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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告假,小始当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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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打赏名单总汇

﻿    人一辈子，最应该说的两个字，是“谢谢”！

    作为一个写手，如果没有读者支持，即使他妙笔生花，写出锦绣文章，最后也是一场“无用功”。所以，每一个写手，对于支持他的书迷，都很应该说一声“谢谢”。

    “谢谢！”

    这就是我想列出这么一份名单的主要原因。

    ——当然，除了打赏订阅之外，每一票，每一个收藏，甚至每一个点击，都是对作者的关爱支持。只是，那个人数过于庞大，不好统计，无法一一陈列出来，小始唯有向广大默默支持本书的读者们，道一声“谢谢”了。

    ……

    三月打赏名单：

    草原狼の魂——本书第一个打赏者，意义非凡哦！

    松云子、陈瘦、剑雨情烟、梦逍遥、神话的背后、天堂无泪4、林中雨点；

    麒麟血树——特别感谢血树兄弟的坚定不移的支持！

    ……

    四月打赏名单：

    书友n24541fb2agaloxq、江湖洲、麒麟血树、天堂无泪4、家庭是、曹蒹葭、q我爱我家.、吾生也有崖、a飞飞a、疯魔道人、陈瘦、诚名元、丢失的人生道路、咬人的面包、栩栩儿、点点和滴滴、易倾尘、无奈魂胆、书友090216214701387、太玄宗师；

    ……

    另外要多谢“夜狂风、夜中独行、道神道、zx19870520、volt002、小邪小小、无奈魂胆、书友090216214701387、太玄宗师”等人4月份的催更票，有些我赶上了，而有些没有能够满足大家的愿望，不管如何，都要说谢谢！

    ……

    五月打赏名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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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    终于上架了……

    首先在此感谢起点平台；其次特别感谢我的责编红茶，没有他不厌其烦的点拨，本书将会写成另一个版本，成绩将非常有可能滑向反面，以彻底扑街收场；然后感谢热心亲切的冬瓜mm编辑，以及签约编辑橙子。

    上架，是所有网络写手的目的所在，但当真正走到这一步时，我才猛然发觉：上架远非终点，而是刚刚起步。

    实话说，码字活不好揽呀！有了冲动，有了构思，还要大量的时间，以及高速运转的脑细胞。在打下第一个字之前，满脑子都在想怎么写才能讨人欢喜，最重要的是能够顺利签约——

    签约，对于新手来说可是无比“神圣”的字眼，可是天大的机遇。然而签约之后，你就会知道，这个世界才对你敞开一扇小小的窗口而已；在此阶段，你不过只是朦朦胧胧地能够望到外面世界的轮廓。

    签约然后上推荐，世界开始向你打开大门。但是，如果推荐期间成绩惨淡，终是逃不掉被“打回原形”的命运，仿佛兜了一个大圈子，最后还是回到原点。

    届时，流了大量的辛劳汗水，付出无数的心血精力，除了得到一些读者寥寥可数的赞赏支持外，你依然两手空空——这种辛劳付出而得不到相应回报的感觉十分难受，你会彷徨无助，会自暴自弃，甚至怀疑人生。

    当然，倘若推荐效果好，一路顺利地走到了上架这一步；到此时，你或者会有出人头地的飘然感，觉得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终于熬出头了——

    然而上架之后，当你看到寥寥数百、甚至几十的订阅数字，那种猝不及防的打击，能让你欲哭无泪，好像播下一颗龙种，收获的却是一把跳蚤，巨大的失望失落感会把你整个人的意志摧垮。

    订阅，订阅正版，原来这才是所有写手的希望所在。

    起点高v订阅，千字2分；初v订阅，千字3分，多乎哉，不多也。典型的地摊价格，现在大街上卖馒头都要两毛一个啦。由此可知，不是读者消费不起，而是缺乏支持作者的意识。

    因为价位低廉，作者的收入就完全取决于订阅的读者数，这就显得每一份订阅都弥足珍贵，关键非常。

    现在，《重生聊斋》上架了，迫切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订阅支持；从始至终，小始从不曾奢求得到太多，只是请大家花费几分钱留在起点继续阅读本书罢了。

    这就是我此时的深切愿望，因为我唯一可依赖的，就是大家的订阅。

    最后，仅代表家里的雨婷小天使向各位读者书友致以最真挚的谢意。我想，如果她长大后知道爸爸是个写手，写出的文字能获得那么多人的喜爱，她一定会以老爸为荣的！别忘了，她婴儿年代的尿布钱，奶粉钱，可都是一个个字赚回来的哦……

    再次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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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宁采臣

﻿    深秋，西风萧萧，归藏山的枫叶红艳如血，随风飘进山麓下的宁家祖屋，落满了一院子的寂寥，怎么扫都扫不干净。

    庭院之中，一白衣男子拄帚低叹：“一晃一年，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一年了……”声音低沉，生怕隔墙有耳，被人偷听去。

    “想不到这个聊斋世界，真如电影上所构造的那般荒乱险恶，只不知我将来遭遇的，是一段传唱千古的人鬼恋情呢？还是沦为树妖姥姥的腹中肉食……”

    这个神情落寞的男子，实际上是另一时空的人，前身是个嫉恶如仇的警察，在一次追捕任务中，被歹徒冷枪射杀，不幸牺牲。幸在灵魂不死，穿越到另一个世界，所附身重生的，也是个性情中人：宁采臣！

    宁采臣，大明浙州秀才，性慷爽，好读书。其年及冠，本来一直在孜孜不倦地温习功课，准备参加乡试考举人，孰料年前当今圣上正雍帝听信了护法国师谗言，说什么“百无一用是书生”，竟然颁令废除全国文科举试，转而大推武举，以武力深浅委任官阶大小。

    此令一出，全国哗然。这浩劫若落实，大明朝积累三百年的文治教礼必将消亡殆尽，影响之深远恶劣，比改朝换代更甚。百年基业将毁于一旦。

    正雍帝的倒行逆施引起了天下读书人的激烈抗议，左丞相聂佰乘联名全国文官千余人上书进谏反对，结果惹恼了君上，一声令下，数百颗人头落地，血洗午门，是为“午门惨案”。正雍帝一不做二不休，再颁下焚书令，凡经史子集、诗词文赋、一概烧毁，特别对于圣贤画像，更是不能放过；无论书画，民间百姓都不得私藏，违者犯徒刑，流放边疆做苦役，终生不得返乡。

    负责执行焚书令的，是臭名昭著的红衣卫。这支强大的，只效忠皇帝的精锐军队显示出了恐怖的监管力量，所到之处，片纸不存。

    “自动缴书者，有赏；敢私自藏匿者，罪无赦！”

    在刀斧面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们不堪一击。有骨气的，纷纷死于利刃之下，另有许多逃亡，或隐于深山老林；或远遁海外他方；没骨气的，自动把书籍上交，除去一身洁白的书生袍，更弦改辙，或弃文从武，或经商买卖。

    宁采臣父母早亡，其孑然一身，别无牵挂，收到缉捕风声后，再世为人的他立即变卖了家产，遣散了仆从，揣上一包平时最爱看的书籍，以及一幅家传圣贤画像，连夜逃走，跑到了广浙交界处、偏僻的归藏山山麓下的祖居，隐居起来。

    这所房子乃是宁采臣祖辈所建，已有百年历史。据说宁家曾祖是个修道士，通晓法术，后来在一场争斗中意外丧生，自此断了传承。宁家后人转而学文，发迹后远迁金华，祖屋便被遗荒。屋中本有一老仆人留守，但宁采臣归来时，风烛残年的老人已经处于弥留状态，交待几句便呜呼哀哉了。

    埋葬了老人，宁采臣正式入住祖屋。

    祖屋不大，一个厅堂，一间主房，三间偏房。院子倒宽倘，种有两丛苍翠的竹子；院门南开，两扇古色生香的木门不知关合了多少个春秋，边缘处被摩擦得平滑；就连雕刻于门上的两幅门神像，都被岁月腐蚀得不成样子；油漆脱落，线条模糊，看不清本来模样。

    门外有一条潺潺溪流，水流清澈，溪边常年花草茵茵，风景十分宜人。

    依山傍水，清净幽雅。宁采臣很喜欢这样的住所环境。他所带银两充足，又在后院开垦出三垄菜地，基本够自种自吃。平时除了要到距离归藏山三里外的归藏小镇买米粮等一些日用品外。其余时间，大都用在了读书上面——其虽然是个穿越外来者，但融合了“宁采臣”的魂识经验，前世又是爱书之人，因此由警察转化为秀才身份，颇为自然，更在性格胆色上多了几分峥嵘。

    宁采臣逃亡携带的书籍不多，但皆为经典，精本珍藏，翻阅数遍，越是咀嚼，越觉深奥，别有一番理解，简直乐此不疲。

    或晨起捧书卷在院中竹下细念；或午时攀爬归藏山顶，坐大石诵吟；或夜间上屋顶，对着月光大声朗读。种种姿态，心境大开。以前在繁华都市，他从未曾想到，读书的境界竟如同练武功一般，每每有意会领悟处，便欢呼雀跃，全身好像被神水洗涤过，清爽愉悦不已。

    至于外界风云变幻，局势恶化，他心有余而力不足，现时只能蛰伏以等待时机。

    …………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宁采臣又朗诵起最喜欢的《正气歌》，手中扫把翻飞，驱扫着地上落叶。落叶如片片红艳的蝴蝶，满院子飘荡。

    “好书声！好一首《正气歌》！”

    门口处有人拍掌赞赏，一人边拍掌，边走进来。

    宁采臣没有回头，便知来者是住在前山的王复。也是一名出身书香世家、不愿放弃读书的秀才，家住归藏镇，却在归藏山前山坳处偷偷建立个茅屋书斋。一有机会，便摸来书斋读书，行迹闪烁，犹如做贼。一次偶然机会，他与宁采臣结识，甚为交心，便常常有来往。

    “王兄今天好早，莫非有什么事情？”

    王复笑道：“正是，我是来邀你一同出山，到市镇上的。”

    宁采臣想到家中粮食也不多了，正好要去买，便说：“好的。”回屋除去纯白的书生袍，换上寻常的青衣衫，拿上银两和粮袋，扣门后与王复结伴而行。

    走过一条羊肠小道，转弯，一座茅屋闪出眼前。建于两棵大槐树之间，土墙茅顶，甚是大方结实，正是王复的书斋。

    忽然，书斋门打开，一名身形妖娆的女子走出来，对王复喊道：“公子，你一路小心，我在家里做好饭等你。”

    此女长得十分美丽，容颜逼人，一双媚眼会勾魂般望宁采臣身上转溜了一圈。

    宁采臣心一跳，赶紧低头疾步，心中狂呼：“这女子……世间竟有如此绝色。实在太美了……美艳得不正常，难道，难道她是个狐狸精？”

    虽然聊斋里所记述的狐狸精大都为善良温婉的女子，是梦中情人般的典范。但不知怎么的，宁采臣被那女人看一眼，顿时觉得浑身不舒服，感觉像被一头嗜血猛虎盯上了一样，心里发寒，只想赶紧抽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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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崂山道士

﻿    “宁兄，宁兄等等我……哎哟！”

    在后面苦苦追赶的王复一交跌倒，摔个嘴啃泥。宁采臣这才停下步伐，返回身去扶他。

    王复疼得呲牙咧嘴，不禁埋怨道：“宁兄，你怎走得如此急速？好像后面有鬼追你一样。”

    听到“鬼”字，宁采臣毛骨悚然，急急回首张望，才发现他们已经出到山外，上了官道。他抹了把汗，问：“王兄，你那斋中的女子是怎么回事？我可从没听你提起过你已经婚娶了的。”

    王复呵呵一笑：“她呀，名叫婉如，并非我妻子。”

    “那你们？”

    王复兴奋得满脸红光，连疼痛都忘了，得意地道：“说起来这是我的造化：三天前我来书斋。结果在山脚撞上婉如。她本是浙州的大家闺秀，因家中有藏书而遭难，全家蒙劫。她好不容易才逃跑出来，流落至此。我见其无家可归，楚楚可怜，便收留了她！”

    听到这些，宁采臣心里亮堂堂的，明白了七八分，语带嘲讽地问：“就只收留她那么简单？”

    王复有点不好意思了，脸皮微红地说：“我们一见倾心，把持不住便做了些颠倒衣裳之事……”

    宁采臣恻然一叹，看着王复的眼神，犹如看着一个死人：“那你，你有没有觉得婉如有什么不对之处？”

    “不对之处？”

    王复哈哈一笑：“宁兄多心了。她贤良淑德，温柔得不得了。而且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对了，回山后，你到我那里用晚膳，正好尝尝婉如的手艺。”

    宁采臣连忙摆手推辞：“不方便，不方便打扰……”

    “如何不方便？适才婉如就对我说了：山野荒芜，我与宁兄离群索居，自当多多往来，互相照应。她还说刚才匆匆一见，来不及给你施礼，要你晚上到我书斋来，她好当面赔罪。”

    赔罪？赔命还差不多……

    宁采臣浑身冷汗直冒，却并没有把心中真实的想法说出来。无凭无据的，王复岂会信他？

    他们继续赶路，宁采臣愁肠百结，回想起第一眼看到婉如时的感觉，他就隐隐猜到对方不是善类——这个世界上是有妖精鬼怪的，它们往往要吸食生人血肉，以壮阳气，增加修行。那么，他和王复，明显已成为对方的眼中肉食。

    “这可怎么办？自己一无武力，二无法力，根本不是对手……难道要舍弃祖屋，逃亡至别处以避祸害？”

    一路胡思乱想的来到了归藏镇，被喧哗声所惊醒，宁采臣茫然抬头，心神起伏不定。

    王复道：“宁兄，我要回家一趟，取些物资；等会你置办完毕，可直接到我家里找我，我们一起回去。”

    宁采臣含糊应是。两人正要分开，忽然一阵铃铛作响，有人吟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水穷处，崂山洞天白云中。”很快走来一个身穿八卦道衣的中年道士。其身材颇高，留一撇山羊胡子，样子有些猥琐。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个古铜铃铛，左手却提着根竹竿招牌，招牌布上写道：崂山道士！

    道士经过王复身边，忽然鼻子一耸，像狗般嗅吸了几下，停住，问：“这位公子近来可遭遇到什么怪事？”

    王复被问得莫名其妙，劈头反问：“什么怪事？”

    道士笑道：“我见你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是否撞到了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王复暴怒起来，反唇相稽：“我撞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人。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小心我去官府告发你，用黑狗血泼你全身。”

    大明朝对于道士和尚，管制甚严，人要想到道观庙宇出家，都要拿着道观庙宇的招收证明去到官府登记清楚，经批准才能出家。没有证明的，属于野和尚野道士，被官府抓到，要被泼黑狗血，打一百棍子。另外如有妖言惑众的，同样要受泼血棍打之刑。

    时下环境，读书人的日子却比野和尚野道士更难熬，身份更敏感，见不得光，但习惯之下，王复口无遮拦，顺口就抬出了官府来恫吓威压道士。

    道士一叹：“凡人果然都是不知好歹，死到临头而不自知！”不多言语，摇着铃铛离去。

    宁采臣见道士出言不凡，知有来历，急问：“王兄，你为何不让道士帮你看看？”

    王复晒然道：“此等妖言惑众之徒，有甚本领？不外是故作险恶吓人，然后好趁机诈钱罢了。不多废话，小弟先行一步。”

    宁采臣一跺脚，稍作思考，连忙朝着道士离开的方向追了下去。然而路人纷乱，哪里还有道士踪影。他垂头丧气地在街上逛荡，粮食也无心买了，只想一走了之，却又不忍眼睁睁让王复送命。

    “好你个臭道士，吃了我十个馒头却无钱给，难道想吃霸王餐？”

    一声怒喝从前面传来，却见一间馒头店前围了一大群人看热闹。

    宁采臣心一动，挤进圈子看，就见到那崂山道士愁眉苦脸地立在一边，他对面站着身形彪悍的馒头店老板，拳头紧握，看样子只要道士不给个交待，就要上来殴打一顿出气。

    道士叹声道：“我为出家道人，岂有钱财在身，这一顿，就当我化缘的吧。”

    老板呸了一声：“你又不是和尚，化什么缘？少废话，不给钱，你就别想走！”

    道士急得抓腮摸鼻，小眼睛溜溜转，忽然朝着围观的众人拱手，说：“各位，本道今日出门不方面，没有带钱，倘若有谁肯出资相助，贫道必有酬谢。”

    众人哄然大笑，纷纷说：“你一文不值，能拿出什么酬谢。”

    道士自笑不答。

    老板见无人愿意出面付账，不耐烦了，砂锅大的拳头兜面就打向道士。没见道士晃动，那拳头却生生打歪，从其耳侧穿过，毛都没碰到根。老板不疑有他，只当没瞄准，呸了声，收回拳头放在嘴边吹口气，准备再打。

    “老板，他的馒头钱我付了。”

    宁采臣走出来，数好铜钱交予给馒头店老板。他的举动使看客们哗然，看宁采臣的时候，就像看着一个傻子：

    “此人是否傻了，居然帮一个穷酸道士付账？”

    “长得一表人才，却是个败家子，糊涂呀！”

    没有热闹看了，看客们轰然散去。

    “公子如何称呼？”道士似乎早料到宁采臣会出面解围一样，满脸笑容。

    “小子宁采臣，有事恳请道长帮忙。”

    “哦！这倒奇了，我一介穷酸道士，何德何能使得公子出言相求？”

    “道长过谦了，你必定是个世外高人。”

    崂山道士双目一睁，精光大盛。这一记瞪视，宁采臣顿时觉得有一股大力压来，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幸好对方收敛得快，眼皮耷拉，又变成尖面猴腮的猥琐样子。他嘿嘿一笑：“你倒有些眼光……说也奇怪，贫道没有显露法力神通，你如何肯定我能帮你？”

    刚才不就“显”了吗……

    宁采臣心里嘀咕，果然碰到高人了。对方一瞪眼就能发出一股宛如实质的巨力，真要动手，只怕一巴掌下来他就死于非命，于是讪讪道：“俗话称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一向有道理。”

    崂山道士哈哈一笑：“有趣，真有趣！想不到这趟闲游还能碰上个趣人……嗯，既然我们有缘，那这个铃铛就送与你吧。回家后，你把铃铛挂在房门楣下，贫道担保你万无一失。”

    接过那个古铜铃铛，宁采臣还想多问点情况，但一抬头，哪里还有道士影子。身边路人往来，庸庸碌碌；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而那个崂山道士好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只有手里沉甸甸的铃铛在提示着他：这一切，并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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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妖现

﻿    “宁兄，你怎如此迟缓，我都等待大半个时辰了！”

    望见姗姗来迟的宁采臣，王复兜头就是一句埋怨。宁采臣也不在意，心里暗暗冷笑：“这呆鸟想必食髓知味，赶着与婉如搞鱼水之欢；哼哼，今晚等那妖物显形，非吓得你屁滚尿流不可！”他捏了捏藏在怀中的铃铛，心中大定。

    两人扯着闲话，赶回归藏山。走到山脚处，宁采臣故意让王复走在前头，自己在后面抄上根碗口大小的树干，一棍把王复砸晕。而后背负着他抄小路，直接拐回祖屋。这王复看起来身材高大，却轻飘飘的，让宁采臣感到很奇怪，想了想才释然：其定然已被妖物吸取了不少阳气精血，已经外强中干了。

    入屋后，宁采臣取出条绳子，把王复五花大绑，捆定在一张椅子上，免得他醒来发神经，挣扎胡闹。

    时已黄昏，一轮红日徐徐西下，夜色则一点点蔓延上来。宁采臣取出铃铛端详，见其淡黄色，小巧精致，铜身上镌满了小蝌蚪般的符文，中间写着两个指甲大的草字，勉强可分辨出：是“慑妖”二字。轻轻摇动，叮当作响，发出清脆的声音。

    手握铃铛，宁采臣信心更足。他认定婉如不是什么厉害妖物，否则也不用乔装美女，牺牲色相来诱惑王复。面对凡人，修为精深的妖物都是手到擒来，直接吞食的，根本不用大费周章。

    “哎呀……这是什么地方，宁兄，你……”

    此时王复悠悠醒来，发现自己被绑住，不禁惊慌失措。

    宁采臣把铃铛挂到房间门口，淡然道：“王兄，我是在救你。”

    王复又惊又怒：“这么说，是你把我打晕绑住的？”

    “不错。”

    “好你个宁采臣，原来你竟然狼子野心！我真是瞎了眼，与你做朋友。”王复破口大骂，额头条条青筋绷起，显得激动异常。

    宁采臣颇觉纳闷：“你说我狼子野心？”

    “我说得不对吗？事实摆在眼前，定然是你上午见到婉如美艳过人，便起了色心，施计把我击倒困住，你好去糟蹋婉如！你真是个衣冠禽兽！”

    宁采臣哑然失笑，说：“王兄你误会了，我对婉如无半点非分之想……呵呵，我也不敢呀，因为她是个妖怪。”

    王复怒极而笑：“好一个妖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不用找诸多借口，今日之后，你我情谊一刀两断……”

    宁采臣叹了口气，抓过一块锦布塞进王复嘴里，堵住了他后面更恶狠的骂语，语重心长说：“婉如是人是妖，稍后便知；我是衣冠禽兽，或是正人君子，一会也能水落石出。现在，请你安静点，和我一起看场好戏。”

    王复哪里听得进去，奋力挣扎，一双眼睛恶狠狠瞪着宁采臣。宁采臣懒得管他，自去生火做饭，先填饱肚子再说。

    好像要衬托气氛般，今夜星月无光，天幕阴沉，屋外虫鸣起伏，时有怪风吹来，呼呼作响。

    “铃铃铃！”

    铃铛忽然急促地响了起来

    宁采臣内心狂跳，赶紧手持匕首，站到房间有利位置，一双眼睛死瞪着房门处。而王复挣扎倦了，歪着头倒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即使突如其来的铃声也无法引起他半点反应。

    房屋的门窗都是紧闭的，根本无风卷入，因此绝不会是风吹动了挂在房楣下的铃铛，唯一的可能性是：有不速之客来了。

    宁采臣喉咙发干，手里都是汗。他忽然想到假如分析失误，高估了道士，那铃铛无法抵御妖物，后果将不堪设想。

    ——但此时此地，即使他心生懊悔，都无济于事了。

    铃铛声越响越急，绵绵不绝，好像警铃一般，尖锐凄厉，响得人心都慌了。王复终于发现事情有些不对，拼命摇动着身子，口中咿呀作声。

    宁采臣踏步上去，用匕首把他身上的绳子割断。获得自由，王复一下子瘫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片刻，他手脚有了些力气，赶紧爬起，躲到角落，惊慌地问：“宁采……宁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铃铛为何响得如此惊心！”

    宁采臣一脸古怪，回答：“是你的婉如找你来了。”

    “不会……不可能，怎会是她……”王复牙齿交战，犹自不肯相信婉如是妖物。

    砰！

    用木栓扣死的房门一身大响，硬被撞开。

    “啊！”

    被铃声所惊吓，精神状态已经处于崩溃阶段的王复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

    门外，一艳丽女子俏生生立着，如水的媚眼死死盯着门楣下的古铜铃铛，简直要冒出火来。

    “婉如……”

    纵然王复再笨，他也开始明白那个曾与自己共赴巫山，春风几度的美人，不是常人了。

    宁采臣咕声吞口口水，把匕首抓得更紧，如果婉如不怕铃铛，直接冲进来，那将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不但王复，就连他都难逃生天。

    铃铛在剧烈震动，铃声不绝，声波滚滚，如同一片有实质的屏障，保护着房间。

    婉如颇为畏惧地盯着铃铛，几番作势欲扑，却又停顿住。一会，她忽然咬牙切齿地恨声道：“铃铛误我，既无主人在场，我何惧之？”

    她伸出十指，片片乌黑尖锐的指甲疯狂长出，而后往自身一划，对中，自眉心割下，嗤嗤作响，然后反手一拉，剥掉披在体面的一副人皮。呜吼怒叫，现出一个青面獠牙的山魈真身，双瞳似灯，利齿如锯，森然伸出唇外。

    王复看得魂飞魄散，噼啪倒地，生生被吓晕过去。

    山魈仰首大叫，疾扑上来，一爪扯掉铃铛，扔到地上，大脚踏碎。见到山魈如此生猛，就连宁采臣，都肝胆欲裂了。

    “大事不妙！道士误我呀！”

    宁采臣一声哀叹，却没有束手就擒，而是手持匕首，冲向山魈。但还没近身，山魈一巴掌就把他扇飞，把房墙都撞破了，摔出院中。

    山魈抓起昏厥的王复，大口咬下，饱餐了一顿肉食。

    宁采臣摔得浑身欲裂，匕首早不知掉到什么地方。他挣扎着起身，便要找路逃。

    啪啦！

    山魈从天而降，挡住他面前，嘴边鲜血淋漓，可怖之极。

    “吾命休矣！”

    宁采臣吓得一交跌倒在地。山魈厉笑，腾身飞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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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考验

﻿    间不容发之际，宁采臣一个懒驴打滚，灰头土脸地滚开，正看见掉落的匕首在手边，连忙拿起，奋力一掷。

    噗！

    匕首正中山魈右眼，黑血飞溅。山魈受创痛号，声音凄苦。

    宁采臣正暗中得意，山魈却用爪子生生把匕首拔出，然后一扬手，丢掷得无影无踪。宁采臣大骇，连滚带爬往门外逃去。

    山魈飞扑而至，一脚踢中宁采臣后心。宁采臣一口鲜血喷出，整个人砸在院门右门板上，把门板都撞得四分五裂。

    山魈巨吼，凌空扑来。

    千钧一发，半空一道红光飞至。啪的一响正击中山魈头颅。这红光原来是一道符箓，半尺长短，看起来轻飘飘的样子。但被它一贴上，山魈却如受重击，哀号不已，心知来了道教天敌，顾不上攻击宁采臣了，落地后掉头就往山上逃。

    “孽障，竟敢毁我铃铛，受死！”

    雷喝声中，飞奔而来的崂山道士双指自随身囊袋里夹出一张淡黄符箓，口中念念有词：“五行有法，掌心符火！”手指一挥，符箓疾飞而出，中途猛然燃烧起来，化作火团。

    “啊！！”

    山魈精被火符击中，全身烧着，在地上痛号打滚，不多久，它便被烧为炭灰。炭灰中有一物隆起，光华闪烁，引起了道士注意，他快步过去拾起。

    “咦，这是什么？”

    道士发现了那副人皮，抖开一看，面色一耸：“竟然是画皮！怪不得可以颠倒众生。啧啧，世人多愚，明明妖也，而以为美，可叹可悲。说也奇怪，区区一个不入流的山魈精如何能获得这件宝物？真是暴晒天物，如此低浅的修为即使披上画皮，也无法完全遮掩住身上的阴森戾气，很容易就被有心人察觉……可惜这件画皮被用过不少次了，上面的法力被损耗掉不少，这番褪下，形象颜色都已失真，接近报废边缘，可惜！”

    他大感惋叹，手底却不放过，把画皮装进了怀里。

    “咳！”

    受伤的宁采臣躺在一边，见道士只顾着打扫战场，收缴战利品，连忙发出咳嗽声，吸引对方注意力。

    道士回望过来，歉意一笑：“呵呵，倒忘了帮你疗伤。这是回元丹，你吃一颗就好了。”他从随身囊袋掏出一颗淡白色的药丸，塞进宁采臣嘴里。

    闻着清香，宁采臣赶紧吞了进去。丹田顿觉一股暖流产生，暖流四走，游遍四体经脉，所到之处，和煦舒服。不一会，宁采臣就觉得全身伤痛消失，打老虎都有力了。他跳起来，施礼道谢。

    道士不好意思地摸摸山羊须：“我本担保你万无一失，想不到妖物暴戾，把你打伤，好在我在铃铛上施加了一道连心符，及时赶到。对于这件意外，贫道十分过意不去……这样吧，随你提出一个要求，只要我能做到，一定满足你。”

    宁采臣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我请道长收我为徒！”

    “这个……”

    道士面露尴尬，没想到宁采臣会提出这么个要求。他是个游方道士，一向过着闲云野鹤的日子，独来独往惯了，从没有萌发过收徒弟的念头。况且收徒弟，也是要收童子级别的，才有发展潜力。宁采臣已是成人了，根骨性情都已定型，可塑造的空间非常小。另外道士还看出他尘缘深厚，有书生意气，心神羁绊太多，并不适合修炼道法。

    “小兄弟……”

    “我叫宁采臣！”

    “哦，宁兄弟……”

    宁采臣又打断道：“你直接叫我采臣就行了，师傅，不知你道号是？”他见道士面露迟疑，一声“师傅”马上叫出来，要断其拒绝之意。

    道士被他堵了话语，不由长长一叹：“我本来想劝你不要拜我为师，贫道广寒，是崂山外门道观中的一介散道，无门无派，喜欢游戏人间，只会一点粗浅法术，因此你拜我为师，前景并不光明……而且以你的资质，即使修道，也难有功效成就，远不如在凡间求富贵来得实际……”

    宁采臣面露苦笑：“我乃书生出身，换了以前，或可科举考功名，但如今环境，我是走投无路了。拜道长为师，实不敢奢求学大神通，得成仙长生，只求一条出路罢了。”

    不管广寒道人如何推说，宁采臣拜师的念头死不转换。要知道穿越而来的聊斋世界，与书本有了诸多出入不同，很多情况已超出想象，都要他重新认识了解。广寒道人就是从天而降的引路人，决不能与其失之交臂。其说“只会一点粗浅法术”，宁采臣只当他谦虚，因为刚才广寒道人灭杀山魈精的手段他可是亲眼目睹了的，对于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言，那就是了不起的法术神通。

    广寒道人略一沉吟，悠悠道：“也罢，既然你坚持，我就收下你……”

    宁采臣大喜，就要三拜九叩，行拜师大礼。广寒道人却伸手制止了，道：“不忙拜师，我如今收下你，只是当个道童，伴随左右，要真正让贫道收你为徒，还要看你能否通过我的考验。”

    说实话，他真不想收宁采臣为徒，带个累赘；但其是个守信重诺之人，不想食言，只好先答应让宁采臣跟随，权当收个道童，可以服侍左右。至于宁采臣能否学到他的法术，他并不抱任何希望。

    “考验？”宁采臣惊疑不定。

    广寒道人微笑道：“道法之路，非比寻常。无缘者不能窥视；有缘无资质者不得其门而入；有缘有资质者若没道运，同样是镜花水月，一无所获；道路崎岖漫长，青灯寂寞，不是画画插花，不是吟诗作对，一时的心血来潮根本无法支撑你走下去……”

    宁采臣忙道：“师傅，我绝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虽然广寒道人要考验他才能收入门下，但这一声“师傅”不能节省。

    “是也罢，不是也罢，都要试过才知。修炼道法与读书背经是有很大区别的。”

    宁采臣默然，但修道的决心却前所未有的坚决。为了活下去，为了在这个世界上更好地活着，他必须增强能力。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自己若没有实力，就算口舌生花，懂得天大的道理，都没有用处，任你说得天花乱坠，别人一刀就把你劈了。

    “此地不可久留，你赶快收拾收拾，我先到周围视察一遍，然后再带你离开。”

    广寒道人说完，迈开大步，转眼不见踪影——他对拥有画皮的山魈来历始终感到疑惑，便想到附近查看，看能否找到点蛛丝马迹。

    宁采臣连忙回屋拿东西，见到王复已被山魈吞食，只余下一滩血迹，不禁心生感慨：生命竟如此脆弱，稍有不慎便万劫不复了。

    把银两、衣物、所有书画全部打包，背上。收拾完毕，宁采臣环顾着这间住了大半年的房子，依依不舍。此番出行，前途未卜，那些潜心读书的日子，只怕一去不复返了。

    经过一夜折腾，天边已泛起鱼肚白。

    宁采臣出来，广寒道人还没有返回。他扫视着满院狼籍的破墙残门，在一堆碎木片中意外发现一张三角型的黑布，巴掌般大，犹如一面旗帜，但布面上没有任何图案文字，也无花边。

    “这莫非是曾祖藏匿在木门里的，难道是法宝？”

    宁采臣兴奋起来，他幼时听说曾祖精通法术，颇为厉害，其所精心保留的东西，想必不会是垃圾。于是赶快拿上手，仔细端详着，但很快他就失望了。

    这黑布与一般布匹似无两样，不管怎么折腾，都看不见丝毫瑞光，更无异象作用。因为藏的时间久了，看起来有些陈旧干皱，上面还有几块渍痕，貌似油光，脏乎乎的。这卖相，就像一块抹桌布。

    “也许法宝都要道法高深的人才能使用出来吧，既然是曾祖的秘密收藏，应该会有玄机，先收起来再说……”

    他把黑布放进怀里，贴身藏好。偶然的发现，让他动起心思，趁广寒道人尚未回来的空暇，便主动去打烂另一扇门，看里面有无藏品。可怜的古门化为碎木后，什么都没有掉出来。宁采臣还不死心，再去翻腾古屋，进行掘地三尺大搜找，意外地给他挖到一坛金子，足有十锭之多。

    把一大笔意外之财收入囊中后，累死累活的宁采臣终于放弃了寻找法宝的想法。

    此时广寒道人竟然还没有回来。

    “咦，莫不是抛下我独自走了？”

    宁采臣心里嘀咕着，着急起来，便要出门去寻。青光一闪，广寒道人却回到院子里，手里抓着一根古怪的骨头。

    宁采臣松口气，笑道“师傅，我收拾好了，这就走吧。”

    “不忙！”

    广寒道人忽然道：“我在此地发现了些端倪，或有一番机缘际遇……”他双眼露出了兴奋的光芒。原来他在山麓梭巡之时，竟然在西面一座山谷里目睹到一抹红色光芒闪烁，十分耀眼，一闪即没，想必谷中藏有宝贝。

    但那山谷幽深，十分隐蔽，又有浓厚的瘴气飞扬，都是附带着极大的毒性，碰到一丝就会身体溃烂，却不是他所能进去的。只得先回来，弄到驱瘴法子后再进谷取宝。

    “啊，是什么机缘际遇？”

    宁采臣好奇问道。

    广寒道人哈哈一笑：“既然是机缘际遇，就不能明说，到时你就知道了。你先把行李放回屋中，跟我去一趟街市，配些药材。记得带够银两，买药的钱可都要你出的，这是第一关试验。”说着，露出一种很市侩的奸笑。

    他故弄玄虚却糊弄不了宁采臣，宁采臣明白他并未十分信任自己，也不多说，把行李重新放好，拿足银两，和广寒道人往归藏镇上来。

    路经王复空无一人的茅房书斋时，宁采臣轻轻发出一声喟叹——纵然王复的遭遇属于咎由自取，但彼此毕竟一场相识，宁采臣难免觉得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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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得药

﻿    归藏镇上，一切如常。找到镇上最大的药铺，广寒道人递出一张药方，掌柜看完，赔笑道：“道长，你这味驱瘴汤配方上的药材，我店铺里只有三种辅料，其他主药都没有。要抓齐药材，你必须到浙州府城的丹石斋去买。”

    广寒道人眉头一皱：“那里距离太远……我现在可是急用。掌柜，你有其他驱瘴气的药物不？我重金收购。”

    “没有！小号地处偏僻，只具备几十种寻常药材而已。”

    广寒道人叹了口气，虽然这个结果他早就预料到，但事到临头还是很失望。他现在十分想进入谷内，一探究竟。因为对于他这种散修来说，一次意外发现，就是最大的机遇，决不能轻易放过。

    他们正要走，掌柜忽然喊道：“道长，如果你真急需驱瘴药物，可到镇上王员外那里问一下。我记得他家中收藏有一株百年柴胡，或可对你有帮助。”

    闻言广寒道人大喜，柴胡乃是炼制驱瘴汤的主药，特别是达到百年年份的柴胡，切片含着，瘴气就不能侵身，比驱瘴汤还好用。

    宁采臣听到“王员外”这个名称，神色异动，被广寒道人看到眼里。广寒道人淡淡一笑，拱手道：“多谢掌柜指点！”

    柜台内的掌柜咂砸嘴，笑道：“不客气！不过那百年柴胡可是王家的传家宝，一般人想看一眼都难。话说上个月我都出到一百两银子了，他都不肯切卖一两给我呢。”

    “山人自有妙计，贫道告辞了。”

    广寒道人不作片刻停留，带上宁采臣就走。

    找到王员外家，宁采臣认得，这大院宽墙的屋居正是王复的家，半个月前曾因王复的关系，他拜访过一次门庭。以前听王复说，其家中就他一根独苗，还是王员外五十岁所得到的香火。现在王复被山魈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此噩耗若告知王员外，不知他会不会承受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重大打击，而当场昏厥。

    宁采臣心思百转，决定先把这件事情瞒下来，面见王员外时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采臣，如果我没有猜错，这王员外就是那被山魈精吞食的书生的父亲吧。”

    广寒道人淡淡问道。

    “是的，师傅！半个月前我曾登过王家的门，并与王员外喝了顿茶，相处得颇为投机，其也是个风骨铮铮的读书人出身，考中举人，当过朝廷御史，后告老还乡了。”

    宁采臣毕敬地回答，把所知的王家的一些情况说了出来。

    “如此，那上王家要药材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啊！”

    宁采臣一愣，问：“我怎么个要法？”

    广寒道人嘻嘻一笑：“很简单，你就说是王复要你上门拿的，王员外必定不会怀疑。”

    宁采臣默然，半饷才道：“这样不大好吧。他儿子刚惨死，而我们又要去哄他的传家之宝。”

    “嗯！什么叫哄？”

    广寒道人一板脸，不高兴了，训斥起来：“采臣，既然你要拜我为师，立志成为修士，就要有修炼的觉悟。有一点你须谨记，你为书生出身，自幼饱读圣贤书，有意气，是非观念太重，这正是修炼大忌。太白易污，太刚易折，意念无法通达，稍有不慎，就会走火入魔。眼前这件事，我就是要测试你的心态。若果你束手束脚，顾忌凡人所谓的道德观念，那就表明你根本没有修道的决心，你不要叫我做师傅了。”

    “师傅！我……”

    广寒道人不由他分辨，毫无表情地道：“你好好思量思量，决定了再和我说。”他一拂袖，不顾地面灰尘，盘膝坐下，眼观鼻，鼻观心，闭目入定了。

    宁采臣一咬牙，道：“师傅，我会帮你取到百年柴胡的，但不是用你所教的方法，你等着！”大踏步走向王家。

    广寒道人忽然睁目，注视着他的背影，摇头自语：“此子过于刚正直毅，非道门中人也。”片刻后他苦笑起来：“广寒呀广寒，你只不过是个散修道士，连道法殿堂的门都没摸到，何苦为个半路捡到的小子操闲心。哎，三年前游历岁寒观，偷听精元子讲了半节课，他说‘一入道门，就要与俗世断绝关系，掺不得凡俗观念，什么天下兴亡，百姓疾苦，都是过眼云烟。你在屋中修炼，即使屋外有人跳井自杀，也不用你多管闲事。这要管，那要管，就不是修道，而是做官了。’真是讲得有道理。我这番管了一桩闲事，就多了个老钝道童，简直是自寻烦恼的事情。”

    宁采臣来到王家，见到头发花白的王员外，突然纳头就拜。

    王员外大感意外，忙把他扶起来，道：“贤侄与犬子为挚友，今日何故而来，还行如此大礼？”

    宁采臣略一踌躇，开门见山地道：“听闻府上有传家之宝百年柴胡一株，我特地前来相求。”

    王员外吃一惊，脸色阴晴不定。

    宁采臣观察他面色，道：“如果伯父有为难之处，我绝不强求，这就告辞。”他以退为进，作势要走。

    “慢着！”

    王员外叫住他，话题一转：“犬子在山中可好？”

    宁采臣心一跳，硬着头皮回答：“王复兄挺好的，早上我们还一起吟诗作对了呢。”

    “哦，做了什么对子，可否讲给老夫听听？我可好久没有磨墨动笔了，实在心痒难忍。”

    这下宁采臣背部冷汗都出来了，脑筋急转，道：“我出了个上联：‘虎豹当道，处处鬼哭狼嚎；’王复兄对出下联：‘圣贤失位，人人凄风冷雨。’”

    “好对子！”

    王员外击掌赞赏：“这副对子真可谓道出了天下读书人的心声。呵呵，王复这小子功课见涨了，不辱我王家书香名声，不错，不错！”

    他很宽慰地抚须微笑，这是为人父母者见到儿女有出息而发自肺腑的高兴。面对这个笑容，宁采臣心好像被针扎了一下，低下了头。

    “不过现在非常时期，你与王复都要小心行事，特别这些讥讽文字，万万不能轻易出口，否则大祸临头矣。哼，圣上无道，有辱斯文，岂知万古传承，唯文化不死，是怎么烧，怎么禁，都消灭不了的……”

    王员外须发张扬，表现出一副宁死不屈的读书人的刚正气节。

    宁采臣心里折服，又想到王复早已身死，老爷子若知道真相，必会伤心欲绝，心灰如死。

    “嗯，你要百年柴胡，想必是用来驱除瘴气的吧。无妨，我这就叫人切两片给你，应该够你用的了。”

    宁采臣欢喜，连忙称谢。又与王员外高谈阔论了一会，拿到了装在小锦盒里的两片淡黄色的柴胡后，他不敢再继续面对这位对儿子有着深切厚望的老人，赶紧告辞。离去之时，王员外还让他给王复带话：要王复在山坳书斋中多用功，并要注意身体健康云云……

    听得宁采臣心酸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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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作法

﻿    拿到百年柴胡，广寒道人欣喜地用鼻子嗅了嗅，确定年份没错后，赶紧收进了怀里。至于宁采臣的自作主张，他也懒得责备了。牛不喝水，硬摁不下头，凡事当求顺其自然。

    “正是此物，事可成矣。走！”他大袖一挥，领头向南街走去。

    宁采臣一愣，问：“师傅，我们不是要回山吗？这方向不对。”

    广寒道人晒然道：“谁说要回山？我还要去作法呢。”

    “作法？作什么法？”宁采臣纳闷了。

    “嘻嘻，我昨日在镇上游历，经过镇南头时，被那周家财主拉住，说他家中近日怪事频生，疑有异端，便请我做场法事，订金我都收了。眼下趁手，一起完结了当，还能收笔酬金呢。”

    宁采臣面露古怪，问：“师傅，出家人不是讲究六根清净，不贪财富的吗？”

    “非也，那是指神仙般的人物，他们道法大成，辟谷得道，不食人间烟火，自然不需要金银财宝，为师虽然略通法术，却还达不到那种境界，做不到完全的清心寡欲，否则昨天就不会管你的死活了。也好，多了个道童，多了个帮手，你捧着我的招牌，等会作法事时打下手吧，耍耍手脚，念念咒语。”

    驱瘴药物到手，广寒道人进谷探宝之心反而没有那么急切了，准备了结掉闲事后再做图算。反正类似这种法事，他一年到头不知做多少场，熟手得很，不用耗费多少时间。

    “啊，师傅，我刚入门，什么都不懂，岂能做法事？”宁采臣眼睛都睁大了，不禁怀疑自己是否拜错师了。听对方的意思，这场所谓的法事纯属神棍性质，根本不存在古怪，只是周大财主疑神疑鬼，自己吓自己而已。

    “没事！临陈磨枪，不快也光。我这就传你一篇粗浅的法事咒语，你记下了，作法事时照搬着念唱出来即可……”

    广寒道人张口就念一通“叽拉咕噜”的语言，都是些文理不通，不知意思的词句，他念得又快又急，简直像鸟叫。

    宁采臣听得头大，只记住了十数个词语，急道：“师傅，你说得太快了……”

    广寒道人一瞪眼：“念咒自然要快，否则怎有气势！”

    “可我一下子记不住那么多。”

    “记不全就临场发挥，随机应变，你是书生，上惯考场，难不倒你的，记住，作法事时机灵点，别砸了我招牌。”

    这下宁采臣彻底傻眼了，他原以为跟着广寒道人行走人间，做的是降妖除魔的大事，八面威风，孰料却跟着师傅招摇逛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若不是亲眼目睹广寒道人举手之间就灭杀掉凶猛无比的山魈精，他就把对方看作成那种骗吃骗喝的江湖术士神棍了。

    “莫非，这又是对我的考验？”

    宁采臣心里嘀咕。他虽然性情刚毅，却也不是迂腐的烂好人，帮手做法事这种杂事，倒觉得可以接受。

    很快，他们来到了周府。胖乎乎，一身肥肉的周大财主早等待多时，很恭敬地把两人迎入家中。

    广寒道人身背桃木剑，神色如水，坐在首座上，颇有几分仙风道骨。而宁采臣则笔直地立在他后面，手持“崂山道士”的招牌，他还没有穿道袍，只一袭青衣，长相俊逸，逗得周府丫鬟一番偷窥。

    广寒道人呷了口茶，道：“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开始作法。周翁，香案果品等都安排好了吧。”

    周大财主忙道：“都依照道长吩咐，在后花园安排好了。”

    “好！前面带路！”

    周家的后花园不算大，但竹木花石，布置得颇为精致得当。空地上摆开一个大方木案，案上三排香烛点燃，烟气缭绕。香烛后边满满摆上果品，正中是一个烤得焦黄的大好猪头。

    广寒道人站好位置，缓缓拔出桃木剑，吩咐道：“徒弟，念咒。”

    旁边宁采臣一愣，赶紧打坐下来，闭上眼睛，嘴巴开始嚅动，念那刚听来学会的道法咒语。他第一次做这事，一点也不慌乱，张口就来，用平常读书时的声调，大声念着。

    广寒道人很满意地瞥了他一眼，也不话语，舞起剑来。脚步圆转，东指西划，很有一套。

    师傅轻车熟路地耍着招式，徒弟宁采臣的日子却不好过。先前广寒道人的传授，说得太快，他根本没有记到多少咒语内容。很快就扯完了，只得颠三倒四重复，眼看就露出破绽，他急中生智，一段前世的记忆涌上心头，正好可以解燃眉之急，于是高声吟诵出来：

    “哼哼哈哧！快使用双截棍……呼呼哈嚯！……仁者无敌……”

    他把平时苦练的读书功发挥得淋漓尽致，哼喝得又快又急，连成一片，声调音节噼噼啪啪，很有声势。不但旁人，就连广寒道人都没有听出端倪，心里大加赞赏：这小子修炼没天分，作法倒很有前途。看来日后就让他出面做戏，我安心修炼得了。

    耍完一套剑法，广寒道人看着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大喝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破！”

    桃木剑斜出，蜻蜓点水地往大好猪头额上一点，然后猛然拍打在木案的一沓黄符上。蓬的，那沓黄符蓦然着火，很诡异地燃烧起来，有几张随着挥动的桃木剑而漂移飞舞上半空，如同有灵魂一般，盘旋不落。

    广寒道人收剑挺立，傲然张望。

    至此，这场法事落下帷幕。宁采臣不禁抹把冷汗，再不完，他可要唱到《霍元甲》了。

    广寒道人道：“周翁，法事已了，自此以后，保你家宅平安。”

    周大财主大喜，连忙道谢，吩咐下人取来一盘银子奉上。

    广寒道人示意宁采臣收下，稽首道：“周翁，我还有事，这就告辞。”

    周大财主不敢挽留，送二人出门口才止步。

    “采臣，子不语乱力怪神，贫道今日要你帮手作法事，你心里可觉得委屈？”

    在路上，广寒道人问道。

    宁采臣心一凛，回答：“师傅言重了。我虽然是个读书人，却不拘泥死板。常言道尽信书不如无书，事有变通自可便宜行事。”

    广寒道人哈哈一笑：“你倒有些见识。天意即民意，世上本没有鬼神的，只因人间百姓拜得多了，香火信仰源源不断，便产生了‘鬼神’的形象意志；儒教经义，称它们为虚妄，岂知人心怀有鬼神，才有敬畏之心，害怕因果报应，才不敢胆大妄为，做种种伤天害理的坏事。”

    宁采臣默然。

    人，正要怀有敬畏之心，做事才有分寸！一旦胆大包天，无所畏惧顾忌，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了。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什么道德良心，统统会失去有效的制约力。

    宁采臣前世为刑法服务，对于广寒道人这番见论，理解得很是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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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获赠

﻿    回到祖屋，稍作休息，广寒道人把宁采臣叫到跟前，道：“采臣，一会我要出去寻机缘际遇，顺利的话，天亮前就能回来。你在屋中待着，不用跟去。”

    宁采臣明白以他现在的能力，跟去只能当累赘，帮不上忙，便说：“好的，师傅，那你万事小心。”

    广寒道人呵呵一笑：“你倒是个有心人……嗯，你师傅长师傅短的叫了不少声，虽然贫道不满意你的资质性情，但也不能在口头上白白占你便宜……可惜我一介散修，不像巨门大派，道法秘籍十分稀缺。我本人修炼的道法叫《掌心火符法》，是少时偶然在崂山一处悬崖下获得的。这门符法威力尚可，专克邪门歪道。然而要求修炼者必须具备有一定的道法基础才能入手，你现在根本无法学习。道法基础十分难打，岁月动辄以十年计，我天赋不差，打基础也花了整整十五年功夫。至于你嘛……”

    他沉吟不语，显然不想打击宁采臣的自尊。

    听到这，宁采臣一颗心沉了下去。原来师傅真不是那么容易拜的，那些法术神通看起来很美，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我这里有幅画，颇有来历，乃是前左丞相聂佰乘的珍藏之物，据说是幅圣贤画像，我并没看过。”

    “聂丞相的遗物？”宁采臣不禁惊呼出声。

    左丞相聂佰乘乃圣贤之后，风骨铮铮，一身学问贯通古今，实在是了不起的大儒，人称大明“文人之魂”。如此人物，却在进谏正雍帝时首当其冲，第一个被推出午门斩首。他的死，当时被称为大明朝的一次地震。上百名聂佰乘的学生激愤难忍，冒着大逆不道的名声揭竿造反，用聂佰乘的头像作旗帜，讨伐正雍帝，声势一时无俩。

    这一次“文人之乱”持续了三个多月，才被正雍帝派遣红衣卫血腥镇压了下去。但一批批文弱书生束腰撸袖，拿上刀剑，起来造反的勇气与斗志，却令天下人动容。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真正读书人宁为玉碎的刚正气节，是任何人都不敢小视的。

    聂佰乘死后，聂家被抄家，家人皆被流放边疆做苦役，那么，这一幅圣贤画像，如何能被广寒道人得到？

    广寒道人看出了宁采臣的疑惑，解释道：“年前贫道经过京都洛阳，遇到逃难的聂家大小姐，当时我路见不平，出手相助。但红衣卫众多，我无法把她救出来。聂大小姐见情况危急，便把这副画交给贫道，让我保管。并说如有机会，就把画交给一位有胆识的读书人，让他成为画像的新任继承人。贫道保管这份画，差不多一年了，一直没碰到什么像样的读书人。现在，这画就交给你吧；一来了结聂大小姐的托付；二来，算是我借花献佛，给你一份礼物。对于你这样的读书人来说，圣贤画像意义非凡，或有用处。”

    他说完，小心翼翼捧出一个画匣，三尺长，一指宽，通体乌黑，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匣口用赤红的火漆密封，火漆封口看起来年代久远，似乎是里面的东西刚面世，就被封印住了似的，一直没有人打开看过。

    “聂家大小姐说，这幅画是文家的传家宝，自诞生日起，便一直密封在盒子里，没有任何人打开看过。”

    宁采臣接过画匣，问道：“那现在给了我，我能不能打开看？”

    广寒道人一愣：“这个我没问，聂家大小姐也没说……呵呵，随你吧，你现在是画的主人，你想看就看。贫道猜测，这不过就是一幅古董圣贤画像罢了，要是以前，可能是无价之宝；但现在状况，如果被官府搜查到，反是件祸害。”

    宁采臣嘴巴一撇，心里暗道：那你给这件劳什子给我，是想打发我呢，还是要害我？

    广寒道人又道：“采臣，你有意气，性刚直，是个可以托付的人。至于你想怎么样处理这幅画像，那是你的问题。时候不早，我要出发了。”

    宁采臣面露古怪，问道：“师傅，你不会把这幅画丢给我，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吧。”

    广寒道人哈哈大笑：“这个放心。即使你当不成贫道的徒弟，还能做我的道童。有个人服侍着，贫道求之不得呢。除非你自动要离开，否则我是不会赶你走的。”

    大袖挥摆，扬长而去。

    “切，原来是把我当成免费劳力用了……”

    宁采臣嘀咕起来；但现在即使明知跟广寒道人学不到道法，他也没有离开之心。一方面不知何去何从；另一方面，跟在广寒道人身边比较安全。既然广寒把他看作是免费劳力，他也能把广寒看成是免费保镖。现在社会环境，官府逮到个长得细皮嫩肉的，就会抓起来，审问是不是书生。而宁采臣以前在浙州颇有文才名声，是上了红衣卫的重点缉捕名单的，有红衣卫照着画像捉人呢。

    无聊之下，宁采臣把目光放在那个神秘兮兮的画匣上。

    画匣方方正正，菱角分明，乌黑得发亮，不知用什么木料雕刻而成。那道火漆如烈火般，现在仔细看清，漆上印着个图案，依稀是棵枝叶稀疏的竹子，骨节凛然，仿佛标枪般直——竹为岁寒三友之一，是文人士子们很喜欢用来借物抒情言志的形象。

    “圣贤画像么……我也有一幅，是爷爷耗费重金买来的珍品，画的是‘诸子百家’中的杨子，笔画飘逸，很有韵味，不知这匣中所藏的圣贤画像，又会是什么人物摸样。”

    宁采臣沉吟着，随身取出那幅逃亡时也不忘带着的圣贤画像。画像有四尺高，二尺宽，画上有一个儒巾白衫的圣贤人物，“杨子”，笔直坐在一张太师椅上，面目严肃，目光犀利，闪烁着洞察一切的睿智。

    这幅圣贤画像，无论笔工立意，都是难得的珍品。平时读书，宁采臣都要挂起它，点香火供上，才开始阅读作文。现在忽然有了第二幅圣贤画像，引起了他好奇比较的心理。

    “嘿！”

    宁采臣忽然笑了：“既然是我的东西，我又想看，直接打开不就行了。聂丞相泉下有知，也不会责怪的。”

    他这般想着，就伸手过去，用力刮掉画匣上的红漆，啪的，打开了那已尘封无数岁月的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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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以笔传神

﻿    匣子里果然装着一幅画，约莫两尺宽，画纸古色生香，光是望着，便觉得有一种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画轴紧卷，轴木是金丝檀木所制，檀香清淡，缭绕不散，好像会自动凝聚一般把整幅画笼罩起来，使其不会受到任何虫蠹伤害，还能辟湿气；轴头是碧玉，碧绿得亮眼，十分温润，单是这个碧玉轴头，便价值千金。

    但珍贵的材料没有引起宁采臣丝毫兴趣，他感兴趣的是画像本身。于是把画轴捧出来，缓缓拉开。

    在展开画像的同时，宁采臣有一种错觉：他觉得画上激发出了一片灿烂耀眼的七色霞光，就像以前看日出时，那朝阳喷薄而出时的万丈光华！可等他定神一看，才打开小半截的画像上什么动静都没有，画纸质朴，笔墨清新。

    纵然只看到画像的一小部分，但鬼斧神工般的画法画工已让宁采臣咄咄不已，端详着闪露出来的灵活灵现的线条，他终于知道“下笔如有神”的境界具体是什么样子了。相比之下，其原本那幅圣贤画像简直就是三岁孩童的涂鸦之作，粗鄙不堪，入不得眼。

    宁采臣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三次，平静下心情，才继续拉开画像。

    他终于得以完全看到了画像的全貌，正是一幅儒巾白衫的圣贤画像，画的是儒教鼻祖级人物“孟子”。可与寻常圣贤画像的人物素描不同的是，这一幅却有着自然背景。背景竟是满天的乌云，乌云压城城欲摧，铺天盖地镇压下来，似乎要压垮人间一切。儒巾白衫的圣贤孟子就站在乌云下，负手而立，昂首望天，翻出一个惊心动魄的白眼。

    宁采臣与那白眼碰上，脑海轰的一响，灵台精神一阵剧烈恍惚。在一瞬间，那个面对乌云崩天压力而桀骜不屈的白眼似乎一下子穿透了他的心神，留下了一点印记。

    宁采臣震撼无比，大力揉揉眼睛，定神凝视：画上的圣贤仿佛正活着一般，把满天异象视作无物，形态潇洒，放荡不羁。显得他意志弘毅，不管是山崩，还是天塌，都颜色不变。

    ——古往今来无数读书人苦修的“仁者弘毅”，在这一幅圣贤画像上，竟然得到了完美的表现！

    画像左侧空白处还提有字，书法极好，龙飞凤舞，笔墨酣畅，一百多个字一气呵成，绝没有半点停顿迟滞之处，就像打得一套境界完满的拳法，行云流水，使人一看，就觉得身心舒畅，万念通达，全身千万个毛孔都开张伸展起来。

    那感觉，爽！

    “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也。其气至大至刚，可塞于天地之间，可缩入七尺躯干。此气聚结，能得意志力量，名曰：仁者弘毅……”

    不由自主的，宁采臣就念了起来，渐渐由“念”变“读”，又由“读”成“吟”，声音越来越大，在屋中激荡着。

    这是一篇《浩然养气诀》，但凡读书人，都熟读于心的，宁采臣更是能倒背如流。但诵读千百次，却没有任何一次像眼前这次一样，心境如镜，声情合一。那一个个字，都活过来了，灵动活泼，刻进他的脑海里，与先前圣贤白眼所注入的一点印记融合起来，互通交融，化做一团变化万端的气息，洗涤着宁采臣的身心。

    这种醍醐灌顶的感觉，非常美妙，如痴如醉。

    宁采臣舒服得要呻吟起来。

    “……所谓功德，所谓因果，所谓逍遥无为，尽是虚伪；正气凛然，不为事物变色；小人难养，诛之；奸佞不爽，杀之！意志达天，道义只在我心……”

    ——这最后一段，却是宁采臣所接触所熟记的《浩然养气诀》的版本里，一个字都没有写着的。

    当他吟完最后一个字，奇象突生，那幅圣贤画像上的笔墨条条剥落，都化成粉末状的尘埃，哗啦掉下。转眼间，一幅独一无二的圣贤画像化为乌用，空余下一张古朴的画纸。纸上有笔痕留下，是作画者力透纸背所造成的痕迹。

    “以笔传神！”

    宁采臣不禁失声惊呼：“原来这并非讹传怪谈，真有这门神通的。”

    “以笔传神”是宗师级的大人物，为了让后人更好地继承衣钵，便用惊天的手段，把包含高深修为的精气力神融在笔墨里，写在纸张或其他东西上面，然后密封保存好，后人打开看，不但得到字面上的秘籍功法，更重要的是得到蕴含在笔墨里的精气力神，就像武侠里的功力灌输一样，让继承者修为大增，正所谓开卷有益。

    这种“以笔传神”的笔墨，被称为“天本”，天下无双，具有不可复制性，十分稀罕，天本一旦被打开封印，精气力神被人吸收掉后，纸张上的笔墨就会剥落，化为齑粉，重新变成白纸一张。

    这就是有成千上万的武功道法秘籍被通过抄写、印刷等技术手段，一代代流传下来，但修成者却凤毛麟角的主要原因。功法秘籍不难得，难得的是先人前辈的精气力神。没有这份精气力神打基础，再怎么蹦，都蹦不起来。广寒道人就看死宁采臣的资质性情与道法相悖，一辈子都打不下道法基础，没有基础，功法秘籍再奇妙，他都只能看着发呆，只能做个门外汉，不得其门而入——这个世界，不是拿着本印刷版《如来神掌》就能飞天遁地的。

    但世上有大道三千，法门迥异，“以笔传神”也是因人而异。比如这幅圣贤画像，如果广寒道人看了，不但无用，反而有害。因为广寒道人修的是道教，拜的是三清道尊。三清与圣贤孟子的意识形态不同，互相对立，无法并存，神念开打起来，广寒就是走火入魔的下场。

    ——也许，这也是聂大小姐敢把如此重宝交由广寒道人携带走的原因之一

    宁采臣惊喜交集，定神冥想，去感受刚获得的精气力神——

    脑海茫茫，有一道模糊的人影立在虚空，其背景奇幻，变化万息，都藏匿在虚空里，看不分明。宁采臣明白这是他初获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修为不够精深的原因，未能把心中那一份“意志”完整清晰地表达体现出来。

    “嘿！聂家后人身怀瑰宝而不用，却都便宜了我……可知因缘际遇，因人而来。”

    宁采臣睁开眼睛，欢喜不已。这份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效果用途暂时不明，但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好东西。

    圣贤出品，必属精品。

    此时天已全黑，天幕阴森，一副想要下雨的样子。

    得到奇遇的宁采臣坐卧不定，便走出院子，仰望夜空。忽然，西方远处传起一声长啸，啸声尖厉，越响越近，却是往他这边迫来。

    “不好！”

    宁采臣听着声音不对，就要躲起来，啪啦一响，一人从天而降，四脚朝天的摔进院子里，一身道袍，一丛山羊胡须，正是广寒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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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劫杀

﻿    “咦！怎么回事……”

    宁采臣大奇，要走过来扶人，啸声来到，一人狂笑：“广寒匹夫，看你能逃到哪里去？速速交出那枚红色剑丸，还能留你一条小命。”

    两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出现在院子里，一前一后站成犄角之势，目露凶光地盯着地上的广寒道人。至于站在一边，似乎吓得浑身哆嗦的宁采臣，他们只是扫了一眼，完全把他当成了路人甲。

    其中一个汉子双眼一瞪，斥喝道：“穷酸书生，赶紧滚回屋去，蒙头睡觉，只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否则老子一巴掌拍死你！”

    被他一喝，宁采臣脸色都发白起来。汉子很满意他的恐惧，不再理会，全副注意力放在广寒道人身上。

    广寒道人面色煞青，嘴角有血迹，似乎受伤不轻，只是有意无意瞥了宁采臣一眼，便扭过头去——生死关头，他却假装不认识宁采臣，免得狼山双雄疑忌，伤及无辜。他勉强站起来，惨然大笑道：“狼山双雄，你们是什么货色，难道贫道不清楚吗？这等情况下还想玩‘交宝保命’的下三滥手段！你们别得意过头，贫道即使死，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站在前面的汉子狞笑道：“我们两兄弟做惯了杀人越货的大事，什么硬角色没碰过？你就别逞强了，身中幽谷瘴毒，又被我打了一记阴煞掌，饶你是神仙，也顶不住。”

    广寒道人心里暗暗叫苦：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广寒今天阴沟里翻船了……幽谷内果然有机缘际遇，不知什么年代死了个修为高深的妖怪在里面，留有一张画皮和一枚雷煞剑丸。画皮被那山魈精拿走了，剩下一枚雷煞剑丸，让我破掉禁制拿上手。一时得意忘形，竟被一早埋伏在谷外的狼山双雄劫杀得手。可恨，想不到幽谷中的瘴气竟然掺和了那妖怪的尸毒，就连百年柴胡都无法完全抵御住，否则怎会被狼山双雄趁虚而入……罢了罢了，身中瘴气又挨毒掌，我已绝无幸存之理，唯有出最后一招了，希望能一举把对方击杀。这样，宁采臣至少能逃过一劫，不至于因我丧命。否则以狼山双雄的恶行，岂肯留活口……

    “怎么样？广寒，别做困兽之斗，免得惹恼了我们，把你杀死后碎尸万段，死无全尸！”

    “你们敢？”

    广寒道人长眉一扬，喝了一声。

    狼山双雄哈哈大笑：“如果你是崂山派的弟子，我们畏惧崂山威风，不敢动你一根寒毛。可你不过是崂山外门道观的一介散修，只练气五层的修为，我们杀死你，只当踩死一只蚂蚁。”

    广寒气得胡子晃动，不再做语言之争，盘膝坐下，从怀里捧出一张尺余长的符箓，遍体金黄，散发出阵阵光华。

    狼山双雄见状，面色凝重起来。烂船还有三寸钉，纵然广寒道人身受重伤，他们也不敢掉以轻心——

    口头上的张狂，只是打击瓦解对方斗志的一种手段。广寒道人虽然不是崂山弟子，但常年在崂山外观居住奔走，对于崂山符箓法门颇有些钻研。崂山符术独步天下，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很是奥秘，与蜀门的剑术，昆仑的阵术，号称道门三大神通，是传奇般的存在。就算广寒道人只修习了皮毛，也不容小觑。这次若不是趁火打劫，下井落石。狼山双雄是万万不敢和广寒道人正面硬碰的。

    广寒道人把符箓横在膝前，捏个法诀，口中念念有词。

    这时站在后面的汉子面色一变，大叫起来：“大哥，他是想发动符咒，借助符力做最后一搏，快制止他！”

    两人几乎同时跃起，手中拿着兵器，扑向地上的广寒道人。

    广寒道人须发俱张，大喝：“乾坤借法，掌心火符！”

    先左手食指往右掌心一划，皮开血流。马上右手照葫芦画瓢般再把左掌心划开，双手鲜血淋漓的一拍那道符箓。符箓染上鲜血，有生命般呼然跃动，其上的图文濡染上密密麻麻的血丝，活过来一样游动起来，缠绕上他的手掌，噼啪发响，隐隐有雷电之音。

    “不好，是霹雳雷神符！快退开，广寒匹夫要与我们同归于尽！”

    双雄中的大哥见势头不妙，就要停下身形。但是迟了，符箓蓦然炸开，一股惊天动地的力量爆炸开来，方圆两丈之内都是轰炸范围。就算站在稍远处的宁采臣都被波及到，站立不稳，震得几个翻滚，十分狼狈。

    爆炸过后，院子中间出现一个巨大的坑，广寒道人掉在坑中，不知死活。狼山双雄中的弟弟被炸得身体支离破碎，死得不能再死。大哥浑身是血，一只眼睛瞎了，一条腿断了，但他竟然没有死，拼着一口气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拄着一把断成两半的鬼头大刀，剩余的一只眼睛简直冒出火来。

    “天杀的广寒匹夫，我不把你砍成肉酱，誓不为人……啊！”

    扑通一响，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很准确地砸到他脑袋上，势大力沉，砸得他晕头转向，满头金星乱冒，却是还没倒，奋力定神要去寻找偷袭的人。

    砰！

    又是一块大石头飞到，比先前那块还大了几分，足有盘子那么大。可怜的大哥雄先被霹雳雷神符炸成重伤，已是苟延残喘之躯，继而又被拳头大的石头砸得七荤八素，头重脚轻。眼下这一块盘子大石他竟没有躲过去，脑袋像只被砸破的大西瓜，脑浆迸裂，一命呜呼，他的身体被击得摔倒在地，独眼死不瞑目。

    偷袭者宁采臣的左手还抓着一块大石头，小心翼翼过来查看，确认对方死翘翘了才把石头丢掉，口中哼哼冷笑：“要一巴掌拍死我？啧啧，看来还是我的石头硬点。”

    第一次杀人，他不但不惊慌，反觉得有些血脉喷张；他下到深坑里，把广寒道人搬出来。

    广寒道人浑身竟然完好，没有被炸到，他猛然睁开眼睛，灼灼地盯着宁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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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逃亡

﻿    宁采臣心一跳，问道：“师傅，你怎么啦？”

    广寒道人面露苦笑：“我怎么啦？我就要死啦……”

    他身中瘴气毒掌，生命垂危。后又垂死一击，拼出元气精血发动禁忌符咒霹雳雷神符，更是伤上加伤，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

    宁采臣呆若木鸡。

    广寒道人叹道：“想不到我广寒嬉戏人间，游历半生，今日竟然命断此地。果然是天机冥冥，自有安排。”

    “师傅，你别吓我！”

    宁采臣犹自不敢相信这个噩耗。不是说他和广寒有多深的感情，而是刚拜师不久，三朝未过，这个干系重大的“启蒙引路人”就遭遇不测，饶是宁采臣心性镇定，也感到忐忑迷茫。

    广寒道人看着他，勉强露出了一丝笑意：“吓你有什么好玩的……好在阴差阳错之下，收了你做道童，有人送终，这样贫道也能含笑九泉了。”

    听他语言中充满绝望，宁采臣不禁戚然。

    广寒道人悠悠叹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贫道为修士，身上略有符器，但你无法驱使，贸然给了你，反会怀璧自罪，害了你性命。唯有这刚得到的一枚雷煞剑丸，颇有神通，可以藏入你体内，或作防身之用。”

    他忽然手指一弹，一道红芒闪出，没入宁采臣的右臂里。

    “日后的路，都要你自己去走。我死后，你明天一早就离开此地，切莫久留。”

    宁采臣点头应承。

    “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水穷处，崂山洞天白云中……”吟念声渐渐低落，广寒道人头一歪，竟然气绝

    宁采臣眼眶涌出了泪花。许久之后，他才收拾起心情，把广寒道人抱回深坑埋葬好，其身上的东西，一件不漏，统统陪葬——广寒道人说得对，即使他身上的法器符箓甚具威力，但宁采臣一件都用不了，就算拿在手，也是负累，反会惹人眼红，杀人越货，他现在根本没有能力保住。

    狼山双雄的尸身，宁采臣也捡拾齐整，挖另一个坑埋了。

    ………………

    是夜，风云翻变，淅沥淅沥地抖下一场秋雨，风雨侵来，寒气开始浓重。

    宁采臣心神不宁，无法定心，便立于窗前，眺望如墨的夜色。

    “远方风来有何事？夜雨敲窗似故人……”

    他触景生情，吟出两句诗句。不禁想起在金华之时，同窗好友范生张生等八人被如狼似虎的红衣卫生擒捉去，百般刑打都不肯屈服，放弃书生身份，最后惨被枭首示众……

    “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我们只想好好读书而已，为什么要遭受如此劫难？”

    纵然身为穿越者，宁采臣也想不明白为何正雍帝如此逆天而行。虽然历史上不乏*事例，但都比不上这次来得猛烈、来得酷烈、来得莫名其妙。

    “如果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政事风暴，也许我已经高中举人，风光无限了。何苦逃难至此……人生真是荒诞。”

    屋外雨落不停，寒风渗人。

    宁采臣立正不动，听着雨声，举目茫然，天下虽大，却不知该往哪里去。

    得得得！！！！

    风雨声中突兀响起一阵马蹄声。

    “崎岖山道，何来奔马？”

    宁采臣连忙出屋，淋着雨水爬到屋顶观望。很快，他就看到一片红色，血淋淋的红色，那是属于红衣卫的颜色。

    红衣卫自明太祖建国便已组建成立，专为皇家服务，灭叛杀逆，具有杀戮大权。他们个个武艺非凡，骑术精湛，心狠手辣，统一佩使一把四指宽的平头玄钢刀，称“屠刀”！

    每一把屠刀，都斩落过上千的人头；每一个红衣卫，身上都散发着无比的杀气。他们所到之处，小儿不敢哭啼，家畜不敢吠叫。

    现在，这一片红色，来到了归藏山，来到了宁采臣面前。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当真要赶尽杀绝么……”

    宁采臣凄然一笑，飞身下屋，书包行李都来不及拿了，就往归藏山拔足狂奔。天黑路滑，他不知摔倒多少次，手脚多处被擦伤摔伤，浑身上下泥水淋漓，像个泥人。但他什么都不顾了，只是拼命往上攀爬。终于上到山顶，见没人追来，他才停住，大口大口喘气。

    居高临下，他搭手俯望，却什么都没看到。

    风雨交加，夜深如海，仿佛整个世界都漆黑一片，冰冷入骨，让人彷徨无助，不知何去何从。

    一片火光冲天而起，却是红衣卫往宁家祖屋上淋泼了桐油，放火烧屋。

    宁采臣的内心突然发热，那片火焰如同在他心里焚烧起来，一股不平气熊熊而生：“我自穿越以来，未曾有作为。但今夜我对天发下重誓，他日我宁采臣事业有成，必闯上金銮殿，捉住皇帝老儿，要看看他长得一副甚样嘴脸，竟暴虐如斯！”

    他是真动了气，一张俊脸都显得扭曲了。就在此时，宁采臣听到山腰处有人声，红衣卫开始搜山了。

    他于是决绝地一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后面巍峨蜿蜒的高大山脉走去。这一片山脉人称“云岭”，绵延几千里，多有高峰峻岭，幽谷大泽，是片原始之地，常有怪禽猛兽出没。

    但现在，对于宁采臣来说，比禽兽更可怕的，是红衣卫。

    跌跌撞撞，摸打滚爬，不知走了多久，走出多远，宁采臣一片茫然，耸然发现自己迷路了。他又是疲倦，又是劳累，饥寒交迫之下，完全凭着一股求生的yu望在挣扎奔走。

    又不知兜转多少山路，忽有灯光出现在他面前。是的，是人家灯火，就在下面不远的山谷出口处，散发出暖暖的亮光，显得平静而温馨，充满生机希望。灯火映照之下，依稀照出一片房屋轮廓，高门大墙，仿佛豪宅。

    “荒山野岭，怎会有人家？难道是我不堪疲劳，出现了幻觉？”

    宁采臣顿生疑窦，想揉揉眼睛看仔细点。不料筋疲力尽的身子，一脚没有踏稳，整个人就滚落下去，最后砰的撞到一棵大树上，晕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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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狐狸精

﻿    现实找不到希望的，可以用梦来弥补；以梦为马，可以梦回千年，看花开花落；可以飞渡边关，见金戈铁马……

    宁采臣从一场荒诞不经的漫长梦境里醒过来后，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温软舒服的大床上，盖着绣花的白色被子。鼻子一嗅，有清香飘来，香气来源于摆在窗台的两盆兰花，花朵怒放，姿态傲然，全不把萧杀秋意放在眼里；窗外鸟语叽叽，阳光灿烂，是个好天。

    “难道我还在梦里？”

    宁采臣大力晃晃脑袋，下床去，发现全身上下穿着套洁白的衣服，竟然是一身端正的书生袍。

    大明朝服饰颜色制度严格，黄色为皇家专用；白色为读书人专用。但伴随着焚书令的颁发，不但书生袍成了禁忌，就连白布，都不能做衣服用。宁采臣逃亡时，只带着一套书生袍，但遗落在祖屋中不及带走。那么，他现在穿戴的，是何来历？

    他一抖神，打个激灵，赶紧往身上摸看，里面的内衣却是原貌，没有被更换，贴身收藏的那片从祖屋木门里找到的三角黑布，因为藏得紧，倒没有失落。

    “我这是哪里？难道有人救了我？”

    宁采臣猛然想起晕倒前所看到人家灯火，隐隐感觉不妙，急忙翻身起床，夺门而出。但刚打开门，就见到一只黑毛狐狸人立而起，站在门外，前肢端着盘水果，姿态动作与人类无异。

    这狐狸望见宁采臣惊惶的样子，咧嘴怪笑，口吐人言：“公子要往何处？”

    其音节声调生硬拗口，似是刚刚学会不久的样子，声喉还不能圆熟使用。

    宁采臣吓了一大跳，倒退三步，不由自主脱口喊：“你不要过来！”

    狐狸嘿嘿直笑：“莫不是你看见我是个妖怪，害怕我会加害于你？”

    “你……”

    “哼哼，若不是娇娜小姐发善心，救你回来，你早弃尸荒野了！”

    “你们……”

    “什么你们我们，实话告诉你，我们都是狐狸精，这里叫胡庄，是我们的家，你若惊怕，早早滚蛋。”

    黑毛狐狸语气不善，一张脸板了起来，蓝色的眼瞳寒光闪烁。

    “小菊，不得对公子无礼！”

    一把清朗喝声响起，随即踏进一只毛发灰白相间的大狐狸，双耳宽大，目光炯炯，身穿青袍，头戴儒巾，举止十分得体，飘飘然有出俗之意。

    “公子受惊了！我叫胡翁，乃胡庄之主，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宁采臣见其彬彬有礼，殊无恶意，心里大定，又想到对方如果要害他，早下手了，根本不会等到现在，看样子是碰到《聊斋》上所记叙的和善狐狸家族了。

    “原来是胡庄主，失敬了！我叫宁采臣，是个落难秀才。”

    “哎，圣上无道，有辱斯文，天下秀才皆落难矣……”

    宁采臣惊奇问道：“胡翁也关心朝事？”

    “呵呵，我虽为狐妖，避居深山，但偶然也会在人间奔走，因此知风云变幻。”

    宁采臣默然。

    胡翁看破他的忧心，笑道：“宁公子莫害怕，我等虽为狐妖，却只吸收日月精华，从不祸害生灵。你若还不放心，午饭过后我便叫小菊送你出山。”

    宁采臣心思百转，心想自己可能又有一番际遇了，忙道：“如此，倒显得我小人之心了……天下虽大，却早无我容身之处，若果庄主不嫌弃，我愿借居府上，作一寄客。”

    半个师傅广寒道人遇难，祖屋被烧，他委实举步维艰，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

    胡翁大喜：“求之不得，我正想请一位博学之士作客设帐，教化小女。小女闺字‘娇娜’，天资聪慧，然生性顽劣，先天缺乏礼教。宁公子既为秀才，胸中学识定然不凡，请你万万不要推辞。”

    这老狐狸虽然还没有化出人身，却人情练达，谈吐也十分清雅。

    宁采臣拱手回答：“正如我愿。”

    胡庄主见他先惧后忧，转眼神情已淡定如常，甚至主动要求留住，完全不介意与狐妖共居，这份气度当真不能小觑。都说读书人饱读圣贤书，明事理，辨是非，有胆色意气，果然。

    他哈哈大笑：“甚好！甚好！老夫今日双喜临门呀。”

    宁采臣惊讶地问：“敢问庄主，是何双喜？”

    “一喜为刁蛮小女寻得一良师；第二喜却是今日终于有人上门来给小女提亲了，一旦礼成，三年后她便可过门，嫁为人妻。”

    小菊在旁嘀咕道：“小姐可一点都不喜欢南岭的吴家小郞……”

    “放肆！”

    胡翁耳尖，一下子听到了，大喝起来：“小菊，你越来越没规矩了。还不速速下去，帮手准备膳食！”

    小菊被他一喝，脸容失色，赶紧离去。

    胡翁面对宁采臣时，立刻换上一副笑容：“宁公子请移步，到正厅用膳。”

    宁采臣忙谦请对方在前面带路——跟着一只大狐狸走，他心头产生一种荒谬绝伦的感觉。

    胡家颇大，院落几重，曲径通幽，雕梁画栋，装饰精致；又有奇花异树遍地生长，不分季节开花结果，花香果硕，堪称美景。真不知这个狐狸家族是如何建造经营起这份偌大家业的。

    来到正厅，见到济济一堂，在场的都是些毛色不一，形态奇特的狐狸精，它们衣着打扮，谈吐举止，俱与人类无异，场面堪称奇观，寻常人见到，只怕当场要吓晕倒过去。厅中早摆开两大桌美味佳肴，分好碗筷，小菊与另一只灰毛小狐狸端菜倒水，忙个不停。

    主人未到，饭局没开。客人们都坐在一边喝茶聊天，其中一个面如冠玉的狐狸，正东张西望，显得心不在焉，手里捧着杯茶，却一口都没有喝过。其身边坐只高大狐狸，目鼻凶猛，见到它魂不守舍的样子，不由打趣道：“小郞，心思倩女，尚能茶否？”

    那小郞脸一红，掩饰性地端起茶一口喝掉：“哪有……”

    高大狐狸哈哈一笑：“娇娜妹子很快就成为你的新娘子了，到时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何必忸怩作态，茶饭不思呢。”

    “大哥，不怕你笑话，就算让我天天看着娇娜，我也永远看不厌。”

    进来的胡翁刚听到这句话，笑成一朵花：“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小郞你如此心意，那我就放心让娇娜过门了。”

    众狐狸纷纷起身对胡翁施礼。胡翁拉过宁采臣，给大家做介绍。有生人出席，众狐狸微感诧异，待胡翁说明白了事情来历，它们就神色如常了——狐族成精开灵智后，喜欢学人言姿态，附庸风雅，所以经常偷偷跑到人间观摩学习，还会施展手段，或请或捉，找来学究书生给族中弟子授课。那些学究书生完成授业回家后，便根据自身经历，写出了一篇篇精彩奇妙的“狐狸精”故事。

    现场还有一只黄毛狐狸主动问起宁采臣，问他怎么不害怕。

    宁采臣很镇定地回答：“万物有灵，狐狸拥有灵智后和人类并无多少差别。而时逢乱世，人心似鬼，人与人之间往往更难相处。”

    他的回答让狐狸们颇有好感，很热情地和他见礼。

    杂乱中，宁采臣也分不清谁是谁，反正见狐狸就作揖，一圈下来，他手都揖累了。只记得玉面狐狸叫吴小郞，它哥哥叫吴大郎，还有个老狐狸叫吴老郞，是它们的爹。

    这些名字起得，那叫一个有个性。宁采臣心里暗自偷笑，表面却不敢露出丝毫端倪。开玩笑，这胡吴两家都是狐狸精，岂能得罪？

    见礼完毕，分宾主入座。宁采臣一个人类坐在中间，鹤立鸡群般，十分惹眼。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狐狸，还个个都成精了的，既感荒诞又觉新奇，害怕之心反而没有。

    “娇娜呢？娇娜在哪里？”

    胡翁一扫眼，发现女主不在，脸色登时阴沉下来。

    娇娜的侍女小菊忙跑上来，悄悄耳语：“小姐一大早出去，至今未归。”

    “胡闹！”

    胡翁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客人都已等候多时，她岂能私自出走。平时也罢了，但现在……”说到这，他生生忍住，知道现在不是发脾气的时候，忙问：“那她有说去哪里了吗？”

    “小姐说心闷，要到后山散步。”

    一边的吴小郞站出来：“既然如此，不如让我去后山找她回来吧。”

    胡翁沉吟片刻：“也罢，反正你们快要结为夫妻了，就先私自说说话儿，交交心。”

    吴小郞快步离去。

    胡翁换上笑容，招呼诸人喝茶吃果子。宁采臣腹中正空空如也，看见精美点心眼睛顿时放光，大快朵颐起来。

    正吃得不亦乐乎，砰的一声大响，一道影子自屋外飞了进来，结结实实地砸到右边的满桌饭菜之上，砸得蒸鱼与鸡蛋齐飞，青菜共黄瓜一色。

    满堂宾客大惊失色。那摔倒者浑身油水地爬起来，狼狈不堪，正是吴小郞。面对一片诧异目光，它垂头丧气，面色煞白，眼睛闪出一抹怨毒之色。

    此时门外有一女子声咯咯笑道：“吴家小郞，若想娶我，回去再修炼百年，他日能胜过我再说吧。”

    咯咯笑声，清爽娇憨，宁采臣听着，如沐春风，只是那笑声渐渐远去，终不复听见，他心里竟然莫名地感到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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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娇娜

﻿    事发突然，满屋哗然。

    吴老郞面色铁青，几根花白的胡子都翘了起来，显然气极，他拂袖而起，怒气冲冲道：“岂有此理！简直欺人太甚，我们走，带彩礼走。”

    率先出屋，同伴众狐狸纷纷跟随，眨眼功夫，满堂宾客散尽。胡翁劝阻不住，跌坐在座椅上，老泪纵横，不住叹息：“蛮女无礼，家门不幸呀。”

    第一次目睹一只狐狸哭泣，那样子有点滑稽。宁采臣忍住笑，不敢多看。耳中但听它哭声凄凉，又不知该如何宽慰。

    扑哧一笑起，冷清的厅堂内多了一道倩影，那是一只毛发纯白的小狐狸，娇波流慧，细柳生姿，容光艳绝，顾盼间整个厅堂都生辉起来。宁采臣在一边看见，满满一口糕点含在嘴里竟忘了咽。眼前这只狐狸所给予他的惊艳感，竟丝毫不亚于一位倾城绝色美女。

    “老爹，我早已说过，女儿终生，自有主张，不用劳烦你苦苦张罗。”

    声音清脆干净，犹若清泉叮咚。宁采臣咕声吞口口水，不料满嘴巴食物卡在喉咙处，呛得他大咳出声，直翻白眼，赶紧手忙脚乱去找水，样子傻呆之极。

    一旁的小菊强忍住笑，递过一杯茶来。宁采臣张口牛饮，这才把糕点冲落入肚。

    小狐狸娇娜已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胡翁一瞪眼：“你能有什么主张？都怪我自幼把你宠溺过度，养成这般娇蛮无礼的性子，不分场合情况，一概胡闹。你莫不是要气死老爹才肯收心？”

    娇娜嘟起娇艳的小嘴，乖巧跑过来帮他捶背，细声道：“老爹莫生气了……谁叫那吴家小郞一见到人家就傻乎乎的，扭捏得像个鹌鹑，半天放不出个屁，我见了就烦；你都没见到，他那口水哗啦啦地流呀……”说到这，她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宁采臣。

    宁采臣立刻伸出舌头把嘴角的水渍舔掉，昂首挺胸，作圣人状。

    娇娜看着有趣，又咯咯笑个不停。

    真是个爱笑的小狐狸，既天真又聪黠，简直迷死人不偿命，不愧为狐狸精呀。

    想到对方身份，宁采臣心一凛，收心定神，赶快把萌生的一缕旖思旎念驱除干净：眼下不是在演聊斋故事，在这个世界里，狐狸精可不会对书生*的。又想到这顽皮小狐狸将是自己的学生，届时不知要闹成个什么样子，大感头疼。

    胡翁怒容不减：“就算你不中意，也不能恣意胡闹！今日被你一闹，胡家颜面扫地矣。”

    娇娜鼓起小嘴：“我若不闹，吴家定然不会死心。”

    胡翁悠悠一叹，愁眉苦脸道：“你当着那么多人面让小郞出丑，下不得台，吴家岂肯善罢甘休？他们家族势大，吴老郞为人睚眦必报，此事必定难以善了。”

    娇娜冷冷一哼：“我才不怕他们……”

    胡翁似是累极，摆摆手：“事已至此，无以挽回，不说了不说了，我要进内堂休息，你代我招呼宁先生。从今天起，他就是你的授业先生，务必要尊敬有礼，若有冒犯处，我就关你小黑屋百日，不准出门半步。”

    他朝宁采臣作个礼，踽踽离去。

    娇娜目光在宁采臣身上打个转，嘻嘻一笑：“你被爹爹请为先生了？”

    “是的。”

    “哼，你有甚么本事教我？我劝你还是早早离去，免得我动手。我既然能拒绝一位丈夫，当然也能拒绝一位先生，哪怕被老爹关禁百日也无所谓。实话告诉你，在你之前，已经有三位先生被我赶跑了，其中一个还是学富五车的举人呢！”

    宁采臣昂然道：“其他人不代表我，我熟读四书五经，格物致知，明礼义教化，辨事理曲折，这就是我的本事。”

    “嘿！”

    娇娜嗤之以鼻：“这些有何作用？饥不能食，寒不可衣，最是世上无用功。我只知道谁的拳头硬，谁就能主宰一切，为所欲为。”

    “无知！”

    “你，你敢骂我无知？”娇娜粉脸通红，圆睁双眼，像一只发怒的猫，随时要动手。

    宁采臣凛然不惧：“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当今圣上失道，废文尊武，企图马上治天下，哪知道铁蹄之下，尽是糟蹋胡乱，没有了半点管理制度，礼法秩序溃散。致使民间百姓，多有持力横行者，此祸端丛生，愈演愈烈，灭朝不远矣……”

    娇娜冷冷打断道：“民间凡人，与我何干？”

    宁采臣冷哼一声：“那就说你们修道之事……刚才你不懂事理，刁蛮胡闹，无故得罪吴家，树立大敌，稍有不慎，同样会招来祸害。”

    娇娜负手而立：“只要我修为够高，何惧别人报复？”

    “你是不怕，但你的家人朋友呢？而且一山还有一山高，天下没人能无敌。为人处世，如若无智慧，缺乏城府，不懂衡量判断，不懂算计取舍，迟早是断送之命，化为灰灰。所以说不管凡人还是修士，都不能单纯依靠拳头武力解决问题，凡事应该三思而后行！不读书，不知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娇娜分辨道：“我不中意对方，拒绝他有何不妥？难道要委曲求全，一辈子懊悔？这个我做不到，若然不能嫁给自己喜欢的对象，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她这番话说得斩钉切铁，十分决绝。

    “但拒绝之法有千百种，吴家小郞对你痴心一片，你却让他在大庭广众面前颜面尽失，情何以堪？”

    娇娜脸色苍白，倔强地道：“我这人就这样，喜欢的就爱，讨厌的就一脚踢开，我才不像你们这些读书人，一肚子弯弯肠子，深沉虚伪，假仁假义，还自称君子呢。”

    宁采臣哈哈大笑：“你理解错了，君子之道可不是天真楞直，只有读傻书的人才会痴呆木讷，任人欺负，那不是君子，而是傻子；君子如玉，谦而不卑，善而不愚，勇而不莽；这就是胡庄主要请我教诲你的地方……你这般率直鲁莽的性格出到外面，不知要吃多少亏！”

    娇娜恶狠狠盯着他：“将来我吃多少亏不关你事，我只知道我很讨厌你，要打断你的腿，丢到野外喂野狗吃。”

    宁采臣正视她的目光，毫无惧色：“我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再还回给你，我无怨言。”

    “你！”

    娇娜右前肢五指叉到宁采臣的脖子上，终是无法下手，狠狠一跺脚，转身气冲冲离去。

    小菊赶紧跟上，经过宁采臣身边，翻出一个白眼：“自小到大，你是第一个敢如此顶撞小姐的人，你有种！但我很明白地告诉你，你死定了！”

    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笑声，小跑着去追小姐了。

    他们走后，宁采臣耸然发现自己后背湿漉漉一片，出了身冷汗，环视左右，众狐狸竟然全跑光了，偌大的厅堂只剩他一个人。

    他见厅中还有一满桌的饭菜好端端地摆着，胃口大开，大步过去坐下，大块吃肉，大口吃饭。

    “……哎，俗话说祸从口出，我枉作口舌之争，得罪了女主，日后日子就难熬了。”

    想到这点，宁采臣皱起了眉毛。但片刻就坦然了：既来之，则安之，身后还有胡庄主撑腰呢，料娇娜不敢胡来。

    ……

    “小姐，此人倒真有些胆色，当面拂逆于你，还有那么好的胃口。”

    “哼哼，再有胆色，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书生。”

    “说也奇怪，他一介书生如何能跑到云岭深山中来。”

    “当今朝廷重武废文，大肆缉捕文人书生，也许他是被官府追捕，慌不择路逃进来的。前些日子，不是看见有好些书生倒毙在荒山小道上，被野兽吞食的吗？这宁采臣命好，碰到了我……走啦，看见他这副饿死鬼吃相就讨厌，还是个秀才呢，吃肉都不吐骨头的。哼哼，吃吧吃吧，今晚都要你吐出来！”

    声消人去，再无声息。

    宁采臣却浑然不知，埋头大吃，已经吃到第三碗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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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正气

﻿    “近一年来，种种人事遭遇，如同做了场梦，只是这梦，也忒荒诞离奇了些，比电影都惊险……”

    月上中天，大放光华，宁采臣如玉的脸庞上，更显光润。他端坐在床上，静静想着这段时期的奇幻际遇。纵然这些际遇十分骇人，几番历险，死里逃生，但宁采臣回想起来，内心却一片平静，波澜不起。因为无论前世今生，他都心智坚定，习惯安坐静思，只往床上一坐，轻易就能定性入心，正是他的优势长处所在。

    至于广寒道人看破他有书生意气，好管闲事，修行多羁绊，却是另一番道理，属于性格上的问题。

    “嘿，倒有模有样的！”

    庭院外有人发出哂笑声，声音飘渺，不是凡人感官所能听闻得到的。

    “啧啧，如此翩翩公子，在俗世里不知要迷死多少美女小姐，咯咯！只怕我变身过于恐怖，会活活把他吓死！那在爹爹面前就不好交代了，我要把握好分寸才行……”

    “这家胡姓狐狸精对我不错，但毕竟都是狐狸成精，不是人类，我不可能长久居留此地。看来这段时间要抓紧把获得的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炼化了，看看有什么效果作用，日后行走生活，便多了几分依仗。关于师傅临终所赋予的雷煞剑丸，不知是甚东西，没入体内，没有丝毫感觉……”

    忽地一阵风来，乌云闭月，宁采臣心中警觉，立刻张开眼睛。房间霎时变得阴森，阴风阵阵，有呜咽之声。

    宁采臣心思玲珑，也不畏惧，大喝：“何方妖物，装神弄鬼，速速现身！”

    “哈哈，好大口气，死到临头嘴巴倒挺硬的。”

    冷笑声中，一个口嘴漆黑，面色惨白的高大女鬼现身出来，身高丈余，俯身上来盯着宁采臣，就像盯着一盘肉食，长长的舌头伸出，嘿嘿怪笑。

    宁采臣心惊，他本以为现身的会是前来胡闹撒气的娇娜，谁知女鬼狰狞，完全不是哪回事。

    “你是什么鬼怪？夜深来此，将欲何为？”

    虽然心惊，但宁采臣并不显慌乱。

    女鬼鄙夷地注视着他：“书生迂腐至此，真是可笑可怜。”

    宁采臣见她身形飘忽，虚幻不实，形体奇特，地上没有影子，心想这次真的是遇上鬼魂了。上次那披上画皮的山魈精，却是有实质肢体的妖孽。相比之下，鬼魂比较容易对付。书籍经典上多有论述：鬼魂属阴，惧怕刚阳之气，一旦被强大的血气冲击，便会魂飞魄散，连轮回都无法进入了。

    “胆怯则气弱，它就能乘虚而入，上身杀人。因此我决不能退缩惊慌。若对方是娇娜作怪，就不会真下手害我；若是外面妖孽侵入，我只与她对峙片刻，胡庄主等就会来救援。”

    想通这层，宁采臣扬眉张目，傲然站立起来：“我熟读圣贤书，刚正不阿，有正气，尔等邪妖外道岂能害我？”

    这一站，大义凛然，他前身为执法者，自有一种威仪表现。女鬼登时看见其脑后袅袅散发出三丝洁白的气息，虽然不甚强大，稀薄不堪，却色泽纯正，不掺半点杂质。

    被那白气一冲，女鬼脸色剧变，猛然退开去，再不敢靠近宁采臣三步之内。

    宁采臣见状大喜，知道有戏，看样子自己就能把对方搞定。他得势不饶人，大步跨上前，喝声如雷：“鬼魂速速伏诛！”

    这一喝，气势更盛，脑后肉眼不可见的白色气息荧荧闪亮，竟激发出光华来。

    “啊！”

    女鬼凄厉惨叫，夺门而出，转眼不知所踪。

    如此轻易就吓退了貌似恐怖的女鬼，宁采臣反而有点懵懂了，摸摸下巴，眼光闪烁，似乎想到了某些奇妙的事情，怔怔出神。

    胡庄另一个庭院边上的房间中，娇娜本来正端坐在床，这时忽然一口鲜血喷出，血溅五步，触目惊心。她面容一片煞白，好一会才涩声道：“正气！竟然是传闻中的正气！这，这怎么可能，纵然读书破万卷的书生都无法凝聚到一丝正气，他竟有三丝之多，到底是怎么回事……”

    娇娜满脸不可置信。

    “……可恶，我这阴神境界，被他一冲，至少损害了十年苦修；好在只是使用了魂魄变身，没有用真身，否则伤害更重……宁采臣，你真得太可恨了……”

    “小姐，小姐你在吗？”

    门外传来了小菊的低声呼唤。

    娇娜平息内心，把血迹抹去，然后开门。

    小菊闪进来，嘻嘻笑道：“刚才那臭书生房中有大动静，莫非小姐开始行动，像以前赶走那些臭先生一样，变鬼去吓他了？”

    娇娜吃了大亏，脸色不大自然，道：“我才不和他一般见识……而且现在老爹重视于他，如果我把他吓坏了，老爹定然要重罚我。”

    “咦，这就奇怪了，我明明听到他大呼小叫的，连老爷都被惊动了……”小菊有些茫然，她没想到一向快意恩仇的小姐会说谎。

    “有什么奇怪的，那个人本就神经大条……老爹去看他了？。”

    “嗯，不过臭书生什么都没说，居然找个很蹩脚的借口，说是做了噩梦，所以大声呼叫。”

    “老爹态度如何？”

    “老爷却相信，宽慰几句就回房了。”

    娇娜哦了声，淡淡道：“也许他真的是做噩梦吧，他现在可是和我们这些狐狸精住在一块，任谁都不会踏实。”

    小菊笑道：“看他文质彬彬的，无法想象他敢任当小姐老师。”

    “话不能这么说，以前听老爹讲，读书人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却有个别书生能做到不拘泥于书本，读书破万卷，从上古圣贤言论中修习意气胆色，有正气，是我们妖族的克星，不可小觑。”

    娇娜想起那三丝可怕的白气，语气不由自主凝重起来。

    小菊古怪地望着她：“小姐，你怎么帮他说话了？”

    娇娜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掩饰地咳了声：“晚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吧，我要修炼做功课了。”

    小菊无暇多想，退了出去。

    娇娜坐回床上，双手摆出个古怪的姿势，闭目调息养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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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雷劫之忧

﻿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宁采臣还来不及吟结句，窗外就传来小菊的冷嘲热讽：“你知个屁！知不知道太阳已经晒到屁股了，还不快起来，我家老爷叫你到厅堂吃早饭。”

    过不多久，装扮整齐的宁采臣走出门，拱手道：“抱歉，昨晚做了场噩梦，因此睡过头了。”

    小菊嘴一撇，拔脚就走。

    来到厅堂，胡翁娇娜皆在，厅中摆开个小桌，桌上摆着丰富的点心粥菜。胡翁起身笑道：“宁先生来了，快坐过来吃早饭。”

    他朝娇娜一瞪眼，娇娜很不情愿地站立起来施礼：“先生早。”声音含糊，眼睛与宁采臣的目光相触，想起昨晚的遭遇，竟莫名感到一阵畏惧，赶紧垂下眼皮。

    “奇怪！我见到他，怎么像老鼠见到猫，心不由己就产生了惧意？难道被他正气一冲，魂识就被烙上了印记？”

    正气凛然，乃是天地间至大至刚、最奇特的一种气息。它与道法无关，传闻只有读书破万卷、又不拘泥古板的书生才有机会炼化凝聚，拥有一丝一息。

    上古圣贤，是有大智慧高品德之人。他们著书立说，一字一句尽为心血凝聚，处处彰显风骨气节。流传千古，和武功秘笈、道法经典一样，都是一种传承。

    修炼武功道法，可强身健体，可克敌制胜；而正气练就，则能达到万邪不侵的化境。比起武功道法的功用，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正气之存在，虚无缥缈，高深莫测，非常人所能获得，于是修炼之法渐渐式微，天下读书人虽多，但多是痴人：或只想书中功名录，或只为书中颜如玉，不懂拓展意会。因此读书破万卷的书生多矣，而炼化拥有正气者万中无一。

    宁采臣是个异数。

    他所继承的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正有三丝不含杂质的正气，虽然暂时气势微弱，但对付寻常妖物绰绰有余。正气激发，邪魔退避三舍。

    娇娜修炼已有两百多年，她天资骄人，短短时间内竟修炼到了一般要五百年才能凝聚的金丹关头。妖族结丹得道，可化人形，但此过程需经历雷劫，是修道路上的第一道难关。这是因为妖精天生缺乏刚阳，变化人形时需要渡雷劫，从而在雷劫过程中获得足够的精刚阳气，塑造人身。

    她昨晚本想恶作剧一次，吓吓宁采臣，孰料反而被正气冲伤，损失了十年苦功。更严重的是魂魄自此有了恐惧的印记，一与宁采臣目光对视就不由自主害怕。

    但对这些，宁采臣一无所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身怀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正气，只是模糊猜测到，昨晚吓退鬼魂的原因，与继承的圣贤的精气力神大有关系。

    “宁公子，客房鄙陋，床铺粗简，昨晚你没有睡好吧？”

    胡翁笑吟吟，目光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身边的娇娜。

    “老爹目光如炬，他一定知道昨晚是我搞的鬼了，却照顾我面子，故作不知，不在外人面前训斥我……那我是否该把真相告诉他？”

    娇娜有心事，食之无味。

    宁采臣呵呵一笑：“除了做场恶梦，其他都很好，庄主客气了。”

    “那我就放心了……嗯，你准备如何给小女授课？”

    宁采臣沉吟片刻，道：“我想一天授课一次，一次一个时辰，都安排在上午，你们看如何？”

    “好！”

    “不好！”

    两把声音同时响起，胡翁一瞪娇娜，娇娜就撅起了嘴，却不敢再明言反对了。

    “书房我已叫人安排妥当，从今天起，先生就在那给小女授课吧。”

    吃完早饭，胡翁叫小菊先带宁采臣去书房，他却留娇娜下来，说要叮嘱她一点规矩——想必是怕娇娜不尊师重道，胡闹课堂。

    宁采臣离开后，胡翁忽然换上一副凝重的神情，重重一叹。

    “老爹，你怎么啦？在忧烦何事？”

    胡翁面露苦笑：“当然是担忧你的结丹大事……本来我们与吴家联姻，他们答应送那件乌盖伞作为嫁妆，正好为你结丹渡劫所用，可你……”

    娇娜不悦地打断道：“婚嫁之事，岂同买卖！就算我被雷劫劈死，也不愿卖身换物。”

    “好，好，都依你，我再也不逼你出嫁了……只是……”

    娇娜眼珠子骨碌骨碌转，胸有成竹道：“老爹莫焦虑，我修炼两百多年，修为岂是儿戏？十年前又获得那把天罡宝剑，至今炼化得七七八八了，对付雷劫不会有差错的。”

    “娜儿，你是家族上近千年来天赋最好的子孙，最有可能结成金丹，化出人身，我自然对你有信心。但这次得罪了吴家，只怕他们会从中作梗。”

    提到吴家，胡翁神色阴沉，目光闪烁不定。

    “他们敢！”娇娜头一仰，浑不在意。

    “凡人们可以父子反目，手足相残；我们狐妖同室操戈，互相攻击，不是更理所当然吗？虽然你的修为比吴家父子高，但届时你要应付雷劫，根本无力顾及，反会为人趁虚而入。”

    胡翁不敢大意，一一分说局势。原来和吴家比邻而居，互通声气；撕破脸后却成了与虎相伴，关系危险。

    娇娜冷笑道：“吴家如果真敢趁火打劫，做卑鄙小人，我纵然身陨，也要拉他们垫背！”

    “胡闹！”

    胡翁一拍桌子，动了真怒，把桌子都拍烂了：“我们妖族修炼，一百年开灵智，学人言，五百年渡过雷劫才可成人形，付出的比寻常人类修士多无数倍，岂能不更加珍惜？生死之事，怎可赌气！”

    娇娜见他动了真火，立即噤声，但乌溜溜的眼珠子一直打转，并未上心。

    胡翁语气稍缓，伸出手去抚mo女儿如缎子般柔顺的毛发，语重心长道：“雷劫之威，非同小可。我等妖族，即使修炼足够五百年，也难以一次性渡劫成功。娜儿，你资质出众，是家族的希望寄托，可千万不要做糊涂事。如果事有不济，就多修两百年，然后再渡劫，那样把握大多了。”

    娇娜听他语声殷切，莫名感动，乖巧地点头应承。

    胡翁道：“你快去上课吧，莫要宁先生久等。”

    娇娜嘟嘟嘴，转身而去。关于宁采臣身怀正气的事情，她终是没有说出来，以免老爹担忧，只打算摸清对方底细，再作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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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请叫我先生

﻿    书房颇宽，挂有三幅山水。左右面墙根排开两座书架，架上书本琳琅满目，藏书竟有数百之巨，经史子集，一概齐全。

    ——宁采臣以前也有一个专用书房，几代传承，藏书刚好三百。与胡庄的藏书相比，数量上逊色不少。

    宁采臣目光一扫，看见书架上的书籍大都为当代印刷出品，另有一部分是手抄本，至于善本珍品，甚是少见。在这一点上，这里的藏书却没有什么价值。

    读书人对于藏书，很是讲究，追求古籍旧本，非善本珍本不予收藏，孤本则是梦寐以求的镇斋宝贝，不惜一掷千金求购。

    一方面，古籍可看作为古董，具有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书本流传，每经历改朝换代，世事变迁，版本往往出现偏差，或增或删，不复本来面目。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有些文章道理，即使只换了一个字，意思都会大大改变。所以越古老的版本，就越能体会原著者的精神面貌。

    例如宁采臣得到圣贤孟子“以笔传神”的那篇《浩然养气诀》，最后至关重要的一段在后世流传的版本里一字不存，不知被出于什么目的删除掉了。没有了这一段，这篇文章就无法圆满，就算后人熟读谨记，领悟上都已失真。

    宁采臣在书架边上缓缓移动着，伸出手指去抚mo一本本熟读于心的书籍，内心百感交集：在焚书令的镇压清洗下，外面的世界想再要找到这么多的书本，只怕很难了……

    小菊站在门外，冷冷注意着他的动作表情，不禁腹诽起来：百无一用是书生，朝廷说取消文举功名就取消，一句话的事。什么丞相大臣敢不同意，一刀就剁了。可知就算满腹诗书也是无用，老爷不知哪根筋搭错线，要强逼小姐读书。有这时间，不如多修炼功法……

    “小菊，你在发什么呆？莫非看见美公子，动了凡心？”

    娇娜不知何时来到小菊身后，突然发话，吓了小菊一跳。

    小菊啐声道：“小姐，你乱说什么？我嫁鸡嫁狗也不嫁穷酸书生！”

    “咯咯，连‘嫁’字都出口了，看来真动了凡心！”

    “小姐你又戏弄人家了……”小菊面孔发红，伸出前肢去胳肢娇娜腋下，两狐狸闹成一团。

    “咳！既然来了，还不快点进来听课！”

    宁采臣面色一沉，在屋里喝道。

    娇娜嘴一撇，迈进屋子，大咧咧坐下来，抱肢翘腿，双眼望屋顶，装作没有把宁采臣放在眼里的样子，事实上是怕和宁采臣对视，内心畏惧。

    啪！

    宁采臣手里不知从哪弄来一把戒尺，大力拍打在书桌上：“顽女无礼，面见先生，还不快快端正体貌！”

    娇娜吓了一跳，蹦跳起来，指着宁采臣：“你……”小菊则叉腰挺胸站过来，只等小姐发话或动手，它立刻就上来助拳。

    “我什么？我是你先生，请你叫我先生！”

    宁采臣毫不畏惧，知道要想娇娜安分守己地上课，第一堂课的威严必不可少。气势一弱，那它就打心眼看不起自己，以后再没得治了。

    “要我叫你做先生，你做梦？”

    娇娜气呼呼的，不甘示弱。

    宁采臣哈哈一笑：“你不叫，我就打你手板；再不叫，就打你屁股！”

    “你敢！”

    娇娜真的恼怒了，双眼冒出凶光。小菊呲牙咧嘴，张牙舞爪，简直要生咬下宁采臣一块肉。

    “我如何不敢？我为先生，你是学生；先生教育学生，天公地义。学生不听讲，不遵教化，我就要行使戒罚，就算胡庄主在此，也会赞同。”

    “赞同个屁！”

    小菊按捺不住了，扬起爪子扑来，要给宁采臣一个下马威，替小姐出气。

    “小菊你敢！”

    宁采臣张眉怒目，一声暴喝，犹如晴天一道霹雳，脑后三丝正气激发，一股无形的气势徒然而生。

    娇娜看见，两股战战，心惊肉跳，眼中凶光即时消逝。而小菊修为甚浅，没有达到阴神境界，无法看到那三道正气，但空气里的气势威压却是实实在在能感受到的。威压如重锤，打在心口，小菊发出一声尖叫，什么都不顾了，抱头鼠窜，奔逃出去。

    “正气！竟然是万邪不侵的正气！”

    窗外发出不可置信的惊呼，正是胡翁。它担心宁采臣镇不住娇娜主仆，无法正常授课，落得像前三任先生那般下场，便偷偷过来，在窗外监管，孰料竟目睹到宁采臣激发出正气，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娇娜主仆威慑住。要不是宁采臣修为还浅，正气威慑的范围不大，就算它呆在屋外都要受到打击波及。

    宁采臣这一吼的效果，甚至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他本想用声势镇住小菊，使其不敢妄为。哪知竟吓得它落荒而逃。

    一吼吓跑了个狐狸精！

    昨晚，也是这么一吼，惊退了那个凶恶的鬼魂……

    这种神秘的力量，应该都源自圣贤孟子遗留给他的精气力神。那么，这份精气力神与道门释教的道术法力相比，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气凝聚，可得意志力量，名曰：仁者弘毅……”

    宁采臣忽然想起《浩然养气诀》里的一句话：“难道，难道儒家也是有功法传承的，就和道门释教一样？而不是只会空口讲大道理，掉书袋子。”

    他心里又是震惊，又是欢喜。

    窗外的胡翁震惊之余，只得畏惧：妖怪一族，一百年开灵智学语言，五百年结丹得道化人形，种种艰辛苦难，难以言表。那正气，却是妖族的天生相克之物，一旦撞上，就犹如火碰上水，很快会被克灭掉。

    “靠自身苦读钻研修炼得到正气的书生，万中无一；莫非其是得到了‘以笔传神’，圣人传承？他落难跑到深山里来，是何缘由？昨晚娜儿作怪，想必就是吃了个哑巴亏，知难而退了……孺子可怕呀！”

    胡翁望着宁采臣，面色变幻不定。

    “此人是我们妖族天敌，一旦成长起来，影响难以估计，是否要告知族人，想办法把他除去……不行，现在情况不明，万不可轻举妄动，水能覆舟，也能载舟，也许，眼下此子，还能帮我胡家渡过难关呢……”

    只一呼吸间，胡翁念头转了好几道，真不愧是老狐狸。它安定情绪，看里面宁采臣已散去正气，恢复正常，便干咳一声，走进了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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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正气奥秘

﻿    “娜儿，谁让你胡闹的？我早告诫过你，要对宁先生以礼相待，你倒好，胆大妄为，把宁先生吓坏了！”

    胡翁一进来，劈头就是一顿斥责。

    娇娜眼睛睁得大大的，可怜巴巴地望着爹爹，似乎在问：老爹，你是否老花眼了，被吓坏的人是我，我都要被吓成个鹌鹑样了……

    胡翁完全无视她的目光，转身对宁采臣作揖：“小女顽劣，惊吓到了先生，老朽深表歉意。”

    宁采臣忍住笑，道：“无妨。只要她知错能改，我是不会责怪的，她年纪还小。”

    娇娜差点吐血。

    胡翁又道：“娜儿，你先出去，我有话与先生说。”

    娇娜好像得到了特赦令，飞一般溜出去，去看望小菊了。刚才宁采臣雷霆一喝，气势逼人，气弱心怯者连胆都会被喝破，小菊修为低浅，伤害难免。

    胡翁请宁采臣坐下，眼珠子一转，问：“刚才先生一喝，隐隐有雷霆之威，莫非先生学过释教的佛功：狮子吼？”

    宁采臣微笑回答：“哪有？我一介书生，从未学过道术佛功。前些日子曾想拜师学道来着，但因为资质太差，无法入门。”

    胡翁哦了声：“是怎么回事？”

    宁采臣略一沉吟，也不隐瞒，把归隐归藏山，遇到山魈作怪，后得到广寒道人搭救等一干事情来由全部说了出来，只跳过了“以笔传神”那段。那是他心中的秘密，不愿轻易告诉别人，更何况面前这只老狐狸精。

    胡翁听得入神，心想：看来他并未得到圣贤传承，三丝正气却是自主修炼得到的，怪不得气息微弱。这种事虽然稀罕，但并非没有……

    它感叹一声，忽然纳头就拜。

    宁采臣吃惊不小，连忙去扶：“胡庄主，你这是做什么？”

    胡翁稳拜如山，宁采臣却扶它不动。

    胡翁沉声道：“这一拜，首先是为小女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先生。”

    宁采臣笑道：“胡庄主快快请起，娇娜只是贪玩爱闹，并未有太恶劣的行为，我可半点都没放在心上。况且我现在借居府上，如何能受庄主一拜？”

    胡翁站立起来，可等宁采臣刚松口气，它又直愣愣拜了下来。

    宁采臣连忙跳开：“庄主，你这是……”

    “这是第二拜，我请求宁先生帮胡家一个忙。如果先生答应，胡家没齿难忘，必有厚报。”

    宁采臣皱起眉毛，疑惑地说：“我只是个文弱书生，有什么本事帮到你们？”

    胡翁道：“先生过谦了。你身怀正气，有仁者弘毅意志，非我等妖族所能抗衡的。”

    “正气？”

    宁采臣脱口惊呼。他饱读诗书，经常接触到这个“词汇”，以为只是一个抽象的形容词，没想到世间真得存在这种气息。

    “不错。儒家中人，书生无数，修炼的仁者弘毅意志就是由正气支撑起来的。怎么，你不知道？”

    宁采臣面露古怪，老实承认：“我真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身怀正气。”

    胡翁一怔：“这也难怪……儒家的功法传承，是早就断了的。看来你是有大机运，无意中修炼出了正气。”

    宁采臣暗道：我是有大机运，但这正气却是圣贤传上身的……问：“庄主，似乎你很了解个中情况。”

    胡翁微笑道：“我一个活近三百年的老狐狸，自然见闻广阔些……”

    “哦！那这正气是怎么回事？庄主可否给小子分说分说，我很想了解这方面内容。”宁采臣迫不及待地追问。

    “嗯！正气是儒家功法里很重要的一种力量，具有万邪不侵的作用。但这种力量十分难得，传说只有读书破万卷，又不拘泥古板的读书人才能获到。一般来说，正气只能防身，不能主动攻击，符合‘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大教条原则。至于是否存在其他境界作用，我就不大清楚了。”

    “原来如此！”

    宁采臣恍然大悟，怪不得可以逼退鬼魂与狐狸精，原来都是“正气”的作用。

    “呵呵，不过正气的作用效果有其局限弊端性。比如说，有个人用拳头打你，你的正气是没有保护作用的；同理，道门释教的人用法术攻击你，你的正气同样无用。”

    胡翁见他面露喜色，当即泼一盆冷水下来。

    “啊！原来如此……”

    宁采臣面露苦笑，第二个“原来如此”说得苦涩之极。怪不得这门功法传承断了，如此有限制又难得的力量，谁愿意去修炼？

    “那么，我能帮你们做什么呢？”

    胡翁叹了口气：“正气作用虽然有限，却是我们妖族的克星，一旦激发，妖邪退避三舍。昨日胡家与吴家的矛盾纠纷，先生是看在眼里的了。届时如果吴家对我们胡家不利，我请求先生出手相助。”

    “原来如此！”

    宁采臣呵呵一笑，随即正色地说：“君子之道：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娇娜于我有救命之恩；庄主于我，有收容之惠。胡家对我有恩有惠，只要能帮忙的，我宁采臣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胡翁大喜过望，心想果然没有看错人，有宁采臣相助，娇娜渡劫时就算吴家发难，他们也难过“正气”这一关。他心情大好，笑道：“先生高义！嗯，你的正气力量对娇娜有莫大威慑力，量她以后都不敢胡闹了，只能乖乖听课。我也就放心把她交付给先生了，严师出高徒，请先生不用留情。”

    宁采臣心里暗想：前世管教犯人无数，不管多凶神恶煞的犯人，在我手底都得服服帖帖；现在有正气做靠山，调教一只小狐狸，我有的是手段。

    他脸上笑意灿烂，道：“子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即使娇娜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她只顾嬉戏，无心学业，我一样会严惩斥责的。”

    “如此甚好。我只得她一个女儿，自幼宠溺过度，养成那般骄横无礼的性子。在深山家里倒好，出到外面，不知要得罪多少人，惹下多少祸根。正要先生好好磨砺，替我下手管教，好让她戒除莽撞胡闹的坏习惯。此事我另有重谢！”

    宁采臣淡淡一笑，并未把其许诺的“重谢”放在心上，淡然道：“庄主见外了！嗯，时候还早，麻烦庄主去叫小姐回来，我要开始授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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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调教娇娜

﻿    就此，宁采臣在胡家居住了下来，读书授课，过上一种逍遥自在的生活——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先生，我们修炼之士，是不能随便认师傅的……”

    啪！

    戒尺拍打在书桌上，宁采臣板着脸，说：“专心点，不得顾左右而言他！”

    …………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先生，这是什么大任呀，简直比我修炼的道法还辛苦，不接也罢……哎哟，你怎么敲我的头，不是说好只打手心的吗？”

    ………………

    平心而论，娇娜的确聪慧过人，许多文章道理，一教就会。只是它天生有一种顽童的性格气质，时常会冒出一些古灵精怪的想法念头，让人哭笑不得。

    但总体上说，宁采臣与她，这一人一狐的奇特师生关系，相处得还算融洽。也许那天之后，胡翁给娇娜开了“特别思想教育课”；也许娇娜真的很忌惮宁采臣的正气。反正她在课堂上表现出了足够的乖巧听话。

    至于小菊，它现在看见宁采臣就扭头走，即使被迫要和宁采臣打交道，也是垂头低脸，大气都不敢喘。蕴含正气的雷霆一喝，几乎把它的魂都震散了。

    ——胡庄里居住的狐狸精除了胡翁父女，只有两个修炼刚过百年的小狐狸精做仆从，一只是小菊，另一只叫小香；不知是否是小菊在小香面前说了什么，那小香见着宁采臣，也是低着头，低声下气的。

    给一只狐狸上课——给一只修炼了两百多年、性情脾气却如十来岁女孩般的女狐狸精讲文章道理——这种感觉很特别。

    有时候宁采臣想着想着就会发笑——

    “先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此话的意思是说：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要表现出一种‘宽恕’之道，待人如待己。”

    娇娜嘟起了嘴：“这是什么道理……不对呀，平时吃鸡，我最讨厌吃鸡屁股了，便都塞给小菊吃，她可吃得津津有味呢！”

    在她身边磨墨的小菊咕声吞口口水，悄悄说：“小姐，其实我也很讨厌吃鸡屁股！”

    “啊，那为什么每次你吃都得屁渣子都不剩？”

    小菊苦着脸道：“你次次都是夹起来直接塞进我嘴巴里，我能不吃吗？”

    “哦，这样呀，委屈你了……那下次我塞给小香吃好了，它肯定爱吃。”

    …………

    “先生，为什么你每天晚上都会在庭院里走来走去，望一会天，又看一会花呢？”

    “那叫‘观花赏月’，是读书人的一种雅兴！”

    “就和我们修炼时打坐默念的形式一样？”

    “不错！”

    “怪不得你没脱衣服。”

    “脱衣服？什么意思？”宁采臣好奇问道。

    “小菊和我说，你东张西望的是想找地方方便，我就悄悄跟在后面看咯，可跟了几个晚上，什么都没看到……”

    “小菊！”宁采臣脸色一沉。

    “咳咳，我早上吃错东西，要去方便一下。”小菊马上找借口溜出去了，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在小姐面前绝不说宁采臣的是非，实在太危险了。

    ……

    慢慢地，宁采臣开始喜欢上了这种生活：上午授课，下午游山，晚上阅读，悠然自在。一有闲暇机会，便修炼《浩然养气诀》。胡翁说正气力量只能对付妖邪，有局限性。但即使如此，这正气也非同一般。有它防身，至少不会像王复那般被妖魅蛊惑，死于非命。

    其实在他修炼之时，娇娜曾变化出阴神魂识，数次来到他卧室外窥视。娇娜亲眼目睹，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宁采臣脑后的正气便由三数变成四数，而且颜色更精纯了。看得她心惊胆颤，心想：如果儒家功法和道法修炼一样，练气都是九重封顶，那宁采臣修炼的速度委实快得骇人。

    修炼道法，有三层境界：炼气、化念、阳神。

    炼气有九重，九气形成，凝聚突破后可化出神识念头；化念境界又分：开窍、出窍、阴神、结丹、道胎、元婴六期；元婴成熟才能达到“阳神”之境，长生不老，合乎天道自然，举手投足之间，天地力量为己所用，端是通天手段。

    至于妖魔鬼道，它们生于混沌，没有功法体系传承。要想学道法，就必须去寻，去求——当年齐天大圣乃万年石胎出世，天生异禀，一样要去找菩提老祖学道。

    娇娜修炼的功法叫：《归元功》，属于道门。这功法名字吓人，其实不过是道门的二流秘籍，记载的法门只到化念境界结丹期，后面就没有了。也就是说娇娜结丹成功的话，这本秘籍就失去了作用，需要去寻求更高级的法门来修炼道胎元婴。

    然而高级功法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道法修炼，讲究口口相传，正所谓“法不入六耳”。那些印刷版发行量成千上万的，大都为伪作，或残本，或修改本。另外修炼功法还讲究五行灵根对应，根本不会出现“一人练尽天下法门”的全能神迹，而灵根肤浅的人，更是连道法的门都挨不到。

    比如说宁采臣——不是每一个穿越者，都能成仙成圣的！

    所幸天无绝人之路，宁采臣却继承了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得到儒家的功法传承。正气在身，妖邪不侵。蛮横如娇娜这等狐狸精，也只能乖乖听话，不敢招惹。

    看到宁采臣的正气突破出现第四丝后，娇娜就不敢再发动阴神去偷窥宁采臣了，害怕魂识受到冲击伤害。

    此后，它在课堂上表现得更加优秀，功课甚至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同时，经过两个多月的接触，娇娜发现宁采臣和以往的先生不同，他不呆、不酸、更不是那种方方正正、棱角刺人、礼法严厉的所谓“正人君子”。他谈吐风趣，严正而不严肃，还时不时讲一些新奇故事。

    娇娜渐渐觉得，听宁采臣讲课，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就连小菊，对宁采臣的印象也慢慢改观。至少，面对他时，不再战战兢兢，双腿抖糠。

    这一年的寒冬终于来临，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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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相求

﻿    大雪纷扬，片片如鹅毛般，一夜之间就让胡家所有屋顶变成了“白头”。

    天气寒冷，宁采臣甚至穿上了两件裘衣才敢出门。路经中门庭院时，见到娇娜和小菊小香，三只活泼的狐狸精在玩雪。捏成一个个硕大的雪球，你掷我，我扔你，玩得不亦乐乎。欢笑的笑声撒开来，就像三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在做着游戏。

    宁采臣静静地注视着它们灵巧的身影，眼内全是笑意，心中感到一片温馨。命运弄人，让他穿越重生，却成为一名生不逢时的书生，就连读书，都是一种罪名，要躲着掖着——别人穿越，张口一句“唐诗”就能成为“才子”，他要是吟诗被官府抓到，命都保不住。好在，他遇到了一家和善的狐狸精，这两个月才能过上安稳平静的生活。

    “先生，快来帮我！小菊小香两个耍赖，联合打我一个！”

    娇娜望见到宁采臣，一路欢跑过来。她现在对宁采臣，完全没有了初时的鄙视，以及忌惮，反而产生了几分亲切感。

    宁采臣微微一笑：“我可没空，要到后山赏雪去。”

    “赏雪？雪有什么好赏呀，雪是用来玩的！”

    娇娜撅起嘴，嗤之以鼻。

    宁采臣不和她辩论，转身离去，才走出两步，砰的，一个大雪团从背后疾飞而来，准确地砸中他后脖背，雪花飞散，落了一地。

    宁采臣猛然转身，扮装恼火的样子要去抓“罪魁祸首”，三只小狐狸早已嘻哈笑着一哄而散，根本不知谁是偷袭者。

    宁采臣晒然一笑，拍落肩上的雪花，举步出庄，径直往后山走去——

    胡庄所处的地理位置颇是精巧，刚好在一座大谷口边上，依山傍水，树木郁郁，终年有缕缕白气缭绕，颇有几分洞天福地的气派。

    庄后有一条碎石小道，直通后山。

    平时宁采臣吃完午饭，便经常出来，沿着小道步上后山，眺望无尽山峦，观赏风景变化，感悟人生道理——读书人对于自然景观总是有着非比寻常的热爱。读万卷书，走万里路。书和路紧密联系，不可分开。

    这一条碎石小道，宁采臣熟悉得很，只是昨晚下了一场大雪，使得路面湿滑，不怎么好走。

    走到半山腰一个转角处，宁采臣忽然站定，有点疑惑地看着挡在前面的一只面如冠玉的狐狸。

    狐狸皮毛顺滑，一尘不染，人立着，高帽大衣，装束甚是文雅。

    对于这只狐狸精，宁采臣依稀有印象，认得它是那天向娇娜提亲的吴小郞！

    “如果没认错，阁下就是南岭的吴家小郞吧！”宁采臣也不惊慌，淡淡问道。

    “先生记性真好。”

    “呵呵，吴家小郞丰采盛朗，我当然有印象。你站在此处，是专门在等我吗？”

    吴小郞恭声回答：“正是！”

    这下宁采臣疑惑了，搞不清楚对方要做什么。吴家和胡家有矛盾，有纷争，找他一个外人做什么？略一沉吟，试问：“不知有何贵干？”

    吴小郞沉声道：“我恳请先生帮一个忙。”

    “帮忙？”宁采臣一头雾水，这些狐狸精怎么都要找自己帮忙？

    “嗯，我对娇娜妹子痴心一片，朝思夜想，废寝忘食，很想见她一面，可经过上次提亲事件后，她就避我不见，再不肯和我见面了……听闻娇娜妹子很听先生的话，所以我想请先生出面，帮忙约她出来，我有很重要的话和她分说。”

    “这个……”

    宁采臣迟疑了，片刻道：“这个恐怕我无能为力，你和她之间属于男女私情，我一个外人委实不好插手。”

    吴小郞双爪一捧，变戏法般端出一大盘黄澄澄的金锭子：“君子成人之美，望先生不要拒绝。如果先生答应帮忙，不管事成与否，这盘金子都属于你。”

    宁采臣仰天大笑：“小郞用情精深，真是感人。如果娇娜对小郞有意，两情相悦，那我自然不说二话，尽力撮合你们。不过眼下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却不愿做这等无用功。不说一盘金子，就是一座金山堆在我面前，此事也答应不来。”

    吴小郞脸色顿时黯然。

    宁采臣劝解道：“小郞，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独恋一枝花？感情之事，是万万不能强求的。”

    “哼，你管得太多了！”

    吴小郞说变脸就变脸，语气一下子变冷：“告辞！”转身拂袖扬长而去。看来它刚才有事相求才会做出一副诚恳嘴脸，真是深谙变色龙之道。

    “咯咯，先生吃瘪了。”笑声娇美，娇娜从路边溜了出来，一身洁白与雪花浑然一色，貌似一早就潜伏在旁边的了。

    宁采臣毫不在意，微笑道：“小郞对你痴心一片，为何你不肯见它一面？”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就是要它死心，不要再存在妄想。倒是先生你，这么大盘的金子摆在眼前也不动心，真是难得。”

    宁采臣眼珠子一转，嬉笑道：“我是怕答应了它，回来和你一说就被赶出胡庄了。”

    “切，你有正气在身，我哪敢赶你。”

    “啊，那如果没有正气，你就会赶我走了？”

    “我才不赶你，我要打你！从开课至今，你一共敲了我六次头，打了十八次手心，另外，还有两次屁股。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总有一天要连本带利讨还回来，哼哼！”

    宁采臣听她说得有趣，大笑起来。片刻正色道：“不过我看小郞面色凝重，似乎真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和你说，你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现在吴胡两家情况微妙，你和它走近走近，或能有转机。”

    “不要再说此事了，哼！”娇娜脸色阴沉，似乎被触到了忌讳，几个跳纵，下山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宁采臣感叹一声，无心赏雪了，沿着来路回庄去。

    …………

    “小郞，这下你死心了吧。听我的，按照计划行事，等娇娜开春渡劫，我们就发难，把他们全擒拿住，届时你想怎样就怎样……胡家敬酒不吃吃罚酒，就不要怪我们翻脸无情。”

    “爹，我们在娇娜渡劫的紧要关头突然发难，她会出大岔子的，甚至会被雷劫劈死……”

    “混账，不争气的小子，我吴老郞有你这么一个窝囊的儿子，简直是家门不幸。这也怕，那也怕，你这辈子都没有希望得到娇娜！”

    “我……好吧，一切由你和大哥做主……”

    “小郞，你放心，我们会选好袭击时机的，到时保证给你一个完完整整的娇娜妹子……”

    “谢谢爹兄成全。嗯，胡家那个新来的先生竟敢在言语上消遣我，等胡家破灭，我要亲自把这个废物穷酸书生撕咬成碎片，方解心头之恨！”

    彤云四合，雪，又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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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春雷响

﻿    屋外大雪纷飞，屋内却温暖如春。

    一只三尺宽长的黄铜兽头火盆中放满了一块块拳头般大的油墨炭，这种炭材质优良，燃着起来不会散发出熏人的油烟，还能产生一种淡淡的香味，是朱门豪族的过冬最爱，一斤炭能卖到十两银子，要知道十两银子几乎能让普通百姓生活一个月了。

    胡翁一家，乃狐狸精，从不去做经营生意，但它们衣食住行却如同贵族一般。因为胡翁有一手“小鬼搬运”的道法神通，资源短缺时便作起法术，驱使两只青面小鬼出山，专门挑地主大宅下手，把粮食肉食、钱财布匹等生活消耗品席卷一空，搬回庄中使用。每搬运一趟，就够半年家用，十分便利。

    至于家中无端失窃的地主们，无不心中惶惶，认定是闹鬼，纷纷重酬请来和尚道士作法驱邪，以保家宅平安。但那些和尚道士，基本属于神棍性质，哪里发现得出端倪，只是装模作样舞弄一番了事。

    “宁先生，我知道的道法情况就是这些了，境界之上，别有天地，已不是老朽这等层次所能了解到的。”

    胡翁喝着茶，慢悠悠道。

    在这个漫长的冬天，大雪封山，宁采臣出门的次数少了，除了授课、读书外，就经常和胡翁坐在一块喝茶，听对方谈论修道之事，说种种无法想象的奇见异闻，听得津津有味。常言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宁采臣大有茅塞顿开之感，如今的他虽然不是道门中人，对道门中事却颇有了解。

    “原来师父并不像我看到的那么厉害，那晚听狼山双雄说，师父只有练气五重的修为，远远没有达到化念境界……不对，为什么他的符箓那么猛？”

    宁采臣消化着种种信息，心里产生一个疑问，便问了出来。

    胡翁呵呵一笑：“广寒道人修炼的是崂山符法，这门符法有化腐朽为神奇的神通，符箓五花八门，各有功用。只要能驱使厉害的符箓，就能借助外力打败修为比自己高深许多的对手。那霹雳雷神符属于符咒，上面附有高等修士的法力，我猜想，起码是结丹期的法力。这样，一旦引爆，就威力惊人，阴神以下的人被炸到，不死也得重伤。”

    听了这个解释，宁采臣不禁恍然大悟，心想：可惜自己没有半点道法基础，符箓在手里宛如废纸，否则可以把师父遗留的符箓带走使用，那简直像凡人拥有了枪，底气十足。

    “宁先生，你师父死后，就没有遗留什么符箓法器给你吗？”

    “没有！他说我无法驱使，带法器符箓在身上，就像一个小孩带着满身金银乱跑，徒然招人算计。”

    胡翁叹了口气：“你师傅真是个仁义之人，可惜命丧宵小之手。”

    “叽叽，先生，讲故事的时间到了！”

    声音是娇娜的声音，躯体却是一只黄毛小鸟，小鸟眼睛活泼，长长的尾巴摇来摇去，动作十分稚趣。原来娇娜又施展出化念神通，把一缕念头潜入小鸟身上，从而控制了它的身体，让它飞过来传话。

    现在娇娜阴神期大成，她甚至可以把念头控制住大型的禽兽，比如虎豹之类。但对人就没有效果了，要达到金丹期才行。

    长冬寂寞无聊，娇娜也甚少出门，便缠着宁采臣讲故事打发时间。好在宁采臣前世见多识广，素材众多，故事一个个源源不断，临时做起了“故事大王”。娇娜听得如痴如醉。就连小菊小香两个，每次都坐过来听讲，俨然虔诚信徒。

    宁采臣向胡翁告辞，去到书房。三只小狐狸早就坐得端端正正，宁采臣的位置前放有一杯热气袅袅的香茶，是小狐狸们专门泡给“故事大王”润喉的上等龙井。

    宁采臣坐下来，也不多话，立即开讲，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这已经是他开讲的第十三个童话故事了，一本《安徒生》已被讲得七七八八。

    ……

    “先生，为什么你讲的这些故事，一说到王子与公主结婚，故事就结束了？”

    听完故事，娇娜还沉浸在王子和公主浪漫的故事情节之中，意犹未尽问起来。

    “为什么？”

    宁采臣皱起了眉头，他从未曾想过这个问题，思考片刻才道：“也许结婚后生活平淡，没有故事可讲了吧。”

    “怎么会没有故事？人与人结婚后会生宝宝啊，宝宝多可爱，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好故事。”娇娜大眼睛闪扑扑的。

    宁采臣哑然失笑。

    ……

    “先生，你什么时候结婚？我很想看看你结婚后有没有故事！”

    “咳，嗯，你问得太多了。”

    “我这是不耻下问哦，先生你不是一直这样教诲我的吗？”

    ……

    “先生，为什么你懂得那么多故事？”

    “都是书上学来的。”

    “我怎么一本都没见过？书房里的不是经义文章，就是诗词歌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这里才有几本呀，你要学习的东西还多着呢。”

    ……

    在平淡却温馨的氛围下，冬去春来，冰雪化成了流水，万树抽出了嫩芽。

    这一天，天色阴沉，在上课的娇娜显得心不在焉，捧着本书跟宁采臣吟念，眼神却不时往外飘，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宁采臣明白她心中所想，也不出声警醒，继续讲课，当他讲到“民意奋起，能上达天听”时，高远的天空外“轰隆”作响，仿佛有猛兽在云端咆哮，发出一连串巨响。

    娇娜脸色一变，眼光兴奋起来，差点立身而起。

    “小姐，是春雷，春雷响了！”

    一边的小菊欢呼雀跃，忘形地拍起了手掌。片刻后它想到这是课堂之上，发出喧哗之声会被宁采臣责罚，连忙停住，偷眼看去，宁采臣却微笑而立，没有半点发火的意思。

    “娇娜，春雷已响，这两天就不上课了。你专心准备渡劫吧！”

    娇娜立刻跳起来：“谢谢先生成全，我去也！”身形如风，转眼不见影子。

    宁采臣步出庭院，仰望天空，暗暗期盼道：但愿娇娜顺利渡劫成功，只是胡翁说吴家可能会发难，趁火打劫，这事倒棘手。我虽然有正气，可从未真刀真枪战过，不知效果如何，到时希望管用，能镇得住吴家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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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渡劫

﻿    春雷响起，如波浪般翻滚着，间或一声霹雳，惊天动地，似乎要把沉寂了一个长冬的大地唤醒……

    南岭，吴家，这家狐狸精却把房子建立在山顶之上，伐树开山，开创出一片金碧辉煌的房产基业。

    主宅大门，吴老郞率领七只狐狸精站在门外，它仰望天空，嘎嘎怪笑起来：“春雷一响，娇娜肯定要进行渡劫了，我们马上出发，依照计划行事。嗯，宋真人呢，小郞，快去请宋真人出来。”

    一会，一个矮冬瓜般的肥胖道士神情倨傲地走出门庭。粗眉，小眼睛，大嘴巴，留着三缕长须。

    吴老郞不敢怠慢，陪笑道：“宋真人，我们要开始行动了。”

    “嗯！”

    宋真人鼻孔发声，负手而立，冷言道：“事成之后，吴老弟，你答应给我的东西，可不能有偏差。”

    吴老郞笑道：“真人放心，东西我早就准备完整，事情办妥后就能交付给你。”它脸在笑，心却在滴血。

    这宋真人是浙州白云观的一名修士，为蜀门的外门弟子，修为已达阴神中期，可白天出窍，驱物争斗。他和吴老郞昔日有些交情，吴老郞为保万无一失，便传言给他，招揽他来助拳压阵。代价是法宝乌盖伞一把和半斤太乙金精。太乙金精为炼器材料，价值千金；而那乌盖伞更是一件洞灵级法宝，防御能力十分强悍，是吴家的镇宅之宝。

    ——道门法宝，分为洞灵、洞神、洞天三大级别。而即使是最低级的洞灵级法宝，对于吴家这等地位而言，都是难得之极，弥足珍贵。现在徒然要送给别人，吴老郞自然感到心痛万分。

    “春雷轰隆，我阴神不能出窍，但对方要渡劫，势弱，不足为患，我只靠一套飞花剑法就能取胜。嗯，吴老弟，到时我一个人出马就行了，你们就在旁边看戏。”

    听宋真人这么一说，吴老郞心理找回了点平衡，笑着点头称是。

    “出发吧！”

    宋真人率先举步，步履轻盈，似乎没有粘地般飘了出去。

    吴老郞一挥手，一众狐狸精跟着，如狼似虎地扑向胡庄。

    ……

    现在，宁采臣正站在胡庄大门处，一夫当关——虽然他很想去观看娇娜的渡劫过程，长长见识，但肩负守门的责任，却无法分身。

    胡翁说了，春雷大作的时候，修为不够的修士都不敢放出阴神念头，害怕被春雷炸到。因此即使吴家想从中作梗，也唯有肉身前来侵犯，毕竟它们之中修为最高的吴老郞，也只修炼到阴神初期。

    宁采臣守住大门，是最好的防守。

    “这个时辰，娇娜应该开始渡劫了吧……”

    宁采臣心里默念着，眯着双眼，去看灰蒙蒙，一副要下雨的天空。

    渡劫之事，宁采臣听闻得很多，但从没有亲眼目睹过。经过胡翁的“科普知识”，他得知所谓天劫，并不是地上有什么人或妖逆天行事所引发的，而是道门修士修为到了一定境界，魂识念头主动飞上天去，经受雷霆洗礼。

    雷霆之威，开天辟地，每一次爆发，都蕴含着惊人的刚阳精气。渡劫，就是进入相对应的范围内吸收刚阳精气，像补充营养般化为己用。但雷霆产生的刚阳精气太过威猛强大，魂识念头一着不慎，会遭到反噬，那渡劫者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可怕境地，化为灰灰。

    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把握，谁都不敢轻易以身涉险。

    但正所谓风险越大，好处越大。只要成功接受了雷霆的洗礼，把刚阳精气吸收转化，渡劫者的修为就会数倍增长，好像吃了大补丹一样，跃上到另一个层次——换句话说，渡劫，并不是什么天理报应，而是道法记载上的一种提高修为的手段途径。那雷霆产生的刚阳精气，是修士最好的“营养补品”，只要成功吸收到，就能转化为可怕的力量。

    胡翁还说，渡劫之事，只是对于道门而言，儒家释教中都没有这种磨砺历练，释教修九转金身，走的是香火信仰的路子，至于具体如何修炼，胡翁也不清楚；而儒家功法失传已久，个中情形更是扑朔迷离，不为人知。

    ……

    霹雳一响，震得大地都似乎晃了晃。

    娇娜端坐在房中，闭上眼睛，阴风一起，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孩子飞了出来，眉清目秀，天真无邪，正是娇娜的阴神形象。它阴神期大成，形象肢体、面貌、动作姿态，凝结得很是真实，咋一看去，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行动之时，带有一阵阵阴风。如果这次渡劫成功，身上的阴风会被驱除掉，平时就可以用人身见人了。

    娇娜飘出庭院，手里把持着一把三尺长剑。剑为古铜色，刃身镂刻着许多古朴的符文。

    胡翁与小菊小香早等在外面，两只小狐狸看见小姐出来，不禁大力挥手，喊“加油”。胡翁微笑不语，只是朝娇娜点了点头。

    娇娜也不说话，身形一荡，直直上升而去，古铜长剑剑光大盛，把她周身笼罩起来——这把天罡宝剑是她十年前在一处幽深山洞里获得的洞灵级法宝，有剑光，可用于防身。她第一次渡劫，虽然有信心，也不能托大，先护住魂识念头，免生意外。

    雷霆之威，岂同儿戏？

    还没有靠近去，远远就看见云层里电光闪亮，亿万电弧生了又灭，灭了又生，间或一声雷鸣，娇娜就被震得心头悸动，身体形象边缘处一阵松散。

    她的速度马上降下来。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飞到高处，娇娜终于得以看清楚雷霆的爆发规律，每一次爆发，波动出来，从里到外，有无数层次。层层之间泾渭分明，相距不知几千里。越是靠近雷霆核心，那里爆发的刚阳精气就越精纯强大。最核心处，一条条手臂般粗的电弧，如若电龙飞舞，是强大无比的刚阳精气所化出的形体，每一条都蕴含着无以匹敌的力量。娇娜这等修为别说去吸收采集，就是碰一碰都会被炸死。

    娇娜深呼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向最外面的一重雷霆靠拢过去。距离越近，压力越大，股股罡风阳气激发出来，如波浪般冲击着娇娜的魂识念头，灼得发疼。护身剑光早已被冲击得支离破碎，再没有任何保护作用。

    天罡宝剑毕竟比不上那些纯防御性的法器，防御力量不够。

    “渡劫，原来如此艰辛危险，怪不得人人知道雷霆爆发的刚阳精气是天下间最好的修炼养分，却很少修士敢上来吸收，不得不按部就班修炼。”

    娇娜把天罡宝剑收了起来，凝神立在虚空上。

    “塑造人身需要一百息雷劫爆发的刚阳精气，我却不能贪多，快快在外围吸收完就抽身回去……假如吴家侵犯，却是麻烦，不知先生能不能抵挡住……”

    娇娜忽然想起了宁采臣，却不知道现在的宁采臣，正一脸苦笑地望着来势汹汹的吴家众狐狸精，以及，那个胖乎乎的宋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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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抗敌

﻿    “站住，你们要干什么！”

    情况危急之下，宁采臣暴然大喝，一来想激发出正气，镇压住吴家的狐狸精；二来是要警告里面的胡翁，让它做好迎战的准备。

    “滚开！”

    但还没等宁采臣正气激发，那宋真人就发难了，看都不看他，一脚就把他踢飞出去，摔在门右边的花坛上。

    吴家众狐狸精见状，哄然大笑。

    吴小郞狂笑道：“父亲，这自以为是，喜欢多管闲事的臭书生就交给我了，你们都跟随宋真人进去看戏吧。”

    宁采臣一颗心沉了下去，他万万没有想到吴家竟然邀请来人类修士帮忙，而且修为还很厉害的样子，再加上吴家的一众狐狸精，胡翁与小菊小香根本不是对手。

    “宁先生，你现在是不是很害怕？”

    吴小郞走过来，双手抱胸，吃吃冷笑地盯着宁采臣。

    宁采臣挣扎着爬起来：“吴小郞，你等和胡家都是狐狸精，为何要向同类下手？”

    “哈哈，为什么！哈哈！”

    吴小郞仰天狂笑：“我自开灵智起，便开始追求娇娜，整整一百年啊，次次都是赔笑脸，献殷勤；可她呢？从来都看不起我，动辄叱喝打骂，何曾顾忌我半点感受？我就是要她知道，看不起我会有什么后果。”

    说着，吴小郞脸部都扭曲起来，显得十分狰狞。

    宁采臣也不害怕，冷然道：“强扭的瓜不甜，她不喜欢你，自然不会给你好脸色！”

    “住口，你这个多管闲事的臭书生！”

    吴小郞蹦跳起来：“你算什么东西，竟敢教训我？”

    宁采臣挺起胸膛，不怒反笑，反唇相稽：“你又算什么东西，一畜生而已。”

    “你说什么？”吴小郞显然怒极，脸色铁青，目光恶狠狠地盯着宁采臣：“你敢骂我做畜生？”

    宁采臣傲然道：“读书人就算皇帝老子也敢骂，你算什么葱蒜萝卜皮！”

    “好好！你不怕死，我就成全你。”吴小郞咧嘴露出狰狞的牙齿，飞扑上来，要一口咬断宁采臣的脖子。

    “找死！”

    巨喝声中，六丝白莹的正气自宁采臣脑后激发升起，列成一排，丝丝笔直，锋锐如剑，一股森然气息顿时笼罩住了来势汹汹的吴小郞。

    “啊！正气……”

    吴小郞的声音都在颤抖，好像一只扑向焰火的飞蛾，还没靠近，就被灼烧得全身抽搐，呯的掉落在地，在地上打滚哀号。

    宁采臣的正气，就算是阴神期大成的娇娜，都畏之如虎的，何况刚步入阴神初期的吴小郞？而且，现在宁采臣的正气境界，比当初震慑娇娜那会，精深了一倍多，一个寒冬下来，已由三数变成六数。

    宁采臣得势不饶人，劈胸把吴小郞提起，怒喝：“卑鄙小人，今日让你魂飞魄散！”

    被正气一逼，吴小郞根基未稳的阴神魂识念头登时脱体飞了出来，是一个轮廓模糊，身形漂浮的形体，依稀见得是一个面目清朗的少年。只是现在，这少年满脸惊慌恐惧，手脚拼命挣扎，要挤回到**中去。

    轰隆！

    一声惊雷在天空猛然炸响，就连宁采臣都被震得耳朵嗡嗡，再看吴小郞的阴神魂识，竟被一震而散，化为乌有。失去了魂识念头，那具狐狸身躯立刻软化掉，眼神没了光彩，一命呜呼。

    扔掉吴小郞的尸首，宁采臣略一犹豫，心里便有了决定：回到胡庄去，帮胡翁抗敌！

    虽然敌人中有一个他无法对付的修为高深的人类修士，这番回去，实属不智，甚至性命难保。但是，他决不能因为贪生怕死而独自逃跑，决不能眼睁睁看着娇娜一家有难而不伸出援手。

    这一点，他做不到。无论前世今生，他都做不到！

    “大丈夫有所为，我已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何足惧哉！”

    宁采臣意气风发，大踏步闯回胡庄，来到娇娜居住的庭院中，举目一看，不禁怒发冲冠——

    庭院中分成两个战场，一个是胡翁对宋真人。胡翁明显处于下风，舞动着一把沉木拐杖，与宋真人苦苦抗争。宋真人手里使用的是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剑光挥斥，行云流水般闪动，招招不离胡翁身体要害。看其意定神闲的样子，似乎还未出全力，只是猫耍老鼠般戏谑着对手——打雷天气，谁都没有阴神出窍，使用道法，现在比试的是武功造诣。在这一点上，胡翁比得到蜀门传授的宋真人差了很多。

    另一个战场位于娇娜闺房门口处，地上躺着一具狐尸，正是小香，头破血流，刚断气的样子；而小菊则死死守住门口，不让敌人闯进去伤害小姐的肉身。它浑身鲜血淋漓，受伤极重，完全凭着一股意志在搏斗，爪子乱舞，一步都不肯退缩。

    吴老郞和吴大郎等都没有动手，只是站在一边看戏，动手的只有一个手下弟子，就轻易把小香小菊打倒。

    突然闯入的宁采臣，引起一片惊诧的目光。

    吴老郞口里咦了声：“这书生怎么跑进来了，小郞呢？”它一挥手，叫两个手下上去把宁采臣擒住。

    宁采臣抓着根从半路顺手拿上手的棍棒，大喝一声，正气激发，状如疯子般打将进来。

    “正气！”

    吴老郞脸色顿时变了，只一瞬间，冲上去的两只狐狸精就被正气冲击受伤，惊吓过度匍匐在地上，手脚发抖，如烂泥般，连站立都成问题。

    “宋真人，书生棘手，先把他干掉！”吴老郞心慌了，赶紧发声向宋真人求救。

    宋真人顾盼过来，望见宁采臣脑后的六丝笔直正气，脸色微变，心想：这书生是什么来路，竟然身怀失传已久的正气？

    不及多想，他便要撇开胡翁，过来解决宁采臣。可胡翁那肯轻易把他放开。现在宁采臣已是胡家的救命稻草，万万不容有失。

    这个老狐狸拼起老命，一根沉木拐杖发狂地猛打过来，完全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宋真人发恼，喝道：“找死！”一口真气喷在长剑上，剑尖立刻激发出半寸长的剑芒，耀眼逼人。

    咔嚓！

    长剑掠过，胡翁的沉木拐杖被削成两截。

    嗷呜！

    胡翁无所畏惧，丢弃了断杖，整个身子扑上来，要用爪牙把宋真人缠住。宋真人剑法精妙，剑尖一转，刺中了胡翁的胸口，剑芒炸开，生生炸掉一片血肉。

    胡翁剧痛摔倒在地，晕死过去。

    宋真人没有第一时间上去结果它，而是转身回头，面对宁采臣。他耸然发现，庭院中的吴家一干狐狸精，倒的倒，跑的跑，全无踪影。而吴家父子不知怎么的居然被惊吓得爬上了屋顶，又惧又恨地盯着站在地面上八面威风的宁采臣。

    宁采臣戟指怒骂：“无耻之徒，给我滚下来！”

    吴家父子目光怨毒，可动都不敢动，像两只被猫驱逐的老鼠，连还口的勇气都没有。

    宋真人眉头一皱，冷然对宁采臣道：“小子，耍够威风了吧；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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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娇娜发威

﻿    “去死的人是你！”

    娇喝声从半空传来，一道金芒迅速无比地刺下来，目标直指宋真人。

    罡风压顶，宋真人脸色一变，顾不上形象，一个懒驴打滚躲开，砰，他原先站立的地方竟然被炸开一个三尺大坑。

    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女从天而降，与宁采臣并肩而立。

    宁采臣下意识地挪开一小步，问：“娇娜？”

    “哼哼！”

    娇娜没有说话，看到地上死去的小香，重伤的小菊和爹爹，剪水双瞳简直要冒出火来：“你们都要去死！”

    她咬牙切齿，手中的天罡宝剑举起来，先指向宋真人，然后打转，指住了屋顶上的吴家父子。

    吴老郞浑身打个哆嗦：完了！本来这次发难十拿九稳，谁知突然冒出一个身怀正气的宁采臣，把全盘计划搞砸了。他的原计划是将胡翁擒住，然后再把娇娜的肉身劫持，那样，渡劫完成，落地归来的娇娜只能乖乖就范，惟命是从。

    在这个计划里，吴老郞从没想过要和胡家生死相搏，这也是他高价聘请宋真人来助阵的主要原因，希望有高人帮手，兵不血刃就把胡家收拾掉；无奈计划赶不上变化，最后不仅没有达成目的，还与胡家结下了不共戴天的大仇，甚至，赔上了小儿子的性命。

    吴老郞的心都在抽搐……

    宋真人盯着娇娜，冷笑道：“无知妖孽，你刚渡完劫，吸收的刚阳精气还没有炼化就妄自动手，简直不知死活！一旦精气反噬，引动天雷轰击，你就会魂飞魄散，大罗金仙也救不回来。”

    渡劫完成，要花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功夫来炼化吸收入体内的刚阳精气。在这期间如果妄动真元，体内的刚阳精气失去压制，就会反噬炸开。

    这个后果娇娜也明白，但眼前情势危急，她已没有选择：盘膝坐下，闭目念念有词，念完，蓦然张眼，喝一声疾，那口天罡宝剑顿时飞动起来，势如闪电，直向宋真人斩去。

    “不好，她是个渡劫完成，可化出人形的准金丹期狐妖，却敢在打雷天气下出窍战斗，我难以抵挡！”

    宋真人念头急转，张口吐出一面小镜子护住身体，也不反攻，展开身法就往庄外跑：“如此情形下，她妄动真元，绝对支持不到一时三刻，我先避其锋芒，一会再杀回来，必可把她一举击杀。”

    “想走？没那么容易！”

    娇娜那肯让他逃走，留下后患？右手食中两指并拢做一个剑诀，指指点点起来，那把天罡宝剑就像是她的这个剑诀一样，飞舞旋动，疾追过去，围着宋真人砍杀。

    砰砰砰！

    十数剑砍下，宋真人护身的小镜子哗然破碎，唬得他手忙脚乱，手挥长剑狂舞。

    咔！

    长剑哪是天罡宝剑的对手，只一个照面就被砍断。

    “罢了罢了！拼着要被天雷灭魂的危险，我也要出窍了。”宋真人走投无路，就要发动阴神施展法术。

    “宋真人，快来伞下！”

    关键时刻，吴老郞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中撑开一把古色生香的铜骨伞，与大郎正躲在伞下。

    “乌盖伞！”

    宋真人不及多想，一头钻过去，但硕大的屁股目标太大，乌盖伞还来不及掩盖，剑光闪过，已削去一片肥肉。

    “啊！”

    宋真人痛得杀猪般大叫起来：“黄毛小妖，一会道爷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一向是养尊处优的地位身份，何曾受过如此折辱，不禁火冒三丈。

    天罡宝剑飞来，却被乌盖伞激发出的一片乌光所抵御住，连砍数十下，都无法突破分毫，徒作无用功。

    “乌盖伞？”

    娇娜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本来此伞是吴家许给她的嫁妆，有了这把洞灵级防御性法宝，娇娜渡劫会容易轻松许多。但她却不同意卖身一般的婚姻，因为这事与吴家闹翻，才演变成如今局面。

    见到天罡宝剑无法攻破乌盖伞的防御，宋真人等底气一下子足了，宋真人目露凶光地盯着凝坐不动的娇娜，一边掏出一包药粉，叫吴大郎帮忙敷疗屁股上的伤口。

    娇娜霍然起身，招手把天罡宝剑收回，遥遥一指，恨声道：“你们以为有乌盖伞庇护就没事了吗？我即使身死，也要把你们碎尸万段！”

    她说着，面色忽然酡红，很快就哇的吐出一丸内丹，珠子大小，主体白色，上有金光缠绕。内丹飞出，围绕天罡宝剑一圈，不断地把细微的金光打入剑身。得到内丹茹润，宝剑顿时生辉，活过来一般，剑尖吞吐不定，似乎化成一条择物而噬的灵蛇。

    “百气归元，丹田养剑，去！”

    天罡宝剑竟然发出一声长吟，声音激越，脱手飞出，剑身仿佛涨大了几分，高高竖起，然后猛然向乌盖伞劈落。

    这一劈的声势惊人，裹挟的剑风把地面都刮碎了。

    “不好！”

    宋真人失声惊叫，兔子般窜出乌盖伞。剩下吴家父子来不及反应，心怀侥幸乌盖伞能抵御住这一击。

    噼啪！

    剑势压下，天罡宝剑把乌盖伞砍开两半，其中的吴家父子惨叫都没发出，就被剑芒绞死，尸体破碎。

    一剑之威，威猛如斯！

    宁采臣看得目瞪口呆：乖乖不得了，变身美女就如此厉害了，正气对其还有没有震慑作用？

    这一剑劈出，娇娜面色煞白，身形晃了两晃，一副站立不稳的样子，那天罡宝剑失去控制，慢慢跌落。

    宁采臣连忙伸手过来把她扶住。

    那边的宋真人见状大喜：顶不住了吧，该我威了……挺起半截长剑猛扑而来。

    “来得好！”

    本来表现得虚弱无比的娇娜猛然一喝，剑诀比划，跌落的天罡宝剑猛地抬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噗的，整把剑身插入宋真人臀部。

    “喔！”

    宋真人发出凄厉的惨叫，几乎在被炸烂的同时，张口吐出一根羽毛，羽毛遍体翠绿，十分精致。

    “蜀门羽信？死到临头还想通风报信？”

    娇娜刚想运转剑诀去把羽毛击溃，心头一闷，眼前一黑，几乎晕死，全身一丝力量都无法运转了。她第一次使出诱敌之计，甚至连宁采臣都上当受骗；但这一次，却是真实的无能为力。

    羽毛一见风，登时疾飞向东而去，转瞬不见影子。

    “娇娜！娇娜，你怎么了？”宁采臣见她神色不对，心里大是焦急。

    娇娜有气无力地把他推开，身子倒地，叫道：“先生快走，我遭到刚阳精气反噬，要挨天雷轰击，你会被祸及的！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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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反噬、伤别

﻿    “反噬？天雷轰击？”

    听娇娜说得严重，宁采臣甚是担忧，没有马上离开。

    见他不走，娇娜更是焦急：这先生，不知是无知呢，还是无畏……拼起最后一点力量，一个翻滚，滚离宁采臣三步之外。

    伤痛之下，不禁呻吟出声。

    宁采臣刚要靠近去，她就大喝：“不要过来，快去照顾我爹爹！”

    宁采臣却不动，神色黯然，片刻才涩声道：“刚才我已经去看过庄主了，它和小菊伤势过重，早已断气身亡！”

    “啊！”

    娇娜泪如泉涌，心神一松，体内的刚阳精气再也压制不住，激发出来。

    “啊啊啊！”

    娇娜觉得全身都被针刺着，每一处肌肤，每一块肉，都像放在烈火上烧，疼痛难忍，生不欲死。

    “先生快走！你留在这里只是送死。”

    娇娜的声音都嘶哑了，不住地喊着。

    看来事态发展已超出了宁采臣所能插手的范围，他长叹一声，就要转身离去。

    轰隆！

    霹雳一响，平地生雷，一道手臂般粗的电弧从天劈下，声势惊天动地，轰击范围达两丈，一下子把宁采臣都笼罩进去。

    “不好！”

    宁采臣大吃一惊，这一下，想走都没门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真是至理名言。不过凡人肉胎，又有几个能做得到心肠如石，杀伐果断？

    在这生死关头，宁采臣平静地与娇娜对视，脸上神色无喜无悲。

    这一刻，似乎有泪水划过娇娜的脸庞。

    电弧以无以匹比的速度劈落，形体未到，压力便把庭院的花草树木搅成粉碎。

    嗤！

    压力之下，宁采臣右臂一道红芒射出，荧荧发亮，仿佛是一把剑。这剑却无实体，浑身红光缭绕，直迎电弧而去。

    “雷煞剑丸！”

    宁采臣失声惊呼。广寒道人临死前在他手臂里种下的雷煞剑丸临危激发护主，飞了出来。

    噼里啪啦！

    看似势弱的剑丸竟然生生把强大的电弧挡住，两者相触，发出激烈的声响，好像许多兵器在碰撞打斗。

    事有转机，娇娜也呆住了，傻傻地打量着雷煞剑丸，惊异不定：难道那是洞神级的法宝，竟然能与天雷抗衡？

    她自然不知道，这雷煞剑丸并不是什么洞神级法宝，而是一位修为达九百年的妖族同类专门为对抗天雷而炼制的洞灵级法宝，在对付天雷方面有奇效。后来此妖在一场恶战中受到重伤，支撑着回到洞府就死了，留下一张画皮，一枚雷煞剑丸；百年之后，画皮被一只山魈精取走；而雷煞剑丸，则落在了广寒道人的手中。广寒遇难，临死前把雷煞剑丸打入了宁采臣的右臂，给他防身，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这其中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辛，那与妖族恶战的人物叫宁天生，正是宁采臣的曾祖。战斗双方，最后几乎同归于尽，令人唏嘘。

    轰！

    雷煞剑丸与电弧斗到激处，发出一声巨响，电弧消散，满天压力顿时消失一空；而雷煞剑丸跌落在地，红芒黯淡，化为珠子大小一团。

    死里逃生，娇娜欢喜地道：“先生，你赶紧把剑丸收回去，休养元气，否则剑丸会变成烂铜废铁的。”

    修剑之道，当今天下以蜀门为尊，蜀门立派达五百多年，把剑道体系发展得十分成熟，剑丸就是隶属其中的一种高明形式，浓缩成丸，伸展为剑，颇具神通，无用时便收入体内滋养修炼。

    “啊，可我不知道怎么收呀。”

    宁采臣不懂使剑，也不懂收剑。

    娇娜奇问：“怎么回事？”

    宁采臣把事情缘由说了出来，然后道：“我根本不会使用剑丸，不如送给你吧。”

    娇娜略一踌躇，便答应了，伸手捧起，把雷煞剑丸藏入体内休养，此法宝有抗雷特殊功效，比起那把天罡宝剑好上许多，正好为她所用。

    宁采臣又问：“娇娜，你现在感觉如何？”

    娇娜叹了口气：“我耗费真元，引得刚吸收进去的刚阳精气反噬，相当于吃进食物后又吐了出来，渡劫算是前功尽废了；而且还损失了至少五十年的苦修，阴神境界失去圆满……”

    她此时的阴神形体，全身上下果然出现了涣散的迹象，隐隐有波动产生。

    宁采臣关心地道：“既然如此，那你先回到肉身去吧，免得被春雷炸伤。”

    娇娜飘回闺房，途中见到爹爹与小菊小香的尸首，不禁伤悲，眼泪忍不住又流了下来。

    ……

    春雨霏霏，千丝万缕，交织成一张迷茫的雨幕；雨幕下，三座新坟隆起，更增添了几分哀愁。

    宁采臣撑开一把油布伞，光顾着帮身前的洁白狐狸护荫，浑然不觉自己左边露出的肩膀已被雨点打湿。

    良久，娇娜决绝地一抹眼泪，道：“先生，那胖子道士临死前发出了求救羽信，此地不可久留。我想着，要藏进深山里潜心修炼，恢复元气，争取早日化出人身。这一潜修，不知要多少时光，却无法再听先生讲课讲故事了……先生，你有什么打算？”

    “我修炼的《浩然养气诀》，讲究经历人情世故，最好的修炼地点就在市井之中，才能练就正气凛然，万般浑浊不能玷污；我想，是时候出山，入世历练了。”

    宁采臣心中早打好主意，经历了这么多事，他得到了许多明悟。以他的性格，本就不甘于一辈子归隐山林，老死深山。大丈夫应有所为，有些事情是一定要去做的。

    至于那个命运安排给他的奇女子聂小倩，宁采臣从没有萌发过要去寻找的意愿，只是偶尔会想：两世为人，红尘三生，当故事变成了真实，自己与聂小倩之间是否还会发生一段千古绝恋？

    虽然他很想知道，却更怕会出现另一种结果，就像《大话西游》那样：至尊宝千辛万苦，穿越时空五百年回到过去，耸然发现，他要寻找的人，已不是白晶晶！

    “嗯，一会我拿一包金银给你，然后送你出山……”

    娇娜的声音有些伤感，但分别已是必然。最后，唯有道一声“珍重”。

    “如果有缘，我们会再见面的。”

    宁采臣的告别反而充满了希望，他大踏步走在道路上，居然唱起了歌：“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

    或是先前吼喊得多了，宁采臣的嗓子有些沙哑，但后面的娇娜却听得痴了，细细地咀嚼着意境凄美的歌词，暗下决心：“先生，我恢复元气，化出人身后，一定会出来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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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无妄之灾

﻿    四月小雨润如酥，万丝连绵，一下来就不肯停歇。

    天台乡位于嘉兴府城南郭，因为盛产丝绸而闻名遐迩，很是繁荣。

    这日，一大早，天台乡最大的茶店“闻香馆”就已客人云集，都是本乡的茶客，三五聚群，喝茶聊天，热闹非凡。

    “大哥，昨晚那翠花婆娘怎么样？床上功夫很不错吧！”

    “哈哈，那是当然，屁股大的女人能差到哪里去？”

    一阵猥琐的大笑声中，两个满脸横肉的大汉走进茶馆，茶馆喧哗的声音顿时一滞，似乎被一刀砍断了，显得生硬，很不自然。

    两汉子顾盼自雄，径直往摆放在门口处的一张位置很好的八仙桌走去。本来有六人在那桌上喝茶，见到汉子走来，连忙起身让位，作鸟兽散。小二哥很利索地过来打扫收拾，点头哈腰地问：“虎爷，豹爷，今天要喝什么茶？”

    砰！

    叫“豹爷”的汉子拎起一个茶壶就掷在地上，破口大骂：“我们两兄弟平生只喝雨前龙井，你新来的呀！连这个也不知道。”

    “晓得晓得！”

    小二哥屁都不敢放，连连陪笑，赶快去叫茶博士来倒茶——这虎爷豹爷两兄弟名叫雷虎雷豹，乃是天台乡出名的恶霸，自正雍帝大推武举制度后，大哥雷虎便凭着一身蛮力，当上了天台乡乡长，总管乡里大小事宜；弟弟雷豹担任乡勇伍长，负责治安。值得讽刺的是，本来民风淳朴，路不拾遗的天台乡，自从虎豹兄弟上任后就变得乌烟瘴气，天怒民怨。

    曾有个弃文经商的落难秀才看不过眼，随口吟出句话来嘲讽此事：

    “老虎乡长，长得家家心惊；豹子治安，治得人人不安。”

    后来不知怎的，这话传到了对方的耳朵里，虎豹兄弟勃然大怒，硬把秀才揪出来，把一本*塞进他怀里，说他偷偷躲着读书，抓到了嘉兴府衙门，活活打断腿。

    自此，乡里百姓对于他们的恶行既不敢怒，也不敢言，只暗暗期盼天理循环，因果报应，有一天能把雷家兄弟劈死。

    “大哥，那翠花婆娘你玩腻了后，可否让小弟尝尝口味？”

    “没问题，一世人两兄弟，没说的。你喜欢的话，今晚让你上！嘎嘎……”

    雷虎的笑声忽然停止，眼神玩味地盯着一个刚走进茶馆的人。

    一个道士！

    身材修长，眉目俊朗，留着三络长须，飘然下来，倒掩盖住几分本来面目。他身穿八卦道衣，背桃木剑，右手持一根竹竿招牌，上写“崂山道士”四个飘逸的黑字；左手则拿着把油纸伞。

    道士进店收伞，目光扫一下周围，走到柜台，从包袱取出块碎银，道：“掌柜，给我来一壶乌龙茶，和半斤包子，打包走的。”

    雷虎的目光停留在那鼓胀的包袱上，眼光露出贪婪的神色。

    雷豹疑问：“大哥，你看那道士干嘛？”

    雷虎嘿嘿一笑：“豹弟，有人给我们送钱来了。”

    “谁？难道是那道士？不会吧，道士和尚，最是清贫，如何有钱财。”

    雷虎笑道：“这次你看走眼了，那道士包袱里，定然有不少金银，合该我们发笔横财。”

    “哦，这样可不能放过，就算一只鸟飞过咱们地头，都得拔一根毛下来，何况这外来的游方道士？大哥，你想怎么下手？”

    “不用费事，直接上去把他抓起来，夺了身家。然后再拉上几个证人，说道士在茶店里妖言惑众，抓到衙门去，还能领五两赏银呢！”

    雷虎做惯了这等嫁祸事情，手段娴熟得很。

    “嗯，好的……不过大哥，我常听说有些道士和尚是修者，身怀绝技，不可惹呀。上个月，东郭归林乡的霸东天就是走在大街上，看到个大胡子道士不顺眼，就想去打人家，结果他晚上睡觉时被割去了头颅，刺客还留下名字，说‘杀人者，燕赤霞也！’。我猜测，这燕赤霞肯定就是那个道士。”

    雷虎一拍弟弟肩膀，笑道：“霸东天的事情我也听说了，只怪他不长眼睛，惹到刺头。你放心，我雷老虎一双眼不但会看女人，更会看男人。这道士哪里有修真的样子，倒像个乔装打扮的书生，你不用动手，我这就上去揪人！”

    雷豹对大哥一向信服，哪里肯让大哥动手，便跳起来，道：“杀鸡焉用牛刀，大哥只管看戏，我去做了他。”

    大步扑向道士，劈胸抓住，喝道：“好你个野道士，在此妖言惑众，该当何罪！”

    道士吃一惊，但很快就定下神来，反问：“你是什么人，如此血口喷人！”

    雷豹嘎嘎怪笑：“我是本乡的乡勇伍长，见到你在这里妖言惑众，聚众闹事，企图不轨，就要抓你进衙门。”

    “胡说八道！”

    道士又气又急，便要挣脱。

    雷豹哪里肯放他？一手劈抢了包袱，一手拧着他的手腕，狞笑道：“小样，落到大爷手里，还想跑？”他天生蛮力，又是乡勇伍长，自有几分本领，等闲三五个庄稼汉一起上都不是其对手。

    道士无法脱身，一张脸气得涨红，然而济济一堂的茶客无人敢出声，更不用说挺身相助的了。

    那边雷虎见他挣扎不休，拍桌而起，大喝道：“你再敢动，我就拧断你的脖子，然后说你是吃包子噎死的，官府里的仵作都是我的熟人，看你能奈我何？”

    听他说得凶狠，道士不挣了，挣也没用，好汉不吃眼前亏，先隐忍住——秀才遇到兵，讲理不是兵，别人有心害你，你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在这种时候，力量才是绝对性的。

    “宁采臣呀宁采臣，百无一用是书生，难道你也是这般没用！”

    这道士正是宁采臣，他与娇娜分别，出山而行。为避免官府注意，就粘了假须，买来道士装束，作个游方道士。他以前和广寒道人相处过，还跟随他做过一场法事。现在假冒起道士来，颇有几分模样，在半路上居然还吸引得几户人家请他作法驱邪。

    宁采臣一路游历，今日来到嘉兴府南郭的天台乡，口渴腹饥，便进来茶馆买吃的，孰料遭遇到地方恶霸，不但要抢他的包袱钱财，还要抓他进官府，当下惊怒交集，无名火起三丈。无奈眼下人为刀斧，己为鱼肉，硬是动弹不得。

    雷虎雷豹把宁采臣绑了，解赴嘉兴府衙门，先夺了宁采臣包袱里的金银与知府分了。有钱好办事，知府立刻判了个“妖言惑众”之罪，把宁采臣收监，为期三个月。好在虎豹兄弟只为求财，无意谋他性命；而知府也没有下令泼血刑打，倒让宁采臣少受一些屈辱罪痛。

    无端遭受无妄之灾，沦为阶下囚，宁采臣满腔激愤，意气难平，狠狠一拳打在囚房的墙壁之上，打得血流，内心暗暗发誓：他日出去，不惜血溅长街，必手刃雷家兄弟！

    “嘿，小子，悠着点。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何必为争一时意气，把手弄伤了！”

    囚房墙角处突然有人发声，簌簌声响，一个身材高大，满头花白乱发的人自墙角稻草堆里站了起来。

    （有通知说村里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停电，于是小王赶紧把这一章先发了，算地道了吧，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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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聂卧龙

﻿    “你是什么人？”

    见对方披头散发，胡须乱糟糟的形同疯子，宁采臣小心翼翼问道。

    牢狱之中，最是人间黑暗地。斗殴、暗杀、凌虐……什么事情都有，宁采臣对此很是了解，于是心存戒备。

    “我是谁不要紧……咦，你怎么是个道士？”

    他走近来看清楚宁采臣后，大是惊奇，歪着头质问：“你怎能是一个道士？”其两眼浑浊，微微眯着，似乎不大好使。

    宁采臣哑然失笑，看来此人不但眼睛不好使，脑子同样不大好使，不是短路就是断线，要远离为妙。他不答话，观察起周围的环境来。

    牢狱环境，能好到哪里去？三面为墙，一面木栅，都是小腿般大的浸水沉杉木，间隔间只容手臂出入，即使懂得缩骨功，也难以缩小脱身。栅门紧锁，铁链如手腕粗，黑黝黝，十分沉重的样子。

    至于牢房内，随便铺垫着几堆干枯稻草，无席无被，人要睡觉，直接躺上去；更严重的是里面没有装纳粪尿的容器，犯人要方便，都是在角落里解决。日积月累，臭烘烘的，既难闻，又恶心。

    宁采臣叹了口气，心想接下来的三个月可就难熬了。幸亏所处的牢房不大，似乎是两人牢间。人少，事也少。如果被分与一众贼人大盗同房，少不了一番折磨，胳膊拧不过大腿，自己根本没有力量抗争——他前世为警察，会使散打招数，无奈穿越重生的躯体却甚是孱弱。没有强悍的身体做基础，力不从心，一旦碰上身强力壮的对手，自保都成问题。

    “力量！不管在什么时势下，力量都是人生最重要的保障啊！可惜我修炼不来道法，而正气局限性太大，这样下去，如履薄冰，步步维艰，谈何作为？”

    宁采臣眉头紧锁，想到前途未卜，命运艰难，不由神情惨淡。

    “不可能！你怎可能是个道士？刚才我感受得真真切切，断不会错的。”

    形迹可疑的牢友还在念念叨叨。

    宁采臣反问道：“为什么我就不能是道士？莫非说道士不能坐牢？”

    “不对，你绝对不会是道士，其中一定有诈，我来好好看看。”

    牢友说完，腾腾地跑来，他腿部应该被棍棒打过，走动起来一拐一拐的，跑到近前，伸出脏兮兮的，枯瘦的手去抚mo宁采臣的脸庞。

    宁采臣连忙避开，喝道：“你要干什么，再不停手，别怪我不敬老了。”

    经他一喝，牢友似乎有点清醒了，站立不动，不知在想什么。宁采臣的喝声同时惊动了牢卒，牢卒骂咧咧起来：“谁呀，谁嚷嚷，再叫没晚饭吃！”

    虎落平阳，宁采臣不想多事，便寻处比较干净的角落，坐在稻草上休息。

    片刻，那神经兮兮的牢友忽然又走了过来，这一次却很斯文地作揖行礼，道：“老朽聂卧龙，一介落难秀才，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听到对方的秀才身份，宁采臣脸色稍雯，回答：“贫道姓王……”他没有说出真实姓名，毕竟“宁采臣”这个姓名是上了红衣卫的缉捕名单的，不能轻易说给人听——眼下可不是在演电影，况且电影上的大学问家叫诸葛卧龙，不姓聂，凡事小心为妙。

    “原来是王哥儿，看你年纪颇轻，为何出家做了道士？又为何被抓捕下狱呢？”

    宁采臣捏了个从小家穷，不得不入道门做道童的谎言，至于无辜入狱的原因过程倒如实说了出来。

    听完，聂卧龙脸色阴沉，变化不定，忽地吃吃冷笑，不再说话，躺回稻草堆里。

    宁采臣也没有说话的兴致，躺下来，开始休息。

    身在牢房，他不敢睡死，只小憩一会，睁开眼时，昏暗的光线下，正看到聂卧龙在近处虎视眈眈着他，一双浑浊的眼光寒森森，像一头要吃人的老虎。

    宁采臣吃一惊，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凝神戒备，害怕对方突然发难——虽然老头子骨瘦如柴，没有半两肉，还一瘸一瘸的样子，可宁采臣却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见到他醒来，聂卧龙没有任何表示，转身走开，躺回到自己的角落里，一会，鼻鼾如雷般响起。

    宁采臣松口气，坐在地上发呆。

    这聂卧龙的行为举止，实在古怪，古怪得近乎神经质——如今时势，不知多少无辜的读书人被冤枉入狱，屈打成招，从往昔的“万物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变成“百无一用是书生”，精神大受刺激，乃至疯疯癫癫，行为不正常——看来这个聂卧龙就是其中之一，很值得可怜。

    问题是，现在宁采臣连自己都可怜不了。

    晚饭送来了，一个黑馒头，一碗没有半点油花，还散发着一股异味的汤水。

    宁采臣默默吃完后，躺回草堆里，与聂卧龙遥遥相对，相对却无言。

    这个晚上，宁采臣翻来覆去都睡不着，一来心里郁闷烦躁；二来怕聂卧龙又来窥视他，被一个古怪的老头盯着，感觉十分不妙。

    他于是端坐起来，平心静气，心神意念开始观想，和以往一样修炼正气。

    慢慢的，宁采臣脑海浮现出一道立在虚空的人影，正是圣贤孟子遗传给他的精气力神所模糊凝结出的形象。

    在胡庄时，得知自己身怀正气后，宁采臣对“正气”的存在大感兴趣。经过一段时间摸索，他终于得出一个结论，完整篇《浩然养气诀》其实就是一篇言简意赅的功法文章。只是这法门，不同武功道法，不是修炼筋骨，也不是修炼全身窍穴，而是修炼一种叫“仁者弘毅”的意志力量。

    这听起来很抽象！

    宁采臣修炼了四个多月，也没琢磨透其中的奥妙。他知道自己身怀正气，在主动运作，或心情激愤时，都能激发出来。但是正气形态他根本看不到，乃是一种超越凡人感官的存在。这与道门的阴神魂识不同，除非刻意隐藏，肉眼凡胎是可以看到阴神形象的。

    “也许，是本身修为不够才会看不到的吧。”

    宁采臣经常这样开解自己，每天修炼得更加刻苦，满怀希望正气的高等境界，作用性会增大起来。

    “……玄黄有气，一百零八，一一执念；念头坚定，是为信；信念宽大稳固，得意志形象，昂立、正面，无论过去、现在、未来，吾心如玉，有声……”

    宁采臣默默诵念着《浩然养气诀》，内心一片空明，那道模糊漂浮的人影竟然渐渐稳定，露出肢体轮廓来，依稀得见衣袖飞舞，很是飘逸。

    “这道人身，莫非就是圣贤孟子的相貌形象？若是如此，有圣人在心中立着镇压住，当真万邪不侵……”

    百姓家宅，都贴上门神画像，以守家门；豪门贵族，镇守门口的会是石狮子，石辟邪，气势威严比门神画像更胜一筹。这些都是一种防止邪魔入侵的手段。

    ——人心也有门，且更容易被心魔侵占。信念不坚定，志向不稳固，便会行差踏错，走进岔道。从这个角度上看，道门修道，释教修佛，都是在修炼一尊镇守心门的仙佛形象。

    宁采臣这般想着，忽然心生警兆，赶快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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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吸血

﻿    牢房昏暗一片，却有一阵粗粗的呼吸声在不远处起伏着。那是聂卧龙，他还没有入睡，宁采臣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感觉对方正在黑暗中盯着自己。

    这种感觉让他浑身不自在！

    就算被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如此阴魂不散地注视着，宁采臣也会觉得可怕，何况一个神经老头？

    “前辈，你睡了没有？”

    宁采臣决定主动出击，搞清楚状况再说。

    聂卧龙没有回答，只一阵阵粗重的呼吸声在表示他的存在。

    “前辈，白天的时候你一口咬定我不是道士，到底是为什么？”宁采臣不死心，挑起话题，要和对方好好沟通沟通。

    “嘘，不要说话！”

    聂卧龙突然很紧张地小声喝道。

    “不是呀，我……”

    “噤声，它来了！”聂卧龙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似乎口中的“它”是个可怕的东西。

    它？它是什么……

    宁采臣疑惑不解，以为聂卧龙又在故弄玄机。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外面发出，貌似是其他囚房里的犯人被毒打了。

    “快，藏进稻草堆里，屏息呼吸！”

    聂卧龙低声喊道，然后一阵簌簌的声响，把稻草掀起来盖住身体，厚厚盖上一层，片刻声息全无，仿佛没人存在一般。

    宁采臣疑云大起，但听他说得严重，不敢迟疑，赶快躲在稻草堆下，用手捂住口鼻，大气不敢喘。

    “啊！！！”

    又是一声凄叫，声音更近了，就是从前面那间相邻的牢房发出的，叫声凄苦，凄叫者好像正在承受极大的痛苦，哭喊近乎嚎叫，使人听得毛骨悚然。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狱卒在虐待犯人？不像；莫非，莫非这牢里不干净……难道有鬼！

    想到这点，宁采臣灵光一闪，倒不觉得有什么惊怕的了——他有正气防身，最不怕的就是妖邪鬼怪！

    嘉兴府的监狱，分死囚房和普通囚房；死囚房为重点看守之地，不在此处。普通囚房两面排开，一间间隔着，大间内关押的犯人很多，有十数人之众；小间则只有两人。多事之秋，几乎间间囚房都满员。如今整座监狱，犯人人数达到百人以上。

    白天时，监狱里颇是热闹，有人喊冤，有人哭泣，还有人哼调调；但现在，自从第一声惨叫发出，整座监狱立刻变得一片死寂，死寂得空空荡荡，没有丝毫生气。而那两声惨叫，很是短促，一响起就断了，好像呼喊者被人一刀割断了喉咙般。

    诡异！十分诡异！

    在这等诡异的氛围下，饶是宁采臣有正气防身，也觉得有些紧张，两手心都在冒汗。

    “啊！狱卒！狱卒快来杀了我，我受不了啦……”

    第三个呼喊者狂呼起来，但很快，他的声音同样戛然而止，再无声气。

    宁采臣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了下，这一声他听得一清二楚，竟是从对面牢房发出的——对面牢房也是个二人间，关押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错手伤人的屠夫，长得腰粗膀圆的，很是凶恶，同房的另一个文弱书生没少受他欺负，往往连馒头都被其抢夺去吃。

    刚才那痛苦哀号的声音，竟是屠夫发出的！

    因为接近事发地点，宁采臣竖起耳朵，听得了另外的声音，好像有什么小动物在噬咬东西，间或有微微的嘶嘶声传出，又仿佛在吸水。

    宁采臣躺着不动，悄悄睁开眼睛往外看。在昏暗的过道油灯闪耀下，得见映出一个长长的影子，尖头长尾，有四肢，依稀是一只老鼠模样。但只一瞬间，其就速度极快地掠走，笼罩在黑暗里，根本看不分明实体样子，也看不清楚它在做什么。

    宁采臣心中大奇，却不敢声张。

    “吱吱！”

    片刻之后，小东西仰首发出尖叫，身影一跃，不知去向。

    “呼呼，好了，终于又渡过一劫！”

    墙角的聂卧龙如释重负，爬了出来。

    宁采臣忍不住了，走过来问：“前辈，那是什么东西？”

    昏暗中看不清聂卧龙的神色，但其声音犹在颤抖，苦笑道：“我也不知它是个什么东西。”

    宁采臣疑问：“刚才我偷偷瞥了眼，其好像是个大老鼠……”

    “哈哈！”

    聂卧龙好像听到了天下间最好笑的笑话：“老鼠？你想想，一只老鼠能让上百个犯人畏之如虎，甘为鱼肉？从文弱书生到汪洋大盗，无人敢惹，无人敢忤逆，只能乖乖躺着，任其挑选，任其吸血？”

    “吸血？”

    宁采臣倒吸口冷气。

    “不错，它每天晚上都来一次，一次吸取三个人的血；如果被它选中，你只能自叹倒霉了。”

    “就没人反抗？”宁采臣愤愤不平，觉得大家如此行为，实在太懦弱了。

    聂卧龙悠然一叹：“反抗的人转眼间就会被咬死，一身血肉都会被吃得精光，你说，谁还敢反抗？倒不如乖乖被它吸血，虽然痛苦，却不致命。”

    宁采臣默然，半响又问：“衙门和狱卒他们就不问不管？”

    “他们？哼哼，他们既不敢管，也管不了！”聂卧龙满是讥讽之意。

    “前辈，那你有没有被吸过血？”

    聂卧龙嘿嘿笑道：“没有！也许我身体老弱，血气浑浊，味道难闻，不好吃，它看不上。它来吸血，也是挑人的，专挑那些身强力壮的人下口，又或者，某些刚进监狱的新人……”

    说着，他凑近来，近距离打量宁采臣，玩味地嘿嘿笑着。

    宁采臣眉毛一扬：“前辈的意思是说它可能会找上我？”

    聂卧龙忽地叹了口气：“不是可能会，是一定会……你也不用太害怕，被它吸血，痛过一次后，起码能安安稳稳渡过一个月了，不再用提心吊胆——这也是它的规定，一个月内，对一个人只吸一次血。”

    宁采臣心里冷笑：你以为我会像你们这般乖乖听话，伸长脖子献血吗？哼，对方十有**是成精的老鼠，正中我下怀。近一段时期我的正气境界明显有进步了，这鼠精不来则好，要是不知好歹想吸我的血，定叫你有来无回！

    他心有依仗，一点都不惊慌，也不多说，躺回稻草堆里睡觉，养足精神随时恭候鼠精大驾。

    “是殆有命，借福泽为文章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叹面目之酸涩，来鬼物之揶揄……”

    那边聂卧龙却念起了文章，声音渐念渐低，很快鼻鼾如雷，睡着了。

    （本书基本上一天两章，但更新时间不敢说定，只能说是白天一章，晚上一章；嗯，如果能冲上首页新人榜的话，会加章的……貌似现在是第十八名，相差不多，看兄弟们的热情了！啧啧！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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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妖孽

﻿    此夜再无事……

    早上起来，宁采臣有心去观察对面牢房的屠夫，发现他一动不动地躺在稻草堆里，犹如死人，露出来的侧面苍白如纸，看不到一点血色；其原本十分健硕的身躯，都似乎小了一圈——看来鼠精一个月只吸取一个人一次血是有它的道理，如果索之无度，那被吸血者很快就会死掉，如此，即使犯人众多，也容易断了血源。

    这鼠精，似乎颇有心计，不知修炼了多少年？

    宁采臣靠栅门处坐着，想着事情。

    聂卧龙则挨里面坐，饶有兴趣地盯着墙壁上的一个小破洞，一会，有一只肥硕的蟑螂从墙洞里小心翼翼地爬出来，但刚冒头，看似老迈的聂卧龙就一巴掌把它拍倒，然后捏住，哈哈大笑：“这下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吧！合该老夫今天加菜。”

    宁采臣望着他得意的样子，又瞧瞧其手里的蟑螂，没来由一阵恶心。

    “小道哥，你走运了，这只蟑螂，老夫分你一个屁股！”

    聂卧龙举起蟑螂，仿佛举着一只大肥鸡，欢天喜地。

    宁采臣连忙摆手，推辞说：“我是出家人，不吃荤！”

    聂卧龙看破他的心思，嘴一撇，道：“你不要觉得恶心，等你关押得嘴巴淡出鸟来，你就知道一只蟑螂是何等美味了。”

    宁采臣强笑道：“我只是收监三个月，顶得住！”

    聂卧龙哦了声，哂笑道：“这样我就不客气了！”

    掸干净蟑螂身上的灰尘，仰脖，放进嘴里，咬得吱吱声响，好像在嚼着一块香甜可口的排骨，嚼得破烂，咕的一声吞下去，最后还发出一声回味无穷的感叹：

    “每天一蟑螂，胜过做大王！”

    其陶醉的样子好像十几年没吃过肉一般。

    宁采臣好奇问起来：“前辈，你关押在此，多久了？”

    聂卧龙眯着眼睛，抓抓头，一副记不清的样子：“多久了？好像是五年……不，好像是十年！”

    宁采臣吃一惊：“你不是因为年前的焚书令才被抓起来的？”

    “焚书令？什么东西？”轮到聂卧龙疑惑了。

    宁采臣把年前的*事件说了出来，聂卧龙听完，神情变幻不定，好一会才涩声道：“这一次，他是下定决心赶尽杀绝了！”

    “他？你是说当今圣上正雍帝？”

    “除他之外还能有谁……”

    见其神情萧索，似乎知道很多内幕一样，宁采臣赶紧问：“前辈，莫非你也是因为*牵涉进来的？可时期不对呀……”

    聂卧龙瞥他一眼：“你不是出家人吗？怎如此关心朝事？”

    宁采臣心一跳，很快找到个借口：“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此次*，废文尊武，致使天下人以打打杀杀为荣，长期以往，国将不国，不管道士还是和尚，都会受到严重影响，贫道自然得关心！”

    聂卧龙哦了声，道：“也罢，难得你有兴趣，我就说说。其实，*历代历朝都有，只是力度不同，到了圣上登位，最是严厉。我本为一学究，从小立志著说，可我写史书，官府说我借古讽今；我改写故事，他们又说我妖言惑众，教坏世人；没办法，我就只有埋头修整兵书了，这下更惨，有官员们说我破坏国家稳定，意图谋反，一下子把我抓了进来。好在有得力好友出面求情疏通，我才没有被秋后问斩，只是判了个终生监禁。”

    宁采臣听得愤然，一双拳头不由自主握了起来。

    “……坐监惯了，我也就不想出去了；只是没有想到，圣上这一次做得这么绝，竟然意图把天下书籍全部烧掉，他莫不是失心疯了？”

    身在囚笼，看淡了生死，聂卧龙心里也没了顾忌，因此敢直接斥责正雍帝。

    没有外人在场，宁采臣骂得更无忌，冷冷道：“我看是他的心肺都被狗吃了！”

    聂卧龙叹息道：“怪不得近期有那么多的书生士子被抓进来，我一心躲在此地，心灰意冷，没有兴趣和他们交流说话，倒不知世上风云恶化到了如此地步，真是苍天无眼，以致圣贤失位呀。”

    说着，他竟然呜咽了起来，老泪纵横。

    宁采臣心中戚然，顿时涌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许久，聂卧龙终于停止哭泣，又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拐一拐地在牢房内转动起来，嘴里不停地喃喃着：“大乱之世，正气败坏；人心似鬼，妖孽四出……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啊，原来如此！妖孽呀，原来它是个妖孽！”

    他突然竭斯底里地冲到栅门，两手抓住栅木拼命摇动起来，嘴里大喊“妖孽”。

    宁采臣吓了一跳，连忙把他扯回来按住，免得惹恼了狱卒，会下手打他。

    好一会，聂卧龙的情绪才平定下来，他呼喊得累了，片刻竟进入了梦乡，招牌式的鼻鼾开始雷鸣。

    宁采臣哭笑不得。

    很快，夜幕又占据了天空。几个狱卒早早点着了牢房过道的油灯，然后急急溜了，生怕在阴森森的牢房里多留一刻，就会遭遇到可怕的事情。

    聂卧龙一动不动地躺在角落里，死气沉沉，很是低落；宁采臣则是闭着眼睛坐着，抓紧时间修炼《浩然养气诀》。

    不知过了多久，噼的一响，过道上的一盏油灯爆出个灯花。好像得到了信号指示一般，整个监狱一下子沉寂了下来。

    不同的是，今晚聂卧龙没有像昨晚那般用稻草把身体盖住，躲藏行踪，反而突然起身，大踏步走到宁采臣身前，坐下来把宁采臣挡在身后。

    “前辈，你做什么？”宁采臣急问。

    聂卧龙淡淡道：“我已生无可恋，就让它先来咬我吧。”

    宁采臣微笑着说：“前辈放心，今天晚上，它既吸不了我的血，也吸不了你的血！”

    “你说什么？它是个妖孽呀，我们如何抵挡得住？”

    宁采臣胸有成竹：“我是个道士嘛，道士总有点拿手功夫，可以降妖除魔的。”

    聂卧龙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点什么，忽然脸色一耸，沉声道：“它来了！”

    “啊！”

    几乎同时，前面的牢房内响起了一声凄然惨叫。

    一切情形，宛如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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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通洞老祖

﻿    在一瞬间，时间似乎凝固住，四下静寂无声，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吱吱！”

    一种奇特的叫声划破了寂静，紧接着，一只老鼠般的小动物穿过栅木，闯进宁采臣所在的牢房。

    它形状如老鼠，个子却有猫那般大，四肢长尾，尖嘴圆耳，一对眼睛碧莹莹的，瞳孔间或闪露出一点红芒，刺人心肺。分明是一只成精的鼠妖。

    聂卧龙面有惧色，情不自禁倒退一步，而宁采臣昂然不动，目灼灼盯着面前的鼠精。

    吱！！！

    鼠精见到他毫无惧色，反而摆出一副迎敌的样子，不禁大怒，咧嘴呲牙，人立而起，张牙舞爪，全身油黑的体毛根根竖立，犹如一根根坚硬尖锐的针刺。

    “小道哥，小心！”

    后面的聂卧龙连忙提醒。

    宁采臣一脸淡定，只等对方一发难便突然把正气激发出来，杀其不备。

    鼠精上下打量着宁采臣，又惊又怒，却没有即时攻击，念个法咒，卷起一阵阴风，在头顶上方凝结出一个阴神形象，只上半身成人型，下半shen一团混沌迷糊。

    “你是什么人？竟敢对抗本老祖！”

    这鼠精的修为刚刚突破阴神期，本体喉舌没有练开，无法说话，只能变化出阴神形象。它见宁采臣一表斯文，却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内心不由打个突，鼻翼翻动，小心嗅闻起来——其为鼠类，嗅觉非比寻常，很是灵敏。很快就嗅到宁采臣身上似乎带有一股它甚为忌惮的气息，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老祖？小小鼠妖，居然敢自称老祖，真是贻笑大方！”

    宁采臣哈哈一笑，根本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在胡庄之时，宁采臣与娇娜等狐狸精共处一屋，经历丰富，早练就一副肝胆。

    “一介凡人，竟敢藐视我通洞老祖？不把你吃进肚子，你就不知道老祖的厉害！”

    鼠精勃然，双爪擂胸，做出一个大猩猩的招牌动作，呀呀呀声大喊，叫得比杀猪还吵。

    吼喊声中，它的身体竟然发生一阵剧烈的变化，变身般壮大起来，片刻已如一头猪大小，圆瞪双眼，瓮声瓮气喝道：“小子，问你怕不怕？”

    宁采臣哑然失笑，悠然道：“你这副模样，只能吓唬小孩子。”

    鼠精火冒三丈，几乎暴走，呀呀呀，又是一通擂胸狂吼，全身骨节噼里啪啦发响，肌肉块块隆起，最后竟变得像一头牛牯般，头上还长出两根尖角，身形庞大，端是气势威猛：“小子，识相的乖乖束手就擒，老祖还能饶你一命！”

    聂卧龙见它两番变化，使出莫大神通，只看得目瞪口呆，几乎要晕倒过去。

    宁采臣有正气防身，专克妖魔，别说如牛牯，就是比大象大，他都不会惧怕，晒笑道：“莫非你是个变戏法的？废话少说，有本事尽管使出来。我身为道士，一身降妖除魔的本领正等着你。”

    “我的乖乖！”

    鼠精心里一声哀叹：这小子是什么来路，胆子也忒大了吧。老祖我这道藏变身，就算是杀人如麻的大盗见到，都会吓成一堆烂泥，任我宰割，他怎么一点都不怕？

    ——其原本是一只生活在地底世界的黑毛灵鼠，天生喜欢打洞。有一次它挖通了一座坟墓，在墓中吃到一颗火红丹药，修为大进，一夜之间竟开出灵智，成为妖精。后来它又在墓中找到一卷道书，上记有一门叫“道藏变身”的法术，很是奇妙，便学习起来。

    为了快速提高修为，这鼠精把目光瞄到人类身上的血气，想出一条绝世好计，就是到监狱里吸取犯人们的鲜血，以增加阳气。

    它变身出来，去威逼衙门狱卒，让他们不要多管闲事。那些官吏狱卒见到妖怪，无不吓得尿裤子，哪里还敢声张。至于牢房中的犯人见了鼠精，更是吓破胆，乖乖地不敢反抗，任其吸血。

    自此，鼠精就在嘉兴府的牢房里当起了牢大王，自称通洞老祖，好不威风！

    时至今晚，不料一个新进来的小道士竟敢挑战它的权威，这让通天老祖又气又恼，又无计可施——它虽为妖精，但除了道藏变身外，根本没有学到其他什么法术神通。换句话说，它就是靠着凶恶的皮相去吓人，混饭吃的，否则怎会藏在牢房里，吸取那些犯人衰弱的血气？早跑到外面花花世界大肆横行了。

    势如骑虎之下，通洞老祖惊疑不定：苦也，这厮不怕恫吓，倒是棘手，不过看他身体文弱，没有几分力气。莫非是摆空城计，像老祖一样只是虚张声势？

    它睁大眼睛，再去观察。只见宁采臣笑吟吟站着，神色没有丝毫破绽。

    通洞老祖眼珠子飞快地打转着：老祖一生唯谨慎，这道士看起来不好惹，走为上计，大不了换个人吸血。

    主意打定，它已萌生退意。

    宁采臣冷眼瞧它有退缩之意，立即大踏步冲上去，主动出击，不让鼠妖逃走。

    通洞老祖十分机敏，一见势头不对，马上阴神回位，身体变回原本模样大小，四肢一跃，就要落荒而逃。

    “呔！哪里走！”

    宁采臣再作雷霆喝。

    其他人听着没什么，只觉得声音大，可鼠妖听见，却犹如被一把重锤击中心口，一口鲜血喷出，摔倒在地，浑身颤抖，真得变成了一个受惊吓过度的老鼠。

    宁采臣提着它的尾巴，拎小鸡般拎在手里，哈哈大笑：“什么妖怪，虚有其表耳，根本不堪一击，大家不要被它的外表吓到。”

    这番形势急转的变化，后面的聂卧龙看得呆若木鸡！

    其他牢房里的犯人听到动静，纷纷探头出来。关在宁采臣对面的屠夫看得最为明白，登时嚷嚷起来。

    很快，整个牢房的犯人都知道一个新关押的道士把牢里的“吸血妖怪”降服了，无不欢天喜地，轰然叫好；纷纷大叫，让宁采臣把鼠妖碎尸万段。

    宁采臣叫聂卧龙编制了两根结实的稻草绳，把鼠妖五花大绑，吊了起来。

    鼠妖受创颇重，听到群情汹涌，赶紧阴神出窍，换上一副可怜相，跪倒在宁采臣面前，苦苦求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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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剑客

﻿    “你是什么妖孽？敢在此作祟，吸人鲜血，快快如实道来，若有半点不实之处，我定叫你魂飞魄散，入不得轮回！”

    宁采臣声音威严，震得鼠妖耳鸣嗡嗡，心神皆碎。它不敢隐瞒，把出身来历源源本本坦白出来。

    听完它的叙述，宁采臣觉得可笑又可气。

    原来这号称“通洞老祖”的妖怪根本没有什么真本事，完全是靠变身凶恶来吓唬人的，虚有其表而已。可叹监狱之中，上百犯人却无一人敢挺身出来质疑反抗，都乖乖躺在地上，让它吸血，纵容其上演了一场另类的“狐假虎威”好戏。

    宁采臣冷笑道：“现在你落入我手，还有什么话说？”

    鼠妖赶紧求情，涕泪齐下，说得很是可怜，求宁采臣放它一马。

    宁采臣不为所动：“你说这些没用，你为非作歹，作恶多端，就算我肯饶你，其他犯人也不会放过你的。”

    鼠妖眼珠子飞快转动，一咬牙道：“你如果肯放过我，我有办法把你从牢里弄出来！”

    “哦！”

    这下宁采臣来兴趣了：“你有什么办法？”如果能提前出狱，离开这鬼地方，他不介意和鼠妖做个交易。

    鼠妖道：“我可以变身去恫吓嘉兴知府，让他放你出狱——你又不是朝廷重犯，此事有我出面，不难办到！”

    宁采臣摸摸下巴：“那你准备如何行事？”

    听他语气松动，鼠妖精神一振，忙道：“我可以阴神出窍，现在就去办妥！我本体留在这里，你也不用怕我跑掉。”

    宁采臣笑道：“听起来不错，不过……”

    语气忽然来一个转折。

    鼠妖一下子急了：“不过什么？还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出来。”它只想着能快快脱身，做牛做马都愿意了。

    宁采臣回头瞄瞄身后的聂卧龙：“是有一个条件，我要你让知府把我和这位老先生一起放出去。”

    “没问题！一言为定了，你们一出狱，就放我自由离开。”鼠妖说得很快，生怕宁采臣会反悔一般。

    宁采臣道：“好，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得到承诺，鼠妖阴神马上动身。它修为不高，阴神只是夜游水平，不能见光，白天不敢出来。不过晚上行动，阴森黑暗，最衬托气氛，反能便宜行事。那个嘉兴知府最是贪生怕死，绝不敢不听它的。

    它一边走，一边懊恼：这次阴沟里翻船，嘉兴府监狱是混不下去了，看来要转移阵地……嗯，据说金华那边不错……奶奶个熊，那道士却是什么来路，怒喝声中竟夹带有雷霆之气，刚阳十足，好在我阴神回体，否则被他一喝，直接就魂飞魄散了……这神通不像是道门的，也不是释教的狮子吼，难道是正气？天呀，如此的话，我可要有多远跑多远……

    鼠妖阴神，速度颇快，片刻就来到知府府邸外。

    这座府院，大楼高墙，很是奢华。门口一对两人高的石狮子，镇压左右。不过这石狮子没有经过法力开光加持，徒具一副威猛外表，只能吓唬一些孤魂野鬼，它通洞老祖一点都不害怕。

    “哼，这死胖子知府现在一定在他最宠爱的第十八房小妾的房中寻欢作乐，我快快去把事情办好，换得自由身远离为妙……”

    鼠妖阴神飘荡起来——它以前来过两次知府府，可谓轻车熟路。

    掠过一个庭院，来到目的地，正要下去，忽然心头一跳，涌起一股巨大的危机感，急忙潜入下面一丛花草里，掩藏起来。

    今夜无月，有风！

    风声凛冽，不似春天。

    呼的！

    一个黑影飞掠而来，站在屋顶之上。其一脸虬须，个子不高，但很健硕，系着一张黑色披风。披风激荡飞舞，气势非凡。最引人瞩目的是他背后的一把阔剑，仅露出来的剑柄形体古朴，质感沉重。

    此人，却是一名剑客！

    但现在，剑客手中没有拿着剑，只提着一个包袱。

    鼠妖躲在下面，不敢挪动，只微微偷眼看去，就见到一股强大无比的血气翻滚涌动，那剑客站在那里，好像是一杆巨型火把，猎猎燃烧，只要靠近三丈内，就会被烧得魂识消灭。

    生人都有血气，只是强弱不定。身强力壮的、练过武艺的，血气都会比普通人强悍许多。而修炼道法佛功，更是提升血气的上佳法门，道家的阳神境界，释教的九转金身，一旦大成，身躯便如同一轮太阳，光芒万丈。等闲阴神一被照耀到，立刻就会灰飞烟灭。

    “我的乖乖，哪里跑出个这么厉害的人物，还让不让人活了……看来老祖近期晦气当头，不该出洞呀……”

    鼠妖两股战战，把头埋在花丛里，吓得大气不敢喘动。

    那剑客目光一扫，忽然把手里的包袱掷到庭院里，裹布散开，霍然掉出个血迹斑斑的人头来。

    “吾，燕赤霞也！嘉兴南街孙阳城为富不仁，多行不义，吾特取来其大好头颅一颗，给知府大人一观！”

    哈哈大笑，飞驰而去。

    这一阵笑声震得下面的鼠妖心神晃动，几欲把持不住。

    燕赤霞的出现，整个知府府邸都被惊动了，许多兵丁举着火把，拿着兵器冲出来，虚张声势要抓人，可哪里还看得见人影。

    而胖乎乎的知府大人更是老半天才颤悠悠地摸出来，抓着块锦帕不住地擦着冷汗，急急吩咐道：“快把人头拿去埋了！”

    说完，小眼睛瞧四下瞅了瞅，赶紧缩头回去，关门。

    一会，他又开门出来，叫心腹朱师爷进来商议：“师爷，听说那燕赤霞是个道士，衙门监狱里可否关押着道士之类的人物，如果有，赶紧把人放了，免得出现差错，被那煞星找上门来。”

    师爷领命，匆匆出去执行命令了。

    外面的鼠妖却不知即使没它出面，宁采臣也能安然出狱。它休息了大半盏茶的时间，心头才没那么慌了，定一定神，心道：奶奶个熊，老祖我今夜可谓饱受惊吓，非得要去好好吓吓那知府大人，讨回个彩，方解我心头郁闷。

    它咧嘴呲牙，做出一个十分凶狠的相貌，嗖的，杀入知府大人的房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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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浩然养剑诀

﻿    “两位，你们现在可以出狱了！”

    朱师爷奔跑得气喘吁吁，一个劲地擦着汗，点头哈腰地把宁采臣与聂卧龙送出衙门口，目送他们远去才跑回来问知府大人：

    “大人，不是说只放道士的吗？为什么把聂卧龙也放了。”

    “住嘴！”

    知府大人一声低喝：“你懂什么，此事休要再提。还有，近期让大家约束检点些，若是惹到煞星，本大人可保不住他们的人头！”

    朱师爷犹自不肯住嘴，打抱不平地说：“大人，那燕赤霞把人头丢到大人府上来，摆明是不给面子嘛……”

    啪！

    他还没说完，大人就一巴掌扇了上来：“蠢猪，人家是蜀门剑客，神仙中的人物，哪里会把我等凡人看在眼里？官也好，民也好，在人家眼中，都如蝼蚁般。红衣卫都不敢去抓捕他，你要面子，你去抓呀！”

    朱师爷嘴巴吃痛，一下子肿了起来，再不敢吭声。

    …………

    天刚朦朦亮，旭日开始东升。

    聂卧龙多年不见阳光，满脸兴奋，渴望太阳早点升上来，好晒晒发霉的身躯；而鼻子则不停地抽动着，似乎要一下子把新鲜自由的空气呼吸个够。

    至于那个号称“通洞老祖”的鼠妖，宁采臣在出牢门时，顺手把它丢进监狱里最大间的牢房中。一来算是遵守诺言，放它自由；二来嘛，也该让那些饱受鼠妖吸血的犯人们，好好的出一口恶气了。

    真可谓时候一到，恶有恶报！

    出到大街之上，宁采臣朝聂卧龙作个揖，道：“前辈，我另有事情要做，就此告别了！”

    聂卧龙目灼灼地注视着他，好像洞察了他的心思，问：“你要去找那两个混蛋报仇？”

    宁采臣坦然道：“我为人一向恩怨分明，快意恩仇，既然出来了，就要去讨回个公道！”

    “哦，那你想怎么下手？”

    宁采臣眼光一黯：“暂时还没有主意！”

    聂卧龙忽然道：“如果小道哥不嫌弃，可到我聂家庄盘桓两天，我们从长计议。老朽被判了个终生监禁，还以为再也没法出来了。这番得以脱困，全仗道哥帮忙。君子之道，投桃报李，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聂家庄？”

    宁采臣有些疑惑，他还以为聂卧龙坐了十几年牢，已经家破人亡了的。

    “不错，我虽然身陷牢狱，但家中却有妻小建在，还有不少旧识朋友，老朽回去找他们，应该可以帮你报仇。”

    聂卧龙解释道。

    宁采臣略一沉吟，便答应了——现在可是冷兵器时代，他总不能弄把匕首在身就冲出去杀人，到时只怕还没掏出刀子就被对方打倒了。敌强我弱，正需要找外援！

    “嗯，聂家庄在嘉兴府城西郊，距离甚远，要请一辆马车过去！”聂卧龙说着，便叫宁采臣去雇马车——虽然在衙门时，朱师爷派人给聂卧龙换了新衣服，还把胡乱糟糕的须发修理整齐干净了。但整体看上去，依然有些吓人，不好出面。

    很快，宁采臣就找到一辆马车。那车夫对聂家庄很熟悉的样子，只要了五十文车费，这让宁采臣安心许多，起码说明聂卧龙没有说谎，聂家庄真的存在着。

    车子辘辘而行，朝西出城去。

    在车上，两人相对而坐，聂卧龙一双眼睛总不离宁采臣左右，可一等宁采臣看来，他又掩饰地把目光偏移掉。

    宁采臣心中狐疑，终于忍不住问：“前辈，你一直在观察我，是否有什么问题？”他心里始终对其有所保留，可不能不明不白就跟对方走。

    聂卧龙尴尬地笑笑：“小道哥莫怪，我只是觉得你根本不像个道士，所以有些好奇。”

    宁采臣默然，片刻后下定决心，坦白说出来：“前辈果然慧眼如炬。事实上我叫宁采臣，和前辈一样，都是一个落难秀才。乔装道士，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而已，望前辈不要见怪！”

    聂卧龙的眼睛顿时亮起来，欢喜地道：“果真如此，我就说嘛……”

    宁采臣满心疑惑：“前辈一口咬定我不是道士，莫非早有证据？”

    “当然！”

    聂卧龙显得有些得意洋洋，很为自己的判断力自豪。

    这下宁采臣真得郁闷了，本以为在行为举止上出了什么纰漏差错，聂卧龙却俯近身子，悄悄地说：“因为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正气的存在——道士怎么可能拥有正气呢？”

    教派法门不同，信仰就不同，各有各的意识形态，各有各的经典道理，明眼人却能够分辨出来。

    宁采臣大吃一惊，立地而起：“你能感受到正气？”

    “哈哈，我身为读书人，浸淫圣贤书卷数十年，能感受正气有什么稀奇。”

    宁采臣恍然，苦笑道：“怪不得……”

    聂卧龙忽然脸色一正，俯首就在车厢里拜下去。宁采臣连忙把他扶住：“前辈，你这是做什么？”

    聂卧龙凛然道：“宁公子身怀正气，必是得到圣贤真传；遇见圣贤传人，老夫不可不拜！”

    宁采臣拗不过他，硬是受了三拜。

    拜完，聂卧龙坐回位置，满脸欣喜：“正气重现人间，真是天下黎民之福。宁公子身受圣贤重托，降临于世，必可力挽狂澜！”

    晕，都差不多要把我吹捧成真龙天子转世了，果然是写书高手呀……

    宁采臣心里嘀咕，苦笑道：“前辈把我看得太高了，而且正气的作用效果很有局限性……”他把个中明细情况说了出来。

    谁知聂卧龙听完，却眉毛一扬：“此说法大谬，公子，你可知除了《浩然养气诀》外，还有一篇《浩然养剑诀》？”

    “《浩然养剑诀》？”

    宁采臣不禁惊呼出声。

    “不错，此剑诀正是与《浩然养气诀》相辅相成的剑道神通，先养气，气息凝固可化为剑；一百零八道正气，就是一八零八道剑气，散而为阵，合而归一，得此，可纵横天下无敌手，睥睨众生！”

    “啊，还有这种神通！”

    宁采臣听到这个信息，欣喜如狂，立刻失态地紧抓住聂卧龙的手臂，大力摇着：“前辈，那《浩然养剑诀》是怎么样的？在哪里可以看到？那剑道，又该如何修炼？”

    如果《浩然养剑诀》真如其所说的那么厉害，从此以后，宁采臣就可以扬眉吐气，出人头地了，何苦像现在这般陷入“打得过妖怪，却打不过凡人”的怪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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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聂家

﻿    “哎哟，公子莫激动，有话慢慢说！”

    聂卧龙一把年纪了，又坐了那么多年牢，生活艰苦，没有补充过营养，骨头都松脆了，哪里禁得住宁采臣这般大力捏抓，直痛得脸色发白。

    宁采臣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放开，歉意道：“不好意思，我一时失手！”声音微微颤抖，把他内心的激动表现无遗。

    浩然养剑诀呀，儒家的剑道神通！

    宁采臣听到这个讯息，就像一个有难言之隐的人听到有良方可以治好身体毛病一样，浑身顿时热血沸腾，激情澎拜！

    聂卧龙干咳一声：“宁公子，你可能要失望了。我虽然知道《浩然养剑诀》的存在，可并不知道它失落在何处，更遑论看过其中的内容了！”

    哎……

    犹若被一大盆冷水当头泼下，宁采臣大失所望，但转念一想，释然了：儒家功法失传已久，他获得练气法门已是莫大机缘，那剑道神通岂是轻易能得到的？

    不过，虽然没有得到剑诀，他也颇有收获。最起码，现在经聂卧龙一点拨，他知道正气修炼到高等境界拥有非同一般的威力，再没有局限性，日后生活，便多了个盼头！

    “老夫从小立志要做个大学问家，著书立说，因此博览群书，无书不读。在一次搜集故书堆时，我偶然接触到有关于正气的理论文章，大是好奇，便用心研究，费时近十年，才整理出《浩然养气诀》与《浩然养剑诀》的相联关系，以及种种功能表现……”

    聂卧龙娓娓道来，把所了解的正气情况全说了出来。

    至此，宁采臣终于得以理清楚儒家的功法体系大概是个什么样子！

    ——《浩然养气诀》是炼气法门，所修炼的气息，并非像道门那样只有九重，而是足足有一百零八道，每一道正气，对于妖怪鬼魔，都有莫大的震慑力，足以自保；如果正气道数多了，形成磅礴之势，反弹的力量就会增强，会给妖魔鬼怪造成极大的反噬伤害，从而拥有“以彼之力，创伤彼身”的神奇作用。

    美中不足的是，不管拥有多少道正气，对于凡人武力、以及道释法术都不起作用；要想改善这种窘境，唯有修炼《浩然养剑诀》！

    《浩然养气诀》是儒家功法里的神通形式，一百零八道正气，每一道都能修炼成剑气，剑气有质，斩钉切铁，不亚于神兵利器，并且完全由人的意念控制驱使，如同飞剑一般。散而成阵，合而归一，种种变化妙用，存乎一心之间。

    可以说，如果炼出一百零八道正气，又能把所有剑气炼成，那等威力足以和道门的阳神境界、释教的九转金身相媲美。

    当然，因为种种苛刻的条件，等闲人炼成一道正气都十分艰难，要想炼成一百零八道，无异是痴人说梦，更不用想传说中的化正气为剑了。

    ……

    “两位，聂家庄到了！”

    车夫的喊声把宁采臣从沉思里唤醒过来，他跳下车，就见到一个庄子出现在眼前——

    一遭绿水，百株杨柳；杨柳下面是人家，有十余户的样子，都是土墙瓦顶，简单朴素；烟囱处排出袅袅炊烟，正是一副农家做早饭的景象。

    现时宁采臣与聂卧龙刚从牢狱里脱困，身无分文，可恨那鼠妖胁持知府时，没有叫其归还宁采臣的金银，以致如今连车费都付不起。唯有让聂卧龙先进庄回家，找家人要钱付费。

    不多久，聂卧龙就和一个头发斑白的妇人行出，把车费付清，打发马车走了。

    那妇人正是聂卧龙的妻子张氏，听说宁采臣是丈夫的恩人，就要下跪拜谢。宁采臣急忙扶住——他搭救聂卧龙出来，只是顺手为之，并不图什么感谢！

    入到聂卧龙家中，宁采臣得知，聂卧龙的老母亲已于三年前去世；唯一的儿子聂海志出海经商去了，家里只剩下张氏一个。而聂家以前颇为富裕，但为了官司诉讼，家产都变卖得差不多了，渐渐败落下来，空余下一间老屋子。

    当日中午，张氏杀鸡宰鸭，庆贺丈夫平安出狱；而聂家庄上下，知道聂卧龙出狱归来后，纷纷前来看望，提鸡蛋的、拿面饼的、送酒水的，很是热情。看来聂卧龙在聂家庄颇具名声威望。

    一顿豪饮，聂卧龙喝得酩酊大醉，在酒席中频频和宁采臣碰碗。醉意之下，他时笑时哭，真情毕露，当场吟出一首诗来：

    “少小立志刀笔吏，生不逢时成蹉跎；横竖点撇千千字，墨水无多泪水多！”

    吟完，脚步踉跄地直奔回房间，躺下，鼻鼾如雷！

    酒之酣处，宁采臣也喝了不少，最后由人扶着，到聂家客房休息去了。醒来时，已是月上中天。

    月下适喝茶，张氏搬来小桌，端上点心，泡了一壶好茶，让聂卧龙与宁采臣喝茶赏月。

    借着酒醉发泄一通后，聂卧龙情绪平稳许多，道：“宁公子，明天我就出门去找一个朋友，让他帮公子报仇！”

    “谢前辈成全……不过那虎豹兄弟势大，恐怕不好对付！”

    聂卧龙大笑道：“我的这位朋友了不得，乃是个剑客，出自蜀门，气势豪迈，十分仗义，有他出马，必可马到功成。”

    “哦，前辈有此好友，为什么在身陷牢狱之灾时，不叫他出手相助？”

    聂卧龙苦笑道：“难道叫他来劫狱？如此，反会连累我家中老小。”

    “说得也是……嗯，你的那位豪杰好友，明天可否与我引见一番，我想和他结识。”

    “没问题，他为人最是豪爽，喜欢到处结识朋友。”

    宁采臣沉吟片刻，又道：“我还有个要求，希望前辈暂时不要把我身怀正气的事情说出去。”

    聂卧龙呵呵一笑：“公子放心，这个秘密我会守口如瓶的！”

    ……

    第二天一大早，聂卧龙就出门而去，迟迟未归；傍晚时分，天气徒生变化，乌云滚来，雷声响起，阴阴沉沉的似乎有大雨来临。

    宁采臣走出门口，想看看聂卧龙回来了没有。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官道上传来，从声音上可以听出，竟有十数骑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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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燕赤霞

﻿    宁采臣心一凛，跑出庄口，爬上河边的一株杨柳树，坐在树杈眺望，见到不远处的官道上，马骑混乱，灰尘滚滚，有十数人在打斗，兵器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

    打斗双方，其中人数占优的一方都是身披红衣鲜甲，提平头玄钢刀，正是朝廷鹰犬红衣卫！

    “难道前辈他们出事了？”

    宁采臣颇为担忧，睁大眼睛想看清楚点。就听到有人大喝：“你等龙空余孽，竟敢劫走朝廷重犯，看你们往哪里逃！”

    喝声中气十足，竟是个武林高手。

    关于那龙空山，宁采臣是知道的，乃是位于嘉兴东面五百里处的一座大山，原本叫飞马岭，山势险恶，位置扼要。年初，“文人之乱”爆发，便把此山当成了根据地，画聂佰乘头像为旗帜，发出“真龙已死，朝野一空”的号令。又根据号令意思，把飞马岭改名叫龙空山，招兵买马，揭竿起义，自称“儒军”。

    儒军造反的消息传到京都，朝廷立刻派遣出整整五千名红衣卫，前来镇压扑杀。儒军不敌，溃败而散。但幸存者没有放弃起义的信念，而是利用龙空山的有利地理位置，打起了游击战，同时暗地里不断积蓄力量，一等时机成熟，便要再度起兵，务必把暴虐的正雍王朝推翻，另立明君。

    “龙空山的人，个个都是朝廷钦犯。这番被红衣卫围住，只怕凶多吉少！”

    宁采臣关心战局，又爬高一节树干，居高临下观看。

    “快带大小姐突围！”

    战局中又有人大喝，却是一名赤膊大汉，手舞一把大关刀，把一众红衣卫拦住，奋死给同伴制造脱身良机。

    觅得突破口，三骑突围而出，打马疾奔；奔出十余丈，其中两骑突然勒住，大喊：“三哥，你带大小姐先走，我们断后！”

    兵器在手，横在路中，大有视死如归的气势。

    剩下一骑，马上却是有两人，一个骑士，一手策马，一手搂着个头发蓬乱的女子，夹马狂跑，毫不停留地从聂家庄边冲过，沿官道飞驰。

    红衣卫人多势众，很快就把赤膊汉子以及后面两个断后的龙空者斩杀，一路紧追了下去。

    宁采臣在上面看得满不是滋味，溜下树来，暗地期盼幸存的龙空者能带着那大小姐逃掉。

    “如果我有本事，岂会坐在一边看热闹？哎，原来当英雄，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伫立良久，他仍不肯离去。

    哗啦一响，下面的河水突然钻出个人，浑身湿漉漉，衣衫褴褛，长发及腰，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

    女孩子钻出水面，激烈咳嗽着，无力地倒在河岸上。

    宁采臣连忙跳下去扶她。女孩子很警戒地缩开，一双大眼睛瞪过来。

    宁采臣沉声道：“姑娘莫怕，我是来救你的。”

    这女孩子生得极是美丽，鹅蛋脸，眉如翠羽，就是脸色有些苍白，身子被冷风一吹，抖瑟起来，显得楚楚可怜。

    “你是这里的村民吧，我是朝廷钦犯，你救不了我的，反会害了你性命。”她开口了，声音微弱，语气却很坚定，没有丝毫惊慌。

    “刚才的事情我都看到了，你身上有伤，只怕走不掉，还是让我帮你吧！”

    虽然在树上只是匆匆一瞥，宁采臣还是从服饰上认出，这个少女就是龙空儒军拼死要救的那个大小姐，却不知她如何瞒天过海，跳入河中，潜流下来的。

    “不行，红衣卫很快就会搜寻到这里，如果你帮我，就是灭族的大罪，我不能连累你！”

    少女一咬牙，挣扎着站起来，要独自离开，但只走出五六步，双腿一软，又要倒下去。

    宁采臣顾不上那么多了，一把搂住她，抱起来，正寻思该如何安顿。

    马蹄声响起，八名红衣卫溯流而下，寻了回来，见到宁采臣抱着的人，立刻吆喝起来，飞马冲刺，挥舞起了手中的屠刀，要把宁采臣与那少女一并格杀掉。

    “红衣鹰犬，休得行凶，燕赤霞来也！”

    大笑声中，一人如一只大鸟般飞过来，也不出剑，双手分开，各按住一名红衣卫的头顶，指头用力，一扭。

    啪啦！

    那两名红衣卫的脖子就生生被扭断，掉下马来。

    来人不由分说，如法炮制，身形如魅影，眨眼间把八名红衣卫全部击毙，竟无一合之敌。

    “燕赤霞？”

    宁采臣听到这个名字，简直如雷贯耳，一时间呆在当场：乱了乱了，我不是应该在兰若寺才认识燕赤霞的吗？貌似历史已发生改变了，种种故事情节，都已不是原来套路……

    燕赤霞拍拍手掌，也不理会宁采臣，自顾来到河边洗手，似乎杀掉八名红衣卫，玷污了他的手。

    “宁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咦，怎么回事？”

    聂卧龙跑得气喘吁吁，刚赶到事发现场。

    宁采臣醒神，连忙简要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聂卧龙立刻说：“事不宜迟，我赶紧叫人把这些尸体处理了，不要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免生后患。”

    宁采臣道：“此事已经惊动庄上……”

    聂卧龙呵呵一笑，打断道：“这层不用担心，聂家庄上下，与我有莫大关系，他们不会通风报信的。你抱着这位姑娘，先回去休养，我老伴略通医术，可让她看看。”

    燕赤霞洗好手，站在一边，眼睛都不看宁采臣一眼。

    宁采臣见他态度冷淡，一番准备要自我介绍的肺腑之言只得吞回肚子里，心想：人家是大剑客，自然有架子，哪里是随便见个面，打声招呼，就能肝胆相照，结拜为兄弟的。想不到聂前辈结识的朋友竟是此等豪杰人物，当真了不得！

    于是敬然道：“多谢燕大侠出手相救，宁采臣铭记在心！”抱着少女离开了。

    “燕兄，你看此子如何？”聂卧龙突然问道——他去找燕赤霞出手，帮宁采臣报仇，并没有说出宁采臣身怀正气的事实，只是说宁采臣对他有恩。

    “还好！刚正热血，有书生意气，起码比那些只懂得明哲保身，趋吉避凶之辈好多了！”

    燕赤霞淡淡说着，流露出一丝对宁采臣的欣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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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论道

﻿    少女身上没有严重的内外伤，只是劳累过度，身子比较虚弱，喝了一碗张氏调制的安神汤便沉沉睡着了。

    雷声隆隆，一场大雨倾盆而下——风雨之夜，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

    “这场大雨下得正是时候，能把残余的打斗痕迹冲刷干净！”

    聂卧龙呵呵笑着说，他在屋中摆开酒席，与燕赤霞宁采臣两人开怀畅饮。

    宁采臣见燕赤霞喝酒如喝水般，一碗碗往嘴里倒，不禁咋舌，心想其莫非练过特殊功法，能把酒水都化成气息，收入经脉之中；聂卧龙却知燕赤霞好酒量，叫张氏把埋在后院里的三坛女儿红全挖出来，让燕赤霞喝个痛快。

    一场酒下来，宁采臣和燕赤霞说了不少话，燕赤霞对他没有初见面时那么冷漠了。而聂卧龙借起酒意，又开始发牢骚：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说得正是我等读书人为人处世的准则。但是现在，有风声有雨声，却没了读书声；国有事家有事，我却一事都管不了，这是何等的悲哀！”

    一边的张氏看不过眼了，连忙出声提醒：“卧龙，你又乱说话，小心祸出口出。”

    聂卧龙慨然道：“不让我写书，难道连说话都不准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闭着嘴巴当哑巴，我做不来！”

    张氏唉声叹气，知道他脾气，也懒得规劝了，到房间里照顾那少女。

    燕赤霞酒喝得越多，眼眸却越是明亮，忽地来了兴致，拔剑而起，道：“两位看我舞剑助兴！”

    他的这口剑，有四指宽，森森发着一片寒光，绝非凡品，人看上去，只看到光芒耀眼，连剑体都看不清楚是什么样子。

    燕赤霞大步出屋，在风雨中舞起剑来。

    宁采臣不懂剑术，只见剑光挥斥，如同电蛇乱舞，在燕赤霞周身三尺内盘旋吞吐，甚是壮观；那风雨被剑光阻隔，无法近身，纷纷四散飞溅开来。

    舞完一套剑法，燕赤霞收剑入室，全身上下，半点雨水也没沾到。

    宁采臣和聂卧龙纷纷鼓掌叫好。

    宁采臣道：“燕大侠……”

    “不要再叫我燕大侠了，如蒙不弃，直接喊我一声燕兄！”

    “嗯，好的，燕兄！”宁采臣立刻转变了称呼：“我听说你出身蜀门，是个修道之士。修士都讲求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炼长生。为何你偏偏喜欢在人间奔走，行侠仗义呢？”

    燕赤霞哈哈大笑：“那修道修长生，只是虚无缥缈的传说。即使有，按照那般练法，最后也是修得没了人性，没了七情六欲，没了道德是非，完全变成一块了无生趣的石头，纵然长生，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什么是道，道可道，非常道，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道，所谓因果，所谓圣人，所谓天道，都指本心！”

    聂卧龙拍案叫好：“燕兄见解精辟，这番理论，与我们读书人的道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有异曲同工之妙！”

    宁采臣仔细斟酌着燕赤霞的话，心想：这燕赤霞性情豪迈，不墨守成规，不像一般修真者那般生性凉薄，自私自利，反而有点书生意气的样子，是个值得结识的人物！而他对“道”的论述也颇有道理，前世之时，我遵守的“道”是一纸律法条文，那今生呢？

    他不禁痴痴地沉思起来：《浩然养气诀》上说“所谓功德，所谓因果，所谓逍遥无为，都是虚妄”，而燕赤霞却说“所谓因果，所谓圣人，所谓天道，都指本心”，这两者似乎有一种奇妙的联系。

    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我今生要追寻的“道”，就是我的本心？

    ……

    想着想着，宁采臣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就像心灵深处突然打开了一扇窗，有一束亮光照了进来。思想间的诸多郁结，一下子融会贯通起来。心念一动，脑海里的那道形象立刻浮现，白衫儒巾，负手而立，分分明明，仿佛真人一样，再不像以前那般模糊飘忽，不可捉摸。

    只是这个人物，却是背对，看不到正面相貌。

    ……

    “但是，我的本心是什么？前世之时，是黑白分明，是甘于寂寞，是不怕牺牲，可今生呢？扣心自问，却已找不到答案。一切都变得不确定，不坚定了……”

    “宁公子，你在想什么？”

    聂卧龙轻轻推了推突然入定的宁采臣。

    宁采臣恍然醒觉，从沉重的思想里解放出来，不觉哑然失笑：所谓本心，应该就是指天性自然吧，我一味探索，却是过于纠结了，适得其反。释教里有“立地成佛”的说法，就是说没日没夜地坐枯禅，念佛经，反而不如下山走走，放宽思维，或看见一朵花，或看见一根草，心里便有了觉悟，就可能立地成佛了！

    “前辈，你还是叫我采臣吧，不用那么生分！”

    聂卧龙却连连摆手：“公子对我有恩，不能胡乱称呼！”其实是他认定宁采臣身怀正气。是圣贤传人，直呼其名的话，显得对圣贤不尊重。

    这时张氏走进来，说那少女睡醒了，有话要说。

    聂卧龙和宁采臣一起走进少女休息的房间，燕赤霞却不动，犹自饮酒。

    少女正躺在床上，见到两人来到，就要起身见礼，被宁采臣按住了，说她身体还未康复，有什么话直接躺着讲。

    少女略一犹豫，便道：“小女名叫聂清风，家父聂佰乘！”

    宁采臣吃了一惊，问：“你就是聂家大小姐？”

    聂家大小姐这个名号，早在隐居祖屋的时候，宁采臣就听说过的。那副足以改变他命运的圣贤孟子像，就是广寒道人从聂家大小姐手里获得，再转赠给他的。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现在，他们竟碰在了一块。

    “哦，你知道我？”聂清风惊讶地看着一脸古怪的宁采臣。

    当下宁采臣毫不隐瞒，把其中的曲折情节全盘说出。一边的聂卧龙听着，啧啧称奇，心里更加认定，宁采臣就是上古圣贤选中的传人，地位不亚于真龙天子转世！

    聂清风听完，没有丝毫责怪宁采臣开匣看画的意思，反而欣慰地笑道：“广寒道长果然言行有信，给圣贤画像找到了个很好的传人！”

    聂卧龙呵呵笑道：“那么，聂姑娘就安心在此住一段时间吧，等风声过后，另作打算……嗯，不过为了掩人耳目，你最好换个身份，如不嫌弃，你就对外宣称是老夫的小侄女，刚好你我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至于名字嘛……”

    “我有个乳名叫小倩，少为人知，那我就叫聂小倩好了！”聂清风轻轻地说着，完全没有注意到，站在一边的宁采臣，在听到“聂小倩”这个名字后，就像被电击了一样，眼睛都发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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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小倩

﻿    燕赤霞都出来了，小倩还会远吗……

    宁采臣没来由地想说这句话——穿越到这个奇异的聊斋世界后，他曾经想过，有朝一日和聂小倩相遇，该说些什么、又该如何面对、聂小倩会不会像电影书本上那样，也会用金钱，用美色来引诱自己。人鬼殊途，到时难以避免地发生纠葛后，又该如何处理这段命运安排的特殊感情！

    但宁采臣万万没想到，命运的安排竟如此具有戏剧性，聂小倩的出身来历，原来另有玄机。那么，那段经典的兰若寺剧情跑哪去了？

    莫非正应了那句老话，天机不可测？

    宁采臣怔怔出神，各种想法转换不停。

    “咳，宁公子，我们是不是该出去了！”

    聂卧龙见到宁采臣眼勾勾地直盯着聂小倩，差点连口水都流出来，心道：公子，我也知道小倩长得美，可你也不用表现得如此急色呀！唐突了佳人，留下了坏印象，日后想追求就没那么容易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聂卧龙虽然是个老学究，但人情练达，却不是那种张口闭口“非礼莫视”的穷酸老儒；几乎把牢底坐穿后，他性情更加狂放，一般的世俗礼法早已不放在眼里，连皇帝都敢骂了。

    “哦，好的，我们出去吧！”

    宁采臣一愣，连忙应是。

    聂小倩早被宁采臣毫无避忌的目光看得垂下了头，耳根发红，心里已经有些薄怒：这宁公子既然得到圣贤孟子传承，身怀正气，该是很有礼法的人呀，怎么能如此轻浮地盯着一个刚认识的女人看，倒像京都那班纨绔子弟！

    其实她和聂卧龙都冤枉了宁采臣，宁采臣那会对聂小倩可没有半点亵du之意，只是在想：既然提前遇到了小倩，那是不是表明以后可以不用去兰若寺，斗那树妖姥姥了？

    出到外面，聂卧龙轻声问：“公子，你觉得小倩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宁采臣奇怪了，看着聂老一脸耐人寻味的神情，醒悟过来，顿时笑笑：“前辈误会了，我现在对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现在没有，那就说明以后会有咯，明白！

    聂卧龙嘿嘿一笑，也不点破，道：“燕赤霞已经被我说动，今晚就去为公子报仇，报仇雪恨后，公子有什么打算？”

    “嗯，继续云游四海吧，顺便去打探《浩然养剑诀》的下落！不掌握剑道神通，就像缺了一条腿，成不了事！”

    “好，我会助公子一臂之力的！”

    宁采臣问：“你如何助我？”

    聂卧龙微笑着回答：“嗯！公子，你是圣贤孟子的传人，在马车上我就三拜行礼，心里立下誓言，此生要追随公子左右……”

    “慢着……”

    听着不对路，宁采臣连忙打断，道：“前辈，我只是在因缘巧合之下，才有这番奇遇，你都看到了，我虽然身怀正气，但并未有什么实力，惶惶如丧家犬般，连下一站到哪里都不知道。你跟随我，只会吃苦遭难罢了……”

    聂卧龙辩论道：“丧家犬又如何？昔日圣贤孔子，‘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最后还不是流芳千载？至于吃苦遭难，圣贤孟子也早有言语论断，公子所遇到的苦难，就是天降大任前所必须要经历的磨练！”

    “道理是道理，事实是事实，反正你不能跟我的……”宁采臣急了，他如今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怎能再带上聂卧龙。

    聂卧龙抢着说：“莫非公子看老朽一把年纪了，年老体衰，又无钱无势，所以嫌弃老夫，不想收留？”

    “我不是这个意思，前辈不要误会！”

    聂卧龙道：“那是因为什么？”

    宁采臣叹息：“世道险恶，满路风霜，我终认为，前辈还是留在家里，颐养天年的好！”

    聂卧龙默然，明白宁采臣说得有道理，如今是打打杀杀的世道，根本没有什么道理可讲。自己一把老骨头了，手无搏鸡之力，跟着出去，却没多大作用，反会成为累赘。

    厅堂之上，燕赤霞犹自坐着喝酒吃肉，满桌空盘，看来吃得真不少。见到两人出来，他站起来，对聂卧龙一拱手，道：“多谢卧龙款待，某去也！”

    穿窗而出，两个跳跃，不见踪影。却是找雷虎雷豹兄弟，讨问首级去了！

    真奇人也！

    宁采臣暗暗赞叹，却不知燕赤霞修炼到了什么境界，其出身蜀门正宗，修炼纯正的道门剑道，想必不会差到哪里去。

    “前辈，你是如何与燕兄结识的？”

    聂卧龙笑道：“我们认识的时间长了，可以说是总角之交；他是个孤儿，自小就在聂家庄里生活。不过后来他遇到一个道士，说他有灵根，便把他带上了蜀门，传授剑道。一直到三十岁剑成，才下山回来一趟！而后云游四海，漂泊无定。”

    “那这次你是怎么找到他的？”

    “他在嘉兴府里有一栋隐居的房子，这个地方十分隐秘，知道的人不超过三个，恰好我就是其中之一！又恰好，我去那里找他的时候，他在！”

    原来如此！

    宁采臣没有多问下去，毕竟这是聂卧龙和燕赤霞之间的秘密。他们不说，就代表不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

    第二天雨过天晴，空气清新，聂小倩的身体已无大碍，但还比较虚弱，不能赶路——聂佰乘被斩，聂家上下全被流放到边疆劳役。但一直以来，聂佰乘的许多旧识门人都在想方设法去营救聂家家眷，这一次，终于找到机会把聂家大小姐营救出来，一路逃亡，可最后还是被红衣卫追上，差点功亏一篑。

    聂清风是朝廷重犯，她逃出生天的消息传出后，朝廷一定会下令，要求各地州府严加缉捕。因此，她是不能再用原名字了，只能改名，用“聂小倩”示人！反正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换个称呼不为过。只是她并不知道，当“聂清风”变成了“聂小倩”，她的命运，已经和一个男人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她更不知道：这个男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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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邀约

﻿    （新的一周，冲榜，擂鼓拉票呀，不给，再擂！）

    现在，宁采臣已经来到了聂小倩的面前——

    这个饱经沧桑的穿越男可不是空有一副榆木脑袋的书呆子，命运都把女主角安排上门了，他自然要有所行动表示，计划先创造个好机会，让彼此熟络熟络，培养培养感情再说。于是他露出一个很有诚意的笑容，很温柔地道：“小倩，今天天气清朗，鸟语花香，不如我们上后山走走吧，散散心！”

    聂小倩的身子抖了一下，宁采臣叫得那声“小倩”太过于亲昵甜腻，她只觉得全身起了上百粒鸡皮疙瘩，心想此人面皮怎如此厚？昨晚还叫人家做“大小姐”，只过一晚上就开口叫“小倩”了？自来熟得太快了吧。

    她皱起很好看的眉头，不悦地说：“宁公子，你还是叫我做聂姑娘吧！”

    “可我觉得叫小倩更顺口些！”宁采臣没有一点改口的觉悟，笑容更加灿烂，灿烂得像一朵喇叭花。其实他绝非要存心占聂小倩的便宜，而是想模仿一下电影《倩女幽魂》，觉得叫“小倩”，更能拉近大家的距离。

    只是这距离，却拉得太快，太近了……

    聂小倩愠怒了，面上却不好发作——她出身官宦之家，是大家闺秀，讲究礼法得体，言语合当，和狐狸精娇娜那般憨直的性格完全不同，即使心中有气，也骂不出口，更不会骂粗口。当下淡淡道：“抱歉，我觉得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被拒绝的宁采臣灰溜溜跑出去，心里纳闷：这段已经被命运安排好的感情，怎么看起来不大灵光呢！

    聂卧龙早等在外面，见只有他一个出来，便问：“公子，小倩姑娘不肯赴约？”

    “咳，她说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聂卧龙晒然一笑，一副过来人的口吻，指点道：“我说公子，你要约人出去，应该先修理一下边幅，这样，人家才会对你有好印象。”

    因为合计着以后行走江湖，得乔扮道士，做个伪装，宁采臣的胡须自从归藏山出来就没剃过，两三个月下来，密密长了一层胡茬子，再加上一直没有去掉的假长须，看起来就像个三十来岁的怪叔叔。

    “莫非，小倩就是因为外貌原因而拒绝我的？也难怪，我这副模样虽然吓不到人，但也绝不讨喜！而且容易造成误会，小倩还会以为我约她散步，有什么不良图谋呢……”

    宁采臣抚弄着假胡子，有些走神。聂卧龙却早递过一把剃刀，示意他到庭院天井处“收拾整顿”一番。

    宁采臣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拿着剃刀开工了。

    半个时辰后，全身上下焕然一新的宁采臣重新敲开了聂小倩的房门。

    “你又来做什么？”

    聂小倩冷眼看着他，对宁采臣的改头换面完全不感冒——在京都之时，追求她的美男子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但能得到她青睐的，却没有一个。

    “那个……这个……”

    宁采臣面对那双冷淡的眸子，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了，事实上，他也没话要说，只是兴冲冲敲门就进来了。

    聂小倩可气又可笑，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叫宁采臣的男子有些傻气，不禁想起昨天在河边时的情形——明知道她是朝廷重犯，明知道红衣卫就在附近，宁采臣却还是出手抱住她，若不是有那大胡子燕赤霞及时赶到，他们两个早就死了。

    宁采臣这样做，是无畏呢，还是傻！难道正是这样的气质，才让他能继承到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

    聂小倩有些发怔——“天本”圣贤孟子画像是聂家的传家宝，其中的秘密，聂佰乘早就告诉她了。其还说画像上的精气力神十分强大，不是一般人所能继承得到的，稍有不慎，继承者会被震伤魂识，乃至爆体而死！这也是聂家一直供奉画像，而没有轻易打开观看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练得大毅力，大意志，贸然打开画像，不但继承不了圣贤的精气力神，反会白白赔上性命。

    当然，这个内情宁采臣一无所知，否则那时候他就不会直截了当地开匣观像了！

    “嗯，宁公子，昨天那般危急情形，你为何还要救我？你不觉得，这样做很傻吗？”

    聂小倩突然开口问道，语气缓和起来。

    宁采臣咂砸嘴唇，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在某些人看来，这样做是很傻吧！记得在胡庄的时候，他就傻过一次！可能是前世的记忆在起作用，那时身为警察，常常会做舍生忘死的傻事，来到这个世界后，这种为人做事的大原则也没有改掉。而且，为什么要改掉呢，改掉后，就不再是自己了……

    这般想着，他蓦地笑了，回答道：“傻就傻吧，人这一辈子，如果事事都要经过盘算计较，衡量好得失才去做，那也活得太累了；现在的人，就是太聪明了，一点亏都不肯吃，一点便宜都要抢占到手里……咳，跑题了，我先出去，你慢慢休息……”

    聂小倩一愣，却没有想到他会回答出这么一句话——“傻就傻吧”，话说的轻松，可又有几人能做到？傻就意味着要付出，要舍弃，即使彼此深爱的两人之间，要想做到无私的付出舍弃，都是很艰难的事情……

    宁采臣出到外面，朝聂卧龙一耸肩，示意再次碰壁，聂卧龙无语，只能拍拍他肩膀，以示安慰，便跑出去杀猪了——或是长久没有吃过荤腥，聂卧龙回家后，顿顿都要大块吃肉，也不管肥腻，只管往嘴巴里塞，吃相甚是凶猛，简直是无肉不欢。

    “嘿，我都已不是原来的宁采臣，那聂小倩自然就不会再是原来的聂小倩，我又何必执着呢！”

    宁采臣解嘲一笑，心头就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浑身都轻松起来。

    他正想着要自己上后山转转，聂小倩的房门忽然打开，探出一张美丽端庄的脸蛋来，带着一丝笑意，说：“宁公子，如果你明天有空，明天带我去散步吧！”

    “没问题！”

    宁采臣喜出望外，大声答应，好要让外面的聂卧龙听到，同乐一下。

    聂小倩坐回床上，脸蛋显现出了淡淡的笑意。这笑容，自从父亲被杀，全家被流放后，就再没在她脸上出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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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狼

﻿    （拉票！拉赏！兄弟们，狼来了呀！）

    “公子，你和小倩姑娘到后山散步，可不能走得太远。庄上有人说，后山深处有些不平安！”

    第二天一大早，聂卧龙把宁采臣拉过一边，叮嘱起来。

    宁采臣问：“怎么回事？”

    聂卧龙解释道：“后山那边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匹狼！前一阵子，有村民入山砍柴时看见过，是一头黑狼，很凶狠的样子。”

    “既然有狼，大家怎么不去捕杀掉？”

    聂卧龙道：“那狼行踪不定，猎人们很难找到它；它也从没有到过村庄附近，危害人畜，只是窝在山沟沟里，彼此一直相安无事。”

    “哦，那就好，我们只在屋后的山坡走走，不会走得太远的！”

    山上有狼，再正常不过，宁采臣也没放在心上。不过为防万一，他出门时还是顺手提了一杆四尺余长的铁棒子，有大拇指粗细，一头被磨尖，颇是锋锐。拿在手里，还能当手杖使用。

    今天的聂小倩气色很好，她穿了张氏的一套素色粗布衣裳，显得有些肥大，并不合身；她的头发只用一根绸带扎着发尾，没有任何珠玉装饰，有一种蓬松慵懒的味道。这身打扮，几乎和任何山村少女没有区别。

    只是，聂小倩拥有一张清水芙蓉般的绝色鹅蛋脸！天生丽质，明眸皓齿，自有一种清新自然的娇柔气质，即使钗荆裙布，素面朝天，都难掩其风情魅力。

    宁采臣提着铁棒子走在前面，拐上聂家后面的一座山坡。

    聂家庄地理位置颇高，处于一片丘陵地带上，房屋都依照山势建立，家家户户的屋后，几乎都靠着高矮不等的山坡。

    立在坡上，极目远眺，坡下是一片草地，草地边缘处有一座大山，很是奇特，孤零零立着，不高不陡，形状如一只趴着的乌龟，那就是聂卧龙所说的后山了。

    后山上树木郁葱，一片绿荫，时不时有鸟群掠飞起，看起来普普通通，和其他地方的山岭没有两样。

    聂小倩有意站开来，和宁采臣保持着近三尺的距离，轻声问道：“宁公子，燕赤霞大侠离开了吗？”

    “是的，他前天晚上就走了！”

    “哦，可惜，我还想当面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呢！”

    宁采臣笑道：“他是个奇男子，施恩不望报，不会在意的。”

    宁采臣最敬佩燕赤霞的地方，在于他言必行，行必果，绝不说堂皇话。因此燕赤霞去帮他报仇，宁采臣就可以肯定，雷虎雷豹兄弟绝对活不过当晚！唯一的遗憾是，他不能亲自手刃奸人，多少感觉不爽。

    “我想到草地上走走！”

    这一次聂小倩走在前头，她迈开小步，沿着一条小坡道走下去。她走路的样子也很文静，不急不缓，走得很自然。

    宁采臣在后面看得赏心悦目，心想正雍帝居然把聂小倩捉起来流放边疆，做劳役，真是不懂怜香惜玉！流放边疆，要徒步千里，一路上聂小倩不知受了多少苦难，好在因为她身份特殊，倒没遭遇到非人折磨，否则真是不堪设想。

    草地平坦，各色杂草生机勃勃地生长着，其中还长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五颜六色。虽然颜色粗陋，却毫不畏缩，一朵朵盛放开来，向春天展露它们的风采！

    走到一簇盛放得很热烈的小黄花前，聂小倩俯下身子，并不摘花，而是闭上眼睛，把鼻子凑过去，去嗅花的香气。

    此刻，她的神情，有一种淡淡的哀伤！

    哀伤而软弱，我见犹怜！

    本来约聂小倩出来散步，宁采臣准备了很多话语，但现在却一句都不想说出来，更不愿打破这种宁静的气氛。

    “家破人亡，流放千里，对于一个少女来说，是多少沉重的打击呀！难怪她总是很少说话，总是眉头紧蹙……”

    有些女子，出身高贵，藏身朱门，人不能看！

    有些女子，嚣张跋扈，仗势欺人，人不敢看！

    而又有些女子，身世坎坷，犹如水上飘萍，风中落叶，人不忍看——如今宁采臣对聂小倩就是有这种“不忍看”的感觉，他叹息一声，转过头四下打量。

    左手侧不远处的草地上，有一条黄牛也在安静地吃草，应该是聂家庄的村民放牧的，周围没有牧童看望。

    突然，那头黄牛猛地抬起头，似乎感受到了什么不好的味道，摇头晃脑，东张西望。

    黄牛的异样引起了宁采臣的注意，他下意识地举起了铁棒！

    哞！

    黄牛发出一声惊慌的闷吼，撒开四腿，腾腾地向宁采臣和聂小倩这边冲了过来。

    “不好，牛受惊了！”

    宁采臣看聂小倩还蹲在花前不动，立刻一箭步扑上，左手揽住她的细腰，闪到一边。

    黄牛狂奔而过，没有一刻停留，嘚嘚地奔上山坡，跑回聂家庄去了。

    宁采臣喃喃道：“奇怪，这牛吃草吃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发神经了？”

    聂小倩被宁采臣揽住，脸有些红，轻声道：“宁公子，疯牛已经跑掉，你可以放开我了！”

    闻言宁采臣连忙放手，讪讪一笑：“刚才事急从权，你不要见怪！”

    “公子，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

    聂卧龙出现在山坡上，他被那头突然发飙的黄牛所惊动，怕宁采臣两人有事，特地走上来看下。

    宁采臣大声回应：“没事！”

    聂卧龙在坡上看到宁采臣与聂小倩站在一块，仿佛一对小情人，哪里像有事的样子，不由乐了，不多废话，就要下坡回家。

    “大事不妙，这下有事了！”

    宁采臣猛然大喊起来，因为在一瞬间，一头狼幽灵般出现在两人面前，无声无息，简直像从地底钻出来的一样。

    此狼全身灰黑，个子很瘦弱，完全是一副皮包骨，但它的一双眼睛，蓝汪汪的，十分摄人，宁采臣望见，不禁浑身打个哆嗦，连忙举起铁棒子，护在聂小倩身前。

    “好像公子在叫我……”

    山坡之上，聂卧龙微一回头，却看见宁采臣和聂小倩两人靠得更近了，似乎有亲热剧情出现，便急急扭过头去，自言自语：“哎，老了，听力也有问题了。公子与小倩姑娘散步漫行，其乐融融，岂会叫我……”三步并作两步，下坡回家去了。

    ——任凭草地上的宁采臣喊破喉咙，他竟一声都没听到！

    “咦，怎么回事？前辈怎么走掉了？就算他老眼昏花，没有看到黑狼出现，也应该听到我的呼喊啊”

    宁采臣不禁大急。

    此时那黑狼喉咙发出一阵低嚎，目露凶光，迫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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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狼局

﻿    呼的！

    宁采臣把铁棒子抡起来，用尖锐的一端直指黑狼——幸亏出来时得到聂卧龙的提醒，多了个心眼，带这根铁棒子在身。手握武器，对付一匹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狼，他信心大增。

    黑狼忽地停住，目光冰冷，竟似乎带着一种人类的感**彩，冷冷地注视着宁采臣与聂小倩。

    聂小倩毕竟是女孩子，看见狼相凶狠，不禁紧张地抓住了宁采臣的衣服后襟，低声道：“宁公子小心！”

    宁采臣呵呵一笑：“小倩莫怕！如果来的是一头猛虎，你我只有逃跑的命；但区区一匹瘦狼，却过不了我这关！”

    他把铁棒子抡得呼呼作声，一来震慑黑狼，能直接把它吓跑最好；二来嘛，要让聂小倩安心！

    “嗷呜！”

    黑狼忽然仰首凄叫，声音呜咽，竟像在对天哭诉一般。

    宁采臣没有慌张，心想：你叫吧，叫得越大声越好。这里距离聂家庄不够一里地远，聂卧龙他们听到狼嚎，即刻就能赶来。庄上壮丁不多，但有两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装备有弓箭，射狼最拿手！

    沙沙沙！

    聂小倩忽然听到身后有动静，猛然回头，就见到一匹毛色深灰的狼蹑手蹑脚地从后面包抄了过来，距离她只有三尺远了。

    “公子，后面有狼！”

    聂小倩连忙出声示警，自己则机敏地躲到宁采臣的右侧面来。

    “什么？还有第二匹狼？”

    宁采臣急了，转过身去，看见从后面潜来的灰狼也是骨瘦如柴，一双眼瞳，同样是蓝汪汪的，看得人心慌。他挥棒击打，那狼却很敏捷地跳跃躲开。

    “小倩，我们往侧面慢慢移动，回山坡去。你先走，我殿后。”

    狼由一匹变成两匹，宁采臣知道不好对付了，更重要的是，既然有第二匹狼，那就表示可能有第三匹，第四匹……而聂家庄那边不知怎的，竟然毫无动静。

    “难道没有一人听到刚才的狼嚎？不可能，距离如此近，只要听力正常的人都能听到！”

    宁采臣隐隐觉得情况不对路，但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只有且守且退，先退回山坡那边再说。

    聂小倩紧张地注意着两匹狼的动静，脚步开始挪动，她不敢离开宁采臣太远。在这种情况，如果独自跑开，就会给狼以可乘之机，把她咬死。她逃跑的速度绝对比不过狼的。

    宁采臣则挥舞铁棒子，口中霍霍声大叫，壮大声威。

    两匹狼会合在一起，没有任何扑上来的意思，也不吼叫，冷冷地瞪着宁采臣两人，脚步很有默契地迈着，紧紧跟在后面。

    狼这种动物，颇具智慧，猎杀经验丰富，而且很有耐性，有时候追逐一只猎物，它可以撵赶几天几夜，如附骨之疽一样跟在屁股后面，等猎物倦怠了，没力气了，它才扑上来下口撕咬。

    宁采臣一刻都不敢放松，紧握着铁棒子，一见到两匹狼挨近些，就猛然戳去，绝不让它们近身，心想只要回到山坡上，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量这两匹狼也不敢追入聂家庄去。

    “宁公子，你回头看看，怎么走了那么久，还是无法走回到山坡上呢？”

    聂小倩忽然停住脚步，疑惑地说。

    宁采臣心一跳，微微回过头去瞄，看到聂家屋后的山坡还是在五六百米远的地方——这个距离，从他们开始撤退到现在，竟丝毫没有变化。他们仿佛一直在原地打转。

    “鬼打墙？”

    宁采臣猛地省起这个可能性，心道：“难道这两匹狼成精了？会使什么障眼法之类的法术？怪不得聂家庄上下，没有人出来帮忙……”

    想通这一层，他反而一点都不惊慌了，冷哼一声，意念发动，正气激发。

    嗤嗤！

    虚空里一阵轻响，好像有什么隐匿的东西被刺破了一样。

    轰！

    霎时间，宁采臣与聂小倩只觉得天地晃动，脚步都站不稳，不禁大吃一惊，马上四手握在一起，以免被剧烈的震动震飞开。

    好在很快，震动就停止了。

    宁采臣定神张望，竟发现他们已经不在聂家庄后面的草地了，而是在一条崎岖的山道上。这条山路，弯弯曲曲，蜿蜒而上，一直通往山顶。那山巍峨高大，不知几千丈高，抬头望去，云气飘渺，似真似幻。

    “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什么地方？”

    宁采臣凝神戒备，已经修炼到九数的正气根根直立，一字排开，护在脑后。

    “啧啧，果然是正气，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一把苍老古怪的声音突然在半空响起，激荡起阵阵回响。

    宁采臣暗暗吃惊，听对方的语气，好像是冲他的正气来的，难道其不是妖怪，而是人类修士，所以不害怕正气冲击？

    他提一口气，喝道：“你是什么人？在此整蛊作怪！”

    那人嘎嘎怪笑，也不现身：“要想见我，就从这条天梯道走上来吧！”声音渺渺，终不可闻。

    聂小倩忧心忡忡道：“宁公子，那说话的不知是人是妖，他故意引我们来，定然不怀好意。你不要上当，我们这就下山去吧！”她虽然身为女儿家，但阅人多矣，见多识广，骤然遇到变故，并没有被吓得惊慌失措。

    宁采臣苦笑道：“我们下不去了！”

    聂小倩回头一看，就见到那两匹瘦狼正并蹲着，守在下方的道路口，目光冰冷，血红的舌头吐在外面，哧哧地喘气。

    “奶奶个熊，你这个该千刀的冒牌道士，今天落入我通洞老祖的手里，我定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把熟悉的声音在山道上方传来，竟是那个在嘉兴牢狱里自称通洞老祖，专吸犯人鲜血的鼠妖，它阴神出窍，飘得远远的，正在对宁采臣破口大骂！

    “是你这只死老鼠！”

    宁采臣惊怒交集。

    “正是老祖我！那一群吃不饱饭的臭犯人岂能奈我何。”鼠妖洋洋自得，但一双小眼睛紧盯着宁采臣，只要宁采臣一动，它马上就逃之夭夭——开玩笑，只要被正气笼罩到，它这阴神即刻就会魂飞魄散。

    “这么说，这次是你专门请高人来算计我的？”

    “不错，此山叫玄武山，这里的山神叫金龟子大仙，正是我新拜认投靠的主人！金龟子大仙神通广大，你就乖乖洗干净脖子挨刀吧！”

    鼠妖阴神嘿嘿说着，却不敢多留，飘飘荡荡，自飞上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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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山神

﻿    （特别感谢麒麟血树兄弟的打赏，小始自小喜欢舞文弄墨，并期望以此养家糊口，相信在大家的支持下，我的这个理想能够实现！谢谢！）

    胡翁曾经说过，在聊斋这个世界里，城有城隍，山有山神，地有土地公！他们都隶属于阴司。

    阴司就是主管魂灵鬼魄的所在，和人间、修界一样，他们也拥有完整的规则制度，有等级、有职位，还有一些独特罕见的修炼法门。

    阴阳两隔，人鬼殊途；在大部分情况下，阴司里的存在不会和人类打交道。所谓六道轮回，投胎转世，都是虚妄，实质上是阴司里不安分的鬼魂想要脱离鬼道，从而私自跑到人间，夺胎重生。

    这种夺胎重生的代价，是记忆修为全被抹杀掉，从而变成没有任何法术神通的凡人——虽然代价沉重，但只要一有机会，鬼魂们都会选择夺胎重生，因为阴司鬼道，往往比人间更黑暗，更多折磨苦难，不足为外人道也，所谓的十八层地狱，就是明证！

    为了更好地管理成千上万的阴灵鬼魂，阴司的最高统治者阎罗王便模仿人间社会制度，设立城隍、山神、土地公等职务，选拨合适的鬼才担当。如果说城隍的地位类似于县长，那山神就是市长，而土地公算得上是一省之长，封疆大吏。这种情形和《西游记》里头，那些小山神，土地老头纯属跑龙套的炮灰角色完全不同。

    ……

    听到在顶峰居住的，居然是玄武山的山神金龟子大仙，宁采臣有些吃惊——他隐隐觉得，这玄武山其实就是聂家庄后面的后山，只不过现在他们所接触所看见的，才是此山的本体。那金龟子不知使出了什么法术神通，利用两匹瘦狼把宁采臣和聂小倩席卷了过来。

    最让宁采臣感到疑惑的，是金龟子那番针对“正气”的话语，似乎把他的正气看成为某样物品之类的东西了，生出了觊觎之心，想要攫夺。

    问题在于，无论妖怪，还是鬼魂，它们对于正气都是畏之如虎，躲之不及的。这金龟子是什么来历，明知道宁采臣身怀正气，还敢来招惹？

    “难道……难道这山神修炼到了道门的阳神境界，或凝聚了释教金身，因此不怕正气冲击伤害？”

    想到这个可能性，宁采臣面色凝重了。

    不管妖怪鬼魂，也不管其修炼的是道法还是佛经，只要成就阳神金身，就能脱胎换骨，褪掉本来根源，成为崭新的存在。也就是说，其不再是妖怪鬼魂了，自然不会再害怕正气伤害。

    聂小倩开口了：“宁公子，我觉得与其上去，不如看下有没办法打败后面的两匹狼，寻机下山为好。”

    “正有其意！”

    宁采臣让聂小倩躲在他后面，手提铁棒子，大步逼向瘦狼——山道狭窄，不怕两匹狼分开夹击，地形对宁采臣很有利。

    “嘎嘎，公子莫非真以为拿了根小铁棒就能对付我！”

    那头黑狼突然人立而起，两只前爪像人手般抱着胸口，大嘴巴裂开来，露出两列尖锐的牙齿。

    另一头灰狼却坐在地上翘起了二郎腿，同样说出人话：“公子，我劝你还是乖乖上山去吧，但请放心，我不会对你们怎么样的，只是想和你做个交易罢了，不用多虑。”

    两匹狼说的话音，果然和先前金龟子的声音一摸一样。

    “妖怪，怎有这么多妖怪，世道真得变了吗……”

    聂小倩倒吸口冷气，一下子抓紧宁采臣的手臂。

    “交易？有什么交易不能在这里说吗？非要让我爬上去？”

    宁采臣疑窦丛生，对于狼突然说人话的事情倒不觉得奇怪——以前娇娜就能分出神念，潜入鸟雀的身体内，传言送话。只是金龟子居然能附体上狼这种中型猛兽，看来修为比娇娜高出许多。

    黑狼笑道：“山路崎岖，岂能待客？”

    宁采臣腹诽道：你藏头露尾，故弄玄虚，又是哪门子的待客之道？

    他想了想，说：“既然你找我谈交易，和这位姑娘无关，请你先把她放回去吧。”

    “没问题！”

    这次是灰狼回答，回答得很干脆：“为表示我的诚意，我可以立刻就放她下山，姑娘沿着山路往下走，可直接回到山脚的聂家庄！”

    说着，和黑狼两边让开，示意请聂小倩通过。

    “小倩，你留在此地无益，先回去吧；顺利的话，我也很快能下山。”

    宁采臣这句话有两般意思：一是走得一个算一个，先让聂小倩脱身，如果到时金龟子耍小动作，搞阴谋诡计，他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放开手脚一搏；二：聂小倩回去后，如果宁采臣有事，她可以叫聂卧龙再去请燕赤霞来。燕赤霞乃世外高人，修为深不可测，有他出马，宁采臣或有一线生机。

    当然，如果金龟子真是请他过来谈交易，把事情谈妥后就能安然下山，自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聂小倩聪慧过人，马上领会了宁采臣话里的意思，道：“宁公子，那你万事小心，我和聂老他们在家里等你回来。”

    目送聂小倩下山后，宁采臣放下心来，也不废话，迈步上山。两匹瘦狼不疾不徐地跟在后面，倒像两条跟班。

    “山神大仙，能不能和我说说那个鼠妖是怎么回事？”

    “听说它以前和你有些过节？”

    “不错！”宁采臣坦白承认。

    “嘎嘎，公子放心，我只是看在它有些小聪明的份上，才把它收留下来，做个护山使者。如果我们之间的交易达成，我就把它送给你，任你处置！”

    宁采臣眉毛一扬：“这么说，如果交易失败，你就不会放我下山了？”

    “公子说笑了！这次交易，对你百利而无一害，你不会拒绝的。”

    有这么好的事情？

    宁采臣一点都不相信，所谓交易，自然双方都要付出，就看谁付出的多，谁付出的少。而且金龟子使出神念附体的方式，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用两匹狼把他弄来，手段诡异，处处都显得不怀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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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请你当山神

﻿    玄武山顶，怪石崚嶒，遍地竟无一草一木，中有一庙，也不甚大，碧瓦金顶，大门上方挂着一幅匾额，上书“玄武山神庙”五个金字。门两边有对联：天地制大也，山神得盛呼！；横批为：大德曰生。

    “公子请进庙内一叙！”

    黑狼说完，摇头摆尾，与灰狼退到路口处，匍匐卧倒，闭眼假寐起来。

    宁采臣踏入山神庙里，抬眼四扫，暗暗惊讶。

    庙中四四方方，空空荡荡，没有供奉神像牌位之类，也无香炉功德箱，一人背向坐在墙根下，竟是个侏儒，估计不够三尺高，戴一顶高高的落英冠。

    山神金龟子？怎么从背影看来，其是个人类……

    宁采臣沉吟着，正气一直没有撤掉，根根竖立，荧荧闪亮。

    “公子来了，请坐！”

    那人转过身子，面部狭长，脸容古怪，果然是副人样。

    宁采臣不禁“咦”了声——阴司职务，基本都由鬼魂担当，如何这玄武山神竟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身？怪不得他不害怕正气！

    “公子不用疑虑，我就是玄武山神，法号金龟子，俗名李会斗！”

    宁采臣问：“为何你是个人身？”

    金龟子呵呵一笑：“难道人身就不能当山神？”

    宁采臣哑然：的确没有条文规定说人身一定不能当山神，阴司之事，神秘莫测，流传出来的一些情况只是管中窥豹，当不得准。

    “废话少说，你大费周章把我弄到这里来，要做什么交易？”

    看到对方是人身，宁采臣的正气基本派不上用场，心有些焦急。

    “我想请你当山神！”

    金龟子语出惊人，却一本正经，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宁采臣沉声问：“为什么？”

    “很简单，只因为你身怀正气，能胜任山神之位。”

    宁采臣哂笑道：“我当了玄武山神，那你干什么去？”

    金龟子道：“我还是玄武山神！”

    “怎么回事？”

    金龟子解释道：“依照阴司律令，一个山神庙里，可以容许两位山神存在，一正一副。彼此达成合作协议后，上报土地，请土地公公批准，而后就能一起治理辖区内的事务了。”

    宁采臣心思一转：“既然你说这是交易，我当山神要付出什么？又能得到什么？”

    金龟子站起来，矮小的身子只到宁采臣腰部，他仰起脸道：“正气是妖怪鬼魂的天生克星，所以你管理起鬼灵阴魂毫不费劲，换句话说，你根本不用付出什么，最多只耗费一点正气精神，多加休息就好了；至于收获，能坐上玄武副山神之位，难道不是一个天大的收获？要知道，这个职位，在阴司里，可有无数鬼雄打破头都要抢到手的。”

    “哦，当山神很好吗？”宁采臣来精神了，他正愁孤家寡人，无权无势，处处要看人脸色。

    “那是当然！”

    金龟子傲然道：“阴司下设有八大土地公，十六位山神，三十二个城隍；一个城隍管辖一座州府，一位山神手下有两个城隍；就是说当了山神，就能奴役两个州府的阴灵鬼魂，好处不用我多说！”

    宁采臣微笑道：“无功不受禄，你肯定有利用我的地方吧！”

    “爽快！”

    金龟子道：“我就喜欢和爽快的人做事情，实话和你说；我以人身当上山神之位，多有鬼雄不服，并多次策动我管辖下的嘉兴金华两州府里的阴魂作祟闹事，企图把我赶下台去。适逢我收伏了通洞鼠妖，它告诉我有关于你的事情……”

    “所以你就想拉我入伙，共同镇压击破那些不服的鬼雄？”

    宁采臣接过他的话语。

    “不错！你我都为人身，有诸多共同之处，最好共事！反正有了好处，大家平分，我不会有失偏颇的。”

    听起来不错……

    宁采臣意动了，能当上山神，能号令驱使两大州府的鬼灵，这种诱惑就像请一位平民百姓去当官一样，难以拒绝。

    “好，我答应了！”

    金龟子大喜，立刻掏出一块金光灿烂的牌子，递过来：“这是山神符令，只要你咬破指头，用精血写上你的名字，符令认主后，你就是玄武山副山神了。”

    “不是说要上报土地公公批准的吗？”

    “呵呵，此事我早就上报了的，主管的浙州土地公公没有意见！”

    宁采臣心道：原来已算计好我不会拒绝……哼，想拿我当枪使，可我这杆枪也不是那么好拿得动的……如此想着，咬破右手中指，以指当笔，在符令上写下姓名：“宁采臣”。

    符令立刻发生一阵奇妙的变化，如同平静的湖面被投掷进一块大石头，动荡起来，一圈圈波纹四散。很快，符面上出现了许多字符。最上一行金字刻的是：玄武副山神：宁采臣；下面则密密麻麻有成千上万个名号，皆为蓝色，却代表着嘉兴金华两大州府范围里的阴灵鬼魂。

    “符令上的蓝色字号，都是嘉兴金华两州府记录在案的阴灵神魂，字号一旦放出蓝光，就表示其在你附近；如有需要，你可命令它们过来帮你做事。”

    “嗯！”

    由一介书生上位成山神，宁采臣有些激动。

    金龟子道：“平时的闲杂事务，都有州府的城隍在管。只有当辖区内出现了城隍管不了的事情，才会请我们山神出面。”

    “这样好，不用那么劳碌！”

    金龟子又道：“身为山神，你可以住在山神庙里，也可以自由活动；但想离开浙州的话，要上报给浙州土地公公，批准后方能出境。”

    宁采臣点头表示明白，说：“我不愿住在山神庙里，喜欢到处转。”

    “那好，这是三卷阴司律法，你抽空阅读谨记住，方便日后行事。”

    宁采臣接过那三卷古朴的律书，粗略一看，却是羊皮制造而成的，手感质朴，皮上写满了端正的楷书，字色个个淡红，散发出一阵腥味，仿佛为血液所著。

    “宁山神，就由黑狼送你一程，驼你下山吧！”

    金龟子淡淡说道，念头一动，黑毛瘦狼来到庙口，请宁采臣坐上背部，低吼一声，撒开四腿，奔下山去。

    “呜呜呜！主人，你不是要对付他的吗？怎么还让他当了副山神？”

    宁采臣刚走，通洞老祖就现身出来。

    “闭嘴！从现在开始，你最好祈祷宁山神不会杀你！”金龟子大袖一挥，把鼠妖阴神驱逐出去。

    “兰若寺的树妖姥姥，你别得意猖狂，很快就有人来对付你了。即使你修为千年，但终是没有成就金身，看你如何抵御正气冲击？哼，竟敢在金华兴风作浪，抢夺我辖区的阴灵鬼魂，定叫你魂飞魄散，化为灰灰……”

    声音低细，渐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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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魂魄出窍

﻿    “宁山神，穿过这片云雾，你就能回到聂家庄中……嗯，有件事忘了说，自你在符令上用精血写下名字，嘉兴金华两地的城隍，以及管辖内的阴灵鬼魂，就已感应到你的存在。三日之后，我会来找你，一同前往嘉兴府，召集两位城隍，为你举办一个正式的上任仪式。”

    驮着宁采臣到达山麓下，黑狼停了下来。

    前面已是一片白茫茫的云雾，飘渺不定，如同梦境。

    宁采臣作揖道：“我知道了。多谢李山神相送！”转身步入云雾中，片刻之间眼前一亮，发现自己已经回到聂卧龙家后面的山坡上。抬目四看，山坡，草地，圆矮的后山，历历在目，真真切切；

    再望天时，夕阳西沉，红霞满天，已是黄昏。

    宁采臣信步下坡，回聂家，只觉得步履轻盈，浑身精神气爽。刚到门口，就看到聂卧龙和聂小倩二人，正在院里说着事情。

    聂卧龙道：“小倩姑娘，天都要黑了，公子还不回来，莫不是出了差错？他是圣贤传人，绝不容有失。不等了，我马上赶去嘉兴府找燕赤霞帮忙。”

    聂小倩道：“好的，聂老一路小心。”

    宁采臣嘿嘿一笑，堵住门口，想要给二人一个惊喜，但下一刻发生的一幕，却让他目瞪口呆，浑身发冷。

    ——聂卧龙心急如焚，提了一杆哨棒冲出门口，毫无阻挡地从宁采臣的身子穿了过去，站在门口的宁采臣身子，竟仿佛泡影，空虚无质。

    发生了什么事？

    宁采臣惊慌起来，大喊：“前辈！”

    可聂卧龙根本没有听到他的呼喊，迈着大步出庄而去。

    “小倩！小倩！”

    然而聂小倩同样没有听到任何动静，眉头紧蹙起来，叹息：“此事端是离奇古怪，原来魂魄出窍竟是真的存在，我且去看看公子……”

    她走回屋子里，来到宁采臣居住的房间，推开门，床铺之上，另一个宁采臣正双眼紧闭地躺着，面色红润，呼吸均匀，嘴角还微微露出一丝笑意，似乎睡眠正酣，做着美梦。

    聂小倩坐在床边，端详着他的脸庞，怔怔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魂魄出窍？”

    跟在后面的“宁采臣”恍然大悟，来到跟前，不再犹豫，跳跃起来，投入床上的身体。

    “哎哟……”

    床上的宁采臣悠悠醒来，睁开了眼睛。

    聂小倩呼地站立，满脸兴奋：“宁公子，你魂魄归位了？”

    宁采臣苦笑着问：“到底怎么回事？”

    聂小倩说：“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一下山，就直接出现在屋中，见到另一个自己，当场吓了一大跳……后来听聂老说，中午之时，他在家里等了一个多时辰都没见我们回来，便担心出事，再次到草地上看望，正好见到我们晕倒在草丛里，怎么喊都喊不醒。他吓坏了，赶紧叫人把我们抬了回来……”

    她说到这，宁采臣大概明白了事情来由。定然是金龟子使用了什么法术神通，让他和聂小倩的魂魄出窍了，从而进入到隶属阴司的玄武山世界里！怪不得那狼、那山、那路，那庙，处处都透露着古怪！

    宁采臣以前看过一本叫《太平广记》的书，里面有一个传奇故事，一个叫倩娘的女孩子和其表哥王宙要好，本来倩娘的父亲表示要把倩娘许配给王宙，后来却变卦了，王宙因而失望离开。可当天夜里，倩娘忽然来到王宙的船上，和他私奔逃走，结为夫妻，还生了孩子。五年后，倩娘回到娘家，真相大白——原来这五年来和王宙在一起的只是她的魂，其**却一直因病睡在家里的床上……

    “倩女离魂”的典故，从此而来。

    这也是一种魂魄出窍的形式！

    魂魄出窍与阴神出窍截然不同，阴神出窍是道门的修炼法门，而魂魄出窍是进入阴司世界的不二途经，两者不具备可比性。

    “宁公子，我离开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聂小倩好奇地问起来。

    宁采臣也不隐瞒，把自己与金龟子达成协议，担任了玄武副山神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聂小倩道：“公子，我觉得对方请你担任副山神，只是看中你的正气，要利用你出头镇压那些不服管教的鬼雄罢了！”

    “这个我自然知道。他一开始已说明这是个交易，既然是交易，就得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能役使两大州府的阴灵鬼魂，相当于宁采臣拥有了许多部下，虽然干不了什么大事，但用来防身自保绰绰有余。

    聂小倩微笑道：“原来公子早有盘算，是小倩多虑了。”

    宁采臣哈哈一笑：“我喜欢你多为我思虑一下……”话一出口，就觉得不妥当，小倩现在和他非亲非故，说这般话明显有挑逗的嫌疑。

    聂小倩脸色微红，转移话题道：“你现在饿了吧，我去弄点吃的过来。”

    宁采臣真是饿了，吃了一大瓷碗的叉烧饭，才填补上肚子的空虚。

    “小倩姑娘，老夫找不到燕赤霞，不知他跑哪里去了！”

    声到人到，聂卧龙踏进宁采臣的房间，正看见宁采臣在手抓一块叉烧肉吃，吃得满嘴巴都是油。

    “公子，你醒了？”

    聂卧龙喜出望外，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宁采臣打着饱嗝道：“劳烦前辈担心了。”

    “醒了就好，呵呵，那样我就放心了。”

    宁采臣抹去油腻，把发生的事情大致说了下，然后站起来，正色道：“前辈，我想过了，明天就离开这里。”

    “啊，这么快？”聂卧龙叫起来：“你完全可以多住一段日子嘛。”

    一旁的聂小倩嘴唇嗫嚅，欲言又止，似乎也想让宁采臣留下来，却不知如何开口。

    宁采臣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现在我这般情况，还是尽快离开为好。”在身份改变后，他经常要和阴司鬼道打交道，或会惊吓到聂家两老，因此已不适合继续住在聂家。

    聂卧龙见他去意已决，不再多说，叫张氏杀了个鸡，当晚与宁采臣痛饮一番，以作饯行。整个晚上，聂小倩都寡言少语。

    酒席过后，宁采臣借着酒意，把聂小倩叫出门口，说有话要和她说。

    （老婆怀孕八个月了，临盆在即，因此更新时间不怎么稳定，望大家体谅。但我是指望靠这本书赚点奶粉钱的，所以会很用心地把《重生聊斋》写好，谢谢大家捧场支持！小始鞠躬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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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悟

﻿    月上柳梢头，弯弯一刀，柔柔的洒下万千光华，照得树影婆娑，人影朦胧，有一种漂浮的意境。

    宁采臣负手与月对望，他薄有醉意，精神出奇的兴奋活跃，胡思乱想，各种念头纷沓而至，搅和在一起，化成一片惘然——今天的一次魂魄出窍，真实得竟分不出真假，顿时让他生出“庄周梦蝶”之感。

    人生如梦，穿越重生，莫非都是梦境，既然皆为泡影，何必认真，又何必执着……

    呀呀呀！

    他忽觉心口一阵痛苦，念头急生，那道白衫儒巾的圣贤人身立刻出现，虚空一站，晃动纷乱的心神马上被镇压住。

    “好险，差点走火入魔了……”

    刚才宁采臣念及前世今生，分不清孰真孰假，弄不明白哪个是真实，哪个是虚幻，精神不禁一阵恍惚黯然，竟对自身的存在意义产生了怀疑，意志几乎要崩溃，好在凝聚起来的圣贤人身，及时现身出来镇住。

    魔由心生，大概如此！他赶紧默念《浩然养气诀》，以平复内心波澜——

    “……所谓功德，所谓因果，所谓逍遥无为，尽是虚伪；正气凛然，不为事物变色；小人难养，诛之！奸佞不爽，杀之！意志达天，道义只在我心……好一句‘道义只在我心’，我心即本心；道可道，非常道，人人都可以建立自己的道，原来如此，我悟矣！哈哈哈……”

    宁采臣突然放声大笑，好像苦思很久的问题突然找到了答案，脑海一片澄明，再无半点混沌，那白衫儒巾的圣贤形象分明，翩然转身过来，眉清目秀，面带微笑，赫然就是宁采臣自己！

    自此，宁采臣从画像上继承的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终于完全被炼化，和他本身的心神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凝聚出属于他自己的“仁者弘毅意志”。

    但是这份意志，需要神通来表达；就像人的想法要通过手脚去执行一样。

    儒家的神通，自然就是《浩然养剑诀》！

    只有练了这份剑诀，宁采臣才能进入“小人难养，诛之；奸佞不爽，杀之”这种杀伐果断的境界，才能“意志达天”！

    跟随出来的聂小倩见他一会默然沉思，一会面露痛苦之色，一会又狂笑不止，仿佛在发酒疯一般；而屋里的聂卧龙显然也喝醉了，用筷子大力敲碗，高声吟诵文章：

    “天下之昂藏如斯人者，侧身以望，四海无家。行踪落落，对影长愁；傲骨嶙嶙，搔头自爱。嗟呼！常居陋室之中，则须发之条条可丑；遗落功名之外，则文章之处处皆疵；人间之道，道在何方……”

    念着念着，竟号啕大哭。张氏劝也劝不住。

    真是两个痴人！

    聂小倩好气又好笑，她出身书香门第，为大家闺秀，所遇所识的大部分为规规矩矩的读书人，鲜有遇过像宁采臣和聂卧龙这般的。特别是宁采臣，把她约出来，却只顾对着月亮大笑，貌似已经把她忘记了一样。

    难道月亮比她更好看？

    聂小倩莫名感到些异样，不禁嗔道：“宁公子，你到底要和我说什么？再不说，我要进屋休息了。”

    宁采臣醒觉，笑道：“也没什么，我只想问下，你养好身子后，下一步计划要去哪里？”

    聂小倩苦回答得很干脆：“上龙空山。”

    宁采臣道：“龙空山已被朝廷视为叛逆之地，监控甚严，你一个弱女子，只怕难以穿越封锁线。”

    聂小倩很坚决地说：“不管如何，我都要去龙空山，组织儒军起义的。我家破人亡，皆拜正雍帝所赐，此仇不共戴天！”

    宁采臣击掌赞道：“大小姐真奇女子也！”

    聂小倩望着他：“你呢，你真要去做那玄武副山神？”

    “嗯，我修炼正气，正需要灭杀大量鬼怪，提高修为。”

    聂小倩黯然一叹，也不知道叹息什么。月光照在她如玉的脸庞上，宁静如水。

    宁采臣略一犹豫，终于问道：“小倩，金华北郭处，有一座兰若寺，你听说过没有？”

    聂小倩一愣：“就是那座五十年前就荒废的寺庙？”

    “正是。”

    聂小倩道：“曾听人讲过，但没去过。”

    宁采臣忙道：“听我说，你以后都不要去那里。”

    聂小倩一怔：“为什么啊？”

    宁采臣当然不能说出真相，只支吾道：“我听说那里有很厉害的妖怪，只要人路过，就会被吸血咬死。”

    “嘿，既然有妖怪，你怎不去除掉它。”

    宁采臣笑道：“我会的。我走马上任，当上了副山神后，自然要去那里瞧瞧。”他现在身怀正气，凝聚了属于自己的仁者弘毅意志，倒不害怕和千年树妖姥姥交手。

    聂小倩关心地道：“那宁公子要小心了……”

    “你也要谨慎小心，如果有什么事，可直接到嘉兴府的城隍庙里找我。”

    聂小倩问：“你要住在那里？”

    “嗯，会在那落脚一段日子。”

    聂小倩笑道：“如果有事，我会去找你的。不过眼下，是聂老有事，我要进入帮张婶照顾他了。”

    原来聂卧龙一哭不可收拾，到现在还没有停住。好像要把十几年的委屈苦难，全部化为眼泪流淌出来。

    望着聂小倩转身离去的背影，宁采臣忽然萌生出一种要冲上去把她抱住的冲动，但他生生忍住了——他现在还不能那么做！

    人儿走进了屋子内，月儿藏进了云层里，昏暗的夜色里，有人在幽幽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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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仪式

﻿    嘉兴府城隍庙位于北街，坐北向南，规模甚是宏大，有山门、前殿、乐楼、大殿、寝宫等建筑，钩心斗角，飞檐四出，殿墙走廊之上，雕刻着无数浮雕，苍松翠柏、人物鸟兽，构图和谐精致，堪称美观。

    这座城隍庙建立已有百年历史，多有灵验之处，因此香火很盛，每日来庙里烧香拜神的百姓川流不息。

    ……

    今天，是宁采臣来到庙里的第三天，也是金龟子和他约定，为他召开正式上任仪式的日子。

    三天前宁采臣刚踏入庙里，城隍庙的主持立刻跑了出来，把宁采臣迎进去，说是城隍已托梦给他，让他一见到宁采臣，便好生招待，不得怠慢。

    就此，宁采臣在庙里寝宫处的一间颇为清幽的客房住了下来，甚少出门，每日在房间里做“宅男”，稳固刚凝结成就的“仁者弘毅意志”。

    是夜，月色清幽，宁采臣正端坐在床上，忽然有人轻轻扣门，有人呼唤道：“宁公子，宁副山神在否？”

    宁采臣下床开门，见到两个青衣小婢正恭敬地立在门外，一左一右，各提着一盏大红灯笼。那灯笼形状奇特，笼面画着一些弯弯曲曲的符文，不类凡间之物；笼中烛火，更是发出荧荧绿光，显得十分诡异。

    “时辰已到，请宁副山神上堂，参加就任仪式！”

    宁采臣霍然回首，却看见床上空空如也，并没有躺着他的**，不禁惊讶：难道这次进入阴司世界，不用魂魄出窍，而直接用本体？

    一个女婢似乎看破了他的疑惑，抿嘴一笑，主动解释道：“宁副山神，你在山神符令上用精血写下了名字，就此开了阴眼，不需要魂魄出窍，人身就能看到阴司世界了。不过，你毕竟为人身，进入阴司还得要有阴司灯笼牵引指路。”

    宁采臣恍然，道了声谢，让婢女在前面带路，自己则跟在后面——本次就任仪式，简单地说，就是一次和下属之间的碰头会，打声招呼而已，并没有其他节目，很快就能完结。

    青衣小婢提着灯笼，袅袅地走着，穿廊过道，来到一个景象森然的大殿前，示意请宁采臣进入。

    宁采臣昂首踏入殿中，那玄武山正山神金龟子立刻笑呵呵地迎了上来：“宁副山神不肯住山神庙，却住进了城隍庙，端是好雅兴！”

    宁采臣晒然道：“金正山神过奖了，我只是无处可去，才在此地落脚。”

    金龟子道：“现在我们既然共事，就不要太生分了，如蒙不弃，以后你便叫我一声金兄，我称呼你为宁贤弟如何？”

    “正合我意！”

    金龟子哈哈一笑，很满意宁采臣的随和：“宁贤弟，容我给你介绍，这位是嘉兴城隍，宋祖得；这位是金华城隍刘正阳！”

    两个城隍老头，都是白发白须，面目平和，穿着一身枣红官服，倒和庙里的泥塑神像有几分相似。金华城隍刘正阳见到宁采臣，很客气地施礼；而那嘉兴城隍宋祖得则只是微微一躬，有些不情愿的样子。

    宁采臣心明如镜，也不声张——他在城隍庙里住了差不多三天，这宋祖得就没现身过一次，足以表示其屁股有屎。

    殿里左右，各站着八名红面鬼差，个个目灼灼地打量着宁采臣，显然对这位新上任的副山神十分好奇。

    金龟子坐上大殿首位，宁采臣坐在第二位，两个城隍则坐到末座去。

    金龟子目光朝两位城隍面上一扫：“我请宁采臣当玄武副山神，两位城隍没有什么意见吧。”

    刘正阳忙道：“属下没意见。”

    宋祖得不吭声，一个劲地撸着胡子。

    金龟子眼睛眯了起来：“宋城隍莫非有话说？”

    宋祖得不慌不忙站起来，做个揖：“副山神之职务，一向由正山神做主，属下不敢有意见。”

    “哦，你说不敢有意见，那就表示有意见而无法说出来了？”金龟子目露寒光，闪过一丝杀机。

    他自上任以来，因为出身的缘故，金华嘉兴两地，多有阴灵鬼魂不服；金华城隍刘正阳那边还好，表示服从管辖；而嘉兴城隍宋祖得则阴奉阳违，常常煽动鬼灵闹事。最近更是勾搭上了一个实力超凡的鬼雄，盘踞在金华境内的兰若寺中，兴风作浪。

    这名鬼雄自称“树妖姥姥”，修为已达千年。名为树妖，其实是树鬼。盖因它的本体——一棵寿命千年的大榕树，在一次修炼过程中招来天雷，被雷电劈死。但它阴神不散，化为鬼魄，进入了阴司世界。

    为了恢复真身，树妖姥姥不顾阴司律法，私自摄抓大量女性阴灵鬼魂，为她们塑造人身，再利用美色金钱去勾引过往行人，吸取他们的精血阳气，供给自己享用。

    树妖姥姥在兰若寺作威作福久已。金华城隍刘正阳修为浅薄，自是镇压不住，唯有请山神金龟子出马。金龟子却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偷偷去打探敌情，发现树妖姥姥的实力远在他上面，自知不是对手，就一直隐忍不发。

    但是，按照阴司律法，一旦山神无法管制住辖区里的阴灵鬼魂，下面的城隍鬼差就可以上书弹劾，要求更换山神人选——相比人间，阴司更是一个讲究实力的世界！

    如此，为了能坐稳玄武山神这个位置，金龟子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一名能对付树妖姥姥的合作伙伴，请他担当副山神。

    宁采臣的出现，简直成为他的救命稻草！

    经过一番测试，金龟子确定宁采臣身怀正气，而且颇有胆色，正是对付树妖姥姥的最佳人选，于是立刻开口请他做玄武山副山神。

    当然，这其中的曲折金龟子还没有告诉宁采臣，眼下只让他先适应环境，再图“砍树”大计。

    宋祖得毕竟不敢明着和金龟子对抗，道：“金山神莫怪，我的意思是希望宁副山神真有本事，真能辅助金正山神，把嘉兴金华两府管治好。”

    金龟子冷哼一声：“这个不用你担心，我自有分寸。既然大家都没意见，就任仪式正式开始！来人，帮宁副山神披袍……”

    忽然听到殿外响起一阵擂鼓声，有人大喊：“城隍何在？我要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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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立威

﻿    金龟子眉毛一扬，喝道：“何鬼喊冤，且带上来！”

    城隍宋祖得连忙起身：“金山神不可，那喊冤者我认得，却是两个刚到阴司报到的新鬼。它们生前暴戾，为人霸道；不料在醉酒时被人砍去脑袋，于是一股怨气不肯飞散，整天咆哮不止，要讨回公道！今时是宁副山神的就任仪式，如何能让它们进来搅乱？”

    金龟子冷眼看着他，见其嘴巴说得堂皇，眼光却闪烁不定，其中必定有诈，便道：“无妨，宁副山神上任伊始，正好见识一番阴司手段。”

    很快，两个身形高大威猛的鬼魂被带上堂来，有身无头，甚是恐怖；浑身黑气缭绕，煞气四射，可知生前凶相，不知做了多少恶事。

    金龟子阅鬼多矣，也不在意，淡淡问道：“你们是哪里的鬼魂？又要讨什么公道？与本山神一一道来。”

    两个无头鬼跪了下来，其中一个道：“我叫雷虎，乃是嘉兴天台乡的乡长；他是我弟弟雷豹，为天台乡乡勇伍长。在五天前的风雨之夜，我们兄弟俩喝醉了酒，糊里糊涂就被仇人趁机割去脑袋，心中自觉怨愤难平，因此想请山神大人放我们回阳间，寻那仇人，报仇雪恨！”

    金龟子淡然道：“阴人不管阳事，更不讲因果善恶，凡尘中事，已于你们身死的一刻了断干净，再无瓜葛！你们既入阴司世界，就不要再想旧日恩怨了。”

    雷虎咆哮起来：“我们死得糊涂，不讨回公道，此心不息！”

    一边的宁采臣不禁冷笑出声：“你口口声声要讨回公道，尔等在阳间害人无数，那些受害者又该向谁讨问公道去？”

    金龟子问：“宁贤弟，你认识他们？”

    宁采臣含糊回答：“此二人乃是天台乡两霸，恶名远播，我早有耳闻。”

    他现在去掉了胡须，面目俊朗，雷虎兄弟却认他不出了。

    金龟子心念一动，询问道：“那依照贤弟的意思，该如何处置它们？”

    这两天宁采臣已把三卷阴司律法看熟，道：“两鬼怨气冲天，有异心，一旦让它们冲出阴司，就会成为祸害人间的恶鬼，不可不防。我想，不如把它们投入阿修罗道，直接毁灭好了！”

    昔日雷家兄弟眼红钱财，迫害他入狱，他一早萌生手刃奸人的想法。只是怕力有不逮，才让聂卧龙请燕赤霞出马，一直为未能亲手报仇感到遗憾。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在阴司里，这两兄弟又送到自己手里来，任己裁决，心中大感痛快。

    此时座下的宋祖得的嘴角不由露出一丝冷笑——其对玄武山神之位觊觎已久，不料上头却任命了人身身份的金龟子，这让他十分妒恨，便常常煽动手下鬼魂闹事，更勾搭上千年树妖姥姥，企图通过种种手段迫使金龟子退位下岗。

    前些日子，宋祖得感应到金龟子任命宁采臣为副山神，颇感惊讶，不明白金龟子此举有何用意。等宁采臣入住城隍庙后，他更是前来窥视打探，却发现宁采臣根本不是修道者，而是一介凡人，不会半点道法，更觉疑惑。

    ——但宋祖得了解金龟子为人深沉，喜怒不形于色，是个难以对付的对手，心想他请宁采臣当副山神，必有其道理。于是心生一计，策动新到阴司报到的雷家兄弟在宁采臣就任仪式上击鼓鸣冤，他则在一边看戏，察颜观色，看有没有机会试出宁采臣拥有什么本领。

    听到宁采臣要把他们投入阿修罗道，雷虎一下子急了，冲身起来，大吼道：“你是什么妖人，在此乱嚼舌根子！”

    宁采臣哈哈大笑：“好说，我就是本地新上任的副山神！”

    雷虎大惊，对方位高权重，对自家兄弟颇有成见，要把他们投入阿修罗道，那自是不会改变主意的了。左右都是魂飞魄散的下场，不如现在发难起来，还有一线生机。他狂吼一声，先给弟弟雷豹发个暗号，而后腾身而起，望殿外冲出去。

    雷豹却对宁采臣恨极，根本没有逃走的意思，而是飞扑向宁采臣；一来想杀人解恨；二来可为大哥争取到一点逃跑的时间。

    雷家兄弟暴起只在一念之间，殿上一众鬼差还来不及反应。

    瞬间雷豹已扑到宁采臣面前，嚎叫震耳，双爪恶狠狠地插向宁采臣的胸口！

    “哼！”

    宁采臣面不改色，心念一动，脑后一排正气激发出来，根根剑立，高有十余寸，荧荧发亮，一股至大至刚的气息登时爆发。

    “啊！”

    距离他最近的雷豹发出凄厉的惨叫，全身就像被火烧着了一样，滋滋发响，冒出滚滚青烟，片刻化为虚无，死得不能再死了。

    “什么？正气？”

    宋祖得的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全身冷汗直冒，四肢像没了骨头支撑，一下子就软绵了下来，几乎连坐都坐不稳。

    金华城隍刘正阳也好不到哪里去，瘫倒在座位上，脸色一片苍白。而殿里的十六名鬼差更是跪伏在地，两股战战，有好几个痛苦地抱住头，似乎不堪正气逼压，呻吟出声，几乎要在地上打滚。

    一气之威，镇压全场！

    那边金龟子为人身，却没有受到正气影响。雷虎一动，他便冷喝一声：“大胆鬼物，竟敢逃跑，当我这个山神不存在吗？”

    张口吐出一个淡红色的小葫芦，葫芦见风而大，变成拳头般大小，疾飞到雷虎前面，葫芦口一对，立刻激发出一道金光，劈打在雷虎身上。

    呜……

    雷虎惨呼，健硕的身体被劈成两半，掉在地上。

    “收！”

    金龟子念个法咒，葫芦一卷，把雷虎两截躯体收入其中，倒飞回主人体内。

    此时宁采臣已把正气收回，淡然地坐在椅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但两大城隍以及一众鬼差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宋祖得的一颗心早掉进了冰窟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金龟子哈哈大笑，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有宁采臣当副山神，看管辖内谁还敢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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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夜叉

﻿    “宁贤弟，你有没有想过要长期居住在阴司世界里，图谋发展？”

    就任仪式完结之后，两大城隍以及一众鬼差散去，金龟子单把宁采臣留下来，两人在大殿后面的密室里说话。

    宁采臣回答：“没有。我也不愿！”

    金龟子劝道：“贤弟身怀正气，乃鬼魂的天生克星，你在阴司里当官，可谓是如鱼得水，无往不利。我敢保证，假以时日，你甚至可以超过愚兄，当上一方土地公！”

    宁采臣笑道：“人鬼殊途，我终归是人身，不愿贪图阴司里的荣华权势。”

    金龟子见他意志坚决，不禁叹口气，只恨身怀正气的不是自己。要知道“正气”这种气息，只有在阴司才能把威力作用发挥出最大化，仅需坐拥一丝一息，在阴司就可以横着走了——因为这里头，除了寥寥几个修炼凝聚成阳神金身境界的存在，其余的都是阴灵鬼魂，它们对于正气，无不畏之如虎；正气所向，唯有俯首称臣。

    现在宁采臣的正气境界，俨然小成，虽然还没有完全激发出一百零八道，但自从把继承的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全部炼化后，也已经激发出了三十六道，而且道道都荧荧闪亮，十分稳固，具备了极强的反噬力。即使无法主动出击，可一旦妖魔鬼怪靠身太近，就会受到严重的伤害，甚至魂飞魄散。刚才的雷豹，便是明证。被正气光华一灼，就像滚汤泼雪，浑身上下被消融得一干二净！

    “人各有志，既然贤弟不贪恋阴司权势，愚兄就不强你所难了。先说说如何降服辖区内那些有名的刺头吧。”

    说到正点子上了，宁采臣不露声色，问：“金兄法力通玄，嘉兴金华两地居然还有鬼雄不听管教，不知都是些什么来头？”

    金龟子叹息道：“愚兄修道五十年，不敢说法力无边，但总算有几分本事，方能坐上这山神之位。一般的鬼雄刺头，我都能对付，唯独……”

    他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下来，想玩那太公钓鱼的把戏。

    可宁采臣早看破他的心机，根本没有搭腔，也没有追问，而是端端正正地坐着，装傻！

    金龟子没法子，只得继续说道：“唯独有一个修炼千年的老鬼怪，很是厉害，我拿它不住。”

    “哦！”

    宁采臣只是淡淡地哦了声，没有其他任何表示。

    金龟子恨得牙痒痒的，继续一个人抖包袱：“此老鬼盘踞在金华北郭的兰若寺内，自称千年树妖姥姥……”

    “什么？”

    宁采臣终于色变。

    金龟子见他突然变得激动，奇怪地问：“莫非贤弟知道此老鬼？”

    知道知道，千年之后我就知道了……

    宁采臣心里嘀咕，神情很快恢复如常，很干脆地回答：“不知道。”

    “那你刚才怎么……”金龟子惊疑不定。

    “呵呵，我听你说此老鬼的名号为‘千年树妖姥姥’，很是威风；俗话说盛名之下，必有不俗。因此觉得有些震撼。”

    宁采臣面不改色，大话张口就来。

    我信你我就震撼了……

    金龟子腹诽起来，他是个老江湖，也不揭破，道：“我的意思就是想请贤弟出马，用正气去对付姥姥。”

    终于翻出交易的底牌了……

    宁采臣微微一笑：“本来我身为玄武副山神，管辖区内的事情不能坐视不理，不过……”轮到他玩起太公钓鱼的小动作了。

    金龟子沉不住气，问：“不过什么？”

    “如果你请我当副山神是为了对付千年树妖姥姥的话，我觉得这个交易我亏了。”宁采臣眨眨眼睛，迂回地说了句。

    金龟子倒也爽快，道：“既然大家都是明白人，你有什么条件直说吧。”

    宁采臣苦笑道：“问题就在于此，我既不是修道士，法器法宝之类对我没用；我又不喜欢金银财宝之类……”

    金龟子皱起眉毛，背负双手在室内踱起步来。他长得矮小袖珍，走起来倒像个小鸭子。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停住脚步，道：“你为书生，正气对凡人无用。所以你离开阴司，在凡间奔走的话，安全很成问题，不如我送你一个可以保护你周全的得力手下吧。”

    宁采臣怦然心动，金龟子给出的条件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上：“那人在哪里？”

    金龟子从怀里取出一个乌黑的木牌，喝一声：“夜叉何在？”

    呼的，一人好像从地底里冒出来一般，出现在宁采臣面前，身材高大，光头有须，目光呆滞，巍然站立着，仿佛一根粗大的石柱。

    “此乃夜叉也，其生前被尸王咬过，变成了僵尸，后来被我收伏，再用秘法炼制了九九八十一天，终于成就刀枪不入之身，力大无穷，等闲百来名官兵都不是对手；最重要的是，其为行尸走肉，没有灵智，只听主人一个人的命令。”

    金龟子解释起来，望着夜叉的目光，满是不舍，显然夜叉的实力非同一般，不舍得送人。

    宁采臣嘿嘿一笑，问道：“金兄真肯把夜叉送给我？”

    金龟子强笑道：“一木偶而已，无所谓。”

    宁采臣拍手道：“金兄果真爽快，他日我就陪你到兰若寺走一遭！”

    陪我？貌似颠倒主次了吧。他到底是读书人还是生意人，嘴巴不肯漏半点破绽……

    金龟子嘀咕不已，他念个法咒，伸手在乌黑木牌上一抹，抹掉了上面的一滴暗红痕迹，说道：“这是控制夜叉的本命令牌，也是通过滴血认主的，我已经抹去了我的精血印记。你拿着，有了这个令牌，滴血认主后你就能和夜叉心神相通，随心所欲地指挥他帮你做事了。”

    宁采臣大喜，不客气地拿过木牌操作起来。

    金龟子又道：“好事成双，我答应过的，这只鼠妖也交给你处理吧。”把通洞老祖捏出来。

    那鼠妖看见宁采臣，全身抖瑟，垂头丧气，屁都不敢放一个。

    ……

    却说嘉兴城隍宋祖得离开后，许久才觉得心没有那么震，脚没有那么抖了。他惶然无助，顾望左右，一咬牙，下了狠心，心想：宁采臣身怀正气，他和金龟子下一步肯定要去对付树妖姥姥，这个消息得提前泄露出去，让姥姥做好恶战的准备。

    他张口吐出一只纸鹤，悄悄地对纸鹤说了几句话，一放手，那纸鹤见风展翅，疾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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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收服鼠妖

﻿    宁采臣走出阴司世界的时候，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鸡鸣三通。他也不觉疲倦，用牛筋绳子把通洞老祖吊起来，自己则坐在床上，手提一根细长坚韧的竹片子，开始刑审。

    啪！

    竹片扬起，挥出一个漂亮的弧线，抽打在鼠妖身上。

    鼠妖虽然成精，却完全是靠那一颗丹药的功劳，强行开启了灵智；其身体的修炼远远没有达到火候，充其量不过比寻常老鼠强悍那么几分，距离铜皮铁骨这等层次十万八千里。换句话说，就是硬件跟不上去。那竹片鞭挞上身，只觉疼痛难忍，马上趁太阳还没有出来，阴神出窍，跪地求饶：

    “山神大人饶命，千不该万不该，是小妖不该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你老，你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就放过小妖吧，从此我愿意做牛做马，**做鸭来孝敬你！”

    为了活命，它语无伦次，不管什么好话，张口就出。

    宁采臣冷笑道：“你这无耻鼠妖，上次我好心放你一马，谁知你恩将仇报，还想找人来害我，真是死性不改！”

    呼的，又是一竹片抡过去，登时打掉几根油黑的鼠毛。

    “公子，我再不敢了呀，我发誓，如果我再敢和大人作对，就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呜呜！”

    通洞老祖眼泪与鼻涕齐下，在地上不住地磕头作揖，完全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

    对于鼠妖欺软怕硬的变色龙本质，宁采臣早有认识，根本无动于衷，喝道：“说，你是怎么逃出监狱，找到金龟子山神的？”

    通洞老祖不敢隐瞒，坦白从宽，全部交待了——

    原来那时宁采臣把它扔进嘉兴牢狱里最大的牢房，很是挨了一顿拳脚，但它毕竟成精了的，狡诈灵活，在杂乱中觅得一个空档机会，立刻逃之夭夭。犯人们被栅门关住，却无法追打出来。

    鼠妖逃出生天，又恨又怕，自知要寻宁采臣报仇无望，便想找个地方隐匿起来，把修为提高，学到真本事，日后倒可以再去找那些敢动手打它的犯人，报回拳脚之仇。

    就在它在荒山野岭寻找洞穴的过程中，遇到了山神金龟子。碰到如此大人物，通洞老祖立刻拍马溜须，大拍胸口表忠心，老祖也不做了，甘心当小弟。说得天花乱坠之时，就把宁采臣给抖了出来。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不用鼠妖多说，宁采臣也推测得出来。可怜鼠妖妄想借金龟子的手出一口恶气，哪知道在金龟子眼中，它不过就是一条只会摇头晃尾的狗，随手就把它作为交易的添头，交送给宁采臣处理。

    作为一条狗，除了要精通拍马屁之外，还得会咬人呀！

    通洞老祖哀叹着，大感自己命运不济，霉运当头。从监狱的吸血老祖，沦为生死由人的阶下囚！

    听完它的讲述，宁采臣嘿嘿冷笑，笑得鼠妖心寒，急道：“公子，从现在开始，我决心投效公子麾下，一心一意，甘献犬马之劳！”

    宁采臣哈哈大笑，仿佛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他根本不信惯于见风使舵，两面三刀的鼠妖，会一心一意为他效力办事。

    鼠妖一咬牙，张口吐出一颗圆溜溜的蓝色内丹，道：“这是我的本命内丹，现在交给公子。你掌握了这颗内丹，就等于掌握了我的命根，我要是敢萌生叛逆之心，公子一把捏碎内丹得了。”

    妖怪得道，都会在体内产生一颗内丹，与本身心神性命攸关，很是重要。鼠妖交出内丹，就是在向宁采臣表达它的诚意忠心。

    “哦！”

    宁采臣眼光闪动，似乎意动。

    鼠妖卖力地推销自己，继续说起来：“我虽然没有什么真本事，但懂得道藏变身，对付寻常凡人大有用场，而且公子身为玄武副山神，也需要有人侍候打点。”

    宁采臣终于拿定主意，取过内丹，笑道：“好吧，我就再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有言在先，你跟随于我，绝对不能再去吸血修炼了。否则……”

    鼠妖马上道：“大人放心，以后我上厕所也会先征求你同意的！”

    宁采臣哑然失笑。

    鼠妖小眼睛紧张地盯着宁采臣手中的内丹，生怕他一不小心捏碎了，眼睛溜溜转，终于下了决心，满脸肉痛地又掏出一个小布袋子，说：“此乃锦囊，为百年天蚕丝所编织而成，可避水火，防刀枪，适合珍藏贵重物品。现在也一并送给公子了。”

    宁采臣嘿嘿一笑，知道它用意，不客气地接过来，把鼠妖内丹放了进去。另外，那块可控制夜叉的乌黑木牌也装进了里面——那夜叉不但身体强悍，更精通收身变化之术，不得召唤，便藏匿在木牌内。

    鼠妖逃过一难，暗呼侥幸，道：“天就要亮了，我阴神还不敢日游，要缩回本体，望公子准许。”它说过即使上厕所也要请示宁采臣的，阴神回体，更要请示。

    宁采臣大感痛快，点头同意。

    此后数天，宁采臣足不出户，在室内观想本心形象，固化仁者意志；而金龟子也一直没有派阴司婢女来接他议事，想必还没到铲除树妖姥姥的最好时机。

    这段时间，那鼠妖可是大献殷勤，任何宁采臣的吩咐，它都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表现得十分乖巧。

    这日，宁采臣有感于长期做“宅男”不利于身心健康，便迈步出门，准备到市井溜达一圈。远远却见到白发苍苍的聂卧龙一脸惶然地疾步而来。

    “发生了什么事？”

    宁采臣有一种不好的预兆，赶紧迎上去问道。

    见到宁采臣，聂卧龙如释重负，急急说起来：“公子，大事不妙，昨晚小倩姑娘又魂魄出窍了，到现在还没有回灵。”

    “有这种事？”

    宁采臣赶紧带上聂卧龙雇了一辆马车，赶回聂家庄。进入到聂小倩的房间，就看见聂小倩和衣躺在床上，双目紧闭，脸色苍白，两边脸颊皮肤隐隐有黑线缠绕，看起来很是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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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倩女离魂

﻿    “昨天傍晚时分，小倩姑娘独自一人呆在房中，我们在院里乘凉。忽然听到她发出一声惊叫，随即了无声息。我们觉得不对路，马上冲了进来，就发现她晕倒在床边，和那天在草地上魂魄出窍的情况相似……”

    聂卧龙忧心忡忡地说道：“本来我想马上赶到城里通知公子，无奈时辰已晚，嘉兴府城的城门已然关闭，只好等到现在。”

    宁采臣端详着聂小倩的脸色，眉头一皱，略一沉吟，道：“前辈无需担心，此事就让我来处理吧。”

    聂卧龙试问：“要不要再去找燕赤霞？”

    “暂时不用，我想，我能解决。”

    宁采臣一脸淡定。他可不想事事依赖燕赤霞，况且，这件事情他还真有办法，就说：“前辈，我要出去一下，你且在家里等候。”

    他急匆匆走了出去，一直走到后山脚下才停住。

    其实宁采臣的办法就是进入玄武山本体，找金龟子问个明白。他从怀里取出山神符令，口语几句，发出请求。过不多久，虚空发生一阵奇特的扭曲。

    嗖的！

    那匹黑狼凭空出现在宁采臣面前，这次态度平和多了，摇头摆尾，示意让宁采臣坐上来。

    宁采臣也不客气，坐上狼背，让黑狼驮着奔上山顶。这玄武山本体看起来巍峨高徒，却都是幻觉，不用半柱香时间，黑狼便驮着宁采臣上到顶峰，到达山神庙门口。

    金龟子迎出来，道：“贤弟行色匆匆来找我，莫非发生了什么事？”

    宁采臣把聂小倩魂魄出窍的事情说了。

    金龟子稍作思索，沉声道：“按照贤弟陈述，我想，那位姑娘是中了拘魂之术！”

    “拘魂之术？”

    金龟子道：“不错。让凡人魂魄出窍，进入阴司的法术神通共有两种，一为请魂之术；一为拘魂之术。上次我用得便是请魂之术，以两匹冥狼为引，把你们请到此地来……”

    宁采臣没好气地道：“那时两头冥狼样子凶狠，步步进逼，一副择人而噬的样子，这也能叫请？”

    金龟子呵呵一笑：“当然是请。如果是拘魂之术，则两头冥狼早跃扑上来，生生把你们的魂魄咬住，强行拉扯而走的。请魂之术和拘魂之术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对人身的伤害。请魂之术，基本不会损害被施加者的体魄，而且不管如何，十二个时辰之内，魂魄都会自动回体；而拘魂之术嘛，如果别人不放你回来，那你就永远回不来了。等到身体枯萎坏死，你就成为了孤魂野鬼。”

    宁采臣嘿嘿冷笑：“好狠的手段，到底是谁下的毒手？”

    金龟子道：“贤弟莫急，此乃阴司行径。且等我看下当值鬼差的笔录记事，就能知道是谁做的了。”

    他一张手，手里便多了一册书卷，打开检阅起来。看完，不禁“咦”了声。

    宁采臣问：“金兄，怎么啦？”

    金龟子惊疑地道：“奇怪，笔录记事本上竟没有任何关于此事的记载！”

    “这是为什么？”

    金龟子面色凝重，道：“鬼差记事，绝不会漏记忘记；最大的可能是施法者十分厉害，因此瞒过了鬼差的视听，正所谓神不知鬼不觉也。能达到如此修为的，浙州阴司境内，不会超过三个！”

    宁采臣默然，内心莫名有些急躁。

    金龟子看了他一眼，道：“恕愚兄直言，我觉得摄取聂姑娘魂魄而去的，很可能就是千年树妖姥姥！”

    宁采臣不答，心里却无形认同了他的判断。事发突然总有因，那千年树妖姥姥就是最大的因果。

    金龟子继续分析道：“我想，是有奸细把贤弟身怀正气的秘密泄露了出去。那树妖姥姥忌惮你会去对付它，便提前动手，把与你关系密切的聂姑娘的魂魄抓走，好让你投鼠忌器！”

    宁采臣长吸口气，缓缓道：“金兄准备何时到兰若寺走一遭？”

    ——不管摄取聂小倩魂魄的是不是千年树妖姥姥，他也要到兰若寺做个了断的。现在聂小倩出事，更不能拖拉。

    金龟子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说：“此行灭那老树鬼，贤弟为主我为辅，任凭你决定。”

    “那就今天晚上吧！我倒要去看看，那修炼千年的树妖有甚么本事！”

    宁采臣真是动气了。

    虽然和聂小倩只相处了寥寥几天，手都没摸过一下，谈不上有什么浓情蜜意。但是，聂小倩可是命运安排给他的女子呀，岂能容人欺凌。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

    “好！那今晚子时，我点起两府城隍，一众鬼差，来与你会合。一同去攻打兰若寺！”金龟子摩拳擦掌起来。千年树妖姥姥是他辖区内最大的雷区，只要把它毁灭，浙州平矣。

    回到聂家后，宁采臣对聂卧龙说已找到可以让聂小倩回魂的办法，让他不用担忧。随后，宁采臣走进聂小倩的房间。

    聂小倩沉睡如昏，手足都僵硬了，睡在床上，了无生气，使人油然产生一种怜惜之情。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宁采臣莫名地就吟起这首诗来，念及命运曲折，不可避免，不禁感触万千。他本想着泄露天机，叮嘱聂小倩不要去那兰若寺，可谁知千年树妖姥姥自己找上门来了。倩女终是难逃离魂，他更是难以避过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兰若寺恶斗！

    恶斗？

    难道说即使自己身怀正气，对付那千年树妖姥姥也不会一帆风顺？看来凡事还得小心为上，不要仗着拥有正气，就能降妖除魔，无往不利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情总有反复变化之处……

    宁采臣闭上眼睛，慢慢平复紊乱的心情，镇守灵台那道本心形象顿时燥乱褪去，又露出了一贯从容淡定的微笑。

    （明天全村要上山扫墓，或只能更新一章了，看时间安排，小始尽量赶两章出来。现在成绩远超预期，我不奋力更新，真对不起大家的票票，大家的打赏呀！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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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出战

﻿    （新的一周又要来到，这是《聊斋》最后一个新书周，各位兄弟若然看本书还顺眼的，就把票票砸下来吧，谢谢！）

    “公子，你真要到兰若寺要人？”听完宁采臣的讲述，聂卧龙急问。

    宁采臣沉声道：“不错，那树妖姥姥是掳掠小倩魂魄的最大嫌疑者，不管如何，我都要去闯一闯。”

    聂卧龙关心地说：“听你语气，貌似那老鬼怪颇为厉害，公子你……”

    “前辈放心，我有正气防身，万邪不侵。就算不敌，也能自保，全身而退不在话下；你只需在家里照顾好小倩的肉身，其他不用操心！”

    聂卧龙知道宁采臣下定决心去做的事情，断无临时退缩改变的道理，唯有叮嘱一声“万事小心”就不多说了。

    是夜，月朗星稀。宁采臣早早离开聂家，坐在山坡上闭目养神，等待金龟子的队伍。不知过了多久，草地上突然亮起两盏大红灯笼，浮在半空，仿佛根本没人掌握，飘荡而来，时高时低，很是诡异。

    宁采臣蓦地张开眼睛，朝着灯笼照耀的地方走进去。

    唰！

    天地已变，车辚辚马萧萧，一队兵马出现在大道上。金龟子一马当先，身披一副乌云罩心软甲，头戴狻猊金盔，手里居然提着一杆巨大的方天画戟，这兵器和他矮小的身体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对比。

    紧跟其后的是嘉兴城隍宋祖得，穿着一身大红的城隍袍，面沉如水，不动声色；再后面则是十六名红面鬼差，手执兵器，整整齐齐。

    “贤弟，这是一副鬼皮玄甲，用百年老鬼身上的皮筋炼制而成，不是凡品，能抵御道法伤害，你且披挂上。”金龟子递过一副银白色的软甲，示意宁采臣穿上。

    宁采臣接过，只觉得轻飘飘仿佛无物，心中欢喜，立刻穿上身，更显得英姿飒爽。他把夜叉召唤出来，护在左右；鼠妖则机灵地跳跃着，坐在夜叉肩头，吱吱发声，十分兴奋——其与夜叉早被金龟子开了天眼，因此在阴司世界里畅行无阻。

    “牵阴马来！”

    金龟子一声吆喝，一名鬼差立刻牵来一匹高大的黑色阴马给宁采臣。这匹阴马骨架宏大，肌肉健硕，皮肤黑得发亮，鬃毛披散下来，柔顺无比。它四蹄如槌，巨大的鼻孔不住地喷出白色的雾气，一双大眼却是碧蓝色的，寒芒熠熠。

    宁采臣跨身上马，一勒缰绳，阴马顿时前蹄扬起，发出一声激昂的嘶叫。

    这种阴马，乃是阴司里重要的战略资源，速度奇快，能与骑手心灵相通，懂得趋吉避凶，也能扬蹄参战，要城隍以上的阴司职员才有资格乘坐。

    金龟子策马立在队伍前头，大声道：“此去金华兰若寺，灭杀那不听管教的树妖姥姥，大家务必要奋力杀敌。杀一敌，奖励功德一千！”

    鬼差们登时轰动，斗志一下子被点燃了，一个个挥舞着手中兵器，哦呜大叫。

    ——此功德非彼功德，获得的途径不是做好事善事，而是阴司里的一种奖励点数；只要积累够十万功德，就能换取一次投胎重生的宝贵机会。这机会远非那种“偷生”行为可比，是拥有自主选择权的，可以投胎到大富之家，也可以投胎到大贵之家；功德越多，选择的层次就越高。

    投胎重生，再世为人，几乎百分之九十的阴灵鬼魂都极为渴望。当然，那些上位者，诸如土地公山神城隍之类，他们对于重生的追求就没那么热切。功德在他们手里，却是另一番作用，可用于升官上位，类似于凡间的功绩效果。

    上次宁采臣扑杀雷豹，金龟子就奖励给他一千点功德，这项数据，体现在他的山神符令上。但宁采臣一不需要投胎重生；二不想留在阴司里升官。所以拿着功德，暂时没有地方花费。

    ——对于他不想留在阴司发展的决定，金龟子扼腕叹息，他还想靠着这条关系，多多依仗宁采臣的正气呢。然而在阴司里，一旦职务达到或超过正山神，就要永远留在阴司，不经批准，不得踏入凡间；换句话说，从此以后，你就是阴司的人了。这等条件代价，就算让宁采臣当阎罗王，他也不肯。

    宁采臣张眼没有看见金华城隍刘正阳，便问起来。金龟子说刘正阳在金华那边等待，同时监控兰若寺，看树妖姥姥有什么动静。

    队伍开拨，马嘶人叫，旗帜张扬，卷起阵阵阴风黑雾，若有凡人看到这一幕，定然要吓得肝胆破碎。

    走不多久，前面出现一个路口，插着一块巨大的岩石路牌，上书“金华府”，却是到了金华地界。

    ——阴司之世，区别于凡间而独立存在，种种地理环境，都是不同，不可以常理推之。

    又赶了一段路，见到前面有一簇人马等着，领队者正是金华城隍刘正阳，他带了八名鬼差，已等候多时。

    “卑职参见两位山神大人！”

    金龟子一抬手：“此时非同平日，刘城隍不用多礼。你且说说兰若寺那边有什么动静？”

    刘正阳回答：“兰若寺天天张灯结彩，一如往日。”

    他这一说，嘉兴城隍宋祖得眼皮登时一跳，有些焦急：难道姥姥没有收到我的飞鹤传语？竟一点戒备都没有，搞啥名堂。修为再高，它都是鬼魂之身，如何能抵住正气冲击？罢了罢了，这姥姥自持法力高深，一向目中无人，收到我的警告而无动于衷，就算最后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也怪不得我了……

    宁采臣的横空出世，让宋祖得觊觎山神之位的念头破碎，心生畏惧，已不敢再萌生出非分之想。传言给姥姥，只是一种尽人事的行为。

    此时宁采臣心里同样一怔：如果是树妖姥姥施法掳掠走聂小倩的魂魄，自然早知道他们要来攻打兰若寺，为何此时没有做抵抗的准备？是故弄玄虚呢，还是其中有诈？

    他与金龟子对望一眼，彼此的想法都差不多。金龟子事先说过，此次出战唯宁采臣马首是瞻，便问：“宁贤弟，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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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冷静

﻿    宁采臣想了想，问：“金兄，兰若寺内，除了千年树妖姥姥之外，还有什么鬼物？”

    金龟子道：“这个问题刘城隍最清楚，就让他来陈说吧。”

    刘正阳面有愧色，作揖回答：“回宁副山神，那树妖姥姥仗着修为精深，持势欺人，把兰若寺方圆十里的地方划为禁区，经营得像个铁桶般，外人实在难以进入。多年以来，它四面出击，施展种种强横手段，强抢阴灵鬼魂，收为手下，势力发展一日千里，至于具体情况，卑职惭愧，却无法知晓。”

    宁采臣又问：“其修炼的是什么道法？有谁和它交过手不？”

    刘正阳道：“它修炼的不是道法，而是一门失传已久的鬼道魔功《众生魔相》，相传已练至大成境界，可具体威力如何，卑职不知。”

    宁采臣愕然，一问三不知，这仗怎么打？这番突击出战，实在太鲁莽了。

    “我心系小倩，冲冠一怒为红颜，致使心浮气躁，乱了分寸，正犯了兵家大忌啊！”

    宁采臣反思着，迅速冷静下来，又问金龟子：“金兄，就连你都没有和树妖姥姥交过手？”

    金龟子干咳一声，好掩饰尴尬的神情，道：“我曾来兰若寺周围试探，见到其中黑烟万丈，凝而不散，自知不是对手，所以……”

    “什么，你连树妖姥姥的样子都没有见过？”这下宁采臣真得呆住了。

    金龟子讪讪道：“实不相瞒，愚兄不敢进去呀！”

    宁采臣顿觉得好气又好笑，但随即释然了——如果把阴司比作人间，那树妖姥姥就是实力强大的盗匪，当地官府镇压不住，自然不敢轻易上门讨战。而且金龟子还不能请浙州土地公出面，一旦被土地公知道他治管不住辖区的阴灵鬼魂，他这个玄武山神的职位也就到此为止了。

    金龟子自觉挫了锐气，忙道：“但这次有宁贤弟带队，正气所向披靡，我们定然要把兰若寺捣破，夷为平地。大家说对不对！”

    一众鬼差登时大声喊着附和——它们平时对兰若寺十分忌惮，要不是宁采臣身怀正气，乃阴灵鬼魂的天生克星，任凭金龟子如何动员，如何奖赏，它们都不敢来的。本次攻打兰若寺，它们都是怀着大树好乘凉的心思，准备跟在宁采臣屁股后面拣好处。

    宁采臣根本不为所动，沉思着，良久，忽然道：“鼠妖何在？”

    在这个时刻公子召唤，通洞老祖一听就知道坏事了，却又不敢不从，忙奔上来，硬着头皮问：“公子有何吩咐？”

    “你精通遁地之术，速速去兰若寺打探一下。”

    鼠妖傻了眼，支支吾吾只是不动身。

    宁采臣双眼一瞪，重重嗯了声。鼠妖怕他发作，马上阴神回体，身子一缩，钻入地下，心里大骂起来：“奶奶个熊，欺鼠太甚，摆明了让我当炮灰嘛……”

    骂归骂，它的本命内丹可捏在宁采臣手里，此时不敢怠慢，施展出土遁，急速在地底下钻过去，内心打定主意：绝不遁入兰若寺内部，只在外面转一圈，一有风吹草动，立刻逃之夭夭！

    “咦！”

    钻着钻着，鼠妖觉得不妥，马上停住，鼻子一嗅，立刻闻到一阵浓烈的血腥味道，却是从土里渗透出来的。它伸出爪子，抓了一把泥，黏糊糊的，仿佛泥浆。

    “好浓的血腥味，好重的煞气。哎呀，不好！”

    鼠妖福至心灵，登时掉头就跑——它平生有两大本领，一是道藏变身，欺软怕硬；另一项就是逃命。逃跑的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

    但再快，也快不过一只血红的大手！

    那只大手似乎是血泥变化出来的，呼的半路穿出，一下子就把鼠妖拿住。

    “完了完了，这回老祖真得难逃灰灰了。”

    鼠妖惊惶之极，四肢拼命挣扎，可哪里挣得脱？

    噗！

    血泥又变化出一张模糊的人脸，五官狰狞，就近盯着鼠妖，冷然道：“一个小小的鼠妖也敢来窥视，当真胆大妄为。你且回去告诉你的主人，三日之后再来兰若寺中与本姥姥相见，否则后果自负！”

    此话音极为古怪，上一句是尖锐的女声，下一句又变成沙哑的男声，交杂在一块，混乱而诡异。鼠妖只听得浑身黑毛根根竖立，差点吓得大小便失禁了。

    “滚吧！”

    那血手一抛，把鼠妖甩出几丈远。

    得脱血手控制，鼠妖大叹命不该绝，不敢停留，连滚带爬飞遁离开。约莫到了地头钻出地面，正看见宁采臣等在身前，它阴神出窍，眼泪像自来水般哗啦啦地流，把过程添油加醋地说出来,哭诉如何如何九死一生。

    “好了，不要哭了，你一个男妖精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宁采臣不耐烦地道。

    鼠妖立刻噤声，腹诽道：男妖精就不能哭啦？我刚从鬼门关兜回来，我容易吗我。

    金龟子道：“如此说来，小倩姑娘的魂魄真是被那老鬼怪抓走了。事不宜迟，贤弟，我们马上杀进去，把小倩姑娘解救出来。”

    宁采臣却很冷静，沉声道：“慢着，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他了解金龟子的心思，无非就是想借助他的正气，与千年树妖姥姥大战一场，最好能战而胜之；至于聂小倩的安危，金龟子可没有太在意。

    金龟子一怔：“莫非贤弟真要赴那三天之约？”

    宁采臣缓缓道：“此事我觉得要从长计议，眼下我们既不了解对方深浅，又不知小倩处境如何，贸然撕破脸杀进去，只会坏事。”

    金龟子大失所望：“那依贤弟之意……”

    宁采臣道：“当前我们只能先撤回去了。”

    主力休战，金龟子不好说什么，唯有下令打道回府。同样失望的还有两大城隍和一众鬼差，他们可是眼巴巴地等着看宁采臣大战树妖姥姥的激烈场面。可宁采臣不是傻子，冷静下来后猛然发现今晚的出战完全是盲人骑马——瞎撞。他虽然身怀正气，万邪不侵，可也不能盲目自大，否则怎么死都不知道。

    而一边的宋祖得又是一般心思：看来姥姥收到他的警告，已经采取行动措施了，难道已找到肘制宁采臣的方法？如此，只要姥姥占据了上风，那扳倒金龟子的机会又出现了……

    （这两天踏青扫墓，比较忙碌疲累，因此写得少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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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赴约

﻿    道路坎坷，蓬草满路，不知已多久没人走过的了；只有路边的一座废弃的驿站表明，昔日此道，也是人群往来之处。

    宁采臣就坐在驿站门口檐下乘凉喝水。时近初夏，太阳甚好，他赶了两个多时辰的路程，只觉口干舌燥，于是下马休息一阵——那匹在嘉兴市集上花十两银子买来的青骢马则在一边安静地吃草。

    宁采臣此行的目的正是兰若寺，赴那三天之约，他没有选择在阴司世界里和树妖姥姥相见，自有其道理，不提——

    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端，他没有进入故乡金华府，而是绕城而行，直向北郭——其虽然是金华人，但昔日不是闭门读书，就是邀约三五好友在城里指点春风，吟诗作对，却很少出城，因此不知道兰若寺具体位置在哪里，唯有一路问人——不问还好，一问之下，人人都用一阵古怪的目光盯着他。

    宁采臣是过来人，自然明白这种目光的含义。想必兰若寺早已鬼名远播，成为方圆数十里的禁忌之地。他也不慌急，问好路程，打马而行。

    那些村民聚集在后面，朝着宁采臣的背后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可等宁采臣回首看来，他们立刻就噤若寒蝉了，假装东张西望。

    宁采臣觉得好笑，于是露出一个很灿烂的笑容，傲然地展现其洁白的牙齿。可村民们看见，却像看到一张血盆大嘴，唬得全身寒毛直竖，轰然作鸟兽散。

    ——这怪不得他们惊慌，如果一个必死之人对你露出如此大有深意的笑容，你也会害怕对方记住你了，会三更半夜来找你。

    按照村民的指示，此驿站过后不到三里，就到达那兰若寺了——

    五十年前，兰若寺本是释教在神州中原建立的一座规模宏大的庙宇，殿堂辉煌，僧侣众多，大开方便之门，广行布施之道，八方百姓慕名云集而来，香火甚盛；但是正雍帝登位后，不喜释教，连连颁下数道诏书，严令庙宇僧侣不得收取信徒香火钱，也不得zhan有土地。如此一来，和尚们断了生活来源，生活难以为继，唯有搬走，撤出中原，回到释教发源地关外西域去。

    就此，兰若寺荒废了下来；开始之时，有好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穷苦人家看见庙堂华丽，弃之可惜，就以庙为家，居住起来。但后来，隔三岔四就有人在睡梦中突然暴毙，脚心有咬痕，全身乌黑干瘪，似乎被吸干血的样子。大家惊慌起来，说是有妖孽作祟，赶快搬离出去。

    兰若寺内渐无人烟。

    再后来，有不少路人在路经此地时不是迷路，就是遭遇*，而不得不在兰若寺里歇脚过夜，他们的遭遇却大大不同——因为他们在寺中遇到了美若天仙的女子。这些女子美艳，热情，开放，勾人魂魄。

    路人把持不住，自然要和“仙女”**一番。天亮后仙女散去，而路人竟然也没有事，只是感到体力衰竭，全身没力气——这也正常，再强壮的男人也吃不消“仙女”一晚上热情如火的缠mian索取呀。

    于是，路人便觉得飞来艳福了，食髓知味，回家后坐卧不安，总想着再来兰若寺，再与“仙女”**一番；或有口风不严者，把兰若寺内有“仙女”出现，还可任意亵玩的消息传播了出去，一时间无数男人蜂拥而来，其中有无赖、有商贾、有农夫、有官差、还有许多喜欢做白日梦的书生们。

    他们来到兰若寺，果然遇到了一大群堪称极品的“仙女”，当下满心欢喜，争抢着和“仙女”交合起来。遇到“狼多肉少”时，还会引起争执打斗。可那些仙女性子十分温婉柔顺，完全不介意“双响”、“三响”……手段妩媚撩人，让每一个男人都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男人们被迷得神魂颠倒，本性全失，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许多人干脆在兰若寺长居下来，夜夜与仙女交欢，乐不思蜀。在此过程中，有父母寻儿的，儿子把父母轰出门外，拒而不见；有妻子寻夫的，被丈夫痛斥其为黄脸婆，索然无味，当场休掉……

    一批批男人涌进兰若寺，一批批消瘦了下去，又一批批莫名其妙地失踪，不知去向；最后惊动了官府，觉得不对路。当时金华知府便点起精兵五百前来查看，孰知当晚，知府和五百名官兵竟然也迷失在一片美色之中，成为了“仙女”的入幕之宾。

    此事传出，金华震动，终于引出了一个旷世人物：蜀门剑客燕赤霞！

    他那时刚刚剑成下山，艺高人胆大，听闻此事，便一个人闯入兰若寺，最后出动了平生绝技五雷飞剑之术，才把寺中的妖物逼出原型，并斩杀之。原来对方竟是一棵修炼千年成精的榕树老妖，那形形色色的“仙女”都是其触手幻化而成，主要是为了吸取男人体内的精血阳气，供其修炼。

    ——这与金华城隍刘正阳的说法相左，刘正阳说树妖姥姥是在修炼过程中被雷电劈死的本体。哪知另有真相，却是燕赤霞下得手。宁采臣听到这个事实后暗暗称奇，对燕赤霞又多了一分敬仰。

    妖孽被除后，百姓们欢呼雀跃，拍手叫好，皆视燕赤霞为神，还在家里供起了长生牌膜拜。可燕赤霞说了，他只斩杀了千年树妖的本体，却没有灭杀掉树妖的魂神，假以时日，其必会死灰复燃，再掀风浪。

    果然，后来又有人在兰若寺看到“仙女”踪影，时或有些不知深浅的外乡人重蹈覆辙，一进寺中便再出不来。

    妖魅重现人间的消息犹如一场大地震，人人皆惊，再不敢靠近兰若寺一步了，就连附近的官道都没人敢再走，把方圆数里划为禁地。

    所以说宁采臣要去兰若寺，在村民眼中，他就是去送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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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初试身手

﻿    宁采臣休息足够了，看天色已不早，准备上马赶路——

    “呔！哪里走！”

    一声大喝起，来路一端传来一阵纷乱的脚步追逐声。

    哎呀！

    惨叫的声音，应该是逃跑之人被逮住了。

    “跑，老子让你跑！”

    拳脚殴打的声音，混杂着惨叫，不绝于耳。

    又有人大声道：“邢老二，此乃金华钦犯，自然归我金华红衣卫捉拿，你们休要前来抢功抢赏！”

    “我呸，这白嫩书生乃国之钦犯，人人得而抓之，哪里分什么地域界限。”

    先前那人怒道：“邢老二，你不要欺人太甚，这段时间我等蹲在金华蹲了大半个月都抓不到一个人犯，腰包瘪得能装进头猪。”

    那邢老二道：“就你腰包瘪？废话少说，这厮的手是我先抓到的，归我，砍下来好歹能换几两银子。”

    ——当今圣上正雍帝重刑罚，举报或缉拿到朝廷钦犯都能获得巨大的奖赏，奖赏力度视钦犯身份而定，分三六九等。另有一条荒谬的律令，如果多人共同捕杀一个钦犯，可分尸领赏，头颅价值最高，手脚次之……

    啊！

    这一声惨叫短促而尖锐，随即再无声息，料想苦主被人一刀剁了手臂，痛昏过去。

    “左腿归我。”

    “头颅是我的，谁也不要抢！”

    ……

    宁采臣在门下听得恻然，疾奔过来，就见到路上转角处有五名手执屠刀的红衣卫，一个个面露狰狞，在挥刀砍着地上的一个人。

    那人已不算是个人了，已被五刀分尸，空余下一段躯干，四肢脑袋被红衣卫砍了下来，血淋淋的提在手里。

    宁采臣的出现让五名红衣卫侧目，一名长着个巨大酒糠鼻的红衣卫大喝道：“你是什么人？鬼鬼祟祟在此，莫非就是朝廷钦犯？”

    宁采臣不动，冷冷地望着他们，拳头紧握，已出离愤怒。

    酒糠鼻身边的红衣卫身材高大，一对三角眼好奇地打量着宁采臣，马上自背后取出一卷画轴，一张张打开看，忽然眼睛一亮，大喊起来：“宁采臣，他就是从金华逃跑的十大才子之一的宁采臣，赏银五百两的！”

    这一喊，所有红衣卫都争先恐后地冲了过来，生怕慢了一步就捞不到赏银了。认出宁采臣身份的红衣卫反而落在后面，不禁大悔，悔不该喊出声，以致落后于人，他正想赶紧冲上，看还能不能抢到个手臂之类的零件，可抬头一看，就像中了定身法，呆住了！

    先前冲上去的四名同伴竟然全部倒在地上，一个个头破血流，手断脚断，死相可怖。一个身材高大的秃头大汉凛然地立在四具尸体前，两手血迹斑斑，竟是徒手把四名红衣卫杀死的。

    更可怖的是，大汉把满是血迹的手指放进嘴巴里吮吸起来，竟舔得津津有味。

    幸存的那名红衣卫顿觉胃部一阵收缩，脊梁发寒——此时他反而庆幸落在了后面，逃过一劫。他举着刀的手在微微颤抖，道：“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格杀朝廷侍卫，你等难道要造反吗？”

    宁采臣仰天大笑：“官逼民反，不得不反，反又如何？”

    那红衣卫杀人无数，自有几分胆色，但目前情况，傻子都知道光头大汉是高手，不可力敌。于是他一咬牙，手中屠刀脱手飞出，直插宁采臣，然后转身狂奔。

    “夜叉，一个不留！”宁采臣的声音冷冰冰的，不带丝毫感情。

    夜叉得令，一爪把飞来的屠刀击飞，大步赶去。他的步伐很大，好像在跳跃，几个跨步，已追上红衣卫，巨手拍出。

    那红衣卫端是了得，紧要关头一个打滚躲开，自怀里摸出四把蓝光闪烁，分明淬了剧毒的飞镖，嗖嗖的打向夜叉。

    夜叉嘎嘎怪笑，右手五指飞弹，指上三寸余长的铁青指甲片片如铁，瞬间把四把飞镖弹飞掉。

    红衣卫大骇，连滚带爬，可哪里逃得脱夜叉的追击？只一呼吸间，夜叉就轻易地把他的脑袋扭断下来。

    凡人就是凡人，武艺练得再好，也不是夜叉这等铜头铁臂的僵尸的对手。

    “有这夜叉当保镖，果然好行事。如此一来，就是官府的人要缉捕我，也得先过夜叉这关。”

    初试身手，夜叉举手投足间就把五名红衣卫杀掉，让宁采臣很是满意。想当日燕赤霞雷霆出击，一招把八名红衣卫全部杀死，眼下夜叉虽然比不上燕赤霞那般威猛犀利，但也颇具威力。有它护在身边，宁采臣再也不怕被地痞恶霸骑在头上拉屎，受那些憋屈气了。

    想到燕赤霞，宁采臣莫名地想：树妖姥姥鬼魂再度作祟，祸害生灵，妄想重塑元身，燕赤霞自然知道了。那他会不会重回兰若寺降妖除魔呢……以他嫉恶如仇、杀伐果断的性格，必然是会的了。这么说，自己与燕赤霞，以及处于魂魄状态的聂小倩，真要在兰若寺上演一出《倩女幽魂》大戏？

    想到这里，宁采臣跃跃欲试，很是期待。

    他命令夜叉挖两个坑，一坑埋葬被红衣卫分尸的书生；一坑则埋葬五名红衣卫——这五名朝廷鹰犬虽然可恨可恶，但宁采臣做不出让他们暴尸荒野的行径。

    此时日渐西斜，鸦雀开始归巢。宁采臣跨上马，鞭策疾奔，在日落之前堪堪赶到了兰若寺外围的树林里。

    这座树林，多年没人修理，树木参天，落叶满地，很是萧索荒芜。中有一条小径，蜿蜒伸入，直通兰若寺。路口竖着一块一人高的石碑，上刻着“兰若寺”三个大字。但因为年久失修，碑石斑斑，字迹也生满了青苔。此碑对面，另摆放上一块大圆石头，石上刻着四个大红字：生人莫近！

    字体虽然不甚好，但鲜红刺眼，气势逼人，使人一看，就觉得毛骨耸然，生出警戒之心。

    小径阴森，宁采臣便下马，准备牵马进入。可还没走上几步，一阵阴风从路径深处卷出，森寒入骨。那马受惊，似乎嗅到了什么可怕的气味，仰首长嘶，奋力挣脱宁采臣的牵引，踏踏踏，回头朝着来路逃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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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挑战燕赤霞

﻿    马匹受惊，临阵奔逃，是不祥之兆，可宁采臣一点都不惊慌，嘿嘿冷笑，大步迈上碎石小径，往深处走去。

    四下草高林恶，昏暗一片，隐隐有阴影绰绰，不知其中隐藏着什么猛兽。

    宁采臣把夜叉召唤出来，在前头开路；鼠妖则端坐在夜叉秃顶上，居高临下，望风——宁采臣不怕阴灵鬼怪，却忌惮野兽袭击。此地阴森，处处彰显诡异，不是善地，万事小心为上。

    阴风吹动落叶，沙沙作响，好几片在半空旋舞着，有如枯干的蝴蝶。

    嗷呜！

    是狼的嗥叫。黑影闪动，足足有七、八匹狼出现在小径两边，一双双蓝茫茫的眼睛贪婪地注视着宁采臣一行。

    这是表现邀功的好机会啊——鼠妖跳下去，呲牙露齿，呀呀作响，使出那道藏变身来，憋足了气，一声巨吼。众狼吃惊，四散逃窜，转眼跑得无影无踪。

    鼠妖得意洋洋，多日的闷气一扫而空。

    “通洞老祖，你很威风哦！”此时宁采臣平静地来了句。

    鼠妖浑身打个激灵，忽然想到这次出头显摆没有事先请示宁采臣，触犯了原则性错误。它忙恢复原身，低眉顺眼地道：“公子，小妖护主心切，一时忘了请示公子，请原谅。”

    宁采臣哂笑道：“念你这次表现不错，就功过相抵吧。”

    鼠妖吁了口气，跃回夜叉头顶，心里暗想：老祖我能屈能伸，暂时忍辱负重，低声下气，他日等取回本命内丹，我自回监狱里当老大去，鬼才想看你脸色。

    曲径通幽，越往里走，越是幽暗，宁采臣只备有火折子，没有带灯笼，脚步不由加快几分。正走得急，眼前豁然开朗，竟然来到一面大湖前。

    这湖颇大，连绵开来，不知近远。湖水荡漾，微风吹起波纹粼粼，水面上还生着连片的荷花，正娇艳盛放着，朵朵肥硕，甚是美丽；湖边地带开阔，芳草茵茵，与昏暗的树林小径简直不同天地；中有一条廊桥横跨湖水，把两面连接起来，彼端又是一片茂密树林。远远望去，可见塔尖殿檐显露出来，端是一座规模宏大的庙宇。

    那定然就是兰若寺了！这湖，莫非是平湖？

    宁采臣暗暗诧异，没想到来到这恶鬼盘踞之地，还能欣赏到如此秀丽的湖光水色。他迈步走上廊桥，抚mo着玉石雕琢的栏杆，感叹不已。

    呼的一响！

    左侧湖面飞来一个人影，浮光掠影，仿佛巨鸟点水般，最后停在水面的一朵荷花之上。这人身材高大，扎着个道髻；身上穿的是一件八卦玄黄道衣，隐隐有光华流转，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他一百多斤的身躯，踩踏在柔弱的荷花上面，竟稳如泰山。

    宁采臣开始以为其是燕赤霞，可仔细一看，却是一个面目轩昂的中年道士，面白无须，一双眸子精光闪闪。

    “他是什么人？闯入兰若寺，莫非也是来降妖除魔的？”宁采臣吃不准对方身份，马上把夜叉收回，自己则隐在一根石柱子后面。

    中年道士忽然仰首长啸，声震旷野，然后一字字大喊出来：“燕赤霞，我知道你就在此地，快点出来！”

    喊声巨大，宁采臣听见，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在一瞬间竟失去了听力，等对方喊完，才渐渐恢复过来。

    鼠妖更不济，它本来跳上走廊顶部，很潇洒地摆着倒挂姿势。喊声一冲，它立刻被震得四肢发软，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找燕赤霞寻仇的？”

    第一时间，宁采臣如此想着。那边中年道士早发现他的存在，喝道：“是人是妖，速速现身出来，免得我出手！”

    这人说话，语气十分凌厉，有一种颐指气使的态度，应该是当惯了上位者，字里行间总带着高高在上的傲气，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宁采臣现身，略一作揖：“小子宁采臣，乃一落难秀才，一路逃难至此，想进寺中借宿一晚。”

    中年道士打量了他一眼，随即道：“此处鬼气冲天，有妖孽出没，不是尔等凡人所能居住的，你还是快快出去，另找地方过夜吧。”

    宁采臣为难地道：“天色已晚，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我上哪里找住宿的地方？”

    中年道士冷哼一声：“我好心提醒，听不听随你。”不再理会宁采臣，脚尖一点，身子已失去踪影，转眼间却出现在岸边的树林里头，长啸再起，震得树木落叶纷纷。

    “缩地成寸，移形**！此人竟是道门中修炼成元婴境界的人物，到底是何方神圣？”宁采臣大惊。

    ——道门修“自然无为”，虽然法门无数，但修炼者稀少；一来拥有道法灵根者百里挑一也难挑到；二来：既然修的是“无为”，他们自然不会有心思到处去寻找发掘徒弟，更懒得带徒弟。崂山派长老精元子就说过：“一入道门，就得与世隔绝；你在屋中修炼，哪怕屋外有人跳井自杀也不关你事，这要管，那要管，那不是修道，而是做官了”——由此可知，道消魔长，有其深远的意识渊源。

    天下道门凋零式微久已。崂山，蜀门，昆仑三大代表派系说起来威风八面，其实真正修道有成的，两个巴掌加两个脚掌就能数完。那些动辄成千上百个门徒的山头门户，基本上都是武林帮派，跟修道扯不上关系。硬要说扯点关系的话，那就是其中有些人员是修道者在游历时碰巧遇到，随手指点或传下几句口诀的，可算为外门弟子。比如，以前吴家狐狸精请来对付娇娜的宋真人，就属于这样的编外人员。

    修道有成者如凤毛麟角，人间罕见，偶然出现一个，有事迹名声，便被百姓拜认为神仙——例如，燕赤霞！

    那么，现在这个语气不善，闯进兰若寺来寻找燕赤霞的中年道士，是什么来头？

    宁采臣正疑惑不解之际。

    轰！

    树木断碎，中年道士又冲飞出来，想是在兰若寺里没有找到燕赤霞。

    “燕赤霞，你做了二十年的缩头乌龟，难道现在还想继续躲下去？我劝你速速现身，与我决一死战！”

    中年道士立在廊道顶部，继续出言相激，要逼燕赤霞出来。

    晚风轻轻，明月如镜，什么动静也没有。

    中年道士厉声道：“燕赤霞，莫非你真要逼我使出万法剑阵去寻你？”放出狠话后抬目四扫，还是没有看到燕赤霞的踪影，他一咬牙，盘膝坐下，双手合指，就要念出剑诀……

    “哎，龙师兄，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放不下？”

    叹息声中，燕赤霞出现在月光之下，阔剑芒鞋，道衣邋遢，不修边幅。手里正捧着一个乌黑的大葫芦，不时往嘴里灌输着。

    那龙师兄霍然立起，冷然道：“正因为放不下，我的剑道才能年年进步！”

    燕赤霞爽朗大笑：“那恭喜你了，万法剑阵，万法归宗，师兄练成此剑道，距离阳神之境不远矣！”

    龙师兄脚一抬，人已经飙到燕赤霞身前一尺内，几乎和他面贴面：“与燕师弟一战后，我自会闭关修炼阳神境界！”

    燕赤霞一动不动，淡淡道：“我是不会和你打的。”

    “你怕输？”龙师兄的语气一如既往般尖酸。

    燕赤霞嘿嘿一笑：“也许吧……”

    “休得敷衍于我，四十年前，师傅带你上山，说你的修剑天赋举世无双，远在我等之上。当时我就不服，只是限于师命，无法和你一较长短；后来师傅要把掌门之位传授给你，你却坚决不受，自愿下山……你可知道，二十多年来，门内师兄弟们都说这个掌门之位是你让给我的！”

    燕赤霞神色如常：“让与不让，真得那么重要？我们修道之人，最重要的是修得念头通达，随遇而安；至于毁誉输赢，就像狗屎一般，踩上一脚，臭上一天！”

    龙师兄大声道：“我现在念头就是无法通达，不和你战一场，不分出谁高谁低，这个心结我始终难以消去。”

    燕赤霞叹息道：“你认为一战之后，你就能解开心结？”

    “你是什么意思？”

    燕赤霞负手望月：“师兄，你对胜负执念太大，与我一战后，我怕你更想不开。”

    龙师兄怒道：“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会输？”

    燕赤霞懒洋洋道：“我早说过了，毁誉输赢，都是狗屎，踩上一脚，臭上一天！”

    龙师兄怒极而笑：“我已练就万法归宗之境，狗屎亦是其中一法，即使我踩上，也能化为法门，补充心境。燕师弟，请出剑吧！”

    一边的宁采臣听得两人对话，一颗小心肝怦怦跳，对于剑道法门，他仰慕已久，早想开开眼界，没想到来一趟兰若寺，居然得遇如此机会——这可是蜀门两大绝世高人之间的决斗呀，千载难逢。

    然而畏缩在脚下的通洞老祖就不是这般认为了，刚才被龙师兄一喊，它已心肝欲碎，这种打击与宁采臣的正气冲击不同。简单地说，正气对它，如同水泼火，相克得死死的；而龙师兄充满刚阳之气的巨喝，则是铁锤敲鸡蛋，主要通过绝对的优势来压垮你！

    被喝声一震已经要吐血了，交战起来，两大高人激发出的威势血气，足以把鼠妖灭杀于无形。它想着不是路，也不敢变化出阴神来请示宁采臣，只是“吱吱”地叫了声，算是报告，然后急急纵身跳入水中，有多深潜多深，最好还在湖底挖个洞钻进去——古往今来无数血的教训已告诉通洞老祖，好热闹者，必有是非，更有祸难！

    （今天岳父空降，真是多事之秋呀！在此特别感谢夜狂风兄弟的十张6000字催更票，这使得小始喜忧参半，如果投的是9000，一万二的，我直接无视了，可6000……哎，这就像鱼钩上的诱饵，有着无法阻挡的魅力啊，看来明天偶得脱身皮了……另有书友说我剧情拖沓，实在有些冤枉，我总不能一章就把姥姥干掉了吧，那以后还写什么？boss总要铺垫铺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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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斗剑

﻿    鼠妖潜水逃避，宁采臣默认同意，为防祸及池鱼，他也退到岸上——俗话说“隔岸观火”，最是看得清楚。他召唤夜叉出来护在身边，自己则盘膝坐下。

    话说他在前世看电影看多了，对于高来高去，五花八门的道法争斗十分感兴趣。穿越重生，虽然自己没有办法修炼道法，但一饱眼福总可以，而且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或者观看这一场旷世斗剑，说不定会对其观想的“仁者弘毅意志”有巨大的启发影响作用。在胡庄时，他所目睹到的娇娜与宋真人之间的争斗，激烈有余精彩不足。况且那时心情紧张，一个劲地期盼娇娜能赢，具体过程看得不是很分明。

    燕赤霞喝完葫芦里最后一滴酒，扬手把葫芦扔进湖里。那葫芦浮在水面，漂浮着流远。他目送葫芦远去，神色萧索。

    龙师兄退后三步，坐下，闭目，双手捏个法诀，全身散发出一片宛如实质的七色彩光，把周身护住。彩光袅袅，汇聚于头顶之处，更是耀眼；与此同时，彩光之中现出一小人，像刚出生的婴儿般大小，手里捧一把大剑，此剑甚至比他本身还要大上几分，金色，光芒四射，照得周围十丈内都亮堂堂——此剑却不是实体，而是用灵气道力炼化而成的飞剑，属于法宝，法宝通灵，与本体元神心心相关，完全超越了普通兵器的范畴。

    道婴高举金剑，手臂一转，顿时金光万道垂落下来，一道道化光为气，生成把把如同实质的小剑。这无数小剑围着大剑飞舞起来，就像一条条穿梭不定的小鱼，煞是好看。

    “燕师弟，请出剑！”

    道婴小口张开，不带任何感情地说道。

    燕赤霞目光突然炽热起来，知道这一战已避无可避，于是反手抽出阔剑，此剑寒光森森，光芒刺眼，本不是凡品，但现在与龙师兄的金色飞剑相比，无疑相形见拙，在气势上差之甚远。

    道婴怒道：“燕赤霞，你竟敢如此轻我，居然用凡剑迎战。”

    “凡与不凡，只在一念之间。”

    燕赤霞平静地说着，伸手往剑上一抹，竟然把满剑寒光生生抹掉，露出此剑本体，黑黝黝一块，四四方方，无刃无锋。说是剑，其实更像一块没有进炉锻打过的生铁。但这块“生铁”，黑得深沉，使人一看，目光便像被磁铁吸住了一般，挪不开来。

    “这是？”

    龙师兄露出了凝重的表情。

    噔！

    燕赤霞忽然伸手往黑剑身上一弹，发出一阵清越无比的鸣响，一弹之下，剑身即时激发出一道弯弯曲曲的青光，原来是刻在其上的一个符文被发动起来了。

    噔！

    他又是一弹，又激发引动出第二道符文光华。

    噔噔噔声不绝于耳，一道道符文青光亮起，最后连成一片，气冲霄汉，与龙师兄金剑飞扬出来的金色光华分庭抗礼，不分上下。

    “反虚入神，元婴合体？好，原来燕师弟又走在我的前头，居然初窥阳神之境了。此行不虚呀！”龙师兄不惊反笑，像一个嗜斗之人终于找到一个好对手一般，兴奋不已。

    岸上的宁采臣看得目不转睛，心想燕赤霞原来如此深不可测，竟然已经开始迈入阳神之境了，当真为活神仙！

    “起剑！”

    龙师兄一声轻叱，万道剑光齐齐排列组合，对向燕赤霞——燕赤霞没有使出道婴，他已突破元婴期，而一脚踏进了阳神境界，本体与道婴化为一身，不分彼此。

    “此地有外人，我们另找地方打去！”

    燕赤霞瞥了一眼宁采臣，纵身飞起。龙师兄毫不迟疑，七色彩光裹起肉身，紧追而去。

    “不是吧，斗剑也不让人看，真小气！”

    宁采臣大失所望，本想追过去，但还没走出几步路，燕赤霞师兄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到哪里了。

    “哎……”

    宁采臣大声叹气，无可奈何走上廊桥，趁着月色赶去兰若寺。

    ……

    良久。

    平静的湖面咕噜咕噜一阵阵水泡冒起，哗啦，几乎同时，十数个人头冒了出来，乌黑长发，眉目如黛，竟个个都是美女。

    “姐妹们，那两个煞神离开了！”

    其中一个美女很受惊吓地捂着胸口说道。

    另一个美女声音都颤抖了：“这两个煞神好强大的刚阳血气，我们躲在湖底里几乎都顶不住，差点要逼出原形。”

    “那大胡子就是灭杀姥姥本体的燕赤霞，怪不得这段时间姥姥命令我们不准轻举妄动，要等她闭关出来，再做打算。”

    “灭体之仇，不共戴天，姥姥练那众生魔相，就是专门要对付燕赤霞的。真希望姥姥能早日出关，把大胡子赶走，有他坐镇寺中，我们连手指头都不敢动！”

    “我倒希望两个煞神互相争斗，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最后让姥姥渔翁得利。”

    “嘻嘻，他们两个这一场斗法，肯定会不死不休，要斗上个几天几夜。趁这功夫，我们找点乐子玩玩。”

    “刚才不是有个白面书生进入寺里了吗？多时不开张，难得今晚有人送上门来，正好耍耍！”

    “这书生长得可真俊，莫非又是被朝廷缉捕，慌不择路闯进来的？”

    “啧啧，小红动凡心了，要不等会让你第一个上。”

    “呸，小紫又来取笑人家。刚才在树林外头，不知是谁盯得口水直流呢？”

    一群婀娜多姿的美女一边嬉闹谈笑，一边游上岸去，抖一抖身，捏个法诀，身上便幻化出颜色鲜艳的衣裳，翩翩飞舞起来，飞进兰若寺。她们个个容貌秀丽，身形优雅，再加上随风飘动的衣裙彩带，远远看去，真如仙女下凡一般。

    又过了许久，恢复平静的湖面再度冒泡，这次钻出的竟是一个很猥琐的老鼠头。

    “奶奶个熊，这兰若寺果然是群妖乱舞，百鬼交集，不是善地。我还是快快回到公子身边安全些。”

    通洞老祖不敢再留在湖里，快快游上岸，抖干水，飞一般往兰若寺里奔去。

    此时，宁采臣已经来到兰若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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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色诱

﻿    淡淡的月光之下，眼前的兰若寺殿塔壮丽，屋宇重重，可惜地面上处处长满了野草青苔，有些地方蓬草竟然高过人，可见此处很久都没人居住过了。穿过前殿，来到中间的大雄主殿外，满目都是残墙断坦，同样是一片荒凉。

    宁采臣的到来惊动了草丛里的鼠类，嗖嗖乱跑；间或一声凄叫，却是夜枭作怪。

    喵！

    一个黑影从屋角黑暗里窜出，但还没有落地，已被夜叉一拳轰中，血雨纷飞，掉落地时已变成一坨烂肉，只从黄黑条纹的外皮上认出，这是一只野猫。

    宁采臣没有进正殿，一路走下来，直到后面的僧舍区才停住。

    一排溜的僧舍，绝大部分都已敝落，门窗破烂，灰尘寸厚，更有无数蛛网胡乱地张结着。庭院中建有一个大水池，池中居然还有水，想必是下雨天积储起来的。

    宁采臣的目光放在南面的一个僧舍里，与其他僧舍不同，这一间门口却扣合着一扇竹片编制而成的门扉，痕迹很新，应该是近期订造起来的。

    ——如果说兰若寺内还有一个人居住，那这个人一定就是燕赤霞！

    宁采臣心一松，他选择来兰若寺，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在特地状况下，与燕赤霞真正意义地联手一次，从而成为莫逆之交。至于和树妖姥姥的会谈，倒不是很担心——姥姥修为再高，但没有本体，出不了阴司。至于那些被施法塑造出人身的女鬼，她们不会什么厉害法术，只能依靠外表迷惑人，通过交合手段吸取阳气。

    但现在这情况，就算那些女鬼长得再“春春”，宁采臣也绝不会碰一下的。大不了亮出正气，全部轰杀至渣。

    宁采臣没有走进燕赤霞的房间——燕赤霞与龙师兄找地方斗剑去了，相信要一段时间才能归来。没有主人在家而闯进去，是为不速之客，很容易触犯别人忌讳。宁采臣虽然和燕赤霞喝过一顿酒，说了不少话，但距离知己之交甚远。

    他发出一道指令，命令夜叉把燕赤霞隔壁的一间僧舍收拾干净。别看夜叉粗手大脚，除了打架杀人，做卫生工作也是一流。不用半盏茶时间，那僧舍就被收拾整理妥当，焕然一新，犹如新家。

    宁采臣看着很满意，嘉奖性地拍拍夜叉肩膀。可夜叉不为所动，根本不懂，只傻愣愣地站着，面无表情。

    其时月上中天，十分清朗。

    宁采臣没有在屋里，而是站在门口处，等待燕赤霞归来。

    “救命呀，救命呀！”

    忽然一阵尖叫声响起。紧接着脚步声急促而来，却是一名长裙秀衣的年轻美貌女子疾步逃跑，一边跑，一边还回头望，一脸惊惶，似乎后面有豺狼在追。

    “哎哟！”

    将近跑到宁采臣面前时，美女恰到好处地摔倒在地，然后昂头起来，泫然欲泣地叫道：“公子救我！”

    宁采臣扑哧一声就笑了——这一笑来得如此突然，无厘头之极。他马上忍住，可看见美女泪汪汪的大眼睛，他就觉得世事荒诞，忍俊不禁。

    美女一愣，心想这书生是不是有神经病呀！

    她不及多想，随即加大了眼泪在眼眶内转动的力度，两行清泪蜿蜒流下，真是我见犹怜。她有着一张近乎完美的精致五官，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肤色等，无一不生得恰到好处，完美得挑不出一点毛病，完美近乎妖。就像当初隐居在归藏山祖屋时，那王复半路捡到的披上画皮的女子！

    换了别人，美色当前，自要跳出来英雄救美；然后就扶着美女进入房中，再后来呢，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仰慕我的气概，我垂涎你的美色，干chai烈火一把烧了。

    可宁采臣站着，连伸手的意思都没有，他忍着笑，假装很严肃地望着脚下的美女，问道：“你要我扶你吗？”

    美女一咬牙，心里怨道：废话，我毫厘不差地跌倒在你脚下，不就是想你来扶我一下，然后我才有机会把你诱惑上chuang吗？

    她脸上神情更是凄婉，一只芊芊玉手抚mo着右膝盖，那里隐隐渗透出血丝：“公子，后面有狼在追咬我……我摔伤了，站不起来，你可以扶我一把吗？”

    宁采臣故作沉吟，许久才憋出句：“男女授受不亲，这不太好吧。”

    美女内心破口大骂起来：这书生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愣头愣脑的一根筋？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心态，呻吟着说：“公子，事急从权，奴家这里真得很痛呀，站不起来……”

    她的柳月眉微微蹙起，左手抚着高耸的胸脯，一面做出一副痛楚的样子，另一面却故意把胸襟拉开一点点，春guang乍泄，露出雪白晶莹的一角丘陵。

    但她很快就失望了，等待再等待，拉开再拉开，可眼前的英俊书生根本没有往那里瞧，而是目不斜视，一副“非礼莫视”的模样。

    我就不信你那么正人君子，能做到坐怀不乱？往时就连不吃荤的出家人都要拜倒在我石榴裙下，像头猪般吭哧吭哧地拱着……

    美女使出了杀手锏，哎哟又是一声**的呻吟，然后整个人软弱无力地卧倒在地，**有意无意地叉开，裙下春guang时隐时现。

    “公子，难道你竟如此铁石心肠，忍心见死不救？”

    这一句话说得缠mian凄美，哀怨迷离，可谓石头听见，都要动心。

    “这个……”

    宁采臣有些犹豫了，两只手叉在一起，不停地搓动着，表示他内心正在做剧烈的思想斗争。

    美女大喜，赶紧趁热打铁：“公子，此处偏僻，四下无人。只有你我两个，就算你扶了我，也不会被人看到，产生人言非议的。”

    “嗯！”

    宁采臣似是意动，就要弯腰下来。

    美女躺在地上，不知怎么的，她诱人无数，却都没这一次来得紧张，充满期待，一颗心怦怦乱跳，几乎要大喊出声：对了，弯腰下来，搂着我的腰……

    她心里已打定主意，只要宁采臣一伸手，她立刻就自动扑上去，要用又软又香的拥抱，瓦解掉宁采臣内心里最后的一点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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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饮酒

﻿    “不行，男女有别，我自幼熟读圣贤书，谨遵礼仪，循规蹈矩，万万不能在此时此刻乱了礼法。”

    语毕，宁采臣刚弯下两寸的腰身顿时挺直得像一棵“宁死不屈”的竹子。

    %@#￥￥%

    美女无语，气得七窍生烟，三尸暴跳，恨不得即刻跳起来掐断宁采臣的脖子，生饮其血。但她不敢，撇开那个站在宁采臣后面，既像仆人，又像保镖的秃头大汉，光宁采臣她也未必打得过。

    ——其虽然是鬼魂，但经过特殊法门塑造了人身，这才得以在人间出现，勾引男人，吸取阳气。但她本身没有掌握到什么有威力的法术；即使掌握，在现在的人身状态下也使用不出来。阴司人间，自有法则律条，不得胡来。

    黔驴技穷，美女没法子了，恨声道：“既然公子如此心狠，奴家自求他人去。”挣扎起来。

    哐啷一响，她站起身子的时候，怀里竟然掉下一大锭金元宝来，足足有巴掌般大，厚厚实实，金光闪闪，诱人之极。

    美女好像没有听到元宝掉落的声音，一瘸一瘸地走开，后面宁采臣大喊：“小姐，你掉金了！”可她走得更快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里。

    “啧啧，美色不成；又来金诱，这手段足可以到现代世界当大忽悠了！”

    宁采臣望着地上的金元宝，嘿嘿怪笑。

    ——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美色金钱更具有诱惑力的呢？色字头上一把刀，金字头上则是人格分裂症。就说眼前这块金元宝，其实是一根罗刹鬼骨，只要你一拣，就中招了。这美女假装遗金的手段，简直就是现代掉钱包落圈套的始作俑者。

    “夜叉，把这锭金子拿去丢了。我身为读书人，刚直端正，岂能拾取贪图别人的失物？万不可让这非义之物，污吾囊袋。”

    宁采臣说得很大声，义正词严，似乎故意要让人听到。

    夜叉得令，上来拾起金元宝。

    嗤！

    一声轻响，金元宝顿时化为一块乌黑的骨头，巴掌大小，形状古怪；骨上忽地探出一张光溜溜的凶恶脸首，血盆大嘴，利齿森然，直咬夜叉手腕。

    砰！

    这一咬，那大口如同咬到了石头，数支利齿被震开，差点断掉。

    轰！

    夜叉不由分说，铁拳击出，把黑骨砸得粉碎。

    见状，宁采臣立刻大惊小怪地大声道：“不义之物，果然不可拾取，如果刚才我贪心，就要被害了。”

    黑暗之中，几个美女聚在一块，正妙目灼灼，注视着这边的情况；出面诱惑宁采臣的那个眼睛尤其睁得大。见到罗刹鬼骨被毁，哪里还想不明白宁采臣一直都在装疯卖傻，戏弄于她，她咬牙切齿地道：“书生扮猪吃老虎，却来欺我，委实可恨！”

    其他几个美女都是一脸恨色，一个道：“天色不早，那大胡子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先离开吧。这书生，回去汇报给嬷嬷，让她想办法对付。”

    众女鬼对燕赤霞可谓畏之如虎，闻言立刻四散离去，消失于天地间。

    宁采臣拍手哈哈大笑，活脱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

    “宁兄弟做了甚事，如此开心？”

    燕赤霞几乎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庭院里，一脸淡然，阔剑已归鞘，手里居然不知从哪里又弄到一个青色的大葫芦，状颇沉重，其中想必装满了美酒。

    宁采臣惊喜地道：“燕兄你回来了，这场斗剑，孰胜孰负？”

    “无胜无负。”

    燕赤霞淡淡地说，似乎根本不想谈斗剑之事，问道：“宁兄弟，你为何来兰若寺？你不知道此地已是鬼巢，步步都存在危机吗……哦，忘了，你身怀正气，自然不怕鬼魅。”

    宁采臣吃一惊：“你怎么知道？”

    燕赤霞喝了一大口酒：“不是卧龙告诉我的。”言下之意，就是他自己看破的。

    宁采臣恍然，心想人家是何等人物？能看破他身怀正气，一点都不稀奇，可叹自己还想隐瞒。

    “正气很好。”

    燕赤霞没头没脑说了句，大步迈入僧舍，坐着，然后朝宁采臣一招手：“宁兄弟，进来陪我喝一杯。”

    宁采臣自然不会拒绝，坐到他对面去，面前已摆上一个大木碗，碗里斟满了酒。燕赤霞解下的阔剑就随意地摆在傍边，引人注目的是其剑鞘十分宽大，简直像一个长条木箱，看上去像是木料制成，黑沉沉，朴实无华。

    听完宁采臣的陈述，燕赤霞神情如常，宁采臣正等着他说些鼓励打气的场面话时，他却一举木碗，只说了两个字：“饮酒。”

    有性格，我欣赏！

    宁采臣也不是小家底气的人，多余的话都省了，与燕赤霞把一葫芦酒喝个精光才罢休。酒后自归僧舍休息。

    燕赤霞门也不关，躺下就睡，鼾如雷吼。宁采臣以前认为聂卧龙的打鼾声够大，天下难寻对手，可与燕赤霞的鼾声一比较，简直是拍桌比之擂鼓，小巫见大巫。

    宁采臣久不能寐，就一直坐在床上，观想仁者意志，脑海镇立的本心形象，一天比一天真实，纤毫毕现，几与真人无异。

    梆梆梆！

    窗外忽然有人敲打梆子，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宁采臣知有怪异，也不惊慌，沉声道：“什么人作怪？”

    门外有人悄声问道：“我乃姥姥座下容嬷嬷，请问阁下是宁采臣宁公子不？”声音低细，生怕会惊醒旁人一般——不久前一行女鬼回去告状，容嬷嬷马上想到可能是宁采臣来了，请示姥姥后立刻前来邀请。

    “我正是！”

    那容嬷嬷马上道：“公子是赴约而来的吧，请随我去见姥姥。”

    宁采臣眉毛一扬，有了分数：“我适才与人喝了一场酒，有些醉意。麻烦嬷嬷回去禀告姥姥，我明晚再入阴司见她。”

    门外容嬷嬷略一迟疑，却不敢逗留太久，马上道：“如此，我先回去转告公子的意思。”再无声息。

    而邻居睡着的燕赤霞一直毫无动静，貌似不想干涉宁采臣的事情。

    宁采臣眉头紧锁：虽然身怀正气，万邪不侵，但孤身进入阴司去见姥姥，也是十分危险的事。鬼魔不敢近身，却能远程攻击，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看来，此事还得请燕赤霞助阵……”

    （终于把三章更完了，幸不辱命。顺便厚脸求票，看最后几天，聊斋在新人榜还能更进一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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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禁神

﻿    阴司冥冥，别有天地。

    这天地绝然不同阳间，阴风阵阵，迷雾扑朔，没有日月星辰，也没有青草绿树，阴暗隐晦,很是诡异。

    哐！

    一声锣鼓响，隐晦处亮起灯笼，两排垂立，左右各有八盏，盏盏硕大——笼罩雪白，白得吓人；烛火猩红，红得惊心；红白间的对比照耀出一种妖艳的氛围。

    这十六盏灯笼却是悬挂在一个巨大的拱门门楼左右，门楼上有个牌匾：

    兰若寺！

    阴司境界，另有兰若。只是此寺非彼寺，拱门之后，殿堂森然华丽，红烛遍布，一副繁华景象。

    咚咚咚！

    有鼓声突然响起，节奏蔚然；紧接着拱门内竟然冲出两队人马；都为布巾裹头，短衣小褂。只是衣装颜色不同，左边为黄色，右边为红色。

    ——此两队人马居然正在舞龙！

    黄巾队伍手里举舞着的是一条黄色的飞龙；红衣队伍手里举舞着的则是一条通体火红的腾龙；这两条龙，首面昂然，身躯灵活，随着舞龙者的走位而上下翻飞，前后吞吐；时不时交缠在一起做出“双龙戏珠”的仪式动作。

    高举“龙珠”，牵引双龙的竟是一个女子，洁白的衣裙飘逸，衣带飞扬，如同一只穿梭花丛的蝴蝶，姿态十分优美。

    霍霍霍。

    舞龙场边外，突如其来地冒出一片黑压压的人，个个举着火把，在兴高采烈地观赏着舞龙，口里大呼小叫，显得热闹非凡。

    人群中七、八个衣装性感，容颜娇艳的美女尤其引人注目，其中一个，正是故意摔倒在宁采臣面前，色诱不遂的美女。

    美女们正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

    “小红，你看那书生到底是什么来路，容嬷嬷听完禀告，居然还要去请示姥姥？”

    那个失败而归的小红嘟起了嘴：“谁知道……也许嬷嬷是为谨慎起见。”

    “这次嬷嬷亲自出马，你说会不会把书生的魂魄勾来？”

    小红气呼呼地道：“勾来最好，我定然要去求姥姥，在姥姥吸取其魂魄前，先让我狠狠地折磨一番，方解心头大恨。”

    “咦，嬷嬷回来了，她怎么是孤身一人？”

    美女中一人眼尖，一下子看到了容嬷嬷在另一边，正神色匆匆地往拱门内走。

    “嬷嬷！”

    一众美女赶紧大喊，冲上去把容嬷嬷截住。

    小红好奇地问：“嬷嬷，那书生呢？”

    容嬷嬷神色不耐，淡淡回答：“他不肯来。”

    “不肯？”

    小红疑惑了：“那你怎么不使出兰花指直接把他的魂魄给勾了？”

    容嬷嬷苦笑道：“勾他？只怕我还没近身就魂飞魄散了。”

    “怎么回事？难道书生是个深藏不露的世外高人？不对呀，他根本不会道法。”美女们眼睛都睁大了。

    容嬷嬷要赶着汇报，不敢在路上耽搁，忙道：“几位婢子，对于那书生的身份来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你们要想弄个明白，跟我一起去见姥姥吧。”

    美女们的好奇心总是很大，舞龙也不想看了，都跟在后面去面见姥姥，。

    进入兰若寺内，放眼看去，屋宇重重，不知多少。这哪里是一座寺庙规模，简直就是一个小镇。

    镇上一条大街道，两边竟然还摆有摊位，鬼影绰绰，或交头接耳，或随意漫步。完全是一副市集风貌——

    鬼市！

    街道尽头，是一座高耸巍峨的大殿，殿口无门，四四方方敞开着，像一张巨大的嘴巴，其中阴森无光，黑沉一片，蕴藏着无穷的吞噬之意。

    容嬷嬷等人来到门外，再不敢吭声，神色纷纷严谨起来，眼神里的畏惧之情无论怎么掩藏，都掩藏不住。

    呱！

    一只通体乌黑的大乌鸦从门内飞出，凭空定在半空，仿佛虚空有一根树枝被它站住一样。

    乌鸦出现，容嬷嬷众人立刻跪拜在地：“冥使，劳烦你去通告姥姥一声，就说容嬷嬷回来复命了。”

    乌鸦一双眼睛大而圆，幽幽地发着妖艳的红光，突然张口：“那尔等鬼婢子来见姥姥，有什么事吗？”

    小红马上回答：“我等有事情不明，特来请姥姥解答。”

    乌鸦突然一展翅，飞入门内。很快，它就飞出来，让容嬷嬷和小红进入，至于其他美女，则留在门外，不得接见。

    容嬷嬷和小红赶紧进去，穿过一片黑雾屏障，眼前豁然开朗，竟然置身在一个富丽堂皇的殿堂之中。

    这殿堂好大好长，宽有百丈，长竟有千丈，远远看去，使人有一种看不到尽头的感觉。尽头处，隐隐有一个巨大的祭坛，圆底，塔尖，其上有黑云缭绕，看不清楚具体样子。

    “容嬷嬷，宁公子请来了没？”

    一把奇特的男女混杂声响起，说“容嬷嬷”的时候是沙哑的男声，后面一句却变成了尖锐的女声；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两种性别的声音混合在一起，浑然天成，过渡转折十分流畅，没有丝毫突兀。

    说话的人不知在何处，但这一句话却像在容嬷嬷和小红的耳边响起。

    容嬷嬷连忙跪拜在地，一动不动，惶然回答：“宁公子说今晚喝醉了酒，因此要明晚再来与姥姥见面。”

    “哼，办事不利，该如何自罚？”

    容嬷嬷马上道：“小奴知罪，这就自掌五十。”甩起巴掌，就往脸上掴，噼里啪啦，响声清脆。五十巴掌打完，她已披头散发，嘴角渗血。

    姥姥又问：“你说宁公子在兰若寺喝酒？”

    “正是。”

    “和大胡子？”姥姥的声音突然提高起来，语气带着一股浓浓的恨意，还有，深深的忌惮。

    “是的。”

    姥姥嗯了声，半天没有说话，许久，才幽幽地道：“他们两人竟然走在了一块，事情可就棘手了。”

    容嬷嬷与小红不敢开口，只等姥姥吩咐。

    “左右冥使，去把聂小倩的魂魄拘来！”

    呱呱！两声乌鸦鸣叫，一阵翅膀飞动的声音后，两只大乌鸦出现在殿堂半空里，一左一右，长长的嘴尖竟然叼着一个人的左右手。

    此形象正是聂小倩的魂神！

    聂小倩一脸惊惶，大声喊道：“你们是什么鬼怪，把我的魂魄抓来，到底要做什么？”

    姥姥嘎嘎怪笑：“倾城倾国，果然是绝代佳人，如果被改造成鬼婢子的话，不知要迷倒多少男人。”

    “你说得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哈哈哈！”

    姥姥疯狂大笑：“你不明白，我也不明白，我与燕赤霞无冤无仇，为什么他要破我本体，害我沉沦阴司，翻不了身！更不明白那宁采臣和我素不相识，为什么要依仗正气，想来灭我魂魄——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明不明白，只有想不想做！”

    聂小倩心一沉：看来对方掳掠她的魂魄，封锁在此，另有图谋。

    姥姥狞笑道：“现在，他们两个已经来到了兰若寺中，你以为，我会坐以待毙吗？”

    ——她前时收到嘉兴城隍宋祖得的飞鹤传书，不禁大吃一惊。想不到人间上还有人修炼出了正气，更想不到身怀正气的人居然已经被金龟子拉拢，当上玄武山副山神，要来消灭她的阴魂。

    正气激发，万邪伏诛，这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可不是她现在的修为所能扭转乾坤的。为避免挨打被打的局面，她立刻把全部手下发动起来，去搜集宁采臣的背景来历。一番搜查，查到他和聂小倩，以及聂卧龙两口子的关系。聂卧龙两口子和宁采臣关系貌似普通，没有多大的利用价值，因此树妖姥姥把目光放在了聂小倩身上。

    男人所好，色字当先——这是树妖姥姥阅人多矣得来的经验认识，她觉得在聂小倩身上，或有文章做，于是使出离魂**，派两只冥使乌鸦，强自把聂小倩的魂魄摄来。后来宁采臣果然投鼠忌器，证明了这一判断。看来宁采臣与聂小倩之间，真存在着什么微妙的关系！

    确定了这一点后，姥姥大为放心，便要约宁采臣见面，再见机行事。

    聂小倩平静下来，道：“我与他们两个全无瓜葛，我想，你打错算盘了。”

    姥姥嘿嘿一笑：“是吗？古有名句：冲冠一怒为红颜。所以不管如何，我都要搏一搏。”

    “你想怎么样？”聂小倩怒声问，事到临头，她反而一点都不害怕了。

    姥姥道：“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你死了就什么用都没有了。眼下，我只想把你的本命主魂神暂时封印控制起来而已。”

    “你……”

    姥姥不多废话，口中念念有词，轻叱一声，一只灰色的小骨灰罐凭空出现，呜呜飞旋，阴沉的罐口对住聂小倩的魂魄。

    “禁神！”

    姥姥大喝。

    一阵阴风从骨灰罐里窜出，一下子裹住聂小倩的魂神。阴风里竟然长出无数奇离古怪的手，大力拉扯起来。

    “啊……”

    拉扯之下，聂小倩凄然大叫，满脸痛苦之色。

    片刻之后，那些怪手从她魂魄阴神里抓捏到了一团拳头大小的青光，缩回骨灰罐里去。砰的，自动盖上罐盖，倒飞而去。

    体内青光被抓走封住，聂小倩的魂神元气大伤，昏死过去。

    “把她的副魂神拉下去，塑造人身，变作鬼婢子，以后，就让她去勾引宁采臣吧！”

    姥姥的声音冷冰冰的，冷得刺骨！

    （哎，又是夜狂风兄弟的十张6000更新票呀，今天送岳父回家，时间真得紧死，我赶，精尽人亡也要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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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不速之客

﻿    早晨的兰若寺，如同公园一般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还有许多小鸟在枝头上吱吱喳喳叫个不停。这与传说中的鬼巢凶地大相径庭，反差很大。

    宁采臣走出门口，吩咐夜叉取水过来洗漱——夜叉整个晚上都守卫在门外，预防意外攻击，很是忠心。反正它为僵尸之体，不需要睡眠休息，精神力量十分惊人，只有在激烈的战斗中才会损耗元气。元气损耗过大的话，就要收其回本命令牌内修养一段时间，才又能参加战斗。

    至于鼠妖，这只胆小的鼠精就睡在宁采臣的床底下，竖起耳朵听动静，竟也一晚没睡。它已成精，几个晚上不睡觉很正常，无伤体力。

    洗漱完毕，宁采臣信步走过燕赤霞的房间。燕赤霞早已醒来，正坐在屋子内闭目养神，感觉到宁采臣的到来，他猛地张开眼睛，眼内两缕精光转瞬即没，收敛起来。

    “燕兄，你倒会找地方，此地幽静舒雅，没有外人吵杂，没有恶人污眼，简直称得上是世外桃源呀。”

    宁采臣笑吟吟地道，如果被外人听到他如此形容兰若寺，那一个个都得翻白眼。

    燕赤霞一翻白眼，心里道：你有正气防身，万邪不侵，自然这般说话。换了他人，人家宁愿坐监一辈子，也不愿意到这里呆一会。

    “宁兄弟，你准备如何搭救小倩姑娘？”

    宁采臣故意叹了口气：“难也，我可不像燕兄法力通天，神通无敌。”

    燕赤霞早看破他的心思，哂笑道：“其实你不拍我马屁，我也会帮你的。反正我也要对付树妖姥姥。”

    宁采臣哑然道：“燕兄言重了，对于你，我真得很仰慕的……”

    “打住！”

    燕赤霞一伸手：“废话你就少说点吧，现在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我要开始晨练了。”

    宁采臣立刻来了精神，道：“燕兄，我对道法也很仰慕，可否……”

    “别想。”

    燕赤霞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法不传六耳，更不入四眼。”

    宁采臣讪讪道：“怪不得修道有成者凤毛麟角，都是这般闭门造车，门户之见实在太严格了。如此，很容易造成后继无人的惨淡局面。”

    燕赤霞也不生气，淡淡道：“道可道，非常道。道是自己的道，人家修炼成败关我什么事？修道讲究清心寡欲，要安静，可不是一百几十人坐在一起念书朗读的大课堂。有教无类，那是你们圣贤讲究的排场，与我们道法截然不同，不可相提并论。”

    对于这种意识形态的争论，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宁采臣作揖道：“如此，那我到外面走走，就不打搅你了。”

    ——他始终不明，既然燕赤霞都说修道要清心寡欲了，为何其还留在人间行侠仗义，打抱不平？莫非，他的道又有另一番道理……哎，这种事想破脑袋都弄不明白的了。如此正好，他既然都表明会帮我了，有此高人助阵，事情就好办多了。

    宁采臣带着夜叉往寺外走出，准备到平湖边上走走，顺便散心——说起来这也是读书人的通病，来到一处地方，总想在周围转转，看风景，睹物思情。

    朝阳和煦，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湖面荷花怒放，在白日里看来，另有一番风味。

    宁采臣在廊桥里漫步，东看看，西望望。

    噔噔噔！

    突然外围林子里传出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宁采臣眉头皱起，心想：会是什么人不怕死，竟敢也闯进这兰若寺来？莫非是朝廷的红衣卫？

    踏踏踏！

    马蹄声已转出了林子，共有五骑。四男一女。

    男的个个都身形彪悍，装束精短，装备有武器；女的眉目端庄，英姿飒爽，背上挂两把长剑，看来也是个会家子。

    “五妹，我打听过了，这里有座败落的寺庙，叫兰若寺，我们可以到里面休息整顿。不过……”

    其中一个年青汉子开始说道，这汉子生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很是英武。

    那五妹问道：“四哥，不过什么？”

    四哥讪讪道：“附近村民都在传言，兰若寺里闹鬼！”

    “哈哈，四弟你什么时候开始信这个了。”说话的是一个虬须如刺的壮汉，他眉粗眼大，身前放着一枚硕大的金瓜锤。

    四哥脸皮微红：“我本不信，可他们都说得有鼻有眼，很是玄妙。”

    五妹微笑道：“乡村野夫之言，岂能当真？我们练武之人，胆大气壮，就算有鬼，也近不了身。”

    另一个年青人立刻附和道：“还是五妹有见识，果然是女中豪杰，巾帼英雄呀。老四，你不如也。”

    那四弟脸色更红，欲要争辩又不知该说什么，终是沉默了。

    “大家不要说这些了，到了兰若寺，自然知道有鬼没鬼。我们是来这里做事情的，不要徒生事端。”

    此人身材昂藏，不怒自威，看来是五人中的首领。

    “咦，廊桥头上怎么有个人？”

    五妹举起马鞭，遥指过去，指的正是宁采臣。

    虬须壮汉大笑道：“四弟你看，那人一表斯文，大概就是逃难避居此地的秀才书生。如果兰若寺有鬼，他怎么在此？”

    这下那四弟更是无言以对，暗想：难道兰若寺闹鬼的传闻真是那些村名捕风捉影，以讹传讹乱说的？

    宁采臣看到他们不是红衣卫，也不像是官府中人，便自动走过来，作揖道：“小子宁采臣，一落难秀才，你们是？”

    四弟刚才落了颜面，正有一股闷气，便道：“我们是谁你不用管，快让路出来，我们要骑马过去。”

    宁采臣也不在意，问：“你们要去兰若寺？”

    “不错！”

    宁采臣连忙摇手：“我在此奉劝各位，回头出去吧，兰若寺去不得。”

    “怎么，兰若寺现在是你家了？外人不能进去了？”四弟眉毛一扬，语气不善，一股年少轻狂的气势发作。

    “非也非也，其中另有原因。”

    那五妹平和地问：“有什么原因，请公子明示。”

    宁采臣舔舔嘴唇，缓缓道：“兰若寺里有鬼！”他说的是实话，语气也很诚恳。但那五人一听，就哈哈大笑起来。

    四弟晒然道：“你少在这里唬人。”

    宁采臣叹了口气：“你们不信？”

    五妹微笑着说：“既然有鬼i，为何你住在此处？读书人要刚正严明，公子却在大白天里说谎话，难免不雅哦。”

    宁采臣禁不住一翻白眼：这五名不速之客摆明不相信他了。事实上也如此，他自己的存在就是最大的悖论，很让别人生疑。他总不能说自己身怀正气，所以不怕鬼吧。那样，对方更认定他在撒谎。

    “话我已经说了，信不信随你们。”

    宁采臣不是固执的烂好人，况且这好人做不得，很容易做好人不成，反成了骗子。于是侧身让开，任由他们进入。

    那五人也不废话，打马上桥，踏踏踏地奔了过去。

    宁采臣凝望他们的背影，略一迟疑，还是紧随着回去。回到僧舍区，一看，大感哑然。那五名不速之客已经把三间僧舍收拾起来了，看来要在此地居住。

    燕赤霞听到动静，走出来看了一眼，又回去了。

    此地出现第二名住客，而且还是一名道士，这让兰若寺里有鬼的事实更加变得虚假。看见宁采臣回来，诸人望着他的眼神，满是揶揄。尤其那四弟，心里早咬定宁采臣和那些村民一个摸样，因为某些原因，而想故意把他们吓走。特别这个宁采臣，肯定想一个人霸占僧舍，所以不想有其他人住进来。

    宁采臣苦笑，进入到燕赤霞的房间里，道：“我已经和他们说寺内有鬼了，可他们不信。”

    燕赤霞不为所动，只淡淡回答了两个字：“随他。”

    宁采臣叹了口气：“如此一来，我们的平静生活怕是到头了。”

    燕赤霞嘿嘿一笑，露出一种罕见的顽童情态：“今晚之后，你觉得他们还敢住下去吗？”

    宁采臣一摊手：“你想那些阴灵鬼魂出来，把他们吓走？可有你老在此，他们基本不敢出动。”

    燕赤霞道：“你今晚不是要进入阴司赴约的吗？他们肯定会来人请你的。到时，自有故事发生。”

    宁采臣大感兴趣：“有什么故事？”

    燕赤霞笑而不答。

    宁采臣急了：“燕兄，我还以为你是个老实人，可现在看来，你比我还奸猾呀，妄为修道士。”

    燕赤霞笑道：“修道士，修得是道，不是修傻子。”

    他口风抿得很严，晚上要怎么搞事，根本不说，这让宁采臣恨得牙痒痒的，又不能强逼他说出来，迟疑片刻，问道：“如果真有故事发生，他们不会真有什么事吧。”

    燕赤霞端正态度，道：“万无一失，最多受到点惊吓，明天自行离去罢了。”

    也是，以燕赤霞的为人，怎会真让阴灵鬼魂们谋害那五名不速之客的性命？经此一事，宁采臣发现朴实严谨的燕赤霞，居然还有灵动活泼的另一面，这让他大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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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新发现

﻿    宁采臣忽然记起一事，从怀里掏出一块巴掌大小的黑布来，为三角型，宛如一面小小的旗帜，只是布面陈旧，脏乎乎的有几处油渍，卖相像一块抹台布。

    “燕兄，请你帮我看下，这块布有什么名堂。”

    燕赤霞略一抬眼，扫了一下：“宁兄弟，你确定没有拿错东西出来？”开始时，他见宁采臣神情凝重，小心翼翼，以为其藏着什么宝贝，要请他鉴定。可最后宁采臣捧出来的居然是块旧布片，看样子还是经常用来擦嘴的，不禁愕然。

    宁采臣一怔，随即有些失落——这块三角布是他昔日从破碎的祖居大门残骸里拾到的，以为是好东西，一直珍藏在身上。难得结识到燕赤霞这等层次的高人，便想请他鉴别。可现在从燕赤霞的语气得知，此黑布不过就是一块平凡普通的布而已，根本不是什么法宝，真搞不懂曾祖为何珍而重之地把它收藏在门的夹层内。

    “我来看看吧。”

    看出宁采臣的尴尬，燕赤霞伸手拿过黑布，手一捏，神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似乎有戏，宁采臣精神一振，问：“燕兄，这黑布可有古怪？”

    燕赤霞面露疑惑，把黑布摊开在手里，仔细端详，沉吟道：“这些油渍……”

    宁采臣忙道：“上面的应该不是油渍，我拿到黑布后，用心清洗过好几次，都无法洗掉。”

    燕赤霞浓眉一舒，手掌一抖，变戏法般，掌心处居然冒出一团淡蓝色的火焰来。

    火焰猎猎，一下子把黑布吞噬，滋滋的冒出一股青烟。

    宁采臣看见黑布被烧毁，欲言又止，心想：反正只是一块普通的黑布，烧就烧了……

    “果然内有乾坤！”

    燕赤霞的声音有几分欣喜，五指一收，再次摊开，拂去黑布燃烧剩下的残骸，一块晶莹剔透的金属片状东西出现在他手心上，通体雪白，仿佛透明般，内有无数字符流转，仔细一看，简直就是一张微型书页。

    “这是什么东西？”

    突然有新发现，宁采臣惊喜地大叫起来。

    燕赤霞凝神去看书页上的字符，但那无数字符流转速度极快，一闪而过；而且字体幼小，根本看不清楚上面写着什么。他苦思良久，缓缓道：“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只感应到其中并无法力存在，可知不是法宝。”

    他把金属片递回给宁采臣。宁采臣拿着，见它如若火柴盒大小，极薄，微凉，竟是柔软的，可任意折叠而不会留下折痕，特性仿佛丝织品。那些如小蝌蚪般的文字流转翻飞，煞是深奥壮观。

    “宁兄弟，你如何获得这片黑布的？”燕赤霞问道。

    对于他，宁采臣没有丝毫隐瞒，把黑布来历源源本本说了出来。

    燕赤霞皱起眉毛：“这就难以考究了……如果其是法宝，不离道法范畴，我总有甄别认识的方法。但现在看来，此物却是属于你们儒家的东西。我观此物，外表非凡，材质神奇，不是俗物。或者，对你有大用。”

    宁采臣喜上眉梢，把金属书页翻来覆去观看，想寻找其中窍门。

    燕赤霞道：“物归原主，你应该回去自己僧舍内研究。”他是下逐客令了。

    宁采臣知道他平常时习惯一个人静处，便告辞出门。

    庭院中的水池边，那五名新客中的四弟正在掏水洗脸，见到宁采臣，立刻喝道：“你这无良书生，刚才为何信口雌黄，要赶我们走？”

    宁采臣一耸肩，表示无话可说。

    四弟却得势不饶人，跳将起来：“你这臭书生，真是妄读了圣贤书，连‘诚信’二字都做不到。”

    宁采臣来火了，冷冷道：“我是否说谎，今晚就知，此时却不想与你争辩。”

    四弟听他还嘴硬，更加来气，撸起衣袖，就想来打人——他年少气盛，又是练武之人，性子自然比较火爆。先前误信山野村夫之言，以致被同伴奚落，早觉不忿，宁采臣的言论，无异于火上浇油。

    “四弟，不得鲁莽。”

    一声清喝，那身材魁梧的首领走出来了，一抱拳，自我介绍：“宁公子有礼了，我叫宋单衡，这是我的四弟张丹松。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今日我们共居一院，成为邻居，便是一种缘分。”

    宁采臣见他彬彬有礼，于是也作揖回敬。

    此时其余三人也走了出来，宋单衡一一介绍：原来那女子名叫“傅青衣”，虬须大汉名叫“刘士猛”，最后那个叫“韩东国”。此五人都来自洛阳，为义结金兰的异性兄妹。关于他们长途拨涉赶来嘉兴的目的，宋单衡一言带过，语焉不详，想必有其**。

    宋单衡又问道：“南舍所居住的道士是什么人物，宁公子可否帮我们引见一番？”

    宁采臣道：“抱歉，他乃隐者，不喜热闹……况且我与他也是刚认识不久，做不得介绍人。各位，我先回僧舍了。”

    望着他的背影，张丹松犹自愤然，道：“大哥你何必与他废话，这等穷酸书生，最是无用。”

    宋单衡低声喝道：“四弟，你总是改不掉鲁莽的脾气；人家毕竟比我们早住此地，可算半个主人……况且，我觉得他不像在撒谎。”

    “什么？”

    诸人都惊奇地叫起来。

    “这里不是说话之地，我们进屋内说。”宋单衡带着四人，进入僧舍，细细地分说起来。

    却说宁采臣，回到自己僧舍后，把门关上，吩咐夜叉守门，鼠妖则派到屋顶上做哨兵。然后他安坐下来，掏出那片奇特的金属书页，开始做“研究工作”。

    他先是捏起金属页片，走到窗口处，对着阳光呈照。但阳光射到页片上，不但照不清里面的情况，反而弄成一团糟，那些字符竟然变得模糊起来，混沌一片。

    此法不通，宁采臣沉吟着：燕赤霞说此物不是法宝，很有可能是属于儒家的东西，儒家体系内，当推正气为核心，莫非，此物和正气有什么玄妙联系？

    想通这一层，宁采臣似有感悟，马上意念发动，脑后三十六道正气激发出来。

    嗡！

    雪白的金属页片好像感应到了什么，一阵颤抖，然后射出一束神奇的光华，这光华竟然是由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字符组成的。

    此光射出，满室恢弘！

    守门的夜叉因为其非鬼非妖、非人非怪的特殊体质，倒没受到什么影响；而躺在屋顶，正在偷懒做“阳光浴”的鼠妖猛然觉得下方散发出一种难以言表、对它具有毁灭性的气息，它就像屁股被人一把火烧着了，蹦起三尺高，连滚带爬跳下僧舍——这一番动作堪称标准的“抱头鼠窜”。

    下一个呼吸，鼠妖已经出现在二十余丈外的兰若寺正殿、高高的殿顶上面，上气不接下气，骇然注视宁采臣所在的僧舍；而兰若寺周边的一圈古老的树林，竟然隐隐发出一阵古怪的声响，仿佛这些古木都修炼出了灵识，它们同样感受到了一种毁灭性的危险气息，于是觉得惊悚不安起来。

    （要开始写主角学习儒家神通了，构思酝酿了许久，觉得很纠结啊！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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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麟经养兵诀》

﻿    奇变突生，宁采臣根本不及反应，嗖的，那束光把他罩住。其中密密麻麻的字符如同一粒粒沙尘，过江之鲫般涌向宁采臣脑后的三十六道正气，与正气交融附和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

    宁采臣耸然发觉自己动弹不定，页片射出的光芒似乎有定身作用，把他困顿住了——如果此时宁采臣对面放有镜子，他就能清楚地看见那些字符与正气结合，竟然能完美地融化进去。一丝丝本来肉眼不可见的正气，倏然涨大几分，粗如电线；其表面字符流转，光华熠熠，很是奇奥。

    这一道道正气涨大后，互相靠近，连成一片，再度发生融合变化，慢慢交织在一起，不分彼此，最后融合成一把四指宽，尺余高的板状形体。通体白蒙蒙，如实如虚，有灵性般吞吐不定，看不清具体模样。

    却说页片射出字符光芒，只是瞬间中事，出现得快，完结得也快。

    噗！

    光芒射尽后，页片表面开始龟裂，出现无数裂纹，全身发暗，再不复从前光洁晶莹的样子。一阵风从窗口吹来，轻轻一刮，页片立刻化为齑粉，被风吹散，化为灰灰，无处可寻。

    ——这等情况，就和当初宁采臣看完那“天本”圣贤孟子画像时的状况，有几分神似。

    “这是……”

    宁采臣惊疑不定，来不及思考，突然间脑袋只觉得被强行塞进了一大团东西，涨得难受，涨得无法呼吸，不禁张口吐出一口鲜血，仆地晕倒。

    ……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天命所归，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现此麟出而死，吾道穷矣；遂作《麟经养兵诀》一卷……”

    在混沌迷糊之间，宁采臣似乎听到有人在念诵文章，那读书之人，语音苍老，似乎是个老头子；而这个老头子，又仿佛正坐在他身边，手捧一卷古老的竹简，抑扬顿挫地高声朗读着：

    “……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微言可存大义，字字珠玑，字字褒贬；上分王道，下辨人事。能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一切善恶是非、贤贱不肖，一笔一画之中。三寸不烂之舌，一尺不朽之笔，内蕴正气，万邪不侵；正气化神兵，斩尽奸佞……”

    这读书声源源不断，也不管宁采臣愿意不愿意听，能不能记住，它自朗朗而读。每念出一句，宁采臣就像被人敲了一重锤，震得心神飘荡，脑子发黑。他只觉得口干舌燥，痛苦不堪，想抱头躲避而不得。

    “不行，听其文章道理，一字一句都与正气息息相关，很可能就是那传闻中的儒家神通，再怎么难受，我也一定要全部记住，一旦失之交臂，就再没有第二次受教的机会了。”

    ——思念及此，宁采臣不由咬紧牙关。此时他虽然全身无力，心神萎靡，又饱受非人折磨，但知道这一卷《麟经养兵诀》非比寻常，对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便奋力醒神，要努力记住每一个字词。

    “……此神兵所浩然也，养于天地心腹之间：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净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贤，谁能修之？”

    ……

    这一大篇洋洋洒洒千余字一路读下来，没有半点断续之处。声音宏大，如晨钟暮鼓，一字字，一声声，在宁采臣耳边回荡，又像用刀子斧尖，深深刻画在脑海里，再无法忘却——

    “……士不可不弘毅，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当神兵成，自得意志，或弘毅，或锋锐；有为而治，天人感应，故曰：仁者无敌！”

    当读到“仁者无敌”时，再无下文，读书声顿然停止，唯有余音缭绕，久久不散。

    听对方念完《麟经养兵诀》，宁采臣精神稍松，迷迷糊糊地要睁开眼睛去寻找读书之人，依稀间见到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雪白的老人站立起来，朝他微微一笑，然后转身，大步而去。从后面望去，但见其衣袍宽大，无风自动，很是潇洒飘逸。

    宁采臣想要开声叫唤挽留，喉咙里却发不出任何声响；他挣扎着要爬过去追寻，四肢却软绵无力，手指头都动弹不得。

    那老人渐渐远去，最后如同一滴水滴入了大海，再无痕迹可寻。此时宁采臣愕然发现，虽然老人刚才回首对他一笑，但自己对于其音容笑貌竟一点印象都没有，根本没有记住对方的样子。

    “《麟经养兵诀》，或是《浩然养剑诀》……”

    宁采臣呢喃着，不明所以，头一歪，终于完全失去了意识，陷入漫长的昏迷状态之中。

    ……

    “宁兄弟，醒醒！快醒醒，天黑了。”

    又是谁在耳边呼唤，声音似远似近，不可捉摸。

    “宁兄弟，你怎么啦？”

    呼唤的声音再度响起，有一股甘凉可口的液体倒入了他的嘴里。他立即像一个饥渴的婴儿，张嘴吞食起来。

    但液体越倒越多，冲卷下来，有些急，很快就倒满了他的嘴巴，他感觉到了呛气，最后不禁咳嗽一声，醒转过来。

    首先映入宁采臣眼帘的，是一张有一把大胡子的脸，对方神色有些焦急，一双眼睛深邃有神，紧紧地盯着他。

    “燕兄？”

    宁采臣神智渐渐清醒，认出了对方，顿觉得全身虚脱了一般，说出一句话，都要喘一口气。

    燕赤霞释然道：“宁兄弟，你终于醒了。”

    “发生了什么事？”

    宁采臣此刻有些茫然，发现自己正平躺在床上，想必是燕赤霞抱他上来的。

    燕赤霞一耸肩：“我也想知道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天色已晚，我见你一直没有动静，也没出过门，便走过来看望，刚好看见你昏倒在地，地上还吐有血。”

    宁采臣哦了声，种种情景开始浮现——他激发出正气，正气触动了神秘金属页片，页片射出了一道奇异的光芒，然后光芒和正气融合，最后是一个老头子在读书给他听，读的是从未听闻过的《麟经养兵诀》一卷……

    （晚上或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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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神通

﻿    是《麟经养兵诀》，而不是之前聂卧龙所说的《浩然养剑诀》——正所谓佛亦有火，佛也会杀人。而文质彬彬的文人胸腹，同样能生出杀伐刀兵，此乃《麟经养兵诀》的真实释义。

    书卷名的差异倒好解释，聂卧龙毕竟是从零零散散的故书堆里，引经据典所整理获得的信息，多有推测武断之处，难免出现纰漏不实；他那时还说正气有一百零八道，每一道都可以化气成剑，亦能合而为一；此事同样要经过商榷验证。

    宁采臣躺在床上，慢慢理清思路——

    在儒家功法体系内，正气无疑是其中的基础法门，最为核心，修炼不出正气，一切都枉然。但想修炼出正气，谈何容易？而宁采臣的正气也不是自家修炼出的，而是继承自圣贤孟子的精气力神。

    正气一百零八道，说的是正气可以激发出来的数量上限。换句话说，当你拥有一百零八道正气后，便表示你的正气法门已达到圆满境界，可为下一步修炼儒家神通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当然，即使拥有的正气数量达不到一百零八道，同样也可以修炼儒家神通——前提是你必须具有儒家神通法门；另外，正气数量不能少于一定的数目。否则正气基础太差，承受不住神通法门的冲击，则会受到反噬，重伤甚至死亡。

    宁采臣便是如此。

    他激发拥有的正气才三十六道，接受《麟经养兵诀》时心神大受打击，以致受伤吐血，几乎撑不住整个神通法门的教授过程——其实他还算好的了。如果正气只有寥寥几道，贸然去学习儒家神通，别说吐血，心肝胆肺都可能被震碎，死于非命。

    ——修炼道法，筑基第一，然后再讲究循序渐进；这个道理对于儒家功法而言，同样适用。

    现在宁采臣悠悠醒转，想发动验证一下刚学到的《麟经养兵诀》的实战效果都不行，只能动起念头，观想本心的仁者弘毅意志。

    脑海茫茫，本心形象当空而立，已经产生了一种玄妙的变化——双手不再空空如也，右手翩然地把握到一把通体白蒙蒙的板状武器，尺余长，吞吐不定。虽然不是那种光芒耀眼，寒锋凛然的状态，也看不出是什么具体形状，但掌握在手中，自平添了许多气势。

    通过理解体会《麟经养兵诀》的文章道理，宁采臣约莫知道眼下他虽然学到了儒家神通，但只处于刚入门的“兵胎”阶段。

    《麟经养兵诀》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兵胎、兵变、兵解。

    兵胎阶段，指的是神兵体势未生，犹在养成。就好像剑刃还收藏在鞘囊中，锋芒未现；

    兵变阶段自然指的是剑成出鞘，鲤鱼变化为龙了，到那时，这门神通才终于得以展现出凌厉的战斗力，不再局限于威慑妖魔鬼怪，而能主动出击，降妖除魔；乃至与武夫修士，一争长短。

    最高级的兵解阶段，望文生义，宁采臣猜测很可能就是聂卧龙所说的剑道变身，一主剑可分而生成几十把，甚至上百把分身出来，组成剑阵。大致情况，应该和那蜀门龙师兄的万剑归宗类似。

    ……

    粗略理清楚《麟经养兵诀》的奥妙后，宁采臣心里尚有几个大大的疑问：那就是《麟经养兵诀》如何会被藏在黑布内；又如何会被宁家曾祖获得，并隐匿在木门板里。如不是机缘契合之下，这篇儒家神通几无出世的机会。

    宁家族谱家史记载，曾祖是个修道之士，那他怎会和儒家神通发生联系？又说他在一场争斗中意外丧生……莫非，这《麟经养兵诀》就是那场争斗中的产物？可惜往事如烟，又没留下只言片语，个中情况，已经成为迷案秘密。除非再碰上与此相关的机缘际遇，方能有可能解开这个谜团。

    “哎，不想它了。反正《麟经养兵诀》已经学到手，再去追究来龙去脉，并无实际意义，徒添烦恼而已。”

    宁采臣打定主意，便不再往那方面多想了。

    “宁兄弟，沉思良久，可有收获？”

    燕赤霞突然发声，在此过程中，他一直站着不动，等宁采臣露出恍然的神色，似乎想通了种种因果后，才开口相询。

    宁采臣醒神，马上不好意思地道：“燕兄，刚才我一时入神，竟忘记了你在这里，失礼之处，多多包涵。”

    燕赤霞毫不在乎地道：“无妨。”

    他没有追问宁采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其没有大碍后便告辞离开，临出门口，忽然回头道：“我想，你今晚又要拒绝树妖姥姥的邀约了。”

    宁采臣一愣，然后深以为然地笑了笑——他现在这种衰弱的状态，自然不能进入阴司，去和树妖姥姥见面。关于小倩，只能暂时说一声抱歉，要晚些时候才能去救她。

    “那今晚还有故事发生不？”

    燕赤霞露出耐人寻味的笑意，却不回答，飘然自去。

    “笑得这么咸湿猥琐，却是什么意思？怎么越和燕赤霞相处，越觉得他不像个世外高人，与传闻里的人物形象完全不符合嘛……”

    宁采臣腹诽起来。

    抬头望窗，夜色深沉，不见几颗星斗。

    咕咕噜噜！

    此时肚子发出猛烈的抗议声，他耸然发觉自己一整天都没有吃到东西。他可是凡人肉胎，如何顶得住？之前一直沉溺在对《麟经养兵诀》的道理解读之中，不觉得不妥，现在平静下来，顿觉饥肠辘辘，可以吃下一头牛。

    “咦，好浓的香气，哪里传来的？”

    宁采臣鼻子一嗅，大力呼吸着，似乎把那香气吸进肚子里，能缓解饥饿度。

    “宁兄弟，这是我烤出来的烧鸡，你且将就果腹。”

    燕赤霞大步走进来，右手捧着一个大盘子，盘上放着一只大烧鸡，香气缭绕扑鼻。左手则提着一大葫芦美酒。

    宁采臣大喜过望：“想不到燕兄还会这一手，佩服。”

    毫不客气接过烧鸡，大快朵颐。他身体不适，不宜喝酒。两条肥鸡腿落肚后，他才发现自己光顾着吃，烧鸡的主人却站在一边喝白酒，不禁歉意地道：“燕兄……”

    燕赤霞还是淡淡的两个字：“无妨。”

    这让宁采臣感叹万千：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他此生能和燕赤霞结识，真是一大幸事。

    吃肉的把肉吃完，喝酒的把酒喝光后，夜色更深。

    燕赤霞蓦然道：“时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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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试探

﻿    一大只烧鸡落肚，宁采臣总算有了几分精神，拿过块破布，擦干净手，道：“燕兄，有你在此，只怕它们不敢进屋。”

    燕赤霞道：“也好，反正你今晚不会进入阴司，我且回避。具体事宜明天再从长计议。”出门回自己屋子去了。

    宁采臣略作休息，下床出到门外，见到那张丹松正在水池边上练拳，龙腾虎跃，呼呼生风，颇有气势。

    其他四人则打着灯笼，站在一边观看，时不时评论一句。

    张丹松有心卖弄，打到兴起，脚尖踢起一块地板砖，然后猛拳轰出，把砖头打得破碎——兰若寺的地板砖可不是普通的红泥砖，而是用大理岩石雕琢而成，很是坚固。张丹松一拳把其打碎，证明他的拳劲已有小成。

    打完石砖，张丹松示威地朝宁采臣一昂首，挑衅地撇一撇嘴。意思像是在说：“即使有鬼，我也能打得它落花流水。”

    宁采臣一笑置之。

    那唯一的女子傅青衣却走了过来，施个礼，问道：“宁公子，你在此居住多久了？”

    宁采臣回答：“不过两天。”

    傅青衣奇道：“那公子为何说此地有鬼？”

    宁采臣含糊着说：“兰若寺闹鬼之事，整个浙州都传开了，随便问人都可得知。”

    傅青衣抿嘴一笑：“既然如此，公子为何冒险来这里居住？那些传闻我也听说一二，还说这里的多为女鬼，最喜勾引白面书生呢，你就不怕？”

    ——说到这，她很有深意地瞟着宁采臣，似乎在猜测宁采臣是否是为了那些旖ni的艳遇而来的。

    俗话有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liu”，很多好色的男人就算明知有蛊惑，也会奋不顾身地来过一把瘾。昔日那些前赴后继地涌来兰若寺找“仙女”交欢的男人，其实他们心里或多或少都对“仙女”的身份来历产生怀疑，甚至有些人猜出“仙女”就是“艳鬼”。但即使如此，美色当前，玉体横陈，他们也上得义无反顾，反觉得更加刺激，更有快感。

    宁采臣淡然道：“我为读书人，胸有珠玑，可开口叱鬼，自然不怕。”

    傅青衣听得鼓起了眼睛，自是不信——儒家自称：读书人身怀正气，可开口叱鬼，不过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鲜有事例验证，说出来大家都当笑话来听。相反，“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倒得到很多人的认同。

    宁采臣知她不信，也不多解释，略一作揖，道：“夜深了，我要休息了，各位自便。”

    傅青衣回到庭院，朝宋单衡作个眼色，示意没有探到口风。

    虬须汉子刘士猛嗡声道：“大哥，莫不是我们多心了，世上哪里有那么多妖魔鬼怪，都是人吓人。”

    宋单衡陷入沉思，片刻才说：“凡事小心为上，我观此地，多有诡异之处，不可不防。我们此行是要寻找大小姐的下落，不能声张，这才选择此地落脚，以作掩饰。兰若寺传闻纷杂，绝不会空穴来风。”

    那韩东国朝燕赤霞居住的僧舍一努嘴，说：“那大胡子道士倒像传闻里那个把兰若寺的妖魔斩杀了的，叫‘燕赤霞’的高人。”

    宋单衡道：“嗯，可惜他不愿与我们结识，无法探知底细……哎，天色不早了，大家早点回房睡觉吧。反正六弟明天就能抵达，他乃道士，出身崂山，最是精通画符捉鬼之术，有他在，可保万事无忧。”

    他话音刚落，庭院内猛地生出一股阴风，飞沙走石，来势凶猛。

    五人纷纷凝神戒备。但这阵阴风生得突然，也去得迅速，眨眼功夫便过去了。

    “古怪！”

    宋单衡面露疑惑之色，然后沉声吩咐，让大家今晚醒睡点，一有风吹草动，立刻示警，以叫同伴支援。

    ……

    “宁公子，你今晚又不方便进入阴司与姥姥见面？”

    容嬷嬷的声音带着颤抖——昨晚请不到宁采臣，回去在姥姥面前自掌五十，今晚再请不到，只怕惩罚更重。

    宁采臣淡然道：“劳烦嬷嬷回去告诉姥姥，就说我偶感风寒，身体不适。”

    容嬷嬷虽然是鬼魂之体，但也会看人，见宁采臣脸色苍白，中气不足，果然有些问题。她没办法，只得请退，一路急行，回去禀告姥姥。

    ……

    “什么？宁采臣又推托不来？”

    姥姥的声音带着愠怒：“一个小小的书生，仗着身怀正气，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我好心地三番两次邀请，他竟一点面子都不给。”

    容嬷嬷趴伏在地，不敢出声。

    姥姥那阴阳相调的怪声又响起来：“莫非，小倩在他心目中的分量不够？惧怕我会加害于他，所以不敢以身涉险。如此，他为何又要到兰若寺来？端是行为古怪，不行，他一定有什么阴谋？”

    念及“阴谋”，姥姥的声音急促起来：“容嬷嬷，那聂小倩的人身塑造好了没？”

    容嬷嬷马上回答：“已经按照姥姥吩咐，塑造完毕，与她本身的相貌身材一摸一样。”

    “很好，她的本命主魂魄被我用禁神骨灰罐封印住，剩下的副魂魄已丧失记忆神智，如同白纸一般，任我主使摆布。明晚你就把她放出去和宁采臣见面，做个试探。我倒要看看，宁采臣见到聂小倩这般模样，会有何感想？嘿嘿！”

    容嬷嬷问道：“那明晚还要不要去请他？”

    “不用了；如果他不把聂小倩的安危放在心上，请也没用；如果他想救人，见到聂小倩后，自会主动送上门来。”

    容嬷嬷应是。这次姥姥却没有惩罚她，而直接让她出去了。

    容嬷嬷出到外面，左拐，走进一座楼阁里——这间外表华丽的楼阁门上，挂着个匾额，写着“鬼婢子楼阁”五个大字。

    里面一楼是大厅，二楼则是一间间厢房，布置得花团锦簇，很是香艳，放眼望去，竟如同青楼的布局摆设。

    “嬷嬷好！”

    此时一楼正坐着十数个妖艳美女，见到容嬷嬷来，马上起身相迎，小红等赫然在列。

    容嬷嬷无心和她们应酬，叫道：“聂小倩呢，让聂小倩出来见我。”

    （感谢草原狼兄弟的提醒，呵呵，我这个人写东西，总不大习惯在章头片尾拉票，总觉得那样会影响到大家阅读。不过在起点这个大环境里，拉票必不可少。嗯，我会加大和读者们的互动的，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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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吓人

﻿    “小倩姑娘来也！”

    一声清喝，一女子出现在楼梯口，缓步而下。此女容颜艳绝，肌肤胜雪，一袭白衣，长发及腰，纯美脱尘，活脱就是聂小倩现身。不过她现在容光焕发，打扮入时，美艳中带着高贵，清纯与性感并存，宛如一个落入凡尘的仙子；那眉宇间时隐时现的忧郁哀怨，更为其增加了几分人性魅力。

    ——这也是她和别的鬼婢子美女之间最大的区别。其他那些美女五官搭配自然没话说，但有时候太过完美精致，反会给人一种虚假造作之感，完美近乎妖。

    容嬷嬷在下面看见，不禁感叹道：“小倩婢子端好是画中人，遮莫老身是男子，也要被摄魂去。”

    此言一出，周围一众美女无不露出强烈的嫉妒之意，看着聂小倩的眼神，隐隐有恨意流露出来。

    “嬷嬷呼唤婢子，不知有何吩咐？”

    聂小倩来到容嬷嬷身前，道个万福，轻启朱唇道。此声音软绵自然，自有一种入骨的酥甜味道。

    容嬷嬷道：“是姥姥的吩咐，你且跟我来。”带着聂小倩，走到大厅角落处，窃窃私语起来。

    “小红，你看姥姥叫聂小倩做什么？”

    场内一众鬼婢子议论起来。

    小红冷哼道：“还不是去勾引男人……”

    “男人，莫非是兰若寺里的那个书生？你不是说他身怀正气，我们靠不了身吗？”

    小红已经从姥姥口中得知宁采臣身怀正气，想到这点她就后怕，前晚去勾引其时，如果宁采臣激发正气出来，那她早已魂飞魄散。当下便把聂小倩与宁采臣之间的微妙关系说了出来。

    鬼婢子哄然了，一个道：“看来在姥姥心目中，现在聂小倩是最得宠的了，我们可要好好与她相处。”

    “可不是，如果她能把宁采臣拿下，立下奇功，姥姥奖励的功德数量绝对不菲，我等跟在后面，可能分得一杯羹。”

    众美女纷纷点头称是，见到那边容嬷嬷已经和聂小倩说完话，立刻蜂拥上去，众星拱月般把聂小倩拥护着。

    也有几个不去的，小红便是首领——在这之前，她勾引的男人最多，质素最好，深受姥姥宠爱。如今聂小倩出现，一下子把她的风头夺去，让她暗恨不已。

    ……

    “鼠妖，你一整天不见踪影，跑哪里去了？”

    僧舍之中，宁采臣坐在床上，正在严词斥责通洞老祖。

    通洞老祖耷拉着脑袋，阴神跑出来，苦着脸道：“公子，上午之时不知你在修炼什么功夫，瞬间爆发出一股强悍无比的气息，我顶不住，便逃走了。”

    “哼，贪生怕死之辈，留你何用？”

    宁采臣语气一寒。

    鼠妖连忙求饶：“公子，你的正气是我等妖魔鬼怪的天生克星，我如何能不逃？”它心里暗骂：说我贪生怕死，难道明知道下面有一把刀捅上来，还要我坐着巍然不动呀，我又不是傻鼠。

    怨归怨，内心的畏惧丝毫不减，它现在小命完全掌握在宁采臣手里，真怕其一不顺意，就捏碎它的本命内丹。

    宁采臣故作沉吟，慢慢道：“饶你也行，我现在就有一个让你将功赎过的好机会。”

    鼠妖精神一振，拍着胸口道：“但请公子吩咐，我赴汤蹈火，死而后已。”

    宁采臣微微一笑：“倒没那么严重，这个任务很适合你去做的。”

    “什么任务？”

    “吓人。”

    鼠妖耳朵立刻竖起来，它心灵玲珑，约莫猜出了几分，却假装不懂，问：“去吓谁？”

    宁采臣道：“还能有谁，自然是那五个新来的客人。”

    得到确认，鼠妖心里嘀咕：那五人个个血气强壮，明显是浸淫武道多年的高手，我用道藏变身去吓他们，会很危险的……

    “嗯，难道你不愿意去？”

    宁采臣见它面露犹豫，声音一下子提高了。

    鼠妖忙不迭地说：“愿意愿意，我今晚包吓得他们屁股尿流，逃之夭夭。”

    我能不愿意吗？

    它心里却是另一番埋怨。收回阴神，跑了出去，准备计划行事了。

    吩咐下任务，宁采臣躺在床上，垫高枕头准备休息——他猜测不到燕赤霞会用什么办法把宋单衡等人赶走，便干脆自己动手。那通洞老祖刚好能派上用场，正是检验它作用性的好机会。

    却说鼠妖溜出外面，不敢靠近燕赤霞这边，而是跳跃到另一面的屋顶上，蹑手蹑脚，坐在瓦背上思虑，该怎么下手。

    ——它对于燕赤霞的恐惧，丝毫不亚于宁采臣。它是老鼠，宁采臣便是天生克星：猫；而燕赤霞呢，他简直就是一头老虎，根本不是它这般层次所能冒犯的。不过眼前，燕赤霞和宁采臣颇有交情，倒不会为难它。

    打狗也得看主人，对不？

    那五个武夫，分住三间房子，四个男人住两间，一个女人住一间……对了，先从女人下手。那女子年纪不大，虽然会家子，但胆子不会大到哪里去。况且女人天性，最怕蟑螂老鼠之类，或者不用使出道藏变身，我就能搞定她了。

    想到妙处，鼠妖嘿嘿奸笑。立刻跳下去，摸到傅青衣的房间，悄悄躲在窗台外偷听：听到里面呼吸悠长平稳，小妞似乎睡着了。不禁大喜，吐一口唾沫到爪子上，摩拳擦掌，心想我老祖也有机会窃玉偷香一回了，跃身进去，但还来不及扯开喉咙。对方竟然及时醒觉了，喝道：“谁？”

    “吱……”

    鼠妖刚发出一声怪叫，噗的，脑袋便挨了一记，虽然那块飞来的物品不甚坚硬，软软的仿佛是一只绣花鞋，但被砸中，它也不好受。勃然大怒，吼声如雷，使出道藏变身，身体变得如牛犊般大，眼若铜铃，双角狰狞，血盆大嘴，端是骇人非常。

    那傅青衣之前听了宋单衡的警示，不敢睡死，连衣服鞋袜都没有脱，和衣躺着。鼠妖进入房间的同时，她便醒了。虽然在五兄妹中，她武功最弱，但身手敏捷远超常人，先是飞脚将绣花鞋激发出去，当暗器用，然后摸出火折子打着。

    火光一起不得了，傅青衣登时看见一个巨型妖怪正站在房间内，与她不过三尺距离，张牙舞爪，凶相无匹，她被吓得不轻，不由尖声惊叫起来：

    “有妖怪！”

    （等会或还有一章，不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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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一叶知秋

﻿    看见小妞惊恐万分的脸孔，通洞老祖心中大快，觉得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哪像跟在宁采臣身边，走路尾巴都要夹起来？当下巨爪作势在半空划抓着，虎虎生风，更添气势。

    在某些时候，不得不说它这一套凶恶皮相真得很管用。这道理就像现代古惑仔一样，左纹龙，右纹虎，光着膀子出去，不用动手就能把些胆怯的平民百姓吓得腿软。

    慌乱中，傅青衣兵器都不知丢到哪里去了，只懂得一个劲后退，口里大呼“有妖怪”。

    砰！

    破门声与破窗声几乎同时响起，却是住在两边隔壁的宋单衡四人闻声赶来援助，个个手持利刃，举着火折子。

    照见威风凛凛，巨眼利齿的鼠妖，他们不禁倒吸口气——原来兰若寺内真有鬼怪。当下他们严阵以待，紧紧挺着武器对持着。

    “不是吧，这些人怎来得如此迅速，老祖我还没玩够呢……”

    鼠妖嘀咕起来，它也不敢轻举妄动，兔子逼急了都会咬人，如果这五个武夫发作起来，那它原形毕露，几把兵器砍下，小命难保。

    “嗷呜！”

    它故作吼声，虚晃一枪，身子已往窗口窜去。然而千算万算，没算到变身后的身形已经超大，前半身出去了，但肥硕的屁股卡住了。

    鼠妖大急，奋力挣扎，最后脱下一圈皮毛才得以脱身。

    “哪里走！”

    宋单衡等人才回过神，追到窗口，但夜色茫茫，哪里还有妖怪的影子。

    傅青衣惊魂普定，终于把宝剑抓到手，问道：“几位哥哥，可看出它是什么妖怪？”

    宋单衡拈起鼠妖挣脱的一撮黑毛，仔细看着，半饷才道：“看他的样子，应是牛精成妖。”

    傅青衣吃惊地说：“连牛这种家畜都能成为妖孽了，什么世道啊？”

    宋单衡沉声道：“既然兰若寺真有鬼怪存在，今晚大家就不要睡了，聚在一起，共同抗妖。一切，要等明天六弟到来再说。”

    却说鼠妖逃身出去，只觉得屁股周围一圈火辣辣地痛，它恢复原身，不敢多留，径直跑回宁采臣房间复命。心想这趟任务只吓到一个女人，远谈不上圆满，不知宁采臣是否会怪罪下来。若是责备的话，倒可以借助屁股上的伤势诉诉苦，博点同情分。

    “嗯，做得很好，今晚之事，当记你一大功！”

    出乎鼠妖意料，宁采臣听完它的陈述，不但没责备，反而大加赞赏，它立刻挺起胸脯来。

    宁采臣道：“现在，你可以休息了。”

    鼠妖吱吱两声，溜到床底下，翘起二郎腿睡觉。

    刚才傅青衣的尖叫声，有几层楼那么高，宁采臣早听到耳里，暗中得意，心想经此事故，看你们还敢再呆在兰若寺不？

    抢了燕赤霞的“故事”导演权，他颇有些洋洋自得。

    这一夜，很快就过去，旭日东升。

    宁采臣一大早出来，果然就见到宋单衡五个牵出马匹，匆匆上马，扬鞭离去。没有他们在场碍手碍脚，此后做事，就不用顾忌什么了。

    “宁兄弟，你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燕赤霞也起来了，站在门口，眼神玩味。

    宁采臣一怔：“燕兄，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说他们还会回来？”

    燕赤霞故作神秘一笑：“我已算准，他们很快就会回来。”

    宁采臣嘴一撇，自不信燕赤霞会算卦，心想其肯定是偷听到宋单衡等人的谈话，因此知道内情。

    果然没过多久，踏踏踏，马蹄声响起，宋单衡诸人又转回来了，队伍中多了一人，竟然是个年轻道士，不高，身子瘦小，小眼睛，脸上总是挂着嘻嘻哈哈的笑容，一副玩世不恭的油条模样。

    这神情模样，与他身上的道袍道冠完全不相配。

    他们来到僧舍庭院，那年轻道士见到宁采臣，小眼睛顿时放光，像个财迷见到一大坨黄金一样，跃下马跑过来，笑嘻嘻道：“这位公子，在下叶知秋，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也，师自崂山派，平生最喜画符驱邪，听说兰若寺内有鬼怪出现，特意来此降妖除魔。你既然为此处住客，只需付出纹银十两买我一张驱鬼符箓，我便担保你在这里住得放心，玩得开心。”

    他说得噼里啪啦一大通，哪像个道士，倒像个上门推销的保险经纪人。

    宁采臣呵呵一笑：“有心，不过我身为读书人，刚正不阿，万邪不侵。用不着你的符箓。”

    叶知秋似不愿放过他这位主顾，又道：“你考虑考虑，要不我收便宜点，八两如何？要知道我制造的符箓，用料精良，笔功精心，很费精力的。”

    宁采臣哑然失笑，莫名想起同样习惯于游戏人间的广寒道人。两人都出自崂山，不知互相是否认识。而叶知秋比广寒道人更加直接热情，更不像个出家人。便说：“我真得不需要，而且我也没钱。”

    听到宁采臣没钱，叶知秋顿时蔫了，又把眼光转到南舍燕赤霞的房间，准备上前敲门“推销”。

    那边宋单衡怕他乱说话，会得罪性子怪僻的燕赤霞，赶紧喊道：“六弟，快回来，那里住的也是个道士，根本不会要你的符箓。”

    “道士？”

    叶知秋嘿嘿笑道：“既然是同行，更要打声招呼。”

    宁采臣笑道：“他乃隐士，最不喜别人无故打扰。”

    叶知秋闻言，略一踌躇，终是停住脚步，喃喃道：“那唯有另找机会拜访了。”回去和宋单衡等人一道，说说笑笑起来。

    宁采臣不禁苦笑：五名武夫没有吓跑，反多了个另类道士，而且这道士似乎有几分本领，有他在，鼠妖的作用性基本报废了，看来还得让燕赤霞安排导演新的“故事”。

    他过去敲了敲燕赤霞的房门，发觉门是虚掩的，而里面燕赤霞没有出声回应。宁采臣觉得奇怪，推开门去，耸然发现不久前刚冒头露脸的燕赤霞竟不知去向，木桌上用酒水写着四个大字：有事，勿等！

    酒水淋漓，似乎刚写下来没多久。

    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当真为世外高人也！

    宁采臣敲着桌子，羡慕地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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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小倩现身?

﻿    出到外面，见到宋单衡六人嘻哈闹成一团，他们与叶知秋似乎很久没有见面了，兴高采烈，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宁采臣眉头一皱，颇是不喜——现在的兰若寺，不像鬼屋，更像客栈，纷杂喧闹。

    看见宁采臣，张丹松故意问叶知秋：“六弟，你拜入崂山门下，学道多年，不知学到什么拿手本领？可否现在施展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

    叶知秋笑道：“呵呵，我拜入崂山岁寒观松云子座下，对于符箓一道，侵淫多年，终于学到一门神通：叫《风火驱邪令》，能掌握风火两行符箓，专克妖邪。不过现在没有施法对象，倒不好出招。”

    无法让六弟在宁采臣面前大发神威，拿回彩头，张丹松略微失望，他现在倒期盼那些兰若寺的妖魔鬼怪快快现身。

    宋单衡微笑道：“六弟天生道法风火双灵根，更拥有三窍灵鼻，用心一嗅，便能嗅出附近十丈内的鬼气妖味，真可谓是天生的降妖除魔高手。”

    傅青衣拍手叫道：“太好了，有六弟坐镇，今后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睡个好觉。”

    他们说说笑笑，宁采臣被吵得心烦，扣住门扉，信步而行，要出寺外散心。

    叶知秋突然鼻子一耸，面露古怪，猛然大喊：“有妖怪！”脚尖一点地，人就弹飞上屋顶，食中二指并拢：

    “风火驱邪令，疾！”

    两张吉黄色的符箓自身上飞出，速度绝伦，直击宁采臣所居住的僧舍北檐角。

    蓬！

    符箓自动焚烧起来，化成一大团火焰，熊熊烈烈，登时把那檐角烧成炭黑。

    “咦，何方妖孽？逃得真快。哼，这番饶你一命，下次再敢出现，定叫你魂飞魄散。”

    叶知秋大鼻子嗅了嗅，知道追不上对方，只能跳跃下地。

    这一番变化，兔起鹘落，只在一呼吸之间，诸人还来不及反应。

    宋单衡疑问：“六弟，刚才你可是嗅到了妖怪的味道？”

    叶知秋神色如水，突然变得深沉起来，注视着宁采臣远去的背影，道：“这书生有古怪。”

    张丹松立刻追问：“难道他就是个妖怪？”

    叶知秋哑然失笑：“四哥的想象力真丰富……我只是说他古怪，并没说他是妖怪。”

    张丹松恍然，然后点点头，深以为然：“他的确有问题，身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居然敢居住在兰若寺内，而且昨晚那凶恶的牛妖为何来找五妹，而不去找他？种种行迹，足以表明他多有古怪之处。”

    傅青衣疑问：“难道真像其所说的，他为读书人，身怀正气，可开口叱鬼，万邪不侵？”

    叶知秋晒然道：“正气之说，虚无缥缈，当不得真。论起降妖除魔，还得推我们崂山符咒，最为管用。”

    诸人纷纷附和他的意思，点头称是。

    ……

    刚才一幕，宁采臣看到眼里，内心微惊，心想这道士果然有手段，不可小觑——叶知秋突然暴起，施展符箓，想必是那通洞老祖跑出来时，一不小心暴露了行迹。不过看样子，鼠妖精于遁术，没有被符箓打中，而是逃跑掉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噗！

    通洞老祖从前面的一块软土钻出来，满头泥土，气喘吁吁，受惊不轻。它刚才只是打算偷偷观察一下叶知秋，孰料瞬间就被发现，两把符箓立刻不要钱地兜头兜面砸来，要不是它缩头得快，小命就交待出去了。

    “奶奶个熊，此地不可久留呀。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随时都有送命的危险。”

    它于是立起来，可怜巴巴地望着宁采臣。

    宁采臣自然知道它心思，略一沉吟，道：“也罢，如此情形，你留在此地也没有用处，我就放你三天假，你自由活动去吧。三天后再回来报到。”

    鼠妖大喜，两只爪子作揖拜谢，这一次却颇为诚心诚意。然后施展开遁术，转眼不知去向。

    宁采臣沿着路径，直走出兰若寺的范围，举目茫茫，也无目的，只到处转转。行到远处，居然被他碰到两个砍柴的樵夫。

    两樵夫各自背着满满一捆柴，正在荒道上走着，看见宁采臣，赶紧好心劝道：“这位公子，你怎在此晃荡？此地附近有座兰若寺，有无数恶鬼，专害人性命的。”

    宁采臣面露古怪，顺口回答：“我刚从兰若寺出来……”

    两樵夫眼睛立刻鼓起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忽然把柴木扔掉，发一声喊，哒哒哒，跑得比兔子还快，宁采臣在后面喊都喊不住。

    “兰若之名，凶恶如斯！”

    宁采臣面露苦笑，看来日后遇到人可不能说自己居住在兰若寺里，否则人家定会以为他是鬼魅，把人吓跑还无所谓，最怕别人纠集人手，端黑狗血公鸡血来除妖。

    转到腿累，再没有遭遇人踪，他腹中又感饥饿，只得赶回兰若寺弄吃的。

    天色黄昏，红霞满天，煞是壮丽。可一走进兰若寺的外围林子里，就是昏暗一片。但宁采臣轻车熟路，走得倒轻快。

    忽然，在前面路径转角处，飘出一角白衣，白得晃眼，刷的一下就不见了，似乎有个人正在前面走着。

    应该是个女人。

    宁采臣知道兰若寺内有个女人，但那傅青衣从来都是紧身武装，根本不会穿这种宽大的裙袍。

    有古怪！

    宁采臣心知肚明，嘿嘿冷笑，也不作声，也不追赶，保持步伐节奏走着。走到那边时，果然看见一个长发及腰，身形曼妙的女子正走在前面。

    就在这时，女子仿佛被后面的脚步声所惊动，缓缓转过身子来。

    “小倩？聂小倩？”

    宁采臣心里狂跳，几乎要大喊出声。但那女子急急地又转头过去，加快脚步，一下子走远了。

    “发生了什么事？那明明就是小倩，样貌身材，一摸一样，我断不会认错的。”

    宁采臣心思百转，不及多想，疾步追赶过去，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此时学会了《麟经养兵诀》，又有夜叉防身，并不怕对方耍什么阴谋。

    （今天送老婆到市内医院做妇检了，所以……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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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真假

﻿    那女子身形飘忽，走得颇是急速，几个转弯，竟然不见踪影。

    宁采臣小跑起来，追到平湖边上，举目茫茫，哪里有人？

    “莫非刚才林子昏暗，我看花眼了？”

    宁采臣沉思良久，忽然听到湖外有歌声传来，声音飘渺，不辨来处：

    “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日上花梢，莺穿柳带，犹压香衾卧。暖酥消，腻云享单。终日恹恹倦梳裹。无那！恨薄情一去，音书无个。早知恁么，悔当初、不把雕鞍锁。向鸡窗、只与蛮笺象管，拘束教吟课。镇相随，莫抛躲。针线闲拈伴伊坐。和我，免使年少光阴虚过。”

    这一曲《定风波》，对方吟唱得哀怨缠mian，声声薄嗔，句句自怜，又含有在闺房里打情骂俏之意，一副撒娇儿女情态，端是唱得人心痒难忍，恨不得一把冲上去，把玉人怜爱。

    宁采臣心思玲珑，波澜不起，嘿嘿冷笑。信步沿着湖边走动，要瞧瞧是谁在故弄玄虚。

    傍晚的平湖，安详宁静，夕阳斜照入湖，照得绿水一片霞红，煞是艳丽。

    蓦然，湖面上卷出一股烟雾，白茫茫，缭绕不散，看方向，却是直奔宁采臣而来。

    嗡！

    宁采臣脑后兵胎自主激发，白蒙蒙一道尺余长，吞吐伸展，一股凌厉的罡气随即爆出——修炼《麟经养兵诀》最大的好处，便是正气所凝聚而成的兵胎对妖魅气息十分敏感，且会自发护主，根本无需意念发动。

    “啊！”

    浓雾中似乎有鬼物发出凄厉的惨叫，浓雾散去，眼前又是一片绚丽的湖光水色。

    ……

    “园林晴昼春谁主。暖律潜催，幽谷暄和，黄鹂翩翩，乍迁芳树。观露湿缕金衣，叶映如簧语。晓来枝上绵蛮，似把芳心、深意低诉。

    无据乍出暖烟来，又趁游蜂去。恣狂踪迹，两两相呼，终朝雾吟风舞。当上苑柳浓时，别馆花深处，此际海燕偏饶，都把韶光与。”

    歌声又起，换了词牌《黄莺儿》，字里行间，更是含情脉脉，深情款款。宛如一个风姿绰约的女子，正站在湖对面，朝宁采臣遥遥招手，要他过去，在柳浓花深处共度“韶光”。

    宁采臣站在湖边，掂足眺望，硬是看不到吟唱之人，想必对方施展了秘法，故意玩弄这“欲拒还迎”的**之事。

    “啊……”

    猛然又是一声惨叫，却是从兰若寺那边传来的。

    “不好，中了调虎离山计。”

    宁采臣想到呆在僧舍里的宋单衡一行，不禁大急——如今燕赤霞不在，他又在这边游湖，树妖姥姥肯定会发难，对宋单衡诸人下手，叶知秋虽然懂得法术，但未必是姥姥对手。

    想到这一点，他赶紧跑过廊桥回兰若寺。

    得得得，却见五、六匹马迎面冲了过来，正是宋单衡一伙，个个神色凄惶，灰头土脸如丧家之犬。

    见到宁采臣，宋单衡赶紧喊道：“宁公子快跑，兰若寺有妖怪。”

    看样子他们虽然狼狈，身上有血迹，但并未受到重伤。

    宁采臣淡淡道：“这一点，我一早就和你们说了。”

    他毫不惊慌的样子，让宋单衡一行张口结舌，大为不解。傅青衣声音都颤抖了：“你就不怕？”

    宁采臣还来不及回话，后面传来了叶知秋焦急的声音：“大哥，你们怎么还不走，我快顶不住了……风火驱邪令，破！”

    砰砰砰！

    爆炸声不绝于耳，灰尘滚滚而起。

    宋单衡一咬牙，喝一声：“走！”

    几人狂打马匹，得得得地过桥而去，临后傅青衣还很疑惑地回首望了宁采臣一眼，实在想不明白这书生为何没有半点逃命之意。

    宁采臣略一沉吟，闪身躲在一边的树木后面。过不多久，浑身衣服破烂的叶知秋跑了出来，满头大汗，气急败坏，似乎刚刚大战了一场，而且打的是败仗。

    等他跑过廊桥，不见踪影，宁采臣才现身出来，望了望兰若寺的方向，很好奇打跑叶知秋等人的，会是什么鬼物，莫非，姥姥亲自出手了？如此的话，也该是时候和姥姥见面，说聂小倩的事情了。

    “走。”

    宁采臣大步走向兰若寺，夜叉则寸步不离地，如影子般跟在后面。

    见到兰若寺的状况时，宁采臣很是吃了一惊——按理说刚才叶知秋连发法术，与鬼物大斗一场，兰若寺应该颇受破坏才对。可现在一看，兰若寺的外观模样竟丝毫未变，除了地上有些人的脚印外，其他情况，和宁采臣第一次来时，相差无几。

    “难道，是燕赤霞搞的鬼？故意使出什么幻术把叶知秋等人赶走的。”

    想到另一个可能性，宁采臣精神一振，连忙跑回到僧舍庭院，庭院静悄悄，了无声息。燕赤霞的舍门依然虚掩，走进去，看不到任何燕赤霞归来的痕迹。

    “奇怪……”

    宁采臣思索无果，唯有吩咐夜叉出去打野味回来做晚饭吃。

    晚饭吃罢，月上中天，宁采臣坐在房间内，犹然在想着赶跑宋单衡等人的，会是何方神圣？只是此事太过诡异，百思不得其解。

    笃笃笃。

    敲门的声音很有礼貌。

    宁采臣心里打个兀，随即淡定，起身去开门，就看见一个白衣女子俏生生的立在门外，眉目如画，一身白裙，长长的裙尾拖到了地上。

    “小倩？”

    宁采臣脱口而出。

    然而几乎就在同时，宁采臣已看破对方绝非人类，更不会是聂小倩的真身——难道，树妖姥姥利用小倩的魂魄，生生制造出了另一个聂小倩？

    这一次近距离看着她，果然发现此女外形相貌和聂小倩一摸一样，就连那温婉端庄的精气神都一般无二。最为神奇的，还是其眉宇间的一点哀怨愁思，万万造假模仿不得。

    宁采臣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沉声问：“你是谁，深夜来此，要做什么？”

    那聂小倩一双妙目，水灵灵地朝宁采臣身上一转，蓦然一笑，百媚顿生，然后咬着贝齿，轻声道：“月夜不寐，愿修燕好。”

    说完，微微垂下头去，面颊涌上两团羞红，神态诱人之极。

    宁采臣一听，仿若被人当头敲了一锤子，有些傻眼了。

    （哎，要写好聂小倩，真难呀，毕竟王祖贤的形象太深入人心了，绞尽脑汁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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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本心

﻿    那女子垂首而立，耳根微红，婷婷如一支含苞欲放的水莲，让人一看，便觉得百爪抓心，垂涎欲滴。

    宁采臣目光闪烁，一时间却不敢放出兵胎，生怕对方和聂小倩的魂魄有什么紧密联系，兵胎一出，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当下淡然道：“姑娘请回吧，燕好之事，切莫再提；读书人自有读书人的礼法，岂能与人半夜苟合？”

    女子目光一转，忽然盈盈一拜：“妾身聂氏，名小倩，今已家破人亡，无处可去，愿为婢子，服侍公子。”

    她话锋一转，把身世表白出来，神情变得楚楚可怜。

    宁采臣不为所动，冷然道：“我自有仆人，无需他人。”

    聂小倩眼眸忽然滴下眼泪，呜咽道：“妾身觍颜向人，实非所乐，公子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

    看见她哭泣，宁采臣内心莫名地有些触动，面露不忍。

    聂小倩见状，一副娇柔香喷的身子猛地扑入他怀里，纤手揽腰，把宁采臣抱得紧紧的。

    宁采臣大吃一惊，心想刚才心神不坚，竟然被对方觅得破绽，纵身入怀，不禁手足无措起来。

    “公子，抱紧我，我冷……”

    聂小倩吐气如兰，声音似吟，自有一番**味道。

    换了别的女鬼，宁采臣早就当机立断，兵胎激发了，可眼下此女，显然与聂小倩的魂魄有莫大关系，也许就是聂小倩的本身魂魄，只是被抹杀了记忆经验。他一旦出手，很可能会伤害到了聂小倩的魂魄，实在是投鼠忌器。

    “聂姑娘请自重……”

    宁采臣连忙伸手，要把她推开些，触手处柔腻，突地一滑，鬼使神差地，十指竟按上了她高耸坚挺的胸脯，只觉得弹力惊人，瞬间呆住。

    要害处被抚mo，聂小倩身子一抖，全身发紧，如八爪鱼般把宁采臣缠住，整个娇躯骑了上来，在宁采臣耳边呓语撒娇道：“公子好坏！”

    一骑之下，宁采臣不由后退两步，被她借势发力，往后倒在了木床之上，形成一种暧mei的体位姿态。那木床不甚结实，咿呀作响，更添几分*气息。

    “公子……”

    聂小倩的呓语似远似近，如呼如唤，有一种入骨的娇慵意味。

    满怀软香，宁采臣可不是柳下惠再世，下面走火，已然起了反应，化作一团火热。

    聂小倩感受到了这团火热，娇喘吁吁，身子发烫，一只玉手宛如灵蛇，摸索下去。

    “嗯！”

    龙体被握，宁采臣猛然醒神，他毕竟是过来人，顿时觉得不妥，大力一挣，掰开聂小倩的手脚，脱身开来。此时的聂小倩已罗裙半解，露出欺霜赛雪般的娇嫩肌肤，娇慵无力地躺在床上，看得人目眩神迷，血脉喷张。

    宁采臣赶紧扭过头去，不敢多看。

    紧要关头，他脱身而去，聂小倩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结果，怔住了，有些茫然——容嬷嬷只教她如此这般勾引宁采臣，并未说到如果被宁采臣拒绝后该怎么办，接下来她只有依照本心本能行事。

    可她的本心是什么？

    聂小倩俯首见到自己玉体横陈的模样，竟莫名感到几分羞耻，连忙扯过被单遮挡住娇躯，螓首几乎垂到胸口处，内心一片慌乱迷茫——她也不知道为何突然之间就觉得无地自容，觉得刚才的所作所为很不应该。这就像一种本能反应，仿佛酒醒后的醒悟一般，在无边黑暗看到了一丝曙光。

    宁采臣见她没有“追击”，反而露出一种娇羞无限的女儿情态，心中一动，忙问：“小倩，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聂小倩茫然地抬起头，喃喃道：“想到了什么？”

    似乎有戏，宁采臣趁热打铁：“你想想，你是谁？”

    “我是谁？”

    聂小倩更加迷惑了，美丽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动，在很费劲地想着这个问题。

    “我到底是谁！”

    她忽然激动地大喊起来，双手抱头，似乎很痛苦的样子。宁采臣看着不忍，轻步过去，，

    聂小倩就像一只孱弱的小舟找到了避风港，小鸟依人般用脑袋贴着宁采臣的胸膛，再没有丝毫挑逗勾引之意，仰起头时，竟泪流满面。认真地问：“公子可否告诉我，我是谁？”

    宁采臣微笑着说：“你姓聂，名叫小倩。”

    “我就是聂小倩……聂小倩就是我？”

    聂小倩一呆，喃喃起来，似乎有些弄不明白，头又开始疼。

    ……

    “不好，小婢子性情坚毅，剩下的副魂魄竟然还能冲破姥姥的控制，萌生出一瓣本心，快把她召唤回去。”

    夜色苍茫，风声突然凌厉起来，吹得兰若寺殿堂檐角下的风铃“铃铃”声大作。

    聂小倩神情大变，霍然起身，可看了看宁采臣，又犹豫不决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宁采臣询问道。

    此时风声更大，铃声如潮，聂小倩脸色数变，按捺不住，竟夺门而出。

    “小倩，你要去哪里？”

    宁采臣扑身追出来，见到聂小倩双手提起裙角，正往寺外的黑暗深处跑去。

    呼！

    两个青面獠牙，气势汹汹的鬼物蓦然出现，挡住宁采臣的去路。

    “滚开！”

    宁采臣冲冠一怒，脑后兵胎开张，一股至大至刚的气息顿时笼罩住两个鬼物。

    “啊！”

    鬼物凄叫，两道淡淡的影子被兵胎激发出的气息裹挟住，生生从鬼身上剥离出来，化作指头大小的一点光芒，被兵胎吸收进去，再无丝毫痕迹。而得到两点光芒滋补后，兵胎似乎涨大了半寸，气息更盛。

    “正气？”

    黑暗之中，影子纷乱，不知多少鬼魅，此刻退如潮水，再不敢靠近宁采臣半步。

    宁采臣举目张顾，早不见聂小倩踪影，想必是进入阴司之中了，他心中大怒，喝道：“尔等鬼物，回去告诉树妖姥姥，它如敢折磨为难聂小倩，他日我定将闯入阴司寺内，将它挫骨扬灰。”

    阴影内有怪笑声起：“好大的口气，不要以为你身怀正气万邪不侵，就能在此地撒野，姥姥自有手段对付你。我们走！”

    声音渺渺，鬼影散去，月光清冷，周围再无异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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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旧友

﻿    “什么？小婢子竟然还能萌发出一瓣本心？”

    旷达无边的大殿，树妖姥姥怪异的声音在激荡回响，充满了不可置信。

    容嬷嬷跪在下面，大气都不敢喘。

    “本心一生，再难办事，更不能让其和宁采臣见面了……嗯，眼下先把聂小倩关押进水牢，好生看管。”

    容嬷嬷应是，许久问道：“姥姥，要是宁采臣上门要人怎么办？”

    “哼，他如敢上来，我定叫他有来无回。以前抓小倩，是为了增加和宁采臣谈判回旋的筹码；但现在，聂小倩已是鱼钩上的诱饵，他一咬上，便是死路一条。”

    容嬷嬷惊喜地问道：“莫非姥姥的众生魔相神功已经修炼大成？恭喜姥姥，贺喜姥姥！”

    “哈哈哈，大成不敢说，七分火候罢了，但对付一个只身怀正气的臭书生绰绰有余……”

    “姥姥，宁采臣的正气，好像修炼得更加强大，越来越厉害了。”容嬷嬷小心翼翼提醒着。

    “无妨，正气能守不能攻，我自有手段应付。现在我的众生魔相渐趋大成，阴司人间两座兰若寺息息相关，渐成一体。到功德完满之时，就算接近剑仙境界的燕赤霞，进入此地也插翅难飞！”

    谈及燕赤霞，姥姥的声音里充满了恨意，咬牙切齿起来。

    听其说连大胡子都能对付，容嬷嬷不禁欣喜起来——要知道一旦姥姥功成出关，就能重演本体人身，人间阴司两地穿梭无阻，端是神通了得，俨然鬼仙级别存在。俗话说“一人成仙，鸡犬飞升”。它们作为下属，当然能分到许多好处。姥姥事前早有承诺，论功行赏，最高可奖励十万功德，直接就能投胎转世，再不受阴司之苦。

    “容嬷嬷，现在我正处在闭关的紧要关头，需要大量血食。可如今兰若凶名远播，人不敢近；再加上大胡子死赖着蹲在兰若寺内，一众鬼婢子都不敢出头，自此断了食源，你可有办法解决？”

    容嬷嬷支吾不语，无言以对——它，以及一众鬼婢子，都是姥姥运用众生魔相所凝化出来的人身，时空局限性很大，不能见日头，不能离开兰若寺范围。这般条件限制之下，它去哪里弄血食？如果说他们是捕猎的蜘蛛，那兰若寺就是一张精心铺开的网，只能守株待兔，等人送上门来，要他们离开网出去找猎物，反会无所适从，力有不逮。

    “一群没用的废物。”

    姥姥重重哼了声。

    容嬷嬷唯唯诺诺，不敢分辨。

    “看来本尊还得出手一次……拿着，这锭金子乃我的一个元神分身所化，金身凝固，与一般金子无异。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你都要让人把它带出兰若，到达人口密集的地方。届时，我自有办法采集血食。如果此事办砸了，我便抽了你的魂。”

    嗤！

    一锭偌大的金元宝飞来，落在容嬷嬷手心，黄澄澄，光芒诱人，使人一看，就想把它装进怀里。

    ……

    黑夜无声，宁采臣立在夜风里，凛然若雕像，他心里几番涌起要杀进阴司的念头，最后还是全部压了下来——聂小倩的下落既已确定，树妖姥姥的用心也就彰然若显，目前聂小倩为人质，暂时不会有事。不过看样子她的魂魄被动了手脚，此事倒棘手。

    这一夜，在辗转反侧中过去……

    翌日，又是个大好天，宁采臣正在寻思燕赤霞会在什么时候回到兰若寺，足音响起，一人鬼鬼祟祟地跑了过来。

    身材瘦小，小眼睛，大鼻子，正是那师从崂山的道士叶知秋。

    叶知秋望见宁采臣，满脸不可思议的神色，大步上前，拉着宁采臣的手，左看右看，嘴里啧啧声响，好像看到了个怪胎。

    宁采臣怫然道：“叶道长，你怎么又回来了？莫非不怕妖怪？”

    叶知秋面色微微发白，勉强嘿嘿笑道：“你别吓我，我这趟回来本想给你收尸的。现在看来，倒是我看走眼了。”

    宁采臣不置可否：“我身为读书人，自然不怕鬼怪。”

    听他说得信心满满，叶知秋狐疑起来，喃喃道：“难道读书人身怀正气的传闻是真的……怪不得外面又有个书生要来兰若寺居住。”

    宁采臣一怔：“什么书生？”

    叶知秋一耸肩：“他自称姓许，金华人氏，和你一样，也是个被缉捕，走投无路的落难秀才。刚才我在外面碰到他，本想劝他走的，可他根本不信……喏，他来了……”

    脚步声来，一名瘦巴巴的年轻人出现在僧院之中，浑身上下，只能用“脏乱差”三字来形容，衣衫蓝楼，蓬头垢面，典型的难民模样。但他一张瘦尖脸却洗得很是干净，面目清雅，颇有几分秀气。

    “宁采臣，宁兄！”

    来人看到宁采臣，登时大叫起来，噔噔噔冲来，紧捂住宁采臣的手，一副见到“同志”的激动样：“想不到宁兄逃难，竟然是逃落隐居在此，可苦了我也。”

    宁采臣定眼看他，终于也认出来了：“许宣？”

    这许宣，昔日乃是金华十大才子之一，与宁采臣多有来往，可算是文友。后正雍帝颁下焚书令，大肆缉捕文人士子。当时的金华十大才子，倒有八人被抓，死于非命。逃出来的两个，一个是宁采臣，另一个就是这许宣。山不转水转，如今两个难兄难弟竟然在兰若寺重聚会首了，令人唏嘘感叹不已。

    “许兄，你怎么会来兰若寺？”

    许宣摇头苦笑：“颠肺流离，一言难尽呀……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情非得已，我也不敢进入此凶名远播之地。但现在看来，那些鬼故事传闻却都是假的。宁兄在此，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古人云三人成虎，真是害人不浅。”

    宁采臣哑然。

    许宣望了一眼叶知秋，面露鄙视：“你这道士，适才在树林外面信口雌黄，想要唬我，算什么出家人？”

    叶知秋同样哑然——他为道士，自然早看出兰若寺不是善地，而昨天那凶猛树妖现出分身，更是千真万确。可眼下他却难以分说的了，唯有作一揖，只身离开，去和同伴汇合。至于这两个胆大包天的书生秀才，他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宁采臣略一迟疑，还是说出口：“许兄，其实那道士并没说谎，这里真的有妖怪。”

    闻言，许宣双眼一下子就鼓了起来。

    （看到书评区一片恭喜声，小始湿了。想不到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能如此融洽，如此温馨，小始在这里，代表我的小天使向大家鞠躬感谢！嗯，既然那么多人问，我就说了，小天使名字叫“雨婷”，因为老婆生下她的时候，外面的风雨竟然停止了。呵呵，在这里，再此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努力码字，回报各位兄弟姐妹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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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士不可不弘毅

﻿    “宁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子不语乱力怪神，我们都是饱读圣贤书、自幼深受圣贤气质熏陶的读书人，胸怀坦荡，性情刚正，岂可开口言鬼？”

    许宣整理一下邋遢的衣衫，端正态度，颇有几分训导的意味——民间传言兰若寺有鬼，以讹传讹，可以理解；叶知秋身为道士，说鬼谈神可以体谅；可宁采臣明明同为书生，却说出无稽之言来，那就不合身份了。退一步说，如果兰若寺真有鬼妖存在，你宁采臣如何敢在这里居住？分明是睁眼说瞎话，若非昔日他和宁采臣颇有交情，互相了解，早就把宁采臣这句提醒定性为“别有用心”了，意图驱他离去，独霸兰若。

    宁采臣忙道：“话虽如此，但是……”

    “宁兄休得再提。昔日我们把臂共游，指点江山，挥斥文字，我甚是敬佩你的文采胆色。如今你我虽然落难，可也不能妄谈鬼神之说。那实在太不顾身份了，我会鄙视你的。”

    宁采臣听得哑口无言——这许宣，一向出名的讲“规矩”，对于书本上的圣贤训诲奉若金科玉律，一字一句都谨慎遵守。曾有一次，他在家中苦读，家人们有事都出门了，因为事情出了意外，两天后才赶回家，竟然见到他饿晕倒在地上。其父连忙把他救醒，问：“为何不到厨房里弄点吃的？”

    许宣不慌不忙回答：“圣人有训：君子远庖厨。不敢有违。”

    ——拘泥墨守至斯！

    此事传出，成为金华读书界的一大美谈，许多同仁都盛赞许宣为君子之典范。当时的宁采臣已经两世为人，听闻此事，只吐出两个字的评价：

    “有病！”

    当然，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为人处世的风格，宁采臣虽然为穿越者，却从不曾妄想去改变别人的生活原则。只是没想到大难后重逢，许宣还会对他说出“鄙视”之言，实在好气又好笑。

    许宣见他无言以对，自以为占理，还要继续苦口婆心“劝导”，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发出一阵汩汩的声响，却是饿得慌了——在逃亡的日子里，其风餐露宿，有上顿没下顿，可谓饱经沧桑。到现在，已经两顿没米下肚了。

    宁采臣暗里偷笑，忙说：“许兄想必是饿了吧，我房中尚有一些食物，可与你充饥。”

    许宣一拱手：“那就多谢宁兄的款待了。”

    狼吞虎咽之际，他看到站在门口的夜叉，不禁大是感叹：宁采臣落魄逃难之时，竟然还有如此忠心的仆人跟随左右，前后服侍。可怜自己孤身只影，一文不值，无处可去……嗯，兰若寺不错，环境清幽，还不怕官府缉捕，就在这里住下了。

    “款待”之后，宁采臣本想再寻个机会把许宣劝走，许宣却径自把前些日子宋单衡等所居住的一间僧舍重新收拾干净，住了进去。

    如此，宁采臣再无话可说。转念一想：外面的世界，红衣卫眼线遍布，争相缉捕邀赏。天下虽大，却早无许宣容身之处。劝他离开兰若寺，反会死得更快，一如前时在道上遭遇的那个被分尸的书生。

    人间无处安身，反不如鬼屋安全，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安顿妥当后，许宣寻个木盆，在庭院水池装了一盆水，回屋擦洗身子。良久，装束一新的许宣走出门口，全身洁白，竟然是一身书生袍——

    宁采臣想不到其所背负的破包之中，居然还藏有如此干净的一套书生袍，不由咄咄称奇。可更让他惊叹的是，许宣又拿出一副文房四宝来。

    湖笔、徽墨、宣纸、端砚，一应俱全，全副家当竟无丝毫损伤。

    “许兄，你这些东西怎能保全得如此完好？”

    许宣傲然道：“圣贤有训：君子死而冠不免。我身为读书人，就算死，文房四宝也要带在身边的。”

    宁采臣不禁晒然。

    许宣把笔墨铺上桌子，喜滋滋道：“好久没有读书写字了，今日正好能一展手笔。”

    刷刷刷！

    下笔如风，片刻之后，“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八个大字跃然纸上。法度严谨，笔力平正，依稀有几分“欧体”韵味。

    写完，许宣站在边上，颇有得色，问：“宁兄，你看我许久不写字，书法还没有荒废吧。”

    宁采臣过来欣赏，赞道：“不错。昔日金华十大才子当中，许兄书法第一。这字，自然没话说。”

    许宣把笔一递：“难得闲情，宁兄也来一幅字吧。”

    说起来，宁采臣也好久没有动笔了，在深山狐居之时，尚有机会舞文弄墨，但出山之后，不说写字，就是读书的机会都难得。如今笔墨在前，莫名地见猎心喜，也不推搪，铺开一张新的空白宣纸，举手凝势。

    这一瞬间，仿佛永恒。

    宁采臣脑海翻转，种种前尘往事翻上心头，最后定格在那个风雨之夜，那一把祖屋焚烧起来的烈焰——这一把火，一直在他心头燃烧不息。当时的誓言好像还在耳边回荡：

    “我自穿越以来，未曾有作为。但今夜我对天发下重誓，他日我宁采臣事业有成，必闯上金銮殿，捉住皇帝老儿，要看看他长得一副甚样嘴脸，竟暴虐如斯！”

    此誓言已等同于造反宣言。也可以说，这就是宁采臣目前的方向目的所在。

    旁边许宣见他久久不动，知道他在蓄势，也不催促，只安静地等待着。

    宁采臣忽然一笑，已然找到了表达的字词，笔落，墨生——

    “士不可不弘毅！”

    字成，掷笔。宁采臣只觉得完成了一件莫大的心事，仰天大笑，出门而去。

    许宣一呆，不明所以，定神去看字。只见那六个大字，字字铁画银钩，笔墨饱满，筋骨毕露，一股雄健宽博的风气扑面而来，如同活转。相比较之下，他先前所写的那幅字虽然字体完美，结构无暇，但死气沉沉，宛如标准化，并无任何生动之处，意境已经落了下乘。

    “好字，当浮一大白！”

    许宣不禁击桌叫好，谁知错手之下，竟然把浓墨给拍倒了，墨水横溢，把宁采臣所写的字玷污。他大惊，连忙用手去擦，一擦之下，纸墨一塌糊涂，好端端一幅字，化为乌有。

    “哎呀……”

    许宣扼腕叹息，心神激荡，犹被宁采臣写的六个大字表达出来的强横意境所冲击影响着，久久不能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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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金元宝

﻿    出到门外，宁采臣立定，只觉得身心健泰，精气清爽，刚才写出“士不可不弘毅”那六个大字后，他有一种打通周身窍门，八面玲珑的舒畅感。

    ——读书人写字写文章，讲究“借物抒情，以言传志”，而反对舍弃“空洞无物、无病呻吟”，每一次的情志表达，都能提升个人的胸怀意境。

    宁采臣本次题字，大展书法，同样受益匪浅。此时他脑海清明，镇守本心的意志形象第一次产生出活过来的奇妙感觉，就像一块无意识、无智慧的石头突然拥有了生命迹象，鲜活、亢奋、蠢蠢欲动。

    砰砰砰！

    是心跳的声音，虽然低微，但清晰可闻；隐隐约约之间，那本心形象仿佛具有了心跳，每一次跳动，都让宁采臣血脉喷张，想大喊，想怒吼。

    “……诗书满腹，气质自华；文华团结，能得文心。心者，胎动也……”

    宁采臣顿时想起《麟经养兵诀》里的一句话，赶紧闭目冥思，入定消化种种心得。他也不讲究地方，就站在庭院水池边上，从背面看，倒像在欣赏风景。

    ……

    却说许宣，把宁采臣所写的字幅弄坏后，后悔不已。他平生最爱书法，沉迷成痴，不惜耗尽家财求购各类古文碑帖，为求一睹名家真迹，千里跋涉，锲而不舍；往往研究一个字，就能研究上三天三夜。

    其阅字多矣，可看到宁采臣所写的“士不可不弘毅”之后，顿让许宣产生一种“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嗟叹。他本想把这幅字裱起来好好珍藏，孰料错手之下，墨宝变成涂鸦，如何不心痛懊恼？

    当下心急火燎，也不去想为何宁采臣突然能写出如此形神具备的好字，只是手拿笔墨，疾步追出来，要宁采臣重写一幅。

    出到外面，看到宁采臣负手背向，正不知在沉思什么。

    许宣也不管了，大声叫起来：“宁兄！”

    “嗯！”

    受到打扰，宁采臣颇感不快，蓦然回首，重重“嗯”了声。

    “哎呀！”

    在这瞬间，许宣猛然看到宁采臣的脑后，有一物体吞吐不定，一巴掌宽，近两尺高，白蒙蒙，十分怪异。

    但更诡秘的是，此板状物体中间，可见红芒激发，隐隐能看到有一婴儿拳头大小的心脏藏于其中，一张一缩，井然有序地跳动着。

    许宣何时见过如此怪端，吓得失声惊叫，一跤跌倒，摔得屁股发疼。他急忙挣扎着要爬起来，却看到宁采臣笑吟吟地立在身前，伸手来拉他。

    “你，你……”

    许宣如见鬼魅，下意识地缩身躲开，脚步踉跄，最后又是摔倒在地，哼哼唤痛。宁采臣不以为意，依然伸手过来。

    这时许宣抬头看去，宁采臣脑后哪里有什么东西。

    “难道我眼花了？”

    许宣拼命揉眼，定眼再看，天高云淡，宁采臣玉树临风般站立着，全身上下，分明无怪。

    “看来是眼花了……”

    许宣在内心给自己下了结论，借助宁采臣的手站起身子。可是一颗小心肝犹自怦怦乱跳，还没从刚才眼花所看到的奇观震撼中恢复过来。

    宁采臣笑眯眯地看着他，问：“许兄急急叫我，有什么事？”

    许宣吞口口水，干咳一声，平定心情，片刻才开口：“宁兄，这个……刚才你写的字非常好，我要留下来揣摩临摹……”

    “无妨。”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宁采臣与燕赤霞一番相处后，别的没学到，语气口吻上倒学到几分简短淡然的意味。

    许宣讪讪道：“可是刚才我不小心，把那幅字给抹黑了……”

    宁采臣也不生气，呵呵一笑：“那你的意思是？”

    “我想请你再写一幅。”

    宁采臣略一沉吟，忽然面露苦笑：“只怕我再也写不出那般的字来了。”

    许宣一愣，但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道理，不禁悠悠一叹——写字往往如写诗，讲究灵光一闪，妙手偶得，意兴一过，就无法复制再现了。

    ……

    回到自己的僧舍内，许宣站立在书桌之前发呆，那副“士不可不弘毅”整体上说已经毁掉了，只剩下寥寥几横笔画没有被墨汁糟蹋，犹如寒梅枯枝，苍劲有力，风骨毕露。光是看到这些笔画，许宣就意兴萧索，再没有写字的兴致，觉得不管怎么写，都有种“班门弄斧”的卑下感。

    日落，弯月初上。

    许宣一直把自己关在房内，端坐不动。

    良久。

    “噗”的一声轻响，好像有只老鼠跳进房间。许宣心一跳，抬头看去，房内一片灰暗，什么都看不到。他赶紧寻出以前宋单衡等人所遗留下来的一盏油灯，打着火折子点上。

    举灯四望，房内什么异状都没有。他又蹲下去照床底，灯光照耀之下，床底的左上角落竟然反射出一片明晃晃的金光。

    “黄金？”

    许宣不禁轻呼出声。调整好角度，看清楚些，那金光闪处，分明就是一锭足足有巴掌般大的金元宝，起码有半斤重，色泽柔和，散发着令人无法拒绝的光华。

    许宣一向严守礼法，是个严谨得不近人情的正人君子，换了平时，别说一锭金元宝，就是一箱黄金摆在面前，他也不会去拿。但是现在，被那金光一照，许宣内心莫名地一阵悸动，根本受不住诱惑，弯下身子爬进床底，双手颤抖地把金元宝捧了出来。

    金元宝静静地压在掌心上，沉甸甸的，颇有分量。

    许宣看得大力吞口口水——金钱本色，本来就是很少人能拒之门外的。

    啪啪！

    “许兄，我可以进来吗？今晚弄到两只野兔，分你一只。”宁采臣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许宣一醒神，茫然地望着掌心的金元宝，似乎在疑惑，这块金元宝是如何被他拿上手的。

    “圣人有训：路不拾遗……”

    他如此想着，便要把金元宝丢出窗外。但此时古怪的金元宝再一次熠熠发亮，映入他的眼帘，他又迷糊了，仿佛被催眠一般，像个守财奴立刻把它藏进怀内，贴身收好。然后左顾右盼，确信没有第二个人看到，这才整理好衣装，端正神情去开门。

    （晚上或还有一章，小始努力写，请大家多多支持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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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文心

﻿    进来后，宁采臣看见许宣脸色有点苍白，眼光闪烁，游离不定，仿佛一个被人抓现行的小偷。

    宁采臣心里大奇，这种神情在许宣脸上浮现，端是古怪，便问道：“许兄，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许宣连忙摆手，额头却有冷汗流下，一副肯定有事的样子。

    宁采臣内心一格，警醒起来，表面不动声色，只淡淡哦了声，把一只烤兔子递了过来。

    许宣早就饥肠辘辘，接过就开始撕咬吞食。

    宁采臣四下打量，假装不在意地问：“许兄，你在这里住得好吧。”

    许宣满嘴油腻，回答：“挺好的，此地环境清幽安静，又不怕官府缉捕，对我而言，不亚于世外桃源。”

    “嘿，这一天来，你可曾碰到什么古怪的事情？”

    许宣猛然抬头，盯着宁采臣，心想中午之时倒看见你脑后有古怪……不过此事太过诡异，很可能是一时眼花，当不得真。

    他说道：“哪里有什么古怪，老鼠都看不到一只。”

    宁采臣忽然咦了声，手指窗外，大喊：“那不就有一只大老鼠！”

    许宣回头去看，见窗台之上，果然有一只大老鼠——只是这老鼠也太大了吧，体型居然有猫那么大，尖耳长嘴。更可怕的是，它竟人立而起，站在窗台上，猛地对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嘴森森利齿。

    “啊！”

    这一惊非同小可，许宣几乎蹦起三尺高，下意识地把手里的烤兔丢掉，飞快地绕躲到宁采臣身后。

    哐啷。

    重物落地的声响，却是许宣这一番逃避的动作过大，震动之下，先前揣在怀里的那锭金元宝掉落到地上，金光灿烂，引人注目。

    “这锭金子？”

    宁采臣神色一变。

    说也奇怪，金元宝离身后，许宣精神一抖，好像酒醒一般，搔搔头，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茫然问：“什么金子？”

    宁采臣手指地上。

    许宣俯首一看，见到那金元宝，顿时似想起了什么，他仿佛被蛇咬了一口，急忙跳开，大喊：“宁兄小心，那金元宝有古怪。”

    宁采臣巍然不动，吃吃冷笑：“兰若寺的金元宝，当然有古怪。只是这一锭，又略有不同，却不是吃人心的罗刹鬼骨，反像一种能蒙昧本心的东西。”

    许宣不知深浅，听得满头雾水，疑问：“宁兄，你说什么？”

    宁采臣不多加解释，喝道：“许兄，你先出去。”

    “嗯？”

    许宣丈二金刚莫不着头脑，愣在当场。

    “吱吱！”

    窗台上的巨鼠猛然发威，张牙舞爪，跳入房间。

    许宣大惊失色，喊一声“宁兄快走”，反身狂奔出门，这速度明显是练过的，看来其在逃忙流离的过程中“筋骨劳动”多矣。

    这巨鼠嘿嘿怪笑，也不追赶，立在宁采臣脚边。

    “鼠妖，表现不错。”

    巨鼠正是“度假”归来的通洞老祖。

    通洞老祖走近金元宝边上，鼻子一嗅，立刻闻到一阵浓郁的血腥味，腥味熏心，几欲作呕。嗖的，它反应迅猛，竟然和先前许宣的表现一样，躲到了宁采臣的身后，吱吱大叫，惊恐不已。

    宁采臣悠然道：“鼠妖，你也出去吧，到门口把风。”

    通洞老祖如蒙大赦，连蹦带跳，出到门外，却见到许宣不知从哪里寻来一根大木棒，举在手里，叫得比杀猪还吵，要冲来打老鼠。

    “就你会叫？老祖叫得比你大声多了。”

    鼠妖咿呀巨吼，使出拿手本事道藏变身。

    “妖、妖怪！”

    看见巨鼠猛然变得如同牛犊般大，利角红眼，血盆大嘴。许宣惊得魂飞魄散，手中棍棒跌落地，人仰天就倒，两眼翻白，昏死过去。

    “太不经吓了，没劲！”

    鼠妖得了便宜还卖乖，恢复原身，回头瞅了一眼，赶紧跑远些，生怕宁采臣在房间内使出正气神通，会把它波及到。

    房间内，宁采臣正冷眼打量那锭金元宝，夜叉则寸步不离地守在身边。

    意念发动，兵胎激发，一股至大至刚的气息风卷而出。不同往时，如今的宁采臣已然能控制住这股气息，可大可小，可进可退，甚至能变化出不同的形状，就像耍弄一把顺手的兵器一样。

    ——立定志向，写出“士不可不弘毅”六个大字后，宁采臣福至心灵，幡然明悟；《麟经养兵诀》再次进阶，凝练出了一颗“文心”。

    人无心则为行尸走肉，文无心则是一盘散沙。文心的存在，和正气一样，都属于飘渺的传闻。但在《麟经养兵诀》里，文心的作用至关重要，是让“兵胎”活过来的一枚钥匙，一个窍门。若无文心，兵胎就是死胎，永远无法进阶，更遑论步入“兵变”阶段。

    生出文心后，兵胎全盘皆活，拥有了变化灵动的本质，不再是死物，距离鲤鱼跃龙门，变化为龙的“兵变”境界更近一步。到“兵变”那时，正气成势，神兵出鞘，可斩尽奸佞，真正达到“小人难养，诛之；奸佞不爽，杀之”这种随心所欲却又不逾矩的超然境界。

    嗡！

    兵胎一出，那锭金元宝立刻产生反应，遍体泛红，流出一股浓郁的黑血，渐渐变成一个大血块，拳头大小，血液翻涌，腥味逼人。

    那些诡异的血液不停翻动着，最后竟变幻出一副人的五官来——一张畸形的人的五官，脸长如马，眉粗似扫，一对死鱼眼白多黑少。整体看上去，煞是可怖。

    “宁采臣，又是你坏我好事！”

    血脸张口嘶叫，那声音十分怪特，半句男声，半句女声，让人一听，就觉得寒毛直竖。

    “树妖姥姥？”

    宁采臣颇感意外，想不到这金元宝竟然是姥姥变幻出来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不禁嘿嘿冷笑起来。

    “你想怎么样？”

    这一缕树妖姥姥的元神分身感觉不妙，急忙发声质问。

    “杀！”

    宁采臣废话不多说，直接吐出这么一个杀字。

    “你敢，你就不怕聂小倩会……啊！”

    宁采臣根本不让它说完，驱动兵胎气息席卷而去，把血团笼罩住。滋滋，犹如滚汤泼雪，登时把血团蚀化消灭。

    “是时候做个了断了……”

    宁采臣喃喃说着，手里已经翻出那块山神令牌，手指一点，把消息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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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在路上

﻿    “啊！！！！！！！！”

    空旷的大殿内发出近乎疯狂的嚎叫：“宁采臣，你竟敢坏我好事，我饶不了你！容嬷嬷，把聂小倩拘来，我要施展吸魂**，把她钉上祭坛，化成子魂魄吸收掉，让她永世不得超生。”

    “是，姥姥。”

    听到“吸魂**”四字，容嬷嬷浑身不禁打个哆嗦——姥姥手段阴狠，奖罚分明，这才能把兰若寺经营得如铁桶般，成为浙州阴司境内的刺头，俨然独立于玄武山神的管辖之外。

    其惩罚手段多种多样，每一种都能把人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吸魂**更能把别人的魂魄消融掉，当食物般吸收消化，让你做鬼都做不成。只是这种功法，吸魂者本身并不能从中获益多少，因此震慑作用远大于实际效果。

    容嬷嬷刚走到门口，后面姥姥突然把它叫住：“慢着……这聂小倩还是先关在水牢里吧。宁采臣既然毫无顾忌地灭杀掉我一个元神分身，想必是决心与我撕破脸，要开战了。你先把寺内所有的阴兵婢子集结起来，做好恶战准备。”

    发了一通暴怒脾气后，树妖姥姥迅速冷静下来：它那元神分身虽然无法施展出什么强大的神通本领，但伪装得十分真实，而且通体坚硬无比，不是那么好打发的。可宁采臣正气一出，立刻就逼得它现出原形，转眼之间化为灰灰。这种相克得毫无招架之力的扼杀，令它不寒而栗，很是顾忌。

    ——也许，到了最后的紧要关头，聂小倩的存在可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现在贸然灭掉她，并不具备任何战略意义。

    树妖姥姥乃一代鬼雄，很快就想通其中关节，衡量清楚利弊，并马上改变了主意。

    容嬷嬷接到新的指令，立刻奔出殿外。

    当！

    一记震耳钟声响起，四面八方传扬出去。

    “是警魂钟！”

    “警魂钟响了，难道有敌人侵犯？”

    阴风里暗影绰绰，不知有多少赤身**，张牙舞爪的鬼物集中起来，煞气冲天，怪吼滚滚。

    此时容嬷嬷和小红一众鬼婢子已经入到大殿，静候姥姥吩咐。

    “这次情况紧急，我唯有提前出关。宁采臣身为玄武山副山神，其必定会联合金华嘉兴两府的阴兵鬼差前来攻打本寺。尔等任务，就是为我抵挡住它们。嘉兴城隍宋祖得已暗中和我结盟，本次参战会出工不出力，无需管他；而金华城隍刘正阳庸碌无能，不足为患；那玄武山神金龟子倒有些本事，可他是个人身身份，容嬷嬷和两只冥使乌鸦足可以把他缠住半天时间——至于宁采臣，哼，就让本姥姥亲自出手吧，正好试试我众生魔相的威力。”

    众女大声应是，个个摩拳擦掌，很是兴奋——听姥姥说得信心十足，这一仗自然稳操胜券，战后奖励可是非常丰厚的。

    这时小红出声道：“姥姥，既然我们都和臭书生撕破脸了，那个聂小倩留着浪费，不如交给婢子一口吃了吧。”

    姥姥麾下，有鬼婢子二十三，她们之间争风吃醋，明争暗斗，简直像大宅门里众多的姨太太一般，一有机会就互相倾轧。眼下小红自以为找到了毁杀聂小倩的时机，如何肯放过？

    “我留着她，还有作用，你不用多说了，赶紧出去备战。”

    小红一怔，没想到姥姥现在居然还不肯杀掉聂小倩，暗暗懊恼。但她知道姥姥下了决定，不会轻易改变，唯有和容嬷嬷等一起退了出去。

    许久，大殿内忽然响起一阵紧促的喘气声，暴声如雷：

    “众生魔相，无法无天，起！”

    嗡！

    大殿内平地卷起一股巨大的黑雾，交缠凝结，最后搅成一团，仿佛一朵诡异的云。云团翻滚不停，最后呼的飞出了出去。

    ……

    风是阴风，刮在脸上，有一种刀刃划过的锋锐；路是小路，蜿蜒而伸，倒像一条乡间小路，但这却是通往阴司地府的不归路。

    宁采臣正在这条路上，他手里提着一盏灯笼，笼罩苍白，烛火碧绿，悠悠地闪现着一点诡异的绿芒。

    ——阴司世界，永远都处于一种混沌冥灰的状态，难以看到光亮，可又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只是灰蒙蒙，黯淡一片。

    宁采臣走得很稳，步伐不大，宛如散步。夜叉则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至于通洞老祖，因为它的出身本质，不堪大用，所以留在了外面。

    “呜呜呜……”

    周围的灰暗之处，哭声四起，似有人在悲伤哭泣，又像是有冤鬼哭诉。其声凄惨，连绵不息，直哭得闻者落泪，让人心酸不已。

    然而宁采臣不为所动，踏步而去，没有丝毫犹豫停留。

    “啊啊啊……”

    哭声突然变成吼叫，似乎有无数怨灵在狂喊：“还我命来！”声浪滚滚，洪水般涌进宁采臣的耳朵内。

    但更可怖的，是路面上猛然伸出无数手掌来，白森森的、血肉模糊的、指头残缺的，形形色色地穿上来，拼命地要在空中挠抓着。

    嗡！

    兵胎激发生成，一团白蒙蒙的光华把宁采臣护住。

    光华到处，地面的手掌躲缩不迭，躲之不及的，被光芒碰到，顿时如滚烫泼雪，消融得干干净净。

    路面再无鬼怪，宁采臣依然在路上——他心里有一个疑问：这趟来兰若寺，他和聂小倩之间的接触交流实在少得可怜，除了那一次颇为香艳刺激的肌肤之亲外，其他时间，连句话都没说上。

    问题在于，兰若寺本来该是他们患难见真情，然后心心相印的场所。但事到如今，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难道在这里，故事又要转一个弯弯？

    “转弯就转弯吧……如果在现阶段就开始卿卿我我，甜甜蜜蜜，反会觉得别扭尴尬……”

    宁采臣如此想着，他现在对聂小倩的感觉仅是一层朦胧的欢喜，远谈不上爱。来救她，基本属于一种本心的想法。毕竟，作为一个清醒的“外来人”，只和对方相处几天就爱得山盟海誓，满地打滚，那实在太假了。

    此时，路到了尽头，眼前灯火通明，貌似正在举行着一个盛大的集会，人群熙熙，鼓乐震天，唢呐、锣鼓、琵琶，各式乐器声交织成一片；踩高跷的、玩吐火的、甚至还有舞龙舞狮，这种种场面，显得热闹非凡。

    宁采臣站定，望着前面热闹嘈杂却处处都透露着古怪的大场面，皱起了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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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棘手

﻿    宁采臣双眼微微眯起，令他颇感意外的是，树妖姥姥不知施展了什么法术手段，在大门外变化出一个盛大热闹的集会假象来“欢迎”自己，显得诡异而蹊跷。

    如果叶知秋在，他天生灵鼻，鼻子一嗅，自然能闻到前面鬼味熏天，必有鬼魅作怪；而若是燕赤霞，他修道有成，天眼开窍，一目了然，立刻就能看穿那成千上百的众人，只不过都是些可怖的骷髅头所变化出来的假象。

    然而宁采臣只是个普通人，肉眼凡胎，即使他身怀正气，万邪不侵，但其身体本质却没有获得任何改变——至少目前没有改变过哪怕一个小小的毛孔，或者未来他可能会变成超人，但谁知道？

    他不会飞，不能一巴掌打烂一座山，也没拥有什么威力惊人的法宝道具；恰恰相反，普通人具有的弊端短处他几乎样样俱全，会饥渴、要睡觉、偶尔还做绮梦，用下半shen思考一些香艳的问题。

    让他与众不同的，唯有正气而已。

    ——哦，还有一个“外来者”的身份。

    前世作为一个警察，其本来通晓几分武术本领，会散打擒拿。可灵魂附身后，这副书生身躯却不堪大用，不管怎么练，原身的战斗力都无法恢复过来。况且，这个世界武力发达，道法纵横，以他原来的功夫，也仅仅比寻常老百姓强悍两分而已，根本不够看。

    其实警察身份所带给他最大的长处，无非“胆识”二字——古时很多读书人都号称自己“饱读圣贤书，肝胆刚正”，但真正遇到鬼怪之类的异端，腿马上就软。皆因为他们平时都是坐在书斋里当宅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如何能遇事不慌？譬如叶公好龙，但见到真龙时立刻就瘫了。可见能“说”，并不一定就代表能“做”。

    能做到言行如一，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略一迟顿，宁采臣抬脚走进人群——学习了《麟经养兵诀》后，他的底气无异大了许多。先前激发拥有的三十六道正气，所能威慑镇压的范围不出一丈，再远，就影响不到了。如今兵胎成型，光华遍体，仿佛一个大火球一般，方圆三丈之内，都可笼罩住。最重要的是，兵胎升级，需要消灭吸收大量的鬼妖魂魄，以魂养兵，这就要求宁采臣必须主动去寻找妖魔鬼怪，并击杀之，化作兵胎养分。

    咝咝！

    宁采臣所到之处，那里就出现一片真空地带，光华刷过，形形色色的人身顿时化为乌有，然后砰得，变成一颗骷髅头掉落在地。

    一路光华，满地骷髅，没有丝毫阻滞。最后，宁采臣走到那高高的拱门之下。

    呜呜呜！

    一阵猛烈的阴风从拱门内突然卷涌出来，出现得毫无征兆，势头凶猛。宁采臣站立不稳，连连倒退三步，好在夜叉及时闪身挡在前面。

    这阵阴风来得端是古怪，还卷出团团愁云惨雾，把周围包裹起来。

    云雾中，竟然晃出两盏孔明灯，高高的飘荡着。灯罩猩红，其上写着三个漆黑大字“替死鬼”！

    孔明灯随风飘舞，淡淡的光芒照耀下，映出边上有无数密密麻麻的黑线，缭绕成一团，十分可怕。

    宁采臣怡然不惧，冷笑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树妖姥姥，你就指望用这些玩意挡住我么！”

    “宁采臣，你别嚣张，等会有你哭的时候！”

    那两盏孔明灯合并起来，宛如一对大眼。灯下的云雾则幻化出一张嘴巴，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哼，树妖姥姥，你作恶多端，今日我要替天行道，将你形神俱灭。”

    树妖姥姥仰天狂笑：“好一个替天行道！昔日燕赤霞灭我本体之时，也是这般说辞。想不到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臭书生，也敢口出狂言。我且问你，何谓天，何谓道？”

    宁采臣负手回答：“天意即民意，所谓天，就是百姓苍生；所谓道，就是天下百姓安居乐业的理想念头。”

    树妖狂声道：“胡说八道，什么狗屁的天意即民意？一派胡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道无情，岂会顾及天下苍生死活？你这读书人，满口仁义道德，却不知已经逆天而行，枉作无用功。”

    宁采臣淡然道：“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有用无用，都要做过才知。”

    树妖姥姥怒极而笑：“那就放马过来吧，别以为我怕你的正气。众生相，有魔相，起！”

    随着法诀出口，一团云雾疾飞而来，几经变幻，最后化成一张凶神恶煞的巨脸，大口张开，要吞噬宁采臣。

    宁采臣自岿然不动，脑后剑胎倏地开张，瞬间涨大几分，光华大盛，一下子把那团云雾吸入进去，好像吃到了大补品般，形体更加活泼起来。

    “咦，这不是正气的正常形态，难道你学会了儒家神通？”

    姥姥语气顿时变得凝重。

    宁采臣嘿嘿笑道：“你也知道儒家神通？”

    姥姥忽然沉默了，似乎在思考某个重大的问题。只有两盏孔明灯飘忽不定，好像两只眨个不停的眼睛。

    “宁公子……”

    它的态度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称呼都变了：“我们之间，貌似从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吧。如果我把聂小倩的魂魄毫发无伤地送回人间，你我的恩怨，可否一笔勾销？”

    宁采臣冷然道：“我把你连根拔起后，自然能救出小倩。”

    “哈哈哈，你想法太天真了。聂小倩的主魂魄已经被我用骨灰罐禁住，下了独门法咒。除了我，天下间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开启。”

    树妖姥姥哈哈大笑，显然为这手后招感到得意。

    宁采臣脸色微变：最棘手的局面终究还是出现了……沉吟片刻，缓缓问：“那你想怎么样？”

    树妖姥姥道：“很简单，你卸任玄武副山神之位，从此不再插手管阴司间事。实话告诉你，一旦你身怀正气的消息传扬出去，阴司里的各大巨头肯定坐不住。你想想，老鼠窝里岂肯容纳一只猫类存在？”

    宁采臣淡淡道：“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从没想过留在阴司发展。”

    ——自从了解清楚阴司律法后，他对担任阴司职务就没有什么兴趣了。当初金龟子拉他入伙，本就有几分忽悠的嫌疑。先别说阴司职务达到山神或以上地位后，要永远留在阴司服务；光“阴人不管阳事”这条大原则就彻底割断宁采臣想利用阴灵鬼魂在人间办事的念头。也是，如果没有这条原则，那还得了，世间早乱套了。

    姥姥又谆谆诱惑道：“如果我们达成协议，我额外会送你十万功德，以弥补你的损失。你也知道，在阴司，积攒功德绝非易事。十万之数，可是我数十年才辛苦积累起来的。”

    “哦……”

    宁采臣眉头紧锁，瞬间难以做出抉择，不由沉吟起来。

    （小孩刚出生的头十来天，琐事实在很多，影响了更新，希望大家谅解。等老婆完全康复，我就可以解放出来了。谢谢各位朋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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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除妖

﻿    “宁兄弟，不要听它虚言威胁。小倩姑娘的副魂魄既然能够强自萌生出一瓣本心，那就表示骨灰罐的禁神法咒已经被冲破，露出了破绽，根本不再需要什么解法。”

    晦暝之中，一人大踏步出现。道袍飞舞，虬须如草，正是燕赤霞，其左手提着一盏阴司灯笼，右手却拿着一根半尺长的香火。这根香火有手指般粗，通体金黄，莹莹发亮，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香烟袅袅，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腑的檀香味道。

    如果说面对宁采臣时，树妖姥姥还能镇定自若。那燕赤霞的出现，立刻就令它惊慌失措起来：“是你这大胡子？怎么可能？你怎么能进入阴司？”

    ——人间和阴司分为两个不同的世界，虽然并非完全独立，但互相发生交流的条件十分苛刻。凡人要想进入阴司，基本只有三个途径：请魂之术，或者拘魂之术，以及在阴司任职。前面两个条件都属于被动行为；至于最后一个，以人身担当阴司之位，本就颇为难得，没有一技之长根本无从谈起；而修道有成者，又有谁愿意到阴司里做事情，过那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日子？

    所以即使燕赤霞道法通玄，一步跨入阳神之境，但他依然无法打破阴司膈膜。否则以他的性格，早就杀进来，将树妖姥姥斩草除根了。

    “难道是有人把你请进来的？不对，你的魂魄强大无匹，已经阳气合体，返璞归真，哪怕是冥君阎罗王亲自出手，都请不动你……”

    霎时间树妖姥姥陷入巨大的恐慌之中，喃喃自语不停，犹自不敢相信燕赤霞竟然能杀进阴司。忽然，它的目光落到燕赤霞右手拿着的黄金香火上，终于找到了原因所在，尖叫得几层楼那么高：“金身定魂檀香！”

    金身定魂檀香不是法宝，而是法器！

    ——道门用具，称为法宝；释教物品，是为法器。

    这是狭义上的概念定义。

    事实上能唤作法宝法器的，都已经脱离了凡尘认知，而具备有莫大的威力，石破天惊，翻江倒海，种种威能，骇人听闻。

    释教之内，普通之物一般被称为法具。只有经过凝聚成九转罗汉金身的高僧法力所加持过的物品才能称得上是法器，并根据加持法力多少，而分为下中上三品。法器广泛用于供养诸佛、庄严道场、修证佛法等用途之上，以实践圆成佛道。

    这金身定魂檀香便是一件下品法器，点燃起来，可以燃烧支持半个时辰。在此阶段，拿香者可以进入阴司，自由行事。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檀香燃烧完毕前，拿香者必须回到人间，否则将会被困死在阴司里。

    相比于凤毛麟角般的法宝，其实法器的数量还是比较可观的。问题是，燕赤霞身为修道者，如何能得到释教的法器？

    难道他消失的这几天，便是去寻找这金身定魂檀香？

    燕赤霞的出现，同时让宁采臣定下心来，他微笑道：“燕兄，你来得端是及时，莫非你真得会捏指算卦，总能在关键时候现身。”

    燕赤霞哈哈大笑：“以前我说会算命，你又不信。”

    宁采臣嘴一撇，不置可否。

    他们一问一答，完全没把树妖姥姥放在眼里。树妖姥姥作威作福久已，从不曾有人敢如此藐视于它。但是现在，它根本不敢发作，反而想趁机溜人。

    “你以为，我来到了阴司，还能放过你吗？”

    燕赤霞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不带丝毫感情。

    姥姥恼羞成怒，自知脱身无望，便激起了困兽斗的意志来，吼声道：“大胡子，你别咄咄逼人，老身也不是任人捏的软柿子……众生魔相，魔高一丈！”

    法咒响起，一股滔天黑水从云雾里滚滚冲出，声势惊人，好像发了大洪水一般卷向燕赤霞和宁采臣。

    宁采臣耸然色变：姥姥这一招不是道法攻击，而属于鬼道魔功，虽然不能攻破他的护身兵胎正气，却能生生把他困住。怪不得刚才谈条件时，树妖姥姥并未有慌乱之色，原来有恃无恐呀。要不是燕赤霞及时赶来，真要动起手，胜负不过五五之数。

    燕赤霞呸了声：“老鬼怪，往时你本体未灭，修炼近千年，都不是我的对手，现在还想做垂死挣扎，真是痴人说梦。”

    嗡！

    背后宝剑还没有出鞘，一阵战抖便激发出万道霞光。霞光似有实质，滔天黑水冲撞上来，如碰墙壁，再也难以突进分毫。

    树妖姥姥暗暗叫苦：我这《众生魔相》尚没有修炼大成，根本没有达到“众生相，等魔相”的至高境界，如何是大胡子的对手……

    “五雷轰顶，飞剑出鞘！”

    呼！

    燕赤霞后面背负的剑鞘突然离体飞上半空，光芒四射，猛然分解，变成一块块片状的物体。物体上凸显出许多符文，光彩夺目。几个盘旋后，繁多的物体又重新凝聚，合成剑鞘模样，飞插于地上。

    只是这剑鞘，再不复平时黑沉沉般的箱子款式，而是变长了两倍多，近九尺高，通体符文流转，威仪凛然。

    噌！

    一道巨型光剑离鞘而出，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一瞬间激发的光芒，晃得宁采臣眼睛都睁不开。

    “啊，五雷飞剑之术……”

    树妖姥姥惊骇万分的惨叫声响得十分短暂，便被绝世无匹的剑光所斩断，云雾消散，两盏孔明灯顿时熄灭。

    然后，哗啦一响，仿佛网游里的boss被杀一样，来一次华丽的大爆，撒下一地的骨灰罐子，竟有百数之多，而且个个的外观款式，以及规模颜色，都一摸一样，难以分辨。

    一劈之后，飞剑回鞘，恢复原状。

    此时宁采臣才能睁开眼睛，张目一看，不禁傻眼：树妖姥姥就这么完了？搞什么飞机，太儿戏了吧。我大费周折、前前后后准备了那么多功夫，还没出手呢boss便被抢爆了。苍天无眼，我才是主角啊！

    他觉得哭笑不得，很是郁闷，差点要飙出句老土台词：我猜中了个开头，却猜不中结局。

    但抢尽风头，尽显主角光环的燕赤霞根本不和他啰嗦，道：“地上的骨灰罐都是树妖姥姥用来囚禁魂魄的器具，小倩姑娘肯定就在其中，你赶紧找出来。”

    望着一地一摸一样的骨灰罐子，从主角沦为配角的宁采臣再次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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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了结

﻿    燕赤霞看到宁采臣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下手的模样，再度出言提醒：“小倩姑娘的副魂魄强行冲出一瓣本心，那囚禁她主魂魄的骨灰罐口必然有裂缝破绽；你一个个去找，见到有裂口的，自然便是小倩姑娘的骨灰罐了。”

    宁采臣一拍额头，恍然大悟，也不多问，赶紧蹲下身子，拿起骨灰罐一个个察看。而燕赤霞却站在一边，挺得像标枪般直，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

    boss都死了，还摆什么pose……

    宁采臣腹诽起来。

    “咦，找到了。”

    排除了三十几个骨灰罐后，他终于看到一个罐口裂出一条深深痕迹的骨灰罐，连忙揣进怀里。

    为避免出现意外，宁采臣还是一丝不苟地把剩下所有的骨灰罐全部彻查一番，确定只有他怀里的这个骨灰罐封口有裂痕后才罢手。

    此时燕赤霞淡然道：“此事了结，我要离开兰若寺，再度云游了。至于内殿里残余的树妖残魂，就交给你处理吧。”

    宁采臣一愣，问：“树妖姥姥还没有死透？”

    燕赤霞解释道：“适才我所灭的，是树妖使出《众生魔相》所凝化出来的主魂神，它还有一缕残魂留在寺内。不过现在此缕残魂法力全失，和一般的孤魂野鬼没有分别，不足为患。”

    宁采臣哦了声，还想询问一些疑难问题，可燕赤霞根本不给他机会，大踏步转身而去，几个晃身，消失在冥暗之间。

    “来去如风，神出鬼没，全能全知，要是放在现代社会，那定然会成长为一个金牌狗仔队长呀！”

    目送燕赤霞离去，宁采臣嗟叹不已。他并没有即时赶进兰若寺内，去消灭树妖姥姥的残魂——进入阴司之前，他已经和金龟子等联络计划好，他攻打前门，金龟子率领嘉兴金华两府阴兵鬼差攻打后门。如今姥姥重伤将死，兰若寺等于失去了支柱子，那些虾兵蟹将岂会是金龟子他们的对手？

    果不其然，只过了半盏茶时间。满脸春风的金龟子便从寺内奔出，后面两个鬼差扶着一位女子跟来。

    “宁贤弟，大功告成，你力破树妖主魂神，当记首功。至于寺内祭坛上的树妖残魂，已被我灭杀，投入阿修罗道，再不得进入轮回了。”

    他不知道破杀姥姥的另有其人，想当然以为是宁采臣的功劳。想到宁采臣的正气竟然如此犀利强大，举手之间便把不可一世的树妖姥姥灭了，实在令人震惊。

    宁采臣也懒得分辨：燕赤霞身为得道高人，视虚名功利如浮云狗屎。那么，这些浮云狗屎就让他来踩吧。

    ——他并不介怀。

    “手下鬼差从水牢里发现了聂姑娘，因此把她救了出来。看样子她受了不少折磨，昏迷不醒。眼下需要找回被姥姥用来禁神的骨灰罐才能让她魂神归窍。”

    宁采臣望向那被鬼差扶来的女子，见其披头散发，很是憔悴，正是聂小倩的副魂魄形象。他看得恻然，心里一直对自己说那只是树妖姥姥塑造出来的假人身，这才平复下愤怒的情绪，当即拿出那个坛口有裂痕的骨灰罐。

    金龟子接过一看，喜道：“此骨灰罐已被聂姑娘冲破禁制，不需要解法。我这就叫人送聂姑娘的魂魄回壳归窍。宁贤弟回到阳间后，自可和她叙话。”

    宁采臣点头道：“麻烦金兄了。”

    金龟子哈哈大笑：“宁贤弟如此客气，倒是看不起为兄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何分彼此。”

    宁采臣受不了他的亲昵，只听得一阵肉酸，讪笑道：“此事已了，我也该回阳间看望小倩了。”

    金龟子目光闪动，问：“贤弟日后有何打算？”

    宁采臣略一沉吟，回答：“有件事本来我想过些日子再和你提出来，现在你既然问了，我就说了吧。我想卸任玄武山副山神的职务。”

    关于他想辞职不干的决定，金龟子早有思想准备，也不意外。毕竟，阴司里的条件摆在这里，即使是兼职，也颇多掣肘约束，为生人不屑。

    表面看来，担任阴司职务，可以奴役阴灵鬼魂，俨然当官，但这职权局限于阴司之内，不是情非得已，谁肯放弃阳间的花花世界，而投身入灰暗无光的阴司？

    宁采臣现时担任的副山神职务，头衔不小，却是个不管事的虚职，性质和武林帮派的客卿长老差不多——

    当然，这些具体情况，宁采臣是熟读了三卷阴司律法后才弄清楚的，自觉得被金龟子“忽悠”了一把。因此后来金龟子请他出手对付姥姥，他定要对方添加交易筹码，得到夜叉这位好保镖后才愿意出手相助。

    总体而言，宁采臣在担任玄武山副山神的这段时期没有吃亏，反搞到些赚头，只是连累到聂小倩被抓去做人质，并最终引出一个“副本剧情”。

    纳闷的是，这一个“副本剧情”和他前世所认知的套路大相径庭，大大的变味了；就像剧本换了个导演一样，有了全新的演绎。

    这个新“导演”，便是不可捉摸的“命运”！

    “命运，总是不会按套路出牌呀……”

    如此想着，宁采臣也就释然了。如果事事都和前世认知一样，那这人生，也忒无趣了些……

    金龟子笑道：“既然贤弟有此决定，人各有志，我也不好强求。”事实上他已经收到上司授意，说宁采臣身怀正气，乃鬼魂克星，不宜在阴司任职云云。说白了，就是头头们对宁采臣产生了猜忌之心。现在宁采臣主动提出辞呈，他自然顺水推舟答应，倒省一番口舌。

    宁采臣拿出那块山神符令交还给他。金龟子接了，却又掏出一块巴掌大的黑色令牌来：“此乃道德牌，上面已有十万功德点数可供使用。现在送给你了，权当是我私人对贤弟的一点心意。”

    他特地说明是私人心意，自是想让宁采臣记下这份人情，为未来种下个善缘。

    不拿白不拿，宁采臣不和他客气。功德点数虽然只能在阴司内使用，但装备在身上，日后说不定要派上用场。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他日有机会，我再请贤弟来阴司喝茶。”

    宁采臣呵呵一笑，拱手还礼：“好说好说。”

    ……

    两天后，宁采臣赶回聂卧龙家，耸然发现聂小倩早已醒转，竟自行离去了，走得很匆忙，甚至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宁采臣默然，大概猜出聂小倩不告而别的原因所在：肯定是她魂魄回窍后，恢复记忆，便想起那个迷失本性的晚上，在兰若寺不顾廉耻地来勾引宁采臣，自觉无颜再与宁采臣相对见面，所以一个人悄悄跑掉了。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影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宁采臣莫名地又想起这首诗。只是从今以后，此诗可能再也不会有对照应景的时候了。庄生晓梦迷蝴蝶，只是当时已惘然；人生，真是寂寥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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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离去

﻿    夕阳西下，人在天涯。

    天边的红烧云似乎烧到了聂小倩的脸颊上，映出两团红晕。她策马伫立，久久不动，仿佛痴了。

    ——她忽然发觉，不管怎么逃避，怎么下定决心忘记，那个晚上热情如火的*情景始终挥之不去。虽然身躯不是原身，虽然那时本心迷失，但这份记忆，却实实在在地于心头萦绕，每每想起，身子便觉得有些燥热，燥热得想寻个地方深深地藏起来。

    “此事发生后，他会怎么看我……哎，不管他了，反正我是不会再与他见面的了。”

    聂小倩为大家闺秀，性子不算扭捏，可对于男女之防颇为看重，在那般情形之下与宁采臣肌肤相亲，还做出种种不堪入目的挑逗勾引的姿态动作，她自觉很是卑贱，颇有些下三滥的意味。因此醒来后立刻离去，免得和宁采臣相见时无地自容，无言以对。

    ……

    踏踏踏！

    马蹄声响起，六骑疾奔而来，竟然是宋单衡等人。

    “大小姐，你怎地一个人一声不响就跑出郊外来了？如果遇到红衣卫，那可麻烦。”

    宋单衡下马，颇为关切地问道。

    ——他们一行，从洛阳而来，为的便是寻找聂小倩。他们本就是聂佰乘的心腹家将，深受聂家恩惠。聂佰乘被杀后，大队红衣卫风驰电掣地来到聂家抄家。措手不及之下，家将们连聂佰乘唯一的血脉都保救不住，唯有各自杀出京都，落荒而逃。

    这一切，发生得太急，急得让人来不及做任何准备……

    聂佰乘上书前，本预料在金銮大殿上会有一番辩论争斗，孰料正雍帝一看谏书，立刻龙颜大怒，直接下判处斩，进而抄家。这等雷霆手段完全不顾后果，简直就像一个被惹怒了的孩童，没有经过任何大脑思考便开始大肆搞破坏；又像一个突然发狂的疯子，不可理喻地癫狂屠杀。

    这个后果，更是谁都不曾料到的。

    历朝历代都有*，但一般情况下，*的目的只是为了控制“思想文化”，使其为朝廷服务；著书言论，不得忤逆，不得违反时令政策。然而正雍帝可好，焚书令一下，竟然要将天下间所有的书籍文字都要毁灭。

    此等做法，等于想把传承数千年的思想文化全部抹杀掉，逼天下倒退回目不识丁、蒙昧不化的原始社会中去。

    此等做法，实在逆天而行，疯狂近乎癫。

    昔日大秦朝统一天下，焚书坑儒，事因当时百家争鸣，不利于始皇帝征服统一原六国的民众思想。那现在大明朝江山稳固，四海臣服。正雍帝却做出如此自毁长城的行为，为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许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崇武轻文的朝代时期有发生，但完全的尊武废文统治可就难找了。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没有文治，国家靠谁来管理？满朝武夫，打打杀杀，只会把江山秩序弄得一团糟。

    难道正雍帝不想要江山了？难道他不想当皇帝了？

    没有人不想当皇帝，所以大家把正雍帝做出如此癫狂作为的原因归咎于有人在幕后迷惑唆使。

    这人，便是当今护法国丈。

    话说这个护法国丈才刚刚上位三年，便深得正雍帝信任，出入朝廷后宫，无需禀告，面见圣上也不用跪拜，还被赋予议政论事的大权，端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焚书令的出台颁布，便是源自他的一句“百无一用是书生”。

    外界对于护国法丈的传闻不绝于耳：有人说他是一个面目慈祥，说话和善的得道高僧；也有人说他三头六臂，五官威猛如金刚。如今，甚至有论调怀疑：护国法丈其实是一个法力高深，变化出人身的妖孽。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这种怀疑论调也是有根有据的，只是谁都不敢道破出来，生怕触犯逆鳞，惹来杀身之祸。

    ……

    宋单衡等人杀出京都后，一直寻机想救出大小姐，只苦于没有机会。直到前不久，他们听闻龙空山的儒军残部竟然成功救出了聂小倩，不禁大喜，立刻动身赶来援手会合。哪知道刚到金华地带，又听到龙空者被红衣卫击杀，聂大小姐下落不明的消息。

    无奈之下，他们唯有四处打探寻访。为避免朝廷缉捕，便想住入凶名远播的兰若寺去，并因此和宁采臣“碰出火花”。

    当其时，双方不知底细，自然无法交流沟通。后来兰若寺出现鬼怪，叶知秋抵挡不住，带领大伙落荒而逃，却再不敢进入兰若寺了。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他们离开金华，进入嘉兴境内，竟然在路上刚好碰到离开聂卧龙家的聂小倩。双方相遇，自有一番唏嘘感叹，实在难以言表。

    当下聂小倩便下了决定，上龙空山，组织儒军。唯有如此，才能发动起更大的力量，才能萌生出起事的契机——聂小倩不曾习武，更不懂道法。但她出身名门，又是聂家唯一的血脉，自然学识不凡，打小便开始学习兵甲韬略，在这方面造诣颇深。而且因为她的身份特殊，一向被龙空儒军视为领袖级别的人物。否则，龙空者就不会付出如此大的牺牲去救她出来了。

    宋单衡五人为聂家心腹家将，自然唯聂小倩马首是瞻。叶知秋虽然是个修道之士，不属其列，但他与宋单衡等义结金兰，感情深厚。因此聂小倩一开口请他帮忙，他立刻就应承下来。

    有此六人相助，聂小倩心神大定，即时赶赴龙空山。今日休息之时，她找到一个空暇，便独自跑出郊外看夕阳散心，让宋单衡等好不担心。

    “大小姐，你在想什么？”

    聂小倩收住心思，忽然微微一笑，道：“没想什么，我只是在看夕阳，夕阳好美哦！”

    诸人不是傻子，自然看出她满腹心事，却不好追问。

    聂小倩道：“时候不早了，走吧。”一挥马鞭，率先出发，众人纷纷扬鞭策马，紧跟其后。

    在他们身后，一轮血日正一点点地沉沦进青山的怀抱之中。

    黑夜，就要来临……

    （本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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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冒牌道士

﻿    春去秋来，西风萧萧，又是一季寒秋。霜降，白露为霜，天地间的寒气愈发重了，人奔走在道路上，都要披上外套厚衣。

    行人中有一道士鹤立鸡群地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灰旧道袍，略为宽大不合身，走动时袖袍舞摆扇风，倒像觉得热气一样，要扇风驱闷。

    旁人看见，无不咄咄称奇，顿时把其定位为修道有成，不畏寒暑的道士仙长。再看他那三络洒然长须，更是飘飘有出尘之意。

    道士一手把持一杆布幡，幡上写着“崂山道士”四个大字。字如其人，都是一般的飘逸潇洒，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意味。

    “咕咕！”

    就在此时，一阵只有道士自己才能听闻到的声响在肚子里发出，他不禁面露苦笑；又有寒风过顶，更是浑身打个冷战，缩头缩颈起来，空闲的手早藏进袖子里，不敢伸出来。

    这冒牌道士，当然是宁采臣。

    他离开聂家，一路往京都方向而去，要到天子脚下探个因由。

    嘉兴距离京都，万水千山，千里迢迢。可宁采臣囊中羞涩，买不起马匹，唯有一路步行，权当游历——与聂卧龙告别之时，对方倾囊找出五十两银子给他，可宁采臣知道聂家生活艰辛，难有余资，哪里肯收？

    没有钱的日子委实难熬，在野外荒路之上，宁采臣还可以派遣夜叉出去打野味，搞“烧烤”填肚子。进入城镇后就难办了，住宿饮食，样样都要钱。没有钱，晚上想在别人屋檐下过夜都会被人叱赶。

    至此，他终于开始明白昔日广寒道人为人作法，“招摇逛骗”的苦衷了，他们毕竟不是那些传说中辟谷得道、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肚子会饿，身子会冷，这些都需要钱财花费打点。可宁采臣如今属于“无业游民”，到哪里弄钱去？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路来，没有一家门户请他上门作法，让他捞取“兼职外快”的美好愿望落空。

    断了收入，宁采臣本想着在月黑风高之时，派夜叉出去做些“劫富救贫”的勾当，谁知好死不死，手段了得的夜叉竟然不知金银细软为何物，无论怎么教导灌输，它硬是理解体会不了——自从派夜叉出去“劫富济贫”了一晚，最后它却拎回一个装满液体的夜壶后，宁采臣便打消了发“横财”的念头。

    行尸走肉终归是行尸走肉，可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现在，宁采臣有点后悔放走了虽然没有真本事，但办事玲珑的通洞老祖——从兰若寺出来后，他便把本命内丹还给了鼠妖，让它自行离去。之所以如此决定，一方面觉得强扭的瓜不甜，逼迫鼠妖办事固然方便，然而也怕它哪一天寻到机会，会出阴招对付自己；另一方面，近期鼠妖表现可嘉，有改过自新的趋向。正所谓疑鼠不用，处处费神提防反不如大度点，放它自由。

    如此轻易就拿回本命内丹，通洞老祖惊喜交集，很是挤出一串鼠泪以表示“感激涕零”，然后有多远跑多远了。

    ……

    “久闻太原为国之重镇，人口稠密，繁荣发达，希望进城之后，能弄些盘缠……”

    宁采臣如此盘算着，跟着人群进入那宽大恢宏的城门。走在街道之上，四下吆喝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果真一派热闹繁华景象。

    ——圣上正雍帝颁发焚书令，大肆缉捕追杀文人士子，要把“知识分子”阶层连根拔起；由此造成的深远影响破坏力如今尚未得到多少体现，暂时只冒出一些“暴力横行”的苗头，还称不上兵荒马乱的乱世。

    但距离那等乱世，却是不远了……

    “道士，兀那崂山道士请留步！”

    一个青衣家丁打扮的年轻人从后赶上来，叫住宁采臣。

    宁采臣停住，稽首道：“阁下叫住贫道，可有什么事情？”

    那家丁上下打量，问：“你真的是崂山道士？”

    ——崂山符咒名满天下，驱邪捉鬼最是擅长，自然而然便成为江湖术士的金字招牌，和“神相布衣”的泛滥度有得一比，其中鱼目混珠，其实真正师自崂山的，百中无一。就如广寒道人之流，也不过学得崂山符咒的皮毛，属于外观人员。只有那叶知秋根正苗红，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崂山传人。

    宁采臣神情不变，道：“那是当然。”

    家丁赶紧又问：“你会捉鬼吗？”

    闻言宁采臣哈哈一笑，信心十足：“鬼魅妖怪，举手可擒，不在话下。”这话可没有半点夸大不实。

    身怀正气，万邪不侵；在对付妖鬼方面，此种力量可比任何道法符咒都管用，也正因为如此，宁采臣才敢堂皇地冒牌当道士，万一真碰到有妖孽作怪，也能轻易剪灭，不会被人拆穿西洋镜。

    家丁听他说得从容淡定，很有本事的样子，不禁欢喜地道：“如此甚好，你赶快跟我走一趟，我家主人正要请人捉鬼除魔。”

    宁采臣故作沉吟。

    那家丁也不是雏儿，察言观色的本领颇有造诣，马上加上一句：“如果道长真能捉鬼除魔，我家主人自会重重酬谢。”

    宁采臣这才微笑着说：“前面带路。”

    这一路行走，宁采臣也不急躁，途中顺口打听情况，知道了事情梗概：原来这家丁名叫耿福，府上主人姓耿，名远山，乃一代富商，家财万贯。耿家有钱，府居重重，占地极大——话说有时候家居太大了，也成问题。却说这耿家一向人丁不旺，地广人稀，以致使府上西院长期闲置。

    问题就出在这西院内。

    西院闹鬼了。

    事情可追溯到半年前的一个晚上，深夜，那一直无人居住的西院内突然传出了哭啼声，其声哀怨缠mian，如泣如诉；而那西院木门，更是自开自关，咿呀作响，很是诡异。

    此事传扬出去后，整个耿家都人心惶惶。耿远山赶紧请道士作法驱邪，但不知道是那些道士法力不济呢，还是西院内的鬼魅太过厉害，几十场法事下来，局面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反而变本加厉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甚至有耿家下人看到西院内鬼影绰绰，似乎住了一家子在里面。

    说也奇怪，那家子只盘踞在西院内，没有任何扩张的意思，也不曾侵犯过耿家上下。就算如此，家居之中，岂容妖孽居住？每每想到这点，耿远山就寝食不安，想搬家，但这片房产自从传出鬼闻后，就没人敢接手；想舍弃不要，又舍不得。唯有重金悬赏，到处寻道士找法师，希望能借助外力把妖怪驱除灭杀掉。

    现在，终于请来了宁采臣这个冒牌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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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高人

﻿    “到了！”

    耿福在一处大院门外停住脚步。

    好家伙，这就是耿府了，屋宇连绵数十丈地方，层次重叠，把半条街道都覆盖起来，端是巨富之家，豪门大宅子。

    正门额匾，“耿府”二字行迹飞扬，出手不凡，显然为名家所题；府门两边各摆放着一尊两人高的石狮子，姿态威猛，圆睁双目，鬃毛飞扬——只是这两头石狮子的体貌看起来威则威已，效果似乎不怎么好，否则耿府西院也就不会有鬼妖出没了。

    耿府门外，另有两名下人看门，他们见到耿福领着个道士回来，立刻开口问道：“小福子，你去哪里请到这个道长的？”

    耿福回答：“街上遇到的。”

    其中一下人惊奇地咦了声，然后笑着说：“小福子，看来你走运了。这名道长仙风道骨，气度雍容，一看就知道不是等闲之辈，看来你很有机会获得老爷的嘉奖，届时你可得请我们喝茶。”

    ——数个月来，进出耿府大门的道士法师，没有一百，也有几十。正所谓阅人多矣，眼力自会随之增长。这看门人目光望宁采臣身上一扫，大觉“深不可测”，再加上那副“崂山道士”的金字招牌，高人，绝对是个高人！。

    闻言耿福笑眯眯起来，心想前天李瞎子给自己算的那一卦真是准，出门有机缘，果然不枉费五钱银子。

    可另一名下人却有不同意见：“我看未必。刚才耿寿所领带进去的道士也很厉害呀，听说其是师自蜀门的，今在白石观修炼，叫宋真人——蜀门剑仙，那可是人间一等一的人物，所教出的徒弟，定然差不了。”

    耿福心一格，忙问：“耿寿也请到道士了？”

    “嗯，刚领进去不久，老爷似乎很满意。”

    耿福不多犹豫，生怕落后了似的，赶紧也带宁采臣进去——府上闹鬼，耿远山寝食难安，数个月来一直命令家丁不断地四处奔走请高人；而且规定，如果谁请到的“高人”能降妖除魔成功，那作为介绍人的家丁将获得赏银五百两。

    五百两银子呀，当家丁当一辈子都不见得能赚到这一笔数目。因此几个家丁四面出击，只要听闻哪里道观寺庙有“高人”，跑断腿也要前往。

    “道长且在门外稍候，我先进去通报一声。”

    来到正大厅外，耿福说道。

    宁采臣微笑着点头，立在一边，抚须不语，显得神态洒脱，自有一番出家人的高深意味。

    但耿福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传出一把鸭公般的沙哑声：“耿老爷尽管放心，有本真人在，不管什么邪魔妖魅，都唯有引颈伏诛一条路可走。不是我夸海口，只怕亮出蜀门名堂后，对方就会跪地求饶了。”

    接着是府上主人耿远山朗爽的笑声：“哈哈，得宋真人这句话，我心头大患可除已。耿寿，快去南院收拾好一间上房给宋真人居住……宋真人，请！”

    片刻功夫，三人走出正厅。粗布青衣的自然便是那家丁耿寿；锦服平冠的中年人却是送贵客出门的富商耿远山；而居中一个高瘦得如竹杠一般的道士，显然就是师自蜀门的宋真人了。

    ——听到“宋真人”这个名号，宁采臣莫名地想起昔日在胡庄时，被娇娜一剑爆菊的那个肥胖霉蛋。可眼前这宋真人，无论身形还是脸型，都和“矮冬瓜”没有任何关联之处，看来只是名号碰巧一样罢了。至于他自报家门说是蜀门弟子，充其量不过是个外门的“编制人员”，学得一招半式便自翊“高人”，唬得了别人，可入不得宁采臣法眼。开玩笑，他可是和燕赤霞把臂共饮几回的了。

    “平生识得燕赤霞，他人往来只当瞎。”

    燕赤霞给宁采臣的感觉，就是如此。

    “咦，耿福，这是？”

    耿远山望见宁采臣，不禁好奇地打量起来。

    “老爷……”

    耿福瞥了一眼宋真人，欲言又止，却是不方便当面介绍宁采臣的来历。

    宋真人是个活成精的人物，眼睛一鼓，就知大概，顿时昂首望天，貌似不屑和宁采臣照面一样，大咧咧道：“耿老爷，这什么劳什子的崂山道士，一看就知道是个冒牌货，你可不要被人骗了。”鼻子重重哼了声，不作停留，随耿寿走了。

    其语言不利，宁采臣处之泰然。况且他本来就是个冒牌道士，从此角度上讲，宋真人说得没错，至于另一个角度嘛……

    等宋真人走远，耿远山忙对宁采臣施礼，问道：“敢问道长名号？”

    宁采臣淡然回答：“贫道广寒。

    ——他心里始终念着广寒道人的情分，因此沿用了对方的道号。

    耿远山见他态度不亢不卑，一副“高人”风范，印象颇好，微笑着做出个“请”的手势，请宁采臣进入大厅喝茶——其看宁采臣相貌奇雅，气势沉着，并不似那些招摇逛骗的江湖神棍，因此不敢怠慢。虽然先前宋真人拍着胸口打包票，但凡事总得预防万一，如果宋真人意外栽了，有个候补总比没有的好，毕竟以前有几十宗失败先例。

    分宾主落座后，耿远山开始询问宁采臣的来历。宁采臣早想好对词，对答得滴水不漏。他不是道门中人，但对道门的了解见识远比某些“编外人士”丰富。一席话下来，耿远山听得再无半分怀疑，真把他看做成“货真价实”的崂山道士了。当即就想请宁采臣留在府上，降妖除魔。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毕竟之前他先请宋真人了的，如果再请宁采臣，摆明不信任宋真人嘛，正犯了大忌。这就像现代人跑关系，敲的后门越多，越办不成事。

    正两难之际，家丁耿寿跑回来禀告道：“老爷，宋真人说了。如果老爷你想留下崂山道士，他拍手掌欢迎，说有对比才能分优劣，他并不介意。”

    耿远山喜道：“如此甚好……耿福，你去北院收拾好一间客房，请广寒道长居住，好生伺候着。”

    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自然明白宋真人的用意：红花要绿叶陪衬，方能显出娇媚；宋真人却要宁采臣做背景，好显得自己卓越不凡，高人一等。

    如此甚好，倘若把“降妖除魔”比喻成一笔买卖，宋真人和宁采臣便是两个卖家，卖家之间产生竞争关系，他耿远方身为买家就会获益最多。

    “接下来，就看两位‘高人’谁技高一筹的了……”

    （强推期间，是最关键的大战，让票票来得更猛烈些吧，让小始动起来，这样，我才能更有激情，写得更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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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踩点

﻿    午饭之时，耿远山或是害怕两大“高人”碰头会擦出火花，弄出一些不愉快的场面，于是也不设宴，而是吩咐下人送饭上门。

    如此正合宁采臣心意，一个人坐在房间内大快朵颐，好不快活。

    饭后，他清闲无事，便踱出门去，让耿福带路，前往西院踩点。

    ——传出鬼妖之事后，本来就闲置的西院更加萧条凋落，蓬草如林，高度及膝，房屋因为长久没人打理，都落满了灰尘。

    耿福解说道，白天的时候西院一切正常，唯有到夜深人静时，那“一家子”才会出来活动——这也正是宋真人决定要在晚上才来降妖除魔的主因。

    饶是如此，带宁采臣到达西院大门外，耿福便不敢进去了。宁采臣虽然有高人风范，但毕竟没有经过“实践验证”，谁知道他能不能镇住场子？

    宁采臣推开那扇颇为古色生香的院门，独自走了进去。

    耿府的西院设计，仿若园林庭院，一圈房间包裹着一座大园子，园子内假山流水，花草树木，一应俱全，很是清幽。

    宁采臣无心看风景，直接到房屋外的走廊，一间间视察房子，很快他就发现问题所在——西院的主屋厅堂被拾掇得一尘不染，仿佛正住着人一般。

    “看起来，不像闹鬼，而是闹妖。”

    扫了一眼井井有条的厅堂后，宁采臣立即便有了判断。

    人死而魂魄不散，是为鬼；禽兽草木成精，是为妖。妖鬼为两个不同的概念。

    本来阴灵不散，自有阴司地方城隍派遣鬼差前来捉拿，迁入阴司。但万事无绝对，总会有一些阴灵逃跑，躲过阴差缉捕而逗留人间，成为孤魂野鬼；运气好的，它们吸收到一些阳气精血，使得魂魄壮大，为强硬夺舍打下基础。

    不过这种夺舍重生的方法成功几率低得可怜，因为不懂修炼法门，不管吸收多少精阳，本身的阴灵魂魄都强大不到哪里去。如此，夺舍对象如果身强力壮，在夺舍搏斗中阴灵自然讨不了好；而若是挑老弱病残下手，夺舍过程巨大的损耗则很容易会造成对方突然死亡，大家同归于尽。

    妖与鬼不同，妖怪根本不需要夺舍，而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修炼，最后化出人身。当然，这个过程漫长而艰辛，同样不好过。

    而在漫长的修炼日子里，会有许多妖精耐不住寂寞，或是想谋夺阳气精血，于是离开山林洞穴，进入人类社会，候机而动。

    ——昔日的山魈精，便是例子。其披着画皮，在“勾搭”上王复之前，不知已经吸干了多少个男人的精血。因为它那一类的“野路子”妖怪，弄不到道法修炼秘籍法门，唯一能提高修为的，只有吸取男人的刚阳血气。

    大家都是妖精，与山魈精相比，有修炼法门、走吸取日月精华路线的狐狸精娇娜的境界不知高出多少，简直不能相提并论。

    想到娇娜，宁采臣莫名地有几分牵挂，不知这个可爱调皮的小狐狸躲在哪处深山大岭修炼了。分别时娇娜说要凝聚出人身才会出关，山中无岁月，也许等她大功告成，宁采臣已经白发苍苍了。

    要知道，就算正气再厉害再强大，都没有长生之效的。

    ……

    “哼哼，想不到你这冒牌货倒有几分胆色。”

    宋真人充满个人风格的鸭公声在后面响起，打断了宁采臣的思绪。其背负长剑，大摇大摆地走过来，虽然对宁采臣说话，脑袋却是朝天的，裸露出一大截纤细的脖子，喉结突出如峰，十分突兀。

    宁采臣稽首道：“真是巧，宋道友也来了。”

    宋真人身为老江湖，眼光毒辣，第一眼就看出宁采臣绝非是正牌的崂山道士，自然而然就把他归类到跑江湖混饭吃的那种无耻人物行列中去。对于宁采臣称呼自己为道友，很不高兴，自觉跌了身份，冷言嘲讽道：“不要乱搭关系，谁跟你是道友，你倒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我说你这个人脸皮怎如此厚，被我揭穿了身份还不自动消失，真是给脸不要脸。”

    他生性傲慢，自觉得学了一套蜀门飞花剑法，眼界高到天去，一般人早不放在眼内。这次出山帮耿府降妖除魔，一方面因为耿远山出到五百两黄金，酬劳丰厚；另一方面，主要还是想锻炼历练一番，除妖练手。

    换了平时，对于宁采臣这等下三滥人物，宋真人根本不会与之说半句话，最多用一个眼神，藐视之。但其万万没想到，这趟“语重心长”、“一番好意”地提醒对方，不但没有收到效果，反而被宁采臣藐视了。

    宁采臣见他语气咄咄逼人，一股不平气翻起，也不出言反驳，只是翻出一个白眼，摆出一副不屑争辩的样子，拂袖而去

    “你……你这是什么态度！”

    宋真人气得七窍生烟，暗定主意，今晚降妖除魔之际，定然要设计一个套子，让宁采臣当众出丑，无颜见人。

    对于宋真人的冷嘲热讽，宁采臣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他如今本心坚固，岂会被那么几句废话乱了情绪。他出院而去，内心却有三点疑问：

    第一：耿府西院闹的是什么妖？

    第二：这一家子妖怪住进此地有什么目的。按照耿府上下陈述，对方的目的显然不是吸取精阳，倒像是把西院当做成一个落脚地点，当成了一个窝。

    第三：白天之时，它们到哪里去了？

    ……

    这三个问题在宁采臣脑海盘旋，却难以想到答案，看来要水落石出，还得和对方打过交道后才能弄明白。

    “那宋真人也许有几分本事，不过如果让他对付一家子的妖怪，嘿嘿，够他吃一壶的了……”

    宁采臣不相信宋真人能够以一己之力摆平此事，开玩笑，敢堂皇地住进民居里“安居乐业”的妖孽，会差到哪里去？

    傍晚，耿远山神情兴奋地大摆筵席，请宋真人和宁采臣入座。他事先已经和两位“高人”沟通好，自不怕他们之间在宴席上起冲突。而宴席之后，可就是宋真人出手降妖除魔的激动时刻了。

    至于宁采臣，他是个后来者，暂时只能当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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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高人,还是神棍?

﻿    晚饭吃罢，华灯初上，稍作休息，宋真人便提起剑，说要进西院降妖除魔，一副十分“敬业”的样子。

    作为东家的耿远山自然求之不得，要点起一众家丁相送，谁知被宋真人摇手否定，而是提出另一个建议：让宁采臣伴行进去。

    宁采臣瞥了一眼似笑非笑的宋真人，明白对方用意，无非就是看死他没本事，要借妖孽之手吓唬他大出洋相；而如果他连进去都不敢，更会“原形毕露”，无法下台。

    可宁采臣是何许人也，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

    他的爽快让宋真人大感意外，心里嘀咕起来，心想莫非看走眼了，这长得玉树临风一般的冒牌道士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宋真人不禁张大眼睛，重新审视宁采臣一番，更是疑云大起：在他的神识扫视之下，宁采臣身上分明没有丝毫法力波动——凡人和修士之间的区别甚是明显，宋真人虽然只是蜀门的外门弟子，阴神中期修为，但神识不弱，就算燕赤霞这等人物蓄意隐藏修为，他也能瞧出破绽，至少可以看破对方的修士身份。

    那么，这“广寒道人”是甚来历？说他是冒牌货咯，明知有古怪之下，他又敢和自己一同进入西院；说他扮猪吃老虎嘛，根本又不像。

    宋真人疑惑不解，心里却多了个心眼。其平时傲慢，但绝没有傲慢到“智商无下限”的地步，看宁采臣的眼神，已有凝重提防之色。

    “不过，有一事我得说明一下……”

    宁采臣开口了：“今晚我只是陪同旁观，不会出手，届时出了什么事，我都一概不管的。”

    他的语气仿佛认定宋真人会铩羽而归一样，这让宋真人恨得牙痒痒的，当即拍板说：“有本真人在，哪里轮得到你个冒牌道士出手，走！”

    其大踏步先行，一口松纹宝剑提在手里，端够架子。宁采臣则微微一笑，招牌也不拿，双手笼进袖子了，大袖飘飘地跟在后面，自有一番雍容气度。

    两大高人镇定自若的做派，给予耿府上下带来无比的信心，要知道以前请的道士法师，个个都要设坛做法，弄一大堆“形式主义”，哪里像宋真人和宁采臣两人干净利索，单刀直入，一看就知道有把握，绝不故弄玄虚。

    耿远山带领一众家丁直送到西院门外才停住，说要在门外等候宋真人马到功成，凯旋而归。

    老爷以身作则，一众家丁自然不能打退堂鼓，都提着灯笼站在耿远山身后，目光闪烁地瞄着阴沉沉的西院。

    突然刮起了风，呼呼作响，吹得家丁手里的灯笼摇摆不定。大家一颗心顿时揪了起来，面面相觑，彼此都看出对方的惊慌。

    咿呀……咿呀……

    和以前一模一样，西院那两扇古色生香的木门好像有人在不停地关合一样，开始自动摆转，一会关上，一会又打开。

    目睹如此诡异情形，众人无不寒毛直竖，冷汗乱冒。

    呜！

    猛地一阵狂风卷来，竟然隔着笼罩把十数盏灯笼尽数吹灭，顿时漆黑一片。

    “走呀！”

    不知谁一声大喊，劈手把熄灭的灯笼扔掉，末路狂奔。黑暗慌乱中，不少家丁撞到了一块，倒在地上。但此时此景，谁敢逗留，立刻爬起来再跑——幸亏府上女眷早搬迁到另一处府邸居住，换了她们在场，定然要吓死几个。

    刚才耿远山叫家丁搬出一张太师椅，正坐在椅子上翘二郎腿，心想担惊受怕了那么久，今天终于请到高人降妖除魔了，从此高枕无忧矣。谁料突然狂风大作，把所有灯笼刮灭，眨眼功夫站在身后的家丁竟然逃得干干净净，只剩得他一个还傻愣愣地坐在太师椅上。

    “￥%%……&&你们这帮狗腿子跑得真快！”

    耿远山又惊又怒，正要起身奔离现场。

    “听说，你又请人来作法了……”

    一把飘渺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似远似近，不辨男女。

    与此同时，一口热气吹到耿远山的脖子上，痒痒的，好像此时正有一头犬科动物趴在他背后。

    耿远山全身的力气就这么被吹得无影无踪，顿时瘫倒在椅子上，别说站立，手指头都使不出半分劲。他吓得面如土色，不知该如何是好，本想一头栽倒昏死过去，好跳过这场噩梦，但脑袋硬是有几分清明，强逼他要面对现实。

    “我只是想在贵府上寓居一段日子罢了，你何必弄那么多花样……”

    声音幽幽，带着一丝哀怨。

    耿远山颤抖着问：“请问这段日子是多久？”牙齿在交战，声调在哆嗦。

    “也许七、八个月……”

    耿远山正喜出望外之际，对方下半句来了：“也许七、八十年……”

    这不是玩人吗？

    耿远山欲哭无泪。

    “但是，不管寓居多久，我都可以保证不会伤害府上老小。前提是你不要再搞小动作，否则，哼哼……”

    语气带着一股冷森森的威胁意味。

    耿远山大力吞口口水，支吾着说：“好，我一定不会再找人来作法了……”此时他终于死心，心想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明天……不，马上搬家，至于此地，丢弃也罢，无论什么时候，小命都高于一切。

    “嘿嘿……”

    笑声远去，终不可闻。

    耿远山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微微回头，什么都没看到，确定那“东西”已经走了，这才长吁一口气，然后不知从哪得到一身力气，哒哒哒，一口气狂奔几百米，完全不像个养尊处优的中年人。

    在此狂奔过程中，他绝对没有回头，现在他心里，对于进入西院的宋真人和宁采臣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至于两人是死是活，他也管不了了。

    “老爷，老爷你没事吧。”

    灯火来到，却是耿福耿寿两个忠心下人，纠集齐人马换了新灯笼找了回来。

    此时耿远山也没时间责骂下人临阵逃脱了，气喘如牛地吩咐：“快，收拾东西，马上搬家到北城院子。”

    耿福一呆，问道：“老爷，那这宅子该如何处理？”

    耿远山道：“交给我侄子耿去病看守，他一向胆大包天，狂放不羁……”

    耿福等人再不吭声，离开倒是个解放，即刻动手开始收拾东西，不再去关心进入西院的两个“高人”。

    放屁，如果他们真是高人，那妖孽岂会大摇大摆跑出来逞威风？江湖神棍，真是害人不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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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开场白

﻿    却说宋真人和宁采臣同样是大摇大摆地迈进西院，他们都没有打灯笼，只借着月光走路，直接步入西院正厅。

    正厅里居然点着蜡烛，照得亮堂堂的，古怪的是，有灯火，厅堂里外却看不到一个人影，寂寥得可怕。

    知有妖孽作怪，宋真人毫不惊慌，大咧咧往上首太师椅一坐，炯炯地盯着宁采臣看，似乎要把他的底细看个透彻。

    宁采臣没有坐下来，而是背负双手，左右打量，倒像个作客之人，心态悠闲，此种表现比起宋真人旁若无人的架势不遑多让，令人生疑。

    “咳，我知阁下绝非师出崂山，现在只有你我两人，可否坦言相告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宋真人脸色深沉，沉声问道。

    宁采臣微微一笑：“你就那么肯定我不是崂山道士？”

    “我敢肯定。崂山以符咒闻名天下，可你兜里的那几扎鬼画符般的东西，一点法力都没有，如果用来烧火做饭倒是不错；捉鬼嘛，可就是几两废纸了。”

    宋真人目光如炬，一语道破其中破绽。

    饶是宁采臣本心坚定不移，被他戳到短处也不禁脸皮微红——话说他这套混饭吃的家伙的确不怎么像样，招牌上的字是自己写的，桃木剑也不知道是用酸桃木还是杨桃木制造而成，年份比宁采臣的年纪还嫩；至于那一沓沓貌似深奥的符咒，都是花几钱银子在“专卖店”买的……

    这一套行装加上他不俗的造型，或者可以唬一唬不知深浅的凡人百姓，但在宋真人这般的人物面前，那就像和尚光头上的虱子一样，无处遁形。

    ——其实，宁采臣根本就没有想过靠这套伪装欺瞒住他。

    然而也正因为行装拙劣，与其言行举止严重不符，从而产生一种“故意为之”的额外效果，使得宋真人琢磨不透，反以为宁采臣在扮猪吃老虎，耍什么阴谋诡计。

    面对宋真人的质疑询问，宁采臣一笑置之，继续奉行“不可否、不分辨、不反驳”的“三不”对策。

    见他爱理不理的样子，宋真人倏然色变，却是恼了，喝道：“小子无礼，莫非真以为我怕了你？”

    霍然起身，就要动手——他放下身段搭讪问话，已经给足了宁采臣面子，可这丫的竟然故作姿态，实在太可恶了。虽然目前摸不清对方底细，却也不怵，便想通过交手方式逼其露出马脚。

    但宁采臣更快，宋真人一站立，他即刻大喝一声：“夜叉何在？”

    宋真人大吃一惊，知道宁采臣在呼喊帮手，急忙张望，就见到一条光头大汉面无表情地出现在身后，行迹鬼魅，无声无息。

    “啊，这是……僵尸？”

    一看之下，宋真人顿时瞧破夜叉非人非鬼的本质，而且这僵尸看起来异常强大的样子，不禁话音都颤抖了：“湘西言家僵尸功？”

    话说湘西之地，存在着一个古老的家族：言家。他们有祖传秘功，另辟蹊径，专门修炼尸术，诡异而生猛，数百年来，此古老家族一直笼罩在神秘的迷雾当中，最为外人熟悉的，便是那古怪玄奇的“赶尸术”，至于其他情况，鲜为人知。

    就算是修界中人，也仅知道言家的炼尸术所锤炼出的僵尸分为：铜尸、铁尸、血尸、夜叉、飞天夜叉五大级别，强大程度依次递增，而其中的具体情形则很少人说得清楚。

    眼下宁采臣张口就叫“夜叉”，可知那光头僵尸实力不凡——事实上宋真人猜得不错，玄武山神金龟子，俗名李会斗，正是湘西言家的一名内门弟子。虽然他外表体貌猥琐短缺，但天资聪明过人，年纪轻轻便精通炼尸术。只可惜他不是言家直系弟子，因此在家族体系内处处受到排斥，其一怒之下，便接受阴司聘请，脱离人间，当了玄武山神。

    夜叉，正是金龟子精心挑选到一具修士尸体，利用言家秘法所淬炼出来的，威力达到了“夜叉”的境界，故得名。当初送给宁采臣时，金龟子肉痛不已。

    “难道你是言家的人？”

    宋真人内心震撼，废话连篇。

    宁采臣冷冷道：“你问得太多了。”

    宋真人耸然变色，怯意萌生，以他现在的修为，对付一只言家血尸还可以，可对方是夜叉级别的，更何况旁边还有一个不知深浅的宁采臣在虎视眈眈。他一咬牙，也不拖泥带水，拱一拱手，道：“既然是言家子弟，我自当退避三舍，告辞。”

    宁采臣没有发出指令，下令夜叉发难，他和宋真人不过萍水相逢，无仇无怨，犯不上开战。

    想不到会以这种憋屈的方式出局，宋真人出到庭院外，大感怨气。但是言家中人，可不是他这等蜀门外门弟子所能得罪的——蜀门虽然名气大，为天下三大修道门派，但教内那些真正的修道者天天都在闭关修炼，根本不会理会世俗中事，就算外门子弟被欺负，他们也极少过问干涉。

    在这般环境之下，蜀门的外门弟子便自动组发起来，成立一个外蜀联盟，互相照应，颇具声势，平时倒没什么人敢招惹。

    但是现在……

    宋真人一跺脚，大丈夫能屈能伸，生生忍了，也不去和耿远山告别，越墙离去。

    ……

    宋真人走后，轮到宁采臣坐上太师椅了，他双目微闭，把右手摆在茶几上，很有节奏地轻轻敲打着，内心安详平静，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也许在下一刻，会有一家子妖怪出现在他身前；也许随着它们的出现，会衍生一段离奇的故事；又也许，宁采臣举手投足间就把对方灭了，重上旅途，这一次遭遇，不过是件茶余饭后的小插曲罢了。

    但是目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

    “青凤，贵客已经等待多时了，还不快快捧出茶水点心招呼？”

    让宁采臣万万没有想到，他所等待的，会是以这么一句热情亲切的家常便话作为故事的开场白。

    （相比于其他大能，无可否认，本书目前的更新速度堪称龟速。没办法呀，小天使才出生十来天，每隔几分钟就哭闹一次，虽然有老婆老妈照顾，但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码字不同其他，非常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我等贫农阶级，可没有具备专门书房的条件。然而，小始可以拍着胸口说，这本书我很用心在写，无论情节构思，还是发展趋向，都是深思熟虑才开码的。每写完一章，还会回头检查两三次，剔除错别字，以及不通顺的句子，耗费的精力真是挺多的。所以，恳请大家，如果看本书还凑合的话，留下你的票票——支持作者，从投票开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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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娇娜有难

﻿    随着这一句开场白，足音响起，门外转进一个身材盈盈的少女来，豆蔻年华，鹅蛋脸，双眸如两点天上的星辰，熠熠明亮；其一身杏黄长裙，小蛮腰处束着根银丝锦带，更显得纤细柔软，使人一看，便萌生出要伸出强有力的臂弯去把她揽到怀里的怜爱感。

    她长发飘逸，仅用一根杏黄色的木簪子挽起，别无其他珠花点缀；而小巧精致的耳垂各别上一粒珍珠，光泽圆润，平添几分风采——这全身打扮，宛如小家碧玉一般清新自然，又像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邻家少女，走进厅堂时，脸上有着青涩害羞的神情，微微垂头，不敢与宁采臣平目对视。

    令宁采臣感到惊讶的是，此女竟然为人身，而绝非是妖孽变身。

    这少女婷婷袅袅地走进来，右手托着一副古色生香的茶具，那紫砂壶热气喷出，远远便有一股渗人心肺的清香飘来，其中分明满装着一壶好茶。她也不做声，不露痕迹地提起袖袍半掩住玉容，趋步近来，要给宁采臣斟茶倒水。

    宁采臣霍然伸手挡住，沉声问：“你是什么人？为何在此地出现？”

    少女被他的动作弄得吃了一惊，旋即低声回答：“小女子名叫青凤，半年前随着姑妈搬到这里居住……”

    宁采臣哑然失笑：“搬来此地？恐怕是强自住进来的吧，可有征得府上主人同意？”

    此时他内心疑云大起，捉摸不透青凤的身份来历，但这少女貌似不善口舌，宁采臣便想用语言诘问，逼出她身后之人，也就是刚才喊“开场白”的那位现身，好弄个水落石出。

    青凤果然脸皮薄，涨红起来，瞬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宁采臣又问：“你那姑妈现在哪里？为何不敢出来见我。”

    青凤小声道：“我怕你见到它，会被吓倒。”

    宁采臣哈哈大笑：“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何足道哉？就算它是妖怪，我又岂是胆小之辈？”

    青凤目光灼灼地望着他，很吃惊他的淡定口吻。

    此时门外有拍掌声响，一把粗沙的妇人声音说道：“宁公子果然了得，难怪当日能当上小侄娇娜的先生。”

    随着话声，进入厅堂的竟是一匹半人高的大狐狸，虽然为禽兽身子，却著人衣服装，头上还包着一块花绸布，看起来不伦不类，有点像“狼外婆”的模样，颇为滑稽。

    “小侄娇娜？”

    宁采臣霍然起身，神色变幻——母狐狸的这一句话来得太过突然，其中包含的信息内容使得他心绪摇曳，无法保持平定。

    “青凤，这就是你娇娜表妹的授业先生，不是外人，你不可失礼。”

    母狐狸施施然地介绍道。

    或是以前听闻过“宁采臣”的大名，青凤明眸掠过欣喜之色，立刻俯身道个万福，欢声道：“原来是宁先生，小女子刚才失礼了。”

    事情的变化峰回路转，宁采臣更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他定住方寸，疑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来历？竟然了解我和娇娜的关系？”

    此时母狐狸竟然一拜在地，哭啼起来：“宁公子，如今你的学生娇娜正蒙受大难，还望公子念及昔日师生情分，施手相救则个。”

    这一下，宁采臣终于色变，追问道：“娇娜不是隐居深山修炼了吗？怎么会出事？你先别哭，快把事情缘由通通说出来。”

    当下母狐狸停住呜咽，整理好头绪，一五一十说起来。

    原来它名叫胡青，是胡翁之妹，一身道法修为，不在胡翁之下，阴神凝就，宛若真人。后来在一次偶然机会中，它竟然喜欢上了一位凡间书生，与之私通款曲，暗结珠胎，诞下一女，就是青凤。

    但人妖殊途，注定无法长久。那书生知道胡青的真实身份后，骇然若绝，连忙弃之不顾，收拾包袱，不知逃到哪里去了——要知道，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宁采臣这般开明宽通，敢与妖共舞的。

    被爱人抛弃，胡青自然十分伤心，也没脸再回胡庄居住，便带着青凤在人间漂泊，独自把其抚养大。为了青凤的名声着想，两者关系自小用“姑侄”相称，而不是“母女”。

    后来，胡庄蒙难，胡青得知消息后悲伤无比，连忙赶回云岭深谷探望，就在那时，它在半路上发现娇娜不知为何被两个蜀门外门弟子擒拿住，还被乌金线穿了琵琶骨，一身修为被封死，无法动弹。

    胡青又惊又怒，当即动手相救，无奈它双手难敌四拳，救人不成，反被打伤，只得暂时逃避，另想计谋。

    那两个蜀门弟子抓了娇娜，却是想把它擒拿回去，提炼内丹，锻造法宝的，所以并没有对娇娜下毒手。

    胡青一路尾随他们来到太原白石观，屡次下手不得，唯有先到太原府上寻个住处，安顿下来，并由此制造了“耿府闹鬼”事件。在此期间，好在对方尚且缺乏一些主要的炼制法宝材料，无法开炉，因此娇娜被关押在地牢里，暂时无性命之忧。

    即使如此，胡青依然心急如焚。正束手无策之际，宁采臣被请到耿府除妖。

    胡青第一眼就认出了他——这得归功于胡翁请宁采臣做娇娜的授业先生后，曾手绘宁采臣的相貌图像寄给妹妹，甚至还把宁采臣身怀正气的事情都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因此，对于宁采臣，胡青可谓印象深刻，久仰大名，以至于眼下宁采臣虽然乔装打扮，还是被它一眼认出。

    宁采臣的突然出现，使她觉得娇娜脱难的希望大大增加，马上迫不及待地要和宁采臣相认，并请他出手相助。

    ……

    听完这一段曲折的因由后，宁采臣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对于娇娜，他心里总怀着一份特别的情怀牵挂。

    首先，娇娜救过宁采臣的命，他那时昏倒在树林之中，若不是娇娜把他救回胡庄，他或许早被豺狼野兽吞吃了；宁采臣为人恩怨分明，受滴水之恩，往往涌泉相报，更何况这救命大恩？

    其次，教导娇娜的那段日子，是宁采臣穿越以来，过得最温馨最安详的日子，他与娇娜这只可爱的狐狸精之间，已经建立起一种莫名的情愫——别想歪了，不是男女之爱，至少目前不是，而是一份难以说清楚的复杂感情。宁采臣虽然拥有现代人的开放思维，但面对一匹狐狸绝不会产生男欢女爱的荒唐念头……嗯，如果娇娜凝练出人身，那就另说，此为后话，不提。

    因此，宁采臣决不许有人伤害娇娜，就像聂小倩有事，他就会奋力去帮忙一样。

    “宁先生，表妹如今的处境真得很可怜哦，请你一定要救她出来。”

    青凤出声哀求，眼中滚出了泪花。

    宁采臣森然道：“青凤姑娘放心，娇娜与我，有着非同一般的渊源，我绝不会坐视不理的。”

    ——此时，他已大致捋清楚娇娜被俘的根源，应该就是那“矮冬瓜”宋真人临死前所吐出的蜀门羽信所招惹的后患。当其时他觉得娇娜及时遁进深山老林隐居，可平安无事，如今看来，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实力。

    胡青问：“那宁公子，你想如何下手？”

    宁采臣反问道：“那两名蜀门子弟都是何等道法修为？有什么厉害法宝？你详细与我分说，知己知彼，方能把握胜算。”

    胡青回答：“我和他们交手过两次，他们一个道号叫张真人，一个道号叫吴真人，道法修为不算高，都在阴神中期之间。只是他们手里有一件唤‘困妖网’的洞神级法宝，十分厉害，施展出来，可铺盖十丈，稍有不慎便会被收入网中。”

    ——竟然拥有洞神级的法宝，事情可就棘手了。

    宁采臣又问：“白石观里，就他们两人？”

    胡青摇头，缓缓道：“不止……还有一个叫宋真人的，就是今天出现在耿府的那个。本来我怀疑他发现了我的行踪，专门来对付我的。但刚才他被先生吓退，个中情由又不像，倒是我多虑了。”

    它途中两次出手，一击不中即远离，隐匿行踪的功夫做得很好，就是担心打蛇不成，反被蛇咬。

    对于这个答案，宁采臣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有些懊悔，如果早知道宋真人牵涉到娇娜被擒事件之中，头先他就命令夜叉出手，趁其落单，先解决一个再说。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如今对方肯定跑回白石观中了。

    “看来，我也得跑一趟白石观……”

    宁采臣眉头紧锁，沉吟起来——这一趟“兼职”行为，居然牵扯出娇娜的安危来。或者，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吧，如果没有个中偶遇，届时娇娜遭遇不测，都被人炼制成法宝了，自己还无从知晓。

    娇娜命不该绝呀！

    “宁公子如果想到白石观视探，可让青凤带路。”

    宁采臣指着青凤疑问：“她为人身，可否学习过道法？”

    青凤掩嘴笑道：“我为狐女，岂有不习道法的道理？”

    宁采臣恍然，一拍桌子：“那就这么定了，明天就上白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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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青凤

﻿    谈完要事，宁采臣又细细喝了两盅茶，和胡青母女说些家长里短，自此对青凤的身世有了一个大观上的认识，感到唏嘘不已。

    ——父亲为人类，母亲为狐妖，这般奇特的双亲结合决定了青凤的特殊出身，难以见光，一旦身份暴露，必然会被人指指点点，乃至不容于世。因此从小到大，青凤都没有什么伙伴朋友；加上经常搬迁流离，生活颠沛，久而久之养成她颇为内向的性格，不怎么爱说话，一坐下来就很容易进入发呆状态。

    只有在她偶尔的一次明眸流转间，这时才隐隐闪露出一抹狡黠之意，以表明她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木讷，而是一名罕见聪慧的狐女。而旁人若果认为她是那种老实胆小、好欺负的弱女子，那就大错特错了。

    青凤天资过人，自幼学习道法，有个名堂，唤《金针解厄》，练就十六口金针，可杀人，还能救人，一身医术竟然不弱，不输于国手御医，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若不是得她亲自点头承认，宁采臣万万想不到眼前这位陪坐了大半个时辰，却只说出三句话的少女竟是个活人无数的神医，有着一颗救死扶伤的善心。所到之处，只要遇到病患，基本都会出手帮助，无分贵贱，也不收诊金。

    但因为身份微妙，青凤出诊治病的方式颇具个性，独一无二，不管对方同意与否，竟是先把病人弄晕，拖至无人地带，再施展金针手法治疗。那些病人醒转过来后茫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却发觉病痛减轻，甚至痊愈了，无不咄咄称奇，还以为梦到了神仙，在睡梦中被神仙治疗好了。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宁采臣欣然而笑，不禁对青凤刮目相看，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青凤这种治人方针固然有些野蛮不讲理，然而无可否认，她一片医者仁心实在赤诚得可爱。

    夜渐深，月儿残，宁采臣猛然省起此行的目的，苦笑着说：“这下惨了，外面耿府上下还有一大堆人等着呢。”

    胡青晒笑道：“公子有所不知，那耿远山被我一吓，已经连夜搬走了，现在偌大的耿府，除了一名老头子看门外，别无他人。”

    宁采臣听得结舌，转念一想便觉得释然。其实依照胡青母女这般修为，根本无需做这装神弄鬼之事，但她们偏偏做了，仿佛是狐性所然，定要胡闹一番，方觉称心。可闹归闹，她们却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一点，难能可贵。

    “如此也好，不用我出去交待解释什么。”

    胡青道：“西院清净，今晚公子便在厢房居住下来吧。”

    宁采臣点头应承。

    ……

    早晨，宁采臣被一阵悦耳的鸟鸣所叫醒，起床梳洗完毕，青凤已经做好早餐。

    小米粥、三叠小菜，看起来粗淡，吃起来却别有风味。问起胡青，青凤说它一大早便习惯性地出去了，它为狐身，白天之时毕竟不方便出入。

    饭间再无话语，青凤貌似第一次和男子共席饮食，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螓首一直低垂着，碎口慢嚼，把声音压得低微近乎无。

    看着她谨慎小心的模样，宁采臣但觉好笑，他倒不拘礼，一碗粥端起来，稀里哗啦一通咽吞，大呼味道好极了。

    此时青凤的嘴角便弯出一抹笑意，似乎觉得很开心。

    吃罢早饭，青凤收拾齐当，端着碗碟走出厅堂，就见到一位年青公子冲撞进来，眼勾勾地盯着她。

    这公子，二十出头，颇高，国字脸，长得一表人才，英气十足。他突然闯进西院，看见温婉可人的青凤出现在眼前，眼睛都大了，大声嚷嚷起来：“吴伯，你来瞧瞧。这里哪里有什么鬼妖，仙女就有一个。”

    那吴伯根本不敢进院子，在门外远远地回应：“侄少爷，莫不是你还没睡醒，在胡言乱语……我不跟你玩了，我知道你胆大，你自己玩去。”

    声音消逝，人却是走掉了。

    那侄少爷也不管他，全副精神都放在青凤身上，半响才觉得如此注视一个女子很不礼貌，于是作揖施礼道：“小生耿去病，敢问姑娘是？”

    他正是耿远山的远房侄子，本为书生出身，性情豪放，自命风liu，有胆色，一向被人称为“耿狂生”。耿远山昨晚举家搬迁，需要找人看守宅子，想起这个侄子，就派人请他过来了。

    耿去病不愧为“狂生”，虽然早知叔叔府上闹鬼，却一点都不害怕，一大早乐颠颠地跑过来，直奔西院，倒像恨不得立刻要与鬼妖见面打交道一般。孰料鬼没见到，却遇到一个清秀逼人的少女，容貌韶秀，平生未见，一下子看傻眼，立刻萌生出爱慕之心。所谓的一见钟情，大概如此。

    青凤本就不善言辞，在这般尴尬场景下，突然之间被一个青年男子撞见，更觉囧然，瞬间不知该如何应对，唯有本能地提起袖袍遮住脸容，掩面疾走。

    耿去病大急，快步追上去，口中大喊：“仙女请留步，我不是坏人。”眼看就要追上，身后凭空转出一条光头大汉，一巴掌斩在他后脖子，把他剁晕在地。

    宁采臣这才迈出大厅，抹把冷汗，心想这耿去病莫非有病，在这般微妙情形下见到青凤，他张口就叫仙女，也不去想想其中的种种不合理性，难道其平时白日美梦做多了？在这一点上，耿去病倒有点像以前的王复，见到一大美女出现，腿立刻软了，根本不曾想天上可不会无缘无故掉美女的。

    青凤兜转回来，也不作声，静静地站立，等待宁采臣做决定——母亲胡青临走时早吩咐过她，要她唯宁采臣马首是瞻。

    宁采臣思虑片刻，缓缓道：“此地不可久留，我们走吧。”

    青凤嗯了声，收拾好一个小包袱，戴上一个黑纱面罩，把容貌遮掩起来。

    现时耿府上下空荡荡的，宁采臣也不避嫌，大摇大摆带着青凤从正门出去。

    大门口处，那守门的吴伯正倚着门板打瞌睡，见到两人出来，还以为自己睡眼朦胧，看花眼了，大力一揉，再看，宁采臣两人已经走上了街道。

    “那个……那个不是老爷昨天请来降妖除魔的崂山道士？”

    吴伯一掐大腿，用痛感刺激大脑神经清醒。忽然想起什么，一路狂奔进西院，这时候也顾不上害怕了。

    “侄少爷，侄少爷你怎么啦？”

    瞧见晕倒在地的耿去病，吴伯心慌，赶紧找来一碗水喷上。

    刚才夜叉下手不重，耿去病并未受到什么伤害，被冷水一激，很快醒转过来，迷糊间一把搂住吴伯，呢喃道：“仙女不要走……”

    一只右手掌还伸出去不停地磨蹭着吴伯满是皱纹的老干脸，蹭得满面陶醉神色。

    吴伯大吃一惊：心想侄少爷是不是中邪了。

    越想越对，慌乱之下，顾不上贵卑之分了，抡起巴掌就抽上去，打得啪啪声响——这是驱邪的一个土方法，大力抽打中邪人的脸庞，据说可以把邪魅抽掉。

    耿去病吃痛，蹦跳起来，终于望清眼前情景，怒道：“吴伯，你为何打我？”

    吴伯把事情经过全说了。

    “什么，仙女走了？”

    耿去病一听完，撒开双腿就往外跑，要去追赶青凤。后面吴伯看得目瞪口呆，心想这下完了，侄少爷完全的疯掉……

    他左瞧瞧右望望，更觉得西院之中处处都显得诡异可怖，一草一叶都形迹可疑，不敢多留，第一时间跑出去，到北城院子向老爷禀告情况了。

    耿去病现在披头散发，衣衫污垢，远远望上去，还真像一个疯子。但他根本无视别个好奇的眼光，追去门外，一连跑出三条大街，可哪里还找得着人？不禁狠狠一跺脚，暗里发誓：仙女仙女，哪怕走遍天涯海角，走到海枯石烂，我都要找到你……

    ——哎，可怜的耿去病只和青凤照一次面，竟仿佛中了“花痴**”一般，“情深深雨蒙蒙”，满天抒情，就地打滚。如果被宁采臣知道，定然要让夜叉再狠狠“教训”他一顿。

    但现在的宁采臣，已经和青凤走出了太原府城，直奔西山外的白石观而去。

    那白石观，本是太原地面上的一处有名的道观，香火鼎盛，内有道士五十余名。但道士不等于修士，其中大部分为普通人身，独有宋真人三个蜀门外门弟子勉强算得上是修道之人。这三人在观中并无职务，只挂着供奉之名，实际上却是白石观的真正主人，并称“白石三真人”，盛名久已。

    昨天耿远山派遣出去的家丁耿寿，不知耗费了多少口舌，才把宋真人打动，请上府来降妖除魔。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谁说都不算，演变成的结果连宁采臣都觉得不可思议。

    昔日“肥胖版”宋真人临死前发出蜀门羽信，其实就是向“外蜀联盟”的同道求救，最终是太原白石观的两位真人收到信息，奔赴过去，并在莽莽群山里抓住了娇娜。

    如此，才有今天的宁采臣和青凤的白石观之行，势必掀起一番风雨。

    （特别感谢蜀中白林书友的丰厚打赏，这可是本书收到的，最大的支持呀！能拥有如此读者，作者何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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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狐女 第八章:青凤出手

﻿    第四卷：狐女  第八章：青凤出手

    （第一章vip。不敢写多，求订阅，让本书有个好的开始吧-……）

    白石观，密室，三名身穿道袍的道士正围坐在一起商谈，其中一个身形高挺干瘦，正是宋真人。

    “宋师弟，你说有湘西言家弟子在太原府城出没？还去那耿府和你抢生意？”左首边的一个圆脸道士惊讶地问道。

    宋真人面露尴尬，毕竟被对方生生惊退，此事很不光彩，唯有点头默认。

    圆脸道士的神情顿时凝重起来：“湘西言家的人，一向神经兮兮，无宝不落，此人来太原，莫非要做什么大事？难道太原境地内有机缘宝贝出世？”

    ——凡人追逐名利，修士则梦想道法机缘。要知道获得一件不俗的法宝，实力立刻就能提升几个档次；而运气来时，弄到一颗丹药服用，就能增添几年、乃是几十年的寿元，那更是做梦都会笑出来的美事。

    因此，但凡有道法机缘传闻的地方。都是修士们趋之若鹜要去的。

    下首边一位头发花白的道士很是认同地道：“此人既然能够拥有夜叉级别的僵尸，便证明他在言家中的地位不低；他又故意扮装崂山道士，掩人耳目，若果说没有什么目的，打死我都不信。”

    “难道，对方探知我们捕获到一只修炼得道的狐狸精，闻风而动，要来抢夺内丹？”

    圆脸道士猛地想到这个可能性，一下子紧张起来。

    ——妖精内丹，功途广泛，既可以炼制法宝，又能作为炼制丹药的主料，可谓修士眼中的香饽饽。

    此言一出，其余两人立刻深以为然地点下了头。

    “那依照吴兄之意，我们该如何应对？”宋真人在宁采臣面前折了一阵，腰骨硬不起来，便让头发花白、老成持重的吴真人拿主意。

    吴真人沉吟道：“暂时不明对方意图，我们不可轻举妄动，先发散人手四下打探。哼哼，如果他真敢把主意打到我们头上，我们定叫他有来无回。”

    三人对视一眼，一副“英雄所见略同”的样子，六只眼睛闪出狠色，嘿嘿怪笑起来。

    ……

    今天的白石观一如既往般热闹，香客熙攘，提着供品香火络绎不绝地奔走在山道上——当今圣上正雍帝不喜道释，颁下种种苛刻的旨令条文限制道释两教发展；这白石观目前能拥有如此鼎盛的规模面貌。实属不易。要知道盛极一时的释教已然被赶出关外，被打发回发源地西域偏安生存了。

    ——说也奇怪，正雍帝无比信任的护法国丈便是僧侣出身，其却从未帮释教说过一句好话，反而推波助澜，出谋划策协助正雍帝把释教驱出中原。其中缘由，实在令人纳闷不解。

    其实，现在整个大明朝的政治局势都笼罩在一种万分诡异的迷雾之中，没有人能弄明白正雍帝在想什么，他又要做什么。天子脚下，神州之枢纽中心：京都。自从震惊天下的“午门惨案”后，那里已经成为了禁绝之地，人人谈而色变。接到调遣入京任职圣旨的官员们，个个都兢兢战战，仿佛入京不是升官发财，而是去送死。

    ……

    宁采臣和青凤正随着人群，步上西山。

    如今的宁采臣去掉了道士伪装，而换上粗布青衣，作小厮打扮；而青凤身形窈窕，头戴一顶黑纱面罩，严严实实地遮盖住真容。浑身上下，自有一种神秘气息透露出来，引得众人瞩目。

    寺观周围，信徒众多，无赖更不少。那些泼皮三五结群，蹲坐在路边树荫之下，目光如饿狼般专门往前来上香的漂亮小娘子身上瞟，见到娇弱可欺的对象，立刻就会包围上来，嘻嘻哈哈调戏拨弄，动手动脚。

    青凤的出现，登时吸引住好几拨饥渴的目光。

    这些目光像闻到腥味的苍蝇一样，不停地在青凤身上打转，似乎要穿透黑纱面罩，把她看个明白，越瞧越是心痒难忍——男人基本都存在这般微妙的心理，好奇心甚至比女人大得多。女人的好奇心能害死猫，男人的好奇心简直可以害死一头老虎。

    宁采臣感受到四周的异样，不禁皱起眉头，心想也许还没到白石观，半路就会出事。但他有夜叉护航，并不担心，大不了把夜叉召唤出来解决问题。只是怕如此一闹会打草惊蛇，惊动观内的宋真人等人。

    “先生，待会有事，不用你动手……”

    青凤忽然淡淡地开口了，语气冷漠，好像换了个人。

    宁采臣知道她手段了得，亲自出手的话。那些登徒浪子的下场可想而知，便笑道：“既然青凤姑娘放话，待会我就站在一边看戏得了。”

    他们自在谈笑风生，旁边的一群泼皮无赖可忍耐不住了，簇拥着一条膀大腰圆的汉子围上来。

    今天天气冷峭，那汉子却故意倘开胸怀，露出一簇针刺般的黑茸茸胸毛，以显示自己气概豪迈，拦在青凤身前，嘻嘻笑道：“这位小娘子为何把面目挡住了？这可是对神灵不敬，大大不妥，不如让我帮你取下面罩吧。”

    这大汉名叫牛二，是附近出名的泼皮，在西山道上，可谓臭名昭著，俨然一无赖头头，他见到青凤风姿绰约，平生未遇，早被勾起了色心。又见到她身边只有一名小厮跟随，必然不是豪门官宦之后，于是放开手脚上前戏言。至于那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厮，他根本不曾放在眼内，只需一巴掌便能把其放倒。

    “滚开！”

    青凤的声音并不高。但很冷。

    牛二置若罔闻，故意提高声调，装腔作势道：“什么？你叫我帮你去掉面罩……嘻嘻，小娘子果然好客，我牛二来也！”

    他张开双臂，毫不客气地扑上来，像一头笨手笨脚的大狗熊。后面一干泼皮见状，哄然大笑，纷纷说着风凉话。

    嗤！

    一声细微的声响，牛二美人没抱到，反觉得肋下被什么东西轻轻扎了下。很轻，无痛楚，像被蚊子咬了一口。当时他不在意，又要转过身子去搂刚才闪避开的青凤。

    但他一转身，顿时觉得全身血液翻腾，逼冲得脑门胀痛，然后脑海一片空白，仿佛瞬间被人抹掉了半生的记忆经验，什么都记不得了，咧开大嘴，呵呵傻笑。

    刚开始时，他身边的同伴还没觉得不对劲，起哄不休，可渐渐的看到牛二傻笑得口水都流湿衣襟了，这才猛然发现事有蹊跷，马上扶住牛二询问。

    然而牛二现在的状态形同白痴，一问三不知，只懂得傻笑，还拍起手掌唱儿童歌谣，连“回家叫妈妈买西瓜吃”这般的歌词都哼出来了。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约而同把矛头指向青凤。

    “好你个藏头缩首的女人，莫不是个妖女？”

    “妖女，你对牛二哥做了什么手脚？”

    “抓住她，不要让她跑了……”

    一拥而上，要把青凤擒住。

    青凤嘿嘿冷笑，也不言语，脚步轻盈，灵活地闪避开来；双手毫不留情，金芒闪动，在每一个泼皮肋下都扎上一针。

    过不多久，一群泼皮便都陪着牛二傻笑唱歌了，手拉手，围起一个大圆圈蹦蹦跳跳，场面显得搞笑而奇特。

    此过程发生得诡秘迅速，大部分的香客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好奇地指点着一群突然变傻的泼皮。评头论足不已，窃窃偷笑。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这位貌似文静内向的狐女了……”

    第一次目睹到青凤狠冷利索的霹雳手段，让宁采臣暗自咋舌——倒不是他觉得青凤下手太过狠毒，事实上如果换了他给夜叉下达命令，这一群泼皮也逃不过断手断脚的残废下场。

    对待敌人，就应该狠一点，而不是婆婆妈妈讲道理，说废话。这伙泼皮多行不义，早就种下取祸之道，只不过时到今天才受到报应。

    “先生，你是否觉得青凤下手太狠了……”

    用金针把一群大男人扎成白痴后，青凤的情绪貌似有些激动。

    宁采臣微笑道：“这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罢了，不狠，不足以根除后患。我更加明白，一个女子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好好的，并不容易。”

    青凤一呆，似乎没料到宁采臣能说出如此贴心的话语，半饷才幽幽说：“先生，你果然和一般的读书人不大相同。我曾经遇到很多落难书生，可笑他们都快要被杀了，还在文绉绉地空口搬大道理，而不是做出实事反击。”

    宁采臣道：“腐儒空谈误国，大概如此。”

    青凤晒然笑道：“既然腐儒空谈误国，先生莫不是要做个干实事的读书人来救国？”

    宁采臣哑然：“国之命运，在于天下百姓的意志理念，岂是我一介书生所能根本改变过来的？”

    “乱世出英雄，先生不用妄自菲薄……”

    “打住！”

    宁采臣赶紧打断青凤的话头，怕她继续说下去，会和以前聂卧龙的观点一样，把他视作“应时而生”的“真龙天子”转世，那就不得了了。

    夺天下，当皇帝？

    想到这点，宁采臣莫名地就觉得有些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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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九章:遇伏

﻿    第四卷  第九章：遇伏

    无论前世今生，宁采臣都不曾拥有“掌握天下”的野心，他总是觉得那种钩心斗角，日理万机的生活过于无趣——此乃本心所然，难以改变。

    所以说帝命天生，倒有几分小道理；不具备帝王性格的人，即使被推上九五之尊，也不得善终，比如喜欢吟诗作词的南唐李主，又比如“不务正业”，创立出“瘦金体”的宋徽宗。他们更像是艺术家，而不是一代帝王；位置摆错，下场凄凉。

    宁采臣性情慷慨，好管闲事，有书生意气，就更难以成为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上位者了，其实他心目中理想的生活典范，便是燕赤霞。

    ——实力超然，高来高去；饮酒屠头，快意恩仇。

    这是一种接近“侠”的生活，却又完全超越了传统侠义道德的限制，而真正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什么礼法规矩，什么律令条文，在他眼中全然不存在，其只凭本心判断外人的是非善恶。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燕赤霞迈入道法“阳神”巅峰的基础之上。要知道没有相对应的实力做基础，一切的道理都是“乌托邦”，难以实现。

    实力的重要性，宁采臣深有体会。只是苦于没有捷径可走，穿越者的无敌光环似乎并未眷顾到他的头上——至少目前没有。

    ——他想练功夫拳脚，却被孱弱的身躯所限制，就算练到死，都练不出个人样；本有机会修习道法，又缺乏灵根支持，不得其门而入；

    别的穿越者，能卖弄诗文歌赋，出口成章，一语惊人，自此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但这聊斋世界偏偏满大街都在抓“文化**”，文官犹如过街老鼠，基本死绝。

    更严重的是，这个世界存在着很多妖魔鬼怪，稍有不慎，人便会被吞吃得干干净净，渣子都不剩。

    所以说人想要在此乱世上平安地生活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阴差阳错之下，宁采臣学到了《浩然养气诀》，身怀正气，万邪不侵，总算有了一技之长，在特别时刻，能够自保。

    但问题在于，很多时候，仅仅自保是远远不够的。

    例如现在，宁采臣所头疼的问题不是自保，而是保人，该如何才能顺利地把娇娜搭救出来。

    话说英雄救美，是何等光荣威风的事情？可落在宁采臣手里，却成了纠结无比的郁闷事，上一次救聂小倩，从“主角”沦为“配角”，他已经够不爽的了。这一次，可千万别再搞出个大头佛来。

    ……

    “嗯，青凤姑娘，白天之时，你妈妈一般都会躲藏在哪里？”

    宁采臣挑起新的话题。

    青凤老实回答：“如果没事，它都会躲到酒窖里，弄酒喝。”

    宁采臣大感兴趣：“她还会喝酒？”

    “呵呵，我妈**酒量可大了，千杯不醉。”

    宁采臣暗暗咋舌不已。

    “不过今天她可不会去找酒喝。她已经来到了这白石观附近，会在暗中协助我们行事。”

    宁采臣微笑道：“如此正好。”

    不多久，他们两人已经来到白石观的正大门外。

    这白石观虽然香火鼎盛，但建筑规模并不大，一间外院，三座殿堂，分别供着三清神像。香客们进进出出，拜完一间，再去拜另一间，绝不厚此薄彼，缺少香火。

    宁采臣站立在大院之中，举目茫然，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下手。青凤则立在一边，静静地等待着他的思考结果。

    ……

    “咦，这人好生面善……不对！”

    正中供奉着“太上老君”神像的殿堂二楼处，宋真人正翘着二郎腿喝茶，偶然望出窗外，就见到了刚走进来的宁采臣。

    宁采臣虽然换了装扮，但宋真人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由此可见，宋真人对他的印象是何等深刻。

    “好哇，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了。果然是冲着狐狸精来的！”

    宋真人登时跳了起来，他见到宁采臣在白石观出现，上下一联系，立刻就印证了张真人的猜想——他当然不知道，宁采臣非但不是言家子弟，更不会贪图娇娜的内丹。但事情就是这么离奇古怪，歪打正着之下，宋真人又提前获知了宁采臣来白石观的目的，可以张开大网，引宁采臣入彀。

    这一通乱七八糟的猜测，最后竟然演变成如此结果，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清风，快下楼把张、吴两真人请上楼来，我有要事和他们商议。”

    宋真人面色阴沉，死死地盯着下面的宁采臣，心想这言家子弟实在欺人太甚，不知天高地厚。今天送上门来，真是来送死的。

    ……

    日落，鸟雀归林，前来烧香的香客渐渐稀少了，山道归于沉寂。间或还有三两香客奔下山去，一路谈笑风生，说的正是今天一群泼皮无缘无故变成傻子的趣事。言谈之中，很是解气，都说牛二一伙敢在白石观周围为非作歹，所以便遭到了天谴。

    但其实，这一切与天无关，更与白石观无关。

    泼皮无赖的存在，白石观上的三真人早就知道，但他们根本不想理。虽然他们仅是蜀门外门子弟，却也秉承了“道法无为”的精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人百姓的疾苦死活，干我屁事？

    天道本无情，既然你选择了这一条路，你就得漠视一切，真正做到一潭死水，这才能把道心修炼完满，变成一块无欲无求的石头，与天地同寿。

    宁采臣一脚把一块小石头踢飞，远远地掉下山道中去。青凤依然是一副默默的样子，一声不响。

    “今晚我们该到哪里落脚？”

    “今晚你们哪里都不用去了，就留在山上吧。”

    回答宁采臣的，是一把苍老的声音。三个身穿玄武道袍的道士悄无声息地出现，站成品字形，把宁采臣和青凤包夹了起来。

    他们手提长剑，目光阴冷，望着宁采臣和青凤，宛如望着两个死人！

    （本书目前更新奇慢，主要是这两天小始的先天性耳前瘘管发炎复发了，整个脑袋都疼痛得要炸开一样，真得很难想事情呀。也许，这就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吧。希望大家体谅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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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狐女 第十章:正气兵胎

﻿    第四卷：狐女  第十章：正气兵胎

    太阳终于完全倾斜了下去，林间阴晦，山风习习，使人生出遍体凉冷的感觉。

    ——让宁采臣感到更加心冷的，是宋真人三者的眼神。六只眼睛毫无感情地放出冰冷的目光，纵横在宁采臣身上，有着一种针眼般的恨意。

    这种恨意来得有些莫名其妙，反正不在宁采臣的计划之中。

    “小心他的夜叉僵尸……”

    宋真人手里的松纹古剑挽出一朵剑花，举了起来。

    同时举起的，还有另外两柄森然长剑。剑意飞扬，一下子把宁采臣的身体要害遥遥锁扣住，似乎下一秒钟就会把这些要害地方洞穿。

    宁采臣咕声吞口口水，他自穿越以来，历险无数，除了半身伤痕之外，也历就了一颗“勇敢的心”，因此这时并不惊慌，更没有说话。

    看对方的阵仗气势，此时说任何话都是废话，不管是装糊涂还是扮可怜，都无法阻止敌人的剑刃刺杀下来。

    他微微侧头，朝青凤做个颜色。

    青凤心有灵犀，双手翻出，十指间金芒闪熠，根根五寸多长的金针隐匿其中。大敌当前，她一个女儿家表现得比宁采臣还镇定——之前救人，都是胡青出面，她只隐藏在暗处，候机而动，因此和宋真人等没有发生过直接冲突，如今倒成为一名奇兵。

    “嘎嘎！”

    突然一阵古怪的狐狸叫声在树林响起，一条灵敏的影子在半空树枝间跳跃出现，一扬手，竟撒下满天的小石子。颗颗有珠子大小，激射出嗤嗤之音，声势惊人，打到身上所造成的伤害不亚于任何利害暗器。

    “又是你这匹老狐狸？”

    吴真人瞥眼看破，大喝起来，身子移形换位，躲开石子的射击。

    “来得好，这番叫你插翅难逃！”

    张真人似乎早有预备，张口一吐，吐出一团蚕丝状的线团来。

    线团见风而长，一抖张开，变成巴掌模样；再一抖，已然化作箩筐大小，几个瞬息，最后变得比一张大圆桌还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裹向树干上的狐狸。

    这就是洞神级法宝的通玄之处，能变幻转换，威力倍增。

    “小凤，走！”

    胡青见对方法宝打来，不敢怠慢，身形溜达达一转，专门挑茂密树干里躲避。那困妖网一裹不中，却把好几杆树丫包裹起来。

    蓬！

    网中银光迸射，那手臂般粗的树丫毫无悬念地被搅成齑粉，木屑满天。

    青凤听母亲一叫，福至心灵，身形一闪，掠入左面山道林子里。她并未下山，而是折返回白石观，趁对方三真人中了“调虎离山”计，倾巢全出，观中空虚，正好下手搜救娇娜。

    宋真人等俱为老江湖，立刻便识破青凤的意图，对视一眼，分工完毕。其中实力最弱的宋真人去追赶青凤；吴真人去对付胡青；实力最强、掌握困妖网的吴真人则留下来面对宁采臣。

    由此可知，在他们心目中，来历神秘的“言家子弟”宁采臣是最棘手的。

    “夜叉，上白石观协助青凤姑娘。”

    宁采臣下达指令，夜叉得令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地往山上而去。

    “你……”

    吴真人大感意外，实在没想到宁采臣居然敢让夜叉离开，而独自面对自己。言家淬炼出来的僵尸手下虽然实力强横，刀枪不入，悍不畏死。但言家子弟本身却没有什么厉害的神通，没有了僵尸手下，其就等于失去爪牙的老虎，威慑力大大下降。

    “莫非，他拥有两个以上的僵尸手下？”

    想到这个可能性，吴真人内心凛然，凝神戒备，防止对方偷袭。然而宁采臣只是懒洋洋地站着，和他大眼看小眼，没有任何召唤出第二只僵尸手下的意思，也没有任何先动手的苗头。

    吴真人被他看得有些心慌：这宁采臣的言行举止实在太不正常了……不行，不能再拖拉下去了。那老狐狸实力不弱，张老弟恐怕不是对手；至于以一敌二的宋老弟，其处境更艰难。若是被他们各个击破，我即使拥有困妖网也敌不寡众……

    思虑到紧要处，吴真人不再犹豫，口中念念有词，喝一声疾，手指一点，那困妖网顿时通灵般裹向宁采臣。

    这一裹的速度快到极点，毫无疑问地就把宁采臣包住了。

    但此时吴真人反而翻起一个疑问，因为这一罩的过程实在太顺利了，没有半点阻滞，顺利得令人生疑。

    然而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吴真人不及多想，没有片刻迟缓，念动法咒，收缩法宝，要把宁采臣绞杀至渣，化为灰灰。

    “轰！”

    一声暴雷般的巨响发出，好像发生了一场爆破一样，震得地面都晃了晃，顿时平地卷起一大团灰尘。

    噗！

    吴真人莫名地一口鲜血喷出，心头大震：困妖网！洞神级的困妖网竟然被毁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神色大变，定眼看去。

    场中那一大团灰尘渐渐消散，露出了其中的真相：宁采臣稳如泰山地站着，没有移动半步，脸上甚至还带着一抹淡淡笑容；而本来应该把他捆包成一个粽子模样的困妖网被毁灭得无影无踪，甚至一丝半缕都没有留下。

    “这是……”

    此时吴真人望见宁采臣脑后那一把兵胎，白蒙蒙，犹如一条灵蛇，正活泼地伸展吞吐着。

    “正气兵胎？”

    他尖叫得像一个正在被人用强的少女，满脸不可置信，一颗小心肝几乎被吓破了：“你不是湘西言家的人？”

    宁采臣晒笑道：“我可从没有说过我姓言。”

    “宋师弟误我……”

    吴真人一跺脚，再没有半句废话，转身就逃——开玩笑，无数历史血的事例告诉人们，凡是打败仗还想撂下狠话的，都只会死得更快。

    因此他把说“废话”的时间全部用到了“跑路”上面，身子化作一条魅影，快速接近飞。但他毕竟没有飞起来。

    “啊！”

    惶惶如丧家犬之际，吴真人完全没有注意到一只坚硬如铁般的爪子从旁边树叶隐蔽处突如其来地穿插而出，一下子掏了他的心窝。

    浑身挂彩的胡青显出身子，没有多看一眼吴真人的尸体。它的目光惊惶又畏惧的，全盯在宁采臣脑后的正气兵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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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狐女 第十一章:托付

﻿    第四卷：狐女  第十一章：托付

    宁采臣知她心怀忌惮，刷的，把兵胎收回，再无半点异样，翩然一小厮，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意。

    胡青这才敢挪步过来，苦笑道：“皆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真是荒天下之大谬。想不到公子掌握的正气神通如此厉害，不但万邪不侵，而且能克破道法。”

    宁采臣淡然道：“事实上我也没想到。”

    ——在兰若寺时，他凝聚出文心，激活兵胎，自此儒家神通有了质的飞跃。虽然神兵尚未能出鞘，还不具备主动出击功能，但防御反弹的威力可谓无可伦比，作用效果更超越了以前“只针对邪魔”的局限性，而渐渐达到“儒以文破法”的境界，可与释道一争长短。

    刚才吴真人见识广泛，却是认出了宁采臣的正气兵胎，以他现在的道法修为，根本无法破防。仅此一点，宁采臣便已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吴真人无心恋战，就要逃走，但最后还是命丧胡青之手。

    胡青眼珠子流转，忽然一揖拜倒：“公子在上，请受小狐一拜。”

    宁采臣连忙把它扶住，道：“你若果是为了娇娜而谢我，大可不必。”

    胡青摇摇头：“这一拜，我是为小女青凤而拜的。”

    宁采臣愕然：“这是为何？”

    “小女青凤，自幼随我颠肺流离，生活坎坷，没过上几天好日子，我这作母亲的，深感歉疚……”

    宁采臣默然，知道她还有下文，便沉默静听。

    “人妖殊途，纵然是母女关系也难以改变。小凤跟着我只会挨苦受难，所以我便想帮她找个好人家……”

    “慢着！”

    宁采臣打断了它的话：“你所要找的人家，敢不成就是我？”

    胡青坚决地说：“不错。宁公子有情有义，又身怀正气神通，志情刚毅，正是天下难寻的好男人。”

    “万万不可，我与你们只是萍水相逢，和青凤姑娘才说几句话呀，哪能……”宁采臣说不下去了，满头暴汗，万万没想到胡青开口就招女婿，竟然要把青凤托付给他。

    胡青幽幽怨道：“公子莫不是嫌弃青凤出身不正，容貌粗陋，所以看不上眼？”

    宁采臣摆手道：“非也。所谓两情相悦，自然要双方都有情意，方能成事。如今你没有问过青凤的意见，就贸然把她托付给我，恐怕青凤姑娘会很不高兴。”

    胡青扑哧一笑：“原来公子忌惮这一点……可是，你怎知我没有事先征得青凤的同意？”

    宁采臣顿时哑然傻眼。

    胡青悠然道：“自从公子成为娇娜的先生后，娇娜便常常传信给青凤，信中多有论及公子的种种妙事……那时候，青凤就很想和公子见面的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才拖拉至今……昨晚她亲口对我说过：跟着你，她很乐意。你该知道，我们狐族之人，敢爱敢恨，表达心意都是开门见山的。不像那些凡人小姐，放个屁都得脱半天裤子。”

    对于狐狸精敢爱敢恨的性格，宁采臣早从娇娜身上得到完全的体会；青凤虽然是狐女，为人身，但性情不会变化到哪里去，宁采臣看穿其沉默寡言的性情下，隐藏着的，同样是一颗执著分明的心，比起娇娜，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她不善言语，不会像娇娜这般口无遮拦，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胡青看见宁采臣犹豫不决，又道：“我也知道这个要求十分冒昧，我也是被逼无奈……”

    “此话怎讲？”

    胡青萧然一叹：“现在我对人间红尘已无半点留恋，等见到娇娜平安后，就会归隐山林，不再涉足尘世。可青凤青春年华，正是人生最奇妙的阶段，我可不能带着她老死山林。但我又不放心让她孤身一人过日子，所以就只有拜托公子，帮我照顾小女了。”

    说到这，其急急补充一句：“我说的照顾，并不一定要指男女之情。凡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我这里可行不通，随缘吧。”

    得她这一句话，宁采臣松了口气，他可不想随随便便接纳个女子当老婆，虽然青凤貌似不错，但两人认识接触的时间太短了。身为穿越者，虽然要有一颗“博爱”的心，但也绝不能随便脱裤子。他沉吟片刻，道：“实不相瞒，我这趟出行，要奔赴京城，其中行程凶险，实难预料……”

    胡青笑吟吟道：“青凤与我奔波十数年，什么苦难没遇过？公子尽管放心，她不会拖你后腿的。”

    既然胡青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宁采臣自不好再拒绝，青凤不同聂卧龙，她不但拥有自保的骄人资本，而且有一手精良医术，让她相伴，正是一大助力。至于对方隐隐有“托付终生”的意思，宁采臣暂时只有装傻，不去想那么多。

    ……

    “宁先生，先生！”

    青凤的声音响了起来，她奔下山道，手里抱着一只毛色纯白的狐狸，正是娇娜。

    宁采臣赶紧迎上去，见到娇娜精神萎靡，双目紧闭，仿佛昏厥，模样十分苦痛。他不觉心一酸，眼圈泛红，怒道：“牛鼻子可恶！”

    青凤道：“那宋真人已经被我和夜叉杀死了……先生放心，我为娇娜表妹诊治过，她并无大碍，休息一段日子后就能康复。”

    她详细说了娇娜的状况后，就被胡青叫到一边，说起悄悄话。

    宁采臣知道她们要说什么，也不在意。过不多久，青凤螓首微垂地一个人走了回来，看她情态，小脸多半红了，只可惜被纱帽盖住，宁采臣看不到。

    “咳，你妈妈走了？”

    “嗯。”

    青凤的情绪有些失落，与母亲相依为命这么多年，遽然分离，肯定会觉得很伤感的。但胡青说得对，人妖殊途，她们母女注定无法光明正大地在一起生活，长期以往，只会使得青凤无法正常融入人的世界里，反会误了她的终生，这是胡青所绝不愿看到的。

    因此，胡青选择了独自离去，归隐山林，事实上被爱人抛弃后，它的心，早已心灰意冷。

    这时宁采臣望望天色，道：“天就要黑了，我们赶快下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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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一章:蛇妖

﻿    第五卷：青蛇  第一章：蛇妖（求订阅）

    （更新龟速，小始对不起大家了。且忍耐几天，列车很快提速！）

    傍晚的太原城府，显得寂寥冷清，秋风扫过，鼓吹起一些废纸残骸，飘荡在街头上空，平添几分凄凉。

    耿去病不知疲倦地走在街头上，整个脖子收缩起来，以抵御晚风来袭。他跑得匆忙，身上衣衫单薄，抖瑟得如秋风中的落叶，连牙齿都在微微“交战”，发出轻轻的格格声响。

    他已经在街道上逛荡了大半日，为的就是追寻到那个精灵般的女子——自残书令颁发，被迫丢弃书生身份，耿去病便渐渐的放浪形骸起来，无酒不欢，无色不喜，胆子更是大到天上去，对于生死早已漠不关心，唯求在风尘打滚中博得一醉。不再去想功名之事。

    青凤的出现，使耿去病的内心莫名发热，仿佛一个久病之人终于碰到神医，拼死也要抓住。说他中邪也好，入魔也好，他都是不管了，定要再见那人儿一面。

    “扑哧……”

    笑音渺渺，似真似梦，一抹杏黄色的身形从前面走过，轻移莲步走入左面的小巷之中。

    “仙女？”

    耿去病精神一振，撩起袍襟，疾步赶去。但那道飘忽的身影好像一个梦境，触手可及却咫尺天涯，无论他怎么发力，都捉摸不到。

    这一趟追逐竟持续了大半盏茶时间，最后那人儿终于在一所高院大宅门前停住，然后施然走了进去。

    “耿府”！

    富丽堂皇的门匾之上，赫然题写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兜了一个大圈圈，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

    耿去病大喜，扑将进去，跟着那人儿后面紧追不舍，一直追逐到西院当中。那人儿俏生生的立定在厅堂门口处，忽然回首，嫣然一笑。

    耿去病一呆，看到对方笑靥如花，娇艳万分，却分明不是早上遇到的人儿。

    “你是谁？”

    回答他的是一阵娇媚的笑声。那女子不言语，只朝他伸出白生生的手腕，轻轻一招。

    这一招，仿佛把耿去病的魂儿都招了去。他目光呆滞，呵呵傻笑，腾腾地张开双手，向女子扑去。

    “公子真坏……”

    女子的声音有一种不真实的飘忽感，似嗔怪，似撒娇，吐气如兰，有意无意地喷在耿去病的脖子上。

    这一下耿去病更是yu火焚身，下面金龙抬头，硬邦邦得像根石头。他什么都不管了，七手八脚褪开衣服，把女子压在一张椅子上，予取予求起来。

    女子吃吃娇笑，一双眼眸却冷冰冰的，没有丝毫感**彩。

    蓦然，那剪水双瞳猛地一翻，翻出两粒血红的瞳孔来。

    “啊！”

    耿去病突然一声惨叫，下身如同被烙铁烫了下。痛得全身都抽搐起来。巨大的痛觉之下，他灵台一点灵智终于恢复了清醒，俯首一看，就见到自己搂抱着**的，哪里是什么美女？竟是一条水桶般粗的巨蛇！

    这巨蛇，长不知几许，盘桓在厅堂之间，磨盘般大小的蛇头高悬在半空，双瞳血红，正凛然地盯着耿去病。

    “你……”

    饶是耿去病胆大包天，不畏鬼神，此时也不禁魂飞魄散，差点被惊死过去。他双手猛然拍打，弓起身子，要把赤luo的下面飞快地挪开去。

    然而两者**之处，竟然像被万能胶水糊粘住了一样，套得紧紧的，怎么挣扎，都脱不开身。

    “啊！”

    耿去病发出最后一声惨叫，全身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干瘪下去，皮肤内的血肉转眼间被抽取得干干净净，空余下一副干枯瘦小的尸骸，皮包骨头，通体青黑，任谁都认不出他生前是谁了。

    啪的！

    失去生命力的尸骸从蛇身上掉了下去。

    呼！

    巨蛇张口喷出一股火焰，把尸骸焚烧成灰，一点渣渣都没有剩下来。从此以后，这世上，便再无“耿狂生”其人。

    啪啦啦！

    一阵奇怪的声响中。巨蛇斑斓可怕的身体收缩起来，发生一阵难以置信的变化，重新化作一个俏丽如花的女子人身。

    “八百五十一个了……官人，你等着，等吃够九百九十八个以后，我就会去找你，你是第九百九十九个，一如你发的九百九十九个誓言……嘿嘿！”

    一阵阴森的笑声传出，充满了怨恨之意——好在如今耿府上下早撤离一空，连看门的吴老头都跑掉了，否则如果有谁听到这阵痛恨入骨的笑声，定然以为是冤魂索命，甚至会活活被吓死。

    ……

    “先生，又是你救得我？”

    太原南街，悦来客栈，天字一号房。娇娜悠悠醒转，第一个映入她眼帘的，便是宁采臣充满关切的脸容。

    见到娇娜醒来，宁采臣大喜过望，呵呵笑道：“学生有难，做先生的，岂能袖手旁观？”

    “谢谢先生。”

    娇娜的声音还很软弱，但能从她嘴里吐出“谢谢”两字。可见她大难之后，心性已产生微妙的变化。

    “娇娜表妹，刚刚醒转，不宜多说话。”

    “青凤表姐？”

    娇娜欣喜地唤了起来，触动伤势，又是一声呻吟。

    “嗯，你们姐妹相遇，肯定有些话要说，我且出去弄点吃的。”

    宁采臣步出房间，下到一楼，叫掌柜切了一碟熟牛肉。烫了一壶酒，自坐着斟酌起来。

    此时客栈生意冷清，没有多少客人，两个店小二坐在一起聊天，一个压低声音，神秘地说：“老王，你听说了没？耿大老爷的府上，这两天闹得更凶了。听说那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耿狂生都中了邪。”

    “可不是吗？这世道，不知怎么回事，一天比一天乱了。何止那耿府，这些天来，街上总莫名其妙地有人失踪，不知死活。哎，现在太阳一下山，我都不敢出门了。”

    话音刚落，掌柜叫起来：“老王，那该死的张老头还没有送面粉来，你赶紧到南街去催一催，否则明天哪有包子出笼？”

    老王吓了一跳，支吾不停，脚步迟迟挪不开。

    掌柜见他不听话，恼了：“还不去？”

    老王愁眉苦脸，说：“我胆小，一个人不敢走夜路，要不让小陈哥陪我去。”

    掌柜叉腰就骂：“瞎了你的狗眼，店里就你们两个小二，全出去了谁招呼客人！快走，否则这个月你的工钱扣半。”

    听到扣工钱，老王一阵肉痛，顾不得迟疑了，赶紧提上盏灯笼扑出门去，心里把送面粉的张老头骂了个狗血淋头。

    夜色四合，今晚偏是个星月黯淡的夜晚，风大，吹得老王手里的灯笼摇来晃去。他缩头缩脑地走在街道上，只恨老妈少生了两条腿，不能一阵风地直接跑到张老头家。

    街道昏暗。几无行人……

    不，有一个，竟然是个美艳如花的年轻女子！

    她穿着淡黄色的绸缎衣裙，长发高挽，姿态雍容，仿佛艳绝；轻举漫步地走在街道之上，仿佛一朵会移动的牡丹花。

    “此时此地，这姑娘家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老王心里打个突，不由好奇地多瞧了眼。但就是多看了这一眼，让他后悔了整个下半生。

    他这一看，正与女子的目光对碰。

    那是什么样的目光呀，妖艳得像吃人不吐骨头的旋涡，狂热得仿佛一下子就能把人融化掉的烈焰。

    只是这旋涡，这烈焰，一看清老王的容貌，立刻就变成两道毫无生气的刀子。

    老王不由浑身打个哆嗦，仿佛掉进了冰窖里面，从脚到头都麻木住。

    啪啦！

    下一时刻，他一头栽倒在地，不醒人事。

    “嘿，一糟老头而已……”

    女子嗤笑着，毫不停留地经过老王身边，向另一边街道行去，渐渐消失在夜色里。

    许久，老王从昏睡中醒来，一睁开眼睛，立刻像被蛇咬了一口，一路狂跳大叫着，逃回悦来客栈。

    “掌柜的，掌柜的，我遇见鬼了！”

    他大呼小叫，形同疯狂。

    啪！

    掌柜一巴掌扇了上来，怒道：“我就是见鬼了，请你这么个爱偷懒的伙计。张老头早就送面粉来了，你倒好，一出门就不见踪影，肯定是躲到哪里喝酒去了。”

    老王哭喊着说：“掌柜冤枉呀，我真是撞邪了……”

    “你还说？再说一句我立刻让你卷被盖滚蛋。”

    老王噤若寒蝉，不敢再分辩。

    “小二，请问你是在哪里遇到的鬼？”

    说话的是宁采臣，他这一顿小酌吃了小半个时辰，到现在，终于酒干肉净。

    老王畏惧地望了一眼掌柜，哪里还敢多说，支吾道：“嗯，呀，可能我眼花了……”一溜烟跑到一边擦桌子。

    宁采臣不好追问，要知道茶楼客栈之中，最避忌撞鬼中邪之说，一旦流言闹起，谁还敢走进来？他再诘问老王，弄不好掌柜马上就会“炒老王鱿鱼”，宁采臣可不愿意害得对方失业，便结算了饭钱，自上楼去。

    “先生，我要你抱着我睡。”

    娇娜醒转后，娇憨活泼的性情顿时恢复过来，把毛茸茸的身子埋在宁采臣的怀里，倒像个撒娇的猫咪。

    宁采臣也不避嫌，轻轻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怜意大起。被他拥抱着，娇娜极是舒服，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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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二章:燕赤霞何在?

﻿    第五卷：青蛇  第二章：燕赤霞何在？

    娇娜是个坐不住的狐狸精。数百年的山中修炼岁月，只使得她更向往热闹繁华的人间生活。昔日胡翁在时，它严令限制，不准娇娜跑出山去，就是怕她在外面闯祸。要知道人间藏龙卧虎，不知隐着多少高人，一颗修炼得道的妖精内丹，简直就是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无论在哪里出现，都会吸引来无数贪婪的目光。

    因此这几百年来，娇娜出山的次数不超过十次，而且每次都是胡翁带队，一办完事情，马上就撤回山庄。如此一来，娇娜哪里有时间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长久以来，一种“往外跑”的好奇心理，总是在折磨着她那颗“活泼”的心灵。

    胡翁了解女儿的心意，便常常唠叨劝说着“外面的人是如何如何的坏，外面的关系是如何如何复杂恶劣”，置身其中，如同置身一个大染缸一般。没有任何乐趣可言。何况人妖殊途，它们身为狐狸精，怎能和人类和平共处？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耐不住寂寞的狐狸精跑到人间，乐不思蜀，甚至和人类建立家庭，但它们最终只落得不欢而散的下场，比如，娇娜的姑姑胡青。其对书生用情良苦，但对方知道它的真实身份后，还不是马上弃之不顾，逃之夭夭？

    和一个妖精生活，同床共枕，朝夕相对，真得很需要勇气的。

    宁采臣有勇气，他的勇气很大部分来源于他的穿越者思维，能从开明的角度看待事物，真正做到不拘泥，不死板。

    这也是娇娜最敬佩宁采臣的地方。

    不读书，不知事。为了让娇娜了解世间凶险，红尘规律，胡翁可是煞费苦心，一连捉了三个书生进山，当娇娜的老师，其中一个，还是学富五车的举人。

    但这些书生，学问有一肚子。胆子却小得很，被娇娜恶作剧一番惊吓，尿裤子的尿裤子，翻白眼的翻白眼，只怕多留在胡庄半天，就肝胆破碎而死了。

    无奈之下，胡翁只好放人。

    ——直到宁采臣的出现，他凭着身怀正气，把娇娜克得死死的，乖乖当个好学生。

    也正是这一段日子的学习，让娇娜对外面的世界更加向往。她总想着，等宁采臣要出山的时候，便缠着先生带她出去，好好的耍玩个十年、八年的，甚至一百年。一直玩到宁采臣白发苍苍，垂垂老矣。

    先生年老的模样，一定很有趣。

    但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祸难改变了一切，父亲死了，最好的玩伴小菊小香都遇难被杀了，那一天，她的整个生活世界都已崩溃。

    娇娜心如死灰。和先生分别，便要归隐山林，闭关修炼——

    树欲静而风不止，胖道士临死前所发出的信号居然召唤到两个高手前来为他报仇。娇娜寡不敌众，失手被擒，她以为，她的狐狸精生涯到此结束。

    可是，先生居然又出现了！

    咦，为什么要说个“又”字呢？

    “又”就“又”吧，娇娜才不在乎，她现在最在乎的，是眼前这一碟烧鸡翅膀。

    ……

    娇娜趴在桌子上，眼勾勾地直盯着那碟烧鸡翅膀，阵阵香气直往鼻孔里钻，她简直要不顾一切，大快朵颐了。

    此时在客栈一楼吃饭的客人不少，个个都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宁采臣这一桌，其中大部分的目光都落在了娇娜身上。

    “啧啧，好漂亮的狐狸。”

    “可不是吗？那小哥运气真好，不知他是在哪里抓到的。”

    “他发了，这一只狐狸拿到街市上去卖，起码能卖五十两银子。”

    “嗤，五十两？五百两都有人出，你看那身狐皮，柔顺光滑，可是一等一的皮料，那些富贵人家正求之不得呢。”

    听到这些言论，娇娜鼓起了眼睛，恨不得当场人立而起。口吐人言，来一个“惊才绝艳”的亮相，以证明自家不但皮毛漂亮，更具有“内在美”。

    但是宁采臣恐怕她会吓到生人，早和她约法三章，严禁闹事，一旦违反“政策”，就要赶她回深山老林去。

    娇娜只得忍耐住。

    这时老王端着一盘菜跑过来，嘻嘻笑着插嘴：“各位都说错了，人家那狐狸是自家豢养的，宠物，懂吗？可不会卖人。”

    “宠物？”

    众人傻眼了，他们只知道养狗养猫养鸟，可没听说过养狐狸的，大感新鲜稀奇。不由往宁采臣和青凤身上多瞧了两眼。

    宁采臣依然作小厮打扮，青凤头上还是带着乌纱。两人的装束形成鲜明对比，偏偏又坐在一起吃饭，再加上那只漂亮灵巧得世间罕见的狐狸，他们上上下下都透露着古怪。

    “古怪？”

    一干人心里打个突，联想起近期府城内的不太平，他们不敢多言语，生怕祸出口出，该干嘛干嘛去。

    “喏！”

    宁采臣见到娇娜口水直流的样子。赶紧夹起一块鸡翅膀塞过去。生怕她按捺不住美味的诱惑，暴走起来，那就满场皆惊了。

    娇娜把那块鸡翅膀咬在嘴里，三头两下，嘴巴一吐，只剩拇指头般大小的一块渣滓。然后她又可怜巴巴地望着宁采臣。

    宁采臣没法，继续喂上。

    一顿饭好不容易吃完，深感到成为“焦点”的滋味不好受，宁采臣赶紧结账走人。青凤则把娇娜抱在怀里，跟在后面。

    “先生，我们这就离开太原。上京都吗？”

    “怎么，你不愿意？”

    青凤微微一笑：“当然愿意，其实我也早就想去一趟京都。”

    “哦，去哪里做什么。”

    “开医馆。”

    “开医馆？”

    宁采臣愕然了。

    青凤道：“是呀，我一直想开一个医馆，当医生坐诊。”

    宁采臣面露古怪着说：“可开医馆也不一定非要到京都去……”

    “嘿，我是听闻京都里的御医医术高明，很是厉害，所以就想到哪里去，有机会可以和他们切磋切磋。”

    青凤淡淡地说着，但语气中透露出一股不服输的劲头。

    没想到这小妮子倒存有这份心思，宁采臣笑道：“我相信你一定比那些御医厉害。”

    听他这么一说，青凤反觉得有些脸皮薄了，头微微垂着，不再说话。

    “咣咣！”

    一阵锣鼓声响起，有人大喊：“知府大人出巡，闲杂人等退避。”

    行人纷纷让开一条大道来，就见到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地缓缓而来，前面的是一排官差，手举大牌子，牌上写着“肃静”“威武”等字样。居中的是一顶六人大轿子，后面又有数十马兵护送，手执刀枪，很是肃杀。

    “大人，我要报案！”

    突地人群里跑出一个中年妇女，哭喊着横冲出来。但还没有跪下，就被一官差一水火棍扫了出去。

    “不准半路告状！有事到府衙去说。”

    官差声色俱厉地喝道——当官的出巡，本就是为了体察民情，近距离倾听民间舆论，但这知府大人倒好，出来一趟纯属是摆威风的，还不准拦轿告状。

    那跑出来告状的妇女肚子挨了一重棍，弯着腰捂着肚子呻吟不已，疼得额头冷汗直冒。

    “知府大人出巡，闲杂人等退避……”

    高呼声中，队伍自去远了。

    “这官，好大的架子。”

    宁采臣目送队伍远去。不由朝地上狠狠吐口口水。

    “这位大婶，你先慢慢坐下来，缓一缓气。”

    青凤走过去，把妇女扶住。

    那妇女却浑然不觉，猛地一屁股坐到地上，号啕大哭：“我的钟儿呀，你到底去哪里了？快回来吧。”

    宁采臣有些奇怪，上去一问，费了好些口舌，终于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妇女姓钟，太原府城人，丈夫早亡，育有一个儿子。这儿子天资聪明，模样也长得俊，一向是她的心头肉。

    焚书令颁发后，钟大婶的儿子弃文从商，在街道上做些小生意，日子倒过得不错。但就在昨天晚上，他收拾好摊子回家，这一回，就不知道回到哪里去了。

    钟大婶在家苦等不到人，赶紧跑出来找，问遍街坊邻居，他们都说见到她儿子收摊回家了。这下她心更慌，又联想到近日府城之中时常有些人口失踪的事，那些失踪者都是些年轻的男子，莫非自己的儿子也遭难了？

    孤母寡儿，相依为命，没有了儿子，她如何能活得下去？

    万般无奈之下，钟大婶唯有去报告官府，希望官府派遣官兵彻查此事——前前后后已经失踪了十多人啦，如此大的动静，官府怎能不闻不问？

    问及钟大婶为什么不直接到府衙告状，而是要拦在路上诉讼。钟大婶一把涕一把泪地说起来。

    只听得宁采臣无明业火三千丈。

    原来这太原知府钱爱仁是个出了名的贪官，爱钱如命，人称“钱要命”。不管管辖内发生什么事情，他绝对不会主动过问，而是等别人自动上报申诉。这一上报，就是给他送银子来了。

    击鼓鸣冤，敲一通鼓，收费三两；递状子，收费十两；就连退堂，都要收费……

    “先给了钱再说！”

    这句话已经成为“钱要命”的口头禅。

    畸形的政治制度之下，必然会滋生出畸形的官场风气。整个大明朝，都已陷入一种狂热的病态当中。

    “燕赤霞何在？”

    宁采臣莫名地发出一声感叹，想到那个嫉恶如仇的大胡子，他有一种怒发冲冠的热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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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三章:决定

﻿    第五卷：青蛇  第三章：决定

    “青凤，走吧。”

    事情牵涉到官府。宁采臣倒不好发作。他本身就是钦犯，被红衣卫列入缉捕名单，一旦被对方识破身份，势必不可收拾。

    青凤问道：“先生不想管？”听她的语气，好像很企望宁采臣出手一般。

    宁采臣苦笑道：“管事也得量力而行，走吧。”

    青凤无法，放开钟大婶，与宁采臣并肩而行。

    “先生，你说那些失踪的人都到哪里去了？莫非都被强盗捉了？”

    宁采臣失笑道：“怎么可能，失踪的都是青壮男丁，又是在太原府内失事，强盗怎能摸得进来？这事情发生得很是蹊跷诡异，倒像是妖孽作祟……”

    “妖孽作祟？”

    想到这一点，宁采臣豁然开朗，一拍大腿：“看来只有这个解释了。”

    他说到“妖孽”二字时，青凤身子抖擞了下，显得不自在。怀里的娇娜更是伸出爪子，在宁采臣胳膊上大力一捏。

    “哎呀！”

    宁采臣痛呼出声，望见娇娜呲牙咧嘴的示威样子，情知失言了，便笑道：“人分好人坏人。妖同样分好妖坏妖。坏的人比妖还可恶；而好的妖却比人还善良……”

    一顿绕口令念叨出来，把娇娜头都绕晕了。

    宁采臣微微一笑，作总结性陈词：“娇娜你这一家的狐狸精，自然都是好妖了，比这世间上许多人都要好。事实上我宁愿和你们在一起，也不愿和那些整天尔虞我诈的‘人’打交道。”

    得他这一赞，娇娜哼哼得意起来。

    青凤有一个狐狸精的母亲，身份敏感，可听了宁采臣如此说法，也释然了，渐渐放开怀抱，问：“先生，你说是有坏妖怪把那些青壮男人都吃掉了？”

    宁采臣面色凝重：“很可能就是这样。”

    “那该怎么办？”

    “哼哼，既然有坏妖行凶，我自不能坐视不管。”

    宁采臣身怀正气，为妖魔鬼怪的天生克星，这就像猫天生要抓老鼠一样，有着一种本能的职责存在。

    “太好了，有先生出手，定能保太原平安。”

    青凤欣喜地叫起来。

    哪个少女不喜欢英雄？她所欣赏所仰慕的宁采臣，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宁采臣。就和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样，遇见病患，什么也不用说，一金针扎晕了，然后再动手救治。只要能救人，不择手段也无妨。至于被救者的感受。惊疑也好、欢喜也好、反感也好，通通不在青凤的考虑行列当中。

    腾腾腾！

    这时迎面奔来一人，脚步急促，神情焦急，正东张西望着，一副找人的样子。

    “耿福？”

    宁采臣若有所思，把他拉住，问：“耿福，你在做什么？”

    这一句话问出，他心里大是懊悔：要知道他如今装扮全换了，三缕飘然长须也换成一抹短胡子，变成了另一个身份。这个身份，理当不认识耿福的。

    果然，耿福傻眼看着他，满脸“先生是谁”的神情。

    “咦，我怎么看你有点眼熟？”他终于从对方的眉宇间找到了些似曾相识的特征来。

    宁采臣含糊着说：“我们昨天见过的……嗯，你匆匆忙忙的在忙活什么？”

    “我在找我家的表少爷，他昨天被我家老爷请来府上看庄子，可看着看着就不见人了。我家老爷怕出事，就派遣我等出来寻找。真是急死人了，找了大半个太原府城都没见人。”

    耿福抹了把汗。随口说了起来。

    宁采臣心里打个突，心想莫非那傻里傻气的耿去病也出事了？

    对于耿去病，宁采臣没有什么好印象。古时的文人骚客大都有这个毛病，一见到美女就挪不开步子。也许平时男女之防太紧，彼此鲜有邂逅的机会，偶然的一次邂逅，他们自会一见倾心，爬墙也好，穿窗也好，总要想尽办法来幽会，经常性上演“生米煮成熟饭”、可歌可泣的好戏。

    所以耿去病遇见青凤时的癫狂行为倒好解释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交结良缘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自然要厚着脸皮上。而且因为当其时是大白天，耿去病倒没有怀疑青凤是鬼怪——他总以为，鬼怪要到晚上才敢出来的。

    由耿去病，宁采臣就想到昔日的王复，若不是王复贪图美色，半路收留来历不明的美女，他也不会死无葬身之地。所谓的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倒有几分道理。

    “不和你多说了……”

    耿福迈开大步，继续找人。走出去几步，忽然又回头，瞧了一眼宁采臣，搔搔头，很是疑惑的样子。但最终他还是放弃了，没入人流之中。

    “这个妖怪，竟然敢在府城之内横行无忌。为所欲为，看来修为不弱。”

    宁采臣沉吟着说。

    ——人有人生，妖有妖道，各有规矩，一般情况下都井水不犯河水。主要是因为妖族势弱，数目太少，它们本就成道不易，哪敢轻易在人间兴风作浪，招惹杀身之祸？就算是靠吸收血气精阳提高修为的末流妖孽，它们行事也会特别小心，伪装得很好，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转移地方。

    敢逆天而行的鬼妖，从来都不会有好下场。

    譬如那强横无比的树妖姥姥，行事太过肆无忌惮，终于引来了燕赤霞，一剑就劈了；而虚有其表，势弱不堪的通洞老祖就低调多了，躲在监狱内，活得自由自在。若不是意外地遇到宁采臣，它可以无限威风下去。

    青凤分析道：“我敢肯定，这坏妖精肯定是这两天才来到太原府内的。”

    “哦，有何道理？”

    “我与母亲搬来太原后。曾四处视察过，根本不曾发现有什么强悍的妖类出现……上个月，倒发现有个狡猾的鼠精出没，但它太过胆小，我们还没靠近十丈内，它就见洞就钻了。”

    “鼠精？”

    宁采臣大感意外：“是否是一只有猫般大小，很是滑稽的家伙？”

    “不错，长得挺可爱的，我真想扎它屁股两针。”

    “可爱？”

    宁采臣傻眼，这狐女的思维眼光可真是与众不同，通洞老祖这家伙也能用“可爱”来形容。

    口是心非、两面三刀、见风使舵、狐假虎威、装腔作势……这一大堆形容词才算得上是它的标签。

    “嘿嘿。没想到鼠妖也跑到太原里混了……”

    突然有了通洞老祖的消息，宁采臣不禁觉得手痒，要知道以前他可是经常用竹片抽打其屁股的，美其名曰：**。

    “嘿，希望你在太原府里安安分分的，别再犯事，否则再落到我手里，待遇就和第一次不同样了。”

    宁采臣没有主动去找通洞老祖的念头，放都放了，总不该食言重新再把它抓回来，收做“任劳任怨”的“小弟”。

    “怎么，先生和那只鼠妖打过交道？”

    青凤一问，宁采臣当即把和通洞老祖之间的纠葛说了出来，听得青凤扑哧一声就笑了。

    话说她很少笑，这突如其来的笑声清澈干净，仿若风铃欢鸣，听到耳朵里，甚是舒服。

    宁采臣心里纳闷：这事有什么可笑的？

    就听青凤笑道：“那些犯人真是愚蠢到家了，竟然乖乖听话，躺在地上任它吸血，白活了。”

    宁采臣惋叹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便是形容他们的最好用词。但古往今来，世间斯人，总是有多无少。”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青凤咀嚼着这句话，眼睛一亮，叹道：“先生不愧为读书人，这八字一针见血，发人深省，真是妙不可言。”

    宁采臣老脸微红，暗中又有点小得意，心想前世的文化底蕴，终究有了用武之地。

    “拜托，你们真是太罗嗦了。说那坏妖怪说得好好的，怎么就扯到什么哀，什么怒去了。此事简单得很，那坏妖怪不是喜欢吃年轻男子吗？今晚先生就以身作诱饵。引蛇出洞，在那街道上跑几圈，保证引得它出来。它一出来，先生就用正气去消灭它，多简单的事！”

    娇娜忍耐不住了，张嘴就说人话。好在她说得声音低，旁边又没人，这才没有引起轰动。否则一只狐狸说人话，摆明就是狐狸精，被人知道，人先要把她消灭了。

    宁采臣笑着往她头上轻轻拍了下，笑骂道：“在外面说人话，你可是触犯了约法三章第一章哦。不过呢，念你这个提议非常有建设性，就饶你这回，下不为例呀。”

    听到先生说她想出的办法好，可行，娇娜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青凤则有些担忧地道：“先生，这会不会有危险？”

    宁采臣笑道：“青凤姑娘放心，无论对方是多么厉害的妖孽，但只要碰到我，那就像火遇到水，动弹不得。”

    他们当即打消了离开太原的决定，兜转回来，再度住进悦来客栈。客栈的老板见他们去而复返，笑得胖脸变成一团花。话说两人随身所带的那只狐狸可是给客栈带来了非同一般的“客流量”，不少食客为了目睹一眼狐狸的风采而专门跑来吃一顿饭。

    “得叫老王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就说那养狐狸的神秘客人又带着狐狸住回来了……”

    老板把算盘打得响响的，美滋滋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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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四章:快来吃我

﻿    第五卷：青蛇  第四章：快来吃我

    吃完晚饭，宁采臣便换了一身衣服。信步踱出客栈，实施那“以身作诱饵”之计，引得那妖孽出来吃他——娇娜想出来的这一招“引蛇出洞”虽然简单，却实用至极。当然，这多得宁采臣身怀正气，否则“诱敌不成，饵反会被对方吞吃掉。

    他一离开客栈，娇娜立刻欢呼起来，仿佛离开囚笼的小鸟，蹦跳到房间桌子上，噔噔噔地跳起舞来。

    别说，她这一番“桌面舞”美感十足，姿态优美，很像那么回事。眉目顾盼之间，散发出一种摄人心魄的魅力。

    ——自古以来，祸国红颜都被人冠上“狐狸精”的帽子，此言不虚也。

    青凤嗔道：“表妹，你快下来。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小心惊动了客栈里的人。”

    娇娜嘟着嘴巴：“表姐，这些天我都快闷死了，倦伏得像个鹌鹑一样。不能说话，不能捉弄人玩，闷得屁都放不来一个。”

    青凤宽慰道：“先生如此安排，自有他道理，你一个狐狸精，倘若被人识破了身份，那还不得闹得满城风雨；要知道，这里是城府，不是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

    娇娜咂着嘴巴，嘟囔道：“早知如此，我还不如回山修炼去。”

    青凤微笑着打趣道：“现在你也可以走呀！”

    娇娜的尖耳朵立刻竖起来，似乎嗅到不同寻常的意味，望着青凤嘿嘿怪笑。

    青凤一怔，摸摸鼻子，弄不明白其笑什么。

    娇娜却继续笑个不停。

    青凤纳闷了，问：“表妹你笑什么？我脸上有东西？”

    “当然有。”

    青凤就赶紧去照照镜子，可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不妥。

    “不用照了，你脸上的桃花云，普通镜子是照不出来的。”娇娜洋洋自得。

    青凤一愣，但她天资聪明，很快就弄清楚娇娜的弦外之音，啐道：“表妹你胡说些什么？”她脸皮薄，含羞带恼间，两面脸颊红扑扑的，升起两朵红云。

    娇娜大乐，指着她脸蛋笑道：“这不就是桃花云嘛。而且有两朵之多呢。”

    青凤大羞，一跺脚，不知该说什么。她一向不善言语，口头上哪里是娇娜的对手。

    娇娜笑不可仰，道：“表姐不必害羞，**女爱，本为人间正常lun理。况且，先生一表人才，才识过人，又有情调。得夫如此，姐复可求？”

    “让你乱说话……”

    青凤终于暴走了，伸出双手去胳肢娇娜两腋之下。

    腋下可是娇娜的破绽弱点所在，一被触摸，她便会咯咯大笑，难以停止。这一点，青凤早就知道，因此想使出这一招，阻止她疯言疯语。

    果然，被胳肢了两下，娇娜就笑得喘不过气了，直捂着小肚子。连忙求饶。

    青凤正色道：“表妹，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我和先生之间清清白白的，你胡言乱语，叫我们如何相处？”

    得到喘息的机会，娇娜两个纵跳，跃上床顶之上，远远逃开去，依然嬉皮笑脸：“表姐说错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要是一清二白，反而难以相处；若是发生点什么呢？嘿嘿，那就水、乳、交融，更加融洽了。”

    “你还说！”

    这下青凤真是有点恼了。这表妹，从小就是这般任性胡闹的性子，言行无忌，张口就出，比放屁还没遮拦。

    娇娜见她急了，暗自偷笑，表面却装出委屈的样子：“谁叫你嫌我碍事，要赶我回山，孤零零过日子。”

    青凤好气又好笑：“谁赶你了？是你自己嫌闷的。”

    娇娜嘿嘿怪笑：“我也就这么一说……难得在人间走一遭，不玩个天翻地覆，谁肯回去啊？”

    “玩”都能用“天翻地覆”来形容，这表妹果然是个混世小魔王呀！

    青凤咋舌不已，心想宁采臣能把娇娜吃得死死的，看来并不仅靠身怀正气，肯定还做了很多其他的功夫。

    “表妹，你切不可胡来。难道吃亏还没吃够吗？”

    青凤不敢使用其他的敏感词语，生怕引起娇娜的伤心事。

    谁知娇娜立刻就理会了，沉默下来，许久才说：“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过去的教训我也已谨记住，不会重蹈覆辙的，在这方面，表姐但请放心。我只恨那些家伙都被你们处理掉了，无法手刃仇人。否则，嘿嘿……”

    她突然发出一阵森然的冷笑，其声奇寒，简直能笑得人骨子里爆发出一股麻意——对于犯她门庭，想谋她内丹的宋真人一伙，她恨之入骨，恨不得一口口把他们身上的肉咬下来，然后再扔掉喂狗。

    当其下青凤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唯有悠悠一叹。

    啪啪！

    店小二老王在外面敲门，他是听到此房中传出许多声响才跑过来询问的：“客官，你们有没有让小人帮忙的？”

    他一进来，眼珠子就四周转，看房间的家具有没有被破坏掉。

    可房间的摆设有紊不乱，什么状况都没有。青凤坐在桌子边，而那只罕见美丽的狐狸则乖乖地倦伏在她的脚下。闭目假寐。

    “我们有事自然会叫你的……夜了，我要休息了，你出去吧。”

    “好的，客官。”

    老王点头哈腰地退出去。

    可就在他关上门的一刹间，他猛地看到那只狐狸突然睁开眼睛，朝他一笑。

    ——老王敢对着他的酒坛子发誓，在那瞬间，他的确看到狐狸在笑，笑得极具人性化，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但等他定神再看，狐狸却一动不动。乖巧得像一只猫咪。

    “邪门……”

    老王关上门，喃喃着。他又想起昨晚那幽灵一般的女子，不禁全身寒毛爆炸开来，三步并作两步，逃也似的溜下楼去。

    ……

    与其同时，宁采臣则很悠闲地在街头踱步，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搞出各种小动作，一副很想引人注目的样子。

    ——身为诱饵，自然要摆出一副高姿态，才能吸引到足够的注意力，才能够“被发现”。否则就会失去该有的作用效果。

    但现在，其实宁采臣根本不用做什么，他已经很“引人注目”的了。

    大明朝的夜市规模，已发展到颇为成熟的地步。虽然不如现代这般灯火通明，但在繁多的灯笼照耀下，甚是明亮，基本能满足人们的日常要求。在繁华的大城府里，夜间的热闹程度可谓“车马阗拥，不可驻足”，夜市常常经营到三更，方才收市。如果是秦淮河、西湖一带著名地点，更是通宵达旦。一年四季，天天如此。

    太原，身为天下九大府城之一。夜市本来也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但自从种种诡秘可怕的传闻流传出来后，夜市规模便渐渐凋落，太阳一下山，街道上无数的小贩就收拾起生意，回家的回家，住店的住店，再不肯留在街上做买卖。而街道两旁的店铺，更是上门板，关大门，早早打烊。

    随着夜幕降临，太原府开始沉寂。变得了无生气。酉时刚过，街道上就难以见到个人影。

    所以说，就算宁采臣没有做任何动作姿态，他依然是整条街道上最拉风，最引人瞩目的一个。

    因为此时，整条街道上就他一个行人。

    宁采臣提着一盏白皮小灯笼，烛火照耀的范围不过一丈，晃悠悠着，似乎有随时熄灭的危险。

    蓦然，他觉得背部有些痒痒，好像有一只大蚂蚁爬在上面，毛毛腿划过皮肤，有一种若深若浅的痒意。

    宁采臣转过空闲的左手去摸发痒的地方，什么都没摸到。衫是新衫，他也刚刚沐浴过，洗得很干净才出门。

    那么，怎么会突然觉得痒呢？

    宁采臣有些疑惑。他不明所以，就懒得多想，继续晃悠。

    很快，他的背部又渐渐的瘙痒起来，貌似比刚才加剧了不少。这一次，像是有一条毛毛虫伏在那里，使劲地啃咬着，酸麻不已。

    啪！

    宁采臣猛然反手，拍打中酸痒的位置，但他什么都没有按到。那里，本就空无一物。晚风吹来，刮起他的袍襟，有一股冷飕飕的意味。

    “有古怪……”

    宁采臣心里转过一道心思，表面若无其事地迈步再走。

    来了，又来了。

    那种酸麻的感觉变本加厉，在他整个背部泛滥开来，如同一只大老鼠突然窜入了他的衣服里，乱抓乱划。

    这种感觉非常钻心，非常难受。就像真有这么一只恶心讨厌的老鼠在背部抓划一样，它要抓破你的皮肤，撕开你的血肉，直至钻入到你的心里。

    “谁？”

    宁采臣霍然回头，巨声大喝。

    没有人回应，背后的街道空荡荡的，本就空无一人。

    没有人，不代表没有其他“东西”。宁采臣可以肯定，在黑暗冥冥之中绝对有一个可怕的东西存在。也许，它正虎视眈眈着自己，那目光，充溢着贪婪、凶暴、甚至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狂热仇恨。

    宁采臣没有做进一步的动作声势，生怕吓跑了对方。而是缓缓地转身，继续走下去。他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一股不安的悸动翻上心头，沉沉的，压抑得很不舒服，直压得冷汗濡湿了背部的衣衫。

    “我是诱饵呀，快来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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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养肥

﻿    第五章：养肥

    （本书vip章节基本都是晚上发的。为方便大家订阅，一般合为一章，少则三四千，多次六七千。我知道很多人怕太监，养着。我也不想发誓呀保证呀什么的。完本就一句话，其他就让时间证明吧……不敢求月票，只求订阅！）

    “我是香喷喷的诱饵，快出来吃我吧……”

    孤零零走在街道上，宁采臣莫名地感到一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压抑，望着两边暗影绰绰，都似鬼怪。他暗自期盼隐在黑暗里的“东西”快快蹦出来，做个了断。

    但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他已经逛完了两条长街，却什么状况都没有发生，而突如其来的背部痒感也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呼……”

    宁采臣喷出口热气，有些泄气，看来对方绝非是四肢发达的妖孽，根本不会轻易上当。虽然他的正气藏匿得很好，外人根本看不出来。但是，某些厉害的妖物，却能凭着天生灵敏的嗅觉而闻到一丁点危险的味道。而自动躲开去。

    譬如昔日的通洞老祖，它就是嗅到宁采臣身上拥有一种与它相克的气息，因此不敢轻举妄动。

    “通洞老祖？”

    想到鼠妖，宁采臣竟有几分怀念，如果它还在，此时就能派上用场。它虽然不能打，可天生心思玲珑，手段滑溜，最适合打探消息、跑腿办事。

    “看来，贸然放它走掉，有些妇人之仁了……”

    宁采臣如此想着，悠然惋惜。然而木已成舟，难以挽回，嗟叹也是无用。

    ……

    以此同时，通洞老祖却在哀叹不已。

    它本来好好地在地洞里躺着，今晚有些心痒便溜达出来，放个风什么的。这一放，就放到一位容貌艳绝的女子面前。

    这女子年轻、五官精致、身材曼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其都是一个“万人迷”级别的尤物。

    可鼠妖第一眼就识穿了对方的身份，认出她是个蛇妖。至于蛇妖本体是什么模样，鼠妖看不出来，只是凭着一种天生的本能而感觉到了女子的真实身份。

    ——俗话说蛇鼠一窝，但蛇却是老鼠的天生克星，比猫类不遑多让。因此对于蛇类存在的气息，通洞老祖可是非常敏感忌惮。

    “好一只可爱的小东西，乖乖来姐姐这里。让姐姐抱一抱。”

    女子突然绽开一个温暖如春的笑容，朝着鼠妖伸出皓皓玉腕，轻轻招动起来。

    这一笑一招，使得通洞老祖全身鼠毛爆炸开来，仿佛被猛烈的电流击中，体毛根根竖立，咋看上去，像个小刺猬，显得颇为滑稽。

    “蛇媚之术？”

    鼠妖毕竟成精了的，立刻觉得不妥，咬破舌头，喷出一小口精血，脑海登时清明如镜。然后它撒腿就跑。

    “嘿嘿，想跑？”

    女子身形不动，笑意更浓：“你是跑不掉的，被我看中了的，还想跑出我的手掌心吗？”她脸上在笑，但这笑容冷冷的，没有任何暖意。

    ——她今晚出来，竟然看到一个面目俊朗的年轻男子大摇大摆地在街道闲逛，当即就想下手。但靠近对方十丈内后。她忽然感到一股凌厉的危机。这危机，竟是从男子身上散发出来的。她心一凛，立刻停住脚步，不敢再逼近去。而是饶有兴趣地跟着对方兜了一圈街，然后悄然离去。

    “这男子，有问题，但是我喜欢，且等养肥了再杀吧……”

    呼！

    通洞老祖正蹦得起劲，腥风大作，眼前晃出一条巨大的影子，圆溜溜，通体青色，上面有无数斑驳的条纹。

    这竟是一条巨大的蛇尾巴！

    这尾巴出自女子身后，好像是她突然长出来的一样，绵长不知多少丈。人身蛇尾，十分阴森可怕。

    “大祸！”

    鼠妖几乎要呻吟出声，在巨大的尾巴横扫之下，它竟避无可避。啪的，身子骨差点被扫碎，身不由己倒飞回去。

    嗤！

    半空一只芊芊素手伸出，一把捏住了通洞老祖的尾巴。

    “好可爱哦，你叫什么名字？”

    可爱个屁！

    鼠妖差点要破口大骂，但它不敢。惹毛了对方，蛇妖一口就能把它吞噬得干干净净，连个饱嗝都响不起。

    它小眼睛溜溜转，正苦思对策。女子又开口了：“看你的样子，似乎开了灵窍，却喉结未化。你我相遇一场，我且帮你一把吧。”

    她捏开通洞老祖的嘴巴。伸手一弹，把一粒珠子般大小的红色药丸射入了鼠妖的嘴巴里。

    “什么玩意？”

    鼠妖大是惊慌，拼命挣扎。但那颗药丸入口即化，变成一道滚烫的热流在它的体内游走奔腾不息。最后集结喉咙处，砰得炸开。

    这一炸，好像把一切堵塞阻滞统统炸掉了。

    “你、你……”

    鼠妖惊喜交集，耸然发现自己本体居然能张口吐人言了。虽然第一次说话，颇是生硬艰涩，但分明是人话无异。

    女子嘿嘿笑道：“这些天，我寂寞得很，正要找个伙伴说说话……”

    得她丹药相助，通了喉结。通洞老祖大喜过望，心想这蛇妖不错，人长得美，心肠更是大大的好，而且看上去修为很厉害，以后就跟她混了。

    它正要酝酿情绪，准备一套花一般的马屁词汇，女子又淡淡地接着说了下去：“那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奴隶了。没有我的吩咐，你不能坐着，不能站着，不能躺着。一切的吃喝拉撒统统要得到我点头同意。方可动手。否则我并不介意吃掉一个鼠妖当早点或者夜宵的哦。”

    通洞老祖咕声吞口口水，一肚子的马屁功夫全化作了苦水。

    “苦也，好霸道的婆娘，谁受得了啊……”

    它以前跟宁采臣，虽然也答应上个厕所都要先请示。但那是它自己提出的，而且实际上宁采臣根本没有管制它多少，许多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它作为。然而面对这个可怕的蛇妖，通洞老祖可不会“很傻很天真”地认为她说的话是开玩笑。

    “现在看来，离开公子并不是个好主意……”

    鼠妖正有些懊恼，女子又道：“既然是奴隶。就要打上一个独门印记。”一抬手。

    篷！

    鼠妖的胸口突然着火，空气里顿时散发出一股烤鼠肉的特殊味道。

    “哎呀！”

    通洞老祖痛得不得了，又不敢大声呼喊，只能低微地呻吟起来。

    好在那团火苗很快就灭掉，鼠妖胸口中间多了一个“s”字形的标志，看上去，如同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蛇，颜色竟是青色的，很是诡异。

    “这记号与我心神相通，所以你别想逃跑哦。否则我一口吃了你！”

    女子突然凶神恶煞，呼的，显出本体来，正是一条水桶般粗，数十丈长的巨大青蛇。目若铜铃，血红的蛇信子竟有手臂般粗大，吞吐不停，滴滴答答流下腥臭无比的口涎来。

    “我的妈啊……”

    巨大的蛇威压力下，鼠妖吓得头都不敢抬，两股战战。嘘嘘，很丢人地大小便失禁了。

    ……

    宁采臣又在街道上晃悠了大半个时辰，很失望地，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走得有些倦乏了，更想嘘嘘。瞅四下无人，一片黑暗，他跑到右侧一间房屋院子外，解开裤腰带，很痛快地对着一棵大树根嘘嘘起来。

    前世之时，因为临时找不到厕所，他曾有多次“随地小便”的“不良行为”。如今对着人家外墙树木如厕，倒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

    “你这无耻之徒，往哪里跑？看我不砍死你！”

    忽然一声大喝从院内传出，听声音，甚是暴怒。

    宁采臣一惊，还以为自己的“不雅”行为被别人发现了，那可真是斯文扫地了；连忙弄灭灯笼，闪身躲进树后面。

    哐啷！

    一阵瓷器破碎的声音，紧接着一声惨叫。似乎有谁被刺伤了。

    扑通！

    宁采臣正惊疑不定之际，一人翻过院墙，跳下地来。依稀的月光照耀下，可看到此人五短身材，形容猥琐，但具体样貌就看不清楚了。

    那人一落地，立刻拔脚就跑，踏踏踏没影。

    墙垣之内灯火亮起，有妇人痛哭失声，貌似有人死掉了。

    “有命案？”

    宁采臣大吃一惊，看样子刚才跳墙之人就是凶手，可是如今对方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根本抓不到。

    “糟糕，瓜田李下，反取嫌疑。”

    宁采臣心思玲珑，立刻想到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十分可疑，若是闹将起来，那就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他赶紧趁四下无人，撇开脚步离开，回悦来客栈。刚举手想拍门，转念一想，觉得不妥。最后还是召唤出夜叉，命令它抱着自己，飞檐走壁，直接回到房间里。

    “谁？”

    是青凤的声音。

    因为有特殊行动，她并没有回到自己房间，而是和娇娜留在宁采臣的房间内，等候宁采臣回来。

    “是我。”

    宁采臣回答道，收了夜叉，坐到凳子上喘粗气，同时制止了青凤点灯的行为。

    见到宁采臣回来，娇娜立刻连珠炮发问：“先生，事情做得怎么样？有没有灭掉那坏妖孽？那到底是什么妖怪呀？竟敢在大城府横凶吃人？”

    宁采臣苦笑道：“坏妖孽没见着，命案倒发生了一宗。”

    “怎么回事？”

    两女大奇。

    当下宁采臣把过程源源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两女都是嗟然，可惜那坏妖孽竟然没有现身。至于命案，因为资料情况太少，他们倒没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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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六章:头疼

﻿    第五卷：青蛇  第六章：头疼

    “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用此“名言”来形容钱爱仁的府衙最恰当不过。话说昨晚亥时时分，城内西街发生一起命案，牛医卞翁被杀，凶手逃之夭夭。

    那卞家人一大早便告到府衙，可堂都没有开，知府大人还没露面，就被层层关节剥削去三十五两银子。

    卞家不是大户人家，家主丧命，只剩一个老妪和一个独女。失去了顶梁柱，好好一个家庭差不多“崩盘”了，哪里承受得住如此“消费”？当场被吓得案也不报了，悄悄溜掉。

    等“钱要命”装束整齐，大摇大摆、斗足官威地上到公堂，却发现苦主跑了，不由一愣，对师爷道：“师爷，为何告状的人跑掉了？”

    师爷捋一捋八字须，道：“我想，他们是没钱了……”

    钱要命一拍惊堂木：“没钱他们可以去偷去抢呀，怎能半路撤讼，真是太不像话了，刑法岂同儿戏？这两年以来，衙门门可罗雀，淡得没有半两油水。本官真得很头疼，本官现在很需要钱呀！”

    他一手加额，轻轻地拍着，愁眉苦脸得像一个为生计烦恼的贫苦大众，与他一身朱红的官袍形成鲜明对比，倒有些滑稽的意味。

    ……

    “先生，你今晚还要不要继续逛街做诱饵？”

    一大早起来，娇娜不厌其烦地问道——要知道宁采臣离开的这段短短的时光，正是她最自由活泼的时辰，她求之不得宁采臣跑出去。

    宁采臣没有想那么多，他昨晚睡得并不踏实，脑子里想着的，却是那件突如其来的命案。虽然事不关己，但他也算个“目击证人”，如果不能将凶手绳之于法，他内心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我现在就出去，要晚上才回来。你和青凤留在客栈，安安分分的，不许闹事！”

    娇娜喜出望外，道：“那先生万事小心，我会很听话地留在房间内的。”

    旁边青凤嘴一撇，不以为然，让娇娜乖乖听话的难度，等同于让老虎吃素。当然，她可不会在宁采臣面前戳穿娇娜的顽皮面具。

    果然，宁采臣前脚刚迈出大门，娇娜立刻就蹦跳起来了。

    “表妹，你又想搞什么，可不准胡闹。”

    但青凤的话对于娇娜而言没有半点约束力，娇娜嘻嘻笑道：“我饿了，想去找点吃的。”

    青凤腹诽道：让你去外面找吃的，那还不得把人家的厨房闹得天翻地覆。她立刻说：“你要吃什么，我帮你买回来。”

    娇娜眼珠子一转：“我要吃烤鸡翅膀。”

    ——狐狸天生好吃鸡，娇娜虽然修炼得道，但这一点嗜好却没有改变。

    青凤道：“你在房间里待着，我去帮你拿吃的。”

    她扣门而去，约莫半盏茶时间后就端着一大盘鸡翅膀回来。刚进门，就觉得不妙。因为房间内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娇娜的影子。

    “糟糕，中了调虎离山计。这表妹也真是的，栽了那么大的跟斗还不生性，要是再闹出什么事来，该如何是好？真叫人担心头疼”

    青凤有些六神无主，觉得此事应该告诉宁采臣，便把鸡翅膀一扔，出去找宁采臣了。

    ……

    却说娇娜等青凤离开，当即跃出窗户，也没有变化出阴神形象，而是以本体行动，在一排溜的屋檐上跳跃着，差点欢呼雀跃。

    也好在她没叫，否则奇特的叫声立刻就会惊动下面的民众。被人瞧到一只如此珍贵漂亮的无主“野”狐狸在外面蹦跶，人们还不为之疯狂，只怕满天的“暗器”就要疾飞上来，要把她击倒活捉去卖，少不得要赚几百两银子。

    不知跑出多远，娇娜突然闻到一阵浓郁的鸡肉味，食指大动，马上停住。她从那户人家的天井处往下一探，顿时瞧个分明。

    原来下方人家正在拜神，供着一尊面目和蔼的泥塑神像，神像前摆开一大桌供品，其中一碟，是一只肥美的大公鸡。蒸熟了的，表皮嫩黄，油脂泛光，香味不可抵挡。

    看着四下无人，娇娜立刻溜达了下去，跃上神台，就要去端鸡。

    脚步声响，一个五短身材的毛脸汉子突然转进来，望见神台上站着一只狐狸，不禁吃了一惊。但很快他就定下心神，一双三角眼溜嘀嘀地在娇娜身上打转，闪现出一种贪婪的神色，一副恨不得一口把娇娜吞了的样子。

    “拜得神多，果然有神庇佑。这狐狸正是天上掉下来给我毛大的一场富贵啊，我且活捉了它，起码能卖个几百两银子。哼哼，等咱有了钱，看那王氏还会不会三番四次地推诿咱家！”

    毛大心里打定主意。他本是这附近有名的闲汉，游手无籍，天生一副无赖相。今天因为一桩意外，专门烧香拜神，以求心安，谁知引来了一只华丽娇贵的狐狸，他如何肯放过？顿时悄悄退出去，从门后摸出一干网兜来。

    这网兜，有水桶般大小，正好能套住那狐狸。本来是其捉鸟捞鸡的家什，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娇娜看到汉子手举网兜，哪里还不明白其用意？但她是什么来历，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内，施施然地自去端鸡。

    毛大见了大喜，心想这狐狸实在太贪吃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的就是这般道理，且看咱家手段。

    他放轻脚步，屏住呼吸，一步步挪过去，高举网兜，圆睁双眼，就要动手。

    “嘿嘿！”

    娇娜忽然咧嘴一笑，人立而起，口吐人言：“这位大哥，你想做什么？”

    这一句话吐出，轻轻柔柔的，和妙龄女子的声音差不多，其中更有一股**入骨的酥味。

    但毛大听到耳里，顿时如晴空打了个霹雳，震得耳朵嗡嗡响，一个踉跄，差点要跌倒在地，手里的网兜都拿不稳了。

    “妖怪……有妖怪呀！”

    他吓得七魂没了六魄，把网兜一扔，掉头就跑。

    “真没劲！”

    娇娜埋汰了句，毫不客气地端起肥鸡啃吃起来。

    “真是一只妖怪呀，一只狐狸精！”

    过不多久，毛大带着五六条闲汉杀回来了，有些手执菜刀；有些拿着柴刀，还有抡锄头的。

    “咦，那狐狸精跑哪里去了？”

    回到神堂时，哪里还有狐狸的影子，只有神像前碟子上，留下一截肥硕的鸡屁股，股尖高翘地提示众人：曾有一只狐狸精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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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七章:被擒

﻿    第五卷：青蛇  第七章：被擒

    顺路吃掉人家的一只拜神鸡，对于娇娜而言，简直像顺手摘下一朵路边的野花，纯属一个小小的兴致，她很快就抛之脑后。

    她琢磨着自己偷偷跑出来，只要及时回去，青凤肯定不会轻易告诉宁采臣，表姐虽然担心自己会闯祸，但更担心宁采臣知道后会立刻把自己赶走。以青凤为人，绝对做不出这种“捅背脊”的事情。所以说，只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去，就什么事都没有。

    现在距离天黑，还有大把时间，如何在这段时间内玩个尽兴，才是最大的问题。

    “妖气？”

    娇娜猛地刹住脚步，惊疑不定起来，话说她刚刚路过这一带房屋，竟然嗅到一丝隐藏得极深的妖精气息，淡淡的收在微风内，带着一种极使人反感的腥味。

    只是这丝气息若有若无，稍一迟疑，又不知飘往何处，再无迹可寻了。

    娇娜疑心大起，放眼观察四下环境，发现这一大片房屋连绵数十丈，曲径通幽，廊桥相接，仿佛为一户家宅。

    更令人奇怪的是，如此大规模的豪华房子却死气沉沉，了无人声。娇娜放出神识扫视，惊讶地发现上百间房间内俱无人气，分明没有人居住在里面。

    “嗯！”

    娇娜突然觉得脑袋一阵痛楚，仿佛被尖针狠狠扎了下。

    “不好，被发现了！”

    娇娜大惊失色，转身没路狂逃——她重伤刚愈，元气只恢复到原来的五成水平，哪敢与对方硬碰？而且她隐隐感到那妖气的主人强大无匹，很可能是元婴期的老妖怪了，可以自由化出人身，无论白天黑夜，都可畅行无阻，几欲和普通人没有两样，因此才能把妖气匿得如此隐蔽。就算处于全盛时期的娇娜，都远不是对手。

    明知道鸡蛋碰石头，还要撞上来的，非傻即楞。话说娇娜以前挺楞的，但经过宁采臣两三个月的调教，早不复吴下阿蒙，现在也会用点小计谋了。

    她一面疾奔，一面竖起耳朵倾听后面的动静，看对方有没有追赶上来。

    但说也奇怪，那妖孽只是运用道法反弹掉娇娜探视的神识，根本没有动身追来。

    娇娜稍稍松气，经此一闹，她也无心再去哪里玩了，仔细一想，觉得隐在那豪门巨宅的妖孽，很可能就是造成太原府城满城风雨的元凶。这个情报，应该在第一时间汇报给先生知道。

    如此想着，她立即跑回客栈，从窗户跃入，就见到青凤在房间内坐立不安，很是焦急地走来走去——表妹私自跑掉后，青凤火烧眉毛，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宁采臣。但走到半路，蓦然想到宁采臣与娇娜的“约法三章”，如今表妹私自跑出去玩，正犯了大忌，倘若被宁采臣知道，肯定会雷霆大怒，驱赶娇娜回深山老林。这般的话，娇娜肯定会恨死她这个表姐。

    想着想着，青凤又兜回来，心想只要娇娜玩一阵子就及时赶回来，想必不会被宁采臣发现……

    “表妹，你终于回来了！”

    望见娇娜，青凤大喜，连忙迎上去，忽然脸色微变，盯着娇娜身后跟来的妙龄女子，问道：“表妹，跟在你后面的是你的朋友吗？”

    青凤虽然修炼道法，但只修炼成一门《金针解厄》的法术，在“道心”方面修为甚浅，阴神都没有凝练出来，因此她根本瞧不破对方的身份。

    但那女子形同鬼魅，浑身散发出一种浓烈的妖冶魅力，一蹙眉，一抛眼，甚至随便的一次扭腰摇臀，都能生出强烈的吸引力，只要是男人看到，马上会萌生出扑上去把她扒光，粗野施暴的冲动。如此媚术，普通女子根本无法拥有。

    “我后面有人？”

    娇娜脸色大变，顿时似想起了什么，大喊：“表姐快走！”

    话音刚落，后面那女子就咯咯笑道：“现在想走，恐怕不行了哦。我身边正缺两个婢子服侍，看你们挺好的，就从了我吧。”

    手掌一翻，显出一把纸折扇来。

    然而仔细看去，扇子通体隐隐激发出一层七彩霞光，光华流溢，哪里是纸糊的，分明是一件甚是厉害的法宝。

    娇娜一出声示警，青凤就觉得不妙，十六口金针飞快地夹在指间。

    嗤嗤嗤！

    金芒飞射，全部打向女子。

    与此同时，娇娜也翻身暴动，爪心多了一枚红色剑丸，正是昔日宁采臣赠送给她的雷煞剑丸——白石观两真人打上门时，她那时身子正处于虚弱期，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困妖网捕住，也幸亏如此，这雷煞剑丸才能保住，未被敌人发现，强行搜了去。

    剑丸荧荧，延伸弹长尺余，祭起来红茫茫一道，直劈对手。

    “米粒之珠，也敢放光华！”

    那女子嘿嘿冷笑，全然不把这两拨攻击放在眼内。啪的，打开折扇来。

    扇子一开张，扇面顿时激发出一片耀眼的霞光，好像一面会发光的镜子。更神奇的是，那霞光里头影射出来的景象重重，有山林草木、有飞禽走兽、有流水人家，咋看上去，仿佛海市蜃楼，华丽非常。

    “收！”

    女子轻启朱唇，念个法诀。

    那片霞光罩住青凤娇娜，刷的，两女顿时失去了踪影，诡异地凭空消失了。雷煞剑丸和十六口金针失去了主人的驱使，登时掉落在地。

    这过程写出来曲折，但发生的时间却短暂一瞬，眨眼间青凤娇娜就被对方法宝吸收了进去，不知死活。

    “嘿嘿！”

    女子笑眯眯，转回扇子观看。此时扇子霞光全消，恢复成普通模样，描画在扇面的，本是一副浓淡相宜的山水画。而原来空空如也的溪水旁边草地上，此刻竟然多了两道身影，一人一狐狸，依稀便是青凤与娇娜。

    她们正在扇画内蹦跳不已，高声大喊：“妖女，快放我们出去……”

    声音渺渺，可不是凡人感官所能接触得到的。

    女子不作理会，啪的，收了扇子，藏回怀中，从窗户飘出，飞遁而去。

    （时间过得真快，家里的小天使满月咯，可喜可贺，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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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八章:免费升堂

﻿    第五卷：青蛇  第八章：免费升堂

    宁采臣信步前行，很快来到昨晚发生命案的民居前，他远远的就听到一阵哭声，走近来见到一大群人围在院子内外，看来都是左右的邻居。

    邻居们在议论纷纷：

    “真是飞来横祸，卞翁一向为人和善，怎会被人杀害？莫不是遇到盗贼了？”

    “看来不像，他家又不是大富之家，而且并没有失窃的痕迹。”

    “啧，我倒觉得此事和胭脂有关。”说这话的人是个中年男子，他悄悄压低了声音，像在说一件很暧昧很见不得光的事。

    周围人顿时被吸引过来，七嘴八舌问：“胭脂为小家碧玉，才姿惠丽，一向知书识礼。其父被杀，和她有什么关系？”

    那中年人惋叹道：“红颜多事，正因为她才姿惠丽，仿佛明珠，才会引得一众登徒浪子觑觎垂涎。你们平时没有留意吗？那些无赖闲汉，总是有事无事地在牛家门口晃悠，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这中年人貌似为读书人出身，说话文绉绉的。但周围的人都听明白了，顿时恍然，想象力丰富的立刻猜想出一个故事的大概来：胭脂才貌过人，引得色狼入室，被其父卞翁发现，两者搏斗，卞翁年迈体衰，不敌被杀……

    众人的神情变得古怪起来，倘若事情真相果真如此，卞翁之死，最后可要怪他女儿长得太好，招蜂引蝶所至。

    ——大明朝风俗，虽然不像前几朝那般男尊女卑，女性的地位得到很大的提升，但是习惯之下，一旦有什么瓜葛，人们往往会把屎盆子往女人身上扣，而且扣得理所当然。

    “事情内幕，我们身为局外人，岂能知晓？还是报官，让官府查明最好。”一个和卞家颇有交情的邻居看不过眼了，为胭脂分辩道。

    “报官？你说得倒轻松，现在没有一百几十两银子，谁敢去报官哦。官字两个口，上吃朝廷，下吞百姓，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

    “大胆刁民，竟敢非议朝廷命官，来人，抓起来，打入大牢，听候审查。”

    腾腾腾！

    两名官差如狼似虎扑来，一下子把那人揪住，铁链套脖上锁。

    那人心里叫苦：光顾着在这里聊天，竟然没有注意到一个八字须师爷带领四名官差来到了身边，刚才他这一番牢骚被衙门中人听得一字不漏，一场官司跑不掉了，又不知要花多少银子才能脱身。

    官差来到，众人即刻作鸟兽散，远远避开。

    师爷习惯性地摸一摸上唇的八字须，施施然踱进院子，打着官腔问：“卞家亲属何在？我朱师爷奉知府大人命令，前来查案，要带尔等上公堂审问。”

    听闻官差来到，那卞家遗孀乌氏匆忙从里屋跑出来，见到朱师爷等吓了一跳，不敢出声。

    那朱师爷正色道：“卞家娘子，你刚才去衙门报案，何故突然中途跑掉？莫非是在报假案？你可知晓，报假案可是大罪！”

    乌氏连忙跪倒，呜咽道：“民妇哪里敢报假案？只是……”

    她支吾着说不下去了，总不能说衙门收费太高，她折腾不起所以半路撤讼溜掉的吧，得罪了衙门，那可吃不了兜着走。唯有涕泪齐下，用哭泣来掩饰，念及横死的丈夫，苦从悲来，这一哭，就收拾不住了。

    朱师爷干咳一声，朗声道：“知府大人开明融通，念你等妇人不识礼法，不再深究。但既然发生了命案，自然要上报衙门，让衙门缉捕凶手，莫使凶手逍遥法外，这才能保一方平安……”

    他抑扬顿挫，大义凛然的一番话说出来，不要说乌氏，就连闪在一边看热闹的众人都听呆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钱要命”居然会体恤民情了？莫非大家都在发梦不成？

    乌氏又惊又喜，正要道谢，忽然想到紧要处，又面露迟疑来。

    朱师爷知道她心中顾忌，俯近身子，低声道：“这次命案事大，大人免费升堂，你们就放心上堂来吧。”

    “免费升堂”四个字从他嘴里蹦出，乌氏感动得磕头不已：苍天有眼，知府大人终于良心发现了……

    她跑回内屋，唤出女儿胭脂来。

    这胭脂，二八年华，端是一副羞花闭月貌，全身披麻戴孝，明眸带泪，梨花一枝春带雨，楚楚可怜。

    朱师爷看见，咕声吞口口水，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好表现得太过，吩咐仵作进屋验尸，又叫两名官差四处勘察案发现场，很快就在墙根处发现一只绣花鞋。

    看见这一只绣花鞋，胭脂登时脸色煞白，垂下头去，再抬不起来。

    朱师爷精明过人，看看绣花鞋，又望了望胭脂，哼哼作声，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叫官差拿好证物。等仵作验完尸首后带着乌氏母女，以及左右两户邻居回衙门，让知府大人升堂审案。

    一路上更是让官差敲锣打鼓，大肆宣扬此事，引得许多百姓跟着，来到公堂外看热闹。

    朱师爷要的就是这个舆论效果！

    ——知府大人现在很头疼，很需要钱呀！但一直以来，在民众心目中，衙门的形象实在太不堪了，告状的人寥寥无几。没有人告状，一大笔额外收入就不见了……因此他和师爷商议，想出这一出“免费升堂”的噱头来，想通过侦破卞翁被杀一案，重新树立起衙门的形象，以吸引更多的人主动报案……

    宁采臣跟着人群，一起来到了公堂外，要看看这钱要命是如何审案的。

    “威武！”

    公堂之上，两排官差气势赳赳，把手里的水火棍跺得蹦蹦响。

    知府大人高高在上，一拍惊堂木：“民妇乌氏，你速把昨晚事发经过说出来。”

    乌氏哭哭啼啼着叙说起来：原来昨晚寅时左右，他们两夫妇正要入睡，忽然听到窗外有脚步声。卞翁起身来看，见到一男子鬼鬼祟祟走向胭脂房间，他知道对方是浪蜂狂蝶，为女而来，不禁大怒，便操起一把菜刀出门赶人。谁知道搏斗之中，其竟然被对方夺过菜刀砍死。等乌氏出来帮忙，那人早已翻墙逃跑了，根本看不到凶手模样。

    听完事发过程，知府大人摇头晃脑起来。旁边朱师爷马上俯下身子，在他耳边一五一十地悄悄说着。

    钱要命双眼发亮，成竹在胸，一拍惊堂木，大喝道：“民女胭脂，你可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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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九章:出事了

﻿    第五卷：青蛇  第九章：出事了

    公堂之威，对于平民百姓而言，具有莫大的威慑力。胭脂为少女，平时一般都养在深闺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何曾遇过如此场面？那惊堂木一拍，仿佛拍在她心上，腿一软，几乎瘫倒。

    乌氏连忙把女儿扶住，含泪问：“大人，小女何罪之有？”

    钱要命打个眼色，朱师爷便把那只绣花鞋高高举起：“乌氏，你认得这只鞋子不？”

    乌氏张眼一看，惊疑不定：“此乃小女所穿之物，怎么在这里？”

    朱师爷哈哈一笑：“这鞋子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事情很明显，肯定是胭脂不守妇道，与人勾搭成奸，这绣花鞋便是信物。孰料奸情被其父卞翁撞破，彼此发生了争执，乃至发生了命案，嘿嘿，胭脂姑娘，我说得对不对？”

    他得意地摸着上唇的八字须，笑容阴阴。

    此言一出，旁听的一众百姓顿时哗然，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起来。

    事关女儿清白，乌氏急了，怒道：“师爷，你为何要血口喷人，做这等无端推测！”

    朱师爷冷然道：“是推测是真相，唯有问过当事人才知。胭脂姑娘，你说，那奸夫是谁？快说！”

    他奔下来，走到胭脂面前大声质问。

    “我……我不能说……”

    胭脂又羞又慌，答不出话来，想到父亲因己丧命，悔恨交加，哭不成声。

    她这副神情无异承认朱师爷的推测是正确的，这一下，就连宁采臣都觉得此女有些不堪了。

    乌氏更是目瞪口呆盯着胭脂，好像不认识她一般，半饷说不出话来。

    朱师爷哈哈一笑：“大人，命案已经水落石出，等用刑之后，此女子肯定就会招供。”

    钱要命瞥了一眼长得一朵花似的胭脂，道：“胭脂，事到如今，你还是乖乖招了吧。那拼头是谁？否则动起刑来，休怪本官无情。”

    听说要动刑，胭脂更是惊慌，几番欲言又止。

    乌氏怨愤地道：“脂儿，难道朱师爷说的都是真的？你……你怎能做出如此有辱家风的事情？还害了你父亲性命……”

    “娘，不是那样的……他那么温柔和气，斯斯文文的，根本不可能和父亲发生争斗，不可能的……”

    胭脂连连摆手，泪眼婆娑。

    “哗！”

    一片哄然，无数鄙夷的目光落在胭脂身上，压得她抬不起头来。

    钱要命一拍惊堂木：“公堂之上，禁止喧哗！”

    周围的非议声这才渐渐平息下去。

    “快说，那奸夫是谁？”

    先前的一阵起哄，已经让胭脂方寸崩溃，再被钱要命一逼，顿觉得无颜苟活了，猛地起身，扑身上来，往案桌尖角上撞去。

    “哎呀！”

    旁边朱师爷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这才避免公堂见血。

    胭脂挣脱不得，气急攻心，翻白眼昏死过去。

    “大人，她晕死过去了。”

    大案将破，钱要命心情大好，道：“那暂且把她收监，容其情绪稳定后，明天再进行审问。乌氏，你既为其母，教女无方，才导致惨案发生。回去之后，应当闭门思过，好生反省。退堂！”

    丈夫被杀，女儿下狱。乌氏哭哭啼啼的，六神无主，大哭而去。

    旁听百姓纷纷散去，一路议论纷纷。

    宁采臣恻然，倒没想到这案子发展到如斯地步。倘若真相就是如此，那胭脂咎由自取，并不值得可怜。

    他走出两步，一个激灵，回想起昨晚那翻墙而出的人影，五短身材，形貌猥琐，胭脂怎么会看上那般男人？

    “胭脂……绣花鞋？”

    宁采臣猛地想起《聊斋》中的一则故事，只是如今世事无常，白云苍狗，种种轨迹又与书本不同了，实在无法按图索骥，判断是非。

    他有心事，低着脑袋，砰得，迎面与一人相撞。

    “兀那小子，你走路不长眼睛啊。”

    那人吼叫起来，很是凶狠。

    宁采臣抬头望去，见到一张黑脸正恶狠狠地瞪着他。

    这汉子，三十出头，矮壮如墩，扎个短发髻，浓眉大眼，很是凶恶。站在他身边的，有五六条闲汉，个个面目不善，高撸衣袖，手里还抓拿着锄头菜刀之类的工具，好像要去打架一般。

    “对不起，我走神了……”

    宁采臣道声歉，闪到一边。

    “哼！”

    那矮汉子倒没有多做刁难，而是和同伴自顾走了，嘴里分说道：“我真不骗你们，我毛大是什么样的人你们还不清楚吗？牙齿当金使，绝对不欺骗朋友。那真是个狐狸精呀，会像人一样站立，还会说话，不是精怪，还能是什么……可惜它不知跑哪里去了，若是被我们抓到，献到官府去，一场荣华富贵啊……”

    这些话听到耳里，宁采臣一呆，随即面露苦笑：“娇娜呀娇娜，你到底还是跑出去了……”

    对于娇娜的本性，宁采臣比谁都了解，知道她是个坐不住的性情，如果有机会，肯定会溜达出来。并不是说她喜欢闯祸，而是她的身份太特殊了，很容易惹来祸端。因此宁采臣才会和她约法三章，加以约束。

    但约束毕竟不是万能的，这不，他刚出来一趟，娇娜便也趁机跑了出来。

    “哼，违反纪律，看我不会回去打你屁股……”

    听到娇娜出游的消息，宁采臣倒没有大发雷霆，事实上这一点他早有心理准备，因为要娇娜完完全全的改变自我，安分守己，那根本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况且，如果娇娜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宁采臣反会觉得不习惯。

    回到客栈，和掌柜的打了声招呼，宁采臣直接回房间。

    房间空荡荡的，娇娜不在，青凤也不在。

    “莫非青凤去找娇娜去了？”

    宁采臣坐下来，感到口渴，便倒杯茶水喝。这一低头，就见到地板上金芒闪烁，有十几口金针凌乱地散落在地，另外还有一枚红色剑丸。

    雷煞剑丸。

    青凤和娇娜的拿手兵器怎会掉落在这里？

    宁采臣霍然起身，环顾周围，一种不祥的感觉翻上心头：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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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十章:阴影

﻿    第五卷：青蛇  第十章：阴影

    房间摆设纹丝不乱。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由此可见青凤娇娜两个竟是被对方一照面拿下的。偷袭？还是敌人实力超群，远远凌驾于娇娜两个之上？偏偏现场又留下她们的兵器，可见对方机心并不严谨，至少不知道宁采臣存在，才让他跑回来发现端倪。

    种种迹象表明，娇娜两个遇袭，很可能是对方临时起意，把她们劫掳了去。

    这人是谁？

    “难道又是那神出鬼没的妖孽？”

    很自然地，宁采臣就想到那方面去，内心莫名烦躁。如今除妖未成，反被人家掳掠走两女，可他连敌人是什么样子都没看到。

    他忽然觉得有些沮丧，一种浓浓的挫折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难受极了，让人浑身提不上劲。

    ——意外遭受枪击，必死之命竟然穿越重生，属于大难不死的狂喜；人皆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在聊斋世界却事事不如意。秀才身份突然一朝变成“百无一用”；沦为朝廷钦犯，东躲西藏。躲藏过程中又遭遇各色牛鬼马神。虽然身怀正气，有惊无险。但貌似从没有“大杀四方”的痛快场面出现，实在憋屈之极。

    “这一切，纯属自找的呀……”

    宁采臣叹了口气，不在房间久留，又溜达出去，搜寻蛛丝马迹——对方把青凤娇娜掳掠走，虽然不知用意。但至少可以确定，两女暂无生命之忧。

    日间，太原街道上颇是热闹，车马川流。

    “卖字咯，三分钱一个字……”

    诸多叫喊买卖声中，这一声叫得乏乏的，有气无力，叫卖者却是个斯斯文文的青年，在街边摆个小摊，挂着几幅现成的字画，字倒写得不错。但无一人光顾，冷冷清清的，与邻居一家卖臭豆腐忙得飞起的形势形成鲜明对比。

    ——焚书令里主要焚灭的对象为书籍经典，以及圣贤画像。对于一般字画方面尚未有条文禁止，因此许多书生落魄后基本都从事卖字画行业。皆因他们身体弱化，无法练武；思想又比较僵化，经不了商。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倒不是完全的谬论。

    然而卖画卖字并不是一门好生意，普通百姓根本用不上；富贵之家眼界又高，请的都是名家。因此在街边摆摊的书生生计艰难。有许多不得不画上了“春宫”，暗地里兜售，不失为一门手段。至于圣贤教训，又不是每个读书人都和许宣那般“死不免冠”——在生计面前，仿佛一切都是纸老虎，容不得你坚持执着下去，该转弯就转弯，该弯腰就弯腰。

    那青年一双没有多少色彩的眼睛正四处瞟着路上的行人，希望其中会出现几个顾客。

    但下一时刻，顾客没有出现，却冲过两名来势汹汹的官差，他们奔到青年面前，不由分说，一副枷锁就套了上去。

    青年大惊，急问：“官差大人，你们为何抓我？”

    “鄂秋，你与胭脂通奸，昨晚事发后杀害其父卞翁。现在胭脂在狱中把你供出来了，知府大人下令抓捕你归案。”

    鄂秋一听，面如土色，吓得像个遇事的孩童。手脚战栗，别说分辨，就连站立都站不稳了。他这副表现，更坐实了做贼心虚的心理。两官差一人执一臂，拖着走。路人指指点点，蜂拥跟着上公堂看热闹。

    宁采臣愕然，他看那鄂秋身高形体，殊无像昨晚跳墙之人之处。

    “此事果然别有蹊跷……”

    宁采臣沉吟着，随即面露苦笑：即使知道鄂秋冤枉，自己又能帮什么？难不成把夜叉派遣出去救人？

    不行，太原可是大城，光本地驻扎的兵马就有数万，这数字光说出来就能吓死人。夜叉虽然悍不畏死，但也禁不住人海战术。别说夜叉，即使燕赤霞来到，面对数万军队，他也吃不消。

    “也许，只有传说中一巴掌拍烂一座山的神仙牛人才能真正做到横扫千军吧……”

    现阶段大明朝的“文治”算是毁了，“武功”方面却得到了“畸形”的发展壮大，军队官兵俱是骁勇过人。正雍帝新颁的“武举法”规定，各州府每月进行一次选举，前三甲有资格赴京参加全国武举，得武状元者可入朝拜将封侯，那是可等的荣誉权势！

    正所谓“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圣上崇武，民间百姓自然大掀练武狂潮，人人都想有朝一日能夺得武状元，拜将封侯呢。而即使夺不到武状元，只要功夫过硬。即可加入红衣卫，那同样是耀武扬威的身份角色。

    据说，现在朝廷红衣卫的人数已经由原来数千人扩充到数万之众，整整扩充了十倍。已经超越了廷卫的规模，而成为了一支军队。

    一支令人闻风丧胆的军队！

    这军队一直盘桓镇守在京都之中，派遣出去执行命令的不够百分之一。外人想探视红衣卫的底细，根本无从谈起。

    想到种种红衣卫的骇人传闻，宁采臣心有些怵。他这一趟上京都，主要就是想弄清楚京都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正雍帝发生了什么事，那护法国丈是否如电影上那般，为祸害人间的妖孽。

    擒贼先擒王，如果真是如此，只要把国丈除去，点醒正雍帝，那大明朝的局势就能扳回来，倒比儒军造反见效得快。

    ……

    打消了让夜叉出手的念头，宁采臣没有跟着去官衙，看鄂秋的样子，他当替死鬼的可能性几乎百分百了，去不去看都无法改变。宁采臣又不能出面当证人，他自己就是个朝廷钦犯，身份一暴露就是死路一条。

    “还是先把青凤两个救出来再说吧……”

    逛荡之下。他又来到耿府所在的那条大街。

    自从传出“闹鬼传闻”后，整条街的人都心惊胆颤了，哪怕闹的是耿府，可他们也畏惧祸及池鱼，不知哪一天那“鬼怪”在耿府玩腻了，要窜到自家上来？于是搬的搬，迁的迁。等到苦主耿远山全家连夜跑了后，剩下一些持观望态度的邻居更加骇然，认定鬼怪要发飙吃人了，不敢再留，赶紧收拾细软走人。不多久，只要有条件的都跑光了。

    整条街显得十分荒凉，垃圾成堆也无人管。两边的人家门户，即使在大白天，也是关闭着的。少数门庭只开一条缝，时不时探出半张脸来观望，漠然地望着冷清的大街，不多会就又飞快缩了回去，关门遛狗。

    不是没有人想过去告官，当初耿远山就花了大把银子去疏通打点，要“钱要命”派大队人马来除妖。

    可钱要命一听是闹鬼，连连摆手，说官府上下，都是凡人，管不了鬼事，无论如何都不肯出面，要耿远山去请红衣卫。然而红衣卫的理由更“堂皇”：他们是替皇帝办事抓人的，不会抓鬼。

    大把的银子打了水漂，耿远山没法，只有断了告官的念头，唯有到处请道士法师。

    在此事中，宁采臣是过来人，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如今胡青归隐了，青凤“归顺”了，耿府内再无妖孽作怪。按理说过一段日子后，一切风平浪静，耿远山等应该会搬回府中，毕竟偌大的家业，谁愿意白白舍弃？

    只是目前时日尚浅，大家俱是惊弓之鸟，还不敢回来。

    宁采臣忽然想到如今出了诸多事情，要在太原逗留的时间不会短，长期住客栈的话，资金有困难，倒不如搬到这无主的耿府上住，一举解决吃住问题。

    想到做到，他马上赶回客栈。收拾好行李，结完帐数就搬到耿府上来了。

    当初耿远山叫耿去病来府上看家，并留下一老仆吴伯看门；但后来不知怎么的，耿去病中邪发疯了，跑得不见踪影，不知生死。好在耿去病父母俱已去世，剩下他一个，否则闹将起来，耿远山少不得受一番诘难，毕竟人是他请来才中邪的。

    经此一事，吴伯打死他也不敢留下来了。

    没有办法，耿远山唯有吩咐仆从把府门全锁上，反正大家都知道这是鬼宅，谁吃了豹子胆敢进来偷摸啊！

    别人不敢，宁采臣敢！他叫夜叉把侧门的门锁拧断，大摇大摆就住了进去，住得就是昔日胡青母女落脚的西院。

    耿远山搬家，搬得急了，只搬迁走一些贵重值钱的东西，米仓地窖里留下大量米粮酒菜，正便宜了宁采臣。

    当夜，宁采臣亲自下厨，弄了个九菜一汤的丰盛晚宴，在小院子里铺开来，又弄到一壶上好的陈年竹叶青，在月下自斟起来。

    昔日太白有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说的，就是这般意境吧。

    宁采臣一杯干净，眼眸已有些朦胧意味。

    嗖！

    不知晚风吹动了什么，发出些异响。宁采臣循声瞥去，忽然见到一条水桶般粗的黑影匍匐在院内花木的暗影底下，弯曲蜿蜒，不知什么东西。

    “哎呀！”

    宁采臣顿时惊得一身冷汗，酒意，即刻醒了……

    （特别说明一下，如今小始失业在家务农，多少会受到些闲言闲语的干扰的，本章节特别献给自己吧，呵呵，就是秀才卖字为生那段，勉以为励——另，我的先天性耳前瘘管发炎，脓肿大包，破是破了，但一个多星期还无法收口结疤，常常有脓水血水流出，烦死了。那个位置处于太阳穴那里，很是紧要，头疼哦！不知各位看官有没有什么良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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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十一章:照面

﻿    第五卷：青蛇  第十一章：照面

    受阴影一惊，宁采臣霍然站起，凝神看去。但就在这时候，风吹云动，云层闭月，天色一黯，本来清晰的树影混沌成一体，把那水桶般粗的影子掩盖住了，再看不见那里隐藏着什么。

    嗡！

    久未开张的兵胎现出脑后，光华护体，仿佛神人。宁采臣大踏步逼入花木丛中，但花间林下，一片静悄悄，声息全无。

    “莫非刚才看花眼了？”

    宁采臣略一迟疑，忽然听到院门之外仿佛有些声响传来，他奔出门去。但见四下黑暗静寂，没有半点灯火，那些屋宇楼阁静默不动，形状狰狞。

    “嘿嘿……”

    有飘渺的笑音响起，对面走廊内骤然亮起一点烛火，红焰边缘泛着一层朦胧的黄晕，有一种不真实的质感。

    这笼火太小，连提着它的人的轮廓都没有照耀出来，咋看过去，仿佛是一盏无主的灯笼在独自游走，十分诡异。

    “难道这耿府又有新的妖孽霸占进来了？”

    宁采臣惊疑不定，指令挥下，后面的夜叉顿时悄无声息地飞掠过去，直扑灯笼所在。

    也许是夜叉飞扑的动作过大，卷起一阵劲风，噗的，把那笼火给扑灭了，那边立刻重新陷入黑暗之中。

    “啪啪啪！”

    激烈的打斗声此起彼伏，貌似夜叉遭遇到了极其厉害的对手，双方正在苦斗。

    宁采臣没有丝毫犹豫，疾奔过去，他现在兵胎护体，光华照耀范围近丈，本身就是一根大火把。

    噗通一响！

    等宁采臣赶到事发地点，只见夜叉横卧在地，一动不动。它身上的衣衫片片破烂，好像些烂布条般披挂在身上。胸腹之上更是伤痕累累，渗漏出丝丝黑色的血液。

    自得夜叉跟随以来，宁采臣从没有看到其受伤。当然，这与夜叉从没有遇到厉害的敌手有关。这一次，夜叉不但被打伤，更是被彻底打倒在地，动弹不得，看来起码要把它收回到本命令牌修养几个月才能恢复元气。

    “冤家路窄，难道自己以身做饵引不出来的妖孽就在此地？”

    宁采臣警戒心大起，看来这耿家风水不好，这才引得鬼怪连番进驻。

    “嗡嗡！”

    脑后的兵胎在激烈战抖，从所未有地兴奋起来，发出一阵细细的嗡鸣声，白蒙蒙的形体更是变幻异常，吞吐起丈余高，一副要脱胎而出的样子。

    兵胎示警，正表明对方就潜伏在附近，距离绝不超过百步，然而环顾四周，俱是黑沉沉，仿佛无边黑海，根本看不远去，哪里知道妖孽藏在何处？

    天上的月亮早被乌云盖住，天上如锅底一般，星辰无光。

    此时若是宁采臣能飞檐走壁，上到屋顶，定然能见到一条水桶般粗的巨大青蛇正匍匐在耿府屋顶之上，长不知几许的身躯绕屋一匝，盘盘圈住，犹如波浪起伏，煞是吓人。

    “嘿嘿，原来是正气。还修得了儒家神通，怪不得有恃无恐……”

    青蛇硕大的蛇头缓缓升起，两粒血红巨眼翻腾不停：“此人留不得，正趁着他的神通刚入门，无法出鞘，早早轰杀了吧，免除后患……不过他有兵胎护体，寻常道法法宝都近不了身，看来还是要使动乾坤扇子。”

    这乾坤扇子，乃是一件洞天级法宝，十分厉害，无论人畜，都能吸收进去扇子里面。一旦陷入其中的虚幻世界，纵然有通天手段，都难以挣脱出来，最后活活困死在里面。

    青蛇张口一吐，就吐出一把折扇来，正要驱动，忽然有所警觉，疑惑地想：这时候还有谁敢闯进这里？

    它压住动手的念头，静静地伏在屋宇上，要看是什么人突然闯入。

    檐下的宁采臣思虑着留在这里不是路，在暗淡无光的环境下自己最是吃亏，还是先撤回西院，以静制动为妙。

    如此想着，宁采臣立刻循着来路，退回到西院。院内灯火尚在，酒菜满桌，并没异样。他这才松口气，念及对方的诡异厉害，不禁握紧拳头。

    ——看来此妖孽的修为强横，远超想象，很可能超过失去本体的树妖姥姥，却不知是什么来历。按道理说，以其这般修为，根本不需要吸取普通凡人的刚阳血气，吸取也没有多大用处。

    当年姥姥成精，属于异数。因为植物体开灵智可比动物体艰难数倍，万中无一，局限性也更大，哪怕修出人形，也无法远行，要留在扎根所在地生活。这也是姥姥常年盘踞在兰若寺的主要原因所在。它利用触角和鬼婢子yin*男人进来，吸取血肉，大都是把这些肉食变作肥料养分，补充身体必须，对修行方面作用性不大。

    而如今，虽然宁采臣和对方没有照面，但也能确定其不会是什么花妖树妖。那么，它肆无忌惮地四处吃人，为的那般？

    ……

    又有风来，这次却是稍稍吹开云层，露出小半的月光。

    “毛哥，这耿府不是闹鬼吗？我们半夜摸进来，不会有事吧。”

    “嘎嘎，如果不是闹鬼，哪里有这等便宜让给我们拣。我早打听清楚了，耿老爷搬家的时候走得匆忙，遗留下很多值钱的东西在屋里，来不及搬走，我们进去，摸到什么拿什么，做完这一趟，这辈子上青楼过夜的钱都有着落咯。”

    “哈哈，还是毛哥有头脑。做这笔买卖，既没有人防，又没有人抓，简直就像在大路上捡黄金，轻松之极。”

    淡淡的月色之下，六七条汉子正围在耿府大门处撬门锁。却是白天时宁采臣所遭遇的毛大一伙。如今他们手里拿的可不是锄头菜刀，而是条条硕大的麻包袋子，一个比一个大。

    他们当街撬锁，也不用人放风，全围在门口，一等门开，就蜂拥进去发财。

    外围的三条闲汉没事干，正有一句没一句地扯淡，忽然他们几乎同时闻到一股很难闻的腥味，觉得奇怪，便东张西望找源头。其中一个仰起了头，就和一个磨盘般大的蛇头咫尺相对，人眼对蛇眼。

    扑通，那汉子腿一软，翻白眼晕倒在地，好像突然中风一样，手脚战栗，嘴角还流出白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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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十二章:借刀一用

﻿    第五卷：青蛇  第十二章：借刀一用

    “呼！”

    青蛇张口一吐，喷出一团白雾，顿时把下方诸人笼罩住。

    噼啪之声接连响起，一干闲汉根本弄不清状况，便横七竖八地晕倒在地。

    青蛇探头下来，往诸人脸容上一扫，很快就缩身回去，毫不感兴趣地消失在屋宇之上。这些男子不是满脸横肉就是一脸疙瘩，它却看不上，没有肉食的胃口。

    半饷，闲汉们悠悠醒转，蹦跳起来，面面相觑，喊一声“有鬼”，四散逃走，把麻包袋子丢了一地。

    青蛇变出人身，飘然下地，她这副人身打扮，却是男装，头戴锦巾，胸脯束得平平，不见半点波澜。咋看上去，唇红齿白，宛然一公子哥儿。

    啪的！

    她潇洒地打开乾坤扇，轻轻摇动，形态端是优美。只见她伸出白皙细长的食指，往扇上右上角一处岩石一点，念个法咒。

    扇上山水，右上角处假石堆陈，存在众多大小不一的洞穴，她这一指，正点在其中一个洞穴上面，点出一缕霞光，从扇面激射出来。

    与霞光同时从扇里蹦出来的，是一个贼头贼脑的鼠妖。但此时鼠妖像是被关押了几十年的囚犯一样，耷拉着脑袋，病怏怏的，再不复昔日的活泼精灵。

    通洞老祖自从跟了青蛇，本想着通过自己一条三寸不烂之舌，把新主人侍候得稳稳当当的，它日子也就好过。谁知青蛇不但霸道，而且喜怒无常，和鼠妖聊了一小会后就厌倦了，不由分说把其吸收进了乾坤扇。

    这扇子乃是洞天级法宝，内中别有天地。可这天地不是连成一片的，而是各个区域，各有乾坤，无法相通起来。因此虽然鼠妖和青凤娇娜两个同困在扇内，却互相不知情。

    鼠妖被关押在假山底下的洞穴内，洞穴颇窄，仅容它睡觉，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更让它忐忑不安的是，不知道蛇妖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一把将它抓出来吃掉，那就“四大皆空”了。

    所以如今脱离扇子出来，通洞老祖不但不欢喜，反而心怀畏惧，不知祸福。

    “你哑巴了，出来怎么不说话？”

    青蛇眉毛一竖，语气不善。

    通洞老祖忙道：“不知主人召唤小妖出来，有甚吩咐？”

    “哼，叫你出来，自然有事做。”

    通洞老祖一听，貌似不是祸事，立刻精神抖擞起来：“单凭主人吩咐，小妖水淹水里去，火烧火里滚，绝不含糊。”

    青蛇晒然道：“明天当朝的护国法丈会来到太原，我要你即刻出城，打探消息。”

    “护国法丈来太原？”

    鼠妖耳朵立刻竖起来，琢磨着其中的玄机。

    青蛇不耐地道：“你听明白了没有？”

    鼠妖小心翼翼地问：“主人要小妖打探什么情况？”

    青蛇双眸忽然闪露出精光，一股浓烈的杀意一闪即逝，她的情绪明显产生了波伏，好一会才平息住：“第一，你查清楚他的仪仗队伍有多少人；第二，你看陪同在他身边的是什么人。搞明白之后，立刻回来禀告。”

    通洞老祖有些迷糊：

    ——护法国丈它是听过的，关于它的谣言早已撒满天下，版本无数。其中最令鼠妖忌惮的，便是“国丈为妖”的这个说法。

    妖怪修炼得道，除非练就阳神金身，方能彻底脱离本体，成为崭新的存在；否则就算修炼到死，都脱不了妖怪的不光彩出身。

    但成就阳神金身谈何容易？妖族的寿命虽然比起人类，要长很多倍，但如果规规矩矩按部就班地修炼的话，千年的寿命都远远不够，毕竟它们所能获得的修炼资源实在太贫乏了，残缺不全。

    因此许多妖怪修炼往往不走寻常路，弄些旁门左道，企图增快修炼进程。

    比如：大量吸取人类的精阳血气。

    人的精阳血气，同样分三六九等，因人而异，精纯强大的精血对修为可是有许多益处的。当然，那些低级妖孽，饥不择食，却管不了那么多，反正见人就上，不会挑食。而厉害的妖物可就不同了，它们处于食物链的上层，对血食的要求颇高，摄食的对象不是修士武夫，便是大儒名士，那才具有滋补作用。

    但这些成名人物稀少得很，不是那么容易寻获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果能得到朝廷的支持，能利用社稷神器当觅食工具，那就简单得多。

    机灵的通洞老祖以前就打算过，有朝一日能化出人形的话，就去当官。在凡尘俗世，当官无异为一种最好的掩饰身份，有了这个身份，吃人都能吃得大摇大摆，吃得毫无破绽，不虞别人怀疑。官威官威，不但在凡人心目中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势，就连修道中人，对于官府都很少干涉，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纵然不羁如燕赤霞辈，若非不得已，他也不会杀官，一般情况下只是惩戒了事。

    在听说了当今护法国丈的诸多传言后，鼠妖几乎可以肯定，那所谓的国丈很可能不是人，而是一个极其厉害的妖物，其把弄朝纲，做出种种事端，无非便是为自己修炼吃人铺路子，铲除一切障碍，也许，那皇帝早就被它吞吃了，故意弄个傀儡出来，假传圣旨之类。如果真得如此的话，此妖的心机智谋绝对可称为天下第一妖，据庙堂而居，号令天下，那等威风权势，可比盘踞某个峰岭当山大王强多了。

    那么如今，这国丈为何离开京都，突然跑到太原府上来？

    这样的一位存在，对于鼠妖来说，只能仰望，不敢近观。可青蛇吩咐它去打探情报，正可谓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眼下唯有先离开蛇妖身边，见步行步了。

    打定主意，通洞老祖辞别青蛇，跃离耿府，没入黑暗之中。

    它离去后，青蛇一张俊脸慢慢阴沉了下去：虎郞呀虎郞，你离开京都，来到太原，莫非就是专门出来找奴家的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它咬牙切齿着，似乎和那护法国丈有着一段非比寻常的爱恨情仇。

    “你来得正好，我打不过你，可那西院之人的出现，倒恰恰成为一把尖刀，明日且看我借刀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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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十三章:伏击

﻿    第五卷：青蛇  第十三章：伏击

    （这些日子在跑工作，更新怠慢了，小始深表歉意！养家糊口不容易呀……）

    归原峡，猴子愁；此地位于太原东郭外十五里，乃是一处十分险峻的峡谷，两面高山如刀削斧劈出来一般，陡峭得连猴子都难以攀援上去，故得名。

    峡谷颇窄，不过三丈宽，仅能容许五匹马并驱行驶，地面怪石突兀，更是崎岖难行。但这里，却是从京都方向进入太原的捷径所在。如果绕行的话，至少要多走两天路程，方能绕过连绵不绝的归原山脉，兜转进太原城。

    山峰高峻，长满了苍翠的灌木丛，虽然将近入冬，这些树木却依然保持本色，没有半点枯黄迹象，远远望去，仿佛两扇碧绿的屏风，紧紧把一条石路夹住。

    “吱吱！”

    一只红屁股猴子在半山腰的灌木间跳跃着，正在寻觅过冬的食物。它动作灵敏，每走几步就东张西望，谨防有天敌出现。

    忽然，这猴子发现前方不远处的一株茂密的灌木枝桠上，躺着一只奇怪的小动物，如猫大，尖嘴圆耳，嘴边还有几根笔直的胡须；全身皮毛乌黑又亮，正仰躺着睡觉。最奇怪的是它把两个上肢枕在脑后，翘起二郎腿，这副姿态和人类无异。

    猴子大感好奇，小心翼翼跳跃过去，但接近两丈多远后便停住了，而是捡起一块拳头般大的石头，呼的，大力扔过去。

    扔得真准！

    那像猫又像老鼠的奇怪动物脑门中招，扑通一响掉到地上。

    “哎呀……”

    通洞老祖惊得蹦起三尺高，飞快躲在灌木后面，这才探头出来张望，正看见一只猴子在自己面前得意洋洋地叉腰咧嘴大笑。

    是可忍，孰不可忍？

    通洞老祖勃然大怒，决定以其“猴”之道，还治其身，抄起两块石头，连珠掷出。但它虽然贵为妖怪，开了灵智。可手头上的功夫实在差劲得狠，两次攻击竟然全部落空，连猴子毛都没有打落一根。

    猴子大乐，扔石块可是猴族的天赋本领，扔得那一个叫“快准狠”，把老祖砸得满头包包，抱头鼠窜。

    “这个世界变了，这日子没法过了，连猴子都骑到头上来了……”

    通洞老祖哀号着，正考虑要不要使用道藏变身挽回点面子。

    踏踏踏，马蹄声在峡谷下响动起来，十余骑骏马风驰电掣而至。

    老祖吓了一惊：莫非护法国丈的队伍来到了？连忙按住身形，伸出脖子往下看。

    好在那猴子也被马蹄声惊动，吱吱叫着跑得没影了，不再“追杀”鼠妖。

    “大小姐，这里叫猴子愁，正是我们计划中的伏击地点。”

    那大小姐骑在马上，风姿绰约，头戴一顶宽边乌纱斗篷，不愿被旅途的风霜沙尘打粗了娇容，但她的声音，却表明了她的身份——

    聂小倩。

    当日聂小倩不告而别，和一众家将前往龙空山，希望能再度组织起儒军，再反一次。但自从被红衣卫剿杀扑灭过一次后，儒军的力量遭受到沉重的打击，只剩下寥寥三百多忠心部众。靠这么点人马去造反，几乎等于顶着脑袋去送给别人砍。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聂小倩终于改变计划，决定铤而走险，来一次“斩首行动”。

    颁发焚书令，废文尊武，等等一切政治主张基本上都来源于正雍帝和护法国丈的决定，只要把这两人除去，另立明君，那将会挽狂澜于既倒，使得大明朝走回正确的轨道。与之同时，国恨家仇都可以一起算。

    主意打定，聂小倩带上宋单衡等，另外在儒军中挑选了十名精锐，结成一队，离开龙空山，向京都进发。希冀在京都中能觅到良机下手，剪除护法国丈和正雍帝。

    他们也知道，这一趟京都之行十分凶险，九死一生。但众人都怀着同仇敌忾的心理，义无反顾。

    进入太原境内时候，忽然听闻一个惊天消息，原来护法国丈不知为何竟离开了京都，前往太原府城，而且走的是归原峡路线。

    消息传来，聂小倩等欣喜若狂。护法国丈此举，等于把他的脑袋送出门来给人砍。

    聂小倩当即改变计划，要在猴子愁伏击护法国丈的队伍，意图一举将其扑杀。

    ……

    “兄弟们，成功失败就在今日。护法国丈此行只带了五百名红衣卫，正是千载难逢的下手良机。当年力士敢于手持一百二十斤大铁椎在博浪沙伏击秦始皇，今天我们就在此地把这把弄朝纲的奸佞碎尸万段！”

    聂小倩噌的拔出佩剑，高高举起，她虽然不懂武，却擅于调动手下的情绪。

    众人大呼“杀奸佞！杀奸佞！”

    聂小倩又悄声叫过叶知秋：“知秋，民间传闻护法国丈乃妖孽，如果传言属真的话，一切都得拜托你这个崂山弟子了。”

    叶知秋嘴巴了叼一根狗尾巴草，满脸不在乎地说：“大小姐放心，降妖除魔乃我等修士本分。如果其真为妖孽，我定叫它有来无回。”

    他说得信心满满，不禁摸摸怀里的那幅《五行驱邪卷轴》，这件洞神级法宝是他专门回到崂山，恳求师傅赐下的，法宝蕴含五行法力，功用百出，十分厉害。有此法宝，对付妖孽可就容易得多。

    想当初在兰若寺，被树妖姥姥的一个化神驱赶得鸡飞狗跳，落荒而逃，在兄弟跟前面子跌到家了，叶知秋很是恼火。他求得《五行驱邪卷轴》后，还专门回到兰若寺，要和树妖再比个高下。谁知兰若寺空空如也，一众妖魔鬼怪全部消失了，只得一个叫许宣的穷酸书生住在里面，这书生似乎受到了惊吓，精神状态不佳，说话不大清楚，一问三不知；而那个叫宁采臣的书生早不知跑哪里去了。

    无奈之下，叶知秋唯有离开。这一趟参加伏击行动，跃跃欲试，反而希望护法国丈真是妖孽，那他才能大展神通，换回面子。

    “大家各就各位，放好火药滚石，准备伏击！”

    聂小倩一声令下，众人下马，两边散开，攀援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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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十四章:闻讯

﻿    第五卷：青蛇  第十四章：闻讯

    （外面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小始一边码字，一边担心会停电或者断网，农村的设备可比不上大城市哦，好在没有发生意外，写好了赶紧上传……）

    半山腰的通洞老祖早已悄悄离去。

    居然有人意图伏击护法国丈的仪仗队伍，这消息不可谓不震撼，它觉得最好还是回去禀告蛇妖，让她定夺。

    老祖擅于观颜察色，蛇妖论及护法国丈时奇特的神情被它收入眼底，暗暗留心，料想两者之间必有一番纠葛。

    一个修炼千年的蛇妖，一个贵为国丈，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身份竟然有着非同一般的纠缠关系，啧啧，这八卦够大了。饶是鼠妖精灵似鬼，都无法猜测透他们的关系。

    通洞老祖闪入太原府城，跃跳上屋顶，一溜烟地奔回耿府。

    它正要跳下府去，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形正施然地出现在回廊之中。

    宁采臣！

    它的前任主人。

    鼠妖瞬间呆住，心想：莫非他是来剪灭蛇妖的？

    宁采臣身怀正气的秘密，老祖早就知晓。这正气，万邪不侵，专克妖魔，有他在，即使蛇妖再厉害，也敌不过的。

    “这是一个脱离苦海的良机……”

    对于自由的强烈渴望，通洞老祖完全忘记了蛇妖的威胁，而是直接跳到宁采臣面前。

    “是你？”

    宁采臣有些惊喜。

    昨晚一个晚上，他睡得颇不踏实。与妖比邻而居的滋味不好受，夜叉又身负重伤，躺在本命令牌内修养，无法召唤出来放哨巡逻。少了这名忠心护卫，他可有点不放心。好在一晚没事，可能对方洞悉他身怀正气，不敢轻易现身攻击吧。

    “公子，小妖找你找得好苦呀，现在你终于出现了！”

    通洞老祖涕泪齐下，一把抱住宁采臣的大腿。这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和当初宁采臣放它走时的欢呼雀跃形成鲜明对比。

    宁采臣一怔，没有料到它如今竟然能用本体开口说人话了，也许是它修炼到了火候，自然就开窍了吧，宁采臣没有多问，笑道：“你会找我？莫不是刚学会人话，还不懂运用，说得颠三倒四了？”

    通洞老祖擂胸顿足，把“一番忠心得不到理解”的愤懑情态表演得十足十：“公子，你怎能如此看我，小妖可是和你一条心的……哎呀！”

    却是宁采臣一脚把它踢飞出去。

    宁采臣笑骂着道：“有屁快放，看样子，你肯定是碰到无法解决的麻烦了。”

    “一条心”不成，老祖立刻转移战略：“公子果然是冰雪聪明、智勇双全、孔明再生……”它恨不得把所有懂得的褒义词全部倾泻出来形容，但看到宁采臣的脸色越来越差，只得意犹未尽地打住，把近日来的悲惨遭遇抖落出来，一边说，一边泪如涌泉，像一名饱受剥削的贫农在哭诉地主阶级的残忍无道。

    “一条蛇妖，一条修炼上千年的蛇妖，手里拥有一把可以吸取人的法宝扇子……”

    听完情况，宁采臣内心对敌情的估计渐渐有了个大概。

    妖怪修炼千年，金丹百分百都结成了，因此才能达到如此长寿。千年妖怪的概念，说出来能吓破人胆。即使凝聚兵胎的宁采臣，都有些畏惧——以前树妖姥姥也是修炼千年，但它的本体被燕赤霞劈了，魂灵状态下实力大打折扣，宁采臣才有斗它的信心把握。如今又冒出一个修炼千年的蛇妖，这世道是怎么啦？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莫非，大明朝的气数真得要完了？

    “公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扑杀这作恶多端的蛇妖的吧，走，我带路！”

    鼠妖没有弄清状况，在它心目中，身怀正气的宁采臣是不可战胜的，哪怕修炼一万年的妖怪都不是他对手。

    宁采臣沉声道：“蛇妖就住在耿府上？”

    有了靠山，通洞老祖腰板都挺直了，大声道：“正是。你快随我来吧，免得被她听到风声逃跑掉了。”

    宁采臣略一沉吟，跟着它走了。他有兵胎护身，即使不敌，也能自保。

    很快，他们就来到青蛇所居住的房间，但此时，房间空空如也，没有人，也没有妖。

    “好狡猾的蛇妖，竟然被她跑了！”

    通洞老祖恼得胡须颤抖，深以为憾。

    宁采臣打量着房间的设置，发现房间摆设和闺房一样，姹紫嫣红，弥漫着一股脂粉香味，还有一面一人高的大铜镜子。这青蛇化出女儿身，爱好兴致倒和普通凡间女人差不多。

    “鼠妖，你说对方一直把你吸到扇子里关押着？”

    宁采臣对蛇妖拥有的扇子法宝很有兴趣，得知这个讯息后，他大致猜测到娇娜青凤二女的下场，应该是一照面就被扇子吸了进去，目前看来，没有性命之忧。

    “可不是吗？开始之时我还以为碰上个同类伙伴，谁知她完全不把我当妖看，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呜呜！”

    宁采臣皱起眉毛，不耐烦地道：“你怎么还那么爱哭？像什么样！”

    他声音严厉，鼠妖立马收声，两只眼睛溜溜转，显然刚才的哭泣真实度为零，半滴眼泪都没有挤压出来。

    “那她为何又放你出来？”宁采臣追问道。

    鼠妖老老实实回答，自然跳过了被猴子欺负的那段不光彩小插曲。

    “什么？护法国丈来太原？”

    宁采臣霍然把鼠妖提了起来，抓的正是它两个圆圆的耳朵。

    通洞老祖吃痛，又不敢挣扎，道：“是的……不过看来这护法国丈很不得人心，在那猴子愁峡谷，突然冒出一伙人来，要在那里伏击他。”

    “是什么样的人？”

    当时通洞老祖距离比较远，聂小倩又带了面纱，一众骑士也都带了斗笠，容貌它看不到，唯有把偷听到的几句对话说了。这鼠妖天生一对招风耳，很是灵敏，因此远远都能听到对方说话。

    “大小姐……小倩？”

    宁采臣思维敏捷，几乎一下子就猜出对方的身份，顺手把鼠妖一丢，旋风般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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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 第十五章:点子到了

﻿    第五卷：青蛇  第十五章：点子到了

    宁采臣顺手一扔，把鼠妖砸到铜镜之上，摔得它腰骨都要折了。它哼哼声爬起来，宁采臣早跑得没影。

    “看来这山也不好靠哇……”

    鼠妖大吐苦水，但想到出卖蛇妖的行为很可能已然被对方知道，迎接它的，将是一张可以吞掉大象的巨嘴。开弓没有回头箭，眼下只有跟着宁采臣了，只有紧紧跟着他的屁股走，才能脱离蛇妖的魔掌。

    “公子，等等我……”

    一看宁采臣跑掉，它惊慌地大喊起来，脚底抹油，紧追而去。

    宁采臣奔出大街，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压囊袋的一大块银子掷出去，租用到一辆马车，用最快的速度向猴子峡谷疾驰。

    通洞老祖有四个脚，跑得快，给它赶上了“末班车”，蹦跳上去。这一情景恰好被一个路人无意看到，惊愕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直以为眼花。

    ……

    猴子愁峡谷。

    渐升渐高的太阳都无法穿过窄窄的缝隙，照耀下来。峡谷内显得有些阴暗，寒冷。

    火药已经填好，只要一引爆，就能引起山体滑坡，满天的滚石泥块倾泄下去，哪怕下面有千军万马经过，都只有被活埋一条死路。

    这些火药，是龙空儒军费尽心思才搞到的，现在被聂小倩全部用来打伏击，可见她多么希冀一击成功，把护法国丈歼灭。

    只要灭此奸佞，大明朝就有复兴的希望。

    她觉得有些紧张，如果一击不成，她，以及一众手下，就会由猎手变成猎物，将陷入极其危险的境地。

    宋单衡劝她带领几个兄弟撤走，引爆火药之事可交由他办理就行了。在这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太多的人手来处理。

    但聂小倩不愿意。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亲手报仇雪恨的机会！而护法国丈，正是导致她家破人亡的幕后黑手。

    叶知秋神态悠闲地坐在聂小倩身后，手里捧着一个卷轴在看。

    这卷轴古色生香，色泽浅黄，一尺宽，两边以黄玉作轴。画卷上写满古拙的符文图案，跃然纸上，似乎只需一道召唤，就能脱卷飞出。

    叶知秋新得此宝，运用还不够娴熟，因此临阵磨枪，抓紧时间参化参化。

    下方，是宋单衡等人潜伏的地方。他们借助灌木草丛，把自己掩藏得好好的，除非走近来看，否则根本发现不了破绽。

    宋单衡同样颇为紧张。伏击当朝国丈，一旦东窗事发，可是诛灭九族的大罪。但他们身为聂家家将，早把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一心只求能帮家主报仇。宋单衡所紧张的，在于能不能一击成功。

    噗！

    上首叶知秋处猛地发出一声轻响，仿佛一根枯枝被压断了般。声响虽小，却吓了众人一跳。如此情况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使人紧张。

    聂小倩回头望去，看到叶知秋疑惑地盯着卷轴，有点不知所措。却是画卷上一行符文突然发亮。符文代表的意思叶知秋懂，那是一行示警符。符文发亮，表示附近有妖孽出没。

    他霍然抬头，皱起鼻子大力嗅吸周围的空气，但什么发现都没有。片刻之后，符文也随之黯淡下来，再无异样，好像刚才的发亮只是叶知秋无意触动引发的。

    “什么事？”

    聂小倩轻轻问道。

    叶知秋搔搔头，纳闷地道：“符文示警，附近有妖孽出现。”事关紧要，他实话实说。

    “啊……”

    聂小倩一声低呼，紧声道：“在哪里？”

    叶知秋道：“似乎它是路过的，闪一下就不见了。”

    妖孽路过……

    聂小倩哭笑不得：听其口吻，仿佛满大街都是妖孽一般，时不时就有一两只路过，什么世界呀。

    叶知秋也觉得这般模糊的说法不靠谱，有损崂山威名。一名崂山正统传人，连妖孽出现与否都不确定，谈什么降妖除魔？他道：“距离正主来到的时间尚早，要不我四处巡逻视察一下？”

    “嗯，那你万事小心。”

    事关重要，聂小倩不敢掉以轻心。牵涉到妖魔鬼怪之事，只能全靠叶知秋了，加上民间一向风传护法国丈的出身问题，由不得人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换了以前，聂小倩根本不信世间存在什么妖魔鬼怪，只当是路人村夫的胡说八道。但自从结识了宁采臣，连番遭遇后，她这才认识到，这个世界，并不像她想象中那般单纯。

    宁采臣……

    这个似有魔力的名字再次在她心坎涌起，发热，最后像一颗糖般融化，散入全身经脉中去，连呼吸都有点急促了。

    叶知秋往腿部打上两道急行符，念一声疾，步履飞快地四处巡逻起来。一边走，一边撅起鼻子嗅闻，还时不时打开《五行驱邪经卷》察看。

    很快，他便把周围上下视察个遍，毫无发现，别说妖孽，小动物都不大多见，大都躲在洞穴内过冬了。

    “看来，这是一个操作失误……”

    叶知秋如此想着，赶回去报告给聂小倩知道。

    聂小倩放下心来，她可不情愿在这关键时刻出现什么意外，导致打草惊蛇，伏击失败。

    ……

    “嘿，想不到这伙人当中还有一个正牌的崂山道士，手持法宝，差点被他勘破了行踪……”

    就在聂小倩一行潜伏的对面山峰，一处幽深的洞穴内，突然款款地走出一位白裙飘飘的女子，姿态绝美，妖艳得不类常人。此时此地出现，更证实了她身份诡异。

    她死死地盯着京都往来太原的方向，眼眸闪出怨毒之色，喃喃道：“虎郞呀虎郞，记得奴家以前和你说过，‘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今日就是山崩之时，把誓言验证。不过你放心，这点火药还要不了你的命，我也绝不允许别人伤害到你，你只可以死在我的手里，咯咯咯！”

    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笑声低细，旁人难闻。

    ……

    “大小姐，前站观察的傅青衣和韩东国发回讯息，说看见护法国丈的仪仗旗帜了。”

    一名手下兴冲冲地来报告。

    “太好了，吩咐下去，让大伙全神注意，点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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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第十六章:替国除妖 上

﻿    第五卷：青蛇第十六章：替国除妖（上）

    锣鼓，马蹄，吆喝声，浩浩荡荡，一队上千人马徐徐而来，旗帜飞扬。队伍当中，簇拥着一副黄色銮驾。銮驾前后左右，各有一顶罗盖，罗盖面上，绣着龙凤图案，栩栩如生，精美至极。

    銮驾上坐着一尊人物，不过被罗盖掩饰住，看不见面目，只露出下半身鲜红的袍襟，如血泡过一般刺眼，似乎是一套僧侣打扮。

    这护法国丈出行，竟有如帝王出巡，享尽威严，规格无上。

    山峰之上，聂小倩目光似火，死死地盯住缓缓而来的阵仗。她视力有限，自看不了那么远。然而只要知道不共戴天的大仇人就在队伍当中，那就足够了。

    另一面山峰，同样有一双妙目注视在黄色銮驾之上：

    “虎郞呀虎郞，你果然应约而来。本来以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和你抗衡，不过现在另有埋伏，能让我趁虚而入，真是天助我也……嘿嘿，可笑那些埋伏的凡夫俗子，以为拥有炸药，便能把你炸死，却根本没想到你轻易离开京城，正是引蛇出洞，好将一众反贼一锅打尽……”

    一盏茶时间后，前头队伍已然进入到猴子愁峡谷内，等到銮驾进入到峡谷中段，聂小倩果断挥手下令。

    轰

    石破天惊，地动山摇。

    随着巨大的爆炸声起，被炸毁的峡谷山壁仿佛水流般倾泻而下，石雨滚滚，没有任何悬念，下方护法国丈的仪仗队伍全军覆没，连一声惨叫都没能发出。

    整个过程，出奇的顺利。

    宋单衡等人不约而同地紧握拳头，在山头上欢呼雀跃起来。

    “似乎有点不对头……”

    只有叶知秋没有被胜利冲晕头脑，暗暗皱起眉毛，念起法诀，背负的《五行驱邪经卷》腾空飞起，迎风见长，最后竟化作三丈长宽，如同一张大棉被，严实地在头顶盘飞。

    ……

    “不好，小倩他们动手了。”

    爆炸的声音无比巨大，尚未赶到猴子愁峡谷的宁采臣远远感应到天地震动，更加心急。他内心隐隐觉得，护法国丈这趟突然出行有些不正常，肯定怀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身为穿越者，对于国丈的妖孽身份，确凿无疑。既为妖孽，岂会轻易被凡人所杀？

    被巨大的爆炸声所惊吓，拉车的马匹躁动不安起来，嘶嘶乱叫。车夫更是满脸惊惶，手软脚软，要请宁采臣下车，说什么也不肯往前走了。

    见状，宁采臣即时打个眼色，隐藏一边的通洞老祖得到上头指示，马上发挥强项，蹦跳出来，大喝一声：“倒也”

    车夫骇得魂飞魄散，一个倒栽葱掉下马车，人事不省。

    事急从权，宁采臣也不管那么多了，拿过马鞭，大力驱策起来。

    ……

    “蓬”

    又是一声巨响，泥石翻飞，这一次，被惊呆的是立在山峰上欢呼的聂小倩诸人。他们前一秒还以为大仇得报，为国除妖，如今现于眼前的，却是一只狰狞庞大的妖首，正从泥石里探出来。

    这只妖首，有一座屋宇那般大小，两根触角，像两根长长的鞭子；上下颚间，利齿罗列，吞吐之下，黑色毒物缭绕不散，正是一只蜈蚣精。

    护法国丈果然是一头妖孽那么，一切疑问都能迎刃而解了。

    嘶

    蜈蚣精咆哮不已，一个抖动，便脱身出来，长有数十丈，足脚无数，背部有几十道黑色虎纹环绕。

    竟是一条异种妖物：虎背蜈蚣。

    巨变当前，众人霎时乱了方寸。

    “走”

    叶知秋竭声巨喝，口诀快速念出，手指挥动，《五行驱邪经卷》疾飞而下，直向蜈蚣精头颅罩去。

    “米粒之珠，也敢放光华”

    虎背蜈蚣精口吐人言，张口喷出一股浓浓的毒雾，迎住经卷。

    叶知秋新得《五行驱邪经卷》，尚未修炼到心神如一的地步。而《五行驱邪经卷》虽然是一件不错的法宝，但在这只千年蜈蚣精面前，品级还远远不够。

    几呼吸之间，经卷便被毒气污秽，摇摇晃晃，岌岌可危。

    叶知秋心神受损，张口喷出一道鲜血。

    “快走”

    他知道此刻十分危急，聂小倩等人多留一分钟，就多接近死亡一步，万万不能犹豫，于是拼死喷出本命精血，要挡住蜈蚣精片刻。

    “走？哼哼，你们都得死，和我作对的，都要死”

    蜈蚣精猛地飞身而起，不讲理地一头撞过来。要是这一撞落实，别说聂小倩等人死于非命，整个山峰都要崩塌。

    “终于等到这一刻了……”

    另一面峡谷，蓦然射出一点光芒，如飞剑，速度无以伦比，最后飞近时，却是一把扇子模样。

    刷

    电光火石间，扇子猛然张开，霞光万丈，映射出无数影像，仿佛其中演化着一大世界，别有洞天。

    “乾坤宝扇，蛇妹，你真要和我动手？”

    蜈蚣精觉察到危险逼近，马上放弃撞击，灵活地转身，张口又是喷出一团毒气，与乾坤宝扇相斗。

    轰隆

    第三次地动山摇，峡谷对面的山峰岩石乱飞，一条水桶般粗的大蛇飞腾而出，直扑蜈蚣精。

    这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聂小倩诸人呆若木鸡，脑海第一闪现出来的词语便是：国之将亡，果有妖孽。

    只是这妖孽，也太厉害，太多了点吧……

    两妖相争，正是逃命好机会。此时此刻，形势恶劣到了极点，在绝对的力量之下，任何想法都徒然。报仇也好，立功也好，都是浮云，鸡蛋碰石头，不但愚蠢，而且无用。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砰砰砰。

    两妖大战，把整个猴子愁峡谷搞得泥石翻飞，树木断折，稍稍靠近点，必然遭受池鱼之殃，死于非命。

    从种种迹象看来，蛇妖和蜈蚣精似乎是认识的，还颇有纠葛的样子，不知因为什么而翻脸，成为生死大敌。

    “蛇妹，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懂，我们身为妖类，为天地所排斥，为人族所不容，倘若按部就班，躲在深山老林里修炼，何时才能出头？我现在走的路，才是最正确的路。潜入皇宫，只需一点手段，便能把弄朝纲，驱使社稷神器，获得天下资源，何乐而不为？”

    蜈蚣精的功力，明显在蛇妖之上，一边游斗，一边劝说。

    蛇妖嘿嘿冷笑：“我只懂得你为了天下资源，而把我扔在深山老林里。昔日的誓言，全都抛诸脑后，你既作负心辈，我就当诛心手。废话少讲，看扇。”

    扇子光华遽然增大一倍，狠狠扫打下来。

    “哼，真当我不敢和你打吗？蛇妹，我只是念在昔日情分之上，不想和你撕破脸，不要给脸不要脸，否则我的万恶穿心毒罡破掉你的乾坤宝扇。”

    蛇妖顿时柳眉倒竖，无名火起：“有本事，放马过来。”驱使宝扇，狠狠扫打。

    “哼”

    虎背蜈蚣巨口一张，再度吐出一片黑气。

    这片黑气，黑得吓人，犹如实质般，形成斗大的一片，棱角分明。其中气息飞扬变幻，散发出一股恶心的腥臭。

    这片黑气吐出，方圆一里的树木禽兽，纷纷枯萎死亡，生机断绝。

    滋滋滋

    黑云与乾坤宝扇相触，登时发出一阵令人听得牙酸的声响，好像有什么东西被腐蚀掉了一般。

    “好个负心蜈蚣，真下毒手。”

    蛇妹心疼地赶紧收回乾坤宝扇，只见上面黑了一大块，好端端的法宝，已经被废了。

    噗。

    扇面一阵波动，随即两道身影从里面跃跳出来，正是被困多时的娇娜和青凤。她们趁乾坤宝扇被废的时机，找到突破口，有了离开的希望。

    两女脱困而出，再见天日，见势不妙，立马脚底抹油，逃之夭夭。

    此等时刻，蛇妖哪里还有工夫去管她们去留，气急败坏地裂开血盆大嘴，取出本命毒牙，与蜈蚣精真正展开生死搏斗。

    ……

    却说聂小倩等人，连滚带爬下到山脚，正犹豫不知该走该留，马蹄声响，看见宁采臣赶着一架马车飞奔而来。

    宁采臣左边肩膀上，站立着一只大老鼠，正狐假虎威地顾盼自雄。

    两边相遇，感慨万千，开场白都不知从何说此。

    还是宁采臣先开口，问：“情况如何？”

    叶知秋舔舔嘴唇，把所有当时发生的情况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宁采臣倒吸口冷气：他虽然身怀正气，万邪不侵，可从来没有和真正的千年妖怪搏斗过。昔日歼灭的树妖姥姥，不过是魂魄之身而已，况且，那时还有燕赤霞从旁相助呢。

    所以他心里并无多少根底，万一不是对手，可就万劫不复了。

    燕赤霞呀燕大侠，你现在哪里？

    聂小倩脸色苍白地道：“采臣，我知道你想去除妖降魔，但今时妖魔势大，我觉得不如暂且离去。反正我们都亲眼目睹到护国法丈的真面目，此妖孽罪恶滔天，必遭天谴。”

    宁采臣思绪几度翻转，渐渐有了想法：“俗话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眼前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说不定现在，它们已经两败俱伤了，我们过去，正好捡便宜。”

    “先生，便宜捡不得呀。”

    声音娇脆，赫然是青凤，被困在乾坤宝扇里多时，她显得颇为憔悴。跑在旁边，和青凤并驾齐驱的，乃是一头毛色漂亮至极的小狐狸，一双慧眼，此刻已泪水汪汪，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狐妖？”

    叶知秋大喝一声，就要出招。先前他见通洞老祖站在宁采臣肩膀上，已经大觉惊诧，不过不好出手，现在又见突然跑出一头狐狸精来，哪里忍得住。

    宁采臣忙说道：“知秋，不要动手。”

    话音刚落，娇娜已纵身入怀，像个受到委屈的孩子，一个劲地往胸口处蹭，看得诸人目瞪口呆，聂小倩更莫名泛起一股酸意。

    如此情形，宁采臣自无法怪罪娇娜私自出行了，连忙安慰几句。

    青凤气喘吁吁地把脱险经历简要地说了出来。

    听完，宁采臣面露踌躇之色，陷入两难境况。按照青凤所说，蜈蚣精的功力远在蛇妖之上，如此，就难有便宜可捡了。可离去又舍不得，毕竟大好的除妖机会摆在眼前，一旦错过，以后就要去到京城图谋，不知增加多少变数。

    “哈哈哈，有妖之处，怎能少得我燕赤霞”

    一阵豪迈的笑声传来，遁光闪处，久违的燕赤霞施施然奔来。

    虬须、布衣、宽剑，依然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他左手处，正提着一颗血淋淋的首级。整副形象，活脱一位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

    来到近时，宁采臣立刻认出首级的主人，竟是太原知府钱要命。

    昔日目睹到钱要命贪得无厌，刮地三尺的本领，宁采臣很是愤愤不平，大喊燕赤霞何在。想不到数日后，这钱要命果然命丧燕赤霞手里，真可谓报应泱泱，屡报不爽。

    “燕兄，你怎么来了？”

    燕赤霞笑答：“游历偶然经过太原罢了。听闻这狗官诸多恶性，信手便取了其首级，另有个别宵小之辈，亦斩首杀之，不过头颅却都喂了狼狗。出城后，我忽然听到这边巨响连连，料想必有大事发生，这才赶过来，正凑上一宗大热闹。”

    宁采臣拍掌大赞，心里忍不住嘀咕：知府被杀，相必官府震动，肯定会派出大队人马缉捕追杀。

    刚想到此处，就听到后面官道上马蹄霍霍，貌似有数百骑赶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适逢紧要关头，想不到官府也来插一手，快乱成一锅粥了。

    宋单衡等立刻操起兵器，准备迎战。那边燕赤霞眉头一皱，嫌恶地道：“这些朝廷鹰犬，还真是紧追不放。各位稍安勿躁，我去去便来。”

    他身影一展，几耸之下便远在百丈开外。这等身法，不是道术，不是武功，自成一家，风采凛然。

    叶知秋感叹道：“这位前辈，果然是不世出的高人呀。”

    不多会，只听见远处一阵吆喝惨叫声，绵绵不绝。不过几分钟时间，燕赤霞又施施然转了回来，浑身上下，一点血迹都没有。

    他乃是得道高人，剑法超凡。官兵虽多，但都是凡人身躯，哪里能挡得住他的手段，几乎是一面倒的屠戮。

    “小事了了，该去办大事了。”

    燕赤霞领先带头，直往猴子愁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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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青蛇第十七章:替国除妖 下 ——第一部完

﻿    第五卷：青蛇第十七章：替国除妖（下）——第一部完

    有燕赤霞领头，天塌下来都不怕。不过为防万一，宁小倩等凡人，和青凤姐妹，以及通洞老祖都留在原地，静候消息。

    叶知秋乃崂山弟子，虽然身负伤势，可他不愿放过目睹高手争斗的宝贵机会，挣扎着要跟去。他有法宝护身，做个旁观者倒无妨。

    猴子愁峡谷，完全变了副模样。两面刀削斧劈般的山壁崩塌了下去，化作一片偌大的泥石废墟。

    蜈蚣精和蛇妖之间的一战，端是惊天动地，翻山倒海。

    但现在，战斗已经平息，只留下一个疮痍满目的战场，两妖竟踪影全无。

    “难道跑了？”

    宁采臣遗憾地想，明晃晃的正气兵胎早现于脑后，威慑四方。

    叶知秋的《五行驱邪经卷》同样祭起，护住脑袋。他东张西望，小心翼翼踏进废墟里察看。

    “小心”

    燕赤霞蓦然大喝。

    呼

    石块疾飞，一道水桶般粗的黑影猛地从废墟堆里弹起，狂暴击打在叶知秋头顶的《五行驱邪经卷》之上。

    活该叶知秋霉运当头，三番四次首当其中，次次都被妖物当成软柿子先捏。

    鲜血狂喷，身子犹如风中浮萍，往后摔倒。

    燕赤霞大手一提，把昏厥的叶知秋护住，一个倒纵，退后十多丈，随后把叶知秋放在一边。

    那一边，宁采臣依然和蜈蚣精斗成一团。

    蛇妖已不见踪影，看来是被蜈蚣精打败，乃至杀死了。

    那蜈蚣精，身长数十丈，扑腾出来，不时喷出一口毒气，把宁采臣团团裹住。

    宁采臣临危不急，正气兵胎完全激发，光芒四射，护定周身。等蜈蚣精略微靠近些，就激射出数道如刀剑般锋锐的光华，伤害彼身。

    “正气？想不到千百年来，真有人炼成了浩然正气，枉费我耗尽心机，不惜冒险把正雍帝炼成行尸走肉，下令把天下书经焚灭。不料还是百密一疏，让此子炼成正气。好在他修为尚浅，没有达到攻守如一的化境，否则几呼吸之间，我就要被他克制住。”

    蜈蚣精见识不凡，立刻认出端倪。

    “正气护体，万邪不侵，无论我的毒气多少厉害，都无法伤害到他；看来，得另选手段……不好，旁边观战那大胡子，神气内敛，分明到了返璞归真的至高境界。世上竟有如此人物，此行不妙呀。”

    蜈蚣精乃千年老怪，狡猾机警，燕赤霞虽然没有出手，但有他存在，就像身前被一把锋锐无比的利剑给指住一样，如芒刺背，坐立不安。

    “此地不可久留……”

    蜈蚣精当机立断，翻腾作势，似乎要拼尽全力，其实尾巴一摇，却是要遁逃远处了。

    “想逃去哪里？”

    燕赤霞作霹雳大喝，巨剑出鞘，化作一道闪电直斩蜈蚣精腰身。罡风裂空，形成一股尖锐的气势。

    蜈蚣精惊怒交集，自不肯束手伏诛，张口吐出一片凝结成固体的本命毒罡来应战。

    这片毒罡，比洞天级法宝都厉害几分，乃是蜈蚣精千年浸yin结化出来的本命罡气，可大可小，千变万化、粘之即死，端是毒辣无比。

    生死关头，蜈蚣精可谓拼了老命，本体妖身，急速打出数个法诀，毒罡顿时猛然胀大，最后大如屋宇，把数十丈天空都遮盖成黑色。

    毒罡之下，愁云黑雾，不时有幻想产生，或是凶恶鬼头，或是狂暴妖灵。

    不过这些影像，一旦接近宁采臣三丈内，登时如冰雪遇火，消失殆尽，再也无法产生丝毫作用。

    燕赤霞没有正气，不过他修为高深，在绝对力量方面，比宁采臣不知高几百倍，区区毒罡，也无法对他产生太大影响。只见他蹬蹬蹬，手指在剑身上一阵乱弹，使唤出反虚入神、元婴合体的莫大神通，把深刻镌刻在剑体内的符箓文字一个个激发出来。

    嗡

    光彩夺目，金光百丈。原本平淡无奇的巨剑爆发出骇人的威能，一举把蜈蚣精喷出的毒罡划开。

    一剑之威，威猛如斯

    蜈蚣精鲜红妖艳的双眼内，尽是绝望。

    ……

    细雨杨柳，长亭絮语，这样的氛围，光看着，便有一种黯然神伤的感觉；更何况有亲朋好友离分。

    燕赤霞要走了。

    其实以他的性格，向来都是高来高去，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绝不拖泥带水，但这一次，他想和宁采臣好好把酒言谈一番。

    酒水有度，总有结时，燕赤霞临走时留下一本古朴的手册送给宁采臣，说是其毕生修炼的经验记载，希望宁采臣仔细阅读，或有收获。

    送罢燕赤霞，宁采臣也要上路了，他要上京，把护法国丈的真面目揭露于世，昭告天下，重新恢复国家秩序。

    与他一道行走的，是聂小倩，还有一干家将。至于叶知秋，饱经创伤，深觉修为火候浅薄，于是赶回崂山，要闭关深造。

    “时候不早了，小倩，我们起程吧。”

    宁采臣打开一把油布伞，迈出长亭。

    “先生，等等我。”

    赶来的是青凤：“先生可否记得，要带青凤一同上京的。”

    宁采臣偷眼瞥一瞥聂小倩，见她毫无异色，不由放下心头一块大石头，微笑道：“自然记得……嗯，娇娜呢？”

    青凤面色怪怪地道：“不知道，她一大早就不知所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说她有事提前离开，叫我不必担心。”

    宁采臣哦了声，有些怅然，又有些担心。不过对于娇娜的本事，他还是很放心的，只要不遇上千年妖孽这些变态，自保无问题。

    千年妖孽，哪里那么容易遇见？

    顾盼之间，忽然发觉通洞老祖也不见了，料想自奔前程了吧。

    ……

    “鼠妖，你认不认我当姐姐？”

    某条林荫小道之中，忽然出现诡异一幕：一只毛色脱俗的狐狸手执一根柳枝，另一手牵着一条绳子。而绳子一端，正套在一只如猫般大的老鼠的脖子上。

    “哼，我通洞老祖富贵不能yin、威武不能屈……哎呀，姐姐，你长得好漂亮啊，简直是貌如天仙，沉鱼落鸟……”

    “嘿嘿，算你识相。”

    娇娜得意地收起柳枝。

    “那姐姐，我们去哪呀？”

    “上京城。”

    “上京城？”

    娇娜嘿嘿笑道，忽然回首冲着来路方向露出神秘的一笑：先生，我在京城等你

    第一部终。

    （该说的，前面都说了，尽量续上个尾巴，虽然很多东西没有办法展现出来，但起码在情节上，有个交待了。诸多不爽的地方，唯有在聊斋2里写了。最后，尽人事推推本人新书《强生》，书页有直通车，或直点作者信息那里进。喜欢的来捧个场，不喜的也可以来砸场，添个收藏扔点票什么的，拜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