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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飞狐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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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遭遇程灵素

﻿    这绝对是一场噩梦！

    他被一个美女看上了，而且一连被看上了七次，被追了七世。【最新章节阅读.】无论他怎么腾挪闪躲，美女始终追着生死不渝。哎，老实说，他其实欢迎得很，窃喜非常。毕竟，有美女眷顾，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桃花运！偏偏——地球人都知道的，人生不如意之事向来是十件能出来十一件，梦里的他居然是个心无旁骛一心向道的修道士！潜心修道就等着羽化升仙的一刻，结果每次到了那关键的一刻都毁在了她手里。是可忍孰不可忍，神佛都难忍，他怎么忍得了？

    恶念一起，他先下手为强，在最后一世拔剑斩天，把美女砍了个形神俱灭，看她还怎么纠缠！

    结果，他这一剑劈下去，葬送了自己七世修道的道骨不说，还堕入了魔道，每日每夜在无间道里承受着雷风火的三灾利害，被折磨得骨肉消疏。

    你爷爷的！果然是好梦由来最易碎。梦里那个谁呀，他绝对不会承认的白痴，好不容易有女神眷顾了还装什么清高？这下可好，不仅害他没了女神，还连一条小命都……

    ！都死活丢不掉！

    娘咧！让我死吧，让我醒过来吧！现实里就算没有美女垂青，至少还有雾霾可以呼吸，还有地沟油可以吃，还有垃圾山泉可以喝，大街上也还是有不少美女的。

    大概是他的反抗意识太过强烈，梦随心转。果然还算老天残留了一丝丝良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叫人发疯的无边虚无退散了，黑暗变成了黑夜。他看到了白色的芦苇，听到了哀鸣的孤雁，感受到了肃杀的冷风。

    尽管环境依然不太友好，但谢天谢地，终于换了一个梦。现在，他头上是泛着奇异白的黑云，脚下是坑坑洼洼。

    远处若隐若现的烛火在黑夜里并不明亮，却吸引着他的眼球。他如逢大赦狂奔而去，一路上跌跤扑倒，扑起一身泥水，扑起芦花簌簌。

    似乎……以前见过这个梦，陌生却又熟悉得紧。

    前面是一座破庙，烛火正是从那破败的窗子里透出。他踏进门去，殿上的神像青面凹首，正俯身将一片草叶放入嘴里。他走过大殿，满身的泥水，湿湿嗒嗒地滴在地上，跟着起了一个一个脚印。庙里的厢房，房门大开，里头有一对男女。男的躺在地上，女的跪在他身旁，俯首凝视，无限柔情，指间却拈着一根金针，恰射出烛火的光芒。

    这姿势有些微妙，场景也有些奇特。他好奇地默默观看了一会儿，看着那个女的把银针扎进男人的胳膊，然后俯下身子去。

    “程灵素取出一枚金针，刺破他右手手背上的血管，将口就上，用力吮吸。”电光火石间，脑海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他想也没想，猛地大喝一声：“且慢！”

    那女子被他一喝止住，抬起头来。一双明亮的眼睛黑漆夺目，精光四射，充满防备却又掩饰不住哀伤。一见外头来人只是个形容落魄的陌生人，她目光暗淡了下来，垂眸竟不理会，再次俯下身去。

    他蹬蹬蹬大步上前，在那女子的唇触到男子手臂之前，扬手将她掀开。女子没有防备，被他一掀掀得摔倒在一旁。他立刻替代那女子，捧起男子的手臂，张口就要凑上唇去，然后在距离手臂还有零点零零一米时停住了。

    他在等，等待他的梦醒来。大脑有指示，那女子明亮的眼，枯黄的发，菜色的容，瘦弱的身，再加上这场景，绝对是程灵素无疑。没想到梦境居然到了金庸的书里，倒不知前头那个虚虚实实的梦是出自于哪本让人吐血的玄幻了。此时此景，正是程灵素生命终结之前，帮心上人胡斐吮吸毒血。胡斐所中的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三大剧毒，无药可治，就连医术无双的程灵素也不得不采用以命易命之法才能救他一命。如今他来替代她吸吮毒血，无疑是自寻死路。

    但是，人在梦里总是有着奇特的自我保护意识。即使在可怕的梦靥，只要不涉及到自己性命，便无大碍。一旦涉及到性命，那便是立时就醒。他自小爱做梦，有时候到得性命关键时刻，明明很想继续下去看会发生什么，偏偏就是醒了，不让看到。他想，他这一口下去非得丧命不可，那这可怕的梦便会立时醒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的意识并没有回到他的房间，烛火也依然还在。他等待片刻，什么都没有发生。难道威胁没用？必须得吸上一吸才算是性命垂危，才能醒过来？

    思及此，他立刻俯身就臂，用力吸了一口。一股腥臭之味顿时充塞了口鼻，又是热又是寒，让人几欲发呕。他转过脸把毒血吐在一边，眼角瞥见那女子正好从地上翻身起来。见他吸下一口毒血，女子那一双眼睛立刻瞠得圆圆的，满脸的不可置信，那明亮的眸光真比寒星还璀璨夺目。

    “你……”女子喉间艰难挤出这么一个字，便再也说不出来第二个字。

    真是程灵素啊！他心中想着。是男人哪有不爱美人？但偏偏金庸里，他最爱之怜之的却是最其貌不扬的程灵素。她心细如发、冰雪聪明、善良体贴……咳咳，他不是想为她唱赞歌，事实上他最气恼的也是她的又痴又笨又傻。不就是要吸出毒血么？何必要自己亲身上阵？外头抓个人来不就行了？

    唉，估计这就是现世报。他心里谋害书中其他无辜的路人甲，没想到今日他做个梦却变成了这路人甲。不过，能让一向处变不惊的程姑娘如此震惊与无语，就算只是在梦里，他也得意了。

    心中所想，面上就表现了出来。他微微一笑，也不答话，俯下身去继续吸毒血。吸一口，吐一口，然后等待着毒发，等待这噩梦醒来。程灵素怔怔地望着他，没有试着阻拦。一口是吸，十口也是吸，她说不出是喜是悲，只在一旁默默垂泪。

    待到吐出的毒血转为红色，程灵素低道一声“够了”，立刻递给他一个水袋，“把口漱净！”

    他才想回答“不必”，却在她的那不言而威的气势里，默默地照办了。

    “我不知还能……你为何……你与我们素昧平生……”程灵素极想找话道谢，却找不出话来说，几次都不成言语，想必也是碰到了此生难得无言以对的时候，毕竟无缘无故谁要来争着抢死？最后她终于只是郑重地问了一句：“请问恩公尊姓大名？”

    她不说“我们”，他都要忘记边上还躺着个活道具了。他转过头去瞅了一眼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男人，想必这就是胡斐了。瞧这胡斐皮肤黝黑，长相粗豪，又因为中毒的缘故，僵着肌肉，着实难看。但人虽动不了，神智似乎还清醒着，一双眼睛灼灼发亮地盯着自己，像是极力要把感激之情灌输过来。

    他微微笑了笑，回过头来回答程灵素：“我姓路，名过，字改之。说什么恩不恩的，我也只是刚好不想活了。”

    他神色间颇有些得意，想他仅仅只是偶然地路过一下，却轻易就改变了程灵素的命运，这名字当真贴切得紧。哪知道他这视死如归的潇洒话语还未说完，正要给胡斐敷药的程灵素却脸色忽地一变，猛地回过头来，低惊一声：“你叫……什么？”

    路过稍微惊讶，把名字重复了一遍。程灵素确定之后，长长松了一口气，一脸释然与感恩。“原来是毒手医仙路大侠。”

    毒手医仙？谁呀？这久仰大名的语气让路过错愕不已，“姑娘，你识得我？”认错人了吧？

    程灵素微笑道：“先师在世时常言当世用毒行医之最者，当属毒手医仙路大侠。只可惜路大侠神龙见首不见尾，先师临死时常憾不能再见路大侠一面。我原还奇怪怎么会有人不怕死要来替大哥吸毒血。既知是路大侠，那区区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想必不在话下……”

    “等等，等等！”路过听她越说越离谱，什么毒手医仙，什么用毒行医之最？他哪里会这些？“姑娘必是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毒手医仙，从未学过医，又如何懂得用毒？”

    路过说着，忽然身上寒气涌起，舌头打结，话也说不分明。

    程灵素惊了一惊，问：“你不是？”

    路过无奈摇头道：“凑巧同名吧。”同的还是他胡诌出来的名字。

    《飞狐外传》哪时候出现过一个毒手医仙啊？不是只有个毒手药王么？不至于看漏了吧？不过，有没有都无所谓了。这梦里短暂的相会啊，就算是心理安慰也好，他总算是怜香惜玉了一回，没有再干出把美女往外赶的蠢事了。

    “既然不是……你……你为何？”程灵素的声音隐约传来，他的意识却离梦境越来越远，再次往黑暗回归。在离开梦境之前，他露出自以为最欣慰动人的微笑，道：“别人不肯好好爱你，你也不肯多爱自己一点，只好我来爱你了……”

    啊，真是煽情！路过心里为自己喝彩，心满意足地跌入了黑暗，等待着意识清明远离这倒霉又可耻的梦境。

    啦啦啦，我轻轻地路过啊，救了一个程姑娘。我挥一挥衣袖啊，不带走一片云彩。他在心里唱着，颇为得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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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爱的剧毒

﻿    醒来时，路过全身酸疼，像是落枕了，又像是刚打完拳击，全身骨头不知道是硬是软，想翻个身活络活络，却软绵绵没有一丝力气。【最新章节阅读.】他想着，再赖会儿床好了，反正今天不用上班。

    这懒散的念头还没想完，就发觉不大对劲。他的身子在动，而且他趴着的地方也不是床。眼睛睁开了一条线，看到了扑入眼帘的黄土地，地上的枯草移动着。他在一个人的背上，那个人背着他，吭哧吭哧地走得非常艰难。

    有没搞错啊！这样都没死？还在这梦里？

    “那个……”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立刻就天旋地转，然后他发现他的脸已经与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对不起，对不起！”程灵素瘦小的身子从他高大的身躯底下钻出来，然后又把他翻了个面，“我……我太惊讶了。你觉得怎么样？”

    路过动弹不得，只能让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一圈，才发现他们在一个树林子里。他把视线移到程灵素满脸汗水的脸上，心里只有一个疑问。

    “我没死？”

    程灵素微微笑着摇头，却没有一丝高兴的样子。

    路过奇了，问道：“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

    程灵素道：“你吸了三大剧毒的毒血，早已毒气攻心不可能活命。我是死马当活马医，给你服用了我师傅炼制的三颗‘生生造化丹’。那是先师耗费多年心血炼制而成，到底有没有用，能有多少用，我也不知道。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天，也许……只有一个时辰。”

    时间概念对他没用！路过叹了一口气。那就再等等好了，看这被篡改的《飞狐外传》后头还会怎么发展，反正这种明明在看电视，结果自己跑到电视里去的梦，他也不是没做过。

    “这里应该差不多了。”程灵素站起来四周查看了一番，又回到路过身边，道：“庙里危险，我大哥还在那里。我去带他过来。路公子，请您在此暂时委屈一会儿。”程灵素说着，转身又离去了。路过躺在一个大树底下，想活转身体，结果仍旧是动不了。

    无知无觉又无能为力……果然还是在梦里。

    总算不同的是，现在已经是清晨时分，日头还未挂起，但黑暗早已褪尽。耳边有早起小鸟的欢鸣，鼻尖全是树叶清新的味道，偶有从树叶上滴落一滴夜里凝出的露珠，也是清凉可人。这惬意的环境，他几乎都要忘了当初是被另外一个什么梦给折磨得只想快快醒来的。

    他享受着这惬意的早晨，直到日头渐渐升起，沉重的脚步声再次传来。他斜过眼睛去，看到程灵素以刚才背负他的姿势同样背负着一个人慢慢地靠近过来。不用说，一定是胡斐了。胡斐中毒后，肌肉僵硬到连程灵素那个师叔都瞧不出来他是死是活，活脱脱一个活死人，得过足了一天一夜才能动弹。

    程灵素走得极辛苦，几乎是一步一步挪过来的。前头自己在她背上没觉得，这会看她那瘦瘦小小的身子，背负着比她两个人大都不止的大男人，他心里都为她捏了一把汗，生怕她下一刻就摔倒在地。

    幸运的是，她没有。虽然走的慢，但她还是极稳重小心地把胡斐背到了路边身边，安置下来。随手擦了擦额头的汗，她立刻又来抓起路过的手腕替他号脉检查。

    “姑娘……”路过真想告诉她，别浪费精力，让他死吧，他死了其实只是醒了而已。但是看着程灵素专注的神色，他居然完全开不了口。哎，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滋味果然不太好。

    程灵素摸着他的脉象，“咦”了一声。路过身中剧毒早该丧命，但“生生造化丹”居然能帮他护着最后一口气，保持脉象平稳，倒也算是奇迹了。程灵素稍微松了一口气，靠着树干坐下歇息。她一夜未眠心力交瘁，又背着两个大男人走了一路，其间辛苦自是不言而喻。

    “我姓程，叫程灵素。这是我的结义大哥，胡斐。”程灵素介绍着自己，瞧路过表情颓丧，她微微笑着鼓励，更像是自我安慰，“你能说话，就是好现象。只要活着，总能有希望的。路公子救了我大哥……”

    “我救的是你！”路过打断她。现成的苦肉计，不用白不用。“你替他吸出毒血，本来要死的是你！你也不必安慰我，那三大剧毒无药可救，除非以命换命。我替他吸毒血时，就跟你一般心意，没想活了。现在还能多看这世界一眼，已经是赚到了。”

    程灵素怔了一怔。她本以为路过不知道吸出毒血的利害，所以才会仗着一股侠义心肠抢着来做。却不料他是深知吸出毒血的后果，却仍旧如此义无反顾。这辈子哪时候见过这样的人？就算胡斐会为了她而不顾个人生死，可胡斐是一起出生入死的结义大哥，路过却是素昧平生，何以也能舍命相救？

    “别人不肯好好爱你，你也不肯多爱自己一点，只好我来爱你了……”路过晕倒前所说的那句话忽然又在耳边响起，她的脸颊不由得红了红，想再追问缘由也没了勇气，只得掩饰地撇过脸去。

    路过瞧见她的脸红，细一思索猜到了缘由。瞅了一眼旁边与他同样躺着无法动弹的胡斐，他坏心一起，继续假装伤感地道：“我本来就是孤零零一个人，自由来去，生死无所谓。倒是程姑娘你，我得提醒几句，就算再喜爱一个人，还是应该多为自己想想。尤其是对不值得的人，还是少爱一点好。你这里为他而死了，后头他见着了别的姑娘，照样把你抛诸脑后，要和别人天长地久，长相厮守。你情何以堪？”

    程灵素喜欢胡斐，胡斐喜欢袁紫衣，偏偏袁紫衣居然还是个尼姑。三个人的感情纠葛向来是各自心知肚明，却从不点破。这下子被路过直接说了出来，不止程灵素面红过耳，连躺在地上的“活死人”胡斐都尴尬不已。

    路过也不知道还能在这梦里“活”多久，但既然多活了一刻，救了程灵素的命，说不得也可以试着救救她的爱情。或许他还可以想法敲醒这个胡斐，让他明白身边的“二妹”才是该好好珍惜的宝贝，袁紫衣那种“白月光”还是让她消散比较好。可话到嘴边，又发现没什么可说的。

    胡斐配得上程灵素？这种自己没本事还惧怕女人比自己本事的男人，就连同为男人的他都感到可耻。且若只是因程灵素能为他牺牲性命，他就拿感情来回报，这种感情，也没什么价值。

    若是还要靠旁人来劝，那更是毫无意义了。

    哎，明明是个大男人，居然婆婆妈妈地在替人操这种心。

    路过望着程灵素，她苍白的脸色透着些许红晕，清秀中微增一股娇艳……哪有别人说的丑？他正出神地望着她的容颜，却看到她的脸色忽然沉了下来，低呼一声：“有人。”

    她的话音才落，林中的兵刃相接之声立刻就传入了耳朵。路过直觉就要跳起来逃跑，结果还是一动不能动，拼命想起来，仍旧动弹不得。这该死的梦，真的很让人冒火啊！把腿伸直啊，白痴！原来路过记起小时候听人说，梦里跑不动时，那一定是因为睡觉蜷着腿了。

    这边路过在很努力地希望能从梦境里改变现实中的意识，程灵素却已经站起身子，往树林里去一探究竟了。

    她悄悄靠近一棵大树，借着大树掩住身形，朝外张望。只见三个大汉正围着一男一女缠斗。那三个大汉所用全是流星锤，三人六锤舞得虎虎生风，锤来锤往，叫人眼花缭乱。被六锤围在中间的一男一女却是赤手空拳，在流星锤划出的空间里腾挪闪躲只有招架的份。

    流星锤擅远距离攻击，如今是以三敌二已占上风，只要稍稍进攻，那一男一女早已落败。只是他们是忌惮着对方拳脚，因此不肯攻上，只挥舞着大锤，要将对方拖败。古语云：“一寸短，一寸险。”那一男一女赤手空拳，短了何止一寸两寸？对方流星锤远距离攻击，他们手无兵刃，又没有千钧之力抵挡，因此只施展巧妙身手避让。流星锤的挥舞极耗力气，时间一长，他们力气弱下来，那时候就是他们的突击之时。两方都打一个“耗”字诀，就看谁能耗到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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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门派火拼

﻿    程灵素看了一会儿，暗暗摇头叹气。福康安召开的天下掌门大会，令武林各门派争夺席位，虽说大会最后被他们搅了个乱七八糟乌烟瘴气，但比武过程中刀剑无眼，尽管各掌门小心谨慎，终究还是有死有伤，自此都结了怨仇。眼看着这使锤的三个人将那一男一女逼入绝地，却又始终不下杀手，只意在拖垮他们，思及大会中战况，程灵素已是明白了其中缘由。

    这使锤的三人必是延州“千斤庄”褚十锤的门人。褚十锤在掌门人大会中败给了玄印门的掌门人孙铁玄，被孙铁玄的“玄印掌”所伤。“玄印掌”掌中带毒，必须以独家内功辅以药物才能将毒素拔出，若不然，毒素侵体，重者身亡，轻者终身不能动武。偏偏孙铁玄在打败了褚十锤后又被其他门派以重手毙命，弟子们敌忾心一起，哪有那么好心去救别人的掌门？褚十锤在掌门人大会中被打败，弟子们自然也是诸多不服气，见玄印门没了掌门，也就干脆落井下石动了武力，要一吐气闷。

    只是前脚大会才刚刚结束，后脚门派火拼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只怕这江湖自此是再难太平了。江湖纷争起，从此只顾着自相残杀成为一盘散沙，清朝廷自是高枕无忧了。他们处心积虑要破坏的天下掌门大会，表面虽然被破坏了，但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

    但知道这利害关系又能做什么？如今她是自身难保，若再卷入江湖纷争就更加难以脱身了。程灵素本欲袖手不管悄悄退回来，却忽而又听到再远处的兵刃相接之声也渐渐近了，想是林中还有另外一批人斗着。胡斐与路过如今身中毒伤均是动弹不得，一旦牵扯进去，凶多吉少。

    她这边犹豫着，踌躇不前，忘了隐藏身子。千斤庄与玄印门的弟子们本来相互耗持着，眼角瞥到她，均以为是对方来了援手。各自心里想着眼下势均力敌，对方来了帮手可是不好办。两方所想一致，采取的方法也如出一辙。他们几乎是同时发力，力求先发制人。先是千斤庄的三人互丢个眼色，其中一个陡然发力，流星锤直朝“玄印门”的女子扫去。这一下发力，去势比前头都快，那女子欲使出轻身工夫躲闪时，却是来不及，只得及一个“大弯腰，斜插柳”，贴着那流星锤的走势险险地避了开去。一旦避开，她立刻趁对方锤在外而不及收回时，一个旱地拔身欺近，伸手去抓那人胸前“膻中穴”。

    膻中穴乃人生大穴，一旦被制，则周身不能发力，性命均在对方掌握之中。敌人哪敢疏忽？当下举链格挡。哪知，女子此举意在声东击西，到半路立刻变指为掌，稍转方向打对方左胸。对方一手挥锤在外，另一手救膻中，自是来不及应对这一招，当下结结实实地中了一掌，“啊哟”叫了一声。

    与之同时响起的，是玄印门男子的叫声。女子听到，不由得高唤了一声：“曾师兄！”

    原来“千斤庄”使的是一招诱敌之计。其中一人持锤攻击这女子，其实是为了引男子去救。这对师兄妹深陷敌手，师妹功力比不过师兄，是以师兄在招架敌人的同时，也奋力护着师妹才让她几次免丧敌手。因此，“千斤庄”攻敌所必救，突然向师妹发力，师兄自然挺身相助。他哪里料得到，前一发力是虚招，真正发力的却是正在攻击他的对手。在他分力要去相救师妹时，黄雀在后早已一大锤击了过来。他一掌隔开了第一锤，却不知真正的杀招是在第二锤，后发先至将他打了个结结实实，当即“哇”地一声就吐了一大口血。

    曾师兄被一锤打倒，倒下时正好扑到旁边虎视眈眈的敌方援手身边，他当即出手如电，想着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今日是败了，先抓个人质在手好全身而退。又见对方只愣愣地站在原地不加躲闪，他心中大喜，以为一击必中，孰料手指才沾到对方衣衫，犹如火烧一般，立即缩手，跟着结结实实地扑在了地上，狼狈不堪。只是又哪里顾得上？那灼心一般的痛，早叫他连连甩手，什么英雄好汉的形象都没有了。甩手间又碰到了被师妹打倒的敌人，却见他也是甩着一只手叫苦连连。此时二人都顾不得再扭打了，一味照顾手上的灼疼。再一细看，已是红肿一片起了密密的细泡。心下不由大骇，均想着原来此人不是千斤庄（玄印门）的帮手，那么必是作壁上观等着坐收渔利的其他门派了。

    两人一前一后张牙舞爪地扑来，又叫声连连地跌倒，程灵素却是从头到尾连根手指也未动一下。她只是眼光轻轻掠过地上的两人，抬头去看另外三个人的战况。玄印门的师妹没了师兄的帮持，已是**难支，鬓发纷乱，连连后退。

    “还不认输？”千斤庄使锤的大喝一声，跟着一招“扬眉吐气”，右锤直向师妹扫去。“孙师妹，当心！”倒在地上的曾师兄着急地提醒着师妹。师妹早被两人四锤逼得手忙脚乱，听到师兄的喊声，连忙闪身避开。哪知这一招却是虚招，使锤的见她闪躲之下已露破绽，当即收回了锤，换手去抓。这铁锤少说也是五六十斤，要练到收发自如，没有一番功夫是绝做不到的。

    已败倒在一旁的曾师兄眼见着师妹就要陷入敌手，却苦于无法救助。他陡然一个“鲤鱼打挺”起身，踉跄就冲过去，口里喊道：“我跟你们拼了！”但他没跑出两步，脚下忽然一阵剧痛，再次扑倒在地。千斤庄的另外一个人立刻趁机上前，挥手一拂，制住了他的穴道，同时喝道：“说！玄印掌到底怎么解？”

    曾师兄见今日已无脱身的希望，森然一笑，道：“你们死心吧！我师傅已经过世，天下间再没人能解得了他老人家的玄印掌了！你们想知道，就到地下向他老人家请安去吧！”

    “你！”制住他的人当下气得哇哇乱叫，扬起铁锤就想一锤砸下去，却在触到那人头颅时偏了偏，砸在地上，砸出了好大一个坑。回头来又恶狠狠地盯着那个女子道：“你不救人，我们杀了你师妹！”

    “有本事你就杀！”孙师妹也好生气魄，昂了昂头，丝毫不惧，“今日我们玄印门是完了，你们千斤庄也别想挨过明日！”

    “哇哇哇！”制住孙师妹的那个人气得哇哇乱叫，却是毫无办法，真想把人砸得稀烂了解气。但偏偏投鼠忌器，真把人砸死了，师傅也没救了。

    “玄印掌倒也并非无人能解。”正当两边剑拔弩张却都束手无策之际，一个轻柔的声音传来，让两边人都愣了一愣，同时扭头朝声音方向看去，一看之下不由得大失所望。

    只见一个身形瘦弱长相普通的小姑娘正从树旁不紧不慢地走过来。看那形貌不过就是寻常百姓家的小村女，能有什么法子？

    程灵素一直沉默地站在旁边观战，那两个人怎么在拿她时被伤，曾师兄拼命时为何会忽然跌了一跤，大家全没人瞧见。这两方人一方急于救人，一方已是一败涂地，因此都把她给忘了。这时候见她出来指点明路，虽是失望，却也忍不住抱着万一的希望。

    “姑娘，你知道什么人能解？”

    问话的人是个二十多岁的瘦长青年，眉长鼻挺，脸色白净，举着一对五六十公斤的大锤颇有些不协衬。但他说话一开口，另外两人都停止了叫嚷，留意着听他的话。

    正在这时，树林另一方又走出几个人来，还推搡着几个被绑缚的人，为首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青布衣衫，国字脸庞，目光如炬，也拎着一对铁锤，威风凛凛。

    “二叔！”瘦长青年一见来人，立刻迎了上去，道：“他们死也不肯说出解救之法！说孙铁玄死了，玄印掌再无人能解。”

    被唤“二叔”的汉子听了立刻皱起眉头，正要施压问人时，忽然瞥见站在一旁的程灵素，愣了一愣后，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他“噗通”一声跪了上来，嘴里喊道：“路大侠，我大哥被‘玄印掌’所伤，性命危急，求您出手相救！”

    这一变故倒让程灵素呆了一呆，回头一瞧，只见路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她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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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你是路大侠

﻿    三大剧毒乃寒毒之物，致使路过肌肉僵硬，无法动弹。但因为程灵素一下子给他服用了三颗“生生造化丹”，药性刚劲威猛，将剧毒暂时压制。此时阳光普照，大地阳气上升，肢体也跟着渐渐温暖起来。

    路过一发现自己能动，心中大喜，暗想果然是自己蜷着腿睡觉的缘故，也不多思索，立刻就爬起来到这边看热闹。谁料才刚走近来，就有人对他行此大礼，口口声声居然又是“路大侠”。

    莫非他长得真和那个“路大侠”很相似？

    但问题是，《飞狐外传》里到底什么时候多了个看起来声名远播的“路大侠”？

    路过正想澄清，忽觉衣衫被扯了扯。他低头一看，只见两根手指捏在他衣角，不是程灵素又是谁？他料程灵素聪慧心细，这下暗示必是有了其他安排，当下也就只微微一笑，配合着没有说话。

    只听程灵素道：“褚二庄主多礼了。要我家公子救人也不是不可以。”她边说着，退到路过身边，“但你们得须答应我们两件事。”

    “好说，好说！只要路大侠看得上眼，别说两件，两百件也成！”褚二庄主全名褚百锚，听说路过愿意出手，当即挂起笑，拉着侄子过来一起道谢，“东泰，还不快过来谢谢路大侠！只要路大侠肯出手，你爹一定平安无恙！”

    “路大侠？”一直在旁疑惑观望的瘦长青年，终于慢半拍地记起了什么，忽然满脸放光，激动地问：“是‘那个路大侠’？”

    “对！就是‘那个路大侠’！”褚百锚同样红光满面，拉着侄子跪拜谢恩。后面跟着的千斤庄的门人见二庄主和少庄主都跪下了，当然也不好站着，当即全部跪下，口里喊着：“请路大侠出手相助！”这十来个人为数虽不算多，但也不少了，众口齐声，呼声震林樾，竟然震得林中飞鸟扑腾腾乱窜跑了。

    路过哪时候受过这等大礼？只觉得一堆人跪在自己脚下，瞬间觉得自己果然高大上了不少。若非考虑到折寿的问题，他都想大手一挥，“众卿平身”了。但转念回到现实，他又不得不心虚地想退后几步避开。“那个路大侠”的名堂实在是不小，程姑娘啊，你真的觉得这样冒名顶替大丈夫么？我可是分分钟都可能会撒手撂挑子的人。

    程灵素悄悄推住他的腰阻住，逼他承受了这些大礼，然后不紧不慢地开口道：“第一件事，放玄印门一马，两派恩怨就此一笔勾销。”

    褚百锚满口答应：“这个自然。只要路大侠肯出手相救，我们也没必要再去找玄印门。但是……”

    程灵素明白他的顾虑，又道：“孙掌门被杀，玄印门报仇尚且来不及，褚二庄主不必担心。曾大侠，孙女侠，可否赏我们公子一个薄面，就此恩怨两清？”

    玄印门对千斤庄的恨无非就是对方趁丧而入，损了他门下弟子。但此事却也因为玄印门先伤对方掌门在先，可谓情有可原。且既然路过在此，顺水推舟卖个面子他日也好办事。曾师兄与孙师妹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后，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褚百锚见他们也同意了，当即下令将所有玄印门被抓的人一并放了，玄印门的门人告辞离去，暂且不说。褚百锚回过头来，又恭恭敬敬地问路过道：“请问路大侠，第二件事是？”

    路过眼神瞄了一眼程灵素，示意让她代答。程灵素道：“我家公子正在救治一个病人，需要地方静养，你带我们进城去，找个清静的地方。”

    路过暗暗吃惊，面上却仍是一派微笑望着褚百锚，表示：“这就是我的意思，各位以为如何？”要知道胡斐几次夜闯福康安的府邸，抢了福康安的两个儿子，又搅乱了天下掌门大会，如今已是全城通缉要犯。好不容易赶在城门未关之前逃了出来，准备要多远跑多远，程灵素居然要再回城里去，不是自投罗网么？就算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也完全没必要去冒这个险。只要跟着红花会一起往回疆一豹隐，天高地阔还怕什么皇帝？

    “这有何难？”褚百锚不知道程灵素所指的病人是胡斐，也不知道胡斐是朝廷的通缉要犯，满口应承下来。

    “那就带路吧。”这双簧戏轮到路过上场了，他虚抬一手，煞有介事地真装起了路大侠，一副极有派头的模样。背地里却趁无人注意时转过头来朝程灵素挤挤眼。程灵素也掩嘴一笑。路过忽然脚下一痛，不由得龇起了牙，“嘶嘶”吸气。

    “公子，怎么了？”程灵素关切地问。

    路过僵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向程灵素道：“你掐掐我。”

    程灵素不解，却仍是伸手去照他的意思掐了掐。路过面无表情，在她收手时吩咐：“继续。”程灵素一头雾水，只得继续掐。看路过仍然没有表情，她心中一惊，怕他寒毒再次攻心导致肌肉僵化。若是如此，可就功亏一篑了。思及此，她一狠心，用力地掐了下去。

    “啊——”林中响起长长一声惨叫，久久不歇，再次惊得飞鸟乱窜。

    身后众人面面相觑，仿佛全都听到了偶像从神坛掉落的声音。“啪——”碎了。

    路过回头来，龇牙咧嘴的还没完全回复到位，有些尴尬地朝周围的人笑了笑。周围的人有的看天、有的看地、有的看那片树叶真绿，一齐选择了暂时性耳聋目盲。

    路过低下头来埋怨程灵素：“你谋杀啊？”

    程灵素懂医，非常清楚掐什么地方只轻轻用力就会疼痛无比。因此这一下为了刺激路过的感官，她加大了力。即使并不是非常大，却也超过了一般人的承受范围。见路过反应状况良好，她早在他嚎叫时就迅速搭住了他手腕。看他目前状况还在“生生造化丹”的控制范围内。她暗松了一口气，轻声问着：“刚才怎么了？为什么要我掐你？”

    怎么了？路过只是不小心踢到了一截树根，撞疼了脚趾头。这点疼痛当然是无关紧要的，有关紧要的是：他明明是在做梦，为什么会觉得疼？

    “没事。”他脸色难看地掩饰过去，煞有介事地叮嘱千斤庄的人小心抬好胡斐，心里却是波涛翻滚。他脚踏的是实地，非常实在的大地；头上是太阳，明晃晃的；还有蓝天白云，树叶清新。最最重要的是，程灵素那一掐，掐得他……实在是疼！

    这清晰明亮又实在的感官，实在不像是在梦里能感觉到的。

    北京城的城门这会已经戒严了，官兵盘查着每一个出城的百姓。好在对进城管制倒不多，见一群江湖人抬着伤患经过，他们也并没有放在心上。亡命之徒嘛，好手好脚才是稀奇。眼下天下掌门人大会刚刚结束，断手断脚断头的，都没必要大惊小怪。因此，一行人很顺利地进了城，然后来到城中一家客栈。

    风中飘扬的酒旗，大大地书写着“悦来客栈”四个字。果然是最大的全国连锁啊。路过忍不住鄙视了一番。程灵素听闻笑声瞅了他一眼，路过掩饰地去招呼正要进门的千斤庄弟子小心别磕到了胡斐。结果，他前头还吩咐着别人，后头自己就在门槛上磕了一下，疼得他再次龇牙咧嘴。

    程灵素在他身后立刻扶了他一把，防止他跌倒。

    千斤庄的人对此采取同样的反应，全体不约而同地扭过去脖子装着干别的事。没关系，偶像也会吃喝拉撒，偶像也会时不时磕磕脚趾头，偶像也会疼得活汪乱叫。

    路过在程灵素的搀扶下上了楼，安置好胡斐后，褚百锚提醒道：“路大侠要不要先换身衣服？”

    路过愣了愣，低头看了下自己的衣衫，一身乱七八糟看不出模样的黑衣，上面还满是污泥，实在是狼狈得……有损大侠的形象。

    “也好。”路过点头称好，回头向程灵素道：“灵灵，你也先去洗漱洗漱吧。”

    程灵素既然在人前自称是他的婢女，他也不好拆她的台，既然是婢女，总得有个像婢女的称呼，因此他随口捏了一个“灵灵”。

    程灵素长这么大从没被人这么唤过，这又陌生又亲昵的称呼真叫她别扭又尴尬，直羞得双颊飞红，低头轻轻回答了一个：“是，公子。”

    热水很快就被送了过来，遣退了送水的伙计后，路过迫不及待地跳进了水里，清洗一身脏污，享受着温水的舒适惬意。他心满意足地长舒一口气，居然产生了久违的感觉：似乎好久不曾洗过这么一个舒服澡了。

    他微眯着眼睛，目光落在他脱下的衣衫上。这件衣衫，除了是个连体装外，完全看不清其他模样款式，没有扣子也不需要腰带，仿佛本来就穿在他身上似的，不属于任何朝代，但放在任何朝代也都不会太突兀。

    他居然还有这样的衣服！万能的系统、随心的梦？就是缺少了点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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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万能的系统？

﻿    一般来说，路过并不是喜欢就一个问题追根究底的人。正如网络上一个很流行的问题：如果你被关进精神病院了，怎么向医生证明你不是精神病人？他现在也是一样，人生到底是不是在梦里，还真难判断。所以，他的决定也很简单，反正该咋咋地，正常吃喝拉撒准没错儿。尤其是他现在轻而易举就不劳而获了人家奋斗一辈子都不大可能奋斗得来的扬名立万，到处混吃混喝不说，还被人礼遇有加。唔，身边还多了个聪明能干的婢女。

    前途无可限量。

    “客官？”门外咚咚的响起敲门声，打断了他对美好未来的构想。

    “什么事？”

    “天字二号房的女客官为您准备了衣服。”店里的伙计在门外说着，“小的给您送进来。”

    路过愣了愣，这才想到自己身无长物，唯一的一件衣服也刚刚也腐朽在他手里了。

    “知道了，放那儿吧。”

    哎呀呀，这么细致体贴的可人儿啊！就说他前途无可限量。

    路过匆匆洗了澡，立刻窜过屏风。入眼即是搁在凳子上的一套白色衣衫，上面还放着一条白色绣金的腰带。他迫不及待地抖开衣衫穿上，清爽的白色长衫，立刻让他神清气爽起来。想象着古代白衣名士的风流模样，虽然美中不足少了把折扇，他还是忍不住自恋地想要揽镜自照。

    镜子里的人白衣秀雅缓带轻袍，果然有几分出尘的模样。但是路过现在却没有半点沾沾自喜，他盯着镜中人目瞪口呆。镜中的人长方脸蛋，剑眉薄唇，没错，是他所熟悉的。他向来自恋自己的一双剑眉，偏偏一张薄唇总是被女人一见就贴上薄情寡义的标志，明明是她们从来不给他多情的机会。

    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披头散发，且长发齐腰！

    他忍不住伸手握住一绺拽了拽，头皮扯得还有些疼，绝对不是假发！

    待我长发及腰，让我穿越可好？

    这系统照顾得可真周到，可惜还是免不了出个bug。这是清朝，满地尽是半光头的清朝！有他这样顶着浓密黑亮的头发专门遭人嫉妒的么？

    路过摔甩开镜子，倒回床上。程灵素来敲门时，他仍旧忧伤得躺在床上装死。

    “公子？”程灵素轻柔又带着焦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路过抬了抬眼皮，有气没力地瞪着她。

    程灵素见他没事，松了一口气，柔声问道：“怎么了？”

    路过又盯了她好半晌，重重地叹口气，从床上跳起来，道：“没事！”

    这么万能的系统，这么随心的梦，随时随地照顾着他的需要，他不好好耍一耍，真对不起人家一番苦心了。

    他前一刻还颓废丧气，下一刻又斗志昂扬。程灵素不知道他心思转圜，只道他是为体内的剧毒担忧，却仍然能积极笑对生死，心酸之余不禁暗暗佩服。

    他们被引入一个房间。这是一个普通的客栈房间，房里的事物一目了然。一张小四方桌，几条凳子，墙角有个洗脸架子，同样普通的是正对着门口的床上正躺着一个男人。那个人正沉睡着，就连有人进来也没有动一下。

    褚东泰一见病人昏睡得好似死了一般，惊唤一声“爹爹”，立刻扑了过去。同进来的褚百锚倒是镇定地向路过解释道：“路大侠，这就是我大哥。从昨晚起，他掌伤加重，时不时陷入昏迷。”

    “我看看。”演戏就要演得像样演得彻底。从进入到这个房间，路过俨然就真成了对方请来的大夫了。他扫了床上的男人一眼，让褚东泰让了个位子，装模作样地拉过褚十锤的手腕诊了诊。然后又掀掀他的眼皮，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又掀开他的被子，扒开了他的前襟，一个黑色的五爪印印入眼帘。可惜，他这也只是学电视剧里的模样，真要问他是什么，他也只能惊讶地配个音：“掌中有毒！”以此来表现施掌之人的武功高强，出手狠毒。最后一帖药方药到病除，老子就是天下第一神医。

    不过如今的现实，他只能抬头望了程灵素一眼，程灵素不着痕迹地微微点头。

    路过转向褚家叔侄道：“这并不难解。你们立刻去准备一大盆热水，几条干毛巾。另外再派两名手下守在门口，疗伤期间，谁也不准进来。还有，多派几个人在隔壁守着我那兄弟，他若有什么损伤，褚庄主这毒伤也甭想治了。”

    褚百锤连连称是带着侄子退出了房间，去准备路过要的东西。程灵素这才上前来检视了一番伤处，然后在褚十锤嘴里塞了一颗药丸，回头来问路过：“公子，你怎么知道我要这些东西？怎么知道要疗这毒伤，必须有我大哥帮忙才行？”

    路过笑道：“热水毛巾，我那是唬他们的。姑娘要我配合演戏，我跟着演就是了。”

    电视里不都那样吗？外伤动手术的得热水毛巾，内伤推后背的得派人守关。

    “至于保护你大哥，不过是吓他们一吓，把你大哥的命运和他们庄主的命结合起来，他们自然乖乖就范保护好你大哥。怎么，要救褚庄主的伤，还需要你大哥帮忙？但你大哥现在……”

    程灵素道：“我大哥的毒早解了，现在之所以还无法动弹，是因为剧毒过体导致他肌肉僵硬。过了今晚，他就会恢复如常。公子，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路过自认还是善良公民一枚，绝对不想炫耀自己的得天独厚，免得胡斐知道后没脸再活过来。可惜人太优秀了就是没办法，同样是身重剧毒，有些人就得躺成僵尸，他就能活蹦乱跳，想低调都不成。

    他在心里摇头叹息，扬眉笑道：“我很好，相当好。”

    程灵素苦笑一声，道：“公子，我知道你是为了让我安心，但是我必须告诉你实情。你替我大哥吸出毒血，中毒已深，‘生生造化丹’能维持至今已超乎我的想象。但既然有希望，我一定会尽力替你拔毒，所以请你也一定不要放弃。”

    路过见她说的认真恳切，也不由有些感动。可惜她不知道，他有万能系统，能毒死她的毒，在他身上可不一定了。不过，作为新时代好青年，身患绝症却积极向上乐观看待人生的态度是绝对不能少的。

    “我不会放弃。”路过斩钉截铁地说着，眼里闪烁着坚毅的光芒，就差握拳盟誓要与病魔殊死斗争了。

    “那就好。”程灵素微微一笑，松了一口气。有病不可怕，怕的是有病了自己放弃治疗。“现在可以告诉我，到底觉得怎么样了吧？”

    路过伸伸拳，踢踢腿，表示自己绝对能直面疾病，不会被任何困难打倒。“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正说着，忽然发觉肩膀处有些僵硬，于是摸着揉了揉，转转胳膊舒活一下，接着道：“除了有些关节处有点僵硬。没关系，小问题。”

    程灵素脸上露出忧色，立刻问道：“是哪些地方？”

    路过活动着筋骨，这才意识到僵硬的地方不止一处。“手、手腕，胳膊肘……”他边说着，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越说越慢，渐渐地也意识到了什么。前头被树根绊倒，又被门槛绊倒，他并不是活蹦乱跳的……

    程灵素认真地一一听他说完，鉴于男女授受不亲，她不可能到路过身上去摸着验证僵硬程度，细心又问了几个问题。门口传来了敲门声，是千斤庄的人回来了。

    “路大侠，你要的热水毛巾。”热水由褚东泰亲自搬过来，热气腾腾地，将他的脸庞熏得发红。褚百锚跟在他身后，问路过还有什么吩咐。

    一有外人在，路过马上就正襟危坐装出一副大侠主子的模样，扬手道：“暂时这些就可以了，我先替他放毒。你们去门口守着，没有我的吩咐，不要进来。”

    “但……”褚东泰想说什么，立刻被褚百锚打断了：“东泰，路大侠这么安排自有他的主张，我们配合就行。”

    路过明白他们的顾虑，当下微微一笑道：“我了解褚公子为人子的心情。但是，这放毒过程颇有些凶险，有亲人在旁反而会碍手碍脚，造成负面影响。”

    褚东泰无奈，只得跟着褚百锤出门去。路过在他们身后关上了门，程灵素立刻拉过来一把椅子，让他坐下来，她则在随身的包袱里去过两个药瓶，又取出一个小布包放在桌上，最后又掏出一把小刀来。回头来见路过还站在原地未动，她扬了扬手里的刀，道：“坐下呀。”

    “做什么？你不需要我帮忙么？”他以为自己这个假路大侠，虽然当不了主治医师，至少可以当个助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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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毒医之路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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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毒医之路在脚下            ﻿程灵素道：“公子，你心肠真是好。我想，就算是真的侠肝义胆的‘毒手医仙’路大侠，也不过如此吧。”

    路过是不知道“那个路大侠”到底有多么侠肝义胆，反正他被她这一夸，一向到处求点赞的厚脸皮居然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他实在是有些汗颜，他翻遍自己的五脏六腑也没找到一丝好心肠。不就是帮胡斐吮了一次血么？而且还是在他以为是在梦里的情况下做的。

    他这一迟疑，程灵素已经走了上来，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好，道：“我没有你的胸怀，要治病救人就先救亲近的。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这三大剧毒或许可解，但你吮了毒血，本是无药可医。所幸原来‘生生造化丹’生奇效，能暂时护住五脏，把毒素抵御在外，积累在四肢，所以你四肢会出现僵化的情况。这也算是好消息。但是，此前没有先例，毒素能压制多久……”

    她说着，声音越来越低，蹲在路过身边，拿着刀子研究他的手。路过清晰地看见地板上忽然落了两滴水滴。他心中一惊，这才意识到她的焦急担忧。他体内的毒让她完全无法把握，偏偏她把自己当作救命恩人，她救得了别人，却救不了最想救的人。

    思及此，他心中不由得柔软了起来，温声道：“程姑娘，你不必担心，生死自有天命，早晚的事。今日即使我不因这毒而死，也总可能因为别的什么缘故。旦夕祸福无常，多活一天是挣来的，我并不在意的。”

    程灵素抹了眼抬起头来，微微笑了笑，翻过他的手掌，在他手心劳宫穴划了个口子，让毒血流出。她手法巧妙，并不怎么疼痛，路过也没当回事。但当伤口划开，里面流出来的血居然全是黑色的，饶是他故作镇定也镇定不下来了，瞪着那黑血目瞪口呆。

    “这……这这这……程姑娘……你……你能救我的，对吧？”战战兢兢的声音。

    x！系统原来不是万能的！真让他给中了剧毒了！现在是怎地？毒素淤积，无药可医，没有先例，不知道能压制多久……啊啊啊！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啊！

    路过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今日，大义凛然个啥呀？胡斐这种不识好歹的人，救他做什么！当时就一刀宰了他，还不妨碍他与程姑娘双宿双飞。

    程灵素听他声音有异，抬头看到他眼里的害怕与求生欲，反而欣慰地笑了笑，坚定地道：“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的！”

    路过心里还在为自己的半死不活懊恼着，但是看到程灵素坚定的表情，心中也稍稍安定了些，缓了缓心虚，道：“咳咳，其实……死……真的也无所谓的……”

    程灵素顺着他的话道：“对，死真的也无所谓的。”她边说着，在路过掌心撒了一点白色药粉，不让血凝固，然后又把那划了他伤口的小刀在火上来回烤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放进包袱里。

    路过手上有伤口有毒血，不便去帮忙，只坐在一边看着程灵素忙碌。只见她打开一个蓝色的小布包，里头并排着大大小小的银针。程灵素的师傅被称“毒手药王”，其实“毒手”只是手段，“药王”才是精华，其实是个神医级别的人。

    “程姑娘，不如你教我学医吧？”路过心里打着算盘，想要在《飞狐外传》这个到处用毒的世界里好好活着，身边这个资源才是最值得好好利用的。

    程灵素正从小布包里取出一根银针靠近火上来回烤着，听到这话手上动作停了停，回过头来，甚是欣慰地道：“路公子，若我师傅听到这句话，定也要引你为知音了。”

    路过道：“那你呢？”

    程灵素问道：“路公子，你知道我师傅是谁么？”

    路过道：“当然知道。毒手药王无嗔大师，医术超绝。你尽得他真传，所以我才冒昧斗胆。”虽然是挟恩以报，不过他绝对不会承认。

    程灵素升起一丝疑惑，奇道：“你怎么知道？”

    路过心下暗惊，这才想起程灵素从未透露过她的师承。他面上不动声色，解释道：“昨晚我经过一片芦苇地时，听到有人经过，他们说话不怀好意。一个男的问：‘师傅，若碧血蚕蛊、孔雀胆、鹤顶红真的无药可解，怎么办？’另一个回答：‘无嗔老和尚自诩医术高明，若此毒无药可解，他怎会研制出来自打嘴巴？那小丫头说无药可解，只能说她本事没学到家。’我初始并没当回事，后来到了那个破庙，见到你和你大哥，才依稀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所以当时看到你不顾一切要去吮吸毒血，我才会阻止你做傻事。毕竟世间良医比良相，姑娘你活着可比你大哥活着对这世界是有用多了，为何不好好爱惜？再后来玄印门亲口说的玄印掌无药可解，姑娘却对此驾轻就熟，我若还不知姑娘医术超绝，那也是白活二十年了。”

    路过一心虚想掩饰，就扯得多了。在他的刻意提醒下，程灵素想起前晚他不顾一切地以身涉险代她吮毒血，救了胡斐也救了她。这恩情如何能报？如今他性命垂危，难道这一个小小的愿望都不满足他吗？但她师门内部相争，她若代师收徒，不仅教不了他多少本事，反而还会牵连他进本门恩怨，这实非报恩之道。

    她低头思索了一会儿，道：“路公子你宅心仁厚。毒与医并存你只看到了医，亦表明你心思纯善。倘若我师傅在世，也必定心喜能收你为弟子，传你衣钵。但如今我师门是非恩怨多，路公子没必要趟这浑水……”

    “我并不介意。”路过一听她这婉拒之话，急忙澄清明志。

    程灵素摇头示意他把话听完。“既然路公子不嫌弃，我就代师傅收你这个弟子。但你先不必拜师，他日我们回药王庄，自当在师傅坟前由他老人家亲自主持你的入门仪式。”

    简言之，她可以教她医术，只是他暂时不必拜师。既得其实又不需担其名，这大大的便宜谁不爱捡？路过迫不及待地捡起来牢牢拽住，大喜道：“多谢程姑娘！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负姑娘一番心意。”

    程灵素微微笑了笑，又取出几根银针凑近火边来回烤着。烤火完毕后，她取出其中一根扎进褚十锤胸口那块黑色掌印的中心。路过上前两步，细细观看着她的程序动作。

    程灵素见他有兴趣，解释道：“这里是‘劳宫穴；。玄印掌的掌毒主要印在手掌劳宫穴，以及五指六脉之处。要放血散毒，就必须从这几处开始。”她边说着，又取针一根一根扎进黑色掌印的五根手指，扎一针就解释一句是什么穴道，有什么功用。

    路过非常懊恼。“书到用时方恨少”，说的一定就是他现在。如果当初能多读点中医的书就好了，也不至于现在对这“五指六脉”的认知仅限于知道《天龙八部》里段誉有个绝招“六脉神剑”，真正穴位是什么在哪里却是一窍不通。

    程灵素一针一针地扎下，路过仔细地盯着，努力要记下对应的穴位。程灵素扎完针后，在黑掌印的周边穴位挤压揉按。随着她的动作，前头毫无反应的针孔慢慢沁出黑色的浓稠液体来。不用说，也是毒血了。

    路过盯着那从胸口沁出的黑血，看着看着，忽然觉得自己掌心一阵发痒。他低头一看，那已经凝固的黑血居然冲开了血痂往外渗透着，而且五根手指血脉也隐隐有冲出皮肤的趋势，让五个指头渐呈黑色。掌心发痒，手指胀痛，仿佛同褚十锤胸口的黑手印有着什么心电感应似的。

    他心念一动，捡起程灵素前头放下的小刀在左手小指“少泽穴”处轻轻划了一刀，黑血涌出。

    程灵素正在帮褚十锤放血，眼角余光瞥见他的动作，赞赏地点点头，表示“孺子可教”，见他又挨个去划别的手指，继而又摇头道：“你倒大方，枉我特意给你留下了手指头一会儿好用餐。”

    路过道：“反正有你这个灵灵丫头在，公子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说着手上没停，一刀一刀将十根手指按照才记住的几个穴位全戳了一道伤口，顿时黑血汩汩。他连忙扯了白布擦掉，任那黑血流出，直到再次凝固，掌心的痒和手指的涨痛顿时疏解了不少。再试着活动下手腕，那僵麻的感觉也比之前头好了许多。

    路过尚未意识到正是他聚精会神地努力要记住那些穴位，又全神贯注地盯着程灵素的施针次序，身体蕴藏的无名之气自然而然跟着反应，竟与武术名家们用内力祛毒不谋而合。三大剧毒奇毒无比，虽说此法不过是杯水车薪，却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路过也因此多了些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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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真凶是说不出来的

﻿    路过心情舒畅了些，再去瞅褚十锤的伤处。那黑色的掌印已经渐渐变淡消散，只留下一个淡黑色的痕迹。

    程灵素解释道：“玄印门本是青海密宗手印门的分支，他们的毒掌是从小练起的。在每日饮食中加入微量毒素，然后用独门心法将毒素逼至手掌，随着年岁渐渐累积，掌心毒素递增，发出的掌自然就成了毒掌。但此法颇有危险，稍有不甚就会毒素侵体，百年下来有胆识去练的人已是寥寥无几，因此这工夫也渐渐失去了原本的威力，想要解救也容易多了。”

    这倒不用她多解释，武侠世界里的武功，那都是一代不如一代。到了《飞狐外传》，这是金庸世界年表的最后时间，也就只剩下一些普通的拳脚兵器打来打去了，威力有限，所以毒手一出，谁也莫能与争锋。

    “程姑娘，那我这一掌打出去，是不是也会成为毒掌？”

    程灵素惊讶不已，思索一会儿后，道：“有这个可能。但我没试过，师傅生前也从未提起。”

    中这个毒的人全都翘辫子了，哪还管是不是毒掌？路过心下暗暗留意，回头去抓只小白鼠来测试一下。

    待所有针孔流出的血都呈红色后，程灵素停下挤按，血流也跟着立刻停止。她先洗了洗手，然后重新换上一盆水，递给路过一张巾帕，让他换下前头一张，顺便把掌心的血洗干净。待路过洗净后，她又取了另一张新帕子把这些全都包了起来，然后去门口唤人。

    褚东泰最先进来，他关心父亲，顾不得道谢就去看褚十锤的状况。程灵素也没放在心上，在旁边解释道：“毒血已经放出，褚庄主已经无性命之忧。他吃了药，过会儿才能醒。等过了今晚，我们再替他以内力祛伤通脉，方可大功告成。”

    褚东泰安心了，回过头来各种感激，自是不必多说。路过与程灵素回到胡斐的房间，胡斐仍旧僵硬得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听到他们进来，他很努力地移动着眼珠，看样子极力想说话。路过想到自己体内的毒，对他是恨得咬牙切齿，真后悔当初没有一刀宰了他，干净利落。

    程灵素取出帕子在他额头擦了擦，柔声安慰道：“大哥，你别急，你这肌肉僵硬得慢慢恢复才行，过了今晚就好。到时候，还要请你去帮忙救个人呢。”

    胡斐脸上肌肉僵硬，毫无动静，程灵素偏就看懂了，继续道：“石万嗔没有得到《药王神篇》，必会再次回到药王庙。眼下不宜和他相斗，只能先躲一躲。天下掌门人大会他背了黑锅，也是朝廷通缉犯，绝对不敢回到城里来。至于薛师姐和慕容师兄……”她顿了一顿，颇有些犹豫，最后一咬牙，道：“就算我答应过师傅绝不滥杀一人，可是薛师姐和慕容师兄背叛师门，杀害姜师兄和小铁，我总是要清理门户替他们讨个公道的！”

    路过在一旁暗暗叹气，金庸里真是什么奇形怪状的恋情都有，程灵素师门的这三个师兄姐也是奇葩中的奇葩。二师兄姜铁山喜欢三师姐薛鹊，薛鹊喜欢大师兄慕容景岳，但慕容景岳不喜欢薛鹊，娶了别人。薛鹊嫉妒之下把师嫂给毒死了，慕容景岳恼恨之下把薛鹊毒得又丑又驼。姜铁山对薛鹊情深毫不嫌弃，总算两人算是苦尽甘来结为夫妻，又生下儿子小铁。结果慕容景岳居然在薛鹊嫁人后又想了起她的好，回来百般纠缠，逼得姜铁山与薛鹊不得不到处躲避着他。后来在师叔石万嗔的搀和下，慕容景岳和薛鹊居然联手杀了姜铁山和小铁，最终结为夫妻。《飞狐外传》的原故事里，程灵素在死前安排好了一切，在她死后利用掺有七心海棠的蜡烛毒杀了慕容景岳和薛鹊，清理了门户，同时毒瞎了石万嗔。她之所以留下石万嗔一条命，却是为了留给胡斐报仇有个活下去的理由，毒瞎他的双眼是担心石万嗔用毒防不胜防胡斐斗他不过。

    只是如今，她人活着，原著中的计谋安排自然是无法实现了。那些个石万嗔等以“毒手”命名的歹人也好端端的活着。

    路过这才明白程灵素不让他拜师的苦心，他若拜了师，被石万嗔等人盯上了，那真是如跗骨之蛆。思及此，不由得搓了一身鸡皮疙瘩，跟着又是一阵唏嘘。好好一个心细如发善良体贴的女子，即使看着她完好无损地活在眼前，偶尔想到书中的她，他偶还是忍不住酸一酸鼻子。

    门外有人敲门，是褚东泰扶着褚十锤。他一见门开，就迫不及待地喊着：“路大侠，路大侠，我爹醒了！”

    褚十锤是个五十来岁的壮年，一张方形脸庞本来极是威风，但因身重毒伤免不了精神打折，难免力不从心有些萎顿。只是此时见了路过，他那隐隐泛着黄黑之气的脸色竟如回光返照一般，面现红晕，显是激动异常。他上前冲了两步离开儿子的扶持，连连打躬行礼，热切道：“路大侠，路大侠！当年在延州有幸一睹风采，如今十年风霜，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路大侠一面。看如今路大侠风采依旧，老夫……”他边说着竟而哽咽着接不下去话，身体一阵摇晃站立不稳，“噗通”一声跪倒。

    路过吓了一跳，“啊呀”一声跳开，暗骂道：“你爷爷的，嫌老子寿命太长么？动不动就跪，你这么大把年纪没脸皮，我还是有点脸皮的好不好？”

    这边褚十锤在褚东泰的搀扶下已经站了起来，但心情仍是激荡不已，连连喘气。

    程灵素道：“褚庄主毒伤虽无大碍，但受阻的经脉须过些时候才能疏通，在此之前还是保持心平气和方为上策。我家公子不过是路过不平，举手之劳而已，褚庄主无须多礼？”

    “是，是，路大侠向来施恩不图报，是老夫的错。但一别十年不曾瞻仰风采，如今乍然相逢，老夫实在是激动。路大侠，敝庄已经叫伙计备了一桌酒菜，恳请路大侠赏脸……”

    褚十锤激动不减，热情地招呼着。忽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响起，好长一阵不歇。褚十锤正说的激情澎湃，不由得愣了愣，打住了话头。程灵素怔了怔后，扑哧笑了，打趣道：“公子好本事。”

    原来经这一番忙碌，竟然已经快到申时，早过了午饭时候。路过从早到晚连一口米都没沾上，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了。

    褚十锤闻言哈哈笑了，道：“路大侠啊，路大侠，一别多年，你果真……风采依旧啊！”说着，竟然眼眶湿润了起来，露出神往的表情。

    “褚庄主，请你们在前头先走一步。我有些话想跟公子说，随后就到。”

    路过正无语问苍天之时，耳听程灵素正同褚十锤等人说着。他垂眸一看，程灵素正以不容拒绝的眼神望着他。他点点头，让褚十锤等人在门外等着。

    “公子，你到底是真是假？”程灵素听着外面脚步声下楼去了，才小声问路过。

    路过愣了一愣，没想到程灵素这么郑重其事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小问题。他有些无奈，他也希望自己真是“那个路大侠”啊！

    路过无比诚恳地回答道：“程姑娘，没人比我更希望我是货真价实的，真的。”

    路过见她将信将疑，也懒得再去澄清，他摇摇头，开门自己先出门了。他快饿死了，没工夫在这里扯些有的没的。

    在楼下与褚十锤等人会合后，几个人一齐往大厅去用餐，一路上都只碰到了几个千斤庄的弟子跟他们问好，没见到半个其他人影。

    路过觉得奇怪，顺口问了一句：“这客栈的人都去哪儿了？记得进来时还人来人往。”

    褚百锚道：“路大侠吩咐要清静的环境，敝庄岂敢怠慢。赔了些银两，让他们做别家客栈的生意去了。”

    呵！千斤庄居然这么本事！路过惊讶极了。要知道天下掌门人大会时期，武林各派汇集京城，住店自是难免。江湖武林把面子看的比什么都重要，要把他们请出客栈，那可不是一斤两斤黄金白银能解决的事。

    他忍不住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褚十锤与千斤庄到底是什么来头，奈何搜索半天也没有个结果，倒是先闻到了令人垂涎的饭菜香味，只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一阵血腥味扑面而来。他下意识抬头看去，血腥中一个人影扑面而来。

    他心中一惊，便要让开，旁边的褚百锚早两步上前，一掌将来人推开，护在了众人前头。众人定睛看去，只见一个满身是血的汉子躺在地上，嘴里还在喃喃不停，但是却连个声音都发不出来。

    褚百锚翻过那汉子的身子，讶然喊了一声：“曾诺之？大哥，是玄印门的曾诺之。”

    褚东泰一听名字就怒了，道：“上午才说好恩怨两清，下午就来捣乱，玄印门真欺人太甚！”他说着上前，要唤弟兄们抄家伙，防备敌人。

    “且慢。”程灵素瞧曾诺之情形不对，快走几步上前。只见他身上大小伤处不下十余处，其中更有一剑伤及肺腑，眼见着是活不成了。但见他意识虽然溃散，嘴里却仍是喃喃自语，仿佛极力要说什么，程灵素取出一根银针，在他左右“太阳穴”上各刺了一下。

    众人见她这般动作，也都噤了声留意去听曾诺之要说什么话。

    曾诺之涣散的瞳孔渐渐聚焦了起来，在看到程灵素时，心中一喜，抓着她道：“路大侠……快……走……”他受伤太重，再次醒来见到太过激动，情绪激荡之下，这累积起来的最后一丝力气最后只支撑他多说了五个字，然后戛然而止。

    路过目瞪口呆。天边雷声阵阵，滚来一句歌声：真凶就是他他他他说不出来的！

    敢不敢不要这么狗血老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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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隔空伤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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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回事？”褚十锤重伤刚醒，对与玄印门的仇尚不清楚。褚百锚当即将他昏迷之后千斤庄是如何去找玄印门索讨解药，又是如何与玄印门打了起来，最后又如何遇到路过得他出手相救的情形说了一遍。

    “若是如此，曾诺之为何为这般模样出现？”褚十锤沉吟不语，上前仔仔细细地将曾诺之的身体检查了一遍。只见他身上不止有刀伤剑伤，还有拳脚淤青，肋骨也折了两根，可见是被多人围攻之下，最后拼死闯出来的。“难道玄印门遭多个门派围攻，派曾诺之前来请路大侠出手相救？”

    路过立刻反驳：“不可能。”那个什么鬼路大侠，到底是有多么急人之难啊。不消说，既然已经消失十年，八成是多管闲事惹祸上身在哪处无人发现的山洞里挂掉了。死了还阴魂不散，还来给他为难。不好意思，他不是那个多管闲事的路大侠，他自己的苦难都没人帮忙，哪里有工夫管别人家的事。

    “公子说得对。”程灵素适时地帮了他一把，解释道：“他有一处伤，正是玄印掌，只是发掌者火候不够，不足以致命。”她边说着，将曾诺之胸口衣襟撕开，果然有个隐隐淡淡的黑色手印，只是这手印纤小，颜色隐约，又受其他伤痕的干扰，若不仔细查看，很难分辨得出。

    这下又变成内讧，更是难解了。

    “我好像听到他说叫我……快走，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报信有人要对我不利？”路过还是比较关心自己有没有可能倒霉。

    褚十锤哈哈大笑，道：“放眼当今天下，谁敢对路大侠不利？谁能对路大侠不利？”

    路过瞬间又觉得自己高大上了起来，心里暗暗点头。穿越大神虽然老糊涂了，但总算还是讲点良心的。

    百思不得其解，路过挥了挥手，道：“既然没有答案，就静观其变吧。”

    “对，对，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众人附和着。

    躲在一旁的跑堂店小二见他们把死人抬了下去，这才压了压惊，替他们送了水来净手，又将地板清洗了一阵。

    路过重新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循香望去，只见两个伙计抬着一桌热气腾腾的菜上来，五颜六色，极有风味非常能催人食欲。他顿绝饥肠辘辘，肚子又咕咕叫了两声，叫得他尴尬不已。

    客栈的伙计擅于瞧人脸色，早瞧见他们这行人中，他才是座上之宾，立刻就上前来点头哈腰道：“小店也没有特别招呼贵客的，这几道都是本店的招牌菜，客官们都还看得起。”

    他边走边介绍着，说什么“燕窝红白鸭子燉豆腐”、“葱椒羊肉”、“冬笋炒鸡柳”、“鸡丝焗白菜”，还有一盆“猪油酥火烧”……路过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哪里还有多的心思去听他的讲说，却又不好表现得太过馋嘴，只忍耐着。好在褚十锤也没有太过客气地照顾场面话，摆摆手让小二退下，招呼路过入座。

    路过拿起筷子就想大快朵颐，偏偏褚十锤一口一个“路大侠”，只道“桃李春风一杯酒”，恭恭敬敬地要敬他酒喝。路过无奈，放下筷子正要端起酒杯，却被程灵素压下了。他不解地回望她，她笑着解释道：“褚庄主，您的盛情我家公子心领了。只是您身上毒伤未愈，我家公子现下也不宜饮酒，不如以茶代酒的好。”

    路过虽不甚了解他为何不宜饮酒，但在这杀机四伏的世界里，多听程灵素的话总是不错的。他哂哂然一笑，大方地松了酒杯，朝褚十锤兄弟笑道：“哪来的这么多忌讳？我这丫头，真把她给宠坏了，就跟个管家婆似的了。偏我还不敢得罪她。嗨，来来来，我看我还是以茶代酒吧，省个耳根清净。”

    他这打情骂俏的话，明显地表示了程灵素非一般人。褚十锤疑惑地在他俩脸上来回逡巡数次后，想问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没有开口。

    各人心照不宣，倒是把个程灵素羞了个粉面飞红，偏又无法反驳，只低头去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路过丝毫不以为意，反而体贴她害羞不敢夹菜，帮她夹了几筷子爽口菜。作为一个现代好男人，和兄弟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时，绝对不能忽略身边的女人，这一点是非常有必要的。

    褚十锤看在眼里，终于趁着菜美茶香、气氛和谐时，不痛不痒地问道：“路大侠此番回京，可有先见过红花会的英雄？”

    红花会？路过稍稍疑惑，顿时想起《飞狐外传》与《书剑恩仇录》本就有交集，掐指算来，红花会应该昨晚才祭奠过香香公主，目前应该还留在北京城外。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当即摇头，表示未曾见过。

    褚十锤有些失望，又道：“那路大侠可知道，红花会赏金千两，但求路大侠一丝踪迹？这十年间，就算明知消息值得推敲，也宁可信其有地扑去，只为路夫人满腔痴心等待……”

    路过一口茶差点儿喷了出来，瞠目结舌地望着褚十锤。路夫人？

    程灵素听到也愣了一愣，转过头来看他。席间顿时寂静下来，针落可闻。

    正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粗豪的呼喝：“好大的胆子！”紧接着响起一个孩子的哭声：“呜哇，你们欺负人！我要告诉我爹爹！好好的人一穿上乌龟壳就只会欺负小孩子了！呜呜——”

    就这一个起落，打断了一桌子的寂静与尴尬，大家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了过去，留神听着外面的动静。那孩子的声音听起来可怜兮兮，言语里却是夹枪带刺，还能讽刺官服是乌龟壳，显然吃亏的不是他。倒是前头那个粗豪的声音气急败坏地道：“小兔崽子！你给我站住！”

    外面的喧嚷声顿时吵闹了起来，人群吆喝斥责声，重物倒地声，还有鸡飞狗跳声此起彼伏，想必是两人你来我往，在大街上捉起了迷藏。

    褚百锚听得分明，笑着打破饭桌上的尴尬，道：“这些官兵整日里欺压良民，作威作福，没想到今日会栽在个孩子手里。只是那官兵武功不弱，居然抓不住一个小孩子，不知道那孩子是何来历。”

    路过虽然心中好奇，但秉承着好奇害死猫的教训，嘴边一句“既然褚二庄主好奇，那我们不妨去看看”硬是给咽了回去。程灵素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关注着外面的动静，却也不想现身。褚十锤性格沉稳，加之心念着前头之事，并未被外面的骚动扰乱。褚百锚说虽然那么说，其实也怕得罪了官兵惹祸上身。几个人都只听着外面的动静，纹风不动。只有褚东泰一人年轻气盛，听说官兵栽在个小孩子手上，忍不住想去看看。

    正当褚东泰快坐不下去时，外头忽然又传来一声一声呵斥：“铁鹗！”那嗓音低沉，却穿透力极强，外面的吵闹受他震慑，顿时安静了下来，连声狗叫都听不到了。

    “大师兄，这小兔崽子他……他……”前头那个粗豪的声音说的义愤填膺，却又吞吞吐吐不干不脆。

    “我没有抢他的裤带，是他自己拿刀砍断的！”小孩子清亮的嗓音响起，听着是委屈，实则得意非凡。“我爹说朝廷养的鹰爪眼睛都瞎了，只会打自己，果然没错。”

    “是鹰爪雁行门的周铁鹪和汪铁鹗两兄弟。”程灵素在身边低声说着。路过稍稍惊讶了一下。这两个名字他是记得的，两人都是福康安手底下的一等一的护卫。师弟汪铁鹗性格耿直，师兄周铁鹪却是老谋深算。两人虽然都在朝廷里做事，求的是功名利禄，但也不算是坏人，他们甚至还帮过胡斐的忙。这小孩子口口声声“鹰爪”，显然也认得他们。这么公然和这两兄弟作对，他父亲绝对非一般人。

    “小孩儿，你过来。”只听周铁鹪嗓音温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爹爹是谁？”

    路过这会儿明白了，想必前头那小孩儿同汪铁鹗闹时，显露了一身工夫，周铁鹪眼光好，自然都看出来了，因此要先问清楚师承了再动手，不然一不小心与哪个武功高强的门派结了仇，也是麻烦。

    “我才不告诉你呢。”小孩子天真地说着，“我若告诉你了，你就会向我爹爹告状。我跟你讲，你别想着去告状。你若去告状，肯定会挨我爹爹一顿揍。我爹有跟棒子，专门用来打狗的！……呜哇，舅舅，舅舅，救命啊！”

    这最后喊“救命”的话却是忽然提高了音量，声音里的惊恐倒不似伪装，估计是真的被抓住了。路过倒也没担心，周铁鹪和汪铁鹗都一大把年纪了，到底也算是武林名家，犯不着跟个小孩子过不去，更何况他们还忌惮着小孩的靠山。

    但褚东泰不知情，一听小孩子被官兵抓住，腾地站起来，捞起铁锤就要往外冲。褚百锚呵斥一声“东泰”，也没唤住。

    路过笑了一笑，重新捡筷子夹了一块笋干，慢慢嚼着。果然，他一口菜才刚进嘴，就听到那小孩快活的声音喊了一声：“舅舅！”紧跟着一阵“轰”响，似乎起了一声爆炸，人群“哇哇”地纷纷逃窜。

    “舅舅，舅舅！”小孩的笑声在喧闹的人群里格外清晰，看样子已经被舅舅救回了。

    路过暗暗惊讶，侧头望了程灵素一眼，只见程灵素也是微瞠着眸，回望向他。

    “这是……隔空伤人？”刚才那一声“轰”响把褚十锤的注意力也吸引过来了。他不由自主地站起身，要出去看一看。

    “大哥，你说的可是……”褚百锚刚才听到爆炸声，已觉得不可思议，听见兄长也作如此判定，他也好奇了。

    站在门口的褚东泰转过头来，满脸的不敢置信：“好……好厉害的……掌。爹，二叔，你们真不该错过。这小孩儿的舅舅离周铁鹪和汪铁鹗还隔了一丈多，他双手只这么一推，他们俩才刚摆好架势要迎战，结果就被‘嘭’地一声轰得飞了出去，摔了个四脚朝天。”

    路过听到这现场解说，不禁暗暗吃惊。《飞狐外传》算是金庸武侠武功之末了，上场都是真枪实干，不打在身上那是见不了血的。什么时候什么人还有这么高深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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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书剑已经被穿过了

﻿    褚十锤望了望路过一眼，捻须沉吟道：“莫非是铁胆庄的周少庄主到了？”

    铁胆庄？路过微一思索，想起来了这个名字的来处。那是《书剑恩仇录》里的一个庄子，庄主名叫周仲英，是西北武林的领袖。这老庄主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因为十岁的小儿子年幼不懂事，泄漏了躲在家里的红花会四当家文泰来的藏身之处，他回来之后得知此事，一怒之下，竟尔失手将唯一的儿子给砸死了。

    “铁胆庄的周老英雄义薄云天，叫人好生佩服。但不知褚二庄主说的周少庄主又是哪一位？”路过问道。

    褚十锤满脸的赞赏，道：“还能有谁？周老英雄两个大儿子死的早，少庄主当然是指小儿子周重阳了。传言他幼时得路大侠指点过武艺，发掌能隔空伤人，算是路大侠的唯一传人。路大侠若不知情，难道传言是假？”

    又是路大侠！路过冷汗涔涔，发现这冒名顶替的事情是撑不下去了。别说他没工夫指点人，就连这周重阳他都死活推算不出来是谁。周仲英砸死儿子时都已经是五六十岁的年纪了，唯一那个被他砸死的儿子当时不过十来岁，他还能有个什么小儿子出来，十年时间长到能隔空伤人？

    路过想着反正人也救完了，程灵素的目的也达到了，干脆就坦白从宽找个梯子下来算了。正琢磨着该怎么开口，眼角忽然瞥见从门口走进来一个青年牵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这青年二十岁上下，浓眉大眼，相貌英俊，尤其是目射光华，与寻常人很是不同。路过对武功丝毫不懂，但看着这青年，竟不由自主就想起了武侠书里常见的一句话“目射光华，一看就是内功高强之人。”再观他身边的孩子，只见这孩子眉清目秀，甚是可爱，一双眼睛也是极为灵活出色，仿佛远远地就能看到一对黑水银珠子在白水银盘里滴溜溜地转着，一看就是个鬼灵精。

    两人一进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只听那孩子说着：“舅舅，你别担心，你力量控制得很好，只让他们吃了两个跟头，爷爷不会骂你的啦！”

    “你还说！”那青年弯起两指高高扬起，落在小孩儿头上时却是极轻，道，“要不是你调皮捣蛋，我犯得着动手吗？当初进城来，你怎么答应我的？小心我告诉你娘去。”

    小孩缩了缩肩膀，调皮地做着鬼脸吐舌头，道：“他们不是好人啦！我看他们鬼鬼祟祟的，一定是准备做什么坏事。那个什么鬼的大会开完，官兵到处都在捉爹爹和陈叔叔他们……”

    两人边说着，往后头走去。掌柜的急急出来拦下了他们，道：“对不起，客官。小店今日客满了。”

    青年道：“掌柜的，你不记得我们了？昨日我们就已经住下了。”

    掌柜有些为难道：“这个……今日有客人把整个后院都包下了，公子你们外出不在，所以……”

    “嘿，老爷爷，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那小孩伶俐地插嘴道，“我们已经住下了，还没说走。你开店做生意，怎么能不讲信用又把房间给别人住？”

    老掌柜额头冒汗，刚才这青年与小孩的一番对话他也听到了，知道他们就是外头在把官兵打得落花流水的人，他老人家得罪不起也收留不得。可是，前头那财大势大的庄子也是得罪不起。想到这里，他把目光朝包店的褚百锚投去。褚百锚已经认出这青年的确是铁胆庄的周重阳，要他开口赶人同铁胆庄和红花会过不去，那真是有点为难。偏事前又答应了路过要保持后院清静，如若反悔，那是大大的不好。

    路过知他们为难，微微一笑，道：“这事的确是我们有欠考虑。庄主不必为难，请便宜行事吧。”

    有了路过的钦可，褚百锚正要向掌柜表示让出房间。倒是周重阳听到这边说话，已经明白了来由。他先斥责了侄子一声“小远，别闹”，然后歉然地朝掌柜打了个躬，回头又朝路过这边抱拳施了个礼，道：“众位好汉……啊，原来是褚庄主，二庄主，和褚兄……失礼失礼！这位是……”他的目光最后落在了上座的路过身上。

    褚十锤等人各自都行了礼之后，介绍道：“少庄主，这位就是路过路大侠。”

    “路……”周重阳只重复了一个字，呆呆地望着路过，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了。

    路过以为终于是被拆穿西洋镜了，无奈地叹了口气，朝程灵素望了一眼。程灵素微微颔首，表示目的算已经达到，后续也能收场，但说无妨。

    “那个啥……”路过清了清嗓，准备撂挑子了，心中一片舒坦。“那个路大侠”的盛名实在是太重了，他挑不起来。顶着别人天大的头衔，表面风光气派，内心里可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哪知道他话才未说完，只见眼前一花，一双手就已经被握住了，一双晶晶亮的眼睛正热切地盯着他：“你……你就是路大哥？”

    “我……”

    “路大哥，你不认得我了？我是重阳啊，是你帮我起的名字。我现在长大了！”

    “我……”我不是！

    “路大哥，大伙儿找你找得好辛苦！路嫂嫂一直在等你回家，陈大哥带领所有红花会的兄弟光散英雄帖，全都是为了找你……”

    “我……”让我说句话吧！

    “路大哥，我好想你啊！”

    路过额角顿时拉下三根黑线。老子不是路大侠，老子也不搅基！

    “你就是路大侠？”路过一低头，那个唤作“阿远”的小孩儿也上了前来，抱着双臂头仰得高高的，恨不得用下巴看人，似乎对他颇不以为意。

    “不……”

    “对！”不等路过说完，周重阳立刻把侄子抱了起来，出示给路过看，道：“路大哥，你看！这就是阿远，当年你在鞑子刀下抢回来的阿远。你失踪十年，他都长到十岁啦！阿远，快叫路叔叔，当年若没有他，你这小命早就没了。”

    “知道啦。”小孩儿玉白的脸色泛着红晕，有些害羞的不自在，却仍逞能道：“这些话你们从到大，你们说不腻，我都听腻了！路叔叔……”

    “等等！”路过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大喝一声，礼尚往来地打断了他们的自顾自说，转头朝褚十锤道：“对不起褚庄主，事到如今，路某不得不坦白。路某只是一无名小卒，不是什么路大侠，只不过恰好同名同姓，因缘际会被褚二庄主错认了。周少庄主，你们都认错人了。”

    “什么？”寂静片刻后，褚东泰第一个反应过来，火爆地冲上前来就要理论，被褚十锤压住了。

    周重阳极受打击还不敢相信，视线落在路过的头顶，道：“怎……怎么会？这天底下，除了路大哥，谁敢留着头发？”

    喝，敢情是看着头发认人了！路过松了一口气，语重心长道：“发型是可以改变的，少庄主。”

    周重阳满腔热情被打击得七零八落，无力地把侄子放了下来，颓丧喃喃道：“你真的不是？”

    “我打你这骗子！”小阿远一落地，立刻朝路过扑了过去。路过见他来得快，直觉用手挡一挡。程灵素一见大惊，叫一声：“公子！”路过闻言分神朝她望过去，伸在面前的手不自觉地收了收。

    就这一缓，周重阳已经将小阿远揪住了，厉声道：“阿远，你忘了你爹的告诫了么？”

    即使有关路过的消息证实是假，也绝对不可以动手伤人。

    小阿远完全不知道他在这一来一去看着毫无凶险之间其实已经在鬼门关门口转了一圈。路过掌中能不能发出毒掌未曾证实，但如今他掌心的血却是毫无疑问的剧毒，小阿远若是被沾上，程灵素可是再没有多余的“生生造化丹”来把他死马当活马医了。

    小阿远恨恨扭头，要拉着周重阳离开。周重阳不走，反而依旧亲切地道：“原来这位大哥也是姓路。小弟生平最亲近姓路的人。褚庄主，小侄有个不情之请。这顿酒菜不如让给小侄做东，交了路兄这个朋友。”他边说着，竟不问人，直接拉了条凳子，坐到了路过身边。

    “少庄主说哪里话。”周重阳表明态度不与路过计较，褚十锤也不敢拂他的面。加之他的伤的确是路过所救，无论路大侠是真是假，但救命恩人却是名副其实，因此，他依旧待路过如上宾，虽然不若先前的恭恭敬敬，但神色之间反而比之前更愉悦了些。

    路过稍一思索，便了解了缘由。这个褚十锤，并不是不计较他冒名顶替，恐怕是知道自己是假的，松了一大口气，毕竟谁见到偶像喜新厌旧对原配夫人始乱终弃，都会忍不住失望一下下的。

    如今路过做回自己，自然得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好在这些人也不可能去查户口，他就随便胡诌个来历，反正就是遥远的无名山村里出来了个无名小子，不足挂齿。他感兴趣的是周重阳到底是什么人。

    周重阳有些失望地望了一眼路过，解释道：“那年我才十岁，做了错事，害了文四叔，爹一怒之下差点打死我，幸好路大哥救了我，才捡回一条小命。路大哥说我名字与爹犯冲，所以才有当日一劫，于是在我爹的同意下，他帮我改了个名字，叫重阳，表重生之意。”

    也就是说，这个周重阳不是别人，就是《书剑恩仇录》原著里被周仲英砸死的那个小儿子。路过恍然大悟，现在金庸武侠穿越者太多，他估计是捡了人家穿剩的了。不用说，那个人十年不见，估计早就换坐标了。

    人比人果然得死，货比货的确得扔。看看人家混的，同样是穿越，同样叫路过，再看看自己？路过很失望，后果……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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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半夜有敲门

﻿    路过的身份虽然被揭穿，但他毕竟是医治了褚十锤，且后续未完，褚十锤等人依然有求于他，因此仍旧待他若上宾，并未有半分怠慢。{{}}

    夜里，路过躺在传说中的天字一号房，柔软舒适的床铺并没有让他立刻就滚入睡眠。时已至半夜，他仍旧没有半分睡意。说实在的，整整一天了，他还是有些恍惚，有时候仍旧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门外忽然响起了轻又急的敲门声，路过讶然，不知道谁会半夜来敲门。哪知打开门一看，昏暗的光线下，怯生生站着的居然是程灵素。

    路过心中窃喜：换了个地方果然魅力大增，无可抵挡，才一天时间就有美女来投怀送抱了。

    他心念未了，程灵素已经从他身边闪了进去，急急地走到窗边，把窗子推开一条缝来，驻足观看。路过察觉有异，倒也没什么失望，疑惑地问了一声：“怎么了？”

    程灵素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示意他也过去瞅一眼。路过顺着她的指示看了一眼，差点“喝”出声来。这日是十七，夜半明月正亮，照着远处的人密密麻麻往来着，行动间居然没有出一丝声响。

    “这一定是朝廷严格训练的军队，他们调兵遣将不知道是要做什么。”程灵素低声说着。

    “莫非是周重阳与徐致远？朝廷要抓捕红花会，他们已经在周铁鹪和汪铁鹗前头露了一手，早就暴露了身份。”那个叫阿远的小孩儿全名徐致远，是红花会七当家徐天宏与周重阳的姐姐周绮之子，路过他们在日间饭桌上已经知道了。

    程灵素点头道：“有道理。昨夜里红花会与朝廷大战一场，如今见有人落单了，自然不放过。但是……若只是周重阳与徐致远，何须如此兴师动众？”

    “忌惮周重阳的武功？”路过说着又觉得不太可能，思虑一会儿，他忽然一拍大腿，叫道：“呀，不对！他们是对付我的？”

    “对付你？”程灵素惊讶不已。的确，以路过自编的那简单平凡的路人身份，想有个人来对付都太抬举他了。

    “玄印门！还记得白天玄印门的那个人么？”路过解释着，急急朝外走着准备跑路，“他临死前叫我‘快走’，一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我去！侠以武犯禁。他早该想到，那个路大侠这么大的名声，他在江湖草莽名声越大，朝廷里必定越把他视为眼中钉。{{}}他光顾着享受“路大侠”带来的好处，居然忘了一个人生至理：生于忧患而死于安啊！

    现在才后知后觉，不知道还能不能跑的掉。

    路过朝门口冲去，一拉开门，门口站着一人举手做敲门手势。正是周重阳。

    周重阳道：“路大哥，我正要找你！”

    “以后再说。”路过摆摆手。老子没工夫理你！

    周重阳斩钉截铁一个“不行”，伸出双臂，将他往外逃跑的身体当作了投怀送抱，抱了个满怀，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道：“路大哥，你瞒得我好苦！”

    路过满头黑线，将他推了开去。“周兄弟，我有要事在身，就此别过。”

    “我知道！”一把鼻涕一把泪当然只是路过的想象，周重阳激动之余还是很持重的，立刻掏出了一张纸，道：“路大哥，你的苦衷我都明白了。你是为了不连累我们所以才不与我们相认。但路大哥对我们恩重如山，我们岂是贪生怕死之辈？”

    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路过有口难辩，急着逃命，偏又被他堵住了门口。周重阳还在胡言乱语不知讲些什么，他干脆抢过他手中的纸自己看。程灵素站在他身边，一扫看完全部，“呀”了一声。路过比她速度稍慢，看完也是面如死灰。

    周重阳解释道：“这张纸是朝廷敕令，是阿远日间在汪铁鹗身上摸过来的。朝廷得到告密，说是路大哥在此出现，所以先派人盯着稳住了路大哥，然后调兵遣将要来抓捕路大哥。”

    果然他自己才是失火的城门。猜测得到印证，路过没有丝毫高兴。这堪比六月飞雪的冤，他绝对会让穿越世界血溅三尺白绫。

    “所以请你让路啊！我不是‘那个路大侠’，真心不是！”有没有人来看一看他真诚的小眼睛啊！

    周重阳道：“路大哥，事到如今你就别再骗我了。我的命是你救的，我的武功也是你教的，现在回报给你，正是得其所归。朝廷的酒囊饭袋算什么，今晚咱们大杀一场，看他们以后还敢找路大哥的麻烦！”

    你们不怕我怕啊！路过咬牙切齿，道：“周少庄主，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对天誓，我不是路大侠，我半点武功都不会。你要我去大杀一场，我只能送给别人大杀一场。若你想帮我断后，我没意见，但是，请别挡住我的路。”

    周重阳见他矢口否认，又见他言语窝囊，也犯了嘀咕，不那么肯定了。程灵素接过那张纸来，又仔细读了一遍后，道：“恐怕是玄印门的人告的密。玄印门中有人想告密，也有人不同意，曾诺之就是其中之一。他想阻止，反被同门所伤，最后朝廷怕他泄漏机密，所以欲杀他灭口，哪知他撑着一口气，居然还能赶过来。”

    她说着，深深叹息。路过却对这事后诸葛不感冒，道：“说这些都迟了。我再次申明，我不是路大侠，请让路！”

    “公子，咱就承认了吧。”程灵素一语惊人后也不理路过了，朝周重阳道，“少庄主，十年前公子因意外身受重伤，好不容易才捡回性命，但一身武功尽失，今日之围，只怕……”

    “不怕！”周重阳一听路过果然是装的，也果然是不想连累他们，高兴得也忘了身陷重围，把胸脯拍得砰砰响，斩钉截铁道：“我就是拼死也会保护路大哥！”

    “就怕死也保护不了。”后头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原来不知道何时，与周重阳一起过来的徐致远已经钻到屋里去了，正在踮着脚尖，趴在窗口观察着外面。

    几个人一起到窗边查看敌。这一看，只把路过又差点吓了个魂飞魄散。外头往来的调兵遣将中，居然还推着两尊神武大炮。

    穿越大神果然是不公平无下限。前头那个路大侠招摇过市了一番，潇潇洒洒拍拍屁股走人，事了拂衣去，留下一堆烂摊子，却叫他来承担。

    路过无语凝咽，前有白痴挡道，后有大炮待，他抓起程灵素的手腕准备交代后事。哪知才碰到她的衣袖，就被她反手抓住了。

    “公子，我知你绝不愿意连累他人。但是我们又怎能眼睁睁看你去送死？现在性命关头，你得听我的！”

    她严肃的神透着一股威严，路过即使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周重阳一听大喜，他就怕路过大义凛然，为了避免连累他人而要一力承担。没想到程灵素一句话就让路过服服帖帖回心转意，他这才转过头去多看了程灵素一眼。

    这一眼一看，他登时呆住了。白日里以及刚才，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路过吸引着，程灵素以婢女的身份隐在路过身后，没让任何人注意到她。此时她一站出来，路过又如此听她的话，周重阳像是才刚认识她似的，盯了她半晌后，忽然咧嘴笑道：“姑娘，你长得真丑！”

    他话音才落，忽地一个趔趄身体前倾，直接朝程灵素扑了过来。程灵素动作迅速，立刻闪身避开。周重阳反应极快，两步就站稳了身子，回头朝身后的徐致远抱怨：“阿远，你做什么？”

    徐致远不知什么时候又钻了回来，一只脚还悬空放在原先周重阳的后膝窝处。他慢慢地收回脚，白了周重阳一眼，“嗤”一声，鄙视意味甚重。他抱着双臂装作小大人的模样，道：“舅舅，眼下生死存亡，你是要娶媳妇儿，还是要活命？”

    程灵素虽自知其貌不扬，小时候也被姐姐笑过是个“丑丫头”，但自长大以后，谁个不是懂事明理的，哪个会在她面前这么说？当下被气得两颊通红，眼眶泛红。

    路过见那周重阳的行事和做派得体，又是一表人才，刚刚又得到对方以性命为保证的保护，心里正想着抵消他前头的拦路之恨，怎知他出口竟然如此没分寸。且不说程灵素哪有那么丑，就算真丑，能直接当着姑娘家的面这么说么？

    他义愤填膺，捋了袖管气势汹汹就要上前教训周重阳一顿。就算打架打不过，就算还有求对方，但维护身边的女人，气势绝对不能输！

    程灵素伸手拦住了他，道：“事不宜迟，趁着现在官兵尚未部署完毕，我们还是先离开为好。再拖下去，大家都成瓮中之鳖了。”

    周重阳才意识到自己出口不得体，挤到程灵素身边来，歉然道：“程姑娘……”

    程灵素淡淡地打断了他，道：“少庄主别放在心上。我生来就是个丑丫头，这是没法子改变的。你不过是说了事实，有什么打紧？”

    “不是！”周重阳大声说着想解释，被前头侄子眼疾手快地拉走了。

    路过这边瞧程灵素说的云淡风轻，但一双眼睛却是早就红过了，不由得升起一丝怜惜，悄声道：“你虽不是貌美如花，但也绝不是丑丫头。且你心地善良，比那些貌若天仙却心比蛇蝎的人好了不知千百倍。路过能结识你，是上天的恩赐，就算有一百个西施貂蝉给我选，我也会选择认识你。”

    他说的动，程灵素只是凄然笑了一笑，并未就此多说，反而问他：“路公子，你不怪我自作主张么？”

    路过道：“无论你做什么决定当然都是为我好。我听你的话。”

    他不是盲目这么说的，朝廷兴师动众来抓人，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假的，他假的也必须成真的。因为朝廷丢不起人，那些官兵也得抢抢功劳。既然承认是假的没用，不如以假乱真，还能得到周重阳以及背后红花会的全力支持，求得一线生机。

    程灵素微微笑了笑，也没有多解释，只道：“先看有没有机会混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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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十面围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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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走不是问题，问题是还有个无法动弹的胡斐。要这么搬着一个人突围，还真有些困难。路过虽然非常不愿意拖着这个累赘，但料想程灵素是不可能放下他不管。他正琢磨着有什么好办法时，哪知道程灵素居然提都没提，经过胡斐的房间时，居然扭头就走了。

    路过看到她眼角的泪光，不由得心软了，小声道：“待我们走远，给官兵放个消息，官兵必会来追我们，客栈里的人都会安全了。到时候你再回来接他。”

    程灵素低声回道：“多谢公子。”

    “前门方向有人打架。”周重阳耳尖，一出门就听到外头有动静。“褚兄弟与官兵打了起来。”他边说着，要去前门观战。

    “走侧门。”三个声音同时响起，是路过、程灵素与徐致远。

    周重阳愣了一愣，没有异议地遵从了，但却依然留心着前门的动静。刚走完楼梯，他又道：“褚兄弟被逼了回来。褚庄主在与官兵理论，官兵没人答话。”

    悦来客栈很大，前后一直从前街到后街。侧门外是一个宽巷子，巷子两端也是一直通到底。前街与后街都有官兵堵着，但两街之间也有很多分岔小胡同，趁着官兵未到，借着胡同离开也是非常方便的事。

    徐致远是个鬼精灵，这几天已经将附近的路都摸熟了，带着他们在胡同里东串西走，极为顺当。开始他们还庆幸幸亏走的快，官兵没来得及部署完毕。但是，走完两条胡同后，路过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这些胡同怎么都死气沉沉的？”一点声音都没有。虽说是半夜，但好歹有人经过，至少也让狗叫两声吧。

    周重阳一听恍然大悟，道：“我还正奇怪怎么连呼吸声都没有呢。难道这里的人一夜之间全都搬家了？”

    又穿了两条胡同，前方传来“咚——咚——”的碰撞声，像是什么重物在撞墙。几个人的脚步慢了下来，周重阳道：“有人用木桩撞墙。”

    “这边。”徐致远当机立断掉转头引着大家走另一条路。走到半路，周重阳又道：“前面也有人。”

    这样重复几次后，徐致远到底年纪小，已经开始着急了，道：“舅舅，你会不会听错了？”

    程灵素道：“不用走了，所有胡同的出口都被堵住了。”她话音刚落，忽然一声轰响传来。

    “那是什么？”周重阳问着。

    “好像是……石灰粉？”路过闻到了一点石灰的味道。

    程灵素手指悬空捻了捻，道：“是石灰粉。有人在拆房子。啊呀，不好！快后退。”

    伴随着她的话音，又是一声“扑腾”，果然是墙倒塌的声音。

    “我去探一探。”周重阳一马当先，踮足一跃就跃上了墙头，然后几步快走，几乎脚不沾地，月光下如银燕一般穿帘而去，渐渐地消失在胡同顶上的夜空里。

    前头拆房子的工程还在继续着，路过等人跟着往后退，借着墙壁的掩护，在胡同里与官兵始终保持着两堵墙的距离。又一堵墙被拆后，空中大雁掠过，周重阳又回来了。

    “四面都有人。想悄悄离去是不可能了。路大哥，你既然武功全失，那就由小弟来开路，这边走。”

    穿行两道胡同后，周重阳又停住脚步，低声道：“就是这儿，人最少。路大哥，一会儿我来开道，你们跟在我身后，瞅准机会就跑。”

    “等一等。”程灵素留心听着外面官兵拆墙时用大木撞击的声音，听了一会儿后，她道：“少庄主，你发掌能隔空伤人。若使劲全力，能有多大威力？”

    周重阳望了路过一眼，道：“路大哥当年教我时，说这一路掌法一旦学成威力极大，但却没说到底有多大。我十七岁那年初有所成，但出手不知轻重，结果打死人，被爹爹狠狠打了一顿，从此没敢再尽全力。”

    程灵素也没指望路过能知道这路掌法的威力，道：“既然这样，那待会你听我指示，用尽全力打墙。”

    周重阳自悔前头失言，如今情势危急又没工夫解释，因此对程灵素是言听计从，也不问缘由，只是用力点头保证。

    程灵素推门进入面前一家民房里，走至天井，与外头官兵真正只剩一墙之隔了。一行人小心地隐藏着身迹，程灵素在众人身上各弹了几下后，低声道：“待会少庄主发掌后，大家不要犹豫，捂起口鼻跟着他跑，跑得越快越好。若有人用刀剑砍，躲一躲，若是用手抓就不用理。公子，你跟在我们后头，哪里出现缺口，就往哪里跑。”

    这是一招调虎离山，主要是维护路过逃跑，在在路过看来，却是凶险异常。他虽然是被保护的对象，但他不懂武功，一个人行动，稍有不慎反而更可能丧命。因此，他坚决表示不同意，大义凛然道：“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我怎么可能扔下你们自己去逃命？”

    听着果然不愧是路大侠本色！周重阳等人哪里知道他的小心思，一听他的豪言壮语，立刻也豪气干云，道：“对，死也死咱兄弟死在一块儿！”

    程灵素无奈，只得依了他们。提醒周重阳做准备后，她则留意听着外头撞墙的声音。

    周重阳往旁边走了两步，寻出一个空地。只见他站立之后，左手向左，右手往右，各从下往上缓缓画了一个圈，最后双手齐出在胸前划了个圈，速度却比前头两个圈慢多了。随着这最后双手所画的圈，只觉得他的衣衫渐渐鼓了起来，隐约似乎闪着亮光。待双手抬至额前逐渐超过头顶时，月光之下，他头顶居然生出出了片片金花闪烁。

    路过以为眼花了，揉了揉眼。程灵素本来留意着外头的动静，这会也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了。周重阳蓄势待发，没有听到她的指示，斜过眼来看了她一眼。程灵素立刻凛神，道：“准备。发！”

    周重阳闻声双手推将过去，与外头的撞墙之声合起，只听得一声震耳欲聋，一堵墙倒塌下来，灰尘扑天。对面所料不及的人们被压在断墙之下，惨叫声此起彼伏地传来，幸运未被压倒的也是咳嗽连连，眼睛刺痛。

    “快跑！”路过伸手一捞，左手拉住了徐致远，右手挽着程灵素朝断墙冲了过去。周重阳在前头开路，左一推，右一推，那些挡路者要么已被墙砸伤，要么被掌力余波所伤，均无抵抗之力，只能像稻草人似的被推到一边去。

    过了第一重，拦在前面的不再是被墙砸伤的人，周重阳掌心凝力，仍是左一掌，又一掌，无人能挡。徐致远与程灵素就差一些了，他们早脱离了路过的掌握，正一左一右地护着他。徐致远手执匕首，体格虽小，却是灵活无比。程灵素则提着一把柳叶刀，也是刀法精妙，刀刀伤敌。两人脚下不停，手上也不停，但有人拿刀冲过来，立刻格挡。这危急关头，路过没工夫理会他们，只盯着前头的周重阳——跟着他才有出路。

    哪知周重阳武功了得，轻功也不在话下，他打得兴起了，一直被嘱咐要小心谨慎，保留气力，如今得到许可用尽全力，他当下发起全力，越打越酣畅淋漓，脚下也越奔越快，别说官兵无法靠近，渐渐地连路过等人也被他甩在了后头。

    路过一见大急，喊道：“路大侠，快跑！”他脚下正跑得快，这么一喊，顿时岔了气，偏脚下又踩到了什么东西崴了一下，顿时就打了一个趔趄。就这一会儿，已经有人拿着刀来砍过来了。但听到他的喊声后，立刻扔下了他，去追前头的周重阳。

    路过缓了一口气，程灵素已经回到他身边来扶住了他。路过低声道：“分头走。”

    程灵素会意，护着他要从另一条路走。徐致远几个起落窜到他们身边，道：“程姐姐，你护着路叔叔快走。”他手一指，正是路过原本打算要逃命的路。

    路过心中顿时惭愧了起来。但惭愧不能当饭吃，惭愧也不能当救命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对方也拉到惭愧的阵营中来。他立刻挽住了徐致远道，“一起走！”

    周重阳少了牵绊反而能更好地施展牵制住官兵。这样一来他们都比较好逃脱。徐致远脑筋转得快，当下也顾不上自己舅舅了，与程灵素路过一起往人少的方向跑去。

    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调虎离山居然完全起不了作用。因为官兵数量多出他们何止百倍千倍，调了一只虎离山，山上还有一只虎。东西两边都满满全是官兵，声东击西也没有半点作用。

    眼见着官兵不但没有被周重阳吸引走，反而越来越多，程灵素与徐致远手上的刀法早都乱了，只是见人就砍，能撑得一会儿是一会儿。就连路过也趁乱抢了一把刀，跟着左斫右砍。他虽不懂武功，但身手却是灵活，性命关头自是倾尽全力，因此也杀了不少官兵，自己身上也负了些彩，但他却浑然不觉，杀红了眼。

    但力气总有用尽的一刻，他们奔跑大半夜，渐渐左支右绌起来，好多次险些葬于乱刀之中，幸亏他们衣衫上有程灵素事先洒的毒药，关键时刻她又继续放出毒药，赤蝎粉，血矮栗，断肠草层出不穷，官兵拿不到人，才让他们逃过一次又一次，最后汇到一处，且战且退，重新被逼回了胡同。

    胡同入口小，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官兵不敢进入，只守在外面。路过等人松了一口气，混乱之中要去寻找周重阳，哪还有什么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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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部署反围剿

﻿    徐致远年纪小，急得眼泪在框里直打转。“怎么办，怎么办？都怪我太没用了！若我爹爹在这里，肯定有办法。路婶婶若知道路叔叔出了意外，肯定会伤心难过……”

    路过知道徐致远的爹爹就是红花会里有名的“武诸葛”徐天宏，智计超群。但至于路婶婶是谁，路过就不知道了。谁知道那个前穿越者欠了多少风流债？

    居然要个小孩子来承担责任了。路过歇了一口气，安慰徐致远道：“别着急，总会有办法的。就算没有你爹爹，但有你程姐姐在。她这么有本事，可不比你爹爹差哟。”

    徐致远生平最崇拜的就是“路大侠”，其次就是父亲。但“路大侠”一直只是传说中的大侠，如今见到真人发现也不过如此，因此父亲的地位立刻窜到了第一，一听有人比爹爹还厉害，立刻就止住了眼泪，红红地瞪过来，表示抗议。

    路过笑了笑，本来想摸摸他的小光头，看到自己掌心已经磨出了血，只得作罢。转头去看程灵素，却见她靠在一边墙上，万分沮丧地耷拉着头。

    “灵灵？”

    程灵素道：“公子，都怪我……当初若不是我要求你进城救人，根本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这是怎地？争抢着来揽责任？现在最重要不是责任归属问题，是解决问题！

    路过道：“别再说这种话了。就算没有你，我自己也会进城。只要进城就是自投罗网，是我自己倒霉。”

    倒霉的前头先被人穿了，穿的那个还比他出息，有事没事敢去找皇帝的茬儿来刷存在感。啊啊啊！同为穿越者，他真为他感到可耻。得天独厚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要像他这样，普普通通白手起家，靠着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一步一步走向成功，那才是真本事。

    可惜，现实永远是白手者还没开始起家就被吞没在得天独厚者的森林里了。唉——

    “如今只希望周重阳能突出重围，或许还有点希望。”至少证明这围城之势不是牢不可破。

    “路大哥，对不起。”希望破灭得非常快。他话音刚落，周重阳就从门后闪了进来。只见他一身灰头土脸，垂头丧气。

    周重阳听到路过那一声“路大侠，快跑！”后，立刻明白了这个暗示。当即施展功夫，左右招摇，意在吸引更多的官兵。他的辛苦没有白费，一半追捕的官兵都跟着他跑了。外头还有一个武官领着更多的官兵正等着他。

    那武官调兵遣将，派出一拨一拨的官兵压住他，又派另一拨去堵其他方向，明显没有上当。但周重阳神勇，一见到头领，立刻就想到擒贼先擒王，他一掌轰开周围数人，旱地拔身朝那武官掠去。哪知道未等他靠近，就看到武官近旁架着一尊神武大炮，一名亲兵正点着火把站在大炮旁边。

    他识得厉害，哪里还敢上前，当即空中扭身，落下地来。那武官哈哈大笑，道：“就凭你这点微末伎俩也想冒充路过调虎离山？把他拿下！”

    周重阳不敢停留，又不知路过等人情况如何，只得边打边退退回来。他虽冒充不了路过，但一身功夫又哪里是几个官兵拿得住的？要往后退却是轻而易举。

    “路大哥，我对不起你！”周重阳惭愧极了，道，“都怪我练功不够，没学到家，保护不了你。”

    又是这句话！路过非常无奈。虽然非常恨那个“路过”，但想来来他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积累了这么多忠心义气的朋友。

    “没事，没事。”作为现代好青年，天塌下来当被盖的乐观向上是绝对不能少的。路过安慰众人道，“先回客栈再说。”

    官兵将他们逼进胡同后，并没有派人跟进来追剿，只是继续在外头进行拆墙工作，可见他们最后的目的是要让悦来客栈成为一座孤岛，逼得路过束手就擒。

    四周的官兵仍旧各司其职，没有因为一方骚乱就随意变换阵形，胡同与客栈之间的巷子仍旧只是空巷子，两头有官兵守着客栈的前后门。路过等人顺利地从胡同里退回客栈，客栈早已经乱成一团了。

    “周少庄主！”褚百锚见到他们，喜出望外，迎了上来，道：“总算找到你们了！客栈被官兵围的水泄不通，把大伙儿都困在这里了。”

    千斤庄看来还不知道朝廷的是他。路过想了又想，思量再三。若不明说，在这种十面埋伏的孤岛山庄里，大家为求自保，最终必然是你猜忌我我猜忌你，最后内讧不断，到时候既要对付外面又要对付里面，防不胜防。但若明说了，被他们逼着绑着送出去了，那也是大大的不妙。

    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这生死关头真是半点差错都出不得。最后，一横心豁了出去，就再赌一赌那个“路大侠”的威望。

    他向褚百锚道：“二庄主，不知大庄主现在何处？”

    褚百锚微怔，很快回道：“大哥前头与官兵打了一场，他毒伤未愈，力不从心，如今正在房里调养。”

    路过“嗯”了一声，道：“事不宜迟，我看也不必再等天亮了。趁着朝廷还未攻来，我先替大庄主疗伤。灵灵，重阳，你们随我来。阿远，你也来。”

    褚百锚见他这么发号施令，周重阳居然毫无二话地听从，倒有些纳闷了。寻思着白日里已经说得分明，这路过只不过是一个略通医术的无名小子，怎么又一眨眼工夫，周少庄主又对他敬重有加了？

    他想不明白，只得跟上去。路过带着程灵素与周重阳上楼去，路上又碰到褚东泰带着千斤庄的几个弟子从后头进来，气急败坏地道：“二叔，没有一处缺口！现在悦来客栈方圆五里，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遇林毁林，遇墙拆墙，要准备要困死我们。咦，周兄弟，你刚才去哪儿了？怎么灰头土脸？”

    周重阳作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道：“与官兵打了一架。他们拥兵十万，四架神武大炮，我只好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楼上客房。褚百锚敲了敲门，待里头有人应答后，带着路过等人进去。路过让徐致远守在门外，他则带着程灵素与周重阳进去。

    褚十锤正盘坐在床上调息，见他们进门，起身相迎。路过道：“褚庄主毒伤虽除，但内伤未愈，强行催息只会加重病情。本来天亮之后再运功疗伤是最佳时候，但如今情势危急，只得提前。”

    路过是主治医师，说出来的话自然就如同圣旨了。褚十锤对此没有异议，表示了一番感谢。路过按先前程灵素教的运功方法同样地说给周重阳听，一面还问程灵素是否明白。程灵素在旁边点头称是，众人均以为程灵素是学生，路过是在进行临床指导，哪知道程灵素才是老师，路过只是在向她核对自己说的是否正确。

    周重阳武功高强，又是内功高手，只听他比划了一遍就全数明白了。人与人还是别比较的好，路过没时间去自怨自艾当初程灵素教了好几遍他才记住。

    “注意着时间，褚庄主毒伤初愈，不宜运功过快。”末了，路过暗示着周重阳，让他别尽早结束疗伤，等他回来有指示时再收工。周重阳点头称是，帮助褚十锤疗伤，路过等人再度退了出来。

    这下，千斤庄的老大在他们的掌握中，路过可以冠冕堂皇地命令他门下弟子了。

    本来天下掌门人大会是一个掌门只能带三名弟子赴宴，但千斤庄财大气粗，随行除了褚百锚与褚东泰，还带了庄中十二弟子，趁此机会上京，好好来见见世面。路过了解了他们的情况后，分配他们在客栈各处围墙守着，防止有外人悄悄进来。当然，所有这一切的理由都是为了褚十锤的疗伤，其间不能有任何意外。

    部署完毕，他又宽慰悦来客栈的掌柜伙计们，说这些事情与他们无关，到时候自然迎刃而解，让他们只管休息去。伙计们平时就是看人脸色的，见众人都对他惟命是从，他又从容不迫，早知道他来头不小，必有大本事能让众人免遭劫难。一听他这么说，顿时都松了一口气，心里也都踏实了。

    解决这些忧患，最重要的还是得退敌。武力是不用想了，再厉害的武功高手，与军队抗衡，武艺是以卵击石。好在这里还有最厉害的武器，程灵素。

    路过示意程灵素随他进房，徐致远一见他把自己落下了，急道：“路叔叔，你瞧不起我是小孩子么？”

    路过愣了愣，低头瞅了一眼才到自己腰间的小孩。这小孩鬼灵精怪，脑瓜子灵活，还会几手武功，他还真不是瞧不起他，只是一时没想好他能有什么用。论武功，有周重阳；论智力，有程灵素；论防守，有千斤庄。这小孩什么都不错，就是没特长。

    他想了想，道：“不是瞧不起阿远，是路叔叔自己没想好。本来想找个方法让阿远混出去搬救兵，但路叔叔想不出好办法，不能让阿远冒险。”

    徐致远白了他一眼，“嘁”了一声，道：“我以为是什么呢？这种小事，我举手之劳啦。”

    他说着，从腰底拽出一个口袋来，又从里头掏出了两个炮仗。连同他手上替周重阳收着的口袋里，一共有四个炮仗。

    “这是什么？”

    徐致远道：“路叔叔，你连这都不认识了吗？这是‘红花会’的流火炮。一个是专门用来找你的，一个是平常的联络号。本来我不想用的，既然路叔叔你没办法了，只得靠我了。我把我和舅舅的流火炮都放出去，我爹和陈叔叔他们见到自然就明白出事了。他们肯定会想办法来救我们的。”

    红花会的确都是以一敌百的英雄豪杰，但拼死也就几十人，就算真能敌百也就敌个几千人，以几千对十万，照样以卵击石。不过，有救兵总比没救兵好。

    在他的点头之下，徐致远真个“举手之劳”就把四个流火炮连珠般地放了出去。只见火炮冲天，颜色花式都各不同，夜空中极为绚丽耀眼，像是直冲月华，把月亮当成了背景。烟花在空中停留了好一阵子才渐渐消失掉。

    路过闻着空气中久久不散的硫磺味道，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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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毒阵开路

﻿    有了救援保证，路过心里也踏实了些。但干坐着等着别人来救这种事情，他可是做不出来。既做不出来，也不敢做。毕竟把自己的性命押在未知的别人身上，那实在是太过冒险了。

    “程姑娘，你可知道有什么药能以烟雾形式放出，致人中毒，或晕或死，伤人于无形？”安排好了全部人手，路过单独带着程灵素进了他自己的房间。他这个问题想得到的只有一个答案。

    果然，程灵素连想都不需要想，答道：“七心海棠。我把它制成蜡烛，只要点燃蜡烛，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中毒。但这种药物在小范围内有效，要对付宽阔地方的军队……”

    “蜡烛的确是不行。”路过得到了想要的答案，立刻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但若把它混入炮仗呢？”

    蜡烛燃烧范围太小，但是炮仗却是在瞬间将气味送到大范围，且不易消散。

    程灵素眼睛一亮，赞道：“妙！”当即从包袱里取出蜡烛并一些药粉，简要说明了药性后，递给了路过。

    路过又下楼去叫来了悦来客栈的伙计们。外面官兵围侍，大家都心思惶惶，自是谁也不敢睡，一听路过召唤立刻集中了起来。

    路过道：“朝廷官兵欺压百姓，封锁着想把我们困死在客栈里。如今大家只有同心协力才能共渡难关。我有个退敌之策，但却需要大家的帮忙。”

    客栈的伙计们见其他人对他惟命是从，早就把他当作了领袖。如今听他这么说，自是满口答应，道：“路大侠有什么用得上的地方，随便吩咐。”

    表示了一番感谢后，路过问道：“这客栈里有没有炮仗？或者制作炮仗的硫磺芒硝这些？”

    掌柜的老张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带着瓜皮帽，留着山羊胡，一双细眼看起来很是精明能干。他听到路过这么问，立刻回答道：“店里还剩下些鞭炮，是中秋那天没有放完的。路大侠要炮仗做什么？”

    路过道：“你们先把所有鞭炮和炮仗里的硫磺硝粉都刮出来，有什么用途，我随后再解释。总之，大家的性命就靠它了。”

    性命当然不能只靠七心海棠的炮仗这么简单。客栈的人一听有了办法，立刻都兴致高昂地去干活了。路过回到自己的房间，程灵素一直跟着他身后，见到周围没人了，立刻提醒他道：“公子，就算把我们现在全部的‘七心海棠’花粉做成炮仗，要退兵十万，也不过是螳臂当车。”

    路过道：“我知道，所以还必须有别的法子。”路过低头来看着自己的掌心。前头一番厮杀，伤口破裂，里面流出来的血仍旧是黑血。他到底是不是真的身重剧毒命不久矣，其实他并没有切身的感受。

    “公子，你……感觉怎样？”程灵素的目光也落在了他的掌心。

    路过笑了一笑，摇头道：“没事。反而觉得比前头精神更好了。”男人流血不流泪，绝对是有理由的，至少流血促进新陈代谢，让人精神大振。“我在想一个问题，程姑娘，这三大剧毒的效用能持续多久？”

    “什么意思？”程灵素没有听明白。

    “你大哥中了毒，我替他吸出了毒血，所以我快要死了。现在我体内全都是毒血，如果被别人吸了去，是不是别人也会死？”路过语气平淡，表情正常，完全不像是在说自己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

    程灵素听起来却是心痛不已，含泪回答道：“公子你体内的血全是毒血，若要把毒血吸出来，你也……没命了。”

    “嗯。”路过点了点头。能不能有换血救人这种高深的医术，以后再研究，他现在只关注一个问题，“我只想知道，吸毒血的人是不是也会死？前头我们试着突围时，我注意到一个问题，我的毒血沾到别人身上，他行动就慢了下来，最后……哎，早知道我就先不杀他了。”

    程灵素闻言眉头轻蹙。三大剧毒要解，必须以命换命。至今为止她没有见过吸过毒血的人活下来，所以也无法判断隔了一层的毒血是不是也会毒死人。路过见她也不确定，道：“那就来做个实验吧。”

    路过找来一个千斤庄的弟子，让他帮忙抓了两只老鼠。之后路过用自己的血喂食了其中一只。不多久，那只老鼠的身子果然慢慢僵硬了。趁着老鼠死前，他又掰开了老鼠的牙齿，在另一只老鼠身上切了个口。这一会儿，虽然时间长了些，但另一只老鼠最后也中毒身亡。

    程灵素看着这实验结果，目瞪口呆。路过心中恶心又发毛，但性命关头，也顾不得这些了。手中的武器越是危险，他们的胜算就越是多了一分。

    “公子，你想用老鼠当作先锋队？”

    “不行吗？”

    程灵素道：“用七心海棠，我可以控制剂量。但是，三大剧毒无药可解……”

    用老鼠去咬人，万一毒血这么传播开去，那死者将何止千百。药王派的弟子禁止用无药可解的毒药，她身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也发誓绝不滥杀一人。如今却要使用这无药可解的毒药杀无数的人，她当真下不了这狠心。

    路过没有程灵素的善良，却也不愿意在她心里留下滥杀无辜的印象。毕竟，坏事可以做，坏心眼可以有，但还是别太光明正大比较好。有时候，伪君子也有伪君子的好处，能藏的时候还是要藏好的，尤其是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

    “程姑娘，你当初在替你大哥吮吸毒血时，想的是杀人还是救人？”

    “自然是救人。”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做的其实是杀人的事？”

    “我……杀人？”程灵素目瞪口呆。她是大夫，明明是在救人。

    路过笑了笑，道：“你用自己的性命换你大哥的性命，你想的是在救他。但实际上，你是在杀人。你道你平生绝不滥毒杀一人，绝不使用无药可救的毒药，可却用那无药可救的毒血毒死了自己。”

    “……”程灵素哑口无言。

    路过点到为止，没有再多说什么。想出毒血杀人的是他，决定用毒血杀人的也是他，就算程灵素发誓不滥杀一人，她的确没有动手。

    客栈里的伙计们还在忙着拆鞭炮，路过还不急着让他们帮忙去抓老鼠。他上楼去各个方向都查看一番，官兵的包围之势更加近了，密密麻麻的，蓄势待发，但想必都是忌惮“路大侠”之名，不敢轻易攻上。

    如此正好。

    待事情准备得差不多，路过去看褚十锤。周重阳内功高，替褚十锤疗个伤绝对不在话下。褚十锤经脉打通后，还需要调理。

    路过把实情告诉了褚十锤，道：“事到如今，我也不瞒褚庄主了。朝廷派兵封锁客栈，其目的是我，与千斤庄无关。如今褚庄主毒伤已解，不如带着千斤庄的弟子趁早离去，免得受我拖累。”

    “路大侠说的什么话！”褚十锤怒道，“是瞧不起老夫么？老夫的命是路大侠救的，今日路大侠既然有难，老夫只求保全自己，将来怎么在江湖上抬头？”

    “对不起，是我的不是。”路过连忙道歉，“朝廷重兵层层封锁，我实在是不想有多的人……”

    “路大侠不必多说！千斤庄向来一诺千金，路大侠不让我们帮，就是看不起我们。”

    路过以退为进，得到褚十锤再三坚持“千斤庄与路大侠共存亡”，他也不推辞了，道：“褚庄主如此义气，我若再推究反而显得小气了。既然这样，我倒有个主意……”

    路过的主意就是让褚十锤带着千斤庄去骚扰军队，假装要突围。但是也不必要突围成功，只是冲过去，如果朝廷阻拦，那么杀一阵了就退回来。

    其实目的很简单，就是“狼来了”。

    “千斤庄连我在内十五人，突围哪一路比较好？”

    “左侧。”

    左侧那一方正是路过等人先前突围过却没有成功的。周重阳不解，他们遭遇过突围，防御必然更加严密，为什么还要以卵击石，保留些力气等待援兵来救不是更好？

    路过道：“我不是不信红花会的实力。但是朝廷十万大军，红花会人再多也于事无补。我们必须得先冲出去。”

    程灵素问道：“公子是想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路过笑赞一声：“聪明！”

    他就是要多喊几声“狼来了”，等狼真的来了时，他们来不及反应，自然就落入他的陷阱了。

    果然，千斤庄几次突围后不成后，朝廷官兵已经懒得压制他们了，只当他们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

    “路过听着！你已经被重重包围插翅难飞了，快快束手就擒吧！”前门口传来喊话声，正是白日里被周重阳打败的周铁鹪。官兵们已经把墙拆的差不多了，却围在几十米处不敢攻进来。

    此次围剿的朝廷官兵，正门一路是福康安领着的大内高手，后门一路是孙克通带领着骁骑营的卫队，左右两侧都是朝廷军队。是以左右两侧人虽多，反而是最薄弱的地方。

    “不用理，让他们喊。”路过笑着吩咐着众人，一点儿都不担心有人敢先遣闯进来。他让悦来客栈的伙计分散在客栈四周，去放炮仗。也不用太多，四十多个炮仗，沿着朝廷的包围圈子，零星都放几个，剩下的全都集中攻击左侧军队。

    左侧军队早对他们的攻击免疫了，连眼皮都懒得多抬一下似的。哪知道，这次客栈里出来的人却不是挥刀舞剑地冲了。

    只听得一声一声“咻咻”的声音，炮仗带着火苗冲向黑压压的军队，所到之处“嘭嘭”爆炸声不断，惊得士兵们连连跳脚，各自要躲，大家你挤我，我挤你，顿时“哎哟”之声不停，也不知道是被炮仗炸到了，还是被挤到了。

    “大家不要慌！稳住！”长官们呵斥着将士，维持着队形。官兵都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对这番攻击只在初始混乱一番后，很快又在将领的指挥下重新调整好。

    但没多久，炮仗里的“七心海棠”药性发挥，中毒的将士无声无息地倒下。旁边的士兵都慌了神。大家惊恐地喊着“有毒！”各自想要远离，挤压更加厉害。

    正当此时，脚下忽然有绒绒软软的东西乱窜，见腿就钻，见人就咬。

    “哎哟！是老鼠！”有人惊叫着。

    黑暗里，看不到老鼠的影子，就算能看到也捉不到。眼见着头顶有毒烟，脚下有老鼠，身边中毒的人一个接一个倒下，将士们捂着口鼻蹦蹦跳跳，全乱了套。

    “全给我静下！”将军怒吼着，但也只暂时起了一点儿作用。站着的人全身渐渐僵硬，轻轻一碰就跟着倒下了。

    “有毒，有毒！老鼠有毒！是毒手医仙！毒手医仙！”

    一传十十传百，十几个炮仗，十几只老鼠，就好像推到了一个多米诺骨牌似的，十万的军队你推我挤，惨叫声不断，被毒倒的人没多少，但被踩死的却是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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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翠羽黄衫霍青桐

﻿    “毒手医仙”的名头果然不小。【最新章节阅读.】这正是路过要的效果。毒药不过是个引子而已，引起军队混乱的引子。十万大军一旦从内部混乱起来，那才是致命的。

    “妙，妙！”所有人都哈哈赞叹，唯独程灵素沉默着，视线落在路过身上。路过一直静静在门内看着、等着。他看似胸有成竹，其实却紧张不已。

    “路叔叔，其他三路人马丝毫未动，没有救援的打算。尤其是前后两路，反而派兵抵御。”奉命去盯着其他三路动静的徐致远等人前来报告。

    褚十锤还有些忧色，道：“他们以为我们声东击西，所以坚守各方，绝不上当。”

    褚百锚也沉吟着：“恐怕也是不敢救援。左侧军已乱，他们救也只是搭上自己。”

    褚东泰有些急了，问：“那现在该怎么办？”声东击西之计无效啊。

    路过笑道：“这正合我意！我路过要走，就光明正大地走，何须声东击西！”

    一句豪言，说得场中人顿时热血沸腾，摩拳擦掌等着大杀一场。

    外头早已听不见有任何将军的声音，只剩下各种混乱的大呼小叫不绝于耳。军队早已溃散，此时冲过去杀，不费吹灰之力。

    “路大哥，我们不冲吗？”周重阳等着有些着急了。千斤庄的弟子们也都跃跃欲试，被围困了一晚上，大家都被围得憋屈不已。

    路过摇头。声东击西，浑水摸鱼都不是他的目的。他不会武功，乱军之中，其他人或许能冲过去，他却极有可能也变成别人的脚下之魂。他早就说过，要走就走的堂堂正正，走的光明正大。

    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接一阵的火炮讯息，路过惊了一惊，问：“那是什么？”

    周重阳喜道：“是红花会！”

    徐致远也跟着眉开眼笑，解释道：“陈叔叔他们已经派人来救援咱们了。但是……”他说着，小脸疑惑了起来，“他们为什么不派人到这里，去打皇宫做什么？”

    “是围魏救赵！”路过拍案而起，大喜。朝廷派了十万大军来抓他，京中其他地方必然薄弱。攻敌所必救，这客栈之围自是不解而解。

    “路过——你束手就擒吧！再耍什么花样，我们要开炮了！”

    众人一听大惊，眼前的胜利已经叫他们忘了官兵还带着大炮了。

    路过微微一笑，道：“不用理他们。他们若放，早就放了。红花会没有上当，他们现在不过是两头为难，不得而已。”

    周重阳恍然大悟道：“原来朝廷的目的是以路大哥为诱饵，要将红花会一网打尽！”

    路过本事再高也只有区区一个人，神武大炮威力再厉害，对付一个武功高强轻功卓绝之人却是尾大不调，毫无用武之地。偏偏前一天红花会群雄入京，后一天路过在京中出现，朝廷真正惧怕的是路过与红花会汇合。路过的能力加上红花会的势力，朝廷自然是枕席难安。

    路过抬手指着外头，吩咐道：“重阳，去抢左侧那架神武大炮！”现在敌人要走，也要问他同意不同意了。

    周重阳得令，蹭地一声就窜了出去。侧门外，巷子对面的胡同早就被拆成了一片平地，官兵们不敢靠近，留下了几堵墙的距离，但是什么也挡不住。周重阳脚不沾地，一跃上了墙壁，放眼过去，**挣扎，死伤遍地。饶是他胆大过人，看到此景都不禁有些心怵。扫视一番，竟不见有什么神武大炮。再一细看，原来也已经被尸体掩住着，上头还有趴着两个人，把大炮筒当作了高处，躲在上面免遭底下的挤压踩踏。

    周重阳微微一笑，飞身掠过去，凌空发掌。炮筒上的两个人宛如惊弓之鸟，一见有人来了，吓得瑟瑟发抖，其中一人居然就此掉了下去，连忙逃窜。周重阳收了掌，落在炮筒之上，抬脚轻轻一踢就将人踢了下去。炮筒并不高，那人落地时却大叫一声，惊跳了起来。

    周重阳定睛一看，只见那士兵大腿上沾着一只老鼠，但那只老鼠却早已经是头扁身破，沾着血早就已经死了。那士兵急惊风一般地又叫又跳，已成疯癫之状，周重阳正想好心提醒他一声，却见他身子一歪，倒地不起了。

    他再一细看去，那士兵裤管一片水湿，居然已经被吓死了。另一名掉下去的士兵也看的瑟瑟发抖，牙齿打颤，道：“路……路大侠，饶命。”

    周重阳道：“我不是路大侠。你快走吧，我可没想杀你。”他士兵连滚带爬地踩着尸体堆逃走了。

    所谓兵败如山倒，说的就是如此。战场之上，往往胜的不是真刀真枪的杀人，胜的是气势，胜的是军心。气势能让士兵奋勇向前为敌之可胜，军心能让士兵坚守阵地为己之不可胜。左侧这路军，气势早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在“路大侠”的威名之下，没有任何气势可言。“路大侠”一出手，军心立散，轻轻一根手指一碰，便如同摧枯拉朽了。

    “轰——”的一声，震耳欲聋，尘土簌簌从天而降。把所有人都震了个灰头土脸。

    “他们真放炮了！”客栈的伙计们没什么胆量，被吓得瑟瑟发抖。

    路过也怕的想赶紧溜人，却不得不故作镇定道：“他们若真放炮，这一炮就会把客栈炸成平地。”

    “路过——我数三声，再不出来，下一炮你们就不会这么运气了。一——”

    “路大侠——”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路过。

    “二——”

    “路大侠——”

    “闭嘴！”路过心里也慌了神。这完全出乎意料的发展，他当真是无计可施了。下一炮若真打到这客栈来，客栈就只变成一片炮坑，他们也都成这刨坑里的骨灰了。

    擦！早知道就偷偷溜走的好。

    侧目看了程灵素一眼，她从刚才起就一直沉默着，路过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却见她神色平常，也没有一丝忧惧之色，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似的。

    他伸手去，捏了捏她的手。程灵素吃了一惊，下意识要抽出来，却在触碰到他手上的裹伤布时迟疑了。

    “灵灵，你有好的想法没？”

    程灵素诧异地望了他一眼，道：“公子，你叫周少庄主抢大炮来做什么？”

    路过一听，心顿时静了下来。刚才他是被吓到了。

    “三……”

    “慢着！”路过大喊一声，截断了外头的喊话，“我出来了！”

    “路大侠——”众人都不解，怎么这时候放弃，这时候放弃了，剩下的人还有活路吗？

    路过微微一笑，道：“灵灵，这里先交给你了。”

    路过走出侧门，穿过巷子走到前街。前街是一片宽阔之地，官兵都停在几十米远处，一尊神武大炮对准客栈，旁边一个人正举着火把。

    路过瞟了一眼客栈门前，炮坑倒是不小，不过不是他想鄙视，威力也不过如此。

    路过负手而立，笑道：“看这边，我在这里。”

    一直全神贯注盯着客栈大门的官兵们听到声音，集体侧过头来。神武大炮上的士兵立即调转了炮头，黑洞洞的炮口指向了路过。

    路过扫了一眼中间个看着官大的人，是个身材魁梧的武官，方面大耳，身边还站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短小精悍。

    那武官扫了一眼路过，一语不发。

    路过奇道：“你们要我出来，我现在可是出来了。怎么？不敢抓？”

    他一语说中了众人心思，满场寂静。路过初始的胆怯褪去，反而大方地上前走了几步，摊开了双手，将路上解下的缠着伤口的白布随手一扔，道：“我也是人，一个脑袋一双手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他一边说，一边慢慢一步一步走着，对面的军队居然跟着一步一步瑟缩后退。路过心里暗暗摇头，却也得意非凡。狐假虎威真的还是挺好用的。前头那个穿越者，冲你帮我创下这么大的名头，我也不小气了，不知道你现在又混到那本书里去了，我也不小气了，祝你一路走好吧。记得多闯名头多挣钱多娶老婆，我来帮你一一享用。

    “你先自打三掌，否则我们开炮了！”那武官见手下如此畏惧路过，喝止不止。

    路过笑道：“我没兴趣自残。倒是你们，真以为唬得过我么？”前头后退，后头居然没有反应，“要摆空城计就摆的像样点，你们好意思演，我都不好意思看了。”

    “公子！”程灵素在后头叫了他一声，路过随即往后退，挥挥手，笑道：“拜拜，吃炮愉快！”

    他话音刚落，后头嗡的一声，一股浓浓的硝烟味道从鼻尖而过，火炎般落入敌人后方，随着一声“轰”响，前头的官兵顿时四处逃散去了。那武官见稳不住众人，急忙喊道：“开炮，开炮！”

    那举着火把的士兵立刻点燃了炮。路过心里暗骂一声，却是跑也跑不掉了，赶紧扑到在地。摸了摸发热的脸颊，扯了扯有些焦的鬓发，他心中暗叫，周重阳跑哪儿去了？这下可真是完了，这大炮的威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就在此时，忽然听到一声“哎哟”的惨叫，路过一愣，抬头望去，只觉得眼前银光闪过，向大炮飞去，落地之处，大炮的线引立刻断掉，那被点燃的导线烧了几下，立刻就灭了。又有士兵抢着来点，却都被飞刀蹭蹭蹭，刀刀封喉。

    路过看的目瞪口呆，只听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喊着：“路大哥！”回头望去，只见晨曦之中，一匹白马披着曦光而来，马上的姑娘翠羽黄衫，如映朝霞。

    翠羽黄衫霍青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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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向皇宫进军

﻿    霍青桐身后跟着十几骠骑，有男有女，或刀或剑，或钩或拐，左右砍杀，所到之处血肉横飞，无人能挡，官兵一时大乱。

    路过拍了拍衣袖，盯着那嫩黄的身影。他只想到红花会，居然忘了红花会还有个霍青桐。果然还是秀色可餐，这可真是意料之外的眼福。可惜花瓶美人香香公主死得早，不然也能够见识一下到底是怎么个倾国倾城法，也真是不错。

    霍青桐跳下马笑迎了上来，当真是颜若春绽。路过茫茫然间有些头重脚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金庸的文笔也不过如此。

    “路大哥，你终于回来了！”

    看着眼前如此美人，听着耳边如此妙音，路过还有些恍惚着，什么“两颊融融”，什么“双目晶晶”，哪及得上她十万之一的美？

    “路大哥？”

    路过顿了顿神，道：“幸亏你们来得及时。”

    霍青桐眼里泪光莹然，神情极为压抑，道：“总舵主派我和文四哥来救援，他带着兄弟们杀进皇宫去了。我们去与他汇合！”

    文泰来？路过朝她身后望了一眼，只见一个威武汉子身若游龙，出没在军马之中，出刀如电，势若奔雷。一刀一喝，士兵们全都丢盔弃甲转身跑了。

    文泰来哈哈大笑，纵身一跃就到了路过身边，双手抱住他肩膀，用力拍着，道：“路兄弟！别来无恙！”

    我去！要不要这么用力！路过表情扭曲，牙齿都差点咬碎。勉强道：“文四哥，兄弟身上……有毒。”

    “怕什么！”文泰来又用力拍了几下，“做哥哥的真想死你了！”

    路过真想晕过去算了，但考虑到还有一丝颜面得顾着，只得咬牙停住，道：“咳咳，我也很……想你们。”

    “怕想的不是我们吧？”一个声音带笑，如一泓清泉般，当真是舒服受用。

    路过眯着眼睛望去，只见文泰来身边多了一个女子，手执一大一小两柄双刀，微笑嫣然，想必就是文泰来的妻子骆冰了。

    路过悄悄瞄了霍青桐一眼，只见她神色飞扬，看不出来羞涩，看来那个“路夫人”不是她，心下稍微安了安。

    文泰来哈哈一笑，道：“既然路兄弟回来了，我们今天就大开杀戒，杀了那个狗皇帝！”

    “呃……”路过眨眨眼，不知道现在透露真相还来不来得及。虽然对满清没什么好感，但对反满复汉更没啥兴趣，将来自有孙中山和咱毛爷爷去辛苦。他穿越的是金庸世界，只需要逍遥快活地走武侠江湖路线就好了，历史路线还是离得远点好，与朝廷挂上钩的江湖，基本上都是悲剧。他可不想在这里当悲剧。

    “这个……还是从长计议。”路过应付着，回头看了一眼，他忽然发现一个问题：程灵素呢？

    霍青桐道：“路大哥，我们已经安排好了。这么多年，就等你回来！现在总舵主与二哥三哥已经带了一路人马杀进了皇宫，其他兄弟各领一路，在路上拦截救援的军队。现在客栈之围已解，我们去与总舵主汇合……”

    一阵轰雷打断了她的话，尘土木屑纷纷而下。路过大吃一惊，问道：“重阳，灵灵呢？”

    “刚才还在这里。”周重阳回答，话音未落，他人早已旋身而上，踏上了客栈楼顶，双手叉腰威风凛凛道：“不怕死的尽管上！”

    文泰来也跟着大喝一声：“来得好！”纵身一跃，跃进了小巷子。

    “重阳回来，保护路大哥！四嫂，跟我来！”霍青桐丢下一个命令，翻身上马，跃进了巷子。骆冰跟在她身后，急驰而去。周重阳应了一声，退回到路过身边，揽着他的肩膀往后退。

    路过回头一看，原来围着客栈后门的军队已经冲了上来。他们发动大炮已经冲垮了半边客栈，想要四路围军汇合做最后的围剿。

    路过顿时想起了客栈里的胡斐，不由得大惊失色，喊一声：“糟了！”

    程灵素定是先想到了这一点，回客栈去救胡斐了。可眼下这客栈已经塌了半边。胡斐一个活死人，程灵素瘦小，怎么救得他出来？

    胡斐的死活他懒得管，但好不容易忙活一场，结果只是让程灵素换个死法么？

    “重阳，我这里没事。灵灵回了客栈，你快去救她！”慌乱危急之际，那些自求自保的自私念头居然一个都没出现，最担心的反而是别人的生死。

    “公子，我在这里。”程灵素的声音从上面传来，路过抬头望去，只见她站在客栈最后的断壁残垣上，轻盈地跳了下来，微笑道：“大哥也没事了。”

    天色已亮，胡斐总算变成了个真正的活人，自然就不怕客栈的倒塌了。

    路过胡乱“嗯”了一声，管不了胡斐的死活，如今最重要的是前程问题。他拉过程灵素到一边，悄悄地道：“灵灵，红花会要杀进皇宫。我们想个办法快逃，不然麻烦大了。”

    程灵素没有回应，反而拖着他往后跃出几步。客栈最后的断壁残垣也夷为平地，清楚地看清着后头的战斗。霍青桐文泰来骆冰都是以一敌十，立身马上无人能敌，在看其他，千斤庄的弟子们也早加入战争，铁锤所到之处也是无一人站立。更有一个手执大刀，身如闪电，一道一道的红芒在他身边亮起又落下，自是无疑。他憋屈一天一夜，此刻恢复正常正如猛虎下山，蛟龙出海。敌人哀声不断，早就倒得倒，跑得跑，哪还有半分抵抗力？

    “路兄弟，我们杀进皇宫！”

    看到这种场景，哪个血性男儿不热血沸腾。听到这种呼唤，哪个血性男儿能不响应。路过全身的热血分子都沸腾了起来，当下全忘了自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忘了自己根本不是那个豪气干云的路大侠，也忘了红花会注定是悲剧失败的那一方，他只是相应着他体内的血性呼唤，豪情万丈地大声回应：“好！我们杀进去！”

    他捡了一把刀翻身跟上一匹马，纵马而去，完全忘了前一刻还在琢磨怎么逃跑。程灵素在他身后目瞪口呆，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耍着什么瞒天过海的手法。

    “灵灵。”周重阳伸手一捞，把程灵素带上了马背，跟着急驰而去。

    当红花会出动时，围困客栈的已是最薄弱的军队，所以霍青桐带的人马不多，只有三个主将，其他会众掠阵。悦来客栈毁了，千斤庄也卷入了此役，就连客栈的伙计们想起官兵平时的欺压，也在这等豪情起义中，跟着要一起杀进皇宫。最后下来，他们这一路居然达到两百之众，起兵十几，大炮两尊。

    太阳逐渐升高，日出而作的百姓们看着这杀气腾腾的队伍都远远地避开去，不敢靠近。一路所遇全是败军残部，如惊弓之鸟一般，望风而逃。

    文泰来哈哈大笑，道：“五弟、六弟这一路打得顺利。”

    往前进不多久，果然看到一队人马，领头的是一对长相奇特的双胞胎兄弟，正是红花会坐第五把和第六把交易的常赫志和常伯志兄弟。路过没有被他们形如鬼魅的长相所吓到，忍着笑一一与他们见好。他们也不见半分违和，十分高兴地道：“路兄弟，你终于回来了！”说笑间，那丑陋的容颜似乎也好看了些。

    常赫志与常伯志的任务是伏击左路援军，左路援军恰是被路过用毒针击溃的逃军，没什么抵抗力，常氏兄弟不费吹灰之力，杀得不尽兴，吆喝着要赶去皇宫助总舵主一臂之力。

    霍青桐笑道：“总舵主只叫我带着兄弟去解客栈之围，这‘伏击打援’的任务是交给了七哥，我可不敢擅自做主。”

    “爹爹！我要去见爹爹！”徐致远一听父亲在附近，立刻就嚷了起来，“路叔叔，去找我爹爹！”

    路过知道自己没有话语权，可一个小孩子跟着他缠了，他也只好应付地“嗯”了一声。

    哪知道他一声才“嗯”下，常氏兄弟立刻就举刀喊道：“兄弟们听着，路大侠有令，大伙往东！”

    东面正是红花会徐天宏带领的一路人马拦截中路的援军。这一路援军是福康安亲自带领的骁骑营，秩序严整，又有不少武林高手，战斗力最强。

    路过还未及反应，眼角瞥见霍青桐正笑盈盈地望着自己，显然是等着自己发话。路过回她一笑，扬声道：“是兄弟的都跟我来！”

    威武声起，俨然把路过当作了头领。路过胸中豪气万丈，带着大军去打截东路军。路上风烟尘土，在城中行军绝对不比荒漠，屋舍俨然，平时热闹的京城，街上连一个人都没有。

    不一会儿后，先遣分队回报，福康安的大军被徐天宏扼在了地安门外，正两军对峙。路过细思索了北京地形，喜道：“地安门外西面是后海！我们正好从钟楼插上，与七哥前后夹击。五哥、六哥，你们抄去东面伏击，那里是他们唯一的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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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唯我独尊

﻿    不出一刻钟，行军至鼓楼，果然看到福康安的军队正扎在地安门外。城门已经被轰开了，焦烟滚滚。城门里红花会死守分毫不让，要把援军隔断在外。常氏兄弟带着一部分人马往东面去埋伏，路过与霍青桐文泰来则据钟楼而攻。

    路过的办法十分简单，有神武大炮在手，不用白不用。虽然威力不怎么样，但是轰人还是绰绰有余。他也不讲究什么君子先报上名，上来就下令点火开炮，一道火球冲过去，落在福康安的大军里。恁是大军再怎么治军严整，也被轰了个七零八落，四处逃窜。徐天宏一见城门外来了帮手，士气大振，立刻出城前后夹击。

    清军前有徐天宏，后有路过，在前后冲击之下，溃不成军。右边是水，慌不择路之下纷纷落水，淹死何止千百。左边是常氏兄弟，来一个杀一个，逃一对杀一双，杀了个片甲不留。到太阳当头十分清点人数，没有见到福康安的身影，估计是乱军之中被人护着逃走了。

    皇宫之路就在眼前，路过心中得意至极，顿时起了“朝廷也不过如此”的念头。就算历史上的清朝才是笑到最后的，但这是金庸的世界，连乾隆都可以是汉人出身，谁敢说红花会不能笑到最后？

    “路兄弟！”一个短小精悍的汉子迎了上来。他手执双拐，一见到路过顿时将双拐抛了，上来拥住他的肩膀。

    “爹爹！爹爹！”徐致远从周重阳的臂弯里钻了出来，抱住那汉子的腿喊着。

    路过顿时明了这是红花会七当家徐天宏，跟着热情地唤了一声：“七哥。”

    徐天宏身后跟来一个美貌少妇，那少妇浓眉大眼，一见到路过就大嗓门喊了起来：“路兄弟，你可真是躲得好哇！”

    “娘！”徐致远立刻抛开父亲跳了上去。少妇笑着接住了他，责怪道：“死小子，尽调皮！”说着，眼泪湿了湿，紧紧搂住了孩子。

    这少妇就是周绮，徐天宏的妻子，徐致远的母亲，周重阳的姐姐。

    胡斐与程灵素却是已经见过他们了，当下都打了招呼。与徐天宏一起的还有一个驼子章进和金笛秀才余鱼同。两人一驼一丑极为好认，路过根本没有半分犹豫就叫出了他们的名字，而跟在余鱼同身边的女人，那也自是不用说了，是他妻子李沅芷。

    路过小心眼地多瞧了余鱼同几眼。果然，在看到骆冰平安无事时，余鱼同的笑容看似没变，表现也如常，但明显还是更高兴了一点。

    不愧是痴恋。路过心里嗤了一声。余鱼同痴恋骆冰几入魔障，若非身后有李沅芷追求，成就“针笛情缘”，这辈子绝对是个大大的悲剧。居然不知感恩，这么多年了，还是不忘心中的白月光。他实在是鄙视这种男人。

    这么一想着，不由得就带着同情与怜惜多看了李沅芷两眼。

    眼前一花，胳膊已经被一人抱住了，一个委屈的声音在身边道：“大哥，你可真是狠心，一别十年，是不是不要我这个妹妹了？”

    妹？妹妹？就快要得意忘形的路过顿时又心虚了起来。怎么，那个“路大侠”是李沅芷的哥哥？结拜兄弟？

    “怎么会，这不是回来了么？”路过头顶冒汗虚弱。

    “哼，回来了就一笔勾销了么？”李沅芷偏过头不理，看来是真的生气了。路过眼角瞥了程灵素一眼，却见她神色黯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里。

    他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后头还有一个手执软鞭的灰衣女尼。好啦，不用说啦，一定是袁紫衣了。啊，不对，应该叫圆性。

    长得很美吗？路过视线偷偷在身边各女子身上转了一圈，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胡斐果然是个睁眼瞎。

    “程家妹子。”圆性过来行礼，望了胡斐一眼，竟无言语。

    也是啦，情敌见面，这种情况的确是有些尴尬的。他完全了解。

    “大哥！”李沅芷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

    “怎么？”路过露出亲切的笑容，努力表现出一个大哥的样子来。

    “师妹。”余鱼同咳了一声，声音沉了沉。李沅芷看出他不高兴，撇了撇嘴，不情愿地放下了路过的胳膊，走回余鱼同身边，反抱起了他的胳膊，低声解释道：“就太久没见了嘛。”

    路过看着他们亲密的模样，心中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前头那个“路大侠”总算没有大小通吃。刚才差一点他都要以为“针笛情缘”是不是被破坏了，李沅芷也被那个“路大侠”收了。

    这一路援军打散，他们就可以从地安门直接进入皇城。叙旧的话不及多说，这些江湖儿女的情思同国家江山比起来，自是无足轻重。

    路过亲眼见了常氏兄弟的人马，如今又见徐天宏带领的队伍，心中不由得纳闷了起来。《书剑》里，红花会势力极大，尤其在江南，乾隆去了也只能忍气吞受尽窝囊气。但是到了《飞狐外传》，红花会早就退隐了，怎么还会在一夜之间集结出这么多人马，而且阵势极为严整。攻打皇宫是“围魏救赵”，但救了之后还要直捣黄龙。

    带着这个疑惑，三路军汇合，红花会各头领都对路过尊重有加，俨然当他成了头领。大军行至神武门，守门的将士早已闭门据守，在楼上搭弓射箭，不让靠近。

    周重阳一见，怒了，命人弯弓替他掠阵，他则辫子往颈上一绕，衣摆往腰间一扎，吼一声：“想要命的滚开！”一语未毕，拔身而起，城楼之上箭雨纷纷，他左一抄右一兜，抓了一把箭矢在手，再反手朝城楼上掷去，楼上掉下几个人来。周重阳踩着他们的尸体在半空踏着继续迎着箭雨往上。

    守城的一见他这么威武，哪还顾得了什么，所有箭矢对准了他一个人，密密麻麻。危机之下，只见城楼底下又掠上两个人，迎着箭雨而上，一左一右帮周重阳分担了不少。路过定睛一看，正是文泰来与胡斐。两人的工夫虽比周重阳差了一大截，但是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皇宫守卫虽然严密，但因宫中已被攻陷，大半的禁卫军都去保护皇上了，守门的力量自然小了。弓弩没有拦下周重阳，他冲破箭雨，又突破楼门之上的刀枪砍伐，最后终于立于门楼之上，随手挥掌，士兵纷纷落墙，不一会儿，神武门被破。

    路过骑马带领群豪进入神武门，油然而生一种微妙的感觉。以前进故宫不仅得买门票，还得排着长长的队等着检票，那些守着宫门的人一条红线一拉，谁不得乖乖排在红线中？再抱怨都没用。

    如今——

    哼哼，路过非常小人地笑了。

    哈哈哈地笑过之后，路过有点笑不出来了。他开始怀疑，他明明走的是江湖武林路线，怎么一不留神变成了历史战争路线，还……

    “路兄弟，乾隆认贼作父，不念手足，反而欺压我汉人同胞。十年磨剑，今日终叫他落在我们手中，当杀他以告慰千千万的同胞！这皇帝之位，当由路兄弟来当！”

    白衣长剑的陈家洛，果然生得温文秀雅，一表人才。但是目光清明坚定，绝非优柔寡断之人。他剑尖指着乾隆，反手朝路过行礼。

    路过晕陶陶完全不知今夕何夕了。

    他满腔的豪情在见到红花会已擒下乾隆，群雄行礼下跪请他担当皇帝之位时激荡到了顶点。不自觉地，想到了以前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南麟北往，满山禽兽尽低头。”他不是在骂红花会，只是那种所到之处，群雄纷纷低头，天下匍匐于脚下的得意与张狂，不亲身经历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但是，当自己受不起那种匍匐时，那种极度的心虚与胆寒，不亲身经历的人，也是无法明白的。

    原来那个“路大侠”十年前就与红花会有约定，有朝一日必夺回汉人江山。但“路大侠”却不知何故，在约定之后飘然隐去。红花会则在这十年里韬光养晦低调行事，只借着寻找路大侠之名，满天下发帖，招兵买马，只等路过归来。

    归来之日，即是起兵之时。

    谁晓得那个“路大侠”辛辛苦苦一场，机关算尽，留下的这江山美人，全都归了他不劳而获。

    路过深深叹了一口气，看着成为阶下俘虏却仍然昂然不屈保留着帝王最后气势的乾隆，与故宫那幅绣画里何其相像。只要自己一句话，百年之后，故宫里的画像就可以变成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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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皇帝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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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天下在手唯我独尊，同时也是杀机四伏。

    多数人在诱惑来临时考虑想到的都是前者，而习惯侥幸地忽略后者。少数有自知之明的人会先斟酌后者。凡事留一条后路总是好的，所以有自知之明的人通常能活得长一点。

    路过绝对不是少数人。

    他跃上高台，从陈家洛手中接过长剑，举剑指天，扬眉张狂道：“满清夺我汉家天下，欺压我汉人手足百余年，残害我汉人同胞千千万，犯下无数滔天大罪。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杀尽我汉人手足；大兴**，禁锢思想，使天下之人敢怒而不敢言；役民为奴，种族歧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毁我千余传统……”

    再想想，再想想，还有什么能说的？

    路过绞尽脑汁，最后终于吼了一句：“驱除鞑虏，还我中华！”底下立刻喊声震天，高呼万岁。这历史性的一刻，怎能不叫人激动。

    路过转过身来，问乾隆道：“当你把屠刀举向自己兄弟手足时，可曾预料到有今天？”

    《书剑》的世界里，乾隆与陈家洛是同胞兄弟。因为雍亲王想要个儿子，抱走了刚出生的陈家大儿子，替换了公主。这个大儿子深受康熙喜爱，后来雍正继承，又把皇位传给了他。陈家洛得知此事，劝乾隆倒戈与红花会合作，将满人赶回关外，结果乾隆背弃盟约，反要诛杀陈家洛和红花会。

    料想这种天生的矛盾与必然的选择是不可能更改的，路过因此敢笃定地说出了这件事来。乾隆在一旁早已面如死灰，再不复有任何气度，再金光闪闪的龙袍也暗淡无色。

    路过得意极了，把剑架在他脖子上，道：“你自己说，你犯下多少大罪？该不该杀？”

    只要乾隆一承认，他手里这把剑就是诛君剑，从此号令天下，唯我独尊。

    “兰溪，这是魔障……”脑海深处忽然冒出来一个柔软的声音，路过的眼前黑了一黑。他怔了怔，甩甩头，定睛一看。太阳还在，郎朗晴天，谁在说话？

    他定定神，要再次发话时，底下已经有人喊着：“该杀，该杀，杀了他！”

    这喊声吓得乾隆胆战心惊，他颤颤巍巍地道：“陈家洛，我们是兄弟，曾经约定过互不伤害。”

    陈家洛愤然道：“当你设下机关陷阱要暗害于我与众位哥哥时，可曾想到我们是兄弟？”

    路过听着他们的争执与质问，有些想笑。天下江山面前，讲什么兄弟感情？正因为是兄弟，所以是仇人。但他发现自己笑不出来，天上已经不再炽烈的太阳反而变得明晃晃，一圈两圈的光晕散开，他眼前的黑逐渐变成了一片白。

    “兰溪，这是魔障……”

    脑海里那个柔软的声音重复着。

    他不知道那是哪里的声音。只是陡然想起来，他身重剧毒，命不久矣；又想起来，他不是真的“路大侠”，他若当了这个皇帝，一旦被拆穿，谁都能杀他；最后，他又想到，白痴呀，**战争快开始了，皇帝最是窝囊了，他在想什么？

    将昏未昏时，他听到一声呼喊：“公子！”

    那是程灵素的声音。

    他清晰地听到了一下心跳，忽然又想起，他原本只是想做做好事救她一命，这么好的初衷，怎么会跑到皇帝的座位上来了。真奇怪，明明是黑暗，他却好像看到天边有什么东西在逐渐靠近他，由远而近，黑黑的一团，向他扑来。

    然后，他彻底陷入了一片黑暗，最初那种无边虚无的黑暗。

    程灵素最先发现他的异常，一见他情况不对，立刻跃上台来，用身体撑住了他，同时翻手划破了他的手掌。只见伤口翻起，但黑血已呈凝滞，流速缓缓。

    正站在一边的陈家洛一见大惊，问道：“怎地中毒了？”

    “为了救我大哥。”程灵素眼泪已经落下，只是狠心又交错划了几下，从袋里摸出一个药瓶，洒了些白色的药粉，助黑血流出。【爱\去\小\说\网   Qu 】

    主角晕倒了，这改朝换代的仪式也没法子继续下去了。陈家洛暂代主职，下令将乾隆先收押，等路过醒来再说。

    “等等。”路过并没有昏迷太久，毒血散了些，血液活了些，眼前凝滞的黑暗开始流动，他的意识随着这流动也开始重新运转起来。

    他真的要当皇帝吗？能当皇帝吗？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想清楚。“红花会”支持的是那个路大侠，他就算再以假乱真，不会武功不会医术也不会毒，迟早被揭穿。倒时候他身在皇位，不过是众矢之的。兄弟情？算了吧，现在是兄弟，等当了官，那叫同僚，都是争权夺势的仇人。更何况，他还不是兄弟。

    再退一步，想当个好皇帝，那得累死，还不一定有好效果。想借着皇位享乐，那绝对是会祸害天下遗臭万年。虽然遗臭无所谓，反正死了也听不到，但是，心里还有丝丝浅薄的道德观迈不过去。

    可是这香喷喷的皇位拱手送人，做不到啊！不甘心啊！舍不得啊！

    路过心里极度哀怨，眼前好像有人给了他一大座金山，慷慨地说：来吧，这座金山送给你，只要你搬得动。

    擦！偏偏他搬不动啊！

    路过脑子瞬息万变。立刻想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让位给陈家洛。反正他听从“路大侠”，他当了皇帝，还是等于自己当了皇帝；二，找个人易容成乾隆，成为傀儡皇帝；三、把乾隆控制在自己手里。

    我去！路过开始佩服自己了。皇帝算什么，要皇帝听自己的，那才叫好！总裁算啥？那是吃苦卖力的事，董事长股东那才是真正的赢家。

    “总舵主，这江山由我做主，是吗？”

    虽然这江山是红花会打下来，但红花会是在“路大侠”的带领下才进一步壮大声势，陈家洛对他向来敬佩，十年前就承诺，打下江山，皇帝由“路大侠”来当。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是。”

    路过点了点头，转身去问乾隆：“前头我说的，你承认不承认？”

    乾隆不语。

    路过道：“这些铁板钉钉的事实，你承不承认，它都在那里。汉人民众千千万，所谓众怒难犯，靠杀戮靠高压统治，就得有被反扑的觉悟。这十年来，想必你也是寝食难安，这皇宫大内你真以为我进不来吗？我杀你，易如反掌。”

    “毒手医仙”之名，乾隆早就如雷贯耳，不然也不会为了追捕他派出军队大炮。路过语气森然，乾隆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死命维持着最后一点尊严，才没有被吓得腿软。

    “今日之事，不过是告诉你，我们汉人想拿回江山，轻而易举，你们若不修德政，不为百姓谋福，不把眼光放得长远，就算不是今日，将来也总有一日会再次面临今日之事。你既然是汉人，我们也没必要再换个皇帝，无畏再多造杀孽，受苦的都是老百姓。汉人满人都是人，你们要在汉人的地方立足，还是对汉人好点吧。”

    “路大哥……”陈家洛一听他语气竟是要把江山还给乾隆，立刻出言阻止。

    路过朝他笑了一笑，道：“总舵主，别留恋这个皇位，我们自有我们该做的事。这皇帝一职，还是由他来做吧。他毕竟是你大哥，再给他一次机会。且经此一事，他应该也会有所改变。若无改进，到时候我们再来这皇宫溜达一圈，也不是什么难事。今日宫中之变，就让他埋没在九重宫里吧。”

    没人能保证陈家洛当了皇帝会继续听他的话，也没人能保证那个“假乾隆”将来不会反扑，如今“红花会”这等肝胆相照的英雄起义，还是留在肝胆相照的阶段吧。

    “灵灵。”路过摊手伸向程灵素。程灵素会意，取出一颗药丸给他。路过掰下乾隆的下巴让他吞了下去，示意程灵素说出药性。

    程灵素道：“这药不会立刻要你的命，平时也不会有任何影响。每年端午时服下解药则无病无痛，反而能保你身体强健，长寿无灾。但若逾期不服，则肠穿肚烂而死。这解药一年只能配出一颗，到时候我们自会配好送来。但若你行事有差，或者做了什么事干扰了我们配药，就另当别论了。当然，如果你自认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对付红花会，抓到我们逼我们为你配解药……”

    “朕绝对不敢有此念头……”

    “那你就继续当你的皇帝吧。我保证，只要你好好的，不会再有人抢你的江山。但若不然……”路过没有把话说完，但任谁都知道那未竟之语是什么。

    自此之后，乾隆果然大有改变，大量任用汉人入朝为官，科举也大举汉人，将“康乾盛世”推到顶峰。是不是路过之功，就不说了。

    辛辛苦苦风风火火的起义，被路过一番话，手一挥，又如潮水一般退了回去，退出了历史舞台。

    “为什么要放过他，狗皇帝最假仁假义，万一他出尔反尔呢？”周绮性格直爽，非常不满意路过的决定。

    “他不敢的。”路过笃定道，“我们不是侵犯了他，而是拿下了他。他身中剧毒性命在我们手里，就算他想反抗，他的军队被我们打垮了，皇宫被我们攻陷了，聪明的都知道不会再惹我们。怎么，还是你想当个官夫人？”

    皇宫宫墙深深，威武庄严，带着大队人马在里面随意来去的确是威武得意。路过有些惆怅，金山在手却搬不走，谁都会不乐意的。还好换了把“如朕亲临”的尚方宝剑，算个安慰。他抬头望了望天，奇怪，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要掉下来，害得他不得不时时警惕。

    周绮呸了一声：“谁想当了！还不如我们在江湖自由自在。”

    “这就是了。”路过笑道，“当官算什么，没处自由，不如押个皇帝让他去辛苦操劳。我们指东他打东，指西他打西，何必要自己动手？”

    要论皇帝之才，他还是别去凑热闹了，懂得任用人才是最高要义。真说起来，乾隆这个皇帝也不错，不会比陈家洛差。

    “路大哥，那我们接下来做什么？”能推翻朝廷的红花会众，不是这么容易好打发的。但因有“路大侠”的名头在此，他们也只能半信半疑地听从。

    路过扬眉笑了一笑，道：“能做的可多了！”

    有吃的有穿的有用的有玩的，那才叫好生活。有权力在手，却不需要承担辛苦的义务，那才叫特权。纵横江湖，

    快意恩仇，贪官污吏想杀就杀，让当官的战战兢兢，这才叫‘侠以武乱禁’。当个众矢之的的皇帝有什么好的？要当就当个皇帝都怕的“地下皇帝”。满汉之争没意义，能抵抗将来的西方入侵，那才是长远之道。不过他似乎也不可能活到那么远去，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换坐标了，能一直呆下去吗？别说，他还真有点事要做。

    “扑——”真的有东西掉下来。

    路过傻了眼，摸着被砸到的头低头看了看落在地上的一个色彩鲜艳的东西，又抬头看了看琉璃瓦的檐牙。

    “一只鹦鹉。”周绮斜了一眼，鄙夷道，“宫里的娘娘养来娱乐的吧。飞不高还想飞，摔死活该。”

    路过挑了挑眉，多看了一眼，琢磨着如果骑马就这么践踏过去似乎有违动物保护条例。

    “好像还没死。”李沅芷跳下马把鹦鹉捡了起来，欣喜道：“还活着！不过好像也快死了，不知道有没有救。”一句话，表情三变，路过看着她，觉得甚是可爱，好像也有些明白为什么那个“路大侠”要收她当妹妹，他看着都心痒难耐啊。

    “带回去给大嫂，她肯定又心疼得不得了。”李沅芷说着跳回马背，回过头来笑道：“不过等见了大哥，大嫂估计也没工夫照顾这些小动物了。哎呀，这可难办了。”

    我去！路过心一抖，差点忘了他们老说的，家里头还有个路夫人等着他。

    那个路夫人到底是谁呀？要不要赶紧跑路？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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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多么痛的领悟

﻿    “给我看看吧。”程灵素拍马到李沅芷身边，接过了受伤的鹦鹉。仔细检查了一番后，她眉头轻蹙了起来，道：“奇怪，它没有受伤。”

    路过道：“你是大夫，又不是兽医。”他也把那鹦鹉提过来瞅了两眼。鹦鹉耷拉着头有气没力。路过把它晃了两下，它不耐烦地拍了拍翅膀，似在抗议。路过哑然，自嘲了一番，他居然用到了“不耐烦”来形容它的感觉。

    正要把鹦鹉还给程灵素时，他的视线忽然与一双漆黑的小眼珠碰上了。那小眼珠登时发亮了起来，饱含着热切，凑近了过来，小嘴呷呷呷呷不停地一张一合，让人无法忽略它的兴奋。

    路过盯着手里的鹦鹉，与它大眼瞪小眼，无比惊讶地瞪了半晌，最后实在忍不住笑了，道：“原来这鹦鹉是个哑巴。”

    叽叽喳喳说了这么久，一点儿声音都没出来。

    那鹦鹉满眼的流光忽然滞住，扑打的翅膀也忽然停了下来，然后又无声地叽喳了几下，像是意识到了自己果然是只哑巴，再次垂在了路过手下，垂头丧气了起来。

    路过心中古怪，把鹦鹉递给了程灵素，说出了自己的诊断结果：“它哑巴了。”想起这鹦鹉略通人性，他心念动了一动，补充道：“看能不能治吧。”

    “路大哥，你中的毒要不要紧？”霍青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路过回头，只见她与陈家洛并辔而来，一黄一白，颜色动人，真正是一对璧人。他们后面还跟着一个独臂道人和一个身材胖胖的老者，正是无尘道人和“千手如来”赵半山。

    “不要紧。”路过回答着，瞟了一眼陈家洛。自从他决定放过乾隆带领红花会离开京城，陈家洛虽然没有异议听从了他的建议，但什么也没有说，他完全不知道这个总舵主心底真正是怎么想的。

    “总舵主，我放过乾隆，你心里不高兴么？”路过问道。

    陈家洛果然是谦谦公子，微微笑了笑，当真是珠玉在侧令人如沐春风，难怪一拐就拐了两个最美貌的小姑娘。路过在心里腹语，酸水直冒泡，只听陈家洛道：“不至于不高兴。我只是想不通，路大哥你为何忽然改变主意。当年你满腹壮志，说服我带领红花会，收复汉家天下。路大哥你德才兼备，天下之主非你莫属，比乾隆强之万倍。我心慕之，敬仰之，愿追随你效劳左右。我们磨刀十年，成功已经在手，为何你却忽然放手。我实在是想不通。”

    路过早知道他们早晚都会有这一番质问，不慌不忙地道：“这十年来，我走了不少地方。我们当初只道这百姓所受之苦是因为皇帝无德，异族人欺压我汉人，但欺压百姓的真的只有异族人么？那些贪官污吏难道都是异族？这不是满族人与汉族人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迫，而是当官的和百姓之间的欺压与被欺压。只要皇帝存在，只要这些官还在，就算我当皇帝，我也不一定有把握能解决这所有的问题。就算我能解决，我也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再出现。古往今来，改朝换代一代接一代，就算是开明盛世如唐太宗，百姓也照样受官兵欺压。就算我们取代了乾隆，也不过是一个循环而已。”

    陈家洛也是饱读诗书见识过人之人，闻言不觉豁然开朗，道：“所以路大哥才让乾隆继续当下去，红花会有着让乾隆胆寒的势力。他在朝，我们在野，我们压制监督皇帝，让他们上至皇帝，下至官兵，不敢胡乱妄为。”

    路过微笑着点点头，又道：“这是其一。其二……”他顿了顿，道，“士农工商，虽说农民排在第二，但千百年来，农民却一直是生活最辛苦的，徒有其名而无其实。反倒是商，虽无其名却得其实。真正受压迫的，一直是农民百姓。什么叫过上好日子，有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好用的，那才叫好日子。当皇帝若要一下子改变这些千年传承的概念，我估计是做不到，但是，不当皇帝，我们却可以带领红花会的弟兄们完成这些事。到时候天下经济命脉尽在我们掌控，皇帝谁来当，又有什么关系？”不爽这个了就换下一个，美国那什么家族不就是这么干的么？

    陈家洛点头道：“这个……说得容易做到难。”

    路过笑一笑，道：“我这些年也不是白活的，早想好了，这个我们容后再说。最重要的，还有第三。乾隆到底还是皇帝，就算我们起事成功，朝中大臣军中势力也不一定会服从我们，到时候要稳固势力绝对少不了一番恶斗，国家必定大伤元气。我们的国家……经不得内部折腾了。你可还记得康熙时有个汤若望？这些年我出海去了一趟，他的国家各种技术，都已经领先我们了。他日若趁我们内乱打来，我们毫无还手之力。总舵主，红花会不怕朝廷不怕乾隆，我们不是官兵，我们做我们想做的该做的，我们就是老百姓，这才是我们的优势。”

    陈家洛恍然大悟，叹服道：“路大哥，你的胸襟气度，我总是差你一大截。”无尘道人与赵半山也在后面连连点头。

    路过说服了他，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到如今，他这个“路大侠”是必须得装下去了。他笑了笑，视线扫过了霍青桐。霍青桐恰转过了头去，与另一边的周绮说话。

    路过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她白皙的面颊上渗着红晕，娇艳无比。她没有回头，只是那颊边耳畔的红晕却是越来越深，看得路过纳闷不止。

    周绮忽然问了一句：“青桐姐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了？”

    “天太热了。”霍青桐回答。

    周绮望了望已经逐渐西沉的太阳，正要反问，身边的徐天宏道：“绮妹，阿远在叫你。”

    路过忽然意识到，原来陈家洛与霍青桐没有在一起呀。枉他当初时还不断从《飞狐外传》里揣测，香香公主死后，霍青桐最后应该是嫁给了陈家洛。

    哎，这么多痴男怨女，他心疼都心疼不过来了。

    “公子，你不开心？”程灵素果然是观察入微，在他身边轻声问了一句。

    路过看着她，略不可闻地叹了一声。他向陈家洛解释了这么多，真正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虽然极度不愿意承认，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他无能。

    多么痛的领悟！

    穿清不造反，菊花遭电钻。他稀里糊涂造反成功了，却只能拱手送人。他捶足顿胸，一千一万个舍不得，却只能忍痛割爱。没办法，机会是给准备好的人。而他，毫无准备。三字经！三字经！终有一天，他一定会来把这个皇位抢回来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坐下去！

    路过的目光又停在了那只鹦鹉身上。他忽然想起了在要杀乾隆前的那一刻黑暗，那时候重新掉落黑暗的恐惧到现在都还在。那时候，跟他说话的人，他是幻听了吗？兰溪……是什么？魔障又是什么？

    程灵素以为他在担心这只鹦鹉，道：“它没中毒，也没有受伤，应该是病了。”

    路过“嗯”了一声，他对鹦鹉没兴趣。红花会起义军已经由陈家洛以及各堂香主们分别带走了，路过的打算与安排也借由他们传达了下去。因此，本来气势而来败势而归的红花会众在听了他的安排后，所有不满都烟消云散，再次气势昂扬地离开了，再次隐入寻常百姓家。

    接下来，“望郎庄”在望，路过迟疑了。因为这个“望郎庄”就是路夫人居住的地方。在北京城郊几里远处，是个非常非常大的庄园，红花会经常在那里聚头，绝对容得下这几十个人。所以，即使现在天色已晚，他们贪黑也得赶回去，免得路夫人望夫心切。

    路过心虚，路过好奇，路过也……心痒难耐。

    这一路上，他早串了个七七八八。“他”的路夫人国色天香，美的惨绝人寰；“他”的路夫人与“他”情深意笃，恩爱情侣叫老天都嫉妒；“他”的路夫人在新婚之夜遭遇丈夫一去无影踪，哭得眼都快瞎了；“他”的路夫人对他一往情深，多年来苦苦盼着他回来……

    虽然知道那个“路大侠”换坐标回来的可能性极小，但他还当真不太敢去动“他”的路夫人，不然真回来了，他可斗不过。可若不回来呢？这么个可爱的路夫人就是他的了，是他的了，是他的了……

    他心里小人直打架，心痒难耐，心痒难耐，痒的抓都抓不着。真的很美吗？比霍青桐还美？他不是要抢人妻子，只是看一眼，解解好奇心成不成？

    嗯，就只是看一眼，看完之后他还是要走人的，最多最多住上一晚。别人的路夫人，他才没兴趣。他连霍青桐都忍了下来，计划里只要程灵素跟他走。

    但他没想到的是，一见到路夫人，他整个人都傻住了，呆呆地半步都挪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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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香香公主

﻿    “大哥，大哥……”白衣如雪的女子恍如一笼皎洁圣光拂面，花香缭绕，仿佛听得到环佩叮当，祥云氤氲。

    真正的软玉温香抱满怀，路过怔怔得大脑一片空白。

    如此容貌，如此奇香，他若不知道这是香香公主，也算白看金庸了。

    “我就知道你会回来，我就知道……”香香公主抱着他，旁若无人地往他怀里钻，两行热泪顿时湿了他胸前衣襟。路过情不自禁地回抱起着娇软的身子，鼻端尽是淡雅幽香，真正是神魂飘荡，不知今夕是何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怀里的人冒出了头，路过才恍然清醒了过来。他望着她，那灿然莹光的脸蛋上挂着晶莹的泪珠，一双眼睛黑如珠玉，明如秋水，殷殷地盛着万般深情。

    他忍不住，低头吻了吻。咸咸淡淡的泪水伴着淡淡香香的味道沁入口鼻，如此美好，如此美好！他忍不住深吻了下去。

    “香香……”

    金庸用了那么多夸张的文学手法来描写香香公主，见到真人才知道一点儿都不夸张。天上仙女他从来没见过，但就算真有仙女，大抵不过如此吧。

    良久良久，路过慢慢放开了她，望着她晕红的双颊，迷醉朦胧的眼神，更是另一番娇羞风情，叫他又看得痴了。

    “大哥……”香香公主软语轻言，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

    我x！

    恢复神智的路过在心里大骂了一声。早该想到的，那个什么“路大侠”，怎么可能放过香香公主。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自己要不要放过。既然那个“路大侠”都已经帮他娶回家了，名正言顺，白白放过实在是有负美人恩，是男人就不该这样做。

    可是真的把人家老婆给占了吧，似乎也不太厚道。

    哎，苦恼。这么个大美人投怀送抱，真是苦恼。要是稍微生得丑一点，也不这么苦恼了。

    路过极其哀怨地叹了一口气，任怀里软玉贴近，温香入鼻。他一动不动，决定把主动权留给她。他是君子，所以绝对不会动手，至于夫妻之间应该怎样，他就当个活道具好了，看谁能说他见色忘义。

    “大哥，你为什么不说话？”香香公主仰望着他，略疑惑地问着。

    路过望着她那双明如秋水的眼睛，清澈晶莹，天真无邪，好似将他内心里龌蹉的邪念也洗涤干净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他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把她推开了小段距离，拉过旁边一把椅子坐下。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不对劲，他是和红花会各当家一起进来的，这里是大厅……

    四周扫了一眼，厅中哪还有第三个人在？哼，算他们都还识趣。

    香香公主偎到他身边，伸手抚上他眉头，温言道：“大哥，你很累么？”

    袖里的幽香传来，路过望着她绝世容光，缓缓点了点头。从醒过来就没有消停过，这天天坐在电脑前的破烂身体居然能撑得住，他都要佩服自己天赋异禀了。

    “我去叫人准备热水。大哥你泡泡水，再好好睡一觉。”香香公主说着就往后头跑了。路过也没拦她，长叹一声，瘫倒在椅背上。

    连妻子都分辨不出来啊。他与那个“路大侠”真相似到如此程度？他忍不住摸了摸脸颊。他照过镜子，绝对是真身穿越，尽管头发衣服都有些奇怪，但是那张脸是他自己没错，绝对不可能是魂穿跑到“路大侠”的身体里了。

    “公子。”程灵素掀了帘子进来，只是唤了他一声，并没有再靠近。

    路过懒懒地斜眼看了她一眼。

    真是奇怪，一般来说美和丑是个比较概念。比较的对方越美，则这一方越丑。对方越丑，则这一方越美。怎么他刚刚经历过香香公主那美得没天理的容貌，再来看程灵素这实在有些拿不出手的脸蛋，他居然一点儿都没有觉得程灵素这张脸有多丑。

    也对，就算看樱桃再漂亮，也不会就觉得苦瓜长得丑。

    “想说什么就直说吧。”路过依旧靠着椅背，语气有些疲惫。

    程灵素有些犹豫，像是斟酌了半天方道：“公子你身上剧毒未清，不宜……与人太过亲近。”

    路过怔了怔，腾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瞪着程灵素。程灵素脸上染了红晕，撇开视线去。

    路过哼了两声，赌气问道：“我若偏要与她亲近呢？”反正他本来就中毒了，还苟延残喘着，正好把那个香香公主也毒死算了，还有个美人儿陪葬。

    程灵素静静地抬眸，平静道：“公子遭受意外，记忆全无，武功全失了。”

    路过恨恨不已。程灵素相信他不是真的“路大侠”，她提供了一个绝好的鸠占鹊巢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红花会将来不会怀疑他不是真的“路大侠”，他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这里招摇撞骗下去。就算有一天正主回来，也没办法指责他——又不是他自己承认的，这些人一个一个都是自己送上门的，他只是个没有记忆的可怜人，别人说是就是了。

    这个借口真是见鬼得好极了！

    但是路过却觉得窝囊极了！

    他就没有自己的身份，没有自己的本事，没有自己的女人吗？稀罕别人的！

    路过“哼”了一声，甩袖就走。

    香香公主正好折返回来，撞见了他生气的表情，担忧地问道：“大哥……”

    路过咬牙切齿地瞪着香香公主，真恨不得一口咬下去，咬死算了。

    “大哥，你……”香香公主被他恶狠狠的目光吓到了，往后缩了一缩。

    路过一把把她拽了过来，压下去就乱咬乱啃了一番。香香公主在他怀里挣扎不已，抗议道：“大哥，你……你做什么？”

    做什么？他要上诉！要抗议！穿越大神，你这是耍老子么？你就笃定老子不敢要是不是？江山美人一个一个馅饼往下掉，你当老子是死人么！谁说老子不敢要！老子偏要要，偏要睡，统统睡一遍！毒死你活该！

    “大哥，大哥……”香香公主被他的狂暴吓到了，颤抖地喊着。

    路过回过神来，恨恨地把香香公主推开！稀罕！

    “老子就要自己走下去，看将来到底谁是谁的！”路过甩下一句话，恨恨地拂袖离去。

    他就不信这个邪了！他就要这样走，谁敢怀疑他！总有一天，他要高声宣布，他叫路过，就是路过，姓路名过字改之，不是他们的“路大侠”！他偏要让这些喜欢“路大侠”崇拜“路大侠”的人转来喜欢他，崇拜他。

    活别人的人生，他“路过”也配！

    因路过这突如其来的愤怒，当晚的庆功洗尘酒宴未到尽兴就已散了。众人都不解原因，偷偷问了问程灵素。程灵素淡定自若地回答道：“路大侠身中奇毒，有时候是会情绪不受控制而喜怒无常。”

    香香公主听到这个解释，委屈烟消云散，反而自责是自己不好。

    路过郁闷地躺在床上，想起那个前穿越者，越想越不服气。门轻轻被推开，一股芳香随着来人飘入鼻端。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对来人爱理不理。

    “大哥，你生气了？”香香公主来到他身边，很小心很紧张地问着。

    面对着细语温言实在是生气不下去。说起来那个前穿越者也没什么对不起他的，只是慷慨大方地提供了他的江山他的地位他的女人，然后对他说了一句：“嗟，来食！”

    其实聪明人就应该不要脸地拿下他的江山，占领他的地位，接受他的女人。偏偏路过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他闭了闭眼，压下心中的不甘，翻过身来，对上黑暗里那一双水亮双瞳，柔声道：“没有的事。香香，回你房间去。我身上有毒，你碰不得。”

    香香公主一点儿都不担心，只见他心情好转，立刻眉开眼笑：“有你在，不怕。”

    “有我也不成啦。”路过道：“这次我只是路过歇息一晚，明天我会和程姑娘上路去寻找解药，另外还有一些事情要办……”

    “你……刚回来。”香香公主的幸福笑容消失，眼泪已经扑簌扑簌地落下来了。路过心里一阵不忍。第n+1遍在心里咒骂那个“路大侠”。

    他忍耐地解释道：“等我身上的毒解了，事情也办完了，就会回来看你。乖，等我回来。”

    “那你就不能多留几日么？”

    “我早日去，也能早日回来。到时候，你若还等我，我不离开你。”

    香香公主见他去意已决，垂泪道：“我等。你一年不回，我等你一年。十年不回，我再等你十年。你若……一辈子不回，我也等你一辈子。”

    路过心中一阵惆怅。《书剑恩仇录》里，他真正喜欢欣赏的是霍青桐，其实对香香公主没多少好感，就是漂亮壳儿而已。曾经他还对喜欢她而辜负霍青桐的陈家洛极为鄙视又不屑，可如今真直面她这毫无保留的纯洁与深情，他忽然明白，原来女人最叫人心动的就是对男人这毫无保留的痴。

    终有一天，他会叫这“痴”真正痴的是自己。

    这么连哄带骗的占有没什么意思，光明正大地抢到手的，那才是真本事。

    第二天，路过找来陈家洛与胡斐，先试探了一下有关宝藏的事情，发现他们都不知情后，便将《雪山飞狐》里，闯王军刀与宝藏的故事提了一提。

    “我也是听说而已，本想先去查个究竟，但半路出了意外，没能去成，就先回京与你们汇合，再从长计议。听说这个宝藏与胡兄弟家族渊源颇深，恰胡兄弟在此，真是大幸。”

    陈家洛从未听说过宝藏之事，惊讶不已。此时的胡斐也还没弄清楚自己家族与闯王的事情，因此也是吃了一惊。路过见他们都不知情，猜测前穿越者没有透漏过这个信息。他之所以语气保留，就是不确定“路大侠”有没有那么无耻地自己去挖宝藏悄悄发大财。

    “路大哥是想用这个宝藏，散给红花会众去从商？”陈家洛综合他前后的话，已经把他的计划猜了个大概。

    “对。”路过道，“如果这个宝藏真的存在，我们就有足够的费用去做各种事情。从商只是其中之一，红花会众遍布全国，我们以此建立一个遍布全国的商业王国，经济大权尽在我们手里，到时候朝廷也得看我们的脸色。另外，我们还可以研究火炮、火枪、动力等各种先进技术，到时候我们也有蒸汽机，有军舰，有大炮，甚至有发电机……但这一切都要经费。”

    “蒸汽机……发电机……”陈家洛迟疑地接受着路过话语里的信息，有些不确定。

    路过笑了一笑，道：“这都是这些年我在海外看到的。你们一定不敢相信，那个世界的一切，已经远远不是我们国家能比的了。”

    到底第一次工业革命具体是什么时候，他并不清楚，但从乾隆时期，清朝已经是回光返照了，这是跟上西方步伐最后的机会。否则，欧洲各国从后面飞速追上，与固步自封的中国擦肩而过，等中国被人用大炮轰醒时，也只能望其项背了。他现在带领红花会做这些事情对真实的历史能不能起作用另当别论，但无论如何，在金庸的历史世界里起点作用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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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

﻿    书到用时方恨少。

    路过想从脑子里挖出些蒸汽机这一类基本动力的知识，挖的脑渣满地，结果最后还是只剩一堆脑渣。

    “大哥，你先喝杯茶。”香香公主寸步不离左右，见他歇了下来，立刻捧了杯茶过来。

    茶香混着她身上的奇香，将他的烦躁一扫而光。他走到她烹茶的小桌边，把紫砂茶壶盖上，让炉火里的炭继续烧着。本来已经烧开的水，不一会儿就再次沸腾了起来，汩汩沸水热气把壶盖冲得咯噔咯噔响。

    “总舵主，那蒸汽机的原理就好比这个茶壶，水被烧得沸腾冒出蒸汽，蒸汽能推动壶盖。如果我们把茶壶换成气缸，壶盖换成活塞，活塞连着外面的螺旋桨或者别的什么需要动的部件，那就是个蒸汽机了。”

    路过一边喝着茶，解释着蒸汽机最最基本简单的原理。据说瓦特就是看到这个发明的蒸汽机，这故事到底是真是假无所谓，但路过从来不信外国人就比中国人聪明，自然科学的落后纯粹是环境造成的。他没能力也没那多时间变成牛顿伽利略，但准备那个时期的引导出牛顿伽利略的土壤倒也不是不可能。

    “气缸，活塞，螺旋桨……”陈家洛盯着紫砂茶壶，他并不甚了解，却又隐约明白，只是不知道这些能做什么，“路大哥，你能再说得详细一些么？”

    能说得详细还等到现在！路过不动声色，笑了一笑，把宣纸和笔取过来，在上面画了个极简单的长方形，长方形上面有个孔，孔就是活塞，然后活塞外面连一根拉杆，拉杆另一头再随便画了几根线，最后指着长方形的底端解释道：“这是简易装置，能说的也就这么多，再多说也没什么意义。”

    盯着那图，想了想不对劲，他右在长方形上面添了一根细长方形，作为活塞的运动范围。不是他想歪，他真的有点想歪了，谁叫香香公主老跟个连体儿扒着他。对他多停留出来的这半天珍惜不已。

    “这是海外的动力技术，我们可以作为借鉴。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是让更多的人来学习这些科学知识。陈总舵主，你中过举人，十年寒窗，学的都是什么？”

    “四书五经，诗词歌赋，诸子百家。”

    “这些政治与文化的知识，也不一定就是没用。但有道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为什么说不清？因为兵一动手，秀才的嘴就闭上了。要想秀才能说话，我们也必须有兵。但现在朝廷的科举只举‘秀才’，天下读书人空有满腹热情与满身劲力，都只能往这里打。”

    陈家洛霍地一凛，道：“不错。”

    路过知他悟性高，微微一笑：“与其争过独木桥浪费人才，不如另辟蹊径。总舵主，我要红花会成为另一个朝廷，我们不举政治文化，专攻自然科学，天文、几何、水利、机械、术数，我们要培养懂得观察自然寻找自然规律的人才，将来发明出比海外世界更先进的动力机器，更威武的军舰大炮！”

    红花会办事向来以高效著称，绝对听从总舵主的吩咐。陈家洛当下就命金笛秀才余鱼同着手去办理此事。命令各处分舵先抽出经费，先搜集这类图书，网罗散布的人才，需要的经费到时候总舵会再给出补贴。

    余鱼同领命离去，路过心里激动又急切，他迫切地想知道，解放思想的清朝，能培养出怎样的科学人才，能不能超过欧洲世界。

    “公子。”心砚在外敲门，送来一张拜帖。他虽已经坐上红花会第十五把交椅，但却一直习惯不改，叫陈家洛“公子”。

    陈家洛接过拜帖看了一眼，道：“大厅见客。”转过头来又问路过道：“路大哥，你道是谁来见？是福康安。”

    “福康安？他还敢来！”胡斐跳起来，恨得双目充血。

    路过笑了一笑，道：“这么说，他是来要回两个孩子的。”

    “路大哥，你也知道此事？”陈家洛边说着往外面去，道，“他信中说的客气，我们就姑且见他一见吧。”

    路过哼了一声，道：“若非昨日之事，今日来的恐怕就不是拜帖，而是朝廷武士江湖好手了。”

    一行人来到客厅，福康安早在客座上等着了。他一身便服，身后站着的也都是几个寻常衣衫的人。只是个个目光精锐，凛然有气，想来都是武学行家。

    陈家洛看也不看一眼，以江湖之礼抱拳作揖，道：“不知福大帅驾临，有失迎迓。请坐。”

    福康安慢了半拍才想起来自己在人家地盘上，颐指气使的态度得收敛一点。他忍着一肚子气起身赔笑，道：“陈总舵主多礼了。路大侠别来无恙。”

    路过在红花会虽然没坐任何交椅，但地位实不在陈家洛之下，福康安见他跟在身边，也不敢怠慢。

    “好说，好说。”路过学着他们作揖寒暄。礼毕分宾主坐下，路过在主位之次，不动声色地扫了陈家洛和福康安一眼，这两人面对面，果然跟照镜子似的。

    居然没有人怀疑。难道说，他与前头那个“路大侠”也有血亲关系。难道前头“路过”竟是我爸爸不成？

    路过心中影子一晃，顿时哑然失笑。只听福康安寒暄数回，就是不奔正题，陈家洛也稳坐如山，跟他寒暄。身边又偎来一个香软的身子，路过暗叹一口气，没有说话。

    倒是福康安见了，道：“这位想必就是路夫人了。伉俪情深，真是羡煞旁人。”

    路过心中一凛，忽然想到香香公主的容貌极易引起他人觊觎。转头一看，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来香香公主在出来之前，已经蒙了面纱。只是就只是露出的那双眼睛，也足够勾魂摄魄了。他有些无奈，没一般能耐，还真不敢娶这种妻子啊。

    “福大帅家中娇妻美妾，那才叫齐人之福。”路过惭愧，这种与人寒暄，原谅他，他还真做不来。

    福康安叹了一口气，道：“说起来不怕路大侠笑话，我今日正是为拙荆而来。我夫妻结缡十余载，一直无所出。前些日子意外得了一双儿子，拙荆喜不自禁，但前日里却不知叫谁给偷了去。我派人四处查访，得知原来是被红花会的英雄接了来。儿子既然乐不思蜀，我本来想就让他多玩几天，但拙荆却因思念担忧，一病不起了，实在是叫我为难。”

    “那是马姑娘的儿子！”胡斐站在路过身后，听福康安说的这么情真意切，不由得心中大骂无耻，但有陈家洛在，他也不好就骂出来，只是义愤填膺地争辩。

    原来福康安的这对儿子并非他与夫人所生，乃是他年轻时的一段风流韵事。他勾引了民女马春花，又抛弃了她。后来马春花未婚有孕就带着儿子嫁给了本来的未婚夫徐峥。几年后福康安想起这段旧情派人看望马春花，意外知道了儿子的存在，于是，他害死了徐峥，接马春花入府，又纵容母亲下毒毒死了她，就只要那一对儿子。胡斐闯大帅府救了马春花，又把那一对儿子也抢了出来。谁知道又被人告密，儿子又被福康安给带了回去。后来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上，“双子门”的倪氏兄弟看中了那两个儿子，在红花会常氏兄弟的帮助下，趁乱又把这对儿子给抢了回来。

    这一来一去颇有些复杂，福康安本来是要下令捉拿胡斐与红花会，结果经昨日红花会大闹皇宫擒获乾隆，他也不敢造次了，只得礼貌登门。

    陈家洛微微一笑，抬手示意胡斐不要多话，反而招了招手，让人把那一对儿子带过来。福康安以为陈家洛是同意了，大喜。待两个玉雪可爱的小童上来厅上时，他立刻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道：“孩子，快来阿玛这边……”

    “干爹，干爹！”两个小童看也没看他一眼，蹦蹦跳跳地嚷着，直接朝胡斐奔了过去，一左一右地挂在他两只胳膊上。

    福康安抱了空，脸色顿时沉若寒冰。

    陈家洛笑道：“这双孩儿真是可爱，连我看了都爱不释手。马姑娘已经让他们拜了胡兄弟为义父，也托孤让他们抚养长大，将来教他们一身好本领。胡兄弟少年有为，本事过人，将来两个儿子前途必不可限量。自古望子成龙，谁家父母都是这样的心，不一定要把孩子绑在身边。马姑娘如此，我相信福夫人也如此。”

    福康安碰了这么个软钉子，也是他城府极深，居然没有当场发作。瞥见两个儿子连看他这里都没有看一眼，他也下得狠心，道：“果真如此，那真是好极。只是拙荆如今思念成疾，让她见见儿子宽宽心，早日把身子养好，我也能放下心来。”

    “这三四岁的小子最是吵人了！福大帅，你夫人已经病了，若把他们接过去吵，不是我说，你的夫人小病也变成大病了！你看你看，你的夫人经得住他们这么折腾吗？”

    路过听闻是周绮的声音，忍住了笑，回头看了一眼胡斐和他身上挂着的两个猴儿，道：“福大帅，徐夫人所言甚是，生病之人还是静养为妙。不知福夫人生的什么病，路某别的不敢夸口，这治病救人方面还是过得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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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丑媳妇儿

﻿    路过镇定自若地喝了口茶。他敢这么夸口，就是知道福康安绝对不敢真让他过府去治病救人。

    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福康安再无借口。他身后跟着的几个侍卫见主子受气，忍不住要冲上来，福康安一个眼神制止了他们。道：“路大侠肯屈尊过府，当感激不尽。只是一点微恙，府里有几个大夫还算中用，就不敢劳烦路大侠了。小儿就托各位好好照顾了。”

    路过再客气几句，陈家洛也跟着客气几句，福康安没有多停留，就此告辞离去。

    “总舵主，这等无耻之徒，怎地不直接杀了他！”无尘道人性烈如火，嫉恶如仇，年近七十不改雄心。从前日听胡斐说了马春花之事后就忍着一口恶气，因大事在谋不宜轻举妄动。如今福康安自动送上门来，他早就忍不住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将他砍成七十三段了。

    陈家洛道：“他既然以礼前来，我们也不好先失了立场。且他既然敢来，想必也做足了后路，要杀他估计也不容易，不可为泄一时之愤，使众位哥哥有所折损。”

    路过微微一笑，道：“要杀他还不容易？兵不血刃，不费一兵一卒。”

    周绮忙问：“怎么杀？”

    路过道：“九哥，什么时候你找人去城中喝杯酒，真真假假地透露福康安是乾隆的私生子，想办法透露给几个皇子知道。再传出话去，就说自从福康安召开了天下掌门人大会，网罗天下帮派，红花会就怕他这个天下兵马大元帅。”

    “妙啊！”徐天宏一拍大腿，喜道，“那些个皇子若怀疑他是乾隆的私生子，又掌管着天下兵马，又能对付红花会，谁还容得下他？九弟，就这么办！”

    厅口一人笑道：“这么好差事！八哥，待会咱就进程喝酒去，喝个不醉无归！”

    “好，咱兄弟把他朝廷喝个天昏地暗！”

    霍青桐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们散布这等谣言，喝多了怕是不好，小酌两杯了就回来吧。”

    后来福康安果被嘉庆嫉恨，让他病死军中无援，死时年仅四十二岁，死后连爵位都一降再降。

    路过默默地瞧了一眼，九弟卫春华，面白俊朗，一表人才，兵器是双钩。八哥杨成协，脸色黝黑，又高又胖。最后只剩下十二石双英和十三桨四根不认识了。

    这些事情告一段落，路过又与陈家洛等人商量了一下关于延揽人才之事后，便琢磨着怎么开口提出，他不能必须单独上路。香香公主一直跟在他左右寸步不离，他就算狠的心不去看，但那一股幽香总在鼻端缭绕。想到一开口退路就没了，他死活就是说不出要离开的决定。

    “喀丝丽，过来这儿。”

    听到霍青桐的声音，路过愣了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这是在招呼香香公主。香香公主是回人对她的尊称，喀丝丽才是香香公主的真名。

    霍青桐是察觉到路过对身边寸步不离的香香公主露出忍耐的表情，猜测他是在谈论正事不愿意香香公主在身边绊着手脚。虽然两人分开十年，香香公主此举情有可原，但是路过既然有不耐烦，她也就不能让妹妹惹得他更不耐烦。男人还是应该多给他些空间。

    “他又要走了，我要多陪他。”香香公主委屈地看了看路过，又看看姐姐，想起路过昨晚说的话，垂泪直摇着头。

    此言一出，满场惊诧。

    “什么，不是刚回来吗？”

    “路大哥，你要去哪里？”

    “……”

    所有人的问题一股脑儿地砸来，路过苦笑一声。这下真是不走也不成了。

    “我体内的毒太过霸道，现在虽然压制着，但说不定哪天就会反扑，必须在那之前找到解药。”

    “需要什么药材说一声就好，大伙都帮你去找。”霍青桐急道。

    路过无奈道：“如果我知道什么药材有用，也就不会这么麻烦了。等这里的事情交代完毕，我就会离开，喀丝丽就麻烦你们照顾了。”

    “为何一定要单独上路？若是找药材……多几个人一起，让喀丝丽也跟着。”骆冰看着香香公主含泪不舍的模样实在是让人心酸，忍不住提出折衷的办法。

    路过摇头道：“江湖太过凶险，万一真有事，我担心会顾不过来她……”

    “你不会有事，真主会保佑你。”香香公主扑过来抱着，不准他说出不吉利的话。

    路过柔声道：“对，我不会有事。你跟大伙儿先去江南，我把事情办完了立刻就去找你。总舵主，我正要跟你说这件事。宝藏之事，不宜打草惊蛇，否则就是无尽的麻烦。我与胡兄弟先行一步去查探，待查到之后再想法通知总舵再运出宝藏。”

    路过想带走程灵素，又担心程灵素只想跟着胡斐，因此只得从胡斐入手。且他实在是不敢在这一帮虎视眈眈中说出离开香香公主后，要带走程灵素。说话不能太实诚，还是暗渡陈仓比较保险。

    路过好不容易哄得香香公主先去休息一会儿，他这才有工夫能找程灵素。这座“望郎庄”占地极大，有好几个院子，路过问了好几个人才得知程灵素在西院里。经过一个过道时，见到一个小孩子鬼鬼祟祟地贴着月洞门往外看。正是徐致远那个鬼精灵。

    “你在做……”

    “嘘——”徐致远嘘了一声，继续兴致勃勃地盯着外头看。

    路过诧异，也放轻脚步跟着过去，学他躲在墙后，只露出个头朝院子里偷看。

    太阳高照的日子里，院子里的石桌上却点着一只蜡烛。旁边摆着一块蓝布包，里头插着一排银针，反射着晶亮的光恰好照进路过眼里，有些刺眼。石桌旁坐着的正是程灵素。她拿着一根细细的根针，正在研究着桌上一个色彩鲜艳的东西。路过也看的清楚，正是皇宫里那知飞不高却胡乱想飞，结果掉在他头上的鹦鹉。不知道程灵素到底是在准备解剖鹦鹉尸体，还是在想法替它治病呢。

    “灵灵，你心地真是善良，连小动物也这么爱护。那天我说话无心冒犯，你也不跟我生气，足可见待人体贴。我们被朝廷围困，你也一路帮我们到现在。你……你是我媳妇儿吧？”

    路过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没跌一跤。他居然忽略了程灵素旁边还坐着一个人，正殷勤地帮她递着银针，正是周重阳。

    路过瞪着语无伦次的周重阳，忽然想起他第一次见到程灵素时，张口就骂人长得丑。当时他还很生气，现在倒开始怀疑这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却听到身边徐致远“嗤”地偷偷笑了一声，好像见怪不怪了。

    路过面色暗沉地走过去，捏起周重阳的后领，将他甩一边去，道：“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阿远，管好你舅舅，别叫他出来乱吠。”这模样，真当周重阳大脑有问题了。

    周重阳毫无防备，居然真被路过揪起来甩开了去。徐致远笑眯眯地从门后钻出，乖乖把他接手了过去，道：“舅舅，你消停点儿吧！你要找丑媳妇儿，也不能随便拉着个丑姑娘就认媳妇儿啊。”

    路过瞧着徐致远也语出不逊，气愤不已。他还以为红花会都是大好青年，与程灵素认识了自然得客气点。谁知道都是这些口是心非专门欺负人的混蛋，幸亏他有想过带走程灵素，不然不知道得受多少气。他捋起袖子就忍不住上去想揍他们两拳，偏他不会武功，要揍也只有挨揍的份，好在还有一张嘴皮子。

    路冷笑一声，道：“我家灵灵自是天底下最美的人，瞎眼心盲脑袋有问题的人才会看不到，没资格在此品头论足胡说八道。周重阳，你若再口出不逊，别怪我不客气。”

    周重阳理直气壮地赞同：“路大哥，你说得对！”

    路过脚下又一个踉跄，实在是不明白这周重阳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一转眼就精神不正常了。

    只听周重阳继续道：“你当初告诉我，说我将来会遇见一个姑娘。她长得不漂亮，但是心肠善良，是最美的美人。说娶媳妇儿就该娶这样的，叫我好好待她，娶她回家，照顾她一辈子。我没病没瞎心也没盲，所以看到灵灵就是那个美人。灵灵容貌虽比别人差点，但心肠好，待人善良。我前头冒犯说灵灵丑，实是惊喜过度口无遮拦，该打一巴掌。”他边说着，居然真打了自己一巴掌，结结实实毫不作假，那清秀的面皮上瞬间起了五个指印。

    路过傻眼了，真没法子应付了。

    他是该无奈“人至贱则无敌”？还是该感叹“人性都是虚伪的”？还是该劝说“不要太迷恋偶像”？这种话也能信？你先看看你的“路大哥”吧，看看他老婆长什么样子。

    程灵素低头不语，想必早就把周重阳视为空气，当他是疯子胡言乱语了。

    周重阳急了，道：“灵灵姑娘，我是认真的。我找了你好些年，今天终于找到了。阿远，你能说会道，快来帮我说说话。”

    徐致远早笑得抱着肚子滚一边去了，听到舅舅这么喊，他立刻止了笑，白眼恨不能翻到天上去，不耐烦地走过来。他指了指周重阳脸上的掌印，道：“灵灵婶婶，算上你，我舅舅已经找了九个丑媳妇儿了，脸上也印了九个手掌印……”他顿了顿，不情愿地补充道，“只有今天这个是自己打的。”言下之意，前面八个丑则丑矣，为人太坏，只有你被人出言冒犯了也未出手伤人，足可见心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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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宝藏就在前方

﻿    路过无语问天。当偶像就是这点好，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被奉为金科玉律，从此颠覆人生观。这个周重阳，八成被坑死都不知道人家是为了防止他来抢老婆，所以给他灌输扭曲思想。

    教育得从娃娃抓起，不知道这小子现在还能不能受教。

    路过语重心长地道：“当年我教的，你就只记住了这些？”

    周重阳“啊呀”一声，抗议道：“当然不是！路大哥教的我半点都不敢忘！你让我学好武功长大了保护你，我也一点儿都没落下！”

    路过斜了他一眼，有些意外。那个“路大侠”武功既然那么厉害，还需要这小子来保护？八成是照顾小男生的英雄主义。

    “是吗？演一遍我看看。”他得多挖些“路大侠”的事情，以后行走江湖才好招摇撞骗——啊，不是，才好办事。

    周重阳应了一声，故意显摆地按着石桌，借此一力身子腾空往后探出几丈远，然后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他看了一眼程灵素和徐致远，也不怕他们偷窥，当下左手垂立，右手划开地摆了个起手式，然后开始。

    路过以为会看到一套眼花缭乱的掌法，就当武术欣赏了。哪知道周重阳这路掌法没什么欣赏价值，动作也比较慢，看了一会儿，路过都想瞌睡了。瞥了一眼旁边，徐致远趴在石桌上百无聊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程灵素倒是有些兴致地在看，眼里闪着惊讶的神色，连手中的鹦鹉都忘了。那趴在桌上装死的鹦鹉忽然动了动小脑袋，一双黑亮的眼睛又同路过撞上了。兴奋的神色再次充满了那双小眼睛，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鹦鹉“手脚并用”地从程灵素那边爬了过来，站在他面前，又开始无声叽叽喳喳了。

    路过笑了一笑，伸手逗了逗它，转头再去看周重阳练武时，顿时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只见随着周重阳的动作展开，他周身空气开始有扭曲的趋势，真气氤氲，之所以看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太阳照射下，他周身不时地有彩虹出来了又消失，消失了又出现。尤其是他手掌所到之处，顺着手掌挥出，一道彩虹就跟着架起，彩虹的尽头，土崩石裂，爆破不断。

    路过目瞪口呆。这……这不是电脑特效么？怎么会有真实场景出现？再一思索，也有些明白了来由。周重阳练武之时，周身真气鼓荡，在太阳底下一照，就跟浸了水汽似的，产生折射形成了彩虹。

    亲眼看着周重阳演示，他再次确定，这种降龙十八掌式的掌法，以内力推动无形真气乃至于开山裂石，绝不可能出现在《飞狐外传》这个年代。那个“路大侠”一定是先去了其他武侠。现在有周重阳武功这么高，那么让他推推后背，是不是也能百毒不侵，把他体内那暂时蛰伏的毒给逼出来？

    正想得出神，忽然听到“哎哟”一声，他胸中一紧，迅速望去，只见院口一个白色身影一晃，往后跌去了。路过失声“啊呀”一声，喊道：“停！”脚下却不停地往院门跑去。香香公主正扑在霍青桐怀里，惊魂未定。

    路过心脏落回原地，问道：“香香，没事吧？”

    香香公主呼了一声，从霍青桐怀里出来，又朝他扑来。“没事。大哥，我一睁眼不见你，还以为……”边说着，眼泪已经滚落了。

    路过无奈暗叹了一声，揽住了怀里娇软的身子，道：“我几时骗过你？说了会等你醒来，又怎会趁你睡着时离开？你昨晚一宿没睡，今日若不好好休息一下，我走也走的也不放心。”

    “路嫂嫂，对不住，我不是有意的。你要不要紧？”周重阳已经收了掌奔了过来，一见香香公主已经哭了，以为是被自己的掌劲伤到，内疚得手足无措。

    “不要紧。”霍青桐宽慰着他，带他离开，把地方单独留给路过与香香公主。她看到程灵素面前摆的银针，想到她也是极擅使毒疗毒的，抱着一丝希望问：“程家妹子，路大哥那毒伤你有法子么？”

    程灵素沉吟了一会儿，有些迟疑，最后仍是轻轻摇了摇头，道：“连路大侠都解不了的毒，我更加束手无策了。”

    霍青桐脸色黯然了下来，回头看了一眼，路过正在帮香香公主擦泪。她几不可闻地暗叹了一声，帮程灵素拿起烛台。哪知她的手才伸过去，周重阳就抢先一步捉了去，殷勤道：“灵灵，我帮你拿。”

    霍青桐愣了愣，看到周重阳一双眼睛晶亮亮满是渴望，不由得笑了笑，与他们一起离开院子。

    路过带着香美人花前日下，把道德心通通赶到天涯海角去，尽情享受美人的爱慕依恋自是不必说，霍青桐与程灵素一同回屋后，把周重阳与徐致远推挡在外，转过头来问道：“灵灵姑娘，你刚才迟疑了一会，可是有什么难言之处？”

    程灵素微微诧异她的细致，又沉吟了半晌，道：“我的确是想到了一种办法来解路大侠身上的毒。”

    霍青桐一听大喜，问道：“有什么困难吗？”

    程灵素又想了想，还是摇头，道：“此法太过残忍，且以命换命太过凶险，也没有十足把握。”

    “如何以命换命？”

    程灵素道：“换血。路大侠毒伤乃因血而成，他体内全是毒血。我想，只要能把毒血换成干净的血，说不定就能治愈毒伤。”

    霍青桐沉默了一会儿，问道：“有先例么？”

    程灵素摇头道：“古医书传说中有。有个侠士，他师傅中毒命在旦夕，他借用换血术帮师傅疗毒，最后他师傅毒伤痊愈。但传说是真是假，他师傅最终是不是因换血成功所以解了毒伤，都不得而知。”

    “至少试一试。”霍青桐道，“就换我的血吧。”

    程灵素惊呼了一声，道：“万万不可！”

    霍青桐道：“有什么不可？只要他能活下去……能和妹妹好好生活，我有什么关系？”

    程灵素是何等聪明之人，须臾就明白了她话中的深情。她眼里因霍青桐一句话迅速积满水汽，有些哽咽道：“青桐姐姐……这种法子，并不能保证有效……”

    “不是不能有效，是根本不可能！”

    二人循声回头望，花前日下的路过已经回来了。他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进来。身边跟着的香香公主也摇头表示不赞成。

    路过道：“别说是换血前要清空身体里的血，血还没清空人就已经死了。就算是真能成功，灵灵，你道一杯茶与一杯水能如何交换？”

    他一句话，从理论到实际操作，把程灵素异想天开的假设拍死在桌案上，心中微有些得意。转念又想到连程灵素都只能想出这种虚无的传说了，估计他体内那剧毒是真没法子了。

    思及此，他又有些黯然，道：“这毒伤，我自有办法。青桐，你帮我好好照顾喀丝丽。”

    路过望着霍青桐，心中万般不舍。《书剑恩仇录》已经被篡改了，他却总是没有全部联系起来，以为霍青桐与陈家洛没在一起还是原著的结局。却没想到，香香公主既然已经是“路大侠”的妻子，霍青桐与陈家洛之间没有隔阂，又怎么这么多年了仍旧都是单身。

    原来他们的情缘已经被那个该死的“路大侠”横刀夺爱了。

    实在是舍不得的路过在“望郎庄”里又停留了一天后，第二天一早就带着胡斐与程灵素上路。他们要去胡斐沧州的老家找从小照顾胡斐长大的平阿四，从他那里取回胡斐父亲胡一刀的遗物。

    李自成的宝藏在辽东的大雪山，更具体一点，在玉笔山的后头。但是诺大一个玉笔山，满满积雪，宝藏到底埋在哪个山洞里，他却是没有头绪。且他不会武功，要去雪山里摸爬滚打，还不如直接抹脖子来的快。这个宝藏的藏宝图在苗人凤送给妻子的金簪里，而开启宝藏的机关钥匙却是田归农手里的宝刀。现在这两个东西都在田归农手里，但是路过却不敢带人去抢，否则打草惊蛇了，到时候宝藏寻不到，最后也落入了千篇一律的宝藏陷阱里。

    幸运的是，《雪山飞狐》里有个聪明的胡一刀，没有藏宝图也没有寻宝机关，他自己就找到了宝藏，并把这些都在给儿子的遗书里说得一清二楚了。现在，他们只要拿到胡一刀的遗物，就可以找到藏宝的地点，然后挖啊挖，挖啊挖，把宝藏挖得一干二净，还要留下一个坑，让那些辛辛苦苦寻宝半辈子的人，十年费尽千辛万苦还打个你死我活的人，最后寻到一个空。

    “哈哈哈！”路过实在忍不住，大笑了两声。

    “路大哥，你笑什么？”周重阳从前头马上回头，疑惑地问了一声。

    路过当然不会告诉他实情，只道：“没什么，开心就笑了。”

    啊，还有周重阳这个笨蛋，他也想狂笑三声。

    他现在是“路大侠”。“路大侠”老婆情人一大堆，他没必要沾花惹草，就等着身份大白的那一天，非要香香公主和霍青桐承认他不输给“路大侠”，愿意弃暗投明来喜欢他。程灵素虽然也喜欢，但毕竟跟她们还是差了一截。且她宁可性命不要地喜欢胡斐，他自认没那个攻坚毅力去让她回心转意。这种辛苦系数高回报效用低的事还是交给周重阳这种傻子去做好了。如果周重阳真能赢得她的心，改变她的悲剧，他心安理得乐享其成。

    所以当周重阳要跟着一起上路时，他没反对，反而高兴得不动声色。毕竟周重阳绝对是这个世界的第一高手，有他在身边，性命有保证。

    “吁——”

    他的笑声还没笑出来，周重阳忽然打马停住，道：“前面有人。”

    举目望去，这道路一望能到尽头，两边树林寂静，哪有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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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毒手挡道

﻿    “鬼鬼祟祟的，我去看看！”周重阳一扬马鞭要先行一步。

    “别节外生枝，先看清楚情况再说。”路过在后头制止了他。周重阳收了马鞭，放慢马速慢慢前行。胡斐赶着马车，速度也跟着慢了下来。

    如此缓行约莫一里后，程灵素忽然道：“停。”她出了马车，跃到周重阳旁边的空马之上，先检查了前方地面，又朝空中看了看，道：“跟在我身后，别离得远了。”

    路过立刻警惕了起来，低声问：“可是有毒？”

    程灵素点了下头，低声道：“是‘花林霰’。此毒经由‘桃花瘴’的瘴毒改进，无色无味，不易察觉，比‘桃花瘴’更厉害百倍。沾上之后，非得全身溃烂不可，就算侥幸活得命，也生不如死。”

    她边说着，到路旁去折了几根树枝，又取出一个瓷瓶，倒出些许黄色米分末，抹在树枝上，然后晃了火折点燃，分给胡斐和周重阳一人一根。

    “拿着这火把慢慢烧。”程灵素说着，从马背上跳下，拿着火把在面前慢慢移动，做着示范，仿佛前面有什么挡道的，要把它烧掉似的。

    周重阳与胡斐都小心翼翼地学着她的模样，生怕有一丝遗漏。路过从马车里钻出，取过最后一根树枝，从程灵素那里结果药米分和火折，自力更生也生了根火把，紧紧跟在程灵素后面。

    “人在那边！”周重阳忽然转头朝向树林，转身就要窜进去抓人。

    “慢！”程灵素立刻喝止了他，再次强调，“都跟在我身边，别走远！”

    如此走了约莫百余步。程灵素终于松了一口气，放下了火把，道：“走出来了。”

    “人也走了。”周重阳有武无用武之地，望了树林另一头，有些憋屈。

    “是石万嗔？”胡斐问道。

    “是。”程灵素道，“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跟上咱们了。如今他们在暗，一路上可要多加小心了。大家千万别轻举妄动，别离我三步远。”

    程灵素虽这么说，其实也没有太多底气。石万嗔是程灵素的师叔，用毒狠辣，对程灵素手里的《药王神篇》志在必得。程灵素就是为了躲她所以借由千斤庄潜进京城，没想到石万嗔居然一直守着，这么快就又追踪到了。

    “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们，《药王神篇》只是医书，对下毒毫无作用，让他们死心算了。”路过弹了弹怀里揣着的书。《药王神篇》现在是他的学习之物。

    程灵素道：“他们不会死心的。就算没有《药王神篇》，他也认为我师傅一定著有毒经记录下毒之法。且大师兄身中三大剧毒，就算已割去手臂，一个月之内若无解药，仍然毒发不治。他们看到大哥安然无恙，必然要来抢夺解药。”

    当初石万嗔为了试毒，拿慕容景岳当小白鼠。《药王神篇》明确写了三大剧毒无药可解，薛鹊不信，捉了程灵素要让她也中毒，看她如何自救。胡斐为了救程灵素，反而自己沾了毒药，程灵素为了救他，以身吮血，用自己的命换了他的命。如今，他替代了程灵素，居然老天福佑没死，他们不知内情，必然以为三大剧毒有方可解，比拼死也要来抢夺解药。

    “那这一路上可真没安身日子了。”路过有些担心，却也有些兴奋。程灵素毫不吝啬把《药王神篇》借给他看，还详细讲解，俨然把他当成医学院的学生，寄着一丝希望，希望他能青出于蓝，从中琢磨出他身上孔雀胆、鹤顶红和碧蚕毒蛊的解法。但对于下毒之术，她却有些保留。未来路上有人挑衅，程灵素势必得与他们斗法，他只要紧跟在程灵素三步之内，冲锋陷阵的事情交给周重阳和胡斐，他总能安身而退，还跟着学下毒的本事。

    路过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这里有‘花林霰’？”

    程灵素道：“‘花林霰’散在空中，能持续半天不散。药性毒辣，任何生物都不会放过。看到地上落满昆虫尸体就知道有异常了。”

    “若下毒间隔太短，或是观察不仔细，没留意到呢？”周重阳插嘴道。

    程灵素瞥了他一眼，道：“那就死有余辜。”

    周重阳悻悻地挠了挠头，又立刻换了张笑脸，讨好道：“好在我们有灵灵，不会死有余辜。”

    路过问道：“只能靠‘前车之鉴’吗？不能提前发现？”

    程灵素道：“‘花林霰’似雾而非雾，在暗处不会被察觉。像刚才在林中也不易被察觉，一般人只会当作是一般雾气。但是林中有日头，日头照过雾气会有虹影出现，‘花林霰’无色无味，反而暴露了自己。”

    路过点头受教，又问了怎么解毒的问题。程灵素指点详细，路过也听得认真。周重阳对此没兴趣，却为了讨好程灵素努力听着。胡斐吃过毒物的苦，对此向来持着三分恐惧七分排斥，见他们都沉迷在毒物之中，他倒也没有反感，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周围环境，以防又有什么不测。

    程灵素细细解释完毕，路过还借由化学知识与她又深入讨论了些，算是掌握了这“花林霰”的毒雾和驱散“花林霰”的毒烟。

    “灵灵，你真了不起！”周重阳由衷赞叹道，“路大哥人称‘毒手医仙’，自是毒与医的鼻祖了，这么多年，你是我唯一见过的能和他聊个往来的人。”而且还明显是你在教他在学。最后这一句，周重阳自觉地省略掉了。

    程灵素喃喃了一句：“毒手医仙。”她看了看路过，眼中波光流转，神色若有所思，却没有再说什么。

    路过笑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同样，学无止境。重阳，你也要记住这句话才好。”

    周重阳忽然福至心灵，道：“对，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

    “周大哥，你看我这几拳。”胡斐坐在车辕上，比划了两招拳脚，道，“凡拳脚力量，非触及人不以伤人。稍厉害点的，掌风拳风也能老辣无比，但也必须在近距离内。若是隔得远了，任你怎么打拳也不可能伤到人。为何你那一路掌法却能隔空伤人？”

    程灵素扑哧笑了一声，周重阳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不耻下问”，回答道：“外在拳脚需以内力为基础，由内而外，因内导外，则外在一切皆可为我所用。同样是水从流出，若将水流堵细，水势必急。若放开，则没有什么冲击力了。路大哥，我说的对不对？”

    路过点点头，赞许道：“对，你说的对极了。啊，对了，灵灵，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宛转甸’能驱散‘花林霰’，但‘宛转甸’本身也是毒药。若是同理‘以毒攻毒’，能不能找到三大剧毒的解药？”

    周重阳也不在意路过的敷衍，转而去与胡斐讨论武功之事。程灵素也没有计较路过拿她当挡箭牌，认真地再次同他聊起解毒之法。所幸一路上没有遇到石万嗔三人，也没有再碰到毒药攻击。

    一直到傍晚日落，他们到了一个陈官屯的地方，他们落车，决定休息一晚，待明日再上路。胡斐与周重阳还聊得起劲，路过回头瞟了他们一眼，轻声问道：“灵灵，你对你大哥……”

    他话未说完，程灵素忽然将他推向周重阳，然后一跃开去。路过回神定睛一看，只见程灵素挡在胡斐身后，指间已弹出一股赤色烟雾。那是她惯用的赤蝎米分。

    路过顿时明白，劲敌到了。果然，程灵素对着门外，冷然道：“大师兄，三师姐，怎么你们不见你们的新师父？”

    路过一听，立刻推着胡斐与周重阳靠近程灵素，同时四周扫视可疑人物。

    “小师妹，是我们错了！”门口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颤颤巍巍，声泪俱下，听着极为可怜。

    路过循声望去，只见门口被程灵素堵着两人，一个做中年文士打扮，颇有书生气质，只是左袖空空，想必是手臂已断。他身边的是一个驼背的女子，正低头跪着，还在不停忏悔：“石万嗔不念丝毫师徒之情，明知那毒药无药可治，还下在你大师兄身上。今日他又在杨林道上下毒，要害死小师妹抢夺《药王神篇》。小师妹本领高出他一大截，是我们有眼无珠，罪该万死。思前想后，觉得愧对师傅，就算小师妹要替师傅清理门户，我们俯首甘愿，只求小师妹能让我们重新回到师父门下。”

    这就是程灵素两个无耻的师兄姐？路过皱了皱眉，只听噗通一声，慕容景岳也跪了下来，道：“大师哥知道错了，求小师妹成全。”

    以他俩师兄姐的身份向年纪小他们一大截的小师妹程灵素下跪，也真难为他们了。但是，他们真就这么容易迷途知返改邪归正么？

    程灵素哼了一声，道：“贤夫妇膝盖可真软，跪了原来的师傅又跪新拜的师父，如今又来跪小妹，小妹可不敢当。”她说着，转身进了客栈，找了一张空桌，在最靠近门口的座位上坐下。

    路过也赶紧过去，在她身边坐好，同时提醒她道：“这两个人心肠歹毒又狡猾异常，灵灵别上当了。”

    慕容景岳与薛鹊连跪带爬地跟了进来，道：“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去，我们跪小师妹正是要跪先师父。求小师妹看在师父的面上，让我们重新回归师父门墙，虽死无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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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杀人不动手

﻿    程灵素不为所动，道：“既然如此，那你们就以死谢罪，再去向师父他老人家请罪去吧。”

    慕容景岳与薛鹊呐呐不知该何言以对，程灵素冷笑一声，对他们置之不理，回头问路过道：“公子，吃点什么？”

    路过盯着慕容景岳与薛鹊半点都不敢放松，哪能有她这个的定力，道：“你做主好了。”

    程灵素回头又去问胡斐，胡斐倒是说了几个菜名，让伙计去准备了。他们谈笑风生，慕容景岳与薛鹊跪在一旁，极为尴尬。客栈不少人都频频看向这边来。

    薛鹊一咬牙，道：“既然小师妹不肯原谅，我们夫妻俩也只能以死谢罪，求师父他老人家原谅了。”

    她边说着，忽地拔出了一把匕首来。

    路过大惊，喊道：“灵灵，小心！”话音未落，只听匕首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上，却是一直站在程灵素身后守护的周重阳一挥手，将匕首打落了。动作不如人迅速的胡斐手中动作只在半空，来不及英雄救美。

    薛鹊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怒道：“小师妹，你既不肯原谅我们，我要去向师父请罪，你怎地又不让我死？”

    周重阳轻轻“啊”了一声，他以为薛鹊动手是要伤害程灵素，哪知她居然是真的要寻死。

    程灵素轻叹了一口气，淡淡地道：“你们既然知错了，我也不为难你们。只是小铁和姜师兄的冤屈……”

    程灵素默默暗淡了下来，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念头：就算今日我能成全大哥与袁姑娘，等他们将来成亲了，我会不会又不甘心地像三师姐或大师兄那般回去纠缠，要毒死袁姑娘才甘心？

    这念头一冒，加上她原本就心肠颇软，又念及同门之义，且姜铁山与姜小铁的死虽是同门相残，又何尝不是他们之间的家务事。如今他们已经认错，她也没有力气懒得去管了，摆了摆手，道：“罢了，你们走吧。与其寻死，不如活着以实际行动洗心革面，他日九泉之下，也有脸面求师父原谅。”

    薛鹊见她口气松动，暗喜道：“小师妹，你大师兄……”

    程灵素早就猜到他们来认错只是为了来求解药，冷冷回道：“大师兄中的毒无药可解，师父在药王神篇里说得明明白白，我无能为力。”

    慕容景岳与薛鹊本来就不信程灵素所说的“无药可解”，现在又有胡斐这个活案例摆在眼前，自然而然就当程灵素是因为不肯原谅，所以找借口任由他毒发身亡。但此时此刻，就算程灵素睁眼说瞎话，他们也不敢拆穿她，就此翻脸。

    慕容景岳黯然地道：“算了，三师妹，我已经认命了。就像小师妹所说的，拿出些实际行动，将来也有脸面见师父，总算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以后就辛苦你了，我不能陪你了……”

    这么情深意重浪子回头的表现还真是像模像样，程灵素这等心肠善良，胡斐与周重阳这等心地耿直的人早就原谅了，只恨当真没有解药，若真有，给他们也无妨。可惜路过却不是个耳根软的人，他对这两个无耻之徒早就恨得牙痒痒，对原著中他们做了那么多坏事，却无声无息毫无痛苦甚至还有些舒服地死在七心海棠之下，他向来怨念不已。因此，程灵素这边在发善心原谅他们，他那边早就在琢磨念头要折磨报复他们了。

    “孔雀单、鹤顶红与碧蚕毒蛊这三种毒药混合的确是无药可解。”路过说着，顿了一顿，扫视了在场所有人，最后把目光停在了薛鹊那张丑的变形的脸上，道，“不过，无药可解并非不可解。程姑娘，看在他们二人一心改过的份上，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薛鹊与慕容景岳双双大喜，立刻问道：“对，我们已经改过了，请问这毒怎么解？”

    路过在投射过来的两张脸上扫过来、扫过去，扫了几个来回后，目光落在薛鹊身上，他微笑道：“这也是考验你夫妻感情的时候。你们若能通过，解法其实很简单，你帮他吸出一半毒血就行了。”

    薛鹊脸色沉下来，道：“这位公子莫不是消遣我们，欺我们不懂毒么？”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救人不成反害己的法子。

    路过不以为杵，仍是笑着，道：“就是有了常识才让人容易钻进牛角尖啊。我问你们，如果有一滴墨水滴进了水杯，把水染污了，有什么办法让水回复清明？”

    慕容景岳与薛鹊答不上来，别说他们，向来聪明的程灵素也轻蹙眉头，想不出办法来。

    路过道：“你们一定在想往里面加点什么，中和墨汁的黑色，就像中了毒，要吃解药，对不对？可惜墨汁的黑与那三大剧毒一样，都是无药可解的，加什么都没用。不如反过来想一想？”

    “反过来？”慕容景岳迫切地想解掉身上的毒，不由自主地跟着路过的思维想了下去。

    “对，加解药没用，如果……”他说到此，掀了掀眉，又全场扫视了一下，甚为得意地道：“加水呢？一杯水黑了，把那杯沾了墨汁的水倒入一池清水里，那水是黑还是清呢？”

    “你是说……”慕容景岳也不是笨人，一经他这么提醒，立刻想到了。

    “对。”路过欢快地作结论，“只要由多个人分担这毒药，能毒死一个人的毒药，却不一定能毒死两个人。你看这位胡兄弟，他的毒药被你们小师妹分担了一半，两个人都安然无恙。”

    路过这个解释，若能冷静地想一想，都会怀疑，但慕容景岳与薛鹊关心则乱，一听在情在理又有先例可查，立刻就信服不已，相互喜道：“有救了！”

    路过见目标达成，这边小二也送了饭菜上来，立刻心旷神怡地捡起筷子要准备吃饭了。

    “不知这位先生尊姓大名？”对于救命恩人，慕容景岳客气地问道。

    路过摆了摆手，道：“无名小卒，不足挂齿。只是仰慕程姑娘的医术，想来拜师学艺。”

    薛鹊问道：“总得有个称呼吧？”

    路过斜睨了他们一眼，道：“你们是程姑娘的师兄师姐，就叫我小路吧。”

    对于慕容景岳与薛鹊得了解法居然没有立刻就离开，路过倒有些奇怪。程灵素明知路过这指名的是一条死路，但是他说的道理却的确是难以反驳。思及慕容景岳与薛鹊回头照路过这法子一试，那他们俩必然双双毒发身亡。念及同门学艺之宜，她心中倒有些不忍，因此招呼道：“大师兄，三师姐，你们已经知道解法了。如果不着急上路，不如坐下来，一起最后吃顿晚饭吧。”

    慕容景岳与薛鹊未听出她话里深意，大喜之下也不推辞地坐下了。饭间，他们对程灵素亲热有礼，不住歉疚当初因为贪生怕死转投石万嗔门下，哪知所投非人。又感叹路过对毒对医悟性极佳，将来前途必不可限量。末了，又赞叹周重阳刚才那一招“劈手扫刀”来无影去无踪，果真是英雄出少年。

    总而言之，几顶高帽把他们几个人都戴了个遍，倒也没什么其他举动。

    路过心中正奇怪，莫非他们真打算改邪归正不成？

    正此时，门口靴声簌簌，走进了四名武官。领先一人瘦长身材，目光凛凛，模样精明，一进店，立刻扫视了整个大厅，目光落在了路过这一桌。

    “胡兄弟，真是巧！”那武官笑着走过来，拍了拍胡斐的肩膀以示亲热，显然是认识的。

    “曾大哥。”胡斐抬了抬拳，并无他那么亲厚。

    原来这人正是鹰爪雁行门的曾铁鸥，周铁鹪与汪铁鹗的师兄弟，胡斐与他们也算有些交情。本来因为胡斐与福康安作对，而他们是福康安府中侍卫，因此交情之余也是敌对。如今福康安俯首红花会，两个儿子不敢要了，他们自然也乐得轻松，不用鸡蛋硬往石头上碰。

    “这两位是……”曾铁鸥的视线落在了慕容景岳与薛鹊身上，他记得他们是跟在“毒手药王”身后的两名弟子。

    程灵素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上口喷毒烟，使得人人肚痛。天下掌门人疑心是福康安在酒菜中下毒，福康安却认定是冒充“毒手药王”的石万嗔做了手脚。红花会大闹京城，福康安满腹憋屈不敢发，因此把怒气都发在了他们身上，派遣大批人马南下，务必要捉拿毒手药王。

    胡斐道：“这位是‘毒手药王’门下大弟子慕容景岳，这位是他师妹薛鹊。这位是鹰爪雁行门的曾铁鸥曾大哥，在福大帅府中当差。”

    各自“幸会”一番，胡斐这一桌人已不少，曾铁鸥与另外三名武官寻了一张空桌坐下，要邀请胡斐过去喝酒，胡斐好言拒绝了。

    路过支着头，百无聊赖地有些暗暗嘲笑这些人真是没眼光，居然把他这大名鼎鼎的路大侠给忽视了。虽然他是想行事低调，但真的这么被忽视，感觉却不大好。他细里去听他们在聊些什么，却都不过是些风花雪月无关紧要之事，偶尔还蹦出个“小尼姑皮肤白嫩”什么的，满口下流之言。

    路过微微皱眉，懒得再听，却忽然发现自己这桌子的人都安静得有些异常。胡斐脸色铁青，拳头攥得死紧。程灵素停著沉默，伸手搭在他胳膊上，示意他别冲动。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们都给我住嘴！”沉默不下来的是周重阳，他一筷子扔过去，转头朝朝曾铁鸥那桌子怒吼一声。

    曾铁鸥侧身让开，想要显一手，用自己的筷子夹住。哪知周重阳那两支筷子去势极快，他一夹夹了个空，那筷子“咻”地一声，随着一声惨叫，钉入了曾铁鸥对面那名武官的肩膀。

    “哪来的混账东西，活得不耐烦了！”曾铁鸥筷子一扔，拔出腰间雁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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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糊你一脸毒血

﻿    路过笑了笑。高下早分，曾铁鸥还敢这么叫板，真不知道是谁活得不耐烦了。

    曾铁鸥跳将一刀就砍了过来，道：“我敬胡兄弟是条好汉，你又是哪里来的小毛贼？”

    周重阳身子微侧避过他这一刀，反掌出手，直接拿他右腕，要抢夺他的兵器。这“空手入白刃”的工夫，非自恃工夫比对手高出许多方可。曾铁鸥气得哇哇叫，手腕一抖，改砍为削，避开周重阳这一抓。他这一刀削去，用了十分的力气，非削掉周重阳脑袋不可。哪知半路忽然削不下去，却是周重阳也早变掌，以逸待劳，就等他这一招把手腕送上来。

    曾铁鸥怔了怔，还没回过神来自己是怎么败的。

    “圆性妹妹怎么了？”周重阳把曾铁鸥的手腕按在桌面，低声喝问着。

    “她……她是大帅要的人，当然是……押解回京。”曾铁鸥何曾受过这等挫败，又急又怒又恼，脑门冒汗，语无伦次。他身后的另外三名武官见他落败也纷纷拔刀助阵，造成气势逼周重阳放人。

    “她人在哪里？”胡斐一听也急了。

    “你……你们先放了我。”

    “放了你你还会老实么？”周重阳不吃那一套，道，“说！”

    曾铁鸥道：“即使我说了，你们也不会放过我。”

    周重阳手上用力，道：“我周重阳说话自然算话。”

    “什么？”曾铁鸥吃惊地转头瞪着他，不敢置信地道，“你……你是周重阳？”

    周重阳冷笑一声，手头加力，捏得曾铁鸥的骨头格格响，道：“哪里来的混帐东西，你连我都不知道，还敢动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他把曾铁鸥的话原封不动地送还回去，吓得曾铁鸥脸色发白。

    “我……我说。”曾铁鸥额头冷汗狂冒，“我们昨日撞见了她。她虽只身一人，但武艺高强，我们不敢与她硬拼，因此设下陷阱。她……她似乎是心神不宁，落入陷阱，最后被我们活捉了。现在已经有一路人押着她，连夜押回京城。”

    路过听到这里才算是明白了事情始末。原来曾铁鸥等前头闲聊的“小尼姑”竟然是指袁紫衣。袁紫衣在天下掌门人上设计“甘霖惠七省”汤沛是反贼，暗指汤沛知道乾隆与福康安的身世秘密。福康安留她不得，必欲除去二人而后快。汤沛在掌门人大会上趁乱逃走，袁紫衣随后追去，终于将他击杀。

    只是这里的袁紫衣因皇宫之变多有停留，又因福康安不敢与红花会动手而集中了兵力捉拿她，她斗不过，居然失手被擒了。

    胡斐听到了那句“她心神不宁落入陷阱”，双目欲裂，立刻起身就要追回去救人。

    “慢着！重阳，放了曾大人。”路过心中恼怒，他本就不喜欢袁紫衣，现在又被她这么坏事，真是懒得管她，让她就给人杀了算了。但偏偏这里三个人都是重情义之人，他就算敢下这种决定，他们估计也不会照做。

    “路大哥，他们人多。”周重阳不解地问，有些不情愿地放了曾铁鸥。

    路过不理他，筛了杯茶递给曾铁鸥，陪着笑脸道：“真是对不住曾大人，我这兄弟不懂事，您先喝口茶压压惊。”

    曾铁鸥知道这里有敬畏朝廷的，腰板子不由硬了起来，他“哼”了一声，打量了路过一眼，道：“原来你是老大，看你还懂点事。”边说着，还刀入鞘，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道：“管好你的兄弟，少惹是非，多活两年。”

    路过摸着额头，笑了笑，道：“曾大人说得对，管好你的兄弟，少惹是非，多活两年。还请曾大人将这话带到，叫他们放了袁姑娘。”

    “你……”曾铁鸥大怒，撑着脖子嚷了几声都嚷了个悄无声息，脸色忽然发白起来，他后知后觉地转头瞪向一直沉默低调的慕容景岳与薛鹊，暗叫自己糊涂，怎么在“毒手药王”的弟子面前，还敢如此随意和别人送来的茶水。

    慕容景岳与薛鹊也是下毒高手，老早就看出了路过那一点粗浅的下毒功夫。一见曾铁鸥怀疑他们了，他们立刻往后缩了缩，示意与己无关。

    路过笑道：“曾大人不必担心，这只是普通的‘予金散’，是要送金子给曾大人。”他解释着，又回头唤小二道：“小二，拿笔墨来。”

    躲在柜台底下的小二心不甘情不愿地递了纸笔过来，一见到曾铁鸥凶神恶煞的表情，立刻又弹回柜台底下去了。

    曾铁鸥狠狠地瞪着路过，仿佛在问：金子在哪里？

    路过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几行字，然后端详着看了半晌，对自己的字还颇有些满意。他慢条斯理地把纸折成一只纸鹤的形状，把字迹都藏在了里头，方才对着老实等在一边的曾铁鸥道：“所谓沉默是金，曾大人，我给了你这么多金子，你还没看到吗？”

    曾铁鸥无声吼了一句：“你耍老子！”本来要拔刀劈过来，却因为喉咙无声而只得悻悻住手。

    路过不理他，朝程灵素要了一张手帕，把纸鹤包起来递给了曾铁鸥，道：“这里是解药，不过纸张有毒。你回去让他们放了袁姑娘，然后连帕带纸拿给袁姑娘看。袁姑娘看了就会知道怎么帮你解毒。当然，我们不会监督你，你大可不放袁姑娘，直接逼她看这纸张帮你解毒。不过，到时候袁姑娘看了之后会怎么做，你不妨一试。”

    路过神叨叨地说完，推了推曾铁鸥回到另外三名武官身边，对他们举起的钢刀视而不见，挥挥手，道：“后会有期了。”

    路过一出手，周重阳胡斐等人都沉默不敢有异议，曾铁鸥也不是个糊涂蛋，经此一番早已是明白，原来这伙人中，他本以为最厉害的胡斐不是老大，这个看起来最低调的无名氏才是老大。他想追问对头留下名号，偏又说不出话，考虑到这人用毒无影无踪，他也不敢动手去拉，只能干瞪眼。

    路过回头来，看到他还舍不得走地瞪着自己，笑了一笑，道：“你连我都不知道，还敢动手，果然是活得不耐烦了。”边说着，连连摇头叹气表示惋惜，重新捡起筷子吃菜，却也没有说明自己是谁。

    曾铁鸥今日连踢两大铁板，当下也不敢再多问，饭也不敢吃了，连夜往北去追赶押解袁紫衣的官兵。

    路过看着他们急匆匆逃跑的背影哈哈大笑，重新斟了茶水，端起来就要一饮而尽。杯送至唇边，还未沾唇忽听程灵素一句“别喝！”手中一空，杯子立刻被劈手夺了去。与此同时，胡斐喊了一声：“二妹，小心！”紧接着一阵乒乒乓乓，路过的脖子一痛，方才反应过来喉咙处抵着两根枯枝一般的手爪。

    “小丫头，乖乖地，把《药王神篇》交出来吧。”

    阴沉又得意的声音来自身后，路过的心顿时哇凉了下来。不用说，一定是程灵素的那个阴险师叔石万嗔了。

    路过这才看清楚情势。周重阳手里拿着从他手上夺下来的杯子，程灵素垂手在旁，胡斐摆着架势在旁，虎视眈眈，却也不敢轻举妄动。慕容景岳与薛鹊摆脱了胡斐后，立刻回到石万嗔身后。

    “大师兄，三师姐，这就是你们的改邪归正？”程灵素沉着脸，语气沉静，却已怒极。

    薛鹊得意道：“若不这么说，怎么骗得你的解毒之法，怎么混在你身边牵制你，怎么知道你身边还有这种人人都当作宝贝的废物？”

    居然骂我是废物！是可忍孰不可忍？路过是忍不了的，他现在是人质，绑匪有所求而绝对不敢杀的人质。于是，他张口大骂道：“谁是废物？你才是废物，你全家都是废物！”

    周重阳动手时他明明一直在防备着慕容景岳与薛鹊，结果最后关头一得意，居然疏忽了？擦！石万嗔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路过悔不当初，对这伙人的憎恶又上了个新台阶。他本来只是想让他们死得痛苦点，但也算是个干脆，现在……哼哼。

    石万嗔等人对他这没有杀伤力的骂人充耳不闻，只是逼迫程灵素道：“若要你们这宝贝废物，就把《药王神篇》交出来。”

    “要《药王神篇》怎么不找我要？”路过插嘴道，“《药王神篇》我可是日里当三餐，夜里当枕头，倒背如流了。”

    “那还不交出来？”石万嗔指头用力，压在路过的喉咙上。路过一阵难受，空咳两声，脖子涨红，说不出话来。石万嗔只得又松了力，道：“交出来，不杀你！”

    路过道：“你们心心念念想学《药王神篇》里神巧妙的下毒之术，怎么就没想过它现在在我手里，你们怎么会是我的对手？”

    慕容景岳“嗤”了一声，道：“就你那点粗浅工夫，也就只有朝廷那种狗腿会上当了。你不动手还好，一动手，原形毕露。”

    路过无语地翻了翻白眼，恍然大悟道：“原来你们是这么看的？那姓曾的没长眼睛，还以为你们有三双眼睛会比较雪亮呢，原来也都是睁眼瞎。咳咳，你放松点，你不放松，我怎么说话？”

    他伸手抓了抓喉咙，不意抓上石万嗔的手腕。石万嗔早察觉到他丝毫不懂武功，对他这下意识的一抓也毫不在意，倒真的松了松手，但他忌惮程灵素的手段和周重阳与胡斐的武功，不敢多僵持，催促道：“《药王神篇》交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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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笑里藏刀

﻿    路过无奈地道：“我都已经提醒过你了。你们想学《药王神篇》，我却已经对《药王神篇》滚瓜烂熟，你们怎么还敢抓我做人质？”他边说着，又拍了拍石万嗔的手背，提醒道：“还没发现吗？我再提醒你一下，我姓路名过字改之，如果这个名头不太响——”

    石万嗔终于察觉到他掌中的濡湿，大惊失色，立刻收回了手。定睛一看，手背早已被黑色血污浸染。虽不知是何物，却已吓得他面如土色。这么多双眼睛盯着，经不知他何时动的手。

    路过一得自由立刻窜到周重阳身后，继续刚才未完的话，道：“你们就当我没说吧。”其实他本来是要说“或许‘毒手医仙’更响亮一点”，以此来震慑石万嗔，哪知道原来“路过”的名号就已经够了。这样更好，他也不太愿意老借用别人的名头。

    就在他说这句话时，周重阳已经窜了上前，出手迅速，两根手指点向石万嗔胸口。石万嗔中指一弹，一阵毒米分洒出。周重阳也不退缩，直接变指为掌，掌力吐出，将毒米分尽数逼了回去。

    石万嗔等人一见他这么厉害，哪里还敢逗留，当即虚晃要抢出门外去。胡斐大喝一声，身形一闪拦住了他们的去路。程灵素大吃一惊，唤一声：“大哥！”

    慕容景岳与薛鹊同时出手，双双来攻击胡斐，但他们哪里是胡斐的对手，胡斐不避不让，双拳接他们四掌，出掌如风，将他们逼了回来。逼回来碰到周重阳，武力值差距过大，周重阳不费吹灰之力，“咻咻咻”三下，封住了三人的穴道。

    路过看了看石万嗔沾上毒血的那只手，问程灵素道：“这可还有救？”

    他们已做过实验，毒血沾到血液混入，那是致命的。但若只是沾到皮肤，不触及血液会怎样，却是谁也不知。

    程灵素道：“他事先必有吃化解百毒的丹药，这毒可能无效。”

    “你这是什么毒？”沾在手上的毒黑如墨漆，石万嗔从刚才看到就心底发麻，连带着也觉得被毒血沾处也是发麻发痒，只觉得自己中了极厉害的毒。此刻听他们居然有意要留自己一命，自是大喜过望，道：“贤侄女，我服了。你放了我，我再也不跟你抢《药王神篇》了。”

    路过呵呵笑了两声，道：“老石，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做事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人活着就得有点信念。别说现在只是不小心失手了，就算是少了胳膊、丢了性命，那也得坚持朝自己的目标前进。你说对不对？”

    石万嗔立刻赔笑道：“是，是。”

    路过满意道：“很好。既然你有这个觉悟，我就成全你。以后，你们就跟着我一起学习《药王神篇》吧。”

    “公子……”程灵素不知道他作何用意，迟疑地问了一声，却也没出口反对。

    石万嗔等人大喜过望，他们几次挑衅都失败，这次明明是做了完全的把握，结果还是功亏一篑，以为必死无疑了，哪知居然会碰到柳暗花明，得来全不费工夫。成功来的如此不易又出乎意料，当下三人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路过摆摆手，示意程灵素不必紧张。他退后一步，吩咐道：“重阳，给他们三掌，先废了他们的武功。”

    石万嗔三人大惊，问：“你做什么？”

    路过道：“我要教你们《药王神篇》，但万一你们出尔反尔怎么办？无嗔大师先例在那里，我不希望将来有背叛我的人出现。”

    三人当下不再言语，只觉得反正掌握了更高的用毒手段，武功也是其次。且武功就算废了，以后也可以再练回来。周重阳在三人膻中穴各拍了一掌，散了他们的内息。

    路过瞧他们似乎也不甚失望，又吩咐道：“切断他们的琵琶骨。”

    此言一出，别说是石万嗔三人了，就连周重阳、程灵素与胡斐都惊讶地看了过来。路过浑然不觉自己说了什么话，仍是一脸微笑如花，诧异地反问：“怎么了？”

    周重阳道：“路大哥，这个……残忍了些。”有悖你路大侠侠义为怀的英明啊！

    “残忍？”路过视线又扫了一眼石万嗔三人，道，“武功没了还能练回来，不削琵琶骨，留他们有力气的在身边，那是对我们残忍吧。还是……灵灵，你想杀了他们？”

    程灵素有些不忍地看了一眼，实难抉择。虽然听说他们的狠毒后，的确想清理门户，但真的制服了他们，对毫无还手之力的他们赶尽杀绝却又有些不忍。

    路过看她也犹豫，好心地又问石万嗔道，“有人说我残忍。这样好了，老石，我把选择权交给你们。第一、削掉琵琶骨，留在我身边学《药王神篇》；第二、举刀自裁去给姜铁山和姜小铁赔罪去吧。”

    笨蛋都知道选第一。三人毫不犹豫地回答：“第一、第一，我们选第一！”

    路过挑挑眉，道：“重阳。”

    周重阳无奈，只得动手，捏断了三人的琵琶骨。三人痛的脸色发金，额顶冒汗，还谢着路过的不杀之恩。

    程灵素看着他们如此可怜，不忍再看。

    路过道：“你们放心，你们既然留在我身边，我自然不会丢下你们不管。老石，你这毒血之毒，我会想法替你解。慕容景岳，你的毒虽可照我说的法子去解，但两人分毒终究是有风险，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别用的好。薛鹊，你安心跟着我，你的脸和驼背，我们也顺便研究研究怎么解掉。重阳，解开他们的穴道吧。”

    三人大喜，也顾不得疼痛，跪倒就拜。路过也不管他们这感谢是真是假，总之当他们是真心地接受了。

    程灵素惊讶地望了路过一眼，她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是想帮他们，救他们一命。周重阳与胡斐原本还觉得他手段有些过了的，这会儿也总算稍稍平衡了些。

    路过得意一笑，却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打算。敢惹到他头上来，也不先问好他是谁。

    门口扑腾扑腾，笨拙地飞进来一只绿色的小鸟，最后把路过的脑袋当作鸟窝歇了下来。路过用没伤口的手把小鸟从头上抓了下来，笑道：“你这只笨鹦鹉，总算是学会飞了。”

    “路……路大侠。”石万嗔搓着手，讨好地问道，“前头你在纸上给那姓曾的武官下的是什么毒？我们……都没有看出来。”

    路过挑了挑眉。前头他们不知他身份，当他是故弄玄虚，现在知道了，就开始猜测是什么高深的毒药了。其实，事实就是他在故弄玄虚，只不过是唬曾铁鸥一定要放了袁紫衣才能解毒。纸只是普通白纸一张，曾铁鸥前面被毒了嗓子，又见到“毒手药王”的弟子在此，哪里还相信只是普通纸。

    路过笑了一笑，讳莫如深地道：“你们跟着我，将来自然就会了。”

    折腾了一番，也没有影响什么行程，还收了三只小白鼠。路过心中得意自是不必说了，哼着歌儿好好洗去一身风尘，又在看到自己掌心的伤口时，所有愉快的心情都暗淡了下来。

    这僵硬的手脚已经往上了，他还活着虽是奇迹，但也不一定是奇迹。原著里程灵素抱着必死之心去替胡斐吮毒，她没有吃掉那三颗“生生造化丹”，也就没办法确定，如果她吃了，是不是也像他现在这样，能多活几天。他必须得趁毒发之前，找出解毒的法子，不然一切都是免谈。

    程灵素待他洗漱完毕后，敲门进来。路过正在桌前反反复复地翻看着《药王神篇》里关于孔雀胆、鹤顶红和碧蚕毒蛊的记述。

    程灵素问：“公子，你真要把他们留下吗？”

    路过头也没抬，反问道：“有什么疑问吗？”

    程灵素道：“就算没有武功，我师叔的下毒工夫也是出神入化，他们若反噬……”

    “不会的。”路过拉着她坐到身边来，小声道，“他们要学《药王神篇》，又以为我是真的路大侠，不敢冒险的。再说，我有你这个真正的‘毒手医仙’，哪还怕他们的毒？”

    程灵素无奈，只得依他。看他又在看三大剧毒的解毒之法，她也沉重了起来。这三种剧毒唯一的解法就是大夫吸出毒血，再用药祛毒，一命换一命。对于吮毒者的下场，必死无疑。

    路过不死心，再次确认道：“灵灵，你师父当初教你解毒之法时，还说了别的什么吗？”

    程灵素摇头道：“他只说，这天下哪有大夫愿意牺牲自己的性命去救人，这三大剧毒就是无药可解。”

    路过笑了笑，道：“灵灵，你知道这些天我有个什么感悟吗？我们都太过迷信别人说的话了。没人知道我是路大侠时，我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是小儿科。但当我一旦成了路大侠，我做的任何事情立刻变得高大上了起来。额，就是深奥玄妙了起来。”

    程灵素微微蹙眉，迟疑地问：“你是说……”

    路过点头道：“对。我在想，就算你师父说得对，三大剧毒无药可解。但是这时间是推进的，那时候无药可解，不一定现在无药可解。例如，你师父活着时，这天下可没种出七心海棠，但是现在却有了七心海棠。哎呀，对呀，七心海棠，万毒之王，若用它来以毒攻毒——”

    程灵素直觉摇头，道：“七心海棠奇毒无比，杀人于无形，万万不可行。”

    路过想到原著里慕容景岳中了三大剧毒的毒，的确也是被七心海棠给毒死了，恐怕果真是不可行。他又叹了一口气，笑道：“好在现在有了小白鼠，尽管做实验。”

    程灵素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他为什么留下石万嗔等人。她怕是做梦也没想到，路过第一次动手下毒，毒哑了曾铁鸥，深深地尝到了乐趣，哪肯每日只听着看着纸上谈兵？拿普通人做实验，他还没那个尺度下不去手，但对于那几个人，既然他们对《药王神篇》如此痴迷，就让他们“祭书”好了，反正原著里他们早就是死人了，他救了他们性命，他们就当是报恩吧。

    窗外忽然脚步凌乱，人声纷杂，小二跑前跑后地赔笑吆喝，战战兢兢。路过“咦”了一声，站起来推开了窗子，问道：“外面是什么声音，怎么吵吵闹闹？”

    “又住进来了些江湖人，都是断胳膊断腿的。”周重阳的声音在大开的门口响起，他探头进门来，问道，“路大哥，灵灵。你们在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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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各大残疾门派

﻿    路过正奇怪，再去细看，底下的人鱼贯而行，虽不至于个个都是断胳膊断腿，但一行人里十多个，这就有些奇怪了。

    “他们是做什么的？”

    程灵素看了半晌，沉吟道：“昆仑刀、天罡剑、五台派……这些门派的人怎么一下子都聚在一起了？啊，是了，他们在掌门人大会山全都败在天龙门的田归农的宝刀之下，田归农出手狠毒，得了胜还断人手脚，大家都看不过去，又苦于没办法对付。”

    “这厮如此狠毒？”周重阳低喝了一声，双眼喷火，遗憾至极地道，“早知道拼着被我爹骂一顿，我也要留到最后了。”

    周重阳也是溜去天下掌门人大会瞅了两眼，与红花会的人一起闹了一场，毁了几只比武头彩

    “玉龙杯”后，跟着离去了。田归农后来到场，他却是没有看见。

    路过道：“这么说来，他们现在有了共同的敌人，所以联合起来要准备田归农了？”他想起来田归农也是叨念着闯王宝藏，又与胡斐有仇，这一趟也是要去胡斐的沧州祖坟来个守株待兔的。“重阳，你去看看田归农是不是也住这间客栈？”

    “好。”周重阳应了一声出门，到门口又想起了什么，回头问道：“路大哥，他长什么样子？”

    路过怔了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也不知道田归农长什么样子。只是是个风流多情又卑鄙无耻的。仇人那么多，强的也不少，居然还能活到最后有机会自杀，他都有点想问问头顶那张天网是不是破洞了。

    程灵素道：“不用了，他肯定不在。田归农不是好对付的，他的这些手下败将想对付他，肯定得低调行事。”

    第二天一早，那些断胳膊断腿的各大门派都杳无影踪了。周重阳还有些担心他们，生怕他们大仇不得报反而又吃新亏，想快些赶路追上他们。可惜路过却是不紧不慢，依然让胡斐赶着个马车慢悠悠地，他则与程灵素在车里研读《药王神篇》。药王神篇虽然是一本治病救人的医书，没多少下毒工夫。但是路过现在主要研读的是如何救治毒伤，书中虽没怎么阐述炼毒施毒，但身边的程灵素却是个活毒经。路过打着解毒的旗号问她炼毒的法子，那是再正常不过，程灵素也瞧不出来，他问什么，她都一一作答。

    石万嗔等三人就在外头与周重阳一起骑马，路过并没有刻意避开他们，随他们意地听着他与程灵素的讨论，还时不时地透过车窗去请教他们。石万嗔等人看他真的是在教《药王神篇》，哪里还有其他心思，恨不得倾尽所学还与他交换。路过因此也从他们那里也学了不少下毒的法子。

    这一路，白天走的极为顺利，也没再遇到什么人。但到了夜里，总是能在客栈里再碰到那些断手断脚的各大门派，但到早晨他们上路时，那些门派又早已启程。路过觉得新奇，问程灵素看不看得出是什么名堂。

    程灵素也摇头不解，道：“要不明日我们起早点，追上去看看？”

    路过点头称好，回头去瞧胡斐。胡斐这一路都是心不在焉，路过看在眼里知道他是在担心袁紫衣，不知她是否已经脱身。但现在程灵素与自己相处愉快，他也懒得理会胡斐。

    第二天一大早天微亮，各大残疾门派动身了。路过一行人悄悄跟着，只见他们到了前头一个镇子，经过一家客栈后，便开始追着路边的记号，行不多远，又与另外几个人汇合，接着继续前行。

    路过还是没看出来怎么回事，程灵素也摇头表示不知。

    路过道：“我们绕到他们前面去，看他们是不是在跟踪什么人。”

    才打定主意要超过前面那路人吗，前头忽然几匹快马飞驰而来，马上几名壮汉拦住了去路。

    中间一个汉子抱拳道：“阁下跟了我们一整天，划出道儿来吧。”

    那人白面皮儿，生得英俊，立于马上颇有些玉树临风。路过对此人印象不坏，微笑道：“这位兄台，说哪里话，这大路朝天，不过恰好同路罢了。”

    这时，那汉子旁边一个个子短小的人忽然凑近他耳边嘀咕了几句，那汉子拉长视线往后一看，果然大吃一惊，道：“毒……毒手药王！”

    石万嗔如今受制于路过等人，却也不想丢了面子，随意拱了拱手，态度高傲，完全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错了。是‘毒手神枭’。”路过更正他们，道，“我们要去的是沧州，你们要去哪儿？先把路线说好，别到时候又恶人先告状。”

    那汉子有些诧异，看了看路过，又扫了石万嗔一眼，好像是奇怪为什么路过这么友善好说话。既然对方这么真诚，他本也想以礼相待回个话，结果却是犹豫半天，说不出个名堂。

    路过笑道：“既然兄台不便相告，我们也就不问了。这样好了，我们走前头，这样总不会再疑心我们跟踪了吧？”

    路过如此态度诚恳，那汉子一行人马反而有些惭愧了，连声抱歉后，打马退后，让他们先过。最后到石万嗔三人时，他们仍是想不通他们怎么会凑在一块儿了。

    一条官道直通到底，路过一行人超过他们后，加快脚程，不多远果然看到了一队人马整齐威武，扬起道上尘土飞扬，所到之处，路上行人纷纷避让。他们没有追上去，放慢了脚程。

    下午时，他们已到了沧州镇上，那队武士没有再前行，反而投宿在镇上最大的客栈。各大残疾门派又追了上来，见武士已经投诉，他们留下少部分人马，大部分则又折返回去了。

    路过让胡斐去探了一下，那些武士果然是田归农带领。武士一共二十六人，再加上天龙门的弟子十二人，再加上田归农夫妻俩，恰好四十人。

    “夫妻？”路过挑挑眉。看来苗人凤那个被人拐走的妻子也来了。

    胡斐道：“田归农出手毒辣，在掌门人大会上树敌太多，只能投靠朝廷保护。各大门派要报仇，也不敢轻举妄动，所以一路尾随，怕打草惊蛇。”

    路过觉得这个行径真是好笑。想报仇，不敢；想放弃，不甘心。于是就这么跟着追着，忽往忽退。

    “他们可能是在等待什么时机吧。先不管他们，他们若有胆子出手，必要时就帮一把。若没胆子就算了。我们先办正事要紧。”

    路过所说的“正事”正是去寻找平阿四，从他那里问胡斐父亲胡一刀所留下的遗书，然后根据遗书指示的去寻找闯王宝藏。平阿四因为担心胡斐年纪小，本事不够找报仇，因此暂时替他保管着这些有关父母的死的物件。

    胡斐并不知道平阿四的具体住处，因此颇费了一番工夫才打探到他住在沧州乡下一个小庄园里。只是天色已晚，不便过去拜访，因此也现在镇上找了客栈住下。

    入夜，路过正要入睡，忽然听到有人敲窗。他低问了一声：“谁？”

    窗外的人没有回答。路过也懒得搭理，翻过身准备睡觉。

    那人见没了声息，又敲了两下。路过不耐烦地道：“有事就开口，没事就滚吧。”无论是想调虎离山还是引蛇出洞，最好换个窗户敲，他没那么白痴。

    窗外的人又过了一会儿，像是终于下定决心，才悄声道：“在下浙东祁家剑祁时宁，有事相求。”

    路过皱了皱眉，这个陌生的名字他从未听过。“什么事？”

    “请兄台借一步说话。”

    “需要我重复么？有话就直说，没话就滚。”

    祁时宁颇有些踌躇，道：“此事关系重大，请问兄台能否让在下进屋？”

    路过叹了一口气，道：“既然关系重大就别说了。我对别人的秘密没兴趣。”

    窗外几个人嘀咕了一会儿，祁时宁放低了声音道：“在下日里曾与兄台有一面之缘，很抱歉误会兄台。我们兄弟现在有一个大仇人，但是大仇人武功高强，如今又势力庞大，我们吃了不少亏，如今苦无他法……”

    “要我出手相助？”路过想起白天那个拦路的白面剑客，心中有些得意，这个人本身不大，眼光倒是不错。

    祁时宁道：“在下冒昧。”

    路过走过去，推开了窗子，只见窗外正小心翼翼地趴着几个人，正中间的就是白天那个拦路的祁时宁。路过倚在窗边，似笑非笑地道：“你们要我怎么相助？”

    祁时宁喜道：“大仇人有一把削金断铁的宝刀。我掌门人以及另外十五家掌门人都吃了他这宝刀的亏，我们想先盗走他的宝刀，但是苦于无法动手。”

    路过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副画面，一个老鼠洞里，一群老鼠在商量着对付洞外的肥猫。大家都说要想办法给肥猫挂上一只铃铛，这样无论肥猫走到哪里，它们听到铃铛就知道了，就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方法不错，但问题是，谁也不敢去给肥猫挂铃铛。

    他笑了笑，问道：“所以，你们想要我帮你们盗他的宝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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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事如春梦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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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万万不敢！”祁时宁面露尴尬，有些惭愧地道。

    路过奇道：“那想我做什么？”

    祁时宁嗫嚅道：“我们想问……兄台你与那‘毒手药王’……”

    “毒手神枭。”路过打断了他的话。

    “是，毒手神枭。”祁时宁连忙改口，道，“我们想向他老人家买些……药，下入茶水不被察觉的迷药。”

    原来是知道石万嗔手段狠，不敢开口，所以是看他好说话？

    “原来是找他啊。”路过懒懒地道，“那你们就去找他吧，瞧他敢不敢。”

    路过说完就要关窗，祁时宁忙伸手抵住，赔笑道：“他必是不敢的，所以我们才先来找您。”

    路过挑挑眉，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有时候，他非常抵触路大侠这个威名，可若有人不认识他时，他却老是忍不住想搬出名头来享受一下对方膜拜的眼神，以此来沾沾自喜——连自己都唾弃。

    祁时宁愣了一愣，两眼顿时发亮，热切地问道：“您……您真是路大侠？我们掌门人猜到是您，但却不敢确定，原来路大侠您……如此年轻！太好了，有路大侠在，我们的大仇可报了。”

    又一个粉丝。路过满意了，道：“只要迷药么？我这里倒是有些无色无味能致人死命的药，一小点粉末下去，任你那些大仇人人多势众，一个都活不了。”

    祁时宁大喜道：“多谢路大侠赐药！”

    路过微点头，真挑了些七心海棠的粉末给他，道：“混入灯油里，第二天等着收尸就行了。”

    祁时宁千恩万谢地走了，路过却睡不着了。他坐在窗前，托腮作文青状。这几天他琢磨着程灵素的七心海棠，磨了粉就等着看成效。

    窗外明月如钩，很是宁静。老实说，这个世界他已经觉得有些无聊了。太过一帆风顺，没有什么好玩的。原本想与那个路大侠斗上一斗，但现在看来，人只要成名了，其他的也就手到擒来，一分工夫也能有十分成效。他现在别的没学会多少，就演戏最在行。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戏里出不来，觉得自己或许真是路大侠，只是不知道遭遇了什么意外，失去了记忆，失去了武功。

    “扑腾扑腾——”明月里，那只飞起来老是很笨拙的鹦鹉又飞来了，歇在他面前。路过收起这短暂伤春悲秋的忧伤，伸手摸了摸它。鹦鹉瑟缩着，似乎想避开他的手，却又似乎很享受，顺着他的手指歪歪头，一双黑亮的眼睛含羞带怯地望着他，想大方注视，却又逃避闪烁。

    路过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无聊到疯了，他老是习惯在这只鹦鹉身上读出人类的感情，但看它的动作和眼神，他真的很容易就想偏了。但问题是，谁都读不出来，就只有他在这么认为。结果老被周重阳嘲笑，说他与香香公主夫妻俩一个样，对着动物都能说上半天话。

    “小鹦鹉啊小鹦鹉，看你飞两下都要努力这么久，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笨蛋也有笨蛋的幸福啊，像天才如我，就体会不到你这辛苦的滋味。哎——”路过很虚伪地惆怅着，果真跟这小鹦鹉说起了话来。

    小鹦鹉歪着头看了他一眼，小嘴开合两下，无声地应和着他。

    “小哑巴，当鹦鹉当成你这样，也真够可怜了。”

    当夜，路过做了一个梦，梦里这双黑亮的鹦鹉眼睛忧伤地望着他。望着望着，就慢慢就变成了一双极漂亮的人类眼睛，水汪汪，雾蒙蒙，但仍旧是这么万般愁苦，看得他的心都跟着揪起来了。然后，随着那双眼睛展开去，小鹦鹉的脸忽然开始变化，渐渐变成了一张女子的脸，身子也一点一点变化，化成了人形。意外的是，被眼前着神奇冲击着，他一点儿都没觉得奇怪，反而迎着那双愁苦的眼睛，看她想做什么。这女子似乎明白他心中所想，慢慢俯下身子，一点一点地靠近来。怀里多了软玉温香，那双愁苦的眼睛也浸满温柔，水汽蒙蒙，好像下一刻就能滴出泪来。他胸中一颤，忍不住绷紧了身子，有些紧张，有些期待，等着她再靠近，再靠近……

    “啊！”路过大叫一声醒了过来，惊魂未定。低头看看自己怀抱，哪有美女的影子，再四周扫视一眼，那只笨蛋鹦鹉正趴在他的枕头旁边呼呼大睡。

    只是梦啊——

    他松了口气，拍了拍头。无法理解为什么明明是这么美的春梦，带给他的却不是美妙，而是惊惧。

    他把头埋在被子里，回味着梦中美人的容貌。美人容貌已淡，渐渐又与香香公主重合了起来。天仙的美人只能想不能抱，谁都会怨念不已。

    “笨鹦鹉，滚回你的窝去！”路过把春梦被惊的缘由全都归到这只鹦鹉身上。若非它来凑一脚，他也不会看到香香公主是鹦鹉变的，也不会在最后关头被吓醒，那现在早就抱着香香公主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了。

    现实里不能抱，梦里总可以让人解解馋吧。

    哎——

    没有哪个穿越者比他还命苦了。

    好梦被扰的路过极其哀怨地过了一个上午，没给任何人好脸色看，还在石万嗔的饭碗里沾了两点七心海棠的粉末。

    这个世界也就剩下这么一点有意思的事了。

    可惜的是，石万嗔吃完了粥，既没有肚子痛，也没有被毒晕，还跟平常一个样。路过惊讶极了，忽然意识到他放养也放了这么久了，再不收缰，恐怕羊都要开始跑了。

    早饭过后，一行人直奔昨日打探好的平阿四的庄园。平阿四本是贫苦出身，因十多年前在客栈遇见了胡一刀，感念他的赠金之恩、尊重之情，又被他的大侠豪情所折服，因此拼得性命在田归农的刀下救了刚出生的胡斐，从此带着他相依为命。几年前胡斐在商家宝与红花会的三当家赵半山为难相识结为异性兄弟，赵半山临别赠金，胡斐分了一半给平阿四，让他回老家好好生活。平阿四回到沧州后，靠着胡斐给的两百金购置了闲田，又盖了庄园，因为他自己一身残疾，因此生活有保障后也照顾着周围的人，庄里也尽收留那些残疾的无家可归的人，在附近颇有善名。

    胡斐一路听着，激动又感慨。想当初与平四叔分离，他道他浪迹江湖，结交好汉行侠仗义，认为平四叔只是普通百姓，回家过点安稳日子就好，哪知几年过去，他拳脚底下受益的人没多少，平四叔却是靠着一腔侠气，救助了这么多需要救助的人。

    “这平四叔，也是个英雄！”周重阳听说了平阿四身残志坚且义重的故事，竖起指头连声称赞。

    “小爷，你回来了！”一行人还未靠近庄园，远远地就看到路口有人早等在那里了。一见到这边有人来，立刻就迎了上来。

    那是个白发萧索的老人，只有一只左臂，脸上一条粗大的刀疤从右眉斜过鼻子，一直延到左边嘴角。脸上肌肉狰狞，极为可怖。

    但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是可怕的。

    胡斐热泪盈眶地上前抱住了他，道：“平四叔，你……你还吧？”

    平阿四看着辛辛苦苦抚养的孩子长大，又长到这么壮实了，也禁不住老泪纵横：“好，好，都好，全托小爷的福。”

    这情景，程灵素在一旁看着直抹眼泪，别过脸去。周重阳一看到她掉泪，也顾不得唏嘘了，手忙脚乱地到处找手帕。路过也有些感叹，却不知道在感叹什么。

    胡斐把众人都一一介绍给了平阿四，甚至连石万嗔等三人都介绍说是朋友。石万嗔和慕容景岳还好，薛鹊却看着同样残疾同样貌丑的平阿四，看得满脸惭愧。

    平阿四没有在意这些，只是执起了胡斐的手，走在前面带着众人穿过阡陌田地，往中间的庄子走去。

    沧州乡下的田园风光极好，尤其这时候秋分时节，满地金黄，在太阳底下一片金灿灿的，全是丰收的颜色。风一过，金涛翻滚，声音簌簌，夹杂着地里收割人的歌声和笑声，连绵不绝。

    他们走在中间一条通往庄子的大路上，两边不停地有正在劳作的农夫停下手里的活来同他们说话问好。

    “咦，那是什么？”周重阳忽然指着远处问。路过顺着他的方向看去，只见田地中央有一架大水车。水车不奇特，奇特的是水车上似乎还连着什么东西，旁边是一个风箱还是火炉。

    “那是阿火做的水车。”平阿四丑丑的脸因为笑容更加狰狞，道，“他说如果成功了，不需要人力去踩，靠旁边的火炉就可以带着水车。”

    路过听得心念一动，问道：“可以带我们去看看么？”

    “当然。”

    那水车看着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是走起来却也走了一会儿。待到近处细看，路过简直目瞪口呆。他是不知道清朝的水利灌溉系统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但这样利用火力热气转化成机械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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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我去！内燃机！

﻿    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动力系统，但却是个完整的系统，至少比路过前头画的简易蒸汽机结构完整。有风箱，有火炉，火炉用砖砌成，另一端的出口是陶瓷制的活塞，活塞上连着连杆，连杆的尽头是一个是曲柄轴，但曲柄轴没有连在外面的大水车上，悬空掉着。

    路过捡起这曲柄轴，很仔细地看着这个水车系统。周重阳跟在他身边，伸手摇着水车，费了很大的力才推动水车转起来，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玩意？”

    平阿四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不太清楚。但阿火说，火烧起来时，能够推动这个东西。”他边说着，指了指周重阳正摆弄的那部分，道，“这个小东西就能代替我们踩动水车，不过他摆弄了好几年，踩是踩动了，但……”

    “但怎样？”

    平阿四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说，比划了大半天，道：“我们也不知道。阿火说不能用。所以，大家还是用踩的。小虎，去，把阿火大哥叫来。”最后一句，他是对旁边跟着看热闹的一个小孩说的。

    小孩“哎”了一声，跑了。路过一边听一边看着，看来这阿火没有成功，所以半路放弃了。他仔细思考着，火烧起来会产生热气，后来有人用此做了热气球，算是飞机的前身。但用火作为动力——

    “我去！居然是内燃机！”路过一拍大腿，骂出了声。他并不是学物理学机械的，能记住蒸汽机是因为太有名，对于后来的内燃机却仅限于初中那一点早就丢到不知那个犄角旮旯的角落里去了，若不是这个诡异装置提醒，他都想不起来还有这种东西。这——比蒸汽机要高端了吧？

    路过抹了抹脸，回头问道：“阿火是谁？”

    平阿四答道：“阿火是我几年前在路上捡到的年轻人。他被火烧了，烧得面目全非，原来村子里的人都怕他。我就带他回来了。路爷，这个玩意有用么？”

    “有用，当然有用。不过还要等些时候。”他要写封信去给陈家洛，这个叫阿火的绝对是个人才，必须好好培养。

    “四叔……”一个十分粗哑的声音在后头响起。路过回头看到来人，吓了一大跳，非常失礼地连连后退了几步。

    这真是个面目全非的人。从头到脸到脖子一直没入他穿着的大褂里，没有一处皮肤完好，全是狰狞的红肉。他没有眉毛，连耳朵鼻子都只剩下一小点儿，嘴唇翻起，连牙齿都盖不住。他穿着大褂子，汗流浃背，又沾满灰尘，更增了几分恐怖。看到有人被自己吓住了，他也没有多大反应，只是稍稍侧了身子，垂手面向平阿四。

    “这个……真是抱歉……”路过心里十分罪恶地想赶紧弥补，上前握住阿火的手道，“我……太惊讶了，并没有其他意思。”

    阿火的手也与脸一般模样。是什么样的大火，把人烧成这个样子？因为被火烧过，所以知道火的能量？

    “没关系，是我太吓人了。”阿火见他不惧怕地反而与他握手，心中也是一片温暖，却又不自在地把手缩了回来，在大褂子上擦了擦。他刚从打谷场上过来，手上又是汗又是灰，非常脏。

    平阿四把路过等人又介绍了一遍后，道：“阿火，路爷对这非常感兴趣，我有说不上什么来。”

    阿火那双连眼皮都不全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问道：“路爷想知道什么？”

    与阿火交谈后，路过才知道他来自北方。有一次家里起了大火，他关在屋里读书，等意识到时，想要冲出去，结果一开门，就被铺面的火气冲的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却也因此而捡了一条命。

    “那一幕印象太深了，为什么火烧起来会有那么大的威力？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四叔救了我，我四肢不全帮不了什么忙，就琢磨着这问题。”他用手把曲柄轴搭到水车上，拉动着连杆，带动曲柄轴转动，非常遗憾地道：“可惜，还是想不通。”

    想不通，又没人理解，又需要糊口吃饭。阿火不能放任自己沉浸在其中，所以只能放弃了。

    路过倒是有些明白，牛顿伽利略那些思考自然的人，都属于那些吃饱饭了没事做才有空思考的人。他不知道真实的历史里是不是真的有个阿火，在有了这些先进想法后，却因为孤独与生活压力而最后不得不放弃了。但既然被他遇到了，就没有理由放过的道理。他没能耐不能为阿火解惑，但是却可以帮他找到一些同伴，提供他一个无后顾之忧的环境，让他好好琢磨着，怎么让他的内燃机水车转起来。

    这一转起来，这个清朝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拭目以待。

    路过当下就写了一封信，让周重阳送出去给陈家洛，嘱咐他大张旗鼓亲自到此间来请人，然后才去问平阿四关于胡一刀的遗物，以及胡斐的杀父仇人。

    “四叔，胡兄弟的武功如今少有敌手，就算再厉害的仇人，他也有能力报仇。你就不要再顾虑什么了。”

    仇人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苗人凤，平阿四见过他与胡一刀比武，害怕胡斐工夫没练好仅凭一腔热血报仇，最后不但仇报不了，还枉送了性命，因此一次隐瞒着。如今胡斐长大成人再回来，又跟着这么多了不起的同伴，他也放了心。

    因为遗物之事太过郑重，平阿四本要单独说给胡斐听。在胡斐心中，程灵素就如同亲生妹子，断没有排斥她的道理。父亲遗物里会有关的宝藏之物又是路过所提出来，且如今周重阳不在，若只留下路过与石万嗔三人在一起，又怕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因此，他也没有避讳什么，一行人都跟了去。

    平阿四带着他们到了一件内堂，推开厢门，房内居中一张桌子，桌子上铺着白布，点着香案，供着一块灵牌，上面写着“辽东大侠胡公一刀夫妇之灵位”。

    胡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唤一声：“爹娘。”平阿四也忍不住泪流满面，颤颤巍巍地道：“胡爷和夫人在天有灵，看到小爷长大成人，也一定含笑九泉了。”

    胡斐含泪，森然道：“四叔，害死我爹娘的就是金面佛苗人凤，是不是？”

    “是！”平阿四也眼中喷火，愤然道，“不止是他，害死胡大爷的不止是他！”

    此言一出，除了路过早知内情，石万嗔等人事不关己，胡斐与程灵素却都是一怔，咬牙道：“还有谁？”

    “就是几年前我们在商家堡见过的那个盗魁阎基，那时候他只是个跌打大夫。还有与苗人凤一起的一大群江湖人，他们全都是害死你胡大爷的凶手！”

    平阿四当下便把当初他所看到的，沧州客栈里胡一刀夫妇出事的起因结果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当说到胡一刀的豪气，胡斐忍不住叫好神往；说到要阎基送信时，程灵素低呼“糟糕”；说道胡苗二人惺惺相惜肝胆相照的比武，都不尽悠然神往，恨彼时未生。就连石万嗔等人也都听得入了迷；又说到阎基在二人兵刃上抹毒，胡斐咬牙切齿要喷出火来，程灵素也就揪紧了衣角；最后说到胡一刀命丧毒刀，胡夫人横刀自刎，胡斐泪如雨下，程灵素扶着他的胳膊，无声安慰。

    路过本来是有些无聊地听着这早已熟知的故事，忍耐着不去纠正平阿四偶尔的片面之言。毕竟平阿四只知道客栈发生的一切，背后的原因以及客栈外发生的他却一无所知。但听到此处，看到他们满目怆然，满心的忧伤，尤其是胡斐那如弃儿一般的表情，他心中也忍不住揪了起来，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不知道他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书里的世界，真实里还有没有他这个人。如果没有了，父母会不会伤心。就算有，父母能有安慰，却不知他一个人在这里，也是孤零零孑然一身，凄凉呐。

    他正默默叹着气，忽然一个疑惑浮现出来。他瞪着胡一刀夫妇的灵位，很努力很努力地回想着，然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我爸妈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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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爱情专家就是我

﻿    “那阎基现在何处？我先杀了他！”胡斐森然一句，捡起身边大刀，跳将起来，跃到父母灵位前，“噗通”一声，从半空中直直跪了下去。

    路过听到这声音回过神来，瞳眸一缩，忍不住摸了摸自己膝盖。

    平阿四道：“他现在出家做了和尚，但和尚庙还是他的山寨子，就在离此往北十几里的鸡鸣寺。当时胡大爷去后，他到他们房里要去偷走你父母的遗物，被我一棍子打昏。当时他抓着胡大爷的拳经，我匆忙之下扯走，留了两页在他手上，他靠那两页拳经练成了工夫，连最厉害的拳师都不是他的对手了，此事小爷你也亲眼所见。”

    他说的是几年前胡斐与飞马镖局的镖师们一起在商家宝避雨，阎基功夫练成后当了盗魁，带着手下来抢镖银，打败了号称“百胜神拳”的总镖头马行空。

    胡斐“哼”了一声，道：“他那点工夫，我还不看在眼里。”

    他操刀起身，愤然欲去。程灵素忽道：“胡大爷中刀之后，不过片刻就毒发攻心，一个普通的跌打大夫，哪有那种毒药？苗大侠曾经怀疑是我师父给的，但我师父既然说了不是，就一定不是。”

    胡斐霍地一凛，视线忽然射向了正在外圈后面坐着的石万嗔。石万嗔被他这一瞪，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道：“我……我不认识什么阎基。”

    胡斐怎会相信他的说辞，直接跃来挥刀就砍。石万嗔见势不好，转身就跑。慕容景岳与薛鹊也是“啊哟”一声，连忙避开，生怕被殃及池鱼。但他们三人武功早已被周重阳废掉，比个常人还不如，且又断了琵琶骨，与废人无异，哪里是胡斐的对手？在场诸人也都是恨他三人之人，如何又肯出手相助？

    就在这紧急关头，忽然一声呼喝：“慢着！”

    胡斐的刀已经劈向石万嗔，只待往前半厘就要砍下他的头来，却因这一喝，立时住了手，改劈为削，刀锋上挑。只见伴随着白光往上，黑影簌簌落下，竟是削断了石万嗔的辩发。

    石万嗔吓得一动不动，待见自己在死亡关头捡回了一条命，仍是脸色发白，后怕不已。他“噗通”一声软倒跪下，道：“那毒药当真不是我，我不认识什么跌打医生。”

    胡斐哪里会听他的解释？他转过身来望着路过，正色道：“路大侠，我敬你仁义宽厚，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若要为他求情，我也只好得罪了！”

    仁义宽厚？这个评价还真不错。路过笑了一笑，道：“胡兄弟，你要杀他还是放过他，是有仇必报还是宽大为怀，都是你的决定。我就算要表达仁义宽厚，也不会无耻到用你的杀父之仇来做人情。之所以让你稍等一下，是想把事情弄个清楚。否则，只是怕他这一死，真正下毒之人是谁，就再也不知道了。”

    胡斐愣了愣，平阿四已经说得十分明白，他亲眼所见是阎基在两人的兵器之上抹的毒药，不是他，还有谁？

    程灵素却想起一事，问道：“你与田归农认识，可有给他什么毒药？”

    石万嗔稍稍缓和的脸色忽然又变得青灰，道：“没……没有……”

    “没有？”胡斐冷然反问，压迫于无形。

    “有，有。”石万嗔连忙道，“早些年，他是问我要过一些药物，但是用来改进他们天龙门的秘制毒药，我并不知道他是要去毒杀令尊大人。”

    路过道：“这么说来，是田归农借了石万嗔的毒药，指使阎基下毒，借苗人凤之手毒死了胡兄弟的父亲。胡兄弟，你道这仇，要怎么个报法？”

    胡斐道：“除了苗大侠，一个都不放过！”

    路过点头赞好，看原著里，胡斐对苗人凤要杀不杀，最后非把两人逼到你死我活的境地，真是急死他这个读者了。果然这种作者留下的别扭，还是得靠读者来走一趟，这不，轻轻松松就马到成功了。

    他又问道：“我这里还有另一个悬案。有个恶霸欺负了一家贫苦百姓，一个少年侠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制服了恶霸，逼她向贫苦老百姓谢罪赔礼。可偏偏这时候来了另一个女侠，女侠据说是恶霸对她有恩，所以要救了这恶霸三次，所以这一次，她出手相救，引开了少年侠士。因此，没人管束的恶霸就此杀了贫苦百姓一家人。胡兄弟，你道，这个仇，应该找谁报？”

    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无论是胡斐与程灵素却都十分明白他在说什么。胡斐从广州追到北京，就是为了杀凤天南，为钟阿四一家报仇，中间几次受到袁紫衣拦阻，哪知后来才知原来袁紫衣也是要杀凤天南，但却要先救他三次，以报答生育之恩。

    胡斐一愣，竟无法回答他的问题。

    路过道：“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恶霸那把刀在少年侠士眼前已经是无用之刀，但是因为女侠的缘故，变成了一把杀人之刀。苗人凤的那把刀在胡一刀面前也只是一把寻常刀，切个小伤口伤伤人而已，却在田归农与阎基的合力之下，变成了一把见血封喉的杀人之刀。胡兄弟，你能与苗人凤放下恩怨，这是很明智的，他毕竟无心伤人。但是，你却一心只杀凤天南，对于女侠与之是否有仇却从来连想都没想过，这个……咳咳。”

    胡斐神情大惊，手里一把刀居然举不起来分毫。路过万分同情地看着他，道：“胡兄弟不必如此震惊，我刚说过，有心与无心很是重要的。女侠不过是无心之失罢了。袁姑娘，我说的对么？”

    他也不过是一直义愤而已。那袁紫衣的人品比程灵素差了不是一点两点，除了长得稍微好看点，还有些什么好？程灵素如今是他罩，他自然得为她作想，最好砍断了她对胡斐的念想，免得要胡斐跑腿时，最后他也不得不跟上。

    胡斐一惊再惊，听到他这么问，忽然跃至窗边，一把推开窗子。只见外头一个人缁衣圆帽，正要离开，却不是袁紫衣——或者尼姑圆性——又是谁？

    胡斐又惊又喜，道：“袁姑娘，你怎么在这里？”

    圆性顿了顿脚，没有回头，立刻又走。胡斐跳出窗子要追去，路过也来到了窗边，道：“袁姑娘不说点什么？”

    圆性这才停步回头，眼眶红红地道：“路叔叔，你说得对，钟阿四一家的死，我难辞其咎。我既然犯了杀戒，更应该潜心向佛。你别再劝我了。”

    路过愣了一愣，劝？他劝什么了？

    只听圆性又道：“胡大哥，我听说田归农带了大批武士要来沧州截杀你，怕你不知情，所以来报个信。现在知道你与路叔叔在一起，田归农自然不是对手。以往之事，是我对你不住。你……多保重。”

    她说完就走，胡斐急了，忙道：“你别把路大哥的话放在心里，他是见你避人不出，才故意激说。你一片侠义之心，我们都知道。凤天南虽是你父亲，但他害了你母亲，也害了你，你想杀他的心比任何人都重……”

    “这话不对了吧？”路过打断他，似笑非笑地道：“袁姑娘，你真的有想杀过你父亲吗？还是，只是因为知道胡兄弟因为你几次救人而与你生了嫌隙，所以故意那么说，好让他知道你们其实一条心？”

    “路叔叔……”圆性的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又怒又羞又委屈，百般模样娇俏无比。

    胡斐胸中大震。袁紫衣一路上似有情似无情，他从来抓不住，此时听路过这么一说，又见她如此模样，一腔情意完全无法掩饰，他不自觉地觉得前途大好，心中紧张又舒坦开，柔声道：“当真？”

    圆性否认也不是，承认也不是，羞愤之下转身又要走。胡斐拉住她的袖子，又重复问了一遍：“真的？”

    这边柔情蜜意眼见要互诉衷肠，路过不敢回头去看身后程灵素的反应，继续问道：“你父亲虽然害了你母亲，可是你母亲真的恨他吗？袁姑娘，你说说看？”

    圆性闭了闭眼，挥袖甩开胡斐的手，回过头来，凄然道：“路叔叔，你为何非要这么逼我？借如死生别，安得长苦悲。我便是从小见到母亲的爱恨，所以才决意遁入空门。”

    此言一出，胡斐与程灵素都是惊讶不已。袁紫衣的母亲被凤天南玷污，未婚生女受尽苦楚，好不容易有人愿意娶了，新婚丈夫却在新婚当天被凤天南杀死，逼得她母女不得不远离家乡颠沛流离。正常人正常心思都应该恨之入骨才对，怎么还会有爱？

    但他们哪里想到，他们只是从袁紫衣的描述里听到了她愿意传达出来的感情，路过却是在看书时早就怀疑袁紫衣的母亲根本就是喜欢凤天南的。不然，以凤天南的恶霸行径，袁家为他的宴会供鱼，为何让自己女儿去？若只是送个鱼了就走，最多不过走后门进厨房，又怎会被凤天南碰到？就算这一切都是巧合，一个未婚少女若是被人强占有孕了，不去羞愧自杀，不去想法拿掉孩子，居然还生了下来？就算人不该被礼教缚死，就算生命可贵，可生下了孩子居然还能爱逾性命，这就有些费解了。就算孩子是无辜的，历经艰难也要把孩子养大，为何在后来又被道貌岸然的主子逼迫时，反而因为羞愤而上吊自杀？前头以未婚之身被人玷污没有羞愤自杀，后面居然在有女儿需要照顾的情况下只被逼迫就悬梁而死，这种种费解实在是不叫人回味再三。

    “借如死生别，安得长苦悲。”路过慢慢重复着，细品一遍，心头不由得也跟着起了悲苦之意，他压下这不知从何而来的悲凉心思，提醒道：“袁姑娘，这是元稹所写的相思之词。”

    圆性一听，不由得大窘。她身为佛门之人，怎能把这种诗词长记在心？

    路过对自己居然知道这句诗词是元稹所写，心中也是惊讶无比。我去，这文青从哪里来的？

    路过趁热打铁道：“袁姑娘，对佛祖而言，你道，是一个身在佛门却心在红尘的人更虔诚，还是一个身在红尘却心在佛门的人更虔诚？”

    圆性终于抬头望着路过，眼中泪花闪烁，楚楚可怜。

    “你心中明明有胡兄弟，却因为灵灵的缘故，要成全他们，所以退让选择常伴佛祖。”路过说着，话锋一转，脸色冷了下来，“但你想过没有，你这种退让，把灵灵置于何地？我家灵灵需要你来表示你所谓的大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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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智慧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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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说话全不留情面，句句有理有据，针针见血。圆性哪里听过人这么说，想要辩驳只觉无从辩起，当下是又羞又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半晌，她似是放弃又似是凄然地道：“路叔叔，我说不过你。从小你就说我心性不定，不适合出家。现在……终于要给你说成事实啦。”

    程灵素从路过身后缓缓走出，道：“袁姐姐，大哥与我只是兄妹，他心中只喜爱你。你若执意出家当尼姑，只怕他也要出家当和尚了。”她边说着，努力地笑了一笑，又从包袱里掏出两只玉凤凰递了过去，“这玉凤凰本来就是一对，你先送了一只给大哥，另外一只就好好收着吧。”

    圆性当初先送了一只玉凤凰给胡斐，后来见到胡斐与程灵素相处甚佳后，于是又把另一只送给了程灵素。路过本来倒是没多注意这两只玉凤凰，现在经程灵素这么一说，才想到这袁紫衣果然一开始就送了玉凤凰定情，后来才改变主意。搬出什么出家的事实，反而怪别人观察不仔细，没看出来她是出家人。

    嘁，果然是个感情骗子！

    “二妹……”胡斐知她对自己情深，却因为心中早有了袁紫衣，因此一直装作不知道，如今见她强颜欢笑，也极为心疼。

    程灵素道：“大哥，你和袁姐姐……我祝福你们。”

    她说罢转身，一滴泪恰好落在了路过的手背上。路过低头望着泪水化开的湿润，暗暗鄙视。程灵素这眼泪流得可真亏。胡斐哪里是什么痴情汉？就算袁紫衣真出家，他也不会去做什么和尚，人家逍遥快活，回头还能找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小姑娘，就你把他看的比什么都好，为他倾尽一切，连性命都不要。

    胡斐与袁紫衣通过路过与程灵素间接这么互诉了一番衷肠，二人又手里均是一只玉凤凰，以前打闹相处融洽，如今却是觉得尴尬不已，互相看一下，又迅速别开脸去。

    路过翻了翻白眼，识趣地留给他们单独的空间，他则随着程灵素而去。

    屋外阳光灿烂，中午时隐约还有一丝夏日的余热，但到此时已是秋高气爽，秋风爽快。程灵素站在一颗高大的皂荚树下，风吹着她衣衫翩翩，更显出她身形娇小，弱不禁风。

    路过缓缓走过去，道：“灵灵，你心中可有怪我？”

    程灵素将眼中余泪抹尽，回头笑道：“公子你说的哪里话？袁姐姐和我大哥本就是一对，你说服她愿意还俗与我大哥在一起，我感激你还来不及。”

    她边说着，又转过头，悄悄继续抹眼泪。路过叹了一口气，道：“若你与他在一起真好，我也就顺其自然了。但胡兄弟心中装着袁姑娘，就算你们在一起，他心中难免遗憾。灵灵值得最好的，不该被将就。”

    程灵素怔了怔，回过头来。路过见她眼角还挂着清泪，心中大怜，掏出手帕替她拭了拭，又道：“我无意要说胡兄弟的什么不好。袁姑娘除了一张脸和一身功夫还过得去，究竟有什么可爱之处，我看不出来。但是胡兄弟恰那两点看上了她，对其他瑕疵全都视而不见，就当那是真爱吧。我家灵灵才是美玉一颗，有眼力之人自然会识得。有眼无珠的人，不要也罢，你也别再为他牵肠挂肚。你若一直念着他，袁姑娘也会不好意思跟他在一起。你若真为他好，就放开他。他是你义兄，对你有侠义之心，你对他也回报此心就够了，其他的，留给与你同怀此心之人吧。”

    他缓缓说着，声音轻柔无比，当真比情人耳语还温柔。程灵素听着，只觉得一句一句，如同吹拂的清风，凉润温和，又如醍醐一般，全都灌进心里去了。她心中明澈又宽慰，只觉得放下了什么，少了什么，却又多了什么。

    这复杂难解的感情，冲击着她再也顾不得什么，扑进路过怀里哭了个痛快。

    路过愣了愣，悬空着还捏着手帕的手，感觉到胸前的湿意。

    哎，好不容易辛苦才帮她擦干的泪。他不甚在意地想着，抬头望了望。头顶树叶繁茂，斑驳的阳光穿透而下。他心中极快地闪过一丝影像，想抓住却什么也抓不住。似乎其他什么时候，也发生过这种事情。他心中柔情大起，抬手回抱了她一下，轻轻在她背上拍了拍，以示安慰。

    胡斐的感情其实很简单，只需要两点。一要赏心悦目，二要志同道合。他年少时学武，认识了漂亮又懂武的袁姑娘，从此情根深种。年长后习文，认识了更漂亮的苗姑娘，一番琴音弦意，诗词相对，又对人一见钟情，再见定终身。唯独程灵素，不漂亮，不能跟他谈文论武，就算一直跟在他身边悉心照顾，最后耗尽生命也只得一个“怜”字。

    那么，他路过的感情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程灵素从他怀里退出，抹了抹残泪，歉然又尴尬地道：“对不起……”

    路过笑一笑，摇了摇头。

    程灵素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道：“公子，多谢你。我想自己再静一静，你不用担心我。”

    路过回到屋里，还在努力捕捉着刚才一闪而逝的熟悉。可恶，记忆居然这么模糊了。他细数了数，从到这个世界才半个月，怎么现实的记忆这么快就都冲淡了呢？父母记不起来了，现在连女朋友也记不起来了。

    说起来，以他这阿宅的个性，真的有女朋友曾经投怀送抱么？还是他看多了，幻想也多了？

    路过围着庄园踱步，记忆使劲纠缠着。

    “路叔叔。”袁紫衣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抬头看去。袁紫衣与胡斐在一起，虽没有相依相偎，但神态毕竟是亲密多了。他暂且抛下自己的奇思怪想，笑了一笑，算是招呼。

    袁紫衣问道：“路叔叔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程家妹子呢？”

    路过向远处空地指了指，道：“她往那边去了。”

    胡斐远远地望着，心中又怜又不舍，道：“我去瞧瞧她。”

    路过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问道：“去瞧什么？”

    胡斐呐呐住口，不知道说什么，悄悄瞅了一眼袁紫衣。

    袁紫衣道：“我去吧。”说着，她就追着程灵素去了。路过在后头感叹，你们这些小少年啊，不懂感情就别随便凑热闹好么？

    胡斐含笑望着袁紫衣，幸福溢于言表。路过拍了拍他，问道：“你父亲的遗书，可有说宝藏的事？”

    胡斐回过神来，连忙点头，从包袱里取出一封信来递给路过。路过也不避讳，直接展开看了。长长厚厚的一封遗书，交代了当初跟随李自成的四大侍卫家族的恩怨，路过快速扫过，直接搜索出宝藏的字眼，细细瞧了一遍，果然说到宝藏藏在玉笔山的后头，还附有详细的地址说明。

    路过看完，把信折好还给了胡斐，道：“我身上毒伤未愈，红花会的兄弟们又太过扎眼，这宝藏既然是你父亲留下的，就由你去取吧，与袁姑娘一路上相互照应。在联系红花会取回之前，切记低调行事，莫惹是非。”

    胡斐一听他把如此重大的任务交给自己，一阵自豪感顿时油然而生。又听能与喜爱的袁姑娘单独上路，心中自是大喜，道：“胡斐一定不负所托，完成任务。”

    路过又嘱咐道：“见宝藏而不取，固然是富贵不能淫的大丈夫。但取出宝藏造福百姓，却是心怀天下的真英雄。你且记着这句话。”

    胡斐连连点头，心中却是不解路过为何专门要说这个。他哪里知道，路过的潜台词其实是：“千万别到时候头脑发热，学你父亲见宝藏而空手归，非要证明情比金坚的感情才是真正的宝藏。”

    “若没有其他事，就收拾下东西，早些上路吧。”

    胡斐想了一想，道：“我父仇在身……哎哟，不好！我们都不在，石万嗔他们必定要偷偷逃了。”

    路过眉头皱起，顿时开始担心，把寻宝这等重要任务交给胡斐是不是太草率了。

    “他们在江湖处处树敌，如今武功尽废，除非他们想死，才会敢逃。”如今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他路过的身边，谁傻了要逃？

    胡斐松了一口气，又道：“我父母之死虽然与石万嗔有关，但下毒之人不是他，他事先也全不知情。路大哥既然愿意留着他们，我就顺水推舟放过他们了。但阎基与田归农，却是一个都不能放过！”

    他说到最后，愤恨又起，森然道：“田归农我可以先留着他的狗命，日后慢慢报仇。但是阎基，我却要先杀了他！”他说到做到，当下就牵马过来，直奔鸡鸣山。路过没有拦阻，阎基不过是小角色，胡斐一把刀去挑战鸡鸣山，一个来回大概还能赶上吃晚饭，正好再休息一晚，明天上路。至于田归农，嗯哼，回头再告诉他，早就片甲不留了。

    路过回到屋子，果然看到石万嗔等人闲在庭中，还装和善地与平阿四等几个老实的庄稼汉谈天。他得意一笑，挥挥手算招呼了一声，哼着歌谣，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我真的还想穿越五百次。

    回屋看到前头写字残留的笔墨，他恍了恍神。这个穿越系统绝对是配备齐全，送江山送美女送宝藏，还送装备送才艺，他都不记得自己学过毛笔字，但当握起笔来时，就像是身体有记忆一样，顺其自然就一挥而就了。

    他又随手写了几个字，正陶醉着自己的不学而才，忽然听到外面唿哨四起，由远及近，此起彼伏。

    石万嗔推门闯了进来，道：“不好了，路大侠，有敌人攻到！”

    路过习惯性地看了看左右，周重阳被他遣去送信了，程灵素不知道去哪里清静了，胡斐赶去报仇了。他身边如今就只有这琵琶骨全碎掉的石万嗔师徒三人了。

    我去！老祖宗博大精深的智慧果然是片刻都不能忘记！

    这就是他忘记“得意忘形”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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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虚张声势空城计

﻿    谢尔顿，如果你是一个机器人，我知道，但是你不知道，你希望我告诉你吗？

    路过希望！至少别等到有人把手放在插座上了再来告诉：离开了程灵素和周重阳，你什么都不是。【无弹窗.】

    眼见着石万嗔就在面前，他还不能露出半点害怕以及丝毫想逃跑之意。耳听着外面唿哨之声，来敌当真不少，到底是哪一路人马这么大胆？

    路过强作镇定道：“出去看看。”说罢，拂了拂衣摆，先行出门，石万嗔紧跟其后。外面走廊的慕容景岳与薛鹊见到他们随即迎了上来，后头跟着平阿四和庄子里的几个人。

    没一个有用的。

    路过一路不疾不徐，暗暗思索着脱身之策，一直到了大厅才从敞开的大门里看到外头的情景，一看之下，不觉一喜，稍微松了口气。

    收割到一半的地里，视线极为开阔，远远的就看到几十个壮汉正围追一个骑马的人。那骑马者仗着快马，手执大刀左砍一刀，右砍一刀。但围追者却也不容小觑，他们在内层徒步举刀砍马，外圈却是骑兵围追堵截，那骑马者虽左右突围，却是始终突围不出去。

    忽然，那骑马者身形一矮，却是马腿再次被砍了一刀，支撑不住。骑马者料定一旦落马，随即进入敌人的包围圈，他跃起之时，立刻先发制人，身在半空，内劲运上，啪啪两腿快如闪电地踢在其中一名围攻者的胸口，手中的大刀却也没有闲着，一阵呼声而过，将另一命围攻者的脑袋都削了一半。

    这一下，路过却看得清楚了，这骑马者正是胡斐，不觉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暗暗埋怨，这真是最不该回来的，居然回来了，最不该追来的，居然追来了。那个祁时宁是死了么？给了他们那么厉害的毒药，居然杀几个人都动不了手。

    原来，这群围追者正是田归农带着的天龙门弟子和朝廷武士，目标正是胡斐。胡斐骑马才出了村子就遇见了他们，突围不出，给边打边逼地逼了回来。

    平阿四一见胡斐遇险，当即就要冲上去。路过伸手拦住，慷慨道：“胡兄弟必是想手刃仇人，我们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再去看场上，只听一个使枪的道：“胡大爷好功夫，在下东方骏领教。”胡斐也不答话，单刀环身一绕，飕飕飕刀光闪动，三下虚招，闪得人眼花缭乱。东方骏挺枪刺不出，待终于见他门户有开，胡斐已经是欺身而进，一刀劈下，一转身又用刀柄朝另一个武士胸口点去。那武士喷出一口鲜血，胡斐再补一脚踢上，将他一脚踢飞了出去。

    因为有周重阳的神功在，路过一直轻视着胡斐的武功，此时见他以寡敌众，果真神勇，可惜，再神勇想冲出这铁通般的包围却是极为不易。眼见着胡斐又伤了几人，又使出一个架势，以左足为轴，转了个圈子，把众武士都逼出圈外。路过也跟着松了一口气，但立刻又大喝一声：“不好！”

    随着他这一声喝下，只见胡斐反身劈到，与背后一名偷袭者的短刀接上，但接上之时，他的单刀随即变为两截。短刀余势不减，劈向胡斐肩头。胡斐立即向前纵出丈余，双掌击出，打在前头一人的胸口。那人也好生厉害，被他一掌打到，居然只是晃了晃，手中一只判官笔立即又攻上。

    那偷袭者正是田归农，他手持天龙门镇门之宝的宝刀，削金断玉，前日祁时宁代表十几大门派来求他，就是想偷走他这宝刀。

    拿走了他的七心海棠，居然连把刀也没偷走。路过暗暗咬牙，他不是轻视残疾人，但再残疾也不至于残疾到这等废物程度啊。

    在他咬牙间，胡斐已经抢了一名武士的单刀，回头来再次与田归农斗上。他就是远远隔着也能看到胡斐目中喷火，打着两败俱伤的招式，要与仇人同归于尽。但他徒有同归于尽之心，田归农的宝刀却也着实厉害，胡斐不敢与他兵刃相接，出手有顾忌，功夫就打了折扣。眼看着胡斐步步后退，又断了一口单刀，肩上又被挑出了伤口，刀剑丛中，眼见着性命不保。

    “路大侠……”石万嗔在身边战战兢兢地提醒着。众武士已经逼得胡斐越来越靠近庄子了，只待胡斐阵亡，他们恐怕也难逃一死。

    路过心中着实无奈。现在他是个机器人，他知道，别人不知道，还毫无意识地要去拔他的电源。

    路过眼睛一闭，低声道：“你们三个，跟着我，平四叔，你们悄声，别出来。”他吩咐完毕，大步迈出，同时吼一声：“住手！”

    至于别人听不听什么中气内力什么的，他也不顾了，只要声音洪亮就行了。

    胡斐最先僵了一僵，路大侠武功尽失，所以周重阳跟在左右保护，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路过就这么站了出来，无异于表示与他同生共死，他心中感动大慰，却也担忧至极，不由得喊了出来：“路大侠！”

    天龙门的弟子与朝廷武士或许没去留意路过，但听到胡斐这一句喊出，却都是怔了怔，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中的兵刃，朝大门口看去。只见一人长衫款款立于微风之中，身后的庄园在夕阳下宁静庄严。他木钗束发，在头顶有髻，青丝垂落，与衣衫同飞。

    留头又剪发，弱冠不结辫，放眼天下，惟路大侠真男儿也。

    “路大侠。”一半以上的人都垂下肩膀，兵器垂在腿边。

    路过缓缓前行，微笑道：“这位小兄弟是我兄弟，你们这么多人围着他一个，是要做什么？”

    在场寂然，没有一个人敢答话，只听得威风吹动庄稼，饱满的穗子相互摩擦撞击，簌簌声响，极为宁静安闲。

    路过看了一眼田归农，见他虽然垂手，却是面露不平，极有不甘。他微微笑了一笑，依然是不疾不徐地走近他，道：“刚才看到田相公一柄宝刀，削铁如泥，好生厉害。不知田相公能否借路某，领教一番？”

    田归农犹豫了一下，不敢动手，却不敢推拒，最后硬着头皮道：“既然路大侠欣赏，在下恭敬不如从命。在下功夫低微，还请路大侠手下留情。”

    路过笑道：“田相公不必紧张，宝物难得，若有个什么闪失损之一毫，路某可是罪过大了。”言下之意，竟不是忌惮宝刀厉害，而是担心自己的武功会伤了宝刀。一般人哪里忍受得到这种轻慢鄙视？

    但在场没有一个人认为他是自视过高，反而纷纷点头。田归农小心翼翼地道：“路大侠说的哪里话，这劣刀能在折在路大侠手上，是它的福气。只是在下从祖师爷那里接下了刀来，也就不得不敝帚自珍，诚惶诚恐减了路大侠的兴趣。”

    路过大方道：“无妨。你且拿着，我看看就好。”

    田归农恭恭敬敬无限欢喜地将宝刀托上手上，出示给路过。其他人也都纷纷挤着想观看一二。要知道，这宝刀或许只是一口削铁如泥的宝刀，但一得路大侠的青睐，以后地位自是不同往日，真正成了天龙门的镇门之宝。田归农得罪江湖武林门派众多，必须投身朝廷才可安身立命之处，但若有了路过这一眼，说不定能另辟蹊径，赢回江湖地位。

    那宝刀清泓如水，寒气逼人，的确是宝刀。路过尽管一点儿都不懂，但依然啧啧连声赞叹，观看了好一会儿，绝不吝啬“好刀”的赞美。

    朝廷武士也跟着赞叹，天龙门的弟子们却是面露喜色，与有荣焉。

    路过以进为退，瞧他们不敢有半分疑心了，方才牵起胡斐道：“我这位胡兄弟，不知是哪里得罪众位兄弟，本来门派之争，路某是不好插手，但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他也伤成这样了，不知道能不能卖路某一个面子？”

    “一点小过节，不足挂齿，不足挂齿。”田归农诺诺地道，他心中愤恨，却也只能自认倒霉，断没想到胡斐什么时候与路过结识上了。

    路过笑了一笑，道：“既然如此，我就先将他带走了。等他伤好了，我再带他上门请罪。”

    田归农以及朝廷武士，哪里还敢说什么，当即表示放人。

    “路大侠，他……”胡斐咬牙切齿，就要提醒路过，这人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转念又想到，路过若出手，他必是无法手刃仇人了。路过也一定是知道他想亲自报仇，这才只将他救走，而放过田归农。因此，他话到一半，生生地忍了下来。

    他哪里知道，他这半句话，却是急得路过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幸亏他后面忍了下来。饶是如此，也让他汗湿了背心。

    路过带着胡斐，身后跟着石万嗔三人。有些眼睛利的人立刻就认出这是当日在掌门人大会上嚣张的“毒手药王”和他的徒弟们，如今见他们都面有病色，且脚步虚浮无力，顿时心中大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路大侠是用毒行医的祖宗，他们被路大侠撞到，好日子到头了，从此行走江湖，他们也太平了。

    当即围观众人纷纷为路过让道，路过带着胡斐走出，却没有往庄子走去，反而反方向，离开了庄子。

    “爹，他到底是谁？”人群中有人实在是忍不住，问了一声。

    路过停住脚步，循着声音望去。只见田归农身边一个少女，一边悄声问着，一边正偷眼看着。那少女凝脂容颜笼着夕阳如胭脂一般，年纪虽小，却有一股女儿羞态，娇艳无比。

    路过朝她微微一笑，那少女的脸立刻红了，微垂双睫，想避开去，却又忍不住继续偷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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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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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一步一步忍耐着，依旧是不疾不徐，慢慢地走出了天龙门和朝廷武士的包围圈。田归农不敢上前拿人，只得悻悻收兵。

    路过正琢磨怎么来个华丽谢幕时，牵头忽然又是几骑飞驰而来，惊得他的心再一次跳回了嗓子眼。

    “田归农在这边！”驰马在最前头的人扬声喊着，后面远远地又传回呼应声。路过本欲退到路边让路，一骑经过时，忽地勒缰停了下来。

    “路大侠，原来你在这儿。”马上一人蓝衫长剑，正是前日里祁家剑派的祁时宁。

    路过“唔”了一声，前头人马一骑一骑过去，最前面的却是已经与田归农接上话了。只听一人喝道：“田归农，你的死期到了！”

    “既然路大侠在此，请路大侠主持公道。”一个高瘦个子的中年汉子打马上前，拱手作揖。他背上背着长剑，剑柄与祁时宁相同，正是祁家剑的掌门祁连安。

    你们这群手下败将，宝刀不敢偷，毒药不会下，鬼才给你们主持公道！

    路过正想说自己“公务繁忙”，另外一骑又到了。这次是一个矮胖的中年汉子，马鞍前横着一条镔铁棍。矮胖汉子宽大的脸庞笑得五官都挤到一处去了，他嗓门极大，却有些气弱，得意道：“我就说路大侠是想考验我们。祁少侠？”

    祁时宁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纸包，正是路过前日给他的毒药，恭恭敬敬地又递了回来，道，“对不起路大侠，想用迷药的手段实在是病急乱投医。我们要报仇就得光明正大地报。田归农宝刀再厉害又如何，只要有路大侠在这里，我们不怕！路大侠，你且看着！”

    他说完，重新勒转马头，跟着冲了过去。田归农在掌门人大会上伤的掌门实不在少数，这些掌门平时在江湖上也都是各自有些交情，因此，十六家联合起来，又邀了几家仗义不怕得罪田归农的，一起来报仇雪恨，人数加起来，总共五六十人众。

    天龙门一见来了这么多敌人，刚开始还有些紧张，再一看，其中十多人都曾是田归农的手下败将，且如今断手断脚，都只是充充人数。掌门人都不过如此，门下弟子就更加不会放在眼里了。

    田归农轻蔑一笑，哼道：“就凭你们？输赢各凭本事，秋后算账也亏得你们还敢称一派掌门，趁早解散了好。”

    “凭我们是不敢与你挑战，但我们有路大侠主持公道！田归农，你多行不义，投靠朝廷，乃武林之耻，今日我们就为武林除了你这个公害！”

    其实之时，江湖门派投靠朝廷者不在少数，也不是什么耻辱。这些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上败下阵来的，自是没机会为朝廷效力了，也就不怕与投靠朝廷的划开距离了。

    路过躺着也中枪，只得上前，站在两方阵营中间，说道：“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都各自在理，我若偏袒了哪一方都有失公允。这样好了，就今日这一战，想出气的出气，想报仇的报仇，不论输赢，以后都一笔勾销。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江湖门派纷争，损失的都是咱们自己人，朝廷可都沏了茶上了瓜子，等着看咱们的好戏了。”

    他说着，瞄了那些朝廷武士一眼，他们的任务只是捉拿胡斐，天龙门与江湖门派的恩怨与他们无关。一见对方人多势众，他们也识时务者为俊杰，一起退后几步，与天龙门拉开距离，表示你们内部矛盾，内部解决。

    路过微微一笑，退后两步，抱起双臂倚在田边一棵小树上，摆明中立，两不相帮。谁死谁活最后也别来找他的麻烦。

    “好！”断手断脚的残疾门派们此时也不只是哪里来的勇气，一个一个都上来，站在了田归农面前，依次报着自己的门派，阐述与田归农的仇恨，无非都是在掌门人大会上，被他用宝刀断了兵器又断了手或足。这些都是掌门人，也有四五个门派派出的是代掌门，表示掌门因为伤重过世，有的因为惨败成为废人，无颜见人而自杀而亡。

    总之，全都是一把血泪的仇恨。路过不认识他们，记不住细节，却也能从他们的语气里体会到那种不共戴天的愤恨。

    若有本事，他真想亲自杀了田归农，最好是凌迟！

    可是他没本事，还得时刻小心着，别让对方看出破绽了，反而来杀他。

    掌门人对上掌门人，弟子们对弟子们，也不怕以众敌寡胜之不武，都拼着最后一口气，当作名誉之战。田归农长剑宝刀，几个回合就又伤了几个掌门，这一次，他更狠，只要有可能，宝刀断人兵器，长剑刺人心窝。

    路过见天龙门以寡敌众犹占上风，不由得暗暗心急。旁边的胡斐早已按捺不住，趁着现在有帮手，要再次冲上去取田归农的人头，顺便也是帮助各大门派。

    路过忽然想起一事，伸手拦住了胡斐的去路。胡斐急道：“路大侠……”

    路过低声道：“别急，我不是不让你报仇。但田归农的宝刀着实厉害，你去只是枉送性命。你父母坟地离此处不远，我却知道苗人凤曾经在坟前……墓碑之后的三尺处埋了一把宝刀，此刀可与田归农的宝刀相匹敌，你飞马去取来，再报仇不迟。”

    胡斐一听大喜，也不问路过如何知道，拉过一匹空马绝尘而去。路过望着他的背影，再回头看着混战的双方，他脸上波澜不兴，脑海里却疑云乱起。刚才在向胡斐解释时，他本不知道宝刀的具体下落，只道是坟前供奉之处，胡斐多挖一会总能挖出来，但就在当时，脑海里却忽然清晰出现一个女人的声音：“墓碑之后的三尺处”，轻柔婉转，仿佛原著里的南兰亲口在他耳边低声相告。

    平阿四在此处建庄园定居于此，也是为了胡一刀夫妇守墓，因此坟地离此地并不远。不到一刻钟，胡斐就已经折返回来，他手上一把长刀，刀光如水，在残阳下流转不定，仿佛夕阳落江，瑟瑟红红。

    “田归农！你的死期到了！”胡斐在马上大喝一声，纵马冲进了混战圈子。田归农正全神贯注对付着三人的围攻，本拟一刀下去，再削掉敌人兵器。哪知半路忽然流光闪烁，只听铮的一声，声如击磐，清响不绝。田归农大惊，跃开三步，看了一眼胡斐手中的宝刀，又举起自己的宝刀检查，两者均是丝毫未损，正堪匹敌。

    胡斐本来还有所担忧，如今一看他的长刀不怕田归农的宝刀，且长刀比宝刀更长更适用，立即精神大振，展开家传刀法，与田归农缠斗起来。田归农擅长的是剑法，宝刀原本只是辅助，如今辅助失效，反而成了拖累。他剑法原就不如胡斐，因此几招过后，渐渐败下阵来。他心中一急，喊道：“黄樵文沛司徒雷，钦犯在此，你们还不动手么？”

    朝廷武士们本来打着看好戏的心态袖手旁观，乍见胡斐忽然神勇异常，正自惊讶，听闻田归农的喊声，如梦方醒地各自抖着兵器上前助阵，田归农因此而得了些喘息。

    因为有了胡斐的加入，形势立刻又倒了过来。路过心中松了一口气，料定这场“主持公道”必有公道之结果了。忽然一个人影从混战中窜了过来，路过眼尖，迅速扫过去，只见一个少女扑了过来，落在他面前的田埂上。少女左臂被伤，鲜血染红了袖子，洁白的面颊上也满是香汗，还黏着两片枯黄的残叶。正是当时田归农身边那个偷看他的小姑娘。

    “路大侠，求你救救我爹。”少女抬头看到路过，眼中露出惊喜，伸手来抓他的衣摆。

    路过不闪不避，任她抓住，脸上如沐春风的微笑，道：“妹子，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脸上微微一红，小声道：“田青文。”

    路过微笑道：“你胆子倒是不小，也聪明得紧。好吧，我就给你这个机会。”

    田青文一愣，抓着路过衣摆的手僵了僵，随即慢慢地放开了。她咬咬唇，从地上爬起来，歪着头，露出一段白如皓玉的颈项，在夕阳下，真是怎么看怎么美。

    他早知她是田归农的女儿田青文，这小姑娘很有些手段，但个人作风却不大好，与师兄有私情，与未婚夫也暧昧，最后居然同师兄生下儿子后直接掐死，还打算再嫁给未婚夫，最后事情暴露，这小姑娘居然还有本市让两个人都对她死心塌地。

    真是奇怪，美貌如香香公主，他抱在怀里，费点力气也能按捺住激动，但看着这田青文，他反而忍不住有些心旌动荡。

    路过道：“妹子，你就抓着我用剑挟持，让他们都住手。不过他们会不会听，咱们倒是可以试试。”

    他把田青文的用意直接说了出来，田青文反而犹豫了。一只手抓着他的袖子，另一手握着剑，却是始终递不上来。她的确打着擒贼先擒王的计划，想用苦肉计接近路过，让他毫无防备之下失手被擒，哪知道居然被他一眼就看破了。

    路过刻意忽视掉她的长剑，只盯着她染着红霞的脸蛋，柔声道：“你挟持我，我就没办法主持公道了，到时候你带着天龙门的人都走吧。”

    田青文犹豫不决，眼中居然沁出了泪，跺脚道：“那你呢？他们必然能猜到你是故意的，如果……如果他们知道你为了一个女人，你会身败名裂的。”

    路过笑道：“只要这招能凑效，名利不过身外之物。倒是你，若是天龙门今日灭门，只剩下你一个孤女，就算我可以让他们放过你，你若不开心也是没用。”

    田青文咬咬牙，看着自己的父亲已经满身是伤，看着天龙门还在苦苦支撑，她泪如雨下，举起剑又放下，举起剑又放下。

    路过在心中连连自责：“哎，真是罪过罪过，没想到泡妞这么容易，我也没办法。”

    正在路过偷笑而田青文天人交战时，忽然一骑飞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及至田埂，那骑者一拍马背，从鞍上飞身而起，再一踮马鞍，张着双臂，便如同大雁一般，朝混战中飞去。只见他一步一踏，踩着众人的脑袋，如凌空虚渡一般，飘忽若凫。他手上挽着剑花，没人能靠近他。他在半路只把手往下一捞，随即提起一个人来，脚下不停，继续往前，跳出了战圈，落在庄园大门外的空地上。

    田青文大喜道：“太好了，爹爹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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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苗人凤

﻿    那人在混战中提起的人正是田归农。【全文字阅读.】他一落地立刻就把人扔在地上，仿佛对方是什么肮脏东西似的。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剑不停，一个剑诀递上前。

    路过远远地看着，暗叫糟糕。庄园前头程灵素与袁紫衣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她们两人中间还站着另外一个女人。这汉子武功高强，袁紫衣恐怕不是对手。

    袁紫衣未等敌人剑招靠近，她长鞭一甩，喝一声：“闪开！”要逼退那人。那人不闪不避，待她长鞭缠上剑身，握剑陡沉，剑身往上挑起，要把长鞭挥走。袁紫衣跟着飞身跃起，半空中收鞭松开了那人长剑。那人也不去追，视线扫回来，落在程灵素上来，并没有动手。程灵素倒是识时务，没做任何反抗，大方地放了手。

    连救两人，那人却似连声谢都不想听，也不愿都看二人一眼，转身就走。胡斐也已逼退朝廷武士，欺上前去，拦住了那人去路。他一口宝刀悬江，指着那人问了什么，路过却是听不大分明。

    “是……苗大侠。”田青文脸色发白，惊喜早变成了惊惧，显然不明白为何前来救父亲的人竟会是他的头号仇人。

    路过听了也是极为震惊。能称为苗大侠的，除了苗人凤不做第二人考虑。但苗人凤救田归农……

    这也太扯了吧！

    中间的打斗渐渐安静了下来，各大残疾门派见到对方来了厉害的帮手，也都纷纷围了上去要助胡斐一臂之力。

    路过也靠近了过去，只听胡斐正说着：“不可能！他害死我爹娘，我今日说什么也要杀了田归农替我父母报仇。苗大侠，你若还惦念你义兄义嫂，就别横插一脚，否则，我连你一起杀！”

    苗人凤不知田归农实乃下毒的幕后真凶，也不知胡斐的父亲正是胡一刀，只道可能是兄弟。他委实不愿和胡斐动手，但却也不愿他杀了田归农，又见胡斐如今似乎对打败自己成竹在胸，不由得也有些动气，要看这少年如今到底长了些什么本事。又见他手中的宝刀依稀是当初他埋在胡一刀坟前以此殉葬祭奠的，更是又气又恼，只道世事无常，人心难测，前些日子才见到的英勇侠义的少年居然这么快就沦落成了如此小人。但他若以为有宝刀加持就能胜过自己，那也该给他点教训。

    他长剑横胸，当下摆了个起式，淡淡道：“想杀我，不妨试试。”

    胡斐不知苗人凤心中想法，只道他口口声声说尊敬义兄义嫂，如今却这般维护他们真正的仇人，心中不由怒火炽起，顺手将手中的冷月宝刀交给了程灵素，道：“二妹，你帮我拿着。”

    程灵素愣了一瞬，接过了宝刀。胡斐也没留意她在迟疑什么，只长臂一探，回来时手中已多了一把单刀，却是抢了一个朝廷武士的刀。

    苗人凤见放弃宝刀反而用寻常单刀，显然是不愿意占自己便宜，也稍稍安慰了些。胡斐抢刀之后，并未立刻攻上，只是肩膀沉下，双脚一前一后，马步微弓，刀锋竖起立在胸前，正是胡家刀法第一招起手式“沙僧拜佛”。他念及对方既是大侠又是长辈，总是气恼非常却也还是礼数周到。

    苗人凤还了一招“丹凤朝阳”，虽也是行礼致敬，但他使招并未后退，也就算个半礼，但对方既是晚辈，他能还此一招，也是看重对方之意。

    两人礼已毕，兵刃接，很快就斗在了一起，周围的人都纷纷后退了几步，扩大了圈子，留给他二人足够的空间。只见苗人凤左手剑诀，剑走偏锋刺出，出势夹风，又准又狠。胡斐见他来势厉害，哪敢有半分疏忽，全神贯注迎敌。两人刀剑既接，而后绵绵而至，再也不容有任何喘息机会。在场的众人也都屏气凝神，百双眼睛也只盯着场中二人来回转动，就连路过这等不懂武功的人，也被深深吸引住，又往前靠近几步。

    周重阳武功虽厉害，但是欣赏价值绝对不如这般真刀实剑的你来我往。眼见着二人越斗越快，几乎分不清二人身影，加上天色已暗，两人衣服颜色相近，竟然再也开不清只觉两道兵刃白光裹着两团灰影，呼呼声中偶尔夹杂一两声刀剑碰撞的铮声以及两人各自称赞对方的“好”声。

    路过看的没意思了，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却见场子外围，在众人都津津有味地盯着中间二人时，外头却有人正鬼鬼祟祟准备悄无声息溜之大吉，正是田归农。

    “田相公，这是要去哪里？”路过高声喊了一句，得到田青文的狠狠一瞪。

    “二妹，拦住他！”向来胡斐与旁人动手之时，程灵素总能让他无后顾之忧。若在以往，田归农是他的大仇人，他要比武不能分神，这种盯人的事他就是不说，程灵素也帮他照料得极好，哪可能出现这种让仇人趁他不备时逃走的情形？

    路过低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程灵素。程灵素早就连宝刀都交给袁紫衣保管，而选择站到了路过身边。此时听到胡斐这句话，她眼眶一红，没有答话。

    忽然一条人影从场中飞跃而出，要拦住田归农的去路，后一条人影立刻又至，要阻住他。胡斐道：“苗大侠剑术精妙，胡斐稍后再讨教。这田归农是我不容戴天的仇人，今日绝不会放他离开！苗大侠你若念着义兄义嫂之仇，为何反而护他至此？更何况……”

    胡斐回头看了一眼程灵素与袁紫衣带来的那个女人一眼，并没有直说出来。苗人凤自此终于听出异常，奇道：“我义兄死因虽是中毒而死，但却是死在我手上，与田归农是何相关？”

    胡斐愤然道：“是你下的毒么？”

    苗人凤道：“不是！”他回答甫毕，立刻明白过来，凌厉眼神扫向田归农，喝道：“是你下的毒！”

    田归农面如死灰，连连后退，摆手道：“不……不是！”

    苗人凤上前两步，森然道：“实话！”

    田归农嗫嗫嚅嚅，再也说不出否认的话来。苗人凤咬牙切齿，万没想到自己追查半生的仇人居然是一直就在眼皮底下，更没想到的是此人不仅是害死胡一刀的大仇人，还与自己有夺妻之恨。

    他扬手把剑高高举起，恨不得将此人千刀万剐，田归农吓得连连瑟缩，朝场中一人看去，道：“阿兰，救我！”

    原来程灵素与袁紫衣带过来的人是苗人凤的前妻南兰，也是田归农的现任妻子。她们在郊野遇到她，又听胡斐说田归农带了天龙门弟子来围剿自己，于是想拿住南兰，万不得已时能当作人质。

    苗人凤脸上露出悲怆的神情，回头望了南兰一眼，脸上神情复杂至极，是悔恨，是愤怒，是无奈。南兰也看着他，却只一眼，随即愧疚得别开了脸去。

    苗人凤心中千般犹豫，他欲手刃田归农为胡一刀夫妇报仇，但是杀了此人，南兰必失依靠，她是官家小姐出身，若失去依靠那是再无活路。他千里迢迢赶来救人，就是听说田归农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上树敌太多，江湖豪杰联合起来要对付他，就怕他出了什么意外，牵连无辜的南兰。

    若他与田归农无仇，他这一剑必是刺得毫不犹豫，但有此恩怨在前，他这一剑下去，便不会纯粹。到底是为胡一刀夫妇报仇？还是只是自己私恨作祟？大义与私情只见，他居然举不起这复仇之剑。

    天色已晚，晚风四起，郊野的人家静谧安闲，远处寻常百姓家时有狗吠传来。风拂过地里谷苗，拂过众人身畔，只有沙沙声。

    “爹爹，爹爹！你在哪里？”这短暂的旷野寂静中，忽然传来两声幼女焦急的呼唤声。

    苗人凤浑身一震，回过神来，深情立刻变得温柔，朝那声音望去，柔声回应：“爹在这儿。”

    他这一回应，南兰也迅速抬起头朝女孩的声音方向望去。

    昏暗的夜色里，一匹快马的黑影哒哒而来，马上的人高大威武，却是不断地传来“爹爹”的喊声。

    苗人凤低声道：“胡兄弟，此人既然是你的杀父仇人……你……”

    “动手吧”三个字在他嘴边滚来滚去，最后也没有滚出来，他放下剑，转身朝女儿走去，再也不问这仇恨之事。

    “兰儿，兰儿！”南兰听到女儿的声音，也忍不住跟在苗人凤身后，要去看女儿一眼。田归农见他们一家团聚，想起自己百般蝇营狗苟，此时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挽留她。

    苗人凤没有拒绝前妻想看女儿的心愿，只是快步朝飞驰而来的快马走去。快马顷刻而至，马上跃下一个人来，将怀中的女孩交给他，道：“原来你就是兰兰的爹爹，怎地把女儿一个人留在客栈，多危险！”这里的兰兰却不是苗人凤的前妻，而是他的女儿苗若兰。

    路过愣了一愣，原来这声音正是周重阳。很好，事情解决了，他倒回来了。

    苗人凤抱起女儿，连声道谢，转头又柔声向女儿道歉。苗若兰很懂事地回答道：“爹爹有事情，兰兰要等着。但是天黑了爹爹都没有回来……”

    软糯的娇嗓没有丝毫怪父亲之意，让在场所有人都软了心肠。南兰在后头，泪如雨下，忍不住哽咽地唤了一声：“兰儿……”

    苗人凤脊背僵了一僵，他抱着苗若兰背对着她，苗若兰恰好与她面对面。苗若兰听到声音，抬头去看了一眼那个走近的女儿。她歪着头，黑亮的眼睛在昏暗里一闪一闪，美丽又可爱。

    半晌，她疑惑地收回视线，问父亲道：“爹，这个姨姨是谁呀？”

    南兰愣了愣，想解释自己。随即想起了几年前的风雨夜，她跟着田归农私奔，苗人凤带着女儿追来。女儿在爹爹的怀里，哭着喊着要妈妈抱，她却狠下心来连看女儿都不看一眼。如今，她还有什么脸面来叫女儿再唤一声“妈妈”。

    苗人凤没有替女儿解释，却也没有立刻就把女儿带走，留给了南兰一个机会。

    “兰儿……”南兰只唤出这一个名字，便哽咽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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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南兰之死

﻿    “啊！”安静的人群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跟着一声“哐当”，是兵器落地的声音。【风云阅读网.】不待众人回头，又响起几人惊呼，凑拢围观的人群顿时混乱了起来。天龙门剩下的几名弟子们已经在田归农的带领下，趁着众人被苗人凤一家三口吸引而去时，奋力发起了反攻。

    最先倒霉的就是胡斐，他被田归农突兀一刀袭来，被断了兵刃，又重伤了胳膊，出血如注。饶是他应变极快，否则田归农的宝刀销金断玉，他区区肉身如何抵挡，一只胳膊恐怕从此就要与身体分家了。

    “大哥！”程灵素回头见到如此惨状，惊呼一声，立刻抢到他身边去，出手迅速点了他伤口几处穴道，先把血止住，倒上些金创药，又撕下一幅衣摆将伤口裹好。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干净利落，总算是挽救了他一只胳膊，若不然，他这胳膊伤口太深又流血过多，就算伤好了，恐怕也出不得多少力了，这威风一时的胡家刀法恐怕要从此没落了。

    这一乱起，众人措手不及。袁紫衣担忧着胡斐，手持宝刀立个门户守着程灵素帮他治伤，苗人凤手上抱着女儿，一时来不及阻止，其他门派的人本就不是天龙门的对手，又早一场大战斗得筋疲力尽，经过这一歇息更是无法立刻提起力气，因此，竟被天龙门这困兽一搏给突围成功。

    就在众人应对不及时，田归农忽然大喝一声：“都住手！”却见他一柄长剑已经指向了南兰的背心。“退后，苗人凤！”

    苗人凤见田归农冲过来，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就算抱着女儿也能将他制服，那知道他一出手居然会对南兰出杀招。

    “路大侠，在下今日走投无路，只能出此下策。我不欲害人，但人人欺我，我岂能坐以待毙？路大侠心存仁厚，就请放我们一条生路。”田归农盯着苗人凤，表情森然，却是对站在一边的路过在说话。他知道今日即使能借南兰克制苗人凤，以顺利逃出。有了朝廷作靠山，他不怕苗人凤日后寻仇，但若“路大侠”想追究今日之事，他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不可能逃掉，故此先示弱，希望“路大侠”能同情他的境遇，至少继续前头的态度，两不相帮。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路大侠”根本就是在周重阳的保护之下才能站的稳当，否则刚才乱起，周重阳一见胡斐受伤岂会袖手旁观，他若一动手，再多几个天龙门恐怕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就成功。

    苗人凤听到田归农的话，视线立刻朝周重阳望去。原来真正的高手都对其他高手有一种感知侦查力，苗人凤往人群里一站立刻就能辨别出来有什么人能作为对手。而此时这里唯一可能担当“路大侠”之名的，也就只有周重阳了。

    他正盯着周重阳，却见他一言不发，反而将回头将崇拜的目光送给了另一个人。他顺着周重阳的目光看去，正好与路过的视线对上。路过回他一笑。

    苗人凤暗暗皱了皱眉，没想到名动天下的“路大侠”竟只是如此一个毫不起眼的人物，他完全没有察觉到他身怀绝技。

    路过道：“路某与田相公近日无仇，远日无冤，只是主持公道而已。今日你若能凭本事离开，路某保证不会去找天龙门的晦气。”

    田桂龙一听大喜，正要道谢，却听路过又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只是路某有一事不明。田相公你要挟持人质，不是应该挟持他们看重的人么？怎么反而挟持自己的夫人？田夫人的性命你这个田相公都不放在眼里了，怎么还指望外人为了她的性命来放弃自己的大仇？”

    这话真是问到了在场不知情的人的心坎里去了。

    田归农道：“路大侠，此事容在下稍后解释。苗人凤，阿兰有今天，都是你害的，如今你还要她因为你的一己私怨而枉送性命吗？”

    他语焉不详，显然是众目睽睽之下顾忌了南兰的名誉。但对苗人凤而言，这两句话却足够踩到他痛处。自从南兰离家，他虽对她恼恨，又何尝没有自责自己以前太过冷淡，以至于她琵琶另抱。

    众人见苗人凤真的被唬住，更加一头雾水。偏苗人凤的声名在这里，他不动手，其他人也没能耐随意动手。

    就在这时，路过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苗大侠，原来你与苗夫人成婚在先，但婚姻不甚美满，致使苗夫人抛夫弃女，成为田夫人。你心存愧疚，所以才会得知田相公有难，千里迢迢赶来相助。原来你要帮的人不是田相公，而是担心田相公若有什么三长两短，田夫人活不下去，你也不好对女儿交代。哎，苗大侠，我路过生平从不服人，今日却是不得不佩服苗大侠的深情大义，在下自愧不如。”

    路过说着，连连叹息，一会儿“苗夫人”一会儿“田夫人”，众人本来还有些迷惑，听到后来总算明白了始末，看向南兰的眼光不自觉就鄙视起来了。

    南兰被路过一番话依然说得惭愧万分，只觉得千刀万剑都朝自己身上戳来，戳得她抬不了头。女儿纯真的眼光就在她眼前，正好奇地望着她，她却只想从地上盯出一个洞来，钻进去消失掉。

    路过却满带笑意地伸出了大拇指，赞叹道：“苗大侠顶天立地，田夫人也当称女中豪杰，追求幸福的勇气好生让人敬佩！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苗夫人生得如此美貌，美人儿就是用来让人欣赏疼爱呵护的，既然此处无人爱惜，自有有人爱惜之处。田相公一表人才又温柔有加，的确是女人梦寐以求的良人。”

    他一番言语，说的端是真诚恳切，毫不作假，当场真就有人跟着附和赞叹了起来，就连南兰都重新抬起了头，感激地向他望去。南兰当初不顾一切地抛夫弃女，本就是不管礼教的束缚，心中难免身怀愧疚与羞耻，但如今没想到居然有人能理解她，她自是感激了起来，也觉得自己好像错的没那么厉害了。

    路过暗地里冷笑一声，继续赞叹道：“这花样美貌，怎么能任由她就此凋零？田夫人，你说是不是？”

    这花样美貌正在田夫人现任护花者的无情剑下，稍不留意就会从此凋零。路过最后这自然而然的一句反问，却是让在场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站在南兰的角度去替她思考：这花样美貌自然是不能就这么浪费的，下一个该去找谁来疼惜呢？

    南兰脸上陡然一阵红一阵白，苗人凤不是傻子，立刻听出了路过的意思。他低喝一声：“路大侠。”身形陡然前欺，同时又喝一声：“撤剑！”

    但已经迟了，待田归农察觉要撤剑时，南兰已经自己撞向剑刃。那利刃过身，总算田归农撤剑及时，没有穿膛而过，但也已经刺入了南兰心肺。

    “阿兰！”田归农大叫一声，抛下长剑将她揽在怀里。

    南兰倒在他怀里，目光却是不住地搜寻着苗人凤。苗人凤快步上前，也哽咽地喊了一声：“兰。”

    南兰虚弱地道：“我对不起……”她用尽力气想去握一握他怀里的苗若兰。

    苗若兰却早被那刀剑和血光吓到，在父亲怀里挣扎嚷着：“爹，我们快走。我讨厌血，讨厌这些！”

    “乖兰儿，我们……”苗人凤铁汉动情，眼底也不仅积累了泪花。

    南兰悬在半空的手放弃努力，垂了下来，怅然道：“我没脸认她。她不记得我是她的福气，是我的报应……”

    “快别说话了！”苗人凤道，“我从来没有怪过你，兰儿也很惦记你。程姑娘，程姑娘，劳烦你帮她看看！”

    程灵素早就回到了路过身边，在一旁候着，正是因为三个人围在这里，她插不了手。此时见让开了路，立刻上前去检查伤势。但南兰却挥挥手，道：“我不成啦，我也没脸活了。大哥，我死之后，你把我的骨灰撒在大路上，让千人踩，万人踏……”

    程灵素垂手回到路过身边，看了他一眼，低低地说了一声：“公子，你……”后面两个字，就此吞入，没有说出来。

    路过挑了挑眉，无奈道：“我知道。”

    周重阳回过头来，慨然无比地道：“路大哥，没想到你也有失算的一天，没想到这苗夫人……还是田夫人，也是性烈的。”

    路过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无声感叹：单纯真好。

    苗人凤抱着女儿起身，望了路过一眼，道：“原来这位就是名震天下的路大侠。苗某久仰大名，可惜一直无缘得见。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路大侠的风采的确非常人能及。苗某不才，一直想向路大侠讨教几招，不知路大侠肯不肯赏在下这个脸？”

    不是吧，苗人凤居然想为南兰报仇！路过无语问苍天，这还有没有天理啊！这年头，实话也不让人说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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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比武

﻿    ﻿|->第三十六章比武            ﻿路过微微一笑，道：“苗大侠说的客气。练武是为强身健体，了不起锄强扶弱，比武这种东西，路某向来没什么兴趣。不是我说，苗大侠，这样比武会造成的遗憾，别人不知，难道苗大侠也忘了切肤之痛了么？”

    想到胡一刀夫妇的惨死，苗人凤因南兰猝死而混乱的心神立刻镇静了下来。他再也无所顾忌，陡然转头一双血眸瞪着田归农，将苗若兰又交给周重阳抱着，跟着一手抱起南兰，一手提起田归农。

    南兰已死，田归农最后的求生希望破灭，已是绝望，再也不敢挣扎地任由他拎着走。胡斐拦在他们面前，道：“苗大侠，此人是我父母的大仇人。你若要救人，当先问我答应不答应！”

    苗人凤此时心情激荡，哪里顾得与他说话，他喝一声：“让开！”提着田归农当兵器攻了过去，胡斐一招“怀中抱月”正要把田归农抢过来，苗人凤却只是虚晃一招，脚下踩着另一个方位从胡斐身旁切入，绕过了他。胡斐应变也是极快，一招未得手，再抢一步，又拦住了他的去路。

    胡斐道：“苗大侠，放下此人！”

    苗人凤与他相斗一场，知他武功尚输自己一筹，但他年纪还小，将来还大有可为。他好言道：“胡兄弟，你不欲透露身世我也不问了。但你武功路数全是胡家家传，我正要拿他去祭奠胡一刀大侠夫妇，你不若也跟着一起？”

    胡斐愣了一愣，眼中泪花闪过，不再拦阻，反而跟着苗人凤一路到了胡一刀夫妇坟前。各大门派天龙门弟子乃至朝廷武士也都一一跟着。

    苗人凤逼田归农将当年下毒之事一五一十地说出来。田归农无奈，坦诚了当年的阴险行径。

    当初苗人凤与胡一刀生死相决，最后因为不相上下反而惺惺相惜。田归农等人本是与苗人凤一起的同伙，见他们比了几天几夜反而变成了朋友，因此想在旁放冷箭助苗人凤杀敌，谁知却被苗人凤不留情面地训斥了一顿。田归农也是一派宗师，哪肯受此折辱，怀恨在心连苗人凤也想杀了。因此，他拿毒药给手下，让他去把两人兵刃都抹上见血封喉的剧毒，最后，苗人凤与胡一刀交换兵器武功终于分出了个高下时，苗人凤一刀伤了胡一刀的胳膊，胡一刀一脚踢翻了苗人凤。脚踢再重痛一痛，刀伤再轻毒药却致命。

    平阿四忽然道：“抹毒的是那个跌打大夫，不是你手下！”

    “他的手下自己不敢下毒，再利用一个能接近兵刃的人下手。”胡斐解释一句，转头又问苗人凤：“苗大侠，你父亲之死，胡一刀大侠在比武之前早就跟你把事情始末解释清楚，你为何执意还要杀他？你若真当他是义兄，敬重他，早就该放下手中兵器，与他握手言和！”

    苗人凤大惊，回想半晌，道：“我没有听到任何解释。”他转头喝问田归农，方才知道原来就在他外出时，胡一刀已经派了那个跌打医生来帮他传话解释了几家人世代累积的仇恨。所谓宿仇早百多年前的事了，事不关己，谁会记得？真正的仇恨从来不会与别人相关。

    自此，十多年前的那场杀人事件总算全部水落石出，苗人凤面若死灰，万没想到自己一己之私，竟然被别人利用，害死了自己最好的兄弟。

    所以江湖上大家都知道一个真理，人不能有弱点。

    但既然是人，怎么可能没有弱点？若没有弱点，还是人吗？

    胡斐手起刀落，砍了田归农。这个半生蝇营狗苟的小人，总算得到了他该有的下场。胡斐大哭了一场，就算仇人已杀，他却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苗人凤沉默半晌，忽然拱手向路过作了一揖，道：“路大侠，苗某诚心求教，不为比武，只是告慰我义兄在天之灵。我义兄十分喜欢武学，可惜他去的早。若他知道江湖上后来出个路大侠，必然想见识，苗某诚心请路大侠指教。”

    路过本来只是旁观看戏，没想到苗人凤依然没有忘记比武之事，这次还托出胡一刀的“亡灵”之事。他想说这十八年过去，胡一刀早就不知道投胎到哪里去了，哪还在天之灵在这里看着他们比武？但是……咳咳，就算自己本事再高，威望再重，说话还是注意点场合的好。

    路过还了一礼，道：“承蒙苗大侠看重，路某荣幸之至。可惜路某的武功实在是不适合比武。不如这样，重阳算是我的亲传弟子，铁胆庄的少庄主，他的功夫不在我之下，不如让他请苗大侠指点几招，我想也足以告慰胡大侠了。”

    苗人凤暗里不悦，但却不好再拒绝，再拒绝那就是看不起周重阳，看不起铁胆庄的少庄主了。铁胆庄的后头是红花会，红花会是出了名的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江湖人义气为先，极重面子，今日他不给周重阳面子，他日就是别人不给他面子了。

    “如此，就请周少庄主指教了。”

    周重阳早就把苗若兰塞给了程灵素，他左手撩起自己长衫塞进腰带扎好，右手同时虚抬伸向前方，出手锋锐而潇洒自如，却是最寻常的武当长拳起手。

    苗人凤见周重阳年轻是个晚辈，本要弃剑就拳，周重阳大方道：“这里这位胡大侠是用刀的高手，晚辈是不会使刀，不然也必然用刀接苗大侠的剑。苗大侠若想告慰胡大侠，还是用剑的好。”

    比武固然事关名誉，但因为当事两人都把名誉置之度外，也就无所谓名誉了。苗人凤果然又重新挑起了剑，道：“苗家剑法是掌中夹剑，剑中夹掌，周少庄主请当心了。”语毕，他一招“丹凤朝阳”，退后三步先还了礼，然后紧身欺上，变一招“冲天掌苏秦背剑”，左手出掌迎向周重阳，右手招数却是攻自己身后。只是此时他身后既然没有敌人，那自然只是虚招，表明自己虽然用剑，但不会借兵器欺人。

    周重阳微微一笑，道：“多谢苗大侠相告。晚辈献丑了。”他边说着，右手下撩，隔开苗人凤的掌，左拳呼的一声，向苗人凤的面门劈去，却是少林拳的“左手穿花”。

    周重阳虽然得到当初“路大侠”的指点，修习了神功，但他父亲周仲英乃是少林拳的嫡系传人，威震江湖。少林武功博大精深，所谓源深才流长，因此，周仲英虽然心喜儿子学会高深的武功，却也依然要求他从最基础的武功练起，以此再发展开去。

    少林拳讲究一个“快”字，眼快、心快、手快、什么都快，周重阳愈打愈快，行动如风，黑夜里，明月下，他的身形已然不见，只能看到黑影几如鬼魅，攻守吞吐，回转如意。

    苗人凤却变用了胡家的“春蚕掌法”，出手奇短，抬手踢足，全不出半尺之外，但招术绵密无比，周身始终不露半点破绽。这路掌法本来全是守势，用来遭人围攻处于劣势之时，守紧自身门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但是因为苗人凤此时是左手拳掌，右手苗家剑，“春蚕掌法”不能反击的弱点辅以苗家剑，反而成了绝好的攻防结合的拳剑相衬。

    周重阳一路“闯少林”使将下来，没占到半点好处，形如鬼魅的快影反而被苗人凤渐渐拖慢了下来，优势尽失，几次险些被苗人凤的剑伤到，幸亏苗人凤已说明不会用剑伤人，所以他才侥幸得以全身而退。

    “这样下去，重阳只怕会输。”程灵素轻声说道。路过也皱起了眉头，如果周重阳输了，那就真的是麻烦大了。

    “论招式精妙，少林拳比不上苗家剑。我听闻重阳的掌能隔空伤人，那想必是内劲非常之人才做得到。重阳现在不动内力，反与苗大侠比招式，以自己的短处对应别人的长处，必输无疑。”

    不知道什么时候，胡斐与袁紫衣也到了他们身边。胡斐担忧着，袁紫衣却始终微笑，信誓旦旦地道：“重阳不会输的，他只是在琢磨要控制多大的力才能恰好获胜，而不至于伤了对方。”

    她这话说得极轻，除了他们几个，谁也没听见他，唯一有可能的苗若兰已经在程灵素怀里睡着了。

    果然，周重阳虽然处处显弱势，但他招式被逼得慢了下来后，他也不着急，反而安然固守着慢，沉着应变。于此相反的，是苗人凤的剑招忽然加快，且越来越快，只见一柄长剑白光缭绕，月光底下，如芒如水，将周重阳整个人都罩住了。只是，他依然信守着不伤人的承诺，剑虽然罩着周重阳，却没有一剑碰到他的身子，每次都是险险地划开去。看得周围观众一会惊呼，一会松口气，一颗心不停地上上下下，好不累人。

    不知不觉中，苗人凤左掌的春蚕掌法早就变成了苗家剑的配合掌法，并夹杂着拳脚，他一路使将下来，“洗剑怀中抱月”、“迎门腿反劈华山”、“提撩剑启鹤舒翅”、“黄龙转身吐须势”一招跟着一招，或拳或掌或腿或脚或剑，柔中带刚，刚中带柔，一招比一招精妙，一招比一招很辣。周重阳被他剑光缭绕却始终保持着最后慢下来的招式，慢慢悠悠，吞吐绵长，让周围人都替他捏了一把汗，生怕苗人凤的剑一个不留神无法收放自如，就招呼到他身上，捅出一个窟窿，又怕一个不留神自己也受池鱼之殃，慢慢地往后退步，给他们留出更多的伸展空间。

    但他们哪里知道，苗人凤的剑刺不到周重阳，不是因为手下留情，而是无法刺到，剑尖触及周重阳的衣襟之时，就遇到无形阻力，再也递不去半分，反而像刺在了琉璃之上，光滑无比而划开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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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这个鹦鹉不寻常

﻿    自胡一刀夫妇逝世后，苗人凤在江湖上出动甚少，早年虽听过“路大侠”之名，却一直没什么机会碰面。今日遇到周重阳，实乃生平所遇最强对手。他观周重阳之拳掌，掌法仍是少林拳无疑，却又不纯然是，至少少林拳不会打得如此温吞绵长。但他每出一拳，便似如同携带着厚重潮水，凝滞缓慢，只是随着他的出拳，那汹涌的潮水仿佛都灌到了他身上，逼得他几乎喘不气去。

    他竟不知世间竟出了如此高手，还竟然只是个二十岁的小伙子。

    本来只是切磋的比武到此时已经变成要夺胜了，他雄心已然被激发，自是越打越快，将苗家剑法挥洒得酣畅淋漓。但随着他招式越是精妙快捷，周重阳越是凝掌激荡，随着掌法挥出，催吐内劲，护好自己周身，让他的剑再也近不了两尺之内。

    最后，众人只看到苗人凤身若游龙，翩若惊鸿，白光霍霍舞出一个几不透风光墙，裹着周重阳，仿佛游龙戏珠，在戏耍着一颗无形的宝珠。宝珠浑圆剔透，他吞不下去，也切割不开，谁也无法赢了谁。

    苗人凤苗家剑使完无法退敌，又换成了胡家刀，后来反而又扔下兵器，苗家掌，胡家拳，竟成了“车轮战”，所有苗家与胡家的功夫都在周重阳面前切磋了一阵，最后，他向后跃开三步，竖起手掌，表示认输了。

    周重阳收拳住手，拱手道：“苗大侠刀剑拳脚无一不是精妙无双，在下拼尽全力也只能求个不败。”

    苗人凤摆了摆手，却是面若金纸说不出话来。他早就认输了，只是因挂着胡一刀的心愿，从苗家武功到胡家武功，总算是使全了一遍。他强顶着周重阳的强大内劲与他对打，虽然全身而退，但内息却被压制在体内翻腾，极难排解连话也说不出来，心知这一场比武回去了，恐怕得大病一场。

    周重阳执起苗人凤的手，笑道：“我小时候就听着苗大侠的威名，哪知苗大侠后来竟然退隐，没想到今日有幸得见，还能请教一些功夫，真是没有遗憾了。”

    随着他缓缓地说话，苗人凤只觉得一股暖气从他手掌处传来，热烘烘的，渐渐向上往四体逐渐散开去，通体舒畅，暖洋洋的，方才滞涩沉重之感一扫而光。他惊疑不定地望着周重阳，问道：“少庄主这路功夫，叫什么名字？”

    周重阳一愣，收了手，笑道：“这你可是难住我了，路大哥当年教我之时，并没有告诉我这功夫是什么名字。”

    苗人凤朝路过拱手一揖，道：“路大侠名不虚传，苗某心服口服。就是不知是败在哪一路功夫之下，还请路大侠赐教。”

    赐教个鬼，我若知道还会推给别人与你比武！

    路过心中哀怨，却仍是面带微笑道：“苗大侠过谦了，重阳侥幸稍胜半分而已。说起这个功夫的名称，也没什么要保密的，就是‘三花聚顶掌’。”

    “三花聚顶掌”乃《射雕英雄传》里全真教王重阳所创，路过想着这两人都叫“重阳”，干脆再给他们功夫也叫一样的名字好了，反正谁也不知道

    周重阳“呀”了一声，道：“这个名字好！路大哥，你怎么早不告诉我？”

    早先我也不知道！

    苗人凤表情古怪，沉吟半晌后，道：“路大侠，我少时为学武之故，曾遍览江湖典籍。千百年来，江湖能人辈出，武学明珠璀璨，像是降龙十八掌，六脉神剑，九阴真经等等这些，全都只留其名，而未传其实。与他们一起的还有……”

    路过心中突地跳起。果然，苗人凤停顿片刻后，又道：“宋元时期的全真教，其中就有一路掌法叫‘三花聚顶掌’。只是那时候的功夫到底如何精妙威猛，都只成了传说。现如今的全真教，不过就是一些内丹学，武艺不过众人而已。不知路大侠是从哪里学到的这一路失传的掌法？”

    他在问路过从哪里学的，路过心中却在想，金庸这个世界是一脉相承的，虽然不知道这路功夫到底是什么，但能肯定的是它绝对不属于《飞狐外传》这个世界。以前那个“路大侠”能懂这一路功夫，唯一能解释通顺就是他是从其他世界带来了这路掌法，至于到底是什么功夫什么世界，那就不得而知了。

    为什么难得的穿越却有其他穿越者也来凑热闹，饶是他看过不少穿越，也还没碰到这种情况。难道是来提醒他，别以为能在此终老，他最后只是路过？就像以前那个“路大侠”，汲汲营营半生，娶了最美的女人，领导了最庞大的势力，结果全都是空欢喜一场，无一不在将唾手可得之时失去了。

    是说，他也会这样么？

    路过压下心中的忐忑，淡淡道：“现在失传，不代表以前也失传。我从……”路过正要说自己从以前的古墓里无意盗得，忽然想到这掘人祖坟这种自黑之事可是说不得，一说就黑彻底了。他连忙改口道：“来不向任何人透露，因为事关机密，恕路某无可奉告。”

    苗人凤怅然长叹一声，道：“既然如此，苗某就不为难路大侠了。我义兄地下有知，能观此神功，也该瞑目了。”

    他又在坟前拜了三拜后，望了一眼南兰与田归农的尸体，犹豫片刻，扫了一眼天龙门剩余的几名弟子，抱着苗若兰飘然而去。

    田归农已死，天龙门群龙无首，茫然慌张，生怕各大残疾门派要赶尽杀绝。

    “现在知道怕了！”祁家剑的掌门祁连安失了一只臂膀，仍是威风凛凛，对天龙门的断臂之仇耿耿在怀。

    眼看着敌人虎视眈眈，天龙门的弟子们如同惊弓之鸟，最后目光一致都投向了路过。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他们的掌门已经死了，作为弟子的都是听师命行事，完全是无辜的，希望路大侠能主持公道，放他们一条生路。

    路过实在是不想趟这个浑水，但没办法，“身居高位”就得谋高事。江湖如今已经被一个天下掌门人大会搅成了一锅粥，前有玄印门与千斤庄，后有天龙门与各大门派，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还不知道发生着多少门派火拼的事。他既然在这里生活，万幸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总得好好利用一番，给自己谋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他若会武功，那自然是个群雄纷争越乱越好；既然不会武功，还是太平一点好，他不可能一直好运下去。

    想到这里，路过转头去看向各大门派。他还没说话，祁连安就已经开口了：“路大侠，我们知道你要说什么。今日我们大仇能报全都是托了路大侠的福。路大侠侠义仁厚，我们岂能托您后腿？田归农既然已死，只要天龙门不先挑事端，我们也向您保证，不再追究。”

    天龙门众弟子都松了一口气，纷纷保证绝不敢找各大门派寻仇，这浩浩荡荡地寻仇之旅就此告一段落。

    事情解决如此顺利，路过趁机道：“天下掌门人上结下仇怨的江湖门派实在太多。我想请你们都帮个忙，你们走后，在江湖上放出话去，就说如果有门派要报仇，就先来找我路过，我自会替他们主持公道。”

    众人一听大喜，毕竟身在江湖，昨日旧仇，今日新仇，那是报也报不完的，不然也不会有听说江湖有个胡苗范田四家，仇怨都结了几百年了，还是你杀我我杀你，让后人都不得安宁。

    群豪一**离去，路过始终保持着微笑，尽显一副宗师风范。天龙门本要最先走，因为南兰与田归农的尸体，反而磨蹭到了最后。

    田青文临走时欲走还留，望着路过再三踌躇。路过挑挑眉，有些诧异地望着她。田青文脸一红，忽然从脖子上撤下来一个物件，回奔到路过身边，抓起他的手塞给了他，低低地道：“我……我等你来。”

    路过眨眨眼，低头看了一眼，是个别致的小金锁，还带着微温。他抬头望着田青文的背影越走越远，鼻尖闻到的姑娘馨香似乎也还没有走远，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回过头来，只见程灵素一双精亮的眸子正定定地望着自己，他不由得问道：“怎么了？”

    程灵素摇摇头，把视线撇开去，道：“没有。”

    路过食指勾起那小金锁的链子，皱起眉头完全想不起来他是怎么把田青文这小美女勾到的。难道古代的女人真比现代女人容易多了？

    “路大哥！”周重阳见他盯着那个小金锁恋恋不舍，不高兴地叫了他一声。

    路过把金锁收了起来，笑道：“重阳，原来你是香香的眼线啊！”

    周重阳义正词严地道：“路大哥，路嫂嫂等你十年，不是等你回来拈花惹草的。”

    路过疑惑道：“咦，怎么我觉得，我好像才是那个花那个草，谁都想来拈一番，惹一番。”

    周重阳瞪了瞪眼，说不出话来了。

    路过随意问道：“你去送信的，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周重阳“啊哟”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四处寻找着，最后什么也没找到，急急解释道：“是那只鹦鹉报的讯，它说庄子有变故，路大哥遇险，让我赶紧回来救你。”

    路过奇道：“鹦鹉？它不是哑巴么？它会说话？”

    周重阳愣住了，回想半晌后，反问了一句：“对呀，它不是哑巴么？怎么说的话？……不对，它没有说话，可是我就是明白了。奇怪，我是怎么明白的？”

    “它现在在哪里？”

    周重阳道：“它没力气飞回来，我本来把它放在肩膀上的，不知道什么时候……”

    “别担心，她……”路过忽然停住说话，抬头望去，银月之下，一个黑影扑腾扑腾地，没有半分犹豫，直接扑向他来。

    路过地接住了它，笑道：“总会找到我的。”

    鹦鹉缩在他掌心，一双黑亮的眼睛满是欣慰，然后十分舒服地闭上，居然睡着了。

    路过心中怪异的感觉又起，这只鹦鹉似乎不太寻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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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连城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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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天上人间

﻿    天上人间是什么滋味？

    就是路过现在的滋味！

    他上辈子一定是噩梦做多了，所以这辈子尽做美梦！

    好梦由来最易碎。明明他一刻他还搂着香香公主香香软软的身子做着香甜的美梦，结果一个翻身醒来，就落到了这般田地。

    银练一般的江水轰轰隆隆地滚下去，两岸树林茂密，怪石奇峭，说实在的，风景是非常不错。

    但风景不能当饭吃，尤其是他现在身无长物，翻遍了衣衫也没找到半粒铜板，总不能对着西北风张嘴解饿吧？

    好在江边停泊着不少渔船，正值清晨，太阳升起，已有打渔的渔船都回来了，正在江边卖鱼，吆喝着唱着，热闹无比。照以往，路过肯定是甩袖就走，等人烹调好了再来享受美食。

    谁叫他是路大侠呢？名动天下的路大侠，皇帝怕他，江湖人敬他，走到哪里哪里就“蓬荜生辉”。

    但是现在不是了，彻底不是了，他在看到那些打渔者额头都是发林茂盛时，就知道不是了。这已经不是飞雪和书剑了，也不可能是鹿鼎记那些清朝的事。他的猜测完全没错，他也像前头那个“路大侠”一样，换了坐标。

    不同的是，他没有辜负韶光，好好享受了一把名利与美人乐趣……

    享受了又如何，现在还不是什么都没了！

    路过很不情愿地走近其中一家渔船，渔夫老板正利落地帮客人装鱼结账，忙得不可开交。路过站在一旁靠近不了，那渔夫也没发现他，没理他。

    路过享受众人的崇拜享受惯了，这一下还真不适应，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忽然察觉到有视线落在自己身上，他迎着望过去，只见一个头系花头巾的少女正瞅着他。少女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圆骨碌的很是灵活，长得很漂亮，就是大概是常年晒太阳的缘故，肌肤呈小麦色，不像一般漂亮姑娘一样，有着凝脂般的白玉皮肤，当然，绝对比不上香香公主。

    路过心中不禁得意，就算地位名声什么地收走了，他也还是有美女青睐嘛。他微微挺了挺背，要露出自己最潇洒帅气的一面，朝她勾魂一笑，自己为魅力无边。

    少女皱了皱眉头，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公子，不买鱼请靠边站一点，拦住了后面的客人了。”

    少女手指了指后头，路过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才发现大家都对自己指指点点，嚷着他插队。路过顿觉尴尬无比，退了出来。看了看身无长物的自己，连个鱼篓都没准备，不是买鱼的，卖鱼的自然不客气。

    真现实！

    路过心中忿忿不已，大声道：“姑娘，我是来找人的，想跟你打听一个人。你听说过路过路大侠么？”

    这姑娘在长江上往来，见的人绝对不少，说不定前头那个名动天下的路大侠到这里也来名动天下了。就算这姑娘没听说过，他说这么大声，这里买鱼的这么多人，总有能听过的。

    这会儿，他很可耻地希望路大侠又已经从前头路过了，他又有便宜可捡，完全忘了以前那个拍着胸口傲然不食嗟来之食的有骨气的矫情者是谁——虽然后来他自认为他功德圆满不比那个路大侠差了，所以照单都收了，但收得理直气壮。

    他可是为红花会指点了一条明路，开发宝藏做生意，延揽人才做研究，工农商三个阶层听到把红花会当神一样崇拜。又聘用程灵素与周重阳为他的“左右医武二使”，成立江湖法庭，解决江湖纷争，**江湖哪个不敬他服他？最上层的那个“士”，他进出皇宫来去自如，天下皆知皇帝都要让他三分，士人见他谁不低头？不过这个他很诚信地没有归功于自己，毕竟若是以前的“路大侠”，说不定人家就堂而皇之地取而代之了。

    渔家少女思索一会儿，摇头道：“没听说。”

    “真的没听说？那人很有名的，你再仔细想想？”路过不死心地又问了一句。

    那少女还是摇头。这时候后面的人不乐意了，道：“去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想跟我们阿芷姑娘搭讪，也不称称自己几两重。”一个人不客气地推手过来，路过没防备，脚下水湿地滑，就此摔了一跤，忙乱中要抓个东西稳住，结果一罐水兜头淋来，还跟着几只活蹦乱跳的鱼儿，其中一只还钻进了他大叫的嘴里。他咳嗽着呕吐着好不容易才吐了出来，还是一阵恶心，趴在地上起不来。

    叫阿芷的少女闻声抬头，捂着嘴唇笑了笑，溢出银铃一般的声音。大伙儿手忙脚乱地帮她收捡着在地上乱蹦的鱼儿，把路过踢一边去。

    “去去去，别压死了阿芷姑娘的鱼。”

    路过无语凝咽，顶着臭烘烘的衣服头发，坐在江边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怪就怪他当初“自诩身份”，不能学点武功，就算不跟人打架，现在来个卖艺为生还能混口饭吃，当初红花会那个十五当家的老婆不就是这个门派的么？

    他现在唯一的好本事是一手下毒工夫，那是和石万嗔师徒三人练出来的。本来当初留他们一命只是要他们当小白鼠试毒的，没想到他们最后却成了他唯一的乐趣。“路大侠”一出，那江湖没有任何挑战有意思的事了，话说，若真有挑战，也有周重阳和程灵素在，不需要他出丑。

    但现在他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边没毒，会下毒也没用。且如果真把这些人都毒死了，官府来捉，他不能把官府的人也全都毒死。

    路过扔了一块石头用力朝江里掷去，因这一发力反而有些头晕，他索性躺在大石头上睡觉，说不定睡一觉，就有什么奇遇了。

    “哎，给你。”

    娇嗓拌着香喷喷的饭菜香飘入鼻端，路过陡然睁开眼睛。果然睡觉就有奇遇。他一骨碌翻身起来，只听得“哎哟”一声娇斥，这才发现撞翻了一个姑娘。

    姑娘翻了不打紧，打紧的是姑娘护着的一碗米饭也翻在她身上，油腻腻地沾了她一身。姑娘生气了，捡起空碗就往回走。

    “阿芷姑娘，对不起！”路过赶紧追上去道歉，想混到她家里去蹭顿吃喝。

    阿芷姑娘头也不回，跳上一只渔船，钻进帘子里去了。

    路过吃了个闭门羹，等了半晌没等到她再出来。他想一走了之，去寻找别的机遇，至少寻找到一两个人物标记来告诉他这是那个坐标。

    只一个明什么宗和一个三斗坪这种一听就是普通乡下的地方，他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世界。

    但是才泼了人家姑娘一身油腻，不给个说辞似乎过不去，而且——

    她明明是要给他送饭吃的呀，怎么能送到一半就放弃呢！

    路过很哀怨，堵在门口等人来还欠他的一顿饭。

    江水滔滔，江风凉澈，晒人的太阳逐渐西沉，落入山头，在江面洒下一片瑟瑟红红，非常漂亮。晚霞满天之际，渔船上家家升起炊烟，阿芷姑娘又在那一片炊烟中掀帘出来了，看到路过还在时，非常不客气地问了一声：“你还没走啊？”

    路过等了这姑娘大半天，没想到居然等到这么一句话，当下怫然不悦，甩了袖子转身就走。他是白痴了才想来表现一番真诚，几次想走都觉得总不能前头等的都白等了，这样越等下去，就越不甘心走人了。

    “哎，这么小气！”阿芷姑娘在后面笑了一声，追了上来，“喏，拿着。”

    阿芷递过来一个竹篮，竹篮里正是白米饭和饭菜，还有一双筷子。阿芷道：“我阿爹说你等这么半天都不走，一定是饿了，让我拿过来的。下午我是偷偷盛的剩饭菜，撒了就没了。”

    好人啊！雪中送炭！路过真抹两把泪来表示自己的感动。但转念想到自己居然堕落得这么快，连一碗饭都感激成这样，他深深地对自己的处境感到厌弃了。这自厌心理一起，他也懒得说什么谢谢了，拎起竹篮另寻了一处干净石头，摆上饭菜开始狼吞虎咽。

    皓月当空，清辉万丈，耳边是江水澎湃，拂体是江上清风，多么浪漫写意的场景，让古今文人赞不绝口。

    “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

    他对这种宝藏没兴趣！硬硬的石头哪有床褥舒服？扎人的野草哪有香香公主的身体舒服。

    “香香啊香香，你醒来看到我又不见了，是不是又要以泪洗面，等我回去呢？你放心，我会回去的，绝对会回去的！”

    路过各种催眠没作用，最后忍耐不住了，瞅到最近的一艘渔船钻了进去，至少算个挡风的地方。

    “谁？”黑暗中，一个沉着的低喝声从隔壁舱中传来。

    路过连忙屏息，生怕对方被人误会是小偷了。

    “报上名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隔壁歇息的人很显然没当自己多疑耳朵幻听，十分清楚来的是个人。

    “我不是小偷！”路过赶紧澄清，“我只是没处去了，想找个地方睡觉。”

    那人“哦”了一声，语气缓和了下来，道：“到里面来吧。”

    这是一艘客船，与阿芷姑娘家的渔船不同。布置整洁，也没有鱼腥味，路过本来想说他就在外面好了，但是那人既然开口，他也就不拒绝了。且那人说话时，语调沉稳，且耳力过人，在江水滔滔中还能察觉到他上船的动静，绝对不是一般人。

    路过走了进去，想先施个礼道谢，才说了个“我”字，一团被褥就飞过来将他砸倒了。

    “这个给你。”舱中那人说着，翻了个身睡去。

    路过拉开被褥正要躺下睡觉，舱中那人却忽然坐了起来，撩开了船舱的窗帘，路过跟着往外望了一眼，只见人影飞过，“嘭”的一响，一块石头飞炸开去。

    路过吓得冷汗直流，后怕无比，那块石头就是刚才他正躺着的地方，若不是石头太硬，现在被炸飞的恐怕就是他了。

    这个世界，武功很厉害！

    ...

    (泊星石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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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梅念笙

﻿    “好剑法！”舱中人赞叹着，但随即脸露鄙夷道：“好卑鄙！”

    路过见他投入，也跟着凑过去。月光下，岸上的打斗看得一清二楚，是三个壮汉在围攻一个老者。那老者须发如银，仅凭一双肉掌对付三把长剑。那三个壮汉必是十分忌惮老者，合成剑阵围攻，招招凶险欲置敌于死地，但却始终不敢靠近。

    路过凝神屏息，这等江湖仇杀，看起来再惊险刺激也是不能看的，一不留神就被杀人灭口了。他斜眼去朝舱中人看了一眼，只见他脸上愤怒越来越盛，拳头也攥得死死的，仿佛在极力忍耐着。

    路过心中鄙夷，既然这般打抱不平，怎么还去帮忙？在心里谴责就能表现出你比别人高尚么？

    再去看外头时，那老者已经逐渐力弱下来，出手已是力不从心。路过惊讶之下，赫然发现那老者背后反射着诡异的月光，几乎整个背上都是。以他的经验，他立刻就明白，原来这老者背上已经中了一剑，鲜血直流，能支持到现在，已是极限。他边打边退已是退到江边，离他们的舟子已经不远了。

    路过正想着赶紧放下船帘时，老者忽然一掌排云，将三人逼退一步，叫道：“好，我交给你们！”说着伸手到怀中掏摸着，然后摸出一个小包往空中一扔。三名壮汉一齐而上，你挤我推，似乎生怕给旁人争了先去。老者却趁此机会转身，扑通一声，跳入了江中。

    三名壮汉此时也顾不得他了，争先恐后飞身去抢那小包，抢开之后却发现只是寻常小物件，当即火冒三丈，赶到江边去。江水河急，那老者入水之后就已无影踪。三名壮汉想必十分紧张想得到的东西，还不死心地要来打捞。

    路过心中古怪，立刻矮下身子，那舱中人也马上放下船帘。两人心照不宣一起捂着被子装睡，船头忽然沉了沉，只听外头艄公的声音颤抖着：“好汉，饶……饶命。”

    “好汉”没有说话，船身跟着几晃几晃，随即又听到岸上有人问：“有没有？”

    “没有。”不耐烦的声音从船头传来，哐当长竿落在船板上的声音之后，船身又轻微浮了上来。

    路过蒙头捂被大气不敢乱出，只觉得这场景熟悉至极，隐约已是猜到了几分。

    外头的三名壮汉争吵着埋怨着，声音越来越远，想必是终于死心走了。路过有心要与舱中人结交，掀被探头，“呼”了一声，道：“好险！恶汉子终于走了，我们快去救人！”

    舱中人也一跃起身，二人一起奔到船头，捡起地上的长篙捞着。艄公在后头叹了一口气道：“丁公子，别捞了，这长江水流极快，尸体早就顺流而下了。”

    路过心中微颤，顿时激动了起来。果然是丁典啊！《连城诀》里的丁典！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丁典浓眉细眼，阔耳宽鼻，说不上英俊，但却油然一股爽朗豪情。

    丁典扔下长篙，皱起眉头，喃喃道：“万震山三师兄弟心狠手辣，不知道与这老者有什么仇，非要逼死人不可。”

    路过没有跟着他往舱中走去，捡起长篙作势不死心继续捞着等着。饶是他已有心理准备，当一双**的手从水里钻出来扒上船舷时，也被着实吓了一跳。水里的人自然是万震山三师兄弟的师父梅念笙了，三人气恼师父不传连城剑法和连城诀，因此出手偷袭，想逼梅念笙交出来。梅念笙被他们阴线暗算终于逼得走投无路，死前将这些以及天下无敌的内功心法《神照经》一并都传给了丁典。

    一个人的悲剧，总能成就另一个人的喜剧。梅念笙的悲剧成就了丁典的喜剧，可惜这小子不懂得应用，结果也成了悲剧。

    路过心中狂喜，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绝对会发生的，只要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方。

    穿越大神啊，你到底还是偏爱我的！我绝对不会辜负你的厚望，绝对会成就一番喜剧。

    路过在心里狂感谢着，不露声色地扶起了**爬上来的梅念笙。丁典也立刻过来一并相扶。

    梅念笙此时已是气息奄奄，路过扶他歇到床上后，立刻翻起他的衣衫替他检查伤口。丁典一看，低喝了一声，道：“这……”

    梅念笙背上极深一道伤口，正在肺部中心，因为长时间没有包扎流血过多，经水浸泡后，已是泛着白肉，眼看着救不了了。路过皱眉，轻点了伤口周身几处穴道，吩咐丁典道：“有没有干净的毛巾？”

    “有！”丁典自己对老者身上的致命伤束手无措，如今见到有人比他沉着稳重，立刻就把他封为老大，听命行事了。

    路过听他在外面吩咐，“船家，开船！我们溯江而上，回到三峡。”

    “丁公子，这大晚上看不清水路又没有纤夫，三峡暗礁多少，这么开去太凶险。”艄公推辞不开。

    丁典又道：“这些给你，船家，人命关天，麻烦你了。”

    艄公嘟囔着去开船，丁典又钻回了船舱，手中已多了一条洁白的长绢。他递给路过，问道：“先生是大夫？”

    路过微点了点头。他的医术没有毒术好，梅念笙这伤，顶多也只能帮助延长几天寿命。不过够了，只要让他撑几天，献几天殷勤，把那据说天下无敌的“神照经”骗到手就行了。

    《连城诀》的世界太黑暗，他老人家经不起在这里多折腾。

    路过心念一动，道：“在下姓路名过字改之，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他问这话固然是为了名正言顺知道丁典的身份，但更重要的却是想确认他这个“路过”的名字是不是也有意义？如果能够得到前头《飞狐外传》里众人的表现，那就真是可以高枕无忧了。老实说，虽然一开始糊里糊涂被搅进去，他并不太乐意，但是甜果子吃多了，那种高高在上被人前呼后拥的日子过惯了，要他再回到今天白天这种处处受人白眼，就一顿饭也要感激涕零的日子，他还真受不了。

    别说是受人白眼，就是被人忽视的普通人，他想他现在也做不到了！

    要站就站在世界巅峰！否则就只能被人才在脚下。他站过巅峰了，就再也不想被人踩在脚下了。

    就算没有“路大侠”加持，他也要重新回到巅峰。当然，如果有加持，只要露露脸摆摆面子，自然是最好的。官二代、富二代……他这到底算是什么二代呢？星二代？

    哈，不错，就是星二代！

    “原来是路大夫，幸会。在下丁典。”

    路大夫？路过的美好幻想被无情打碎，他眉头微皱，看丁典一点也没有“久仰大名”的喜悦，心思不觉沉了下来，有些丧气。

    那个“路大侠”真懒，又懒又胆小！

    他心中气愤不已，替梅念笙上药包扎后，就去歇息了。反正梅念笙现在昏迷，也不知道救他的是谁。

    第二天一早，路过醒来时，船已经停到了三峡。丁典趴在桌上睡着，想必是照顾了一夜。路过去探了探梅念笙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烧，伤口处也没有发炎，但是也没有好转。那一剑刺得太深，流血过多，又被水浸泡，也亏得梅念笙内功高强才撑着没死。

    “小兄弟，是你救了我？”

    微弱的声音问着。路过低声“嗯”了一声，道：“老丈人您放心，这里很安全。我是个大夫，你身上的伤我会尽力医治。”

    梅念笙微微叹了一口气，没再说话。丁典这时候也醒了过来，轻声问道：“怎么样了？”

    实话说，的确是没救，能撑几天是几天。但路过有心要做点感动梅念笙又能证明自己心地善良济世活人的事，好让梅念笙把神照经那些都传给他。丁典想和他争，也得先掂掂自己有几两。

    三峡两岸高山险岭，密林深处有无数奇花异草，珍贵药材。路过不会武功，若是平时是万万不会冒此奇险，但此时，他却是义无反顾。

    他叹了一口气，看了梅念笙一眼，拉丁典出了舱门，低声道：“老人家那一剑穿通了肺，这伤……哎，普通的金创药是没救了，好在这里是三峡，珍稀药材极多，说不定能找到治伤奇药，或许还有救。”

    丁典一听大喜，问：“什么药材？我去找！”

    路过道：“我也说不清楚，老人家伤情紧急，我必须亲自去一趟。你在此照料，如果晚上之前我回不来，记得要给老人家伤处换药。”

    “路大夫，你不会武功，这三峡……”

    “不碍事。我身为大夫，常年高山险阻地采药，这种小山……”抬头望了一眼那陡峭的绝壁，壁立千仞，他就是想夸口也夸不出来，倒被自己的大话呛了两声。然后也不说话，扔下丁典就去找艄公，道：“船家公，能不能借我两根绳子，和一把锥子。”

    艄公去找了半天，真给他找来了绳子和锥子。路过骑虎难下，绑起绳子和锥子，又进舱去看了看梅念笙。梅念笙无力地睁眼，正要说话，路过压下道：“医者父母心。老人家不必多说，安心养伤就好。”

    路过一甩绳索，跳下船上岸了。丁典一直送他到峭壁，看他甩着绳索攀上峭壁，果然十分熟练，也就放心地回去继续照顾梅念笙。

    清晨霞光万丈，阳光穿透着山中岚气，凝结出一道道小彩虹。山中空气清新，若是赏景那是十分壮观。路过在现代也常起意要乘船游玩三峡，但是因为实在是太懒太忙，除了上班就是宅在家里，尽管想了无数次，有时候甚至计划都订好了，最后也没有出门。

    没想到在这里，只要睡一觉一个梦就到了。

    “哈哈哈！”路过大笑两声，想缓解一下自己的紧张。哪知道他笑声未绝，又听到几声回响，也是“哈哈哈”的大笑。紧接着又是几声，一直连续直到最后都渐渐消失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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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争夺《神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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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起初吓了一跳，以为山上有其他人，过了一会儿才明白只是山间的回声。

    他没有准备爬太高。这种吃苦的活，他真的没干过。在现代不用说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到了《飞狐》的世界，他后来在依山朝海处建了一座小庄子。程灵素研究药毒，他跟着学，因此少不得山上去采药。周重阳是不会离开程灵素的，所以也都跟着，遇到险阻之时，总是有周重阳护驾，他也是轻松无比。

    没有了他们，他果然事事艰难啊。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样了。

    一个没留意，他脚下打了个滑，差点就没能抓住绳子。稳住身体后，他余悸未了，便不敢再在峭壁上玩命了，正巧此处有个歇脚的地方，他慢慢靠过去，扔下绳子爬上去。

    这里山势平缓了下来，只要不往上爬，走起来并不难。路过到这里已经够了，他也并不是要去采什么灵芝野参，有拔伤的就行，最重要的是得找些毒虫毒草——行走江湖，吃饭保命的家伙怎么能少？

    他有心要表现爬山采药的艰难，没准备这么快就回去，沿着山腹的一条小径走走停停，看到有治伤的药草也采，有毒的也采，分装在两个布包里。

    不知不觉中，他越走越远，手中的两个包袱也渐渐加重。忽然，他停下了脚步，四周望了一眼后，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下。

    山上虫蚁蛇鼠极多。以前程灵素和周重阳上山时总会带些防蚊虫蛇蚁的药，但是他却用不着，因为身中三大剧毒，后来用七心海棠为药引以毒攻毒之后，他身体因为受毒素浸染时间过长，又集三大剧毒为一身再加上万毒之王的七心海棠，居然不知何故，变成了百毒不侵，那些寻常虫蚁闻到他的血味就会自动避开去。

    现在，他走了一路也没有碰到有什么蚊叮虫咬，现在在这儿一站，虫蚁都纷纷以他的脚印为圆心，向四周扩散爬走。

    发现了这一点，路过大喜，拍着大腿吼了一声：“老子还是无敌的！”

    金钱名利美女都可以带走，唯独身体的素质和脑子里的知识带不走，有了后面这两点，还怕前面的不自动再乖乖送上门来？

    路过的得意真是无以言表。

    天上掉的梅念笙正奄奄一息地拿着《神照经》与《连城剑法》等他回去。他仍旧百毒不侵，连城诀里的那个全部裹了毒的宝藏根本就是为他而生。他不去解毒，谁敢与他抢宝藏？

    路过越想越高兴，仿佛又看到了阳光灿烂的明天。不知不觉中，他在山里越走越远，直到一道血迹拉住了他的脚步。这血迹本来已经干枯呈暗红，不易看出来，但是因为有几滴落在了草叶上。路过一心就寻找着药草，因此一滴也没有漏掉。

    他捻了捻血迹，没有捻起来，又沾了些唾沫再捻，指间才染到些淡淡的红色。在周围细查看了一番，果然又发现了一大滩血迹。他微一思索，已是明白，留下这血迹的主人只怕是内伤外伤都有，估计还伤得不轻。

    他沿着血迹的方向又走了走，有些犹豫地停了下来。这血迹已经很有些时候了，受伤的人说不定早就走了，但极有可能没走。这种地方，就是人迹罕至额的地方，最适合武林高手躲避仇人养伤复原了。

    要不要去救？一来可能救不了，二来万一惹到麻烦，实在是太过危险。武侠这种世界里，除了作者喜欢的主角会因为好奇和多管闲事而不断得到奇遇，其他人就不会有这等好运了。君不知那无数的龙套都是因为多管闲事而昙花一现的。

    更别说《连城诀》这种地方，金老爷子死命要表达地就是人性是有多么黑暗可怕——他不想用自己的性命再来证明这个命题。跟作者争？死路一条。

    想到此处，路过毅然决然地停下了脚步，转身就走。他的目标是天下无敌的《神照经》和天下无敌的大宝藏，不能左顾右盼死在半路。

    回到舟子时已经是上灯时分，丁典正从船舱里望出来，一见到路过的身影，立刻奔了出来，喜道：“路大夫，你终于回来了！”他看了看路过不像有受伤，一颗心也放下了，又道：“快去看看老人家，我担心……快不行了。”

    梅念笙面色惨败，的确是进气比出气少。路过拿出些草药来，改良了丁典的金创药后帮梅念笙换上，又熬了些药亲自服侍梅念笙喝下。

    丁典担忧地问道：“怎么样？”

    路过摇头道：“我医术有限，无能为力，只能勉力多维持几天。若是有人参续命或许还有救，又或者有内功高强之人能助他以内力疗伤，也有希望。现在既没有人参，我也不懂武功。唉……”

    “我会。”丁典高兴地毛遂自荐。

    路过只拿眼角扫了他一眼，他就立刻表情黯然了下来。他是会武功，但说道内力高强，那还远远不够。

    “多谢两位小哥。”梅念笙自昏迷中醒过来，恰听到他们的对话，虚弱地道谢。

    路过立刻摆出一副职业大夫的模样，表情笃定地安慰道：“老人家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全力救治您，您只需要好好配合，安心养伤。”

    言犹在耳，梅念笙配合着，路过也倾尽所学保着梅念笙的命，七天后，他的情形忽然好转了起来。路过一看就知道是回光返照了。虽然有些不厚道地悄悄摩拳擦掌暗暗欢喜，却也忍不住伤感。毕竟照顾了这么多天，如果能够，他当然是希望能救回对方性命。

    丁典也似有察觉，非常伤心低落。两人都很舍不得在梅念笙床边照顾着，心思各不同。

    路过非常自信，这几天他把“医者父母心”这五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处处小心翼翼地照顾，非要表现出自己最善良朴实的一面来，言语里也不停地暗示自己行医多年，是有多么地急人于危难，视名利如粪土。他虽然没办法救得了梅念笙的性命，但总是让他多活了几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梅念笙要找品行端良的人，舍他其谁？

    最后这一天，梅念笙趁着精神好，让丁典和路过扶他到舱外去看了看，什么都没有说，到晚间又疲惫地躺下了。路过心中着急，这一睡着还不知道他会不会醒过来呢。

    不过也没关系，丁典对梅念笙一无所知，梅念笙一死，《神照经》和《连城剑法》也照样是他的。

    他的算盘打得非常好，武功秘籍怎样都无法逃脱他的手掌心。

    晚上，路过睡的迷迷糊糊之际，忽然听到身边有动静，他本来毫不在意，下一秒却忽然完全清醒。

    靠！这丁典也不是什么淳朴之辈啊！

    他正要监督丁典想做什么时，忽然听到苍老虚弱的声音说着：“你把那个大夫的睡穴点上。”

    路过心中一惊，立刻想到了他们在说什么。当即大气不敢出，寻思他们若真要点自己睡穴，他是不是该立刻清醒过来，当场逮他们个正着。

    “老人家，路大夫宅心仁厚……”丁典在替他说好话。路过心中一阵安慰。总算没有白费这几天，他与丁典同伺候一个老人，结成了战友般的感情。

    梅念笙叹了一口气，道：“丁兄弟，你心底纯善，才看别人也是一样。路大夫或许不坏，但却太过贪婪又虚伪，这样的人只需要一点利益引诱，就会变成魔鬼。你以后也最好与他保持距离，否则将来，他必会反噬。”

    路过听得目瞪口呆，火冒三丈恨不得跳起来把那个老不修的梅念笙给一刀砍死，后面丁典又说了什么话，他也没去注意，只是须臾之后，他失去了意识。

    等他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日上三竿，丁典坐在梅念笙的床边规规矩矩地守着。

    路过心中狂骂不止，却又不敢表现出来，只是摸着僵硬的脖子“哎哟哎哟”地嚷道：“居然落枕了！”

    丁典有些惭愧地转过头去，没有承认昨晚是他点了路过的睡穴。

    路过的视线落在梅念笙身上，立刻瞪圆了，道：“老人家怎么了？”他装作才刚发现的样子扑过去，摸起梅念笙的手腕，果然触手一片冰凉，那腕脉也不用去摸了。

    “梅老前辈……昨晚已经去世了。”丁典哽咽着，忍不住落下来泪来。

    路过心里咬牙切齿，就因为他是流血不流泪的男子汉大丈夫，所以那梅念笙就认定他心思虚伪不怀好意么？

    路过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也在那里黯然了半天，心里却寻思着其他计较。丁典虽然会武功，但是对他没有防心。他要对付丁典绝对绰绰有余，只需要几根药草在汤里一煮，丁典必然一命呜呼，他还没有捂暖的《神照经》自然就归他了。

    真要杀丁典么？路过心中不得不说是犹豫且矛盾的。他并不想杀他，只是想得到他的《神照经》而已。

    “路大夫太过贪婪又虚伪……”梅念笙的话忽然回想在他耳边，路过又忍不住在心里大骂一声，真想吐那尸体一口口水，但碍于死者为大，他还是忍住了。

    他尽心尽力地服侍照顾梅念笙七天七夜，他不但不知感恩，反而骂他贪婪虚伪，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不讨厌丁典，但是丁典把他到嘴边的肥肉给抢走了，他真是恨得头顶滋滋冒烟。能当君子时谁愿意当小人？他君子已经当完了，现在要当小人那是他们逼他的。梅念笙若好好地把《神照经》交给他或者一起交给他与丁典，他都不会在意，绝对乐意与人分享。结果居然完全排除了他，还叫丁典不可与他往来……

    他是谁？毒手医仙路大侠！敢这么欺负到他头上来？

    路过盯着炉火上的汤水，把手伸进了怀中的一个药包，那里是他采回来才晒好的毒草。

    他在做着心里建设，若丁典真拿他当兄弟，把昨晚的事情告诉他，就算最后决定不与他分享《神照经》，他也认了。但是丁典什么都没有透露，显然是相信了梅念笙了话，认为他心存不善。

    敢说老子不善，老子就不善给你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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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一起穿越的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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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连城诀”是一个异常黑暗且残酷的世界，有本事的人都不一定能把脑袋扶得稳，更别说没本事的了。路过向来是倾向于相信自己没本事——习惯低估自己能力的人总是能比习惯高估自己能力的人活得长久些。

    但无论如何没人会甘于平庸，尤其是那些曾经不平庸的人。但平庸最大的好处却是安全，这是所有明白“只有生命在，一切才会在”的人最会重视的东西。

    路过恰好也是这一类人。

    要这一类人离开安全的原点去冒生命的危险，必须有足够的成功可能以及诱人的胜利美景。

    路过已经勾勒好了胜利美景。他能变成天下第一重新回到当初人人敬重的“路大侠”，金钱名利美女……所有这些与成功相关的都会不请自来。他不想被人无视取笑瞧不起，就必须给自己这样的激励。

    他也细数了自己的优势。他目标明确，知道捷径来自于梅念笙手里的《神照经》。那是天下无敌的内功心法，甚至能起死回生。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怎么得到它，它也唾手可得，所以他的成功是完全可行的。

    唯有这样，他才能能义无反顾地走进这个黑暗到失去希望的世界。

    但为什么？明明是唾手可得的，他却失败了，还一败涂地。

    能说梅念笙恩将仇报不识好歹么？

    也对，他若长眼睛，就不会收到三个狼心狗肺的徒弟了。

    想到这里，路过对梅念笙对他的诋毁也就稍微释怀了些。对于不懂他的人，真跟他们去计较，他就输了。

    他盯着锅里煮得沸腾的汤水，菜叶在里面翻滚得完全不由自主。不知为何，他有一种看“不归路”的感觉。他若真把手上这片毒叶扔进去，就真是被梅念笙说中了。《连城诀》里有个花铁干，大半辈子都是义薄云天的江湖豪侠，到了晚年，一念之间变成了小人，从此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路过并不怕当小人，毕竟相对于小人来说，君子才是弱势群体。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或许怕的是这武侠的世界，就算再怎么小人当道再怎么人性丧失，最后总还是正义战胜邪恶。

    他想成功，也必须保持一个底线。

    想想那个已经经过《书剑恩仇录》的路大侠，他顶着他的名时，就算做什么心狠手辣的事，大家都夸他是侠义仁厚，怎么变成他自己真正的路过，明明是侠义为怀地出手救人，却被人冠以“贪婪虚伪”的头衔。

    真是冤枉人！他比狄云还冤！

    算了算了，这种颠倒黑白的世界，若连这点冤枉都受不了，以后就不用活了。

    再次强调，不懂我的人，任他说什么，都不用理会。谁认真谁就输了。

    路过再次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问一声：“虚伪贪婪？谁啊？反正不是我。”

    谁说他一定要去抢别人的东西？将自己拥有的发扬光大，谁说不行？丁典武功高强又怎样？不照样被金波旬花毒死么？到时候就不要来求他！哼！

    最后这么一想，这善恶一念间的事，也就彻底想通了，将毒叶塞回包里。

    他坦然地进船舱里去。丁典正在帮梅念笙收敛，恭恭敬敬地以师徒之礼磕头。

    “丁兄弟，你我有缘相逢。现在梅前辈也已经过世了。他对我有误会，也就一笔勾销。但我若再留下来，只怕丁兄弟你也不自在，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

    “路大夫，你……”丁典见他话中有话，一时倒不知道说什么。他对梅念笙对路过的评价半信半疑，总归防人之心不可无。

    路过淡淡道：“昨晚你们在你点我睡穴之前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丁典完全惭愧得说不出话来了。

    路过继续道：“我到底是什么人，也不需要别人来评判。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丁兄弟，你我相识一场，我好言提醒你一句，这梅老头的尸体，你最好是直接扔进江里喂鱼虾。若觉得这样不妥当，找个地方埋了也就是了，总之千万别立什么碑刻什么传。”

    路过最后交代完毕，深深地感叹自己果然有大侠风范。所谓以德报怨，说的就是他了。丁典抢走了《神照经》，他还关照丁典的安全，原著里，丁典就是因为给梅念笙立了个碑，所以惹了无尽的麻烦上身。

    如果他更加够义气，是不是该把金波旬花告诉丁典？

    算了，用口袋里的钱施舍乞丐是善良，连家当都一起送那就是白痴了。且丁典只要听他的话，自然就没人会来对付他了。

    路过厚着脸皮向丁典借了船资，顺着长江而下，目标自然是江陵。大宝藏就在江陵天宁寺的大佛像和肚子里，他对连城诀那种没用的东西才没兴趣。

    三峡水流极快，轻舟不需摇桨也不用挂帆，那眨眼飘过万重山不是夸张，而是事实。路过站在船头，当风而立，一派潇洒地面对着江里白浪以及夹着水汽的江风，两岸景物飞逝，真正美不胜收，让人心旷神怡。

    忽然，好像什么抖了一抖。小船飘得快，虽有些不平稳，但绝不会这样抖一抖。路过愣了愣，低头看一眼，小船早就飘过了抖的那个地方。他忽略掉，结果刚抬起头，小船又抖了一抖。这次动静比上次还大。路过心中顿觉不妙起来，一种奇怪的感觉令他抬头望去。两岸青山护送着头顶蓝天白云，没什么异状，但他却隐隐觉得有什么东西要掉下来。

    这种感觉……诡异地熟悉。

    船身震动越来越大，路过现在看清楚了，震动的不是船身，而是船下的长江。滔天的江水忽然巨浪排空，变成一道银川扑在眼前。路过眼里最后一幕是那岸边的渔船，渔船上那个叫阿芷的姑娘正在晒着渔网，朝他这里看了一眼。

    然后，路过被彻底卷入了白浪之中，眼前一片亮白，随即大脑也空白了。

    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他眼睛没有睁开，倒是先闻到了一股药味。他心中大喜，来不及睁眼就跳了起来，喊一声：“灵灵！”

    睁开眼来，站在他面前的不是程灵素，而是一个古朴的屋子，屋子大门打开，是那种做生意的门面板门，一眼就能看到里面的全部陈设。高高的柜台，柜台上正趴着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瞪着他。柜台后是更高的柜子，分成了上百个小抽屉。

    原来是个药材店。路过抬头看了一眼，这店铺门楣上果然挂着一块牌匾，牌匾上写着“善才药材铺”。

    路过举步迎着伙计的目光，正要迈出一步，眼底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绿色的物件，路过顿时全身僵住。

    是只鹦鹉。

    他收回脚步，弯腰把鹦鹉捧了起来。鹦鹉死气沉沉地窝在他掌心，只在他捧起它时掀了掀眼皮，露出一丝眼缝来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死过去了。

    路过感觉到掌心传来的心跳，知道它只是睡过去或者昏过去了。他心中千头万绪，不懂为什么这个鹦鹉会陪他穿越过来。他穿越过来时除了一身衣衫，没有任何东西，连脖子上的挂坠都没能带过来。

    怎么这只鹦鹉却跟着过来了？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他在长江翻船，却在这里醒过来，全身上下也都是一片干爽。

    “这位兄弟，若要买药就进去说话。若不买药，就请稍微劳驾。”

    正当路过百思不得解时，身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回过头去，顿时惊讶地叫了一声：“呀，丁兄弟，是你救了我？”

    站在他身后的正是丁典。奇怪的是，才半天工夫不见，丁典却像是沧桑了不少，以前是梳妆整齐的风流文士，现在居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粗豪的土匪豪客，若不是两人才见过面，他绝不可能认出他来。

    丁典惊讶地望了他一眼，警惕地退后两步，皱眉道：“不知尊下是哪位？”

    路过不快地冷笑道：“这才一会儿不见，丁兄弟就不认得我路过了？想必是在哪儿发了大财吧？”

    丁典瞪大眼，不敢置信地望着路过，一张嘴也是长得大大的。好半晌，忽然上前来，双手排上路过的双肩，道：“路大夫，多年不见，真想死兄弟了！”

    路过被他拍得肩膀就快要断掉，却抓住了他话语中的奇怪地方，咳了两声后，问道：“多……多年？”

    “丁老板，你可来了！”身后的药材铺里有人上前来招呼着。丁典一看，笑着招呼道：“柴老板。路大夫，我先有个生意做，等做完生意，咱哥俩儿去喝一杯。”

    路过在旁边看着，只见丁典从背上抛下一个布袋来，里头都是人参，有的粗如儿臂，一看就是上好的老参。从丁典的介绍中，路过知道丁典是刚从关外回来，这些人参也都是从关外带回来的，价值非常高。

    路过大脑一片混乱，不懂为什么短短半天时间不到，丁典就去过关外回来，而且……

    “在那边呆了几年，本来是做些牲口生意。后来想回家看看了，就积攒了些人参回来，糊口饭吃。”

    柴老板哈哈笑道：“丁老一看就是会做生意的人，关外的东西到了我们汉口，卖的最好的就是人参。要糊口饭吃，这一根就够丁老板糊上半辈子了。”

    两人谈笑着，路过在迷雾里摸索着，直到柴老板最后道：“恰好我们这有个菊花会，看丁老板也是爱花之人，不如邀了朋友一起去赏玩一番。”

    迷雾中一个闪电劈开，路过豁然开朗。

    他虽然人还在江边，但这个江边不是那个江边，这个时间也不再是那个时间。

    那一场“江啸”，把他带到了六年后，再次与丁典遇上。

    有没有搞错？跟他如此有缘的怎么不换成个大美女啊？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他会在世界里又来了一次穿越？

    汉口菊花会。如果他记得没错，丁典这小子的桃花运要开始了。

    但也是他终结厄运开始悲剧的起点，因为在这里，他会遇到凌霜华。

    路过很认真很恶劣地在想要不要报早晨的一箭之仇。显然，对丁典来说已经是时隔多年，早就忘了。但是对他路过来说，却是刚刚才发生过的。他输了，他认输，但没人说输的人不能再次发起比赛，重来一场以雪前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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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水笙与凌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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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丁典与路过受药材铺柴老板的邀请，一起去了菊花会。

    丁典十分喜欢，一路上专心菊花，一面看一面赞赏，随口就能说出每一种菊花的名称，遇到名品也少不得会多停留一会儿，品评优劣。柴老板没他这个本事，钦羡不已，请教了不少菊花知识。路过更没这本事了，只是瞧着那菊花开得好看，黄的、白的、紫的、红的……明明是姹紫嫣红，却偏偏看起来素雅得不得了。但这些花好看是好看，真要他的赞叹，连个赞叹也不知道该怎么给词。

    更何况他真正想知道的是丁典这些年是怎么情况，他更想知道的是丁典当初有没有给梅念笙立碑。

    原著里，丁典立碑了，所以惹了麻烦，最后兜了一圈来到菊花会。现在路过叮咛嘱咐过切不可立碑，怎么还是出现了同样的结点？

    可惜丁典醉心菊花，对其他的事绝口不提，他也不好在别人面前泄丁典的底。他更仔细地在花丛中找美人，那个据说人淡如菊，清雅绝俗的美人。

    “神仙叔叔！”前头忽然有一个小女孩尖叫着，在不太吵闹的人丛中听得格外清晰，引得周围的人全都抬头循声，要去看那小女孩看到了什么神仙。

    路过也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个黄色的小影子好用力地跑着，在人群中左钻右挤，实在不想拐弯麻烦了，左一推，右一推。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赏花的多是闺中秀女和柔弱书生，小姑娘左推右推，居然推得人东倒西歪，叫声此起彼伏。

    “这小姑娘武功不错。”丁典赞了一句。

    原来会武功。路过诧异地再次望去，只见她所到之处，大家都自动为她让了一条路，免得被推倒难看。小女孩头上扎着红花的辫子跟着一甩一甩，相当可爱又美丽。

    路过不由自主地笑了一笑，看到这样的女孩子，总是会让人心情好上许多。眼看着小女孩冲到了面前，他也顺应着人潮往旁边让了一让，再转头去看看背后，到底小女孩叫的神仙叔叔是谁。

    结果，身上忽然挂住了重量。

    “神仙叔叔，我终于找到你了，这下你可跑不了了！”小女孩的声音在耳边清脆地响起，银铃一边的笑声靠得太近，震得人耳朵发痒。

    路过惊愕地回过头来，只见一张红扑扑的脸就近在自己面前。细腻如玉透明到能隐约看到血管的皮肤绝对不是修辞，黑亮亮的眼睛弯成新月一般，带着笑意，嫩红如樱的嘴唇绝对是小女孩才有的天然专利。

    小女孩双臂搂着他的脖子搂得死死的，似乎生怕他逃走，腰间一双腿也是缠他缠得紧紧的。

    这小女孩居然一跳跳了这么高，路过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伸出手来要把小女孩拨下去——他可不想被这么狼狈地万众瞩目。

    “小姑娘，你大概认错了。”他才到这里几天，而且狼狈又失败的经历绝对不可能称得上“神仙”二字。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你就是神仙叔叔！”小女孩的脑袋摇得要拨浪鼓似的，非常肯定自己没有认错人，手脚更用力地困住他，生怕他要逃走。

    “呃……”路过很尴尬，道：“那你先下来。”

    “我不！我一下来，你就要变走了。”

    变走？路过不解，只是小心翼翼地伸手努力地从怀里要解放一个东西，道：“小姑娘，你若不下来，我的小朋友就要被憋死啦。”

    小女孩低头看了一眼他怀里露出一个头的绿色东西，有些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呀，是鹦鹉！”

    小女孩眼睛一亮，从路过身上一跃而下，动作十分潇洒漂亮。她刚一落地就又缠了上来，目标是他手中的鹦鹉。“给我玩玩。它会飞走吗？”

    路过看了那有气没力的鹦鹉一眼，道：“它还不会飞。”

    “不会飞？”小女孩很奇怪，伸手拨了拨鹦鹉的翅膀，问道：“她是鸟，为什么不会飞？我阿爹都会飞呢。”

    对这小女孩的豪爽大方自来熟，路过也很喜欢，但是她为什么要叫他“神仙叔叔”……

    路过心中念头一闪，莫非又是那个“路大侠”？

    “小姑娘，你爹是谁，你什么时候见过我？”

    小女孩抬起头来，扬起那双闪着无数星星的眼睛回答道：“我爹是水大侠，我叫笙儿。好多好多年前，我还只有……神仙叔叔，你怎么了？”

    怎么了？没怎么。路过只是不敢置信，这小姑娘是水笙？

    “神仙叔叔，你不记得我了，是不是？”小水笙嘴一撇，眼中迅速积累了水汽。

    惹哭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简直该遭天谴！路过连忙说道：“不会，不会，我当然记得，你是笙儿。”

    水笙眨了眨眼，扑闪扑闪两下，眸中泪花儿没有跟着掉下来，反而消失无踪了，立刻笑得花颜灿烂，说道：“神仙叔叔，你不记得是应该的啦，那时候我还只有这么大……”

    眼前的水笙也就不过十一二岁年纪，她比着一只手，手心向下悬在面前，天真地说道：“现在好多年了，我长大了，变样子了，所以你不认得了。可是神仙叔叔，你还是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有变。”

    水笙极其崇拜地望着路过，路过心中却又哭笑不得了起来。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变的，除了那个“路大侠”，他还真想不出来是谁了。那个“路大侠”，他真是又爱又恨。

    在《飞狐》里，他的路大侠身份变成铁板钉钉的事实后，他曾私下向香香公主坦陈过，他不是“路大侠”，想用年龄来证明。他说：“我今年二十五岁。十年前，我才十五岁，能有什么本事成为名动天下的路大侠？”结果香香公主怎么回答的？

    “十年前，你二十。我十岁时遇见你，你说你二十岁。十八岁时，我们成亲，你还是二十岁。大哥，你说要等我长大，我……我长大啦，我现在都二十八了，比你还大三岁了。”当时她这么说着，脸上红晕愈盛，房里香气愈浓。

    路过不知不觉想起香香公主的脸，禁不住长叹息一声。

    想起当时他还默默凝噎，无语问天。知道香香公主是个花瓶美人，天真单蠢，但也没必要蠢成这模样啊。年龄是可以等的么？十年能只长五岁？路大侠啊路大侠，花瓶还知道借碳元素来记年龄，你娶这么一个比花瓶还笨的女人，就没考虑过后代基因问题么？

    当时只道自己是将就，人都娶了，要退货也迟了，结果现在这才几天不见，就思念如潮了。

    “我真的一点儿都没变吗？”路过柔声问着，要哄水笙把知道的都说出来。那个“路大侠”既然在此出现过，以他那张扬的性格，丁典怎么会不认识？

    “对，一点儿都没变，连衣服都没变！”水笙笑眯眯地说着，“那时候阿爹带我们出远门，去接我表哥。表哥家很远，后面还有一座山。有一次我追着一只兔子跑迷了路，结果在那里遇见了坏人。那坏人身上都是血，杀了好多人。他说我看到了他，就要杀我。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坏人掐着我的脖子，我想叫爹爹来救我都叫不出口……”

    水笙说着，忍不住颤抖起来，可见当时的确是吓坏了。她朝路过身边又靠了靠，仿佛觉得安全了些，才继续又说道：“就在我快死时，坏人忽然住手了，但还是掐着我的脖子一动不动。我渐渐能够呼吸了，然后看到前面山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对啦，神仙叔叔，就是你。你就站在那里，眼睛就这么看着那坏人，让那坏人一动都不敢动，最后害怕地逃走了。可我再回头要去找你时，你就不见啦！我找了好久好久都没找到。”

    水笙说着，呜呜地哭了起来，这次眼里氤氲的水汽倒是极快地就扑通扑通地掉落了下来，两只手紧紧抓着路过的衣衫。

    路过觉得有些奇怪。这个神仙叔叔不可能是他，别说他没看到坏人，就算真看到了，也会先想着自己逃命。就算路见不平去救人，也会用毒药，怎么可能白痴到用眼神去与人决斗？可是水笙说的这个场景，似乎又有些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

    “噗——”身后忽然一声轻笑，一个小小的声音说着，“如果眼神就能把坏人吓走，小姐，衙门里还要那么多捕快做什么？”

    路过闻言回头，顿觉眼前一亮。一个少女正站在一群菊花团绕之中，她一身鹅黄衫子，面容雅致，丝毫不逊于周遭那清极美极的菊花。

    路过心中不做第二个猜测，直接认定，这就是凌霜华。果真一个人淡如菊清雅绝俗的凌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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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古怪的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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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你是说我骗人了？”水笙握着拳头，怒气冲冲地瞪着凌霜华的丫鬟菊友，大有她敢承认，她就一拳揍倒的架势。

    凌霜华莞尔一笑，温言道：“小妹妹，菊友并不是说你骗人。你的神仙叔叔必是有其他本事，光靠眼神……”说到此处，她下意识地看了路过一眼，触及他的眼神，她顿时脸一红，后面的内容就说不出来了。

    光靠眼神……是可以把人吓退的。至少她现在就想赶快离开。

    路过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撤开眼神。陡然又想起了丁典，回头看了一眼，那小子果然神魂颠倒说不出话来了。

    “就是能，就是能！神仙叔叔就是靠眼神把坏人赶走了！”水笙争辩着，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怀疑神仙叔叔的本事。

    凌霜华再次莞尔，放弃与小孩子说道理，柔声道：“对，神仙叔叔就像神仙一样，坏人都怕。”

    “那是当然！”水笙满意了，得意至极，仿佛别人夸她的神仙叔叔，她也跟着与有荣焉。“神仙叔叔，走，我们去我表哥，看以后他还老说我幻觉。”

    水笙的表哥汪啸风，这个还是知道的。几年后两人在江湖上闯出个“铃剑双侠”的名头，不过现在都还是小屁娃娃。金庸不喜欢“表哥”，所以那汪啸风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下场，只要听到这两个字就不用多加怀疑了。

    水笙回头望了望，后知后觉周围全都成了不认识的人，顿时着急了起来，嚷道：“咦，表哥呢？呜，爹爹也不见啦！”

    说哭就哭，她也不害臊，一手牵着路过要他帮忙找人，另一只手又拉着凌霜华一起。凌霜华本来要离开，被这小姑娘一牵，倒不好拒绝了。

    好端端的赏菊变成了寻人，一路找下来，与凌霜华也熟悉了不少。只是这大家闺秀遇见陌生男人总是十分羞涩，除非与水笙，其他人她绝不轻易多说一句话，倒是她的小丫鬟，嘴唇薄说话利落。

    菊花会人来人往，寻个人非常不容易，几个人找了一路也没找到水岱与汪啸风。路过决定干脆直接送水笙回家好了，因而问道：“这里这么大，找个人不容易。笙儿，你住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水笙一点儿都不担心，道：“先不用回家。爹爹说，如果走散了，就在门口等。”

    路过无语。那你还哭哭啼啼地叫我们满园子找人？说的好像天要塌下来了。

    菊友一听说不需要再找人，连忙就要拉凌霜华回去。“既然这样，那小姐就不用担心了。我们快回去吧，晚了老爷要骂了。”

    水笙立刻又撇嘴哭了起来，道：“呜呜，如果爹爹没来怎么办？好姐姐，你再陪我一会儿嘛。”

    路过瞪着水笙，看着她抬袖抹着眼。这半天工夫，他已经发现了这迷你水笙的鬼灵精，真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有眼泪。恰好水笙从袖里抬眸，与他视线撞了个正着。水笙弯眉一笑，朝他挤眉弄眼，哪有半点担忧害怕？

    凌霜华性子单纯，哪像她这般狡黠，眼看着小姑娘央求自己多陪一会儿，也就答应了下来。一行人在外面的一个凉棚里坐下，边喝着茶水边盯着园子出口等着水岱。

    这凉棚设在江边，从这里既能看到园子里的花团锦簇，又能远远看着江水开阔，清风花香，惬意非常。入口的香茗更是清香适口，路过喝了一口，顺口就问水笙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在连城诀里混的时间不长，那个“路大侠”也只有水笙“疑似”见到，估计也没有修改过其他。毕竟连城诀里最有名的美人是凌霜华，那个招摇的路大侠若要篡改，怎么会不改变凌霜华的归宿。但既然没有改变，原著中没有出现的水笙怎么会出现呢？

    水笙说道：“爹爹接到挑战啦，约了陆伯伯、刘伯伯和花伯伯在此碰头。我和表哥就缠着爹爹带我们来了。”

    “水大侠江湖人称冷月剑，谁敢不要命地向他挑战？”丁典这些年不问江湖事，对江湖事也知道的不多，但是水岱名头太大，他也是耳闻一些。所以他的潜台词还有一句，什么敌人居然能让水大侠接到挑战后邀齐落花流水四大侠共同抵抗。

    水笙摇头，一点儿都不担心地道：“爹爹没说。反正他们就快没命了，我也不想知道。凌姐姐，你家里是不是有很多花？明天我和神仙叔叔去你家看花好不好？”

    凌霜华脸一红，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心里暗暗责怪菊友多嘴，炫耀家中花卉了不起。

    就在这时候，忽然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笙儿，原来你在这里。”

    水笙扭头一看，立刻跳了起来，往凉棚外奔去。跑了没两步，又跑回来，拖着路过的胳膊跟她一起走，路过无奈，只好任她拉扯着。

    “爹，他就是神仙叔叔！表哥，这下你服气了吧？”水笙一见到来人立刻献宝。路过有些尴尬，朝面前的一老一少鞠了一礼，带着一丝苦笑，道：“晚辈路过，拜见前辈。”

    水岱须发灰白，面容俊雅，一眼就看出路过中气不足，底盘虚浮，没有半点武功，绝不可能从山贼手里救出自己女儿。见他苦笑尴尬，也知道那“神仙叔叔”的确是女儿夸张的戏称，但他仍旧礼貌地道谢：“原来是路兄弟，幸会。听说路兄弟当年在三峡救我女儿一命，老夫感激不尽。”

    三峡？路过愣了一愣。他来到这里时间不长，去的地方也不多，但三峡恰好是其中一个。印象中，他似乎有去过一座山，在那座山上采药，然后看到了血迹，然后——

    他直接走人了。

    不过水笙的确没说他有出手，只是以眼神把人吓走了。他的眼神有这么厉害？问题是他并没有看到什么人。

    路过斜眼看了一眼水笙，水笙正撅着嘴生气，她旁边一个十四五岁的俊秀少年则一脸敌意地瞪着路过，不客气地问道：“真的是你救了笙妹妹？”

    路过想了想，道：“大概是吧。”

    少年抿起嘴唇不说话了。水笙终于又笑了起来，道：“这下你相信了吧？”

    少年的表情更臭了，但看着路过这么大个大人，连师父都对他礼让三分，他也不能随意挑战，当下只好默默退后，站在一旁。水笙正自己高兴，只道表哥只是争执输了不高兴，也没有太理他。

    这时候凌霜华带着丫鬟过来，见过水岱后，随即告辞离去。路过见她离开，倒有些舍不得。这一个多时辰的相处，凌霜华的诗书气质已经深入人心，真个是让人如沐春风。她是个大家闺秀，一旦回去了，那估计是见不着了。就连原著的丁典也只能傻愣愣地天天去她家后院看花，把花当美人脸。

    回头看丁典，丁典也是一副依依不舍魂不守舍的模样。

    路过当下决定，最好还是离这个凌霜华远点，还要拉着丁典一起远。鲜花好摘，但守园子的饿狼不好惹。凌霜华的老头凌退思又官又土匪，现在他们是惹不起的。至少等他先把金波旬花弄到手，等研制出了解药，凌退思也就没什么好忌惮的了。

    兄弟，看我救你一命，你不要太感激我。

    药店柴老板等凌霜华走远了才笑着说道：“你们是外地人不知道，这位凌小姐是武昌凌翰林家的小姐，咱们武汉出名的美人。”

    水笙安慰路过道：“翰林有什么了不起？神仙叔叔，明天我们去她家看花，她答应了的。”

    她哪时候答应了？路过在心里反问着，忽然听到远处江上传来一片喧哗吵闹。他抬头看过去，顿时目瞪口呆。

    江天浩渺，本是风平浪静。但一个人自江上而来，踏水而行将一切都扰乱了。他每一步都像是在水里投了巨大的石头，以他的步伐为中心，激起千层浪花，如同朵朵金光闪闪的晶莹花在他足下一一盛开。

    不知道佛祖当年步步生莲是不是其实就是这个情况？

    但现在步步生花的人却显然不是个佛祖，他一身鼓鼓黑衫，是那一朵朵金花里最显眼的花蕊。花蕊所到之处，江面无风起浪，远处的船只受余波波及，上下翻飞，近处的小船就没这么幸运了，有的被浇进了满船的水，有的维持不了平衡直接就翻倒了，一片呼叫声喊骂声救命声由远及近，此起彼伏，热闹得很。

    “黑色花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快速踏水而来。轻功之奇，另人侧目。

    “奇怪。但凡轻功，莫不以‘轻身’为旨。尤其是这水上工夫，总是得身轻如燕才能这般登萍渡水。但这大汉的轻功却如负重物一般，偏还没有沉下去，是何道理？”丁典喃喃自语。

    水岱也捻着胡须沉吟不语。他擅长的轻功就是登萍渡水，无不讲究轻、灵、快，像这大汉这般身法，的确是怪。

    “难道是他？”水岱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谁？”路过也很好奇，因为他任何人也想不起来。

    说话间，那大汉已经到近处来了，只见他面目黝黑，满头茂密黑发与络腮大胡连成一片，再加上一身黑色的衣服，乍一看就像是一只乘风破浪的黑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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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一苇不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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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此时，码头外正停着一艘客船，一个女乘客正敛了裙裾在丫鬟的扶持下准备登船。客船受到“黑鲨鱼”的影响，摇晃不止。黑鲨鱼没有因为这里客船人多而有所收敛，反而纵声长笑：“哈哈哈，北虎南巡，江湖尽是落水狗！”

    眼看着他若到来，一船的人都要跟着遭殃。水岱与丁典几乎同时朝码头掠去。丁典足下点地，朝客船奔去，水岱与他并肩丝毫不落下风。丁典及时地救下了因客船摇晃而站立不稳差点落水的小姐，水岱则拔身而起，越过客船踏上船头，当风立浪，使出千斤坠的功夫，让客船稳了下来。

    黑鲨鱼见有人稳住客船自是存心挑衅，脚下更用力踏水，绽放出一个绚丽的金花黑蕊，水花掀起一人高，朝水岱直击而去。水岱不敢小瞧，拔剑反劈，水花便似遇到了一股无形之墙，撞上剑气，都卸了下来，重新落入江水。

    黑鲨鱼见水岱厉害，激起了好斗之心，当下行走方向一改，反向水岱奔去，足下更是乘风破浪，人未至，水剑先至，一一朝水岱射去。只见他脚下步法灵活，便似在水上跳起舞来，好像巴西足球的桑巴舞似的，满江江水都成了他脚下的足球，推挡勾射，每一步都激得水花四射，激射出去，就变成了伤人的利刃。

    水岱立在船头，因为要稳住客船，他行为受限，只得故技重施，借剑气之墙挡住水剑，缓缓移动脚步。但黑鲨鱼已然靠近，水剑之势太大，他布剑力道也愈大，江水翻波更厉害，水岱左支右绌，好不容易稳下来的客船又开始摇晃了。

    “大家先上岸！”丁典在码头边喊着，里面被吓到的船客们这才如梦方醒，争先恐后地往岸上逃命。先被救下来的凌霜华见这么多人挤来，不住地往后退，又退回到了路过等人身边。

    路过朝她问了声好，凌霜华的脸又红了。

    “兄台，敢跟我来么？”水岱只守不攻，稳不住江水势头，见船中人都已经逃散，立刻弃了客船，反朝江上奔去。他轻功点水，姿态优美翩翩如鸿，在黑鲨鱼掀起的惊涛骇浪里，看着竟似脚下连个涟漪也没生，瞬息间已滑去老远。

    “有何不可？”黑鲨鱼大笑一声，声如洪钟，当即也掉头转身，追着水岱而去。浪水扑上岸，人潮惊叫着往后退，推推挤挤不少人摔倒，退得慢的都被兜头淋了一身水。

    路过与水笙等站在后头，安全得很，只是在人潮往后时，又退了些距离，从码头退回了江边。遥看江上水岱与黑鲨鱼已经走远，只远远得看着江上翻着巨浪，浪心一点黑蕊，浪尖一人长剑霍霍，想破了浪花，却始终冲不进去。

    水笙年纪小，对父亲又极为崇拜，一点儿都不担心，反而咯咯地笑了，道：“这人虽然讨厌，但也真有趣。”

    丁典也退到他们身边来，远远地看着黑鲨鱼，忽然也拍头轻喝了一声，道：“哎呀，居然把此人忘了。一定是他！”

    “谁？”

    丁典满脸赞赏地道：“‘风虎云龙’里的‘虎’。人称‘一苇不渡江’胡渡是也。”

    路过满头雾水，还是不知道是谁。《连城诀》里有个‘落花流水’，后来被人打得落花流水，什么时候又多出了个什么‘风虎云龙’？只是他听着这外号虽然有些夸张，却是极为贴切，有此人在江上，纵使能一苇过江的达摩也要发愁了。

    丁典道：“中原八大好手，‘落花流水’南四奇，‘风虎云龙’北四怪，两边南北齐名，一扬名长江，一显赫黄河，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怎么北四怪会忽然挑衅南下？”

    路过不在意地道：“江湖武林豪杰，听说齐名总是久仰要见一个高下吧，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丁兄弟，这北四怪都是什么人，是好是坏？是正是邪？”

    丁典点头沉吟道：“‘北四怪’号称是怪，就没办法来说他们的好坏正邪。他们既好又坏，既正又邪。人怪，功夫也怪。就拿这胡渡来说，我看了这许久也没看出这许多端倪，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居然能这么用力在水上行走如履平地。”

    路过却是已经看出来了，哈哈笑了两声，道：“丁兄弟，你若下盘功夫够稳，着力够巧，也能做到。”

    汪啸风“哼”了一声，鄙视道：“一听就是外行，轻功讲究的快捷飘忽，哪管下盘功夫？”

    路过只拿眼角睨了他一眼，汪啸风立刻回过了头去，不敢再看他。

    水笙极崇拜地望着他，一双眼睛亮晶晶地，问：“神仙叔叔，怎么做到，怎么做到？你教教我，明日我也到水上去玩？”

    路过微微一笑，道：“你年纪小，怕是还不能够的。”他边说着，在江边拣了一块扁平的石子，看了一眼江面，水岱与胡渡已经打到江心去了，浪掀得再高，到江边时，也就只是平平的一波接一波了。他抛着石子上下掂量了一番，回头道一声：“看好了。”

    话音刚落，已是弯腰用力将石子平直激射了出去。石子去势极快，斜冲向水面，然后在水面激出了许多浪花，石子却没有沉下去，反而在水上跳着，一连跳了好几步，与胡渡的轻功一般无二，只是一大一小的差别。只是胡渡是人，能一直加力，这石子远去了，又受水阻拦，跳远了些后力道卸了，无力再在水面跳跃，才钻进了远处滚来的浪花之中。

    说穿了，路过做的事情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普通的打水漂。

    汪啸风与水笙目瞪口呆，他们都是江边长大的孩子，打水漂谁不会？但石子是石子，跟胡渡的轻功有什么关系？

    凌霜华自小在闺中长大，没玩过打水漂，也同样是目瞪口呆。只是目瞪口呆的是这是怎么做到的？石子扔进水里，不是应该沉下去么？

    只有丁典沉吟许久，恍然点头道：“原来如此。”

    水有张力，当落水物力道大时，水的反作用力也大，其实极为简单的道理。只是学武之人练轻功，想着要从水上过时，想到的都是如何利用运气借用真气，如何身轻如燕，如何踏雪无痕，将落脚点到最轻，以最小的借力来维持水上行走，从来没想过反其道也能行。

    “呀，有人来了！”水笙忽然指着江心叫道。

    江上胡渡与水岱依然战得难舍难分，江上波浪滔天，但那白浪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艘不怕死的渡船。船身上下在波浪中看着几乎要成直角翻倒了，看得岸上的人一阵高一阵低的惊呼，回想着先前自己乘的船是不是也是这般颠簸，顿时都后怕起来，又都庆幸地拍了拍胸，开始为江心那艘船担忧了。

    众人只远远看得见船中有人出来，立在了船头，船身波浪飘摇，那人当头站立却丝毫不受影响。只听他朝水岱与胡渡说了些什么，风远远送来，那话语也成了片字只言，什么也听不清楚。只是不一会儿后，水岱与胡渡居然同时住了手，又同时朝岸边掠回。水岱步履轻快，点水而行。胡渡下盘稳重，竟然也不落下风，两人又几乎同时到达岸边。

    水岱拱拳道：“‘一苇不渡江’果然名不虚传，水某佩服！”

    胡渡也拱拳还礼，道：“‘冷月剑’也非浪得虚名，登萍渡水，漂亮得紧！”

    水岱道：“你我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他日你我兄弟汇齐，重新比划来过。”

    胡渡道：“好说，到时候拳脚底下再见真章。”

    原来他二人今日都只赞叹于对方的轻功，是以从头到尾都在水上比试，水岱意欲欺近对方的水阵，胡渡意欲扰乱水岱脚下着水，结果都未成功，算是打了个平手。只是双方都已猜到对方身份，都是成名之人，难免有些傲气，都只道自己未尽全力，他日一拼，必能赢了对方一招半式，那也是赢了。

    两人面上虽然说得客气，但向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互相一推崇，私底下都想的是如此要打到对方，只怕“他日”一场生死之战是难免的了。

    胡渡大步流星告辞而去，一步一个水印。水岱也是有些狼狈地掸了掸湿衣，看着胡渡也不比他干的背影总算是平衡了些。

    水笙从兜里掏出手绢，乖巧地帮他擦着湿衣。水岱欣慰地笑了笑，明知她这毫无用处，也没有反对，摸了摸她的头，道：“谢谢笙儿。”

    水笙问道：“爹爹，你们怎么不打了？那个伯伯不是好人！”

    水岱这才又想起来，转头朝码头看去。码头上一艘船正靠上岸来，有两个人先跳上来两个人，身穿着武官的衣服，他们上岸后又回头去恭恭敬敬地面朝船只，接着船上又出来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男子衣饰华贵，不到四十的年纪，容貌清隽，但一脸精悍之色，不怒而威。

    路过正思忖着此人是谁时，身边的凌霜华低下了头，向前走了几步，轻唤一声：“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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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再得神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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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来人正是凌霜华的父亲凌退思，现正在武昌任职。他一下船来，后头又有四个人毕恭毕敬地跟着，岸上的人见他这么大的排场，不由得都生了敬畏之意，自动让出一条路来。

    凌退思看到女儿，威严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道：“霜华，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凌霜华道：“是女儿不好，耽搁了时间。”

    “没事就好，回去吧。”凌退思挥了挥手，凌霜华便先登了船。丁典不由自主地跟上了两步，路过一手搭在他肩上，制止了。

    凌退思斜眼瞟了他们一眼，视线在路过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一语不发地登船离去。看样子，是专门来接凌霜华的。

    为了连城诀能枉顾女儿一生幸福，最后下得了手活埋女儿的人，居然也有这么慈爱的时候？

    路过唏嘘一下，转头来后倒有些为难了，因为他不知道应该向水岱告辞好，还是向丁典告辞好。丁典身边太危险，水岱身边至少暂且安全。更何况，“南四奇”与“北四怪”比武，他还是非常有兴趣看看热闹。这江湖只要远离丁典，远离连城诀，现在这里还是大有可玩的。反正他在这个世界时间不长，等连城诀闹得江湖大乱时，他估计也早就继续换坐标了吧？

    但如果一直这样找棵大树乘凉，跟混吃等死有什么区别？

    江湖诱惑多，新奇事时时都有，这么混吃等死，将来也只能继续混吃等死。若是有混吃的本钱还行，若没这个本钱，那纯粹就是自己洗好脖子等死了。

    不如先断了诱惑，潜下心来练本事，无聊点就无聊点，终有出山一日，到时候要看甚至是要主导，都全凭自己了。

    念头打定，路过便拱手向水岱告辞。水岱正在与丁典询问家门，得知他只是从关外到汉口来做生意的普通人，好生失望。

    水岱不死心又问道：“丁兄弟刚才露那一手俊俏功夫，不知师承何处？”

    丁典笑道：“关外汉子多雄迈，粗浅功夫人人都会一点。我做牲口生意，往来多江湖豪客。又时常往山上去挖参，承蒙他们看得上，用人参换了武功学来防身。真要问师承何处，这倒是难道我了。”

    水岱知他不愿吐露，也就不问了。恰路过这时候告辞，他挽留再三，表示无论如何都得请他们喝一杯，以表谢意。

    水笙一听路过要走也急了，居然不肯离去，抓着他的袖子软语央求。路过推辞不过，只好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丁典。丁典搬出还有生意要做，又有药材店的柴老板当托儿，总算是脱身了。

    水笙不死心地在后头追喊再三：“神仙叔叔，你把事情办完了，记得来找我啊！”

    路过朝她笑着挥挥手。水笙这丫头很讨喜，将来他少不得去帮她一帮。

    等药材店的柴老板也告辞去后，路过才问起丁典这些年的事。

    丁典长叹一声，向路过弯腰九十度，鞠了一个大礼。路过连忙拦住，问：“丁兄弟何故如此大礼？”

    丁典道：“路兄弟，丁某实在对不住你。这个礼，你受之无愧。”

    丁典这才满面惭愧地把事情细细说与路过听了。原来路过临走时嘱咐的一番话，丁典根本没有听进去，反而以为路过是因为记恨梅念笙，所以才建议他不要立碑，让梅念笙成为荒山孤坟。后来有人根据那块碑找到了他，觊觎他手中的剑术诀谱，他才明白当初路过的一番嘱咐纯粹是出于好心。再后来找上门来的人越来越多，最后逼得他有家归不得，在外流浪这些年，他更是无数次地懊悔抱歉，无论如何就想着要再见路过一面。

    “路兄弟，我以小人之心度你君子之腹，当真是对不起。”丁典再次行了个大礼，满腹歉意。

    路过大方一挥手，道：“丁兄弟不必如此。梅前辈道我出手救治是心有所图，也没有冤枉我，当时我的确心有所图。”

    丁典见他如此坦然地说出来，反而少了几分警惕之心，道：“梅前辈传给我只是一部修习上乘内功的秘经，还说了几句剑诀，说是什么‘连城诀’，但不过都是些数字，但那些江湖人非要说还有什么大宝藏的地图，怎么说他们都不信。最后实在没办法，惹不起我只好躲了。”

    丁典说起此事，仍旧十分气愤又不解，又道：“若是一个人这么说也就罢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这么说？路兄弟，你能出言警示，必是也知道其中的厉害关键，还请告知一二。”

    路过道：“他们不信是因为丁兄弟你说谎而不自知。”当下，路过一五一十地把连城诀的秘密告诉了丁典。丁典不敢相信，深悔当初鲁莽，惹下大祸。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背负着大宝藏的秘密，那必然是众矢之的。

    路过继续道：“丁兄弟也不必过于担心。连城诀有什么了不起的？没本事护住宝藏，就算得到了也只是徒惹杀身之祸。真正厉害的是《神照经》，那些人见小利舍大利，真是可笑得紧。你只要矢口否认，抓紧时间练好功夫，他们打不过你，自然拿你没办法。”

    丁典点头道：“这么说来，路兄弟当初想要的是《神照经》？”

    路过坦诚点头，叹了一口气道：“我是个大夫，看惯了生死，金银财宝不过都是身外之物，连城诀对我而言便如粪土一般。但《神照经》不同。《神照经》的内功心法练成之后能起死回生。我行医多年，所遇无能为力之事实在是太多，知道有这门功夫的存在时，好生仰慕，总盼有生之年能够得幸一观，知道天底下能出个这么了不起的大夫，就是死也瞑目了。”

    言下之意，大宝藏对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无敌内功也只是济世救人的良方。

    丁典对他的胸怀好生佩服，当下就从怀里摸出了个油纸包，打开来看，正是那本《神照经》。

    “当时真正救人的是路兄弟，这东西本该路兄弟所有。是梅前辈误会了，如今我就当物归原主。”

    路过推辞道：“梅前辈既然看中了丁兄弟，这东西就归丁兄弟所有。我如今能看他一眼，也是托了丁兄弟的福。他日丁兄弟练成此功，盼丁兄弟也能慈悲为怀，妙手回春，造福百姓。”

    丁典将《神照经》双手奉上，道：“路兄弟医者仁心，才是最该持有此物之人。那连城诀的秘密，我也该告诉路兄弟。”

    路过接过了《神照经》，随手翻了翻，道：“我只是个大夫，对武功之事一窍不通，《神照经》给我我也不懂，放在我这里不过是让宝玉蒙尘罢了。至于‘连城诀’，那就更是没用了，我对宝藏没兴趣。”

    丁典见他果真对‘连城诀’没兴趣，心下更喜，道：“路兄弟虽然不懂武功，但从你结合打水漂指出胡渡的轻功道理，这份悟性资质绝非一般人能比。虽说学武都得从小练起，路兄弟这个年纪已不适合。但那是对于外家功夫而言，神照经却只是一门内功心法，没有年龄限制。路兄弟若看得起小弟，小弟学武还算不笨，这本《神照经》也琢磨了个大概。路兄弟只管练，若有不懂的，只管来问。他日路兄弟学成，那才是天下之福。”

    说到最后，已是怕路过不肯吃苦下功夫，反而要以天下大义激励他练习了。

    路过目的达成，沉吟半晌，惭愧道：“丁兄弟如此仗义，我这好吃懒做指望他人的心态，真是要不得了。”

    这么一拍即合了，《神照经》便留在了路过身边。路过为了两人的安全考虑，建议最好先找个没人的地方继续躲躲风头。汉口这里马上就有“南四奇”与“北四怪”的比武，到时候来的江湖人肯定不少，丁典若被认出来就麻烦了。

    想了又想后，他把凌退思亦官亦贼的身份也说了。

    “凌小姐的父亲凌大人是两湖龙沙帮的老大，也在到处找‘连城诀’。他武功或许比不上丁兄弟，为人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龙沙帮的毒，却是非常厉害。以后若是遇到他们，当千万小心。”

    路过料定凌退思的“金波旬花”绝不可能大摇大摆地种在自家花园里，必是龙沙帮之物。能拥有那等毒药的帮派，自然也不可能只有那一种毒药。

    路过中肯地没有给凌退思**，只是叙述了一些事实，却也足够让丁典了解了凌退思可能是怎么一号人。丁典将信将疑，忍不住失望了起来。

    路过安慰他道：“凌小姐气质高洁人淡如菊，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姑娘……”

    安慰着，他自己也惆怅了起来。要放弃凌霜华，还真是有点舍不得。但想想原著里的丁典，他还真不忍心去横刀夺爱。

    “丁兄弟，凌小姐是个好姑娘，你们若有缘，也别因为她父亲的缘故生出什么罅隙来。”

    丁典一听，面红过耳，激动不已，问道：“路兄弟，你……你不是也对她……”

    路过叹了一口气，坦诚道：“我虽喜欢她，但‘君子不夺人所好’的道理也是懂的。我看惯生死，对这些小情小爱没那么执着。丁兄弟与她，英雄美人，我祝福你们。”

    丁典拍着他的肩膀，长叹一声，什么话也不说了，境界太低，自愧不如。

    二人回到丁典所住的客栈，才要进门去，走廊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喊。

    “神仙叔叔，你来找我啦？”

    回过头去，正是水笙。

    原来丁典居然与水岱同住一间客战。

    路过心中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是高兴得太早了。这个金庸世界，从来就不曾青睐过他，给他的好处背面，向来都是遍布暗桩，稍不留神就是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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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当时都还是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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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半夜，路过是被额头的疼痛给疼醒的，有什么尖尖硬硬的东西在不停地用力地敲着他，一下一下。

    他伸手去赶，摸到了绒绒的一个东西，那个东西从他手心扑腾走了，换过一边后又继续敲，且越敲越急，还连敲带打地拍打着他的脸。

    是那只鹦鹉。

    意识到这一点时，路过立刻清醒了过来，随即闻到一股似有若无的香甜。

    我去！居然是迷药！

    门闩嗑嚓，有人正小心翼翼地撬门。路过蹑手蹑脚赤足下地，抓了把椅子在手中，盯着门板一眨不眨，掌心满是冷汗。

    一个刀尖从门缝里插了进来，想必那人已不耐烦撬了，直接落刀砍了下去。门闩应声落下，那人一脚踹开大门。路过在他踹开门的瞬间将手中的椅子朝对面窗户用力砸去。

    “哪里跑？”那人低喝一声纵身朝飞出窗外的影子追去。路过则瞅准时机发足朝门外跑去，直奔丁典房间。

    “丁兄弟，开门！”

    门应声而开，丁典早被隔壁的动静吵醒了。“路兄弟，出了什么事？”

    路过没空理他，朝他房里钻去，道：“借我躲一下。”正说着，后面知道上当的夜贼已经追了过来。路过“啊哟”叫一声，高喊两声：“有贼！有贼！”然后钻进了丁典房间。丁典一马当先，立刻挺胸上前，拦住了夜贼。

    “藏头鼠辈，也配在此猖狂？”

    夜贼大怒，明晃晃的单刀劈下去，虎虎生风。丁典看清来势，不慌不忙反手去拿他手腕。夜贼一惊之下，这才发觉这个拦路人功夫不弱。他半路回腕，刀势立改，由下向上反挑。丁典依然是不慌不忙，不闪不避，仍旧去抓他手腕。

    夜贼这下知道遇见了高手，不敢再大意，一把刀使得沉稳无比。丁典却不让他这么沉稳，他双掌对单刀，在刀光中穿梭，丝毫不因对方兵器之利而处下风，但要立刻将对方拿下，却也不能。

    两人从门口斗到走廊，又从走廊斗到院子。云重月黑，都看不清对方，只凭着对方来势各自应付。那夜贼暗暗惊讶，丁典也是不敢大意，各自猜着对方来历。

    就在这时候，天空忽然一亮，映照出对方脸孔都是一清二楚。那夜贼惊了一惊，想起了什么，失声叫道：“丁典，原来是你！”

    声音一出，天边一道惊雷，顿时将他的喊声吞没。

    丁典被人唤出姓名，怔愣之下，立刻杀气顿起，手上动作瞬间快了。那夜贼不敢恋战，呼呼连劈几刀，刀刀只劈半招即便收回，撑得上一阵后，一脚踢过去，却是虚晃一招，然后借着夜色遁跑了。

    豆大的雨点立时落下，丁典想起了房里的路过，不敢放任去追，回到客栈。

    “丁兄弟，出了什么事？”水岱听到动静已经起来了，正提着冷月剑要追出来。

    “有……夜贼。”丁典语有保留，不敢细说。“被我发现，已经赶跑了。”

    路过听到对话从房里出来，问道：“可有见到他长什么样子？”

    丁典摇头，道：“那小贼戴着面罩。”

    路过皱起了眉头。蒙面人？他在这里认识的人没几个，谁这么多此一举？

    “半夜行凶还戴面罩，必是做贼心虚。”

    路过立刻把客栈伙计叫了来。伙计睡眼惺忪被人从梦中挖起来，心情不好直嚷冤枉：“我们‘望江客栈’是老字号，整个汉口谁人不知？住在‘望江客栈，人身财产有保障。客官休要胡乱坑人，坏了我们客栈的声誉！”

    丁典一提起那伙计就知道丝毫不懂武功，摇头道：“那人武功高强，不可能是客栈的人。”

    “武功高强还用迷药？”路过没好气地让那伙计走了。真是气煞人，居然连个下三滥的小喽啰也敢犯到他头上来了。偏偏要不是他的小鹦鹉，要不是他百毒不侵，他还真可能稀里糊涂就送了性命。

    水岱道：“刚才我似乎听到有人唤了一声‘丁典’，丁兄弟的名字莫非就是丁典？”

    丁典知道既然被认了出来，再隐瞒也没什么意义了，当下哈哈一笑，道：“不错，我就是丁典！”

    轰隆隆，路过觉得四面都是刀枪剑戟影，磨刀霍霍声。

    大雨下了半夜，早晨还淅淅沥沥不肯停。远处江水氤氲，一派朦胧如画。只是近处就不怎么好看了，路上行人不多，倒是泥泞满地，狰狞无比。

    路过坐在窗边，望着外面的风景。水笙坐在旁边帮他磨药，问：“神仙叔叔，你这药做好后，是不是用水化开，给人吃下去，就能起死回生了？”

    路过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昨晚丁典被水岱认了出来，他本来想连夜隐匿，结果还是乖乖地留了下来。这场大雨是原因之一，再来丁典一身傲气，居然不肯当缩头乌龟，三来，在水岱眼皮底下开溜也不是那么容易。最后，他自己也憋着一口气。他是谁？名动天下的路大侠，他要走，自是要大大方方地走，谁敢留他？

    可惜，他还是没出息地想偷偷溜。

    视线里忽然里走进了一个白色的影子，路过立刻被他吸引住了。

    外面雨虽然不大，但人们都穿着蓑衣往来迅速，那个穿白衣的年轻人看样子是个读书人，头顶束着方巾。路过细细打量着那人，只见他面色白净清秀，几乎可以与他身上的白衫相比了。他没有打伞，在雨中慢慢行走。模样落魄，却丝毫不狼狈，路上有好奇的人匆匆朝他瞥了两眼，他也毫不在乎，仍旧我行我素慢慢走着。

    路过道：“笙儿，考考你。下雨了，所有人都匆匆赶路，但是有个读书人却慢慢地走，他的理由是什么？”

    水笙笑道：“这还不容易，他怕摔跤！”

    那书生行走随意，丝毫不像担心脚底打滑的事情发生。路过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对。”

    水笙皱起鼻子，歪着头想了想，一会儿后，又笑了起来，道：“我知道了，因为他有伞！”

    “也不对。”

    连猜了两次都不对，水笙不高兴了，问：“那到底是为什么嘛？”

    “大概是……前面也在下雨？”

    那书生渐渐走近了，像是听到了他们的话，抬头淡淡地瞟了这边一眼。路过与他视线相遇，朝他友好一笑。忽又听得雨中铃声疾响，传来一阵快马之声。

    路过回头望去，双眼放光，不自觉低喝一声：“帅！”

    只见从江边疾驰而来一匹快马，枣红的骏马高头腿长，跑起来蹄下生风几乎脚不沾地。马上的人也是英武非凡，头戴金冠，大红的披风在风雨里扬起，他左手牵马缰控制快马，右手上却是一杆铮亮长枪，看模样，像是雄赳赳气昂昂准备出征的将军。

    路过心里暗暗喝彩，不知是哪一号人物。

    顷刻间，一人一马已经从老远奔近。骏马奔至客栈，马上骑者长“吁”一声，马蹄立时止住，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但就在这时，雨中忽然扬起一阵血光，紧接着，一声痛苦的马嘶声划破了整片雨雾。

    “呀，是花伯伯！”水笙趴在窗上往下看，立刻眼泪汪汪了起来，“大枣受伤了！这个人居然把大枣砍伤了！”

    水笙说着就要从窗户跳下去，看样子居然有找人拼命的架势。路过眼疾手快立刻制止了他，道：“你做什么？”

    出手伤马者正是那个白衣书生。也没看到他是怎么动的手，手上忽然多出了一只大笔，那笔有几分像判官笔，却又不太像。他手执巨笔这么一挥，出手也不是判官笔点穴的手法，一挥而下笔头扫过一双马腿，那马腿顿时半折，几乎要被双双齐断了。

    马上的骑者没防备他突然发招，一见坐骑受伤，立刻从马上跃下，姿态潇洒利落。他长枪一旋，问道：“敢问阁下大名，为何出手伤在下的马？”

    那白衣书生没有答话，在血光从马腿伤口出溅出时，继续舞弄着他手中的巨笔。只见他这么左一下右一下，像是凭空画着什么画儿，最后停下来时，满意地看着已经变成血色的笔端，淡淡地道：“你的马蹄要溅脏我的衣衫了。”

    路过闻言，这才注意到这书生一路雨中泥泞走来，居然半滴泥水也没溅上，再去细看时，居然连鞋都没脏。最后，他忽然又发现，地上居然连一滴血迹也没有看到。

    “血墨书生风连衡。”身边传来丁典的声音，“北四怪之首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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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北四怪与南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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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风连衡这种人，在里看到，大概都会让人翘起大拇指点赞喝彩：不愧是高人，有性格，有气魄，有派头。但真实这么出现在面前，路过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靠”一声：有病吧？

    丁典能认出来人，花铁干自然也认了出来。他长枪平持，不怒不躁道：“原来是‘血墨书生’。但是在下这马儿马血金贵，不知道书生用不用得起。”

    被伤了两条前腿的骏马神骏不起来，躺在地上嘶嘶惨叫，听得人心惊肉跳。

    风连衡面无表情地道：“用不用得起，花大侠睁大眼睛看着就是了。”他边说着，挥着巨笔一跃而起，朝路过所在的窗边飞去。

    水笙“喝”地一声，被他一脸苍白的死人脸吓到，立刻退后，差点把桌上研磨的药粉打翻，路过眼明手快赶紧护住。

    回头看去，窗外又跟着飞上一个大红的身影，正是花铁干。花铁干手持中平枪，人未到，枪先至，阻住了风连衡的去路。风连衡举起巨笔一撩，笔头与枪头相接，居然发出铮地一声响，声音不绝。

    擦！这“血墨书生”居然用的是钢笔！

    路过想要去仔细看清楚，无奈两人一交上手，顿时笔枪无影，便看不清楚了。只见两条人影从窗口升上，又再落下来，铮铮铛铛不绝，一口气已经过了七八招。最后一声铮声过后，两条人影分开，各站在一层突起的檐壁上。

    两人互相称赞一番后，各自相持着。雨下得小了，客栈里的人这时候也都纷纷跑出来看热闹。

    路过见那匹名字一点都不神气的马儿哼叫得厉害，便帮它检查了下伤口。只见伤口竟像是刀刃切过的，深入骨头，那“血墨书生”的功夫可见一斑。他又抬头看了一眼，眼尖地发现风连衡手中的巨笔笔头的确有一处细薄之处，那笔头血红分明是沾满鲜血却没有一滴滴下来。

    路过帮大枣敷了金创药，头顶随即传来一声：“多谢兄弟！花某在此谢过！”随着这句话落，花铁干斜飞身子，举起钢枪，力贯双臂，朝风连衡疾刺而去。枪尖下寒光闪动，势挟劲风，若被刺到风连衡必然血溅当场。但风连衡毫不示弱，在花铁干动的同时，他也点着檐角而起，向上飞去。花铁干改刺为挑，举火撩天，风连衡巨笔下划，又听“铮”地一声，兵器相接。风连衡反借着这一击之力，疾向上飞，趁着花铁干未到，挥着巨笔写字。

    簌簌的木屑落下，路过细看这才发现原来二层楼上挂对联的门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翻了过来，只见左边上写着“将血化墨”四字，第五个“书”字也正在风连衡手下成形。再去看右边，也有四个字“守中维平”。

    原来刚才二人在空中那招数相接，风连衡为了要证明马血能用，拿对联门板当纸，写起了字，花铁干不甘落后，若两人过招之时被他写字成功，就表明他输了。他们接到“北四怪”的挑战，尽管真正比武还未开始，但若事先就输了一场，到真正比武时难免士气上说不过去，当下也在提枪写了起来。两人枪笔相接，各自攻守精妙，进在伤敌，退在写字，这种比武当真闻所未闻。

    百余招过后，两人再次分开，各自立了檐角一边。此时云销雨霁，日头未出现，阳光却不吝啬地从云后倾泻而下。二人迎风肃立，一白一红，当真是好看。底下围观的人见此画面，不由得都大声喝彩，更有人兴致盎然地把楼上新写好的对联念了出来。

    只见上联木刻为笔画，血色鲜艳，写着：“将血化墨，书尽书生意。”下联则只是在黑漆的木板上刻下一行字：“守中维平，无满无敌心。”

    路过一看，不由得也喝起彩来。风连衡外号“血墨书生”，花铁干人称“中平无敌”，二人竟是将自己的外号写进对联里，一个意气风发誓要得胜而归，一个不骄不躁，守着无敌心。

    水笙皱眉不解地问道：“‘无满无敌心’是什么意思？既然是‘无’，怎么会‘满’呢？”

    水岱站在女儿身边，微笑着道：“等明日见到你刘伯伯，你在问他讲给你听。”

    “落花流水”中的刘乘风是武当掌门，除了成名剑法高强之外，对道学研究也造诣颇高。南四奇四个兄弟感情好，平时都受他熏染不少。不然，花铁干这一时间要对出风连衡这对联，还真不是易事。“血墨书生”的第三字“书”既与“书生”成名词，单独来写能做动词。他“中平无敌”的“无”可就没这么灵活了。风连衡就是瞅准这一点刁难，比斗期间那容半点闪失？风连衡能有功夫想这些心思，他花铁干若没有，就算随便写个对子来，那也是败了。

    风连衡斜眼扫了一眼对联，道：“中平枪果然名不虚传，枪法好，才学好，马血也好，风某佩服。”说罢纵身落地，将重新回复灰白笔头，黑亮笔尖的巨笔没入袖中。依旧像来时一样，不疾不徐地进客栈里去了。

    花铁干也一跃而下，水岱忙迎了上去。互相寒暄一阵后，水岱又替花铁干介绍了路过与丁典，不过语有保留地只介绍了二人姓氏，只道一个是大夫，一个是关外做生意的，并没有多说。

    花铁干觉得奇怪，不明白义弟为何如此郑重地介绍两个不相干的人，但依然是客气有礼地招呼了一声，又问道：“‘四怪’到了几个？大哥和三弟到了没？”

    水岱道：“昨日胡渡已至，小弟与他比了一场，那人无论是内功还是轻功都不可小觑。”

    花铁干沉吟道：“风连衡的武功也不在我之下，三日后的比武，只怕更是凶险万分。等大哥和三弟到了，大伙儿细作商量。”

    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早散去了，路过悄声问丁典道：“丁兄弟，你看他们俩到底谁更厉害？”

    丁典指了指那上头的血墨，森然道：“只怕‘血墨书生’还要高出一筹。”

    路过经他的指点也明白了。风连衡笔端染血，要不让血滴飞溅而均匀描入笔画中，必是收放自如的内力控制才行，这样一来，在比斗中势必不能尽全力。因此，现在这结果是打平了，但其实应该算风连衡胜了。

    丁典慨然道：“三日后，恐怕一场恶战难免了。”

    但是，花铁干心思深沉，谁知道他就是用了全力呢？

    路过笑道：“这也是好事。有他们互相牵制，那些宵小之辈想必不敢轻举妄动。”

    丁典的身份已经曝光，只怕不用等上三日，“北四怪”与“南四奇”这本来就能算江湖头等大事的比武，就会成为头版头条且独家连载了。

    路过所料不差，这两日里，中原武林人士几乎都聚集到汉口来了，各自分南北站边，美其名曰为双方助阵。“落花流水”与“风虎云龙”的比武已经远远不止是北四怪与南四奇的名头之争，俨然成了武林南北高下的较量了。“北四怪”与“南四奇”这两日都陆续到齐了，对于这个结果，他们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

    那些江湖人真是为了这场比武，还是为其他？路过心中嗤笑不已，问丁典道：“丁兄弟，我见你这两日茶饭不思，是有什么心事么？你看要不这样，我们乘船过江，去黄鹤楼玩玩？顺便赏赏花。”

    丁典一听大喜，道：“小弟也正有此意。”一看路过似笑非笑，丁典一张黑脸顿时燥热了起来。

    他这几日一直就想乘船过江去寻凌霜华，一来担心唐突冒犯到佳人，二来每天无数的眼睛盯着他，他一出门就一大群人暗暗尾随，他若去找凌霜华必然会给她带去麻烦。因此，只得忍耐。只是每次想起凌霜华的音容笑貌，那倩影在胸中徘徊不去，便是无尽的相思。真是“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他年近三十，已是不小，还这般如情窦初开的小少年一般思念佳人，又被路过一眼看穿，自是有些难为情。

    丁典担心给凌霜华带来麻烦，那是他不知道凌退思的厉害，路过却没有这个忧虑。现在他与丁典恐怕早就成了人们砧板上的鱼肉，他索性也放开了。大摇大摆地吃喝玩乐，反正丁典钱多，还有水笙这个可爱的小妞儿陪着说笑，他早想好脱身之计，便今朝有酒今朝醉。《神照经》是要练的，但是不急于一时。反正秘笈在手，将来无敌于天下的日子会很长很长，说不定变成独孤求败那也是十分可怜，现在这种没本事的日子，他得赶紧趁着享受。

    水笙这两日与路过形影不离，见他们要去武昌玩，当然也吵着要跟。路过对这可爱小美女向来是有求必应，当下抱起她就出江去了，把个叫汪啸风的少年气得干瞪眼，想想不甘心，也跟着来了。

    丁典租了船，四个人一起过江去。江上风景甚好，船只往来，如果不是后头那追来的一大队船，想必还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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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江心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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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神仙叔叔，他们打起来了。”船未到江心，水笙神秘兮兮地凑到路过身边来悄声说着。

    路过往后瞥了一眼，果然看到后头远远跟着的船只上人影跳动，隐约传来兵器声和叫嚷声，真是有人打起架来了。

    丁典道：“笙儿不用怕，他们若敢来，丁叔叔一桨拍一个，痛打落水狗。”

    汪啸风把水笙拉到自己身边，略责怪地道：“就说不要跟他们出来。丁叔叔，他们为什么一直跟着你们？”他不喜欢路过，因此坐得也离他远远的，也不愿意同他说话。

    路过在心里暗笑这小少年真是不懂追女生。本来水笙与汪啸风自小打一处长大，感情很好，唯一的分歧就是水笙对他这个“神仙叔叔”有些盲目崇拜，汪啸风很有些吃味，因此这几日自遇见路过，水笙跟前跟后形影不离，汪啸风少不得跟她闹别扭。这一闹别扭，两人就自然而然生分了些。

    老实说，对原著里的汪啸风，路过并不十分讨厌。女朋友被小淫僧虏去，相处大半年，最后还明显偏心小淫僧，是个男人都接受不了。至于读者讨厌他不相信水笙的清白，那是因为他们站在上帝视角，知道了一切真相，自然不会了解不知情的人心中的彷徨与迷惑。

    若不是汪啸风现在的“情敌”是自己，路过还真想技痒地教教他，该怎样好好地利用情敌来成就自己的优势。

    丁典笑了一笑，道：“这你得去问他们了。”

    这时候船已在江心，江水颇急，有几处还有漩涡流。若有人趁此前来挑衅，他们前不着村后不找店，路过也有些担心。他会游泳，但水性却不怎么样，若掉进江里，侥幸不死也要去掉大半条命。但总归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冒点险，也成不了事。

    “呀，有人落水了。”水笙一直关注着后面的船只，及时报告着最新状况。

    路过笑了一笑，抬头望了望天，正好看到两只水鸟飞过。不觉有些好笑，道：“笙儿，我讲个故事给你听，怎样？”

    水笙拍手笑道：“好呀好呀，我最喜欢听故事了！”说着又要凑到路过身边来。

    汪啸风又狠狠地瞪了路过一眼，抓着水笙不愿放手。

    路过暗笑一声，道：“笙儿，你就坐那边。”有丁典在旁，安全。

    水笙回头瞪了汪啸风一眼，把他的手拍了开去，就算还坐在那里，也不愿和他坐一块儿。

    路过慢悠悠地道：“从前有一个村子，村子里有两个兄弟。有一天，天上飞来了一只大雁。哥哥搭上弓箭，道：‘射下来煮了吃’。弟弟一听，拦住了他，道：‘不，烤了吃。’两人争执不休……笙儿，你说应该怎么吃？”

    “烤了吃，我喜欢烤了吃。”水笙笑眯眯地，好像真有只香喷喷的烤大雁放在面前了。汪啸风也及时讨好，道：“嗯，烤了吃，都给笙妹妹。”水笙这才朝他一笑，也不计较前头的事了，道：“我哪吃得了那么多。”

    路过哈哈笑道：“可惜那两兄弟不像你们俩这么意见一致。他们争执了老半天，总算达成一致，烤半只，煮半只……”

    正说到此，船头忽然一沉。丁典从船尾一跃而起，举着滴水漉漉的木桨，朝船头击来，口里喝道：“来者何人？”

    路过眨眨眼，后知后觉一阵恶寒从脖颈扫过，身后传来一个蛮横的声音，道：“是你善勇爷爷！把‘连城诀’交出来，否则叫你们到鱼腹里讲故事去！”

    “凭你也配来抢‘连城诀’？”丁典冷笑着，说话间已经攻出七八招，阻挡了善勇。路过则趁此机会赶紧逃往船中间。

    回头看去，只见丁典正与一个穿着杏黄袈裟的胖胖和尚缠斗在了一处。和尚下盘稳稳地站在船头，手持一把钢刀，招式精妙，舞起来虎虎生风。丁典手持船桨，不敢与他兵刃相接，在船头上窜下跳。

    这时候，后头又赶来一艘船，船上是一个高高的和尚，与善勇穿着一样的袈裟，想必是同一个寺庙出来的同门师兄弟。

    高和尚嘿嘿一笑，得意道：“嘿嘿，看你们还往哪里逃？”

    水笙“啊呀”一声叫了出来，拔出了腰间的短剑。汪啸风也拔剑护在她前头，朝那和尚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高和尚根本没将这两个小娃娃放在眼里，瞟过丁典与善勇一眼后，直接朝路过道：“路大夫真是会躲，这么多年居然没人找得到。有佛爷照拂，你宝象爷爷今日交了大运气！把‘连城诀’交出来吧，不然，佛爷这把刀是不会认人的。”

    丁典当初为梅念笙立的碑不止暴露了自己，也连带着出卖了路过。只是那一场“江啸”让路过糊里糊涂直接跑到了六年后的今天，那六年间自然是谁也没见过他。路过也是自那晚遭人夜袭后才明白。

    “想抢神仙叔叔的东西，也得先过我这一关。看剑！”水笙人小鬼大，挺着一把短剑一跃而起，朝对面船上的宝象攻过去。汪啸风拦阻不及喊一声“笙妹妹！”上前护着她，两人双剑一长一短，一左一右，齐齐向宝象攻去。

    路过暗骂两声三字经，却也无计可施。好在他二人年纪虽小，但手上剑招却是得水岱亲传，自是精妙无比。宝象武功虽高，一来轻敌，二来他不识水性，在船上动手碍手碍脚打了折扣，因此一时间居然被两个小孩子逼得有些手忙脚乱。

    路过原以为他们一招就会败下来，对这个结果目瞪口呆。远远地有看见有船只跟来，想必是后头本来吵得翻天的人见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因此先放下内部矛盾赶紧赶了过来。

    “笙儿，快回来。你不是他的对手。”路过见宝象和尚已经稳住了，水笙与汪啸风再不是他的对手。这宝象是西藏“血刀门”的僧人，那是《连城诀》里排名数一数二响当当的坏人，不用指望他会对小孩子手下留情。

    “不！”水笙任性一起，一股英侠之气已是自小生成，“他要抢神仙叔叔的东西，我死也不让！哎哟——”

    她本来武功就弱，这时候还分心说话，更是打了折扣。一把短剑刺过去，宝象不闪不避，竟是直接抓起他的剑，给她折断了。

    “笙妹妹！”汪啸风一见表妹落败，急剑来救。宝象长臂一挥，宽大的袈裟袖子就把他卷了起来，就这么往江中一抛。

    “放下他！”路过喊着，却不及宝象速度快，只见汪啸风被抛得老远，他又一把拎住了还不肯落后的水笙。水笙手中抓着一把断剑，还不死心地要朝宝象划去。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被个小女孩这么护着，路过心里真是又惭愧又安慰，道：“不就是要‘连城诀’吗？我给你就是了，你把她放了。”

    “路兄弟，给不得！”丁典在后头被善勇缠住，帮不到他们，一听路过要把“连城诀”说出去，顿时急了，也忘了路过根本就不知道“连城诀”的口诀。

    路过苦笑道：“丁兄弟，好东西是该大家分享的。他们若能找到宝藏，到时候分我们一点也是赚了。喂，你还不放下她？”最后一句话却是对还举着水笙不肯放手的宝象说的。

    宝象哼哼一笑，道：“这才叫识时务。接着！”他说着，把水笙往路过怀里一扔。路过接不住这力道，被水笙撞得直接跌倒在地，就差没断两根肋骨了。

    “窝囊！”宝象哼了一声，摊出一只手来，道，“藏宝图交出来。”

    “笙儿，有没有哪里觉得不舒服？”路过没有理会，先把水笙扶了起来。水笙望了望他，又看看手中的断剑，想想被扔到江里的表哥，“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扑进他怀里。

    “别怕，笙儿，”路过搂着她，轻轻拍着她的脊背，柔声道，“我们的故事还没讲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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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让秘密不再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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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笙脸上还挂着泪滴，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浸满水汽，叫人爱怜不已。她望着路过，看着他笃定的神情，顿时就什么都不怕了，当即破涕为笑。

    路过哄好了她，示意她往后看，悄声说道：“你看！”

    水笙回头望去，只见一搜小船正急速靠近着，船头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水岱，水岱旁边则站着刚才被宝象摔下江的汪啸风。

    水岱在客栈得知水笙与汪啸风跟随路过丁典过江后十分着急。要知道，路过与丁典身怀连城诀的秘密，若在客栈众目睽睽之下，又有南四奇与北四怪坐镇，明枪易躲大家互相牵制，谁也不敢对他们怎样。但他们这般冒险单独行动，少不得有人趁乱袭击，抢走连城诀。水笙与汪啸风跟着他们无疑是陪葬。因此，一听说他们离开，南四奇也立刻追了上来，恰好赶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水岱见汪啸风被摔开，眼看着要葬身江底，立即展开“登萍渡水”轻功，要去救人。

    “一苇不过江”胡渡见此情景也有心再与他比试，当即也施展他“无风起浪”的水上功夫，要帮他救人。水岱何许人？若自己的侄子兼徒弟要靠他人救起，他的面子往哪儿搁？且欠下这个人情，以后见面更是站不住脚了。当即憋着一股气，在水面划出几丈，抽出腰带朝快要落水的汪啸风甩去，缠住他一只胳膊。

    汪啸风生死之间抓到一根救命草自然是拼死不放，水岱再用力一提，将他又拉了起来，恰好这时候刘乘风划船赶上，正好接上了他。水岱将腰带一抖，汪啸风便落到船上，刘乘风接住了。然后水岱也上了船来，又立刻来救水笙。

    “水大侠这么急着要去哪儿？”水岱与刘乘风正急速前进着，半路忽然又插上一只轻舟，拦住了他们的船只。也是水岱与刘乘风功夫了得，当即稳住下盘，将小舟停了下来，否则，这一下两船非得相撞不可。

    水岱见船上的人与拦截路过的两个僧人一般打扮，知道是同伙。其中两个人负责打劫，其他人负责望风断后。他往后一看，果然还有两个同伙，在后头阻住了中原武林其他人。

    以区区五个人就想与中原武林抢“连城诀”也太不把中原武林放在眼里了。这时候，本来表面分成两派、暗里各怀心思的中原武林人士这下起了同仇敌忾之心，联合起来要先把这些番僧打败再说。

    水上立刻各自展开了群架，一时间水浪滔天，江面波浪起伏，不少人纷纷落水。周围普通人家的船只早看到这边火拼迹象，都远远躲开了去。

    宝象见后头要分蛋糕的人已经快赶上来了，不耐烦地催促道：“赶紧交出来！否则别怪佛爷不客气！”他说着，一把大刀架在了路过的脖子上。水笙本来关注着父亲与后面僧人的胜负，被他恶狠狠的脸一吓，“啊哟”又一声，钻进了路过怀里。

    “神仙叔叔，快用眼神，用眼神把坏人赶走！”水笙小声说着。

    路过苦笑不已。他倒还真希望自己有超人的能耐，眼睛能射出X射线，直接把宝象给秒了。

    不过现在的现实是，别人一动手，就能直接把他给秒了。大丈夫能屈能伸，打不过人就得服软，不然吃些干亏。

    路过道：“藏宝图什么的，我是不知道的。你瞪我也没用，杀我更没用。‘连城诀’的秘密我只知道一半，剩下一半在丁兄弟那里，需要把这两半合起来才能找到宝藏。”

    宝象一听，怒气顿时消减了不少，脸上也喜形于色。他往船头扫了一眼，丁典还与善勇打得难分难舍。善勇大刀稳重，攻守有序，开合有度，俨然名家风范。丁典拳脚灵活，兵器虽不称手，但站着水性优势，一时之间两人斗了个难分胜负。

    “没用的东西！”宝象骂着，拍了路过身上穴道，让他动弹不得，然后飞身掠去帮善勇的忙。

    路过连忙高喊道：“丁兄弟，住手吧！他们以二打一，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丁典这些年隐姓埋名于关外，除了自己参详《神照经》之外，几乎不怎么与人动手，像这样拼尽全力去比斗，更是一次也没有。他有心想检验自己的功夫，因此对路过的话听而不闻，反而豪情大起，想斗他们一斗。

    宝象从天而降，弯刀照着丁典的头顶就劈过去。丁典早听到路过的说辞，料想他不至于杀了自己，对那一刀不闻不问。他水桨下划，撩开善勇砍他下盘的刀，随即交给左手，右手单掌去接善勇的掌，这边左手的船桨恰好又接上了宝象收刀变招，砍向他胳膊的一刀。

    只是，这一招一掌同时接下来，他两手发麻，差点握不住水桨。体内更是气血翻腾，再站不稳船舷，一个踉跄，歪了一下。善勇立刻看出他的不支，当下也不再与他正面交锋，稳住身子站在船上一把大刀只攻他下盘，砍他双脚。宝象个子高，负责攻他上路，要断他双臂。总之，断手断脚也好，只要留他一口命在，把连城诀的秘密说出来了，再一刀了结了他，扔进江里喂鱼虾。

    丁典这一下左支右绌，一个不留神，差点就被善勇的刀砍到脚踝。路过看得连着好几下，心跳都要从嗓子眼跳了出来，连声叹气，道：“宝象大师，我把我知道的这一半秘密告诉你，你过来吧。”

    宝象早知道路过是个没骨气又没本事的人，稍微一吓就自然会把“连城诀”的秘密说出来，麻烦的是丁典，有本事也有骨气，若不趁此机会拿下他，只怕他到时候宁可死也不会把秘密说出来。因此，对路过那一半秘密的诱惑竟是充耳不闻。

    丁典听到路过变节，怒道：“路兄弟，梅前辈临死再三叮嘱我，必须心存善良之人才能持有‘连城诀’。你……”

    他以一敌二本就落于下风，此番发怒更是犯了临敌大忌，一个不留神，被宝象大刀一削，顿时将他手上的船桨削得只剩下一小节把子了，若非他反应及时，连手腕都要被削了去。

    路过喊道：“丁兄弟，认输吧！认输了还能去见凌小姐最后一面，否则在此葬身鱼腹，揣着这‘连城诀’的秘密，连个陪葬都不划算！”

    “凌小姐”三个字绝对是个魔咒，丁典怔了一怔。宝象见他分神，立刻趁此机会欺身而上，点了他胁下“会中穴”，丁典顿时动不了了。这下，丁典就算是想跳江宁死也是死不了了。

    宝象与善勇收到大笑，望了一眼后头。“血刀门”其他三个恶僧在群豪攻击之下，已经不支了，只剩下了两个还在苦苦支撑，但也撑不了多久了。

    “快说！说完饶你们一命！”宝象恶狠狠地威逼利诱，盯准了路过。

    路过老实地大声说道：“‘连城诀’的确是与一个大宝藏有关……”

    路过洋洋洒洒，把他知道的关于南朝时期梁元帝藏宝的前情从头到尾，从主干到枝桠罗里吧嗦全说了一遍。他娓娓道来，讲起故事来当真是语调抑扬顿挫，引人入胜。宝象与善勇听着连连点头，后面的打斗也都停了下来，慢慢把船靠近，要听他说连城诀的秘密。怀里的水笙更是听得入了迷，不听地插上一两句，给两个评价，或者配两声音。她语音娇脆，与路过沉浑的嗓音交错，一成熟一天真，交错在一起有着说不出来的韵味，像是小孩子的床边故事一样。在场听故事的没人嫌她插嘴打扰了路过说话，反而觉得这故事里，似乎本来就该有这个声音存在才是。

    路过东拉西扯地说了半晌，终于扯到了梁元帝死后，宝藏没了下落，但后来又被一个高人无意中发现了，高人想把宝藏献出去，却又怕走漏了风声被人抢了，于是编成了“连城诀”，暗中用密码指示了藏宝的地址。为了怕知道密码的人监守自盗，高人把密码和解密的关键分成了两个部分，“连城诀”与“连城剑法”，只有同时知道秘诀与剑法，配合起来才能找到宝藏。

    “我知道的就这些。”路过说完了，然后发现他们的小船周围已经被大大小小的船团团围住了，周围除了江风，安安静静地，谁都没敢打断他，让他讲故事讲个彻底，就怕他一不高兴，不说了。

    好在路过十分配合，说完这些后又道：“《连城剑法》后来传到了梅念笙老前辈手里，他又传给了三个徒弟。我只是个普通大夫，学的是救死扶伤之术，这杀人的剑法可是不懂了。以前我是不懂梅前辈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前两日遇见了丁兄弟，才知道原来梅前辈把连城诀传给了丁兄弟，却没把宝藏的秘密告诉他。”

    路过说完，视线移向丁典，示意他知道的说完了，该轮到丁典了。丁典也正惊讶地看着他，显然路过说的他的确不清楚。

    群雄看在眼里，更加相信了路过说的，两人各持一半秘密，一人拿着开启宝藏的钥匙却不知道是钥匙，一人知道钥匙却没有钥匙。他们中有不少人当初都是去找过丁典晦气的，这下经路过一解释，顿时都明白丁典当初并非睁眼说瞎话，而是他真的不知情。

    高人，果然是高人！

    群雄心里无一不这么感慨着，所有人的视线都一致投向了丁典。

    丁典心中迟疑，不知道该不该说，但隐约又察觉不对。路过只说了他知道宝藏是什么，怎么来的，以及该怎么找到。但是提到找宝藏的两个关键，一个是“连城诀”，一个是“连城剑法”，他只知道连城诀，还有一个连城剑法呢？

    他能想到，其他人自然也能想到，正待丁典迟疑不决时，忽然有人出声喝止道：“不能说！”

    群众愤怒血亮的视线登时都朝那发话之人射了去，只见那人青衣黑发，银枪闪闪，精神烁烁，正是南四奇中的“中平无敌”花铁干。

    花铁干四周扫了一眼，道：“‘连城剑法’只有万震山三个师兄弟知道，丁兄弟现在说出‘连城诀’，人多嘴杂，早晚传到他们耳中。这样天底下知道宝藏下落的就只有他们三个了。言达平与戚长发这几年早已经销声匿迹，没人知道他们躲在哪里。若让他们知道了‘连城诀’，他们必然会偷偷挖出宝藏，然后私吞隐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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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金蝉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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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一听花铁干说的有理，都纷纷赞同，表示不如先让“连城诀”就留在丁典这里，等找了万震山再一起合起密码开宝藏。

    路过心里暗笑，表面却恍然大悟道：“果然不愧是花大侠！我几乎误了大事！我还道这些宝藏本来就来自于民脂民膏，现在当然应该大家来分。丁兄弟把‘连城诀’说给大家都听了，日后大家再一起去找，皆大欢喜。却忘了当初梅老前辈正是被他的三个徒弟暗算才被逼得走投无路。他们妄想私吞宝藏，以至于干下这等欺师灭祖的行径，哪里还能指望他们能与大家有福同享。”

    这番话说出来，众人又是纷纷点头，大骂万震山师兄弟，目标顿时都对准了他们。

    这样一来，丁典也明白了路过的心意，极其配合地道：“其实‘连城诀’说穿了也没什么，就是一些数字。我也一直奇怪梅老前辈跟我说这些没意义的数字做什么，原来是要与剑法配合起来才起作用。大家既然怕走漏了风声，我就先不说了，等万震山师兄弟把连城剑谱分享出来，我们再一起去找宝藏。”

    既然丁典也如此配合，又做了这样的保证，群雄立刻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当他所知道的“连城诀”不过就放在自家仓库里，等需要了时再回来拿就是了，现在的关键是万震山师兄弟手中的“连城剑法”。当下就有人建议，反正都凑在一块儿了，不如现在就一起去找他们师兄弟。

    路过笑道：“好是好，不过前日里笙儿这小丫头与凌翰林家的凌小姐有约，要去她家……嗯，赏花，这……”

    他这么说着，有些难为情地低下了头。这让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只怕有约不是的“笙儿这小丫头”而是另有其人。

    群雄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这下子看着自己人陷入情网，都是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大伙儿明白，明白！路兄弟就去赏花吧，宝藏之事不急。”

    “反正我们千里迢迢来汉口，为的也不是宝藏。明日几位大侠比武，让我们这些不入流的旁观者开开眼界，大家正好等等路兄弟去会佳人，然后再一起上路去找万震山。”

    “好了好了，前面的船让一让，别耽搁了路兄弟佳人有约。”

    堵住路过他们船只的船都纷纷划开，让出了水路。丁典的一根船桨已断，早有人看到，殷勤地要送他们一程。路过与丁典也不退却，极其配合地上了他们的船。

    “笙妹妹，我陪你一起去！”汪啸风又从水岱那边跃了过来。水笙见他完好，也十分高兴，人群中寻到宝象，狠狠地瞪了一眼，就当是泄了泄前头的怒气。

    群雄里想学汪啸风陪路过一起去的人还真不在少数，只是凌翰林家是官府，又是与人家闺阁里的小姐有约，他们这些江湖草莽实在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不一会儿，在威武的“仪仗队”的护送之下，船靠岸了。路过等人登船上岸，少不得又以退为进，再三抱歉后，表示太阳下山之前一定会赶回来。

    众人都大方地表示：“路兄弟太客气了。不用管我们，好好玩儿。”

    当下又有识路的亲自献殷勤送他们到了翰林府，在后头等着他们敲门。

    凌府的官家前来应门，见到门外的人很是奇怪，问：“这里是凌翰林府，你们找谁？”

    水笙道：“找凌姐姐。前日她邀约我们来赏花的。”

    路过与丁典不便出面，当下只笑了一下笑，表示就是水笙说的那样。

    官家狐疑地打量了几个人半晌，见路过与丁典两个大人虽然是冒昧，但两个少年娃娃却是生得玲珑精致，装扮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儿女。他心里喜爱，知道小姐两天前的确是去了“菊花会”，还因为回来得晚了，由老爷亲自出去找了，看来是因为结识了小伙伴，所以多耽搁了一会。

    想到这里，他的警戒心也就去了一半，道：“你们在此稍候，我去问问小姐。”

    官家并没有请路过等人进门，让他们在门口候着。路过斜眼瞥见后头跟着的人，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扑腾扑腾。”树梢头一阵熟悉的翅膀拍打声。路过抬头望去，果然是他那只一早就失踪的鹦鹉，又不知去了什么地方，终于舍得回来了。

    鹦鹉歇在路过肩膀，一靠上来就很疲劳的模样，不想一般鸟神气地站在主人的肩膀上，它是偎在他颈子旁边，紧紧扒着，像生怕掉了下去。

    路过看着它又变得笨拙的飞行，忍不住嘲笑道：“不错啊，养了两天，终于又会飞了。”

    鹦鹉“白”了他一眼，他看不到，只感觉到颈项微疼，被啄了一下。路过忍不住笑了笑。这只鹦鹉以前也会跟他“抗议”，但是“抗议”好几次后，终于发现像“白眼”这种抗议行为，由一只鹦鹉做出来，半点杀伤力都没有，后来终于从别的鸟那里学来，要抗议，就得动嘴啄人。

    他可还记得，这只小鹦鹉第一次啄他，是他学会了炼制“指鹿为马”的迷药后，施用在了慕容景岳身上。当时慕容景岳神智迷乱，抱着一只桌腿乱啃，他不但没有建好就收解掉迷药，还在旁观察记录慕容景岳的反应。结果那小鹦鹉看不下去了，扑上来就啄了他一下，一开始他还以为它也中了迷药，把他当桌腿了呢。

    但奇怪的是，那小鹦鹉啄了他一下后，居然忘了拍翅膀，掉在了地上，最后惭愧得无地自容，在外面消失了一整天才有脸回来见人。

    路过当时觉得好玩，没有及时制止它，没想到这么放任的结果是，这只小鹦鹉后来居然啄人啄习惯了，再要教育制止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现在，他到了一个新世界，这只鹦鹉居然能跟着过来，就算是来啄人，他也欢迎得紧。

    水笙看着前日里还病怏怏的鹦鹉现在能飞了，也很是欢喜，伸手从他肩膀上把鹦鹉抱了过去，很爱惜地帮她摸着羽毛。那鹦鹉挣扎两下，没挣扎开，也就放弃了，一双小眼睛却是极带怨念地瞪着路过。

    路过决定再次忽略。鹦鹉就是鹦鹉，哪里懂这些“怨念”。更何况，他对它这么好，哪里值得它怨念了？

    水笙想起了路过讲的两兄弟打大雁的故事，问道：“神仙叔叔，那个故事呢？你说的村子里的哥哥和弟弟要把那只鸟打下来烤了吃的……”

    小鹦鹉在水笙怀里忽然激烈地挣扎了起来，水笙一个没留神，被它逃脱了。只见那只鹦鹉忽然冲到路过脸上去，照着他额头就是一阵猛啄，咚咚咚咚，把他的额头当门板了。水笙看的目瞪口呆，空悬着两只小手不知该如何是好。

    颈子可以给它啄啄，额头啄起来可是会疼死人的！路过一生气，伸手要把它抓下来，那只鹦鹉也不懂得逃命，就被他给抓住了，被捏在手里也不忘继续“怨念”地瞪着他。

    丁典忽然笑了，道：“路兄弟，你这只鹦鹉真聪明，它好像能听得懂人话。”

    水笙怔了怔，又凑钱去伸手摸了摸鹦鹉，柔声道：“小鹦鹉乖乖，神仙叔叔说的不是你，不是要烤了你吃，我们说的是个故事，是天上飞的大雁。”

    路过这才明白，原来这鹦鹉居然以为水笙是在问他是不是要它烤了来吃。他心中古怪念头又过，总觉得实在是很难把这只鹦鹉当作单纯的鹦鹉来看待。

    为了表明他们的确有讲故事，水笙问道：“等哥哥和弟弟商量好后，后来又怎么样了？”

    凌府的朱漆大门又打开了来，前头的老管家出来了，恭恭敬敬地向路过与丁典行了个礼，道：“小姐已经在等着几位了，请贵客随我来。”

    路过丁典带着水笙汪啸风一起迈进了门槛，朱漆的大门在他们身后又缓缓合上。

    院子里已经能隐约闻得到清新花气，路过笑了一笑，凑近水笙耳边悄声说道：“等他们商量好后，那只大雁早就飞得无影无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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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凌府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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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仪门后头的屏风上正是以菊为画，宽敞的院子里，两边种着小树，墙边摆着各种花草。除了菊花还几株月季，以及几株不知道名字的花草。凌家果然是个爱花之家。

    丁典也是个爱花之人，进门没多久就被那些花草吸引去了注意力，几乎要忘了路过曾经提醒过他，这个凌大人，也是在寻找大宝藏的。

    “几位这边请。”管家在前面带着路，一会儿穿廊一会儿过庭，弯弯曲曲，一不留神恐怕就要跟丢了。一路上也是各种花草，或在转角，或在路边，装点着建筑，相映成趣。

    路过一路上小心地记着来路，趁前头官家不注意，塞了一粒药丸给丁典。丁典拿到药丸，有些疑惑地望着路过，不知道这是要做什么。路过示意他看看周围，提醒他不可少了警惕。

    丁典顿时想起了前头路过所说，这凌大人亦官亦贼，明里是官，暗里其实是两湖龙沙帮的龙头老大，龙沙帮擅用毒药，他们来此须得小心为上。否则，大风大浪里过来了，在阴沟里翻了船就不划算了。

    丁典霍然一凛，当下也敛了心神，不再去看那些花草。

    路过叹道：“高门深院，威武不失灵秀，大气不失雅致。果然不愧是翰林府，难怪能养出凌小姐这样的人物。”

    丁典听到这话，菊花会上那清雅如菊的身影飘入脑海，一腔心思早就飞到不知哪个角落，等着要见凌霜华了。既迫不及待，又有些近乡情怯。

    水笙忽然扯了扯路过的袖子，道：“神仙叔叔，我以后也是会长成大美人的。”

    路过拍了拍她的小肩膀，笑道：“对，笙儿长大也是个大美人，神仙叔叔绝对相信。”

    “老爷，贵客到了。”管家在一个厅堂前停下来，拱手弯腰，朝门里说着话。

    “请他们进来吧。”一个沉稳威严的声音从厅里传来，正是前两日见过的凌退思。

    路过与丁典交换了一个眼神，心中均已明白，原来请他们进来的是凌退思，并不是凌霜华。既来之，则安之，路过本也没指望凌府会真是什么花前月下的场所。

    但不得不说，这府邸还真是花前月下的好地方，室外花草树木亭台楼榭相应成趣，室内也是布置得文艺典雅，简单朴素的茶几桌椅，低调地雕着暗花。两边墙上都挂着画，上首是一副高山流水图，画上题字正是凌退思本人的手笔，端的是龙飞凤舞，笔力遒劲。

    路过虽不懂欣赏书画，但纯粹从赏心悦目的角度，那也是能够看出这凌退思的文才的确是称得上翰林。

    可惜，钻进钱眼里出不来，这么多年诗书都算白读了。

    “凌大人。”丁典与路过一齐拱了拱手，只是当地晚辈拜见长辈的礼节。水笙和汪啸风也跟着他们行礼拜见，一板一眼，做得非常漂亮。

    凌退思放下手中茶杯站起了身，道：“两位既然是小女的朋友，就不必多礼了。听管家说，你们是受小女之邀，到舍下赏花？”

    丁典脸皮薄，尤其是面对心上人的父亲，更是激动紧张，假话那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路过则比他脸皮厚多了，大言不惭道：“是。”

    反正他们人都已经来了，他就不信凌霜华会来拆台说他们骗人，反正现在赏不赏花那是其次了。

    水笙也道：“对，是菊花节那天，凌姐姐请我们来玩儿的。凌伯伯，凌姐姐呢？”

    凌退思和善笑道：“凌姐姐在后院等你们。来人，带这两个小朋友去小姐那儿。”

    应着他的话声，门外进来一个丫鬟。那丫鬟看到水笙与汪啸风后，眼睛不由一亮，立刻染上了笑意，要领他们出去。

    水笙不肯走，问道：“怎么只有我和表哥？丁叔叔与神仙叔叔呢？”

    凌退思又道：“这还请丁兄弟与路兄弟谅解。拙荆去得早，小女之事老夫总要多操份心。我知道江湖人不拘小节，只是小女深居闺阁，男女授受不亲……”

    丁典诚惶诚恐起身致歉道：“凌大人说的是，是我们唐突了。”

    凌退思道：“丁兄弟言重了，我并没有责怪之意。两位看得上府里这些花草，趁兴而来，我身为主人也不能让你们败兴而归。小女不方便待客，两位若不嫌弃，这些花花草草，我也是懂得两分的。”

    丁典受宠若惊地道：“怎敢劳烦凌大人？”

    路过一言不发，在旁不动声色暗中观察。这凌退思面容俊雅，文秀儒雅中不失气度，与这翰林府一样，亦文亦武，真正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身为翰林大人，对他们这江湖上毫无身份地位的草莽之辈都如此谦恭厚礼，胸襟气度更是非比寻常。

    哎，天妒英才啊！人真是不可生得太完美，太完美了，总得有一处极弱的致命伤。

    当下，汪啸风与水笙被带走，路过与丁典则在凌退思的亲自陪同下，在凌府四处走马观花。赏花到院子时，也有远远地隔着小湖看着凌霜华带着水笙汪啸风在对岸赏花。水笙看到他们，兴奋地朝他们招手，凌霜华却是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一路上，路过偶尔搭话，眼睛看着是在看那些花草，其实却是留意着凌府的建筑结构，记着各地方的路。赏花之事就由丁典去担当了，反正他最是在行。

    最后，凌退思向丁典道：“看丁兄弟是极懂花之人，前日里恰有人送来一本绿菊，请丁兄弟品鉴品鉴。”

    丁典一听绿菊，喜出望外，道：“品鉴不敢当，绿菊稀有，我也开开眼界。”

    凌退思又带着路过与丁典进了凌府一间房子，一看就是书房。摆满书的书架，摆设砚墨悬着笔架的书桌，桌上还摊放着一沓宣纸，用纸镇压着。两边墙壁也挂着画，左边一副画边开了一扇格子窗，窗台上摆了一盆花，绿色菊花正开得安静，看起来就像是那幅画的延伸，妙极了。

    “就是这本。”凌退思引着丁典走近去，细细品着菊花。

    “这是春水碧波！”丁典笑容满面，极爱惜地靠近，仔细观赏。

    路过站在他们后面，他本来就对花草没什么研究，自从与程灵素学医学毒后，那些美丽的花草在他眼里都失去美不美的外表，自动归成了三类：能解毒的，能医毒的、以及没用的。

    这盆绿菊花美是美，却是没用的。

    “菊花定气，檀香凝神。”丁典看了一眼房中摆设，道：“这想必是凌大人的书房了。用檀香与绿菊相配，本是好极。只是绿菊本就清雅，花香既清且淡，配上檀香，反而失去了那股清淡之韵。”

    凌退思点头道：“有道理。我立刻叫人撤去檀香。”

    路过在心中暗笑，丁典懂花，所以知道绿菊不该与檀香配，难道凌退思就不懂了么？

    “凌大人……”路过甩了甩头，面露尴尬道：“实在是对不住，你们说着这么高雅的话题，我却……哎，人有三急，请问茅房在哪里？”

    凌退思愣了愣，随即笑了，高声唤道：“来人！”

    路过又甩了甩头，这次连带着还闭了闭眼，勉力撑着，道：“真是对不住，我实在是觉得有些头昏，我这人，肚子一有毛病就会头疼，得去趟茅房。”

    丁典关切地问道：“不要紧吧？”

    路过勉强笑了笑，道：“昨夜就不大舒服，出门前我还专门吃了药丸压着的，想必是江上又受了风。”

    路过这么说着，脚下更似无力了，但外头的“来人”还没来，路过只好自力更生，艰难地往外走。

    说到“专门吃了药丸”，后头的丁典终于开窍了。虽然他没明白到底是在哪里着了道儿，但他本就聪明，立刻就明白了这檀香中有问题。当下也颤了一颤，拍了拍额头道：“咦，我好像也有些头晕。路兄弟，你这是什么毛病，还能传染不成？哎哟，凌大人，不好，我也要一起去茅房才是。”

    凌退思看到他们的反应，心知药性已经发作了，他们现在察觉到已经太晚了。他微微一笑，朝门外召唤道：“文平，承毫！”

    两个干练的青年立刻出现在了门外。凌退思道：“带两位贵客去茅房。”

    “多谢。”路过说话都有些大舌头了，眼神散漫，直接朝门框撞了去。

    “小心。”门外左手边的青年立刻上前扶住了他，不着痕迹地带着他转了个方向，朝门外走。

    丁典有样学样，知道路过做的这些必然都是中毒后的反应，就为了让凌退思打消戒心，以为他们真的已经中了毒。

    文平与承毫带着路过与丁典朝外走去，没走几步，后面又跟着人来。路过心中默数着人数，却是数不出来，也没办法判断这些人武功怎样。

    他脚下一个踉跄，“啊哟”一声，含糊道：“头昏眼花，从来没有这么严重过，恐怕是走不到了。丁兄弟，你还行不行？”

    丁典也含着舌头道：“有这两个兄弟帮忙，还撑得住。”

    路过心中安定了下来，知道也就文平与承毫这两个人是对手，其他人都不在话下。

    文平与承毫扶着他们走得慢，但也是真向着茅房的方向。至于茅房在哪里，路过早在前头就细细找到了。再走过一个穿廊，有一处小院子，院子的角落中了一棵榆树，榆树后头就是茅房了。

    眼见着出了穿廊，又走了几步，路过道：“这茅房也不知道够不够大，咱哥儿俩同时都要用……”

    不待人答话，路过手中一把药粉就撒了出去。文平与承毫扶着路过丁典，与他最近，又毫无防备，怔愣片刻立即察觉到不对。待要闭息时，已经来不及了。

    丁典倏然直起身子，反手劈掌，将本来扶着他的承毫劈到在地，再要去对文平如法炮制一番时，文平已经软倒了身子。他扶着路过，路过那一包迷药就他吸得最多，焉有不倒之理？

    后头跟着的其他人一见异常，有人立刻上前帮忙，有的机灵的则转身就跑，高呼“来人！”但他话音刚落，丁典手起落下，将他劈倒在地，继而又转身，如同穿花一样，将跟着的几个家丁全都劈晕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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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让别人去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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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怎么了？怎么了？”穿廊另一边响起了急促混乱的脚步声。

    “走！”丁典提着路过肩膀，要带他跃上墙头。路过反手将他按下，低声道：“不要命了么？”

    墙外可不比墙内安全！

    路过拉着丁典闪进了茅房，立即捂起了鼻子，所幸这厕所建的居然巧妙干净，虽然不怎么好闻，却是比预料的要好多了。

    路过心里平衡了点，只听见外面嘟嘟囔囔，有人在叫着：“被人打晕了！”“快去禀告老爷！”“丁典和路过跑了！”

    外头脚步四散，不一会儿，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其中一人步履沉着，音速极快。他脚步一停下来，外头立即沉静了下来，几乎连空气都停滞了。

    “中迷药了！来人，打水来，把他们泼醒！”正是凌退思的声音。

    又有人离开，想必是去取水了。

    丁典歪过头来，一双眼睛盯着路过，拼命地想要传达自己的疑问与紧张：这个怎么办？躲在这里不是长久之计，他们一醒，就立刻穿帮了？

    路过还没高深到能同他心电感应，但大抵也能明白他想知道什么，当下按着他肩膀，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等着。

    又是一阵沉重缓慢的脚步声后，是水泼地的声音，然后一个人大叫一声：“不好！”跳了起来。

    凌退思道：“文平，出了什么事？丁典与路过呢？”

    一个声音连忙回答道：“小的办事不力，让他们跑了！请老爷降罪！”

    凌退思冷冷地道：“降罪之事容后再说！我问你，他们人呢？”

    文平急道：“大人，他们中毒是假装的！我与承毫带着他们刚走到这里，路过忽然一扬手，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老爷，是迷药。”后面有人补充道，“他扬起来时，我看到了。我刚想叫人，但那个姓丁的很厉害。”

    外头又沉寂了一会儿，凌退思恨恨地道：“是我大意了。那个路过据说是个郎中，恐怕不是一般的郎中。”

    “老爷，要不要追？”文平小心地问着。

    凌退思怒道：“还追什么？他们故意选在这里下手，一脱身还不马上跑了？外面都是江湖上的人，不宜与他们起冲突，打草惊蛇。”停顿一会儿后，他又沉吟道：“奇怪，江湖上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号人物？‘迷幻香’混入檀香后无色无味，他不但能察觉到，还能配置出解药来？”

    他哪里知道，路过百毒不侵，根本就不需要解药，丁典含的那颗却是能解百毒药丸，能不能真的解百毒再说，但是一般迷药却是抵受得了一时三刻，再加上丁典有内功抵御，那一小会时间，根本就不会受到影响。

    丁典听到凌退思的评论，也是极惊讶。他与路过六年未见面，当初在三峡见到，路过形容落魄，他也只道是跑江湖的普通郎中。如今再见到，路过形容依然落魄，但居然知道连城诀的秘密，他也就当是他是常年跑江湖，所以见识广了一点。

    哪里知道，原来表面越是落魄的人，越是深藏不露。

    他想起路过六年前相遇之时就知道梅念笙有《神照经》和“连城诀”。这么一想来，当初路过若有心要得到那两样东西，只需要无声无息几颗药粉，他一来没有防备，二来防不胜防，那两样东西哪轮得到他手里？

    对比路过与现在江湖上那些贪婪宝藏与神功的人，他看向路过的眼神立刻就佩服了起来。路过正凝神等着外面的继续发展，不留神对上他这热切的眼神，顿时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忍着抠抠手臂的冲动，努力让自己目光正直清明，表示自己直到不能再直，绝对不会搅基。

    “凌大人！”外头忽然响起一声粗犷的声音，是院子外面翻了人进来。

    正要离开的凌退思停下了脚步，回头问道：“阁下是哪位？不经通报就从院墙里闯进来，这私闯官邸的罪，可是不轻！”

    外头那人不耐烦地道：“你少跟我打官腔！你的什么底细我一清二楚！老子是来要回两个朋友，丁兄弟与路兄弟呢？识相的劝你赶紧把他们放了，否则，别怪老子刀下无情。什么狗屁的朝廷命官，老子可不放在眼里！”

    若是平时，凌退思必然不把这些江湖草莽放在眼里，但此时乃非常时期，路过与丁典又是非常之人，稍微不留神，得罪了江湖群豪，这些向来在刀剑舔血过活的人都是无视王法的，他虽然不怕他们，但惹了他们也是麻烦。

    凌退思笑道：“原来是长江铁网帮的童帮主，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只是童帮主说话有趣，那两位兄弟到敝庄来赏花，难得有兴趣相投的兄弟，敝庄自是待为上宾。哪知道两位贵客赏花赏到一半，不告而别不说，还打伤了敝庄的几个家丁，我也正在找他们。”

    童帮主怒道：“你当我三岁小孩么？凌退思，我劝你快快交他们出来，否则，过得一时半会，叫你去阴曹地府做你的翰林！”

    凌退思官当时间长了，自是有一股高傲之气，他退让再三，也是有底线。他给了人脸面，童长江还不依不饶，他也恼了，冷冷道：“别说他们现在不在我这里，就算真在我这里，就凭你们这些三教九流也敢到我翰林府来放肆？来人，送客！”

    外头只听到童帮主哇哇叫了两声，立刻起了呼呼的风声，紧接着吆喝声打斗声，不出一会儿，只听一声“噗通”，一个讥诮的声音“哼”道：“就凭你们这些乌合之众也配在翰林府撒野？我们江湖打滚的时候，你们还在你老娘怀里吃奶呢！我们大人宽大为怀，今日不杀你们，滚吧！”

    想必那个童帮主已经被打倒了，打倒还不死心地怒吼着：“凌退思，别以为你当了大官就为所欲为！你敢扣押丁典与路过，就别怕与整个江湖为敌！”

    “你……”有人咬牙切齿，想必是打着杀人灭口的注意。童帮主又闷哼了一声。

    “住手！”凌退思的声音远远传来，道：“让他们走。”

    外头的声音吵嚷着渐渐消了，重新恢复了宁静。

    丁典十分焦急地问路过道：“路兄弟，他们一出门，整个江湖都会以为我们被凌退思扣押起来了，那凌小姐……”

    这一点，路过的确有些心虚。他借凌退思的官府瞒天过海，就是看中了他的权力能与江湖草莽对抗。但这同时也是一招无意的借刀杀人，凌退思若惹起江湖群怒，必然是江湖群雄人人欲诛之，凌霜华身为他的女儿，怎么可能置身事外？

    丁典脸上杀气陡起，路过立刻猜到他是想替凌退思出手杀人。

    “你以为只有他们知道吗？凌退思放他们走，就是知道杀了他们也没用，反而欲盖弥彰。”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水笙尖脆的叫声：“爹，你说什么？神仙叔叔被他抓起来了？”

    丁典一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水岱也来了。水岱既然在此，“落花流水”想必都少不了。丁典也是聪明之人，立刻就明白了始末。路过先取得了江湖群雄的信任，说到凌府来赏花，只是说给他们听的。群雄哪有那么容易相信人？看着他们进了大门后，想必早就将凌府四周围了个水泄不通，就怕他们来一招金蝉脱壳。

    哪知道路过这招金蝉脱壳却是先浑水摸鱼。若是一般人可能还不至于被怀疑，但是凌退思身为翰林，自然不会惧怕江湖草莽，完全有胆子扣押路过与丁典。这样一来，凌退思以为他们逃了，群雄以为他们陷落在了凌退思手里，却都不知道，他们正躲在这谁也想不到的地方，等着两边打起来。就算童长江没有意外先跑捡来，到时候水笙与汪啸风都是人证。

    “走吧。”路过一听到水笙的声音，猜测外面群豪既然已经过府来要人了，围着凌府的人想必都已经撤了，此时翻过院墙，那就是天高海阔了。连城诀什么的争斗，让别人去争吧，整个你死我活，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人。他先把神功练好再说。

    丁典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闻着厕所的味道闻上了瘾，舍不得走了。

    路过不敢笑话他。他计划得再好，丁典才是关键。丁典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喜爱上了凌霜华，自然不会乐意陷害凌退思，更何况凌退思现在还没做出什么坏事来。不像他，生死关头，利益关头，什么凌霜华，小情小爱，那都是次要的。

    路过叹了一口气，软下了态度，道：“丁大哥，你在怪我么？”

    丁典没有说话。梅念笙的遗物都被他得到了，祸事也都是他闯出来的，路过这么做，真正的受益人是他，他无从怪起。但就算路过不帮这个忙，他男子汉顶天立地，就算豁出去性命，只要问心无愧就行了。

    路过解释道：“我敢这么做，就是知道凌退思不会怕那些江湖草莽。丁大哥，若不是我早知道他不简单，有备无患，我们现在还有命在这里说话？就凭这些，难道你还没看出他的手段？江湖群雄武功再高，哪是他的对手？”

    若是一般人，不可能当上帮派头头了还能考中进士当翰林；若是一般人，不可能仅从一些历史典籍里就能推出连城诀宝藏就在江陵；若是一般人，也不可能敢关押丁典；若是一般人，不会拥有恶魔之毒金波旬花；若是一般人，不会活埋自己的女儿……咳咳，有点激动了。总而言之，原著里，丁典也是江湖群雄人人欲得，凌退思还不照样关了丁典七年，现在他做的只不过是让原著里的凌退思“有名无实”罢了。

    其实那种迷药只是能将人的心智迷惑一段时间，在这期间，无论别人问什么问题，都会实话实说，等药效过去后，又会忘掉这段记忆。凌退思多少也不敢招摇地与江湖群雄为敌成为众矢之的，所以采取这折衷的方法，要先把连城诀骗到手，然后抢先一步赶在群雄前头取出宝藏就是了，并不是真的想杀他们。

    只是这些路过当然不会把后面这部分实话说给丁典听。丁典听了路过的解释，心稍稍放下了些。

    前面两虎相争，后院空虚无人，他们不费吹飞之礼，跃上墙头溜之大吉了。

    路过心中得意不已，他明明早就告诉了所有人他打算做什么，大雁好端端地在天上飞着，两兄弟既然想打了它下来吃，不让他们争执一番怎么能行？他们争啊争啊，等商量好结果时，大雁早就飞走了。

    故事是故事，只是不知道，这个现实里是不是真有那么两全其美的，一半烤了吃，一半煮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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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隐居修炼神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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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逃了出来，但是武汉是不能呆下去了。骗的人一时，却不能沾沾自喜以为能骗得人一世，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说不定哪天忽然有个人想明白了，那他的死期可就不远了。

    “路兄弟，现在江湖人人与凌大人为敌，以后上门要人抢人的只会有多无少。武汉这种是非之地，我们恐怕是呆不下去了。”

    两人逃出凌府后，一路只捡偏僻路走，逃到城外，所幸一个江湖人也没遇到，这才又捡了一处安全的地方歇息。

    丁典说的没错，别说是武汉呆不下去，怕是整个江湖都呆不下去了，估计以后都得隐姓埋名了。

    路过有两个想法，其中一个就是去江陵，那里有宝藏。既然大家都是为宝藏，他把宝藏先挖了，发个大财，隐姓埋名逍遥快活。至于那什么连城诀，再透露都无所谓了。早日真相大白，江湖早点希望落空，早点心灰意冷恢复平静。但这太过凶险，尤其是他还没什么本事，空守着宝藏，万一被人觊觎，那恐怕是会连命也丢了的。

    另一个就是去湘西找狄云。他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练武功，但这江湖血雨腥风，真是见不得人过安稳日子的。如果跟着狄云，那一定是能处处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至于这个如果要问问什么，原因只有一个，因为狄云是主角，有主角光环。

    金庸笔下的主角都有光环，狄云的估计是其中最隐晦的一个了，隐晦到大家都只记得了他的可怜和倒霉，压根不知道他还有个明晃晃的光环照在头上。不少人都说金庸在这本书里善恶不分，让血刀老祖遇到“落花流水”居然能让天时地利盲目地站到血刀老祖那边，以至于邪战胜了正，把“落花流水”打得落花流水。殊不知，那所谓的天时地利，说穿了其实就是一条：狄云的主角光环。也不想想看，血刀老祖能输吗？当然不能，因为他若输了，狄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候他不是血刀老祖，而是狄云的保镖，所以在主角光环的照耀下，他福至心灵，智力武功都发挥到了极致。君不见，当敌人只剩下一个狄云能对付的花铁干了时，血刀老祖那所谓的天时地利可不就立刻过河拆桥了，被狄云闭着眼睛都误打误撞杀了？

    这就叫主角光环。只要跟他在一起，身边的人也能运气好起来。不像段誉的那种光环，好运都被他吸走了，谁跟着他谁倒霉。

    所以这种时候，当然是去找狄云当福星最安全。可惜这也是安全险中求，狄云身边是安全，但是建立在危险的情况下。化险为夷，那是先遇到了险。

    路过本来的计划里，是要去找狄云。但真正到了这时候，他又拿不定主意了。说起来他不是个喜欢冒险、尤其是拿性命冒险的人。知胜而后战，那是勇敢。先战而后求胜，勇气虽可嘉，却是蛮干，风险太大。狄云身边的“靠谱”，靠的是运气。他不想靠运气，这东西太虚无了。

    “我在关外过过几年，那里虽条件艰苦点，却是民风淳朴。路兄弟，不如我们……”丁典提出建议，但是说到此处，却是说不下去了。想起凌霜华的倩影，他就是走也下不了决心走。

    路过想了想，觉得关外也不错，就是远了点，累了点，长途辛苦了点，生活艰难了点。称称自己的斤两，躲起来夹着尾巴做人也不错。等他武功练成了，再重出江湖。

    正要表示同意时，丁典忽然跳了起来，道：“路兄弟，我们哪里也不去，就留在武汉！常言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哪一天有人发现我们已经逃出了凌府，必然也不会想到我们还敢留在武汉。”

    是这个道理没错，但是，万一被发现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啊。安全的地方才安全，这才应该是至理名言。

    路过叹了一口气，既然丁典舍不得凌霜华，武汉……那就武汉吧。

    第二天，两人打扮成生意人的模样，又混进城里去了。丁典是有些钱财的，两人在市井最热闹又混乱的地方租了个小铺面，前面卖花，后面住人。花店请了个寻常村姑来照看着，就连名字都是最最村姑的春花。

    春花长相也是极普通的村姑，只是浓眉大眼手脚俐落，虽然不懂什么莳花之术，却十分好学上进，把花店照顾得井井有条。

    丁典开花店目的不是挣钱，有没有人买也无所谓。前头有了春花照看，因此路过与丁典两人每天没事，就是在后院里种种花，其他时间则都用来修习《神照经》。

    《神照经》别说是《连城诀》里最高深的内功，恐怕在整个金庸世界，也是排名顶尖的。只是，顶尖的功夫往往就不是人人都能练成，否则，到处都是高手了。资质有高低，功夫有浅深，路过如今翻着《神照经》，千庆幸万感激，当初在三峡，他没有一念之差一把叶子扔下去。如果当时毒死丁典，抢走神照经，他恐怕现在已经命丧黄泉了。

    他从未学过武功，也似乎不大可能有什么顶尖的资质，如果一开始就来练这困难且危险的内功，没有师傅指点，那是万万不可能学会的，不仅学不会，小命都丢在这里也有可能。里那些捡到秘笈就练成神功的，那都是主角，都是资质上层或者运气极佳的主角，误打误撞都能把神功练成。非主角的普通大众，要想靠秘笈练神功，要么就是自宫，要么就是成邪功。

    路过是这个普通大众，所以他得靠丁典来指点。

    丁典君子心境，本就对他十分欣赏，又经历这次同生共死，更加当他亲兄弟一般，半点不藏私，将自己所学所悟倾囊相授。知道路过不懂武，便从最基本的入门口诀和行功之法传起，解释清楚详尽。

    好在神照经虽然高深，但是入门却是比较简单，路过学的津津有味，因此练习起来也是格外勤奋。

    大抵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侠客梦，路过在《飞狐外传》的世界里，被“路大侠”的名头所困，既不能练武穿帮，更不能“不耻下问”去学武功，且《飞狐外传》那种末武时代的武功，每天站桩拳脚的辛苦百倍得之百分，实在是不划算，是以他所有的精力都用来修习毒术了。如今终于有机会修习武功，还是高深又不吃力的内功，那真是梦寐以求的事，因此，枕戈待旦夙兴夜寐，每日如此。

    丁典提醒道：“练武功要勤，那是很要紧的，可是欲速则不达，须得循序渐进才是，尤须心平气和，没半点杂念。”

    路过微微一笑，没把他的提醒当回事。心平气和没有杂念，那是最容易做到的。他在这种“非我”的世界里，真是想生点杂念都生不起来。只怕真正有杂念的另有其人。

    前几日的清晨，他们出去农郊买花，叫丁典遇到了一株绿菊，欣喜非常，当时就重金买了回来。照看了几日，那花长得愈好，过不得两日就要开了。丁典天天魂不守舍，就等着那花开。

    这日晚上，丁典对路过道：“路兄弟，我今晚有事出去。你练功别太晚，早些休息。”

    路过眼角扫了窗台那株含苞欲放的绿菊，心中了然，道：“丁兄弟，若凌小姐见到你，立刻就会明白你陷害了他父亲。你道，她会怎么对你？”

    丁典专注地望着那株颔首的绿菊，道：“我只是……想见她一见，不会让她看见我。”

    路过叹了一口气，每次遇到这种痴心人，他总是忍不住要叹气，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这么多气要叹。当时看到程灵素，他叹气；遇到香香公主，他更是有叹不完的气。没想到现在跟个大男人在一起了，他还是有这种气叹。

    路过不知道若他坚决反对，丁典会不会就放弃。但是，他却是反对不出口，就算明知道丁典这行为万分危险，会给他也带来危险，他居然没办法开口阻止。原著里，丁典与凌霜华那份坚贞的爱情，已经被他改得七零八落，能不能续起这缘分都难说了，只是没想到，丁典的心居然还是同以前一样。

    “那你去吧。现在江湖乱成一锅粥，小心点。”

    凌退思成了众矢之的，但这人也果真手段了得，知道矢口否认也没用，居然反咬当时守在院子外面的人进来悄悄把人掳走了，为的是独吞“连城诀”。这样一来，本来就不是齐心的江湖各派又是各怀心事，一会儿江湖门派内斗，一会儿又要潜进翰林府去找人，热闹无比。

    “落花流水”与“风虎云龙”为中原武林方之首，自然得坐镇主持公道，便都一直留在武汉。听说水笙住在翰林府对面了，就盯着凌退思要人。人是从翰林府丢的，凌退思还处心积虑地把他们分开，不是小人心思是什么？她年纪虽小，可是这一点也是明白的。

    这种江湖乱斗，说起来其实真没啥意思。路过现在唯一还有点关心的，就是他那只哑巴鹦鹉，事情都过去十多天了，居然还没有回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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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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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明月当空，真是会佳人的好日子。路过远远地跟着丁典，瞧他捧着花到凌府后楼，看他轻轻一跃上楼阁，将花盆放在了窗台上，然后又悄无声息地退回来。

    “路兄弟，你说她明日看到这盆花，会不会想到是我？”

    路过跟着他，本来就没想过要躲着他。他只是担心丁典在这里惹了什么麻烦，到时候不好收拾还连累他，因此不如就近跟着，也好随机应变。

    既然丁典开口唤他了，他也就从后头出来了。

    “等明日看不就知道了？”他试着提气，想看看自己能跃起多高。他照着神照经的运气功法，气沉丹田，膝盖微屈，腾地向上跳起。

    他没试过这本事，本意只是要够着最低处的树杆，没想到脚下一空后，丹田一股热气出来，身体忽然轻了许多，再不像以前一样，顶多跳起半米高，就被地球引力这混蛋把他给拉了回来。

    他这一跃已有一丈来高，丁典手臂下摆，抓住了他上扬的手腕，然后轻轻一提，把他提了上去，赞道：“路兄弟，你进步好快！”

    丁典所躺的一根树枝离地两丈，与对面的阁楼一般高了。路过这一跃毫无技巧，完全出自于内功，自是神照经的功劳了。

    路过见修习十来天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有点天赋的。他还以为以他生活在武功完全没落的现代，不可能有天赋学武呢。

    兄弟俩躺在树干上望着树缝里露出的明月闲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丁典说起当年浪迹江湖的事，又说起关外的事。末了，便又想听听路过这六年的经历。

    路过早就在树杈处躺着睡着了。

    他是听到丁典问他的来历过去，不能说实话，也不想扯谎骗他，因此干脆装睡。但没想到的是，装着装着，居然真的睡着了。丁典见他睡着，轻叹了一声，枕着手臂躺在树杆，望着月色笼罩下的小楼，小楼窗口花影婆娑，他心中七上八下，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哪里能像路过这般无牵无挂躺下就能睡着？

    他不知道，路过在梦里，迷迷糊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每次看到这样纯粹的黑，他几乎要打内心深处涌出浓浓的害怕来，下意识就排斥。他这一排斥，黑暗里似乎就多了光晕旋转，变成了黑夜。夜色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那身影极淡，他甚至根本就看不清楚，但凭直觉就能看出来是个女子，如烟如雾，仿佛被夜色遮掩。

    那女子有着幽怨的眼神，有着温柔的嗓音：“兰溪，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那轻轻的叹息，真是要将他的心脏都叹出来，好像他是做了什么千不该万不该的事似的。

    变成了怎样？路过在梦里回得理直气壮。什么人啊？他怎样是他的事，别人来管什么，还这么说话不干不脆，纯粹给人添堵。

    那女子没有再说话，仍旧是一副幽怨的表情望着他，掩在夜雾里，也不靠近，也不远离。半晌，轻忽的身影忽然转身，要融入夜色里消失不见。

    “喂，说清楚点！”撂下这种话了救人，也忒不负责了！路过心中气恼，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他伸手去，要抓住她，结果一抓却抓了个空。

    “啊哟！”路过身子一空，叫了出来。紧跟着一顿一扯，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居然悬在半空，这一下把他所有的瞌睡都吓跑了。

    “路兄弟！”丁典手一提，又把他给拉了上来，问道：“你做什么噩梦了？”

    噩梦？路过一头雾水，他做梦了？这样也能做梦？他甩甩头，竟然想不起到底做了个什么梦，只是心中有着莫名的怅然，然后他忽然发现手里传来奇怪的感觉。

    他手里抓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定睛一看，居然是那只鹦鹉。鹦鹉被他抓得死死的，使劲伸着脖子，拼命努力要呼吸。

    路过赶紧松了手。鹦鹉“啪”地一声掉下去了，然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路过生怕自己捏死了它，连忙跃下树去把它捡了起来。却见它耷拉着头，有气没力，好在胸口缓缓有动，还没死。

    丁典也跳了下来，道：“差不多一炷香之前，这鹦鹉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回来，然后就歇在你身上了。后来你开始做噩梦，它要叫醒你，就被你抓住了。路兄弟，这鹦鹉还真是聪明，你养了几年？”

    路过没好气地把鹦鹉提了起来，道：“是，聪明，聪明到连话都不会说。”

    鹦鹉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挣脱他的手指，扑腾扑腾飞上树去了，然后把头昂向一边去，作出一副不理人的姿态。

    路过有心也显摆，轻轻一跃，跳上树枝。那鹦鹉见他居然追了上来，诧异地瞪了他半晌。路过得意一笑，抱着双臂好整以暇让它瞪。

    鹦鹉又往上飞了一级树枝。路过微微一笑，又跃了一层，仍旧追着它。鹦鹉似乎是看傻了眼，不敢相信地又瞪了他一会儿，又展翅飞上更高的一层。

    路过衡量了一下着高度，有些迟疑了。但也没迟疑多久，他再次跃起，在对面一根相对较矮的树枝上借力停了一下，又飞到鹦鹉所在的树枝。总之，他就是表明，非追着它不可。

    鹦鹉毫不示弱又往上飞，扑腾扑腾，翅膀刻意扇得非常响，最后停留在一根枝头上，俯瞰着路过，挑衅又得意。

    路过这下真傻眼了。那树枝的高度，要跳上去不是难事，难的是那树枝撑得住一只鸟重，却撑不住一个人重。

    这鹦鹉，果真是聪明，就是可惜了天妒鹦鹉，不能说话。若能说话，恐怕会让人以为是精怪杀了来研究了。

    路过也瞪了它半晌，忽然又微微一笑，作势往上跃去。那鹦鹉见状，紧张地立刻扑腾扑腾地张开翅膀朝他飞了过来。路过一伸手，不费吹灰之力，又抓住了它。

    鹦鹉在他手中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不出一会儿了解了自己处境后，又愤怒了起来，用力拍打着翅膀，抗议地叫他松手。

    路过摸了摸它，让它顺顺毛，道：“你若不下来，我就真往上跳了。放心，这树也不怎么高，顶多摔断腿而已。而且是我自己要跳的，摔断腿我也不会怪你的。”

    他当然不会说，底下站着丁典，摔不了他。

    鹦鹉的气焰矮了下来，停止了扇翅膀，一双因愤怒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也暗淡了下来。

    “这是在做什么？”丁典窜上树来，非常好奇地望着路过和他手里的鹦鹉。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感觉到刚才鹦鹉飞下来是要救路过，结果却被他抓住了。

    路过笑着松了手，道：“没什么，它在生气。”

    鹦鹉扑腾又飞走了，歇在高处树枝。路过伸出手悬空。那鹦鹉瞪着他，似乎昂首骄傲地坚决不理他。僵持半晌，路过轻叹一口气，要把手收回来，鹦鹉却腾地一下又飞了下来，落在他手上，却还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

    丁典瞪着这一人一鸟，叹为观止，问道：“路兄弟，这鹦鹉你养了多少年？”

    路过回想了一下，当初在乾隆的皇宫，这鹦鹉似乎是出生没多久连飞都不大会飞，就掉了他身上，然后从此认定了他是主子，一直跟着。本来他对只哑巴的鹦鹉没兴趣，都是程灵素在照顾，结果后来慢慢相处中，发现这只鹦鹉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还会有类似人的情感表达，甚至在他危难时刻居然能想到找人来救命。他觉得新奇，就一直带在身边。

    没想到，这次他换坐标后，这只鹦鹉居然也跟着换了过来，他心里对它自是不一样了。若说以前待它不过是一只聪明的宠物，在这里这的几日相处，却是已经当它当作同伴了。

    谁叫这同伴还有着能出奇招的妙用？就只可惜，跟他似乎有些道不同。哎，他不过就是利用它，让它察觉他们在凌府中遇到了凶险，于是跑去朝水岱等人报讯，示意他们在凌府遇险，骗了他们进凌府来，好让外头守着凌府围墙的人撤去罢了。

    怎么它居然还跟他气了这么久？

    路过漫不经心地答道：“有些年了。养得都要骑到我这个主人头上来了。”他摸了摸鹦鹉头颈处的小绿毛，道：“好啦，气也气了这么久。这些天你上哪儿去了？”

    鹦鹉当然没办法回答他的话，脚底下却忽然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娇嗓：“神仙叔叔！”

    路过吓了一吓，差点就要摔下去。怎么水笙会在这里？

    底下站着的正是水笙。她昂头看着他们在路上，也轻轻跃起。她步履轻盈，轻功居然比路过还好一些。路过心中那一丝得意，顿时烟消云散了。

    “别上来了，我们正要下去。”他制止了水笙，同丁典一起跳回原处，仍旧对着凌霜华的阁楼。水笙正好跃到这高度，过来与他同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

    “神仙叔叔，我就知道你没事！那个凌大人哪有本事擒得住你？”水笙笑眯眯地说着，崇拜无比，道：“你怎么这么天都不来找我们？要不是小鹦鹉，我说不定现在还在睡觉，见不到神仙叔叔啦！”

    路过扫了一眼歇在肩头的鹦鹉，心中暗骂，原来是它出卖了他。没想到他担心丁典会被发现，结果先暴露的居然是自己。这下被水笙知道了，还真是有些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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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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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经历一番周折，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哪知道你们在找我？不让你们知道，自是有我的道理。笙儿，我们来打个勾，你今晚见到我的事，千万别跟别人说。你若说了，神仙叔叔就没命了，要变成鬼叔叔啦。”

    “嗯，我不说！”水笙伸出小指要来与路过打勾勾，认真地道，“我知道，那个凌大人要害神仙叔叔。若被他知道了，他就会再来害神仙叔叔。今晚我看到小鹦鹉飞走，我谁都没告诉，就我一个人悄悄跟来了，连表哥都不知道。”

    路过伸手摸了摸的头，赞道：“笙儿乖。原来这几日这只鹦鹉是你在照顾啊。”

    “嗯。”水笙把鹦鹉抱了起来，道，“这几日，我跟它可要好了！”

    路过看那鹦鹉在水笙手里柔顺的模样，果真是关系不错了。他禁不住感慨，这只鹦鹉居然能知道他在利用它，水笙却一心一意还是信任崇拜着他，到底是这鹦鹉太聪明，还是水笙太笨？

    正沉吟间，丁典忽然轻轻“咦”了一声。

    “怎么？”路过立刻警惕了起来。丁典望着对面的阁楼，若有所思道，“刚才好像有人影，在凌小姐房里。”

    丁典“呼”地一声跃下树枝，在落地时人已经在几丈开外了。

    路过傻眼了，人家小姐闺房里有人影，你去做什么？

    “小心！”路过的叮嘱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见他几个起落到了凌府后楼，然后又轻轻一跃，跃上了凌霜华的楼台，片刻之后，又绕过楼台消失在了阁楼后头

    “凌姐姐是个好人呢。”水笙道，“她还悄悄跟我说，会想办法把你们救出来。神仙叔叔，是她救的你们吗？”

    没想到还有这一层。他还以为凌霜华就只是个大小姐，手无缚鸡之力，就算反抗也只会消极反抗。

    “她是帮了很多忙。”路过模棱两可地说着，道，“笙儿，你快回去吧。记住，今晚之事，跟谁也不要提起。神仙叔叔也要离开此地了，只要你不对别人说，他日我们还有相见之时。你若说了，那是永远也见不到我了。”

    水笙知他要走了，眼泪顿时哗啦啦止不住了，呜呜地道：“神仙叔叔，你跟我回家，有我爹爹和几位伯伯在，那个凌大人不敢欺负你。”

    路过看她这么关心自己也是大为感动。小孩子的感情最是真挚，至少比他的自私是真挚多了。他心中一阵柔软，尽管不知道她到底会明白多少，仍旧努力解释道：“神仙叔叔身份特殊，若跟笙儿回家，你爹爹和几位伯伯都要遭殃啦。”

    水笙人机灵，就算现在不明白，但他只要拿两人不再见面来威胁，她就不会说。等她再稍大一点，更加明白了人心，她会明白他的处境，若那时她还对他有这么崇敬喜爱的感情，那自然也不可能说出去。

    “那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等他神照经练得差不多了时再见吧。路过在心里暗忖，否则出来就是丢命的份儿。

    “你每年都来见我好不好？悄悄地，我不告诉任何人。”水笙见他犹豫，生怕他这头只是敷衍，另一头又像当初一样，眨眼就变得不见了。她急切地说着，身子前倾，抓着他的袖子不放。

    “神仙叔叔，你每年都来见我，好不好？我以后会长成个大美人的，跟凌姐姐一样的大美人，一定会的。”

    看着她坚定的小脸，就差握拳赌誓了。路过有些诧异，他见不见她，跟她以后……

    正想着，嘴唇忽然被撞了一下，撞到了牙齿，疼得他嘶了两声，大脑也短暂出现了片刻空白，一时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能愣愣地看着近在他怀里的小姑娘灵活地跃下树去，白色的身影在跃下翩跹，渐渐跑远了去。

    “靠！”路过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居然被个小姑娘吃了豆腐。她看出来他喜欢凌霜华，以为他喜欢凌霜华是个大美人么？

    呃，好像是这个原因不错。看到美人赏心悦目，多看两眼总是没错的，无视美人的美，那才是该天杀的。

    不对，这不是问题，问题是：水笙这小姑娘这么早熟么？

    路过摸着被撞疼的嘴唇，真不知道该哭该是该笑。这可真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意插柳柳成荫”啊。每年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好了，只要她能保密不说出去。

    脸颊又被啄啊啄，路过无奈地伸手把肩膀上的鹦鹉揪了下来，没好气地道：“连你也想吃我豆腐么？”

    该来吃的吃，不该吃的偏偏这么不客气。说起来，丁典那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路过心中有些担忧，但反正也帮不上忙，就干脆坐在树杈上，默念着《神照经》的口诀，照着丁典的指导盘腿打坐。在修习神照经之前，他从未做过这种事，一开始还有些担心自己坚持不了。毕竟练内功虽然比外功轻松许多，但是这么一坐几个时辰动也不动，这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他能坐在电脑前对着游戏屏幕一动不动几个时辰，但是这么干坐着就另当别论了。

    但没想到的是，当他静下心来打坐吐纳时，居然轻易就做到了丁典所说的“心平气和，放空杂念”，仿佛这样打坐修习对他而言再轻松不过。他有医学基础，对身体穴脉自是一清二楚，因此有了丁典引进门后，再修习起来，竟是轻而易举。

    运气一周天，缓缓再沉回丹田，只觉得身体说不出的舒畅，只觉得精神百倍，什么熬夜苦练这种话，半点都不适用。他睁开眼睛，立刻就与一双小黑眼对上了。

    那只鹦鹉正歇在他面前的一根树干上，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不知为何，看着竟让人觉得有些伤感。

    “你这只小鹦鹉，是从哪里学来的人类感情？”路过伸手去，鹦鹉反常地没有跳到他掌心来。他也不在意，顺势躺在树干上休息，望着树叶间已渐渐西沉的明月，幽幽地道：“我知道你不是寻常的鹦鹉。前段时间身边都有人，也没空和你好好说上话。你比我晚了几天才到，我问你，当初我离开之后，石万嗔他们有没有去照我之前说的，去那个山洞找百毒不侵的秘密？灵灵最后要跟我说的那句话是什么呢？若知道下一刻我就这么离开了，我一定会先等她把话说完的……”

    他这么絮絮叨叨地，也没指望鹦鹉能真的回答他什么。他只是心里有些惶然，有些感慨而已。想到有人能和他分享一下同样的经历，就算这个“人”是只鹦鹉，也是不错。

    “路兄弟，你在同谁说话？”人影一闪，丁典已经坐在对面了。

    路过笑了一笑，避而不答，反问他道：“凌府出了什么事？”

    他问得随意，也不担心，丁典既然能顺利出来，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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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深明大义的凌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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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典道：“凌小姐怀疑凌退思关押了我们，想偷偷救我们，结果被凌退思发现了。父女俩吵了一架。”

    宝藏之事传得沸沸扬扬，凌霜华居于闺中也听到了些。丁典与路过在自己家里失踪，父亲又的确是在找大宝藏，这让她如何不怀疑自己父亲？偏偏凌退思一口否认，就算与整个江湖为敌也不放人。父亲身为朝廷命官，有官兵把守府邸，江湖人无可奈何，凌霜华心里过意不去，便想出自己偷偷把人先找出来的法子。白天府里人多，她没办法行动，因此才找了晚上，与丫鬟一起行动。她不懂武功，笨手笨脚地行动，结果可想而知了。

    凌退思确实没有扣押住丁典与路过，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整个江湖当成眼中钉，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如今连自己女儿都不相信了，这口气如何能咽下？一怒之下直接命人将她送回阁楼，禁足关了起来。

    “你不救她？”路过听丁典说着，有些好奇。虽然丁典没出手，他很是欣慰，但也觉得不可思议。

    丁典颓然道：“她身边一直有人，没机会出手。”

    路过宽了宽心，又有些惭愧，真是有些对不起凌霜华跟着受此无妄之灾。

    “丁兄弟，明日她看到那盆花，就会明白错怪了凌退思。你既然已经见到人了，我们就走吧。不然等明日她去向凌退思道谦，我们就走不了了。”

    丁典道：“区区一个翰林我还不放在眼里。路兄弟，你若担心就先走吧。现在江湖上找的都是我丁典，你跟着我只会受牵累。《神照经》的练功之法我已跟你说了，你的悟性犹在我之上，就算没有我指导，也必然能成功。”

    路过虽然处处利用着丁典，但是对这样一个君子之人，他也是真心当朋友对待，否则也不会任由他来给凌霜华送花暴露自己了。丁典说的他也有想过，但想归想，当丁典自己主动提出来时，他心里却是惭愧又感动。

    想到丁典可能的结局，他忍不住提醒道：“丁兄弟，你与凌退思势成水火，凌退思不会放过你。凌小姐对你纵有情意，但她父亲不好惹，你若与她纠缠，将来会连命也丢了。就算这样，你还是要坚持下去？”

    丁典叹了一口气，道：“路兄弟，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么多年我痴迷武学，又爱浪迹江湖，没有心思结亲，也从未对哪个姑娘起意过。但自从见到了凌小姐……我这一颗心就不是自己了，她若愿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了也甘愿。”

    路过沉默了。丁典都说了死也甘愿，他若非要为了救他性命而让他放弃凌霜华，是不是有点把自己的意图强加给人了？

    哎，自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丁典的价值观与他不同啊。

    “既然如此，兄弟一场，你既然放不下凌小姐，我路过虽然怕死，但也做不出来抛弃兄弟自己逃命的事。凌小姐是个好女孩，你……哎，我祝福你们吧。”

    丁典背负着“连城诀”的秘密，顶多就是再被凌退思用计关起来。以前丁典是一个人，只能认栽倒霉。现在有了他这个兄弟，他总是得帮上一帮的，就算报答丁典的“授业之恩”了。

    天渐渐亮了，晨雾渐起，鸟雀儿叽叽喳喳地欢呼起来。

    丁典一眨不眨地望着对面阁楼窗台上的花，看着它们一瓣一瓣舒展开来，开得安静秀气。

    阁楼的窗户缓缓打开了，一张清丽绝俗的脸出现在花的后头。凌霜华看到花惊了一声，后面丫鬟立刻来问：“小姐，怎么了？”

    凌霜华扑地把窗户又关上了，道：“没什么。有……有只鸟儿歇在这里，我一开窗，它就飞走了，吓我一跳。”

    窗子里丫鬟笑了，窗户才又慢慢再次打开了来。凌霜华从窗户里在四周小路上看着、寻找着，却什么人也没看到，渐渐失望了起来。

    丁典躲在茂密树后，盯着窗台里的倩影翘首盼望。路过看着他心急想现身却又不敢，知他也是顾虑了自己。有这顾虑就表示他还不至于见色忘义，这就够了。

    他拍了拍丁典的肩膀，示意他想追妹子就得大胆点，干脆果断，这样畏首畏尾，太不像话了。

    路过弹了弹歇在肩膀上的鹦鹉，道：“去！”

    鹦鹉扑腾飞了出去，吸引住了凌霜华的视线。路过见她往这边看来，立刻大幅度地招着手，要引起她的注意。

    凌霜华看了好一会儿才在树叶影里看到他们，惊讶地差点儿叫出声来，但她立刻用手捂住了嘴唇。想到自己前头四处寻人的模样都被看了去，她羞涩得又想要关上窗户，但立刻又想起了他们的处境。她也顾不得害羞，鼓起勇气连连摇头摆手，示意他们赶紧离开。

    丁典看着她满是红晕的脸，头重脚轻浑不似在人间。又见她这么跟她们打招呼，更是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年。好在路过还保留着清晰意识，看凌霜华的态度，知她并没有因为他们陷害凌退思而责怪，反而还是站在他们这一边。

    他稍微放下了心，感叹丁典的眼光果真是好。不像他，明知原著里的凌霜华是个纯洁善良的好女孩，他还是担忧她在发现他们陷害凌退思后，会不会把他们说出去。

    凌霜华示意了半天，见他们还不走也有些急了，待看到那只鹦鹉飞到了窗台上，她认出来这是路过的鹦鹉。眉头一皱，顿时想到一个办法。她回到屋里，迅速写了几行字，折成小条系在了鹦鹉的爪子上。

    这鹦鹉通晓人性，知道她是想把自己当信鸽，当下也不辱使命地飞了回来。凌霜华的动作丁典与路过在这边看得清楚，立刻解下了纸条。只见纸上写着：“秘诀之事，妾已听闻。得见两位安好，心甚安。武汉乃是非之地，速速离开为上。”

    娟秀的字迹，全部表达的都是对二人的关心，半点没有责怪之意。看到这张字条，别说是丁典感动，路过都禁不住深深地望了凌霜华的窗口一眼。但无奈，佳人寄完字条后，就已经消失在了窗台后头，只留下了一盆绿菊，淡淡地吐露着芬芳。

    凌霜华能写这张字条，自然就不会把看到他二人的事去告诉凌退思。丁典放心之余，对凌霜华更是死心塌地。自此以后，每天都要到凌霜华的窗口探上一探。他每晚带盆花去，将前一天的花换回来，往往在窗外守上一整晚，只为看凌霜华开窗看到花时那展颜又羞怯的一刻。凌霜华见他们坚持不走，也没办法，任由丁典来去，只是窗台上的花，从未收进屋子过。久之，就连丫鬟菊友也知道了有这么个人，每天送一盆花来。

    原著里的丁典就是这般痴情的人，路过早就知道，没什么惊讶，任他们自由发展着。既然摸清了凌霜华的心思，他也就不再跟着丁典一起去了，每日只在家里专心地练《神照经》。

    “入神”、“坐照”乃是围棋古书上形容下棋境界的两个词。入神比较好理解，大概就是出神入化。坐照则是道家的理念了，通过内观，以心印道，以道印心，观照通透。《神照经》以这两个词为名，修习之法也自是以此为基础，心平气和放空杂念乃，方能内通外达，心如明镜，此为第一要义。

    人生在世，凡俗根乱，要做到心平气和放空杂念，那是何等困难？练功之时只要稍稍心思走岔，这最厉害的内功心法立刻就会变成最歹毒的伤人利器。丁典气度宽广，光明磊落，加上练功资质好，内功底子也好，因此没有名师指导也能自学成才。

    但路过从未接触武功，也不懂武功，一开始就要练习这等困难的高深武功，自是极有难度。幸运的是，他本不属于金庸凡俗世界里的人，偶有自私妄念虽是难免，但得之为幸，不得是应该，因此也没什么执着。况如今对他的“贪念”已实现，唯一的想法就是要练好这《神照经》，别无他求，因此这最难达到的境界，反而最容易就实现了。除了开始时需要丁典解释口诀指导，到后来，随着他功夫的加深，对《神照经》越来越了解，最后已经可以完全自己理解《神照经》里的口诀内容，不再需要丁典从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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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平地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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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平地起波澜不知不觉，近半年过去了，武汉的江湖风起云涌打打杀杀，江湖人来来去去，凌退思的翰林府依然屹立不倒。丁典与路过藏身于市井之地，居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路过很满意，这半年来，他练功已有小成，丹田逐渐聚气，吐纳呼吸气随心转，时常能感觉到那股气随心所欲，在穴脉钻来钻去，流畅自如，让他即使在冰天雪地的寒冬腊月，都不再需要厚实的衣服，就能自身取暖。

    丁典顾着儿女情长，进步自是不如他，见到了路过这半年来的成就进步，禁不住深深叹服：“路兄弟，当年我练这功夫时，已有足够的内功基础，入门比你是高多了，但半年时间也没有你这等成就。我若没看错，兄弟你实乃练武奇才，前头二十六年时间，都被你给浪费啦！”

    路过也没觉得有什么可惜的，道：“二十六年长到现在才有现在的我，怎么说是浪费呢？况且什么奇才不奇才，只要有心，什么时候练也不嫌晚。”

    路过随随便便总是能有一番道理说出来，丁典看着他的努力与进步，对他更是佩服。两人日夜相处，结成了战友般的感情。丁典对他绝对信任，钱财什么的身外之物就不用说了，路过身无分文，丁典的就是他的。武功上丁典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路过的进步当成自己的进步。情感上，路过则成了丁典的忠实听众，听着他对凌霜华的相思病越陷越深，越来越无法自拔。

    所谓相思病，如果只是单方面的，越来越深那自是很严重。但既然不是单方面的，那无法自拔也是乐在其中。路过练武之余，当这么一个大男人的“闺中密友”虽然感觉有些微妙，有时候难免嫌弃丁典太婆妈，但练功的日子着实太无聊，除了一直不会说话的鹦鹉陪着，其他时候也就只能把丁典那平淡无聊的爱情故事当作生活调味料了。

    这日上午，路过练功回来，看见丁典失魂落魄地站在屋子中间，手里还捧着前一天送去给凌霜华的花，就是不记得放下。

    “丁兄弟，怎么了？”

    丁典怔忡间被他突兀一唤，手中花盆顿时掉了下来。他茫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等想起来要去挽救时，已是来不及。却见路过脚下一晃，立刻窜到了他面前，伸脚这么轻轻一提，那快落地的花盆就又被带了上来，安然地回到了路过手上。

    丁典眼露欣喜，道：“路兄弟，这两日，你又进步了不少。”

    路过微微一笑，把花盆放下，问：“你刚才在想什么？”

    丁典面露忧色，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道：“凌小姐已经三天没来开窗了，我……我不知道她怎么了？”

    真是没见过追女人追得这么窝囊的。

    路过道：“冬天了，我们练武之人不怕，凌小姐却是弱质女人，不开窗那是怕冷了，你担心什么？”

    丁典想想也有道理，稍微宽了下心，却还是眉头紧锁。

    路过嗤笑道：“若真担心就去看看，在家里担心给我看是没用的，得让她知道才行。不然你担心到天反面去，她也不知道。她不知道，你担心给谁看？”

    做戏就得做给正确的观众看，不然都白搭了。

    丁典呐呐不语，路过也懒得多管他。反正丁典既然喜欢这样，他也无权指手画脚。

    凌退思为了表明自己坦坦荡荡，并没有在府里多加戒备，任江湖人在来去。潜进凌府找路过与丁典的没有找到人，自然会离开，因此，武汉近来已经平静了不少。丁典若想去看凌霜华，也不是不可，反正都是自己老婆，这么缩手缩脚的，真不像话。

    第二天天未亮，丁典照例又搬了盆花出去了。最近寒冬腊月，他花盆里的花都成了剪枝盆栽的腊梅花，芳香四溢。路过近来耳目渐明，听到他的动静也只是翻了个身继续睡，没当回事。

    哪知道，他迷迷糊糊一觉还没睡完时，忽然闻到了血腥味。这味道已经很久没闻到了。他一个激灵立即清醒了过来，悄无声息地从床上跳了起来，倾听着后头的动静。

    等他伸长脖子倾听时，后头已经没了动静。路过心中微微皱眉，安全起见，他弹了弹睡眼朦胧的鹦鹉，道：“出去看看。”

    那只鹦鹉醒来，闻到血腥味也是立刻精神了，嗖地一声就从窗户钻了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焦急万分地拍着翅膀，示意路过出去看看。

    这鹦鹉通晓人性，若是有危险必不会让他轻易出去。既然这么明目张胆，那就是没有危险可言。

    路过毫不犹豫地开门出去，入眼的白让他稍稍愣了一下，入夜下了一晚上的雪，已经将地上都下白了。呼啸的北风吹着他一身单衣，其实还是有些冷的。他缩了缩肩膀，丹田自然而然升起热气，抵御着外界寒气。他脚下不停，跟着鹦鹉迅速掠到后院，闻到血腥味是从外面传来的。

    拉开后门，一个血糊的人直接倒在了他的脚边。

    脸一对上，路过大惊。这浑身是伤的正是才出门不久的丁典。他迅速替他诊脉查看，丁典身上全是刀伤，大大小小十余处，还有一掌伤在胸前，难为他居然还活着回来了。

    路过把丁典搬回房后，先喂他吃了一颗药丸暂时保命，自己则拎了一把铲子，沿路铲雪回去，把被丁典污红的雪都铲走了，又把四周小路上的雪也一并铲了个干净。有起得早的邻里出门看到他在帮忙铲雪，愣了一下之后，都是极热情地道谢，然后也有样学样地拎了铲子来铲雪。这互帮互助的行动让立刻传了开，路过见有人帮忙“毁尸灭迹”了，自是悄无声息就溜了回来。

    丁典还躺着没醒，但是呼吸已是平稳了下来，没有性命之忧了。路过拿针扎了他眼下四白穴，叫醒了他。

    丁典一见到他，立刻就激动了起来，道：“救……救……”一个字说得上气不接下气。路过伸手抵着他背部背心穴，送出自己的内力。他内力并不足强到能助人疗伤，但他与丁典内功一致，自是有巧力能牵引他自身内力疗伤。

    丁典伤重之下，要自行运气疗伤自是艰难万份，但有路过的外力帮助，却是容易了许多。他明白了路过的意图，努力平息下这一口气，运行一周天，方能说出话来。

    “路兄弟，快去救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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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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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第五十八章 人去楼空路过没丁典那么激动，绝不至于听到凌霜华遇险就贸然不顾地冲出去救人。能把丁典伤成这样，那自是随手就能取他性命。那么，就算要去救人，他必须先得把事情问清楚，再去思考对策。

    “今天，我照往常一样，带了盆花去……”

    “长话短说，不相干的就不用说了。”路过淡淡地打断了丁典，“谁伤了你，为了什么，现在情况如何？”

    丁典道：“是西藏‘血刀门’的和尚。记不记得半年前他们江上拦截？我们进凌府后，中原豪杰重创了他们，把他们赶回了西藏。这次他们卷土重来，就是听说我们落在了凌退思手里，所以想抢回来。江湖豪杰在武汉摸索半年也没把我们找出来，自是有顾忌着名声，‘血刀门’可顾不得什么江湖脸面。他们听说了凌小姐，就要掳走凌小姐，逼凌退思拿我们交换……”

    路过嗤笑了一声，道：“‘血刀门’还真是不了解凌退思。”凌霜华与连城诀哪个重要？这天底下恐怕只有丁典一个人会选择凌霜华而放弃连城诀。

    “今日，血刀门来了六个和尚，其中一个听说是他们的掌门。我功夫不到家，敌不过他们，身中数刀，又被打了一掌，昏死了过去。他们以为我死了，就没有再管我。我迷迷糊糊，知道救不了凌小姐了，所以拼死爬了回来，路兄弟，你……”

    路过道：“丁兄弟，你太瞧得起兄弟我了。你都打不过，我如何是他们的对手？当初我劝你先练好武功，你不听，唉……”

    这就叫武功用时方恨低。前头他劝过丁典数次，儿女情长不着急，先练好武功再说。丁典不听，只道自己老大年纪情窦初开，凌霜华也是待嫁年纪，等他练好武功，早就人去楼空了。

    这花花世界，总有许多诱惑觉得不能错过。但等走过之后，往往会发现不能错过的事，其实没那么多。

    丁典说完这些，强撑起来的气力用尽，又昏厥了过去。路过寻思着，再给他一针固然能多问出些结果来，但对丁典身体也不好，说不定就此油尽灯枯死了，那也太不划算。

    丁典没说清楚，凌霜华到底怎么样了，恐怕还是得亲自去一趟。

    路过稍做准备，换了一身白衫，出了院子一旋身就上了屋顶，落在一柞多厚的积雪之上。看了看深陷入积雪的双脚，他有心想检验自己的功夫，当即深呼吸一口，发足奔了出去。近月来，他内功渐厚，手足轻灵。如今奔行，脚步飞快，一步一滑，轻轻踏在雪地之上，只留下了浅浅的一行脚印。虽然还做不到踏雪无痕，但这等速度与轻度，却也让他禁不住满意地点点头。底下有扫雪的人偶尔抬头，看到屋顶有人影飞过，但那融进雪里的白一闪而过，都只让人觉得自己是看花了眼。

    不出一会儿，路过到了凌府后楼，只见雪地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尸体，都是武官的服饰，血流满地。想必凌退思还是念着父女之情，并没有把女儿直接拱手送人。北风呼呼吹了半夜，这满地的血腥也没有被吹散多少，看得路过连连摇头叹息。

    他是真不喜欢连城诀这个世界，怎么看怎么都没希望。这里的人似乎都在走两个极端。没良心的人，为了宝藏，父女师徒兄弟，什么都可以背叛什么都可以杀戮。有良心的人，却是为了一点良心，什么都可以不要，自己多勇敢，却不过是消极反抗，最后当然什么也守不住。

    原本想着躲起来好好修习《神照经》，关键时刻轻轻一拨，救丁典一命，也就算功德圆满了，让他快快换坐标去。照现在这情况来看，是不行了。

    血腥中，隐隐有一股清香传来。寻香望去，只见前面小河沟旁倒着一个花盆。花盆虽然破了，土散了一地，但盆里的梅花折了几枝，却依然傲骨铮铮，在血染的雪地里，送着清香。

    这正是丁典带过来的梅花。路过没空去收拾，抬头望着另一处清香之处。窗子紧闭，窗台上的梅花浑若不知风霜变故，依然吐芳。

    路过轻轻一跃，跃上了窗台。窗子里头悄无人息，他放心推窗进去。纤尘不染的屋子收拾得极为整洁，中间摆放着书桌，桌上陈列笔墨纸砚。房里暗香流动，却是一股书卷墨香，墨香中又隐隐透露着另一种馨香，与外头的梅香结合，竟是出乎意料地好闻。

    忍不住深呼吸一口，视线落到旁边摆放的一把古琴，路过顿时明白，这书房是凌霜华的书房。他信手拨了下琴弦，并不担心有人听到。以他如今的耳目，凌小姐这个阁楼附近早就没人了。

    他的视线又落在桌上摆放的宣纸上，笔墨洒开，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但那笔迹早干，连落在旁边的毛笔，笔头都硬得能扎人了。

    凌霜华应该是有几天都不在这里了。丁典道几日没看到她，并非是生病或者怕冷。奇怪，她要走不跟丁典打声招呼么？

    路过正要离开，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墙上的一幅画。那是一幅色彩鲜艳的画，画上花团锦簇，各种菊花争相斗妍，但与此相对应的，花丛中出现的赏花人影却只有黑白二色，形貌清淡，看起来极不显眼，仿佛都成了花的陪衬背景。

    他不会赏画，只觉得这画有些奇怪，却也没觉得怎么个怪法。当下也不及多思，只随便想着原来凌霜华不止爱花，原来也爱画，便推门出去了。

    幸亏因为下雪的缘故，将脚印都留了下来。虽说乱七八糟，但混乱中也能看出来都是从外往内的脚印，那些脚印厚重，又被雪盖住了几分，八成是那些和尚留下的。脚印先走过后，身上的袈裟又拂了雪。几串混乱脚印两边，不时地躺着几具尸体，都是凌府家丁的服饰。

    路过顺着脚印，跟着往前头走。凌府他半年前来转过，一路走来还有些熟悉，只是走了一路，除了几具已经冰冷的尸体，什么人都没看见。那些尸体也都是一下毙命，周围甚至没有多余的脚印，显然是远远地就被人一掌毙命了，除此之外，甚至连打斗的痕迹都没有。

    “奇怪，怎么一个人都没有？”路过禁不住喃喃自语。想到一个可能，斜眼看了看肩膀上的鹦鹉，笑道：“你道，有没有可能丁兄弟白白被揍了一顿？”

    鹦鹉当然不会回答他，但小眼睛却是眯了起来。路过慢了它半怕，也听到了前头有人。他立刻闪身躲进旁边的花圃，仔细倾听着脚步，数一数，人不多，六七个，但个个步履沉稳，都是极负武功之人。xh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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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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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奇怪，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乍听到这句话，路过几乎要以为是自己发问了。他矮了矮身子，调匀呼吸，缓缓放慢，在稍稍从花圃中抬头望去，隔着穿廊的镂花窗，远远看着从前面屋子转进几个人来，但距离太远，看不清楚是谁。

    “我们来晚了一步。”其中一个声音说着，“血刀门心狠手辣，找不到丁兄弟与路兄弟就干脆把凌府杀了个干净。”

    是花铁干的声音。路过心中一喜，若是他在这里，那来的必是“落花流水”了。

    果然，又一个声音叹道：“凌退思宁可举家迁逃，也不交出丁兄弟与路兄弟，恐怕他们真的不在他手上。”

    正是水岱的声音。声音越来越近，人也朝院子里来了。路过正担心会不会被发现，一个人影忽地从面前闪过去，带起的雪粒几乎从他脸上拂过。

    一个苍老厚重的声音道：“三弟、四弟，找到什么线索没有？”

    这声音虽老不衰，路过认得这是陆天抒的声音。他稍稍抬起头，一个白须银发的老者出现在视线里，面容慈和，是南四奇之首的仁义陆大刀。

    水岱与花铁干齐齐摇头。

    “这府中上下，人都走得干干净净，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事。剩下的都是寻常家丁，又被杀得干净。”左边院子里又出来一个穿着杏黄道袍的道士，背着一柄长剑。不用说，自是“落花流水”里的刘乘风了。

    刘乘风道：“血刀门要抢夺连城诀，我们兄弟接到消息那也是三天前的事了，凌退思是官府中人，势力庞大，城府极深，绝不会冒险在这里干等着大家来相助。若我猜的没错，他应该在散布消息之时，就已经离开了。”

    落花流水来了又走，路过小心翼翼未叫他们发现。待他们走远后，才从藏身之处出来。

    猜的是没错，凌府早人去楼空。

    凌退思去了哪里？当然是江陵了，去那儿当知府寻宝藏了。

    路过边走边笑。丁典在外头被人打得半死，想必也不知道凌府早就没人了，自顾自地在外面一厢情愿地约会，自顾自地在那头英雄救美。

    忽然，他的脚步停下来了。如果“血刀门”今日才动手，凌退思为什么一早就知道血刀门要寻上门来？

    想起书中凌退思的冷酷无情，路过隐约觉得不好。若是血刀门本就掳走了凌霜华威胁凌退思，结果凌退思不受威胁反而弃车保帅，那凌霜华现在的处境岂不是危险至极？

    想到这里，路过立刻循着那些从后门进入凌府的脚印，可惜循不多久，都被“落花流水”破坏掉了，大门外的脚印马蹄印更是一团乱糟糟，失去了任何线索。

    这问题已经不在他能解决的范围之内了，路过虽有些担心，却也无计可施。想起还半死不活躺在家里的丁典，他决定当凌霜华安全跟着凌退思去了江陵。反正原著就是这么写的。

    哪知道，他才刚准备返回再从后院悄悄离开，大门口忽然传来踹门的声音，几个洪亮的声音嚷着粗话，骂个不停。

    “师傅，凌退思当了缩头乌龟，我们该怎么办？”

    路过心中一凛，立刻陷入了冰火两重天。英雄主义的热血沸腾，逃跑主义的血液凝固，同时发生在了他身上。那个声音他听得分明，正是当日在江上拿刀架在他脖子上的宝象，他的师傅——就是那个以杀人为乐的血刀老祖！

    有没有搞错？他不是要好几年后才会出现的么？

    “哼，他以为他这一跑老子就没法子了？敢跟老子耍花招？这如花似玉的女儿，他不要，我要！老子先享享艳福，然后一把火烧了他的家！”

    “师傅威武！”几个徒弟符合着，道，“凌退思敢和师傅斗，他是活得不耐烦了。他跑得了初一跑不过十五，迟早再找他出来。”

    粗俗的话粗俗的声音里，夹杂着一声女子压抑的哭泣声，路过的心都差点跳了出来。

    那声音正是凌霜华。她抽抽噎噎地道：“我爹不会丢下我不管的，必是家里出了什么变故。大师傅，你本事高，不必把我爹放在眼里，但他好歹是官府中人，若被逼急了……”

    那声音颤悠悠，柔弱中带着可怜，真是闻着流泪，听者动心。路过几乎不敢去想凌霜华落在他们手里有多久了。

    “闭嘴！你这女娃娃，今日说什么都没用了！老子已经放过你两天了，你爹既然出尔反尔，就别怪老子不客气！”

    话音刚落，只听撕拉一声裂帛，伴随着凌霜华的尖叫。

    血刀老祖哈哈大笑道：“过了今日老子也没想再留你了，你死就死吧。”

    路过听到这里，便是再想逃跑，也是不能逃了！

    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霍地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喝一声：“住手！”

    血刀老祖没想到这里还有人，愣了愣。路过趁着他这一怔愣，抄起手边一把椅子砸了过去。血刀老祖挥手就拂开了去，椅子掉落一旁，站在旁边的血刀门弟子当然不敢接师父的招，闪身避开了。

    “你……你……”凌霜华在惊恐中乍听见路过的声音，又逢希望又逢羞愧，只来得及转头看了他一眼，当即晕了过去。

    “不要命的小子。”血刀老祖不耐烦地推开已经晕倒的凌霜华，伸手朝向旁边的一把弯刀。那弯刀像是有意识似的，自动弹起，回到他手上。他哼笑一声，手起刀落。毫无疑问，这一刀必然要将路过给劈成两半。

    路过看他刀劈将过来，脚下欲躲，手上同时出拳反击。

    “师傅，他是路过！”血刀门其中一名弟子忽然嚷了出来。

    路过一听，本来要闪避的身子硬生生停在了原地，只留下手上半招挥掌弹指，朝血刀老祖弹去。血刀老祖的刀法炉火纯青，一刀劈下来，停在路过颈边。冰凉的刀刃搁着他的皮肤，却没有伤到他半寸。

    “他就是路过？”血刀老祖问着，一双眼睛上下打量站在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的人。敌人的刀都劈到面前了，还不自量力地拿手臂格挡。毫无自知之明的热血小子。殊不知，他这一刀劈下去，有几只手臂也给斩断了。

    宝象怜香惜玉，将刚才扶住的凌霜华放倒在一边椅子上，然后大摇大摆走上前，轻蔑地道：“丁典与路过，不好对付的是丁典。这个路过却是个软骨头，既不会武功，又没有骨气。师父，不用跟他多说。路过，我问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凌退思没有带你走么？丁典呢？”

    路过也轻蔑一笑，回答道：“凌退思凭什么能耐带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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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游斗血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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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你这小子，半年不见倒是长了些气性。”宝象有心要在师傅面前显摆，根本就没把这个当初又没骨气又没本事的手下败将放在眼里。他边说着，倏然上前，抓起路过一只手往上翻去。

    路过让他抓，顺着他的力道毫不抵抗，另一只手却趁他靠近之时在他面前虚空一弹。宝象愣了愣，问：“你做什么？”

    路过朝他一笑，灿烂无比，手指弹出之后，立即变为中指食指前身，叩向宝象颈间。这一下，他催动内力，宝象只觉得手中抓到的软绵绵的手腕忽然像泥鳅一样滑溜，本来毫无威胁的一指攻击也变得凌厉十分。他生平杀人无数，对临阵危险自是有几分嗅觉，当即后退了两步，又惊又怒道：“你……你会武功？”

    路过本来就不是真要跟他打，得了自由见好就收，拍手笑道：“看起来似乎还不错。”

    宝象“哼”了一声，讥笑道：“三脚猫的功夫，也想在老子面前显摆。”

    语毕他揉身上前，哗地抽中腰间大刀，朝路过劈来。刚才是他轻敌，以为这小子没什么本事，只要擒住他给他点苦头吃再威胁两句，轻轻松松就打发掉了。没想到半年不见，他居然学了一身武功。虽然不好打发了点，但也不足为惧。

    宝象武功高出路过不少，所使的血刀刀法更是精妙无比。路过自知不敌，原本想测试自己到底能抵挡几招，但宝象有心要让他臣服，一上来就是血刀刀法中最精妙的“流星经天”。

    路过只修内功，不懂招式，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盯着他的刀刃，以期能避其险锋，再出手反击，后发先至。

    理论绝对是好的，但实践起来实在是很有些困难。

    宝象的刀只在出招的瞬间能看到有道白影挥出，随即消失在一片刀光缭绕中。眼前是一片炫目，哪里还看出剑在哪里？

    能逞能时趁机逞，不能逞时赶紧跑。这叫大丈夫能屈能伸，时刻保持清醒，知道哪条路才是该自己走的。

    路过非常清醒地身子一矮，险险地躲过了宝象着劈开盖地的一击，嘴里嚷道：“大师傅饶命！”

    他内功虽精进不少，但起点却是零，临敌经验又有限，这一开口，内息顿时就有些岔了。内息不稳，脚下跟着一个踉跄，他只觉得胳膊一凉，宝象的刀就从身边险险地划开。

    宝象见他躲过这一招，大怒之下要立即变招再攻过来，听到他喊“饶命”，便嗤笑一声收了手，道：“算你……”

    哪知道他这句话还没说完，路过就已经消失在他面前。他迅速扭头，却见路过一个踉跄后，扑向了旁边的师兄弟。

    “血刀门”其他弟子早看出路过那点武功根本就不是对手，因此也没有放在心上。见他躲避师兄的躲得如此狼狈，当即更是哈哈大笑，鄙视味道十足。其中一个见路过跌倒面前，伸脚要踹他一下，让他跌得更狼狈一些。

    路过趁此机会抱着他的大腿往上一带一牵，那和尚失去重心，笑到一半也笑不出来了，“啊哟”一声，硬生生地被摔了出去。路过借他这一力站稳了，趁着其他人怔愣之时，噗噗噗连弹几下。

    一道红光忽然自眼前闪过，路过一惊，急急缩手，却还是收手不及，冰凉的刀刃从手背划过，鲜血立刻涌出。

    他心中喊着好险，却顾不得手上的伤，再朝剩下两人欺近。他的招式非常简单，只要一只手能抵挡住对方一招，另一只手必定弹出一指，然后绝不恋战，马上就逃。他武功当然是比不过人，但“血刀门”一来早看出他武功不济，二来也要留他一个活口，因此没人上来就使杀招，这也给他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招半式挡下来，竟然都顺风顺水，虽然受了些伤，却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眼看着六个人都被他弹了一弹，路过心中这才舒了一口气，正要拍手准备谈条件，脑后忽然一阵劲风袭来。他暗叫不好，那劲风来得如此之快，闪避已然来不及。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听到“啊！”的一声，劲风顿时变了方向。随即只听“嘭”的巨响，灰尘簌簌，落木萧萧，竟是屋顶被打了个大洞。

    路过回头看去，只见灰尘影子中大红袈裟的和尚捂着眼睛，狂乱地叫着，声音好不凄厉，正是血刀老祖。

    路过连忙退后几步，正纳闷间，忽然瞥见灰尘中一个绿色的影子正穿过灰尘扑了过来。他直觉地伸手去接住，那绿色影子却一头撞进了他胸膛，还不死心地继续钻，像是要钻进他胸腔里去。

    “师傅！”血刀门五个弟子一起上前，围住血刀老祖。

    “这小子有古怪，快杀了他！”血刀老祖捂着眼睛，黑血红学都从指缝里流了出来，“还有那只鸟，一个都不能放过！”

    五个弟子不敢抗命，一齐向路过扑来。路过取巧尚只能勉强应付其中一个，如今五个一起上，哪里还是对手？当下想也没想，转身就跑。但才转过身，一个大红影子扑面而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哪里跑？”血刀老祖拦在他面前，一刀劈将过来。

    路过一个哆嗦，躲无可躲，就地一滚，极其狼狈地躲过了这一刀，喊道：“我告诉你们连城诀，大宝藏，别杀我，我告诉你们！”

    他嘴上虽说着软话求饶，心里却是骂翻了天。有没有搞错，丁典的武功是烂到了什么程度，为什么片刻就能放倒他的迷药到了“血刀门”这里却撑了这么久还不倒？

    大宝藏的诱惑实在是大。血刀老祖的刀生生停在半空，喝一声：“说！”

    他一只眼睛紧闭着，脸上黑白交错，只睁着另一只圆滚的眼睛瞪着路过。他内力贲张，周身仿佛仿佛有着无形气流，吹动他衣衫鼓鼓，但手中的刀却是落在路过面前，纹丝不动。

    路过心中顿时明白，骇然不已。血刀老祖那一只眼睛被鹦鹉给啄了去。眼睛乃人周身最柔弱之处，他此时的疼痛可想而知。向来真气随心转，他在如此疼痛之下居然还能控制住几乎暴走的真气，一把刀落在他鼻子上，却没有伤到他分毫。

    这血刀老祖能打败“落花流水”绝不只是靠取巧得胜啊！

    但这关头哪里是感叹佩服敌人的时候？他惊惧得牙齿都在打颤。自他进入金庸的世界，《飞狐外传》里人人当他至尊一般敬着畏着爱着，就算偶尔有不识相的凑上来，哪个真的敢伤他、能伤他？他只要一眼瞪过去，对方自然而然就被他的气势吓趴了。就连在这《连城诀》的世界里，就算他半点武功不会，照样靠着“先知”将天下群豪玩弄于鼓掌之上，即使缩头装装龟孙子，那都是诱敌骄敌之策，胜券在握。

    哪像现在，虽然都是小伤，但他都没空去数到底被砍了几刀了，弹出去的迷药居然到现在了也还没发挥效用，还被一个削铁如泥的宝刀明晃晃地悬在头上。稍微一动，他的头恐怕就要像菜瓜一般被切成两半了。

    他丝毫没有掩饰这种害怕，颤颤巍巍地道：“你们饶我性命，我带你们去找宝藏。”

    血刀老祖的刀从他的鼻子移到嘴唇，又从嘴唇移到颈项，最后停在了他心口。寒气逼人的刀，隔着衣衫都能感觉到。路过真后悔没有多穿几件衣服。

    “把这只鸟交出来。”血刀老祖说着。

    怀中的鹦鹉继续往他怀里钻着，仿佛真要钻进他胸腔里才安全。路过心中犹豫，血刀老祖有忌惮不会杀他，但这鹦鹉恐怕只要稍稍离开他，就会落得碎尸的下场。这鹦鹉刚才救了他，他知道。刚才若不是它，血刀老祖那划过他手背的刀应该是齐齐地切掉了他的手腕，后来那一刀应该是直接将他劈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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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带凌霜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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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交，我交……”好汉不吃眼前亏，性命掌握在对方手里，那自然是对方说什么是什么。

    路过伸手入怀，要去把那埋头当鸵鸟的鹦鹉拽出来。忽然，他手一软，动弹不得，最后干脆白眼一翻，晕了。

    我晕了，我晕了，管你要鹦鹉还是要连城诀，要就自己来拿。

    “耍什么花招？”血刀老祖一脚要踢上来，身后忽然传来重物倒地的声音。

    “咚——”

    血刀老祖回头一看，大徒弟宝象倒在了地上。

    “师傅——”一个声音叫着，也跟着没了。

    接二连三地有人倒下。

    晕倒的路过心中又喜又惊。喜的是迷药终于发挥效用了，惊的是血刀老祖居然还屹立不倒。他现在受制于人，若被发现了迷药是他吓得，恐怕血刀老祖就算要昏倒也会先杀了他。

    可恨的是，那把刀悬在他心口，还是把销金断玉的宝刀。他大气不敢出，一动不敢动。

    “谁？谁？出来！”血刀老祖第一反应立刻退后，避开屋顶的破洞，凝神戒备。路过不敢睁眼，依然躺在地上装晕。

    血刀老祖凝神屏息，没有察觉敌人的丝毫气息，不由得心中一阵发毛。敌明我暗，且处于不利形势，当然是走为上。他行动迅速，一只手提起路过，又要去抄起早就不耐迷药晕倒在旁的凌霜华。

    路过阴谋得逞，大喜，忽然睁开了双眼。血刀老祖乍碰到他的笑眼，愣了一愣。路过灿烂一笑，手里迅捷无比拔出了靴子里的匕首，往上一提。匕首锋利无比，他这一匕首划上去，血刀老祖估计就要变成鱼被来个开膛破肚了。

    但血刀老祖绝对不是这么好对付的。这关键时刻，他变抓为掌，掌中吐力，将路过连人带刀都震飞了出去。

    “噗噗——”

    碰到这种打不死的小强，他……他也很无奈啊！路过非常配合地吐了两口血。

    血刀老祖劈刀紧跟一步上前，要朝他劈下。路过脑海里忽然滚出一个歌词：啥都不说喷喷血咵就死了。

    老子才不会死！路过本能往旁边一滚，血刀老祖一刀劈了个空，立刻稳住身子瞪着路过。

    “是你下的药？”

    阴狠的声音传来，路过心中一颤。他是没想到啊没想到，血刀老祖当初不是有狄云的主角光环才能赢了落花流水么？现在是怎么？他弹出去的迷药不管用，连直接让他沾上的毒药也不管用了？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路过连连摇头，生怕摇得慢一点了，这个杀人为乐的祖宗就要一刀劈了他，那太不划算了。

    “大师傅你法力无边，我哪敢在您面前耍花招？”

    “嗯，不是就好，不然就可惜了。”血刀老祖的面色缓和了下，慢慢地把血刀收了起来，道，“我看你这小子资质不错。听宝象说，半年前你还丝毫不懂武功？”

    “对，丁典教我的武功。”路过打着哈哈应付，盯着血刀老祖一步一步靠近。

    “我几个徒弟都死了，我看你资质不错。给你两个选择，一、加入‘血刀门’拜我为师，唯我马首是瞻，将来你就是第五代掌门；二……”血刀老祖提了提手中的宝刀，露出一个阴狠却又似乎和善的笑容，哼了两声，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路过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

    白痴都知道选第一条啊！

    性命当前，尊严什么的绝对是可以抛弃的，反正没人看见，以后再徐徐图之就好。再说，血刀门的武功很高啊，既不用丢性命又能学武功，何乐而不为？

    路过差一点就真的要上前去拜师了。真的，就差一点。

    就在那么一点点之间，他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

    血刀老祖的刀尖拄在地上。

    然后他忽然又想起血刀老祖，打不死的小强，那是不用说了。一只眼珠子被啄了还能屹立不倒当没发生过，这等耐力也是非同小可。

    但是，那诱杀“落花流水”的智计也是无双的啊！尤其是最后内力虚空下还能让花铁干变节的装腔作势，那更是无人能敌！

    路过慢慢地站起身来，盯着血刀老祖，一步一步缓缓靠近。血刀老祖盯着他，依然保持着和善的微笑，道：“你决定拜师么？很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路过也报以微笑，道：“是啊，当然。”

    他一步一步，向血刀老祖走去，余光盯着他的手。眼看着快走到他的挥刀范围之内，血刀老祖的手紧了一紧，路过立刻向后跃出，一刀凌厉的刀风从他面前划过。

    血刀老祖那拼劲全力的一刀被他避过，扑了个空，身子失去平衡，便再也支撑不住，摔倒在地上。

    路过长舒一口气，笑着连连摇头。就说怎么真有打不死的小强。他内功高强，又被啄了眼珠，疼痛之下迷药缓效了，那结结实实沾在手上的毒药却是怎么也避不了的啊。

    “你……”血刀老祖看着路过走近，却是再也挤不出一丝力气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拿走了他的血刀。

    “我姓路，名过，字改之。”路过笑着回答。可惜血刀老祖的命大概是没被改多少。血刀老祖这把宝刀销金断玉，锋利无比，就当是他的战利品好了。

    “你若不杀我……”

    “等你将来杀我吗？”路过打断他的话，一刀要劈下，却有些犹豫了。这么直接杀人……

    还真是有些心里障碍。

    正寻思要不要换用毒药时，前头忽然闹哄哄地有声音传来。

    “我看到他们进来的！”

    路过脸色一变，当即跃到凌霜华身边。脱掉外衫，将她抱了起来，立即从后门逃之夭夭了。

    凌霜华不懂武功，对他的迷药没有抵抗力，依然昏迷着。好在她也不重，路过身上就算有伤也能抱着她行走自如，因此也没有先将她救醒，看后面没有人追上，便一直抱着她回到了花店。

    花店后门敞开，院子里雪地上脚步凌乱，除去前头他与丁典留下的，还有两串脚印。进去的脚印轻，出来的却是深多了。

    路过心中警惕，随即又放下心来，就算曾经来过人，那人也是走了。他抱着凌霜华进屋，一见屋里的凌乱模样，不由得愣在了原地。

    桌椅都被翻到在一旁，那本一直放在厅中桌上好方便他随时翻阅的书掉在了地上，书页上的“三字经”三个大字清晰无比，那是路过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学会的毛笔字。

    无可抑制地笑了，他扶好一把椅子，把凌霜华放在上面，匆匆塞了颗解药给她吃下。他把《三字经》捡起来，随手翻了翻，确认里头内容还是《神照经》，然后揣进怀里妥善收好。

    不意外，丁典房里空无一人，已经没了踪影。房间被翻了个乱七八糟，就连隔壁他的房间也未能幸免。桌椅全都翻到在地，就连被褥都被划开过。

    谁找到了他们的住处？

    路过绕到前头店铺里去，冬天没什么花卖，就几盆梅枝摆在那里。春花穿着厚厚的棉袄坐在那里一掉一掉地打盹。

    路过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春花立刻跳了起来，低头检讨道：“对不起，二老板……”

    本来想问问春花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人物，瞧她这模样也是不可能了。她若看见了，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路过道：“既然没什么生意，你就先回去吧。把这些花也都带回去，铺面上的钱你都拿着，就当这个月的工钱。我和大老板要出一趟远门，等春天暖和了，生意好些了，我们会再找你过来帮忙。”

    这个地方既然已经被人发现了，那肯定是不能留了。丁典到底被谁救走了，半点头绪都没有。不过也无所谓，那人既然带他走，想必也不会加害于他，顶多……

    哎，他好像也没改变什么。原著里丁典被凌退思带走关押，现在顶多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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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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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凌霜华幽幽地醒转过来，看着黑沉的屋顶，一时半会没明白身在何方。听到身边有动静，她瑟缩了一下，随即想起昏迷前的一幕，她好像看到了……

    她急忙起身，却因为动作太突然而一时无法站稳，一双大手及时扶住了她。

    “你醒了？”路过正收拾着东西，见她醒来，打了个招呼，扶稳她后又继续收拾。

    凌霜华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拾，伸手摸了摸胳膊处被他扶住的地方，两颊淡淡地浮现红晕。

    “谢谢你救了我。”她小声地说道。

    她声音极小，幸而路过现在耳目聪敏多了，不然还真听不见她说了什么。路过回头朝她笑了一笑，道：“这没什么。”

    凌霜华这才注意到屋子的凌乱，吃惊地问：“这是哪里？遭贼了么？”

    路过道：“这是我家，的确遭贼了。”

    “你家？”凌霜华喃喃自语，两颊的红晕更甚。这下，路过也听不清楚了她在说什么了，本来正要进房间，又退回来问了一声：“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凌霜华有些慌乱，“我……我帮你收拾。”

    “不用了，反正要走。”路过笑道。遭贼了就遭贼了，这破烂地方不需要了。

    “去哪儿？”凌霜华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进进出出，把几件衣服塞进包袱，又塞了些银两，然后是一堆瓶瓶罐罐。

    “呀，你受伤了！”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路过的手上和胳膊上都有伤。

    “没事。”路过正思索着事情，看也没看一眼，停顿片刻后，他将包袱打了两个结，起身就走，道：“送你回家。”

    丁典不知道被什么人抓了去，但无论被谁抓，他也不敢贸然冒险去救人。但却总有法子叫人主动放人，那就是把连城诀地秘密公诸于众。

    不过，在公布秘密之前，他得自己先把宝藏挖出来才行。他给自己找了个绝好的借口，那是在做好事，救无数人的性命。连城诀的宝藏涂满奇毒，谁碰谁死，只除了他，知道有毒，也知道解毒。

    总之，这绝对不是他自己想私吞宝藏。

    《雪山飞狐》里的宝藏没本事私吞，让红花会拿去造福了所有百姓。《连城诀》里的宝藏，该怎么用呢？这是个好问题。

    因为落脚地已经被发现了，多停留片刻就多片刻危险，路过收拾好东西后就带着凌霜华离开。未免夜长路多，小鬼挡道，他们取道长江，直接从水路去江陵。

    凌霜华很纳闷，为什么送她回家要去江陵。只是路过一路上一言不发，她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偷眼瞧着他，看他坐在船尾，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绿色的东西。

    她认得，那是他养的鹦鹉，一只不会说话的鹦鹉。她微微含笑着，但在看到鹦鹉时，脸色立刻变了变，禁不住凑了过去，问道：“它……”

    鹦鹉绿色的身体已经有半边被染红了。

    路过的心脏紧缩着。血刀老祖刀法厉害，就算这鹦鹉躲在他的心口处，他也有足够的能力刺伤鹦鹉而不伤害他分毫。

    这只小东西，还能活吗？

    他很怀疑。

    眼眶不由得有些酸涩，有两滴泪掉在手上。他惊诧，抬头才发现，原来是凌霜华掉泪了。

    凌霜华捧起他手上的鹦鹉，声音哽咽地问着：“它怎么了？你能治好它吗？”

    明明是他的宠物，一个外人居然比他还伤心，搞的他都不好意思伤心了。心里隐约起了微妙的感情，他定了定神，不抱希望地道：“我试试吧。”

    这鹦鹉是伤在了背上，寸长的伤口伤在人身上，不算什么，但伤在一只鸟身上，却足以要命。但奇怪的是，这鹦鹉虽然一动不动，但身体微温，胸腹隐约还有极微弱的心跳，想必这伤口居然没有伤到要害。

    他想检查一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遂忍着扒了扒鹦鹉背上早被染红的绿色羽毛。鹦鹉颤抖了一下，伸了伸腿，是无条件反射，然后再没有反应。

    他不是兽医，这鹦鹉的伤也早就超出了一只鸟能承受的范围，他死鸟当活人医，倒了些金创药在那伤口处，至于药效就看它的造化了。

    收拾好了鹦鹉的伤，他才有工夫来理会自己的伤。当时一口气堵着，什么伤都没太放在心上，现在回头来检查一番，才发现居然伤了六处，血刀门几乎人手一处贡献。

    他有些郁闷。别人升级打怪都是本事小时就遇小怪，本事大了再遇大怪，怎么他一出场就老是遇到这些boss级的人物？

    “我帮你。”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一个身子偎了过来。

    路过抬眼看了凌霜华一眼，默默地放下了缠伤口的手。一边胳膊一边手背都有伤，尤以手背上的伤最重，需要包扎，他一只手忙不过来。

    他偷眼瞧了凌霜华一眼，她非常小心地帮他包扎着伤口，眼里含着泪，却紧抿着一声不吭。路过心中微觉不对劲，为什么凌霜华从头到尾都不问丁典，也不问他怎么恰好会去救人。

    船舱里光线有一点点昏暗，身畔的美人离得这么近，幽香入鼻，还这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场景……很是暧昧啊。

    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妻，不可欺。

    路过在心中默念着，想着丁典的义气，将心中的小人压下去，主动挑起话题，道：“是丁兄弟撑着一口气赶回来让我去救你的。”

    凌霜华惊喜地抬头，道：“他还活着？”

    一句话，表明她是亲眼看到丁典被“血刀门”打得半死，弃尸河边。

    “当时还活着没错，现在就不确定了。我那间屋子你也看到了，有贼闯进来，翻找一通后，就偷走了他。”

    凌霜华低下头，在他手上打了个漂亮的结，然后眼泪又啪啪地开始掉了。

    路过心中叹息，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与丁兄弟兄弟一场，一定会救他回来的。到时候你们就又见面啦。”

    凌霜华忽然抬头，还带着泪水的双眸愕然地盯着路过。路过一愣，直觉她在责怪他说错话。他暗里皱眉，凌霜华这大家闺秀脸皮薄爱害羞他知道，怎么就调侃个见面都不行么？他还没说“一解相思”呢。

    凌霜华一双水眸含愁带怨，幽幽地看了他半晌后，低下头坐到一边去，靠着船壁，再不理他。路过暗里撇撇嘴，没想到温柔的凌小姐还有大小姐脾气。

    他拿着药瓶要去收拾其他伤口，外面江上忽然传来一声粗犷的骂声。

    “凌退思那王八羔子，把大伙儿都忽悠了来，自己却卷铺盖逃了！”

    这个声音，有点熟悉。路过不由得停下手中的动作，细细去听。只听外头那声音又骂着：“说什么‘血刀门’要找丁典和路过，抓了他女儿，依我看，八成是他为了连城诀，把他那如花似玉的女儿卖给了丁典和路过！”

    凌霜华身子一颤，向路过看了过来。路过朝她微微一笑，把食指竖在唇边，表示相信她，叫她别作声。

    “你少胡说，我神仙叔叔才不会那样做，他不喜欢凌小姐！”一个稚嫩的嗓音打断粗犷的骂声，说话的只是一个小女孩儿，但是却没人敢驳她的话。

    路过不由自主地微微笑了，居然又碰到水笙了。

    “笙儿，小孩儿别插嘴。”温和厚重的声音响起，不用说，一定是水岱了。

    “爹，他们胡说嘛！神仙叔叔不会做那种事的啦！”

    “那他为什么一躲躲了半年不见影踪，凌家一出事就出现？分明是和凌退思勾结好了，要从万震山那里骗到‘连城剑法’了好去取出宝藏。笙妹妹，你别再被他迷惑了，他不是好人，你看他打败‘血刀门’的法子，还用迷药，下三滥的人才用迷药！”

    “你胡说，你胡说！神仙叔叔是大夫，当然不需要动手就能把敌人打跑。他本事大得很，换作你，迷药给你你还不会用呢！”

    路过抚额一阵叹息。水笙和汪啸风这对青梅竹马，似乎越来越不像话了。他望了凌霜华一眼，凌霜华脸色惨白，连身子都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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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遇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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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他这么英勇地单枪匹马就打败了“血刀门”，救出了凌霜华，既是为民除害，又为中原武林除敌，难道不应该是名声大震，人人高喊“大侠”么？

    怎么还变成了黑吃黑，他也半斤八两了？

    这世界，大侠难为啊！

    说起来，若非他自己知道，倒也极有可能相信了汪啸风的话，毕竟丁典已经有了连城诀，需要的只是连城剑法。与其同浩浩荡荡的江湖豪杰“见者有份”，不如投靠官府，与凌退思一人平分，分到的蛋糕自然大块一些。至于前头那人说凌退思为了宝藏出卖女儿，这就不用怀疑了，恐怕不相信的只有凌霜华。

    路过拍了拍凌霜华的肩膀，以示信任，以示安慰。他从窗户望过去，外面一艘大船，船上人数不在少数，不只有“落花流水”还有其他人，看来被凌退思忽悠来的江湖豪杰不在少数。

    外面的大船一直与他们的小船距离并不远，速度一直相当。路过让舟子放下帆来，把速度慢下来，安全第一。

    “二哥，万震山在这时候举办寿礼，广邀江湖豪杰，会不会有什么蹊跷？”

    “他们三兄弟都没有练成连城剑法，剑谱又被他言达平和戚长发盗走了。现在路过与丁典好不容易现了身，他若不这么做，恐怕会落在言达平与戚长发的身后，让他们其中一个先找到丁典，把宝藏挖走。”

    大船开远之前，路过最后一句听到的关键消息，就是花铁干与水岱的对话。

    花铁干其实挺聪明的，武功也好。正所谓刚极易折，慧极必伤，所以当英雄当狗熊都换台换得极快。路过禁不住感慨，成名果然得趁早。宝藏之说还未公开，连花铁干这样的人都能混上大侠，等响当当的名头叫出来了，说什么别人就信什么，才把水笙坑得那么惨。

    这个世界，他估计是与“路大侠”无缘了。

    腿边忽然有些痒，他低头一看，刚才还奄奄一息的鹦鹉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他身边来了，依然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若非他记得非常清楚，他把鹦鹉放在一边的蒲团上，这会儿恐怕都要以为自己是记错了。

    路过小心地把它捧了起来，心思却没放在它身上。花铁干说的有理，知道连城剑法的只有三个人，万震山是唯一一个在江湖上招摇的，当年他透露了连城剑法与宝藏的关系后，想当然尔，万震山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但他心思也深沉，梅念笙的连城剑法所向披靡，万震山这么多年却一直是个二流角色，要说他练成了连城剑法，估计也几个人会信，把剑谱污在多年消失无踪的师弟们身上，最合适不过，他还能趁机过一把万众瞩目一呼百应的瘾。想当初，他老人家那个大寿，“落花流水”鸟都不鸟，现在居然能广邀天下了。

    当然也想要连城诀，思前想后，要救丁典，决定把速度彻底慢下来。

    “三天前，我正在房里作画。”凌霜华的声音幽幽地在船舱中响起，“忽然有人闯进来，抓了我。就是那些大和尚中的其中一个，你也见过了。他们威胁我爹，让我爹交出你们，不然就要把府中上下杀得一干二净……”

    路过稍稍愣了一下，凌霜华的这思路明显落在后面了。他路过像是会纠结这种事情的人么？凌退思是出卖女儿，还是他们与凌退思勾结，有什么关系？

    “我爹交不出来，我一急之下，透露你们早就不在府中。那大和尚不信，我爹就用缓兵之计，道就算杀了凌府上下，他也交不出来你们。若大和尚给些时间，大家合作，说不定能逼得你们主动现身……他说……他说……”

    凌霜华本来想解释清楚，但说到此时，面色一红，又说不下去了。

    路过一笑，清咳两声，压低嗓音学凌退思的语气替她补充道：“丁典对小女极为有心，小女若有难，他必然相救。大师傅，我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保证不出三天，丁典就会主动找上你们，但这三天，你必须保证小女安然无恙。”

    他模仿得不伦不类，凌霜华掩唇轻轻一笑，把刚才的紧张一扫而空。她低下头，没有纠正他，凌退思当时说的不止是丁典，还有路过。

    “我当时看到丁大哥，都快急死了。我不敢喊他的名字，就怕一喊，那些恶僧不放过他。但是，没想到……”她说着，又掉了几滴泪。以丁典那“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的价值观，那一战可想而知了。

    你若喊了他的名字，那些恶僧总会手下留情，留他一命的。路过心中想着，当然不会说出口，不然这凌霜华估计得自责死了。他伸手又拍了拍凌霜华的肩膀，安慰道：“你爹是你爹，你是你。只要是能救你，就算是被你爹陷害，丁兄弟说不得做梦都感激着他。你别太自责了。”

    其实，凌退思根本就不相信丁典与路过会为了对自己女儿的那一点小情小爱而放弃连城诀，现身相救吧？不然，不会血刀门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个携巨款潜逃。

    凌霜华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轻轻颔首，道：“谢谢你。”

    天色渐暗，路过没有急着赶路，让舟子将小船泊岸。小舟只有一个船舱，他虽然无所谓，但凌霜华却是个大家闺秀，他也不能无所顾忌地与人同宿一舱，因此只得窝在船头吹风。

    他默默躺着，将《神照经》的口诀默默背诵一遍。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世界，到时候经书他带不走，但是留在脑子里的口诀却能帮他无论在何时何方何地，都可以继续修习。口诀默诵完毕，他又按着口诀指引，放空心思，眼观鼻鼻观心，一双眼睛仿佛看着内心，看着一道真气自丹田起，顺着任脉运行一个来回，最后终止于“会阴”，他暗暗发力，想试图让那股气从“会阴”冲进“长强”，却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电视早就耳熟能详的任督二脉，那数寸距离竟是怎么也打通不了。

    正挣扎间，船身忽然上浮了些，一个低低的嗓音从船尾传来：“开船！”

    紧接着又传来舟子求饶的哭腔：“大爷饶命……”

    路过心中一惊，顿时明白有土匪趁夜上船打劫，逼船家开船。他本来正一心一意要努力冲破任督二脉，偏功夫不到家，冲破不了，正要慢慢散气时，忽然被人这么一搅，关键时刻哪容他有丝毫分心走神，当下只觉得集中于“会阴”那股热气蹭地就从往上冲去，路经曲骨、气海、神阙，又经三脘，走巨阙、中庭、膻中、玉堂，最后直冲上了“承浆穴”，在承浆穴受阻后，那不受控引的真气依然还往上冲。

    一时间，路过只觉得脸庞红热发张，仿佛全身重量都集中在了面门，要冲出血来了。喉间聚集一股烦闷之气，整个脸颊疼痛异常，非纵声长啸不可一舒大快。

    “你怎么了？”凌霜华听到他痛苦的叫声，立刻从舱中出来。却见路过瘫倒在船头，姿势奇怪，一双手捂着面颊，十分痛苦的模样。

    她上前去，要帮他查看怎么回事，但有个人影比她更快地落在船头。凌霜华想也没想，危急时刻生出力量，立刻将路过先抱了起来，藏在身后。但于此同时，肩头忽得剧痛，她也忍不住“哎哟”了一声，却很快咬唇忍住。

    船头站着一个身形削瘦的男人，那人衣衫褴褛，像只是挂着一堆破布一样，还隐隐散发着臭气，手中拄着一根竹杖，竟然是个叫花子。

    凌霜华心中害怕，但是想到身后的路过，她也鼓起勇气，丝毫没有退缩。那乞丐听到有人大叫，本来是要一击必杀，哪知竹杖伸出后，面前忽然变成了一个俊俏的少女，手中力道不自觉就轻了些。

    船渐渐离开了岸边，静静的夜里，只听见船桨的欸乃轻声。

    “你……你是何人？”凌霜华想拿出点架势出来，但声音软软的，没什么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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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凌退思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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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好像置身于一个绝对黑暗的地方，他明明觉得自己闭着眼睛，但似乎又能看见周遭的一切。他明明觉得能看见周遭一切，但周遭却全是虚无，除了那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温柔女声。

    “兰溪，别急，别害怕，放轻松，照我说的做。”

    她说着奇怪的话语，像是低吟一般，他明明听不懂，但她的声音温静如水，仿佛带着一股魔力，让他不知不觉地跟随着。他松下紧绷的身子，尽力去放轻松，慢慢地仿佛漂浮在水上，漂浮在那无尽的黑暗之中。面门的热胀渐渐减退了，那顺着任脉冲上来的真气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又随着来路缓缓退了回去，面门渐渐变得凉起来。

    他放松了一切，仿佛已经感受不到身体，只能看着一道真气游走，真气所到尽头，就是他的四肢百骸。这样几个来回后，只觉得精神畅快，只觉得遍体通透。

    下一瞬，路过陡然清醒了过来，耳畔还残留着最后一丝不明的嗓音。他一时有些回不过神，稳着因为恐惧而发抖的身体，下意识不想去细究。

    “不要！”伴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耳畔呼呼而来的劲风拉回了他的神智。他不及多想，伸手挡了一下，原来是一只臭脚丫子。臭脚丫子碰到他的手臂，只听喀嚓一声，啊噢，似乎有人的骨头折了。

    路过还没弄清楚到底是谁的骨头折了，浅淡的月光下，扑进眼帘的一个身影扑了上来。他来不及也不能躲开，只得闷哼一声，抱住了投怀送抱的佳人。

    凌霜华反把他抱得紧紧的，声音带着哭腔，抬头乞求着：“求你……”

    她一抬头，话语都僵在了嘴边，因为她发现那求饶的对象不知为何忽然一个趔趄扑在地上。她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变故，后知后觉地低头看了一眼原本躺在地上毫无意识的路过。

    一双黑亮带笑的眼睛正望着她。

    凌霜华“啊”地轻叫一声，急急地松开路过，手忙脚乱地起身。路过没她反应快，一双手还揽着她。凌霜华又低哼一声，跌落在他身上，一张脸面红过耳，再不知道该怎么办。

    路过坐起来，把她扶坐在另一侧。先前跌倒船头的乞丐已经站了起来，对那骨折的脚趾置之不理。

    刚才那短暂一下交手高低立分，对于这二三流的角色，路过也不放在眼里了。他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道：“不知阁下是哪位？这船小供不起大人物，还请尊驾高抬贵脚，速速离去。”

    那乞丐也是极有自知之明，对于路过一伸手就震断了他的脚趾心有余悸，又见他如此稳操胜券，自然知道是遇到高手，而自己绝对不是这个高手的对手。他一听路过赶人，立刻态度大变，道：“英雄恕罪！小的姓平名达，浪迹江湖为生。近日结识了一个兄弟，与小的意气相投，我们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前几日，我们得知有个狗官为官不正，专门搜刮民脂民膏。小的与兄弟瞧瞧潜进那狗官的府邸想杀了他，哪知道那狗官有几分本事，又与盗匪勾结，小的兄弟二人差点没命，幸亏小的兄弟在关键时刻杀出一条血路，这才逃得命来。因为小的兄弟现在伤重在身，又有官兵追赶，所以不得已才抢了英雄的船。又怕你们看到了我们去报官，所以……所以……”

    “所以杀人灭口？”路过哼了一声。

    那乞丐呐呐不敢答话，路过也懒得与他多说。这乞丐满口胡编乱造，多说无益。他正要让舟子把船靠岸，赶这乞丐下船，后头忽然追来了船只。船上点着火把，船速极快。

    那乞丐脸色一变，忽然矮下身子，噗通跪倒，道：“小的死不足惜，但小的兄弟却是个仗义为怀的大侠士。英雄武艺高强，若能助我们逃过这一劫，来日我兄弟二人做牛做马报答英雄！”

    路过愕然，瞪着那跪在地上的乞丐。这人是太天真还是怎地，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杀人不成功居然还要求人做好事了！下个跪就行了么？下个跪值几个钱啊？所以说，相对于小人，君子永远是弱势群体啊，除了以德报怨没其他选择。

    他对做君子没兴趣。

    “我们进去吧。”路过扶着凌霜华进船舱，当跪在面前的人不存在。自己捅的篓子自己解决，他不赶人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他脚步才迈出一步，那乞丐反比他更快地冲进了船舱，道：“小的不求英雄出手，只要别将我们出卖给官府就行。”

    路过嗤笑一声。激将法，嫩太多了。但武侠世界行侠江湖，勾结官府那是最令人鄙视的事，就算明知是激将法，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地咬了。

    那乞丐取道船舱退回了船尾，把船舱留给路过与凌霜华。路过眼角一瞥，看到大船已经赶超了上来，那乞丐想必是打定主意他不会出卖，以为只要自己藏的好，就能逃过一劫了。

    路过也不想与人照面，扶着凌霜华进船舱。凌霜华身子忽然一僵，抓紧了路过的袖子。

    “怎么了？”

    “好像……是我爹。”

    路过稍怔，手上微微用力，将她推进舱中，他紧跟其后，掀开窗帘往外望去。大船上火把分明，照在船头六七人，中间一人面容俊雅形貌生威，依稀就是记忆中凌退思的模样。凌退思竖起手掌又下压下去，大船迅速地超过了他们的小船，然后调转了方向，横在江上，要拦住他们的小船。

    路过低声问道：“你们得罪的官府，不会恰好就是武昌翰林凌退思吧？”

    “……是。”那叫花子的声音从船舱另一侧传来，他已经带着他受伤的兄弟进了船舱，躲在靠近船尾的船舱口，就等着凌退思来问人时，让路过与凌霜华挡在前头。

    路过道：“江湖传言凌退思害怕‘血刀门’，翰林府早就人去楼空，你在哪找到他又得罪他的？”

    叫花子迟疑了一下，道：“在他还没有离开翰林府之前。事情的恩怨纠纷，小的过后会原原本本说给恩公听，请恩公出手相助。”

    从“英雄”变成“恩公”，竟然是要强逼着人“被做好事了。

    “停下！”凌退思的大船已经拦在前头，船头的人摇着旗子让人停船。

    小船上的舟子已经放慢速度，听到对面喊停下，又没有得到自己船上几个大爷的指令，他迟疑着，不知道该不该停。遇到一个打劫的已经很悲惨了，如果对面是来抓打劫的人，他会很高兴，但若拦路的又是一路土匪，那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路过没有理会外头的人和船，继续问道：“凌退思江湖恩怨缠身，在此紧要关头居然不惜下血本追两个犯事的小毛头，这两个小毛头必然身份非比寻常。平达兄弟，你说的另外一个身受重伤的兄弟，莫非正是姓丁名典？”

    凌霜华“呀”了一声，望向黑黑的船舱。路过听到身后有声音，立刻抄起舱中一把椅子，随手一折，将一截椅腿打了出去，只听“哎哟”一声，又跟着一声“噗通”，一个人掉进了水了。

    “平达兄弟，凭你三脚猫的功夫，保不住一个丁典，只会惹来杀生之祸。我同你打个商量，今日我救你性命，你留下丁典。”

    船头又有两个人攻上来，路过如法炮制一番，躲在船舱中阻挡对方上船，等着那乞丐的回答。

    路过这么露了两手，那乞丐已经是相信了他的能力。但他还在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接下这笔交易。

    路过手上的残椅扔完了，又拆了第二把，他有些不耐烦了。要命还是要连城诀，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考虑这么久么？

    “平达兄弟，我有意不拆穿你，你就别给脸不要脸了。你与丁典在一起，落在凌退思手里只有死路一条，但若只有你一人，凌退思说不定还能留你一命。”

    那乞丐大惊，颤悠悠地道：“你……你……”似乎就只会说这个字了。

    路过笑道：“你怎么？你的名字少说了个‘言’字，对吧？”

    这乞丐正是言达平，梅念笙的第二个徒弟。言达平见路过认出了他的身份，又惊又惧，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路过道：“我身边这位姑娘，你瞧这长江两岸还有她这么漂亮么？这还不够告诉你我是什么人？”

    “你就是路过？！”言达平几乎要吼了起来。路过恰好又扔出一截木棍，伴随着落水声，将言达平的声音掩盖了下来。

    路过大败“血刀门”，带走凌退思的宝贝女儿，两日短短时间之内已是江湖皆知了。

    “正是区区在下。”路过说着，“丁典身受重伤，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个未知数，你死守着他没用，不如与我合作。你要的连城诀，区区不才，恰好也知道一二。”

    真等凌退思追上来，他与凌霜华也是躲无可躲，若不先抢了主动与言达平联手，到时候说不定反被他摆一道，被逼得鹬蚌相争，他躲在旁边渔翁得利，那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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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凌霜华的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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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大哥……”凌霜华在身后轻轻唤了一声。

    路过回过头去，凌霜华问道：“为何要与他合作？我爹……”

    啊，她还不知道她爹是什么德行啊。以为凌退思追赶言达平是为了丁典，以为凌退思“救回”了丁典，丁典就安全了？

    殊不知凌退思比言达平更不好对付啊！

    凌霜华的疑问其实也是言达平的疑问，毕竟路过丁典为了救凌霜华，竟不顾自身安危，事到临头反而与她父亲反目，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路过微微一笑，道：“与他合作是等价交换，他知道连城剑法，我们知道连城诀，一起合作找宝藏谁也不吃亏。我倒想看看，那个让人趋之若鹜的宝藏到底有多价值连城。”

    他这话消除了言达平的顾虑。有了宝藏做保证，言达平爽快道：“好，路兄弟，就照你说的！”

    言达平同意了合作，外面强敌围伺，路过也就顾不得凌霜华，总不至于去跟她说“你爹就是个狼心狗肺！”吧？他相信凌霜华不会不知道，只不过是不敢相信扔抱幻想罢了。

    “凌小姐，你照看着丁兄弟。他身受重伤，不能再有任何闪失。平达兄弟，凌退思人多势众，要赢过他不容易。幸好他只知道这小舟中有你，不知道我也在这船上。不若你出去打头阵，我在后面替你掠阵。”

    简而言之，他就是那个出阴招暗箭伤人的。

    言达平也没什么正人君子的概念，对路过“自甘下贱”没觉得有什么奇怪，但对他把自己当枪使还是有点非议。

    “言达平，你逃不掉的！再不出来我们凿船了！”

    正当言达平要表示反对时，外面凌退思的手下喊话了。言达平立刻又觉得路过这建议也不错，因此也就不甚计较了。他一掀船帘，把早吓得瑟瑟发抖的舟子往角落一扔，道：“躲好。”

    他倒不是好心要救这舟子性命，只是为了自己留一条后路。毕竟没了划船的人，到时候诸多不便。

    言达平一闪身跃上船顶，虚踏几步。大船上的人一见到他，立刻朝他攻过来。言达平手中竹杖一扭，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出现在他手里。他心知这是一场生死之战，下手处毫不手软，一见到对方两人攻上小船，当即出剑。只听“哎哟”两声，接着那两个人手中的兵刃先后脱落，掉进了水里。原来言达平后发先至，先是一招“刺肩式”，接连刺中那两人肩膀，紧跟着又一招“去剑式”，引着那两人的剑互相牵制，最后双双握不住兵刃，只得脱手。

    言达平趁此机会欺身上前，剑交左手，啪啪两声清脆的耳光响起，那两个人各领一巴掌，最后双双跌落水里成了落汤鸡。

    凌退思人多，不等前头两人落败，大船上又跃出四个人。他们一人一柄钢叉做武器，另一只手上还拿着奇怪的东西，在夜色里看不分明。只见四人各自在船舷上点了一点，便如大鹏般飞掠而来。言达平从上前一步站在船顶边缘，同时举剑挽花，堵住了他四人的来路。那四个人不知道船舱里还有个路过，落在小舟船舷上，要借力再跃上船顶。

    路过在舱中掀起帘子一角，看得分明，立刻将手中一截桌腿掰成两半，嗖嗖打过去。先落在船舷的两个人毫无防备，只觉得腿骨一痛，大叫一声后，落下水去，在水里还骂个不休：“王八羔子，你使诈！”

    言达平自然知道是路过，哈哈笑道：“使诈又怎么样？”

    他话音未落，四个人中在后头攻上的两人见到前人落水，吸取了教训，踏上小舟时多了个心眼，见安全无虞了，才往船顶攻过去。结果在半路忽地膝盖一麻，一口气提不上来，跌落在了船板上。

    原来路过见自己打出去的木头都起到了效果，立刻想到了暗器。他自前头险些真气走岔时的混沌中醒来，就觉得体内充盈，仿佛一身劲力用不完似的。他一时没空去想其中关键，只是想着既然有用，那就先好好利用一番再说。于是摸出了两枚铜板，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两指先弯再直，把两枚铜钱射了出去。对方目标大且没防备，真给他射下了一个。

    那人一落下，路过立刻又补了一枚铜钱，让他彻底晕到在船板上。

    “小心！船舱里有人！”外头大船上看到这边动静，立刻有人叫了起来。

    本来路过这些动作都是或借船舱或借人身掩饰着，未料凌退思那边有人眼尖，竟然看了出来。

    “是丁典！丁典醒了！”大船上的人喊着，也不知道是惊慌还是兴奋，眼见着便又跳了几个人过来。

    接下来，路过可就没这么轻松了。他的铜钱打完，连银锭都忍痛打了几个出去，但后来攻上船的人可就没这么笨了，而且功夫都高出了前头的一大截。好在水上甚是不方便，对方就算再人多只要他们守着这船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对方形成不了四面围攻，就不可能轻易胜了他们。

    抬头望向大船，凌退思依然气定神闲地站在一溜儿火把当中，指挥若定。

    一直躲在后面打暗器也非长久之际，如今只能试着来个擒贼先擒王了。他空有内功没有招式，对付少数人还行，人一多，乱刀都得把他砍死了。

    “啊！”路过正准备现身出去时，身后凌霜华忽然叫了一声。路过察觉不妙，立刻一锭银子打了出去，然后嗖地窜过船舱，一手一抓，避开对方兵刃，将从船尾侵入的人抛下水去。

    原来凌退思是两湖龙沙帮的龙头老大，龙沙帮活动在长江汉水一带，个个熟悉水性，一见船上无法突破，便趁着夜半天黑，从水里游过来攻击敌人后方。

    “你……你不是丁典！”那些人落了水，只沉下去一会，不多久又浮了上来，离小船保持着一段距离。一看船上的路过四肢健全，神勇无比，立刻惊讶地叫了出来。

    路过不理他们，高喊了一声：“平达兄弟，下来！守着船头！”他手里不放慢，眼睛也不敢丝毫松懈，盯着敌方的兵刃来势，然后趁着对方招式只到一半，立刻欺身而上，后发先至地阻断后半招，接着抓人扔人一气呵成。

    “住手！不然我就凿船了！”

    水底忽然传来有人喊话，路过顿了一顿，急忙躲开劈颈过来的一刀，侧身反手砍过去，再补一脚踢上，又一声“噗通”将那人踢下了水。

    路过哈哈一笑，道：“你若敢凿还会等到现在？你以为把船凿沉，死的是谁？”

    丁典至今昏迷不醒，船一沉，死的最快的绝对是他。

    水里的人沉默了。

    “船上的可是路过？”对面船上有人说着，声音沉稳醇厚，是凌退思。凌退思本来指挥着人进攻，要抓住言达平与丁典。但终究言达平肆无忌惮，他却必须要留活口，是以一时之间居然攻不下来。正僵持间，一见到路过在此，顿时大喜过往，立刻就喊话了。

    路过本来一直避着他的视线，但终究不能久避，索性就现身了。

    “凌老爷你老身体安康啊！”

    凌退思见到他，面色顿时柔和了不少，道：“既然是路贤侄，怎么反帮起外人来了？小女霜华可在这里？”

    “爹……”凌霜华听到父亲的声音，也从船舱出来，怯生生地站在路过身边。凌退思的手下一见到他，都住手不敢再进攻了。

    凌退思微笑道：“你果然是同他在一起。路贤侄，现在江湖上人人知道小女同你在一起。老夫也没什么门户之见，只是小女从小娇生惯养，还望路贤侄多担待些。”

    言下之意，竟是将凌霜华许配给了路过。

    这峰回路转，转得路过大惊，直觉回视凌霜华。凌霜华本是想请父亲放过他们，万没想到父亲会当众许婚，一时间羞得面红过耳，也直觉歪头偷眼瞧向路过，却正好对上路过的视线。她心中怦怦乱跳，火光照映的脸上红霞更甚，娇嗔一句：“爹，你……”然后低下头，又羞又急地回到船舱里去了。

    路过心中的震惊那是无以言表的！

    凌霜华那神情……他不会看错，她不反对，甚至还向往着这个结果……

    额滴神呐！这是怎么回事？凌霜华不是喜欢丁典么？

    他哪时候献过什么殷勤了？表现过什么值得人喜爱的品质了？是个女人都应该喜欢丁典吧？那么英雄，那么痴情！他压根就没指望要从丁典手里抢凌霜华，怎么会这样？

    这是阴谋，一定是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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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金波旬花遇上七心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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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对，一定是阴谋！

    想让他与丁典兄弟反目，想离间他与言达平的利益合作。

    既然是阴谋，那就好对付多了。

    路过笑嘻嘻地道：“有霜华为妻，小侄自然爱护有加。不瞒你说，我正是要带霜华回家，拜见父母，请父母做主成婚。还请凌老爷体谅小侄心急如焚，把大船快快划开，我们好赶路。”

    言下之意，就算娶了凌霜华，他与凌退思也不是一路人，今天还是各凭本事，识相就赶紧让路。

    言达平一听他这么说，顿时放下心来。毕竟，言达平代表着连城宝藏，凌退思只是泰山岳父，谁都知道该作何取舍啊！

    凌退思道：“婚姻不同儿戏，老夫既然已经许婚，就不会反悔。路贤侄还是别操之过急……”

    “怎能不急？我急的不得了！”睁眼说瞎话，他路过最在行了，“凌老爷，实话实说，我今年已经二十七了，这么多年浪迹江湖，光棍一条。如今好不容易遇到心仪之人，我真恨不得插翅飞回去，明天就娶她过门。凌老爷，大家同为男人，你一定能体谅我的饮恨，对不对？”

    凌退思默然无语，估计也是陷入了人生少有的无言以对的境地了。

    凌霜华在船舱里听到他这么说，一颗心真是又喜又忧，砰砰乱跳无法平息。路过素来不曾表现过对她的格外心思，此时却直言心急想娶她，她虽然隐隐觉得事有蹊跷，但哪个少女在心仪之人吐露这种话语时会去质疑真假？凌霜华也不例外，所以她又紧张又羞涩，头晕耳鸣，仿佛身在云雾之中，就连外面的话都听不真切了。

    在这意识混乱之际，她忽然又想起路过与父亲的对立，心情瞬间低落了下来。迷糊之际，她想提醒路过当心。她以为她说出口了，但其实她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无力地放下了船帘，软倒在了舱中。

    路过发觉到不对劲时，是船头的言达平忽然一言不发地栽倒在了船板之上，“咚”地响了一声。路过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江上之清风让人神清气爽，里头夹杂的夜里淡淡的花香，更是让人心旷神怡。

    只是没想到的是，这花香居然是剧毒。

    他妈的！路过暗骂一声，居然忘了凌退思是用毒之人。凌退思什么时候会是那种相信有人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心甘情愿地分享宝藏秘密的人？打着凌霜华的幌子，不过是为了麻痹他，拖延时间，好等他们毒性发作而已。

    金波旬花，花香杀人于无形啊。

    可惜的是，当金波旬花遇上七心海棠，似乎还是七心海棠后来者居上，他这百毒不侵的身体，就算是金波旬花也能抗住一半。

    万毒之王果然名不虚传。他有些想念程灵素了。

    路过哈哈大笑，道：“凌老爷，你是霜华的父亲，就算不想这么快就嫁女儿，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留我们啊。金波旬花，恶魔之花。你就不怕，被恶魔留下来的人，通常都会与恶魔同化，我路过也不会例外！”

    凌退思脸色陡变。他一直在等路过毒发，没想到等了这么久，他居然依然屹立不倒，还一语点破了金波旬花及其来历，显然早就有了防备。意外惊讶之余，他不由得也有些慌乱，听到路过嚣张的挑衅，看着路过眉眼间泛起的残忍笑容，他想起路过的神勇，心中一畏缩，不由自主退后了一步。

    路过上前一步，踏上船舷，立刻换上春风和煦的笑容，道：“但看在霜华的面上，我也不与你计较了。让路吧！”他边说着，足下轻点，飞身跃起，直飞上船顶，又再借力轻点，最后落回船头。

    他这手轻功一露，凌退思更加确信他的确不受金波旬花之毒的影响。但若要凌退思就此放弃到手的连城诀，那却是万万也做不到的。

    船头已经溜上来几个人，路过落地之后，看准一个人，出手迅疾，抢了他的兵刃，然后顺势朝旁边一个人劈过去。凌退思的手下等不到凌退思发话，想到大小姐还在船上，不敢造次，举着刀虎视眈眈。

    路过诚实地道：“凌老爷，看在霜华的面上，我最后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今日你们人多势众固然占了上风，但我路过也不是好对付的，我若有心想取你性命，谅你也逃不掉。且如今丁典与言达平都在我手上，我手起刀落，大家来个鱼死网破，连城诀的秘密宝藏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凌退思仍旧沉默着，但已经有些动摇了。路过武功厉害，他心中忌惮，却又抱着侥幸心里，他只有一个人，绝对不可能同时护住言达平与丁典。但路过这么一说，却是即使他们人多势众，赢面极大，若他有心鱼死网破，那也得不偿失了。

    路过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样吧，让你空手而归白忙活一场，似乎也不厚道，不若我们来谈个交易。今夜你把言达平带走，我把丁典带走，我们没有言达平的连城剑法，也不可能取出宝藏。这样你是不是放心了？不过我再重复一边，霜华的面子只有这一次，过了今夜，他日再狭路相逢，你就别指望我会手下留情了！”

    说到最后，他所有嬉笑全部敛起，凛然生霜。

    若是一般人，凌退思还可以不放在眼里。但是这个路过，武功高强，心思诡诈，又懂得用毒之术，似乎专为克制自己而生。凌退思的神情又松动了些，却还是没有发话。显然，生命危险与连城诀，他还是得再计较再三。

    路过冷笑一声，大刀一收，俯身去查看言达平的中毒情况。他这一下门户大开，周围虎视眈眈的敌人谁胆子稍微大点一刀劈来，他绝对抵挡不及。

    但就是他这自信的态度，让所有人都不敢上前，眼睁睁地看着他查看言达平的状况。

    凌退思当然不可能就毒死言达平，他减轻了剂量，只是将他毒晕了。不过，这不是路过的目的，他的目的是言达平衣兜里的药瓶。

    “凌老爷用毒果然高段，路过真是自愧不如。好在金波旬花毒性虽烈，但剂量不够致人于死，看来等两天毒性退了，自然就会醒过来。说起来，路过还要感谢凌老爷也留下了丁兄弟与霜华两条性命。”

    路过边说着，揪起言达平的身体随手一扔，当然，在扔出去之前，他已经不动声色地取走了药瓶。

    “噗通”、“噗通”几声，船头立刻跳下几个人去，救下了言达平。路过大笑着竖起大拇指，道：“果然好身手！凌老爷，让路吧。”

    凌退思看到手下把言达平救了上来，向他示意有救。他神色缓了下来，道：“这交易还划算，我同意你带走丁典。只是公事解决了，还有私事。把我女儿留下。”

    路过愣了一愣，拍着脑门“哎哟”了一声，道：“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你这娇滴滴的女儿我还真不敢要了，哪日她若软玉相求让我把连城诀告诉她，我这人心软，还真不忍心拒绝。你要带回去正好，等你哪日驾鹤西归时，记得来通知一声，我会派人去接霜华回来。”

    凌退思的大船缓缓地开动了，路过如今自食其力，笨拙地划着桨，慢慢将小船开了去。

    时已至黎明，青黛的天幕底下藏着暗金，铺洒在江面上，仍是晦暗。路过欣赏着这美景，不疾不徐。时候虽嫌早，但是江上早已有打渔的船只往来了。

    路过靠近了其中一只，船艄上的老渔翁正在网里捡着鱼。路过打了个招呼，道：“打渔的老伯，卖一尾鱼给我，行吗？”

    那老渔人回头笑道：“小哥，这江里鱼儿多的是，大鱼小鱼，想吃什么鱼问这长江取就行了。”

    路过道：“是啊，老伯好本事，可惜我学不来。，今日天没亮就出海，结果忙活了半天，什么也没捞着，连网都掉江里去了。”

    那老渔人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哟，自以为打渔不过就是撒网收网这么简单，眼高手低，不晓得这里头学问可多了。”

    路过陪着哈拉，连连点头表示受教，还把船划过去，与那老渔夫并驾，借用船舱的遮挡恰好挡住了后头的视线。

    老渔夫边捡着鱼，捡完了，又要去撒网，顺便递给了路过两尾鲈鱼，道：“这鲈鱼最是肥美，你拿回去尝尝鲜。”

    路过寻着钱袋要去掏钱，老渔夫大手一挥，笑道：“都是江上取的，不要钱。”

    老渔夫边说着，划着船走了。路过也扬起了船帆，顺着西风一路逆流直上。回头看了一眼那尾随追来的大船，呵，早就去追那老渔夫的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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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鹦鹉会北冥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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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终于歇下了一口气，瘫倒早船板上。

    金波旬花果然厉害，他虽能抵抗住毒素入侵不至于晕倒，但却让他四肢酸软，力气也跟着毒素吸入越多而一点点消散。他撑着最后一点力气，显示了一下武功，唬住了凌退思，总算以前不会武功时演高手演得顺手了，现在也不过是手到擒来。

    果然，真正厉害的高手，高的不是武功，而是气势。

    远远地已经看不到凌退思的大船，路过理智上知道应该弃船上岸才是安全之道，但乏力的身子却让他抱着懒惰与侥幸的心理，倒在船上一动也懒得动。

    “嗯哼。”船舱里的丁典忽然**了一声。

    路过无奈地叹了一声，认命地撑起身进去瞧他的情况。丁典被血刀门打得重伤，虽然他之前用内力辅助药物帮他疗伤，稳定了伤情，但这两日颠簸又伤上加毒，情况不太乐观。

    他只瞥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丁典一只手发黑，手背高高肿起，那是被毒虫咬伤了。丁典满脸大汗，饶是在昏迷中仍旧紧咬着牙关，偶尔没咬住才哼上一声。

    路过冷笑了一声。言达平果然是阴险。他已经表示不与凌退思同谋，言达平居然还是暗中用毒毒了丁典，以防万一，到时候能有丁典作要挟。若非他看到船板上的蝎子，若非他知道那长花斑的蝎子有剧毒，若非他当时居然转念就想到了言达平的诡计，丁典这条小命估计真要玩完了。

    留下言达平，哼，要他带走他还不敢呢。言达平与丁典都在他手里，等他回头取出宝藏，到时候人人都知道是他独吞了，他本事再大也大不过江湖群雄！就得让人知道，他路过没本事去取宝藏。什么连城诀，他认识它它不认识他，至于连城剑法，那更是不知所云，他内功虽高，但是手头却没什么架势，稍微懂武功的人都看得出来。

    至于凌霜华，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了。他不想与她扯上关系，更不想因她与丁典生出罅隙。

    女人算什么？来时不带来，去时带不走。

    凌霜华是个好女孩，他拒绝多想。

    路过拿出从言达平身上掏来的解药，拔开瓶塞，在丁典手背上倒了些药粉。这药粉是黑色，倒在丁典黑色的手背上，不一会儿，便看见伤口慢慢渗出黑血，一滴滴掉下来。丁典的脸色顿时好多了，脸上的汗珠也似乎少了一些。

    毒蝎子的剧毒有解药，只需多敷几次，无甚大碍。金波旬花过几日后毒性也会渐渐消散，身上的外伤会痊愈，内伤会好转，只是这些都集中到一块而来，还真有些难办。

    反正伤不在自己身上不疼，路过也没太担心，这些伤毒虽然麻烦了些，但悉心照料总能痊愈。忙活了一阵，把言达平的解药收起来时，他忽然又想到了凌霜华。

    凌霜华与丁典同时昏迷在舱中，言达平要挟持人质，没道理只伤丁典而放过凌霜华吧？

    那他取走了解药，岂不是间接害了凌霜华？

    其实明知道言达平既然在凌退思手里，言达平知道解药制作之法，凌退思也是懂用毒的，凌霜华根本不会有事，但他就是不由自主地会想到这些。然后想到，等事情了结了，回去看看她，就当是减少内疚感了。如果那时候他还在，如果那时候凌退思对她不好，如果她还肯跟他走，他……也不会拒绝就是了。

    时已至中午，西风已住，风帆没了力气，小船也就不走了。路过气力恢复了一些，降下帆来，但要他去划桨，却还是嫌累。他回头望了一眼，凌退思的大船并没有追来，他也就不急着换陆路了。把船靠岸后，在岸边的渔家买了些饭吃，顺便问了一下路。渔夫告诉他，这一路去江陵已经不远了，只剩三百里水路。

    路过高兴得正要道谢，忽然听到一个脆脆的娇嗓说：“爹，神仙叔叔真的会去万伯伯的寿礼么？”

    路过抬头望去，水岱一行人正从岸边走下来，那边码头停着一艘大船，正是前日看到的“落花流水”的船。他只顾着防备凌退思，居然把没注意到其他人。

    听到水笙的声音，他悄悄矮了矮身子，背过脸去，默默地吃饭。

    只听水岱答道：“大人的事小孩别多嘴。若再吵，我让福伯送你回家了！”

    水笙没有声音了，想也知道定是老大委屈地撅着嘴瞪着水岱。

    路过忍不住笑了笑，他跟这小丫头倒是挺有缘。等去了江陵，他想办法见她一见就是。她对他崇拜得紧，必不会泄漏他的行踪。

    又听花铁干说道：“我看他多半不会去。这半年多来江湖上谁个不盯着万震山？他说连城剑谱多半被他的师弟们盗了去，这次做寿，也是想方设法请了师弟上门，到时候必是群雄毕至。路过现在还与丁典在一起，想必还没有得到连城诀，他就算自恃武功高强，也绝不敢冒险与整个江湖为敌。倒是丁典……说不定他们会在宴会之后，单独找上万震山师兄弟，逼他们交出连城剑谱。”

    咦，这花铁干还真是个知心人。路过在心中点了点头，他的确不会去什么寿礼，自寻死路。

    “神仙叔叔才不会那么坏！花伯伯你别胡说！”路过正默默赞同着花铁干的话，水笙忽然又跳出来吼了一句。

    呀，水笙这小丫头也是知心人啊！路过再次暗暗点头。连城剑谱算什么？花铁干太少见多怪了。谁说他要大宝藏就必须去逼万震山他们交出连城剑谱？他不知道连城诀，不知道剑谱，照样能挖出宝藏。

    “哎，这‘连城诀’闹了这么多年，江湖人人趋之若鹜，你打我杀，但大宝藏是什么？谁也没看到……”

    这叹气的是刘乘风。

    路过最后点了点头，嗯，刘乘风是修道之人，定力自是比一般人高了一些，对这俗世诱惑抵抗力也强了一些。这个世界也还是有点清醒的人。

    一行人声音渐行渐远，路过窝在渔船上避开。船上晕倒的舟子还没有醒来，他索性把船停在船码头多等了一等，等落花流水走得彻底没影子。

    他吃过饭，气力又恢复了一些，闲在船上没事，闭上眼睛继续修习《神照经》。没想到的是，真气运转一周天，这次居然出乎意料地极其顺利，从发气到最后收气，似乎只一瞬间就走完了。

    他觉得奇怪，之前试图打通任督二脉反而导致真气走岔，照理应该有障碍才对，怎么一夜之间这内力反而进步了不少？思及前头与凌退思对决时，内力充盈的状态。难道也误打误撞，因为真气走岔反而因祸得福了？

    他当即闭上眼睛，再次试了一试。他没那么好运地踩上狗屎，任脉的“会阴穴”与督脉的“长强穴”之间，那点点距离依然是堵着的。

    《神照经》好是好，就是修习起来太慢了。路过忍不住叹了一声，却再也不敢强行修习了。之前是他太心急，担心重新江湖遇到高手一个不留神就命不保夕，结果欲速则不达，反而差点丢掉性命。

    他很努力地思索着真气走岔那关键时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记得当时醒过来时还有一点印象的，但经过一晚上的折腾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角落里忽然有一丝动静打断了他的思维。他瞟了一眼，看到一角绿色的羽毛，顿时将刚才的疑问都先扔一边去了。他走过去，从船板缝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鹦鹉，笑道：“原来你躲在这里。我还以为你大难临头各自飞，扔下我逃命去了呢。”

    原来混战之时，船只不稳，这鹦鹉伤重迷糊，掉进了船板缝，又没气力爬出来。好不容易才伸着翅膀露出了点羽毛，给了点讯号。

    路过检查了一下它的伤势，那寸长的刀伤还留在那里，没有丝毫愈合的迹象，他给它敷的金创药一点效果都没有。但奇怪的是，这鹦鹉虽然气息奄奄，但……居然还气息奄奄着。

    鹦鹉趴在他的掌心，气息极弱，若非他清晰地感觉到它腹下的心跳脉搏，他绝对会以为它已经死了。

    一只鸟有这么命大吗？路过想着，回头去找个鸟医问问——如果有的话。

    他专心地去感受着掌心鹦鹉的脉动，脑海里忽然跳出一个荒谬的念头：如果他也用内力替它疗伤，有没有效？

    这念头让他哂笑不已，但他心念未了，笑容忽然僵在了脸上。刚才那一刹那的念头，已经是让他不自觉地催动了内息，从掌心“劳宫穴”送了出来。然后——

    真气从他掌心出来，然后消失无踪，有去无回了。

    路过微微迷眼，察觉到这鹦鹉的一只爪子正搭在他掌心。他试着再次催动内息，依然如先前一般，可是在掌心的鹦鹉也没见有什么动静。他不信邪，又试了几次，那石沉大海的真气从他掌心发出，毫无例外如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他不敢再试，瞪着那鹦鹉好半晌，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与这鹦鹉有关。他娘的，这鹦鹉难道还会北冥神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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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大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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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百思不得其解。这只鹦鹉太奇怪，奇怪到他再睁只眼闭只眼也无法置之不理。他莫名其妙在梦里就穿越了，这只奇怪的鹦鹉居然能与他一起穿越，莫非有什么机关？难道真是有什么穿越系统，而这个鹦鹉就是系统的一环？

    他把那只鹦鹉翻来覆去地检查一遍，但怎么看也是只普通的鹦鹉。错了，若是只普通的鹦鹉，还可以让它说说话来判断它是从哪里来，偏偏居然还是个哑巴。

    算了，算了，这么认真地去揣测一只鹦鹉的心思，他也算是奇葩。想不出来索性就不想了，他在当地又逗留了一天，依然没见凌退思的大船追来，也或者是追过头，被他看漏了。总之，到了第二天，舟子醒了，他们再次上路。

    这一路没再遇到什么危险，非常顺利地到了江陵府，当时正是满天晚霞收尽的时候。路过弃舟登岸，雇了一辆马车代步。他没有进城投宿，只在城外的村庄借住。

    古代武侠里的民风果然是淳朴，敲敲门就有人开门，嘴乖叫一声“老丈人”，老丈人自然就引人进门，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民宿。哪像今天？随随便便你敢敲别家的门么？运气好人家误以为你是送快递的，因此开门了。但你敢跟人说想今晚借宿么？嗯，敢说就得敢承担后果。

    路过还胡乱想着时，老丈人已经将他引进了屋，虽然住宿条件不怎么好，但求来的白住还挑剔，那就是自己的毛病了。

    丁典已经清醒了，只是一身伤还未痊愈，非常虚弱。路过把这两日发生的事情简略地跟他说了一下，当然省略了凌退思许婚那一段。丁典自是非常感激，对凌退思居然利用自己的女儿也是唏嘘不已。

    想起凌霜华的情意，路过实在是非常好奇。这半年来，丁典每夜不间断去给凌霜华送花，虽说与原著的“去凌霜华窗外看花”有些出入，但大体上大同小异，怎么会出现这么荒谬的结论？他连见都没见凌霜华两次啊，难道是后来他“英雄救美”，所以美人想以身相许？

    大概是他欲言又止、欲言再止的态度太过明显，丁典察觉到了，问：“路兄弟，你想说什么？哥哥这条命是你救的，你想知道什么都但说无妨。”

    丁典以为他也在好奇连城诀么？

    路过笑了一笑，感慨道：“有些为难啊。凌小姐这一走，下次见面我们就是彻彻底底的敌人了。丁兄弟，你道若再见到凌退思，我们该怎么办？”

    丁典稍微愣了一下，无力地叹了一口气，又闭上了眼睛，道：“大丈夫恩怨分明，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路过有些诧异丁典会这样说，毕竟当年的丁典可是对穿他琵琶骨、囚禁他长达七年、每月严刑拷打不断、最后还用金波旬花毒死了他的凌退思，只简简单单回了一句：“看在霜华的份上，我不与你追究了。”

    这是何等的云淡风轻，爱情至上。

    但再想一想，他也想明白了。事情未到时，谁都能理智地说出“恩怨分明”，但真正事情发生了，却往往是感情在做决定。丁典估计就是这种典型。

    其实路过还有一点没有想到。若只有自己，丁典当然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不去计较什么恩怨不恩怨，但现在他们里头是路过在主导，他只是路过的拖累，若说一句“一笔勾销”，那完全是在拿别人的功劳做人情、显道德，纯粹站着说话不腰疼，还给路过增加压力和危险。

    丁典是君子，路过那绝对是该送人情时，绝不会手软的人。

    “你说得对，大丈夫是该恩怨分明。但看在凌小姐的面上，放他一马也无所谓。留人一条路，见面好说话。”

    说到底，凌退思与他们没什么恩怨。至少再过几天，那绝对是井水不犯河水了。真正谁有恩谁有怨，那还难说得很。

    丁典再次感受了路过的胸襟与大度，心服口服地闭目歇息了。

    路过又去检查了一下那只鹦鹉的伤势。没办法，现在他周围全是伤病，就他这个大夫最命苦了。出乎意料的是，从上次被鹦鹉“疑似”吸去内力之后，他对这鹦鹉没再怎么照顾，但它背上的伤却反而在愈合。

    他细琢磨了一下。神照经练成之后有起死回生的功效，所以当年狄云自杀都死透了，丁典也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救活一个人，只是帮一直鹦鹉治伤，会事这样吗？神照经有疗伤功效，练完了能让一个死人复活，而只练一半，则可以帮一只鸟疗伤？

    虽然觉得这个推理不太可靠，但鬼使神差地，他将那只鹦鹉再次捧在了掌中。这次他注意到了，不是巧合，是这鹦鹉一接触到他掌心，就很自觉的把一只鸟爪对准了他掌心“劳宫穴”，仿佛很清楚知道那里有什么。他催出的内息就透过这“劳宫穴”不断地往它的鸟爪里输送。

    路过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他极度怀疑这鹦鹉真的会北冥神功。当初他用内功替丁典疗伤时，只是觉得累了一点，歇息后运运气，真气会再慢慢恢复。现在他替这鹦鹉疗伤，根本什么反应都没有，它体内有没有什么奇经八脉——别说八脉，就连一脉都没有。他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它的爪子把他的内力吸走了，至于吸走后去了哪里，做了什么，那完全属于神秘范围。

    路过心中一恼，便将那鹦鹉甩到一边去。若这是系统的bug，这只鹦鹉实际上是只披着鹦鹉外壳的“食内力兽”，他有多少内力也不够给它食啊！珍爱内力，远离鹦鹉!

    第二天一早，路过调了些药水，剪下一截头发，把头发浸泡在药水里，等它们都变硬了，一根根往脸上沾，沾了个大胡子，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威武。当然，这本事是跟程灵素学的，一把大胡子往脸上一沾，挡住了几乎半个脸庞，就算亲近的人也一时之间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改好了装，路过绕着江陵城往城南去了。连城诀的宝藏地址非常方便简单，就在江陵城南的天宁寺里，且不在地下而是那个最最显眼的大佛像，比雪山飞狐里那埋在大雪山底下的宝藏那是方便了不知道千万倍。

    路过其实非常好奇，连城诀里的宝藏号称是南北朝时期留下来的，至今已经几百年。怎么可能会没人发现呢？不是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么？怎么泥漆沾在金子上就死沾着不掉，而金漆塑在泥身上，不多久就会掉了？

    路过边走边想着，想了无数种这宝藏不可能存在几百年的理由。不过，它再不可能存在，只要金老大说它存在，它就存在。

    啊！他是如此感激敬仰着这个世界的老大、这个世界的神！

    路过一路走一路哼着歌，《恭喜发财》都不知道来来回回唱了多少遍。没办法，发了财不能张扬，只能一个人默默高兴，还真有点痛苦。

    天宁寺在江陵城外，地处荒僻，年久失修，连两扇好门都没挂上，庙内也无庙祝和尚，站在大门口就能一眼望进两重门后的大殿。

    大殿的中央就是神坛，神坛的中央端坐着庄严的佛像，佛像在神奇地历经几百年屹立不倒，因为它是泥漆金塑的，肚子里更满是金银珠宝。

    路过深吸一口气，压着满心雀跃，提醒自己别着急。那金银珠宝都是有毒了，要慢慢来，别激动过头了。他现在还是穷人，得好好趁机感受一下穷人的生活，不然等这几步走完，他就一跃而成天下首富了，首富也是不好当的。

    他一步一步走得极慢，像真是要好好呼吸一下最后的穷人空气。脚下沿阶满是青苔，庙内更是杂草丛生，有不少乌鸦筑巢，一见有人来，呱呱地赶紧飞了去。

    路过心里其实并没有觉得非常开心，兴奋的同时好像又有些失落，就像当初丁典把《神照经》送到他手上时，他也没有想立刻马上就开始练。大抵、有时候、可能、追求什么反而比追求到要有意思多了吧？尤其还是这么轻而易举就能追求到。

    供奉佛像的大殿破旧不堪，门窗早坏了，庙里的东西也是乱七八糟遍布灰尘，包括神坛上的佛像。

    路过停下脚步，站在大殿中央，足足站了半个时辰，他瞪着那倒在神坛上的佛像一眨不眨，惊诧万分。

    好半晌，他终于动了动，脚下轻点，跃上了神坛。佛像还是倒着，他想了想，伸手将它先扶正坐好，然后——

    他也无力地瘫坐在佛像身边。刚才他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现在腰疼了，肉疼了，无比的疼！

    他忽然跳了起来，大骂一声：“王八蛋！”

    他左一拳右一腿，将大殿里的东西全都踢了一遍，踢得灰尘簌簌，踢得漫天杂物，踢得屋顶摇摇欲坠。伴随着这激烈的舞蹈，配音的是他一刻未止休的骂人，将他所有知道的骂人的话全都骂了一遍，还不解气地又重头来过又骂了一遍。

    最后骂着骂着，骂累了，他也终于慢慢安静下来了。

    “王八蛋！”他还是忍不住最后骂了一声收尾。回头望着神坛上慈祥的如来佛，真想再一脚踢过去，一拳打过去，一刀劈过去。

    “好你个‘路大侠’！”路过最后终于指名道姓，说出了他骂的人的名字。

    他现在一点儿都不内疚对香香公主不告而别了，也一点都不心虚他占用了别人的江山，也一点都不抱歉拱手让了别人的皇位了。

    王八蛋“路大侠”！你算哪棵大侠！活该娶了老婆不能洞房，活该打了江山不能当皇帝，我诅咒你……

    你……

    你！

    脱口而出的诅咒居然说不出来，路过恨恨地换了一句：“画圈圈诅咒你！”

    他娘的，敢抢老子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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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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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没错，连城诀里的大宝藏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不仅如此，捷足先登的人还换了个赝品佛像摆在那里。赝品佛像当然不可能是金塑珠宝肚子，泥塑木雕的佛像摆在那里，撑不住年深日久，轻而易举就被推翻了。那佛像有些年头了，至少不可能是十年内塑好的——怎么就不是那个“路大侠”偷天换日换了个旧佛像呢！

    路过恨得咬牙切齿！

    一定是那个路大侠又先他一步抢到了这里。“路大侠”武功高强，不稀罕《神照经》，连城诀又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世界，唯独金银宝藏谁都不会讨厌，所以他就搬走了宝藏。偷走宝藏不说，怕别人发现惹麻烦，所以悄悄行动悄悄发财，事了拂衣去，不留身与名。

    白白坑了他！

    路过真是满腔愤懑无处发泄。骂也骂累了，东西砸也够了，神坛上的佛像依然还是个泥塑木雕的，不会变成金的。

    他重重地叹一口气。算了，没人规定这个金庸世界是他的，既然能有别人来，自然是资源共享，大家公平竞争——公平竞争个鬼，明明是被人捷足先登了！

    算了，算了。路过再次压下心里头的恶气。前头那个姓路的给他留下好东西时，他也没怎么感激他，现在姓路的取走了宝藏，他把错都归到他身上去骂似乎也不怎么厚道。最重要的是，就算他骂的精疲力竭，那个姓路的还是潇潇洒洒躺在他的宝藏上做着春秋大梦，而他还是穷人一个，还是一毛钱也没有。

    出了寺庙，他往城中走去。遇到一个恶霸，他把人揍了一顿；遇到一个赌徒，他把人揍了一顿；遇到一个撞到他的人，他还是把人揍了一顿，最后那人跪着告饶，把偷到的钱袋还给了他。

    路过这才知道自己的钱袋被偷了。

    这是什么世界？放眼望去，全都是人渣啊！他不报复一下真是没天理了。

    “滚吧！”路过扯过自己的钱袋，将小偷随手往路边一扔，扬长而去。

    他找到了一个乞丐窝，三下两下略施小计，很无意地将那乞丐窝的房顶砸了个大窟窿，本来就风雨飘扬的豆腐渣“危房”更加摇摇欲坠了。

    乞丐们白天都出去乞讨了，窝里只有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孩。那小孩蜷缩在角落里，十分惊惧地望着从天而降的人。

    “别让老子再看到你欺压良民！”路过压低声音，粗粗的嗓音吼着，好配合如今粗犷的络腮大胡子。那个被用来砸屋顶的大汉屁滚尿流地跑了，乞丐小孩瑟缩地又向他望过来。

    路过忍着臭气走近那小乞丐，十分歉疚地掏出钱袋，放下架子蹲下身来与那乞丐平视，十分诚恳地道：“对不起，我不小心坏了你们的家。这点银子算是赔偿，等其他人回来，你们把屋子修一修吧。我知道城南有个天宁寺，那里荒废已久，但给你容身却是绰绰有余，你们可暂时住到那里去。”

    乞丐小孩紧紧捏着钱袋瞪着路过，不敢相信这从天而降的好事。路过拍拍手，笑道：“寺里有佛像，你们平时多拜拜，说不定佛祖保佑你们每日多讨些钱。”

    出了乞丐窝，路过摸了摸空空的口袋，正想着去哪里补充点银两，迎面吆喝着走来几个年轻人，个个衣饰光鲜，看起来是富家子弟，但每人手上都握着长剑，严阵以待的模样，押着中间一个衣衫落魄的少年，一群人的后头跟着一个少女，默默地垂泪，旁边另一个年轻人正低声安慰着她什么。

    被押的少年不住地踉跄回头向那少女说：“师妹，我是冤枉的，你相信我！我是冤枉的，你相信我！”

    但无论他喊多少声，那少女就是没有抬头看他一眼，她只顾着自己伤心。

    “人证物证俱在，谁冤枉你了！”押着少年的另一年轻人踢了少年一脚，少年见师妹始终不抬头，心灰意冷地也不再喊了，口中喃喃道：“难道你也不信我吗？”

    路过斜眼站在路边，看着他们从身边走过，觉得这一幕甚是熟悉，却不知是在哪里见过。忽然，那少年手上的缠着的布条落入了他的视线。

    他心念一动，走过去将那血迹斑驳的布条一把扯了下来。

    “你做什么！”压着少年的几个年轻人愣了一愣后回过神来，完全不知道怎么忽然就有人避开了他们的剑，闯了过来。

    居然还是被都削掉了五指。路过心想着，对周围的长剑侍立视而不见。

    “你是不是叫狄云？”路过问着，从怀里摸出一瓶金创药粉，敷在五指断口之处。

    少年五指断口处没有敷药，只用布条包扎了伤口，依然流着血。路过的药生奇效，那血立刻就止住了。

    “是，我叫狄云。”狄云有些茫然地望着路过，不知道面前的陌生人想做什么。他只觉得右手本来疼得火辣的伤口沁入冰凉，疼痛舒缓了不少，下意识里，就把这陌生人当作了好人。

    现在的狄云才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不过是个少年而已。后头的戚芳更是个刚成长的少女，十四五岁，圆圆的脸庞，却也能看出漂亮姿色。原著里那陷害狄云是采花贼的诡计还能用在他们身上吗？

    路过温和地问道：“你做了什么坏事？被人伤成这样？”

    “我没有！”

    狄云愤怒地吼了一声。他自被人冤枉，几乎所有一切都是人证俱在，物证确凿，自己连一句辩护的话都说不出来，连最亲爱的师妹也不相信他说的话了。他满腹冤屈无处诉说，此时听到路过这么温和地问他受了什么委屈，他也顾不得对方是不是陌生人，当下一股脑儿全都说了出来。

    居然还是大同小异。

    戚长发被万震山找到了，邀请到荆州来参加寿宴。两人因连城剑法起了冲突，戚长发杀了万震山后逃跑。狄云夜半躺在房里，听到有人喊救命，于是跟着追了出去，看到采花贼正谋财害命，他出手相救。万府里的人闻声赶到，那受害女子反一口咬定狄云就是采花贼，说害怕师父杀了万震山，于是偷了万家的银两逼她与他私奔。后来他们又在他房里搜出了他藏匿的金银财物。

    要冤枉人，就只能冤枉这些么？一点新意都没有。也就狄云和戚芳这种傻瓜蛋会上当了。

    “大伙亲眼所见，你这狗贼对小师娘无礼，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谁冤枉你了！”万震山的徒弟们听到狄云辩护，又是拳脚相加。路过没法子挡住这么多人的拳脚，提着狄云轻轻一跃，就脱离了他们的包围。

    狄云回头看了一眼落在后面的万震山的弟子们，不敢置信地望着路过。

    路过问道：“要我救你么？”

    狄云“噗通”一声跪倒，道：“若恩公能帮助狄云洗刷冤屈，狄云一生做牛做马报答大恩！”

    路过没有直接回答，受了他这一拜，道：“救你不难，只是……你愿意让我救么？”

    狄云不解地望着路过。路过缓缓踱了三步，高深莫测地道：“你面前有两条路。我可以救你，也可以不救你。我若顺其自然不救你，你势必有一段苦头要吃。但是苦尽甘来后你能练成无敌的神功，得到无尽的宝藏，还会有一个比你师妹更漂亮、更敬你、爱你、信任你、一辈子对你不离不弃的好妻子。”

    狄云茫然的眼里现出光彩，仿佛真的看到了将来有那么一天。

    路过这没有信口胡说，若不是他插手，狄云照着原著，必然是此去苦难不断，却也奇遇不断。先在凌退思的牢狱里遇到丁典，虽然日子过得苦，但终于取得丁典的信任，得到这么一个患难兄弟，还教了他神照经。出狱后又遇到宝象与血刀老祖，虽然又经历一番磨难，但终究又得到血刀老祖的血刀经和血刀刀法，正邪两派的至上武功被他融会贯通，天下莫有对手。接着，他又在凌霜华的棺材顶上发现她临死前以指甲刻的“连城诀”，找到了连城宝藏。最后退隐雪山时，漂亮可爱的水笙已经在雪山里等了他好久了。

    不过，路过没有说的是，他已经“插手”了。狄云此去不会遇到丁典，也不可能有宝象与血刀老祖，而水笙更还只是个小姑娘。他吃了苦不会有奇遇，这辈子都只会被这些万震山的弟子陷害在牢狱里，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出来的一天。然后等到哪一天听说师妹嫁给了万震山的儿子万圭，他就在牢里上吊自杀，不过给牢里多个冤死鬼而已。

    如此而已。

    路过又笑了一笑，道：“我若插手救了你，虽然能帮你洗清冤屈，还你一个普通的人生。但也只是普通而已。你会一生都埋没在田地里，遇到年成不好，还要没米下锅饿肚子。武功也永远都是末流，谁看你不顺眼了，也都能来欺你一欺。你可能水到渠成娶到你的美貌师妹，但也很可能娶不到。因为天下间比你有钱有权有才有貌的人他多得去了。要守住你师妹……”

    路过看了后头的戚芳一眼，戚芳正抬头关切地望着这边，眼里情意掩饰不住，对狄云的确是有真情。

    路过又笑了一笑，决定不再多说，只道：“你就只能祈祷上天不会让你再倒霉碰到冤枉事了。”

    后面这条路倒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实在话。别说是“可能”，路过根本就能“确定”，这样过下去的狄云，没什么出头之日的。右手五指被削了，下地劳作根本就是个笑话。连剑也拿不得，武功也不必想了。美貌的戚芳师妹现在就已经被人觊觎了，将来还得了？一个老实又没本事的人能守住对他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的漂亮老婆？他强烈怀疑！

    狄云会选哪条路？傻子都知道选第一条吧？

    路过笑得很不怀好意，他倒霉，最好别人能比他更倒霉。他也忽然想知道，在原著里，如果有人这时候给了的狄云这个选择，狄云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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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洗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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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狄云哪里知道路过言语诱惑中所含的恶意，犹如绝望中的人忽然看到一丝光明，他心中浮现出希望来。

    狄云问道：“你真的能帮我洗刷冤屈？”路过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当然。不只如此，我还能……”

    “求恩公出手相救！”狄云

    “噗通”一声跪倒，打断了路过的话，对后面的

    “还能”如何充耳不闻，好像从来没有听到过

    “苦尽甘来”的那一条辉煌之路。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让路过不高兴了。

    他不死心地继续劝诱道：“洗刷了冤屈，你一辈子也只能当个乡下小子，说不定每天都有人上门来找茬。但若照进监狱，虽然吃点苦头，但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过了这一劫，你将来必成大器。这点小委屈也不必放在心上，你想报仇也不过是举手之劳，到时候再没人能给你委屈受。你不觉得是个人都应该选这一条吗？”狄云嗫嚅道：“我……我没什么大志，只要能平平安安当一辈子乡下人，和我师妹一起种田放牛，那……那就够了。”路过双眼一翻，哼了一声：“是吗？”

    “恩公……”

    “逗你的。”路过非常恶作剧地笑了：“这你也当真，傻瓜就是傻瓜。”路过说罢，转身就走。

    狄云傻眼，不死心地在后头连喊两声：“恩公，恩公！”万震山的弟子们立刻上前来，又把他团团围住，一把剑架在他脖子上，防止又有人来捣乱救走他。

    路过道：“喊破嗓子也没用！我没兴趣当你的什么恩公！你没本事，我救得了你这一次，也救不了你下一次，何必多此一举。”这么明显的两条路，狄云居然选第二条路，耍他吧？

    既然如此，他好心做什么，他的宝藏都被别人抢走了，他为甚还要好心去帮别人。

    路过越想越气。这个狄云根本是装傻，其实很精明吧！又不是神仙，未来日子谁说的准。

    如果这个路人真的能帮他洗清冤屈，那对狄云来讲就是绝对占优的选项。

    就算不帮的话，那也没什么损失，还能有未来那辉煌的可能。如果他真的好心救人呢？

    如果这个世界还是原著里的那个世界，如果当人有人这么问狄云，狄云选择了后者，而那个人也真的救了他，那可是亏大了！

    这叫精明吗？这叫短视！叫懒惰，那狄云一定是听他说了先得吃一番苦，才能有美好未来，所以懒了！

    路过自己找了解释，非要想贬低狄云。想了想，又走了回来。

    “今日我救你，出自于我一片侠义之心。将来你落魄潦倒孤寡一人，想起另一条路的灿烂辉煌时，一定要记得是你自己选了这条路，是你咎由自取，可别怨我插手了。”他就要这么说，让狄云后悔到死，悔不当初！

    “哪里来的毛贼，赶到万家头上撒野！”万震山的弟子们看路过旁若无若，早就憋了一口恶气了，只是看在他手底下功夫不错的情况下，忍耐着没有发。

    现在眼看着他又要来坏事了，立刻就有一名弟子挺剑上了来。路过

    “哼”了一声，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他今天心情正好赶上史上最低记录，有人送上门来挨揍，他岂会拒之门外？

    他掰了掰手指，啪啪作响，活动活动筋骨，轻蔑地笑着。万震山的弟子们个个都是脓包，学的那是什么剑法？

    学不到家只有挨打的份，还不如不学。

    “孙师弟，我们一起上！”万震山的大弟子鲁坤挺剑上前，吆喝一声。随着他的吆喝，又一个人跳了出来，正是万震山手下号称剑法最好的孙均。

    孙均附和一声：“好！”手上挽着一朵剑花，又转个圆圈，耍得漂漂亮亮地终于砍了过来。

    路过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剑招的确精妙，花式繁多，若是参加现代的剑术表演，那估计轻而易举就得奖了。

    可惜，向来好看的都不实用。没人欣赏时，这些花式都只不过是累赘，就好像表演给人看了，专门等着人来打似的。

    路过脚下一动，欺身上去，在孙均那个圆圈还没转完时，抓住了他的手腕，右手一挥同时将鲁坤的剑也弹开了去。

    万震山为了隐藏连城剑法，连徒弟们都防备着，所有教的剑招都是经他改良加工过的假剑法、假招式。

    明明一招就可以刺中敌人的剑招，非得加一些华而不实的左圈圈右挽花，看着好看，其实找找都是先发后至。

    和同样遵循剑招章法的弟子过招，觉得很不错，但要给内行人看，那完全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尤其是碰到路过这种只有内功高强，拳脚却丁点不会的人，那更是只有吃苦的份了。

    路过耳目聪明，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剑的来势。若他们的剑快一点，他估计是挡不住，但他们一个比一个慢，他不去打几巴掌都说不过去了。

    路过左挪又闪，不出一会儿工夫，万震山的八大弟子除了还在泡妞的万圭站在戚芳身边没好意思出手外，其他人都横七竖八哼哼卿卿地倒了一地。

    荆州城里如今聚满江湖人士，听到这边动静立刻都围了过来。万震山一直否认自己会连城剑法，江湖群豪对他也是恨得牙痒痒，见到他的弟子们出手，是以都想见识一下，因此，即使他们落败也没人插手，反而觉得大快人心。

    “服了没有？”路过站在一众躺倒的人中间，挑起一把剑来，回头指着万圭道：“你叫万圭对不对？”万圭也好气概，充英雄地昂首道：“正是。请问阁下尊号？”路过道：“我的尊号，你还不配问。你为了这小妞，陷害这位小兄弟，实在是无耻至极，就算一个不相干的路人也是看不过眼。”万圭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怒道：“你胡说八道！”路过哼笑一声，也不跟他计较，道：“是不是胡说八道，待会自然真相大白。你这小妞，叫戚芳是不是？”戚芳眼中的泪水早已经收了起来，见路过举手之间连挫七人，正怔怔地望着路过。

    听到问题，她连忙点了点头。路过道：“一边是欺负你们的外人，一边是从小长大的老实师兄，你居然相信外人却不信自己师兄。我也是醉了。不过，看在你这小丫头还有一点良心的份上，我也给你两条路选。第一，今日我救你师兄，等你长大凭你自己意愿嫁给他……嗯，看你的反应你必是愿意嫁给他的。没错，这条路就是将来你嫁给你师兄，天天跟着他风吹日晒在地里辛苦干活，还时不时有人来欺负你们；第二条路，我今天不救他，你将来必是能嫁给身边这位英俊潇洒温柔体贴的万师哥，当个养尊处优的少奶奶。至于你师兄，他含冤受点苦，将来必是……”

    “求侠士救我师哥！”戚芳也不等路过把话说完，

    “噗通”跪倒，泣道，

    “我……我本不信他会做出那种事！但是……”路过心头又憋了一把火，咬牙道：“人证物证俱在，对吧？好，你们带我去！我倒要看看那叫什么人证物证。将来你们吃苦兮兮变怨侣时，千万别怨我毁了你们的好日子！”路过的剑指在万圭脖子间，万震山的弟子们也都被打得趴下了，没人敢违抗路过的命令。

    再加上周围围观的江湖豪客们，一听说有冤屈，也是叫道：“敢做就敢当！若事情果真属实，再送官不迟。若是冤枉了人，也得还人一个公道！”万震山的弟子们无奈，只好又引着路过回到万府。

    万家是荆州的豪富，宅院很是气派。正在

    “养伤”的万震山听说有人浩浩荡荡地押了自己的弟子们回来，在下人的扶持下察看。

    路过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往大厅上首一坐，道：“让你们的人证来见我！不是你们，是当事人！你们那个小师娘！”万圭反驳道：“男女授受不亲……”路过一拍桌子，道：“审案还管这些，把她叫来！”万震山道：“阁下是哪位？若是朋友来喝茶的，老夫拱手欢迎。若是来寻衅找茬的，就别怪老夫不客气！”路过瞟了他一眼，嚣张道：“茶我是不敢喝的，谁知道有没有毒。至于寻衅找茬，那要看万府是不是身正影子不歪了。我兄弟在你们这里受了冤屈，我来伸张正义。万老爷子若站得直，我就是来给你们送匾额的。若是站不直……那我也不介意帮你们站直。今天这么多江湖朋友在这里，万老爷子，我劝你还是三思而行。有人诬陷我兄弟欺辱你的小妾，我这兄弟我是知道的，他眼里只有宝贝师妹，别的人是看不上眼的。我倒是想看看你那小妾有多少姿色能叫他铤而走险。”万震山看了看大厅两边站着的，甚至落花流水都在其中，要以武取胜，的确不可能。

    略一沉吟，他摆了摆手，道：“去请你小师娘出来。”不多一会儿后，从后堂进来一个浓抹艳妆的妇人。

    一见到狄云，那妇人顿时哭哭啼啼地扑向万震山，指着狄云道：“这淫贼怎么还在这里？我不想见到他！老爷，您要为小桃红做主！”万震山道：“有老夫在，没人能再欺负你。小桃红，这里有人说这姓狄的小子是冤枉的。你告诉大家，我们有没有冤枉他。”小桃红哭道：“他们说的这是人话么？女人家的贞洁何等重要，我冤枉他什么不好，要搭上自己的名节！”在场众人都连连点头，当事人指证，这实在是铁证如山。

    路过冷笑了一声，又缓和声音道：“女人的名节当然重要。我想，若没有此事，万夫人你绝不会胡编乱造。我只是担心，万夫人你是不是看走了眼？采花贼是有的，但其实不是我狄兄弟。”其实小桃红只是万震山的一个小妾，连受宠都说不上，否则也不会让她出卖色相设计来陷害狄云了。

    路过一口一个

    “万夫人”，叫得她心花怒放得意忘形，她当即指着狄云道：“这种事怎么可能看走眼？我没看错，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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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挑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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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道：“你能把当时的情况再详细说一遍吗？”

    小桃红道：“当时是夜已经深了。我正在屋里睡得好好的，忽然听到有人进来。我忙起身查看，忽然有人抱住了我，说他得了大钱，要我跟他私奔。我不从，他就……他就……”

    小桃红说着，呜呜地又哭了起来。

    路过耐心等她哭好了，微笑着极富怀疑口吻地问道：“是吗？”

    小桃红涨红了脸，怒道：“你不相信？”

    路过道：“也不是不信。我问你，他进门时是先迈的左脚，还是先迈的右脚？”

    小桃红一听路过怀疑，立刻就想提出更多的证据来让人相信自己。但她的确是不知道狄云当时先迈的左脚还是右脚，因此有点着急了，却装作在想的模样。

    万震山手下比较精明的小弟子沈城察觉到不对，立刻喊道：“小师娘当时……”

    路过扬手将桌上一个杯子砸了过去，砸中沈城胸前。他没有刻意去点穴，但是手中力道甚大，沈城“啊哟”一声，叫了出来，刚才那句话就断了。

    路过笑道：“这位小兄弟，你小师娘当时在睡觉，难道说……你当时在场？”

    沈城其实年纪不过十三四岁，被路过这么一抢白，本来想替小桃红回答的，也不敢答了。

    小桃红还在思考着应该是左脚还是右脚，万震山适时地咳嗽了一声。她平时怕这个老爷怕惯了，也来不及去领会那咳嗽是什么意思，以为是老爷生气了，急急地猜了一个：“左脚！”

    路过笑出了声。

    狄云则是愕然地想要开口，道：“不是……”

    “啊，不是！是我记错了。我当时一紧张，哪记得那么清楚？是右脚。”她装作仔细回想了一下，再次确定道，“是右脚。”

    狄云还要再说，路过伸伸手，示意他别说话，转头问小桃红道：“这么说来，狄兄弟当时是从门里摸进你的房间，而且还是先迈的右脚？万夫人记性真好，想必那是错不了了。”

    “那当然！”小桃红得意地回答。她打算即使狄云否认，只要她死咬着右脚，狄云没有人证，不能就说她是错的。更何况，谁走路时记得自己进门时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可惜她刚才一着急落入了全套，忘了这一点，现在虽然想到，但为时已晚，然则亡羊补牢也不迟。

    路过道：“可是，你说你躺着睡觉，要起身时，那人已经摸了进来，你又是怎么看到他是先迈右脚进门的呢？”

    沈城叹了一口气，他刚才想替小桃红回答的就是这个说法。

    小桃红哑口了，但她心思转得也快，立刻道：“我当时面向房门躺着，睁开眼睛时正好看到他推开门右脚进来。我起初不知道，以为是有下人有事。正要起身，结果下一刻，他就忽然扑了过来……”

    小桃红说着又拿袖子掩面准备开始哭了。路过懒得再看她这种哭戏，打断道：“这就对了！”小桃红一听，果然不哭了。

    路过继续道：“我就说不是我狄兄弟。据我所知，狄兄弟当晚闯进你的房间，是因为他看到人影，听到有人喊救命，以为有人行凶，所以想仗义相救。他当时……是破窗而入。万夫人，你看万府上下这么多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你这么如花似玉，万老爷子也没多少时间陪你，让你独守空房，这采花贼，肯定是另有其人了。万夫人，当时你喊救命时，除了狄兄弟外，还有多少人在场？”

    这话一说，全场哗然。在喊小桃红出来前，万震山的弟子们除了万圭，都曾自告奋勇可以当人证。换言之，小师娘睡觉之时，这些弟子们都围伺着准备采一采花。围观的江湖群豪看向万震山及其弟子的眼光顿时就轻鄙不屑，满是嫌恶指责之色。

    “你……你含血喷人！”万震山底下的弟子们立刻愤怒地喊了起来，偏偏话都是他们自己说的，现在想澄清都没办法了。

    其实所有都是一场引诱狄云上当的计谋，从头到尾就没有所谓的“采花贼”。路过正值心情不好，哪有那么好心冒着暴露自己的危险要替狄云洗冤？洗冤不过是顺带，现在宝藏没了，他想太平过日子就必须把这件事情透露出去。但透露之后，这些本该死于非命的贪婪可恶之徒们没了宝藏的诱惑当然都可以继续充当君子大侠，过得逍遥的生活。

    怎么可以倒霉的只有他一个人？他当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万震山的脸色立刻黑得厉害，压着怒火道：“万某虽然不才，但在江湖上也还有些虚名，遇到看不过眼的事，总是不能视而不见，因此得罪了不少朋友。不知老夫与阁下是结了什么仇，阁下要这么陷害诋毁。”

    路过道：“在下只是江湖无名小卒，路上与狄兄弟相遇，听他喊冤。在下虽然不才，但偏偏心肠软，最见不得有人含冤莫白，遇到看不过眼的事，总是不能视而不见，因此会得罪人，也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万震山怒拍了桌子，拍得桌上的杯盏框框响。路过挑挑眉，当作没听见。在场这么多江湖群豪，他丝毫不担心万震山要恼羞成怒。

    狄云“噗通”跪上来，热泪盈眶道：“谢谢……谢谢恩公。”

    路过微微一笑，要伸手扶起他。

    “且慢！”万震山的其中一名弟子忽然出声，道，“强词夺理！就算他有可能不是采花贼，但是他盗取万府金银财宝是事实。在他床底被褥里搜出的金银财宝，都是铁证如山的证据，他抵赖不了的！”

    万府被路过摆了一道，但只要能证实狄云的确偷了财宝，人格大大地被污了一污，再回头继续去怀疑他是采花贼，那也不是不可能。

    路过瞟了一眼那几大包的金宝财宝，金锭银锭什么的万府真不少，连些茶碗酒杯餐具器皿都有金有银。果然是有钱啊！还蝇营狗苟地要宝藏做什么？

    这种铁证，的确不好推翻。就算能解释这种栽赃陷害，顶多只能说“不能证明是狄云所偷”，却不能说明“不是狄云所偷”。可惜没有指纹采集核对技术，不然根本连一句话都是多余的。

    狄云见路过沉默，急着替自己辩白道：“不是我！”

    戚芳也帮他说道：“我师哥老实，绝对不是这种人！”

    一名弟子道：“你们这些乡巴佬，没钱见时当然老实！一旦见钱了，有句话怎么说的？‘见钱眼开’！”

    万震山的几个弟子们见咬到了软处，顿时都嚣张地来攻击了。狄云不善言辞，反复只会说：“不是我！”万震山的弟子却是一个比一个精明，不消片刻工夫，已经又将他引向采花贼那条路上去了。

    路过沉吟半晌后，才抬头问了一声：“你们厨房有面粉么？”

    “偷了金银不成，还要面粉？”那个叫沈城的小弟子一听路过说话，生怕他又有什么花招，立刻抢白回去，坚决不给他提供面粉。

    路过笑了一笑，扫了一眼漆可照人的桌面，道：“没面粉也没关系。”他走过去，拎起了一包被捏平的金银器皿，小心地捏着一个杯沿拎起了一个茶杯，出示给众人一一看过一遍，道：“你们看这茶杯，要把他们捏成这样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没有一定的功夫那是不成的……”

    “狄云武功高强，当然不是问题！”沈城笃定狄云手指被削，无法复制功夫，因此也不吝带个高帽了。

    路过笑道：“对。他若武功高强，那当然不是问题。但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其实我们用手指触过东西表面，都会留下指纹，而且我们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不信你们可以试试身边的桌子椅子柱子，拿手指按上去，看是不是会留下指纹？”

    他说到最后，话里已是明显的不怀好意。话里仍旧礼貌，好像只是在陈述某个事实，但却就差把意图写在脸上：“快上当吧！快上当吧！留下指纹了我来核对一番就知道了。”

    在场事不关己的江湖豪客心思磊落，上不上当无所谓，都忍不住就近拿身边的门框柱子等一一试过。

    油漆过的表面当然都会留下指纹，只是不多一会儿就会消失。大家听到新鲜说法，哪有那个耐心去等着消失，只在看到真的留下指腹的纹路时，纷纷喊道：“呀，真的有指纹留下！”

    路过一一走过去，装模作样地看似无所谓，偷偷比对着手里变形茶杯的指纹，眼睛却留神盯着万家人。万家弟子也都偷偷地在好奇地查看指纹，只有那个抖出这三包金银的万家弟子装模做样，时不时地瞟他一眼，不敢测试。

    路过走过去，一拍他的肩膀，自然而然一股内力送了出来。那人体内也自然而然跟着一股内力反弹回来，要卸掉他的劲力。

    路过顺势松了手劲，笑道：“这位兄弟，你的指纹在哪里？怎么没看你试？是不是不敢？是怕被发现指纹与这杯子上留下的一致吧？”

    “谁说我不敢试！”

    路过一手拎着茶杯，一手指着桌子，道：“那就试试。大家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你若敢试，我不会再有二话。”

    那弟子咬着牙，想试又不敢试。路过又开口道：“啊，对了，还是用点粉末比较好。既然你们为富不仁，富得流油了也不肯舍我这个穷光蛋一点面粉，我只好穷则思变了。正好我这里还有瓶小玩意，这玩意儿能让指纹看得更清晰，大家一起来看看。”

    路过边说着，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瓶，扒开盖子，小心地用指甲挑出一些，然后轻轻一弹，将那药粉薄薄地在桌面铺了一层。谁都不会怀疑，这一手指暗下去，指纹会清晰地显示出来。

    他这劲巧手法高明，在场江湖群雄暗赞一声，都忍不住去猜测是何方神圣。

    “刷”的一声，一剑劈了过来，是做贼心虚的弟子恼羞成怒地拔剑要砍路过。他这一剑又急又快，完全不是万震山教出的蠢材剑法能比的。

    路过早有防备，脚跟一蹬，身子急向后退，同时从旁边拉了一个人来挡在前头。他在后面笑嘻嘻地道：“兄弟，做人不要这么冲动嘛。杀人灭口什么的，还是适合月黑风高夜。现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了啊！你看你这剑法就很不错啊，比你其他师兄弟强了可不止十倍百倍了！再这一手捏扁金银酒杯的功夫，应该也是你其他师兄弟比不上的吧？”

    那名弟子听到称赞不但没有高兴，反而脸色陡然煞白，收剑不敢再发，转身朝万震山望去，“噗通”一声跪倒，道：“师父饶命！”

    酒杯甚小，又以金银铸成，要捏扁谈何容易？别说是狄云捏不动了，万震山教徒弟，从来就没有教什么真才实学，怎么却有弟子能捏动呢？既然一个已经能了，会不会还有其他也行？

    真相大白，路过看了一眼万震山那沉得发青却反而堆起笑容的脸，也懒得再听他们说什么了。反正他点了一把火，万震山这万府是不用想清静了，不知道到明天还有没有灰烬留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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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连城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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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恩公，恩公，请等一等！”狄云与戚芳追了出来。

    路过停下脚步，不耐烦地问道：“做什么？”

    戚芳拉着狄云一起跪倒，道：“恩公神机妙算，救了我师哥一命。这大恩大德，我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路过哼了一声，道：“空头支票，开了也没什么意义。记得又有个屁用？他日我若遇难，你们要钱没钱，要武功没武功，有什么本事帮我？”

    狄狄云与戚芳只当他急公好义才出手相助，万没想到他这么不好说话，但偏偏又是事实，两人当场哑住，尴尬不已。

    狄云不死心地表白道：“只要恩公一句话，狄云赴汤蹈火，绝不推辞！”

    路过无奈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赴汤蹈火你死你的，对我有什么好处？”

    他实在是不看好狄云，当然也可能是他根本就等不到有狄云报恩的一天。连城诀这个故事的内容快结束了，虽然开始的时间不同，但事情都快了结了，他恐怕也呆不长久。

    后面跟上的江湖豪客本来对路过路见不平出手救人的侠义行为颇为赞叹，现在一听他这么说，顿时也都瞧不起了。救人是为了求报答？太没品了！

    水岱却捋了捋长须，点头道：“侠士施恩不求报，令人佩服。不知侠士尊姓大名？”

    其余人都极为好奇，这粗鲁的大胡子，开口闭口明明都是在嫌弃别人没本事报答他，怎么反而叫“施恩不求报”了？

    水岱道：“但凡救人之后有一丝望人回报的心，就应该对救助之人友善一点，这样他们自然铭记于心，将来一旦有机会，必然要还这个人情。但这位侠士救了人，却没有好脸色，反而给这两位小朋友难堪。他们由感恩变成记恨，怎么还有心思记得他前头的救命之恩？”

    路过闻言不由得停住了脚步，回头望了水岱一眼。这水岱心地不错啊，居然以这么友善的心去揣测别人的想法。相比之下，真是便宜了花铁干！反正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花铁干的真面目迟早露出来。到时候他就买袋爆米花来慢慢欣赏吧。

    路过转身正要离开，冷不防视线忽然与水岱身边的水笙碰了个正着。水笙愣了一愣，喃喃一声：“神仙叔叔？”

    路过心一惊，不知道她怎么认出来的。他装作不懂，视线若无其事地滑过去，转身离开，只盼她就当错觉好了。

    但水笙与他显然没有心电感应，只听背后一声大喊：“神仙叔叔！”紧跟着一个小人挂了上来。

    他认命地停下脚步，把水笙扯了下来。他还以为她有多长进，必然能明白他不能暴露在人前的处境。没想到，她居然在江湖群雄面前把他卖了，卖得真彻底。

    “笙儿。”他无奈地唤了她一声，算是承认了。

    水笙两眼立刻蓄满水珠，呜呜哭道：“神仙叔叔，你都去哪里了？我等你好久你也不来看我……呜呜，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水笙边说着，摸着他扎人的大胡子，意见很大。

    “我这不是来了么？”小女孩的思慕之情，那是不顶事的。拖她的福，一句“神仙叔叔”，谁都知道他的身份了。

    路过见如今想脱身是难了，索性就撕下了装扮，大方承认道：“各路英雄豪杰，别来无恙。在下正是路过。”

    如今路过身上都打着金灿灿的元宝标志，看到路过就意味着看到宝藏。在场几乎所有人听到他这句话两眼都映上了金灿灿的元宝符号，热切地问：“路兄弟一切可好？丁典是否与路兄弟在一起？”

    “万震山阴险狡诈，必是想独吞宝藏，所以才假装不懂连城剑法。大伙杀回去，逼他交出连城剑谱。”

    “现在汇齐了连城诀与连城剑法，咱们可以去找宝藏了！”

    路过等着众人安静下来，有些为难道：“众位朋友都是光明磊落之辈，但少不得有些暗里出阴招的人为了宝藏暗地陷害我与丁兄弟。丁兄弟身受重伤，我武功低微，本拟多躲一些日子，等丁兄弟伤好了再来与各位汇合。但事出无奈，今日现身实是有事相求。前些日子丁兄弟被血刀门所伤，我拼尽全力也只能保他不死，但要救回他性命，却是十分困难。”

    群豪一听丁典危在旦夕，立刻担心了起来，道：“有什么我们能效劳的，路大侠随意吩咐！”

    “是不是需要什么药材？千年人参，天山雪莲，我们都万死不辞！”

    路过摆摆手，示意他们不要吵。他继续道：“丁兄弟内伤颇重，我虽以药物辅助他疗伤，但药物功效有限，至今未见起色。若有武功高强之人以内力替他打通筋脉，则丁兄弟有救了。等丁兄弟伤好，我一定劝服他把连城诀说出来，大家一起去找宝藏。”

    “这有何难！‘落花流水’四位大侠个个都武功高强，只要他们一出手，必然马到成功。”

    路过道：“必须要那人内功高过丁兄弟，且越高越好，最好能请四位大侠同时出手，但此举颇有些损耗内力……”

    “能救人一命，耗损些内力算什么？”花铁干打断了路过的话，冲着另外三个结义兄弟说着。

    他们四人达成了一致，最后由老大陆天抒发言，问道：“事不宜迟，丁兄弟现在何处？”

    “在江陵城外的一户农家里。”路过牵着水笙在前头带路，一回头一抹绿色映入眼帘。水笙高兴地伸手在前，那只没节操地鹦鹉就停在了她手上。鹦鹉抬头望着路过，小黑眼睛里波光流转，闪动着感激的光芒。

    路过心中微哼一声，原来是这只鹦鹉暴露了他。他把鹦鹉从水笙手里捡过来，细细检查了一下她的伤口。意外的是，他翻来覆去也没有看到伤口在哪里，前一日还结着伤痂的伤口今天居然愈合得全无踪迹了。

    难道他的内力真是治伤灵药？怎么对丁典却没什么作用？

    路过心中惊疑不定，想起替它疗伤时那倾泻的真气，越发觉得这鹦鹉一定是什么怪物。他手一抖，将鹦鹉扔给了水笙。水笙不知道其中的细节，笑眯眯地抱着鹦鹉，给它顺毛。

    路过接丁典回到城中，两人一起住在“落花流水”下榻的客栈。因为万震山的寿宴，江陵城中满是江湖人，就算寿宴结束也没人肯走，所以客栈几乎个个满员。但如今的客人既然是路过与丁典，那自然是好解决了。别人挤一挤，立刻就给他们腾出了两个房间。

    丁典经历了一番惊险之后，明白连城诀对己的危害，对于路过选择暴露在众人面前有些不理解，他伤势虽重，但休养一阵自然能好，实在是没必要这么冒险。现在若是有人有了歹心，他们毫无还手之力。

    路过解释道：“丁兄弟，非兄弟我不顾及安全，实在是你这伤势我无能为力，只能求助‘落花流水’四位大侠。幸而四位大侠宅心仁厚，愿意耗损自身功力替你疗伤。那宝藏本就是大家之物，见者有份。现在连城剑谱也近在眼前，你就把连城诀说出来。等你伤好了，大家一起去找宝藏，也了一桩心事。”

    “对，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丁兄弟，你一人守着连城诀，不过是惹祸上身。万震山我们已经带来，他也承认知道连城剑谱。只要你把连城诀说出来，‘落花流水’四位大侠就能帮你疗伤，到时候再一起找宝藏。”

    经过为狄云洗冤那一折腾，万震山身败名裂。群雄没离开多久，万府已经土崩瓦解了，偷师学艺的吴坎已经被杀，其他弟子也多数被杀，只有最小的沈城带伤逃了。江湖群雄对付小人那自是不会讲什么江湖道义了，一拥而上就将万震山抓了来。至于连城剑谱，那更是各种手段轮流送上，非逼得他吐露不可，正好解了一解前头低声下气去软求的怨气。

    路过看着虎视眈眈的江湖群豪，微笑道：“这宝藏既然是我丁兄弟知道，总不能不给他留一份。但他如今身受重伤，我也是双拳难敌四手，万一丁兄弟把宝藏说出来了，有人过河拆桥，那是防不胜防。众位朋友路过都是信得过的。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难免有些宵小之辈会怀有异心。”

    “言之有理。”群雄见路过如此郑重，更加相信的确是有宝藏的存在。

    路过道：“如今群雄毕至，若无主事之人，难免生出混乱。‘落花流水’四位大侠到时候因为内力损耗，一时难以维持大局，恐怕生出祸患。所以我斗胆建议，丁兄弟的伤慢慢来治，给四位大侠留些缓冲复元的时间，到时候就算内力有损，也依然能震住全场。至于丁兄弟的连城诀，公平起见，丁兄弟一天说一点，到最后伤好时再一起吐露，大家一起去找宝藏，谁也不吃亏。至于中间若有人捣鬼，我路过也不是好对付，大不了来个鱼死网破。”

    照路过的本意，那是正好要“落花流水”内力空虚无法震住群雄之时，让丁典把连城诀说出来，这样必定是群雄混战，他磕着瓜子看一场好戏。但看在水笙与水岱的面子上，他还是稍稍手下留点情。若“落花流水”能震住，到时候只要看到那些蝇营狗苟大半生结果宝藏只是让他们去拜拜佛荣升西方极乐世界时五花八门的脸色，那也一定很有趣。若“落花流水”震不住，那就不关他的事了，反正他心意是尽到了。

    其他人不知道宝藏早已经空了，只道路过如此为自己利益考虑，那宝藏必是真的有。想到宝藏近在眼前，却不能立刻去取，众人抓耳挠腮都有些不高兴。但这么多年都已经等了，也就不在乎这么几天。且路过说的有理，若不是为了性命，谁那么好心无私到把明明可以私吞的宝藏拿出来让大家见者有份？“落花流水”是拿内力救人换宝藏，丁典拿宝藏换人救命，他们拿了什么？不过就是一点等待时间而已。

    这样一想，他们心里也就平衡了，只各自在心里拜天拜地，希望丁典的伤赶紧好起来。

    丁典见他们达成一致，十分配合地道：“连城诀其实是对应着连城剑谱的二十六个数字，第一个字是‘四’。”

    终于听到传说中的连城诀，众人大喜，立刻回头问万震山，这是什么意思。

    万震山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

    路过冷笑一声，道：“到底是不知道还是不愿说，你们自己定夺，丁兄弟是不会骗人的。第一个字已经说了，请四位大侠出手替丁兄弟疗伤。其他闲杂人等，可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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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为什么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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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一出门就看到有个人影在门口徘徊，错愕之后，实在很难忽略。他脚步停了下来，站在原地未动。那人影一抬头看到了他，笑容瞬间点亮了脸颊，令路过的呼吸陡然窒了一下。

    他不知道，竟然会有人因为见到了他而如此开心。

    那人影开心地准备迎上来，但下一秒又迟疑了，脸上陡然布满了红晕，低下头去，又稍稍退了两步。

    水笙问道：“神仙叔叔，你怎么不走了？咦，凌姐姐，你也在这里？啊，对，神仙叔叔救了你，你们本来就在一起。”

    徘徊在客栈之外的人影就是凌霜华，水笙不知道他们在江上遇到言达平与凌退思的事，所以对于凌霜华出现以为是理所当然。路过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凌霜华当天被凌退思带回去，怎么会一个人在江陵出现。

    有了水笙的调和，凌霜华轻松了些，朝水笙温柔笑了一笑，道：“笙妹妹，你好。”又偷眼瞧了一眼路过，不知道该说什么。忽然，她瞥见路过肩膀上的鹦鹉，笑容再次点亮芙颊。她迎上去，很自然地从他肩头抱起了鹦鹉，道：“它的伤都好了？你治好了它？”

    她眼中闪着信任的光芒，好像从不怀疑他能治好。路过瞥了一眼那阴魂不散的鹦鹉怪物，人多嘴杂，他一直没空来“逼供”它到底是什么来历。他微微点头，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语气里略有不快，凌霜华当即尴尬得又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路过看得心软，补充了一句，道：“当天你爹把你带走了，他人呢？怎么让你一个人来这里？”

    凌霜华舒了一口气，却是死活说不出为什么会来这里，一张小脸羞得满是红晕。路过见状也明白了三分，问道：“你是自己跑出来的？你爹知道吗？”

    凌霜华点点头，显得局促不安。

    路过低头看着她，一腔心思不知该如何是好。凌霜华的心意完全是意料之外，他只在最初的一瞬间因为气恼而起意要与丁典再争一争凌霜华，但片刻之后就抛之脑后了。丁典与凌霜华这一对苦命鸳鸯，就是他这等小人都狠不下心来去拆散啊！但为什么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丁典与凌霜华的轨迹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怎么会有这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他不至于矫情到要去矫正她的感情，从而成全丁典的痴情。但是总归是感觉奇怪，好像他真的抢了兄弟的女人，更别说他在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未来可言，凌霜华若对他用情，最后只能是满地伤心。

    可是对美女无情拒绝，那是该下十八层地狱的矫情，那不是他的风格！

    他语气放柔了，有些无奈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凌霜华仍是低着头，轻轻地道：“你说过你家……你父母……都在这里，你准备回家……回家……”

    当日凌退思的许婚，路过也当众应允了，还表示正是要回家请父母主婚。就算当时双方都不是诚心，但名义上凌霜华已经是他的未婚妻，他若反悔点出事实，那置凌霜华于何地？

    真是难办。

    “这么多年没回家，他们都已经不在了，连祖屋都成了平地。你跟我来吧。”路过淡淡地扯着谎，带凌霜华进客栈去。

    水笙在后面不高兴地喊着：“神仙叔叔，你不跟我去玩了？”

    路过道：“你凌姐姐一路奔波很累了，我带她去歇会。你先去找你表哥玩吧。”

    凌霜华歉然地看着水笙，道：“笙妹妹，对不起。”

    水笙撅着嘴极不高兴地望着她与路过，过了一会儿闷闷不吭声地走了。凌霜华轻叹一声道：“笙妹妹真的很喜欢你。”

    这还用她说？路过心念一动，挑眉问道：“那你呢？”

    凌霜华怔了怔，脸又红了，低下头撇开视线。路过已经习惯了她这动不动就红脸，他瞅着她，追着她闪避的眼神，非要问个答案。

    凌霜华左避右避避不开，急得举起粉拳在他肩头捶了一下，嗔道：“你明知道。”捶完她自己也惊住了，更加羞涩，转身就走了。

    路过看着她的背影，又转头望了望客栈外面。凌霜华能到这里来，恐怕也是凌退思默许的。只不过凌退思的默许当然不可能有凌霜华以为的好意，不过是拿她当诱饵罢了。

    可惜的是，凌退思自以为天衣无缝能暗中找到他，却不知他们跟到江陵，他路过的行动早就是天下皆知了，他据为私有的言达平也失去了效用。偷鸡不成蚀把米，说的就是凌退思吧？

    路过转过身去，凌霜华并没有走远，她站在转角等他，仍是一脸红晕尴尬，左看右看，就是不看他。

    路过缓缓走过去，望进她一双明如秋水的乌瞳，认真地问道：“为什么是我？”

    若说什么英雄救美，他是坚决不认！凌霜华还是打哪儿来，打哪儿回去的好。

    凌霜华迟疑了一下，看出他是真心想知道这个问题。她低下了头，轻轻道：“那天……菊花会。你对笙妹妹很温柔，还耐心地帮她找寻父亲。”

    路过皱了皱眉，原来是水笙帮他做的广告。他有些不满意，问道：“就这样？”

    凌霜华微笑地望着他肩膀上的鹦鹉，道：“还有这只鹦鹉。寻常人家养的金丝鸟儿都是漂亮伶俐又聪明，你却对一只不会飞又不会说话的鹦鹉关照有加……”

    路过瞥了一眼肩头的绿鸟，想起当时与凌霜华初见时，这鹦鹉的确气息奄奄地躲在他怀里，还差一点被水笙给压死。

    “就这些？”路过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总觉得凌霜华应该还有下文，还没说到重点。至少也应该说一下见他玉树临风、风采翩然吧？

    凌霜华温柔地望着他，道：“这些还不够吗？你心地善良又待人温柔，所以……我……我也……”她本来言语流畅，柔情温柔，到最后要表明心意时，又期期艾艾了起来。

    关照小孩，爱护小动物……这种理由……

    路过瞪着凌霜华，半晌说不出话来。为了这种先入为主的理由，所以后来的丁典再做什么都没用了，真悲哀。

    凌霜华说完，一直在等着他有什么表示，但路过却只是沉默，半点也没有表示什么的意思。她又羞又恼，却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偷偷跑出家门，千里奔波追寻路过，好不容易找到了，又担心他会不会因为父亲之故恼她。他不因为父亲而对她生有罅隙，她好生感激。鼓起勇气表示了心意，也希望能得到他的回应，但他却一句话都吝啬給予，更不提当初的婚约，折磨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但总还抱着希望，想着他待人这么温柔，应该也不至于对她狠心。

    忽然，脚踝处一抹疼痛传来，她“哎哟”一声，本来羞红的脸瞬间变得苍白。她身子一晃，连忙扶住了旁边的桌子，急忙落下肩上的包袱，要在里面找药。但只这一小会儿时间，她就已经疼得受不了，两手颤抖地连包袱也解不开。

    路过回过神来，问道：“怎么了？在找什么？”

    “解……解药……”凌霜华断断续续地说着，疼得脸上汗珠直冒。路过急忙伸手，出手替她点了两处穴道要缓解疼痛。哪知道凌霜华长途跋涉已是十分疲累，又被疼痛一折腾，竟承受不住而晕了过去。

    路过忙伸手抱住了她，见她只是昏迷，松了一口气，将她抱进房中，小心地放在床上，然后拉过她手腕诊查着。

    凌霜华中了毒，正是当时言达平的毒蝎子咬伤。路过当初料得没错，当晚与凌退思对峙时，言达平见他双方结亲，便想以毒挟持丁典与凌霜华。后来事情急转而下，言达平被金波旬花熏倒，路过发现了毒蝎子，为以防万一，取走了言达平的药，救了丁典。凌霜华被凌退思带回去，虽然没有解药，吃了些苦头，但好在凌退思也是懂得用毒之人，又与言达平达成合作协议，制出了解药。但这药必须要抹足十次才够，凌霜华不等毒性除尽就来寻路过，一路长途艰难，恐怕是忘了抹药，才让这毒再次发作了。

    路过只能检查出她身中剧毒，却无法探知她到底伤在何处。他轻拍着她的脸颊，唤道：“霜华，霜华，过会儿再睡吧，先告诉我伤在哪里？”

    凌霜华哪有精神醒过来理他？路过无奈，这毒伤耽搁不得，他只得自己摸索。这番行动或许他看起来是没什么，但等凌霜华醒来，他想着是无可避免了，凌霜华是非嫁他不可了。

    但是，他也没有那么反对就是了。

    这世间感情真是奇怪。他头脑里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记得曾经在哪里看过，说没有一个女人会因为心灵美丽而被爱，所以程灵素没办法得到胡斐的感情。但看着凌霜华，他才发现原来女人爱上男人，却多是因为心灵美好。所谓美女爱英雄，大多如此了。

    真不知道这到底是女人的悲哀，还是男人的悲哀。

    无知的女人，看心灵有个屁用？你看得清楚吗？还不如学男人看脸看身材来得实在。

    但无可厚非，凌霜华这简单粗浅的理由却让路过服了。他还没能全部摸清自己的想法，但有一条却是在心里清晰无比：没事时还是做做好事吧，说不定下一刻就会有哪个姑娘因此而爱上你。

    他本来要挽起凌霜华的袖子，查看她的手臂手腕，却忽然停止了动作。

    算了，还是多做做好事吧。

    他放下她的袖子，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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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戏弄人的佛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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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所谓的好事，也就止于让水笙来替凌霜华上药。水笙被路过临时放了鸽子，也没什么心情去找表哥玩了，呆在丁典的床边，陪病号说话。

    “落花流水”四大侠的内功不是盖的，由他们一起出手，丁典体内滞涩的经脉打通，又经路过以药物辅助引导瘀阻的内伤，仅一天时间，他的脸色就改善了不少。虽然还不能下床，但却是醒着的日子比睡着的日子多多了。江湖群豪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派人时刻守着他，防止他又被别人在眼皮子底下劫走。

    水笙正烦恼着，要找个人说话，但客栈所有人都不把她这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唯一跟她年岁相仿能说话的表哥又最不喜欢她提“神仙叔叔”，所以她也欺负丁典卧病在床不能拒绝，一张凳子搬过来，堵在床头，非要陪他说话。

    丁典脾气好，水笙开口说的又是路过的事，与其他江湖人完全不同，且多是水笙说话丁典听，因此竟配合得极为投机。

    水笙说到凌霜华来了，丁典乍一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跟水笙确认之后，不由得喜出望外，激动得当时就想去找人。结果水笙又嘟着嘴满脸愤慨地说道：“她把神仙叔叔抢走啦！”

    丁典微怔，一时也不知道该不该多想。水笙还是个小姑娘，不懂男女之情，凌霜华的到来让路过没空跟她出去玩，这也可以说是“抢走”。

    路过恰这时找来了，在门外就听到了水笙的声音，伸手敲了敲开着的房门。

    水笙一回头，看到是他，立刻就忘了刚才他临时爽约的事，只道他打发了凌霜华，又来找她了，高兴地从凳子上一蹦就过来了。

    “你跟丁叔叔在胡乱编排什么？”路过板着脸佯装不高兴，但凌霜华的毒不宜再拖，他牵过水笙就走，“丁兄弟，凌小姐中毒了，我带笙儿过去替她上药，稍后再过来。”

    凌霜华的毒伤发作时骇人，但有了解药倒也没什么大碍。不一会儿伤口流出毒血，她人也好多了，只是因为疲惫依旧沉睡不醒。路过守在她床头，心思还是有些混乱。美女的感情是不能辜负的，他根深蒂固就有这个思想。但当真要他来者不拒，哎，似乎又有些……这个那个。

    “路兄弟。”丁典在汪啸风的搀扶下出现了门口，他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凌霜华，急着问了一声：“凌小姐怎样了？”

    路过道：“她也被言达平的毒蝎子咬伤了，上了药好多了，现在正在休息。”丁典有些踌躇，看着凌霜华欲言又止。

    路过道：“丁兄，你我兄弟一场，有什么疑问就直说。”

    丁典道：“凌小姐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以丁典对凌霜华的了解，凌霜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又容易害羞的大家闺秀，千里迢迢孤身一人来到江陵，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路过叹了一口气，道：“丁兄弟，上次我有事情没跟你说完，当时我们遇上凌退思，凌退思把霜华……唉，许配给我了……”

    丁典“噗”地吐出了一口热血。

    心头一口血，能抵十年命。丁典被这打击惊得又重新躺回了床上，路过除了好生照料，别无他法。凌霜华醒来后，知道丁典是当初为了救自己而被血刀门的恶僧打伤，也是感激又歉疚，但她已经心有所属，对丁典的情意只能装作不知道。

    丁典心思精细，岂能看不出这些。他对凌霜华的倾慕本来就只出于一片纯心，从来就没指望凌霜华能回以同样的感情，若她有了回应，那才是该天下红雨的事。因此，惊讶伤心过后，倒也不见得有太多失望，没多久就调整了过来，反来祝福他们。

    凌霜华自是高兴又羞涩，路过却是心虚不已。“连城诀”已经说出四个字了，万震山也解读出了“江陵城南”。再几天后，丁典的身体会复原大半，连城诀的秘密不需要等到全文就能知道，他会让丁典直接全部说出来，到时候，江湖上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混乱。

    他是好人吗？只有凌霜华和水笙甚至还有丁典这等先入为主，被他表象所骗的人才会认为他是好人吧？

    幸好这时候凌退思来了，他已经调到荆州当知府了，听说女儿在这边后，便过来接走了她，对当初许婚之事绝口不提。

    路过饶有兴致地道：“现在连官府都介入了。丁兄弟，你说等宝藏找到时，大家这里的人真的会愿意见者有份吗？”

    丁典仍旧望着凌退思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路过拐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喃喃道：“路兄弟，你道这些宝藏既然取之于民，是不是该用之于民？若为我一人之故，而让这些宝藏落入江湖草莽之手……”

    路过道：“凌退思跟你说了什么？”凌退思来接凌霜华时，曾与丁典私谈过一会儿，然后才带凌霜华离开，然后丁典的想法就变了。

    丁典依旧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宝藏若流落在江湖草莽之中，不过是江湖人争夺利益。但若上报朝廷，交由官府，就可以为老百姓做……”

    “停！”路过双手交叉立刻制止了他的话，道，“交给官府那是肉包子打狗！丁兄弟，你竟相信官府开采了宝藏会用之于民？远的就不说了，你看凌退思，为了宝藏连女儿都能出卖，他会把卖女儿得来的宝藏用在老百姓身上？”

    丁典心思一凛，陡然回神，啪啪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歉然道：“路兄弟，我……我真是惭愧！”

    路过奇道：“这有什么好惭愧的？丁兄弟心里装着老百姓，惭愧的该是那些官府。”

    丁典摇头，沉吟片刻后，抬起头来坚定地道：“路兄弟，不用等一天一个连城诀了，我直接都告诉他们吧。”

    丁典说完转身就回到客栈。路过错愕不已，更加坚信，一定是凌退思跟丁典说了什么。水笙神秘兮兮地凑过来，招了招手，要路过弯下腰来，表示有悄悄话说。

    路过笑着把她抱了起来，问：“要说什么？”

    水笙脸一红，扭着身子要落地。路过拍了拍她的脑门，道：“安分点！你长得这么快，再长几天我估计就抱不动了。”

    水笙嘴一撇，知道他还是只当自己是小孩子，她有些挫败，却又有些兴奋地凑近他耳边说道：“我都听到了哦，我在窗外偷偷听的。那个凌大人要把凌姐姐许配给丁叔叔呢。”

    路过一愣，手一松，水笙就掉地上了。她早有准备，稳稳落地，拉着路过的手昂头继续道：“那个凌大人要丁叔叔把连城诀悄悄说给他听，他就把凌姐姐许配给丁叔叔。不过丁叔叔拒绝了。但是凌大人说，让他再考虑，只要连城诀还没说完，他这个允诺就算数……”

    路过回头望了一眼客栈里头，这会儿换他感到惭愧了。但要他去跟丁典说让他把“连城诀”告诉凌退思，以换取和凌霜华的婚约，他却是说不出口。

    一方面，他觉得这样做是对的，是最好的结果。宝藏已经没了，凌退思扑了个空后必然也会同他一样，报复一下社会，戏弄其他觊觎宝藏的人，对他而言也算殊途同归。且凌霜华与他的婚约取消，她若能嫁给丁典，那绝对是最好的。凌霜华与他不过是个意外，与丁典那才叫天定的——或者金庸定的——姻缘，只要等他一离开，凌霜华必然能看到丁典的好，一切都回归原著的正轨，没有了宝藏，他们应该能有个好结局。

    但另一方面，他这行为实在是太对不起凌霜华。

    只这一个念头，就叫他做不出这种事来。

    于是，他没有反对丁典的决定。丁典说到做到，为了断自己的念想不至于做出对不起兄弟的事情，他当天就召集了江陵城里聚集的江湖人，把连城诀的口诀一个字一个字地都说了出来。

    万震山被群雄围在中间，丁典说一个字，万震山就对照连城剑谱解读一个字。

    西、天、宁、寺……

    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群雄眼睛也逐渐放亮，本来鸦雀无声的客栈厅堂渐渐地开始热闹了起来。

    “没错，江陵城南靠西的确是有座天宁寺，我在那寺庙门口往来无数次，居然没有想到那里藏着宝藏！”

    “急什么？后面还有呢，说不定不是在哪里！”

    大、殿、佛、像……

    “难道佛像背后有通道？通往底下宝藏库的通道。”

    “快点！快点！后面是什么？”

    路过坐在丁典身边，望着周围密密麻麻围着的人，看着他们着急下文，心里暗暗冷笑。

    向、之、虔、诚、膜、拜……

    “咦？为什么要膜拜？难道机关在蒲团上？”

    “对！听说以前有人在蒲团里留了东西，让后人磕头。有老实的人磕了头，把蒲团磕破了，发现了藏在里面地神功宝典，最后练成盖世武功！”

    路过忍不住笑了一声，这说的是段誉吧？

    通、灵、祝、告、如、来、赐、福……

    “果然如此！”

    “向如来佛磕头天经地义，求他老人家赐福，那太正常不过。高人就是高人，谁能想得到啊，把宝藏埋在佛祖赐福的地方。”

    “快点，快点，二十二个字了，还有四个，是什么？”

    往、生、极、乐。

    整间客栈顿时回归鸦雀无声。

    “扑哧——”水笙最先笑了出来，道，“爹爹，佛祖不是在西天么？”

    这许多人花了这许多心思，这些年处心积虑，原来只是为了一句作弄人的话么？

    “万震山！是你捣的鬼？”

    沉默之后，立刻就有人不服气地站了出来，横剑指着万震山。万震山自己都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弑师父、杀同门、诛弟子，机关算尽所得到地连城诀，竟然只得这么一句话。

    “我怎么捣鬼？这些数字都是丁典说的！”

    “丁典，是你！”

    这典型的肚子痛就赖灶王爷。

    丁典对这个结果也是意外至极，没想到会被怪到自己身上，他无奈解释道：“我只知口诀，不懂剑谱，怎么捣鬼？”

    众人争执不休，就是不信大宝藏只是一句戏弄人的话。客栈里你嚷我骂，也不知道是怎么起源的，不一会儿工夫，就沸腾了起来。大家你怪我，我怪你，最后也不知道到底是在怪什么，好像祖宗十八代的仇恨都聚集到这一时间了。就在群雄群愤到要拔剑掀屋顶时，忽然有个人影从门外闪过。有人眼尖瞧见了，“咦”了一声。

    旁边立刻有人也跟着看了一眼，这下子一来，一个接一个地都朝门外看过去。但门外空空如也，只有三不五时的行人路过，看到里面人声鼎沸热闹，时不时望上一眼，没有任何意外。

    “刚才看到的好像是……戚长发。”

    戚长发在万震山家中伤了万震山后从此不知去向，江湖群雄对这门派内争也没什么兴趣，但此时见到戚长发在此出现，却是敏感至极。

    “不早说！他往哪方向去了？”

    “好像……就是城南。”

    话音一落，客栈里的人一窝蜂都全挤了出去，争先恐后地连客栈的门都给踹开了，有的甚至直接踢了窗子出去。

    水岱喊着：“大家不要急！先冷静！”

    这时候谁还会冷静？说不定去晚了就没了！

    “落花流水”再努力想维持秩序，也是无能为力。路过算是看清楚了，这完全就不是他们功力是不是足够的问题，这会儿恐怕是大罗神仙现世也不可能稳住这兴奋到失序的江湖群雄了。

    群雄你挤我踏，还有不少暗出阴招伤人，先杀一个呆会就能多抢到些财宝。因此，一方面自己往外挤，一方面又要把其他人踩在脚下。一时间，客栈里吵吵嚷嚷，喊骂声，扑打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路过坐在中间动也不动，抬头看了看屋梁，觉得这客栈摇摇晃晃地，甚是不安全。他考虑是不是得赶紧离开，君子不立危墙啊。但周围黑压压的人，他也担心被挤死，或被趁乱冤死。

    丁典目瞪口呆于眼前的盛景，喃喃地问路过道：“不是说宝藏只是戏弄人么？”

    路过打了个哈欠，道：“是戏弄人的啊。”

    “那他们还……”

    “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怀里钻进一个人来，他低头一看，水笙正抱着头害怕地要往他怀里躲。水岱极力想维持众人秩序，此时也是自古无暇，哪里还有空互得了女儿？路过专门去瞅了一眼花铁干，原著中那个后来变成无耻小人的大侠，居然依旧维持着大侠风范，在混乱中虽然有些狼狈，但依然威风凛凛的从人潮中扯起一个差点被杀的人扔到后头去，喊着让大家冷静。

    轰——

    客栈塌了。灰尘仆仆。场面更加混乱成一团，须臾之后，一哄而散，都往城南跑去了。

    人走的差不多了，路过一把抱起水笙，道：“走，我们也去看看宝藏长得什么样子！”

    到达天宁寺时，已是傍晚，夜幕渐上。寺外乞丐聚集，时不时地望着寺里，面面相觑。灯火通明的寺庙，密密麻麻地跪了一地的人。虔诚膜拜，通灵祝告。

    “如来佛真的会赐福吗？”水笙疑惑地看着这一幕，低头来问路过。

    路过笑道：“向如来佛膜拜祝告就能发大财？他们怎么没看到这里全都是乞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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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天龙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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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雪山上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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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白茫茫的一片。

    路过站在山道上，仰望着伫立在面前的静静雪峰。他慢慢闭上眼睛，感受着万籁俱寂，丹田缓缓一股热气升起，慢慢流入四肢百骸，体内内息流转。渐渐地，内息越转越快，仿佛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冲破身体，但临到关头却是毫不紊乱，顺着本来的线路各行其是，各走其脉，毫不紊乱。

    忽然，他长啸一声，迈步沿着山道朝上冲去，白雪在他脚下，除了入山的那一串脚印，终止于他站立的地方，再往上一片雪过无痕。

    高峰上一大片白雪缓缓滑落。

    是雪崩。

    路过没有退后，反而催动内息，更快速地往上冲去，他一身白衣，在雪山里早看不出身影，一点黑色的发丝在雪地忽闪，但看起来也只是像看多了白色时，眼睛一刹错觉的一点黑色。

    他脚不点地，只觉得体内真气流转更加迅疾，寒风夹着雪晶扑面，扎得面目发疼。滚落的雪球已近在咫尺，轰隆隆响着。他鼓起劲力，一闭眼冲进了雪球。

    无边无际的白，他鼓足尽力奋力一冲，眼角瞥见一抹绿色，然后是无尽的黑与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他没有继续鼓着真气，脚下不停，认准一个方向继续冲。

    忽然，胸口一松，豁然开朗，这陡然的轻松让他窜起老高，一个跟斗跳了出来。他睁开眼睛要找个地方落地，入眼却是一片绿色。

    刹那的惊诧让他忘了调整姿势，“噗通”一声，直直地摔倒在地。

    “啊哟——”身下传来一声女子的惊呼。

    路过愣了一愣，后知后觉山上的石头似乎过于柔软了。他低头一看，压在身下的哪是什么石头青草地，分明是一个穿着青草绿衣衫的姑娘。

    他吃了一惊，纵身要跳起来。但他才抬起身子，不知怎么的，翻了个身又重新跌了回去。这一次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后脑勺撞了个天昏地暗，脊背也是一阵疼痛。

    “你是何人？”刚才在他身下叫得咬牙切齿的姑娘不知何时已经爬了起来，站在面前，正一脸寒霜地怒瞪着他。

    路过惊诧地望着面前这刚长齐他腰的小女孩，胸中升起古怪的感觉。刚才只看到她的脸，还以为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女，原来只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

    “我姓路。”路过微笑着回答，四周张望一番，“对不起，刚才压着你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雪山之上？你家大人呢？”

    他记得他是沿着雪山上来的，最后似乎看到了那只鹦鹉，居然能跟上他的脚步，一起上山来。只是被雪球一冲，不知道冲到什么地方去了。

    眼前一抹绿色飘动，一股凌厉劲力扑面而至。路过想也没想，拔起身形，陡然后退，避开这一击。

    待看清攻击之人，不由得吃了一惊，攻击他的竟然是面前这个不到他一般高的小女孩。

    小女孩不等他缓口气，绿色的身影如影随形，出掌如电。路过勉强抵抗几招，便觉无所抵抗，当下只运着劲力，凭着轻功躲闪。

    但那小女孩年纪小小，武功却极强，招式精妙是路过见所未见，就连轻功内力竟也不在他之下。

    “你是哪里来的小毛贼，活得不耐烦了，竟敢私闯逍遥峰！”小女孩边喝着，两只小掌朝路过掠来，险险地贴着他脸面而过。

    路过再次吃了一惊。他练《神照经》练了三年，上部已经练完，内功在当世已少有敌手。美中不足的是，他学招式的天分远比不上内功，招式学起来又累，因此，他也不知不觉地“偏科”了。但侥幸他内功高强，自有御敌之术，招式差一点也不打紧。

    但没想到，真正遇到强敌，还是个八九岁的强敌，他居然毫无招架之力。

    适才逆着雪流而上的豪气干云，顿时像个铅制气球，噗通落地。他打起精神，握起双拳，凝神迎敌。

    小女孩不仅掌法精妙，出手更是狠辣无比。她双手三指捏着，突出弯起中间食指和中指，任何一只手攻击过来都是要挖他的双眼。

    路过焉能给她挖上？他武功虽不济，但眼力却不错，小女孩的武功再好再精妙，自以为出手都是绝对让他想不到的方位与招式，绝对避不可避。但这路子放在路过这里却是没有半点作用。他不是专家，没有“既成经验”，既然能看清对方的路数，也就不管是否有悖常理了。

    手来挡手，脚来挡脚。

    饶是如此，他也被逼了个手忙脚乱。小女孩两指再一次掠着他眼皮而过，生疼，估计已经被划出血口了。

    我去！再这样下去，他一双眼睛真的会被挖掉的！

    路过心一急，喊道：“你是哪家的小孩，这么见人都打……”

    路过边说着，忽然哑口。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小女孩根本就不比他矮多少，她的脸一直追着他，阴魂不散，身子也与他平齐着。这哪是小女孩啊，分明是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

    刚才的小女孩呢？

    路过心中再惊，不由自主地分了心，低头朝那大姑娘的下半身看去。只见她草绿的衣衫裙裾坠地，的确不是那个半人高的小女孩。

    大姑娘察觉到他的视线，一张俏脸怒气更甚，手中攻击更加迅捷，路过手忙脚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跟这种野蛮凶恶的女人纠缠，吃亏的只有自己！

    他才刚转身，身后忽然又一声“哎哟”。路过跑了两步回头，不禁目瞪口呆。

    大姑娘不知何故摔倒在了地上，想要爬起来，居然又再次摔倒了。

    这一次，路过看得清楚。她是被自己的裙裾给绊倒的。

    原来小女孩还是小女孩，只是穿了一件过长的衣裙。

    路过忍不住笑了起来，好笑地走回去，道：“你这小丫头！先说好，别再打了。我是这雪山之下的住户，无意中才上来的，谁知道雪山之上还有人在。”

    小女孩一见他走近，一挥手又抓了过来。路过眼明手快，抓住她的手腕。哪知那女孩变掌更快，啪的一声，打在他脸上。

    路过只顾着护眼睛，被这一巴掌打得愣了愣。小女孩人虽小，力气却不小，一巴掌打得他的脸火辣火辣的。

    很好，他总算尝到了被女人扇巴掌的感觉。但是——

    冤枉啊！他哪有机会做什么对不起女人的事，况且还是个八九岁的小女孩。

    大概是路过痛心疾首的表情太过真挚，小女孩的气消了不少，仍旧是“哼”了一声，道：“便宜你了！”

    路过怒瞪着她，也想动手，但对象是么个小女孩，说什么也打不下去。他玩心一起，忽然伸脚把那小女孩的裙裾踩住了。小女孩本来正要站起来，冷不防他来这一下子，一步没迈开，又摔在地上。

    路过瞅准时机出手，一下子就点了她后肩两个穴道，小女孩顿时僵在地上动不了了。路过蹲下身子，坏笑着要去捏她的脸颊。伸手过去，却见那小姑娘怒目圆瞪，虽是生气，却是眼波盈盈，肌肤如玉，娇艳无比，实是一个美貌的大姑娘。

    路过这一愣，便捏不下去了。

    他心中古怪，放手柔声哄道：“小姑娘，你是哪里人？这雪山之上还有其他人么？”

    小女孩瞪了他一眼，扔给他一个白眼，理都不理。

    路过道：“若这里没有其他人，我就给你解穴。如果有，你就等他们来帮你解穴吧。你这小姑娘，脾气太坏，我是打不过你啦。你不说，我可就走了。”

    小女孩“哼”了一声，依旧不说话。

    路过叹了一口气，道：“小小年纪就这么倔强，长大后可有你吃亏的了。教你一个乖，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你看你这样，跟我说两句话，我就把你放你，你偏不说……”

    路过摇头叹气，想替她解开穴道，又实在是怕了这小女孩神出鬼没的功夫。但若不解穴，穴道封住时间长了也不好。

    他左右为难，目光落在她的衣裙上，灵机一动，忽然想到一个法子。

    他牵出小女孩的长长的腰带，然后作势要扯。

    小女孩脸色一变，惊道：“你做什么！”

    路过得意一笑，手上不停，用腰带把小女孩过长的裙裾给绑住了，打了个难解的死扣，然后拍了拍手，道：“给你一个教训，不是穿上大人的衣服人就长大了。不适合的衣服，只会给你绊脚。小丫头，做什么急着穿大人的衣服，以后有你穿的日子，到时候，你想穿小时候的衣服都穿不成啦！”

    他边说着，替那小姑娘解了穴，准备扬长而去。走不多远，看到刚才他们摔倒的地方，不由得身子一寒，只见青草地上落着两条断腿，脚上都还穿着葱绿色的绣花鞋，这一对比，只觉得阴森可怖。

    路过不由得回头望了那小女孩一眼，小女孩竟没有急着去解开绳结，一双怨毒的眼睛瞪着他，仿佛就再说：你给我等着！

    路过顺着她的目光，摸了摸脖子，回头看着那两条断腿，这才发现那断口处没有一丝血迹，那腿也不是真的腿。

    若不是刚才在绑那小女孩的衣服时不小心摸到了她的小脚，还是孩子大小，他几乎要怀疑这小女孩是不是断脚残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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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人神共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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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出乎意料的，路过没走多远就发现了那只不要命跟他一起上来的鹦鹉。因为与青草同混为绿色，他一时没注意还差点一脚踩上去。

    他伸脚轻轻踢了踢，那鹦鹉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他弯腰将它提了起来，它也全无知觉。

    自当初察觉到那鹦鹉会吸他内力后，他“逼供”过它，它却死不承认是“食内力兽”。碰到一只不会说话的鹦鹉，跟碰到一个哑巴又没有四肢的人没什么两样，不会说不会写，没法交流。他只能就自己猜测去问是不是，但这鹦鹉太古怪，他死活想不到它到底是什么来历，最后也只问出了它的确是“系统”请来的bug，最关键的一点，他跑到金庸世界居然还与它有关。真是飞来横祸（还是飞来奇缘？）他这辈子没养过鹦鹉，好像连见都没怎么见到过？怎么会跟这种bug扯上关系？只是他到底有没有机会离开这里，怎样离开，他绞尽脑汁问了上百个猜测，那鹦鹉也没办法回答他一个对还是不对。

    路过对它真是有爱又恨。看它这么不自量力地跟着他往雪山上冲，结果落得个半死不活，他也不能放任它不管。虽然不情愿，他也只好将它托在掌心，催动内息，要再以内力替它疗伤。但催了半天，那鹦鹉仍旧趴在他掌心，一动不动。没有出口，他的内息根本送不出去。

    “不是吧，这么守信用？”路过自言自语地，把鹦鹉搁进怀里，不再尝试。反正这鹦鹉是“系统自带”的，总不会久死了吧？自当年内力吸食事件后，他跟它约法三章。它想跟着他没问题，但它绝对不准再吸食他的内力。它满眼迷惑与无辜，最后还是应允了。

    路过远远回头看了那小女孩一眼，那小女孩已经低头开始去解绑着裙角的腰带了。路过笑道：“小丫头，你慢慢解，我们后会有期了。”

    小女孩居然听见了，回头冷冷地道：“你最好祈祷我们不会再见面。”

    路过笑容不改，道：“我就住在山下，以前以为山上大雪无人所以极少上来，现在一看全然不是如此，以后自然会常来。还请小姑娘你多多指教。”

    这小女孩才十八九岁，内功深厚与他不相上下，但招式精妙绝非丁典所能比，若有机会，能找到她是从哪里学来的，也算是收获大大的一件。

    路过看时候还早，也不急着下山，反而沿着山路继续往上。他是真没想到，这大雪封山的上头，居然是这么一处温暖美丽的所在，彷如世外桃源一般。青草连绵，杂花丛生，野树丰茂，虽然嫌安静了些，但清风徐来，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刚才那小丫头说是什么“逍遥峰”来的，名字也很是不错，遗世独立，逍遥自在。回看来时路，云海山峰都仿佛在脚下一般，青灰连绵而去。路过越走越往上，但觉风吹动衣衫翩翩，衣带都随之飞舞，难怪那小丫头扎那么长的腰带，穿那么大下摆的裙子，那宽袍广袖的装束，在这里走上一走，真有一种飘飘似神仙的感觉。

    路过越瞧越惊叹，越走越喜欢，当下决定等下山后，要去说服丁典与凌霜华都搬到山上来住。

    他正考察着，边走边欣赏高山美景，规划要在哪里建房子，早晚在哪里练功，饭后要带凌霜华到哪里散步。还可以抓只梅花鹿来骑一骑。

    路过看着那只卧在高岩旁边的梅花鹿想得心底微笑。

    那梅花鹿半眯着眼在岩石旁边打盹，看到有人来了，也不害怕，看了一眼后，重新闭上眼继续打盹。岩上生着一株巨大的松树，枝繁叶茂舒展得极开，为梅花鹿遮荫遮得非常好，就是一个天然伞盖。

    路过站在原地，看着这不畏生的梅花鹿。不畏生好啊，不畏生才好抓。他上前走了一步，才发现这梅花鹿不畏生的原因，原来岩石旁边还有人在。

    一个穿着白色衣袍的人悠闲地靠着岩石上，从路过的方向看去只能看见背影。那人长发披背，用银丝系着，白袍缓带轻衫，一时间居然分辨不出男女。

    不过，路过还是自动将之归为女人。男人太过妖孽了，对其他男人来说实在是太大的威胁。

    穿白衣的女人舒服地躺着，那块岩石似乎是专门为之而生的一般，看起来舒服得令路过都想过去躺一躺。那人一条腿支起，手肘撑在上头，一身白衫如出岫之闲云，漂游在青草地上。

    真是养眼的美景。

    路过打着招呼上前，道：“你好。”

    那女子仍旧背对着他，头也不回，像没听见一样。路过绕到山岩前方，一看之下不觉愣了。原来那女子正在对弈——说对弈也不对，她正一个人在对弈。

    她面前放着一个棋盘，棋盘上黑白子莹然发光，已经各下了百余子了。那女子手指间正夹着一枚白子，看样子是轮到白子下子了。那女子低头沉思，全神贯注，浑然不觉旁边有人到来。

    路过歪头看了半晌，还是没法看清楚她的脸，只是那从衣袖中露出的半截手掌肤若凝脂，莹白如玉，直可媲美她指间玉白的棋子。手指修长，只是似乎较一般女子长了一些。路过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顿觉自惭形秽，缩进袖子里去了。

    女子放下一粒白子，玉石轻触，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路过见那女子专心，也不打扰，看她下着。那女子又帮黑白子都各走了几步之后，这次换上黑子为难了。

    路过不懂下棋，自是看得一头雾水，看不懂也就不看了。他瞧那女子靠得实在是舒服，他居高临下看得累不说，还看不清那女子的相貌。因此，站了一会儿，说了一声：“我能坐这儿么？”

    虽然是礼貌问示的话，但那女子沉浸在棋弈的世界里，根本不会听到他的话，他也没指望等到回答，大剌剌地就坐下了，斜身轻靠在那块巨岩上。

    “呼——”果然舒服。

    “你是谁？”低沉的声音在对面响起，对弈的女子察觉到对面多了人，终于抬起头来了。

    路过抬头——

    我去！居然是个男人！路过目瞪口呆。男子面如冠玉，清雅异常，意态间濯然出世，当真是举世少见的美男子。至少他是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路过顿时立即拔刀将之削成飞灰立刻消失，或者恨不得自己立刻消失，当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种男人，人神共愤啊！果然是大大的威胁！他当下改变主意，还是都住在山下好了。搬上来实在是太过危险。

    “在下姓路，是山下的住户……”路过简单地做了下自我介绍。

    “会下棋吗？”男子打断了路过的话，不由分说将白子棋盒推了过去。

    能说不会吗？当然不能说！这种男人，生来就是气死其他男人的，还算他有自知之明，住在山上不去为祸人间。

    路过心里不服气，捡了一颗黑子在手。男子的白子已经落下了，轮到他下了。路过对围棋一窍不通，如何能下？随便下一子，一眼就能被看出是个无知外行，所谓献丑不如藏拙，他还是藏拙的好。

    但一抬头，看到这男人绝世的风采，他真是说不出自己“棋艺不精”的话来。想了想，他问道：“兄台怎么一个人在此下棋？”

    男人道：“一个朋友摆了个‘珍珑’……”

    路过听见“珍珑”二字，就再也听不进去其他了。他眼也直了，耳也鸣了。珍珑棋局？不是《天龙八部》里的么？怎么《连城诀》里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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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珍珑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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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路过当下瘫倒靠在岩石上，连呼吸都懒了。

    这次不是在梦里穿越了，是就光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翻到另外一个世界了。

    他再不想承认，还是不得不承认。

    想起山下的凌霜华，他把头扎进臂弯，深深地叹息。不想辜负，最终还是辜负了。

    他的思绪回到那天在天宁寺外，江湖群雄坚决不肯相信大宝藏只是个戏弄人的笑话，他站在外面看他们的笑话。

    凌霜华来到了他身边。

    人生得意须尽欢。现在这个版本的凌霜华既然喜欢她，他又何必非要矫情地认为她该与丁典是一对呢？只是看着他二人在面前，他那难得的罪恶感死活压不下去。

    最后，他很自私地把选择权交给了她。

    他说：“我身有剧毒，虽然暂时压制，但说不定哪天就会毒发身亡。或许今天，或许明天，总之我在这里没有七老八十的一辈子可以活。”

    凌霜华安慰他道：“一定有办法……”

    “没有办法！”他打断她，非常明确地告诉她，“那个毒我无能为力。能活多久，我不知道。我不会是任何姑娘的理想对象。丁兄弟对你的心意你应该清楚，他才是你应该选择的……”

    “谁不是生死由命！”凌霜华生气了。路过第一次知道原来温柔的凌霜华也会生气。她流着泪大声说道，“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死，我难道就知道吗？说不定我反而会比你先死！我不接受这种理由！能活一天也好，两天也好，只要还活着，就好好活着，不好吗？”

    路过惊呆了，怔怔半晌，深深叹了一口气：“你说好，那就是好。但我不想让你看到我死，如果哪天你醒来发现我不见了，不要找我。丁兄弟是我的好兄弟，我走了他会好好照顾你，只要你们过得好，我在哪里都会安心。若你死活牵挂着我，我就是死也不会安心……”

    大宝藏一直没有出现，江湖众说纷纭，你怀疑我我怀疑你，虽不至于再像原著那般你奸我毒，但拉帮结派势不两立地乱斗却是时有发生。路过趁机以医术行走江湖，攒了些人气，赚了点名声，后来也嫌没意思了。江湖太凶险，奔波劳累赚这种名声没什么意思，于是干脆带着凌霜华邀上丁典找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隐居了起来，清闲地体验着“江湖高人”的日子。有人上门就摆摆姿态，没人上门就关门练功。

    没想到，就在他几乎要忘记他只是一个过客，忘记他随时随地都可能离开，在他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居然以他最意想不到的方式，又离开了。

    苍天可见，我是非常想做个负责人的好男人，只是老天不肯给机会，怪我不得！

    男人等了半天不见他落子，又见他忽然又是沮丧又是愤然，遂问了一句：“何事烦恼？”

    路过再次长长叹息，揉了揉脸，抖擞一下，笑道：“小事。”低头去看棋局。珍珑棋局，不就是无崖子摆出来，最后虚竹破解的那个棋局么？

    这个人是无崖子的朋友？前面遇见的那个不知大小的姑娘应该就是天山童姥了，她现在到底几岁？

    路过盯着棋盘，不住地在心里思索着。天龙八部是金庸里武功的巅峰世界，他练的《神照经》在连城诀里是天下无敌，但到这里来估计随手一抓，就能抓到一大把能秒他的人，最紧要的还是先找个靠山练好武功。再像前两次，一穿越就卷进江湖纷争，他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次居然出道就遇见了逍遥派，不止是顶尖中的顶尖，最重要的是，江湖纷争与他们无关。也对，这种神级别的人，谁吃饱饭没事做要敢于他们来纷争？无崖子、天山童姥，还有那个师妹李秋水，哪个是江湖武林人惹得起的？眼前这个无崖子的朋友——能与无崖子当朋友，那也绝对斤两足够！

    嗯，系统终于良心发现，对他开始照顾起来了。

    路过心中平衡了一点，不由得就摸了摸怀里那个系统bug。似乎每次穿越后这只鹦鹉都非常地虚弱，而且似乎是一次比一次虚弱。

    对面的男人见他盯着棋局，以为他在思索解棋之道，没有打扰他。路过抬眼悄悄看了他一眼，无论如何，要学到天龙八部里最高深的武功，那自是非逍遥派不可了。天山童姥和珍珑棋局都现身了，逍遥派还会远吗？

    说不定解开这个珍珑棋局，也能和虚竹撞到同样的好运。无崖子的毕升功力啊！这种不劳而获的事，谁不想要？

    但是，但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方恨少！

    他不会下棋。

    活该呀！怎么就没学学下围棋呢？混金庸世界不学下棋，只能白白看着别人一路奇遇自己干眼红！就算有心作弊也做不出来。他知道虚竹当时是随意下了一招，误打误撞地解了棋局，金庸狡猾，误打误撞那一子到底放在哪里了，他却丝毫没提——算了，就算提了他也不可能记住。就算记住了那招关键，后面再怎么走，他也不会。

    路过盯着棋盘，手里的棋子都快被他捏碎了。应该要放弃，不会下就干脆服输，很简单。但香饽饽的武功就在这棋局的后头，他实在是舍不得！

    纠结半晌，他手指一松，棋子掉进了棋盒。他长舒了一口气，又把棋子重新捡了起来，说道：“这棋局变化纷繁，深不可测，实话实说，我看不懂。”

    男人稍微惊讶地看了他一眼，面露微笑鼓励道：“你能看出这它的复杂，却未被它扰乱心智，足可见福缘深厚。不妨试一试。”

    路过挑眉，想起了原著里解不开“珍珑棋局”的慕容复与段延庆，棋下到一半被困于其中，最后居然都要自杀。这棋局是会乱人心智的啊！呵，可惜他根本看不懂这棋局是怎么回事，怎么乱？

    这棋局凶险异常不怀好意，只要捡起了棋子入来棋局，就必须得落下子去，否则摆局之人一生气，杀了他都是可能的。

    还说系统照顾人呢，一来就碰到个怪模怪样的天山童姥，现在又被硬扯进了珍珑棋局，明显是要他死无葬身之地的意图。

    路过想了一想，干脆道：“福缘什么的，我是不知道。既然要我试，那我就不客气了。兄弟，你这棋局，下哪一子是必死之路，且死得最快？”

    男人错愕了，问：“下棋都是为了赢，破局都是寻找生路，你为何问死路？”

    路过道：“这棋局进无可进，自当后退。我若求死，何畏死？夫不知，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路过说得高深莫测，其实只是一点：反正是要输，这样输既不丢面子，还脱身最快。

    男人不知道他心里耍赖的想法，反而赞赏地点了点头，喃喃重复道：“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

    边说着，他随手在棋盘上指了一处。那一处的黑子已经被黑子围得密不透风，只剩下最后一丝生气，苦苦挣扎，若在此落子，那是把最后一“气”也堵上了，生生挤死了自己大片江山，眼看就是全军覆没了。

    路过微微一笑，把棋子填上去。男人却忽然“咦”了一声，坐直了身子，一双眼睛盯着棋局一眨不眨。

    路过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男人没说话，依然望着棋盘，嘴里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边说着，他手指飞快地提起棋盘上的棋子。但没见他怎么动手，只手指轻轻一撩，被挤死的那一大片黑子就自动全落起落尽男人手中，旁边的其他棋子却是一动不动，棋盘被清出了一大块空间。

    路过见他露出这一手高深功夫，暗暗赞叹不已。这人到底是无崖子的什么朋友，那都是次要的，总是要想办法挤进这个门派的。不过，首先还是先保住性命。

    再去看下棋的男人，只见他飞快地又下一粒黑子，再一粒白子，如此交错着，几乎毫不犹豫，偶尔迟疑多想一会儿，也是神奇地越想眉头越舒展，脸上神采飞扬光华四射，真正是明耀如仙。

    这种妖孽，要成精了吧？

    但听那男人喃喃道：“我纠缠于得失胜败之中，无可破解。他这一招不着意生死，不计较胜败，反而得到了解脱。师妹，你我纠缠半生，你其实只想让我低头认输么？”

    他说话说得轻，路过听得不大精细。他低头看了一眼棋盘，就算不懂棋，也能看出黑白之势与先前已大不相同。

    男人挥袖一拂，棋盘已空，只听一阵叮叮咚咚，清脆悦耳的玉石相撞声不绝于耳，那些棋子都落入了棋盒。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路过抬头，但见那男人又恢复成最初那闲雅舒适的模样，斜倚在巨岩上，温和地望着自己。

    小兄弟？

    路过看着那男人，心里盘算着，他分明觉得这男人应该也就二十多岁，说不定比他还小才对，怎么叫他小兄弟？

    难道又是逍遥派的一个不老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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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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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我姓路名过，字改之。”路过回答着，又笑着补充道，“今年二十有九了，怎么看也不是小兄弟了吧？不知兄台尊姓？”

    男人微微笑了，没有回答。忽然，他宽袖一拂，发招攻向路过。路过直觉伸手格挡，却不知怎地，一只手腕直接送给了对方。男人的手隔着袖袍握住了他。路过自然而然运气抵御，要把手抽回来。那男人也不强留，顺势就放开了。

    路过得了自由立刻往后跃开一步，拱手道：“兄台好功夫，路过甘拜下风。”

    男人微笑道：“我看你骨骼不过二十出头，小兄弟还是当得起。你这一身内功也是不弱，却耽搁了外家功夫。师承何处？”

    二十出头？路过心中稍微惊讶了一下，立即道：“我没什么师承。只是三年前偶然机遇捡到了一本经书，教人吐纳呼吸之法。我瞧着好玩，就跟着学了学，后来才知道是一本内功心法。”

    男人道：“既然没师承，那就好办多了。你内功虽不弱，但也不值得留恋。本来你年岁已大，不适合入我门下。但你能上来这里，又解开了‘珍珑’，足可见你我有缘。我有意收你为徒，但必须要化去你本来的内功。你意下如何？”

    路过眨眨眼，不敢相信这天上掉的馅饼。他还正盘算着怎么套对方说出自己的来历，怎么能投入他们门下，居然忽然什么都没做就成功了。

    “为什么一定要化去我本来的内功？”辛辛苦苦练了三年，就算再被瞧不起，那也是他努力的成果，平生第一次所得的武功，就这么被化掉，谁也不会舍得。反正他没有师承，带艺投师行不行？

    男人道：“我门派的武功必须以精纯之心之气修习，不适合与其他武功杂糅。另外，你虽然没有门派，但毕竟习有他派内功，化去你的内力，免去门户之争。”

    逍遥派的武功的确是强，但要投靠他们门下就必须放弃神照经。有舍才有得，取日月舍萤火，似乎没什么损失。但再萤火之光也是他的，他没那么大的觉悟，还是不要轻易舍弃的好。

    路过纠结半晌，道：“兄台，这你就错了。凡事有正就有反，任何功夫只要存在，必然有他存在的优势。但如此也必然有劣势的一面。平时我们只看见厉害的地方如何厉害，往往忽略劣势，但这弱点一旦被敌人发现，结果往往就能致命。如果明知有缺陷还一味闭关自守，不想办法去引进外来长处以改进自身，时间一长难免落伍淘汰。”

    男人眉头微皱，似乎不悦。路过也不担心，反正他解开了棋局，他是老大。原著里虚竹解开珍珑棋局，就算不想学武功人家也非逼他来学，他当然没虚竹那么蠢。如果坚持一番后还是必须要化去原有内力，他到时候再改口不迟。

    男人沉吟半晌后，微微笑道：“你说的也不无道理。你既然舍不得你这一身内力，我也不强求。他日你若甘心舍去这一身内力，随时找我。”

    言下之意，是不准备收他了？路过一急，正想要反悔。男人忽然起身，宽袍一挥，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羽扇来，扇子上还托着一杯茶。他把茶递给路过，道：“我派名叫逍遥派，我道号逍遥子。你，拜师吧。”

    这峰回路转，让路过愣在原地，当然，更加让他吃惊，半晌不能动弹的是，逍遥子的名号。

    逍遥子？不是无崖子？逍遥子，那是逍遥派的祖师、无崖子他们的师父啊！他还以为是无崖子的什么朋友，居然是逍遥子！

    我去！这是穿到哪里来了？这是《天龙八部》没错，可是离《天龙八部》还有好几十年的时间吧？他这是穿的哪门子《天龙八部》，段誉萧峰虚竹三个主角别说等出场了，连等他们出生都有的等了。恐怕真等他们出生时，他早就不知道又穿到多远的世界里去了。

    很好，穿越系统，你有种！早就知道你不会有这么好心。

    “不愿意？”逍遥子见他迟迟不跪，温和地追问了一声。他并不打算强求，若路过真不愿意，他找其他法子谢他就是了。

    路过定了定神，道：“我从来没听说逍遥派，兄台你看起来明明比我还年轻。要拜师的话，这个……实在是……”

    逍遥子哈哈笑道：“放心，我做得你的师父。入我逍遥派，有神功护体自然延年益寿。”

    路过也不再敢再追问他到底多大年纪，当即拜了三拜，举茶奉上。逍遥子接茶喝了，这拜师大礼就算成了。

    “……师父。”看着比他还年轻，长得实在是太过俊美的男人，要喊一声师父，真有点心理障碍。

    “嗯？”逍遥子轻衫缓步，摇着羽扇，欣赏着夕阳落日，闲淡如仙。

    “我们门派中，还有其他人吗？”

    逍遥子道：“你还有一个师弟，两个师妹。虽然排辈按入门先后来，但你年龄比他们都大，让你叫他们师兄师姐不合适。”

    果真是天山童姥、无崖子和李秋水的师父。路过在心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破解珍珑棋局、得到无崖子毕生功力、这种好事果然是轮不到他了。

    逍遥派的创始祖师是逍遥子，先后收了天山童姥、无崖子和李秋水三个徒弟。在《天龙八部》里出现时，都是以为主角做嫁衣裳的老辈妖精的身份出现，最大的天山童姥九十六岁，最小的李秋水八十八岁，最后三个人的毕生功力都成全了一个虚竹。

    不过这时候，远远在天龙八部之前，别说虚竹没出生，就连虚竹的老子玄慈也还不知道在哪里的西天极乐排队等着投胎。

    无崖子此时还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面容清俊温雅，和他师父一样，是个美男子，爱穿白衣，装束得跟个小神仙似的。就算他真的来传功，也没啥稀罕的。

    李秋水更小，只有十岁，玉雪可爱，漂亮得跟个白玉娃娃一般，真让人爱不释手。难怪后来无崖子会起意用玉给她雕像，虽然雕着雕着雕成了别人。

    路过忍不住深深地怀疑，这逍遥子挑徒弟是挑颜值吧？他挺挺身板，摸了摸自己的脸，与有荣焉。

    “师父。”外头忽然一声熟悉的声音，跟着一个青绿色的身影进门来。“师父召集弟子，何事吩咐？”

    小小的身子在无崖子身边一站，才勉强够上无崖子的肩膀。路过一点儿也不意外会再这里见到她，山崖上的那个年龄莫测的大姑娘小女孩，自然就是未来的天山童姥了。

    “你？”还不是天山童姥的天山童姥刚一站定就见到站在逍遥子身边的路过，顿时怒目瞪起，身形一闪，就欺身攻了过来。“你还敢到这里撒野！”

    路过连连后退，往逍遥子身边躲，道：“姑娘，有话好说！”

    “放肆！”逍遥子轻喝一声，宽袖一拂，一股劲力而出，功夫不到家的天山童姥轻易就被挡回了远处。“这是你新入门的大师兄，还不来拜见请罪！”

    天山童姥不敢置信地望了一眼路过，又看向逍遥子，最后又瞧向师弟师妹。

    李秋水怕她不知详情，拽了拽她的衣角，道：“师姐，这是新来的大师兄，师父今天才收入门的。”

    天山童姥道：“师父，拜师不是看入门先后吗？我最先入门，为什么要叫他为大师兄？”

    “师姐说得对！”逍遥子正要说话，路过从他身后跳出来，抢着道，“我入门最晚，是该排在最末。大师姐在上，受小弟一拜！”

    路过朝天山童姥拜了一拜，还鞠了一躬。他身材比天山童姥高出了一倍，这么朝她一拜，场面有些滑稽，李秋水当时就轻笑了一声，逍遥子也是无奈地摇头叹气，就连天山童姥本人也被他这一拜拜得面红耳赤。

    路过却拜得坦荡大方，她这个小人都不怕折礼受之有愧，他有什么好怕的。

    “胡闹。”逍遥子没好气地道，“改之，这是你二师妹，名叫巫行云，今年十八岁。”

    巫行云？擦！系统到底是出了故障，还是贪懒了，金庸里没有名字，就直接把改编的电影里的名字借来用了。

    逍遥子又告诫些门派其他事，无非是一些令行禁止的事，路过仔细听着记着，这还是他第一次拜入门派，凡事必须小心为上。

    “丑八怪……”旁边低低地传来咬牙切齿声。

    路过回头看了一眼排排站在身边一个矮过一个的师弟师妹们，说话的自然是站在他身边的“二师妹”巫行云。

    叫他“丑八怪”的巫行云现在还没有返老还童，现在是她真正的年纪。她换上了正常的装束，没有穿过长的大人衣衫，也没有踩着“断腿高跷”。八岁的身材，十八岁的相貌，玲珑细小的身子，红霞凝脂的娇容，看起来跟柯南似的，脑袋大大的，身子小小的。

    说起来，柯南也是从十七岁“返老还童”到了七岁。路过摸了摸下巴，比对了一下面前的巫行云与记忆中的柯南，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对比非常相称，忍不住笑了一笑。

    二次元的大头小身子看起来很可爱，三次元的……很诡异啊！

    他的视线又瞥了一眼站在巫行云旁边的无崖子，真不知道无崖子怎么会对她产生男女之情。

    他什么都没说，就把巫行云从头鄙视到了脚，彻彻底底地把那一个“丑八怪”报复到底了。

    巫行云气得两颊通红，鼓鼓地瞪着眼。路过浑然不知觉地朝她笑了一笑，回头去继续听逍遥子讲解门派事宜。

    “师父，他欺负我！”

    巫行云气得跳了出来，打断了逍遥子的话，一手搭上路过的手腕，劲力微吐，道：“有本事我们再来比划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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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神功任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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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明知道打不过，路过当然不会自讨苦吃。他翻掌挣脱巫行云，辩解道：“我听师父讲课，哪里欺负你了？”

    巫行云不让他得逞，一只小手如影随形，追着他的手腕，扣他脉门，非逼他出手不可。不依不饶地道：“你嘴上没说，心里想什么我可一清二楚，你就是在瞧不起我长不高！”

    她年岁虽小，但自六岁起就修炼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还是长春不老功？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练功十二年，虽然身子因为练功的关系永如孩童，但是一身内力却是刚猛霸道。路过被她这么缠着，虽然没有直接冲突，却也觉得手腕处焦灼炽热，痛苦难当，不自觉也生出内力反抗，嘴上也毫不示弱，反唇相讥道：“我哪敢瞧不起你大师姐，大师姐你神通广大，踩个高跷马上就长得高高的了！”

    美女的感情是不能辜负的，没错。但是这种恶霸再美女他也是不会客气的。怜香惜玉？他还不会写！

    “你！”巫行云气得身子晃了一晃，陡然变招，反掌朝路过就是两巴掌，路过只觉得眼前一花，躲避不及时，眼见又要被接受大十块钱。

    路过在心里狂骂三字经。三岁看大，天山童姥乖张暴戾，原来是打小如此。原著中天山童姥心情好时就打人骂人，心情不好时反倒好言好语，这就是要杀人的征兆了，她的属下们被她打骂都欢天喜地，有几句好话言辞反而吓得胆战心惊。枉费他还以为她被男人抛弃了，所以才性情大变呢。

    正当路过恨得咬牙切齿却无力还手时，面前忽然罩来了一个白色身影，温厚的声音严肃道：“行云，不得放肆！”

    路过长松了一口气，有师傅就是好啊！

    他旁跨一步，从逍遥子身后站出来，恭恭敬敬地认错道：“师父，是弟子不好，惹大师姐生气了。大师姐，是我不对，我诚心诚意向你道歉，我……”

    我不该长这么高。

    路过后面的这一句在抬头看到巫行云时，咕噜一声咽了下去。

    巫行云站在原地，一双妙目沁满泪花，眼珠滚来滚去，盈盈闪光，似乎下一刻就要哗啦啦滚落下来。但她紧咬着嘴唇昂着头，偏不让它们落下。一张脸既如此楚楚可怜，身材又是娇弱瘦小，比她身后才十岁的李秋水都矮了半个头。

    唉——

    路过消气了，在心中叹了一口气，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长成这模样也的确够可怜的了。他大人有大量，不跟她计较了，遂改口道：“我先前冒犯实在是情非得已，还请大师姐大人有大量。”

    他不道歉还好，这一道歉，巫行云想起前头，她偷偷踩着假肢高跷装作长高，却被路过撞见的狼狈模样，眼珠立刻就哗啦啦滚落下来，果然滚了满脸的梨花带雨。

    路过有些无奈，想再说点什么。巫行云却“腾”地一声，竟然踏着轻功跑了。

    无崖子道：“师父，我去看看师姐。”

    “我也去！”李秋水也跟着跑了。

    逍遥子微叹一口气，任他们去了。他转头向路过解释道：“行云练的是‘八荒六合唯舞独尊功’。这门功夫重在修炼手少阳三焦经，她练得早了，影响了身子，暂时长不高。但只要勤加练习，练功有成后，会再长高。只是她心中焦急，所以脾气暴烈了点，你别往心里去。”

    巫行云练什么功夫路过当然知道。他微微一笑，道：“我看师姐就像看待小孩子一样，哪个小孩子不吵吵闹闹的？师父放心，我不会放在心上。”

    逍遥子道：“这就是她忌讳的。唉，三个师弟妹，你以后慢慢相处吧。刚才我说的门派事宜，你都记住了吗？”

    路过回想了一边，疑惑道：“记住是记住了，但是弟子有一事不懂，为何逍遥派弟子不能下去逍遥峰？”

    如此还叫什么“逍遥”？这么厉害的武功，不去江湖上现一现，就困在一个山头，做什么呢？练成天下无敌也没用啊。

    逍遥子面有无奈，道：“这事说来话长，以后你自然就会知道了。现在你只需要好好练功，有什么不懂事情可以先去找无崖子。若非有要下山之时，先来找我。”

    路过满头雾水，当下只能压下满心疑惑称好。

    逍遥子又给了路过三个卷轴，道：“这是本派的三门基础内功，你几个师弟妹各练其中一样，你也选一样吧。”

    路过一一打开来看，一卷是“北冥神功”，一卷是“小无相功”，还有一卷就是巫行云练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路过一看名字，立刻就把它先排除掉了。

    逍遥子看穿了他的心思，笑道：“你年岁已长，练这门功夫不会影响长高。”

    路过随手翻看着道：“这门功夫每三十年就要返老还童一次，每次返老还童都要重新来练。虽说是一日抵一年，但是若有了厉害的敌人，别说是三十日，就是三个时辰都是致命的危险。我看师姐这脾气，又练这种武功，她的将来可着实令人担忧。”

    他叫师姐原本只是挤兑巫行云，没想到叫了几遍后习惯了，居然忘了改回来。逍遥子微微一笑，也没有纠正他，反而十分欣赏他的不拘小节。他坐在椅子上，轻摇着羽扇等路过选择，看着路过又捡起了“北冥神功”的卷轴。

    北冥神功，练成之后天下之功尽供我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路过心动不已。北冥神功绝对是首选！

    学会了北冥神功，那是毋庸置疑地天下无敌，什么小无相功，什么唯我独尊，都不过是一纸空话，辛苦练一辈子，最后都不过为他人做嫁衣裳。

    这种诱惑实在是太大！

    但北冥神功要求练习者本身没有一点功夫，他若要练，就必须得废去自己一身内功。难怪逍遥子那么好说话，让他愿意留着内功就留，他日甘心废去时随时找他。

    哎，他若是一穿越就先穿《天龙八部》该多好，或者先不去《连城诀》该多好！

    路过斟酌良久后，放下了北冥神功的卷轴：“师父，我选择小无相功。”

    小无相功是个无限兼容的平台，退而求其次，也不错了。

    逍遥子稍稍惊讶了一下，没有强求，收起了另两卷卷轴，把“小无相功”留了下来。“这门功夫是你小师妹秋水的护身内功，她修习有几年了。你可以同她一起去练，有什么不懂时，可以先问她。秋水性情柔顺，比行云好相处，但年岁还小，你多照顾着点。”

    “是。”自从进门时发现逍遥派其实人丁凋敝，远远没有原著中那么神通盖世，威风八面，路过深深地怀疑逍遥子收他入门是不是为了让他来帮忙照顾这些小不点儿。

    逍遥子又吩咐几句后，看几个弟子一个都不在身边，每个帮忙服劳的，他只好亲自指点路过的住处。路过告诉过他们，他是山下的住户，但孤身一人无甚牵挂，所以说拜了师，也不需要去跟谁知会一声，就直接在师门住下了。

    逍遥派在逍遥峰上，贫瘠得可怜，就是山上盖着几座木屋，相去都不太远。逍遥子手执羽扇遥遥指了其中一座，道：“以后你就住那间。天色渐晚，自己收拾去吧。”

    临走时，逍遥子问道：“你三个师弟妹进门时年岁都小，我没有给他们机会选择。后来行云知道我把北冥神功教给无崖子时，常怪我偏心。世人往往对‘不劳而获’情有独钟，改之，你为什么反而舍而就他？”

    路过想了想，回答道：“师父你也说世人往往对‘不劳而获’情有独钟，练了北冥神功，天下人的功力尽归我有，弟子当然也心动。但练了这种功夫，难免不会有偷懒怠惰之心。一旦有了这种心思，想要有什么突破进步就困难了。况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海纳百川不假，但若对方内息比你还强还低还广，那又待如何？不若留着北冥神功给别人练，犹如挂了一把刀悬在自己头顶，时刻记着这把刀督促自己不断前进，方能有大成就。”

    逍遥子微笑点头，赞道：“孺子可教。”语罢，飘然而去。

    路过挑眉，望着逍遥子飘飘仙去的身影。入住逍遥派，第一步，取得师傅的青睐重视，想必是大功告成了。

    至于他真的有这么高的觉悟吗？当然不可能！他放弃北冥神功只有一个理由：他舍不得神照经。

    神照经的优势是什么？起死回生！原著里狄云那小子上吊自杀死透了丁典都把他给救活了，他还只是个半吊子时一身内力就能让鹦鹉剑伤愈合，北冥神功能做到吗？武功盖世又怎样？乔峰打死阿朱，哭得老天爷都下雨了也救不活。父母双双死在面前时，段誉与虚竹都只能干哭流泪。雁门关外乔峰自杀，合兄弟二人武功早天下无敌了，也只能任好兄弟气绝身亡。

    武功再高又怎样？碰到遗憾之时，任你锥心刺骨武功纵地彻天也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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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收服逍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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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得罪了巫行云，路过在逍遥派过得并不太好。这三个到老都斗得你死我活的人小时候居然感情好得不得了。巫行云在路过这里受了委屈，无崖子和李秋水也不想想他们那个大师姐的脾气，居然不问缘由就一致对外。

    这个“外”当然是指路过。

    先是李秋水与他划清界限，表示咱俩不是一国的人，你要学武去找师父，我很忙。忙着在他饭菜里下药，忙着在他衣服上涂毒，让路过极度怀疑后来无崖子的徒弟丁春秋是不是其实是她收入门的。

    接着是无崖子。无崖子好歹算个半大不小的男人，没有那么小气，手段还算光明正大。听说他是带师学艺后，时不时来找他切磋武艺，美其名曰向大师兄学习。若是别人，路过求之不得，但这人是无崖子，身负北冥神功的无崖子。他拒不出手，无崖子一只手搭过来，他就不得不出手，逃都逃不掉。就这一点，其他的都不值一提了。

    最后是巫行云。她致力于两件事。一、挖路过的眼睛，好让他忘掉曾见过的她的狼狈。二、砍掉路过的双腿，好让他跟她变成一般高。还不知道从哪里捉来的毒虫毒蛇，乐此不疲地往他房里扔，让他疲于应付。

    是可忍孰不可忍。秉着年岁已大向师父告状太低段的原则，路过在水深火热里默默反抗了七天后，终于发现不能再沉默下去了。被一帮小孩子欺负成这个样子，说出去真是毁他一世英名。

    于是，七天后，逍遥派的大师兄贪床犯懒了，早晨的练功都不来了。

    天一亮，逍遥峰上就传着这样的流言，不一会儿，山上所有人都知道了。逍遥子摇着羽扇，缓带宽袍走过一段山路，来到了路过的小屋前。小屋前后布置着简单的五行阵势，要破解很容易，就是要四肢跪下来，趴着走出来才行。

    逍遥子瞥了周围一眼，道：“无崖，出来。”

    无崖子从藏身之处出来，随手踢了颗石头进去，撞在门板上，又弹了回来，恰好落在门槛的大石上，解了阵势。无崖子心虚地道：“听说师兄破解了师叔的‘珍珑’，我想向师兄讨教一番，但师兄总推却不理，所以才出此下策。”

    逍遥子拿扇子轻轻敲了他的头顶，道：“能出这种下策，你永远也解不开师叔的‘珍珑’。”

    正说着，门忽然开了，屋里的人来开门。两人一看，都吃了一惊。

    开门的正是路过。现在的路过形容萎靡，面目憔悴，才一夜光景，就仿佛不成人的样了。他拖着两条无力的腿，撑在一条凳子上才勉强撑着身子。最重要的是一双眼睛茫然无神，完全无法聚焦。衣衫泛着暗光，脸上隐隐青黑，是中毒的征兆。

    无崖子不由得后退了一步，偷眼瞧了一眼躲在暗处不敢现身的师姐和师妹，心里暗叫不好，事情闹大了！

    “弟子耽搁了早课，劳师父亲自过来一趟，真是愧不敢当。弟子身子不适，没办法给师父行礼了。”路过撑着凳子，也不知道是看着哪里在说话。

    逍遥子一晃就晃到了他面前，检查了他的眼睛，又查看了他的双脚，最后把手指搭在了他的腕脉之间，本来云淡风轻的俊雅面容，一点一点地冷沉下来。

    无崖子的双脚定在原地，动都不敢动。

    “无崖，你过来。”逍遥子道，“你是不是吸大师兄的功力了？”

    “我……”无崖子想要辩解，结果却理屈词穷。他几次三番挑衅路过，路过就算被迫出手，也狡猾地从不与他正面交锋，他虽吸过路过一点功力，但那仅只是一点点功力而已。路过能与巫行云交上手，内功自是不若，他吸的那一点内力，路过一个时辰不到就能再调回来。但尽管如此，他吸食过总是吸食过，没办法矢口否认。

    “跪下！”逍遥子见他默认，冷声道，“为师教学之初，是怎么教你的？”

    “决不可恶意蚕食同门的内力。”无崖子噗通跪倒，道，“师父……”

    “不是无崖。”路过绝对见好就收，立刻充当和事佬道，“是我练的这功夫时候到了，就会自动散掉，必须从头来练。”他声如破锣，嘶哑无力，却还是努力笑道，“无崖子师兄，可惜今天没办法学习你布的五行阵了。等我身体好了，你再来教我吧。”

    他这番话不仅是替无崖子辩解了吸他内力的事，还解释了屋外的五行阵。逍遥子何等人，岂会不知他是在替无崖子说情。他轻哼了一声，顺着路过的话道：“原来如此，无崖，为师错怪你了。”

    无崖子看了一眼路过，低下了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后头躲着的巫行云与李秋水也都吓傻了眼，往后缩了一缩，不肯出来。

    他们与路过的作对较量，刚开始其实只是想教训一下他，但没想到路过不怕毒不怕药，反而似乎比他们还了解。李秋水的药和毒下下去，明明看到他吃下去，他却完全像没事似的，害的他们忍不住也尝尝是不是真的没事，结果纷纷中毒。他们知道厉害后，不上他的当了，他却总能使个巧妙法儿继续转到他们身上来，叫他们吃苦头。他功夫不弱，人又机警，他们使什么法子也捉弄不到他，因此恶性循环，最后小惩戒变成大手笔，就是非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结果，刚想出大惩罚，没想到他的武功会在一夕之间没了，以前赖以躲过他们的“小惩戒”的支撑没了，于是所有“大惩罚”一下子全兑现了。

    中毒了，眼瞎了，腿断了。当然，内力也全没了。

    “承认就承认，有什么了不起！”巫行云忽然蹦了出来，冲路过喊道，“你不就是想向师父告状，要师傅撑腰么？是我，怎么样？毒瞎你的眼睛，断绝你的脚筋的都是我，大不了我都赔给你好了。”

    路过笑了一笑，面孔朝向巫行云说话的方向，道：“大师姐，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师父，大师姐是开玩笑的，我这眼睛……我这眼睛是我体内的毒素反噬，过几天就会恢复。脚筋也是，我……我本来腿有残疾，全仗着那一身内功才可以行走，现在内功没了，所以失去了支撑……”

    路过字斟句酌，找的理由都是恰好让人相信，又恰好让人怀疑。逍遥子一摸他的腕脉早就弄得清清楚楚，巫行云说的是真的，说谎的是路过。

    进无可进，自当后退。这个徒弟果然没收错。逍遥子微微一笑，他若真惩罚了几个徒弟，倒是辜负了这个“大师兄”一番心意了。

    “原来如此。行云，你这玩笑开得也忒大了。若非你大师兄解释，师父若是错怪你了，也伤了你的眼，断了你的腿，那真是后悔莫及了。”

    他轻轻淡淡地说着，巫行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她知师父这么说，必然是真有过这念头，若真是她动的手，师父绝对会一报还施一报地惩戒。是大师兄救了她。

    “呜呜，大师兄的眼睛和腿，还有救吗？”

    娇嫩的嗓音问出了她想问的问题，巫行云回头，师妹不知什么时候也站到了她身边，泪眼汪汪地望着路过，还轻轻扯起路过的袖子。路过的衣衫也都是毒，她小心避着，道：“都是我不好，大师兄，我给你做新衣服！”

    路过道：“小师姐，我身体虽号称百毒不侵，但你担心总有一种毒我会抵抗不住，所以想帮我找出来，好尽早提防。这是好意，我怎会不知道？”

    李秋水又哭又笑，呜呜地道：“大师兄，你怎么把我也叫师姐啊？”

    路过柔声道：“我年纪最大，当然要排在最后面，好好照顾着你们啊。不过这几天是不成啦……”

    “不怕，不怕，现在轮到我们照顾大师兄了！”

    从此，路过过了几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他的眼睛和腿自然都没事，身上所中的毒也不用在乎，一点小手段，过几天就好。但内力没了，那是真事。《神照经》练完上部后，体内真气会全都散掉，只留下一丝精纯之气。再以此精纯之气为始，再练起来的真气内力都是精纯至极，完完全全属于自己身体的。他散功期间，自然是没办法应付这三个小不点儿，这几天跟他们玩也玩得差不多了，也就见好就收。

    就这三个小不点儿？还想跟他斗？实在是太不自量力了。

    路过小小地耍了点手段，三个做贼心虚后悔羞愧的小不点儿从此惟他马首是瞻，再也不敢生出什么事端了。知道他内功全无后，李秋水把自己会的小无相功一股脑儿恨不得全倒给他，无崖子也说既然内功没了，正好学北冥神功，北冥神功厉害，所以他明明比师姐入门晚，功夫却反而比她强。

    巫行云性子刚烈，之前跟路过闹得太僵，初始还有些放不下身段。路过推心置腹地把她当个大姑娘跟她开诚布公地道了歉，还安慰她道：“三焦失调不是什么大事，我问过师父了，等你练功有成，自然就会再长高了。”

    巫行云道：“那至少也得到我二十六岁了。二十六岁……”说起伤心事，她又忍不住委屈了。

    路过见她肯在自己面前示弱了，心里倒十分开心。巫行云脾气虽坏，但这小姑娘其实自有她的可爱之处，否则无崖子与李秋水也不会那么顶她了。他小小耍了下心计，这几日来他卧病床中，本来只是要激发他们的愧疚心好收服他们，但得到他们的悉心照顾，尤其是巫行云格外细心，因此对她的厌恶之情也渐渐消散了。

    此时见她如此沮丧，他也不禁怜心大起，安慰道：“二十六岁虽不小了，但你看看师父，他该早有一大把年纪了吧？结果看着比我还年轻。你跟师父学武，当然也能学到他这养身延年的法子。到时候你二十六岁，也必定还像十六岁时一样，娇俏可人，不怕。”

    巫行云所憾之事不过如此。女子最美年华里她却只是孩童之身，就算将来能有长高恢复正常的一天，却已是青春已逝。所以明知道身材矮小只是暂时的，她也还是忍不住时不时伤心一下。此次经路过这么一点拨，才想到她既然练了这影响身材的功夫，又怎能拿常人的身材和年龄去评判自己？

    这么一来，她多年积虑一消，顿时笑靥全开，颜如春绽，本来对路过还有的最后一丝丝疑虑不满，也烟消云散了。

    路过看着她开心的模样，心中也跟着开心起来，不由自主地又想到原著里的天山童姥，当她终于好不容易练功到二十六岁，满心以为可以再长高时，却忽然练功入岔再也长不高了……

    哎，有些可怜啊！既然他们重归于好了，他总是要想法子帮她一帮，让她顺利渡过那一劫。

    就在路过以为从此可以在逍遥峰逍遥快活时，日子一晃，这一日就到了八月十五，本该是中秋月明时，逍遥峰上不是欢天喜地准备过大节，反而愁眉苦脸，一早就聚集到了逍遥子的门前，严阵以待，像是有什么大敌来犯。

    路过忽然想起入门之初，逍遥子叮嘱的“凡逍遥派弟子不可随意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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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逍遥派与灵鹫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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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人在江湖，好奇向来是害死跑龙套的、成就当主角的。

    路过向来也是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这种话只能用在自我安慰，生活的大舞台里——尤其是这个舞台叫江湖时，大多数人都是不知不觉沦为了配角或者龙套，只是自己没意识到而已。

    路过其实也没有意识到。

    所以，他偷偷下过一次山。

    只是不死心地想表示一下自己的责任心，去确认凌霜华与丁典是不是真的不在这个空间了。

    不过他没有成功，因为他还没到山下就迷路了，最后靠了那只鹦鹉引路才又回到山上。那时他才知道原来整座逍遥峰都在一个五行八卦阵里，阵里的人不能随意出去，阵外的人也不能随意进来。

    原以为是逍遥子身为世外高人要隐居避世，保留神秘感，为此他还颇觉沾光地得意了好久，今日才知道，大概可能或许仿佛……只是为了避仇。

    “师父。”巫行云敲门，请示着里头的逍遥子。

    小扣柴扉久不开，逍遥子大概已经是不在了。几个弟子站在门外，你看我，我看你，脸上都写着犹豫，不敢随意闯进去。

    路过拉过闲着瞎操心的李秋水问道：“秋水，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么？”

    李秋水道：“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往日……”

    “不好！”无崖子忽然出声打断了李秋水的话，道，“师父解开了师叔的‘珍珑’，可能主动去找师叔了！”

    “我们快去！”巫行云一发话，无崖子与李秋水立刻紧随其后，扔下路过一个人远远地追在后头。

    巫行云忽然又窜了回来，路过心中一喜，正要开口让她带上一程，巫行云却道：“大师兄，此事非同小可，你现在功力还未恢复，别去送死。七天之内我们一定会回来，等回来再跟你解释。”

    照常来讲，巫行云都这么说了，前头必然是凶险异常。若是以往，路过肯定就回去蒙头睡觉了，但现在他是在逍遥派，放眼天下谁敢找逍遥派的麻烦？一来肯定逍遥派不会有事，二来、他也很好奇逍遥派的“师叔”是谁。

    他轻吹了一个口哨，已经跟他配合密切的鹦鹉立刻就尾随着巫行云飞去了，路过则远远地跟在鹦鹉后头。

    逍遥峰的半山上有一块空地，对面山崖上竖着一块绝壁。路过一路追着赶来，在看到这块绝壁的同时，也看到绝壁前的人。

    一身白衣的逍遥子正与一个黑衣的女子打斗着。逍遥子手执羽扇，看起来意态闲雅，恍似闲庭信步一样。对方的黑衣女子身形飘忽，形如鬼魅，她没有用兵器，却似乎身体发肤任何一处都可以作为兵器。

    此时正是太阳西下之时，落日余霞罩在这山头，又有对面绝壁反射一些光辉过来，整个山头都是暖洋洋的金色，有些刺眼，又有些温暖。两人在这一片金黄里打得那个叫霞光万丈、金碧辉煌，那缕缕夕阳光线似乎都被他们的真气扭曲了。真的，路过发誓，他真的很明显看得到空气被染成了金黄，且正在蒸腾腾得冒着热气。

    他抬臂挡了挡刺眼的光，忽然看到一颗小石子咻地一声，从那黑衣女子手中射出，穿透那氤氲的蒸汽，嵌进了对面的绝壁。他顺眼望过去，迷眼细看才发现那绝壁之上是黑黑白白，居然整整齐齐地落着棋子。尽管没有棋盘，却是横平竖直，没有一颗棋子走偏。逍遥子与黑衣女子均把棋子当暗器使用，用内力射出去，嵌在绝壁之上。

    路过顿时明白，这是比武也是在比棋艺。可惜他看不懂棋，便只关注着两人比武。只见黑衣女子攻势凌厉，一身黑衫仿佛山间飘着一团黑色云雾，一颗一颗棋子咻咻咻地从这团云雾中出射出，射向绝壁。她每射一下，逍遥子就只能退后一步，也跟着射出一粒白子，无论是武功打斗，还是棋盘局势，看起来，都似乎是这黑衣女子高出一筹。

    是谁？是谁？路过死命在记忆里搜索，天龙八部里那些厉害的隐士高手，还有没出现的名字能当嫌疑犯么？

    忽然，他发现绝壁上似乎有些异常，坑坑洼洼的，并不是平整无瑕。他努力眯了眯眼定睛望去，那绝壁之上果然全都是凹凹凸凸，也是整整齐齐，看起来像是以前也有人这么下过棋，把圆圆的棋子嵌入石壁，只是下完之后又把棋子一粒一粒抠了下来，所以留下了这么多的印迹。但观逍遥子与黑衣女子，他们一边比武，一边落子下棋，打出去的力道与方向居然分毫不差地恰好再次嵌入那些圆孔。

    “她就是师叔？”路过拍了拍巫行云，却察觉一股力道从她肩头弹出，幸亏他反应及时，才没有被反弹出去。这么警惕戒备？路过也不由得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

    “不是叫你呆在山上吗！”巫行云一听声音是他，立刻瞪了过来，但也随即跨出一步，把他护在了身后，又道，“你别以为师叔跟师父只是在比武切磋棋艺。你看看对面，那都是灵鹫宫的弟子。一会儿等师父与师叔比试完毕，他们都不会手下留情的。趁着师父与师叔棋还没下完，你赶紧回去！”

    灵鹫宫？路过抓住了一个关键词，问道：“缥缈峰灵鹫宫？”

    巫行云惊讶道：“你居然知道灵鹫宫？”

    怎么不知道？你老人家几十年后就是那里的主人了。路过心里腹语，当然不会说出来。巫行云后来成了天山童姥，“天山”二字就是因为她是天山缥缈峰灵鹫宫的主人。怎么这个时候灵鹫宫与逍遥派看来既是同门又是对头。

    “好像在哪里听过。既然是同门师叔，想必不会有事。”路过故意说着，并没有离开的打算。他扫了一眼旁边，只见李秋水一双眼睛紧盯着山崖间翩若鹏鸟的师父和师叔，小脸写满了紧张与不安。旁边的无崖子却是盯着绝壁上的棋盘，眼睛一眨不眨，似乎毫不关心比武的情况。而对面灵鹫宫的弟子们却紧盯着他们，仿佛在看即将到手的猎物。

    奇怪的是，灵鹫宫的弟子中居然有男人。天山童姥时期，灵鹫宫不是只有女子没有男人的么？

    “你刚来不知道情况。”巫行云见路过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模样，又看了一眼逍遥子与黑衣女子。两人依旧打得难分难舍，一时不会分出个高下。她把路过往后一拉，低声道：“师父本来是灵鹫宫的人，后来脱离灵鹫宫成立了逍遥派。师叔是灵鹫宫的主人，当然不允许这种自立门派的事情发生，坚决要清理门户。师叔人多势众，师父不愿与他们为难，所以隐居在逍遥峰。但每年中秋月明，逍遥峰的阵法减弱，师叔就会趁此机会攻上山来。自我记事，他们就一直在斗啊斗。师父是理亏的一方，赢了也不会对灵鹫宫怎样。然而一旦稍落下风，灵鹫宫就会不依不饶，要斩草除根。若非师父学究天人，逍遥派还有我们三个师姐弟妹恐怕早就都不存在这世上了。”

    她说着，一脸肃然，心有余悸，偷眼瞧向一眼那黑衣女子，立刻又收回视线，想必十分害怕那个师叔。

    这倒是个意外。原著里只能看到逍遥派与灵鹫宫颇有渊源，否则天山童姥也不会出自逍遥派却是灵鹫宫的主人。原以为灵鹫宫应该是逍遥派的下属分支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母公司。

    莫名地，路过忽然想到，逍遥子一开始对他讳莫如深，是怕他知道逍遥派的尴尬情况后不情愿拜师入门么？

    切！他还以为他拜入了什么了不起的豪门大派呢！

    他们说话间，逍遥子与黑衣女子已是又相斗了百余招，绝壁上已经黑黑白白地占了大半空间，黑子压迫，围困着白子。白子不肯引颈就戮，黑子一时也无可奈何。路过心念一动，想起遇见逍遥子之初时他正研究的那局“珍珑”，那黑白之势似乎与这棋局极为相似。再去看逍遥子与黑衣女子，他不由得大吃一惊。

    原来这棋盘之势正是两人的比武之势。他二人如何过招，棋盘上就如何落子。黑衣女子大致看起来已完全占了上风，一片黑气笼罩着白云，但是白云拒不认输，时不时冒出头来要冲破黑气的围困，一时之间，黑气也是无可奈何。

    这“珍珑”是黑衣女子所摆，照当时路过所提示的那自求死路解脱的法子，逍遥子的师妹是给逍遥子下了一个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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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逍遥派存亡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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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大事不妙，我们得想法毁了那个棋局才行。”路过喃喃说道。逍遥子若破解不开，必会困在棋局之中，无法脱身，久之必为心魔所困，以至走火入魔。他若真以先杀自身再攻敌人的方法去破解棋局，虽说人生如棋，但人生毕竟不是棋局，棋局失了一处战场还有其他地盘可争，生命却只有一条，挤死了就是挤死了，就算有别的棋子能赢了这一场，对已经死了的人却没什么意义了。

    “你看出来了？”无崖子不知何时靠近了路过，道，“师父与师叔比武，向来是武棋结合。”

    这不难理解，逍遥派的棋局与意念相连，意念则是真气运行的关键。棋局走不顺，意念不平，真气自然不畅。路过这些日子在逍遥峰上也不是白过了的。

    “但棋局有转败为胜，比武可不行。失了大片江山有后来者能重新占上，但少了一条胳膊一条腿，那可是沾不回来的。”

    无崖子脸色一变，显然没有想到这一层来。比武年年都有，输赢各半。师父即使输了棋局，比武也不会全落在下风，虽然惊险一场，最后也都能全身而退。灵鹫宫困了逍遥派这么多年，谁也没想过他们会从中捣鬼。

    路过望着这半山腰的峭壁，此处属于逍遥峰的后山，一片平地之外是悬崖峭壁，多年前应是有激流冲出一片平整，才有了对面那块平滑的石壁。逍遥子若想在这里置之死地后还能够生，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悬崖。

    武侠里没事跳跳悬崖，绝对有益身心健康。

    想到此处，他朝逍遥子望去。逍遥子在黑衣女子的步步紧逼之下，正一步一步朝悬崖退去。他武功高强，轻功卓绝，脚下踩着凌波微步的方位，手上是破敌的“天山折梅手”。“天山折梅手”包罗万有，在逆境中更能发挥更强的威力，黑衣女子破不了他的“天山折梅手”，也就没办法逼他入死地。

    眼见着棋局已明显成了当初的“珍珑”之势，路过猜到逍遥子的意图后，心反而放松了下来。

    无崖子本来也知道师父的打算，只是听了路过的话后情急之下反而想不到那么多，只看到逍遥子脚下下一步就是“归妹”方位，他急得喊了一声：“师父，走‘同人’！”

    路过不知道“同人”其实是易经中的卦象，听到无崖子这么一喊倒是略略奇怪地看了他这一眼。就这一眼之间，等他再回头时，逍遥子一脚已经踏空了，身子失去了平衡。

    “师父！”巫行云、无崖子与李秋水三人齐齐叫着，奔向悬崖，同时一齐出手，朝黑衣女子攻去，企图围魏救赵解救逍遥子出困境。黑衣女子左手长袖一挥，右手仍旧朝逍遥子击去。

    李秋水年纪最小，功力最弱，顿时就“啊”地一声被打了回来。路过眼明手快，飞身上前接住了她。回头看去，巫行云被打倒在地，无崖子勉强站着，护在师姐前面。只是他们的师父老大，已经不见了踪影。

    原来逍遥子脚下走的恰好是无崖子所担心的“归妹”方位，而这这“归妹”的方位正是在悬崖之外。“凌波微步”以易经六十四卦的方位为根基，每一步必有名堂，但比武临敌顷刻之间，若总是按着方位行动不知变通，则反受制于卦位。“凌波微步”微乎神乎，融《易经》于无形，自然不会拘泥于形。哪知逍遥子在危急关头居然来不及变更，脚下走着“归妹”，手中一掌击出之时，方位全变，门户大开。黑衣女子半招防守半招攻击，格挡之下，全变成了攻击，只听“嘭”的一声，实打实的一招全打在了逍遥子的胸口。

    “师妹，”逍遥子惊讶地唤了一声。他一脚踏空时便知不好，他门户大开，黑衣女子手上毫不留情，见到破绽就倾力击出，他一声轻唤之时，身子已经如瘪了的气球一般，迅速向崖下飘去，崖下还轻飘飘传来一句：“你真的要杀我？”

    黑衣女子本来极为得意，却在听到逍遥子这个问题时，不由得呆了一呆。她望着空空的悬崖，底下云雾缭绕深不见底，隐约的，似乎还有水声。

    “师父！”巫行云与无崖子再一次奔向悬崖。他们长居逍遥峰，自然知道此处师父师叔挑选的决战之地是如何凶险，师父这一摔下去，不是粉身碎骨就是尸骨无存。

    黑衣女子站在一边，只要手掌击出，要取他们的性命自易如反掌。只要三掌下去，逍遥派就彻底消失了。但她却一动不动，仍旧望着那山岚缭绕不见底的悬崖。争斗了大半辈子的人就在那云雾底下，终于自她眼前消失了。她这咽了大半辈子的恶气终于能出来了，她心中应该畅快无比。但恶气出到喉间时，却忽觉一哽，差之毫厘，一口恶气最后居然出不出去。她抬眼望着对面，绝壁上的棋局，逍遥子落下悬崖之时，恰好落了一粒白子，堵住了自己半壁山河最后一气。

    路过也慢吞吞地走到悬崖边探头望了一眼，但更多地却是在看那黑衣女子。现在没有动武了，他把那黑衣女子看得一清二楚。眼见着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不过年纪什么的在逍遥派这里真的不能以貌取人，到底是多少岁的老妖精了，他还真是看不明白。但是“老妖精”安在这黑衣女子身上，那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她皮肤白皙，面如美玉，眉细且黑，眼明如镜，唇色朱红，美极艳极，仿佛有一股妖气。

    “以死谢罪？”黑衣女子喃喃一声，忽然大笑了起来，“你以为你认输就够了么？真的要杀你？你还好意思问！你负我至此，我怎能不杀你！不，杀你都不够！”

    她说着，忽然纵身一跃，跟着也跳下了悬崖。巫行云等人正在悬崖边哭着师父，忽然见师叔也跳了下去，惊了一惊，眼泪反而止住了。

    路过眨眨眼，望着不见底地深涧，心中暗想：莫非又是一个狗血剧？看着心狠手辣的魔女，其实打是亲骂是爱，越想杀你，其实越是爱你？

    “宫主！”灵鹫宫的弟子见主人也忽然跳崖，都追了上去，但全都晚了一步，这莫名其妙的跳崖谁都没有想到，只看到一片黑影消失在悬崖之下。

    “你们杀了我们宫主！”灵鹫宫的弟子们一拥而上，要替宫主报仇。他们只隔着一段距离，并没有看清楚黑衣女子是自动跳下去，只道她得胜之下一时忘形，被围侍在周围的逍遥派弟子暗算了。

    “来得好！”巫行云大喝一声，道，“我正要给师父报仇！”她身形虽小，武功着实不弱，猱身上前，一下子就窜进了灵鹫宫诸弟子之中。

    “师姐！”无崖子一见师姐遇险，立即相救。他武功比巫行云和李秋水都高，灵鹫宫中已鲜有敌手。且灵鹫宫诸弟子似乎都有吃过他的亏，见他出手，居然有一半都不敢上前，只有少数几个人敢来与他一决高下。但见无崖子白衣飘飘，冷袖御风，姿势自是美妙之极。只是与他对敌的灵鹫宫弟子似乎并不怕他的北冥神功，双方硬碰硬往，打得不相上下。

    一场门派混战，路过也不能幸免于难。他真是觉得冤枉，吼一声道：“跳崖死不了人的好不好！”

    只可惜没人听他的话。

    李秋水与他是门派里武功最末的两个了，灵鹫宫所派出的却都是精良弟子，两人一大一小背靠背共同战斗，勉强支撑。眼看不支。就在路过正准备想抽身放毒时，忽然一个人窜了过来，左冲右冲，助了他们一臂之力。

    “韩叔，是你？”李秋水惊讶地喊了一声。路过也认出来，这关键时刻的救兵居然是逍遥峰上唯一的“下人”。帮他们打扫做饭的小韩——逍遥子是这么叫的。

    小韩年纪与路过差不多，平时做事也是安安静静，逍遥子教弟子练武时虽没有刻意避开他，但他似乎素知这种江湖禁忌，偶尔无法避开时远远经过，但也绝不看上一眼。

    哪知居然是个高手！

    逍遥派果然是藏龙卧虎，连个扫地都这么厉害，赶得上少林寺了。路过心中稍感安慰。既然这样，大家都为了门派存亡殊死斗争着，他也不能甘落下风了。

    小韩在旁以一敌三，路过轻松了一些，正要想法施放毒药。这里高手如云，他一个不留神，毒药放出去又被逼了回来，那伤的就都是自己人了。

    路过一步逼前，一拳冲向一名灵鹫宫的弟子。灵鹫宫与逍遥派师出同门，武功路数各自如数家珍，他刚入门，逍遥派的拳脚功夫还没开始学，因此用的都是从丁典处学来的“无影神拳”。对方不知路数，他反而占了上风。“无影神拳”顾名思义，无影无形，一拳已击二拳又出，二拳未至，三拳又出。那名弟子躲避不及，被路过逼得连连后退。

    路过腾出了手，正要施放毒烟，那被他打退的灵鹫宫弟子忽然剧烈咳嗽了起来，泪水哗啦啦流淌成河。

    这是一名女子，容色十分秀美，此时一哭，泪水不绝，增了七分楚楚可怜。

    路过呆了一呆，忍不住道：“我下手没有很重吧？你哭什么？”

    女弟子闻言，怒道：“谁哭了！”她一语未毕，欺身而上，只是眼睛既已经被泪水所糊，便睁不开了，只依循着路过的声音攻了上来。

    路过只得再次格挡，那名女弟子却在触及他身时，忽然力道全消，软倒了下来。路过本来一挡挡了空，还以为对方临时耍了什么花样，也跟着立即变招。

    哪知道，周围咳嗽声不断，又听“咕咚”、“阿哟”声不断，不论是灵鹫宫还是逍遥派，再无分别地纷纷软倒。－－－－－－－抱歉，网络出了故障，晚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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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悲酥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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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看着这隐约熟悉的场景，但就差那么一点，死活想不出来是什么情况。不管三七二十一，他也跟着别人“啊哟”叫两声后，倒在地上，眼珠却骨碌骨碌地四处等着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眼看着巫行云与无崖子都倒在地上，满眼泪花糊得一塌糊涂，路过心中也有些担心，问道：“行云，无崖，秋水，你们怎么样？”

    李秋水道：“大师兄，我觉得一点儿力气都提不起来了。”

    巫行云性子急，骂道：“哪里来的跳梁小丑暗算我们？”

    猛地，忽然听到山下似乎有号角声呜呜吹起，跟着隐隐地有马蹄声自山下传来，看起来阵仗不小。

    路过转头望去，山下的马蹄越行越近，陡然间号角连响三下后，有八骑马分成两行，冲上山来。马上的乘者都是手执长矛，矛头上缚着一面小旗。

    路过看到这架势，陡然想起了原著里杏子林中，乔峰因身世揭露被迫离开丐帮，后来林中又出现了西夏兵。他们用的正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毒，名叫“悲酥清风”，能让人中毒于无形，却让人流泪不止，全身不能动弹。

    难道逍遥派也惹到了西夏一品堂？

    我去！还以为到了逍遥派就逍遥自在高枕无忧了！

    再一细看去，只见左首四面小旗上都绣着一个“夏”字，右首四面绣着“赫连”两个白字，旗上另有看不懂的文字。跟着又是八骑马分成两行，奔驰入林。马上乘者四人吹号，四人击鼓。

    果然是西夏。既然知道敌人底细，路过心中稍定。

    其时西夏人尚未称帝立国，只是叛离大宋后，与大宋闹翻，请降辽国，被封为夏国国主。宋太宗一路之下五路军队讨伐西夏，皆大败，遗憾而崩。宋真宗即位后，胆小怕事，为息事宁人，竟然割地求和，实际上承认了西夏的独立地位。此时西夏国主李德明虽然对辽与宋都称臣子，但对内则俨然是皇帝气派，做了个关门皇帝。但称帝野心却是一日高过一日，只是忌惮着宋辽“澶渊之盟”后的友好态势，不敢太过嚣张，但暗地里仍是不断地寻找机会，要脱离宋辽。

    在号手鼓手之后，又上来八名武士模样的人，武士分开左右一站，一乘马奔上山来，马上乘客身穿大红锦袍，三十四五岁年纪，鹰钩鼻、八字须。他身后跟着一个相当模样的青年男子，但见男子与红袍乘客年纪相当，但看起来却是年轻多了。他身穿淡蓝轻衫，腰悬长剑，面目俊美，马上而立，端的是玉树临风，潇洒闲雅。

    一众粗鲁蛮汉中陡然见到这神品一般的人物，别说是路过，就连其他人被毒倒的人都愣了一愣。

    红袍乘客见到这满地软倒的人，哈哈大小道：“什么逍遥子灵鹫宫，不过如此！还不是让本将军手到擒来。谁是逍遥子？还不来快快拜见本大将军！”

    路过前后一联系，猜到这个红袍乘客就是这里的老大，姓做赫连的。只是不知道后面那个打扮得像汉人的男子是谁。

    “你是何人？”路过也装作浑身无力的模样，反问道。

    姓“赫连”的将军在马上俯视着路过，打量一番后，皱了皱眉头，道：“你就是逍遥子？传闻逍遥子翩翩美男子，原来也不过如此。慕容将军，我看大王是小题大做了。逍遥子，我们大王几次三番请你出山，你不仅不识抬举，还将人拒之门外，本将军倒是要看看你是有三头六臂，还是浪得虚名！”

    他边说着，取出马鞭来，一鞭就要朝路过甩去。但他没有甩出去，旁边的青年公子一伸手就握住了他的鞭头，道：“大王是要请逍遥子回城。”

    赫连将军脸露不愉，但没有发作，只是手臂一抖，将马鞭从青年公子手中收了回来，然后跳下马背来，走上前来，道：“传闻逍遥子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琴棋书画，琴医卜星相，工艺杂学，无一不会，无一不精，尤其是武功更是出神入化，能杀人于十里之外而不留形。啧啧啧，原来是个连站都站不起来的病痨子。”

    路过看他越走越近，也不急着去澄清，反而顺着他的话道：“传闻不足信，不足信。”

    赫连将军哈哈笑道：“我看干脆回去向大王交差，他兴师动众要带回的逍遥子根本不值一提……”

    “小心！”

    赫连将军正得意兴奋得仰天大笑，路过就在这时候一跃而起，伸手锁向他的喉咙，同时又听到伸手巫行云的声音喊着。原来那马背上的青年公子一见他动作立刻意识到不对，在路过出手的同时，他也刷地拔剑，从马背之上飞起，直取路过。

    路过得到巫行云的提示，当即拉着赫连将军打了个转，让他挡在自己面前。青年公子一见剑尖要刺向自己人，当即变招，绕着赫连将军的身体，刺向路过。赫连将军只觉得寒气在皮肤上游过，不禁面如土色。青年公子却毫不在意，对自己的剑法十分自信，隔着赫连将军与路过相斗。

    路过没有兵器，抵挡不住他精妙的剑法，只能拉着赫连将军当挡箭牌。与青年公子斗了几个来回，终究因为功力有限，又有个人碍手碍脚，渐渐落在下风，被青年公子一柄剑罩得密不透风。

    他心中暗暗着急，本来是要骗得这老大走近后，擒贼先擒王一击成功，哪知道这老二似乎比老大还厉害，害他打错了如意算盘。

    “住手，还不住手！再不住手我杀了你们老大！”路过边打变躲边喊着，他这一分心，更加落在下风了。

    青年公子剑法沉稳，冷冷道：“冒名顶替的无耻之徒，你若有本事分出手来杀人，我倒是还能敬你三分。”

    他这话说的笃定，路过也的确是分不出手来杀人，所以，尽管手中有人质，他办法用来要挟人，人质只能是累赘。

    “慕容将军好眼力，居然看出来我不是师父。”路过嘻嘻一笑，一计未成，又生一计，道，“我师父你们这些鼠辈能擒得住的，其实他老人家正在你们身后呢，慕容将军，有没有觉得后颈发凉？”

    那姓慕容的青年公子向来自傲，因见主公对逍遥子推崇备至，早已心中不服。哪知逍遥子还不识抬举，隐居山上对主公从不搭理，导致主公大发雷霆，不管是敬酒罚酒，誓要擒得逍遥子回城。为此，不止发动“讲武馆”千名武士，还精心布置，就是要连神仙都逃不过去。他身为“讲武馆”的第一高手，他本来是不屑来此，但也好奇逍遥子是如何厉害，因此才来凑个热闹。哪知道逍遥子没见着，却碰到一个不怕“悲酥清风”的徒弟。徒弟不怕，师父自然更不怕了。

    他本来心思沉稳，断不会被路过这装神弄鬼一招所激，但乍听向来如鬼如神的逍遥子就在身后，他也禁不住后颈果然一阵发凉。

    就这一瞬间的功夫，但已足够路过空出一只手，从赫连将军怀里取走了他的衣袋，又将他用力一推，推向那姓慕容的青年。

    慕容青年短暂分神之后，立即醒悟，随即也放松了下来。这赖小子能虚张声势，更加说明了他自己没什么本事。因此，他见路过拿赫连将军当挡箭牌，只是冷笑一声，扶过赫连将军后，也不再追击，看他能跑多远。

    路过是跑了，但是他只跑了几步，最先跳到无崖子身边，把从赫连将军处取来的解药拔开，给无崖子嗅了一嗅。

    无崖子嫌恶地喊了一声：“好臭！”推开路过，然后发现自己能动了。

    “这小子抢了我的解药！”赫连将军一得自由立即大喊。

    慕容青年一见路过的动作，也早明白了三分，在赫连将军喊出时，他已经再次上前来，要阻挡路过。路过解了无崖子的毒，站起身子来，扭头朝慕容青年得意一笑后，对他劈近的剑也不闻不问，再转身跳远，竟是把整个背部门户都大敞大开地送给了他。

    慕容青年喝道：“找死！”

    路过却不理会，跳到巫行云身边，把手中的解药凑近她鼻子的，道：“这是解药。”

    巫行云闻到那奇臭之味，不由得龇牙咧嘴，骂道：“真低段！”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慕容青年的剑也劈到了，但就差那么一点，只离了路过的身子寸许，就再也没有劲力递出，洋洋懒倒。

    路过把解药给巫行云，让她去替其他人解毒，他慢条斯理地拍了拍手，拍去手上残留的一点臭味，这才慢吞吞地转过身来。那姓慕容的青年已经半跪在地上，还不死心地用剑撑着地，维持着最后的一点形象。后头的赫连将军则早就倒在地上，其他武士倒是忠心护主，围上来守在他四周。

    “下毒？”路过冷笑着，一步步缓缓走近慕容青年，伸脚轻轻踢向撑着地面的剑。慕容青年奋起最后一丝力气反击，但才拔起剑，就撑不住身子倒了下来。

    路过学赫连将军前头哈哈笑道：“‘悲酥清风’，原来不过如此！你们下毒之前难道也没有事先打听一下，不知道你爷爷我才是下毒的祖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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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慕容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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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毒伤人，卑鄙！逍遥子也不过如是。”输在对方的下三流手段，慕容将军人虽倒下，却一点儿都不服气。

    路过道：“听听这话说的！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你们下毒在先，我只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而已。慕容将军，你‘斗转星移’的功夫不错啊！”

    慕容将军惊讶道：“你居然知道斗转星移？”

    慕容家的“斗转星移”功夫到慕容复时期都所知无几，江湖人只知姑苏慕容氏熟知天下武学，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却不知道他们家传秘技“斗转星移”，此时离慕容博父子尚有几十年的时间未到，离慕容龙城创建“斗转星移”也过去了几十年，江湖更是不知“斗转星移”为何物。慕容将军隔着赫连将军与路过相斗时，为了不伤自己人，借力使力，使的正是“斗转星移”的功夫。

    这慕容将军见路过一眼居然看出了“斗转星移”，惊讶之情自是难说了。

    “你到底是谁？”慕容将军实在是从未听过路过之名。眼见他不仅识得“斗转星移”，更能在他斗转星移之下，下毒下到自己身上来。要知道就算是毒药，在二人激斗之间要能下到慕容将军身上，也得本身功力足够，否则，经他内力反弹，毒药也会冲击回去，让下毒者自食其果。他与路过动手，早知他武功不济，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让自己中毒的？

    路过其实并不是看出来，他使的是斗转星移的功夫，只不过听到他姓慕容，随意试探，哪知真是姑苏慕容家的。西夏一心要反大宋，慕容燕钊现在混在西夏，其心昭然若揭。慕容家世代致力于复兴大燕国，到慕容博慕容复时臻至极致，竟因复国不成乃至疯魔。由此看来，祖宗必然也不怎么样了，否则不会把自己的期望转到后人身上去。

    想到这里，路过也就没把慕容燕钊放在心上了，当下笑道：“我姓路名过，字改之。下次见到我千万记得要绕道而行，因为我就是为了更改别人的如意算盘而生。”

    咦？别人的话难说，若是慕容家的人，说不定多跟着他混才好。

    慕容将军一听他有意放人，立即道：“慕容燕钊落在你们手上，要打要杀一句话，想叫我求饶，门都没有！”

    路过道：“原来你叫慕容燕钊啊。我杀你们做什么？你一开始不是还救过我么？我路过也不是好歹的人。带着你们的手下离开吧，解药我稍后自然送上。”

    后面的赫连将军在手下的救治下，服用了暂时能压制毒药的解药，心里虽然压了大火，却也不敢随意发作。大丈夫能屈能伸。他立即讨好道：“我们国主一向只知道逍遥子，没想到逍遥峰上还有个路大侠。本事谋略都是一等一的好，我们国主若知道，必然欣赏有加。如果路大侠能加入我们‘讲武馆’，国主必定优厚待遇。”

    逍遥峰上的逍遥子有三个徒弟，灵鹫宫容不下他们，这些西夏国主都早就打听好了，就是趁着今晚灵鹫宫内讧，等着坐收渔利，哪知道半路杀出个路过来。请不回逍遥子，皇命难以完成，但若能请个路过，也能算退而求其次了。

    若是以前，路过说不定真会因为好奇跟着去晃一圈，但如今，他深知《天龙八部》的现在是学武的黄金时期，他在这里时间有限，不知道哪天就又换坐标了，若错过了，将来再碰上武功用时方恨少的时候，那必然是后悔莫及的了。

    路过道：“还真是不好意思了。路过闲云野鹤一只，待遇越优厚，负累也越重，那是逍遥不起来啦。回去告诉你们国主吧，想要别人服从效力，也要先掂掂自己的重量。三顾茅庐，也得看是什么人，不是任何人三顾茅庐都可以成功的。”

    “还跟他废话什么？杀了他，永除后患！”巫行云在与灵鹫宫弟子的混战中有了点伤，又被“悲酥清风”所侵，真是这辈子没这么窝囊倒霉过。因此药性一解，立刻跳了过来，要一出恶气。但见路过跟他们谈笑有加，她尊重他是大师兄又救了他们性命，不便打扰。但见他里八嗦还不结束，便再也忍不住了。

    路过安抚她道：“他们是来请师父下山的，三顾逍遥峰不成，恼羞成怒也情有可原。若贸然杀了他们，反倒徒惹麻烦。”

    “难道真就这么放他们走？”巫行云磨着牙，实在是不甘心。敢来逍遥峰放肆，不把他们大卸八块真是便宜他们了。

    “让他们走吧。”路过站起身，扫视了一眼，逍遥派的几个人都嗅了解药，站到他身边来了。灵鹫宫的弟子们还一个一个都浑身无力地趴在地上。巫行云留着他们，等着一个一个来收拾。

    赫连慕容两位将军都不敢置信，路过竟然这么轻易就要放他们离开，一时在原地没动。等他们终于认识到路过是真的准备放走他们时，正要走，忽然一个人叫一声“慢着！”拦住了他们。

    慕容燕钊冷笑一声，回头来看。

    阻住他们地是逍遥峰上地小韩。小韩拦住了西夏武士后，又朝向路过道：“大公子，夏国国主向来对主人礼遇有加，这次忽然发兵用强事有蹊跷。若这么贸然放他们走，以防放虎归山。”

    路过愣了一愣，诧异问道：“礼遇不成，恼羞成怒，不是这样吗？”

    小韩道：“有备方能无患。大公子，不如让这些夏国武士先下山，两位将军暂时留在山上。”

    路过挑挑眉，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小韩一眼，没有异议。

    “想留下本将军，也要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赫连将军果真恼羞成怒，手掌竖起，往下一压，一众手下立刻严正以待，只待他一声令下。至于慕容燕钊是不是会被当作人质，那都无所谓，一颗棋子而已。

    路过冷笑道：“赫连将军，你以为你暂时压制了毒性，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么？我也不怕告诉你，这毒本来只有三分，毒不死人，但你擅自要压制它，它一反抗，立刻就侵入心脏，毒至十三分。不信，你扒开你衣服，看看是不是有一条黑线，等那条黑线进入你心脏之时，那就是药石罔效了。”

    赫连将军脸色一变，立刻扒开了胸前衣衫。众人都不由自主地看了过去，只见黑茸茸的胸腔黑黝黝的皮肤，但血管下一条黑色的细线还是能依稀看见。

    赫连将军虎牙紧咬，脸色沉下，不说话了。

    路过知道他是妥协了，笑道：“这才叫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若留在逍遥峰，我自然有解药帮你解。”

    “你们先下山，在山下等我。”赫连将军不情愿地吩咐着手下。手下武士不敢抗命，当即整顿离开，队伍齐整。这些武士都是西夏在江湖上招徕的能人好手，各自我行我素惯了，但到了西夏居然被训练得犹如正规军队一样，纪律严明，路过看的心中连连点头。难怪西夏以区区边陲小地，最后发展壮大成与宋辽三足鼎立，甚至在辽国和北宋被金国闪电灭掉之后，它还能幸存着。北宋无能，若有机会，他还真想也划上几笔改一改，别的改不了，让西夏无法建国称帝那还是有可能的。

    可惜，他时间有限，这些非一日之寒地国际纷争他是做不了什么的。

    大批西夏武士离开，算是暂时解除了危机。赫连将军与慕容燕钊留在山上当人质，他们中毒受制，路过也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巫行云主张要杀了灵鹫宫的弟子，一来为逍遥子报仇，二来出一出这些年被困山峰的恶气。

    无崖子与李秋水对巫行云言听计从，路过却不同意，道：“杀了他们，灵鹫宫与逍遥派的恩怨变成死怨，以后再想解，恐怕再也解不开了。既然是同门，何必赶尽杀绝。师父不过是想独立成立逍遥派，经此一事，灵鹫宫一来知道逍遥派已自成气候，不是他们想灭就能灭的。再者，我们手下留情，他们感恩……”

    赫连将军在旁听得连连冷笑，路过闻之不悦道：“你笑什么？”

    赫连将军道：“不灭掉灵鹫宫，你们逍遥派想独立于灵鹫宫，简直是痴人说梦。就如同我们大夏国，一日不灭赵宋，我们一日不安。因为就算你不灭掉他们，他们也会时刻想方设法灭掉我们，你以为两者还能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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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逍遥峰上不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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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连将军说的不无道理。巫行云赞同道：“大师兄，灵鹫宫与逍遥派已经成了死敌，今日我们放过他们，他们人多势众，将来必定会再来对付我们。”

    路过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不用担心。能不能共存，光靠想是没用的，得靠实力说话的。”他边说着，扫了一眼横七竖八的灵鹫宫弟子，继续道，“师叔一心一意要对付逍遥派，以为只要她胜过了师父，就可以灭掉逍遥派，却忽略了门下其他人的武功，没用的人，聚集再多也没用。再说，师父既然已经破解了师叔的‘珍珑’，就必然有解开这局面的法子。”

    巫行云见路过如此笃定，虽然不服气，但也没再反对。路过招了招手，歇在崖边花树上的鹦鹉飞了过来，转歇在他肩上。

    路过吩咐道：“下去看看师父和师叔的情况。他二人武功高强，一个小小的悬崖不可能拿他们怎样。”

    鹦鹉扑腾地飞走了，在场人都惊讶地盯着它消失在悬崖那头，不敢置信一只鹦鹉居然能这么听得懂人语。鹦鹉晓人性，那是都知道一点的，但是像这只鹦鹉这样完全通晓人性的，却是闻所未闻。

    李秋水年纪小，最是好奇，问道：“大师兄，它真的能听懂你说的话？”

    路过笑道：“你不是都看见了吗？行云，替灵鹫宫的师兄弟姐妹把毒都解了。”

    巫行云不情不愿，咕哝着：“大师兄这样是纵虎归山。”虽然依言而行，却还是忍不住在帮人解毒时，恶狠狠地放言一句：“今日是我大师兄好心，你们最好感恩戴德，乖乖回去灵鹫宫呆着。否则下次再落在我手里，我可是没这么好说话的！”

    路过笑着摇了摇头，没有阻止她。巫行云对灵鹫宫算是积怨久了，以至于将来她自己成为了灵鹫宫的主人后，对手下个个都没个好脸色。

    赫连将军看到路过发号施令，逍遥派无不服从，俨然已成了逍遥派的老大。他心想，逍遥子生死未卜，又拒不受命，若能说服路过效忠国主，大夏国如虎添翼，建国大业指日可待。

    慕容燕钊同时也在想，路过是逍遥派的大弟子，眼见着又收服了灵鹫宫的弟子。经此一事，逍遥派与灵鹫宫若尽释前嫌，未来两派再合二为一，必然是路过之功。若能与他结交，逍遥派与灵鹫宫尽归麾下，为将来复国铺平道路。

    两人各为其事，都在寻思着拉拢路过。路过不知他们的心思，站在崖边思考着自己的问题。似乎无论到哪个世界里，都是鸟事一堆，想关门静心下来练武，都是个妄想。原以为投靠了最逍遥最有恃无恐的逍遥派，居然冒出这么个狗血的门派之争。现在虽是《天龙八部》，但离真正的《天龙八部》却是早之又早，根据以前的经验，他在这里最多混上几年，但就算多混几年，也不可能真正混到八十年后。

    巫行云正不甘愿地替人解毒，回头看到他站在悬崖边的背影。她胸中一紧，觉得这个大师兄似乎随时要乘风飘去了，不由得出声唤了一声：“大师兄。”

    路过正想的出神，没有听到她的话。无崖子走了过来，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路过正全神贯注，忽然有人靠近来，体内自然鼓起内力反抗，然后同时回头。

    回头一看是无崖子，他心中暗叫糟糕，迅速撤回内力，亡羊补牢。

    无崖子稳打稳扎的“北冥神功”绝不是段誉那种半吊子全靠运气来吸人内力的“北冥神功”能比的。他就算只是搭手在别人肩膀上，只要他内功高过对方，只要他触及穴道运功，对方体内的真气自然而然流到了他体内。此时，就算他没有运功，但运功的是路过，路过一抵抗，便如同自己把真气倒给无崖子一般。

    但令路过惊讶无比的是，当他意识到要回撤内力时，居然全部都撤了回来。有多少升起，就有多少撤了回来。

    无崖子是专吸人内力的主，对人内力那是熟悉的不得了。当他发现路过发力抵抗时，也谨守门规要放手，却在放手的一刹那，也察觉到，路过体内的真气，他根本吸不过来。就算他不放手，那股真气也会自他手上溜走。

    两人对视一会儿，默默地都暂时先压下了疑惑。李秋水站得离他们近，见他们之间气流诡异，不自觉地问了一声：“师哥，大师兄，你们在做什么？”

    路过正要回答，忽然有人“啊哟”叫了一声。回头看去，只见赫连将军手捂胸口，喷出一口黑血。路过一惊，迅速掠到他身边，点了他胸口几处穴道后，喂给他一粒药丸。

    “多谢路大侠。”人在屋檐下，又有求于对方，赫连将军极其礼貌也极其好说话。

    路过微微一笑，转头去向慕容燕钊道，“慕容将军不用担心，只要你不抵抗，我这毒不会怎么样的。”

    慕容燕钊见赫连毒发，本来想运功把毒逼出来，听路过这么一说，干脆就坦荡地放弃了。他不解地问道：“路大侠，慕容燕钊有一事不明，还请路大侠指点。”

    路过道：“好说。”

    慕容燕钊道：“非在下自负，放眼天下敢在同我交手过招时施放毒药者，寥寥无几。而施放毒药能让在下中毒的，更是数不出第二个人来。不知路大侠到底是如何在我身上下毒？”

    路过笑而不答。下毒谁都会，手中有毒药都可以下毒。但真正要成为用毒高手，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真正会下毒的，那必定都是绝顶聪明之人，例如程灵素。他与程灵素朝夕相对一年相处，多少了学到了些她的聪明。

    巫行云看到路过眉目里隐藏的伤感，不由地关切地问了一声。“大师兄，你怎么了？”

    路过定了定神，笑着掩饰道：“没事。慕容将军，抱歉不能回答你的问题。我这点看家本领若说了出来，以后就没法混饭吃了。”

    就在这时候，悬崖上升起一抹绿色，是鹦鹉回来了，同它一起回来的，是它嘴里衔着的一片白绢。

    巫行云等人一见，立即认出来那白绢正是从逍遥子的衣衫上撕下来的一角。只见那白绢上血迹斑斑，怵目惊心，他们惊叫一声：“师父！”立刻扑了过来。

    路过退后一步，摊出手掌。鹦鹉配合地松开白绢，掉在他掌中。

    血迹斑斑的不是血，而是字迹。逍遥子简略地写着：“为师无恙，师叔有伤，同门同脉，不可相争。”底下又有一排字，仍是血字，但是能看出来换了一个人，那行字迹更简单：“擅动逍遥派者死。”一见就是逍遥子的师妹所写。

    逍遥派松了一口气，灵鹫宫也松了一口气，但又都疑惑了，围着这短短的白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要去救师父吗？”巫行云最先发问。

    “不用。”路过道，“师叔已经承认逍遥派了，想必已经冰释前嫌了。师父既然无恙，区区一个山谷困不住他。想必是因为师叔的伤，所以耽搁了。”

    悬崖下发生了什么事，不难想象，却也难以想象。但总之逍遥派与灵鹫宫能冰释前嫌，路过也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小韩走到身边来，在路过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路过一听，顿时回头，瞪了一眼赫连将军。

    小韩是逍遥派地下人，没人在意他地去留，路过暗中授意他跟着西夏武士下山，看他们究竟是什么意图。西夏武士没了头领，撤到山下后都束手无策，商量的话被小韩全部听了去。

    这赫连将军全名赫连雄心，是西夏的征东大将军，统领着西夏“讲武馆”的武士。当年的西夏是大宋西部的党项族部落，臣属于大宋。后来叛离后往西部沙漠逃亡，被追击来的大宋兵端了老巢，部落头领李继迁在手下武士的保护下逃得性命，深刻意识到武功的重要，因此，死里逃生后，他一方面在西部遍娶当地豪强之女联姻壮大实力，另一方面则广集武功高强之人加入麾下，成立“讲武馆”作为他的贴身侍卫队。李继迁死后，儿子李德明继位。李德明就是现在的夏国国主，他想当皇帝，又忌惮大宋，知道大宋军队不足畏，但江湖上武功高强之人却是心头大患。因此，他进一步充实扩大“讲武馆”，专门用来针对大宋的江湖武林人士。而这江湖武林人士中最厉害的莫过于逍遥子了。

    这些都无所谓，金庸世界里，这些黑社会的武林人士本来都是国家栋梁支柱，没什么奇怪。路过奇怪的是接下来关于逍遥子的故事。

    逍遥子人虽然隐居西域，但却是汉人。他早年与太祖赵匡胤一起打天下，成为赵匡胤的幕后军师。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武功高强又智计多样，赵匡胤能登基称帝他功高至伟。功成名就后，他功成身退，回到天山隐居在逍遥峰，不问世事。

    后来赵匡胤离奇死亡，死后他弟弟赵光义继位。其后，赵匡胤的两个儿子一暴毙，一自杀，天下皆怀疑赵光义杀兄夺位，人心不稳。赵光义利用“金匮之盟”坐稳江山后，想收复党项自治之权，导致党项叛离，投降辽国，受封夏国国主，后又回头对抗大宋，大宋也封他为王，自此两面称臣，独据一方。但夏国国主李德明仍旧不满足，处心积虑想建国称帝。知道逍遥子的存在后，他以赵匡胤之仇想说服逍遥子出山，逍遥子却拒门不见。李德明恼羞成怒，又担心他日大夏攻宋，逍遥子反去帮助大宋，因此在打听到逍遥子与灵鹫宫的过节后，竟趁此机会最后请一次逍遥子，若逍遥子仍旧不从，便杀了他以除后患。

    这一段了解下来，路过是瞠目结舌。

    这就是金庸世界么？只要与历史有牵扯的世界，所有人和事都要与历史与国家扯上一扯，这最世外逍遥散仙的逍遥子，居然还有这种过去。他原以为投靠了逍遥派，从此就可以逍逍遥遥，高枕无忧地练好武功耀武扬威了。哪知道，这时候的逍遥派，居然是天下纷争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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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且自逍遥不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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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走到赫连雄心面前，居高临下道：“你们此来是要杀我师傅？”赫连雄心见事情败露，吃了一惊，却仍旧不动声色怒着反问道：“谁造谣？我们国主久仰逍遥子师傅大名，派我来请他下山。”路过不与他争执，退了一步，道：“我师傅不会去的。回去告诉你们国主，他若想杀我师傅，还是早早死了这条心。若把事情做绝了，我师傅若真去了大宋，他悔之晚矣。”路过边说着，摸出解药给慕容燕钊服下，同时解释道：“慕容将军，其实这毒下的非常简单，是你大意没有防备。我只是把毒下在赫连将军身上，你触碰到赫连将军后，才会一并中毒。”慕容燕钊惊讶地望着路过，不懂他为何这时候反而决定放了他们。

    小韩在一旁看出他的意图后，也惊讶地问道：“大公子，你想做什么？”路过笑道：“当然是以德报怨，以德服人，以德……你们没听过仁者无敌吗？咱师傅是何等人，需要怕他们？赫连将军，慕容将军，你们此来奉命来杀我师傅，我们都知道了。照我的本意，你们既然成为手下败将，那是万万不会让你们回去，放虎归山。但考虑到我逍遥派的一贯宗旨，你们走吧，下次上山时小心点。”巫行云瞪着路过，提醒道：“大师兄，逍遥派的一贯宗旨是斩草除根永除后患！”逍遥派的宗旨是不是斩草除根，这且不论，总之绝不会是仁者无敌。

    怎么在这时候扯他后退？路过拍了拍头，朝巫行云微微一笑，道：“杀了他们，那才是后患无穷。赫连将军，你的毒我之前就已经帮你解了，你们现在自由了。”赫连雄心与慕容燕钊一时都有些错愕，不敢相信路过竟会真的放他们走。

    路过依旧微微笑着，又走近他们几步，低声道：“逍遥派我这个‘大师兄’其实是最没用的，前些天才刚拜入师门。好在年纪一大把了，所以混了个‘大师兄’，没什么真本事。唯一值得夸耀的就是以前中过极厉害的毒，后来以毒攻毒解了，自此百毒不侵，所以才能抵抗你们的‘悲酥清风’。说到底，什么都不是。趁着我还有点威望之时，你们赶紧走吧。再晚一点，我师妹恼了，她要你们留下什么，我可是无能为力了。”他说话声音虽小，但在场哪个不是高手，把他的话全都听了去，人人都是一头雾水，摸不着他到底想做什么。

    这么自曝其短，真的没问题吗？赫连雄心与慕容燕钊听到这话，虽然半信半疑，对他之前的欣赏青睐顿时也去了一半。

    又见机不可失，立刻拜谢离去。巫行云捏着拳头冲上前来，低吼道：“大师兄，你真的相信他们回去后会放弃再来找师傅的麻烦！”路过摇头道：“不信。”

    “你真是太天真”巫行云继续低吼着，忽然顿了一下，

    “咦？不信？”她错愕地抬头，眨了眨眼，疑惑道：“那为什么还放他们走？”路过看着她这难得的可爱表情，微笑道：“杀了他们，他们必疑心我们会投奔大宋。下次再派人来时，就不是我们能抵挡的了。留他们一命，就算他们卷土重来，也不用放在眼里。再说，现在还有灵鹫宫的势力，我相信师叔不会坐视不管。”巫行云皱眉，尽管不服，但也把异议压了下来。

    发现自己似乎没办法反对路过的决定，她眉头皱得更深了。又看了一眼路过，她捏着下巴，深深地不懂。

    李秋水以为她是心有不满，走过来悄声劝道：“师姐，大师兄说的也有理啦。你别不开心，等师傅回来，我们再做决定。”路过真的是因为这些原因么？

    不是，他只是想替自己争取时间而已。西夏与大宋争斗百年，他来去匆匆过客一名，不可能真正参与到其中去改变什么，能做的就是保证这些事情不要殃及自己。

    在逍遥派的这段时间，是他练武的黄金钻石时间，错过这村就一定再没这店了。

    那是无所不用其极也必要保证的。至于给逍遥派将来留下什么隐患，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他在的时候逍遥派能庇护住他就行。

    说他自私？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无私的人，且这里每个人拿出去都是以一敌百的高手，李秋水将来在西夏更是大权在握，更加不用担心。

    需要顾忌西夏的，从头到尾都只有他一个人而已，因为他本事太过低微。

    他陷入了深深的惭愧。别人穿越后很快就能练成一等一的武功高手，他到现在换了三个世界，还到了顶尖的逍遥派，却还是菜到要靠耍小聪明才能保命。

    若将来有个穿越者协会分享穿越经历，他一定会是最后那个没脸发言的。

    究其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每到一个世界，就变成了名侦探柯南一般的人。

    柯南是去哪儿哪儿就死人，不得清闲，他是去哪儿哪儿就闹得最凶，同样不得清闲。

    世界诱惑如此之多，他必须要摒弃诱惑，才能专心致志。若练好武功后，他居然还留在这里，就算再卷入江湖纷争，那也畅通无阻，无所畏惧。

    那时候，他想仁就仁，想勇就勇，什么是无敌？还不是他说了算。自己武功练好，那才是王道。

    路过吩咐道：“行云，你带灵鹫宫的兄弟姐妹去歇着吧，留一个人在这里等师傅和师叔，另再派两个人到崖下去找，说不定师傅从会绕道回来。”巫行云领命而去，灵鹫宫众弟子得到了宫主手令，不敢对逍遥派有什么不敬之处。

    他们的命都算是路过所救，因此听到路过吩咐，也没有异议，都跟着巫行云各自而去。

    天早已大亮，中秋夜已过，逍遥峰上的奇门阵势恢复如常。路过看了一眼，有些遗憾。

    奇门遁甲学来也很帅啊，可惜他时间有限。时间有限！真是见鬼的时间有限！

    “无崖，你跟我来。”路过一招手，无崖子便跟着他一起上山，回到逍遥峰。

    李秋水年纪小，折腾了一夜，直接去睡了。小韩又本分地回到了他做饭扫地的下人身份，逍遥峰上暂时又回复了逍遥的假象。

    路过带着无崖子到了平时他们练功的地方。他随意摆出一个架势，道：“来，同我过几招。”无崖子知他心意，道一声：“大师兄，得罪了！”立即欺身而上。

    他一动手，北冥神功立即发挥效用，脚下是

    “凌波微步”，迅捷无比，手上是

    “白虹掌法”，双掌为虹，让人眼花缭乱。路过所负的，只有半吊子没到家的《神照经》内功，以及粗浅的

    “小无相功”。这些都是内功。起初他曾担心

    “神照经”会不会与

    “小无相功”有冲突，哪知道小无相功是个兼容平台，实是有益于吸收贯通任何功夫。

    这也是为什么原著里无崖子练了不与任何内功心法并修的

    “北冥神功”后，还能再修习

    “小无相功”。路过的

    “神照经”修习进入到第二个阶段，要从第一个阶段散功后剩余的最后一丝精纯之气练起，其后所练都会是至精至纯的内功，这是神照经的优势。

    小无相功无相无形，路过趁着神照经的内功最弱时试了一下，才发现两者居然能够融通。

    不仅如此，

    “小无相功”的兼容功能更是帮助了他修习

    “神照经”，也正因为如此，他在散功之后，功力才能较迅速地再次累积。

    但他的拳脚功夫依然是不行，虽然对付一般角色没问题，但遇到无崖子这样的高手就没用了。

    不一会儿，就被无崖子逼得毫无还手之力。他不泄气，无影神拳一拳一拳地打过去，无崖子气定神闲地一拳一拳地化解。

    但也仅此而已。约莫百招，路过已经确定无疑：无崖子的

    “北冥神功”，离奇地、诡异地、吸不了他的内功。

    “不比了吧。”无崖子后退一步，弹弹手指，完全看不出来刚才有打过架的样子。

    路过喘息未定，收招吸气，仍是皱着眉头，沉吟不语。无崖子轻叹一声道：“可惜师傅现在不在。到底是我的‘北冥神功’出了问题，还是大师兄你的功夫是例外？”路过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以前鹦鹉吸他的内力时，他只道鹦鹉居然会

    “北冥神功”，对它防之又防。来到逍遥派放弃

    “北冥神功”后，他一心一意都想着要免为他人作嫁衣裳，他唯一的出路就是练到功力最强，无崖子的

    “北冥神功”就拿他没办法了。但他也知道，那机会是渺渺茫茫。一个人的武功再怎么厉害，也敌不过其他所有人。

    无崖子只需要动动手指吸几个人的，轻而易举就追上来了。他最后所希冀的，不过也是侥幸别的世界里没有北冥神功吸星大法例外，若有机会到笑傲江湖，须警惕任我行和令狐冲。

    但没想到的是，忽然之间，

    “北冥神功”就对他失去效用了。这当然不是坏事。但好事也必须搞清楚缘由，才好发扬光大。

    “大师兄，无崖，你们在做什么？愁眉苦脸的。”巫行云的声音远远传来，话音落下时，人也到了身边。

    “师姐。”无崖子才半大，对这个从小照顾他的师姐还很依赖。听到师姐软语相慰，他苦恼地道：“‘北冥神功’对大师兄无效。”巫行云

    “咦”了一声，问道：“大师兄功力进步这么快？”她边说着，搭上路过的手腕，路过翻掌避开。

    巫行云再追，路过再避。避到第三次，他黔驴技穷，被抓了个正着。路过看着手腕上那一只白白嫩嫩的小手，有些无奈，抬头看向巫行云。

    娇滴滴的花容月貌，这种对比真是无论多少次都无法适应。巫行云身形如童，尽管是个大姑娘了，对男女之防还是没什么概念。

    这样抓着路过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她手掌轻翻，把自己的小手掌贴在路过掌心，同时催动内息与他暗暗较量。

    但不一会儿，她就察觉到路过内功还远逊于自己。巫行云的眉头也皱了起来，道：“这就怪了。你吸我的内力都没问题，怎么会吸不了大师兄的内力呢？”路过一听，惊讶极了，立即望向无崖子。

    无崖子吸巫行云的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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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山下不见逍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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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崖子似无所觉，表示不解。巫行云把手从路过掌心撤离，又对向无崖子道：“我们来试试。”

    无崖子避开她，摇头道：“师姐，这样不好，前天你已经给过我内力了。”

    巫行云道：“那不同，这次只是测试。你试试能不能吸我的内功。”

    无崖子的北冥神功收发自如，只搭上巫行云的手掌后，稍一测试，立即放松，表示吸取内力毫无障碍。

    逍遥派的门规，修习“北冥神功”者，不可随意吸食同门的内功。看他俩这驾轻就熟的模样，这内力传送恐怕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还都是巫行云自己乐意的。

    路过暗里摇头。小丫头痴心错付，自己都要靠神功助力，将来好再长高，还把这宝贵的内功送人。原著里巫行云只道与无崖子两情相悦，后来被李秋水暗算后，身形无法再长高，所以无崖子才移情别恋，因此巫行云一辈子都把李秋水当头号大敌，至死不休。

    真是吃了猪油蒙了心！也不仔细想想，你长这模样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就因为模样不会再变所以就移情别恋？就算如此，若是真喜欢过你，怎么可能回头又去同把你害成这样的李秋水双宿双飞？

    总而言之，巫行云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这么浅显的道理都想不通，居然到死还为了无崖子与李秋水斗得你死我活，争论他到底喜欢谁。

    巫行云安慰道：“无崖，你先去休息吧。等师傅回来，再向他老人家请教。”

    无崖子微微笑道：“师姐，你也一宿没睡，又忙里忙外，也快快去休息吧。”

    巫行云拍了拍他的肩膀，摆摆手，道：“你先去，我一会就去。”

    师姐弟情深义重，路过抬头望天，心里直说：今天天气真好啊真好。

    “大师兄，你在看什么？”巫行云还没有走，跳上无崖子先前坐着的一块石头，挤到了路过身边。

    路过低头看她，问道：“为什么你要给无崖内力？”

    巫行云理所当然地道：“无崖练‘北冥神功’，需要贮藏真气。但我们不能随便下山，无崖遇不到别人，我是师姐，当然要帮他。”

    北冥神功练功之始，需要自身空无内力，练成之后，却要自己内力高过别人才能吸食，这对比的二难问题，其实不太好解决。段誉当初那是一步一个金子，步步都走在恰到好处，每当他需要睡觉时，自己还不知道，别人就已经送来了枕头。所以，在他练了“北冥神功”，不知缘由的无量洞的弟子们就自发地把内力送来了。无崖子没有这么好运，却有个好师姐。不惜牺牲自己辛辛苦苦练的内力，也要送人。

    怎么他就碰不到这么好的事？

    “你这么帮他了，可有想过自己？你也需要神功有成，才能再长高，难道你不急？”路过承认，他心里有小人作祟。就是看不惯无崖子长得比他帅，女人缘比他好，还到处欺骗无知少女，偏偏还一骗一个准。

    巫行云不解地道：“无崖又不是外人，我要再长高也不是一天两天就成的。”

    他娘的！怎么到处都有人散发道德光辉来无声地谴责他？就连这个行事狠辣诡异的天山童姥居然都能在道德上压倒他。

    “你这样想也没错。我只是觉得你这‘八荒六合唯我独尊’的威力强大，修行不易，修炼的风险更大。到现在一直没出意外，是因为逍遥峰上清静，适合修炼。将来等你和秋水都长大了，人事复杂，意外到处都是，你要小心为上。修炼时一定要切记，别让任何人知道，记住，是任何人，包括你的师弟师妹，以免打扰到你导致走火入魔。功夫耽搁了不说，影响了你再长高，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路过不知道在这里会留多久，趁着人还在，有事做时赶紧做，那必然是没错的。至于提个醒有没有用，还是持保留态度。有丁典的前车之鉴，世人大概都一样，没有真正吃到亏，谁也不会把事前忠告放在心上，所以后悔药才卖得那么好。

    其后几天，因为逍遥子不在的缘故，路过这个大师兄当得有些辛苦。虽说逍遥峰上没什么人没什么事，灵鹫宫的弟子他也交给巫行云在安排，但大大小小总是会有事情报告到他这里来。他无一例外，都挥挥手，告诉他们：“你们看着办。”

    他要潜心练功，可没工夫管这些凡尘俗世。当他意识到“小无相功”的好处后，在练“神照经”时，不但不会刻意忘掉“小无相功”，反而执意寓小无相功于无形，然后在这无形中修炼至纯的“神照经”，两者居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进步飞速。只是为什么无崖子吸不了他的内功，他也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因为神照经不是这个世界之物，所以这世界的“北冥神功”无可奈何？

    但在此之前，三个小鬼头还没有收服时，他还只有“神照经”的内功，无崖子却是照吸不误。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他也只好按捺着一边练功，一边等着逍遥子。逍遥子一直没回来，弟子们等了几天后都察觉不对劲，就连路过这个不想管事的都不得不抽空想一想。逍遥子既然无恙，怎么会这么多天都出不了那个山谷。难道师叔还受了非常重的伤不成？

    他唿哨一声，派遣他的鹦鹉特使再次下到悬崖去探个究竟。不多一会儿后，鹦鹉飞了回来，什么也没有带。路过问道：“他们在底下吗？”

    鹦鹉歇在李秋水的掌心，摇头表示不在。

    李秋水自从知道鹦鹉真的通晓人性后，对它来了极大的兴趣，天天追着鹦鹉跟前跟后，要跟它打好关系。这期间路过修习武功，鹦鹉也嫌无聊，不介意同李秋水一起玩。

    李秋水一心只赞叹着鹦鹉聪明，没有注意到它这摇头摇出的是什么意思。

    巫行云却是个急性子，一看鹦鹉摇头就急了，道：“怎么会呢？师父上哪儿去了？程师姐，你去山下找余师兄和符师姐，他们在山下守着，有没有见到师父和师叔出来？”

    被巫行云唤做“程师姐”的灵鹫宫弟子道：“他们若看到，早就来报告了。”

    这个道理巫行云也懂，只是情急之下，万一的可能都要问一问。现在逍遥子无缘无故在山谷失踪，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有些急。巫行云更是团团转着，焦急的目光投向路过：“大师兄，怎么办？”

    路过想了想，吩咐李秋水道：“秋水，你去把你缝衣服的线取些来，要长的，越长越好。无崖，风师兄，你们准备准备，一会儿我们到崖下去看看。”

    “我去！”巫行云一听他们要去冒险，立即主动请缨，“大师兄，你功夫没我好，让我去！”

    难为他也总算培养了一个忠心的师妹。路过满意地拍了拍巫行云的肩膀，柔声道：“崖下情况不可知。你年纪还小，又是个女孩子，不适合。”

    “无崖年纪比我更小！”巫行云抗议。

    “让我去吧！”小韩挺身而出，“我代二公子去。”

    路过挑挑眉，这小韩平时低调得让人忽视，却总是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他前些日子找小韩闲谈过，小韩是十多年前躲避仇家追杀时，被逍遥子捡到山上来了。当时巫行云与无崖子都还是幼童，需要人照顾。他看逍遥子神品般的人，怎么也无法想象他能把两个小孩子照顾好，于是自动留了下来，照顾两个小主子。他本身入门就一身武艺，逍遥子偶尔指点一二，自然是进步飞速。这些年下来，功夫早就不弱，但料想这么多年，仇人估计都死光了，逍遥峰上逍遥清静，他也没有兴起下山报仇的念头。

    路过微微笑一笑，道：“也好。无崖，你别争了，你若要去，你师姐也吵着要去。就让小韩同我们一起去。一会若有什么异状，你再下去不迟。”

    其实小韩年纪不比路过小，只是一不留神这么叫了，也就没有改口。无崖子与巫行云互看一眼，无奈地应了。

    “大师兄，线来了。”正当各人商议停当，李秋水来得恰到好处。

    路过把线头一端系在鹦鹉脚上，让它再飞一趟，测试这悬崖到底有多深。待鹦鹉带着线再飞上来，测试之下，这悬崖居然有百余丈。

    巫行云又叫了起来，道：“大师兄，这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路过道：“就是危险，我才要去。好了，别再吵了，你们盯着这根线，我们若有情况，我们会扯它。小鹦鹉，过来！”

    鹦鹉立刻“扑腾”一声飞了过来，歇在路过肩上。李秋水本来还想要同这鹦鹉告声别，见它如此走得毫不留恋，立即就撅嘴皱眉不高兴了。

    路过哪里注意到她的小心思，他只伸手摸了摸鹦鹉头，道：“我的命可都在你手上了，记得带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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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江河入北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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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与小韩和灵鹫宫的风师兄一起缠了粗绳下崖去，由鹦鹉带路。三人拉一根绳索，以崖壁为支撑，一路松，一路往下跳。

    这极考验胆略与轻功。若胆略不足，人悬在悬崖下时，绳索是维系着生命的关键，那是谁也不会放手的。但不放手就没办法往下滑。放手之时用脚蹬开悬崖，让身子离开崖壁好顺利下坠。若轻功不够，下坠之势无法掌控，力道过大时，手就无法再握紧绳索，或者就算能再握上，下坠之势也可能导致胳膊受伤。

    其实他们都可以选择慢慢地顺着绳索一步一步往下爬，一来这样速度过慢且太狼狈，二来都不想在其他人面前失了面子，尤其是路过与灵鹫宫的风师兄，那更是一场暗中较量。

    风师兄名叫风颜则，年纪与路过相当，是灵鹫宫的首席大弟子。逍遥子的师妹忙着与逍遥子较量，只顾着提高自己的武功，对手下的弟子失了管教，弟子们的武功难免打起折扣。但是这个风颜则却是个例外。他为人聪颖，往往师父指点一二后，他自己练习就能悟出其中道理，再教给其他师弟师妹们。也正因为有他，灵鹫宫的弟子才没有都变成窝囊废。

    灵鹫宫的武学甚杂，风颜则学的恰好是北冥神功，一身内力惊人，比无崖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艺高人胆大，横着身子把崖壁当地踩在上面，然后一只手牵着绳索，就如同平地后退一般，一边松手，一边后退下降，有条不紊。

    路过做不到他那样，他把绳索虚缠在手臂，跳一下，让身子下坠一段距离，然后在速度失控之前握住绳索稳住身子，若一个不留神脚下打滑或者没有控制住，虚缠在手臂上的绳索也能起到安全带的作用，速度一快，自然就缠紧了他的手臂。小韩与他采用同样的方法，两人同时下去，十余丈后，步调依然一致，都不由自主地看了对方一眼。

    两人均不知对方的武功来历，但都有自负的理由。小韩是自幼习武，加上天分过人又有高人指点，这些年下来，武功实不比逍遥派任何一个弟子差。路过自修炼“神照经”到第二个阶段，一身内力重新修行。虽然“神照经”讲究稳扎稳打，进步缓慢，但有“小无相功”辅助，齐头并进之下，速度快乐不少，自那日散功之后，又极快地重新累积了起来。

    “路师兄好功夫！”风颜则的声音在旁边响起。他也一路速度同进，却脸不红，气不喘，横着身子在悬崖倒退，就犹如陆地行走一般。只是崖壁上杂花乱树，不时地挡道，他时不时得绕路，速度因此打了折扣。且崖下凶险异常，他就算速度比路过快，也不敢快的太过离谱，只稍稍落后后，又迅速赶上来，始终保持着一个人身的距离。

    “比风师兄还是差了一大截。”路过说得诚心诚意。风颜则一边说话，脚下的功夫还不弱，这一点他的确是比不上。

    “功夫最好的还是大公子的小鹦鹉吧。”小韩笑着也插了一句。这时候，就连开口说话都成了比试。

    鹦鹉在路过头顶处，路过怎么往下落，它就怎么飞，始终与他保持着同等速度。听到小韩这么说，它还特意飞到小韩头顶绕了一圈，然后才飞回来，显然是奖励一下小韩的夸奖。

    风颜则道：“路师兄，你这只鹦鹉好生奇怪。如此通晓人性懂人语，怎么偏偏却不会最起码的说话？”

    路过笑道：“不会说话好。它若会说话，岂不是比人还了得了？这种妖精我可不敢带在身边。”

    这鹦鹉是系统带的，对他基本可算是言听计从，就算偶尔使小性子，最后还是会按他的决定来。他其实非常遗憾它为什么不能说话，它若能说话，他心底的众多疑问都可以弄得一清二楚了。

    风颜则哈哈一笑，脚下丝毫不落，路过边说着话，也是一纵一跃，往下坠去。这极其凶险的崖壁，在他们说笑之间，居然也变成了后院小路。

    “等等！”路过看到了崖边一棵横生出来的树被折断，断痕不旧。“师父和师叔当时必是从这里掉下。”

    路过选择的落脚点正是当初逍遥子跳下时的方位，他一路顺着绳索往下时，仔细查看着崖边的痕迹。

    他当初所料未错，逍遥子根本就不是脚下步法走错后被打落山崖，而是故意跳下。逍遥子心有准备，因此跳下后不多远就调整正了身子，攀在了悬崖上。他临跳之前向师妹认输，料想师妹心高气傲，他既然认输，她必看在当初师兄妹的情分上，不至于伤害逍遥派其他弟子。但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他师妹居然跟着他跳了下去。

    逍遥子在崖下悠闲地等着时，结果等到了师妹这自杀式的行为，想必十分苦恼吧？

    路过脑海里想象着当时的情景，不知为何，很有些想笑。

    “这应该是你师父落下时造成的。”风颜则拉着绳索走近，沉吟道，“尊主武功高强，就算是跳下崖壁，也必有准备，这些障碍难不倒她。”

    路过不置可否，道：“我们往下再去看看。”

    再往下去，崖谷中的水声愈大，底下风也越来越大，杂树也越多，行走起来颇为不易。风颜则行走处处处受阻，路过与小韩的一纵一跃也踩不到罗脚下，最后三人也没闲心再去较什么高下，攀着绳子一步一步往下。

    谷底潮湿温润，花木丛生犹如三春。一条银练一般的河水在谷底流淌出去，水势有些急，有些吵。路过一路沿着崖壁往下查看，推测着当初逍遥子的师妹掉下后，逍遥子不可能袖手旁观，只得离开了自己的安全地方去救她一救。因此最后两人都一起落了下来，压断了谷底交错的树枝，最后落在了河边。

    鹦鹉果然歇在了河边的一颗石头上，用嘴啄了啄。三人过去检查了一番，果然看到河边还有些残留干涸的血迹，想必是有人受伤过。当日逍遥子让鹦鹉传书表示他安全无虞，受伤的是他师妹。逍遥子医术过人，她师妹也是武艺高强之辈，想必也不会出什么大事，怎么就只见血迹不见人呢？

    三人一鸟前前后后都寻了遍，也没有见到任何踪迹。这山谷落叶满积，极难留下影踪，就算他们有心想找血迹，但料想逍遥子医术过人，早就帮师妹止了血，因此竟除了鹦鹉指点之处，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痕迹留下。

    路过坐在一快大石上，盯着面前奔腾过去的河流，想不清缘由。河边的树叶残花纷纷扬扬落入河中，顺着河水漂流而去。河边的石子都被冲击得圆润，留下了不少鹅卵石，沉积在河床淤泥里。

    “小韩兄，你知道这条河流向哪里吗？”路过随手折了根树枝往水里扔去，那河水去势甚急，带着树枝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小韩道：“逍遥峰前山绕着一条河，我猜这应该就是源头。”

    风颜则道：“余师弟和符师妹守在外头进不来，也没看到尊主出去，想必路极难走，说不定遇到了什么麻烦，我们顺着这条路往下游去找找。”

    “不用了。”路过弹了弹手指，鹦鹉会意，立刻就顺着河流飞过去了。

    风颜则喜道：“有这只鹦鹉，真是方便极了。”

    小韩道：“若是两军交战，这真是极好的间谍。大公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怎么训练的？”

    “它自己飞来的。”路过随意回答着，盯着河床沉吟。最近他勤修内功，所思所想无不是血脉气流，眼见着这河流之势也如内功一般，顺着气脉奔腾，彷如体内真气，不知不觉变升出内力与之相和。这河流水势如此之大，所到之处开山裂石，千万年来，便冲开了这山，形成了这谷，恐怕前方也必是高山，才能集成如此之势。若人体内也有如此高势之处，则内力发出之时无须多用力，只要自然而然，必也成开山之势。

    然纵然如此之势，最后流出山谷，流向江河，终于也是要汇入大海。大海汪洋，静纳百川，最后收归自有，这也是“北冥神功”的来历依据。逍遥派的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北冥神功”乃其典型中的典型。内力既厚，天下武功无不为我所用，犹如北冥，大舟小舟无不载，大鱼小鱼无不容。

    可是，真的是所有的水都流入了大海，所有的鱼都游进了大海么？

    路过体内气随心转，真气激荡，河水奔腾之势所激出的疾风打着他的发丝，但却因他一身真气流转而发丝都静止未动。

    风颜则看的目瞪口呆，道：“路师兄，你在想什么？”

    路过体内自然而然抵抗，内力生出，风颜则则是自然而然笑纳，但他察觉到路过的内力，却也无法接受，反受路过的反弹。风颜则一惊，催动内息再探。路过回过神来，也运功抵抗，两人竟然当场比拼起了内功。

    “两位……”小韩一看他们居然斗上了，本要开口劝解，忽然察觉到他们周身气流不对，不像是全力比拼。他想起了无崖子最近烦恼“北冥神功”不知缘由的缺陷，立刻也想到了风颜则与无崖子同样身负北冥神功，但看样子也是吸不了路过的内力，因此，他本要出手的，此时也负手旁观了起来。

    路过虽与无崖子试探过，但大抵总是心虚，不敢全力将内力奉上。此时却犹如豁出去了一般，与风颜则倾力较量。风颜则也是使出浑身解数，但终究是拿他无可奈何。

    风颜则内功比路过高，劲力微吐，松开了路过，惊疑不定地问道：“路师兄，你这身内功从何习来？”

    路过身负的两种内功，一种是天龙八部里没有出现过的“神照经”，一种是逍遥子自创的无形无迹的“小无相功”，均非灵鹫宫所知，风颜则以为发现了“北冥神功”的缺陷，是吸收不了他完全无法探知的内功。

    路过微微一笑，望着那依然奔腾的河流，忽然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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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山下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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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冥神功最基本的道理是“海纳百川”，天下江河皆归于海，但总有些是不会的。就好比这江中的水，其实江里本身是没有水的，这江河里奔腾的水都有它的来路，因此也就有了去路。但江里真的没有水么？夫不知，水有多深，江底淤泥就有多深，甚至更深。淤泥不见水，但若深究，淤泥处处是水。它们潜藏江底，是真正属于江河之水，大海再能容纳，也不可能把他们也吸收了去。

    《神照经》乃天下至精至纯的内功，第一阶段过后散功，只留最后一丝精纯之气。以此为根基，再由此而练，均至精纯，融通于奇经八脉，犹如江河贮存淤泥之水于江底。若说小无相功是个兼容平台，则神照经则是个“集成主板”，将驱动都集成在主板之上。独立的驱动可以卸掉，但主板若卸了，那就不是电脑了。

    一言以蔽之：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别人无论如何也夺不走的。

    想清楚了其中缘由，路过腰板顿时挺直了起来。他道：“风师兄，武功总归是不断创新的好。逍遥派自立门户，总得有自立门户的资本。若一切都同灵鹫宫照旧，那也就无所谓自立门户了。”

    正说着，鹦鹉扑腾扑腾地飞回来了。它没有照常歇在路过肩上，反而在前头不断盘旋，似乎很焦急。

    “找到师父了？”路过见此模样，不由得关切地问。会不会真是逍遥子出了什么事。

    鹦鹉摆头，又沿着河水往下游飞走。路过道一声：“一定有什么情况，我们跟过去看看。”

    山谷往下稍远后，道路越来越窄，还不断地有险坡。中途好几段路都是河水蔓延没有可走之处，但鹦鹉坚定不移地这么带路，他们也只好淌水过去。好在三人武功都不弱，暂时的踏水行走，衣不沾水那是轻而易举。

    河水又转过一个弯处，路面宽起来。最前面的风颜则正要落地，鹦鹉忽然停在他面前，挡住了他。风颜则吃了一惊脚下一顿，沉进了河水。也是他反应迅速，双脚蹭蹭急急踩水，又重新回到水面，跟着一个跟斗，翻到了对面岸上。

    虽然有惊无险，但这一下他裤腿靴子都湿了，靴子里灌满了水，不由得恼羞成怒道：“搞什么鬼！”

    路过道：“风师兄，你得感谢我家小鹦鹉救了我们性命。”

    原来那河水转弯处又是一个峭壁，若不留神跳了过去，毫无防备之下，必然摔得极惨。

    鹦鹉不会说谦虚的话，它扑腾着翅膀，不住地往河水形成的瀑布下飞去，又飞上来。路过与它总算能心意相通，知道瀑布之下必有玄机。他有心想测试自己如今的功力，望了望对面的山头，似乎并不太远，他问小韩道：“这瀑布底下必有蹊跷，小韩兄，你能否助我一臂之力？”

    小韩会意，点头道：“大公子尽管吩咐。”

    路过道：“我要攀上对面的山头，如此才能往下看去。但单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显然是不够，我需要你送我一程。”

    路过深吸一口气，脚下一点，身子陡然拔起。他一脚踏上小韩双掌，小韩立即发力送了他一程。路过接着这一掌之力便如大鹏一般翩然朝对面山峰飞去。飞到半路时上势减弱，风颜则急射出一个石块，恰到他脚下，喝道：“路师兄，脚下！”

    路过立刻察觉，踩在石头上落脚一点，石头方向更改掉入河中，被奔腾的河水带走，他却借着这一石之力，重新往上，攀上了山峰崖壁，然后再在崖壁一撑，翻身上了山头。

    鹦鹉也跟着飞了上来，然后疾向下俯冲。路过已看得分明，山下瀑布之旁，倒着一个灰色的人影，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逍遥子是扮神仙只穿白衣的，这一身灰色显然不是他。

    鹦鹉又飞了回来，衔着路过的头发，要他下去看。路过没好气地拍了拍它，道：“你看我活得太闲了是不是？”

    要它找逍遥子，它却怎么地找了个不相干的人。

    鹦鹉张嘴无声叫着，衔在嘴里的发丝掉落，它不死心地又飞过来衔走。路过无奈道：“好，好，好，听你的。只要你多多帮我向系统美言，这种小事，我不跟你计较。”

    这峰头不陡，往下没什么难度，路过轻轻一跳，几个纵身就跳到了那灰衣人身边。那人趴在瀑布旁边，昏迷不醒。

    “路师兄，怎么样了？”

    上面传来风颜则的声音，被瀑布的声音压下了大半。路过丹田提气，道一声：“有人昏倒了。”

    路过揪着昏倒的人跳到旁边干燥之地，翻过那人身子，只见这人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他衣衫全湿，脸色发白，但仍可看出眉目清朗英气勃勃，非等闲之人。

    路过心中又忍不住冒起了酸水。怎么是个人都长得比他帅？哎，他有点怀念胡斐和丁典了。

    他搭腕查看一番，又检查了一下，这人腿脚有些摔伤，想必是从上面摔下来时所致，但是伤处极新，连血迹都没干，显然才摔下来不久。但此人年纪虽轻，内功着实浑厚，危机之下自然护体，所以伤得并不重。只是再加上疲惫憔悴，又被瀑布一冲击，一时昏迷了去。鹦鹉在旁边上蹿下跳，不时地啄一啄那人，显然十分焦急。

    路过安慰它道：“放心，他死不了。”

    鹦鹉见他态度不认真，生气地一下子飞过来，反啄了他一下。

    路过调侃道：“这么着急他，他是你家亲戚？”

    鹦鹉忽然停下来，奇怪地望了他一眼，然后忽然有些羞涩地低垂了头，飞上了路过的肩膀。

    路过惊讶地斜睨着趴在肩上的绿鸟，似有所悟道：“说真的，你其实是只雌鸟吧？”

    “请问，这是哪里？”底下微弱的声音传来，昏迷的人已经醒了。

    路过不客气地回道：“你不知道还跑来做什么？”

    那人沉默了一会儿，摸着脑勺想了一想，然后慢慢坐了起来，拱手道谢道：“原来是恩公救了在下。在下赵正，不知恩公尊姓大名。”

    路过道：“恩公不敢当，我叫路过。是这只鹦鹉发现了你，把我叫来的。”

    赵正看了一眼歇在路过肩膀上的鹦鹉，道：“这鹦鹉聪明机警，原来是路兄所养。请问路兄是这山上的住户么？”

    路过警惕地看了他一眼，道：“不是。赵兄弟是从哪里来？一个人到这深山老林做什么？”

    赵正道：“我从河南少林寺来，来此找一个前辈高人。哪知这山峰云雾缭绕，走走不进去，出也出不来。盘桓多日，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山谷。我想顺着河水往上走，不会迷路说不定还有希望。结果……”

    他说着，又望了鹦鹉一眼。鹦鹉耷拉着脑袋，似乎十分惭愧地往路过领子里钻。

    路过好奇心起，细问之下，才知道这赵正已沿着河水走了多日了。只是山路极难走，他历经万难，才刚走过这瀑布。恰好遇到了沿着河水来找逍遥子未果而归的鹦鹉。他见这鹦鹉不像野生，必是山里有人，所以想跟着它。哪知道鹦鹉机警，见被人跟踪，居然想方设法要摆脱跟踪。赵正武功高强，紧紧盯着它，一步不落。鹦鹉无奈之下跟他捉起了迷藏，最后借用这一处天然陷阱，引得他摔下瀑布。

    鹦鹉本来只是想摆脱他的跟踪，却又见他昏迷不醒，怕出了人命，只好去找路过来救人。

    “大公子，怎么样了？”小韩见路过久不归，也依然炮制地过来了。

    路过道：“没什么大碍。”他说着，看了一眼小韩，却见小韩在看到赵正时，似乎极其意外震惊，浑身内力似有若无地散发。

    “你怎么也来了？风师兄呢？”路过若无其事地伸手搭上了小韩的肩膀。小韩内力反抗，路过无声化解。

    小韩回过神来，立即收敛了所有杀气，无害地回头一笑，道：“风师兄在上面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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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来路不明的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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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赵兄弟无恙，我们也该走了。再见。”这个赵正来路不明——靠！现在谁都是来路不明。

    路过很郁闷，原以为的逍遥散仙原来惹祸的本事一流，惹来的还都是些他不知道缘由的人和事。偏偏惹祸的人一个崖一跳，什么事都不管了，事事都要他来收拾。

    他没那么爱多管闲事，来路不明的还是少惹为妙。赵正来路极不明，危险人物还是躲远点。

    路过一边这么说着时，手头不着痕迹地按向赵正后背的“神阙穴”，预备不知不觉地点晕他。这个赵正追只鹦鹉都能追到锲而不舍，路过不指望他会乖乖配合地说“再见”。

    但他的手指才碰到赵正的衣服，赵正忽然嗖地纵身跃起，身子后弹，一个跟斗翻出了路过与小韩的“包围圈”，刚才那种疲惫深情一扫而光，眯眼射出精光，警惕地望着路过与小韩，道：“在下奉家师之命来此寻访一个前辈，不知哪里得罪了二位，还请告知一二。”

    路过心里暗暗惊讶，这人的警惕与敏捷真是非常人所能比。真打起来，还真不知道谁胜谁败。但见他年纪不过二十来岁，居然能练到如此境地，真是要逼得那些练上一辈子还庸庸碌碌的人去找墙撞。

    路过坦荡一笑，道：“并不是你得罪了我们。我只是担心赵兄追我这只鹦鹉都追得不死不休，我这人生性不喜欢脱离带水，如果临走后面还尾随个跟班，实在是不太习惯。”

    赵正面有微惭地道：“抱歉，在下实乃无计可施。两位出入山林，不知能否引在下上山？在下寻访那个前辈实是有性命攸关之事相求。”

    路过指了指后头的山峰，道：“你要找的前辈高人应该是在那一座逍遥峰吧？听说上面住了神仙，能够长生不老，最近求仙的人越来越多了。不过你找错地方了，这里与逍遥峰还隔了两个山头。且逍遥峰上据说有鬼阵，上去的人没有下来过。我看你年纪轻轻，怎么也想长生不老？”

    路过说完，非常大方地要小韩指点了去逍遥峰的路。当然不是沿河而上到逍遥峰的后山这条捷径，而是沿河而下，原路返回，转到逍遥峰前山去。

    赵正从那条路来，知道小韩没有指错路。但他既然上不去逍遥峰，那条路对他而言毫无意义。路过打定注意，他们如此坦荡地为他指了路，他总该会友善一点，放松一点吧？

    结果完全不是。这个叫赵正的，真是浑身开着戒备，他偷偷弹了迷药过去，都被他一身内力给震了回来。

    路过极其无奈。不小心沾了块牛皮糖，居然甩不掉了。当下埋怨地瞪了鹦鹉一眼，鹦鹉也是很无辜地回看他。

    这种隐患当然不能引到山上去。路过无计可施，只好动用自己的老本行，道：“我们师兄弟上山是来采药的，不知道你说的那个前辈高人。赵兄弟若不怕耽搁时间，就跟着吧。”

    小韩跳上山头帮风颜则也下来汇合了，然后跟着路过在山里兜圈子。虽然目的是在摆脱赵正，但顺便挖点药草，也算没有白费功夫。路过授意风颜则对赵正暗中下手，他则专心找药草来迷惑赵正。

    逍遥峰属天山山脉，在南面的温暖潮湿地带，野生了不少好的药材，还真叫路过找到了不少。但兜了半天后，他这个副业做得极好，风颜则那边的主业却一无所获。他们不撕破脸皮，那个赵正也不撕破脸皮，当牛皮糖当得如鱼得水，还时不时地帮路过寻些草药。

    有没有搞错？他们三个人合在一起居然比不上一只鹦鹉？

    沮丧之下，路过忽然想起来，赵正掉进鹦鹉地陷阱里摔伤了腿骨。他一直没空帮他包扎，后来赵正无论是行走跳跃都极正常，搞得他都忘了这回事了。

    非常人所能及，非常人所能及。

    路过满脑子都是这句评语。如果逍遥子现在好端端地在逍遥峰上，他还真不介意把赵正引荐上去。

    路过又摘了两根拔伤的药，大喜道一声：“终于找到了！”然后回头向赵正招了招手，道：“赵兄弟，我看你这腿伤甚是不便，这两株草可是拔伤良药，敷上它们，不出三天就愈合如初。”

    风颜则与小韩都惊讶地看向赵正的腿脚，眼里表达的意思不言自明：哪里受伤了？

    赵正微怔之下，道：“路兄好眼力。”

    路过道：“我是个大夫，若连这点眼力都没有，那还是趁早关门算了，省得误人性命。”

    他边说着，把药草放在嘴里嚼烂了，以示无毒，同时撕下一副衣摆，把药铺在上面，要给赵正敷上。赵正谢过，不敢麻烦他，自己接过来敷药。

    路过挑挑眉，没有异议。同时示意风颜则和小韩也别轻举妄动。小韩一见他行止奇怪，便知他有“奸计”得逞。虽然到底是什么，还不知道，但总是拭目以待地好。

    果然，赵正敷上伤药不一会儿后，行动就渐渐慢了下来。在路过心里暗中数数数到二十三时，他扶着额头问道：“路兄，我怎么觉得……”

    一句话未了，赵正就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路过“噼”地一声打了个响指，呼出一大口闷气。回头检查了一番，确定赵正的确晕倒了。他采的伤药当然是伤药，但是放在嘴里嚼烂时却混入了迷药，迷药混在伤药中敷在伤处，迅速顺着血液扩散，不出片刻，就足够让人昏睡不醒。这赵正还算是多撑了一会儿。不过他下的迷药并不多，差不多也就够晕两个时辰，人自然就醒了，不过以赵正的武功，估计顶多一个时辰。但也足够了。

    终于摆脱了这快牛皮糖，路过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问明鹦鹉河流往下一直到山下都没有见过逍遥子后，三人寻回原路，沿河上溯回去再找。

    路上，路过问小韩道：“小韩兄，你认识那个赵正吗？”

    小韩斟酌地回答道：“我长得很像我以前的一个仇人，但是已经十多年过去了，仇人早就死了。他又年纪轻轻，我应该是认错人了。”

    路过哼了一声，道：“说不定他是你仇人的儿子，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小韩云淡风轻地道：“在山上住了这么多年，什么仇恨都过去了。只要他们不来找我，让我安安稳稳过完下半辈子，我也就不想那报仇之事了。”

    十多年的仇恨？如果已经忘了，看到赵正的那一瞬间小韩绝不可能敌意那么大，那杀气连他都发现了，赵正更加不可能忽视。这绝对是不共戴天的大仇恨啊，那这么云淡风轻？

    灵鹫宫在前，西夏兵其次，最后又惹上这个赵正，路过原以为已经够麻烦了，没想到，十多年前就已经惹上了一个小韩，恐怕比这个赵正更不好对付。

    可不可以带着仇恨离他远一点？他真不想惹这里的江湖是非，他要练武功啊！他还指望着在逍遥派里修炼成天下第一高手了好为所欲为地为祸天下呢！

    回到原处后，路过简单写了个字条让鹦鹉送上山去，向山上地人报告了近况，表示要往上游去寻人。

    三人继续往上去，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沿河而上果然是一片银河飞瀑，清爽宜人，瀑布下面一个小潭，潭水漫延出去后就成了小河流出去。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飞瀑之下一块大石，被瀑布冲刷得光溜溜一片，石头上坐着逍遥子，真以为自己是神仙了，正在入定。

    我靠！路过心中大骂，若不是真的拜过了师，欺师灭祖影响不好，他真想飞起一脚踹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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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逍遥派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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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没伤没残的逍遥子，几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同时也十分惊讶。逍遥子既然无事，为什么不回去或者送个信，让别人干着急。

    “师父……”路过唤了一声，正要靠近。水潭中的水忽然平地里升起波涛，排山倒海一般地朝他们压来。

    三个人中，他走在最前面，将这股气势承受了大半。他站不住脚，又担心淋成个落汤鸡，当然是立即后退。但见水幕忽然分开左右，一个黑影从中迅疾而来，如泰山压顶一般，人未至，杀气先到，压迫得他竟没办法抬脚，几欲窒息。眼看着黑影中一双白手扑面劈来，眼花缭乱，路过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坐以待毙。

    危急之中，他那只不怕死的跟班小鹦鹉居然学螳螂去螳臂当车了起来。路过大惊一下，立即挥袖，将它掩了起来，同时硬生生地出掌，期望能挡上一挡。

    石上的逍遥子忽然睁开眼睛，见此情状，立刻唤了一声：“师妹！”腾地飞起身躯，落在了路过的前面。双手齐出，替他化解了这灭顶之灾。

    杀气陡减，路过胸口的烦闷之气顿时去了大半。原以为一场好戏又要上演了，但令人惊讶的是，逍遥子的师妹居然听话地就收了攻势，甚至也不再对逍遥子出手。

    “哼！”她只恨恨地哼了一声，瞪了逍遥子半晌，然后一双杀人的眼神冷冷地扫过路过等人，连自己徒弟风颜则都不放过。风颜则准备要叫“师父”，被她这冷眼一扫，顿时噤若寒蝉，默然肃立在一旁，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别说是他，就连路过都不敢看一眼。逍遥子这的师妹气势比逍遥子还高出一截。就刚才的情形，他一点都不怀疑，她是真的要杀人，且要杀的不止是他，连自己徒弟也没准备放过。这对师兄妹俩掉落悬崖不想着出去，眼看着都平安无事，显然也不是被困于此。啧啧，绝对有激情燃烧，他还是不要轻易得罪人的好。

    因此，他也束手默默地听着师叔远去，风颜则也犹犹豫豫地跟着而去，却又不敢离得太近，只远远地跟着。

    “师傅。”暴戾的师叔一走，路过立即上前，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这么久不回去，我们都很担心。”

    逍遥子笑而不答，只道一声：“走吧。”说走就走，仿佛专门是在等着他们的到来。

    路过百思不得解，回头扫了一眼那瀑布那潭水。瀑布溅出的水花水汽清凉宜人，两边花草轻缀，四周干净整洁，山壁光滑如镜。明月初升，映落潭中。这方真是个不错的天地。

    路过把这段日子里逍遥峰上发生的事情一件不落地都告诉了逍遥子。逍遥子显然没想到他前脚刚走，后脚就这么多人找上门来了。西夏兵时有侵扰，他就算在山上也知道情况，听说之后只是一笑了之。最后，当路过说到赵正时，逍遥子明显愣了一愣，问道：“谁？”

    路过看了跟在后面地小韩一眼，回答道：“他说是奉师命自少林寺而来，看年纪不过二十多岁。弟子探过他的脉搏，他一身内功深不可测。小韩兄……大概认识他。”

    小韩于是将仇人之事复述了一遍。逍遥子点点头，沉吟道：“自多年前为师退隐逍遥峰，此去中原路途遥远，与少林寺早就断了联系……”

    有逍遥子作后盾，路过是不担心赵正要怎样的。所以，只要逍遥子想见，把他带到赵正昏迷的地方去也不是不行。

    哪知道逍遥子沉吟一会儿后，道：“既是赵姓，不见也罢。你做的很好。”

    咦？路过愣了一下。现在是宋朝，赵姓是国姓，赵姓人不少。但若这个赵姓人很特殊，那说不定就是皇亲国戚了。与少林寺扯上关系的皇亲国戚……啧啧，怎么看怎么觉得猫腻不少。再瞅瞅这个与皇亲国戚有仇的小韩，避仇从中原避到了西域……

    我靠！逍遥子不会是专门窝藏侵犯的吧！

    路过深深地觉得逍遥峰非久留之地。到底原著里无崖子他们是怎么安然逍遥地呆到九十岁还无人知晓的？不对，无崖子与李秋水在湖底隐居，后来无崖子掉落山崖，关在小暗房里，李秋水则是当上皇妃进了深宫。至于天山童姥在天山向来只闻其人不见其人，也从来不与中原人士往来。随随便便一手武功拿出去都可以一统江湖的门派，居然几十年默默无闻，而且没撑多久就彻底消失了。

    逍遥派本来就奇怪之极，绝不可能是什么与世无争的逍遥之派。

    路过心中掂量着，越想越觉得逍遥派是山雨欲来，他应该识时务地退避为上。

    一路走着，逍遥子又问了路过最近的武功进展，路过也实话实说，把“神照经”与“小无相功”结合后能克制“北冥神功”之事也没有保留地说了，当然，“神照经”的来历他是不会说的。物以稀为贵，好东西得一个人独享，这是他的一贯原则。

    还好逍遥子也不觊觎，只是听路过说了之后，肯定了他的推断。路过这一颗心算是放下了。就像有钱人都讨厌小偷一样，习武之人绝对也是最讨厌这种会“北冥神功”或者“吸星大法”的。路过如果是拿着一块小偷豁免证，以后行走江湖，自然腰板挺得直了。

    说话间不知不觉已是回到了他们下山地地方。来时三人一鸟，回时也是三人一鸟，唯一不同的是来时阳光灿烂，回时已是圆月高悬。三条绳索还安静地垂在那里，专门等着他们回去。

    “师父，在这里。绳索还在，行云他们必然还在上头等我们。”路过扯了扯绳索，另一端立即也拉扯着算是回应。

    逍遥子点点头，道：“你先上去。”

    路过知道他是想测试自己的武功进度，当下应一声“是”，试了试绳索，足够结实。他一手拉着绳索，用力一扯，身子便随着向下这一扯，往上升去。上升丈许后，上势消减，他又换一只手再借力，如此交错往复，如同爬树一般，拉着绳索往上爬去。

    逍遥子在下面看着，连连摇头。待路过上升了十来丈时，他也纵身一跃，身轻如燕，单手只在绳索上轻轻一扯，那绳索有如静止一般，动也没动，但他的人却已经一下子跃到了三丈高，比之路过那是高明多了。

    逍遥子不一会儿就追上了路过。路过见他追来，暗中调匀气息，手上又往上爬了一步后，问道：“师父。”

    逍遥子道：“这几日不见，你的内功长进了不少，其他拳脚功夫还只是一般。”

    路过答道：“师父说本门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弟子不敢怠慢。”

    路过练功独对内力悟性甚高，一旦开始练功，便自然而然极容易就坐定入化，要忘却身外事，那就如喝水吃饭一半。“神照经”是内功，到了逍遥派，也是以内功为根基，内功不到一定程度，要修习逍遥派的高深武功那是自寻死路。拳脚功夫一招一式练起来当然是比内功辛苦多了，偏偏路过还看不上那些低段的武功，老觉得辛苦半天后，最后也不过是白学，就像令狐冲学会了独孤九剑，华山减法自然是没什么需要了。所以他干脆就都搁着，等着积蓄内力到一定程度后，直接学最厉害的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这些顶尖的功夫。

    逍遥子点点头，嘉许道：“你心思倒沉着。逍遥派将来交给你，为师也能放心了。”说话间，他已经是要放慢速度，等着路过了。

    路过闻言一惊，手上一颤，差点就掉下去。“师傅，弟子刚入门，你别说这种话吓唬我。”

    逍遥子道：“行云性格冲动，无崖……秋水年纪还小，你以后多照顾他们。”

    虽然与逍遥子相处的时间不长，路过也知道他绝不是会说丧气话的人，但这种话说出来，无法不让人多想，他在交代什么“遗言”。

    “师傅，那赵正到底是什么人？就算他真是什么皇亲国戚，咱也不用怕他！”逍遥派才是天下第一，这是世界公认的！

    逍遥子笑道：“你想多了。师父年岁也是不小，总归有离去的一天。你素有智慧，遇事机警，为师就怕你太过巧滑了，过犹不及。你看你下手这一下，抓住绳索的瞬间，五指大开，张手既来。你若愚笨一点，简单一点，干净利落地掐上绳索，看看有什么区别。”

    逍遥子说到后来，又变成指点路过武功。他边说着，手上示范。路过看着他的动作，回头来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顿时忘了此刻身在悬崖百丈高的地方，这一疏忽，顿时如同铅球下坠一样，急速摔去。幸亏绳索还在，他赶紧伸手抓住，又下滑一会儿才止住。就这一下，艰难努力好久的高度功亏一篑不说，还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

    逍遥子伸手一抓，翩然就停在了原处，意态悠闲，好像脚还踩在地上一样。他道：“手别动，让绳索静下来。提气丹田，待觉真气上升，便放松肌骨，存想玉枕穴间，想象着这股真气依然在上升，人也跟着上走……”

    逍遥子当下就着绳索教起学来。路过练了几次，效果并不太好，虽然比之以前是进步了不少，但显然不符合逍遥子的要求。只要他练的不好，逍遥子身形边如鬼魅一般窜了过来，在他头顶敲一下，敲完后，他接力回到他的绳索去，路过就反承受这力，唰唰唰地往下滑去，真是辛辛苦苦大半夜，一敲回到天黑前。

    本来这悬崖上上上下下，次数多了，也该无所谓了，但无论如何有安全保障，这里是悬崖不假，一个不留神就要摔得粉身碎骨的悬崖，无论重复多少次，那都无法叫人适应。这种做得不好便得跳一次悬崖，这种教学也算世所罕见了。

    路过深深地觉得逍遥子是在报复他。

    “刚夸你悟性高，悟性这么快就飞上天了。”逍遥子见路过练了这么多次还没掌握要点，实在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了，只得再引导道，“你试试一掌劈这绳索？”

    路过不懂，明明在教轻功的，怎么忽然又变到武功上来了。逍遥子教学向来是随心，以前他专注于内功，逍遥子也从不强求他练外功。这样得到他如此热心的指点，还真是自他拜师以来的头一次。虽然指点得莫名其妙，权威在此，他也是不敢怠慢。当即一掌，劈向绳索。绳索后面悬崖上的木石被他这一掌劈得哗啦啦下滑，滑得路过直担忧会不会泥石流了，但他首要要劈的绳索却只是晃了两晃，安然无恙。

    路过心念一动，似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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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阴魂不散的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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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道理大概都已经讲到没有新意了。绳索柔软，他凌厉一掌击过去，绳索晃几晃，就将他的掌力化解了，这便是柔弱胜刚强，后发制人。他若能收起那凌厉之势，缓缓吐劲，慢慢欺近，不显山不露水，绳索既不知他如何进攻，又如何化解？这便又是迟胜于急。

    只是道理这个东西，大概跟“那人”是一样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道理都在灯火阑珊处。

    路过前头攀爬这条绳索，想一下子爬得高，握住的力道自然也大，但在他握住之时，绳索晃动，把他劲道卸了不少，等他借力往上升时，早就所剩无几了。

    意识到这一点，他当即沉敛内力，按照逍遥子所教导的运气法门，运动真气，存想于玉枕穴之间，一只手则暗暗蓄力缓缓靠近绳索，到了靠近之时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掐住绳索。绳索一动还未动，他却已借着这一扯之势，身子弹起，比之前头硬靠一身内力所施展的轻功，那是精妙多了。

    逍遥子见他有所悟道，点了点头，道：“这些道理，你现在能体验到的好处有限，但记在心里，将来等你武功大成，则有大用。”

    逍遥子教学完毕，离他们初上悬崖也已经又过去了快半个时辰。路过悬空折腾这么久，竟也没有感到任何疲累，反而精神奕奕。

    此处离崖顶已经不远了，几个人正准备一鼓作气攀上崖顶时，逍遥子忽然停了一下，脸色大变，也不等路过了，几纵几升后，迅速消失在上面的夜雾之中。

    路过料想是山上有变，紧随其后。待又上升一段距离，他才听到山顶传来的打斗声。

    逍遥峰上没有外人，要打斗还能是谁？定是师叔恼羞成怒，要趁着逍遥子不在，拿逍遥派的弟子出气了。

    “住手！”果然，不一会儿后，他听到了逍遥子的声音。

    “师父！”李秋水和无崖子的声音。

    “师父，你老人家没事就好！”巫行云的声音也跟着响起。只是三人说话都断断续续，一声高一声低，显然正打得酣紧。

    “逍遥子前辈。”听到第四个声音时，路过脚下打滑，差点又重新滑下悬崖。他望了随后跟上来的小韩一眼，小韩也是愣了一愣，二人随即发足迅速朝打斗之地奔去。

    那声音正是赵正。路过不敢相信他居然能找到这里来。他迷晕赵正时，早把他引离河流，在外头林子里东转西转地没了方向，居然这样还能被他找来，而且还来得这么快。

    打斗之地离悬崖并不远，等他们赶到时，打斗还未停止。赵正正与逍遥子的师妹斗得酣紧，巫行云等三人则在外头帮他掠阵。

    “我只答应不与逍遥派的弟子为难，可没答应不杀别人！”逍遥子的师妹丝毫不给逍遥子面子，下手毫不留情，处处攻向赵正要害。赵正也是好生厉害，尽管处于下风，却没有半点落败的狼狈，举挡处虽嫌不足，却不知怎地，总能险险避开，再加上巫行云等人帮助，他居然与逍遥子的师妹勉强打了个平手。

    路过傻眼了。他探到赵正内力深厚，竟然不知道如此深厚。

    “想在逍遥峰上随便杀人，也太不把逍遥派放在眼里了！”巫行云喝着，也不管谁是谁对，反正护短到底。

    赵正道：“多谢姑娘相助。这其中委实误会不小。”赵正能与逍遥子的师妹勉强算个平手，前提是两人在打，他能够抵挡，但要他脱离对方的攻势，却还是不能。他一边勉力抵抗着，一边道：“逍遥子前辈，晚辈赵正，奉家师少林空见大师之命慕名拜访，实乃有事相求，绝无一丝恶意。”

    他说话之时分了心，手上难免打了折扣，被逍遥子的师妹几个杀招逼得连连后退。

    “行云无崖秋水，你们先退下。”逍遥子吩咐着，又朝他师妹说道，“师妹，这位小兄弟是空见大师的嫡传弟子，是逍遥派的客人。”

    逍遥子的师妹霍地一掌，赵正不敢大意，全力接下。两人掌力相接，逍遥子的师妹身子往后飘飘弹开去，赵正也是连连后退好几步才撑住身子。

    “我答应不与逍遥派为难，自是不会食言。但逍遥派的弟子听着！只要出了逍遥派，下了逍遥峰，谁若知道‘逍遥派’三个字，一人知道，我杀一人，十人知道，我杀十人！”

    言下之意，这赵正要么就一辈子躲在山上，否则早晚一天，她必取他性命。不仅如此，逍遥派这个门派算是要断绝后路了，除非广收门徒，否则连广告宣传的机会都没有。

    放话完毕，逍遥子的师妹带着灵鹫宫诸弟子转身下山。

    赵正一见逍遥子，立刻倒身下拜，口中喊道：“晚辈赵正，拜见前辈。”丝毫不认为拜见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的人是什么违和之事。

    逍遥子袍袖一拂，道：“不敢当。”他这一拂使上了五分内力，想将赵正托起，哪知赵正只是身子微微一晃，竟没给托起，仍是跪在原地，从怀中摸出一个信封，恭恭敬敬地递上，道：“家师书信一封，命晚辈亲手送到前辈手中。”

    逍遥子不接信，直言道：“空见大师倾尽内力送你来此，我若袖手不管，未免不近人情。只是你相求之事，我是无能无力。我只能应承你，逍遥峰上你愿留就留，只要你在这里一天，我保证无人欺你，算是我与你祖父当年兄弟一场。”

    他说完，也不等赵正说话，径直回山上去了，摆明了没有商量的余地。赵正抬脚欲追，巫行云一个起落拦住他的去路，道：“没听见我师父的话吗？”

    赵正怔了怔，立刻恢复笑容，朝巫行云躬身道：“适才多谢姑娘出手相助。”

    巫行云哼道：“我只是不满有人在逍遥峰上随意杀人……”

    路过听着，不免一笑。若非赵正与逍遥子的师妹斗上那一场，巫行云知道绝无取胜的把握，不然现在恐怕这三个师兄弟姐妹又要转而联手杀赵正了。

    赵正道：“逍遥子前辈既然允诺我在峰上想留就留，以后还请姑娘多多关照。”他边说着，朝无崖子与李秋水也都一一道了谢，转过头来，又向路过与小韩道歉，礼数不可谓不周到。

    原来赵正当时根本就没有被迷倒，他内力深厚，比之常人更能抵抗，察觉到不对劲后，立即假装晕倒，却在路过他们前脚离开后，他后脚就剥下了敷在腿上的药，然后尾随路过等人上山。他武功高强，远远跟着，竟然没有被他们察觉。到山下时，看到悬崖上头有绳子垂下来，路过又派了鹦鹉上去报信。他不知道路过等人在山下做什么，但推想上头就是逍遥峰，于是舍了他们，自己抢先一步上了山。看到等在山上的逍遥派和灵鹫宫的弟子，他欺骗说是遇见了路过等人，是他们带他过来。

    巫行云等人不知道他是谁，虽有疑问，却也没有证据，于是要等路过回来。后来逍遥子的师妹与风颜则一起回来，风颜则一见到他自然是大吃一惊。事情一抖露，巫行云还没来得及发飙，倒是逍遥子的师妹来了个先下手为强。巫行云一看对方在逍遥峰上动手，自然而然把次要矛盾推后，要先维护逍遥派的主权。

    “路师兄对在下心有戒备，人之常情。赵正不得已出此下策，请路师兄见谅。”

    自路过用毒出师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从他的毒药底下逃生来，过后来大摇大摆地来显摆，路过当然不服气。

    但他也没说什么，堆着笑脸回敬几句，“哪里哪里？是路某有眼无珠，误以为赵兄是歹人了。实在是最近上山来捣乱的太多。”

    无崖子忽然说道：“师傅，有人闯山！”

    逍遥子的声音远远传来：“让他们闯。”

    逍遥峰上布着五行阵，不是一般人能闯过的。逍遥子有这个自信，弟子们也用不着担心。

    逍遥峰上来了赵正，以往平静的世界顿时天翻地覆。赵正在逍遥峰上没什么其他的事，主要就是跪在逍遥子的屋外，求他答应。逍遥子对此讳莫如深，其他弟子一头雾水，不知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小韩看不过眼后，同他打了一架，但也不是赵正的对手。

    路过再一次从悬崖底下练功回来时，恰好就看到小韩被赵正打倒在地。

    赵正收掌后退，道：“韩兄，你我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你若肯说出来，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必倾尽一切偿还。”

    小韩抹掉嘴角的一丝血迹，道：“我与你的仇恨，你倾尽一切也还不起！”

    “小韩叔，你真的认识他？”李秋水忽然从石头后头探出了身子，一见小韩到底，立即就跳了过来。

    “化成灰也不会忘记！”小韩咬牙切齿地哼了一声，道，“你们以为他是谁？你们以为他来找师傅是做什么？”

    这正是巫行云等人想知道的，只是逍遥子不说，他们也无从得知，自从发现小韩对赵正的敌意后，还是无崖子发现小韩可能认识赵正，他们这才偷偷观察二人，总算给逮到了机会。

    赵正并没有否认。巫行云急切地问道：“他到底是谁？”

    小韩道：“你们道这天底下有哪个姓赵的会来求师傅出山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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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血海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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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正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略一思索后，轻叹道：“这么说来，你就是韩明远。”

    小韩“哼”了一声，道：“既然知道我是韩明远，你可有打算倾尽一切来偿还？”

    路过左看看，右看看，两人的身份都猜了个大概，但不知细节。既然有人演了这出戏来，他自然是捧场了。当下倚在旁边一块大石上，静待发展。

    巫行云和李秋水听到韩明远的名字，也没有觉得怎样，只是恍然大悟：喔，原来这就是小韩叔的名字。

    赵正沉默不语，倒是巫行云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声：“小韩叔，你与他到底有什么仇恨？”

    韩明远不说话，一双赤红的眼睛瞪着赵正。赵正轻叹道：“你居然会在逍遥峰上，这真是令人意外。”

    小韩冷笑道：“意外不过你会在这里！怎么样，赵匡胤当初抢夺大周江山，杀害柴氏宗亲的时候，可曾想过有一天他的江山也会被人抢，他的儿孙也会被人杀？”

    赵正脸色一寒，道：“我太祖爷爷仁心仁德，对柴氏宗亲极其优厚，何曾杀害？”

    小韩哼道：“仁心仁德？那不过是做给天下人看的！你既然落魄到逍遥峰来，岂不是应该比我更清楚？道貌岸然的背后，是怎样的心狠手辣？你们赵家人，连自己亲兄亲弟亲侄都能如此下狠手，遑论对别族他姓？”

    赵正脸色更加难看，想要反驳，却对这斥责无言以对。

    巫行云急得跳了起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小韩叔，你说清楚啊！”

    韩明远道：“你问他！”

    巫行云看了赵正一眼，最后还是明智地把目光又移回了韩明远身上。只是韩明远也没有说话的迹象，她眼角一瞥，瞥到了石头边上的路过，便一步跃了过来，问道：“大师兄，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路过摊手道：“我既不姓赵，又不姓韩，怎么会知道？”

    路过从他们的对话又结合历史约略已经猜到，赵正是赵匡胤的孙子，本来该是正统的皇位继承人，受到在位者的猜忌追杀，流落到民间。这种落难皇子遭遇美人又遇到高人，再重新纠结势力，回到朝廷抢回皇位的戏，各种年代各种版本都演腻了，怎么金庸的后台还在演这些？

    路过略一嗤声，鄙视。再观这韩明远大概就是后周的亡国遗臣了。赵宋的江山是从后周抢过来的，他们之间自然就是夺国之恨。啧啧，这个也是早就烂掉牙的了。不过，奇怪的是柴家的江山被抢了，柴家人都没异议，这个不相干的韩家人在叫嚷什么？还叫成什么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搞的他差点以为韩明远才是后周那些失国之后的落魄王孙。

    难怪赵正奇怪韩明远会在逍遥峰上，逍遥子当年也算是赵匡胤抢人家江山的帮凶之一，韩明远如此记得夺国之恨，那对逍遥子也应该恨之入骨才对，怎么还任劳任怨地在逍遥峰上伺候了他这么多年？

    巫行云一跺脚，恨恨道：“好，你们不说，我去问师傅！”

    “师姐！”无崖子显然也注意到了韩明远的敏感身份，一伸手抓住了她。

    巫行云道：“他们有仇，下了山打个你死我活我都不会管，但是把逍遥峰当战场，我绝不会坐视不理！给你们最后一个机会，小韩叔，赵正到底是跟你有什么仇？你说出来，我帮你！”

    赵宋江山起源于赵匡胤陈桥兵变时黄袍加身，对外一致宣称这场兵变与他无关，是手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他推了出来。他只是喝醉酒了，醉倒一无所知，一觉醒来就成了皇帝。

    这种话谁信？反正韩明远是不信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算赵匡胤将自己洗得再白，白得可以扑粉唱戏了，但是兵变以前的行迹却瞒不过明眼人。早在赵匡胤还是后周臣子时，就在军中积极拉帮结派，到处收买亲信，韩明远的父亲韩驼当时年纪虽小，却是极有聪颖之名。他看出赵匡胤其心不正之后，曾经提醒过身处侍卫司副都指挥使的父亲韩通，可惜韩通没听进去。

    后周禁军分为两部分，殿前司和侍卫司，赵匡胤就是殿前司的指挥使。但是殿前司没有调兵权，侍卫司才有。赵匡胤趁着辅政宰相生病时，派人谎报军情，把军队调入手中，然后出城到达陈桥，再摇身一变，变成皇帝又回京城来，来回不过几天时间，大周的江山就赫然变了旗帜。可谓兵不血刃，千古第一兵变。

    但是，在这场号称兵不血刃的政变之中，却有一个人全家上下被杀了个精光，就是韩明远的爷爷韩通。韩通是赵匡胤大军回城后第一个察觉不对准备抵抗的人。他身为侍卫司副指挥使，指挥使当时不再军中，他有全职调兵权。但是就他悄悄准备抵抗时，回家途中被匪人追杀。匪人紧追不舍杀了他之后，还把他全家上下老弱妇孺杀了个精光。因为赵匡胤事前吩咐，军队回城不准杀一个人，所以凶手捉到后，因为这个承诺，无罪释放。

    他们不知道的是，韩通的儿子韩驼当时不在家中，得以幸免。赵匡胤登基称帝后，对柴氏宗亲以及退位的八岁小皇帝极其优厚，给了小皇帝一个封号，供养他余生。当然，这是对外所称，至于小皇帝二十岁时暴毙，赵匡胤隆重国葬，那自然也是赢得了天下人的一致称赞。

    “先帝是被杀的！因为他有了儿子留下来！我父亲当年知道先帝被迁到房州后，担心赵匡胤暗害，所以一路暗中保护，在房州隐姓埋名也住了下来，照护先帝长大。先帝有小皇子出生时，担心事情传到京城会招来赵匡胤忌惮，所以让我父亲偷偷带走了小皇子。果不其然，没多久就传来了先帝病故的消息。我父亲带着我与小皇子逃离房州，但不知道被何人告密，赵匡胤意欲斩草除根，所以派人紧追不舍地追杀。我父亲一路西逃，一直逃到了天山，还是被他们追上了。父亲当场被杀，我重伤昏迷逃过一劫……”

    韩明远说道最后，声音哽咽，说不下去了。但后面的事，也不需要说。韩明远被逍遥子所救，留在逍遥峰，逍遥峰上逍遥无年岁，把韩明远心中的仇恨渐渐减淡了。本以为就这样一辈子留在逍遥峰上，却又凭空杀出来一个赵正，他他昔年仇恨全都激发了起来。

    巫行云李秋水等人听得义愤填膺，恨不得当场杀了赵正，替韩明远报仇。

    赵正道：“这些后事，我并不知道。”只是有所耳闻而已。但是斩草除根，他们并没有觉得哪里有错。

    韩明远忽然又大笑了起来，道：“我道这辈子不会报仇，也报不了仇。哪知道老天长眼，连天都看不过去了，帮我们韩家和大周报了仇！”

    自那两年后，赵匡胤自己也暴毙而死，传位给了弟弟赵光义。虽说皇位向来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即，但当时赵匡胤的儿子已经长大，传给弟弟实在是不得不让人怀疑。于是，一份表示母亲遗命的“金匮之盟”出现了。在“金匮之盟”里，明确赵匡胤兄弟与母亲约定，皇位由哥哥传给弟弟，弟弟们传完后再传回来给哥哥的儿子，再这样传下去。只是，接下来的几年之内，赵匡胤的儿子自杀的自杀，暴毙的暴毙，赵光义的弟弟也都是离奇死亡。于是，赵光义最后的皇位自然就只好传给自己的儿子了。

    这种猫腻巧合，也就只能骗过世人百姓了，真实情况就算被隐藏了下来，但也不难猜测。尽管远在天山，韩明远也还是听到了风吹草动，闲暇之余，不免嘲笑一番赵匡胤，苦恨手段用尽，最终也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还害得自己子孙不得好死。

    不过，这种朝廷纷争牵连到武侠世界，似乎总是偏好“漏网之鱼”。赵正就是这个漏网之鱼。他是赵匡胤的长子嫡孙，赵光义杀弟杀侄时，有忠心的明眼护卫带他逃走，隐藏在了少林寺。

    但赵光义既不知兵，又偏好用兵，与辽国几战几败，丢尽颜面。最后到了他儿子真宗继位，面临辽军南下侵宋时，居然想逃跑，幸亏有宰相寇准主持大局，挽回了局面，打退了辽兵。但就是在打了胜仗的情况下，居然还与辽国签订“澶渊之盟”，答应每年黄金白银粮食绢帛地进贡，害得大宋子民民不聊生，民怨继起。

    少林寺虽为出家方外之士，但向来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眼见着人民生于水深火热，便想救民于水火。于是鼓励赵正趁此机会，重振旗鼓，一来报父辈祖辈之仇，抢回失去的皇位，二来也能重竖太祖雄风，带领大宋打败辽国，收回幽云十六州。

    当他们得知当年当年赵匡胤手下功臣谋士逍遥子隐居逍遥峰时，自是不远万里而来。赵正本以为逍遥子得知他的遭遇后，会爽快答应，却不曾预料，逍遥子推却不说，还遇到了韩明远。

    这一章提到的两段历史，大事不假，细节不真。剧情需要，考据党莫跟我较真，非考据党也别太相信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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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无崖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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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小韩叔真可怜。”不等听完两家宿仇，李秋水早就眼泪哗哗泛滥了。

    巫行云也颇有些为难道：“虽然这姓赵的是活该。自己的东西就是从别人那里抢来的，然后被别人抢走了，这不是活该吗？可是……好像也有些可怜。”

    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帮哪边好了，最后又一致把目光投向了路过。“大师兄，你说怎么办？”

    路过直觉是这个故事还没有讲完，不该结束在这里。但是他也没特别的兴趣想听下去。若是一般事，他或许还能起点作用，但这种国仇家恨，想继续改朝换代的事，他还是算了。

    看着两双通红的眼，为难的脸，路过不由得笑了一笑，道：“小韩兄都没有想报仇，你们为难什么？”

    “小韩叔不想报仇吗？”巫行云愣了，明明就是小韩叔想报仇啊。

    路过撇开她二人，走到小韩面前，替他把把脉，查看他的伤情。赵正一掌并不重，小韩也没受什么伤。他慢慢解释道：“小韩兄若真是想报仇，就不会把仇说出来了。”

    对，这就是另一个奇怪的地方。赵正武功比小韩高，小韩向他挑战那是必输无疑，还把两人仇怨都说出来，这摆明让赵正防备着他。明里打不过，暗里教人防，这是哪门子的报仇？若是路过要报仇，必然脸上笑哈哈，暗里捅一刀，在对方垂死挣扎时，再狰狞地把仇怨告诉对方，这才叫爽快的复仇。

    小韩这叫什么？耍宝？据他所知，小韩不仅不耍宝，还聪明得紧。

    小韩被路过道出想法，也没有辩解，颓丧道：“大公子你说得对，我并不是要报仇。我只是要发一发心中闷气，这嘲笑非笑出口不可。但我与姓赵的不共戴天，赵正若继续留在逍遥峰，我不能保证将来有一天我会燃起复仇的心。”

    巫行云一听，立刻道：“这还不简单？这姓赵的仗着师傅不赶人，死皮赖脸地住下，我早就想一脚踢了他。赵正，我劝你死了这条心，我师傅不会答应的。你若想报仇夺回你家的皇位，留在逍遥峰上不过是浪费时间。”

    这个道理赵正也知道，他只是不甘心千里迢迢历尽万难到了逍遥峰，逍遥子也尽在咫尺，若不求得他出山，这么多时日的功夫都白费了。但眼见着韩明远的身份揭穿，他自己的身份揭穿，就算逍遥峰上这些人不会出卖他，但对他已经有了排斥之意，再留下去，也是没有益处了。

    他当即说道：“我知道你们对赵家甚是不满。但祖辈之仇，我一无所知。既然你们都觉得我应该走，我再留在这里也是徒增大家的困扰。巫师姐，多谢你这些天的照顾。我去向叔爷爷辞行。”

    他说的甚是礼貌体贴，本来咄咄逼人的巫行云也一下子傻眼，觉得于心不忍了起来。看着他的背影“喂”了一声。赵正回过头来，眼神询问她有什么话。她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大师兄，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巫行云回头，喃喃问路过。

    路过挑挑眉，安慰他道：“不关你的事。你就是不说，他也会走的。”

    路过的视线投向无崖子。无崖子从刚才就一直沉默不说话了，不知道在想着什么。逍遥峰上一个大姑娘，一个小女孩，跟两个天真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实在很难想象长大之后会变成那般狠辣模样。就只有这个无崖子，年纪虽小，头脑却不小，已经有趋势能看到将来那个据说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工艺杂学、贸迁种植无一不通还武功高强的无崖子了。

    “你也注意到了，对不对？”路过走近他身边，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悄悄地道，“小韩兄始终没说那个小皇子下场如何。”

    如果要引起巫行云这帮小姑娘的同情，就该把最惨最惨的都说出来才是，偏偏小韩却把这最惨的给漏掉了。

    无崖子惊回神来，疑惑地道：“不是死了吗？”

    “嗯，死了吧。”路过望了望天，挥挥袖，负手走了。

    故事总得有铺垫才行，一层一层铺开，一直吊着对方的胃口，最后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引得大家同仇敌忾。

    路过经过逍遥子的屋舍时，没有看到门外跪着的身影，倒是意外地愣了一愣，随即想起来赵正已经。他拍拍脑门，自嘲地笑了一笑，然后上前去敲门。

    逍遥子在里面说道：“是改之吗？进来。”

    路过推门进屋，穿过小厅，又穿门廊，一直走到最后面的一间书阁。逍遥子正站在一个书架上翻书，听到路过进来也没有回头，只是问道：“今天功夫练得怎样？”

    路过十分开心地说道：“我今日能坐稳了。”

    逍遥子这才回头看了他一眼，赞赏地点了点头。

    从那日在悬崖底发现那个瀑布水潭，路过每天都去那里练功。一来是懒得让山上的闲杂事打扰到自己，二来是瀑布下的那方湿石极有用处。当人坐在上面时，一方面承受上面的瀑布倾流，一方面又要稳固下面的石头滑溜，体内真气运转，需得内外浑然一体，才能忍受得住。逍遥子第一天带他下去后，教了他运气的法门，就让他自己修行去了。

    路过一开始连那个瀑布都靠近不了。瀑布自山上冲泻而下，冲量极大。别说要站到滑溜的石头上去，就算只是单站在瀑布之下，那也得高深的千斤坠的功夫才能做到。路过没有灰心，一次两次，十次百次，终日泡在水里，最后总算能靠近瀑布，再一步步走近石头了。

    交流半晌武功，路过又问了一些疑难。师徒俩又切磋了一会后，路过问出了心中的疑问：“师父，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无崖的身份？”

    逍遥子没有意外，只是轻叹了一声，道：“弟子自有弟子福。无崖要怎么做，全凭他自己。”

    路过道：“还取决于小韩吧？”

    路过是万万没想到无崖子居然有这种前朝皇子的身份。他纳闷这个天龙前传的世界到底是金庸的后台程序，还是他自己在梦里瞎编，还是系统瞎编。为毛给他这么个平台？

    原著里的无崖子该怎么说呢？他也说不上来。大概就是可恨却又让人恨不起来的悲剧人物吧？不过，不得不说，路过虽然不待见他，却十分羡慕他艳福不浅。

    但这里近距离接触的无崖子，那是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比之将来的慕容复，有十成过之而无丝毫不足，他若有心也想复国……啧啧，也是没希望。北宋现在虽有乱，但不久之后就是一个仁宗盛治，谁也撼动不了。

    这无崖子大抵果真是个聪明的，所以才会寄情于美女，寄情于武功，最后隐居起来成为传说，倒也是个好结果。当然，最后收了没良心的徒弟被打下山崖不算。

    “师父，明日起我想去闭关。你可别在心里骂我冷血无情啊！”与逍遥子的师徒情，师徒是有，但逍遥子面貌看起来实在是太年轻，路过总是不知不觉就把他朋友来看了。逍遥子性情随意，也不计较。

    逍遥峰是逍遥不了了，这一团糟的鸟事路过不认为自己搀和得过来，所以他还是能避则避的好。已经经历过两个世界，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名声地位、金钱美女，现在对他而言都是浮云。只有趁着能学本事时赶紧学，学到肚子里了到时候随便用，那才是各个世界所到之处都是潇洒随意，想要什么不过都是随手拈来。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就算他再不欲理事，事情总是跑不掉。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说那一个“明日”。君不知，多少经典台词，就败在这种词上。

    “明天我老婆生日……”“下个月我婚礼……”“报仇之后我们退隐江湖……”

    “塞外牛羊空许约”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当这种话出现时，基本就不用等那个“下”等到那个“后”了。

    路过才刚从书阁出来，就听到外面李秋水的声音在外面喊着：“师傅！有人闯山，破了阵法。二师兄和师姐已经赶过去了！”

    这声音刚落，路过只觉得身边一阵风过，逍遥子已经消失在视线里了。路过犹豫挣扎，最后还是跟着追了去。

    逍遥峰上的阵法，能困住所有不懂阵法的活人，但是困不住死人。想要破阵，须得用血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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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逍遥峰头红颜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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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没想到死的会是逍遥子的师妹。

    但偏偏就是她，且极为惨烈。山下灵鹫宫的弟子们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却没有一个靠近阵法，除了她。其实她只要往山上跑，进入逍遥峰的阵法范围之内，未尝没有逃脱的可能，但她就是没有。不止没有这样，反而在被打入阵法边缘时，又强撑着离开，但最后终于重伤不支，无法再走一步。

    地上的血迹明确地说明了这一切，逍遥子震惊在原地，一动不动。他注视着师妹，仿佛今日才刚认识她。大概他的确是才认识这个师妹。

    逍遥子的师妹看到师兄，无力地笑了一笑，道：“真是抱歉，把你的阵法毁了。”

    逍遥子慢慢走过去，替她搭脉诊视后，随即就放弃了。

    他慢慢抬起头，轻声问着在场诸人：“谁伤了她？”

    他语音极轻，却意外地传入了所有人的耳朵，正与敌人缠斗的巫行云和无崖子都退了回来，韩明远也住了手。

    “是他！”巫行云伸手遥指刚刚的对手，那是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但是面色红润，气色极好，武功修为可见一斑。

    “逍遥子，多年不见，你风采往旧。”老者上前答话道，“这不过一场误会。老夫只是要上山拜会老朋友，这些人非阻拦不可，老夫迫不得已才出手。”

    逍遥子看着老者好一会儿，才道：“是你？”

    老者点头道：“是我。”

    逍遥子道：“她是我师妹。”

    老者脸上略有悔色，道：“我并不知道。她看起来与你仇深似海。”

    逍遥子道：“我的确对不起她太多。她今日因我而死，我至少要为她做最后一件事。”

    不需明说，谁都知道是什么事。

    那是一场飞沙走石的决斗，路过却无心观看。周围还有敌人虎视眈眈，他却吩咐巫行云在前护着他，他则从李秋水怀里扶起了逍遥子的师妹。

    一搭上脉门就知道的确是没救了。但如果她晚死几年，说不得还有救。路过伸掌按在她的背心，道：“师叔，你试着随我的内力凝聚真气，看可不可行。”

    逍遥子的师妹真气散尽，年轻的容颜正像幻灯片一样地迅速衰老。听到路过的话后，她虚弱地道：“不必了。”

    路过没有理她，将真气灌入她体内，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想救她一救，就算救不还原，能起点作用总是好的，毕竟他修习的可是起死回生的神照经，虽然还没有大功告成。

    他自己都不太明白自己这个举动。在看到逍遥子师妹的那一瞬间，那个眼神，那句话，他心里好像也不知被什么触动了，模模糊糊中，他觉得自己仿佛完全明白了她的心意。

    她她是恨逍遥子背弃师门自立门派，但背后的理由其实是他背弃了她，离开了她。她困了他几十年，不过是找个借口留住他。但真正在逍遥峰的关键时候，她却守在逍遥峰下，甚至为了维护他的自由而不惜送掉性命。

    路过内心里有着无法言说的感伤，铺天盖地地连他自己都莫名其妙。从意外又到来天龙八部这个前传世界里，他已经认清了自己就是个路人，这世界的一切与他没多少关系，所以对于与他无关的事情，他都冷眼旁观，实在不能避开才插手管一管。但是现在他居然在这种时候，明知是徒劳，却还是把自己的性命置之一旁不理，来试图挽救这个没关系的人。

    美人的感情是不能辜负的。

    见鬼！是谁给他灌输的这种思想？

    他一边救着人，一边又觉得这实在不该是他做的事。这个美人正以弹指的速度变老，毫无美态可言，且她的感情也不是对他。

    鹦鹉飞到了他肩膀上，扇着翅膀蹭着他的脸。路过没有理，仍旧专注地替逍遥子的师妹输送内力，助她疗伤。虽然他的神功没有大功告成，但一半功夫能不能也起点作用呢？

    “你这内功……从哪儿学来？”苍老的声音传入耳里。

    路过胸中一颤，看着一个妙龄如花的女人眨眼之间变得苍老，实在是有点超出他的心理承受范围。

    他保持着礼貌，不让自己露出异样，以平缓地声音回答道：“一半自学，一半师傅教，是两种内功杂合。师叔，你别说话。”

    逍遥子的师妹道：“这两种功夫都不是出自灵鹫宫……”

    路过摸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哪里的良心，安慰她道：“其中一种是师傅自创。师父一身武功出自灵鹫宫，他创的武功当然也属于灵鹫宫。”

    远处，逍遥子与那老者已经打得不见踪影了，其余人也都跟着走了。逍遥峰下就只剩下了他们俩，还有奉命替他护法的巫行云。

    逍遥子的师妹道：“灵鹫宫都是杀人的武功，你学的这一身内功却能用在救人……呵呵，只是功力尚浅，需要继续修行。”

    “师叔教诲的是。”运功完毕，路过松了手，看着已经变成七十岁老婆婆的师叔，鸡皮鹤发，真是……考验人。

    “行云。”逍遥子的师妹唤过来巫行云，道：“这么多年把你们困在山上，你们大概恨死我这个师叔了……”

    她本来是慈爱地想抚一抚巫行云的发辫，但是抬手看到自己一只枯爪一样的手时，顿时惊愣在原地，惊恐地低吼着，甩着手，仿佛这样就能把那只手甩掉。

    路过的功夫不到家，他救不了人，但是总算还有用。逍遥子的师妹真气散尽，维持不了年轻的容貌，也无法活命，路过以神照经的精纯之气替她续命，却续不了青春。

    “师叔！”巫行云从眼前的震惊里回过神来，立即追上了前面跌跌撞撞远走的师叔。

    “不能让他看到我这样，不能让他看到我这样……”逍遥子的师妹喃喃自语着，拼力挣脱了巫行云，又踉踉跄跄地山下去了。

    路过无言地弹了弹鹦鹉，鹦鹉扑腾扑腾在后面追上去。

    地上掉落一块令牌，路过捡起来一看，是灵鹫宫的信符。灵鹫宫这次跟随尊主出门的弟子都死在了逍遥峰，掌门也活不了多久了，灵鹫宫得另寻明主。

    路过看了一眼巫行云，把符牌递给了她，道：“这是师叔的令牌，你收好。我们去看师父。”

    这还是路过第一次走下逍遥峰。但见山下枯黄一片，延绵不止，这时他才想起已经是要入冬的季节了。不知不觉，居然到这里也已经两个多月了。

    他当然是没有时间感叹这些的。只是一片枯黄之上，逍遥子与那老者已经斗到了拼真气的地步。李秋水与无崖子守在师父旁边，却是苦无他法。这种两大高手比拼内力，若要分开他们，是难上难。但是想从中插手助上一助，却也是困难无比。两人真气相接，内力相抵，别说是相助，就是靠近都是十分困难。

    巫行云那是极度护短的，眼见师傅陷入僵局，也不会管什么君子不君子，捡起一块石头就朝那老者射去。这种时候，若能射中，就算那石头落到身上时再虚软无力，任那老者武功再高，也是无法抵抗。

    但必须得射中才行。

    巫行云显然功力不够高，石头还未到就被真气激荡开去了。

    “大师兄，怎么办？”巫行云急的跳脚，无崖子与李秋水看到他二人，也急急过来，一起想办法。

    “这样下去，就算师父能赢，也会真气耗竭，大病一场。”

    路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眼前要去找个内功高强之人，上哪儿去？这老者武功之高强，他是闻所未闻，恐怕合几人之力也没用。

    “我们合力试试。”正当几个人束手无策时，忽然有人策马而来，前头的是两个俊美的公子，恰好都是认识的。

    一个是慕容燕钊，一个是赵正。慕容燕钊后面还跟着西夏的武士，赵正旁边则立着一个和尚。

    路过想不清楚这些人怎么会碰在一起。却听到逍遥子忽然喝了一声：“不用！”

    路过顿时明白，这些人若一出手，逍遥派欠了人情，那就是受制于人了。

    心烦意乱之下，他病急乱投医，道：“无崖，你试试北冥神功。”

    北冥神功吸人内力，现在就是内力太多，吸吸正好。

    无崖子一脸为难地道：“北冥神功没办吸比自己功力高强的内功。”

    无崖子被困在逍遥峰上，能吸的内功实在是可怜，多数还是自己练的。

    路过烦恼道：“先吸光他们的好了！”心念一动，忽然一拍脑袋。做什么非要无崖子去吸人内力了来帮忙？让逍遥子直接吸不就行了？

    但是北冥神功吸人内力后必须要运功消化才行，逍遥子这时候哪有那个时间精力余力去消化别人的内力。

    路过自信地拍了拍无崖子的肩膀，道：“有法子的。”他窜到逍遥子身后，遥遥一掌打向逍遥子背心，道：“师父，你把我这内力打出去。”

    逍遥子听到他这话，同时察觉背心一股内力而来，他自然而然地吸纳进来，然后顺势又推了出去。他不积蓄路过的这股内力，当然也就不需要精力，只是当作了路过与那老者功力之间的一个媒介。

    他发掌击过去，那老者脸色一变，待要撤掌，只觉得逍遥子的内力源源不断地倾泻过来。他欲再要抵抗，却终因这分毫之差，功亏一篑。

    那老者“噗”地喷出一口血来，终于不支倒地。赵正从马上飞身而下，站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瞪着他。

    那老者一见赵正，眼睛立刻瞠圆了，道：“你……”

    赵正道：“我怎么？你千里迢迢追杀我，没想到死的人反而是你吧？”

    老者摇头，要再说话，赵正却是哼了一声，理都没理，径直到逍遥子面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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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山下住了个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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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逍遥子调匀气息起身，对着走近的赵正视而不见。一拂袖转身，撂下一句话来：“擅上逍遥峰者，杀无赦。”

    轻飘飘一句话，把巫行云等人被吓住了。他们本来要说点什么，结果全都被堵在了喉里，最后都只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逍遥峰下，灵鹫宫诸弟子的尸体还在，独独不见逍遥子的师妹。逍遥子驻足一会儿，举目搜寻。路过回答道：“师叔走了。”

    逍遥子微微怔了怔，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什么。

    巫行云这才透了口气，把令牌呈递给师父，道：“这是师叔留下的。”

    逍遥子默然接了过来，依旧一言不发，径直上山去了。

    “师姐，师父怎么了？”李秋水挤到巫行云身边来，小声地问着。

    巫行云回答道：“师父刚才跟那个老家伙斗内力，真气耗损厉害，累了。”

    李秋水恍然大悟地点头“喔”了一声，然后跟着巫行云骂那些家伙又可恶又卑鄙。

    路过没功夫感叹小孩真天真，他发愁地看着满地尸体，就这么扔下不管，实在是有损视觉。但要挖坑埋了吧，工程不小。

    扫视周围寻找帮手，他忽然发现，韩明远和无崖子都没有跟上。

    李秋水正说着：“他们还杀了小韩叔的爷爷全家呢，我们应该帮小韩叔报仇才对。”

    路过稍微一愣，随即想到，以韩明远记仇的能力，大概在看到那老者时就把人给认了出来。所以现在是带着无崖子去报仇了？

    算了，不指望他们。

    路过认命地自己找来锄头，刨了一个大坑，把山下的尸体都扔进坑里埋了。巫行云与李秋水都是矮不隆冬的小人，也一人拿了一把花铲，在旁边帮他铲土凑人数。

    等把这些人都安葬好了，路过想着当无名英雄没意思，干脆好人做到底，一并立个碑得了。于是，他劈了块木材，上面写上“风颜则等灵鹫宫弟子合葬之墓”。

    想起风颜则，虽然没多少印象，但总算有一天的同甘共苦，他不禁也有些惆怅。抬头望望天，天已经又黑了下来。他的小鹦鹉跟着逍遥子的师妹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你们知不知道师叔叫什么名字？”路过忽然想起了这事，问巫行云。

    巫行云愣了一愣，有些茫然。李秋水比较天真，说道：“师叔不就是叫师叔？”

    路过被她这话娱乐了，笑了一笑，挥挥手，上山去了。

    逍遥峰依旧，逍遥子死了师妹似乎也没什么异常，有点没心没肺的嫌疑。唯一的意外是少了韩明远与无崖子。啊，不对，还有一点，那就是逍遥峰上再也没有设什么阵法了。

    逍遥子说到做到，在峰下立了个牌子：擅上逍遥峰者，杀无赦。

    这不是一般武侠故事里那种只是摆设的“擅入者死”，它是实实在在的。只要有人擅上逍遥峰，无一例外被杀。巫行云与李秋水都没有觉得意外，她们也是执行者之一。路过稍稍意外之后，随即恍然，逍遥派从来就不是什么良善的名门正派，倒是他的“意外”多余了。

    两天后，小鹦鹉飞回来，扑腾扑腾使劲扇着翅膀，要路过赶紧跟着它去。路过一路追着，走了没多远就看出了逍遥子的师妹的意图。

    她居然想学当初赵正那样，沿着逍遥峰下的河水溯流而上。

    只是她如今功力尽散，不过就是一个老妇人。那条路艰险异常，连赵正都走得丢了半条命，她如何走得去？显然鹦鹉跟着她实在是看不过眼了，找路过来帮帮忙。

    路过真不想帮这个忙。别人赶在武林前辈死前凑巧帮个举手之劳，要么能到神功秘笈，要么得到毕生功力，他吃这么多苦了能捡到什么好处？神功秘笈他早有了，至于毕生功力——他这师叔的毕生功力早就付之东流了。

    不过他还是帮了。逍遥子的师妹对路过本就不熟悉，此刻变老了再见他，除了刚开始有些刺猬，在路过的坚持之下，没多久就软下了态度，反而道谢道：“你还记得这条河水上游的瀑布吗？我想去哪里。”

    路过道：“这条路不好走，我们从山上去。”

    “不！”逍遥子的师妹尖叫一声，道，“不从山上走！”

    路过看着如今这个瘦弱又脆弱的孤寡老人，回想起第一眼时看到的那个美得近妖且嚣张傲慢的女人，还是有点不太适应。连他都不适应了，更何况她自己。

    “好吧。”路过认命地应下，一路上艰难险阻，他想尽办法，最后终于背着逍遥子的师妹到达那片瀑布。

    没想到那片瀑布后会另有天地。他天天在这里练功也没注意到，瀑布旁边居然有个山洞口。通过一个狭小的过道后，里头别有洞天。

    只不过，他又失望了。这神秘的山洞里也没什么武功画在石壁上，也没有什么前辈高人死后留下宝贝，总之就是一个普通的山洞，而且似乎是有人住过的山洞。

    谁住过的，还需要说吗？

    路过挥挥手，默默地出来，不带走一粒尘埃。

    “小鹦鹉啊小鹦鹉，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辜负了太多美人，造了太多孽了，所以这辈子给我灌输这种思想？”路过沿着绳索上山，鹦鹉在他身边飞来飞去。如今这条“山路”他已经是轻车熟路了，一边手脚不停地三步并两步，一边还能与他的鸟朋友谈笑风生。

    鹦鹉忽然停了翅膀瞅着他。它翅膀一不扇动，鸟身跟着就往下掉去。路过眼明手快地抄回了它，嘲笑道：“要滑翔也不是你这么个滑法？我说你这只笨鹦鹉，你主人我都进步这么多，你怎么还没什么长进？”

    鹦鹉从他手心飞出来，报复式地拿翅膀狠狠拍着他的脸，又用力地啄。路过躲不胜躲，笑着连连退让，道：“这是悬崖，这是悬崖……啊！”

    他作势往下滑了一滑，那鹦鹉又顿了一顿，飞到他身下去要接住他。路过哈哈一笑，把它抓住了，道：“说你笨你还不承认。我若真地掉下去了，你在我底下连个垫背的都称不上。”

    瀑布旁住了个老婆婆，路过也没当回事，依旧每日沿着绳索上下山去练功，顺便多带些吃的喝的。老婆婆武功虽然不在，但武学知识还在。一来二去熟了之后，也能走出山洞来同他说说话，同时指点几招功夫。

    逍遥子功夫虽然好，但人极度杂学又懒散，指点功夫的时间有限。但老婆婆却是大半辈子都忙着钻研武学，就研究角度来讲，比逍遥子其实高深多了。路过瞧着她都是快死之人了，也没什么后顾之忧地把“神照经”的来历说给了她听。同时把她这个“实验对象”当作试验品来检验，他“起死回生”的能力到达了多少。

    逍遥子的师妹散功之后并没有死。按照原著里逍遥派的高深内功，功在人在，功亡人亡。只要内功在，个个都是长寿的不老妖怪，八九十岁了还跟三四十岁一般美貌模样。但只要内功一失，红颜弹指老，潘安镜中衰，命也不长久了。可是这个逍遥子的师妹，散功之后居然按照正常年岁活了下来，虽然身子还衰弱，但都七十的人了，还要指望他活蹦乱跳？

    在“连城诀”的世界里，对于“神照经”的高端，路过还没有什么特别的体会，就是增强内功而已，再加上原著里丁典练成之后能起死回生的印象。但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将神照经与无形无相的小无相功结合来练，居然能抵抗北冥神功，却是他没有想到的。如果再做些别的改动，会不会更有奇效呢？

    “如果它连‘北冥神功’的吸功都能抵挡住而不致失去，那用在‘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里，能不能弥补返老还童那段时间里功力全失的缺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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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交接灵鹫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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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返老还童时期功力全失，要从头练起，然后度日如年地恢复过来，是这门功夫的缺陷之一。为什么会这样，路过不得而知，但“神照经”既然能如此维护内力，那也许也能维护。

    逍遥子的师妹思量半晌，摇头道：“道理上是这么回事，但真正实施起来，问题必然不少。”

    这种从来没人尝试的试验当然会出不少问题，甚至可能凶险无比。但是路过一旦想到了这个可能，便兴奋不已，跃跃欲试，说什么也想知道到底可行不可行。唯一能帮他测试的，只有巫行云了。

    “若是让行云试试……”拿人当小白鼠，是不是有点无视人权？

    逍遥子的师妹见路过如此热衷于改进“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不禁微微笑了笑，道：“你如此热衷于改进这功夫的缺陷，可是为了巫行云那丫头？”

    路过“啊”了一声，望着她的笑容，抬头看了看天，暗想着这可真难得，就算下一刻天上下起红雨他都不奇怪。

    逍遥子的师妹又说道：“那丫头心直口快，却也是个好姑娘。”

    待路过明白她说的什么意思后，不由得哑然失笑，不知该用什么回答。巫行云？且不说他自己的问题，那个小丫头才八九岁的模样，他一没有恋童癖，二不是无崖子，怎么可能对她生出什么想法？

    逍遥子的师妹继续说道：“她从小就练‘八荒六合唯我独尊’，以致三焦失调，所以才长不大。待再过几年她练功又成，也能如常人一般发身，你倒不用担心。”

    热衷于牵红线的人还真是到哪里都络绎不绝，路过只管微笑着点头，反正这个师叔也就是说说而已，管不到他头上来。

    “若要她练‘神照经’来改进此功，难度恐怕更大。‘神照经’贵在至精至纯，修习时最好身无旁功。我思它这道理便如同酿酒一般，在培育酵母时，那是一点杂质都不能有的，待酵母培育完成之后，才可与其他东西混同，混同什么，就同化什么。”

    路过眼前一亮，觉得这个比喻真是妙极了，赞叹一声道：“师叔还会酿酒？”

    逍遥子的师妹唇角一动，脸上似有若无地露出模糊的笑容，随即又暗淡了下来。沉默一会，她突兀地问了一声：“你师父不喝酒了吧？”

    路过细回想一下，道：“好像偶尔也会喝吧？”

    逍遥子的师妹叹了一声，道：“他就是这样的人，察觉到把什么放在心里时，便会把它拔除，当真不留半点牵绊。当年他嗜酒如命，现在连酒也不喝了……他就是这样的人，我还怪他什么呢？”

    她说到最后已是喃喃自语，听不分明了。路过看她这模样，便知她是要进山洞里去，今天都不会再出来了。当下也没有追问，只顾想着她的“酿酒”之道。

    这天回来，已经是太阳落山十分。满天金黄晚霞，将逍遥峰头罩上不寻常的瑰丽之色。路过上来山峰后贪看了一会，才一回头，就看了巫行云一个飞跃跳了过来。

    “大师兄，你怎么一天到晚都见不着人影？”

    一张娇艳如花的美丽面孔殷切地望着他，他不自觉地就有些心痒了。随即又哑然失笑，还真让逍遥子师妹给灌输了进来。

    路过撇开她，漫不经心地道：“我下山练功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李秋水也抗议道：“但是早晨是大家一起练功的时间，大师兄最近也不在。二师兄和小韩叔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就只有我和师姐……”

    “好好好，以后我上午都呆在山上陪你们。”路过哄着两个小师妹。

    “神照经”与“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结合的想法仍旧萦绕在他心头，他想，既然他们要他一起练功，那明天就让巫行云试试。成功了对她也有好处，若不成功……总也不会有什么坏处吧。

    转过一个山道，恰看见逍遥子正站在峰顶，望着天边渐渐落下的晚霞。晚霞如金，将他一身白衣染得金黄。风吹衣袂，飘飘若仙，仿佛随时随地都会随风归去。

    发现自己痴迷于什么，就会想要拔除什么，最后做到毫无牵绊，无为无所待。逍遥子是真想成仙吗？

    可惜，这里是金庸世界，不是修仙世界，不然这一身仙骨，舍他其谁啊。

    是夜，路过睡得香沉，日有所思的他梦里都在督促巫行云练“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练着练着，巫行云就长大了，颜若桃李，身段婀娜。他不知不觉被引诱靠近，想着逍遥子师妹的话：“她倒也是个好姑娘。”

    好姑娘，当然是好姑娘，如果没有在下一刻又忽然变成小孩的模样吓唬他。

    路过惊醒了过来，立刻察觉到额头的疼痛，又有不安分的鸟半夜啄他了。路过一伸手揪住那拍打着自己脸的翅膀，把它提开去，佯作生气地道：“难怪我又做噩梦了，你这只鹦鹉就不能让我做个美梦梦到自然醒么？”

    鹦鹉委屈地望着他，歪着头要他看窗外。路过懒得理它，随手一扔，翻个身继续睡觉。鹦鹉不依不饶，又扑上来打他啄他。路过抓狂地真想掐死它，但考虑到他就这么一个小伙伴，掐死了连个说真话的都没了。他只好下地去瞅了一眼。

    推开窗子，一阵冷风灌进。窗外白白的一片，不是月光，是雪纷纷。随着他用力推得大开的窗子，几片雪花飞了进来。

    路过稍微怔愣一下，依然没有好脾气地说道：“好，你浪漫，你文青，你懂情调，你在这里慢慢风花雪月吧，我回去睡觉了。”

    鹦鹉不依，又飞到门边，使劲啄着门，示意要他出门。

    路过捂着脸抓了抓头发，觉得自己真会被这鹦鹉折腾得少年白头。他认命地披了衣衫跟着它出门，边走边嘀咕道：“你最好有充分的理由来支持你的行动，否则，等我回来睡饱了，非把你拔了毛烤来吃掉不可。”

    鹦鹉一听他这么说，愤怒地扑上来又使劲地啄了他一阵。路过摸着被啄得生疼的脸，忍不住挫败道：“有没有搞错，我才是你的主人，谁准你爬到我头上来了？”

    一人一鸟大半夜在大雪纷飞里走着飞着。地上的积雪也越来越厚，咯吱咯吱地响不停，留下一道足迹，渐渐又被白雪覆盖。

    路过的睡意早就醒了，看着着漫天的白雪，银装素裹着山上的花草树木，草屋小栏，不由得想起了以前与凌霜华和丁典在雪山下隐居的日子。那两人都是风雅之人，搞得他也风雅了起来。

    他轻叹一口气，道：“好吧，算你赢了，这雪景不错，尤其是在山峰之上，更增一分风味。”

    但鹦鹉显然不是为了让他赏雪。路过走到一半察觉到这条路正是通往半山腰处的悬崖，他才陡然想起来。

    逍遥子的师妹在后面山洞里，她没有内功护体，这种陡然降温的大冷天，那是极难过的。

    路过加快了脚步，那鹦鹉总算满意地往前飞去，没有再同他闹别扭了。悬崖也已铺满了雪，把下山的绳子都淹没不见了。路过望着崖下完全白茫茫的一片，不禁有些头晕了起来。

    这稍不留神就是要命的啊。他抬头看了鹦鹉一眼，那双黑色的小眼睛正满怀信任地望着他。

    路过认命地抓起绳子，小心地攀上悬崖。

    “咱说真的，你是系统派来陷害我的吧？我若死在了这里，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做鬼也不会放过你。重要的话说三遍。最好在底下好好地替我垫背。”

    这一路自然不比平时，就是平时走得熟悉的道路，到了雪天都得小心行事，更何况是这悬崖，稍不留神就是跌得粉身碎骨的下场。路过一步一步下的极缓慢极小心，那只鹦鹉也真是不食言，果真在他底下准备替他垫背。

    路过这时候也没工夫嘲笑它的蠢笨了，他全服心力都放在手里这根绳索之上。唯一庆幸的是雪下得虽然大，但是时间还不长，绳索还没被结冰，抖一抖，上面的雪落了也跟平时一样。

    路过走的平时慢了许多，但也是有惊无险地落到了山下。他用力踩了踩地，确定真是到了山谷，才敢慢慢地松开了绳索。鹦鹉飞到他头上来，扑打这翅膀，显然十分高兴，算是奖励。

    路过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它。周围的路都被白雪覆盖，但是那一江河水仍旧奔腾得往上下去，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水里，转瞬间消失不见。

    路过深吸一口气，沿着河水往上发足奔去。

    那山洞里白日里有太阳，倒也温暖，只是这时候冷风霜雪的，冰凉刺骨。路过点亮火折，钻进瀑布，沿着湿漉漉的一条小道进洞里去。石壁上传来的寒气逼人，饶是他都忍不住缩了缩身子，更何况山洞里的老婆婆？

    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山洞微亮，是外头白雪映照进来的。路过点亮了洞里的火把，昏黄的火焰照的洞里辉煌，有了点热度。

    逍遥子的师妹瘦瘦小小的身子蜷缩在石床之上，毫无气息。路过走近去叹了一下，脉搏虽弱，却还在跳动。

    “师叔，师叔？”路过轻轻唤着，随着他说话，面前呼出一团白雾。但是逍遥子的师妹面前却是什么都没有。

    路过心中一惊，便伸手搭在她百会穴上，慢慢输送内力进去。

    过了好一会儿，逍遥子的师妹醒了过来，看到路过后，虚弱地问了一声。

    “师叔，你觉得怎么样？”路过没敢停，继续给她输着内力。

    逍遥子的师妹茫然了好一会儿后，慢慢地微笑了起来，道：“没想到我死的时候，身边还能有人在。难为你还记挂着我。”

    她人老血亏精气弱，身上热量流失厉害，抵挡不住着寒冷的冬天，再加上早就内伤在身，也该是大限了。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没有沮丧，反而似有解脱地推开了路过，捡起了枕头边的一根一钗，递给了路过，道：“灵鹫宫的密室里藏着灵鹫宫几百年来流传下来的武功，有些功夫是你师父都不知道的，历任尊主也只能在武功到达一定程度才可入内参详。你虽不是灵鹫宫的弟子，但逍遥派既出自灵鹫宫，也就无所谓你我。这支金钗是密室的钥匙，你带着我那块令牌和它去灵鹫宫，接任灵鹫宫，参详武功，说不定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路过惊讶极了，瞅着手里的意外收获，不禁再一次暗暗点头，果然多做好事还是会有收获的。

    “师叔……有没有什么话要带给师父？”

    “有什么话？”逍遥子的师妹喃喃说道，缓缓摇了摇头，道，“什么也没有。他要自由，就让他自由好了，我什么话也没有。”

    路过不由得也升起一股悲凉。他对这女人本来也没什么感情，就是一股莫名的冲动推动地他要对她好，但是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再没感情也多少有了点感情。眼看着她就要这么凄凉地死在自己面前，他却无能为力，也是不由怔怔地，眼眶湿润，鼻头也有些酸涩起来。

    “倒是你，以后若下山遇见慕容家的人，要千万小心。他们的‘斗转星移’实在是厉害，无论你打出什么功夫，都能被反弹回来，我想了这许多日子，都不知道如何破解……你若遇上了，千万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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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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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壹秒記住風雨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路过万万没想到，逍遥子的师妹临终前的话居然都留给了自己。

    他怔怔地忽然觉得脸颊一片湿润，伸手一摸。我去！他明明没有觉得特别悲伤。鹦鹉歇在她的身上，也收起翅膀十分悲伤地望着她。

    老实说，跟一个死人同处在山洞里，还是有些可怕的。路过那短暂的悲伤过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一点，顿时觉得后脊背发凉。

    他强作轻松地敲了敲鹦鹉，道：“你既然有这个先见之明，怎么就没有先见之明叫我带个锄头下山来？”

    鹦鹉茫然地望着他，显然不理解他的意思。路过揪起它，喃喃地道：“走吧，回去拿锄头去。”

    最近他跟锄头真是有缘，大大小小地坑不知道还要挖多少。

    路过一回头就扎进了被窝，什么锄头早就忘在了脑后。鹦鹉这才发现他只是恶劣地找借口离开，抗议地对他又拍又啄。路过不管，被子一蒙，随便它折腾。但他蒙在被子里，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好像逍遥子的师妹的眼神一直在他脑海里晃啊晃的。

    “真是抱歉，把你的阵法毁了。”

    “他要自由，就让他自由好了，我什么话也没有。”

    “……”

    最后他实在时受不了了，把被子一掀，陡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吼道：“有没有搞错！跟她有关系的不是我啊！”

    鹦鹉被他这一出吓了一跳，又忘了扇翅膀，直直地掉在了地板上。等它再飞起来时，路过瞪着它，吼道：“滚！”

    鹦鹉似乎还想抗议，但还没开始动作，就发现了他是认真的。他一双眼睛呈现赤红，极其愤怒。这鹦鹉通人性，自然知道此时靠近他是危险万分，聪明的就赶紧飞走，飞得越远越好。但这只鹦鹉向来是笨的，它不但没有飞走，反而又飞上了路过的肩膀，想试图安慰他。

    路过不耐烦地伸手一拂，将它拂开老远。鹦鹉不泄气，又飞了过来。路过再一拂袖，它又被拂开老远，翠羽都跟着掉了好几根。它还是不泄气，仍旧要飞过来。

    路过怒道：“少来烦我！”他直接一掌推过去，一只鸟怎经得住他的功夫？待鹦鹉察觉到他真出手了要躲时，早就躲闪不及，被路过这一掌轰得贴在了墙上，好一会儿后才直直地慢慢地掉落下来。

    路过发泄了一下，似乎随着这故真气的吐出，胸口闷气也跟着消减了不少。看到这方法有用，他随即窜到屋外，就在这纷纷扬扬未停的大雪里练起了武来。

    他胸中仿佛淤积着无限的真气，不吐不快，但拳脚功夫始终有限，打来打去就那么几招。但每发一招都仿若有雷霆万钧之势，惊起雪纷纷。每出一掌，挟着千钧之力，空气嗤嗤作响，令白雪都改变了方向。天上落下的雪花落到他身边，落不下去，停住了。地上的积雪也被他扬起。所有雪花都在他周围相遇、流转，不一会儿，将他整个人都笼罩了起来。

    巫行云与李秋水听到他的声音出来时，对眼前所看到的情景不由得大吃了一惊。

    漫山白雪粉妆玉砌，除了一个方圆近十丈的圆圈里，没有一片白雪，露出黑黑的山头。路过站在那黑色圆圈的中间，一动不动。

    “大师兄！”巫行云与李秋水不明所以，双双奔到他身边。逍遥子大雪天里摇着羽扇出门，一见此情景，立刻风一般地过来，裹挟着两个小徒弟又风一般地退了开去。

    逍遥子把两个小徒弟放下，道：“他现在正在危机关头。你们一靠近，你们要去半条命，他也不会多半条命剩下。”

    巫行云惊讶道：“大师兄的功夫不是才练了几个月吗？”就到了这种要更上一层头的危机关头了？

    路过依然一动不动，对外界不闻不问。他微低着头站着，双臂伸开成一字，双手微垂，捏成奇怪的手势。他全身大汗淋漓，头顶却还冒着白雾。

    “大师兄的背后……好像有什么东西。”李秋水喃喃地说着，随即躲到巫行云身后，又不死心地探出头来，道：“我们看不见的东西。”

    巫行云被她吓得抖了一抖，强作镇定道：“别胡说八道。”

    逍遥子扇了两下冷风，道：“不是有东西。是看起来像有什么东西。”他边说着，左手抽掉了右手的羽扇，但右手仍旧维持不动地扇着。

    李秋水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又望向路过，问道：“那大师兄背后看起来像有什么？”

    逍遥子摇头道：“这你就得去问大师兄了。”

    路过头顶白雾消失，身上衣服也被烘干了。他大梦初醒一般，垂下手臂，站正了身体，长长吁了一口气。他做了下伸展运动，发现胸中闷气已经舒畅，真气流转也顺畅了起来，整个人也跟着轻松了不少。

    “大师兄，你在练什么功夫？”巫行云和李秋水见他安全了，慢慢靠近了过来。

    路过这才发现站在圈外的师父和师妹们。他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前，道：“好险，差点走火入魔。”

    “啊？”巫行云与李秋水都仿佛要掉落了下巴，她们猜测了半天他在练什么功，结果居然是快走火入魔了？

    路过那瞬间的确是快走火入魔了。逍遥子的师妹一直在他脑海里挥散不去，撩得他心烦意乱，却全都莫可名状，仿佛他的身体里有一半不属于自己，他没办法控制。他越想控制住，反而越来越失控，全身真气流转，横冲直撞，却被困在四经八脉，找不到出口。

    这种失控的感觉，真要上溯，就只有中学时期与初恋女友还处在朦胧暧昧时才出现过，没道理第二次出现，他都已经是三十岁的成年男人了。我靠！对方还是个七十岁的已经死了的老太婆！

    路过深深地为自己潜意识里的感情感到悲哀，再自暴自弃也不用到七十岁的老女人身上找安慰吧。不过总算没有白费的是，他的内功经此一截，似乎又高了一个层次了。离神照经大功告成之差最后一步了。

    哼哼，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去为祸江湖了。

    路过看了巫行云一眼，从怀里摸出金钗，递给逍遥子，道：“这是灵鹫宫的密室钥匙，是师叔留下的。她……已经死了。”

    逍遥子有些意外，他看了一眼钗头那一朵云霞状的纹饰。只一眼，随即撇开眼去，淡淡地说道：“是吗？”他并没有接过来，只是又从怀中把当初巫行云交给他的令牌递给了路过，道，“既然她把金钗留给了你，想必是希望你去接掌灵鹫宫。逍遥派与灵鹫宫本数一脉，逍遥派弟子接任灵鹫宫掌门不算背弃师门。”

    言下之意，路过想去就去，去了也还是逍遥派的人，再上逍遥峰来也不会不许。

    路过还没有想好要不要接替灵鹫宫。他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撂挑子走人的人，跑到灵鹫宫去当主人，有点不自在。正常来说，灵鹫宫应该是巫行云的，只是到底该是什么时候，除了巫行云与金庸，谁也不知道。

    路过带逍遥子下到山谷，逍遥子一听说他师妹在逍遥峰下的山谷里，就知道她必是在那个山洞里。他轻叹了一声，没有多作表示，牵着绳子纵身跃下。

    路过有心想挖些八卦出来。他一直觉得逍遥子实在是太过没心没肺了。纠缠了这么多年的师妹死了，逍遥子居然连点表示都没有。难道不该是失去之后忽然觉得珍贵，以至于悔不当初赫然醒悟么？

    “师父，师叔为什么坚持要在山洞里？这大冬天的，冷死人。昨夜风雪吓人，我看师叔其实是被冻死的。”

    逍遥子也没什么隐瞒地解释道：“当初我们掉下山崖，我把她带去疗伤，疗伤期间一直都住在哪里。”

    这么坦荡，坦荡得让路过觉得再问下去，自己反而成小人了。算了，无论有什么八卦激情，人都死了，无所谓了。

    路过没有让逍遥子见他师妹最后一眼，逍遥子也理解地没有去看。只是堆起了柴草，一把大火把这个说起来有点可怜的女人烧成了灰烬。什么爱恨纠结，都成了一把白灰。

    不管他要不要接任灵鹫宫，这送骨灰的事他还是逃脱不掉。谁叫逍遥峰上现在就只有他一个壮丁呢？吃苦受累的活最后都落到他头上。

    逍遥峰离灵鹫宫所在的缥缈峰并不是很远，沿着天山山脉，走起来也就几天的路程。只是天山极大，不熟路的人也没办法走，缥缈峰又是时隐时现隐在云雾之中，并不好找。好在逍遥子还没有泯灭人性泯灭到极致，他帮路过画好地图，描好路径，表示：“沿着这条路走，不出五天就能到了。”

    路过瞧着栩栩如生的山水画，这可是一挥而就啊！丹青妙笔，逍遥派可学的实在是太多了，可惜呀可惜。那句话怎么说来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逐无涯，殆矣。

    学海无涯啊无涯，真是件叫人泄气的事。好在他也只想学点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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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缥缈峰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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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临走才发现身边少了点什么，一路思索着下了逍遥峰，才想起来少了那只鹦鹉跟在身边。虽说此去缥缈峰路程不远，若是他决定当个尊主玩玩，那短时间估计不会回来，照往常，这鹦鹉早该扑腾扑腾地跟前跟后了。

    路过回头看了看，吹了两声口哨，仍旧没有鹦鹉的影子。

    “大师兄，我去帮你找。”送行的巫行云自告奋勇，要去帮他找鹦鹉。

    路过拦住她道：“不用了，回头它就会自己出现了。”

    巫行云愁眉苦脸地道：“大师兄，你真的要去当灵鹫宫的宫主吗？”

    路过笑道：“这个不一定。不过我若真当了那个宫主，回头也给你当。”

    巫行云听了十分开心，脸颊红红地道：“好，我和大师兄一起当。”

    李秋水也闹着说道：“等二师兄回来，也要给我们当。”

    巫行云道：“对，大师兄，你这趟下山，顺便也帮忙找找无崖。他怎么一走这么多日，一点消息都没有。”

    无崖子从那天走后就一直没有回来。巫行云和李秋水下山找过几次，均无所获。路过跟她们说过无崖子估计是不会回来了，她们都不信，说无崖子同他们一起长大，如果有事离开，一定会跟她们说，他这样一去不回，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不就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所以才不会回来了？

    路过跟她们扯不通，就随便她们了。他随口应了一声，四周再看看，仍旧没有鹦鹉的影子，也就算了，背着包袱大踏步上路。

    太阳出来后，前几日下的雪已经陆续在化掉，山坡上都是白一块黑一块，黄一块。路过尽所能地享受着江湖人式的逍遥，以天为庐地为床，赶路时就是干粮加水，遇到有树林的地方，则毫不客气地去打珍稀动物烤了吃。

    他的打算很好，可当他真的花了半天时间，穷追不舍，最后终于追上一只羚羊后，却犯了难。

    杀羚羊是技术活啊！烤羚羊更是专业活。这两门技术他显然都没掌握。自从到来金庸的世界，虽说一直混迹江湖，但他还不曾真正一个人流浪过，没办法体会这些逍遥自在。但显然，电视里看起来很浪漫很帅气的事情，真正实施起来，捉襟见肘。

    路过瞪着那羚羊的脖子瞪了老半天，认命地把它放了。反正这些动物都是暂时寄养在大自然，等哪天他需要了，随手取来就行。他升起火堆，烤着硬邦邦的馒头，一边盯着火焰燃烧，一边在心里列着清单，下次再有这种出行，至少得带点旅行装的油盐酱醋调味料才行。

    “这位小兄弟，请问能搭个火么？”树后忽然走出来一个男人，嘴里说的是“请问”，话语却是不容拒绝。这男人一身书生的打扮，年纪看起来不小了，五十多岁，但眉目间依稀可见俊雅，算是个老帅哥。

    路过瞥了一眼，默不作声地移了移位置，表示要搭火，请随意。这老帅哥居然能在他毫无察觉之下靠近，高低立现。路过心里有些泄气，他武功都练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是一碰一个高手，似乎都是他所不能及的。

    “神照经”不是天下无敌么？逍遥派的武功不是天龙之最么？怎么老是让他体会这种“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的无奈？

    虽然逍遥派的武功在《天龙八部》里看起来是最高，但路过忽略了那是百年之后的《天龙八部》，而且逍遥派的那些顶尖武功也并非就是天下无敌，遇到六脉神剑如何，降龙十八掌如何，斗转星移如何？这些全都没有印证。

    老帅哥道了谢，在路过对面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从包袱里掏出干粮，又与路过闲谈，问他叫什么名字，为何在这冰天雪地的天气里出行。

    路过当然不会傻到把事情告诉他，说了自己那个说不说都无所谓的名字后，反问道：“敢问老先生尊姓？又为何在这种天气里赶路？”

    老帅哥不回答自己的姓氏，只道：“我儿子在西夏军中谋职，他母亲甚是思念。写了几封信都不见回，我只好亲自走一趟，来看看他的近况。”

    西夏军中？

    路过道：“我家就在天山脚下，这一带戍边的军人不多，令郎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认识。”

    老帅哥道了谢，却并不说自己儿子的姓名，只道是无名小卒而已。路过对此嗤之以鼻。若真是无名小卒，也就无须隐瞒名字了，例如他自己。

    只听那老帅哥又道：“听说天山有座逍遥峰，峰上住着个老神仙，道号逍遥子，小兄弟可有听过？”

    路过笑道：“这天山脚下，谁个不曾听过逍遥子神仙的大名？老先生若是要去拜神，就沿着有白桦树的这条路走，走到找不到白桦树了，再到那里去问人，保管能给老先生指得清晰明了。”

    老帅哥多谢了路过的指路，道：“小兄弟此行要去哪？这冰天雪地路不好走，说不得我们可以同路而行，彼此还有个照应。”

    路过道：“老先生要去拜神，我怕是不可能同路的。俗话说‘生死不由己’，祖上不厚道，死在这种天气，我们这些当晚辈的也只好在这种天气里去祭祖了。”

    正说着话，远处白雪咯吱咯吱响，看来又是两个要借火的人来了。老帅哥没有再说话，两人一齐默默地等着那两个人走近。

    看到来人，路过吃了一惊。他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当初不告而别的无崖子与韩明远。两人风尘仆仆，看起来一路上都没好好安身过。

    “大师兄？”无崖子看到路过十分吃惊，他四周寻视一翻后，又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师姐也在附近么？”

    路过有些诧异他会专门提到巫行云，要提醒无崖子干脆装作不认识已经晚了，他淡淡地道：“师叔死了，我带她的骨灰回家安葬。就我一个人，你师姐不在。”

    逍遥子的师妹当初在逍遥峰下被人重创，把逍遥峰上的阵法都破解了，那是必死无疑的。师叔向来与逍遥派不和，无崖子听到这个消息也没有特别意外，只是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看了老帅哥一眼，没有再细追问，与韩明远一起凑近到火堆旁来。

    路过也懒得管他在失望什么，他啃着烤得香喷喷的馒头，心下甚是满足，道：“若记挂他们，就回家看看，大家都很惦记你。”

    照路过的意思，无崖子走了也好。巫行云与李秋水不会成为情敌，可以一直当好姐妹当到八老九十，路过也用不着动用同情心，来想办法保护巫行云顺利长高。

    与无崖子不同，韩明远却是从一开始后九一直打量着那老帅哥。这会不等无崖子回答，他一抱拳，向老帅哥道：“这位老先生看起来好面善，不知与姑苏慕容家怎么称呼？”

    路过惊了一惊，朝那老帅哥看去。

    老帅哥微微一笑，面不改色道：“小兄弟好眼力，老夫正是姑苏慕容家的。”

    路过一口馒头差点梗在喉咙，不上不下。好不容易咽了下去，他暗靠一声，要不要这么巧？这天大地大的，怎么所有人都凑到一块儿了？算算年纪，这慕容老帅哥应该是前头那个慕容燕钊的老头了，不知道跟那个传说里的慕容龙城是不是父子关系。

    路过想起来逍遥子的师妹临死前说的要小心慕容家的人。当时他没有太在意，只道慕容家的斗转星移本来就十分厉害，慕容复只学到了入门就已经成名江湖，他祖辈们那连内功真气都能反射的“斗转星移”更是不在话下。只怕逍遥子这些年隐居逍遥峰，对江湖行情不太了解了，所以借此提醒。

    但慕容家的前辈人物居然出现在这里，显然逍遥子的师妹是已经遇见了，而且恐怕很显然已经交过手，而且吃过亏了。会不会是这个慕容老帅哥也想打逍遥子的主意，被逍遥子的师妹知道了，赶紧来报信相助，结果在山下遇见了追杀赵正的人，所以才伤重不敌？

    路过想啊想，想啊想，忽然觉得此处甚是不安全。他包袱一收，道：“天色不早，我要继续赶路了。无崖，你有事不回家，我也不勉强，但至少去个信报平安。”

    “我……”无崖子言辞优柔，左右为难，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我办完事，一定回家。”

    又是这种话！

    路过心想着，说出这种话，无崖子恐怕是回不了家了吧。不过回不回去都无所谓了，反正几十年后的《天龙八部》他是看不到的，这种蝴蝶效应会把原著改成怎样，他都管不了了。

    他匆匆别过他们，一路上也顾不得再游手好闲游山玩水，快马加鞭赶往缥缈峰。

    但没想到的是，他如此负责任地赶路，居然还是迟了一步。

    缥缈峰上已经挂起了素幡，表示他们已经知道了主人的死亡。路过觉得不大对劲，他们并没有事先报丧，灵鹫宫当时也没有弟子活着回来，他们怎么会知道主人已经死了？

    缥缈峰九天九部，守在最外头的是昊天部。他们一发现有人靠近缥缈峰，立刻摆阵堵住了路过，二话不说，仗剑击上。

    路过一看阵势不对，道：“有话好说，在下路过，奉你们尊主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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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闯上缥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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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鹫宫摆出的剑阵一共十二人，上下左右四方，每个方位各三人。为首的是北方一个穿青衣的男子，姓霍，名光胜。他长剑向上撩举，北方三人成三角之势，各退一步，其他三方虽然停止攻击，但仍旧剑光青森，虎视眈眈。

    霍光胜反问道：“你可是从逍遥派来的？”

    路过见他们停了下来，以为好说话，于是回答道：“正是。”

    霍光胜又道：“我们师尊可是死在逍遥派？”

    “这个不假……”路过暗叫不好，却不知该如何澄清。灵鹫宫只知道与逍遥派多年恩怨，却不知道现在恩怨已经消解了。他们若得到消息他们的尊主死在了逍遥峰，自然想到是尊主去寻逍遥派的晦气，结果反找了逍遥派的道儿了。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霍光胜大喝一声，长剑劈下，剑阵再次形成，上下左右四方，各方三人负责上中下三路。一时之间，青光霍霍。路过四方出路被堵，三路受击，被封了个密不透风。

    他现在是“怒从胆边起”，本来寻思可以拿出金钗做证明的，现在也懒得辩解了。当即大喝一声：“的确没什么好说！”说话之间，已经直接欺上，他进度之间，身形飘转，再矮身伸足一扫，逼得十二人齐齐后退，赢得了空档。

    他自忖一片好心来送他们尊主回家安葬，灵鹫宫的宫主之位什么的他在此刻以前都想过一定要做，结果到了灵鹫宫一片好心被当作驴肝肺不说，还没个好声好气，若这些人有些本事倒罢了，他留下骨灰，拍拍屁股走人，就算不大光彩，也得性命优先。但是现在，就凭他在逍遥派潜心苦练这么多日子，若还要受这种窝囊鸟气，那是受不下的。

    这就叫底气。有脾气发怒，先得有底气，才能有胆气，否则，底气撑不住，最后的下场只能以自己爆胎收尾了。

    十二剑阵各舞长剑，进迟散合极有法度，专为破敌所创。每方三人，你上我下，你下我上，配合无间地死封三路。四方之间，也是同理。因此，被围困于阵中之人无时无刻不是受到三路攻击。一个人只有双拳，护得了上路护不中下路，护了中路又失了两头，难免捉襟见肘顾此失彼，恍如被围困在铁通之中一样，密不透风。

    路过初始不懂阵法，一味在剑光人影中飘忽躲闪。他内力深厚，比之这十二人那是高出不止一截两截，所欠缺者不过是以寡敌众以及临敌经验。他运动内力，真气鼓鼓，一下子用丁典的无影神拳，一下子又是当初从周重阳处悟学而来的隔空伤人掌，将十二剑阵逼得越来越远，要他们尽情发挥，展开阵法。

    他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当初周重阳的隔空伤人掌到底是什么掌，只是当时看了记在心里。他内力逐渐变强之后，偶尔回想当初，便自行去领悟。但大抵只要以内力为根基，懂得运气法门，都能劈出一掌隔空伤人，只是掌力强弱不同而已。

    路过内力根基有了，运气法门也有了，只是没有配合起来。此时面对这咄咄逼人的剑阵，稍不留神就会被砍成四截，他自然是全神贯注，将脑中所学腹中所有想也不想地随手演示出来。他平时偷懒嫌累，不爱练习拳脚，真正到用时那些招式都有些生疏，没个套路。但他既得到高人指点，此刻众剑环伺之中，没有套路反而是最好的套路，他只需见招拆招，即成自己的招数。

    待得几十招过后，他也已渐渐看出来了，这阵法最妙在配合，但最坏也在配合，如同乐队一般，要听指挥行事。只是乍一看，为首的霍光胜是指挥，但若对方盯中霍光胜，那反而是误入陷阱，必遭合围，难逃乱剑砍死的下场。

    路过既然没有急着破敌，因此反而有时间看出了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指挥，恰是南方的一个女子。路过既看了出来，想要破阵那不过就是举手之间的问题，只是这样难免缺少了点意思。没了性命之忧，他玩心大起。好不容易能动手打个尽兴，还是没有风险的架，自然是能多玩一会，就多玩一会儿。

    路过劈出掌力，一招弱过一招，引得诸人逐渐合围。不到一会儿，十二个人都挤到了他身边，眼见着这一会儿三剑招上，下一会儿又是三剑不落，几乎每次都能将他刺出三个窟窿，但是路过掌握着分寸，每次都让他们的剑从身边贴过，那一寸两寸的差，终究是谬以千里，他们收剑稍不迅捷，立刻便要在同门身上刺个窟窿。

    这剑阵立刻就混乱了起来，只听得“哎哟”声一起，这边安慰着：“师妹，你没事吧？”那边怒着：“好小子，卑鄙！”叫声骂声兵器声，声声不断，乐队一乱，你刺我我刺你，那自是乱成一团没法看了。

    路过脚一点地，跳出他们的包围，抖擞抖擞背上的包袱，擦擦鼻子笑一笑，在一众倒地叫骂声中，扬长而去。

    昊天部急急发出求救警报，警示缥缈峰严阵应敌。路过不以为意，乘着现在意气风发，九天九部，他也要闯他一闯，把灵鹫宫打得服服帖帖，最后再亮出金钗，表明自己灵鹫宫新主人的身份，那才叫个得意。

    得意总是容易忘形。现在的他早将先头的怀疑抛诸脑后，直到在缥缈峰第二层守护下遇到前些日子才刚刚别过的慕容老帅哥。

    这人他肯定是打不过的，既然知道打不过，那就不用尝试了。路过包袱一甩，说一声：“看来我是走错路了。”当即转身。

    慕容老帅哥轻飘飘就落在他的身前，拦住了去路，微笑道：“原来路兄弟说的先祖前辈，就是本派先尊主。”他边说着，伸手就要搭上路过的肩头。

    路过焉能给他搭住，立即缩起肩头，蹭蹭蹭急退退出三步。慕容老帅哥如影随形，一手探出，始终要搭他的肩膀。

    路过见敌不过，索性就不敌了，嗤声鄙夷道：“一大把年纪了，不谋正道好好养家糊口，还干这种拦路抢劫的勾当，我都替你害臊。”

    他边说着，包袱一解，烟幕弹扔向慕容老帅哥。他包袱里没什么东西，几件衣衫，几个硬馒头，几块肉干，还有一个袖珍的骨灰盒子。他解得彻底，衣衫缓缓飘着，馒头肉干则变成了暗器打向慕容老帅哥，最后扬了满天的骨灰。

    慕容老帅哥不敢碰他打过来的东西，退后两步后，一掌击出，斗转星移，将所有东西齐齐转了个方向，一并朝路过打了回去。

    路过本想来个浑水摸鱼趁机逃跑，结果反被淋了一身骨灰。他鸡皮疙瘩抖了好几身，还被呛得连连咳嗽，后退不一。就说他打不过，打不过就该早举械投降。

    慕容老帅哥见路过一身无恙，随即起身而来，捏上他肩膀，要彻底断了他的反抗之力。只是他一只手才碰到路过的身子，立刻有如火烫一般。他急急缩了回来，抬手一看，只见满手的红色血泡，如同烧伤一般，极其可怖，显然是已经中毒了。

    他心中大叫不好，再抬头去，却哪里还看得到路过的影子？

    路过知道打不过，也知道慕容老帅哥会在这里出现，肯定就没有放过他的打算。对着厉害人物，他下什么毒药都是没用的，尤其还是这姓慕容的，倒不如先就把毒下在自己身上好了。他倒也没有下什么厉害毒药，因为越是厉害的毒药，越是伤人于无形。伤人于无形虽好，但对他此刻却没什么帮助。就算能事后要挟慕容老帅哥，他自己却是早在要挟之前就吃足苦头了。所以，他只是放了程灵素最喜欢的赤蝎粉。

    路过并没有躲得很远，他只是滚下了一个山坡，然后躲在矮灌木里屏气弗声。慕容老帅哥以为自己中了厉害的毒，立刻点中肩膀几处穴道，压制毒性，然后命令灵鹫宫手下，追捕路过。

    这时山上又走下一个人来，路过一看，吃了一惊，没想到来人居然是韩明远。

    只听韩明远道：“被他逃脱了？”

    慕容老帅哥没有答话，摊手朝韩明远问道：“有解药吗？”

    韩明远看到他手掌燎泡，吃了一惊，道：“我不是早说过，他机灵的很，拳脚功夫都在其次，最厉害的是下毒。”

    慕容老帅哥道：“他下在自己身上，防不胜防。”

    韩明远道：“他入师之前就有这个本事，比逍遥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毒，我解不了。”

    路过挑了挑眉。赤蝎粉看着吓人，其实毒性不大，就是让皮肤起起泡而已，过会儿就消了。以韩明远的本事，不可能看不出来，为何语焉不详，反而提醒慕容老帅哥他多么会下毒，用意何在？就只是吓吓他么？

    慕容老帅哥脸色立变，韩明远又道：“灵鹫宫也是用药甚多，我去问问金落霞的婢女，说不定他们有解药。”

    路过待他们走远才悄悄离开藏身之处。慕容老帅哥为什么会和韩明远串通在一起，占领了灵鹫宫，他不知道。无崖子有没有参与其中，他也还不知道。他知道的是，姓慕容的抢了他的尊主之位。虽然这个尊主之位他先前还在犹豫地推三阻四，但自己不想要是一回事，被别人抢了又是另外一回事。他若不抢回来，那也枉被叫一声“穿越者”了。

    路过并没有离开缥缈峰，反而改走小路，一路摸索地慢慢潜上缥缈峰。若是硬碰硬，或许还要费一番功夫。但对这种偷鸡摸狗的小人行径，他一身用毒的“小人勾当”却是如鱼得水。缥缈峰上唯一值得忌惮的就是慕容老帅哥，否则逍遥子的师妹也不会要找外援让他当掌门了。

    天山之上别的不多，就药草最多。路过边走边采边制，迷药麻药昏睡药，一路用过去，兵不血刃顺顺当当地就上了缥缈峰，神不知鬼不觉。

    只是这一路走下来要避着灵鹫宫的弟子，颇费了时日。等他到达缥缈峰峰下时，已经是五日后的清晨了。他抬头望望云雾中的山峰，低头看看手里的地图，最后确定一番后，把地图揣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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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石室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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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缥缈峰天险甚多，每一处都有人把守。从断魂崖到接天桥，没有一处让人省心。路过自忖硬碰硬谁也讨不到好，索性弃了正路上的天险，反而仗着自己在悬崖上来去自如的身手，转走那不能走之路。也算他福星高照，一路有惊无险地到了接天桥。

    接天桥是两片峭壁之间的一条铁索桥，要通往对面的灵鹫宫，势必从此桥通过，别无他路。只是铁桥两边都有人把手，他若想神不知鬼不觉，实在是有点难度。

    路过想了一想，悄悄弹出一股毒粉去，再以内力相送。守着铁索桥的一男一女闻到毒粉后，顿时头晕眼花了起来，不出一会儿，就咕咚咕咚两声倒地了。

    守在对面的两个人也是一男一女，女子心细，率先发现了这边的情况。山上已经发出警报，表示有贼人闯山，他们不敢大意，立刻踏着铁索桥飞渡而来。

    “出什么事了？”他们齐齐问了一声，那名女子检查了倒地同伴的情况后，立即扬手发出讯号，另外一名男子则仗剑提防着看不见的敌人。

    路过见他们发出讯号，也是暗里咒骂，他故技重施，施放毒药后，顾不得等他们毒发，立即就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把他们都砍倒后，趁着敌人还没追来，立即踏上铁索桥，疾飞而去。

    “站住！”身后有人追着大喝。

    你说站住就站住？路过闻言只有跑得更快，却忽然听到一声金属碰撞，他暗叫不好。果然，眼看着他就要通过接天桥，灵鹫宫最先感到的杀千刀的弟子居然把铁索桥砍断了。

    路过脚下已无处接力，但他也好生机敏。脚下一空后，立刻探手抓住了铁锁。这一来，反而变成了他的长处，他接这一抓之力，纵身就跃上了悬崖。

    悬崖上正好有两名女子赶到，一见悬崖下面飞了人上来，一惊之下，立即挺剑。路过弹指一挡，一柄剑被改变方向，攻向另一柄剑，路过则接着这空档，稳稳落地。

    两女子再次齐齐攻来，路过不敢恋战。放迷药，施内力，两名女子也立刻就倒在了地上。他回头朝峭壁对面望了一眼，那伙人想把他摔死，结果自毁铁索，天险难渡。现在看着对面的姐妹也跟着倒下，想追却是无从追起了。

    路过得意一笑，道一声：“多谢相送！”一转身，绕过山石，一条石弄堂也似的窄道出现在面前。路过没有犹豫，立即踏上弄堂，所幸这条路上没有遇见灵鹫宫的人。过了弄堂经过一条小径。小径通往山峰是正路，路过不敢走，只抄了旁边荆棘林长的山路，一路只往上走。只觉得越走越高，周身白雾越浓，想必没有走错路，他也就放下心来，继续前行。

    约莫一个多时辰，荆棘林木已失，再没有往上的路了。路过悄悄探出头来，放眼过去，云雾笼罩着满山的松树，中间一条青石大道朝山里延伸而去，有如神话的仙境一般，想必已是缥缈峰绝顶。

    山上人影来去，得到消息的灵鹫宫弟子个个严阵以待，到处搜索着。

    路过悄悄又隐回山林之间，抬头看看，天色渐晚，只需要再等一个时辰，到天色大黑时，那才好行事。

    路过躺伏在丛林灌木中，大气也不敢出一个。偶有灵鹫宫的弟子从他身边走过，他小心地与之捉着迷藏，总算一直坚持到了天黑。

    天色渐晚时，缥缈峰上逐一挂起了灯笼，从山上往下望去，黑林之中闪着一串一串的昏黄灯火，倒也别有一番景致。

    路过借着天黑和松树的掩护，沿着青石板的方向逐渐往里而去。青石路的尽头，一座巨堡森然耸立在黑暗之中。堡门外牵着白绸，悬挂着白色灯笼，就连两边的石雕猛鹫上都披着黑纱。

    巨堡建在山峰之巅，除了这个正门，其他三面都是悬崖峭壁。但正门难走，路过也只得小心地沿着外墙的峭壁，要寻找突破口。

    好不容易转到了一处峭壁之上的围墙。那围墙不高，看起来是庭院的模样，里面一颗参天大树靠墙生长，正是他登堂入室的好地点。

    只是他运气不太好，好进入的地方人不少。他趴在峭壁之上，小心倾听着里面的声音。只听一个女子说道：“这里的密室只有尊主才能入内，钥匙也一直由尊主保管，就是我们姐妹也不得而知。”

    密室？路过一下子就听出了机关。逍遥子的师妹临死之前也跟他说什么密室，说里头藏了各种武功典籍，可以让他去参阅，研究武学。

    “若是如此，那可糟了。”韩明远的声音，“逍遥子本就是灵鹫宫的人，他们杀死了先尊主，岂会不抢走钥匙？”

    沉默片刻后，慕容老帅哥的声音沉沉地说道：“那用斧子凿，我就不信凿不开！”

    很快，外头就想起了嘣嘣的斧子凿山的声音。

    “没用的。”前头说话的女子声音又响了起来，“这石门由千钧重的花岗岩所建，坚硬无比，普通斧子根本没用。”

    里头斧子凿山的声音并没有停，路过辛苦地趴在悬崖上等着，慢慢思索着。慕容家武学渊博，对搜集武功秘笈有着偏执嗜好。韩明远口是心非，潜伏在逍遥峰十多年久，其实从来没有忘记国仇家恨，这一点与慕容家也很相似。灵鹫宫出现变故，两人一拍即合，便趁着宫中无主，来欺负这些能力不足的后生小辈，一是招徕势力，二是为了灵鹫宫的武学典籍。

    路过还在思考着无崖子去了哪里，里头慕容老帅哥又发话了。

    “姓路的胆敢到灵鹫宫来撒野，千万小心提防他趁夜混进堡来，再多派人些人手去搜。”

    有人应声去了。

    慕容老帅哥道：“这里也多派些人看守，有什么情况立刻通知我。”

    韩明远应了一声后，一个沉稳的步伐慢慢也走了。路过听足音辨人，便知到慕容老帅哥也走了。

    待那足音听不见了，路过才小心地屏住呼吸攀上墙头，只露出半个头来，望着里面灯火通明。只见围墙另一边是个花园，中间一个小亭子，亭子里坐着一个人，正是韩明远。他望着亭外的一座假山，假山旁边有个石门，石门左右各一个彪形大汉，一人手中一把斧子，正一下一下地砍着石门。斧子砍到岩石上，时有火花飞溅，但看那岩石，却没有丝毫破裂的迹象。

    假山的另一边站着两个翠绿衣衫的少女，他们望着那被砍的石门，面目愁苦。每看石门被看一下，身子都轻微地颤一颤，似乎极为不忍。

    左边一个少女似乎是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道：“韩先生，您能不能去劝劝尊主，要不我们姐妹下山去找个厉害的锁匠打开？毕竟这石门建造不易……”

    韩明远笑道：“这石门若是一般锁匠能开，也就难不了什么人了。”

    里头又不说话了，只有一声声的斧子凿石的声音铿铿地传来。夜雾越来越重，最后韩明远也起身，吩咐了好些个弟子守在花园里，然后也离开了。

    路过攀在墙头，悄悄腾出一只手来，拈着细粉，让它们悄无声息地弥散在花园里。不一会儿，里头众人都开始打着呵欠，一个一个伏地而睡。凿山大汉的斧子落地砸在了脚上，也没把他们砸醒，倒地就睡。

    路过又等了一会儿，才按着墙头一跃而进。他一落地，立刻掏出金钗，插入锁孔，石门应声而开。

    路过闪身正要入内，想了想，揽起左边那个少女一起进入到石门之后，又从里面把石门关上。石门之后是一个地道，路过晃亮火折子，把那少女唤醒。

    少女一见到他，大吃一惊，立即发掌攻来。路过轻描淡写就化解了她的攻击，道：“嘘，我不杀你。你是师叔的婢女对不对？”

    少女一听他唤“师叔”立刻明白他就是逍遥峰来闯山的，倔强地道：“既然落入你的手里，你要杀就杀，休想我透露丝毫灵鹫宫的讯息。”

    路过笑道：“你一个小小的婢女，我要你透露什么？灵鹫宫有什么秘密，你们尊主早就告诉我了。”他边说着，扬了扬手中的金钗。

    少女伸手来强，怒道：“这是我们尊主的！”

    路过道：“她已经送给我了。小丫头，你只道这是她的头饰，却不知道这就是这密室的钥匙吧？”

    少女吃了一惊，四周看了一看，惊疑道：“这里是？”

    路过点头道：“对，就是你们篡位的现任尊主想方设法都要进来的石室。师叔临死之前已经把这密室的秘密都告诉我了。你若不信，我带你走上一走。走完之后，你若还不信，我放你出去，绝不为难你。但你若信了，你得帮我做件事，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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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一 石刻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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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少女是平时服侍灵鹫宫尊主的婢女，深知这密室是本派是机密，只有尊主才知道详情。她见路过所持的钥匙居然是尊主平时插戴的金钗，已经是信了三分。须知就算是杀了尊主抢了她的东西，顶多只能去找钥匙状的东西，谁会想到最表面不起眼的金钗才是钥匙。又见路过的条件居然如此简单，且信与不信都在她自己决定，便又寻思：若他真是杀害尊主的恶人，她已经落在了他手上了，他完全可以严刑逼供。

    少女道：“你要我做什么事？”

    路过点燃了火把，把石道照得清晰些，笑问道：“你已经信了么？”

    少女摇头：“你先说你要我帮你做什么事。”

    路过往里走了一走，依照逍遥子师妹的提醒，去找墙壁处的机关。“如果事情很难，你就要说不信了，对不对？”

    少女心思被揭穿，脸红了一红，撇过头去，没有说话。又见路过东摸摸西叩叩，她不由得又问道：“你在做什么？”

    路过伸手摸到一个机括，心中一喜，道：“这事情还真有些棘手。我要你出去之后，把他们都救醒，就说是叫我要你这么做的，如何？”

    少女更加惊讶了，道：“这有什么难的？”

    路过道：“若你出去时，已经有人发现了，那就是麻烦了。而且……”路过边说着，按下那个机关，然后又往里走了几步。那少女见他前行，便欲跟上，却又有些犹豫。

    路过道：“如果可以的话，你若能帮我送点吃的来，我感激不尽。对了，你们尊主的骨灰一半照她的意思，留在了逍遥峰，另一半我带过来了，洒在朱天峰下。这个，说起来有点对不起她老人家，但勉强也算是送到了。他日再帮她立碑吧。话说你们外头那个新尊主，前任尊主死于非命他都没想着要报仇，你们居然也服他，真是想不通……”

    路过一边咕哝着，举着火把前行，一路拍拍打打，寻找机括按下，使地道里的暗器陷阱不致发动。那少女一直没有跟上来，他也没有在意，自顾自地走。一路曲曲折折，盘旋向下，有时道路狭小，仅供侧身而走，有时又豁然开朗，出现巨大的石窟，开凿得极妙。

    行了好一段路后，终于到了最后，他推开一块岩石，里头就是刻着武功石刻的石壁。照着火把大致都过了一眼，知道最前面的就是“天山折梅手”和“天山六阳掌”。他深吸一口气，把火把架在一旁，站在“甲一”图像面前，细细揣摩着，却并不动手。这石壁上的功夫颇为深奥，如果真气不够之人练习，必有性命之忧。逍遥子的师妹能让他进来，想必是认为他的内功贮存已经够了，但路过还是不放心，直待体内真气自然而然跟着图解中标注的内力运行方向流转，他才一跃而开，跟着图中之势练习。

    石壁中的武功是层层渐进的，没一进步都需要内力辅佐。路过从此之后，半天练功，半天打坐修行内功，两边都不落下。石洞之中无天日，只靠着火把照亮，过不了多久，路过就没了时间观念。他练功之后，精神勃勃，内力充沛也没觉得怎么饿，因此也没去关注外头那个姑娘有没有真的帮他去准备吃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日，他睡了一觉起来后，忽然觉得饥肠辘辘，便循着原路走出地道。地道口仍旧有人在砍着石门，只是声音交错混乱，显然是加入了人手。路过在这边瞅着纹丝不动的石门，想着外边那不自量力地想蚍蜉撼大树，只觉得想笑。

    他细听了好久，外面好像没什么人。路过不放心，又听了好一会儿，确定是真的没其他人后，才放心地按动机括，把石门打开。

    外头正专心致志砍门的几个人用力地一斧子砍下去后不意都砍了个空，都挤在一处跌了进来。路过在地道里拂袖一掠，将五柄斧子一并收入手中，然后再反掌击去，将那准备跌入地道里的无名壮汉一齐打出地道，这才以他们为挡箭牌，一个燕子穿帘，跃出了石洞，在回头将石门关上。

    “呀，公子！”一个少女惊讶地叫着，随即掩住了口。

    路过循声看去，一个浅绿衣衫的少女正挽着一个篮子站在不远处，正是前日他带进地道的少女。她一见路过，就急急地走过来，把篮子塞给了路过，庆幸道：“你总算出来了。这几日石门外日夜都有人守着，我还担心公子不敢出来，好不容易才把他们支走。”

    “这几日？”路过揭开食篮，一股香气扑鼻，好酒好菜不说，还有一堆干粮和水，看来是给他准备了好些时日的份。“我在里面有几日了？”

    那少女道：“这已经是第四日了。公子，你都不饿吗？”

    路过道了谢，一掌也击昏了那少女，然后在周围遛达了一圈没敢走远。花园中，那少女和几个大汉都还没有醒，他大摇大摆地又开了石门回到石室。

    路过吃饱喝足，又继续练功。慕容老帅哥的武功太高，他不敢怠慢。外面的人虎视眈眈，他躲在这石洞里偷学武功，总有一种“书非偷不能读也”的感觉，就连以前讨厌的拳脚功夫，练起来也格外有意思。

    这样，路过就在这石室里住了下来，他吃完存粮就找机会出去。经过他第一出门后，慕容老帅哥加大了防守。但路过武功渐高，除非慕容老帅哥亲自守在外头，外面的人逐渐都不再是他的对手，就算他大模大样地打开石门，他一夫当关，那些人也不敢进来，最后他大摇大摆地出门溜一圈，把外头的人调戏一番后再滚回洞里，把把慕容老帅哥气得把斧子阀门的弟子都杀了好几个。

    石刻上的天山折梅手练完后，路过渐觉真气有点跟不上，便不敢再继续，专心修炼内功。自从上次意外走火入魔进步了一大步后，他的内功精进就缓慢了下来，这些日子潜心修炼都没有多少进步，离他预计的大功告成还是差了一截。

    这样进展缓慢，过了几天后，他难免有些心浮气躁。越是如此，进展便越是缓慢，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恶性循环。路过觉得不甘心，在石刻上寻找着有没有精进内力的法子。

    但就算他仔细地找了一遍，时刻上的武功招式却没有一条是他现在能练的内功。路过坐在石壁前，看着壁上的天山六阳掌，不一会儿，就觉得心慌意乱，真气开始混乱。他索性躺下，借着山石里传过来的湿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不知不觉地，他想起来当初与逍遥子的师妹讨论过的，如果把神照经与“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结合起来，能不能补偿返老还童时期功力尽失的问题。现在他内功精进无门，这满墙石壁都只能看不能练，想抢回灵鹫宫尊主的位置，那更是不可能的，还不如另辟蹊径试一试。

    路过当即盘膝坐下，右手食指指天，左手食指指地，正是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的修炼姿势。他看过口诀，也见过巫行云练习，她有进步滞涩时，他还同她一起参详过，后来又与逍遥子的师妹也有讨论，这一点入门难不倒他。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与天山六阳掌有着相辅相成的功效，路过练了几天后，当然不可能内力大有精进，但再去看天山六阳掌时，就觉得真气顺畅多了。察觉这个有用，他自然是更为勤加练习，想看看他这样结合来练的内力到底能有什么效果。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日，他的食物又吃完了。这一次，他再出门时，没想到等在外面的居然巫行云。

    “大师兄！”巫行云一看到他就扑了上来，道：“你还活着！”

    “我当然活着。”路过一头雾水地把她从怀里揪了出来，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不等巫行云回答，他就自己找到了答案。他那早预见危险而不肯跟他同路的鹦鹉，正趴在巫行云的手掌中望着他。

    路过弹了弹，嗤声道：“你这只狡猾的鹦鹉，我说怎么平时跟前跟后，这次却左等右等没等到你来。现在赶来，是来看我死了没有的么？真是抱歉，让你失望了。”

    他边说着，把鹦鹉捧了起来。意外的是，鹦鹉这次却没有扑上来啄他一顿，抗议他冤枉它。它只是趴在他掌心，定定地望着他的脸，不知道在看什么。

    路过察觉到它的不对劲，立刻按着她的肚腹处检查了一番。脸色沉了下来，问道：“它怎么了？”

    巫行云摇头道：“我不知道。那天大师兄你走后，我去找它，后来在大师兄你的房间找到。它就成这个样子了，好像受伤了。师父帮它治了好久也没见好，但也没见坏。前几天，它忽然折腾了起来，师父说它跟你有感应，可能是你遇到了危险，所以让我和无崖来看看。你果然是有危险了……”

    “无崖？”路过吃了一惊，这才看到巫行云身后的无崖子。

    “大师兄。”无崖子唤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路过正想问他是什么回事时，掌心忽然一股湿热，他低头一看，那鹦鹉嘴里居然流出了血来，它浑身抽搐着，一双悲伤的小眼睛望着他，好像非常绝望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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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二 合斗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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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老是嘲笑它，又怀疑它是系统的“监视器”，但路过其实很喜欢这只鹦鹉。眼见着它气息奄奄，连鸟爪都缩了起来，路过立刻帮它撑开，按在自己掌心“劳宫穴”处，同时催动内息，要以内力替它疗伤。哪知道他内力送了又送，鹦鹉却半点都没有吸走。

    “喂，当只鹦鹉不用那么受信用的。这次是我自己给你，你就别客气了，尽管吸就行。”难得路过十分慷慨大方，鹦鹉却还是一动不动。

    路过不耐烦了，道：“好吧好吧，我收回以前说的话，你想吸就吸，反正我现在内力深厚，不怕你吸。”

    鹦鹉还是没什么反应，一双小眼睛仍旧是充满悲伤地望着他。路过被它看得心底发毛，干脆手掌一合，不再理它，问巫行云道：“你们怎么上来的？”

    巫行云又指着他手里的鹦鹉道：“是它带我们来的。大师兄，师叔不是让你做灵鹫宫的主人吗？怎么被那个老家伙占了？”

    路过望着无崖子，似笑非笑道：“你似乎还说漏了一个人。”

    无崖子面上一热，道：“小韩叔对大师兄没有恶意，本来是想让你帮他……”

    “无崖说得对。”韩明远的笑声从前面传来，不一会儿就到了花园里。同他一起的还有慕容老帅哥和几个灵鹫宫的弟子。

    韩明远仍旧面带微笑着道：“大公子，左等右等，可算把你盼出来了。这里一些误会，我还真怕大公子没机会跟你说清楚。”

    路过“哼”了一声，道：“是我眼力太差吗？还真没看出来哪里有误会。”

    韩明远叹了一声，道：“是我没有处理妥当，大公子你会误会也难怪。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我与赵家的恩怨？”

    巫行云插嘴道：“当然记得！那个赵正现在去了西夏讲武堂，听说非常威风。”

    韩明远道：“我本来已经没有了报仇的念头，但他们自己找上门来，我岂能看着仇人在眼前耀武扬威！”

    一句话说得巫行云连连点头，握着拳头道：“有仇不败非君子！”

    路过哭笑不得，把她拉过来，道：“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巫行云立刻反驳道：“小韩叔身世如此可怜，咱逍遥峰的人被人欺负了，大师兄难道你要袖手旁观吗？”

    路过无语。这也要道德绑架？

    韩明远道：“多谢大姑娘。若只是我一个人，受点委屈无所谓。可是老天见怜，叫我无意中居然找到了当初先帝留下的小皇子。原来小皇子当年被高人救走，抚养长大又学了一身本事。他身负国仇家恨，此仇不共戴天，你们说，这个仇能不能不报？”

    巫行云义愤填膺道：“不能！姓赵的忘恩负义欺负孤儿寡母抢人家东西不说，还对毫无还手之力的人赶尽杀绝，这种人早该见阎王了！小韩叔，那小皇子是谁？”

    这次是无崖子把巫行云拉了过去，道：“大师姐，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小韩叔，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掂量清楚！”

    韩明远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容色一凛，撩衣袍朝无崖子跪下道：“二公子，就算你再不肯承认，你身体里延续着大周的血脉，你若不为大周报这个仇，还有谁来报？你父辈祖辈在九泉之下都在向你喊冤，你能安心吗？”

    “韩明远！”无崖子满脸怒容斥地斥责。

    巫行云惊讶回头，望着无崖子，道：“无崖，你……你是那个小皇子？原来你也被师父救回来了？”

    “师姐，我……”无崖子立刻收起了愤怒，看向巫行云一脸为难，又撇开视线不敢与她对视。

    巫行云一跳而起，拍着他的肩膀道：“该杀千刀的姓赵的！敢欺负无崖，叫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无崖，你别怕，那姓赵的虽然厉害，但师姐给你撑腰。我们不是白给人欺负的。师姐现在就陪你去报仇，我们先去西夏杀了那个姓赵的，再去大宋杀了他们皇帝。大师兄，我们一起去！”

    无崖子既意外又不意外，感动得眼眶红红，道：“师姐，你有这份心，就够了。这仇……”

    “多谢大姑娘！”韩明远打断了无崖子的话，转而向路过道：“但这样仅凭一腔热血去报仇，只是以卵击石。若能积蓄力量，再借助西夏之力，形势就大为不同。宋朝对外无能，对内却极尽能力地欺压。幽云十六州还在辽狗手里，他们不思收复山河，反而搜刮民脂民膏来孝敬敌人，西夏要脱离宋朝，他们也无能阻止。对内倒是强硬得很，兴建宫殿，劳民伤财，百姓怨声载道。若是我大周还在，岂会让百姓受这种屈辱？必震世宗遗风，把辽狗赶出幽云十六州！”

    韩明远一番慷慨陈词，就是想说服路过加盟。路过给他说得也有些热血沸腾逸兴遄飞，遥想着他若带兵去收复燕云十六州，那绝对是威风八面名留青史……

    但要去推翻宋朝，他还是算了。

    “小韩兄，你的解释我听懂了。无崖也不是外人，你想要以灵鹫宫为根据地积蓄势力，我借给他完全没问题。只是这个石室里的东西，是师叔亲手传给我，你们要图强复国，它也没什么用。前辈们留下来的东西，望你们还是爱惜点好。”

    路过摸着那被划得刻痕不断的石门，略略有些心疼。他这番话说得明白，无崖子若要报仇，灵鹫宫就借给无崖子。但是石门后面的石室，那是想也别想了。

    慕容老帅哥道：“路兄弟把话说错了吧？我才是灵鹫宫的主人，灵鹫宫里的一切该为我所有，包括这石门后的石室。路兄弟还是把钥匙交出来的好，不伤和气。”

    路过笑道：“慕容老先生这是要故技重施，动手开抢了？”

    慕容老帅哥道：“不过是拿回本属于我的东西而已。”

    路过哈哈大笑道：“听说人的脸皮是会随着年龄越堆越厚，如今看到慕容老先生，不禁深以为然。小韩兄理直气壮要复兴周室，慕容老先生，请问你又是要做什么？”

    慕容老帅哥道：“我做什么不需要向你报备。”他与路过谈不上什么交情，一见韩明远劝说不行，礼已完毕，立刻就动兵了。他说话间出其不意一掌朝路过伸去。

    路过早有防备，退后两步准备先化解掉他这一掌，再来反击。哪知道慕容老帅哥本意不在动手，却是一招“擒龙爪”要隔空取物。

    路过纵有准备，还是慢了一拍，只觉得怀中一空，却是被慕容老帅哥把怀里的鹦鹉取了去。

    他的鹦鹉就只剩下一口气，可是经不得折腾了！

    路过一着急，立刻追上急攻。

    巫行云见他们动手，也不管前头她自己也是准备要站到韩明远那边去的了，小身子一跳，吼着一声“看招！”就冲了过去，仗着身子娇小灵活急攻慕容老帅哥下盘。

    慕容老帅哥不慌不忙，虽然年过六十，腾挪跳跃同样灵活无比。巫行云的所有招数全都落了空，不由老羞成怒，脚一蹬，身体悬空又来攻击他的上盘。这下子完全是弃了自己的优势反而以己之短攻敌之长了，不出片刻，就被慕容老帅哥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大概慕容老帅哥还是看到她这么一个花样小姑娘，手下留了许多情。

    “行云，你攻下盘！”

    虽然有巫行云相助，路过减轻了不少负担。但见她这个打法，短时间和武功不高的人打还行，对付慕容老帅哥这种高手，这样无异于自找苦吃。他喝下巫行云后，与她一上一下，并肩而战。路过一路天山折梅手，见掌破掌，见拳破拳，巫行云也不落下风，一时间还同慕容老帅哥打了个平手。

    慕容老帅哥“咦”了一声，脸上逐渐路出欣喜的表情来。慕容家的武学天下博闻，又以“斗转星移”最是神乎其神，逍遥子的师妹便是在这一招上吃了亏。

    路过留着神，小心迎敌，也要检验自己的这些日子所学。天山折梅手是学不尽的，练得越多，功力越深。但路过只是刚刚学来，总是天山折梅手精妙高明，他一来没有临敌经验，二来慕容老帅哥乃当世一流高手，绝非学了一个绝招就能把他打败。

    眼看着慕容老帅哥气定神闲，三招中偶尔还个一两招，也不见狠，只是守多攻少，却仍旧不落败势。巫行云遇到强敌，自是把平生所学全都发挥出来，不到淋漓尽致不罢休，把慕容老帅哥当靶子练习。

    路过见慕容老帅哥武功明明高出了他们一大截，又打定主意要抢他的钥匙，如此容忍显然是胜券在握，别有所图。他深知慕容家的情况，稍一细想后便明白慕容老帅哥是在诱他出招，好偷学他的武功。石壁上学来的三路掌法已经打完了，收不回来了。慕容老帅哥还是气定神闲。上抵他的拳掌，下挡巫行云的腿脚，以一敌二丝毫不见混乱。

    天山折梅手本来还有三路擒拿法，想必也是起不了作用。路过心下一横，索性又拿出无影神拳胡乱来打了。

    慕容老帅哥内功和见识都比路过深厚得多，对他打出来的无影神拳看得一清二楚。见他拳法打完还是拳法，翻来覆去地只能重复挣扎，心知他已是武功用尽了，再纠缠下去也没什么用了。

    他嗤笑一声道：“不过如此！”他手下收力，稍稍后退，牵着路过的单掌，再要前送。

    无崖子旁观者清，看出师兄师姐两人都不是慕容老帅哥的对手，韩明远作壁上观没有帮忙的意图。他喝一声：“师兄，小心！”霍地冲上去，硬生生地挡在路过与慕容老帅哥之间，满打满地接住了慕容老帅哥的这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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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三 居然还在合斗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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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冥神功无法吸功力比自己高的人的内力，但慕容老帅哥这一掌打出却是主动地把内力灌入无崖子体内。慕容老帅哥一掌打过去犹如石沉大海，无崖子只顿了一顿，又跟着攻击而上。他又“咦”了一声，这才重视了起来。

    慕容老帅哥见多识广，察觉到异常后，立刻想起一事，道：“听说逍遥子有神功能吸人内力，便是这种歪门邪道么？”

    无崖子没有说话，倒是巫行云大骂道：“你才邪门歪道！”打在这老家伙身上的力道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摸不着头脑，正恼着火。

    路过虽然被无崖子救了，却不太高兴。他当然有自知之明，他不是慕容老帅哥的对手，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想和慕容老帅哥斗上一斗，看斗转星移是怎么个厉害法。他出手时都留了一手，就是防备着慕容老帅哥把他的功力反弹回来时，他若拼尽全力，那是拼尽全力打伤自己。

    有了无崖子的加入，三人合斗慕容老帅哥并没有好多少。巫行云攻下盘，路过则与无崖子一左一右攻上路，看起来是他们占了上风，但是慕容老帅哥依旧气定神闲，把这三个后辈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一招“斗转星移”把三人的进攻当好玩。

    路过如今的功夫已经高出了巫行云和无崖子，三人合攻时，他渐渐打上了主力。但无崖子有北冥真气护体，拼命三郎一般冲在前头。慕容老帅哥看在韩明远的面子上，并没有对他下杀招，只是用“斗转星移”把无崖子的“北冥神功”往路过那边带。不巧的是，偏偏路过一身精纯内功，恰是“北冥神功”的克星，他这招“斗转星移”完全没用。

    慕容老帅哥又吃了一惊。他纵横中原几十年，没想到一到西域这边连遇奇事。他心有复国大计，招揽人才向来是放在首位，见到路过这本事，不禁起了惜才之意，道：“路兄弟，你这一身武功练到如今着实难得，老夫爱才，只要你把钥匙交出来，老夫不仅不杀你，还可以指点你几招功夫。”

    路过“哼”了一声，道：“你不过就是比我多活了几年，充什么老大。要指点我的功夫，你还不配！”

    慕容老帅哥没有生气，反而笑道：“不错，我的确就是比你多活了几年，但别忘了，正是这一点，才是现在的你最难超越的。”

    路过闻言不由得愣了一愣。所谓英雄迟暮，所谓红颜珠黄，他从小到大听到的都是感叹时光飞逝，都是老人在羡慕年轻人，年龄优势向来都是指年轻，毕竟年龄有什么了不起的，年轻的总会活到年老，年老的却再不能再回到年轻。这个慕容老帅哥却偏偏反其道，把自己的年老当作优势。

    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居然是对的！

    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忽然之间把过过的日子都翻一倍变成六十岁。

    慕容老帅哥又道：“这道石门之后到底有多少武功秘籍，你最清楚。可惜你在里面参详一个多月，出来之后却还是如此不堪一击。老夫并非夸口，若是有老夫指点，必能叫你事半功倍。”

    言下之意，路过交出钥匙，不仅不会失去石门后面的武功秘籍，反而还能多一个师傅。但若不交出来，那就是血溅当场。

    这个诱惑实在是太大，但是路过却一点儿也不心动。他没办法靠石壁上刻的武功完成自己武功的精进，原因主要在于他自己的内力限制。机会向来只是给准备好的人，没有准备好的人，拿到机会也只能把机会打折。就像他现在，他的准备只限于他一身有限的内力，所以机会对他也就只有这么多了。没办法像原著里的虚竹，吸了人三个老人家的内力，做了足够的准备。

    路过说道：“我完全相信，若是你进了石洞，必定能比我学到的多。我路过虽不是什么铁骨铮铮，但也还有一点骨气在。这钥匙是师叔临死传给我，我为什么要给你？就是不给你，偏不给你，死也不给你，你怎么着？”

    他一边说着挤眉弄眼，慕容老帅哥被他激怒，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真以为老夫杀不了你？”

    慕容老帅哥本来对他们三人都无杀心。巫行云看起来还是个小女孩，无崖子是他与韩明远合作的关键，对路过有的则是爱才之心，因此出手时一直留了一手，只是拨弄着他们的掌力，要令他们自乱阵脚，不败而败。眼见着路过居然不识好歹，他手掌一收，随即又拂出以指击来。待路过察觉到凌厉指劲时，已是来不及躲闪。只觉得胸口一痛，那道无形气劲竟入穿胸而过，让他不自觉地想低头看一眼，看胸前是不是穿了个洞，哪知已经低不了头。

    “你使了什么鬼法子！”巫行云在旁边也跟着叫了起来。

    “手下留情！”一直袖手旁观的韩明远一见分晓立刻上前来，劝道：“杀了他们，逍遥子不会善罢甘休。”

    慕容老帅哥笑道：“就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还不值得我开杀戒，不过是替逍遥子教训他们一下。”他边说着，忽然又一掌挥出，五指成抓状，向路过伸来。路过眼睁睁地看着金钗像长了翅膀似的从他怀里升出来，然后朝慕容老帅哥飞去。

    这一招“擒龙爪”内功高强之人习来，隔空取物绝非难事，但慕容老帅哥有心要显摆一番，好让他们服气，这“擒龙爪”配合斗转星移的功力，竟是隔物取物，比之一般的隔空取物又难了不知多少。

    眼看着金钗就要落入慕容老帅哥的手里，他正要合手抓过时，忽然瞥见路过仍旧一脸坦然半点都不担心，他心中警铃一起，顿时想到他用毒的手段，只怕这小子周身是毒，这金钗恐怕也是剧毒满身了。

    这一迟疑间，一个白色的身影迅即而过。清风过去，他取来的金钗已经不翼而飞。而花园的八角亭顶多了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

    “师父！”巫行云首先喊了出来。

    来人正是逍遥子。慕容老帅哥金钗一被抢，立刻跟着飘上亭顶。逍遥子与他对上一掌，只听“嘭”地一声，两人身形各自后退，占据花园两侧，而他们先前所站的石亭却是嘭嘭几声后，成了一堆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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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四 儿女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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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对掌，均知要胜过对方绝对易事。慕容老帅哥道：“逍遥子果然名不虚传。难怪我父亲在世时，常说放眼天下英杰，唯逍遥子能与之比肩而立。”

    逍遥子也赞道：“慕容兄过奖了。”

    棋逢对手乃平生一大快事。且别说恩怨都摆在面前，遇到平生劲敌，自是都不愿错过。两人短暂分隔后，又同时纵身欺上，再次交手。

    路过也非常想知道，到底逍遥子的武功到底深不可测到什么境地，到底“斗转星移”功夫能神奇到什么田地。但观二人，一人冷袖翩翩，一人双掌飘飘，逍遥子忌惮对方的斗转星移，慕容老帅哥忌惮对方的北冥神功，两人招式都不敢用老，虚虚实实，皆是一沾即走。片刻之后，飞沙走石，眼见着这花园草木都要沦为废墟。

    逍遥子脚下的凌波微步忽然大开大合，几纵几落之后，踏上屋顶引诱着慕容老帅哥往山下而去。

    路过等人都不愿错过这场打斗，跟着往山下追去。韩明远拦住无崖子道：“无崖，你当真要为了儿女私情而放弃家国深仇？”

    路过闻言回头，恰见无崖子坚定地甩开了韩明远，道：“小韩叔，杀父之仇我已经报了。当日的话我也已经说得明白，你不用再劝我了。”

    韩明远道：“杀你父亲的真正仇人是宋朝的皇帝，宁无为只是他的爪牙！你年纪还小，等你稍大就会知道，所谓儿女私情什么都不是。”

    无崖子本来还略有犹豫，待听到最后，冷冷地说了一声：“她不同！”然后转身就走，再不管韩明远在后面追喊。

    路过心里正寻思着无崖子“儿女私情”的对象是谁，韩明远忽然欺身过来，出掌狠辣，竟是一招制敌于死。路过吃了一惊，想也不想，“天山折梅手”破掌一抓，将韩明远挡了开去。

    这一下，路过已是了然。虽然他还有疑惑未解，但无崖子喜欢的人真的没有变，就是巫行云。且韩明远也知道，所以劝说不成后，想趁此机会杀掉巫行云。

    巫行云担心逍遥子，一心要赶去助阵，冷不防韩明远忽然向她下杀手。路过帮她解了围后，她还不解地问：“小韩叔，你想做什么？”

    韩明远心中的痛那是无法言说的。巫行云若是个正常人，武功高强本事又好，无崖子既然喜欢，那他从巫行云这里下手，那是两全其美。偏偏巫行云不是个正常人，无崖子才十五岁就能如此儿女情长，长大还了得？

    韩明远一击未得手，便知再无机会，他掌一收，道：“大姑娘，无崖因为你，不肯离开逍遥峰，国仇家恨通通不管。你说这对不对？”

    巫行云圆瞪瞪的一双妙目惊讶望向无崖子，无崖子俊颜微红，道：“师姐，你别听小韩叔瞎说！我只是喜欢逍遥峰，不想报仇而已。”

    巫行云松了一口气，笑逐颜开道：“虽然有仇一定是要报了才痛快，但咱在逍遥峰上快活自在，无崖既然不想报仇就算了。要杀宋朝皇帝，那还不容易？哪天无崖又想报仇了，我和大师兄都会给他撑腰，我们陪他一起去杀。小韩叔，无崖还这么小，你逼他做什么？”

    巫行云边说着，左手牵起无崖子，右手拽住路过，一起往山下奔去，道：“我们快去看师父怎么样了！”

    路过微微一笑，巫行云身形如小孩，长居逍遥峰上，对男女之事开化也比一般人慢，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居然还没有意识到韩明远为无崖子传达的是什么感情。他瞥了无崖子一眼。无崖子显然对那句“无崖还这么小”甚是不满，但是没开口反驳，老实地配合着巫行云的脚步，往山下奔去，没再去管韩明远。

    其实看原著时，路过对于无崖子对巫行云的感情一直是持着嗤之以鼻的态度。巫行云身形不过八九岁，同样身为男人，路过实在是找不出来无崖子怎么能和她“两情相悦”起来，最后想来想去也只想到了一个“恋童癖”。后来意识到“逍遥派”本来就不是什么名门正派，无崖子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人，再想他那搜集天下武学秘笈的癖好，他甚至还怀疑过无崖子先与巫行云情投意合是不是另有所图。不然怎么解释他后来又与害了巫行云的李秋水双宿双飞，最后喜欢的却又是李秋水的妹妹。这一推断下来，很容易就能推断到无崖子很可能根本就没有喜欢过巫行云，他的虚情假意不过是为了骗取她所练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毕竟逍遥子三种神功，都只分别传给了三个弟子。无崖子既然从李秋水那里骗到了“小无相功”，保不准也会从巫行云那里骗“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但是，从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亲身与他们共同生活过这段时间，这种恶意的猜测早就烟消云散了。巫行云脾气是不好，对杀人毫不在乎，但对自己人却极为护短。从她照顾李秋水，路过完全可以想见当年她还是一个真正的小女孩时，对比她小三岁的无崖子是怎么照顾的。她年纪小小，自己练功还不容易，却能因为无崖子修炼北冥神功没有外力储存而自己把功力给无崖子吸。这种事情，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至少他就绝对不会这么做。

    这样的巫行云，很容易就让孤儿出身的无崖子产生依赖之情，青梅竹马的情谊，自然而然就忽略掉了那些外在因素。只是，等年岁大了，等到又一个漂亮娇俏的李秋水长大了，而巫行云却再也无法长大时，无崖子的移情别恋基本就是迟早的事。

    韩明远说得对极了。儿女情长什么的，等长大了就知道什么都不是。

    不过，他也说错了。无崖子本身就不是什么杀伐决断的人，要他后悔为了儿女私情而放弃报仇大事，那基本是不大可能。没了巫行云，还有李秋水，等李秋水也变成墙上的蚊子血，他心中还有个白月光。

    不过这样也好，与其一辈子空负复国之梦，听起来理想高远，还不如抱紧身边的美人逍遥一生来的快活。不然看看最后慕容复的下场，那也是十分可怜又可惜的。

    最可惜的还是自己，居然穿越到了天龙八部前传，没办法经历正版天龙八部了。他其实很想和乔峰痛饮三百杯啊！

    唉——

    虽然有些遗憾，但路过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安慰。虽然与正版天龙八部无缘了，但这个前传，若能在离开之前，能把无崖子与巫行云和李秋水几十年后的恩怨提前解决掉，倒也是功德一件。他是偏向巫行云的，现在对无崖子的评价也往上跳了一级，非常乐见他们在一起。

    西角之上忽然亮光一闪，随即“咻——咻——”两声，火炮冲天爆炸。

    路过脚下微顿，巫行云和无崖子也停了下来。紧接着，又是“咻咻咻”三声火炮，比之前更为紧密急促。

    巫行云问道：“出了什么事？”

    韩明远依然没有放弃找机会杀掉巫行云，紧追其后，此时，听到她问话，却一时也没有改变以前的习惯，回答道：“有敌人大举来袭。”

    路过问道：“什么人？”逍遥峰的麻烦才算到一个尽头怎么灵鹫宫也惹上了麻烦？

    无崖子略一思索，道：“可能是西夏兵到了。”

    巫行云冷笑一声：“来的正好！正憋了一肚子火没地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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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五 世界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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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出动的西夏兵不止有“讲武馆”的武士，多为真正出征的战士。西夏国主早已不满于依附宋辽两国，常有称帝之心，但东方宋辽两国屹立，西夏一时无力与之争雄，于是把目光投向了西面的吐蕃和回鹘。

    缥缈峰地处西夏之西，势力庞大又在三不管的地带，掐着西夏西扩的咽喉之地，且宫中多为汉人，多年来招安不成，长叫西夏国主寝食难安，一直视为眼中钉，非拔出不可。只是缥缈峰时隐时现，门下弟子武艺高强，宫中又多奇人，因此一直无法消灭。

    这些事情金庸没有讲，路过当然也无从得知。

    此次西征赫连雄心拜为大将军，“讲武馆”的武士则由慕容燕钊带领。慕容燕钊见机会难得，不惜千里迢迢从姑苏请来父亲，要一明一暗同时对灵鹫宫动手。如此消灭灵鹫宫后，功劳自然都是他的了。

    慕容燕钊的父亲名为慕容延希。名义上他是缥缈峰的新主人，对那只是权宜之计，灵鹫宫上下无主，他以武力震慑，又挑拨灵鹫宫同仇敌忾，再加上韩明远与无崖子的身份，才暂时得到了下面弟子的同意。但若要让灵鹫宫弟子归顺西夏，那是绝不可能之事。

    自从路过偷溜进石室之后，不知道哪里传出的消息，路过既然持有密室钥匙，又在机关重重的石室里来去自如，除了尊主亲自指导传位，别无可能。慕容延希担心众乱，对此忍了下来，暗中将这边的情况写信通知了慕容燕钊。

    “讲武馆”随军出征，灭掉灵鹫宫本就是此行目的之一。慕容燕钊接到父亲收服灵鹫宫的信后，自然喜出望外。只是赫连雄心一向嫉妒慕容燕钊之才，不愿给他这个立功机会，推三阻四后，最后又被慕容燕钊说服，这才带领大军一举来攻。

    缥缈峰九天九部，据险守山。大军目标太大，潜入山内，实乃兵家大忌，因此驻扎于山下，一时还没有进攻。

    逍遥子与慕容延希的决斗因这个意外而中断了。

    慕容延希道：“逍遥子，你我大战三百回合，依然分不出胜负。就算你在西夏千军万马中能全身而退，你这三个徒弟又如何？你既然已经脱离灵鹫宫，我看在故去父亲的面子上，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留下石室钥匙，让你带他们下山。”

    逍遥子拈着掌心的金钗，笑得一派从容，道：“后山石室乃灵鹫宫立派之本，这钥匙更是故人之物。别说我不能给你，就算我真给你，你敢拿吗？”

    金钗暗藏青光，路过的确是下了毒，且是极为刚烈之毒。逍遥子懂他下毒之法，自然不惧。但慕容延希却不懂。

    他果然迟疑了一下，运功积聚内力凝在指掌之间，方道：“有何不敢？”

    逍遥子将金钗一缩，道：“那我就不能给你了。你道你千军万马可怕，在我看来，不过就是儿戏而已，你且瞧他们拦不拦得住我。行云无崖改之，我们走。”

    巫行云大喜，道：“是，师父！”她对灵鹫宫本就没有感情，因此一点儿都没放在心上。无崖子见师父没有忘记他，自是高兴得与师姐一起站到师父这一边。韩明远要报仇，他自己报去。

    路过虽然他也没什么感情，但是好歹也是师叔的心血。没道理师叔把灵鹫宫传到他手上，他才在酝酿着准备接手，结果就被人给灭了，他真的会觉得很窝囊。但明知不可为偏要为，又显得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师父……”

    逍遥子道：“大势所趋，不若顺势而为。走吧。”

    逍遥子要下山，自然没人拦得住。不仅如此，他临走之前还缥缈峰下摆了个八阵图。西夏兵只要敢往逍遥峰上去，他的八阵图立即启动，把大军困死其中。

    路过过了很久才明白逍遥子所说的“大势所趋”是什么意思。西夏要灭吐蕃与回鹘，灵鹫宫乃必经之地，犹如大火燎原之时，风向所至之处，必然随之成为灰烬。人要想在这种大火中生存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大火未到之时，先自己烧出一块荒地，然后待大火烧到时，才可以借着荒地躲避火势。

    缥缈峰就是逍遥子烧出来的这一块荒地。此后十多年，西夏不断西扩，灭吐蕃，平回鹘，最后雄踞西域，关起门来当了皇帝，都不再把灵鹫宫与逍遥派放在眼里。灵鹫宫与逍遥派虽然一蹶不振，但却一直悄悄默默地存在着。

    路过回到逍遥峰后，情绪低落了好久。他深深地怀疑自己的悬疑到底是对是错。远的令狐冲和张无忌就不说了，一个独孤九剑，一个九阳神功，没听说要耗费多久就成了当世第一，就说近的，段誉一个石洞奇缘，练得内功天下无敌，虽然他自己都不知道；虚竹也是一招破解棋局之后，武林高手都纷纷把内力传给他，继而又成为当世一流。

    他这奇缘也不小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一无所成，只要是个高手他就打不过呢？

    他一个冲动，真恨不得去找逍遥子化掉他的内功，他要从北冥神功开始。但随即更加消沉了：船到江心补漏迟，他的内功已经化不掉了。

    后来还是巫行云见他闷闷不乐，开解他道：“大师兄，不是你功夫低，是对手太强了。师父说了，那个老家伙的父亲，当年是当世第一高手，连师父都不是他的对手。你想想，他已经六十了，就算他十岁开始练功也练了五十年，我们才练了多长时间？等你六十时，肯定也能到他那个水平。”

    这真是个美好的未来。路过也不是觉得自己有多差，只是觉得人比人，气死人。

    长舒一口气后，他摸了摸巫行云的头，表示感谢。自此常居逍遥峰，潜心修练武功，不再多想。

    逍遥子知道他把神照经、小无相功与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同时合起来修炼后，微觉不对。但路过却发现，这三种神功一精纯，一无形，一刚猛，看似不相关，但也没有冲突，反而三气互补，最后都凝结在一处，被神照经融合而成本身之真气。逍遥子见他修炼无事，也就观望着由他。

    根据几个世界的穿越经验，路过基本已经确定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在一个突然的时间里离开世界了。所以，他抓紧着一切机会练功，修炼内功只是时间问题，更重要的是拳脚。但让路过很无奈的是，逍遥派和灵鹫宫的功夫都是以内力为根基，内功火候不到，那些拳脚神功看都不能看，硬要修习，只会导致经脉气息大乱，甚至瘫痪。因此，他只能一边勤于修习内功，一边在内力有所精进时修炼拳脚功夫。

    但令路过奇怪的是，一年过去了，他理所当然；两年过去了，他安之若素；三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察觉。

    到了第四年，他忽然发现巫行云已经从他腰间长到齐他第二根肋骨了，李秋水从齐他第二根肋骨长得快到他肩膀了，而无崖子更是从矮他大半个头变得比他还高半厘米了，就连一直逆生长的逍遥子都忽然好像生出了皱纹，头发也开始变白了。

    但是他却还在这里，没有忽然消失，也没有忽然一觉醒来换了人间。

    同时没有变的，还有那只被他打伤的鹦鹉。他后来终于想起来，那次走火入魔之前，他一掌出去没有分寸，把鹦鹉打伤了。

    三年来，鹦鹉一直伤着，路过的内力对它的伤忽然失去了效用，逍遥子的活死人肉白骨的医术到它那里也成了狗皮膏药。所幸的是，鹦鹉虽然一直没有好，却也一直没有死，就那么半死不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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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六 时光飞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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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行云在路过的帮助下神功半成，又辅以药物，已经开始慢慢长大了。路过察觉到他在这个世界停留得似乎稍微长了一点时，巫行云正兴高采烈地跑来告诉他，她又长高了半寸。

    高了半寸也还是个矮不隆冬。

    路过心里这么想，当然不会真这么说。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欣慰道：“嗯，真不错，用不了多久就能赶上秋水了。”

    巫行云笑眯眯地点头，见他又在给鹦鹉疗伤，问道：“大师兄，你还没放弃啊？”

    路过道：“横竖没什么坏处。”

    巫行云无奈地道：“好吧。对了，明天我和无崖秋水要下山去采办货物，大师兄你需要什么？”

    自从逍遥峰上少了韩明远，逍遥峰上一饭一菜都要自己做，一锅一碗都要自己刷洗。好在还有巫行云在，她虽然有些方面同她的身形一样，像个小姑娘，但有些方面却同她的实际年龄一致。幸运的是，她登台做饭的本事恰好属于这一列。

    所以尽管韩明远走了，路过身为大师兄，受到三个师弟妹的爱戴，这些琐事当然是轮不到他操心。至于下山采办，他一般也不会跟着去。巫行云他们三个小孩子要下山去玩，他一大把年纪了还去浪费时间就有些过不去了。更何况，这里的市集也没什么好玩的。

    “我没什么特别需要，你们看着买就行了。”

    巫行云走后，路过又试图催动内息帮鹦鹉疗伤。鹦鹉还是趴在掌心，百无聊赖地睡觉，似乎已经习惯了身体伤着。这只本来就不会飞的鹦鹉，被他打伤后更加是连站立都困难了，不到万不得已，都是能趴着绝不站着。

    路过替它顺了顺毛，还是挺觉得过意不去的。鹦鹉本来鲜亮的绿色也熬不过内伤，已经黯淡了许多。

    “你知不知道你老这么半死不活，对我声名有损啊。”枉他自诩药王的嫡传弟子，居然连只鸟都治不了。

    鹦鹉只是动了动小脑袋，依然很忧伤地望着他。

    又过了两年，路过内功已有所成，天山折梅手越练越高深，又开始练天山六阳掌。天山六阳掌是一门刚猛的掌法，但是却要结合阴阳二气而成，若体内没有兼修阴阳，则无法练成此功。路过初始并没有在意，原著里巫行云修炼“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比他的内功更为阳刚，却能练成天山六阳掌，那想必是没问题的。

    因此，路过照练不误，结果练了一个多月后，与他同时修习的无崖子已经收发自如地掌水为冰打出生死符了，他却一无所成。

    北冥神功兼收天下内功，然后运气存于自己体内，自然是阴阳兼有。路过虽然修炼了三种内功，但却没有一种内功属阴，因此，无论如何，也只有全阳之气，没有阴气作辅，六阳掌打来打去只有一种阳之力，实在是没什么高明之处。

    路过叹了一口气，最后又努力再三后，只好选择放弃，而学起原著里不怎么有名的“白虹掌力”。白虹掌力能控制掌力方向，曲直如意，往往看似出掌直劈，实则游走不定。路过本来沮丧地以为是退而求其次，一练之下，顿时精神大振。

    难怪逍遥子能与慕容延希对打，他师妹却没办法躲过“斗转星移”。慕容延希的“斗转星移”得父亲慕容龙城真传，甚至加以改进后青出于蓝，对敌人的一切招式力道甚至包括内力真气都能予以反弹，教敌人自食其果。但逍遥子自创的小无相功无形无相，白虹掌力曲直如意，这两种功夫无论是内功还是外功，都没有一定的方向，正是“斗转星移”的克星。

    只是白虹掌力修炼起来也是极为困难。路过在这个世界已经停留了六年，时间越长，他心中紧迫感越强，现在几乎每天换个场景都要确定是不是还在这个天龙前传。因此，一旦决定要修炼白虹掌力，他全神贯注地分秒必争，暂且放下对这个世界的疑惑。

    又是两年过去了，路过《神照经》已大成，“白虹掌力”也有微成，要到炉火纯青曲直如意，也只是时间问题。虽然这个速度说起来的确是有点惭愧，但好歹也算是勉强合格了。做人不能太贪求，已经有了修炼内功的安静天分，再去要求拳脚功夫的活跃天分，这个委实是太强求穿越系统了。

    这一年，巫行云二十六岁，无崖子二十三岁，李秋水也十八岁了。

    与原著不同的是，巫行云已经不再是个孩童之身，看起来也是十四五岁的大姑娘了。虽然与花容正盛的李秋水差了一大距离，但也是清新小美女一枚。

    至于逍遥子，路过已经很确定不是他的错觉，自从几年前他发现逍遥子似乎在变老后，逍遥子就以自由落体的加速度在老化着，几年时间，已经满脸皱纹不说，头发也全白了，完全没有了当初那个白衣飘飘的美男子的风度。只是容貌虽改，风雅还在，如今的逍遥子，若下山去走一走，大概都会有人上来叩拜老神仙吧。

    生老病死本是正常，但在逍遥派，“老”这个字似乎都与“死”紧密相关。逍遥子既然没有散功，照理就不应该这么变老。巫行云他们担心得要命，逍遥子本人却全不在意，只是捻着白须，望着天边的金色落霞，吟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

    此语一出，便没有人再说什么了。“逍遥三小”也已经长大了，也明白了情之滋味，回想起多年前师父与师叔之间的恩怨，他们也大概猜到，那写在表面的恨，底下满满都是情。逍遥子一生向往逍遥，就算有情也断得干净利落毫无牵挂，却在师妹死后，再无法断念。心中既有了情，又如何做到长生不老？

    总之，这种怀念失去的东西，没什么好值得宣扬的，伤感的还是少说。路过向来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唏嘘一阵后，继续投入到他热火朝天的练武生涯中。这一年，路过已经三十五岁了，

    “大师兄，我想到办法练‘天山六阳掌’了！”这一天，巫行云兴冲冲地来找路过。路过正站在崖底瀑布之下，在流水冲击中缓慢练拳。

    瀑布水力激荡，便有如敌人内力冲泻一般，在瀑布中练功，把无形的内力化为有形的水势，如临真敌，若能把敌人内力挡开，再还以招式，那自然是厉害。但路过常年在这瀑布之下，却是又悟出了其他道理。他一心急着当年败给慕容延希的经历，每每出招练功总要想那“斗转星移”的破解之法。如若这瀑布之水倾泻而下，他若能不需要反击，只要让自己内力隐于无形，瀑布之水照流，却伤不了他。而他却能在无形之中逆流而上，反而直击敌人。若能做到这一点，那“斗转星移”不仅可以防备，反而可以破解了吧？

    可惜路过想法甚好，但功力不足，如今也只能摸索。路过站在瀑布底下滑石之中，仍旧只能迎接着瀑布的冲力，将之挡开。

    听到巫行云的声音，路过一套掌法练完后，随即一跃出来，捡起地上的衣衫。

    路过常在瀑布底下练功，巫行云与李秋水功力到后也常下来找他。两个小姑娘心思单纯除了开始惊讶一下，随后就习以为常。路过在小女孩面前光着膀子当然也不会在意什么。只是，随着时光飞逝，小女孩逐渐长大，巫行云对男女之事随着身子的长大也跟着慢慢开窍，此时又看到路过光着膀子，她眨了眨眼，脸庞腾地变红了。

    “大师兄……”

    “嗯”路过正捋着身上的湿漉漉的水珠，不在意地看了她一眼，应了一声。

    “你……不冷吗？”

    路过愣了一愣，这才注意到巫行云游移的目光，看天看低就是不看他。白皙如玉的脸庞，在着春日照耀下，明如春绽。眼波盈盈，姿态娇羞，看的路过心中忽然一动。

    咦，巫行云什么时候长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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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七 情意初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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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披上衣服，问道：“你之前说什么？想到办法练天山六阳掌了？”

    “对！”巫行云这才正眼看向他，小脸红红地道，“六阳掌需要配合阴阳之气才能练，若我们能倒运内力，不就能把阳刚之气转为阴柔了么？”

    “倒运内力？”路过听得疑惑，问道，“你是说真气逆行？”

    巫行云连连点头，“真气逆行，把阳之气化为阴之气，转化多少我们自己掌控，这样就完全符合‘六阳掌’的要求了。”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路过却皱起了眉头。

    如果没有记错，后面《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同志就是被黄蓉骗得真气逆行倒练《九阴真经》，最后导致走火入魔。后来武功虽然奇高，高到黄药师洪七公郭靖合起来都打不过。但再高又怎样，神志不清了什么都没用。

    “这太危险了！稍不留神就会走火入魔。”路过摇头不赞同，说到走火入魔，忽然心念一动，问道：“行云，你今年几岁了？”

    巫行云虽然有在长，但毕竟还是不正常，路过瞅着她身形十五六岁，还在生长阶段，若遇到走火入魔之事，又再倒退回去，那也是很有可能的。他记得李秋水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他潜心练武也没去关注她是不是喜欢上了无崖子。

    巫行云闻言不悦地回答道：“大师兄，你又忘了吗？上个月我刚过了二十六岁的生辰。”

    “二十六岁啊。”正是走火入魔的那一年呢，是关键一年。“你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练得差不多火候了吧？”

    巫行云点头开心地道：“对，师傅说已练功有成啦。”她比划一下，发现自己还是只到路过胸前后，补充了一句，“不需要吃药也能继续长高了。”

    路过笑道：“还要长高？再高要高过大师兄了！”

    巫行云“嗤”了一声，道：“秋水都比我高，我是师姐，至少要高过她才行。”

    路过道：“那就暂时别练‘六阳掌’了，等你长完不长了再练吧。”

    到时候就算再走火入魔，应该也不会影响身形残疾了。路过席地而坐，把巫行云送来的食篮打开。巫行云这才想起来她的目的，连忙帮他摆碗布菜，咕哝道：“说的好像是我要练似的。我还不是为了大师兄你着想。明明是你练不成‘六阳掌’闷闷不乐，我才想办法帮你。”

    路过闻言一怔，他练“天山六阳掌”不成已经是两年多前的事了，没想到巫行云居然还放在心上。说起来，当时他改而去练“白虹掌力”时，她还不高兴了好久。他边接过巫行云递过来的碗筷，看着她把饭菜布好后，也取出一副碗筷来，是要与他共餐。

    他们的吃穿一向都是由巫行云和李秋水打点，真要他客观来说，两个小丫头是不分上下，但若凭主观来讲，他却总不知不觉偏向巫行云一些。

    “无崖现在怎样？”路过夹一块卤汁豆腐干送进嘴里，趁着吃饭时间先把情况了解清楚。

    “不清楚呢。”巫行云道，“无崖昨天下山去，秋水也说要回家，他们一起上路，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巫行云以为他真是在关心无崖子吗？自从缥缈峰解禁令后，无崖子为了不劳而获吸收内力，隔段时间就会下山一次。刚开始时巫行云担心他，都护陪他一起去，后来见他武功内力渐强，武功渐高，才慢慢放了手。无崖子希望她能继续陪他下山，但逍遥峰上没别人管事，巫行云往往走不开很久，就要李秋水同他一起去。

    路过发现这个情况时，还专门玩笑地提醒过巫行云，她这是想把无崖和秋水送做堆么？哪知道巫行云一点儿危机意识都没有，反而笑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可要来感谢我了！”

    可惜，她没有发现的是，自那以后，无崖子下山次数就明显减少了。

    等无崖子回来，他得好好去问问，为何喜欢巫行云这么多年，居然还“深藏不露”，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他真替他汗颜。

    至于巫行云，也是奇怪。路过随口问了一句，道：“说起来行云二十六，也不小了，有意中人了没有？”

    路过边问着，又看了巫行云一点，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涌起一股浓浓的“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这巫行云，他看着她帮着她从那么一点点，一点点长到这么大，真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呢。说起来，他好像是大了她十一岁。

    我去！三十七岁了！

    路过心里暗骂一声，居然奔四了！他还以为他依然停留在两年前的三十五岁呢。

    “有……有啊。”巫行云难得的娇羞怯音，回答得颇有些犹豫。

    路过这边正感叹着“光阴荏苒，时光如梭”，巫行云也长成个大姑娘了，他没有意外她会回答“有”。

    “那就要好好抓紧啊，别把他往别人那里推。”路过随意说着。以无崖子对她这么多年的感情积淀，现在只要她挺过二十六岁，练成有成身形长成后，就算走火入魔也不会变成小女童，无崖子要移情别恋估计有些难度了。

    “我才没有把他推给别人！”巫行云忽然有些恼火地说着。路过歪过头去一看，只见她脸颊红红，一脸怒气冲冲。

    路过瞧得莫名其妙，问道：“你生气什么？”

    巫行云瞪了他半晌，眼眶中忽然闪出泪光来，她筷子一扔，道：“不吃了！”说着夺过路过的筷子。

    “我还没吃饱……”巫行云哪里管他的抗议，风卷残云一般地，碗筷饭菜一股脑儿都塞回了食篮，然后蹬蹬蹬转身就走。

    路过愣在原地，空着拿筷子的姿势，一时半会还没回过神来。巫行云脾气不好，但对他这个大师兄一向是敬重有加的，这突发脾气他真是有点习惯不了。

    前面的巫行云忽然顿住身子回过头来。路过以为她忽然良心发现，要回来道歉了，哪知道巫行云见他站在原地未动，怒气更甚，举起手中食篮就朝他摔了过来，吼道：“吃死你吧！”

    说完，脚一蹬，竟踏着轻功，翩然而去。惊鸿掠影一般，姿态窈窕。

    路过站在原地好了一会儿，这才一一捡起躺在地上的食篮，揭开一看，饭菜早泡成一团，没法吃了。

    “实打实讲，我大你二十岁啊！我可没有恋童癖。”路过重新捡起筷子，在菜汤里一粒一粒地挑起饭粒，自言自语道，“更何况，已经八年了……”

    在这里停留八年时间已经够久了，谁知道他会不会下一刻就消失不见。他身体好端端的，这里有个医术不比他差的逍遥子，他连盗用当初对凌霜华的谎言都不行。

    更何况，他也不想骗人了。一晌贪欢逍遥遂意是很痛快，但是……

    香香公主和凌霜华，已经够让他唏嘘又心虚了。还是像那个“路大侠”对待程灵素那样比较好，从小就帮她培养了一个周重阳。

    “美人的感情的确不能辜负，但是也没必要一定是自己来承担，对不对？”

    路过有些惆怅地望了望天，又低头摸了摸爬到他身边来的鹦鹉，笑道：“说真的，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伟大？”

    他自己都感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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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八 感情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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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巫行云居然喜欢上了自己，路过的功夫就练不下去了，怎么想都应该先帮她渡过二十六岁大劫。虽然李秋水真的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又温柔又婉约，对巫行云这个大师姐也是一样依赖又爱戴，他怎么都无法想象原著中的她会为了拆散无崖子与巫行云而故意害她走火入魔。

    不过，等他真的去关注这件事时，他才发现原来随着年岁的增长，有很多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化了。

    例如李秋水，早就不像小时候去粘巫行云了。

    这也难怪，小女生长大思春，目光自然要转向风雅美貌的无崖子了。

    路过躺在大石头晒太阳，巫行云正在不远处练功。自从那日巫行云跟他发过脾气之后，就没再跟他说话了，赌气一般地，自己练起了“天山六阳掌”。路过劝说无效，便自发给她当起护法，顺便瞧一瞧她到底要怎么个真气逆转法。

    只可惜巫行云到现在都不正眼看他，连练功也要非避着背对着他，他连她脸色都看不清楚，自然也无法窥视她体内到底是个怎么情况的真气逆行。

    这巫行云，性情是不是太极端了？路过一边感叹着，一边乱想。想到香香公主和凌霜华，一个纯真，一个温柔，一个等了他十年终于等到他回来，一个时刻珍惜着当下，就怕他下一秒钟就会挂掉，从来不会对他生气，就算有气也很快就烟消云散。

    哪像巫行云，表白不成居然斗起气来了。岂不是太搞笑了？

    “大师兄，你怎么没去练功？”无崖子对于在这里看到路过非常意外。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大师兄成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功，他都怀疑大师兄在睡梦里都在练功。

    “难得大好三春晖，不好好晒一晒太辜负韶华了。”路过迷眼瞅了一眼无崖子旁边的李秋水，说真的，俊男靓女，走在一起就是养眼得不得了。两人到山下去溜了一圈，估计麻烦都要惹不小。

    李秋水笑道：“大师兄是在担心师姐吧？快说快说，大师兄你哪里得罪师姐了？师姐一向喜欢你，一般情况万不可能气你气这么久。”

    无崖子一听这话，脸色就稍稍变了变。

    路过虽不擅长察言观色，也知道无崖子必然是不会高兴听到这种话，跟着笑道：“行云那脾气，也得我敢得罪他啊。”

    他话音才刚落，巫行云就忽闪一下，身形飞起，手脚舒开，几个轻踏就蹿了过来，怒道：“我什么脾气？”

    无崖子迎了上去，道：“师姐，大师兄说笑。”

    路过正要附和无崖子，忽然发现巫行云脸色不对。她半边脸泛青半边脸泛红，隐约不定，紧抿双唇，身子隐隐发颤。

    无崖子本是想要劝解，见她微微一个趔趄，连忙扶住了她。这一扶，他也立刻发现了不对劲。巫行云身子半边寒，半边热，他的手也跟着一只被烫着一只被冻着。

    无崖子没有抽回手，反而扶她扶得更稳，连忙问着：“师姐，你怎么了？”

    路过已经抓起了巫行云一只手腕，搭在她腕间。只察觉她体内真气混乱，没个定向。但若说是横冲直撞，又似乎不大对，好似有三股真气同时存在，一股从少商到膻中，一股逆行，中间还有一股拧着另外两股凝滞着。路过既担忧又惊讶，没料到巫行云居然真的做到真气逆行了，可惜，这番逆行之下还大发脾气，纯粹是自找死路。

    巫行云脸色极为难看，此时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但见路过抓着她的手，她想也没想就要挣开来。路过焉能给她挣脱，沉声喝道：“别乱动！”

    巫行云此时哪里还能想到他是为了她好。她练功本就是一番怒气之下赌气而行，自然做不到所谓的平心静气。路过又在旁边更是惹得她心烦意乱，刚才那一句话则是直接导火索，导致她怨气怒气一起上来，一股真气刚一催出，顿时就横冲直撞了起来。她也知道这是走火入魔的征兆，身体已经极为难受了，哪知道路过还这么重口气地跟她说话，顿时委屈一起，眼泪就流出来了。

    她这眼泪一出，左眼眼底立刻凝结成冰，右眼眼下却是蒸发成汽。路过不再说话，立刻扶她坐好，双手抵在她背心穴道。他内力精纯，一股阳和浑厚的力道透入巫行云体内，与她体内的纯阳真气混合，逐渐将那逆行之阴气压制下去。不久之后，但觉掌底平缓，她体内的气脉已然平静了下来。

    “师姐？”无崖子和李秋水都凑上前来关切地问着。

    巫行云睁开慢慢眼睛，回过头来又朝路过吼了一声，道：“不要你管！”说罢又一溜烟儿飞走了。

    “师姐！”无崖子立刻追了上去。李秋水跟着追了几步后，又回来了，问路过道：“大师兄，你真得罪师姐了？”

    路过满脸无奈。他真的没有应付过像巫行云这样的女人。要么就喜欢，要么就老死不相往来，连个中间缓冲地带都没有的。

    李秋水道：“大师兄你别太在意，师姐就是好面子。尤其是对大师兄你，只要你先低个头，天大的事她也会原谅你的。”

    路过惊讶地望了她一眼，李秋水笑了一笑，道：“大师兄，大师姐对你的情意，也就只有你不知道了。你还要辜负她到什么时候？”

    路过无语问天。他一向自问对美女的感情那是火眼金睛地敏感，向来只有自作多情，绝不会懵懂无情，一个眼神他就能明白对方是不是对他有意思。所以，几天前巫行云那么一个态度，他立刻就明白了她说的意中人正是自己。怎么……原来这事情已经发生很久了么？

    李秋水扶着衣裙在路过身边坐下来，道：“师姐那么好，大师兄你在犹豫什么？”

    路过觉得被这个丫头来教训感情之事，真是的男人的脸都丢没了。真是的，他女人堆里打滚时，她还不知道是哪里的小屁孩呢。

    嗤笑一声，路过不客气地说道：“你这丫头，一点小心思以为大师兄不知道？你是怕行云在我这里受了挫，让无崖有机可乘，他俩好事一成，你那点心思就没着落了，对不？”

    李秋水本就一张白里透红的芙颊，闻言因为羞涩更增红晕，但她丝毫没有怯弱，反而抬头迎向路过道：“对，我就是喜欢二师兄。大师兄，你一直就偏爱着师姐，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反而退缩呢？难道你不觉得如果你和大师姐在一起，这样二师兄也能和我在一起，这样不是最好吗？”

    “你们姐妹俩我是一视同仁，哪时候偏爱她了？”路过是死鸭子不怕烫了。

    李秋水笑道：“我有怪大师兄的意思。师姐因为练功而暂时长不高，大家都只道到时候就会再长高了，没人把这当回事，连师姐自己都没放在心上，就大师兄你对此极为上心。帮她调理内功，又是寻草配药的。现在大师姐在这里练功，你知道危险，还亲自来替她护法。我练功时可没这么好的待遇。大师兄你我一同练小无相功和白虹掌力，遇到困难，你都只会说‘遇到困难正常啊，没困难的那是天才。别着急，只要再勤加练习，克服过去就好了’。”

    李秋水本来轻柔的嗓音，极为好听，说到最后学着路过的口吻说话，倒把自己都笑了。最后又问一句：“大师兄你还敢说对师姐没有偏爱么？”

    那是因为知道你能练好啊！路过在心里呐喊着，却是哑口无言。

    所以说，他这是又不知不觉勾引了一颗纯洁的少女心么？唉，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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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九 穿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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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做出决定真的是太难了。←百度搜索→風雨小說網

    实话说，他并不讨厌巫行云，尽管她脾气糟糕。但要说喜欢，却也没那么喜欢，真要说起来，大概也就是停留在生理喜欢的层面上。但若因此而拒绝她，似乎也没有理由。因为除了她，他还真没什么备选项。本来他在这个天龙八部前传的目标就只是竭尽所能专心致志多学武功，这里的一切其他事物他连看都不想看，就怕一走神开个小差，荒废了武功，时间一去不回头了。

    但是，他以为的短短时间，居然到现在已经持续了八年。现在他的武功虽然称不上天下第一这种水平，但江湖上溜一圈，要创个厉害名头，那不过就是举手之间的事了。

    所以，干脆顺水推舟遂了巫行云的情，自己也捡了个便宜。

    可是，万一回头他又忽然消失了，岂不是又害了她？

    路过很忧伤。他明明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做个正人君子，不计回报地帮助巫行云，好成全她将来与无崖子的美事，结果到最后都全成了出于私心。更要命的是，他若答应下来，再有人骂他人渣，他都没办法还口了。

    但若要拒绝这送上门的艳福——

    他还真的说不出口。

    好吧，他就是个人渣。

    路过想来想去，就算到时候他再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巫行云也不过就是回到原著里被抛弃，只不过是换了一个人而已，不会再坏。再说，他不是移情别恋，总比无崖子抛弃了她还给她留了个大情敌死对头要好。

    这么一想，他的心思顿时就又坦荡了起来。

    “大师兄，你出来！”无崖子在外面喊着。

    路过不知道无崖子追着巫行云去到底说了些什么，反正他也正好有话要跟无崖子说。推门而出，一身白衣的无崖子临风而立，映着身后的蓝天白云真是一幅美丽的画。

    路过其实有些疑惑，巫行云为什么会放着无崖子这种神品一般的人不顾，居然能把他看进眼里。摸了摸下巴，他不由得自鸣得意了起来。

    无崖子一见到他，冲了过来，重复道：“大师兄，我要跟你决斗！”

    “决斗？”路过挑了挑眉，伸手把无崖子冲在面前的拳头拨开，道，“决斗什么？”

    “无崖！”巫行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路过循声望去，只见一青一粉，两道身影同时掠来。其中穿青色衣衫的正是巫行云。

    “你发什么疯！”巫行云气急败坏地拉过无崖子道，“我说过不准你插手！”

    无崖子道：“师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对我的好我都记着，我对你怎样你也一清二楚。我就不信抵不过他半路拜师的。”

    巫行云沉声道：“无崖，别惹我生气。”

    无崖子道：“我处处讨好你，你照样不喜欢我。他老惹你生气，你却还是喜欢他！师姐，你让开，我今天非跟他决出个高下不可。”

    无崖子边说着，伸手一推，把巫行云推开了去。巫行云武功没他高，又刚刚走火入魔，被他轻易就推得后退。路过眼明手快，身形一闪掠到她身边扶住。

    巫行云回头怒道：“武功练好了就来打自己人显摆吗？就算你能赢过大师兄又怎样？你武功再高也不过是个幼稚的小鬼！”

    李秋水听到巫行云骂无崖子也跟着生气起来，道，“师姐，你怎么这么说二师兄，二师兄还不都是为了你！”

    这话无疑是火上加油，无崖子一听更加憋屈，冲着路过就吼道：“大师兄，我喜欢师姐你早就知道。你明明说过，你对师姐好都是因为我，原来都是为了你自己！”

    额，这个路过有些理亏就是。

    最初要帮助巫行云调理身子时，他为了寻找药材，深入老林，攀上高峰，极为上心。无崖子知道后，特别小心眼地问他为什么要对巫行云这么好。路过当时真是胸怀坦荡地敲了他一个爆栗，道：“少以你小人之心度我君子之腹。大师兄我这么辛辛苦苦，还不都是为了你。你小子心里想什么我会不知道？行云身子长不高，你不关心？别说等她功夫练成，那都到什么时候了？且就算那时候再长，又要长多久？你不着急？”

    就说吧，君子实在是太难当了。他本来只是一腔热血助人为乐，最后还是变成了小人行径。

    路过道：“为了我又怎样？你倒是看看你，这样一副得不到就找情敌拼命的行为，不是幼稚是什么？”

    无崖子两眼通红，说不出话来。

    巫行云“哼”了一声，反过来又把路过推开，道：“一个幼稚，一个虚伪，没一个是好东西！你们要打就打吧，打死了最好！省得我动手。”

    这句话一说，无崖子无疑得到了圣旨，立刻就揉身攻了上来。他脚下踩着“凌波微”行动极快，出掌又方位刁钻，路过一时还真给他逼得手忙脚乱。

    好在他也潜心学武这么久，对逍遥派的武功基本也都知道一二。无崖子内功虽然比路过高，学的武功也比路过多，但路过所负内功恰是“北冥神功”的克星，因此无崖子虽然占了上风，但要真正胜过路过，却非一时半会之事。偏偏无崖子怒火攻心，急于求胜，正是犯了比武大忌。路过并没有真心要与他“决斗”，因此只要不输，也就乐得多了个练武帮手，闲闲地与他对打了起来。

    无崖子对于吸不了路过内力始终耿耿于怀，这些年他不断下山，也是为了寻求破解之法，此时气昏头脑，更是不遗余力地用尽全身力气要吸路过的内力。但没办法，吸不了，就是吸不了。

    路过连连摇头，道：“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是你的，别人怎么抢夺也是夺不走的。无崖，‘北冥神功’奈我不何，你再往里钻也不过是牛角尖，何必非要认死扣？退一步海阔天空，想打败我，不如换个法子吧。”

    路过只是在说“北冥神功”吸人内力以及《神照经》精炼内力的原理，但此时的无崖子听来，却全都成了讽刺的话。当下火力全开，真气激荡，卷得地上尘土沙石甚至栽种的花草都跟着扬了起来。

    路过暗自摇头，真是不懂无崖子这到底是什么行为。明知不可为，还偏偏一为到底。他站在着沙尘之中，也鼓着内力去抵抗。两人内力此时都是一流水平，路过虽比不过无崖子，但是他内力至精至纯，又是刚猛之气，无崖子的“北冥神功”起不了作用，两股真气毫不相容，互相冲撞间，连地皮都掀起了一层。

    飞沙走石，路过眼角又瞥到绿色的身影，不由得心念一动。

    这场景异常熟悉。

    那刹那间的念头瞬息而过，他还来不及捕捉到，眼前黄沙黑土就渐渐沉了下来。

    无崖子面无表情地站在对面，一言不发。原来无崖子竭尽全力也没办法吸到他内力分毫后，也不有的气馁了起来。他自忖明明觉得武功比路过高，偏偏就是奈他不何，现在就连师姐也喜欢上了路过，任他怎么做都没用。

    “二师兄！”李秋水焦急地看他们打了半天，总算停了手，待尘土落尽，见二人都安然无恙，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冲了过来。瞧见无崖子满脸落寞的表情，她既开心又难过，道，“二师兄，你没事吧？”

    李秋水的心情是复杂的。无崖子与路过决斗，她当然不希望无崖子输，但是另一方面却又希望他输掉。这样以来，输了决斗的无崖子自然不会再去讨没趣地追求巫行云，说不定转而就来喜欢她了。

    “我不会认输的！”无崖子说道，转身就走了，李秋水也跟着追了过去。

    至于巫行云，早在见到他二人真的动手时就气得不见了踪影，现在山头就只剩下了路过一个人，站在狂风卷过的秃秃山头。

    他记起来了，当初在雪山之上，他试图攀越雪山时，遇到那场雪崩，就是在那场雪崩中，他的鹦鹉冲了进来，所以雪崩过后，他一个筋斗直接翻到逍遥峰上来，换了天地。

    再往前数，当初在江边别过丁典后，他沿着长江而下，遇到一场“江啸”，“江啸”过后，他虽然没有换世界，却是换了时间，那时候，也是那只鹦鹉在身边。

    再再往前，这只鹦鹉是在他打败乾隆却放弃皇位后，从天而降落到他身边来的。似乎是偶然，没什么关系。

    但是，说不定有什么关系呢？

    路过弯腰捡起了这伤得奄奄一息，却始终留着奄奄一息的鹦鹉。

    会不会，如果这只鹦鹉刚才是无伤无痛的状态，他会不会就在那一场真气激荡中，再次消失不见了呢？

    若真是如此，那这只鹦鹉其实是系统的时间调节器，是关键道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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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零 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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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觉得这个推测有点匪夷所思，毕竟哪里的系统这么无聊，找只不会说话鹦鹉来当bug。但他既然都能穿越到金庸里面，这种事情都发生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匪夷所思的呢？

    这还真是刚想睡觉就有人来送枕头了。路过也不管自己的推测是不是正确，反正找到理由了，只要这只鹦鹉没气力，他就能一直留下这里。当然，若此答应巫行云的情意，也没人能说他什么不是了。他可是一心一意就为了怜香惜玉，绝不辜负美人恩情。

    “小鹦鹉啊小鹦鹉，你说如果我把你卡擦了，或者一不留神你自己挂了，我是不是就会一直留在这金庸世界里出不去了？”

    路过捡起鹦鹉，心情非常好。鹦鹉却跟看瘟神似的，翅膀和爪子一起并用地要逃离他，最后居然腾地一下飞了起来。路过愣了一愣，笑道：“原来你还能飞啊。”

    他也不着急，慢吞吞地紧追其后。鹦鹉飞呀飞，飞呀飞，终于越飞越低，最后又掉落了下来。路过不费吹灰之力地捡起来，继续笑道：“你跑什么？以为我真要杀你吗？”

    鹦鹉的黑色小眼睛里混合着悲伤与害怕，居然是真的在害怕他会杀它。

    路过不由得有些生气了起来，想用力敲它几敲，考虑到它现在虚弱的身体，他最后也只是轻轻弹了一下，佯怒道：“你在想什么，我瞧你眼睛就瞧得出来。怎么我在想什么，你却什么也不知道？真是没默契！”

    就算这鹦鹉这系统的bug，是“敌方的间谍”，但是好歹也是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再忘恩负义，也不会对它动手。再说了，谁说他想要永远留在这里？

    鹦鹉眼里的害怕慢慢消散了，倒是悲伤越来越严重。这种小眼神，路过现在已经见怪不怪，却还是忍不住心疼了起来。轻轻抚了抚它的羽毛，道：“你到底在悲伤什么？这我可看不出来。若是为你的伤……”

    路过望着它，思量了又思量，最后下定决心，轻描淡写道：“你放心，我的医术可不是胡吹的，总有一天我会治好你，到时候你就又可以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想啄人就啄人，想拍人就拍人了。”

    就算治好了它，他可能又会忽然换世界，但是，其实也不是什么坏处。只是以后跟它打个商量，如果非换不可，至少提前跟他说一声，他好去打声招呼，准备下“后事”的好。

    路过长长叹了一口气，道：“谁叫我就只有你这一个好兄弟呢？”

    鹦鹉的眼里还是很悲伤，但是很明显地能看出愉悦来。它小爪伸出来，爬呀爬，爬呀爬，沿着路过的胳膊爬上了肩膀，最后努力站着，挥着小翅膀轻轻拍着他的脸颊，像是在安慰他。

    所以说，把敌人变成战友，这才是最好的策略啊！

    路过笑了，也回拍了它两下，表示好兄弟，感情深，一切尽在不言中。

    与无崖子决斗一场，李秋水大概也不会再想到要把巫行云怎么害了，无崖子就会移情别恋到她身上这种问题了。虽然有点对不起无崖子，但是没办法，男人嘛，总是得多偏向女人一些。反正无崖子后头还有李秋水，反正他们俩也算是一对官配，反正他只不过把无崖子的主动移情别恋变成了被动。

    路过对此坦坦荡荡，现在他只需要找个机会，趁他还没老的时候，去告诉巫行云，他其实早知道她的心意，只是在等她长大而已。无崖子是他的情敌，要他对情敌坦荡？他傻了吧？

    小人就小人，真小人总比伪君子要坦荡一些。

    结果，还没等到路过去找巫行云，巫行云就先来找他了。

    “大师兄，大师兄，无崖走了！”巫行云拿着一封信，满脸担忧，急得团团转。“师傅正在‘坐忘’，要怎么跟他说？”

    “坐忘”是他们几个徒弟替逍遥子的状态取的一个词。逍遥子自几年前就成半仙状态，每天早晚，风雪无阻地都会坐在高峰之上，望着天边“坐忘”。这个时候，谁跟他说话，他也不会理。也不知是入定了听不到，还是懒得搭理，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路过看着巫行云如此担忧，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明明还是把无崖子看得极重。

    他取过信来一看，只见上面简短写着：“师姐，你说得对，我太幼稚了。”

    “我早晨一起来就看到门缝里夹着这张纸。我瞧着不对劲，就去找无崖，结果他屋里空无一人。去练功崖找他，他也不在那里。我又去找秋水，秋水也不见了。”巫行云急得掉泪，道，“我往山下追出一里多，也没看到他们的影子。”

    薄薄一张纸，短短两行字。

    未竟之语很清楚：你且看着，总有一天我会再回来，回来站在你面前，叫你再也不能说我“幼稚”。

    果然还是幼稚。

    路过拍了拍巫行云的肩膀，安慰道：“无崖已经是个大人了，做什么他自己清楚。就是你总这么担心他、爱护他，才给了他错觉。现在既然已经说清楚了，他没办法面对我们，也需要时间去沉淀。就让他下山去历练一段时间，有秋水陪在他身边，也不会出什么事。时间一长，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巫行云红着眼睛，勉强点了点头，转身就要走。

    现在他觉得巫行云也有点“人渣”了有没有？人家无崖子为了她连国仇家恨都不要了，她老人家潇潇洒洒一句话，把人家这深情推得一干二净不说，还说人“幼稚”。也亏得无崖子修养够，否则，若换做是他，巫行云想保住一条命，想健健康康保住一条命去跟别人双宿双飞？做梦！

    不过，现在“别人”换做是自己，那就另当别论了。

    路过伸手过去拉住了她，轻柔唤一声：“行云。”

    巫行云回过头来，还沉淀在对无崖子的自责当中，有些茫然不解。

    路过微微笑着，轻轻拉过她，替她抹了抹眼眶下的湿润，道：“我不是木头人，也不是只懂得练功。”

    巫行云还是有些状态之外，路过继续道：“我只是没想过你会中意我。我年纪大你这么多，你和无崖又是青梅竹马……”

    巫行云终于明白路过在说什么了，一张粉嫩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不自在地要挣开路过。

    路过反而用力更将她拉近道：“我人有些懒散，甜言蜜语也不大会说，家务事也比较笨拙，你可要多担待一些。”

    “没……没关系，我会做就行了。”巫行云低着头，纯然一股小女儿之态，几分娇羞风情无限。看的路过喉头发痒，抬起她的下巴。巫行云羞怯得不敢面对他，路过微微一笑，抚着他的脸庞，俯身印下一吻。

    ——两天没有更新，觉得很对不起大家了。登录居然看到有人给打赏，真是有些愧不敢受。水深火热的日子稍稍降了温，今天睡了个大觉恢复了些，前头落下的进度会再补上。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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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 山下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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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想要成功，必须要有两个因素，其一是目标，其二则要没有非常充裕的时间。

    路过现在所取得的成就基本上都是源于这两点，所以当他发现原来这天龙前传不是一时三刻会走时，不管是事实还是自欺，总之，一直紧绷的弦是松了下来。反正还有大把的时间，不用着急。

    虽然不至于把练功都荒废下来，但要像以前一样潜心致志，那是不可能了。他与巫行云感情初定，那总得有个热恋过程。巫行云虽然不够温柔，但涉及儿女情意也是生平第一次，再暴躁野蛮也会变得娇柔羞怯。

    至于路过那自是更不用说了。前面他有过两个女朋友，香香公主那是“偷”来的，凌霜华则是“抢”来的，恋爱之间总是难免有些心虚。但巫行云却不同了，那是实打实是他的就是他的。他秉承着他向来怜香惜玉的态度，尽情地发挥着死不要脸的无赖，每每调戏得巫行云羞得面红耳赤，躺在怀里柔情似水，看着百炼钢化为绕指柔，那真是一种成就感。

    一天一天，逍遥峰上的风花雪月他们看了遍，真正是段神仙般的日子。唯一的缺憾就是毕竟不是神仙，还得吃五谷杂粮。前有韩明远在负责，后面有巫行云和李秋水在打点，现在以他和巫行云的关系，他一个大老爷们袖手一旁前前后后地使唤她，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洗衣做饭那是没问题，但是下山采买这类的事，他还是得跟着去跑跑腿。

    逍遥峰附近没什么人住，百里之外才有人群杂居。每到初一十五，这些都会有一个市集，交换贩卖各种谷粮菜蔬牲口杂货，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

    路过跟在巫行云身后，看着她熟练地穿走在各个铺面之间，挑货捡价，买好了就回头来往他手里的袋子里一塞，然后朝他笑一笑，继续前进。

    他看得心痒痒，到这一刻才真的有了一种“啊，原来他决定的是要和这个女人一起生活”这样的念头。他上前两步，伸手揽在巫行云肩头，巫行云稍稍抬眸朝他一笑。

    他回以一笑后，朝那杂货铺的老板道：“老板，我娘子是真心喜欢你们家的绸缎，你就给便宜一点吧，下次我们还来。”

    巫行云的脸腾地一下又涨得通红，都能滴出血来了。

    “咦，巫姑娘成亲了？”卖绸缎的大婶惊讶地问着，上下打量着路过。

    巫行云羞得连头都不敢抬，只连连摇头否认。

    路过将她揽在胸前，不让她再摇头，抬头朝那大婶笑道：“大姐，要是路夫人了，不是巫姑娘。”

    “呀，对，对，是我的错。恭喜恭喜啊。←百度搜索→風雨小說網”那大婶立刻热情地道着恭喜，又利落地裁好巫行云前头要的布匹，特别大方地说道：“今日就算你们半价好了。”

    路过没有收起来，反而指了指那大红的绸缎，低头问怀里的人道：“你会裁嫁衣吧？”

    巫行云愣了一愣，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路过心情极好地在那老板娘的恭喜之声中收好了布匹绸缎，而怀里的人早就跟傻了似的，任由他牵揽着往前。

    “对了，你听说了吗？慕容将军的大军班师回朝了。”

    路过听到这话，乍吃了一惊，循声望去。不远处有两个彪形大汉，一人一个小凳子坐在闹市一角，一个前面摆着一箩筐大豆，一个前面则是几个新的竹编箩筐，此时摊子上没生意，就闲聊着。刚才说话的正是卖箩筐的。

    卖大豆的“嗤”了一声，道：“怎么还能没听说，这一仗打了快一年，哪知道宋军那么厉害，慕容将军围了延州一年也没打下来。大王生气极了，慕容将军回来恐怕没什么好果子吃。”他说着，连连摇头，似乎已经看见了慕容将军的悲惨下场。

    买箩筐的道：“那也不至于。慕容将军武艺高强，就算打了败仗，大王还是得依靠他。话又说回来，以慕容将军和韩副将，又有赵馆主带着讲武馆的武士，咱大夏又兵强马壮，怎么会拿不下区区一个延州？”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前年那宋朝皇帝死了，换了新继位的小皇帝。小皇帝才十三岁，太后听政。孤儿寡母顶个屁用？再说宋军那文弱样子，根本不成气候。慕容将军献策趁机攻打宋朝，以延州为首要目标。哪知道延州忽然多了些武林高手，都有万夫不挡之勇。慕容将军与赵馆主本事再大，‘讲武馆’底下却都是一堆脓包，有几个是真正武功高强的？这么一僵持下来，粮草不足，慕容将军就只好撤兵。”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后，有生意上门来，也就去做生意了。路过微微停了一下，大概猜了一下，他们所说的慕容将军大概就是慕容燕钊，至于韩副将不会正好就是韩明远吧？他不混灵鹫宫，跑到西夏军中去了？

    自从当日离开灵鹫宫后，路过再也没有见过韩明远。无崖子不愿意与韩明远一同去报仇，路过本来以为他少不了还得受到韩明远的一番纠缠，哪知道自从他们回到逍遥峰，韩明远就好像已经放弃了，从来没有试图来劝说过无崖子，还是托了逍遥峰“擅入者死”的福。

    “赵馆主就是那个赵正。”巫行云听到他的喃喃自语，替他补充了道，“这几年，他们几个人威风得很，西部吐蕃已经给平了，把吐蕃王都给杀了，赶到天山那一边不敢再出来。北部回鹘虽然还在，灭它也是迟早的事。若不是宋朝这一个变故，估计回鹘现在也平了。”

    路过挑了挑眉，万没想到他们居然还关注着国家大事，略有些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

    巫行云不以为然地道：“这市集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溜一圈下来，别说是这军国大事，就连犄角旮旯的事都能知道。”她边说着，笑了一笑道，“无崖和秋水最喜欢听这些事。”

    她话音才落，就有人招呼着道：“巫姑娘来啦！咦，今日无崖没来？”

    熟悉的声音，正是前头那卖箩筐的大汉。

    巫行云回道：“无崖今日不在。”

    卖箩筐的有些遗憾道：“真可惜，我们还一直等着他呢，年前他就说慕容将军必败无疑，我还和他争论了一番……”

    路过撇撇嘴，心里小有些不服气，却又不好把巫行云拉走，显得自己太小气，于是也插嘴说了一句：“这有什么好争的？兵有六不战，哀兵为其一。趁对方办丧事之事发兵攻击，是为不义。不义之师未出师就已经先败了，还攻什么城？那慕容将军急于求成趁人之危，失败是必然的下场。”

    卖箩筐的看了一眼路过，又看看巫行云，疑惑地问道：“这位是？”

    巫行云的脸又红了，没有帮路过介绍。路过拱拳揖了一礼，道：“在下路过。幸会。”

    旁边有人忽然有人“呀”了一声，路过回头望去，只见一个青衣的女子正往人群后头躲去。路过微微惊讶，还没想明白，那女子又从人群后面探出头来，朝他招了招手。

    路过朝身后看了看，并没有看到其他人。回头来，那女子还在向他招手。路过回指了指自己，眼神询问她问的可是自己，那女子点点头，眼神间的熟悉，似乎他并不是陌生人。

    路过微微眯眼，仔细搜索，并不记得自己还认识什么人。这几年来，他在逍遥峰上，除了找上门去的几个人，其他人一概不知，自然也不可能认识这小姑娘。

    巫行云一回头，恰好看到路过与那女子眉来眼去。本来泛红的小脸立刻沉得铁青，不等路过反应，她一跃过去，瞬息之间冲得人群东倒西歪，杀出一条血路，把那女子揪了出来。

    路过眼见着她的身手，不由得惊呆了，见那巫行云抬手扬掌，居然是要直接重手杀人。他连忙喝了一声：“行云！”跟着欺身过来，握住了她抬起了手腕。

    “路公子救命！”青衣的女子一见到路过，立刻挣脱从巫行云的魔爪，窜到路过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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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 吃醋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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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行云见状更是怒从心起，她右手被路过所制，扬起左手就扇了一巴掌过来。路过左手拎着布袋，右手拎着她的手腕，再没有多余的手来挡住这一巴掌，眼看着就要结结实实地被甩上五百块。

    大庭广众之下这种脸可丢不得。路过头朝左偏，扯近巫行云，借她的右手拦住了她的巴掌。巫行云一击失利，怒气更盛，变掌为抓，再攻路过胸口。路过对她的武功了熟于心，气定神闲地借着她一只手腕左挡又拦，始终不放手。

    巫行云一只手掌既被制住，整个人都被牵制着。她欺身攻击，像是在投怀送抱，闪身退后，又像是欲拒还迎，在外人看来，活脱脱就是打情骂俏。市集人多，不一会儿周围就挤满了看热闹的。

    巫行云始终打路过不着，看着路过闲闲地反而调戏一般，怒火之下又升起好胜心起，竟无休无止地纠缠了起来。路过无奈地摇了摇头，一边应付着她的招式，一边说道：“行云，当真还要打么？”

    巫行云眼角瞥到那个女子依然躲在人群中，一双眼睛盯着路过左转右转，关切至极。她抿唇不说话，一双眼睛却已经红了。左掌倏然又变为掌，出其不意地向路过攻来。

    路过吃了一惊，这一路掌已经是“天山六阳掌”的功夫了，他练过未成，巫行云练时那时真气走岔，那是差点走火入魔的。她这时候为了胜他强行用上，那更是凶险。

    这巫行云，有时候，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好。要生气也不先把事情弄清楚，上来就乱打一通。但要怪她却又怪不起来，这种宁可自损一千也要伤敌八百的两败俱伤，他竟然还有些心疼。

    不过，这还真不是心疼的时候。巫行云敢动用“天山六阳掌”，他可是不敢。好在这一掌他虽然不会，但当初也是有点研究。单掌既不可能拦下来，且也不能拦。照这个架势，他若再挡下去，那是非逼得她再走火入魔不可。

    但巫行云的六阳掌居然真练出了真招，不只是单纯的把式。她一掌劈来，阳刚之中夹着阴柔，轻灵又凶险，举重若轻，此刻怒气盈胸，更是势如翻江。

    路过一惊再惊，自他与巫行云在一起以来，虽然不至于荒废练习，但两人泡一起时都是花前月下居多，少谈武功之时，他还真不知道原来她自己练习真气逆转强练“天山六阳掌”，竟然已经约略有成。这一掌，他要再跟她玩闹地接，那是万万接不下来的。

    待要空出左手来与她认真对打一番，看她究竟练到了什么程度。但若她火候不到，想到那其中的凶险，终究是将好奇之心暂时忍耐了下来。

    瞬息之间，心念闪过。他抬起一直垂在身侧的左手，用一个大布袋挡住了她的攻击，同时说道：“行云，里头可是咱们的婚裳。”

    巫行云的攻击陡然停住，怔怔之后，眼泪终于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吼一声：“谁要嫁给你！”

    随即又再次攻上。但就在她这一停顿之下，路过已经抬起左手，用布袋口绕上了她的左手，同时松开，笑道：“不嫁也不成了。”

    这下变成巫行云两手被制，路过空出了一只手来。巫行云想甩开布袋，却终于不忍，没办法再发招攻过来，当下停在了原地。脸上两行清泪已经下了，她却还硬生生地忍住接下来的泪，忍得两眼红通通。

    路过又是无奈又是心疼，想到她居然这么喜欢自己，心中更是一片柔软，对她这番无理取闹，却是半点气也生不起来。他放开她的右手改揽近她，抬手帮她拭了拭泪，柔声道：“当真不嫁了么？”

    他轻柔的语气让巫行云辛苦忍得满眶眼泪哗啦啦一下子流了下来。←百度搜索→風雨小說網她紧咬着嘴唇，想再逞强地甩出一句“当真不嫁了！”但裁剪嫁衣的绸缎就在手上，她却始终说不出话来，低头怔怔地看着那购物的布袋子，要扔又舍不得，只得默默流泪。

    路过好不容易帮她才拭干了泪水，这一下泪如涌泉，他可是没办法了，轻叹道：“我是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喜欢哭。”

    “谁哭了？”巫行云抽噎地逞强，语气却也是放软了不少。

    “好，你没哭。”路过弹了弹指间的泪水，道，“是我哭了。我被你冤枉，委屈得哭了。”

    巫行云通红地眼睛立刻又瞪向前头那名女子。那女子一见，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路过虽瞧不见身后，但想也知道她在瞪什么。身后那女子既然没走，他也就不用先操那心，手上紧一紧，扣着巫行云不让她离开，免得刚休战又要打起来。

    他继续说道：“下次要打，也得先把事情弄清楚。再说，娘子打相公，这话说出去可不大好听，要打也找没人时再打，行不？下次没人时，我放手让你打个够。现在这市集之中，大庭广众之下，我可要顾忌你的名声不是？”

    “谁爱打你？”巫行云低嗔着，默默地低下头。路过见她放软了，转头朝周围还看热闹不肯走的人群道：“好了，好了，感谢大家捧场，现在都会去做生意吧。”

    巫行云看到周围这么多人都在围观，后知后觉地难为情起来，把头扎低不肯抬起来。路过好笑地问道：“地上有金子捡么？”

    巫行云抬头怒瞪了他一眼，想起前头之事，推开他转身就走。路过拉着她，讨好道：“还在生气？”

    巫行云扯扯胳膊没成功，怒道：“放手！”

    路过反把她继续拉近，笑道：“娘子的手，牵起了就放不得的。”

    巫行云又羞又恼，道“谁是你娘子？”

    路过依然笑着：“我牵着谁的手，谁就是我娘子啰。好啦，别闹了，那姑娘我根本不认识，这些年我除了你和秋水，哪里还见过什么女人，你这醋吃的也……没理了些。”

    路过本来想说是太没脑子了些，但考虑到这种时候的女人都是没脑子的，偏偏你若说她没脑子，她还就真没脑子地跟你急。这种话，自然是说不得的。

    巫行云稍稍一怔，路过已经拉着她走近了还等在一旁的女子，道：“姑娘，你我素不相识，找我有事？”

    那女子一怔，回答道：“路公子，你不记得我啦？”

    路过也跟着一怔。这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对话，让他忍不住头顶又默默冒汗起来。不会吧，那个“路大侠”也跑过天龙前传？

    巫行云见他不说话，以为他真的是以前有认识了什么姑娘，所以心虚默认了，甩手就要走。

    路过手上用力没让她走，问那女子道：“恕在下眼拙，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姑娘？”

    那女子嘴一撇，看了巫行云一眼，委屈道：“当年在灵鹫宫，你让我相信你才是先尊主的继承人，要我帮你送饭，要我帮你转告大家这些。结果我把消息都透漏出去了，大家就等着你来带我们赶走慕容尊主，你却一去不复返，让大家空等这么多年。现在还连我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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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回灵鹫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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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那个

    “路大侠”，一切都好办。这姑娘一提起来，路过也就想起来了，这女子正是当初在灵鹫宫石室外面遇到的逍遥子的师妹的婢女。

    当时在灵鹫宫的石室里，他把她虏进去，想找个人帮忙准备饭菜，那只是其中之一的目的，微不足道。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了她的身份，所以故意在她面前进石室，拨动机关，把个凶险无比的石室走得如果自家后院，就是为了让她知道，如果是他们杀了灵鹫宫的尊主，那绝不可能知道这除了尊主以外谁都不知道的秘密。

    他在石室里练功，把这婢女放出去，就是想让她帮忙传达一下，搞搞地下革命活动，这样等他练好功夫出来时，能对付得了慕容延希，又有了灵鹫宫的群众基础，拿回灵鹫宫不过是举手之劳。

    他以为他进了石室，练成绝学武功，出来就能傲视群雄天下无敌，哪知道，天上掉馅饼，除了要运气吃到之外，还有有能力吃，也要有肚子吃。

    他还欠缺一点，准备不够充分，这馅饼咬了两口就咬不动了，还是没打过慕容延希，最后还得靠着逍遥子这棵老大树才能安全离开。

    说起来有点丢人，但这种丢人的往事自己记得就够了，哪知道时隔多年，还有人专门找上门来提醒，哎，那谁谁谁，你还记得灵鹫宫里的小丫头么？

    切，又不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他要记得做什么？可惜这话又不能直接说出来，秉承着一向温和有礼的态度，路过好声好气地道：“这实在对不住。时隔多年，想当初你还只是个小丫头，现在也长成个大姑娘了。女大十八变，一时没认出来……哎哟——”最后那一声

    “哎哟”是巫行云暗里掐着他的胳膊。路过很无语，怎么，是女人都爱使这一招么？

    巫行云一听路过叫出来，自然知道他是故意。但想起他前头说的，市集之中，众目睽睽，她还是收敛地把手放下，转而问那女子，不客气地道：“当年是你们灵鹫宫有眼无珠认了别人当尊主，现在还有脸来找我大师兄？”一句话，立刻把路过理亏的立场扭转了过来。

    果然恶霸还是有恶霸的好处，自己当不得恶霸时，就得有个恶霸老婆的好。

    路过心里感激得痛哭流涕，若是周围没人，真想捧着他的恶霸老婆亲两下。

    那女子讪讪地退后一步，对巫行云有些惧怕。路过挺身而出唱白脸，道：“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再提也了无意义。你现在来找我总不可能是为了让我回去当尊主吧？”路过不过是随便玩笑一句话，没想到那女子当真神秘兮兮地左看右看后，低声道一句：“随我来。”随即，转身就走。

    路过伸手扣住她肩膀，道：“就在这说吧。小隐隐于市。越是热闹越没人注意我们。”女子犹豫了一下，微微躬了躬身，道：“奴婢的确是想请公子回灵鹫宫，夺回尊主之位。”别说路过傻眼，就连巫行云都吃了一惊。

    只听那女子道：“缥缈峰向来是三不管，谁的帐也不买。当年夏大王上山拜见先尊主，都得敬尊主三分，但自从慕容尊主当上尊主后，他先是与夏国军队勾结不说，还让宫中好多师兄弟都加入了夏朝军队。西打吐蕃，南打大宋，灵鹫宫的人十去有八，气势一落千丈。再这样下去，恐怕要沦为夏国爪牙了。路公子你是先尊托付之人，还请看在先尊主的面子上……”巫行云

    “哼”了一声，打断了她的话，道：“想撵就撵，想请就请，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大师兄，我们走。”巫行云边说着，一拉路过要走，却没有拉动。

    慕容延希是不好对付，但是老躲在山上学武却不用，一点意思都没有。

    路过早就心痒痒地想下山去闯一闯了，奈何又舍不得逍遥派的武功，所以一直逗留。

    打败慕容延希，拿下灵鹫宫，还真成了他心头悬着的事。他寻思着当年逍遥子与慕容延希没有分出输赢来，逍遥子的

    “小无相功”和

    “白虹掌力”从原理上绝对能够抵挡斗转星移，他也修习这么多年了，却从来没有用过，不若趁此机会再试锋芒，也好知道自己究竟几斤几两。

    唯一的麻烦就是万一打不过，反而因此送掉小命就有些划不来了。

    “路公子不必担心，慕容尊主现在不在宫中，所以我才能下山来。”那女子仿佛看出了路过的犹豫，赶紧补充了一句。

    慕容延希不在，他还去个凑个什么热闹？路过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当初慕容父子俩解决了灵鹫宫这个心头大患，夏国国主十分高兴，对慕容燕钊宠信有加，倚靠颇重，渐渐地就疏远了赫连雄心，后来赫连雄心攻打回鹘失利，将军之职被撤，换上了慕容燕钊。

    慕容家一心想恢复鲜卑大燕，一旦掌握权利，自然就想攻打大宋，哪知道宋军虽然疲弱，但中原武林人士向来秉承忠诚侠义之心，为国为民，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夏军围困延州快一年，始终无法攻破。

    慕容燕钊无奈之下，只好再次请父亲出山。慕容延希下山后，留在灵鹫宫里的人得了自由，这才想起了多年前拿着尊主令牌和钥匙的路过，所以想请他回来当他们的尊主，当年与路过有这浅淡交往的红豆，自然是最佳人选。

    红豆在逍遥峰下都转了几天了，奈何那个

    “擅入者死”的招牌果然不是摆设，她上不去山，就只能在下面守株待兔。

    所以路过要做的只是趁虚而入，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入主灵鹫宫，到时候带领灵鹫宫把慕容延希赶走就行了，没必要单枪匹马上门挑战。

    这样有理有据，不像是说谎陷阱，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在灵鹫宫当老大，生活可比清苦的逍遥峰要享受多了。

    路过思量再三，做人总得虎气一点，管他什么危险不危险，总是要走一走逞一逞英豪一次，才不枉少年一次，即使他早已非少年了。

    “既然你们这么有诚意，我就去一趟吧。”那女子一听大喜，立即跪下叩拜。

    路过手一虚抬，一股内力发出，阻止了她的跪拜。那女子又惊又喜，道：“路公子如此功夫，必然能对付慕容尊主！”巫行云又哼了一声，道：“你们既然对那老家伙不满，为何还叫他‘慕容尊主’？”那女子讪讪地道：“慕容……前辈虽然把灵鹫宫搞得一团乱，但……他对底下的人还是不错的。”随后，路过回了一趟逍遥峰，逍遥子还在山头

    “坐忘”，听说了这事之后，也没多做表示。巫行云还担心他们若下山了，逍遥子一人在山上没人照顾，会不会饿死。

    逍遥子则是微微一笑，越发仙气浓厚得不像食人间烟火。如今的逍遥子，白衣白发白颜，就差成白化病患者了，看得路过心中一惊。

    这八年来，逍遥子早晚坐忘逍遥峰，也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天地哲理。

    当初他一句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吟得他长春不老的容颜弹指换白发。

    但换完之后，初始看他以为是老了，却渐渐地，又看不出来老了。路过心中古怪，莫非这逍遥子真是要成仙不成？

    天龙八部又不是仙侠，哪有神仙能成？暂时压下这古怪，路过取走了灵鹫宫的石室钥匙，陪着灵鹫宫的红豆丫头一起回灵鹫宫。

    巫行云现在是离不开路过的，自然跟着一起去。走不出几日即到缥缈峰，与上次被拒之门外不同，这次大老远就有红豆放出烟火讯号，提示灵鹫宫新主人驾到。

    缥缈峰九天九部前来迎接，规格颇高。一路顺当无话，路过轻轻松松就拿回了尊主之位。

    然后他忽然发现，缥缈峰真的只剩下女人了。巫行云一见如此，顿时后悔不已，不该让路过回来。

    路过连笑不已，既是好笑，又是无奈，问她道：“我到底是做过什么事情让你对我这么不放心？”巫行云沉着脸孔不高兴，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路过抱起她，哄道：“你若真不放心，我就挂个虚名，宫中上下都由你这个尊主夫人打点好了。”两人现在已经成亲，灵鹫宫上下尊巫行云为尊主夫人。

    巫行云比路过这个尊主还有气势，统领一帮女子来也比路过方便多了。

    路过把灵鹫宫的事交给她管理，又在山下设关，拦阻即将回来的慕容延希。

    他自己任有其名而无须担其实，自然是乐得轻松，潜回石室去修习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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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 抢夺尊主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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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石室是路过最惊讶的地方。

    假山推开后，那个需要钥匙的石门已经不复存在。原来花岗岩的断龙石虽然厚重，千钧难摧，但架不住慕容延希长年累月地打凿，凿了八年，终于把石门给凿穿了。只是石门虽然凿穿了，这种不走寻常路进来的方式，自然还有更多困难。从石门到石室，一路机关险阻，那也是要一层一层过去才行。

    慕容延希不知有机关，第一次进去时差点因此而丧命，也好在他武功高强，总算是有惊无险，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屡次闯关，就是要摸清石室的机关，不过没等到他摸完全，慕容燕钊一封家书，他就先去帮儿子解围了。

    石门没了，假山还在。路过举着火把，与巫行云一同进入石室。两人共同参详着石壁上的武功。巫行云对“天山六阳掌”耿耿于怀，非要练成不可。路过发现她真气逆转居然真的有所成功，且没有神志不清的征兆。想起原著里她的武功也是如此，料想真气逆转最后定是成功了，所以也没有多加阻止。正好让她当了个急先锋，有什么心得体会经验，练好了都来教他。路过的内功也混有“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两人一起练功，也都能是个参照，共同研习，收效颇大。

    这样约莫月余过去，一日午后，路过正在石室里练功。因为天山六阳掌无法修习，他直接跳过去看后头的武功，经过多年修习，他内力又上一个台阶，这石室石刻自然可以继续下去了。他按着图解所示，运起真气，数招之后，便觉身子轻飘起来，仿佛要离开地面。

    他心中一喜，忽然就想起了黄日华那版天龙八龙里，虚竹坐着练功，身子凌虚而起。那时候他年纪不大不小，当时看到既觉得神奇又觉得可笑，倒是记住了那个镜头。只是现在他似乎比虚竹还差了一点，真气不足，身子尚沉，无法离地。正在他凝神运息之时，忽然听到有脚步走近，不用睁眼也知道是巫行云。

    巫行云的脚步有些急促，但又怕打扰了他练功，靠近石室时放缓了些。进来石室后，看他正在练功，不好打扰他，便又退出石室，在外头走来走去。

    路过真气沉滞，又被她这么一扰乱，干脆收功睁眼，问道：“行云吗？”

    巫行云听到他的声音才唤了一声“大师兄”，冲了进来。她一把拉起他，嚷道：“关键时刻来啦！姓慕容的老贼上山了，知道灵鹫宫集体叛变夺了他的尊主之位，非常生气。时隔多年，我看他武功又精进了不少，灵鹫宫的这几个人根本抵挡不住！”

    两人出来石室，立刻往山下赶去，才走到宫堡大厅，就听“啊”“啊”两声，两个黄色身影从天落下。路过眼明手快，立刻飞迎上去，左手一拨，右手一抄，把她们都接了下来。

    两名女子一见是他，立刻躬身请罪：“尊主，属下阻挡不力……”

    “就凭你们这群废物，还想趁机造反？”一个沉稳深厚的嗓音传来，中气十足，虽老不衰，立刻将均天部两名女子的声音完全盖住了。

    路过抬头看去，来人正是慕容延希，正大踏步抬脚入厅，一副旁若无人唯我独尊的气势。八年过去，慕容延希依然是个老帅哥，他发色虽灰，两鬓也有了两撮白发，但是面色红润，腰背挺直，气度雄浑，就这一人大摇大摆闯过缥缈峰十八天险的气势，那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路过扶起均天部两个手下，在把她们拨开，从二人中间大步挺身而出，负手缓步而行。

    要气势？谁不会？

    “是你？”慕容延希也是一眼就认出了路过，嗤笑一声，道：“手下败将，也敢上门挑衅。本来对你还有几分欣赏，没想到如此自不量力，还妄想鸠占鹊巢。枉费逍遥子一世英名，教出的净是些偷偷摸摸的鼠辈。”

    “你嘴巴放干净一点！”不等路过开口，巫行云就气不过地嚷了出来，道：“师叔临死传位给我大师兄，抢人掌门之位的是你这个老不修的！”

    慕容延希这才注意到巫行云，打量一番后采认出来这也是多年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矮丫头。他微微一笑，道：“原来是你。看来你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小有所成了。但就凭这点道行要在老夫面前大放厥词，还早了几十年。你们不是我的对手，回去叫逍遥子来吧，老夫已经等他多年了。”

    “早不早不是你说了算。”巫行云道：“凭你还不配我师父出手，我和我大师兄就能送你上路！”

    慕容延希嗤笑一声，道：“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娃娃。我看你们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好吧，就让老夫看看这几年你们都有些什么长进。”

    慕容延希说着，一脚退后，一手翻起向前，表示你们出手吧，我让你们几招。

    巫行云心高气傲，摆个架势就要冲过去。

    “行云，”路过按在她肩头，把她扶到了旁边，抬头向慕容延希道，“慕容前辈，晚辈尊称你一声前辈，那是对前辈武功的敬仰。当世恐怕除了我师傅，天下无出其右，我和师妹加起来也不可能是前辈的对手。只是如今既然涉及掌门之争，江湖规矩却是不能乱了。晚辈虽然自知不敌，却也还是想在前辈手下过几招，还请不吝赐教。”

    “大师兄！”巫行云见路过居然想要单独迎战，不由得也担心了起来。就算路过这些年武功大进，但慕容延希也不是白老了这几年，功力也长进不少。拳脚无言，说不定一个闪失就挂掉了。

    “别担心，慕容前辈乃武林前辈，我只是讨教几招而已。”路过安慰着她，随即一跃而开，一招“开门迎雪”，正是天山折梅手的起手式，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他礼数做得十足，话语说得友好，只是这一动手，谁都知道不可能只是讨教几招作罢的。这一战涉及的是灵鹫宫的主人之争，路过一旦输了，灵鹫宫上下恐怕都难幸免。若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路过若赢了，也不可能放慕容延希离开。

    慕容延希见路过居然想单独迎战，也是有些惊讶。他是武林名宿，江湖上闯荡多年，什么人武功高低一见就知。路过武功尽管不错，但还不是他的对手。但他也不敢大意，再次确认后，道：“看在你师父的面子，你们与灵鹫宫也还有些渊源。今次你若能在我手底下过去三百招，这犯上作乱的罪责，我不与你们追究。”

    “如此，那就先谢过！”路过道一声，欺身而上，道：“晚辈得罪了。”他出手仍是一招“开门迎雪”。天山折梅手招式不多，路数也有限，但每一招一式都包含无穷的变化，以有限变化应无穷变化，实则无穷。就这“开门迎雪”一招，与先前摆势示恭，已经完全不同。

    慕容延希赞一声“好掌法”，轻松化解了他这一招。但这“开门迎雪”名为“迎雪”，其实也是“迎雪”。天山折梅手旨在化解地方招数，慕容延希反要来化解它，则正好是中套成了“雪”。

    路过大开之后，待慕容延希攻来，两人招数相接，随即大阖。

    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慕容延希只从他这一招变化就知他功夫下的不少，再赞一声，道：“越是简洁之势，越难有所变化。看你这一招的修为，便知你是下了苦功的。你年纪轻轻有此耐性韧性，他年必有大成。”

    “多谢夸奖！”路过毫不谦虚，招式一发，随即就变，刚刚简洁的“开门迎雪”立刻变成了“无影神拳”。慕容延希略略吃惊，轻轻松松将他的拳影都挡了回去，评价道：“你这拳法也是不错了，但对付一般人可以，要对付功力比你高的人，不过就是小孩儿杂耍而已。”

    “多谢前辈赐教！”路过说着，掌下又变，却是不伦不类的“天山六阳掌”。他未练习真气逆转，掌中没有阴柔之力，也就是徒有其形，却是靠“小无相功”为平台打出来的。慕容延希只道是掌法精妙，察其实却无其实，不由得叹气道：“这一掌精妙灵巧，但徒有其形而已。”

    被夸了这么多，来而不往非礼也，他若不也夸夸对方，倒显得自己有点小气了，所以路过也大方地夸奖一句：“前辈好眼力！那再看这招如何？”

    路过边说着，掌法陡变，却是直来直去发出一掌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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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 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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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来一去，已经在大厅上游走相斗数十招，慕容延希气定神闲，艺高胆大根本就没有把路过放在眼里，只是品评着他的武功路数。路过不小气也不急躁，将自身所学专的杂的，精通的皮毛的，全部都用上，有时候甚至连发毒的手法都变成招数发来，一副任君点评的态度。乍看起来，不像决斗，反而像师父在点拨弟子武功。

    厅里厅外早就站满了灵鹫宫的弟子，巫行云在最靠近两人游斗圈子的地方，不停地跟着走动，时刻等着若路过哪一招不敌，或者慕容延希忽下杀手，她好抢救及时。

    只是这几十招下来，路过是越打越起劲，每一招发出都挟着虎虎威势，下手毫不留情全是杀招。但慕容延希却始终气定神闲，好像挥手拂袖就能把他的招式化解为无形。

    一个巴掌拍不响，一场架一个人打自然是打不出来什么，所以尽管路过在这边近乎拼命，没有对手配合，两人的打斗看起来不过是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玩闹，完全没有了剑拔弩张。

    众人虽然略奇怪，却也都不由自主地松下了一口气，不像前头紧张了。

    “白虹贯日，空有气势。你这功夫看似凌厉，却变化不足。”慕容延希说着，抬眼朝旁边的巫行云看了一眼，略有讥笑道，“怕是你心有旁骛，练功不踏实了。”

    决战之中还有功夫说笑，那是完全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路过被如此轻视，也没有气恼，反而跟着笑道：“前辈教训的是。只是功夫虽重要，总不能冷落媳妇儿。更何况——”

    他边说着，身形后退，与慕容延希稍稍拉开距离，掌下掌法又变，随意一招“劈空掌”。慕容延希信手回拨，路过一个筋斗翻过，再次欺身到慕容延希近旁，又是一招白虹掌。

    慕容延希再次信手拨开，但这一次，路过不待掌势发老，跟着回手变招。他掌从右往左收，看似如此，但白虹掌力曲直如意，他虽未练成，却也小有所成。这一招，他左掌拍出，右掌一带，慕容延希挥掌欲化解时，他的左掌却已经绕过了慕容延希，让慕容延希完全打在了空气之上。

    路过笑道：“更何况，就算晚辈这点不踏实的功夫，前辈不是一直都没办法反弹过来么？”

    斗转星移借力打力，对方多少力就打回多少力，跟面镜子似的，连内力真气都能让对方反噬。路过当年与慕容延希一斗，输得那是毫无还手之力。他懊恼气恨，事后想了好久，结果不得不日承认，以他与慕容延希的差距，应该输得更惨才是。

    待后来修习白虹掌力，了解到白虹掌力的优势，再结合小无相功的无形无相，了解到逍遥子凭借这两项神功抵住了慕容延希的“斗转星移”，路过渐渐悟出来，斗转星移虽高深莫测，却也是有缺陷的，正是这一点缺陷，被他误打误撞碰到，所以才没有输得更惨。

    想要反转对方的力道，那就必须得先摸清对方的力道。拳脚有影有形，劲力也一摸就知，只要掌握好火候，掌握好后发先至的诀窍，这些功夫都好练，原著里慕容复年纪轻轻都练成了。但是更高深的内力真气翻转，却要在对方运气之时就察觉，然后“斗转星移”将对方招式在发出之前扼死在娘胎里，命其自食其果。

    这一招高深，要练成实属不易。慕容延希得到父亲慕容龙城的亲自指点，加上自身悟性又高，自然是练成了，所以逍遥子的师妹败在了他手下。由此照理，要对付当年路过这等小辈，该是一招就可以得胜，但是当初他却足足与路过他们打了几十招后才下杀手，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他是到了几十招后才摸清了路过的内力真气来由，所以才知道如何破解。

    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所以路过这一次放手一搏，不断地做着实验，就是要确认自己这一点猜测。他的寻常招式都被慕容延希拨了回来，但只要有所准备，招式发出之后，立刻算好反射路线避开，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他以“小无相功”催动这些招式，慕容延希不懂“小无相功”，自然看不出来，所以，他的招式都被拨回来了，却没有任何一招“胎死腹中”，就连他瞎打的没有任何变换的白虹掌力，都只是招式发出后被反弹回来。

    待他换上真正游移不定的白虹掌，慕容延希就毫无办法了。

    但慕容延希成名却不止是“斗转星移”，路过这一招招式陡变出乎他意料之外，路过左掌绕过他之后，右掌趁虚攻击，他“斗转星移”失败，立即回手虚点，只听“咻”的一声破空，却是“参合指法”。

    路过也没防备慕容延希的“参合指法”，幸而他出招机巧，每一招发出之前，都已想好退路，此时见势不好，急急地避开，险险地避过这一指。饶是如此，肩膀处还是一凉，那指力无形，却已经划破了他肩头衣衫，一直点到了他身后围观的灵鹫宫弟子身上。只听那女弟子“啊哟”一声倒地，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倒地不起了。

    巫行云连忙过去察看，却又放心不下路过，两头来回移着视线。

    “你以为姑苏慕容只有‘斗转星移’么？”慕容延希一指之后并不追击，反而收招站立，等路过再次发招。

    路过虽勉强避开这一招，却也不禁有些黯然。他还是太弱了，他却老忘了这一点关键。

    慕容延希又道：“你专心对付我的‘斗转星移’，晾我用别的武功胜你，你也不服。我给你机会，你不妨再试试，看你刚才那一掌是不是就能抵得过‘斗转星移’。”

    对反都这么说了，一般要脸的也不会再不识趣地再去试了。但路过大概不是一般的，所以他只是微微笑了笑，道：“既然如此，那晚辈献丑了！”话音未落，他再次攻上。

    说不得慕容延希只是虚张声势呢？白虹掌加上小无相功到底能不能抵得住“斗转星移”，他今天总是要试探出结果的。

    慕容延希这一次没有气定神闲，反而神色敛下，在路过发出动作之时，他也同时欺身压上。路过见他有了动作，催动真气轰地要再发“白虹掌力”，但这一次，他没有发出去，掌力吐在掌心之时，仿佛冲不破那最后气脉，全数退冲了回来。

    路过身子一震，被自己发出的掌力震得飘然后退，他身子虚浮，连脚落地都站不稳。

    “大师兄！”巫行云一见这边情形不好，立刻飞身过来扶住了他。路过心神俱裂，仿佛全身经脉都在颤抖，哇的连吐了两口鲜血，体内翻江倒海的真气碰撞才稍稍止歇了一点。

    “你这一掌，若是八年前，老夫必然接不住。”慕容延希缓步靠近，摊手放在眼前看了两眼，面带微笑，似乎极为满意地道：“路兄弟，你悟性的确不错。看你年纪不过三十，居然与我相斗一场后就能悟出‘斗转星移’的关键。但你忘了最关键的一点。这世间一切都是变化的。你能挡住我八年前的我，却不一定能挡住八年后的我。”

    八年前，路过与慕容延希一斗，路过悟了八年，发现了对付“斗转星移”的方法。但同样是八年前，慕容延希与逍遥子一斗，慕容延希也想了八年，想到了对付白虹掌力的法子。

    路过更加黯然了。真正的高手都是在创新，他却只是在“学习”。他只道“小无相功”与“白虹掌力”能克制“斗转星移”，却不知慕容延希在发现“斗转星移”被克制后，也在与时俱进着。

    慕容延希一步一步走近，路过仍旧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大厅里的灵鹫宫弟子们被慕容延希威势所摄，全都鸦雀无声。巫行云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站在路过前头，要帮他挡上一挡，哪怕只能挡住一招，只能挡住一口气的功夫也好，她也要帮他挡上一挡。

    曾经一直守护在他身边的鹦鹉，这一次也没有再扑上来了。它歇在厅中横梁之上，依然忧伤地望着路过，好像他生死随意。

    路过此刻当然是不会注意到它的反应，他只看到了巫行云站在他身前，一只手向前摆着架势，另一只手却是往后，护着他。他向来是怜香惜玉的，这种生死关头怎么可能让女人站在自己前面？

    他伸手，擦了擦嘴角还未干涸的血渍，按着巫行云的肩膀，把她拨开后，迈前一步，道：“行云，让我来。”

    巫行云急道：“大师兄……”

    路过没有看她，只是微垂着眼，望着慕容延希，神色一片和缓。巫行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后面的话不知不觉都吞了下去，松开了手，让开了路，站在他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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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 斗转星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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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辈，你说错了，晚辈今年三十有七，是快四十的人了，不是‘不过三十’。”路过缓缓说着，慢慢放松了全身劲道。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但凡习武者，习惯成自然，下意识里就会真气内力自动护体。路过此刻全身穴道放松，任谁只要在穴道轻轻一下，几乎都可以要他的命。

    巫行云凝神屏息，完全想不通他要做什么。在场有其他眼明的弟子看了出来，也都紧张得不敢说出一句话来，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慕容延希当然也看出来了，但他自恃身份，对手下败将自然也没有放在眼里。

    路过毫不在意，一步一步继续走近，越走近越放松，直至到慕容延希面前一丈距离处站定。此时，慕容延希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头，他就得立刻殒命当场，就算神仙也来不及出手相救。

    路过对自身处境浑然不理，他微微一笑，道：“人过三十五，总得有点什么像样的能说得出口、数得出来的成就才是。在下一不通文、二不晓墨，本来以为还可以自夸几句的武功现在看来似乎也微不足道。幸而师叔看得起，临终之前把这灵鹫宫交给我，算是勉强能可数的唯一成就，却也被前辈能者居之居了去。前辈您说，人都混到这地步了若还不知耻而勇，那后面半辈子是不是也不用活了？”

    慕容延希摸不清他的意图，反而和缓地安慰道：“你这一身武功绝非微不足道，只是不巧遇到的是老夫。放眼当今天下，能在我手下过百招之人，不足十人，你算其一。”

    路过松了一口气，道：“这可真是值得慰藉之事。前头我们约法，若我能在前辈的‘斗转星移’功夫之下过三百招，这灵鹫宫尊主之位，前辈就得还给我，是也不是？”

    慕容延希道：“你已经输了。”

    路过道：“我们约法之中并没有说怎样算输。在下不过是挨了一掌而已，只要不死，只要还能战斗，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算输。”

    言下之意，本来只是比武以输赢争夺灵鹫宫的所有权，顿时升级成为了生死战了。只是这时候的这种生死战，也就是路过自己的生死战而已。

    慕容家族世代以复国为己任，不死不休，死了也不休，子孙后代接着继续。慕容延希听了路过的话，不但没有嘲笑他不自量力，反而升起了一股欣赏之意，郑重道：“好，我给你这个机会。只要你能在‘斗转星移’下再过一百招，这个灵鹫宫，老夫还给你。”

    路过等得就是他这一句话，他微微一笑，双手拍了拍袖子，道：“多谢前辈。”同时吩咐巫行云，“行云，好好数着，别数漏了。”

    路过说着，挥拳就冲了过去。慕容延希也敛神相对，态度认真多了，再不像前头那样轻视。

    动漫里无数主角都是被打得满地找牙了还淌着鲜血继续，偏偏最后都能有力量爆发出来，最后把对手打败。这种开外挂的事情，路过是不会相信的。实力摆在那里，赢就是赢，输就是输，气势再威武，拳头就那么一点力气，喊死也没用。

    结果他今天也这么来了一次，都被虐成这样了，还死皮赖脸淌血也要爬起来继续被虐。但人活着总得这么不要脸地拼一次命才对得起自己？他活了三十七年了，在真实的世界里平凡地过了二十五年，到金庸里也有十二年了。他的生命没有静止，他清楚地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容颜的变化。他总想着，只要找机会把武功学好，到时候就可以笑傲江湖。但现在摆在面前的问题是，他到底要学到什么时候？要像黄裳一样，研究武功一辈子，等到天下第一时，忽然发现自己满头白发行将就木了么？

    他路过不是这种人。

    谁说只有乔峰段誉虚竹的世界天龙八部？难道有他路过的天龙八部就不是天龙八部了么？

    他的江湖路，就从天龙八部开始，就从打败慕容延希开始吧！失败、再成功，不断失败，再不断成功，不管是武侠路，还是人生路，本就如此，常胜将军那只是传说。

    路过拳打脚踢，使劲浑身解数，纷繁复杂的招式让人眼花缭乱，但无论如何，慕容延希仍旧只是轻轻挥手就将他一一化解掉。路过时不时被打倒在地，但很快又爬起来，继续眼花缭乱地拳打脚踢。

    “你以为不用内力，老夫就拿你没办法吗？”慕容延希说着，再一次将路过打倒。

    这一次，路过倒地的时间长了一些，花了一点时间才爬起来。他现在已经摔得鼻青脸肿了，模样完全跟街上泼皮打架没什么两样。

    路过咧嘴一笑，道：“事实不就是这样么？我功夫反正是胜不过你，与其使出来自食其果，不若藏拙起来。反正我只要再坚持一百招，这灵鹫宫就是我的了。”

    他边说着，再次猱身过去，拳头冲上，不等发出就变招，到出招与慕容延希掌力相接再次变招。这一手，还是从当初霍青桐的“三分剑术”与陈家洛的“百花错拳”所得的经验。“三分剑术”每一招只使三分，中途变招再变招，让对手防不胜防。而“百花错拳”则是百拳错杂，上拳看似不接下拳，全部打错，但与“三分剑术”都是同样的道理，就是叫对手出乎意料。

    慕容延希要借力打力，路过让他去借。他心意变化得连自己都不清楚，倒要看慕容延希怎么知道。

    但慕容延希以不变应万变，他攻势攻来，他信手拨开，路过有招式没用好时，就算自食其果被自己反打，那也没关系，反正他没用上内力。

    慕容延希摇头道：“以你的状况，坚持不了百招。”

    他说的是对的，路过之前被自己白虹掌力所反噬，已是身受内伤。就算现在不动用内力，但内伤外伤，没人承受得了。再跌几次，他就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路过再一次爬起来，抹了抹嘴角的血，笑道：“没办法，人总得有这么一次不要脸地拼一次命。不然，以后都没机会了。”

    “九十、九十一……”巫行云在旁边既是着急又是担心，同时也抱着希望，希望他能撑过百招。慕容延希是武林名宿，他既然夸口百招，那必然是不会食言。

    “九十七……”

    路过再一次跌倒。

    “九十八……”

    路过再一次跌倒。这一次，他费了极大的功夫才站了起来，眼睛有些模糊了，身体在摇晃，额头估计在流血。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模样很惨。

    啧啧，真可怜。他都可以去拍热血动漫了。

    慕容延希连“你还要打”都省略了，依旧气定神闲地站着，映着后头从大门穿过来的阳光，威武得好像天神一般。

    路过微微一笑，像前面九十八次一样，再次冲了过去。无影神拳，天山折梅手，天山六阳掌，普通小擒拿，所有他会的招式，都混乱地在这一招里冲了出去。慕容延希也像前面九十八次一样，轻轻拂袖，预计着路过脚下踉跄，根本就不可能经不住他这一拂。

    但这一次，他拂袖没有拂开，当他意识到不对劲时，只觉得一股力道如利剑一般，从路过掌心冲来，直接冲向他胸口膻中穴。

    慕容延希身子朝后飞去，毫无预警。在场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避让就化解路过的招式，直到他直直地摔倒在地，也哇地吐了一口鲜血后，才发现情况的忽然反转。

    “九、九、……”巫行云不敢置信地望着这一幕，忘了数数。

    “九十九。”路过再一次抹了嘴角翻腾出来的血迹，从容地替她数出了招数，俯视着地上的慕容延希，一字一顿缓缓说道：“这就叫‘斗转星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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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    ()不知不觉中，竟然就上架了！说实在话，对于我这个初来乍到的新手而言，真的是又激动又紧张。

    【最新章节阅读.】.&spades;思&hearts;路&clubs;客レ《猎艳》走到这里，离不开大家的支持！

    我很感谢每一个点击，推荐，收场，捧场，评论的书友，木有你们，我坚持不到现在。

    同时我也很感谢大漠，我的编辑，虽然话不多，但是对我的鼓励和支持就从未间断过！

    其实。。。这个上架感言，我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同人类的书，一直就是扑街，太监的代名词，实话，一开始我也不知道能写到什么程度，只是自己实在是想写，嗯，我会告诉你们写这本书的初衷是看了某本著名的么？

    《江山XXXjiao》，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看过这本书？写着写着，我就觉得，越写越投入了，我在构建一个混乱的世界，有人建议我用无限流的模式，一本一本的写，可是我看来现在到处都是这样的模式，而且我承认我木有看过无限流，与其去尝试一个不擅长的方式，还不如按自己的本心去写，于是我将金老十四本书的背景全部都打乱了！

    一些人物的身份，辈分也都打乱了。。。。（哈哈，还好金老看到这本书的几率无限接近0，否则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

    罪过啊！）写到这里，我想弱弱地问一句，难道大家不希望看到金庸人物在一个江湖中行走，冲突么？

    不希望看到乔峰大战金轮法王，令狐冲挑战欧阳锋；小龙女携手王语嫣（嘿嘿，口水了没？

    ）；黄蓉搭配周芷若么？这个江湖一下子变得太庞大了，太刺激了。而大家看书的时候，会看到我别具用心的一些设定。

    这些都在今后的篇章里慢慢地浮现。好了，说了那么多，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大家花钱订阅啦！

    ！我这人口才一直不是很好，也不怎么会做广告，到现在连读者群都木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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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jīng尽人亡也在所不惜！！！最后的最后，我还是建了个群：325353936欢迎进来讨论剧情！

    讨论美女！讨论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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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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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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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延希也是聪明人，一旦吃亏，立刻就明白了问题所在。他按着胸口挣扎着要起身，没能成功；张口想说话，最终也没能成功。

    路过笑道：“你是不是想说我狡诈？没办法，兵不厌诈。你武功高，你当君子。我打不过你，只好多费些脑子了。况且我并没有犯规，只不过集中兵力只在一击而已。你胜我九十八招，我只想胜你一招，还给留了一招呢。”

    路过知道以他目前的功力，绝对打不过慕容延希，唯一的机会就是麻痹敌人。他用了九十八招来迷惑慕容延希，让慕容延希以为他只是想强撑到百招。但他不可能撑到一百招，他们都知道。就算慕容延希给面子让他多撑一会儿，或者想看他到底能撑多久，最后都会在第百招时让他的所有强撑都变成笑话。路过正是抓住了他这一点心理，赶在最后一招之前集中所有内力，拼此一击，打慕容延希一个措手不及。

    “‘小无相功’无迹可寻，‘白虹掌力’游移不定，招式未发之时，难以捉摸。所以你琢磨出掌力发出来的瞬间施展‘斗转星移’，将所有攻势掐在咽喉。这个方法的确不错。毕竟覆水难收，掌力一旦吐出，就没法再更改。那一招，我输得心服口服。”

    也正是因为这一招的吃亏，让路过钻到了这个空子。他穴道放松，内力控制在自己身体，所有招式打出来都不带任何内力杀伤。慕容延希只道他是害怕打出来后遭到反弹，却不知他故意如此。唯有这样，当他最后再使白虹掌力时，慕容延希定势思维，仍旧以为他掌力含蓄，不会吐出劲力。

    但路过偏就在这时候吐了出来。所谓实则虚之，虚则实之，虚虚实实无尽。慕容延希被他九十八次的“不吐”迷惑住了，他只等着再过了这第九十九次后。一举就解决掉路过。

    没想到会被路过先下手为强。

    “你最后一招绝不是给我留的。”慕容延希终于压下胸口内伤，努力站了起来，“就算你使诡计，‘斗转星移’后发先至。也会让你自食其果。你最后一掌，到底是什么掌？”

    路过此刻形象已经是极其狼狈了，但有什么关系，现在他是赢家，谁也不会注意到他的狼狈。他威武地擦了擦嘴角的血迹。道：“如假包换，白虹掌力。”

    慕容延希微怒道：“逍遥子的白虹掌力我八年前就领教过，轻灵飘逸，随意曲直，你这一掌直来直去毫无变化，绝不是白虹掌力！”

    路过摊手无奈道：“如果不是，那只是晚辈未学到家而已。白虹掌力曲直如意，从未说过只有曲才是，直就不是。我只是想，白虹贯日。气贯长空，没听说被反射回来。如同山顶瀑布，若只是丈余水下，底下的石头必然给一一反挡回去，但当那瀑布高余百丈，飞流直下三千尺，任你若厚重的石头也给你打穿了。曲的境界固然难练，但返璞归真的直。我没能力躲着‘斗转星移’的反弹之力，不如积蓄最后之力，将内力凝结。化为气剑而出，让你无力弹回……”

    路过说这里，忽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踢足球的动画片。动画片很夸张，不能用普通的足球球场比赛去解释。但在那个动画片里。两个主角，一个擅长曲线射门，让守门员无法判断方向，因而无法接球。而另一个则是擅长力量射门。他射出的球，直来直去，就算被守门员接到了拦住了。那也没用，因为那一球的劲力如此之大，即使遇到了反阻力，也不会停止，反而会带着守门员继续飞向球门。

    虽然很夸张，但放在这里却是意外贴切的解释。

    路过微微笑了一笑。万物皆为一理。只是一个字，“势”，势不可挡。

    慕容延希神色黯然，思索良久，最后说道：“你说的很有道理。老夫年纪已老，精力不足，而你正当壮年，再过几年，老夫绝不会是你的对手。但你别忘了，你现在的水平，你强催内力拼尽全力发那一掌，自己受伤也不轻。虽然你掩饰得很好，但逃不过老夫的眼睛。老夫虽然受伤，但不及你的伤重。你，绝没有能力再发出第二掌，而我们的约定未结束，你只过了九十九招。”

    一般人遇到这种失败，早就黯然甘拜下风了，但他居然也不记成败，还记得这件事。路过不禁也佩服起他来了。他身受内伤，拼尽全力的一掌那是破釜沉舟的背水一战，只要在气势上压倒慕容延希，撑到最后他就赢了。没想到还是被慕容延希看出来了。

    路过不动声色，仍旧微笑，道：“前辈既然知道，为何迟迟不出手？”

    慕容延希道：“八年前老夫就说过，路兄弟你是个人才。老夫八年前欣赏你，八年后更加欣赏你。别说你只是想要这灵鹫宫，就算你还要其他，老夫也绝不亏待。”

    他说到此处，停了一停。

    路过大概猜出他想说什么，当即也没作声，只等着。

    果然，慕容延希又道：“犬子慕容燕钊，路兄弟应当见过了。”

    路过挑眉，点了点头，道：“慕容兄弟人中龙凤，身为夏国的大将军，南征北讨，大夏国主倚靠甚重。他日建功立业，前途不可限量。”

    慕容延希微微一笑，并不谦虚，显然对儿子甚是满意。他说道：“路兄弟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是吗？其二又是什么？”路过淡淡说着，暗中调着呼吸。慕容家什么老底，他早就知道了，哪里还需要慕容延希再来申诉什么大燕王孙。

    慕容延希道：“我慕容氏乃是鲜卑人氏。昔年大燕国威震河朔，打下了锦绣江山。只可惜时运不济，被迫亡国。几百年来来，我慕容子孙无不谨记复国遗训，我在江湖上奔波多年，一无所得。但我儿身在大夏军中，掌管大夏兵马。如今大宋疲弱，对大夏束手无策。但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路兄弟你深谙兵者之道，实为百年难得之人才。若有你相助，他日我儿借兵入主中原，迟早之事。届时我大燕复国，你为第一功臣，名垂青史，岂非两美之全？”

    “怎么又是王孙后裔？”巫行云听到这里，忍不住皱眉嘀咕了一句。

    路过微微一笑，煞有介事点头称道：“王孙本不少，近年尤其多。慕容前辈，你所言甚是。在下出身低微，没什么皇族血统，想成就一番事业，青史留名，实在是件困难的事。”

    巫行云听他口口声声说得有底气，低声问道：“大师兄，你也知道大燕国？那是什么时候的国家？”

    鲜卑慕容氏所建的大燕国是南北朝五胡乱华时期，前燕、后燕、西燕、南燕，见了灭，灭了复，再建再灭，历史上大概也就只有这一个国家如此强劲有韧性了。只不过其时已是宋朝，经历过隋唐五代宋，已达五百年之久，巫行云自小居于逍遥峰，自然没听说过什么大燕国。此事实乃情理之中。但慕容延希听到后，却是面色一沉。好像他们心心念念几百年的执着，在别人眼里却是一文不名。

    路过微微一笑，把巫行云往身前揽了揽，嘉奖她问得好。

    慕容延希见状，压下心中恼怒，问路过道：“那路兄弟可是答应了老夫的交易？”

    路过道：“慕容前辈不仅要留我一命，还赐我荣华富贵的大好机会，真是天赐的大好处，我还真是没有理由拒绝……”

    慕容延希闻言，面色一喜。路过却拉长了尾音，吊着他的胃口，最后才慢悠悠地道：“对于前辈垂青，晚辈实在是感激不尽。可惜，前辈你这交易说的是不是太早了点？你什么时候看到我的性命是由你掌控的？”

    路过退后一步，灵鹫宫的弟子们顿时又上前一步，紧候在他身边。大厅之上，慕容延希一个人孤零零站着，周围群雄环伺，正是英雄穷途。

    慕容延希就算是再有修养，此时也禁不住嗔怒了。“你出尔反尔？”

    路过道：“那又如何？你既然欣赏我深谙兵者诡道，又怎么会期待我言而有信？再说，你抢夺我尊主之位，给我三百招的机会，那都是你说的，我可没说要给你同样的机会。你既然是灵鹫宫的敌人，又想背叛夏国，还想入侵大宋。你道我灵鹫宫上下今日能让你离开？”

    慕容延希延揽人才不成，反而被诱得泄了自己的底，顿时恼羞成怒咬牙切齿。他负手一站，凛然道：“好，你果然不错！老夫今日倒要看看，你怎么要老夫的命！”

    “你就张大眼睛看着吧！”路过受了伤，巫行云却是精神抖擞，一听路过的意思，顿时窜上前来，伸手就是杀招。

    “行云小心！”路过怕她轻敌，连忙提醒。

    “想杀我爹，也要看我同意不同意！”路过开口的同时，厅外同时传来人声，伴随着声音，飞进来一个灰色的身影，赶在慕容延希之前，与巫行云对了一掌。

    路过暗叫不好，这口气一听就是慕容燕钊。当初慕容燕钊的“斗转星移”就已成火候，这八年过去，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样了。以巫行云如今的功力，只怕不是敌手。稍一不留神，这一掌对下来，那可是危险至极。但此时，他已受内伤，可是无能为力再收拾巫行云也受伤的残局了。(未完待续。)

    PS：  VIP第一章，章节上传的方式都变了，莫名有种庄严感。码字很辛苦了，可还是不想睡，想盯着后台看首订情况，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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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 情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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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手！”

    正当路过着急之时，门外忽然又是一人喝道。这声音如此熟悉，熟悉到路过一听无法不喜。抬头望去，一副白衣翩跹而来，本来在慕容燕钊之后数丈，但顷刻之间就拂到他的前面，举手拂袖，拦在二人中间。他左手出掌，与慕容燕钊直逼。右手一勾一带，同时将巫行云的招式化解。

    慕容燕钊似乎生怕与他手掌相接，见他出手立即撤掌后退。白衣人影旨在分开二人，见慕容燕钊退后，也不追跟，回头揽住巫行云道：“师姐，你有没有事？”

    巫行云眼睛一亮，惊喜地喊道：“无崖，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大师兄，是无崖！”

    路过当然知道来人是无崖子。无崖子救下巫行云，本来正高兴着，一听到她喊“大师兄”，神情顿时冷淡了下来。

    巫行云不察，反而兴奋地道：“无崖，你到底去了哪里？怎么不辞而别呢？知不知道我和大师兄还有师父，都很担心你。对了，还有秋水呢？秋水是跟你一起走的么？”

    “师姐。”李秋水走了上来，看到路过后，惊讶地叫了一声：“大师兄，你怎么了？”

    她不这么叫一下，路过都忘了自己现在狼狈的情形了。本来男人挂点彩是没什么，但凡事就怕比较。眼下站着这么风采翩然的无崖子，后面还跟着同样玉树临风的慕容燕钊，这人与人一比，他还真是忍不住替自己汗颜一把。

    不过路过别的不厚，就是脸皮厚，听到李秋水这么问，也没觉得怎样，把脸抹了一抹，道，“没什么。在灵鹫宫清理门户罢了。”

    “对！”巫行云一听，立刻想起了正事。把无崖子推开，朝慕容延希道，“这老家伙抢了大师兄的尊主之位，还撺掇大师兄造反。好不容易今日落在我们手里。”

    慕容燕钊已经扶起了慕容延希，闻言哼了一声，道：“若非你们使诈，就凭你们那点功夫，能伤得了爹？”

    巫行云道：“使诈又怎么？就算使诈。我大师兄也是凭真本事赢的。有本事你试试，看你赢不赢得了我？”自从无崖子与李秋水走后，巫行云练功也是好久没找人切磋了，好不容易有人找上门来，顿时手痒得跃跃欲试。

    “师姐！”无崖子身子微闪，挡在她与慕容燕钊之间，道：“得饶人处且饶人。慕容兄弟是我兄弟，看在我的面子上，大师兄既然已经夺回尊主之位，别再计较了。”

    “斩草要除根！”巫行云坚持。毕竟慕容延希武功高强。这次放虎归山，下次等他伤好后又回来抢尊主之位，他们都不是他对手。万一又被他打败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命。

    路过上前把她揽了回来，朝慕容燕钊道：“若非灵鹫宫乃我非得之物，实不欲与慕容前辈为敌。慕容前辈武艺高强，我实在不是对手，不得已出下策赢之。现在慕容兄弟既然来了，我也就甘拜下风了。”

    自鸣得意可以，但人有几两重。还是得掂得清楚一点，该示弱时绝对得示弱。无崖子忽然站到了慕容燕钊身边，他们若在这边坚持与慕容父子为难，那结果还真不知道倒霉的是谁。反正他对慕容延希并没有非杀不可。他能打倒慕容延希一次，就能打倒他两次三次无数次。留着等慕容延希养好伤，等将来他完全掌握了破解“斗转星移”的功夫，再去试功。

    巫行云虽有些不情愿，但路过已经这么说了，她也就无异议地同意了。

    慕容燕钊也不是得理不让之辈。路过既然已经释出了善意，他也就就坡下驴地寒暄了几句，后又话锋一转，道：“既然这件事情已经了结，无崖，是不是该顾正事了？”

    无崖子看到这么温顺的巫行云，心中本就不平衡了起来，听到慕容燕钊的提醒，这才想起他们来此的目的。他清咳一声，朝路过道：“大师兄，我们今日来此，是为一个叛徒而来。他泄漏军事机密，勾结宋兵，导致夏兵围城多日不成。国主下令举国通缉，我们得到消息，他逃往缥缈峰来了。你若见过此人，千万不可包庇窝藏。否则，别说你性命难保，灵鹫宫上下都会被牵连。”

    无崖子向来是温和的，现在忽然凛然说“正式”，口口声声什么“国主”，什么“叛徒”，巫行云听得别扭极了，问道：“无崖，你在说什么？谁是叛徒。你这些日子到底去了哪里？”

    无崖子回过头来，微微昂首，朝她一笑，道：“师姐，你嫌我幼稚，我就闯一番事业你看。我现在是夏国的枢密副使，掌管夏国兵马调控，你还说我幼稚吗？”

    路过闻言极为惊讶。西夏的汉人官职沿用宋朝，枢密使那是掌管军政大全的部门，无崖子居然能短短时间内就混上了这个职位，实在是大出他意料之外。

    但转念又想到，西夏对逍遥子早就仰慕已久，请了几十年，逍遥子没请到，徒弟到了，自然是礼遇有加，待为上宾。无崖子才是真正逍遥子的首席弟子，一身武艺自不用说了，北冥神功不劳而获，再加上本人聪明，练起功来自然是事半功倍，多出的时间都用来讨巫行云欢心。但不得不说，聪明人就是聪明人，就算追女人也追成专家。他用来讨巫行云欢心的，最后都钻研成杂学，且钻研什么通什么，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甚至栽花耕种，样样精通，又赶上了恰好的时间，慕容燕钊东征大宋无功而返，这种情况下，他的出现无意成了神兵天降，西夏国主不委以重任，那才叫意外。

    巫行云比路过更惊讶，她没想到无崖子还惦记着这件事情，一时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李秋水冷眼轻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路过叹了一口气，欣慰地说道：“无崖，你衣锦归家，我和行云当然都为你高兴。你真的长大了。”

    他话里那种“吾家有子初长成”的语气如此明显，完全一副“望子成龙子终成龙”的慈父口吻。外人不知详情，只道他身为大师兄，所谓长兄如父，本当如此。但在无崖子听来，却完全成了另一回事。

    巫行云经路过这一提醒，这才想了起来，稍稍退后，退回到路过怀里，仰头看了他一眼后，说道：“无崖，我和大师兄已经成亲啦。你闯出了事业，我们当然替你高兴。”

    无崖子与李秋水脸色同时大变，却是相反的大变。无崖子面色陡沉，低喝一声：“什么？”他一个冲动上前，抓住巫行云的肩膀。路过眼明手快，将巫行云揽至怀里，抬起胳膊拦他。无崖子盛怒之下，手一碰到他，北冥神功自然而然就施展了开来。若换成其他人，一身内力顷刻之间就付之东流，但幸而路过不是一般人，是天下间仅有的能抵挡北冥神功的人。所以无崖子这一抓，也就是一抓而已。只不过路过内伤外伤凄惨，就是他这一抓也难以抵挡。但涉及到男人之间的争斗，那是说什么也不能示弱的。

    “二师哥。”李秋水柔柔的声音响起，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真是有说不出来的好听。与无崖子不同的是，李秋水听说巫行云与路过已经成婚，喜不自禁，双颊晕红，那一张灿烂娇容映得满厅室融融生辉。

    无崖子回过神来，几乎是用尽全力逼自己放了手，但是一双眼睛已然通红，泄漏了他心里的翻腾情绪。李秋水上前去抱起他的双臂，无声地安慰。

    无崖子稳住情绪，指着路过道：“师姐，我是有哪里比不上大师兄？你要这么对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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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 撂下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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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这么说话就已经比不过了。

    路过心中暗想，瞟了无崖子一眼。他是没料到无崖子居然对巫行云这么执着，原著里巫行云本就喜欢他，也没见他有多喜欢，移情别恋后也不见有什么深情，怎么这会子忽然变成了痴情种，连巫行云嫁人都没能断得了他的念，反而似乎……更狂热了？

    “你和大师兄当然不同……”巫行云估计是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勉强说了一句话，便再也接不下去。

    路过暗里摇头，这种情况里，他是插不上嘴的。幸好无崖子身后多了一个人，他拍了拍无崖子的肩膀，轻轻提醒了一句：“公子。”

    来人是韩明远，几年过去，没多大变化，只是一双眼睛更加精锐。他看了一眼路过和巫行云，面目和善地招呼了一声。

    路过见到有话题能够转开，立刻热情地跟他聊了起来。慕容燕钊底下那个有名的韩副将正是韩明远。当初无崖子不愿报仇，宁可屈居与逍遥峰上追女人，韩明远知他年纪小，难免儿女情长，并没有逼迫，而是自己在山下闯荡，闯出一番事业等着他长大等着他回心转意。

    他料想着无崖子与巫行云不过就是两种结果，成功与失败。若是成功，待无崖子抱得美人“成家”了，韩明远自然有法子说服他下山“立业”；若是失败，那更是好办了。虽然都说冲动是魔鬼，愤怒是死神，但冲动和愤怒的力量却是不容小觑。无崖子太过温和，缺乏的就是这股子冲动与愤怒的力量，如果能在情场失利，那在战场上说不得就是好事。

    最后，无崖子果然失败了，韩明远成功了。

    愤怒的无崖子并没有冲动起来，他甩手收指，恨恨道：“我和他的确不同。师姐。你等着，终有一天你会后悔！”

    巫行云一听这话就恼了，道：“我后不后悔关你什么事！”

    无崖子转头朝向路过，面无表情道：“大师兄。我前头说了，我们今日来此是为搜查一个人。这个人你也认识，曾经你还带他上过逍遥峰。他是朝廷钦犯，你把他交出来吧。”

    路过认识的人不多，带上逍遥峰更是没有。真要说起来，也就只有一个人。

    “赵正？”路过心中不快，无崖子这说话语气他实在是不喜。不过算了，失恋的人最大。他大人有大量，不与他计较。“他是你们‘讲武馆’的老大，你到这里来要人，怕是跑错了地方吧？”

    “没有错。他越狱逃跑，想投奔逍遥峰，我们一路追到了这里。大师兄，你若包庇他。就别怪我不念兄弟情谊，要命令搜山了。”

    真是是个人都知道怎么翻脸。路过双手一摊，道：“缥缈峰就在这里，你们要搜就搜吧。红豆，你安排这些官爷们住下。行云，我们进去。”

    路过本来对赵正殊无好感，知道他投奔西夏后居然帮助西夏大宋更加鄙视，为了一己私利，居然把自己国家不当回事，这种人。皇位被抢都是活该。但现在听说他在围攻延州时暗中防水与大宋通款曲，所以才导致西夏无功而返，路过才算是稍稍又对他摆正了态度。

    如果赵正真信得过躲了来，就让他躲好了。缥缈峰如此之大。无崖子总不可能一块地皮接一块地掀起来找人。

    一进到内室，路过身上的筋脉就有些难以支撑了，腿脚发软，踉跄了一下。

    “大师兄！”巫行云急急上前，扶好他后，跺脚道：“无崖怎么变成了这样。”

    路过勉强笑了一笑。望着她道：“红颜祸水。”

    巫行云脸颊红了一红，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种玩笑。”

    路过摇头道：“我可没说笑。”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又惹到这种无妄之灾。怎么这逍遥峰上就逃不开情杀么？原著里巫行云与李秋水为了无崖子斗了一辈子，结果都是一场空。现在这个世界里，是打算要无崖子与他斗气一辈子么？

    这种感情真是让人头疼。偏偏他也不大擅长怎么处理。没经验真蛋疼。

    路过闭目坐好，试着运行真气提了好几次才总算缓缓聚集起来。“斗转星移”果然厉害，排山倒海地把他的掌力倒了回来，幸亏他真气护体，才捡的一口性命在。不过路过也并没有全是忧伤，这切身体会的内伤，让他进一步了解到了自己的内功。慕容延希虽然厉害，但路过伤成这样，却恰是自己的功力所致。

    他欣慰地笑了一笑，自言自语道：“这大概有了五成功力了吧？”

    白虹掌力是逍遥派顶尖级别的功夫，同时也必须配合“小无相功”内外相协，极具巧力，方可练成。路过内功已有一定根基，但练起来仍是颇觉困难，只是不断努力着。他将经脉中残损的内力逐渐集中起来，渐渐汇成气流游走。“神照经”对外能起死回生，对内也能修复经脉，极具疗伤的功效。路过好不容易经脉运行一周天，渐觉畅快无阻了，才长舒一口气，睁开眼来。

    巫行云还在旁边帮他守着，见他睁眼，忙上前问道：“大师兄，怎么样了？”

    路过接过她的帕子自己擦着额头的汗水，报以一笑，道：“好多了。”

    巫行云放下心来，有些迟疑地问道：“大师兄，我们不帮无崖找人吗？”

    路过还没来得及回答，外面敲门声响起。二人抬头望去，门外站着李秋水。她来的时候路过正在运功，因此没有打搅，一直待在外面等二人完毕了才敲门示意。

    李秋水有些羡慕，又有些愧疚，望着他们欲言又止。

    路过笑道：“怎么了，秋水，是不是看到大师兄脸上五颜六色的，认不出来了？”

    李秋水“扑哧”笑了一声，刚才沉默的尴尬都没有了，这才说道：“大师兄，我是想帮二师兄说声对不起，二师兄他……”

    路过道：“此事我也有不对，但我和你师姐已经成亲了，他再执念也不过几年。况且还有你在他身边不是？就是让你受委屈了。”

    李秋水松了一口气，道：“你没有怪他就好了。”

    路过大方道：“一家兄弟，偶尔闹个小矛盾，说什么怪。秋水，你一直跟在无崖身边么？说说赵正是怎么回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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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零 搜寻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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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慕容燕钊发兵相助，慕容延希抢占了灵鹫宫，西夏西进没了后顾之忧，后来平定吐蕃，杀死了他们头领，夺取西凉府，西夏国主李德明果然大喜，对慕容燕钊嘉奖有加。有韩明远在旁出谋划策，后来慕容燕钊取代赫连雄心当上了征讨大将军，讲武馆就让武艺超群的赵正担当。

    赵正隐姓埋名从中原而来，虽有着大宋的国姓，但无人知道这个国姓实乃皇族之人。他在“讲武馆”中培植自己的势力，准备待羽翼丰满之时，杀回开封，报父仇夺皇位。西夏此时未称帝还是大宋的割据藩王，赵正不知后事，自然没想过自己是在帮助外人攻打自己国家领土。

    至于赵正到底有没有勾结延州的宋兵，导致西夏攻城不成，李秋水也没什么证据来说，只道：“二师兄说他是大宋太祖之孙，本是嫡系皇位继承人，绝不可能真心为了大夏国。他潜伏在夏国就是为了防备夏兵攻宋。”

    路过沉吟了一会，无崖子真正动起手段来，看起来比韩明远还狠啊。韩明远在夏国韬光养晦，居然能与灭门亡国的仇人之子和平相处了八年，无崖子一上来就是一顶赵正扛不住的帽子压下来，又压得恰是时候，居然将赵正一下子就压得死死的。不过，到底两人谁更厉害，倒是很难说。

    “本来二师兄已经抓住了他，要等着处决。他已经身受重伤，不知道怎么回事，竟让他给逃脱了。二师兄料想他不敢回大宋，唯一可能就是往北逃往契丹，中途若经过逍遥峰，必然会去求助师父，所以一路追来。大师兄，二师兄前头说了狠话，对你很失礼，但那只是在气头上。赵正是二师兄的大仇人。你若发现他，可一定要告诉我们啊。”

    看来无崖子是动了真格，一旦出手，就是必杀。男子汉大丈夫。国仇家恨，身负这等血海深仇，若不想法报仇，的确难以有面目立足人世。韩明远到底会跟当时脆弱的无崖子说什么，似乎也不难想象了。

    路过拍了拍李秋水的肩膀。道：“是无崖对我不谅解，我没有怪他。谁亲谁疏，我清楚得很。”

    李秋水又是抱歉又是道谢地走了。路过怅然一声，发现最近叹气有点多。他是开始老了么？

    “怎么了？”巫行云不解地问道。

    路过看了她一眼，当然不可能直说他是推断原著的天龙前传里的情形。无崖子若有出山，比慕容复处心积虑复国，那是早了几十年。且无崖子选择的复国路，显然比慕容复那种笨蛋法子有效多了。若这样下去，等到真的到了天龙的世界，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总算让人欣慰的是。你和秋水还是好姐妹。”有什么恩怨都让他来担吧，没办法，谁叫巫行云成了他媳妇儿呢？当人家老公，总得帮人做点事情。他就不信抗不过一个无崖子。

    尽管如此，路过还是有点不平。前面两个世界里，香香公主本来是陈家洛的爱人，嫁给了他，陈家洛与霍青桐也照样很好。《连城诀》里的凌霜华，同他在一起，丁典也甘拜下风没什么异议。怎么到了这里。他不过就是娶了原著里没人要的巫行云，反而惹了这么个大麻烦？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哎，他真想告诉无崖子。你消停点吧！等你真的得到了你师姐的心，你就会发现不过如此，也不会好好珍惜。

    他真的只是在做好事啊做好事，没有夺人所爱。

    可惜无崖子是绝对不信的。

    也可惜，这种事情，在得到之前。谁都不会相信。除非真的得到，真的让执念成真，才知道所谓的执念全都无所谓。

    无崖子果然搜山了，而搜山的第一步就是灵鹫宫花园里的那个石室。

    “石室机关重重，最容易藏人。”慕容燕钊带领着无崖子闯入花园，无崖子也老实不客气，连实现跟路过打声招呼都没有，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

    路过接到消息赶到时，无崖子已经在试图破解机关了。他于机关工学也是颇有研究，看了看地形，径直就走了进去。

    慕容燕钊提醒他道：“里头有机关。”

    无崖子轻哼一声，瞟了他一眼，完全不把里头的机关放在眼里。路过恰好看到了他进去之前的最后一抹白衣。慕容燕钊见无崖子如此大无畏地闯进去，也不甘落后地一起随他探险。

    路过道：“无崖，这密道后面的石室乃灵鹫宫禁地。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把灵鹫宫与逍遥派的秘密泄漏给外人？”

    不一会儿，慕容燕钊从石室里出来，看来无崖子还是听了进去。他恼的是路过，对逍遥派却不敢有任何不敬。里头再没有任何声音传出。又过了一会儿，隐约传来机关拨动的声音，只一下，便陷入沉寂。

    很明显，无崖子成功破解了机关，继续前进了。慕容燕钊脸上懊恼，几次想冲进石室，最后还是欲行又止地退了回来。

    路过冷笑一声，指着假山后空洞的石洞，道：“慕容将军，令尊真是让在下佩服不已。别人都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令尊大人却是‘只要功夫深，石门化成灰’。你们处心积虑进石室，到底是真的要抓人呢，还是为了我灵鹫宫的机密要诀？”

    慕容燕钊“哼”了一声，不屑道：“谅你们能有什么机密要诀？”

    路过笑道：“若没有机密要诀，我灵鹫宫怎么能吸引令尊大人耗费八年来凿这扇石门？现在你们是喧宾夺主，我该做的都做了。你道，无崖进去之后，看到了石室里的秘密，出来会告诉你么？”

    无崖子若会告诉他，刚才就不会把他赶出来了。慕容燕钊不悦地看了路过一眼，再听听石室动静，深邃无音，无崖子已经进得远了。

    慕容燕钊眼角再次瞥了路过一眼。路过脸色发白，显示内伤未愈。慕容燕钊自认若是出手，必能成功，唯一忌惮的就是巫行云。慕容燕钊见多识广，听说过“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巫行云身子已经长大，显示早就练功有成，他没有把握能一招制敌。

    路过看出他的意图，伸了伸懒腰，不经意道：“搜吧搜吧，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是没办法拦住你们了。随你们是要搜朝廷钦犯还是武功秘籍，搜到就带走吧。我让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恕不远送了。”

    巫行云道：“大师兄，我看他贼眼乱溜，我们若走了，他必会跟在无崖后头溜进去……”

    路过揽住她的腰往回走，道：“你以为我们就算盯在这里，就能挡住他吗？好妹子，陪我去歇息吧。”

    两人回到内室卧房，巫行云瞅着四下没人了，才小声说道：“大师兄，你道他们若……”

    “嘘——”路过按住了她的唇，煞有介事地低吟了一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巫行云愕然道：“大师兄，你在说什么？”

    路过微微一笑，冲着轻微拂动的纱帐又继续说道：“听人闺阁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朋友，还不出来吗？”

    巫行云脸色一沉，立即瞪了过去，手上运力，戒备着要施手杀人。路过握住她的手，道：“放心，不是敌人。”

    纱帐微动，屏风后头走出一个人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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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 兄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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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在屏风后的人形容有些狼狈，一身黑衫也有些破损，沾着灰尘。但他眉宇间依然一股傲气，仿佛生就带来，任何逆境都无法折损，即使身穿残衣满蒙灰尘，也无法遮盖他本身的出尘气质。

    这些人，八年不见，一个比一个活得锐气了。

    就是有些倒霉而已。

    “大师兄！”巫行云低声喊着，已经认出了来人，提醒他这人是无崖子要的，应该帮无崖子捉住此人，让他押解回夏州。

    此人正是逃亡中的赵正。路过虽然对他不喜，但也还颇有些同情。

    “赵兄既然信得过我们，我们怎么能作此背信弃义之事。”告密者什么的，他是不屑做的。

    赵正感激道：“多谢路兄。”

    路过道：“先别谢的太早。无崖的能力我是相信的，他既然说你是逃到了缥缈峰，那就必然不会错。同样，他既然来找人，就不会空手而归。你有本事跑到这里来，还是趁着他还没发现，赶紧离开吧。这里你躲不了太久的。”

    他才这么说着，无崖子的声音就从外面传来了，温朗柔和。

    “大师兄，石室机关重重，却为何空无一物？”

    赵正脸色一变。路过冷笑道：“想必是你武功已臻及至，对本派武学不屑一顾罢了。”他说着示意巫行云留在房里，他则出门去迎无崖子。恰好在门外阻住了要往里来的无崖子，慕容燕钊则面无表情地跟在他身后。

    无崖子依然表情柔和地道：“我没看到有什么武学秘籍。大师兄，莫不是你藏了赵正在里面，被我们识穿后，又帮他溜走了？快快让他出来吧。”

    路过心念一动，他与无崖子怎么讲也是同门师兄弟，他又抢了他的意中人，实在已经是对不住他，再跟他做对，似乎不太厚道。赵正这个落魄王孙对他毫无用处而言。且北宋仁君已经继位，盛世已是指日可待，他的复位之梦，镜花水月而已。

    路过正心旌动摇间。身后忽然有脚步声音。路过识别是巫行云在走动。路过心中一惊，惊出了满后背的冷汗。自成婚之后，巫行云脾气虽然还是暴躁，但对他却是柔顺了许多，对于赵正之事。她虽然偏向无崖子，但他既然已经发话要帮，巫行云必不会反对，绝不会因为无崖子一句话，就自动暴露出来。

    这些想法写起来颇多，但于路过当时不过是电光火石之间，他立刻就意识到无崖子正动用着“搜魂大法”，扰人心智神。

    路过暗暗调息定神，扶住身后的门环，阻止巫行云出来。这边回无崖子道：“无崖，你在瞎说什么！”他这句话一落下，门环后面传来的力顿时卸去，看来对巫行云已经起了作用。路过稍微放下了心，继续说道，“你我兄弟一场，虽然有点误会，但身为大师兄，我怎么可能帮个外人？我念在你我同门，逍遥派与灵鹫宫本就是一脉。本派禁地不拦阻你。怎么，现在要变本加厉连我与你师姐的内室卧房也要搜了么？”

    他说到最后，已是语气有些严厉。无崖子对巫行云钟情敬重，一听他这话。立刻止住了脚步，反而后退两步，道：“若没有，那是最好。”他拳头在身侧握起，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出来，“姓赵的狼子野心。若留他下来，将来必定大患。大师兄若看到他，还是小心点的好。”

    无崖子与慕容燕钊来了又走，路过背上的汗是湿了又干。当初在选择武功时，他若想到有一天无崖子会变成这样，那个会“北冥神功”的人将来会变成他的对手，他到底还会不会坚持小无相功？

    人在知道后悔时，往往后悔都已经晚了。路过虽然无奈，明明一向明哲保身，结果反而树了这么大强大的敌人，但凡事往好的方向去想，总是不错的。例如，有了这么强大的敌人，他忽然觉得这个天龙前传过了这么多年，总算有些乐趣了起来。

    无崖子要向巫行云证明她选择他是个大大的错误，要证明自己比他强比他厉害，有了这志向，将来指不定会掀起多大风浪。他若不接他这战帖，似乎太窝囊了些。无崖子是皇孙贵族，想要复国，眼下他身后也有这么一个新鲜出炉的皇孙，比无崖子有希望多了。

    赵正在门后把路过与无崖子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中间那一次惊险的“搜魂大法”他虽不知，却也察觉有异，因此对路过谢了又谢。

    路过道：“无崖刚才是不确定之下的试探，他若再来，就必然没这么好打发了。灵鹫宫实在不是你该久留的地方。”

    赵正在朝堂斗争上被无崖子一招打得趴下，自然知道他的厉害，谢过路过之后，许个空头支票，表示将来必定报答大恩，旋即离开。

    路过提醒他道：“你此去若是往东投靠辽国，不如刚才就直接跟无崖走了，免收这一路奔波劳苦。”

    赵正也不是笨蛋，路过这么一说，他立刻就明白了。无崖子早就摸清了他的思路，所以才能一路追来。他此去辽国，正是落入无崖子张开的口袋之中。但是西夏与大宋都已经没有了他的立足之地，北方的辽国是唯一能够与大宋抗衡又能叫西夏臣服的国家。若此路都不通了，他还有哪里能去？若是逃居海外，那就真的变成苟延残喘的逃亡，复国大计怕是此生无望了。

    他正沉吟间无计间，正听路过说道：“你若信得过我，我给你指点一条明路。与其北上去投靠辽国，不如南下去大理。大理偏安小国，你若说明身份，他们必不敢收留你。但大理过地形多山多林，你可暂居落脚。无崖必定想不到你去了那里，等他的追踪淡了远了，到时候你再想去哪里都没问题。”

    后来无崖子果然又来了一次，但赵正已经走了，路过应付起来更加没了后顾之忧，无崖子也就毫无办法也言，最后坚持了几天，把缥缈峰几乎搜了个遍，最后空手而归。只不过，经此一事，无崖子对路过的心结更大了。

    这件事情一了，路过就又带着巫行云回到逍遥峰，把灵鹫宫交给红豆等几人打理。他吩咐她们一定要谨记开放的政策，无论有谁拜山，都要礼貌周到。若有人又来觊觎后园的石室，更加没必要阻拦，让他们自己去闯机关去，闯得过就去，闯不过也生死不尤人。

    逍遥子没什么变化，只是知道了无崖子的事情后，给路过与巫行云讲了一个故事。故事很简单，就是当年他捡无崖子回来的经过。

    “无崖当时已经快一岁了，虽然不会走路，但爬起来却相当顺溜。一见到我，就爬了过来。逍遥峰下无人，不可能专程有人把小孩扔到这里来。我见他襁褓不新，新泥压旧泥，知道是有人可以而为。我本不想理会……行云，是你见他可爱，抱起来了就不想放，硬要带他回来当弟弟。”

    逍遥子声音低沉缓和，陈年旧事娓娓说来，明明陈述得没有半分感情，却是让人忍不住心潮动荡，想往着当初那至纯的幼年。再加上最后似有若无的一点微叹，弹得几乎忍不住潸然泪下。

    他只说了这些后，便再也没有说什么，对路过与无崖子的冲突提也不提。

    巫行云满脸难过，红着眼眶望着路过。

    路过有些不忍，轻声问道：“你可是后悔了？”

    巫行云用力地摇头，想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路过轻拍她背，道：“无崖是个聪明人，只是年纪还小，等他稍大了就会明白感情之事不可强求。况且有秋水在他身边，他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逍遥子这么说，无非是想让巫行云记着两人的情谊，就算不是男女夫妻之情，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弟情。就算路过与无崖子相处时间没那么长，但他既然娶了巫行云，就该看在她的份上，将来无崖子若做了什么错事，也要多包容原谅他。

    路过虽然明白逍遥子的意图，但是却不大懂他为何要这么提醒他们。无崖子聪明能干他知道，原著中的无崖子所有聪明都拿去风花雪月了，感情上又优柔寡断，顶多就是一个世外高人型的传说。就算人的经历有变化，但性格却是固定的，爱风花雪月又优柔寡断的人，不可能有什么魄力，没魄力的人，不足为惧，他们做不出什么事来。

    因为山下有了无崖子，逍遥峰再也不可能像当初那样与世无缘。路过一边练着武功的同时，了解着山下动态，偶尔也会去浅浅涉及些无崖子所擅长的各种杂学，只是浅涉了解而已，毕竟最主要还是得把功夫练好。

    巫行云绝对是个天才，路过没想到“天山六阳掌”真是她用真气逆反所练成。当巫行云一出手，掌中滴水成为细冰时，路过看的目瞪口呆。

    巫行云非常得意，道：“这下你愿跟我一起练功了吧？”

    路过这才明白，原来这丫头对几年前他“抛弃”她去同李秋水一同练“白虹掌力”至今还耿耿于怀。路过哭笑不得，连连摇头，道：“我什么时候没和你一起练功了？”

    逍遥峰上就两个大活人逍遥子那个半活人不算，他不同她练还能和谁练？有时候女人的小心眼他还真是无法理解。(未完待续。)

    PS：  本来还想努力混全勤的，结果才第三天就掉链子了。谁能理解我点作者后台点了一个小时都点不进去，眼睁睁看着时间变成00：00的忧伤啊~~~

    卧槽，要不要这么准时，过了00：00就进来了？这么忽悠我通往全勤的道路，这样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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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 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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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六阳掌”能练了，路过自然是兴致勃勃地学了起来。别的不说，就“生死符”这玩意儿，就是极有意思的暗器，他至今为止还没练过什么暗器呢。

    真气逆转说着容易做着难。就好似一条单行道上非要重新开辟半边来使之成为双行道。双行路上车辆往来，想要不撞车，那还得靠运气。

    幸运的是巫行云已经成为试验成功的小白鼠，路过要做的就是按照她的方法复制。两人内功虽不同，但都有“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的底子，也算大同小异。要复制成功，并不是那么困难。

    这事虽好，路过却有些淡淡的遗憾。周围的人都在推陈出新，他却老是只能跟着学。总有一天，他也要自己创出“路过特色”的武功才行。

    随着他掌心滴水成冰，弹指射去，连裹着厚厚羽毛的飞鸟都穿透而入了。路过满意地拍了拍手，捡起倒霉飞过的大雁，要当作晚上的加餐。

    大雁在地上翻滚，尖尖的嘴喙努力歪着往后在自己身上啄来啄去，就差要把脖子都扭断了。路过摊手运功，在它身上轻轻一拍，内力穿透，便将它体内的“生死符”给化●，解了。

    巫行云拍着手跳过来，竖起大拇指笑道：“大师兄，你连鸟的穴道也懂呀？”

    路过道：“你身边若有一只病怏怏的鸟，你也会变成专家。拿着，晚上烤大雁肉吃的。”

    巫行云肩膀上的鹦鹉顿时不高兴了起来。但不高兴也没用。路过说的事实，这些年过去，这只鹦鹉就没有半点好转过。路过虽然很希望它就这么半死不活下去。这样没能力把他忽然“搬运”到其他地方去。但是老看着它这么病怏怏的，也实在是让人头疼，尤其它一身伤还是他亲手打的。

    看吧，现在就连他说了这种话，这鹦鹉恼羞成怒了也没气力扑过来对他“拳拍脚抓”。路过觉得庆幸，却也觉得遗憾。

    倒是他手里的大雁好似听懂了他的话，连连挣扎了起来。巫行云笑眯眯地接过去。把大雁的挣扎当好玩，翅膀伏在她脸上颈上，挠得她格格笑着停不下来。逐渐脱去青涩而变得成熟妩媚的女人偶尔露出这种纯真的小女人模样。那更是别有一番风致。

    路过微笑着看她笑，伸手摸了摸被大雁吓得飞到自己肩膀的鹦鹉，对于自己将会老死《天龙八部》的结局再次有了深深的体会。

    无所谓，在哪里不是活。娇妻美眷在侧。还是个情投意合的，神仙般的日子，想离开的人是白痴。

    “行云，这两天收拾下包袱，我们下山去吧。”路过揽着巫行云在漫天彩霞里往回走。

    “下山？为什么？”巫行云觉得奇怪，昂起头来看着他。她有个潜台词，只不过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问出来。她以为他们躲在逍遥峰上，是因为这里有逍遥子的庇护。无崖子对路过再不满意，却不敢对逍遥子不敬。只要逍遥子在世一天。路过与无崖子就不可能真正打起来。

    巫行云之所以这么在乎无崖子，那是因为这几年，在路过练天山六阳掌小有所成时，山下的无崖子却是已有大成。他与慕容燕钊北平回鹘，大胜而归，又往西继续收复周围余部。几年之间，西夏国土西扩北延，完全扼住了中原往西要道。同时又韬光养晦对宋辽都释放友好诚意，继续称臣俯首以麻痹两国。

    在国内，无崖子也极懂休养生息之策，教西夏农耕经商，让西夏逐渐富强起来，与宋辽成为三足鼎立之势。西夏国主李德明也在无崖子的帮助之下，制定了一套皇帝礼仪，还立了皇太子李元昊，对内一切仪仗都是皇帝规格，只有在宋辽两国使者来时，才暂时换下。宋辽两国只要西夏还服帖，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路过感叹无崖子能耐的同时，也掐指算着。西夏的开国皇帝是叫李元昊，这个李德明看来也就只是关起门来过过当皇帝的瘾。只是李元昊年纪好像也不小了，西夏称帝变国家，估计没多久了。

    这些成就与路过靠老婆才在武学上取得的一点进步比起来，那是天壤之别，照常理巫行云早就该后悔莫及了。但她从来没有过，只偶尔担路过会不会心理不平衡。

    路过怎么可能心理不平衡？在他看来，无崖子撂话比试，那是无崖子自己说的。他一个情场败将，想要挣回一口气，随他去。路过犯不着跟他一般见识。最好是无崖子在那里忙得团团转，处心积虑想打败他，他却全部当回事，在这里逍遥快活。要对付敌人，这种法子实在是最解气。但可惜，无崖子不算是敌人，路过懒得与他争斗的同时，也是忍不住想遗憾地叹口气。

    只不过，不遭人嫉是庸才，但不避人嫉那就是蠢材了。路过虽然没想过要和无崖子一争高下，但也不能任由无崖子一个人发展壮大，否则，等将来无崖子要来对付他时，他就只有缴械投降的份了。

    所以，“生死符”练成，也到了他该下山的时候。他对无崖子那种追求王侯将相的功名没兴趣，蝇营狗苟混官场，生杀大权还都掌控在别人手里，这种事情，他没兴趣。若能凭借一身武功浪迹江湖，快意恩仇的同时，还把别人的生杀大权掌控在自己手里，那才是精彩。原著里，灵鹫宫掌管三十六洞七十二岛，靠的就是“生死符”。至于虚竹后面能够以德服人，那也是因为众人先受了“生死符”的苦，才能感受到虚竹给他们的甜，否则，小和尚再慈悲为怀，恐怕也是无济于事。

    天龙八部改动得到底怎样，路过没办法确定，但对于灵鹫宫这一点，他却欣然愿意保持。这一百零八洞洞岛岛的，遍布周边，就当他周游天下，顺便收了一些虾兵蟹将当小弟好了。

    逍遥子知道他们要下山后，依然没有多说什么。这些年他在逍遥峰头坐忘，已经越来越向神仙方向发展了。有时候同路过对话都高深无比，想的问题更是让路过不知该何言以对。例如，逍遥子望天时间久了，就问什么如果天上真的有神仙，那是不是一直俯视着他们这些芸芸凡俗众生。若是这样，那他们的人生在神仙眼里大概都是一粒尘土沙粒。

    人要怎么才能脱离这种人生？

    这种境界，路过是无法体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就算如今的生活只是黄粱梦一场，谁说在梦里的喜悦不是喜悦？只要不从梦里出来，梦里的喜悦那就是喜悦。

    逍遥子望着路过叹了一口气，又伸手在他额上敲了三敲，摇头叹道：“冥顽不灵，就算再有点石成金术，也不过是顽石一块。”

    路过满脸黑线，在心中狂汗。怎么逍遥子自己想成仙不说，也还想来渡一渡他？逍遥子还真把看得起他，把他那些故作高深的言语真当作了有悟性的表现？

    路过诚恳地道：“师父说的是，弟子尘心太重，的确是朽木难雕，顽石难点。”

    逍遥子摇头道：“怪不得你。梦中人总是不知道自己身在梦中，为师没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能力，只盼你好自为之。你此去下山，我们师徒难再相见，来来来，让为师看看你修为到哪一层了？”

    路过闻言大喜，最近几年，想请逍遥子指点武功，那真是越来越难了，难得他居然主动开口了。

    “是！”路过摆个架势作揖敬礼，道，“请师父指点，弟子得罪了！”

    他边说着，出手就是一招“阳春白雪”。难为他刚刚练成了“天山六阳掌”，自然要请逍遥子指点了。

    六阳掌真气阴阳相合，若是比例不同，即使是同一招打出来的劲力效果也不同。他与巫行云一直在探究真气逆转之术，逍遥子也知道，如今见他居然真的练成了，不禁也是点头赞道：“不错。方死方生，方生方死，阴阳生死，的确如此。让为师看看你内力如何了？”

    路过修习三种内力，糅合起来，变成上中下三层。“神照经”在最底层，至精至纯有着融合一切的功效。“小无相功”居中，无形无相是个兼容平台，贯穿内外。“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刚猛热烈，是对外出招御敌之绝佳。

    本来打不着干系的三种内功，经他修炼之后居然天衣无缝般地结合在了一起，逍遥子面露微笑，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只是物极必反，刚极易折，这潜伏的危险，你以后要多加小心。能不能渡过，就看你的修为了。”

    “什么潜伏的危险？”路过心中一惊。三种内功一起练，虽然配合得极好，偶尔他却也是有些心虚，会不会来个什么真气反噬之类的。

    逍遥子道：“你想借‘神照经’的功夫来避过‘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的散功时期，却不知各种功夫都是长短相长，存在即是由它的道理。此时我没有亲历，无法说得清楚，但将来若真无法散功，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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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临行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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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瞠目结舌，逍遥子这说了等于没说。他为何要散功？“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的缺陷就在于每三十年一次的返老还童加散功。返老还童很不错，散功却太过危险，所以他才试着看能否改进。

    但无论如何，能得到逍遥子的连声称赞，他还是非常开心，拼尽全力要把自己所学都发挥出来，好让逍遥子都来指点一番。

    起初路过还抱了一点点侥幸，有没有一点点可能，他能想办法赢逍遥子个一招半式，但几招下来，他基本就想都不想了。逍遥子的功夫实在是深不可测，且浑然一体毫无破绽可言。两人往来过招，逍遥子只是兵来降挡，水来土掩，好像全不费力。

    渐渐地，逍遥子的神色逐渐凝结了起来，不敢置信地继续摸了摸路过的底，仿佛确定了什么事情，似是惊疑又似担忧，竟开始主动发招。

    他一发招，路过自然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饶是如此，还是有些手忙脚乱，但逍遥子目的不在打压他，所有攻势都恰好比他能反应的程度多了一点点，目的就是要激发他的潜力。

    试探了几招后，逍遥子忽然撤手撩袖，主1★，动结束了这一场试招。

    “师父……”路过不是瞎子，逍遥子这前后态度的变化他看得一清二楚，只是在他绵绵不绝地攻势之下，应付尚觉得有点困难，哪里有什么精神去询问？因此，逍遥子一停下来。他就迫不及待地要把问题问出来。

    “师父为何表情凝重？”

    逍遥子打量着路过，像不认识他似的。一派高深地也没有说话，就那么表情淡淡地看着他。路过一头雾水。心中狂喊：我就是在问你为什么表情凝重，不是叫你更加凝重啊。

    逍遥子摇头吟了一句，道：“梦里不知身是客。”边说着，身子飘起，让人来来不及看到他的动作，他人就已经飘到旁边山崖之上的大石头之上，落下之时。已经是规规矩矩的打坐姿势，望着天边的金色晚霞，又吟出下句：“一晌贪欢。”

    路过举手缴械甘拜下风。他与文艺青年没法交流。

    “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情到底是什么？从哪里来，又会到哪里去？”逍遥子没回头，落日熔金中。变成了他标准的“坐忘”姿势。

    切！还以为你老人家字典里就没这个字呢。路过心中嗤了一声。问道：“那师父有什么结论？”

    逍遥子又道：“世人都说‘打是亲骂是爱’，打和骂为什么会让人感受到亲和爱，这实在有些难以理解。我们习武之人习武一生，飞花走石信手拈来，无不是杀人利器，取人性命都在一念之间，为何没人说武功有感情？”

    他说到此，停顿了一下。好似真的相当困扰。

    路过清咳了一下，让自己也跻身于文青队伍。道：“或许区别在于打与骂都不是为了伤人性命，而武功若为了伤人，也不能称其为武功了。”

    “不是为了伤人？”逍遥子慢悠悠地重复着，速度堪比天上那凝住不动的云彩，似乎连风吹来也不会动一下。“常言道‘日久生情’，到底是武功没有感情？还是只是没人说？”

    他说着，忽然伸手张起宽袍，有如雄鹰展翅一般，周身气脉流转，映照着彩霞似乎空气都有些扭曲了。这气流甚是压迫，足可见逍遥子内功的深厚，路过不觉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差距实在是太远了。

    他不由自主地往后两步，才能勉强站立，很用力地去看着逍遥子的动作招式。那招式说不出什么复杂，看起来就是普通的运功而已。但往往越是平淡无奇的东西，越是会有出人意料的结果。路过不愿错过一招半式，很用力地盯着，很努力地记着。

    逍遥子忽然转过身来，轻喝一声：“接我一掌！”他双手前推，排山倒海一般的真气顿时朝路过压来。这一招意外，路过措不及防。幸而他在学习逍遥子的招式时，周身真气也自动跟着运转，此时要用，想也没想挥起双臂向前，也将真气发出阻挡，同时退后两步，想化解逍遥子的攻势。

    哪知道，他一掌推出时，仿佛全都打在了空无之地，发出的真气杳然无踪。逍遥子的掌力扑到时，他本以为需要用力抵抗，结果力气发出去后，却不由自主反而一个踉跄，差点扑到在地。

    逍遥子那排山倒海一般的掌力，落到实处竟然毫无力道。

    路过忽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意味。那刹那间，不知为何，竟然想起了逍遥子的师妹。他想到了在悬崖边第一次见到那么艳丽近妖的女子，又想到了那个在悬崖下的山洞里，那个一夕之间变得苍老的白发老妪，为了不知名的爱情，困了逍遥子一生，同时也困了自己一生。

    忽然之间，他仿佛有些明白逍遥子到底是在追求什么了。一生逍遥无所待。逍遥子从名利场中来，从情爱恨中过，最后将这些全都抛在了身后。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迷迷糊糊中，耳边似乎又飘来逍遥子咏唱出这么一句话来。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路过无意识地跟着重复了一句，忽然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在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所做的那个梦。

    那个时候，他还在现在，大概还在睡觉，所以高枕着枕头做着白日大梦。梦中那个对他情深七世无悔的女子，最后却害得他这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好青年下了地狱，最终与黑暗为伴。这和逍遥子的师妹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逍遥子的师妹比那个倒霉催的女人要良善多了，不至于把逍遥子逼疯。

    路过有些疑惑，这多年以前一个屌丝傲娇的白日梦而已，怎么现在居然还能想得起来？

    这念头一起，刚才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顿时就弱了不少。路过甩头定了定神，望向逍遥子。

    逍遥子看到他的眼神复又清明，也不知是欣慰还是遗憾，似有若无地叹气一声后，又重新坐回了大石头。

    路过问道：“师父，师叔……的名讳是什么？”

    路过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忽然想起问这个，逍遥子的师妹叫什么，他明明早就知道了，他明明想问的是，刚才那没有杀伤力的一掌叫什么名字，他从来没有见过。

    逍遥子有些意外，回头看了路过一眼，随即垂下眼眸。这一次，他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叹了一声，好像很无奈，又很无力，好像在对什么人说：“我认输了。”

    “你师叔姓金，名落霞。”

    随着逍遥子这低缓的一句话，天边收尽了最后一缕金色的落霞。

    这高来高去的对话，在路过临走前，臻志极致。

    逍遥子道：“今日一别恐难再聚。你我师徒一场，我送你二字，待年深日久后你若能想起，说不定能助你一臂之力。”

    “师父请讲。”路过满头的雾水就差变成倾盆大雨下下来了，但秉承着“尊师重道敬高人”的态度，他还是恭恭敬敬地请教着。

    逍遥子的两个字是“坐忘”。

    路过听到时，差点闷出一口血来。逍遥子不会是想报复吧？他当初看着逍遥子的状态，就给起了这么个名字。“坐忘”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十分清楚，只是觉得这实在是个好词，而且极其符合逍遥子的状态，到后来才忽然想起来，似乎在《倚天屠龙记》里曾经出现过这么一个词，昆仑山的坐忘峰。当初时觉得这个名字十分妙，也不知道妙在哪里。

    逍遥子居然让他也去“坐忘”，天天坐在石头上望天发呆？

    这是浪费生命吧？

    真的，他其实很期待逍遥子这种世外高人能给他一个“救命锦囊”，让他到时候再打开来看，也好过现在就不留悬念地给他一个“坐忘”。

    不过都无所谓了，路过依然恭恭敬敬地表示感谢：“多谢师父。”

    “师父，我呢？有没有什么字送给我？”巫行云与逍遥子是相处最久的，此时要离别自然也是最不乐意。但路过要走，她当然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见到逍遥子不理她，反而赠字给路过，不由得有些不乐意了。

    “你？”逍遥子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路过，微微一笑，道：“不妨随心而行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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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 巫行云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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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逍遥峰这一年，路过已经四十了。逍遥人生从这时候开始，似乎稍有些嫌晚。穿越的人生从这时候开始，那更是老之又老了。但没办法，人生就是这样，若逍遥得早了，最后往往都逍遥不起来。

    路过好不容易学到一身立足江湖的本事，不做点为祸江湖的事都觉得对不起自己半辈子辛苦。巫行云也不是什么心地善良之辈，因此，两人一起行走江湖，好听点说他们是路见不平，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好管闲事。偏偏又都不是什么主持公道的人，全凭心而行，看谁看得过眼就帮谁。两人此前从未在江湖上露过面，一出手就不同凡响，因此，不需多久，亦正亦邪的名头就出来了。江湖人一听他二人到来，都纷纷远避十里八里，生怕遇上了。

    经历过“路大侠”的侠名，《连城诀》里更是借医术沽名钓誉，虽然大侠没当几年，但路过早就厌倦了那种日子。真要当坏人，他还不敢以身试法，怕被武侠世界里“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定律所定律掉，但这种亦正亦邪的角色，他却是喜欢非常。尤其是偶尔在酒楼吃酒，听着旁边的人口沫横飞地讨论他的事情，又是骂又是赞，却不知道他就在身边。当他听到一句“滥杀无辜”的骂声后回头说一句：“多谢夸奖。”那时候，看着说话人脸色顿时变黑，他再一出手把人吓得屁滚尿流。那种得意畅快，真是怎么形容都不为过。

    尤其又有巫行云这个原著钦点的灵鹫宫老大一路护驾，娇妻美眷在旁，江湖路真是舒适惬意，三十六洞主和七十二岛主那些魑魅魍魉也都收复得极为顺利。

    唯一的麻烦还是无崖子。

    无崖子在西夏混得极好。路过本来想着他就是不服气而已，只要挣回一口气心理平衡就好了。但没想到的是，自从知道他们下了逍遥峰后，无崖子居然数次派高手截杀他。只不过路过与巫行云武功都非等闲，路过还是个能不吃的亏绝对不会吃的人，无崖子居然敢派人扰他。他自然也不会客气。“生死符”祭出去后，无崖子派来的高手就都成了他的小弟。

    这样的人生很不错，快意恩仇的同时，还有个仇人恨你恨得牙痒痒。却拿你没办法，时不时来当当调味料。但无崖子总归不是外人，巫行云每每得知无崖子居然如此不顾情谊时，又是气恼又是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老婆心情不好。路过也不好表现得心情好，而且被无崖子这种人盯上了，食不安睡不稳的也是个折腾事，

    所以，路过决定，杀了巫行云，一劳永逸。

    要杀巫行云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这一年，两人闯荡江湖已经有七个年头了。灵鹫宫收满了一百零八个小弟，已经可以组成一个军队来对抗无崖子了。但真正的问题关键却是，这一年。巫行云三十六岁了，正是她练功三十年到返老还童的时期。

    在太行山南麓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庄园里,巫行云正在练功。时已入冬，但黄叶还未凋零，却先落了雪来。雪后的晴天极好，天空一片蔚蓝如洗，周围或青或黄的树叶草木被白雪半裹，也是十分漂亮。

    只不过，这些景致看起来，都比不上练功的美女可爱。路过悄悄靠近时，巫行云正练功到关键时刻。心无旁骛。只见她周身被白雾缭绕，隐约可见黑发黄衫，像是云雾里的仙女一般。

    过了一会儿，白雾中传来骨骼咯咯作响声。有如爆米花一般。

    路过知道这是骨骼在抽长的缘故，虽然这种有违生理规律的事情至今还是觉得匪夷所思，但既然存在了，就当它是合理的好了。只是，尽管当作合理，但他还是觉得心里发毛。这种一夜从熟女变萝莉的违和感。真的邪门得让人发毛。

    “师姐，原来你躲在这里，让小妹好找。”温婉柔腻的声音传来，真是好听极了。这么好听的声音，路过还真就只听过一个人的。

    “你怎么会在这里？”巫行云的声音响起，明显紧张了。路过心中略略叹气，觉得自家老婆跟别人比真是差远了。

    李秋水笑了一声，道：“小妹等了这么多年，就等着师姐你返老还童的时间。现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不在这里，却又应该在哪里？”

    巫行云冷哼一声，有恃无恐道：“你以为我武功散尽就会怕你？大师兄就在附近，我劝你还是量力而行。”

    路过微微点头，有些满意，被老婆这么依靠着，身为老公，他觉得很有面子。

    李秋水“扑哧”笑道：“师姐，看着你鼓着腮帮子虚张声势，可爱得连我都想好好疼疼你，大师兄想必更是疼到心坎里去了。”

    巫行云陡然哑口，脸色难看至极，很努力地想把鼓起的腮帮子收回来。但奈何气性在这里，就是收不回来，再加上白嫩嫩的婴儿肥还没消，水嫩嫩地像能掐出水来，双颊涨得通红，真的……就是像两个红苹果呀。

    路过一直好笑地盯着她，打从心眼里赞同李秋水的话。大姑娘凶巴巴的很不惹人爱，但是小女孩这种表情，却真是可爱得不得了。虽然喜欢老婆长大后的柔情模样，但是天底下有几个人能有这种机会，亲眼目睹老婆小时候萌萌哒的模样？他自是百看不厌。若不是怕被怀疑有恋童癖，他真的心痒难耐地想扑过去咬两口。

    还好李秋水接下来的话提醒了他，又把他拉回了现实。他现在是在暗处，是不该在这里出现的人。不然，如果被发现了，所有戏都没法唱了。

    李秋水又笑道：“师姐是不是觉得失算了？你不想让大师兄看见你如今的模样，不愿意在你功力恢复之前见到他，所以你们约定了一个月后在函谷关相会。大师兄早就出发了，现在恐怕已经出了并州，你以为我不知道？”

    巫行云向四周看了一眼，哈哈笑道：“你真以为大师兄已经走了？那不过是麻痹你们！无崖不念同门之谊，几次要置我和大师兄于死地。大师兄手下留情留得次数也够多了，再不发威，你们真当我们好惹？大师兄知道你们一定会趁着我返老还童时期倾力追来，所以才故意设下圈套，你果然上当了！”

    路过脸上笑容更深，心里暗赞一声：知我者，老婆也。不知我者，老婆也。

    只不过，这老婆在感情上似乎还是慢了半拍。无崖子想杀的人从头到尾都只有他，至于要杀巫行云的，那自然是非李秋水莫属了。

    路过其实是无奈的。他还以为他解决了巫行云与李秋水之间的仇恨，没想到只是换了种方式而已。

    李秋水道：“你真以为我会怕大师兄？事到如今我谁都不怕！是你们害了二师兄，我今日非杀你不可！你瞧大师兄救不救得了你！”

    李秋水说着，挥起掌力就朝巫行云扑过去。巫行云看着李秋水扑来，知道路过的名头吓不走她了，转身就跑。只不过她如今正是返老还童时期，今天只是第四天，她才不过十岁的功力和身体，比之李秋水那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李秋水只一掌，就把她劈得趴下了。

    “师姐，不是我想杀你，实在是你非死不可。”李秋水一掌留了一分力气，把巫行云打倒在地，要叫她死个明白。“我和二师兄好好的，若不是你，他怎么会变成那样？”

    “秋水！”正当她准备下重手时，一个白色身影飘了进来。

    “二师兄？”李秋水脸色一变，手掌一松。巫行云磕到在地，呛声不止。

    “你做什么！”来人正是无崖子。他大喝一声，在看到巫行云的那一瞬间愣了一愣，显然没有多少心理准备。李秋水却趁着他这一愣神的功夫，手中掌力吐出。可怜巫行云一口气还没有喘过来，顿时就再也没法喘气了。

    无崖子终于回过了神，立刻一掌挥过去。李秋水不躲不闪，被他这一掌打飞，然后摔掉在地，连连吐血。

    无崖子抱起地上的巫行云，回头朝李秋水怒吼道：“你做了什么？”

    李秋水挽起白袖抹掉了嘴角的血迹，凄然笑道：“我做了什么？我杀了她！”

    无崖子按着巫行云的手腕，察觉果然没了脉息。他本通医术，此时更是不容细想，立即帮她运功疗伤。

    李秋水从地上爬起来，看着拼命往巫行云体内输真气的无崖子道：“没用的。她现在只有三年的功力，连我一掌都抵挡不挡，更何况两掌。她心脉尽断，早就一命呜呼了。二师兄，她已经死了，你还要和大师兄斗吗？”

    无崖子不理会李秋水的质问，紧皱着眉头往巫行云体内输送真气。但巫行云身子瘫软，别说是要等他输送真气，就是坐都坐不住。无崖子一边扶着她，手一松她又软倒在地。

    李秋水不甘心地道：“她到底有哪里好？你要这么念念不忘！这些年我在你身边，你就看都不看我一眼，我才是你的妻子！”(未完待续。)

    PS：  心急火燎地赶了个截止日期，之后才有时间来码字，所以更新晚了点。

    不知不觉，天龙八部前传居然写了这么多，照之前的世界进度，这个篇幅都可以结束了，但这个世界的故事却才刚刚开了个头。

    我在反思这放慢的节奏到底好不好，照这样写下去，光天龙八部这个世界就可以写成大长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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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 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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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知道巫行云心脉已断，脉息全无，温软的身子也渐渐在掌下变得冰凉，无崖子却仍旧不肯放弃，努力地将内力送入她体内。

    他身负“北冥神功”，一身内功真如大海般浩瀚无边，天下无人能敌。但尽管如此，尽管他拼尽这北冥一般的内力，死掉的人就是死掉了，是他无论如何也救不了的。

    时间有多重要？错过火车的人会告诉你一分钟有多重要，错过飞机的会告诉你一秒钟有多重要，这时候的无崖子，大概会告诉你，毫厘之间，有多重要。他只来恍了这一会儿神，该是阴阳两隔的就是阴阳两隔，任凭你骂老天骂得要死，它也是不会多看你一眼的。

    “师姐，师姐……”无崖子一般输送着内力，一边压抑着低吼。

    李秋水在一旁笑过骂过，最后也是一笑双泪流。

    巫行云此时只是十岁的模样。十岁时候的巫行云，对无崖子与李秋水都是爱护有加，是他们的保护神，那时候的他们绝对想不到多年后会有这样的结局。

    真气耗尽也无法救得了巫行云，无崖子绝望了。他抱起巫行云，抬头狠狠瞪着李秋水，怒吼一声，“你为什么要杀她！”同时欺身过去，一掌拍向李秋水，竟然是想杀了她为巫行云报仇。

    路过本来默默地看着，看到这里也差一点冲出去要救李秋水一命，还好及时按捺了下来。李秋水本来也为巫行云的死掉着泪，说一点都不后悔，那是不可能的。但被无崖子这么这一吼，她仅存的悔意顿时烟消云散，也跟着嚷了回去：“你要杀我？为了她你居然连我也要杀？就凭这一点，我为什么不杀她？这些年你为了她跟大师兄斗气，斗来斗去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你还是逍遥峰上那个光风霁月的二师兄吗？就算你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都认了。可她嫁给大师兄，却占着你的心。你既然娶了我。却一心一意只想着她。你若你是我，你会不杀她？想杀我，有本事你就杀！”

    无崖子自知理亏，这一掌根本就拍不下去。停在了李秋水的额前。倒是李秋水心灰意懒之下，自寻死路，偏向激得他动手。

    无崖子颓然一声，重重甩手，抱着巫行云转身离开。留下李秋水在后面哭得泣不成声。

    路过一看戏看得差不多了，也该自己出场了，于是绕到大门冲了进来，恰好碰到出门的无崖子。

    两人一个照面，无崖子愣了一愣。路过也故意愣了一愣，一看无崖子怀中的人，立刻喊一声：“行云！”说着便冲了过去。

    无崖子神魂颠倒，挡不住他着奋力一击，只觉得怀中一空，巫行云已经被路过抢了去。

    他定了定神。吼一声“把师姐还给我！”如同发疯的狮子一般冲了过来，全然没了以前飘逸出尘的模样。

    路过抱着巫行云后退，比他更大声地吼了回去：“你们把行云怎么了？”

    无崖子欺身靠近，身形陡然停了下来，喃喃地道：“师姐怎么了……师姐怎么了……”

    路过喝问着：“你们杀了行云？”

    无崖子又愣了一愣，依然喃喃道：“我们杀了师姐……我们杀了师姐……”

    路过瞧见无崖子情况似乎有点不对劲，有疯癫的征兆，些微有些后悔。他这一招药是不是下太猛了？

    哪知道无崖子下一秒就冲了过来，吼道：“是你杀了师姐！你既然娶了师姐，怎么不好好照顾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你跑去哪里了？”

    “我杀了行云？你怎么不问问是你逼得我们走投无路？行云待你有如亲弟弟一般。你却忘恩负义，见不得她过得幸福。”

    路过刚升起的一点点悔意顿时烟消云散，把巫行云先放一边，凝神对付着无崖子。这么多年过去。他内功精进不少，但是总归还是比不上“无崖子”的不劳而获。但这一次，无论如何，就算他再落败，败得再惨，他也不后悔当初放弃“北冥神功”。

    无崖子义愤填膺。胸中气闷。本来人怒极之时，功夫会打折扣，但似乎无论何事到了无崖子这里都成了有利条件。他就是生气也反而将一身功夫发挥得淋漓尽致，愤怒值满满地，发出的攻势更加难以抵挡。

    路过还是有点后悔，明明看着无崖子为巫行云疗伤耗费真气，已经耗费得差不多了，怎么他却还是打不过呢？

    “你已经杀了行云，现在也要来杀我吗？” 他怒吼一声，就赌无崖子的良知。

    好在无崖子还没有丧尽天良，一听到他这么说，顿时就停了下来。铺天盖地的攻势顿时烟消云散，这一冲一收之间，风浪激起他衣衫飞舞长发狂飞，最后都全都平静了下来。

    一般人若是强行收功，难免不内伤自己。无崖子却是说放就放，说收就收，这收放自如的功夫，让路过再次自叹弗如。这些年，如果前来追杀他的是无崖子本身，他真怀疑他能不能有那么次次好运都躲过去。

    “师姐已经死了，已经死了……”无崖子喃喃说着，忽然仰天大笑一声，“师姐已经死了，死了！我再做什么她也看不到了！”

    这么一说完，他顿时就奔了出去。凌波微步独步天下，他这一走，片刻功夫就不见了踪影。李秋水一见他已经离开，也不再管路过和巫行云，跟着追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当真是美好得恍如神仙眷侣一般。

    只可惜，原著里无量洞里的仙人舞剑，再也看不到了。

    路过有些怅然地看着他们的背影，想着巫行云都死了，无崖子总归该死心了。以后离无崖子远一点，麻烦事少一点。

    路过抱着巫行云进屋去，把她放在床上，好像她还活着一样。他自己则先去择了些药草，在炉火上熬着，然后回到屋里，与无崖子同样动作为巫行云运功疗伤。

    要救人，内功深不深真不是关键。功夫深才是关键。无崖子怎么会想到他那到处“拿”来的内功能救人呢？要救人，最佳选项当然要数他至精至纯的神照经了。

    至精至纯的内功从路过掌心源源不断地送入巫行云体内，“神照经”起死回生，连人死透了都能救活，但是真正受的伤却还是得靠药与人来慢慢养。巫行云心脉俱损，养起来颇会费一番时候，不过没事，他们最不少的就是时间。

    许久之后，路过头顶升烟，巫行云身子也逐渐回暖，掌心已经能轻微地感受到了她的心跳。路过心中稍稍舒了一口气，再接再厉。

    巫行云“嘤咛”地发出一声痛苦的**，想动一动身子。路过见运功已够，连忙收掌扶住了她。

    “行云，好些了没？”

    巫行云在他怀里略动了动，有些困难地睁开眼睛，凄惨兮兮地看着他，委屈地说道：“大师兄，我好难受，很疼。”

    路过柔声安慰道：“你受伤了，而且还伤得不轻，当然难受了。会喊疼是好事，你先躺着，我去给你端药来。”

    “我受伤了？”巫行云略疑惑地想了一会，忽然反应了过来，大叫一声，“是秋水！”

    “我知道。”路过打断她，“他们已经走了。以后无崖再不会对咱们这么紧追不舍了。”

    巫行云“哦”了一声，道，“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她说完这话，因为伤重实在是累极困极，本来准备要闭眼休息，忽然想起了什么，又霍然睁眼，惊恐地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边说着，转过身蒙头就往路过怀里钻，就是不想他看到她如今的模样。

    路过略叹气一声，道：“我就离开这一会儿你就遇到这种事情。难道你还要为了这一点小事闹这种无聊的别扭？”

    “这怎么是无聊？你根本不懂我的感受。”巫行云在路过怀里闷闷地说着。

    路过回答道：“你的什么模样我都看过了，我遇到你时你也就八九岁，现在不过就是回到那时候而已，还让我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呢。”

    巫行云还是钻在他怀里不出来。路过暗自继续替她运着功，想再替她舒软下筋骨，免得她这钻来扭去地弄伤了刚刚僵硬过的身体。

    “你若真不想见我，那就先躺一会儿吧。炉子上还熬着药，我去看看。”

    巫行云却抱着他不放，小声地问道：“真的……不要紧吗？”

    路过好笑地问道：“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呢？你若这样非避着我，我真有些怀疑他日我返老还童时，你会嫌弃我，到时候……”

    “我当然不会！”巫行云转过头来大声说道。她死而复生，身子还虚弱得很，就这一个转身就折腾得眼冒金星。幸好路过早有先见之明，替她舒活了筋骨，否则，这一下非得喀嚓扭断腰不可。

    路过微微一笑，握着她的手，柔声道：“那我又怎么会呢？”

    巫行云总算是红着脸点了点头，乖乖地躺下休息了。(未完待续。)

    PS：  后台收藏狂减，评论区有书友留言，质问我居然把巫行云给杀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居然写出了毒点。我的错，应该把事情提前说清楚。

    希望那些因为上一章而离开的人能够再回来看一眼这一章。主角是那种人么？虽然没把他定义成好人，但也不至于坏到因为怕麻烦就杀自己老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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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武功的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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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一举两得，说的就是路过。∑，巫行云什么都好，就是太好强。路过对此本来也无所谓，对她的好强通常都只觉得可爱，反正老婆好强，强出的结果他跟着分到好处，何乐而不为？

    只是，巫行云“返老还童”时期坚持要避着他，他实在是很有怨言。可惜巫行云拒不接受，无论如何也不准他在旁边。

    没办法，老婆的话明里不能违抗，他只好阳奉阴违。

    悄悄把她的行踪放出去，李秋水果然就赶来了。这些年，追杀他们的人初始只针对他，后来渐渐的居然对巫行云都不放过了，路过便猜到这是李秋水的主意。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无崖子若心想着巫行云，李秋水是什么想法，那是一点都不难猜测的。

    就让巫行云死在他们面前，一劳永逸。神照经的“起死回生”术，他们都不曾见过。因为这种事情太过匪夷所思，“神照经”也非这个世界之物，路过对此一向是能隐瞒则隐瞒，就连巫行云都没有说。他们都知道他医术精湛，能起死回生。但这一次，他等巫行云都死透了才出现，无崖子本身也是医术高明的，既然认定巫行云已死，那就是已死了。这下总该死心了。

    路过小心地倒着药罐里的药，斜眼看了一眼爬到他肩膀上来的鹦鹉，没好气地说道：“没事你就少在我面前晃吧。”

    这些年路过行走江湖，早把该试的都试过了。“神照经”能把死人救活，自然也能把死鸟救活。但偏偏连死鸟都能救活的“神照经”，到了这只鹦鹉这里却完全抵不了作用，让路过挫败不已。明明最先让他发现他内功的疗伤功用的就是这只鹦鹉。当初这鹦鹉受了那么重的剑伤，在他运功之后。几乎是神迹一般地愈合，怎么这一次，他就是救不了它。

    “难道有言灵作用？我说了不准你吸我的内功，你就再也吸不了了？”路过百思不得其解。这鹦鹉现在还是一只病鸟，好不容易爬到他肩膀上来，也不能说走就走。

    “看来我必然会老死在这里了。”路过叹了一口气。道，“实在是没想到。”

    路过没想到的事情实在是有点多。

    他以为巫行云“死”后，无崖子必然会死心，不会再同他搞什么无聊的竞争，说不定又跑去哪里的山洞里隐居起来。

    无崖子没有。

    他回到了西夏，继续当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无崖子是军相全才，对内可治国，对外能打仗。西夏在他的治理下，国力军力都迅速增长。便不再把大宋放在眼里。不久之后，李德明宣布称帝，一切礼俗官位仿照宋制。无崖子兼任枢密院最高掌官以及平章政事，便是军权相权一人独揽。

    路过至此方才恍然大悟，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战争，女人永远只是借口。一旦尝到权利的滋味，便食髓知味，纵使看似清高如无崖子。也不可能说放就放。所谓“冲冠一怒为了红颜”，不过是为了美化自己的借口。

    另一件路过没想到的事。就是西夏的建国。西夏到底什么时候建国，路过不知。但西夏开国的是叫李元昊，这点常识他还是有的。

    显然，这个常识已经不是常识了。有了无崖子，西夏野心膨胀，再也不满足关门皇帝了。

    宋与西夏的关系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随后不久，便爆发了战争。

    这一次，由无崖子带兵，再次进攻上次慕容燕钊失败的延州。

    经过上次慕容燕钊的进攻之后，宋兵加强了防守。在延州以北设立宝寨，增加关卡，增设兵源，加了层层防线，想巩固西北大门。

    但无崖子用兵如神，率兵一路势如破竹，从土门突入，连连瓦解宋兵防线，如入无人之境。半年之后，西夏再次兵临城下，延州危在旦夕。

    路过此时正与巫行云在丐帮作客。无崖子在西夏权力太大，为了避开他的耳目，他二人都在中原大宋行走。到了中原，两人的行为倒是收敛了不少，毕竟在中原这个讲究侠义的武侠世界里，被冠上“邪”名，不是那么好混的一件事。

    路过到达洛阳时，恰有一人快马与他同时而过。那人才在后头吆喝着，眨眼之间就已到了面前，呼啸而过。路过眼明手快，抱着巫行云让过了一边去，这才没有惨遭马蹄蹂躏之苦。城门口的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被那快马惊吓得你叫我嚷，避让之间都挤得摔成了一团。

    路过回头望去，只见那一人一马已远，隔着远远的尘土距离，马上的人已经有些模糊了，但他胯下所乘的黑马，就算隔了老远也看的分明。那毛色黒黝发亮，没有意思杂毛，端的是一匹追风良驹。

    路过忍不住赞叹了一句：“好一匹黑马！”

    巫行云被马惊到，就没他这么好脾气了。整理了下衣襟后，恨恨地吐出一句：“就不要再被我撞到。”撂了这一句狠话后，她又不解气地朝那守门的士兵“喂”了一声，道：“你们怎么守门的？就让人这么大摇大摆地骑马冲过去？还把不把人命放在眼里了？”

    那守城的是个年轻士兵，本来在巫行云进城之时，看到这个温婉的美妇人还悄悄多瞅了两眼。没想到眨眼之间美妇人就变成了黑夜叉，让他不由得瞪了两瞪，有些傻眼。

    “问你话呢！”巫行云本来只是牢骚两句，结果得到这种反应，气恼得甩手就给了一巴掌。路过伸手一拦，两人手掌拍在一起，“啪”地一声，来了个漂亮的高击掌。巫行云苦着脸抽气着收起了手掌，转而埋怨路过打疼了他的手。

    路过笑道：“你这一巴掌打下去，就是这效果。”

    守城士兵被这一声击掌惊回神，回答道：“徐少侠快马加鞭，必是前方有紧急军务，岂能把他拦下？”

    周围被撞翻的百姓也都没有怨言地附和道：“西夏兵入侵。庄帮主为国为民好生让人佩服。如果我们有他那本事，也必然要上阵杀敌，被徐少侠这么撞两下有什么打紧的？”

    这么一说，路过就明白了。洛阳乃丐帮总部所在，现任的帮主名叫庄浩然，路过早就听过了他的大名。丐帮是为赴国难而成立。国家大义向来是立帮之本。西夏入侵，丐帮自然是义不容辞倾力相助。

    “徐少侠又是谁？”

    “徐少侠你都不知道？”洛阳人民有如看外星人似的，瞪着路过，好像他侮辱了他们的偶像似的。

    “徐少侠是庄帮主的首徒，庄帮主赶赴前线杀敌，徐少侠负责与后方联络。现在这十万火急的情形，只怕是前方不好啊。”人群中有人这么叹了一声。

    路过挑了挑眉，并不意外。西夏兵中有无崖子与慕容燕钊，别说慕容燕钊了。就是无崖子一个人中原武林恐怕也不是对手。现任的庄帮主武艺必然高强，否则后面的“降龙十八掌”与“打狗棒法”这绝学肯定也是传不下去的。但遇到无崖子，恐怕也不是对手。

    路过有些犹豫要不要去前线看看。若是顾忌历史，无崖子这次进攻最后肯定是要以失败告终的，否则，让他攻入到延州，再一路往东来进攻大宋，那还了得？但这历史已经被改写了。西夏建国都提前了这么多年，实在是难以想象还有什么会发生。

    一路上路过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这个天龙八部等他活到正传那个时候时，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大师兄，你看！”巫行云忽然拉住路过，指着前头叫着。

    路过一抬头就看到了那匹黑色的千里马，正嘶嘶嘶地拍着马尾，一个灰衣的少年正端着个水槽给它喂水喝。还不停地在它头上摸着，以表亲昵。

    路过嗅觉灵敏，轻轻一嗅，老远就闻到酒香，原来那黑马喝的居然是酒。

    那喂酒的少年见到有人。抬头望了过来。举目之间，目光清正又不失警惕，一看就是个机灵小孩。

    路过见这少年尚不到十岁，头发齐整，衣衫整洁，打扮得像个小少爷似的，并不像是丐帮里的人。他抬头看了看那庄园的牌匾，上书“汪府”二字，想来这里也并不是丐帮。

    “你们要找人吗？”少年看到他二人在此停留，立即放下了酒槽，让那黑马自己喝。那黑马特矫情地把头偏一边去，不喝嗟来之酒。

    路过暗自点头，牛人都是有几分傲娇，没想到牛马也傲娇。旁边的巫行云却是“哼”了一声，对这傲娇黑马极度没有好感。

    她自死而复生后，一直被路过管制要少动手。眼下看着这匹得罪过她的黑马，实在是手痒。不能对人动手，对马动手总也不会不行吧？

    于是趁着路过和那少年说话的时候，她悄悄伸过一只手去，推着马头就往酒槽里送，偏要逼他喝一口。黑马头一偏，将她的推力化解了，转过头来咬她的手。

    巫行云“呵”了一声，道：“好你个黑马。”撤手翻掌，再换了个方位再次压向马头。

    那黑马也就来了气性，居然同她就这么斗了起来。路过与那少年一齐回头来看这一人一马比试。巫行云本来只是不服气的恶作剧，哪知道居然连一匹马都制服不了，好胜心顿时升了起来。她左窜右跳，围着黑马打。黑马虽然没有她灵巧，但皮糙肉厚，还有马尾甩出，力道也是不容小觑，再加上时不时马蹄翻扬，巫行云与它相斗十几招后，居然没有讨到半点便宜。

    小少年抱着小胳膊，好整以暇地也没打算帮忙。路过见这匹黑马居然能与巫行云对打成平手，却是惊讶不已。

    巫行云受伤之后虽然武功略有折扣，但真动起手来，也是少有的好手。她与一匹马动手，固然是手下留了情，但这匹黑马居然无论她发什么招都能避开，却也不得不说是一匹武功高强的马了。

    想到这里，路过不由得又抬头看了一眼那庄园门楣。汪姓，是什么武林大人家？(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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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 结交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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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不信治不了你！”被一匹马逼得如此狼狈不堪，巫行云怒从心头起，伸手一抓，水槽中的酒就直往她掌心来。

    路过瞬间明白了她的意图，喝一声：“住手！”

    但已经迟了，巫行云凝酒成冰，已经射向了黑马的脖子。“生死符”锐薄一片，就算是马匹皮糙肉厚，也照入不误。

    “生死符”一入体内，随即跟着血脉行走，奇痒难当，直如万蚁啃噬。有自我意识的人固然受不了，马匹也不会例外。但人有意识之下还能勉勉强强控制，只是痛苦不堪，臣服于能缓解他痛苦的人，但一匹马却是不能。

    黑马受到“生死符”的苦，如同受惊一般，疯狂地扫着马尾瘙痒，抬高蹄子在能蹭到的地方蹭。巫行云总算是解了一口气，现在换她抱着双臂看好戏了。

    “越影，安静。”

    那少年不识得“生死符”，见到越影如此痛苦，想要走近安抚。但此时的越影哪里还会听小主人的话？它不住嘶鸣着，嘴蹄尾巴并用地在身上啃的啃、抓的抓、挠的挠。少年小心翼翼地靠近，反而得到它更剧烈的反应，竟要扑向少年。

    “小心！”巫行云见他眼看着就要丧命与马蹄之下，出声提醒。

    那少年与越影长年相处，见它扬蹄也毫不在意，对巫行云的提醒充耳不闻，反而伸过手去像是要与它握手。

    但他错估了“生死符”的威力。越影扬蹄并不是为了要与他“握手”，它坚硬的马蹄没有像往常一样轻拍少年的手掌，反而呼啸疾刨向他的小脑袋瓜。少年措手不及，等意识到问题时，已经躲避不及了。

    路过本来已经退后躲开，此时也顾不得那发疯的马匹，欺身上前，左臂上撩，挡开马蹄，右手抓着少年急速后退。越影被他一掌打过来反而觉得舒服了些。一击落空后，居然追着路过赶了来。

    路过把少年一掌推开，喝道：“行云，接住！”这边再来从容应对越影。

    向来烈马难训。但也能训。但被种“生死符”的马却是闻所未闻。这发疯起来的马实不下任何一个一头猛虎。路过爱惜它良马难得，不愿重手伤它。欲用药物迷昏它，但马匹不同人，一纵一跃之间范围极大，没等药物凑效。它就已经奔向他方，不够分量的药物也拿它没办法。因此几招斗下来，路过居然拿它无可奈何。

    巫行云见“生死符”居然惹了这种祸事，欲要后悔，也是来不及了。她不愿路过一人遇险，当即把少年放下之后，也冲了过来，要助他一臂之力。路过却是怜她重伤之后，不想她太过动武。轻轻一推，又将她排出在战圈之外。

    “何人在此喧哗！”庄园门里忽然传出一声。声如洪钟。

    路过眼角瞥了过去，只见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地走出来。前头那个一身枣青色长衫，正是说话之人，而后面那个，则是前头在城门口遇到的骑马者，被称作“徐少侠”的。

    匆忙的一瞥之后，路过也没功夫跟他们打招呼，回头来专心对付越影。越影扑将上来，路过一掌斩在它腰间。 “好小子！敢伤越影！”走在后头的徐少侠一见路过这边打越影，飞身就冲了出来。拦住路过去路，与越影一起夹击。

    越影吃了路过一掌，只是打了个踉跄。但它疼痛之下，奇痒稍微减轻。它似乎知道这样有用。嘶鸣一声，更用力地猛冲了过来。此时徐少侠的掌力已至，路过遭受前后夹击，眼看着要么丧命于马蹄之下，要么丧命于肉掌之中。

    “大师兄，小心！”巫行云看得心惊胆颤。路过瞅准这难得两机。运气于肩，硬生生地受了徐少侠一掌，手中扣着“生死符”的解药，啪啪几下，连弹了几粒到马口之中。越影吃了解药没有立刻就好，这冲将过来之势路过还是得抵挡。这最后一下，他也顾不得什么，也迎着越影冲将过去，在到它马口之前，身子一矮，缩在他两只前蹄之间，双手各抓一只，同时后折。

    越影正用力前冲着，前蹄被制，便如同飞奔的车子陡然刹住前轮一般，顿时失去平衡，从后往前翻空起来。越影这一下若着地，就算不摔死，也被脊背折断，也是一匹废马了。路过爱惜它，在它翻身之际，又转身松开马蹄，以一双肉掌加脚，在马背上一托一挑，替它当了缓冲。

    越影翻到在地，四脚朝天，蹬蹬几下又翻起身来。此时解药已发挥到药效，越影痛苦减弱，不再像先前那般疯狂。它前进两步后，不住吐着气，喘息不已。

    路过松了一口气，正要上前去解释。越影却在他身边忽然前蹄一跪，口吐白沫摔倒在地。

    “越影！”少年大叫一声，冲了过来，要和路过拼命。前头被路过内力震后的徐少侠见状，喝一声：“剑通，退下！”

    那少年血性不依，非要与路过拼个你死我活。那穿枣青长衫的汉子手一抓，少年就毫无还手之力地被他抓着退下了。

    “敢伤越影，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徐少侠狠狠撂话，也不管自己已经是手下败将，只道之前是自己手下留了情。如今见到越影倒下，义愤填膺之下，不遗余力地再次发掌。掌势威猛，携风带云，气势不小。

    路过不愿与他们结仇，救好越影是当务之急，因此要先去查看越影的情况。毕竟“生死符”及其解药都是给人用的，放在动物身上应该也行，但毕竟没有试过。他高喊一声：“且慢动手，听我解释。”

    但这种话哪时候起过作用？

    徐少侠喝道：“不用解释，拿出你的本事来！”

    路过听说过这徐少侠乃少年英雄，丐帮又帮助宋兵抵抗西夏，他千里奔波必是有要事传送，因此下手也不愿伤他。谁知这徐少侠认准了他是敌人，穷追不舍，一双肉掌舞得眼花缭乱。

    路过此时已经是个行家，本来有心要试探这少年英雄到底有多少功夫，但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两招试下来，就知道这徐少侠武功也就是个一流水平，对付平常高手还行，遇上真正的高手，就只能甘拜下风。但他根基扎实，可见练功毫不马虎。

    路过边打边后退，顺便指点他几招，道：“你这双掌打得太快，空有风雷之势，没有倒海之功。若是能打得慢下来，说不定能凑奇效。”

    江湖之中，不同门派之间传功已是忌讳，这种比斗之时指指点点，若是老者对少者，那是有指点之恩，但若是年龄相仿，又是敌人，心胸不开阔之人，就会当成是羞辱了。

    路过此时已年过半百，自觉已步入老年，对一个“少侠”晚辈指点一二，那是他心情好，格外开恩。

    但这徐少侠显然不是什么心胸开阔之人，他没细瞧路过，只道他身手矫健，年岁顶多大自己几岁，出手还伤了爱马，这么指手画脚，显然是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路过边打边退，一直退到越影身边后，才出掌反击，把徐少侠推开几步。巫行云与他心意相通，立刻飞身过来，拦住了徐少侠，让他有时间替越影诊脉。

    那少年正扑在越影身边，越影气力透支，依然趴在地上喘息。少年不知他为何痛苦，在一旁干着急，眼泪啪嗒啪嗒地流。他看路过出手就按着马颈，初始还以为路过又要使什么坏，想保护越影，于是扑在它身上，抱着它的脖子，朝路过吼道：“你做什么？”

    路过轻轻一拂袖就将他扫在一边，末了看了他一眼，暗里摇了摇头。

    汪剑通，丐帮未来的帮主，实在是看不出将来能有什么水平。

    “越影没事，休息一会儿就好。”路过查看一番后做下结论。越影只是因为癫狂之时体力透支而已，因此吃了解药之后没了刺激，自然松懈了下来。

    “听见了没，我大师兄说了你的马没事！”巫行云打不过高头壮大的越影，要对付徐少侠却是绰绰有余。徐少侠见她一个女人都这么高的本事，当然知道路过是手下留了情。还好巫行云知路过心意，不愿结仇，因此没有太过欺人，算是给了徐少侠一个面子。

    “你说没事就没事了？”徐少侠硬嘴强辩。

    路过拍拍手，回头过来微微一笑，只吐出一个字。

    “对。”

    徐少侠暗里呕了一口血，这才看清路过年岁已是不小。见他言语笃定，气度不凡，反驳的话一下子吞了回去。

    这时，穿枣青长衫的汉子走上前来，拱手作揖道：“在下汪若函，这位是我师兄徐冲霄。越影发狂，惊吓了贵客，还望阁下海涵。我见阁下出手不凡，不知高姓大名，是何门派？因何事到此？”他年岁不过三十，看起来比徐少侠还小了两岁，只是举手投足之间，比徐少侠显得老成干练多了。

    路过双手一摊，大大方方道：“逍遥派。姓路名过。不为何事，路过而已。”

    逍遥派门派人丁凋敝，尚不至传到江湖。汪若函与徐少侠互看一眼，显然都没有听说过。他道：“原来是‘逍遥派’的前辈，久仰久仰。不知前辈何事到此，越影颇有灵性，断不会无缘无故发狂。若阁下只是路过，想必不至于此。”

    路过心里暗笑，嘴上却道：“的确不至于此。我夫妻二人于途中见到徐少侠纵马疾驰，听说是有紧急文书从延州传来。丐帮向来义薄云天，以保家卫国为己任，若有有文书从延州传来，想必是军国大事，故此停留片刻，表示一下对贵帮为国为民的感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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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 结交丐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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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大大一顶高帽戴下去，汪若函和徐冲霄都不禁面有喜色，毕竟好话谁都愿听。只是丐帮虽一直暗帮助大宋抗御外敌，但是为了不引人注目，所有谋事不管事成与否，都是做过就算了，绝不外泄，是以外间多不知情。即使本帮之中，也是尽量保守秘密。因此，对于路过忽然说出丐帮为了保国护民赶赴前线之事，两人都略有些意外。

    路过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话放在这里应该也是算数的。只是不知现在延州到底出了何事？徐少侠如此行事匆匆？”

    徐冲霄本来对路过颇有不满，但发现他原来年纪已不小后，也没那么不满了。再加上这一顶高帽，瞬间觉得自己为国为民果然是个大英雄。英雄心一起，那自是什么恩怨都付之一笑了。

    “实不相瞒。我这次从延州匆匆赶回，便是得了庄帮主密令，要秘密邀请各派好手赶赴延州相助。西夏军的主将指挥作战厉害非常，连破我大宋宝寨，直逼延州城。庄帮主与风长老商量后，决定夜袭西夏军，擒贼先擒王。哪知道那个主将居然还是个武林高手，连庄帮主与风长老都在他手下吃了亏。风长老更是不知道中了他什么邪术，一身功夫尽付东流。庄帮主见势头不好，命我快马回来，广邀江湖好手前去援助。”

    路过一听就知道是在说无崖子。无崖子文武全才，若是他带兵，恐怕结果还真难说。现在连西夏称帝都提早了，若是攻破延州长驱直入，提早灭亡北宋，那也不是不可能。

    汪若函待徐冲霄说完后，又补充道：“路大哥，我看你与大嫂出手不凡。若此事有你们相助，必能如虎添翼。”

    路过对于前线打仗并没有太多兴趣，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还是掂量得清的。单打独斗比比武功行，若是去前线上战场，还是算了吧。但是，想想原著里中原武林对“化功大法”的畏惧。那就更不用说无崖子的“北冥神功”了，恐怕去多少都是有去无回。无崖子现在帮着西夏打大宋，他也得负起一部分责任。若无崖子真的逆反历史把北宋提前给灭了，他也受池鱼之灾。身为男人可以不报国，但是保家却是一定要的。最不济也得保得了自己。无崖子厉害归厉害，要真斗起来，他也不一定就输。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就冲这个道理，好吧，他决定保家卫国当个热血青年。

    决定一旦做出，尽管知道此事非他莫属，路过还是很谦虚地道：“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就怕我功夫低微，起不了什么作用。”

    “大师兄？”巫行云听他居然答应了。颇有些奇怪，疑问了一声。逍遥峰地处西夏之西，没什么国家概念。真算起来，也应该算在西夏。且无崖子就算是隔阂，关起门来也是一家人，内斗是内斗，但若有外人，那无崖子还是自己人，万没道理与外人合起来打自家人的。

    路过没有看她，只是拍了拍她放在胳膊上的手。示意他自有分寸。

    汪若函都看在眼里，宽慰道：“路大哥太过谦，路大嫂也不用担心。就凭路大哥制服越影的本事，当世就已经没几个人能出其右。”

    路过想起越影的灵性。不禁也有些兴趣，问道：“说起越影，我十分好奇。他似乎懂得武功？”

    汪若函与徐冲霄同时笑了起来，汪剑通在一旁也是得意非常。徐冲霄竖起大拇指道：“越影，那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良驹战马。”

    据说汪若函讲，越影乃三国时期赤兔的后代。这话当然不足信，为了增添传奇色彩而已。总之，越影是匹战马，但却非普通的战马。它出生战场，长于战场，颇有灵性。后来被汪若函的父亲重金买回。汪若函的父亲与丐帮素有往来，丐帮从事国家机密活动时，时常以汪府为幌子，越影也经常出借。后来越影在丐帮混久了，居然能模仿人打架进攻防守，虽不是武功，却胜似武功。大家发现之后，有心要与他比试。但因为一来爱惜，都不愿真的动手伤它；二来，但凡武功路数虽不同，但人体相同，再差也不会相差多少，但越影是马不是人，动起手来，出其不意，叫人防不胜防，因此，到目前为止，居然只有丐帮庄帮主打得过它。

    路过瞥了一眼巫行云怀中的鹦鹉，颇有些不平衡。同样都是有点灵性的动物，怎么人家的就这么威风，他自己的就是这么个病秧子。那只鹦鹉心有灵犀一般地与他眼睛对上，察觉到他的嫌弃之后，也撇过头去，嫌弃起了他。

    “一只马会武功，当真是闻所未闻，令我大开眼界。”路过赞叹一声，便问起徐冲霄还需要邀请什么人，需要多长时间动身。

    徐冲霄道：“英雄帖口耳相传。中原武林，只要有侠义之心，不分彼此，接到英雄帖后当立即赶往延州。”

    路过点点头，这宣传的法子倒是很不错，但是用来聚集聚贤庄去杀乔峰可以，但是聚集到延州去打贼寇，恐怕就是不妙了。千军阵前，人多当然是好，但若是没有组织纪律，那反而成了坏事，江湖武林都是散漫惯了的，真到了延州，恐怕还会给人添乱。

    路过当下把自己的顾虑说了，又建议道：“我看不如先在延州东南寨汇集，然后由丐帮统一带领去往延州，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徐冲霄一听，拍着大腿道：“路大哥说的是。我险些误了大事。”

    汪若函也道：“言之有理。大哥要去广发英雄帖，我看延州之事非二师兄不可。”

    徐冲霄迟疑了一会，点头表示没有异议。汪若函又吩咐汪剑通道：“剑通，快去请你师父来。”

    汪剑通应声，反往后院跑去。约莫一盏茶功夫后，汪剑通的声音又从后面传来：“师傅来了！”

    汪若函连忙起身迎了上去，路过也站起来看过去。只见汪剑通利落地蹦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瘦、衣衫破烂满是补丁的汉子，肩上背着几个袋子，手上还拄着一截棍子，拐棍不像拐棍，叫花棍不像叫花棍。

    “二哥。”汪若函迎进那个叫花子后，连忙替路过介绍道：“这是我二师兄，宋鹰鸣，是小儿的授业恩师。二哥，这位是路过路大侠贤伉俪。”

    这还是路过自出道以来第一次听到有人称呼他为“路大侠”，以往这个“路大侠”都是有个特定指示的。汪若函这一喊倒是喊起了路过已经遗忘许久的问题。那个“路大侠”似乎不曾到过这个世界。

    两个人互相寒暄几句算是见面后，宋鹰鸣视线忽然落在了巫行云怀里的鹦鹉身上。他多看了几眼后，忽然问道：“这只鹦鹉似乎有宿疾在身，飞不起来？”

    路过点头道：“的确如此。”

    宋鹰鸣微微一笑后，忽然又问：“几年前，听说西域出了个‘病鸟双飞’，是一对夫妻俩，有一只不会飞的鹦鹉当宠物。不知道路大侠是否听说过？”(未完待续。)

    PS：  我会说我给他们想个外号想了两天，结果想来想去最后还只整了这么个名字么？不过总算比直接盗用“黑风双煞”好了一些。大纲情节出现了个大逆转，去调整了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