨胀着，几乎把胸腔都要挣破了。这样的居高临下的目光，仿佛了解一切，直切入对方心中最脆弱阴暗的角落，可是本身却又永远神秘疏离，不屑于与人接近向人展示，正是多年来她天天面对，让她暴躁不安的阴影。林谦诚是这样，现在连只有十四岁的女儿也是这样！难道他们不知道，他们沉默的凝视中所传达的那种谅解和同情，远比诉诸于言语和动作的攻击和咒骂更伤人，更难以忍受么？后者至少还是一场平等的战争，如果必得是战争的话，而前者，却是一个她永远无法理解无法踏足的世界。而那残忍的拒绝了她的世界，却是她最亲的人，她终生的伴侣和亲生的骨肉啊！

    她甚至无法向人诉说她的苦闷。丈夫移情别恋，还可以痛斥其负心薄幸，可是她呢，难道能对人说，我不能理解他，不能把握他，而他又不肯让我理解和把握么？委屈无力失望愤慨的感觉再次铺天盖地而来，她一把打开女儿的手，把她拖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吼道：“走，你们都走！走了就别再回来。这样的日子我过够了，再也不想过下去了！”

    林之若被母亲突然的爆发吓了一跳，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江蓝推出了门外。直到铁门砰的一声在身后关上，才回过神来，拍着门叫：“妈，妈！你让我进去啊。”门里面毫无反应。林之若敲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将额头抵在门上，沉声说：“妈，你先一个人静一静，我出去到同学家玩一会儿，吃晚饭的时候就回来。我身上没有带钱，也没有穿羽绒服，你能不能开门让我进去拿一件衣服？”等了一会儿，见仍然没有反响，叹了口气，慢吞吞地下了楼。

    冬天的阳光虽然灿烂，却仿佛没有温度。林之若只穿着毛衣和单外套，走到寒风中，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街道两旁有许多小吃店，正在午饭时辰，热气腾腾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充满了诱惑。林之若摸摸自己裤兜里的几元零钱，苦笑着加快了步伐。生理书上说，肌肉运动可以产生身体所需的百分之九十五的热量，用来抵御这个北方小城的寒冷，应该还是够用的吧。

    她的脚步在转角处缓了下来。“星星书苑”，名字很美，就像开学那天撞了自己的那个男生一样，清朗的星光，辉映黑暗的夜空。那个男生的名字中，好像也有一个星字呢。林之若笑了一下，无论如何，租一本，沉浸到奇幻惊险的武侠世界中去，倒不失为消磨这个难捱的下午的一个好方法。

    刚选了一套“侠骨丹心”，柜台后坐着温习的男孩抬起头来，是又一次猝不及防的惊艳。冬日的阳光斜着投射在他的脸庞上，竟然透出一种无可抗拒的莹润温朗。一瞬间，那些苦苦逃避却附影随形的琐碎的悲哀，都在这一片温和明朗中蒸发，心灵莫名的清澈轻松起来。门外的喧嚣和寒冷都遥远而不复真切，这个小小的店堂里，因着那温暖有如春天的微笑，那纯净仿佛童年的目光，变成了一个独立美好的世界。

    她愿沉浸在这个世界中，不再醒来。

    于是那个难捱的冬天，那个小小的书店的一角，就成了林之若避开喧嚣尘世的桃源。虽然大部分时间，她都安坐垂首，沉浸在里，纵然清醒，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注视那个少年。然而，五官似乎分外敏感，视野似乎分外开阔，余光里总是有那样一个身影，一个形象。于是，孟繁星明朗的笑容，温和的谈吐，偏着头咬着笔苦苦思索的可爱样子，便如那夹路而生的桃花，缤纷鲜美，让她渐行渐远，迷却归路。
------------

何妨随处一开颜

﻿    开学了，一切又恢复常规。林之若依然只是孟繁星视线里的一个背影，只是他的目光不知不觉的，开始在那个短发的身影上长久徘徊。

    化学课上，旁边的程辉看到孟繁星百无聊赖的样子，悄悄捅了他一下，把一本漫画书卷成一个圆筒塞过来。孟繁星心不在焉的，没有接住，竟然掉到了地上。虽然程辉马上敏捷的捡起来塞进他的桌子里，这小小的骚动，却在静如止水的课堂上，把化学老师的目光，立刻从镜片底下引了过来。老头子摘下花镜，看了一会儿，突然伸手，“你，你，你们两个上来演示一下这个实验。”

    当时正讲到镁的燃烧，是很简单的一个实验。孟繁星走上讲台，往下一看，全班同学都在盯着自己看，坐在前排的唐馨更是大眼睛瞪得圆圆，连一向不怎么听课的林之若，都从书本里抬起了头，突然觉得紧张起来。连平时天不怕地不怕专门惹事生非的程辉，看起来也很窘迫，眼睛望着自己的脚尖，不肯抬头。

    程辉从老头子手里接过镁片，用镊子夹着，孟繁星上去拿火柴点燃。昏暗的教室里，刷的窜起一道耀眼的光芒。程辉不知道怎么了，似乎心不在焉，竟然被这白光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的一甩手臂，那白光忽的一下向下面的同学飞去。前排中间的唐馨首当其冲，吓得尖叫出来。

    孟繁星下意识的拿手臂一挡，力用的猛了，脚下踉跄了一下，身子侧撞在唐馨的桌子上。那道白光恰好落在他身上，一闪而逝，却引燃了他的衣服。旁边的林之若跳起来，用手里的书向他身上一顿乱拍。火熄灭了，书也滚到地上，外面草草包着的书皮脱落，赫然露出封面上 “七剑下天山”几个大字。孟繁星偷眼一瞧，书脊上还盖着“星星书苑”的红色印章，正是自家的东西。

    这一切仿佛电光石火一般，还未等大家明白过来，一切已经结束。程辉目瞪口呆，孟繁星手抚伤口，林之若不知何时已悄悄坐下，全班同学的目光，在站着的两人和地上的书之间徘徊。化学老师也反应过来，气得头上灰白的短发根根站立，呼吸急促，口不择言：“混帐，简直混帐。你们究竟有没有听课？”手指再次伸出，依次点过程辉，孟繁星，林之若：“你，你，还有你，还有那本书，都跟我来教研室。”

    程辉一向调皮捣蛋，本以为闯了大祸，这时见并没有什么惊人后果，悚惧之心一去，无赖本性自回。居然一脸严肃的对老头子说：“老师，那本书没有脚，不能跟您走。”全班哄堂大笑，老头子气得身子颤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林之若怕进一步激怒老师，赶紧出座去拾书，不想孟繁星已经抢先一步捡在手里，便冲他感激的一笑。

    出了教室，林之若抢前一步，对老师低语了一句。老头子回过头来，眼光在孟繁星胸前被烧伤的地方逡巡了一下，让林之若先陪孟繁星去医务室，先把程辉带走了。程辉临去还不忘冲两人做了一个鬼脸。

    原来她这样的关心自己。孟繁星心中暖暖的，一种平生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甜蜜，从心底深处缓缓升起，慢慢浸润，只觉得这个阴郁的早春的下午无比的明媚美好。然而甜蜜之中，却有一种尴尬的自觉，仿佛手脚眉眼，乃至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忽然觉醒，有了自己的意识，让他不知如何安置才好。眼睛一直盯着路面，直到林之若问他：“你怎么样，伤口痛不痛？”才惊觉自己是个病号。他低头检视了一下胸前烧伤的地方，其时春寒未消，衣服不算单薄，虽然烧了一个大洞，但是因扑灭的及时，皮肤只是被略略炙烤了一下，稍有灼热感，并未真的受伤。虽然如此，林之若还是强行带着他去了一趟医务室，让护士处理了一下。当护士解开他上衣的时候，虽然林之若早已转过了身子，他还是羞得脸都红了。从医务室出来，春风一吹，他觉得脸上比伤口更热。

    林之若这时候却拿出班长的口气，公事公办的说：“后面的课你就不用上了，直接回家换衣服休息吧。我去教研室和老师说一声就行了。”孟繁星从她的语气中听不出一丝留恋和迟疑，心中微微失望。一低头，看到胸前的破洞，想到自己的狼狈样子都已经被她看在眼里，又恨不得立刻飞出她的视线。

    这样稍一踌躇，林之若却误解了他的意思，轻声说：“你放心，不会有事的。这事错不在你，况且，你受了伤，就是老师在这里，也会让你走的。”

    孟繁星终于鼓起勇气，凝视她的眼睛：“不，我不是担心这个。你为了救我，要受老师责怪，我……”

    林之若定定的看着他，看得他的心狂跳起来，血脉奔流，耳边轰轰作响。在目光的交错中，时间仿佛已经凝固。亿万光年倏忽而过，沧海横流已经变成桑田静谧，才听到林之若温柔的声音：“没关系的。那样的情况下，我那样做只是本能。换了别人也一样。况且，老师不会真的责怪我的。我就坐在他眼皮底下，我干了什么，其实他都清清楚楚。他要怪我，也不会等到今天。”顿了一顿，又微笑着加了一句：“你回去吧，好好休息，明天数学有测试呢。”

    孟繁星的心情随着她的话起伏跌宕。那句“换了别人也一样”，虽然是事实，却多少有些刺耳。她的微笑和关心，又让他心中无比熨贴舒适。而最后的提醒，终于把他从云端里拉回到了现实。几分钟以前，他还觉得和她无比亲近。然而，在明天和接踵而来的考试中，他们将被分隔的如此遥远，她将是众人瞩目的明星，前程远大的幸运儿，而他将远远的落在后面，永远无法追随她的脚步，进入她的世界。

    他的心酸楚的痛了起来，默默的转过身，向外走去。

    林之若注意到了他神情的变化，张了张口，似乎想要叫住他，但终于没有发出声来，只是沉默的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

    一直回到家中，孟繁星才意识到，自己手中一直紧紧握着那本“七剑下天山”。他无意识的翻着那本书，发现里面夹着一个纸条。更确切地说，只是一长条被人随意撕开的普通白纸，折着夹住书的一页，看来是被人当书签用的。想象着那个人漫不经心放下书，随手撕下一个纸条夹住的样子，一丝微笑浮上他的嘴角。他把纸条小心的取下，展开，这才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两句诗：“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挺拔秀逸，正是被语文老师用来教育全班学生的林之若的手笔。看来这个人并不珍惜她的“墨宝”，显然有随处题字的习惯，孟繁星再次微笑起来。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孟繁星细细咀嚼着这两句话，有一丝困惑。他不善诗词，可是也读得出这两句所包含的似乎截然相反的意思。上句好像是激励人努力进取，下句却含有随遇而安，恬淡为生的意思。自己的个性，应该是更接近于“何妨随处一开颜”吧。从记事以来，每天不过是学习，游戏，按部就班，仿佛生来便当如此，而且永远如此，从来没有考虑过以后的时候，更没有过要当凌云的壮志。以后，也不过是上大学，找工作，成家，生子，平凡的喜怒哀乐，平凡的生老病死，就像祖祖辈辈曾经经历的一样。

    可是，真的是一样么？真的甘心一样么？他忽然生出一身冷汗，从父母那里耳濡目染而来的乐天知命的巨大习惯之后，他隐隐窥到另一种色彩，另一种人生。那里有困惑，有不甘，有挣扎，有愤怒。并不是快乐温馨，然而生动，激烈，有异样的诱惑，异样的光彩。

    不知道为什么，当他想到这一点，他眼前浮现的，这异样的人生的形象，是林之若，是她常常垂首凝思的侧影，是她忧郁愤怒又带有一丝讥诮的冷笑，是她微微抿着的嘴角，坚定冷静的注视。这些细节，他的眼睛，早已经由千百次的窥望而无比熟悉，而他的心灵，却直到这一刻，才试图去理解其中深蕴的含义。

    或者他的理解远不是林之若本人的面目。然而这有什么关系呢？林之若为他打开了通向一个新世界的窗口。那个新的世界如此奇妙广阔，即使那窗子本身是一个错误，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孟繁星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胸无限广阔辽远，连呼吸的空气，也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新鲜。他自己或许也并未意识到，正是在这一刻，他才从心理上，真正的从童年进入少年，开始有少年的梦想，活跃，奋争，激烈，当然，也会经历少年特有的迷茫，焦躁，苦闷，辗转。

    男人沉睡的欲望与力量，常常是被一个女性所唤醒，但幸运的是，往往不会为女性所结束，所以才有了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文明与成就。

    当然，孟繁星并没有能力和经验，想得那么远那么清楚。那些朦胧的感触，虽然让他激动和兴奋，却还不能化为语言。他此刻心中真正明确的概念，不过是“我要好好学习，不能让林之若落下”这样一个还未脱孩子气的念头而已。但这一点点的孩子气，却已经极大程度的改变了他的人生。譬如此刻，一个人在家，他没有像惯常一样去玩游戏机或者出去乱跑，而是坐在书桌前，把数学课本找出来，开始认真专注的温习。

    人们常常说，女孩子前期学习好，男孩子却往往在后期奋起直追，后来居上。这其中的缘由，恐怕即使是当事人，也往往并不能明确地知道罢？


------------

乱花渐欲迷人眼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这一章中的考题问题：

    有读者质疑，初中考题是否有这个难度。事实上，这一章中，关于考题的这个细节是真实的。这道题的确是超出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即超纲题，属于出题上的失误。所以绝大部分同学，一看题目就放弃了。只有林之若对这样的偏题怪题感兴趣。后面也说了，这次考题出得整体上偏难。那时候我们那里的习惯，是考卷最后会有一道加试题，不计入总分，是给学有余力的同学选择性回答的。这道题正是这样所谓的加试题。另外，这件事发生在十年之前。据我所知，现在的教学大纲难度是比那时简单了许多的。

    事实上，这道题不能用几何来解，只能用微积分。林之若当时并没有学过微积分，但是应用了微积分的原理，解开了这道题。所以当时震撼了全校。物理老师曾经说：“你相当于独立发现了微积分。”

    因为对这件事印象很深，所以我写到这里的时候，不加思索，就把它包括进去了。也许对于现在年龄的读者，或者是所有的读者，这件事显得特别夸张，虽然我已经有意弱化，尽量不突出林的智力，因而特别加上她已经学过微积分。

    后面的情节，我有意的选择，避开了那些特别凸现林的智力的方面。不过这一章太靠前，当时还没有考虑读者的接受程度，完全是随心所欲。但既然已经这样，便这样罢。林本来是个鬼怪，不能以常人的角度来测度。一下课，唐馨就鬼鬼祟祟地把林之若拉到教室西面的小树林里，一脸神秘地掏出一个折叠的纸条。林之若已经大概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笑着打开来看，上面是粗犷不羁的大字：

    唐馨：对不起，我害你受惊了，周六中午在汾阳楼请你吃饭。不见不散。程辉。

    林之若看了，赞叹道：“不错，不错。短短二三十字，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面面俱到，好文章！可以给语文老师当范文了。”

    唐馨娇羞地推了她一下：“什么跟什么呀？人家是要跟你商量正事的。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林之若忍住笑：“有什么好商量的？你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呗。”

    唐馨白了她一眼：“你这人啊，整个一数学脑筋，啥事让你一说，都成了公式。”

    “本来就是嘛。这样的纸条，你起码接过一打，虽然每次都这么羞答答的好像有那么点意思，最后还不都是伤害了人家纯洁少男的芳心。不过这个程辉，真亏了他，昨天还被老头子训得灰头土脸，转头就知道利用机会，接近美女，真不简单。最难得文章简明干练，深得你妈妈真传。”

    看见唐馨脸上的嗔意，林之若赶紧改口：

    “不过，程辉几乎把镁片扔到你身上，的确是欠你的人情，吃他一顿饭也不过分。”

    唐馨低着头，摆弄衣角，半天说：“如果这样说，孟繁星为我挡住了镁片，还烧伤了，我也欠他的人情。你帮孟繁星扑灭了火，被老师抓住看课外书，他也欠了你的人情。”

    林之若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这么复杂的关系，亏你算得清楚，看来你很有当会计师的天分。如果省略中间项，是不是就是程辉欠了我的人情？你想让我替你去吃这顿饭？”

    唐馨终于被她逗笑了：“你当是不等式啊，哪有这样推算的？”

    在唐馨的推搡下，林之若终于说：“我知道你不想彻底拒绝程辉，但是也不想单独和他吃这顿饭，授人话柄。我倒是有一个主意，咱们来招借花献佛，也送这样一张纸条给孟繁星，约在一起，这样你既接受了道歉，又报答了恩情，还可以在欠你的人和你欠的人中间左拥右抱，任意选择，怎么样？”

    唐馨听了前半段，满意地点头。听到她套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的歌词，粉面羞红，又隐隐有丝被点破心事的窘迫，直扑入林之若的怀里，去拧她的脸。

    林之若猝不及防，伸出手去，正好揽住她的腰，触手温软，幽香在怀，不禁心里一动，干脆双手环抱，把她拉近自己的身子，鼻子夸张地嗅了嗅：“怪不得书上说软玉温香，原来真的又香又软。这样的美人，不知道将来便宜了哪个男生。”

    唐馨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脸：“你这张嘴啊，甜起来是真甜，噎起来人来也真够呛。怪不得班里的同学都怕你，今天我算领教了。不过，”她亲热地搂住林之若的脖子：“我被你占了便宜，你得对我负责。周六的饭局你要陪我一起去。”

    一直好奇窥测的女孩的身子心甘情愿地靠在自己身上，她胸前的温软隔衣可触，纤细的腰身俨然在指掌之间，林之若心情大好：“没问题，能为唐小姐效奔走之劳，是我的荣幸。”

    晚上躺在床上，林之若还在细细回味白天的感觉。原来女孩的身体是这样子的。而我，她小心摸了一下自己胸前硬硬的，涨涨的突起，直直的没有曲线的腰身，心中有点颤栗，将来也会变得那么软，那么柔和，那么地和以前不同。直到有一天，长成妈妈那样的曲线玲珑的妇人。

    她深深地把脸埋到枕头里去，几个月来一直盘旋在心中的疑虑和恐惧渐渐淡了下去。如果必得这样，那就这样吧。可是厌恶之情并不稍减。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自己永远保持孩子那样平板板的身材，不必担心这些突如其来，羞人而又莫名其妙的变化。或者，她想，其实她更愿意的，是长成爸爸那样的挺拔伟岸，充满安定人心的力量。

    可是，只有一个男孩才会长成一个男人，直接的，坦白的，抽枝拔节，肆无忌惮。

    这就是命运啊，尽管她带着一只雄鹰的渴望睡去，一觉醒来，仍然会蜕变成一只蝴蝶，美丽，也许，但是柔弱。

    她突然意识到，看了那么多的武侠，绝大部分的主角，都是男人，承担着或野心，或道义，书写着生命的传奇。而书中的女人，都不过是围着主角转的衬托，仿佛围绕花的蝴蝶，数目越多，越见这花的芬芳艳丽。一向在阅读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把自己代入主角，享受众美围绕的感觉，林之若第一次震撼地发现，作为女性，在令她迷醉的大多数书里，自己只能做配角，即使是顶着女主角的名义，而且无论多么地武功绝代，才华倾世，都没有也似乎不想要自己独立的生活，仿佛飞蛾，唯一的和最终的目的，便是奋不顾身地投向那盏名为爱情的幽幽烛火，焚须断翼，在所不惜。

    生活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身为家中的独子，老师的宠儿，同学们艳羡敬畏的中心，林之若从来没有意识到，性别，可能意味着社会角色的巨大差别。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小学到初二，自己一直是唯一的班长，而到了初三，她就莫名奇妙地成了女班长。因为班上打架闹事需要管理的都是男生，她这个班长其实有名无实，根本就是那个男班长的陪衬。小学的时候，她和男孩子打过架，初一的时候，她曾经厉言斥责过调皮捣蛋的男生。现在，她不再和男生有任何冲突或者交往，因为管理男生的权力，已经移交到了他们自己的手中。即使她仍然是最优秀的那一个，老师却已经不认为她有管理男生的能力。

    这份隔离，她曾经以为是成长，现在看来，却带着难言的轻蔑和鄙视。

    一瞬间，她读过的历史，她经历的生活，她看到的新闻，她观察的社会，她以前觉得熟而又熟的一切，在她新觉醒的性别意识里，突然都呈现出了新的面目。原来历史真的是“his story”，他的故事；原来这个社会，仍然是一个男人的社会；原来“老弱妇孺”，是一个将终身跟随她的标签；原来电视新闻里，任何一个权力中心的集会，那清一色的西服领带，代表了一种隔离；原来…… 原来……

    原来她一向认同和理解的一切，并不是属于她的一切；原来她为自己构想筹划的未来，不一定是她的未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看到书里写满了“吃人”。而林之若此刻眼前一串串冒出来的，却是“男权”两个大字。

    林之若被自己的新发现震撼，竟然破天荒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上课，自然睡得天昏地暗，居然还作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是一个大侠，风流潇洒，踏雪寻梅。突然，雪地里窜出一个杀手，一柄乌黑的长剑向她刺来。就这点本事敢来惹我？她轻蔑地笑，折扇轻挥，突然碰到自己的胸膛，突然就想到，我不是女孩林之若么，哪里是什么大侠，哪懂什么武功？那剑冲着胸口而来，却不知道怎么刺中了手臂，钝钝地痛。她蓦然惊醒，发觉唐馨正在拧她的胳膊，看到她醒来，冲着她挤眉弄眼。抬起头，只见物理老师兼班主任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正一头雾水，耳边唐馨轻声说：“老师说上次测试最后那道大题，全年级只有你一个人作对了，让你上去给大家讲讲你的思路。”连忙捞了铺在桌子上的卷子，走上讲台，低头看着题目，清了清嗓子：“这道力学题，看来很复杂，其实关键是找准成对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忽然觉得班上安静得异常，连记笔记的刷刷声和纸张翻动的悉窣声都蓦然消失。抬起头，看到全班同学都愕然看着自己，而前排的唐馨杀鸡一样地使眼色，做口型。最后还是班主任咳嗽一声，解救了她：“林之若，我们在讲加试的那道电磁学题，不是这个力学题。”

    听到下面窃窃的笑声，越来越明目张胆，林之若恨不得立刻变成武林高手，踏雪无痕瞬息千里地逃进深山老林。镇定，镇定，真正的大侠都见于危难之间，存亡之际，用智慧和武功，化不利为有利。她再次清了清嗓子，出语惊人：“其实这道题我是做了弊的。”

    果然立刻安静了下来。

    她不慌不忙：“这道题单凭初中的知识点，很难推算出结果，因为带电体的形状并不规则，大家找不着头绪，是很正常的。我因为参加数学竞赛，学过微积分，是用微积分的原理先知道了大致的结果，再倒推上去，得出步骤的。其实光用平面几何的知识，也可以解开这道题，不过因为是物理题，大家被局束了。过程是这样……”

    林之若越讲越镇定，越讲越流利，把整个步骤在黑板上演示了一遍，回过头来，看到班主任那已经熟悉了的欣赏的眼光，同学们崭新的震惊和崇拜，不由得微微得意。

    下课后，唐馨憋了很久的大笑终于爆发出来，指着林之若：“服了你了，推都推不醒，要靠掐的，结果还是一开口就露馅了。要换了我，早找个地洞钻下去了。你居然面不改色，眼睛不眨地就是一通神侃，简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林之若一本正经：“诗人都是这样练成的。”

    唐馨揪着她的脸颊：“我看看你脸皮是怎么练成的，居然这么厚。”

    “对了，”唐馨想起什么，转身从书包里摸出一样东西，塞在林之若手里，在她耳边低声说：“这是给孟繁星的。你既然脸皮这么厚，就派你去送给他吧。”

    林之若知道是邀请他吃饭的纸条，便揣在兜里，也低声说：“怎么送？就这样走过去递给他？”

    “那不是全班都知道了？你不想活了？用什么方法我不管，总之这个差事交给你，你要负责安全秘密地送到。”

    林之若凝神苦想。放学后以租书为名，去他家的书店找他？不行，开学之后，已经很少在书店碰到他了。这样的纸条，估计是不方便托他家人转交的。偷偷跟踪他，等无人的时候再上去搭讪？怎么听着情境这么耳熟，月黑风高夜，一美女，啊不美男，走在路上，后面鬼鬼祟祟跟着一人，到巷子深处，突然面露凶光扑过去。啊，那是色狼作案。

    幸好下午语文老师来叫她发作业，解救了她的难题。发到孟繁星那里的时候，她把他的作业本小心平放在他的桌子上，拿出那时候男女生之间说话惯用的那种冷淡疏离的口气：“老师说你这次的作文跑题了，让你仔细看看评语，以后注意。”说完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向下一个同学。果然，周围的同学各行其是，并未觉出一丝异样。

    孟繁星摸不着头脑，翻开作文本，只见龙飞凤舞红笔朱批一个“良”字，并无其他评语，却赫然夹着一个纸条，不由得心怦怦跳了起来，环顾四周，见无人注意，连忙攥在手里，想要出去看，偏偏上课铃响了。

    放学后，林之若把这件事情告诉唐馨，又惹得她大笑一场。笑过之后忽然诧异：“咦，之若，这么恶搞，不是你一向的风格啊？”同班将近两年，她心目中的林之若，是一个内向冷静，少言寡语的人，虽然一旦惹怒了她，她言辞尖利雄辩滔滔能让最调皮的男生哑口无言。班里的同学，因此一向对她敬而远之。这也是为什么在分班之前，她虽然爱说爱笑，却一直没有和林之若真正接近的原因。

    林之若为她理了理鬓发：“以前的确不是。但现在不同了。”

    “怎么？”

    “因为我现在和你同桌啊。你没听见过，近墨者黑么？”

    唐馨做出捶手欲打的姿势：“你敢说我？”

    林之若缩缩脖子，一副害怕的样子：“我错了，我错了。是近朱者赤，不过，是会哼哼的猪，乱发花痴的痴。”话音未落，人已经敏捷地拎起书包，跑出了门口。

    唐馨的娇嗔从后面传来：“别跑，有能耐你等着。”

    看到唐馨没有追过来，她放慢脚步。街头的柳树，已经抽出鹅黄色的新芽，柔软的枝条，随风上下，烟云满地。墙角路边，已经悄悄绽开了一些各色的小草花，粉白嫩紫，星星点点，不为人注意地盛放着自己所有的娇艳。

    就像我的青春呵。林之若心中忽然柔软地触动。

    她内心深处隐隐觉得，这个春天，伴随着身体的改变，一切都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宁静安乐，独往独来，自由自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以不理会全世界，也可以拥有全世界的孩子不见了，而成年人的迟钝的理智和清醒，又迟迟不来。她迷失了自己，只好向身外寻觅。所以，和唐馨这个似乎所有人都喜欢的女孩在一起，参与自己以前不理解也不想加入的女孩子的种种嬉笑打闹，分享让她脸红心跳的小秘密，才那么地重要，那么地顺理成章。

    街旁店铺的橱窗中，模特身上一片鲜亮的紫色吸引了她的目光。踌躇了一会儿，林之若走进店铺，做了一件她十五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她去银行取了自己的零用钱，买下了那件衣裳。


------------

作者有话说


------------

只是当时已惘然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最后一节语文课。孟繁星正襟危坐，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脑子乱哄哄的，各种揣测情绪你来我往，纷繁迷乱。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林之若竟然借发作业的机会，给自己传了一个纸条。按当时的惯例，这样的纸条，哪怕里面写的是今天天气不错哈哈哈，也只能意味着一件事情，那就是林之若对他有好感，想和他交往。

    可是，据他所知，这样的纸条一向是男生的专利，从来没有听说女生会主动的。

    终于熬到了放学，在一个僻静的街角，他颤抖着双手，借着夕阳的余晖，打开了那张已经被他汗水浸湿的纸条。

    纸条上是短短一行字：孟繁星：多谢你帮我挡了镁片。周六中午在汾阳楼请你吃饭。不见不散。唐馨。

    这正是唐馨的大作，百分百抄袭程辉。

    孟繁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语文课本上总也背不下来的古诗，这时候突然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仔细看看，果然，那笔迹纤细圆润，典型的女孩子手笔，和林之若练过硬笔书法的流利飘逸完全不同。

    这怎么可能呢？那样巧笑倩兮的为无数男生倾慕的女孩，居然主动邀请他？那么林之若呢，只是为好朋友传递消息么？

    他怔怔的走着，若惊若喜，骄傲，惶恐，以及一丝失望一起涌上心头，也说不出什么滋味。

    周六中午，孟繁星心怀忐忑的去了汾阳楼。按服务员的指点，进入一个小小的屏风围起的隔间，看到摆满了菜肴的桌子边，一个人转过头来，却是满面惊诧的程辉。两个人还来不及交换情报，两个女孩已经携手而入。

    唐馨掏出一个纸条，展开，铺在桌子上，笑吟吟的望着孟繁星。孟繁星拿起来看了一下，在程辉诧异的目光中，掏出了自己的那张，并排放在一起，推向程辉。

    程辉读了第二张几乎和自己的一模一样的纸条，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略略尴尬，但是转念间就大笑起来。另外三个人也跟着笑了。

    林之若拿起桌上的水杯，向程辉晃了晃：“这个主意是我出的，难得你不介意。就冲你这么宽容大度，我以水代酒，敬你一杯。”程辉爽快地喝了一口。

    林之若放下杯子微笑：“唐馨说，你欠了她的，她欠了孟繁星的，而孟繁星欠了我的，现在我又欠了你的，这么一循坏，我们资债两抵，互不拖欠。”

    大家都笑了。唐馨道：“大家也别说什么感激道歉的话了，一场同学，都是缘分，这顿饭我们均摊，就算大家交个朋友。”

    程辉手按着杯子：“怎么能这样？事情是因我而起的，这顿当然我请。再说，帐不是这样算法。林之若没有欠我的，就算有，我也宁愿不两抵，继续欠着唐馨的，”他顿了顿，似笑非笑：“最好，欠一辈子。”

    唐馨羞得低下头去。孟繁星觉得她眸光一转，有意无意的掠过自己，心头一动，赶紧打岔：“辉子，班长和学委在此，你也得收敛点，不能像平时开玩笑一样没轻没重的。”

    林之若却道：“这样最好。老实说，听到唐馨说得那么漂亮，我心里可悬着呢。看你点的这一桌子菜，恐怕得不少银子。我现在口袋空空，本来就是打算吃白食来的。你要不推托，我就惨了。”一席话说的大家都笑起来了，解除了唐馨的窘迫。

    大家开始吃菜，开头的尴尬过后，气氛越来越融洽。唐馨本来活泼外向，林之若博闻多知，孟繁星随和开朗，程辉又天生诙谐幽默，能言善道，经常逗得大家捧腹不禁，他自己偏偏还一脸严肃。

    话题里自然少不了班里的事情。提到昨天发下来的物理测验，程辉说：“物理老师这次出题太变态了，我一大半题都是蒙的。发卷子的时候，万里江山一片叉，上面一个大大的圆圈，我吓了一跳，还以为得了个鸭蛋呢，结果仔细一看，原来前面还有一个六。真是心脏差一点都不行啊。”

    孟繁星附和：“我也很惨。交卷的时候，有两道题没有开始答呢。我也是勉强及格。中考要是这样，肯定挂了。”

    唐馨也赞同地说：“这次的题是比较偏。我帮老师统计的分，全年级都偏低，百分之四十二不及格。中考应该不会这样。”

    程辉说：“不过，好像题越难，越能显示出我们班长大人佼佼不群，一枝独秀。林之若，你究竟是不是人啊，那样的题你都得满分，连加试题都不放过。要不，你给我一张你的照片，我回家拿香火供起来，中考的时候保佑一下我，怎么样？”

    林之若笑道：“我也是侥幸而已。哪里有那么夸张啊？”

    唐馨叹道：“咱们不能和之若比。她这个人，题不难不做，不偏不看。我本来是不服气的，自从和她同桌之后，才知道平时那些中规中矩的考试，她虽然都是年级第一，可是根本没有显出实力来，我下辈子也赶不上。”

    林之若抱了一下唐馨的肩膀：“心儿你要再这么说，我可真是无地自容了。你不知道我多羡慕你呢，有那么多人喜欢你。”

    话一出口，才意识到不妥，马上向程辉看去，程辉也正看着她。她本来不是那个意思，这样一来竟然坐实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程辉打趣道：“你要是不介意，我也喜欢你，如何？”

    唐馨拍手笑：“好啊好啊，我赞成。”

    孟繁星也跟着笑，心中却隐隐泛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林之若回眸看着唐馨：“你真的赞成？”

    唐馨怔了怔，方才意识到程辉话中的那个“也”，是指他先喜欢了自己，不禁恼羞成怒，习惯性的伸手去揪之若的脸。可是少女的心，对于程辉这样明确的表达爱意，还是不由自主地暗暗欢喜。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我本来有一个就心满意足了，现在既然唐馨都赞成了，那我也不介意辛苦一下，连班长大人一并拿下。”

    唐馨跺跺脚：“之若，你还让他说。”

    林之若笑道：“怕什么，像你这样的美女，护花使者自然是越多越好。哪天你凑足了一个足球队，我给你当经纪人，保证胜过国足的那帮家伙。”

    看到唐馨脸红了，孟繁星赶紧转移话题：“昨天班主任又唠叨了一顿中考，说咱们班真正有把握上一中的，也就不超过十个，你们怎么看？”

    程辉笑道：“你别听他危言耸听，那是吓唬咱们呢。咱们四中一向是全市最好的初中，每年至少有一半都去了一中。反而是进去之后，才真正有一关呢。”

    孟繁星关切地问：“怎么说？”

    “听说一中的惯例，开学一个月就要按高考的成绩统一模考，前五十名组成一个快班，教课的难度进度都比其他的班级领先。进一中容易，要进快班就难了。”

    唐馨道：“我妈妈也是这么说。而且据说每学期期末考，都要按成绩重新排班，一旦成绩下降了，就会被调出快班。”

    林之若惊道：“这也太残忍了。简直是一进侯门深如海，从此不能后退。我宁可不进。”

    程辉道：“就你的成绩，想不进都不可能。唐馨肯定也是会进去的。只怕那个时候，我这个萧郎就真成了路人了。”

    孟繁星碰了碰他的杯子：“也别说得那么泄气。咱俩也得给男生争口气，争取在快班里见。”他这两句话说得意态飞扬，竟然大有豪气，平时稍嫌过于柔美的面庞，此刻流转着一种阳刚雄毅的神采。唐馨望着他，微微怔了一下。

    程辉受了他的感染，把杯里的水一口干了：“不错。男儿本自重横行，下马五步杀一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大家都笑了。林之若赞道：“你的语文水平真不错，在男生中很少见。”

    程辉笑：“终于发现我的优点了？其实，这才是冰山一角，你们要是肯细细观察，还会有更惊人的发现。”目注唐馨：“怎么样，要不我给你个发掘的机会？”

    唐馨顾左右而言他：“要进快班，光温习初中的资料不够，还得预习一下高中的知识。没有老师，自学是很难的。”

    孟繁星道：“我准备中考之后，立刻开始，能学多少算多少。”

    程辉道：“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现放着两个老师在这里，我这顿饭，算是下了定金了。”

    唐馨略略想了一下：“别说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大家一起学习，互相督促，进步快点，也是好的。”侧过头来望着林之若：“你看怎么样？”

    林之若笑道：“别看我。这顿饭请的是你不是我，定金也定的是你不是我。跟我无关。”

    孟繁星插话道：“正好，这个暑假，我外公要动手术，妈妈要去照顾。我已经和家里说好了，书店就交给我。我们就在那里学习，光线好，地方大，又安静。”

    唐馨抱着林之若的胳膊摇了一摇：“听见没有？书店啊，全是你爱看的武侠。你不爱学习，陪我，总成了吧。”

    林之若看了孟繁星一眼，微笑不语。

    然而，当中考忽忽而过，孟繁星慎重其事的准备了高中课本和学习资料，又精心布置了书店后面的房间，应约而来的，却只有程辉和唐馨。

    问起来，唐馨闷闷地道：“别提了，她现在跑去修炼了。说起来，这事都怪我。考完那天，我拉着之若去逛街，后来晚了，又到我家吃了饭。之后她说要回去，我爸爸不在家，本来我妈妈说要给她家里打一个电话，让她家里人来接她，之若说什么都不让，一个劲地说自己走没有问题，她经常一个人晚上走来走去的。我知道她爸爸妈妈关系好象不太好，也没敢坚持。谁知道，居然出事了。有一个男人，好象喝醉了酒，居然就在离小区门口不远的地方，想要…...想要欺负她。”最后几个字，唐馨红了脸，声音低不可闻。

    孟繁星觉得心怦怦的跳起来，直抵到嗓子口，想要询问，却说不出话来。

    程辉却依旧没心没肺的，居然还开玩笑：“不是吧，林之若也有人调戏。那个男人该不会是同性恋吧？”

    唐馨瞪了他一眼，把他的笑声噎了回去，接着说：“幸亏之若的爸爸那天晚上加班，刚刚回来，听到之若的声音，才赶过去把她救了。我第二天去看了之若，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也被打了一个巴掌，肿得老高。我听说这件事都吓坏了，可是她倒好象很平静，还跟我说了一通什么‘将欲翕之，必固张之’，‘柔弱胜刚强’的道理，我以为她是受惊了，有点胡言乱语。谁知道晚上再给她打电话，她妈妈说她去滨洲了。她有一个小舅，在滨洲武术学校当教练，她就是投奔他去了，说要学空手道。她爸爸妈妈拦不住，只好给她拿了钱，让她走了。”

    程辉拍桌赞叹：“高人，真是高人。我以前就觉得，她一个女孩子，整天看什么武侠，透着邪性。现在看来，咱班说不定就出一个当代吕四娘。”

    孟繁星看着架上一排排的武侠，想起寒假里，她捧着书，坐在角落里，安静而专注的样子，莫名的惆怅起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芙蓉折罢带香归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林之若学武的念头，是从童年就开始的。记忆中第一件玩具，就是一把木头削成的大刀，是央求小舅舅给做的，挥动起来威风凛凛，使她成了周围一带小孩的头。每次回外婆家，总是缠着小舅舅学功夫，像模像样的蹲马步，站木桩。小舅舅常常笑说，她得了姥家的遗传，手脚柔软，骨骼坚韧，很有学武的天分。

    江蓝觉得一个女孩子家，整天跟着弟弟舞刀弄枪的，虽说是玩，也不太像话，就把之若送去少年宫学舞蹈。舞蹈老师没有看上她，倒是被艺术体操班收去了。小孩子兴趣不定，之若有了新鲜的玩意，也就渐渐淡忘了学武。后来小舅舅去了滨州，离得远了，一年也难得见一面，便把这事放下了。

    这次受辱，之若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总是说女孩子不要这样，女孩子不要那样。她痛恨自己的柔弱。小至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一定会被人欺负，沦为阶下奴，砧上肉。鸦片战争，圆明园大火，南京大屠杀，此刻一一在脑海中流过。那是血的教训啊！

    女子生而体力不如人，加上生理构造的弱点，难怪千百年来，必须依附于男人的支持和保护，“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呢。现代的城市生活，安逸有序，对体力要求不大，因而很容易给人一种男女已经平等了的假象。可是，一旦脱离了光明和秩序的世界，女性依然会沦为男性暴力的牺牲品，依然需要男性的保护。女性对男性的心理上和生活上的依赖，仍然远远大于男性对女性的依赖。所以，妈妈才会那么不安和焦躁，所以，沿着社会地位的阶梯越是向上，女性的身影就越是稀少。

    如果要平等，先要脱离这种被保护的需要。

    林之若双拳紧握，把最近正在看的“道德经”捏成了一团。老子说，“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说“牝常以静胜牡”，说“弱者道之用”，说“知其雄，守其雌”，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今天，她就要实践一下。

    给小舅舅江越打了一个电话，江越很惊讶，但是很真诚的表示了欢迎。林谦诚和江蓝因为自己的问题，一年来对林之若疏于照管，乃至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情，心中都很歉疚。当林之若坚定清晰不容反驳的宣告了自己要去滨州的决定，两个人竟然都没有真正反对，心想让她出去散散心也好。

    就这样，林之若顺利地来到了滨州。江越问她要学什么，之若回答，要学“以弱胜强，以小力制大力”的功夫，江越笑道：“其实几乎所有的武术，研究的都是这个啊。如果只是要加强力气，还不如去健身房练肌肉呢。”他带着林之若在学校里走了一圈，最后决定先进他教授的空手道初级班。进教授房之前，江越严肃地道：“小若，我知道你很聪明，加上你小时候练过艺术体操，手脚灵活，底子很好。但是武学之道，在于心意专一，神清志明。你要想短期内有所成就，就要下苦功。从现在起，你吃住在校内，三个月不得出门，做得到么？”

    林之若庄重的点了点头。

    三个月里，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深夜方睡。开始的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她累得从卧室门口到床的一段距离，几乎是爬过去的。先是练力，练眼，练肌肉的耐力，爆发力和反应灵敏度，练意，练定，两周之后才真正可以上场实战。饶是如此，江越还夸她家学渊源，进步神速。

    三个月飞快的过去了，林之若果然做到了“心不外驰，神不散逸”，连中考成绩都没有过问，江蓝的电话都是江越代接的。三个月后，林之若搬出学校宿舍，小舅舅来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以江城市第一名的成绩，被江城一中录取，已经于三周前开学。为了完成她三个月的封闭训练，林谦诚已经代她去一中报道，并为她请了病假。感受到父母的纵容和慈爱，林之若心头暖暖的。

    江越把她送上了返回江城的汽车，临行前问她：“我知道你这次来，是有特殊的原因。但是你学武的天资很好，不继续太可惜了，以后你还来不来了？”

    之若笑道：“我本来志不在此，只要能保护自己就行了。不过，学了三个月，我还真有点着迷。原来武学之中，真是‘此中有深意，欲辩已忘言’。我现在觉得特别神清气爽，好像脑袋都灵敏了好多。只要你肯教，以后放假我还来。”

    江越挥手：“没有问题。你悟性很高，基本要领掌握得很好，只是缺乏经验和练习。等下次来，我推荐你上中级班。”

    林之若笑道：“这倒不用。空手道虽然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但现在却被公认是日本的武术。我还是想见识一下中国武术的博大精深。”

    江越笑道：“想不到你的民族荣誉感还很强。”

    林之若道：“也不完全是。我越学，越觉得武术和中国道家的许多说法有暗合之处。而且，日本一个岛国，其艺术从文学，到茶道，剑道，总给人一种偏狭霸道的感觉，没有大家气象，王者风范。还是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包容并蓄。反正我练武不为求胜，所以大可以博采众长，不必专精一术。”

    江越道：“你这话倒是有点大家的味道。我读书不多，这方面不及你。下次你来，我们好好谈谈。你想学中国武术，我们学校教散打的王师傅，也很有名。”

    步入一中的大门，林之若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直到唐馨爆发出一声尖叫，冲过来抱住她又笑又叫，才找回自己的学生身份。

    一中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在校上早晚自习。本来住在市区的学生是可以走读的，但是因为前两年，有一个女生在晚自习后回家的时候，被人给□□了，校方规定所有女生，无论家离得远近，都必须住校，男生则自便。林谦诚已经为林之若办了住宿手续，连行李都拿过来了安顿好了，床上铺着印有一中字样的白色床单，正在唐馨的下铺。

    两人互问别来情况，之若对武术学校的事情不想多说，问唐馨：“怎么样，你整个暑假和两个男生一起学习，有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

    看唐馨摇头，林之若研究了一下她的神情，诧异的道：“难道这两个人你都不喜欢？我还以为你对孟繁星有点兴趣。我记得吃饭的时候，你看他的眼神有点异样。”

    唐馨羞涩的道：“那是因为他有点像另外一个人。”

    林之若更加诧异：“原来你心里早就有人。是谁？谁值得我们的唐馨儿青眼有加？”

    唐馨沉默了半晌，轻声道：“这个人你也见过。初三开学不久的物理竞赛，考了第二名的那个。”

    林之若想了一下，道：“是了，那个男生好像是五中的，个子很高，长得不错，就是冷冷的，不怎么理人。---果然和孟繁星的脸型有点像，不过孟繁星比他好看多了。放着孟繁星这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不要，你怎么去喜欢一座冰山？就是程辉，也幽默风趣，比他可爱多了。”

    唐馨道：“孟繁星和程辉都不错，可是和他们在一起，我总觉得好像缺少了点什么，就好像...对了，好像一盘菜里，没有放调料，提不起我的兴致。”

    林之若道：“小姐，爱情不是请客吃饭。”

    唐馨道：“怎么不是请客吃饭？有人喜欢萝卜青菜，有人喜欢生猛海鲜，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道菜，纯粹是感觉，没有道理的。”

    林之若叹道：“怎么没有道理？口味也是培养起来的。我看你是追求者太多，生活又太平淡，所以要挑战高难度，寻找刺激。---你既然提起他，想必他也来一中了？”

    唐馨点点头：“我已经见过他了，他叫傅青纶，就在我们隔壁班。不过，等下周考过试，他肯定也是会进快班的。他的中考成绩和你只差了五分。”

    林之若笑道：“连这都打听到了，小妮子春心动矣。”

    果然，模拟考后，傅青纶赫然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从各班抽出年级前五十名组成的快班中，并且不久之后，因为他出色的成绩，被任命为班长。第一名的林之若，反而只是当了个学习委员。唐馨担任文娱委员。其他的班干部也都是成绩比较靠前的同学。这样的安排，一来是一中一贯以成绩论英雄的习惯，二来快班比较特殊，成绩在中下游的人，随时有可能被替代出去，如果是班干部，这个人也丢不起。

    傅青纶果然如林之若所记忆，是一个冷淡高傲的人。课余时间喜欢打篮球，据唐馨辗转打听来的消息，还会弹一种很古典的中国乐器：古筝。这样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人，也难怪他自视甚高。他虽然当了班长，但并不热心。除了男生方面的事情，班里的大部分事务，包括组织各种活动，监督卫生，跑腿安排等杂物，班主任都交给林之若，使得她这个学习委员，事实上成了班里真正的领导者和服务员。

    傅青纶似乎对林之若尤其冷淡。每次有事情不得不和她接触，也都言词简短，态度冷漠。连带着对她的好友唐馨，也不假辞色。反而和唐馨的假想敌，班上除了林之若之外，唯一一个进入前十名的女生李碧荷，倒是有说有笑。

    唐馨沮丧的和林之若讨论。林之若道：“傅青纶的心情，我倒是可以理解的。他这样优秀的人，听说以前在五中，也是天之骄子，偏偏每次考试，总是被我胜了一筹，心里自然不舒服。尤其是，”林之若微微一笑，“我还是个女的。”

    到了高中，女生在学习上，尤其是在理科的学习上，对男生的优势已经消失，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她们所在的快班，一共五十名同学，只有十五个女生，被男生戏称“十五朵金花”。

    唐馨皱眉道：“本来这样没有什么。可是那个李碧荷，……简直摆明了要和傅青纶在一起。你看，连名字都是配好的，一个青纶，一个碧荷，又不是对对子。”

    林之若失笑：“这你也想到？要不然你干脆改名叫唐紫纱，不但颜色配，连料子都配，岂不是更胜一筹？”

    看唐馨仍然郁郁不乐，林之若开解她：“人家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你又是咱班最漂亮的女生，只要肯主动，肯定手到擒来。再说，有我这个军师帮你呢。”

    唐馨道：“你这个狗头军师，自己也没有经验，怎么帮我？”

    林之若道：“我有三十六计。”

    “说来听听。”

    “第一计打草惊蛇，你得旁敲侧击，不妨故意和他针锋相对，让他注意你。第二计声东击西，我知道程辉孟繁星和他一个寝室，又常在一起打球，你要多和他们来往，恰到好处的显示出亲密，刺激他的心理。第三计笑里藏刀，和李碧荷搞好关系，力求做到知己知彼。第四计步步为营，摸清楚他的喜好脾气，渐渐给他显示出你最好的一面。第五计上屋抽梯，制造一个困境，只有你们两个相依相偎，共度难关最容易产生爱情。第六计欲擒故纵，等他对你有了感觉，你就开始若即若离，吊他胃口。这个你看的那些里常用，你应该比我熟悉。第七计隔岸观火，看他对你的渴望之火越来越大，只添柴，不给水。第八计，树上开花，造出你和他已经在一起的形势来，越暧昧越好，让他疑真疑幻，心痒痒。第九计，反客为主，主导他的喜怒哀乐，等形势成熟，再使出第十计关门打狗，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香喷喷的肉包子，还怕他不扑上来。”

    唐馨怔怔的听着，这时候才知道她开玩笑，噗哧一声笑了。

    林之若道：“终于笑了。要是还不行，我还有美人计，苦肉计，空城计，反间计。实在不管用，我送你最后一计，走为上，至少可以全身而退。”

    唐馨笑道：“你这张嘴，怎么不去说相声？”

    林之若道：“怎么没说？刚才那一串，不是单口相声？而且是专门说给你一个听的。”

    唐馨叹了口气，道：“要用计策来获得爱情，那爱情也变了味道。”

    林之若连连点头：“不错，爱情就是天上掉来的饺子，还得正好砸到咱嘴里，那吃起来才爽。”

    唐馨道：“你不用笑我，你总也会有这一天。”

    林之若道：“我要吃饺子，自己包自己煮。劳动而来的果实，才最甜美。”

    “怎么劳动？总不成真学港台里的女生，给人家递汽水做便当？”

    “那是自降身价，且予人口实。这第一计打草惊蛇，现在就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昨天班主任找我，说是下周五是中秋节，虽然学校不放假，但是各班都有活动。咱们班就搞一个中秋晚会，正好咱们班组成的晚，同学之间还很陌生，可以趁此机会相互认识一下。你不是文娱委员么，组织节目的事情我就交给你了。你去找傅青纶，让他负责组织男生那面出节目，每个人都得参与。他不是会弹古筝么，那就给大家表演一下。记住，拿出你当年在四中拒绝那帮愣头小子的姿态来，下巴抬高一点，脸色绷紧一点。他傅青纶不是表演冷漠高傲么，咱就比他更冷漠，更骄傲。”

    晚自习之后，林之若给唐馨使了一个眼色，自己一个人回了寝室。刚刚洗漱完，却见唐馨满脸泪痕的回来了。看到寝室其他人诧异的眼光，她把唐馨拉出门外，悄声问询。唐馨很不好意思：“我是按你说的那样去做的。他说既然这事老师交给了我，何必管什么男生女生，让我自己去组织好了，反正他跟男生也不比我熟悉多少。我很生气，就跟他说既然这样，那么至少作为班长，他得带头出个节目，听说他会弹古筝，就弹一个好了。他居然说，他居然说”，唐馨本来已经止了泪水，这时候又激动得有点抽噎起来。林之若抚着她的背以示安慰，半晌，唐馨才道：“他说，他是会弹，但只怕有些人不配听。”

    林之若笑道：“他是挺过份。但是你本来是去示威的，也算有备而去，不用两句话就委屈成这样吧。”

    唐馨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时也没有这么脆弱的，可是看着他那样看我，就突然再也忍不住，就…..”

    林之若道：“女生的眼泪，对男生也是一种震撼吧。咱们打草惊蛇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不过，以后你要牢记，战术上重视敌人，但是战略上要蔑视敌人。”

    唐馨很不好意思：“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哭。当时我觉得好委屈，好难受，鼻子发酸，就捂着脸转身跑了，一直到宿舍门口，才发现自己在哭。”

    林之若沉思道：“这样啊？咱们女儿有泪不轻弹，弹了就得物有所值。傅青纶也的确太过分了，咱们也没有得罪他啊，走，我们找他说理去，打草惊蛇便宜了他，现在我们升级，改成敲山震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江涵秋影雁初飞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直到在一中重见林之若，孟繁星才发现，原来这三个月，自己一直没有停止想念她。不知不觉之间，那份思念已经沉淀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他再也不能将之从心中拂去。

    上课的时候，常常不期然地转向窗外。教学楼正对着学校唯一的大门，门口每一个进来的身影，他都不自觉地辨认，想找到那一头黑黑的略略卷曲的头发，那个棱角分明的脸庞。

    日复一日的等待，渐渐开始疑惑，她也许转了学，不在江城了。

    然而她终于还是来了，他却没有认出她的身影。直到见到唐馨亲热地挽着林之若经过他们班窗前，笑盈盈地向他挥手致意，他才惊觉。

    三个月不见，她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

    仿佛春天的快杨，短短一个暑假，林之若猛长起来。原本和她几乎一样高的唐馨，现在头顶还碰不到她的鼻子。原来平平板板的身材，似乎也开始有了曲线，但又不是唐馨的那种婀娜柔软，反而透出一种矫捷清爽。原本过于棱角分明，很容易让人误会她的性别的五官，似乎也褪去了以前的青涩黯淡，变得明丽生动。只有微笑之间，还是原来的从容淡定，却也似乎多了点开朗和柔和。

    变化最大的，是她的衣着。本来林之若一直喜欢穿深色暗色样式朴素甚至有点老气的衣服，在一群鲜艳亮丽的女孩中间，仿佛混在明珠中间的一块石头。而那一天，因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她穿了一件紫色的束腰风衣。不是灰紫蓝紫暗紫浅紫，而是闪亮的、鲜艳的，像日出前天际最靠近太阳的云片反射的彩光，像把最娇嫩的紫色花瓣对着阳光透出的那种颜色。秋风吹拂，露出里面的白色长裤，白色衬衫，两种敏感的颜色，强烈地对比却又无比地和谐。

    程辉的惊讶似乎毫不逊色于他。晚上回到寝室，就听他感叹：“女大十八变，果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连林之若这样的丑小鸭，居然也被她长成了天鹅。”

    因为家里住得远，程辉和孟繁星都选择了住校。住校的男生少，床位分配比较宽松自由，两个人，还有比较要好的李凯，就住到了一起。另外五个床位，只住了两个人。一个是五中考来的傅青纶，他报到得比较晚，好像也没有什么亲近的朋友，就选了这间比较偏僻，人比较少的寝室，住到了门后的上铺。另外一个叫方为信，是郊区一个中学来的。他们中学就考上两个人，另外一个是女生，他落了单，就也流落到这间宿舍。

    傅青纶和方为信都不太喜欢说话，李凯学习很用功，话题很少。只有程辉能说善道，消息灵通，又总是兴致勃勃的样子，是宿舍的灵魂人物，主持每天晚上的卧谈会。这天晚上的主题，是林之若。

    孟繁星还没有答话，就听见李凯笑道：“辉子太刻薄了，林之若以前也不算难看，只是你总盯着唐馨，很少注意她罢了。”

    程辉慷慨陈词：“女人的美貌，归根结底，是给男人看的。环肥燕瘦，是男人的口味。男人喜欢瘦，楚宫尽细腰，今人多饿死。男人喜欢胖，隆胸又丰臀，波涛相汹涌。自古以来，美貌的定义，就是看对男人的吸引程度。引不起男生的注意，就是难看。”

    孟繁星笑道：“那现在呢？林之若引起你的注意了么？”

    程辉感叹道：“早知道她有破茧而出的一天，我应该在她还是毛毛虫的时候下手，她一感激，说不定就顺水推舟，以身相许。也不用像追唐馨那样，千军万马中，浴血奋战，奇计百出，最后还落个没有结果。”

    李凯幽幽的道：“怎么，你追唐馨失败了？”

    程辉道：“失败，彻底失败。一个女生，要是跟你在一起，亲密相处数十天，好得像哥们似的，不脸红，不害羞，让你觉得再打她念头就像吃自己妹妹豆腐一样无耻，那还有什么指望？”

    孟繁星笑道：“你好像也不怎么伤心。”

    程辉道：“大丈夫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情场如战场，得屡败屡战，十面埋伏，四方下手。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孟繁星道：“你这意思，是要对林之若下手了？”

    程辉道：“现在的林之若，谁敢要她？这女孩子啊，无论多漂亮，多聪明，多能干，男人只要心胸开阔点，都能接受。为啥呢？因为男人有一个优势是无法动摇的，那就是体能优势。这女孩子再厉害，体力活得找男人干，走夜路得男人送，碰到流氓得往男人身后躲。英雄救美女，美女配英雄，才成其佳话。这林之若，本来论智力已经让人望而生畏，性子又烈，不就是有一个男人对他表现了倾慕嘛，虽然方式不太恰当，但是正是等待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啊，她居然自己跑去学什么空手道…..”

    孟繁星喝了一声“程辉”。程辉知道自己说走了嘴，尴尬的停了口。林之若遭遇匪徒的事情，同学里面知道的，就他们三个，早就约好了不对其他人说的。一时间，寝室陷入沉默。

    黑暗中，孟繁星看到幽幽一双眼睛闪动了一下。却是对面上铺的傅青纶，平时总是闭着眼睛听英语磁带，从来不参与他们的卧谈的。

    一直倾听的方为信突然问了一句：“你们说的林之若，就是中考第一的那个？我以前竞赛的时候也见过一次，她竟然是女的？”

    程辉道：“当然是女的，你可以置疑我的口味，但是不能置疑我的性取向。”

    一片哄笑，让方为信红了脸，也化解了刚才的尴尬。

    模考的结果，傅青纶，孟繁星和李凯都进了快班，程辉和方为信却留在了原来的班级。程辉说到做到，果然放弃了唐馨，就地取材，看上了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形容她“不识人间烟火，有小龙女百分之八十的神韵”。上间操的时候，孟繁星和李凯偷偷照着程辉的指点看去，果然看到一个清秀的女孩，肤光胜雪，纤巧袅娜，只是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李凯私下评论“三分林黛玉，七分尤二姐”，孟繁星深以为然。

    虽然进了快班，孟繁星仍然不敢松懈，每天伏案攻读，几乎快赶上李凯的勤奋了。眼光仍然时时掠过前方那道白色的身影，觉得同学们总是抱怨单调辛苦的学习生活，其实自有其平静和温馨之处。

    这天晚上，程辉满脸兴奋地冲进寝室，道：

    “今天我打听出了一个大秘密。你们知不知道，那个林之若，总穿白衣服，连运动服都是白的，为什么？”

    李凯整理着晚上准备看的材料，头也不抬，说：“还能为什么？女孩子家爱美，喜欢别出心裁呗。没听说，要想俏，一身孝。”

    程辉摇头。

    方为信羡慕地说：“肯定是身材好。我看电视剧里，身材好的人，都喜欢穿白衣服。”

    程辉还是摇头。

    孟繁星正在洗脚，作出不在意的样子，淡淡的道：“也许人家勤快，喜欢洗衣服。”

    程辉失笑：“同学这么久，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林之若勤快。”看到大家都猜错，不禁有点得意：“这个原因你们再也猜不到的。据说这是林之若从滨州武术学校带回来的一种练功方法。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都必须及时发觉。听说那里的学生全是穿白衣服，如果谁的衣服弄脏了，就说明他感觉还不够灵敏。”又降低了声音：“据可靠消息，林之若身上那套衣服都穿了快一个月了，厉害吧。我要是学了这功夫，就不用每周洗衣服，还被老妈嫌我脏的跟泥猴似的。”

    李凯比较爱干净，闻言不禁皱眉：“一个女生一个月不换外衣，不太可能吧？她受得了，她身边的人也受不了吧。”

    方为信对林之若一向比较崇拜，忍不住替她辩解：“现在天冷，她们女生又不怎么运动，出汗少，只要勤换内衣，也没关系。”

    孟繁星问程辉：“这样的事情，你从哪听来的？”

    李凯冷冷的道：“还能从哪？自然是唐馨那里。晚饭的时候他不和我们一起吃，却跑去请唐馨吃零食。也不怕你家小龙女不理你？”

    程辉满不在乎：“反正小龙女现在还不是我家的，管不到我。再说，唐馨怎么说也认了我做大哥，我这个做哥哥的，偶尔去照顾一下妹妹，也很合情合理。”

    孟繁星笑：“人家认你做哥哥，那是拒绝你的意思，你还真是给个梯子就上。”

    程辉道：“我又没说还在追她。我们现在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对她的关心是纯洁的哥哥对妹妹的关心。”

    李凯道：“你想不纯洁也不行了。我看唐馨现在有喜欢的人了。”

    程辉孟繁星同声惊问：“谁？”

    李凯用下巴指了指傅青纶床位的方向：“今天下晚自习，我看见唐馨找他说话。这会儿还没有回来，多半儿…...”

    外面传来脚步声，他下半截话咽了回去。傅青纶推门而入。孟繁星仔细观察，见他和往常一样，仍然是一副冷淡自矜的样子，也不知道李凯说的有几分真实。

    一时间，大家默然无声，各自洗漱。

    程辉动作最快，已经开始脱衣服。裤子刚脱到一半，忽然听到走廊外边传来一阵喧哗，转眼间门上传来一声短促的敲门声。还没有反应过来，门已经被推开了，一身白衣的林之若拉着唐馨，旋风一样卷了进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暗恨明嗔知为谁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程辉怪叫一声，噌的一下钻到被子里，只露出一个头，叫道：“林之若，你什么意思？要参观裸男，也要事先预约买票啊。”

    林之若不理他，拉着唐馨，径直走到傅青纶面前，冷冷的道：“傅青纶，唐馨找你商量中秋晚会的事情，你为什么把她弄哭了？”

    此言一出，男生除了傅青纶，都啊的一声，把目光转向唐馨，明亮的日光灯下，果然见唐馨眼睛红肿，泪水虽干，痕迹犹在。

    程辉抱着被子坐起来打抱不平：“傅青纶你这就不潇洒了。男生就应该让着女生，无论为了什么原因，把人家弄哭了，都是你的不对。”

    傅青纶迟疑的看着唐馨，有点惊讶，过了一会儿，才倔强的说：“她为什么哭，我怎么知道？”

    林之若道：“她是因为你才哭的，我要你向她道歉。”

    “出不出节目是我的自由，我又没做错，凭什么道歉？”傅青纶语气很坚决。

    林之若亢声道：“你不知道自己错了什么，好，我告诉你。第一，你身为班长，协助唐馨搞中秋晚会是你的职责所在。你不积极配合，就是渎职，辜负了老师的期望，全班同学的信任。第二，你身受国家社会人民父母老师的教育培养多年，却没有与人相处的基本礼貌和教养，纵然你科科满分，考上清华北大，也是你父母老师的耻辱！第三，你的态度，已经打击了唐馨同学的自尊心，自信心，挫伤了她对友谊的乐观，对人性的希望，对生活的热爱，对他人的关怀，对她造成了无可估量的心理损失。只让你道歉，那是唐馨同学的宽容大度。”

    话音刚落，程辉已经鼓掌喝彩：“说得好！条理分明，出口成章，林之若，我啥时候收了你这个徒弟？”他忘了手还抓着被子，这一下，被子滑落，露出了胸膛。见唐馨害羞得转过身去，才醒悟过来，连忙又抓起来。

    傅青纶气得身子发抖，一句话也说不来。最后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林之若，别以为你成绩好，老师宠爱你，就可以任性胡来，仗势欺人。”

    林之若微笑：“对同学没有礼貌，出口轻蔑，才是任性胡来。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才是仗势欺人。我指出你的错误，让你有机会补救，是在帮助你成长，教育你成才。”

    这句话仿佛一柄大锤，砸在傅青纶的胸口，他瞬时脸色苍白，盯着林之若的目光里，仿佛燃烧着火焰。

    唐馨看得有点害怕，偷偷拉着林之若的手，在她耳边道：“咱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他，他好像不对劲。”

    林之若也觉得傅青纶的反应有些过于激烈。事实上，开学以来，傅青纶对她的态度就很奇异，不像仅仅是嫉妒那么简单。她已经疑惑很久了。

    “傅青纶，今天我们干脆把话挑明了。你好象对唐馨和我特别有意见。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你坦白说出来，如果的确是我们错了，我们可以道歉。但是你今天这样对唐馨，也一定要道歉。”

    傅青纶倒退一步，眼睛里的火光几乎要冒出来：“你，你居然不记得了？”

    看来真的是得罪过他。林之若苦苦思索，又望向唐馨。唐馨也是满脸疑惑，摇了摇头。林之若坦诚地道：“我们的确不记得得罪过你，也许是一个误会，怎么回事，你说吧。”

    “误会？”傅青纶声音都嘶哑了：“你欺负人，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不对吧？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样，只顾自己快意，动不动就打抱不平，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甚至都不记得被欺负的人。”

    林之若双手一摆，表示不解。

    “可是我记得。初一下半年，我因为搬家，转学到四中。不到半个月，就是你，害得我被学校开除了。”

    林之若啊地一声，指着傅青纶：“你，你是那个进女生厕所的男生？”

    除了方为信，其他人也都诧异的盯着傅青纶。这件事曾经轰动校园，身为四中的学生，他们都有一点印象，只不过没有见过这个肇事者罢了。

    傅青纶恨恨地道：“我初来乍到，不熟悉地形，是被几个男生骗进去的。他们把写了字的纸盖在原来的标志上，我没有细看，就进去了。里面女生一尖叫，我知道上当，就往出跑。本来她们也没有看清楚我，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你在外面，离厕所挺远，又没吓着你，关你什么事，竟然从厕所一直追到操场。我跟你争论，你却振振有词，说，及时纠正一个小错误，可以避免将来一个大错误。你费尽力气抓住我，就是给我一个机会，是在帮助我成长，教育我成才。我说不过你，又没有证人。那些戏弄我的男生，看到事情闹大了，就悄悄把纸拿掉了，死不承认，弄得我有口难辩。结果事情闹到了教务处，我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林之若道：“你那时候好像不是叫这个名字？”

    傅青纶道：“当然不是。过了好些天，我天天去找，那几个男生才说了实话，四中也给我撤销了处分。可是这种事，闹开来容易，澄清起来难，我已经臭名远扬，只好改了名字，转到五中去了。”

    林之若道：“这样说起来，的确是我冤枉了你。虽然我不是有意的，也连累你受了很多委屈。我的确应该给你道歉。”她上前一步，对着傅青纶深深鞠了一躬：“对不起。”

    傅青纶想不到她说做就做，没有躲开，涩涩的道：“既然你知道你做错了，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没有反应，还装作不认识我？”

    林之若诧异地道：“我的确是没有认出你啊。那次追你，我印象中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好像只有这么高吧，”

    她用手平齐自己胸前比划了一个高度，想了想觉得还要低些，就又往下按了按，一直到腰部才停止，程辉忍不住笑出声来，傅青纶本来苍白的脸，涨得通红。

    “也就这样子吧，又特别瘦弱，开始我还以为附近谁家的小孩呢，不然也不会被我追上，还一只手就拎了起来。”

    程辉暴笑，其他人也忍俊不禁，傅青纶脸更红，插口道：“行了，不用形容了。”

    “后来竞赛的时候见到你，你已经长了这么多，”林之若把手从一米左右高度，一直拉到傅青纶的眉际，“我得仰视才见，又改了名字，我怎么认得出来？”

    傅青纶生性心高气傲，其实他最耿耿于怀的，还是林之若对他的视而不见，遇而不识的轻视。当初冤枉他的那几个男生，一来已经承认了错误，二来成绩平平，并无出色之处，对他们傅青纶或多或少有一种俯视的优越感，反而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们。而林之若无论道德上还是成绩上，都和他在同一水平线上，甚至更高，虽然在五中他独领风骚，但是校际的竞赛，交流，时刻提醒他林之若的存在。一个他时刻想要超越的人，一个曾经带给他无限耻辱的人，却根本不记得他，不理会他，仿佛他根本不存在一样，那才是骄傲的傅青纶最无法忍受的。

    沉迷于自己的恨意，傅青纶没有想到，原来其中的原因，竟然是自己外貌上的巨大改变。迅速成长的少年，很少意识到自己身体究竟产生了多大的变化。想到自己就因为这样一个可笑的原因，白白恨了她好几年，傅青纶一时茫然若失。

    林之若道：“现在我歉也道了，误会也澄清了，该轮到你了吧。是我得罪了你，唐馨是无辜的。你今天那样对他，怎么也得道个歉吧？”

    傅青纶嘴唇动了一下，却没有发出声音。

    林之若低头对唐馨耳语道：“这个男生外面虽好，但是心眼很小，你真的喜欢他？”唐馨咬着下嘴唇，目光似悲似喜，一直落在傅青纶身上。

    林之若叹了口气，对傅青纶道：“道歉不一定是用嘴说的，用行动表示也可以。如果你真的有心表示歉意，那么这个中秋晚会的准备工作，你就全权听从唐馨的指挥。作为弥补，她让你搬桌子，你不能搬椅子。她让你拿麦克，你不能碰cd，怎么样？”

    傅青纶微不可见地点了一下头。

    林之若一笑，拉着唐馨就走。

    孟繁星突然出声：“你们去哪里？”

    林之若一怔，看看了表，想不到已经耽搁了这么久，过了十点，宿舍门已经锁上了。想了一想，道：“我可以去叫楼长开门。”

    孟繁星道：“他要是问你们为什么在这里，你怎么解释？”

    林之若有点为难。她们是趁着大家打水洗漱那一阵忙乱劲儿溜进来的，原以为突然袭击，几句话震住了傅青纶，逼他道了歉就回去，还赶得及。谁知道扯出往事，就没有注意时间。侧耳听听外面，楼道里面已经静了下来，这个时候再去叫楼长，的确是有点说不清楚。一时间进退两难。

    程辉道：“我们这里还有三张空床，不如我们牺牲一下名节，分给你们两床被子，你们就睡这儿吧。”

    方为信随声附和，傅青纶虽然没有表示欢迎，倒也没有露出不虞之色。

    林之若看了看唐馨，唐馨也望着她，两个人都很犹豫。

    程辉道：“要是你还不放心，最多这样了，我们都不睡，陪着你们聊天一直到天亮。反正明天是周末，睡多久都没有关系。”

    这个主意有点疯狂。但是他们都正在一个疯狂的年龄，又是在异性面前，闻言都兴奋起来。见林唐二人点了头，方为信从上铺跳下来，拿了一个被子，铺在空着的一张下铺，李凯找出一些瓜子汽水，孟繁星把自己的台灯移过来，关了大灯，用枕巾把门上面的小窗子掩住，以免引人注目。傅青纶也端出了他的保温杯。几个人分坐在连着的两张下铺上，灯光昏暗，在他们年少的脸庞上投下暗影，每个人都朦朦胧胧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共君此夜须沉醉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林之若靠着墙坐在里侧，笑吟吟的道：“既然拚着不睡，不如我们干脆也弄个小小的晚会，也算是为中秋的联欢会练兵。你们每人有什么特长，都不许藏私，将来听听，相互揭发也行，每个人都得表演。就从傅青纶开始。”

    傅青纶大大方方地说：“唐馨不是已经说过了么，我会弹古筝。可是我的古筝在家里呢。再说，这深更半夜的，我也不能弹啊。”

    林之若道：“不行，不能第一个就推托。唐馨，你来罚他。”

    唐馨想了一下，轻轻道：“你既然会古筝，自然会唱歌。不如你唱一支歌吧？轻声点，不会惊动别人的。”

    傅青纶很听话，想了一会儿，低声唱了一支“你的样子”。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

    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

    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

    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

    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清醒

    诉说一点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漫不在乎转过身的

    是风干的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

    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是否来迟了明日的渊源

    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

    他的声色很好，浑厚低沉，把这首歌唱的婉转悲怆。深夜，人本来就特别容易感伤，他一曲唱罢，大家都有点异样的感觉。唐馨头靠在林之若的肩膀上，目光深深地望着傅青纶，仿佛已经痴了。林之若右手轻轻拂过唐馨垂在她胸前的头发，目光则穿过房间，落在不知名的远方。程辉少有的安静肃穆，方为信张着嘴，忘了磕手里的瓜子。孟繁星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倒是傅青纶惊醒了大家。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林之若和倚在她身旁的唐馨，道：“给我出题的人，自己也得做点表示吧。”

    唐馨直起身来，道：“我也唱一个吧。”她唱的是许茹芸的“美梦成真”，听到这个名字，林之若冲着她微微一笑。

    我能感觉

    我像只麋鹿奔驰思念的深夜

    停在你心岸啜饮失眠的湖水

    苦苦想你习惯不睡

    为躲开寂寞的狩猎

    我的感觉

    像忽然写到结局那一页

    我不愿承认缘份已肠思枯竭

    逼迫自己时光倒回

    要美梦永远远离心碎

    我抱着你我吻着你我笑着流泪

    我不懂回忆能如此真切

    你又在我的眼眶决堤淹水

    爱不是离别可以抹灭

    我除了你我除了疯我没有后悔

    我一哭全世界为我落泪

    在冷得没有你的孤绝

    我闭上双眼用泪去感觉你的包围

    唐馨唱得特别投入。暗淡的灯光下，她的肌肤闪着晶莹的光彩，像一个美丽轻柔的梦。

    过了许久，林之若轻轻叹了口气：“‘我一哭全世界为我落泪’，那是什么感觉？我怎么常常觉得，我一哭，全世界都在我背后偷笑。”

    大家都笑了。程辉道：“你下次什么时候哭？告诉我一声，我帮你落泪。”

    唐馨神往的道：“那是爱的感觉。那是当你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珍惜你，把你当成他的整个世界，陪你笑，陪你悲，珍惜你的每一个眼神，心痛你的每一滴泪水，你才会知道，原来你是世界的中心，你无比的珍贵。”

    程辉心中佩服，嘴上却故意说：“说得蛮浪漫的，好象你有经验似的。”

    唐馨道：“我没有经验。不过，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我一定会这样待他。就算全世界都远离，只要在他身边，我也觉得甜蜜。”

    林之若笑道：“听到没有，山无陵江水为竭，也不过如此吧。你们几位还不赶快争取？”她有意看着傅青纶。傅青纶是个很敏感的男孩，其实也觉察到了唐馨对他的好感，只不过自己心意未定，又为林之若的缘故，故作冷漠罢了。这时候在林之若的注视下，不禁低下头去。

    林之若心里好笑，转过目光来，却正好对上孟繁星深深的凝视，不禁心中一震。那目光温柔而坚定，仿佛在说“我也会这样待你的”。怎么会有这样的幻觉？难道这暗淡的灯光，感伤的情歌，真的能诱惑出人心底最深处的妄想？自己怎么可以用这样阴暗的心思，去亵渎那个宁静温和有如春日，明朗皎洁仿佛秋月的男孩？

    孟繁星觉得林之若那一眼，似乎已经看破了自己深深隐藏的心事，为了掩饰自己的惊慌，道：“唐馨说得真好。那我也唱一首歌吧，祝大家都找到自己心中的最爱。”他看了一眼林之若，见她也正望着自己，微微一笑，右手在左腕上轻轻打着拍子，唱了一首梁朝伟的“一天一点爱恋”：

    如果有一天

    世界已改变

    当沧海都已成桑田

    你还会不会

    在我的身边

    陪着我渡过长夜

    如果有一天

    时光都走远

    岁月改变青春的脸

    你还会不会

    在我的身边

    细数昨日的缠绵

    ……

    接下来，程辉，李凯也都唱了歌。方为信不肯唱，被大家逼着在地上转了三圈学狗叫。林之若也不会唱歌，就讲了个笑话。

    虽然说好了一夜不睡，然而大家习惯了规律作息，渐渐的都熬不住了，方为信第一个爬回床上。孟繁星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醒来，见台灯依然亮着，林之若靠着墙，唐馨伏在她腿上，傅青纶趴在床沿，李凯不知何时钻回了自己的床上，程辉靠在他的身边，手里还紧紧扯着他的被子，都睡得正香。他站起身，拿过自己床上的被子，轻手轻脚的给空床上的三个人盖上。

    被子还没有接触到林之若，她忽然睁开了眼睛。孟繁星心想这警觉性还真高，有点尴尬，喃喃的道：“我怕你们着凉…..”

    林之若嘘了一声，指指沉睡的唐傅二人，自己却动手，缓慢的把唐馨的上身从自己腿上抬起，放到孟繁星递过来的一个枕头上，看着她和傅青纶并头而睡的姿态，促狭的无声一笑。伸个懒腰，下了床，却一个踉跄，几乎跌到，原来腿已经被唐馨压得麻木了。孟繁星赶紧过来扶住她。

    这时两个人已经在台灯的直射范围之外，透过灯罩泄露出来的一点晕黄的色彩，照得两个人的面庞恍惚迷离。林之若忽然觉得自己并非真的醒了，而是徜徉在一个梦里。不然，为什么想要抬脚，腿却不听使唤，不想要动手，而手却自己伸出去，竟然一直伸到孟繁星的脸上，轻轻抚摸着他的下巴，他的脸颊，他的鼻子，他的眼睛？这样肆无忌惮的动作，这样美妙快乐的触感，是只有梦里才会有吧。

    孟繁星大脑一片空白，竟然就呆立在那里，任她抚摸。直到她的手覆上他的眼睛，才猛然惊醒，下意识的后退。林之若似乎很不满意他的脸庞脱离了自己的右手，竟然蹒跚着跟了过来，到底脚步不稳，孟繁星还没有决定要不要去扶，她已经直直跌了下来，把他压倒在程辉的床上，晶莹的面孔，离他只有寸许。孟繁星紧张的等待着她下一步的行动，却久久不见动弹。仔细看去，却见她双眼紧闭，呼吸微细悠长，却原来已经又睡着了。

    孟繁星松了口气，却又不由得微微失落。他把林之若轻轻从自己身上翻转到床上，拿了程辉的被子给她盖上。站在床头，俯视着她熟睡的样子，炯异平时，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开，傻乎乎的，可爱极了。孟繁星忍不住伸出手去，想碰触一下她的脸庞。忽然想起她刚才的行动，脸上一烫，赶紧把手缩回来。回到自己的床上，找了一件长外套盖了，听着满屋的呼吸声，想着刚才的事情，一忽心神荡漾，一忽又觉得好笑，辗转反侧，竟然再也无法入睡。

    天亮之后，林之若和唐馨从容离去。孟繁星偷眼观察，林之若神色自若，似乎根本不记得昨晚的事。也许，她当时根本就没有清醒，孟繁星有点恼怒，又有点安心。恼怒自己就这样被她轻薄了去，安心至少以后可以正常的面对她，不用尴尬。

    经过这一宵的相聚，七个人无形中亲近很多。几个男生都热情的帮助唐馨筹备中秋晚会，傅青纶更是一改以往清高自许的风格，显得平易近人了很多，偶尔竟然也会应和林之若和程辉的玩笑。

    中秋晚会由傅青纶和唐馨主持，开得很成功。傅青纶并没有弹他的古筝，反而听从了林之若半开玩笑的提议，和唐馨合唱了一首“天下有情人”，把晚会的气氛推上了□□。两个人男的玉树临风，女的玉立亭亭，简直是说不出的般配。因为这一首歌，班里都把他们看成一对，尤其是男生们，总是拿唐馨和傅青纶开玩笑。傅青纶虽然反驳，但是言辞神色，都不像以往一样冷淡疏离，生人勿近，大家更是一致认为，是爱情的春风融化了他的万古寒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春风悠扬欲来时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晚会之后，林之若打趣唐馨：“你真是进展神速啊，同床共枕，情歌对唱，暧昧到极点了。那什么声东击西，笑里藏刀，步步为营什么的现在都用不上了。要不然咱们乘胜追击，直接上屋抽梯，关门打狗，把他拿下？”

    唐馨推了她一下：“还说呢？你净出破主意，什么打草惊蛇，敲山震虎，害得人家好尴尬。以后我再也不听你乱说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顺其自然。”

    林之若做出失意的样子：“感情你饺子下锅了，开始赶厨师了。好，我观棋不语还不行吗。”

    然而唐馨和傅青纶这一暧昧，竟然就暧昧了大半年。冬去春来，在林之若的有力配合下，两个人共同组织班级活动，共同出去游玩，一起吃过饭，坐过车，出过板报，打过雪仗，看过春花，却依然只是暧昧着，傅青纶没有表白，唐馨自然有着女孩的矜持。

    唐馨开始的时候还乐在其中，渐渐的却开始有些不安，自习的时候总是走神。

    林之若自然知道她的心思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拿一卷纸敲敲她的头：“哎，醒醒，车到站了。”

    唐馨抬起头，看到她抱着一堆作文本，正冲着自己诡异的笑，白了她一眼，低下头继续研究手中的数学题。

    林之若俯身在她耳边道：“这期作文题目老套了点，是‘我的理想’，不过某人的理想，也许很值得一看噢。”

    唐馨醒悟过来，抢过她手中的卷着的那本一看，果然首页上正是无比熟悉的“傅青纶”三个字，铁钩银划，力透纸背。她顾不得林之若的嘲笑，马上翻开，一目十行读了起来。林之若在旁边笑吟吟看着，等她抬起头来，马上问道：“怎么样？”

    唐馨道：“他想做一个建筑设计师，在地球上留下文明和思想的印记。”

    林之若笑道：“很伟大嘛。不过做设计，要画图纸，你美术很好，可以做一个出色的贤内助。”

    唐馨秀脸飞红：“你胡说什么？”

    林之若道：“老师说这一次作文，让同学们互相评改。傅青纶那个，我就交给你了。”

    唐馨却不肯：“那不好，显得我多关心他似的。”

    林之若道：“你本来就关心他么。哦，我知道了，还在隔岸观火，欲擒故纵。那，给你这个，你哥程辉写的，很有意思噢，我已经先睹为快了。你慢慢看，我要去给其他人发了。”

    程辉高一上学期末考进了快班，只是他和小龙女的友谊未免无疾而终，他倒也并不怎么伤心，依然每天嘻嘻哈哈的管唐馨叫妹妹，和林之若开玩笑。

    唐馨看到开头的几行，几乎笑出声来。程辉的题目叫：“我的胡萝卜理想”，开篇写道：“我认为人生就像是驴在拉磨，转过来，转过去。为什么要拉，为什么要转，驴并不知道，也不关心。它所以不停的走，其实只是为了追逐拴在它鼻子前面的那根胡萝卜。这根胡萝卜，它看得到，却永远够不着，然而诱惑着它，忘却疲劳和辛苦。这根胡萝卜，---也可能是一束麦穗，一颗白菜，这并不重要，---人们常常美其名曰理想。理想是远大还是庸俗，是高尚还是自私，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诱惑，赋予我们的生活一个目的。胡萝卜枯萎了，便换上麦穗。麦穗散落了，便挂上白菜。今天追求金榜题名，明天向往洞房花烛……”

    当老师征求优秀的作文的时候，唐馨把程辉的这一段念了出来，全班都忍俊不禁。连老师都摇头笑道：“这位同学真是有点偏才。”又敛容警告道：“高考的时候不能这么写，一定要取材积极，求稳之后才能求新。”

    从此程辉的胡萝卜成了班里的经典。大家说起向往的学校，心仪的女孩，都会意的以我的胡萝卜来代指。

    另一篇受到老师赞许的范文，是李碧荷评改的林之若的大作。她的题目倒是老老实实叫做“我的理想”，其中写道：我生而有许许多多的困惑。我不知道为什么光有色彩，而水有深度；我不知道星空之外是否还有星空，而时间应不应该也有尽头；我不知道质能如何转化，电子如何超越时空沟通；我不知道混沌如何产生秩序，而秩序究竟有多依赖结构；我不知道血液为何奔流，灵魂可有居处；我不知道生命自何而来，又将去到何处；我不知道生前我是什么，死后我又如何；我不知道是否该相信传说，又该当如何把历史解读；我不知道自由意志是否只是一个口号，社会是否真地在进步；我不知道欲望是否只是假象，生命本是虚无；我不知道成功的意义，我无法解释失败的痛苦；我不知道是否每一个问题都有答案，是否智慧终究能够阐释最终和最初；……

    李碧荷念了几句，唐馨已经知道是林之若的手笔，在她耳边低声道：“你写十万个为什么呢？”

    林之若微笑道：“不，我在阐述胡萝卜之外的世界。我和程辉不一样，是个不甘心一生追逐胡萝卜的人。”

    唐馨想了想，道：“那我呢？”

    林之若道：“你是那个还不知道胡萝卜其实就是胡萝卜的人。”

    唐馨道：“那你觉得哪种最好？”

    林之若道：“程辉最快乐，我最清醒，而你最幸福。”

    过了一会儿，唐馨又悄悄问：“那傅青纶呢，他是哪种人？”

    林之若道：“他是一个专心追逐着前面的金色麦穗，却不知道那其实就是一根胡萝卜，更不知道自己根本也是一根胡萝卜的人。”

    唐馨还想说什么，林之若扯扯她的衣角：“stop，我舌头都打卷了。”

    唐馨掩口而笑。

    短短两年之后，唐馨回想起此刻的少女情怀，清纯天真的欢喜，不知道是该后悔还是庆幸，自己终于吃到了自己的那根胡萝卜呢？

    唐馨身为快班第一美女，自然赢得了不少男生的仰慕。同年级普通班里有一个外号叫“钉子”的男生，也看中了唐馨，忽然写信来要和她做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中学校园里，都有一些黑社会组织的雏形。那些不爱学习，喜欢打仗闹事的男生，带着青春的叛逆和桀骜不驯，以及对蛊惑仔上海滩的崇拜和模仿，在校园里形成了另一种势力，常常会因为一丁点的小事动拳脚乃至械斗，尤其是为了追漂亮女生，相互之间争风吃醋大打出手那是常事。林之若戏称这些人为“荷尔蒙动物”，认为他们纯粹是青春期激素分泌过旺。钉子就是高一年级中最出风头的一个，他本人倒是长得高而秀气，光看外貌，还以为是一个乖乖男孩。据说他有一点社会背景，很多事情上很吃得开，因而有不少男生追随，还有不少女生青睐。唐馨本来倒也不怎么讨厌他，但她心中已经有了傅青纶，自然是婉言拒绝了。

    周六晚上没有晚自习。天气好的时候，林之若很喜欢在傍晚出去，到江边散步，唐馨一般都会陪着她。这天唐馨回家了，林之若自己一个人没有顾忌，便越走越远，天已经黑透了，还不想回宿舍，干脆绕着学校所在的小区转了一个大圈，看宿舍快关门了，才抄近路往回赶。

    宿舍区在校园的东面，前后都有树林掩映，晚上黑漆漆的，是情侣的天堂，也是男生们武力解决问题的场所。林之若走在树林旁边的甬路上，突然听到树林里传来一阵沉闷的踢打肉体的声音，还夹杂着低沉的斥骂，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平时她和唐馨在一起，碰到这种女士不宜的情况，唐馨都拉着她远远避开，顶多在背后偷偷评论一下。今天唐馨不在身边，林之若觉得自由了很多，不由得动了好奇心，想要看看传说中的场面究竟是怎样的，于是放轻脚步，分枝拂叶，沿着声音寻去。

    淡淡的月光下，只见一块略为开阔的空地上，两个男生正在踢一个抱着头滚在地上的人影。听他们的秽骂，似乎这个人有眼不识泰山，居然敢抢他们老大中意的人。见只是小规模的争风吃醋，林之若略略失望，正准备转身离去，地上那人被踢得头部转向她。林之若视力甚好，透过那个男生紧紧护住头部的双手和肘部，看到了他的一部分面庞，不禁大吃一惊，不及细想，已经跳了出去，大喝一声“住手”。

    那两个打人的男生听见有人，吓了一跳，待发现是一个女生，不屑的道：“这不是女生的事，走开。”

    林之若不理他们，分开他们，扶起地上的人，冷冷的道：“你们为什么打人？”

    那男生道：“关你什么事？要不是看你是女生，小心我连你一起收拾。”

    林之若逼视着其中一个个子较高的男生，道：“你就是钉子，是不是？”见那男生先是惊讶，又有点自傲的笑了笑，接着道：“你打这个人，是为了唐馨，是不是？”

    钉子收敛了笑容，道：“你怎么知道？你是…”他这时候才仔细端详了一下林之若，“你是那个总和唐馨在一起的女生。”

    林之若道：“不错。你敢打唐馨的心上人，我要替唐馨教训你。”

    钉子和同伴彼此对视，似乎不明白林之若的意思。等到他们明白过来，已经两个人都脸朝下被摔倒在地上。

    林之若自从上次被歹徒□□，胸中早就憋着一股怒火，一直没有机会发泄。这次发硎试剑，居然一击成功，很是得意，负手看着两个人窜跳起来，待他们站稳，手向他们眼前一晃，伸脚一扫，两个人再次扑倒。

    这次摔得更为狼狈。钉子和同伴站起来，再也顾不得对方是个女生，恶狠狠向她扑来。林之若微微一笑，上身一侧闪过，伸脚在钉子的小腿上一踹，又把他踢倒了。另外一个男生则被她照着小腹踢了一脚，噔噔噔倒退出去撞到一棵树上。如此几次三番，看两个人也被戏弄的够了，才住了手，直视着两个男生似乎想要吞了她目光，笑道：“你们把傅青纶打成那样，我这还是便宜你们了。你们走吧，以后要是再碰和唐馨有关系的人，我就到你们班里，当着所有的同学教训你们。”

    钉子犹豫了一下，想要撂下几句狠话，但对方是一个笑吟吟的清秀瘦弱的女孩子，只觉得怎么说都不合适，只是狠狠盯了她一眼，和同伴走了。

    林之若转向扶着树干站着的傅青纶，见他身上沾满了草泥，衣服也扯破了一块，夜色里也看不清究竟受了多重的伤，但依然腰杆挺的笔直，一脸矜持，不由得暗笑，走上前去，关切地问：“你没事吧，要不要去看医生？”

    傅青纶不回答，过了半晌，才道：“程辉说你学过空手道，竟然是真的。”

    林之若笑道：“是啊，我怕找不到男朋友，所以苦练功夫，看看能不能有机会美女救英雄。”

    傅青纶想到程辉不经意间泄漏的林之若学功夫的真正原因，不敢继续这个话题，苦笑道：“怎么从小到大，我每次丢脸，都能被你碰上？”

    林之若知道他指初中时的厕所事件，笑道：“上次是我对不起你，这次算上天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

    傅青纶道：“其实我和唐馨什么事都没有，都是你和程辉他们总开玩笑，害得我现在受这种无妄之灾。”

    林之若道：“祸兮福之所伏，或者你就因为这件事，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也不一定。”

    傅青纶恼怒地道：“你还说。”迈步往出走，却突然蹲下去，捧住肚子。

    林之若看他眉头紧皱，知道他虽然嘴上要强，其实疼得厉害，怕他留下暗伤，走上去扶住他，坚持要他去诊所看看。

    傅青纶甩开林之若的手，自己扶着树慢慢站起来，走出了树林，却没有注意，几乎被甬路边的石块绊倒。

    林之若又好气又好笑，赶上来，再次扶住他，不由分说，向学校附近的一个诊所走去。傅青纶挣了一下，没有挣开，也就顺从了。医生在一中附近行医，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检查了一下，说只是外伤，开了点化淤消肿的药，就把他们打发出来了。

    林之若要送傅青纶回去，他别扭着不肯。她察言观色，知道他怕被宿舍的人嘲笑，加上宿舍早已关门，要说服看门的老大爷开门着实不易，只好顺了他的意思，陪他回家。最后一班公共汽车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傅青纶和林之若孤零零地坐在最后一排，默默地都不说话。路旁的街灯一盏盏掠过，照得车厢内忽明忽暗。林之若为了打破沉默，没话找话：“明天唐馨知道了这件事，还不知道多心疼呢。”

    傅青纶怒道：“不许你告诉唐馨。不许告诉任何人。”

    林之若道：“好，好，你别生气，我不告诉任何人，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傅青纶默然，过了一会儿，突然道：“那个钉子会不会找你麻烦？听说这些人一旦惹上了，就没完没了。”

    林之若道：“你放心，一般情况下也许会，但是像钉子这样的人，最爱面子，被一个女生打了的事情，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我不找他，他已经谢天谢地了。”她自嘲地一笑：“当女生也是有很多好处的。”

    傅青纶父母都在外地，他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栋很老很旧的楼里，楼道又窄又陡，灯十盏倒有九盏是坏的。林之若怕他再跌倒，一直扶着他上了楼，傅青纶出乎意料地没有反对。到了他家门外，林之若道：“你好好休息，明天是周日，没有课。等周一，估计你也好得差不多了，应该看不出来了。”

    黑暗中看不清傅青纶的脸色，林之若站了一会儿，见他不动，转身就要下楼。傅青纶忽然摸索着握住她的手，林之若诧异地回过身来，他却不出声。两个人面对面在黑暗中站了半晌，林之若想把手抽开，傅青纶却更紧地握住，低低地说：“谢谢你。”

    林之若勉强笑道：“你不用谢我，我也是为了唐馨。”

    傅青纶低沉的声音，隐隐透出一丝狼狈：“我们之间，可不可以不说唐馨？”

    她顺从地道：“好，不说。”却又忍不住轻笑了一下。

    傅青纶听出她的戏谑之意，过了一会儿，闷闷的问：“林之若，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林之若忍住笑，道：“是。你说出这样的话，便是不相信自己。你明明方方面面都很优秀，却不相信自己，我的确看不起你。”

    傅青纶条件反射一般松开手，涩声道：“我懂了。你走吧。”

    林之若不顾黑暗，快步走下楼去。傅青纶背靠着门站在黑暗里，久久不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惜花且趁红满枝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虽然大家都热衷于谈论傅青纶和唐馨的暧昧，孟繁星私下里却认为，相比于唐馨，林之若的一举一动，更能主宰傅青纶的悲喜。虽然名义上，林之若是傅青纶学习上的目标和对手。但是关注一个人时间长了，难免变成一种习惯，久而久之，谁还记得最初的动机和原因呢？

    傅青纶不但想要在成绩上超越林之若，在其他的方面，也不肯让她专美于前。比如，林之若有一段时间迷上了诗经，傅青纶便马上去买了一本楚辞。林之若研读黑格尔，傅青纶便转向罗素。林之若为量子理论苦恼，傅青纶便开始谈论相对论。林之若桌上摊着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傅青纶便悄悄弄出一本凯恩斯。林之若涉猎人格理论，傅青纶便浏览心理分析。甚至当看到林之若热心于给同学们讲解习题，本来略显孤高的傅青纶都开始主动参与身边关于学习上的讨论，让离他比较近的几个人，包括孟繁星，获益匪浅。

    孟繁星觉得，其实傅青纶这样做，本身已经落了下风。林之若博览群书，是因为旺盛的求知欲，是游刃有余优游自在的享受。而傅青纶涉猎百科，却纯粹是为了和林之若一较高下，以至于不得不在学习上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可是，他也不得不佩服，傅青纶的智力和精力都是自己望尘莫及的。林之若就像是一块磨刀石，把傅青纶磨砺得精光闪烁，锋利无伦。用程辉的话说，傅青纶这小子，本来就是个人才，现在快变成天才了。

    高一下学期，学校组织了一系列学科竞赛，意在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竞赛选拔人才。林之若各科都是第一名，唯独到了最后一科的物理，以数分之差，落在了傅青纶后面。学校的规定，单科竞赛第一名奖励二百元，第二名五十元，第三名三十元。见傅青纶拿了奖励，程辉等几个人便起哄要他请客，簇拥着他去吃冷饮。傅青纶虽然竭力表示漫不在乎，但喜悦几乎从每一个毛孔里洋溢出来，很痛快地答应了大家。

    刚进店门，便看到唐馨和林之若坐在靠近服务台的座位上，每人捧着一杯冷饮，有说有笑。程辉做了一个手势，大家便都不言语，小心穿过来往的人群，靠近林唐二人。只听唐馨在问林之若：“你真地没有不高兴？要不这一顿我请？”

    林之若笑道：“你还要问多少次？五十块虽然不多，请你喝几次冷饮还是足够的。”

    唐馨道：“可是，我知道你一向很好胜的。再说，以前你好像还没有被人超过呢。”

    林之若道：“我是很好胜，但是我也很清醒。以前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江城才有多大？就算我在一中第一，那全国呢，全世界呢？再说，这还只是学习上，别的方面呢？”她叹了口气：“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人比你聪明，比你强大，比你美貌，比你富有，如果发现有人比自己强就不高兴，我还不如一头撞死了呢。”

    唐馨小心翼翼地道：“可是傅青纶……”

    林之若笑：“好啦，好啦，就算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迁怒他的。这么说吧，咱们一中出的天才越多，我越高兴。如果他傅青纶是爱因斯坦，我就给他当助手；如果他是华盛顿，我就为他奔走效劳。如果他是曹雪芹，我就给他铺纸磨墨，跪求他把红楼梦写完。”

    程辉听到这番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孟繁星偷偷看了一眼傅青纶，见他脸色阴晴不定。

    林之若和唐馨见到他们，略为尴尬。林之若很快就恢复常态，大方地对傅青纶道：“也来庆祝？一起坐吧。”一指唐馨身边的座位。

    傅青纶默默坐下。程辉李凯孟繁星也各自找了椅子坐下，点了冷饮。

    程辉对林之若道：“现在竞赛都结束了，你也快成富婆了，不如找个机会，一起出去玩怎么样？这个周末是端午节，人人都出去踏青呢。”

    林之若道：“好啊，不如我们去爬清风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现在山里的景色一定很好。我知道一个地方，不用买门票，也没有游人。”

    程辉道：“好啊，你还真会省钱。不过，你得负责找几个女生，咱们得争取每个男生配备一个。”

    大家都同意，结果到了周六，在女生楼前一集合，发现一共有八个人。程辉她们寝室除了方为信回家了，其余的都来了。程辉自己约了他的小龙女，正式介绍叫刘卿卿。林之若又叫上自己寝室的李碧荷，正好男女各半。

    坐了半个小时的汽车，又在林之若的带领下走了二十分钟，几个人来到了清风山的脚下。这里已经不是清风山公园的范围，也没有供游人行走的石阶。林之若介绍说是清风山的一个支脉，风景比公园那边还好，只是偏僻了一点。

    程辉摩拳擦掌：“不错，不错，这样子才算是爬山，从石阶上去那叫爬楼梯。”他提议八个人分成四组，从不同的路线走，看谁先到山顶。

    林之若沉吟了一下，道：“可以。这段山势比较简单，向着高处走就是山顶，向低处走就是下山，还有一条山溪可以指路，应该不会迷路。不过，大家还是要特别小心，不要分散得太远。如果发生了意外，尽量向溪水的地方靠近，那里树比较少，容易被被人发现。”

    唐馨问：“我们怎么分组？”

    程辉道：“自然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刘卿卿归我，你归傅青纶。李凯你带李碧荷吧，林之若个子那么高，出了事你背不动她。再说，你们两个都戴眼镜，万一谁把眼镜摔碎了，还可以换着戴。”

    大家都没有异议。林之若看看了手表，道：“好，现在是九点过十分，大家出发，每组的男生负责女生的安全。我的经验，快则两个小时，慢则三个小时，就可以到山顶。那里有一块像蘑菇的大石头，我们在那里会合。如果下午一点还有人没有到，已经到达的人就分一些下来沿着溪水找。”她向唐馨作了一个奇特的手势，就和孟繁星走进了左侧的树林。

    和林之若分在一组，孟繁星心情分外愉悦，连脚步都特别轻快。他见林之若步履轻捷，毫不吃力的样子，忍不住问：“你以前常常爬山么？怎么好像对这里很熟悉？”

    林之若笑道：“这山脚下原来是江城第二酿酒厂所在地。我妈妈曾经是那里的技术员。我小的时候，就跟着妈妈住在酒厂的宿舍里，常常跑来到山上玩。后来酒厂黄了，我们才搬到市区。不过我还是经常偷偷骑自行车来清风山，爬到山顶再回去。这附近一带的山头，我都爬遍了。”

    孟繁星道：“你一个人？”

    林之若道：“是啊，一个人才好，自由自在，没人管，没人说。”

    孟繁星问：“你跑这么远，家里人放心么？”

    林之若道：“他们不知道我上哪了啊。我妈总唠叨我，说我心野，一点都没有女孩的样子。她越唠叨，我越往外跑。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孟繁星笑道：“你真是淘气。”

    林之若偏着头看他：“你小时候不淘气么？”

    孟繁星道：“也淘气，不过没有你这么厉害。”

    林之若道：“其实每个人都淘气，不过表达的方式不同。我妈一个同事的女儿特别乖巧，每次我妈一训我，就要拿她做榜样。后来有一天突然不说了，我很奇怪，就悄悄打听，原来那个女孩得了精神分裂，送进了精神病院。我估计是内心压抑得太厉害太长久，终于崩溃了。”

    孟繁星道：“这山里林深草密，你一个人呆在这里，不害怕么？”

    林之若道：“其实山里最安全的了，狮子老虎什么的，现在只有动物园里才有，我想遇也遇不到呢。反而是有人的地方才危险。我以前一直天不怕，地不怕，总觉得妈妈管束我是杞人忧天，封建遗毒。后来才发现，”她神情暗淡了一下，缓缓念道：“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

    孟繁星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在林之若很快就开朗起来：“hatcan’tkillmemakesmestronger.”她伸手拉过旁边一棵野海棠的枝条，低头在白色的花朵上嗅了嗅：“清风山，我胡汉三又杀回来了。”

    孟繁星看着她白色的背影，立在白色的花树下，风致楚楚，分明带着阳光的亮丽，却又让他感到莫名的怜惜和温柔的牵动。

    太阳还没有到头顶，他们两个人已经到了山顶。林之若跳上那块蘑菇石，手搭凉棚向下看了半天，道：“他们还没有影子呢，看来我们是遥遥领先了。那边有块草地，我们去那里等他们。”

    转过大石，孟繁星眼前一亮。只见一大片草丛，大概都有两尺来高的样子，中间星星点点地开着各色的野花。林之若拉着他走进草丛深处，选了一片特别葱郁茂密的，躺了下来，闭上眼睛长吸一口气，无比惬意的样子。孟繁星在她身边坐下，不由得感叹：“这里真美。我以前从来没有想到，清风山上还有这样的地方。”

    林之若道：“这片草丛，我小的时候就有了。那时候我听多了人参娃娃的故事，每次看到样子特殊的草，就拿红头绳拴上，然后拿小刀去挖，希望能挖出一个带着红肚兜的小孩来。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草，挖断了多少刀子，因为满身的泥土，被妈妈骂了多少次。”

    孟繁星笑了，学着她的样子躺下来，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的抚摸，草叶的清香，觉得一切都这么美好。

    过了不知道多久，忽然感觉异样，睁开眼，看见林之若正侧头看着自己，不由得脸上一热，道：“你看什么？”

    林之若道：“我看你那么安静，以为你睡着了呢，正在欣赏美人春睡图呢。”

    孟繁星更窘迫。林之若道：“你怎么这么容易害羞。要是程辉听见我这么说，不知道怎么自吹自擂呢。”

    孟繁星道：“程辉他们怎么还不到？会不会出事了？”

    林之若看看表：“还早，是我们上来的太快了。再说，程辉有美女陪伴，怎么舍得快走？傅青纶和唐馨也许有许多话要说，李凯做事本来就慢条斯理的，都快不了。”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孟繁星：“你一路上走得那么快，是不是嫌我有碍观瞻啊？”

    孟繁星呐呐地说不是。

    林之若更好笑了。她平时在男生面前本来没有这么多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孟繁星脸红的样子，就特别想逗他。

    孟繁星为了转移话题，决定牺牲兄弟：“林之若，你觉得唐馨和傅青纶，有可能么？”

    林之若果然上当，收起了戏谑的笑容，道：“我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性格都比较矜持，没有天时地利人和，很难有突破吧。”

    孟繁星道：“程辉本来也很喜欢唐馨。初三那次镁片试验你还记得吧？程辉说，他当时一看到唐馨的大眼睛，就什么都忘了，所以才失态的。可惜唐馨对他没有感觉。”

    林之若笑道：“其实我觉得，程辉比傅青纶可爱多了。和程辉在一起，又开心又不会寂寞，那是多称职的一根胡萝卜啊，不过唐馨恰巧喜欢白菜。”

    孟繁星故作不经意地道：“那你呢？你喜欢萝卜还是白菜？”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都喜欢，不过我更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萝卜白菜看看就好，要是种到自己的院子里，就太麻烦了。”她侧头看着孟繁星，孟繁星以为她要反问自己，正在想怎么回答，不料她盯了半天，忽然一笑：“孟繁星，你知不知道，你很可爱？”

    孟繁星心砰地一跳，道：“怎么？”

    林之若道：“你们宿舍的人，傅青纶太矜持，跟他在一起比较累，比较紧张；程辉太活泼，虽然是个很好的玩伴，却不容易深入交流；李凯太沉闷，方为信太老实，只有你，恰到好处。和你在一起，特别放松，会不知不觉说很多心里话，那种感觉，就像，”她歪着头想了想，“对了，如沐春风。”

    孟繁星觉得仿佛有一股细细的暖暖的小溪，正从一个小小的泉眼汩汩地溢出，渐渐淹没了心田，涨满了胸臆，让人想要欢呼，想要雀跃，想要生长，想要蔓延着覆盖全世界。

    林之若仔细观察他，道：“咦，这次你怎么不害羞？”

    孟繁星微笑着道：“为了要对得起你的赞美呀。”

    林之若下一句话，却让他几乎跌一个跟头。她看着天空悠悠飘过的浮云，无限神往地说：“我妈妈要是有你这么温柔，该有多好。”

    程辉和李凯两组陆续到了，傅青纶和唐馨却迟迟不见。大家忍耐不住，几乎已经要下去找了，他们才出现。原来唐馨扭了脚，傅青纶半拉半扶，才把她带上来。到了峰顶，唐馨的手仍然和傅青纶紧紧相握，脸色绯红，仿佛枝头上盛开的桃花。程辉见状，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傅青纶这才意识到，看了一眼林之若，赶紧松开了唐馨的手。

    林之若上前检查了一下唐馨的脚，又微笑着在唐馨耳边低语了一阵，唐馨只是低头不语。最后林之若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又羞又恼，握起拳头欲捶。林之若闪身躲开，扬声叫傅青纶：“唐馨重色轻友，现在只要你不要我了。你快来扶她去吃饭吧。”

    这时候李碧荷他们已经在大石头下铺了塑料布，摆上了带来的面包香肠汽水等食物，准备午餐。孟繁星见傅青纶居然并不反驳，默默上前扶着满面羞红的唐馨走过来，这才确信他和唐馨的确是在一起了，不禁有几分诧异。程辉早已经起哄，让傅青纶把唐馨抱过来。李凯却冷冷地看着傅青纶，神色很是恼怒。孟繁星心中一动，很久以来的疑心，更加确定了几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痴情赢得长咨呀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清风山归来，林之若自然要追问唐馨究竟发生了什么，唐馨自己也有些疑惑，正要和她商量，不待她多问，便把那天的事讲了出来。

    那天，傅青纶见唐馨被强行分配给了自己，似乎很不高兴，一路上都绷着脸，也不说话。

    唐馨本来很兴奋，见到他这个样子，又恼又羞又委屈，便也作出冷淡的样子，甚至走得双腿又酸又痛，心里万分想要休息一会儿，嘴上也不肯出声示弱。

    经过一段比较陡峭的断层，傅青纶爬上去之后，便回过身来，伸手接应唐馨。唐馨恼恨他的冷淡，不但不拉住他的手，反而身子特意向旁边闪了一下，表示拒绝。可是她本来就心不在焉，这样一动，身子便失去平衡，直滑了下去，跌在草丛里。

    傅青纶一把没有拉住，吓了一跳，赶紧下来看视。唐馨脚腕扭伤，虽然不严重，却很疼痛，加上满腹委屈，眼泪便在眼眶里转来转去。她不愿意在傅青纶面前示弱，扭转了身子，用手护住伤处，不让他看。

    傅青纶强行搬转她的身子，为她除下鞋袜，见脚踝已经红肿起来，一边柔声安慰，一边要了她的手帕，覆在她的脚腕处，用手轻轻按摩。

    唐馨还在闹别扭，想要把脚挪开。可是傅青纶的掌握虽然温柔，却很牢固，她怎么也挣不脱，只觉得他的手掌所到之处，虽然隔着手帕，仍然分明地传来一片滚烫，又是疼痛，又是窘迫，眼泪终于一颗颗地滴了下来，洇湿了身旁的草地。

    唐馨低着头伤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傅青纶的手已经从自己的脚上拿开，身边一片寂静，只有树上鸟儿婉转的鸣唱，远方风吹过枝叶的声音，应和着自己略带抽噎的呼吸声，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山林中。难道那个傅青纶竟然扔下她一个人走了？唐馨开始害怕，忘记了怄气，抬头四顾。刚一抬头，朦胧泪眼就对上了近在咫尺一双墨黑深沉的眸子，吓得她几乎尖叫起来。

    傅青纶几乎笑出声来。唐馨看清楚了是他，不由得恼羞成怒，问道：“你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离我这么近干什么？”

    傅青纶并不回答，也不后退，只是深深注视着她，道：“你怎么这么爱哭？”

    唐馨道：“谁爱哭了？人家还不是因为你……”话未说完，已经知道不妥，脸颊上飞起两朵红云，又低下头去。

    傅青纶伸出手去，抬起她的脸庞，强迫她和自己对视：“我怎么了？”

    唐馨被他的目光罩定，觉得自己三魂七魄，几乎都被吸进了那漆黑的眸子，情急之下，冲口而出：“你不理我。”

    傅青纶嘴角动了一下，似乎想要微笑。唐馨盯着他的嘴角，心想如果他笑出来，自己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好了。正在庆幸那个微笑只是在眼睛里徘徊，终究没有爬到脸上去，就听傅青纶道：“你希望我怎么理你呢？”

    唐馨垂下目光，不作声。

    傅青纶轻轻牵起她的手，扶着她站起来，在她耳边低声道：“唐馨，希望以后和我在一起，你只会笑，不会哭。”

    突如其来的幸福，带着巨大的晕眩感，仿佛龙卷风一样袭来。唐馨低着头，几乎不知道身在何处。

    傅青纶温柔地问她脚还痛不痛，唐馨迷醉在手上传来的温度，哪里还记得脚上的疼痛，轻轻摇了摇头，做梦一样，在傅青纶半扶半抱的拥持下，爬上了那个陡坡。两个人是怎样走到山顶的，花了多少时间，她都毫无概念，唯一的印象，就是傅青纶温暖的手臂。

    林之若问她途中他们都说过什么，唐馨回想了半天，不好意思的一笑。林之若顿足道：“都说爱情中的女人都是白痴，你智力退化也就罢了，怎么记忆力也下降了？”

    唐馨道：“好像后来我们就一直那样走路，中间歇了好几次，他问过我口渴不渴，脚疼不疼，其余好像没有什么了。”

    林之若笑道：“也罢，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弄清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他突然和你在一起，是一时冲动，还是经过慎重的考虑？”

    唐馨低声道：“我觉得他是真心喜欢我的。他那样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灵魂都要融化了。他一时冲动也罢，慎重考虑也罢，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是从心底往外的欢喜和愉快，别的有什么重要呢？”

    林之若叹道：“怪不得释迦牟尼最初不许女子出家，说什么女人智慧浅，烦恼重，痴迷□□，不能解脱。馨儿，我希望你享受爱情的甜蜜之余，不要迷失了自己。”

    唐馨怪道：“原来你很支持我和傅青纶的。怎么现在我们在一起了，你反而来泼冷水？”

    林之若苦笑：“支持和警告，都是关心你。原来你还没有到手，我这个军师自然鼓励你勇往直前，攻城掠地。现在你得了天下，我就要转而警告你居安思危，戒骄戒躁。”

    唐馨道：“对了，说起你的计策，在山上的时候，傅青纶问过我，你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

    林之若惊道：“你告诉他了？”

    唐馨笑道：“也没有全说。不过，你那个关门打狗的典故，倒是说了，你没看见他那脸色呢。”

    林之若捂住脸：“完了，完了。果然情人之间是没有秘密的，从此以后，我要和你说的话，得先用筛子过滤一遍。”

    林之若的担心似乎是多余了。唐馨和傅青纶的感情稳定发展。唐馨甚至趁着高二刚开学，人员混乱之际，拖着林之若，把座位换到了后面，和傅青纶孟繁星前后桌，旁边就是程辉和李凯。林之若本来个子高视力好，是应该坐在后面的，因为迁就唐馨，才坐到前排。现在见唐馨反而催着她往后串，只能苦笑。

    有了爱情的滋润，唐馨显得分外容光照人。不能和傅青纶在一起的时候，就扯着林之若絮絮诉说她和傅青纶的琐碎细节。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悲一喜一感一触都可以无限放大，反复品味。林之若开始的时候还关心地倾听，后来实在不胜其烦，常常敲着桌子半开玩笑地说：“拜托，为了保护我耳朵的健康，请简要概括段落大意。实在幸福得无处发泄，我建议你写日记。”

    傅青纶表面上倒看不出来什么，依然有规律地上学放学，成绩也依旧斐然。只是打球的时间少了，自习中间散步由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

    反而是林之若的课堂生活，因为靠近程辉和孟繁星，少了很多单调。尤其是程辉，总是安静不下来，不是调皮捣蛋，就是插科打诨，逗得周围笑声不断。因为傅青纶和唐馨公开了关系，他半开玩笑地表示失意，总想方设法让傅青纶补偿，大半个学期下来，让他请了晚饭三顿，冷饮若干次，零食无数。傅青纶表现得很大度，总是微笑着接受。

    这天课间，程辉在自己的座位上大声叫：“林之若，删繁就简三秋树，下一句是什么？”

    林之若正在看书，头也不抬，答道：“领异标新二月花。”

    后面突然爆发一片哄笑。林之若转过身看着程辉，道：“你又搞什么花样？”

    程辉故作委屈：“我只是和傅青纶打个赌。”

    林之若看了看傅青纶，道：“什么赌？”

    程辉道：“刚才我考傅青纶，他答不出来。我就跟他打赌，说你一定知道。如果我输了，就学三声狗叫。如果他输了，就得请大家喝汽水。”

    林之若皱皱眉，道：“写这幅对联的人还有一句更著名的话，你知道么？”

    程辉道：“我当然知道，难得糊涂么。”

    林之若笑道：“哦，原来你知道。”转过身去，继续看书。

    程辉沮丧地摊开手：“傅青纶，真不知道你怎么搞的，唐馨护着你也就罢了，怎么连林之若都向着你？算了，汽水不要了。”

    唐馨不好意思，起身道：“我去买汽水。”

    傅青纶按住她的手：“还是我去吧。”他看了林之若一眼，见她自顾看书，并不抬头。

    汽水买回来了，傅青纶亲自给大家分发，最后一罐才递给林之若。林之若手里拿着书，示意他放在桌子上，傅青纶却固执地不肯，拿着汽水的手伸在她面前的空中，一动不动。

    林之若看看唐馨，见她正被程辉的笑话所吸引，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只好伸手接过。傅青纶见她打开封口，拿自己手中的汽水罐和她碰了一下，凝视着她的目光，道：“林之若，输在你手里，我心服口服。”

    林之若笑道：“我倒是希望你不服呢。老师不是说，有挑战才有进步么？”

    傅青纶眼睛里火花一闪，也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诈降呢？听说你三十六计学得很好，不知道有没有听说过孙膑减灶而诱杀庞涓这一计？”

    林之若心中暗怪唐馨为色相所迷，出卖朋友，脸上却做出毫不知情的样子：“那是抛砖引玉。或者我这块砖，就是用来引出你这块玉的，也未可知。”

    傅青纶微微一笑：“或者。”

    然而在高中，因为课业很紧，谈恋爱毕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快班，全名叫叫快速提高暨竞赛培训班。上了高二之后，除了一般的课程，还要根据每个人的特长，接受竞赛培训。傅青纶和林之若一样，报了所有的竞赛班，每天各个培训小组跑。唐馨本来只报了英语演讲班，但是为了陪傅青纶，也跟着每个班都上。她的成绩本来属于上游，这样一来，便显出吃力来，几次考试，成绩都有所下滑。

    唐馨无法在爱情和学业之间取得平衡，很是烦恼，几次和林之若讨论。林之若建议她像傅青纶一样，以学业为主，爱情为辅，不要去上不必要的训练班。唐馨虽然听从了建议，但是似乎也没有什么效果。傅青纶不在的时候，她总是心不在焉，无论是听课还是做题，都无法集中注意力，每每浪费了很多时间，却事倍功半。

    在学业上失意，使得唐馨对感情更加苛求，常常为了一些小事和傅青纶赌气，尤其是当傅青纶为了学习而不能陪她的时候。傅青纶本来就不是能低声下气哄女孩子的人，在他和唐馨之间，唐馨一直是柔顺让步的那一个。这样一来，两个人便常常龃龉。

    那段时间，女生中间突然开始流行用毛线织一些小服饰，比如帽子围巾什么。唐馨兴致勃勃地学了许久，经过无数次练习，终于用最时兴的马海毛织出了一条雪白的长围巾，打算送给傅青纶作圣诞礼物，林之若赞赏不已，直嚷着自己也要找一个女朋友。

    圣诞前的周六，纷纷扬扬下了一天的大雪。唐馨满心期待着一个只有两个人共度的浪漫圣诞，谁知道傅青纶却约了宿舍所有的人一起出去吃晚饭，还让她叫上林之若。唐馨很是失望，傅青纶偏偏还催促她：“快去啊，趁着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去江边转一圈，在雪中漫步，很有情调的。”

    唐馨再也忍不住，大声叫道：“要去你自己去吧，我不想吃饭，不想散步。”转头奔回自己的寝室，看见床上那条精心包装的围巾，越想越恨，撕开包装纸，拿起围巾，扯了两下扯不动，干脆找到线头，开始拆线。

    林之若握着一团雪推门而入：“唐馨，外面雪下得很美，你和傅青纶怎么不出去……”忽然看到唐馨在做的事，吓了一跳，一把抢过围巾，却见已经拆了一角，不禁深为惋惜，叹道：“傅青纶又怎么得罪了你，你要拿围巾撒气？你要拆掉它，还不如送给我呢，起码物有所用，不至于浪费。”

    唐馨赌气道：“你要就赶紧拿去，不要让我再看见它。”

    林之若婉转问出了情由，不由失笑：“这样也值得生气？你是他女朋友啊，你要和他单独在一起，把程辉孟繁星他们赶走就是了，谁还敢和你争？”

    唐馨道：“你不明白。”

    林之若道：“呵呵，才谈了几个月恋爱，就我不明白了？不就是傅青纶没有主动提出和你单独共度么？换了我，也未必有这份细腻心思，何况是男生呢？”

    唐馨翻过身去，道：“你想不到，是因为你还没有喜欢的人。但是傅青纶想不到，就说明他根本不重视我们之间的感情，没有时时刻刻把我放在心上。”

    林之若笑：“他当然不能时时刻刻把你放在心上。不然，他怎么科科培训都参加，而且成绩都那么好？老实说，我都要开始感到威胁了。”

    唐馨固执地道：“这是两码事。”

    林之若始终没有能够说服唐馨。尽管傅青纶后来在林之若的暗示下，围着缺了一角的围巾来向唐馨道歉，又和她单独出去看了一次电影，唐馨仍然耿耿于怀。几天之后的元旦联欢晚会，说什么也不肯和傅青纶一起主持。林之若无奈，只好接替了她的位置。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领异标新二月花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虽然和以往所有的班级活动一样，孟繁星只是坐在观众席上的普通群众，然而这次由林之若主持的晚会，却让他前所未有地关注。

    林之若穿了一件白色套头毛衣，只是胸前和袖口有一道嫩黄的波纹，趁得她棱角分明的脸庞益发生动。她现在身量已经长足，大概有一米七的样子，穿着运动鞋仍然平齐傅青纶的眉际，和修长挺秀，穿着青色开领毛衣的傅青纶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璧人。连程辉都悄悄在他耳边说：“其实林之若也颇有动人之处嘛，只可惜平时光彩都被唐馨掩盖了。”

    孟繁星微笑表示赞同。看着台上言笑晏晏的林之若，他不禁奇怪，怎么从来没有人想过，她和傅青纶才是更相称的一对呢。两个人都修长挺拔，聪明锐利，甚至眉目之间，都有一股勃勃英气。或者唯一不同的是，傅青纶的英气中渗着傲气和矜持，而林之若却是英挺之中带有一点无所谓的淡泊随和，只有对细心的观察者来说，才会在独处的时候，偶然闪现一丝忧郁和愤怒。

    或者，他自嘲地笑笑，很少有人真正无聊到仔细观察人家的一举一动吧。虽然林之若一向是众人瞩目的风头人物，但是大家所记住的，也不过就是她红榜上高高在上的名字，和公众场合翩翩自若的风度吧。

    林之若言辞便给，学识渊博，兼且从容镇定，反应敏捷，是天生的主持人风范。傅青纶也很配合，在他们的带动下，满场欢声笑语，□□迭起，热闹非凡。

    最出彩的节目，是程辉和李凯表演的越剧“梁祝”。程辉饰演祝英台，不知道从哪里弄了把扇子，夸张地学着女人走路的样子，扭扭捏捏，一摇三摆地走上台，尖着嗓子拉长了声音，刚喊了一声“梁兄啊”，同学们就都忍不住乐了，连本来闷闷不乐的唐馨都破颜一笑。李凯戴着眼镜，把梁山伯的一副书呆子形象演绎得也十分到位。虽然两个人唱腔荒唐走板，还几度临场忘词，大家还是又笑又鼓掌，给予了热烈的欢迎。

    节目结束之后，林之若走上前，大肆赞扬了一下程辉和李凯的创意，正要介绍下一个表演者，程辉举手反对，认为林之若身为主持人，有中场示范的义务。林之若早预料到这种情形，不慌不忙地拿起话筒，说：“我来给大家说评书吧，就来一段三国演义的‘群英会蒋干中计’。”

    程辉不满意：“你口才好，记性好，江城市教育局已经在国庆演讲比赛中给予肯定，就不用在这里再展示风采了吧。这里都是本班同学，你得表演点新颖的。”

    傅青纶附和：“就是。林之若，你学习上科科遥遥领先，也得显露点平凡的方面，让我们这些人感觉还有希望和你平起平坐啊。不如你给大家唱一首歌吧。”

    林之若为难：“你明知道我不会唱歌，这不是故意让我献丑么？”

    程辉却不肯放过她：“难道只能选擅长的来表演么？怎么当初组织节目的时候，我明明不会唱越剧，你却巧舌如簧，非要我上台？难道你是用双重标准对待同学和自己？”

    同学们谁也没有听林之若唱过歌，都跟着起哄，连唐馨都鼓励她：“之若，唱一个吧，大不了有点跑调，有什么关系。这里都是自己同学，谁也不会笑话谁。”甚至一向稳重和蔼的班主任于明雷老师，也微笑着说：“林之若，唱一个吧，我这么大年纪都敢唱，你年纪轻轻的，怕什么。”

    林之若无奈，便选择了初中音乐课上曾经教过的“一剪梅”，跟着音乐开始唱。她的嗓音就女声而言略显低沉，即使在高音上也浑厚温润，没有一般女声会变得过于尖细的毛病，别有风味。

    一曲既罢，班里鸦雀无声，人人目瞪口呆。许久，程辉拿手里的扇子敲了敲桌子：“绝响啊绝响。今日闻君歌一曲，七窍流血耳半聋。”

    大家轰的一声笑了。

    程辉却满脸严肃，待笑声稍歇，大声道：“林之若同学的音乐素质就是高，低声部优美动人，高声部履险如夷，把这首一剪梅唱得啊，那叫一个空前绝后。最难得是能够推陈出新，不落俗套，硬是不受伴奏乐的限制。原来曲折婉转变成一马平川，堪称删繁就简三秋树，节奏当快则慢，当慢则快，果然领异标新二月花。俺祝英台送你四字评语，”他刷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折扇，露出上面四个大字“难得糊涂”，摇头晃脑，加重了语气道：“的确是糊涂得难得之至啊。”

    他越说，同学们越笑，等他亮出扇子，许多女生都扑倒在桌子，有的男生索性站起来跺脚。本来因为身为主持人不能入座，偷空斜靠在桌子边吃橘子的傅青纶忘形之下，往后一靠，连桌子一起翻倒在地，身边的麦克风摔在地上，引起重重回音，更加重了人仰马翻的感觉。男生们高声叫好，一个女生尖叫着道：“天哪，林之若，你不是和程辉事先排练过吧，笑死我了。”

    程辉洋洋自得地摇着扇子：“不，这叫‘节目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最好的节目，是不用事先排练的。”

    好不容易笑声渐渐低了，林之若拿起话筒，微笑着道：“我的节目能够娱乐大家，是我的荣幸。老实说，其实我很喜欢唱歌，不过怕污染了大家的耳朵，平时不敢唱罢了。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以后我会在班级里常常唱，高声唱，以飨大家如此超乎寻常的热情。”

    坐在下面的团支部书记高夏悄声道：“我不打你，不骂你，就用我的歌声折磨你。”

    大家又笑。林之若转向正从地上爬起来的傅青纶，优雅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我已经献过丑了，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是总算可以称为抛砖引玉。现在，是不是该轮到另一位主持人了？”

    傅青纶拍拍身上的灰尘，捡起地上的话筒，泰然自若地道：“林之若同学太谦虚了。其实她刚才的表演，是当之无愧的美玉。我没有她的水平，只好拿自己这块砖头，来衬托一下。”他摁下重播键，竟然又选了那首“一剪梅”，趁着前奏，沉声说：“同时，我也借这首歌，向一位我很重视很关心的同学表示歉意。我希望她知道，她在我心目中，永远是傲立雪中的一剪寒梅。”

    同学们一阵骚动。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傅青纶和唐馨的事情，但这样在公开场合表示，尤其是班主任还在座，还是非常大胆和震撼的。

    唐馨身子一震，咬着嘴唇，深深盯着傅青纶。傅青纶却不看任何人，径自转过身，对着屏幕，开始演唱。

    真情像草原广阔

    层层风雨不能阻隔

    总有云开日出时候

    万丈阳光照亮你我

    真情像梅花开过

    冷冷冰雪不能掩没

    就在最冷枝头绽放

    看见春天走向你我

    雪花飘飘北风啸啸

    天地一片苍茫

    一剪寒梅傲立雪中

    只为伊人飘香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此情长留心间

    程辉附耳对孟繁星道：“这小子还真会选。这歌词简直就是为情侣道歉用的，又解释又拍马屁，这下子估计唐馨彻底软化了。”

    孟繁星却隐隐觉得有点异样。他怎么想，也无法把唐馨平时温柔可爱的样子，和“一剪寒梅”联系起来，倒是林之若一身白衣，有点那个味道。他看看林之若，见林之若正笑吟吟地注视着唐馨，而唐馨一副深深感动的样子，觉得也许自己是想得太多了，傅青纶怎么会对林之若道歉呢。

    联欢晚会顺利结束了，留下一地的瓜子果皮，班干部都留下来打扫。程辉，孟繁星，李凯等人也借帮忙之名，留下来观察唐馨和傅青纶的动态。

    唐馨果然被傅青纶的一首歌打动，却不好意思主动上前和解，悄悄和林之若说：“元旦有三天假期，不如我们组织大家出去玩吧？”

    林之若笑着看了她一眼，扬声道：“傅青纶，唐馨说元旦假期要出去玩，让你组织呢。”

    傅青纶正在搬桌子，闻言走了过来，笑道：“好啊，你们要去哪里玩？听说郊区新开了一个滑雪场，不如我们去滑雪好不好？”

    林之若还没有表示意见，程辉已经应声而来，叫道：“好啊，好啊，我有一个哥们去玩过，回来整天夸口，我早就想去见识一下了。”

    林之若皱眉道：“滑雪是有危险性的，而且门票很贵……”

    程辉怪叫起来：“林之若，哭穷也轮不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上次的演讲比赛，第一名有五百元奖金，我没有让你请大家，已经便宜你了。你那套科幻系列的丛书，价值多少，你比我清楚吧？”

    林之若抗议：“我又没有请你当管家，你干什么对我的财务状况调查得这么清楚？”

    孟繁星走过来分开两人：“好了，好了，你们不要一见面就吵，说点正经的好不好？”

    程辉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没听说过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我们越吵，感情越甜蜜。”

    唐馨闻言，脸腾地一下红了，程辉还不饶她：“实在惹恼了佳人，大不了我牺牲一下，唱唱歌弹弹琴，也就哄过来了。”

    李凯也明白过来，恼怒地推推他：“就你会耍贫嘴。等真地逗怒了，看你怎么收场！”

    程辉冲他深鞠一躬，拿捏起越剧唱腔：“梁兄啊，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今日你我把误会解，携手清风山上走一场，啊，走一场。”

    李凯啼笑皆非，在大家的哄笑声中，偷眼看看唐馨，见她只是低着头玩弄自己的衣角，倒也并无恼怒之意，只觉得很没有意思，一声不吭地走过去拿起扫帚。

    林之若笑过，高声道：“既然这样，那咱们大家就去清风山上走一场。想去的现在报名，门票钱都交给程辉，由他负责一切行程安排，让他过一把当管家的瘾。”

    程辉抗议无效，事情就这么决定了。第二天出发，他清点了一下人数，竟然有十余人之多，而林之若果然袖手不理，坐享现成，知道她报复自己晚会上的揶揄，不由得咬牙切齿，对孟繁星道：“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我欺。”

    孟繁星笑道：“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偏偏和妇人斗气？大不了这样，有什么事情我帮你好了。”

    到了滑雪场，租好了滑雪板等用品，程辉才发现，十几个人中，倒有一大半根本就不会滑，只好按捺住驰骋纵横的欲望，在平地指挥大家练习。趁着空暇向山上仰望，却见林之若已经下了吊车，向他挥了挥手，潇洒地微微屈膝，左右一撑，红色的身影在白茫茫的山坡上，呈之字形滑下，仿佛流星飞坠。想象着她得意的笑容，更是郁闷，偶一回首，却见一角，唐馨无比灿烂地笑着，而傅青纶正小心翼翼地牵着她的手带她前行，又觉得自己的牺牲也不算白白浪费。

    孟繁星也属于要在平地上练习的一群，好在他有溜冰的基础，很快就操纵自如，便向程辉挥挥手，也上了山顶，小心翼翼地选了一个坡度比较缓和的地方，向下滑去。开始还很如意，不料速度越来越快，渐渐地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控制，不由得惊慌起来，眼看着自己冲着一个穿黄色防雪衫的女孩撞去，情急之下，滑雪杆拼命一点，想要转变方向，不料失去重心，狠狠一跤跌在雪地里，偏偏双脚还扣在滑雪板里，挣扎了半天也起不来。

    正在狼狈，忽听身边有人道：“先把雪板解开。”这才醒悟过来，依言把脚抽出，握住那人伸出的手，微一用力，站了起来，面对着林之若，尴尬地道谢。

    林之若笑道：“刚开始都是这样的。我最开始滑的时候，比你摔得厉害得多，差点没有破相。你很不错了。”

    孟繁星道：“你什么时候学的滑雪？”

    林之若笑：“就是去年冬天啊。我在滨洲小舅舅家，小舅舅带我去的。”

    孟繁星重新锁上滑雪板，看了看前后，忽然意识到什么：“咦，我刚才看见你好像已经下去了，怎么会停在半路？”

    林之若想了想，道：“你现在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脑海里要一点念头都没有，绝对的安静空明，试试看，做不做得到？”

    孟繁星闭上眼睛半晌，摇头笑道：“不行。按下葫芦浮起瓢，静不下来。”

    林之若笑道：“我也试过。结果发现，我们以为完全自己可以掌控的思想，实际上并不真的由我们控制。就像滑雪一样，一旦开始，或者可以轻易扭转方向，但是要突然停下来，却很难。”她笑了笑，“所以刚才我突发奇想，就在速度最快的时候停了下来，居然也成功了。可见有些事情虽然难，却并非做不到。”

    孟繁星佩服地道：“你真厉害。”

    林之若道：“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并不是勇猛前进，而是想停就能停下来。老子总是说‘无为而治’，我以前并不服气，现在才开始有点明白了。”她看着正携手走向缆车的傅青纶和唐馨两个人，面容忧郁，叹了口气。

    孟繁星随着她的目光看去，不解的问：“怎么了？”

    林之若道：“其实唐馨和傅青纶在一起，我们都有份促成。那时候我以为这是对唐馨好，可是现在，”她低声说，“我怕她拿得起，放不下。最近她成绩下降了不少，还只是因为一些小小的别扭。如果傅青纶真的和她闹僵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孟繁星一向觉得唐馨和傅青纶不会长久，此时见林之若如此说，只好安慰道：“不是说但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么。只要他们自己觉得值得，也就是了。也许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我们反而会羡慕他们，曾经有过这样轰轰烈烈的爱情呢。”

    林之若摇头道：“我不会羡慕的。你不觉得，爱是一种束缚么？爱得越深，就越不自由，明明没有人拿镣铐锁住你，可是爱情会让一个人自己锁住自己。”她想起自己的父母，低低道：“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如果不互相依恋，便不会互相伤害。”

    孟繁星诧异道：“你竟然这样想？会不会有点因噎废食？难道要像封建社会那样，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

    林之若笑道：“那不是更不自由了么？我是说爱情是通向完全自由的障碍，但没有让你倒退回连爱情和婚姻自由都没有的社会去啊？”

    孟繁星隐隐明白了她的意思，但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细想之下，却又不知道哪里不对。

    林之若看着他怔怔的样子，不由得笑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古怪？说话行事让人难以接受？”

    孟繁星连忙道：“怎么会呢？你做事一向都很有道理。如果我不明白，那也只能说明我太肤浅，跟不上你的境界。”

    林之若笑道：“你安慰我也用不着贬低你自己。老实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想法做法有很多不对的地方，可是我从小这样惯了，自己已经看不清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嘛。”她顿了顿，敛容道：“我总觉得，你身上有一些我不具备，但是很羡慕的品质。也许有一天，你会帮助我指出不对的地方，做我的一言之师呢。”说完嫣然一笑，不待孟繁星谦逊，就滑了出去，居然还好整以暇地回头道：“我下去替换程辉当教练。你没看刚才我下去时他的眼神，恨不得吃了我呢。”

    孟繁星赶紧跟上。

    林之若和孟繁星都没有想到，她被他教训的一天，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向谁诉尽平生话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等到大家尽兴而归，天已经很黑了。因为中午只在滑雪场上的快餐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在傅青纶的提议下，大家又找了个餐馆，疯狂吃了一顿，才各自作鸟兽散。

    程辉居然很尽职地安排几个女生都有男生护送回家。直到最后唐馨挽着傅青纶的手离开了，他才笑嘻嘻地转向林之若。

    林之若不等他开口，赶紧摆手：“行了，我知道了，我自己回家行了。”

    程辉故作惊讶：“你不是这么不讲义气吧，我刚想开口请你送李凯回家。”

    剩下的几个男生都笑了，李凯很尴尬：“辉子，不要乱开玩笑。”

    孟繁星向前一步，道：“我来送林之若吧，我家离他家比较近。”

    程辉道：“你不是真的认为她需要保护吧？上帝保佑敢骚扰她的男人。”

    孟繁星笑道：“我不是保护她。我去保护那些可怜的男人。”

    林之若大笑，拉着孟繁星离开，出了饭店，才道：“谢谢你。不过，如果你不方便，我真的可以自己走的。”

    孟繁星看着她道：“我知道你可以。可是，我不想你发生任何事情，哪怕仅仅是受到打扰，或者，让你想起你不愿意想起的事情。”

    他的语气如此温柔，林之若一怔，笑道：“你知不知道，你毁了我报仇雪恨的机会。不过，耶稣说要爱你的敌人，为了你，我就宽恕那些可恶的人。”

    孟繁星也笑了。两个人上了公共汽车，闲聊了几句。孟繁星不经意地问：“这个寒假你有什么打算？还去滨州么？”

    林之若低头想了一下。林之若中考之后的意外事件，让林谦诚和江蓝的关系因为惭愧，暂时和缓了一阵子。可是随着林之若住校，两个人的关系又恢复了原来的紧张。林谦诚已经正式向江蓝提出分居，并且春节之后，就要常驻上海的分公司了。而在这之前，他也会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上海，为分公司的开张作准备。这个寒假，林之若很想陪在妈妈身边，可是她又很怕独自和妈妈在一起，成为她满腹怨气和怒火的唯一倾泻对象。因而，最后她说：“还去。”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也许和我妈妈一起。”

    孟繁星见她犹豫半晌，仍然是这样一个答案，很是失望，冲口而出：“那岂不是又有一个寒假看不到你？”看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赶紧解释：“假期里同学们聚会，你总是不在，没有人跟程辉斗口，好像少了很多热闹似的。”

    林之若笑道：“唐馨这个妹妹有了男朋友，程辉有点失意，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唐馨又不是我给嫁出去的，怎么整天拿我找事啊？”

    孟繁星道：“也不是完全因为那个。程辉向来喜欢贫嘴，只是这么多年来，没有遇上对手，现在发掘了你这个高手，比较兴奋罢了。前两天他看‘镜花缘’，还大叫说找到了你的一家子呢。”

    林之若微笑：“就是那个被女儿国王看中，裹脚修眉穿耳眼，因为扯坏了裹脚布，被倒吊起来叫得像杀猪一样的林之洋？”

    孟繁星道；“是啊，他恨你伶牙俐齿，咄咄逼人，把他的风头都抢没了，希望你和林之洋一样，有个女儿国王来教训呢。”

    两人相对大笑。到了林之若家楼下，林之若转身道：“我家就在二楼，我自己上去好了。谢谢你送我。”

    孟繁星手插着兜，看着林之若三步两步跑上楼梯，隐没在扶手之后，好像温暖和光明都随她而去了，寒冷和黑暗霎时间四面拥围而来。抬头看看天空冬日里淡淡的银河，连星星都很寥落的样子，默默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还没有走出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上方一声巨响，愕然回头，循声望去，却见二楼的一个阳台上，林之若拿着一个枕头模样的东西，砸破了阳台上的玻璃，探出头来冲他大喊：“孟繁星，去叫出租车。”就又急忙缩了回去。

    孟繁星愣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林之若家在一个新建的小区里，叫计程车要跑到外面的马路上去。孟繁星踌躇了一下，还是决定先上楼看看。刚跑上一楼，就见林之若吃力地抱着一个人，手臂上还悬着一个女式坤包，跌跌撞撞的冲了下来，见到孟繁星，又叫：“快去叫计程车，我妈妈出事了，要上医院。”

    孟繁星见她甚为吃力的样子，伸出手臂，道：“把你妈妈交给我，你去叫车。”

    林之若点点头，把手中的江蓝小心地放在他手上。孟繁星抬起头来，只见到白色大衣的一角在楼门口一闪，她已经不见了。

    孟繁星抱着江蓝下楼，见她双眼紧闭，脸色倒颇为红润，仿佛睡着了一样，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敢怠慢，快步向小区出口走去。才走到半路，一辆计程车迎面开来，猛然刹住。林之若跳下车，打开后门，孟繁星把江蓝放进后座，自己刚坐进副驾驶位，林之若已经在后面催着司机开车：“大叔，江城二院急诊部。人命关天，只要不出车祸，有多快开多快，警察开罚单，我双倍付钱。”

    江蓝被直接推进急救室，林之若和医生简短讲述情况的时候，孟繁星才知道，林之若到家，发现屋子里都是煤气的味道，江蓝躺在床上，怎么叫都不醒，床头还有一个空的安眠药瓶子。虽然林之若没有明说，但是看这情况，江蓝很可能是试图自杀。

    看林之若焦急地在急救室外踱步，孟繁星满腹疑问，也不敢询问。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医生才出来，说江蓝是煤气中毒，但是程度不太严重，没有生命危险。血液里的安眠药浓度并不超过正常用量，不用洗胃，但是病人昏睡不醒，要留院观察。

    林之若松了口气，去办理住院手续，把江蓝转入观察病房。孟繁星问她钱够不够，林之若打开手臂上的坤包，拿出一个小巧精致的钱夹，从里面拿出一叠钞票，数了数，递进窗口，道：“幸亏妈妈喜欢购物，钱包总是满的，不然今天真的麻烦了。”

    跟着林之若上了楼，在江蓝的床前坐下，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提醒她：“要不要给你爸爸打电话？”

    林之若淡淡地道：“不用了，他在上海，告诉他也没用。反正妈妈没有危险了，等他回来再告诉他也一样。”见孟繁星似乎不以为然，又加了一句：“他们已经分居了。”

    孟繁星还是觉得她的反应似乎不太正常，轻轻地道：“林之若，你没事吧？”

    林之若笑了笑，摇摇头，看了看表：“真是不好意思，这么一闹，都快十一点了。今天是元旦，你赶紧回家吧，不然你家里人该担心了。”

    孟繁星走到楼下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又到小卖部买了一些水果和饼干，回到江蓝的病房，见林之若伏在床边，脸埋在手里，以为她在哭，轻轻走到她身后，还没有开口，就听见林之若道：“你怎么回来了？”抬起的面庞上并没有泪痕，很是平静。

    孟繁星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床边的小桌上，尽量轻松地说：“我给家里打了电话，说玩得晚了，留在学校，明天才回去。”他看了看林之若，语气温柔而坚定：“不要反对。我不能让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林之若不语，过了一会儿，轻声道：“谢谢你。”

    孟繁星拉了一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来，问她：“你刚才在想什么？”

    林之若道：“我在想，如果妈妈真的出了事，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孟繁星宽慰道：“这也不是你的错。这种事情，谁能事先想到呢？”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怪自己去滑雪，没有及时回家。偶然造成的错误，无论多么可怕，却是无法预防的。可是，这次并不是偶然，而是某种必然，某种我其实下意识的知道，但从来没有仔细去想，更没有做出行动来阻止的必然。我并不是说我知道她会……会有这样的意外，但是我的确知道，她很不快乐，很不幸福，我眼看着她变成今天这样子，却没有试图挽救，就像是看到有人落水，却袖手旁观一样，是一种犯罪。”

    看着孟繁星困惑的样子，林之若笑道：“很复杂是不是？长夜漫漫，如果你有耐心，就权当听故事，听我讲讲如何？”她淡淡一笑：“有时候，讲述可以帮助一个人了解自己。”

    孟繁星打开一瓶矿泉水，递给她：“只要你想讲，我就想听。”

    林之若向后靠了靠，想了想，开始道：“我妈妈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那种妻子和母亲，勤劳，善良，为了丈夫和孩子，愿意牺牲一切。可是她的性格，嗯，怎么说呢，不如我给你讲一件我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事吧，可以让你有一个概念。”

    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想往事：“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回乡下外婆家过春节。我和村子里的小孩玩警察抓小偷，他们总让我当小偷，我不干，就吵了起来，一群小孩把我压在地上，往我衣领里面塞了很多雪。我等他们散了，就悄悄跟着领头的最大的男孩，等他落了单，突然冲出去，把他给推进了深沟。”

    孟繁星笑道：“你小的时候就那么厉害？幸亏那时候我没有得罪你。”

    林之若笑笑，接着道：“我刚到家，那个男孩的妈妈就来兴师问罪。妈妈不问情由，就给了我一个巴掌，让我给那男孩道歉。我不肯，挣脱了妈妈的手，一口气跑到很远的雪地里，躲到一棵大树下。衣服里面的雪早就被体温融化了，浸湿了内衣，又慢慢结成冰碴。我坐在雪地上，觉得好冷好冷，连心口都是冰凉冰凉的。远远地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是大舅和小舅。我不吱声，天快黑的时候，小舅舅才找到我，把我抱回家。妈妈见我居然敢逃，让她在众人面前丢脸，气得更加厉害了，罚我在地上跪着，不许吃晚饭。外公外婆一再阻拦，才让我起来。”

    孟繁星安慰她道：“很多家长都是这样的，自己的孩子和人打架，无论多心疼，都要先把自己家孩子骂一顿，以示公允。孩子自然委屈，不过倔强到你这种程度的，也真少见。”

    林之若道：“妈妈总是这样，任何事情，只要不符合她的标准，她就直接斥骂惩罚，不问情由，不听解释。其实小孩子的心中，已经有了公平的概念。或者是我特别敏感，特别倔强吧，大人肆意践踏这种公平，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曾经激起过的那种强烈的绝望和痛苦，简直是言语无法述说的。”

    孟繁星默默拍了拍她的手，表示同情。林之若感激地一笑，续道：“我天生是个叛逆者，妈妈越是不让我做的事情，我越要去做。她希望我乖巧温顺，我偏偏和男孩子打架闹事。她不许我乱走，我经常放学不回家，跑去爬山，或者索性在街头游荡。在学校里，我是老师们公认的好学生，可是在家里，我是个问题儿童。”

    孟繁星道：“你爸爸呢？他不管你么？”

    林之若摇摇头：“妈妈说我个性和爸爸一模一样，可能是这个原因吧，爸爸对我的态度更像是一个朋友，而不是父亲。再说，他自己和妈妈的关系也越来越僵。本来他和妈妈是一个单位的，后来酒厂黄了，他转到私企，可是妈妈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心情不好，总是挑爸爸的毛病，两个人经常吵架，每次爸爸都离家出走，妈妈便转而向我撒气。你还记得初三的寒假吧，我跑到你家书店看书，就是因为被妈妈赶出了家门。”

    孟繁星想起那段温馨的日子，心里还是暖暖的，微笑道：“当然记得。”

    林之若道：“妈妈的心事我很了解，可是无法同情。她因为事业上受到挫折，缺少安全感，便对身边的事情分外敏感，动辄得咎。她想要关心爸爸和我，却一次次粗暴地伤害了我们。她总是怪爸爸和我对她沉默疏远，可是她不明白，我们所以这样小心翼翼，只是为了尽量避免触发她的怒火。对于妈妈在丈夫和女儿身上寻找寄托的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有一次，她和爸爸吵架之后，说如果不是为了我，她早就离婚了。我在那天的日记里写，我希望她能够说到做到，和爸爸离婚，剩我一个人，至少清静自由。”

    孟繁星笑道：“你也太偏激了一点，幸亏你妈妈不知道，不然会很伤心的。”

    “她知道。她偷看了我的日记，还臭骂了我一顿，说我忘恩负义，冷酷无情，白白养活了我这么多年。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写过日记。”林之若苦笑了一下：“后来，我渐渐长大，了解了一些妈妈的无奈。然而哀其不幸之余，总不免怒其不争。这两年来，每个假期，我都在滨洲度过，一部分原因，未尝不是想躲开家里的争吵。爸爸呆在家里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妈妈其实是很寂寞的。”

    林之若看着病床上戴着氧气罩的江蓝，语气低郁，目光迷离：“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我一直在渴望妈妈的爱。我所有的叛逆，冷漠，愤怒，逃离，都出于渴望而不能得到的失落。我爱她，和任何一个小孩子一样，渴望她温柔的爱抚，温暖的拥抱。她打我也好，骂我也好，误解我也好，我不能失去她，更不能让她就这样带着满腔的伤心离开这个世界。”

    她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终至于无。仪器的滴答声回荡在这个小小的简陋的临时病房里，仿佛来自某个未知世界的谴责。

    过了许久，孟繁星低声道：“你和你爸爸对待你妈妈，的确是残忍了一点。”

    林之若惊讶地抬起头，看着他。

    孟繁星避开她的目光，看着示波器闪烁的屏幕，幽幽地道：“很多时候，所爱之人的沉默，远比争吵和误会更难以忍受。因为争吵和误会，至少是一种交流，哪怕只是负面的交流。然而面对沉默，你不得不去猜测，去揣度，去想象，并且感觉被遗弃，被隔离。猜测揣度想象出来的情形，往往比现实糟糕的多。而遗弃和隔离，对很多人来说，比仇恨和艰险更可怕。”

    见林之若怔怔地望着他，孟繁星温和地一笑：“我并不熟悉你父母。然而就我对你的认识和你刚才的讲述，你和你爸爸，在智力，理解力，以及情绪自制力上，远远超过你妈妈。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才是那个小孩子。你们之间的战争，对她而言是不公平的。她不了解你们的想法，她想要关爱你们，可是甚至不知道你们要的是什么。而你们，却能够洞悉她的想法，知道她的需求。如果你们愿意，你们可以满足她，从而最终满足自己。”

    半晌，林之若霍的一下站起来：“天啊，孟繁星，你是对的，我多么愚蠢，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有想到。我只以为妈妈应该爱我，理解我，体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可以主动去争取。爸爸也是一样，从妻子那里得不到应得的东西，就只知道沉默忍耐。天啊，他们不用离婚。爸爸只要想通了这一点，可以很容易和妈妈和谐相处。”

    孟繁星温柔的道：“你知道的，只是你囿于习惯，不肯仔细去想罢了。开头你说你好象看着妈妈溺水却没有施以援手，正是因为你下意识地知道你有能力扭转你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啊。”

    林之若兴奋地道：“天一亮我就给爸爸打电话。我要和他长谈一次。”她在狭小的空地上走来走去，终于渐渐平静下来，转向孟繁星：“孟繁星，初三开学那天撞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温和沉静，却有着敏锐目光的男孩，有一天会对我非常重要，但是我想不到会如此重要，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你怎么能看得这么清楚，想得这么透彻呢？难道真的是当局者迷么？”

    孟繁星垂下目光，没有回答。怎么能说：“那是因为我想要进入你的世界，却被拒之门外，从而处在和你妈妈相似的位置上，有着相似的感受啊。而且，我已经观察你那么久，研究你那么久，熟悉你，已经胜过我自己的掌纹。”

    沉默再一次笼罩了房间。然而这一次，示波器滴滴答答的节奏，却仿佛来自天国的音乐，明快，轻捷，承载着甜蜜的期待和幸福的渴盼。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有佳人兮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回到学校，孟繁星找了个机会询问江蓝的情况。林之若微笑着向他做了一个ok的手势，又悄悄道：“这个寒假我不去滨洲了，我要陪着妈妈。”

    无端端地，孟繁星满心欢喜，似乎连窗外懒洋洋的深冬的太阳，都分外明媚起来。

    然而，当寒假来临，他才发现，自己实在是欢喜得早了一点。林之若果然没有去滨州，也果然陪着她妈妈，只是地点并不是在江城，而是去了上海。

    滨州至少还在本省，这下好，干脆走出了千里之外。孟繁星没有兴致去赴程辉再去滑雪的邀请，留在家里，百无聊赖地翻着书本。

    偶然看到一本舒婷诗集，孟繁星略略失神，眼前又浮现起那个明媚的下午，林之若在语文课上朗诵舒婷“致橡树”的样子，耳边回荡起她低沉悦耳，抑扬顿挫的声音：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这些远远算不上缠绵的诗句，从林之若的口中吐出，却听得孟繁星心魄摇动，情难自已。

    课后，程辉故意捏着嗓子，在林之若身旁高声吟诵：“我如果爱你，就要像攀援的凌霄花，紧紧地缠住你的身体；我如果爱你，就要像痴情的鸟儿，每天为你演唱同一首歌曲……”

    林之若果然被吸引，回身道：“舒婷是我最喜欢的当代诗人，拜托你不要糟蹋她了。”

    程辉作鄙夷状：“竖子不足与谋！口味这么低下，喜欢这些唧唧歪歪的女诗人，整天情啊爱啊，目光短浅，幼稚低级。”

    林之若微笑：“那么男诗人都目光远大，成熟高级了？请试举一例。”

    程辉高吟：“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并附上铿锵有力的点评：“这才是一个真正诗人沉重的反思。剥去社会温情脉脉的面纱，揭露现实□□裸的虚伪。”

    林之若反驳：“这两句话，只是诗人反思人生社会的过程，不是结果。诗人自己就是矛盾的。”她引用北岛的原话来佐证：“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不待程辉搜肠刮肚设辞反击，林之若乘胜追击，趁热打铁：“见到卑鄙就否定高尚，见到破灭就否定理想，那是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成熟，是否定之否定，是看山还是山，是绚烂归于平淡，是明白在生命和文明的终极高度上，‘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男诗人们喜欢痛苦反思，否定一切，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虽然有其价值，但有几个反思明白了？看看他们自杀的频率，与人于己于社会民生究竟有何利益？女诗人们描写感情与自然，至少带给人们美的享受，鼓励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他们之中固然有的是出于幼稚，但更有人是因为真正的成熟，是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程辉终于逮住机会：“原谅我智力有限，不能理解你的哲学论述。请举例说明你所谓的‘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林之如不假思索，张口道：“山花千万朵，游子不知归。月在青天水在瓶，人间有味是清欢，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停，停！”程辉抗议：“这些都是男诗人写的啊。”

    林之若微笑：“局限于男女之见，正是你不够成熟的表现。岂不闻□□，空即是色，佛法非男非女，道在乾坤之前，天堂不论夫妻，科学没有国界，真理乃无二之法，何况性别乎？”

    程辉恨恨地道：“一口气说这么一长套，小心氧气不够，憋死你。”

    林之若大笑：“为了将就你的程度，我用舒婷来答复北岛。听着，”她抽起孟繁星放在桌上的舒婷诗集，翻到中间一页，高声朗诵：

    “不是一切呼吁，都没有回响；

    不是一切失去，都无法补偿；

    不是一切深渊，都是灭亡；

    不是一切灭亡，都覆盖在弱者头上；

    不是一切卑鄙，都可以实现欲望；

    不是一切高尚，都将会变成凄凉。

    ……

    不，不是一切，都像你说的那样！”

    程辉没有意识到林之若擅自加了两句，又篡改了诗句的前后次序，听到这样浑然天成琅琅上口的反驳，垂头丧气，举手投降。

    看来单就斗嘴而言，林之若终究还是略胜一筹。孟繁星把玩着书，想起程辉把它从林之若手中夺过来扔回给自己时气鼓鼓的样子，不禁微笑。

    他随手翻开，突然怔住了，只见本来空白的扉页上，不知谁用铅笔画了一幅漫画。一个梳马尾巴的女孩坐在窗前，凝望着窗外。她的视线之内，一个男孩手插着兜，在江水边散步，侧影竟然和自己颇为神似。风吹动他的衣角，江边数茎芦苇，天上几缕微云，淡淡勾勒，却极为传神。

    空白处题着一首小诗：

    一幅色彩缤纷但缺线条的挂图

    一题清纯然而无解的代数

    一具独弦琴

    拨动檐雨的念珠

    一双达不到彼岸的桨橹

    蓓蕾一般默默地等待

    夕阳一般遥遥地注目

    也许藏有一个重洋

    但流出来

    只是两颗泪珠

    呵，在心的远景里

    在灵魂的深处

    是舒婷的“思念”。

    孟繁星凝神回想，自从自己上次看过，这本书曾经借给过几个人，依次包括得意之余要遍读舒婷诗作的林之若，终于意识到自己被捉弄了的程辉，用汪国珍和自己交换来看的周正阳，以及声称久已想看，偶然经过发现了自己有这本书的李碧荷。李碧荷还给他的时候，已经是寒假前夕，难道……

    他忽然意识到什么，翻查了一遍，发现这本书果然并非原来的那本。书页崭新笔挺，他看的时候随笔写上的眉批，随手折过的痕迹，都不见了。

    翻回到那首小诗，他仔细研究了一下，笔迹柔弱拘谨，显然不是男生的，更不是林之若的。再说，他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是林之若，那么这里可能只有一行“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之类的诗句，挥洒不羁，断不会这样密密麻麻规规矩矩地写上一大串。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孟繁星跌坐在椅子上，心怦怦乱跳。

    李碧荷是班上学习最刻苦的学生，是班主任于明雷一再称扬的学习楷模。她每天总是第一个到达教室，午间和晚饭后其他同学大都在睡觉或者玩闹的时间，她都用来做厚厚的一册又一册的习题集。程辉曾经戏称她是“一班的封面”。

    让孟繁星佩服的是，李碧荷是一个有着坚强的意志力和自制力的人。她一向目标明确，绝不浪费精力在不相干的事情上。比如说，她自知智力并不特别突出，通过竞赛优胜而得到保送的机会很小，便把自己的学习目标严格定位在高考上，竞赛培训只选择了对功课很有帮助的英语，平时则全力为高考作准备。刚上高二，当别的同学觉得高考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有计划地做高考模拟试卷了。

    那次她和大家去登清风山，孟繁星已经很诧异，以为必然是因为傅青纶的缘故；后来傅青纶明明已经和唐馨在一起，她仍然主动报名去滑雪，他更觉得奇怪，只是并没有深想。

    可是，这调换了的书本，扉页上的漫画，人物旁题的小诗，能仅仅是一个误会么？

    于是，那个寒假，压在孟繁星心上的，除了对林之若的思念，还多了一份让他不安的秘密。

    好不容易盼来了开学，前一天，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想像着和同学见面的情形，一忽兴奋，一忽烦乱，正在心神不定，忽然有人敲门。推开门，却是一个多月不见的林之若，提着一个大得有点滑稽的许多糕点盒摞成的宝塔，笑盈盈的望着他。

    孟繁星又惊又喜，一时有点手足无措。林之若倒是很大方，问了声：“叔叔阿姨不在家？”便自行进了客厅，把手中的东西放在茶几上，对他笑道：“这是我从上海带来的南方的糕点，请你和你家人尝尝。”

    孟繁星诧异的指着那摇摇欲坠的宝塔：“你从上海千里迢迢带回来这样一堆东西给我？”

    林之若正色道：“这都是我爸爸买的，临行前还一再叮嘱，让我代他送给你，感谢你一语惊醒梦中人，给他和妈妈的关系带来了转机。”

    孟繁星不好意思的道：“没有这么夸张吧？我就是随便说了两句话而已。”

    林之若道：“一言可以杀人，一言可以活人。苏秦佩六国相印，凭的也不过一张嘴而已。你知不知道，心理学家谈话一个小时，要收费多少？”

    孟繁星笑道：“我怎么能和人家相比？”

    林之若道：“当然不能相比。哪一个心理学家那么本事，能够正好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在那样的情形下，对我说出那样一番话？”

    孟繁星益发窘迫：“好了，你别铺排类比了，我收下还不行？”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我爸爸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让我转告，不过我想应该让你知道。”

    孟繁星问：“什么话？”

    林之若粗了声音，学着林谦诚的腔调，叹了一声：“唉，想不到我林谦诚活了四十年，见识还不如一个未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孟繁星红了脸，心里却甜甜的，问道：“那你爸爸妈妈是不是和好了？”

    林之若道：“一半吧。上次妈妈因为分居的事情，心神不定，要吃安眠药才能睡觉，又忘了炉子上在烧水，结果弄得煤气中毒，差点闹出人命，把爸爸给狠狠震撼了一下。我又向他阐述发扬了一下你的理论，他很受触动，主动提出取消分居，让妈妈到上海去和他一起住。这个寒假他和我协同努力，哄妈妈高兴，成果还是很显著的。不过脾气习惯这东西不是说改就能改的，还要看他们以后相处得怎么样。”

    孟繁星道：“那你呢？你和你妈妈现在关系怎么样？”

    林之若道：“好得不得了。我有血缘优势啊。”她压低声音，神秘地道：“我新发现了一个万试万灵的法宝，妈妈哪怕前一刻还狂风暴雨呢，只要我往她怀里一蹭，搂着脖子撒个娇，立刻就阳光灿烂，万里无云。”

    孟繁星疑惑地问：“难道你以前没有撒过娇？”

    林之若摇摇头：“我这还是跟唐馨学的呢。她常跟我用。这招一出，天下无贼，予取予求，所向披靡。”

    孟繁星失笑：“怪不得你跟你妈妈关系不好。真不知道你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

    林之若道：“总之，我和妈妈能重享天伦之乐，多亏了你，我要送你一样谢礼。”

    孟繁星道：“那不是已经谢过了么？”

    林之若道：“那是我爸爸送你的，是为了他的夫妻之情。我谢你，是为了我的母女之情，不可混为一谈。说吧，你要什么，任何东西，任何事情，只要我有，只要我能。”

    孟繁星望着她神采飞扬，满面春风的样子，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唯一想要的，是林之若陪在他身边，永不分离，可是这样的要求，能说出口么？况且，开了学，她就会每天坐在他身边不远的地方，读书，玩笑，从清晨到夜晚，还能有比这更亲密的陪伴么？

    迎视着林之若恳切诚挚的目光，孟繁星终于发自肺腑的道：“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你快乐欢喜，已经是给我最好的礼物。”

    林之若想了想，微笑起身道：“那好，这件事以后再说吧。我还得去看看唐馨。这家伙现在有傅青纶陪着，估计都快忘了我长啥模样了。”

    送走了林之若，孟繁星慢慢地一层层解着那个巨大的点心盒宝塔，端详着盒子上印着的诱人的图案，温暖和甜蜜从密封的盒子里流泻出来，一点点填满了四十多个日夜的分离，在心中留下的巨大空虚。

    开学第一天，照例是没有课的。孟繁星到学校比较晚，发现寝室里只有傅青纶一个人。两个人抱了书本前往教室，远远就听见喧闹声。一进门，就见自己座位附近围了一圈人，一个个都探着头向里看。孟繁星知道肯定又是程辉在搞怪，挤进去一看，中间却是林之若坐在一把椅子上，眼睛上蒙着唐馨的围巾。她对面放了一把椅子，李凯正坐在上面，满面尴尬地伸着手，任林之若抚摸研究。程辉和唐馨都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林之若。

    孟繁星拉了一下唐馨的袖子，问她怎么回事。唐馨低声道：“我也不是太清楚。总之是程辉和之若斗嘴，开始的时候好像讨论什么世界上是否真的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后来就扯到人身上，什么同卵孪生子啦，dna啦，乱七八糟的。程辉说只要把脸盖上，别看咱们同学了两年，未必认得出彼此。之若坚持说所谓相同，根本就是观察精细度不够时造成的假相。大家靠脸识人，只不过是因为脸部露在衣服外面，又方便注视而已。其实每个人的头发牙齿骨骼肌肉等等都是独一无二的，通过训练或者特定的仪器，都可以用来辨别身份。程辉不服，喏，就想出这个古怪的办法测试之若。他找了五个胖瘦差不多的男生，让之若先仔细摸一遍他们的手，记住特点，现在蒙上眼睛测试呢。谁输了谁请大家吃饭。”

    唐馨解释的工夫，林之若已经辨认出了李凯，在程辉的示意下，高夏换下了李凯，不久又换上程辉自己，林之若都成功辨别了出来。

    程辉眼看要失败，很是郁闷，一转眼看见站在外围一直没出声的傅青纶，冲他招了招手，指着那张椅子，示意他坐上去。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便照做了，当林之若碰到他的手时，他身子微微一震。

    林之若摸了一会儿，松开手，道：“程辉，你作弊，这不是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程辉不慌不忙：“的确不是。咱们班三十五个男生，除去我们五个，还有三十个。你不是自称观察力敏锐么？我给你五次机会，你要能猜中这个人是谁，我请你两顿。”见林之若摇头，又加重砝码：“不去食堂，去校外的餐馆。”

    “不用五次，一次就够了。这是傅青纶。”她揭开眼上的围巾，微笑着看着面前凝望她的男孩。

    程辉大张着嘴，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你那围巾是不是有窟窿？”

    林之若把围巾递给他，他在自己眼睛上蒙了一下，瞪着林之若：“你既然看不见，是怎么猜出来的？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林之若笑道：“前面三个我的确是靠手的形状和骨骼结构分辨出来的，至于傅青纶嘛，”她指了指傅青纶胸前垂着的白色长围巾：“我碰到了那个。缺了一角的围巾，在咱们班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再说，那拆开的线头打成的蝴蝶结，还是我亲自动手的呢。”

    在场的人大多知道个中情由，轰的一声笑了。

    孟繁星没有笑。他恰好站在最佳角度，刚才明明看到林之若的手从围巾旁侧轻巧穿过，直接握住了傅青纶的手，怎么可能是从围巾上辨认出来的呢？可是，若非如此，林之若又怎么会只是握了一下手，便知道那是傅青纶呢？

    程辉大叫：“你投机取巧，不算，不算。”又转向唐馨，道：“你这个女朋友怎么当的？这么长时间，也不说把围巾补好，害得我输钱。”

    唐馨道：“我想给他补了啊，是他说这个缺角有纪念意义，不肯让我补的。”

    傅青纶抚摸着那个蝴蝶结，微笑不语。

    高夏跟着打趣：“是啊，不能补。这么别致有创意的围巾，又戴在傅青纶这样的帅哥身上，说不定哪天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流行趋势呢。”

    好不容易人群散开，孟繁星闷闷不乐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随手翻开那本神秘的诗集，默默读道：

    我的痛苦变成忧伤

    想也想不够，说也说不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春来风景浑如画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

    和母亲不再隔膜误会，和喜欢的人同窗共读，林之若觉得生活前所未有的美好。草地分外翠绿，天空分外蔚蓝，江水分外清澈，花儿分外鲜艳，空气分外清新，春风分外轻软。连上课的时候打瞌睡都少了一些，并且嘴角边不自觉的挂着一丝微笑，以至于讲台上的老师以为她是在表示赞许，讲起课来都格外意气风发。

    晚饭后，唐馨拉着林之若出去散步，笑道：“要不是知道内情，我还以为你的春天也来了呢。”

    林之若夸张地迎着晚风，做了一个伸臂拥抱的动作：“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唐馨白了她一眼：“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说真的，你说你妈妈出事的时候，孟繁星帮了你很多，你好象对他评价很高。怎么样，有没有可能进一步发展？”

    林之若笑：“我只听说结了婚的女人喜欢做媒，没听说过恋爱中的也这样。”见唐馨拉着自己向操场走去，道：“你不是去找傅青纶吧？你说要陪我散步的。”

    唐馨微笑：“他们几个说要打球，孟繁星也在哦。”

    她们并没有看到傅青纶，只有操场一角的球篮底下，孟繁星在教李碧荷投篮。

    唐馨撇撇嘴：“李碧荷太那个了，原来追傅青纶，现在又看上了孟繁星。”

    林之若道：“不能这么说。她向傅青纶请教问题，跟孟繁星练习篮球，都是正常的同学交往。”

    唐馨不屑的道：“她怎么不找你请教问题，怎么不跟周正阳练习篮球？周正阳还是体育委员呢。再说，你什么时候看见过她对体育感兴趣？高一年级篮球赛时，咱们班女生少，你动员了多少次，她才勉强上场？怎么这学期一开学，就突然迸发了体育热情，还从英语组转到体育组。体育组那么多人，偏偏只找孟繁星教她打乒乓球，现在又学篮球，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之若笑道：“就算是这样，那也是她的自由，你干什么这么恼怒呢？至少从此傅青纶的仰慕者名单减少了一个，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要不然，”她探究地看着唐馨：“你是嫉妒她勇于主动追求爱情，做了你想做却放不下矜持去做的事？”

    唐馨恼道：“你不要看了两本心理分析，动不动就拿我实践好不好？我是为你担心。你自己也说，女追男，隔层纱，小心孟繁星被别人捷足先登。”

    林之若耸耸肩：“你想我怎么办？孟繁星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李碧荷有权利喜欢他，他也有权利接受。”

    唐馨道：“至少，你不能让他和李碧荷单独在一起。你是孟繁星的好朋友，又是咱们班女篮的主力，可以名正言顺去找他练习篮球。”

    林之若摇摇头：“我看不出有多名正言顺。正因为我是孟繁星的好朋友，我不能这样做。如果他喜欢李碧荷，他会恨我干扰他的二人世界；如果他不喜欢李碧荷，任何干涉都是枉做小人。”她转向唐馨：“倒是你，应该趁着近水楼台，让傅青纶好好辅导一下你的传球水平。去年第一场比赛，你一共给我传了四个球吧，三个落到对方手里，剩下的一个，还扔出了界外。”

    唐馨噘起嘴：“至少比李碧荷抱着球满场跑强吧。”

    林之若想起当时的情形，忍不住笑：“我真不知道我们那是在打比赛，还是在演喜剧。你没看当时把场外的那帮男生笑的。老实说，不管李碧荷居心如何，至少今年上场可以不出洋相，说不定因为她，咱们班女篮可以脱掉年级倒数第一的帽子呢。”

    唐馨道：“你倒是帮她。难道你真的不介意她和孟繁星在一起？”

    林之若望着夕阳下孟繁星举起右手跃起投篮的身姿，道：“我欣赏他，敬重他，希望他幸福。和谁在一起，并不重要。”

    唐馨道：“你的三十六计都哪里去了？你不是说你不会等天上掉饺子，要自己包自己煮么？”

    林之若笑道：“问题是爱情对我而言并不是饺子，倒更像一块带着*********的石头，砸得人头破血流迷惑本性而甘之如饴。如果可以，我宁愿永远不被它砸到。”

    唐馨道：“好了好了，又是你的爱情妨碍自由论。我看哪，你是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看你还笑不笑！”

    林之若一眼看见傅青纶正和程辉等几个男生抱着球走过来，推了一下唐馨：“你的他来了。”

    程辉老远就喊：“林之若，于老师叫你去一下他办公室。”

    他嘴里的于老师就是他们的班主任兼化学老师于明雷，三十四岁，一副敦厚老实的样子，至少林之若这样认为。不过男生都说其实他很精明，班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了如指掌，管理男生也很厉害。只是他对女生一向客气疏远，甚至有点害羞，除了和林之若较为熟悉一点，和其他女生几乎很少说话。因而进了他办公室的门，林之若几乎被他第一句话吓得退了出去：“傅青纶和唐馨的事情，你都知道吧？”

    林之若鼓起勇气，走近他的办公桌。于明雷不待她说话，把桌上一张纸推给她：“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你看看吧。”

    林之若一目十行扫下去，一直到靠近底部，才发现唐馨的名字，无奈地叹了口气。

    于明雷道：“你们这个年纪，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谈什么恋爱？你是唐馨的好朋友，怎么不劝她，反而还推波助澜？”

    林之若终于知道男生们对于老师的评价并非空穴来风，沉默了一下，道：“老师，你见过用绿豆生豆芽没有？一旦发芽，只要有水，你压得越厉害，它长得越快。”

    于明雷瞪了她半晌，笑了：“你形容得很有意思。老实说，这种事情，只要不影响学习，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唐馨这几个月来成绩下降不少，我觉得有必要找她谈谈。由你来说，可能效果比较好。”

    林之若摇摇头：“没有用的。我已经跟她说过很多次了，甚至监督着她做题，她并非不想努力，而是做不到，无法集中注意力。我想，”她黯然：“是我错了。如果当初我尽力阻止她和傅青纶在一起，或者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于明雷道：“那我找傅青纶谈谈，警告警告，让他们冷静一下。”

    “那可能更糟。”林之若不假思索地道。见于明雷惊讶的样子，觉得很难解释，想了半天，说：“老师，人和人的关系，有点像分子或者原子之间的作用力。有的是极性键，虽然相互吸引，但是并不强烈，可以很容易的分开，分开后也不会留下痕迹。有的是原子键，虽然强烈，但是可以强行分开而不造成严重后果。有的是离子键，分开之后，虽然可以保持稳定，原子本身已经发生变化，会多一些或者少一些什么。还有的则是共价键，如果强行分开，不但发生变化，而且原子会变得很不稳定，甚至，可能有危险。”

    于明雷笑道：“照你这么说，傅青纶和唐馨两个人之间，是共价键了？他们这么小，不会吧？”

    林之若道：“感情和阅历常常成反比。最激烈的感情，最经常发生在不解世事的少年而不是阅尽沧桑的成年人身上。傅青纶怎么样我不知道，但唐馨，她的确是已经发生了化学变化，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了。如果傅青纶和她分手，只怕她成绩更会一落千丈。”

    于明雷颔首道：“我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你们这个年纪。不过，高考是将会影响你们终身命运的事情，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将来后悔。既然你这么了解唐馨，你觉得有什么办法能帮助她搞好学习？”

    林之若沉思半晌，突然眼睛一亮：“有一个办法，让傅青纶帮助她。”

    回到操场，林之若惊呆了，篮球场上一片混乱。钉子带着几个男生，正和傅青纶程辉等人混战，傅青纶嘴角已经挂上了一条血痕。唐馨和李碧荷在旁边，尖声叫着：“别打了，别打了。”越叫男生们打得越来劲，倒好像她们在给他们加油一样。

    林之若大步上前，叫道：“住手，不然我立刻报告保卫科。”

    傅青纶程辉等人见到林之若过来，向后退开。钉子带来的人也都住了手，只有钉子还恨恨地看着傅青纶，见他目光转开，狠狠一拳向他捣去。旁边的孟繁星手疾眼快，一把拉开傅青纶，那拳却落在他的胸口，痛得他弯下腰。

    林之若大怒，快步上前，却见李碧荷已经抢上来扶住孟繁星，唐馨也跑到傅青纶身边，便转身冷冷注视着钉子，叫他的真名：“陈放！你太过分了。”

    钉子这才发现是她，气焰立时矮了下去，勉强道：“我怎么了？”

    林之若指着傅青纶和唐馨道：“你敢说今天不是你惹事？”

    钉子低声嘀咕道：“又不是我先动手。”

    林之若眼角余光扫到孟繁星仍然皱着眉，很痛楚的样子，更是愤怒：“陈放，你是男子汉大丈夫，要搏得女孩子的芳心，就应该靠学识，靠风度，靠努力，靠诚意。动不动就动拳头施暴力，和流氓无赖有什么区别？”

    钉子见她并不提及往事，略略放心。听她这样说，眼睛一转，嬉皮笑脸地道：“好，从今天起，我就靠努力靠诚意，开始追求你，行不行？”

    大家都怔住。林之若微笑道：“你自然有追求的自由。学校这么多美女，你肯选择我，是我的荣幸。不过，我曾经立过誓，学业不就，决不恋爱。让我看看，上完高中上大学，上完大学读硕士，读了硕士读博士，读了博士做博士后，再工作至少两年，这样吧，十五年之后，我接受你的追求。如果你愿意等，我是不会介意的。”

    钉子尴尬地笑了两声，说：“好，走着瞧。”便带着人离开了。

    程辉大声喝彩：“林之若，连钉子都震得住，我想不佩服都不行了。”

    林之若不理睬他，环顾众人，见男生个个狼狈不堪，皱眉道：“怎么回事？”

    孟繁星见她目光扫过来，下意识地推开李碧荷。唐馨道：“还不是你说要为春季篮球赛练兵，我就让傅青纶他们带着我一起玩。谁知道，那个钉子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让我们把场地让给他们，还说……”她低下头，红了脸。

    程辉接口道：“靠，那小子居然说什么我们不是在打球，根本是在公然调情。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时就冲上去给了他一拳。要不是你来了，我们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让这帮小子知道，一班的男生，也不是个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

    林之若笑：“也不知道谁给谁颜色看？敌强我弱，人家还怕你不动手呢，你怎么就不衡量衡量形势？你们要赢他们，还不如在篮球赛的时候发奋图强，至少还有点希望。”

    周正阳道：“其实女生要赢比赛的把握还大一些。去年我看了，各个班级的水平都差不多，基本上没有什么对抗性。只要哪班不犯规，少出失误，就能胜出。林之若，要不你干脆把女队的五个人都拉来，咱们搞一个正式的培训，争取这次春赛拿个冠军？”

    程辉雀跃：“这个主意好。咱们不能枉担了虚名。他不是说咱们调情么，咱就调给他看看。”见三个女生齐齐飨他以白眼，他赶紧改口：“不，我是说，咱们男女携手，双管齐下，争取在春赛中一鸣惊人，再鸣惊魂，把钉子他们班打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林之若忍住笑意，道：“一起训练倒是可以，不过你们现在这副模样，还不赶紧去洗漱，别在操场上给咱们班丢人了。于老师就在办公室的楼上看着呢。”向唐馨道：“唐馨，你和我来，我有话和你说。”

    男生们相互看看，见有的撕破了衣服，有的身上带着淤青，也忍不住笑了，一哄而散。林之若拉着唐馨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对孟繁星道：“刚才那一拳很重吧，你最好还是去检查一下。李碧荷，麻烦你陪他去一下医务室。”

    李碧荷闻言，走上来重新扶住孟繁星。林之若望着他们嫣然一笑，和唐馨携手走了。

    孟繁星望着林之若的背影，想起初三时镁片事件后，她陪自己去医务室包扎的情形，不由得怔住了，任由李碧荷拉着他走向和林之若相反的方向。

    春风从背后吹来，带来两个少女隐约的笑声。

    唐馨问林之若：“你刚才说的，只是借口吧？你不会真的等到三十岁才谈恋爱？”

    林之若一本正经：“当然不会。事实是，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这个人啊，秀美温柔，善解人意，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唐馨赶紧问：“是谁？是不是孟繁星？”

    林之若大笑：“你真是让我伤心。秀美温柔善解人意的，除了我们唐馨儿小姐，还有谁敢当这样的形容？你难道不知道，我一直喜欢着你？”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可怜咫尺成天涯

﻿    很好看的校园文，作者文笔很好，语言幽默诙谐，已经更新到22章，将近十万字，连接地址如下

    ?novelid=153179

    1 绿杨影里惊初见  初三开学那一天，恰好是林之若十四岁的生日。 林之若缓缓走进校……  2246 774 2006-12-23 09:11:53

    2 无端却被此情牵  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孟繁星在一片天真混沌中升到了初三。学习上并……  3559 647 2006-12-23 10:07:33

    3 但愿暂成人缱绻  初三的冬天， 是林之若生命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父母之间的战争已尽? 2552 548 2007-01-02 12:26:53

    4 何妨随处一开颜  开学了，一切又恢复常规。林之若依然只是孟繁星视线里的一个背影，……  3400 548 2007-01-16 06:07:57

    5 乱花渐欲迷人眼  一下课，唐馨就鬼鬼祟祟的把林之若拉到教室西面的小树林里，一脸神……  4671 544 2007-01-16 06:01:09

    6 只是当时已惘然  最后一节语文课。孟繁星正襟危坐，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脑子乱哄……  3951 517 2007-01-16 06:03:28

    第二卷：呢喃

    7 芙蓉折罢带香归  林之若学武的念头，是从童年就开始的。记忆中第一件玩具，就是一把……  5304 486 2007-01-16 06:06:18

    8 江涵秋影雁初飞  直到在一中重见林之若，孟繁星才发现，原来这三个月，自己一直没有……  3268 493 2007-01-16 06:10:54

    9 暗恨明嗔知为谁  程辉怪叫一声，噌的一下钻到被子里，只露出一个头，叫道：“林之若……  3407 500 2007-01-16 06:24:02

    10 共君此夜须沉醉  林之若靠着墙坐在里侧，笑吟吟的道：“既然拚着不睡，不如我们干脆……  3096 523 2007-01-18 04:21:54

    11 春风悠扬欲来时  晚会之后，林之若打趣唐馨：“你真是进展神速啊，同床共枕，情歌对……  5099 497 2007-01-18 04:20:23

    12 惜花且趁红满枝  虽然大家都热衷于谈论傅青纶和唐馨的暧昧，孟繁星私下里却认为，相……  4834 589 2007-01-18 10:11:27

    第三卷：风华

    13 痴情赢得长咨呀  清风山归来，林之若自然要追问唐馨究竟发生了什么，唐馨自己也有些……  4522 406 2007-01-25 01:05:56

    14 领异标新二月花  虽然和以往所有的班级活动一样，孟繁星只是坐在观众席上的普通群众……  5464 467 2007-01-27 16:12:24

    15 向谁诉尽平生话  等到大家尽兴而归，天已经很黑了。因为中午只在滑雪场上的快餐店随……  5691 429 2007-02-03 13:20:03

    16 有佳人兮思无瑕  回到学校，孟繁星找了个机会问询江蓝的情况，林之若微笑着向他做了……  5629 453 2007-01-27 16:32:16

    17 春来风景浑如画  和母亲不再隔膜误会，和喜欢的人同窗共读，林之若觉得生活前所未有……  4515 370 2007-01-30 11:10:42

    18 可怜咫尺成天涯  孟繁星看着面前并排放着的两本书，无限烦恼。 他猜到了李碧荷可……  5124 460 2007-01-30 11:18:54

    第四卷 折羽

    19 忽然平地起惊雷  江超家所在的农村，办喜事要摆两天的流水席。第一天招待男方的亲友……  5999 454 2007-02-01 11:32:52

    20 花到红时已成灰  隔着马路看到林之若摇摇欲坠的那一刻，傅青纶热血上涌，不顾一切的……  5913 249 2007-02-03 04:10:51

    21 衣带渐宽终不悔  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林之若，突然得了头痛，仿佛孙猴子戴上了紧箍……  4956 228 2007-02-03 13:27:14

    22 还君明珠双泪垂  林之若傅青纶等人离开后，班级里好像突然空落了很多。唐馨固然是神……  5344 93 2007-02-05 05:50:34 *最新更新
------------

忽然平地起惊雷

﻿    会考刚刚结束，班主任于明雷便接到通知，共有五名同学竞赛优胜，被邀请去参加省城大学举办的为期两周的夏令营兼本省竞赛决赛。傅青纶，高夏，李凯三个男生参加的科目是物理，女生王晓晶是化学，而林之若则同时取得了本地区的物理和化学一等奖，在于明雷的劝说下，为了避免和傅青纶的校内竞争，选择了化学。

    六月下旬，五个人由于明雷带队，前往省城。

    夏令营的时间安排相当宽松，所有学生都住在北校区的一栋折尺型的宿舍楼里，女生在南翼，男生在西翼。每天上午到南校区一座古色古香的教学楼上课，由省城大学的教授讲授，物理在三楼，化学在二楼。下午和晚上以及周末自由活动。

    初来乍到的高中生们都很兴奋，尤其是林之若。她平生第一次不觉得上课烦闷无聊，学习兴趣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下课之后便津津有味地去自习室自学，短短三天时间，已经翻完了厚厚的几本大学教材。

    前来省城的路上，林之若有点晕车，好几天都觉得头晕晕的，也不以为意。不料第四天，突然发起高烧来，带着剧烈的头痛。林之若不想错过上午的课，勉强支持着去了。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一摸额头，满手冷汗。

    她一步步挪到楼下，见同来的王晓晶焦急地陪着自己，道：“我不是很舒服，你先回去吧，不然，就要错过午饭时间了。”

    王晓晶道：“你确定你没事？”

    林之若摇摇头：“只是有点头痛，我慢慢走，一会儿就好了。”

    王晓晶离开之后，林之若扶着墙，一步一休息地走到隔开两个校区中间的马路。平时几步就能穿过的路口，此刻却宽阔得像太平洋。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行人，她只觉得天旋地转，站立不住，一跤跌倒。

    身子并没有如预料中碰到冰冷的地面，而是落入一双温暖的手臂。耳边喇叭声响成一片，林之若睁开眼睛，只觉得此刻傅青纶焦灼的面容，绝美有如天使。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傅青纶扶着她退到树荫下，关切地道：“我们在食堂碰到王晓晶，知道你不舒服，便过来看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林之若眼光转开，见高夏和李凯也赶了过来，正关心地望着自己。她很感动，捧着头，微弱地道：“很糟糕。好像在发烧，头很痛。”

    傅青纶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惊叫道：“这么烫！不行，得上医院。李凯，你回去告诉于老师，让他到三院门诊部找我们。高夏，你去拦计程车。”他弯下腰，手伸入林之若腋下，一用力，把她横抱了起来。

    林之若大惊，挣扎着道：“快放我下来！”

    傅青纶在她耳边低声道：“别动。记得吗，你曾经救过我，就当我报答你，好不好？”

    林之若略一挣扎，就头晕目眩，只好安静地伏在傅青纶怀里，任他把自己抱上计程车。

    傅青纶和高夏帮林之若挂了急诊，医生简单询问了病情，给开了一些急性退烧药，告诉他们如果高烧不退再回来。于老师赶来，付钱取了药，傅青纶不顾林之若的抗议，又把她从门诊部抱上计程车，下了计程车，又抱上她的寝室，轻轻放在床上。
------------

花到红时已成灰

﻿    第二十章 花到红时已成灰

    隔着马路看到林之若摇摇欲坠的那一刻，傅青纶热血上涌，不顾一切地冲过马路。其时黄灯已经变成红灯，很多司机已经踩下油门，见他突然冲过来，纷纷忙着刹车，喇叭声，咒骂声，响成一片。和他同来的李凯和高夏站在马路这一边，愕然看着飞奔而去的傅青纶和他引起的这一片混乱。

    如果说抱着林之若去医院，为她奔走焦灼，还可以解释为他身为班长和男子汉的责任心，当看着林之若全不见了平时的神采飞扬，虚弱憔悴地昏睡在床上时那种心底深处的牵痛和怜惜，却无论如何不能仅仅用同学友谊来解释了。

    望着林之若明媚的笑容，只有偶尔眉头的微蹙和笑声中不易察觉的停滞，显示着她在忍受痛楚，傅青纶觉得就像有一只手在绞拧着他的心脏，让他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他终于知道，自己再也不能不面对长久以来的心结，再也不能欺骗自己，说那个清朗飞扬的少女，只是自己要超越的目标。

    领悟突如其来，无可逃避。

    又或者，那其实是已经在地下郁积许久的熔岩，能量暗暗积聚，压力悄悄增长，直到有一天，大地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热度，这样的压抑，终于迸发而成火山。

    林之若病倒的那天晚上，傅青纶躺在床上，听着寝室其他人均匀的呼吸，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长久以来生活在长辈的夸奖，同龄人的艳羡，和异性的仰慕的目光中，傅青纶一直豪情慷慨，志薄青云。关于爱情，他想的甚少。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就像是一个出发探险的王子，穿过森林，渡过沼泽，越过高山，驰过平原，斩杀恶兽，夺取宝物之后，总有一天，在某个遥远的古老的城堡里，在驱除某个邪恶的巫婆之后，会有一位美丽动人的公主，娇羞地倾心等待他的轻轻一吻。

    而林之若，如果不是他前进路上的妖魔和障碍，至少也是一个和他一样仗剑斩龙，弯弓射虎的武士，是他的伙伴和竞争对手。为了胜过她，他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她，追随她的脚步，研究她的招式。这一份关注，是什么时候，开始变质了的呢？

    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忘记了城堡里的公主，转而爱上身边这位既不美丽也不娇羞，反而常常挑战他的自尊，挫折他的自信的战士呢？

    是的，爱上了她。这个字像闪电一样击中了他，让他颤栗不已。他痛苦地掩上眼睛，似乎是想要掩住眼前一幕幕闪过的影子。

    她见义勇为，穷追不舍，把他摁倒在四中的操场上的一刻；

    她白衣若雪，雄辩滔滔，指责他欺负了唐馨的一刻；

    她分花拂柳，踏月而来，把他从钉子的脚下扶起的一刻；

    她微笑从容，下笔如飞，一次次在考场上让他自惭形秽的一刻；

    她衣袂飘飘，意态悠然，伫立在清风山顶的一刻；

    她巧笑倩兮，幽默机敏，应对程辉的挑衅和玩笑的一刻；

    她殷勤相询，孜孜劝导，递给他一角结成蝴蝶的围巾的一刻；

    她镇定如常，认真专注，在他的提议下荒唐走调地唱着一剪梅的一刻；

    她矫健敏捷，突破重围，高高跃起投出篮球的一刻；

    她手抚额头，摇摇欲坠，摔倒在车水马龙之前的一刻；

    她温柔顺从，安静信赖，从他手里吃着橘子罐头的一刻；

    她强忍病痛，谈笑风生，向他解释往事缘由的一刻；

    ……
------------

衣带渐宽终不悔

﻿    青梅竹马文：《染指你是个意外》《宠养小笨婢》《笨丫头和小狐狸》《爱的又芽》《两小猜》

    《十年之久》《何必太多情》《现代满汉通婚录》《最美遇见你》《亲梅逐马》

    《青梅竹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北大差生》《始弃终乱》《阴同学》《未察之萌》

    《剪不断的缘》《冤家衣解布一截》《陪你去隐居》《情在不能醒》《青梅赖竹马》

    《狼骑白马来》《日曜日的偷情》《亲亲honey》《悍妇》《竹马戏青梅》《好事成双》 《这辈子就你一个》《窗口边的情事》《一年只爱你一天》《兔子压倒窝边草》《咱俩不熟》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与狼共枕

    温暖的弦

    天下倾歌

    且试天下

    衣带渐宽终不悔

    《大城小爱》

    《兔子压倒窝边草》

    《当时只道是寻常》

    《两小有猜》

    《十年一品温如言》

    《微雨红尘》

    《何以致拳拳》

    《经年留影》

    《隔世阑珊》

    《亲梅逐马》

    《何必太多情》

    《终是自在》

    《盛夏的背影》

    《昏晨》

    《竹马翻译官》

    《青眼影沉沉》

    《色已成空》

    《全世界为你唱这首小情歌》

    《守着阳光守着你》

    《青梅竹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爱你，就算全世界与我为敌》

    《贵妃记》

    《君生我已老》

    《爱我就要我》

    《染指你是个意外》

    《宠养小笨婢》

    《笨丫头和小狐狸》

    《爱的诱芽》

    《两小有猜

    《十年之久》

    《何必太多情》

    《现代满汉通婚录》

    《最美遇见你》《亲梅逐马》

    《青梅竹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北大差生》《始弃终乱》

    《剪不断的缘》《冤家衣解布一截》

    《陪你去隐居》《情在不能醒》《青梅赖竹》

    《日曜日的偷情》《亲亲honey》

    《悍妇》《竹马戏青梅》《好事成双》

    《这辈子就你一个》

    《窗口边的情事》《一年只爱你一天》

    《腹黑竹马很有爱》
------------

还君明珠双泪垂

﻿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唐：李商隐《无题》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苏轼《江城子》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李清照《声声慢》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莫言相见阔，天上日应殊。

    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 李煜 《更漏子 金雀钗》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唐：李商隐《无题》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唐：杜牧《赠别》

    色不迷人人自迷，情人眼里出西施。 黄増《集杭州俗语诗》

    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 胡适《生查子〉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唐：李商隐《无题》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唐：白居易《长恨歌》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元徐再思《蟾宫曲*春情》

    相思似海深，旧事如天远。

    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

    一枝秾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李白《清平调之二》

    秋风入窗里 罗帐起飘扬 仰头看明月 寄情千里光。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辛弃疾《青云案*元夕》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君若扬路尘，妾若浊水泥，浮沈各异势，会合何时谐？

    小松岗，月如霜，人如飘絮花亦伤。 十数载，三千年，但愿相别不相忘。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宋：柳永《凤栖桐》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朱淑真《山查子》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唐：元稹《离思》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一寸相思一寸灰。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张生《千秋岁》

    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清：史清《溪佚题》

    君当做磐石，妾当做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能无意酬乌鹊，惟与蜘蛛乞巧丝。

    人生自古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宋：欧杨修《玉楼春》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司马光《西江月》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玉楼春》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唐：刘禹锡《竹枝词》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虞美人》

    嗟余只影系人间，如何同生不同死？

    自从别欢后， 叹声不绝响 ，黄檗向春生， 苦心随日长。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颉，此物最相思。 王维《相思》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唐 杜秋娘《金缕衣》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幕幕。 秦观《鹊桥〉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曹雪芹《红楼梦》

    相爱几时穷，无物似茶浓。

    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李煜 《子夜歌*人生愁恨何能免》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唐：卢照邻《长安古意》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相思树下说相思，思郎恨郎郎不知。 民国：梁启超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
------------

夏日煮酒话青梅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寄语东风着力吹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有话说

﻿    呼唤爱与被爱，纪念成长和老去，感叹得到和失去。我们不会忘记。

    献给匆匆那年的那年，唤醒所有人对爱情最初的回忆。

    向过去奋力呼喊吧！喂——那些被遗忘在记忆深处最真最美的时光，还在被你小心珍藏着吗？

    有关成长 无关年龄

    纪念轰轰烈烈到来却又悄然无声远去

    一路成长且一路老去的我们的青春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青春——色已成空？

    我们的青春，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天涯的时空之海中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色已成空的含义

    有那么一个故事，读完后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豆蔻年华。

    初恋的羞涩，对异性的萌动，

    伴随着...

    (展开全部)

    呼唤爱与被爱，纪念成长和老去，感叹得到和失去。我们不会忘记。

    献给匆匆那年的那年，唤醒所有人对爱情最初的回忆。

    向过去奋力呼喊吧！喂——那些被遗忘在记忆深处最真最美的时光，还在被你小心珍藏着吗？

    有关成长 无关年龄

    纪念轰轰烈烈到来却又悄然无声远去

    一路成长且一路老去的我们的青春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青春——色已成空？

    我们的青春，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天涯的时空之海中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色已成空的含义

    有那么一个故事，读完后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豆蔻年华。

    初恋的羞涩，对异性的萌动，

    伴随着身体性征的发育成熟，渐渐离我们远去了。

    合上眼的那一刻，脑海中是十年前

    青涩的自己，色已成空，有着我们每个人成长的影子。

    青春，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天涯的时空之海中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感情和阅历常常成反比。最激烈却又最单纯的感情，最经常发生在不解世事的少年而不是阅尽沧桑的成年人身上。

    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

    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傅青纶不想和她争辩，故意去看她手中的书：“《七种武器》？你好像很喜欢看武侠啊，不像别的女孩子，都看言情。”

    林之若合上书，微微一笑：“我只是觉得，和言情中单纯到脸谱化的世界相比，武侠更像现实的世界。”

    “怎么说？”

    林之若道：“你不觉得，嫉妒和贪婪，比刀剑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毒药更可怕？靠金钱和权力为所欲为，压榨百姓，比靠武功横行天下，欺男霸女更龌龊下流？”

    傅青纶道：“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好像大部分人都觉得刀光剑影的武侠世界，要比男亲女爱的感情世界更虚幻一些，更远离现实一些。”

    林之若道：“这不能用和现实的近似程度来衡量。就好像李白说‘黄河之水天上来’，大家都知道那是夸张，不会相信黄河水真的是从银河里掉下来的，但是夸张中另有一种真实，让我们活生生感觉到了黄河万里奔流的气势。如果李白说‘黄河之水从喜马拉雅山来’，倒是离事实更近一些，可是不清楚黄河发源地的人难免受了误导，以为黄河来自世界屋脊，而不是青海的巴颜喀拉山。”

    傅青纶道：“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道理。要不是高一地理会考，我听了这话，也会弄错的。”

    林之若道：“武侠和言情也是一样。武侠里，踏雪无痕，剑出人死，大家都知道那是假的，是幻想，不会跟着练。言情则不然。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它只是加以夸张和渲染，把爱情写成生命的狂欢，生活的意义，有了它，平凡变成绝美，平淡生出激情，柴米油盐都是浪漫，琐碎庸俗统统绚烂多彩。不谙世事的少女，很容易因此对爱情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把爱情当成生活最重要的目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样的丑小鸭，一定会有一个人，把你看成最高贵最美丽的天鹅，无比深切的爱你，终生陪伴你，不离不弃，生死以之。而如果她们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或者是亲身经历过世事之后，就会发现，爱情只是人类许许多多欲望需求中的一种，高尚的爱情，只有高尚的心灵才能够享有和保持。而无论什么样的激情，都终将在岁月中归于平淡。两个人不能够永远执手相看，为爱沉醉，而必须携手同行，共同追求下一个目标。”

    傅青纶觉得这番议论很是新鲜，来了兴趣：“那你以为，真实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呢？”

    林之若道：“我以为爱情和任何一种事业一样，需要建设和经营，努力和付出，坚持和等待，耐心和智慧，宽容和谅解。当然，也和事业一样，要成功，或多或少都是需要一点运气的。”

    傅青纶继续问道：“那你觉得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林之若敏感地看了他一眼，笑道：“其实我本人对爱情是不太乐观的。我觉得如果不是出于感情上或者实际上的需要，比如受不了孤单寂寞，已经爱上身不由己，或者是喜欢家庭和小孩，大可不必主动追求爱情。一个人内心充实，事业圆满，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一人吃饭全家饱，到处能安即是乡，多好啊。”

    傅青纶坚持：“如果，假设，你必须选择一个人，你会用什么样的标准呢？”

    林之若沉思：“首先，这个人必须善良。一个不善良的人，即使为了我抛弃全世界，我也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受激情驱使，违反本性的事情，是不会持久的。其次，他得有一定的智慧和理解力。如果不能交流沟通，别说爱情，就是做朋友也很吃力。”

    “就这些？”

    林之若想了想，又加上：“他最好心胸宽广，能够容纳新事物和新思想，能够不断从经验和教训中提升自己。我相信人随着年龄增长，除了经验和皱纹，智慧也应该随之增加。如果我已经走出很远，伴侣却还在原地踏步，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傅青纶道：“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很多啊。”

    林之若笑：“所以我说，爱情不是唯一，而是一个或大或小的集合。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符合那个集合的标准的任何一个个体，都可能擦出火花。不过，”她想了想又道：“对于我来说，可能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个人必须深切的爱着我。即使我爱上一个人，他如果不爱我的话，我也不会去争取的。可能我内心深处，总是觉得爱上一个人本身并不能赋予我干扰他人生活的权利。就好像自己掉进了陷阱，非要把别人扯下来陪她，是不道德的。而如果是别人掉下了陷阱，我心甘情愿跳下去陪他，感觉至少对他人有所帮助，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会儿，李碧荷忽然问：“林之若，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公平么？”

    林之若讶然：“为什么这么问？”

    李碧荷道：“我们从小就被教导，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可是，你觉得，收获和付出，真的成正比吗？”

    林之若想了想，道：“也许一时一地，只看某一个衡量标准，收获和付出，是不一致，不公平的。但是我相信，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只不过方式，未必是你最初希望的那种。”

    她的道理，似乎总是这样地无懈可击，这样地冠冕堂皇！李碧荷暗暗撇了撇嘴，道：“你是一个幸运儿，自然容易相信这种话。”

    林之若笑道：“你也是相信的。不然，你也不会那么拼命地学习。”

    李碧荷无法反驳，低声道：“那又怎么样？我始终还是赶不上你。”

    林之若诚恳地道：“同样的成绩，靠努力得来的，和靠幸运得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然是不一样的。轻易得来的东西，便不珍贵，不懂得珍惜。”李碧荷心有感触，叹了口气。

    林之若附和道：“是啊。只有发自内心向往，又经历很多艰辛得来的，才是真正的收获。”

    李碧荷不相信她真的能有这种体会，问道：“那你呢？你有没有向往什么东西，为它而努力过？”

    林之若道：“当然有。”

    “是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也说不清楚。是一些很虚幻的东西。如果找到它，我会知道。可是，在那之前，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这个答案很出乎李碧荷的意料。她想了想，换了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之若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地回答：“如果你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喜欢，我喜欢所有对我好的人。如果你是指某个特定的含义，目前还没有。”

    李碧荷穷追不舍：“那将来呢？你有没有想过，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那不可能。”李碧荷固执地道：“只要是女孩子，就一定会想过这个问题。”

    林之若失笑：“的确是没有想过。我想过将来干什么行业，到哪里旅游，但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不是这样就把我归为男孩子吧？”见李碧荷默然不语，她反问道：“你既然会这么问，想必是你自己已经有答案？”

    李碧荷低头道：“其实你应该知道的。

    李碧荷和孟繁星无疾而终的那一段，在班里是公开的秘密。林之若“哦”了一声，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

    默默走了一会儿，还是李碧荷主动道：“只是，他并不喜欢我。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林之若诧异地道：“你问我？”

    “大家都说，你不但学习好，在很多事情上，也都很成熟，很有见地。算我向你请教，可不可以？”

    林之若笑了：“当然可以。就怕你发现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她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你这样问，是单纯的困惑呢，还是真的有选择？”

    “这两样有什么区别？”

    林之若解释：“感情上的问题很复杂。很多时候，无论理智上作了什么决定，都还是会因为强烈的情感，身不由己地按某个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这样的情况下，犹豫和疑问都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并非真的有作出选择的能力。”她笑了笑：“我顶多能帮你澄清一些理智上的困惑。如果完全是感情层面的问题，谁说也没有用。”

    李碧荷咀嚼着她的话，觉得似乎很矛盾，但是又好像很有道理。自己对孟繁星，真的有放弃的选择么？为什么一想起那个身影，那张面容，将要远离自己而去，就那么心痛，痛到几乎无法思想，无法呼吸？

    许久，她才道：“如果理智和感情总是矛盾的，怎么办？”

    林之若道：“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我觉得，如果理智能战胜感情，自然是听从理智；如果不能，那就没有选择了。”

    “可是，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去做，是不是很傻？”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结束的。”林之若温和地道：“得到一直渴望的，固然是一个结果；那份渴望消失了，也是一个结果。”

    呵，原来如此。燃烧自己，如果不能引燃对方，便把自己变成灰烬。多么准确，多么残忍！

    李碧荷忽然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

    林之若被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待她笑声停歇，赶紧道：“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别介意。”

    的确，她只是一个旁观者，不但是感情，她是整个生活的旁观者，永远理智而疏离。可是，偏偏是这个旁观者，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样东西。李碧荷再也控制不住，尖刻地道：“正好相反，你说得很对，太对了。只是你不觉得，像我这样的丑小鸭，渴望消失的机会，比实现的机会大得多么？”

    “不，你不是丑小鸭。”林之若伸手折了一穗丁香，嗅了嗅，递给李碧荷：“你是这丁香。也许颜色不是很艳丽，也没有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开放。但是芳香浓郁，平实悠远，一旦开放，便可以持续整个春天。”

    李碧荷不肯接：“如果，如果，我喜欢的人，也同时是你喜欢的人，你还会这样说么？”

    “会的。”林之若温和但是肯定地道：“因为我相信，在感情上，和在学习上一样，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能失去的，必定是我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无论表面的动机是什么，到头来每个人，都不过是被自己的愿望推着在走。我的幸福，终究不会落在别人身上。”

    李碧荷虽然心中不服，也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些道理，默然良久，终于接过了那束花，低声道：“无论以后如何，谢谢你今晚的这番话。”

    林之若在语文课上朗诵舒婷“致橡树”的样子，耳边回荡起她低沉悦耳，抑扬顿挫的声音：“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课后，程辉故意捏着嗓子，在林之若身旁高声吟诵：“我如果爱你，就要像攀援的凌霄花，紧紧地缠住你的身体；我如果爱你，就要像痴情的鸟儿，每天为你演唱同一首歌曲……”

    林之若果然被吸引，回身道：“舒婷是我最喜欢的当代诗人，拜托你不要糟蹋她了。”

    程辉作鄙夷状：“竖子不足与谋！口味这么低下，喜欢这些唧唧歪歪的女诗人，整天情啊爱啊，目光短浅，幼稚低级。”

    林之若微笑：“那么男诗人都目光远大，成熟高级了？请试举一例。”

    程辉高吟：“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并附上铿锵有力的点评：“这才是一个真正诗人沉重的反思。剥去社会温情脉脉的面纱，揭露现实裸的虚伪。”

    林之若反驳：“这两句话，只是诗人反思人生社会的过程，不是结果。诗人自己就是矛盾的。”她引用北岛的另一首诗来佐证：“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不待程辉搜肠刮肚设辞反击，林之若乘胜追击，趁热打铁：“见到卑鄙就否定高尚，见到破灭就否定理想，那是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成熟，是否定之否定，是看山还是山，是绚烂归于平淡，是明白在生命和文明的终极高度上，‘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男诗人们喜欢痛苦反思，否定一切，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虽然有其价值，但有几个反思明白了？看看他们自杀的频率，与人于己于社会民生究竟有何利益？女诗人们描写感情与自然，至少带给人们美的享受，鼓励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他们之中固然有的是出于幼稚，但更有人是因为真正的成熟，是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程辉终于逮住机会：“原谅我智力有限，不能理解你的哲学论述。请举例说明你所谓的‘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

    林之如不假思索，张口道：“山花千万朵，游子不知归。月在青天水在瓶，人间有味是清欢，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停，停！”程辉抗议：“这些都是男诗人写的啊。”

    林之若微笑：“局限于男女之见，正是你不够成熟的表现。岂不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佛法非男非女，道在乾坤之前，天堂不论夫妻，科学没有国界，真理乃无二之法，何况性别乎？”

    林之若在语文课上朗诵舒婷“致橡树”的样子，耳边回荡起她低沉悦耳，抑扬顿挫的声音：“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课后，程辉故意捏着嗓子，在林之若身旁高声吟诵：“我如果爱你，就要像攀援的凌霄花，紧紧地缠住你的身体；我如果爱你，就要像痴情的鸟儿，每天为你演唱同一首歌曲……”

    林之若果然被吸引，回身道：“舒婷是我最喜欢的当代诗人，拜托你不要糟蹋她了。”

    程辉作鄙夷状：“竖子不足与谋！口味这么低下，喜欢这些唧唧歪歪的女诗人，整天情啊爱啊，目光短浅，幼稚低级。”

    林之若微笑：“那么男诗人都目光远大，成熟高级了？请试举一例。”

    程辉高吟：“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并附上铿锵有力的点评：“这才是一个真正诗人沉重的反思。剥去社会温情脉脉的面纱，揭露现实裸的虚伪。”

    林之若反驳：“这两句话，只是诗人反思人生社会的过程，不是结果。诗人自己就是矛盾的。”她引用北岛的另一首诗来佐证：“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不待程辉搜肠刮肚设辞反击，林之若乘胜追击，趁热打铁：“见到卑鄙就否定高尚，见到破灭就否定理想，那是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成熟，是否定之否定，是看山还是山，是绚烂归于平淡，是明白在生命和文明的终极高度上，‘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男诗人们喜欢痛苦反思，否定一切，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虽然有其价值，但有几个反思明白了？看看他们自杀的频率，与人于己于社会民生究竟有何利益？女诗人们描写感情与自然，至少带给人们美的享受，鼓励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他们之中固然有的是出于幼稚，但更有人是因为真正的成熟，是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程辉终于逮住机会：“原谅我智力有限，不能理解你的哲学论述。请举例说明你所谓的‘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

    林之如不假思索，张口道：“山花千万朵，游子不知归。月在青天水在瓶，人间有味是清欢，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停，停！”程辉抗议：“这些都是男诗人写的啊。”

    林之若微笑：“局限于男女之见，正是你不够成熟的表现。岂不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佛法非男非女，道在乾坤之前，天堂不论夫妻，科学没有国界，真理乃无二之法，何况性别乎？”

    傅青纶不想和她争辩，故意去看她手中的书：“《七种武器》？你好像很喜欢看武侠啊，不像别的女孩子，都看言情。”

    林之若合上书，微微一笑：“我只是觉得，和言情中单纯到脸谱化的世界相比，武侠更像现实的世界。”

    “怎么说？”

    林之若道：“你不觉得，嫉妒和贪婪，比刀剑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毒药更可怕？靠金钱和权力为所欲为，压榨百姓，比靠武功横行天下，欺男霸女更龌龊下流？”

    傅青纶道：“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好像大部分人都觉得刀光剑影的武侠世界，要比男亲女爱的感情世界更虚幻一些，更远离现实一些。”

    林之若道：“这不能用和现实的近似程度来衡量。就好像李白说‘黄河之水天上来’，大家都知道那是夸张，不会相信黄河水真的是从银河里掉下来的，但是夸张中另有一种真实，让我们活生生感觉到了黄河万里奔流的气势。如果李白说‘黄河之水从喜马拉雅山来’，倒是离事实更近一些，可是不清楚黄河发源地的人难免受了误导，以为黄河来自世界屋脊，而不是青海的巴颜喀拉山。”

    傅青纶道：“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道理。要不是高一地理会考，我听了这话，也会弄错的。”

    林之若道：“武侠和言情也是一样。武侠里，踏雪无痕，剑出人死，大家都知道那是假的，是幻想，不会跟着练。言情则不然。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它只是加以夸张和渲染，把爱情写成生命的狂欢，生活的意义，有了它，平凡变成绝美，平淡生出激情，柴米油盐都是浪漫，琐碎庸俗统统绚烂多彩。不谙世事的少女，很容易因此对爱情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把爱情当成生活最重要的目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样的丑小鸭，一定会有一个人，把你看成最高贵最美丽的天鹅，无比深切的爱你，终生陪伴你，不离不弃，生死以之。而如果她们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或者是亲身经历过世事之后，就会发现，爱情只是人类许许多多欲望需求中的一种，高尚的爱情，只有高尚的心灵才能够享有和保持。而无论什么样的激情，都终将在岁月中归于平淡。两个人不能够永远执手相看，为爱沉醉，而必须携手同行，共同追求下一个目标。”

    傅青纶觉得这番议论很是新鲜，来了兴趣：“那你以为，真实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呢？”

    林之若道：“我以为爱情和任何一种事业一样，需要建设和经营，努力和付出，坚持和等待，耐心和智慧，宽容和谅解。当然，也和事业一样，要成功，或多或少都是需要一点运气的。”

    傅青纶继续问道：“那你觉得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林之若敏感地看了他一眼，笑道：“其实我本人对爱情是不太乐观的。我觉得如果不是出于感情上或者实际上的需要，比如受不了孤单寂寞，已经爱上身不由己，或者是喜欢家庭和小孩，大可不必主动追求爱情。一个人内心充实，事业圆满，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一人吃饭全家饱，到处能安即是乡，多好啊。”

    傅青纶坚持：“如果，假设，你必须选择一个人，你会用什么样的标准呢？”

    林之若沉思：“首先，这个人必须善良。一个不善良的人，即使为了我抛弃全世界，我也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受激情驱使，违反本性的事情，是不会持久的。其次，他得有一定的智慧和理解力。如果不能交流沟通，别说爱情，就是做朋友也很吃力。”

    “就这些？”

    林之若想了想，又加上：“他最好心胸宽广，能够容纳新事物和新思想，能够不断从经验和教训中提升自己。我相信人随着年龄增长，除了经验和皱纹，智慧也应该随之增加。如果我已经走出很远，伴侣却还在原地踏步，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傅青纶道：“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很多啊。”

    林之若笑：“所以我说，爱情不是唯一，而是一个或大或小的集合。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符合那个集合的标准的任何一个个体，都可能擦出火花。不过，”她想了想又道：“对于我来说，可能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个人必须深切的爱着我。即使我爱上一个人，他如果不爱我的话，我也不会去争取的。可能我内心深处，总是觉得爱上一个人本身并不能赋予我干扰他人生活的权利。就好像自己掉进了陷阱，非要把别人扯下来陪她，是不道德的。而如果是别人掉下了陷阱，我心甘情愿跳下去陪他，感觉至少对他人有所帮助，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会儿，李碧荷忽然问：“林之若，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公平么？”

    林之若讶然：“为什么这么问？”

    李碧荷道：“我们从小就被教导，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可是，你觉得，收获和付出，真的成正比吗？”

    林之若想了想，道：“也许一时一地，只看某一个衡量标准，收获和付出，是不一致，不公平的。但是我相信，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只不过方式，未必是你最初希望的那种。”

    她的道理，似乎总是这样地无懈可击，这样地冠冕堂皇！李碧荷暗暗撇了撇嘴，道：“你是一个幸运儿，自然容易相信这种话。”

    林之若笑道：“你也是相信的。不然，你也不会那么拼命地学习。”

    李碧荷无法反驳，低声道：“那又怎么样？我始终还是赶不上你。”

    林之若诚恳地道：“同样的成绩，靠努力得来的，和靠幸运得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然是不一样的。轻易得来的东西，便不珍贵，不懂得珍惜。”李碧荷心有感触，叹了口气。

    林之若附和道：“是啊。只有发自内心向往，又经历很多艰辛得来的，才是真正的收获。”

    李碧荷不相信她真的能有这种体会，问道：“那你呢？你有没有向往什么东西，为它而努力过？”

    林之若道：“当然有。”

    “是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也说不清楚。是一些很虚幻的东西。如果找到它，我会知道。可是，在那之前，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这个答案很出乎李碧荷的意料。她想了想，换了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之若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地回答：“如果你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喜欢，我喜欢所有对我好的人。如果你是指某个特定的含义，目前还没有。”

    李碧荷穷追不舍：“那将来呢？你有没有想过，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那不可能。”李碧荷固执地道：“只要是女孩子，就一定会想过这个问题。”

    林之若失笑：“的确是没有想过。我想过将来干什么行业，到哪里旅游，但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不是这样就把我归为男孩子吧？”见李碧荷默然不语，她反问道：“你既然会这么问，想必是你自己已经有答案？”

    李碧荷低头道：“其实你应该知道的。

    李碧荷和孟繁星无疾而终的那一段，在班里是公开的秘密。林之若“哦”了一声，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

    默默走了一会儿，还是李碧荷主动道：“只是，他并不喜欢我。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林之若诧异地道：“你问我？”

    “大家都说，你不但学习好，在很多事情上，也都很成熟，很有见地。算我向你请教，可不可以？”

    林之若笑了：“当然可以。就怕你发现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她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你这样问，是单纯的困惑呢，还是真的有选择？”

    “这两样有什么区别？”

    林之若解释：“感情上的问题很复杂。很多时候，无论理智上作了什么决定，都还是会因为强烈的情感，身不由己地按某个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这样的情况下，犹豫和疑问都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并非真的有作出选择的能力。”她笑了笑：“我顶多能帮你澄清一些理智上的困惑。如果完全是感情层面的问题，谁说也没有用。”

    李碧荷咀嚼着她的话，觉得似乎很矛盾，但是又好像很有道理。自己对孟繁星，真的有放弃的选择么？为什么一想起那个身影，那张面容，将要远离自己而去，就那么心痛，痛到几乎无法思想，无法呼吸？

    许久，她才道：“如果理智和感情总是矛盾的，怎么办？”

    林之若道：“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我觉得，如果理智能战胜感情，自然是听从理智；如果不能，那就没有选择了。”

    “可是，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去做，是不是很傻？”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结束的。”林之若温和地道：“得到一直渴望的，固然是一个结果；那份渴望消失了，也是一个结果。”

    呵，原来如此。燃烧自己，如果不能引燃对方，便把自己变成灰烬。多么准确，多么残忍！

    李碧荷忽然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

    林之若被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待她笑声停歇，赶紧道：“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别介意。”

    的确，她只是一个旁观者，不但是感情，她是整个生活的旁观者，永远理智而疏离。可是，偏偏是这个旁观者，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样东西。李碧荷再也控制不住，尖刻地道：“正好相反，你说得很对，太对了。只是你不觉得，像我这样的丑小鸭，渴望消失的机会，比实现的机会大得多么？”

    “不，你不是丑小鸭。”林之若伸手折了一穗丁香，嗅了嗅，递给李碧荷：“你是这丁香。也许颜色不是很艳丽，也没有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开放。但是芳香浓郁，平实悠远，一旦开放，便可以持续整个春天。”

    李碧荷不肯接：“如果，如果，我喜欢的人，也同时是你喜欢的人，你还会这样说么？”

    “会的。”林之若温和但是肯定地道：“因为我相信，在感情上，和在学习上一样，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能失去的，必定是我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无论表面的动机是什么，到头来每个人，都不过是被自己的愿望推着在走。我的幸福，终究不会落在别人身上。”

    李碧荷虽然心中不服，也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些道理，默然良久，终于接过了那束花，低声道：“无论以后如何，谢谢你今晚的这番话。”

    林之若在语文课上朗诵舒婷“致橡树”的样子，耳边回荡起她低沉悦耳，抑扬顿挫的声音：“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课后，程辉故意捏着嗓子，在林之若身旁高声吟诵：“我如果爱你，就要像攀援的凌霄花，紧紧地缠住你的身体；我如果爱你，就要像痴情的鸟儿，每天为你演唱同一首歌曲……”

    林之若果然被吸引，回身道：“舒婷是我最喜欢的当代诗人，拜托你不要糟蹋她了。”

    程辉作鄙夷状：“竖子不足与谋！口味这么低下，喜欢这些唧唧歪歪的女诗人，整天情啊爱啊，目光短浅，幼稚低级。”

    林之若微笑：“那么男诗人都目光远大，成熟高级了？请试举一例。”

    程辉高吟：“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并附上铿锵有力的点评：“这才是一个真正诗人沉重的反思。剥去社会温情脉脉的面纱，揭露现实裸的虚伪。”

    林之若反驳：“这两句话，只是诗人反思人生社会的过程，不是结果。诗人自己就是矛盾的。”她引用北岛的另一首诗来佐证：“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不待程辉搜肠刮肚设辞反击，林之若乘胜追击，趁热打铁：“见到卑鄙就否定高尚，见到破灭就否定理想，那是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成熟，是否定之否定，是看山还是山，是绚烂归于平淡，是明白在生命和文明的终极高度上，‘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男诗人们喜欢痛苦反思，否定一切，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虽然有其价值，但有几个反思明白了？看看他们自杀的频率，与人于己于社会民生究竟有何利益？女诗人们描写感情与自然，至少带给人们美的享受，鼓励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他们之中固然有的是出于幼稚，但更有人是因为真正的成熟，是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程辉终于逮住机会：“原谅我智力有限，不能理解你的哲学论述。请举例说明你所谓的‘理解之上的选择，痛苦之后的平静’ 。”

    林之如不假思索，张口道：“山花千万朵，游子不知归。月在青天水在瓶，人间有味是清欢，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停，停！”程辉抗议：“这些都是男诗人写的啊。”

    林之若微笑：“局限于男女之见，正是你不够成熟的表现。岂不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佛法非男非女，道在乾坤之前，天堂不论夫妻，科学没有国界，真理乃无二之法，何况性别乎？”
------------

刀光如雪月如霜

﻿    正文 第25章 刀光如雪月如霜

    孟繁星为林之若做了晚饭，陪她一起吃完，又收拾干净，叮嘱她好好休息，才恋恋不舍的离开。林之若站在窗前，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回去接着看那本荆棘鸟，一直到入睡，心中还是暖洋洋的，头痛仿佛也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睡到半夜，突然惊醒，觉得小腹闷闷地痛，心知不好，到洗手间一看，果然是月经来了。她自从头痛之后，月经便开始不规则起来，上次是延长了一周，这次却提前了将近十天。最糟糕的是，家里的卫生用品都耗尽了，还没有来得及补充。

    林之若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午夜，这时候所有的便利店和超市都关门了。只有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卖部。然而那一带在江城是出了名的治安差，有很多夜间营业的洗发店按摩部卡拉OK等暧昧不明的娱乐场所，出入的人也三教九流，乱七八糟，是江蓝一向严厉禁止她涉足的地域。可是若不去，这一夜便很难熬。女人似乎总是有许多的难堪和不方便。然而越是如此，便越见自立自强之可贵。林之若自恃能够防身，找了件江蓝的深色衣服，凑和着套到身上，便出了门。

    街上一个人影都不见，只有路灯冷清清地照着地上的积水。偶尔一辆车经过，水花四溅，暂时打破夜的沉寂。凉风吹拂，带着雨后特有的清新，扑面迎来，让林之若精神一振。她拉高了外套的领子，小心翼翼的避开积水，快步走向小卖部的所在。

    离小卖部越近，便越热闹，路旁霓虹闪烁，渲染出一种和环境极不相称的浮华。这一区的房子都很破，很多都是待拆迁重建的危房平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头脑灵活的生意人从屋主那里廉价租了来，开始只是卖CD光盘，衣服用品什么的。后来渐渐的搞大了，变成了声色娱乐的集中地。顾客很多是衣冠楚楚的男人，来来往往都隐蔽在不同牌子的汽车里。偶而几个醉汉走过，跌跌撞撞，高声喧嚷，色情下流，旁若无人。

    林之若皱皱眉，尽量躲进路旁树木的暗影里，以免引人注目。冷不防路旁一家店里突然走出两个男人，几乎撞到她身上。

    那两人衣冠不整，前面的敞着前襟，嘴里叼着烟，流里流气；后面的上身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肌肉发达的胳膊，头发剃成那时候刚开始流行的板寸，根根直立，很是扎眼。叼烟的家伙几乎撞到林之若身上，刚想破口大骂，定睛打量了她一下，发现是个女的，把烟扔了，吹了声口哨，对后面的板寸道：“看，这个比里面那些强多了。一看就是刚出道的，还生嫩着呢。”

    那个板寸有点愣头愣脑的，伸手就向林之若胳膊抓来：“你哪家店的？强哥看上你了，还不招呼，往哪走呢？”

    林之若闪身避过：“我不是做那个的。”

    强哥大笑：“还害羞呢？来，跟哥哥走，保管让你大开眼界。”伸手去搂她肩膀。

    林之若身上不方便，急于脱身，强忍着怒火，沉肩卸开他的力道，冷冷的道：“我真的不是做那个的，你们再不走开，我要叫人了。”

    “呦，脾气还不小呢？哥哥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你叫啊，叫得好，哥哥有赏。”强哥依然嬉皮笑脸，贴上来去捏林之若的脸：“看起来倒是挺水灵的，不知道摸起来怎么样？”

    林之若大怒，钳住他的手腕，横向一拧，强哥杀猪一样的叫了起来。那个板寸身手倒是很敏捷，见强哥受挫，冲上来一拳向林之若面门打去。

    林之若哪里把他放在眼里，急于脱身，上身后仰，让过他的来势，抓住他的手臂一带，又加上一脚，把他噔噔噔踹出去十几步远。刚直起身，听到强哥扑上来，伸臂欲挡，却听他阴森森的道：“别动。”她扫到寒光一闪，赶紧收回手臂，随即感到一样冰凉而锋利的东西顶住喉头，斜眼看时，却是一柄弹簧刀，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幽的寒芒。林之若只有过和钉子等人的实战经验，想不到街头的流氓会随身携带武器，一时大意，竟被制住。

    强哥得意地对狼狈走回的板寸道：“靠，这个小妞性子还挺烈，是个上品，啧啧，野战滋味肯定不错，今天便宜你了。不是我拉你出来，你他妈的就跟里面那几个烂货耗上了，哪里有机会尝到这样的野味？”待板寸走近，便持刀威逼林之若一直退到房子后面的阴影里，直到她后背抵到墙壁，才淫亵的一笑，空着的左手向她胸口摸去。

    林之若闭了眼睛。身后砖墙的冰冷，隔着衣服，一丝丝的渗入皮肤。头部的血管剧烈跳动，几乎要裂肤而出。小腹依然闷闷地胀痛，血浸湿了内衣，粘粘的很不舒服。这一刻，她意识分外清明。自从意识到男女有别以来，她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天生的柔弱，不愿意屈从于社会默认的女性行为规范，不愿意寻求男性的保护，甚至故意不肯承认，江蓝严禁她夜晚出行，是有其社会现实性的。她相信意志可以战胜软弱，相信努力可以赢得自由，相信自己可以安然无畏的走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可是，冷酷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践踏着她的信念。难道，她十七年来苦苦坚持的一切，她为之反抗了母亲，疏离了几乎整个社会的渴望，竟然终究是错的，终究要受到命运严酷的惩罚？

    粗糙的大手撕开了她前襟的扣子，触上了她胸前的皮肤。一瞬间，两年前被那个酒徒侮辱时那种透彻骨髓的愤怒，无力，绝望，她十七年来苦苦压抑的对生命和命运的不甘，决裂，愤恨，犹如火山迸发，大地震动，使得她每一个毛孔都胀痛起来。她闭目不动，右膝骤然上顶，正撞在强哥的下体。这一下乃是林之若积郁多年的屈辱和愤怒之所聚，力量几乎超越了她体能的限制。强哥看她闭目不语，以为她已经认命，放松了警惕，这一下猝不及防，痛得他惨叫一声，捂住下体，滚倒在地，手中的刀子也嘡啷一声，落在地上。

    林之若甫得自由，立刻伸手去摸地上的刀子。刚弯下腰，就感觉有物体扑过来。她听风辨位，躲闪已经不及，只好伸左臂一挡，随着一阵尖锐的疼痛，热乎乎的液体涌了出来，半条手臂立刻麻木，却原来另外一个歹徒也拔出了刀子。林之若就地扑倒，一个扫堂腿，将他踢倒，右手摸到强哥掉落的刀子，向他腹部狠狠刺了下去。一声长嚎，震得天上一弯冷月，竟仿佛也颤了两颤。

    守着小卖部的，是一个五十余岁的老头。他正在日光灯下昏昏欲睡，突然看到一个浑身鲜血的少女走了进来，还以为是做恶梦，把眼睛揉了又揉。

    林之若道：“大爷，麻烦你打110报警。”见他怔仲不答，自己夺过电话，报了警，让他们连救护车一并带来。老人仍未反应过来，直到林之若指着货架，连说两遍“大爷，麻烦您给我拿一包卫生巾，蓝色包装那个。”，才战战兢兢拿了出来，远远的放在柜台上。林之若付了钱，嫣然一笑：“谢谢大爷。能不能借您的厕所一用？”

    警车和救护车很快呼啸而来。林之若先是被带到医院，因医生说伤口并不严重，经过消毒处理，已经不碍事，又被带回警局问话。询问的是两个年轻的警察，还有一个女警作笔录。三个人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头公然走在二十世纪城市街道上的恐龙。

    “姓名？”

    “林之若。”

    “性别？”

    “女。”

    “年龄？”

    “这个九月满十七。”

    “职业？单位？”

    “学生，江城一中。”

    “请描述一下今晚事件的经过。”

    “我走在街上，两个男人持刀挟迫我到屋后，意欲侵犯。我在挣扎中把他们两个打伤，自己也受了伤。”

    “那两个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不过听他们自己相互称呼，其中一个，好像叫什么强哥。”

    “你知不知道，那两个人受了什么伤？”

    “不知道。那里黑暗，看不清楚，我都是乱打乱踢。”

    “乱打乱踢？那两个人，一个下体破裂，医生说从此变成废人；另一个被刀刺破脾脏，造成内出血，现在还在抢救。到现在这两个人还不能问话。”

    “我是正当防卫。他们失去行动能力后，我没有再碰他们一个手指头。”

    “嘿，你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倒是弄得很清楚。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两个人的伤势，都是一击而成，并非重复攻击。你一个小姑娘，力气倒大，下手也够狠啊。”

    “我当时只知道害怕，哪里顾得手上轻重？可能人在极度恐惧之中，会迸发平时发挥不出来的潜力吧。”

    警察似信非信，又反复盘问了一些细节，直到天亮才把林之若送回了家。经过这一番折腾，林之若疲惫不堪，倒头便睡，直到被门铃声惊醒。

    她睡眼惺忪的拉开屋门，见唐馨等五人都聚在门前，还来不及拉开铁门，程辉已经叫了起来：“林之若，你怎么回事？不会是入定了吧？我已经按门铃按得手都酸了。”

    孟繁星和唐馨却同时惊叫：“之若，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之若低头，见自己匆忙之间，披上的仍是昨夜的衣服，袖子和前襟上，阳光一照，暗褐色的血痕纵横交错，触目惊心。她苦笑了一下，把他们让进屋，简短讲述了一下昨夜的经历。

    众人震惊万分。孟繁星盯着林之若，根本说不出话来。唐馨抚着林之若打着纱布的左臂，心痛不已，连连追问细节。傅青纶曾经见过林之若的身手，对她很有信心，见她安然无恙，笑道：“前两天我们还讨论，说闷在屋子里学习太无聊，要捉摸点新鲜的玩法，你动作倒是快，转眼就来了场午夜惊魂。可惜我们都没有看到。”

    程辉围着坐在沙发上的林之若绕了几圈，仔细打量，啧啧称奇：“论容貌，论身材，唐馨比你强多了。怎么人家唐馨一点事都没有，你两年就被骚扰了两次呢？林之若，你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从自身找找缺点？”

    唐馨嗔道：“之若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不安慰，还乱说。”

    林之若经过昨晚血案，出了长期以来郁结心头的一口恶气，仿佛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陡然卸去了背上沉重的行李，心情分外明朗轻快，并不介意，微笑道：“可能我额头上刻了四个大字，‘欢迎骚扰’，也未可知。”

    程辉摇头：“不要避重就轻。据我看啊，分明是你不守妇道，才会引来这场祸事。你要是像唐馨一样，天一黑就乖乖呆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就不信色狼能找到你家来。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大半夜的不睡觉，到处游荡个什么劲啊？这不分明是想勾引男人犯罪么？”

    唐馨也疑惑：“之若，那么晚了，你出去干什么？”

    林之若不答唐馨，却向程辉招手：“你附耳过来。”

    程辉不解的俯下身子。林之若凑在他耳边道：“我去买卫生用品。”见他仍是茫然，又加上一句：“女性卫生用品。”

    程辉直起身子，脸涨得通红。林之若还不放过他：“现在既然你知道了，就麻烦你再去给我买一些。小区门口有小卖部。”

    程辉推托：“你昨晚不是买了么？”

    “都被警察留下当证物了。”

    “那你也应该让唐馨去买。”

    “不行，我左臂受伤，转动不便，得她陪我洗漱。”

    此时唐馨也猜到了林之若要买什么，恨程辉没有同情心，也催促他：“你不去买，干什么要问？既然问了，就得去买。”

    另外几个男生还茫然不解。孟繁星起身道：“辉子，我跟你去买。”

    程辉大喜：“好。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得你上前。”

    孟繁星尚不明白，但能为林之若买东西，无论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便点了点头，拉着程辉下去了。

    唐馨陪着林之若洗漱完毕，又帮她换了一套干净衣服，出来看时，两个男生已经回来了。孟繁星脸红红的，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唐馨。程辉却拿着一份江城日报，大呼小叫：“林之若，你一战成名了。”原来到了小卖部，他把孟繁星推上去，自己却远远躲到报摊附近，假装买报纸避嫌，不料有了意外的收获。

    大家围过来看，只见社会新闻版头条大字标题“持刀强暴少女未遂，两名歹徒反受重伤”。里面并未提及姓名，只含糊说是某校高中女生路遇歹徒。林之若笑道：“他们消息倒快。”

    程辉一目十行扫下去，见文中描述两名歹徒，一名“下体重伤，医生称生殖腺碎裂，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另一名“脾脏破裂，有严重内出血”，放下报纸，感叹道：“这两个兄弟可怜啊。”

    唐馨不满：“他们罪有应得，有什么可怜？”

    程辉道：“你们女人哪里知道我们男人的苦处。这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盯着百分之十最优秀最有钱的男人。剩下的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呢，要花钱买笑吧，不但警察稽查，社会谴责，还要冒着艾滋病毒的攻击。实在按捺不住一时冲动吧，还有林之若这样的色狼杀手虎视眈眈。你看这伤势，哪里是自卫，分明是要命啊。”

    唐馨义愤不已，刚想要抗辩，林之若按住她，盯着程辉道：“谁不苦？是个人就有苦处。有苦处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我看你有钱，可不可以抢过来据为己有？你看我不顺眼，能不能无缘无故就杀我泄愤？一个社会，一个文明的建立，就在于其大部分成员能够压抑自己的欲望，遵从既定的道德和秩序。我最恨的，就是男人利用体力优势，用自己的欲望凌辱女人的意志。无论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还是一时冲动的个人行动，欺凌女子的男人，天伐之，地灭之，人神共诛之！”

    触及痛处，她不知不觉地激动起来。孟繁星见她脸色苍白，右手扶头，有点熬不住的样子，手动了动，想要来扶，但见她正批判男人，生怕自己也包括在内，终于没有敢动弹。

    程辉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林之若一向标榜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和她玩笑惯了，从来没有见过她真正发脾气。这时见她异乎平时，语气愤慨，言辞激烈，伶牙俐齿都飞到了爪哇国，竟然没有反应。直到唐馨推了推他，才恢复神智，讨好地道：“是，你说得对，这样的男人是社会的恶瘤，活该他恶有恶报。我一向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对女性应该保护，关注，尊敬，热爱。那公牛还护着母牛和牛犊呢，咱不能连牲口也不如，是不是？”

    见林之若神色略为缓和，赶紧趁热打铁：“作为你身边为数不多的男人之一，我没有能够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让你独自面对两个持刀的色狼，已经失职之甚。居然还敢同情敌人，讽刺你下手过重，实在罪不可赦，死有余辜。这是我思想长期偏离党的指引，没有和封建遗毒划清界限，不能深刻理解林之若同志身上也压着迫害女性的三座大山的后果。以后我一定迷途知返，悔过自新，痛改前非，拨乱反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希望林之若同志允许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将功赎罪，戴罪立功。”

    唐馨被他逗笑了：“你怎么戴罪立功？”

    程辉起身立正，敬了一个军礼：“报告。程辉听从指令，请领导吩咐。”

    见林之若扭头不语，他又故作沉痛地道：“鉴于已经发生的事故不可挽回，我申请参与事后安慰工作。如果林之若同志原谅我的过错，”他张开双臂，“请允许我用自己温暖的手臂，拥抱你受创的身体，用自己宽厚的胸膛，抚慰你受惊的心灵。”

    林之若不理他，却向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孟繁星道：“你站起来。”见他依言站起，又道：“走过来。”待孟繁星走到她身边，也不抬头，径自起身投入他的怀抱。

    正文 第26章 青春作伴好还乡

    孟繁星伸臂轻轻搂住林之若，身子微微颤抖。

    昨天离开林之若之后，他一直都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明明极端兴奋，却又极端平静。兴奋的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平静得心灵有如明镜，照彻一切，却没有一丝杂念。那种兴奋，仿佛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那种平静，也正如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明明无比清醒，却又如梦如幻。无论是说笑，做事，陪在林之若身边，还是一个人回到家里，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行走坐卧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因为所有的感觉都如此陌生，如此的不像真实。晚上无法入睡，索性拿了习题来做。头脑竟然异常敏捷，连做了几套模拟试卷，一对答案，成绩好得自己都不敢相信，以至于他疑惑自己是不是把林之若的一部分灵魂带了回来。

    睡得特别晚，却又很早就醒了。朝着东面的窗子刚刚迎来那天的第一缕微光，楼前树上的小鸟刚刚开始它的第一次吟唱，他便完全的清醒了。在床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看着阳光渐渐染红窗帘，听着鸟儿的独吟渐渐汇成合唱，只觉得世界如此静谧，如此美好。父母都还没有起床，他轻手轻脚的走进洗手间。擦脸的时候，才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微笑。

    出去晨跑，转过几条街道，在他意识到之前，已经跑进了林之若住的小区，跑到了她的窗下。看着紧紧闭合的窗户，密密垂落的窗帘，想着那个可能还在安恬沉睡的少女，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直接从另一个方向穿回了马路。只是这样一转，心中已经溢满柔情。

    怕被别人嘲笑，他吃过早饭，故意磨蹭了许久，眼看到了大家约定的时间，才慢吞吞的再回到那个地址，看着早到一步的程辉不耐烦地按铃，兴奋而又忐忑的期待着那个已经分别了整整一夜的身影。

    然而，想象中的温柔甜蜜的目光交聚，会心微笑，都没有发生。来开门的林之若明显尚未清醒，鬓发蓬乱，脸上犹有睡觉时枕巾印下的痕迹。更让他惊骇的是，她身上，居然染着斑斑血痕。

    听她轻描淡写的说着昨晚的遭遇，他怎么也禁不住后怕。就在自己微笑着做题的时候，林之若正面对着铮亮的刀锋。如果，林之若动作稍有迟缓；如果，那伤不是手臂而是更关键的部位；如果，歹徒更凶悍一些，警惕性更高一些；如果……如果，林之若再也不能坐在他身边，顾盼神飞，谈笑风生，他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勇气活下去。

    进门之后，他一直贪婪的注视着林之若，一遍遍的确认，她还在那里，那微笑，那面容，那谈吐，那敏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纵然如此，直到林之若扑入他怀里，手臂可以拥围，身体可以触知，鼻端清清楚楚的盘绕着她洗发水的清香，他才终于有了真实的感觉，终于可以相信，这个几乎就失去了的人儿，是完整的真切的存在。

    程辉尴尬的收回手臂，见孟繁星身子颤抖，笑林之若道：“这送上门来的你不要，偏偏去挑老实的欺负。看把我们小孟吓的，都哆嗦了。”

    林之若也感到了孟繁星身子的颤动，在他怀里抬起头来，迎上他凝望自己的目光，读出了心痛，怜惜，询问，关切，万种温柔，千般疼爱，忽然心情大好，只觉天下事无不可为，思维分外清晰，阳光分外明媚，连头和臂上伤口的痛楚，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她不好意思呆得太久，移开了目光，轻轻把孟繁星推开。

    唐馨见状，立刻跑上来拥住她：“可怜的之若，来，让我也抱抱。”见她微笑不语，踮起脚在她耳边悄声道：“哈，还说不喜欢人家，趁着受伤就吃人家豆腐。看你以后还嘴不嘴硬？”

    林之若在她耳边低声答道：“我这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唐馨莞尔，放开了林之若，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自己就是被她明修的栈道，望着林之若，又是恼怒，又是好笑。

    傅青纶不言不语，突然走上来，紧跟在唐馨之后，紧紧抱了林之若一下，不待她有所反应，已经松开手，走回座位。

    林之若和李凯同时向唐馨看去，却见她怔怔的望着林之若，毫无觉察。林之若放下心来，李凯却心里涩涩的，说不上什么味道。

    程辉抗议：“明明是我先提出申请的，怎么被你们抢了先？”也走过来想要抱林之若。见林之若侧身躲避，他不敢相强，可怜兮兮的道：“求求你，原谅了我吧。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就是不要和我冷战。”

    林之若果然不再避开，任由他把她拢入怀里。程辉高兴起来：“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的胸膛特宽厚，特有安全感？”

    林之若抿嘴：“何止如此？你的心跳还特有节奏，跟唱歌似的。”

    程辉明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但是此刻为了搏林之若一笑，便是刀山火海也硬着头皮上了：“怎么说？”

    林之若道：“它是这样跳的：‘噗，噗，我是懦夫。’‘砰，砰，我是狗熊。’”

    大家都笑了。程辉慨然道：“其实它还有两句话呢。‘呼，呼，之若胜出。’‘通，通，之若英雄。’”

    林之若果然忍俊不禁。程辉退后一步，审视着她的表情：“我的天啊，终于笑了。能搏美人一笑，别说作懦夫作狗熊，便是作牛作马，作细菌作病毒，我也统统认了。”

    程辉见哄好了林之若，又活跃了起来，张罗着打开电视，看电视新闻会不会也报道这件事。

    唐馨却鼓动李凯也去给林之若一个安慰拥抱。李凯忸怩着不肯，被她硬推着走上来，却只是低着头垂着手站在那里。

    林之若暗暗好笑，刚要说话，电话铃响了起来。却是班主任于明雷打来的。原来因为在公安局，她死活不肯给出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联系方式，警察今天一早便找到了一中，把正在放假的校领导和班主任都惊动了。林之若惶恐不已，连声应承：“是，是，我会和爸爸妈妈联系。……是，我以后小心。……是，不严重，只是划了一个口子，医生已经处理过，没有什么关系了。……不，您千万别来，副校长更不用来……不，不是，是我姥爷听说了这件事，要接我去他家里住一段时间。…… 是，今天下午就走，可能开学才回来。……嗯，我会小心的。……让老师操心了，谢谢老师。……再见。请代我谢谢刘校长。”

    她放下电话，见除了程辉，众人都询问的望着她，刚要解释，程辉忽然道：“嘘，别出声。”大家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视屏幕。江城电视台午间新闻主持人正在说：“今天凌晨一点左右，本市发生了一起持刀劫持案。两名青年男子在某某街东段，持弹簧刀威逼某校高中女生，欲实施性侵犯。在争斗中，该女生和两名歹徒都受了伤，被送往江城二院。目前，此案仍在继续调查中。”最后说：“有关部门呼吁本市市民出行时，尤其是年轻女性，要密切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夜晚单人出行。 ”前后不过半分钟，也没有给任何当事人镜头。

    程辉叹道：“这个有关部门太不懂事了。这个案子最大的受害者，分明是那两个色狼。有关部门应该呼吁本市色狼尽量减少作案，即使作案也应该避开单身少女才对，怎么反而呼吁市民小心呢。”见唐馨瞪他，赶紧改口：“我这是背面敷粉，表达我对林之若同志佼佼不群，一枝独秀的强烈崇拜之情。”

    林之若此刻心情大好，闻言只是微笑，并不回嘴。

    孟繁星关心地问林之若：“你说你姥爷来接你，是真的么？”

    林之若道：“是临时编的，但也有一半是真的。姥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就算知道了，他老人家体弱多病，我接他还差不多，怎么能来接我？刚才于老师打电话，说这件事已经惊动了校方，他要陪同刘副校长来探望我。我哪敢劳动他们大驾啊。再说，这件事现在弄得这么大，要是继续呆在江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人来骚扰呢。反正公安局说他们会落案起诉，有什么事会通知我的监护人，却没说我不可以离开。我今天下午就走，到乡下姥姥家去。那里没有电话，交通不便，偏远闭塞，嘿嘿，是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唐馨急道：“你身上有伤，又带着病，怎么能远行？”

    孟繁星对林之若了解甚深。见她看似随便，罗列的理由却个个有理，知道她去意已定，既担心她的伤病，又舍不得和她分离，冲口而出：“我送你去。”

    唐馨踊跃支持：“我也陪你去。”

    林之若很感动，但仍然推辞：“没事。去姥姥家我轻车熟路，又是大白天，不会有事的。”

    程辉提议道：“前两天你们不是还愁没有好玩的地方么？要不我们大家干脆一起去，既护送了林之若，又可以顺便玩一玩。老实说，我早就想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体验一下生活了，可惜没有亲戚在乡下，一直都没有机会。”

    此言一出，大家纷纷附和。只有林之若略为踌躇。程辉体察她的心意，道：“我们自己带吃的用的，保证自产自销，自给自足，绝对不打扰你外公家。”他越说越兴奋：“不如我们干脆弄一顶帐篷，就在野地里露营，还可以搞篝火晚会，多有意思。”

    林之若道：“你当那里荒无人烟呢？真支起帐篷，村里人还不围着你当大熊猫看！我姥姥家住的地方倒有的是，不过那里买东西不方便，卫生条件也比城里差很多，你们要去可以，但是遇到困难不许牢骚抱怨。”

    “哪会呢！”程辉霍然站起：“星子，凯子，咱们这就去买东西。”

    林之若叫住他：“青菜就不用了。农村没有冰箱，肉和熟食也不宜多买。可以多带一些卤味，火腿，香肠，午餐肉什么的。你们背得动的话，面包汽水水果也多买一些。我可警告你，下了汽车之后，还要步行十余里，到时候不许叫累。”

    大家都很兴奋。几个男生纷纷给家里打了电话，便出去买东西了，过了许久，大包小包提回好多。林之若见他们低估了行路艰难，摇头暗笑。唐馨却回了一趟家，收拾了些衣物用品，因林之若提过她的小表妹也在姥姥家，还细心的买了许多零食糖果，用书包一并装了。开始的时候还背在自己身上，不久就被李凯抢过去了。

    几个人随便下了点面条，匆匆吃完，便整队出发了。汽车把他们送到林之若外公家附近的一个镇子。林之若找到了在镇政府当秘书的表哥，新婚不久的江志学。江志学见到他们很是高兴，拉着他们回家吃饭：“来，你嫂子手艺不错，你还没有尝过呢。”又向林之若道：“你越来越像小叔了，怎么大夏天的穿个长袖衬衫？是不是你妈妈不在家，没人管你了？回头我让你嫂子带你去商场挑一件短袖的换上。”

    林之若摇头：“不了，到姥姥家还有十几里路呢，一耽搁，天黑之前就回不去了。再说，嫂子还在上班，特意为这个请假也犯不上。哪天周末你们休息，我再来打扰。”

    江志学也不坚持：“那好吧，反正我们回家也很容易。不过，你们这么多东西，步行也不是办法。等着，我去镇子里看看，能不能找个车给你们捎回去。”

    车果然找到了，却是老牛拉的木板车。赶车的是个中年人，和江家是一个村子的，来镇上买农药的。农村人住得近的，大都沾亲带故，论起辈分来，林之若还得管他叫声“舅姥爷”。中年人乐呵呵的听着林之若称呼，打量着这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城里来的孩子，笑道：“带你们回去没啥问题。只要你们不嫌这牛车埋汰，又走得慢，我乐得路上多几个伴儿。”

    程辉唐馨等人从来没有坐过牛车，新奇的不得了。见舅姥爷点了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爬了上去。车上铺着稻草，干爽粗糙，别有风味。程辉兴奋的道：“古人走马观花，咱们赶牛看景，也是一绝。”

    林之若不慌不忙，待众人就绪，才在车沿上坐下，两条长腿悬在车外，随着老牛缓慢沉稳的步伐，晃啊晃的。孟繁星怕她一颠簸掉下去，向里移了移，示意她坐进来一些。林之若微笑摇头。

    舅姥爷笑道：“你们啊，都没有这闺女有经验。坐在车里一开始挺舒服的，时间长了，那腿会窝得难受。”

    程辉道：“没关系。难受了我起来跟着走。就凭这老牛的速度，我单腿蹦跶都跟得上。”

    牛车悠然的穿行在乡间的土路上。两边全是庄稼，玉米，高粱，大豆，花生，高低错落，浓淡浅深，大片大片的绿色无边无际的铺展开去，给人一种身在海洋中的感觉。偶而有风拂过，绿色的浪花起伏摇曳，使得这慢腾腾的牛车，仿佛真的成了大海中的一叶小舟。

    正文 第27章 葡萄满架绿生凉

    林之若义不容辞，当了向导：“清风山脉在这里断了一下，再往东北一百多里，才又接续起来，不过改了名字，叫魏驼岭。清风江没了阻挡，在这里转了个弯，流向东南，江面变宽，水流变缓。下河湾乡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这一带农村因为土地肥沃，可以引河水种稻子，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泡子，可以养鱼，所以相对比较富庶。”她指点远方：“天边那道青色的影子，就是清风山。清风江离这里也不远，不过被庄稼挡住了，看不到。等会儿到了我姥家，就更近了，可以去江边玩。”

    众人大多没来过乡下，兴奋的指点着周围的一切，辨认着每一种新奇的植物。唐馨发现了一片向日葵田，高兴的叫：“原来向日葵长得这么高啊，叶子大得像蒲扇。 ”目不转睛的瞧了半天，突然道：“咦，向日葵的花盘不是应该跟着太阳转吗？现在太阳在西南方，怎么它们什么方向都有，还都耷拉着脑袋？”

    林之若失笑：“跟着太阳转的那是刚长出的幼嫩花盘。现在它们都结了籽了，那花盘又大又沉，再转，就扭了脖子了。”

    程辉左顾右盼，忽然在林之若耳边道：“我看那玉米棒子个都长足了，要不然我偷偷下去掰几穗，回头咱们煮着吃？”

    林之若摇头：“这大田里的玉米熟得晚。你看着个大，其实还没有挂浆，玉米粒还没有鼓起来，不能吃。我姥家后院自种的白玉米，成熟早，又好吃，你耐心等着，不要乱动，白落个贼名。”又指着一片花生地道：“你看这花生叶子开始干巴了，但还没有干透。这个时候拔出来，果实水分最足，还有点软，用火烧着吃，特别香甜。等收获的时候，花生果已经干了硬了，就差很多了。还有黄豆也正是好时候，等有机会我弄给你吃。”看程辉心驰神往的样子，不禁笑道：“小心，口水要滴到唐馨身上，你没吃上山味，先吃了白眼了。”

    十几里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进入江家所住的小东屯。林之若谢过了舅姥爷，带着众人走向后街，指着一家庭院：“那就是了。”

    大门是粗厚的原木剥了皮制成的，两扇相对，因为风吹日晒，外面已经微微发黑。程辉见并无门闩，虽有一个搭扣，也没有系上，便伸手去推。林之若看着他，微笑止步。

    大门出乎他意外的沉重。程辉暗暗用了点力，才把大门推开，刚要迈步，突然一条黄色的大狗蹭的一下窜了出来，冲着他便是一顿猛吠。

    程辉吃惊之下，连连倒退：“靠，还有警卫？就算是柴门闻犬吠，也不用这么嚣张吧？”

    “大黄，回来。”随着一声稚嫩的呼喝，大黄立刻解除战斗警报，跑了回去。程辉松了口气，寻声望去，却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矮矮胖胖，穿了一身荷叶样的连衣裙，摇摇摆摆的走了出来。大黄跟在她身边，伸着舌头，摇着尾巴，俯首帖耳，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看到解救他的竟是这么一个小孩，程辉有点窘迫，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招呼。

    那小女孩并不理他，一人一狗，径直扑到林之若腿边：“姐姐，你来了。我好想你噢。”

    林之若单伸右臂，把她抱起，在她的胖脸蛋上猛亲几口：“乖远远，才一个多月不见，你好象又重了几斤哦。”又给她依次介绍：“这都是姐姐的朋友，一起来玩的。”

    小女孩从林之若怀里出溜下来，仰起头，依次审视众人，嘴里甜甜的按林之若的指点叫：“傅哥哥，唐姐姐，孟哥哥，李哥哥，程哥哥。”又严肃的自我介绍：“我叫江致远，是姐姐的表妹。”想了想，又加上注解：“她妈妈是我大姨，我爸爸是她小舅。”

    程辉感觉江致远叫自己的时候，嘴角似乎有一丝嘲讽，很是不爽，向林之若道：“怎么你的名字是随姥家人排行的？你表哥叫之学，表妹叫之远？”

    林之若还没有回答，江致远已经抢着道：“我们不犯一个字。大哥的名字，是孔子‘十五而有志于学’的志学。我的是诸葛亮‘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致远。”

    爷爷曾经反复给她讲过她们兄妹名字的典故。因为每次见到陌生人，第一件事就是问名字，她虽然不解其义，却把这两句话背得滚瓜烂熟。见程哥哥一脸诧异，还可怜他孤陋寡闻，伸出手指在地上把几个字写出来给他看。

    林之若制止她：“你统共也就认识这几个字，别炫耀了。哥哥姐姐们走了很远的路，都累了，你去把大黄牵开，我们好进去。”

    这时候林之若的外公外婆已经闻声迎了出来，把他们让进院子。两个人都白发满头，外公沉默严肃，外婆却和蔼可亲，张罗着给他们端茶倒水。唐馨赶紧跑去帮忙。林之若则督促着男生们把东西放到厨房收好。

    江家院子甚为宽敞，朝南一排四间瓦房，是林之若外公外婆和大舅江超夫妇住的。西面还有三间厢房，是为了江志学结婚盖的，大红喜字仍在。不过江志学婚后单位分了房子，为了工作方便，住在镇上，这三间房子便空着。厢房前栽着葡萄，苍绿的枝蔓，一直爬到房顶上去，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下面放着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是家人休闲乘凉的地方。众人放好东西，便被让到葡萄架下休息喝水。

    林之若只说来玩几天，长袖衬衣盖住了左臂的伤口，两位老人不疑有他，自然没有异议。简短说了一些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情况，又问起大舅夫妇。外婆道：“他们今年承包了一个果园，现在这个时候，要看园子，两个人就住在果园里，连吃饭也只能轮流回来吃。你们来得正好，回头让他摘些新鲜的海棠果给你们尝尝。”

    程辉闲不住，见江致远正襟端坐，跟个小大人似的，眼睛却转来转去，在众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量研究，忍不住要去逗她：“远远，你真有学问，连孔子和诸葛亮都知道，在哪学的啊？”

    江致远撇撇嘴：“这算什么学问？是个人就知道。”

    程辉被呛了一下，坚持不懈地继续问：“你的名字又好听又有意义，是谁给你取的啊？”

    “是爷爷。大哥的也是他取的。”

    “那你姐姐呢？”

    “她不是。爷爷说她不姓江，不归他取名。是姑姑和姑夫给取的。”

    “那你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江致远闭嘴不语。程辉逗她：“咦，远远也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江致远不服气：“我怎么不知道。爸爸说，姑姑本来是用‘知其柔弱’的意思，可是姑夫不喜欢，就给改了，现在，现在……就没什么意思了。”

    李凯偷偷在孟繁星耳边道：“我总算明白林之若是怎么培养出来的了。这简直是家学渊源啊，你看，这么丁点大的小女孩，就把程辉噎得一愣一愣的。”

    孟繁星转头看着江致远，试图从她身上拼凑林之若儿时的样子，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小了几号，肥了两圈，一脸严肃，雄辩滔滔的林之若，不禁微笑。

    外公外婆怕他们拘束，聊了几句，嘱咐林之若好好招待，便拉着江致远进屋去。 江致远不肯：“我要和姐姐在一起。”外婆哄她：“乖，你不是有东西要给姐姐看吗？跟奶奶进屋拿去。”

    老人一走，程辉立刻撒欢，先是追着大鹅满院跑，想摸摸他们的额头的那抹黄色，看是硬的还是软的。没有得逞，手上还被啄了一口，泄了气。一眼看到东面马棚里拴着两匹马，正在安静的吃草，学了乖，先问林之若：“它们怕不怕人？”见林之若微笑摇头，才伸手去摸马脸。那马受到陌生人骚扰，很不高兴，扬蹄撂脚，抬头打了个响鼻。程辉吓得赶紧把手缩回来，责怪林之若：“你不是说它不怕人么？”

    “我是说它不怕人。”林之若故意把那个人字咬得重重的：“没说它见到同类会怎么样啊。说不定它以为你是来和它抢草料的呢。”

    众人大笑。程辉一眼看到江致远手里拿个罐子，站在正房门口，不屑的望着自己，哀叹自己不幸，到江家才半个小时，居然被这个小屁孩给鄙视了三次。

    江致远跑到林之若身边，把手里的罐子举给林之若：“姐姐，看。”

    唐馨见是一个精致的乳白玻璃瓶，只有拳头大小，还有浮凸的花纹，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甚为好奇，凑过来看。

    林之若正和傅青纶说话，只是打开瓶盖瞟了一眼，敷衍的说“不错，还挺活泼的。”便递回给江致远，接着向傅青纶道：“我姥爷小时候家里是地主，上过私塾，还当过兵，只可惜是国民党那头的，文革为了这个没少受罪。他的一生，走过大江南北，见过朝代更替，算得上是一部传奇，就是思想有点封建，宗族观念还根深蒂固。不过，这也难怪，这个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江，仍然还是大家族聚居的形式。”

    江致远很不满意林之若的表现，转头见唐馨在看自己，便把瓶子举到她面前：“唐姐姐，你看。”

    唐馨一向喜欢小孩，见江致远粉嫩圆润，聪明活泼，早就恨不得抱过来亲热。不过江致远人虽然小，却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她不敢轻举妄动罢了。见她主动搭话，受宠若惊，连忙讨好的打开瓶盖，张眼一望，吓得尖叫一声跳了起来，瓶子也跌落在地上，摔成了几瓣。众人过来看时，只见白色的碎片之中，蠕动着爬出一条碧绿的虫子，一寸多长，身子圆滚滚的，前有触角，后有尾须，腹下许多对短足，是当地很常见的一种靠吃树叶为生的害虫，俗称“树狗”。

    林之若赶紧俯身，从碎片中把试图逃走的虫子捉回，却无处可放。见她为宠物精心寻觅的别墅眨眼变成了碎片，江致远嘴角扁了扁，就想要哭。程辉总算等到一个讨好小主人的机会，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空的水果罐头，做了那只树狗的新家。江致远左看右看，很不满意。林之若哄她道：“你看，这个瓶子宽敞多了，它可以爬来爬去。等会儿我再给你捉一条，让它们两个作伴，就不会寂寞了，好不好？”

    江致远转悲为喜：“我现在就去捉。”

    唐馨心惊胆战的躲在一边，疑惑江致远要到哪里去，却见她负了手，仰着头，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她也跟着抬头看，只见密密的葡萄叶中间，垂着一串串碧绿晶莹的葡萄，并无异状。

    江致远找了一会儿，叫林之若：“姐姐，这里。”

    林之若走过去，单臂把她抱起，她伸手试了试：“不行，还要再高。”

    孟繁星怕林之若扯动伤口，赶紧过去把她换下。他个子甚高，不须高举，江致远已经触到了葡萄架，伸手摘下了一片葡萄叶。

    唐馨仔细观察，才发现那片叶子边缘残缺，有虫子咬过的痕迹。叶子背面，果然趴着一只树狗，比刚才那只还要粗壮一些，身体的颜色和葡萄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江致远摘了下来，她就是盯着叶子看，也未必能发现。她这才知道，这片她欢喜赞叹，以为大有田园风味的葡萄架上，竟然还潜伏着一个可怕的世界。她越想越怕，不敢再站在葡萄架下，远远的避到院子里去。

    江致远把新的树狗连叶子一起扔进罐头瓶里。林之若道：“来，姐姐给你的两个宝贝起个名字，好不好？这个大一点的，绿色里面透着点灰白，就叫小白；那个小的暗一点，叫小青。”程辉听到两只树狗竟然叫了白蛇青蛇的名字，几乎笑出声来，赶紧掩住嘴巴，以免白费了刚才的一番殷勤。

    江致远折了一根树枝，摆弄着罐子里的小白和小青，很是满足。林之若体贴唐馨一番苦心，对江致远道：“远远，你唐姐姐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都在屋里。她叫你去拿呢。”

    唐馨急于弥补，把带来的零食糖果一股脑捧出来。这些东西很多在乡下是买不到的。江致远离家很久，见到这么多老朋友，如获至宝，嘴里吃着，手还不停的往兜里划拉，含含糊糊的道：“谢谢唐姐姐。”

    唐馨大喜，试探着把她胖胖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她居然也不挣扎。她得寸进尺，也不怕虫子了，走到桌子边坐下，上下其手，连亲带啃，大肆蹂躏。

    江致远看在零食分上，忍受了半天，觉得人情还得差不多了，从她膝头出溜下来，跑到孟繁星身边，拈了一片酸梅干，跷起脚，塞到他嘴里，算是答谢他刚才一抱之恩。孟繁星见她小小年龄，行事大有林之若风范，由衷喜爱，把她抱起来，和她聊天。江致远对他似乎甚有好感，乖乖坐在他怀里，不但有问必答，还主动絮絮讲述自己的趣事，又把兜里的零食拿出来和他分享。

    唐馨看得目瞪口呆，跌足叹道：“我还以为只有林之若精通兵法，谁知道她家连几岁小孩都懂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林之若伏在桌子上偷笑，暗赞小妹妹眼光一流。悄悄抬眼看着那个认真陪着小表妹聊天的少年，俊秀的颜容明朗柔和，心中温馨流转，嘴角一直向下弯，怎么也收不回来。

    孟繁星问江致远：“你怎么喜欢养树狗呢？别人会不会说你淘气？”

    江致远奶声奶气的抗议：“我才不淘气呢。爷爷说南方的小女孩，都养蚕宝宝，是很有爱心很有利益的好习惯。我们这里没有蚕宝宝，所以我就养虫宝宝。奶奶说，我比姐姐小时候乖多了。姐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整天把树枝削尖了当箭射，还拿家里的鸡鸭当靶子。奶奶还说，那几年，晚上圈鸡鸭的时候，都不用费事，只要让姐姐拿着她的树弓树箭出来往院子里一站，鸡鸭自己就跑回窝里去了。不过早上姐姐不能出来，不然它们死活也不敢出来吃食。”

    众人笑得不行。程辉捂着肚子，望着林之若：“原来你还有这功能，真长见识啊。你刚才讽刺我是马，至少还是善良的食草动物。你是什么林子里冒出来的野兽，吓得鸡鸭辟易，牛羊远遁？”

    林之若拉着他走向后院：“你不是要吃玉米么？哪，这里还有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小葱，白菜，全是自家种的，保证绿色无污染。快摘，摘好了我们就做晚饭。”

    农村的炉灶，大家都不会使，弄得厨房里浓烟滚滚。外婆想要帮忙，被唐馨给推回去了。几个人舞弄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桌菜。农村习惯了简朴，这顿饭远比江家平常的规格丰盛。江超和妻子轮流从果园回来吃饭，见到外甥女和她的一班青春活泼，又礼貌懂事的同学，很是高兴，热情的邀请他们有时间去果园玩。

    其时白昼正长。吃过晚饭，天色仍然很亮。夕阳斜照，晚霞漫天，六个人谁也不想休息，说说笑笑，漫步出了村子，向江边走去。

    正文 第28章 蛙鸣四野稻花香

    到了江边，众人眼前一亮。清风江静静流淌，水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和晚霞的彩色，灿烂夺目，仿佛无边绿野里的一道彩绸。

    这一段江面特别宽阔，和几个泡子连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一个湖泊。有的泡子里长着蒲苇，宽而扁的长叶中伸出一支支青色的蒲棒，丛簇着，拥挤着，仿佛列队的士兵，更像是枪戟的阵列，锋芒整齐地指向天空。

    程辉欢呼一声，卷起裤脚，趟进蒲田里去折蒲棒。刚走两步，一只受惊的青蛙扑通一声，从蒲叶上跳进水里。他又惊又喜，卷起袖子，号召几个男生来抓青蛙，为明天的早餐添上一道田鸡腿。林之若远远叮嘱了一句：“蒲叶锋利着呢，小心割破手。”便拉着唐馨沿着江堤走了。

    孟繁星折了两只蒲棒，又和程辉李凯傅青纶几个人玩闹了一阵，偶然一瞥，见唐馨一个人弯着腰在江堤下面的河滩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便悄悄走出泡子，沿着江堤寻去。转过一片蒲田，便望见林之若抱膝坐在一块高岗上，沉默地看着江水，若有所思。白色的身影笼罩在斜晖中，仿佛涂上了淡淡的金光。

    他慢慢走近，在她身边坐下，轻声问：“想什么呢？”

    林之若冲他笑笑：“在想程辉的话。”

    “程辉的话多了去了，不过值得你这么严肃地回想的……你是说受伤的那两个歹徒？”

    林之若点点头：“我在想，当时我是不是真地可以把力道控制得更好一点，确保他们既失去行动能力，又不至于落下残疾。”

    “有答案了么？”

    林之若迷惘的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一切发生地那么快，那么突然，好像所有的行动都是本能。”

    孟繁星想了想，道：“先前我光顾着害怕了，其实现在想一想，你下手也真挺狠的。如果这是你的本能反应，那么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不是出于极度恐惧，便是出于极度愤怒。”

    林之若看着天边火一样燃烧的云彩，苦笑道：“应该是愤怒吧。刀子放在脖子上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不去想后果，不知道害怕，而是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愤怒？”

    “很多很琐碎的事情。大多数当时都是一笑而过，并不介意，可是下意识地注意到了，有一点点不舒服，像树木被压在地底一样，压得太紧了，反而不能腐烂消化，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竟然变成了一片石油。突然碰到一个火星，便成了熊熊大火。”

    “哦。”孟繁星虽然答应着，其实满头雾水。

    他困惑的样子实在可爱，逗得林之若笑出声来：“呵呵，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

    她身子动了动，略略靠着孟繁星：“从前有一座很大的森林，里面生活着很多动物，最威风的，是狐狸和老虎。”

    林之若的体温，虽然隔着两重衣衫，仍然暖暖的，烘热了他半边身子。孟繁星有一刹那的失神，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好在林之若并没有看他的反应，只是自顾讲下去：

    “分开来，他们哪个也并不比其他的猛兽厉害。可是狐狸和老虎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老虎需要狐狸的狡猾和风度，狐狸需要老虎的威猛和保护。他们一结合，便战胜了其它的生物，成为了统治者。人们发明了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关系：‘狐假虎威’。

    可是，这个同盟和世界上所有的同盟一样，是有矛盾和对抗的。狐狸必须紧跟着和自己结盟的那只老虎。如果落了单，碰到陌生的老虎，很容易被吃掉。即使是面对着自己的同盟，它也必须小心翼翼，采取间接的婉转的旁敲侧击的形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不敢直接对抗，轻捋虎须。所以人们又说：‘狐性多疑’。

    小狐狸和小老虎的差别不大，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只小狐狸，天生有点傻呵呵的，不知道狐狸和老虎的区别。因为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威风凛凛的大老虎征战山林，震慑百兽的故事，便以为自己将来也可以长成那样的王者。虽然狐狸妈妈整天耳提面命地教它梳毛啊，打洞啊，设伏啊，迂回啊，这些狐狸的生存技巧。可是小狐狸不喜欢这些，总是偷偷溜出去，和小老虎们一起玩，练习奔跑，追捕，攻击，呼啸等等老虎的游戏，自由自在地快乐了很多年。

    可是，随着它一天天长大，它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狐狸们不把它当同类，因为它一举一动都像个老虎；老虎也不再跟它玩，因为它分明就是一只狐狸。它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整天独个儿在山林游荡。

    人们说，‘上得山多终遇虎’。有一天，小狐狸和一只饥饿的老虎狭路相逢。它多年的练习，还是敌不过天赋的差别。而那些狐狸的手段，别说它没有学会，就是学会了，也当不过暴怒的老虎轻轻一击。当老虎的牙齿咬上它的咽喉的时候，它悲愤的发现，丑小鸭或者有一天会变成天鹅，而一只狐狸，却只能是一只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变成一只老虎，不能昂首阔步，啸傲山林。

    如果小狐狸足够聪明，也许它会认命，如果侥幸逃过这一劫，从此安心地学做一只正常的狐狸，找一只老虎当护卫，也许可以打许多洞，偷许多鸡。天生万物，各循其性而安其道，不是很好么？

    可是，它偏偏是很固执很倔强的一只狐狸。它不明白从小一起玩，一起听故事，一起接受长辈教训的伙伴，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它不明白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志向，为什么不能是它的志向；整个山林传颂崇拜的英雄，为什么不能是它的目标；它一直遵循自己的天性，为什么到头来变成了异类；明明那渴望如此真实，汗水如此沉重，为什么却不被命运所承认。

    它愤怒了，小宇宙突然爆发，竟然把那只老虎的胸膛撕裂。从此浩浩山林中，多了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

    晚风拂来，吹动他们的衣襟，略有凉意。

    孟繁星默然许久，道：“初三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你写的两句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矛盾的两句诗会写在一起。现在，我明白了。”

    林之若怔了怔：“这两句话？后面那句不是陆游说的么？哦，好像我引用过， 是一首律诗，上课的时候实在无聊，随手乱写的。还起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题目，叫‘赠李白’。”她转向孟繁星，似笑非笑：“我记得那诗写完就被我撕了啊，你怎么看到的？”

    孟繁星脸热了一下，不敢看她：“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总难免引人关注。”

    林之若上下打量他：“一只关注着狐狸的老虎，却像兔子一样温良无比，也希奇得很啊。”

    霞光映照，孟繁星的脸益发红了。林之若几乎要摸上去，好不容易控制住，听他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小狐狸不是傻，不是固执，它只是……只是太优秀了，所以才会孤单，才会与众不同？大部分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环境把他们塑造成什么样子，他们就变成什么样子。就算发现理想和现实相差甚远，也只是发发牢骚，依旧为衣食奔波。只有很少数真正优秀，真正勇敢的人，才会执著于自己的天性，坚持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不屈服，不后退。”

    “按照达尔文主义，这样的狐狸，不是应该早就绝种了么？”

    “这样的狐狸或者已经绝种了，可是这样的人一定存在。适应环境，固然是生存的方式；抗争环境，改造环境，却是一种更高级的适应方式。”

    “那你是赞同狐狸的愤怒了？”

    “我同情，但是，也心痛。”他望着林之若：“我希望你既可以凌云举翼，又可以随处开颜。这，也是你当时写这两句诗的原意吧？”

    见他这样了解，又这样关心自己，林之若仿佛全身毛孔都被熨过似的，暖洋洋地无比舒服。她定了定神，道：“我也不喜欢自己的愤怒。不过是为了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我对程辉说，是个人就有苦处。一个人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强加于他人头上。我因为愤怒而出手过重，何尝不是把自己的苦楚强加于他人头上？那两个混混，过着那样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很开心吧？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会悔悟，会盼望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家，有一个孩子，过一种较为安定健康的生活。”她的声音有点苦涩：“可是因为我曾经受过的委屈，他的这一点点希望，可能就从此永远破灭了。程辉说得对，他们，也很可怜。”

    孟繁星见她神情暗淡，很是心疼：“过去的事就算了，不用自责。你能够完整无缺地回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自责。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从经验中成长，从教训中成熟。其实想深一点，所有激烈的情绪，深切的痛苦，大抵都是想自己的苦处太多，太介意得失造成的。如果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难免心胸会越来越狭窄，脾气越来越激烈。”她凝望着孟繁星温润如玉的容颜：“希望有一天，我能泯灭所有的激烈偏执，像你这样中正平和，春风和煦。”

    心爱的人坐在自己身边，温言软语，细诉衷肠，孟繁星觉得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这么明媚，这么美好。他微笑着道：“我哪有那么好？”

    “虽然你平时火眼金睛，可是这件事上，你没有发言权。”林之若笑道：“你自己当局者迷，我才是旁观者清。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你所以目光如炬，常常直中肯綮，就是因为你心中坦荡，既不会挂着自己，又对他人没有成见。而程辉和我，在很多事情上，已经有了强烈的喜好意见，利则利矣，却容易先入为主，有所偏颇。独孤九剑所以天下无敌，正是因为没有一定之招，明察一切，待机而动啊。”

    孟繁星明白了她的意思，却对她更加敬佩：“我天生就是这个性子，并不是有意识地选择，更没有经过努力。你看得这样清楚，想得这样明白，有目的地改进自己，其实已经胜过我很多了。”

    “呵呵，不要乱戴高帽子。”林之若坦诚地道：“我小的时候很狂妄。上小学那会儿，有一次评选优秀少先队员，老师让大家汇报理想。我第一个举手站起来，说我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在长大了，知道治国平天下是太遥远的事情，可是修身总是近在咫尺，既关乎眼前利益，更涉及长远幸福。况且，”她微笑：“身之不修，何以齐家呢？”

    那笑容似乎有着没有说出的含义。孟繁星心里甜甜的，不敢多想，故意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聪明好学，其实很可怕？”

    “怎么可怕？”

    “怕赶不上你，怕……自惭形秽。”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怕你一旦拥有了你所羡慕的品质，便不再喜欢曾经因为这些品质而吸引过你的人。

    “说说而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里那么容易就改了呢？”林之若敛了笑容：“其实我也怕。怕爸爸知道我得了头痛，会担心我的前途；怕妈妈听说我半夜出门，还惹下这么大的事情，会对我失望。”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是卑微的。”

    孟繁星心中一痛，握住她的手，低低地道：“他们不会的。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不，不是这样的。所有凡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一旦爱的条件消失，爱，便也随之消失了。否则，一个人便应该爱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母爱所以伟大，不过是因为它唯一的条件，便是血缘。

    可是此刻，晚霞如此美丽，晚风如此温柔，而面前听她细诉心曲的少年如此诚挚，迎着他深情的目光，她心中感动，不忍反驳。

    孟繁星心神荡漾，忽见林之若抽出了自己的手，坐直了身子，随着她的目光望去，见傅青纶正转过蒲田，向这边走来，也不知道看见了他们的动作没有。正在忐忑，身边的林之若已经道：“那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么？怎么只有一只？”

    傅青纶举起手中的青蛙，笑道：“就这一只，还是围追堵截摸爬滚打历经三大战役才抓到的呢。”向孟繁星道：“程辉嫌我配合不够默契，叫你这个老搭档去帮忙。”

    篮球场上，孟繁星和程辉总是打配合，所以程辉有这一说。孟繁星与林之若互诉情怀，只觉得天上人间，再无此乐，本不愿去抓青蛙，可是疑心傅青纶有话要对林之若说，不好留下来阻碍，答应了一声，看了看林之若，便向程辉的方向走去了。

    林之若向傅青纶伸出手：“把青蛙给我。”

    傅青纶疑惑的把青蛙交到她手上，道：“小心，它滑溜得很。”却见林之若松开了手。那青蛙甫得自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略略呆了一下，便一下子蹿了出去，几个起落，眨眼间已经逃进最近的水泡里去了。

    林之若笑道：“我们又不是没有东西吃，抓来玩玩也就罢了，何苦为这个伤生造孽？”她指着附近的稻田：“再说，青蛙专吃农田害虫，这丰收的果实里面，有它们的一份功劳呢。”

    傅青纶在她身侧坐下，会心一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林之若微笑道：“可不是？程辉一来，就变成扰乱蛙声一片了。”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得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冲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地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地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地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正文 第29章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象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象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我也不知道。其实只要能考上大学，不让家里失望，上哪里我都无所谓。”唐馨有点黯然：“我大概就是你常常批判的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几个男生，低低叹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刮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获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舍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爽。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草，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并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叹：“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草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草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酥酥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恶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坛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试验：“不会比五十个引体向上更难吧。”不料白杨树本来光滑，雨后略带湿润，更是滑溜溜的用不上力。他攀了几次，都是没多高就出溜了下来。

    江致远刮脸羞他：“程哥哥真没用。”

    程辉不服气：“这树根本就不是人能爬的。”

    江致远撇嘴道：“狗熊才爬不上去。大哥和姐姐都能爬。我将来长大了，也能爬。”又摇着林之若的手道：“姐姐，姐姐，你爬上去，把小鸟还给它妈妈，好不好？”

    林之若想了想，让李凯回去照看一下火堆，要了唐馨的手帕，从装着小鸟的鸟窝口两端穿过，打了个结，叼在嘴里，走到树下。孟繁星拉了她一下：“你胳膊上有伤，不要逞强。”她微笑摇头，示意他放心，伸出手臂，双腿盘住树身，交错用力，迅速爬了上去。

    程辉目瞪口呆，见江致远冲自己扮鬼脸，还撑着嘴硬：“你姐姐这是进化不完全，出现了返祖现象。”好在江致远听不懂他的含义，倒也没有反驳。

    众人仰头看去，见林之若的身影很快就没入了枝叶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出现在视野里，用手绢把鸟窝固定在在靠近顶端的一棵较大的枝丫外端。那两只大鸟见有人来，略略飞开，却并不远遁，绕着林之若手中的鸟窝上下盘旋，鸣声转急，大有催促焦急之意。

    系好了鸟窝，林之若小心的沿着原路返回。到了最低的一根枝丫上，略略犹豫。根据她多年爬树的经验，向上时双腿承担了大部分力道，向下时却全靠双臂支撑才能控制速度，否则很容易擦伤。她打量着下面的地面，杂草丛生，雨后尤其松软，见其他人都在看那两只老鸟是否回窝，只有孟繁星抱着江致远，焦急地望着她，冲他眨了眨眼，调皮一笑，双脚一蹬，向上纵起，一个前空翻，竟然直接跳了下来。

    傅青纶被程辉拉着分析织鸟的认亲仪式，眼光一瞥，忽见林之若从空中落下，不及细想，冲过去伸出双臂，想要接住。林之若身在空中，无可躲避，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傅青纶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好在她已借空翻消了一部分冲力，草地又柔软，傅青纶只是沾了满身泥土，倒没有受伤。林之若摔在他身上，更是连污迹也不曾沾上一丝。她很不好意思，赶紧挣扎站起。

    傅青纶听到程辉大声喝彩：“好个‘细胸巧翻云’！哎呀，变成了罗汉啃泥。”才知道自己做了蠢事，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索性手腕一勾。林之若刚要直起腰来，被他一带，踉跄一下，又跌倒在他身上，面孔正压到他的嘴唇。抬眼一望，见他嘴角挂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倒像是小孩子恶作剧成功了一般，大是尴尬，也不管傅青纶仍然躺在泥里，爬起来自顾走开。

    正文 第30章 野菌山果奉客尝

    唐馨踏前一步，似乎想要去扶傅青纶，却犹疑着停下了。程辉幸灾乐祸，袖手旁观。李凯闻声从火堆边赶来，看了一眼，又缩了回去。孟繁星无奈，只好放下江致远，走过去扶起傅青纶，帮他清理后背沾的草叶泥土。

    大家找了一个水潭洗了手，围到火堆边，团团坐定，纷纷拿了花生果和豆荚扔进火里。孟繁星见林傅二人神情异常，心里很不舒服。待第一批花生烧好了，先剥了一些给靠在他和林之若之间的江致远，又剥了一些，却递给了林之若。林之若添柴架火，手弄得很脏，回头找了一片干净的豆叶来接。孟繁星摇摇头，把手伸向她的嘴边，见林之若果然就在他的手里把几颗花生吃了，这才缩回手，倒仿佛那几颗花生都下了自己肚子一样，心中甜滋滋的。看傅青纶时，他正望着火堆出神，怔怔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转过头来，却见唐馨冲着他意味深长的笑，不由得脸上一热，赶紧低头拨火。

    唐馨笑道：“我们也算得上是野餐了，应该玩个游戏。不如我们成语接龙吧。”

    程辉却道：“成语接龙太老套了。我们来个新鲜的，比如……武侠故事接龙。这里有六个人，每人编一个人物。六个人物，用六种武器，相互攻击，看谁能活到最后。”

    大家都来了兴趣，公推程辉作了活动总监。程辉沉吟一下，道：“咱们走古龙路线。情节不求真实，只求诡异。”

    唐馨问：“什么叫古龙路线？”

    程辉道：“七字真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林之若道：“惜字如金，挥行如土。句子越短越好，行数越多越好。”

    李凯见唐馨仍然困惑，安慰她道：“很简单的。让程辉先说，等一圈转下来轮到你，你肯定有概念了。”

    程辉开头：“风。”

    李凯：“大风。”

    傅青纶：“卷起黄沙漫漫。”

    孟繁星：“沙中有人。”

    （程辉插嘴：“好，第一个人物，小孟，闪亮登场。”）

    林之若：“男人。”

    唐馨果然领悟了神髓，顺利接道：“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众人都笑，孟繁星红了脸。

    “比人更漂亮的，是他手中的剑。”---程辉。

    “剑长三尺三分，正是当年铸剑大师欧小冶的名作。”---李凯。

    “色如清水，若有若无，杀人于不知不觉之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这把剑，便叫春雨。”

    “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孟繁星。

    “沙中赫然伸出一只手。” ---林之若故意学了恐怖故事的语气，又伸出一只手，在唐馨面前晃了一晃。

    （程辉：“第二个人物。”）

    “指甲鲜红，腕上悬着一只碧绿的手镯。”---唐馨并不害怕。

    “手在风中摇了摇，似乎在感受风向。”---程辉。

    “周围黄沙渐渐隆起，突然四下飞溅。漫天黄沙中，飞起一个白衣少女。”---李凯。

    “少女腰间，缚着双钩。‘江南飞春雨，塞北落秋霜’。这对钩专克刀剑，正是天下闻名的秋霜钩。”---傅青纶。

    “秋霜钩所到之处，无坚不摧，恰如霜降之后，万物肃杀。”---孟繁星。

    “吴钩明如霜雪，映出远处缓缓走来的一峰骆驼。”---林之若向唐馨微微一笑。

    “骆驼上伏着一个黄衣女子。”---唐馨松了口气，感激的拍了一下林之若的手背。

    （程辉：“第三个人物。”）

    “不见面容，只见一头长发随风飞舞，仿佛一片黑色的纱幕。”---程辉。

    “发上缀着一朵金花，灿灿生光。”---李凯。

    “骆驼是塞外罕见的白骆驼，鞍具饰品也都是黄金打就，上有西域胭脂国的宫廷标志。

    看来骆驼上的女子，便是传闻中国破之后，携带宝库钥匙逃亡的胭脂公主。”---傅青纶。

    “公主一动不动，不知是生是死。”---孟繁星。

    “那朵看似普通富贵女子发饰的金花，却是武林中少有人知的一件暗器。金花一旦弹出，便会射出千百条细如婴儿头发的金丝，宛如金菊盛放，威力笼罩周围百尺之内。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暗器，便叫‘百花杀’，是百花山庄的镇庄之宝。”---林之若。

    “只是胭脂公主明明不会武功，这样可怕的暗器，怎么会簪在她的发上呢？”---唐馨。

    “骆驼后面，跟着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程辉伸出了第四根手指。

    “看起来明明已经五十岁，一笑却又好像不到二十。”---李凯。

    “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牙齿，白得诡异，带着金属的闪光。”---傅青纶。

    “他似乎生怕没有人注意，在漫天风沙中，还是不肯合拢嘴。”---孟繁星。

    “所以江湖中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开口笑’。‘开口笑’的意思就是，他一开口，对手通常就再也笑不出来了。”---林之若。

    “要请他开口一笑，起码要一千两金子。”---唐馨。

    “而这次，护送胭脂公主，他却分文不取。”---程辉拍了拍胸脯。林之若低声道：“动机可疑。”

    “甚至还请来了他的好朋友，关外大侠李一刀。”---李凯。

    “李一刀高高瘦瘦，有如一根竹竿，背上却背了一把极大的刀。”---傅青纶。

    “这把刀黑黝黝的，毫无起眼，其实却是玄铁打就。”---孟繁星。

    “这样一把威猛的大刀，却有一个温柔的名字，‘暗恋’。因为这把刀的刀法，就像未曾出口的爱意，明明在你的身边围绕，你却毫无感觉。”---林之若。

    “李一刀一向在关外行侠仗义，若不是为了开口笑，绝不会万里迢迢，来到大漠。”---唐馨。

    “李一刀为人谨慎，谦逊退让，一生之中，只拔过三次刀。”---程辉。

    “现在，他却把手按到了刀柄上。”---李凯。

    “因为一个人拦住了骆驼。”---傅青纶。程辉举起第六根手指。

    “那人作书生打扮，头戴方巾，身穿青衫，和这莽莽苍苍的大漠风光，极不协调。”---孟繁星。

    “漫天风沙之中，他居然轻挥折扇，仿佛漫步在江南的杏花芳草中。扇子上龙蛇飞舞，草书十个大字：‘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哉’。”---林之若。

    “此人正是邪派第一高手，黯然销魂扇。”---唐馨。

    “销魂扇所到之处，女人伤心，男人伤命。”程辉拍了拍手：“好，到此为止，六大高手已经聚齐，分别是春雨剑，秋霜钩，百花杀，开口笑，暗恋刀，销魂扇。现在我宣布下面的规则：每个人都必须攻击另外一人，并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直到剩下最后一人为止。”他指了指李凯：“从你开始。”

    李凯义不容辞：“销魂扇曾被正派高手联合追杀，本来已经销声匿迹，这次为了胭脂国宝藏，居然现身在大漠。眼见他伸手去拉胭脂公主，暗恋刀倏然出手，乌黑的刀身有如毒蛇，无声无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傅青纶胸有成竹：“销魂扇并不还手，身子向后疾退，扇子张开，猝不及防的攻向旁边观战的秋霜钩。原来他早已查实，那骆驼上的胭脂公主乃是假的，是为了引开别人的视线。真的公主，却是那个长途独行的白衣少女。”

    孟繁星从容应战：“扇子离少女很远，就被一柄色如清水的长剑拦住了。剑如春雨，招如春风，无孔不入，顺着扇柄就滑上了他的手腕。”

    林之若加入战团：“寒光乍起，秋霜钩闪电般盘旋一周，漫天黄沙中，飞起一颗大好头颅。销魂扇被春雨剑缠住，无法抵抗，竟然就此送了性命。”

    傅青纶不甘心：“销魂扇临死一击，扇子脱手飞出，箭一样射向春雨剑。”

    见孟繁星忙着给江致远剥豆荚，林之若代为应答：“春雨剑百忙之中，一个凤点头，躲过了扇子，头上的毡帽却被掀开。长发披散下来，竟是淡淡的黄色。西域人发色与中原有异。原来他才是倾国倾城的胭脂公主。”

    唐馨异军突起：“突然，一朵巨大的金色菊花在空中冉冉盛开，千百条金线四面激射。百花杀名不虚传，众人纷纷倒地。这黄衣少女是中原百花山庄庄主，武林盟主唐文冲的独生女儿。她奉父命假扮胭脂公主，就是为了把这些觊觎宝藏的邪派高手引出来，一举歼灭。连那开口笑和李一刀这样素有侠名的人物，都撕下了虚伪的面具。”她拍手而笑：“战斗结束。正义战胜。”

    林之若竖起拇指：“高，真是高。”

    程辉嘿嘿一笑：“开口笑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咬着几根金丝。这开口笑极其工于心计，他早知道公主乃是假的，只撺叨李一刀上前，自己却全身穿了铁甲，连牙齿都带着银套，躲在一边，静观其变。百花杀出其不意，又沾着剧毒，众人都躲不过，唯有他却是不怕。黄衣少女正在得意，一时不防，被他扑近身子，一口咬住咽喉。 ”他张牙舞爪，作势扑向唐馨，唐馨赶紧躲到林之若怀里。

    林之若搂着唐馨，道：“开口笑杀了百花杀，便去搜胭脂公主身上的藏宝图。胭脂公主躺在地上，眼见是死了。那白衣少女倒在她身上，背上插满金丝，看来是公主的侍卫，临死犹在护主。他咧嘴一笑，暗自嘲弄这侍女的愚忠，弯腰去拉她的尸体。笑容未敛，一丝猩红冒出他的眉心。胭脂公主冷冷看着他倒下，春雨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

    程辉还想说话，傅青纶摆摆手：“得了，这就算结束吧。要是每个人都再爬起来一次，那得啥时候能完啊。”

    程辉不服气：“这要是就死一次，怎么能叫武侠呢？”

    林之若笑道：“你概括的真精辟。老实说，不到最后一页，我从来不敢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只要作者想让一个人活，跳崖一定有奇遇，中毒一定有解药，筋脉断了可以再续，武功废了可以重练，就算是被大卸八块，乱刀剁碎，那也是带着面具的替身。”

    程辉道：“就算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用。指不定啥时候就蹦出来一个续集，原来真死又变成了假死。”

    孟繁星道：“好了，咱们又不是真写武侠，太血腥了，还怎么吃东西？这花生大豆还剩这么多呢，再烧，就要糊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光顾着构思情节，忽略了手边的食物，赶紧用树枝把火里的东西往出扒拉。只有江致远听不懂他们的故事，一直扯着孟繁星给她剥花生，吃得心满意足。

    刚成熟的花生黄豆鲜香无比，大家吃得一干二净，仍然意犹未足。程辉让林之若再去弄一些。林之若摇头道：“这又不是正餐，吃个新鲜就算了。如果吃得太多，回头做蘑菇，你们就吃不下了。”众人想起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兴致又高昂了起来，商量着蘑菇怎么个做法。

    林之若指挥几个男生把火熄了，看他们拿湿泥压灭了最后一丝灰烬，笑道：“你们那些做法都华而不实。依我说，这些蘑菇放在咱们手上，不过是生生糟蹋了。咱们上果园去找我舅妈，让她按农村的做法，拿白菜和五花肉，炖上一大锅，保管你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咬下来。”

    大家都同意，于是各自提了篮子，向江超夫妇承包的果园走去。江致远来的时候精力充沛，回去的时候却无精打采，赖着让孟繁星抱。程辉等人几次要替换孟繁星，她都不肯。程辉忍不住逗她：“你这么喜欢孟哥哥，过两天孟哥哥回江城了，你怎么办？”

    江致远道：“我去江城找他玩。”

    “可是孟哥哥总有一天会娶媳妇，会陪着孟嫂嫂不陪你，怎么办？”

    江致远肯定地道：“孟哥哥陪我，不陪孟嫂嫂。”

    程辉道：“不会的。你看，你大哥现在不就是呆在镇子上陪你嫂子，不陪你了么？”

    程辉随意一个比方，却恰好触到了江致远的痛处。江志学结婚之前，是住在家里的。每次江致远来奶奶家，都是他陪着玩耍。现在江志学搬去了镇上，江致远整天陪着两个老人，甚为孤单，是以见孟繁星温和耐心，和江志学有三分相似，便抓住不放。听程辉这样说，觉得形势大为不妙，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搂住孟繁星的脖子道：“我嫁给孟哥哥，他就只能陪着我了。”

    众人大笑。林之若道：“远远，你想清楚，你要是嫁给孟哥哥，就得整天陪着他，像嫂子和大哥一样，不能再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了。”

    江致远反复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更舍不得家人，很是遗憾，把脸藏到孟繁星的肩窝里，闷闷地不说话。

    程辉向林之若道：“你怎么专门煞风景呢？人家说宁拆三座庙，不破一门婚。远远和星子只差十多岁，正是最佳年龄搭配，将来要是成了，岂不是一桩美谈？”又向江致远道：“远远，你再考虑考虑，要是不嫁给孟哥哥，等孟哥哥回了江城，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江致远仔细考虑了很久，忽做惊人之语：“我让姐姐嫁给他。那样，我每次看到姐姐，就可以同时看到孟哥哥了。”

    大家都忍俊不禁，唐馨更是笑得弯下腰去。程辉却一本正经地称赞道：“远远真了不起，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孟繁星本来已经酸软的胳膊，重新生出无穷力量，把江致远胖胖的身子又向上抱了抱，觉得怀里这个小大人似的小女孩，实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负担。

    到达果园的时候，已近中午。江超夫妇热情地招待了他们。舅妈拿了蘑菇，立刻赶回去做饭，临走嘱咐他们在果园多玩一会儿，尝一尝刚成熟的海棠。

    林之若从舅舅手中接过洗好的海棠果，依次递给众人，到程辉时却道：“我有个谜语给你猜。熟透了的海棠果，打一人名。”

    程辉拿起一枚果子，一口咬下去，赞道：“果然是糖心啊糖心。”

    下河湾一带盛产的海棠，外皮光滑红艳，内里甜美多汁，因为糖分含量极高，靠近果核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当地人称为“糖心”。

    林之若微笑道：“你不是让我还你一个唐馨么？现在这里有成千上万个，你随便观赏，任意品尝。”

    这个时候正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一排排的果树上，挂满了星星点点红艳艳的果实，整个果园，就像大自然精心准备的一场丰盛华美的盛宴，让人心中涌出无可形容的喜悦和满足。果树都不高，伸手就可以摘到。只有顶端的才需要用梯子。一群少年坐不住，纷纷拿了篓子，去帮江超摘果。唐馨甚至拿了一枚海棠果别在头发上，远远望去，仿佛红宝石一样，闪耀着晶莹的光彩。

    林之若奔波了一上午，头痛得厉害起来，站立不住，悄悄退到江超看林所住的土屋中去休息。

    孟繁星摘了一会儿，发现林之若不见了，向果园边上的小屋望去，却见傅青纶正从里面走出来。他把唐馨和程辉摘的都倒进自己的篓里，借口去送海棠果，跑到小屋中一看，林之若果然躺在简陋的床铺上，正闭目养神。他一边把篓里的海棠倒进麻袋，一边故作不经意的问：“我看到傅青纶刚才过来了，你们说什么呢？”

    林之若坐起身来，从他的篓中摸起一枚海棠，擦了擦，咬了一口，诧异的道：“明明是糖心，怎么这么酸？”

    孟繁星大为窘迫，赶紧转移话题：“你是不是又头痛了？还是躺着歇一会儿吧。”

    林之若依言躺下。小屋没有窗子，通风甚差，很是闷热。孟繁星见她额头沁出细细的汗珠，拿了旁边的蒲扇，坐在她身边扇了起来。林之若向他感激的一笑，闭上了眼睛。凉风习习，颇为舒适。渐渐的，她鼻息均匀，久久不动，竟然睡着了。

    孟繁星停了扇子，仔细端详着熟睡中的少女，见她眉端微蹙，似乎梦中也在忍受着痛楚，又是怜惜，又是疼爱，忍不住伸出手去，指尖从眉心沿着她细长而转折分明的眉线轻轻抚过。刚到一半，林之若忽然睁开眼睛，目光清亮的望着他。他吓了一跳，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林之若却只是向他微微一笑，又闭上了眼睛，恢复到之前沉睡的姿态。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还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怦怦，怦怦，仿佛寂寞千年的山谷，对第一个来访者的脚步，激动而惶恐的绵绵回音。

    正文 第31章 双双丽影被斜阳

    开学第一周就是地区的数学选拔赛。出了考场，林之若不去食堂，径自出了校门，从小贩手里买了两个千层酥饼和一瓶汽水，又在附近的书摊上租了一套武侠，沿着江边向郊外走去。

    一中本来就来江城的边上。她一直走到一片荒野里。这片地虽然靠近江边，但是土质贫瘠，没有经过人工整理，只长了一些奇形怪状的杂树。有一棵老柳树就长在江沿上，粗壮的树身斜斜倒向江水。丝丝缕缕的枝条瀑布一样的垂泻下来，像少女的多情的发丝，临流照影，摇曳生姿。上一中不久，林之若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晚饭之后，唐馨不在身边时，常常带了一本书溜出来，坐在柳树的枝丫上看。此处远离大道，人迹罕至，是一个绝好的读书所在。

    林之若爬上大树，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宝座，是横斜在江面上的一根粗大树杈，被许多垂下的细枝笼罩，有清风之吹拂，无骄阳之肆虐。她把手中的塑料袋挂在侧枝上，翻开了书页，一边享受午餐，一边意淫神功盖世，啸傲江湖的武侠世界。

    直到翻过最后一页，她才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太阳的方向，估计下午的课已经上了一半了。刚刚因为专注入神而忽略了的头痛，突然汹涌袭来，益发难以忍受。在的麻痹和缓冲之后，她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问题。

    卷子一收上去，林之若就知道，自己一向最自负，最引以为傲的数学，将风光不再。她最初头痛，是在化学夏令营期间。她本来就并不喜欢化学，而且化学的学习很大一部分依赖理解和记忆，是以她虽然受了头痛的影响，不能发挥全力，却也不觉得遗憾。直到暑假里温习数学竞赛的资料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头痛带给她的，是怎样天崩地陷的改变。

    林之若是一个极其喜欢思考和钻研的人。题目越难，她就越有兴趣。要是一时解不出来，便连吃饭走路都想着，不找到答案，决不罢休。有一次，她盘腿坐在教室前的花坛上想一道空间几何问题。晚自习的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涌进教室，她却泰然高坐，一动不动。前往各班监督自习的老师们都扭头看她。班主任于明雷也不进教室，就站在门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一中的纪律很严，于明雷尤其严格。他以身作则，要求全体同学不得迟到早退。程辉有一次睡懒觉，过了早自习时间还没有到班级，被于明雷冲到寝室，从被窝里揪出来，用路上折的一根鸽蛋粗细的柳条，狠狠抽了一顿。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起之后，班上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在于明雷面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见于明雷最心爱的学生公然和他对峙，同学们都兴奋起来，一个个扯长了脖子往外看。唐馨觉得要是换了自己，被这么多道目光集体扫射，早就体无完肤了。林之若却恍如不觉，直到终于想通了，才站起来，拂了拂衣上的灰尘，悠悠然走进教室。经过于明雷身边的时候，见他正凝望自己，还向他浑若无事的一笑，仿佛她是踏着铃声进来的一样。更绝的是，于明雷居然回以一笑，跟在她身后走进教室，照常巡视自习，解答问题，而且态度温和，不见一丝愠色。

    事后，林之若才从唐馨的口中，知道自己引发了怎样的猜测。而唐馨也无比诧异的了解到，原来让林之若迟了半个小时才上晚自习的，不过是一道连竞赛培训班都还没有讲到的题而已。

    可是头痛仿佛一个突然而来的魔咒，改变了一切。王子的灵魂被囚禁进青蛙的身体，大闹天宫的英雄被压倒在五行山下。高强度长时间的思考，曾经是她生命中最自由最惬意的享受，现在却变成了人鱼公主刀尖上的舞步，每分每刻，都是折磨。严重的时候，除了剧烈的痛楚，眼前还会出现闪电一样的白光，甚至是短暂的失明。

    从小到大，林之若都是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不惮于挑战权威，抗争命运。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在真正的命运的手里，自己不过是即将干涸的水洼里一尾无知的小鱼，蹦跶的越欢，死的越快。

    一个暑假下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预定好的复习材料，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考场上，有很多题明明有线索可循，却怎么也无法跟踪草蛇灰线，找到深藏于世外的古洞镜天。一再强迫自己思考的结果，是意识开始在痛苦的碾磨下抽离，开始产生了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她不是真正的活着，仿佛那呼吸，那心跳，那痛苦，那辗转，都不是切近的发生在她身上，而是来自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地方。仿佛呆在教室里的只是她的身体，而她的灵魂已经游离，在冷冷的旁观这一场悲欢离合。

    为了抵抗那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和挫败感，林之若选了最白痴最意淫的来看。文中的主人公孩提时代全家被杀，身负血海深仇逃出，被隐居海外偶履中原的三位高人所救，传了武功，又把三个人和起来二百多年的内力输入他体内。十几岁就成了绝世高手，一出道就天下无敌，手携绝代美少女，把杀父仇人逼迫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曾经对这样的情节不屑一顾。认为就算意淫，如此成功，全靠运气大神的垂青，并无半分自身的努力，实在没什么意思。

    可是，难道她生来就有的聪慧好学，便不是运气的垂青，上天的赐予么？为什么失去之后，却如此痛不可言？

    很多幸运，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无涯的时空之海中的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肯仰望星空，才肯谦卑，才愿意向真理和永恒俯首。

    而此刻的林之若，突遭巨变，仍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辗转，无力抽离。她越想越恨，无法排解，突然捧住树干，用头顶一下下撞上去。她激愤之中，颇为用力，树身震得簌簌发抖，垂在周围的柳枝四下舞动，仿佛女巫毒蛇变成的头发，纷纷复活了一样。

    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诧异而焦急：“之若，你在干什么？”

    林之若低头望去，扶疏枝叶间，露出孟繁星秀雅的脸庞，正向上凝望。被喜欢的人见到了自己最狼狈的一刻，林之若第一个反应，是一头扎进下面的江水里。要不然，能爬到更高枝叶更密的地方，躲开他的视线也好。残存的一丝理智让她没有动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以攻为守：“你不上课，跑到这里干什么？”

    孟繁星沿着倾斜的树身爬了上来，靠在她身边的树干上：“你下午没来上课。我问唐馨，她说你中午就没回寝室。我担心你出事，所以来看看。”

    “我能出什么事？”林之若自嘲的笑笑：“够胆子骚扰我的，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

    孟繁星道：“他们虽然躺在医院里，可是难保他们的同党不会找你报复。”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因为是强奸案，警察要保护受害人隐私，我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根本就没人知道我牵涉在这件事当中。要不然，我一上学，同学们还不得把我当怪物似的参观欣赏？”

    孟繁星道：“还是小心为上。那两个歹徒总是认识你的。他们总有一天会出院，要是万一碰上了，就不好了。”

    林之若故意皱着眉道：“真要碰上了，的确是个麻烦。我不知道还能不能下得了手，再把他们送进医院一次。”

    孟繁星劝道：“你不要大意。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林之若笑道：“其实能死在他们手上，未尝不是好事。我投胎转世，重新为人，说不定就不会头痛了。再不然，我从现在起勤修佛法，争取临死神智清明，朗鉴万里，还可以超越人道，跳出轮回呢。”

    孟繁星道：“你可以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可是别人呢？如果你出了事，你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关心你的朋友，会有多伤心，你想过没有？”

    林之若敛了笑容，道：“我开玩笑而已。我向党和人民保证，一定贪生怕死，祸害千年。”见孟繁星还想说，赶紧转移话题：“这里这么隐秘，你怎么找到我的？”

    孟繁星道：“我找遍了学校，还有附近的几家店铺。后来想起有好几次看见你一个人往这个方向走，就试一试。我没想到你会躲在树上，刚才其实已经走过了，正要往回走。要不是你弄出那么大动静，我还发现不了。”

    林之若笑道：“看来你很有当侦探的天分啊。”

    孟繁星疑虑的望着她：“你刚才是不是在拿头撞树？”

    林之若见躲避不开，索性信口开河：“是啊。我刚刚看了一本武侠，在照着口诀，练铁头功呢。”

    孟繁星自然不信：“武侠里的描写也能当真？拿头撞树，那得多痛啊？”

    “既然叫武功，肯定是有诀窍的，不会很痛。”林之若狡猾一笑：“要不然我教你，你也试一下？第一步功夫很简单的。”

    孟繁星半信半疑：“好。”

    林之若给他腾出空位，指点他坐在靠近主干的树杈上：“挺直腰背，收肩空腹，头前下倾三十度，目光和这道树疤平齐。好，现在开始。先深吸一口气，要用腹部肌肉。屏气凝神，要灵台空明朗照，毫无杂念，专心体会这口气在体内的运行。让这口气沿着身体躯干一路向下，到檀中，气海，丹田。感觉身体鼓胀充满之后，再让气息疏散到四肢，一直到最微细的脉络，让它鼓荡冲击，舒展扩散，以至于上至头顶，下至足心，都微微发热。好，撞！”

    孟繁星按她的指示，一一照做，果然一头撞了上去。这个高度，树干虽然细了不少，也仍然有碗口粗细，被他撞得剧烈摇晃。他诧异的摸了摸头，道：“果然不怎么疼。这是什么里写的？”

    林之若一本正经的道：“里也就写个名字而已。还真的告诉你练功方法？这是滨州武术学校一个教练，以前曾经在少林寺呆过，偷偷告诉我的。据说这是少林七十二秘技之一的铁头罗汉功。入门最易，全靠苦练。只要持之以恒，可以练得头顶硬逾钢铁。回头你可以教教程辉他们。没有树，撞床柱也行。”见孟繁星老实的点头，她几乎就要忍不住笑出来，好在头很痛，便把头抵在身边的树杈上，借机掩住了面孔。

    孟繁星道：“你总不会为了这个逃课。是不是上午竞赛累着了，头痛得厉害？”

    林之若道：“是啊。所以我逃课，是有正当理由的。你跟着逃课，却不应该。”

    孟繁星道：“第七节是政治，第八节是自习，都没什么关系的。”

    林之若摇头：“于老师的铁腕政策，无论什么课，无故缺席，一律严惩。你不怕他回头收拾你？”

    孟繁星无奈，只好实话实说：“我实在是……太担心你。就算呆在教室里，也没法学习。”

    林之若心中感动，却正色道：“我这是第一次逃课，但大概不是最后一次。而你，必须答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低声道：“我不能减轻你的痛苦，但至少可以在你难受的时候陪着你。”

    林之若道：“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无以为报。”

    孟繁星道：“你能高兴一点，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林之若摇摇头：“你跟着我逃课，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打个比方，头痛就像是病毒，逃课就是传染性感冒。一个人得了病，应该立刻隔离，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你若是因为我，影响了成绩，岂不是让我负疚终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响了我的成绩。原来在四中，我的成绩只是中上水平。如果不是你，我便不会那么努力，也根本就进不了快班。你想想，咱们四中原来多少比我学习好的人，都挤不进来。”

    林之若凝视他半晌，仍然摇头：“那是不一样的。一个人想要向上，总会找到动力。不是我，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别说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资格拖累你。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况你的成绩，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远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林之若坚持：“你要答应我，以后决不为我逃课，否则，”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吧。”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孟繁星见她极为认真，只好不情愿地点了下头。

    林之若犹不满意：“你发誓。”

    孟繁星顺从的道：“好，我发誓，从此以后，决不再为林之若逃课。否则，让她一辈子不理我。”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这就好。不过，不逃课也可以帮我。这个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周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辉等人拉去打篮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来到操场，站在球场边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篮下防守周正阳，一眼瞥见林之若，赶忙跑过去。周正阳做了一个假投篮动作，不料无人拦阻，假成了真，球进了篮，自己还一脸愕然。

    林之若见孟繁星背着阳光跑来，在自己面前立定，额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既不询问，也不意外，就那样温和亲切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把他从球场上叫出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修长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亲很亲的一个人。仿佛她可以随时随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唤到自己身边。这样的亲密温馨，她即使是和父母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没有体会过。

    上午落了一点微雨，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可是，这个错觉，却比最和煦的春风还要温暖，直吹到她心底深处。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着道：“我有点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么？”

    孟繁星点了点头，跑去和程辉他们交待了一声，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篮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门。

    林之若带着他换乘了两路公共汽车，到了城市另一边一处相对贫困的住宅区。她没有说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问。直到拐上一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见前后无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伤的那两个人，家就住在这一带。我带你来，是想让你替我给他们每家送五百块钱。”

    孟繁星吓了一跳：“为什么？”

    林之若叹了口气：“我下手太狠，心中总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后，我去过一趟公安局，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都是无业游民，家里也都不富裕，光手术费就差不多倾家荡产了。等出了院上法庭，还不知道会怎么判。这些钱是我自己参加各种竞赛赚来的，反正我也用不上。虽然帮不上多少忙，总是我的一点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托警方转交？”

    林之若道：“那怎么可以？要是让人知道，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后谁还遵纪守法？人们本来就爱捕风捉影，听说这种事情，谁肯相信我是因为下手过重而不安，还不知道传出多难听的话呢？我本来想自己女扮男装来的，怕露出破绽，后患无穷，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细打量，这才发现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样，是普通的牛仔裤配一件深蓝色男式夹克，加上短短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个男孩。

    林之若从衣兜里掏出两顶当时在社会青年中比较流行的鸭舌帽，自己戴了一顶，把另外一顶按到孟繁星头上，道：“你这气质容貌，一看就是学生。把帽舌压低一点，说话走路，也尽量放粗鲁些。”指着路旁一栋破旧的楼房道：“伤了脾的那个叫蒋志军，住这楼二零四。父母已经离异，跟父亲奶奶住在一起。他父亲是蹬三轮的，这个时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医院照顾他。他奶奶人老糊涂，你上去按门铃，也不用进门，就说是蒋志军的朋友，听说他现在急需钱，特意来还以前借他的五百块。信封上我写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钱隔着铁门递给她就行，别讲礼貌，无论对方问你什么，都别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装着的钱，跑上楼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预料，是一个苍老憔悴的老婆婆来开门。他依计行事，老婆婆倒没起疑，接过钱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来有点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计划周详，不便反驳，只好硬着头皮上阵。见如此顺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见他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任务，很是高兴，拉着他转过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开了一家饮料批发部，是夫妻店，两个人估计一个去医院照顾儿子，一个看店。你进去之后，甭管看店的是谁，问明是王喜强的家人，就说还钱，扔下信封就走。他们就算怀疑，信封里装的是明明白白的钞票，不会不要的。”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两个人相对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学着江致远的口气，细声细气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荡漾，微笑着剥开了包装纸。他吃东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却左右开弓，风起云涌。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经全部报销。

    孟繁星道：“又没人和你抢，吃得这么快干什么？小心冰着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里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脑袋都清凉了一些，头痛也不那么厉害了。而且，吃得快还有一个好处。”

    孟繁星这才知道她买雪糕的缘由，甚为怜惜，听她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转头问道：“什么好处？”

    林之若觑他不备，夺过他手中的半支和露雪，笑道：“就是不但不会被别人抢，还可以抢别人的。”

    孟繁星又好气又好笑：“你要是还想吃，我再给你买就是了。用得着出这种招数么？”

    “你不知道，抢来的东西特别香甜。”林之若三口两口消灭了那半支和露雪，把杆扔进垃圾箱，舒服的叹了口气：“被纵容的感觉真好。”她偏过头看着孟繁星，一脸顽皮：“以前和妈妈上街，我只敢偷偷流口水，从来都不敢和她要东西，更别提边走边吃了，能被她唠叨死。还是哥哥好，无论弟妹多任性，都忍着受着，宠着惯着。”

    孟繁星听着她笑语嫣然，心神震荡，低声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个哥哥，会一直，一直，一直宠着你的。”

    林之若望着他，慢慢敛了笑容，道：“我永远，永远，永远也不会嫌弃你的。”想了想，又加上：“就算有一天，我嫌弃了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并肩向校园走去。夕阳从背后照来，在他们身前的街道上，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偎依着的影子。

    晚风吹拂，带来远处隐隐约约的歌声。林之若忽然想起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一首歌里的几句：

    长长的长街，一直到未知的天边

    长长的故事，一直到未完的童年

    长长的辫子，印在你灰色的唱片

    常常的要走，常常要伸出手

    遮住脸

    正文 第32章 明日山岳两茫茫

    孟繁星不知道，他和林之若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定义。

    自己的心事，是明明白白的。可是，林之若的心思，却实在难以猜测。如果说她无心，两人单独相对时，那一份甜蜜温馨，难道全是自己的幻觉么？而且，同学们谈笑玩闹的时候，林之若目光流转之间，总是会在他的脸上略略停顿。那样热切凝注而又清澈似水的注视，常常迫得他转开目光，或是低下头去。

    可是，如果她有意，却又始终如此疏离。她照常上课下课，散步的时候，不是唐馨陪着，就是独自一个人。偶尔也会逃课，租了到校外去看。而孟繁星迫于承诺，再也不敢出去寻找。

    两个人之间唯一的秘密，便是帮林之若送钱的那一次出行。回来的时候，程辉等人百般拷问，要他招供林之若叫他出去所为何事。连傅青纶也一反平时大家开玩笑时置身事外的态度，关切疑惑的看着他，驻步等待他的回答。孟繁星因林之若让他保密，闭口不答，心中隐隐有一丝欢喜和骄傲。

    程辉追问不出，绕着他转了几圈，又摸又拍，又凑上鼻子来到处嗅。孟繁星失笑：“你警犬啊，闻什么呢？”

    程辉出语惊人：“我闻闻你有没有被林之若占便宜。你这样老实的人，落到她手里，万一失了处男之身，我怎么向你父母交代？”

    孟繁星红了脸。周正阳惊笑：“没听说处男可以闻出的？”

    程辉道：“这你就没有经验了。男女体味不同，有了亲密接触，就不是原来的味道了。”他放开孟繁星，拿手在鼻子旁扇了扇：“比我们连打三场的汗味还臭。难不成林之若叫你去当苦力了？”

    傅青纶摇头笑笑，自顾走开。其他几个男生却一哄而上，让程辉交待，他哪里得来的经验，是不是亲身实战过。

    孟繁星闻闻自己身上，大热天的，来回挤公共汽车，所去的住宅区又是全城最脏最乱的，身上果然沾了一股难闻的酸臭。见众人都围着程辉听他信口胡吹，赶紧溜出去洗澡换衣。想着刚才的情形，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一丝失落。

    不知道是他平时的形象太过老实乖巧了呢，还是林之若在众人心目中实在是高不可及，既然林之若没有再单独找过他，也就没有人再怀疑他们之间会有暧昧。尤其是林之若因为头痛，变得懒洋洋的，找不到丝毫沐浴在爱河的痕迹。本来因为练过武，就算打瞌睡的时候都正襟危坐，现在却毫不顾惜自己的一身白衣，不是把脑袋靠在旁边的墙壁上，就是半趴在桌子上。本来就不怎么学习，现在更是公然看起课外书来。连书皮都懒得包，花花绿绿的封面，肆无忌惮的在老师眼皮底下招摇。

    班里同学偷偷摸摸看课外书的大有人在。于明雷老师的策略，是一旦发现，立刻没收。偏偏于老师对林之若特别宠爱，竟然视而不见。有一次，程辉看漫画入了神，被于老师突然袭击缴获了，很不服气的道：“林之若还看武侠呢，你怎么不管？”

    于老师悍然答道：“林之若看武侠也是学习。你行么？”

    全班噤声。的确，林之若明明整天，可是每次考试，不论全校统考，还是临时测验，成绩都好的一塌糊涂。这一点，连傅青纶都不敢和她比，其他的同学，干脆连仰望都懒得仰望了。

    自此班里同学被老师没收了象棋什么的，往往找林之若前去讨还。其实于老师没收的东西，即使不去要，顶多过几周，也就还了回来。但只要林之若肯承认那是她的东西，于老师即使明知道她在代人受过，也立刻把东西交给她，决不耽搁。

    林之若的改变，在其他同学眼里，不过是所有竞赛都完结之后的放松。就连唐馨，也只是认为她不过是熬不住头痛，益发懒散罢了。可是，孟繁星却从她的神态举动上，隐隐嗅出了一丝自暴自弃的味道。

    忽然想起在两人之间，最为温馨默契的时候，林之若说过的一些话。

    “你对我这样好，我无以为报。”

    “即使有一天，我嫌弃了我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当时只觉得甜蜜，没有注意她神情中那一丝淡淡的忧郁和自嘲。现在细细回味，却让他越来越不安，乃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为什么她无以回报他的感情？为什么她觉得有一天，她会嫌弃她自己？

    他生活一向平淡，从无大起大落，和身边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最奢侈的愿望，不过是通过诚实的努力，一点点地改善自己的境遇，因而无法体会林之若翱翔云霄，骤然折羽的痛苦。而他随和宽容的个性，更不能理解林之若那种轻蔑生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烈。

    可是林之若最初和最终吸引他的，正是她身上这种不一样的，带着叛逆性的光芒，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在饮食男女，名利纷争之外，有别一种生活，有别一种向往，高尚，激烈，超越平庸和琐碎，仿佛昆仑片玉，折射生命最晶莹和璀璨的光彩。

    他无论如何，不能眼看着这片照亮他生命的玉石，被命运的大手，轻轻击碎。

    正在他半宿未睡，冥思苦想寻找开解林之若的办法的时候，林之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第二天早操，照惯例，先要宣布一些学校的重要通知以及决定，比如本周卫生评比的流动红旗花落谁家，哪些同学打架闹事，予以警告处罚等等。孟繁星因为睡得不好，也不在意，只是低着头等着做操的音乐响起。突然，大喇叭里传出林之若的名字。他精神一震，侧耳倾听，原来是林之若和傅青纶分别获得全省化学、物理竞赛特等奖，接到本省中学生奥林匹克委员会的通知，邀请他们前往省城大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冬令营，为全国奥林匹克作准备。

    孟繁星的心扑通一下，霎时沉入了万丈深渊。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林之若会振翅高翔，飞出他的世界。可是，只要这一天还没有真的到来，只要林之若还在他的身边，他便始终不能不存有一线希望。他不是成功考入了一中，成功追随着林之若的脚步，进入了快班么？也许将来，他可以和她到同一座城市，进同一所大学。尽管不肯对自己承认这一点，他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可是所有的努力，抵不过天赋的差别。分别的时刻，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让他手脚僵冷，如坠冰窖。难道陪伴在林之若身边，和她比翼双飞翱翔远游的，永远都只能是那个傅青纶，那个他不愿意去比较，却不得不嫉妒，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男孩？

    早操一结束，林之若和傅青纶就被于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望着一青一白两个修长的身影并肩隐没在办公楼的大门之后，孟繁星心情低落，黯然神伤。回到座位上，提起笔，盯着刚刚发下来的语文模拟训练题，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反复几遍，终究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傅青纶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了竞赛培训之后的条件：一旦在全国取上名次，将会保送清华北大相关专业。就算取不上，也会保送省城大学基地班，直读博士。也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林之若拒绝前往省城参加培训，理由是她不喜欢化学，宁愿留下来参加高考，不愿意前去培训。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正文 第33章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艳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叹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饥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注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草，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刹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草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舍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

青春作伴好还乡

﻿    第二十六章 青春作伴好还乡

    孟繁星伸臂轻轻搂住林之若，身子微微颤抖。

    昨天离开林之若之后，他一直都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明明极端兴奋，却又极端平静。兴奋得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平静得心灵有如明镜，照彻一切，却没有一丝杂念。那种兴奋，仿佛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那种平静，也正如渴求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明明无比清醒，却又如梦如幻。无论是说笑，做事，陪在林之若身边，还是一个人回到家里，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行走坐卧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因为所有的感觉都如此陌生，如此的不像真实。晚上无法入睡，索性拿了习题来做。头脑竟然异常敏捷，连做了几套模拟试卷，一对答案，成绩好得自己都不敢相信，以至于他疑惑自己是不是把林之若的一部分灵魂带了回来。

    睡得特别晚，却又很早就醒了。朝着东面的窗子刚刚迎来那天的第一缕微光，楼前树上的小鸟刚刚开始它的第一次吟唱，他便完全清醒了。在床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看着阳光渐渐染红窗帘，听着鸟儿的独吟渐渐汇成合唱，只觉得世界如此静谧，如此美好。父母都还没有起床，他轻手轻脚的走进洗手间。擦脸的时候，才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微笑。

    出去晨跑，转过几条街道，在他意识到之前，已经跑进了林之若住的小区，跑到了她的窗下。看着紧紧闭合的窗户，密密垂落的窗帘，想着那个可能还在安恬沉睡的少女，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直接从另一个方向穿回了马路。只是这样一转，心中已经溢满柔情。

    怕被别人嘲笑，他吃过早饭，故意磨蹭了许久，眼看到了大家约定的时间，才慢吞吞地再回到那个地址，看着早到一步的程辉不耐烦地按铃，兴奋而又忐忑的期待着那个已经分别了整整一夜的身影。

    然而，想象中的温柔甜蜜的目光交聚，会心微笑，都没有发生。来开门的林之若明显尚未清醒，鬓发蓬乱，脸上犹有睡觉时枕巾印下的痕迹。更让他惊骇的是，她身上，居然染着斑斑血痕。

    听她轻描淡写地说着昨晚的遭遇，他怎么也禁不住后怕。就在自己微笑着做题的时候，林之若正面对着铮亮的刀锋。如果，林之若动作稍有迟缓；如果，那伤不是手臂而是更关键的部位；如果，歹徒更凶悍一些，警惕性更高一些；如果……如果，林之若再也不能坐在他身边，顾盼神飞，谈笑风生，他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勇气活下去。

    进门之后，他一直贪婪地注视着林之若，一遍遍地确认，她还在那里，那微笑，那面容，那谈吐，那敏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纵然如此，直到林之若扑入他怀里，手臂可以拥围，身体可以触知，鼻端清清楚楚地盘绕着她洗发水的清香，他才终于有了真实的感觉，终于可以相信，这个几乎就失去了的人儿，是完整的真切的存在。

    程辉尴尬地收回手臂，见孟繁星身子颤抖，笑林之若道：“这送上门来的你不要，偏偏去挑老实的欺负。看把我们小孟吓得，都哆嗦了。”
------------

葡萄满架绿生凉

﻿    林之若义不容辞，当了向导：“清风山脉在这里断了一下，再往东北一百多里，才又接续起来，不过改了名字，叫魏驼岭。清风江没了阻挡，在这里转了个弯，流向东南，江面变宽，水流变缓。下河湾乡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这一带农村因为土地肥沃，可以引河水种稻子，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泡子，可以养鱼，所以相对比较富庶。”她指点远方：“天边那道青色的影子，就是清风山。清风江离这里也不远，不过被庄稼挡住了，看不到。等会儿到了我姥家，就更近了，可以去江边玩。”

    众人大多没来过乡下，兴奋的指点着周围的一切，辨认着每一种新奇的植物。唐馨发现了一片向日葵田，高兴的叫：“原来向日葵长得这么高啊，叶子大得像蒲扇。”目不转睛的瞧了半天，突然道：“咦，向日葵的花盘不是应该跟着太阳转吗？现在太阳在西南方，怎么它们什么方向都有，还都耷拉着脑袋？”

    林之若失笑：“跟着太阳转的那是刚长出的幼嫩花盘。现在它们都结了籽了，那花盘又大又沉，再转，就扭了脖子了。”

    程辉左顾右盼，忽然在林之若耳边道：“我看那玉米棒子个都长足了，要不然我偷偷下去掰几穗，回头咱们煮着吃？”

    林之若摇头：“这大田里的玉米熟得晚。你看着个大，其实还没有挂浆，玉米粒还没有鼓起来，不能吃。我姥家后院自种的白玉米，成熟早，又好吃，你耐心等着，不要乱动，白落个贼名。”又指着一片花生地道：“你看这花生叶子开始干巴了，但还没有干透。这个时候拔出来，果实水分最足，还有点软，用火烧着吃，特别香甜。等收获的时候，花生果已经干了硬了，就差很多了。还有黄豆也正是好时候，等有机会我弄给你吃。”看程辉心驰神往的样子，不禁笑道：“小心，口水要滴到唐馨身上，你没吃上山味，先吃了白眼了。”

    十几里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进入江家所住的小东屯。林之若谢过了舅姥爷，带着众人走向后街，指着一家庭院：“那就是了。”

    大门是粗厚的原木剥了皮制成的，两扇相对，因为风吹日晒，外面已经微微发黑。程辉见并无门闩，虽有一个搭扣，也没有系上，便伸手去推。林之若看着他，微笑止步。

    大门出乎他意外的沉重。程辉暗暗用了点力，才把大门推开，刚要迈步，突然一条黄色的大狗蹭的一下窜了出来，冲着他便是一顿猛吠。

    程辉吃惊之下，连连倒退：“靠，还有警卫？就算是柴门闻犬吠，也不用这么嚣张吧？”

    “大黄，回来。”随着一声稚嫩的呼喝，大黄立刻解除战斗警报，跑了回去。程辉松了口气，循声望去，却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矮矮胖胖，穿了一身荷叶样的连衣裙，摇摇摆摆的走了出来。大黄跟在她身边，伸着舌头，摇着尾巴，俯首帖耳，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看到解救他的竟是这么一个小孩，程辉有点窘迫，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招呼。

    那小女孩并不理他，一人一狗，径直扑到林之若腿边：“姐姐，你来了。我好想你噢。”

    林之若单伸右臂，把她抱起，在她的胖脸蛋上猛亲几口：“乖远远，才一个多月不见，你好象又重了几斤哦。”又给她依次介绍：“这都是姐姐的朋友，一起来玩的。”

    小女孩从林之若怀里出溜下来，仰起头，依次审视众人，嘴里甜甜的按林之若的指点叫：“傅哥哥，唐姐姐，孟哥哥，李哥哥，程哥哥。”又严肃的自我介绍：“我叫江致远，是姐姐的表妹。”想了想，又加上注解：“她妈妈是我大姑，我爸爸是她小舅。”

    程辉感觉江致远叫自己的时候，嘴角似乎有一丝嘲讽，很是不爽，向林之若道：“怎么你的名字是随姥家人排行的？你表哥叫之学，表妹叫之远？”

    林之若还没有回答，江致远已经抢着道：“我们不犯一个字。大哥的名字，是孔子‘十五而有志于学’的志学。我的是诸葛亮‘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致远。”

    爷爷曾经反复给她讲过她们兄妹名字的典故。因为每次见到陌生人，第一件事就是问名字，她虽然不解其义，却把这两句话背得滚瓜烂熟。见程哥哥一脸诧异，还可怜他孤陋寡闻，伸出手指在地上把几个字写出来给他看。

    林之若制止她：“你统共也就认识这几个字，别炫耀了。哥哥姐姐们走了很远的路，都累了，你去把大黄牵开，我们好进去。”

    这时候林之若的外公外婆已经闻声迎了出来，把他们让进院子。两个人都白发满头，外公沉默严肃，外婆却和蔼可亲，张罗着给他们端茶倒水。唐馨赶紧跑去帮忙。林之若则督促着男生们把东西放到厨房收好。

    江家院子甚为宽敞，朝南一排四间瓦房，是林之若外公外婆和大舅江超夫妇住的。西面还有三间厢房，是为了江志学结婚盖的，大红喜字仍在。不过江志学婚后单位分了房子，为了工作方便，住在镇上，这三间房子便空着。厢房前栽着葡萄，苍绿的枝蔓，一直爬到房顶上去，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下面放着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是家人休闲乘凉的地方。众人放好东西，便被让到葡萄架下休息喝水。

    林之若只说来玩几天，长袖衬衣盖住了左臂的伤口，两位老人不疑有他，自然没有异议。简短说了一些林谦诚和江蓝在上海的情况，又问起大舅夫妇。外婆道：“他们今年承包了一个果园，现在这个时候，要看园子，两个人就住在果园里，连吃饭也只能轮流回来吃。你们来得正好，回头让他摘些新鲜的海棠果给你们尝尝。”

    程辉闲不住，见江致远正襟端坐，跟个小大人似的，眼睛却转来转去，在众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量研究，忍不住要去逗她：“远远，你真有学问，连孔子和诸葛亮都知道，在哪学的啊？”

    江致远撇撇嘴：“这算什么学问？是个人就知道。”

    程辉被呛了一下，坚持不懈地继续问：“你的名字又好听又有意义，是谁给你取的啊？”

    “是爷爷。大哥的也是他取的。”

    “那你姐姐呢？”

    “她不是。爷爷说她不姓江，不归他取名。是姑姑和姑夫给取的。”

    “那你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江致远闭嘴不语。程辉逗她：“咦，远远也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江致远不服气：“我怎么不知道。爸爸说，姑姑本来是用‘知其柔弱’的意思，可是姑夫不喜欢，就给改了，现在，现在……就没什么意思了。”

    李凯偷偷在孟繁星耳边道：“我总算明白林之若是怎么培养出来的了。这简直是家学渊源啊，你看，这么丁点大的小女孩，就把程辉噎得一愣一愣的。”

    孟繁星转头看着江致远，试图从她身上拼凑林之若儿时的样子，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小了几号，肥了两圈，一脸严肃，雄辩滔滔的林之若，不禁微笑。

    外公外婆怕他们拘束，聊了几句，嘱咐林之若好好招待，便拉着江致远进屋去。江致远不肯：“我要和姐姐在一起。”外婆哄她：“乖，你不是有东西要给姐姐看吗？跟奶奶进屋拿去。”

    老人一走，程辉立刻撒欢，先是追着大鹅满院跑，想摸摸他们的额头的那抹黄色，看是硬的还是软的。没有得逞，手上还被啄了一口，泄了气。一眼看到东面马棚里拴着两匹马，正在安静的吃草，学了乖，先问林之若：“它们怕不怕人？”见林之若微笑摇头，才伸手去摸马脸。那马受到陌生人骚扰，很不高兴，扬蹄撂脚，抬头打了个响鼻。程辉吓得赶紧把手缩回来，责怪林之若：“你不是说它不怕人么？”

    “我是说它不怕人。”林之若故意把那个人字咬得重重的：“没说它见到同类会怎么样啊。说不定它以为你是来和它抢草料的呢。”

    众人大笑。程辉一眼看到江致远手里拿个罐子，站在正房门口，不屑的望着自己，哀叹自己不幸，到江家才半个小时，居然被这个小屁孩给鄙视了三次。

    江致远跑到林之若身边，把手里的罐子举给林之若：“姐姐，看。”

    唐馨见是一个精致的乳白玻璃瓶，只有拳头大小，还有浮凸的花纹，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甚为好奇，凑过来看。

    林之若正和傅青纶说话，只是打开瓶盖瞟了一眼，敷衍的说“不错，还挺活泼的。”便递回给江致远，接着向傅青纶道：“我姥爷小时候家里是地主，上过私塾，还当过兵，只可惜是国民党那头的，文革为了这个没少受罪。他的一生，走过大江南北，见过朝代更替，算得上是一部传奇，就是思想有点封建，宗族观念还根深蒂固。不过，这也难怪，这个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江，仍然还是大家族聚居的形式。”

    江致远很不满意林之若的表现，转头见唐馨在看自己，便把瓶子举到她面前：“唐姐姐，你看。”

    唐馨一向喜欢小孩，见江致远粉嫩圆润，聪明活泼，早就恨不得抱过来亲热。不过江致远人虽然小，却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她不敢轻举妄动罢了。见她主动搭话，受宠若惊，连忙讨好的打开瓶盖，张眼一望，吓得尖叫一声跳了起来，瓶子也跌落在地上，摔成了几瓣。众人过来看时，只见白色的碎片之中，蠕动着爬出一条碧绿的虫子，一寸多长，身子圆滚滚的，前有触角，后有尾须，腹下许多对短足，是当地很常见的一种靠吃树叶为生的害虫，俗称“树狗”。

    林之若赶紧俯身，从碎片中把试图逃走的虫子捉回，却无处可放。见她为宠物精心寻觅的别墅眨眼变成了碎片，江致远嘴角扁了扁，就想要哭。程辉总算等到一个讨好小主人的机会，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空的水果罐头，做了那只树狗的新家。江致远左看右看，很不满意。林之若哄她道：“你看，这个瓶子宽敞多了，它可以爬来爬去。等会儿我再给你捉一条，让它们两个作伴，就不会寂寞了，好不好？”

    江致远转悲为喜：“我现在就去捉。”

    唐馨心惊胆战的躲在一边，疑惑江致远要到哪里去，却见她负了手，仰着头，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她也跟着抬头看，只见密密的葡萄叶中间，垂着一串串碧绿晶莹的葡萄，并无异状。

    江致远找了一会儿，叫林之若：“姐姐，这里。”

    林之若走过去，单臂把她抱起，她伸手试了试：“不行，还要再高。”

    孟繁星怕林之若扯动伤口，赶紧过去把她换下。他个子甚高，不须高举，江致远已经触到了葡萄架，伸手摘下了一片葡萄叶。

    唐馨仔细观察，才发现那片叶子边缘残缺，有虫子咬过的痕迹。叶子背面，果然趴着一只树狗，比刚才那只还要粗壮一些，身体的颜色和葡萄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江致远摘了下来，她就是盯着叶子看，也未必能发现。她这才知道，这片她欢喜赞叹，以为大有田园风味的葡萄架上，竟然还潜伏着一个可怕的世界。她越想越怕，不敢再站在葡萄架下，远远的避到院子里去。

    江致远把新的树狗连叶子一起扔进罐头瓶里。林之若道：“来，姐姐给你的两个宝贝起个名字，好不好？这个大一点的，绿色里面透着点灰白，就叫小白；那个小的暗一点，叫小青。”程辉听到两只树狗竟然叫了白蛇青蛇的名字，几乎笑出声来，赶紧掩住嘴巴，以免白费了刚才的一番殷勤。

    江致远折了一根树枝，摆弄着罐子里的小白和小青，很是满足。林之若体贴唐馨一番苦心，对江致远道：“远远，你唐姐姐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都在屋里。她叫你去拿呢。”

    唐馨急于弥补，把带来的零食糖果一股脑捧出来。这些东西很多在乡下是买不到的。江致远离家很久，见到这么多老朋友，如获至宝，嘴里吃着，手还不停的往兜里划拉，含含糊糊的道：“谢谢唐姐姐。”

    唐馨大喜，试探着把她胖胖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她居然也不挣扎。她得寸进尺，也不怕虫子了，走到桌子边坐下，上下其手，连亲带啃，大肆蹂躏。

    江致远看在零食分上，忍受了半天，觉得人情还得差不多了，从她膝头出溜下来，跑到孟繁星身边，拈了一片酸梅干，跷起脚，塞到他嘴里，算是答谢他刚才一抱之恩。孟繁星见她小小年龄，行事大有林之若风范，由衷喜爱，把她抱起来，和她聊天。江致远对他似乎甚有好感，乖乖坐在他怀里，不但有问必答，还主动絮絮讲述自己的趣事，又把兜里的零食拿出来和他分享。

    唐馨看得目瞪口呆，跌足叹道：“我还以为只有林之若精通兵法，谁知道她家连几岁小孩都懂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林之若伏在桌子上偷笑，暗赞小妹妹眼光一流。悄悄抬眼看着那个认真陪着小表妹聊天的少年，俊秀的颜容明朗柔和，心中温馨流转，嘴角一直向下弯，怎么也收不回来。

    孟繁星问江致远：“你怎么喜欢养树狗呢？别人会不会说你淘气？”

    江致远奶声奶气的抗议：“我才不淘气呢。爷爷说南方的小女孩，都养蚕宝宝，是很有爱心很有利益的好习惯。我们这里没有蚕宝宝，所以我就养虫宝宝。奶奶说，我比姐姐小时候乖多了。姐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整天把树枝削尖了当箭射，还拿家里的鸡鸭当靶子。奶奶还说，那几年，晚上圈鸡鸭的时候，都不用费事，只要让姐姐拿着她的树弓树箭出来往院子里一站，鸡鸭自己就跑回窝里去了。不过早上姐姐不能出来，不然它们死活也不敢出来吃食。”

    众人笑得不行。程辉捂着肚子，望着林之若：“原来你还有这功能，真长见识啊。你刚才讽刺我是马，至少还是善良的食草动物。你是什么林子里冒出来的野兽，吓得鸡鸭辟易，牛羊远遁？”

    林之若拉着他走向后院：“你不是要吃玉米么？哪，这里还有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小葱，白菜，全是自家种的，保证绿色无污染。快摘，摘好了我们就做晚饭。”

    农村的炉灶，大家都不会使，弄得厨房里浓烟滚滚。外婆想要帮忙，被唐馨给推回去了。几个人舞弄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桌菜。农村习惯了简朴，这顿饭远比江家平常的规格丰盛。江超和妻子轮流从果园回来吃饭，见到外甥女和她的一班青春活泼，又礼貌懂事的同学，很是高兴，热情的邀请他们有时间去果园玩。

    其时白昼正长。吃过晚饭，天色仍然很亮。夕阳斜照，晚霞漫天，六个人谁也不想休息，说说笑笑，漫步出了村子，向江边走去。
------------

蛙鸣四野稻花香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中霄风雨扣西窗

﻿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第二十九章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象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象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

野菌山果奉客尝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特大喜讯

﻿    已经几个月没有用中文写过东西了，那个国度，那个故乡，那些个校园里发生过的美好，在挑灯读完这部后，忽然如滚滚前尘，一下子涌了上来。

    十年。在努力或慵懒的过活的日日夜夜里，在踏入成人的世界已久后，恍然发现，原来竟有那么一段过去，曾经如此鲜活，却夹在回忆生疏而漫长的冗道里，遗落在地球的另一边，被我如此轻易的挥霍，深埋，以致忘却。

    雪夜。在这所常青藤学校，伴着男友均匀的鼾声，读着曼倩天涯的故事，那些青涩年代的人和事，如街头转角处兜头遇见的故人、又如乍见自己的沧桑满面的倒影，熟悉陌生，温暖冷峻，柔软而艰辛。

    中学是么？…..回忆如洪流，蹒跚其中，影像接踵而来。记得当年年纪小….也有一个无话不谈美好可爱的糖心。有严厉而宽容的班主任。有一双温暖如秋阳的眼睛——那么多年来一直默默注视着我，我却不知他无论忍着怎样心痛也从不说破。也有一个美好如繁星般男生，微笑的时候仿佛整个春天的杨柳都在拂风，他在诗里信里一遍遍念我的名字，我却只能许他清风明月的友谊。也有一个才华横溢天才清高如傅青纶的人儿，后来，我们在未名湖畔牵手相拥、石舫上把酒高歌，我爱极他骑着单车载我在清华的青柏路上飞驰，也感动于他在相似的一个雪夜里用手套捂着替我买回艺园冒着热气的饭菜。…..后来，以及后来的后来，我在成长的阵痛中一个一个一个丢失了他们，然后渐渐的，一并迷离了关于那些春风，荷塘，雪夜，和秋阳的记忆。

    忽然发现，其实丢失的，还有那些通透的表情，真挚的向往，丰富，泪水，纯真，热情，幸福的勇气，对于关于勤奋毅力等等的简单定义的相信，和力图通过他们实现的远大的理想。

    尽管如今，我似乎比当初的任何想象走得更远，然而在历经爱恨劫数，欢笑潸然，放逐与游历后，那些曾经珍重不舍的美好的人和情感，十年之期，色如风花，已一一散落天涯。

    (744字)

    是啊，真是好文。很早就看见有人推荐，收藏了很久，直到今天才打开看，却不能自拔。

    那飞扬的青春，已经离我好远了啊。行云流水一般的文字，却仿佛带我回到那段朦胧酸涩的时光。

    每个人都有的青春，每个人都有的初恋。。。。

    那些当年的欢笑，忧愁。。。。已经有多久没有萦绕在心底了啊

    似乎很多年，都在奋斗，在努力，在拼搏。。。。现在，很多事已经告一段落，突然有了空闲时间，在网上美文中流连，但是，被文中清清淡淡的文字触动了心灵

    仿佛还在那个静静的山路上，每次放学，我们都是前后走的，但是无论谁在前面，都一定走一段就回头看看，后面那个是否跟上来，一会儿慢，一会儿快，保持差不多的节奏。。。每一个眼神，都含着莫逆于心的默契，和鹿撞的不安，窃喜。。。。就像繁星的大起大落的心理，真是太传神的描绘了懵懂中的岁月，情怀初动的忐忑不安

    感谢大大给了我一个可以回忆过去，默默微笑的时刻

    而现在，我的孩子还在身边玩耍，很快，他也要到那个美好的年龄了，那时，又会有多少美好的故事上演啊

    (423字)

    曼倩天涯行文似乎颇受梁羽生影响,回目都以诗词入,连结局的描述,都亲如旧识。

    说起林之若看的武侠,特别的提到>和>。一群初高中生随口掉文不说了,尤其说到男女之情时,往往说成缠绵郁结激荡回旋,有些取巧,但真是可爱。

    初中高中,可惜当时没有这么珍重,以为日子还长呢,待时间都过去了,才感到愕然。

    我经过十六岁时,也曾独个站在芭蕉园里说,叶叶心心,舒卷有余情。

    但现在我已不了解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了,一来久别,二来大家成长的环境已不一样,更何况同时代都还有个人差别?

    他们一边发着永无可能的虚愿比如林之若的生日愿望,一边象个成年人一样脚踏实地的许诺比如孟繁星。

    用十六岁或六十岁的形相,或许是不重要的,曼倩想借这一群学生之口,发出她的内容。

    思想纯表达,的确没有什么比半大不小的学生身份更合适,青春是一个以言明志的时期,仗着年少,不用什么实在的事件触发,就能滔滔清谈。

    原本觉得色已成空是个悲剧,那是惯性望文生义,以为花残月缺。其实每时每刻此色均不再,这名字,除了看起来象悲剧,还是写实----蛹而化蝶,是色成空,又可以想成思想自由,摆脱了色相桎梏,往来无碍,周遍圆融。

    不过活着终究是肉身,肉身消散后的世界如何,一死是否另一生,真是无从肯定,不可辩驳。

    (536字)

    看完了，就想起来一本书名——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

    所有的青春都会腐朽，一如我们所有的人生。但，即使明知会腐朽，却依然挡不住我们无悔的投入。为什么？因为林之若，因为孟繁星，因为所有出现在文章中的那些少年。

    当然会爱上林之若。很多人或许会认为她过于完美，尤其是学业方面，太过于天才。其实未必，读到那段她为了一道习题坐在花台旁边冥思，我仿佛看到很多熟悉的影子。许多聪明的同学，在别人看来学习是轻松不费力的事情，诸不知，他们为此付出的努力，都是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就好比之若的冥思，其他人，或许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明白她的冥思究竟为何。所以老师会宽容这样的孩子，因为知道他们自有学习方法。经历过许多事之后方会明白，其实很多事情，看上去，与实际上之间的差别。但她究竟只是一个孩子，看着她为突然而来的挫折逃避，过来人明知，这是每个人都会遇上的事情。不在这里，就在那里，人生，从来就没有所谓的一帆风顺。头疼之于她，就仿若学习之于李碧荷。而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完全的明白，另一个人的人生。同一件事情，之于此与之于彼，从来都不会相同。

    当然会爱上孟繁星。他的细腻，他的宽容，他的平和。如果林之若是星星，孟同学绝对是守护她的天空。星星只会属于天空，而不会属于另一颗星星，所有之若爱繁星，而不是小傅。他们之间，只会是永远平行的线条，有同样的方向，有同样的弧度，却不会纠结交集。

    。。。

    本想写长评。写到这里。却发现。有些东西用文字述说不出来。。。

    崇拜可以用文字自如的表达的人。。。。 (630字)

    再生缘还没更新，又跑到这里来寻求精神慰藉了。。。。。。。。。话说这文私下里看了三四遍了，实在是爱不释手，然后还推荐给了周围的人，不过大多人都把这当言情看了，可惜可惜，幸好我还有两个算的上知己的朋友，看了以后感触颇多，常常和一起展开激烈的讨论（看完书后能有人交流实在是一大乐事）。

    我这两个朋友都是很优秀的（都比我优秀多了。。。。。。。），是很努力向上的好孩子，也都非常有正义感（就某种意义上他们都依然保持着比较纯真的心态）。

    友大受打击，觉得很是绝望（特别是知道作者就是林的原型以后），她努力到今天，才突然意识到，其实有些人在出生的时候，就拥有远高于自己的天赋，只需要花不到自己一半的努力，就可以远超她现在的成果。

    （这种失落感伴随了她很长时间，不过通过我的开解，她终于走出了这无谓的阴霾）。

    另一友B，则把大量的关注点集中在孟和林的感情上面，直呼

    “得男如此，夫复何求！”，特别是知道了林和孟的原型后，对他们的琐事非常关注，而且每次都会发出评语

    “小孟实在太完美了！”，

    “真是神仙眷侣啊”（说实话，她的作风一向比较强势，好辩的方面和林有点相似，但好象男生都把她当竞争对手，而非仰慕者。

    估计她通过两相比较，才会发出如词感叹）。有时候听听AB同学对于〈色〉一文的不同见解，很有意思。

    至于我，就本性而言是个懒惰的人，就天资而言也算不上十分聪颖，所以〈色已成空〉年前，我朦胧意识到每个人的天资，机遇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同的，鉴于我是个消极又贪图享乐的人，所以这种认知助长了我的得过且过。

    直到初二，暗恋上班上一个优秀的同学，激发了我的动力（这点和小孟类似），这样才进了重点高中，不过随着这个男生自此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我的这种激情也逐渐随着碰到的一些挫折而逐渐消退，直到高三的时候，我在高考信息报上戏剧性的发现，此男生已经保送进了北大，突然我的学习热情又被激发了，虽然被激发的有点迟，但我还是进了一所重点大学，不过当然不可能是北大。

    于是我的动力又消退了。。。。。。。。。。我就这样无为的生活着，直到我看了〈色〉，意识到了一件事：天资的不同也导致了不同的烦恼，所谓

    “天才”的烦恼其实并不比常人少，事实上可能更多。就象我们在为升学，工作烦恼的时候，林在被更大的痛苦困扰着，这种痛苦不如我们的烦恼，它甚至不是个人的努力就能解决的。

    所以根据天资的不同，我们也被赋予了不同的责任。这个认知帮助确定了我的目标：我要尽所能的运用我的资质，来解决我所能解决的烦恼。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担负起我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

    (1087字)

    很感谢作者！以超人的文才写出了少年人的心事和故事。虽然经历的东西不尽相同，但是总有些心意和情怀是相似的，因为没有文学才能，所以诉不清内心的缠绵和烦恼，理想和心智。

    少年时的苦恼和困惑在中年时也会解不开，放不掉，不是离愁，却又别有滋味在心头！

    看了作者的文章，年少时郁结的心事仿佛稍解。所以感谢！同时，羡慕之若和孟繁星的爱！

    人间有爱如此，大家也就不必遗憾了。毕竟美好的东西是有的。看到有个网友评论时，谈到对爱的失望，说道：爱不过是欲望未平和自己一己之私，之望，之梦想。

    哪个少年不怀春呢，在那样如花的年华里，如果不怀春，岂不是不正常吗？

    不要责怪自己，也不要埋怨命运，其实是我们自己没有找好自己的位置和应该追求的属于自己的幸福和生活！

    怨不得你曾经寄托了希望和梦想，并把之打扮成自己爱情理想的那个对象。

    是我们自己的年少轻狂和不谙世事，不知天高地厚而已。年少的无知和叛逆会对自己造成伤害的，可惜那时不知如何自制，不知如何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事业和天空。

    不知道平平淡淡的美丽，不知道勿以物喜，勿以己悲的情怀。唉！太小了，不知道保护自己柔弱的心和纯情的爱意，不经意的挥洒了，也就没了。

    过去了，也就丢失了，那是十分，十分遗憾的事情。（反之，不然，我们又如何长大呢？

    ）感谢作者，写出了年少的美好和遗憾！告慰我们都曾有过的少年人未满的□□的青涩的心！

    (568字)

    啊～啊～啊～先让我吐两口郁结之气（想到不得志的高中生活，惘然若失）。。。

    也曾看过一些青梅竹马，不可否认本文确是沙石中的钻石（这个比喻～汗），已不是仅仅言情二字所能涵盖，与其说它是一部，我觉得更像是一本成长的札记。

    吸引我的并非故事情节，而是人物之间的对话，尤其之若的对话，我看到的不是一个角色（即作者说取材于原型，我仍然觉得这样的人物过于缥缈），而是一种思想，一种境界。

    一路读来，我将大部分的目光专注于林之若这个人物，甚而对她说的话反复研读，也许只是因为她是我可望不可及的一种状态吧。。

    凡尘少年，谁不渴望横扫千军，感受那无与伦比的成就感？是，学习并非唯一的途径，高考也不是人生的终结，可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宽敞明亮的课堂和无处不在的竞争，实在是令人无暇他顾啊，于是我们眼中只有数理化，我们的少年就这样单调地逝去了。可到了最后，仍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人哭有人笑。问一句：公平吗？我不知道，只记得有人说，这个社会，努力也不一定有收获，而不努力肯定完蛋。于是，我们仍然卑微地勤勤恳恳。。。

    每忆过往，总生出“往事不堪回首”的悲哀。遥想当年岁月，年少轻狂，一众人等，豪情万丈地信誓旦旦非清华北大不娶，末了，经历梦想破碎的打击和现实无情的摧残，风华不再，只能放弃天之骄子的追寻，现实地平凡地过活。

    尤记得，某位老师说过，天才，是只能欣赏不能模仿的。果然，人于社会，各有其定位。我原来宿命论，后来不信，再后来，仍然相信注定。。。

    原来所有的不甘，都会随着时间慢慢地变淡，这些年过去了，午夜梦回时也常想，那些向往的生活，那些渴望的荣耀，到真的经历时，也许也只得“不过尔尔”罢了，人生，也不过尔尔。

    ，从来喜欢架空，连都市童话都觉得疲累，遑论校园，可本文一开卷，就欲罢不能地读下来了。不是不感慨的，原以为那些岁月那些人那些情怀都已经远去了，至近日才发现，其实它们并未远离，只是被深深地埋藏。

    既然是言情，依看文的8挂性，还想侃几句男女主角。我一直觉得傅很可怜，暗地里也想其实林与他一起未尝不是更好，意气相投，珠联璧合。可是，又想起朋友做的一个比喻：两个拳头，往往不能合在一起，反而是拳头和包袱可以紧密地契合。也许，孟就是那个包袱，虽然不璀璨夺目，却恒久而坚忍。话虽如此，还是有点，不是遗憾的遗憾。

    末了，鲜花一捧，感谢作者。。期待再有佳作。。作者回复：

    你说得很对

    这是一本成长札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我更想要记录的，是那个年龄的困惑，挣扎，和思考。 (972字)

    大大,能得到您的回答我真是太感动了.我想您不仅写文畅快淋漓,就是书品也那么的好.老鼠无以为报,只好再以我贫瘠的文字给您的文章增加一些点击率了.呵呵.我刚刚拜读完全文,清新流畅的文风仿佛让我回到了那个年代,您的文章让我觉得宛如听着无印良品的音乐,泡着一壶清茶,在微风中翻阅自己最喜欢的少年读物.的确让人向往.看完这篇文,我觉得之若的坚强或者说是任性也许就是她最大的缺点吧.她不听母亲的忠告,独自外出.让我仿佛重温了

    “蓝胡子童话故事

    “中不让进入最后一间房间的忠告.明明是无比正确,然而越是被人所阻止,就越是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吧.之若的任性还表现在她身受重伤仍去追击歹徒的举动,看第一遍时觉得她少年英雄,驰骋江湖,可是回味过来又觉得她太过草率,任意妄为,太不把自己的生命当一回事了.呵呵,也许我们普通人就是因为具有这么多的顾虑,思前想后,才会错过那么多的精彩人生吧.看到这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同时也很忧虑,这个情节是不是有什么后遗症呢.果然,其后不久,天涯大大这个后妈....不好意思,就给偶们若若这么大的痛楚.若若的任性还包括她的窝藏病情吧,正常的女孩子碰到这样的病痛,不是哭天抢地,至少也需要找家长哭诉一番吧.可是,若若就是这么与种不同吧,(小小声说,什么品种啊)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真的是看轻生死了吗?我怎么觉得这个病情不是在虐她,而是在虐偶们读者粉丝的心啊!!!!大大的文章有一个优点吧,就是主角包括配角基本上都是那么的一忘情深.的确作为言情文这个优点无可厚非.只是偶有一点点小小的不甘心,他们怎么就一眼能够看出哪一个是心之所想,情之所系呢?偶们怎么就看不出呢?55555555,这个一目了然的感情脉络是不是有一点点单调啊,况且,又不是演韩剧,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命定中的人嘛,希望您下一部作品中的人物感情世界能够丰富多采一点.当然,偶知道一不小心会变成花心大萝卜的,但是,大大那么好的文笔,这点小问题....狗腿的谄媚,您一定手到亲来.罗嗦罗嗦,罪过罪过.但是大大,偶们还是想说,您描写人物的心理真是太传神了.害的我看来看去个个都是好人啊,5555,虐也虐的有限啊.就没有魔头一样类型的主角出现么???偶很期待的说....说了这么多,很不好意思给您提了这么多要求,呵呵傻笑中,作为您的粉丝,偶们是临表涕琳,不知所言,您可千万别见怪啊!!!最后,谢谢您给我门带来这么好的文章,呵呵,昨天晚上梦里都是这个....(952字)
------------

双双丽影被斜阳


------------

明日山岳两茫茫


------------

今夕共此灯烛光

﻿    江城是一个过了气的小工业城，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由于师资和设备的限制，一中虽然特别组织了快班，但每年竞赛，至多不过在省里拿个二三等奖。加上虽然年年有人报考清华北大，却十来年都没有人考上过，一中始终不能评上全省重点中学，成了历任校领导的一块心病。

    今年居然有两个人竞赛出线，校方自然喜出望外，如何能任由林之若放弃这大好机会？此后的两天里，班主任，校领导，纷纷出动，对林之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诱之以利。

    对于江城的大部分学生及父母来说，最大的渴望，不过是能考上大学，能离开这个落后的小城，找到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因为专业兴趣这样虚无缥缈的大题目，放弃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简直和食不果腹的饥民，居然还挑剔红烧肉的味道不正一样不可思议。程辉听了林之若的理由，悻悻地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孟繁星关切的询问林之若：“你真的只是不喜欢化学？可是你化学又学得那么好？”

    唐馨道：“就是。保送清华北大，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啊！”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问你们，如果你家很穷，你偶然结识了一个财雄势大的异性，他/她向你求婚。你并不喜欢对方，但是家里人贪图富贵，一致劝你接受，你干不干？”

    大家相顾失笑。傅青纶道：“怎么能这么比方？靠裙带关系往上爬，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次机会，你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那怎么一样？”

    林之若道：“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选择本来就和婚姻一样，某种程度上，是影响终身的。咱们不考虑别人怎么看，就说自己的想法。”

    唐馨摇头：“我不干。不喜欢对方，过得不会开心，钱再多有什么用？”

    孟繁星凝视着林之若，李凯望了一眼唐馨，都跟着摇头。

    程辉却道：“当然要娶。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男人奋斗一辈子，为啥？说到底，是为地位和女人。两者得兼，傻瓜才不干。就算不喜欢那个女人，有了财富权势，天下美女，还不是任我予取予夺？”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见他插上了第十四根蜡烛，抢先道：“这个生日，很值得纪念。因为这一天，我认识了你。”

    “这一天，你认识了我。”孟繁星不由自主地低声重复了一遍，抬眼看着林之若。

    林之若听着他语气中无限激荡缠绵之意，竟也失去了一向的镇定从容，微微低了头，双颊也热了起来。

    晚风吹拂，暮色渐浓，仿佛厚厚的灰纱，把两个人笼罩在这个小小的，只有对方的天地里。

    过了许久，孟繁星才低声道：“原来开学那天，就是你的生日。”

    为了摆脱暧昧尴尬的气氛，林之若故意笑道：“是啊。你还送了我一份别致的生日礼物，把我撞了个仰八叉，还洒了满身的水。”

    孟繁星也笑了：“当时我别提多害怕了。撞上谁不好，撞上这个全年级最恐怖的人物，以为你不知道怎么惩罚我呢。想不到你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看起来挺温柔的唐馨，狠狠训了我一通。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是不可貌相。”

    林之若想着当日的情形：“是程辉他们跟在你后面吧？你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哄堂大笑，笑什么呢？”

    “还能笑什么？程辉他们本来躲得远远的，生怕你一怒，连他们都怪上。看到是唐馨出头，又转过头来，嫉妒我有艳福，后悔自己怎么没有跑在前头。”

    林之若抿嘴乐了：“这倒的确是他的作风。”

    孟繁星道：“从那之后，我开始仔细观察你，发觉你其实和大家传说的很不一样，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嗯，这话我爱听。”林之若调笑他：“怎么个很好很好法？”

    孟繁星想了想，腼腆地笑了：“我不会形容。总之，你心地很好，很纯真，对人也很坦诚，很亲切。不过，你好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注意身边的事情，言辞又厉害，观点又奇特，不了解你的人，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林之若很是感动：“原来那个时候，你已经是我的知己。”

    “其实，你对我的影响很大。”孟繁星低下头，道：“我本来一直都是混混沌沌的。可是，初三那一年，因为你，我好像突然开始会思考，会想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学习上也开始认真起来。”

    “可惜没有酒。”林之若笑道：“我们这也算惺惺相惜吧，应该干一杯才对。”

    孟繁星又插下一根蜡烛：“高一的生日，你是在滨洲度过的。你出了那件事，我很为你担心。后来你回来了，变得更加坚强开朗，我又很为你高兴。其实，听说你去滨州的时候，我虽然很诧异，但是又好像意料之中，仿佛知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会这样做似的。就算不是去滨洲，也会有别的一种激烈的抗争方式。”

    林之若有点意外：“老实说，事情发生之前，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反应。你怎么判断的呢？”

    “只是直觉。你即使在最安静的时候，也给我一种刚烈不屈的感觉。就好像一头虎，就算蜷着，你也知道那不是一只大猫。”

    “厉害，厉害。怪不得我爸都佩服你呢。”林之若打量着他：“识人之明，也是一种天赋吧。我就没有这种本领。你以后应该做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商场也好，官场也好，前途都不可限量。”

    察觉到她语气中的严肃和诚挚，孟繁星羞赧地低下头，心头却因为这份盛赞，而涌起一股希望的热潮。他又插上一根蜡烛，道：“其实，在大家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前途不可限量。而你，又是那么地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最喜欢看你微笑的样子，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你手中。你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一直看到你的这个样子，即使我就是你并不在乎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也会很高兴很满足了。”

    林之若头痛之后，一直挣扎在痛苦的漩涡里，还没有机会追思往事。此刻听到孟繁星的描述，想起头痛之前，自己无拘无束，纵横书卷的生活，悠然自得，舒适快意的心境，黯然无语。

    孟繁星插上最后一根蜡烛，直视着她：“今天，我陪你一起庆祝你的十七岁生日。你每天头痛，数学竞赛又没有考好，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可是，我想你知道，生命是一个机会，是无限的可能。也许有很多痛苦，却也可能有更多快乐。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有一个人，愿意，并且恳求，你和他分享，希望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庆祝。”

    鼓起勇气，说完这番话，孟繁星心怦怦乱跳，等着林之若的回答，却见她只是怔怔望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他暗暗叹了口气，拿起火柴，把蜡烛一一点燃。一团团小小的橘黄的火焰，在暗沉的暮色中跳跃着，仿佛一颗颗燃烧的心脏，放射着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温暖整个世界的光芒。

    摇动的烛光里，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忽明忽暗，仿佛午夜盛放的昙花，在最阴暗冰冷的时刻，倾尽生命最美的风华。无可抗拒，不容挽留。林之若深为感动，凝望着他的脸庞，再也不肯移开目光。

    孟繁星柔声道：“来，许个愿，吹蜡烛。”

    林之若想了想，道：“愿这个世界，不再有生老病死，怨恨贪痴，爱无别离，所求能得。”她长吸了一口气，鼓腮吹出，所有的烛火跳了一下，一同熄灭。

    世界霎时沉入黑暗。直到眼睛适应了淡淡的月光，两个人才发现对方正在凝望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一笑。

    孟繁星道：“你这个愿望，我怎么听着，跟课本上那句‘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差不多？你还真有古人风范。”

    林之若笑道：“杜甫是穷怕了，以为人有了大屋子住，就会开心。其实，人的欲望复杂着呢。饥思食，渴思饮，饱暖了想空闲，空闲了吧，又嫌寂寞难耐。所以人啊，注定了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思的什么，反而不重要。”

    她仰起脸庞，望着柳枝后的一弯新月，轻轻地道：“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你嫌我对你冷淡，我也知道。我妈妈出事的时候，你曾经说，所爱之人的沉默，比误解和争吵更伤人。这话我一直记着。现在，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渴望得到他，触摸他，想得心都痛了，要用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可是，越是渴望，我就越怕，怕我会辜负了你，怕有一天，你会后悔。”

    孟繁星只觉得心一直提上来，以至于喉咙发紧，嘴里有淡淡地腥咸味，连声音都颤抖了：“为什么？”

    林之若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狠了狠心，道：“头痛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辛苦地追求爱情。我总觉得，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就算是喜欢一个人吧，就像喜欢明月清风，有的时候尽情欣赏，没有的时候也无所谓，何必非要带回家，占为己有呢？”她的声音变得苦涩：“头痛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软弱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抓住什么东西，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一直陪在身边。就好像溺水的人，哪怕抓住一棵稻草，一根浮木也是好的。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见孟繁星张口欲语，她摆手阻止：“我知道，你会说，你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牺牲。如果我把你拖下水，影响了你的成绩，你的前途，我怎么能安心呢？如果我健康时不肯回应你，一生病便滥用你的柔情，抚慰我的伤痛，这样的自私，连我自己都要鄙视自己，又怎么配得上你这么好的人，这么纯的感情呢？”

    孟繁星温柔地凝视她：“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

    “你的顾虑，就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我……”林之若的话遽然中断。孟繁星突然探身过来，嘴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又闪电般缩了回去。

    那一刹那，仿佛电流通过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变得兴奋，所有的感觉都被激活。爱情如此奇妙，只是这一轻触，已经是人世间最美妙最强烈的感觉。

    天地忽然安静了下来。江水拍打着江堤的节奏，晚风吹过柳叶的轻吟，草丛里昆虫的鸣唱，都变得那么清晰，那么响亮。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才平缓了心跳的频率，轻轻道：“之若，我不是想冒犯你。我只是想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你，才是那个溺水的人。能陪在你的身边，也是我梦寐以求说不出口的渴望，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巨大的幸福。只要你不嫌弃我，无论你走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追随你的脚步，陪伴在你的身边。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目的地。”

    林之若默然良久，道：“这已经是一个承诺。我们还太小，还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这样沉重的诺言。”

    孟繁星强抑着激动，道：“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过很长时间了。如果我们现在错过了，将来，我们有能力有承当的时候，却已经没有那个可以承诺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还是不希望，我们的感情，会给你学业或者生活带来任何影响。不如这样吧，明年今日，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那时候，我们都过了十八岁，也应该都已经上了大学，可以算是大人了。在那之前，我们在班里，还维持一般的同学关系，好不好？”

    孟繁星凝望着她，心神激荡：“好。你想怎样，都好。”

    林之若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我现在向你要一样东西，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都可以。”

    林之若微笑招手：“你坐过来一些。”

    孟繁星小心翼翼地挪到她的身边：“你要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不敢要你的承诺，可是，我也舍不得你把这样东西给了别人。所以，我先拿了再说。”她揽住孟繁星的脖子，示意他俯下头来，轻轻地，缓缓地，把自己的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欲将沉醉换悲凉

    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一辆轿车，把傅青纶和林之若再次送到了省城大学。随行的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他们办好了入营手续，便原车返回了江城。

    此后的三个月中，这陌生的城市，偌大的校园，便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在森森草木中，茫茫人流里，相依相对。

    和林之若并肩走在从校门通向宿舍的林荫路上，傅青纶不知道自己心中那份忐忑，是惶恐还是欣喜。偷眼望去，林之若衣襟脸庞上，都洒满了树叶间漏下的斑驳光影，摇曳迷离，掩住了她的神情，看不出悲喜。

    傅青纶暗暗叹了口气。

    他自从明了了自己的心意，整个暑假，又和意中人终日厮守，相思日深，几成煎熬。可是，林之若无论平时多么春风和煦，只要他略略流露真情，便立刻变成三秋寒霜，九冬深雪。在下河湾，林之若从树上跳下，跌落他身上的时候，他一时冲动，把她勾入自己怀里，林之若当即变了颜色，当着众人的面，不顾而去。后来武侠故事接龙的时候，更是一出手，便取了代表傅青纶的人物的性命。傅青纶在异性面前，因为知道自己的魅力，一向从容自若，游刃自如，突然遭遇林之若这一份凛冽决绝，偏偏又是自己寤寐以求的对象，竟然弄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机会，尾随林之若进了江超的看林小屋，想为自己的鲁莽道歉。还没有开口，林之若就端颜正色，转述了唐馨的一片痴情，要求他慎重对待，不可对她再造成伤害。

    对唐馨，傅青纶总觉得有所亏负，因而宁可受着程辉的讥讽，李凯的冷眼，也坚持给她补习。对林之若维护唐馨的一片苦心，他更是深为尊重。可是，这样一来，就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一番深情。在一中的时候还好，大家混在一起说说笑笑，日子很好打发。可是在省城，单独面对着他渴望而又不能亲近的女孩，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把握得住。而林之若那个激烈的性子，要是一旦有了越份的举动，后果，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骄傲如他，不是没有想过，要挥慧剑，斩情丝，找回以前的自在自如，无牵无挂。可是，相思一旦生发，是那样的不能解释、不可理喻、不能自制。无论做什么，心里总是有一个影子；无论到哪里，想的还是那同一个人。那是不能用理性分析、不能用毅力控制、不能借外力压抑、更不能靠自己解脱的一种思想的病痛，附骨随形，无药可治。更绝望的情形，是单向的相思。因为没有回应，没有交流，所以更加在想象中疯长；因为不能说出，不能道明，所以只有在心底抑郁；因为有所顾虑，有所恐惧，所以在理智的沼泽中挣扎；因为不得不揣度、猜测，所以心情摇摆不定，时时阴转多云，云动成雨。一次次下了决心要忘却要割舍，却一次次轻易地被一个背影、一次偶遇所击碎。

    有一首歌唱道：“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为你牵肠挂肚；经过几许细思量，宁愿承受这痛苦”。其实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就像在苦难中的人，默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样。真正的相思，是苦到了极处，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你纵然想不要也不可得，所谓“宁愿”云云，不过是阿Q式的自慰罢了。

    参加物理和化学培训的，各有六个人，却只有林之若一个女生。男生们直接住进了本科宿舍，恰好分学科占了两个房间。到林之若时，却大费周章，让负责接待他们的老师几乎皱破了眉头，先是插进了女生宿舍，连换了两间，都没能住上几天，最后被安排进了进修教师所住的职工楼。傅青纶帮她搬家，见分配给她的是一套带着独立卫生间和微型起坐间的教师宿舍，卧室里虽然有两张床，但是据给他们开门的楼管处大爷说，这个学期都不会再有人住进来，很是羡慕：“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我们六个人才一个寝室，你一个人就独占了这么大一套房子。就是离教学区远了点。”

    林之若也很高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笑道：“你这是恭喜我呢，还是诅咒我？塞翁得马，可是祸事啊。”

    不知道是林之若有先见之明，还是她运气实在太坏，事态的发展，竟然被她不幸言中。这个特殊的住宿安排，给她带来了许多困扰。

    曾经举办过夏令营闭幕酒会的那个餐厅，就在林之若房间的斜对角，虽然是学校后勤部经营的，却对外开放，卡拉OK的声音震耳欲聋，每晚都响到半夜。周五周六还有舞会，更是一直喧嚷到凌晨。林之若头痛之后，本来就容易失眠，自从搬进职工楼，就没睡过一晚好觉，连戴耳塞都不管用。

    然而，最让她难受的，还不是生活上的困难，而是人情上的冷漠和排挤。

    这次培训和夏令营不同，课程安排和管理都非常松散，基本上是大家自行修选大学课程。听课和本科生一起，实验则集中安排在本科生不需要用实验室的时候，比较机动。傅青纶和林之若自学能力都比较强，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学习方式。但是因为林之若独自住在职工楼里，管理人员有什么事情，比如实验时间的变动，课程进度通知等等，都是先告诉男生，再让男生通知她。参加培训的学生来自全省各地，互不相识，也没什么组织纪律，两边宿舍相隔又远，那几个男生便懒得给林之若传话。有好几次，林之若跑去实验室，都被告知实验已经改期，甚至已经做过了，不能再为她一个人单独开放一次。林之若几次向管理老师抗议，都没有什么效果，反而弄得另外几个人对她益发侧目而视。

    傅青纶很是看不过眼，无奈自己在物理组，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空言安慰。林之若本来是抱着几分游戏的心态来参加培训的，激愤之下，反而动了好胜之心，不顾头痛失眠，每天早晨上课之前先去实验室确认实验日程，空闲时间就在宿舍自习，大有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傅青纶担心她的身体，一有空，便去陪她。

    这天进了房间，见林之若捧着两页信纸，边看边笑，不禁诧异：“什么事这么开心？”

    林之若抬头笑道：“我刚刚收到唐馨的信。她说程辉晚上不睡觉，在宿舍拿脑袋撞床柱，撞得砰砰的，被楼长在楼道里听到了，罚他打扫宿舍楼前的空地一周。程辉现在每天晚饭后拿着扫帚和落叶奋战，还不死心，偷着到树林里练铁头功，惹得全班男生跟在后面看。”

    傅青纶笑得捂着肚子，指着她道：“亏你笑得出来。这铁头功是你教给孟繁星的吧？孟繁星转教程辉的时候我也在，当时我憋笑差点没憋出内伤。说来也怪，你那套口诀明明都是胡说八道，怎么他把床都要撞翻了，好像还不知道疼，难道里面带着催眠术？”

    林之若笑道：“不是催眠术，但也不是武功心法，其中另有诀窍。你拜我为师，我就告诉你。”

    傅青纶想起神雕侠侣，心中一漾，道：“你是哪派的？古墓派的我才拜。”

    林之若撇嘴道：“古墓派不就是一个玉女心经么，有什么了不起？本人乃是信口胡诌派开山鼻祖，自创绝学‘随心所欲经’，非孔孟，篡黄老，舌批少林，齿寒武当，震铄古今，颠覆武林，踏雪无痕冷月无声杀人不见血骗死没商量，要不是天资卓荦，慧根深种的有缘人，求我我还不教呢。”

    傅青纶不知道她听懂了自己的含义没有，但无论如何不敢再说，拱手道：“弟子愚钝，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尾随程大师兄，拜入林大侠门下，还望大侠不吝赐教。”

    林之若正色道：“也罢。见你如此诚心，我就指点你这铁头功的秘诀。你仔细听好，这秘诀只有两个字：‘憋气’。”见傅青纶摸不着头脑，大笑道：“你闭上嘴巴，捏住鼻子一分钟，再撞墙试试，就明白了。”

    傅青纶冰雪聪明，略一思索，已知究竟：“原来你那些口诀，纯粹是拖延时间，等人憋得不行了，只想着呼气，就算疼也不觉得了。”

    “这个道理，是我头痛的时候悟出的。人的痛觉感受能力，就那么多。平时你觉得很痛的事情，在遇上更紧迫更强烈的痛苦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过，这个戏法，得练的人对教的人完全信服，一丝不苟地照做才行，一说破了就不好使了。”林之若笑道：“所以像你这样聪明的徒弟，我是不敢收的。”

    傅青纶疑惑：“程辉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就死心塌地被你给骗了呢？”

    林之若道：“其实骗他的不是我，是他自己的愿望。自从上学期你们和钉子打架吃了亏之后，程辉一直愤愤不平，想找回场子。而且，我们离开学校之后，钉子又开始去找唐馨，还和她出去吃过冷饮。程辉要报仇，要保护妹妹，却没有力量，自然病急乱投医。”

    傅青纶闻言很是诧异：“想不到还有这么多隐情。这些都是唐馨写信告诉你的？她没说为什么会和钉子出去？”

    林之若自知说走了嘴，掩饰道：“唐馨自然不知道程辉的用心。其间的关节，是我自己推测的。和钉子出去的原因，她倒是说了。她对钉子虽然没有什么意思，但也不讨厌他，反正怎么都推不掉，就当是散散心。整天闷在教室里学习，也实在难为了她。”

    傅青纶忧心忡忡：“但愿她成绩不要再下滑才好。”

    林之若趁机道：“你既然这么关心她，不如写封信鼓励鼓励她。你一句话，比钉子出尽八宝花样百出还好使得多。”

    傅青纶蹙眉看着她：“之若，你不是开玩笑吧？”

    “怎么是开玩笑？你答应了我要全始全终，帮助唐馨的。”

    “可是……咱们班是公用信箱。我和唐馨，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不好吧？同学们会怎么想？”

    “没关系。你可以附在我的回信里面。我和唐馨通信，那是天公地道，谁也说不来什么的。”林之若逼视着他：“君子一诺，千金不易。举手之劳，不费你什么事吧？”

    傅青纶看了她一眼，干脆地道：“好。我就在这里写。”他取了纸笔，立刻伏案写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写好了，递给林之若：“你看看，这样行么？”

    林之若正在把一个玻璃做成的东西小心翼翼地用胶带固定在硬纸板上，并不抬头：“你写什么，是你和唐馨之间的事情，给我看干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把信纸折上，道：“也好。我放在这里，你回信的时候帮我捎上就行了。”

    林之若这才抬起头来，嫣然一笑：“好，为大义不拘小节，干脆利落，这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得她一赞，傅青纶心里暖洋洋的，凑近她身边看她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林之若得意地举起硬纸板：“这是我做玻璃工时顺便弄的小玩意，好多天了，每天实验之后偷空做一点，今天才算完工。”

    傅青纶仔细看去，却是用玻璃棒拉成的四个字“日月昭昭”，日月各是一笔连下，看来是用一根玻璃棒拉成，昭字则分了三笔，起笔圆润，落笔纤细，中间平直，间架结构流畅自然，有些转折的地方，只有头发丝那样细的玻璃丝相连，看来很是用了一番心思。他审视良久，知道这几个字，是林之若受众人冷落，一腔郁气发泄而成，不禁赞叹：“亏你想得出来这个玩法。说不定能成为书法艺术的一个新流派呢。”

    林之若笑道：“哪里有那么夸张？玻璃棒和煤气灯，毕竟不能像笔和墨那样可以细致入微地控制，勉强连成字就不错了，什么神韵气势都谈不上。不过，这个东西花了我不少功夫是真的。尤其是昭字，为了和其他的字均衡，每一部分都要做得小一点，你看放在这里简单，不知道前仆后继壮烈牺牲了多少玻璃棒呢。好在实验室别的器材都限制，唯独玻璃棒和玻璃管是无限量供应的，而且废品回收，不至于太浪费。”

    傅青纶叹道：“只有你这种人，才想得出这种精致的淘气。”

    林之若把硬纸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面上，道：“我可不敢跟宝二爷比。人家吃喝玩乐，那是正业。我这个，是不务正业。”她直起身来，道：“不过有一点倒是相通的。我做化学实验的感觉，和贾宝玉读子曰诗云差不多，都头痛得厉害。那些酸啊碱啊的，放火上一蒸，那股味熏得我恨不得晕过去。要不是有这么个好玩的事情，真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

    傅青纶凝视着她，无限怜惜心痛。林之若避开他的目光，拉过椅子坐下，手支着头，道：“不要怜悯我。不然我恨你。”

    傅青纶走到她身边，道：“我哪敢怜悯你？敬佩还来不及。尤其是你这个玻璃书法，我简直佩服之至。能不能送我一套？”

    林之若笑道：“好啊。不过不能多，限两个字，还得笔画简单的。”

    傅青纶想了想，道：“不如就用你的名字吧？之若，之若，简单明了，含蓄蕴藉。”

    林之若赶紧摇头：“不好。这两个字，文不文，白不白，既无出处，也无意义，挂出来你不觉得寒碜，我还嫌丢人呢。”她想了想，道：“过两天就是中秋。中秋最出名的吟咏，大概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了。不如这样，我就给你做‘千里’两个字，算是我送你的中秋礼物，祝你鲲鹏展翅，一飞千里。”

    傅青纶笑道：“你这个礼物太新奇高雅了，我可没你的本事，只能用最俗的方式回报。中秋晚上，我请你出去吃饭赏月。”

    林之若道：“好。后天我下午有实验，五点之前应该可以结束。不过得说好了，地点和方式由我来选。”

    “没问题。到时候我在楼前等你。”

    中秋不是法定假期，学校照常上课。中午放学回来，傅青纶接到于明雷打到宿舍楼传达室的电话，通知他们数学竞赛的结果。傅林二人都得了全省二等奖，地区一等奖，但是没有在省里出线。傅青纶放下电话，颇为诧异。自己数学并不特别出色，这个成绩，可以说是相当理想了。然而对林之若，这却是出人意料的失误。看来这个头痛对她的影响，实在是不能忽视。

    和林之若共同参加竞赛培训多年，傅青纶对林之若的兴趣和天赋，可以说了解甚深。物理和化学，林之若虽然学得不错，但不过和自己在伯仲之间，甚至还不如自己努力。然而她在数学上天生的热情和才华，却是自己无法比拟的。她天性喜爱追根究底，思索纷繁现象之后的本质，角度独特，如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却又根植于对数学规律的深刻了解之中，很多自己冥思苦想毫无头绪的问题，她往往有神来之笔，一举攻破。

    这样的挫折，对于那样要强那样骄傲的女孩来说，该是一个怎样的打击啊？要不是记起了她下午有实验，不愿意打扰她宝贵的午睡机会，傅青纶就要立刻去找她，尽自己的所能，为她开解。

    好不容易等到约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林之若。本来实验结束得晚了一点，也是常事。可是，傅青纶在楼前一直徘徊了近两个小时，眼看天已经黑透，一轮中秋的满月，从最初地平线上温暖的橘黄，变成了柳梢头上冰冷的皎洁，林之若才拎着书包，从化学楼的方向，晃悠悠走了回来。

    傅青纶赶紧迎上去。林之若似乎很是疲倦，望了他一眼，抱歉地道：“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把实验试剂打翻了，只好重做。本来要给你做的玻璃字，也没有弄完，真是不好意思。”

    傅青纶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是不是头痛造成的？还是，”他犹豫了一下：“于老师中午也给你打电话了吧？”

    林之若点点头：“不过，不是那个原因。今天做的实验要用浓硝酸，还得加热，那个味道实在太呛人了。我忍了半天，后来有点晕眩，眼前直冒金星，就把烧瓶碰翻了。”

    “浓硝酸？”傅青纶吓了一跳：“那是有强烈腐蚀性的啊。有没有溅到身上？”

    林之若举起手腕，袖子滑落，露出一片黄色的不规则痕迹，和周围皮肤的白皙泾渭分明：“看，像不像非洲地图？”

    傅青纶握住她的手腕，指尖轻抚着那片烧伤，心痛地问：“还疼不疼？要不要去医院？”

    “实验室老师已经处理过，现在不怎么疼了。”林之若不着痕迹地抽出手：“这一下，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算是刻骨铭心，想忘都忘不掉了。”

    看着这个倔强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傅青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之若笑道：“你不是要请我吃饭赏月么，怎么不动？该不是看我的礼物没有及时送到，你就想反悔吧？”

    “怎么会呢？你想怎么过，你说。”

    林之若想了想，道：“我想喝酒。”

    傅青纶颇有同感：“好，那我们去找个饭店。”

    “不。”林之若道：“这么好的月光，留在室内太煞风景了。我们买了酒，去北面那个公园里喝。那里不是有一大丛玫瑰么？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就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贴近生活，又洒脱自然。”

    两个人果然买了月饼水果和一打啤酒，缓步来到公园。玫瑰花大概是耐寒的品种，居然还有一些零星的花朵，在月光下，娉婷摇曳，仿佛已经知道长冬将至，要展示最后的热情与娇艳。英雄白头，美人迟暮，如果已经知道要白头，要迟暮，而尽力成就最后的壮丽与风情，大概也就是那样子了吧。

    傅青纶折了一枝玫瑰，别到林之若的衣襟上：“不怕冷的玫瑰，正配你这不怕痛的英雄。”

    林之若低头看看，自嘲地一笑：“也好，反正它也开不了几天了。”

    傅青纶开了两罐啤酒，递给林之若一罐：“来，难得月圆花好，管它春去秋来。干杯！”

    林之若接过来，和他碰了一下：“说得好！”一仰头，竟然长虹吸水般，不换气地把一罐酒都干了，笑着把空罐倒转过来给傅青纶看。

    傅青纶见她微现狂态，知道她心中有许多积郁难解，更不说话，也跟着把自己的酒喝干。

    街道对面不知哪家酒店里，传来这段时间几乎被唱滥了的谢东的“笑脸”：

    常常地想

    现在的你

    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可是可是我，却搞不清

    你离我是近还是远

    ……

    傅青纶一向认为这首歌俗气。可是此刻，在清冷的月光下，在黯淡的玫瑰丛边，他忽然觉得，这曲子，其实挺有味道的。
------------

欲将沉醉换悲凉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那堪冷酒入愁肠

﻿    她空腹倒了一听酒下肚，只觉得胃里烧烧的，很不舒服，然而竟有一种异样的快意，又开了一罐，向傅青纶举了举：“劝君更进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又仰头干了。

    傅青纶陪了她一口，解劝道：“这次数学竞赛，不过是一时失误，不必放在心上。你实力是在那里的，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林之若摇头道：“如果是失误，我自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这次并不是失误。”

    傅青纶不解地望着她。林之若笑了笑，拾起一片碎石，在草地上画了一个平面座标，在其上添了数道曲线，道：“你看，如果用横轴代表时间，纵轴代表世间名利恭敬，这些曲线，便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路线。就算我们这样十几岁的少年，发展尚未可知，但是根据各人的性情，志向，才华，背景，也大致可以有个概念。”

    傅青纶俯首看去，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禁笑道：“前人有‘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话，我已经觉得算是狠的了，但还不及你这一个座标囊括苍生，既有概论，又有区别，来得简洁犀利。”

    林之若指着其中一道陡峭向上的，“这是指数曲线，一分汗水，十分回报，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前程似锦的标板罢。你和我，本来都沿着这个痕迹在走。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她拿石片在曲线靠近零点的地方，画了一个小小圆圈。见傅青纶点头赞赏，又画了一条趋势平缓的曲线，和指数曲线恰在圆圈处相交：“这是对数曲线，成就总是比付出要少。”

    傅青纶已经大概知道她的意思，皱眉道：“你是说，这次竞赛，代表了发生在那个圆圈处的转折。从此，你从指数曲线转到了对数曲线？不至于吧？”

    林之若自嘲地笑了笑：“我也一直希望，这只是我自己的幻觉，虽然每时每刻，我都在头痛中质疑自己。可是竞赛的成绩，你也看到了。”她凝视傅青纶：“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办？”

    傅青纶心潮起伏，设想着自己如果青云折翼，会是怎样一番情形，良久，黯然道：“我会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独自一个人，默默走完我的曲线。”

    林之若抚掌而赞：“这话只有你能说出，也只有你敢说出！”

    傅青纶心痛地道：“我虽然能理解那种痛苦，可是，我却不希望，你会这么做！”

    林之若感激地望了他一眼，道：“其实要想超越，也很简单。”她拿石片轻轻一划，在横纵轴之外，又添了一个座标：“空间不是二维，而人生可以追求的，更远不止于名利恭敬。从这道Z轴看去，所有的曲线，前途似锦也好，平庸琐碎也好，都陷在欲望痴迷的泥潭里，为外物所驱，为妄想所蔽，不能自拔。”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数学比我好，我本来是不服气的。现在才知道，不仅仅是学习的问题。你能在因循琐碎中，横生别路，山穷水尽处，另辟新天，这份本事，这份胸襟，我是无论如何，也学不到的。”

    林之若摇头：“哪里有那么好？我是纸上谈兵，知而不能行。否则，两条曲线，便应无二，头痛与否，一般清明，我又何须借酒浇愁？”她冁然一笑，开了一罐新酒，道：“有人陪的寂寞，就不算是寂寞；有人懂的痛苦，也不能算是痛苦。谢谢你的这番话，这片心意。来，人间岂是偏我祟，有酒何妨同醉！”她一仰头，又流水一般倒了下去。

    傅青纶一把抢过，却见她已经喝了一小半，皱眉道：“小点口，这样喝很伤身子。”拿了一块月饼，递给林之若：“来，先吃点东西。空腹喝酒容易醉。”

    林之若不接月饼，伸指在傅青纶腕上一扣。傅青纶只觉得手腕一麻，她已经夺回酒罐，笑道：“你这个弟子太也没有礼数，竟然敢打断师傅的酒兴。这要在封建时代，你这是忤逆之罪，知道不？”

    傅青纶跟着笑道：“弟子知罪。不过，你也不能空口白牙就当了师傅吧？怎么着也得给弟子演示演示本门绝学。”

    林之若道：“本门绝学浩如烟海，你想看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道：“武侠里，最神秘最高雅的，好像是剑术。就请师傅练一套剑法给弟子开开眼界罢。”

    林之若知他心意，是不想自己连着喝酒，一笑站起，道：“其实真正用于应战的剑法，只是一些基本原则，主要还是看使用者的反应和运用。我现在头痛，不能剧烈运动，使出来也不好看。不过，我小的时候，练过一套达摩剑法，据说是当年禅宗祖师达摩所创，和印度的瑜伽功类似，是给佛家弟子磨练身体，凝定心意之用，倒是可以表演给你看。”

    傅青纶很高兴，道：“我给你配乐，你跟着节奏，放慢速度，不会震动头部，我也看得清楚。今天是中秋，咱们不问明月几时有，却何妨起舞对青天。”

    林之若到旁边的柳树上，折了一根手指粗细的枝条，去了前面尖细的部分，留下约两尺长的一段，尚带着扶疏翠叶，挥动了两下，道：“秋霜钩没带出来，只好将就用这把柳叶剑了。”

    傅青纶笑道：“能得林大侠一舞，这柳条真是三生有幸。”

    林之若果然执柳枝如执宝剑，凝神肃立。此时满月当空，寒光匝地，她白衣胜雪，容色如水，在月色下，仿似瑶宫仙子，直欲乘风归去。傅青纶怔了一怔，才轻轻吹起口哨。

    林之若凝神细听，却是罗大佑的“童年”，想是傅青纶听她说这套剑法是小时候习得，是以选了这支曲子。她随着节奏，缓缓出招，前击，侧削，低伏，旋转，手逐眼动，身随意转，仿佛月光里的一只仙鹤，悠然适意地舒展着羽翼。

    一套剑法舞罢，傅青纶击掌赞叹：“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这剑舞柔中有刚，动中带静，比普通的舞蹈，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林之若掷了柳枝，回到他身边坐下，道：“那是你看得少的缘故。我这套剑法，用来比拟公孙大娘，比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看了电视剧，就跑去华山论剑更为可笑。”

    傅青纶递过她的酒罐，又拿起自己的，先喝了一口，道：“武功我不懂。不过，我看你练的时候，那种心意凝定，神志空明的样子，倒是和达摩的本意很一致。”

    林之若跟着喝了一口，笑道：“其实还是你的口哨吹得好，我听着，就好像看到了以前常常玩耍的草坡，闻到了野蒿丛被太阳晒过的清香，小时候学过的一招一式，自然而然就想了起来。”她看着傅青纶：“你总说我是你的对手。其实，单就音乐才华而言，我就是把吃饭睡觉的时间都用上，从现在苦练到死，也赶不上你一分。同学们都说，什么歌让你一唱，比原来还更有味道呢。唐馨更是崇拜得不得了，说光是听你唱歌，就已经可以一生一世。”

    傅青纶却没有听过这话，低下头，反复思量。他和唐馨在一起的时候，心思大半倒是放在学习和与林之若争胜上，对唐馨的言语举动，并没有特别留意。而今分开来，自己也饱尝了相思之苦，反而渐渐领悟了唐馨的一番密意深情，既感动又惭愧，一时怅然无语。

    林之若知他心意，故意笑道：“你口哨都吹得这么动听，那古筝肯定更是弹得出神入化了，怎么从来不肯在班里表演？该不是怕麻烦吧？只要你说一声，我立刻亲自去你家把古筝扛来。要不然，”她眼光流转，似笑非笑：“是嫌我们粗鄙，听不懂你的阳春白雪？就算我这样五音不全的人不配听，咱们班里集中了全校的才子才女，还没有两个能懂得欣赏的？”

    傅青纶很是尴尬，闷头喝了一会儿酒，忽然道：“其实，我最开始学的是钢琴，古筝是很久以后才开始学的。”

    林之若略略诧异：“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不过，你手指倒真是特别修长，不会弹钢琴反而可惜了。”

    傅青纶笑道：“我七岁开始学琴，那时候手还很小呢，纯粹是家里的意愿。当时好像学点乐器什么的是潮流，尤其是钢琴，好像会弹几下，就算不是艺术家，也入了上流社会似的。”

    林之若笑道：“可不是！我妈妈还曾经逼我学琴。音乐老师跟她说我不是那块材料，她还不信，说我背乐谱很快，手也灵巧。老师没办法，教了我一星期，让我弹一个练习曲给她听。才弹了一段，妈妈脸色都变了，不声不响拉着我就走。”她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自嘲地笑了笑：“不是玉，怎么琢磨，也不能成器。”

    傅青纶道：“怪不得你家里有钢琴。想是你妈妈在你这里失了望，自己跑去学了？”

    林之若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为什么改学古筝了呢？”

    傅青纶默然，只是一口口喝酒。林之若以为他不会再回答了，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林之若愣了一下：“为什么问这个？”

    傅青纶道：“你别管，先回答我。”

    林之若满腹疑惑，道：“青琉璃色。”

    “嗯，超越尘世的颜色。”傅青纶接着问：“你最喜欢的气味？”

    “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嗯，童年的味道。你最喜欢的花？”

    “雪莲。”

    “嗯，孤寒自乐的花朵。”傅青纶望着林之若，悠悠吟道：“谁道高处不胜寒，有人高处成鲜妍。根深不向红尘住，冰为肌骨雪为颜。”

    林之若惊诧不已。这首诗分明是自己多年之前写的，连自己也已不能记得完全，怎么他竟然能随口念出？

    傅青纶迎着林之若诧异的目光，泰然自若地继续追问：“你最喜欢的诗人？”

    林之若心中思索，随口答道：“王维。”

    “兴来每独往，盛事只自知。的确是你的风格。你最喜欢的文学作品？”

    “西游记。”

    “大闹天宫，十万八千里苦行，终于堪破嗔痴，悟空成佛。你这个爱好，很是独特。”傅青纶微笑：“你最喜欢的艺术作品？”

    “梵高的向日葵。”

    “辉煌的呐喊与挣扎，永恒的渴望和追求。明明是来自阳光的色彩，却积聚成惊心动魄的沉痛与不甘。你虽然五音不全，对艺术却很敏感，能捕捉其中最细微的情感。你最喜欢的乐器？”

    林之若惊疑不定，上下打量着他，却不回答。

    傅青纶低声道：“是古筝，对不对？你喜欢它，因为它有笛之清亮而无其单调，有箫之沉郁而无其缠绵，有琵琶之慷慨而无其粗豪，有古琴之风节而无其闲逸，有胡笳之凛冽而无其苍凉。”

    林之若直跳起来，道：“你，你怎么知道？连唐馨都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傅青纶微微一笑：“我还知道，你所以喜欢古筝，其实纯粹是听磁带得来的印象。事实上，你从来没有听过真人的演奏，也不认识任何会弹古筝的人。”他顿了顿：“当然，除了我。”

    林之若镇定下来，凝望了傅青纶半晌，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杨雪的女孩？”

    傅青纶不回答，却抬头看了看月亮，见已将到天心，道：“天晚了，我们回去吧。公园虽然是敞开式的，但是呆得太晚，终究不太好。”

    林之若见他紧要时刻，偏偏卖起了关子，要不是实在惊疑，几乎要笑出声来。她心中虽然恨不得伸手进傅青纶脑袋里，把答案生生挖出来，面上却淡然不动声色，慢条斯理地整理地上的物品，把空瓶和果皮扔进垃圾筒，和傅青纶提了剩下的东西，踏着满地的月光，缓缓走回了校园。

    林之若酒量甚浅，又是空腹，初时还不觉得怎样，这时候冷风一吹，便开始头重脚轻，不由笑道：“原来喝醉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像走在云彩里一样，无论脚下怎么用力，也踩不到实地。”

    傅青纶怕她跌倒，轻轻扶住她：“这还不能算醉，顶多是微醺而已。醉了的人，没有这么清楚精确的描述能力。”

    林之若推开他，道：“我好不容易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你别来捣乱。你见过被人扶着的神仙么？”

    傅青纶缩回手笑道：“你再多喝点，还更飘飘欲仙呢。弄不好，还吟诗百篇，创个醉拳醉八仙什么的，文成武就，流芳百世。”

    到了林之若所住的楼下，傅青纶立定脚步，向林之若道：“今晚你喝得尽兴么？”

    林之若微笑：“尽兴如何？不尽兴又如何？”

    傅青纶不好回答，想了想，道：“你回去之后，会干什么？”

    林之若道：“干什么都好，总之不能睡觉。你听。”

    傅青纶侧耳倾听，二楼酒店的音乐，离着这么远，依然清晰可闻，不由微微皱眉。

    林之若道：“今天过节，不闹到后半夜肯定是不会停的了。我等会儿再买点酒，回去吟诗练武，就算不流芳百世，也要酸倒一片才够本。”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终于道：“我上去陪你吧。”

    林之若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眼珠一转，道：“好。不过，你请客请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去买一些酒和点心来，今晚咱们不醉无归。”向傅青纶一笑，不待他回答，噔噔噔跑上了楼。

    傅青纶买了东西上来，见林之若把本来放在床头的一张小小书桌拉了出来，上面放了带回来的水果月饼，桌边放了一把椅子，她自己却盘膝坐在床上，冲着自己微微笑，不由得半开玩笑地道：“我怎么觉着有点鸿门宴的架势？”

    林之若道：“怎么？胆怯了？”

    傅青纶微笑入座：“虽千万人吾往矣。”

    林之若给两个人各拿了一罐酒，道：“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你，果然豪情慷慨。”她开了自己那罐，向傅青纶晃了晃：“干喝酒没意思。要不，我们比比？”

    “比什么？”

    “以武会友，显得我是欺负你。我们以诗会友？”

    傅青纶望了她一眼，心想以诗会友，何尝不是欺负我，不过他一来性子高傲，二来知道林之若另有所图，不愿示弱，笑道：“怎么个会法？”

    林之若胸有成竹：“今天是中秋，我们就对带有月字的诗词，格式韵律不拘，但是字数必须相同，而且月字必须在同一位置上。比如说，‘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可以对‘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对不出来，答的人喝一口。对得出来，出题的人喝一口。”

    傅青纶爽快地道：“好。你先说。”

    林之若随口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林之若喝了一口，道：“该你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

    “风波不信菱枝恶，月露谁叫桂叶香。”

    ……

    两人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对着喝了起来。林之若虽然腹中所记诗词较多，傅青纶却酒量较好，两个人谁也没有能占了上风，渐渐地都有了醺醺醉意，话也多了起来。

    林之若晃着手里的酒罐，道：“有你这样旗鼓相当的对手，真是一大快事。我上次和人对诗，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和一个朋友，确切地说，应该是笔友。”

    傅青纶知道这一关终究逃不过去，也不接口，只是静静看着她。

    林之若自顾道：“那是一个女孩，她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左脚落下点残疾。因为这个原因，她可能有点自卑，总是一个人呆着。但是她特别聪明，看过很多书，博闻强志，见解和学识，都超乎同龄人之上。我们通信大概有一年，话题涉猎之广，简直是无所不至。我一开始和她通信，还带着帮助她鼓励她的意思。后来对她却是深深敬服，把她当成我唯一的知己。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收到她的来信。甚至等待的时间，也觉得是幸福的，充满期望的。”

    她看着傅青纶：“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两个同样寂寞的女孩，突然之间发现了彼此，并且心意相通的那种感觉。热情依慕有似乎恋人，但是那种了解和和谐，又不是异性之间所能达到的。”

    傅青纶道：“相信我，我能了解。”他声音低沉，也许是因为酒意，还带着一丝滞涩。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可是，初二下半年，毫无预兆地，她就突然消失了。我们那么好，对方的信晚来一天，都焦急得不行。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控制的事情，她一定不会不理我的。我给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每天看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看到涉及少女的事故，我就心惊肉跳。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不顾她曾严厉禁止，偷偷按通讯的地址找去，谁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那个地址，从来就没有这个人！”

    傅青纶不敢让她看见自己的神色，只是低头喝酒。

    林之若道：“我设想过无数可能。最荒谬的一种，是杨雪像卫斯理的一个故事里面讲的那样，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台电脑。可是，一年多的频繁通信，杨雪在我心目中，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情感，仿佛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的女孩，别说江城，甚至整个世界上都没有这么聪明的电脑，就是有，它能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矛盾和痛苦么？可是，若非如此，她怎么就像空气人一样，突然就无影无踪，连痕迹都没了呢？”

    傅青纶依然低头喝酒，心中矛盾万分。

    林之若盯着他，道：“你说得出我送给她的诗，我和她讲过的话，一定和杨雪有关系。如果你有难言之隐，我也不会强求。但是，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杨雪，她现在……还好么？”

    傅青纶听到她声音微微颤抖，心中翻江倒海，挣扎良久，终于道：“杨雪，是我的表妹。她现在很好。”

    林之若并不诧异，望着他，等待下文。

    傅青纶抬起头，迎视着她，道：“但是和你通信的，却是我。”

    林之若惊得从床上站起来，盯着傅青纶，却说不出话。

    傅青纶叹了口气，道：“杨雪最后和你通讯的地址，是江城五中二年十一班，对不对？她最开始写信给你，是因为看了你在江城少年报上发的一篇文章，希望和你探讨关于文学的话题，对不对？她不愿意和你见面，却寄给你一张照片，是穿着白色羽绒服坐在雪地里，你便题了那首雪莲诗送她，对不对？她说她很寂寞，身边的人不是笑她，就是不理她，没有一个可以谈心的人，对不对？你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是一首长诗，写你寻她不得的思念和迷茫，并且接连引用了历史上十八位女子来比喻她在你心中的形象，对不对？”

    林之若缓缓坐下：“果然是你？一直都是你？”

    “一直都是我。杨雪是我姑姑家的表妹，家在双榆县。她的确得过小儿麻痹，照片的确是她本人。我曾经把你的那首诗转告给她。她很喜欢，用毛笔写了出来，挂在墙上。不过，她不知道你的名字，更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傅青纶既已说出，不再踌躇，喝了口酒，道：“此事说来话长。当初我被迫转到四中，家人朋友还总是拿这事取笑，我一直很不高兴。偶然看到你的文章，想戏弄你一下，就用杨雪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你，没想到你真的回了。你在信中，比现实生活中坦诚热切多了，有问必答。开始我还暗中和你较劲。你说在看红楼，我便硬着头皮，去啃那些当时我只觉得唧唧歪歪毫无意义的文字。你说喜欢古诗，我就拼命背诵名句。你开始练硬笔书法，我便赶紧去临帖练字。你说最崇拜音乐家，因为音乐能表达出文字无法描述，语言不能诉说的深层情感，我就很得意，向你炫耀我的音乐知识。你说你最喜欢的乐器是古筝，只是可惜整个江城都未必有人会弹，我便不顾家人反对弃琴学筝。找不到老师，只能恳求爸爸给我从南方带回来一架，自己搜集一些参考资料，摸索着弹。那时候，我纯粹是孩子心性，总想着有一天狭路相逢，你苦苦哀求我弹，我拒绝你的时候，该有多么得意。”

    林之若不再怀疑，却更加郁闷：“难怪我觉得和杨雪那么投缘，竟好像心意相通一样。”

    傅青纶道：“我有备你无心，自然是我占了便宜。后来我发现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你越来越喜欢我，依恋我，把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己，就改了想法，觉得让你失去这个唯一的知己，岂不是比想听古筝而得不到的打击更大。”

    林之若苦笑：“于是，杨雪就消失了。怪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傅青纶低声道：“其实，你来五中找杨雪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看着你扯住每一个路过的女生打听，又焦灼又失望的样子，我觉得很痛快，很得意。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

    “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林之若心中反复想着这句话，不由得痴了。人生的事，岂不是大多如此！人们追寻着理想，追寻着幸福，却不知道，追寻的，其实只是自己拟想出来的一个幻象。而真实的目标，其实一直在那里，从未动过。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众生与佛，等无差别。自己自以为受了命运的打击，狂歌当哭，呼酒买醉，却不知命运本是虚无，烦恼即是菩提，岂不是可笑而复可悲！

    傅青纶见林之若怔仲不语，低声问：“你恨我么？”

    林之若摇摇头：“正相反，我应该感谢你，让我知道杨雪，或者我心中的杨雪，并没有发生可怕的意外。我早就想过千百次，只要她还好好活着，其他都不重要。”她顿了顿，略去了后面的话。其实，她还千百次地想过，如果还能见到杨雪，一定要冲过去，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所有的热爱和柔情，去抚慰她身心的伤痛。她下意识里，总觉得杨雪是一个林黛玉似的少女，聪明骄傲，柔弱易碎，必然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才会离开自己，因而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然而面前高大英挺的少年，虽然同样聪明骄傲，却和柔弱易碎四个字扯不边。她一时有点茫然若失，无法把两个形象重叠起来。

    傅青纶松了一口气，道：“刚才我不肯讲，并不是我故作神秘。我是怕，我一说出来，你就真地瞧不起我了。可是，你问我为什么不肯在班里弹筝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要告诉你，我的筝，本是为你而学。”

    林之若笑道：“严格地说，是为了拒绝我而学。怪不得那次唐馨邀请你表演，你会说出‘只怕有人不配听’这样的怪话来。”

    傅青纶很是尴尬：“现在你心中，只怕是觉得我不配弹。”

    林之若斩钉截铁地道：“你的确不配弹。”见傅青纶脸上渐渐浮起悲哀惭愧之色，低头不语，才大笑着道：“傅青纶虽然不配弹，杨雪却是配的。而且，就算她不肯弹，我也一定会泣血哀求，非要她弹不可。”

    傅青纶这才知道被她戏弄了，哭笑不得，半晌道：“原来杨雪在你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林之若正色道：“所以，你虽然欺骗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杨雪，给了我生命中最深刻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和杨雪通信的那段时间，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只觉得世上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理会我。我明明很努力地按这个世界教给我的道理去做，可是反而被这个世界遗弃。我明明很真诚地想要尽一点职责，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可是只遭到同伴的疏远和嘲笑。那种茫茫人世孑然独立的孤单感，对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杨雪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不被父母理解，不被同龄人接受。无论她是谁，怀着怎样的目的，她给我的温暖和慰藉，尤其是两个人之间，那种心意相通，志趣相近的交流，是真真切切，无法伪造，不容置疑的。”

    傅青论凝望着她，心中悲喜交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不恨我，我却恨你。”

    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他苦笑着解释：“就像你说的，那种心灵上的交流，是实实在在，无法掩饰的。我虽然骗了你，但是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把你当成唯一的知己。停止通信之后，我还是一直关注着你，并且确信自己，或者准确地说，是杨雪，在你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初三开学不久的那次物理竞赛，我知道能见到你，高兴得好几宿都没有睡好，还想着和你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是，你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更可气的是，你身边跟着一个女孩，亲亲密密地说笑进出，根本就不像你信中和我说的那样，你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只有杨雪一个知己。我觉得自己好傻，自以为报复了你，谁知道结果还是被你骗了。”

    林之若笑道：“那个女孩，自然就是唐馨。原来这才是刚上高中时，你冷淡我和唐馨的原因。当时我还想，不就好多年前一个厕所事件嘛，又和唐馨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至于那么对她么？看你后来的表现，不像是胸怀那么狭窄的人啊。看来，你的古筝，我还是有机会听到的了？”

    傅青纶低声道：“你一定会听到的。”

    林之若很是高兴，拿酒罐和傅青纶碰了碰：“来，我们杯酒释前嫌。”

    傅青纶按住自己的酒罐，苦涩地道：“其实，我最恨你的，不是你的才华，不是你的‘欺骗’，而正是你这份潇洒从容，我行我素。你不在乎的事情，哪怕别人苦苦挣扎，觉得惊涛骇浪天翻地覆，你也漫不经心，云淡风清一句话，就统统抹过了。而你在乎的事情，哪怕傻得可笑，哪怕明明大家都知道应该那样做，却就是没有人那样做，你也挺身而出，一往无前。你并不完美，可是就是让人无法比较，无法掌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很难心理平衡。如果不想自惭形秽，那就只好冷淡疏远。如果不想爱，那便只能恨。”

    林之若放下手中的酒，默然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才真正明白，为什么从小到大，有很多人夸奖我，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喜欢我；为什么爸爸做得越好，妈妈就越恨他。”她忽然抬头，冲傅青纶笑了笑：“其实，你是老鸹站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家黑。你也不比我招人待见，只不过我是固执，你是骄傲罢了。”

    傅青纶低头想了想，自失地一笑：“的确。咱俩彼此彼此，同病相怜。”他举起自己的酒，和林之若碰了碰：“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原是曾相识！干杯。”

    林之若痛快地一饮而尽，叹道：“我们两个这么讨厌，本来活该孤独一世。不过，我们很幸运，碰上了唐馨孟繁星他们这些天性纯真的人。”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叹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

    亦真亦幻，难取舍。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世间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冲，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刹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好朋友，都是原来五中的，不过不在快班。其中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因而大家一起私语调笑的时候，便常常涉及爱情这个话题。李碧荷曾经向她们隐约透漏过自己的心事，也曾悄悄把孟繁星指给她们看。两个人都鼓励她主动一点，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出于一向的拘谨和矜持，李碧荷选择了一种非常婉转的表达方式。因为和傅青纶来自同一所初中，较为熟悉一些，她屡屡去找傅青纶商讨问题。这时候，和傅青纶同桌的孟繁星大多都会注意倾听。虽然不敢直视他，她的眼角余光，却在在处处，有他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使自己已经明白了，但因为孟繁星神色中还有困惑，她也会借故和傅青纶多讨论一会儿，直到孟繁星恍然大悟。能对心爱的人有所助益，即使是用这样一种煞费苦心的方式，她的心里，也还是甜甜的。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接触，尤其是，随着班里同学们彼此熟识起来，她发现孟繁星在女生面前，也并非总是羞涩，和附近的唐馨林之若等人，甚至还有说有笑。她渴望能走进他的视野，他的生活，能坦然而亲密地，和他交谈。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亲密，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做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无处下手。尤其是傅青纶和唐馨好了以后，这唯一的接近他们那个小圈子的途径，似乎也被切断了。虽然一起登过山，劳过动，还分在一个学雷锋小组，可是，她始终无法让那个男孩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明白，自己不像唐馨，自然而然会得到异性的关注和仰慕。甚至还不如林之若，因为有着男孩子漫不在乎的作派，在男生群里，反而比在女生中更容易得到认同，更舒服自在。

    而她，只能遥遥注目，默默渴望。

    有时候，李碧荷实在遏制不住心底的悸动，便偷偷地在纸上，画孟繁星的像。他投篮的动作，他走路的姿态，他思索的表情，他微笑的样子，一张又一张。她不敢带回家，更不敢留在学校，只好每画完一张，端详欣赏过无数遍之后，撕成碎片。

    那些碎片，她装在一个精致的空饼干盒里，小心放在自己的床下。

    多么悲哀而又甜蜜的秘密！青春的心事，只能以这样一种破碎的方式，来保存和纪念。

    也有狂喜的瞬间。比如高一篮球赛时，她因为个子比较高，被林之若强行拖上场，出了糗，回到座位上之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当鸵鸟，不去听后面男生们的嘲笑。忽然，孟繁星温和的声音响起，制止了程辉等人，转移了话题。那一刻，她的一颗心，突然轻盈起来，仿佛一根小小的羽毛，被春风托起，飞啊飞啊，好久都不能落地。

    高二上学期，学校要求快班派出两名代表，到其他班座谈，交流学习经验。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这却是一件很出风头的差事。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召开临时班会，让大家提名投票。李碧荷觉得这纯粹是走形式。毫无疑问，能作代表的，自然是学习最好的两个人。因而，她自顾看书做题，根本就没抬头。可是，继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之后，她震惊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是那个让她魂牵梦绕心动神摇的声音。她脸热烘烘的，益发把头低下去，耳朵里反反复复地回响着那个清朗的声音。后面的讨论，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班会的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在林之若，傅青纶和高夏三位主要班干部的一致赞同和强烈推荐下，她和李凯被选出来，极其风光地到各班做了一次巡回演讲。

    从普通班同学专注的目光和敬佩的神情中，她不仅找回了以前的自信，还生发了新的希望。

    那个男孩，这样子对她，难道全无原因么？

    也许，当春风唤醒大地，大地也温暖了春风；

    也许，当露珠催开蓓蕾，蓓蕾也感动了露珠。

    也许，当琴键被按响，那旋律同样激荡着演奏者的心房；

    也许，当画卷被展开，那色彩同样牵动着观赏者的目光。

    也许，也许，自己的一片痴情，终究还是激起了回响。

    她鼓起勇气，向孟繁星借了一本诗集。书本里，他留下的每一处折痕，每一个字迹，她都看了又看，仿佛里面带着他的气息，无比的亲切和珍贵。她留下了那本书，另买了一本，踌躇良久，最后，在扉页上画了一幅漫画，题了一首小诗，趁着一个没人在旁边的时刻，忐忑不安地还给了他。孟繁星随手收下，并没有细看。她有一点点失望，但是仔细一想，又很庆幸。如果他当时就发现了，自己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此后的整个寒假，她都坐立不安，等待着孟繁星的反应。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却不敢去他家，只是在附近的商场里徘徊，希望有一次偶遇。

    现实生活中，偶遇永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也比闷坐家中等待，容易捱过。

    再也不愿受那样悬而未决的折磨。于是，开学之后，她拿出所有的勇气，转去体育组，来到他的身边。

    他依然是温和而礼貌的态度，略略推辞，但是并没有认真拒绝。

    他教她打篮球，教她持球的方式，带球的技巧，断球的诀窍，认真而耐心，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那样的时刻，于她，就是天堂。

    每一个细节，每一次对望，她都写在日记里，画在簿子上，细细珍藏。

    那段日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她的男朋友。谣言传得久了，便难以分清真假。她自己，几乎都当成了事实。

    直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看到林之若和程辉对唱时，他凝视她的目光。

    有了对比，她才知道，原来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只是尊敬和礼貌，亲切和友好。而他看着林之若的时候，却是热切的，渴慕的。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直视自己，却不敢迎视林之若的目光，正如自己常常不能自己地避开他的注视一样。

    她自欺地想，这也许是自己的幻觉，不然，这么明显的爱慕，他周围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

    而这最后一根稻草，也终于被他明明白白地粉碎。

    那一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日记里的记载和图片，哭了一夜。

    爱，是这么辛苦，又这么绝望。

    她已经淡下去的对林之若的不甘不愤，又重新涌了上来，并且空前地强烈。

    那个学期，林之若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本来挺安静的一个人，突然变得神采飞扬。在班里成天和程辉斗嘴，在宿舍里虽然除了和唐馨，不怎么说话，但是嘴角含笑，走路生风，宿舍里的值日卫生工作，也都抢着去做，就算有人有意往她身上推也不在乎，仿佛她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因而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李碧荷很讨厌她这个样子。她在上铺，时间又安排得满满的，有时候林之若主动帮助她递一些东西，或是打热水什么的，她都板着脸拒绝。林之若只是耸耸肩，再不干涉她的事情，却也从来不和任何人抱怨，仿佛根本就没往心里去一样。这样一来，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李碧荷更不舒服了。

    如果林之若对孟繁星好，她也许就死心了。毕竟，感情是不能强求的。如果所爱的人却不爱我，那么，当她躲在角落里心碎的时候，至少还可以祈祷他能得到幸福。

    可是，在感情上和在学业上一样，林之若明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得到了别人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东西，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幸运，更没有珍惜。

    每当听到林之若和程辉高声谈笑，她就悲哀地想，林之若究竟知不知道，旁边那个默默倾听的男孩，一直对她怀有一份超乎友谊的情感？如果她知道了，她会感动，会珍惜么？那样一个男孩般粗枝大叶，看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就算不是同性恋，能体会孟繁星的好处么？她会像自己一样，把他当成王子来爱慕，当成英雄来崇拜么？

    她越思量，就越觉得，林之若根本配不上孟繁星的感情。

    她为孟繁星不值，也为他不平。
------------

未妨惆怅是清狂

﻿    尉迟烈睁大了眼睛，心头一震这时他才如睡醒一般。

    鲜血随着随着手纹染红了刀刃滴落在地上，凌枫自嘲的笑了笑轻启双唇说：“为什么？你为什么也这么做？”

    “在我的眼里我爱的人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所以无论他怎么对我，我都不会放弃…我都是最爱他的人！”她坚定的看着凌枫又说：“求你高抬贵手不要杀他，如果你想杀人你就先杀了我吧！”夏姬闭上了眼睛泪珠滑落脸颊。

    尉迟烈看着夏姬手上的血还不停的流下紧张的对凌枫说：“我的命你可以随意取，但是我不希望你杀我的妻子！”

    “你的手放下。”语气很沉重，凌枫的眼睛变得空洞无神，好似一片死灰，见她还愣在原地又说：“你的手松开我的刀，我不会杀了你们的。”他的耳边依旧还留着夏姬的话，那句“在我的眼里我爱的人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所以无论他怎么对我，我都不会放弃…我都是最爱他的人！”

    冰冷的声音清响在这死寂的大殿上，凌枫收回了刀，刀便幻回了原先重新收进了鞘中。

    他绕过夏姬走到尉迟烈说：“我还会再来，下一次你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最好多准备几副棺材。”

    语罢走出了大殿消失在黑暗中，月亮却圆满洁白光滑，他的背影只留下了孤寂和萧然。

    白薇…你…难道就这么忍心吗？负我…。

    ---

    时光飘渺，还有多少的爱只剩下无奈下的哀鸣？有多少变革？追回记忆的深处……。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前朝武将之女尔朱婼雪从即日起封为蝶妃，只因朕对其承诺，故而怜之，封为妃之爵衔，钦此。”大宦官总管李尚德着一身宫服，双手合上了圣旨，低眼无感的看着被打入冷宫的蝶妃说：“你的意思我已经传达，之后的只能靠你自己的造化了。”

    “是。”只见婼雪碧眼盈波的杏眼,玉白般的瓜子脸，身穿一件滚边仙鹤纹素花缎褙子，逶迤拖地湖碧色镂花子裙，身披绛紫色弹墨缠枝宝瓶图样薄烟纱素软缎。乌亮的乌发，头绾别致涵烟芙蓉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编花百合花篦，脚上穿的是花纹薄底鞋，肤如凝脂，她虽然被入了冷宫，容颜少了以往的妩媚妖娆，但足以是雅致清丽绝世佳人。

    她除了忧郁伤情之外毫无沧桑之意，婼雪跪在地上低首轻声回应道：“多谢李总管的照顾，诺雪感激不尽。”言罢，她双手举过头顶接过那道看似怀情的圣旨，其是却是一道无情的妄为兑现罢了。

    乌鸦飞落，一阵哀鸣。

    李尚德皱了皱眉头嫌弃的说：“蝶妃好生照顾自己，我还要回到皇上的那边，不然皇上该找不到我而大发雷霆。”

    其实他是非常想离开这个被人唾弃的地方，一清早就听见乌鸦叫太不吉利了。

    婼雪低着头依旧高高举着圣旨，她憔悴的声音略似还颤抖着：“恭送李总管。”

    她见到那些人离开顿时无力的瘫在地上，双目含着泪光，心却还是那样的痛。

    “娘娘。”见状的鸢儿忙身起来将婼雪扶了起来，她身着身穿一件芥末绿提花黄玫瑰纹样交襟长衫，逶迤拖地黛青色蝴蝶葡.萄丝缎裙，头绾FengLiu别致流苏髻，腰系丝绦。

    鸢儿早已经泪光满面了哽咽的说：“娘娘…，皇上心里还有你，娘娘不要流泪会变丑的，要是变丑了皇上就不爱娘娘了。”

    鸢儿抱住婼雪抽泣着说：“呸呸，什么变丑，娘娘一直都很美的，以前美，现在还是美的，以后更美……。”她没有再说下去。

    婼雪微微一笑轻声叹息道：“还好…我的身边还有你……。”

    三年前她为他，为了满足他的野心，她残忍的杀害了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父亲夺去了三军兵符，又毒害了最疼她爱她的母亲……为了他在朝中势力宏博，她冷酷无情的将父母之死嫁祸自己的兄弟姊妹，她爱他早已经失去人性，化人为魔，嗜血为鬼，他的承诺正如一阵清风，她还未感觉得到就转眼失逝，不复存在。

    之后，她知道他并不爱她，只是一颗与常人一样的棋子，只不过不同的是这颗棋子对他来说至关重要，只能卑鄙的拿她的感情来骗取，她无法忘记尉迟弈回报她的是无尽的深渊，一心为了他而众叛亲离，自己却不肯悬崖勒马，现在却落在这样的下场，这些…都是他害的。

    难道…这些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要吃下的苦果子？为什么自己将全部都献给了他最后只得到的是冷落与背叛？她想不明白他的恩将仇报。

    曾经质问，得到的只是不断模糊片面的敷衍，直到他登基的那天，万人敬仰下第一道圣旨就是将她打入冷宫，从此不闻不问。

    清风拂过，一阵寒意隆在心头，她不觉得冰冷，而是她的心更冰冷千分万分。

    “娘娘…你还有机会，皇上刚刚封了你为蝶妃啊，还可以翻身的。”鸢儿泪眸中带着无限的希望，她始终都不肯离弃她，还死心塌地的跟随，只是被连累的也被落到这个下场。

    婼雪心里最清楚不过了，一个宦官都比自己重要，可想而知现在她在他的心中还有什么地位可言？她轻笑了一下注视着鸢儿说：“如果上苍还能怜悯我，我便带你永永远远的离开这里，带你去天涯海角，让你找一个好人家，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知道是你最想要的。”

    “不！”鸢儿忍不住的哭了起来：“娘娘走到这一步鸢儿是罪魁祸首，当年要不是鸢儿胡乱点鸳鸯谱，如今娘娘也不会走到现在，是鸢儿的错！鸢儿不要那些，鸢儿铁定了心要跟随娘娘的啊！”

    婼雪的鼻子一阵酸痛，泪珠已经漫过了眼眶，它随即的落了下来没有再说话，她知道这一次的变革早晚都会来临的，这不是鸢儿的错，如果当时拒绝了，她们一家早已经成为刀下鬼了……。

    “婼雪……。”一个人影站在门外，他的声音有些虚弱。

    尔朱婼雪抬起头，泪光早已经布满了脸颊，她的视线虽然模糊可也能分辨得出说：“你…来了…。”

    那人身穿一件单罗纱直裰，腰间绑着一根赭色蛛纹玉带，一头长若流水的长发，依旧有着一双星眸，他没有说话，慢步走来，走到她的眼前停了下来。

    尔朱婼雪抬起头逆光望向这人便颤颤巍巍的站了起身，试下眼角的泪珠说：“我这里已经没有甘茶，无益招待，这里不吉还请王速速离开。”说着便转身让鸢儿送客。

    她的手腕被一道力量所拦了下来，脚步停下，尉迟烈强忍着心痛哽咽的问：“你身上的伤好了吗？难道皇兄这般对你，你还是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婼雪…以前我做的可是一心只想着为了你。”

    “万事因果已成空，你我亦无缘份和谈以前？好了，我也累了就让鸢儿送你吧。”尔朱婼雪深吸了一下，脱离了他的手心。

    鸢儿走到尉迟烈的身旁示意他离开。

    她将尉迟烈带到一处又看了看娘娘是否进去，这才放心的对尉迟烈说：“王，今天皇上已经封了娘娘蝶妃，虽然我做奴婢看得出这是有名无实的，更何况皇上并未将娘娘放出冷宫，奴婢这三年来也看得出王对娘娘一心执着，所以奴婢请求王能将娘娘紧快带走，只要出了这个皇宫，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鸢儿的神情迫切，言语恳切的说。

    “可是……。”他何曾不想将她带出宫外？何曾不想与她比翼双飞？只是他同样知道皇兄在她的心里没有人可取代的，府中还有王妃如何能离开？他是有勇气，可惜他并不自信。

    鸢儿见到尉迟烈有些犹豫，心中凉了不少，她看得出世上的男子都是这般，女子任凭被倾负，她急了哀求道：“王…有些话奴婢自知不当讲，可是，有些真实的实情奴婢必须要说。”她看了看周围确定无人过往便又放心的说：“还记得前一个月蒂妃娘娘来到东宫之后，我家娘娘落胎的事吧？”

    尉迟烈很认真的听着不禁皱起了眉头：“落胎？！”听到这两个字，他很是敏.感，他知道婼雪就是因为无缘由的落胎让皇兄勃然大怒，可是女人落胎这不是正常的事情吗？

    “是啊，这些都是蒂妃娘娘干的，所以我家主子心知肚明，是想找出证据可惜被当成了失心疯的疯子。”鸢儿心痛的抿了抿嘴唇，又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今天晚上，还望王今晚二更的时候能将我家主子带出皇宫，冷宫不管出了什么事情都不要回来，就算做奴婢的请求王上了！”她突然跪在地上不断的磕头。

    尉迟烈慌忙的扶起她来：“你放心，今晚二更我会带走婼雪，但是皇上追究起来我也保不住你的性命。”

    “王，请放心，就算是死为了娘娘我都不会说出去的。”鸢儿含着泪谢恩。

    晚时，冷宫里格外的阴冷，这是五月份却似如十二月的冬季，心冷…身冷…。

    窗前微弱的烛光摇曳着。

    “鸢儿，我的右眼跳得很快，今天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尔朱婼雪坐在桌子旁夹着盘中的粗菜心里忐忑的问道：“这种跳就像一个月前我被打入冷宫时候跳的一样快，会不会要发生什么事情？”

    “娘娘，你真是想多了，被打入冷宫的时候你还左眼跳呢！”鸢儿端来一盘菜喜气盈盈的走到她的面前：“老人都说左眼跳财，这不，这左眼跳的都跳进冷宫里了？”

    “你这个小丫头净拿我寻开心，是不是觉得我容易被欺负啊！”婼雪佯装着生气，可是心里很高兴，要不是鸢儿这些日子精心照顾和细心察看恐怕她早已死于非命了。

    “娘娘别生气了，你永远都是貌美如花的东宫娘娘。”鸢儿笑嘻嘻的逗着婼雪一阵欢笑。

    婼雪吃完晚餐觉得头越来越沉，她无精打采的站了起身：“鸢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头昏沉沉的，扶我进去休息一下。”

    “好的，娘娘。”鸢儿便将娘娘扶了进入寝宫，她为她换了一身白色的素纱锦衣，又给她盖好被子，凝视着榻上的主子熟睡下去。

    她蹲在榻前含着泪：“娘娘，饶恕鸢儿的不敬，等你出了皇宫一定要好好的照顾自己，鸢儿不能在陪伴你了。”

    “有刺客！”忽然宫外侍卫一阵阵的追喊。

    本书由飞卢提供。

    端午节充值大赠送：充100送500！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5月28号到5月30号)

    -->
------------

此情无奈天分付

﻿    献给匆匆那年的那年，唤醒所有人对爱情最初的回忆

    向过去奋力呼喊吧！喂——那些被遗忘在记忆深处最真最美的时光，还在被你小心珍藏着吗？

    献给匆匆那年的那年，唤醒所有人对爱情最初的回忆

    有关成长 无关年龄

    纪念轰轰烈烈到来却又悄然无声远去

    一路成长且一路老去的我们的青春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青春——色已成空？

    我们的青春，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天涯的时空之海中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色已成空的含义

    有那么一个故事，读完后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豆蔻年华。

    初恋的羞涩，对异性的萌动，

    伴随着身体性征的发育成熟，渐渐离我们远去了。

    合上眼的那一刻，脑海中是十年前

    青涩的自己，色已成空，有着我们每个人成长的影子。

    青春，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天涯的时空之海中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感情和阅历常常成反比。最激烈却又最单纯的感情，最经常发生在不解世事的少年而不是阅尽沧桑的成年人身上。

    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

    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第一回 绿杨影里惊初见

    第二回 何妨随处一开颜

    第三回 只是当时已惘然

    第四回 芙蓉折罢带香还

    第五回 莫将诗酒负韶华

    第六回 领异标新二月花

    第七回 向谁诉尽平生话

    第八回 有佳人兮思无瑕

    第九回 花到红时已成灰

    第十回 还君明珠双泪垂

    第十一回 夏日煮酒话青梅

    第十二回 寄语东风著力吹

    第十三回 蛙鸣四野稻花香

    第十四回 野菌山果奉客尝

    第十五回 明日山岳两茫茫

    第十六回 欲将沉醉换悲凉

    第十七回 此情无奈天分付

    第十八回 雷霆奋起英雄怒

    第十九回 遥迢金风逢玉露

    第二十回 一阙骊歌长亭暮
------------

雷霆奋起英雄怒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遥迢金风逢玉露

﻿    作者后记

    1996年，暮春。柳絮漫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

胜却人间痴无数

﻿    一个饺子，拿餐巾纸抹了抹嘴，笑嘻嘻地道：“真不吉利！一年才见一次，相见争如不见。还不如叫行云，流水，天上地下，两不相逢，多么干净自在。”

    孟繁星痴痴地看着她。程辉说她心狠。她的心真是狠呢，那样美丽的句子，那样哀伤的句子，别人怎么也记不住，就算记住了也说不出来，她偏偏都记得住，也说得出，却又偏偏说得那么轻描淡写，那么漠不关心。

    看到傅青纶微微皱起的眉头，他对这个男孩许久以来的嫉妒，忽然就烟消云散了，甚至隐隐涌上一丝同情。

    真的，在不在身边，有什么关系呢？

    他爱的女孩，是清风，是流水。风会吹着浮云飞舞，水会载着落花飘零。可是那云儿，能缠绕住那清风么？那花儿，能感动那流水么？

    自古以来，多情长为无情苦。

    曾经多么恨她的这一份无情，可是，也幸亏了她的这一份无情。

    多么幸运，漫天红花坠落，她偏偏视而不见，只是含笑走向自己。

    想起江边的大柳树下，她微微仰着头，说“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说“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那时候暮色四合，她白衣胜雪，与眼前人，原是一样的眉目，一样的风姿。

    林之若目光一转，落到孟繁星身上，见他端着空碗出神，夹了一个饺子放进他碗里，冲他一笑，拿筷子在空中比划了一个夹的动作。

    孟繁星下意识地夹起碗中的饺子，送进嘴里。饺子已经放了好一会儿，但依然温热，咬一口，浓香中混着几分酸意，恰好解了肉的油腻，正是她最爱的酸菜馅。

    外面雪花纷纷扬扬，把整个世界，染成一片纯白。

    老人说，大雪兆丰年。看来今年年景很好呢，他情不自禁地，就跟着微笑起来。

    胜却人间痴无数

    次日中午，林之若才回到家。刚转过楼梯，便看到倚在门边的少年。黑色羽绒服，藏蓝长裤，双手插兜，额发低垂，安详宁静，宛如希腊图画中走下来的阿波罗。听到脚步声，他微微抬头，深深凝视，不言不动。

    视线在空中相遇，大响无声。

    冬日淡淡的阳光，自侧面墙壁上的小窗子透入，照出空中无量无数灰尘，回旋飞舞。

    然而此刻，就算是竭尽世间所有的变化与姿态，也已不能牵引那女孩的目光，不能阻止她的脚步。

    就像没有人，可以阻止冬天走向春天，阻止白雪拥抱黑土。

    一阶一阶，一步一步，从不可企及，到伸手可触。

    到呼出的气息，轻轻抚上彼此的皮肤。

    真想就这样，就这样，在她的目光中老去。无边温暖，无边幸福。

    永不他顾。

    不知过了多久，林之若终于转开目光，取钥匙开了门。孟繁星拿了她的书包，跟在她身后。

    屋子里比外面还要冷，家具都用床单罩着。林之若笑道：“麻烦你了，帮我收拾一下吧。不要脱羽绒服，容易冻着。”

    两个人在客厅走了一圈，所到之处，沙发，茶几，桌椅，琴架，渐次露了出来。林之若指派孟繁星去厨房烧水，自己进卧室拿了一床电热毯出来，铺在沙发上，插上电。又找出林谦诚的半罐雨前，泡了茶，和孟繁星对坐在沙发上，各自捧了一个茶杯暖手，道：“没有暖气，只能这样将就了。刚才我去房管处交涉了半天，人家说只有三天，还是元旦，不给开。让你跟我呆在这样的冷屋子里，还要干活，真是不好意思。”

    孟繁星微微笑，不说话，心中却有一种隐秘的欢喜。和她一道开启这闲置了三个月的空洞寒冷的房子，忙碌着让房间明亮温暖起来，让他有一种甜蜜的错觉，仿佛他们是刚刚搬入新居的情侣，在为共有的第一个家而并肩努力。

    林之若问：“你等了多久？”

    孟繁星道：“我吃过早饭就来了。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林之若道：“我昨晚和唐馨同床，说了大半宿的话，今天就起晚了。她本来还邀请我去她家里过元旦，我坚持回来，被她笑话了好半天呢。”

    孟繁星知她是为了自己，才回到这既没人又没供暖的房子来，很是感动，望着她不说话。

    林之若打量了他一会儿，道：“今天看来好多了。昨晚怎么气鼓鼓的样子？又不肯说话。”

    孟繁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得低低地道：“你回来了，我，我很高兴。”

    “真的？”林之若看着他笑：“没有生气？”

    孟繁星踌躇半晌，道：“你和傅青纶……好像处得很好。”

    “哈，果然是酸的。”林之若笑：“昨晚的饺子，味道如何？”

    孟繁星这才意识到，昨晚她给自己夹饺子，原来是取笑自己，脸烘烘地热起来，连忙拿起杯子，啜一口茶，遮住面孔。

    林之若忍俊不禁，打趣道：“你也不寂寞啊，夜夜有美同行，不知道羡煞多少豪杰呢。”

    孟繁星委屈地道：“我写信告诉你了啊。你只要让唐馨传一个不字，我立刻就回绝她。”

    林之若道：“我怎么能做这么煞风景的事？平心而论，李碧荷很好，优秀，执着，对你又一往情深，是个不错的选择。也许你会发现，她才是你的真命天子呢。再说，我已经对她表明过态度，不能食言。”

    “你对她表明过态度？”孟繁星诧异不已：“怎么回事？”

    “话说啊，那次你过生日之后的某一天，停电，到处一片漆黑。”林之若泯了一口茶，拿出讲评书的派头来，听得孟繁星又是关心，又是好笑：“李碧荷突然要跟我去操场散步。当时星月无光，伸手不见五指，花香温柔如三少爷的剑。李碧荷突然问我，被你拒绝，该如何反应。”

    孟繁星紧张地问：“你怎么说？”

    “本人熟读三国，精研战策，这草船借箭的小小伎俩，怎能瞒过我的眼睛？”

    “草船借箭？”

    “是啊。那时候，嘿嘿，其实我对你已经垂涎很久，只不过大灰狼肚子不饿，还不忍心吃小红帽而已。大概是我哪里露了马脚，被李碧荷给发现了。她这招狠啊。你想，我要是鼓励她追你，就等于宣布自己永久中立。她追上了还好，要是追不上，我又没忍住，岂不是自打嘴巴，借箭给人来射自己？要是趁机打击她的积极性，未免心胸太也狭窄，岂不有损我泱泱大国谦谦君子的风度？所以无论我怎么反应，她都站稳了不败之地。”

    原来她那么早已经喜欢自己。孟繁星忍不住笑意，道：“其实，不是你露了马脚，是我自己告诉李碧荷的，就是过生日我送她回家那次。”

    “我说呢，”林之若得意地道：“我觉得自个儿表现得很好啊。唐馨都没发现，李碧荷眼光哪里就锐利到这程度呢。”

    你的确表现得很好，简直太好了，好到我只能在自卑中挣扎，眼看你潇洒行来，春风拂过，百花盛开，却不敢伸手去碰哪怕最细微的蓓蕾。

    好在，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看着面前得意如顽童的少女，孟繁星满怀温柔爱宠，微笑着追问：“既然借不借箭都是错，你怎么回答的呢？”

    林之若笑道：“本大侠只好使出姑苏慕容的看家本领，斗转星移，移形换位，讲出一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来。”

    “什么道理？”

    “道理啊，就是，能怎么办，就怎么办。”

    “那不是废话吗？”

    “当然是废话。这种场合，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态度。”

    “你的态度，就是任其自然？”

    虽然已经知道答案，见她颔首，孟繁星还是心中微微酸楚。也许自己在她心中，终究是无足轻重，不必争取。得到了，不值得欢喜，失去了，也无所谓悲哀。

    当初面对程辉质疑时的那种慷慨激越，心意如铁，真的来到她面前，还是变成了惴惴不安。再谦卑的爱慕，也还是有着希冀的吧？纵然你是东风万里吹来，而我只是新绿的一段柳枝，也忍不住想要将你，缠绕在我的指尖。

    林之若看到他低头，想了想，走到他面前，弯下腰，柔声道：“不是那样的。”

    孟繁星诧异地抬起头来。

    林之若轻声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子的。也许正好相反。我任其自然，不是不在乎你，而是太在乎你，所以给你选择，给你机会。你这么明朗，这么美好，就像……落到人间的星星。你应该得到同样明朗美好的一切。而我……”她神情有一瞬间的黯然，似乎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简短地道：“我是黑夜，不值得你这样。如果你可以回头，及早回头，未尝不好。”

    这话几乎和程辉的一模一样了。孟繁星既感动又震惊，握住她的手，固执地道：“值不值得，幸不幸福，应该由我来决定。”

    林之若凝视着面前的少年。他面孔晶莹，眼睛闪亮，初次觉醒的激情，犹如荒原大火，一旦点燃，席卷一切，势不可挡。

    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光芒，最壮烈的能量。

    生命犹如荒草，与其腐烂，何如燃烧！

    她叹了口气，试图抽出手。孟繁星握紧了不放，目光灼灼，盯着她的眼睛：“我说得不对吗？”

    这个平时羞涩温和的少年，固执起来，却有一份惊人的倔强。林之若忍不住笑了，温言道：“你说得对，应该让你自己决定。我只是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孟繁星这才放手，脸红红地，跟着她走到客厅另一边，看她打开书包，取出一个堆东西，从最下面掏出一个文件盒，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两叠信，崭新洁白。林之若冲他一笑：“你看，这是你写的，一共六十五封，全在这里了。”

    看到那些苦苦等待的日子里，每晚台灯下一笔笔写下的相思，孟繁星既甜蜜，又委屈：“你真狠心，一个字都不给我回。”

    “你怎么知道我没回？”林之若从信封下抽出一个薄薄的本子， “到省城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写信给你。比你的还多呢，只不过没有寄出罢了。”

    孟繁星拿过本子，暗蓝的封面，摇曳着一朵淡白的蒲公英。翻开来，扉页上是熟悉的流利的笔迹：

    的

    浮生如无边暗夜的

    何幸而有

    漫天繁星

    第一页的日期，正是林之若前往省城的那一天，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碧天高远，流云疾走，摇开车窗，烈风扑面而来。

    穿过田野，穿过楼群，穿过树木和人群，阳光和色彩，带着未愈的病痛，回到这个风尘浮动的城市。

    篱笆上开满细碎的白花，校园里挤满得志的少年，肆意欢笑，豪情慷慨。

    而你，不在我身边。

    于是，在每一片叶子里，看见秋天。

    纸张洁白明亮，底花灰蓝淡雅，仿佛有芬芳暗暗袭来。

    孟繁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自觉嘴角弯了起来。

    林之若找出一个饭盒，站起身来，道：“你先慢慢看。前面不着急，你从十月十九号看起。有些事，写在纸上比口里说得清楚。我带回来一些昨天剩的饺子，去热一下当午饭。”

    孟繁星回到沙发上坐下，翻到林之若说的那一天。和前面的简短萧疏不同，这一页，密密麻麻地，写得满满：

    五天前，落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从实验室出来，正是下班的时刻，天色阴暗，人潮涌动。

    头很痛，仿佛要裂开，又酸酸地麻木。这应该是两种矛盾的感觉，却偏偏和谐共存，真是奇怪。

    痛不欲生，其实并不是一个形容词。它是一个省略了主语的句子。

    走了一段路，麻木的感觉越来越甚，仿佛脑袋里有一个漩涡，越来越急，越来越近，可以看见中心的黑洞，无垠无际的黑暗，无始无终的虚无。

    混混沌沌中感觉有人大力扯着我的胳膊，耳边似乎很喧嚷，有喇叭声，有人声，然而一切声音都遥远而漂浮，听不清内容。

    神志清晰了一点，意识到自己在迷糊中走出了马路，幸亏身边一位大妈手疾眼快，一把把我扯了回来。大妈大概不着急，感叹兼教训了我许久。我低着头，说了许多谢谢。

    麻木依然一波波袭来，犹如海浪汹涌，随时可能灭顶。

    我跌坐在围墙下，枯萎的藤蔓，带着星星点点的雪，在我腮边颤动，粗糙黯淡，沁肤冰凉。

    再次清醒，一睁眼，就看到满天星辰，晃阿晃的。

    我是被傅青伦摇醒的。

    那天晚上，傅没有走。寝室很冷，薄被无法抵御汹涌而来
------------

泪飞曾化倾盆雨


------------

一阙骊歌长亭暮

﻿    初三开学那一天，恰好是林之若十四岁的生日。

    林之若缓缓走进校门。九月的骄阳，仍然毒热。她却穿了一件长袖的棉衬衫，外面又罩了一件薄外套。出门的时候，妈妈一再让她换一件短袖衫，却被她沉默而固执的拒绝了。妈妈无可奈何，叹道：“这孩子，怎么这么古怪！”

    林之若微微苦笑，为着那个说不出口的理由。

    十四岁，是一个多么尴尬的年龄。一个暑假过去，胸脯就微微的鼓了起来，硬硬的似乎肿块，一碰就酸痛。为了掩盖身体的这份异样，整个夏天，她都把自己裹在厚棉布衬衣里，躲在家里，反复读着爸爸书架上的陈列品，尽管那些都是让人望而却步的砖头一样的哲学和历史著作。

    第一天开学，一切都乱糟糟的。学校的传统，每一级开学，都要把原来的班级打散重分，然后由老师们拈阄选择，以求公平。新的班级配置在开学的时候，用大红纸贴在教务处门口。林之若挤得满头大汗，终于在四班的红榜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顺便瞄了一眼教师配置，记住了班主任的名字，便径直来到四班的教室。

    大部分同学已经到了，原本熟悉的在说笑打闹，不认识的在彼此介绍。林之若刚找个空位坐下，就有人扯她的衣角。转过头来，见是原来同班的唐馨，被熟识的朋友唤作“唐心儿”的，喜笑颜开的说：“我知道和你分一个班，特意给你占了个座。――你怎么才来，都等了你半天了。”

    林之若笑了笑，起身换到唐馨的身边，刚说了个我字，唐馨就凑到她耳边，打断她道：“你知道不？今年我惨了。我老妈好不好居然抽到咱们班，幸亏没当班主任，不然我这个紧箍咒是戴定了。”

    唐馨的母亲是本校的语文老师，为人是出了名的和蔼可亲，只是对唐馨管教甚严。唐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撞到她妈妈。林之若看着她刚才还万里晴空，霎时间愁云密布的小脸，几乎失笑。拍拍她的手，安慰她说：“大不了以后你的，都放在我桌子里。有我给你打掩护，不会让你折在你妈妈手里的，放心吧。”

    唐馨闻言大喜，身子贴过来，搂着林之若的脖子：“之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林之若的胳膊蹭到唐馨的胸脯，软软的一团，不由得身子一震，轻轻推开唐馨：“别闹了，你看，班主任来了。”

    班主任徐文昌果然大步走了进来，班里立刻安静下来。他个子高高瘦瘦，大约三十多岁，声音低沉而威严。先是按名册点了一下名，公布了卫生小组以及值日规则，又例行发表了一通简短的训话。

    林之若低着头，老师说什么全然没有听进去，只是在眼角的余光里，端详身边的唐馨。以前竟然没有注意，唐馨已经发育的曲线玲珑，俨然有少女的窈窕之姿。配上玲珑秀气的脸庞，竟然是一个美女呢。自己碰到她的胸口，她似乎全不在意的样子。难道她不痛么？

    林之若一向安静内向，既无姐妹，也无挚友。看到别的女孩子相互之间咬耳朵说悄悄话，只有羡慕的份。就算唐馨，因为性子活泼，和她熟一些，但也算不上亲密。这次唐馨落了单，原来的密友都分到了别的班级，才无形中对之若热络起来。唐馨天性容易和身边的人接近，这样的行为在她是自然而然，因而对由此而来的两人之间关系微妙的变化，浑然不觉。但是林之若一向孤单，却因此而心里一热，又掺杂了对唐馨身体发育的好奇，只觉得心思纷乱，有点神不守舍。直到唐馨一把把她拉起，才惊觉同学们正在纷纷行动，原来是要大扫除。

    林之若和唐馨抬着一桶水，经过操场旁的小树林。唐馨拉着林之若，非要进去凉快一会儿。林之若在前，这时扭过头来，嗤笑她：“你可真够懒的，”还未说完，一个人影撞了过来，恰好碰到她的胸部，一阵钻心的疼痛，林之若一个踉跄，连人带桶倒在地上，水洒了一身。勉强挣扎着起来，仍然痛得弯着腰，却见唐馨赶上来一手扶着自己，一手指着一个男生，正在斥责：“你走路不长眼睛么？老师让你们扫除，不是让你们玩。撞伤了人，你负责啊？”

    那个男生个子高出唐馨一头不止，此刻却低着头，一只脚在地上划来划去，一声不发。后面本来追逐他的几个男同学，这时候都止步不前，远远观望。

    林之若强忍着胸前持续传来的酸痛，低声抚慰唐馨：“唐馨，算了。我没事。”

    唐馨余怒未消：“你没事是他幸运。怎么，连道歉也不会说一声啊？”

    那男生这才略略抬起头来，满面红晕，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此时疼痛略平，林之若直起身子，向那男生望去，竟然呆住了。唐馨已经算是一个美人，但站在那男生旁边，竟然如草花与牡丹比艳，萤火同明月争辉。她一时忘了言语，心中来来去去只有前些天看的洛神赋里的两句话：“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蕖出渌波”。原来那样美的文字，并非只是诗人的夸张铺比。

    唐馨也是怔了一怔，想不到这个鲁莽撞人的男生，竟然生得宛如女孩一样秀丽温雅，原本冲口欲出的责难，竟然噎在喉中。她定一定神，恼恨自己一时的失态，连忙用更加嚣张的口气说：“哼，光对不起就行了？之若被你撞伤了，不能干活，还有三桶水要抬，都归你了。”虽然竭力掩饰，但是自己分明感到那份色厉内荏。

    唐馨一向对男生不假颜色，却在这个人面前心软，想来想去，不禁迁怒于面前的肇事者，又狠狠瞪了他一眼。感觉到林之若拉着自己的手摇了摇，生怕她为那个男生开脱，握着她的手用力捏了一下。

    男孩听到了具体的惩罚措施，如释重负，上前拎起水桶，如飞跑开。他的那群伙伴迎住了他，低声说了什么，又突然大声哄笑开来。

    林之若觉得这样惩罚对方并不妥当。她本来是一个坚定果断，坚持原则的人，可是这一次，竟然任由唐馨处理，自己也觉得异样。是因为对唐馨新近生起的亲密感觉么，还是太过震惊于那男生的美貌？

    绿杨荫里，凉风吹拂，全无外面的酷热烦躁。林之若和唐馨并肩缓缓而行，听着她脆语如珠，巧笑嫣然，心中渐渐平定。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