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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章

﻿    位于热闹繁华、灯火辉煌的 C市的黑狼俱乐部，是年青有为的各界男性公民休息娱乐的好地方，每天晚上十点钟以后，一惯是名车如云，热闹喧哗，一直持续到晚上零点以后。黑狼的老板就是C市“鸿图”律师事务所最年轻有名的首席大律师孟斯文。黑狼从五年前创办开始，声益便蒸蒸日上，能持有“黑狼”俱乐部成员金卡，是各界男性青年最大的荣益。

    九点钟十分，孟斯文准时驱车来到自己的第二大事业热点区，又是他的家——“黑狼”俱乐部。那个灯光柔和，装饰着各种土著非洲各种图腾的房间，是他的办公场所，也是他常和几位好友聚会聊天的地方。

    孟斯文边喝着侍者端来的铁观音，边随手拿起一本杂志，随便翻阅着，无意间看到《时代周刊》杂志的封面上一个熟悉的面孔：气质卓然，潇洒英俊的李策，身边偎着一个美艳成熟的女人，孟斯文伸手抬了抬自己的眼镜，嘴角扬起一抹浅笑，嘿！这个风流花边新闻的不断制造者——李策，又给了新闻界做了一次贡献。

    看到了杂志的下角有一行小字：“飞扬”集团并且总栽公子猛追“飞亚”公司千金，李策，江薇娜年底有望成婚。哟！这个为了一朵鲜花不肯放弃整座花园的风流浪子，怎么肯收起他的花心？怪不得，快有一个多月不见这小子的踪影在“黑狼”出现啦！

    孟斯文啜了一口香茗，他一直喝不惯咖啡那种苦的味道。外表的斯文，内心的刚毅，行为的前卫，是他一直给人的错觉，大家都认为他很现代，很时尚，其实他骨子里那种极崇尚民族传统古朴典雅的东西，从来都不轻易示人，他那间布置的古朴典雅的卧室，从没有接待过任何一个客人，这一切都是深受他早逝的母亲影响。至于他那位律师界鼎鼎大名，整天美女如云，出入于舞厅酒楼，已经给他换了三届继母的父亲，给予他更多的是敏锐的思维，机智的口才。至于他至今尚未有一个固定的女友的原因，是被那些现在过于大胆女孩吓住了，有时他不禁震惊于现在女孩的大胆与直露，仿佛该害羞的不是她们，而是他这个男子汉！有时偶然遇到一个外表温柔娴静的女孩儿，却不料骨子的大胆更是惊人，还没认识多久，就主动投怀送抱，吓得他落荒而逃。怪不得李策，李略两兄弟一直说他这辈子注定要孤独一生，这个时代哪里还能找到一个他所期望的那么保守的女人，现在的女孩子哪个不是小学就恋爱，中学就同居，等到上大学，男朋友起码换了十届八届！

    嘲笑他应该写一个征友启示，上面明确指出：非淑女不交，非中国古代小脚女子不找。气得他发誓：他，孟斯文，这辈子一定找一个真正的淑女，给他们这两匹色狼看看。

    一阵拖沓的走路声传入他的耳膜，不用猜，他就知道是那个胆敢在他的俱乐部穿着汗衫，短裤，拖鞋招摇过市的李略，这个跟在他和李策后面从小玩到大的黑小子，仗着自己是孟斯文和大哥李策的宠爱，从来就不遵守他这个俱乐部的各项规章。

    “斯文扫地大哥，二十个小时零十三分钟未见，快想死我了！”说着扬起他那阳光灿烂的笑脸，给了孟斯文一个大大的拥抱，一头不驯的长发轻轻向后一甩，摆了个酷姿。

    “臭小子，今天没去飙车？是不是又换了一个小辣妹？”孟斯文让侍者给他端来一杯凉橙汁。

    李略，二十二岁，阳光男陔，华大艺术设计专业的非高才生，“飞扬”公司总栽李飞扬的次子，喜欢飙车，追女孩，逃课第一，换女朋友比换发型的速度还要快，不过孟斯文也非常欣赏他的才华，李略偶尔心血来潮设计的玩具，总能让“飞扬”这个世间闻名的玩具公司小小赚上一笔，各地订货商会源源不断送来订单，可是想要有新的产品，还得看李策少爷玩的高兴与否。高大健美，又是“飞扬”公司未来的继承人的金字招牌，在华大可是众多美女的首猎对象，难怪他老兄李策都说他这个弟弟是被美女宠坏的大男孩，他是每晚必到“黑狼”的，只是从来不把他的各届女友带入这个男人的领地。

    李略一脸坏笑地卖关子：“斯文大哥，想不想听一听你那好友李策的最新新闻？想听的话，今晚陪我玩会儿击剑。”

    孟斯文是非常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被他这样称呼，斯文大哥，斯文扫地大哥，是这黑小子最让他烦的叫法，可是这黑小子像是故意和他做对一样，不厌其烦地变换着这两种称呼，总想激怒他这个外表不算太英俊，可是却有一股致命的亲和力的“老”男人。呵！还大言不惭地提出陪他击剑为代价换他老哥的花边新闻，别看李略高大阳刚，可根本就不是文弱书生型孟斯文的对手，跟一个根本不是对手的人玩，要多没劲就多没劲，所以，他淡淡地扫了一眼拼命故弄玄虚的黑小子，随手丢给他自己看过的那本《时代周刊》杂志，指着封面上李策潇洒又魅力非凡的笑脸，说道：“是不是这个新闻呐？”

    李略笑得好不得意：“No，No，这已经是人人皆知的旧闻喽，陪不陪我击剑随你，斯文扫地大哥，看到了吗？封面上这位大美女，可是紧紧抓住大哥不放的“飞亚”财团的千金汪薇娜，现年二十八岁，配大哥这个已经三十岁的“老”男人是不是年龄相当，门当户对？人家可是国际贸易硕士毕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归来的才女，是老爸老妈千挑万选、左看右看选中的最佳儿媳妇，老妈说‘论学历，论相貌，论家世，哪样都般配咱们的策儿。”李略尖着喉咙学着母亲的样子，引得孟斯文一阵大笑。

    李略接着侃，“可是，斯文老兄，你猜怎么着，这位汪薇娜小姐竟然肯屈就，当了我大哥的秘书，有点儿大材小用吧！目地是不仅赶走大哥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也防备大哥借谈生意选那些花瓶秘书，手段高明吧！你没有看见我们家有一股冲天怨气吗？那可是李策大公子足以惊天动地的怨气呀！现在大哥身边除了美女汪薇娜秘书之外，以前那些赵、钱、孙、李诸位年青美貌的秘书都消失了，只剩下年近五十的陈怡和莫铃两位得力老秘书，现在大哥说整天面对两枝老花，一枝醋味十足的花，根本提不起工作热情。下个礼拜，这位醋味十足的未来大嫂的首席人选——汪微娜，要去香港分公司代理半年的总经理，临走之前，一定要给大哥选好她满意又放心的秘书，老兄，你猜，李略总经理的秘书招聘条件是什么？”

    孟斯文继续啜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一定是给李策找一个貌丑如东施的女秘书。”

    “错，大错！年青的丑女秘书，她也不放心，现在的丑女人涂脂抹粉，做做美容、美发，也可能东施变成西施！汪薇娜借着老妈给她的特权，在大哥面前兴风作浪，给大哥要找一个年纪三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身手利落，办事效率高的，要徐娘半老型的女秘书，已婚、未婚不限，到时候三个老女人围着大哥转，斯文大哥，想想一个礼拜之后大哥的惨状吧！哈！哈！哈……”李略笑的前仰后合，也真是活该大哥倒霉，碰上汪薇娜那么一个醋味十足的精明女人，有她做老婆，够大哥受的！

    一只“熊掌”抡向李略的后脑勺，“李略，你这个臭小子！又在斯文这儿嘲笑我！”李略一跃而起，及时抢救了自己聪明的脑袋瓜。不用头看，也知道是一直被汪薇娜缠死死的，最近从公司下班后，要陪她去跳舞，去逛商店、珠宝店、首饰店的苦命大哥。

    李策，出现在“黑狼”俱乐部！

    “大哥，少见！少见！什么时候被释放啦？”李略一向耍嘴皮子不要命。

    孟斯文把茶杯放下，双臂抱胸，打量着一身白色休闲服的李策，也难怪汪薇娜把他看得那么紧，三十岁的男人，有二十岁男孩的阳光笑脸，四十岁男人的成熟魅力，优雅闲适的举止，英俊漂亮的面孔，配上他那一米八二的高大身材，不会迷倒一片女性，会让人不相信。

    “李略，喝杯铁观音还是来杯普洱？”孟斯文看到一个多月未见和挚友，依然是他那副懒懒的、低沉而带有磁性的男中音。

    “大哥应该来碗清凉败火的绿豆汤！”李略抢着说

    “好！你去给我端来！”李策扬起浓眉，冲小弟挥挥手。

    “啊！真要喝呀！孟大哥这儿没有！”只有这小子紧张，一激动，才能正常称呼孟斯文。

    李略看到大哥眼中的无奈，知道在这儿了无趣事，趁机溜出去玩他的电玩营养大餐。

    “斯文，最近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发现一个纯情的小女生，不用再等了，恐怕你想找的那种善良、单纯又柔静的女孩子早就从这个世上绝迹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如何？汪薇娜刚上大三的小妹汪美娜，比薇娜还漂亮，约个时间，我安排你们见个面。”李策热情地向好友推销他的未来小姨子，一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样子。

    “行了，李策，我可不想过你那种水深火热的日子。”孟斯文连忙回绝。他眼前又闪现那个捧着蓝色小花，身穿素色衣裙的长发女孩儿，只看到一个侧面，步履匆忙地捧着那盆蓝色小花走在人行道上，当时他车开得很快，那个女孩象快镜头一样一闪，从眼前消失，当他停下车，回头去看时，女孩已经不见了。

    “哎！是呀！现在汪薇娜就差贴张邮票，把我冷冻到南极，等她从香港回来再把我放回来，我李策好命苦！不知道老爸、老妈为什么要许诺她，将是我未来的妻子！”李策只有在好友面前才表现他那依然天真的一面，做了一个哭天抢地的怨妇姿式。

    “好了，李策，我知道你最近‘幸福’得不得了，现在陪我去击剑室出身汗如何？”孟斯文建议道。两个人可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好久没跟这小子比一把了，手有些痒。

    “OK”李策高兴地把茶一饮而尽，转身就和孟斯文向击剑室走去。

    释放一下满身的不悦，也好度过明天选秘书的暗淡日子，李策边走边做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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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2 章

﻿    “飞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身材高大的李策坐在办公椅中，神态专注地看完一份份客商的订单，然后漫不经心地端起一杯咖啡，他不太喜欢这种苦苦东西，以前他的办公室一律是中国各种名茶。一身浅咖啡色短袖T恤，一件深咖啡色西裤，李策对这身衣服非常不满意，他知道自己健康的古桐色皮肤跟这身衣服很不相配，可一向对穿衣服非常在行的汪薇娜执意要给他买这套衣服，说是世界知名品牌，价钱高，质量好，非要买下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可他不喜欢。

    他承认，他的确很欣赏汪薇娜，她美艳，大方，办事精练，作为秘书可以说大材小用，在公司，她可以说是他的得力助手，和国外客户谈生意更是得心应手，汪薇娜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标准的日语，他对汪薇娜的工作无可挑剔。可是自从老爸、老妈认可汪薇娜将是李家的儿媳后，他就越来越受不了汪薇娜的专横霸道，那大小姐脾气，吃饭要五星级饭店，更让他受不了的是，总拉着他去吃西餐，说那种浪漫氛围可以让他俩充分享受到恋人的感觉，他不太喜欢西餐，虽然爱吃各种美味西式糕点，也不喜欢吃那些半生不熟的牛排，宁愿在家享受老妈煮的清粥小菜，每次陪她吃完西餐，他都要饿肚子。穿衣服要买名牌，理由很充分，说只有名牌衣服才符合他的身份地位，他倒不太在乎名牌与否，只要穿在自己身上舒服得体，是他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他。哎！最受不了是汪薇娜的大小姐脾气，他不得不去时常迁就她，有时他只好给自己找个理由，男人迁让女人，天下大势使然。

    喝了一口咖啡，他眉头微蹙，自从薇娜担任他的秘书以来，他已经无法在办公室享受那热气腾腾的茶香了，望着那袅袅上升的热气，嗅着那清香，哇，真是一种享受。放下手中的咖啡，李策倚入大皮椅中，无可奈何地等着为今天那场要命的女秘书应聘把关，由汪薇娜第一关把过，相信剩下的不是些老得让他叫妈的秘书，就是些丑得让他看了饭都难以下咽的女人喽。

    “李策，出来一下，看看这几位女士哪位能跟你共事半年？”汪薇娜一身剪裁得体的粉色裙装，衬着她妙曼多姿的身材，甜腻的嗓音，唤出一脸无奈的李策。她今天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让李策觉得她不会所有的事都擅自作主，都会征求他的意见。

    李策大步走入这个小小的私人会客厅，果然不出他所料，会客厅中剩下的六位，起码连徐娘半老的一个都不剩，倒没有太丑的，只是六位个个都较朴素而已。哎！闭着眼睛挑选吧，只要德材兼备就可，不要求赏心悦目了，他是非常相信薇娜在才干方面的面试把关的。李策把自己埋入一张舒服的大沙发中，随便提出了几个问题，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被他无情地刷了下去，第五个也许是个幸运儿，别忘了虽然这个女秘书只有半年任期，可薪水高得足以抵得过在其他公司的三年的工作，这可是相当不错的工作，况且条件并非花瓶式的女秘书，只重才不重貌。

    李策问到：“精通几种外语？”

    “只懂英语，但是也忘得差不多了，最精通是国语。”一个清亮嗓音在他耳边响起，都四十来岁的女人还有如此清亮的声音，让他好奇，回答的问题也更好笑，每位应征者都会答精通英、法、西班牙，甚至俄语、阿拉伯语，其中的一至两种，这位女士好奇怪，他不禁抬起头看了看眼前这位“阿姨”，一副大号黑边眼镜遮住了她三分之一的脸，一层厚厚的脂粉涂在脸上，根本看不出实际年龄，一头黑发，整齐地在脑后梳了个髻，不过吸引他的是镜片后那双灵活的黑眸，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大概是怕笑掉脸上厚厚的脂粉。

    李策扬起一抹魅力十足的浅笑，又问道“你的打字速度是多少？”

    清亮的嗓音有些磕磕绊绊：“一分钟大概二十来个，不，十一、二个！”

    哈！搞笑，蜗牛一样的速度！找个笨笨的女秘书，这半年也会找些笑料来打发这半年的时日，这次他一定不要理会汪薇娜的感受，只为了享受这清亮声音。

    “你认为作为我的秘书最主要的工作是什么？”

    李策决定再逗一下这位“阿姨”“做总经理需要的任何份内工作！”回答得很干脆，不过强调

    了份内两个字。

    李策心中暗笑，难道自己还会借工作之由吃她阿姨的豆腐吗？不禁打量了下她那包裹在一身非常不合身的灰色西服套裙内的小巧身材，阔大严实的套裙根本看不出身材如何，只觉得包裹得过分严实，这种大热的天气，恐怕在太阳下要晒晕过去吧！想必这位一定是修女式的喽！

    又补问一句，“姓名？婚否？年龄？”

    “资料中已填写了！”

    “我不想看那些资料，直接告诉我就行了！”

    “唐梦桐，未婚，三十九岁。”

    李策已经给她下了定义，一个古板的老女人。

    “好！明天来公司上班，跟汪小姐交接，熟悉一下工作。”

    李策已经注意到她镜片后的眼睛露出浅浅笑意的黑眸，好有精神，他忽然有一种感觉，实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女人的眼睛。

    处理好这一件头疼的工作，已经快中午了，按照惯例，午餐由公司特定的快餐店提供，但是下个礼拜汪薇娜要飞往香港，看来自己这个礼拜要被她垄断喽！午餐，她已经在麦梦丝西餐店订好了餐位，汪薇娜喜欢透了那个西餐店的凉爽舒适，环境高雅，浪漫温馨的气氛，绅士般的侍者，口味纯正的法国风味。虽然价格不菲，可李策实在讨厌那半生不熟的牛排，还有各种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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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

﻿    唐梦桐从“飞扬”公司大楼走出来，直接钻进自己那辆有冷气的小型跑车，摘掉那副大眼镜，拿起一张面巾纸就着车子的反光镜拼命擦掉脸上那层脂粉，哈！哈！她可以少辛苦工作两年半，利用半年的时间就能赚到三年的薪水，看来自己拼命扮成三十多岁的老女人，很值喽，哪个表面英俊潇洒的总经理李策，不过一个绣花枕头而己，凭着自己只会三句半的英语，被小弟嘲笑为老黄牛一样的打字速度，今天能蒙混过关。老天保佑！如此以来，用不了半年的时间，自己和姐姐欣桐开的那家“恬梦”花店就可以扩大经营喽！拿起车上那副墨镜架到鼻梁上，驱车往她的花店开去。

    梦桐一路想着自己二十岁从华大音乐专业毕业后的丰功伟绩：身材小巧的她，在一班俊男美女的同学眼中，只不过是一个丑小鸭而已，显然她属于那种晚熟型的女孩，其他同学毕业时大都二十三、四岁，可是只有她才二十岁，当时那班男生真没有把她这个黄毛小丫头放在眼里，一身褪色牛仔服的中性装束，和那班花枝招展的女同学相比，她太逊色了，这也是她自己想要的，以至大学四年有些同学竟然记不住她的样子。直到她毕业前的汇报演出会上，穿上姐姐亲手给她做的白色礼服，在舞台上把一头束成马尾巴的长发倾泻下来，所有的男生把目光都锁定在台上美丽的白雪公主，她那美妙的歌声，妙曼的身姿，让女生嫉妒，男生迷恋，人们才纷纷打听刚才报幕员报过的名字，唐梦桐，果然，梦一般美好的女孩，原来就是平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而与他们同学四年的老同学。鲜花，求爱信，还有那纷纷候在路上等她的一班男生，让她意识到了，什么是都是美丽惹的祸！吓得她马上像蜗牛一样缩回自己的家，直至毕业前再也没有在校园里露过面，让小弟帮她拿毕业证书，华大同学中没有人知道她的住址、电话。大学四年，她一直是独来独往的独行侠，每天早晨，跑步从市郊的家里到学校，傍晚从学校跑回家，一天往返一百多里路，别人也许会认为是法西斯一样的苛刻，可谁知这就是的老爸对她和小弟和一贯要求。

    周围的邻居谁都不知道她老爸——这位普普通通的花农，竟然是二十年前曾从日本东京捧回亚洲武术比赛亚军奖杯的武术高手，只知道唐显云、席飞儿夫妇，是男的英俊沉稳，女的美丽娴静。母亲席飞儿和他们姊妹站在一起，没人会认为她们是母女，都说是姊妹三个，已经四十多岁的女人，却仍然有二十多岁女人的皮肤，三十来岁女人的成熟魅力。也许是老爸太宠爱妈了，嫁给老爸后，老妈从未下厨房，每天填填诗词歌赋，唱唱歌，到花圃剪剪花，锄些杂草，难怪老妈一直不显老。老妈有时也透露她嫁给老爸的经历：二十岁还不到，就从T大的课堂，不顾身居高官外公的反对，带着傲慢与固执的偏见的外婆的强烈反感，直接私奔到老爸这个市郊的二层小楼。因为老爸曾把那个某市长家死缠烂追她的阔少爷十来个帮手，那帮小混混打得屁滚尿流。老妈崇拜英雄一样爱上了老爸。平时柔静的老妈站在老爸面前，拿刀架在她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给了老爸两条路，一条立刻娶她，另一条不娶她，她就拿刀割自己的脖子。吓得老爸不得不举手投降，娶了她，等老妈怀上她姐姐唐欣桐时，外公、外婆才承认老爸这个英俊洒脱、一表人才的女婿。

    唐梦桐一直说自己是爸妈粗制滥造的产品，她没有姐姐高挑美丽的身材，漂亮精致的五官，也没有弟弟健壮高大，刚毅俊朗的容貌，她属于那种小巧秀美型的女孩，从小爱动爱闹，丝毫没有继承老妈的温柔恬静，美丽端庄。老爸没有教过柔静的姐姐一招半式，对她和小弟要求严厉、苛刻。四、五岁时开始在太阳底下扎马步，毫不心疼地看她一练就是二、三个小时，她也喜欢舞枪弄棒，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责任重大，美丽的妈和姐姐，老爸不在身边时，当然要她保护喽，赶走色狼，不比打跑野狼省力吧！

    唐梦桐的车子，以它正常的车速——一百二十迈，行驶在这条不算太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大学还没毕业，她就设想自己的花店了，没有从父母手里拿半分钱，开始独立打拼自己的世界，从银行贷了一笔不太小借款，从只有两间的小店面开始，直到现在拥有宽敞明亮，位于豪华街区的“恬梦”花店。她简直有些不敢回首当年的艰苦创业，虽然银行贷款还有一部分没有偿还，她白天在花店忙碌，晚上还要到“白马王子”歌舞厅去唱一个小时的歌。两年前，一向不爱抛头露面的姐姐唐欣桐，看到皮肤越来越黑，身体越来越瘦的妹妹，毅然来到花店帮她，唐梦桐也觉得自己的生活慢慢回归正常，姐姐开始把她养得胖了些。

    把自己那辆黑色小跑车停放在花店后面租来的那个小院。她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跑回屋里，“姐，我成功喽！”一把抱住正在插一个小型花篮的姐姐。

    “小梦，先去冲个澡，回头吃饭，等你好长时间了。”欣桐抬头用她温柔的目光看着一身古怪装束的妹妹，早晨梦桐跑步回来，忙了一大早，打扮成这个样子去应聘，让她实在摸不清头脑，现在看着她这个样子实在好笑，一身装束比妈还穿得还古板、老套。

    “遵命，我美丽的小姐姐。”虽然唐家的女人天生丽质，可都不太注意打扮。颇有古典美人气质的母亲席飞儿，夏天爱穿各种宽大的绸衫，反而显得更加气质脱俗。唐欣桐，从小被老爸称为小天使的唐家长女，长大后果然是不负众望，五官精致漂亮，皮肤白晰，一头长发有时披散下来，有时绑成两个麻花辫，可只是穿着自己设计缝制的飘逸长裙，可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男女欣赏的眼神，身材修长，曲线适中，在飘逸的各种素色长裙下，有些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唐梦桐看着一身白色底子，上面有些深蓝色小花长裙下的姐姐妙曼美丽身姿，有些羡慕地双手抱胸，一脸玩昧的瞅着姐姐，打趣道：“姐，隔壁婚纱摄影店的那个风流潇洒的卢枫大摄影师兼店主，有没有来咱们店买你亲手插的花蓝呀？”

    “小梦，还不快去冲澡，再说这话，明天我就回家。”欣桐脸上飞出一片红云，嗔道。

    “好姐姐，大人不记小人过嘛，下次卢枫再向我打听，唐小姐，你那个不爱出门的妹妹今天怎么没露面呢？我就一脚踢他出门。”梦桐依然逗着小姐姐。

    在外人眼里，都以为身材比姐姐矮上十来公分的妹妹梦桐是姐姐，因为大事小事都由她出面，美丽的小姐姐被她保护得很好，她一直是一个很称职的“护花使者”，用她的一句话，过分美丽温柔的姐姐不适合抛头露面，她只好来个花屋藏娇，省得一些不三不四的色男人招惹纯情像天使一样，只比大一岁的小姐姐。花店雇佣了三个小妹打理日常生意，再加上送货上门的司机小罗，姐姐只负责她的一日三餐和一些插花的精细工作。隔壁那个摄影师卢枫想见姐姐一面，还真不容易，于是每天借故到花店买一个只姐姐才能插得出的小花蓝，有时也见不到姐姐，所以才有意无意向梦桐打听，一直误以为是花店小老板妹妹的那个女孩。

    “唐梦桐！”欣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梦桐知道，一旦姐姐的音调稍高，而且直呼全名，就是姐姐生气了。她冲姐姐扮了个鬼脸，去洗被那身古板的灰黑套裙捂出的一身汗水。

    浴后的梦桐，披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一件白色汗衫，淡蓝色牛仔裤，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二十三岁还要小些，依然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生，。梦桐还没走到厨房门口，就已闻到了饭菜香，按照惯例，应该又是两菜一饭再加大杯冰凉可口的绿豆汤。梦桐姐弟三人都有一手相当不错的厨艺，因为遇到不闻人间烟火，吃饭又爱挑剔老妈，他们仨不肯牺牲过分疼爱妈的老爸一人在厨房忙碌，姐弟三人只好多练习一下自己的厨艺喽！不过自从开花店以后，梦桐几乎没有时间施展自己的厨艺，一日三餐几乎全由姐姐一人包办。

    唐梦桐，在午饭后招开了“恬梦”花店四个员工一正一副两个店主的正式会议，把这半年她要在“飞扬”公司打工，在这期间不能做的花店事项全部摊派给其他五人，不过没有一人不乐意多干，因为每人薪水都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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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 4 章

﻿    这三年来，“白马王子”歌舞厅这份兼职，确实让她偿还了不少银行货款，她这辆小型黑色跑车就是“白马王子”歌舞厅兼职赚的。她不喜欢那些不三不四的客人色迷迷的眼神看着那些演员穿得越来越露的衣服，所以这三年来，她宁愿要低一点酬劳，也不肯穿歌舞厅老板朗宁为她准备的演出服。一年四季是包得严严实实的牛仔裤，夏天上边一件黑色围领汗衫，春秋冬三季是一件黑色高领毛衣，腰间绑上她那件牛仔上装，眼上一副大号墨镜，既掩盖她那双灵动的黑眸，又挡住了她三分之一的脸庞，她另一个掩盖她真实身份的道具，是一头红色的假发，再加上用紫色唇膏夸大她的嘴唇。她实在不敢让家人知道她在“白马王子” 歌舞厅的兼职，就连一直跟她住在一起的姐姐，也只知道她给一个学唱歌的高中生当家庭教师。

    在“白马王子”歌舞厅自己固定的车位停好车，她拉上车帘，在车内小小的空间，打开手那盏光线很暗的小灯，熟练地改变自己的面目。说句非常有良心的话，老板朗宁从来没有太勉强过她，不知道是不敢得罪她，生怕那些迷恋她那优美且有独特韵味歌声的客人少来一个，还是真得懂她的歌，爱惜她这个人才。

    唐梦桐刚打开车门，一个披着一头长发，穿一件无袖黑色T恤的阳光大男孩靠在那辆最近一直停放在她的车旁边、比她这辆小型跑车不知价钱要高过几倍的黑色摩托车，冲着她微笑，“嗨！飞飞小姐！”

    梦桐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一分不早，一分不晚准时到，演唱完自己那三首歌之后，准时退场，很少有客人注意到她的行踪，依然是她上大学时独行侠作风。

    “嗨！”梦桐淡淡地回应了一声，在她二十三年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多注意过其他男人，除了自己的老爸唐显云和小弟唐允桐。自己佩服地五体投地的老爸，沉稳、内敛，有一流的身手，阳刚威猛，却从没有显现过丝毫的炫耀与傲气，他对自己老妈的那份深沉的爱，是她最羡慕的，所以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这种在酒吧舞厅经常出入的男人。小弟唐允桐虽然比自己年幼两岁，比姐姐小三岁，可是总以家里的男子汉自居，不像是她的小弟，反而有点像她的大哥，处处保护、爱护她们这一对姊妹花，有时竟忘了她的功夫比他这个唐家第二男子汉也差不了太多，对付十来个大男人她眉头不会皱一皱。她的弟弟唐允桐，既遗传了爸爸阳刚威猛的身材，又得了老妈斯文儒雅的容貌，没人认为她高大健壮又斯文儒雅的弟弟是一位武林高手。小弟允桐练武和学习均非常刻苦，是爸妈公认的好孩子，有自己家里那么出色的老爸和小弟两个男人，所以看到周围那些不出色的男人，她根本不屑一顾。

    “飞飞小姐，一会儿能不能请你跳支舞。”那个高大阳光男孩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才注意到眼前这个男孩并不让她讨厌，皮肤黑黑的，五官生动，浓眉大眼，嘴边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

    她笑了笑：“对不起，我不会跳舞，恕不奉陪！”机灵地一闪，已走到了“白马王子”的歌舞厅里，看也不用看，身后的阳光男孩一定张大了嘴，学会武功的好处就在这儿，唐梦桐心里笑道。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飞飞小姐，我叫李略，我一定会让你记住我，我是李略！”李略，一个希望平凡的人，怎么这么自命不凡？唐梦桐边走边想，记住你，等本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再说吧！

    唐梦桐站在舞台上，透过黑色墨镜又看到那个叫做李略的男孩，跟着所有的“飞飞”迷喊着：“我是一只小小鸟！”“飞飞！我是一只小小鸟！”

    唐梦桐冲着台下挥了挥手，拿起话筒，又唱起老妈唱给老爸那首《我是一只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栖息在你高大的树梢，

    你宽大的树叶，

    为我遮风，

    为我蔽雨，

    我才会是一只没有烦恼的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看到你高大的躯干，

    飞过美丽的花丛，

    穿诱人的果园，

    只为找到你棵傻傻的桐树。

    你是我的天堂，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鸟，

    我为你傻傻地歌唱，

    你为我轻轻地鼓掌，

    我是一只小小鸟，

    一只快乐的小小鸟！

    她那美妙动听的歌声，迷住了所有的“飞飞”迷，台下哨声、掌声混成了一片。忽然，一个公鸭嗓子的男音起劲地喊：“飞飞小姐，唱一个《只爱你一个，亲爱的老公》，让我多疼疼你！”那首歌是歌舞厅最爱卖弄风骚的性感女歌星水晶莲的拿手好戏！

    唐梦桐向来对这种情况理也不理，冲乐队点了点头，开始唱那首衰婉凄绝的《凤凰吟》，歌词大意是一对相爱的凤凰为了永远斯守，双双投入火海。有些人开始沉浸在梦桐出色的演唱中，可是那公鸭嗓子又嚷道：“会不会啊？亲爱的老公，我只爱你一个！”明显的挑衅与吃豆腐。

    梦桐心里的气越来越大，注意到舞台上不知是从哪位小姐衣服上掉下的一块亮片，刚想偷偷飞起一脚，把它踢到那个人的臭嘴里，却见台下已经乱了起来。那个李略已挥拳打向那个明显寻衅的公鸭嗓子。台下酒杯、瓶子、侍者的盘子，乱飞起来，那个公鸭嗓子显然有备而来，五六个和他一伙的人，一齐拥向李略，歌厅这边乱成一片，一时间热闹非凡，可那边跳舞的人群仍起劲的舞着。很快，朗宁经理带着几个人出面了，没有五六分钟便制止了这场争斗。

    台上的梦桐依然沉浸在她的演唱中，只有一支歌的时间，歌厅由骚乱又恢复了正常。那个李略脸上和身上明显挨了几下，朗宁经理陪着他在那儿小声说话。公鸭嗓子他们那一伙人依旧占着那张角落中的桌子，喝着啤酒，目露凶光地盯着台上的梦桐和台下的李略。梦桐明白了，她不知什么时候得罪了哪位客人，因为无论是谁请她喝酒跳舞她都一概回绝。看来今天晚上那伙人明显是冲她来的，不过她有点儿担心那个毛头小子李略，他没必要搅进来，以往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丝毫不露声色，不过每回找茬儿的那些人，总会在半路上被一个奇怪的蒙面大侠揍得哭爹喊娘，敢惹她唐家二小姐的人，至今还没生出来。

    台上的“飞飞”小姐，脸上扬起轻易不露的一抹天真无邪的笑靥，李略看呆了，他从不知道这个嗓音独特的女孩儿，还会笑，尽管墨镜后面的眼睛看不清，可是那笑容好灿烂、迷人！

    飞飞小姐可是“白马王子”歌舞厅有名的“冷面”酷女孩儿，据说她在“白马王子”唱了三年歌，没有一个人见到她一丝笑意。

    “诸位先生女士，今天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昨夜枫树林》！”飞飞小姐说完，走到吉他手老狼面前，借了他那把电吉他，边弹边唱起那首欢快的恋歌——《昨夜枫林树》，这是她从来没有在“白马王子”歌厅唱过的一首歌，她的歌素来只是衰婉、凄绝，一曲《昨夜枫树林》刚刚唱完，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经久不绝，飞飞又一次让歌迷们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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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 5 章

﻿    唐梦桐轻轻叹了一口气，从台上走了下来，准备缩回车中，等着“公鸭嗓子”那伙人，看来今晚要动一动好久没有施展的拳脚了。

    似不经意地回首望了一眼，角落中的那伙她准备教训的家伙已无影无踪。她暗叫一声，“不妙！”，看到李略咧着嘴拼命地在鼓掌叫好，脸上好像没有留下什么殴打的痕迹。

    她飞快地往“白马王子”歌厅外走去，一定要追上那伙故意捣乱的家伙，否则明晚的“白马王子”歌舞厅又会狼藉一片。飞身来到自己的车位，啊！自己的小型跑车旁，李略的那辆高傲的黑色摩托车倒在地上，已经被砸成了一个残不忍睹的尸体！她头脑中出现一个场面：“公鸭嗓子”那伙人得意的笑声，吹着口哨，棍棒齐下……看来是自己害它变成了这个样子，今晚那个多事的李略要倒霉了。她转身往歌厅走去。

    飞飞小姐来到台下，周围一片诧异、莫名的眼神，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只见冷面飞飞小姐迳直来到和朗宁经理聊天的李略面前，她冲朗宁经理点点头，对那个刚才打了人，又挨了揍的小子说了一句“李先生，我请你吃宵夜！”声音不冷不热，不是邀请，简直是命令，说完拉起目瞪口呆的傻小子往外就走。

    身后响起一片口哨声和尖叫声，几乎掩盖了台上水晶莲娇俏的歌声，有些人好后悔，早知如此，自己刚才就去揍那个“公鸭噪子”。

    “飞飞，我可以叫你飞飞吗？我太激动了，知道吗？自从三个月前我第一次来到白马王子，就被你的歌迷住了，哈！我几乎想了一千种和你认识的方式，可都不敢用，生怕惹恼你，没想到今晚那个”公鸭嗓子”成全了。好……”喋喋不休，一路不停地说着，那只大手紧紧抓住梦寐以求的飞飞小姐的那只小手。

    唐梦桐心中暗自好笑，一个大男人如此啰嗦，这个看上去比自己的弟弟允桐年龄还要大的男子汉，却丝毫没有小弟的沉稳，象一个不成熟的大男孩儿。

    “李略，看看你的机车！千万不要哭，我可不会哄你！”唐梦桐把李略拉到他的那堆已变成废铜烂铁的摩托车旁，看着这个大男孩的反应，试图把自己的手从他那只熊掌中抽出来。

    “哇，我的黑马王子，我的宝贝！是谁把你害成这副样子！我好心痛啊！”一只手仍然抓住她的小手不放，看了看地上那堆东西，故意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惨相。

    “飞飞！看来你得对我负责！是我刚才英雄救美，才让我无法回家，看来今晚你必须请我吃饭，还要送我回家了！”把垂到眼角的那缕黑发扬到脑后，一脸坏笑的看着她。

    唐梦桐有些惊讶，看来现在这些男孩儿追求女朋友也够特别，价格昂贵的机车只为了换一场相识，一顿宵夜，想必此君身后一定有身价亿万千万的父母，真是富家子弟的表现。她不太喜欢这些豪门子弟，不知道他们一旦离开有钱的父母会不会饿死，不过她对眼前这个李略倒没有想象中的讨厌，可能是他真率的表现，阳光的笑脸，因为担心这小子路上会被“公鸭嗓子”那伙人的报复。她潇洒地把自己那辆小型跑车的后排车门打开，做了一个请的姿式：“上车吧！”

    李略不禁惊讶，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掌中紧握的那只小手已恢复了自由，莫不是自己太高兴了，刚才抓住那只小手时，是从来没有过的一阵激动，刚想把自己的手再握上去，却看见飞飞小姐坐在驾座前，非常想坐在飞飞身旁的那个位子上，好趁机嗅到她身上传来的一阵阵怡人的花香，却看见飞飞把手中的小包放在身边座位上，根本没给他留机会，只好无奈地坐到后排的位置上，望着她那一头惹眼的红发，深深吸入那怡人的香味儿，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儿！一时间忘记自己该说什么。

    唐梦桐开着她那辆跑车，拼命加速，在C市兜着圈子，她已经猜测到那几个闹事的人会在路上追踪，透过反光镜，看看车身后没有了那辆白色中巴车，她才把车停在了自己每晚必到的阮大伯夫妇开的“阮记老云吞”馄饨铺前。如果不吃两碗阮妈的馄饨，晚上会睡不香的。刚要下车，忽然想起自己还是歌厅那副样子，深怕会吓着那对善良的老夫妇。她瞟了一眼身后边那个傻小子，傻傻地瞅着她后脑勺，她轻轻地说了一声“李略，请你把眼睛闭上！”看到李略听话地闭上双目，她调皮地笑了笑，飞速地把头上那头假发拿下，摘下那副闪亮的大耳环，摘掉墨镜，拿面巾纸擦掉嘴唇上的那紫色的唇膏，把所有的工具都收回自己那口小化妆箱中。一边让李略那傻小子睁开眼睛，一边用车上的冷毛巾擦净自己的脸。

    李略惊呆了，看着眼前这个巧笑倩兮的女孩，不是绝色美女，可是却有一张清丽纯洁的脸庞，那双神采飞扬、充满灵性的黑眸，正满含笑意的瞅着他，一头惹眼的红发换成一个马尾辫，原来这就是飞飞的庐山真面目。他的心一阵猛跳，好美，好纯洁的一个女孩儿，从十四岁就开始交女朋友的他，自认为身经百战，阅人无数，可是这般清纯美丽的女孩，他从没有遇到过，和白马王子歌舞厅那个冷艳的酷美人判若两人！

    “呀！李略，不认识了，下车吧！我请你吃馄饨。”唐梦桐看着呆若木鸡的傻小子，学着他的口吻。

    “你、你、你是飞飞小姐？”李略有些不相信的低语。

    “失望吗？你以为那个红发歌女墨镜下是一张千娇百媚的面孔吗？结果让你李大公子大失所望，却原来是一个貌不出众的丑小丫，不过还是下车去吃馄饨吧，我不至于让你看了倒胃口，食不下咽吧？”梦桐的伶牙俐齿和舞厅的飞飞小姐冰冷少语判若两人。

    “不，不！你比我想像的不知道美上多少倍。哦，我知道了，你是怕这个样子出现在白马王子，会招惹那些色男人，会迷死那些男人，为了他们的生命考虑，才故意掩饰你的美貌。你太聪明了，飞飞，飞飞，不，你的名字真是飞飞吗？你太神秘了，早知道你会是这个样子，我会在十年前追求你！”沉默了一路的李略说起来，有些口不择言，他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惊喜，看着眼前这个美丽清纯的女孩儿，一向自认在所有年青女性面前都会口若悬河的他，此时真是太让他丢人了。

    “李略，你还要不要吃东西，再说下去，我就会满地找鸡皮疙瘩，至于我的名字嘛，告诉你可以，看在你这个人还不错的份上，不过以后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的真实名字，唐梦桐！”梦桐从来不认为自己很美，因为家里有一个仙子似的老妈，和一个美丽和老妈如出一辙，只是比老妈身材高挑瘦弱些的姐姐，她总觉得自己并不出众，长大后，也注意自己总会惹得一票男子的目光，她总认为自己的衣服是不是穿的太难看了，或者太中性化了。今天听到李略满嘴的赞叹，自然有些高兴，没有姑娘不爱别人夸自己漂亮的，告诉他真实姓名倒没什么，因为一到阮大伯，阮大妈那儿名，她会被他们不知喊多少遍，小梦桐，梦桐小妮子，与其让他们两老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不如自己大方一点告诉他。

    梦桐，好美的一个名字，光听这个名字，就应该不会让他失望，李略觉得自己以前的岁月算是白活了，自己追定这个迷一样的女孩儿了，戴上那头红发冷若冰霜，让他觉得那么遥远，可是现在这小丫头摘下那头象征热情奔放的红头发，反而让他感到亲切、自然，那么天真纯洁，完全是一个清爽自然的小女生，黑色汗衫，蓝色牛仔裤下玲珑有致的身材，让人不会误会她的年龄，无论她是一个怎么迷一样的女孩儿，有一个怎样的家世，自己一定要追上她，因为以前那些莺莺燕燕和眼前的她相比，简直是庸脂俗粉。无论是自己学校那故作清高的才女，还是那美艳高傲的校花，热情似火的辣妹，和眼前这个梦一般美的女孩儿唐梦桐相比，都让他后悔自己以前为什么眼力那么差，脑中想像着她穿上白色婚纱的娇美模样，当然站在她身边的，穿着黑色礼服的新郎，应该是他潇洒英俊的李略。如果自己娶了唐梦桐，要比自己那个苦命的大哥李策幸福多了，自己的准大嫂汪薇娜美则美矣，可是她的美让他觉得虚假，从来不素脸见人的汪薇娜，真不知道她不化妆的样子会是什么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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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 6 章

﻿    “嗨！李略，请进！”梦桐一句话唤醒了一脸傻笑，正自想入非非的李略。

    偏僻的小巷中，一棵古槐下，一个不算太大的小吃铺。

    神游太虚回来的李略，这才注意到，这是一个较偏僻的小巷中的小吃铺，里边倒是非常凉爽整洁，一个不太大的厅里，只能放下七八张桌子。

    “阮爸，阮妈想我了吗？”梦桐甜甜地冲着笑咪咪看着她，已经不太忙碌的俩老喊。

    “小梦桐，你要再不来，阮爸，阮妈就要关门了，今晚你来得太晚了！”阮大妈满脸疼爱的看着她，显然已经注意到梦桐身边有些桀骜不驯的长发男子，心里暗自高兴，莫不是这个小妮子有男朋友了？天天看到这小妮子独来独往，身边从没有出现过一个男孩儿，心里想这么优秀的女孩怎么就没人追呢？也许这小丫头眼界太高了。

    六十多的阮大伯仍然精神气儿十足，依旧是那张笑嘻嘻的胖弥勒佛的样子，矮矮胖胖的身材裹在有些瘦的白色围裙下，笑嘻嘻端过来两份凉拌小菜儿，边絮絮叨叨着：“梦桐妮子，今天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啦，肯把男朋友带出来了,今儿阮爸看在这小伙子第一次来的份上，苦菜和杏仁两份小菜，阮爸、阮妈免费奉送！记住你的婚礼上不要忘了阮爸、阮妈！”

    “阮爸，你这次可猜错喽，当我的男朋友的人哇，现在还在南极洲冷冻着，没有解冻呢？这位呀！是我在半路捡得一个迷路的小弟弟，他的肚子饿了，所以我才好心带他来吃馄饨呀，阮爸别再问了，快来五碗馄饨，让我快点补偿一下早饿得咕咕乱叫的肚子吧，一会儿我还要送这位小弟弟回家哪！”梦桐边吃着阮伯端上的自己爱吃的两样小菜，边堵住继续想问东问西的阮伯，今天她可不想再和阮伯多说些什么，免得被这个李略听去。

    阮大妈已手脚麻利的把馄饨下到锅里，在五只碗里放好各种调料。

    李略快被梦桐和胖胖的阮伯对话逗笑了，看来自己以后是有机会来找这个谜一样的梦桐了，看到她和老板、老板娘的热络熟悉，就知道她一定来这儿非常频繁。

    五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李略有点儿呆了，当他是大肚汉呀！没去请什么大餐，也没有必要在这种小店多要馄饨来撑死他吧！每次自己带女孩儿去吃饭，哪个不是骄矜地左挑右捡，拼命地表示自己不吃油腻，没有一个像梦桐这般毫爽到这种小店来吃价廉物美的馄饨，自己也是第一次光顾这种小地方，心想这个梦桐，一定是穷苦人家出身，可是看着她心满意足，一脸馋相地嗅着馄饨的香气，他真觉得她和以前交往的女孩有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李略小朋友，别光看着，尝尝阮爸的小菜，阮妈的馄饨！好吃极了！”看着只顾看着她吃的李略，唐梦桐咽下一口清香可口的苦菜，好心让他赶紧尝尝这些美味小菜和在别的地方根本就吃不到的好吃的馄饨。

    李略挟起一口快要被梦桐吃掉一半的那盘绿油油的小菜，哇！好清香！没想到这种小地方会有这种美味。看梦桐心满意足地吃着馄饨，自己也食欲大振，端过一碗馄饨，喝了一口汤，好吃！真的很好吃！一向锦衣玉食，仅上大饭店，西餐馆的他，从来没有享受过种美味，一下子爱上了这种满齿留香的美味，哇！想不到眼前这个身材有些瘦弱的唐梦桐，一连吃下三大碗馄饨！比梁山好汉武松还要历害，还在进攻那盘子杏仁，真是人不可貌相。以前那些女朋友可只是像猫一样只尝那么一小点儿，心想那么拼命节食的她们，为什么反而没有眼前这个梦桐的身材玲珑有致，心想如果这位小姐豪放吃法被那些女人看到，非要气得半死不可！自己今晚的食量颇让他意外，已两碗馄饨下肚，可还有些意犹未尽。

    “嗳！吃饱了吗？我怕你吃不下，所以想想自己多要了一碗，就很不客气地把它吃完了。”唐梦桐笑笑，站起身。

    “阮爸，阮妈，谢谢你们好吃的馄饨，今天我吃的馄饨太饱了！钱放在这儿，我先走了！”看到已好心地躲到厨房的两位老人，梦桐把钱放到桌子上，和李略一前一后走出了这家小店。

    李略把头发往后掠了掠，往左右看了看，一定要记住这个地方，静静小巷口，一棵古槐下，“阮记老云吞”的牌子，他死死地印在脑子里。

    “李先生，请上车！”梦桐俏皮地做了请的姿势，心想有人陪着吃饭，感觉还是不错，不再那么排斥这个大男孩儿。

    “飞飞！不，梦桐，我明天可以回请你去吃西餐吗？”李略知道所有的女孩都喜欢高级西餐厅那种浪漫的氛围，认为那种氛围有助于陪养恋爱的感觉。

    “李略，告诉你，以后在白马歌舞厅不要喊我的名字，唐梦桐这三个字最好不要向任何人提起，如果你敢对别人说，以后别怪我不认识你。哟，对了，还有一件事，最近这段时间你不要在白马王子露面，记住我这句话，不然你的身上，脸上又要挨几下喽！”唐梦桐边启动车子边回头认真地叮嘱李略。

    “梦桐，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吗？或许我会帮助你，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我一定会帮助你的。”李略一脸真诚，是他从没有过真诚的语气。

    “嗨！傻小子，你以为你是什么人呀！大侠客？快说你的府第在哪儿？不要光耍嘴皮子，用膝盖想想，我是为你好，今天闹事儿的那几个人，这些日子肯定会找你的麻烦！”梦桐先丢给这个身材高大的黑小子一句他心寒的话，李略没有想到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对哪个女人讨好过，没想到第一次讨好唐梦桐竟然换来一句根本不赏脸的话。

    “可是，我实在不放心你一个弱女子，不如，你不要去歌厅上班了，我明天带你去我哥的公司，找一份不错的工作，那种地方太不适合你这种女孩子了——”李略轻扬浓眉，试图劝服这个小女人。

    哈，弱女子，梦桐心中觉得好笑，她这种“弱女子”对付他这种大男人，十来个照样打趴下，梦桐觉得还是不要跟这个小子拉扯不清，以免他搅进这场混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故意冷下来一张脸，冷哼一声，又是一个标准的冷面女郎。

    “李略，你看不起我这个小歌女吗？告诉你，如果在一个月之内，我再看见你在白马歌舞厅出现，我会永远不理你！”梦桐威胁道。

    李略只好举手投降，他太害怕这个小妮子会不理他，他会把她的一言一句当做圣旨，不敢违背，不过心里打下主意，一定要帮助她，明天就去找孟斯文大哥，今晚他不能去“黑狼”那儿了，怕自己会随时惹怒这个梦一般的女孩儿，只好乖乖地指给她自己回家的路，不过没告诉自己家的确切方位，深怕这个自己准备一直追进结婚礼堂的小女人，会爱上他家的毫宅，而不爱他这个人。

    一路上，东一句西一句扯着，试图过多了解眼前这个梦桐，可她根本不理他这一套，从她嘴里问不出句她的住址，她的家庭，她的一切。李略心想，不能太急，他一定要用一颗二十二年来从未没有动用过真情、真心去感动她，一定要让她爱上他，他毕竟是华大有名的潇洒帅哥，没有他追不到的女人。

    从车子上下来，李略第八次重复他那几句话：“梦桐，我什么时候能请你吃顿饭？”

    “不用破费了，李略，还是想想办法多赚点钱，再买辆车吧！”说完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李略望着远去的车子，高兴地挥拳大喊：“我找到意中人了！我找到意中人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家里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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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 7 章

﻿    唐梦桐到“飞扬”公司开始上班了，整整一个礼拜，很少看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俊逸非凡的李策，偶尔见到他，也是和那个汪微娜小姐粘在起。据陈怡、莫铃两位老前辈透露，两个人已是真正的情人，就只差挽手步入结婚礼堂了，梦桐虽然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情人，可是也拼命装成一副我很明白的样子，使劲儿点了点头。

    梦桐把那付大号黑框眼镜往鼻子上推了推，抱着那厚厚的一沓订单送往经理室，用那沓订单推开门，却让她看到一幅脸红心跳的场面，美艳的汪小姐倒在李大经理的怀里，一张红唇在他半裸的古桐色胸膛上印着一个个鲜红人唇印。

    “啊！”一沓订单四分五散，唐梦桐真是跌破眼镜，大号黑框眼镜掉在了地上。她被这一幅活色生香的画面惊住了，只好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装成高度近视的祥子，眯起一双眼睛摸着地上的眼镜，看到那个用来伪装的眼镜一边已碎成四半，另一边均匀的裂成三分，尽管她视力好得五百米内飞过一只麻雀都能飞清雌雄，可也不得不继续戴上那个残不忍睹的眼镜，装成比她实际年龄高出十六岁的老女人，怎么能少得了这个宝贝。透过镜片，看到同样有些四分五裂的汪薇娜小姐穿着她那件性感十足、若隐若现，几乎露出□□满眼的夏装，满脸不悦地站在她面前。

    因为眼前这个土点土脑，呆板的老处女坏了她的好事，这一个礼拜，她几乎用尽所有办法，在李策面前展现媚态，去香港前，她一定要让这个男人跳上她的床，这样她才能永远霸住他。半年多的接触，她已深知这个李策并没有传闻中的风流，除了拥抱、接吻，根本就没有半点儿往前发展的意思，甚至连一句“我爱你”都从来没有说过。尽管多次暗示，可是这个男人不知道真不懂，还是装傻，没有丝毫和她上床的意思，这和她在美国留学的那个黄发白皮肤蓝眼睛的爱森相比，真让她恼火，爱森只要她一个热辣辣的吻，一个媚态十足的眼神，就会和她共赴爱欲之河。可是她又不能过分放开，她怕自己过分得大胆，会让他跑掉，自己拼命伪装的淑女形象会破坏殆尽。可是李策越矜持，越是不上她的床，她的征服欲越强，她相信没有哪个男人会抵抗□□，会抗拒她玫瑰色的红唇，满眼盈盈的春水。

    今天，她一反往日的清纯装扮，把自己打扮得性感十足，她相信自己玛丽莲梦露般性感的酥胸，和一双若隐若现的美腿，一定会让这个潇洒英俊，魅力十足的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一如那个英俊的爱森，和那个比她小五六岁的腼腆大男孩——刚去美国不久就拼命爱上她的卓文，男人都是好色的，这是她汪薇娜的至理名言。

    刚才自己装作禁不住李策的魅力一样，在和他一次热吻后，就势倒在他怀中，装作一脸娇羞，娇喘连连的样子解开他的上衣，眼看他眼中冒火，把自己越拥越紧，可这个老处女却毫不识相闯进来，坏了自己的好事，也许就差十分钟，李策就会乖乖把她抱进经理室旁那个小休息室内，自己曾多次躺在那张舒适的单人床上，故意弄出各种声音引逗这个李策进去，可是他却从来没有在她进去后踏入小休息室半步。她银牙暗咬，恨不得把蹲在地上摸眼镜穿成一只灰老鼠样的女人踢出门外，不好太过表现自己的怒意，“唐小姐，你年级也老大不小的了，怎么连敲门的习惯都没有，真让我惊讶？”

    梦桐听出了汪小姐语气中明显的火药味，她是向来不肯吃这种嘴上的亏的。 “汪小姐，我实在不知道你在总经理室，也没有看到门上挂着闲人免进的牌子，恰好有堆了四五天的订单需要李总经理过目、签字，我的两只手早被那大沓订单占据了，我还真没有学会用脚敲门的习惯。刚才只不过不小心被门把手绊了一下，至于有什么儿童不宜的镜头，我可没有想看的癖好！”梦桐边捡起地上的一张张散落的订单，一边非常有有礼貌地跟汪小姐解解释。

    李策还真得感谢自己这个笨手笨脚的新秘书，虽然父母多次劝说、暗示，可他一想到和汪薇娜结婚，就觉得婚姻会是他的坟墓，刚才汪薇娜的一反常态的风骚，让他差点把持不住。以她的个性，如果跟她上了床，过不了十天自己就得和她结婚，那可就惨了……

    “唐小姐，对不起，这些天我有些太不务正业了。薇娜明天就要飞往香港，她希望我多陪陪她，所以订单才会积下这么多。”边说边迈开大长腿蹲下身子，帮那个戴着四分五裂的镜片的“老”处女捡起地上的订单。

    “李策，我先走了，晚上八点半，红粉恋人舞厅见！”汪薇娜知道李策今天恐怕一整天都要被那大沓订单占据了，李策爱玩爱闹，可让他不敬业，她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看来自己的猎夫计划，飞香港前要成泡影了，扭动她丰满妙曼的身躯，嘲笑地看了一眼手忙脚乱老处女，洒下一路浓浓的香水味，飘了出去。

    自从那次面试后，李策是第二次和这个自己准备找笑料的笨秘书见面，没想到却让她看到刚才的尴尬，可能这个自称三十九岁的“老” 女人在这方面太差劲，莫不是她太古板，亦或太难看，没有男人追，不禁偷偷打量这个迅速捡起订单的女人，身手敏捷，像是训练有素，一张张订单被她一双雪白的小手收起，并按日期先后叠放起来，看来自己的帮忙纯属多余，这个女人根本不是自己想像的那样笨，像台上的摩术师一样迅速、利落。他干脆站起来，饶有兴趣地看着专注认真地拾捡、分类订单的女人，还是面试时那身装束，只是让他奇怪的是，他注意到那双灵巧的双手，白嫩，细腻，丝毫不像三十多岁的女人，有哪个女人的手会保养得这样好，她脸上涂得厚厚的那层粉，也根本透露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没用二十分钟，唐梦桐便把那沓比她小腿还要高的订单收好，分类放到李经理墨绿色大办公桌上，看也不看那个双臂抱胸的男人，就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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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 8 章

﻿    孟斯文，作为“飞扬”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亚洲“新拓”集团谈完一个拖了很长时间的协议案，带着一身疲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到李略那臭小子一双长腿不客气地放到他的办公桌上，身子卧在他那张舒适的大皮椅中睡得正是香甜。孟斯文有些惊讶，李略从不轻易到自己的办公室，昨天一晚上没到他的“黑狼”俱乐部报到，今天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看到桌上已被他吃了一半的那桶饼干，这是自己常备的粮食，办公室的书柜中常放几桶，就知道这小子一定等了很长时间，抬腕看看手表，已经是五点四十五分，莫非这小子逃了一整天课，窝在他这儿，来个守株待兔，等他，不知道有什么天大的事，能让这只永远卧不住的兔子李略，在这儿乖乖地等他一整天！

    “李略，醒醒！李略！”孟斯文敲了两下桌子，没费多少劲儿就把胆敢把双腿放到他办公桌的臭小子惊醒。

    “孟大哥，我在这儿等你整整一天了，你真是太敬业了，为了工作，简直成了拼命三郎！”李略不敢再喊斯文大哥，斯文扫地大哥，一嘴的好话，谁让他有求于这位老兄，现在可不敢激怒他。

    孟斯文有些玩味看着这个刚从周公那儿被自己唤回，就拼命讨好自己的黑小子，调侃道：“李略，是不是又闯了什么祸，不敢回家让伯父、伯母知道，还是怕你大哥泄露你的老底儿，跑到我这儿搬救兵来了？”

    李略把孟斯文按到大皮椅中，一脸郑重：“孟大哥，除非你向我保证，不告诉我的任何家人，包括你那位好友李策，我那亲爱的大哥，我就跟你说，不然，当我没来。”

    孟斯文很少看到这小子一脸郑重，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好吧，我答应你！”

    李略回身把办公室的门关上，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一脸幸福，一脸陶醉地开始叙述起他和他心目中的女神唐梦桐的相识过程……

    孟斯文用手托着下巴，一直认真地听着李略的叙述，看到他幸福得不得了的样子，心里不禁好奇起来，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能让这个整天泡在美女堆里的大男孩儿如此一见倾心，神魂颠倒？不过他凭第六感觉得知，那个女孩肯定不是游戏风尘的女人，从李略讲的女孩常到“阮记老云吞”吃饭，和阮记两位老人的亲密关系看，她可能家境较贫寒，亦或是一个要求经济独立的女子。

    “孟大哥，你帮帮她，我相信梦桐是个好女孩，她就像一个纯洁可爱的小仙子，我不想让她继续在白马王子那儿，继续让那么多色男人看了，孟大哥，想想办法！”李略知道孟斯文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掩在一张喜怒不常表露于外的斯文面孔下，而且知道只要孟大哥点头，梦桐便可到黑狼来唱歌，出入那里的演员可都是孟大哥花高价请来的演艺界几位有名的歌星，一双俊眼盯着在那儿兀自沉思的孟斯文。

    孟斯文摘下眼镜，用手揉了揉两边的太阳穴，轻轻地说了一句，：“下个月五号晚上十点，带她到黑狼，我看看她的演唱。” 李略高兴地把他差点勒得透不过气。

    “孟大哥，我最伟大、最潇洒、最有爱心的大哥，知道吗？梦桐就是一颗被灰尘遮盖了的钻石，就等你这位伯乐来发现，我敢保证，她不会让你失望的！”说完，咧张大嘴，兴高采烈地跑了出去，今晚他要到“阮记老云吞”，耐心等他可爱的梦桐！

    孟斯文把身体舒适地埋入那张大皮椅中，他不禁深深地佩服李略那小子的勇气与热情，自己难道真的老了吗？脑中又出现那抹倩影，穿着素色衣裙的姑娘，李略的热情鼓起了他的勇气，不，他孟斯文不要再等待了，从今天开始他就去寻找他的幸福，他的爱情，一家花店，一家花店的找，找遍C市的大小花店，他就不信找不那双手捧着蓝色小花的姑娘。想到这儿，他一身的疲倦泄去了不少，扯了扯领带，拿起桌子上半盒饼干到楼下开车，马上开始去追寻他的爱。

    李略充满爱心，充满信心的等待，终于在快要十一点钟的光景，等到了满头大汗、黑色圆领汗衫几乎湿得快要裹在她丰满纤合胸上的唐梦桐。

    阮伯、阮妈对这个傻傻地等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小伙子不禁充满同情与疼爱，看来梦桐小妮子果然魅力非凡，老两口真心为梦桐高兴，虽然有些不喜欢小伙子一头长发，可是年青人嘛，也有情可原，爱追求时尚，和他们两个老古董当然不会有同样的喜好。

    唐梦桐看到坐在窗口自己那固定位子的李略，果然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傻小子竟然还等在这儿，想想自己刚才戴着面具教训“公鸭嗓子”那伙人的痛快，哈哈！心情就好，不禁看着李略也越来越可爱。

    “梦桐 ！”李略用自己不知试了多少遍，才找到一个最富魅力与深情的声音唤着她的名字。

    “嗨！李略，你好！没想到你也爱上了阮妈的馄饨！”梦桐高兴地招呼他。

    “梦桐，我不光爱吃阮妈的馄饨，而且还是特意为了等你，我给你带来一个好消息！”。

    “好吧，咱们边吃边谈！”又回头对着她欢迎她光临的阮爸调皮笑笑，喊着，“阮爸，给我两碗馄饨，今天的小菜我不吃了！”唐梦桐打开身边的电扇，享受着阵阵冷风，她一双美眸充满美丽的光彩。

    “梦桐 ，我想跟你谈点儿正事，关于你唱歌的事儿！”李略看着电扇吹拂下仍然吃得满头大汗的梦桐，红扑扑的一张小脸，真可爱，小心地说出自的想法。

    “好吧！我洗耳恭听，对我的歌有什么建议，不过你得说得简短些，我有些困了。”

    梦桐很快吃完一碗馄饨，已经不那么饿了，开始慢慢地享受阮妈的美味馄饨。

    “梦桐，以后你能不能喊我李略，或者一个略字，李略李略我听着不舒服，我觉得我们距离被你拉大了！”李略把椅子拉近，下巴几乎要碰到梦桐的额头了。

    “李略，呸，一个略字，肉麻死了，咱们昨天才认识，有那么亲近吗！那么亲近的、肉麻的称呼，将来我对我老公都不会用的！你呀！省省吧，不然我还是喊你李先生好了。”梦桐身子往后躲了躲，她不喜欢和男人这么接近，揶揄道。

    “那你还是喊我李略吧！”李略吹了吹飘到额前的一缕黑发，有些委屈，小声嘟囔着。

    梦桐看着他委屈样儿，有些好笑，比她的弟弟允桐给她的感觉还要小，虽然身材高大，比小弟不差，可神色反不如小弟沉稳，不禁噗哧一笑，安慰他道：“小男孩，别那么不高兴，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喊小略吧！我倒乐意当你姐姐。”

    什么？李略有点不想信自己的耳朵，太侮辱他这大男子汉了，小男孩，他如果肯娶那个拼命想要嫁他的高中女同学，他就当小男孩的爸爸了，看着她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忍住不要发火，回敬道：“喂，梦桐小丫头，说我是小男孩，我看你比我还要小，那我就叫你小梦，两不吃亏！”

    梦桐吃完那碗馄饨，站起身来，象逗小弟一样走过去，伸出两只小手，出其不意地把他那头长发弄成杂草状，“好，小略老弟，敢不尊重长辈，我让你变成母鸡窝。”

    “你！”李略对她不再对自己疏远既感到欣慰，又对她不把自己看成男子汉感到无奈，难道自己真不象一个成熟的男人？看来以后不要整天想着如何如何好玩，应该勤奋努力，变成她眼中可信赖可托付的男子汉。

    李略在桌子上放下几张钞票，把梦桐一把拉起，“走！上车，我带你去个地方！”

    唐梦桐随着他来到“阮记老云吞”铺子外面，享受外面凉爽的夜风，白天热气腾腾的街面了，一到夜深人静的晚上，空气变得凉爽起来。

    “去哪儿？”

    “黑狼俱乐部”

    “黑狼” 俱乐部，那可是C市有名的上流男士的聚集地，自己可没有黑狼的会员卡，听说“黑狼” 俱乐部只收男会员，不欢迎女性，原来这小子没把她当女人看待，梦桐心中哀嚎，儿时在众人眼中“唐家二小子”，难道还没改观吗？

    “发什么呆呀！梦桐，你应该知道黑狼俱乐部的歌厅，我要带你去长长见识！黑狼俱乐部的老板孟斯文早就知道你飞飞小姐的大名，想请你去他那儿！”李略看着有些惊讶的梦桐 。

    “真的？”梦桐握紧拳头，一副想打人的样子，这小子骗人也看对象，“黑狼”俱乐部的歌手，可是数一数二的名歌星，黑狼老板会知道她这个小角色？鬼才相信。

    看着杏眼圆睁，紧握双拳，一副女煞星模样的梦桐，和刚才甜甜可爱的样子大相径庭，没想到她喜怒全写在脸上，比那些平日只会撒娇的女朋友可爱的多了，知道不敢欺骗她，李略只好把自己和“黑狼”俱乐部老板孟斯文的关系和对她的担心与忧虑全盘抖出，最后加上一句让唐梦桐脸红心跳的话，“梦桐，我真的非常喜欢你，无论怎样，我都会让你爱上我的。”

    梦桐一脸红潮，二十三岁的漂亮女孩，可是这种大胆露骨的话还是第一次听到，真让她心撞如鹿，半晌无语，这根本不像她大胆毫爽的个性，原来这个傻小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李略爱极了她这种娇羞的样子，他想张开双臂抱住她，品尝她嫣红的唇，可又怕吓跑她，只好拉住她的柔荑，试图轻轻放到嘴边，可还没搞清怎么回事，已被这个小丫头一抬手，一转身，已跳出离他三尺远的地方。

    唐梦桐好不容易恢复了常态，虽然她很喜欢眼前这个大胆热情的阳光大男孩，也喜欢听他充满爱意的表白，这让她感觉到自己是个美丽成熟的大姑娘了，不再是“唐家二小子”，可是一切太快，眼前这个好像没有脱离父母荫蔽的大男孩儿，不是她想象中可以托负终身的男人，她当然要嫁，可她想要的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男人，眼前的李略，在她眼里只是一个热情执著的大男孩儿而己。她故意做出一副老练的样子，大大咧咧的说：“李略，我的确应该感谢你的好意，黑狼俱乐部是我求之不得的地方，可你没必要说出那种肉麻的话让我觉得很没面子，以后还是留着给你那些小女生表白吧！千万别跟我提爱呀恋呀的字眼，如果再谈，咱们朋友也不会做，我依然做我的独行侠。”

    李略知道自己刚才过分露骨的话吓着这个小女人了，以前那些无论骄矜的、柔媚的、火辣的女朋友都喜欢他表达爱意，可是自己头一次抢先表达出来，却在唐梦桐这儿遇到了一个例外。华大有名的帅哥李略，栽了个大跟头！从他第二十次追女朋友和被女孩追的经验判断，这个唐梦桐，根本就是一个不懂得恋爱是什么的青涩果子，她以前肯定没有听到任何一个男生表达爱意，否则反映不会那么强烈，没想到斯文大哥找二十九年都没有找到的清纯女孩儿被他碰到，真正老天待他不薄，看来自己不能太着急，一定要慢慢来！

    “梦桐，对不起，我刚才吓着你了，难道你不知道那句名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吗？好啦，我们以后再不敢说那种话了，如果你爱上别人，我会一直做你的好朋友，将来可以做你伴郎，不过答应我一条，如果对你对我有好感，一定给我个机会，我真的很喜欢你，把新郎的位置留给我。好不好？”李略又恢愎了平时的玩世不恭，淘气作弄，但话中却包含着他最大心意。

    唐梦桐回过身来，使劲儿拍了拍李略宽阔的肩膀，“这还不错嘛，我可以接受你这位兄弟、朋友、好哥们儿，甚至是两肋插刀的那种朋友，不要觉得二十多岁的大姑娘还没有男朋友，故意说那种肉麻的话让我难堪，我可不需要可怜，将来当我考虑要嫁人时，实在没人肯要我，我会考虑你的。”

    李略笑了，露出一嘴雪白的牙齿，“这么说你答应下月五号跟我去黑狼见孟大哥了，梦桐？”

    “你以为我弱智呀！不去‘黑狼’而留在‘白马王子’，为了表示感谢，南华大餐，东西各种名餐馆随你点一处，我会非常慷慨地请你吃一顿。”梦桐很慷慨地拍拍胸脯，可是又有些心疼，一顿大餐要损失她不少的姿金。

    “不用，我想我想——”李略有些吞吞吐吐。

    “说话，怎么像个女人一样扭扭捏捏！”唐梦桐捶了这小子一拳，她在和自己熟悉的人面前就会暴露她活泼开朗的一面。

    “好，我说了，你可不许赖帐！等你到黑狼唱歌的第一天，我要你请我和孟斯文大哥吃到你亲手做的饭。”李略生怕她不答应，只好拉上那位她将来的大老板孟斯文做挡箭牌。

    梦桐歪头想了想，去“黑狼”唱歌嘛，太好了，自己不用那套难看的伪装，不用怕被家人知道，姐姐也不会反对喽，当然在家里吃饭，又省钱又方便，何乐而不为？一口答应，谁让她现在处于艰苦创业阶段，有时不得不精打细算。

    两人一起上了梦桐的车子，梦桐知道李略现在没机车可骑，不得不坐公交车来这儿等她，想到他的摩托车去了废品收购站，自己难逃其责，只好舍车赔他了，匆匆去“黑狼”俱乐部，在外面兜了一圈，梦桐又好心送他回家。李略心中暗暗得意，自己这付落难书生相，换来梦桐大小姐的良心难安，这么晚了还开车送他回家，如果让她知道自己家中光豪华轿车就有四辆，不知道会不会又换来她杏眼圆睁的样子，虽然坐在美人身旁，可也有点心虚肉跳，深怕自己是“飞扬”公司总栽次子的身份被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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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 9 章

﻿    李飞扬夫妇不知为什么，自从汪薇娜飞香港后，他们的两个宝贝儿子都很正常了，长子李策开始每晚去“黑狼”俱乐部，十二点之前会准时回家，公司的业务恢复了正常，又是从前那个很敬业的李策了，老两口猜测想必是思念恋人薇娜，年轻人娱乐娱乐也应该。

    最让他们高兴的是，李家的混世魔王李略，自从机车被撞烂之后，每天正常上学，这可是开天辟地第一遭，让李家人谢天谢地的大事，并且最近不断有新的设计出台，一个月的时间内设计出五种新型玩具，比去年一年的作品都多，零用钱锐减，过去那些每天打电话约他出去的女孩电话，几乎绝了迹。更让李太太高兴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不知什么时候良心发现，最近好有孝心，每晚回家都要给她带回一盒好吃的云吞。高兴之余，急忙拿出自己的私房钱，要给老二买一辆比原来那辆更昂贵的机车，谁知这小子却说，要用自己设计图纸挣来的钱，对，用他自己的钱，买一辆新的机车，每天都乐呵呵的，整天嘴里哼唱着，他是一只什么什么鸟，对，快乐的小鸟，李太太真是觉得李家的春天来临了。

    唐梦桐觉得这些日子太忙了，早晨几乎都没有跑步练拳的时间，每天早晨要往脸上涂上一层厚厚的脂粉，戴上那副黑框大眼镜，现在她的小包里每日必带两付这种眼镜，免得被李大总经理害得她又跌破眼镜而没有替代品，穿上那身灰黑色套裙。晚上又要去“白马王子”歌舞厅，不过高兴的是，有李略那臭小子天天陪自己在“阮记老云吞”吃馄饨，但比较麻烦的是，每晚要送他回家。梦桐每晚当他的专车司机快一个月了，害她每天睡不够六个半小时的觉，幸好李略良心发现，看到她每次送他回家都很疲倦的样子，说他已赚够钱，能买辆象她这种廉价小跑车了，下个月就不必麻烦她送了，这小子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唐梦桐送给他一个甜甜的笑脸。

    六点半准时起床，刚装扮好那张脸，走到阳台上，一看，坏了，前天穿得那身黑套裙没有洗，昨天的也还在洗衣筒内，可能姐姐这些日子也太累了，忘了提醒她，惨了，她可只有这两身行头，只好穿着睡衣跑到厨房，给自己做了一份香喷喷的蛋炒饭填饱肚子，吃完早饭跑到姐姐房里，看到姐姐还在享受美好的睡眠，自己好羡慕她。

    轻轻唤醒披着一头秀发的睡美人，告诉她自己的困窘。

    “别担心，小梦，柜子上有我刚给妈妈做好的一件月白色绸布裙子，可以先让你穿。”欣桐指着柜子的衣服，小声安慰急急慌慌的妹妹。

    也只好如此了，换过那件母亲一向喜欢的宽大绸布裙子，宽宽大大，雅雅致致，一件无袖月白色长裙虽然穿不出母亲仙风道骨，可柔软的绸料子却不比那身灰黑色的两套装，她优美的曲线在月白的长裙下暴露无遗，尤其是脖颈和两条胳膊过多的□□在外，她觉得非常不习惯，好像身上缺少了什么保护似的。她倒不怕陈怡、莫铃两位可亲的老大姐，两位大姐在与她共事的第三天，就已经开始怀疑她的真实年龄，在两位大姐善意的追问下，她不得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年龄，说出自己的苦衷。两位老大姐开始在总经理面前帮她掩饰，总是帮她多做工作，有什么文件、订单，大都由两位老大姐出面送到他的办公室，她当然也就义不容辞地把打扫办公室，送发文件各种跑腿打杂的活都包办下来。

    两个五十来岁的老女人和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女人很快成了忘年交，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她们三个人的办公室很快成了一个热闹欢快的场所。她也就乐得投其所好，把自家花店几盆花，送给两位大姐，这可是自己老爸培育的珍贵而且在市场绝对找不到的稀有品种，还耐心教给她俩一些栽花之道。两位大姐在不到两个礼拜内就成了她坚强的后盾，打字陈怡大姐会大包大揽，文件审订由美铃大姐包办，她在办公室内快被她俩宠成了快乐的小女孩，所以她不得不抢着帮她们端茶倒水，中午拿来公司的便当。

    可是最让她生气的是，前天那个可恶李策迈着他那两条大长腿，敲开她们办公室的门，宣布了一项让三女人不高兴，更让她咬牙切齿的消息：李大总经理让她把办公地点搬到他的经理室，说这样较方便。方便他的自命潇洒，英俊非凡的鬼大头！还满有理由，说是他的前任女秘书汪小姐就一直在那儿办公，难不成他是嫉妒她们三个女人的亲密，还是要想面对她这个涂满了脂粉的老处女。汪薇娜虽然故作娇矜，可人家是大美女哇，怪不得一开始，她就认为这个李策不是脑子进水了，就是神经不正常！

    这两天她在那英俊的大男人面前浑身不自在，经常借故溜到陈姊、莫姐那儿“骚扰”她们两个一会儿。哎！梦桐已在不知多少次感叹她好命苦。对！一定要想个主意，气坏那个李策，让他快点把自己打发回陈怡、莫铃两位大姐那儿。一看时间七点整，她不能再耗时间了，给了温柔小姐姐一个热情的拥抱，她便冲进前面的花店，拎起两盒她一向喜欢的被她称为“蓝色多瑙河之恋”的小蓝花，她昨天就想好了，把两盆花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既可赏花悦目，又可在她和那个可恶的李大总经理面前设上一道屏障。

    把车停好，看到车还比较少，尤其是李策那辆银色的高级轿车仍然没停在那个从来没有人敢跟他抢的既方便又抢眼的车位。她吐了吐舌头，一手拎起两盆花，一手小心地拿起自己的小化妆包，里面装着她掩饰年龄的补妆道具，一大盒粉饼，一副大眼镜，还有一包她搜集的可爱花粉，这是她用来作弄那个李策的，相信他嗅到这些她精心放置的，他随处可嗅到的花粉，会喷嚏不止，想着那个英俊的面孔喷得泪流满面的可笑样子，梦桐脸上露出开心的梦桐式的魔鬼笑脸。

    不用坐电梯，每天往返十二层楼梯，梦桐看作是自己最付佳健身方式，十二层的楼梯鲜少有人光顾，现在的人都挤电梯，她可以自由自在享受这唐氏健身法，身轻如燕，唐梦桐比坐电梯的速度慢不了多少。

    哈！果然还没有人，梦桐哼着那首《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认真地打扫完经理室和自己三天前还在办公的那间，把两盆鲜花在自己的桌子上放好，又不放心地坐到李策办公桌后的椅子上，又看了看自己那两盆“蓝色多淄河”的角度摆得正不正，可以了，一切就绪！打开自己的小包，取出那盒可爱的小花粉准备“作案”，刚刚选好位置，冷不防一声，“唐小姐，早！”李策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她真怀疑他是不是练过特技，还是有做鬼的本领，一盒花粉不折不扣的全部倒在自己那张脸上，梦桐做梦没想到最后倒霉的会是自己，“啊啾！”唐梦桐大小姐喷囔连天，大眼镜又一次被她摔到地上，这个李策已害她跌破了两付眼镜。真可气！顾不得去捡地上的黑框大眼镜，也来不及拿出化妆包里的替代品，唐梦桐在短短五六分钟光景一连打了一百八十多个喷嚏，完了！真是害人如害己，老爸那句话没半点错误！

    一张凉凉的湿毛巾捂到她的脸上，“唐小姐，快点擦一擦！情况会好一点儿！”唐梦桐耳边响起李策那低沉的带有磁性的声音，她急忙用湿毛巾擦了擦脸，另一块湿毛巾又递到她手上，梦桐眼睛睁都没有睁，接过，赶紧拯救自己的生命，把那些她现在认为可恶的花粉擦掉，现在这些喷囔害得她头发胀，眼发酸，耳朵鸣，好惨呀！

    李策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个让他越来越有兴趣的女秘书，唐梦桐，在她工作以来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他预期的任何麻烦，他原以为会从这个笨笨的女秘书身上找到不少笑料，却让他大失所望。自从她来后，自己的经理室开始变得干净整洁，对他，她毕恭毕敬，甚至是敬而远之，只是每天会在他需要时端来一杯香气四溢，热气腾腾普洱，每天他不禁有些盼望听到她哪清亮的声音，渴望看到她那双雪白娇小的玉手，如春笋一般可以掐得出水来似的，手上没有任何附带品，不象汪薇娜那双手尽管纤细，可是却带了过多的装饰，十指上每天要变换指甲油，带上两三个钻的、白金戒指。他不知道这个唐梦桐用了什么魔法，和陈怡，莫铃两位，从他父亲就开始在公司服务的秘书，在短短的时间内就那么亲密，可能她没有汪薇娜的高傲，不像汪薇娜常对她们两位老前辈颐气指使，摆她未来总经理太太的架子，虽然他很不满意汪薇娜的那些小缺点，可是不好说这位降格为自己秘书的汪家千金，只好由着她。他甚至有些嫉妒她们三个每天有说有笑，午餐一起吃得热闹，自己一个人冷冷清清在经理室，所以他三天前有意把这个给陈怡、莫铃两个带去欢乐与笑声的女人挖了过来，没想到她到了经理室，仍然是板着一张面孔，每次午饭都要准时到陈怡她们俩那儿去报到，他基本上仍是孤家寡人一个，谁说男人喜欢孤独，以前自己是怕极了汪薇娜的每天死缠不放，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霸住他，他那时渴望自由，可是现在自由太多，反而在工作之余，他不仅需要一杯香茗，还需要一个朋友式的聊天。

    早晨，他故意提前二十来分钟赶到公司，想到昨天签订的一份企划案，今天他想重新再认真审订一下。没想到，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到里传来美妙的歌声，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他的工作空间这么干净，原来每天有一只快乐的小鸟这么辛勤来替他打扫，他站在门外听着，不敢想象这是那个女秘书唱的，人和声音有这么大的差异，那双手和她三十九岁年龄又那么不符……里面歌声听不见了，他确定那只辛勤的小鸟大概已经忙碌完了，没想到自己的一声问候，换来唐小姐这么强烈反映，他急忙好心的去盥洗室拿来两块湿毛巾，也许这样情况会好一点，不至于送医院急诊室吧？他听到唐小姐“啊啾！啊啾！”逐渐稀少下来，才有心神看看这位可怜的眼泪都流出来的唐梦桐！

    今天没穿那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灰黑西服套裙，而是一身简洁的月白丝绸无袖长裙，他不禁惊叹了，她□□在外的双臂和脖子的皮肤是那么光洁白皙，这决然不是一个三十九岁的女人的皮肤，这更加深了他他疑心。那柔软的丝绸料子，根本掩盖不住虽谈不上丰满，但可以说丰纤合度的身材，原来平日那灰黑套装下，竟是这么玲珑有致的身材。看着她把湿毛巾从脸上挪下来，睁开那双美眸眨呀眨的，努力试应周围的光线，平复眼睛的酸涩，给李策创造了一个决好的机会，平日那付黑框大眼镜和满脸的脂粉除去后，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张年青的美丽生动的脸，他迟迟不肯收回自己的目光，原来自己一直被这小女人骗了，看样子二十还不到的年龄，却要骗他三十九岁，这么美丽，这么迷人的一张脸却要戴上那层可恶的面具。他的心一动，暂时不揭穿她的把戏，不然被汪薇娜知道她亲自录取、审查验收的三十九岁呆板老处女秘书，竟是比她还要漂亮，还要美丽、年青姑娘，会马上从香港飞回，想法把她辞退。不，他要看看这个唐梦桐有什么与众不同，什么时候肯露出马脚，测一测自己的的魅力在她身上有没有效果。

    今天一定是她的黑煞日，楣星罩顶，唐梦桐好不容易从哈啾的折磨中停止，没有反应到自己已原形毕露，偷眼一看，李策经理已坐在他的大皮椅中，低头认真地看着一份文件，后悔自己设计害他，那个不明白真相的人还好心帮自己拿来湿毛巾，她才把那些可恶的花粉从脸上转移到湿毛巾里，喷囔停止了，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吐了吐舌，没想到这一个俏皮的小动作完全被李策尽收眼底，好一个可爱的小丫头，没有丝毫做作，却有一种天然的俏皮！唐梦桐坐回自己的位置，拿起小化妆包找出另一付大眼镜，并很快又在自己脸上涂上那层保护膜——厚厚的脂粉，回想了一下，刚才自己肯定没露馅，不然，那个李大经理不会那么一如既往的镇静与沉静，自己的身份没被揭穿！老天保佑！唐梦桐小心地看了眼依然低头看着文件的李策大经理，然后拿起两块被自己□□地不像样的毛巾，去盥洗室把它们回复原来形状。

    李策看着那抹消失在门外的倩影，俊脸上扬起若有所思的笑意。唐梦桐，果然没有让他失望，眼前美丽迷人，不扭捏作态，对同事、员工有致命的亲和力的唐梦桐，和冷艳骄矜，甚至有时无礼使蛮的汪薇娜的影子在他面前来回晃，李策最近越来越迷惑，为什么自己对汪薇娜日益频繁追踪而至的电话日益恐惧，甚至希望电话来时他恰巧外出。

    这一整天，梦桐象乌龟缩进壳子里一样，除了去陈怡、莫铃两位大姐那儿去她的每日无数游外，她基本上缩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有那两盆花遮挡，可以省却面对李负李策那张俊脸，一张两千来字的文件她整整忙了一整天，也怪她蜗牛一样的速度，不过她有乌龟一样的耐力，她怕在他面前晃来晃去。李策好像今天要求她做的工作也特别的少，她在熬着下班的时间，下午五点四十分，唐梦桐看到李策似乎没有下班的意思，她不得不站起身，把自己千辛万苦打好的文件递到他的桌前，试探地问：“李总，我想早点儿下班，还有工作吗？”李策的眼晴丝毫没有离开那份文件的意思，只淡淡地说了声“你可以下班了，唐小姐。”

    唐梦桐心中暗呼“太好了！”依然不紧不慢以三十九岁女人少有的沉静，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来到门外，俨然一只从笼中放出和小鸟，如果不是那身可恶的长裙碍手碍脚，她会从楼梯飞下来楼去。

    李策看到她掩上房门，悄然离去，长吁一口气，今天不知怎么回事，自己眼睛好像不听使唤，老想偷偷捕捉那身月白长裙下的小美人，有些心不在嫣，工作效率糟透了，看着她故作老成持重地离去，自己才收回心神，眼前反复出现她眨着那双美眸的俏模样，看来他不得不在公司多停留一个小时，来弥补今天的工作失误，他眼中一直出现前天在路上他看到的那一幕……

    距公司不远的地方，他远远看到自己的唐大秘书那辆黑色小跑车，从一个小胡同里窜了出来，真是车小而灵巧，很快就超到他的车前面。他暗自好笑，真有哪种漏子都钻的，利用车身小，灵便地专门穿小巷，避免大街上如潮水般的塞车，聪明！

    啊！又出车祸了。一辆大卡车撞着了一对母子，逃逸而去，真不像话，现在的人怎么道德意识这么差，见死不救还不算，竟然临阵脱逃，路人除了看热闹之外，显然都有事不关己的心态，扔下一声“好不可怜！”纷纷散去。

    他刚想把车挤过去，搭救那对母子，只见他的车子前面，那个灰黑色身影从她黑色小跑车中出来，奔向那对母子，一手托抱着那个腿上还流着血的母亲，一手拽着那个吓得哇哇大哭的女儿，把她们弄上车，似乎别人也良心发现，纷纷给她的车让开路。她的车子依旧从小巷穿了过去，很快，很灵便，消失在远处……

    前天一向早到的唐梦桐明显迟到，气喘吁吁赶到经理室时，他看见她那套灰黑西服套装上有几处斑斑点点的血迹，身上那股浓重的来苏水味儿掩盖了她身上常有的淡淡花香。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不错！又想起汪薇娜有一次让他陪着去珠宝店，同样遇到一起车祸，非常聪明，非常及时地让他把车开走，以免惹到不必要的麻烦，耽搁了去看订购的珍珠项链时间。也许，这就是他一直不愿听从母亲的安排，跟她结婚，自己会非常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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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 10 章

﻿    晚上九点半，梦桐在白马王子歌厅唱完她最后一首歌，去跟朗宁经理告别，从朗宁经理那儿拿了自己在“白马”歌厅最后一份薪水，她真诚地拥抱了一下眼前这个好心的五十多岁的长者，真心感谢他三年多对自己的关照。

    朗宁拍了拍梦桐的肩膀，有些不舍地说：“梦桐，我知道白马王子留不住你，可是朗大叔有一个要求，无论你到哪儿，依然保持你唐梦桐的纯真。外面混不下去，可以回到白马王子，朗大叔保证，在这儿，你不会受到欺负！”

    梦桐冲朗宁笑了笑，道声再见，离开这个三年多让她经历风风雨雨的地方。还有二十分钟，她要赶到“黑狼”俱乐部门口，十点见面，车速比平日要快出许多，差点超出她这辆小型跑车的极限。

    李略，今天上身一件短袖衫，下身一条干净整洁的牛仔裤，一头桀骜不驯的黑发今天舒展了许多，他特意追求与梦桐相似的装束，要在着装上造成一对情侣的样子。他可是深怕这小妮子会跟自己翻脸，不再说爱呀恋呀的字眼，他在努力地要自己成熟起来，他一定要用自己的真诚与执著感动她，相信假以时日，唐梦桐会与他牵手步入结婚的殿堂。以前他和大哥一样怕极了婚姻，还好，能没有像大哥那样惨，让老爸老妈操纵婚姻。可现在，他一直想用一只戒指戴到她那雪白娇小的手上，把她早点儿和自己拴在一起，以免他喜欢的梦桐被别人抢跑。

    看到唐梦桐的车子，还没来得及摆好自己认为较酷的姿式，那辆黑色小车已停在他的身边。

    “嗨，李略，你好！”唐梦桐还没来得及改变她的“飞飞”的形象。

    “飞车女侠，你不要命了，车开得这么快？”李略责怪道 。

    “我怕第一次和孟大哥见面就迟到，赶时间。”唐梦桐一边扯下自己那头红色假发边说。

    “不用担心，我可以跟孟大哥解释嘛！走，先跟我去把你那张脸弄干净！”

    李略扯过梦桐的手，对“黑狼”俱乐部，比他的家还要熟悉，他把她带到一间盥洗室。

    唐梦桐飞快地把自己的唇膏擦掉，洗干净一张小脸，把头发梳理整齐，前后不到三分钟，李略真有点佩服她的神速，不像其他的女人，光在那张脸上涂呀抹呀，就要二十多分钟，唐梦桐看看自己清爽宜人的脸，对一直看着她的李略说：“走吧。”

    李略与唐梦桐手牵手来到孟斯文那间装饰着非洲土著饰物的雅间，看到孟斯文已在那儿等候多时，“孟大哥，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唐梦桐！”

    孟斯文在他俩一进门时，就已经给唐梦桐打了一个不错的分数，牵手而进的一对青年人让他耳目一新，他不禁感慨，青春就是美丽，青春就是姿本，好对俊男靓女！李略这小子眼光不错，唐梦桐虽不是那种绝色美女，可是她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神韵，娇俏、迷人，一双黑眸神彩飞扬。

    唐梦桐对眼前这位孟大哥感到无比亲切，不知是归于李略对孟大哥崇拜般的介绍，还是眼前这个戴着眼镜不算太英俊的男人，有一股致命的亲和力，成熟稳健。她凭直觉可以确定这男人是那种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脑中闪现了自己温柔美丽的小姐姐唐欣桐，不知不觉，姐姐已经二十四岁，从李略那张嘴里，她已经知道孟大哥的许许多多，看来她要当这个月佬喽，想着想着嘴角扬起一抹甜甜的笑意。

    李略拉一把神游太虚的唐梦桐，他知道唐大小姐有一个非凡的本领，即不分场合的犯迷糊，稍有闲适，会小睡片刻。“梦桐，给孟大哥介绍一下你的情况！”

    “噢！我，唐梦桐，女性，今年二十三岁，公元2003年毕业于华大音乐系，对了，我还有一个姐姐，虽然只比我大一岁，可是却我占尽天时地利，要比我美上若干倍，温柔、大方、聪明、贤惠，具有东方女性所有美德，老爸老妈的所有优秀基因全部遗传给她，所以老爸老妈就拼凑了些不太好的基因，勉强凑成我，唐梦桐，可能有些对不起观众。”唐梦桐口齿伶俐，几句自我介绍，让孟斯文感到啼笑皆非，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唐梦桐有些搞不清状况，求救似地看了看身边使劲儿忍住不笑的李略，真想一拳打掉他的下巴，自己的话全部是发自肺腑，要想促成孟大哥和姐姐这一对儿，她不介绍姐姐，难道要介绍谁？谁值得她如此大费口舌。

    “梦桐，好，不错！那你就随唱首歌吧！”孟斯文忍住笑，怕笑得眼前这个小女孩害羞，心想可惜母亲早逝，没给他生一个这样可爱的妹妹。

    “能不能借我一把吉他？”梦桐问道。

    “可以，李略，麻烦你给梦桐拿把吉他。”孟斯文示意李略这小子跑一趟，李略早就想释放一下自己笑，没想到梦桐见到孟大哥有这么一通“精彩”的介绍。

    梦桐听到远处似乎传来李略放肆的大笑，她耸耸肩，做了见怪不怪的姿式。唐梦桐趁机继续与孟大哥谈起了自己温柔可爱的姐姐，一付仿若做过二十三年媒婆的神态，极力想把自己温柔美丽的姐姐拼命拍卖出去的样子。虽没明说，可是一副想做大媒的口气，让孟斯文不知该怎么让这位恋姐如痴的小丫头回到马上要开始的考试。难道她对自己的前途一点都不关心吗？可是从她的话语中，孟欺文真切地感受到了她对姐姐的挚爱，真羡慕那个叫唐欣桐的女子，有这么一位可爱纯真的小妹妹。可是自己的心中却有一抹挥之不去的倩影，他已找了第三十五家花店，每天晚上下班后都去一个花店，结果却一无所获。他认真地做着一个忠实的听众，头一次听一个女子这么长时间谈自己的姐姐，那悦耳动听的声音没有让他感到丝毫的反感与不悦。

    “梦桐，吉他。”笑够了的李略，拿一把吉他足足花了二十五分钟，却看到梦桐和斯文大哥谈得很投机，一双美眸充满了神采。

    梦桐看到孟大哥并没有表现出对自己拼命介绍的美丽温柔的小姐姐特别倾心的样子，后悔自己没有把姐姐的玉照拿来，可又一想，照片中的姐姐远没有真实的姐姐有神采，可是她敢肯定，孟大哥也会和别的男子一样，见到清纯绝色的唐欣桐，同样会痴迷地不舍得把目光挪开，看来自己明天的晚饭请定了。

    “梦桐，随便唱一首歌，我听听怎么样。”

    梦桐看到孟大哥做事一付公办的样子，心想她那个迷糊的出门走失，应该生活在嫁鸡随鸡的年代，对自己的婚姻大事看作栽一盆“跳舞兰”那么简单，全凭父母作主，甚至可以让她这个妹妹包办的小姐姐会是一个绝配！一个做事认真古板，一个随遇而安，没有主见，计上心来，好，再卖弄一下姐姐的才艺，不怕孟大哥不动心。把吉他调好，一字一句说道：“那我就唱一首姐姐写的曲子《芭蕉无语》吧！梦桐开始把自己投入真情的演唱中。

    斜阳处，几阵东风晚又急。

    窗外芭蕉无语，却见枝上露，叶上秋。

    愁目遣，闲看一帘芳景。

    纵芭蕉无语，却道晚凉好个秋。

    知今非昔，相顾两无言。

    年年梦中事，对芭蕉无语。

    许久，许久，梦桐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歌里，屋里两个男子都被深深地吸引在她美妙的歌声中，李略沉醉于唱歌时梦桐浑身散发出一种让他说不出来的神韵，眼中闪烁着水的波光，脸上变换着美不胜收的表情。孟斯文不禁感叹：李略没有说错，唐梦桐的确是一颗明珠，稍加拂拭，势必会焕发耀眼光芒。能够写出《芭蕉无语》这首曲子的唐欣桐，不管有没有梦桐的美丽，一定是一个感情细腻独特的女孩儿，他不禁很想见一见这个女孩儿。

    “孟大哥，我的考试完了吗？”梦桐睁大一双美目，望着一脸沉思的孟斯文。

    孟斯文是个喜怒不易表露于外的人，可是这次他又一次绽开沉睡的笑颜，点了点头，大声说：“唱得非常好，每晚的十点留给你演唱，一晚三首歌，两晚来一次，不会太辛苦，至于薪水嘛，和我这儿请的知名歌星，待遇同等，如何？最后加上一句，明天你就可以上班。”

    梦桐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哪！这是真的吗？

    “噢！太好了”梦桐高兴地笑着跳过去，又去□□李略一头长发。

    “梦桐，这太好了！孟大哥万岁！”李略和梦桐手拉着手，一起挤上坐在椅子上的孟斯文，两人差点儿没把孟斯文抬起来，扔到半空。一向沉稳的孟斯文也被他们兴奋感染。

    唐梦桐、李略两个年青人从兴奋中沉寂下来，开始各自卖弄不烂之舌，说服孟斯文明晚到梦桐家做客，虽然目标一致，可是意图却大不相同，梦桐想做月佬，李略想知道梦桐的家，自己以便展开追求攻势，就凭现在一餐一送，到死恐怕也追不到他心中的女神。孟斯文在两人的坚强攻势下，不得不放弃自己寻觅意中人的机会，点头答应。

    唐梦桐这才肯向李略说出她的住处，C市“恬梦”花店，并且约好明晚七点，由他把孟大哥请去，并且郑重表示责任重大，如有失误，责罚他不许去“阮记老云吞”。

    李略一再表示，就是丢了自己，也不能丢了孟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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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1 章

﻿    从“飞扬”下班后，唐梦桐驱车到菜市场进行了一次疯狂大采购。以前她和姐姐的菜、粮、食、果、蔬都是司机小罗从市效父母那儿运花时顺便捎来的，这次不同，这可是她要为姐姐的终身大事做的一次最明智的投资，狠了狠心，买了两瓶法国红酒，酒壮英雄胆嘛，希望孟大哥见到姐姐后马上求婚，甚至结婚戒指也可以省掉。

    回到家，梦桐和姐姐分工合作，煮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这还要感谢自己那位从小娇生惯养的母亲席飞儿，唐家五口除了席飞儿之外，全有一手不错厨艺。

    看看表，时间还早，还有十来分钟，恐怕孟大哥他们到不了，梦桐催促着姐姐快点梳妆打扮，并且热心地为姐姐化了淡淡的妆，自己还是那身家居服饰，因为梦桐知道自己再怎么打扮，在姐姐身边也只是个小小的陪衬。

    欣桐看着妆镜中妹妹一双巧手把自己打扮得那么美，一头长发被她挽了个松散的髻，耳边留下几缕秀发，髻上插着母亲给她们姊妹每人一只的玉蝴蝶，一身淡绿色长裙上点缀着几朵水仙花，一双红唇微微涂了些口红，更使她白皙的脸庞生动，一点淡淡的眼影，一双顾盼生情的大眼更美。

    “姐姐，你象一个月中仙子，难怪那么多男人见了你都会不知所措！”梦桐由衷地赞道。

    欣桐看了看妹妹朴素的样子，摇摇头，把自己亲手给她做的那身粉红色长裙拿出，一双美目盯着她，不笑不语，可是梦桐很快明白了姐姐要让她打扮，她机灵地一闪，把那粉色长裙准确无误地投入衣箱中，扯了扯自己白色无袖T恤 ，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长长的马尾辫，跳出门外，边走边喊；“姐姐，我去接客人了！”梦桐知道，自己明明白白是绿叶，不可能掩盖红花的光彩。

    “嗨！”花店外果然早就有两个正在东张西望。

    正在担心是不是找错地方的男人，看到那个活泼俏丽的身影，李略高兴地冲她边走边挥手。

    “孟大哥，李略！你们好！”梦桐高兴地跳到两个高大男子身边，一左一右拉起两人。

    “孟大哥，这里是我和姐姐临进住的地方，屋子窄小，不要见怪。”梦桐把他俩领入早已摆放好菜肴的客厅，可是却不见姐姐，原来比较害羞的姐姐躲回了她的卧室。

    孟斯文、李略同时打量这个干净整洁，摆放着许多鲜花的客厅。李略这才恍然明白，怪不得梦桐身上始终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原来她生活在花的世界。

    孟斯文坐在凉爽的竹椅上，忽然眼前一亮，窗台上几盆蓝色小花，不知在头脑出现多次的小花，他若有所思，抬头问收拾桌椅的梦桐：“这是什么花？”“那是我们家独有的品种——蓝色多瑙河之恋，姐姐和我最喜欢！”说完调皮地笑笑。

    “你们两个先坐会儿，我去请我姐姐。”说完，伶俐地闪身出去。

    梦桐的姐姐，喜欢这种蓝色小花的女子，会是什么样子？两个男人都注视着房门，等着看那位梦桐挂在嘴边的姐姐。

    梦桐拉着姐姐的胳膊，出现在客厅门口，她欣慰地一笑，果然收到了意料之中的效果，屋子里两个大男人果然被绝色出尘的姐姐震呆了。

    孟斯文呆了，是她，是那个让他朝思暮想，苦苦寻觅的她！只是手中少了一盆花，一头长发盘起，比记忆中的还美，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

    李略跳了起来，走到两姊妹面前，做了个非常绅士的邀请，张嘴开始充分表达他的称赞：“今天我知道什么叫倾国倾城了！梦桐，你的姐姐让我知道什么是美女，不过，你也不错喽，你和姐姐一个是美丽的玫瑰，一个空谷幽兰！我要知道‘恬梦’花店有这么两位人比花娇的美女，早就来当花店的大铁门，守在门口，天天看喽。”李略为了拉近和梦桐的关系，干脆直接随她的称呼，叫欣桐姐姐。

    “李略，闭上你那张鸟嘴！我来介绍一下！”梦桐把一直低着头被李略说得一脸红潮的姐姐拉到孟大哥身边，真佩服李略那张嘴，有把任何初次见面的女子说得脸红心跳的本事。

    “孟大哥，这位就是我姐姐，唐欣桐！”看着目光一直停留在姐姐身上，若有所思的孟斯文，梦桐加重了语气，梦桐的行事原则是确定目标，决不犹豫，马上施行她的猎姐夫计划。

    “姐姐，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孟斯文大哥，‘飞鸿’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而且还是‘黑狼’俱乐部的老板，黄金单身汉，今年二十九岁，温文乐雅，虽不够英俊潇洒，但也算不错吧？”歪头看看一脸娇羞，头都不敢抬的姐姐。

    “姐姐，抬头看一下，孟大哥不会把你吃了！”小声在姐姐的耳边说。

    “我，我是孟斯文！”孟斯文大律师也有口吃的时候，伸出一只手，可是却迟迟不见对方把手伸过来，许久才见一只手把另一只小手放到他手中。

    欣桐羞红了一张脸，抬眼迎上了那热辣辣的目光，微微一笑，孟斯文简直不能呼吸，那笑容让他沉醉。欣桐旋即又收回目光，这就是妹妹所说的可以托负终身的人吗？一脸谦和，却让她感觉到温暖，目光热辣辣的，比李略的那些话还让她心跳如鹿。

    梦桐看着两只双紧紧攥在一起的手，巧笑倩兮，目光来回往返于两人身上和脸上，梦桐根本不喜欢什么马拉松式的恋爱和日久生情，她崇拜的是父母的轰轰烈烈，如品香茗般那种越品越有滋的天长地久。可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姐姐不会自己去找，一见到男人就脸红，老爸唐显云也不会强求大姊去相亲，不会把女儿早早推稍出去，也许在他眼里，他们姐弟三人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可是却没注意到周围人家和自家女儿同年出生的小孩，都已一个个做了宝宝的妈妈。老妈席飞儿只管每天弄弄花草，弹钢琴，唱歌，吟玩诗词曲律，梦桐知道老妈比若干年前已化作飞尘的风流小皇帝李煜还不务正业，根本不管儿女的私事，只要儿女不跟抢老公舒适的怀抱就行，真是难以想象老妈二十四年前如何一付“侠女”行事，不要命只要爱地俘虏了深沉的老爸。小姐姐欣侗的终身大事要全靠她了，谁叫她从小就是姐姐的护花使呢！想要她不管，任由姐姐长成白发老太，她怎么舍得！看来把姐姐交给孟斯文的决定也许是对的，没有责任感的男人，她不屑一顾，一律替姐姐挥拳赶跑，隔壁那个启图追求姐姐却花心的摄影师，被她偷偷教训了一顿，不敢再贼眉鼠眼地往这边乱瞅。

    李略已经明白梦桐的意图了，看着她一付想做红娘的样子，忍俊不禁。

    梦桐不客气地狠狠瞪了他一眼，破坏气氛，笑地不合时宜的臭小子。孟斯文和唐欣桐各自抽回自己的手，两束目光碰在一起，又迅速分开。

    “孟大哥，有一句话你该知道，那句古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姐姐的手只有两个男人，两个女人牵过，老爸、小弟，老妈和我，以后你要对姐姐负责哟！”梦桐极认真地说。

    哈！牵手还要负责，那他李略岂不要娶数也数不清的女人，这个梦桐的歪理怎如此之多，既然如此，自己也凑上去，两手紧紧攥住梦桐的一双小手，大声说：“梦桐，我可是把你的双手都紧紧攥在手里啦，那你一定要嫁给我啦！”

    “哎呀！”李略大叫一声，一双手已被梦桐不知用了什么魔法扭到身后，可怜的苦命人！李略心中哀号。

    “李略，好事都让你搅了！”梦桐看到李略咧着嘴苦笑的可怜相，松开了手，把他推到姐姐面前，“姐，这位厚脸皮的李略，华大二年级的非高才生，不过我还得真心感谢他，如果没有他，我不会认识孟大哥。”

    一脸酡红的欣桐打量了一下眼前俊逸的黑小子，很对眼，在他面前自己倒非常自然，伸出一双小手，抚着他被鲁莽的小妹扭红了的手腕，象抚小弟一样，往他的腕上吹了口气，关切道：“疼不疼？梦桐一向出手很重，姐姐替她向你道歉！”说完起身从壁橱内拿出一瓶花精，这种百花提炼的好东西，既是养颜妙品，又可治疗疼痛，白玉小手轻轻地给他涂抹上，一室中弥漫着海棠花的香味。

    孟斯文被眼前这一幅画面深深地吸引了，打动了，温柔善良，美丽非凡的女子，他不禁担心自己配不上。

    梦桐从厨房端上那盆她精心熬制的莲子藕粉汤，看了一眼屋里的三个人，黑小子李略一脸享受地被姐姐抹着花精，孟大哥深沉地目光中透露着深深爱意，目光锁定在姐姐身上。

    “李略，早知道你这么不禁揍，下次我决不碰你好了，开饭，最后一道汤也上来了，这可是我和姐姐亲手做的，菜放久了，就不好吃了！”梦桐把孟斯文拉到桌前，又把姐姐安排在他身边。李略当然抢着坐到她边，并且极讨好地为她不断夹菜，一会儿就把她面前的小碟子堆得小山似的，真不知道谁是主人。

    一桌之上，气氛愉快，食物可口，可却有两人吃得心不在焉，两人吃得不亦乐乎！孟斯文和唐欣桐互相趁对方不注意偷偷瞄一眼，一旦目光碰到一起又迅速分开，不知是红酒的因素，还是天气太热，两人的脸一直红红的。孟斯文体贴地为她挟上一些可口清淡的小菜，盛上一碗莲子耦粉汤，偷偷趁两个吃得不亦乐乎的小鬼不注意，把她那一大杯红酒喝掉，虽然喜欢看她一脸红潮的娇羞模样，可又怕她不胜酒力，欣桐还给他一个甜甜的微笑，这一切可都逃不过梦桐那双机灵的眼睛，哈！月佬的眼光还不错吧！

    由于红酒的威力，话题越扯越远，梦桐讲起了自己和姐姐小时候的趣事，李略讲起了他小时候偷玩机车的惊险，孟斯文讲起自己儿时和母亲的情谊，只有唐欣桐一脸浅笑，始终做着一个忠实的听众。

    “孟大哥，你注意姐姐手臂上的这个浅浅的疤痕了吗？”梦桐一杯红酒下肚，深情地看着温柔的姐姐，抚着姐姐臂上那块疤痕。孟斯文看到欣桐那条雪白的手臂上有一块极不协调的红色疤痕。

    “姐，你给孟大哥讲讲它的来历吧！”

    “小梦！”欣桐嗔道，说完害羞把自己的手臂藏到身后，没想到却又碰到孟欺斯文的一只手，两人同时都有一种触电般地感觉，目光又相遇到了一起。

    “眉来眼去！”李略在梦桐耳边小声嘟囔着，换来梦桐一记白眼。

    梦桐开始讲起这块疤痕的来历，姐姐臂上的疤痕一直在她心灵深处的痛。

    “我八岁那年夏天，雨下得很大，我家旁边那口小小的鱼塘水已很深。我素来天不怕、地不怕，可独独怕水，水是我最大的克星。姐姐和我是同学又是同桌，每天放学我们都要经过那口水塘，那天，雨大地把天空都下白了，爸去了城里送花，没法按时接我俩回家，我和姐姐只好自己回去。路滑得站不住脚，姐那时体弱多病，我怕她又要被雨水淋病了，就硬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穿上，谁知姐姐不要，拉扯间，我掉进了水塘，姐姐差点儿吓死，我以为自己要去见阎王了，在水里大喊救命，可是那么大的雨，根本没人听到我们姊妹的叫声，你们猜，是谁把我救上来的？是我的小姐姐，她也只会一点儿狗刨式，我不知道姐姐是怎么把我救上来的，当我吐完肚子里的水，却发现姐姐已经昏死在泥水里，胳膊上流了好多血，地上是好大一滩血，当我哭喊把姐姐背回家，妈央求邻居康伯把姐姐送到附近的医院。姐姐的手臂被鱼塘里的用来钓鱼时尖尖的木桩子划破，害她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从那时起姐姐不光怕水得要命，甚至害怕打雷下雨。”

    梦桐眼中含满了泪水，欣桐给她端来一碗绿豆汤，小声说道：“小梦，以后不许再提那件事了，姐从来都是被你保护的。”

    孟斯文眼中有些湿湿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梦桐小丫头说的没错，欣桐是他千寻百觅的梦中情人，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羞涩，因为碰到了一个比他还害羞的欣桐。他真心感激梦桐这个有些鲁莽的小丫头，不然他会永远找下去。“恬梦”花店他曾找过，可是没有遇到欣桐，这个温柔、善良的好姑娘，一见钟情，以前他不相信，现在他把它作为一句至理名言。如若不是梦桐小丫头的执着，他会与欣桐失之交臂，勇敢地伸出他的手来，握住了欣桐那双柔荑，这种感觉好美，好踏实，这是他梦寐求之的爱。

    一双美眸缓缓地迎上了他那双热忱的双眼，时光在默默相视中流逝！

    李略看在眼里，羡在心里，不知道梦桐什么时候才会脑袋开窍，想到她自己。

    呀！快九点半了，梦桐碰了碰李略的手，指墙上的表！

    “孟大哥，孟大哥——”李略轻轻唤了几声，把目光交缠地在一起的刚刚认识、却又象互相找寻了几个世纪一对唤回现实。

    “噢！李略，对不起！咱们吃饭的时间太长了，现在得马上回黑狼俱乐部！欣桐，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孟斯文不舍得放下那双小手，真诚地看着依然娇羞，低头不语的小女人。

    众人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她不光脸红了，而且整个手臂，双手仿佛都被感染了，没想到这个平时总爱犯迷糊，就连终身大事都要父母妹妹作主和女子，竟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

    好，做媒成功！以后的发展要看他们自己喽！唐梦桐敢确定自己百分之百的成功。

    四个人驱车赶往“黑狼”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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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 12 章

﻿    一切如梦桐所料，孟大哥和小姐姐欣桐的感情发展地非常迅速。她白天可以放心去上班，不必担心色狼敢欺负在花店主持工作的姐姐，因为孟大哥每天工作之余准时来姐姐这儿报到，当然姊妹俩的餐桌上又了一付碗筷，多了许多的温馨，晚上她去“黑狼”俱乐部都由孟大哥和姐姐陪着，不过许久没去光顾“阮记老云吞”了，还真怀念阮妈的馄饨，细心体贴的孟大哥为她们准备的各色小点心，作补偿也不错。梦桐看到他们两人默契、幸福的样子，真心为他们高兴，好甜美的爱情生活，她为姐姐祈祷，基本上又是老爸老妈的翻版。

    昨天两人一起到市郊父母那儿，不，是三人，李略偏要跟去，说是见识如何向唐家的女儿求婚，孟大哥正式向父母提出，向唐欣桐求婚。姐姐白玉小手被孟大哥的戒指牢牢套住，两人的婚礼订在十月十号正式举行，从相恋到结婚短短四十五天零五个小时，闪电一样的速度，可孟大哥说他为这场婚礼等了十来年。两人的新房，孟大哥已经买好，在C市毫华住宅区三层，看到那可爱的婴儿房，她偷偷问热恋中的姐姐，准备生几个？她开始为自己的花店发愁，姐姐出嫁后谁帮她打理花店，自己会忙死，孟大哥多次表示要帮她把银行的贷款还清，她柳眉倒竖，决不答应，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是她一贯的原则。

    李略那小子追她倒紧，虽然他每次总把求婚、恋爱挂在嘴上，可梦桐觉得他们更像是朋友，象是哥们儿，她丝毫没有姐姐说的那种跟孟大哥在一起时的甜密、安全、可靠，她觉得李略更象弟弟。

    从公司下班后，她回家换上一身轻便的运动休闲服，纯白的棉质料子，凉爽宜人，然后驱车出门，把更多的空间留给那一对如脐似漆的恋人，孟大哥已经答应今晚她可以不必去“黑狼”俱乐部唱歌，今天她决定晚上不再练功，给自己一个假日。

    华灯初放的C市，她还从来没有认真观赏过C市的夜景。这种悠闲的散步，感觉真好，梦桐简直有些陶醉了，在她快节奏，紧张的生活中，很少有此悠闲，三年多了，她没有这样放自己的假，再有两个月，她不仅可以清偿银行的贷款，而且可以雇佣一个称职的花店经理，她可以做一个安心的小老板，可以多回家陪陪父母。

    李略俨然以男朋友自居，可以为她挡去“黑狼”俱乐部不少男士的邀请，她有些感激李略这块不错的挡箭牌，想必这小子有不凡的身世，不然“黑狼”的各界优秀男士怎会对他如此礼让，懒得去理他。自己将来会嫁那个黑小子吗？也许他将来成熟了，会遇到比她更优秀的女孩儿，可是自己从来没有对他感到安全依托感，也许自己太强了，一直以保护人自居，不想让自己被人保护。那就耐心等着他长大，等着他成熟，自己或许会爱上他，不知怎么眼前总爱出现自己的顶头上司，一直让她极为排斥的俊逸成熟的李策，只是她拼命赶走他的影子，却归结于每天总是见面。

    梦桐就这样一路走走，想想，直到咕咕乱叫的肚子提出抗议！好，先祭祭五脏庙。梦桐的节日，她决定破一次例，就去那家装饰古雅的“贤士居”大快朵颐！

    走过几家店铺，梦桐老远就闻到了饭菜香，梦桐的肚子更觉得饿了，被侍者引到一个靠窗的位子，梦桐喜欢边吃边看街上的行人，品着香茗，梦桐耐心等着自己点的饭菜。

    啊！冤家路窄！梦桐看到她的顶头上司，李策，挽着个艳丽漂亮女子，春风得意，步入餐厅大门，她下意识地把头往下低，可又一想，大可不必，自己白天的装束和现在差着十万八千里，李策纵有一双火眼金睛，也不会把现在的她和古板的老处女联系在一起。

    梦桐轻轻一笑，挺直了身子，继续享受她的茶，自己难得给自己放一次假，不能被他破坏掉。偷偷用眼睛的余光看了一眼那个李总，想必他根本没注意她，正绅士般地替他身边的女士拿开椅子，真是个花心大罗卜，汪薇娜不是自称是他的未婚新娘，怎么又换了一个？冷艳的汪小姐不在，替补队员还不少吗！看来自己还是小心为妙。梦桐边吃边喝，享受“贤士居”的美味佳肴，她可不想浪费自己的银子，整个餐厅就她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不是四五人一桌，就是两两对对，难怪周围投来那么多奇怪的目光，没看过单身女子吃饭吗？真是少见多怪，唐梦桐朝天花板投去一记白眼。

    “小姐，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一个中年发胖的男子端着一杯酒老大不客气地坐在她对面。

    “不行！”梦桐跟这种人向来不多说话，以为她是单纯小女生好骗呀！

    来人似乎脸皮厚的要命，死皮赖脸地拿出一张名片，称自己是某某造星社的星探，还说什么自从她一进门，就被她不凡的气质和美丽的容貌吸引，他可以保证，不出两年，就可以把她打造成知名的影视红星。

    梦桐毫不客气地理都不理，这种人她遇到过五六次了，在“白马王子”歌舞厅对她穷追不舍，哪个不是说不出两年就可以把她培养成当□□星，她对什么星本来就不感兴趣，她只想做一个经济独立、不靠男人吃饭的女人。自己这几年疯狂地工作，就是这一个目的。

    她冷冷地对这个一脸色迷迷的男人说道：“对不起，先生，我没兴趣！”梦桐放下碗筷，不再吃了，因为他怕对方的唾沫星子溅到她的饭菜中，招来侍者结帐，好心疼那还没吃完的几样菜。

    她拿起纸巾擦擦手，起身离开，去“阮记老云吞”吃那两碗馄饨，看来自己真是没福享受这种高级餐馆，谁知那中年发胖男子尾随而至，梦桐后悔自己没开车过来。

    “小姐，等等，我们可以去大酒店好好谈谈条件，你这种女孩太不可多见了！”今天真是倒霉！梦桐心中暗叫，一双胖手企图抓住她的胳膊，唐家二小姐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难道这个人讨打吗？梦桐一个飘亮的飞腿，中年痴肥男子已经一声衰嚎，趴在地上，梦桐双手根本就没从裤兜里拿出来，一付满是同情地喊到道：“先生，小心地上路滑，也不想想你这么大年纪了，以后少走夜路！”言外之意，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说完迈着轻快的步伐去吃她久违的馄饨！

    梦桐可没想到自己的举动全部落入一个不放心她的安危，追她出门的男子眼中，他看着潇洒离去的梦桐和在地上衰叫的老色鬼，俊逸的脸上扬起一抹笑意，唐梦桐果真不同凡响。

    梦桐使劲睁开朦胧的睡眼，一看桌上的表，喜！七点二十分？她要迟到了，勿勿忙忙穿上现在依然能穿的灰黑西服套裙，虽然天气凉爽了，可这套包裹严实的道具仍然不过时，不过再过几天她恐怕要换行头喽！洗了一把脸，顾不得往脸上涂粉，戴上大眼镜就推门冲去，都怪昨晚自己一人逛得时间太久。

    “小梦！拿上这盒蛋炒饭！不然你会饿坏的！”欣桐一溜碎步，追上打开车门的妹妹，她知道从小妹妹就饭量大，容易饿，早晨看她睡的那么香，她舍不得喊醒妹妹，做好蛋炒饭让她当作早餐。

    “姐姐，我走了！”梦桐接过那盒大剂量的蛋炒饭，风风火火往公司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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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13 章

﻿    她一向早到，不过由于路上专门挑小巷僻路，车速又快，依然不算晚，陈、莫两位大姐还没到，只有李策总经理的车子停在显眼的位置，梦桐抱着自己那盒热乎乎的蛋炒饭，蹦蹦跳跳跑上十二楼。在公司，她就是一个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男职员不注意，花枝招展的女职员眼中尽是嘲笑与不屑，这就是她最希望的效果，已经做了两个多月的李总经理秘书，公司中认识她的职员从不会多看她两眼，从陈恬大姊笑谈中，公司上下人都说她是英俊潇洒的李总经理这颗耀眼明珠身边的灰不溜秋的鹅卵石，而且是非常安全的鹅卵石。梦桐也跟陈大姐笑道：“鹅卵石怎么了，小小的鹅卵石均是千百年历史的默默见证！”当她这块小小鹅卵石打开办公室大门，发现李策不在办公室，哈哈，趁他不在，先把那盒香喷喷的蛋炒饭灭掉，姐姐的厨艺可是比自己好多了。

    打开餐盒，色、香、味俱全的蛋炒饭，她闻着蛋炒饭的香味，拿起小勺开始攻陷那个小山似的堡垒。

    “唐小姐！早！”李策一身浅灰色休闲装，非常帅气地出现在她身边。一句早上好，害得梦桐一口米饭差点儿噎死，好不容易把它顺下去，不好意思地冲他点了点头，“李总，早饭吃过了吗？”

    梦桐决没有想到自己一句话竟招来李略贪婪地重涎自己吃了一半的蛋炒饭。瞧他那双紧紧盯着那盒蛋炒饭的贪吃相，梦桐不知是该让他吃自己剩下的那半份，还是自己继续吃。

    “唐小姐，难道不成要请吃蛋炒饭吗？”李策瞅着她那盒香喷喷的蛋炒饭，食欲大增，昨晚和汪薇娜的大妹汪蔓娜去“贤士居”，看到梦桐一身白色休闲装的娇俏模样，她教训那匹色狼的利落身手，他梦中一直出现她的飒爽英姿。不知道是受汪薇娜的指示，还是汪氏五姊妹有什么预谋，自从汪薇娜去香港后，她在内地的四姊妹总是轮翻晚上让他请客，也许是汪薇娜太有心机，怕他趁她不在香港，去拈花惹草。哎！摊上这么个女朋友。

    “你，你要吃吗？”梦桐低头小声问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策端过她半盒蛋炒饭，坐在她的位置，果然比自家陈妈做得好吃了许多。

    梦桐只好去热了两杯奶，这次她学乖了，趁早给他一杯，免他又抢自己的口粮。

    李策吃完梦桐的蛋炒饭，非常享受，又看到这个小丫头递过来一杯热奶，他有些受宠若惊。啜饮一口奶，李策问道：“唐小姐，你明早能不能帮我买份这么好吃的蛋炒饭？”

    大言不惭！帮你买，你那血盆大口已吃了我半顿饭，梦桐白了他一眼，“这是我自己做的，外面根本买不到！”

    “那好，每天早晨你帮我带蛋炒饭，晚上我请，两不亏欠！”李策瞅着她，满脸不乐意，只好加以利诱，伸出一只手，等待回应！

    梦桐眨了眨眼，好！这些天她懒得回家当灯泡，去妨碍姐姐和准姐夫孟斯文大哥的二人甜密世界。

    “成交！”唐梦桐伸出小手，击在那只大手掌上。

    李策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李策越来越对这个女秘书有耐心和兴趣，他自从那天“喷囔”事件后，总有意无意到她桌子这赏赏花，每每看当自己的接近，引来她有意无意地躲闪和害羞，他会兴致越来越高，接过茶杯时，有意无意地碰到她那双小手，看到她一副被蛇咬了的样子，他心中暗笑，与天斗、与地斗，不如与唐梦桐这个女秘书斗，真是其乐无穷。

    她能吃到香喷喷的蛋炒饭，他怎么不夺其所好！有饭同享，晚上与她一起吃饭，也可以省去和汪氏姊妹的纠缠！哈哈！想想也是妙亦无穷。

    这一天的工作可谓轻松，梦桐溜到陈恬、莫铃大姊那儿，跟她们大谈花经，顺便听听李总经理的风流韵事。不过她倒不用担心，自己这颗平凡得灰色鹅卵石是不会引起这个花心的“飞扬”明珠的兴趣的。再过四个月，她这个“三十九岁古板老处女”，无才又无貌的女秘书，就会全身而退。

    梦桐看着墙上的钟表，快到下班时间了，每每到这个时候，公司年青的女职员会趁机会补补妆，等待和男朋友的约会，忽然想起来，自己今天一整天都未补上那层保护色，厚厚的一层脂粉，怪不得李大总经理一双俊目总向她这边瞟过来。哎！差点大意失荆州，千万能暴露真实年龄，她忽忽忙忙掏出化妆盒，补上一层粉。

    “唐小姐，一会儿，咱们去哪儿吃晚饭？”李策看到那张粉嫩的脸上又涂上了一层，有些失望，晚饭一定要留住她，而且提前下楼，免得汪氏姊妹又会找上门来，与其听她们大谈珠宝首饰，美容餐饮，撒娇使蛮，不如跟这个根本不知道撒娇为何物的唐梦桐一起。

    “今晚，不必了吧，我又没有特意给你带蛋炒饭，明天再说吧！”梦桐反倒有些不忍心，人家吃得是自己吃了一半的东西，怎好赖他一顿晚饭，她虽然为了自己的花店精打细算，可从不贪图别人的便宜。

    “可以预支嘛！”李策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大度地说，说完就要去牵梦桐的小手。

    梦桐的手飞速地改变位置，去适弄桌上的“蓝色多瑙河之恋”，嘴里小声说：“好吧！”是他非要请，又不是她赖他的，梦桐给自己一个解释。

    “唐小姐，这种小花叫什么名字？”李策虽然不懂花，可是看他很喜欢桌上这两盆丝毫不娇贵，在少阳光与雨露的情况下，依旧枝繁叶茂的小花，深蓝色的花朵却有一股清淡的香味，如同从她的主人身上散发的香味一样。

    “蓝色多瑙河之恋！很美吧！说了你也不懂，它有与众不同的品质与好处。”梦桐嗅了一嗅那清香的味道，说起蓝色多瑙河之恋，她就会有无比的自豪与愉悦。

    “那好吧，一会儿吃晚饭时，给我讲讲它。” 李策率先走了出去，回头看了看梦桐。

    “一会楼下见！”梦桐已消失在楼梯口，她可不想让公司职员看见她和这位风流李总出双入对，以免招惹非议。

    李策望着她的背影笑了笑，一个奇怪独特的女孩儿。当他从电梯处和其他职员打着招呼走出办公大楼，却看到他的秘书，唐梦桐，已在她那辆小跑车旁等他，他不禁诧异，她用飞的吗？比电梯还快。

    梦桐悄悄给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你先走，我随后就到。李策递过去一个个魅力非凡的微笑，钻进自己的豪华轿车，去“贤士居”吧，自己喜欢那里独特的风味小吃，透过反光镜看到梦桐那辆上型跑车跟在后面，眼前又出现昨晚她飒爽漂亮的神采，一个美丽的女人，偏偏要遮在她那身让他恐怖黑套装下，一定要想个办让她的美丽释放出来！李策找好车位，停好车，等着随后而到的梦桐。

    梦桐有些于心不忍，自己半盒普普通通蛋炒饭害他在“贤士居”请她，李策岂不太亏本，她可不想占别人便宜。

    “李总，咱们还是去一家小饭店吧？这里的菜价太高。”梦桐仰起一张小脸真诚地说，在高大的李策面前，穿着平底皮鞋的她仅到他的下巴，只好采取仰视。

    “那好，你明天的蛋炒饭我都预定了。”李策真有些搞不懂，以前的他要请的女人恨不得找C市最大的饭店，点最贵有名菜，明知乌龟酒不好喝，还要拼命补，菜点了许多，可又一个个娇滴滴强调自己节食，吃不下许多，浪费那么多粮食，真不知她们儿时有没有背诵过“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自己不掏腰包，就豪爽地要命，看到梦桐一脸的不忍心让他破费的神情，只好找个理由安慰她。

    梦桐只好随他坐到昨晚他和艳丽女子坐的那个位子，真是不错吆。既能俯瞰全局，别人又看不清他们。

    李策非常绅士地给她递上纸巾，为她铺好餐巾纸，然后让侍者拿来菜单，梦桐仔细看了看价位，点了四菜一饭一汤，李策一看，差点儿乐坏了，唐梦桐真会替他省钱，菜价不及他和薇娜每次消费的二十分之一，这种小女人他头一次遇到。

    一顿饭菜虽简单，但两人却吃得兴意盎然。李策头一次遇到吃得如此认真，如此投入的人，唐梦桐竟有如此好的食欲，他自己也吃得非常尽兴，四菜一汤被他俩吃得盘碗干净，这中李策请客最有成就感的一次。看到梦桐饭饱汤足之后一脸的惬意，好可爱的一个女孩，李策发现又一个现象：与唐梦桐一起进餐，其乐无穷！

    饭后，李策特意让侍者送来一个果盘和一壶普洱，他早就知道唐小姐和他有一个相同的嗜好，喜欢品啜那茶的清香，他可不想早早放走她，好不容易把她设计到和他共进晚餐，怎么能白白放过这个绝好机会，一定要把她从陈怡、莫铃两个秘书那儿拉到他个阵营，诺大的经理室与秘书室，三个女人打成一片，他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他在想，怎么可能打开眼前这个自从吃饭以来，就只吃不语的小女人的话匣子，对了，就从所有女人都感兴趣的珠宝首饰、服装化妆美容谈起，结果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变成了他一个人唱独角戏，梦桐只埋头猛吃水果，最后抬起她可爱的脑袋，睁大那双灵动的黑眸，非常诚实地说了一句，她不懂。

    哈！李策没有对自己的失败感到丝毫扫兴，反而暗暗长松了一口气，他终于可以少受一个女人对他的荼毒！唐梦桐，的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人。真得感谢那壶普洱，当他倒上一杯普洱，体贴地递到她手里。两人终于找到一个共同喜欢的话题——茶。从中国的各种茶，采茶、点茶、煮茶、分茶之趣，谈到了日本的茶道。李策头一次发现，与女人聊天这么有趣，从果盘中的西瓜，谈到乡下的西瓜地，从苹果，橙子到儿时的趣事，这是他在唐小秘书进公司之后，谈得所有的话的四倍不止，李策发现：与唐梦桐聊天，其乐无穷！

    为什么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子他相识这么晚，李策后悔得要命。

    梦桐头一次发现原来李大总经理这么可爱，这也许是他和李略那臭小子不太相同的地方，一个成熟男子的魅力，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让你觉得和他在一起非常舒服体贴，作一个这种男人的女朋友真是享受，她以前只是拼命抗拒这个俊逸洒脱的男子对自己的诱惑，怕自己像其他女人一样，受不了他非凡魅力的蛊惑，甚至他的近距离接触都让她脸红心跳，自己有一天会爱上他吗？肯定不会，李略恨不得对所有人表现出他们是一对天造地设的恋人，对她紧追不舍，可她从来没有认为自己会爱上他，老妈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女人生来是让男人保护的。”她，唐梦桐，真对不起她美丽的名字，相反却总有保护李略的感觉，所以她给自己下定论，她是一个不会爱上任何男人的女人。至于自己在眼前这个男人，总是惹她脸红心跳，大概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太称职的女秘书，心虚地总怕做不好她的工作，上学时老师提问到她不会的难题时，她不是同样心虚地羞红一张脸，唐梦桐终于“明白”自己以前抗拒李策的原因，她终于可以把她心理防线松驰下来喽！李策又不是老虎，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唐家二小姐，怕他何来！

    两人都在看着对方的眼睛，却又各想心中事。

    当侍者又送来一壶普洱时，梦桐才从她梦桐式奇怪思维中回过神来，快八点了，一顿晚餐竟耗去了她两个多小时，好奢侈！她站起身来，冲着仍旧品着茶香的李大总经理说道：“李总，我们该走了，不然饭店经理该对我们有意见了！”

    李策有些舍不得放弃这么美好的晚餐后聊天，可是看到她一脸认真，只好唤来侍者结帐，心想明晚一定要把她设计出来，最好时间溜过去再慢些。

    两个双双走出饭店，分别进入自己的车内，挥手告别，驶向不同的方向。殊不知两人每晚还去一个相同的地方——“黑狼俱乐部”，只是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没有碰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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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    唐梦桐每天早晨多了一份工作，另外多准备一份蛋炒饭，赢得晚上一顿免费晚餐和一次让她释放心怀的聊天，每天过得充实多了，幸福多了，却不知道每天的一日三餐和聊天，在不知不觉中拉近她和李策的距离。

    这不是她想要的，可偏偏事与愿违，不过唐家二小姐根本没觉察到。这样美好的日子仅仅持续了六天，在她和李策准备共进晚餐的第七天，五点二十分，“飞扬”公司总经理室来了四个不速之客，汪薇娜的四个姊妹全部到齐。

    看到李总一张俊脸变得很难看，梦桐起初以为是李总这个花心大罗卜的所有情妇全部到场，她正准备迅速从这儿消失，以免涉及到她这个无辜者。不过转念一想，看场好戏也好，这么多的“美女”到场，机会不多，机不可失。梦桐的眼睛快要不够用了，看到围着李策拼命撒娇的四个女人并没有打起来，反而是四个女人围着李总哥呀弟呀叫得很亲切，不禁有些让她失望，看来花心大罗卜得不到惩罚喽！

    一个个别致的发型，不该露的也露了出来，只有一个年龄较小的一副清纯玉女型，不过那嗲声嗲气，不知用什么拼命垫高的胸部，让她浑身不舒服。哇，那个年龄较大的那件紫色低胸小线衣，几乎坦露了半个酥胸，一个诺大的经理室，充溢各种香水味和高音贝的嗓音！梦桐小心地把桌上那两盆蓝色多瑙河之恋挪到窗台上，这种花虽需求很少，极易成活，可是受不了各种人造香水味的刺激，好担心明天它们会枯萎！

    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却看到四束极不友善与轻蔑嘲弄的眼神，梦桐心道：有什么了不起，用化妆衣服拼凑打造的美女！如果自己的小姐姐在场，她那绝俗美艳会让她们无地自容，姐姐的纯真，娴静，秀美，那一举手，一投足的神韵，是她们这帮庸脂俗粉根本就无法比的，现在知道孟大哥为什么从不带姐姐去美容美发店，是怕姐姐天然生成的美被污染。梦桐看着墙上的表，盼着指针转快些，她实在受不了这群女人的聒噪，她们那嗲声嗲气的音调让她浑身发冷，怪不得李略那黑小子说会撒娇的女人可怕，撒娇的老女人更是恐怖，言之有理，不如早点回家练练拳脚，看看花，给它们浇浇水，跟它们聊聊天，比听这群女人的声音要好得多。

    “李策大哥，我们姊妹四人这几天找不到你，昨天蔓娜看见你在象酒楼跟一个丑陋古板的老女人共进晚餐，还说看到那个老女人穿着一身好像从慈禧坟墓里挖出来的又黑又灰的古董衣服，不知道是不是三姐提到的你那个可怜的嫁不出去的女秘书？”一付清纯女的样子，怎么说出来的话象一个泼妇！梦桐真想上去，飞起一脚把她踢趴下。

    李策俊脸罩上了一层可怕的神色，他开口道：“美娜，不错，这几天我和我的秘书唐小姐一起用餐，可是唐小姐是一个可爱直率的公司同事，请你说话客气些！”

    “美娜，你太任性了！怎么说出这种话让李策生气呢？不管李策的女秘书是貌若天仙，还是丑陋难看，李策重才不重色，薇娜妹妹不是常说那位女秘书是位才女，人家可是懂几国外语哪！”姜还是老的辣，酥胸半露的年长的美女训斥着小妹，说出来的话更是刻薄，回身扭到李策面前，笑道：“李策呀！今天我们四姊妹是来邀请你和你那位，对，可爱直率的秘书唐小姐，去我们家参加一个晚会，我和我老公邀请了各界名流，一定要给大姐这个面子，晚上八点准时到哟！”说完率领三个花枝招展的妹妹扭了出去，屋子里剩下均是一脸怒气的两个人。

    梦桐拿起桌上小包，小声说：“李总，我先下班了！”

    李策堵在门口，看着她的那双快要溢出泪花的美眸，抓住她的双手，嘴角扬起一抹微笑，用他那带有磁性低沉的嗓音说道：“唐小姐，不，梦桐，我真诚地邀请你做我的舞伴，不知是否愿意？”

    “我，我——”梦桐躲开他那火辣辣的目光，吱唔着。

    “梦桐，答应我好吗？”话语中有一份真诚与热情。

    “不行，我丑陋不堪，你还是另请高明吧！”梦桐一脸坚决。

    “不！我今晚一定要带你去，无论你丑也好，美也罢，这并不重要，难道你让我在她们面前丢人吗？”李策眼中冒火，一张俊脸几乎欺近梦桐娇羞的面孔。

    遇到一个比自己还倔的人，梦桐只好舍命陪君子，谁叫他们最近是不错的哥们，只好答应他，也好拯救自己快要跳得发狂的心脏，梦桐点了点头。

    “好，先去吃饭，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李策拉住她的手向电楼梯走去，梦桐心想，幸好现在公司的人几乎全下班走了，不然明天会有一个爆炸新闻，把整个“飞扬”公司闹翻天。梦桐快要把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她决不会跟李策去吃一顿晚饭，都是那六次晚饭惹的祸！她很想偷开自己的车逃掉，可是李策根本就没给她机会，直接把她拉进他那辆豪华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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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 15 章

﻿    梦桐和李策第一次吃了一顿豪华大餐，用李策一句话，吃饱了，好有精神与汪氏姊妹斗。酒足饱后，李策带梦桐到了一个地方，梦桐从来都不知道的一个地方，“兰姨坞”，好怪的一个名字，是船停靠的地方吗？不，是一个美仑美奂的两层小洋楼，象一个欧洲的古典建筑。

    李策把好奇地东张西望的梦桐拉到屋子里，“小姨，小姨！”随着李策的叫声，楼上下来一个让梦桐看了觉得震憾的中年女人，典雅、大方，与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丽母亲席飞儿不相上下，只是她不若母亲那般穿着随意，她的衣服、发型、化妆都似经过精心设计，可却是那般自然，一抹淡淡的笑意挂在脸上，精致的爪子脸，秀美的五官，举手投足间充满了风情万种，一身宝蓝色的旗袍衬得身型优雅多姿。

    “李策，你怎么有空来看小姨？”美妇人问着李策，眼睛余光扫过梦桐，笑意更深了。

    “小姨，我当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一件大事，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够不够，把梦桐的美挖掘出来！”李策把仍然梦游般的梦桐推到她面前。

    她仔细打量了一下梦桐，笑道：“李策，你的眼光不错，小姑娘是块美玉，一个半小时就足够了！你先在客厅自己看看杂志。”回身拉起梦桐的手，走上楼去。

    梦桐简直迷住了美妇人温柔的声音，她很听话的洗完澡，披着浴巾走了出来。只觉得李策小姨一双柔软的手把她的头发吹干、盘起、轻轻地在她脸上涂抹着，梦桐觉得很舒服，像被催眠般地任其摆布，她穿上女佣手里递过来的衣服鞋子。

    “梦桐，睁开眼睛，看看镜子里的你！”柔静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梦桐缓缓睁开眼睛，镜子里那个穿着洋装的女孩是她吗？一头乌发梳成一个俏皮活波的发型，那么美！她无法形容，丑小鸭真能变成天鹅？梦桐有些呆了！

    “跟我下楼吧！李策那小子已经等不及了！”小姨拉起她的手，往楼下走去。

    李策看到和小姨一块在楼梯出现的梦桐，几乎不能呼吸，他知道梦桐很美，可是没想到经小姨的一双巧手，梦桐可以释放如此的美丽！她那纯真、善良、俏皮、活泼也被显示出来。

    “小姨，你太伟大了！谢谢你！”李策给了中年美妇一个热情拥抱。听到小姨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傻小子，不要太听你父母的话，听小姨的，早点儿把戒指套在这个女孩儿的手上，一个稀世美玉，别轻易放弃！”并且把一串钥匙放到他的衣兜里。李策点了点头。

    李策拉起兀自在那儿神游的梦桐，走出“兰姨坞”，坐到车里，梦桐才回过神来，问道：“李总，你那小姨是怎样一个神秘的人物？”

    “叫我李策，我才告诉你！”李策坏坏地一笑。

    “李——策，说吧！”梦桐小声都囔。

    “还行，以后要大声点儿，我小姨是当年亚洲美仪小姐冠军得主，现在拥有 、新加坡、香港等地几家著名的化妆品和服饰店！”李策笑道。

    “怪不得能把我这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梦桐自言自语，没想到却被李策听个正着。

    哈！她本来就是白天鹅，只是把自己伪装成丑老鸭罢了！

    梦桐忽然想起了什么，大叫，“停车！停车！我不能这样去参加舞会！”

    李策不明白所以，只好把车停靠在路边，“梦桐，你怎么啦？”

    梦桐急道：“我这个样子，谁还会想信我是三十九岁的老女人，你信吗？把眼镜给我。”

    李策只好把眼镜还给她，看着她把那付破坏形象的大眼镜戴到脸上，瞅了瞅她的怪样子，剑眉扬了扬，笑道：“不错，又俨然一个快四十岁的人了，咱们可以去参加舞会了吧？

    ”

    “还可以吧！”梦桐透过光线比较昏暗的汽车反光镜看了看，仍有些不放心。

    “没问题！”李策重新启动了车子，这个梦桐真是有驼鸟的本领，乌龟的自信。可爱的梦桐，耳边想起小姨的声音，他坚定了自己的心意，他今天要向汪家人摊牌了！李策把自己那辆银灰跑车停在汪薇娜的大姐汪薇珍和她的老公冯大鹏小洋楼的院子里，看到各种名车已停了不少，心想冯大鹏这个只是一个黑社会的小混混出身，不知是看了汪薇珍的美貌，还是“飞亚”财团的钱，设法把汪薇珍的肚子弄大，得到了汪老爷子的首肯，两人才奉子成婚，可是最近十年暴富，据说是捣卖烟土，亦或开了金矿，他不太清楚。冯大鹏他总摸着已秃了顶的头，拍着胸脯说：不管白道、黑道，遇到麻烦找他，冯大鹏，在C市跺跺脚，C市也要晃几晃！李策曾随汪薇娜到她家来过几次，每当冯大鹏拍着胸膛说，他只是淡然一笑。

    牵着梦桐的小手，走进那座洋房，冯大鹏的家，如他那秃头一样，十足的暴发户，极尽堂皇，却又装饰得俗不可耐。

    客厅中已经宾客如云，有的在舞池相拥着跳舞，有的在聊天，寻找舞伴。汪氏四姊妹全部到齐，就差一个汪薇娜，四个女人已成了整个客厅的四个热点，论交际手段，汪氏姊妹可不是一般的。眼尖的五妹汪美娜率先看见李策和一女子进来，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那个灰姑娘老处女唐梦桐吗？是她不敢来，临时找了个美女替身，不过脸上仍然戴着那付大眼镜，她小心地拉了拉大姐的胳膊冲她努努嘴。

    汪薇珍正与几个商界朋友谈得热络，得到小妹的暗示，她看到门口出现的两人暗中叫，“完了！”今晚她们四姊妹企图替老三出一口恶气，气煞丑秘书，羞辱这个老处女的计划要全部泡汤！光看那个女人的身材就知道自己怎么就忽视了这一点，三十九岁的女人能保持这个身材？让她嫉妒死，她才三十二岁，拼命减肥节食，不该胖的地方还是凸了，鼓了。但她不愧是汪家姊妹的老大，还是热络地招呼：“李策呀！大伙都在等你了，这位是唐小姐吗？真是和往日判若两人？”汪薇珍一句话，屋内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来人身上。

    李策体贴地替梦桐取下大眼镜，小声地说：“舞会上戴眼镜容易摔跤！”

    梦桐暗呼：这个李策真是诡计多端，自己上当了，看来自己今天这个老处女秘书要原形毕露，他早就识破自己真实年龄，在“飞扬”公司她要小心了，不知饭碗能否保住，狠狠瞪向这个牵着自己手的“坏”男人，却碰上他体贴温柔的微笑，也只好硬着头皮迎战汪氏姊妹。

    今天下午自己被她们嘲笑得很不舒服，她唐梦桐可不会吃这种亏的，不就是丢了饭碗吗？谁怕谁。想到此，神态自若地和李策走向汪氏姊妹。一对绝对般配的俊逸出尘的男女，宾客中多政界、商界男傧，嫉妒李策拥有这般美丽的舞伴，那些自以为自己是美若天仙的女客，看到清丽脱俗的梦桐，自叹弗如，汪氏四姊妹的脸色大变，心中暗暗着急，薇娜无异于在李策身边安了一个□□，要尽快把她招回来 ，否则后果难以设想。

    汪薇珍冲她们姊妹中最美的四妹蔓娜使了个眼色，蔓娜是有名的靓女歌星，二十四岁的成热丰满的美艳，口齿伶俐，或许能让李策身边那个装成老女人，现在清纯明艳，光彩照人的女人知难而退吧！

    汪蔓娜走过来抱住李策的一史胳膊撒娇地喊：“李策大哥，下一曲你一定要陪我跳，三姐来电话拜托我们多陪你散散心，怕你寂寞，你看你的未来老婆可真体贴，远在香港还牵挂着你！”边说边用眼瞅着李策身边的梦桐，看着她如何反应。

    李策笑道：“那我可真要感谢薇娜妹妹，没想到她这位不在其位的女秘书这般称职，在香港还记挂前任上司，不过下一曲我要陪梦桐跳，今天我们本来就来晚了，我可不想再浪费跳舞的大好时光，怎么敢有劳蔓娜这位大歌星陪我这个无趣的老男人。”

    汪蔓娜嘟起嘴，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梦桐心道：二十多岁的女人还使性子，她想看看李策如何应对。

    梦桐，我们去跳舞！”李策拥起一脸看热闹的梦桐，向舞池走去。两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还是头一次，李策嗅着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嘴角扬起温柔的微笑。

    梦桐一言不发，她的心好紧张，双脚好像不听使唤，总是踩上李策的皮鞋，她低头看了看那双被她踩了十几次的可怜鞋子，小心说：“对不起！”

    李策看着她一脸抱歉的样子，笑意更深，手上的劲稍大一些，几乎让她贴住他的身子。梦桐觉得脸好烫，想拉开和他的距离，可又怕给汪氏姊妹钻空子，今晚她偏要气气那帮女人，不想让她和李策跳，做梦去吧，想到此故意把脸埋在李策宽阔的胸膛上，不过是逢场作戏吗！她又不会爱上他，做一点牺牲吧，谁让他俩现在是同一个战线的哥们儿呢！

    呀？李策怎么如此激动，心跳呼吸也粗重起来，没必要这么感动吧，梦桐不理会自己的脸红如潮，只心中暗笑李策这苦命人。

    梦桐就这样不停地踩到李策可怜的双脚跳完这支曲子。李策放开她，拉她到那边喝点儿冷饮，只听这个小女人在他耳边小声说：“喂，李策，我今天还配合的不错吧！能不能气坏那四个女人？如果目的达到，咱们见好就收，马上撤退，不然今天晚上，你那双脚要肿成馒头啦。”说完，接过李策递过来的一杯柳丁汁一饮而尽，等着他回答。

    李策心中衰嚎，这个小女人怎么对自己的魅力没有什么反应，难道她对自己有超强免疫力吗？还是根本就不知道啥是谈情说爱，自己的努力换来她非常慷慨的哥们儿感情，他微微扯起嘴角，苦笑一下，猛然心中觉得豁然，对个可爱的笨女人，自己只好如此。

    “不行，咱们还需再接再励，不然会让她们以为咱俩好欺负了！一会儿，看我的眼色行事，一定要配合我。”李策瞅着她，说得非常认真。

    乐曲又响起来，欢快的华尔兹，梦桐看了看四姊妹气得发绿的脸，用手指捅了一下李策的腰部。朝那四个几乎都成双耳花瓶的女人努努，问道：“要不要再来一次表演？”

    “好！”李策挽起梦桐，一起走向舞池。没想到梦桐这次和他跳得非常好，灵活娇俏的身子配合着音乐节拍，只要李策离她远些，她就能正常发挥，还玩个新花样，她看到周围欣赏的目光，故意笑得很迷人，把人气死又不犯法坐牢，她何乐而不为！

    “李策，请你过来一下！”汪薇珍举起戴着耀眼钻戒的手，优雅地朝他招了招。

    李策笑笑，拉起梦桐走了过去。汪家四姊妹一副准备发难的样子，李策看到她们的神情，干脆轻轻拥着梦桐握不盈寸的柳腰，感觉真好，可是却感觉到手臂间小小的身子不自觉地往边上挪了挪，他微微一笑。

    “李策，请坐！”汪微珍示意他坐在自己身边那张单人沙发上，明显地没有梦桐的位子，摆明了让梦桐站在一边陪着。

    梦桐刚要转身走开，却见李策温柔地把她按到那张沙发上，自己坐沙发扶手上，伸出长长的手臂环住她的柳肩，她只好低头坐在那儿，有点儿尴尬。

    “李策呀！大姐想提醒你一下，你和唐小姐好像有点过份亲热了，三妹不在你身边，大姐怕你做出对不起三妹的事情。”汪薇珍端起一杯红酒，喝了一小口，摆出一副长者风范，提醒他道。

    “我和梦桐并没有做过什么，我还觉得梦桐太保守、太单纯，似乎我们亲热与否跟薇娜小姐没有什么关系，大姐的话让我有些不明白，我怎么对不起她呢？”李策不急不慢地缓缓道，一位情深款款地样子，爱怜地把梦桐垂到眼前的发丝替她撩到脑后。

    “李策，你太过份了！别忘了三姐迟早是你的人，李策太太非她莫属，你怎么还能拈花惹草，对不起三姐。”刚才还拼命向他撒娇的汪蔓娜柳眉倒竖，直呼其名，怒声指责。

    “我从没有认为汪薇娜迟早是我的人，我既没有向她求过婚，更没有说过非她不娶。况且现在我的太太人选早已确定，我想今晚我有必要澄清一下，以免你们继续误会下去！”说完拉起梦桐的手，站起来，走到客厅中央，高声说：“诸位先生女士，今晚大家玩得如此高兴，我李策借着诸位的兴致，宣布一个消息，我今晚带着我的未婚妻——唐梦桐，来参加这个舞会，再过两个月，我和她就要举行婚礼，希望诸位到时肯赏光参加我们的婚礼！”

    哗！有人鼓掌，有人道喜，也有人怒目而视，更有一个目瞪口呆不明所以唐梦桐。她心中暗呼：完了！这次玩得太大了，这个李策简直是疯了！自己虽然不喜欢汪薇娜的专横拔扈，傲慢得像一只花孔雀！虽然一想到李策要娶那汪薇娜就会满心不舒服！虽然李策俊逸非凡，潇洒英俊，和他一起自己很安心，很享受，虽然……尽管理由有一百种，可是梦桐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到会把自己扯进去！疯了！这个男人疯了，自己也陪着他疯了，这是唯一的理由。

    “李先生，当众表演一下热吻，我们迫不及待！”居然有这种无聊透顶的人瞎凑热闹，梦桐真想踢烂他那张臭嘴，再舍命陪君子，也不能赔上自己的初吻，她要留给自己的新郎，不可能让这个花心大萝卜占去自己的便宜。或许会是那个黑小子李略，实在找不到一个象孟大哥那样一生只爱一个的好老公，自己就嫁给李略好了，免得总觉得他整天以唐家未来二姑爷自居，白白浪费了他的感情。

    哇！李策那张俊脸竟然贴过来，依旧是带着那抹对自己有蛊惑魅力的微笑，李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住了她嫣红的唇，她还来不及提醒他，戏演过了，老天爷！李策在做什么？唇与唇的接触竟然有这么强大有震撼力！梦桐一双美眸睁得大大的，只觉得他的唇温温软软的，梦桐快要无法思考，无法呼吸。可是直觉告诉她，必须马上制止他的侵犯，她的牙齿咬住了他的唇，手上加大了力度，攥紧了他拥着自己的双臂，相信自己的力道足以使他疼得放开她。

    果然，李策放开她，依旧一脸微笑，大声说着，“我未来的新娘子太害羞了，对不起，诸位，我们要先走一步，不然我泼辣的未婚妻会当众表演一出悍妻教夫的闹剧！薇珍大姐，谢谢你们的盛情。”说完，看也不看满脸怒容的汪氏四姊妹，拥着眼中一直散发火药味的梦桐走了出来。

    听到身后一阵赞叹：“好一对让人羡慕的神仙美眷！”

    “能娶到这么美的老婆，再凶悍，再泼辣，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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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 16 章

﻿    梦桐一言不发，任凭李策拥着走进他那辆银灰色宝马车，她可一向是一个顾全大局的人，既然已经唬住了汪家姊妹，先让这个混蛋李策得意一会儿，等出了汪家在门，她再跟这个夺去自己初吻的色男人算帐，好好赏他一顿拳脚。梦桐看到车子驶进一个较偏僻的小巷，喊道：“李策，你给我停车！”

    李策果然很听话的地把车子停了下来，一双眼睛深情瞅着她。

    “下车！”梦桐口气相当不友善，说完，自己打开车门，先走了下去。一阵风袭来，凉嗖嗖的，她忽然觉得身上这套漂亮的粉色洋装不如自己那套保护服管用，有些冷，活动活动手和脚，果然，漂亮的衣服有些碍手碍脚！

    “李策，鉴于你刚才在汪家可恶的举动，对我的冒犯，所以我唐梦桐和你撇开往日交情，现在正式向你宣战，咱俩开打，谁赢了，谁开车走，输了的留在这儿挨冻，准备好了没有？我要出招了！”说完拉开招式，却看到李策一动不动，一言不发，仍是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笑意更深。摆出这么一付鬼样子，准备打架，挺绅士的，梦桐头一次看到！

    好！先揍了再说，眨眼间，梦桐已打出三拳两脚，李策根本就没还手，趴在了地上，一声不吭，梦桐停下了手，她必须谨遵父训，老爸告诫她决不可打伤不还手的人。她看到他动也不动，莫非这小子这么不禁揍，死了？她俯下身子，却看到他咧着本已被她咬破的嘴唇，轻轻喘气。

    “李策，你为什么不还手？”梦桐把他扶到车内，放到车内的位座上，这家伙太重了，高大的身躯几乎坐不到位，靠在她身上，只听见他好像很疼痛的样子，断继续续说：“梦桐，刚……刚才在，在汪家，是……是我不对，所以任凭你责罚，不过……不过你听清楚，我是真心爱你的，以前我虽然交往过不止一个女、女人，可是我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地爱过一个人，我爱你梦桐，现在你能不能答应我的求婚，我这颗爱给你的心已准备了好久、好久，我——爱——你”说完头一歪昏倒在梦桐身侧。

    “啊！”梦桐大叫一声，她知道自己拳脚一向很重，她曾有把一个在花店里企图调戏自己美丽小姐姐的混小子一脚从店里踢到马路中央的豪举。可没想到这个李策看上去壮得如牛，怎么这么不禁揍，她可是只知道怎么揍人，不知道怎么救人！

    “喂！醒醒！李策，醒醒！”她一边叫一边晃，快要把李策晃散了架子，可是他仍然不动一下，眼睛睁也不睁，梦桐只觉得心里很难受，很痛！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她可是很少流泪，“英雄有泪不轻弹”梦桐一向很推崇，从小舞枪弄棒，难免扭伤擦破点皮，挂点儿彩是常有的事儿，可她从来没掉过一滴眼泪。“唐家二小子”的绰号不仅因为她小时候淘得四邻难安，更是因为她有一次掏鸟窝从树上摔下来，腿几乎断了都没掉一滴眼泪，可现在唐家二小姐哭得稀里哗啦，边哭边说着，“李策，你可千万不能死。我倒不是怕坐牢，我是怕以后没人陪我吃饭，陪我聊天，要知道你这么不禁揍，我就少使点劲儿，可你不能怪人家，人家的吻是要留给未来老公的，谁让你那么花心，爱过一个又一个，什么美美、单媛还有汪薇娜，你怎么能用吻过前别的女人，吻了不知道几百次嘴来吻我，我虽然不是很小气，可是我很在乎。不过，不过，你吻了我一下，不该送掉一条命的，我真的好喜欢你这个花心大罗卜……

    梦桐一边伤心地哭，一边絮絮叨叨，几乎把自己所有的心思都泄露出来，根本没有注意到李策嘴角扯起一抹心满意足的笑，不知道他心中正在庆幸自己得这几拳几脚挨得值，还是终于知道她原来在吃醋，她很喜欢他。李策偷眼看了看哭得依然伤心，依然嘴里说词不断的梦桐，不能再装了，不然她的眼泪会把他的心泡疼的，于是用一种非常微弱声音说：“梦桐，我好痛！我的心好痛，你为什么不爱我？”

    梦桐听到这非常微弱但清晰的说话声，破啼为笑，但又马上换上一付□□面孔，冲着李策喊道：“你还能不能开车回家，我要下车走了，可别说我不管你的死活！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明天我就递上一份辞职书，把你那个亲爱的汪小姐马上换回来！”

    “不行，你怎么能心肠这么狠，丢下我一个被你打成重伤的人！明天怎么去公司上班，如果让别人知道我被你打成这个样子，我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个世上吗？我要先去找个地方躲起来，等我恢复如初，我才能够见人，可是我的头好重，我的心好痛！”口齿清晰，根本不像一个被打成重伤的人说出来的话。

    “难不成你要赖定我？让我陪你去疗伤，还要负责你的饮食起居？”梦桐有些恼火，刚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一个人，头脑怎么一点都不迷糊。

    “对！可不是我赖定你，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何况我们还是好哥们，如果我身上留下什么疤痕，你还是要负责我的终身大事，你一定要嫁给我。在冯家，那么多人听到了，两个月后我和你结婚，你却狠心把我抛弃了，我有何颜面活在这个世上！”李策说得条条理由充足，振振有词，一付赖定她的样子。

    天哪！天下竟有这种男人，简直是无赖，这种样子好像在那里见过？对李略那个黑小子，跟眼前这个男人无赖起来简直模一样，一个李策、一个李略，真是不非凡的俩人，这两个姓李的应该是哥俩儿才对！天知道！自己遇上的男人怎么都这样，看来那个黑小子是没有希望让自己嫁给他了，没想到自己一次舍命陪君子的英雄之举，赔上了自己的初吻！三拳两脚要被他赖上一辈子，连终身大事都要赔上。只好咬紧牙齿，问道：“去哪儿躲到你复原？”

    “新加坡！”

    “啊！做梦吧！”

    “不是做梦，一年一度的世界玩具博览会要在那儿三天后举行。飞扬公司已派我去参加，由你这个秘书陪同，于公于私都说得过去，今晚咱们就去机场，护照我就在我的公文包里。梦桐，还有问题吗？二十天后咱们就能飞回 ，公私两不误，何乐而不为。”李策微笑着看着她，等着她的下文。

    梦桐看到他胸有成竹的样子，又扳起手指头仔细算了算，还行，二十天之后正好是离姐姐出嫁还有三天。只好一付豁出去的样子哎，没办法，她只好说：“就这样吧，不过我要回家一趟，把事情安排一下，跟家里人打一声招呼，否则今晚姐姐的眼泪会把C市泡塌的，再说我还要带上一些生活必须品。”

    “不用了，到机场再打电话，我这种样子你能忍心抛下我不管。”李策话音仍然很微弱。

    “你坐稳了！我要开车了？”梦桐坐到驾驶位，叮嘱坐在后面的李策。

    梦桐先到了一家药店买了一些外伤和跌打损伤的药，红花油，万金油，再就是自己小化装包里这瓶紫罗兰花精，可以暂时对付一下，然后前往机场。没料到在机场附近停车场下车时，李策就已精神大缓，下车时记得把所有需要的东西都带上，不过全都放在梦桐手上，他倒是一身轻松。

    在机场候机室灯光之下，梦桐看到他神彩依旧，只是一身西服上有些灰土，大概是自己刚才把他打趴到地上时留下的，问他要不要先擦些伤药，他环顾一下四周，说不必了，以免他春光外露，自己的好身材可不能让别人看了去。梦桐只好到电话亭打了三个电话，一个打给老爸老妈，一个打给小姐姐，一个打给孟斯文大哥，让他照顾姐姐和她的花店。

    李策在她离开后，长长松了一口气，心想这丫头拳脚够重的，背上和腿上有三处确实疼痛难忍，一定要让她在短短二十天内爱上他。汪薇娜毕竟不是省油灯，相信她明天就会从香港飞回，找他兴师问罪，与其让她编造一些说词，亦或把自己和别的女人的风流韵事夸大其词，把梦桐吓跑，自己不如趁早带她去度假，想想自己和汪薇娜一起的那些日子，他也曾经在父母劝说与暗示下，有过娶她为妻的念头，可是一想到她一天到晚要被缠住，陪她出入各种他不喜欢的美容美发厅、舞厅、西餐馆，还要忍受她莫名其妙地发大小姐脾气，自己简直惧怕结婚。而今晚自己在汪家的言语没有多少是气话，百分之□□十是他的心愿，娶到梦桐是他梦寐以求的心愿，和她在一起，他好快活，生活显得丰富多彩，所以他才下那么大的赌注。唇边依旧有她那甜美的味道，早知有一个梦桐会让他遇到，他就不会浪费那么多时间，和模特美美，号称冷艳歌星单媛，汪薇娜三个女人周旋，摸摸袋里小姨交给他的那串钥匙，在小姨新加坡环境优美的乡下别墅，他和梦桐享受二人世界，刚才自己装作昏倒，明明听到她说她好喜欢自己……对她这个对感情搞不清状况的小女人，表面泼辣又那么心地善良，太容易受骗了。不过他可要小心，否则自己在汪家大庭广众之下的信誓旦旦就会成为一句戏言，两个月，他总不能先把她打昏，诱骗上床，让这个自以为很强硬，保护欲很强的小女人在她丝毫不开化，认为男女之大欲，必须只有夫妻才能做的，最好让她怀孕，然后奉子成婚……想出一千条理由，不能那么卑鄙，梦桐太单纯、太可爱，她和以前自己交往的所有女人都不同，一定要她真心实意爱上他。这次可不同于以往的逢场作戏，这是关系他一生的幸福，他一定要珍惜……

    “喂！不是又疼得昏过去了吧，两眼发直，一脸傻笑，丑死了，两点半的班机，咱们总不能在这儿傻等吧？”梦桐打电话回来，看到李策跟本没注意到她，神游太虚的样子，只好把他叫醒，不过语气很生硬，对这种赖上自己的男人，她怎么会有一点儿好气。

    “那你就先在我身边替我揉揉已经瘀青的伤吧！”真是得寸进尺，不知死活。不过，谁让自己打伤人家，只好作一回不情愿的事喽。伸出自己的小手，替他揉揉背，看着他一副无比享受的样子，梦桐真想再揍他一顿，她的眼皮越来越重，慢慢地歪倒在他后背上，去会周公了。李策小心把她搂在怀里，把自己的上衣也披在身上，让她睡得舒服些。

    看了看她那张清秀、美丽的小脸，他满足地笑了，第一次觉得有这么一个温香软玉在抱，有这么幸福，这么开心，身上的伤似乎不那么疼了，希望时间就这么静止好了。

    “梦桐，醒醒，我们要登机了。”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虽然有些舍不得唤醒沉睡的小美人，可又怕误了班机，只好温柔地把她唤醒。

    梦桐睁开双眼，看到一脸温柔体贴的李策含笑望着她，不客气地把他推开，拿上所有物品往检票口走去，李策只好无可奈何地跟在她身后。在飞机上，梦桐紧紧系好自己的安全带，深怕自己睡过去，又会自动投怀送抱，让那个登徒子占到便宜。

    李策看着虽然沉睡但不再东倒西歪的梦桐，无可奈何地给她盖上自己的上衣，也深深睡去，睡梦中两人各自有着不同的梦，各自不同的睡姿。

    梦桐梦见李策挽着汪薇娜步入结婚礼堂，那个可恶的登徒子一脸幸福地微笑，她的心好痛，好痛，一双秀眉紧蹙……

    李策梦中的景象好美，在花海中，梦桐穿着美丽的结婚礼服开心地笑着，举着一束鲜花奔向他，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去吻她那香美的芳唇，那么幸福、开心，睡梦中的他，脸上绽放着幸福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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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 17 章

﻿    到达新加坡号称万花之都M市机场，老天却让他们无缘欣赏美丽的城市，外面大雨滂沱，天上织着密密的雨幕，地上有如山洪暴发。梦桐呆了，儿时鱼塘历险经历，让她畏水如命，她脸上现出恐怖的神色，李策关切地看着她，让她等在候机室，自己冒雨找来一辆高价出租车，这种鬼天气，开车的司机不宰他有违天理。把身上那件西服顶到梦桐头上，拿起简单行李，一个公文包，那包药物和梦桐小小的提包，拉着梦桐冲进雨幕，可是钻进出租车，两个人几乎淋湿了大半。真是出门忘了看黄历，肯定上写，不宜出门，梦桐心道，浑身冷得难受，她只好委屈一点儿从李策温暖的身上汲取一点儿暖意。

    李策小姨漂亮的乡下渡假别墅，在一个有鲜花温泉的矮山上，每年她都要在这儿住上三四个月，平日只有呼伯一对老夫妇照看这座别墅。

    出租车在水流滚滚的山路上往上慢慢爬，司机扭回头，抱歉道：“先生，车子不能再往山上走了，否则会熄火，有可能我们三个都要困在这儿。”

    李策看了看周围的山路，路两旁的花都不见了影子，雨水把它们都吞进了去，只有一两朵茎叶稍高的花孤零零地在雨中摇摆，随时都有枝断叶落的可能。

    车子蜗牛般的速度，确实不能再往上开了，他看了看身边闭眼不往外看的梦桐，问道：“你能不能下去跟我往山上走，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就原路返回，到M市找一家旅店先住下，等雨退了再来？”

    梦桐的声音不如以往响亮，但很坚决：“没问题。”

    李策几件行李全部放进一个包装代内，象一个可怜的难民一样，挂在肩上，准备搀着梦桐往山上走。

    他接过司机好心递过来的一把雨伞，罩在梦桐身上，一会儿，雨水毫不客气地把他只遮了一半的身体淋成了落汤鸡，

    梦桐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一身在车上刚刚晾于的美丽洋装很快娈成了半透明状态，雨水漫过了他们的膝部。

    梦桐一张脸越来越白，望着天地间混成一片的雨水，她觉得浑身冰冷，忽然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李策吓呆了，原以为梦桐胆子很大，可没有想到她是如此怕水，一把扔掉雨伞，抱起地上的梦桐，吃力地往那座别墅走去，眼见红瓦白墙的别墅近在眼前，可路那么漫长，一步，二步……漂亮的大铁门终于到了，他站在雨中，抱着昏死过去的梦桐，按了五六次门铃，才把耳聋的呼伯夫妇叫出来。

    呼伯打开铁门，看到雨幕中的表少爷，不知所措，急忙唤来老伴，把他们接进别墅。

    李策焦急地唤着梦桐的名字：“梦桐，梦桐……”

    一脸惨白的小美人没有任何反映，眼睛仍然闭得紧紧地，李策快要急疯了，都是他害她变成这个样子，怎么办，怎么办？这个环境优雅漂亮的小别墅，非常适合休闲度假，可是在这种鬼天气，要找一个医生比登天还难！他浑身湿透，抱着同样湿透，身上还有些草叶，污泥的梦桐，不知怎么办？

    见鬼了！平日镇定自若的他，脑子中一片空白，没有任何办法，只是紧紧地抱着她。

    “表少爷，别着急，让我老伴儿去弄杯热热的果汁给她喝下去，你和我帮这位小姐泡一泡温泉浴，相信她很快可以醒过来！”呼妈毕竟是养育了六个孩子的母亲，提醒已经急得不知该怎么办的李策。

    “好吧，呼妈，麻烦你帮梦桐换下衣服，我抱她过去！”李策把梦桐放在沙发上，带上门，走到外面，手指理了理一直往下滴水的头发，焦急地等着。

    “表少爷！你进来吧！”呼妈唤他进来，他看到梦桐齐胸紧围着一块浴巾，才小心地把她抱到小姨家那间温泉浴室。他素来以为自己不是君子，除了汪薇娜他不敢碰之外，美美、单媛都是他不错的床伴，因为那两个女人对他来说是各取所需，除了金钱和肉体的关系之外，他不必担心她们会要求他结婚。可是眼前美丽纯洁的梦桐，他不会冒犯，因为她是他要娶的新娘。

    小心地把梦桐放进浴池中，替她洗去长发上的污泥，看到她惨白的小脸慢慢恢复了红润，他长长松了一口气，他不得不承认，梦桐有一个美妙的胴体，对他充满了诱惑，极力把眼睛投向别处，接过呼妈热气腾腾的果汁，一勺勺慢慢喂进了她的口中。

    “表少爷，可以把梦桐小姐抱上来了，让她好好睡上一觉，明天就会恢复过来。”

    他抱着梦桐走进客房，把她放到床上，让呼妈把她湿淋淋的浴巾换上睡衣，他站到窗前，背对着呼妈和梦桐，耐心地等呼妈给她换好衣服。

    看到梦桐已呼吸均匀地睡在舒适的床上，他的一颗心慢慢放了下来。

    “表少爷，你先去洗澡，暂时换上老爷的衣服，梦桐小姐由我照顾。”呼妈看着身上头依然往下滴水的表少爷，心疼地提醒他。

    李策这才觉得一身温漉漉的衣服裹在身上非常难受，才想起自己现也是落汤鸡。

    走进浴池，洗去他一身疲劳和酸痛，穿上姨夫宽大肥胖的黑色休闲运动服，小姨夫和他身高差不多，只是中年发福，一身黑色休闲运动服穿在他颀长的身上有些松松散散，他可顾不得自己的形象好坏，匆匆往卧室去看梦桐。

    呼妈已经又喂了梦桐两盏鲜美的鱼汤。

    梦桐睡得很香很甜，一头乌发已经干爽爽地散在枕边，看到可爱的睡美人，他笑了笑，觉得肚子已饿得咕咕直叫。

    “呼妈！还有吃的东西吗？”他问着坐在梦桐身边，一脸疼爱瞅着她的呼妈。

    “有，只是简单些，鲫鱼汤，油炸馒头片，焦盐大虾一盘，一会儿老头子就会准备好了。对了，刚才太太打来电话，问你和你的未婚妻到了没有？太太特意吩咐让我俩照顾好你们。”呼妈边替梦桐盖了盖几乎被她踢开的毛毯，边唠叨。

    李策心中暗自发笑，知他者，小姨也。小姨料到他会带着梦桐来新加坡，而且已经告诉呼伯夫妇他们是未婚夫妻，小姨的个性和母亲相差太远了，同是亲生姊妹，小姨敢作敢为，外表柔静，可做的一些事呀，经常让他和几个表弟妹佩服不已。

    “呼妈，你那几个孩子最近没回来过吗？” 礼貌性地问问呼妈，虽然他知道呼妈几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四个在内地，两个在新加坡。

    “在，四个各有各的家，各有名的事业，老大说，想把我们接回去，可我们俩老的还不舍得离开这么美的地方，又怕我们回去后，老爷、太太不放心这儿，等到我们行动不便喽，再说吧。最小的女儿现在都已二十□□的人了，在新加坡也有自己的家，成家立业了，不过，最让我俩操心的是老五，结了两次婚，又离了两次，不知道第三次恋爱能否长久。哎！老了，想管也管不了喽！表少爷，我真替你高兴，谁知道两年不见，你就找了一个这么美的太太，明年再生一个可爱的宝宝，真是幸福！”呼妈一口气说了许多，因为李氏兄弟常来这儿度假，李策、李略两个少爷都没有架子，跟他们老两口很熟，以前知道这位表少爷常说，不到四十岁不娶妻，现在知道这位表少爷肯改变心性，真是替他高兴。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扯着新的旧的话题，李策注意到外面的雨势已小了许多，只剩下有气无力的零零星星的雨点，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

    晚饭虽然不太丰盛，可李策吃得非常香甜，整整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他才注意到那盘炸馒头片那么不禁吃。

    饭后，他不肯让年迈的呼妈陪着梦桐，自己一直很尽职地守在她的床边，看着依旧睡得很香甜的梦桐，盘算着各种让她感受到自己这份苦心的方法，暗自祷告：老天保佑，快让梦桐爱上他！想着，想着，不知不觉被睡神占据了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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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 18 章

﻿    梦桐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周围都是雨水的出租车内，慢慢的，雨水浸入了车里，又冷又凉，水包围住了她，依稀觉得李策在拉她，唤她，可她又被一阵阵热水包围着，很舒服，她好像一直在热水中漂浮，终于抓住一块木板了，软软的，怎么不像？

    觉得眼前一阵刺亮，她使劲儿睁开自己的眼睛。啊！一个陌生的环境，优雅宽敞的卧室，阳光透过窗子悄悄地投射到宽敞的大床上。她在哪儿？原来刚才自己一直在做梦，没有泡在雨水里，自己拼命抓住的东西是身上的毛毯，坐起身，啊！那儿还有一个人颀长的身子极不舒服地蜷卧在一个沙发上睡得正香，头趴在她睡觉的大床上，李策！他，他怎么在这儿？终于想起了自己和他在雨中挣扎，看到周围混沌一片，急速往山下流的雨水，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就不知道以后发生什么了，原来，是他救了自己，一如儿时姐姐欣桐救她一样。

    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一身纯白的睡袍，谁给自己换上的？是他吗？难不成自己被他看了个精光，脸上飞起一阵红潮，天哪！他可是一个色男人呀！急忙坐起，翻看床上，素色床单上没有任何痕迹，李策也是衣服整齐，长长吁了口气，还好！看来李策还是个不错的男人，他并非自己想象中的登徒子.昨晚，自己在昏睡中，他什么事都可以做，可他没有，他是一个君子，不光救了自己，还一直守在她身边，既然自己已被他看光，那就只好嫁他。忽然想起他被自己揍得昏了过去，本来应该照顾他，可是反被他照顾。

    梦桐翻身下床，试图把沉睡的李策抬到床上，看没想到他重的很，一次、两次，都没抬起，反而把他弄醒了。

    “梦桐，你醒了。没想到你那么怕水，昨天你快把我吓死了！”李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用下巴碰碰她乌黑的头发。

    “嘿，告诉我，谁帮我换的衣服？”梦桐在他怀中轻轻问，在他温暖的怀抱中，她忽然觉得那么踏实，仿佛天塌下来都会有他顶着，经历过昨天的事件，她觉得他和家人一样，在她生命里有了一个位子。

    “是帮小姨看守别墅的呼妈给你换的，不过，抱你泡温泉时，我不小心，也看到了一部分，可不能怪我，谁叫你身上，头上又是泥巴，又是草屑，不帮你洗干净，怎么睡床上。不过，你已经答应照顾我一辈子，要当我老婆，先预支一点，给你未来老公看看，也没啥大不了的。”李策满嘴无赖，一脸认真。

    “那好，我也先预支一点做李策太太的权力！”梦桐抡开手掌准备掴向他的俊脸，猛然看到他唇上被自己咬破已结痂的地方，由轻挥手掌变成轻抚，小声问：“还疼不疼？”

    “疼！太疼了！不过我想再预支一定做老公的权力，马上就不疼了！”说完，李策一脸笑意地吻住她，继续前天晚上只进行了一半的吻。虽然不止吻过一个女人，可是他觉得梦桐的吻让他痴迷，她生涩而害羞地回应着他的热情，只觉得她瘫软在自己怀中，按捺自己急促的呼吸，狂猛的心跳，鼎沸的□□，他轻啄她嫣红的唇瓣。

    梦桐慢慢在虚脱中睁开眼睛，原来一个吻可以带她犹如飞入仙境般的感觉，怪不得老妈总爱赖在老爸怀里，可是看到他唇上的痂已重新被鲜血占据，她偷偷一笑，把自己羞红地几乎可以烫化一块儿冰的脸埋在他的胸膛上，听到两人同样狂猛的心跳，她仍不依不饶的轻喃：“你还要预支吻吗？你的血会流光的！”

    “不怕，以后想咬，尽管来，这种荣誉和机会我不会让给任何人！”李策擦擦自己流血的唇，接着说：“这就是你一定要嫁给我的凭证！”真心投入爱恋好美！李策又一伟大发现：吻唐梦桐是他最大的享受！

    梦桐从他胸膛上抬起头来，蓦地，把樱唇在他唇上印了一下，一字一句说道：“李策，我亲了你，这就是专属于我的东西，我不管你吻过哪个女人，你以后胆敢把属于我的东西给别人用，我就揍扁你！”

    “那我岂不惨了，能不能少扁几下？”李策逗她，一生中有了让他痴迷眷顾的梦桐，他还能装得下别的女人吗！

    “想讨价还价，可以，那就再加上一条，不光揍扁，我还要吻过九九八十一个不同的男人，这样才算扯平。”梦桐嘴唇轻扬，露出小魔女般的笑脸。

    “不敢，我绝对不敢！”李策高举双手，投降了。

    梦桐看到他穿着肥胖的黑色休闲服下颀长的身躯，好滑稽！指着他哈哈大笑，李策也忍不住大笑起来，忽然，他脸色稍变，虽然依旧大笑，可明显着有些痛苦。

    梦桐忽然欺身上前，把他黑色套头衫扒了下来，解开衬衫扣子，看到他胸前，背后三处深深的青紫，正是自己辉煌的战果，他膝盖和小腿部应该还有两处，她一向对自己拳脚击出的方位很熟悉。

    开始满屋子乱找，找自己买的红花油和花精，终于找到放在墙角的那包外伤药，原封不动地包着，李策只照顾昏迷的她，对自己身上的伤根本毫不顾及，不由心中多了许多歉意，燃起更多爱意。

    梦桐拿起红花油和花精准备给他涂抹，却见李策正在手忙脚乱地扣着衬衫扣子，“李策，等等，我把药给你抹上，我又不会把你吃了！”

    “不用摸，我要留着它们，不然，我再往哪儿找赖你的证据。”李策笑着，他怕梦桐看了伤心，迈开两条长腿往门外走。

    他还没反映过来，就被这个梦桐欺身上前，已被摁在床上。

    梦桐拿起红花油和花精，小心地涂抹，并用手掌轻轻按摩，心里好不难受！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以后绝不让他身上再多任何伤痛，这种瘀伤，她知道至少要痛上半个多月，泪珠滴落在他肌肉结实的背上。

    “梦桐，放开我吧，你真傻，像我这样壮实的身体，挨这么两下，没啥！”

    梦桐放开他，李策轻轻用手擦去她脸上的泪痕，然后把上衣穿上，想要把她拥在怀中，没想到梦桐闪开，把他的裤管往上体，看到腿上的瘀青更严重，她脚上的力道，对他的伤害更大，蹲下身去，拿起伤药涂抹上，轻轻按摩那些瘀痕。

    李策觉得疼痛果然减轻了不少，可是他更心疼梦桐为他流泪，心中窜出阵阵暖流，他知道，梦桐开始把他放在心上了，他笑了。

    “梦桐，要消灭这些证据，你应该高兴，不是希望快点儿好了，再扁我一顿吧？”逗着梦桐，希望她笑起来。

    “不会的，以后我会像保护我的家人一样保护你。我可不想让你身上再出现任何伤痕。”梦桐一脸坚决。

    “梦桐，你知道吗？我倒是非常感谢你这宝贵的三拳两脚的，不然，我怎么会拐到你。肚子饿了吗？我带你去找东西吃。”李策望着梦桐，体贴道。

    “哇！我觉得好像一个世纪没吃东西了，真的很饿！”梦桐才觉得饿得前心贴后背了，一天一夜不吃东西，对她来说，是太悲惨的一件事。

    李策拿起梳子，给她梳理有些乱糟糟的头发，满意地看了看她，牵起梦桐的手，去吃早饭，边走边小声吟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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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 19 章

﻿    特大暴雨后的M市，雨过天晴，是很美的。

    李策决定今天带梦桐去市区购买一些衣物和生活必需品，还有，他要准备一个浪漫的求婚仪式，只有他和他心爱的梦桐。

    早晨，在梦桐还没起床前，他就偷偷跟呼伯和呼妈商量好，两位老人乐得当这对年轻人的月佬，呼伯拍着胸脯保证，一切交给他和他老伴儿办妥，一大早就忙不迭地跟在新加坡的两个女儿打电话去啦。

    梦桐看李策从吃早饭起，就一脸神秘兮兮地傻笑，不就是下山的路畅通无阻，后天可以参加世纪玩具博览会，今天可以去市区购物吗？有什么值得那么高兴的？

    她倒乐意在这座美丽的别墅里，泡泡温泉，看看花，打打网球、羽毛球，这种惬意的日子太美了，可以任何事都不用去管，不去理，玩累了，靠在李策身上跟他东一句西一句的闲扯。

    在女性购物区，梦桐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女店员偏要说英语，她用自己蹩脚的英语连说代比划，才让女店员明白自己穿多少码的内衣，又不好让李策过来帮忙，是她让他在休息区看管那些包包袋袋，这么疯狂的采购，还是她平生第一次。她自来认为衣服够穿就行，没必要左一套右一套的来回换。当呼妈带她到李策小姨的衣柜去找一件替换衣服时，她简直被那庞大的衣服阵容惊呆了，那么多款式的各色旗袍。

    当然，这次购物她也不想买那么多累人的衣物。可李策禁不住女店员夸奖他女朋友如何穿上这套衣服美，那套衣服如何有气质，坚持让她一套一套试穿，没想到，梦桐在穿第五套衣服时就烦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给李策一个暗示，本小姐到此为止，想买你自己来，真是女人中的例外！

    李策看着她，无可奈何得笑了笑，不顾她的反对，让女店员替她挑选了几套自己满意的衣物，又购买了那套昂贵的情侣休闲装。等梦桐穿上后就不准她换下来，自己也到更衣室换上他那套，两人抱着那些购物袋闲逛时，引来许多顾客侧目，纷纷问他俩的衣服在那个购物区买的。梦桐心中暗自好笑，物非所值，还有人买！

    梦桐拎着一包内衣，找到翘首而待的李策。他的眼中有让她脸红心跳的灼热，她喜欢他这样子看她，可又忍不住有些害羞。离他三尺远，梦桐就把那包衣物准确无误投到他怀中的购物袋中，抱怨道：“没想到买东西这么累人！”说完，坐到李策身边的椅子上，来回晃着她两条腿，好累！衣服，鞋子，日用品买了那么多，又不想开杂货店，李策钱多的没地方花。“傻瓜一个，浪费钱财买这么多东西，一人两套衣服足够，纨绔子弟，不知道节约俭省！”她不客气地嘟囔着，把头靠在李策身上休息一会儿。

    李策把购物袋放在身边，搂她入怀，小声道：“梦桐，我要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别人羡慕我，嫉妒我，行不行？”

    “不行，我又不是花瓶，打扮给别人看的，每天换衣服，买衣服，多累人呀！”梦桐反驳道。

    “小傻瓜，我要看到你每天漂漂亮亮的，你会是我最美的妻子，最漂亮的老婆，我不想再让你刻意掩饰自己的美丽！”李策深情地说出自己的心思。

    梦桐一旦不和他斗嘴，遇到他的真情流露，她就会口吃木讷，“我，我才不漂亮呢！我的姐姐欣桐才是地地道道的美人儿，保管你见到她，会惊为天人，不过，你没有机会追求我姐姐了，再有十八天，她要做孟斯文大哥的太太啦！”

    果然，看到李策一脸惊讶，难不成他还真会觊觎自己美丽的姐姐，随着一脸泼辣，“李策，你后悔啦？”

    “孟斯文，是不是黑狼俱乐部的大老板，‘鸿图’律师事务所的大律师？”李策一脸兴奋。

    “对呀，你认识？”梦桐惊道。

    “太巧了，这么说我要和斯文做连襟了，你知道吗，傻梦桐，孟斯文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李策高兴地哈哈哈大笑。

    啊，梦桐脸上露出惊喜与不可思议，这个世界也太小了，那么那个黑小子李略他一定也认识喽！李策，李略，难不成他们是兄弟？她抬起头，仔细看着李策，试图找出他和李略相似之处，很少，几乎找不到，她想，也许自己太多心了，世界哪会这么小呐？找时间一定要问清楚他，李略可从没说过和“飞扬”公司有任何联系……

    李策看着若有所思的梦桐，心里越想越美，孟斯文要结婚了，哈哈，孟斯文要结婚了，他太高兴了，为自己这个好朋友终于找到意中人而高兴。孟斯文再过十八天就要当新郎啦，闪电恋爱，闪电结婚，可他一点都不感到惊讶，梦桐的姐姐应该有那么大的魅力，足以使那个到了二十九岁还不曾真正交过女朋友，一直寻觅纯情女孩儿，发誓找不到理想恋人就独身一辈子的大男人神魂颠倒，因为眼前这个梦桐，让他这个对婚姻一直畏惧如同坟墓的大男人，恨不得马上把她娶回家，生怕别人抢了去，原来和自己心爱的人整天呆在一起，这么开心，这是他以前不曾感受到的。不如，马上让梦桐承认爱上自己，他和孟斯文一起娶她们姊妹过门，不行，梦桐这个人心软嘴硬，不肯承认已经爱上他，她身上唯一好用的招数就是激将法，除非激起她的那颗爱心，才能让她亲口承认，不知道自己设计的浪漫温馨又有些损的求婚能否成功？

    昨晚一个个方案在他头脑中出现，又否定，最后决定还是用“赖”字功，为了得到梦桐这个小女人做自己的娇妻，他只好利用梦桐的善良与倔强喽！

    看到梦桐依旧玩弄着手上的钥匙链，晃来晃去，他说道：“梦桐，你先等我片刻，我去一下洗手间。”说完，潇洒地吻了一下梦桐的额头，迈开两条长腿，向洗手间方向走去。

    时间过了这么长，李策还没回来，难道他回去上洗手间了吗！梦桐等的好无聊，她头歪在那堆衣物上，快要睡着了，努力睁着疲乏的双眼，怕自己睡过去，那堆东西被别人顺手牵羊，梦桐努力跟睡神拼着耐力……

    “梦桐，等不及了吧，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上洗手间也要排队。”他手里推着一辆小小的购物车，把那堆他们采购的东西全部装了上去。

    梦桐看到他嘴角有一块儿黑乎乎的东西，她递给一块儿纸巾，又闻到一股熟悉的药味儿，这两天，她一直闻到李策嘴上有这种药味，他在吃什么药，味道那么难闻，应该是一种很苦的中药，她一定要搞清楚，不会是怕自己再为那三拳两脚担心，而瞒着自己偷偷买药吃吧，可又没见他什么时候去买药，神秘兮兮的，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想骗她，没那么容易！对，秘密应该在他一直鼓鼓的衣兜里，比刚才去洗手间还要鼓。

    李策看到梦桐一脸狐疑，讨好着：“梦桐，累不累？我来推车。”

    “不用了，你身上还有伤，我来推吧！”互相谦让的结果是两人一人一只手共同推着，李策怎会放过这个机会，另一只手马上拥住了她的柳腰，慢慢地往商场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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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第 20 章

﻿    吃饭、购物几乎占了他们整整一天时间，黄昏时分，两人才驱车赶回他们暂居的山上别墅。

    “到家喽！”梦桐欢呼着往客厅跑去，车上那堆东西让李策一人负责，那可不是她想买的，虽然不花她的钱，可她还是不想找那份麻烦。

    客厅中什么时候多了四个人，除了呼伯、呼妈，还有两男两女，一个大概年过七旬、鹤发童颜的老人，身边陪坐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同样也文质彬彬，两个女的，像是护士，虽没穿着工作服，可看到她们身边的那一堆医疗器材，她敢断定，是医生。谁生病了？这么兴师动众，还是中西医结合，那位老人明显是中医，年青男子是西医。她不好意思地冲他们点点头，为自己刚才唧唧喳喳大呼小叫感到抱歉，看到呼伯、呼妈一脸沉重，对客人毕恭毕敬，心道：“是哪方神圣到了？”

    李策抱着一堆东西走了进来，箱箱包包，几乎遮住了他的脸，他把东西放下，看到室内的几个人，脸色变得很难看，于是非常不自然地对梦桐说：“梦桐，你先上楼吧，我要陪几位客人聊聊。”

    梦桐看了看屋内的局势，不情愿地跟着呼妈上楼。呼妈，这位胖乎乎，平常总说话响亮开朗的六旬老妇，今天竟然和耳聋的呼伯一样沉默，陪着梦桐来到她居住的客房后，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一言不发，梦桐觉得今天所有的人都怪怪的，她客气地对心不在焉的呼妈说，她想休息一会儿，不用呼妈陪她了，平日呼妈会问她喝什么饮料，吃什么水果，没想到呼妈听到她的话，竟默默走了出去，门都没关上。

    梦桐依稀听到楼下大声的谈话声， “……顶多五年……”“心痛劳损……”她好惊讶，谁这么命苦，一定有问题，是呼伯，还是呼妈？虽然偷听不是一件体面的事，可有时侯偶尔用一下也不错，又不像那些三姑六婆拼命打听别人的隐私，梦桐决定还是先去探听一下，她蹑手蹑脚来到客厅门口，听到李策那带有磁性的男中音，“桑博士，难道我的病做什么手术都没有办法了？”

    “李先生，很抱歉，以目前世界的医疗水平根本达不到，手术后更可怕，顶多可以再延续三年的生命，所以我才为您请来了从大陆来新加坡参加国际中医学术活动的慕容老先生，也许慕容老先生能给您带来一线福音。”

    一阵沉默，梦桐的心快要碎了，原来是他，李策生了什么病？他要死了吗？虽然他整天毫无正形，语气懒洋洋的，可是梦桐感觉到了他爱她。如果他死了，她会非常伤心，梦桐偷偷从门缝看去，只见呼妈已站在李策身边，那个鹤发童颜，一身灰色绸布长衫的老人用手轻轻搭在李策腕上，闭目不语，好长时间，他才放下手，看了看李策，微笑道：“或许有一线生机，李先生这种怪病，虽然西医没有办法，可中医尚有一线生机，许多年前，家师曾治愈过一个相似的病例，不同的是，那个人是一名女子。不过，我想男子应该稍微有些不同，但也有希望。”说完，沉吟不语，看了一下屋里的人。

    “慕容老先生，您快说吧，只要表少爷的病能医好，他能长命百岁，我们一定会重金感谢！”呼妈冲着老先生又打拱又作揖。

    “救人乃医者之本，老朽不求回报。我说的那名女病人乃是我的师娘，这种怪病，发作起来很快，心痛难忍，当病不发作时，和常人一样，只是心脏疼痛的时间会越来越长，最后病人会慢慢疼痛而死，现在李先生的病痛应该从以前半年一次，发展到现在的三个月一次，最后会一天一次，从现在的一个小时疼到三个小时，没有人能忍受三个小时的剧痛。所以刚才桑博士说，目前世界医疗界尚无救治可能，只有病人能找到一位自己倾心相爱的人结为夫妇，阴阳调和，不受任何刺激，每晚还要吃一个冻梨，再佐以我配置的一些药物，五年后或许会痊愈，但风险极大，没有人会甘冒这种风险，谁会嫁一个半死之人。世间也只有家师会娶他青梅竹马的表妹，哎！难，确实难！”

    李策一句话也不说，眼睛投向天花板，从袋里掏出一盒丸药，啪！扔到窗外，冷冷道：“我再吃这种苦药还有啥意义！慢慢等死吧！”

    “表少爷，不用担心，梦桐不是你的未婚妻吗？你可以跟她结婚呀，有希望为什么不试试！”呼妈大声说道。

    “嘿嘿！梦桐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恋人，我一直以为我这种病手术后还有救，我和梦桐根本就没有婚约，我只不过一厢情愿赖上她而已。如果她真的愿意嫁我，我可以跟她签订一份协议，我死后给她一大笔遗产，让她得到飞扬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只不过我可怜的父母他们要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呼伯、呼妈，麻烦你们两位，千万不可让我小姨、姨父知道我这病不能医治，以免让他们不小心说漏嘴，传到我父母耳朵里，他们会伤心死的！”由冷笑变成带有哭腔的声音。

    梦桐觉得热血沸腾，她轻轻起身，从另一侧楼梯下去，去找李策扔掉的药丸，这小子竟敢小瞧她，她，唐梦桐，是那种贪财忘义的人吗？不过，她要先搞清楚，他有没有骗她？

    梦桐像大海捞针一样，搜遍整个庭院才从花圃中找到那盒药丸，完好无损，《天机丸》，一看药物说明，果然是治疗心肌绞痛、心肌劳损的药物，尝了尝，呸，好苦，她使劲吐了出来，苦死了。不行！她不能见死不救，刚刚听到李策快要死了，自己的心是那么痛，也许已经爱上他，却不想承认，李策，你不能死，我要救你！刚要转身向客厅走去，却见呼伯夫妇和李策陪同那两男两女从别墅里走了出来，她急忙把药丸塞进衣兜内，躲进车库，直到看着所以人都消失在门外，她才迅速跑回卧室，确信没有人看到她，她长长松了一口气。

    仰面躺在床上，开始想着刚才那一幕，想着，想着，眼中珠泪莹莹，她昏昏睡去，睡梦中似乎有人在喊她。

    李策和呼伯、呼妈送走他们的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一个准姑爷，演完一场戏后，开始布置浪漫的求婚场景，满屋子都是花店送来的玫瑰，彩色的蜡烛，优美的音乐，还有桌上一份协议书。气氛浪漫温馨，呼伯、呼妈已把一个大蛋糕摆好，虽然这种骗婚两位老人第一次做，不过跟爱突发奇想的女主人日子久了，也就见怪不怪，能促成这对璧人的美满婚姻，他们愿意做任何事，因为李策少爷肯结婚，而且为了赢得美人心想到的这种古怪方法，他们乐此不疲，好些日子没有这般兴奋过，很过瘾。想想小女儿这个化妆师技术还不错，把她老公装扮成七十多岁的老头，有老五这个护士和医生男友做顾问，还真演的天衣无缝。

    李策看到一切就绪，冲两位热心的老人笑笑，“我去请女主角！”

    一脸笑意来到梦桐的卧房，看到她却睡在床上，手里拿着自己的那盒道具，眼角依然有泪痕，秀眉微蹙，他心疼地揩去她脸上的泪痕，轻声唤醒她。

    “梦桐，你能不能跟我到楼下去坐坐？”李策试探着说。

    梦桐赶紧把手中的药丸塞到枕头底下，跟他下楼。

    好美，好浪漫！这种事难道是李策整的，不像是他的风格？乖乖，又是花又是蜡烛，不过，还是很喜欢这种气氛！梦桐仿佛置身于童话中，玫瑰花、蛋糕、蜡烛、音乐，难道李策要向她求婚？

    李策深情款款地把她拉到那张摆有协议书的桌前，把他得了一种奇怪的心脏病以及医生的话原原本本讲给梦桐听，说出他或许只再有三年到五年寿命的可怕结果，并且拿出那份只要她签字就可以在他死后得到飞扬股份的协议，问她可不可以答应他的求婚，气氛虽浪漫，可故事却催人落泪！

    梦桐平静地看了看他的脸，又看了看一脸期待的呼伯、呼妈，她伸手拿过那份协议书，看了看，笑笑，把它拿到蜡烛上点燃，红色的火焰映红了她美丽可爱的脸，纸片慢慢燃尽，她抬起头，脸上绽放出美丽迷人的笑靥，一双温暖的小手紧紧握住李策有些凉意的手掌，把自己身上的暖流传给他，然后一字一句地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李策，我答应嫁给你，不过，你要答应我，要勇敢地面对现实，不可以逃避治疗。我要你长命百岁，现在，你别忘了，跟病魔斗争的不光是你一个人，还有我，唐梦桐，我不需要金钱，不要飞扬的股份，即使你遭遇不测，我还有一片花店，我还有自己的事业，我不会生活得很差！明天我们就去公证结婚，我不要盛大的婚礼，我只要真心爱我的新郎！”

    梦桐一席话，没有海誓山盟，李策的眼睛湿润了，他选择梦桐，无怨无悔，也只有她，这个倔强的傻丫头，肯往火坑里跳。他哽咽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把梦桐紧紧搂在怀里，“梦桐，我爱你，我真的好爱你，不管今后我们生活遇到任何风浪，有你和我在一起，我都不怕！”以前虽然交往过几个女人，可他从来没说过一句爱，这个爱字他对她们似乎太吝啬，只有梦桐才让他感受到真爱，此时天地间只有一个梦桐！

    呼伯、呼妈两位老人也被深深感动了，他们眼中同样盈着泪水，紧紧握住彼此的双手，风风雨雨一起走过了半个世纪，明知道是他们亲手导演的这场戏，这对你年青人的挚爱唤起他们当年的感受。

    “李策，我也爱你，刚刚听到你还有几年短暂的生命，我就觉得天快要塌下了。不管你能否活过百年，我都会陪你，你今后的生命中将只有我，我不会让别人抢走你，包括你那可恶的怪病！”梦桐用手轻轻抚着他脸上的胡茬，眼中溢出晶莹的泪珠，深情地说，看到李策伤心的样子，她破涕为笑，“今天可是你向我求婚，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弄得气氛这么差，来，我们吃蛋糕！”拉起李策的手，去切蛋糕，热情地招呼仍呆愣在一旁的呼伯、呼妈。

    梦桐刚要吹灭蛋糕上的蜡烛，李策握住她的手，说：“等等，我要正式求婚！”说完单膝跪在地上，从衣兜内掏出他早就准备好的钻戒，一字一句地说：“我，李策，郑重向唐梦桐求婚，我发誓，我会一生一世爱她，保护她！”站起来，把钻戒戴到梦桐的手上。

    梦桐在他耳边小声说：“不，是我保护你，大笨蛋！”

    李策开心地笑了，搂着梦桐一齐吹向蛋糕上的蜡烛。

    “呼伯，呼妈，我想请你们二老作见证人，今晚既是我和李策订婚的日子，也是我们结婚的日子，我可不想要什么盛大婚礼，今天的气氛这么美，这么浪漫，多好啊！”梦桐说出了一句让李策目瞪口呆的话，他许久没有言语。

    “李策，你不想娶我呀！戒指已经戴到我手上，想反悔也来不及了！”梦桐霸道地双手叉腰，一脸刁蛮。

    “可是，梦桐，这太委屈你了，我想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李策瞅着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他一时不知该怎么办，依他的性格，他会选择一个简单而浪漫的婚礼，可是又觉得对不起梦桐，他不想他心爱的女人这么委屈。

    “回去后，我会面对许许多多的麻烦，我可不想让那么多心烦的事儿搅乱我们的喜事！”梦桐确实害怕回去如何向李略解释，向父母禀告，从小她可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虽然有时淘气得要命，可这种私自订婚、私自结婚的事情，老爸、老妈做梦也不会想到，可，李策的病不能等啊！

    李策知道梦桐决定的事不会改变，他不答应，梦桐也会把他一拳打昏，拖上床的，谁让他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欺骗善良的梦桐！结婚嘛，当然高兴，他一百个乐意，因为他终于可以和心爱的梦桐真正结合了，亏欠梦桐的只好以后再补喽！他从酒柜中拿出两瓶法国葡萄酒，斟满四大杯，四人一饮而尽。

    两对老夫妻，一对刚刚宣布结婚的新夫妻，在美妙的音乐中喝酒，吃蛋糕，随心所欲地跳舞，一会儿两对夫妇各自跳，一会儿四人一起跳没有名字的圆圈舞。李策、唐梦桐别处心裁的新婚狂欢之夜，喝光了两瓶法国葡萄酒，呼伯、呼妈老夫妇已经不胜酒力，坐在沙发上看一对年青人继续喝着一瓶法国红酒，继续跳探戈，华尔兹，乐曲停了，两位老人已渐发出均匀的鼾声，为继续拥抱着慢舞的年轻人伴奏。

    梦桐脸喝的红扑扑的，她醉意迷蒙地指着李策的脸，笑道：“李策，你别晃了，我怎么看着你的脸晃来晃去，一会儿三个，一会儿两个，我被你晃得头都晕了。”

    李策吻着她的樱唇，确信现在不再晃了，可是梦桐一会儿离开了他的唇，哈哈大笑，“你的嘴太短，如果变成猪八戒那张嘴，我们就能一边跳，一边接吻，我就不怕你晃了。”

    “傻瓜，变成猪八戒，我就没法亲你了，突出的是猪鼻子，嘴巴在下面藏着呢，我还是现在这个样子比较好，亲爱的老婆，你，你不要光怨我，你的身子一会儿双，一会儿单的，我都不知道抱的是哪个梦桐。”李策更是醉态可掬，和梦桐抢着喝酒，他独自喝了一瓶。

    “你才笨呢，梦桐只有一个，老婆也只有一个，抱得就——就是我！”她抽出一只手，指着他的鼻子，没想到身子站不稳，差点栽倒，多亏了李策轻舒猿臂，重又把她搂回怀里，他倒比较清醒，只是酒劲儿上来了，手脚不听使唤，想抱着梦桐回房睡觉，可抱到那张大沙发上，他就觉得自己努力地够可以了，搂着昏睡过去的老婆，睡卧在沙发上。

    在这个宽大的客厅里，一老一少两对夫妇睡得好不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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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 21 章

﻿    又是个晴朗的早晨，呼伯先睡醒过来，拍醒仍卧在沙发上的老伴儿，伸展一下由于睡姿不好变得发麻的胳膊、腿脚，两位老人蹑手蹑脚走出去，准备早饭，那对昨晚刚刚宣布结婚的年青人，在沙发上睡得正香，新婚之夜这么度过的，还是头一次见到。

    “梦桐，老婆，李策太太！”李策睁开眼，看到自己躺在沙发边缘，梦桐半趴半卧也酣睡在他怀里，才想起昨夜疯狂的新婚之夜，看看那边沙发，记得昨晚他和梦桐跳舞喝酒时呼伯夫妇早就打起呼噜来了，可能早就醒了，他轻轻吻了一下梦桐绯红的脸颊，回想起他俩和呼伯夫妇的疯狂，天哪，四人喝光了三瓶酒！结婚了，梦桐成为他的妻子了，真美！忍不住开始用梦桐的各种头衔称呼她，可梦桐理都不理，依然做她的春秋大梦！

    今天的国际玩具博览会已经对他没有任何吸引力，今天是他和梦桐结婚的好日子，他要陪梦桐，大不了罢精明老爸一次工，回去挨一顿训。新加坡之行将变成他和梦桐美好的蜜月之旅，他要给梦桐一个最深刻、最特别的婚礼……越想越美，不去理会回去之后迎接他的惊涛骇浪，他想把梦桐换一个舒服的睡姿，结果却碰痛自己小腿的那处伤，禁不住哎呀一声喊了出来，乐极生痛！

    “李策，怎么了，是不是你的心疼起来了？我去给你拿药！”梦桐一下子从他身边爬了下来，抚着他的胸口，一脸焦急地问道。

    “老婆，我刚才不小心碰到小腿上的伤了，把你吵醒了，对不起。”李策埋怨自己怎么那么没出息，一点小痛又害得梦桐着急。

    “你快吓死我了，原来结婚的感觉真的很好，不过太累了，今晚我可不要喝那么多酒，也不疯狂地跳舞了，我的脖子现在还酸痛呢。”梦桐放下心，依偎在李策身边，开始大抒新婚之感。

    李策体贴地替她按摩着脖颈，一边偷笑，原来自己可爱的老婆以为结婚就是喝酒、跳舞，他昨夜和她狂饮而舞对她是个不折不扣的误导，自己真是捡了个宝，今晚他一定要把错误纠正。

    “还疼吗？李太太，现在感觉是不是好多了。”李策装成按摩女郎的怪样子，逗着梦桐。

    “别献殷勤了，傻瓜，别忘了我们今天要去参加世界玩具博览会，看看都九点多了，恐怕已经开始了，人家不会特殊等我们的。”梦桐对他不着穴位的按摩不好贬斥，人家一翻好意，可是必须得提醒他，现在丝毫没有时间观念，那可不行。

    “不用了，飞扬公司的玩具应该摆放在最显眼的展区,我们不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少签订单,对飞扬玩具感兴趣的商户会直接把订单邮到飞气扬公司的！”李策明知道老爸会对他的失职发火，可为了不委曲梦桐,他可以硬等着父亲的雷霆之怒,撒个小小谎骗骗梦桐也不为过。

    “梦桐,现在咱俩去梳洗,早饭后去市区，进行咱们的结婚事宜。”李策拉过梦桐,他要把她打扮成最美的新娘,亲自挑选了一身美丽的礼服，交给梦桐，然后又给自己拿出一套相配的西服，昨天他特意买得都是情侣装。

    梦桐看到李策一脸幸福的样子，冲他笑了笑，回卧室打扮自己，因为她知道女为悦己者容。以前自己的穿着随意，是不想过多展现自己，她怕给自己惹麻烦。把自己一头柔顺的长发披散下来，化了淡淡的妆，在一身白色礼服罩上一个小小的毛线衫，她知道现在自己很美，对着镜子扮了个鬼脸，跑下楼去。

    哇！花车！楼前停放的不再是呼伯出门时开的那辆老爷车，昨天她和李策还借用了一天。

    “梦桐，快来吃饭，我可不想饿坏我可爱的老婆。”李策从身后把她抱住，吸入她身上香气。

    “李策，你怎么又浪费钱财，雇佣一辆花车。”梦桐提醒着这一个得意就乱花钱的纨裤子弟。

    李策把一个和梦桐手上的钻戒同样款式的白金项链戴到她白皙光洁的项中，他知道自己这个节俭可爱的老婆从不戴任何首饰，所以昨天他偷偷从珠宝店花了他自己大半私蓄买了这套首饰。

    “梦桐，你真美。”他轻轻抚着她一头柔顺的长发，项链上的钻石和她白皙的肌肤相映生辉。

    梦桐一脸娇羞地看了一眼同样出色的他，心中暗暗窜过一股寒流，难道这么出色的老公会早逝吗？不！她一定要把他保护好，她要他陪着走过未来的风风雨雨，她要他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呼伯、呼妈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早餐祝贺他们新婚之喜。两位老人被梦桐的善良与真情感动。早晨打电话跟女主人汇报这一对年青人近况时，他们听到电话那头多愁善感的女主人先是轻轻的嗓泣，继而又开心地说：“李策这孩子何其有幸，能遇到梦桐这么善良的女孩子！”特意叮嘱他俩对李策家人要保密，切不可透露一对年青人住她那儿，因为李家现在快要被那汪薇娜闹翻天，她希望一对有情人能过得幸福美满。

    李策一边吃着可口的早餐，一边欣赏着梦桐的美丽，两人不时交换一下会意的眼神，一顿早饭吃得情意融融。

    这一天，他们过得很忙乱，又很幸福，拍照，公证结婚，去广场放出他们希望与梦想的热气球，李策特意委托新加坡最畅销的《时代先锋报》登上他俩甜美相拥的照片，并且特意发布公告，他要向所有人宣告，他李策娶唐梦桐为妻，却没想自己这一豪举在李家与汪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M市华灯初放时，梦桐才和兴奋地一点都不觉得累的李策坐着花车往回赶。

    远远地看见那座别墅灯火辉煌，许多繁星飘浮在院子里，似乎比平时热闹了许多。

    两人互相望了望，颇觉诧异，到了，大门敞开，没有像平时那样等着他们按门铃，两人从花车上下来，挥手告别热心的司机。李策刚要拉梦桐进去看看究竟，为什么今天的气氛和以往大不相同，梦桐小声说：“等一等！”拉着他蹑手蹑脚溜到门边往院里探头望去。

    啊！好壮观，布达拉宫的夜景吗？不是啊，有些象是过节。

    两个大灯笼高挂在别墅的两边，院子里飘浮着许多的汽球，原来那从远处看到的许多彩色星辰，是系在汽球上各色发光的彩灯，一个、两个、三个……梦桐数着、数着，却总被那时而升起时而落下的彩灯弄花了眼。

    “老婆，不用数了，一定是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汽球，能搞出这种花样的，只有小姨那么聪明、那么别出心裁的长辈。”他拥起一脸惊喜望着满院的汽球和彩灯的梦桐，缓缓向院子里走去。

    “祝新郎、新娘幸福美满，万事如意！”

    “祝李策、唐梦桐新婚幸福美满！”

    “相爱一生！相爱永远！”

    “多子多孙，早生贵子！”

    ……

    从门后涌出几对拿着几篮火红的玫瑰花瓣的年青人,他们一边说出美好的祝福,一边把篮中的花瓣向一对新人身上抛去。

    梦桐的眼睛张得大大的,这一切又是自己这个老公搞出来的吗?李策递给一个我并不知情的微笑。

    “老婆,不管谁送给我们一个这么浪漫的婚礼,我们只管照单全收就行!”拉起梦桐的手去，孩子气地捕捉那一个个可爱的汽球。

    别墅上空响起他们幸福欢快的笑声。抓住一个粉色的汽球,上面画着大大的一个爱心,她又开心地把它放开,去捕捉另一个绿色的气球。

    “梦桐看看这上面写着什么?”李策把自己抓住绿色的汽球,递到梦桐手上,汽球一行金色字迹：如此良宵切勿错过!李策知道自己有小姨这么一个精灵古怪的长辈,汽球上什么话都可能写出来。

    梦桐羞红了一张脸,继续抓那只绿色的汽球,彩灯的线被她握住了,汽球上有一幅漫画,一个咧着大嘴哈哈笑的男子搂着一个穿着新娘礼服的女子，不言而喻是指她和他李策喽！

    呼伯和呼妈从别墅里走了出来，看着一对欢呼雀跃的年轻人，新房他们已替两人布置好，把那套客房布置成一间喜气洋洋的新房。

    “表少爷，梦桐，太太送给你们这个新婚贺礼不知道你们满意吗？这是老爷、太太特意委托在新加坡的员工□□的，太太说希望你们俩白头偕老。”

    李策和梦桐使劲地点了点头，这种空前绝后的婚礼他们满意极了。

    李策搂住沉浸在幸福喜之中的小妻子，捏捏她可爱的俏鼻尖：“梦桐，你愿意成为我的妻子吗？你可以后悔，不可以赖帐，这辈子我赖定你了。”

    梦桐调皮地瞪了他一眼，娇蛮地说：“嫁给你是我心甘情愿，我不会后悔，但你要听我的话，每天早晨跟我去跑步，锻炼，晚上要坚持吃一个冻梨，不可以偷赖，如果我哪天发现你无故偷懒。我就会赖帐的！”歪头想了想又道：“再加上一条，不许再想别的女人，我很霸道，揍你一顿也不用请别人帮忙,你好自为之。”

    啊！这个女人连情话说出来都充满武功，充满霸气，可是李策明白，妻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他抱起梦桐边走边幸福地说：“老婆大人，请放宽心，我会是一个非常听话有老公，梦桐，我爱你！”

    梦桐几乎被他那富有魅力的声音催眠了，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灼热喷火的双眼，怕自己的脸更红，她觉得偎在他宽阔的怀抱中，是那么温暖、踏实，但愿这一刻永远留住。

    李策把梦桐轻轻放到床上，看着布置一新的客房，大红的窗帘，桌上多了一对红灯笼，中国古典气氛的结婚，让他感到暖融融的，真得感谢摇控布置这一切的小姨。他看看床上梦桐仍紧紧闭双眼，只是脸上的红潮越来越深，他充满柔情地开始轻啄她嫣红的唇，慢慢地由轻吻转入深吻……

    一室之中充满了新婚的浪漫……

    夜已深，情正浓……初升的太阳不客气地透过窗帘照在床上一对贪睡的新人身上，李策慢慢从睡梦中醒过来，他依然有做梦般的感觉，梦桐，确实真真正正做了他的妻子，他何其有幸，上天太厚待他了，想起了孟斯文，他那谦谦君子的挚友，要做他的姐夫，对，回去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先买一份厚礼去感谢未曾谋面的岳父、岳母，是他们养了这么一个可爱善良、率直的老婆给他。

    看着自己怀中依然恬睡的老婆，他一张大嘴笑得很傻，可是不敢笑出声来，梦桐已经被他设计了，做了他的妻子，不过，他可不敢让她知道事实真相，否则等着他的将是一纸离婚书，先让她生个十个八个小孩子，被一群儿女缠住她还有机会跟他离婚吗？对，要赖就赖到底，想起昨晚与她亲热时，她竟然从激情中震慑心神，问了他一句，今晚吃冻梨了吗？幸亏呼伯那个女婿说是一个冻梨，不是一盘冻梨，不然够他受的。

    梦桐睁开迷蒙的双眼，看着他张大嘴一脸傻笑的样子，伸出一只小手捂住他的嘴，一言不发，只是轻轻地笑了笑，仍是一脸红潮，一夜的缠绵让她知道了什么是结婚，昨天她还以为结婚就是喝酒、跳舞，老公的休贴与温柔让她沉迷，可是她一早醒来看到他那张俊脸，仍然禁不住脸红心跳。

    李策轻轻的吻着她的手，她的唇，继续他的下一步“赖”字计划：“老婆，知道我则才为什么笑吗？”

    梦桐学着他那的语气：“不知道，做白日梦！”

    李策夸张地点点头：“猜对了，老婆，你可以列入有头脑，又聪明的美女行列了，则才我确实正在想开心的事，想着想着，我快美疯了，知道我在开心什么吗？”

    梦桐一双小手轻轻抚着他胸上仍有浅浅瘀青的伤痕，摇摇头。

    “我再想我们是不是该生个可爱的宝宝，一年一个，五年就可以生五个，一群儿女围着我们，这个喊爸爸，那个喊妈妈，多美呀，胖乎乎的儿子，漂亮的女儿，又乖又听话……想想就开心的不得了，你说是不是？”李策极力鼓动唇舌，描绘一幅儿女绕膝的美妙画卷，利诱老婆上当。梦桐看着他一脸憧憬的样子，想想也对，万一李策有一天，她简直不敢想象！留下几个儿女陪着她，也不会太寂寞，她一脸认真地点点头。

    李策一脸坏笑，嘿嘿！又上当了！可爱的梦桐。他吻向她的耳边，小声说：“老婆，那我俩就为了这个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而继续努力吧！”

    “不行，都九点了，还赖床——”挣扎与努力喧告失效，李策如愿以偿吻住了她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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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 22 章

﻿    有情人终成眷属。唐梦桐和孟斯文再有两天就要结婚成夫妻了，两人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恋爱过程，多少浪漫的情话，可是却如诗如画如酒，越品越醇美，越相处越让他们陶醉的爱情。

    孟斯文一如既往，一大早就来到花店，只是今天不是和欣桐一起吃早饭，然后再去律师楼上班，他要和欣桐一起去试穿订做的结婚礼服。

    孟斯文看到欣桐早已把清粥小菜摆放在桌上，只是美丽沉静的脸上现出一丝忧郁，他不禁浓眉微挑，不用猜，他知道，欣桐又在担心她从小到大很少分离的妹妹，可是能把她那个消息告诉她吗？欣桐会担心死的，现在李策一家已处于备战状态。

    李飞扬和他的太太已经大吵特吵了几次，汪薇娜早已从香港飞回，扔下香港一大堆棘手的问题，每天由她几位姨妹陪着到李家又哭又闹。李略那小子最可怜，自从看到新加坡《时代周刊》上刊登的李策和梦桐大幅结婚彩照的那个布告，整天魂不守舍。嚷着要出家为僧，每天到他的俱乐部要喝得酩酊大醉，喝醉后就大哭，说大哥不该抢了他可爱的梦桐，他等的梦桐好苦。这几天情况稍微好转，说已经联系好美国一家学校，准备出国一段时间，只是临出国前他要见梦桐一面。

    孟斯文知道自己那位好友李策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和梦桐神不知鬼不觉秘密结婚，坑、蒙、拐、骗任何手段他都可能用上。对他所做的一切，孟斯文都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这才是李策！不过，他并不担心，他知道李策肯定深爱着梦桐，梦桐嫁给他，无论怎么样他都会保护她，爱她。只是有些担心财力雄厚的汪氏一家，以汪薇娜的性格，她决不会善罢甘休。

    梦桐无论如何不会是她的对手，他已经把梦桐当自己的亲人爱待，他可不想让未来的岳父、岳母、自己的太太欣桐为她担心。所以，他在看到梦桐和李策结婚公证的第一天就找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警界、法律界都闻名的大侦探穆凡帮忙。他知道只要穆凡出马，汪薇娜的一切污点和他们的不良企图都会被他挖出来，除非汪微娜是一个没有任何假疵的女人。穆凡已去了香港，现在又去了美国……

    欣桐，他还是最好不要告诉她，相信自己那两位鲜看报纸杂志的岳父、岳母根本就不知情，李策既然有本事娶了唐家二小姐，唐家二老这关，还是由他自己来解决！欣桐嘛，让梦桐自己来告诉，也让那一对只顾自己享受浪漫新婚幸福，不管别人感受的人负一点责任，否则他们也太轻闲了。

    “欣桐，对不起，害你久等了。”孟斯文跨步走近欣桐身边，陶醉看着美丽的她一件素色毛衣和一条黑色百褶裙，同样衬托出她脱俗的美丽。

    “斯文，早！”欣桐有些心慌意乱，仿佛不该把自己的心事写在脸上，让斯文担忧，她知道斯文最近很忙，这些时日也不见李略那小子来当他俩的免费灯泡，总觉得心神不安。

    斯文盛上一碗八宝粥，放到她面前，然后给她面前的小碟子夹上了两个豆沙包。

    孟斯文吃了一口欣桐调制的清香可口的小菜，他赞道：“欣桐，最近你的厨艺越来越好，多快被你养得吃不惯外面的饭了。”

    欣桐脸上飞过一点红云，她巧巧地笑了一下。孟斯文不觉如痴如醉，欣桐让他百看不厌，她本身就是一幅画。

    孟斯文很快吃完三个豆沙包，两碗清粥，却见欣桐只喝了一碗粥，不觉眉头皱了皱，他没有说话，帮欣桐收拾好碗筷。

    欣桐默默地看着他的脸，小声说：“斯文，我想推迟一下我们的婚礼？”

    孟斯文有些诧异，不过他没有任何大惊小怪，体贴地揽过欣桐的肩，让她靠坐在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能不能告诉我原因。”

    欣桐脸上现出了一丝愁云，她不安地说：“我担心梦桐，她知道我快要结婚了，可是自从打了个电话，只说一声去新加坡出差，就销声匿迹，电话都不往回打一个，我担心她会出什么事，所以，我想推迟一下我们的婚礼，等她回来。”

    孟斯文拍拍她的肩膀笑道：“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呢！我以为你不想嫁给我，特意找个借口，不用担心，咱们的梦桐妹妹，她只有欺负别人的本领，不会被人欺负，在后天咱们的婚礼上梦桐一定不会缺席，我敢担保。”

    欣桐支起螓首，一双美眸望定他的眼，点了点，她相信只斯文担保的事不会有错，一张小脸重又换上了平静，斯文的体贴，关爱，让她觉得自己快要宠坏了，最过店里工作繁忙，斯文怕把她累坏了，替她找了一个能干的帮手，已在其他花店工作近二十年的吴小姐。那些结婚礼服，她本来打算自己缝制，因为她从小就爱裁裁剪剪，可斯文担心她在婚前太累，自己这些日子有些心慌意乱，没有妹妹这个从小替她做主的亲人在身边，她确实如此，礼服又那么多，她应付不过来。

    “欣桐，不要再给自己凭空添些烦恼了，我可不想让你当一个多愁善感的林妹妹，好了，开心一点，我给你唱一支歌！“孟斯文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做大歌星的样子，用他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唱起欣桐填词的那首《芭蕉无语》，一支动听的歌快要被他糟蹋地不成样子。

    欣桐开心地笑了，笑得眼角都快溢出眼泪了，她指着装模作样的他，搔搔头：“斯文，别糟蹋我的歌了，跟我唱，然后慢慢学。”她握住斯文的手，用圆润的歌喉唱起来：

    斜阳处，

    几阵东风晚又阴。

    窗外芭蕉无语，

    却见枝上露，

    叶上秋。

    何处言成愁？

    离人心上愁。

    愁自遣，

    闲看一帘芳景。

    纵芭蕉无语，

    却道今晚凉好个秋。

    知今今非昔，

    相顾两无言，

    年年梦中事

    对芭蕉无语。

    她的歌声虽不如梦桐的好听，可别有一种韵味，一向自苦的孟斯文看着美丽的未婚妻，那此刻焕发着异彩的眼，一张一合的芳唇，他知道他连高中都未读过的欣桐，用她一颗智慧灵心，对诗词由她独到的感悟，半晌，他脸上现出有些羞涩的样子，声音有些发颤：“欣桐，我，我可不可以吻你一下？”

    欣桐轻轻点点头，一脸红潮，闭上双眸，长长的睫毛仍紧张地抖动着，孟斯文拥住她握不盈寸的柳腰，用微微颤抖的唇轻轻印上她的芳唇，旋即迅速离开，两个人只有是紧紧拥抱着，感受彼此狂猛的心跳……

    “欣桐，我爱你。”孟斯文哑声道。

    “我知道。”欣桐的声音虽轻但非常肯定。

    啊！九点了，欣桐抬头看看墙上的表，孟斯文也抬头，不禁大笑，两人一个轻轻初吻，一个深深的拥抱，竟然长达半个多小时。

    “去试礼服。”握住欣桐的柔荑，一脸幸福地往外走去。

    “俏佳人”制衣店。C市业务最繁忙的订制新郎、新娘服装的店铺。

    孟斯文，欣桐一进店门，就被两名女店员各自引导到试衣间去试穿礼服。中式的，西式的，华贵的，典雅的……欣桐快被折腾地头昏眼花，没想到五天前仅仅量了一次尺寸，斯文就订做了这么多套衣服，终于穿完最后一套白色洋装套服，当女店员问她满不满意时，她根本就没有力气说话，只是礼貌的点了点，才虚脱般地从试衣间走了出来。

    孟斯文已在沙发上等她，看到欣桐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他有些后悔自己一口气订了二十套礼服,只想把他未来太太打扮得漂亮,没想到差点把她累坏,都下午两点多了,整整四个多小时。他把一个面包夹香肠和一杯热奶递给她,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地把它们吃完,脸才又恢复了红润,他才放下心来。

    握起她一双小手,充满爱意地静静看着她恬美的脸庞,欣桐有些不好意思,偷眼看了一下一直瞅着她的女老板,一个五十多岁的胖妇人,却拼命把自己塞进比她的腰围起码小上三寸的旗袍里，欣桐真有些担心她，肯定饭后不敢喝汤，否则旗袍会裂开。她小声哩怨道：“看不够了，老板在一直看着咱俩呢，多不好意思！”

    “我才不怕呢！我又不是看别的女人，我在看我漂亮的太太！”孟斯文近来脸皮越来越厚，总爱说些让她脸红的话，其实她想也没想到，孟斯文爱极了她娇羞美丽的模样，他实在不明白自己算是一个保守的男人了，可是偶尔的拥抱，甚至一两句表达爱意的话都让她脸红。

    一身黑色镶着金滚边的女老板走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笑意：“先生，你真是有福气！这么漂亮的太太，我活这么大可是头一次见到。”

    孟斯文温雅地一笑，说了声：“谢谢！”

    可是女老板没有走的意思，继续夸赞他英俊，真是郎才女貌，他太太的美丽，他知道，自己并不英俊，至于郎才，女老板又不知道他是什么学历，仙出何处，大概是看他大笔地订购衣服，是郎财罢了。他握着欣桐一双小手，依旧耐心地等着店员给他们的衣服打包装，用红丝带一个个捆上美丽的蝶蝶结。

    女老板继续热情的礼赞，他彬彬有礼地笑笑。

    女老板终于谈到了自己的意图：“先生，我可以请你太太为我们店拍一个系列广告照片吗？她是我们店试穿过结婚礼服中最美的新娘，这些衣服只有穿在她身上，才显出最靓丽的光彩，这些衣服我们可以免费奉送。”

    孟斯文听完老板一席话，微笑着看了看欣桐，她美丽的大眼睛眨了眨，微微摇了一下头。他知道自己这个美丽的准新娘，不想把她的照片摆在大庭广众这下，让众人指指点点，不需要说话，只要一个眼神就明白彼此的心意，让人羡慕的默契！

    孟斯文笑道：“谢谢你的夸奖，也谢谢你的好意，我太太不喜欢在镜头前露面，我们不会拍的！”

    “先生，这可是许多人求下来的好事儿，这样吧，如果你太太同意拍照，这些礼服我们免费奉送。”女老板一付亏了血本的样子。

    欣桐微微一笑，在斯文手掌心用手划着一个字“不”，他紧紧地握了她的手，拿出笔，迅速拿出一张□□，递到女老板手中，说道：“老板，请帮我们把这些衣服搬到车上，我太太有些累了，我们先到车里等了。”

    刷完卡，他站起身，用着欣桐走了出去。

    女老板一付真不识好歹的神色，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这么一个省钱的机会偏偏不要，不就拍几张照片嘛，又少不了什么，但又无可奈何，一个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新娘，哎！如果客人看到她穿着礼服那么美，她会多做多少生意，只得招呼店员帮他们把一包包衣服搬上汽车。看着俩人绝尘而去，叹息道：“真是有钱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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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 23 章

﻿    欣桐看到店门口那个冲她招手的身影，高兴地握住斯文正在握方向盘的胳膊，惊喜地睁大双眼，梦桐，是梦桐，离家二十一天才见到的妹妹，身边还有一个高大的男子。

    “斯文，快看，小梦回来了！小梦赶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了！”她兴奋极了，顾不得斯文停稳车子，就想往下冲，她有些迫不及待了。

    “小梦，你快想死姐姐了！”

    “姐，姐姐，我可爱的姐姐!”

    姊妹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生平姊妹第一次这么长久的分离。根本没注意到身边两个男人的举动，孟斯文扶了扶眼镜，一拳捶向李策的胸，一脸微笑。李策拍着他的肩膀，说道：“斯文，我是该叫你姐夫呢，还叫你斯文。”说完，紧紧拥抱了一下自己的好友又兼连襟。

    孟斯文在他耳边小声说：“你怎么把我们可爱的妹妹拐到新加坡逼她成婚的？”

    “我爱她，她爱我，男女相悦，自然天理，有什么可怀疑的，你不会是嫉妒我比你早结婚吧？”李策一脸得意，在他耳边小声说道。

    臭小子不说实话，孟斯文瞪了他一眼“别洋洋得意，告诉你，回家后你就等着强烈的火炮攻势吧！”他提醒着。

    “我才不会怕呢，只要我娶到梦桐，天塌下来，我也会找根棍儿顶上。”李策一脸郑重，轻描淡写地把即将面临他的暴风雨一句划过。

    梦桐看了看两个低声交谈的男子汉，拉起姐姐的手往屋里跑去，一路上叽叽喳喳告诉她自己早已回来一个多小时了，可还不见他们回来，听店员说他俩去试结婚礼服，她就一直在店外等啊，等，终于等回来了！

    孟斯文把车子开到院里，停到李策那辆银灰色宝马车旁，才小声把李家的情况告诉他，只是没有提到李略，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还是让梦桐亲口告诉他吧！李策没有感到惊讶，这一些他早就料到，不过他想自己的父母应该为他娶到梦桐这样的好老婆高兴才对，相信他们会喜欢梦桐的，他倒相当乐观。

    孟斯文一再提醒他,情况不太乐观。李策看了看有些过于慎重的老朋友，对他一笑：“阿文，我真该恭喜你，唐家最美的女儿被你娶到。我还真担心，你一直找下去，真没想到我老婆歪打正着，当了你的红娘，你呀，该好好帮帮我，传我一招秘诀，见到岳父、岳母大人，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过关？”

    孟斯文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看在梦桐的面子上，我告诉你，两个字——真诚。”李策刚想追问具体怎么回事，孟斯文转身向屋里走去。看也不看他，丢下一句“自己去体会吧！”

    李策耸耸肩，这些天，他和梦桐在新加坡过了二十来天幸福美满的日子，一切对意气风发，喜气洋洋的他来说，都不是难题，只要他和梦桐在一起。

    梦桐、欣桐姊妹看到含笑而入的孟斯文和李策,二人相视而笑。

    刚才梦桐已告诉姐姐,自己结婚了，不顾姐姐一脸惊讶,满腹狐疑,然后告诉她自己老公李策的情况,只是没敢告诉她李策的病和她的冒险。

    欣桐看到妹妹一脸幸福陶醉的样子,看着她出落得越来越漂亮,虽然觉得她太让她意外的婚姻有些鲁莽，可是生米已成熟饭，木已成舟，她只能为妹妹祝福，她还没注意妹妹身边的男子长得啥样，因为她一向对陌生男子视而不见。

    欣桐在李策进屋的刹那，才明白了妹妹为什么有如此仓促的决定，在三天时间就嫁给他，眼前这个成熟、沉稳、英俊、潇洒的男人值得妹妹托付终身，她美丽的眸子含着深深的笑意，向妹妹投去一个眼神，不错，她很满意！

    梦桐看到姐姐满意的眼神，不禁释然，看来自己的鲁莽结婚会征得家人的同意。李策拥住美丽的妻子热叫了一声：“姐姐！”梦桐调皮地冲孟斯文咸了一声：“姐夫！谢谢你这些天对姐姐的照顾，对我花店的照顾。”并回头拉了一下老公的手，“李策，快叫姐夫！”

    李策咧了一下嘴，苦笑了一下，没说话，斯文比他还年青一岁，可老婆的话又不敢违拗。“你敢不听我的话？”梦桐小声威胁道。

    “梦桐，别为难李策了！我们从小玩到大，让他改口太难喽！这小子从来不知道尊老！”孟斯文一半讲情，一半拱火，招来李策一个威胁的眼神和冲他偷偷晃动的拳头。

    “斯文，你和李策是朋友？”欣桐惊道，妹妹刚才可没有告诉她。

    “当然，如假包换，从三岁半我就跟他一块玩儿，又一块上小学、中学。上大学我们才分开，大学毕业后又一同回到C市，又聚到一块儿了，所以我敢担保，把梦桐交给李策她会很幸福的。”孟斯文耐心地跟欣桐解释，他可不想让未婚妻担心。

    “姐姐，我想暂时不跟父母说，后天就是你们的婚礼，我怕——”梦桐又想临阵脱逃，却被姐姐一声柔柔的轻唤打住了话头。

    “梦桐——”欣桐责怪地看着她。

    “今晚回家，丑女婿迟早要见爹娘，再说李策又不丑……”梦桐小声嘀咕，声音越来越小，低着头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头。

    屋里三双眼睛含笑瞅着她，噢！一向豪爽的唐家二小姐也有扭捏的时候。

    “别担心，斯文和我陪你一起去。”欣桐拉起妹妹的手安慰道，梦桐抱起姐姐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把她送到孟大哥的怀里。姐姐肯陪自己去，父母自然不会为难她，自小身体较弱，乖巧听话的姐姐，老爸、老妈看成掌上宝，姐姐的话他们一定会听，哈！有福之人不用愁！

    “老公，为了谢谢姐姐和姐夫，把咱们送给他们的新婚贺礼提前拿出来吧！”梦桐兴奋对李策喊。

    “遵命，老婆。”李策果真非常听话去搬车上他和梦桐给斯文夫妇买的贺礼，昨天，两人在新加坡为他们李唐两家家长亲属都买了礼物，为取得两方的凉解么。

    送给新娘子唐欣桐的是一串漂亮的绿宝石项链，新郎孟斯文的是一方古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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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 24 章

﻿    两对情侣收拾好回娘家的东西，双双驱车赶往市郊唐显云夫妇居住的二层小楼。

    太阳在地平线留恋地徘徊，绯红的云彩环绕在四周，照着唐显云家美丽的花圃、竹林，颇有些古典气息的二层小楼，凉爽的秋风席席而来，吹得竹叶发出沙沙地声响。

    年过半百的唐显云依然健壮洒脱，高大魁梧的身躯忙碌在暖房里，把一盆盆新培育的紫罗兰搬到外面拉花的卡车上。帮工石大强、石二强兄弟从花圃挖出几色大红、粉红、浅黄、金黄、白色菊花分别装盆、浇水，一盆盆装上卡车，女主人席飞儿依然悠然得在暖房浇灌着她喜爱的兰花，一脸怡然，美丽的脸庞不减当年的风韵，她把那几盆自己亲手培育的兰花简直看成自己的宝贝，三个儿女都没有让她花费这么多心思。

    “老公啊！后天欣桐的婚礼，你请来的结婚筹备公司能在一天时间准备好？订酒席的饭店应该不会出错吧？”席飞儿一向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可是这次是自己第一个女儿出嫁，欣桐又是她最乖巧听话的孩子，她可不想委曲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放心吧！明天会一切准备就绪，飞儿，不知道小梦桐什么时候从新加坡回来？家里给她种的甘蔗一直都放着，这孩子，哎！”唐显云确实有些想念活泼倔强的二女儿。

    “你呀，虽然你从来都是对小梦桐严历，从小她被你责罚最多，可是你呀，最偏爱的就是她喽！这个女儿我关心太少了。”她说着，把一条毛由递给丈夫擦擦手上的土沫儿，然后递给他一壶早已沏好的茶。

    唐显云接过那个紫砂壶，慢慢啜了一口茶，想着两个最近鲜少在家露面的两个女儿和儿子允桐，三个孩子是他一生中最满意的，小时候常绕膝下，现在长大成人了，家里却只剩下他和老婆两个人，难免有些寂寞。

    拍拍身上灰色毛线衫，把紫砂壶放下，他听见远处响起汽车喇叭声，眼中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喜色，这种特殊的摁喇叭只有老二梦桐才会做得出。

    “飞儿，走，出去看看！”拥着妻子的腰,从暖房里向外走去，招呼已干得满头大汗的石家兄弟先歇会儿，若不是客户催得紧，他就把这批花在女儿婚后再发出去。

    越过花圃，向公路望去，两辆轿车，一灰一白，向这边驰来，没有梦桐那辆黑色小跑车，唐显云有些意外，可是依然注视着马路。

    两辆轿车先后驰进了他家的篱笆墙，他围满花圃的楼房根本就没有大门的围墙，没有看家狗，仿佛一个大花园中座落一个小楼，景色怡人，但从来没有毛贼敢接近唐家一步，借他个胆也不敢。从两辆车中分别下来两个女儿，还有斯文和一个俊逸非凡的年青男子，唐显云觉得那个青年人很对眼，不知是他体贴地帮梦桐开车门，抱东西的缘故，还是因为他阳光灿烂的笑脸，莫非是梦桐的男朋友，能看上自己表面刁蛮泼辣可内心又非常善良、率真的二女儿，算他有眼光。

    “爸！”“妈”男女四声重唱，斯文跟着欣桐喊，他们不觉得奇怪，再有一天就要成为他们家女婿，可那个年青人也一块叫，唐代夫妇显然有些惊讶。

    “爸！”“妈！”这次是欣桐和斯文的男女声二重唱。

    “哎！”席飞儿率先答应，一脸开心的笑。

    唐显云开心地咧咧嘴，示意他们坐在竹林边的石椅上。

    “老爸，老妈！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李策，他，他是——”梦桐不知该怎么说，怕一向严历的老爸知道她私自成婚，会骂她个狗血淋头，她埋下头，踢着石子路上的那颗倒霉的石子，在石子快要被她挖出来时，看到姐姐和姐夫一脸悠闹地去那边赏菊，满以为他们会帮忙，可是事到临头倒躲个干净，害死她了。

    李策看到妻子满脸无奈，拉着她的小手，来到两位他一进门就觉很亲切的岳父、岳母面前，潇洒地鞠了一躬，大声道：“爸！妈！我和梦桐在事先没和二老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在新加坡结婚了，希望二老凉解。不过，我要声明，我爱梦桐，非常爱她！所以才没有跟二老商议一下！”

    唐显云，席飞儿夫妇果然大吃一惊，梦桐的确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壮举，是她出生以来第一次让他们夫妇同时吃惊的事情，一直以为她还是“唐家二小子”，可是却私自成婚，夫妇二人相互含有深意地望了一眼，真是大有乃母之风，席飞儿笑了，上前拉起有些局促的年青人的手，细细打量，真是丈母娘看姑爷，越看越顺眼，说：“李策呀！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就是担心我们家梦桐会欺负你，别看她表面一付柔弱的样子，动起手来很泼辣的，十来个壮小伙子都打不过她。我一直埋怨她父亲教她那些功夫，女孩子动拳舞棒，不成样子，真怕她嫁不出去，委屈你了，孩子！”

    “妈！放心，梦桐不会欺负我的。”李策赶紧表白，说完，一脸坏笑地看了看梦桐一眼，一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样子。

    梦桐头也不抬，根本不理他的恶举，老爸一直没开口，她可不敢造次。

    “坐，李策！”唐显云一直在看着眼前这个年青人，终于开了口，招呼他坐下，同时命令二女儿去厨房拿来蜜橘，并且告诉她，甘蔗放在地窖里。

    梦桐闻言大喜，老爸，老妈这关终于过去了，她三窜两窜从楼上厨房运来两篮蜜橘，放石桌上，然后冲正和老爸老妈谈得很开心的老公眨眨眼，意思是顺利过关！

    去地窖拿甘蔗，享受她的甘蔗大餐。老爸特意为她留了一块地，专门种一些甘蔗，她家的甘蔗和别家不同，不仅汁多，而且极甜，拿上两根，用刀熟练地剥皮，去根儿，一根留给自己，一根分做四截，姐姐、姐夫、大强、二强每人一段。边吃甘蔗，边帮石氏兄弟往车上装花，干活、吃甘蔗两不误，已是她多年练就的绝技，她是爱极了甘蔗，既可以享受美味，又可以当武器，必要时当个甘蔗女侠，教训一下毛贼也不错，不过，在家从来没有施展武功的机会，五六个小毛贼决不敢骚扰唐家。

    梦桐帮石氏兄弟装完车，已是夜暮降临，她拍拍身子上泥土，和石氏兄弟道别，向自家的小楼走去，花圃中的姐姐、姐夫早就去厨房当主厨了。李策和爸、妈已把谈话场所挪到她家的客厅。她伸伸有些酸痛的右臂，使劲儿晃了几晃，往楼上走去，没想到父母这一关如此容易，李策真有人缘，老爸、老妈轻而易举被他俘虏。

    梦桐家的客厅里，李策和斯文在评价那几幅西方油画，这是她和李策特意买给老妈的，老妈已从国画的熏染中，爱上了西方风景画，并且自认为在西方风景画方面很有潜力，可梦桐只看到老妈的画室里多了几幅比毕加索的画还抽象的东西，画得菊花象个刺猬，竹林象杂草，夕阳象一桶蕃茄酱。

    小弟允桐有一次说：“毕加索要从唐家画室里诞生了！”母亲听了非要开一次画展，吓得小弟不敢再瞎捌。她实在不敢恭维本来是非常有音乐才华的母亲，在三十五岁时非要学齐白石大师，还说她三十五岁学画为时不晚，结果国画、油画无一能成，学国画时经常给美人洗脸，她画的四美图上色，结果美人的脸涂了一层又刷去，最后变成黑张飞，油画倒有几幅作品，她觉得塞到火膛里可以当柴烧，一张画纸被老妈涂得很厚，绝对易燃！

    她对欣赏画可是丝毫不懂，别看老妈画得不怎么样，可给画鉴赏方面的书读的很非常多，一般的鉴赏大师还真虎不过老妈，躲开那三个谈得意兴澜珊的艺术大师，溜到厨房帮老爸和姐姐去烧菜煮饭。艺术再好，也不如白菜萝卜重要，民以食为天嘛！梦桐知道，他们家里，有四个俗人——老爸和他们姐姐三人，四个俗人轮流煮饭，培养着老妈这位得天独厚的艺术大师。梦桐看到在厨房里帮忙的老爸，平素沉静而平和的脸上露着一脸喜气，她知道老爸对她的婚事非常满意，她终于放下了一颗从新加坡和李策准备回家时就提起来的心。

    父女三人各显身手，一桌美味家常宴很快摆在厨房，还得由梦桐出马去请三位在客厅的“大师”。

    唐显云夫妇今晚特别高兴，特意拿出一珍藏多年的一坛“女儿红”，一家人开怀畅饮。

    唐显云特意允许两个女儿可以每人喝上一小杯，这在他们家里是开创先例。欣桐小心地喝了一小口，虽然入口绵甜，可仍然肚子里火辣辣的，她一张脸涨得通红，看了一眼一饮而尽的妹妹，似乎一小杯还远远不够。一顿晚饭吃下来，唐家两个女婿已喝醉了一对，唐显云夫妇担心他们酒后开车出事，让两个女儿把他们扶到客房去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唐显云也有些醉意朦胧，喝了一壶浓茶，坐在客厅准备给两个女儿召开一次正式的家庭会议，没想到被老婆抢了先，席飞儿要独霸两个女儿，陪着她睡，还满是托词，大女儿后天出嫁，二女儿偷偷把自己嫁了出去，以后哪里还有时间陪她这个老妈。唐显云轻轻敲着竹椅，看了看简直有些霸道的老婆，摇了摇头，回卧室睡觉去了，看来自己在厨房就打好腹稿，要叮嘱两个女儿的为妻之道，只好做罢，哎！自己的两个女儿恐怕要被老婆带“坏”了，真是有些担心自己那俩女婿，是不是会像自己一样，一辈子只能宠自己的老婆，不能得罪，不能违拗老婆的旨意，唐家女权第一。

    一夜无话，在唐家的小楼里，有沉醉的两个姑爷，有安眠的岳父，有窃窃私语一谈半宿的母女三人。

    早晨八点钟光景，孟斯文和李策两人才从恬睡中被各自的老婆叫醒，因为她们姊妹早就做好一顿可口的早饭。两人一脸兼意地看着各自的老婆，一个说自己昨晚贪杯，一个说自己太高兴才多喝了几杯。

    早饭后告别热心的岳父、岳母，带着自己的女人去忙他们正事，孟斯文夫妇要去拿他们的结婚照，李策夫妇要去李家拜见父母，临分手时，孟斯文特意把李策叫住，告诉他一个关于穆凡查到的汪薇娜的消息。告诉他稍安勿躁，先不要将这个消息告诉伯母、伯母，因为穆凡的证据还有送来，只是打来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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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第 25 章

﻿    李策冲斯文夫妇挥挥手，驱车向家里驰去。李策看到坐在他身旁的老婆明显地紧张，一路上问了好他好几次，她今天是不是打扮的可以；她见了公婆该怎么问候？在李家会不会撞上汪薇娜？

    他不时递给她一个安慰的笑容，并且非常肯定地告诉她：她很美，不论穿什么都很漂亮，尤其是今天那身粉蓝色毛裙，更得美丽脱俗，自己的父母一定会喜欢她，因为她是那么善良，那么孝顺。告诉她，根本不用担心汪薇娜，虽然自己父母曾口头答应她将是李家未来的儿媳，可他并没有答应她，并且一再声明自己从来没跟汪薇娜上过床，想赖都赖不住的。

    可是梦桐的脸色依然很差，一路上不见她的笑容，李策知道自己私自离开公司二十多天，虽然在电话中曾向副总经理认真做了交待，可是他必竟没有参加新加坡的世界玩具展览大会，不过，一向公私分明的父亲还不致于在刚见面的儿媳面前训斥他吧。母亲虽然已被法薇娜哄住，两人已站在同一战线上，可善良率真的梦桐和娇蛮自私的汪薇娜哪个好、那个差，她一定能分得清。虽然母亲一向注重门弟高低，她应该知道娶妻，不是生气。明知道他不太喜欢汪薇娜，可偏要硬把他们两个撮合到一块儿，母亲如果有小姨有一半开明就好了，同是同胞姊妹，可没想到性格竟相差那么多。一路上他否定了一个又一个父母会为难他和梦桐的想法，他总觉得自己有些多虑，不要让梦桐和他一样紧张，他大声说；“老婆，咱俩一块儿唱歌，《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鸟》，让我们做两只快乐的鸟儿，不要空惹烦恼啦，我喊预备，咱俩一起唱好不好？”他接着逗仍一脸紧张的梦桐，学着报幕员娇嗲声的语气说，“各位来宾，现在请欣赏男女混合二重唱——《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鸟》，演唱者——李策、唐梦桐夫妇。预备，开始！’”说完，自己大声唱起来，竟然唱得有板有眼，虽然他的努力没有赢来梦桐的响应，可看到她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他继续大声唱着，直到梦桐加入他的歌唱，一首歌缓和了车内紧张和气氛。

    李策特意选定今天才带梦桐回家，因为他知道每月的二十八号，父亲会在家休息，父亲在家，自己可以多一个同盟军，虽然父亲也一直在他面前夸汪小姐不错，很适合他，可父亲从来没给他施过压力。

    把车停到车库，抱上给父母小弟买的礼物，挽着梦桐的胳膊往楼上走去。

    一进门他就觉得气氛不对，看门的李叔一直冲他摆手，只是没放在心上，冲李叔挥去一个放心的手势，他还是把车开进了家。

    “李总，你怎么今天回来了？董事长和太太正在跟‘飞亚’的汪董和他太太讲话，汪小姐和她大姐也都来了，你要小心点儿！”迎面碰上端着一盘水果准备上楼的女佣华嫂，她小声对一脸春风得意的李策说。

    不想碰上谁偏偏碰上谁，不过也好，明确告诉汪家人，省得他们再到自己家找碴儿，一举两得，李策低着头亲了亲梦桐的额头，挽紧了她，感觉到梦桐的脊直了直，一脸坚决，递给他一个请放心的微笑。

    李策和梦桐走进大厅，说话声停止了。李飞扬夫妇和“飞亚”集团老董——汪礼敬夫妇，大女儿汪薇珍，汪薇娜也停止了轻轻啜泣，羽毛落地可闻，大厅中的人六双眼睛一齐瞪向刚刚进门的李策夫妇，仿佛要给他们一个眼力震慑！

    “李策，你还记得有这个家，有你父母！干脆躲在外面风流快活，就不要回来了！”

    李太太一迭声披盖脸的喝斥，震得李策把准备好的一千种向父母问候并说明情况的言辞飞到九霄云外，他眉头紧皱，下意识地握紧梦桐的手，喊了一声：“爸！妈！”

    “我没有你这个不孝顺的儿子！你还知道有我这生你养你的妈……”李太太又哭又闹，丝毫不顾及自己的仪容，因为这个儿子让她这些日子在汪家姊妹和汪氏夫妇面前丢尽了脸，尤其是今天一大早，汪氏夫妇和他们的大女儿汪薇珍陪着哭红眼睛似乎已经哭肿，腕上缠着白纱布的汪薇娜来兴师问罪，说要给可怜的女儿讨回公道，言称汪薇娜昨天企图割腕自杀，多亏大姊及时发现，才救回她一条命，她是赔尽笑脸与好话，说一定要让李策娶薇娜进门。可是这个不知死活的逆子竟一脸春风挽着那个勾引他的女人大摇大摆地走进门，虽然不得不承认儿子的眼光，那个叫梦桐的女人比照片上的更美，一脸纯真，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正惊诧地望着她，今天她从汪薇娜递过一张照片和好心的解说下，并且在李略房中果然找到一大沓这个女人照片，才明白自己的二儿子李略为什么这些日子一反常态，失魂落魄，经常酒醉胡闹，前些天迅速办好赴美读书的手续，她可不希罕什么赴美留学的儿子，她需要儿子常伴身边，原来李家老二也没有逃脱唐梦桐这个女人的蛊惑，也爱上了她，可李略那孩子太厚道，太痴情，一直不肯跟她这个当妈的说。

    她恨眼前这个把他两个儿子都搞得神魂颠倒的女人，无论有多美，长得多么单纯、可爱，她都会把她看作是一个专门勾引他们李家儿子，冲着他们“飞扬”公司雄厚的财产来的轻薄女人，至于这个女人为什么处心积虑扮做老处女，混到李策身边，就不言而喻了。她把李策拐到新加坡，然后李策偷偷娶了她，汪薇娜知道后，到自己家又哭又闹，李略失魂落魄，一反常态，这些日子她所有的恼火，全部集中到眼前这个睁着一双剪水大眼，一脸困惑地瞅着她的女人身上。

    李策看看坐在母亲身边一脸阴沉一直一言未发的父亲，又哭又闹的汪家四口，把怀抱的礼物放到茶几上，拉起梦桐有些颤抖的手，大声说：“爸，妈，我从不认为我有什么错，我到新加坡和梦桐结婚是我认为，我这一生做的最正确的事，也是我最快乐的事，难道我不遵从你们的安排，娶你们认为满意的太太，就是大逆不道吗？既然今天汪伯父、汪伯母都在，我郑正重宣布，梦桐已经是我的妻子，我爱她，我从来没有认为我和梦桐的婚姻妨碍到谁，有什么错误！”李策句句话落地有声。

    李策的话让梦桐泪水盈满了双眼，她认为自己即使陪他走过短暂的三年、五年，也值得，她实在搞不懂李策的妈妈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可她不想告诉李家人，李策已得了一种怪病，也许他活不过三、五年，你们何苦这么逼他？

    听完儿子的一番话，李飞扬和蓝宝瓶夫妇不禁深深看着自己的儿子，一直以为他游戏花丛，不肯娶汪薇娜是躲避结婚，没想到现在他这次是认真的爱上了一个女人，而且大有一副与她白头偕老的意思。夫妻二人对视一眼，李飞扬示意太太就此作罢，不要再说什么，成全儿子。可蓝宝瓶狠狠瞪了她老公一眼。怎么听任儿子如此自作主张，汪薇娜有才有貌，和儿子是门当户对，这个唐梦桐只过是一个小小歌女兼公司小职员，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就不能比嘛。

    汪薇娜看到李飞扬夫妇默不作声，看脸色反而有些缓和，她可不想就此罢手，已经二十八岁的她，早已不是什么清纯少女，那些平日追她的浮蜂浪蝶怎么能跟李策相比，论相貌、论财势，李策是最棒的。她狠狠瞪了一眼那个抢去她最佳老公人选的唐梦桐，一头扑到李太太怀里，大哭起来，边哭边委曲地说：“伯母，你让我怎么办？我苦苦等了李策这么些年，可是他今天竟然说出这么绝情的话，心里根本就没有我，我还什么意思活在这个世上——啊哈哈——”一声极长的拖腔伴随着身体的抖动。

    此时汪薇娜也坐不住了，拿起那沓从李略房中搜到的照片，扭到到李策的身边，一副嘲弄的口气：“李策，你看你娶了一个什么女人，同时勾引你们兄弟两人的小歌女。”说完把那叠照片递到他手中。

    李策一看，第一张是梦桐一脸开心地笑着去揉搓李略一头长发，李略也开心地大笑，试图抓住她的双手，“拍的技术不错！”他笑笑说，把它递到梦桐手中。

    梦桐看了看，问道：“李略和我打闹时还会有人拍照？对了，这个李略和你是什么关系？”

    “我弟弟。”李策没有任何吃惊的表情，因为梦桐曾告诉过他，他和李略交往的过程，通过她的描述，他已猜到那个疯狂追她的“大情圣”就是自己的弟弟，只是当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她，怕她有过多的负担，他虽然对弟弟深感愧疚，有时候他不得不承认爱是自私的。

    “啊！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梦桐嗔道，把抓过几张李策手中照片，简直是一个她的小小写真集，大笑的梦桐，唱歌的梦桐，喝茶的梦桐……，她知道李策那黑小子总爱背着一个相机照呀照，没想到这些竟变成她勾引李氏兄弟的罪证。

    汪薇娜呆住了，她试图拿这些照片挑拨李策和梦桐的关系，没想到变成以供他们二人欣赏的影集，真是大为恼火，只好打出第二招：“李策，你好卑鄙，抢了自己弟弟的女朋友，还满不在乎，一脸得意，没想到捡了自己弟弟的破鞋！”

    啪，一个耳光挥向她满嘴喷粪的脸，李策一脸阴霾，敢污蔑他的老婆，梦桐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自己清楚，还轮不到你到这儿来呱噪！

    “哇！”汪薇珍哭喊着，疯了一般扑向李策和唐梦桐，伸她涂着红红的指甲油的十指，挠向梦桐粉嫩的脸颊，李策闪身抱住了自己的妻子，他知道这个泼妇根本不是自己老婆的对手，梦桐一拳一脚就够她受的，到时候，事情更不好收拾！十个指甲几乎抓进他的背上，虽然隔着西服上衣，可他却感到火辣辣的痛。他大声叫道：“汪薇珍，我和梦桐的事轮不到你来管，你只要管你们自家的事儿就行了，如果你再污蔑梦桐，别怪我不客气！”

    汪薇珍看到他凛然的目光，听到威胁的语气，顿时松了下来，银牙暗咬，回家一定要让自己的老公给她出这口恶气。

    汪克明夫妇一看事情闹到这种地步，觉得面子丢尽，夫妇二人脸色非常难看，站起身，就要马上告辞。李飞扬知道自己的儿子必定深爱他的妻子，也就不再说话，站起身要送汪氏夫妇出门，没想到这时候他的太太蓝宝瓶把扑在她怀中嘤嘤啜啜泣、非常委曲的薇娜扶了起来，缓缓说道：“汪大哥、嫂子，你们两个先别忙着走，今天既然这个逆子让我把人丢到这儿了，我就让这个逆子当着你们的面，把事情说明白！”

    她拉着汪薇娜走到儿子面前，一脸威仪，大声问：“李策，你说薇娜这孩子哪点儿配不上你，她的学历、才干、容貌，哪些不是一流的，你真是瞎了眼，让妈白为你操碎了心，偏偏看中这个女人，今天我给你两条路可选，一条，马上离开这个女人，跟她离婚，回家娶薇娜进门，相信薇娜的宽容与大度会原谅你一时的孟浪；另一条是，如果你一定要这个搞得我们好端端的一个家乌烟瘅气的唐梦桐，我蓝宝瓶就不再认你这个儿子，“飞扬”集团从此也没有你的股份。你这个穷光蛋小子配小歌女才会门当户对，就别怪我和你爸爸无情。”

    “太太！”李飞扬望着简直有些无理取闹的老婆，喊了一声，可是当着汪氏夫妇的面又不好说她。

    李策低着头，温柔地看了一眼梦桐，他有些凄然地问：“梦桐，你愿意还要这个变成穷光蛋的老公吗？”

    “傻瓜！谁说过不要你了，在我眼里，无论你有多少身价，你仍然是我的老公，李策。”梦桐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斩钉截铁。

    李策把桌子上的礼品送到他母亲手里，说道：“妈，这是我和梦桐给你买的你最喜欢喝的铁观音，既然你不想认我这个儿子，不接受我的妻子，那我也只好离开这个家。至于飞扬公司的股份我不大乎，希望你和爸爸保重身体。”说完，搂着梦桐的肩，头也不回地走了出了客厅的大门。

    蓝宝瓶把那盒铁观音扔了出去，追出去大声喊：“你这个逆子，永远也别回来！飞扬公司也不需要你这样不称职的总经理！”

    李飞扬看了看头也不回的儿子，又看了看无理取闹的妻子，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也许，这一次是对儿子和梦桐最大的考验，不知道从小锦衣玉食的儿子既然夸下海口，能不能在外面坚持住。

    汪氏一家四口看到这种结局虽不是他们期望的，可也无可奈何，留下伤心的李飞扬夫妇，告辞而去。诺大的一个客厅归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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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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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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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第 5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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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第 5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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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第 5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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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第 57 章(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