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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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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2001年5月4日，首都国际机场。

    一架弯流V正在徐徐降落，这种1997年才刚刚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的大型商务机，是世界上第一架超远程公务机，不经停航程可达12000公里。因为投产时间不久，价格昂贵，所以只有超大型的跨国公司才会购买使用，有资格坐上这种飞机的人实在屈指可数。

    很快，一行十几人出现在机场的特别出口，早已等候在此处的一群记者们兴奋的围了上来。这些记者中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赫然可见其中一些人来自知名的大报社或杂志。最奇怪的是这些人有的来自金融业，有的来自IT业，还有一些居然来自娱乐业，也不知道他们要采访的是什么人。

    走出来的人中，为首的是一个身穿西装的亚裔中年男子。北京的五月已经很炎热了，这人仍然一丝不苟地穿着衬衣，打着领带。他将手中的公事包交给身后的人，双手向记者们扬了扬，微笑着大声道：“邓先生身体不适，已经先回宾馆了，请大家不要再等了。”

    记者哄地一声抱怨了起来。有人不甘心地大声道：“高先生，这是邓先生出国后第一次回国，请问这次回国有什么目地吗？”

    那位高先生笑着望了说话的记者一眼，笑道：“他是我老板，我怎么会知道老板要做什么？”

    那记者很不甘心，又道：“那么高先生能谈谈这次回国有什么投资计划吗？”

    高先生笑道：“国内近年发展很快，公司高层认为在国内大规模投资的时机已经到了，关于投资计划，欢迎各位参加我们公司明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说完，礼貌的向众位记者笑了笑，接过自己的公事包，带着一群人向外挤去。

    身边那个记者又叫了起来：“高先生，能先透露一下这次投资的规模吗？”

    高先生一边在机场保安的帮助下奋力杀出重围，一边笑道：“各位有什么问题，明天都会得到满意的答复，今天就先到这里了。各位再见。”

    他的话声刚落，就听到一个很清脆的女声说道：“高先生，请问明天邓会出席发布会吗？”

    高先生转头望去，看到提问的人是一个举着一台像机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个子不高，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运动装，正努力的从人群中探出头来。他笑了笑，记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相貌，向她道：“邓先生会不会出席要由他自己决定。不过我想他一直喜欢去知名的大学演讲，未必有时间参加新闻发布会。”说着，向那个女孩子眨了眨眼睛。那个女孩子会意的笑了笑，大声道：“谢谢你了，高先生。”

    高先生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机场大厅，钻进一辆商务车里，开走了。

    大厅里的众记者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倒是托那个女孩子的福，知道了目标人物可能的去向，一面纷纷羡慕女记者的优势，一面收拾东西离开。

    那个女记者将自己的相机小心的装进包里，刚刚准备离开，看到一个年青的男记者出现在她的身边，问道：“你原来是跟笑青天的吧？”

    女记者看着这个大男孩明郞的笑容，点了点头。

    那个男记者向她伸出手，道：“凌虚渡，很高兴认识你。”

    女记者笑着和他握了一下手，道：“水若柔。”

    凌虚渡看着她的笑容，有些失神，他抓了抓头发，道：“怎么没见笑青天？开始单干了？”

    水若柔摇了摇头，笑着叹了口气：“他说邓弗雷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媒体，会被人在机场堵到那才怪了，所以回家睡觉去了。”

    凌虚渡咂了咂嘴，道：“大牌就是大牌，料事如神啊。”

    这时两人身边又走过来一个大个子，看他的打扮，也是个摄影记者，向凌虚渡道：“嗨，小凌，又跟美女搭汕呢？”

    两个人转头望去，都认得这个人，这人叫袁星，资格比笑青天还老，但是性格有些大咧咧的，所以名气没有笑青天大。他在圈里人缘很好，因为大个子，国字脸，手长脚长，名字里又有个星字，大家开玩笑都叫他“猩哥”，他还以为大家叫的是“星哥”，甚为自得，常以逃学威龙自居。

    他走到两人身边，向水若柔笑道：“你可别让这小子骗了。据说他为了和mm搭讪，曾经拣起一块砖头上去跟人说：‘同学，这是你掉的吧？’”

    水若柔顿时笑了起来，看着有些不自在的凌虚渡，笑道：“那有，像这样的帅哥，在我们学校可是被搭讪的对象呢。”

    凌虚渡有些感激的对水若柔笑了笑，然后尴尬地看着袁星，道：“猩哥，不带这么开玩笑的吧？”

    袁星连忙摆了摆手，笑道：“开玩笑啊，开玩笑，小水别当真啊。要不小凌非跟我玩命不可。”

    水若柔早知道这是个笑话，她上大学的时候就听过了，当然不会信以为真，刚才只是觉得好笑而已。见凌虚渡没有一起笑，赶紧很辛苦地把自己的笑容收了回去，向袁星道：“星哥，你也来采访邓弗雷啊？”

    袁星耸了耸肩，道：“去年福布斯个人财富TOP10啊，能不来吗？”

    凌虚渡有些不屑地道：“香蕉人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三个人既然是来采访弗雷邓的，自然把他的资料背得烂熟，事实上想不熟也难，从前年开始，这个人先跟美国政府打官司，又上福布斯排行榜，都被媒体炒翻天了。那时中国老百姓才知道在地球的那一边，还有这么一个自家小子如此牛叉，很多小姑娘小小子张口就能背出他的身高体重生日血型星座。这要早生几年，人气都能跟四大天王叫板了。

    所以凌虚渡一句话出口，另外两个人一起心有戚戚。要说这个邓弗雷，还真有让人看不起的地方。

    别看他起一洋名，其实自己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1976年生人，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产业工人。这个人从小智商就高，1984年就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1987年出国深造时年仅11周岁。在美国混了三四年，不知怎么就混了个绿卡，把中国国籍注消了。直到1998年以后，美国专利商标局才发现这个人手里掌握了大量的IT专利，范围涵盖了IT业，电视传媒业，甚至延伸到了机械制造业，而且还在继续申请专利。这一下专利局慌了手脚，一面调查这人手里的专利是哪来的，一面冻结了他正在申请的几项专利。谁知道这人脾气不小，居然梗着脖子硬上，请了律师团和专利局打官司。按说这也就是一个人身上的专利多点，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这家伙是美籍华人啊，老美虽然没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一说，但是外国精英们也有所见略同的时候。结果白皮精英们一狠心，给这位安了个间谍的帽子，关了起来，美其名曰“协助调查”。结果这一下捅了马蜂窝，这家伙已经在IT界混出了名堂，很得一些知名的科学家青目。调查局给的理由又比较强悍，说他借学术交流之机向国外学者传递最新科研结果。这些科学家哪个不参加国际的学术讨论，又有哪个没有几个外国学者朋友，老美又是判例制的，这个口子一开，岂不是人人自危？所以这个官司越打越大，差点把全世界的科学家都卷进去。最后还是美国政府道歉，主要负责人下台了事。

    这哥们在调查局里喝了几个月的咖啡，胖了不少，出来了就吵着这美国没有安全感，要移民中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讹诈，要不你直接宣布退出美国国籍就是了，吵什么啊。可是老美还就吃这套，谁让他是中国人呢。就在调查他的时候，老美们发现，不经意间，他持有的专利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成为各自行业的强制标准或是事实标准。在这个各方利益纠缠的时候，就算老美也经不起这个损失。只好捏着鼻子认栽，让他讹了不少好处去。并且趁机通过置换、收购、增资等多种形式执有了通用、福特、波音、美孚等多年跨国公司的股票，再加上他在IT产业界执有的股票，一跃成为了一颗商界新星，还是特别耀眼的那种。好在这个人还有些自知之明，没有在任何一家敏感的公司控股，不然美国政府估计不管用什么手段，也得把他拉下马来。这些举动也使得这个不满三十岁的年轻人的财产浮出水面，一跃登上了福布斯个人财富排行榜的第九位。与其他富翁们比起来，这位顶着数学家名头的年轻新贵最大的特点是财富分散，主要来源于专利授权和所执有的股票。并且这些财富分布在多个领域。用他自己的话说，“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事实上在他名下完全属于他自己，或者说他能够说了算的只有一家投资公司和一个实验室。公司叫做明日投资，刚才那个年青人高尔就是这间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用个时髦点的词就是CEO，同时也是他的首席投资顾问。实验室则是在IT界大名鼎鼎，被誉为贝尔第二的弗雷实验室。而这次回国还是他出国以后第一次回国，虽然是以私人身份回国，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所以说起来，邓弗雷这个人水平不错，人品太差，严重一点说，也算得上数典忘祖，凌虚渡鄙视他一下一点都不过份。

    话说到这个份上，三个人心中大起知已之感，凌虚渡乘机邀请前辈和美女一起喝咖啡，三人一面说笑，一面走出了候机厅。

    国际机场的忙碌迅速冲淡了最后一点邓弗雷带来的影响，没有人还会想起这个最近风头正劲的年青人曾经在这里走下飞机。只有那架湾流V静静的停在停机坪的一角，等待着下一次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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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游子

﻿五月的北方，气候依旧寒冷。但是在中午的阳光下，毕竟开始有了春天的气息。在成水市最繁华的中直路上，一辆出租车正艰难的向城南驶去。零一年的时候，成水市的街道还没有全部硬化，只有市中心的几条街路况较好，从市中心向南过了四条街就是土路了。这种八座的面包车根本没有悬挂减震装置，全靠两条板弹簧减震，走在这种土路上，里面的乘客感觉就像坐在斗牛场的牛背上，不住跳动。好在这种面包车顶部比较高，坐在里面倒不用担心被颠得飞起来撞到脑袋。但是这辆车里的乘客显然享受不了这个待遇，大声的叫停要下车。

    面包车跳过一个小土坑，停到了路边，两个人从车里钻了出来。先出来的年轻人穿着一条崭新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的夹克衫，没有拉拉锁，露出里面彩绵的内衣和包裹在里面隆起的胸肌。他一面将手里拿着的太阳镜往鼻子上架，一面抱怨着:“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差的路了。”

    司机从车窗探出头来，好心劝道:“前面没多远了，马上就到了。”年轻人呲牙咧嘴地尽力伸展着身体，说道:“谢了，反正也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另一个年纪稍大点的年轻人跳下车后回身从车里拉出一个拉杆箱。若大的拉杆箱在他的手里显得轻飘飘的。他穿着一条休闲裤，深色花格的长袖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军用马夹，箍紧的袖管勾勒出他手臂上坟起的肌肉，揭示出这人力量的来源。他把拉杆箱放在地上，又从车里拉出两个背包，将其中的一个递给年轻人，道:“你的。”

    年轻人没有接背包，伸手从裤袋里摸出钱夹向司机道:“多少钱?”

    司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见他这一身行头，看起来只有脚上那双标志有点像耐克的运动鞋还值点钱。他心里嘀咕着这不会是盗版的时候印错了吧，向年轻人道:“不是本地人吧?”

    年轻人一愣，笑道:“我口音不像本地人?”

    司机摇头笑道:“本地人都知道，不出城就是五块。围着环城路转一圈也是五块。”

    年轻人笑了笑，取出十元钱递给他，道:“谢谢你没宰我，不用找了。”

    司机接过钱，犹豫了一下，放到驾驶台的杂物盒里，笑道:“谢谢啊，看你也不像大款，有什么好宰的!”

    年轻人笑着摆了摆手，顺手拉上了车门。司机挥了挥手开车走了。

    穿马夹的年轻人伸手把手里的背包往戴太阳镜的年轻人怀里一塞，道:“别充大款了，先把自己的事做好吧。”

    戴太阳镜的年轻人笑着接过背包，挎在肩上，笑道:“走吧，我带你看看成水的市容。”

    穿马夹的年轻人哼了一声，随手提起拉杆箱，道:“别以为我一辈子没出过北京城，比这里再差的路我也见过。”

    太阳镜青年笑了笑，不经意地问道:“是吗，你都去过哪儿?”

    马夹青年狐疑地看了同伴一眼，不知道自己的同伴是不是故意套自己的话，淡淡地道:“很多地方都去过。”

    太阳镜青年笑道:“真的假的?我还当你是***呢。平时就在京城里作威作福来着。”

    马夹青年皱了皱眉，他很不喜欢这个词，却知道自己今生是很难摆脱它了，只有用沉默来表示抗议。太阳镜青年恍若未觉，一面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直到走到一个临街的胡同口才闭上了嘴。

    马夹青年停住脚步，看着站在他前面的同伴，说道:“怎么，近乡情怯?”太阳镜青年犹豫了一下，才叹了口气，有些悲伤的说道:“少小离家老大回啊。”

    马夹青年讥笑道：“还‘老大回’，你今年多大啊？”

    太阳镜青年苦笑了一下：“我今年二十六岁，可是已经离开这里十四年了。”

    马夹青年感觉到他的心情不太好，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的父母会为你骄傲的。”

    太阳镜青年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就算我一事无成，他们也会为我骄傲的。”

    马夹青年微微一笑，以为他说的是父母的恩情，却不知道这是太阳镜青年的切身体会。马夹青年永远也不可能猜到自己的这个同伴是一个很没有新意的重生者，在他的前世里，他的确可以说得上一事无成，但是他的父母从未抱怨过，倒是应了一句老话“孩子是自己的好”。

    还没等太阳镜青年再感慨一下，就看到临街的一家理发店里，一个梳马尾辩的女孩子正从大玻璃窗里面打量他，便习惯性的向那个女孩点头微笑。那女孩子吓了一跳，连忙转回头去，正巧有人走进店里要理发，那个应该是理发师的女孩子便离开了窗口。

    马夹青年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以为太阳镜青年再向女孩子示好，笑道：“我以为你们搞技术的都比较老实。”

    太阳镜青年愣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有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在我们哪里，不管认识不认识的人，遇到了都会相互问好。”

    马夹青年对这个解释显然不太相信，随口敷衍道：“是个好习惯。”

    “是真的，国内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人不亲，祖师爷亲。大家都是搞计算机的，学的都差不多，就比较有亲近感。”看他不信，太阳镜青年很认真的解释着。

    “呃？你们学计算机的祖师爷是谁？”马夹青年这下勾起了兴趣，追问道。

    太阳青年刚才只是随口一说，也有点为了向同伴显示自己的国学并没有因为长期待在国外而荒废，倒没想到能引出这么深奥的问题来。很是踟蹰了一下，才说道：“应该是冯.诺依曼吧，必竟咱们现在用的就是他奠定的理论体系。不过说到最早设计计算机的，应该是达芬奇。要说最早的计算器，那得说咱们的算盘。要是算按位承载信息的话，那就得说易经了。”说到这里，他反问道：“知道易经是谁写的吗？”

    马夹青年也没想到自己的同伴能回答得这么细，倒也不愧是如今计算机界的领军人物。冯.诺依曼他不认识，算盘倒是见过，反正不是在讨论学问，便很不负责任地道：“我知道易筋经是达摩写的。”

    太阳镜青年笑道：“你那是老金的小说看多了。”

    马夹青年摇头道：“不懂别瞎说，说易筋经是达摩写的不是老金，是老梁。”

    太阳镜青年笑了起来。他上辈子倒是把金梁古的武侠看了个遍，这辈子说实话还真没那个功夫，很多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自然没办法和马夹青年辩论。在国内，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没看过武侠的简直是怪物，不过想到国内IT界有位海龟一派的著名掌门人声称自己从未看过老金的武侠，自己弄错了也不算丢人。又想到后来国内众位IT掌门人陪着老金西湖论剑，这位从未看过的海龟也赫然在场，倒是想不出两人说些什么，不禁笑了起来。

    马夹青年见他笑得莫名其妙，那里想得到他能想出那么远去，打趣道：“你们这种喝洋墨水的不看武侠小说吧？”

    太阳镜青年摇头笑道：“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别以为国外回来的都是土包子。”他想了想，很认真的对马夹青年道：“谢谢你。”

    马夹青年点着头看着自己的同伴，笑道：“不紧张了？”

    “怎么会不紧张？近乡情怯啊。”太阳镜青年深深吸了口气：“比刚才好多了，所以谢谢你。”

    马夹青年点了点头：“多久没见过你的父母了？”

    “以前总写信，九五年成水开始安电话，家里就装了一部，然后我就每周打电话。两千年成水开始ADSL入户业务，我家就上网了，当时还是城南第一家ADSL接入的，网速慢点，视频还可以。我家也算是见证成水电信业务发展了。”太阳镜青年叹了口气：“网络是好东西啊。”

    还没等马夹青年接口，从理发店旁边的小卖店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四十多岁的样子，手里拎着两瓶啤酒，应该是准备午饭时喝的。估计是看到这两个人拎着包站在胡同口聊天，引起了她的注意，所以出了店门没有拐进胡同，反而向两个人走了过来，问道：“你们是找人吧？找谁家啊。”

    零一年的成水，还没有大规模的城区改造，新建的楼房还集中在市中心，因为市政府所在的原因，城北的开发还比城南快一点，所以这里还是棚户区。住平房的人们邻里关系相对较好，没有后来楼区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再加上这一带大多是老住户，很多老人说起隔着几条街的人家来都能如数家珍。这位中年妇女过来问话也是好心，只要两个人要找的人家离这里不远，她是真能给指路的。

    马夹青年看了看同伴，他是三陪，这种拿主意的事情可轮不到他作主。太阳镜青年努力辨认着这个中年妇女，随口道：“我上老丁家。”

    前世里，他九零年离开成水上大学，后来回到省城工作，家里回来得少。零八年成水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他家里动迁，与邻居们就失去了联系。再加上这一世的时间，对老邻居的印像早已模糊了，还真认不出来这位热心的妇女是谁。

    那妇女听了便笑了起来，成水本省方言，说起谁家，都会在前面加个“老”字，比如说老赵家、老李家什么的。听他说老丁家，那就是本省人了。“跟我走，我家离他家就隔一个门。”中年妇女转过身，带着两个人向胡同里走去，一面随意地问道：“你们是从佳市来的吧？”老丁家老人过世的早，家里只有丁建章夫妇和两个儿子。大儿子出国在外，小儿子是在本地念的大学，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整天在电脑公司给人打工。这两个人应该不是找他的。丁家的母亲有几个农村亲戚，这两个人也不像从乡下来的。那就是丁家父亲那边的人了。丁家父亲有个大哥在佳市，看这两个青年的样子，多半是他的侄子辈来看叔叔了。

    太阳镜青年突然想起一个人来，脱口道：“你是张大娘？”

    北方把和父亲同辈份但年纪比父亲大的男人叫“大爷”，不是说“老大爷”而是相当于南方的“伯伯”。对应“伯母”这个称呼的则是“大娘。”这个老张家和太阳镜青年家是老邻居，两家的家长关系一直很好，刚好老丁家两个儿子，老张家两个女儿，小时候两家一直嚷着做亲家。刚才中年妇女说自己家和老丁家只隔一个门，太阳镜青年便想起她是谁了，只是记忆中这位张大娘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大，应该五十多了，没想到会显得这么年轻，所以他才一时没有认出来。

    老张太太愣了一下，停住脚回过头，仔细看着太阳镜青年，疑惑地道：“你是、、、、、、？”没办法，太阳镜青年离家的时候只有八岁，和现在的样子变化太大，他又戴着一幅大大的太阳镜，半个脸都躲到镜子后面去了，能认出来才有鬼了。

    太阳镜青年连忙摘下了眼镜，微微弯下腰，向老张太太道：“我是丁飞羽啊。”

    咣当一声，老张太太把两瓶啤酒给扔地上了。还好是土路，地上也没有砖头什么的，俩瓶子愣没碎。这硬度，不愧是传说中街头打架的必备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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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家

﻿“建章家的，快出来看看是谁来了。”老张太太还没走到丁家的大门前，就扯开嗓门大声喊了起来。丁飞羽苦笑了一下，站在自己家的大门外，打量着阔别十几年的家。

    成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但是真正开始建设的时间并不长，这一片房子最早是做为政府福利房建造的，当时还是一水的土坯房。直到九零年走房改，住在这里的人们才花了多少不等的钱买下了自己已经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丁家的房子是当年分给丁飞羽姥爷的。房改的时候，这位丁家最后的老人刚刚去世一年。这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人晚年身体很不好，在床上缠绵了六年。丁飞羽的父母一面给他治病，一面还要供两个孩子，家庭负担很重。好在老爷子有退休金，当时的医院虽然条件不好，也没有后来收钱收得那么狠。学校没有减免学费的说法，可是也没有那么多名目的费用，逢年过节还不用给老师送礼，丁家倒也坚持过来了。不过老爷子去世的时候，家里还是拉了不少的外债。到了房改的时候，丁建章一度曾经不想买断房权，而事实上，他当时只需要交不到七百元钱，这在十年后简直就和白捡一样。当时丁飞羽已经在美国开始创业，为了不吓到自己的父母，他寄回了一百美金，慌称是自己的奖学金，丁建章夫妇对此深信不疑。事实上，丁飞羽不但是丁家的骄傲，就连城南一片的人也都为自己的身边出过这么一位神童而自豪。当时很多父母在教训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要有老丁家大小子一成的脑袋，我就烧高香了。”这话当然不是说丁飞羽的脑袋大，而是指他的智商高。

    九零年的时候，中行的外币兑换业务还很麻烦，所以丁建章并没有花掉这一百美元。尽管他们夫妇当时的月工资加起来刚刚超过一百元人民币，但是儿子寄回来的这笔钱显示出丁飞羽的赚钱能力，两口子开始相信自己儿子的话，相信他能够在国外自力更生。虽然当时丁飞羽也才十四岁，但是在这个儿子十年如一日的惊喜下，所有的奇迹都变得毫不稀奇。既然不用给儿子攒生活费（丁建章可是听说美国的生活费很贵的，在那边喝杯咖啡就得花他一个月的工资），他也就有了底气，又借钱买下了这座房子的产权。

    九二年的时候，在丁飞羽不断的书信轰炸下，丁建章夫妇知道了丁飞羽已经成了一位大科学家的助手，每月有几千美刀的收入，也开始习惯丁飞羽按月寄回国内的汇款。那时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还不是浮动的，1：8.3的汇率让丁家的生活立即变得好了起来。丁建章还完外债的第一件事就是盖房子。其实在房改还没开始的时候，住公房的人们就已经有很多不满意低矮的草房，自己花钱翻盖成砖房，丁家这一溜房最早开始翻盖的就是张家。当时张家的男人张保贵是一家机具工厂的供销科长，这在当时可是一个肥缺，所以他家的生活条件也是这一带最好的，丁建章买房子的钱也是从他那里借来的，在丁家有几千元的外债，两口子月入不过百元的情况下，还能痛快的借给丁建章七百元钱，就可以看出张保贵和丁家的关系之好。事实上张保贵是真正的一门心思想和丁家拉亲家，他看好的就是丁飞羽。但是他的大女儿张雪对这个鸿飞渺渺的儿时玩伴可没什么印像，再加上这位神童儿时的事迹经常给家长拿来和她做对比，可以说还有一点反感。结果大学毕业的时候就跟着自己的同学兼男友跑山东去了，气得张保贵好几年不肯认自己的女婿。

    如果不是丁建章一直坚持先还外债，他家也不会比张家晚多少。等到丁建章两年后翻盖自己的草房的时候，这一溜已经没有几家是草房了。根据盖房子越晚越漂亮的定理，丁家的房子是这一带最漂亮的，不但住的房子变成了砖房，四十多米的院子也都砌起了砖墙，院门处还盖了一间砖瓦结构的仓房。成水早就接通了自来水，丁建章在自己的院子里挖了渗水井，还造了个室内侧所，省了全家早上起来去排公共侧所之苦。

    丁飞羽打量着铁框黑漆的独木大门，心里感慨这门要放十五年后，少说也值个几千块。那时候根本找不到这么粗的木头，当然也没有这么宽的板子，更不可能还有人拿这种板子来做大门。这也就是成水挨着大兴安岭，要不然的话，一辈子也别想见到这么宽的板子。记得前世自己家的院门可不是这样的，看来自己的努力已经影响到了家里。他的心中一阵恍惚，又听到老张太太喊了一声，然后拉着他推开门就往院里走。

    当时的白天，这一带家里有人的时候，院门是不上锁的，甚至有些人家根本不关门。倒不是治安有多好，而是家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好偷。而且街里街坊的都认识，来个陌生人隔着几条街就有人注意。成水一共就这么大，说不定还有人能认出来这人是谁家的，根本没有作案的条件，就是想当小偷也得打夜班，所以老张太太随手一推，丁家的院门就开了。丁飞羽被她拉着走进院子，心里想着十几年不见，这位张大娘的嗓门倒是没有什么变化。

    这一带的棚户区不是北京的四合院，而是建成一排排的，所有的房子都是建在北面，坐北朝南，然后是一个院子，院门开在南边。两排房子间就是一条胡同，所以丁飞羽儿时和同伴在外面乱跑的时候，要找他们得绕到胡同的一端，挨个胡同去找。丁家和张家在胡同的中间，要走到一端得走不少的路。每当老张家吃饭的时候，老张太太就站在自己的院子里大喊一声：“张雪，吃饭了。”保管前后三条街都能听到。人们戏称“大喇叭。”丁飞羽倒没想到，这次回家最先领教的居然是这位“大喇叭”的嗓门。

    丁家的房门一开，一个中年妇女手里端着一个盆走了出来，盆里盛着小半盆大米，还有水，显然正在淘米做饭，一边出门一边说着：“来了，来了。张嫂，谁来了。”她一抬头，便看到了跟在老张太太身后的丁飞羽。

    马夹青年刚才一直拎着包，跟在两人后面，听老张太太一个人絮絮叨叨的和丁飞羽说话。事实上刚才别说是他，就是丁飞羽都插不上嘴，光听老张太太一个人说了。这时也跟着走进院门，站在红砖铺的过道上看到中年妇女端着盆从房子里走出来，连忙放下拉杆箱，三步并做两步的冲了上去、、、、、、刚才老张太太把啤酒瓶子扔路上，只要没碎就能捡起来。这位要是把米盆扔地上，中午饭估计就泡汤了。

    出来的人正是丁飞羽的母亲高月兰，不过她的表现可比老张太太强，抓着盆没松手，根本没给马夹青年表现的机会。其实她根本没看到这个突然钻出来的青年人，她的注意力都放到丁飞羽身上了，其他人等一概无视。

    高月兰盯着丁飞羽，足足有一分钟，直到丁飞羽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接过她手里的米盆，叫了一声“妈”。她才如梦初醒，两手放开米盆，抓住了丁飞羽的双臂，有些不相信的说道：“大羽？你不是在美国吗？怎么回来了？”

    当时的李金羽已经成名，提起“大羽”来，很多人都会想到那个“会挽雕弓如满月”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大羽”可没那个娃娃脸什么事，它是丁飞羽的乳名。

    丁家一共两个孩子，丁飞羽是老大，所以乳名叫“大羽”。他的弟弟比他小两岁，大名丁文鹏，乳名就叫“二鹏”。既然不叫“小鹏”就说明丁建章当年没打算到他这里打住，还准备再生个仨俩的，可惜计划生育了，“一对夫妻一对孩”的宣传口号很快又变成了“一对夫妻一个孩”，丁建章繁荣丁家的大计就此夭折。

    丁飞羽看着母亲发根的点点银星，觉得鼻子有些酥麻，眨了眨眼睛，笑着说道：“我早上睡醒了，突然想妈了，就回来了。”

    “去，跟妈贫嘴。”高月兰从突然见到儿子的惊喜中恢复过来，便立刻找回了当妈的感觉。这两年一直能在网上和丁飞羽视频聊天，对于这个十一岁离家，二十六回来的儿子并不陌生。刚才只是对这个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儿子突然出现在眼前不敢置信而已。

    丁飞羽笑了笑，拉着妈妈的手，指着马夹青年道：“叶知秋，我朋友。一起回来渡假的。”

    叶知秋赶紧给高月兰鞠了个躬：“伯母好。”

    高月兰连忙拦着：“好好，小叶啊，快进屋吧。”这时一边站着的老张太太说话了：“哟，这躬鞠的，日本人吧？”

    “啊？”丁飞羽和叶知秋相顾无言。叶知秋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早知道刚才就敬军礼了，就算少先队礼也行啊，没事鞠什么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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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张家

﻿老张太太也就这么一说，她这个岁数，鬼子进村的时候还不记事，年青那会广播里又总说“一衣带水，友好邻邦”。既然“一小撮帝国主义分子”已经被镇压了，她还是相信广大日本人民都是好人的。所以这话也就是看到鞠躬比较稀奇，因为成水没有见面鞠躬的习惯。

    但是丁飞羽和叶知秋不同，俩人一个是重生的，一个因为工作的关系，对日本人都没什么好感，虽然说不上愤青，可绝对不会以和日本人粘边为荣，所以叶知秋很认真的和老张太太解释他是土生土长的正宗中国人，还是汉族的。丁飞羽则被高月兰拉着进屋，先给准备中午在单位不回来的丁建章打电话，告诉他儿子回来了。又给丁文鹏打工的电脑公司打电话，让他早点回来。估计丁建章回来比较容易，丁文鹏打工的公司一共就仨人，下午能不能请假还得两说。

    等到叶知秋把老张太太烦得走掉后进屋的时候，丁飞羽已经把外套脱了，正给高月兰展示自己的身体有多好，没在外国吃什么苦。高月兰看着丁飞羽，明明知道这个儿子不用她操心，说着说着还是忍不住掉下眼泪来。丁飞羽知道她是高兴的，也没怎么担心，见叶知秋拎着拉杆箱进屋，就拉着高月兰嚷着肚子饿，要吃饭，把高月兰推进了厨房。

    叶知秋想起两个人在列车上已经吃过早饭了，知道丁飞羽这么说多半是怕高月兰看着他忍不住再哭。离家十几年的儿子回来了，老太太掉点眼泪也算正常，只要有点事做也就过去了。果然高月兰想起已经快中午了，自己还没做饭，连忙到厨房淘米做饭。正忙碌的时候，张保贵和他老伴又来了。

    丁飞羽回来了这么大的事，老张太太当然回家就说了。结果被张保贵披头一顿埋怨。

    张保贵知道丁建章上班的时候中午是不回家吃饭的，丁文鹏打工的公司中午管饭，所以高月兰平时中午饭都是一个人吃，现在丁飞羽突然回来，高月兰肯定没有准备饭。就埋怨老伴为什么不让丁飞羽到自己家来吃饭。

    老张太太刚才只顾替高月兰高兴了，倒没想到吃饭的问题，听张保贵数落他，辩解道:“要是大羽自己我就让他娘俩来了，这不是还有他的朋友吗!”

    “糊涂。”张保贵一拍桌子:“要是大羽自己回来，他娘俩爱吃啥吃啥，就算咸菜就窝头，那是他妈，他还敢扎刺?就因为有他朋友，多半还是国外的同事，大老远的来了，吃得不好大羽多没面子。男人什么最重要，面子啊!”张保贵把刚拍完桌子的大手一挥:“丫头，再炒两个菜。我跟你妈接你大羽哥去。”不等二女儿张雨答应，就拉着老伴奔丁家去了。

    到了丁家，果然看到高月兰正在手忙脚乱地做饭，老张太太就拉住高月兰，让她到自己家去吃饭。高月兰正在发愁做什么菜好，这一听就答应了。

    这几年两家常常在一起吃饭，也没什么好客气的。其实高月兰倒也有两家并一家的想法，不过她是想让张雨嫁给丁文鹏，至于丁飞羽，这个儿子从小就没让她操过心，想来也不会找不到媳妇。可惜张保贵看中的是丁飞羽。只是他最早打算让大女儿嫁给丁飞羽，结果张雪翘家了。再想把二女儿嫁给丁飞羽就有点张不开口，只好对着高月兰打哈哈。

    既然决定到张家吃饭，高月兰就不做饭了，等着丁飞羽和叶知秋在院子里洗了脸，就一起跟随张保贵两口子到了张家。高月兰知道张保贵好吃，今年从副厂长的位子退下来后，这就成了他最主要的业余爱好。反正他只有两个女儿，一个还嫁出去了，也不用给谁攒钱。自然可以由着退休金吃喝。所以平日里张保贵中午晚上一天两顿酒，每顿最少两个菜，这时到他家去不愁没饭吃。

    但是到了张家，几个人还是吓了一跳，桌子上热气腾腾的四个菜，六副碗筷整整齐齐的摆在四周，连凳子都摆好了。高月兰一看就知道是张雨的手艺。张家的这个二丫头继承了张保贵风风火火的性格，又不失女孩子的细心，做起家务来是一把好手。在高月兰这样的传统妇女眼中，自然是做儿媳妇的最佳人选。

    高月兰到了张家，一点也不见外，一面张罗着大家都坐，一面向厨房走去，嘴里说着:“小雨，别忙了，出来看看你大哥。”张雨的乳名是二丫，如今出落成大姑娘了，这个乳名就不能用了，所以高月兰叫她小雨。

    正和张保贵谦让的叶知秋听了差点坐地上，一个是“大羽”，一个是“小雨”，倒真像一家人。张保贵趁着叶知秋在自己肚子里打官司的机会，一把将叶知秋按在座位上。至于丁飞羽，张保贵就不和他客气了，自己挨着叶知秋坐了，大声喊道:“丫头，把我那瓶西凤拿出来”。

    听到这句话，已经走到厨房门口的高月兰回头看了张保贵一眼。这瓶西凤是丁建章在西安的同学给他捎来的。当时一共捎来了四瓶，丁建章自己不怎么喝酒，有好酒也喝不出滋味来。又知道张保贵好酒，就分给他两瓶。

    张保贵这么多年的酒不是白喝的，一眼就看出这是八四年的原浆，这两瓶就当宝贝收起来了。自己的那份舍不得喝，可不代表不喝，张保贵寻寻摸摸的鼓动丁建章，俩人把丁建章的两瓶酒喝了。丁建章还不觉得怎样，张保贵喝出了其中滋味，看着自己的两瓶酒心里像有一百只猴子在练爪子一样。终于忍不住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拉上丁建章又开了一瓶。现在这瓶已经是硕果仅存的一瓶了，高月兰曾经和丁建章猜测张保贵能忍到什么时候才能把这瓶消灭，想不到居然舍得拿出来招待客人。可见对丁飞羽的看重。

    高月兰喊张雨从厨房出来，没见张雨答应，还当是张雨面嫩，不好意思。张保贵喊完这一嗓子，还没见张雨答话，高月兰就有点奇怪了。张保贵和丁健章一样，是那种很传统的封建式家长，在孩子面前是说一不二的，要不然张雪也不会用翘家这招来对付张保贵。他喊张雨，别管张雨在干什么，都得先答应着。

    果然张保贵没听见张雨答茬，觉得在外人面前很没面子，又不好在叶知秋面前发火，就向老伴道：“你去看看，这丫头干什么呢？”

    老张太太跟张保贵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怎么会不知道张保贵的心思，赶紧应了一声。还没站起身，高月兰已经走到厨房门边，探头看了一眼，回头疑惑地道：“小雨没在家？”

    老张太太一愣：“是不是在后屋呢？”张家和丁家的建筑格局差不多，事实上丁建章盖房子的时候就是参考张家的格局盖的。小地方的房子，也没有什么书房、客厅。房门开在房子的最左边，进了房门是一条走廊，右边的门进去就是堂屋，也就是家里最大的房间，平时吃饭看电视都在这屋。屋里在北面斜对着门有铺炕。丁建章夫妇和张保贵夫妇都是睡在堂屋里的。从堂屋横着穿过去还有一个小套间，是孩子的房间。走廊往里走就进了厨房，厨房横着穿过去还有个小房间，一般放些常用的杂物，也可以作卧室。丁飞羽不在家，丁建章家里人少，这间小房间就做杂物间了。张保贵家，张雪没走的时候，她是长女，住在堂屋的套间里，后面的小房间就成了张雨的闺房。老张太太现在说的后屋，就是指这个小房间。

    张保贵正想骂张雨没事跑自己屋里干什么，就听见院门响。回头一看，张雨抱着几听罐头走了进来。

    丁飞羽也看到了张雨，前世里他和张雨很熟。自己没有妹妹，就拿张雨当亲妹妹看。张雨大学刚毕业时没有接收单位，还是他帮着在省城找了个工作，虽然干的时间不长，两人感情还不错，如果不是丁飞羽遇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娶了张雨也说不定。这时看到张雨和前世一样梳着齐耳短发，身上穿了一件圆领衫，牛仔裤，脚上趿了一双棉布的拖鞋。显然是走得急了，圆圆的脸蛋上有一抹飞红。想起前世里张雨在省城的时候总是缠着自己陪她逛街，心里泛起一丝亲切的感觉，便没留心张保贵问他喝不喝白酒。

    张保贵军人出身，酒量不是一般的好，不过他平时只有晚饭才喝白酒，中午都是两瓶啤酒，如果丁建章在家，一般就拉着丁建章喝。也不知道是他告诉丁建章还是丁建章告诉他说喝啤酒养胃，白酒活血，结果几年喝下来，张保贵照样胃口好，吃嘛嘛香。丁建章照样老胃病，瘦得跟排骨似的。养胃的效果不明显，中午喝啤酒这个习惯算落下了，结果俩人一个习惯，中午啤酒，晚上白酒。

    张保贵问丁飞羽喝什么酒，倒不是照顾他远来是客，在他眼里，客人是叶知秋，丁飞羽虽然不是在他眼皮底下长大的，但他和丁建章是老铁，丁飞羽就是晚辈，长辈说话，晚辈只有听的份，就算从国外回来，这辈份也涨不起来。问一下丁飞羽，只是想起来家里还有老张太太刚买回来的两瓶啤酒。他和叶知秋肯定是喝白酒的，晚上他得喝白酒才能睡得着觉，这两瓶啤酒别浪费了。

    他随口问了丁飞羽一声，没听到丁飞羽答话，也没在意。但是这个事情落到高月兰和老张太太的眼里就不一样了。

    高月兰和老张太太看到丁飞羽盯着张雨看，连张保贵说话都没听到，都以为丁飞羽看上张雨了。其实张雨长得像老张太太，圆脸，个子不高，有160公分左右。但是眼睛像张保贵，大眼睛，特别是眼睫毛，又黑又长，眨起眼睛来像是能扇起一阵风来，一直吹到人心里。性格也像张保贵，精力旺盛，活泼好动，算得上典型的青春美少女。在大学里追她的男同学能排一个班，就是回家这几个月，来打听她有没有男朋友的人也不少了。

    但是高月兰是希望张雨给自己做二儿媳妇的，这时看到丁飞羽目不转睛的看着张雨走进院子，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倒是老张太太满心欢喜，赶紧招呼张雨：“丫头，快进来，你丁婶和大羽哥来了。”

    丁飞羽只是想起了往事，必竟不是被青春逼人的张雨迷住了，老张太太一说话，他就醒过神来，看到张雨已经走进房门，就站了起来，向老张太太笑道：“这是小雨吧，都这么大了，我离家的时候，她还穿开裆裤呢吧？”说着很自然的走到房门边，伸手接过了张雨怀里的袋子。

    张雨听他说话，脸上一红，她比丁飞羽小四岁，丁飞羽离家的时候九岁，她也有五岁了，应该不用穿开裆裤了。不过84年的时候，成水比农村也强不了多少，五六岁的小孩子光着屁股满街跑也不算稀奇，张雨也记不得自己当时穿得是什么，这个便宜算是让丁飞羽占了。只好在心里记下这个仇，回头再找机会算帐。

    张雨买了不少东西，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面，她怕袋子不结实，摔了东西，所以没有用手拎，而是抱在怀里。丁飞羽伸手接袋子，直接去拎塑料袋的拉手。右手很自然的从张雨的胸前掠过。当然没有不小心袭胸这种狗血的事情发生，但是丁飞羽的眼睛还是在张雨的胸上扫了一眼，发现小丫头果然变成大姑娘了，那里居然颇有规模，也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戴了胸罩。

    张雨瞪了丁飞羽一眼，放开手，让他接过袋子，向离她最近的高月兰甜甜地叫了声：“丁婶。”

    高月兰赶紧答应了一声，这一会她也想明白了，张雨嫁给谁都没关系，要紧的是得嫁给自己的儿子。虽然张雨现在还没有工作，但是毕竟是大学生，也不算配不上大儿子。最重要的是，她是真喜欢张雨这孩子。这时看到张雨小脸透红，以为她是累的，赶紧拉着张雨往桌边走，边走边数落张保贵：“随便做几个菜就行了，还跑出去买什么东西，看把孩子累的。”

    张保贵刚和叶知秋说了两句话，听高月兰埋怨他，顿时乐了：“这是我闺女还是你闺女啊？看把你心痛的。”

    高月兰拉着张雨坐在丁飞羽刚才坐的位子旁边，向张雨说道：“你爸不知道心痛你，干脆给丁婶做闺女吧。”

    老张太太一听可不乐意了：“他爸不心痛，她妈可心痛，闺女你就别想了，儿媳妇还差不多。”

    “行，那就这么定啦！”高月兰答应得比什么都痛快，大有立马娶张雨过门的势头。

    丁飞羽回过头，就看到叶知秋幸灾乐祸的笑容，差点把手里的口袋扔他脸上，什么呀就定了，怎么没人问问我的意见啊，这还有没有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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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把自己弄痛了

﻿张雨买了两瓶玻璃瓶的水果罐头，一个铁听的水果拼盘，一个铁听的午餐肉，两包简易包装的油炸花生米，丁飞羽拎着袋子在地上转了一圈，还是看到炕上地方宽绰，就把袋子放到炕上，拿出一瓶水果罐头。心里感叹也没人过来帮忙，就算我是自己人，也得找得着东西算啊，谁知道这开罐头的家什和盘子碗都在哪儿啊？

    这时张雨才想起来买的东西还得上桌，连忙跳起来。她从小就对这个大羽哥的事迹听得如雷贯耳，再加上当时年纪小，没有像张雪那样形成逆反心理，基本上相当于被洗了个脑，对丁飞羽想不景仰都不行。刚才儿时的偶像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还那么年轻，吓了她一跳，心慌意乱之下，就这么把袋子交了出去，被高月兰拉到桌边坐下。这一回过神来，赶紧起身，这还差好几个菜呢。

    这时丁飞羽正在徒手开罐头，这种玻璃瓶的罐头他住单身的时候没少吃，知道罐头的密封全靠瓶子内外的大气压力，只要让瓶子里进了气，用手就能拧开。他看到张家的炕沿是木头的，漆着红油，看着挺结实的，就把手里的罐头盖放到炕沿上，用另一只手按着一转，听到“兹”的一声，知道大功告成，正遗憾没人能亲个嘴的时候，张雨就凑过来了。

    张雨可不知道还能这么开罐头，她老爸开罐头不是用菜刀就是用改锥，看丁飞羽把瓶子放在炕沿上比划，心里好笑，以为他没开过这种罐头。想着要撬罐头盖还要费不少力气，正好可以让儿时偶像做苦力，也算小报一下刚才的“开裆”之仇。就走过去拎起放在炕上的塑料袋，向丁飞羽道：“大哥，厨房有螺丝刀。”

    螺丝刀就是改锥，因为改锥的主要工作就是拧螺丝，所以北方人一般把改锥叫螺丝刀。你要上工具商店买改锥，说不定就有人问你改锥是什么？

    丁飞羽笑了笑，挤压罐头盖这个活，要求工作台不能太硬，也不能太滑，这炕沿光洁度正好，进了厨房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么合适的地方呢。就把手里已经破封的罐头放在炕上，从张雨手上的袋子里把另一瓶水果罐头拎了出来。张雨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怕撕烂了袋子，就没敢动，看着丁飞羽将罐头瓶子按在炕沿上转了半圈，又拿起来，有些莫名其妙的跟着丁飞羽走进厨房。

    张家的厨房很干净，虽然还要生火，但是锅台和墙上都贴了白瓷砖，老张太太和张雨都是勤快人，把瓷砖擦得铮亮。丁飞羽把两瓶水果罐头放到平台上，转头向张雨要过袋子，又把两个铁听的罐头拎了出来。张雨不知道那两瓶水果罐头现在用手一拧就开，还以为丁飞羽没办法，乐得看他笑话，站在一边也不说话。

    丁飞羽撕开午餐肉的商标纸，用盖子上的钥匙拧住盒体上的突起，旋了一圈，盒子就开了，他熟练的把盒里的肉倒在菜板上，转头问张雨：“你切还是我切？”

    张雨目瞪口呆的看着丁飞羽熟练的动作，隐隐觉得看笑话的希望恐怕要破灭了，听见丁飞羽问他，连忙说道：“我来我来。”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洗手，就去水龙头下洗手。她家看丁家的自制下水道很好用，也自己挖了渗水井，不用再往外倒水了。洗手的时候，她忍不住问道：“你开罐头挺熟的啊？”

    丁飞羽正在琢磨开水果拼的办法，这种罐头吃起来倒是方便，可惜没有午餐肉那么人性化的设计，得用暴力破解。他正在四下寻摸趁手的工具，听见张雨问他，很随意的答道：“是啊，宠物罐头都这么开。”

    张雨在外面上了四年大学，当然知道宠物罐头是什么玩意，当时无语。心中儿时偶像的光辉形象彻底沦丧。

    丁飞羽可不知道张雨小姑娘心里想的是什么，转头看到菜板旁边的菜刀，拎在手里比了比，觉得这玩意背厚刃薄，开水果拼挺顺手的。把刀尖放在铁皮罐头上，双手微一用力，就在盒子的顶上开了个口子。然后把盒子转了一百八十度，再来一下，就是十字口了。用刀把陷下去的铁皮挑起来，这罐头也就开了。张雨才刚刚洗完手。

    丁飞羽让张雨拿盘子出来装罐头，张雨搬出来了个汤碗，丁飞羽这才想起来水果拼里汤多，自嘲的笑了笑，自己吃这玩意还是上辈子的事，能记住怎么开罐头就不错了。

    他把水果拼倒到汤碗里，看着张雨用刀把午餐肉切成片码在盘子边上，觉得张雨手法很熟练，显然是常做这种事。想想张雨也算八零一族，有这手艺已经算少见了。等再过十年，她这年纪有这手艺的女孩子就得上火星找去了。

    张雨麻利的把切完的午餐肉片在盘子边上码成一圈，再撕开花生米的包装袋，把花生米倒在盘子中间，丁飞羽才知道她为什么拿这么大个盘子。想起很多高档饭店也这么码盘，不过盘子中间放的都是雕花，心黑点的直接放石膏像，这盘撤了下回还能用。挺大一盘子，里面能吃的不超过三筷子，还得悠着夹，这境界可比张雨差远了。

    正想着，突然脚上一痛，丁飞羽啊的一声跳了起来。就听到张保贵在屋里问：“怎么了，怎么了？”

    原来张雨装完了盘子，才发现丁飞羽在盯着她看，她可不知道丁飞羽这时正在神游物外，目光根本没有焦点，还以为这家伙是个色狼。别看张雨家务做得好，就是贤妻良母型的。事实上现在的女孩子没有几个好惹的，张雨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就踩丁飞羽脚上了。不管怎么说，盯着自己发呆不算什么大恶，基本上算人民内部矛盾，张雨还用不出撩阴脚这种必杀的招数。

    丁飞羽穿的是运行鞋，底够厚，鞋面上讲究的是轻便、结实、透气。可没有抗踩这一说。张雨虽然穿的是平底拖鞋，这一脚下去劲也不小，这时既不能揉又不能吹，正捧着脚跳，哪有工夫回答张保贵，还是张雨回答道：“没事，爸，他把自己弄痛了。”

    这工夫张保贵已经打发老伴把他那瓶西凤酒找出来了。其实这酒就在他身后的柜子里，不过摆得就是这个谱，张保贵当然不能自己去拿。他正在给叶知秋介绍这瓶酒的来历。他早就认定叶知秋是丁飞羽国外的同事，想来面前这个年轻人也不晓得四大名酒的厉害，这种弘扬民族文化的机会可不能错过。听张雨说没事，他也就没在意，继续给叶知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高月兰和老张太太一心想给两个年青人制造独处的机会，虽然听出丁飞羽的叫声有点惨，但是张雨既然说没事，自然是不希望别人出现，两个老太太也就很有默契的装傻，谁也没动地方。只有叶知秋有点心不在焉的听着张保贵喷口水，在自己的肚子里腹诽：“这小子在厨房里干什么呢，怎么会把自己弄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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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张保贵的光辉往事

﻿丁飞羽捧着脚跳了一会，也没想明白张雨为什么要这么用力的踩他。貌似自己刚才没做什么啊？难道“野蛮女友”已经公映，近代女孩们的原始意识开始被唤醒了？可怜他前些日子虽然已经秘密回国，可一直忙得四脚朝天，哪里有工夫去关注国内娱乐新闻，当然不知道这部划时代的片子的确已经上映，从此国内欲寻一文静少女而不可得。不过张雨这一脚跟“寒流”可没关系，完全是他心不在焉惹的祸。

    张雨把准备好的两个菜端了出去，张保贵已经把西凤开了瓶，看到丁飞羽还留在厨房里，他不知道现在丁飞羽是不良于行，还叮嘱张雨早点让她大羽哥出来吃饭。

    张雨回到厨房，丁飞羽已经缓过劲来了，一脸不解的问张雨：“刚才怎么回事？”

    张雨当然不好意思问他：“你盯着我看什么？”或者说：“你盯着我哪儿看？”这种问题。又看他刚才痛得厉害，也觉得踩得太用力了，心中不好意思，嘴上就软了一些，闷闷地道：“对不起，我不小心。”

    丁飞羽又不傻，怎么会信她是不小心，她跟地球又没仇，哪有走路那么用力的？不过既然张雨认错，他也不能再说什么，耸了耸肩：“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他指了两瓶水果罐头：“装盘吧。”

    张雨回手摸出个一字改锥来，递给他：“这种力气活不应该让女士做吧？”

    丁飞羽接过改锥，才想明白张雨是让他开罐头。他眨了眨眼睛，神秘的把改锥又塞回张雨的手里，指了指罐头：“我用手就能拧开。”

    张雨翻了个白眼，没好意思问他明天准备吹什么。就看到丁飞羽拿起一瓶罐头，两只手抓住了，呲牙咧嘴的用力。张雨懒得看他的怪样子，伸手把改锥递了过去，示意他还是用这个吧。

    丁飞羽见小妹妹一点不配合，不免无趣，随手拧开盖子，递给张雨，自己洗了洗手，走出了厨房。

    张雨刚看到他费尽力气还打不开盖子，突然心平气和的随手一拧就开了，还以为在看星爷的电影。随手拿起另一瓶罐头，学着丁飞羽的样子一拧，盖子应手而开，这下彻底愣了。

    丁飞羽出了厨房，见张保贵正给叶知秋倒酒，原浆西凤的香味比较特殊，浓烈而不醉人。而且西凤酒一直不怎么做广告，销量不高，原浆窖藏的时间足够，这一点是其它中华名酒很难作到的。这一倒酒，香味散发出来，就连一向不怎么喝酒的丁飞羽也食指大动。

    张保贵看丁飞羽回来，早忘记了刚才还问丁飞羽喝什么酒的事，拿过酒杯也给丁飞羽倒酒。丁飞羽连忙站起来，连说不敢。其实他倒不是不敢让张保贵倒酒。这酒丁飞羽前世也见过，不过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被丁建章喝了，只记得这几瓶酒都是普通的玻璃瓶装的，撕了商标根本没人认得出这是什么酒。就算不撕商标也得有人以为是假酒。但是送酒的那人是丁建章的同学，当时是西安铁路分局的副局长，不可能送丁建章假酒，所以丁建章一直珍藏着，想不到这一世居然送给张保贵了。因为这酒的包装太过普通，90年以后根本就看不到用这种瓶子装的酒，倒是还有厂商用这种瓶子装醋。所以丁飞羽的印像很深，知道这酒是60度的。张家的酒杯就是普通的茶杯，二两半的那种。以自己的酒量，这一杯下去，基本就废了。虽说好酒不醉人，丁飞羽可没试过这句话到底有没有假，也没兴趣试一下。所以张保贵倒酒，他端着杯谦让，死活不肯让张保贵多倒，争了几个来回，也就倒了五钱左右的样子。

    张保贵见丁飞羽执意不肯让他多倒，也就算了，他这个人酒量大得也算罕见，鲜有能和他拼酒的，所以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也没有灌人酒的习惯。说起来，他能做上副厂长还是托了这个能喝的福。

    他是军人转业的，复原的时候还是个连长。因为没什么关系，就分到成水机具厂做了个保卫科长。按说成水机具厂那时也属于军供企业，正处级单位，他这个科长也不错了。可是他在这个位子一干十几年，楞没挪过窝，这就比较稀奇了。主要就因为他脾气暴，不会来事，各个厂长都不喜欢他。直到刚刚开始改革开发，又来了一个新厂长。

    那时候还是计划经济，像成水机具厂这样的大厂，手里总是捏着一些别人眼红的原料。一般情况下，机具厂总是用这些原料跟别的厂换一些自己搞不到的东西。结果一次新厂长在酒桌上被人灌爬下了，稀里糊涂的把一批钢材给批出去了。这位厂长痛定思痛，在厂务会上大声疾呼：“咱厂就没有能喝的吗？”“有啊。”底下马上有人接茬：“保卫科老张啊。”

    张保贵当时虽然不得志，好赖也是个科长，这种会他也是有资格参加的。知道反正没他什么事，正打磕睡呢，听到这一嗓子吓了一跳，还以为他的保卫科出什么漏子了呢。接着就听到厂长大人问他：“老张，你酒量怎么样？能喝多少？”

    张保贵这一辈子，自认为优点很多，最得意的就两条，能打，能喝。打是在军队练出来的，喝也是在军队练出来的。听厂长问他能喝多少，当时就来劲了：“两瓶三瓶该上班还能上班。”那时可没有低度酒这一说，说起白酒就是60度。厂长以为他吹牛，当时告诉后勤：“拿瓶白酒来，让老张试试”。心里指望着张保贵能把这一瓶拿下就算好家伙了。

    张保贵喝酒有个毛病，得有菜，没菜那叫损酒，他可不喝，哪怕是咸菜，也得边喝边吃。后勤去取酒那哥们跟他关系不错，也是酒友，知道他这个毛病。现找菜是没有了，就到食堂摸了两个烤白薯，又拎了两瓶东北老白干，就拿会议室来了。

    张保贵当时虽然是科长，工资也不高，他又好吃，基本没什么余钱。计划经济的时候，想买酒也不容易，从转业就没敞开量喝过，这下可得着了。也不用杯，就对嘴吹，一口酒一口烤白薯，两个烤白薯还剩下半个，两瓶六十度的老白干已经见底了。据说当时他捏着半个烤白薯，舔着嘴唇问厂长：“还有酒吗？”

    厂长当时拍了桌子：“就是你了。”

    那以后张保贵的好日子就来了，没别的，有酒喝啊。厂长走到哪里都带着他，什么都不用他管，就一个活——喝酒。张保贵也没辜负他的厂长的信任，在酒桌上大杀四方，无往而不利。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人奇怪机具厂的厂长出门带保卫科长干什么。那时在东北当保卫科长并不容易，得有能镇住人的家什，不然没人服他。一般一个单位的保卫科长就是这个单位最能打的。带着保卫科长出门，就相当于出门带保镖。纷纷猜测这位机具厂的厂长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但是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位保镖是干什么的了。他这个保镖最主要的任务是在酒桌上保驾护航。

    过了不久，厂里原来的供销科长上调，厂长就把张保贵安到了供销科长的位子，必竟出门带保卫科长不太好看，带供销科长就没问题了。至于业务上的事，不是还有主管供销的副厂长嘛，张保贵这个供销科长的任务还是喝酒。

    不过喝酒归喝酒，他这个供销科长也不能真什么事都不管。最让张保贵自豪的是一次采购会，全国各地的机具厂会济一堂。在欢迎宴会上，各厂的代表们轮流敬酒。轮到张保贵的时候，老张站起身来，拿过一瓶白酒，打开，举起来。正当别人以为这位忘拿杯子了的时候。老张说话了：“各位，我是一个大老粗，也不会整什么虚的。咱们今天到这个地方，都为了一个目的。没说的，我先干为敬。”说完举起酒瓶，扬起脖子，一口气把一瓶酒灌到了肚子里，然后很潇洒的冲各位亮了亮空瓶。据说当时就吓跑了好几个南方来的代表。厂子是国家的，做不成生意没关系。这要一瓶酒灌下去，能不能醒过来还两说呢，不是人人都有胆子玩命的。结果那一次成水机具厂斩获颇丰，张科长瓶酒退敌，无人敢摄其锋的光辉事迹也在圈子里流传开来。

    再后来，主管供销的副厂长调走，张保贵正式接过供销大权，但是当时成水机具厂的技术落后，设备老化现象已经非常严重，张保贵不是搞技术出身都已经明显感觉到了产品跟不上形式。原本在成水机具厂占很大一部分业务的来料加工也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些周边地区的零活了。没别的原因，加工精度太低，很多工艺要求根本达不到。加工出来的东西比废品也差不了多少。

    到了九七年，这家成水最大的机械制造企业彻底停产，几个车间被人承包。那位提拔张保贵的厂长调到别的厂子去做一把手，临走时要带上张保贵。酒桌上，五十多岁的张保贵流着泪对厂长说，我在这里干了一辈子，现在老了，也不想挪窝了。厂长知道他的意思。张保贵觉得自己对不起机具厂的职工，卖不出去东西，才让机具厂停产。事实上产品积压的主要责任还是在厂长身上。但是这位把机具厂干黄了的厂长对张保贵够意思，所以张保贵只能这么说。要换别的副厂长，他早就指着鼻子骂了。于是厂长调走继续做厂长。机具厂被承包的几个车间的工人还能有点活，大部分人开始放假。张保贵做为厂里的中层干部，组成了个留守班子，张保贵提了个副厂长。其实就是没地方安排他们，那时成水的企业普遍不景气，倒闭的厂子有的是，剩下满地的干部没处塞。让他们看屋子而已。

    张保贵天天看报喝茶，好日子也过了两年。这期间也知道自己的职工生活过得苦，可他也不是救世主，没有经世治用的本事，只好捂上耳朵装不知道。机具厂的职工也上访过几次，都知道张保贵不管事，没有找过他。但是当时全国都有这种问题，成水市所在的北疆省更是重灾区，根本管不过来。社保又没有建立起来，很多人家完全没有了收入。有一次快过年了，几个家里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工人到市委上访，市长听了他们的情况，自己从口袋里拿出一千元给三位老师傅分了先过年。他也没办法，有些事不是有权就能解决的。

    到了两千年，张保贵干不下去了。厂里私下里商量要把机具厂卖了，不但价钱低，还是卖给日商。机具厂在成水的位置很好，和市中心就隔一条街。这几年厂里不开张，大伙筹了点钱，把沿街的围墙扒了，盖了一排门市房，租出去也算有点收入，逢年过节还能给职工分点东西。张保贵算了一下，这么大一块地，还得算上厂房机器，卖出去的钱，全厂上千号职工平分，每人还分不上一万块。就算把机器拆了卖废铁，还能卖不少钱呢，这不摆明了让小鬼子拣便宜吗？最重要的是真要把厂子卖了，这厂子就真黄了，干部还可以换个地方，普通工人们就都成无业游民了。他当兵时的热血还在，当时就在会上放话说，“谁要敢干这卖国的事，老子上省里，上中央上访去。”

    这话要是普通职工说，大家也就听听，全国都这样，要是上面都过问，还过问得过来嘛？但是张保贵说就不一样了，他一直是厂里的中层干部，现在又是副厂长，算是管理层的一员，就算不专门打听，也知道不少厂里的秘密，他要出头上访，弄不好真得有人要栽。所以卖厂这件事一时也就压下了。但是日商那边看着这么大的便宜拣不下来，当然不甘心，又在暗底里活动。于是又有人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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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同志

﻿三位老人家不知道“gay”是什么东西，看张雨随便一句话就把丁飞羽和叶知秋打击得丢盔卸甲，都比较奇怪。张保贵就骂张雨：“别总跟我们整鸟语，欺负我们没文化啊？”想了想，还是好奇：“‘gay’是什么？”

    张雨刚从学校出来，说“gay”可以朗朗上口，让她用中文解释可就不好意思了。就像有人可以张嘴就“****”，但是却不敢随便“操”一样，一样的话，用外语说心里负担总是比较小的。这时看张保贵大有刨根问底的意思，只好解释道：“‘gay’就是同志。”

    张保贵恍然大悟：“同志啊，这有什么。全世界无产阶级都是同志。”他大手一挥，豪气干云：“你们这些年青人啊，就知道什么先生女士。我们年轻那会，看见谁都叫同志。男同志、女同志、小同志、老同志。就连主席，也是同志。”

    丁飞羽刚要站起来，叶知秋已经抢先一步，捏着嗓子站起来：“我去下洗手间。”拔腿跑了出去。丁飞羽被他抢了台词，刚刚一愣，张雨已经很严肃的站了起来：“他好像咽着了，我去给他找点水喝。”说完也跟着叶知秋跑了。

    丁飞羽看着两个没义气的同志一前一后快步进了厨房，正想自己找什么词溜，就听见张保贵道：“我们那时候，心思都简单，就一个志向——建设共产主义，所以叫同志。我跟我单位的人是同志，跟你大娘是同志，跟你爸也是同志。”

    丁飞羽见他“同志”起来没完，觉得自己已经要崩溃了，连忙举杯高呼：“是，是，全世界劳动人民是一家。”

    张保贵一愣，没想到这个在国外混的小子也会这句，下意示的端起杯和丁飞羽碰了一下，还没等喝，丁飞羽已经飞快的喝了一口，放下杯指了指厨房：“我也去看看。”扔下三位老人，转身冲进了厨房。

    进了厨房，就看到叶知秋和张雨躲在角落里偷笑。叶知秋还好一点。张雨很没有形像的蹲在地上，又不敢笑出声，捂着嘴笑得很是辛苦。

    丁飞羽压低声音，很生气的对张雨说：“你闯的祸，让我在那里顶缸，这样做是不对滴。同志。”说到“同志”这两个字，特地加重的语气：“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零一年的时候，“天下乌贼”还没拍，那位光头大叔的名言也没人知道。所以两人对丁飞羽口中的“严重后果”也没什么认识。张雨忍住笑，站起来往外推丁飞羽：“去去，谁跟你是同志。”

    丁飞羽笑着不让她推，转身走到水龙头下洗了一把脸，问叶知秋：“笑够了没有啊？”

    叶知秋也学着他洗了一下脸，两人一起走了出来，留下张雨一个人在哪里傻笑。

    张保贵觉得三个年轻人表现诡异，又想不明白是为什么，正奇怪的时候，丁飞羽已经和叶知秋一起出来了。老张太太就问：“张雨呢？”

    丁飞羽可没有好心要为张雨扯谎，很不负责任地道：“不知道！”

    老张太太奇怪的喊了张雨一声，张雨连忙答应，说一会出来，老张太太也就不再奇怪。

    等两个人重新坐下。张保贵又想起一件事来，问叶知秋：“你也在那个什么雷试验室？”

    叶知秋笑了笑：“我和大羽不是同事。”想起“同志”来，差点又笑起来了：“我也当过兵，转业后分到河北公安厅，有一次出国的时候认识的大羽，这次他说要回家，我正好放假，就一起来打扰各位长辈了。”

    张保贵这才知道叶知秋真是丁飞羽的朋友，不是国外的同事。又听说他也当过兵，立刻来了兴趣，追问他在哪里当的兵，是什么兵种，两人很快又聊得热火朝天起来。

    丁飞羽没了张雨这个挑毛病的听众，糊弄起两个老太太得心应手，一时之间桌上众人谈兴大发，其乐溶溶。

    张保贵听说叶知秋在北京军区和成都军区都干过，转业的时候已经是少校参谋，而且还是作训参谋，很是吃了一惊。看叶知秋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居然已经做少校几年了，真是英雄出于年少，貌美不在年高、、、、、、不对，是人不可貌相。就问起叶知秋的经历。原来叶知秋的父亲也是军人，叶知秋高考时报了军校，差了几分没考上。本来指望他父亲给活动一下进军校。没想到被老爷子一脚踢军队里去了，就从大头兵干起。

    但是叶知秋的家世在那里摆着，在军队里不可能没人照顾。他是正宗高中毕业，文化水平高，训练刻苦，很快被保送进军校，出来后就是军官了。然后一路升到少校，按他的话说，要不转业，怎么也能混个少将退休。说到这里，还瞪了丁飞羽一眼。丁飞羽当然知道是为什么，却觉得自己很无辜，只当没看见。

    张保贵听他说起，就知道叶知秋父亲的官肯定小不了，往小了说也得是个将军，聊了一会，觉得叶知秋这个兵也不像花架子兵，有点水平。他当兵的时候最看不起门子兵，却对出身好还能吃苦的兵青眼有加。盖因这样的兵扎实肯干，一般都是好苗子。看叶知秋也是这种兵，越聊越高兴，很快两人一瓶西凤就见底了。

    叶知秋没有张保贵那么变态的酒量，但是他在军队的时候，是从基层干起的。像他这种有背景的兵，天然是其他兵们敌视的对像。军队崇拜强者，要想融进去，就得干得比别人好。训练水平上去靠吃苦，战友感情上去就得靠喝酒。叶知秋年青，身体好，现在的酒量基本上也是“斤八不畏”，虽然比不上张保贵，这一瓶西凤下去，还看不出底来。

    张保贵退休后难得能找到个陪他喝酒的。虽然经常拉上丁建章，也不过是凑个数。丁建章的酒量，三十度的白酒半斤准趴下，实在不是好对手。这里好容易遇上一个能喝的，怎么可以没酒呢，就招呼老伴：“去，把我那瓶茅台拿出来。”

    老张太太一愣，坐着没动。张保贵这瓶茅台也是有来历的。还是他当供销科长的时候别人送给他的。这是正宗的军供茅台，一共就送他两瓶。张保贵知道是好酒，没舍得喝，藏了起来，说是等两个女儿出嫁的时候再喝。其实茅台做为中华第一名酒，又和军方关系密切，每年不知道要生产多少瓶，窖藏年头未免不足。就像机具加工一样，你加工精度再高，完了也得应力放散，不然用不了多久就变形了。酒也一样。所以这两瓶茅台未必比得上那两瓶西凤，只是这两瓶茅台得的比西凤早，牌子又响而已。后来张雪跟男朋友跑山东去了。张保贵一面大骂山东佬可恨，一面生自己女儿的气，一怒之下就把准备张雪结婚时喝的那瓶茅台给喝了。现在剩下这瓶是准备张雨结婚时喝的。

    张保贵看老张太太没动，知道她想的是什么，不禁在心里暗骂，“叶知秋的老爹是军里的高官，想喝茅台还不容易。只要在一会喝酒的时候感叹一下想喝点真茅台不容易，他怎么也得给自己淘几瓶来不是？”这一换多的买卖，张保贵可没理由不做。但是这话没办法明说，他刚把眼睛一瞪，想逼着老张太太去拿酒，院门一响，丁建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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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美国黑客

﻿丁建章在单位接到高月兰的电话，知道十几年没回来的儿子回来了，赶紧请假，他下午还有课，又安排了一下，这才打车回来，所以回来得比较晚。回到家一看没人，估摸着可能是在张保贵家。又想起高月兰在电话里说丁飞羽带个朋友回来，就找了两瓶沪州老窖拿了过来。

    丁建章是成水技工学校的实习教师。成水技工学校九十年代初就被评为全国百所重点技工学校之一，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都很强大，八十年代时曾经在全国招生，现在生源也不错。丁建章技术好，为人又热情。很得学生爱戴，常常有学生专程或是顺便来看他。知道他喝酒，就从家乡给他带酒来，也不一定是名酒，就是那么个意思。所以丁建章家里酒多，种类也全。高、中、低档都有。张保贵就常常到他家找酒喝。

    丁建章拿着两瓶酒进了张家的院子，隔着堂屋的窗子，果然看到众人在这里。

    丁飞羽从窗子里看到丁建章进院，赶紧站了起来。对于这个父亲，他前世是非常敬佩的。丁建章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虽然没什么成就，在单位和邻里间威望很高。这一世在父亲的身边时间很少，对丁建章的感情反到更深了。

    丁建章进院子，丁飞羽就迎了出去，两人就在张家的房门外碰到了一起。丁建章微微仰着头，看着丁飞羽，和视频上看到的比起来，好像瘦了一点，不过精神多了。丁文鹏长得像丁建章，丁飞羽则兼具丁建章和高月兰的特点，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丁文鹏长得耐看一些。

    丁飞羽也看着丁建章，在视频上，看不出丁建章有多瘦，现在看起来，似乎比前世还要瘦。看着丁建章头上的白发，他想起来自己的父母比张保贵夫妇年龄略小。但是现在看起来，他们俩个都比张保贵夫妇显老。可见前些年家里负担之重。前世的时候，自己还能在家帮他们干些活。这辈子自己早早就离开了家，父母上有老下有小，显然比前世更累。想到这里，突然觉得眼眶湿了，哽咽着叫了声：“爸。”

    丁建章看着自己这个儿子，心里非常高兴。就是现在，很多人在他面前提起丁飞羽，也是要挑一下大拇指的。远近闻名的神童不说。丁飞羽创下的八周岁进科大少年班的记录，至今无人打破。想想八十年代的时候，能进少年班的都是天才，名字要上全国报纸的。这个儿子出国后这么多年，混出什么名堂自己也不懂，寄回的钱可也不少了。就从没让自己操心过。现在回来了，他当然高兴。反正平时在电话里，在msn上也常常聊天，这时倒没有丁飞羽激动。他两只手各拎一瓶酒，就抬了抬头：“进屋吧。”

    丁飞羽赶紧点头，侧身闪过一边，让丁建章先进屋，他躲在丁建章身后偷偷的抹了抹眼睛。

    丁建章进屋的时候，叶知秋等人都站起来等他。丁建章进屋，叶知秋不可能还坐着。他站起来迎接丁建章，别人也不好坐着，丁建章这回进屋倒是满有面子。

    张雨这时在厨房里笑够了，也跟着丁建章进了堂屋。张保贵比丁建章年纪大，一直以大哥自居，这次起身迎客，稍稍觉得有些气闷。这时看到丁建章手里的两瓶酒，顿时觉得值回本钱来。招呼丁建章快坐。张雨很及时的搬了一张椅子来，放到张保贵旁边，又去取了碗筷来。丁建章和叶知秋握了握手，便请大家都坐了。张保贵第一件事就是开酒。丁建章的沪洲老窖也算名酒，算是把张保贵的茅台救了。

    喝酒这种事，丁建章和丁飞羽这对父子一起上也不是张保贵或叶知秋一个人的对手。张保贵知道丁建章的酒量，也没给他多倒，丁飞羽杯里的酒还没喝多少，这次直接没他的份。张保贵和叶知秋一人一杯满上。丁建章这时候乘机问丁飞羽：“怎么回来也不先打个电话？”

    丁飞羽笑嘻嘻的回答：“我哪敢，要是先打电话回来，我妈这几天还能睡得着觉？还不如给你们个惊喜。”

    高月兰听了笑骂道：“臭小子，还惊喜，你就不怕你妈心脏病犯了？”

    丁飞羽知道高月兰的确有心率不齐的毛病，不过不重。前世自己工作后，家里生活条件好了，她的毛病也多起来，老来一身病，治也治不过来。如今自己回来了，倒要找个机会送她出国看看病。这时假装大惊小怪地问：“妈，你真有心脏病啊。”

    高月兰这时还没发现自己有心脏病，用筷子虚打了他一下：“咒你妈啊？你妈还等着抱孙子呢。”说着，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张雨，却看到老张太太也在看张雨。张雨大羞，又不好着了痕迹，只好鼓着腮帮子低头生气。

    丁建章看看坐在一起的丁飞羽和张雨，只觉得老怀大畅，向张保贵举杯道：“一转眼，孩子都这么大了。”

    张保贵正给自己倒酒，没注意刚才几个人的哑剧，听到丁建章举杯感慨，连忙也举起杯：“孩子大了，咱们的任务也就完了。喝酒。”

    四个人碰了一下杯，丁飞羽吟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几个人看丁飞羽摇头晃脑的发酸，都觉得有些好笑。张保贵笑道：“大羽记性倒好，我可记不住这么长的诗。国外还教这个？”

    丁飞羽在弗雷试验室里有不少中国留学生。在斯坦福带研究生，中国留学生也愿意报他的课，大家年纪相近，没事的时候对月悲秋，吟诗抒怀。自己做不出诗来，一群高材生背背唐诗宋词还是可以的。在弗雷试验室十七楼的天台上，常常有一群人举杯弄月，呤风寄情，大有魏晋之风。其中不乏专门来感受异国文化的高鼻深目的老外。在硅谷，弗雷试验室这种聚会和微软的免费饮料并称于世。所以对于这一世的丁飞羽来说，喝着喝着酒，半道念首诗，并不觉得突兀。等念完了诗，见大家表情怪怪的，张雨更是连牙都露出来了，他才觉得不妥。这时听张保贵问起，只好解释道：“其实，在国外搞研究也是很枯燥的。又不像国内有亲戚朋友可以玩乐散心，没事的时候，就只有读读闲书。诗词这种东西，最能体会到祖国文化的气氛，所以很多留学海外的华人古文的底子都不错。”

    张保贵等人听了，各有感触，高月兰想起丁飞羽十二岁出国，在国外孤独了这么多年，想家的时候只能看看诗词寄情，差点流下泪来。张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丁飞羽也不觉得像刚才那么讨厌了。

    张保贵想了想，问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大羽啊，说了半天。你倒底学什么专业的啊？”

    丁飞羽差点一跤摔倒。合着这些人光知道邓弗雷有钱，都不知道弗雷试验室是干嘛的？还是张雨机灵，连忙解释：“我爸是问你在外边倒底做什么项目。”

    丁飞羽很怀疑张保贵能不能想出这么专业的问题，也不揭破，向张保贵道：“我最近主要研究RSA加密算法。”

    “加密？”张保贵乐了：“你是黑客吧？都说美国黑客挺厉害的，你会不会做病毒啊？”

    “啊？”丁飞羽的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怎么也没想明白加密跟黑客有什么关系。张雨看他直眨眼睛，以为他不知道黑客是什么，解释道：“黑客就是hacker，其实我爸的意思是指cracker，国内把这个传得很神的。”

    她又转头对张保贵道：“爸，他说的加密算法就是把明文按一定规律重组成看起来没有意义的乱码，来保证信息安全的办法。RSA是最常用的算法，利用的是素数原理。”

    张保贵啊了一声，还是没明白。倒是丁飞羽吃了一惊，他记得前世张雨是在省大学体育的，怎么会计算机这么精通。脱口道：“你怎么知道？”

    张雨看到丁飞羽吃惊的样子，很得意的笑了笑：“我可是我们系的高材生。大二就过计算机二级了。”

    丁飞羽更加吃惊了：“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啊，计算机及其应用。”

    “省大？”丁飞羽觉得头都大了，怎么张雨换专业了？

    “什么啊？”张雨觉得自己被小看了：“东北师大。”

    “啊？”丁飞羽愣了一下，怎么自己重生一回，连这小丫头的学习成绩都变好了。都考东北师大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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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symbian

﻿一顿饭吃到下午两点，张保贵和叶知秋同心协力把两瓶卢州老窖消灭掉才算结束。两家相约晚上到丁家接着喝。回到了家，丁飞羽“哎哟”一声蹿到炕上就躺下了。慌得高月兰一叠声的叫:“起来起来，炕上凉。”

    东北的火炕过了五月份就不怎么烧了，火炕是用砖搭的，停火后炕面很快就冷下来。丁家的炕又不像农村的正宗火炕有炕洞，能单独烧，必须用厨房的火炉，高月兰中午没做饭，炉火早就熄灭了，所以高月兰不让丁飞羽躺在炕上。

    丁飞羽摸了摸身下的炕被，觉得挺厚的，就不肯起来了。所谓炕被，其实就是绵被，做得和火炕一样大，平时就铺在炕上。火炕的特点，烧上火热得烫手，一旦停火很快就冷下来，就该冰手了。铺上炕被，能起个缓冲的作用，热的时候不至于烫手，冷的时候也能起点保温的作用。刚才吃饭的时候，张家的椅子丁飞羽靠着很不舒服，坐了三个小时，早就觉得后背痛，多年长时间工作累出来的颈椎病隐隐有发作的趋势，这时躺在厚厚的炕被上，就舒服得不肯起来。

    高月兰看他不动，就让叶知秋自己找地方坐，她去沏茶。丁建章刚才高兴，多喝了几杯，觉得有些头晕，想起叶知秋也喝了不少，就让叶知秋也睡一觉。叶知秋初次登门，当然不肯这样随便。丁飞羽躺了一下，想起还有叶知秋没有安顿，翻身坐了起来。虽然躺着比较舒服，但是他两世为人，心智早已坚毅过人，当然不会贪图舒适。

    他拉着叶知秋一起进了套间，见套间里靠北墙放着一张单人床，靠东墙的床头边放了一张书桌，桌上摆着一台电脑，看样子是自己攒的，不是品牌机。丁飞羽指了指单人床:“睡一会吧，怎么喝那么多?别告诉我你没见过好酒。”

    叶知秋站在床尾的书柜前，看着书柜里的书，没理丁飞羽，说道:“你弟弟也是学计算机的?”丁飞羽见他不理自己的好意，就不再理他，弯腰按下放在电脑机箱上的插排开关，又按了一下机箱的power键，看着机箱的电源灯亮起来，说道:“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我家里人的情况。”

    “看过，不过我没注意。”叶知秋打开两开的书柜门，从上面抽出一本《数据结构》:“我是野战部队出来的，可不是间谍。”

    丁飞羽坐到电脑前的转椅上，觉得这个椅子还不错。他看着屏幕上不断刷新的自检信息:“为什么让你来?”

    “我怎么知道!”叶知秋显然对这个问题比较气愤:“可能是我家老头子在总装，跟你比较熟吧。”

    “可别。”丁飞羽赶紧撇清:“你家老爷子可从没接见过我，我还是在电视上认识他老人家的。”

    叶知秋伸手指了指房顶:“那些人中只有我家老头和你通过电话，对你有一点直观的评价。”

    丁飞羽这时已经确定丁文鹏的电脑是赛扬1G+693芯片组，摇了摇头。看来还是inter在国内广告做得好，自己的推荐终究没被家里采纳。想想最近这几年，自己一直每月寄回一千美金，按人民币的汇率，家里也算月入近万了。现在可不是十年后，月入万元就算搁到北京上海也算高收入家庭了，怎么家里还是看不到值钱的东西，买个电脑还是赛扬。幸好还算听自己的话，插了两条512的条子。想着双通道的读取技术还是自己转让给inter的，现在出现在自己的家里，心中不禁有些自豪。看着已经淡忘了的蓝天白云问道:“老爷子对我什么印象?”

    “看不懂。”叶知秋看他打开了电脑，把手里的《数据结构》塞回书架，随手关上柜门，走到丁飞羽的身后说道。

    丁飞羽皱了皱眉，不知道叶知秋这句话是转述他父亲的话还是说自己看不懂丁文鹏的书。叶知秋走到丁飞羽的身后，电脑正好完成引导，低音炮音箱里传来叮叮咚咚的欢迎音乐声。叶知秋笑嘻嘻地说道:“是不是正版啊?”

    丁飞羽扁扁嘴:“是……就怪了。”丁文鹏是去年在成水师范毕业，也是计算机系的。像他这样的正规计算机院校毕业的学生，也许会花钱买正版的国产游戏，却根本不可能用正版的操作系统，这与正版意识无关，完全是心态使然。

    叶知秋的声音里有种兴灾乐祸的感觉:“我好像知道你是微软的股东。”

    “是大股东。”丁飞羽不以为然的纠正说，事实上，他和微软的两位创始人私交都不错:“我还是symbian的主要决策人呢，我更希望国内的PC上装的都是symbian，那怕是盗版的。知道VCD吧?我还是MPEG-1-2的专利持有人呢，可是如果没有盗版光盘，国内的VCD根本不会普及。把牛奶倒进河里并不会解决经济危机。把捂在手里的东西放出去，也许还能繁荣市场。用盗版培养用户的忠诚度，不是只有小盖同学才能想到的。”

    叶知秋愣了一下，这些话对他说好像没什么用。他站在丁飞羽的身后，从显示器的映像中看到丁飞羽眉头微皱，表情严肃，俨然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在火车上，他认识的丁飞羽风趣幽默，是个健谈的好旅伴。到了丁飞羽的家里，这个同伴又变为一个归家的游子，激动中处处流露出对家乡的眷恋。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是一位决策者，一位对市场发展进行展望的智者。

    他当然不知道刚才的话触动了丁飞羽的心事。丁飞羽前世曾经做过很多工作，其中最主要的两个职业就是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师和symbian软件工程师。相对于微软操作系统的臃肿庞大，symbianOS的优美小巧一直深得他的喜爱。而对于symbianOS只能在windowsmobile的重重压力下固守智能手持设备阵地的现况非常不满。在这一世，他很早就加入到了epoc的初期研发，是现在symbian工作室的主要开发人员和重要投资人。同时因为他对于DVD标准的控制权而与各电器巨头之间的良好关系，symbianOS的合作伙伴也比前世时要更加广泛的多，symbianOS仅仅发展了三年，在手持通讯设备上的占有率便已经达到了66%的水平，别说现在微软的PE还没成型，就算是mobile出来，也已不可能捍动symbianOS的霸主地位。

    丁飞羽投下偌大精力在symbianOS上面，当然不会希望它仅仅维系前世的地盘。事实上他瞄准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PC操作系统。

    严格来说，symbian并不能算是一个PC操作系统，它在研发之初就是立足于手持通讯设备，为性能受限的目标设备服务。但是它的实时性，多任务已经具备了操作系统的特征。能够运行在低速率低功耗设备下的特点使它能够在同样设备条件下发挥得比其它的操作系统更好。只是这一点在以dos6.0为代表的字符界面时代并不明显而已。

    有了丁飞羽这个对于pc和symbian同样精通的人物加盟，symbianPCOS对微软的windows系列构成了明显的威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丁飞羽同样部分参与了win95的多媒体构件的开发。对此，小盖同学也只能无奈。而事实上，对于市场的敏感和对技术的喜爱，使得两个人拥有相当浓厚的友谊，在这两位IT界的传奇人物之间的竟争与合作关系非常复杂。

    如果按丁飞羽的想法，symbianPCOS应该在96年问世，阻击win95。但是这个决定遭到了工作室其他工程师的一致反对。此时聚集在symbian试验室旗下的都是软件界顶尖的人物。高手们自有高手的原则，他们不能容许一个BUG横生的作品从自己手中发布。丁飞羽在感叹小盖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也只得服从民意，反正win95的弱点很快就会暴露出来，那时候发布symbianPCOS同样能够起到效果。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当中国在全世界面前展示自己的力量的时候。IT界也发生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symbianPCOS第一个正式发布版本诞生，版本号v3.10.62.从此pc操作系统又增加了一个强有力的成员。

    但是丁飞羽的希望却遭到了来自他的老朋友的迎头痛击。在这一世，丁飞羽这个重生的天才仍然不是土生土长的天才们的对手，在symbianPCOS发布的同时，微软放出了win95OSR2的公测版。

    丁飞羽听到这个消息的同时立即想起了“win97”这个名词。无论前世里的“win97”流出是出于什么目地，这一世的这个没有绑定IE4的win98猴版使得symbianPCOS针对win95弱点的出击劳而无功。仅仅在欧美的高端pc用户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其成绩也就比当年ＩＢＭ的ＯＳ/2略强而已，如果没有在通讯市场的赢利持平，symbianPCOS就是一个巨大亏空的开始。这也是业界人士发现的丁飞羽出手的唯一一次失误。

    无论丁飞羽的这次出手效果怎样，弗雷试验室与symbian工作室两大业界巨头联手推出的symbianPCOS，都已经正式跻身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行列，与windows、linux、MAC一起瓜分pc市场。

    /*这一章写得好累。我知道很多人对比尔大门同学没有好感，但是纵观微软的发展历程，无论谁都不能否认他天才般的成绩。他的产品从来不是最好的，却总是最成功的。*/

    /*另外，关于symbian，我对它的好感是匆庸置疑，在本书中我说了算，请达人们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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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李善

﻿叶知秋不可能知道丁飞羽这时突然走神到操作系统上去了，看丁飞羽坐在电脑前发呆，觉得有些没趣。刚才的酒的确喝得不少，他看了看丁文鹏铺得整整齐齐的床，正想着要不要躺一下，高月兰端着一个茶盘走了进来。

    叶知秋连忙过去接过来，看到茶盘里有两个空杯子和一个茶壶，五月的下午，气温已经很高，茶壶倒没有冒热气，但是明显能感觉到里面的水温很高。高月兰已经知道叶知秋的父亲是京里的高官，对于这个高干子弟这么有眼力很满意。让叶知秋把茶盘放在书桌上，给两个人分别倒了一杯茶。

    丁飞羽回过神来，看着茶杯里袅袅升起的雾气，想起高月兰刚刚说过火炉里的火已经熄了，有些疑惑的问：“这么快就点火了？”

    “点什么火啊？”高月兰也是健谈的人，久别的儿子回来，心里高兴，话也就更多了：“谁告诉你烧水必须得点火啊，咱家新买的电磁炉。省电，烧水还快。

    丁飞羽倒没想到家里还挺跟潮流的，好像电磁炉也就刚刚问世，现在价钱应该还维持在高位，用不了三年，电磁炉的生产厂家也像vcd一样遍地开花。有些杂牌电磁炉只卖一百多块，烧一壶水要一个小时。用了才知道上当。

    高月兰以为丁飞羽不知道电磁炉，有点好奇的问：“你在美国用什么烧水？”

    “啊？”丁飞羽挠了挠头，他在美国是业界公认的科学狂人，又是单身。虽然也买了房子，却是经常住在试验室里的。喝水有饮水机、自动贩卖机、咖啡壶。洗漱有热水器，还真不知道老美都用什么烧水，这个问题还真不知道答案。

    高月兰见他张口结舌，知道这个儿子怎么都好，就是不注意生活的细节，便不再问。把另一个茶杯递给叶知秋，笑着说道：“也没什么好茶，这是一个朋友送的福建山茶，自己家种的，说是没放茉莉花，茶味浓一点。”又对丁飞羽说：“一会我和你爸出去买菜，你们俩要不睡觉，就上街逛逛。”

    丁飞羽到别人家吃饭没意见，在自己家吃饭就有点心痛爹妈了，笑嘻嘻地说：“附近没饭店吗？干脆咱们去外面吃好了。”

    这时丁建章正好从外面进来，刚才他喝得有点多，又喝了不少水，丁飞羽把叶知秋拉进丁文鹏的房间就出去上侧所了。这时回来想起来问问丁飞羽和叶知秋要不要上侧所，别找不到地方。刚好听到丁飞羽的话，有点生气的说：“上什么饭店啊，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高月兰连忙说：“你多少年没吃过你爸炒的菜了，一会儿让你爸多炒几个菜，比饭店炒得好。”

    丁飞羽心里叹息丁建章就是辛苦的命，脸上却露出惊喜的笑容：“我爸炒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吧？”

    高月兰说丁建章炒的菜比饭店好，倒不是吹牛。丁建章这个人动手能力很强，脑子又灵，爱琢磨。做什么事都能做得很好。除了工作外，他还有一手漂亮的木匠活和厨艺。除了比较珍贵的原料没机会练，一般的家常菜都能做出滋味。张保贵最羡慕丁建章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有个好儿子，一件就是丁建章能做一手好菜。

    丁建章也觉得刚才说话的语气有些重，他听丁飞羽说起过他在美国做研究，手下不是博士就是研士，连门口扫地的都是大学生。零一年的时候，大学生虽然已经不少了，但是高校还没有扩招，大学生也还没有多到绊脚的地步。所以丁建章觉得自己的儿子应该已经很了不起，想来未必听得进重话。这时有高月兰圆场，便不再说话，想起自己来的目地，便问叶知秋要不要上卫生间。丁家的卫生间直接修在室内，就在走廊的尽头，挨着厨房，虽然不大，零一年在平房区里也算先进的了。叶知秋谢过丁建章，正要自己去一下卫生间，就听到院里有人高声问：“丁大娘在家吗？”

    丁文鹏的套间和堂屋平行，南窗对着院子，虽然角度不太好，也能看到院门。丁飞羽转头看去，看到一个年青人拎着个口袋走进院来。

    五月的成水，下午气温也有十几度了，身体好一点的都会少穿点衣服。但是现在进门的这个年青人穿得可真够少的。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背心，一身穿了一条休闲裤。能明显看出强壮的胸肌和二头肌。

    丁飞羽看到年轻人的短发，转头看了一眼叶知秋，觉俩人的发型很相似。高月兰也看到了年青人，高声说道：“李善啊，快进来，有事吗？”转头向丁飞羽说：“是街边理发店小雅的男朋友。这两天刚过来看小雅。”

    丁飞羽想起那个梳马尾辫的年青女孩，笑了笑：“找你有事吧。”

    高月兰想不出有什么事，和丁建章一起走了出去。叶知秋也跟着出去上卫生间。只留下丁飞羽一个人坐在电脑前。他的注意力却没在电脑上，而是在院里走过来的李善身上。

    高月兰迎出房门，对李善说：“来，进屋坐，我家你大羽哥回来了。”

    李善笑了起来，两只眼睛好看的眯了起来，像一弯月牙。他把手里的袋子一举：“大娘，刚才来了个卖鸡蛋的，马雅说您前几天就说家里没有鸡蛋了，就给您买了十块钱的。”

    “哟，这孩子就是细心。”高月兰一面把李善往屋里让，一面伸手接袋子：“你先进屋坐，我给你拿钱。”

    李善“哎”了一声，一面进屋，一面说道：“就十块钱，算了吧。我看看我哥。”

    “那哪儿成呢！小雅一个人在外面，赚点钱也不容易，大娘还能占这个便宜。”高月兰让李善进堂屋，自己拎着口袋送到厨房去了。

    李善自己走进堂屋，看到屋里没人，便自己走进了套间，就看到丁飞羽正坐在转椅上对着他笑。

    李善转头看了看，确定身后没人能听到他说话，向丁飞羽说道：“一切顺利？”

    丁飞羽笑了笑，指了指丁文鹏的床，示意他坐下：“怎么是你来了，成水的治安没那么差。”

    “我是你的安全助理，你付我钱，我保护你。就算是你去沙漠无人区，我也得跟着。”李善不理会他的好意，站在原地没动。

    丁飞羽耸了耸肩，早猜到他会这么说：“来了几个人？”

    “四个，还有一组在省城。”李善打量着套间里的摆设：“你真准备在这里待一个月？”

    “老兄。”丁飞羽的口气也有些无奈：“我离开这个家十四年了，回来待一个月不算多吧？”

    李善收回打量房间的目光，侧头看着丁飞羽：“想家里人就把人接过去好了，费这么大劲干嘛，简直劳民伤财。”

    丁飞羽对于这个问题有些黯然，但还是解释道：“我希望他们过普通人的生活。”

    李善显然对这个解释不满意，嘟囔了一句：“有钱人的无聊想法。”他看到丁飞羽还要说什么，摆了摆手：“你是老板，我没意见。”

    丁飞羽满意的笑了笑，从李善的身后看见叶知秋一边甩着手上的水珠，一边走进堂屋，高声笑道：“别甩了，我家可没烘手器。”

    在叶知秋身后，丁建章走到堂屋的门口，向丁飞羽说道：“我和你妈去买菜，你们先坐着吧。”

    丁飞羽赶紧站起来答应了，看着丁建章和高月兰一起走出院门，才指着李善向叶知秋道：“认识一下吧，这是我的安全助理，以后别自己人打起来。”

    叶知秋慢慢地走到套间门前，上下打量了李善几眼，伸出手去：“叶知秋。”

    李善伸出手和叶知秋的手重重一握：“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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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都是自己人

﻿丁飞羽满意的在扫雷排行榜上打下FLY这三个字母。高级256秒，这个记录不算高，据说有牛人只用三十几秒。但是那个成绩运气的成分太高。丁飞羽还遇到过根本扫不通的时候。现在随便点一下就能点出256秒，已经很满意了。

    用鼠标单击确定键后，他转过头，打了个哈欠：“你俩还没完啊？当心让张雨看见，又该大叫同志了。”

    叶知秋和李善互相看了一眼，都知道这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很默契的一起放开了手，结束了这次小马拉松握手。叶知秋甩了甩手：“国内当的兵？”

    李善把自己的手捏成拳头，又放开：“如果你用‘李善’这个名字去查，找到的肯定不是我。”

    叶知秋点了点头：“善是哪个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善。”李善回答。

    叶知秋看着李善，没有生气。他在基层当班排长的时候，这样的刺头见得多了：“军队没教会你善良？”

    李善的目光显过一丝迷离：“军队教会我铁血。”

    “是个好兵。”叶知秋笑了起来，老气横秋的对李善做出总结：“怎么出国了？”

    “复原了不想回家种地，就跑出去当佣兵了。”李善犹豫了一下，说道。从叶知秋在北京出现在丁飞羽的身边开始，他的人就已经开始对叶知秋的身份进行调查，所以他对叶知秋的了解要比丁飞羽从叶知秋口中问出来的多得多。不但知道叶知秋军衔比知道高，更对面前这个高干子弟有些钦佩，也有些羡慕。这种羡慕当然不是羡慕叶知秋有个好老爹。从各方情报的推断中，李善几乎可以确定，叶知秋转业前曾经多次参加越境作战任务。虽然做为佣兵，李善也没少参加实战。但是被雇佣作战和为国家作战，在士兵心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在这种感情下，李善没有用谎话来骗叶知秋。他不是普通的军人，他是骄傲的军官，他可以拒绝回答不愿意回答的问题，便是不会用谎言来欺骗自己人。

    叶知秋明白他话中的含意，看了看丁飞羽：“用佣兵当保镖？你捡了个宝，却用错了地方。”

    丁飞羽摊了摊手：“我有专业的保镖，不过那老头子是美国人。从前给CIA干活，我没敢带他回来。”

    叶知秋淡淡一笑：“没关系，反正你在国内也用不着。”

    李善看了叶知秋一眼，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有一个圆型的领徽和一个无线耳塞。他取出领徽，示意丁飞羽坐着别动，将领徽戴到丁飞羽的胸前，看了看效果：“一般，你应该穿衬衣。”

    “开玩笑。”丁飞羽对这个玩意并不满意：“我带个语音收发器就行了，不用摄像头吧。”

    李善把无线耳塞戴到自己的耳朵上，听了听，伸手拔动领徽上面的蓝宝石：“我会让他们送个比较适合戴在胸前的。”他想了想，又对丁飞羽说道：“我们是专业人士，不会把你的私生活泄露出去的。”

    丁飞羽伸出一根手指，竖到自己的胸前：“能看清吗？”

    李善侧头听了一下：“他们说你的中指很好看。”

    丁飞羽彻底没脾气。李善把耳塞递给他：“这个你戴不戴都没关系，反正我们能看到和听到就行。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

    叶知秋看着丁飞羽把无线耳塞扔进盒子里，讥笑道：“还挺专业的。”

    李善转回头，看着叶知秋：“你的人也到了，就停在街边上，白色面包车，私人牌照。”他看着慢慢收回笑容的叶知秋说道：“你最好去看一下，估计他们正想办法联系你呢。”

    “好了，好了！”丁飞羽出来打圆场，毕竟这两个人都是来保护他的，他拿着装耳塞的盒子比了比：“弗雷试验室出品，短波，32位加密跳频。应该跟你们用的差不多。”

    叶知秋既然能来干这个活，当然知道自己这边没少从弗雷试验室搞到好处，两伙人用的设备是一样的也不稀奇。让他有点不高兴的是：丁飞羽的私人保镖显然早有准备，已经在这里置下据点了，自己的人却还要躲在车里，难怪会被专业人士发现。

    想到这里，叶知秋正想着要不要出去看看，丁飞羽已经把小盒子塞进自己的背包里，随手用鼠标点了关机，站起身来：“走吧，一起出去溜溜。”

    叶知秋愣了一下：“你倒不累。”

    “累也得出去。”丁飞羽指了指丁文鹏的单人床：“咱们得买张床去，要不今晚就得挤大炕了。”

    叶知秋听了笑了起来：“你张大爷说他那边有地方，要你过去住呢。”

    丁飞羽翻了个白眼，想起张羽来，心里想着就算自己真的过去，也不会让他睡张雨的卧室，嘴里说道：“回来当然要住家里，不然还不如去住宾馆呢。”

    他摆了摆手，向两个人说道：“走走，一起逛街去。”

    李善摇了摇头：“在别人眼里，咱俩应该刚认识，一起逛街有点奇怪，还是分开走吧。”说完看了叶知秋一眼，自己走出了房门。

    叶知秋看着李善走出院门，也从背包里取出一个mp3，挂在胸前。然后把单声道的有线耳塞塞进耳朵里，小心的将线上的夹子夹在马夹的前襟上，拔了一下mp3上的一个触摸键，向丁飞羽问道：“想听什么歌？”

    零一年的时候，mp3已经很流行了，大街上常常看到有年青人挂着各种奇形怪状外形的mp3，摇头晃脑的招摇过市。叶知秋现在的形像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丁飞羽摇了摇头：“你还是快点吧，咱们还得买床去呢。”

    叶知秋笑了笑，反正屋子里就两个人，也不避丁飞羽，敲了敲夹子下方的麦克，问道：“能不能听到？”耳塞里很快传来了回答声。他又根据耳塞里的指示调整了一下衣领上的夹子，才问道：“哪儿弄的白色面包车？”

    耳塞里的声音明显透出很吃惊：“你怎么知道是白色面包车？”叶知秋夹在衣领上的夹子有摄像功能，mp3上还有定位器。外面的人明明知道他在屋子里，实在想不明白他怎么会看到外面。

    “咱们的同行告诉我的。”叶知秋哼了一声，说道：“这要是演习，你们就翻白牌了。”

    “行了行了。”丁飞羽看他弄得差不多了，没时间听他**手下：“都是自己人，比这个干什么啊！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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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俩一块睡

﻿丁飞羽从车里钻出来，一眼就看到了那块大大的招牌。零一年的成水，人民生活水平没提高多少，外面的各种好习惯倒是学了不少。商店的招牌越来越大，装修也越来越漂亮。不过眼前这块牌子大是够大了，可不怎么漂亮，淡紫色的底色上，“典雅家私”四个渡金大字已经有点退色了，看上去有点风雨飘摇的味道。

    丁飞羽知道这间店应该新开不久，大字掉色不是年头长了，而是质量不行。这间店的店主名叫邢德会，前世是丁飞羽高中同学。毕业后没考上公费线，家里又没钱供他上自费。正好赶上铁路面向社会招工，他就上班了。然后同事给介绍了个对象，两人闪电般结婚。速度不比德军闪击波兰慢多少。在大连上大学的丁飞羽都没来得及回来参加婚礼。两个人婚后的生活比较拮据。邢德会的妻子没有工作，在家附近开了个理发店，但是很快就因为怀孕而放弃了。邢德会是家里的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父母身体都不好。他每月一千元左右的工资，不但要养活妻儿，还要给父母治病。最困难的时间里，邢德会一身工作服长年不换。不是他不想换，是根本没钱买衣服。

    后来他的父亲去世，两个妹妹嫁人，他的生活才改善了一点。丁飞羽记得零一年的时候，邢德会的舅舅开的家具厂在北疆省开了四家专卖店，成水这家就给了邢德会。

    邢德会开这个家具店粘了他舅舅不少光，加盟费一分钱没要，店面的租金给他出了三年的。但是家具厂是他舅舅和人合伙开的，不能给他太多优惠，拿货结帐最多拖到月底。邢德会把房子卖了，又借了十多万块，才凑齐钱把店里摆满，库存那是别想了。

    然后邢德会就挣扎在赢利线上了。他没钱攒齐所有型号的家具，只能做出照片来让顾客选。好在他卖东西便宜，典雅家具质量也很好，熬了两年多也就熬过来了。

    邢德会这个人的性情和丁建章很相似，热心肠，组织能力强，后来有钱了，对朋友也是挥金如土的主，前世是丁飞羽的铁杆朋友。丁飞羽知道零一年那会儿邢德会的家具店开张两个月没卖出去一件家具，愁得邢德会满嘴起泡，那时自己刚回省城，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自然帮不上什么忙。现在自己回来了，正好可以试试能不能再把前世的友情接上。老祖宗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天下现在自己已经改变了不少，是时候改变一下身边的人了。

    丁飞羽只是记得邢德会开店是在零一年，具体的月份可没记住。只记得自己大学毕业回省城，店已经开了，应该不会超过七月份。所以上出租车的时候问司机知不知道典雅家具专卖店。

    出租车司机努力思索的时候，丁飞羽觉得心都凉了。如果邢德会是七月开店，自己不可能等到那个时候，只能让他自已慢慢熬了。好在司机很快就想起来了：“典雅家私！不叫专卖店，就在正大街，牌子挺大的。”司机乐呵呵地道。成水有个家具城，在城北。司机听丁飞羽打听家具店，先往那边想。邢德会又开店不久，店名丁飞羽还说错了，能想起来还得托那块大牌子的福。

    现在两个人站在牌子底下，叶知秋对这牌子的形象可有点不敢恭维：“为什么上这儿买？”

    丁飞羽当然不能告诉他说我上辈子跟这儿的老板是铁哥们，买家具不照顾他照顾谁？支吾道：“我妈聊天的时候说起过，说新开了这么家店，典雅这名儿挺好听的，她就记住了。”

    叶知秋不疑有他，丁飞羽这么多年连国都没回过，成水有什么肯定都是听他妈说的。心里腹诽：“连新开个家具店都告诉她儿子，这老太太实在是没什么可聊的了。”

    丁飞羽自己走进大牌子底下的店门时抬头看了一眼，有点担心这家伙会不会掉下来。其实牌子后面还有铁框拉着，不刮台风肯定掉不下来。但是这牌子的外形有点惨，也不能怪丁飞羽心里有阴影。

    店里空荡荡的看不见人影，也没人过来招呼。丁飞羽知道后面有个小屋，邢德会刚开店那会一家人就挤在那里边。所以也不着急。慢慢踱着步，仔细打量着店里摆放的家具。

    典雅家私的财力不小，态度也很端正，这会儿正冲击省内名牌。家具的做工是没话说的。丁飞羽知道十年后典雅上榜全国知名品牌，家具卖到全国各地。成水曾经有人拿五十万给邢德会，只要用“典雅分店”的名字，可见卖得有多火。

    叶知秋正经军人出身，没有逛街的习惯。看着来买床的丁飞羽跑去打量衣柜，有点不耐烦。就在收银台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下时觉得这椅子面挺硬的，还没板凳坐着舒服。

    这时从后面走出来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年青人，看叶知秋坐在椅子上的派头，赶紧过来：“先生想买家具啊？”

    叶知秋打量了一下这个年青人，一眼看出年青人穿的迷彩服不是正品，估计是地摊上淘来的。见他和自己差不多的年纪，头顶却已经开始脱发。嘴边上好像烂了，涂着紫药水，形像实在够差。再想起门外的牌子，对这家店的印像差到了极点。用手指了指还在研究衣柜门的丁飞羽：“不是我，是他。”心里加了一句：“要是我，到门口就走了。”都说有钱人食不厌精，吃穿用都有讲究。丁飞羽居然打车跑这么一家店里买东西，倒还真不嫌乎。

    丁飞羽听到他们说话。回过头来，正好看到邢德会往他这边看过来。这才相信前世里邢德会忆苦思甜时说的话都是真的。看他现在这样子，谁会相信这家伙十年后身家千万。笑着说道：“你这家具做工不错啊。”

    家具店的生意一般都是上午，下午这么晚了，一般不会再有生意上门，所以邢德会的妻子去他父母家看老人去了。邢德会对家具的了解不如妻子，他又不喜欢天花乱坠的怱悠，正发愁怎么能拉住这好不容易上门的客人，听丁飞羽的口气，对家具比较懂行，立刻放下心来。既然对方是懂行的，那就不用自已介绍了。他对典雅家具的做工质量是非常有信心的，只要对方眼力够好，这买卖就跑不了。

    丁飞羽在屋里乱转，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跟邢德会聊天。别说叶知秋，就连外面监听的两伙人都开始打磕睡了。邢德会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别的家具店来看虚实的探子。想起自己还没做饭，心里有点不耐烦起来。

    丁飞羽终于转到了摆在后面的实木床前，打量着摆在那里的一高一矮两张双人床。他已经问过了邢德会的名字，这时很自来熟的对邢德会说道：“我说老邢啊，你这摆法不对啊。”

    邢德会正琢磨着丁飞羽的意图，听他这么说，不禁一愣：“怎么了？”

    “你应该把这些低矮的摆外面，把高的摆里面才对啊。”丁飞羽用手比划着：“你看，一进店门，视线都让这些衣柜书柜给挡住了，不往里走，根本看不着里面还有这些东西。人家来买衣柜，没准还想搭个床头柜，现在看不见，兴许就忘了，你这不是少买东西了嘛？”

    邢德会不知道丁飞羽说的都是他自己前世总结出来的经验，这下确定对方可能真是同行。也知道对方说的这些意见都是对的，张了张嘴，才笑道：“我刚开这个店不到一个月，不怕你笑话，现在还一样家具都没买出去呢。当初摆的时候，就想着把容易卖的摆外边。也没想着这么多门道。”

    “No，no．”丁飞羽指出食指扮李小龙：“容易卖的应该摆里边。买主来了，就得往里走，没准道上看什么对眼了，你不就多卖一样吗？”

    邢德会心悦诚服的点头：“您说得对。您也是开家具店的？”

    “啊？”丁飞羽眨了眨眼睛，没想到自己充内行充得这么像：“我是来买床的。”他转头冲着外面喊：“小叶子，过来看看，你喜欢高点的还是低点的？”

    叶知秋既不打算花钱，又不打算常住，哪管他这个事，这时酒劲一个劲地往上冲，觉得头晕晕的，丁飞羽喊他“小叶子”都没听见。连屁股都没抬，懒洋洋地说道：“你看着办吧。”

    邢德会有点奇怪：“不是说你买吗？”

    “是啊！”丁飞羽随意的挥了挥手：“双人床嘛，我俩一块睡。”

    叶知秋听了“噌”的一下跳了起来，听到耳塞里传来压抑的笑声，大声疾呼：“谁跟你一块睡啊！找你小雨妹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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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打架斗殴

﻿/*写打架居然正好是第十三章，真是个吉利的数字*/

    丁飞羽交了钱，觉得成水不能刷卡实在太不方便了。让邢德会吃过晚饭尽快把床给送到家里去，他晚上要睡。就和邢德会告辞了。要拉关系也得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太快了别说当事人能不能接受，外人看了都得起疑心，男人和男人可没有一见钟情这一说，往倾盖如故上面扯也不容易，还是慢慢来吧，反正他也不着急。

    邢德会突然做成一单三千多块的生意，想着这一下就赚了自己一个月的工资。要不是嘴角烂了，张不开嘴，真想仰天大笑三声。他一面在肚子里默念“老子他妈的终于开糊了。”一面没口子的答应，拍胸脯向丁飞羽保证马上关店给他送货去。

    丁飞羽当然不会让老朋友饿着肚子干活。就让邢德会等五点关店后再去。他定这个时间也是有门道的。邢德会送货上门的时候，家里肯定开饭了。以丁建章和张保贵的性格，这个时候上门，别管认不认识，肯定得留他一起吃饭，都不用自己出面，就能找到和老朋友联络感情的机会。反正自己晚上还没床睡，急着让邢德会送货也不会有人起疑心。

    出门的时候，丁飞羽指着大牌子对邢德会说：“老邢，你瞧你这牌子，怎么看都像挂一个世纪了，我都担心下面一有响动，它老人家‘夸察’一下掉下来。就这个，谁敢信你店里卖高档家具啊？”

    邢德会连连点头，别说丁飞羽说得有道理，就是没道理，看在钱的面子上，也不能说他不对。心里想着“明天赶紧把这牌子摘了，那怕先换个小的，也得整漂亮点。”不过再想起这三千块钱可不一定够做块牌子的，心里又有点发苦。最近为了开店，能借钱的地方都借到了，就算一千块钱，还不知道奔哪里出呢。

    丁飞羽没想到邢德会会为做招牌的钱发愁。上辈子也许能想到。这辈子他从没缺过钱花，早忘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窘迫。挥手和邢德会告别，和叶知秋钻进了出租车里。

    车子经过菜市场的时候，丁飞羽突然叫停。他想起丁建章中午是打的回来的，自行车放在单位。刚才出去买菜的时候是和高月兰推车出去的。自己来回打车，没耽误多少时间，这时候没准父母还在菜市场里没出来，就拉着叶知秋跳下车来。

    看了看市场大门上的字，丁飞羽知道几年后因为这里要收管理费，有钱的卖家进各大超市，没钱的小贩和农民们直接在路边练摊。这个号称成水最大的菜市场名存实亡，每天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在这里摆摊卖菜。

    走进菜市场，发现里面还真挺热闹。已经四点多钟，快到晚饭的时候了。现在成水的企业都不景气，很多家里都有不用上班的人，正好在家买菜做饭。市场里各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夹杂在一起，在塑料遮阳棚下形成一股声音的洪流，四处冲撞。

    叶知秋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有点傻眼。他虽然不是专业保镖，外面的后援团可有专业人士。正在耳塞里建议叶知秋打消丁飞羽的念头，不要让他钻到这种复杂环境里去。

    叶知秋这时已经知道了丁飞羽要做什么，就趴到丁飞羽的耳边，大声喊道：“你认为在这里能找到人吗？”

    丁飞羽前世是常常见识国内人流的利害的。当时他自己就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这辈子出国得早，便没什么机会领教。他也知道在大海里挥针是个系统工程，就凭他们两个人在这里完成找人的工作不会比买彩票中奖容易多少。但是既然进来了，掉头就走也不合他的风格。谁知道自己今天运气好不好是吗？

    “进去挤一圈看看，找不找得到再说。”丁飞羽大声的回答叶知秋。不是他们两个嗓门大。就这个背景嗓音，没在固体上打洞就挺客气了。

    叶知秋也不信在这里会有人对丁飞羽不利，就没提什么反对意见。正想让丁飞羽跟在自己身后，丁飞羽已经挤进人群里去了。叶知秋赶紧跟上，看不出丁飞羽力气还不小，挤得还挺快。

    挤了半圈，两个业余人士就有点干不动了。找了个角落喘气。丁飞羽有点泄气的说道：“在这里面找人，实在太疯狂了。”

    叶知秋嘿嘿笑着说道：“咱国内有十三亿同胞呢，要都出来，挤死你。”

    “咱们怎么出去？”丁飞羽觉得找人无望，开始考虑实际问题。

    “怎么进来就怎么出去呗。”叶知秋打量着周围。也不知道设计这个菜市场的人脑袋是不是有病，偌大的市场竟然只有一个出口。这要发生点意外，跑都跑不出去。

    丁飞羽活动了一下身子，发现经过刚才的艰苦奋斗，俩人已经挤到市场的里面了，要想出去不会比进来的时候容易，正想感叹一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就见附近的人群一乱，有人大叫起来：“打架了打架了。”

    人群如同渏涟般向外散开，离门口近的就开始自觉撤离。丁飞羽和叶知秋本来就靠墙站着，人群向外扩张，俩人身后可没有战略撤退的空间，只好硬挺。倒让叶知秋找回了点在北京挤公汽的感觉，可惜挤在怀里的是个大老爷们。看看丁飞羽那边，倒是有个年轻少妇，和他挨挨蹭蹭的。丁飞羽虽然有时也会花心，这两辈子可都是纯情的极品男人，这会双手下垂，正尴尬的两眼望天。看上去倒像是那个少妇在占他便宜。

    好在打架的范围不大，影响很快就消散下去，胆小的人快步离开，拥挤的市场宽松了不少。丁飞羽扶住一位被挤到他身边的老太太问：“大娘，怎么回事啊？”

    老太太也糊涂：“我哪儿知道啊，我正挑茄子呢。”

    丁飞羽就问叶知秋：“去不去看看热闹？”

    叶知秋瞪了他一眼：“有病啊，回家吧。”

    丁飞羽也觉得看别人打架不过回去看张大胡子口中的“三流港台片”。就跟着叶知秋往外走，突然听到两个人议论：“现在这小偷也太横了，公安都敢打。”“团伙，他一个人，又没枪，拿刀一逼就傻了。”

    叶知秋突然回头，显然听到了议论，丁飞羽前世里对国内警察没什么好感，拉了他一下：“干嘛？”

    总的来说，北京警察素质是全国最好的，叶知秋对警察没什么成见，他又是军人，军人和警察天生有一家人的感觉，所以叶知秋没理丁飞羽：“回去看看。”

    丁飞羽撇了撇嘴，也觉得小偷当众打警察有点无耻，就跟着叶知秋又挤回去了。俩人这时都没觉得叶知秋现在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保护丁飞羽的安全，可不是维护警察形像，保卫社会治安。

    打架的地方不用打听也好找，现在整个菜市场就哪儿人多。两个人倒是费了一翻力气才钻到圈里。丁飞羽挤着挤着想起一个老相声来，就差没喊“里面死的那个是我儿子”了。

    挤到圈里，才看到是三个小青年正在痛打一个躺在地上的人。三个人都没拿家伙，就是空手连踢带打，地上那人侧躺在地上，双手抱头，身子缩成一团，还在有气无力的喊：“我是警察，快报案，打死人了。”

    叶知秋看那人穿着便衣，不能确定是不是警察，就是普通人也不能再让他们打下去，喊了一声：“住手。”

    叶知秋这嗓子是部队练出来的，市场还有点拢音，这一声倒也算得上响若惊雷，不但三个打人的青年停了下来，连看热闹的都吓一跳。

    正对着叶知秋的那个青年打量了一下叶知秋：“你是哪棵葱啊，哥们的事你也敢管？”

    叶知秋张望了一上躺在地上的人，看他还是缩在那里，也不知道是不是打坏了，向青年说道：“想把人打死啊，人家是警察。”

    “嘿”三个青年互相看看，离叶知秋最近的那个显然想到了打警察的后果，拉了拉最先说话的青年低声劝道：“算了吧，万一真是警察呢。”

    那个先说话的青年呸了一声，骂道：“这片我说了算，警察敢露尖老子也照揍。”他又看了看叶知秋：“你是干什么的？老子今天专打警察。”

    叶知秋被他的嚣张气焰气乐了，这小子够狂，就算是北京的***，也没有敢这么放话的。他微笑着向那个青年道：“我不是警察，不过倒不介意打打专打警察的家伙。”

    那个青年嘴上硬气，其实也拿不准打的是不是警察。要真是警察，他虽然不怕，倒底也是麻烦，正想叶知秋说两句场面话他就撤了，没想到叶知秋比他还嚣张，要打他。这不是踢场子吗？所以青年呵了一声，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弹簧刀来，弹出刀身来，在手里比了比：“好啊，你来啊！”旁边围观的人一看刀出来了，轰的一声开始往后退。这玩意虽然不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落到自己身上也受不了，还是离远点好——安全第一。

    另外两个人对视了一眼，也从口袋里摸出一模一样的刀来。叶知秋一看更乐了：“行啊，刀都一样，制式装备？”说完，他就动了。

    中南海保镖里一号大反派说过，“军人的职责是进攻。”叶知秋是正牌军人，还是军人里的骄傲，当然不会防守，所以他进攻。

    那个为首的青年站在两个同伙之间，叶知秋虽然有擒贼先擒王的打算，可也不会傻到往人堆里钻。他出手的目标是那个刚才露出怯意的青年。打架这玩意，打的就是气势，这小子有点心虚，气势弱了，正好下手。“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可是那位著名的老人家说的。

    果然那人根本没想到叶知秋会抢先动手，被叶知秋一把叼住执刀的手腕，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被叶知秋将手臂反拧到了身后。

    叶知秋手上用力，格的一声，将这小子的手臂拽脱了臼，一脚蹬在他的屁股上，将他向另一个同伙蹬过去，转身去对付那个为首的青年。没想到那个青年居然会一点匕首格斗术，见他冲过来，身子弓起，将刀刃向左，执刀的右手虚划，绝不让手臂伸直。叶知秋准备好的空手入白刃居然没地方用，连晃了两下都没找到下手的机会。

    这时另一个青年推开自己的同伴举刀冲了上来，叶知秋只听砰的一声，一股酸味升腾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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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见义勇为

﻿叶知秋心说怎么会有酸味捏？他看到另一个青年冲过来，正想拼着划破衣服也要把为首的青年撩倒。倒不是怕被夹攻，他一个堂堂全军徒手格斗冠军，还是卫冕过的，跟一个小流氓在这儿相持不下，传出去不光丢自己的脸，恐怕全军二百万人都得跟着丢脸。好像自己这个冠军是走后门来的似的。

    叶知秋耸了耸鼻子，觉得这味有点怪。然后就看到那个冲他来的青年叫了一声，转过身去，脑袋后面汁水淋漓，酸味大盛。

    原来叶知秋钻出去见义勇为的时候，丁飞羽就在他身后找家伙。他上辈子还打过几次小架。这辈子倒是在美国练过武术，不过那是为了强身健体，学的正宗太极拳。虽说李连杰的《太极张三丰》已经拍完很多年了，丁飞羽还是觉得自己“四两拔千斤”的功夫不如棍子来得实在。

    都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丁飞羽现在才发现，棍子这玩意到需要的时候也不太好找，菜市场黄瓜、茄子不少，能用来打架的棍子还真没找着，想起传说中街斗之王—啤酒瓶子。正寻摸呢，为首的青年一出刀，丁飞羽身边的观众齐后退，把场子闪开了。露出好几个摊子来。丁飞羽一看高兴了，其中有一个卖调料的，摊子上有好几瓶香油、酱油、醋。刚才人群推搡，摊子倒了，有一瓶白醋掉到十三香堆里没碎。

    丁飞羽一个箭步上去把瓶子抄起来的时候，叶知秋已经开打了。丁飞羽倒知道应该先把瓶底磕下去，用那碎茬扎人。不过这堆不是十三香就是芝麻，一时也找不到够硬的东西。看到另一个人去抄叶知秋的后路，丁飞羽抡着白醋就上去了，对准那人的后脑就是一下子。

    丁飞羽这些都是听人说的，有不少还是前世邢德会教他的。自己从没亲手操练过。他这也算临威不惧，关键时候要点还都记着，什么都没忘。但是却不知道用瓶子，里面有没有东西还有说道。空瓶子只能用来扎人，绝不能用来打人脑袋。盖因液体受力是向四面八方传递的。充满液体的瓶子砸到人脑袋上就爆了，顶多也就是划伤。但空瓶没有液体传递受力，真要是招呼到人后脑上，兴许就把人废了。

    丁飞羽这瓶子没开底，要开底他这时也得砸那人后脑，估计后来麻烦就大了。既然没开底，这瓶子就爆了。醋瓶子壁薄，挨打的没受什么伤，就浇了一身醋。这九度米醋浓度还不小，灌到脖子里，这家伙后背火烧火撩的痛。

    这人不知道是醋泡的，还以为被瓶子划破了，蛮劲上来，一转身，看到丁飞羽拎着个瓶脖子站在他身后，挥刀就向丁飞羽刺了过去。

    本来丁飞羽打完还准备再用瓶子扎他几下，没想到这瓶子爆得彻底，手里就剩下个瓶脖子了。见那人挥刀刺来，本能的向后退去。

    叶知秋见那人转身冲丁飞羽过去了。心里大骂丁飞羽：“你跟着添什么乱啊，就这两头蒜，我一伸手就完了。就你这身手，要是敌人我用一只手打，要是中立我用两只手防，你一帮忙，我整个人都得过去帮你。”骂归骂，他也知道丁飞羽出不得事。这个人别说被捅一刀，就是在国内被人用刀划一下，都得有一群人跟着倒楣。所以他扔下那个为首的青年，转身扑了过去。那个为首的青年反应也不慢，知道让他把自己的帮手都撩倒了，自己也就完了，挥刀也跟着扑了上去。

    叶知秋抢上一步，一刀手砍下去，奔丁飞羽去的那人就觉得脖子上一痛，眼前一黑，就倒地上了。

    叶知秋一手刀砍在那人脖子上，听到格的一声，心中一沉，知道用劲大了。就听到丁飞羽叫：“后面。”

    叶知秋没功夫管前面这人死活，两腿下蹲变跪步，上身回转，一拳向后挥出。他可没有武侠小说里听风辩器的本事，只能大概判断出敌人到了自己的身后，这时一拳挥出，是从下向上斜着挥出去的。目地是避过对方的刀具，攻击对方胸腹。他这时转身，拧腰，挥拳，这个动作搁到形意拳里，叫做龙形起势，叶知秋这时正合了“有钻裹之力”的意境。那个青年扑上来的动作比叶知秋判断的快了一点。结果这本该打到胸腹一带的拳头就被他半道阻击了。就是他用的地方差点，是用自己的裆部来挡叶知秋的拳头。这一拳就把个近二百斤的活人打得飞起来近两米，摔在地上的时候，脸都绿了。

    丁飞羽扔了手里的瓶子，刚摆出个左格斗式，就看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人突然跟泄了气的充气娃娃一样软倒在自己面前，刚吓了一跳，就看到那个为首的青年举刀从叶知秋身后扑上来，也就来得及叫了一声，就看到那人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又飞回去了。他长出了一口气，放下双臂，向叶知秋伸了伸大拇指：“行，不愧是部队里出来的，有两下子。”其实叶知秋这一连串的动作，何止是有两下子，可惜丁飞羽不识货。

    叶知秋沉着脸，丝毫没有刚打赢架的喜悦，他分得出轻重，知道刚才因为急着保护丁飞羽，最后两下子下手重了，就算是受过训练的特种兵也不一定抗得住，更别说两个小混混了。这时对着胸前的麦克叫道：“快叫救护车。”

    旁边看热闹的人们看到叶知秋一个打三个，这么干净利落，不少叫好的。成水民风彪悍，这些年虽然都忙着搞经济去了，早上各个空场上练武术的也不少。这时看叶知秋叫救护车，不知道他是让自己人去打电话。有人好心的说道：“到门口值班室，那就有电话。”

    丁飞羽撇了撇嘴，值班室要有人，这会警察早来了。从口袋里掏出个手机来，对叶知秋道：“先打110还是120？”还好他还记得国内不能打911。

    “120。”叶知秋没工夫和他废话。零一年国内的GSM业务已经普及，联通和移动之间的战争早已打响，有个手机也没什么希奇。只是叶知秋注意到丁飞羽的手机明显比一般的手机小，握在手里两边看不到机身。

    丁飞羽推开手机盖，按下120、、、、、、空号。这才想起成水市零一年的时候还没有公共应急系统，120没开通，。只好又打110，丁飞羽已经做好打114的准备了。好在成水110报警中心倒是已经建立了，丁飞羽说明了情况，又请110叫救护车。打电话的时候，看到叶知秋把被打的人扶了起来，又把那两个被他打倒的人搬到一起。另一个被叶知秋卸了胳膊的家伙早就溜了。

    等丁飞羽打完电话，那个被打的自称警察的人一拐一拐的走了过来，向他道谢。丁飞羽看他年纪也不大，只是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鼻子边上还有几块血迹，应该是被打出血了，看不出实际年龄。笑着应了，问：“没什么事吧？”

    那人愁眉苦脸地说道：“好像肋骨断了，一动就痛得厉害。”

    丁飞羽吓了一跳：“那你起来干嘛，快躺下。救护车马上就来。”

    “没那么快。“那人咧着嘴，用手指了指丁飞羽的手机：“能借我用用吗？我打个电话。”

    丁飞羽点点头，把手机递给他，就看到叶知秋站在一边向他招手。便走了过去。

    叶知秋看他走到身边，叹了口气：“我们有麻烦了。”

    “什么？”丁飞羽愣了一下，没听明白。

    “我把那两个人打死了。”叶知秋撇着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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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打死人要偿命

﻿丁飞羽眉头一跳：“我胆小，你别吓我。”

    叶知秋哼了一声，没精神骂他没事出什么头，害得自己着急失手。刚才他确认那两个人已经没气了后，就立刻呼叫外面的支援小组，让他们通知上面出面处理。自己与持刀歹徒搏斗，失手将歹徒打死，往严重了说也就是个防卫过当。以自己的身份，总不可能真把自己判了。只是弄得不好，这次要背处分了。

    叶知秋用下巴指了指旁边拿着丁飞羽手机打电话的青年：“我问过了，那家伙真是个警察，就你们这片派出所的片警，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好管你家。”

    丁飞羽这才发现那人还在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立刻明白了叶知秋的意思：“你把他推出来顶缸。”

    “他顶不了这个缸。”叶知秋对于这个窝囊同行没什么好感：“就他那身手，说他能打死人都没人信。我就是指望他给咱们找个靠山。”

    丁飞羽这会也想明白了这事儿的后果，不像刚才那么担心了：“你可是***，见义勇为打死人还会有麻烦？”

    “屁。”叶知秋还想着可能的处分，心情不好，终于爆了粗口：“我要真是***，现在拔腿就跑，谁敢去拘我。还不是你拖累我，好端端的跟自己家人玩什么隐藏身份，害得我一个堂堂少校陪你过家家。”

    丁飞羽想了想，也觉得叶知秋说得有理，叹了口气：“普通人的生活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我只是希望他们不会被我打扰。”他看着叶知秋不以为然的样子，摇了摇头：“你还太年轻，你家老爷子比较能明白我的意思。”

    这话叶知秋倒是相信，要不然上面也不会派自己来陪着丁飞羽过家家。只是有些不服气：“你还没我大呢吧？”

    “这是心态问题，跟年龄无关。”丁飞羽听着刺耳的警笛由远而近，很不客气的继续打击叶知秋。

    叶知秋又哼了一声，都说搞技术的人多少都有点不正常，眼前这人是这世上搞技术搞得最好的几个人之一，跟正常人想的不一样也不稀奇，自己正常人还没做够，没必要向他看齐。

    那个被打的警察这时才挂了电话，一瘸一拐的走过来，把手机还给丁飞羽：“刚才我给我们所长打电话，他马上过来。”他看了看叶知秋，有些歉意地说：“我们所长说打死两个歹徒不是什么大事，他给刑警队打个招呼，让你们明天做个笔录就行。不行的话我再找人。”

    叶知秋笑了笑，抻出右手：“谢谢你，我叫叶知秋，北京人。陪朋友回来探亲。”

    那个警察连忙伸手和他握手，牵动了伤势，又“哎哟”了一声，才说：“我叫高剑。今年刚毕业的，石家庄警校。”

    丁飞羽也伸出手去：“我就是他朋友，丁飞羽。”

    高剑和他握了一下，因为刚才痛了一次，这次没敢用力，也就算两人互相摸了摸手。他刚才用丁飞羽的手机，发现那款手机屏幕比自己见过的手机大几倍，还是彩屏的。他平时很喜欢手机这种时尚的东西，虽然没钱买，但是并不妨碍他从各种资讯上去研究。他可以确定，自己从没见过这款手机。而且最怪的是，这个手机上没有生产厂商的logo，只在屏幕上方蚀刻着symbian-fly的字样。他知道symbian是很多高档手机的操作系统，但是却不明白后面加个“飞”是什么意思。难道symbian还有fly这个版本？

    虽然认不出手机，却不耽误高剑判断这款手机的价值。以他自喻阅尽天下手机的见识，这款手机的价值最少也得上万。所以对丁飞羽，高剑很好奇。这时听他自报姓名，觉得有些耳熟，正想着，一群人从菜市场的大门冲了进来。

    /****我是华丽的分割线，我是无奈的分割线，当我出现的时候，就证明某人分章出错了***/

    丁飞羽和叶知秋坐在公安局的大楼里，不禁都有点心虚。

    叶知秋心虚是因为事情闹大了，不知道上面准备怎么善后。他还准备这事完了重新回部队呢，要真把他安河北公安厅，还不如不干呢。

    丁飞羽却是因为他两世为人，这局子还是第一回进，有点不太适应。正想着高剑不是说他们所长给刑警队打招呼了嘛，怎么还是被110给拉这里来了。看这意思，晚饭是要耽误了，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又怕吓着家里人。俩人各想心事，也没什么心情聊天，就这么干坐着。成水公安局的待遇显然不如FBI，别说咖啡，连水都没一杯。

    110和120是一块到的，高剑和俩死人一车拉走。他俩待遇好，没跟死人做伴，直接给拉局子里了。110的人还算客气，说这事有刑警队处理，把他们送到屋里就走了。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人理他们。

    丁飞羽看着外面天已经黑了，想着还是跟家里撒个谎吧，刚把手机拿出来，正琢磨着编什么借口，一个小警察跳了过来，大声道：“不让打电话。”

    丁飞羽吓了一跳，对小警察的态度很不满意，我这还不是犯罪嫌疑人呢，就这态度。要真是犯罪嫌疑人还不得来二百杀威棍啊！他抬头看了看小警察：“我打电话叫律师。”

    “嘿！”小警察乐了：“香港电视剧看多了吧！还律师，知道律师长什么样吗？”

    丁飞羽冲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过来。等小警察狐疑的走到他面前，才很严肃地说道：“我不用知道律师长什么样，只要律师知道我长什么样就行。”他满意的看着小警察变了颜色的脸，笑道：“是我花钱请律师，不是律师花钱请我。”

    小警察听他的口气，有点拿不定主意对他什么态度，停了一会，才说道：“老实点吧你，都打死人了还这么嚣张。”

    “呃？”叶知秋一听就不高兴了：“同志，我们是制止犯罪。”

    丁飞羽“噗”的一声笑出声来，小警察也知道“同志”的网络解释，没好气的冲叶知秋说道：“别套近乎，谁跟你是同志？”

    丁飞羽想到可能是俩人刚进局子的时候太沉默了，让人以为自己心虚，笑着说道：“兄弟。”

    小警察瞪了他一眼：“严肃点。”

    丁飞羽摊了摊手：“你不是同志，也不是兄弟，那是长官还是大爷？这是国军的地盘还是满清的衙门啊？”

    小警察大概没见过进了公安局还这么嚣张的人物，一拍桌子：“别跟我贫嘴，到了这个地方，你就应该认清自己犯下的罪行，老实交代，争取戴罪立功。”

    丁飞羽眨了眨眼睛：“长官，我们犯什么错误了？”

    小警察一愣，他接到通知说有人在菜市场打架，110抓了人会送过来，让他等着接收。这会才发现两个人衣着整齐，不像打过架的样子，不禁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丁飞羽嘿嘿笑了几声，正想再刺他两句，就听到门口有人说道：“聚众打架，还打死了人，你说是什么错误？”

    这回轮到丁飞羽**了，他回头往门边看了一眼，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小警察赶紧叫了声：“队长，这小子不老实。”

    那位队长走到两人面前，看了看丁飞羽：“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给你一枪子，你就老实了。”

    丁飞羽抬头与那人对视了片刻，发现这人根本不是开玩笑，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心中一惊：“难道有人想借这件事除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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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受审

﻿丁飞羽现在拿的是美国国籍，应该算美籍华人。他这个人很有学者脾气，这些年没少卷国内同胞的面子，而且一般情况下，对他提无理要求的还都比较有势力。丁飞羽仗着自己是美国人，一概无视。这次回国，他不是没想过有人会借机报复，只是考虑到自己和高层关系良好，又是外籍华人。动自己不但要承受来自高层的压力，还要考虑国际影响。丁飞羽可是记得90年代外商在国内是很吃香的，零一年的时候在很多官员的眼中，自己也应该是巴结的对像，好像到了几年后，还有日韩商人在国内犯事后大摇大摆的走人的。在这些官员眼中，外国友人总是比自己人的命值钱的。

    有了这些持仗，丁飞羽这才大摇大摆的回国。这时听那位队长的话，才想到自己可没有外交豁免权，真要是被人安个罪名，扔监狱里改造一下，谁也没办法。因为是在国内犯事，想引渡都办不到。自己前些日子又把美国政府得罪得不善，到时候老美未必会尽心捞自己，不趁机踩两脚就不错了。想到这些，丁飞羽心中忐忑，就没有接话。

    那位队长以为他被自己吓住了，很满意的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向小警察摆了摆手:“领到审讯室一个，找人看着，你回来做笔录。”小警察应了一声，大概是看叶知秋比较老实，对叶知秋说:“你，跟我出来。”叶知秋和丁飞羽对视了一眼，都感觉到了不对。

    叶知秋既然起了疑心，当然不肯离开丁飞羽，就问那队长:“为什么要分开?”队长没理他，还是小警察给他解释:“做笔录必须分开，这是规定。”叶知秋虽然关系落到了河北公安厅，可没正经当过一天警察，对各种办案程序是十窍通了九窍，根本一窍不通。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个规定，有些疑惑的看了丁飞羽一眼，不管有没有这个规定，他都不会离开丁飞羽，正想开口拒绝，就听见丁飞羽冷冷地说道:“这是怕我们串供。”

    别说叶知秋不傻，就是真傻也知道哪里出问题了，他抬头看了看队长，重复了一句:“怕我们串供?”队长正在掏烟，这时连看都没看叶知秋一眼，自己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把烟盒扔到办公桌上。又取出打火机点燃，才不屑地说道:“那么多人证物证，我会怕你们串供?”他向小警察摆了摆手:“记录。”

    叶知秋学过审讯方法，知道他如此做作是在给自己施加压力，但是真落到头上，还是觉得难受。他一面感叹前人的智慧，一面冷冷的看着那队长，心里盘算着对方到底想要做什么。现在离犯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就算高剑的所长不办事，自己这边也应该有消息了。在外人面前，又不能使用无线通讯器询问外面的支援人员，只能在这里瞎猜。

    “他妈的难道这种事还要人大开会讨论吗?”叶知秋有些烦躁地想:“或者是上面借此给自己和丁飞羽一个警告?”这个想法在他心中一闪，就被自己否决了:“关我屁事?”

    但是他隐隐觉得，还真关他屁事。上面不会知道自己下重手是迫不得已，恐怕会认为自己不知轻重。老头子们绝不会希望自己动不动就闹出人命来，如果不是考虑自己的背景，恐怕就要换人了。借此敲打敲打自己也属正常。想明白了这些，他的心情平静下来，看着那位队长的动作就有些可笑了。

    那位队长吸了一口烟，估计着小警察已经准备好了纸笔，这才抬头看两个人犯，准备看看自己这翻动作的效果。这一看实在大出意料——丁飞羽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根本没注意到他在干什么。叶知秋则面露微笑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看耍猴。

    这位队长可没有当猴的觉悟，看到自己的心理战没起作用，还被叶知秋讥笑，本来猫戏老鼠的大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这才注意到叶知秋耳朵上还带着耳机，厉声喝道:“把那个东西摘下来。”

    叶知秋当然不会把“那个东西”摘下来，他还指望靠这个听消息呢。自以为猜到了上面的想法，叶知秋心情开始好起来。想到不是每个人都有和警察斗志斗力的机会，***骨子里的优越性开始蠢蠢欲动，嬉皮笑脸的跟队长打哈哈:“队长贵姓啊?”

    那位队长见自己没有震慑住对方，估计是对方没有意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同样是审讯，方法却有很多，比如对案情还不明朗的，就要想办法让受审对象放松，这种时候通常需要对受审对象和颜悦色的拉近关系，想办法套话。不过对叶知秋这样案情明了的，就要让对方产生畏惧心里，最好吓得对方六神无主，听从自己摆布才好。既然确定了审讯方案，这位队长就得拿出点东西吓住对方，所以他不再纠缠叶知秋的耳机，一会不愁他不自己乖乖的拿下来，也不理会叶知秋的话。稳定了一下情绪，慢条斯理地说道:“说说吧，为什么打架?”

    “打架?”叶知秋听到对方给自己定这么个调调，立刻不干了。打架打死人和制止犯罪打死人可是两回事，照这个调调审下去，可就不是敲打自己了，根本就是往里面送自己。

    丁飞羽则觉得心中一片冰凉，果然有人要借机整治自己，只是不知道这次站在幕后的是什么人，又想把自己整治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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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对抗

﻿丁飞羽和叶知秋对望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不安。要放到一般人身上，两个人就算不惊慌失措，心里也会陷入劣势，那位队长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可是这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叶知秋作战经验丰富，军人的顽强作风渗到了骨子里，就算是身陷重围，心里打的也是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主意，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投降”这两个字。如果真是他犯了罪，也许在良知的驱使下还能老实一点，背黑锅这种事，他从当大头兵那一天就从没干过。

    丁飞羽虽然没有叶知秋那么坚强的意志，但是他天天和各种看似无解的命题打交到，不知解决了多少难题，早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当做乐趣。深得老人家“与天斗奇乐无穷、与地斗奇乐无穷”的精髓，现在有机会“与人斗奇乐无穷”，怎么能轻易放弃?

    所以那位队长这回的心思又白费了，不但没起到预期的作用，还起了反作用。搁小说里就是激起了两位主角的斗志，power格全满，要爆小宇宙——可惜两人都不是圣斗士。

    其实倒不能说那位队长做得不对，这些东西都是平时做熟了的。只是队长大人不知道面前这两个人的底细，不懂得因人而异，搬错了套路而已。要是想想如今连专业教书育人的园丁们都大多不懂这个道理。队长这个错误倒也说得过去。

    叶知秋没有丁飞羽想得那么深，这时候就直接反击：“队长，你听谁说我们是打架？”

    丁飞羽前世在平民堆里挣扎，听过的阴暗事可比叶知秋这位从军的衙内多得多。再说叶知秋从没想过会有人往他身上扣屎盆子，这时想的也比较简单，只以为那位队长弄错了。丁飞羽可比他想得远。既然是有人想往自己身上栽赃，不做成铁案在国内高层那里根本过不去。可是这件事疑点太多，除非对方做了一个这么大场面的陷阱，用了一菜市场的群众演员，不然不可能统一证人的口供。所以他一张嘴就点出了关键问题：“高剑是你的人？”

    队长一愣，想了想市里领导没有姓高的，自己也不认识叫高剑的人，只是对方既然提了人，总要问清楚，所以不理叶知秋很没营养的问题，问丁飞羽：“高剑是谁？”

    “你连高剑是谁都不知道，就来审我们？”就连丁飞羽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就这准备工作还想往我身上栽赃？也太不敬业了吧！

    队长还是没想起来高剑是谁，但是听丁飞羽的口气，至少在他心里这个“高见”是很重要的，就反问丁飞羽：“高见是干什么的？”

    叶知秋听到丁飞羽开口，就知道这小子智商不白高，问的问题比自己有力度多了，所以坐在那里干脆不开口。丁飞羽正想说话，就听到门口有人接话：“高剑是我手下的。”

    屋里的几个人都转头去看，三个人是好奇，只有队长心里生气：“这人声音不熟，是谁跑刑警队出位来了？”

    这时门口说话那位已经走进了办公室，丁飞羽见这人长长的一张脸，脸色煞白，两个眉毛耷拉着，要再穿一身白衣服，活脱一个吊死鬼。这人没穿警服，看不出什么身份。也不知道是不是警察。

    队长倒是认识这个人，论起警衔来，两人都是两杠两星，论起职务来，自己也管不着人家，只好没好气的说道：“白所长，这儿是刑警队，你来干什么？”

    原来这位吊死鬼姓白，还是个所长，丁飞羽和叶知秋听说是个所长，一起想起高剑口中的那个所长，这个时候来刑警队，应该不会差了。

    白所长嘿嘿一笑：“刘队，你刚才不是问高剑吗？高剑就是我的手下。”

    刘队长一愣，心说敢情是个片警，害我担了半天心。想来这个片警是这俩人的朋友，知道朋友犯了事，自己分量不够，把自己的所长搬出来了。不过这次上面发话的那位官可比你老兄大多了，谁来都没用。正想着呢，白所长又说了一句话，刘队长就觉得不好办了。白所长说：“马小昆那王八蛋差点把他打死，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呢。估计死不了。”

    让刘队长觉得不好办的就是最后五个字。

    本来刘队长早就接到白所长的电话，当时只说有两个人在菜市场抓小偷，小偷执刀反抗，被人失手给打死了。当时刘队长没觉得是什么大事。制止犯罪过程中的防卫过当，在很多时候是受保护的，对于这种行为的量刑一直有争议，一般考虑到社会影响，当事人都不会有什么大事。既然有白所长出面保人，他也就答应当天不刑拘，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反正人跑了还可以和白所长要人。

    没想到刚放下电话，就又有人打电话来，说被打死的人是市委书记德惠风的干儿子，他的家属要求必须让打人的偿命。刘队长早知道德惠风有个混社会的干儿子叫马小昆，也知道这小子最近比较狂，只是这小子是土生土长的成水人，混社会不是一年两年，成水人都认得他，见了他绕道走，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事。想不到居然被人打死了。刘队长一面暗骂这小子该死，一面发愁怎么办这个案子。市委书记那边肯定是不能得罪的，但是想给人安个死刑也不容易，就算故意杀人，还看认罪态度呢。刘队长转了半天圈，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按防卫过当定案肯定是不行了，要说仇杀，那要编的故事就多了，干脆定个打群架。至于打群架打死人怎么定罪，那是法院检查院的事。想讨好德惠风的人有的是，就不用自己操心了。想出这个办法，他才赶回刑警队，没想到碰上两个刺头，刚张嘴就被顶回来了。

    现在从白所长的话里，刘队长听出来还有个叫高剑的片警也被马小昆打了，听着打得还很惨，多半是马小昆先打了片警，他朋友不认识马小昆，扯虎皮拉大旗，把马小昆打死了。但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如果案情只是涉及这两个人，现在人在自己手里，怎么编故事都是自己说了算，然后随便找几个人做一下伪证就可以。这两个人想翻案，也得找得到证人才行，想来成水人也不会为素不相识的人出头做证。现在出来个高剑，这三个人可是朋友，别人为他把人打死了，高剑没理由不出头。虽说是个片警，也算警察内部的人，想让高剑闭嘴，说难就难，说容易也容易，全看高剑的人品。刘队长不知道高剑人品怎么样，但是这个白所长可是个油盐不进的主，想过他这一关就得费点脑筋。所以高剑还不如让马小昆打死了，死人到什么时候都比较听话。

    想到这里，刘队长决定用三十六计外一计——先拖着吧！要压服白所长，自己还不够格。有困难找组织，这种难题还是上交吧。就对白所长说：“马小昆还敢打警察？走，咱们去看看你的手下，这两个人先拘起来吧！”

    这句话一出口，就有三个人不高兴了。丁飞羽心说“先拘起来”？我妈还等我回家吃饭呢。我这夜不归宿算怎么回事？打死人的是我旁边这个，有本事你把他毙了，关我干什么啊？

    叶知秋心想：“你丫刚才说得那么仗义，这么一会儿就“先拘起来”再说？谁有功夫陪你玩啊？

    白所长知道马小昆的背景，只是没想到德惠风会为这种事出头，以为刘队长要捧臭脚，心想：“‘先拘起来’？要先拘起来你早答应我干嘛？害我在下属面前没面子，有什么想法你明天再想，今天这个面子我是非争不可了。

    所以刘队长这一句话，办公室里除了他之外的四个人有三个人不满意，就那个小警察挺高兴——终于可以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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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和稀泥

﻿下午的时候，白所长接到了高剑给他打的电话，听说高剑居然让人给打了，就很生气。他知道菜市场是谁的地盘，不过那片不归他管，他也懒得得罪德惠风。高剑是成水附近的兴安县人，今年成水扩充警员队伍，从警校直接召来的。刚来不久，警察给小混混让路这种事，到哪里说出来都不光彩，所里也没人给高剑说，谁知道高剑没事逛什么菜市场，抓小偷抓到被小偷打。高剑不认识马小昆，所以白所长接了电话也不知道是谁被打死了，他可比那位刘队长心细，在电话里仔细询问了高剑所有的经过。在高剑的描述里，他就判断出被打死的小偷可能就是马小昆，虽然知道这是个麻烦，但是对打人的主儿他更有兴趣。在高剑的描述中，叶知秋连续两次出手，就打死了两个人。失手打死一个还可能是偶然，失手打死两个就得说是奇迹了。所以白所长立刻就判断出这个人是个有来历的人，而且很可能是故意找马小昆的碴。不管这人是出于什么目地找马小昆的碴，他白石都得佩服一下。所以放下电话就给刘队长打电话，把这事揽了下来。

    这位刘队长叫刘晶，其实是刑警队的二把手，副队长。去年从武警转业回来的。打架是把好手，警务工作也就马马虎虎。刑警队的一把手郑爱民出外办案去了，现在刑警队是刘晶当家，所以白石找的是刘晶。刘晶转业时间不长，知道白石是成水警察系统的老人，想着这个面子得给，当时就答应了。

    白石当时没告诉刘晶被打死的是马小昆，知道这事还有反复。给刘晶打完电话就去了医院，结果只见到高剑，说那两个见义勇为的人被110带走了。白石就知道出差子了。

    110巡警和刑警队都在公安局大院里，这回出了人命案，巡警队出动前肯定得问刑警队的意见。刘晶既然答应自己不拘人，巡警队为什么还要把人带走？

    白石在成水警察系统干了三十年，眼看着快退休了，在公安局里打听点事还不算难。一个电话打到巡警队，问出来是刘晶让把人送刑警队的。在车上，巡警给叶知秋和丁飞羽简单做了笔录，所以白石顺便问出了两个人的姓名，就知道这回麻烦大了。他在红兴派出所一干十几年，手下的片警都换了两三茬了，这一片谁家有点什么事，他比当事人都清楚，有一件事他现在还记得。

    一九九零年的时候，国家安全局还没有并到公安局里，那时有两个省厅的人就到过所里，告诉他管片里那个神童丁飞羽已经出国了，而且取得了美国国籍。白石知道国家不充许双重国籍，丁飞羽既然入了美国国籍，就不能保留本国国籍了。果然那两个人告诉他，丁家有了海外关系，让他平时多注意一点。

    等到九十年代中期，出国的人越来越多，数典忘祖的数也数不清，也就没人再关心这种事了，所以丁飞羽是美国人的事也就只有他一个人记着了，现在听说有个回家探亲的年青人叫丁飞羽的，他立刻就想起来这件事。市委书记的干儿子在做案的时候被美籍华人给打死了，这官司有的打了。

    白石看高剑没什么大伤——高剑断了三根肋骨，还有轻微内出血和脑震荡，搁普通人身上不算小伤了。不过白石见过世面，没当回事。话说回来，反正也不是自己痛。他就又打的赶到警察局，要是正常情况下，白石肯定先给刘晶打个电话提醒一下。可是白石这时挑了刘晶的理，你丫答应我好好的，临时变卦也不告诉我一声，这回站坑沿上我也不告诉你，你自己跳下去活该。他可不知道刘晶先是捧着电话想办法，想出办法来又马上实施，把他这茬给忘了。

    这时听刘晶说要把丁飞羽先拘起来，白石当然不能看着，向刘晶使了个眼色，向门比了比：“刘队，我有点事儿给你说。”

    刘晶愣了愣，知道白石要说的事肯定和眼前这事有关，有心不理，又不想得罪白石，看了丁飞羽和叶知秋一眼，转身出去了。

    白石看刘晶出去了，也不避小警察，就问丁飞羽俩个人：“你们谁是丁飞羽？”

    叶知秋看了丁飞羽一眼，没说话，丁飞羽只好说：“我是。”

    白石点了点头，他认识丁建章，丁飞羽虽然长得像高月兰多一点，和叶知秋比起来还是更像丁建章的儿子：“你不是出国了？又换回国籍回来了？”

    丁飞羽很意外，眨了眨眼睛：“我回来探亲，你怎么知道我的国籍？”

    白石心说我还知道你哪年出国哪年忘的祖宗呢。还行，你小子总算还记得爹妈。他又看看叶知秋：“你也是成水人？”

    “他是北京人，我朋友，陪我回来探亲。”丁飞羽替叶知秋回答。

    白石又点头，心里腹诽，你不是出国了吗？怎么回来探亲还拐一个北京人。他又问：“谁动的手？”

    这会叶知秋不能让丁飞羽说了，谁知道这小子会发什么神经：“我。”

    白石心说看你眉清目秀的样子，手还真黑，就说：“被你打死那两人，有一个有背景，这事有点麻烦。”

    叶知秋正想说“我不怕麻烦，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就听丁飞羽抢着说道：“他现在在河北公安厅挂职，他老爹是部里的。”

    叶知秋看了看丁飞羽，他的工作关系转河北公安厅是不假，那是为了掩人耳目，防止有心人探察。估计等丁飞羽出国，他的工作关系就得转回军里。心里说我家老头怎么成部里的了？

    白石可明白丁飞羽的意思，能把儿子安排进省厅的，在部里的活动关系肯定不一般。丁飞羽的意思应该是说这件事叶知秋自己就能摆平。不过前提是得让叶知秋联系上他老爸。

    石冲两人点点头：“行了，我知道。我出去一下。”转身看了一眼小警察，看见小警察正瞪圆眼睛往这边看，知道他能听见刚才的对话，也不在意，转身出门去找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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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空手夺枪

﻿刑警队办公室在公安局的二楼，靠近楼梯，门外就是走廊。刘晶就叼着烟在走廊上等白石。白石走出刑警队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到成水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李森走上楼梯。

    白石心中一沉。他虽然还不知道刘晶为什么改变主意，也能猜到个大概。这时已经下午六点多了，公安局早已下班，李森还到局里来，很可能也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果然李森看到两个人站在走廊上，就向俩人招手：“你们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李森的办公室在市政府大楼，不过在公安局的四楼也有一个办公室。刘晶和白石跟着李森走进局长办公室，白石很随意的找了个位置坐下。刘晶则等到李森坐下了，才在沙发上坐了。

    李森等刘晶坐了，才开口问道：“听说有两个人在菜市场打死了人，是不是队里接手了？”

    刘晶心说你不知道是不是队里接手了，跑这里来干什么？嘴里说道：“人在队里，正在审讯。”

    李森皱了皱眉，看了看白石，心说这也不是你的管片啊，转头问白石：“你干什么来了？”

    白石嘿嘿一笑，从口袋里往外摸烟。李森扁了扁嘴，知道他掏不出好烟来。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玉溪，给白石扔过去。白石伸手接过来，一边撕烟盒，一边说：“我手下一个新来的片警，在菜市场发现马小昆的人偷包，上去制止，被马小昆带人打了。这两个人就是为的救他才动手的。”

    李森这才知道白石也是为这件事来的，他知道这个老部下的脾气，要是年轻十年，他看到有人打马小昆，自己兴许也得上去踢两脚。不过现在年纪大了，知道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倒也不用怕他把自己的话漏出去，就向刘晶说道：“那个打人的叫叶知秋，是河北省厅的，那边的人找到咱们省厅高副厅长，高副厅长刚才打电话来让我关照一下。”

    刘晶本以为李森是为马小昆来的，没想到居然反了，这才知道那两个人的背景果然不一般，难怪有本钱嚣张。李森虽然没有德惠风官大，却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这事儿还真不好办。他看了看白石，站起身走到李森身边，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李森也没想到德惠风会为这个干儿子出头，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先跟德惠风沟通一下好。德惠风这个人在成水资格老，上面还有人罩着。在成水市里说一不二，李森也不敢在电话里跟他说，决定亲自去找德惠风，就对两个人说：“我去向德书记汇报一下这件事，你们先回队里去，等我电话。”

    白石刚把烟盒撕开，正想给两人发烟，听说李森要走，正好把烟揣到自己口袋里，向刘晶说：“那咱们先回去陪着吧。我说老刘，我可还没吃饭呢。”

    刘晶这时候也知道自己接了个烫手的山芋，虽然现在有李森要接，可这还没交出去呢，听白石喊饿，心说：“得，还得管饭。”

    三个人一起向楼下走，刚到二楼，就听到刑警队里有人吵架，接着看见丁飞羽一步窜了出来，小警察在后面拉着他：“你不能走。”

    李森愣了一下，心说这位还真心急，这就急着回家睡觉去啊？他不认识叶知秋，也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自己需要关照的人，站在楼梯口问：“怎么回事？”

    这时二楼其它办公室里没回家的人纷纷探出头来，一看局座在这儿，又都缩回去了。刘晶可没福气看热闹，赶紧从李森身后走出来，问小警察：“怎么回事？”

    小警察一脸的沮丧，刚才刘晶和白石走了之后，丁飞羽闲得无聊，想起家里还等着自己吃饭，就想打个电话回去请假。小警察刚才听说叶知秋是河北省厅的领导，就没再干预。谁知电话一响，接电话的是张雨，说有邻居看见丁飞羽被警察带走了，听说是在菜市场打死了人。高月兰当时心脏病就犯了。张保贵家三口人当时正在丁家，大家连忙七手八脚的送高月兰上医院，只留下张雨看家。

    丁飞羽一听就急了，没功夫等刘晶回来，拔腿就要去看他妈。这回小警察可不能不管了，两人正拉扯呢，李森三个人就下楼了。

    李森听小警察说了一遍经过，也觉得这事不好办。要让丁飞羽回家，未免不合规矩。再说他需要关照的是叶知秋，可没丁飞羽什么事。所以他看了看刘晶，看他怎么处理。

    白石站在李森的身后，以他想来，这件事很容易解决。法外不过人情，丁飞羽又不是动手的人，就算不能立即释放他，送他去医院看一眼他妈妈，再带回来就是。只是现在没人问他意见，他也就装哑巴。

    刘晶可没白石这么多心眼，在他想来，案子还没完——德惠风是市委书记，未必会卖公安厅长的面子。当然不能让丁飞羽走。现在局座就在自己身后看着，他得表现出点工作水平来。所以他很严肃的对丁飞羽说：“小同志，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案子没有结束，你就不能离开，这是规定。”

    “去你妈的规定！”丁飞羽基本上处于暴走的边缘，他回来是看望父母的，不是给父母送终的。要是因为自己让母亲有什么意外，他这辈子也不可能原谅自己。刚才耐着性子听小警察向李森解释已经很考验自己的理智了，现在可没心情陪刘晶耍嘴皮子。

    刘晶被丁飞羽骂得发呆，想不起来已经多久没这样被人指着鼻子骂了。看见丁飞羽推开他要往楼梯走，一把就拉住了他。刘晶转业前是武警，虽说当了十年军官，功夫有些荒废了，可底子还在。以丁飞羽练过太极拳的身手，还真打不过他。

    叶知秋早就从办公室里出来，这时看着两个人撕扯也**。他是奉命保护丁飞羽,可是现在丁飞羽没有危险。可没有义务帮着丁飞羽逃出公安局。正不知道帮谁好呢。就听到刘晶喊了一嗓子：“快过来帮我按住这小子。”

    原来刘晶虽然有两手擒拿格斗的底子，毕竟年纪大了，动作慢了，力气没有丁飞羽大，拿了两次都没能把丁飞羽的胳膊背到身后去。想起自己堂堂刑警队长和一个犯人拉拉扯扯，还是在局长面前，以后在公安局还怎么立足。看到各个办公室门前都有人探头探脑，这气就更大了，就喊大家出来帮忙。

    留在办公室没走的警员虽然不全是刑警队的人，可刘晶大小也算个局里的领导，这时就钻出来几个人想帮刘晶捉住丁飞羽。

    丁飞羽知道这时候指望不上叶知秋，要让别人捉住就完了。猛地用力把刘晶推了出去，回身操起走廊上的钢制垃圾桶就给了刘晶一下子。然后一把揪住胸前的领徽吼道：“上来把我弄出去。”

    刘晶被丁飞羽推了个踉跄，还没站稳，就被丁飞羽用垃圾桶给砸了一下，这火再也忍不住，伸手就把枪掏出来了。

    刘晶是刑警队长，可以随身带枪。而且他的枪袋是挂在腋下的，比挂在腰上出枪快，在武警的那么多年不是白干的。这时他掏出枪对准丁飞羽，大喝一声：“别动。”

    站在丁飞羽身后准备上来帮忙的众警员抹头就跑，谁知道刘队会不会开枪。就算刘队枪法准，六四的准头大家也知道，五十米之外指哪不打哪，五十米之内也得看运气，还是离得远点好。

    丁飞羽长住美国，听说过美国警察掏枪容易，可一直没机会见识。就算是FBI传讯他，也是客客气气来请他的。这还是第一次被枪指着，顿时愣住了。

    叶知秋可不敢让刘晶就这么用枪对着丁飞羽，虽然他看出来刘晶的枪没开保险。但是谁知道那玩意保不保险，万一刘晶手指头一哆嗦，六四的保险又没起作用，那漏子可就大了。所以他想也没想，一步窜上前去，伸手一抹，刘晶的手枪就到他手里了。

    这下子不光丁飞羽，楼道里的人全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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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嚣张

﻿很多人都以为警察肯定是有枪的，其实真正有枪的也就是刑警。而且不出任务的时候，刑警也没有几个随身带枪的，因为国家对警察配枪的要求非常严格，无论什么情况下，开枪之后都需要办理很多手续，既然不能随便开枪，还得时刻小心把枪给弄丢了，随身带枪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现在楼道里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身上有枪的。

    就连李森和白石这样干了一辈子警察的人都没想到，堂堂刑警队长居然在公安局的大楼里面被人把枪给下了。所以现在大伙都看着叶知秋手里的枪发呆。

    叶知秋枪一入手，习惯性的在手里一颠，就把枪给顺过来了，枪口直指刘晶。然后就和刘晶大眼瞪小眼的都傻了。

    还是丁飞羽见过世面，最先反应过来。拔腿就往楼梯跑。不过这回叶知秋可不敢让他

    走了，这要走了，麻烦可就大了。所以他大喝一声：“站住！”

    丁飞羽一怔，回头看了叶知秋一眼：“你也不让我去？”

    叶知秋咬了咬牙：“你不能就这么走。”

    丁飞羽哼了一声，知道叶知秋不敢开枪，转身就走。

    叶知秋汗都下来了，从来没觉得这么难办过，心说这活真不是人干的。他想了想，高声对丁飞羽喊道：“你要就这么走了，以后别想再回到这片土地！“

    丁飞羽转过身，一面往楼梯那边退，一面用手指着叶知秋：“别这么对我说话，现在是这片土地需要我，不是我需要这片土地。”

    叶知秋知道他说的对，现在还真是这片土地需要他，不过这么说还是心里不舒服，他平息了一下情绪，把声音放到正常的音量：“你现在过去能做什么？见你妈最后一面？她还没死呢！你以后再也不想见你的父母了？再也不想回来看你的朋友了？”

    丁飞羽一愣，停住了脚步，他虽然担心高月兰的病情，也知道现在自己过去什么用也没有，叶知秋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叶知秋见丁飞羽犹豫，知道不能拖得太久，转身看了李森一眼，他看出这个人的地位比刘晶高，不然刘晶和白石不会走在他的身后。比刑警队长地位高的，最差也是个副局，应试是个能做主的人。

    李森见叶知秋看他，知道该自己表现一下了。从叶知秋刚才的表示看来，这个人还是有理智的。别看他现在还拿着枪，在李森眼中，叶知秋已经没什么危险了。不过枪在他手里总是不行，所以他上前一步，就到了刘晶的身边，面对着叶知秋，用手指了指他：“你先把枪放下。”

    李森对面的警员都佩服，瞧瞧局座，面对执枪歹徒毫不畏惧，真是一身正气——要是能两袖清风就更好了。

    其实李森不是胆子大，他胆子的确不小，不过不是现在。既然他知道叶知秋的底细，就知道这人不会胡来，所以出面制止。一方面给大家一个台阶下，另一方面也显示一下自己。

    果然叶知秋把举枪的手放下了，不过没把枪还给刘晶，还在自己手里握着，跟刘晶说：“刘队，这枪可不是随便用的，弄不好要死人的。”

    刘晶这时就算再迟钝，也知道叶知秋是职业选手了，想起李森说过叶知秋是河北省公安厅的，心说怪不得这小子年纪轻轻就进省厅，果然有两把刷子。

    李森看出叶知秋不想把枪还给刘晶，可也不能枪留在叶知秋的手，就对叶知秋说：“你就是小叶吧？你的事我已经了解了，正在想办法解决。你要对组织上有信心，不会冤枉你的。你要安心等待。”

    叶知秋看了一眼丁飞羽，心说我倒是安心等待，他答应吗？他刚才可是让他的人把他弄出去。那帮人可没我这么好说话，要是他们进来，那乱子才大呢。

    刚才丁飞羽和叶知秋的对话李森没听明白，他也看出问题出在丁飞羽身上。这倒不是他智商低，实在是不敢相信会有人敢无视一个国家的权威。这时看叶知秋看丁飞羽，想了一下，对叶知秋说：“这样吧，你留在这里，我让人陪他去医院看看他妈，然后再回来，你看怎么样？”

    叶知秋虽然不愿意离开丁飞羽的身边，也知道这是最好的办法。反正丁飞羽身边也会有李善的人保护。点了点，把手枪递给李森。看到李森把手枪接到手里，楼道里的所有人都长出了一口气。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音乐声响了起来。

    零一年的普通手机还没有和弦这一说，铃声也就是简单的电子合成音，音效好不到哪里去，却胜在声音够大，在这安静的大楼里响起来，又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刘晶手忙脚乱的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看着大家都看着自己，都没顾得上看来电显示的人名，急急忙忙的按下接听键：“喂！”

    就这一声大，然后再没敢大声说话，连说了几句“是是，我明白。”就把电话挂了。

    李森看他接电话的神情，就知道又是一个比刘晶官大的，看这意思大的还不少，转身问他：“什么事？”

    刘晶跨上一步，趴在李森的耳边低声说：“德书记的电话，让这边放人。”

    李森一愣，德惠风可不是知错能改的好同志，很多时候就算错了，也决不会当众承认。能让他亲自打电话放人，看来叶知秋那边又找到够硬的人了。他本来以为叶知秋是个靠父母辈上位的二世祖。刚才看叶知秋露了一手空手夺枪的功夫，已经知道这个判断有点误差。这时见居然会有能让德惠风低并头的人替叶知秋说话，又有点想不明白了。想不明白归想不明白，他也知道这个人不能得罪，挥了挥手：“没事了，大家都散了吧，没什么事就下班吧，工作也不是一天干的。”又向叶知秋笑了笑：“案情已经很明了，今天就这样吧。如果情况发生什么变化，就再找你们了解。”他转身看看丁飞羽：“一场误会，耽误了你们这么多时间，还让你的老母亲受了惊，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代表成水市政府，成水市公安局，向你们道歉。”他看到丁飞羽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赶紧又说：“我的车就在外面，为了表示歉意，我这就送你们去医院，同时也去看望一下你的老母亲。这是我们的失误啊。”

    公安局大楼外，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上，一个年青人听着监视器里传来的声音，对着坐在监视器前的中年人啧啧有声：“瞧人家这官腔打的。”

    坐在驾驶位的年青人看着不远处停着的一辆皮卡改装的厢型货车：“还是瞧瞧对面吧，一样是保镖，为什么人家住在房子里，我们住在车里。人家出来坐的车是改装防弹车，我们坐的车却连空调都没有。

    第一个年青人嘿了一声：“因为人家是私人保镖，比公家有钱。”

    这时那个中年人终于说话了：“别废话了，闭嘴！”

    而在他们不远的皮卡车里，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李善正把头上的头罩拉到头顶上，身边驾驶位上坐着的亚裔年青人把手里的MP5塞到座位底：“警报解除？”

    他身后的货仓里，四壁挂满了电子设备，一张很像宇航座椅的椅子上，一个年轻人抚摸着手里的95式突击步枪，看着面前的六个液晶显示器，叹了口气：“幸好解除了，我还以为我们真得冲击国家暴力机关呢。”

    他身后一个抱着SVG的年青人哼了一声：“那是因为你对你的祖国还有敬畏之心。”

    用95突的年青人呸了一声：“我不是怕警察。”他指了指一个显示器正中的白色面包车：“我们如果下车的话，他们会不会对我们开枪？”

    “这次是我们太大意了。”李善插嘴道：“让省城那个小组回来，告诉她们假期结束了。我们不能只有一辆车。有时候，盟友也会变成敌人。”

    正说着，一辆挂着0006的奥迪A6缓缓驶出公安局大院。李善拍了身边的司机：“跟上。”那司机一面发动汽车，一面问：“这次不等盟友先走？”

    李善低声骂了一句：“人家都认出咱们来了，还玩那花头干什么，实在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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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追逐势力的苍蝇

﻿丁飞羽坐在李森的六号车上驶出公安局大院的时候，隐约觉得刚才在楼道里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可是直到坐上车，也没想起来这个人是谁。前世在省城，公安系统里还有两个认识的人，成水就一个都没有了。想到自己可能看花了眼，他又把心思放到了母亲身上。高月兰应该在六十岁左右的时候才发现有心脏病，后来一直吃药维持。今年她才五十二，算起来还差八年呢。但是自己的重生已经改变了很多事情，谁知道高月兰的心脏会不会提前犯病，而且还是在听说自己打死人之后。

    想到这里，丁飞羽开始咬牙切齿的诅咒那个给家里报信的邻居，“打死个人有什么可奇怪的，也要你大惊小怪的？再说你要报信也打听清楚了啊，打死人的又不是我。”然后又自怨自艾，为什么不给家里人配个手机，这时候也好联系。正出神呢，就没注意车前闪过一个女人，司机猛踩刹车。

    李森坐在前座，后座上从左到右依次是丁飞羽、叶知秋和白石。李森让刘晶把案情拢一下，尽早结案，所以没让刘晶跟着。反正叶知秋不可能在成水长住，刘晶也不用和他改善关系。司机踩刹车的时候，几个人都看到了那个女人，只有丁飞羽没有准备，一头撞在司机的坐椅上，好在上面包着泡沫，没什么影响。

    司机嘴里咕噜了一句，当着政法委书记的面前没敢骂出声，继续开车。丁飞羽一眼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条件反射般叫了一声：“停车！”

    司机又是一脚刹车，好在车子刚起动，冲动还没刚才大，要不然又该有人和前面的东西亲密接触了。

    丁飞羽话一出口，就知道现在不是下车认朋友的时候，别说没理由上去搭讪，现在自己的母亲还在医院，自己也没道理过去泡妞。连忙又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看错了，以为是我家的人。”说着，又回头死死看了两眼。

    司机无可奈何的发动了车子。他虽然没看到丁飞羽在公安局大楼里的嚣张，但是值得李森从家里亲自跑来陪着的人肯定不简单。

    李森以为丁飞羽是担心自己家里的人来公安局看他而错过，在前座笑了笑：“小丁啊，别担心，我往医院打个电话，让他们等一下。”其实从公安局到医院也就十分钟的车程，只是李森看出丁飞羽与叶知秋的关系很不一般，似乎叶知秋还有求于丁飞羽，又看出叶知秋的背景很不一般，当然要巴结一下。

    成水市里不算各系统自属，一共有四家医院：市立第一、第二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这些医院里妇幼保健院属于专科医院，不生孩子没人想起去那里。第二医院人员、设备都比较落后。张雨已经在电话里告诉丁飞羽，他母亲被送到第一医院了，所以现在李森直接往第一医院打电话。

    在医院值班的是第一医院的副院长、心脏病专家张玉芝。老太太刚查完房回到办公室，就听说政法委书记李森要来看望病人。第一医院虽然不归政法系统管，市里第六把手也不能忽视，赶紧打电话通知院长王重，又问了值班室李森来看谁，听说是一个刚才送进来的心脏病患者，赶紧又赶到病房。

    高月兰这个时候心脏病其实不重，只不过突然听说自己的儿子打死人被抓进去了，没心脏病也受不了。高月兰送到医院就已经缓过来了，只是全身无力。进了急救室连氧气都没用，做了个心电就被送到观察室挂水观察去了。要依着高月兰，醒过来了就得马上去公安局看儿子去。还是张保贵和丁建章拦着。张保贵说如果真是出了人命官司，去了也见不到人，不如安心养病，他出去找人打听一下消息。高月兰也知道自己这边也就张保贵认识的人多，反正都不是外人，就一叠声的催张保贵快走，不用管她，大有革命烈士的光荣作风。

    张保贵走后，丁建章心里烦躁，跑到门外吸烟。高月兰想到儿子刚回家，连饭还没在家里吃一顿呢，就出了人命官司，不禁掉下眼泪来。老张太太和丁文鹏就算辞劝她，旁边同屋的病人家属也跟着劝，正乱着，观察室的房门一开，怱啦一下涌进来一群穿白大褂的。

    张玉芝是*前最后一批大学生，现在眼看着快六十了。她这个副院长是行政级别，并不管院里的事务。听说李森要来看高月兰，打听了一下病情，听说没什么问题，只是情绪过于激动造成的心率失常，知道没什么大事。老太太活到这么大岁数，当然会做人，所以赶在李森到来之前露一下面，也算那么个意思。但是张玉芝不怎么要乎李森，可不代表她手下的人不想在市领导面前表现一下。听说政法委书记要来，知道信儿的不管跟心脏病有关系没关系，都跟过来了。张玉芝虽然看不惯这些事，也不好阻了人家巴结领导的路子，只好板着脸领着一大群人进了观察室。

    零一年的时候，第一医院的现代化大楼还没影儿呢，现在的观察室就是一间大屋子。里面放了八张床，专为急诊病人观察病情用。张玉芝进屋一看，别说，今晚上医院的生意还挺兴隆，八张床上躺着六个挂水的，剩下两张床上也有人躺着，也不知道是病人还是家属。

    观察室里的人突然看到这么一大群人进来，都吓了一跳，还以为有人需要会诊呢，就听见为首的老太太问值班护士：“谁是高月兰？”

    今天的值班护士是个刚上班的小姑娘，还挺认真。要不然就得挨个到床边上看牌，估计就得有人骂她。小护士立刻指着靠墙那张床说：“那个就是，心脏病进来的。”

    张玉芝点点头，没直接走过去，挨个床看过去，一面还询问一下病人的病情，一直走到高月兰的床前。

    高月兰也被这一群人吓了一跳，倒是不哭了。张玉芝问小护士的时候，高月兰没听见，丁文鹏耳朵好使，倒是听见了，偷偷告诉了母亲。张玉芝走到她的床前，仔细问了问高月兰现在的感觉，看到她眼圈还是肿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很严肃的告诉她情绪不能激动，要注意病情。安慰了两句，就去看下一个病人了，也就比其他人多说了两句话。她走过去了，后面的人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一涌而上，这个说应该换单间病房，那个就说得上高干病房，还有人质问小护士为什么没有使用监护仪器，把小护士弄得手足无措，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误。

    高月兰和老张太太哪里见过这个场面，谁也说不出话来。丁文鹏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倒是希望把老妈弄单间去，反正他知道大哥往家里寄的钱都让爹妈存起来了，少说也有几十万人民币，住高间也住得起。

    在外面吸烟的丁建章刚才心烦意乱，没注意进房了这么大一帮人，这时听到屋里突然有很多人说话，推门走了进来，看见一群医生围在自己老伴的床前，吓了一跳，以为高月兰的病情有了变化，赶紧挤了过来。看见高月兰半躺在床上没什么事，身边围着一群人大叫要换房间。他到是知道家里有多少钱，可是现在丁飞羽犯了人命官司，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联系，当然不肯多花钱，连说不用。自有不知道他是哪位的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心脏病人需要静养，这里太吵，很需要换房间。”

    丁建章一面推辞，一面郁闷：“你们刚才没来的时候，这儿挺安静的啊。”

    张玉芝查了一圈房，看到已经有明白过来的病人家属露出厌恶的神情，也觉得这些人太过份了，高声说道：“安静。”

    众人正表现得高兴，突然听到张玉芝呵斥，这才慢慢安静下来。张玉芝看着这些人，正考虑要不要赶他们出去，房门又开了，丁飞羽快步冲了进来。

    丁家的人这时都在高月兰的床前，外面围的一圈人都不认识丁飞羽，都以为是哪个病人的家属，也没人理他。丁飞羽看见一屋子的白大褂，也吓了一跳。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紧找自己的母亲，看见一个被挤到墙边的小护士，就问：“这怎么回事？高月兰在不在这儿？”

    刚刚被张玉芝呵斥过，这时病房里相当安静。张玉芝听病人家属问这么多人是怎么回事，自己都觉得脸红。然后就听到来人问高月兰，她当然不会上去搭茬。其他人可没她这么自爱，正要问丁飞羽是谁，房门又开了，白石陪着李森和叶知秋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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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领导视察

﻿虽然病房里的人不是全部都认识李森，但是有一个认识他的人上前说话，大家就都认识了，这时大伙都往门口凑，就把丁家的人显露出来。丁飞羽和丁文鹏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对方。

    两个人在MSN上也常常见面，不过视频有些失真，丁文鹏一时没敢确定这个人就是他的大哥。

    丁飞羽可不一样，他前世看了一辈子这个弟弟，而且丁文鹏长得像丁建章，活脱脱就是一个丁建章年青版，只要认识丁建章，没见过丁文鹏也能认出来他就是丁建章的儿子。

    所以丁飞羽先说话了：“二鹏！”

    “大哥？”丁文鹏这下不用确认，对方自己招了。丁飞羽快步走过来，看见高月兰正靠坐在床头一脸不相信的表情，隔着两张床就叫：“妈，感觉怎么样？”

    “真是大羽？”高月兰担了半个晚上的心，这回彻底放下了，哇了一声又哭了。

    丁建章看着丁飞羽走到跟前，才问：“不是说你被公安局带走了吗？”他刚才一直看门口，没看见有警察跟着，估计丁飞羽没什么事，不是消息错了就是警察抓错人了。

    这事说来话长，所以丁飞羽含糊的说没自己什么事，上公安局做个笔录就回来了。丁建章和高月兰本来也不信丁飞羽会打死人，让他这么一说就放心了。高月兰又激动一把，出了一身的汗，觉得全身无力，却死死的拉着丁飞羽的手，说什么也不肯放开。

    这时候叶知秋和白石杀出重围也凑了过来，留下李森在那里慰问深夜还奋斗在抢救生命的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们。

    白石在丁建章家那一片的派出所干了二十年，丁建章、高月兰和老张太太都认得他。看他也来了，以为是他把丁飞羽捞出来的。丁建章赶紧起身让座。

    白石可是见识过丁飞羽的嚣张劲，在公安局大楼里都敢拿垃圾桶砸刑警队长，哪敢坐他爹的地方，推托了几句，就在高月兰的床边坐了，问问高月兰的病情。他在红星派出所名声不错，高月兰这时心情好了，也没拿他当外人，加上老张太太，仨人聊起天来。

    丁建章让了让叶知秋，就问丁飞羽：“门口那个是谁啊？”

    丁飞羽在路上心急，也没打听李森是谁，还是叶知秋细心，在车上偷偷问了白石，这时替他答道：“李森，说是市里的政法委书记。”

    丁建章吓一跳，那是市里领导啊：“他来干什么？”要慰问一线医务工作者，好像也轮不到政法委书记吧？

    丁飞羽看到高月兰没事，心情大好，指了指叶知秋：“他勾来的。我不是说过他是河北省公安厅的吗！”

    叶知秋翻了个白眼，心说什么叫我“勾来的”？丁建章恍然大悟，怪不得两人这么快从局子里出来，政法委书记出面，公安局还不立即放人。虽然不明白河北省厅怎么到北疆省还占点，不过想来省就比市大，叶知秋是省里的领导，就算跨省，到了市里也有面子，虽然这跨得也有点大了，北疆可和河北不挨着。

    这会李森已经给白衣天使们讲完话了，让大家都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不要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就在张玉芝的陪同下走了过来。

    丁建章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官，赶紧迎上前去，叶知秋看丁飞羽没动，踢了他一脚，自己跟了过去介绍。丁飞羽虽然还对刘晶想往他身上栽赃耿耿于怀，也知道不关李森什么事，人家来看自己的母亲，也不好失礼，花花桥子人人抬嘛，也站了过去。

    李森能把官做到这么大，糊弄一下丁建章这样老实巴交的普通人自然驾轻就熟，先是亲切而热烈的握手，说了两句家常，又来到高月兰的床前，很自然的问候一下高月兰的病情。自始至终也没看丁飞羽一眼，像极了市里领导偶然到医院视察，顺便看望一下普通百姓。

    丁飞羽的嘴都快撇到耳朵上去了，不过也知道要想父母过普通人的生活，他们就不能离开成水，这些成水的父母官最好不要得罪，只好站在一边看白戏。

    李森坐在丁建章搬过来的凳子上，和丁建章、高月兰等人说了一会话儿。他的主要目地是叶知秋，来看望一下叶知秋朋友的母亲也就是表示一下态度，现在目的达到，正想乘机告辞。张保贵急急忙忙的赶了回来。

    他刚才出去打了一圈电话，才知道丁飞羽和叶知秋两个给带到刑警队去了。又打听到刑警队长郑爱民没在成水，现在刑警队主持工作的是副队长刘晶。他不认识刘晶，只好再托别人，这么转了一圈，没联系到刘晶，倒是打听到丁飞羽和叶知秋打死的是市委书记德惠风的干儿子。张保贵当时就傻了，心说完了，这个女婿只怕保不住了，这才赶回来报信。一进屋，就看到丁飞羽和叶知秋就在病房里站着，以为自己认错了人，揉了揉眼睛，才确定这两个人果然就是自己想尽办法要捞的人，正疑惑他们俩怎么自己跑出来了，又发现坐在床边上的人有点眼熟。

    李森使劲想了一想，也没想起这人是谁。他是重工体系的人，跟司法没什么关系，参加市里的会议时远远见过李森几次，也就有点印像，当然认不出来。

    丁建章见他进屋了直**，赶紧叫他过来，介绍给李森认识：“这是市里的李书记。”“这是我朋友，原来机具厂的副厂长张保贵。”

    李森站起来跟张保贵握了握手，李森根本不认识张保贵，张保贵也没想起来是哪个李书记。不过想到刚才在医院大厅看到的事情，张保贵恍然大悟：“是不是今天市里领导到医院检查工作？”

    李森有点哭笑不得，正想打哈哈，突然想到不对：“你还看到哪位领导来医院了。”

    张保贵有些疑惑，难道自己猜错了？可是这位李书记和丁家什么关系？怎么会来看望高月兰？见李森看着自己，只好答道：“我进医院的时候，看到大厅里站着一群人，中间那个人好像德书记。”

    李森一愣，正想再问，听到门外鞋声囊囊，房门一开，又一群人涌了进来。看来今天观察室里的众位病人别想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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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市委书记的关怀

﻿一群人推开观察室的房门走了进来，李森一眼就认出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就是成水市委书记德惠风，隐约猜到了德惠风的来意，连忙站了起来。

    德惠风见李森在这里，有些意外，看见李森迎上来，对李森笑道说：“怎么，到这里来看望病人？”

    李森走上前去，和德惠风握了一下手，笑道说：“德书记晚上好啊。”他指了指叶知秋：“这是我河北一个世侄。”又指了指丁飞羽：“这是小丁，咱们市的人。”又指了指坐在床上的高月兰：“别人托我照看一下这个世侄，正巧小丁的母亲生病了，就一起来看望一下。”

    他绝口不提打死人的案子，却详细介绍了叶知秋和丁飞羽两个人，如果德惠风来医院真像他猜的那样，说这些话就已经够用了。

    果然德惠风打量了一下叶知秋，笑着说道：“小叶吧！我也听人说起过你，家里人还好吧？”

    叶知秋连忙说好，心里奇怪德惠风怎么会认识自己家里的人。谁知道德惠风一转身又去和丁飞羽握手：“小丁啊，听说你是海外华人？

    丁飞羽不知道这位市委书记知道多少，居然没敢乱说话，伸手和德惠风握了一下。

    德惠风很亲切的对丁飞羽说：“在海外生活很辛苦吧？不管到了哪里，都要记得自己的根啊。没事的时候回来看看，有机会的话就要回国效力。你现在在国外做什么工作啊？”

    这句话一说，丁飞羽和叶知秋都松了一口气。知道这位似乎无所不知的市委书记并不了解丁飞羽的底细。

    原来德惠风刚才接了个电话，是省委组织部长韩贵芳打来的。告诉他说北京那边有个熟人的孩子在他这里，捉小偷的时候失手把小偷给打死了，现在人在成水刑警队里。而且他是陪着一个叫丁飞羽的海外华人回来探亲的，这个人对国家有很大的贡献，也被捉到刑警队里去了。熟人的孩子受点教训是应该的，对他以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但是有贡献的海外游子要区别对待，不能伤了游子们的心。

    韩贵芳在省委组织部干了二十年，省里的本地干部大多是她考察提升的，德惠风也和她关系密切。韩贵芳有话，他当然要听，就让自己的秘书刘震北去打听一下有没有人把小偷打死了，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再打听一下市里有没有一个叫丁飞羽的人。

    丁飞羽的事安排下去了，打死人的事刘震北自己就知道。马小昆虽然认了德惠风做干爹，也知道德惠风不待见他，有事也不敢去找德惠风，一直都是找刘震北。刘震北吃着马小昆的孝敬，打着德惠风的旗号护着马小昆，倒也各取所需。马小昆被叶知秋一拳打死，那个溜走的小偷就是去给刘震北打电话去了。

    刘震北非常生气，少了马小昆的孝敬是小事，这小子也给不了他多少好处。但是有些事情他却需要马小昆这样的人出面替他办，现在马小昆死了，再找这样能放心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所以他一怒之下就借德惠风的名义给刘晶打电话，让刘晶严惩凶手。

    现在德惠风过问这件事，刘震北敏锐的知道一定是哪里出了差子。就把从刘晶那里知道的案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德惠风。

    德惠风早知道马小昆这个干儿子手脚不干净，倒没想到会做小偷，被捉了现形还敢执刀行凶。他当然知道马小昆依仗的是谁，本来想让刘震北通知刘晶，想了想还是自己给刘晶打了电话，除了告诉他立即放人之外，还告诉刘晶，像马小昆这样无视国法的黑恶势力，一定要坚决打击。

    给马小昆的案子定了调子之后，丁飞羽的资料也送到了德惠风面前，资料里虽然没有丁飞羽出国后的情况，但也提到了丁飞羽现在执有美国国籍。

    德惠风越想越不对，河北公安厅为什么会派人陪一个美籍华人回家探亲？听韩贵芳的口气，叶知秋的背景也很不一般，像这种家世的子弟出来作事，脏活累活是肯定不会干的。想了一会，不得要领的德惠风决定亲自去会会这两个年青人。让刘震北找刘晶一打听，说丁飞羽的母亲心脏病犯了在医院，李森亲自送丁飞羽和叶知秋去了医院。德惠风作事倒是雷厉风行，立刻让刘震北安排，自己要去医院检查工作。

    丁飞羽见德惠风问起自己的情况，就又把白天对自己父母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德惠风可比张保贵有学问，听说丁飞羽在弗雷试验室主持项目，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

    德惠风身为市委书记，虽然不亲自抓建设工作，但是也很注意财经新闻。前些日子媒体爆炒中华小子邓弗雷，他没有如大多数人那样去关注邓弗雷有多少钱，怎么和美国政府打官司，而是一眼就看出了隐藏在其中的用意。

    随着国内经济的腾飞，中国做为世界工厂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内制造业已经开始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移。但是提到技术，就不能不感叹一下国内起步太晚，很多关键技术掌握在别人手里，不但要看人脸色，每年还要大把大把的向外国人交专利费。这一点只看VCD厂家在向DVD转型时遇到的尴尬就知道了。现在国家正在全力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就是老外拿来卡国内脖子的重要手段。邓弗雷手里握有大量的重要专利，曾经有人戏称他的手攥着全世界IT产业的脖子，可见此人的重要性。如果能把这个人掌握在手里，国内制造业能做的动作就太多了。

    这个丁飞羽与邓弗雷年纪相仿，一样是华人，一样是科大少年班出身，又在弗雷试验室中工作，对邓弗雷的影响力一定非同小可。很可能上面就是想通过他来接近邓弗雷，叶知秋就是像丁飞羽示好的一枚棋子。

    德惠风对邓弗雷不感兴趣，国内制造业也轮不到他一个地级市的党委书记来操心。但是对邓弗雷没兴趣，不等于对丁飞羽也没兴趣。德惠风可是知道弗雷试验室的厉害，只要能从里面弄出一点别人看不上的技术，就够成水的企业天天吃肉的了。

    所以德惠风很是夸奖了丁飞羽几句，又夸奖丁建章和高月兰养了一个好儿子。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自己也在观察室里待了大半个小时，也该走了。招商引资这种经济建设的活不归他管，现在和丁飞羽拉上关系，以后自然会有专业人士再找丁飞羽套近乎，就不用他出面了。

    去意一起，德惠风又勉厉了丁家人几句，顺便关怀了一下其他人，就转身告辞了。他是强势惯了的人，在观察室里待了这么长时间，除了问话后等待回答之外，其他人根本都没有说话的机会。

    第一医院的院长王重是接到张玉芝的电话赶过来的，到了医院门前，正好遇到德惠风下车，他陪着德惠风在医院乱转的时候，还在奇怪市委书记怎么晚上想起跑到医院来了，现在才明白原来市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都是为了一个人来的。他跟着德惠风走出观察室，看着与李森边走边聊的德惠风，偷偷落后了几步，对身边的人低声叮嘱:“马上准备高干病房，把人挪过去。”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加特护。”然后又快步追上德惠风，恭恭敬敬的把两位书记送出医院大门，看着一号车和六号车开走，才又急急忙忙的转身回到医院，亲自安排高月兰的住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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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团聚在医院

﻿这时在观察室里的人再迟钝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纷纷猜测这个让市委书记亲自来看望的人是谁。观察室不大，德惠风刚才又没有刻意放低声音，大家都听到了德惠风和丁飞羽的对话。有人想起这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就是十几年前那个闻名全国的神童，又纷纷围拢过来，向高月兰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月兰现在知道儿子有市委书记关照，肯定没事了。心里高兴，正在享受众人的惊奇与羡慕，就看到又一群人拥进房来。虽然这样一群一群的人员流动比较有震撼力，但是这么一会儿来了三把，是人都习惯了，病房里的人们也都没当一回事。

    这次是王重带人来给高月兰调换病房。其实高月兰从急诊室出来的时候大夫就说了，观察一会没事就可以回家了。要没有这一顿折腾，高月兰这时候也到家了。但是现在王重当然不能让她就这么走了，他虽然还没弄明白丁飞羽的身份，却想着市里领导才来了两位，这班子还没来全呢，怎么也得给找个宽敞地方。

    丁飞羽是不放心母亲的病情，高月兰也想过过高干瘾，于是半推半就的众人就上了六楼，进了高干病房。

    丁飞羽前世的时候因为岳父生病住过第一医院，那时住的也只是普通单间，这还是第一次进高干病房。见这间病房是个套间，里屋放着一张可升降的病床，床头上氧气、吸痰、警鈴一应俱全。屋子里还有电话、电视、VCD。靠里墙有衣柜、储物柜。对面的墙边上放着一排真皮沙发。床脚的窗下立着一个报刊架。上面放着几份报纸和杂志。丁飞羽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高月兰走到床边，王重连忙带人把高月兰扶上床，又把张玉芝推出来重新给高月兰看病。

    张玉芝看高月兰面色紅润，皮肤干燥，知道高月兰的心脏病已经过去了，现在就是神仙也不一定能看出病来。可还是坐到高月兰身边，认真询问了一下高月兰的现在的感觉，又听了听心跳，告诉高月兰没什么事，让她安心静养，便站起来准备离开。

    王重刚刚找到机会和丁建章、张保贵说了几句话，看见张玉芝起身，只好向众人告辞，说自己明天再来，让大家早些休息。他倒想和丁飞羽说几句话，可是看着丁飞羽站在窗前看着外面出神，又不好打扰。好在高月兰住了院，不愁没有机会，就又和丁家的人客气了几句，带着人离开了。

    丁文鹏等医院的人离开，转身进了卫生间，丁飞羽想起进屋时外屋也有一张床，应该是给陪护人员准备的，又想起自己买的床，也不知道邢德会给没给自己送到家里去，就问丁建章:“爸，我下午买了张床…”

    话没说完，就看高月兰啪的拍了一下手。丁飞羽吓了一跳，心说“妈你要再这么吓我，我也得住院。”

    高月兰说:“今天多亏了那个小伙子了，你有空可得谢谢人家。”

    看到丁飞羽没明白，还是丁建章给他解释。原来邢德会送床送得挺早，丁家还没开饭。高月兰开始时还以为邢德会送错了，直到邢德会描述了丁飞羽和叶知秋的相貌，高月兰才相信真是自己家的东西。等到知道这么一个床要三千多块，又开始埋怨丁飞羽乱花钱。还是丁建章有正事，知道也不能退货了，就开始张罗把这床放哪。

    丁家院子不小，房子就那么一点大，高月兰的意思是把新床放到套间里，把后面的小屋收拾一下放丁文鹏的单人床。可是套间里家具太多，要是这么一挪，要动的东西就多了。丁建章正忙着做饭，哪有工夫收拾屋子?就决定直接把新床放小屋去。

    邢德会组装双人床的时候，张保贵一家三口过来了，张保贵让老伴和女儿给丁建章打下手，自己跑到小屋去看稀奇。他家里的家具都是花钱请木匠做的，原料比所谓的实木家具更加的实木。不过也就只有原料好了，不论是做工还是喷漆，比起品牌来都远远不如。

    张保贵在别人家里看到品牌家具之后，就觉得那玩意比自己家里的养眼，回家就想把用了十几年的衣柜换了。可惜老张太太听说实木家具的价格后，觉得这买一套的价格可以做两套了，实在太贵，就说什么也不同意，张保贵也只好做罢。

    现在看到丁家先吃了螃蟹，赶紧过去看新鲜。其实实木床铺上床罩后，露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床头四条腿，算是最没有视觉效果的。好在丁家的小屋没有其它的家具，没有不仑不类的感觉。

    张保贵没想到家具店的老板会亲自上门送货，就跟邢德会打听家具的价格。邢德会发现了潜在客户，当然不能轻易放过，一面组床一面给张保贵讲解各种家具，还没忘记拍胸脯保证给张保贵全市最低价。张保贵这才知道面前这个穿一身工作服、其貌不扬的家伙居然是家具店老板。他不知道一张床就卖三千多块的家具店老板其实连雇用工人的工钱都掏不起，还以为邢德会心眼好，不让工人加班，自己送货。大大感叹了一把像他这样的老板难找。言词之切切，弄得邢德会愣没好意思说实话。

    等到邢德会把双人床组装完成，张保贵就留邢德会一起吃饭。邢德会也想再和丁飞羽聊聊，就一口答应下来。反正闲着没事，邢德会就帮丁家人收拾了一下小屋，只等丁飞羽和叶知秋回来吃饭。结果该回来的没回来，一个邻居倒是急急忙忙的跑来报信。这一说高月兰就喘不上气来了。邢德会的母亲就有心脏病，这时候算是最有经验的，马上建议送医院。他送货的三轮车就是外面，这下也不用费事，直接背到他的车上就往街上拉。还多亏了他的三轮车，那时候正好是吃晚饭的时候，出租车特别少，他们一直到了二道街才碰上出租车。邢德会帮丁家人把高月兰挪到出租车上，自己骑三轮回到店里。他的店离第一医院只隔一条街，回家后也没来得及吃饭，又买了些水果面包矿泉水之类的送到医院去。这时高月兰已经缓过来，进了观察室了。邢德会把东西送过去，也没人有心思吃。邢德会又安慰一下大家，说自己公安局有认识人，一会回去就找人去打听情况。高月兰这会病急乱投医，赶紧拜托他回去找人，邢德会这才离开。

    丁飞羽刚才上楼的时候就看到丁文鹏手里拎着几个塑料袋，倒没想到是邢德会送来的，看来这个家伙的性格一点没变，还是一如既往的热心肠。想了想也没想起邢德会在公安局有什么亲戚，估计是找他的一个同学去了。丁飞羽知道邢德会有一个同学在公安局不知道管什么的。他们两个人小学、初中同班，高中同年级，关系一直不错。不过话说回来。以邢德会的性格，别人想跟他关系不好还真不容易。

    这时候丁文鹏从卫生间出来，很大惊小怪的叫：“有热水哎！里面有电热水器，能洗澡！”

    那时候个人卫浴设备还不普及，在成水，普通住宅的卫生间里有沐浴器是很奢侈的事。丁飞羽记得前世直到零五年自己家里买了一户楼房，在卫生间里装上了热水器。这时见丁文鹏大惊小怪，笑着打趣他：“那你今晚陪妈住这里吧，正好可以洗个澡。”

    高月兰这时躺在床上，心事尽去。觉得腰也不酸啦，腿也不痛啦，吃嘛嘛香，胃口特好、、、、、、这会也想起饿来了，就说丁建章：“我这也没事了，你们都回家吃饭去吧！”想了想，又开始心痛钱：“咱住一晚，明天就出院吧，这地方一天还不得一百块钱啊？”

    “可别！”丁飞羽赶紧拦着：“这好不容易住一回高干，下回可就没这待遇了。别说出院，医院不撵咱都不出去。”看见大家都笑了起来，心说一百块？那是标间！要不是医院弄不明白咱们家跟市委书记什么关系，就这地方，花多少钱也进不来。又对高月兰说：“妈，反正咱也住院了，明天正好把全身都检查一下。”又笑着看丁建章：“爸，我看这屋挺大的，要不让医院加张床，您也住进来，咱弄个夫妻病房？”

    “扯蛋！”丁建章虚打了丁飞羽一巴掌：“连你爸的玩笑都开！”

    张保贵看他们父子开玩笑，看看表也快零点了，就对丁建章说：“也没什么事了，我们两口子先回去了！你们谁回家？一起走吧！”

    丁飞羽这时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着说道：“本来说好今晚上吃团圆饭的，没想到跑到医院团聚来了。”

    他这么一说，大家才想起来丁家一家四口果然是在医院团聚的，顿时又笑了起来。丁飞羽笑着往外间的单人床上一躺，笑着说：“今晚上谁陪护啊？早知道这儿还能住人，我就不急着买床了。”

    高月兰听了，笑着骂他：“早知道？知不知道你差点吓死你妈？”

    丁飞羽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知道了，要不今天我陪您在这儿，罚我一宿不睡觉行不行？”

    高月兰也想和儿子聊聊天，就对丁建章说：“你们都回去吧，让大羽留下陪我。大哥大嫂还没吃饭呢，你们快点吃饭去吧！”

    丁建章也想起来大家都没吃饭呢，向张保贵说：“那让大羽陪他妈，咱们先下楼吃饭。”又对丁飞羽说：“一会儿我给你们送饭上来。”

    丁飞羽打开邢德会的袋子，发现这家伙还真没少买，除了桔子苹果，面包香肠矿泉水都不少，就对丁建章说：“你们吃完饭直接回家吧，我跟我妈吃这个就行。”

    丁建章觉得张保贵饿着肚子跟着大家跑了这么久，有些过意不去，就答应下来。叶知秋见丁飞羽要留下，这里好像没自己的地方，反正在这里他也不会有危险，李善的人也应该会在下面保护他，不如自己主动点。就对丁飞羽说：“你陪你妈吧，我跟伯父回去睡。”

    丁飞羽见他这么上路，心里高兴，低声对他说：“快回去吧，我买那个床垫子小两千块呢，第一晚就被你睡了，便宜死你了。”

    叶知秋听他说得暧昧，呸了一声，也低声对他说：“那就不客气了，你也老实点啊！”

    “我能干什么？”丁飞羽很委屈的说：“就这地方，最多也就是泡泡护士妹妹，还能干什么？”

    叶知秋刚才就是随口一说，听他这么说，倒有点担心了：“你现在可是美国人，别祸害我的同胞啊！”

    丁飞羽话一出口，突然想起怎么大家进了病房这么久，也没见值班护士露面。听叶知秋说他，顺口回答：“放心吧！”说完才想明白叶知秋说的是什么：“呃？什么叫祸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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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小护士

﻿丁飞羽把大家送出病房，转身回来，向高月兰笑道：“妈，饿不饿啊？”说着把邢德会买的东西拎到床边上。

    高月兰刚才还真饿了，这会饿了一会，反而不觉得了，拿了一块面包放到嘴里咬了一口，看着丁飞羽熟练的打开一瓶矿泉水递给他，想起个问题：“你在美国都吃什么中国菜啊？”

    “在网上不是都跟您说了多少次了吗？加利福尼亚那地方中国人多，想吃什么都有。排骨燉豆角、猪肉燉粉条、牛肉燉土豆、、、、、、什么都有。”丁飞羽看着老妈，心里一高兴，就开始满嘴跑舌头。

    医院大门对面的街道上，一辆箱型货车里，坐在司机位置上的年青很郁闷：“为什么这些菜我一样也没吃过？”

    其他三个人一起鄙视他：“就你这样还敢自称华人？”鄙视完了，坐在监视器前的青年舔了舔嘴唇：“我想吃猪肉燉粉条。”

    “没学问。”身边的年青人转过来鄙视他：“排骨燉豆角才好吃呢。”

    “拉倒吧！”监视器前的青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猪肉燉粉条才好吃，老大的肥肉片，里面放上血肠、粉条、、、、、、别提多好吃了。”

    他身边的年青人哈的一声笑了起来：“肥肉片还好吃？你多久没吃过肉了？”

    “你不懂。”青年满脸的不屑：“做这个菜得放酸菜，酸菜你知道嘛？放一块儿燉，完了肥肉一点都不腻，光剩下香了。”

    “呃？”他身边的年青人还真不知道酸菜是什么，让他这么一说，顿时没辞了。还是李善善解人意：“行了行了，要是明天老板老实回家待着，我让小雅给你们燉一锅酸菜。”

    话声一落，其他仨人一起起哄：“头，小雅是不是对你有意思，要不干嘛听你的啊？”

    李善知道这事越描越黑，干脆不答理他们，闭上眼睛养神去了。三个人哄了一阵，见没人反击，觉得没什么意思，除了守监视器的青年外，也都闭上了眼睛。

    高月兰也不信丁飞羽在美国还能吃到东北酸菜，笑骂道：“还大葱蘸大酱呢，净怱悠你妈。”

    “真的。”丁飞羽坚决把谎话进行到底：“我们那有一家中餐馆，叫‘chinachina’，做的最好的就是微波炉扬州炒饭。”

    高月兰的英语水平，也就是认识二十四个英文字母，打八折的水平。当然听不出这个店名的语法错了。那会儿林海听涛还没开始写《踢球》，《冠军》更是没影儿的事，老太太也不可能知道那个著名的桥段，微波炉也不算什么新鲜事物。所以高月兰只是觉得“微波炉扬州炒饭”这个名字有点怪，也没多想。丁飞羽正跟高月兰贫嘴贫得来劲，突然听到有人敲门，下意识的叫了声：“Comein！”

    敲门声停了一下，病房门被人轻轻推开，两个小护士推着一个小推车走了进来。

    丁飞羽一怔，走在前面的小护士向他笑了笑：“打扰了，我们给病人量一下体温。”丁飞羽点了点头，见这个小护士个子很高，大概有170厘米，穿着一件医生常穿的白大褂，微收的腰部印衬出曲线玲珑的身材，乍一看很像某位正当红的香港女影星。她身后的护士比她身材略矮，圆脸大眼睛，也是一位美女。

    丁飞羽不禁暗叹了一声，前世他还曾经感叹第一医院这么多护士，就没一个长得出众点的。敢情不是没有，都跑高干病房去了。可是医院怎么能让美女值夜班呢？不知道熬夜是美容的大敌啊？

    正出神呢，觉得手背上一痛。丁飞羽回头看过去，原来是高月兰在他的手背上拧了一下，这下可奇怪了：“怎么了？”

    “没事。”高月兰看儿子居然还问自己“怎么了”，就有点生气了，心说这孩子怎么看见漂亮女孩就挪不开眼睛，对得起张雨吗？老太太倒是一厢情愿的把张雨当自己的儿媳妇了。

    两个小护士正在丁飞羽的注视下不自在，看见他转过头去，不禁松了口气。高干病房的护士不是那么好干的。要不是贪图这里的工作比较清闲，补贴又高，谁会到这边来。经常受气不说，遇到素质差点的高干子弟，还会被骚扰。刚才两个人没有立刻过来，就是担心人多的时候被人占便宜，直到看着病人家属们离开才一起进房来。

    丁飞羽被老妈莫名其妙的拧了一下，就有点发呆。两个小护士把一个心电监测仪搬到高月兰床边的床头柜上，接通电流，把几片电极接到高月兰的手腕上。又取出体温计给高月兰放到怀里。拿出一个本子，开始逐条询问高月兰的身体状况。

    高月兰一一答了，等小护士做完这些。高个的护士大概觉得这个老太太挺和蔼的，又感谢她刚才惩罚那个年青人的无礼，向高月兰微笑着自我介绍：“大娘，我叫邱敏，她叫扬海波，今天晚上我们两个为您值班，有事情您就按铃叫我们。”

    高月兰笑着点头，说自己没什么事。邱敏见高月兰两个人正在吃面包，就问要不要让食堂送点饭菜上来。高月兰吃了半个面包，已经饱了。又觉得这么晚了还麻烦食堂不好，就谢绝了。邱敏两个人调好了监测仪，又测了高月兰的体温，就推着小车出去了。

    丁飞羽也吃得差不多了，就收拾了一下，把撕开的包装袋装进一个空了的塑料袋里，想扔到卫生间的垃圾桶里，走到外间的时候，隐约听到门外两个小护士互相嘻笑着：“那个帅哥看你看得都不眨眼啊。”“你怎么知道不是看你。”“我没你长得漂亮啊。”“没准人家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丁飞羽摇了摇头，这才明白刚才挨的那一下拧是为了什么。他把手里的塑料袋扔进垃圾桶，脑海里浮起一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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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夜访公安局

﻿丁飞羽慢慢的从床上爬起来，伸头看了看里屋。高月兰已经睡了，老太太折腾了一天，又大悲又大喜，也实在乏了，邱敏两人走后不久，她就也睡着了。丁飞羽怕她睡不实，也回到外间的床上躺了一会，听高月兰的呼吸平稳了，才慢慢的溜出房间，墙壁灯幽暗的灯光下，丁飞羽胸前的领徽闪烁着暗淡的光芒。

    街上的货柜车里，一直看着监视器的青年叫了起来：“起来起来，老板行动了。”

    他身边的年轻人打了个哈欠，睁开眼睛不甘心的说道：“爬爬，你叫那么大声干什么？”

    干他们这一行的，大多会给自己起个绰号，平时只叫绰号。一来顺口，二来也防备被人追查身份。看监视器的绰号爬爬，是电子工程师，也能做火力支援手。他身边的年轻人绰号狐狸，是阻击手，有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做爬爬的帮手。司机绰号死人，能驾驶多种交通工具，也是爆破专家。李善是四个人的头。

    爬爬兴高采烈的叫着：“掏钱掏钱，我就说放着这么漂亮的妹妹在外面，老板不可能睡得着觉。”

    死人嘟囔了一句，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百元大钞，回手递了过来。狐狸还是不甘心掏钱：“咱可赌的是老板去把妹妹，出门不算。”

    “你就嘴硬吧！这半夜三更不睡觉。老板出门干什么去？总不会是吃多了溜弯吧？”

    “那也不行，怎么也得老板上了才算。”

    “我呸！咱说的是把妹妹，就是泡妞，只要搭讪就算。”

    两人抬杠声中，监视器屏幕上已经出现了六楼的值班台，正趴在上面打瞌睡的是邱敏。

    爬爬吹了声口哨：“正点，还是这个漂亮！”

    狐狸酸酸地说道：“哪个都不错，为什么做老板的不是我？”

    “你这辈子就是这个命了，给钱给钱。”

    狐狸想想也的确没什么转机了，只好慢慢的伸手掏钱。

    丁飞羽站在值班台前，轻轻敲了敲桌面。邱敏一下惊醒过来，看到丁飞羽正笑盈盈地站在面前，吓了一跳，身子本能的向后一缩，才问：“先生，什么事？”

    丁飞羽笑了笑：“我下楼去吃点东西，麻烦你照看一下我母亲。”

    邱敏没想到这人这么晚了还要去吃东西，有些奇怪的点了点头：“好的，您放心吧！”

    丁飞羽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那就多谢了！要不要我给你带点吃的回来？”

    “不用客气！”邱敏从最初的慌乱中镇定下来，用公式化的笑容对丁飞羽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

    丁飞羽又对她笑了笑，转身向电梯走去。

    货柜车里，狐狸目瞪口呆：“这也算泡妞？”

    爬爬一脸的不可思议：“这是我见过最差劲的泡妞过程。”

    前排的死人已经很不耐烦了：“什么最差劲的泡妞，这根本不是泡妞。我的钱拿来，还有你输给我的一百块。”就连一直在睡觉的李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丁飞羽坐医用电梯下到一楼，快步走出院门，就看到了对面停着的货柜车。他向货柜车看了两眼，摇手叫停了一辆出租车：“哪里有建行的ATM？”

    丁飞羽回国时不记得零一年国内银行是不是可以跨行取款，想着成水建行最多，就让人给他办了一张龙卡，这时要取钱，当然得去建行。

    司机伸手向远处一指：“前面就是，你走着也就五分钟道。”

    丁飞羽点了点头，却拉开车门上了车：“咱们先去取钱，然后去公安局。”

    司机在后视镜里打量了一下丁飞羽，见他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的样子，问道：“是去捞人吧？”

    丁飞羽笑了笑，拉上车门，也不分辩。出租车缓缓开动了起来。

    /***又是分割线，这个断章真是很不容易啊***/

    又一次回到公安局的大门前，丁飞羽有些感慨人生的境遇之奇，就算他智商再高，回国前也想不到自己会卷进人命官司，想起在美国时的经历，他觉得应该在本地培养一些势力了。这次有叶知秋在前面顶着，天塌下来砸不到自己，如果下次自己再有忍不住动手的时候，可不一定有这么便宜的事了。虽然上面会有人保自己，但是位置越高的人，行事越有忌惮，必须准备有人替自己顶缸，李善的人自己可舍不得用。话说回来，想用也不一定能用得到。

    已经半夜一点多了，黑沉沉的夜幕下，就连这个代表国家权力的暴力机关都失去了平日的*，显得阴沉沉的。丁飞羽想起很多作品都把建筑物的大门比做怪兽的巨口，就很认真的打量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的感觉，果然觉得有些身入虎口的样子。

    丁飞羽转身看了看停在不远处的厢形货车，微笑了一下，伸手取下了胸前的领徽，小心地放在公安局大门门柱边的灯箱旁，还没忘记让摄像头的一边对着街对面。

    皮卡车改装的货柜里面，爬爬惊叫道：“他在干什么？”

    李善坐在前排，正在从车窗向外打量，回头问他：“怎么了？”

    “他把探头摘下来了。”爬爬看着屏幕上出现的丁飞羽的大脸和远景处的厢形货车：“他把探头放在公安局的大门上了。”

    “见鬼！”李善骂了一句，伸头过来看，正好看到丁飞羽伸出食指放在唇边，向着镜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又挥了挥手，满面笑容的从屏幕上消失了，只剩下远处一辆厢形货车孤零零的留在屏幕上。

    爬爬皱眉说道：“他把我们甩了。”

    李善重新通过车窗向公安局大门打量：“能不能用声波探测？”

    “不行。”爬爬断然否决：“被围墙挡住了，我得能看到窗户才行。除非把车开进院子里。”

    “切！”死人立刻对这个提议表示反对：“你以为看大门的老头会让一辆车开进去吗？”

    “那现在怎么办？”爬爬对于丁飞羽的行为非常不满：“按应急方案行动？”

    死人看了看李善：“你是头，我们现在需要命令！”

    李善皱眉着着公安局阴沉的入门，想了想：“他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停了一下，终于觉得不放心：“等半个小时，没动静就执行应急方案。”

    “Yes，sir！”爬爬伸手在控制台上按了一下：“现在是一点十四分，半小时后执行应急方案，现在检查装备。”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老板进去干什么？不会是去泡警花吧！”

    狐狸正在从一个箱子里往外掏大分解的SVG。所有人里只有他的武器准备起来最麻烦：“公安局是什么地方？狼多肉少的地方。就算有警花也早内部解决了。没听说有人半夜跑公安局泡妞的。”

    其他人深以为然，却实在想不出丁飞羽这么晚了到公安局想做什么。都觉得这智商高的人做事果然神鬼莫测，难以掌握。

    如果丁飞羽在这里，一定会给他们上一课：泡妹妹不一定要面对面的泡，到一个没有妹妹的地方去，也可能就是泡妞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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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捞人

﻿丁飞羽悠哉游哉的走进公安局的大楼，绕过竖在一楼大厅里的“进门登记”大牌子，就上了二楼。来到最里面的第二间办公室，敲了敲门，就推门走了进去。

    这间办公室不大，有个门通向旁边的房间。一个年青的警察正靠在椅子上睡觉，听见门响，睁开眼睛看了看他。屋里点着一盏日光灯，分辨人的相貌并不困难，不过这个警察刚醒过来，睡眼惺忪的没认出来人就是刚才大闹刑警队的牛人，张口问他：“什么事啊？”

    丁飞羽从口袋里摸出刚才在医院里的小卖店买的红塔山，撕开递给警察一根烟：“打听一下，刘世辉在这关着呢吗？”

    “你说哪个大学老师啊，在这呢。”警察打了个哈欠，接过烟，从桌上拿起自己的火机，示意先给丁飞羽点烟。丁飞烟平时不吸烟，但是偶而也鼓捣一根，这时也抽出一根烟叨到嘴上，就着警察手里的火机点上。

    警察在火机的火花下看着丁飞羽，觉得有点眼熟，等丁飞羽点着了烟抬起头，吓了一跳：“你、、、你、、、是你？”

    丁飞羽看他认出自己来了，笑了一下：“刘世辉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刚才在刑警队的时候，恍惚看着像他。当时担心我妈，也没空管他。现在消停了，就来看看。”

    警察点了点头，丁飞羽和叶知秋离开后，局里的人都很好奇，纷纷打听这是哪儿来的猛人。不敢去烦刘晶，那个小警察就成了香饽饽。大家听小警察说了一遍经过，大多还是挺同情丁飞羽的，搁谁见义勇为之后给扔局子里心情都不会好，更别说老妈还因为这事给吓医院去了。再说丁飞羽救的还是一个警察，大家起了同仇敌忾之心，一口同声说打得好。当然不是说打刘晶打得好，是打马小昆打得好。

    这时看到事主又回来了，警察倒觉得这人挺可爱的，把自己手里的烟点着吸了一口：“你妈怎么样了？”

    “还不是听说我出了人命案子吓的。”丁飞羽摆了摆手：“现在没事了，在医院住着呢。”

    警察示意他在自己身边坐下：“你的事我们都知道了，那小子早就该死，就是一直抓不着他。你这也算给成水除一祸害。”

    丁飞羽笑了笑，也不分辨说那人不是我打死的，向隔壁努了努嘴：“刘世辉犯什么事了？”

    警察这才想起来这位是来捞人的：“关我这儿的，都没大事。他晚上喝了点酒，一哥们骑摩托碰了他一下，他就把人牙打掉一个，打松好几个。”

    丁飞羽笑了起来，果然刘世辉是因为这个进来的。如果自己不出现，他应该在这里待到今天下午，直到一个同事给他凑齐了罚款才放出去。想起昨天夜里那个身影，丁飞羽心中一痛，知道她一向怕黑，居然这么晚了还到公安局看他。

    “那怎么处理的？”丁飞羽问警察：“拘留还是罚款？”

    “罚款。”警察回答，那时候还讲究“罚了不打，打了不罚”，不像后来罚了款还要拘留：“被他打那个先动的手，这算打架斗殴，交了罚款就没事了。”

    “多少钱啊？”丁飞羽早知道会这样，一点都不意外。

    警察低头看了看桌子上的表格：“三千，刚才他来了个同事，说是回去借钱去了。”

    丁飞羽点了点头，她一个女孩子，又是外地人，夜里要借钱也只有找同事借。丁飞羽是知道后来这事儿在师院传得有多厉害：“我替他交吧，能现在领人吗？”

    警察刚才听他说是刘世辉的亲戚，这时听他这么说一点不意外，以为刚才来的那个女孩子是刘世辉的女朋友，借不到那么多钱才告诉刘世辉的家里人的，有点为难的说：“我在这儿是看门的，要放人得等明天早上我们头来。”

    丁飞羽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想了想，问他：“刘队走了没有呢？”

    警察明白他的意思：“好像没走，你上三楼的休息室看看，他要说话也好使。”

    丁飞羽谢过了他，转身上了三楼。

    休息室的门关着，应该是有人在里面睡觉，丁飞羽轻轻敲了敲门，听里面没动静，又敲了几下，这回里面有人问：“谁啊？”

    丁飞羽轻声回答：“刘队，找你有点事。”

    里面睡觉的果然是刘晶，他得了德惠风的指示，直接把马小昆的案子定成拒捕时被围观群众失手打死，在案宗里连叶知秋和丁飞羽的名字都没提，想来两人也不准备要这个见义勇为的牌子。忙了半夜，就不打算回家了。刚到休息室里睡着，就被人敲醒，以为又出了什么事，披着衣服走了出来。

    借着走廊里的灯，刘晶一眼就认出了丁飞羽，不禁吓了一跳，转头看了看周围，没看到叶知秋，这才放心：“你怎么又回来了？”

    丁飞羽也没给他上烟，笑着说：“我妈没事了，我才记得刚才在楼道里看着有一个犯人挺像我家一个亲戚的，怕吓着他家里人，没敢给他家打电话。就回来打听打听。

    刘晶皱了皱眉，他是不爱得罪人的性子，虽说对丁飞羽没什么好感，可是看出他背景很深，也不愿意得罪他。指了指楼下：“这事不归我管，你得上楼下问去。”

    “我去了。”丁飞羽摊了摊手：“不是我亲戚，不过听说是师院的老师。人家好赖也是高级知识分子，关这儿也挺可怜的。反正我也来了，就想顺手把他捞出去。下面人说做不了主，我在这儿也没熟人啊，这不就求到刘队你这儿来了嘛。”

    刘晶愣了一下，看不出来丁飞羽还挺热心，倒没有怀疑丁飞羽话里的真实性。想了一下，觉得关在下面的肯定不是犯了大事的，给丁飞羽个面子也不算什么。只是局里的规矩，只要进来了，想捞人就得交罚款。他正想着怎么跟丁飞羽解释，就听丁飞羽说：“钱我都带来了，回头让他还我就是。人家一大学老师，总不能赖帐吧！”

    刘晶听他这么一说，心想自己糊涂了，他又不认识那人，最多捞人顺便交个朋友，断没有自己花钱的道理，笑着说：“行，我跟你下去说说。”

    丁飞羽跟着刘晶一起下楼，交了三千元罚款，就把刘世辉从押室叫了出来。

    公安局的押室里关着的都是这种打架斗殴，交钱就能走人的，稍微重点的都会被立刻转走。所以里面条件还行，起码有椅子。刘世辉也知道今晚上别想出去了，坐在椅子上睡得正香，被人叫出来还挺迷糊。

    警察指了指丁飞羽：“你家亲戚替你交完罚款了，走吧。以后别打架了。”

    刘世辉听了一下就精神了，打量了一下丁飞羽——不认识。然后就看到丁飞羽偷偷冲他摆了摆手，又勾了勾手指头。他倒挺精明，立刻闷声发大财，跟着丁飞羽出了押室。

    丁飞羽出门的时候，顺手把抽了两根的那包塔山扔到了警察的桌上，跟那个热心的警察说了再见，带着刘世辉跟着刘晶走到走廊里。

    刘晶正想跟丁飞羽说再见，丁飞羽先说话了：“刘队，晚上没吃饭呢吧？一起出去吃一口？”

    刘晶的确没吃晚饭。他从家里赶过来处理丁飞羽的事情的时候还没到吃晚饭的时候，然后忙着结案，只吃了一碗方便面。刚才睡着了还好，现在也觉得饿了。听到丁飞羽的提议，他立刻想到，这是对方在向自己示好。

    刘晶知道自己开始的时候想往对方身上安罪名，肯定是把这两个人得罪了。虽然不信两个人有什么办法报复自己，但是对方既然能让德惠风替他们说话，能量也不可小视。这时听丁飞羽想请自己一起出去吃饭，正好有机会可以把话说开，能尽释前嫌最好，最不济也可以让对方明白自己的苦衷，就含笑点头：“好啊。”

    丁飞羽转身向刘世辉笑了笑：“一起去吧！”

    刘世辉也想搞清楚这个人为什么会替自己交罚款，三千元钱，放一般人家就是两个月的家庭收入，当然不会拒绝，三个人就一起下楼宵夜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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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放线

﻿第二十八章放线

    /*请各位兄弟多多留言，我喜欢看留言！*/

    三个人走出公安局大门的时候，丁飞羽故意落在后面，在门柱上扶了一下，把那枚胸徽取了回来。刘世辉挺会来事，这时先跑到街上等车。可是零一年的时候，成水的出租车只有几百台，又这么晚了，街上居然一辆都没有。

    刘晶看了看远处停着的货柜车，有些奇怪，这附近既没有工厂，也没商店，这车停这儿干嘛，职业病发作，正想过去看看，就听到丁飞羽在他身后问：“刘队，干脆咱别打车了，附近有没有好点的饭店？”

    刘晶回过头，看见丁飞羽正往自己的胸前别胸徽。他在审讯丁飞羽的时候就注意到丁飞羽带着这枚胸徽，以为刚才掉了，也没在意：“往后走倒有一家饺子馆，晚上不关门的。”

    丁飞羽刚才看出刘晶注意那辆货车，这时只想引开他的注意力，就问刘世辉：“吃不吃饺子？”

    刘世辉被素不相识的人捞出来，刚才说去吃饭，就打着主意要请客。只是担心口袋里的钱不够，他刚上班不到一年，一个月工资八百多块，放成水算中等收入了。可是他好交好为，平时就爱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现在快到开工资的时候了，口袋里正干净着，听说去吃饺子，放下了一半心：“好啊，我没问题。”

    丁飞羽笑着对刘晶说：“走吧，刘队，咱就吃饺子。先说好了，这顿我请。”

    刘晶压根没打算掏钱，嘴上还得客气：“那怎么行！这一片好歹是我的地盘啊，到这就得我请。”

    “得得。”丁飞羽笑着打断他：“您要请就下回，这顿是我的。”

    刘晶一面跟丁飞羽客气，一面带路，向饺子馆走去，那辆可疑的货柜车也就没人管了。

    饺子馆果然离这里不远，走着还不到五分钟，估计平时公安局的人常来吃饭，里面的人认识刘晶，一个中年男人看着刘晶当先进门，笑了起来：“哟，刘队。今天又没回家！”

    “有案子呗！”刘晶也不跟他客气：“楼上没人吧？”

    “没人。”中年男人拉长了声音：“这半夜三更的，你们公安局的人不来吃饭，哪会有人啊！”

    刘晶一面带着丁飞羽两人往楼上走，一面跟中年男人打趣：“老田，那这顿饭可得便宜点，要不以后我可不来了。”

    “行。”中年男人看刘晶带的两个人都不认识，以为是来求刘晶办事的，肯定不用刘晶掏钱：“刘队这顿我请。”

    丁飞羽看着楼梯下的玻璃厨柜里摆着的冷拼和小菜，笑道：“那咱们可得多要几个好菜，怎么也得来个干豆腐吧！”

    众人一起笑了起来，刘晶熟门熟路的进了楼上的一间单间，丁飞羽这才注意到原来这间单间临街，坐在窗边，正好可以看到对面的商业街，怪不得刘晶专往这间跑。

    丁飞羽晚上就在病房啃了个面包，这时肚子里没底，又知道刘世辉能喝。刘晶看着也不是酒量小的，想着自己可不能喝多了，干脆不问二刘喝不喝白酒，就问中年男人：“啤酒有青岛吗？”

    他前世最喜欢喝的就是青岛啤酒，喝别的三瓶的量，喝青岛就能改五瓶，这辈子从小出国，还没有喝青岛的机会，所以这时第一个想起来。

    “没有。”中年男人摇头，看了看丁飞羽：“不是本地人吧？咱这儿想喝青岛，得上星级酒店。”

    刘世辉看丁飞羽皱眉，就说：“流花河吧，先来六瓶？”

    流花河是北疆省内第一大河，几乎贯穿全省，流花河这个牌子的啤酒是省城名酒，味道很不错，不过省城的流花河很少外销。成水能喝到的是省城和成水啤酒厂联营的，算是本地出产，不但便宜，喝着也不怎么样，前世的时候，丁飞羽一喝这个就头痛。这时赶紧摆手：“不要不要。”又问中年男人：“你这还有什么啤酒？”

    中年男人刚才听丁飞羽开口要青岛，知道是个习惯喝好酒的，听他问起，张口道：“北京，五星，最好的是蓝带。”

    丁飞羽摇了摇头，知道这三样其实喝着差不多，中年男人推荐蓝带，本着的应该是“最贵的就是最好的”原则，挥手道：“就蓝带。”然后和刘晶一起要了几个冷拼，知道刘世辉胃口不错，而且自己也饿了，又要了二斤饺子。

    等上菜的工夫，三个人又重新认识了一下。刘世辉是成水附近的清河省人，北体毕业，正经名牌，去年九月份分到成水师院当体育教师。丁飞羽自然还是那套瞎话，不过另外两个人都知道弗雷试验室，刘晶这才知道这人的确不简单，难怪能有那么硬后台的朋友。刘世辉则对丁飞羽在斯坦福和加州理工做客座教授特别羡慕。一样是大学老师，成水师院零一年的时候发本科证还得挂省城师大的名，比斯坦福和加州理工这样的世界名校差得可太远了。想了一下，刘世辉对丁飞羽说：“我有一姐，省城师大毕业的，也是学计算机的，在我们学校是这个。”说着，伸出大姆指比了一下：“我们学校的计算机系，什么讲师教授，有难课都得给我姐，没有讲不了的。”

    丁飞羽微笑着应了，心里不禁得意：“要不是为了你姐，我半夜三更跟你费这个劲干嘛？”这时自然不能表现得太热心，又把糊弄刘晶时说的关于为什么顺手捞他的原因说了一遍。刘世辉特别感激，一个劲夸丁飞羽是热心人，表示天亮了自己就回去取钱还给丁飞羽。丁飞羽知道他根本没这么多钱，要还钱也得去借。就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了他，并说不用急着还，自己还要在成水住一段日子。其实他倒不在乎这点钱，问题是总得有个借口去认识刘世辉那位姐姐，只好麻烦刘世辉还钱了。

    告诉完刘世辉手机号，丁飞羽又转身和刘晶说话。正好啤酒送上来，丁飞羽给刘晶倒了一杯，先干了，为自己砸了刘晶一垃圾桶陪罪。刘晶陪了一杯，笑说两人是不打不相识。丁飞羽就夸刘晶身手敏捷，功夫不凡。刘晶夸丁飞羽侠肝义胆，古道热肠，再加上刘世辉，三个人只捡得意凑趣的话说，说到高兴处你来我往，推杯换盏，感情值那是嗖嗖的往上涨。

    中间加了两回菜，一共开了十瓶啤酒。后半段丁飞羽偷懒耍滑加上告饶装傻，十瓶就喝了两瓶，其余八瓶全进了二刘的肚子。

    以刘晶和刘世辉的酒量，再来十瓶也能分了。但是刘晶向来仔细，看丁飞羽后来干脆埋头吃菜，连杯都不端了，知道他到量了。看看外面天际已经开始泛白，就提议到此为止，改天再聚。

    刘世辉喝得正高兴，这才想起自己应该去结财，中年男子告诉他丁飞羽刚才借上卫生间的机会已经结过了。

    丁飞羽笑着拍他臂膀：“说好这顿我请，怎么能让你抢了？”说着从中年男人手里接过两个塑料袋，看了看，分了一个给刘晶：“给押室那哥们带份菜。”

    刘晶见丁飞羽还能想着那个警察，也没多心，笑着接了，三个人在饺子馆门前分手。刘晶走着回公安局，丁飞羽打车回医院。刘世辉上哪儿，两人就不管了。

    直到刘晶把菜带给那人警察，看着那个警察的眼神，才明白过来。自己被人砸了一垃圾桶，连枪都被人下了，明天全局人肯定都得知道。现在从这个警察口里，大家又能知道丁飞羽连夜回来请自己吃饭，那肯定是来陪罪的。这样传一下，自己还是有面子。不禁大大佩服了一下丁飞羽，留过洋的人果然都是人精，这弯绕的，打死自己都绕不明白——打不死也绕不明白。

    丁飞羽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刚开出不远，就听到手机响，按下接听键，放到耳边，就听见李善的声音：“那枚领徽不是用来装饰围墙的。”

    “我知道。”丁飞羽连忙承认错误：“这不改过来了嘛。你要允许别人犯错误嘛，犯了错误不怕，改了就是好同志嘛，犯了就改，改了再犯，一个人犯一次错误不难，难的是犯一辈子错误、、、、、、”听着电话里传出来的忙音，丁飞羽得意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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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关于丁飞羽的谈话

﻿丁飞羽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到四点了。当他打着哈欠走出电梯的时候，看见坐在值班台后面的护士变成了*波。丁飞羽拎着塑料袋凑过去：“早啊。”

    *波是两点换的邱敏，那时邱敏已经困得不行，就忘记告诉她丁飞羽出去的事。这时看见丁飞羽从电梯里出来，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出去的？”

    如果是邱敏，丁飞羽也许会和她调笑一阵，面对*波的时候，丁飞羽就觉得困意无可阻挡，把手里的塑料袋递给她：“邱敏呢？这是给你们买的。”

    *波接过来看了一下，塑料袋里面又有两个食品袋，一个里面是焦炒肉片，一个是木耳炒白菜，还都是热的。她眨了眨大眼睛：“邱敏让你买的？”

    “不是。我刚才去吃饭，看这两个菜挺适合你们的。”

    “呃？”*波这时闻到了丁飞羽身上的酒味，想到这人老妈住院，不在病房里守着，跑出去喝酒，不禁有些鄙视：“怎么适合我们了？”

    丁飞羽觉得上下眼皮直打架，没兴趣和她聊天，指了指黑白菜：“木耳补血，白菜养颜。正适合美丽的女士。”

    *波哈的一声笑了起来：“那你干脆说适合邱敏得了。”

    丁飞羽跟着她笑了一下：“你要生在唐朝，保证比邱敏受欢迎。”说完摆了摆手，向老妈的病房走去。

    *波没明白他的意思，看了着塑料袋：“哎？那焦炒治什么啊？”

    丁飞羽扶了扶额头，连头都没回：“治谗！”

    *波咕的一笑，看着丁飞羽走进病房。闻了闻菜香，顿时觉得肚子里面咕咕乱叫，从更衣柜里取出自己的饭勺，想了一下，打开焦炒的袋子：“邱敏那么瘦，还是让她补血养颜吧。本姑娘风格高点，解解谗就行了。”这么想着，已经用勺子舀了一块肉片放进嘴里。嚼了几下，突然想明白了丁飞羽那一句话的意思：“什么叫生在唐朝受欢迎，分明是说我胖啊！”

    丁飞羽蹑手蹑脚的走回病房，伸头看了看，高月兰睡得正香。便一头倒在外间的床上，酣然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少时候，就觉得房间里有些吵。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到屋子里站了好几个人，一个女孩子正用手推他：“哎哎，有你这么护理的吗？怎么睡得比病人还熟啊？”

    丁飞羽使劲睁开眼睛，半天才看清是小丫头张雨，就问：“几点了？”

    “八点半了。”张雨昨天给丁家看家，没跟来医院，今天一早就跟着丁家人过来看她丁婶，谁知道进了门，看到高月兰在看电视，丁飞羽居然睡得正香。

    高月兰早就起来了，看丁飞羽睡得熟，没舍得叫他。丁建章等人来了以后，当然也不会叫他。丁文鹏今天还要上班，知道高月兰没什么事，就没过来。只有张雨调皮，才来推他。

    “呃！都八点半了。”丁飞羽想了想，自己四点回来的，这才睡四个半小时，就叭的一声又躺了回去：“我再睡一会。”

    叶知秋拎了个饭盒，坐在了床边上：“丁伯父给你们做的饭，要不要吃点？”

    丁飞羽饺子吃得挺饱，这时就是缺觉，眼睛都不肯睁一下：“不吃了，你们吃吧！”

    叶知秋看他不起来，把饭盒递给张雨，让她给高月兰送去，自己坐到丁飞羽的床边:“昨晚上挺忙吧?回家睡去吧，小两千的床垫子还等着你呢。”话音刚落，就看见丁飞羽猛地睁开眼睛:“你怎么知道?”

    叶知秋笑了笑，想起早上的事情，说:“我回去了，不等于没人看着你。”

    叶知秋有早上锻炼的习惯，虽然昨天睡得晚，还是天一亮就起床了。在丁家的院子里热了热身，就出门跑步去了。他本想沿着公路跑，可是想起昨天下午和丁飞羽一起出门时看到过有成群的学生从东边走过来，想来附近应该有学校，不如去看看有什么体育设施。

    想到这里，出了丁家的门就没有向西上公路，而是向东跑去。他虽然已经想到学校离丁家不远，可也没想到这间学校就在丁家这一排房子的东面，站在丁家门前向东看见的砖墙就是学校的围墙。

    叶知秋从挂着“成水市第二中学”牌子的大门进了学校，零一年成水还没有“寸土寸金”的意识，市区里有大量的土地闲置，所以四中的操场还挺大，现在已经有人在里面锻炼了。叶知秋在沙石跑道上出了一身汗，慢慢跑到双杠旁边，本想玩两下胳膊，却看到了一个中年人。叶知秋皱了皱眉，慢慢走到单杠边压腿。等中年人走到他的身边，才问:“怎么不在车里待着。”

    中年人也把腿放到单杆上，轻轻地压着:“出来活动活动。”他有些感慨地说道:“我这个岁数，在车里窝得时间长了，就成句号了。”

    “那你还出任务?”叶知秋不解的问:“情报局没人了?”

    “怎么可能?”中年人连忙否认:“是我自己要求出来的，我想亲眼看看这个惊才绝艳的年轻人是什么样的。”

    “你说丁飞羽?”

    “对，也就是传说中的邓弗雷。”中年人微微抬起头，看着四中新建的四层教学楼:“其实从九五年开始，我就已经开始关注他了，那个时候，国内还没有几个人知道邓弗雷这个名字。”他耸耸肩膀，这个动作让叶知秋想起了外国电影里的人物。中年人有些嘲讽地说道:“媒体今年炒他，是因为他的财富，很少有人注意到他还是位数学家、计算机专家。财富只是他拥有的成就的一种体现。”

    叶知秋对中年人的感慨毫不奇怪:，媒体当然需要能吸引眼球的东西，报道一个数学家——还是外国的，有谁会感兴趣?叶知秋不知道，就算是国内的著名科学家，想被媒体广泛报道也不容易。几年后，一位著名了好几十年的老科学家还是托了他的新婚妻子的光才被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而这一点才是中年人感到悲哀的地方。

    想到中年人的话，叶知秋有些奇怪的问:“九五年的时候，他做什么了?”

    “当时弗雷试验室还没什么名气，我们的一个在斯坦福的留学生偶然听他提起他正在进行的一项研究，是关于可变高比率视频压缩技术的实现。那个学生其实是国防科技公派出国专门学习计算机技术的。他知道国防科技正在做的一个国家863项目和这个很相似，就秘密通知了国内。”

    说到这里，中年人才注意到叶知秋的神色。叶知秋的神色很正常，与其说是镇静，不如说是没听懂。中年人这才意识到叶知秋不是搞技术的，对这些根本不敏感，只好解释一下:“现代战争条件下，后方指挥官可能需要获得前方战场的视频图像，这在理想情况下可以轻易做得。但是在战场条件下，敌方很可能正在进行电磁遮断，通讯条件极其恶劣。通用的视频制式无法满足不连续的传输条件。当丢包率达到一定程度后，传输介质里面就会充斥大量的无用封包，不但会造成信息延迟，严重的时候根本无法得到图像。”他看了看叶知秋，决定还是给他举个简单一点的例子：“科索沃战争，美军号称他们的国防部长可以在国防部大楼里通过前线战机的摄像头实时了解战场情况。这不是吹牛，他们的确做到了，到现在为此，我们的战场通信条件还比美军落后十年。但是如果美国人的对手是我们，部长先生连一个完整的实时画面都别想看到。做到这一点很简单，只要一台大功率全频干扰机就行了。”

    中年人看着叶知秋渐渐皱起的眉头，笑了笑：“就像我们不能单单满足于核威慑一样，我们也不能仅仅满足于交战时的互盲，我们同样需要战时的信息传递。美国人的思路是加大加宽数据链路层，我们没有人家财大气粗，只能想办法利用最少的流量承载最多的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需要能够根据战场上的传输条件，以迅速改变传输精度为代价，保证传输的连续性。所以我们不但需要大压缩比的视频制式，这种制式还必须能够作到精度可变。当时国内集中了几十位图形图像方面的专家，花了上亿人民币，仍然没有得到突破性的进展。我们在咨询课题组的时候，根本没人相信一个不满二十年的小青年能够独立完成，更何况那个小青年还是本国人。”

    中年人叹了口气，又有些自豪：“我们是干情报的，可不敢像专家们那样坚决，我们宁可信其有。所以我们通过那个留学生秘密联系了你现在的同伴，拿到了一些资料。”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国内的课题组就撤消了，公布的原因是资金不足。但事实上，这个花了上亿资金的课题，在九五年的时候，就被一个年青人独力解决了。”

    叶知秋努力消化着中年人提供的信息，有些疑惑的问：“我不知道有这样的装备。”

    “这是协议的一部分。”中年人也有些苦恼：“而且相关装备的研制也有一些问题，就像你不可能把windows2000装到486上面，我们的硬件有点跟不上。”他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在1987年的时候就已经在中科大提出了相关设想，并因此与校方产生了矛盾，校方不肯为他的研究拨款。”

    叶知秋想起了丁飞羽的档案：“所以他出国了？”

    “这可能是一个原因。”中年人用力把上身压在腿上，使自己看起来与其他晨练的人没什么不同：“他把相关算法交给了我们，并承诺不公开发布。作为交换，我们替他伪造了邓弗雷这个人在国内的档案，从出生到出国。我们是专业人士，没人能从中看出破绽。所以从九五年开始，邓弗雷和丁飞羽就是两个人了。”说到这里，中年人有些遗憾：“我们曾经邀请他回国，被拒绝了。上面有人由此认为这是一个判国者，从此就断了联系。慢慢看着弗雷试验室崛起。”

    中年人把腿从单杠上拿下来，换上另一条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同伴身上的无线监控信息被我们破译了，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同时接收来自你们两个人身上的监控信息。”

    “声音和图像？”叶知秋有些吃惊，心想传情报局的人都是怪物，果然不假：“他现在在做什么？”

    “睡觉！”中年人立刻回答：“你们离开后他去了公安局，和那位刘队吃饺子去了，同行的还有一个人，不是公安局的，我们正在调查他的身份。他凌晨四点才回医院，现在当然正在睡觉。”

    “他去干什么？”叶知秋有些疑惑。

    “不知道，当时还没有完成破解。”中年人说：“我们估计是向刘晶示好，他的家人还要在成水待下去，刑警队副队长没那么好得罪。”

    说到这个，叶知秋想起昨天的遭遇，有些恼火的问道：“昨天怎么回事，怎么那么长时间才把我们捞出去？”

    中年人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我们当时不知道那个小偷有背景。因为不想扩大影响，只是通过河北省厅找的人。后来才发现份量不够，但是丁飞羽已经知道他母亲住院了，为了尽快平息这件事，上面找了个北疆省里的熟人，这件事可能在有心人的眼里产生一些影响，我们正在努力消除。”

    “对了。”中年人似乎刚刚想起来：“还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我们能够破解那边的监控信息，那边同样也应该能做到，所以我们现在的谈话那边也可能听到。”

    “什么？”叶和秋觉得自己要发疯了：“难道电子设备的安全性这么差。”

    中年人摊了摊手，示意他把MP3关了：“世上没有不能破解的加密。我们现在用的32位加密更不保险，一般认为64位以上才没有破解价值——不是不能破解。这就是目前我们想从丁飞羽身上得到的——加密。他现在正在研究的就是RSA加密算法，我们希望得到最新的成果。”

    “他已经成功了？”叶知秋关了MP3，他倒是听张雨解释过这个“RSA加密算法”，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不知道。”中年人也无奈：“我们是情报员，不是上帝。但是没人怀疑他会失败，事实上他总是成功。所以这次他回国，上面对此很重视。不管他为什么出国，为什么更改国籍，我们希望他留下来。我们已经错了两次，八七年一次，九五年一次，这次不能再错了。”

    叶知秋这时才知道自己的任务，瞠目道：“为什么是我，这种活应该换个美女来干。难道你们真的从来不用美人计？”

    “不。”中年人笑着摇头：“美人计我们也用，但是对他不行。他太理性，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会为了女人做出改变。我们不怕失去鱼饵，但是绝不能让他看到鱼钩，大家心里明白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一回事。”中年人把自己的腿拿下来，站在地上活动腰：“从昨天的事情看来，要完成秘密保护只靠现在的人手还不够。总参情报局和中南海保卫处会派人在省城建立联合协调小组，还会有专业人士来支援你。”

    叶知秋打量着中年人：“你要离开了。”

    “对。”中年人很满意叶知秋的敏锐，他指了学校的大门：“我们该回去了。”

    叶知秋和中年人并肩向学校外走去，中年人又说：“通过昨天的事，我对你有一些建议。你现在的同伴是一个理性的人，他缺少感情。他在美国生活了十四年，那里有他尊敬的导师，有喜欢他的学生，有敬佩他的同事，惟独没有知心的朋友。我们要留住他，就必须在这上面下功夫，让他感觉到亲情和友情，或者还有爱情——当然，我是说如果可能的话。”

    叶知秋知道他是在指点自己做事的方法，有些疑惑的问：“你真是总参的情报员？”

    “呵呵。”中年人笑了起来：“我真是总参的情报员，我叫范贤！”

    “范闲？”叶知秋吃了一惊。

    “对。”中年点了点头：“范贤，近来始觉圣贤书，信着全无是处的贤。”

    就在叶知秋和范闲走出成水四中大门的时候，那辆厢形货车里面，爬爬兴奋的叫了一声。

    李善睡得正香，被他吵醒了，睁眼问他：“什么事？”

    “我成功破解了另一边的监控信息。”爬爬兴奋的叫着。

    “干得好。”李善毫无兴奋的感觉：“你从昨天中午就开始干了，现在才成功？那个叶知秋在干什么？”

    “呃。”爬爬一时语塞：“那家伙关机了，可能在睡觉吧。”他停了一下，觉得李善小看了自已：“你不明白这有多难，如果不是我们双方在同一时刻对同一场景进行传输，能够很容易进行信息匹配的话，恐怕明天也做不到。”

    “好了。”听出他话里的不满，李善只好安慰他：“我们都知道你有多了不起。”

    “不，你们不知道。”爬爬对于李善干巴巴的安慰毫不领情：“干这个活得有大型计算机，我总不能去排中科院的机时。”

    “那你怎么做到的？”狐狸被他们吵醒了，很感兴趣的问。

    “呃。”爬爬觉得自己说漏嘴了：“蓝姐姐她们在省城用民用台式机做了个简单矩阵、、、、、、但是算法是我提供的。”

    “啊！”死人叫了一声：“对了，苏大美女她们中午应该就能到成水了，我爱苏姐姐。”

    “行了，你干嘛不当面对她说？”李善拍了他一下，转头很认真的问爬爬：“那我们的通讯会不会被破解？那边的人可不用去排中科院的机时。”

    爬爬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有些迟疑的说道：“很有可能。”

    车里一阵沉默，半晌之后，四个几乎同时骂了一句：“FUCK！”

    （第一卷归来结束）

    /*本来这一卷我是准备起名叫《王者归来》的，但是在国内，可能有十亿人崇拜财富，却不可能有超过一亿的人崇拜知识，所以丁飞羽这个王者未免名不符实。

    这一章五千字，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大家明天见。第二卷展翼，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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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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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邻家有个小罗莉

﻿/*各位，我努力更新，也请各位奋勇留言，咱谁也别和谁客气*/

    丁飞羽这一觉睡得太舒服了，也不知道是托“小两千的床垫子”的福还是因为在自己的家里，他早上打车回家后倒头就睡，居然一直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半。

    丁飞羽的觉轻，房间里有点响动就会惊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坚持体育锻炼的原因，他的精力特别旺盛，每天只睡五、六个小时就可以，像今天这样在病房加上在家里一共睡了近八个小时的时候实在太少了。对于他这样追着时间跑的人来说，每天八小时的睡眠都是奢侈的。

    丁飞羽握着手机坐在床边，发了一会呆，才想明白自己现在是在国内，是来看望自己的父母的。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的假期，不用赶时间去实验室。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机，这个功能超前的东西是弗雷实验室出品，十年后有个时髦的名字——个人数字助理。他看着空空的日程表窗口，自嘲的笑了一下，紧张了十几年，想放松一下都不容易。他环视了一下四周，视线内没有电脑，让他有些不太适应，他自嘲的揉了揉自己的脸，看着堆在墙角的米袋子。这间小屋一直被丁家当作仓库用，昨天仓促的收拾了一下，很多杂物都没拿出去，而且厨房也的确没有地方放这些米袋子。

    丁飞羽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就走出房间，进了厨房。果然还有不少昨天的剩菜，丁飞羽没找到最熟悉的微波炉，正拿着铁把的大勺在电磁炉上比划，就听到有人在敲他家的大门。

    丁飞羽随手锁门的好习惯还是在美国养成的，记得自己早上回来时肯定是锁门了，恐怕是家里人回来打不开门，就扔下电磁炉，跑出去开门。

    他倒是没忘记拿钥匙，随手打开大门，就看到门外站着一个小罗莉。这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一件绿白相间的学生服，微微耸起的胸前戴着一个印着“成水第四中学”字样的金属铭牌。他一直在心里把张雨叫做小丫头，这时看到真正的小丫头站在面前，倒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小罗莉看到开门的人自己不认识，也愣了一下，才小心的问他：“请问，丁爷爷在家吗？”

    丁飞羽眨了眨眼睛，小罗莉梳着齐耳的学生式短发，圆脸，大眼睛，双眼皮，又是学生装，正是日式卡通里罗莉的标准造型。可惜是长裤，不是短裙，不然就更完美了。丁飞羽虽然不是罗莉控，对着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也凶不起来。他微微弯下身，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也姓丁，你不是找我吧？”

    小姑娘显然没什么幽默细胞，很认真的问他：“你是丁爷爷的大儿子吧！昨天听说你回来了。”

    “呃！”丁飞羽讨了个没趣，直起腰：“是啊，我爸没在家，你找他有事吗。”

    小姑娘显然有些失望，犹豫了一下，才说：“我家的水管坏了，我奶奶请爷爷去给看看。”

    “你奶奶？”丁飞羽眨巴着眼睛，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有语病：“我爸晚上差不多能回来。”

    “那能把管钳子借我用一下吗？”小姑娘怯生生的问。

    丁飞羽能拒绝吗？当然不能，如果他这么做了，估计爬爬都能跳出来掐死他。但是好人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至少丁飞羽有点实际困难：“我也不知道我家的工具放在哪里啊！”丁飞羽一脸的惭愧！

    小姑娘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嘲笑丁飞羽居然不知道自己家里的东西放在哪里：“我知道，我看到丁爷爷拿出来过。”敢情她常来借，东西在哪儿都知道。

    丁飞羽在小姑娘的指点下，从自己家的仓房里找出一大一小两把管钳子，拎在手里比划了一下，有点不放心的问：“你能行吗？”

    小姑娘显然对这两把铁家伙也有点含糊，很勉强的点了点头，没吭声。

    “好吧！”丁飞羽拎着家伙往门外走：“我跟你一起去吧。”他在心里又加了一句：“反正只是修水管，又不是看金鱼。”

    小姑娘的家与丁家隔着四户，已经快到大街了，是这一片里唯一的草房。丁飞羽已经问过小姑娘，知道她的名字叫秦素，现在四中读初三，家里只有一个奶奶。丁飞羽听了就知道她家是怎么回事了。

    丁飞羽记得前世里，秦素的父母早亡，她的奶奶靠捡垃圾把她养大。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秦素的奶奶是在零四年或是零五年患了偏瘫，秦素不得已绰学回家赚钱给奶奶看病。然后这一带棚户区改造，各家纷纷动迁，再没有了联系。丁飞羽只是听说秦素后来做了小姐。这时看着秦素纤弱的身材，丁飞羽实在想不出她日后怎么能坚持下来。

    秦素家里没钱，现在住的房子也没有走产权改造，还是公房。院子里堆了不少秦素奶奶捡回来的垃圾。好在秦老太太收拾得干净，院子里没有明显的臭味。老秦太太看见孙女领回来一个青年，吓了一跳。秦素连忙告诉她这是丁建章的大儿子。棚户区各种消息传得快，丁建章远在美国的神童儿子回来了，还在菜市场打死菜霸马小昆的事，早上就已经尽人皆知了。秦老太太听说这人就是当年那个小神童，连连客气。她也不会说什么话，只是翻来倒去的说几句“辛苦了”“真是好孩子”“你们一家都是好人啊”之类的话。

    丁飞羽哼哈应着，拎着钳子钻进秦家的草房，觉得眼着突然就黑了下来。他闭上眼睛适应了一下，才看清屋子里的陈设。秦老太太连忙开灯，丁飞羽不知道她是心痛电费钱，也就没有阻止，25瓦电灯泡的昏暗灯光照在草房的四壁上，也没觉得有多亮堂。

    秦家的水管是公家给安的，时间久了，水龙头的接头就有些锈蚀，开始漏水。秦家没有下水道，倒水得把水桶拎到门外倒到胡同里的排水沟里，这对于没有男人的秦家来说也算个体力活，所以这水管漏了秦老太太就急着要修。丁建章前些日子曾经修过一次，不过不知道怎么搞得，这才不过一个月，又开始滴水了。

    丁飞羽经历虽然丰富，这水管工的活还是第一次干，拎着两个管钳子打量着根部滴水的水龙头，还真是狗咬刺猬，没处下嘴。

    还是秦素先看出来这位神童叔叔干这个活好像不太在行，好心的在旁边指点：“我看丁爷爷用钳子拧的这个。”她指的就是水龙头。

    其实水龙头下面有截止阀，想修水龙头，应该先把截止阀关了。从理论上说，自来水龙头也算压力部件，不应该带压力紧固。当初丁建章修的时候，就是先关截止阀，然后把水龙头卸下来，缠上麻丝，再把水龙头拧上。但是秦家的水管头部丝扣挑得有问题，铁管锯割的时候锯斜了，拧上水龙头后，铁管接头顶到了水龙头上，所以时间一长又漏了。

    丁飞羽哪懂这个啊！听秦素说丁建章是这么干的。他对自己父亲的手艺是完全相信的，全没想过父亲的手艺是没错，到他这儿，让秦小罗莉给简化了。顺过那个小管钳子，夹住水龙头转了一下。别说，挺好使，马上不漏了。但是还有问题，这时候水龙头横过来了，也不能冲上放水不是？所以丁飞羽还得再拧。工具顺手，再加个丁飞羽力气也大，稍一用力，水龙头又转了半圈，这回水龙头嘴冲下了，水也出来了。

    原来丁飞羽这回一用力，把水管上的短丝给拧裂了，冷水顺着裂口就冲出来了，一直冲到棚顶，才夹着泥水又落下来。屋外艳阳高照，屋里大雨倾盆。

    三人都被这水浇傻了，水冲出来的时候，丁飞羽躲得最快，直接一步就跳后面去了，所以身上浇到的水不多。可是他立刻就想起来得把水堵住，不然就把房子淹了。他拧水龙头的时候注意到了水管上的截止阀，只是没想到应该使用它。这时水出来了，他倒是想起来这个阀的用处了。这时拿出堵枪眼的精神奋力扑上去，伸手关阀。

    这阀是老式的板阀，不是球阀，得一圈一圈的往里拧。等丁飞羽把阀关上，自己也湿透了，落汤鸡都比他干爽。

    秦老太太和秦素看着满地的水也傻眼了，秦老太太想啊，我就是怕水多了淌地上才要修的。早知道这一修得淌这么多水，我不修也够它淌半个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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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管工一代

﻿要说丁飞羽这人智商高呢，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这不是把小漏修成大漏了吗？丁飞羽拧拧裤腿的工夫就想出办法来了。他对两位受害人摆了摆手：“先别用水，等我回来。”说完“biu”的一下，就跑了。老秦和小秦看着丁大神童闯祸之后撩了挑子，也没什么办法。秦老太太想起秦素下午还得上学，赶着到邻居家打了点水，给秦素热了热剩饭，让秦素快点吃了上学，自己正拎着锹把地上的水收到桶里，就听见院门响，呼啦进来一大帮人，还都拎着家伙。

    老太太吓了一跳，赶紧迎出去：“你们找谁？”

    进门那几位打量着院子也有点吃不准：“我说，是这家吗？咱是不是走错了？”

    “没错啊，领咱们来的还能错吗？”

    “不对啊，你看这家比我还穷呢，像能花钱雇人干活的样吗？”

    “别吵吵，东家呢，把东家招呼进来问问。”

    丁飞羽这时候正坐在院门外的一个木头墩子上倒鞋呢。他刚才可不是闯了祸跑路。对于丁飞羽这种人来说，有问题首先应该找专业人士解决。刚才没当回事，也想着在小罗莉面前表现一下，这才赤臂上阵，结果满腔热情让自来水给浇了个精光。这会儿想起来自己是外行来了。估计着打119不能有人理自己，还记得菜市场附近有个街头劳务市场，其实就是站街干零活的人自发聚集区。干什么活的都有，出门直奔大街。这会出租车司机一般都吃完饭了，正遛脚呢，出门就让他截住一个。上车丁飞羽就告诉司机：“快走，我给你十块，咱上街找修水管子的，我家发水了。”

    要说成水的司机素质高，愣没嫌他浑身是水会把车里弄脏了。一边起步还一边问：“上水爆了还是下水爆了？”

    丁飞羽一面从口袋里掏钱，一面回答：“自来水。”说完才想起来，下水爆了自己身上的气味能好得了嘛？

    这司机还真是本着有多快来多快的精神，反正路上车少，大坑绕小坑过，把面包车开得跟炮弹似的。丁飞羽坐在后面颠了个七荤八素，好容易把钱包掏出来，司机一脚刹车停下了：“到了。”

    丁飞羽揉了揉脑袋，发现钱包里根本没有十元的钞票，顺手抄起一张五十的扔给司机：“别找了，你这车真快。”

    司机一咧嘴：“要不是心痛车，我还能快点。”接过嘴一看是五十的，赶紧招呼他：“找你钱。”丁飞羽早跳下去了。

    劳务市场的人看到这车直奔这边来停车，就知道有活干了，一下全围上来了。丁飞羽跳下车吓一跳，周围全是人了，都问：“什么活？几个人？”

    丁飞羽说：“修水管，谁能干？”

    “我，我！”面前这人差点把鼻子顶他脸上，看他像刚从水里捞上来似的，就知道是水管的活：“你给多少钱？”

    这个问题丁飞羽倒没来得及打听，他也不知道行情，这时候也没工夫讲价钱：“一百，行不行？”

    “行啊！”面前这人赶紧点头：“我去。”

    丁飞羽这时才想起来还有一屋地的水呢：“再加一百，把地下水收拾了。”话音没落，身边已经有人拉开面包车的车门往上钻：“行，走走。”

    “哎！”丁飞羽回头问他：“你上车干嘛？”

    那人也奇怪了：“你不是着急吗？咱坐这车去啊。”

    丁飞羽恍然大悟，谁说自己智商高，这人比自己聪明啊。还是他对面那人着急，一个劲挥手：“散了散了，这活我干了。”他看了看钻车里那人，嘴里骂了一句，回头叫人：“老三，把我东西拿来，咱们仨去吧。”

    劳务市场的人天天在一起蹲着，人人都认识，抢活的时候人人奋勇，真订下谁干了，没捞着活的也不会纠缠下去，纷纷散开了。丁飞羽坐到副驾驶的座位上，看着那个水管工和另一个人把两个大工具箱往车上塞，那个水管工还骂先上车的人：“大果子，我揽的活，你抢什么啊？”

    车里的人嘻皮笑脸的回答：“大哥，我都三天没活了，今天我分五十就行。”

    力气行的人，挣钱不容易，小心眼的人倒没几个，水管工骂了那人两句，就带着自己的帮手钻进车里。司机一踩油门，原路又回去了。

    这回车重，司机没敢像来时开那么快，到了胡同口，直接拐了进去，在丁飞羽的指点下停在了秦家的门前。身后仨人往下搬东西，司机递给丁飞羽四十元：“找你钱。”

    丁飞羽一愣：“我不是说不用找了吗？”

    那司机乐了：“太多了，没这个价，我能占你这便宜嘛？”

    丁飞羽点了点头，接过钱，抽出一张十元的递过去：“去十块，回十块，这价有吧！”

    那司机笑了笑，接过钱说了声谢谢，倒车走了。

    丁飞羽心说反正这修水管的活自己也干不明白，一会等着掏钱就是，指了指院门，让三个人进去，自己坐在门口倒鞋里的水。他这双鞋号称“高分子纳米材料”制造，其实从广义上说，自然界的东西，没有不是纳米材料制造的，但是这鞋的确是好。鞋面的纺织材料的间隙比空气分子大，比水分子小，号称透气不透水，在水里能当防水靴穿。可是鞋面不透水，不等于不会进水。丁飞羽刚才顺着身上向下淌水，从裤脚那里灌了不少水进鞋子里。要说这鞋质量还真没得说，进去的水一点都没淌出去，间隙果然比水分子小。

    丁飞羽刚才着急，又不好意思把水倒车里，这时觉得没自己什么事儿了，第一件事就是把脚从水里捞出来。刚解放了一只脚，三个工人又从院里出来了。

    水管工看看丁飞羽：“是这家嘛？”

    “啊？”丁飞羽回头打量了一下院子：“没错啊？怎么了？”

    “你不是逗我们吧？”水管工瞧着丁飞羽：“你是这家什么人啊？他家能拿出来二百块钱吗？”

    丁飞羽这才想起来，秦家条件确实惨点，难怪人家起疑心。只好放下鞋，从钱包里摸出两张一百的钞票，递了过去：“这回行了吧？”

    水管工看着钱，这回放心了，想了想，把钱接过来：“行了，不好意思，我们挣点钱也不容易。”

    丁飞羽点了点头，示意几个人进去干活，他这儿还得倒鞋呢。

    三个人抬着工具箱进去，秦素就出来了：“你叫的人？”

    “是啊！”丁飞羽在小姑娘面前也不好意思拿鞋比划，知道她担心什么：“我给完钱了。水管是我弄破的，好汉做事好汉当嘛。”

    秦素张了张嘴，也知道自己家还不了人家的钱，没什么好说的，就掉头回去找奶奶去了。丁飞羽把鞋里的水倒干净，干脆把袜子也脱了，光着脚把鞋穿上。一阵风吹过来，觉得身上发冷，知道让自来水浇得不轻，闯了祸又不好意思进屋，反正钱也给了，站起来往家里走，先找套衣服换上再说吧。

    水管工跟着秦老太太来到水管前，一看就乐了。他看见丁飞羽浇得跟落汤鸡似的，又那么着急，还以为得顶着水干活呢，都做好脱衣服的准备了。穿雨衣干活不方便，所以水管工带水干活的时候，只要不太冷，一般都把外衣脱了，有的干脆只穿裤头，完事擦一下身子就行了。想不到这活这么好干，他的工具箱里东西都全，有现成的短丝。按理说换件得主人家另外掏钱，想着今天这一百块赚得俏，也没好意思提短丝的钱，拿出来换上。他是专业干这种活的，自然比丁建章明白，卸旧件的时候就发现了毛病出在哪里，顺手把那根短管也换了，试了试不漏，二十分钟完事。

    仨人想着拿人家二百块钱，才干了这么点活，又换家伙收拾屋子里的水。这回秦老太太更不好意思了，赶紧过来抢工具说不用。

    那个绰号叫“大果子”的人一边扫地上的水，一面笑她：“老太太，我们钱都收了，说好把水收拾干净，你不让我们干，这钱也不退啊！”

    秦老太太听秦素上学前告诉她说丁飞羽给过钱了，没想到连这个钱也给了，连忙问：“他给你们多少钱啊？”

    水管工一边拿锹往桶里收水，一边回答：“一百。哎？他是你家什么人啊？”

    秦老太太还以为修水管加上收拾一共一百元钱，心说怎么这么多啊，听他问起，回答道：“我家邻居。”

    “啊？”仨人都是一愣，“大果子”嘟哝了一句：“这邻居可真好，还替你家花钱。我还以为是女婿呢！”

    秦老太太正琢磨着这修水管顶多五十就够了，还有五十肯定是收拾屋子的钱，早知道别让丁飞羽雇人收拾啊，把这五十给自己多好啊，这时就顺口说道：“那感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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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和张雨一起逛街

﻿/*今天上线一看，推荐大涨，难道同学们不是和我一样把票留到月底投的嘛？只能摇头叹息——读者的心思你别猜！本章五千，晚上没有了，匆等！*/

    丁飞羽走到家门口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熟人。这里虽然是他的家，但是能算得上熟人的还真不多，张雨小妹妹当然得算一个。

    有了在一起做“同志”的交情，丁飞羽在张雨心里的形象真实起来。不再是那个高不可攀的神童形象，也不是第一次见面时的猪哥样子，倒像是邻家哥哥，可以亲近的那种。张雨只有一个姐姐，丁文鹏年纪也比她大，可是也许是因为俩人一起长大的原因，张雨从没有把丁文鹏当成哥哥过。见到丁飞羽不过一天，倒是有了这一点感觉，这也算距离产生美吧。

    丁飞羽早上从医院回来的时候，要高月兰借这次的机会对身体全面检查一次，丁建章要上班，叶知秋就和张雨一起留下陪高月兰做检查。对叶知秋来说，在医院还有张雨小妹妹看，总比回家看丁飞羽那张熊猫脸来得爽。中午的时候，丁建章下午请好了假，从单位直接去了医院，张雨就从医院回家吃中饭。张保贵听说丁飞羽一个人在家睡觉，就让张雨去看看丁飞羽醒了没有，可别饿着未来的女婿。张雨出了自己家的院门，正好看到丁飞羽走到丁家的院门前，正在开锁头。

    张雨看着丁飞羽身上的水迹，很疑惑的抬头看了看天：“你这是怎么了？”

    “呃。”丁飞羽不愿意提自己的做的事，含糊的打哈哈：“我刚洗了个澡。”

    “是吗？”张雨点了点头：“那你一定忘记脱衣服了。”

    丁飞羽听到这种很美国式的幽默，不禁大笑了起来。他取下锁头，推开门：“进屋坐坐？”

    张雨知道他家里没有人，想起初见丁飞羽时的情形，摇了摇：“我爸让我叫你过去吃饭。”

    丁飞羽没想到张保贵这么细心，心里有些感动，想起昨天吃过的菜，有些心动：“好啊，我回去换身衣服就过去。”

    张雨点了点头，自己先回家去了。丁飞羽进了屋，从自己的包里取出内衣裤换了。他回家的时候想到五月的东北一天比一天热，嫌带外衣太麻烦，想着没有换的也可以在成水买，就没带外衣，这时换了条牛仔裤，可没有外衣了，他转了一圈，到丁文鹏的屋里找了一件夹克穿上，就到张保贵家吃中饭。

    其实张家早吃过饭了，只是听张雨说起丁飞羽没过去医院才特意叫他来吃饭，丁飞羽在两位老人慈祥的目光注视下很快败下阵来，匆匆吃过了饭，就打听到哪里去买衣服。他前世的很多记忆早已模糊了，像这种事根本没什么印像，这时有机会，正好请教一下本地人。

    张保贵这事也不熟，你要问他哪里有卖好酒的还差不多。还在老张太太叫正在看电视的张雨：“小雨，你下午没事，领你哥去逛逛商店。”

    “啊！”张雨有心说不去，又想有个机会和丁飞羽聊聊天也不错，想来在商店里也不怕他做什么，就答应了。

    丁飞羽又问附近有没有洗衣店，高月兰住了院，他可没有洗衣服的本事。老张太太就说找什么洗衣店啊，把衣服拿过来让小雨给你洗就行了。丁飞羽的脸皮可没厚到这个程度，打听了附近的确有洗衣店，就告辞回家，说好张雨一会到门口等他。

    丁飞羽回家找了个塑料袋，把换下的衣裤装了进去，拎着出门，正好看到张雨也从家里出来。张雨梳了个马尾辫，牛仔上衣、牛仔裤、运行鞋，全身充满了青春气息。看得丁飞羽眼前一亮。张雨看丁飞羽拎个大口袋，可没兴趣跟他客气，讥笑他：“你家又不是没有洗衣机，还要送外面去洗？”

    丁飞羽挠了挠头，没法解释这是消费观念的问题，只好保持沉默。两个人并肩向胡同外走，看到一个老太太正坐在门前晒太阳。张雨甜甜的叫了声：“李奶奶，吃过了啊！”

    “吃了。”老太太张了张没牙的嘴，笑呵呵的问：“这是老丁家大小子吧？溜弯去啊？”

    丁飞羽知道这肯定是哪家的老前辈，学着张雨跟老太太打招呼：“李奶奶好啊！”

    “好好。”老太太笑得特别慈祥：“这两孩子，多好啊，多般配啊！”

    “啊？”丁飞羽回头看了张雨一眼，被张雨狠狠瞪了回去。两人听了老太太这句话，再没敢搭茬，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了。

    成水当时只有两条公共汽车线路，还时有时没有，想坐公汽的时候没有，每当快走到地方的时候就有公汽从身追上来。有丁飞羽在，两人当然打的。倒不是丁飞羽摆谱，他虽然是渡假的，但是多年的习惯还是自己安排了日程，晚上他准备请人吃饭，当然没空领着张家小妹妹压马路。

    张雨活泼好动，虽然家里给的零用钱不多，也挡不住她常常逛商店，只不过她逛商店多半只是边看边试，就是不买，经常受人白眼。这回陪个有钱的主，倒要理直气壮的把从前受的气找回来，所以专领丁飞羽往高档专卖店里钻。

    丁飞羽虽然不注意形象，毕竟年少多金，在弗雷实验室工作的研究人员大都收入不菲，又都是年青人，丁飞羽对流行时尚也了解一点。加上早知道国内有名牌专卖店里卖假货的新闻，所以挑得很仔细，转了一圈，也没买一件衣服，自然连累张雨又被翻了不少白眼。

    张雨倒是想丁飞羽像林月如那样一掷千金一把，让自己也扬眉吐气一下，可是丁飞羽不肯掏钱，她也不能逼着他掏，不禁有些郁闷。

    丁飞羽看出了张雨的情绪，笑着问她：“还在生店员的气啊？”

    张雨哼了一声，恶狠狠的说:“等以后我有钱了，就把这些店里的东西都买下来，坐在门口用剪子一件一件的剪，气死她们。”

    丁飞羽听了这么孩子气的话，不禁笑了起来:“报仇不是这么报的，你把他的东西都包了，人家高兴还高兴不过来呢，怎么会生气?”他看了看张雨生气的样子，更加觉得好笑。张雨喜欢体育运动，身体很健康，个子虽然不高，身材却很好。现在鼓着腮帮子，本来就胖嘟嘟的小脸都圆了。

    丁飞羽伸手拍了拍张雨的头，笑着说:“好了，你想想哪家店最可恨，我帮你出气。”

    张雨偏了偏头，不让丁飞羽像对小孩子一样拍自己的头，有些半信半疑的问:“真的?”

    “那当然。”丁飞羽一本正经的回答:“谁敢骗我们张雨小妹妹，你今天晚上就不给他做饭吃。”

    “呸!谁晚上给你做饭吃?”张雨不知道丁飞羽打算晚上去饭店吃，现在这么说已经是打算食言了，眼珠咕噜转着，想着要去哪家店报仇。

    丁飞羽可没工夫等她，转头看见一家李宁专卖，就走了进去。丁飞羽虽然有钱，可也得算是科研人员，两辈子研究搞下来，科研人员有的毛病他一样不少，比如不注意生活细节，形象邋遢等等。不喜欢穿正装也算一个。美国人的运动品牌算是全世界最发达的，托这个福气，丁飞羽也养成了穿运动服的习惯。这时看到熟悉的李宁商标，哪有不看看的道理。

    在里面转了一圈，丁飞羽选了一套黑底带紅白装饰条纹的卫衣。他的那双奈步被水泡了，这时候脚上穿的是丁文鹏的皮鞋。丁文鹏比丁飞羽脚大，这鞋穿着就不舒服，丁飞羽本想买双运动鞋，拿起一双看着不错的，居然是锐步。丁飞羽算是见过世面的，对这种打着专卖店招牌好几个品牌一起卖的行为毫不奇怪。这双鞋上了脚就不脱下来了，让店员把皮鞋装了，正要付钱，看到张雨正在一件藕荷色的卫衣前流连。

    张雨经常运动，皮肤晒成了小麦色，丁飞羽觉得她不适合这种白色的服装，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示意她看门边一个塑料模特身上的衣服。

    能被店里套在模特身上展示的服装当然都不错，张雨打量着这套淡蓝色的运动服，的确有些心动。这时又走进店里两个年轻人，那个女孩看到张雨正对着模特出神，走过去打招呼:“张雨!”

    张雨这才看到那个女孩，有些吃惊:“张娜。”

    张娜笑着对张雨说:“逛街啊，你是去年毕业的吧!分到哪个学校了?”

    张雨对这个人似乎没什么好感，淡淡地说:“还没分呢!”

    “是吗!”张娜的声音里透着遮不住的得意:“我都上班两年了。你不能在家干等着，你得找人。你家老头是副厂长，让他上教委给你找找人。”

    张雨皱了皱眉，她是师大毕业，最理想的情况就是进学校。张保贵不是没托过关系，但是他这个副厂长跟教委的人八杆子也打不着，想让张雨进学校，教委、人事局都得活动。成水每年要回来上百名各类师资院校的毕业生，没有特别过硬的关系，根本安排不下去。现在在明显是故意炫耀的张娜面前，这些话当然不能说，所以张雨装做专心看运动服，没理张娜。

    没想到张娜倒是有“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看到张雨低头看衣服，又笑了起来:“这衣服可真漂亮。”接着又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哎呀，怎么这么贵?四百多块啊!顶我半个月的工资了。”她拍了拍张雨:“你又没钱，看了也没用，还是让我看看吧”

    张雨被这句话窘得满脸通紅，她口袋里只有一百多块钱，就算想赌气买下都不可能。

    丁飞羽咳了一声，踱了过来，先向张娜的男伴点头笑了一下，才向张雨笑着说:“你朋友?”

    “高中同学。”张雨闷闷地说。

    丁飞羽点了点头，张雨从小学习成绩就好，高中毕业没有重读就上了大学，一点时间也没耽误，张娜比她还早上班两年，不是没上大学，就是读的专科。笑着对张雨说:“你同学眼光不错，我觉得这套挺适合你，看着好就穿上试试。”转身问店员:“能试试吗?”

    店员打量了一下张雨，很麻利的从柜子里翻出一套衣服递给张雨。刚才张娜的话谁听了都生气，张雨的相貌看着就讨喜，店员自然要帮张雨，何况丁飞羽刚刚花出去七百多元，如果再做成这一单，营业额就上千了，在当时的成水，很多精品屋一天都卖不出这个价钱。

    丁飞羽陪着张雨去试衣间的时候，张雨低声向丁飞羽说:“太贵了，我没有那么多钱。”

    丁飞羽心说你还没见过贵的呢，抢先一步替张雨拉开试衣间的门，向张雨低声笑道:“没事，我送给你。”

    张雨急忙说:“那怎么行?”

    “哥哥送给妹妹礼物，有什么不行。”

    张雨听说是送给妹妹的，心中大定，以丁、张两家的关系，如果不是老人们存着做亲家的念头，张雨多半就认高月兰做干妈了，丁飞羽以哥哥自居也不是说不过去，就这样被丁飞羽推进了试衣间。

    丁飞羽站在外面等张雨的时候，感觉到张娜正在打量，就转头向张娜礼貌的一笑。丁飞羽在弗雷实验室大多数时候扮演的是协调者而不是领导者，所以这“王八”之气也没地方养去。但是这么多年科研搞下来，又在大学里道貌岸然的扮老师，身上的学者气是怎么也隐藏不住的。再加上他的相貌也说得上英俊，这微微一笑，竟然让见惯风月的张娜也砰然心动。

    张娜踟蹰了一下，抵不过八卦的诱惑，凑过来问:“你是张雨的男朋友?”

    丁飞羽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向张娜一笑了事，心里想着:“我要是张雨的男朋友，看见你这么挤兑我女朋友，早就老大耳光抽你了。”

    张娜被丁飞羽这莫测高深的一笑弄得好奇心更胜，也知道丁飞羽不愿意理他，讪讪的回到男伴的身边。她的男伴拉了拉她，示意她走吧，张娜犹豫了一下，总想看看张雨会不会真的买下这套衣服。

    运动服比较宽松，张雨没花多少时间就换完衣服出来了。看着有些扭捏的张雨，丁飞羽觉得有些不对劲，张雨本来个子就小，脸上又带着些孩子气，现在穿上宽松的运动服装，给人的感觉是娇小玲珑，反而遮住了本身的青春气息。丁飞羽看着张雨想了一下，转身挑了一双运动鞋，示意张雨换上。

    张雨出来后看到丁飞羽看着她不出声，不知道出了什么差子，心里正忐忑的时候，看到丁飞羽让她换鞋，也没敢问，乖乖的把自己原来穿的平底鞋换了下来。刚刚站起来，丁飞羽就把一顶长舌的运动帽扣在她的头上，又伸手帮她把马尾辫从帽子后调整卡带的缝隙里拉出来，这才端详着张雨，拍了拍手:“好了，青春美少女。”

    张雨听他称赞自己，脸上有些发紅，半信半疑的打量着试衣镜里的自己，问道:“真的?”

    丁飞羽耸耸肩膀，笑着问身边的店员:“你们看怎么样?”

    别说张雨现在的样子确实漂亮，就是不怎么样，冲着这一身行头大家也不能说不好啊。这个说:“小妹妹，你可真漂亮”那个说:“是啊，都可以去演青春偶像剧了。”第一个又说:“要不你给我们做形象代言吧!”

    丁飞羽笑了笑，觉得这两个店员挺可爱的，张雨的形象青春亮丽是不假，要说到形象代言，别说她俩说了不算，就是张雨的个子这一关也过不去。

    他笑着打断两个店员:“麻烦帮我把她的衣服装起来。一共多少钱?”

    张雨看到丁飞羽让店员把自己换下来的衣服装起来，急忙问:“不换回来了?”

    “你穿这套更漂亮啊，也让别人涨涨见识。”丁飞羽挤眉弄眼的话。

    张雨第一次有男孩子为她买衣服，虽然丁飞羽说是给妹妹买的，心里毕竟有些异样，再加上小姑娘心思单纯，早把张娜的事忘记了，这时看到丁飞羽又眨眼睛又撇嘴，才想起来为什么要买这套衣服，转头看去，正看到张娜走出店门的背影，她的男伴这才注意到张娜已经离开，连忙追了出去。

    张雨回过头来，丁飞羽已经付完了账，手里拎了四个口袋，站在她身边看着张娜婀娜的背影问:“你们两个有仇啊？”

    张雨皱了皱小鼻子：“高中的时候，我比她学习好，人缘也比她好，她嫉妒呗！”

    丁飞羽摇头一笑，看张雨现在的样子，她上高中时也是青苹果一枚，对着同样青涩的小男生们当然极具杀伤力。如果张娜当年也是现在这副媚视烟行的样子，还真没有几个男生敢往她身边凑。就问她：“想好去那里报仇了吗?”

    张雨倒是已经想好了，可是想起丁飞羽在菜市场闹出来的事，又有些不放心:“你想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丁飞羽笑了起来:“咱们用钱砸死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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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贵重物品，不买匆碰

﻿张雨听说丁飞羽要用钱砸人，倒是大大的兴奋了一下。她这辈子只有用丁文鹏的电脑玩“仙剑”的时候有过“一掷千金”的感受，这时想到有机会来一次真人快打，哪有不高兴的道理，拉着丁飞羽的手雀跃不已。

    丁飞羽宠溺的由她拉着，一起出了“李宁专卖”的大门。一个店员不无羡慕的跟同伴说：“瞧人家这男朋友，真舍得花钱。”另一个店员倒是听到了丁飞羽和张雨在试衣间门前的对话，讥笑同伴：“想那儿去了？那是她哥！”第一个店员恍然大悟：“我说呢，这兄妹感情可真好！”

    丁飞羽已经买到了想买的衣服，当然没有逛商店的兴趣。张雨急着要试试一掷千金真人版，也没心思再挨个店面钻下去，俩人目的明确，直奔成水高档服装最集中的大兴商厦。

    成水购物的地方并不多，全都集中在一条街上，这条街有个响亮的名字，就叫“正大街”。南面与它平行的街道依次叫做“南二道街”、“南三道街”，直到“南五道街”。北面也一样，从“北二道街”排到“北五道街”，再往外就出市区了。这南北九条街又被一条中直路从中间分为南北两半。名字起得没什么水平，但是胜在一目了然，只要会数数，就不怕迷路。这大兴商厦就在正大街和中直路交汇的路口，正正经经的成水市中心。其实从物理距离来说，成水的市中心应该是路**警站的指挥台，不过没事也不会有人往那上面凑合罢了。

    张雨拉着丁飞羽进了大兴商厦，坐上滚梯直上四楼。常逛商场的人都知道，楼层越高人越少，商品的档次也越高，倒也符合曲高合寡的道理。大兴商厦一共九层，是成水市内第二高楼，不过要买东西只能上到四楼，五楼开始就是居民住宅了，别说从商场大门进不去，进去了也得被打出来。

    张雨显然对这四楼也不太熟悉，很认真的辨认了一下，才带着丁飞羽直奔一家精品屋而去。

    张雨逛商店遇过的白眼不少，对这家店记忆这么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时间隔得不久，不然以张雨小妹妹的记性，基本不存在还能准确找到的可能。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张雨和这家店的店员吵起来了。总的来说，大兴四楼的精品屋和水浒里的黑店性质差不多——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成水有钱人统共就那么几个，总不能指望这些人天天来买衣服吧！所以这里的店主对于没有消费潜质的顾客也不像楼下那么客气，也有工夫和顾客吵架，权当消磨时间了。

    问题是张雨这回来踢场子策略不对，常卖衣服的人一眼就能从顾客的衣着打扮判断出来人的经济状况。张雨现在从头到脚一身李宁套装，怎么也相当于暗黑里的蓝色装备，这间店里的人脾气再不好，也不会惹这种明显是有能力消费的顾客。所以张雨在里面连看带试，折腾了半天，店员愣没说一句重话。成水的取暖期是到四月十五日，这会早不供暖了。但是天气还凉，商厦里也没开空调。张雨折腾了这么半天，闹了一身的汗。知道应该想办法和店员起冲突，总不能巴巴的专门跑来送钱。但是找茬这种事也得有天赋，让张雨挑刺她还真干不来。所以她回头看了看站在一边看热闹的丁飞羽，有些泄气。想着也折腾这两个店员够了，要不就这么算了吧。这么想着，觉得实在太热，随手摘下帽子，向丁飞羽说：“算了，不买了，走吧！”

    丁飞羽还没等说话呢，一个店员先叫起来了：“你不是前几天来过那个人吗？我说怎么光试不买呢！”感情张雨摘了帽子，被人家认出来了。

    张雨这回有了靠山，想着和对方先吵一架，然后神气活显的买两件衣服走人，看这两个看不起人的店员什么表情。所以眉毛一挑：“你这没好的，我买什么？”

    “买不起就说买不起，小丫头片子吹什么牛啊？”那个店员估计是看到张雨有男伴跟着，没说太难听的话。

    张雨可是就等着这话呢，当然不能放过：“你怎么知道我买不起？”

    “哟，你以为搁地摊买一身假货就是有钱了？想买我这儿的东西，等傍上大款再说吧！”

    零一年的时候，媒体和文学作品还没有大力吹捧“二奶”、“三奶”、“婚外情”，所以“傍大款”就已经算是比较恶毒的话了。张雨看了一眼丁飞羽，小脸涨得通红。

    丁飞羽没想到张雨平时挺能说的人，到了吵架的时候这么快就败下阵，不禁感叹了一把“话到用时方恨少”，只好迈步向前，很温和的拍了拍张雨的肩膀，以示安慰。又向那个店员笑了笑才说：“不好意思，她这身衣服也是刚买的，我也觉得不太像真的。您真的看出来这是假货吗？”

    那两个店员都是三十多头，丁飞羽文质彬彬，大帅哥一个。两个店员刚才由着张雨折腾，也有在帅哥面前保持形像的原由，所以才容丁飞羽说了这么长的话，要知道吵架不是说相声，总不能你一句我一句的吵，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在语速上截断对方。等到听丁飞羽说完，刚才那个店员就有点恼羞成怒了，刚才她也就那么一说，算是战术动作，并不是真的看出来张雨穿的是假货。要知道整个成水卖高档服装、品牌服装的一共就那么些家，说起来都能认识，私下里做什么没有关系，如果指责别人卖假货，就算是在背后，也有可能被人打上门来。那可就是行业内部矛盾，跟和顾客吵架的严重性不可同日而语。

    好在现在是吵架，不是公开辩论，店员连“王顾左右”都不用，直接无视丁飞羽的问话。成水民风彪悍，特别是像丁飞羽这个年纪的年青人，颇有“伏尸二人，溅血五步”的古风。一般顾客有男伴的时候，无论男女店员，都是不和顾客吵架的，谁知道这小年青的会不会领一帮哥们回来砸场子，这些人又不是街头小贩可以打一枪换个地方。刚才冲张雨发火，也是因为认出张雨是前几天刚吵完架的，新仇旧恨一起来了。所以那店员还是没敢惹丁飞羽，继续对张雨喷口水：“以为你买身名牌了不起啊，也不知道勾引了几个凯子，才凑齐这一身。”这回她不说是假货了。

    张雨这下可真生气，可她必竟是女孩子，气鼓鼓的还在想词。丁飞羽心说她这么说你，还想什么词，趁早上去扇她丫的，文斗不如武斗，这是我党早好几十年就用鲜血证明了的道理。于是赶紧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向店员陪笑：“不是几个，就我一个。”说完拉着张雨就走：“算了，别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咱们上别的店看看。”

    那两个店员被丁飞羽这一句话弄愣了，半天才明白过来，顿时爆笑起来。

    丁飞羽拉着不断挣扎的张雨趁着两个店员**的功夫落荒而逃，一拐弯进了旁边的一家店，张雨挣脱丁飞羽的手，气得直跳：“你干什么？不是说好替我报仇的吗？”她一生气，声音就大了一点，店里的人全都转头看她。丁飞羽一愣，这成水还真小，又碰上熟人了。

    店里一共四个人，两个认识，两个不认识。认识的那两个人正是张娜和她的男伴。

    丁飞羽拉了拉张雨的手，向张娜那边示意了一下。张雨这才看到张娜，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丁飞羽向张娜的男伴笑了笑，拉着张雨走过去：“这么巧！”

    那个男伴对丁飞羽倒没有恶感，也笑了一下：“是啊！你也陪女朋友逛街。”

    丁飞羽打了个哈哈，也不否认，把张雨拉到身边，对她说：“看看，我就说那家店没什么好东西，你偏不信。你的同学眼光可比你强多了。”

    张娜刚才从李宁专卖气走之后，本想再逛街散心。张雨俩人在刚才那家店里试衣服耽误了不少时间，她才凑巧逛到这里。这时看丁飞羽凑过来，没好气的说：“我眼光当然好，不过这件我可买不起，不知道你会不会给你的小朋友买下来。”

    张雨刚才光顾着生气了，也没注意张娜在看什么，这时才注意到张娜正站在一个塑料模特旁边。那个模特身上穿着一件大红的旗袍，上面用金线绣着一只美丽的凤凰。模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标价牌，前面一个大大的“5”，后面跟着三个“8”，连“.00”都没有。旁边一个很醒目的牌子上写着八个大字——“贵重物品，不买匆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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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丽的张雨

﻿张雨被5888的价格吓了一跳，刚才的满肚子怨气都被这个价格震没了。北疆是农业大省，零一年那会儿，国家还没有后来那么多的农业补贴，农业税和各种摊派更是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成水作为北疆主要的产粮区，经济不是欠发达，而是非常不发达。商店里挂的服装也只有毛皮大衣敢挂上万的价格——还可以讲价，厉害的甚至能以一半的价格成交。这件旗袍应该是丝织的，看起来又轻又薄，连夹袄都算不上，居然敢要这么贵的价格。

    丁飞羽可没觉得贵，5888转成美元才七百多块，还不够他在美国喝一个月咖啡的，实在没什么震撼力。看看这件旗袍，又看看张雨，觉得稍稍长了一点。张雨身材那是没得说，但是必竟个子矮了一些，不是量身定做的，难免不合身。不过既然是要替张雨报仇，当然就得在那家店的隔壁花钱，这家店位置正好，这件衣服的价钱也合适，至于穿在身上合不合适就是次要问题了。其实现在这店里就有一个适合这件旗袍的，就是张雨的同学张娜，只不过除非丁飞羽脑壳被门夹了，不然绝不可能买给张娜就是。所以丁飞羽很温柔的向店员笑了笑：“能试试这件衣服吗？”

    丁飞羽现在还穿着丁文鹏的杂牌夹克衫，一条李维斯的牛仔裤也显得半新不旧，只有脚上的锐步是新的，看起来还有点观赏价值。实在看不出像能拿出三千元的样子。只所以说三千元，是因为这件旗袍在店里挂了小一年，连个打听价的都没有，眼看又到了应季销售的时候，再卖不出去就成镇店之宝了，店里的老板这几天正打算把价格牌换下来，两三千元就出手。

    不过丁飞羽的笑容很有迷惑能力，现在店里老板出去了，只剩下的这个店员也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对丁飞羽的笑容缺乏抵抗能力，明知道他们从隔壁那家出来是因为只试不买，还是对丁飞羽说：“只有这一件了，您真的要试吗？”

    张雨听丁飞羽说要试这件，急得在丁飞羽身后直拉他的衣服。刚才在李宁专卖店，丁飞羽付钱的时候，她看到了丁飞羽的钱包，里面剩下的现金绝不会超过一千元。

    张娜听到丁飞羽的话也很吃惊，她和张雨高中同学三年，当然知道张雨家里的情况。张保贵做供销科长前几年没有实权，后几年厂子不景气，实际上家里并没有多少钱，这五千块够张保贵半年工资了，别说张雨没这么多钱，就算有钱，真买回年也得被张保贵打断脚。她在丁飞羽的身边，注意到张雨拉丁飞羽的动作，不禁微微一笑，正想乘机讥笑，就听到丁飞羽很肯定的说：“那就试这件吧！合适我就买下来。”

    店员犹豫了一下，终于屈服在丁飞羽迷人的笑容下，动手把这件旗袍从模特的身上脱了下来，递给张雨。

    张雨被丁飞羽的话吓傻了，心说这玩笑可开大了，迷迷糊糊被丁飞羽推进试衣间。张娜也没想到有人会为张雨买这么贵的衣服，猜不出丁飞羽的用意，这时干脆不说话，站在一边看热闹。丁飞羽知道这里没人相信自己能买下这件衣服，沉住气只是微笑的等待，一时间店里居然没人说话，也没人走动。只有那个小店员在心里祈祷老板千万别回来。

    这回张雨换衣服的时间长了点，就连丁飞羽都忍不住考虑是不是要请店员进试衣间看看的时候，张雨出来了。

    丁飞羽打量着包裹在大红旗袍里的张雨，在心里叹了口气。今天天气不错，像张雨这样的女孩子出门，早就不穿什么绒裤线裤了，她出门穿的又是牛仔裤，当然不会在里面套丝袜，这时露在大红旗袍下的两条笔直晶莹的小腿简直惑人双目。丁飞羽叹气的原因是因为这件旗袍不是传统的右袵立领，而是V型翻领。张雨穿牛仔上装的时候是不系扣的，所以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纯棉内衣，现在试衣服，自然不会把内衣脱了，所以看不到她胸前的那一抹白腻。

    “不错不错！”丁飞羽觉得张雨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以为她对自己没信心，鼓励她：“走两步看看。”

    张雨听了这话，涨红了小脸，干脆站在那里不动了。丁飞羽愣了一下，才注意到旗袍的开叉位置，明白了张雨为什么一步挨一步的挪出试衣间。

    就在丁飞羽想让张雨把衣服换回来的时候，店门外快步走回来一个中年妇女。小店员看到她脸色立刻就变了。

    原来丁飞羽和张雨转进这家店里，那两个和张雨吵架的店员就过来看热闹，看到店员允许张雨试那件旗袍，知道店里的老板不在，立刻跑去把这个正在别的店里聊天的人找了回来。店老板听说有人试这件衣服，还是个买不起的，急忙回来，正好看到张雨从试衣间里出来。

    店老板作服装生意有些年头了，所以倒没有全信那两个店员告诉她的话。有那块“不买匆碰”的牌子，正常人如果不是认为有能力买下来的话是不会要求试衣的。即使根本不想按标价拿货，心里的预期价也不会低于二分之一，放到这件旗袍上就是三千左右，那就有得赚了，再说她进店来的时候，张雨已经穿上了，说什么也晚了，还不如不说。所以她立刻称赞张雨：“小妹妹，你身材真好，这衣服简直就是给你定做的。”

    丁飞羽心说这要是给她量身定做的，那裁缝就该打，这下摆也太长了，都过膝盖了。向张雨点头笑了笑：“行了，我们小雨穿什么都漂亮。外面冷，换回来吧。”

    张雨如闻大赦，赶紧回试衣间。她在试衣间里面的时候就发现这旗袍开叉太高，步子稍稍大一点都会露大腿。又不能用手捏着开口，只好一步一步挪出去，还要生怕走得快了走光。这时候也没空管丁飞羽怎么付帐了。

    丁飞羽目送张雨挪进试衣间，心想只怕自己是没福气再看她穿这件衣服了，估计小张雨买回去也就只敢睡觉前穿着在卧室里照照镜子，绝不敢穿出门去。转身问店员：“能刷卡吗？”

    这句话一说，全场一片安静，都知道坏了，这回让他跑了。零一年的成水，除了两家三星级宾馆，就只有银行才能刷卡了。店老板满头黑线，这才相信找她回来的两个店员的话，瞪了一眼旁边自己店里的小店员，向丁飞羽说：“不能。”

    丁飞羽已经把自己的钱包拿出来了，一愣之下，摇了摇头：“怪不得都说成水买不了什么好东西，我还以为是没有好东西，原来不是没有，是没法买。”他很潇洒的把钱包在手里绕了一圈，对中年妇女说：“你是老板吧。你既然卖高档服装，就得想想顾客的支付手段。你认为会有人出门拎一口袋钱吗？我总不能陪着女朋友出门还在后面跟个拎包的吧？”

    店老板听他说得振振有辞，心里生气，却也得承认人家说得有理。五千块揣兜里没多少，想放钱包里可就不容易了。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人家占理，也就不再纠缠，很光棍的说：“你说得对，我们会想办法改进，欢迎你下次光临。”这话一说，门口两个看热闹的，店里一个张娜，都觉得失望透顶，恨不得把店老板换下来，自己赤膊上阵，痛骂这个小白脸一顿。

    丁飞羽很愕然的抬头，看了店老板一眼：“你今天不准备做我的生意了？”

    “啊？”店老板有点转不过弯来，心说你还想怎么样？难道还想让我赔偿？有些生气的问丁飞羽：“我这里又刷不了卡，怎么做你的生意？”

    丁飞羽倒没想到这看起来挺精明的老板会笨到这个地步，只好问她：“你们这附近没有银行吗？”

    听了他的话，所有的人都觉得意外，就连刚刚走出试衣间的张雨都愣了。半晌，店老板才问了一句让人绝倒的话：“你真要买？”

    丁飞羽露出很委屈的神色：“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不是不是。”店老板当然不能说外面那俩人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你们根本买不起，连忙否认：“楼下就有家建行，我带你去。”

    丁飞羽笑了笑，指了指小店员：“算了，让她带我去就行了。”转头叮嘱张雨：“我去取点钱，你再试试别的衣服。”他转身指着一套四件套的女性职业套装，向张雨说：“你也快工作了，应该买套职业装了。我看这套就不错，你先试试，我马上回来。”

    店老板一听更高兴了：“老弟你真有眼光，这套一千四，我给你打八折。”

    丁飞羽向她微微一笑，很有礼貌的说：“那就谢谢你了。”又问小店员：“能带我去取钱吗？”

    小店员在他的微笑攻势下，小脸涨得通红，连连点头，赶着走出门去，正好看到那两个店员站在门边，正惊愕的看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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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万元大单

﻿丁飞羽跟着小店员坐电梯下到地下一层，左转右转，拐了好几个弯，才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传说中的建行。这其实就是建行在大兴商厦的一个营业点，只有一个营业员。丁飞羽指着挤在柜台前的四五个人问小店员：“就是这儿？”

    “啊！”小店员没明白，这可不就是银行，存钱取钱都行啊。

    丁飞羽摇摇头：“我没有排队的习惯。”这个倒不是他摆谱，就美国那点人，想碰上次排队也不容易。丁飞羽倒不是怕排队，他最反感的其实是排队取钱的时候，一群人挤在身边，一点不客气的看着你输密码。

    小店员这下傻了，总不能替丁飞羽排队去吧？想了一下，才说：“那就得出去了，隔一条街还有家建行。”

    丁飞羽摇了摇头，看来成水的建行干得还真不错，把营业网点开得满地都是。按说成水一个农业大市，应该农行多才对啊，难道都上山下乡了？他指了指拥挤的柜台旁边孤零零的ATM机：“那个能用吗？”

    小店员也跟着他摇头，不是说不能，是她也不知道。丁飞羽知道零一年国内像成水这样的地级市，居民还很少有用卡的习惯，ATM用的人少，想出故障也不容易。就走了过去，在别人诧异的目光下施施然的塞卡，输密码、、、、、、取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ATM的单次取款上限提升到五千的，反正现在丁飞羽没享受到这个待遇，现在还是一次两千。丁飞羽哀声叹气的在ATM前面做重复劳动，幸好当日取款额度还是两万，要是五千丁飞羽就得换地方了。

    连着取了五次，丁飞羽连回执都没打，就把卡退了出来，还没忘记向小店员抱怨：“胳膊都酸了。”

    小店员苦笑一下，“你就按那么几下就酸了，那我得累什么样啊！”原来丁飞羽取出钱来就往小店员手里一塞：“数一下。”五次一万，现在全在小店员手里呢。

    丁飞羽退了卡，也不把钱拿回来，很潇洒的一挥手：“走着！”转身往回走，只留下柜台边一群人在窃窃私语：“这玩意也能取钱啊！”“那得有卡。”“那卡咋办啊！”

    也多亏丁飞羽记性好，居然没用小店员领路，自己就找到电梯了。他领着小店员上了四楼，看见张娜已经走了，店里倒是多了好几个人，听她们相互之间聊天说的话，好像都是楼里开店的。这些人现在正围着张雨唧唧喳喳的说话，估计正打听这么大头的凯子是哪里来的。那两个和张雨吵架的店员倒没好意思钻进去，只是站在外围支着耳朵听。

    丁飞羽咳了一声，走进店里，小店员手里捏着一沓钱，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一幅生怕遇上强盗的样子。

    店老板眼尖，一眼就看出小店员手里的钱不只六千，想起丁飞羽说过不喜欢随身带钱，这么多钱可不能让他带出去，这买卖有得做了。

    张雨早已换回了自己的运动服，正满脸通红的跟别人解释什么，看见丁飞羽进来，像看到救星一样跳了起来：“哥，你回来了。”

    丁飞羽一愣，倒是头一回听张雨把“哥”叫得这么脆生：“我是去取钱，又不是去吃饭，当然回来了。”

    张雨正被大家缠得头晕脑涨，她说丁飞羽是她的哥哥，愣没人信。想想也是，能有几个当哥的舍得给妹妹买五千多块的衣服，而且连价都不讲。这分明是大凯子在女朋友面前才做的事嘛！店老板刚才还笑盈盈的问她：“那刚才你哥怎么说带女朋友出门啊？”

    张雨差点哭了：“他什么时候说得啊！我怎么不知道！”所以看到丁飞羽回来，张雨忙不迭的叫“哥”，“只要你答应，就证明我没说谎”。

    众人听张雨叫丁飞羽做“哥”，丁飞羽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这才相信俩人真是兄妹，不禁纷纷感叹自己怎么没有这样挥金如土的哥哥。

    丁飞羽看着张雨还穿着运动服，有些奇怪：“那套职业装不合适？”

    “啊？”张雨这才想起来丁飞羽取钱之前让她再试衣服的事。丁飞羽一走，她就让一群好奇宝宝围住了，哪有时间看衣服？这时有些喏喏地说：“算了吧，我还不一定什么时候能上班呢！”

    丁飞羽还没来得及说话，已经有人表示反对了。店老板笑咪咪的向张雨说：“没关系，试试吧，不买没关系，姐就爱看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妹妹穿新衣服的样子。”一边说着，一边把张雨往试衣间推，还没忘记叫小店员：“小肖，把那套衣服拿进来。”

    小店员“哎”了一声，才想起来手里还攥着钱呢，赶紧把钱还给丁飞羽，自己摘下那套衣服跑进试衣间。

    丁飞羽不理旁人的目光，自顾的负手打量店里的衣服，对别人的搭讪也不回答，只是点头微笑回去，形象高深莫测之极。这时他还是穿着丁文鹏那件杂牌夹克，在众人眼里的形象却完全改变了，众人心里都在感叹：“好大一个凯子啊”，呃，不对，应该是“好大一个财神啊。”

    结果没什么悬念，丁飞羽把这套也拍下来了，不过还是没有付钱的打算，指着一套学生装问张雨：“你看这套秦素穿合不合适？”

    “喔喔喔。”张雨不说合不合适，先学上公鸡叫了：“哥，人家才十五啊！”

    丁飞羽吓一跳，伸手拍了一下张雨的头：“你想什么呢？我今天中午不小心把她的学生服弄脏了，想赔她一套。”

    张雨说别人的时候，脑子精明着呢，一听就想起来丁飞羽全身是水的事来，叫了起来：“你把小素素的衣服弄脏了？真糟糕，她就这么一套好衣服。”

    “啊？”丁飞羽知道秦素应该没什么好衣服，可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那更得赔她一套了。”

    张雨和秦素关系很好，秦素学习上遇到有不懂的问题，常常请教她。她也一直心痛秦素这么好的女孩子，家庭条件怎么会这么差。现在碰上一个替她宰人的机会，可不会放过。要说张雨替别人办事那可比替自己办事上心多了，大有乃父之风。所以她立刻瞄丁飞羽手里的钱：“这有多少钱。”

    “嗯？”丁飞羽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一万，你还要买什么？不够再去取！”

    旁边差点晕倒一群人，“这哥哥对妹妹，也太够意思了。”

    “拿来。”张雨也不客气，反正欠他钱也不少了，饥荒多了不愁人，干脆全花了吧。自己那件旗袍五千八百八十八，这件套装一千四，老板说过给打八折，两件算七千，还剩下三千：“都给小素素买衣服吧，她一定高兴。”

    这回轮到丁飞羽吓一跳了：“都给她买衣服，你疯了？”

    张雨以为他小气，立刻不高兴了，鼓起腮帮子像极了跟哥哥撒娇的妹妹：“怎么了，你舍不得？”

    丁飞羽叹了口气：“那你怎么跟她说啊？路上捡的？她凭什么要你的东西啊？”

    张雨这才想到还有个人家要不要的问题，秦素家境虽差，骨气可不少，给她旧的衣物她还可能接受，送她新衣服基本没戏。

    丁飞羽看她不放话，以为她还没想通，只好继续开导她：“救急不救穷，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你帮不了她什么的。”

    张雨知道他说得有理，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那你帮她啊！”

    丁飞羽叹了口气，看着张雨缓缓地说：“我是你哥，不是上帝。据说未来佛是个叫易天行的家伙，你不如求他试试。”

    张雨不知道易天行是谁，却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想了想不得要领，干脆很豪迈的挥一挥手：“不管了，先给她买了再说。”

    然后张雨身体力行，替秦素挑了两套衣服，一条裙子。秦素年纪虽小，个子可不矮，才十五岁，已经和张雨差不多高了。只是比张雨瘦了不少，张雨试衣服，只要自己勒得难受，基本上秦素穿上就正好合适了。

    丁飞羽结帐，一共才花了七千六百五十元，店老板很大方的一挥手——抹了五十元的零头。丁飞羽付了钱，捏着变得薄薄的一叠钱问小店员：“有收小费的习惯吗？”

    小店员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意思，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丁飞羽从手里抽出两张钞票塞给她：“那么这是你替我数钱的酬劳，咱们算记件工资，百分之二抽头。”说完，帮着张雨拎起大包小包施施然下楼去也，只在大兴商厦四楼留下了一段传奇，在一些人心中留下了一丝喜悦，在一些人心中留下了一段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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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关于手机操作系统的粗略构想

﻿/*好容易赶出一章来，晚上还有一章，争取赶个五千字的大章。*/

    从大兴商厦出来，丁飞羽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位上，转头问张雨：“有复仇的快感吗？”

    张雨这才想起这次疯狂购物的目地，不禁有些茫然：“好像没有。”

    “那就对了。”丁飞羽转回头说：“复仇从来不会令人快乐，只有帮助别人才能。你应该把仇恨当作动力才对。”

    出租车司机看了丁飞羽一眼，没说话。丁飞羽笑着解释：“我这教育妹妹呢。”出租车司机点点头，信了。

    车一直开过丁飞羽的家门，在张雨家门前停下，丁飞羽付了车钱，又帮张雨把大包小包搬下来，拎着自己的东西说：“告诉大爷大娘晚上别做饭了，咱们出去吃。”

    张雨点了点头，晃了晃手里的包，苦着小脸说：“我怎么跟我妈说啊？”

    “就说是我送的呗。”丁飞羽理所当然的说：“你就说我从国外回来，也没给你带什么记念品，这是补上的。”

    张雨点了点头，知道也就这么一个办法，总不能说是捡的吧？又问：“小素素的东西也放我这？”

    “废话。”丁飞羽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要是送去，不被人当怪叔叔打出来才怪。”

    张雨“噗”的一笑，转身推开门走进院子，又听到丁飞羽在后面喊：“晚上等我电话。”张雨知道丁飞羽是说吃饭的事，挥了挥拎着口袋的手：“知道了。”

    张雨进屋的时候，张保贵两口子正坐在坑上看电视，看到张雨进门，张保贵问：“谁要晚上给你打电话？”

    “我大羽哥。”张雨怕父母看到买的衣服刨根问底，连脚步都没停，直接往自己的小屋走。老张太太眼尖，看到她提着好几个口袋，就问：“不是陪你大羽哥逛街去了吗？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啊、、、、、、这不都是我的。”张雨支吾着说。

    还是张保贵干实事，立刻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你哪儿来的钱？”

    “啊、、、、、、”张雨有点结巴：“是、、、是大羽哥送我的。他说从美国回来没有给我带礼物，所以补给我。”

    “呃。”张保贵听说是丁飞羽送的，就不再问了。张雨偷偷吐了吐舌头，一溜小跑的跑回自己的房间。跑了两步，才想起来丁飞羽交待的事，大声喊着：“爸、妈，大羽哥说晚上出去吃，让你们别做饭了。”听到老张太太啊了一声，她就跑回自己的房间了。

    坐在自己的床上喘了口气，张雨就翻出那件旗袍，穿在身上，站在镜子前比了起来。过了一会，还是觉得自己房间的镜子太小，暗暗想着什么时候溜到姐姐的房间里去，那间房子里的衣柜上有面大镜子，可以看到全身。

    老张太太有些疑惑的问张保贵：“丫头出门的时候是穿的运动服吗？”

    张保贵盯着电视里的画面，不耐烦的说：“我怎么知道。”

    老张太太继续琢磨：“我看丫头拎了好几个袋子呢，大羽怎么给丫头买这么多东西。”

    张保贵挥了挥手：“没事，他们年青人的事，咱们少管。”说到这里，他想起一件事来：“大羽给小雨买东西，咱也不能不回礼，你看那些东西得值多少钱？”

    老张太太匆匆一瞥，也就看到几个口袋，连是什么东西都没看到，哪里知道值多少钱，有些迟疑的说：“怕不得几百块吧！”

    “就算三百，回头你也照样买三百块钱的东西送过去，也算咱们老人对小辈的心意。”张保贵大手一挥，就把事儿定下来了。

    老张太太想得却是另一回事，她听到张雨进院子时和丁飞羽的对话了，不禁想着：“晚上还给丫头打电话，这可得看着点。大羽是从美国回来的，听说那边可开放了，别弄出什么事来。”

    /****我是分割线，我又出现了****/

    丁飞羽回家换了新买的衣服，又马不停蹄的往医院跑。老妈住院，他一天没露面也说不过去。刚坐上出租车，手机就响了，是刘世辉打来的，说晚上请他吃饭还钱。丁飞羽倒是想早点见到自己前世的爱人，但是今天已经安排出去了，想后悔也来不及，只好说今天晚上有饭局了，改天吧。刘世辉也知道丁飞羽刚刚回国，事情一定很多，打这个电话只是表示自己没有忘记还钱而已，俩人说定明天再联络就挂机了。

    丁飞羽还没来得及把手机揣进兜里，它又响了。丁飞羽看着屏幕上显示李善的名字，有些疑惑的按下接听键。原来李善告诉丁飞羽，新的监控器到了，让丁飞羽在医院的大门外等一下，把他现在这个换下来。丁飞羽对李善的办事效率很惊讶，居然这么快就拿来新的监控器。要知道这种高科技的无线监视器材可不是几年后在网上卖得火热的偷窥用摄像头，传回来的图像眼神差点都分不出是男是女，全靠YY。这种器材全世界也只有几家工厂能够制造，国内更是禁止民间进口。李善能这么快就弄到新的，实在说得上神通广大。

    司机见他挂了手机，笑着问他:“业务挺忙?”

    “还成。”丁飞羽看他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问他:“没弄个玩玩?”

    “刚买一个。”司机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手机，递给丁飞羽:“我还不知道怎么使呢。”

    丁飞羽随手接过来，果然是两千年和零一年北疆卖得最火的3508i，能上网还是这款手机的一个卖点，只有天知道当时的WAP上面有什么。

    丁飞羽把手里的3508还给司机:“西门子还有个3518，说是防水防尘防摔，怎么没买那个?”

    司机哈哈笑着说:“我哪明白哪个啊?就看这个便宜，个头还小。能接能打就行了，手机又不能当电脑使。”

    丁飞羽微微一笑，知道他说的正是诺基亚1系列秉承的理念。几年以后，就在国产手机厂商绞尽脑汁把手机功能做得大而全的时候，以1110为代表的一系列简版手机被奉为经典，全面占领低端手机市场。国货精英们高端挤不进去，又把低端拱手让人，只能大叫“支持国货”，可怜兮兮的打爱国牌。等到山寨机攻城略地，所向披弥的时候，国货品牌又和国际大厂们一起丢盔卸甲，一撤千里，实在让人恨铁不成钢。

    想到这里，丁飞羽突然想起现在联想应该开始准备开发基于symbian的智能手机了，虽说成果实在不怎么样，也算开了国内智能手机的先河了。问题是后来国内智能手机的开发好像都转到linux上面去了。丁飞羽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也能猜到多半是因为权利金的问题。

    如果没有丁飞羽这个变量，几年后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应该是symbian、windowsmobile、linux三分天下的局面。这里面除了linux是免费的之外，其它两样想用都得花钱。事实上如诺基亚、西门子等手机制造商每年都要向symbian研究组织缴纳巨额的权利金，只不过这些手机巨头们全部或多或少的参与了symbianOS的开发研制，这些权利金都被各种协议或技术抵消掉了，甚至如诺基亚本身就是symbian的大股东，这些收上来的权利金本身就有它一份，不但能拿回自己交的那一份，还能顺便收点别人的钱，难怪后来诺基亚独资收购symbian研究组织，这是一块大肥肉啊。

    国内的这些厂商就不行了，它们要使用symbian就得实打实的交钱，这于对于身处手机制造链下游的它们来说本身就是不小的负担。而唯一免费的linux偏偏是为PC开发的，想把它移植到手机上，必须对底层代码进行修改，需要对linux有深刻的了解。国内手机厂商大多没有这个技术实力，甚至连从开源社区受益的能力都没有，只好拿钱从别人手里买。好在这些厂商也习惯了这种作法，事实上抛开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不提，即使是普通手机的芯片设计方案，国内绝大多数厂商也都是花钱买来的。相对于自主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成果还不确定，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花钱买”的方式。至于积累开发经验，反正没这个习惯的又不是只有手机制造业。

    想到这里，丁飞羽佷自然的想起后来名满天下的山寨机，MTK平台的出现对所有智能操作系统来说都是一场灾难。自己坚持symbianOS向PC领域发展，也未尝不是考虑到这场手机市场的大地震。当年的这场地震，有微软和linux帮着symbian一起承担。现在因为自己的出现，受限设备操作系统上symbian一家独大，这回天塌下来，就得自己一个人顶了。

    其实说到MTK，不能不说这是模块化开发理念的一个经典案例。MTK平台说到底，就是芯片制造商将大多数手机的常用功能固化起来，下游制造商拿到芯片后需要做的开发工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要造个壳子装起来就行。这种手机最大的缺点就是同质化严重、功能无法扩充，要想更改一些内置功能更是痴心妄想。

    从道理上来说，这种手机根本不可能对以“在资源受限设备上实现各种应用的”智能手持操作系统产生冲击。但问题是大多数人对于手机的认识只停留在如现在这个司机一般“能接能打”的水平，最多听听音乐、看看电影、翻翻电子书，要是还能照个像，录个像就更知足了，根本没有那么多追求。那怕电影只能看3GP的，数码照片只能放到四寸以下。丁飞羽可是记得当年一个朋友买了一款电视广告里宣称能照能录的多功能手机，结果拿着手机到处找不到肯给他打印照片的图像社，人家众口一词，“您这照片精度太低，放四寸的都有雪花，还是存电脑上面自己看吧！”

    可以说，MTK利用大多数手机消费者对于技术的不了解，成功挤占了本属于高端手机的市场。消费者也认为自己花了小钱买了高档机，顺便还能痛骂一下国际大厂心太黑，把手机卖得那么贵。

    正在胡思乱想着，出租车“吱”的一声停到了路边，司机笑着说：“到了。”

    丁飞羽这才发现车已经停在了第一医院的停车场门口，一边下车一边付钱，就听司机说了一句：“这手机是不错，就是太贵，要是也能像收音机一样自己攒就好了。”

    丁飞羽身子一震，差点一头撞在车门边上，“没错啊，既然没办法对付MTK，为什么不自己来做呢？与其让宝岛同胞赚钱交税买飞机导弹，还不如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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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有美携行

﻿丁飞羽下车，根本没用找，就在医院门前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丁飞羽摇了摇头，迎了上去。

    那是个很精明干练的女孩子，短发、短夹克、牛仔裤，勾勒出傲人的曲线。她看着丁飞羽走过来，也迎了上去，两人在医院门前碰面。女孩子很自然的挽住丁飞羽的胳膊，身体转了一点，就改变了行走的方向，从医院的大门前走了过去。两人手挽着手，肩并肩，像极了一对正在散步的情侣。

    丁飞羽叹了口气：“你怎么来了？英国那面没事了？”

    女孩淡淡一笑，露出一侧面颊上的小酒窝。她伸手把丁飞羽身上的胸徽摘了下来，在上面按了一下，确认了这枚监控器已经被关闭，才说：“我们认为，这个频率已经被破译了。”

    丁飞羽毫不意外：“那是整个国家的力量。”

    “对，令人自豪的力量。”女孩扬了扬头：“可惜我用不到。”

    “蓝叶！”丁飞羽突然停住了脚步，很认真的注视着女孩的眼睛：“你的仇已经报完了，别在佣兵里混了。”

    “为什么？”叫做蓝叶的女孩子拉了他一下，让他不要站着不动：“我喜欢佣兵的生活。”

    “你是女孩子，这不适合你。”

    蓝叶一瞬间微微有些失神，顿了一下，才说：“佣兵里也有女孩子，为什么不适合我。”

    “因为我担心你。”丁飞羽摇了摇头，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说服这个女孩，但是还是要尽一下人事。

    “为什么？”蓝叶很感兴趣的偏过头来看丁飞羽：“我虽然喜欢和你在一起，但是不代表我喜欢你。你也不可能会爱上我。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也许会有交集，就像现在这样，你没有必要为我负责。你那引以为傲的理智到哪里去了？”

    丁飞羽早想到她会拒绝自己，只是没想到会说得这么直接，只好苦笑着解释：“这是我的家乡，都说在家乡人会变得脆弱。我认为你也应该回家乡去看看。”

    “不。”听到丁飞羽提起家乡，蓝叶的表情有些阴沉：“这里有你的亲人，也有你童年的美好回忆，所以你回来了。我的家乡什么都没有，我回去做什么？”

    丁飞羽转过头，看了看蓝叶那张精致的脸：“我说过我对你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一直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情。这次回国见到张雨，我才知道，这是兄妹之间的亲情，我一直拿你当妹妹看，不希望你生活在危险里。”

    蓝叶听了他的话，顿时吃吃的笑了起来，直到丁飞羽皱起了眉头：“那么你以后和我上床的时候，会不会有负罪感。”

    丁飞羽这回真的生气了：“别总把性挂在嘴边，难道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没有在你的身上留下印迹？”

    蓝叶的反击几乎就在他闭嘴的同时：“我现在还保留着中国的国籍，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两个人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互相瞪视着。身边的行人都以为这是一对正在吵架的恋人，纷纷绕开。

    四只眼睛相互瞪了一会，丁飞羽先败下阵来，他眨了眨酸涨的眼睛，举手投降：“好吧，我们几乎每次见面都要吵一架。”

    “可惜这里没有一张大床，能让你作为忏悔的平台。”蓝叶迷人的微笑重又回到她的脸上：“像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

    “现在这样算是相濡以沫吗？”丁飞羽有些自嘲的说：“那么至少我在国内这一段时间，你不会离开了吧！”

    “那要看我的心情怎么样。”蓝叶又打赢了一次，心情很好，笑得像个孩子：“李善约束不了我，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马雅在这儿，你不想和她叙叙旧？你们多长时间没见面了？”丁飞羽知道自己的分量不够，就搬个重量级的出来。

    蓝叶显然有些矛盾，皱了皱眉：“我去看过她了，她喜欢平静的生活，不会喜欢我在这里长住的。你难道没有去看看她？”

    丁飞羽摇了摇头：“还没时间、、、、、、我猜她未必想见我。”

    “哈！”蓝叶就像听到了一个笑话：“她把第一次给了你，会不想见你？”

    “Fuck！”这次丁飞羽的心情一瞬间变得糟糕透顶：“我说过多少次了，那是意外！”

    “好吧好吧！”这回轮到蓝叶举手投降了：“那是意外，我们都知道那是意外。”她轻轻嘀咕着：“只有上帝知道！”她看到丁飞羽还瞪着眼睛，连忙从衣袋里摸出一枚精致的胸针，别到丁飞羽卫衣的胸前：“二百四十度广角镜头，一百二十八位跳频加密，无线蓝牙通讯。”

    “啊？”丁飞羽身为蓝牙技术的重要合作伙伴，当然知道这种名为IEEE802.15的技术局限性是在哪里：“那传输距离怎么办？难道在我身边十米内总要有人做中继传输。”

    “对。”蓝叶对于丁飞羽的惊讶很不以为然：“的确需要中继传输，不过不用别人，你就可以。”她摸出自己的手机，向丁飞羽比了比：“把蓝牙打开，我给你传一个驱动程序，然后这个小家伙就可以利用你的手机做短波传输了。而且你也可以用手机做对讲机用，直接呼叫我们。”

    丁飞羽有些疑惑的摸出自己的手机，打开蓝牙功能，接受传送文件。好在现在还没有后来那么猖獗的病毒，sis文件还可以直接传送，不用把名字改来改去。不过话说回来，以丁飞羽的性格，也绝不会在自己的手机上加个这么烂的功能。看着屏幕上的接收进度条一闪而没，丁飞羽选择开始安装，这才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我的手机不是得一直在线，GSM改CDMA了？”

    蓝叶格格的笑了起来，显然觉得丁飞羽的这个比喻很有趣：“现有条件下，想对实时数据进行一百二十八位加密传输，也只有你手机上的芯片能够勉强维持运算。这还是使用了你的视频可变压缩技术，我们不可能无限减少设备体积。”

    “好吧！”丁飞羽知道她说得对，设备体积与功率是成正比的，现实不是科幻小说，装在苍蝇上的窃听器不可能直接向天上经过的卫星传输信号：“我的电池能顶多久？”

    “你的手机电池是特制的大功率硅基电池，不出意外的话，四十八小时没问题。”

    “不会吧，丁飞羽大吃一惊，才四十八小时？我平时最少也可以用半个月。还有，辐射强度怎么样？”

    蓝叶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放心吧，不会比你家的收音机强度大。另外，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只传输声音或是视频，或者全关了，只做卫星定位用。”她轻轻拍了拍丁飞羽胸前的胸针：“这上面用的是金属纽扣电池，每二十四小时需要更换一次。”说着从口袋里又取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东西：“这是充电器，里面还有两枚金属电池，记得充电。”

    丁飞羽翻了个白眼，突然指了指天上：“这种技术上面知道了？”

    蓝叶笑得就像一个正在偷吃糖果时被家长捉到了的孩子：“当然，我们把零号指挥车都弄到国内来了，总得给我的祖国一点好处。”

    “这只是一点好处？”丁飞羽有种赔了夫人的感觉，只好酸溜溜的说：“你的祖国应该为你感到自豪。”

    “不。”蓝叶纠正他：“我为祖国感到自豪。像你这样的判国者是无法理解的。”

    “Fuck！”丁飞羽在蓝叶面前，永远没有办法真正生气，只好骂了一句脏话，表示自己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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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被警花打了一巴掌

﻿丁飞羽重新站在医院的大门前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陪蓝叶这样的美女散步，并不会让人感到身心愉快，好在丁飞羽也习惯了。他几步窜上医院的台阶，径直走到电梯旁。

    去过医院的人都知道，如果你想在医院里坐电梯，就一定要有耐心。医院的电梯不但慢，人还特别多。偏偏现在丁飞羽最缺的就是耐心，所以他很快决定走楼梯。走楼梯还有一个好处，他可以边走边思考，这是他的一个习惯，走路的时候大脑没什么事，闲着就浪费了。

    对于MTK平台的构想只是开了一个头，还需要做出详细的项目计划。这种芯片组的核心技术，对于丁飞羽来说不是难点。以他在操作系统领域积累的经验，和弗雷实验室的技术力量，完成简易手机平台的研发简直轻而易举，难办的问题反而是他的身份。

    丁飞羽是微软的重要合伙人、symbian的主要开发人员、开源社区的著名人物。可以说现在世面上的所有的手持设备的平台开发都能和他发生联系。如果他跳出来开发出一种猴版的集成化芯片，首先那些一直与他保持良好关系的大公司就得和他翻脸，这根本就是在砸他们的饭碗。手机开发，芯片才是关键，国际大厂们只所以能维持高额的利润，就是因为有这道门坎卡在哪里，下游厂商无力竞争。如果这种芯片问世，相当于完全开放了低端手机市场的进入权限，甚至在一部分中端手机市场，国际大厂们也将无险可守。到时候，自己依靠symbian建立的良好关系恐怕就会荡然无存，不全世界树敌就不错了。所以出面研发这种芯片的人至少表面上应该与自己毫无关系。可是这个人不但要有一定的软件才能，还要有相当强的硬件背景，一时还真不好找。

    丁飞羽挠了挠头，自己身边的人都和弗雷实验室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不能让这些人掺合进来。正想得出神，一个不小心，就和对面下楼的人撞了个满怀。

    丁飞羽当时正好是拐弯，他走得倒不错快。但是挡不住下楼那位快啊，这相对速度是两人速度之和，所以丁飞羽在那人的惊叫声中，差点给撞到楼下去。他下意识的两手去抓身边的楼梯扶手，没想到左手抓住了扶手，右手却抱住了一个软软的身体。

    丁飞羽的臂力其实挺强，但是对面那人虽然瘦，也有一百来斤，再加上由上而下的冲量，这可是质量乘以速度的平方，丁飞羽的左臂根本没办法抵消这么大的能量，两人搂在一下向楼下倒去。要不怎么说丁飞羽反应快呢，就这么一会，他居然想起了一句语：“软玉温香抱满怀。”

    要是丁飞羽的后脑勺撞到水泥台阶上造成了昏迷，不知道他醒过来的时候还能不能想起这句话来，不过好在他现在站的地方是楼梯转弯处的平台，脚下是平的。所以他松开抓着扶手的左手，向后退了两步，身子撞在墙上，把动能都转化成势能了。丁飞羽被撞得呲牙咧嘴，一时忘了推开怀里的人。还是那人在他怀里使劲扭了扭，挣开他的右手，退了开去。

    丁飞羽摔下来的时候，怀里那人也失去了平衡，所以丁飞羽撞到墙上之后，那人也相当于撞在了他的身上，两人一时间倒也称得上亲密无间。这时在他的怀里挣扎出去，两人难免耳鬓斯磨，特别是那人在丁飞羽胸前蹭了几下，让丁飞羽觉得很是舒服。他正晕头晕脑的想着这算不算“真个销魂”呢，就听“啪”的一声，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记火辣辣的耳光，那感觉，绝对又热又辣，就差**了。

    丁飞羽这下彻底晕了，瞪着两个无辜的大眼睛，什么都看不清，就觉着满天都是星星啊，数也数不清。

    那人估计看着丁飞羽双目茫然的样子，也觉得下手有点狠，都到了嘴边想骂他两句的话又咽了回去，转身急匆匆的下楼去了。等丁飞羽眼前这拨星星飞过去了，只来得及看见一个穿着警服的女人背影转过楼梯。

    丁飞羽揉了揉被打的半边脸，心里这个冤枉。想想这时楼道里也没有第三个人，这理也没法说去，只得自认倒楣。什么MTK也不想了，赶紧上楼要紧。

    等上了六楼，值班台那儿没人。丁飞羽熟门熟路，直接进了病房，一看人还真不少，除了高月兰和叶知秋，白石和两个小护士都在这儿。

    丁飞羽推门进屋，大家自然都看他，丁飞羽果然相貌出众，一屋子都吓了一跳。两小护士今天白班，接班的时候听*波一个劲的吹高干病房里的老太太有三个帅哥儿子，一个比一个帅——她把叶知秋也当成高月太的儿子了。在这里上班的小护士，恐怕没有哪个没做过嫁进豪门的梦，听说这个高干有三个帅哥儿子，当然要好好看看，弄好了一人分一个还能给*波留一个呢。邱敏那么漂亮，不愁嫁不出去，就别和她们竞争了。

    可惜两个小姑娘在这里守了一天，就看到叶知秋这么一个帅哥。其他两个传说中的帅哥鸿飞缈缈，压根没露面。好在叶知秋个子高，样子帅，又有在军队里养出来的阳刚之气，倒也没让两个人失望。反正现在整个六楼就高月兰这一个病人，俩人干脆就在病房里陪着高月兰和叶知秋聊天，让高月兰高兴得直夸这俩个小姑娘好。

    白石今天回所里安排了一下工作，下午过来看望高剑，顺便来看一下高月兰。他和高月兰本来就认识，丁家这一带他又熟，陪着高月兰说些家长里短的事，正说得高兴，丁大帅哥就进屋了。

    倒底是高月兰心痛儿子，看着丁飞羽先说话了：“大羽你脸怎么了？”

    丁飞羽一直觉着挨打的半边脸火烧火燎的，这时听高月兰问他，又看到其他人一脸的惊奇，再傻也知道不对了，赶紧钻到洗手间照镜子，一看也吓一跳。丁飞羽虽然坚持体育运行，必竟不常进行户外活动，皮肤很白，也就比标准小白脸黑点有限，这时半张脸上五道红红的手指印，就跟激光蚀刻的一样清晰。

    丁飞羽咬着后槽牙吸了口凉气，心说丫可真狠，真舍得下手，不愧是干警察的。倒楣的是自己连人家长什么样都没看见，被打成这样都不知道是谁打的。只好细细的洗了把脸，看看红道道好像淡了一点，才从洗手间出来。

    高月兰就赶紧问他：“这怎么了，是谁打的？”叶知秋在旁边偷笑：“是不是干什么坏事了？”白石身为男性，虽然没有说话，同样心有戚戚，心说这得干多严重的坏事啊。只有两小护士瞪着无知的大眼睛，很好奇的盯着丁飞羽看，心说这位哥帅倒不一定，这脸上的招牌可够亮的。

    丁飞羽光看大伙的眼神就知道他们想什么了。这事儿关系到自己的清白，一定得解释明白了，所以就把刚才挨打的事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他口才本来就好，这时又刻意渲染，把自己说得无辜加三级，比窦娥都冤，就差窗户外面飘雪花了。

    大伙听得又好气又好笑，等听到丁飞羽说是个穿警服的女人的时候，脑筋转得快的就已经猜到是谁了。白石就问他：“你在哪儿撞上的啊？”

    丁飞羽想了一下：“五楼，五楼和四楼中间。”

    白石基本可以肯定了，向着丁飞羽干笑着说：“我下楼看看高剑去，他在四楼住院呢。”

    丁飞羽这才知道高剑也在第一医院住院，就要和白石一起去看高剑。白石哪能让他现在去啊，要去也不能现在去，连忙拦着。这回不光白石拦着，高月兰和叶知秋一块拦，都不让丁飞羽去。丁飞羽虽然有点奇怪，也没多想，就和白石说晚上他请客，就丁张两家人，请白石一起去。白石打着哈哈说再看，就转身走了。

    丁飞羽正奇怪呢，叶知秋就推他：“哎，你刚才说得是不是实话啊？”

    “啊？”丁飞羽瞪他一眼：“废话，我骗你干什么？”

    叶知秋乐了：“你最好老实交待，我们可能找着证人。”

    丁飞羽也乐了：“你就吹吧，当时就我们两个人，楼道里连个摄像头都没有，就算你把那人找回来，也就一个原告一个被告，哪有证人啊？”

    叶知秋听了直点头：“行，那你是原告，一会儿咱把被告找回来。我党的政策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嗯？”丁飞羽听了就有点明白了，回头看看高月兰，看见老妈也似笑非笑的样子：“你们是不是知道谁撞的我？”

    “你就嘴硬吧！”叶知秋说：“看你能顽抗到什么时候。”

    丁飞羽稍稍想了一下，就明白过来了：“是不是刚才和白所长一起的？”

    “嘿嘿。”叶知秋也不瞒他：“心虚了吧。人家是白所长手下的，一起来看高剑的。刚才过来看看，想起来高剑屋里烧着水呢，急急忙忙下去关电水壶去了。”他看了一眼两个小护士，凑到丁飞羽的耳边低声说：“漂亮是漂亮，可你也不能连警花都调戏啊，这胆子也忒大了。”

    丁飞羽这回知道了是谁撞的他，干脆不理叶知秋了。转头问高月兰今天检查身体怎么样。这回两个小护士是权威了，叽叽喳喳说了半天，丁飞羽一共没听懂几句，反正就知道高月兰身体倍儿棒，就差吃嘛嘛香了。丁飞羽也知道高月兰心律不齐的毛病不到犯病的时候根本看不出来，也就没说什么。高月兰就说打算出院，丁飞羽也知道这院住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正想同意，叶知秋突然插嘴说今天市政府办公室的秘书长代表成水市政府来看望过了高月兰。丁飞羽一愣，市政府的人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