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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最近有点累……奉娴忍下一个哈欠，以及，打从心底拚命冒涌而上的不耐烦；无论如何，她都要完美的在脸上挂着合宜得体的笑容，以显示出足够的专业与兴致勃勃，让那种名为“自信”、“专业”的神情散发在举手投足间，直到这冗长的一天终于结束、直到她回到饭店房间，才能将一切随着脸上的残妆同时卸下。

    世界各地的美食种类与口味或有不同，但美食大赛的进行方式都是一样的；更有趣的是，不管今天办的是亚洲美食展、欧洲美食展还是非洲美食展什么的，五大洲都跑了个遍，遇到的人其实差不多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国际知名大厨，一样的国际知名美食家，甚至连赞助的单位也都差不多是那几个国际知名的食材公司……或许偶尔会冒出几个新鲜的面孔，但更多的是一成不变的延续下去。

    她真的感到累……虽然当初开始接触时，心底是觉得很幸运、很兴致勃勃、很乐在其中的。

    然而，再好吃的美食，天天吃也会厌烦，道理都是一样的。所以，她不会因为自己这两年来开始下意识对这类聚会能推则推而感到歉疚––即使陪着那国际知名美食家走遍世界各地美食展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更别说如今已经十月了，今年已经快要过完，而她这才第一次陪着老板出国参加美食大赛；相较于前几年，每年至少飞十次的情况而言，这样的“劳务”已经精简到几乎没有了。

    她有一个大部分时间都善解人意的老板，这正是她能在他身边服务五年，而从来没有考虑过换老板的原因之一。

    低头看了下手表。快十点了，在这个时间离开宴会现场，不会显得失礼，于是踩着稳定悠闲的步伐，似是漫不经心的环视着会场四周，其实是在找自己那个不知道正在哪边逮着人听他胡侃着身为一名国际顶尖美食家心得的老板。

    啊，找到了，在灯光最明亮的地方，他正从小舞台上走下来，将不知打哪借来的小提琴塞还给乐队，迎向一群对着他眼冒红心的贵妇们，愉快的被脂粉堆淹没。

    她想，她的老板不会介意这个夜晚就这样龟在美人香里头左拥右抱，即使他将因此而令已经久未发作的鼻炎再度过敏而涕泪满面。

    无所谓，他的健康不是她的责任––只要败坏他健康的缘由不是来自食物，那她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不过，身为一个有责任心的雇员，她还是必须在离开会场时向老板知会一声，所以她走了过去，在一群美女的虎视眈眈防备下，淡定而公式化的向她年轻多金、花名满国际的老板报备了自己即将回饭店休息。

    “这么早？”她那个因为喝了点酒，致使脸色变得白里透红、双颊粉嫩嫩的老板，脑袋显然还能正常运转，好奇她为何要提早离去。毕竟今天是美食展的闭幕式，真正的狂欢是在十点以后，精采节目都还没开始呢！至少，在凌晨两点以前，与会的来宾都不应该离开。

    “不会是有约会吧？”老板旁边的一名美女笑道。

    “有约会？”老板俊眉微挑，并不知道自己眼下迷人的模样有多妖孽，既纯真又妖冶，几名女性屏住呼吸，紧盯他的脸看，满眼冒红心。

    约会……吗？倒也是个适合的借口。

    “嗯，是的。”或许会有个约会吧，她不确定的猜想。

    “约了几点？”

    喝醉了的老板，问话失了点分寸。但她想，这是可以被原谅的。他总是被女人宠得太过，放在《红楼梦》里，他就是一个贾宝玉。

    不能怪她突然产生这样怪异的联想，因为眼下的他，唇红齿白脸红红地，又被一堆莺莺燕燕环绕，还真是有点儿像……“……十二点吧。”她回答得有些迟疑。

    她的老板听了，目光有些呆滞的点点头，正是放行的意思；倒是他身边的几个美女以很欢快的语调道：

    “哎！佳人有约，那还等什么！快些回去梳妆打扮一番，良宵苦短，别浪费了！”挥挥手，爽快道别。

    她点点头，离去。

    她不以为这个夜晚还没有结束，所以当她在午夜十二点，被一记缠腻到足以将她体内所有氧气吸走的长吻给逼迫醒来时，是有些惊讶的。

    有些无可奈何的将双臂环上情夫的颈项，一切，也就随他去了……深夜，黑暗，从来不适合用来思考，只适合睡觉，或，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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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奉娴，人如其名，全身上下看起来，就是个娴静平和的人。

    她打小开始，每年的生日愿望只有一个：世界和平。

    但也知道凭她一个小小凡人的力量，期许如此攸关全地球福祉的大望，是贪心了点；要实现它，其难度比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还高上一百倍。所以，她也只好在很久很久以前，稍稍修改了一下，让生日愿望显得不那么好高骛远难以实现，同时也可以让来帮她庆生的姐妹淘对她的唾弃少上一些——瞧，她是一个多么爱好和平的人，把周遭可能的纷争扰攘，都尽量消弭于无形中。

    退而求其次，在十八岁以后，她改了生日愿望：希望生活太平。

    她想，这应该不能算是奢求，应该是可以被允许实现并追求的。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改变世界太困难，把握自己人生方向就不至于是什么大问题了吧？

    她喜静不喜动；喜欢安稳，不喜欢变动；喜欢一成不变的乏味生活，胜过精采刺激的人生。总之，她渴求平凡，也幸好，她总能得到平凡。

    虽然，活了这么二十六个年头以来，在许多人生交叉口的选择上，不见得都做出正确的决定，但幸好，她总能凭着坚定的意志力，将生活扭转成她要的样子。

    可以说，她一向满意于自己的生活，也计划未来的人生都要一直这么满意下去。她相信自己是可以做到的，不管现实条件有多么严苛，她擅长的是，扭转。

    当她在十岁那年决定了成为一名奉氏厨师，并且在通过层层审核之后，才发现，在未来的三十年，她都不会是自由之身时，她是有些后悔的。不过，虽然在职业的选择上无从挑起，甚至必须听从安排，她个人的意愿只能被放在第二位——不得不说，那是她人生中第一个失策，并为之感到后悔。

    十岁的小孩懂什么？能为自己的人生负什么责任？奉氏这个规章实在是有拐骗无知孩童之嫌疑……花了无数的时间在肚子里狠狠腹诽奉氏之后，当然还是认命了。毕竟合约既然定了，也只能乖乖遵守，她可负不起违约的后果。

    虽然成为奉氏女厨从来不是她的心愿，但在那时，那是她唯一的选择，没有第二条路。

    不过，还好，虽然人生大事没有太多选择，但她至少可以把日子过成她要的样子。

    自从出师之后，她没有像其它师姐妹那样，先去大饭店边工作边实习，练练手艺也增加履历表上的经验值，让它看起来亮眼——这其实一直是奉氏女厨出师后会走的路线，虽没有成文规定，但大家都这么做。通常在大饭店工作两年左右之后，才会正式给自己定下生涯规画；如果她们的终极目标是竞选奉主大位，或者总管大位的话，那么拥有漂亮的经历与绝大多数饕家的赞誉是绝对不可少的。

    奉娴也是下一届奉主的竞争者之一，但相较于其它努力不懈的姐妹们，她实在过得太悠闲了；她甚至找了一个很马虎的雇主，在他手下当差，每天随随便便煮几道菜，就可以将人打发，然后其它时间就是自己的了。

    她住在高级地段的豪宅里，当雇主在家时，每天除了要煮三餐之外，其它时间都是自己的；她可以打高尔夫球、游泳、在花园里喝下午茶，没事还开著名车去繁华地段逛精品街，过的简直是富家少奶奶的生活！更别说雇主其实是常常不在家了，整幢宅子除了总管赵嫂，就只有她，谁也不支使谁，偶尔还会帮帮赵嫂的忙，盯一下钟点女佣打扫的情况，过的生活简直像个主人似的。

    这种生活自然羡煞了一票人。她的雇主常常出远门，在世界各地游玩，顶着一个“美食家”的头衔，哪边有热闹就哪边凑，日子过得精采光鲜，在家的日子一向稀少。所以，她每个月真正工作到的天数，有时候甚至连十天都不到，却还是领全薪，令那些在饭店里拚命作牛作马的师姐妹们嫉妒得哇哇大叫，不时咆哮着要找到她的老板抗议理论，指责他不该如此不善尽他身为雇主应尽的剥削义务，像个凯子般的纵容下属，教全天下兢兢业业于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当然，已经如此习惯这样生活步调的人，通常也就养成了“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心态，并不觉得自己太被宽待；就如同那些被公家机关养得肥肥的、平常就以泡茶聊天打毛衣度过一天的公务员那样，没干半件公事，却还觉得自己工作得非常辛苦，合理化自己的情况，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忠于职守、非常对得起每个月白拿的高薪了。

    要知道，那些公务员即使确实是国家的蛀虫，可人家在年轻时也花费了无数精力在高普考的路上抛头颅、洒热血；好不容易考上了，分配到的单位通常是狗不拉屎、鸟不下蛋、乌龟不靠岸的地方，得苦熬多久才能挣到如此闲差，是吧？就像她，为老板服务了五年，那前三年动不动就满世界飞来飞去，过着日夜颠倒、水土不服的苦日子，虽然连睡觉时手表都不离身，但她永远无法分辨指针所指的数字是上午十点还是晚上十点……所谓的多年媳妇熬成婆，不正是如此吗？苦尽甘来是一句美好的成语，她很喜欢——尤其是她现在正处于“甘”这个位置的时候。

    奉娴知道，并不是所有被私人聘请的厨师都像她一样过着这种生活，更多的是拿着更少的钱，工作量却是她的三倍以上，无时不刻都在厨房里挥汗如雨的忙着，让雇主压榨出最高经济效益；相较之下，她的好运，实在不可思议。但她并不认为自己就该为此对自己高薪而悠闲的工作状态感到心虚。

    对她而言，一个厨师有没有达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在于谁比较忙或谁比较闲，唯一的重点是——你做出的成果是否正是雇主所需要的。

    她是。那就成了。

    当她喝完最后一口焦糖奶茶，收拾好桌几时，时间走到下午四点。今年的冬天来得晚些，已经十一月了，然而气候仍然停留在秋天的状态，园子里的各式菊花依旧开得张扬，拂面的和风仅带着点微凉，如此大好时光、良辰美景，自是适合日日在此中享受一份舒心的下午茶。

    完成了自己的享受，自然就得为这享受付出劳动力，她该去准备今晚的晚餐了。这些日子以来，老板几乎天天在家用晚餐，虽然不断有美女来缠着要浪漫的晚餐约会，但都在他好声好气的温柔拒绝中败阵下来。

    这对那些美女，或自家老板而言，都很不容易。可是每次参加美食展回来之后的一个月，老板所有的应酬都会安排在中午，晚上是绝对不出门的，除非逼不得已——所谓的逼不得已，服务他五年以来，也只见过一次，可见他的意志力有多么坚定。

    没有人知道这位大少爷美食家为何会有这样的怪癖，许多爱好八卦的人士也曾试图向金郁骐身边的人打听，却都没有得到答案。也许答案本身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关于金郁骐极度隐私的事情，却是从来没有传出去过只字词组；由此可以知道，他身边的人对他有多么忠诚、多么保护。

    严格说起来，奉娴也算是金郁骐“身边的人”了，不过她向来习惯站在一个旁观路人甲的角度去看待一切，所以很难将自己带入。她不认为自己是金郁骐的亲信，不过她这个人没有跟外人闲扯的习惯，别人自然无法从她这里挖到八卦。

    “奉女士，你指定的食材已经采买回来了。”老板的贴身司机李哥站在通往厨房的小径上，等她走近时，说道，并将食材单子呈上。

    奉娴点头接过。

    “辛苦你了。”她道。

    沉默寡言的司机只是微微点了下头，不语，静静的跟在她身后，一同走向厨房，为的是完成食材的点交手续；这是很重要的一环，不管大家同事多少年，对彼此在工作上的严谨有多么深刻的认知，仍会在此环节上执行得一丝不苟。

    奉娴并不清楚自家老板除了因为得自父亲遗产，钱多得用不完，是个超有钱的二世祖之外，是否还有其它什么特别的背景；或许有，或许没有，她其实不是太好奇。她现在只知道，此刻她最大的挑战是将所有蔬菜烹调出即使没有太多调味料足以支持，却依然美味的口感……今天美食家大老板的晚餐食材——蔬菜十种鸡胸肉一片银鲈肚肉一片香蕉一根以功能性来说，这其实是一分减肥食谱……吧？

    ※金郁骐是一个很俊美的男人，甚至可以说，在他二十岁以前，其长相根本是雌雄莫辨、可男可女的那种美法。加上他肤质超好，本人又极重外表的修饰打扮，从来不介意穿着风格倾向中性，只要好看出色与众不同即可。

    他知道自己容貌出众，而且喜欢让自己的出众加倍张扬呈现。

    在他十七、八岁那个年纪时，日本演艺界兴起一种名为“视觉系”的潮流，很快的便在亚洲各国流行起来；再加上受张国荣演的“霸王别姬”角色影响，有些男性其实根本不介意以各种方式展现自己的美丽——金郁骐就是其中之一。

    他在就读高一时，曾经因为好玩而报名参加百货公司举办的反串美女的选美比赛，一路顺利过关斩将，在决赛时以京剧小旦扮相，舞了一曲“贵妃醉酒”勇夺冠军。那身段像不像话姑且不论(反正参赛者的才艺水准都是半斤对八两，谁也别笑谁)，光那张古典而精致的脸蛋，就足以征服在场的男女老幼了，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实属理所当然。

    后来在学校校庆时，他力排众议，坚持组织全班男生穿起苏格兰传统裙装，上台吹奏风笛，轰动全校——他们学校正是全台知名的古老教会贵族男校，向来以古板严厉闻名。

    由此可知，喜欢装扮、更喜欢成为目光焦点的金大少，为了呈现美丽，是可以视校规如无物的。

    还好此男校的校规实在太正经八百，订定之初，在食衣住行育乐各方面全面规范，几乎连一口饭需要在嘴里嚼多少下才能吞咽下去都写进去了，不得不说那厚厚的一本校规细读下来，会发现简直管得比太平洋还要宽。

    但是！那本比砖块还厚的校规里，偏偏就是没有明文列出如果学生穿裙子的话该怎么处罚……更别说那裙子还是别个国家正经严肃的传统服装；人家英国王室的王公贵族们，可没有少在意义重大的正式场合里穿出来亮相，这是全球都知道的。所以虽然学校的老古董被那些裙子与毛茸茸的腿气得两眼发黑、口吐白沫，却还是得摆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给这个离经叛道的班级颁发“最佳服装创意奖”。

    没有人知道他这个在师长眼中伤风败俗的家伙有没有因此而遭受惩罚，不过他的“花名”倒是自这两役起开始名扬各校，后来出国读大学时，听说也常常迷得一群搞不清楚他是男是女的老外晕头转向。

    有的男人会因为自己被误认为女人而狂怒，有的人则不。当然，不会生气的人绝对占少数；而，会因此觉得好玩有趣的，肯定绝无仅有的就金郁骐一个。

    “美男是打扮出来的。即使是天生丽质，不懂得保养，不会打扮，那也就永远是颗路边的石头罢了。没有打磨过的璞玉，跟石头的价值等同。”此乃每天花一个小时保养自己的金大少之名言。

    金大少算是个非常幸运的人，虽然父亲离世得早，但留给他的财产已足够他挥霍三辈子。所以当他完成大学学业归国之后，唯一困扰他的问题是：接下来该怎么过完他张扬华丽的一生。

    然后，他决定了！他要当美食家，要当一个闻名国际的美食大师！

    当然，在成为美食家之前，他必须懂得吃美食。

    于是，他高薪聘了几位知名大厨，然后又从厨界新贵的秋家、和厨界知名的古老家族奉家请来四位新秀，轮番考较了半年，最后留下了名不见经传的一名小菜鸟女厨，给了她人生第一份正式工作，并且让她为他服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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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对于身边的人，他不喜欢变动。

    所以他的管家赵嫂已经为金家服务了二十五年；所以他的司机李哥已经为他服务了十六年；年资最浅的专属厨师奉娴，也已经工作五年了。

    做熟了的好处是，在许多事情的交流上，一切尽在不言中，绝对不会有人白目到在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当主人有着难以启口的需求时，要能够善体人意，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默默为他准备好。

    “岁月不饶人”是一句听起来很沧桑的话，至少每当金大少必须啃着菜叶当主食、喝着优格蔬果汁当饮料时，都会格外在这个句子面前为之憔悴。

    打死他他也不会承认外表完美的自己会需要减肥，但总会乖乖的在某些特别的一段时日里吃下厨房为他烹调的食物，就算再怎么食之无味，也会吃个精光，而且绝对不会在外面偷吃那些从来都很吸引他的劲辣炸鸡块或者麻辣火锅等食物。

    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人，其实日子不见得可以过得很清闲。扣除自我锻炼的时间(包括保养和运动健身)，他的手机总是响个不停，永远有一大堆精通各种玩乐的朋友找；更有不少有志于创业的人，渴望从他这里得到资助；他的桃花运更是永远没有断绝的一天……不过，相较之下，他放在女性身上的时间显然比玩乐少。

    这其实也是自恋的一种表现吧，奉娴曾经偷偷这么猜着。

    对自己容貌太有自信的男人，一般也看不上平凡姿色，只有真正的美女才能成功邀请到他，或被他邀请去参加宴会等。

    “你在想什么？”不知什么时候下楼来的金郁骐走到她身边问着。“想明天晚上的菜色，还是什么都没想，只是在发呆？”

    她不是在发呆，她只是在百无聊赖的午后，忘了去午睡，傻傻坐在客厅靠窗的一个角落，满脑子想着她已经服务了五年的美男老板的丰功伟业。

    奉娴侧着脸看向她的老板，发现他刚沐浴完，身上带着淡淡的薄荷香味，及肩的头发还半湿着；看来应该是在健身房耗了两个小时之后，站上磅秤的结果令他感到满意，所以才有此刻的好心情来到她身边闲扯两句。

    她这个雇主对下属虽然温和客气，但并没有找他们聊天的习惯。一来他总是太忙，在家时间扣除睡觉之后，几乎没有空闲；再者，他们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幸好他们都不是会委屈勉强自己的人——他不会为了想表现出平易近人的身段而企图跟下属打成一片；她也不会因为他是老板，且还是个帅得不得了的老板而企图把握每个机会多跟他说两句话——不求个麻雀变凤凰，好歹得到帅哥多看两眼也是一大乐事。

    幸好她对美男子从来没有亲近的欲望，更别说在学厨那些年，到底也见过几次代理奉主，算是对“美”有所体会，也得到了抗体。再美丽的事物，常常看着，也就没感觉了。

    “没想什么，不小心发呆了一下。”

    “今天怎么没到院子里乘凉喝下午茶？”他好奇地问。

    他几时关心起她每天下午的活动行程了？

    “今天没有准备。”其实是这个月的西点创作已经结束。她今年度选择的在职进修项目是各式小西点，每月缴交的工作月志里都得有一大部分内容是自我进修的成果报告。

    “真可惜。”他笑叹了声。

    可惜什么？她看向他，无言的以目光发问。

    “我今日特意选在这个时间下楼来，就是想陪你一道享用下午茶呢，结果却是扑了个空。”非常遗憾的口气。

    原来是想向她炫耀减肥功法已然练至大成，功德圆满，迫不及待想找人庆祝一番并发表感言。了解。

    她微笑的看向窗外，现在是下午四点钟，外头的阳光正好，既然上司已经暗示得如此明显，她又怎好对他的心情视若无睹？那太没有职业道德了。

    “您有空让我陪您一起享用下午茶是我的荣幸，若是我错过的话，那就太遗憾了。我想起厨房里有一些刚做好的高纤饼干，用来搭配红茶正好，请容许我准备五分钟，好吗？”

    “这怎么好意思，不会耽误你准备晚餐吗？”

    很愉快的口气回道：

    “不会的。”顶多将您的晚餐煮得简单一点，不是什么大问题。

    “那麻烦你了。”美男雇主笑出一脸阳光。

    ※五分钟之后，临时下午茶会在庭院里的大榕树下摆好一应用具，甚至插了瓶鲜花增加气氛，然后恭迎大少入座。

    她想，日夜为着吃喝玩乐而繁忙不已的少爷，今天如此慎重与她共进下午茶，主题绝对不仅止于炫耀。因为他看起来像是打算长坐的样子，而不是应付一下——讲完自己想讲的，从她口里听到他想听的，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若只是这样，那么这其中需要的时间不必超过五分钟。

    两人很悠闲的品尝了点心与茶，说了一些天气花草等无关紧要的话之后，话题终于走向他期待听见的部分。

    “你觉得我最近有没有什么不同？”修长白皙的手指以极之优雅的姿态捏住红茶杯的杯耳，端至唇边，浅浅的啜了一口之后，放下，问道。

    “有的。您清减了不少。我听赵嫂说，您去年的冬衣，今年都已经不合身，恐怕需要全部重新采购才行，毕竟那些衣服都太宽松了。”她很诚挚的叹了口气，在他看似一脸沉静、眼中却异采连连的注视下，又道：“早上赵嫂还跟我讨论您的新菜单，希望可以在饮食方面多做一些营养方面的改善，我们都认为您这阵子吃得太清淡了。”

    “会吗？你知道的，即使是像我这样吃遍世界的、国际知名的、首屈一指的美食家，也不是天天都吃满汉大餐过日子的。为了可以吃到更多的世界美食，平日的我们都很注重养生，青菜水果才是我们应该多摄取的食物。这一点，我已经跟赵嫂说过很多次了，偏偏她总是恨不得把我养成大胖子。”愈说愈欢喜，一张俊美的脸上除了双眼无法控制的化为星星状，连唇角也勾到足以去当耐吉的代言人了。“这也怪我，谁叫我从出生以来，体格就一直削瘦，怎么也养不胖，就算每天狂吃炸鸡汉堡，也没有办法吃出脂肪在身上囤积。别人都笑话我说那些高热量的东西都白吃了，反正吃了不长肉，只是在白花钱而已……”呱啦呱啦的说了一大串。

    “是啊，您总是太瘦了。如果您允许的话，从今天晚餐开始，或者可以让餐桌上多一种肉类？”很诚恳的表情。

    像是带着点苦脑，考虑得非常艰难，好一会才以有些勉强的语气道：

    “嗯，我总是尊重专家的意见，也应该遵守。人不能一味只凭自己好恶行事，这样会让别人难做事的。你知道我从来不是那种任性骄纵的大少爷。”

    “当然。能够为您这样好相处的雇主服务，是我毕生的荣幸。”

    “你客气了。”吁了口气，像是深思熟虑好久，才勉强做出决定：“既然你认为我需要，那么晚上就多一道椒盐鸡柳吧。”

    “好的。感谢您的体谅。”她恭谨点头。

    好了，食物、瘦身的话题到此为止。然后，他道：

    “奉娴，昨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啊？”奉娴闻言一怔，很讶异。“抱歉，我并不知道——”她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这个雇主是从来不过生日的。

    他好笑的摆摆手，阻止她为此觉得愧疚失职什么的。

    “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虽然我很喜欢吃蛋糕，但并不代表我愿意在生日那一天吃到它。”

    那他特意提起的理由是什么？她好奇，却没有出言发问。反正他总会说的，不然他何必坐在这里跟她这个下属虚耗时光？

    “嗯，这实在有点难以启齿，不过总归是要说的。”他修长的手指轻轻耙过及肩的头发，将之往后拨去。已经干得差不多的黑发在他的动作下呈现一种清爽迷人的蓬松感，在阳光下微微闪动着光泽。

    “是这样的，有一些我必须承担的责任，在三十岁这一天将正式开始向我压来，不管我想不想让生活有所改变，它都会改变的。”

    “您的意思是？”老实说，奉娴一点也不想知道他身上有什么重责大任，她只想知道他的意思是不是指：她和平安详的美丽人生将要产生不好的变动？

    “意思是……”她的雇主金郁骐正要开口细细解释一番，然而——碰！

    一声暴戾的巨响从五公尺外的大门那边传来，打碎了宁馨美好的午后时光。

    那声音来自——被撞得变形的大铁门，以及一辆车头全毁的拉风跑车的激情碰撞所产生的结果。

    哔——在防盗警铃的尖啸声中，忍不住捂住耳朵，以防听力功能造成终身损害的奉娴开始考虑换老板的可能性。

    为了世界和平，更为了生活太平，她觉得自己应该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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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好吧，她承认自己对雇主的了解程度并没有自以为的那么足够。虽然说，身为一名被雇用的厨师，只要确定老板挑食的情况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为人不难相处、每个月五号会在自己银行户头里见到美妙的薪资即可，其它的事，都不该是她要关心的。

    可是那指的是一般情况而言，但眼下，似乎不能称作是“一般情况”

    啊。照她这个安分守己老百姓的标准来说，简直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自从那天那辆嚣张的跑车不客气的撞坏大门，那响彻云霄到足以轰破所有人耳膜的警铃声，正像是某部黑社会写实片的开幕曲。住在这幢别墅里的人们，其美好祥和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再也不是鲜少有人前来拜访的人间净土，再也不是遗世独立的清幽美境……所有曾经美好的一切，都不再是了。

    忧郁的美眸静静的望向窗外的各式喧闹情况，连叹息的力气也发不出来。没有人能在连续叹气三天之后，还能坚持不懈的持续下去，那实在是太高难度了，没练过的凡人不可多为之，会真的挂掉的。被撞坏的大门正在换装更新更好更防盗……呃，还得更耐撞的新铁门。从那铁门的厚度来看，用来制造保险箱都足够了。三五个工人正在那边忙着，而离大门不远的右侧花园——那里曾经是她下午茶的第一选择，如今每天固定有几个人待在那儿，有时状似园丁，给花花草草美容（说是毁容还更确切）；有时人多一点的话，就干脆围成一桌打起牌来。当然，任何一个聚赌的场合，都少不了啤酒与香烟的存在，于是曾经清幽宁静的小园圃，变成了乌烟瘴气的所在。

    再加上每天进进出出的各色人士，其中更不乏身穿花衬衫、身上纹着龙虎豹之类刺青，走路大摇大摆、行为流里流气的人。这种打扮的人，她只在那种黑社会电影里看到过，知道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或者叫小混混，或者叫小喽啰。

    奉娴其实多少听说过老板母亲那边的家庭是相当复杂的，可是一直以来老板那典型二世祖作风——吃喝玩乐满世界趴趴走、过着游手好闲幸福而无聊的生活——让她以为那个复杂的家庭不会与老板的人生有太大的关系。毕竟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外缘的人，也似乎从来与那边没有往来，不管是生活上的，还是其它方面，都切割得一干二净。显然……是她的认知有误。原来还是有往来的，而且，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那边”的种种，直到少爷三十岁开始，才被允许正大光明的过来干扰。

    当然，这五天以来，她的后悔情绪也不断往上飙升。她如今已经开始为着今年七月才刚签定的新一轮五年工作契约而后悔得生不如死。

    奉娴开始怨天尤人的迁怒起来。都是因为那见鬼的奉氏规矩！若没有那些不人道的条文，她又哪需要在已经累积够了竞选年资之后，还急巴巴的又签下新的工作约？她其实是可以在接下来的一年多里游山玩水四处鬼混不必工作，只消等待“奉主竞赛”日期到来即可的！可是因为她不想在竞选结束之后，被奉氏大长老们随意指派工作，虽然以她竞选者的身份来说，那些被指派的工作绝对是世人眼中优到不能再优的差事。可是她才不领情，但凡是奉氏领导中心的期望，都是她乐意去抗拒的。

    所以……眼下的新契约，只能说是作茧自缚的失策了。

    不行！她得自救。眼下这个最佳养老所在，正朝着龙潭虎穴的方向质变，她要不尽早脱身，迟早会被一些烂事波及，到时哭都没地方哭！她是一个如此热爱世界和平的人，所以她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跟老板讨论她的新工作契约，最好能说动他看在她为他服务了五年、大家合作愉快的份上，让她闪人。

    虽然她已经不敢自大的说对这个老板有多深的了解，但关于解除工作合约这件事，相信他是不会加以为难的，金郁骐向来就不是个难缠的雇主。

    前提是——她得找得到他。

    “赵嫂，金先生还是没有回来吗？”自从跑车撞大门那天起，金郁骐大少爷的行踪便成谜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被“保护”了起来，还是在跟满屋子找他的人躲猫猫。

    “今天还没见到他，也不知道是出去了，还是在地下室。”赵嫂手里不停的刨着芋头去皮，随口回道。

    “送下去的餐点都有吃吗？”

    “每天晚上那份倒是都吃完了，早餐午餐大多是没动过的。”赵嫂想了下，叹了口气。

    “以后……都是这样的日子吗？”奉娴小心试探着。赵嫂在金家服务二十几年了，虽然不见得了解老板母亲那边家庭的情况，但对于一些跟老板有关的内幕，相信是知道许多的。

    赵嫂抬头看了奉娴一眼，好一会才道：“等到事情有个结局，就会好了，毕竟少爷对那边的事没一点兴趣。”

    “是这样吗？”

    “是啊。”淡淡的应着。

    见赵嫂不欲多说，奉娴也识趣不追问。反正是问不出结果的，一径纠缠，只会惹人厌烦，不会获得更多，就不必浪费口水了。奉娴向来是很能掌握分寸的，所以纵使心里着急，也只好暗自叹气。改了个话题，问道：“明后两天我原本排休假的，现在这情况，还方便离开吗？”

    “应该是没问题的。”赵嫂想了下，还是多说了几句来宽慰她。“有一些人可能会因为太想知道少爷的下落，所以会注意你的行踪。不过其它与少爷无关的事，他们不会留意，也不会管，你别担心。”

    虽然心中早有预感，可是明确知道自己在外头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注意着，还是脸色为之一变。要不是手上正在处理梅干菜，还真想揉着额头哀鸣几声。在这种被人监视的情况下，她哪敢回家！更别说回去向来隐于世人目光下的奉氏祖宅了。这些无法无天的黑道人士，谁知道哪天会不会为着自己的需要，随便拿她当炮灰牺牲掉了。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她知道这些每天进进出出金宅的人，虽然在她眼中只有一个相同的名字——黑道人士；但是他们还是分成好几派的，有的人对金郁骐带着善意，有的并不。不必多想也知道这一定与争权夺利有关，任何与权钱沾上的事物，就会有争夺；为了守护自己的利益，其利益相近的人就会组成派系对抗那些与他们利益相冲突的人，然后一大票人乱成一团勾心斗角。

    奉娴一点也不想知道这些人共有几派、谁善谁恶；也不想知道金郁骐这个公子哥怎么这么倒霉的明明执垮了大半辈子，而且正努力把大半辈子变成一辈子时，却被拖进了这么一池黑不隆咚、深不见底的泥潭里。

    难怪他要逃了，要她也会做出这样英明的决定。

    不过，金大少也实在太不仗义了，好歹她服务了他五年，帮他做了多少味道百分之百同于原版的“肯德基炸鸡”和“麦当劳薯条”以满足他的口腹之欲；而且职业道德好到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来找她挖八卦新闻的狗仔吐露出这个“世界知名贵公子美食家”的种种秘辛。

    谁会知道，当他喝着PerrierJouetBelleEpoqueBlancdeBlanc这种世界上最昂贵的香槟、品尝着世界上最昂贵的意大利皮埃蒙特的白松露，并将它们的历史、产地、口戚、特色如数家珍的向世人做着权威且钜细靡遗的说明时，其实心中想念着的是她特调的柠檬甘蔗汁，以及她常给他做的和风烤杏鲍菇？

    谁会相信这个美食名家其实对油炸垃圾食物的热爱胜过健康养生的美食？当他在报纸上的专栏大力呼吁着健康养生概念的同时，私底下老是把高热量的零食当正餐吃，直到体重超过他订定的标准之后，才自虐式的发奋减肥，直到“玉树临风贵公子”的身姿再现江湖之后，接着再不由自主的扑向垃圾食品的汪洋里沉沦？如此不断反覆，痛并快乐着。

    金郁骐在奉娴眼中，是个好相处的老板，是个执垮，是个半瓶水的美食家，虽然自制力极度软弱，但又把外在的面子和形象视若生命，甚至可以高于生死。他为了当一名撑得了场面的美食家，对世界上各种知名的食材下了工夫去研究了解——而她就是他的活动百科全书、万能救火队。当别个专家不小心谈到他脑袋里不具备的食材内容时，她就会不着痕迹的帮他作弊，让他心满意足的领受世人“这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师啊！”的崇拜感叹，而无须担心自己对美食的“无所不知、博学多闻”的好名声，会有被其它专家出题难倒的一天。

    奉娴觉得这个执垮大少兼并不那么货真价实的美食家还是颇为神奇的。因为他对美食的品味与喜好虽说不怎么样，但无法否认的，他确实有着敏锐的好舌头，对各种味道有着细微的区分，这是身为一个美食家或厨师的必备条件，而他又比其它人更精确，也是她愿意继续签给他下一个五年工作约的重要原因之一——她需要他的舌头……呃……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很容易让人想歪……算了，不研究。反正不管现在再怎么在心中腹诽老板，面临的麻烦依然存在。她明天必须出门，但她一点也不想让这十来个面目不善的黑道分子知道她在外头的任何一个落脚处，不管他们对金大少或她个人抱着善意还是恶意。

    “赵嫂，如果你今天见到了金先生，请他跟我联络一下好吗？我需要跟他谈一谈。”

    “好的。不过我想我大概也是见不到少爷，我会在晚餐的托盘里放一张纸条，告诉他你找他。”赵嫂是知道她的担忧的，自然愿意尽量帮她一些。

    “谢谢，麻烦你了。”她道谢。

    “不会，不用客气。”

    做完手边的准备工作，时间差不多了，开始作晚餐吧！以前只要先作好金大少的专属餐点，接着就是宅子里包括她三名工作人员的份量即可。

    但现在不同了、在一大群人驻守的情况下，员工餐不可能走精致化，也没机会在个人口味上多作考虑，全都是大锅饭了事，总之能填饱肚子即可。

    奉娴是个专业厨师，从出师以来，第一份工作就是成为金郁骐的厨师，再也没有其它经验了。她已经习惯于客制化作业，为她专属的客户服务；若不是突然跑来一大群黑社会人士，她还没有机会体会一下煮大锅饭是怎样的感觉呢。

    真是难得的经验，不过她永远不会怀念就是了——当她每天都得为了准备超多份量的三餐来喂饱那些来路不明的大胃王们而腰酸背痛的爬上床奄奄一息时、总会这么叹气着。

    “赵月梅，五十四岁，在金家工作二十五年，原本在祖宅服务金老夫人的生活起居，直到二十年前正式来到金守恒住处当管家，一直工作至今。家庭人口简单……”一名戴着金边眼镜、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正站在办公室一角的跑步机旁报告着他最近的调查结果——“李新全，金郁骐司机，三十六岁，跟在金郁骐身边十五年，在国外读书那四年也是贴身跟随，孤儿院出身，一直在武术馆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在校成绩中上。高三时在上学途中遭遇流氓斓路勒索，一时失手将两人打成重伤入狱，才终止求学。学过拳脚功夫，认定其明面上名为司机，实为保镖——”

    “这个李新全是金守恒找来的，还是别人安排的？”在跑步机上运动的人打断下属的报告，沉声问道。

    “是金守恒找来的。这李新全出狱之后找工作四处碰壁，最后被更生保护协会的副会长李宏顺引荐给金守恒当司机。李宏顺是金守恒大学同学，所以金守恒才会愿意给有前科的李新全一个工作机会，带在身边考察一年之后，才将他放到金郁骐身边。在这十五年内，李新全曾经瓦解两次针对金郁骐的绑架预谋，还有几次……赫泽帮里某些人私下对金郁骐的‘邀请’，也是被他破坏的。”

    “哦？一个只是身手不错的人，就算能化解那些见财起意、完全不专业的绑架犯，可是要说能阻止赵家这边派出的人，我可不信。”

    “从资料上来看，并不能证明李新全有什么了不起的身手。因为我查过当年派出去的人，都不是以身手好著称的角色。他们接到的命令是以礼相待，可以拐骗诱哄，但不可以动手，没有成功也无需感到惊讶。”

    跑步机上的年轻男子沉吟了一会，没再在这个话题上说什么，只道：“继续。”

    负责报告的男子接着往下道：

    “李新全至今未婚，平日休假时唯一的去处是他待过的孤儿院以及他学生时代打工的武术馆。”对于这个人的生平算是报告完毕。顿了顿，翻页，进入下一个人物简报——“奉娴，二十六岁，金郁骐的专属厨师，工作五年，是古老厨艺世家奉氏的学徒，学艺成绩优秀，目前正参与家族族长大位的角逐……”“厨艺世家？奉氏？跟那个电视上很红的秋氏比，如何？”

    “秋家在这十几年来名声极为响亮，在国际厨艺界也打下一定的知名度，但比起至少有三百年以上传承的奉氏，还是有高下之分。在厨艺界，一个是历史悠久的隐世名门，一个是超级爆发户。”

    “啧！”轻蔑的喷笑道：“说到底，也不过都是煮饭的，什么名门？什么爆发户？还不是佣人的等级，别搞笑了。”挥了挥手。“别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挑重点说！”

    “是。”眼镜男自然知道上司所谓的重点是指什么。“奉娴为金郁骏工作这五年里，前三年跟着金郁骐到世界各地参加美食展亮相打知名度，帮助金郁骐成为一名知名的美食家。这两年由于金郁骐在美食界的地位已经建立成功，也就渐渐少带着奉娴出国四处走，去年和今年都只带出去一次——”

    “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那个女人长得怎样？”男子问。

    “奉娴的长相在一般人眼中或许清秀，但在我们这里的评分只能勉强算是中等。若是以‘金满楼’的标准来看，她连当个服务生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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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金满楼”是全台最昂贵、最华丽的六星级夜总会之一，那儿有最年轻美丽的女人，每个都不超过二十五岁，超过二十五岁而还能留在“金满楼”的女性，那绝对是美貌和手腕皆高超的妈妈桑。

    “所以你认为这个煮饭的，不可能和金郁骐有什么工作以外的私人关系？”

    “是的。不过这并不仅仅出自于毫无根据的‘我认为’，而是这五年以来，金郁骐确实没有花多少时间在奉娴身上。就算前三年总是结伴出国参加各地的美食展，除了共同出席正式场合外，其它私人时间，他们皆各自行事。金郁骐花心风流的名声，其实比他美食家的名号更为响亮，因为他总是轻易与各国美女发生绯闻。当金郁骐带着美女玩乐购物时，奉娴通常一个人在各个传统市场采购食材，精进自己的厨艺。”

    “就算没有私情……”想了一下，像是有点不甘心。“好吧！就算他们之间纯粹是工作上的雇佣关系，但能在金郁骐身边长期工作，也实在不容易。为什么她可以？”

    这可是非常难得的信任呢！赵月梅和李新全都是金郁骐的父亲为他安排的人，自然是十足值得信任的，而奉娴这个平凡的厨娘，最特别的一点在于：她是金郁骐亲自聘用的，而且已经为他工作五年了。如果他们一直合作良好，不排除这个奉娴会被金郁骐聘用一辈子。他们太了解金郁骐了，知道这个人有多么缺乏安全感。他从来不交付别人信任，要让他建立起对某个人的信任，恐怕得花费一辈子的时间——即使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亦然。

    “她之所以可以，或许是因为她出自奉氏。奉氏是个低调沉稳的家族，他们历代子孙只专注于追求厨艺上的进境，除此之外任何事都不会放在心上。这种与世无争的隐世家族，相对的也就单纯。金郁骐不见得对奉娴交付出信任，但聘用她是合理的，因为奉家的人不可能会对他有所图谋。而依着奉氏的脾性，也不容易为了更高的成就或更好的薪水或名声而离职。当然，对金郁骐来说，就算只是煮饭的，他也不喜欢三五年就换一张脸，重新熟悉起。别忘了，他小时候曾经食物中毒过。”

    “也是。你的分析很有道理。”跑步机上的男子嘉许的看了眼镜男一眼。“金守恒死得太早，我一点也不意外如果他活得够久的话，就会把金郁骐需要的每一个下属都安排妥当，确定那些人可以一辈子待在他身边，不让他遭受任何可能的危险。不过……哼！再怎么老谋深算，他也算不过老天。他的儿子，终究没那个命当一辈子执垮。”

    眼镜男静静听着上司脸色快意的对金氏父子好一番嘲讽之后，才接着将剩余的资料都报告完。包括奉娴简单的身世，然后就是这五年来金郁骐来往过的、而今还稍有联系的友人。

    男子停下跑步机，接过下属递过来的毛巾，擦拭着满头大汗，下指示道：

    “那些吃喝玩乐的酒肉朋友不必放太多心思去关注。我还是认为重点监视目标仍是金郁骐身边那三个人。若他们走出大门，就随时派人盯着，别跟丢了。”

    “放心，一定盯得紧紧的。”

    “还有，我们需要的医生，都找齐了吗？”将毛巾随手丢在沙发椅背上，男子倒了杯温开水，一口气喝完。

    “当今权威的心理医生都联络得差不多了。不过听说当年那个主要的医生一直行踪成谜。‘那边’正在大伤脑筋。”

    “哈！”冷笑一声。“没有用的，只是白费力气而已。”

    眼镜男没敢搭话，静立一边等吩咐。

    “我们就坐在一边看戏，就看看那个阿斗到底会是什么下场，看看斗到最后，夺得那个位置的究竟是哪个人，然后……”话到最后，将未竟之语留在嘴里，冷冷的笑了起来。赫泽帮的帮主大位不管由谁继承，最终都会被他掌控住实权！

    这是唯一的结果。这也是赵家人欠他的！

    “奉娴，我记得你说过这两天休假，要不要过来我这边玩？”

    才刚走出金家大宅，就接到奉嫣打来的电话。奉娴听到她的邀请，忍不住朝天空投去一枚白眼。到她那边玩？这个说法可真是含蓄啊。

    “小嫣，你最近在台湾啊？真难得。”

    “我一直都在啊，上次出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可是个穷人，哪像你那么好，随时都可以公费旅游。你上个月不是才刚从法国回来？你去那边玩了十五天，对不对？”又羡又妒的语气酸酸的传了过来。

    “我今年也就出去这么一次，没什么好说的。倒是你，今年的大半时间都在国外吧？”

    “哪有！我只出去两次而已。”

    “是，你只出去两次，可是加起来的时间就有六个月以上。”这家伙，从来是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绝对不考虑回来乖乖工作。奉娴记得有一次奉嫣甚至玩得太过头，连买机票回国的钱也没剩半分，千里迢迢的从南非打电话回来求救；而那时，她这个几乎已经算是流落街头的笨蛋是在南非警察局打的电话。

    奉嫣是个有流浪癖的人，她拚命赚钱就是为了满世界乱跑。当她人在台湾时，就是众师姐妹们的灾难日，尤其那些特别心软的人，只有被乖乖驱役蹂躏的份。她会抓紧每一分钟拚命赚钱，更会善用每一分闲散的劳动力来帮助她完成赚钱的任务……而当她在抓闲散劳力时，都会有个好听的说词——来我家玩吧。

    如果说世界上最了解奉氏女厨们生活作息的人，除了负责管理的奉氏大总管之外，就非奉嫣莫属了。尤其对她们的休假日，奉嫣绝对可以倒背如流，有时候当事人自己排了休假，都还有不小心忘掉的时候，但奉嫣却是绝对不会忘掉的。

    “小娴，你太夸张了，我哪有出去六个月，事实上我一直在国内作牛作马累得快要口吐白沬死掉了。我这个穷人现在连一张飞去高雄的机票都买不起，哪里敢想出国这种事啊。我想我接下来三十年都没有钱可以出国了。”哭穷。

    奉娴任由电话那头的人哭个高兴而体贴的不予打扰，步伐轻而缓的走在人行道上。金家宅子位于安静且规画良好的住宅区，交通非常方便，离最近的公车站牌只要走五分钟就到了。

    虽然没有回头张望，但凭着一种直觉，她相信后头一定有人在盯着她，并密切注意着她现在正在通话的对象……奉嫣这家伙实在打来得不是时候。不过，也好，她正在想着今天要上哪儿溜跶呢。原本想去可以上网的咖啡厅打发一整天的，也好将这个月的工作月志写完，寄回奉氏。但现在接到这通电话，其它的打算都得作罢。只要奉嫣打电话找她，而她确实有空的话，她并不太介意被抓去帮忙一下。

    “喂喂？小娴，你还在听吗？不会是恶质的将手机丢到一边，做别的事去了吧？那太过分了，要知道我现在穷得要死，通话费可不便宜，每一块钱都是我的血汗啊！”

    “我在听。”奉娴笑笑的回应。她不是奉殃，擅长冷嘲热讽；她也不是奉拘，总是拒绝不了别人的要求；她更不是奉微，全心全意热爱厨艺，只要奉嫣大呼一声“来交流厨艺吧”，就能让她飞奔而去。

    她只是一个看起来温柔平和、从不与人结怨、不出恶言的……冷淡女人罢了。

    “那好！看在我拿血汗钱挥霍在你身上的份上，你过来我家玩吧！好不好？”

    “嗯……今天嘛……”虽然对奉嫣的交游广阔以及手边一有钱就仿如人间蒸发无人可寻的能力很有信心，但基于同门之情，多少还是不希望给她带去麻烦，哪怕可能性仅有百分之一。这也是她任由奉嫣在电话里哭穷，而没有爽快给个回应的原因。

    那头的奉嫣发现奉娴口气非常动摇，当然不肯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连忙加把劲！

    “小娴，过来嘛，好嘛好嘛，大家好久没见面了，我们多想你啊！大家都想听一听你参加法国美食展的心得，一定吃到很多很好吃的美食，也玩得很快乐吧？快点过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啊——你也知道小微那个厨痴，巴不得学会天下厨艺绝技，你正好可以过来跟她交流一下……”呱啦呱啦，又是一长串轰炸式的说服。

    “我过去是无所谓啦……”奉娴轻声响应着，无言表明着不在乎被奉嫣这个抢钱疯子抓去当劳力使用。

    “那太好了，你快过来——”发现说服成功，就要挂掉电话以节省通话费的浪费。

    “等等，小嫣。”奉娴很有经验的赶在被结束通话前叫住她。“我先跟你说明一下。我最近有点小麻烦，可能有人会特别关注我的行踪，以及跟什么人往来之类的。对于这一点，你要有点心理准备。”

    那头的奉嫣浑不在意的笑道：“没事儿，你就过来吧！我下个月换房东。”意思是，就算有人因为奉娴而盯上她，也得找得到她人才行。这可有点难度，有时候她连自己隔天会在何处落脚都不见得搞得那么清楚。

    听到她这么说，奉娴就放心了。任何一个想盯住奉嫣的人（假使真的有的话）就要有跟着浪迹天涯、以及一路迷路到哪儿算哪儿的心理准备。

    “那好，我这两天住你那儿了。”

    “没问题！快过来吧！”

    收线。轻轻吁了口气，正要将手机收起，却发现有一则简讯正好传来。她没急着看，抬头看到一辆公交车正好驶了过来，是通往市中心的车号，她跟着人群上去，找了个座位坐下后，才打开简讯查看。简讯上的号码很陌生，但内容并不——奉娴，我是金郁骐，晚上九点msn见。请以这个账号和密码登入。然后，下方是两串由数字以及英文字母组成的账号和密码。

    “很好，这下子更像是黑社会电影了……”轻到几不可闻的咕哝声，她扬了扬眉，将手机收好，转头看向窗外的天空；那一片乌烟瘴气还真是应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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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奉嫣有许多优点和许多缺点，其中有一条不知道该归类在优点还是缺点的特点是——非常的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她知道每一个师姐妹的厨艺特色，她清楚每一个同门的工作习惯，她更精准的掌握住每个人能够被压榨的底限在哪里。所以她们这些被抓来劳动过的人，虽然常常被她缠得恨不得将她痛扁一顿，但还不至于因她这样无良的压榨而彻底把她列为拒绝往来户。

    对于一个总是将自己的生活搞得狼狈落魄、还从来不知道悔改为何物的家伙，就由着她去自生自灭好了，别人也懒得花费心思在给她一点教训上；因为那不只得不到丝毫效果，还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

    奉嫣很缺钱——不，正确的说法是，当奉嫣人在台湾时，绝对都是处于赤贫状态；而她所有疯狂的行为，都绕着一件大事在走，那个名目叫：抢救贫穷大作战。

    不过，奉嫣为数不多的优点是：就算她再缺钱，也绝对不会向师姐妹们借钱。那次南非落难记，求救的对象是奉总管，将自己两个月的自由出售给家族，随便家族怎么安排她的工作，以此取得足够的金钱买机票回国。

    难以想像这个压榨起别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居然在金钱上如此有原则。所以奉嫣虽然很烦人，但真正会彻底讨厌她、拒绝被她纠缠的，却是没有。

    奉娴一整天都在忙，忙着做水蒸蛋糕。也不知道奉嫣去哪拐来这么多代工订单，听说这是近来网络上被疯狂团购中的热销产品，所以需求量极大，这两天至少要出炉五百份以供应需求。结果今天被抓来的劳力，就在临时租来的某间已停业的面包店厨房里狂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七点半才终于能够休息。

    匆匆洗了个澡，吃完晚餐之后，奉嫣已经在床上睡了个人事不知——据说她已经忙了三天没睡觉了；而今晚暂住这儿的奉娴，精神还好，看了看时钟，现在是晚上八点五十分，差不多该上网了，于是一边擦着还湿着的头发，一边开机。

    上次在花园喝下午茶时，所谈的话题一直没有机会谈完。她想，那时金郁骐是想挑明了告知她，他自己的复杂身世的吧？想来金郁骐也是颇有心机的，他一直清楚他的人生会在三十岁时产生巨大变化，却没有告诉她；在她签完新约之后，也还是闭口不言，直到日子到了，再也掩饰不住，才愿意说出来，也不知道是基于什么样的鸵鸟心态。

    如果她不想待下来，那么他早说晚说，也都免不了她会向他要求解约的事实。

    是的，她这几天满心想的就是揪住金郁骐，当面请求他解约。当然，不会太容易的，不然金郁骐不会一直藏着不说。

    她这个老板喜欢身边围着的人都是熟人，所以她毫不怀疑，日后就算赵嫂老得走不动了、司机李哥眼昏手抖开不了车了，也仍然会待在金家养老，直到寿终正寝。不是他们想赖住下来，而是金郁骐不会放人走。

    奉娴不知道金大少母亲那边是个怎样的家族，成员有多么浩大，但在金家这边，金郁骐可说是孑然一身的存在。他有几个堂亲，都是关系很远，在父亲那一代就不怎么往来的了。这或许正是金大少厌恶身边的熟人被迫换成陌生人，不愿重新适应的原因吧。他很怕寂寞，而他也确实非常孤单。其实如果不是出了“黑道”这个意外，奉娴一点也不介意就这样留在金家养老，在这儿煮一辈子的饭也无所谓，就算厨艺再无精进也是无妨——她对奉氏没有那么狂热的向心力，所以奉氏几代以来人人致力于厨艺上的精益求精，为“奉氏食经”做出贡献一事，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计算机开机好了之后，她将新取得的账号密码登入msn，一上线就有人向她打招呼；从对方那一大串英文字母名称上看不出所以然，但自我介绍就简单明了了。

    ——奉娴吗？我是金郁骐。

    ——我是。金先生晚安。她打字回道。

    ——晚安。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问，我今晚会好好对你说明的。

    ——虽然我是有一些疑问，不过并不是非知道不可，我向赵嫂表达出希望找您谈谈，目的只有一个：如果您允许的话，新的工作约能否作废？

    她倒是开门见山的说了。

    那头被她的直言无讳给弄得一时无语，迟迟没有回复，可能正在百思不解着这个向来温婉柔和的奉娴，讲话做事都极之圆润，从来不会以尖锐的一面示人，怎么今天突然就如此开门见山了起来，一点修饰都没有？

    奉娴可不管那头的人在想什么、或者是怎样不可置信的表情，接着往下打字。

    ——金先生，您知道，我是个背景极之单纯的人，对于目前发生的情况，我非常的担忧，且感到困扰。

    ——如果你对人身安全感到疑虑的话，那么我可以做出保证的。

    ——你自个儿都处于在逃状态呢，哪来的能力去为别人的安危做出背书？

    奉娴翻了个白眼。

    ——你不相信我能做到吗？

    那头似乎对她没有立即打字响应不满，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丢了这一句质问过来。

    ——我相信您对下属的关心，也相信您会做到完美。但那不表示她就可以为此放下一切的担忧。最后一句话奉娴当然只会放在心中吐嘈。

    ——那就对了！相信我，我会尽快处理好一切的。你，以及赵嫂他们都不会有事的。那些目前进驻在家里的人，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其衣着品味更是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审美观，但他们其实是偏向我们这边的人，不会对你们造成伤害。真正有可能伤害你们的，是那些隐在暗处窥视的人。不过，不管那些人想要得到什么，都不至于对你们动手。毕竟你们只是我的员工，不是亲人，对他们没有任何妨碍。

    对于这个想当然尔的说法，奉娴不以为然的挑眉看着，没有马上回应。她和赵嫂他们确实是外人没错，但在金家人口凋零如斯、全无往来亲属的情况下，如果想要对金郁骐做出胁迫之类的行为，目标若不是定在他的知己好友身上，就会是他们这些老员工了。

    老员工的价值或许没有重要到能令金郁骐就范，但用来权充警告一下还是可以的；也没人会指望区区的小员工可以用来动摇金郁骐，让他去做不愿意做的事。

    所以，无足轻重的炮灰，可有可无，别人动起来也不会手软多少。伤害重要的人质可以令被胁迫的人做出国破家灭人亡的决定；而，伤害不重要的炮灰虽然没有办法造就如此伟大的成效，但用来让被胁迫的人难受一下还是可以的。

    奉娴很清楚自己目前正荣膺炮灰丙的角色。任何与金郁骐有关的人，都正在被密切注意中，直到尘埃落定之前，她都得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如果她还算重要也就算了，坏人要算计她之前还会慎重考虑一下伤害的轻重，以免弄巧反成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偏偏她是一点都不重要，到时一个不小心手重，人挂了也就挂了，都没地方喊冤，金郁骐也不会跑到她坟头搬演五子哭墓的大戏，或者多烧几卡车冥纸给她在阴间发大财，并且指天咒地的发誓必为她报仇等等的？

    她就是个路人丙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那一种。

    所以奉娴这些天里左思右想，愈想愈觉得自己前途很暗淡，不如闪人先。等到一切都过去了，而金郁骐终于能和那些黑道切割干净了，若还需要她的服务，那她再回来就好了，不必现在留在这儿看热闹。天大的好奇心也没有她的小命重要。

    问题是，金郁骐不会放人。不是说她有多重要，而是基于面子问题，他大少爷肯定不允许别人看扁他，就算他其实心底没把握能将她护得周全，可是大话还是说得满满的，而且拒绝被人质疑。那么，她打算闪人的举动，无疑就是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给他漏气，让他难看……——奉娴，你在吗？

    那头打来一个问号，显然对她的沉默很不满。

    ——啊，我在。

    ——我说了那么多，竟然不能令你安心吗？

    ——金先生，您一直都是个贵公子，所处的环境跟我们相同，都是相对单纯的，对于那些复杂而带着黑、时的事物，我们都太陌生了。奉娴已经懒得翻白眼了。他当然不能令她安心！他只是一个公子哥、一个拿着美食家头衔当职业、一个喜欢活在世人追捧里的光鲜亮丽大少爷，而不是个特警或世界最厉害的杀手什么的。老实说，此刻他甚至不如一名看大门的警卫来得让她安心。

    ——这正是我今天想要对你说的。如果你了解我的想法，以及我母亲那边的事情的话，就会知道你的担忧其实非常多余。现在发生在家里的事，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严重，很快就能解决了。

    一个成天躲得不见人影、看似正在避风头的家伙，也好意思向别人拍胸脯保证些什么！奉娴挑挑眉，只虚应的打出几个字————我想信您会解决的，终有一天。不解决行吗？人家会放过你吗？

    ——那么你不会再跟我提解除合约的事了吧？一副天下已经太平的样子。

    ——我需要时间考虑。她很保守的说着，才不会傻得给予承诺。

    ——听我说。那些人住进家里，只是认为我目前需要他们的保护。当我不在家时，他们也只是帮忙看家而已，不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你不会因为这样说吓到了吧？还是他们有谁对你不礼貌？

    ——没有人对我不礼貌，但我真的很害怕。她撇撇嘴，确定打出的每个字都显示出足够的柔弱才按enter出去。

    ——别怕，一切有我！非常有男子气概、非常有担当的回答。

    ——我相信。我信你才有鬼！你这只弱鸡！金玉其外韩国货的最佳代言人！随便讲大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一肚子气直往脑门冲去，她现在没心情应酬金大少；也正好，金大少似乎被她的“我相信”这鬼话给感动得不行，正在劈哩啪啦的打字中，那些内容不必详看也知道不外乎是信誓旦旦的保证。

    奉娴早知道要让金郁骐同意放人会很难，可是一番话谈下来，她发现金郁骐这个人虽然万事好商量，但若要他同意将用惯了的员工放走，却是非常困难，所以也就不多说了；她不喜欢作无用之功，知道无用还纠缠，只会使事情变得更难办而已。所以她由着计算机那头的人去胡言乱语，迳自思索着金郁骐这个人，眼下他坚持不放人，似乎不只是面子问题，或许连金大少自己也不明白不放人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来自面子，而是……他在害怕？

    她对这个老板有足够的了解，但对于老板身份以外的金郁骐这个人，还是十分陌生的；所以当脑中做出这个不太确定的推论时，其实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但可能性却很高……她怔怔的望着屏幕，看着一大堆文字被不断的打出来，其中当然有一些重要讯息，但她现在没有心情加以分析。

    ——你别担心，他们只是想从我这里得到“钥匙”而已。我已经很明确的表示了无意争夺继承人的位置，那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我保证，不出半年，我们就可以过回之前的日子了，不会有黑道，也不会有害怕……他一直在打字，并没有催促她回复，反正知道她人还在就成了；而他似乎对她的人品很有信心，相信她就算没发言，也是乖乖坐在计算机前，接受他的文字轰炸；所以他一直说一直说，幸好他打字速度不快，不至于短短一个多小时的通讯，便写出一篇万言书来让她看得头昏眼花。奉娴想，这次通讯，与其说是他在安她的心，还不如说，他在抒发他自己的压力。

    只是，为什么是她？

    “小嫣，你这些代工订单是怎么拿到的？”第二天，七八个人合力忙完了一大票订单，在晚上八点半，将最后一批水蒸蛋糕交给宅配货车运走之后，奉娴问道。

    “从秋家那边拿到的。”早已扑向简易餐桌的奉嫣捧着一盘海鲜烩饭大啖，还能从嘴巴里挪出空间说话，实属特异功能。

    “秋家？”奉微将切好的水果端上桌后，也坐下来吃这顿迟来的晚饭，好奇地追问：“你说的不会是……那个秋家吧？”

    “不然还能是哪个秋家？现在全台湾最红的名厨世家，家族里的子弟只要长得像个人样的都上电视当明星去了，所有的美食节目都成了他家开的，只要提到厨师，所有人都直接把它拿来跟秋家划上等号。那钱啊，真是滚滚长江东逝水的狂赚啊……”奉嫣嫉妒的感叹道。

    “小嫣，你这样真的很不好，老是仇富。人家赚大钱也是凭真本事赚到的，如果你不要老是赚了一点钱就忙着出国洒，以你赚钱的拚命程度，不必等到老年，你就会成为全台最富有的厨师啦。”奉拘很公允的说道。

    “你们这些有钱有势有靠山的富婆怎么能体会我这种三级贫户的悲伤？”奉嫣扒完一盘饭，起身准备再盛第二盘时，向来是烂好人的奉微将她的盘子接过，为她盛了满满的一盘递回去。

    “小微，你最好了！爱你哦。”双手捧回餐盘，抛过去一记飞吻，继续一边大口吃饭一边高谈阔论——“人各有志你懂不懂？我喜欢流浪，我喜欢仇富，我喜欢把自己逼到三餐不继之后，再拚命赚钱的感觉；那会让我的灵感源源不绝，让我觉得人生充满挑战与刺激，这就是人生啊……”

    奉娴由着她去自我陶醉完，才问道：

    “小嫣，你怎么会有秋家的订单？”

    “放心，他们不知道代工的人是我们奉家人，我是透过一个厨师朋友拿到的。要知道，秋家很会做生意，现在知名度那么高，他们秋实公司什么钱都能赚，网购这一块做得尤其好；团购订单源源不绝，钱多到他们自己都赚不来，所以当他们的中央厨房无法应付旺季的订单时，就开始四处找代工。争取代工的糕点公司很多，但能通过考核的还是有限，而我是藉着那个厨师朋友的壳，取得秋家订单的。”

    “秋家那边真的不会知道吗？”

    “放心，我又不跟他们长期合作。这一年来，都是随机接单，而且做的都是不同类型的点心，帮秋家食品做代工的厨师不下三十个，他们哪有空每个都查？”

    众师姐妹互相看了看，其实也没有太担心秋家这个问题。虽然她们都知道秋家一直想挖奉家厨师出来比赛厨艺，好像还牵扯着上一代的恩恩怨怨什么的。对于秋家的穷追不舍，小辈们顶多觉得烦，主要是不喜欢被不相干的麻烦给缠上，所以大家有志一同的避着秋家那些人。

    “对了，各位，我明天就搬家了。还有，这间厨房我只租到今天，这批订单完成之后，就不会再租了。大家有缘再联络吧！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当我站在紫禁之巅，遥望喜马拉雅山时，世界就在我的怀抱里……”奉嫣意气风发的宣布着。

    一票师姐妹见状，聚在一起说小话——“你看，口袋才装了几千块，就嚣张起来了。”

    “她可能以为那几千块是英镑。”

    “就算是几千块英镑也无法让她环游世界吧？”

    “原谅她吧，她吃个饭也能醉。”

    “喂！说人小话也要有点职业道德，小声点会死喔！”奉嫣的红光满面在一群人的窃窃私语下，被一条条的黑线所覆盖，变得灰头土脸，郁闷得她信信直叫。

    不过，没人理她，小话继续说下去，参与者众，谈兴之热烈，几乎可以将奉小嫣的一生给说完，然后给个唏嘘的叹息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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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一顿饭吃到九点半结束，大家在吐嘈完毕之后，心满意足的散伙，在厨房外挥手各分东西。

    奉嫣锁好铁门，对站在一边等她的奉娴问道：

    “今晚住我那儿吗？还是回你老板家？”

    其实奉娴还在考虑，直到现在都还没下定决心。

    “看你对我这么难分难舍的，那就跟我睡吧！其它都别想了。”奉嫣摆摆手，帮奉娴做出决定。

    奉娴无可无不可，点头道：“好吧。”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牵机车过来。”说完，奉嫣朝巷子里走去。

    就在奉嫣的身影转进巷子的同时，突然有人从身后轻轻拍了她肩膀一下，她惊讶的转头看去，先是疑惑的眨了眨眼，正想说些什么，接着，双眼圆瞪！

    对方朝她一笑，伸出食指在唇上做出噤声的示意，然后牵住她手，悄悄往另一个巷子走去，很快消失不见。

    当奉嫣好不容易从挤成一团的机车群里“拔”出自己的那一辆，牵出来这边载人时，自然找不着奉娴，唯一得到的是奉娴随后发来的简讯，说她接到老板的电话，吵着要她回去作消夜，所以她只好回老板家去伺候了。

    奉嫣耸耸肩，收好手机，发动机车，喃喃道：

    “所以我才不要去当别人的专属厨师，跟个老妈子似的。这对青春貌美的女人来说，太残忍了。”

    奉娴被他带到一间外观很气派的汽车旅馆。在出示证件时，她瞄到上头写的名字是赵骐，忍不住挑了挑眉，斜睨了他一眼；而那一眼，自然被感觉敏锐的他接收到了，没说什么，回她一个挑眉，微扯唇角，笑了笑。

    这笑容假假的、坏坏的，很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却让奉娴不知怎地为之闪躲，耳根也悄悄热了起来。

    进入房间之后，他示意她去沐浴梳洗；而他，则前前后后的忙着些什么，主要是查探身后有没有人跟踪——虽然一路上已经确定那些眼线早在糕点厨房前就被甩脱，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谨慎再谨慎是必要的。

    台湾的汽车旅馆文化发展自成一格，装潢之豪华、设备之精致、服务之齐全甚至是一般五星级大饭店难以企及的。所以奉娴和他就算是两手空空的前来投宿，仍然不必担心没有全新的换洗衣物可以使用，绝对是从头到脚都能供应其所需。

    当她沐浴完出来时，看到他已换了睡衣，半躺在床上，腿上放着一台轻巧的EPC，正专注的看着一些数据。

    她没有走过去对屏幕上的内容探头探脑，而是坐在梳妆台前，漫不经心的擦拭着她半湿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他喝了点酒，藉着酒意睡着了。”

    “那不是你出来的理由。”她轻声道：“我以为今年不会再看到你……”尤其是现在这样的情况，更不应该出现。

    “你在害怕，我怎么能不出来？”

    “……你这样，还是太欠缺考虑，显得鲁莽了。”她叹气。

    “怎么会？我并不会有任何损失。”他将EPC合上，挪到一边，朝她伸出一只手。

    她望着他的手，知道他在索求亲近，可她就是不怎么想动。但他的手坚持着不收回，强势的要求她就范，却没有上前强拥她，反而是一副愿者上钩的模样。

    这个人，一直就是这样若即若离的，不知道是天性使然，还是在跟她较劲，记恨着她那套对男人、对性、对所谓爱情的离经叛道看法。

    依着她的标准，他是她的情人，而不是爱人！，而且这个情人身份，还是拜他见不得光的身份所赐，不然他这一辈子可别想有机会爬上她的床。

    这是个只要一晌贪欢的女子；或者说，如果没有他这个意外出现，那么她这一生肯定朝着绝情绝爱的路上直行而去，拒不转弯，连肉体上的欢愉，她都不会有尝试一下的好奇心。

    “过来。”

    “做什么？”

    “我要抱着你。”

    四目相视，眼神并不凌厉，甚至在昏黄的光线下，显得有些缠绵暧昧，但仍然是在角力着的。最后，还是她先移开眼。她不是个好胜的人，一双柔和的眼从来也闪不出锐利的光芒，会败阵下来，理所当然。何况，不管怎么说，他今夜的出现都是为了她。不管她需不需要，都得承他的情。

    所以她起身走向他，手指才轻触到他的手掌，便被他拖进怀里，牢牢抱搂住。

    她侧坐在他腿上，额头抵着他的，双臂交缠在他颈后，彼此拥抱。

    “你等会就得走了……”她低声道。

    “离天亮还很久。”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都不同，有多少人正盯着你，你自己知道。”现在可不是能够任性的时候啊。奉娴希望他能理智一点。

    他不想听她说教，尤其说教的目的是为了赶他走。于是，一掌扶住她后脑，不让她躲，强势的唇印上她的，深深长长的舌吻，最好能将她吻晕，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该由她担心的小事。

    “别……别亲了……有……酒味。”虽然他已经刷过牙了，但他嘴里淡淡的薄荷香气也不能全然掩去酒味。她喘息的推他肩膀，偏他不为所动。

    “你停下来……”她努力不懈中。

    “停下来有什么好处？”他啄着她的唇，然后开始扩张领土，一路朝雪白的颈项移去，像个辛勤的农夫，不放过任何一处可以被唇舌烙印的土地。

    “你你……够了……我今晚不想……”事情已经够复杂了，他偏又要来添乱。

    她想不想，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因为他总能诱拐到她想。

    “我们……来谈点正经的……你不是因为担心我……所以才来的吗……”

    他终于稍微停下攻势，抬头看她，扯着唇角，要笑不笑的问：“谈点正经的？什么正经的？不会又是要跟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么会呢……”她本来还没想到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的，不过被他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一扫，她就想起来了。

    许久许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发生“奸情”，那时虽然开始得很意外、过程很混乱、结果很……呃，美好；但也从此被他这个麻烦给缠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会他，可他偏又出现赖着不肯走，于是她很委婉正经的跟他说：“今天，我要跟你说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内容多，“给我滚”三个字便足以道尽其“感人”的精华。

    确实是一个“赶人”的故事……这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一个冷笑话，由于非常冷，所以他不仅笑不出来，还被气走了。于是奉娴发现这个“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强大，他都被“感动”得离开了，还离开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个月零二十三天没出现。你可以把那段时间称作冷战期，虽然分离时没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责咆哮，但他们确实算是吵架了（奉娴不愿承认是她单方面气走了他）……“今天没有‘感人故事’……我只是……没心情……”她轻喘，不再那么用力推拒他，放软了音调，很臣服的模样，带着淡淡的无奈。

    “你不想做，我们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引诱你，却不曾真正强迫过你。”他仍然在吻她，将她雪白的身子种出一颗又一颗草莓，但不再那么热力十足的放肆了，动作变得很温存。“我只是突然担心你，想陪你一会儿。”

    他知道她的把戏，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骗世人的温柔外表，以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认为她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没有用的，可是却又乐于在她努力作戏时，给面子的加以捧场一下，最终都会顺了她的心意。

    “与其担心我，你还是多担心自己一点吧。”她轻叹。

    他笑，停止亲吻，转身将她压在大床上，头枕在她丰润绵软的胸口。低声道：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像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覆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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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金郁骐眨着酸涩的双眼，动作有些迟缓的起身，缓缓移步走入浴室里，却不太敢正视镜子里的自己；怕自己一点二的好视力会让他看到不想面对的事实，进而引发惊声尖叫的不优雅行为。青白的脸色、浮肿的眼袋、干燥得脱皮的嘴唇，当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没有逃过一劫，如今肯定爬满可怕的血丝……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酒。同样属于刺激性的饮料，他通常宁愿多喝几罐可乐，然后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时。而他能勉强接受的酒类是鸡尾酒或香槟，至于那些酒精浓度高的、象征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来是敬谢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觉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从来没有打算去马戏团谋职表演吞火或喷火这种把戏。

    当然，身为大男人，面子还是要顾的，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场合时，他都是端着一只酒杯，走完全场，还不时暗中往酒杯里加水进去；当别人吆喝着干杯时，他都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身为一个注重形象的优雅贵公子，是不轻易跟别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个养生派的美食家，从不暴饮暴食，不会让过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饮料伤害身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绝所有不优雅的行为。他的一群吃喝玩乐的朋友都知道他公开场合只饮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于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够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却一个人在公寓里酗酒了……当然，所谓的酗酒，不过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浓度不过十一度。

    最近有点烦，事事不顺心。他一直知道当自己的年纪步入三十岁之后，母亲那边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没想到会这么麻烦，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来，他的住家首当其冲，目前已经被搅得乌烟瘴气了。这让他感到有些生气，为着那些不请自来的人。

    接着，奉娴跟他提出解约的要求。她想离开。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对一堆来路不明的凶神恶煞，会害怕，想要躲开非常正常。但是他们这五年来合作如此愉快，她这样说走就走，不免也太无情了些。他都已经跟她保证安全上没有问题了，显然，她是不信的……虽然她说她相信。

    大家相处那么多年了，他自信对奉娴有足够的了解。这个温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诉他：她害怕。这是真的，所以她才会开门见山的要求离开，希望他能同意解约。至于后来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着说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让他难堪罢了，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知道自己应该放她走，甚至在三十岁生日以前将她放走，而不是将一切隐瞒，不让她知道他将会遭遇的麻烦，就找她签下下一个五年工作合约。

    她想走，他不想让她走。

    当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签下第二张合约时，主要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边。或许，当他找她签的第三张契约，会是一张终生制的结婚证书，如果他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追求到她的话……他的朋友很多，但会被他带进家里的人却很少，至今数来不超过十根手指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出这样的性格，可以在外头四处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乐，却没办法让他们成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这个区别不在血缘，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让他的心认同为家人般的存在，很难很难。而金郁骐本身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称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却还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间划着一条跨越不过去的分隔线，两者永不混淆，不会交融。

    他不是个会静下心来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没什么空闲剖析自己为什么明明很亲和，却在这一点上如此计较区分的原因；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那就这样吧，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点小事不值得他花费大量脑细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赵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娴，他们会一直都在，那就好。

    赵嫂和李哥都对他父亲承诺过会一直陪着他，那么他们就会做到。而奉娴是他自己找来的，很慎重的选了她当厨师，她身上温柔平和的气质让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应征的厨师里脱颖而出，然后又花了五年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过了。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士，基于婚姻或事业上的考虑来说，都不可能一辈子留下来；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这是他这半年来一直在想的，并且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不管她有没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个绝世大美人，如果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办法，那就这么办！他虽然喜欢美人，但美色对他来说没有那么绝对，奉娴这样的姿色，已经可以了。她温柔淡定的气质足以弥补她外表仅仅是清秀的遗憾。

    重点是，她在这五年间，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胜过他对爱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头撞见爱情了，那就……放在外头吧！等热度过了，也就放手了，没事了。像他爸爸妈妈，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婚姻，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可说是从枪林弹雨、家法打死的惊险中走过来，爱得要死要活的，结果，还不是两年就玩完——分手得干脆利落，毫不犹豫。

    爸爸和妈妈都说过不后悔走过那么一遭，但爱得浓烈，不代表可以爱得长久，这就是现实。所以金郁骐对爱情看得很淡，因为事实证明爱情的保固期实在太短，比友情还要脆弱。他重视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娴，已经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为了保住她这个家人，他愿意支付出爱情，给她一场最美丽的爱情体验，那是每一个年轻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吗？而他，毫不谦虚的说，外表出色、学历不错、身家富裕，里里外外的条件都是极优的，从小到大，都被女孩子当成白马王子崇拜着，当成梦中情人发花痴着。

    客观的说，如果奉娴的各项条件加总起来有七十五分的话，那么他金郁骐绝对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为他的身世复杂了点、麻烦多了点的话，得到满分是一定的。

    奉娴的事情不能拖，这两天他深思熟虑之后，终于做出了追求她的决定。反覆推敲，都觉得这个追求不会太困难。虽然原本他对自己未来妻子的期待更高一点——如果可以美得跟他互相辉映就更好了，那样带出去多有面子不是？

    算了——个人虚荣的期望就放一边吧，家人重要。从浴室里刷牙洗脸出来，正考虑着要不要给自己糟糕至极的脸色来一片保湿面膜时，床头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李哥。金郁骐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早上十点了，正是他昨天交代李哥过来接他的时间。

    于是接起电话交代道：

    “李哥，五分钟之后，你在前头公园的西门处接我。”

    挂断电话，很快的换好衣服、梳了梳头发，没空敷面膜，只好在脸上抹了些男士保湿面霜，让自己看起来光鲜精神一些。还好他是个天生丽质的帅哥，不必花费太多工夫修整自己，就很能见人。

    这间公寓是他的秘密住所之一，虽然早晚有一天会被查到，但在还没被查到之前，能藏着就尽量藏着，所以他才会每次都跑到远一点的地方让李哥来接送他。这阵子他都住在这里，除了不断阅读各处传来的数据外，就是思考自己要怎么应付目前进驻在家里的那几派势力。

    而现在，他决定回家。对母系那边的人，他当然只能见招拆招，如果可以完全不理会就更好了；而必须回去的原因自然是为了能展开对奉娴的追求大计。他的家人很少，所以他不想放掉任何一个。他想，以他的条件，奉娴应该没有拒绝的理由吧？带着这样的自信满满，金郁骐回家去了。

    “奉娴，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嗯……”沉吟了一会，缓缓的回应道：“有啊。”

    这真是一个糟糕的答案，并不在金郁骐的预想之内，所以他一时无言了……当然，他是不会这样就打退堂鼓的，很快振作起来，问道：

    “呵呵，你的回答好像有点勉强。你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还是说，她与他的男朋友正处于相看两相厌、不结婚就分手的状态？

    这是一般交往了四五年以上的情侣通常会面临的问题。当热情冷却，无以为继时，美好的爱情变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金郁骐这些年来也和许多大美女交往过，但交往的时间都不长，所以还没有机会领受到爱情火花烧完之后，那满地的灰烬尝起来是什么滋味。可是他有很多朋友，听过很多关于失凭的故事，所以对于爱情这个课题，也不算陌生。

    “我没有开玩笑。”

    “那就是说，你是真的有男朋友了？”

    “……是的。”回答仍然带着一点迟疑。

    “那怎么没听你提起过呢？大家都相处那么久了，你也真能保密。”金郁骐当然察觉到奉娴那微乎其微的迟疑口气，还有带着点为难的表情，像是不愿在这话题上多谈。不过，既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她追到手，当然就得弄清楚她现在的情况。

    “我没有保密，只不过大家平常没有聊到这个话题，所以才没说的。”

    “你跟你男朋友交往多久了？怎么从来没见到他过来找你？”

    奉娴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所以状似专心的挑菜。

    “哪天有空，我请你跟你男朋友吃饭吧。”无视奉娴的沉默，金郁骐维持着很热络的口气，就这么订下一场餐约。“我们都相处那么久了，像一家人一样，你可别跟我见外啊。”

    “……嗯，好的。如果有……机会的话。”奉娴的动作顿了顿，然后抬头看着他，说得很缓慢，像是很斟酌，眼中闪过一抹难解的光芒。“当然会有机会的。你知道，我已经将其它活动都排开了，这段期间都会在家里，只要你男朋友有空，我们随时可以聚一聚、认识一下。如何？”

    “他……并不常常有空的。”她又看了他一眼，很委婉的带着拒绝。

    “没关系。等到他有空，就算那时我忙，也会排出时间给他的。”金郁骐很豪气的说着，心中对于奉娴的这段恋情，已经做出“即将过去式”

    的定论。这让他心情变得很好，对于追求到奉娴这件事，有了更多的把握。

    等他有空，你就没空了。奉娴很想这么对一脸笑意的金大少这么说，不过还是克制住了，闭嘴，低头，默默准备着晚餐的食材。

    奉娴不明白为什么金郁骐一回来就往厨房跑，更不明白在这种满屋子的人都想找他报告一些重要讯息时，他怎么就偏偏拉着她话起家常来了？

    这也未免太搞不清楚状况了。

    他是回来处理事情的，不是回来找她聊天的吧？

    还是说，他对于她之前想离职的事还耿耿于怀，怕她悄悄走人，一去不回头？她承认自己确实偷偷想过，反正“他”对她的去留没有说些什么。也就是说，不管她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都支持。

    可是……她可以对金郁骐不负责任，却不能对奉氏这个姓氏加以亵渎。那个惩罚很重的，她绝对承担不起，更何况……不管她在不在乎“奉”这个姓氏，她至少要做到不破坏奉氏辛苦经营数百年的信誉——不愿去建设她，也不去做破坏她的事；这是她一贯的原则。那么一来，她和奉氏的关系，就能如她所愿的保持在最低限度的纠葛，不必有更多。

    如果她要走，就得金郁骐同意解约才行。目前，他不同意，那她就只能静观其变；若情势没有走到太糟的地步，那她还是可以接受的；若是变糟了，金郁骐也就没有强留她下来的理由了。

    在奉嫣那边想了两天，也只有这个选择了。

    当所有蔬菜都挑拣完了之后，奉娴发现金大少似乎还没有走人的打算，像是打算一直坐在这里直到晚餐开饭似的。

    真诡异，太失常了。

    奉娴只好提醒他：“金先生，我要开始煮晚餐了，等一会这里会有很多油烟味，你要不要先去忙别的事？”

    “啊？没关系的，一点油烟味我不介意。”既然他未来的妻子是个专业厨师，那他最好放宽自己的洁癖标准。要追人家，就得先做到融入她的生活，以取得她的好感。“你今天煮什么？我可以在一边参观吗？身为一个美食家，我可以对你煮出的食物口味提供一些专业的建议。”挺直身躯，带着点自得的说道。

    奉娴瞥了他一眼，很温和的笑道：

    “李哥说你昨天喝了点酒，所以今天的主菜是香辣炸鸡。其它菜品我不敢说，但是这一道菜已经做过无数次，经过你的指点之后，味道已经正宗到无可挑别了，除非您有了新的想法要我改进。”

    听到晚餐有炸鸡，金郁骐不由得眼睛一亮，但很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表情，坚决不让“雀跃”两字浮现在脸上。心底对奉娴的善体人意更加满意了！因她总是知道，当他喝过酒的第二天，会希望吃到美味如某知名品牌炸鸡。她做的味道之地道、之可口，不客气的说，连知名品牌的直营店都比不上！

    “咳！这阵子成天吃青菜豆腐，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虽然这跟我的养生哲学相违背，不过，总不能因为我个人的喜好，而害大家都跟我一起吃得清淡。最近家里客人多，你就……尽量做一些大众化的口味吧。我呢，就主随客便即可，不挑剔的。”他做作的口气像在公开演讲。

    “金先生总是如此体贴而慷慨。”奉娴配合得很好，完美扮演一个小粉丝的角色，对他闪动着星星眼，连连点头笑道：“我今天晚上就开始设计新的食谱，外头那些先生小姐们将会非常感谢您的。对他们来说，健康养生的层次太高，他们完全无法体会其中的好处，还不如提供给他们大鱼大肉，以符合他们的需求。”

    “如果他们愿意以离开作为对我的感谢的话，我会更高兴的。”金郁骇帅气的耸了下肩，起身道：“今晚的主菜我非常满意，已经无需我待在这里提供更完美的建议了。那么，你忙吧，我先去做别的事了。”

    “好的。”她点头，捧着一篮蔬菜准备目送他离开餐桌之后，就转身回厨房做自己的工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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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金郁骐露出训练有素的完美微笑——这笑容曾经秒杀不少纯情少女和知性熟女，自此奠定他在美食界的贵公子地位，并且曾多次将那个号称“前”厨艺界第一美男子秋星华给挤下第一名宝座。可惜他闪亮的笑容甚至没有办法挂在脸上超过三秒钟，随即很不华丽的顿住了，只因为他的目光不小心扫到她穿着套头高领线衫的颈项处……天气有些凉了，而她也将自己遮得够密，但一枚暧昧的粉红色吻痕，由于被种下的位置太高——就在耳朵下方三公分处，非套头高领衣料所能遮蔽得住，于是，便被金郁骐看到了。

    一抹小小的粉红，很不起眼，若不是因为站得近、加上他向来明察秋毫，任谁都会彻底忽略过去的。但落入金郁骐眼中，却无疑像是西班牙斗牛士手中挑衅狂挥的那块红布，正在向他赤裸裸的示威着……金郁骐很不高兴，非常不高兴！

    他觉得他的领域被侵犯了！

    那个男人！

    就算他现在是奉娴的男朋友好了，可是相较于奉娴的未来身份——金郁骐夫人——来说，他在属于金郁骐的领地撒野，实在是太放肆、太不可原谅了！

    那个男人，需要被“好好”的提醒提醒！金郁骐眯着眼，冷冷的想着。

    奉娴不得不怀疑金郁骐是不是跟她有仇。

    如果他想害死她的话，那就继续每天像只苍蝇围着她飞来飞去好了！

    他到底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难道他回来就只是为了报复她提出离职、让他没面子这件事吗？

    还是说，他终于被压力逼疯了？l有谁能告诉她，这个金大少到底吃错了什么药？明明前几天还对于她的男朋友这个话题谈得满愉快的不是吗？如果她的记忆力没有问题，他明明说了要邀请她的男朋友吃饭，那姿态诚恳得像是打算包个超级大红包来祝福他们百年好合的好上司，就只差自荐当主婚人了，怎么转眼间，他就鲜花素果供上？这种行为若不是为了探病或扫墓的话，就只会是追求了。

    金郁骐竟然在追求她！

    他疯了吗？

    当她收到第四束扎成心型的九十九朵玫瑰花之后，那些天天在金家出入的不明人士开始正眼看她，把她列为重要“保护”目标之一，而不是平常那样只把当成金宅的员工、重要性居末的那一种了。

    从“煮饭婆”晋升为“少爷的女人”，差别在于前者就算每天在眼前晃，仍然被当成隐形状态；后者则是万众瞩目，走到哪，都有人密切盯着。

    在奉娴打算揪住金郁骐再来好好谈一次时，别人却已经先找上她了。

    在她收到第五束玫瑰的那天，有三辆豪华奔驰房车驶进金家，载来三名“主子级”人物。

    这三名长得很黑道的女士，招奉娴到她们眼前站着，然后三人分据三张沙发，坐姿随意，却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威迫感。

    坐在中间主位那名中年妇女简单的将三人身份介绍了下之后，问道：“你就是奉娴？”赵永青——金郁骐的二姨，一个身材很像日本女摔角选手、长相煞气的中年妇女淡声问着。

    “是的，我是奉娴。”奉娴脸色仍然温和从容，并没有因为眼前坐了三个一看就知道是凶神恶煞的大尾人物而稍有畏怯。

    “原本只是煮饭的，但现在是最有机会成为金家少奶奶的人。煮饭煮出这种成就，倒是了不起。”

    赵染青！金郁骐的三姨，长相斯文些，但身材也是偏向魁梧，讲话的声调虽然没有那么硬梆梆，但内容可就刻薄多了。

    “喜欢一个煮饭的倒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重点是，好歹也迷个好看点的。我还以为表哥看上的人是秋家那几个常常在电视上煮饭的大美人其中一个呢——同样是煮饭的，社会地位也是差很多啊。”赵纯慎——赵染青的女儿，金郁骐的表妹，撇撇嘴说道。这位表妹年纪很轻，二十岁上下，打扮得很辣，五官并不出色，但精致的妆容让她显得很亮眼，像是随时可以上电视接受采访。

    “喂！我表哥人呢？”颐指气使的口气毫不遮掩。

    “他不在。”奉娴像是没听到她们的批评，也没有被她们高高在上的模样吓到或惹怒，只平和的针对问话回答。

    “他永远都不在。哼，没担当的小鬼！以为这样躲着就没事了吗！有本事他就躲一辈子不要出现！”赵永青粗哑的嗓音带着些微恨铁不成钢的怒气。

    “二姊，也许咱这个小外甥这阵子躲着我们派来保护他的人，并不是怕事，更可能是私底下跟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人联系上了，正在计划着对付我们这些人，给人骗了也不自知呢。”

    “妈，表哥不会以为我们会害他吧？拜托！他这三十年来可以活得这么自由自在没有危险，我们背后出了多少力啊！”赵纯慎忍不住大声说道，一双眼忿忿的瞪着奉娴，像是这么瞪着，就能让金郁骐感受到她的愤怒似的。

    “他就只是个公子哥儿，吃喝玩乐惯了，一辈子没干过什么正经事，那会知道好歹？咱们才派几个人过来保护他，他就吓个半死，成天躲在外头，把我们的好心当驴肝肺。要知道，这些人里也有他母亲派过来的人，不信我们也就算了，连他自己的妈都不信，这像什么话？！”赵染青像是气愤难平，又像是嘲笑的批评了一长串。

    奉娴只是静静站在一边听着。

    这些人放了这么多人在这里，又怎么会不知道自从他们派人进驻以来，金郁骐的行踪便一直成谜；就算人在家里，也不会露面给外人知道。

    金郁骐毫不在乎让这些人知道他有办法可以从这宅子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出去。

    今天出现的这两位金郁骐的阿姨以及表妹，算是被撞了大门至今这半个月以来，出入金家的最高等级贵客了。虽然她们一直与这里毫无往来，而金郁骐也从未提起，想来金郁骐对她们陌生的程度，差不多跟她一样了。不过，金郁骐的母亲竟然还在啊……这个讯息倒是让奉娴感到既惊讶又玩味。其它亲戚不相往来也就算了，反正一般人对黑道的观感总是不好，能敬而远之的，就不会自找麻烦的去凑近。可是，与金郁骐相处五年以来，却从来没有听金郁骐谈过他的母亲；就算他母亲可能是一名黑道大姐头，也不至于让金郁骐羞于提起，他不是那样的人啊。

    可他却是从来没谈过跟他母亲有关的话题，所以奉娴一直以为他的母亲也同样不在了。

    原来，还是在的。

    那么，是什么情况，会让母子骨肉至亲处得像是形同陌路？

    就奉娴所了解的金郁骐，性格偏向阳光正面，乐观得近乎轻浮；这样的评价虽然不是什么好词儿，但总比孤傲冷漠好相处太多，所以没有道理金郁骐会与自己的母亲交恶。在他的生活中，属于母亲那一块的痕迹完全不存在。这太奇怪了。金郁骐在人际往来方面是很宽厚的。他的朋友里不乏围着他混吃骗喝的酒肉之徒，他自己是知道的，却不怎么在意被占些小小的便宜，甚至常常散财出去，每年捐给不同慈善团体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字，买间公寓都够了——虽然这有些沽名钓誉的成分在里头。但比起其它只愿将钱洒在玩乐上，而吝于分出一毛钱回馊给社会的执垮而言，他这种“伪善”之举，还是非常可爱的。

    他有点虚荣，很爱面子，喜欢出锋头，讨厌麻烦……真要挑他毛病，足足可以挑出一大串；但金郁骐就是有着一个独特的优点，他对每一份情谊都善意对待着，不轻易交恶。就算有人令他觉得很讨厌，也会慢慢疏远，而不会当面给予难堪。每年新年，他都会买十几打新年贺卡，对通讯录里的每个人寄送祝福，有些人甚至不熟到只记得姓名，却不记得面孔。

    所以奉娴怎么也无法理解金郁骐为什么这五年来从来没提过他还在世的母亲，这实在不符合他念旧又多情的性格。

    “奉娴，我们今天来，也没妄想能揪住那小子。他想躲就躲吧，反正他妈妈也快回来了，他还能躲到哪去！他自以为躲得很好，其实哪里知道是我们放他一马的关系。真有心要逮住他，以为我们真的拿他没辙？在道上，小看我们赫泽帮的，从来没有好下场。他应该庆幸，我们对他没有恶意，而且还一直在保护他。”赵永青粗声粗气的哼道，对金郁骐的行为极之不满。

    奉娴只是安静的听着，没有表达一点个人看法。

    赵永青盯着她，接着道：

    “我不管你主子对你是真心追求还是只是拖着你当个烟幕弹，想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好让他在背后胡搞些什么把戏。那都不重要。总之，他把你拖下水了，就得对你负责。你的安危，挂在他身上，你最好清楚这一点。”

    奉娴微微蹙着眉，抬眸与赵永青对上，仍是不语。

    赵纯慎嗤笑一声，加以说明道：

    “如果你不明白二姨的意思的话，那我解说一下好了。我二姨的意思是说，现在不管你是真的飞上枝头，还是只是被我那表哥利用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你都得跟我表哥一同担起他现在肩负的责任。如果你不想发生任何意外的话，那最好牢牢守住我表哥，紧紧抓着他，你的安全才会得到保障。”

    奉娴其实很想告诉这位辣妹，自己的理解力没有那么糟糕，而且她这不叫解说，叫转达。若有人对赵二姨的话听不明白的话，也不会因为她的“解说”而更清楚一分。

    三人像是下足了马威，目标达成，准备走人了。

    “告诉金郁骐，我们明天下午三点会再过来，他最好在家。”

    在三人充满威力的目光盯视下，奉娴低下头，轻声道：“如果见到金先生的话，我会转达。”

    “如果你清楚你现在的处境的话，就不会说‘如果’，而是‘一定转达’。”赵永青摇下这句话，领头走人。

    奉娴警觉退开，一路缩到墙边才停止，让三人以龙行虎步的姿态走出大门。

    奉娴目送她们离去，看着大门自动合上，然后低垂着的目光，定在一旁被忽略得很彻底的玫瑰花束上。

    第五束鲜花，仍然是莫名其妙的存在。

    就跟她现在面临的情况相同，都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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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

﻿金郁骐是个很有钱的人，因他生来就获得了足以优渥过一生的财富；而他所有财富皆继承自父亲。金郁骐的父亲金守恒并不是个什么商业大亨，或者在商场上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事实上，他很没没无闻。台湾的有钱人很多，但出名的却很少；金守恒正是那种做人低调、闷声发大财论调的忠实支持者。

    在金守恒短短四十年的人生中，对于理财，他只做了三件事——一是将继承自父亲的大片土地逐一变卖投入股市；二，在全民疯股票时悄悄将手中大量持股分段抛售转为现金；第三件事，将现金拿出一部分买了一点土地、房子，最后将手边仍然用不完的巨款用做创投，大量资助各种新兴产业，为那些想创业而没有资金的人提供帮助。三五年下来，有大半的投资是失败的，因为那时台湾的经济随着股票的崩盘而急遽衰退，几乎没有什么行业是做得有起色的。当第五年的第一份投资报告结果出炉时，金守恒的财务经理人告诉他：他投资出去的巨额金钱有七成血本无归，只能认赔，但有三成是获利的，而且未来前景非常乐观，绝对可以弥补所有亏损的部分，还赚进更多。

    七成的投资失败率并没有拖垮金守恒，就算全部的投资都失败，也顶多让他一时资金周转有困难而已，却是于根本无伤。而，另外三成的投资收益，正如理财师所预估的，在未来十年里给了他百倍的回报。

    于是，当金守恒在壮年离开人世时，留给独生子的，是一笔非常巨大的财富。有土地、有房产、有黄金珠宝古董和大量现金，以及一些股票。

    那股票不算多，至少不够多到足以在那些公司里说上一句话，但胜在都是现今最赚钱的大公司股票，每年分到的股利非常可观。

    当年金守恒的父亲留给他的只有土地而没有流动资产，所以金守恒才需要在理财上费尽心思——他是个性情淡泊、渴望生活安逸的人，让他为了赚钱而伤脑筋，实在也是委屈了；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这辈子不用为了理财而烦恼，可以享乐自由过一生。他的期望当然没有被儿子辜负，金郁骐如他所愿活得很执垮，却不是个败家子，也不是那种心比天高、智比猪低的笨蛋，从来没有被说动去创业，幻想当个商场天王什么的。虽说每一个有钱人身边永远少不了在耳边吹风煽动怂恿的人，金郁骐身边当然也有。他不在乎当个小小的散财童子，可若要他热血沸腾的去倾注心力财力体力，就只为了三十年后变成一个王永庆第二、郭台铭第二之类的人物，那是不可能的。

    金郁骐不介意像他父亲那样，偶尔对一些有才气、有创业雄心的人给予小小的投资赞助，但这只是玩票性质而已，不在乎赚了大钱或血本无归。但若是叫他亲自投身入商场征战，他只想到一个字：累。

    一个什么都有了的人，又没太大野心，加上自小被父亲带在身边，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之下，金郁骐也养成了安逸的性情。唯一不同的是，他还满享受出锋头的感觉。要不是当明星太累，他还真打算去当当看。

    他总认为一个人若是生来幸运得不必为温饱所苦的话，其实也就不必把人生过得太累，能享受就好好享受，何必争强斗胜，非要在某个领域争出一片天，就只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

    但，显然，会像他这么想得开的人并不太多，至少眼前这个人就是金郁骐眼中自找麻烦的人。赵美慎，二十七岁，金郁骐的表妹，赫泽帮第六代继承人候选之一同时也是赵家基因突变的一匹“黑羊”，因为她的梦想是当白羊。若是她坚持不继承家业的话，家里也会供养她好吃好喝一辈子，什么也不用做就能享福，多好不是？偏偏她不这么想，专挑最难的路去走，真是自找麻烦、难以理解的人物。

    她是赵家第六代子孙里唯一一个自幼学业成绩优秀，凭自身努力一路读到最高学府，并且还申请到奖学金出国留学，拿名校硕士学历归国的人。这漂亮的资历，放在一般正常人家，简直可以说是光宗耀祖了；但对赵家来说，可不是那么一回事。

    赵美慎厌恶所有和黑道有关的事物，她努力求学就是为了摆脱这一切。她对正常的人生有着无限憧憬，她想凭着自己所学，在商场上闯出一片天，证明自己即使脱离了家庭的庇荫，仍能海阔天空任遨游。黑道家庭出来的孩子，并不是只能在那潭污泥里烂一辈子，没有其它出路！

    她是赵家第四女赵如青的独生女，她的母亲是赫泽帮的财务总管，已经公开放话等她退休之后，这个位置就让女儿继承——如果她没当上帮主的话。

    这对母女斗了一辈子，看起来还会继续斗下去。金郁骐从来没打算跟母亲那边的亲人有所往来的，如果不是意外与赵美慎相认，他甚至不清楚母亲那边的亲属有哪些人。金郁骐的理财师与会计师是父亲留给他的，而这两人又去找了一些需要的专业人才，共同合伙开了一间创投公司，专门针对各种新兴产业加以评估，然后投资。

    早期投资的金钱当然大多来自金郁骐，而金郁骐需要做的，就是当他们将一堆评定为值得投资的报告呈上来时，加以签名盖章，决定投资或不投资；然后，等着听到赚钱或亏钱的消息。

    而赵美慎正是他那创投公司资助的青年创业名单里的其中一名。她非常争气，拿到了资金描注之后，立即投入替代能源相关的研发上，两年便做出成效，竟然已经小有获利。于是，当她拿着亮眼的成绩来到创投公司开会，要求第二波资金支持时，被引见给幕后金主。原本只是见个面、吃个饭的公事化应酬，哪里知道竟然变成了认亲宴。

    于是，金郁骐便和赵家算是有所交集了。

    两人极有默契的都没有对外说出去，在赵家那边尤其绝口不谈。虽然金郁骐对赵家没兴趣，但赵美慎很明确的告诉他：“这不是你说没兴趣就可以撇开的事。与其事到临头手忙脚乱完全无知受制于人，还不如尽可能的做到知己知彼。”

    不容金郁骐拒绝，她将许多他必须知道的事都尽量塞进他脑海里。如此努力了一年多，总算让金郁骐勉强脱离脑袋空空的程度。

    “怎么接到了个电话，脸色就变得这么差？”赵美慎问。

    “我的司机李哥跟我说，明天你二姨三姨还会来我家，要我等在家中迎接。”

    “我说过，躲是没有用的。”赵美慎微微耸着肩，从她似笑非笑的脸孔看得出来，她很幸灾乐祸。

    这几天，他们常常三更半夜在msn上密聊。赵美慎很够义气的将目前情势分析了一遍，让他有所了解；当然，更少不了挖苦嘲讽一番。这个少爷总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如果早几年……不，甚至只要早个半年开始做准备，现在哪里需要这么窝囊的躲着不敢见人？

    “我没有躲。”金郁骐嘴硬的辩着。“虽然她们完全不顾我的意愿，硬将那些凶神恶煞派来我家，美其名为保护，那也不表示从此我的所有行踪都得告知她们吧？我可不是她们的囚犯！不想让那些人跟随，不想见她们还不行吗？”

    “随你怎么说。”赵美慎挥了下手，不想再听他的抱怨，这阵子听得够多了。这少爷承受力太低，心脏不够强壮，自己好生锻炼去，她没空听他吱吱歪歪。“我说，你也振作一点。不管怎么样，给你母亲留点面子吧，别弱了她的威名。”

    “……我……母……咳，亲……她……”金郁骐一听到母亲这个词儿就忍不住寒毛直竖，连说话都显得困难。在他的词汇里，“母亲”这两个字属于生僻字，每每想组合在一起时，都会卡住。

    “叫不出来就别叫了，我想大姨不会介意的。”

    金郁骐佯咳了两声，这个艰难的话题直接跳过。说道：“看来明天势必要跟两位阿姨见面，我也不打算逃开。我知道她们想要什么，但是她们怎么会认为我能提供她们要的钥匙呢？连我都不知道的东西，她们要怎么从我身上挖出来？”

    “也许她们确实没有把握可以从你身上取得钥匙，但总要试一试。再说，你身为赵家三代以来第一个男丁，不管你有多草包，或者有多么不想继承帮主的位置，都改变不了当年外婆遗嘱里白纸黑字明文写下立你为第一继承人的遗命。”

    “……别说这个，你明知道我不可能当什么帮主。”

    “你个人的意愿没有人在乎。”赵美慎很直接的要他认清事实。“如果让你当帮主有利于某些人的利益的话，那你就躲不开。”

    “我不想要，谁能勉强我？”他带着点火气道。

    “当你没有权力时，你的自由不在你手上。”

    “……恶霸。”金郁骐忍不住低声骂道。所以他讨厌她们，拒绝跟她们扯上关系，二十年来直接遗忘掉自己还有一大票势力庞大的亲戚。

    “不是恶霸，是黑道。”她闲闲的纠正。

    “唉……”很烦躁的叹气。

    赫泽帮传承了五代，赵美慎这一代尚未掌权的不算，外婆那一代是第四代，从那时家族里就没有出过男丁，所以才由外婆继承帮主之位。外婆前后招赘了两任丈夫，生了四个女儿，就是得不到儿子。第五代的帮主原本应该由金郁骐的母亲赵飞青接任，而她各方面的表现也深得帮众信服，然而却闹出了跟金郁骐父亲私奔的丑闻——就在赵飞青即将嫁给另一大帮派少帮主的前三天。

    那事闹得非常大，不只整个黑道都轰动了，连警政单位也立即全副武装的戒严起来，生怕随时发生黑道火并、血流成河的惨案。第四代帮主花了好大力气才将一切压下来，但各方面有形无形的损失却是难以估计的。

    赵飞青当然被她怒火冲天的母亲给摘除帮主继承权，甚至差点失去理智的发出追杀令，后来在所有长老力阻下，只对外声称就算日后赵家子子孙孙都死绝了，赵飞青也不得登上帮主之位。

    于是，第五代竟是没有帮主的。在赵飞青失去继承权之后，也失去了在赫泽帮发话的权利，更是没资格进入核心组织、参与帮务。这二十年来，没有帮主的赫泽帮，是由赵家其它三个姊妹共同掌理，就等着在第六代帮主确立时，将帮务转回正轨。

    而金郁骐身上，就拥有着可以让赫泽帮走回正轨的“钥匙”

    金郁骐知道在他十岁以前发生过一些大事，可惜他十岁以前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什么都记不清——据说是因为他曾经遭受严重惊吓的关系，为此还看过好长一段时间的心理医生加以治疗。

    一直以来，他的双亲尽他们所能的保护他，为他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成长，让他得以远离黑道干扰，直到三十岁。虽然外婆的遗嘱所有人都不想接受，但现今帮内各拥派系，权力互相拉扯到如今维持一个谨慎的平衡，谁都不服谁，谁都想上位，但都缺了正统。所以金郁骐这个人的存在就很必须；他无关紧要，绝对掌不了实权，却又很关键，因为他是老帮主过世前公开宣布的继承人；加上老帮主的意外过世，许多属于帮主才能知道的机密都来不及传下来，包括镇帮令。

    想要取得镇帮令，就得先拿到钥匙；而取得钥匙的关键，在金郁骐身上。就这么简单。

    随着赵美慎告知他的事情愈多，金郁骐就愈头疼。

    他知道，事情恐怕不会在“钥匙”事件结束后，就能如他所希望的再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他的男孙身份，可没有别的男丁可以帮忙分担。如果有利于某些人，就会让一些人执着不已，他不会傻得以为这种事很好脱身。

    真是头痛啊……怎么会这么麻烦呢？

    他才刚拟好追求奉娴的计划呢。

    想来，他是太轻率了。他无意将她扯进麻烦里，可是却又不得不；因为如果他不现在纠缠住她，她……随时会走的。他不想她走。

    赫泽帮的众人有他们的执念，所以无视他的意愿。

    而奉娴是他的执念，他……也自私的无视了她的意愿。

    这是否正好可以解释——遗传真是太神奇了？

    他抚着额，苦中作乐的胡乱想着。

    “你没忘了下午三点有约吧？”奉娴轻声提醒金郁骐。

    “我知道。”金郁骐点头，指着自己的手表道：“现在才早上八点半，离下午三点还很久，我们要去的地方不太远，绝对可以在三点以前回来。”

    “如果你有急事要办的话，我跟着去反而成了你的妨碍，帮不上忙的，还不如留下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中午的饭……”奉娴不知道金郁骐打算带她去哪里，如果可以，不管是哪里，她都不想去。

    “就别管那些人了。我已经交代过赵嫂，以后他们的伙食就直接叫便当。”金郁骐笑得有点坏，顺手拉过她的手，大步走向车库。“我现在才想到，其实对于不速之客，我们是不需要太过礼遇的。或许就是因为这里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得太好，以至于他们全都不走了。我是说：也许他们本来打算晃个几天就离开，就算要紧迫盯人，三两个人也就够了，怎么现在人却愈来愈多，尤其是用餐食间，都把厨房和客厅所有可以坐的地方都挤满了。虽说来者是客，不过我们这些日子的招待，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一路说了许多话，就是没放开她的手；两人走到一辆造型很炫的跑车旁，他将她送进副驾驶座，微弯着腰，对她露出每天清早在镜子前练习过无数次最迷人的笑容与最好看的角度。

    “现在啊，主人家尽完待客义务之后，就该端茶送客了。我请赵嫂每天提供茶水，不断的提供，不管他们想吃什么，唯一得到的就只有茶。再想吃你煮的美味大餐，门儿都没有。”说完，关上她这边的车门，绕过车身，帅气的钻进车子里，发动，然后跑车很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立即像出膛的子弹一般射了出去。

    奉娴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左手。刚才被他带着快步走，又因为他不中断的一直在说话，没给她一点时间挣脱他的手，当然也不给她开口要求放手的机会。这个人啊……可是个情场高手呢，这五年来没有正经谈过一场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倒是乐于帮每一位美女创造一个关于“遇见白马王子”的美梦。

    这或许是执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数不清的交往经验里，总结出追求女性时的诸多小诀窍。方才那“不经意”的牵手，就瞬间将两人生疏的主雇距离给拉近成情况有些小暧昧的友人关系，而且做得没一点冒失，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这种行为，看着他用在别个女性身上，她会觉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种忍俊不禁的感觉啊。

    因为……会忍不住的想着……某人为此嘴角抽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感想，了解“他”的郁闷，却又无计可施的感觉。

    那想必，很可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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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

﻿“在笑什么？”金郁骐从开车出门之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后照镜的情况，直到确定后方跟随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离之后，才侧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脸上一抹特别的笑容。她在笑，看着被他握过的那只手笑着。虽然乍然的第一个想法是她在怀念他手掌的温度，表现出正常女子对一个优秀男子的亲近，所合理产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态度；但出于某种难以言喻的直觉，他在第二秒就将这个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里，带着的，依稀仿佛是幸灾乐祸的成分。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直觉，但不会错的，就是幸灾乐祸。为什么？

    “哦，没什么。可不可以说说，你打算带我去哪里呢？”她一贯的温和声音，笑笑的看着他问。这笑，已经回到客气的范筹。

    “我们去一间武道馆，不太远，车程一个小时就到了。我时间会抓得刚好，肯定来得及赴三点的约，你别担心。”

    谁担心了？这是他个人的事吧，怎么说得好像她已经成了跟他同一条船的人，得同进退似的。

    不过……武道馆？这个地方倒是让奉娴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饰试探，问道：

    “你的生活一向精致华丽，绝对的高格调，难以想像会与武道馆这样的地方有所交流。”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实我一直以来都在武道馆学防身术。”金郁骐很帅气的微耸着肩。“这是我父亲吩咐我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对我的期许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会做到。”

    “那么说，你如今也算得上是个武林高手了？”她大眼里带着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虑要吹牛还是实话实说，不过对于这种很轻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没胡扯的必要了。“你一定没听清楚我刚才说的话。我在武道馆学的是防身术，不是武术。”

    “有差别吗？”她仍然维持着眨巴的大眼样。

    “当然有。差别在于真的下过苦功，或者打混摸鱼。下过苦功的，自然学到武术；好逸偷懒的，就当是把武馆当健身房用了，本事没学到多少，身体倒是强壮许多。”

    “那也很不错了。这些年你连感冒都不容易感染到，看得出来身体底子极好。”她真心说着。

    “可不是。我对成为武林高手没有兴趣，不过倒是很喜欢来这儿玩，每个月都会来个两三次，除了见见师父师兄他们，偶尔也在新进的小学徒面前摆摆师兄的威风。”他笑得很愉快。“虽然我学武不成，但师父还是满喜欢我的。要知道，对于其它没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许他们叫师父的，而且还直接叫人不用再来了，给再多的学费或找什么大人物来关说都不成，我师父可不吃那一套。”

    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欢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欢鹤立鸡群的风光，喜欢与众不同的卓然，喜欢在重视的人面前获得一些特权。他知道自己不够用功，不是个好徒弟，而师父对他独有的纵容，让他身心获得巨大的满足。

    所以，这是他每个月都要跑来好几次的原因是吗？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呢。

    奉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唇角一抹浅浅的笑。

    觉得这人，纵使缺点和毛病不少，却也不讨人厌呢。

    仔细想想，她讨厌的动物里，从来不包括拥有华丽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间或的闲聊里，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抵达目的地的——停车场。停好车之后，他遥指远方。奉娴顺着金郁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武道馆在山上。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钟就到了。前往武馆的路有两条，一条是二十米宽的柏油路，让车子可以开上去。不过身为师父的弟子，只能走这一条步道。可能会累一点，不过沿路风光不错，就当是出来郊游吧。”他对她笑着，再度“很顺手”的牵住她。道：“走吧。刚开始是土坡道，没有阶梯，很容易脚滑，放心，我会顾着你的。”

    奉娴瞥了眼被他握住的手，没有挣脱，跟着他一同往步道走去。

    “金先生，我跟你说过，我是有男朋友的。”

    “啊，我记得。”他坦然应道。

    “那么，这是？”她抬了抬被他握住的手。

    “奉娴，即使我不打算追求你，也不会放你一个人在这样险峻的土坡路上独行。”说到这里，奉娴刚好踩到一颗小石子，脚踝拐了下，他及时拉稳她往旁偏去的身子。“这条路是我们师兄弟走出来的。武馆开了四十年，这条路就走了四十年；偶尔师兄弟们在得闲时，会扛着一些木板和工具在一些特别陡峭的地方筑阶梯、钉个扶手什么的。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来，如今这样已算是相当好走了。你是第一次走，还是小心点好。”

    “谢谢。”她只能淡淡的表示感谢。事实摆在眼前，这条路确实崎岖不平。

    “不客气。”他脸上的笑一直没停过，显然心情非常好。“奉娴，我很喜欢你，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以婚姻的方式将你变成我的家人。”他的告白很自然，自然得就像在谈今天晚上要吃什么。

    “你在开玩笑吧？”她问。听出他语气的认真，却又觉得他的“喜欢”轻飘飘得不具重量。

    “怎么会？我想好久了。就算开玩笑，也不会拿这种事来开。所以，我是认真的。”

    “但是我有男朋友的。”

    “我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只要你还没有结婚，我的追求就没有违背道德与法律，不是吗？”

    “但违背了我的意愿，就没有关系吗？”她的语气很轻，质问却很严厉。

    他看着她的眼，道：“所谓的一见钟情、两情相悦这样冲动的事，毕竟太不容易获得。我很高兴我们都不是属于那种冲动派的人。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来确定我喜欢你，虽无法保证这五年的相处是否也能让你觉得我是个还不错的人，也许……没有。”他像是在她眼中极力探索，想要搜寻出她对他的一丁点迷恋或者好感。“不过，没关系，就从现在开始吧，让你真正进入我的生活，让你了解我的一切，然后，你就可以考虑了。”

    “考虑什么？”

    “首先，将我列入男友候选名单；然后，再晋级进入结婚人选名单；最后，就是考虑要办中式婚宴还是西式婚宴的问题了。”

    真是非常乐观的远景。这个少爷的人生真是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奉娴也愿意这样祝福他，只要她不是三言两语的就被绑在别人的人生计划上的话。

    “老板，我真诚希望你的结婚计划里还有别的候选人。”

    “没必要。”金郁骐问都不问为什么，直接一口回绝。

    “为什么？”他对她竟是这么有把握吗？难道她太过温和的外表，真的这么具有欺骗性，以至于金郁骏深信她的意志力肯定很薄弱，是他的追求攻势轻易就可以征服的吗？

    金郁骐抽出手帕给她。“擦一下吧，你满头大汗呢。”

    不愧是情场白马王子，就是能体贴注意身边女性的需要。奉娴没有抗拒，说了谢谢后，就接过擦起脸来。因为知道这不是他使用过的手帕，所以用得很安心。

    金郁骐会随身带着两条以上手帕，除了一条自己使用之外，其它都是为身边的人准备的；而为别人准备的手帕，一旦送出去，就不会再拿回来，所以奉娴才会安心使用，因为知道那是新的。

    在她擦汗时，他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我是喜欢上你之后，才考虑结婚的。而我花了好长时间才确定这份喜欢足以让我愿意为此走入婚姻。我想，我大概没力气再花上同样的时间去确定别的女孩子了吧。如果不是你，我大概不会想要结婚吧。”那可是个很劳累的过程呢，贵公子的美好人生不该在同一件事上重复消耗，即使是爱情。

    他这样的坦白，倒是让奉娴有些吃惊。这么一个行事作风都讲究到做作的人，不该说出这样朴实的语句。以为他会用各种夸张而华丽的词藻来说出对她的爱语，就像演狗血爱情剧似的，这才能满足他的表演欲不是吗？对于一个总是把贵公子身份端得高高的男人而言，他这些话实在朴素得不具美感啊。

    但，真实。

    奉娴绝对相信金郁骐是确定自己喜欢她，才打算将她绑进婚姻的。他想要她这个家人。就这么简单。

    真不愧是高手——她只能这样感叹。他丰富的情场见闻，再加上亲身体验，让他面对各种不同性情的女性时，皆能有恰当的表现。至少，金郁骐在送了几天的花之后，发现她脸上虽然在笑，但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因为她没有向他道谢，而且笑容还一天比一天疏离。所以他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追她，而不必遭受难堪了。

    说真的，有点对他刮目相看呢。

    这并不是说他聪明，她从来不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是聪明的。一个不思考的男人，不可能聪明到哪去；只能说他天生有种奇特的直觉，而这种直觉非常的灵。在讨论“追求”这个严肃的问题时，这段不算好走的路也走完了。

    当地势变得平坦之后，奉娴看到一座四合院的大型建筑，走得更近一些之后，更看到大门的门匾上简单明白的写着“武道馆”三个端正大字。

    “这武道馆没有取名字吗？”她好奇问。

    “我师父姓武，用‘武道馆’这三个字当馆名也算名正言顺，更是正好省事。我师兄他们说的。”金郁骐笑道。“走吧，大门开着，代表今天在这儿的人可不少呢，正好让你认识一下他们。”

    真是顺理成章啊！奉娴猜想今日此行，搞不好就是为了专程将她介绍给他的朋友；而这里，只是第一步而已，他的朋友可多着呢。

    “我不——”奉娴觉得有必要跟他好好谈谈尊重这个问题，可她只来得及张口说出两个字，声音就戛然而止，像被按了暂停键似的，微张小口，整个人定住了。

    碰！

    一记斜里疾袭而来的腿鞭凶狠的扫过来，金郁骐像是正有所觉，才要戒备，整个人就被踢飞得好远，跌落到五步远的草丛里！

    这一切快得只在眨眼间，奉娴甚至没有眨眼，然而却还是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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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

﻿“……啊！”奉娴捣着心口，以为自己会大声尖叫出来，但喉咙一阵阵发紧，挤出来的声音倒像只是惊喘，显然，她没有女高音的天分——即使是面临这样粗暴的变故，她竟然还能分神想着这样无关紧要的事……该称赞自己处变不惊吗？

    想移动步伐往金郁骐跌去的方向跑去，但一个声音在她踏出一脚时，阻止了她——“他没事。”沙哑里带着点磁性的低沉嗓音淡淡的传来。

    奉娴这才想到要看一下那个对金郁骐动粗的人是何方神圣。这里明明是金郁骐的师门，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还是说……这是每次入门必经的“见面礼”？有这么变态吗？

    胡思乱想中，奉娴看到了那个人，忍不住又低声叫了出来，下意识往后退了两三步。那个人……有点面熟啊！但令她忍不住退开的是他浑身带着的煞气。

    他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连说话都没用什么力气，眼神也并不锐利如刀，可却让她觉得危险。这不是平常人身上会具备的气质，甚至可以说，连这些日子以来见惯了的那些黑社会人士，全部加起来都没有他带给人的压力大。

    奉娴是个爱好世界和平的人，所以她对危险的感应比一般人更为敏锐。对于眼下这没来由的直觉，她选择信任。

    这个危险的人，是金郁骐的师父吗？

    “喂！还要在那里装死多久？”那人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些，自然是说给不远处、草丛里，那个目前可能人事不知的金郁骐听的。

    在瞬间遭受到袭击，又被巨力给踹飞得那么远，就算人没有晕死过去，至少也要蒙上好几分钟才能让脑子以及身体正常运转吧？奉娴在心底想着。

    将近有半人高的草丛里传出悉悉索索的声音，然后就看到金郁骐有些摇晃的身形站立了起来，一只手还直揉着额头，不知道是撞到了，还是在揉去满眼金星。

    “没想到你会在这里。”轻缓而带着点佣懒的语调，全然不似金郁骐平常那样讲究字正腔圆、尾音微扬的贵公子华丽说话方式，甚至连走路的样子也变了。

    啊……是“他”！奉娴瞪大眼，惊讶而好奇的看着他。

    “你该知道我会回来。”说罢，身形一闪，瞬间就到了金郁骐面前，毫不客气的一拳揍向他的肚子。

    金郁骐虽然整颗脑袋还直发晕，但反应可也不慢，连忙侧身一闪，即使无法完全避过那只粗大的拳头，但至少可以及时闪身，让那力道从腰侧划过，将伤害降到最低。藉着那拳头的力道，轻身一跃，一个侧空翻，闪到奉娴身边。姿态很帅，但落地时有些脚软，奉娴连忙扶住他。

    “还好吧？”她轻声问。

    “很好。”他的回答带点抽气，可见那只从腰侧滑过的拳头，造成的疼痛很可观。

    “喂，小子，又不是七老八十，要人扶是怎么回事？”一击未成，那个中年人好心的给了金郁骐一点缓冲时间，迳自点起一根烟抽了起来。

    金郁骐轻而坚定的将奉娴的手拉开，在她掌心按了按，表示自己没有问题，然后皱着眉对那名中年人道：

    “你不说戒烟了吗？”

    “戒戒戒，当然是戒了。”吊儿郎当的回道，抽了两口，以手指掐熄后，丢到一旁，然后！咻！金郁骐闪身退开一步，躲过那记凶恶的腿鞭，然后，攻防战开始了。由那名中年人主攻，金郁骐主守，拳脚相向的动作快到令旁人只能见到残影。几个回合下来，才停下这种快打方式，动作慢了许多，纯粹像在过招，也可以开口说话了——“最近在干什么？身手钝成这样。”中年人问。

    “老人家别嘴硬。”金郁骐眼睛微眯，锐光闪动，带着不驯的野性，开始朝破绽的地方进攻。

    “是谁在嘴硬呢，臭小子。”

    砰砰砰，每次肢体交击，就会发出像是撞到沙袋似的声音，听得人忍不住毛骨悚然起来……那一定很痛吧？奉娴有点牙酸的想。

    当他们打到尽兴，终于停下来之后，奉娴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憋着气，整个胸腔都缺氧到快窒息了，连忙大口大口呼吸。抬头看到两人朝她走来，她很快站好身姿，端出温柔娴慧的模样。

    “小子，这是谁？”中年人伸了个懒腰，下意识的摸向胸口口袋，像要掏个什么东西出来。

    金郁骐一边揉着疼痛得要命的双臂，一边冷眼直瞪着中年人，直到那名中年人讪讪的举着双手做投降状，才移开眼，看着奉娴介绍道：“她叫奉娴，我女友。”

    “啊。”不置可否的声音。

    “奉娴，”金郁骐走到她身边，轻轻搂住她，对她介绍道：“这是我妈。”

    奉娴当场石化。

    赵飞青，原先赫泽帮第五代帮主继位者。三十一年前因为与金守恒私奔，背弃家里对她婚事的安排，造成赫泽帮巨大损失，被自己母亲兼第四代帮主赵银蓝撒销继承权，甚至差点被断绝母女关系，永远驱逐出家门。

    虽然仍算是赵家的长女，却已不再拥有任何权力，不管是在家中或在帮里，都没有她立足的余地。于是，当年赵飞青离婚之后，她没有搬回娘家，反而在世界各地流浪，足迹遍布那些战火连绵的国度，无数次出生入死，在佣兵界闯出一番名号。她在佣兵界的代号是Fly.Z；这个代号虽说有相当的知名度，但还不至于在一些太平的国度广为流传，就算是国际上的黑道，也仅限于某一部分掌握着佣兵界资料的人知晓。在台湾这个相对和平的地方，佣兵是个很陌生的字眼。即使是台湾黑道这些最接近黑暗世界的人，就算听过赵飞青的代号，也不可能将她和Fly.Z联想在一起。赵家只听说赵飞青这二十多年来在欧美各处游走，帮一些“国际上的同业友人”做一些“跑腿”的工作，有时甚至还捞过界的跟国际刑警合作，工作内容五花八门，合作对象可以是各国的情报局或者是恐怖分子……就算赵飞青没有如实交代她真正的职业，光是抖出的那些“打工经验”，也很够瞧的了。所以就算如今她是被赫泽帮放逐在外的人，若当真要回来干涉继承人的问题，其实也没有几个人敢斓着她。

    在黑帮，拳头等同嗓门，谁有力，谁的声音就宏亮。

    不过，当年老帮主过世时，她就没那样做了，如今更没有出手的道理。她会在儿子三十岁这年出现，所有人都不意外，因为赫泽帮的未来或许不在金郁骐身上，但他身上藏着赫泽帮帮令的下落，是必须在三十岁这年交出来的——这来自于老帮主的遗嘱。

    为防止他有个万一，当人母亲的，怎么可能不回国来坐镇，直到事情结束，并确认金郁骐的人身安全？

    不过，赵飞青会出现在武馆，是金郁骐始料未及的，以至于原本只是想将奉娴带来介绍给众师兄弟认识、顺便合理约会一下的金郁骐，不幸在母亲的主导下，无奈的只得跟在场的每个师兄弟都打上一场，赵飞青理所当然地道：“你现在身处危险之中，又不怕死的谈了恋爱，像是对自己的安全以及女朋友的安全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既然如此，就让我看看这两年来你的武艺突飞猛进到什么不得了的程度吧。”

    于是，车轮战开始了。

    然后，金郁骐在三个小时的苦苦力撑之后，终于体力消耗到极限，被打趴了，现在正浑身青紫的倒在道场一角的榻榻米上昏睡得人事不知，连午餐也睡过去了。

    此刻，偌大的道场上，就只有沉睡的金郁骐，以及坐在他身边的赵飞青与奉娴，再无旁人。这是旁人特意留给她们谈话的空间；奉娴知道，这是因为赵飞青有话想跟她单独谈。

    只是，为什么找她？相较于金郁骏目前的情况来说，赶紧跟他商讨出一个可行方案比较重要吧？而她，即使是“金郁骐的女朋友”，重要性其实并不大。不是吗？

    显然，赵飞青并不这样想。“我一直在想当年是怎么一回事。”赵飞青拿着一瓶水，不时往嘴里灌。刚才金郁骐被围殴时，她也没闲着，就跟馆主在另一边切磋着，完全是野兽派的打法，任谁都看不出两个激烈交手的人里，其中一名是女性。

    奉娴一边安静的听她说话，一边悄悄打量她。在过了几个小时之后，即使已经能将“母亲”、“女性”这些字眼和眼前这个身形矫健的中年人给组合在一起，不再为之惊悚，但接下来的好奇就怎么也抑制不住了。

    赵飞青是一个很俊挺的人，如果不说她是女性的话，相信谁也看不出这个晒出一身健康古铜肤色、五官立体深邃得像个西洋人，加上一七六以上的身高、身材健硕有力的人，竟会是个女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奉娴忍不住暗自想，搞不好所有认识赵飞青的人，甚至是曾经与她一同出生入死过的伙伴，也不见得知晓她真正的性别吧？如果她没有开口自暴的话……目光悄悄掠过赵飞青身着男性衬衫下、那比较像胸肌而不像乳房的部位，再次暗自点头。

    如果金郁骐跟她同时穿上女装站在一起，谁会被当成风情万种的女性看、谁会被当成是穿错衣服的人妖，是很一目了然的事啊。

    金郁骐当然长得跟他母亲是相似的，但轮廓柔和得太多；再想着赵家其它亲属的粗犷身材特征……看来金郁骐的玉树临风是父方遗传的功劳。赵飞青像是知道奉娴在打量她什么，以及，心底在想什么，也不以为意，接着道：“我知道二十年前的某段时间里，你的奶奶曾经带着你来到我前夫家帮佣过，不过却没有想到这件事应该被列为注意事项……也是，谁会想到呢？”薄唇抿出一抹带着点讽意的笑，接着道：“先不谈那些不重要的了。我比较好奇的是，你从什么时候‘遇到’了‘他’？又是在什么情况下遇到的？”

    奉娴胸口一紧，眼睛平静无波的看着赵飞青，想着该怎么回答。

    赵飞青在她回答前对她微微摇了摇头，道：“我不介意你继续瞒着郁骐，直到你们玩够了自己的爱情游戏。不过，如果你打算瞒我，说一些避重就轻的话闪躲……那你最好祈祷以后不会有需要对我吐实的一天。”很淡很淡的语气，连威胁也轻飘飘的。

    但奉娴却能从这些字句里闻到冷酷血腥的味道，这令她很不高兴，连挑拣一些避重就轻的话来应付也没兴趣了。

    于是，她沉默。

    奉娴的不合作态度并没有惹怒赵飞青，不过赵飞青显得冷峻的五官就足够令人感到压力了。她仍然缓缓陈述着，不急于得到奉娴的答案。“我是在十年前才发现当年深度催眠的结果并不是如大家所预期的那样。因为那时我见到了另一个‘他’，在这间武馆。不过更有趣的是，教了他二十年武功的师父居然没发现他这宝贝徒弟的怪异之处，一直以为郁骐只是那种表面装成吃不了苦的公子哥儿，其实私底下躲起来偷偷苦练的好孩子，所以对他特别疼爱，以为郁骐是因为想摆脱黑道继承人的身份，于是不得不把自己扮成那个扶不起的阿斗的样子。”说到这里，迳自撇嘴笑了。“直到我在六年前终于忍不住点醒他那个傻师父之后，他还不信，观察了两年才信了。”

    深度催眠啊……只是深度催眠吗？

    奉娴在赵飞青凌厉的目光锁定之下，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于是轻缓说道：“一个道士，一个神父，以及，许多个心理医生。那时看起来可不只像催眠的样子。而且那不是催眠吧？那简直是……抹杀。”奉娴天生有着柔和的好嗓音，虽然始终唱不好KTV，但与人说话时，却能让人感到如沐春风。即使她的话说得像在质问，仍不会给人无礼的感觉。

    “啊……那时，他是这么说的吗？难怪花了那么大的工夫，还一次次失败。用在别人身上轻而易举的东西，偏偏在他身上失灵。他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来那么强的意志力？老实说，至今我仍然百思不解。”

    “您认为答案在我身上？”也太看得起她了吧？

    “你一定起了某部分作用，但不可能是全部的答案。”赵飞青肯定地道，然后，带着点自豪的笑了起来道：“郁骐是我儿子，他比我们所有人知道的还倔强叛逆，超出我的意料之外。原来，他以为自己正在被‘抹杀’，所以才不合作，以至于后来变成这么不可爱的性格。”

    奉娴只是安静的听着，无意将发生在金郁骐身上的事情当成一件有趣的事跟人讨论，即使那人是金郁骐的母亲。

    “你怨我，是因为他怨我。”赵飞青毫不在意的指出她不合作态度的缘由。“不过，就算他还不能释怀，当年的事，若再来一次，我们还是会那样做。我们当年催眠他遗忘十岁以前的一些记忆，强硬让他改变性格，只是为了保护他，而不是为了让他感激或理解。他可以继续恨他的，而我们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这些话，你应该自己去跟他说。”

    “如果他够聪明，就会自己想到。而，想到了，却想不开，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赵飞青不在意的耸肩。

    “那你又何必让我知道？”不就是为了日后有一天，当另一个金郁骐又钻入牛角尖时，要经由她的嘴来说明吗？

    赵飞青又笑了。她的五官冷峻，每每扯动唇角带出笑意，都会显得讽意十足，笑不出阳光开朗的味道；但这次不同，因为笑意真实的从她那双总是冷静无波的眼底微微露出来。看得出来直到现在，赵飞青才真正算是将她看在眼底了。这个看起来温柔的女孩，内里很刚硬也很尖锐呢！

    “啊，因为他们两个都喜欢你啊。而你，因为喜欢他而对我不耐烦，让我觉得，这一切真有趣极了。”

    由于奉娴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接触过的人都是生活单纯的正常人，所以对于这些从事特殊职业、常常处于生死一线的另类人种，是完全陌生的。她相信不同的生活方式会造就截然不同的人生观与性格。然而，知道不代表理解，不理解就会为之感到困扰，总觉得跟这样的人说话很困难，因为完全无法沟通，所以难以为继到常常只能无言。

    “奉娴，我猜，从他十岁那年，他就已经形成双重人格了吧，而且是透过你觉醒过来的。”

    赵飞青带着肯定的猜测，让奉娴心中暗暗一惊，为着这无限接近的事实。

    “啊，果然吗？”

    奉娴惊愕的发现，自己就算不开口给予任何解答，她脸上细微的表情或者不自觉的身体反应，都诚实给了赵飞青答案！直到这时，她才对金郁骐这位神奇的母亲感到毛骨悚然。这种恐怖的洞察力……实在不是正常人会拥有的。

    “我算过日子，在我们第一次催眠他遗忘掉一些可怕的记忆时，你还没来到金家。你来的那个时间点，刚好是我们正在对他创造另一个童年记忆的时候。不同的人生记忆，会养成不同的性格。现在的郁骐，是他父亲希望他长成的样子，所以那时的暗示指令下得很重，加上有你的‘帮忙’，原本应该一个月完成的催眠，却硬生生花了三个多月，且还不算成功。至于你认识的那个郁骐，是身为一个拥有赫泽帮继承人身份的人，应该长成的样子——冷静、警惕、愤世嫉俗、眶訾必报之类什么的。这种较为负面的个性，会让他上进，会让他因为缺乏安全感而不断的强大自己。以他十岁以前的作为来看，原本他应该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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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2)

﻿“你们在他身上做这样的事，如果能先告诉他不是更好吗？他的意愿一点也不在你们考虑之内吗？”

    “我们只想让他好好活到寿终正寝。不管他愿不愿意，都得这样做，就无需向他说明。”赵飞青很实际的道。要是她儿子为此而去痛恨、不原谅什么的，那也是他个人的选择，各人承担各人的业去。

    “这样，对他不公平。至少你们该给他一个解释。”奉娴忍不住道。

    “没有比他那条小命重要的东西，都不在我们考虑之内。”赵飞青其实不太耐烦谈这些意识形态、不着边际的东西。粗率的挥了下手，像是要挥去这个无聊的话题。“如果你觉得那些很重要，那么就该由你去解决他的心理问题，这也是我现在坐在这里跟你废话那么久、迟迟不进入重点的原因。对我来说，除死无大事，不必再在这个事上纠缠。”

    奉娴必须承认她被气到了！在赵飞青带着点不耐烦的目光下，她解读到“胡搅蛮缠”这四个字。到底是谁搞不清楚重点啊？他们以为她很高兴被硬扯入这趟浑水里吗？在今天之前，她甚至是什么也不想知道的，就算这一切牵扯到“他”——这个跟她关系密切的地下情人，她也很不想理会的好不好！

    她是被硬扯进来的无辜人物吧！为什么此刻要坐在这里被气得七窍生烟？！

    奉娴心底发火，更加沉默了。而赵飞青这么敏锐的人，当然知道奉娴的不爽，不过，对赵飞青而言，情绪这种奢侈的东西，是只有生活在太平世界才能享有的无病呻吟，无关生死的东西，都不必在意。

    “谁都没料到当年深度催眠的结果不是改变他的性格，而是创造出两种人格。”赵飞青迳自“进入重点”。

    “奉娴，平常的郁骐并不知道他身体里有另外一个郁骐存在，对吧？”这是她多年观察所得，如今只需从奉娴身上再次得到确认。

    “是的。”奉娴面无表情，声音淡淡的。

    “而，另一个郁骐也不见得能随时‘出来’对吧？”

    “是的。”

    “得通过什么特别的方式，至少得在这个郁骐没有意识时，他才有机会出来行动，比如，刚才被我冷不防踹晕。”仍然是陈述事实。“平常如果他想出来，总得等到郁骐睡觉时，或者心理完全没有防备时。不过，我想刚开始并不是这么简单的是吗？”赵飞青是知道当年那个深度催眠的威力的，至少相同的方法用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至今仍然效力惊人，如果没有解开催眠指令的话，那个人一生都不会有记起自己另一段人生的一天。

    “对我们来说，不是太困难的事，因为我们并不知道那会是一件……在你们而言算是不简单的事。”奉娴带着点微讽道。

    赵飞青不以为意，修长的手指轻轻掌着下巴道：“破坏总是比建设容易。你们两个小家伙造成的破坏，让我这十年来一直在世界各地找寻解决的方法，却没有找到适合的。他现在已经是双重人格了，以前做的，不过是给他下指令‘伪装’出另一种性格，那么在他三十岁时，解除指令了，他还是会融合成一个完整的金郁骐，那并不是双重人格，情况是不同的。而如今，是真实的双重人格，真要给他做些什么，才叫抹杀。”

    “所以？”已经被拖下水脱不了身的奉娴很认命的问。

    “所以，我这‘两个儿子’的心理小问题，就拜托你了。”雪白的牙齿第一次亮晃晃的展现在那张冷峻的深色面庞上。

    各人造业各人担。奉娴看到赵飞青脸上明明白白写着那七个字。

    下午三点半，金郁骐带着奉娴以及……意外出现的“Fly”回到金宅。

    赵飞青这个人无疑是强大到剽悍的存在。因为她一出现，就让那些驻守在金宅、行为嚣张、把监视行为美化成保护的赫泽帮众人给惊得立正站好，冷汗直冒，大气也不敢喘一声。

    这些小混混如此，那些赵家目前当家的大人物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在三点半时，大摇大摆过来的赵永青和赵染青，从一进门开始，就呈现一种色厉内荏的勉撑状态，只有因为太不可置信而瞠大到几乎蹦出来的眼珠子，明明白白写着戒惧惊恐这类的情绪，怎么也掩饰不了。当她们还没见到赵飞青时，总是以一种不屑且自信的态度在谈论并对待着赵飞青。毕竟这个赵家长女是当年老帮主——她们的母亲——亲口除去继承权、并几乎是逐出门墙的存在。谁都认为赵飞青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每每，只要赵飞青出现在她们面前，只消一眼，那充满危险的感觉，让长年处于黑道、见惯血腥黑暗的人，在野兽般的直觉下，会不由自主的退避，不敢对着这个散发出强大气势的人稍有松懈，更不敢有丝毫不敬。

    是的，赵飞青没有权力管赫泽帮的事务，帮规家法以及所有长老的见证下，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但毕竟眼下这件事事关她的儿子，于是，于情于理，谁也不敢开口要她闭嘴不管不问。

    当然，如果赵飞青不是气势显得如此危险的话，大家对她的重视度，自是另当别论了。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虽然母亲的出现也带给金郁骐一定的困扰，但比起眼下的麻烦，其它那些关于对母亲两字称呼的别扭情绪，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既然高个子回来了，而金郁骐对赫泽帮的事务又向来避之唯恐不及，自然将这个约会交给母亲去处理。有礼貌的对两位阿姨打完招呼之后，拉着奉娴上楼，他得先跟她好好谈谈。

    “奉娴，我被我妈……呃，我是说Fly不小心踢晕了之后，就一直睡到下午一点半吗？”金郁骐总是直呼自己母亲的英文名字，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总之，他觉得很早很早以前，似乎第一眼见到老妈时，就无法将她这个人和“母亲”两字兜在一起想像，更是叫不出口。

    还好他的母亲很开通，从来不以为意，就让他学美国人那样直接叫自己父母的名字。

    “嗯。你母亲是这么说的。”奉娴不想说谎，不过对于眼前这个金郁骇还没有太大的认同感，自然也不愿意坦白到哪里去。反问道：“怎么了吗？”

    “我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大对劲，至少……”摸了摸青青紫紫的手臂，痛得龇牙咧嘴。“如果只是摔伤，不应该会这么痛，也不至于有这么多瘀青，我又不是被踢晕之后，一路从山顶滚到山脚下。”虽然不是很喜欢思考，但金郁骐毕竟是个很重视外表的人，如今被“毁容”成这样，怎能不教他斤斤计较起来？

    奉娴从柜子里取出一些药酒，这是李哥放在二楼健身房外的常备药品之一，没想到金郁骐会有用上的一天。“过来坐，我帮你将瘀青推拿开。”“谢谢。麻烦你了。”这是他此刻最迫切需要的。金郁骐忍着抽气，坐到长沙发上，伸出手臂，让她从必须见人的地方优先推拿起。

    “请不要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她柔声道。像是想到什么，问道：“对了，你怎么会叫赵女士的名字呢？”

    金郁骐有些不堪回首地道：“Fly说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还叫她叔叔呢。后来她受不了，于是放弃了让我叫她妈妈的想法，只要求叫名字就好了。”

    “哦？第一次见到她？难道你一出生就跟着你父亲生活，一直没见过母亲吗？”

    金郁骏想了下，眼中带着点迷糊与不确定。

    “或许吧。至少，我总觉得小时候没有太多关于她的印象，直到十岁那年，好像才真正见过她。毕竟我生下来没多久，他们就离婚了；而且离婚之后，Fly，就一直在国外生活，于是变成现在这样。要我对着她那张性格十足的脸叫妈，真的很奇怪。”

    “啊，是吗？”

    “是啊……”因为药酒推拿很痛，金郁骐觉得边说话边吸气实在太不优雅了，于是就不太有说话的欲望，别开脸，不想让奉娴参观到他因为忍痛而可能有点变形的俊脸。

    奉娴当然很了解他那点帅哥心态的，也就不再开口与他聊天。要聊也得等手边这些工作完成，那可得耗去不少时间呢。

    趁这安静的时刻，她暗自打量金郁骐，一边想着赵飞青这“两个儿子”的不同。

    那个平常神出鬼没的家伙，是真正完整拥有金郁骐记忆的人。或许真如赵飞青所言，他还是有某部分的记忆缺失，但那一小部分，并不影响金郁骐的性格轨迹发展。比起后来产生的这个人格，是从十岁以后被创造出来而言，她那个情夫对这个身体有更多的拥有权。

    不过，由于十岁那时带着被抹杀的不甘和阴影，让他一直过得有点颓废消极，常常把自己当成鬼看了。神出鬼没，有时一消失就好久，对目前这个身体拥有者的人格充满鄙视嘲弄。

    别说融合的可能了，这两个人格和平相处的可能性根本难以想像。奉娴甚至不用特地把地下情夫揪出来问，就知道会得到怎样的答案。

    不过，以赵飞青的强势，是不会容许眼下的情况再这样下去的。她已经说了，她承认“两个儿子”，就表示她不打算让任何一个人格消失，希望它们彼此能共存。而，在那之前，总得让金郁骐知道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还存在着他母亲口中所说的“兄弟”。真是无妄之灾啊。

    叹气。

    怎么这样的事，就莫名其妙变成她的责任了呢？

    她自己的问题还弄得她一个头两个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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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1)

﻿现在是清晨四点。向来睡眠质量好到一觉到天明的人，意外的竟在这个时间醒来。明明睡得很沉的，却突然就睁开眼，然后就失眠了。金郁骐为此感到有些疑惑，在床上翻来覆去，始终等不到周公来拜访，只好起身了。

    走到浴室以温水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还有些瘀青的小白脸，喃喃道：

    “白天摔得那么惨，再加上失眠，明天气色会很难看的啊……”要不要去弄一片面膜来保养一下？他在心底想着要怎么把剩下来的夜色给耗完。

    他喜欢夜生活，却不喜欢安静得像是连呼吸都要停止的寂夜。就像现在这样。所以，还不等大脑下指令，他便将每一盏灯点亮；当房间里的灯都亮了之后，他往房门外走去。

    二楼的格局很简单、他的房门外布置成一处起居室，房间对面是书房，书房左边的小房间是做了隔音的琴房，而书房右边则是健身房。整个二楼是属于他私人的活动范围，而一楼以及三楼则是奉娴赵嫂他们的房间和客房，平常没事的话，奉娴他们不会轻易上来二楼，除非他邀请。所以当他打开起居室的灯，却发现落地窗那边静静坐着一个人时，吓了好大一跳，整个人很没形象的连连退了好几步，差点被沙发椅背给绊了个倒栽葱，幸好他的下盘还算稳，及时阻止了这个悲剧发生。

    “……你你……Fly！你怎么一个人坐在那里也不开灯！”金郁骐无力的伸手指责。

    “吓到了？”赵飞青嘴里咬着一支没有点燃的烟，嘲儿子咧嘴笑。

    “抱歉啊。”一点诚意也没有的说道。

    金郁骐叹了口气，看着她咬着烟的样子，想了想，问道：“又找不到打火机了？”

    “啊。”将嘴里的烟从左嘴角挪移到右嘴角，应得懒懒地。

    “抱歉，你知道我不抽烟的，所以二楼没有打火机。”虽然金郁骐个人不抽烟，但他并不会因为自己不抽，就不允许别人在他面前吞云吐雾。

    他问：“我下楼去拿点桂圆茶上来。要不要我帮你带个打火机？厨房应该有。”

    “……不用了。”雪白的牙齿上下咬动，仿佛她咬的不是烟的滤嘴，而是口香糖。“你大姨妈来啊？喝什么桂圆茶？”

    即使金郁骐很难将眼前的人类当成女性看待，但当她这么大剌剌的说着这种百无禁忌的话时，他还是会很不自在的啊。金郁骐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热，但基于良好的绅士风度，真的很难对她指责些什么，于是放弃在这句话上纠缠，只道：“桂圆茶是安神助眠用的。你昨天大老远的飞回来，又和师父他们交手老半天，怎么说也该累了，会有一个好眠才是，可是你却坐在这里，所以身为一个美食养生专家的我，很权威的判定你跟我一样，需要来一杯桂圆茶。”

    “给我一杯咖啡吧。我不要你当孝子，当顺子就好了。”赵飞青做事情向来讲求实际。

    “Fly，我不太喝咖啡的。”当顺子也要看情况的，有害她身体的就不行。

    “不太喝咖啡？那你前年跑到巴西去参加那个咖啡美食大赛是在凑什么热闹？你厨房里那一整套贵得要死的咖啡机，还有柜子里那一袋山多斯咖啡豆是买来装饰你美食家气质用的吗？”

    Fly说话总是这么不加修饰，拆别人的台拆得毫不手软……虽然她说的正是事实，不过看在他是她儿子的份上，她就不能说得委婉一点吗？

    “啊？还真被我说中了？”看着儿子无言的表情，赵飞青开始有揉太阳穴的冲动了。“小骐，你是不喜欢咖啡的味道，还是不喜欢它对你美容的妨碍？”

    “都不是，一切都是为了养生。要知道，生机饮食、无毒一身轻的概念如今是美食界一致追求的目标，希望在对美食更精益求精的同时，更能让身体获得最好的滋养；而咖啡这种饮品，平日小小品尝一下，对身体有益，但若是直接将咖啡当成身体唯一的水分补充来源的话，那就大大有害了。咖啡的成分……”坚定自信的口吻，完美的展现出一个国际知名美食家的风范。身为一个常常出门演讲的美食家，不管是哪一种可食用的东西，都能拿出一套说词来证明他的权威的。

    可惜这一套在赵飞青面前不管用，因为她不是一般正常的女性；再者，她不是他这张帅帅美美小白脸的粉丝；最重要的是，她生活的世界里只有生死问题，对各种精致的事物毫无兴趣。对她来说，那是“朱门酒肉臭”的世界，一群吃饱太闲的人才会去干的蠢事。

    所以她摆摆手，打断他的胡扯。“虽然我现在很闲，但还不至于闲到听你在唬斓。去端你的茶上来吧。如果你不想给我咖啡，那么就给我一瓶矿泉水。”

    两个失眠的人当然会继续聊天下去，那么适当的水分补充就是很重要的事了，向来养尊处优的金郁骐早就觉得口干舌燥了，当然乐于下楼端茶去；在离去之前，仍然体贴的挂记着她嘴上那支烟。问道：“真不要打火机？”

    “不用。你小子不爱我抽烟的，我至少要做到在你身边时不抽。”

    “我不记得曾经因为自己不喜欢就要求你放弃自己的嗜好。我并没有说过不要你抽烟吧？”金郁骐正色道。

    “啊，‘你’是没说过，可你小子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不喜欢吗？”金郁骐看着她好一会，才转身下楼。

    赵飞青则对着儿子的背影微微扬起眉头，唇边抿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在奉娴统领的厨房里，永远可以找到美味而不容易发胖的食物。

    所以当金郁骏将桂圆茶加热的同时，还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些点心和凉拌类的小菜，找来一套精美的盘子装盛，摆在托盘里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很能引起人的食欲。金郁骐不是厨师，但由于对美感有着天生的敏锐与追求，所以在食物的排盘上总能无师自通，弄出最好看的样子。母子两人静静的喝着各自的饮品，吃着清爽可口的食物，直到精神提振了起来，肚子也充实了之后，才开始聊起来。

    “我一直知道你很器重你的厨娘，不过倒是没想到你会器重到将她当成未来的妻子人选。之前可是一点征兆也没有。”赵飞青搁下筷子之后，将丢在一旁的打火机拿了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抛着玩；而原本被她咬在嘴里的烟，早就因为被摧残得面目全非而在垃圾桶里安息了。

    “如果不是发生赫泽帮这件事，让奉娴打算离开的话，我确实不会想到应该追求她。反正以她随遇而安、不喜变动的个性，让她一直留在这儿工作，直做到寿终正寝，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毕竟我是个还不错的老板，这里的生活也很悠闲，她向来很满意。”金郁骐对自己身为雇主的优良等级很有信心，也对奉娴闲散惯了的生活态度很是了解。

    “如果你只是想留着她当家人才追求她的话，她不会理你。我今天跟她聊了一下，这个小姑娘有主见得很。”

    “相处那么多年，就算不能说完全了解她，至少还是知道她是怎样的一个人。我确实是因为不想她离开才考虑追求她的。但如果不是喜欢她，又怎么会想要跟她共同生活一辈子？我之前只是一直没往这方面想罢了。一旦真的考虑起婚姻大事，自然就想到了她。”

    对金郁骐来说，Fly是个可靠的长辈与友人。就是因为无法将她当成母亲这个角色看待，反而能真诚的说出自己心中所想的。

    “说起来你的情史也算辉煌了，怎么真正用来追老婆时，就没法好好计划一下呢？一下子就让奉娴看出来你追她的目的，这实在很逊。女人总是会介意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她大概会对你的动机不够纯粹而耿耿于怀，让你的情路比喜马拉雅山山路还难走。”

    “我喜欢她，这样还不够纯粹吗？”

    “你是先想留住她，才想到她足够让你喜欢到以娶她的方式留下来。女人就是会在这一点细微差异上斤斤计较。”赵飞青自己虽然从来没有这样的小女人家心思，但她见过各种女人跌入爱情海里时的蠢样，经验的总结非常精确。

    金郁骐摸了摸鼻子。身为一个常常扮演白马王子兼君子牌花花公子的人，自然知道Fly的说法是对的。他道：“如果我有更多时间去计划的话，当然可以做到圆满。但眼下因为赫泽帮的事吓到了奉娴，为了不让她走，只好仓卒的追求她了。”说到这里，带着一点志得意满的笑意道：“幸好她对我并没有那么排斥，我会追到她的。”

    “是吗？她似乎有别的男朋友吧？”赵飞青唇角一勾，笑得有点坏。

    金郁骐有点惊讶。“这是她跟你说的吗？”怎么可能？奉娴可不是那种跟人甫一见面就能天南地北聊得百无禁忌的人，即使Fly是一个如此善于察言观色、对人套话的人，亦然。

    “啊……她没有跟我说，是我查到的。”赵飞青沉吟了下，缓缓说道。

    “看来我的一切都很透明，谁都能轻易查到。”金郁骐有些苦笑地道。

    “不高兴？”挑着一边眉毛问。

    “也不是。至少对你，不会不高兴。”他对自己家人总是很宽容。

    “小骐，如果我没有回来，你昨天打算怎么应付你那两个阿姨？”这个儿子虽然有些公子哥儿的浮夸个性，但本质很温厚，比他那个披着温文儒雅外皮的腹黑老爹货真价实多了，可惜外表美得太孔雀，显现不出温润如玉的气质。

    而且这个小骐，也比另外一个他心胸开阔。因为心胸开阔，加上不会东想西想浪费脑细胞，又有点“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的盲目乐天，所以总是能活得很快乐。一点点小知名度，一点点众人瞩目，一点点吹捧，就能让他躲起来乐个好久。真是容易开心的孩子。如果不是有着赫泽帮这个背景牵累，赵飞青也愿意自己的儿子一生就这样傻傻而快乐的过完二世祖人生。

    她爱着原来的那个孩子，但也喜欢这个在十岁以后被创造出来的孩子。所以她才会对奉娴说，这是两个儿子。对她而言，确实就是这样的认定，并不希望在一切结束之后，其中一个会被毁灭。

    “我对这两位阿姨很陌生，也并不太想多加接触。如果你没回来，而我直接面对她们的话，就只能看看她们对我要求什么，然后提供我能够提供的。”金郁骐轻吁口气，道：“她们认为镇帮令在我这里。但老实说，我从来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真找我要，我也拿不出来。”

    “嗯。我以前跟你说过，你十岁以前曾经被绑架过，在那段期间发生了不太好的事。将你救出来之后，你因此大病了一场，也给你看了很久的心理医生，但你还是一直作恶梦，始终不见好转，迫不得已给你做了一点深度修眠，所以你才会忘了许多事，包括你外婆交给你的继承人镇帮令牌，也让你在催眠里暂时忘记了，因为这样才能保障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直到三十岁。”

    “是这样吗？关于催眠的事，阿姨她们也知道的吧？”很久以前确实听过自己曾被催眠过，但那时太小，听过也就算了，从没深入探问，所以现在再次听到，并且有了详细一些的说明，金郁骐才知道当年那场催眠有多重要——对其他人而言。

    “嗯。那时你外婆跟她们说，必须等到你三十岁，有足够的坚强承受所有可怕记忆的冲击；还有，可以作主自己的人生了，才能将催眠指令解除，由你决定要不要当帮主，或者经由你去选定适合的人当帮主。”赵飞青说明道。

    “哪能真的由我决定？我对赫泽帮一无所知啊。Fly，就算我再不懂黑道规矩，至少也看过黑帮电影啊，一个对帮务一无所知的人，怎么可能被允许拥有钦点帮主这样大的权力？”与其说金郁骐太有自知之明，还不如说因为他对“帮主”这个身份避之唯恐不及；所以当他的年纪愈来愈逼近三十大关，脑子得空时，想的就是这件事。想的，就是如何才能彻底摆脱。他当然要说服自己的母亲支持他的决定，如果Fly能支持他的话，那他的目标才有绝大的机会安全达成。

    “小骇，你对于催眠这件事讨厌吗？”

    “不会。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而且你和爸爸从外婆那里为我争取到三十年的自由日子，一定很不容易，我很感激。如果解除指令能让我想起镇帮令放在哪，然后将这一切都解决掉的话，那就太好了。”金郁骐很期待的笑道。

    “包括当年那些令你恶梦连连的内容也会想起呢？”

    “我已经足够成熟了，而且一直都活得好好的，过去的事不会影响我多少。”虽然Fly从不详细告诉他当年他被绑架时究竟遭遇了什么，只轻描淡写的以“黑道火并、血肉横飞”带过，但那时的惨烈情况，大抵是可以想像的，他已有心理准备了。

    “你的优点就是从来不会想太多。”赵飞青跟着笑了。

    “嗯，我喜欢轻松的生活。”

    “如果赫泽帮的事解决了，你过回正常生活之后，还追奉娴吗？”

    “为什么不追？”想要她成为家人的决心，一天比一天坚定。

    “还追什么？家里没事之后，她大概就不会离开了，我看她挺满意现在的工作，留下来养老也有可能。既然如此，你还是去完成你以前的第一个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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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2)

﻿“我以前的……第一个梦想？那是什么？”金郁骐很疑惑。

    “你十七、八岁那时候，不是反串京剧杨贵妃什么的，得到第一名吗？那时你不是跟我说你日后要找一个天仙也似的大美人来匹配你？眼下这个奉娴，离天仙大美人的境界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吧？”

    “怎么会？奉娴长得很秀丽，而且她胜在气质温柔，这点非常难得，不容易在其它美女身上找到。”他以前真的对Fly说过这样的话吗？不记得了。不过金郁骐比较在意的是她对奉娴容貌的批评，奉娴虽然不是顶极大美人，却已可以位列中等以上美女之流了；她这种美丽，很安静，丝毫不张扬，所以乍看之下，谁都不会感到惊艳，却是很耐看的，属于愈看愈舒服的那种。

    “啊，情人眼里出西施，没药救了。”

    “Fly！”

    “嘿，别紧张。对于你的事，任何事，只要是能让你高兴欢喜的，我都没有意见，也不打算从现在强加我的意见在你身上，即使你是我儿子。”

    “我知道。但我会介意你不喜欢奉娴——如果你真的不喜欢她的话。”金郁骐小心关注着母亲的表情，想从那张总是显得深不可测的脸上找出一点端睨。

    “我应该会喜欢她吧，既然她能让我的儿子为她神魂颠倒，早早的就被她拐走了，总是个了不起的本事。不过，我担心的是她不喜欢你。别忘了，她是有男朋友的。”赵飞青又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会追到她的——她一定会成为金太太，你等着看吧！”黑道的事，他或许没有办法处理，但是在爱情这一块，他可是很有信心的。

    “当上金太太，有可能；嫁你，却是不一定呢。”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奉娴当上金太太，不就是嫁给他了吗？

    “没什么意思。总之，加油吧。”

    “你不可能说没有什么用意的话，虽然我不知道你在暗示我什么。”金郁骐只是不擅长思考，但他的直觉却很敏锐。

    赵飞青低笑两声，却是不肯多说了，只道：“啊，她们奉家的女孩子可不好追呢，常常都是愿意生孩子不愿意嫁人，所以就算她允许你上她的床，也别以为一切就十拿九稳了。”

    “她们奉家的一些传闻我也是知道的。不过奉娴不一样，她不是奉家的死忠派，我一点也不担心，就跟不担心她有男朋友一样。”自信满满。

    赵飞青笑了笑，觉得儿子吹牛的样子很有趣，忍不住向他招招手。

    “嗯？”做什么？金郁骐不解的偏着脸表示疑问。

    “过来让我抱一下。”

    “嘿！”又不是小孩子！

    赵飞青一把将他揪过来，不由分说一臂勾住他脖子，一手在他柔软有型的头发上造孽，惹得金郁骐没有形象的哇哇大叫，却又不敢太过挣扎，最后只好乖乖的做一回“顺子”。还好现在才清晨五点，不会有人看到他堂堂一个玉树临风三十岁的大男人，竟然像个三岁小孩子似的，给自家妈妈搂在怀里蹂躏，实在太损形象，传出去就别见人了。

    待赵飞青玩得尽兴之后，金郁骐一头美丽的头发也被整成了前所未见的鸡窝样，对此，他也只能无语问苍天，默默忍受了。

    “小骐……”很轻的声音。

    鸡窝头靠在母亲肩上，没有移开，母亲的双臂还松松的圈着他的肩膀，他也就由着她了，只懒懒应着：“嗯？”

    “这些日子，你害怕吗？”

    金郁骐下意识要说“不怕”，但深吸了一口气之后，缓缓吐出的却是实话——“如果你可以把‘害怕’这两个字美化成‘焦虑’的话，我会比较喜欢。”

    “啊，好吧，给你面子，你很焦虑，不是害怕。”撇撇嘴，想着这小子爱面子的毛病怎么跟他爸一模一样！

    “……Fly，你会失望我不够强大吗？或者失望我没有雄心壮志？甚至只是遇到这样一点小事就感到害怕？”

    “不会，你这样就很好了。小骐，我喜欢你这样。”她拍拍他，说的是实话。

    在赵飞青的强势主导之下，原本驻守在金宅的人都给清走了。大宅里一下子回到原先的清静状态，空气里再也闻不到各种烟酒味了，大宅原住民们都为之庆幸不已。虽然说还是有一些人躲在暗处保护（监视），但那至少是在宅子外了。所以这几天，宅子里的人心情都很愉快，空气里满溢着梦幻的咖啡香和美食香。

    “你说，最近都失眠？”奉娴正在厨房煮咖啡——这是赵飞青指定的。这位雌雄莫辨的前金夫人，可以接受儿子的规劝，不在晚上喝咖啡，但白天一定要给她准备一壶，尤其现在厨房里有那么好的煮咖啡器具和顶级咖啡豆的情况下，叫她成天只喝矿泉水，她会抓狂的。

    “你知道我向来一觉到天明，可是这三四天以来，每每睡到半夜就会醒来，不知道为什么，然后就再也睡不着了……啊，小娴，你放那么多咖啡豆，会不会煮太多了？”闲闲没事又不打算出门逛街血拼的公子哥儿坐在厨房的餐台边看着奉娴煮咖啡，并且跟她研究新食谱——关于有助眠功效的菜品。

    “放心，只煮一小壶，顶多四杯的量，不会更多了。”奉娴瞥了他一眼，唇角带着笑意，静静的煮着咖啡，一时没空纠正他太过亲密的称呼。

    “四杯也很多了。”金郁骐叹气。

    “比起赵女士原本要求的四壶，我认为你该满意她为你如此克制。”

    赵飞青的这“两个儿子”还真有趣。眼前这个，关注的是咖啡问题，认为自家母亲嗜咖啡成瘾，只身在外时，总是从早喝到晚，毫无节制，对身体不好，所以每天盯着她的饮用量，绝对不肯让她多喝；而另一个儿子呢，却是痛恨抽烟这种不健康的行为，只要看到老妈嘴里叼着烟，肯定是横眉竖眼的。

    一个儿子一种症头，享受到拥有两个儿子的快乐的同时，也要承受双倍的郁闷。

    金郁骐一直以为每年采购回来的巴西咖啡豆是她在饮用，其实并不是；真正享用到的是那个他不知道其存在的另一位“兄弟”，他消耗了七成；然后是李哥，大概两成；最后才是她，偶尔才喝上一杯。至于赵嫂，她除了乌龙茶外，别无爱好。她喜欢品尝各种美味的东西，但从来不过量，也不会随便沉迷于某种食物——她不喜欢被控制的感觉；而咖啡对她来说，不是每天的必需品，再怎么香醇美味也一样。

    “确实该满意了。”叹气。然后不放心的再三交代：“反正不管Fly怎么对你要求，你最多每天只能给她一壶，喝完不能再续壶。”

    “您的交代，我几时令您失望过了？老板。”她笑看他一眼。

    “这不是身为老板的要求，而是身为朋友的请求。你叫我名字就好，小娴。”

    她笑笑，不答。

    “好了，我们接下来谈菜品的问题。也许我们晚上的消夜可以着重于煮一些枸杞子稀饭，或者其它有助眠效果的食材，你怎么看？”

    “现在快冬天了，不如炖一些加了米酒的鸡汤当你的消夜。肚子不太饿时，就当暖胃的汤品来喝；比较饿时，就加一点面条进去。可以吗？”

    她想了一下，提议道。

    “米酒？”金郁骐一双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我不喜欢喝有酒味的汤，你知道的。而且鸡汤会不会太油了？”他有吃消夜的习惯，不过一直很防范发胖。

    “冬天喝一点带油的鸡汤无碍的。而且我会在鸡汤冷却时将表面的油脂给捞掉，你不会喝到太多油。虽然会放一些米酒，不过你放心，我会煮到你喝不出酒味的。”奉娴细细跟他解释着。

    “喝不出酒味吗？”考虑了一下，其实仍是想要求她不要放酒的。如果在以前，还只是纯粹的雇佣关系的话，他当然会直接要求她不要放酒，但现在他正在追求她，而且人家还有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男友，自然得小心谨慎的算计。

    追求的本身已经够艰辛的了，还要加上竞争这一项，金郁骐自然不得不以她的建议为优先考虑。在掳获芳心的过程中，一点点小小的讨好其实不算什么，但日积月累下来，效果绝对是可观的。

    “是的，我可以做到。”奉娴自信而权威的保证。

    “我当然相信你一定可以。如果你不行，那就谁也不行了。”

    “那么，放一点米酒，可以？”再次确认。

    “……好吧，你放。”虽然回答带着点迟疑，但笑容可是迷人得要命。

    在他火力全开的美色下，奉娴小小目眩了下，小心回了他一抹带着客气的微笑，低下头，专心煮咖啡去。

    金郁骐很满意的发现她确实被他小小的电到了一下。这真是不容易呢！这样一点小小的雄性愉快，足以抵消他对于食物里放酒的不快了，所以他心情又好了起来，端起茶杯，在咖啡香里静静喝着自己的熏衣草茶，吃着她早上刚做好的手工饼干，觉得饼干里的巧克力碎片和榛果粒吃起来真是美味极了！

    吃着美食，欣赏着佳人，在宁谧的气氛里想着自己的心事，有种愉快舒适的感觉，感觉可以就这样过完一辈子。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酒很抗拒。本来就对酒没好感的，平常也只在交际应酬的场合喝几口，为的还是表现出贵公子的品味气质。死爱面子活受罪，喝一口知名美酒，嘴里滔滔不绝的向每一个倾听者背诵出此名酒的来历特色，再给个几句经典品评，以撑住自己极品美食家的头衔。这是他乐此不疲的游戏，但事实上就算他可以背出所有关于酒的优点，也还是一直没爱上酒这样的东西。

    以前没爱上，对酒的感觉不好也不坏；每年都订阅欧洲的美酒杂志，为的也不过是吸收新信息，确认新潮流方向，好在每一次宴会时出出锋头而已。而这几天，却是对酒起了一点厌恶排斥的感觉……会不会是上次因为心烦跑到秘密小公寓去喝闷酒，造成的后遗症？好像……很有可能。

    但……怎么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遗症？

    真是太奇怪了。

    金郁骐并不知道，当他一个人摆着帅帅的pose陷入难得的思索状态无法自拔时，看起来正忙得不亦乐乎的奉娴正在悄悄偷眼看他，眼中闪着意味不明的光芒，然后转头看向厨柜里的米酒，目光更坚定了……她今晚一定要放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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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1)

﻿平常“他”不出现是很正常的事，但在赵飞青回国的情况下，他躲着不出来就太奇怪了。自从那天被赵飞青一脚踹出来之后，接下来五天，他就再也没出现；这样不合理的事，奉娴怎么想都不对劲，再听到金郁骐说着失眠的困扰，心中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他出不来。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奉娴拿了半瓶米酒加在鸡汤里，晚上就成功的放倒了金郁骐；然后，不用等到三更半夜，“他”就出来了。

    只要认识这“两个人”的人，都会为“他们”的神奇之处啧啧称奇不已。明明是同一具身体，爱好性格竟能这样南辕北辙。性格上就不说了，毕竟在这方面的专业理论，已经有人做了详细的解答，双重性格或多重性格是一种被证实了的合理存在；但截然不同的爱好，就很奇怪了。

    美食家金公子喜欢甜食与香酥油炸类食品，不爱酒，也不爱咖啡，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浑身散发出有品味的贵公子味道，最好永远是人群里的焦点人物；而赫泽帮目前的继承人金先生则讨厌甜食讨厌油炸类食品，喜欢美酒，也嗜咖啡。若有机会自行选择外出服装，绝对只挑黑白这两种颜色的衣服，款式简单到不脱T恤牛仔裤等容易活动、不必讲究搭配的这些选择；站在人群里习惯将自己的气息隐藏起来，自然不会让自己显得花枝招展。

    不得不说，即使是同样一张脸，穿着相同衣服，散发出的气质就是可以这么截然不同，俊美程度也有很大的落差。“贵公子”和“男人味”其实通常是互相抵触的。一个是精雕细琢的成果，一个是浑然天成的气势。

    金公子永远俊美得光彩逼人，浑身上下闪着明星味，像是随时准备好上电视供世人瞻仰，走到哪阳光跟着灿斓到哪儿；而，金先生一出现，太阳马上躲到乌云里，即使穿着再明亮的衣服，一张白里透红的美脸再怎么秀色可餐，也抵不过浑身散发出来的北极冰山寒气，这寒气将美貌推挤得黯然失色不说，还让人下意识的为保小命而不敢仰视，全绕着他走，自然没有机会赞叹他的美貌，接着拜倒在他手工精制的西装裤下……“你来了？”奉娴柔声打招呼。

    “嗯。”带着点郁闷的应声。现在是晚上十点。奉娴看着墙上的钟，再次做了确认。金大少果然是没有一点酒量啊，九点半喝完鸡汤，十点就挂在床上不省人事，真是太神奇了。嗯……至少，明天醒来，他不会再抱怨失眠了吧？

    金先生来到她的房间，一点也不客气的往她床上一躺，非常自在的样子，没半点登徒子采花贼应有的心虚，理所当然的态度简直像是回到自己房间似的。

    “你在忙什么？”他问。

    “在打月志报告。”她的手提电脑展开在梳妆台前，双手不停的劈哩啪啦打字。刚先完澡，头上盘着一条毛巾，脸上抹着一层透明保湿面膜正等着被肌肤吸收，脚上踩着足部按摩器，一副全身上下都在忙的样子。

    “要帮忙吗？”他只是意思意思问一下。

    “不用了，再一下子就好。”她也知道他没半点诚意，啾了他一眼，道：“我在厨房餐台那边温了半壶咖啡，还做了一点咸的点心，你要不要先去吃一点？”

    “拿来你这里喝？”

    考虑了一下，勉强点头。“好，这次可以。”虽然她一向不将食物拿到房里食用，但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就顺着他一点吧，这些日子他一定闷坏了。

    “等会上来我帮你吹头发。”他起身，想亲吻她，却让她脸上的面膜给阻止了，最后那记吻只好落在颈后。

    金先生走进厨房时，就见到赵飞青懒懒的倚着餐台，手指勾着一杯咖啡，正满脸享受的半眯着眼，那飘飘欲仙的神态简直跟吸毒者没两样。

    见到他来，她只顿了两秒，就扬眉打招呼：

    “好久不见啊，儿子。那天不过是运动那么一下子，就累得你昏睡五天吗？”

    “好久不见，老妈。”他瞥了眼已经被喝光的咖啡。

    “嗯？”挑眉。不记得这个儿子曾经批评过她对咖啡的嗜用量。

    “你喝光我的咖啡了。”他陈述事实。

    “咦？”这是帮她儿子准备的吗？

    也没再说些什么，迳自走到放置咖啡用品的柜子前，拿出咖啡机，取出咖啡豆，架式很清楚，自己动手煮。

    “你会操作这些乱七八糟的？”

    “那是自然。”这一套器具虽然是金郁骐那个公子哥基于面子心态而买回来打算摆着好看的，但确实正合他的心意。与奉娴一同研究出如何利用这一套器具煮出美味咖啡之后，每次只要他醒来，必定亲自动手者一上一壶。

    “小骐说他晚上只要喝到一口咖啡就睡不着。”

    “哼。”那公子哥睡前除了麦芽牛奶外，喝什么不会失眠l？

    “但你不会，真有趣。”

    “很荣幸娱乐了你。”

    “这就是生儿子的好处啊。”

    终于煮好一壶咖啡之后，金先生很大方的举着咖啡壶问她：“还要吗？”

    “再给我半壶。”餐台上的点心已经被她扫荡一空，咖啡当然早就被两三口喝完了。

    他取来一只马克杯，给自己倒去三分之一壶，剩下的就留给母亲。

    “赫泽帮那边的事怎么样了？”将母亲的咖啡杯倒满之后，他问。

    “你那三个阿姨初步决定先将你的催眠指令给解了。不过可惜一直找不齐当年那几个帮你催眠的人，目前只好朝懂得那种催眠方法的人去找，听说很有机会找到。”似笑非笑的说明情况。

    金郁骐抿了口咖啡，没说话。

    “喂，儿子，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什么都记起来了？包括那个小丫头出现之前，我们给你做的遗忘催眠，都解开了是吧？”赵飞青问道。

    “我记得许多事，但不确定自己记得的是不是全部。”

    “别这么记恨，痛快回个是或不是，对你来说有那么难吗？”

    “抱歉，我一点也不可爱。”冷哼。

    “啊，别跟小骐吃醋，如果你很难将他当弟弟看，那就把他当自己看好了。无论怎么说，那还是你。”

    横她一眼，话都懒得说。

    “平常小骐做的所有事情你都知道吗？”

    “不一定。”有时他的意识也在休息，除非特意保持警觉。

    “你有试过跟他沟通过吗？”

    “哼。”

    那就是没有了。这小子就是别扭。赵飞青撇撇嘴，想着这臭脾气到底像谁？啊，一定是像他那个固执得要命的外婆！

    “你想起镇帮令的事情了吗？”

    “没有。我没印象。”金郁骐淡淡道：“若不是我还有一部分记忆缺失，就是那东西从来与我无关。”

    “这样啊……”修长有力的手指在桌上漫不经心的敲着。

    “我上去了，小娴在上面等我。”捧着马克杯，打算上楼去也。

    赵飞青点点头，直到儿子走到厨房门口，才带着点调笑的丢去一句：“儿子，对于小骐的追求宣言，你怎么看？”

    她的儿子理都不理她，连脚步也没有稍作停留。

    “如果那小丫头也爱上了小骐，你会吃醋吗？”又来一句。

    这时她儿子已经从楼梯的转角处消失了。

    “啧——这年头扮酷装冰块已经没有市场了，了不了啊你，儿子。”撇嘴，一大口就将满杯的咖啡喝光。牛饮完后，发出心满意足的“啊”一声叹息。

    金郁骐再次进入奉娴的闺房时，她已经做完脸部保养，正在吹干头发。

    他将马克杯搁在一旁的五斗柜上，走到她身后，环住她纤细的腰，整张脸埋进她泛着淡淡柠檬香的秀发里。“已经吹干了啊，怎么不等我上来？”

    她扬扬眉，不答。不好意思明白告诉他：她对他的手艺没信心，担心被他服务过后，原本丰厚的秀发会变成稀稀疏疏的稻草。如果体贴只会造成灾难，那么心领了就好。

    “很香。”他道。

    奉娴收起吹风机，从梳妆台的镜子里看着他，感觉他心情本来就不太好，下楼十分钟之后再上来，似乎变得更加不好了。于是轻声问：

    “怎么了？”

    “娴。”

    他低沉的声线从她秀发里传来，鼻息吹拂着她最敏感的耳后方，让她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起来，连同那带着共鸣的声音，一路抖进了心湖的最深处。

    “嗯？”她不稳的回应声泄露了她的情绪。

    “我会吃醋。”

    “什么？”

    “如果你喜欢上那个公子哥，我会吃醋。”

    这样的表白方式，真是太别扭了啊……她忍不出微笑起来，虽然没有笑出声音，但还是被他敏锐的捕捉到了，一双与平日贵公子金郁骐截然不同的冷锐眼神正充满气势的从镜子里逼视她。“我不记得自己说了笑话。”

    “嗯，我只是觉得你的甜言蜜语很有创意。”她慎重的点点头。

    他瞪她。

    “难道这不是甜言蜜语，而是真正字面上的意思？”她好惊讶的样子。

    他还是瞪她。

    “你怎么老跟自己过不去呢？”叹气。

    他哼。

    “郁骐，”她的手指在镜面上沿着他脸部的轮廓轻轻描绘，轻轻叫着他的名字。“你无需对我患得患失的啊……”

    她总是叫平日的金郁骐为“老板”、“金先生”，就算他今天不经她同意，叫她小娴，也顺理成章的要求她叫他名字，但她就是没有叫出口。

    对她来说，在现在、此刻，郁骐这个名字，是属于眼前这个人的。

    如果说金大少的缺点是想得太少，那么金准帮主的缺点就是想得太多。无知与钻牛角尖之间，黑白分明到无法融合成和谐的灰色地带。

    “你怎么看待我跟他？”他问。

    “以后，或许你跟他会融洽相处为‘我们’，但现在，还不是。”

    “有什么不同？”这个说法并不能令他满意，他从来不是好打发的人。

    “不同在于……”她低笑，但笑声很快转变为细细的抽气声——因为他竟然半带惩罚性质的轻轻咬住她耳垂，咬了不松口不说，还以他邪恶的舌头舔舐着，害她全身上下所有末梢神经都惊得一阵阵发麻，整个人虚软而飘浮，只能无力的靠着他，任他为所欲为。

    “不同在于什么？嗯？”沉沉的鼻音，可见受影响的人不只是她。

    “不同在于……哎，你放开啦……”她的低斥声娇娇的，一点力道都没有。“你这样……我怎么说！”轻喘。

    “你说你的，我忙我的，又还没吻上你的唇，没人阻止你说话。”一双不安分的大手已然探进她睡衣下摆，在她柔嫩的肌肤上滑动，被抚过的每个地方，先是战栗的浮起一颗颗小疙瘩，然后热得像在燃烧……“无赖！”她骂。无力的双手搭在他手臂上，想要阻止，却是一点力道都使不出来。

    “怎么骂人了？我最温柔的娴？”

    “你……适可而止一点！不是……还要谈话吗……”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睡衣已经岌岌可危到几乎脱离她而去，两人的交缠更加火热，衣衫半褪的两人，在镜子里呈现出一种难以想像……甚至教她不敢睁着眼看的色情画面……她暗自呻吟一声，逃避现实的闭上眼睛，然而身体上传来的战栗感却更加清晰了……不行，一定要阻止……他终于稍稍放开对她的纠缠，她松了口气，以为他冷静下来了，但那只不过是她的错觉罢了，放松了的那口气还没来得及吐出去，她人已被转了过来，接着两只有力的手臂牢牢将她锁进怀里，连唯一自由的嘴，都被火热的封印住了……身体的自由全面溃散，坚守清明的思绪陷入凌乱，这个男人以行动向她宣告他对她的身心拥有权不容侵犯，拒绝分享！

    啊……真是太张狂了。这家伙竟敢选择性遗忘两人说好了只是地下情人的关系！

    现在表现得像个名正言顺的吃醋丈夫是怎样？谁给了他权利？

    奉娴很想骂人，很想揪着他的头发好生理论一番，但他一点机会也不给她，在她用力推着他胸膛时，他很坏心的顺着她的力道将她往床上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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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2)

﻿“唔！”被压在床垫和他之间的奉娴，觉得自己霎时被压榨成一张纸片，整个人都扁掉了。恨恨的抗议，一双小手挣脱出他双臂的环抱之后，对着他坚实的背狂砸小粉拳。

    “我喜欢你狂野的样子……”他低低笑道，灼热的鼻息喷在她颈上。“只属于我的……”

    “闭、闭嘴！”她沙哑地骂人。

    “说爱我，娴。”他双手在她光裸的玉体上肆虐，为所欲为；带着烈火的吻也从她高挺的胸房再辗转吻回脸上，已经快要攻占上她的唇了……她的小嘴除了急促的喘息之外，没能做其它的事。

    “说爱我。”他吻住她的唇，搅麻了她的舌还不满足，竟还以牙齿玩咬着她的唇瓣，不管她怎么摇头闪躲，就是没法摆脱他的纠缠。

    “……不。”她拒绝被胁迫。

    “说。”他怎么能容她拒绝。

    “你、你这是犯规……我们说好的……那时就……说好的了……”

    “说好什么？”他很赖皮的问。

    “你怎么敢这么说……”可恶！

    “我被催眠失忆了，这是后遗症。”再吻。

    “你还可以更无耻一点吗？”她气得抬腿想踢开他。踢人未果，反而陷入更加危险的状态。就在她警觉的要翻身离他远一点时，他低哑的回了一声：

    “可以。”然后她所有的神智突然断了线，在一波狂猛扑来的激情海啸中灭顶，什么也说不出口，什么也没法想了，一切只能任由本能去主导，在惊涛骇浪中任凭冲击摆荡……“说爱我吧，娴……”

    那么强势的命令，竟令她听到卑微的渴望……“我爱你……”

    “爱的是哪个我？”

    “笨蛋！”她骂，举高双手环住他肩，将他用力拉近，主动吻住他。

    在每个换气的空档，都不忘要再骂一句笨蛋，然后，被他狠狠的报复了……再次醒来，是清晨五点。

    她其实很困，恨不得再睡上十个小时；但看着他始终清明的眼，半靠在床头望着她的样子，不由得心头一软，勉力振作，不睡了。放纵了大半夜的激情消耗掉了他们的体力以及满足了久旷的欲望，两人终于可以心平气和的盖棉被纯聊天，不会再轻易的讲不到三言两语就被肉体的渴望偏离了重点，不由自主的向欲望投降。

    当然，话题不免还是绕在金公子身上打转。奉娴是出于好奇，金先生则是因为介意。既然如此，就没有闪躲的必要，该好好谈个清楚才是。

    “怎么会突然这么介意他呢？你二十年来都不怎么提他的。”她的情夫大人向来心高气傲目中无人，最瞧不起金公子那样的二世祖人物，尤其痛恨他那爱出锋头、老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娘娘腔样。

    当然，无需他亲口发出严厉批评，奉娴就能从他满是鄙视的目光中读出他的不屑。这位情夫大人是谈也不想谈的，怎么还会浪费口水批评他。

    “因为你认为他有趣，你还让他牵了你的手。”

    “我没有办法太过排斥他，那是你的身体啊，我已经没办法排斥了。”

    “所以如果以后他吻你、抱你，也可以了？”

    她想了下，摇头。“以后不知道，现在还不行。”

    他不说话，低头狠狠吻了她好久，直到她快窒息了才放开她。

    “不要把你的烦恼变成我的烦恼。你跟他好好的把这件事解决吧！至于我跟你的问题，我觉得比较重要。”

    “什么问题？”他问。

    她在回答之前，两手的拇指与食指同时发力，往他两边的腰侧拧出一团相对柔软的肉扭来扭去的蹂躏。金郁骐只是轻轻倒抽一口气后，也就由她去泄恨了。

    “居然逼我说我爱你！你忘了我们当初说好只当情人不说爱的吗？现在这样又算什么？”她质问。

    “当初如果不那么说，你会跟我在一起吗？”这个长着一张贤妻良母脸的女人，从来就没打算认真对待她的爱情以及婚姻。

    或许，不会。奉娴在心底给着答案，但这答案并不是那么肯定。

    “不过，当年那些话都是出于真心，只是，人总是会变的。”

    “这样……太没有信用了。”她弱弱地批评着。

    奉娴本来并不打算跟任何男人有所纠葛，当初接受了金郁骐，除了两人很熟、他是她人生中最熟悉的异性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常常懒得出来。两人可以在相见时很热烈的纠缠，但他不会黏着她，不会在她生活里占去太多时间，不会在她生命里占去太大的位置。说他是个大活人吧，他却常常活得像个来去无踪的鬼。对于金郁骐这具身体，现在这个家伙是有优先使用权的，但为着当年的那点过不去的心结，抑郁难解，将自己宅在意识深处，一副自暴自弃又颓废的样子。戚觉上他一辈子都不打算让金公子知道他的存在，也懒得出来宣示主权，似乎就这样消失也没关系。

    所以，那年，当他吻上她的唇，半认真半玩笑的问她：“我们当情人好吗？”

    她愣了下，回答他：“好啊，就当情人，不许说爱来爱去的恶心话。”那时只想着反正他不会常常出现，她有情人的同时，还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

    奉娴的人生大愿是世界和平，人生期许是与任何人事物都保持在最低限度的接触。对奉氏是这样，对情人也是这样。不是因为自由万岁，而是纯粹不想跟这个世界互动太多。

    他跟她，都有点厌世的情绪。这或许正是他们会走在一起的原因吧。

    “娴，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希望我们之间不仅止于是可以上床的情人，而会对你渴望更多。二十年来，在这个世界上，能证明我存在的只有你，让我愿意醒来。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已经消失了。”

    “郁骐……不要用煽情的话来挑拨我的心。在现在这种时间，在我脑袋不能正常思考的情况下，我会被你轻易拐掉的。”她伸手捣住他嘴。“你才不会。你太清醒，谁也拐不了你。”他握住她手，轻轻吻着。

    “我可没你这么有信心。你不知道女人一谈到感情，最容易犯两种病吗？”

    “什么病？”他饶富兴致的问。

    “‘白马王子病’和‘圣母病’。”她一脸正经，说得很权威。

    他被她的样子逗笑。“愿闻其详。”

    “正好可以拿你和我老板做例子。”奉娴轻笑一声，接着道：“我家老板，虽然不具有爱情小说里形容的家财万贯事业有成全球排名一百大的商业皇帝身份，但从他俊美的外表、优雅的仪态兼丰厚的身家来说，也算是一名白马王子了。他这样的人，是怀春少女心目中患上‘白马王子病’的最佳典型。英俊潇洒、温柔体贴、出手阔绰、出入名车接送、随时创造浪漫情境，让女人脸上有光，走路有风，被全世界的女人又羡又妒，满足了女性心中最美丽的梦想。”

    “哼。”

    “而你，一个黑社会出身的孤傲男子，身世复杂，经历离奇，一张俊美的脸长年被阴沉冷酷的寒霜给塑成了生人勿近的气场，显得无比危险邪魅，让人无法接近的同时，又不由自主的被深深吸引着。深信在这样坚硬难亲的表相下，一定有着一段悲伤的往事，像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始终在心底深处淌着血，就等着一名圣母张开柔软而温暖的怀抱，将你这块寒冰给融化成春风，给你最欠缺最渴求的爱。女人会疯狂爱上你，那便是‘圣母病’了。”

    这个“无比危险邪魅的男子”终于忍不住朝她丢来一记白眼，连哼也懒得哼出一声了。

    “嘿，给点反应嘛。这两样伟大的病症都为同一个你而产生，你不觉得很荣幸吗？”她笑得好温柔，轻声细语得几乎听不出她是在椰愉。

    见鬼的荣幸。不睬她。只问：“你想犯‘白马王子病’还是‘圣母病’？”

    奉娴与他双眼对上，发现他眼中隐隐的期待，于是也半带玩笑半认真地道：

    “原本我哪种病都不想要，可，若是非接受不可，逃也逃不掉的话，那我就……都要了。”

    “真贪心。”没有气怒，没有以吻为惩再次宣告主权什么的，他只淡淡的这么说着。

    “当年我们决定当情人时，你就应该想到可能要面对的结局。”她温柔地说着冷酷的话。

    “是啊，你总是在每一次分别时说再见。”

    “因为我总认为每一次相见都是最后一次了。”

    在他二十岁、她十六岁那年，他不再满足于只当她世上唯一的知己好友、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以及，唯一能够唤醒他的人。所以他从美国飞回来，就为了见她一面。等在她的学校外头，明知道她四点半才放学，但他却在十二点钟离开机场之后，就驱车过来，像根电线杆似的傻傻杵着，直到被她发现，被她领回她租赁的小套房，才又像个人样的活了过来。

    金郁骐这个身份、名字、一切，是属于他的；但他常常处于将一切毁灭的冲动情绪中。如果再不抓住些什么的话……再不让自己对这世界产生一丝丝留恋的话，他若不是真的将自己毁灭掉，就是去毁灭所有看到的一切。

    抓住她、强势要她当他的情人，不过像是濒死之人的迥光返照，带着深深的不甘心，却又无力阻止正在消逝的一切，只能以撷取到一时的痛与快，来证明些什么。

    那时，他其实是已经放弃自己了……奉娴会同意他的要求，可不是什么圣母病发作；她也不过是会对男女之情好奇，却不愿为此惹上摆脱不掉的麻烦罢了。她爱好世界和平，讨厌一切可能的麻烦。如果不会造成麻烦的话，再怎么离经叛道的事，她都敢做的。

    如果最后的最后，他放弃了自己的存在，那么，他会是她理想的情人。

    谁也不想要天长地久，只愿一晌贪欢。

    他和她，都认为结局只会如此。

    他们只有一时一刻，不会一生一世。

    他们只在黑暗里拥抱，不会在阳光下微笑。

    他消逝也了好，存在也好，并不关她的事。只要两人相处时还能热烈的拥抱就好。

    她是否还依然淡漠如斯，谁也不确定；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颓废阴暗到想将自己消灭掉的人了。

    当他不再是那样的人时，就不会允许她逍遥自在的置身事外。

    “娴。”他起身下床穿衣。天已经亮了，而他的脑袋渐渐有丝恍惚，这是另一个人格将要醒来的征兆，所以他得回房了。

    “嗯？”她懒懒的侧躺在床上，眯着眼欣赏美男穿衣。

    “我爱你。”

    她顿了顿，脑袋当机了好久，才脸色发青地涩声道：“这是我听过最可怕的威胁了。”

    “很高兴你清楚我的意思。”愉快的吻了她一下，算是KissBye，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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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1)

﻿“这是在哪里买的？好好吃！”

    他眼前端坐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大眼睛眨啊眨的，满是好奇地问：“……好吃吗？”

    “嗯！好吃！”他连连点头，开心的直朝她笑，然后继续对纸盒里的炸鸡块进攻。“我喜欢这个味道——”

    “以前没吃过吗？”

    “……嗯……没有。”他想了下，很肯定的点头。再次道：“我没吃过，如果我吃过一定会记得！”

    “这是肯德基的炸鸡，你怎么会没吃过？”这是个全民疯快餐的年代，满大街不是麦当劳说是肯德基。几乎找不到几个没吃过的小朋友了。

    “肯德基我听过……”眼神有丝迷惘，像是思考得很费力，最后摇摇头。“可是这样好吃的束西，真的是现在才吃到的。反正我以前一定没吃过炸鸡。”

    “真的吗？”六岁的小女孩欲言又止，大眼睛带着点疑问，原本热情全开的笑容也收敛成浅浅的微笑。

    “真的！”用力点头。在吃完最后一块炸鸡之后，他突然问道：“对了，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小女孩一惊，呆呆望着他，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了？”他好奇地问，心中想着：好可爱好可爱！连呆呆的样子都好可爱。

    “我我、一直都在啊，你……忘记我了？”小女孩原本流畅的表达能力一下子变得结结巴巴，语不成句。

    “什么忘记？我根本不认识你啊。”他偏着头，苦苦思索之后，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切怪怪的。“对哦，我不认识你，怎么会吃你的东西？还有，我怎么会坐在这里？我不是在床上吗？”

    “你、你……真的不一样了……”小女孩以几不可闻的声音低喃着。

    他觉得自己应该很虚弱，于是有点摇摇晃见的站起来，喃喃自语道：“我一直在生病，今天才有一点点好起来，爸爸说不要出门吹风，我该在床上躺着的，怎么出来了呢……”

    小女孩再也没有说话，一双漂亮的大眼瞪着他。

    “我要回去睡觉了。对了，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呢。”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揉着眼，精神不济地问。

    她还是静静的。

    “怎么不说话呢？啊，是因为我没有自我介绍吗？我叫金郁骐。你请我吃好吃的炸鸡，我们当朋友吧！你是我第一个朋友哦。”

    “第一个朋友？”

    “嗯。”很努力要振作起精神，不让睡意征服。“所以跟我说你的名字吧。”

    “我叫……”

    叫做什么？他没法听见，小女孩的身影突然远去，蓝天白云的色调霎时被一片黑暗取代，所有的声音消失在风里……醒来，酸涩的双眼几乎睁不开。不知道是醉酒的关系还是睡眠不足……啊，不可能会睡眠不足，他昨天不到十点就睡了。抓来床头的闹钟一看，现在是上午十点半，也就是说他，至少睡了十二个小时了。就算酒量不支到连喝个鸡汤都能引发宿醉，也没道理会疲累成这样吧。

    即使做了个好长好长的梦，也不致于会这样……不过，真是个奇怪的梦。他是很喜欢吃肯德基的炸鸡的，但那个小女孩却不在他的记忆里……小女孩是出自他的幻想吗？算不算是催眠之后产生的后遗症之一？

    想不起来……那就算了，还是想想自己的情况吧。

    他这身体是怎么了？上一次身体健康检查是什么时候？要不要在过年后再安排一次详细的检查？三十岁是成熟的年纪，身体心理都处于高峰期，没道理出现未老先衰的情况，更别说他每天都有乖乖的在健身房耗时间呢。

    懒懒的在床上伸着懒腰，虽然头有点昏沉，身体也有些疲惫，懒懒得连根手指都不太想动，但这样的疲惫里，却带着种轻松且飘飘然的感觉，像是积压已久的压力获得了美好的抒发，身体与心灵都得到了彻底的休息……躺在床上想了好一会，直到时钟指向十一点，他才将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给丢开，决定起床去沐浴一番。

    他每天习惯洗两次澡，早上淋浴是为了让自己更显精神，能够光鲜亮丽一整天；晚上以温泉粉或各种可以舒解疲劳的药草香精泡澡，是享受与养生，能让他一整天所经历的各种好事坏事都能藉此归零，然后毫无负担的睡个好觉。

    当个只会坐享父亲留下来的财富而不事生产的二世祖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连享受都不会，只会拿着大把钱财洒在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追求连自己都搞不懂的理想，最后得了个败家子名声不说，更把自己弄得潦倒落魄不堪。这种失败的二世祖他见过太多了，常常让他为之感叹不已，觉得他们这是何苦来哉。

    金郁骐很清楚自己就是个二世祖。不会特别引以为荣，但更不会视为羞耻。

    明明就是投了个好胎，一生下来就比这世界大多数人拥有更多，又何必纠结在二世祖这三个字听起来多么的米虫？多么的不华丽？多么的被世人瞧不起？与其在这些已经确定的事情上胡思乱想，还不如多去想想要怎么华丽的过完二世祖的美丽人生。

    他很自信，自己是个成功的二世祖，因为他很懂得享受，更是从那些享受里得到极大的满足与快乐。当别个二世祖总心心念念着要开创一番大事业、当个成功的大企业家时，他却顶着美食家的头衔满世界趴趴走，吃遍美食，赏遍风光。而当他们真的意料之外的功成名就或毫不奇怪的身败名裂时，他金郁骐还是一个挥霍着家产、过着悠闲贵公子生活的二世祖，对着别人的潮起潮落，或者发出一声惊叹，或者发出一声戚叹，就像看戏一样，过眼即忘，日子仍然照过。有野心却没实力，是件很危险的事。人贵自知。所以金郁骐一向很庆幸自己生平无大志，每个愿望总是很小，小到只要有金钱便足以解决；而金钱正是他最不缺的东西，足够他一生受用。

    “啊，是了，晚上跟佩文姐有约呢，要谈上节目的事。”淋浴完后，随便套件浴袍出来，打开PDA看了下今天的行程，发现晚上七点得出门。

    “正好把小娴介绍给她。”他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这个安排真是好极了。

    林佩文是他的现任理财经理人，而她有着比这个小小的身份更体面的头衔——在投资界大名鼎鼎的恒远投顾公司总经理。

    虽然说金郁骐曾经是恒远投顾的幕后金主（现在林家父女的财富比他还多，所以金郁骐目前只算是“名誉幕后金主”），但其实这间公司是林永胜、林佩文父女俩带着一群悍将一手建立起来的。他们父女从金守恒在世时就为金家服务，就算后来飞黄腾达了，也仍在私底下帮忙打理金家的财富。而现在，林佩文不仅是金郁骏的理财经理人，还偶尔客串他的经纪人——在金大美食家偶尔想要上电视卖弄他的美貌与身为美食家的专业心得时，代为打理一些琐碎事宜，防止他在签约时不小心把自己给卖了。

    拨了拨已经干得差不多的头发，他走入更衣室，将浴袍脱下丢到角落的洗衣篮里，打开衣柜扫视着各式各样的冬装，想着今天要怎么搭配……然后，不经意地从一旁的镜子里，看到身后镜子里折射出自己赤裸背影上那几条突兀存在的红色抓痕……愣住。瞪视着那不该存在的抓痕，脸色青红交加，莫名其妙又忍不住心跳加速起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天的金公子，怎么看起来有点像“他”？

    在前往日式料理店的途中，奉娴心中一直有这种感觉，忍不住在金郁骐没发现的时候偷偷看着他。

    说是有点像，其实也不过是金公子少有的沉思表情出现得太久了，从中午下楼吃饭时，看起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跟每一个人聊天说话都有些心不在焉，仅仅是保持着基本礼貌在做着漫不经心的应和，跟他平常看起来的神采奕奕样完全不同。

    平常金公子与任何人闲谈时，或许也不见得注意力是集中的，面对一些并不相熟的人，更可能是心不在焉的，但谁也无法从他一张看起来专注诚恳的脸上发现他对别人的应付。基于贵公子的风度，他总是要求自己做到即使面对不耐烦的人，也要让人感觉到他是风度翩翩、气质高尚；无时不刻警惕自己要保持最完美的形象面对世人，要假设周围的四面八方随时都蹲着一只狗仔在等着偷拍他，所以不能有任何不华丽的举动出现，将他辛辛苦苦建立了半辈子的贵公子名声毁于一旦……虽然这样显得很装模作样，但一个随时记得克制自己的人，就算是虚伪，也比那些行事我行我素，只求自己高兴，口不择言，举止轻慢，完全不管别人会不会因为自己的无礼而凤到难堪的人来说，更值得赞赏一点。

    金公子是个不喜欢将事情想得太深的人，所以面对一些不愉快的烦心事时，可以找到方法解决的，就解决它；想不出解决方法的，就视而不见算了，再不想起就是。在他吃喝玩乐的三十年岁月中，大多时候的悠游自在、顺风如意，是建立在面对一些令他不舒服的事情时——比如说被直言不讳的讽刺为不事生产的米虫、被一些愤世嫉俗的人缦骂虚伪肤浅、被某些事业上小有成就的二世祖批评为同类里的败类等等……大度的不予计较，不放在心中形成抑郁。

    遇到再怎么觉得不开心的事情，他最多郁闷一星期就抛在脑后了。但就算在心情不佳的期间，他也不会让自己看起来魂不守舍、脸色沉郁。

    但今天不同。他从中午就一直处于不在状况内的模样，这样精神不济的样子，金大少怎会允许自己以这模样出来见人？赵飞青女士这阵子总是早出晚归，今天也是一大早吃完早餐就出去了，所以没有发现自己儿子的异状，不然一定会出口相询，问个清楚的。奉娴向来独善其身，面对她的老板大人，从来是冷眼站在一旁看戏，不管是看他在演讲台上意气风发接受崇拜，还是看他游走花丛摘取芳心的自得，甚至是私底下各种难以向外人道的小毛病，比如：自恋爱美贪嘴还天天挂念着要减肥等等。总是合宜的扮演着当人下属的角色，对他没有太多想法，不批判轻视，也不高看迷恋。

    可是今天他这模样，却无法不教奉娴疑惑，并且为之挂心。毕竟昨晚才与这具身体共度了一夜，即使能够区分眼前的人是金公子，但当他表现得这么像“他”时，她心中怎么还能够再不为所动下去？

    当身体拥有者变得不再那么容易出来，就表示身体使用者虽然不见得察觉到什么，却下意识的产生了自我保护行为。

    一个向来不思考的人，通常有着敏锐的直觉，并遵循直觉做事。

    真……有趣。

    虽然这两人性格大大的不同，但某些方面却又雷同得那么亲切……“老板，到了。”当奉娴以很轻柔的声音在金郁骐身侧提醒时，金郁骐才悚然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将车开到日本料理店的停车场、停好车，并且已经走到料理店门口了！如果不是奉娴及时提醒他，那么他一定会一头撞到拉门上，而忘了停下来。

    天！这是什么情况？！他这是怎么了？！

    表面上一派闲适雍容作态的金郁骐其实心底正为自己的反常而震惊不已。他竟然一路上都处于梦游状态！那么，在梦游期间，他整个大脑到底在干什么？……好像，什么也没干。以为自己在思考，但一无所获的结果证明了他只是在发呆而已……这一路上没出车祸，该不该说他实在是个鸿福齐天的人？

    心头悄悄打了个冷颤，发誓不可以再这样失态下去了……幸好没人发现。当然，奉娴是可能发现的，不然不会适时出声提醒他。可是她是家人，知道他一点点糗事没关系的，自己人嘛——金公子很宽宏大量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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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2)

﻿“欢迎光临！”料理店的门僮将拉门拉开，鞠了个九十度的躬，精神十足的以日文喊道。

    金郁骐对门僮微笑点头，很自然的牵起奉娴的小手，温柔的对她道：“这里有台阶，脚下小心点。”

    “您真是太体贴了。”她微笑。

    两人在玄关处换过拖鞋，接过服务生递来的热毛巾擦手之后，料理店的店长已经恭立在领位处，对金郁骐微微躬身道：“金先生，好久不见。您的客人已经在‘天人菊’包厢等候了，请随我来。”

    “上田店长，好久不见。怎好劳你亲自接待，你真是太客气了，下次可别这样了。”金郁骐其实很享受这种特别待遇，但客气话当然得说，而且还得说得非常诚恳，连自己都要骗过才行，这点他很在行。

    “请别这么说，这是对专家应有的尊敬，金先生请勿推辞。你的光临，是小店的荣幸。”日本人就是多礼，一个多礼到龟毛的国度，自然可以将奉承话说到令人浑身舒泰，受用不已。明知是拍马屁，还不会生出一丝恶感，觉得一顿饭吃下来花个一两万实在太值得。

    这是一间从外表看起来就很昂贵的日本料理店，而它也确实昂贵得不得了。装潢上当然是五星级的水平，而所有食材全部由日本空运而来，连厨师以及店长都是从日本重金请来。

    不过这间店能够令奉娴忍不住暗自打量的原因，却在于——这里是秋家所投资的产业。在这间日本料理店开幕时，身为知名美食家的金郁骐当然被邀请过来参加美食初赏会，更是被赠与了这间店的永久VIP贵宾卡，这张卡听说全台湾只有十个人得到。刚拿到VIP卡那时，金郁骐带了好几批朋友过来用餐，其中有一次金郁骐专程请了赵嫂和李哥，当然也不会落下她，就当是家庭聚餐。不过那时她正巧接到奉嫣的急召，十万火急的拜托她赶快过去帮忙制作蛋糕，她自然也就缺席了，错过了品尝这家被美食杂志赞美得天花乱坠的顶级美食店的机会。

    这间店经营了三年，如今成了如果不提前一个月预约，就绝对订不到位子的名店。而这时候，那十张特殊贵宾卡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只要持有这张特殊贵宾卡，随时都能取得特等保留包厢的使用权，不管店里是不是处于客满状态，都不怕没有位子。

    这些信息，一部分来自美食杂志，一部分来自网上跟众家师姐妹的闲聊，再有，自然是金郁骐公子对她的炫耀了。

    秋家的家主，秋星华，与其说他是一个成功的厨师，不如说他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在形象包装以及营销上面，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想像力与创造力。一个家族的品牌，竟然在短短十几年间迅速建立起来，这简直不可思议！秋星华虽然对奉家带着不知名的敌意，但奉娴却不讨厌这个男人。虽然不讨厌这个男人，不过奉娴却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跟这个神奇的男人见上一面……当“天人菊”包厢的门缓缓拉开，他们走进去时，奉娴见到两名早已等在包厢里的人。一个是年约三十五左右的女士，一身高级主管打扮，看起来精明利落，应该就是金郁骐的财务经理人林佩文；而另一位，是个长相英俊体面的男士，也差不多是三十五、六岁的年纪，身上有一种上位者气质，应该就是今天要跟金郁骐谈上节目事宜的电视公司代表了……吧？

    之所以会有不确定的“吧”字，是因为奉娴发现打一进门，那名男子的目光就定在她身上，然后就没移开了。

    她并不认识他，她很确定。那为什么他会以这种专注的目光看她？

    然后，奉娴很快的就知道了——在金郁骐向他打招呼时。

    “好久不见，星华。我以为今天来的会是你的助理，你这个大忙人应该还在美国忙着的，真是意外的惊喜。”金郁骐很开心的笑着招呼，然后将奉娴带到身边，说道：“佩文姐，星华，我来慎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奉娴。娴，这位美女是我干姐林佩文；还有，这位大帅哥你不陌生吧？他可是你们厨艺界第一美男子秋星华大师呢！”

    “真是个惊喜啊，奉氏的女厨。”秋星华浅浅一笑，看向金郁骐，道：“没想到你竟然能追求到奉氏的女厨，真不愧是咱们台湾最知名的贵公子美食家，你证明了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是你做不到的了。”

    “哦？是吗。”一头雾水，只好装深沉。

    “秋先生，你的话很有深意哦，讲明白些吧，别弄得莫测高深的，让我们这些只懂赚钱却不会读书的商人情何以堪啊。”林佩文笑笑的摆出一副八卦的样子，一边领着所有人在位子上坐好，让门外的服务生得以进来开始点餐。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多年前我曾经对郁骐提过我在找奉家的人。今天他特地将奉小姐带过来，莫非正是因为一直记得我不经意提到这件事？”秋星华淡笑道。

    金郁骐心中一动！其实他哪会记得这样的事。他跟秋星华真正熟到可以相约吃饭，也不过是这两年的事，至于多年前只是点头之交时，所谈过的话，他不可能会记到现在。

    啊，是了，五年半前他在选厨师时，也曾经向秋家讨过几个试用；那时秋星华在给他介绍厨师时，很漫不经心的向他提过奉氏女厨，说过“如果秋家的厨师不能满足你美食家的嘴的话，那么全台湾也只有奉氏的厨师才有可能让你看上眼了。但她们总是避世不见人，我一直在找奉氏的厨师，可惜没能找到。”

    “并不是这样，我不晓得你会来不是吗？”金郁骐缓缓啜了口茶后，回道：“我带娴来，是想让她尝一尝这里的美食。毕竟这里的料理很出色，身为厨师，应该要多多亲身体验才能更加精进自己的厨艺。当然，最重要的，是我想让佩文姐看一看她，所以才请她跟我一道过来的。”金郁骐俊脸转向林佩文，对她讨好的一笑。

    林佩文一脸“没有白疼你这小子”的欣慰表情，然后继续把头埋在菜单里，劈哩啪啦的点菜，服务生手忙脚乱的在纸上狂写。

    “厨艺界的竞争确实相当激烈，不努力向上，就会被淘汰，是这样没错。”秋星华点点头。

    “哪个行业不是这样呢？”金郁骐漫应。

    “我可以请问一下，奉小姐目前在哪儿高就吗？”秋星华突然想到什么，眼睛微眯，目光在金郁骐和奉娴两人之间打转。

    奉娴一副温顺小女人样，一切都交给金郁骐大公子去主导，将自己当成包厢里的一个布景。在听到秋星华的问话时，一双如水般温润的眼眸便轻轻睐向金郁骐，然后静静的垂下小脸。

    “她是我的私人厨师。”觉得很有面子的金公子当仁不让的代答。

    “原来是这样。真是……没想到呢，一直没听你提起。”秋星华。

    “没有吗？那可能是我们一直没谈到关于私人厨师的话题。”金郁骐状似很认真的想了下，点头。

    “那真是不可思议了。”

    “怎么说？”

    “你总是秉持着好东西就广而告之的想法，从来不藏私。怎么难得拥有一个奉氏女厨，竟然没有听你主动宣扬？”

    就算金郁骐听得出来秋星华言外之意是对奉娴厨艺的质疑，他也不会傻傻的为了证明奉娴的本事而脱口说出一些不经大脑的话，然后给秋星华见缝插针的机会。所以他只是笑笑道：“我知道奉氏很有名，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她一向淡泊名利，任何会让她为难的事，我都不会去做。就算我不是她的男朋友，只是她的老板，也要尊重她的意愿。你知道的，我总希望自己可以少讨人厌一些。”

    “没有人会比您更体贴了。”奉娴真挚地看着他道。

    即使只是客套话，但因为说的人是她，所以金郁骐真的很高兴，白嫩的脸皮泛起了薄薄的红晕，看起来超级可口，一双漆黑的眼更是星光闪闪地呈现一种很勾人的萌意。在两人情深意重、对视到无暇它顾时，林佩文适时的找秋星华开始谈上节目的种种事宜，根据合约上比较有疑虑的条款逐字逐句的挑着问。

    然后在接下来的三十分钟里，四个人不是专心吃着超贵的料理，就是谈合约。这是美食节目下一季的重点策画，除了吸引师奶客层外，还打算引诱年少无知的怀春少女来成为美食节目收视率的忠实支柱，所以帅哥很重要，而金郁骐这个美貌多金的美食家正是适合的首选。

    对秋家，甚至是许多真才实学的名厨而言，金郁骐只是个半调子美食家，每每在公开场合高谈阔论的，不过是世界各国美食杂志上面就可以阅读到的东西。不过，没有真本事又怎样呢？美貌又多金，就足够他混得风生水起了。任何一个来听他演讲的民众，光看他的美貌都来不及了，谁会真的听他在说些什么？那些围在他身边的男男女女，莫不是想跟着他讨点好处、沾点光，谁在乎什么美食家不美食家的？重点是他很有钱！

    就像世人都说他秋星华是顶级名厨，但谁又知道他的厨艺到底是怎样的顶级法？每年登上杂志名人榜，赞美的不是他的厨艺，而是他的外表和经营能力。如果秋星华是个真正纯粹的厨师，那么他不会跟金郁骐这种有名无实的美食家往来，甚至可能会鄙夷他；所以他更像个商人，只有商人才会冷静的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并合理妥善的利用，各取所需，不在乎那人是怎样糟糕的底细。

    只是……身为奉氏的女厨，却屈就在这样一个不懂美食的人身边服务，到底是为什么？她就没有一点尊严吗？难道奉氏走到这一代，竟也堕落了？

    看似专心讨论合约的秋星华，其实早已经心不在焉。幸好这份合约并没有太大的问题，这两年来秋星华与金郁骐也合作过几次了，在一些事情上早有默契，不可能有太多问题会僵持不下。

    当用餐到尾声，合约也算讨论完毕之后，又闲聊了一会，也差不多要告辞了。秋星华正在想着要怎么邀请奉娴下次出来谈谈……很明显这将会很困难。根据这一年来在新一代奉氏女厨的拒不见面挫折中，他发现这些小女生根本都是姹女型怪胎，单纯又难搞；相较之下，奉如意那一代的女厨还真是可爱得要命的存在！

    “好了，今天就谈到这里了。这份合约我回去再找律师看一下，一星期内会签名盖章寄回去给你。”林佩文将所有文件都夹进活页夹里，顺便看了看手表。现在是晚上八点十分。“我八点四十分还有个会要开，得回公司了。郁骐，你有开车来吗？”她抄起账单，礼貌的对秋星华笑了一下，才转头问金郁骐。

    “有的。需要我送你一程吗？”他跟着起身。

    “你刚才喝了两小杯清酒，我希望你别开车。啊，小娴会开车吗？”

    林佩文打开拉门，等在一旁，让他们三人先出去。

    “我会。不过很久没上路了。”奉娴挽着金郁骐的手臂，轻声询问：“要不，我们搭出租车？车子的话，明天请李哥来开回去。”

    三人聊着家常，秋星华这个外人当然不好搭话，毕竟他也是喝了几杯酒的人，若是自告奋勇要送人回家，精明厉害的林佩文第一个不放过他。

    所以他只好摸摸鼻子，静待在一旁。为了不让他向奉娴搭话，这两人也太卖力了……当他们四人走出包厢，正要往出口的方向走去时，途经一间叫做“凰雅”的包厢时，包厢门突然在他们面前拉开，一名年约六、七岁的小女孩走出来的同时，脸还朝着里头说话：

    “爸爸，妈妈说她在大门口那边，我去带她过来。还有，顺便请服务生叔叔多送几条热毛巾过来，不要温的，要烫的，这样才有消毒到。”

    “娩泽，你总是坐不住，怎么当小淑女呢。”无奈而带着点宠溺的声音从包厢里传来。

    这个声音……奉娴心头一跳。秋星华先是疑惑了下，然后眉头一挑，眼捷手快的伸出手臂顶住拉门，朝里头看去。

    小女孩发现拉门拉不上了，不解的抬头看去，才发现门被顶住了。

    秋星华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以极缓极缓的声音对里头的人道——“是你，奉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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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1)

﻿奉娴一直觉得上一代的奉氏女厨们，一定有着许多恩怨情仇故事。但这也就无聊时想想而已，倒没预料到心中所猜想的事会在某一天得到明确的答案。这一代的奉氏女厨们虽然知道新兴的名厨世家秋家一直想要透过她们找到奉家的主事者，但并不了解为什么他们会如此执着，公开的理由是说要找奉家人来一较高下……这真是鬼扯了。奉娴一直觉得若只是想要在厨艺上较量，不可能会对奉家执着至此。要知道，想成为公认的天下第一名厨，要超越的可不是一个小小的奉家而已，有本事就先把那些世界知名的大厨都给打趴了再说吧！所以，上一代的恩怨情仇故事里，秋家人八成占了一些戏份。

    然后，在今天，在一个很神奇的偶遇下，猜想被证实了。

    奉娴很庆幸自己长着一张温柔而淡定的脸——所以当她看到传说中的代理奉主的女儿时，脸色很正常。看到总是行踪成谜、身体虚弱的代理奉主大人时，脸色也还好。她比较期待的是亲眼看到目前姐妹们还不知道、而又非常想知道的八卦，在她面前闪亮亮地揭露出来！这八卦自然是：代理奉主大人的……女儿的……妈，究竟是何方神圣？

    没听说过奉主大人已经结婚的消息，所以暂时还不能以妻子称之。不过这一点也无所谓，奉氏的人不婚却生子是常态，反正就算是结了婚的，也大多都离婚了。这或许是性格使然、族风使然，以及，命运使然。反正从来不以爱情为重的奉氏人，自然不可能在爱情路上走得顺遂。不曾费心经营的东西，永远别想要得到超出努力所得的收获，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当那个小名唤作娩泽的女娃儿，对着一名风姿绰约的美丽女士大声叫着“妈妈”时，奉娴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地球好危险，我要回火星”的冲动。

    奉娴不由自主的退了两步，不意退进了身后金郁骐的怀抱里。

    “你还好吗？”金郁骐发现她脸色看起来很不好，像是突然被抽光了力气，变得很虚弱的样子。“我已经打电话给李哥了，等会他会过来开车接我们。”

    “我……没事。”她低声道，原本想离开他怀抱的，但接下来的画面让她庆幸自己一直乖乖被金郁骐扶着，没有将他推开，不然一定会跌坐到地上去！因为，她看到原本一直看起来很高高在上、强势而凌厉的秋星华，在好不容易停止了对奉静言的目光宰杀之后，看向“孩子的妈”时，浑身一震，脸色先是不敢置信，然后下一秒变脸成狂怒，咬牙而出的声音，像是刀锋一样逼人——“这是你的孩子？你生的孩子？”

    “是啊，长得很可爱吧？”平静而愉快的声音，然后对他打招呼道：“好久不见，星华。”

    “好久不见，奉、如、意。”恶狠狠且火爆的目光，配上他平静的语调，呈现出一种诡异阴森的气场，向四面八方蔓延，让一旁的人忍不住又退开了几步。

    从三人诡异的气氛里，连瞎子也猜得出来他们之间是有往事的。奉娴安静的跟着退走，安静的看戏，让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坚决不让主角们发现她正在场。

    代理奉主脸色一向云淡风轻——他的身体不允许他有过于激烈的情绪起伏，所以很难从他的表情读出什么；而，奉大总管向来以一张笑得风情万种的笑脸让人毛骨悚然，想从她脸上看出真实情绪，自己的功力显然还不够。所以，答案全在失控的秋星华的一张俊脸上——对奉静言毫不掩饰的鄙夷与恨意；看着奉如意时，目光震惊且愤怒、情绪强烈到无法遏制，在场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他怎么也无法压抑住的怒火与伤痛。

    原来，真是爱恨情仇的剧目啊……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看的狗血剧，手上没票的看客自然会被清场。所以他们这些闲杂人等就算多多少少可以跟眼前的主角们沾上点亲故关系，也不会被允许留下来表达自己的“关心”

    所以，他们被打发了。

    本来就对这几个人不熟的林佩文当然对这场陌生人的三角关系毫无兴趣；金郁骐虽然也认识奉如意，但这种私人感情纠葛，他没有关心（好奇）的立场；再说到一直在扮演空气的奉娴，虽然眼前三人里有两个人是她的boss，但她可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八卦欲望，而自讨没趣的硬要凑热闹。她一向很有分寸。所以三人都很干脆的留下秋星华，道了声再见就走人了。

    走出日本料理店，跟林佩文道别后，两人就站在大门外的骑楼下，等着李哥开车过来送他们回家。奉娴站在柱子旁，目光像是专注在看着料理店灯箱上的尾牙广告，但心思却是跑得老远，不由自主的涌出好多感慨，这令她觉得不舒服。对于奉氏的一切，她习惯了冷眼旁观的姿态，从不将自己代入其中，可今天怎么会因为见到了比上一次看到时更为虚弱的代理奉主而满心烦乱呢？她又不是奉殃那个奉主大人控！

    奉氏的一切，跟她没什么关系的。生生死死、起起落落，她从来不在乎，也绝对不会从现在在乎起。

    “虽然一直知道你是那个神秘的奉家人，但这五年来却从未听你谈起奉家。”

    “是啊。”她淡淡地应。

    “而现在，我是你的男朋友了。”金郁骐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一边肩膀轻轻靠在柱子上，两人站得很近，没有互相触碰到，却显得很亲昵。

    “所以？”意思是？

    “如果你觉得心里烦，可以跟我说。若你愿意说的话，我会感到很荣幸。”

    “你怎么会把奉家和‘烦’这个字划上等号呢？”笑了笑，她不以为他能解读出她的心事。

    金郁骐偏头想了下，漂亮的眉头微微皱起，道：“我没有办法形容，可是我就是觉得你心里烦。”忍不住抬起一只手轻轻揉着额头，不确定地道：“或许，我们以前曾经谈过？只是我忘了？”

    奉娴心中一惊，他……这个金大少……“小娴，我甚至觉得我们两个人之间，比我想像的更为亲密，这真奇怪，不是吗？”大脑里一阵阵抽痛，像在阻止着什么。

    “你怎么……会这么认为呢？”

    金郁骐只是看着她，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总不能说：因为我背上的抓痕。当我发现身上出现那个不应该存在的抓痕时，竟一边恍惚迷茫，一边又感到理所当然，隐隐有着一丝丝窃喜与自得。而当我带着那暧昧的抓痕下楼遇见你时，心中产生的不是心虚愧疚感，而是没来由的喜悦，像是那抓痕的唯一凶手，除了你之外，不会有别人。然后我便毫无道理却又理所当然的认为，我们之间的牵绊，一定比我知道的更深。

    他不是个善于思考的人，自然没办法从一些蛛丝马述里去推论出什么结果，因此，他只要相信直觉就好了。

    “我没有办法解释，就当是心有灵犀吧，我觉得这样很好。”

    “有什么好？我看你好像挺迷糊的样子。”看他甩着头，看起来一脸茫然，却笑得很无谓，就知道他又犯了“想不出来就算了，反正天塌不下来”的毛病。

    金郁骐朝她露出轻松的笑容，道：“是有点迷糊没错，不过，因为是你，所以怎样都好。”

    奉娴望着他，一时心中百味杂陈。这个对她并没有太多了解的金公子，近来总是做着出乎她意料的事啊……真是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是因为他愈来愈像“他”了？还是她正在朝他沦陷？在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时候？

    由于他们太专注于彼此，所以当六七个壮硕男子已经悄悄摸近他们身旁时，他们竟没有发现，直到狠狠一拳朝金郁骐肚子挥来，金郁骐狼狈的凭着身体优秀的反射神经行动，躲过那一拳的同时，还将奉娴拉到身后，但他的身后也有人！

    金郁骐没有来得及躲过接下来的第二拳、第三拳，同时，一块沾着麻醉药的手帕紧紧捣上奉娴的口鼻，在意识离她而去时，奉娴恍惚听到一道带着笑的男性嗓音自我介绍道：“还喜欢我送你的见面礼吗？哦，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赵麟，是你的弟弟。”虽然在这个危险的处境里，胡思乱想很不应该，但奉娴在彻底昏迷过去前，最后的一个想法是——不知道农民历上是不是写着——今日：宜出行，访友，认亲，吉凶难料，自求多福……当赵飞青接到李新全的电话，知道金郁骐以及奉娴失踪的消息时，她人正在赫泽帮的会议室里，与一群对镇帮令势在必得的人开会。

    面无表情的听着二妹、三妹，以及支持她们的长老们一副胸有成竹的姿态，直白地要求她立即做出决定，同意将金郁骐带来赫泽帮的正气堂，在众人见证下，解除当年的催眠，并交出镇帮令。还有，更得白纸黑字写下放弃帮主之位的证明，以及，由金郁骐亲手将镇帮令传给下一任帮主，当着所有帮众的面完成交接——当然，下一任帮主是谁，由她们说了算！

    她们敢这样有恃无恐，无非就是凑齐了可以帮金郁骐做一整套中西合璧催眠术的人。当然，并不是全部原班人马，其中有一个道士目前处于失踪状态，不知道是已经寿终正寝了，还是移民海外，反正是下落不明中。但这没有关系，不是非得当年的人都在不可，只要懂得施为那套法术的人就成。而能用的道士，她们也找到了。所以现在她们占有最大的赢面，赵飞青需要她们手中的人来帮金郁骐解除催眠，赵飞青更想得到的是儿子平安的保证，在接下来赫泽帮争权夺利的动乱中，为儿子争取到有力的靠山。

    目前无论怎么看，赵飞青想要的，只有她们两姐妹能够给。赵飞青不找她们合作还能找谁合作？任她在国外再怎么强悍，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她儿子若还想在台湾平平安安过一辈子，那么赵飞青无论如何都得对她们客气一点。

    这几日见向来张扬、我行我素的赵飞青乖乖的来到帮里和她们开会周旋，要不是有求于她们，岂会将姿态摆得如此低？自幼在赵飞青阴影之下成长的赵家妹妹们，无不对此感到快意不已，像是这一辈子的郁卒都在此尽数吐出！

    就在这时，赵飞青接到的第一通电话来自李新全。在李新全失去冷静、惊慌失措的声音里，知道了儿子和他女友在日本料理店前被掳走的消息。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盯着赵飞青看，拉长了耳朵想听清楚从手机里传来的大呼小叫声是在传递着什么重大的消息。可惜电话里头的人说了什么内容，除了赵飞青之外，其它人是听不到的；但从赵飞青变得慎重的表情，以及她居然能容许有人对她大呼小叫来看，就知道电话里说的事情很重要。

    “好的，我知道了。”赵飞青没有多说什么，回了这句话之后，结束通话。

    “大姊，发生了什么——”赵染青非常关心的立即问道。

    赵飞青浓眉微挑，对老三的急切只丢过去一眼，就算应付了；接着她在手机上按了一长串号码，也不回避所有正在虎视耽耽的人，就当着大家的面与人通起话来。

    “sam，是我。把你掌握到的情报，以友情价提供给我吧。”当然，她使用的语言是英文。

    在场的赫泽帮位高权重的大老们，一辈子在江湖上打打杀杀，连国语都说得不怎么轮转了，更别说是英语了，简直一听到就头昏脑胀，变身为听雷的鸭子，被雷声轰得七荤八素，双眼直冒圈圈。

    当然，会议室里也坐着几个年轻一辈的精英分子，他们都是被精心栽培的帮派未来希望，就算不是出国深造过，至少也有大学学历，听懂一些基本的英语会话不是问题。不过，就算是如此，也不容易从赵飞青简略的语句里听出些什么有用的讯息。

    “是这样吗？我了解了。谢啦，bye……啊，不用了，这点小事，就不劳您大驾，您的热情令我十分感动，不过光是支付给你的情报费已经令我倾家荡产，再也负担不起更多的了，所以只得很遗憾的拒绝你的好意，这点小事我能自己搞定……嗯，是的。既然知道是他干的，就没问题了……这不是最糟的状况，我为此感到满意。bye。”收线。

    “大姊，是什么事？好像发生了大事是吗？”赵永青很快的走到赵飞青身边问着，非要得到一个答案不可。因为她敏锐的觉得眼下赵飞青正在处理的事八成跟金郁骐有关。

    还没等赵飞青开口，长桌另一边的赵染青接到了一通电话，火速跳起来大吼着此刻接收到的劲爆消息——“什么？！金郁骐被人绑架了！”

    这个意外的消息令整个会议室的大老们都跳起来，七嘴八舌的追问着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不是有一大堆人在暗地里保护金郁骐吗？那些人干嘛去了！乱哄哄的声音将原本肃穆的气氛给转变为菜市场般的喧闹，有的人吼着赶快派人出去找，有的人掏出手机在聚集手下，有的人打开会议室大门，跑进跑出的，叫嚣着抄家伙……赵永青环视着乱哄哄的会议室一眼，然后目光转回赵飞青身上。赵飞青挑着眉，微微耸肩道：“如你所听到的——我儿子被不知名人士掳走了。”

    “你……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赵永青牢牢看着她，想从她脸上看出些什么。

    “怎么会？我担心得快要死掉了，你没看出来吗？”

    “你——”嘻皮笑脸的说着担心的话，谁相信你这样就叫担心得快要死掉了啊！混蛋！赵飞青一肚子火，却发不出来，只能在心中狂吼兼内伤！

    在赵永青火爆瞪视下，赵飞青的手机铃声再度响了起来——赵飞青看了看手机面板上的电话号码后，没有立即接起，而是长长的“哟”了声，才按下通话键。

    “Hello，Johnson”

    怎么又来一个老外？赵永青与赵染青此时站在赵飞青身边，紧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在听到西洋名字之后，有点头大的互相看了眼，只希望这回讲的语言不是英语……很幸运的，是中文，但仍然无法从赵飞青的应答中获得有用讯息。

    “……我现在知道了……不，我非常惊讶啊，你听不出来可不是我的错……既然你如此盛情相邀，我怎么会拒绝赴约呢……啊？这名字是……你给自己取的中文名……会不会太难写了点？谁提供给你的？你确定那人不是在整你？……你早就已经成年了，想做什么、想要什么，我没意见，也管不着，自己努力就是了，你不用特意打电话向我报告——”

    接着，赵飞青就没有再说话了，手机放在耳边好一会，然后拿到眼前打量了下，笑笑的对两个妹妹道：“手机还有电，那么，就是我被挂电话了。”

    “这个人是谁？看起来好像跟你很熟的样子！”赵永青追问，挡住赵飞青，一副非要得到答案的架式。

    “啊，是抓走郁骐的人，你可以称他为绑匪。”

    “什么！”赵染青惊叫：“是绑走你儿子的人？那你怎么还一副轻松的样子跟他哈啦一些有的没有的？你疯了吗？！你儿子在他手上耶！”

    赵飞青伸出食指摇了摇，说道：“将人绑走，而不是直接杀害，就表示有所图，在目的没有达到之前，我儿子或许可能吃一些苦头，却不会有生命危险，你们别紧张。”

    到底是谁的儿子被绑架了啊！该紧张的人是你好不好！在场的人早就都围了过来，不用人维持秩序，全都安静的听着赵家三姊妹谈话。此刻听到赵飞青对他们的“安慰”，都产生一股想掀桌咆哮的冲动！

    赵飞青是在场最冷静的人，仿佛被绑走的不是她儿子似的。这种近乎冷酷的冷静，令所有人不由自主的为之胆颤心惊，突然觉得这几天以来，自以为逮住了赵飞青的弱点，而任意对她要求东要求西、在言语上更没少了冷嘲热讽，对她这个被剥夺了帮主大位的大小姐，就当成一只落水狗欺负了，反正正处于弱势的她，也不能反抗不是？

    但现在，大老们发现自己错了。赵飞青即使不再拥有赫泽帮少帮主的身份，对赵家来说，也只是个毫无权力的赵家大小姐，但她本身具备的危险性并不因此而减少……这个人，可是在国际佣兵界讨生活的猛人呢！这个被刻意忽略的认知，突然深深钉入所有人的脑海里，形成一抹隐隐的惧意……赵飞青就算发现这些人心底微妙的变化，也不会放在心上，只道：“我儿子如今的价值就在于他身上有着镇帮令的下落。你们还是想想在台湾可能对镇帮令有兴趣的人还有谁吧，如果你们希望赶在别人得到之前先行得到的话。”

    “对镇帮令有兴趣的人，或许你比我们更清楚吧？”赵永青从来见不惯长姊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像是什么都在她掌握中一样！

    “啊，大概吧。”赵飞青想了下，点头。虽然多出了Johnson这个意外，但其它都没有脱出她所掌握到的。

    “既然你都知道，那你何不直接跟我们说说？为何还要我们浪费时间去查？”赵染青质问。

    赵飞青好笑地道：

    “都让我这个外人帮你们把活儿都干完了，岂不是让你们怨我不给你们大展身手的机会？”

    “这可关系到你儿子，你能撇清到哪里去？”

    “若不是为了我儿子，你以为我会站在这里跟你们穷搅和？”这些人既想拉拢她，又怕她也存着夺取赫泽帮的贼心，更怕她伙同别的派系来跟她们作对……这种成天活在忧虑里的生活，亏她们还能乐在其中，斗得日月无光。

    算了，现在没空陪他们演大戏。越过赵永青，她往会议室门口走去。

    “你去哪里？”赵永青叫道。

    “还能去哪里？”赵飞青语气里带着点萧索，很轻的叹了口气之后，走人了。

    问题是，到底是去哪里啊？不说清楚就走人，这太过分了吧！吊人胃口也不是这样的啊！一群人狠狠瞪着赵飞青的背影，只敢在心中抗议，却不敢跳出来阻止她离去。

    算了，反正她不重要。只要赵飞青别来阻碍她们取得赫泽帮大位，其它什么都不重要！赵永青在心底咬牙着，然后招来三妹与心腹，开始讨论起如何因应金郁骐被绑架所可能造成的后果。列出对手的名单、派人出去查探……无论如何，一定不能让镇帮令落入别人手里。

    走出赫泽帮大门时，赵飞青抬头看着没半颗星星的夜空，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后，叹了口气。

    看来今晚是不可能睡个好觉了，得好好准备准备，见儿子去。

    唉，儿子太多，实在是很麻烦的事呢。想当年她老娘连嫁了两任老公，就为了拚命想生个儿子出来，却是怎么也没能如愿，直抱怨老天爷对她很有意见……现在想想，这是老天爷对她的厚爱吧？儿子这种动物，拥有了才知道自己命有多苦、上辈子到底欠了多少债。

    瞧瞧她这一把老骨头被儿子拖磨得……唉。

    “娴，你醒了？”一双温暖而熟悉的大掌轻轻揉抚着她两颊，将她唤醒。

    奉娴觉得很不舒服，只是微微转动下了颈子，就产生了晕山路的效果，整个胃袋都在翻腾，酸水不断往喉咙冒……“嗯……”她的回应像在哀鸣。

    “来，喝点温水，或许会让你觉得好一点。”

    一杯水凑在她唇边，她皱着眉小口小口啜饮着。眼睛有点畏光，才张开了下，就赶紧闭上。小手下意识的抓紧金郁骐的衣摆，在喝了半杯水之后，才有办法让自己的声音顺利发出来——“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没事。只是挨了两拳。”很轻描淡写的带过，手指小心掠着她额前的发，将头发往后拨去，好让大掌可以准确测量她的额温。“现在觉得怎样？头晕有没有好一点？”

    “好些了。”她抬起一只手盖在他贴在她额头上的手掌上，问：“我睡多久了？”

    “你睡一夜了。现在是早上十点，想不想吃点东西？”

    摇头。“现在吃不下。能跟我说说现在是什么情况吗？”

    “简单的说，我们被一个自称是我弟弟的人给绑架了。那个人叫赵麟，确实跟我长得有点像，不过他是混血儿，中文讲得怪腔怪调，就跟一般的老外一样。”

    “那个弟弟……是怎么回事？算了，那不重要。”奉娴摇了摇头，突然想到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他为什么绑架你？”

    “根据我的观察，他私底下应该是跟我的四姨结盟，目标也是那个镇帮令牌，他想得到赫泽帮……”说到这里，像是想到了什么，思索了起来。

    “你四姨？你肯定吗？”

    “这里是我四姨名下的别墅，我刚才确定了，正是位于郊外温泉区的那一幢。”

    “你怎么会知道你四姨名下有什么房子？”

    “我表妹曾经招待我来这里度假。”金郁骐微笑道：“也幸好是被绑来这里，换作别的地方，我就没办法确定了。”

    “你觉得事情并不太糟，是吗？”

    “嗯，他们只是想要镇帮令。”他将她一只手包在双掌里，安抚着她。

    “……他们对你做了什么吗？”沉吟了一会，奉娴突然问道。

    “你怎么会这么问？”带着点好奇的声音。

    “因为……”已经不再感到那么晕眩的奉娴小心张开眼，直直望进金郁骐的眼中，说道：“我突然不能确定你现在是谁。”

    她看到金郁骐的瞳孔蓦然一缩，温柔的脸色尽敛，只剩下严肃，定定盯视着她，带着一点怒意质问道：“你在说些什么？”

    “你现在是金郁骐，还是金公子？”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没有，我很认真。”奉娴正色道。

    “奉娴！我是谁？我会是谁？我这样还能是谁？你竟敢认错！”他低吼，彻底被惹怒，眼中带着受伤的神色，像在指控她的背叛。

    奉娴捧着他脸，没有跟着他火大的情绪起舞，只问道：“从昨天晚上我们被掳来之后，你一直都是清醒的吗？”

    “我当然很清醒！那个白痴被揍了两拳就昏倒了，我接手之后，就一直清醒到现在！当他们试图对我解除催眠，让一票混着道士、神父、心理医生的神棍们在我面前装神弄鬼，我什么感觉都没有，将计就计的佯装恍神。但是！我很确定即使在那个时候，我都是清醒的——我是你的男人，不是你那个白痴老板！”

    奉娴轻道：“你太激动了。这真是奇怪……”

    “奇怪什么？我并不觉得！还有，你给我说清楚，为什么你会认不出我了？你！”

    她用力抱住他，以唇吻住他的激动，试图让他冷静一点。在奉娴百年难得一见的主动之下，暴走中的喷火龙总算暂时被按捺住了。

    在热吻尚未失控到转变为滚床单的激情时，奉娴很理智的结束掉它，抢回自己小嘴的自主权，对还想凑上来纠缠的他道：“记得吗？当年你以为自己将要被消灭掉时，也是这样激动的，一点点对你的否定，就能让你暴跳如雷。”

    “那不同，我现在生气是因为你竟然……”

    “一样的。”

    “哪里一样？！”金郁骐觉得此刻奉娴没道理的坚持，真是不可理喻！

    “或许昨天晚上他们对你所做的催眠解除是有效果的。还有，另一个可能性是……金公子已经能察觉到你的存在了，他现在没有出来，却是醒着的，所以他的意识会影响到你，让你的表现会有点像他——”

    “不可能——两种都不可能！”

    “郁骐，你试过跟金公子沟通吗？”

    “没有，这种事不可能发生……”

    你是谁？

    脑海中突然出现的说话声令心情无来由烦躁不已的金郁骐再也发不出声音，整个人猛地楞在那边，一时竟动弹不得！

    “郁骐？”

    呆楞了许久许久之后，决定面对现实的金郁骐一手撑住额头，闭上眼，咬牙对奉娴道：“他正在对我说话，在脑子里。”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的身体里？好奇而带着点不悦的声音。

    ——这是我的身体，你才是不应该存在的那一个。冷漠的声音。

    ——这是无礼的指控，请你慎言——金公子有些生气了，但向来要求自己随时注意保持优雅的人，自然不会口出恶言。

    ——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你什么德性，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冷哼——你这个人……究竟在胡说什么！金公子从没有被这么无礼的冒犯过，气得几乎说不出话。

    ——听着。在我出现的时候，你最好安静睡着，不许企图偷听，那么我们还有和平共处的可能。原住民金先生才不管长期住户金公子现在的心情如何，居高临下的说着他的决定。他不喜欢被偷窥的感觉，所以当他醒着时，金公子就不应该有意识！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不过——金公子努力压制怒气，试图跟这个野蛮无理的人以文明的方式好好讲讲道理。

    但显然人家并不给他机会，一点也不想听他废话要求你这颗装满稻草的脑袋去想清楚我在说什么很难，所以我不为难你，你只要照做就好！。理所当然命令的口气。

    你凭什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你突然莫名其妙出现在我的身体里，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蛮横的对我下命令，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啊！一定是解除催眠的关系，对不对？Fly跟我说过，我身上的催眠效力只到我三十岁！然后我身上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好是坏谁也不知道，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人来解除催眠将可能的伤害降到最低——你就是那个“变化”对不对？我身体里产生了一个虚假的人格……不，应该是说，我的神经受到损伤，所以有人格分裂的倾向；但这都是假的，你只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人格、催眠术的后遗症……金公子发现自己的脑袋从来没有这么好用过竟突然间一路畅通了起来以前就算抓着一些线索，也没有办法继续想下去，总是有碰壁的感觉，东想西想，都只得到“此路不通”的结果，所以养成了他凡事不多想的乐天性格。

    现在，不一样了，他竟然可以推想出很多事，并将前因后果给串连起来！

    如果意识是像身体一样实质存在的东西，相信此刻金公子一定在被揍成猪头之后，一拳抡飞成天边闪烁的一颗星星……从金先生周身散发出来吓人的狂暴气息里，可以感受到他内心正在上演单方面残杀的暴虐小剧场。金公子很明显感受到他“幻想出来的人格”现在的心情极度不爽；而那种强烈的怒火，竟然让他不由自主的跟着烦躁起来！他是个脾气温和的人，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生气到怒不可遏、几近失控的程度，这情绪对他来说，太过激烈了，于是他下意识的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浑身散发虐杀气息的金先生，满心沸腾的怒火，竟一点一滴的消停了下来，就像一颗被吹胀到极致的汽球，在即将爆炸之际，被悄悄扎了一个针孔大的小洞，然后，就漏气了，就焉下来了……这是，心电感应……？

    共处在一具身体里的两个清醒人格，一时间都静默了。

    在冷静下来的片刻，他们才发现，彼此的心思不仅可以交流，还能互相影响在他们都不自觉，也不刻意，甚至不愿意的情况下，那种讨厌的事，还是发生了！

    金先生突然想到方才奉娴对他说的话我突然不能确定你现在是谁。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个草包已经拥有影响他行为的能力了，所以才会让奉娴产生混淆的感觉！不深觉被冒犯的金先生低吼一声，怒道：！你现在就给我睡觉！当我在时，不许醒过来！

    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早就处于被冒犯状态的金公子，被这个虚假人格的嚣张样给气得无法反应。这世界真是太荒谬了于是再也挂不住优雅的面皮对恶人以礼相待，并期望得到同等尊重，是他太天真了。因而，他高声宣告主权道：

    不应该出现的人是你才对吧？这是我的身体，你只是我的幻觉，请你离开！

    你还搞不清楚是吧？用你装满杂草的脑袋好好想一想，你的人生只有二十年！这个已经三十岁的身体，是属于我的！

    听不懂你在胡说什么！

    身为笨蛋，你听不懂是正常的。你不必懂，只要听我的话就行！

    我、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无礼的人！从来没跟人吵过架的金公子气急败坏了！

    你当然没有见过！对于所有你认为应付不了的束西，你永远选择逃避。以自己脑袋、空空为荣的人，没有资格批评别人！

    孤僻宅男金先生，由于性格阴沉，毒舌本事浑然天成，无需经验累积，就能轻易将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你！你！你这个恶劣的假人格，我一定要让你消失掉！

    该消失的人是你，鸠占鹊巢的家伙！

    两个对峙的人格怒火相向，在严重互相排斥的意识空间里，他们的世界霎时变成一台坏掉的电视屏幕般沙沙作响、模糊不清，然后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全部被黑暗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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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2)

﻿当金先生和金公子正在身体里为了扞卫自己的主权而斗得天地变色、日月无光时，对此完全无所知的奉娴，看到的只是突然陷入昏迷的金郁骐。

    他像是困在一个醒不来的恶梦里，外界的呼唤对他全无帮助，他就一直紧皱着眉，表情痛苦，身体像在挣扎着想摆脱什么，不停的左右翻动，浑身冒汗，却怎么也叫不醒！

    “郁骐？郁骐？你怎么了？快醒来！”她惊喊着。

    碰！

    紧闭的房间大门突然被打开，冲进来三个人，其中两个人守在门口，一个走向他们。

    “发生什么事了？”带着洋腔的中文。

    奉娴看了来人一眼。那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有着混血儿的外表，眉目之间三分与金郁骐相似。这人，就是那个自称金郁骐弟弟的人吗？

    “他突然昏倒了。”

    男子皱眉看着倒在床上的金郁骐，见他浑身大汗、脸色苍白，看起来非常痛苦的模样，扬手对门口的人道：

    “带心理医生过来。”

    门口的人领命而去。不一会，一名医生被带进来了，帮金郁骐检查了一番之后，说道：“这应该是解除催眠的后遗症。只是有点发烧，睡一下，等他醒来就好了。”

    “他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痛苦？”

    “作恶梦的关系。”很权威的说道。接着建议：“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可以给他打一针镇定剂，让他好睡一点。”

    “让他好睡？”笑哼，摇头。“只是恶梦而已，不用了。没见过有人被恶梦吓死的，就当是看恐怖片，也许他非常喜欢这样的刺激感呢。”挥手让医生离开，让两名手下关上门、守在外头之后，混血儿男子拉来一张椅子，坐在床前，第一次正眼看着奉娴，自我介绍道：“我是赵麟，金郁骐的弟弟，同母异父的弟弟。所以我从母姓，名字是麒麟的麟。”

    “你好，我是奉娴。”奉娴怯生生地应着。

    “将你一同请来是个意外。你不用担心，很快就能平安回去了。在这期间，你就当作是在度假吧，这里的温泉不错，浴室里就能享用。”

    “谢谢您的说明，我知道了。”身为一个识时务的顺带肉票，她很懂得低调做人的道理。

    “你的胆识不错，比金郁骐强多了。”赵麟朝床上正在“作恶梦”的没用家伙投去轻蔑一瞥，再看向奉娴。“这种公子哥儿，你看上他什么？”

    “他人帅，有钱，脾气好，温柔体贴，最重要的是带出去很有面子。”这是一般“白马王子病”女性会迷上他的原因。

    “你以为你将自己说得这般肤浅，我就会信？”

    欣赏美色喜欢财富怎能叫肤浅？莫非非得挑个貌丑贫穷的人去喜欢才能证明自己品德高尚？就算真是肤浅好了，她也无需向别人交代些什么吧？奉娴心中好笑的想。

    “我的外表比金郁骐好看，而且更有男人味。我的财富比他多，见识比他广；还有，我将会得到赫泽帮。貌权财势四样我都有，比起金郁骐，我是更为理想的对象，你说呢？”

    他伸手过来，想要抓住她一束头发拨弄，但奉娴早已先往后退开一步，他的手掌落了空，眼神变得很危险。

    “我只喜欢金郁骐。”奉娴轻而坚定的表明自己的心意。

    “因为他是个娘娘腔？像颗软柿子一样的好捏弄？”

    “我喜欢他的一切，他让我的生活充满惊喜。”双重人格啊，够她消受的了。

    “是怎样乏味的人生，让你轻易把一个肤浅的男人视作惊喜？”无比怜悯的说道。

    然后他站起来，直接走到她面前，强势地一把攫住她下巴，以充满诱惑的沙哑声音道：“你会改变主意的，很快。你选择他，是因为别无选择。可是你其实可以得到更好的；征服他那样一个草包，真能令你满足吗？这么没有挑战性的猎物，就算得到了，也不是件光荣的事吧？你值得更好的。”

    一张帅气而粗犷的脸朝她缓缓凑近，声音像催眠一般：“那个虚有其表的草包只能给你一间厨房，而我，可以给你全世界。”最有一个字说完，他的唇已经欺近她的，就要成功猎捕到她的唇——砰——重重的一拳！

    “啊……”这是突然被一股力道重重抓扯而坐跌到床上的奉娴惊喘之余发出的低叫。

    奉娴捣着嘴，一双大眼愣愣的看着那名高大强壮的混血儿、自称是金郁骐弟弟的男人，在那一记堪称天马流星拳的作用力下，从床的这一边飞到床的那一边，狠狠撞在那一边的墙上，甚至定了一秒，才像一摊泥似的缓缓滑落到地上，人事不知。

    虽然那个企图偷香的家伙已经被打挂，但怒火滔天的人可不打算放过这个该死的登徒子。就见本来应该在床上作恶梦的金郁骐脸色狰狞、目光残暴，一个飞身过去，用力朝那摊烂泥猛踹，那力道之凶悍，就像在踢十二码球似的……“郁骐，可以了——你再踹下去，他就要死掉了！”回过神来的奉娴连忙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她的力气当然比不过他，何况此刻他还变身为西班牙的斗牛，只要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被他给狠狠甩飞出去！

    幸好，不论是金先生还是金公子，都不会因为一时失手而害她受伤。

    “混帐东西！”再踢了一脚，终于放过他。

    “他说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呢，你克制一点。”

    “我没有弟弟。”金郁骐摇头。“我妈只生我一个。”当年生完他之后，因为生孩子太痛，一火大就顺便结扎了。

    “但是，他真的有点像你……”

    “我听Fly说过，她在哥伦比亚工作时收养过一个孤儿，因为那个小孩很像我。”金郁骐的语气突然转为金公子模式。

    “啊，老板。”奉娴很新奇的眨眨眼，不知道这两人沟通得怎样了。

    不过，当金先生的意识清醒时，金公子同时也是醒着的，这是否表示两人决定和平共处，承认彼此的存在了？

    金郁骐脸上的表情突然一片空白，几秒之后，发言的是金先生。

    “虽然还得找我妈求证，不过这个人应该就是我妈的养子了。”

    “怎么会给他取名叫赵麟呢？”

    “赵麟这名字应该不是我妈为他取的。如果我妈有给他中文名字的话，那么他应该叫赵骥。”说完，嘴角微抽，因为被他压制在体内的草包竟然在追问为什么……“……也是，这样才对应得上。”奉娴记得上回在汽车旅馆登记时，金郁骐用的就是“赵骥”这个名字。麒对麟、骐对骥，这样才合理。“可是，他怎么会认为自己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她看得出来这个混血儿是真的这么认定的。

    “我听我妈提过，当年给我做催眠时，由于这种催眠方法前所未闻，效果很难确定，所以她就找了一个身世不幸的孩子来做催眠，在催眠里替他塑造出另一个人格，取代原本已经崩溃的人格。我猜，她让那个小孩认为自己是她亲生的儿子。”金郁骐猜测道。

    “嘿，那是个意外，我不是故意的。那孩子催眠完一醒来就叫我妈，我也只好认了这个儿子了。”赵飞青的声音突然出现在房间里。

    “老妈！”“Fly！”一个嗓子先后发出两种招呼，然后皱眉的闭上嘴。

    “唷，儿子、小骐，都还好吗？没打架吧？”

    奉娴咬紧牙根、忍住不断往上冒的笑意。现在可不是笑的时候……尤其当她的爱人一脸吞了苍蝇的恶心表情时，她还是以严肃的模样，安静的抓着他手，给予无声的安慰吧。

    没有人知道赵飞青何时来到的，就见她整个人轻松的斜倚在房门口，嘴里咬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冷峻的脸上难得的带着懒洋洋的笑容看着他们；而她身后，七横八竖的倒了一票人。

    “昨晚你那弟弟给你解除催眠，有用吗？”赵飞青走到儿子面前，仔细端详他。

    “没用。”

    “那你们现在是怎么一回事？”

    金郁骐脸色不太好看。那些所谓的解除催眠、装神弄鬼的东西，对他而言一点用也没有，他非常确定！因为当年的催眠就不能算是成功的！既是不成功的催眠，又怎么会需要解除的指令？

    只是，当他年过三十，对这具身体的掌控不再那么容易之后，他便隐隐发觉属于金公子的那一部分正在强大起来，他再不能任意支配这具身体，甚至会被金公子的思维所影响。

    而今，当他主导着身体时，金公子竟然不再是处于昏睡状态，而是能够保持清醒、能够看见他的所作所为……这令习惯掌控一切的金先生很不高兴，觉得隐私权被冒犯了——这就叫，只许他去针孔别人，不许别人针孔他！方才，他们两人在体内争夺着身体使用权，却是谁也无法得逞。就算知道奉娴在喊着他的名、医生在检查他的身体，他们想起身，却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直到他们发现奉娴即将被轻薄！轰地怒火一冲，身体突然能动了，不仅能动，还像得到了超人的力量一般，竟一拳就将那个大块头打飞KO掉！

    他们都得到身体使用权，他们一同出拳，他们可以清醒对话……甚至，当他们彼此共存时，一抹遥远的记忆竟浮现在他脑海里……那是，关于外婆的种种记忆，包括镇帮令的讯息。

    他知道镇帮令在哪里了，也知道镇帮令本身不仅是历任帮主继位的凭证，令牌本身更藏着瑞士银行的保险箱密码，那可是赫泽帮蓄积了五代的财富！.

    “儿子，你想起什么了？”赵飞青问。

    金郁骐摇了摇头，不理会脑子里那个草包的惊呼声——就算他厌恶也没有办法，两个人格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他现在要学的就是不理他。

    “老妈，你想把镇帮令给谁？”

    “你不想要？”

    “不想。我也不在乎赫泽帮未来会怎样。”金郁骐对这些事简直厌烦透了。“可是你在乎，所以由你决定。”他从一旁的五斗柜上拿来纸笔，写下一个地址、一串号码和银行名称，递给母亲。“你可以在这里拿到保险箱钥匙，镇帮令放在那个保险箱里，我猜那里应该还有几封外婆留给你以及其它三个阿姨的信。”

    赵飞青接过一看，扬眉道：“竟然放在这里。”

    “你有开车来吗？我想走了。”

    赵飞青指指外头道：“李新全开着车在外头等着。不过，你不在这里等着看好戏吗？再过半小时，会有很精辨的黑道恩怨上演哦。再怎么说，你也是最关键的角色啊，在倒霉那么多年之后，不就等着这个ending吗？”

    摇头，道：“不，比那个更重要的是——”伸手搂住奉娴。“我们之间的事必须说个清楚。我不想再等下去，更不想被那些我不在意的事给耽误。”

    “真冷淡。亏你外婆当年一心想传位给你，在她死后还将她的暗卫派到你身边保护到现在……”

    “我知道。”金郁骐不理会金公子朝他追问：什么？有这种事？为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愈来愈淡定了，不错不错。

    “啊，还有，这次镇帮令的事件，参与的不止是你的三个阿姨，还有红城帮的副帮主柯武纪，也就是他在背后怂恿你弟弟搅和进这件事来，让你弟弟去跟你四姨合作……”赵飞青不想让儿子走人……主要是觉得两个儿子争一美的戏不容错过，最好能等她将这里的事完结掉，再去上演他们的爱情戏。

    金郁骐拒不受诱，只想走人。道：“柯武纪是当年被你逃婚的那个未婚夫，这个斓摊子你必须自己去收拾。至于要怎么收拾，我不好奇；就算你打算嫁他，只要到时记得通知我参加婚礼就好了。”

    “混小子，胡说什么？我这辈子可不想再结婚了！”赵飞青槌了儿子一拳，见他已经忍耐到极致，也只好识趣放人。

    “先走了。”他朝母亲点点头，就要走人。

    “等等。”赵飞青抓住他，捧着他的脸，在左颊右颊各亲了一记。

    “老妈！”“Fly！”羞怒的低吼！

    “好好相处啊，儿子们！”挥挥手，放人。

    “小娴，我记起来了，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你请我吃肯德基。当时我觉得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所以从此油炸类肉食成了我的最爱。

    我爱的，或许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对你的记忆。你让我明确知道自己的存在。”

    两位金先生早就在脑海里交流过了。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身体原住民的金公子，在得知自己是十岁之后才生出来的人格对后，郁闷了好久。但同时，他也想起来当年那个小女生正是奉娴！

    他一直是记得她的，虽然不知道她对他竟是这么重要！可是他有着最敏锐的直觉，所以当奉娴前来求职时，他就是在一群厨师里挑中了她。不是因为她出身于神秘的奉家，也不是因为她煮的东西特别好吃，当然更不是因为她是里面最年轻貌美的……好吧——这是原因之一，金公子对德高望重皱纹多的厨师没有爱……从一开始，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希望将她变成家人了。

    而现在，当原住民金先生与他的意识互相交流之后，那些属于金先生的记忆，也变成金公子的了，所以他更知道了奉娴对金先生的意义不仅仅是青梅竹马的爱人而已，在所有人都遗忘掉他的那段岁月里，只有奉娴能证明他的存在……他的父母不要疯掉的儿子，所以塑造了一个新的儿子。幸好他有奉娴，奉娴记得他、奉娴知道他。每当他钻进牛角尖想将自己毁灭时，奉娴就是他唯一清醒的良药。她在，所以他在。

    当金先生的记忆像幅滚动条，彻底在金公子的意识里展开时，他看到了更多——抱括十岁以前的记忆：食物中毒几乎丧命、几次未遂或已遂的绑架；最惨的一次是被毒打、饿得奄奄一息，还亲眼看到保镖为了保护他而被活活打死；然后，他差点被撕票。终于被救出来之后，天天在恶梦里尖叫哭醒，总是神智不清，被判定精神失常……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然承受了那么多……要是他这个执垮子弟遇到了，一定挺不过去吧？

    金公子承认自己不够坚强，然而他这样的人或许有些软弱，恐惧黑暗事物，但同样的，他的心很柔软而宽容。所以他很轻易就接受了浑身长满尖刺的金先生存在于他体内的事实，对他的冷嘲热讽，虽然难以招架，但也不轻易感到羞辱或委屈了。

    甚至在爱情上……好吧，他吃醋！没有道理的吃醋！可是就算吃醋，金公子也愿意接受“两个人”将共同拥有奉娴的事实。

    “可是我不愿意接受，奉娴是我一个人的。”金先生很坚决的说道。然后命令另外一个人：“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但当我跟奉娴在一起时，你最好消失。”

    “很抱歉，办不到！”金公子对此绝不让步。

    于是两个人又吵上了！有时脱口吵出来，有时在脑子里吵。坐在一边看戏好久的奉娴，姿势从端坐、靠坐，最后变成半躺在长沙发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从温泉别墅回来之后，已经过了八个小时以上，由于金郁骐没心情吃晚餐，也不让奉娴进厨房去忙，所以奉娴只好随便将冰箱里现成的东西加热，草草解决了两人的晚餐，然后回到二楼的起居室，继续参与“他们”的感情交流。

    既然现在确定两个人格谁也不会消失之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共处一辈子了。心中有气有怨可以尽情发泄，把牢骚发完之后，日子还是要过。不过……已经吵了七八个小时，可以了吧？

    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就算在分地盘也不用急于一时啊。这两天过得这样惨，没有人想回房好好睡一觉吗？她觉得好累了说。

    “奉娴是我的！她从六岁就属于我！”

    “但你无法阻止我喜欢她，我有追求她的权利！”

    他们吵得好欢乐，而奉娴突然觉得好嫉妒……“我说，你们要打情骂俏到什么时候？”

    “奉娴！”金郁骐吼。

    好像听到重音……一条声带可以同时发出两个声音吗？奉娴揉了揉耳朵。

    “虽然你们讨论的人是我，但已经一个小时了，你们谁也没有看我一眼。我真担心在今夜吵完之后，你们发现爱上了彼此……”奉娴笑得好温柔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金郁骐一号抢得发言权，坐到她身边，将她搂紧，低下头吻住她的唇。

    奉娴闭上眼，正想享受这个吻时，那个男人突然抽身离开！

    奉娴眼睛眨啊眨地，看着脸色青红交错，却什么话也没有说的金郁骐。这个男人又呆进脑海里跟他的相好吵架去了……好吧！三个人的世界果然是太挤了。

    算了，姑娘她回房睡觉去也，不管了！

    “娴！你去哪里？”金郁骐回过神来时，奉娴已经走到楼梯旁，踩上了一阶，他冲过去一把拉住她，两人处于平视的高度。

    “回房睡个好觉，明天好容光焕发的去找新恋情。”她轻松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你有我，还敢想要找别人！”

    “你现在有你家小骐了啊。”好委屈的声音。

    “别开这种玩笑！”她不明白他正在努力扞卫两人的爱情吗？

    “因为你们刚才的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玩笑啊。”叹气。

    “娴……”不解。

    奉娴双手环在他肩上，正色道：“你不是为了我在吵架，你只是不愿意承认他的存在。而他太容易承认你，对你退让，令你更加不愉快。”总之，这个人就是把钻牛角尖当成生命本能了。

    “我没有——”

    “嘘，听我说。”她轻柔地吻了他一下，道：“你吃过多少苦，我知道；你觉得不公平，我知道；当金公子活在父亲无微不至的宠爱里时，是你最想自我毁灭的时候；他的幸福，正是你的不幸福。你觉得他拥有太多，而你只有我，所以你不愿意让他接近我……可是，他就是你。他接受了你，所以取得了你的记忆；倘若你愿意接受他，那么他曾经感受到的幸福，也将是你的幸福。”

    金郁骐静默了下来，连缩在意识里的金公子也安静听着。

    “没有人抛弃你，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当年那个催眠造成这样意外的结果……还是，你怨我？毕竟如果没有我这个变量，你或许会有更美好的人生。”

    “不，我爱你。就算要经历更多的苦难，我仍然希望遇见你。我只有你，娴。”

    “现在你还有‘他’，既是你自己，还是你兄弟呢。”孤僻的金郁骐此生唯一的朋友是她，如今再多来一个可以让他尽情吐嘈拌嘴、既忠诚又能永远心心相印的朋友，也算得上是件幸事吧？

    幼年的惨痛记忆让金郁骐无法再与外人真正建立出友谊，交付信任；而他另一个人格则不然，虽然毛病多多，但交游广阔，性格温和，正是最适合他的朋友。

    “你为什么一直帮那小子说话？”在静默许久之后，他眼神锐利的看她。

    “因为……”她笑，将他肩膀拉近，吻。“我想两者兼得。我说过的不是？”

    “你……”金郁骐瞪她！

    “我喜欢你的一切，郁骐。”

    “但是，他不属于‘一切’的范围——”

    “对我来说，一样的。只有你才会觉得不一样。”

    “我也觉得一样。”

    “闭嘴！”

    “娴……”他还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能说什么。毕竟，那家伙将一辈子跟他共处在同一个身体里是事实，就算他叫嚣着要那公子哥儿滚，也不可能实现。而他，是一定会跟奉娴过一辈子的。

    所以，“三人世界”是逃不开的结果，不管金公子爱不爱奉娴、追不追求奉娴，又有什么不同？要是哪天金公子敢顶着他的身体去追求别个女人，他不找个茅山道士开坛作法将他消灭了才怪……更别说，他们的思绪是互相影响的，终究，仍是同一个人。也许几年过去，彼此将会同化，到时就不必再分“金先生”与“金公子”了。

    到那时，就真的成了奉娴口中的“一样”了。

    那么，他现在是在纠结什么？

    “娴，我希望——”闭了闭眼，金郁骐深吸了口气，正想说些什么，才发现原本还搂着他亲吻的奉娴早就上楼去了！他连忙三两步跑上三楼，在她阖上房门时，及时冲过去顶住！“娴——”

    “我很累了，郁骐。”她笑了笑。该说的都说了，他其实也明白，就是一时意难平罢了。

    “我爱你，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的世界永远只有我们两个。”

    “我明白。”他们多年的地下关系，正是这么走过来的。

    “那……”

    “我爱你，郁骐。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喜欢上另一个你，甚至可以为你考虑放弃单身的坚持，让你从地下情夫转正为可以走在阳光下的爱人。”好吧！她承认自己其实是个“圣母病”患者，只要这个孤傲的男人对她露出脆弱的神情，她就发病了……金郁骐唇角抑制不住的上扬，眼中暗藏的忧虑化为一汪柔情，正待将她搂进怀里时——“小娴，我也要听你说我爱你。”属于金公子的语调，突兀的介入花前月下的美好气氛中。

    “你、这、个、混帐——给我滚——”咬牙，低吼。然后，那“两个男人”又斗起来了。奉娴微笑摇头，悄悄关上房门。

    睡个好觉吧！从明日起，鸡飞狗跳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金先生与金公子的战争，还有得打呢！

    “娴！开门！”五分钟之后，男人才发现她进房锁门了。

    她在棉被里撇撇嘴，发现自己是真的嫉妒了。

    “你们就好好吵个够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晚安。”

    “娴……”

    她将棉被拉高蒙住头，以金郁骐的低唤声充作催眠曲，缓缓的朝梦乡飘去……恍惚中，仿佛又回到六岁那年，一个阴沉而苍白的小男孩，一脸倔强却像要哭出来似地，对她道：“他们想要新儿子，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们了！你也会忘记我的，对不对？”

    “我会记得你的。你说你叫金郁骐，瞧，我记得很清楚哦。”

    “我不相信，你那么小，一定会忘记！”

    “你不相信啊，那我们打勾盖章，那就一定一定不会忘记了。”她伸出白白胖胖的小手，比出个六字。“这样就不会忘记了吗？”

    “对！大家都这么说。”

    两个人很慎重的打勾盖章！小指头勾缠住，大拇指印在一起，用力甩三下，放开。仪式完毕。

    “不要忘记我……”

    那天的下午，他每隔几分钟就重复这句话。她一一应了，丝毫没有不耐烦。

    “我不会忘记的。”一再一再的给予保证。

    然后，她为他唱了在学校新学到的一首歌！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一直唱一直唱，每天都唱，直唱到他再也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将她所有肯德基炸鸡吃光光的“新朋友”

    然后他问她：“你是谁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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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2010 新年快乐

﻿虽然这一本的主题仍然以美食为名，但故事的发想，却是来自男主角本身。当然，女主角在去年早就预定好了；而男主角却是在动笔写这本时，才真正下定决心要怎么塑造他。不得不说，这一本将我整得满惨的。我花了半年来搞定它。

    唉……长长的叹了口气。在写这一本小说的过程中，觉得人生好悲惨，前途好暗淡，几乎要拉着老板的裙摆，怯生生的向她商量退休的可能性。

    幸好，我还是完成了它。终于将“美食”系列做了个终结。

    在“美食”相关的故事里，其实还有许多可以写的，不过我已经写腻现代故事，接下来想写一本古代的调剂一下心情。若以后有心情的话，再加减挑个感兴趣的厨娘出来写吧。

    为了不让大家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吊人胃口不道德，索性就在这里先简单交代一下在美食故事里还没写出来的一些设定吧！在这一本《金玉其外美食家》里，原本我应该交代一下奉娴和奉氏之间的关系的，但因为故事的主调不在那里，硬要凑进来写，除非我将这个故事拉长到十五万字……那实在太要我的命了。所以就在这里交代就好。

    奉娴的爷爷是奉氏的后代，但因为是男性，所以不能学奉氏厨艺；于是奉老爷子气愤的脱离了奉氏，在娶了风家女儿之后，生下来的儿子就直接跟着妻子姓，但一辈子仍然以“奉氏男性不得学厨”这条不近人情的条款为憾。

    然后，奉娴的父亲，也是个醉心于厨艺、却不能进入奉氏族学学艺的人。于是他将毕生的心愿寄托在奉氏百年一出的男性天才厨师兼族长儿子——奉静言身上；相信若能将奉静言推上奉主大位，定能将所有不合理的条规都改革掉。就算无法惠及他这一代，至少从今以后，具有天分的奉氏男性都能学厨，再也不必经历他这样的痛苦。

    奉静言身为男性，却是个天才型厨师，在十岁时就锋芒毕露，而他甚至还是无师自通。这样的才华洋溢，令所有长老们坐立不安，不知道要怎么对待他才好。一旦他成长起来，奉氏的传统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如果奉静言没有生了那场大病的话，奉娴父亲的梦想是有可能实现的。但身体一直不好的奉静言在十三岁那年得了严重的肺炎，那场大病让他在床上躺了一年，更可怕的是让他自此丧失了味觉……这个秘密只有少数人知道，而奉娴的父亲正是那少数人里的其中一个。然后，奉娴的父亲就被打垮了，整个人灰心丧志，忧思难解，在三十几岁时就罹癌逝世。

    奉娴之所以愿意听从奶奶的安排，在十岁时回去奉氏学厨，无非是因为这是爷爷以及父亲的希望。而她本身并不那么将奉氏当成一回事，即使参与奉主大位的竞争，也只是应付而已。

    在奉氏，除了师姐妹之外，还能令奉娴有些在意的就是那个曾经被父亲寄托了所有希望的奉静言了。但那种在意，实在含着太多的苦涩，让她即使有机会，也不会想要亲近奉静言……以上这些关于奉娴身世的束西，若是放在正文里，就会显得不甚恰当，因为主线都在金郁骐身上，再加入奉氏秋家什么的，就太杂乱了，所以虽然不好意思，还是放在这里说一下就算了。请大家见谅。

    至于秋家和奉氏，他们的恩怨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是围绕在这几个人身上——奉静江、奉静言、奉如意、秋星华、秋芷琳。

    如果以后我将这些人写成一本书，再详细交代其它。目前可以说的是：秋家的发展蓝图，其实脱自奉如意年轻时针对奉氏想要做的振兴改革计划——如果她当上奉主的话。但她没有当上奉主，她去当了医生。而，原本就读医学院的秋星华，在认识妹妹的同学奉如意之后，经由她了解奉氏的名号以及历史，心向往之之余，竟放弃了医学院的学业，转而去就读厨艺学校，打算学习奉家，将自家祖传的“办桌”事业发展成具规模的厨艺与食品的实业王国，打响秋家名号，在几十年后，跻身厨艺世家之林。

    秋芷琳是奉如意的高中同学，两人个性相近，又同时擅长厨艺，对厨艺界的发展有很多天马行空的想法，于是结成莫逆之交。她们在高中定下生涯规画，将对方当成一生的对手，约好在厨艺界一较高下，看谁先将自己家业给发扬光大。她做到了，但与她约好的人却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没有一句解释……因为以上种种纠葛，所以秋家人对奉氏的人态度都很不好……只能说，奉静江的死亡，奉静言的病弱，改变了很多事情。

    呃……有人跟我说，我很喜欢把一些推动故事发展的重要人物设定为死人……有吗。我有常常这么做吗？没有吧。

    哈哈，这事，我们就不研究了。

    奉氏、秋家，弄得我自个儿也满纠结的，虽然麻烦是自己弄出来的没错，但有时还是感到很无力啊……好啦！新的一年，二○一○年，再不敢事先预告将要写几本书，因为我现在对自己的速度没有半点信心……总之，尽量努力吧！

    目前扳了手指算了算，已经写了七十四本小说。如果要退休的话，至少等到写一百本再说吧！若真能写出一百本，人生真的就太圆满了啊！

    好，就这样。加油，向一百本的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