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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馨香在鼻翼前缭绕，他一侧身就看到那张娇憨美丽的睡容。已经天亮了，睡意散去，他动了动胳膊，却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被身边的人当成了枕头。

    难怪这一整晚都梦到自己在连续不断地指挥，指挥到手臂酸痛仍不停歇。他想将手臂撤回，才轻轻一动，身旁人儿便发出不满的嘀咕声，接着他的手臂又成了对方的抱枕，被死死抱住。

    他无奈地发出叹息，抬眼看看墙上的时钟。看她的样子，至少还要再睡一个小时，而他铁定又要迟到了。

    自从和她同睡一张床后，他一向恪守时间的形象就被她破坏殆尽。有一次他提出抗议，要分床而睡，她却抛来一个媚眼，娇柔地问：「你舍得吗？」

    是，他舍不得。晚上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做完「事」后还要他爬到一张冰冷的床铺自己暖被，想想也心寒，所以最后只好放弃。

    问及她嗜睡的原因，她很无辜地叹气，「这是我们家的传统，我妈妈和我妹妹都有睡觉癖。」

    听听，既然是人家的传统，你还能说什么？也怪他自己不争气，以前睡过那么多张床，怎么最后会栽在她手上？莫非他老了，「战斗力」不行了？还是他开始变得「怀旧」，只会单恋一张床？

    时针指向九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美丽的睡眼因为没有戴隐形眼镜显得有种迷蒙的妩媚。

    「早安，达令！」她贴上来，准确地找到他的脸，给了他一记热吻。她很爱整洁，睡觉前一定卸妆干净，绝不会像其它女人那般在他脸上留下香水口红的痕迹。倒不是怕他有老婆来算帐，他俩都是单身贵族，所以早就彼此约定，绝不拿任何东西来牵制要挟对方，哪怕，他们已经有了一个……

    「下个星期是品一的生日吧？」他在浴室中刮胡子，电动刮胡刀的声音将他的话语搅得不甚清楚。

    「好像是吧！」她在屋内收拾行装，「不过我下个星期在东京有场音乐会，可能走不开。」

    「那怎么办？」他停下手中的工作，斜靠在门上看她，「难道让品一过一个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陪伴的生日吗？」

    「用网络视讯好了，我已经吩咐品一的保母在他的计算机安装一个视讯摄影机。」

    「真是个精明能干的母亲。」他又转过身去开动刮胡刀，听不出他刚才的语气是嘲讽多些，还是赞美多些。

    不过她听出来了，扔下手中的衣服，她走到门口，「那你说怎么办呢？去年我是飞回去陪他过生日了，但他一再强调没有爸爸的生日是不完整的，可那时的你正在纽约大都会指挥歌剧。请问，身为人父，你又尽过多少义务？」

    「好了，我不和妳讨论这些，妳要怎样就怎样吧。」一说到孩子他就显得特别疲倦。

    电话适时响起，「牧，你上路了没有？这边很急啊！大家都在等你。」是纽约大都会的现任音乐总监文森特打来的。

    他懒洋洋地对着电话说：「我在路上了，但碰到塞车，再等一下吧！」挂上电话，他抓起外套，匆忙对她说了句，「晚上电视台有个专访，我们一起去。」

    「知道了。」她目送他出门，眼中掠过一丝黯然。重新拿起电话，打向海的另一岸。

    「品一，想妈妈了吗？」

    「嗯。」那个安静的声音没有同龄小孩的天真和热情。

    「下个星期是你的生日，爸爸和妈妈都没有忘记，我会尽量赶回去，如果回不去，我们就在网络上见面。品一，好好照顾自己哦。」

    「好。」简洁的回答听得出与母亲生疏冷漠，不愿有过多的交流。

    她的行动电话在这时响了，「秦！快一点，大师在录音室里发脾气了，说如果妳再不来，这曲子他就要让给别人。」

    「让他见鬼去吧！」她赶快和儿子道别，「品一，妈妈下次再打给你！」

    抓起扔在桌上的车钥匙，她迅速冲出公寓。

    她，秦蔷，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女人，但问她实际年龄，她会微笑着对你说：这是属于女人的秘密哦。

    她是当今世上最优秀的女小提琴家，十八岁起就在世界各地巡演。她的琴声被专家评论为－－「犹如魔鬼与天使在你耳畔呼吸」，能将人勾魂摄魄，而她的美丽更为她传奇般的故事平添了许多色彩。

    坐在摄影机前，当主持人不厌其烦地第一百零一次问及她的私生活时，她仍用那抹上过时代杂志封面的经典微笑作为回答，「我还年轻，希望以事业为重，爱情对我来说太遥不可及了。」

    「没有人追求过妳吗？牧神一不是曾经做过妳的男朋友？你们认识这么多年，又合作得这么有默契，难道没有想过再复合？」主持人有所暗示地瞥了眼坐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

    秦蔷笑咪咪地说：「不可能啦！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我差不多都认识，要我再跳进他的花名册，我看还是算了吧！」

    「秦蔷是个眼高于顶的女人，不会被男人轻易驯服的。」牧神一懒懒地开口。

    「是因为难度高你才放弃？」主持人锲而不舍的追逐这个问题。

    牧神一笑笑，「我从来不会为女人伤神。」

    秦蔷在旁边帮腔似的点头，「是啊是啊，从来都只有女人为他心碎，我身为旁观者经常都要看不下去了。」

    话题被他俩一搭一唱地引领到音乐领域上去，精明的主持人怎么也找不到任何破绽。

    从电视台出来，牧神一走到车边，回头问她，「要不要我送妳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还有事。」

    「那好。」他坐上车，没有和她做更多的交流。看上去，他们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连守候在门口许久的狗仔队都没能拍到任何有价值的照片。

    叫了一辆出租车，她说了自己公寓的地址，扫了眼街边那些狗仔队的摩托车，一缕笑容浅浅地浮现在唇底。

    和这些狗仔队打交道多年，她早已整理出一套自己的心得，否则她和牧神一暗地同居这么多年，外界怎么会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抓到？

    秦蔷背靠着车座，拨了一通电话到家里，出乎她的意料，接电话的竟然是妹妹秦灵。

    「失踪的人终于现身啦！」不冷不热的声音，带着嘲笑的味道。奇怪，今天怎么全是这种冷冷的气味？

    「我哪有失踪，行动电话一直开着啊！」秦蔷为自己抱屈。

    「可是妳有十天没打电话回家，妈还以为妳被那个什么音乐总监拐走了。」

    「文森特？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妈怎么总是胡乱猜测。」

    「要她不胡乱猜测也行，只要妳说出品一的亲生爸爸是谁就好。」

    秦蔷大声叹气，今天除了好几次听到那种冷冷的口气之外，还总是遭遇这种被人百问不厌的问题，她忍不住起了坏心，「说起来，好歹我也是有孩子的人了，那妳的终身大事什么时候解决呢？」

    「我回头再打电话给妳！」秦灵在两秒钟内摔断她的电话。

    秦蔷握着电话苦笑，本来想说的话没能来得及说，现在看来，似乎也不需要说了。

    电话再度响起，没想到是牧神一的号码。

    「还有什么事吗？」她有些奇怪，他在开车的时候从来不打电话的。

    「我想……下个星期我陪妳去看品一吧！」

    他低沉的声音让她一愣，不由得反问：「你说什么？」

    「我说完了，相信妳也听到了，回头我再和妳联络。」他的电话向来干脆利落，很少有超过一分钟的时候。

    又一次听到嘟嘟声，秦蔷望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灯海，思绪陷入一阵恍惚。

    她所认识的牧神一似乎有些变了？他的专横跋扈、独断专行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比以往更加沉稳冷静的气质。现在的他不会像以前那样用狂热傲然的眸子和她对视，而是经常在她不注意时，远远地在某个角落凝视她。

    这样的牧神一让她觉得陌生，不是疏远的陌生，而是一种……该怎么说呢？心动的陌生？生怕自己会掉进某个不知深浅的漩涡，再也跳不出来。

    他为什么要答应回去看品一？推掉那么多重要的工作，不怕给自己带来麻烦？最重要的是，如果品一这个私生子的身份一旦暴露在公众面前，对他和她在事业方面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他做事向来反复斟酌，考虑后果，从她认识他到现在，只有一件事让他失态，那就是品一出生的那天。

    那一天，好像是很久远以前的事，又好像才刚发生没多久。

    还记得那天他像疯了一般冲进她所在的医院，将她的手握得生疼，大声喊，「妳这个疯女人！白痴女人！好吧，如果妳要下地狱，我陪妳一起下好了！」

    那一刻，是她一生中最痛苦也是最幸福的时刻，在这种痛苦和幸福中晕厥过去的时候，她没有想过两人的未来。她一生要强，处处争胜，牧神一是她的情人，却更像是她的对手，从相识到同居，一直到生子，她所做的每件事都彷佛要和他比个高低。

    真是好笑，怎么会有这种疯狂又幼稚的人，竟拿感情来做战利品？而为什么这种疯狂又幼稚的人，会在这世上同时存在两个？

    牧神一，秦蔷；秦蔷，牧神一……

    若干年前－－

    「牧神一？」好友丁敏慧听到这个名字时，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是那个传说中号称当代最杰出的古典音乐指挥家，同时也是花心大萝卜的牧神一？」

    「什么花心大萝卜？人家只是爱得自由一些罢了。」秦蔷不赞同她的观点，「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妳以为像妳家老公那样专情的稀有物种，在这个世界上会存在第二个吗？」

    「可是妳真的要和那根花心大萝卜合作吗？我很怕妳这个小红帽会被他吃掉耶。」丁敏慧很不放心的样子，但脸上洋溢的却是坏心的笑。

    秦蔷冷笑道：「请妳不要满脑子的不健康思想。第一，我是很纯洁的少女，不会和那种成熟男人搅在一起。第二，我现在没有谈恋爱的打算。第三，我不相信有男人能入我的眼。这样放心了吗？」

    「拭目以待喽！」丁敏慧挑着眉毛。

    其实丁敏慧的担忧倒不算是杞人忧天，对于牧神一的「花名」，秦蔷岂能不知？

    牧神一身上据说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他的祖母是华人，祖父是希腊人，父亲是美籍希腊裔的富商，母亲则是英国贵族之后。

    大概在牧神一十八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先后因病去世，留下了巨额财富给他。但他个人拥有如此辉煌的成就，却非依靠前人留下来的傲人资本而来。

    他不仅是指挥，还兼作歌剧的导演、作曲家，偶尔也客串钢琴或小提琴的演奏，更精通英法日德中等多种语言，是绝对的多才多艺。同时，因为他优雅俊朗的外形，让无数女乐迷痴迷不已，更连续几年被评为世界五十大最美的人、最性感的男人、最有魅力的男人等头衔。

    因此他的敌人们经常忌妒地说牧神一全靠脸蛋赚得许多饭碗和同情分，但是牧神一作的曲子每年都会数度打入英美TOP10排行榜，这样的成绩足以傲视天下，让那些刻薄的评论者收声。

    如今的牧神一是当今古典音乐界教皇级的人物，很多原本是二线的乐团在他的指点下，不到一年就可以跻身一流乐团的行列。

    当纽约大都会歌剧院一度走入沉沦时，牧神一出任它的音乐总监，并且迅速带领歌剧院走出低潮，连续演出几场有名歌剧，重拾它在歌剧界的地位。

    不过，也许这世上真的没有任何人是完美的，牧神一被人攻击的最大弱点是男人的通病－－好色。

    外界传闻每一个和他合作过的妙龄女子他都不会放过追求，全数纳入他的情人花名册。虽然每次被采访到这个问题，牧神一都是冷冷地拒绝回答，但是他在业内受女人青睐，女伴频繁更换，依然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这样一个矛盾的人，秦蔷倒没有别人那样八卦好奇。初听说她这次在美国巡演的配合乐团是由牧神一负责时，她非常兴奋。她喜欢有挑战的生活，尤其是强而有力的挑战。也许别人认为独奏者和指挥之间应该是默契的合作关系，但是在秦蔷心中，指挥是她最大的敌人。指挥既然要统帅这个乐团，那么也需要独奏者的配合，而独奏者想表现自己的特点时，就必然和乐团产生冲突。

    每个和秦蔷合作过的指挥常常叫苦连连，秦蔷充满棱角的个性和她极为认真的态度，无一下挑战着指挥在整个乐团中的威信和地位。

    这一次，终于轮到牧神一了。

    当年古龙笔下的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决战时，是不是也和现在的她是同样一种心情？

    走进排练大厅时，她突然想到这个比喻，忍不住大笑出声。

    秦蔷来得很早，排练厅还没有其它人。打开琴盒，拿出那把名叫「坎特拉」的名琴，她开始简单的试音调弦。

    所谓「魔鬼与天使的呼吸」到底是什么样的声音，这世上没有人听过，但是坎特拉的声音却让人找到了想象中的答案。

    低音如魔鬼申吟着的叹息，高音宛如天使天籁的圣音，坎特拉不是谁都能驾驭得了的，经过三百年的历史，只有三个主人拥有过它，秦蔷是第四位。

    当琴声响起，宽敞的大厅中漂浮起飞跃的灵歌。今天秦蔷心情不错，特意来了一首WhitneyHouston演唱过的曲子。Whitney的嗓音就有这种高低音巧妙结合的特色，所以坎特拉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感觉。

    秦蔷全神贯注地投身到音乐的世界中，没有留意有人已经走进排练大厅。

    「谁允许妳在这里拉这种垃圾音乐？」震怒的声音带着极度的厌恶，一下刺穿了飘在空气中的音符。

    秦蔷停下弓，瞇起眼，看向前方。今天她没有戴隐形眼镜，看不清对方，但不论他是谁，这种口气她很不喜欢。

    「谁说流行音乐就是垃圾音乐？」

    「我说的。」对方依然是强势的回答。「在这种地方，不允许出现这种音乐！」

    「你是谁？音乐界的宙斯？凭什么你的评判和品味要强迫别人接受？我喜欢这种音乐，我爱拉什么就拉什么。」

    「那么请妳出去。」那人已经走到跟前，冷冷地说：「这里不欢迎妳。」

    「哈，笑话！让我出去？」秦蔷也怒了，「你凭什么？」

    「凭这里是我的领地。」他霸气得近乎嚣张。而秦蔷也终于看清了他的五官，原来他是－－

    「牧神一！」她脱口叫出他的名字。看来她的直觉没有错，第一次见面，他们就已经剑拔弩张地对峙上了。

    「秦蔷？」他却问得不像她那么肯定。他对她的认识并不如她对他所了解得那么多。

    「是我，很荣幸认识你。」她特意用了「荣幸」两个字，而不是「高兴」。相信在他的心中也没有半点高兴的感觉吧！

    大概是第一次见面给彼此留几分面子，他的口气稍有缓和，「今天要排练的是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

    「我知道，刚才只是练练手而已。」她耸耸肩膀，「不过既然『教皇』大人不同意，我就不拉好了。」既然敌人给台阶下，她也不会穷追不舍，让这第一场战斗尽快消弭于无形最好。

    牧神一忽然从她手中拿过坎特拉，「坎特拉？这琴怎么会在妳手上？」

    因为距离近，她清楚地看到他眼睛中有种很奇怪的情绪，好像是不满。

    「是我老师送给我的，怎么了？」

    「瑞奇那个老头子终于舍得把琴送人了？」他的冷笑中有股不善的味道。

    秦蔷想起以前老师说过的话，一下子全弄明白了。「莫非你就是当年要买老师琴的那个混小子？」说完她发觉自己失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牧神一果然被触怒，「混小子？他是这样说的？」

    秦蔷急忙从他手里抢回琴，生怕他盛怒之下把琴摔坏泄愤。「他也只是随口说说，再说，你当时硬要从他手里买琴，他觉得这完全玷污了坎特拉的纯洁，所以气愤嘛！」

    「那是借口！」牧神一咬紧牙。

    其实当时瑞奇老头曾语重心长地对他说：「牧，你太霸道，不适合坎特拉，我会把它留给真正能够驾驭它的人。」

    「哼！号称十大名琴之首的坎特拉竟然被人拿来拉流行音乐，这难道不算玷污？」

    他不屑的样子让秦蔷真有些不爽了，忍不住反唇相稽，「在优雅的古典音乐殿堂中，自大和高傲是不是更显得怪异可笑？」

    牧神一蛮不在乎地回答，「一个人没有傲气怎么可能立足在自己专精的领域中？自大也只是才华的外露而已。」

    「过分的高傲和自负是走向毁灭的序曲。」秦蔷刻薄地说：「它会让整幕音乐变得呕哑嘲嘈的难听。」

    「妳说什么？」牧神一只听懂了前半句，他是自小就生活在国外的ABC，对于白居易「琵琶行」中的名句是没有任何认知的，但他不用想也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话，起码和前半句是同样的难以入耳。

    「妳还真是……很放肆。」他想了半天也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表示自己的愤怒，同时仍维持自己的风度。

    「谢谢你的赞美。」她很优雅地屈膝一礼。「一会儿请多多指教。」

    「哼哼，好说。」他盯着她，那双眼睛锐利得犹如手术刀，似乎随时都要剖开她的心。

    这个女人很有趣，勇于向他挑战的人很多，但她却是第一个敢挑战他的权威和威信的女人。

    好好准备吧！女人，游戏很快就要开始了！一会儿一定要叫她好看！让她那笑得过分灿烂的脸再也笑不出来。

    首战失利的打击让牧神一的心态变得有些小人，暗自发下重誓后，他昂首定向指挥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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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秦小姐，请注意妳的节奏，妳的节奏太快，在乐队合奏的时候会变成最不和谐的声音。」

    「但是牧先生，难道你不觉得这段的速度应该更快一些吗？」

    「谱子上标明这里是『纯朴的小行板』而不是『火热的快板』。」

    「谱子是人写的，演奏是人演的，如果作曲家还活着的话，我想他也会认可我关于节奏变化的想法。」

    「哼！可惜他的骨头都成灰了，很遗憾，现在的指挥是我，妳只能听从我的意见。」

    「但是既然这次是我的音乐会，请问我的意见到底应该占几成？」

    「一成已嫌太多。」

    「牧先生是否对这次合作有什么不满，可以直接提出来。」

    「我？没什么不满，秦小姐，我们整个乐团都在等妳。」

    从早上十点彩排到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了，彩排无数次中止并不是因为整个乐团有问题，而是乐团的两大核心－－指挥和小提琴独奏发生严重的意见分歧。

    最后，所有的乐团成员都放下乐器休息，要不是怕牧神一动怒，他们根本就想喝着水，聊着天，打着哈欠看这两个人斗嘴了。

    「总监很少发这么大的脾气啊！这个女孩子还真是厉害，一点也不示弱。」

    坐在后排的乐队鼓手和前排的单簧管手已经闲聊起来。

    「是啊！照这个速度，我看排到今天晚上也排不完。」

    「中午吃什么？」

    「不如吃意大利面。」

    「好啊，上次那家饭馆不错……」

    两人自以为聊天的声音很低，不料前面的牧神一突然眉毛一凝，扬声说：「你们两个，如果肚子饿了就滚出去吃饭，不用再回来排练了！」

    两人吓了一跳，立刻正襟危坐。他们忘了，牧神一有一双据说是魔鬼的耳朵，在集体合奏时，即使是后排的某个大提琴手拉错了一个音，他也会立刻发现。

    牧神一掉回视线，重新看着她，「秦小姐，如果妳不想让今天的排练继续下去，我可以停止排练，到明天妳想通了再说。」

    「为什么是我想通了，而不是你想通了？」

    「因为我从来不会错。」

    「是人就会犯错，难道你不是人？」

    「如果妳想把我放到神的位置，我也无所谓。」

    秦蔷现在知道了，牧神一不仅高傲自大，而且还极度的厚脸皮，和这种人探讨问题，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不可理喻。

    「OK，既然你是音乐总监又是指挥，我愿意服从你的命令。」她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他质疑地皱紧眉头。「真的？」

    「当然。」她笑得甜极了，但这笑容让牧神一看了更加不放心。

    接下来的排练果然如秦蔷保证的那么一帆风顺，她很中规中矩，老实本分地完成了自己独奏的部分，没有再多问任何一个多余的问题。

    彩排在一个小时后顺利结束。

    「今天就到这里。」牧神一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所有人都在收拾东西，牧神一定到秦蔷面前。「明天的演出妳准备好了吗？」

    「好了。」她总是以微笑回答，但她笑得越甜，牧神一心中就越不安。

    「秦小姐，希望妳明白，我所有的决定都是为了让音乐做最完美的结合。」他难得肯多做一点解释，然后又很礼貌地发出邀请，「一起吃饭吧！」

    「哦，谢谢，不过我今天有约，改天再说了。」秦蔷急于回答。

    她那个离家出走的好友一个人在别墅里，如果她不赶回去给丁敏慧做饭，只怕她最终会饿死，自己虽然不在乎背上谋杀的罪名，但实在不忍心见宋世豪那样的好男人年纪轻轻就成了鳏夫。

    牧神一对于她的拒绝倒没有介怀，不管怎么说，今天彩排最终的胜利者是他，他已经满足了。

    「那好，明天演出完我给妳开庆功宴。」

    两人一同走出排练厅，有辆红色的保时捷已经停在那里，秦蔷还没有看清楚车上的人儿，就见一条金色的影子倏然间闪过她，扑向身后的牧神一。

    「牧！人家等你好久哦！」柔媚到骨子里的女声让秦蔷好奇地回头去看，只见一个女人紧紧搂着牧神一的脖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毫不做作地和他拥吻。

    牧神一的吻好像打赏一样，没有对方的热情，只是沾了下唇就迅速推开那个女人，「以后不要到排练厅门口等我，我不想上报纸头条。」他冷漠地话语，依旧是那种命令的口吻。

    那个女人立刻点头，「好嘛，我知道啦。本来我是在饭店等你啊，可是等了你好久都等不到，人家实在是等不及了嘛，所以……」

    「上车。」牧神一径直坐进副驾驶座。

    眼看车子开走，秦蔷笑了笑。牧神一果然名不虚传，投怀送抱的女伴如此热情的肯定不只一两个，刚才那个女人很眼熟，好像是好莱坞某位新进窜红的女明星。不过这个花花大少好像对女人真的不是很真心，否则怎么会在与佳人有约的前题下还约她吃中饭？

    或许他请女人吃饭只是习惯用语，并不是出自真心。

    幸好她没有中了圈套。

    看看手表，糟糕，已经一点了，借住在她家的敏慧肯定已经饿瘫在家里。她迅速跳上自己的车子，一路绝尘，以赛车的速度直冲向家里。

    第一天正式和牧神一交手，她已经对对方的实力有所认识。其实今天她刻意隐藏自己的实力，相信明天的演出－－嘿嘿，必然是精彩绝伦的！

    纽约卡内基音乐厅今天座无虚席。

    秦蔷以一袭紫色晚礼眼惊艳全场。因为她的美丽为她赢得了不少男性乐迷的支持，所以今天支持牧神一的女性乐迷，和支持她的男性乐迷成为现场分庭抗礼的两大部分，分外抢眼。

    牧神一身着一身纯白色晚礼服，衬托得他修长挺拔的外形更是贵气十足。当他走到台上时，秦蔷彷佛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从她左上方重重地压了下来。

    好厉害的「杀气」哦，她偷偷笑了。这是对她的警告吗？警告她不要出什么岔子。刚才在后台的时候，牧神一其实已经亲口警告过她，不要搞砸了他的音乐会。

    什么他的音乐会？！这次的主角明明是她，可是碍于牧神一的大名，无论是对外宣传还是卖票，她和牧神一的名字都是连袂写在上头，好像她个人的音乐会成了两人的协奏会似的。

    好吧，到底是谁厉害，等到演出的时候才见真章！

    牧神一气定神闲地站在指挥台上，沉稳冷静的眼神环视着舞台上的所有乐团成员，握着指挥棒的右手微微举过肩膀的高度，随后，犹如从天而落的流星，那银色的指挥棒倏然直泻而下，在空中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同一瞬间，一段充满高昂雄壮色彩的音乐横空而出。

    秦蔷的小提琴声倏然在恢宏的音乐声中插入，缓慢而沉稳地奏出前几个小乐段后渐渐加快速度，她灵巧的十指带动弓弦，跳跃的音符在琴弦中挣脱出来，带领听众进入一个醉人的音乐王国。

    在乐迷们如痴如醉的表情中，忧郁的蓝色来到第二乐章的主题。

    牧神一突然感觉到不对，秦蔷的小提琴已经渐渐脱离了排练时的中规中矩，她是在热情地释放，尽情地层现她对音乐的理解。这种临时改变的演奏方法让他有些恼火，为了整个乐团的演出效果，他必须不断暗示乐手也加以改变，以避免让问题暴露在听众面前。

    一直到进入第三章，那如火的快板好像突然喷发的火山。小提琴的速度不断加快，快到人的耳朵似乎已经跟不上她的节奏，那华丽的技巧以及震撼人心的情绪，让观众们兴奋地几乎要从座椅上跳起来了。

    牧神一也带领着乐团掀起一层又一层的音乐浪潮，两边势均力敌，交相辉映，逐渐将整幕音乐带向最辉煌的顶峰。

    秦蔷的弓弦在跳跃，牧神一的指挥棒在飞舞。犹如完美的图画，他们的演奏和他们的身体都成了音乐会中一道最亮丽的风景。

    音乐戛然而止，观众们全体起立，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和掌声。

    牧神一却没有半点笑容，他板着脸，转过身，简单地和观众致意后就匆匆走下舞台。秦蔷则是在台上一次又一次享受完涌向自己的欢呼之后才款款走进后台，在那里，牧神一已经等候多时。

    「妳想干什么？」他没有立刻爆发，沉沉的声音只是有些阴冷，这一点倒是出乎秦蔷的意料。

    她耸耸肩，「不干什么，只是照我自己的方法来诠释这段音乐，彩排时我已经提前告诉你了。」

    「这是妳一贯与人合作的态度？妳就不怕自己被赶出古典音乐界？」

    他好像在威胁她？秦蔷再笑，「没有那么夸张吧？最起码在遇到你之前，没有人质疑过我的演奏。」换句话说，真正与音乐界格格不入的人其实是他。

    「太棒了！太美妙了！」有人拍着手大笑着走到两人面前，一把抱住牧神一，「牧，今天是我所看到近年来你最优秀的一次指挥，简直太精彩了！你对音乐的诠释一直精准地像教科书，但你对音乐的热情却死寂了好多年，我还以为你再也找不回它们了，没想到今天的你竟然像是重生一般，绽放出所有的激情，你不知道我有多感动！」

    秦蔷认得这个拥抱牧神一的老人，他是古典音乐界德高望重的人物，是美国爱乐乐团的音乐总监史密斯先生。听到他对牧神一的评价，她的嘴角一抿，似笑非笑地想躲开。

    但是史密斯先生可不想放开她，回身也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秦小姐，妳今天也非常出色，是妳激发了牧的热情，恭喜妳的演出非常成功！」

    其实是恭喜她成功刺激了牧神一吧？她谦虚地回答，「哪里，您过奖了，和牧先生相比，我还有很多要学的东西。」

    「对了，世界古典音乐典礼快要展开了，大会主席昨天还问我能不能找你做一首主题曲呢，牧，你觉得如何？」

    牧神一的眼睛一直死盯着秦蔷，对于史密斯的提议没什么反应。「这种主题曲我没兴趣。」

    「是要怎样的一首曲子呢？」秦蔷倒是很感兴趣的样子，「要像歌剧序曲那样的吗？」

    史密斯先生将目光投向她，「那倒没有特别要求，只是希望能做得既不失古典味道，又能吸引更多的流行乐迷注意。」

    「明白了，要像SarahBrightman和AndreaBocelli那种风格的。」

    史密斯先生有点惊喜，「怎么？妳想尝试一下作曲吗？」

    「是啊！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兴趣，就是没有真正写过。」

    牧神一冷哼一声，「不过是初涉乐坛的新人，胆量和勇气倒是过人。」

    秦蔷说：「怎么，你不接的工作还不许别人接吗？」

    「我没有说我不接。」他出尔反尔，「我只是说我没兴趣，但并不代表这个工作我不做。」

    「那么……」秦蔷顽劣地一笑，「再来场比赛如何？」

    「比赛？」他的眸子泛起一丝波澜。「什么意思？」

    「你我各写一首曲子，看看大会选择谁的作品？」

    这种挑衅让史密斯倒抽口气后又欣喜若狂，「牧，我觉得你应该接受挑战，以捍卫你的荣誉和地位。」

    「怎样呢？」秦蔷歪着头说：「当然，如果『教皇』不屑和我这种新人计较这一点点荣誉，肯将机会让出来，我会非常感激的。」

    牧神一冷峻的唇线慢慢扬起，看着她的眼中杀气又浓烈起来。「不管妳是不是在使激将法，但是，我接受挑战。」他的口气还是那么自大，彷佛不是接受挑战，而是皇帝赏给臣子恩赐似的。

    「那么，我们以一个星期为限？」她得寸进尺地提要求。

    「三天。」他似乎不想浪费时间，将比赛的难度加大。

    「好，没问题！」秦蔷是初生牛犊，勇者无惧。

    「祝妳好运。」冷冰冰的祝福声敲过来，还是由他宣布，「比赛从现在开始。」

    丁敏慧强行拿下秦蔷戴在头上的耳机，忍无可忍地问：「妳到底还要写多久啊？我已经连着两天吃泡面啦！」

    「再忍一天吧，一天就好。」秦蔷安抚着她，心里还在琢磨着刚才想出来的那段旋律。

    丁敏慧坚决反对，「不行，再多吃一天我就要死了，妳现在必须陪我出去吃顿大餐。」

    「我走不开啦，乖，妳自己去吃。」秦蔷拍拍她的手。

    丁敏慧从床上拖起她，在她耳边大声喊，「秦、蔷！妳如果一定要谋杀我的话请提前拨打九一一！否则现在就和我出去吃龙虾！」

    「好啦好啦，服了妳了！」秦蔷用笔在谱子上记下几个重点，很无奈地起身穿衣。

    今天距离她和牧神一的比赛约定还剩最后一天，她的曲子已经基本构思完毕，还剩下最后的套谱要多研究，不过在规定时间内交稿绝对没问题。没想到她果然有作曲的潜力，一下笔就如行云流水，酣畅淋漓。但是她也不敢轻敌，凭牧神一的实力，即使没有那吓人的资历和头衔，他依然是个强劲的对手，这一仗还不知鹿死谁手呢！

    即使一路都在车中颠簸，她的思绪还在曲子上留连不已，直到丁敏慧问她，「妳要吃牛排还是龙虾？」她才发现自己已经置身餐厅。

    「牛排好了，要四分熟的。」她从书包里翻出本子又赶快记下几个要点。

    「怎么这么拚命？就为了打倒牧神一？」丁敏慧问。

    秦蔷笑笑，「谈不上谁打倒谁，但我觉得那个男人太自大又瞧下起任何人，是他的生活太一帆风顺了，需要点小小的打击。」

    「可是妳不怕即使妳的曲子写得比他好，大会碍于他的名声，也不会采用妳的吗？」

    「我相信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她在膝上铺好餐巾，微笑道：「而且即使真有这种事情发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牧神一自己心里明白，到底这场比赛谁胜谁负就可以了。」

    丁敏慧无意间瞥了一眼窗外，低呼道：「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

    秦蔷也转过脸，只见一辆白色的奔驰停在餐厅门口，牧神一正和一个美丽的女人走下车。

    「不知道那个女的是不是前两天我看到的那个？」秦蔷仔细辨认，「这个女的是不是去年主演过什么『我心飞翔』的那个女演员？」

    「大概是吧，上个月好像听说牧神一的情人是位印度裔的环球小姐啊！」丁敏慧不屑一顾，「我果然没说错吧！牧神一就是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雄性动物，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

    「哈，妳的比喻还真可爱。」秦蔷没有她那么愤慨，反倒是很欣赏地看着那对男女走进来，「不过到底是俊男美女，他们站在一起还挺登对的。」

    丁敏慧警觉地说：「我警告妳啊，不许对那种沙猪男人动心！」

    「妳想象力还真丰富。」秦蔷摇摇头，侍者已经端上餐点，但她却站了起来。

    「妳去哪里？」

    「总要过去打个招呼啊！」她走向刚刚落坐的牧神一。「Hello，教皇大人果然是教皇大人，曲子是不是已经做完了？居然还可以陪佳人出来吃饭？」

    牧神一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但只是眉梢动了动，依旧保持镇定，「这种小Case不需要我太拚命。」

    「是啊！否则牧先生怎么会这么有精力，佳人左拥右抱，坐享齐人之福。男人的才华和他的好色程度是成正比的吗？」她嘲弄完毕，根本不等他开口，立刻转身离开。

    回到餐桌上，一直在观察他们的丁敏慧好奇地问：「妳刚才和牧神一说了些什么？我看他的脸色都绿了。」

    「说了些让妳消气的话。」秦蔷低下头，掩饰自己的偷笑。即使最终在作曲上赢不了他，但在口角上总可以赢得一两分上风吧？

    「虽然那个男人很讨厌，但也千万别得罪他，古典音乐界他是一言九鼎的人物，得罪他对妳也没什么好处。」丁敏慧为她着想的说。

    秦蔷低声笑答，「怕什么？古典音乐界不是属于他牧神一一个人的君主集权制，但我也不会故意得罪他的，我没有那么傻啦！」

    丁敏慧还是有些担心，「后天的比赛有把握吗？如果输了妳可不要太难过，起码在对手面前不要输了气势。」

    「我知道，一场比赛而已。」吃着牛排，她不忘啧啧赞赏，「这家牛排的味道还真不错。」

    看她心情不错，全然没有半点紧张的情绪，丁敏慧也放心了。

    相比之下，远处那一桌人就显得气氛凝重得多。

    「牧，你不高兴吗？刚才那个女孩子和你说了什么？」斯蒂芬妮是好莱坞正当红的女明星，向来眼高于顶，但是却完全倾倒在牧神一的魅力下。刚才秦蔷走过来说得是中文，所以她一句都没听懂。

    牧神一重重地哼了声，「没什么，吃妳的东西吧！」

    那个黄毛丫头，眼睛长在脑门上吗？他微微瞇起眼，向左前方看去，依稀从另一个女人的背影旁边看到秦蔷的笑容。

    她从哪里得来的这份自信？灿烂如阳光一样，无拘无束地照耀着身边所有的人，是因为她屡屡被人称赞的天赋，还是仅仅因为天性开朗乐观？

    「牧－－」对面的斯蒂芬妮很不高兴地叫着，「那个女孩就那么好看吗？」

    「少胡说。」他收回目光，心里计划着该怎样在后天的比赛中一举击败她。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能轻视这个对手，演奏会上让他措手不及的对决就是前车之鉴。

    「吃完饭陪我去购物吧，前两天我看中一条裙子，想听听你的意见。」斯蒂芬妮沉浸在自己的兴奋之中。

    「妳自己去，我一会儿还要回录音室。」他必须及时更改作战计划，让自己有全胜的把握。

    「可是人家……」斯蒂芬妮不满意地扭了扭身子，牧神一阴鸷的眼神冷不防射了过来，立刻让她闭了嘴。她不想失去这个男人，即使没有一个女人能在他身边停留超过一个月，她还是不希望自己成为众多被他抛弃的其中一个女人。

    她迷恋牧神一，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能让她如此迷恋。牧神一的外表、气质和才华让他从里到外都散发出惊人的魅力，如同一颗璀璨的钻石，第一眼看到后就只想占有，再也不肯放手。

    牧神一的眼睛悄悄留意着秦蔷，当她先一步离开饭店时，还在热情地和他挥手道别。

    但他并没有响应，只是冷冷地目送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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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当一迭乐谱和一张CD同时摆放在大会主席桌上时，秦蔷意识到自己所犯的第一个错误－－经验不足。

    她只知道作曲，却没有想到做一份成品出来，其实也不能完全归咎于经验不足，因为三天的时间她还不足以去联系调动乐团来配合她录音。但牧神一就不一样了，在全美至少就有七八个乐团是他曾经执棒调敦过的，更不用说他现在还担任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的音乐首席总监和指挥，录音对他而言根本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好在主席先看了她的乐谱，看完后大加赞赏，「真看不出秦小姐是第一次作曲，妳的曲风成熟，旋律优美，很符合我们这次大会的气氛。」

    秦蔷紧张了半天的心终于稍稍平静下来，沉稳地向主席道谢。

    接下来自然是看牧神一的表现了。

    CD光盘被放入高级音响中，优雅如天籁的女声吟唱从音箱中流泻出来，屋中除了牧神一外大部分的人都是眼前一亮，包括秦蔷。

    厚重而严谨的曲风中，优雅高贵的气息融入每一个音符，那位女高音如丝绸般光滑的嗓音似月光女神温柔地照耀大地。

    秦蔷实在忍不住了，悄悄走到他身边，低声问：「这个女声是Sarah吗？」

    「嗯。」牧神一警惕地看着她，等着听她后面会说出什么难以入耳的言论。

    没料到她却异常兴奋地说：「真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问内你居然可以把她请到！Sarah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美啊！」

    她激动地垫起脚尖拥抱了下牧神一，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他又迷惑了。

    「比赛我认输，这张CD可不可以Copy一份送我？我保证严守CD中内容的机密。」她举起手做出发誓的样子。

    这一刻，比赛的结果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能拿到自己偶像演唱的新曲，这可是全球首发且唯一存在的母带啊！

    牧神一盯着她，没有回答。

    大会主席先咳嗽了一声，想唤回两人的注意力，「我看这件事回头再说，透过你们这次的比赛，我们得到了两首非常优秀的作品，牧的作品做为大会的开幕曲非常合适，秦小姐，妳愿不愿意让妳的作品做为我们的闭幕曲？」

    「非常乐意！」她没想到自己还有扳回一城的余地。

    「那么，对于两位的贡献，我代表大会向你们致上最真诚的感谢！」

    牧神一轻轻摸了摸下巴，「对于作品的安排我没异议。」

    「那么我的要求呢？」秦蔷追问。

    「妳的？」他幽幽地看着她，「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你需要我付出什么代价？」她虽然急于得到那张CD，但最基本的警觉性还是有的。

    这回换成牧神一微笑了，「今晚一起吃晚餐如何？」

    秦蔷看了他一下，「你确定今晚没有别的约会吗？」

    「曾经有，但现在没了。」

    他的微笑里怎么会有几分暧昧的味道？秦蔷认真考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答应。在公开场合下，他能对她做什么？以他的人气和名望，还不需要对她这么个小女孩下「毒手」吧？

    「吃得惯意大利菜吗？」牧神一拿着菜单看了一眼，又递给秦蔷，「还是主随客便好了。」

    她不客气地接过菜单，「没想到教皇也会如此绅士，我一直以为餐桌上也是由你做主导呢！」

    「以前都是？不过今晚我想破例一次。」

    她的眼睛从菜单中抬起，「为什么？」

    「为了……纪念这一次比赛。」他用汤匙盛起一块方糖放在咖啡里，轻轻搅拌。温和的口气和亲切的笑容，让他不再像那个老是咄咄逼人的教皇。

    但是他如此地多变，哪个才是他的本性？

    秦蔷悄悄地打量他却被他发现，「想从我脸上看出花来？」他问，难得带着几分幽默感。

    「只是对你好奇。」她坦言不讳。「请我吃饭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

    前几天比赛时牧神一的眼神简直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变成了谦谦君子？打死她都不信。

    「好吧，我说实话。」他的唇纹又深了几分，「我说我对妳这个人开始感兴趣了，妳信吗？」

    「嗄？」秦蔷手中的玻璃杯差点掉在桌上，怎么怕什么就来什么？「教皇大人，你大概是眼花了，我这样一个浑身是刺的女孩子没有任何魅力可言，和你那些美丽情人更是比不了。」

    「妳不需要和别人一样，带刺的玫瑰其实是最美的。」他的眼睛追逐着她闪烁的眼神，勾起嘴角，「怎么？被我这句话吓到了？」

    「是的。没想到教皇的眼光会这么独特。」她急忙打哈哈，心里一阵混乱，想着自己该如何应对。

    他却先笑了，「不用太紧张，妳还嫩得很，我暂时没兴趣对妳动手，只是有兴趣和妳再多合作几次。」

    秦蔷呼出一口气，「哦，合作吗？我没问题。下半年我都有档期。」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两个人的聊天是在友好和平的气氛下进行的。秦蔷甚巨偶尔还会产生错觉－－到底是不是她心存偏见，误会了牧神一的为人？

    吃完饭，当他提议送她回家时，她没有拒绝。

    坐在他的车上，她开着玩笑，「有多少女人上过你的车？」

    「不记得了。」坦白是他最大的优点。

    「那么多女朋友，你能准确地区分出她们吗？不会在打电话、聊天或者说梦话的时候叫错名字？」

    牧神一斜眼看了她一秒，「妳的好奇心很强。」

    「你直接说我八卦就好了。」她咯咯笑着，今夜喝了两口红葡萄酒，没想到酒力发作得那么快，现在她的头已经有些晕了。

    拿出电话打给丁敏慧，「敏慧，我现在就要回家了，对，牧神一送我，放心啦！不会有事的。」

    听她打完电话，牧神一悠悠问道：「我的形象是不是在妳和妳的亲朋好友眼中已经无可救药了？」

    秦蔷笑笑，「大部份人没办法接触本人的时候就只能相信媒体。而且你也知道，你在外面的名声是如雷贯耳。」

    「如雷贯耳的糟糕？」他反问：「在妳眼中，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你在音乐方面非常出色，你的才华是绝对一流的，但你在做人方面却很失败。」

    「怎么失败？」他的声音沉了下来。

    「你自大、自负、高傲、孤芳自赏，这说明你不会有什么朋友。你多情到滥情，永远不会有一份真正属于你的爱情。」她喃喃数落着对他的认识，因为酒醉，没有力气去看牧神一铁青的脸。

    「妳家到了。」他停下车，车窗外已经可以看到秦蔷所住别墅的灯光。

    「哦？到了？」秦蔷揉揉自己的睡眼，模糊地抓起背包，另一只手去开车门。

    「等一下。」牧神一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妳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朋友？」

    「因为你魅力无边？」她回头嫣然一笑。

    他也对她笑，「也对，也不对。其实是因为我很好奇，到底不同的女人吻起来的感觉会有什么不同？」他的手臂突然一用力，将秦蔷扯进自己怀里，然后熟练地用手紧箍住她的后脑，带着他强烈气息的热吻就这样侵略了她的唇瓣。

    原本混沌的明眸倏然张大，所有的神志都在瞬间重新冲回大脑。但这一切意识得太晚，当秦蔷想要回击他一记耳光时，牧神一却悠悠地笑道。

    「果然如我想象的青涩。也好，干净的女人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她怒目而视，「你想干什么？」

    「这话问得好。」他松开手，对她深深微笑，「不过答案要妳自己去想。晚安。」

    站在夜风中，秦蔷瞇起眼，攥紧拳头。可恶，自己的一时失神竟让他占了便宜，看来之前的那个作曲比赛只是两人战争中的一役，真正的决斗还在后面。

    丁敏慧在楼上推开窗户大喊，「妳怎么还不上来？吹夜风很好玩啊？」

    她咬紧牙关，转身走进大门。

    明天她要去一趟书店，看看美国有没有卖《孙子兵法》，与牧神一打交道已经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越是困难越是要挑战，在她秦蔷的字典里从没有「认输」两个字。

    牧神一，准备接招！

    牧神一从浴室走出来，头发还滴着水，他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翻看今天的报纸。

    电话响起，他接起来：心不在焉地问了声，「谁啊？」

    「牧你好讨厌，说好了今晚在莫斯科餐厅见面的，人家等了你三个小时耶！」斯蒂芬妮幽怨地说。

    「哦，是吗？我忘了。」他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

    「你怎么可以忘记？好吧！你说，要怎样弥补我的精神损失？」斯蒂芬妮借机进攻。

    「妳说说想要什么，我看看能不能给妳。」他太了解这种女人了，她们的心和嘴永远不一，而且她们每走一步都有自己的目标和目的。他就不信斯蒂芬妮今天真的会在餐厅等他三个小时。

    「明年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你要陪我去。」她的要求对于别人来说稍微难了一点，因为维也纳金色大厅的新年音乐会，每次至少都要提前一年预定座位，而且也绝不是一般人可以买到票的。但是对于古典音乐界的「教皇」牧神一来说，这件事倒是轻而易举。

    「我争取看看吧！」牧神一不想给她明确的答复，谁知道下个月他还会不会对这个女人有兴趣，更何况是明年。

    「什么叫争取啊？」她不依不饶地撒娇。

    「那么，如果我说『不可能』，妳就满意了吗？」牧神一冷淡的声音让斯蒂芬妮知道自己已经逾越了他所能容忍的底线。

    牧神一从来不让女人约束自由的，这是他的情人们必须遵守的准则之一。

    「牧，明天……」

    「明天我有事。」他漠然地打断她。「我有空的时候会打电话给妳的。」

    「好，我等你。」斯蒂芬妮不敢再有更多的废话了。

    但是，电话挂断后的三秒钟，电话铃声再度刺耳地响起。

    牧神一不耐烦地接起来就问：「还有什么事？」

    另一头传来的却是清澈的男声，「怎么？是你的情人在烦你吗？」

    「千藏？」牧神一听出对方的声音。「找我有事？」

    明千藏，牧神一难得的好朋友。几年前他在美国留学遇到正在美国执棒指挥的牧神一，牧神一对他在音乐上的才华非常推崇，极力游说他加入古典音乐界，虽然被他婉拒，但两人还是因此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和念情现在在纽约。」明千藏说：「那天的音乐会很出色。」

    「你们来怎么不通知我一声，我好给你们留两个好点的位置。」牧神一对待朋友向来很大方。

    「只是小事何必麻烦你。」

    「那怎么现在想起打电话给我了？」

    「有件事要请你帮忙。算了，我让念情和你说。」话筒那边很快换成了方念情的声音，「神一，你最近有没有兴趣接连续剧配乐的工作？」

    他嘴角噙着笑，「怎么？难道妳不画漫画，改涉足演艺圈了？」

    「不是，是我的一位中学同学，现在在日本当连续剧制作，他的戏就差配乐了，但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作曲者，他说这部戏一定得配上有古典味道的插曲才完美，但是现在的日本配乐多属电子风格，有真正古典韵味的音乐很难找。」

    「好了，我明白了。」他懒得再听下去，「对方出多少钱？」

    「真是个地道的生意人。」方念情不知该笑还是该气，「你们的贪欲就不能表现得收敛点吗？好吧，我同学说大概只能出一百万日元吧！如果你嫌少，我可以私自掏腰包补足差额，因为那部戏真的很好。」

    「OK，让对方准备剧本和合约传真过来，我再考虑一下。」牧神一不是那种朋友义气一来，就冲动到敢把自己身家都赔进去的人，他挑选工作向来苛刻且严谨。

    尽管如此，方念情还是很高兴，「我先替他谢谢你了，那么告诉我你的传真号码，我去通知他。」

    记下号码之后，她又好奇地问了一句，「最近你还没有找到让你心仪的佳人吗？」

    牧神一哼了声，「美女如衣服，一天换一件还嫌太少，谁会只挑一件穿到底？」

    方念情笑道：「我若是在你面前，一定代表全天下的女人狠狠甩你一巴掌。」

    他拍了拍脸，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秦蔷，今天他倒是差点被她甩一巴掌。如果不是他走得快，以秦蔷当时恨不得杀了他的眼神看来，他未必能毫发无伤的全身而退。

    多刺的玫瑰挑战性高，要想采下，真得要冒不少风险。

    幽幽的，他轻轻笑了。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玩的游戏，现在才刚刚开始，他还不想结束。

    晚上十二点，秦蔷偷偷打电话给宋世豪。

    「世豪，你到底什么时候要来把敏慧认领走？我快受不了她了。」

    宋世豪淡淡地说：「她如果觉得在美国会更自由快乐的话，就让她住下去吧！最近我没有时间。」

    「你是怎么回事？在忙什么？居然忙得连老婆都不要了？你小心她哪天真的飞走了，到时你会后悔死的！」她觉得他的口气和以往有些不同，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对。

    「她如果真的要飞，我会给她天空任她去飞的。」宋世豪说：「反正她说离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嗄？不要啊！你们不会真的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吧？」她心里有些吃惊。

    「还有事吗？我这边比较忙。」宋世豪要挂电话。

    秦蔷赶快接着说：「不管怎么样，你们之间有问题总要谈清楚，不能这样迷迷糊糊地过下去！」

    「我知道，等我忙完了，我会找她谈的。」

    「你最近都在忙什么？」

    「一部连续剧，我第一次做制作人，作曲家还没有找到。」

    她立刻兴奋起来，「要不要我帮忙？」

    「妳？妳会作曲吗？」

    「刚刚开始，不过成绩还不错。」她很有自信，「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样的曲风，我做个试听片给你听看看。」

    「好吧！把妳的E-mail给我，一会儿我将相关资料寄过去，现在我真的要去工作了。」也许是不愿意谈丁敏慧的事情，宋世豪匆匆结束了和她的电话。

    「这么晚了妳在和谁讲电话？」丁敏慧打开她的房门，一个脑袋探了进来。

    「一个朋友。」秦蔷掩饰地说，然后把她往外推，「妳回去睡觉吧！」

    「我睡不着，想和妳聊聊。」丁敏慧赖到她的床上。

    秦蔷很无奈，走到床旁的计算机桌前，打开了计算机，「聊什么？聊妳的婚姻？」

    「是啊！除了这个，我还能说什么？」

    「妳不是已经决定要在纽约学美术了吗？直接和世豪说啊！」秦蔷已经看到信箱中躺着一封信，是宋世豪发来的。

    「我怕他不同意。他一直不赞成我出门工作，现在我要是在纽约上学，等于要长期两地分居，世豪非气死不可。」

    「老公和事业，妳到底想要哪一个？」她开始阅读剧本，嗯，宋世豪不愧是日本首屈一指的编剧，一开头就写得引人入胜，对于作曲的要求也写得很详细，看来是非常有挑战性的一个工作，她的兴趣越来越浓了。

    「我两个都想要。」丁敏慧撇撇嘴。

    「贪得无餍。」秦蔷说：「这就是你们结婚之后的难处。如果你们还是恋人，只需处理两人之间的感情问题就好，根本不必烦恼工作啊、学习啊、妳养我、我养妳这一类的责任。」

    「女人最后不都是要走进婚姻的坟墓。」她咬着指头，「我只是想要一点呼吸的空间和生活的自由。」

    「在婚姻的世界里妳想要的太多了，老公、爱情、事业、自由，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秦蔷对她天真的想法嗤之以鼻，顺手抓过桌边的一迭空白五线谱，今晚准备开夜车，先把样稿写出来。

    就这样，当丁敏慧絮絮叨叨了三个小时后终于睡去，她也总算战胜睡神，谱好了初稿。

    早上她还没有醒来，就听到丁敏慧在外面大叫，「天啊！这是谁干的？」

    她赶到门口一看，只见丁敏慧正气呼呼地在原地转圈。就在大门口，有一只被人杀了带血的死鸟放在那里。

    「这简直是恶毒的诅咒！」丁敏慧怒不可遏，「藏头缩尾的家伙！」

    秦蔷也觉得奇怪，自己最近没有得罪什么人啊。「算了，也许只是别人误放的。」今天她要忙的事情太多，实在没有工夫理会这种小事。

    本来她是很不想再理睬牧神一的，但是当她要制作曲子的试听片时，因为自己没有合适的器材，又找不到专业人士帮忙，绕了一圈，最后只有回头求助他。

    牧神一的回答很简单。「我现在在录音，妳要是感兴趣就过来吧！」

    她按照他说的地址过去。很巧，他正在录制一张古典音乐专辑，现场就有管弦乐团。

    秦蔷在外面等了一会儿，终于盼到休息时间，她问牧神一，「可不可以把你的乐团借我用一下？」

    「借妳？妳要干什么？」他看到她手中拿的乐谱，「刚写了曲子？」

    他伸手去拿，秦蔷没有反对。虽然那天他的强吻让她对这个人的厌恶感增加了十倍不止，但是公归公，私归私，作曲方面她还是菜鸟，需要听听他的意见。

    他简单地看了一下谱子，轻轻哼了几段，「这是写给谁的？」

    「我朋友的新戏。」

    把谱子还给她，牧神一说：「妳的东西还太嫩，总是拘泥于那一点旋律，缺乏变化。」

    对于他直言不讳的批评，秦蔷不急不恼，虚心接受。「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改进？」

    「请我吃晚饭，我就告诉妳。」他又用那种诡异的笑容面对她。

    秦蔷不会再上当了，「我看我还是找个免费的老师好了。」

    「等一下。」他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一把又拿回曲谱，眼睛看向最上方秦蔷手写的剧名－－心的进行式。

    他的眉心紧蹙，「这是这部戏的名字？」

    「是啊！」秦蔷觉得他的眼神变化剧烈，好像一瞬间突然变得很生气。

    「搞什么鬼？」他低声咒骂了一句，拿出电话立刻拨号，「宋先生是吗？请问你究竟要在一部戏中用几个作曲者？」

    对方不知说了什么，牧神一的表情才稍微有所缓和，他沉默着听了一会儿，最后说：「好吧！我不希望我们第一次合作就是在不好的气氛中进行，我会与你的那位作曲者沟通这个问题。」

    秦蔷听得有些胡涂，「你打电话给谁？」对方姓宋？天，该不是宋世豪吧？难道这次的工作她又和牧神一撞在一块儿了？

    「如果你接了这个工作，我可以考虑让出。」其实她也知道自己还不是很能掌握作曲的技巧，目前还在学习阶段而已，她不想搞砸了宋世豪的连续剧。最重要的是，她觉得如果可以由牧神一来作曲，对于他的戏将会起很好的宣传作用，而她却办不到这点。

    「妳打退堂鼓了？」牧神一倒没想到她这么容易就放手，和上次的比赛完全是两种态度，这不像是她的脾气。「妳不是叫『逞强』的吗？」他斜眼看着她。

    秦蔷一愣，立刻明白他在拿她的名字开玩笑，却也不生气，「有些事情是不应该逞强的，在教皇面前，我甘拜下风。」她这一次愿意让位，是不愿牵连自己好友的工作。

    牧神一看了一眼录音室内已经重新就座的乐团，「等我一会儿。」他匆匆走进录音室。

    秦蔷在玻璃墙外看着他指挥乐队的样子，他今天录制的是贝多芬的曲子，乐圣贝多芬彷若在牧神一的身上复活。站在乐团前的他体型显得特别修长，魔鬼般的身材比例让人垂涎，每个动作都如君临天下的王者，即使是听不到乐音的贝多芬重生，只要稍稍看他的动作，便会知道这个人对他的音乐有多么精深的理解。

    去除对牧神一个人的偏见，跳出合作时本身站在舞台上的位置，若以一个平常人的角度去观察，秦蔷突然发现他在指挥时的魅力真是无人可敌，连她都不由自主地会被他的表情、手势所迷惑。

    「教皇」牧神一，真是名不虚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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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要喝什么？威士忌还是白兰地？」牧神一拿出两个高脚杯，从架子上取下一瓶酒。

    秦蔷没想到在录音室的后面，居然有这样一个装潢高级的私人酒吧，「这间录音室和这个酒吧都是你的？」

    「对，我偶尔和人在这里谈音乐，录音累了就来坐一下，喝个两杯，等找到灵感了再回去工作。」

    秦蔷称赞道：「不错的想法，劳逸结合。」

    他将杯子推给她，「红葡萄酒。」

    「又是酒？」她没有动手，「今天我不会给你机会了。」

    牧神一挑着眉毛看她，「妳很保守啊，小姑娘，一个吻在西方世界里只是礼貌的招呼而已。」

    「但是你那天不够礼貌。」秦蔷板起面孔，「而且我不认为你那个吻是在和我打招呼。」唇舌纠缠的深吻会是什么礼貌动作？

    「没有人教过妳接吻的技巧吗？」他好像在故意挑逗她，肘部撑在吧台上，叹近她的身体，「妳的唇形很好，味道不错，如果勤加练习一定会是个高手。」

    「色狼。」她真想把那杯酒泼在他脸上。什么「唇形很好，味道不错」？当她的嘴巴是水果啊？

    「你找我要谈什么事？」她沉下表情，对这个人简直不能给半点好脸色，他太懂得怎么掳获女人的心了，只要稍微失神就会中了他的圈套。

    「妳要写的这个曲子，也有别人委托我写了，不过我心里有个想法，还没有动手。」他端正了神态，摆出谈公事的样子。「既然妳坚持要让给我写，我倒觉得，与其妳我变成敌人，下如再合作一次。」

    「怎么合作？」

    「我这部作品中有绝大部分的旋律是由小提琴来完成，而且琴声必须有很丰富的变化，忧郁的、热情的，这种风格妳比较拿手。」

    秦蔷迟疑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呢？」

    牧神一耸耸肩膀，「妳不同意我也无所谓，反正这个工作我也只是帮朋友的忙，没什么赚头，写不写本来就无所谓，但那个宋世豪不是妳的朋友吗？妳亲自完成不是更好。」

    这算是一种威胁吗？她灵敏地闻出他话语背后的含义，她不知道是不是很需要牧神一来作曲，为什么之前打电话给宋世豪的时候没有听他提及？

    但是无论如何，帮宋世豪找到最好的作品她是义不容辞，更何况，他的作品是业内公认的NO.1，能录制由他作曲监制的唱片，成为他作品的首席诠释者也是一种光荣，对于她的事业会有更好的推动作用。

    她飞快地在心中算计着得失，当牧神一举起第三杯酒时，她给了答复，「好，我答应。」

    他还是挑挑眉，向她举杯，「那么，为了我们的合作愉快，是否该喝一杯庆祝？」

    「哼哼，这些名贵的酒还是留给你自己喝吧，我无福消受。」为了朋友赔掉自己的立场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连人都赔进去就不值得了。

    「那好，请妳喝咖啡，这妳该不会拒绝吧？」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个咖啡壶。

    两个人说着说着，很快就将话题引向那部作品，秦蔷因为已经写完了初稿，所以有很多的想法。牧神一在这次合作中并未立刻展现出他霸道独断的本性，很有耐心地听她说完想法后，在她的曲谱上做了一些标记，与她讨论了很多谱中的问题。

    秦蔷本来只是觉得自己的作品有问题，但是具体问题在哪里还不是很清楚，听完他的分析之后立刻恍然大悟，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口语无法表达清楚的时候，牧神一便会带她到前面的录音室，用钢琴演奏新创作的曲子。

    两个人一谈便忘了时间，当秦蔷抬起头时，惊讶地发现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这么晚了？我要回家了。」

    「真是乖宝宝啊！」他轻讽道：「回家晚了妈妈会打屁股？」

    「我爸妈都在台湾。我朋友现在和我住在一起，而且我不习惯太晚睡觉。」她收拾着东西。

    牧神一忽然用自己的大掌盖住她忙碌的小手，「灵感来的时候也要遵守时间吗？」

    她不着痕迹地把手抽回来，微笑着说：「偶尔当然也会开夜车，不过我觉得小红帽睡在大野狼身边实在是件危险的事。」

    牧神一无声地笑笑，没有再阻拦她。

    她离开的时候，听到牧神一打电话给一个人，「半个小时内，到我的录音室来，逾时不候。」

    好简单的一句邀约，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这么晚的时间，又是这种口气，不用想都知道对方一定是牧神一第ＸＸ号情人。

    做他的情人还真是辛苦，要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

    秦蔷为那些迷恋上他的女人感到惆怅，转而又想，她在这里瞎感慨，也许那些女人倒是乐在其中。就好像古代帝王后宫多怨女，但是哪个妃子被帝王宣见的时候不是乐成一朵花？也许那些情人就是这种心情吧？

    关上门，她似乎看到他点燃了一支烟，姿势很优雅地吞云吐雾。这种男人，连抽烟的动作都有迷惑人的魅力，难怪那些女人会染上无药可救的情痴病。唉！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秦蔷和牧神一的合作真正开始，介入他的生活之后，她才发现他是个生活极有规律和条理的人。别的不说，以他的精力，每天拚命工作，晚上还要对付Ｎ个情人，第二天居然能保持精力充沛，光是这一点就让秦蔷叹为观止又非常佩服。

    有一次秦蔷忍不住问他，「你是怎么安排你白天和夜间的生活？」

    她话里的意思牧神一当然明白，于是反问一句，「妳想尝试一下吗？试过就知道答案了。」

    再说下去就成了儿童不宜的话题，秦蔷当然知道适可而止，不过牧神一在音乐方面的才华更是让她叹服。他敏锐的音感，以及随时随地都源源不绝的音乐灵感，不拘形式的音乐风格，让她在羡慕和佩服的同时，也不断加快自己的脚步以追上他的节奏。

    牧神一不是个喜欢在原地等人追上来的人，他要求他的合作者必须能随时跟上他的速度。秦蔷当然不会示弱，她的表现如何牧神一并未评价，但他经常会停下笔来听她诉说自己的想法，然后淡淡地点了下头，又深深地凝视她一阵。

    「你觉得如果在这里加一段进行曲式的话，会不会有战斗效果？」秦蔷转动着手中的笔。

    「这是爱情主题的戏，加什么战斗效果？」牧神一皱皱眉。

    秦蔷笑了，「人类天生就是好斗的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只有一个主题－－就是不断地征服对方，征服对方的心和对方的身体，这不是战斗是什么？」

    他轻轻哼笑，「妳是征服过谁还是被谁征服过？理论很新颖。」

    「我看多了别人的战斗，已经有恋爱疲劳症了。」

    「不亲自尝一尝，永远不会知道爱情真正的味道。」牧神一捏了捏她的脸蛋，水嫩嫩的，没有任何脂粉，手感很好。

    秦蔷一掌打下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看下一段。」

    「我累了，休息一下。」他站起来，走到钢琴前，顺手弹下一段简单的音符。

    「哈，你所谓的休息就是弹琴吗？」

    「小时候弹琴是练习，现在弹琴对我来说就是休息。」牧神一轻轻敲击了几个琴键，忽然眼前一亮，「我有一个不错的想法，把妳的小提琴拿过来。」

    她闻言取出坎特拉。

    「站在琴旁边，看看妳能不能跟上我。」

    他修长的十指在琴上弹出一段绚丽的华彩乐段，如行云流水，瀑布银川。接着，激昂的、富有战斗力的进行曲式出现，他认可了秦蔷的想法，并且在瞬间做出新的曲子。

    她的小提琴如同女人的歌声，在气势磅礡的钢琴声中婉转缠绕，两种乐器的声音纠结在一起，好像男人和女人在追逐情欲世界里的灵肉交融。自由、奔放，又赤裸裸。

    牧神一的琴声十分随性，想到哪里就弹到哪里，这考验着秦蔷良好的应变能力。但是即使他花样百出，依然甩脱不开她小提琴声的紧紧追缠。

    当钢琴声和小提琴声在同一时间震颤地奏出最后一个音符时，他们好像同时听到自己激烈的心跳声，两个人都是面泛红潮，激动地盯着对方。

    他站起身，侧步站到她面前，一只手捧住她的脸，「我还从来没有遇见一个像妳这样的女人，可以拉出如此完美的琴声。」

    秦蔷笑了，她也想说，牧神一的琴声同样是无以伦比的完美。

    岂料，还没开口，他的脸便朝她压了下来，两人的唇相碰，这一次他吻得很浅，是一个真正礼貌性的吻，似乎在感谢她刚才与他的合作成功。

    两人的喘息都很急促，还沉浸在激情中没有消退。谁也没注意到录音室外站了一对男女。

    突兀的掌声响起，接着有个女人在感叹，「你们的合作太美妙了，像呼吸和心跳般配合得天衣无缝。」

    牧神一转过脸，看到门外所站的那两个人后有些吃惊，「你们怎么会来？」

    「我们要回去，临走前念情说一定要来看看你，感谢你的帮忙。」明千藏优雅惬意地拥着方念情，似笑非笑地看着屋中的两个人。「牧神一无论到哪都有美女相陪，艳福不浅啊！」

    「彼此彼此。」他早就习惯周围人对他好女色的调侃。

    「那个女孩是你的新目标？和以前的不太一样哦！」方念情好奇地打量着秦蔷。

    「都是女人，有什么不一样的？」他走出录音室。

    自己被他吻的那幕让外人看到了，秦蔷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躲在录音室里假装调弦。

    方念情看着她的背影，说：「她的味道很真很纯，又充满热情和灵气，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两度激发你的热情和才华的潜能。」

    「你觉得她和我契合吗？」牧神一突然问。

    她想了想，「从我的角度上看，你们很相配，但是从音乐的感觉来听，你们两个人似乎在彼此竞争，互不相让，这不应该是情侣的相处方法。」

    「战斗，」他低低地笑出声，想起了秦蔷的比喻，他和她之间就像在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即使现在是合作关系，但这种敌对的情绪依然连外人都看得出来。「这样才显得有趣啊！」

    他回头看了秦蔷一眼。彼此征服，彼此纠缠，彼此折磨的感情，他没有经历过，不过，这个女孩应该会带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经历，他越来越期待了。

    在他的工作室又工作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十点秦蔷才好不容易爬起床，推开落地门，拿起地上的报纸，她习惯性地向外看了看。还好，今天门口很干净。

    最近连续几天，她的门口经常出现一些古怪的东西，不是动物的死尸，就是断了头的布娃娃，似乎真的有人存心要向她示威，但是又一直没有线索可查。

    她报了警，警方也进行埋伏调查，但这些古怪的东西却再也没有出现，可见对方已有所察觉。

    这应该只是一段不和谐的插曲，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打开报纸，赫然发现头版上好大一张照片写着－－乐坛教皇钟情好莱坞女星，年底完婚？旁边配的照片是斯蒂芬妮深夜在牧神一家门口与他拥吻的照片。

    牧神一的花边新闻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照片也多到不胜枚举，只不过年年女主角都不同，所以这样的消息并不奇怪。秦蔷暗暗为斯蒂芬妮感到惋惜，只怕这又是一个设计爱情但却弄巧成拙的可怜女人，牧神一岂是能任人摆布的？

    果然，当她来到他的工作室时，正好听到他在跟斯蒂芬妮讲电话。

    「照片是妳找人拍的吧？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找我，我们之间结束了。」他简单地下达命令，不给对方任何辩驳的机会就挂断电话。

    秦蔷问：「难道不会是狗仔队拍的吗？你不怕冤枉了她？」

    「我在决定和一个女人交往之前，已经非常清楚她的脾气性格，她能做什么，底线在哪里我都能猜到。更何况，就算是狗仔队拍的又如何？我已经准备结束这段关系，这个报导倒是帮了我的忙。」牧神一不带感情的说。接着走到钢琴前，准备开始新的工作。

    「从没有失手的时候？」她追问。

    「妳指什么？」

    「比如，不小心有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要你负责。」

    他俊邪的笑容带着淡淡的冷酷，「不可能。我不会给任何女人这个机会。」

    她觉得这个男人生出来就是要当女性杀手的，可叹那些女人都不争气，也给这种男人太多机会。

    「妳有没有想过妳的情人该是什么样的？」牧神一忽然反问她。

    她想了想，「应该是温柔体贴，给我足够的自由，对我百般呵护，还要崇拜我，尊重我……」她向往地想着自己未来老公的样子，还没有说完，牧神一却冷笑一声。

    「真是幼稚，原来妳要的是像条狗一样的男人。这世上可能会有吗？」

    「当然有啦！宋世豪就是那样的人！」她脱口而出，心中也立刻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对好友的离家出走觉得不解和愤怒，因为她羡慕敏慧可以找到一个那么出色的老公，也气愤她不知道珍惜。

    他眉骨微沉，批判的眼光瞥向她，「妳该不会是暗恋宋世豪吧？」

    「我才没那么变态。」她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那可不一定，听妳的口气就像。」

    秦蔷打了他的后背一拳，「牧神一，别因为我没有迷恋你就对别人怀恨在心。」

    「妳少自大了。」他不屑再和她讨论这个话题，一番斗嘴之后，两人再度将目标转向工作。

    今天工作进行到收尾阶段，晚些时候乐团成员全部到齐，整整录音一天，才将所有的曲子都制作完毕。

    夜里十点，所有的乐团成员都已离开，秦蔷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后的工作。秦蔷非常兴奋，急于把作品寄给宋世豪听。

    「不喝点什么庆祝吗？」

    他的邀约听起来不容拒绝，所以这一次秦蔷只是犹豫了下却没有拒绝。

    还是那个酒吧，牧神一没有强迫她喝酒，给她另外调配了一杯。

    「这杯是我自己发明的，主要是苹果汁，只加了一点甜酒而已。」他将酒杯递给她。

    秦蔷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错，酒味没有那么重。

    「牧神一，其实你也有很温柔的时候，为什么对你的情人却老是那么冷酷？」

    「大概因为我不爱她们。」他倒是回答得干脆直接。

    「不爱她们？不爱她们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为了爱，为了爱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游戏。」他又拿出一罐盐和几个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个游戏？」

    所谓的游戏，就是两个人剪刀石头布的划拳，谁输了便吃一勺盐，喝一口酒，再吃一办橘子。

    秦蔷开始是觉得好玩，所以加入游戏，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丑的样子。真正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赢，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晕陶陶的，只好举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台上，头又开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妳现在是想回家还是想睡觉？」他故意问得古怪，让秦蔷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设计回答，「睡觉。」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台旁边的另一间屋子里。这是他的卧室。

    满脸红晕的秦蔷，呼吸间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带着致命的诱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应不像清醒时那么激烈，大概是他冰凉的嘴唇让她在燥热中找到了些许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佛很满意他的吻，对于牧神一这样的男人来说，这种微笑无疑具有另外一层含义。

    于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为可以燎原的热火，让她没有办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妳。」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情欲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妳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妳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妳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情欲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管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妳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脱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妳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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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天才音乐少女与乐坛教皇成为新情侣组合？

    秦蔷与牧神一的关系没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报纸头条。她远在台湾的老爸老妈都打电话来谴责不孝女的行为伤风败俗，但她自己倒是轻松响应，「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吗？」

    「姊，妳真的准备和那个恶名昭彰的男人结婚吗？」秦灵也担心的问。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结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后才会考虑的问题，到时候牧神一会不会在我的计划内还不见得呢。」

    她的回答让全家人几乎吐血，老爸还气得差点要和她脱离父女关系，幸亏被老妈拦住了。不过她还是表现得不思悔改，与牧神一的音乐合作频率有增无减。

    牧神一则是见惯了这种报导，听惯了这些问题，所以显得很平静。直到有一天，他们两个人的音乐会结束时，有人在后台献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蔷，牧神一才难得的多问了句，「谁送的？」

    「乐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头的署名她不认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认得，扔了吧！后台哪有那么多地方放花。」

    她则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么可以扔了？再说这么一大束玫瑰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她笑靥如花，抱着花束数了老半天，「好像有两百朵呢！」

    牧神一的脸色沉了下来，没有说话。

    第二天，秦蔷从外面回家，一到门口就吓了一大跳，数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将她家门口变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码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电话给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谢谢，不过你不觉得数量多得有些夸张吗？」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时候，手里捧着别的男人送的礼物。」

    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对她表达他的占有欲，只是这一次，又让他们的关系再度上了新闻头条，娱乐版下的标题是：千朵玫瑰表爱意，冰山教皇终于动了心。

    他是不是动了心秦蔷不确定，她只是觉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现得像是在和人斗气的孩子，一定要很财大气粗地用钱把所有的对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过，有一件事倒让她很满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时都很遵守道德观，从不脚踏多条船，让自己陷入多角恋爱的新闻中。

    今天是秦蔷在美国巡演的最后一天，过两天她要转道到欧洲去。晚上她约了牧神一吃晚饭，以后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谈谈他们的关系，既然有个明确的开始，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结束吧？

    听说牧神一身边的女人保鲜期不会超过一个月，从酒吧那夜开始，算到今天为止，他们在一起已经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极限。这时候她说要走的话，应该是省了他不少麻烦，也许他会很高兴吧？

    才刚在饭店大厅落坐，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没见？她看起来似乎变化很多，妆容没有以前艳丽，眼中流露着深深的忧郁。是什么让她改变这么多？是为了牧神一吗？被他抛弃的女人都会憔悴如斯？

    她正在犹豫是否要离开，斯蒂芬妮已经看到她，并且站起来走到她面前。

    「妳好。」对方先打招呼，然后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蔷礼貌性的伸出手想与她交握，但是对方的手却放在桌上一动也不动，只用那对碧绿色的眸子盯着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吗？」

    她微微一笑，「还不错。」

    「妳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他？」斯蒂芬妮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她收回手，还是礼貌地笑，「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看我们对彼此腻了没有。」

    这种第三者出现的场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过很遗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个月后才发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恶意表达出来，「牧不是一个很好的情人，他没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会厌倦妳了，妳还是赶快离开，以免将来陷得太深，伤害自己。」

    「我如果离开了，下一个接替我位置的人就会是妳吗？」秦蔷问得她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妳是不是已经陷得很深了？」

    说实话，她真的是很同情这种女人，尤其－－当她看到牧神一已经站在斯蒂芬妮后面，就更加同情她了。唉，这个女人连和牧神一破镜重圆的机会都没有了。

    「妳占了我的位置，请让开。」牧神一面无表情地开口。

    在秦蔷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斯蒂芬妮花容失色的难堪，「牧，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冷冷地看着她，没有回答。

    「牧，我们可不可以谈一谈？」她哀怨的声音让秦蔷听了都觉得心酸。

    「十秒钟，请妳立刻离开我的视线。」牧神一绝情的脸更让秦蔷觉得心寒。

    斯蒂芬妮默默地站起，走到较远的位置坐下，双眼还呆呆地看向这边。

    「以后少和这种女人废话。」牧神一命令道。

    「以后不会有机会和她们废话了。」她喝了口咖啡。还是喝不惯酒，一喝就醉。

    他用手掌盖住她的杯子，眸光紧盯着她，「什么意思？」

    「我和英国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了，后半年我的工作重心都在欧洲。」她平静地说，然后很仔细地审视他的表情。

    牧神一的眸子倏然漆黑如墨，「那妳今天找我吃饭是要说什么？」

    「我是想说，」她舔了舔嘴唇，怎么觉得他的眼神中带了把刀啊？「如果你不反对的话，今天这顿饭你来请我，就当作是你我的分手餐吧！」

    「妳要分手？」他的眉心凝起，「谁同意了？我有说过分手两个字吗？」

    「你没说过，但换我来说难道不行？」

    「不行！」他斩钉截铁地否定了她的想法，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打电话给那家公司，现在就打。」

    她挑起眉梢，「干什么？」

    「马上中止妳的合约。」

    她翘起红唇，「违约会被罚钱的。」

    「那就让他罚好了。」

    「我付不起。」

    「我替妳付。」

    「不要，我很珍惜这个工作。」

    「我帮妳找美国的经纪公司。」

    「我想去欧洲发展。」

    「欧洲有什么好的？」

    「好不好由我决定。」

    牧神一捏得她手骨生疼，「妳就是想离开我，是不是？」

    她咬了咬嘴唇，「在你抛弃我之前先走，对你有什么损失？反正你的情人多如牛毛，再找一个一点都不难。」

    「我现在对别人没兴趣。」

    秦蔷皱皱鼻子，「你是不是习惯了甩别人，不习惯别人先和你说分手？」

    「是又怎样？」

    「听说你的女朋友和你只能维持一个月的交往期限，我们俩已经在一起二十八天了。」

    「时间的期限长短由我来订。」

    「你不会希望我一辈子都成为你的女人吧？」

    「如果我需要，是的。」

    「牧神一，你不但霸道，而且还很不讲理！」

    「谢谢妳的赞美。」他学着她当初的口气说话。

    她深吸口气，「不管你说什么，反正我已经订了机票，后天就走。」

    牧神一的眼神像是要生吞活剥了她，「我从没见过像妳这么冷血的女人。妳敢说妳没有对我动心？一点感情都没有？一点恋恋不舍的感觉都没有？」

    秦蔷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不敢深想，嘴上依旧强硬，「反正你对女人从来不动心，我干么要对你动真情？」

    牧神一死死盯了她一眼，突然放手，「好，妳要走就走吧！我才不管妳。」

    「你又不是我的监护人，当然不用管我。」他的眼神刺伤了她的心，有种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的情绪，一股不知名的痛，在心底缓缓爬开。

    走出饭店的时候，秦蔷站在他的车边问：「你要回家吗？可不可以送我一程？」

    「妳自己叫出租车，我还有别的约会。」他好像在故意气她，一眼看到斯蒂芬妮也从饭店中走出，马上高声招呼了一句，「斯蒂芬妮，上车！」

    她的眼睛倏然明亮，几乎像飞一样的速度跑下十几级台阶，直奔进牧神一的车里。

    「牧？去看我新拍的电影好不好？现在全美都在上映。」斯蒂芬妮娇声问。

    「不，现在就去我家。」他再也不看秦蔷一眼，立刻发动车子，冲了出去。

    秦蔷怅然地看着车子最后消失在灯火辉煌的夜色里，心中那股痛觉从最初的针头尖锐纤细，渐渐扩大蔓延，然后遍布整个胸腔。

    女人到底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对待感情就像是用完即丢的面纸。如果她当初不是动了心，不是被他所吸引，她怎么会在那一夜留下来，又怎么肯把自己的身心全交给他？

    但这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斗总要有个结局，她不想输，就只有强作坚强。

    她的初恋，她的第一个男人，牧神一，再见了。

    牧神一的车子开出三公里后，突然将车停在路边。「下车。」

    「下车？」斯蒂芬妮看看四周，「还没有到你家啊！」

    「我要妳现在马上下车。」

    这里是商圈，四周都是酒吧和咖啡馆，斯蒂芬妮误会了他的意思。「你想去喝一杯？」

    「妳走不走？」他冷冷地问：「别让我轰妳下车。」

    「你？！」她气愤地脸色刷白，「原来你只是要演戏给那个女人看？她有什么好？我哪里不如她？」

    「滚！」懒得和她解释，牧神一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斯蒂芬妮跳下车，破口痛骂，「牧神一，你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你以为我们和你在一起是爱你吗？你别臭美了！你这种男人活该没有女人爱你，你一辈子都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爱情，你只是一具空壳，一个只会做爱、没有感情的机器！」

    牧神一不理睬她的咒骂，拉上车门再度发动引擎，直接将她丢在大街上。

    愤怒！不是为了刚才那个无知的女人，而是因为秦蔷那个没心肝的女人。他不是愤怒第一次有女人主动和他提分手，而是愤怒她在说分手时可以那么轻松坦白，没有一点点留恋的意思。和他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名声、情趣，他是举世公认的最佳情人，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青睐，她却把他拱手向外推？

    每次在他心烦的时候就有电话来打扰，他看也不看来电号码，直接拔下电池，将行动电话扔到后车座上。

    从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他搞得这么烦躁，难道这场属于他们两人的战斗会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吗？不行，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他从来没有输过，绝不会有一次例外。他会想办法扳回这一城的！

    秦蔷听着行动电话传来的语音回答：您所拨打的用户现在无法接听，请稍候再拨。

    他关机了？他就这么生气不愿接她电话？还是忙着和斯蒂芬妮亲热所以不想被打扰？

    本来想打个电话委婉地和他解释，现在看来不需要了。

    这样也好，干脆地分手，从今以后还是自由人，再见面时也不会因为旧情而心生怨恨，做不成恋人，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秦蔷，潇潇洒洒地去飞吧！从今以后，妳还是妳，还是那个无牵无挂的秦蔷，这才是妳要的生活啊！难道真的要在爱情的世界里碰得头破血流，分出胜负才肯罢手？

    她要回去收拾行李了，听说英国雾多，这个季节很冷，应该多买两件毛衣，不知道那边合作人的性格如何，能不能相处愉快……

    她心绪纷乱的想着，好半天她才突然醒悟，自己问了自己这么多问题，其实是因为她害怕离开这里，或者说，害怕离开牧神一。

    难道她真的爱上他了？那么，这一战，是她输了？

    轻轻摸了摸裸露在外的手臂，似乎她的心比身体提前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好怕，怕失落掉自己的心，怕将感情遗落在角落，任人耻笑和践踏。

    但是，她不要做他花名册上的女人，不要！

    飞快地奔跑在纽约大街上，她要想办法挣脱这种恐惧带给心灵的束缚，她要尽快寻找到一处最安全的地方将自己隐藏起来，封闭心灵，封闭感情。

    到达伦敦后的第一个月，秦蔷凭借着她非凡的才华，在经纪公司的精心打造下，很快便打入向来自视甚高且排外的欧洲古典音乐界，接连几场演出都非常成功。她的经纪公司知道挖到一棵摇钱树，乐得阖不拢嘴，本来合约是一年，才不过一个月就张罗着要和她将合约期限延长为三年，这其中，公司的经理乔治爱伦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让秦蔷几乎招架不住。

    乔治爱伦也算是出身音乐世家，他的父亲和母亲在古典音乐界颇有名气，而乔治自小学习古典乐，后来改行从商，不到三十岁就在这个领域开创了自己的一番事业，也算是年少有为。

    秦蔷看得出他对自己的热情里还有别的意思存在，但她刚刚结束了和牧神一的那段关系，还不想开始新的感情，几次暗示着拒绝他，但他却锲而不舍，让她既无奈又没办法，所以当他提出要和她改约的时候，她果断地拒绝了。

    乔治很失望，但毕竟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可以想办法改变她的心意，所以他没有急在一时，因此经常请秦蔷吃饭，以拉近关系。而秦蔷为了自己的事业，也为了乔治这个人作为朋友还算不错的份上，只好答应。

    乔治每次请她吃饭都有层出不穷的花样和理由。俄式大餐、法式大餐、印度菜、泰国菜，他带着秦蔷，几乎吃遍了伦敦的大小特色餐馆。

    今天他的理由更是不容拒绝。

    「雪莉，今天是我的生日，妳陪我吃顿饭好不好？」乔治虽然二十九岁了，但长得一张年轻的娃娃脸，每次恳求她时都装出一副可怜样，让人不忍心拒绝。

    「雪莉」是秦蔷到了欧洲后才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她发现欧美人都发不好她名字的音，这样不利于别人与她亲近，果然，当她采用「雪莉」这个名字之后，很多国外朋友都会非常热情地和她打招呼。

    秦蔷真不知道该怎样响应他，「乔治，自从我来这里，一个月就胖了四五磅，再吃下去，就连礼服都快穿不上了，还怎么演出？」

    「没关系，我介绍一家很好的健身俱乐部给妳，那里有我私人的健康顾问，她可以为妳制定详细的个人瘦身计划，非常有效。而且，我的父母都到瑞士滑雪去了，我自己一个人过生日很寂寞耶！」乔治央求着，那张可爱的娃娃脸简直让人无法拒绝。

    她不由得叹了口气，「好吧！我陪你，要我买什么生日礼物？」

    他兴奋地举起手，「妳肯为我庆生就是最好的礼物啦！」他从旁边拿过一个纸盒，「对了，今天有个给妳的快递，是妳的Fans送妳的礼物吧？」

    秦蔷拆了封，刚刚掀开盒子一角又匆忙盖上，笑道：「你还不赶快去换衣服？晚了我要是改变主意，可就没人陪你吃饭喽！」

    乔治被哄走后，她才重新将盒盖打开，这里面装的竟然是一把破碎的小提琴，完全破烂不堪，似乎被人狠狠摔过。送礼物的人和当初在她家门口丢各种恐怖垃圾的人是同一个吗？如果是，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从这一刻起，秦蔷的心头笼上阴霾。

    乔治驱车将她带到一家中国餐馆前面，显然他是为了迎合秦蔷的口味才选择这里，但是还没有停车，就看到餐馆前面围了好多人。

    「出什么事了？」秦蔷看着外面乱烘烘的，还有许多镁光灯在闪烁。「有记者？我看还是算了吧！」要是拍到她和乔治一起吃晚饭的照片，不知道又要出多少乱子，上次她和乔治吃饭被人偷拍，第二天报纸就登消息，猜测她被牧神一甩了之后另结新欢。

    哈，为什么媒体都认为是牧神一甩了她？看来媒体的惯性思维和大男人主义是其中的主导力量。

    「我去看一下。」他可不想错过今晚和佳人吃饭增进感情的机会。

    他到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走回来，上了车后才说：「是牧神一在里面吃饭，好像是他以前的一位情人和他吵架，砸了桌子，结果餐馆老墙报了警。」

    牧神一？他在这里？他的情人还是那么多，不过这次的结果倒是很火爆。果然如她所料，总会有些人做不成情人就变成仇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三乔两语不合就要打起来。

    「我们走吧！」她不想和牧神一见面。

    乔治以为她觉得这里晦气，没想太多，也表示同意，「好，旁边那条街有家日本料理，很不错的，我带妳去。」

    「抱歉乔治，我不太想吃饭了，我今天有些不舒服，可不可以先载我回家休息？」听到牧神一的名字，她的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翻搅，让她很难受。

    乔治关切地问：「妳不舒服？我带妳去看医生好了，再过三条街就是我家庭医生的家。」

    「不用，我自己回家吃点药就好。」她急于离开这里，猛抬头，忽然看到记者中间一阵骚动，然后牧神一在众人的簇拥下冷着脸走出来，直奔他们这个方向而来。

    「牧先生，请问你和罗莎丽小姐还有感情吗？你们是在谈复合，还是谈分手？」

    「牧先生，你的情人那么多，你难道不觉得滥情会给你带来麻烦吗？」

    「牧先生，你没有考虑过结婚吗？」

    牧神一突然站住，冷厉的目光射向众人，「你们这群无聊的狗仔队，都该下地狱！」

    他走到秦蔷旁边的那辆车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在发动车子的瞬间，他无意识地瞥向窗外，赫然和秦蔷的视线对上。两个人的目光碰撞，顷刻间就胶着在一起。

    秦蔷的呼吸停止了几秒，胃部揪结得更厉害了。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对乔治说道：「开车。」

    乔治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将车开出餐馆前的停车场。

    回头看向牧神一的车子，他也将车子开走了，不过他所去的方向与他们是截然相反的两条路。

    她吐出一口气，不知道是有点失落，还是卸下一个包袱。

    乔治坚持要带她去看医生，她只好答应。

    在医生家折腾了两个小时，医生建议她第二天再到医院去做详细的检查，她没有表态，因为工作多得做不完，这点不舒服哪里需要去医院。但乔治立即满口答应，并且以老板的身份强令她休息一个星期，好好静养，说是工作上的事情不用她担心，他自然会去处理。

    最后乔治开车送她回家，甚至还想送她进房间，但是被秦蔷阻挡在楼下。她知道，如果自己答应乔治进一步接近自己的生活，这个单纯热情的大男人就一定会误解她是在给他暗示，而她真的不想和他有更深的发展。

    走上楼梯，昏暗的通道寂静得可怕。她今天真的有些不舒服，好不容易爬了两层楼，却累得有些喘不过气。

    站在自己的家门前，她低着头在手提包里摸索着钥匙。忽然，漆黑中有人从后面猛地搂住她的腰，她吓得惊叫一声，钥匙掉在地上，紧接着她刚要反抗，就听到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冷笑。

    「舍得回来了？」

    牧神一？她吃惊得脱口而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知道我的住处？」

    「妳的事情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他点亮了打火机，低头帮她找钥匙，微弱的火光下隐约照见他的身影。

    「来伦敦办事？」她先摸到钥匙，起身开门，「进来坐。」其实就算不让他进门，他也会进来。

    「等了多久？」如果从他们刚才在餐馆门口分手起算到现在，差不多有三个小时了。

    「一个月。」他跟着她定进房间，却按住她要开灯的手。「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霸道地问：「连个消息都吝啬让我知道？」

    「不是，我只是觉得，还没有安顿好，不知道和你说什么。」天，他这是什么态度？当初在饭店门口丢下她、不接她电话的人是谁？现在倒来质问她，真是不讲理。

    「不许狡辩！我看妳是另结新欢，不愿意再和我有瓜葛了，是下是？」他咬牙切齿地说。

    她忍不住也哼了声，「是又怎样？你还不是到处留情？怎么？今天你也在女人身上吃亏了？」

    「还是那么伶牙俐齿啊！」他喃喃念着，手指已经摸到她的下额，「刚才车上的那个男人是谁？」

    「我老板，这你也要管？」她想推开他，但是他的手臂钳得很紧。

    「如果他碰了我的女人，我自然不会放过他。」

    「牧神一，你放手，什么你的女人，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没有同意过。」他的牙齿轻轻咬着她的脖子，让她的肌肤战栗起来。「我没同意的事情，谁说都没用。」他的手灵活地摸到她的衣服钮扣，以最快的速度脱下她的外套，内衫，一直到她的胸衣。

    她捂住胸前，愤怒地说：「牧神一，你怎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要是敢胡来我就报警了。」

    「随便妳。」他低下头，吻着她胸前的敏感处。

    她颤抖着要推开他，无奈却让两人的身体贴合得更紧，他们激烈地喘息，他存心要她投降，所以今夜的他比以往更加投入。秦蔷从最初的拒绝到渐渐迎合，终于被他瓦解了所有的理智。

    从地板到床上，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那张床的，和以前一样，他们只是沉浸在激烈地占有和报复对方的思潮中，欲火升腾得迅速且热烈。

    一个月的分别，若不是相思刻骨，怎会有这样的重逢场景？

    陷入爱情的男女，往往是最后才找到爱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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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这次到底是为了什么工作才来伦敦？」秦蔷拉了拉被单，对于他注视她时那种冰冷中藏着一丝灼热的眼神，觉得有些受不了。

    牧神一看着她，「我若说是为了见妳才来的，妳信吗？」

    「不信。」她答得异常干脆迅速。

    牧神一咬紧牙。「好，妳很聪明，的确不是为了妳。」

    「是因为维也纳要举行的欧洲古典音乐盛典？」她听说这场音乐盛典汇集了欧美两大洲最优秀、最著名的古典音乐家出席，她很想参加，但是参加者多是深有资历的前辈，新人如果想进入则非常困难，乔治一直在为她做这方面的努力。

    「还没决定会不会去。」牧神一在床上点燃了香烟，漫不经心地说。

    秦蔷的胃又不舒服了，她皱眉说：「把烟捻了，好难闻，而且不安全。」

    牧神一看了她一眼，发觉她的脸色的确有些苍白，熄了烟，摸摸她的脸颊，「瘦了？伦敦还是住不惯吧？」

    她避开他的手，「什么瘦了，我胖了好几磅。」

    「哦？是吗？昨晚抱妳的时候没感觉出来。」

    秦蔷的脸有些红，真是的，怎么会被他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感到脸红？

    「想参加吗？」他忽然问。

    「什么？」

    「维也纳的音乐盛典。」他没有再看她，很不在意地问：「我带妳去。」

    她皱皱眉，怎么觉得他这句话好像是皇上在给妃嫔轻贱的打赏？于是立刻回答，「不用，我自己会想办法，如果参加不了也没什么，早晚会有机会的。」

    他沉默了下，「就这么不愿意依附我？」

    「我不想当你的附属品，我想要的东西我自己会争取。」她直言相告。

    牧神一霍然掀开床单，下床穿衣，「好吧！随妳的便。逞强，妳父母给妳取的名字还真贴切。」

    她又激怒他了？秦蔷看着他的背影，怎么每次当他用这种口气和她说话，用这种背影面对她时，她就有种错觉，好像她伤到的不是他的尊严、他的面子，而是他的心？

    他走到门口，回头幽冷地说：「告诉妳那个老板离妳远点，否则小心我让他在音乐界混不下去。」

    大力地撞门声让她恢复神志。什么受伤，哼！牧神一就是牧神一，霸道不讲理的牧神一，眼高于顶的牧神一。

    让她……又气又恨……又割舍不掉思念的牧神一。

    乔治举着一封信，兴奋地跑进秦蔷正在录音的房间，不顾还在进行的录音，他一把拉住她的手，将信塞给她。「雪莉，好消息，维也纳音乐盛典已经正式发邀请函给妳了。」

    并没有表现得很兴奋，她问：「怎么会现在突然通知？谁的主意？」

    「典礼主办单位的意思啊！他们的主席诺拉维德先生和我父亲是老朋友，最近妳的表现很活跃，他昨天打电话到我办公室问妳的事，然后今天就发了邀请函。」

    秦蔷松了口气，应该和牧神一没关系。都怪那家伙，搞得她连自己的实力都不敢相信了。

    「去订制一件礼服吧！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去订票，明天我陪妳去趟巴黎。」

    「乔治，」她打断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淡淡地说：「我很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不过衣服这件事，还是我自己来选是不是会好一些？」

    乔治看着她的脸，停了几秒，有点尴尬地为自己打圆场，「是啊是啊！我太兴奋了，当然是由妳自己来决定最好。」

    「而且，公司有这么多事，我不希望你太专注在我一个人身上，那会让其它的签约人不满意，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她认真地说。

    理由当然不仅仅是她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同时也是为了乔治好，万一真把牧神一惹毛了，误会她和乔治有什么，以他的脾气还真不知道他能做出什么。

    「那好吧，我让公司的形象顾问陪妳去。」乔治退了一步，他不想惹秦蔷不开心。「妳的身体好点了吗？」

    「嗯，好多了。」其实是不大好，最近她的胃部总是不舒服，不过她不想和乔治说这些事，免得他又大惊小怪地带她去看医生。

    最后秦蔷还是和公司的形象顾问安妮小姐一起去选购参加典礼的服装。不过，她没有去巴黎，只是在伦敦最有名的商圈随意地寻找目标。

    安妮是地道的英国人，对于哪个品牌在哪条街上，哪个品牌的礼服是什么特色都如数家珍。

    她们逛了一上午，快到中午的时候，走进某家法国品牌的时装店。

    刚进店门，小姐就热情地上前招呼她们，秦蔷跟着小姐走进店中，眼睛随意地扫视着店内的商品，忽然觉得有道熟悉的目光从角落射了过来，她下意识地转过脸，和牧神一的眼睛又一次交接。

    「好巧。」她主动打了声招呼。「你也来买衣服？」

    总觉得牧神一不是会单独出来买衣服的那种男人，也许是陪女人？果然，还等不及他说话，已经有个女人的声音解答了她的疑虑。

    「牧，这件礼服好不好看？」从试衣间走出一位有模特儿身材的美丽欧洲女郎，穿着低胸的白色晚礼服，在牧神一面前转了个圈。

    他没有理睬女伴的问题，而是看着秦蔷，问：「要去参加典礼了？」

    「你怎么知道？」她问，莫非真是他在背后做了手脚，否则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快？

    他摆了下手，「猜的。诺拉维德先生问过我关于妳的情况，如果不是想邀请妳参加典礼，何必在这个时候打电话？」

    然后他站起来，从旁边的衣架上拿下一件金红色的晚礼服，长襬，无袖，露背，递给她，「试试这件。」

    她看了眼站在他旁边表情僵硬的女伴，笑着把衣服推回去，「不了，我不适合这种风格。你先忙，我去别家店逛逛。」

    「秦蔷！」他在她身后大声叫住她。

    秦蔷转过身，「什么事？」

    「典礼完了之后和我回美国去吧！」他的眸光如沉静的海，有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她一愣，「什么意思？」

    他没有再解释，只说了三个字，「我等妳。」

    走出店时，安妮问她，「刚才那个男人是妳以前的情人？」她不认识牧神一。

    秦蔷笑笑，「算是吧！」

    安妮暧昧地笑道：「我就知道，他刚才看妳的眼神好像恨不得把妳抱进怀里好好欺负一番。」

    「哪有？」她的脸又红了，「只是老朋友见面打个招呼而已，他的女朋友多得很。」

    「他能丢下身边那么漂亮的女伴，专注和妳说话，妳还不明白他的心思吗？」安妮说：「我敢保证，他是个进攻型的男人，过不了多久，他就会主动向妳发起攻势的，妳不信的话就好好等着吧！」

    秦蔷微微怔住，牧神一对她的感情已经赤裸到连外人都能看得出来的地步？接着，她又苦笑着对自己摇摇头，他只是喜欢征服女人，征服感情，也许在他的心中，她是他尚未完全征服的猎物，所以他看她的眼神才依然充满掠夺性。

    猛然间，胃部一阵痉挛，她差点呕吐出来。

    「怎么了？雪莉，不舒服吗？」安妮急忙扶住她。

    「没事，最近大概是让乔治带着乱吃东西，把胃都给吃坏了。」她摆摆手，看来真的要到医院去检查身体了。

    安妮笑道：「乔治是迷上妳了，我还从没见他对哪个女孩子这么痴迷呢！不过妳好像对他不是很感兴趣？」

    「我现在只忙事业，不谈感情。」她看看表，时间还早，来得及去医院。「安妮，妳先回公司吧！我还有事。」

    送走了安妮，她招手叫了辆出租车。

    不远处的商店内，站在落地窗的大玻璃前，牧神一抱臂胸前，静静地看着她离去。

    拿着化验单，秦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怀孕了？

    不会吧？上个月和牧神一在一起的时候，她都做好安全措施的。不，等一下，有一次是例外，就是他们两个人在酒吧喝醉的那一夜，牧神一似乎没有做任何的避孕措施。

    一次就中奖，机率还真是高，早知道应该去买乐透。

    她蹙紧眉心，盯着化验单上的字，心中乱成一团。怎么办？拿掉这个孩子？要不要和牧神一说这件事？她还这么年轻，要这个孩子无疑是自惹麻烦，而牧神一也绝不可能和女人结婚生子。他上次不也说过，他不会给女人机会，让她们生下他的骨肉吗？

    站起身刚要去问医生有关流产的事宜，她忽然看到对面沙发中坐着一位等待产检的孕妇。那名孕妇一只手按在腰后，一只手抚摸着自己已经圆鼓鼓的肚子，幸福的表情让她看了不禁心中一动，忍不住走过去和对方攀谈起来。

    「这孩子几个月了？」

    「七个月，很快就要出来了。」准妈妈笑着，「这孩子好调皮，总是踢得我肚子疼。」

    「也许他是急着出来和爸爸妈妈见面。」秦蔷心中涌出一股强烈的好奇，「可不可以让我摸一下？」

    「行啊！」

    她把手按在对方的肚子上，感觉到那里坚强有力的震动，一下又一下。太神奇了，一个生命就这样孕育着。

    「做妈妈的感觉是不是很奇妙？」她问。

    准妈妈想了想，「奇妙这个词还不足以形容这里面的感觉，只有妳自己亲身体会，才会知道个中滋味。」

    护士走出来，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那个准妈妈站起来，「是在叫我呢！」

    看她行动迟缓，秦蔷急忙一把扶住，多说了句，「孩子的爸爸怎么不来？真不负责。」

    准妈妈冲她笑，「我是单身妈妈。」

    「嘎？」她闻言张大嘴。

    准妈妈又笑了，「没什么，我觉得新时代的女性不需要依靠男人，只要我是全心全意地爱这个孩子，一个人也一样能把孩子抚养得很好。」

    走出医院，秦蔷默默地想着那位准妈妈的话，一种兴奋的、昂扬的思潮占满了她的思想。

    回到公寓后，她打了个电话回家，接电话的是老妈。

    「死丫头，还知道想着妳妈！」老妈又爱又恨地训她，「什么时候回家？别老在外面乱跑，现在要见妳比见美国总统还难。」

    她噗哧笑了，「您现在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哼！何止是妳？还有妳那个好朋友，嫁了个那么好的男人，却偏偏要离婚，真是有病。」

    「是啊！敏慧离婚了……」秦蔷喃喃念着，想起前几天好友打给她的电话，「真的没法挽回了？」

    「谁知道。唉，我大概要一辈子都为你们这些孩子操心。」

    秦蔷顿了一下。「那么，您是不是很后悔生下我们？」

    「傻瓜，把妳们生下来就不会后悔，要是怕这些事，当初就不会生妳们。」

    秦蔷的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谢谢妳，老妈，我会尽快回去看您的。」

    也许是她疯了，但她已经做出决定。她要生下这个孩子，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她都要生下来，而且不告诉牧神一，只靠自己把孩子抚养长大。她作为母亲，绝不会亲手扼杀一个正在孕育的生命。

    不过，如果牧神一知道这件事，会有怎样的表情呢？

    她有些坏心地微笑，像是在密谋陷害别人计划的小孩，带着几分恶作剧的味道，期待着谜底揭晓的那一天。

    维也纳音乐盛典是每年一度的全球性古典音乐盛会。牧神一作为代表，先在开幕式上致词，然后在掌声中走下舞台。今天从一开始，他的视线就不断在人群中寻找一个身影。

    「牧，上次美国音乐盛典的曲子写得很不错。」不断有同行来和他寒暄，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停下脚步与周围的人打招呼。

    好不容易才在一个角落发现秦蔷的身影，她穿着金色的旗袍，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线，在人群中分外耀眼，站在她身边的是她所属经纪公司的老板乔治，那个家伙正端起酒杯对她大献殷勤，而她则很客气地婉拒。

    牧神一走过去，从旁边横截下乔治的酒杯，嘲讽着说：「要想更好地包装自己公司的明星，首先就要了解她的脾气和习性。秦小姐是不喝酒的，她一喝酒就会脸红，神智不清，然后就不受控制地做一些事情。」

    秦蔷被他说得耳根子都在发热，「牧先生酒量很好，经常会把灌醉女孩子当作乐趣。」

    乔治听说过秦蔷和牧神一曾经有过恋情的传闻，现在看两人这种态度，心中更是明白了几分，他很绅士也很识趣地退到远处，留下两人单独相处。

    「我那天说的话妳还记得吗？」牧神一望定她。

    「什么话？」她故意装作忘记了。

    牧神一压抑着怒气，「盛典完了就和我回美国。」

    「如果你要听我的回答，那么我告诉你－－不。」

    「为什么？」他的黑眉拧在一起，「如果妳想要出名，我可以一手将妳缔造成一个神话，如果妳想和欧洲的音乐界合作我也可以安排，不需要长住在这边。」

    「我讨厌飞来飞去的，我现在已经习惯了英国的天气，最重要的是，你应该清楚，我做事只靠自己，不靠别人。」秦蔷看着桌上诱人的美食，真是嘴馋得很，可是医生说过，从现在开始就要严格控制饮食，不能胡乱吃，以免对肚子里的小宝宝有不良影响。今天过后，她准备改穿宽松式的服装，所以这件贴身旗袍可能要很久都穿不上了，好遗憾啊！

    牧神一看她的神思恍惚，彷佛根本不在自己身上，心中更加不满，攫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阳台上。

    「秦蔷，妳应该知道我的耐性是有限度的。」

    「我知道。」她巧笑嫣然，「而我也知道你从不为女人费心，对我你算是破例了。」

    「那妳就该知足。」他甩给她一句狠话。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以为我不答应你是在故意吊你胃口吗？牧神一，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牧神一将她拉近，单手把她的双手反扣在她腰后，一手捏住她的下颚，与她的脸近在毫厘，呼吸可闻。

    「答不答应？」他低声问道，满是胁迫的霸道。

    秦蔷努力将头向后仰，答非所问：「你小心，这里到处都是名流和记者。」

    他全然不顾她的提醒，低头咬住她的嘴唇，一番挑逗式的轻吻后，喘息中再问：「跟不跟我走？」

    「不，不走。」她的呼吸有些困难。

    他的吻从嘴唇滑落到她的颈项，手指在她的背部轻轻摩挲，「走不走？」

    「不走。」她还是很坚决。

    他又咬了下她的嘴唇，「我最后再问一遍，走不走？」

    她急促地喘息着，「你就是再问一百遍，我也不会走。」

    「没心没肺的家伙。」他主动将她推开，满面寒霜，眸光如冰冷的海水。「休想我以后再来找妳！」

    音乐盛典结束的当晚，牧神一回到美国，传闻他在欧洲的期间结识了一位很有名的法国名模，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成为情侣。他果真没有再在秦蔷的面前出现，也没有再和她有过任何联系，他就这样从她的生命中退场了。

    秦蔷则渐渐减少了自己的工作，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征得乔治的同意，改台前工作为幕后工作，大多为唱片公司灌录唱片，而很少公开演出。

    她买了很多育婴书，一个人在家里看得津津有味，她还偷偷参加英国的一个准妈妈俱乐部，学习做妈妈的方法和相关知识，还有生产前的健身操，她的生活完全为了孩子而大幅改变。几个月后，她到医院做例行检查，确定了自己所怀的是男婴，从那时候起，她为孩子所准备的衣服和玩具全都倾向男孩子的风格。

    怀孕的事情当然不可能隐瞒身边的人太久，五个月的时候她主动告诉了乔治，乔治很震惊，但还是支持她的决定，这让秦蔷不免对他另眼相看。接着她打电话给老妈，爸妈在电话里把她骂得狗血淋头，说要和她这个不肖女断绝关系，但是一个星期后，老妈还是无奈地打电话过来，叮嘱她关于怀孕和生产方面的经验以及问题，还问她要不要回家待产，她考虑回去之后影响更大，于是谢绝了，不过老妈说好要在她生孩子之前飞到英国陪她，这让她对母亲充满了歉疚。

    某天，丁敏慧打电话给她，两个人东拉西扯地闲聊，聊到最后问到彼此最关键的问题。

    丁敏慧问：「孩子的爸爸是谁？」

    秦蔷问：「妳离婚之后有没有想过回头？」

    谁也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秦蔷一直是很羡慕敏慧这一对的，但是他们的离婚，让她对婚姻是爱情的结合的说法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一纸婚约到底能保证什么？感情不变？责任不变？

    如果世上的爱情都在结婚后而褪色的话，那么她决定，如果她拥有了爱情就一定不会结婚。自由，高于一切。

    「牧，最近在忙什么？」

    牧神一突然接到明千藏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忙一场排练，说话的口气漫不经心，「还不是一样，有事吗？」明千藏不是那种没事就打电话来和他闲聊的人。

    他迟疑了下，还是问出来，「上次在你录音室里见到的那个女孩，还有联系吗？」

    「干么？」提到秦蔷，牧神一立刻沉下脸。

    「我只问你，知不知道她的近况？」

    他闷闷地说：「你有了方念情，怎么还对别的女人感兴趣？」

    「对她感兴趣，是因为对你感兴趣。」明千藏慢慢地说：「上个星期我陪念情去伦敦医院看朋友的时候，正好看到她也在那里。」

    「医院？」牧神一微愣，脱口问道：「她怎么了？」

    「你看，你还是很关心她嘛！」他故意卖了个关子。

    牧神一有些着急，「少说废话，她到底怎么了？」

    「她当时在看妇产科，看她的体型，应该是怀孕好几个月了，我找人问过她的主治医生，说是她大概这一两个星期就会生产。」明千藏说完后却一直听不到他的响应，「牧，你还在听吗？」

    「你是说她怀孕九个月了？」

    「是。」

    电话在两秒钟后突然中断，牧神一立刻终止彩排，吩咐秘书订了一张机票，打算在最短的时间内飞往伦敦。

    那个该死的女人，竟然会做出这种该死的事情！怀着他的孩子却不告诉他，存心要瞒他一辈子吗？她到底想做什么？这个女人在想什么他永远不知道，她的脑袋里总是装了一大堆离经叛道，不，是违背他意思的念头！让他恨得牙痒痒的，恨不得把她拉到跟前狠狠地打她的屁股。

    大概是他给了她太多的自由，以至于把她惯坏。

    秦蔷！该是他们算帐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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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本来预产期应该是下个星期的，但是今天一早秦蔷的肚子就疼得死去活来，看样子是要早产。被推进手术室，阵痛了五、六个小时之后，这个折磨人的小东西似乎还是不准备离开她。

    「看样子要准备剖腹手术了。」她听到医生这么对护士说，她满头大汗，勉强坐起半个身子，对医生艰难地说：「不，我想要自己再试一试。」她听说生孩子的时候如果注射药物，对孩子将来的发育很不好。

    医生看她现在痛苦的样子，非常为难。「我们要为妳的生命负责，妳的家人来了没有？手术需要他们签字。」

    「我、我没有家人陪同。」因为预产期是下个星期，所以老妈也是计划几天后才飞来，在这里她一个亲人都没有。

    「医生，外面有位先生说是这位小姐的家属。」护士小姐的声音很低，但秦蔷还是听到了。

    先生？什么先生？难道是乔治正好赶到？她不是还特意打电话给他，要他不要在医院出现，以免被新闻媒体发现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吗？

    医生眼睛亮了，「哦？那太好了，请那位先生马上签字，准备进行手术。」

    「等一下，那人叫什么？」她的气息越来越不稳定。

    护士小姐想了一下，「好像姓莫？」

    莫？她不认识什么姓莫的啊？心脏忽然被揪紧，天！该不会是牧神一吧？

    她在心中不断地否定自己的猜测，但是，就在几秒钟后，手术室的门被人从外面大力地推开，一股潮湿的风和一袭灰色的风衣席卷进来，笔直地冲到床边。

    「你、你怎么会来？」秦蔷瞪大眼睛，看着前方。

    灰色的身影半跪在她床前，她苍白无力的手被那只温暖的大手包裹起来。外面大概在下雨，他的额前头发有些乱，还沾着些雨水，但是他的目光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火热，那种愤怒，那种无奈，从眼睛到手，都传递出一股强大力量，将她快要耗尽的力气重新托了起来。

    「妳这个疯女人、白痴女人！好吧，如果妳要下地狱，我陪妳一起下好了！」

    他在她耳边大喊，也不怕把她的耳朵震聋。

    她的眼睛湿润，想用力回握他的手，却使不出一丝力气。

    「妳什么话都不要说，等孩子出生后我再找妳算帐！」他抬头看着医生，「我已经签字同意手术了。」

    秦蔷又气又急，「你凭什么作主？」

    「因为我是孩子的父亲。」他不给她还嘴的机会，「妳如果不同意，孩子出生后我会给他做DNA比对的。」

    撕裂的痛楚让她第一次没有和他斗嘴的力气，她感到他的手在不断地用力握紧，捏得她骨肉都在疼痛，但却给与了她更多的力量。

    医生为她注射了麻zui药，在他眼神的注视下，只记得最后他用手拨开她被汗水湿透的头发，并在她的额前印下一吻。

    醒来时她侧过脸，第一时间看到自己的儿子，小小的，皱皱的脸，还看不清五官是像妈妈还是像爸爸，但是可爱得一塌糊涂。秦蔷忍不住贴过去，轻轻吻了下孩子的小脸。

    「您的孩子很漂亮，就像孩子的父亲。」来换药的护士赞美道。

    她突然想到牧神一，但他不在房间里，「那个，刚才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您是说孩子的父亲？他填了出生表格后说是还有点事，先走了，晚些时候再过来看您。」

    「出生表格在哪里？」

    护士拿给她，秦蔷看到他用英文在上面写着：

    孩子姓名：牧品一

    母亲姓名：秦蔷

    父亲姓名：牧神一

    牧神一，他不仅在孩子出生的时候赶到现场陪她，而且还给孩子取了名字，并且承认自己父亲的身份？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她不顾护士小姐的反对，坚持下床到外面去打电话给牧神一。

    「喂，是我，我看到你填的出生表格。」

    「嗯，」他的声音中并没有温存，还是一贯的冷冷淡淡，「我临时有些事情要处理，必须离开，可能要明天才能去医院。」

    「你不来，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她咬着嘴唇，「我生下这个孩子并不是想用他来对你要求些什么，我首先希望你明白这一点。」

    他一直没有说话，过了十几秒，秦蔷忍不住问：「你还在听吗？」

    他缓缓地说：「妳这个女人，整天脑袋都在想些什么？」

    「我只是很想尝尝当妈妈的感觉而已，而且我喜欢这个孩子，爱这个孩子，这和孩子的父亲是谁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她知道他身边聚集了很多想利用他身份抬高自己的女人，她不想让他对自己也有这种误会。

    但是她这种措辞无疑是在激怒牧神一，「妳是说无论孩子的父亲是谁，妳都会生下孩子，是吗？」

    她的脑子还有些钝，大概是昨夜的麻药效力还没有完全消退，一时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没有立刻回答。

    「妳这个蠢女人！」他恨恨地骂了句。「好吧！我不管妳是怎么想的，孩子既然生出来了，我就不会让他没有父亲。」

    「嗯，谢谢你。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不想做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情。」她再度解释。

    他的声音顿时更冷，「我也不会『奉子成婚』。」

    就这样，这通电话在并不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了。

    秦蔷走回房间，抱起儿子，低声说：「孩子，你有个好蛮横的父亲啊！我们该怎么办呢？」

    她那么想生下这个孩子，那么想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甚至热烈计划着，也许是在十几年后，当孩子成长为一位英俊的小伙子，成为非常杰出的人物之后，再考虑让他和牧神一相认。

    本来风光的是她，但是牧神一这个家伙却在她最狼狈的时候突然出现，看着孩子出世，她心中期待的悬念统统都没有了。

    以后的许多年，她和孩子都要在他的视线监督下生活了，真是不甘心。

    护士小姐给婴儿带来特意调配的营养品，一边帮她喂，一边不无羡慕地说：「听说昨天孩子的父亲是亲自在手术室里看着孩子出生？」

    「啊，是啊！」

    「妳很幸福耶！妳不知道现在很多男人一到关键时刻就推卸责任，我见过太多母亲自己艰难地在产房生下孩子的情况，孩子的父亲往往是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妳先生真的很体贴也很爱你们母子哦！」

    秦蔷尴尬地笑，是这样吗？为什么牧神一在别人眼中和在她眼中的形象会差这么多？

    她看着孩子正幸福地享受早餐的神情，微笑又缓缓爬回唇边。

    品一，品一，你一出生就有了名字，这个名字是你爸爸给你取的哦！你喜欢吗？说真的，妈妈很喜欢这个名字，就像妈妈喜欢你一样。

    妈妈保证，一定会让你成为像爸爸一样出色的伟大人物。

    品一今年五岁了，为了保密，也为了品一的自我发展，秦蔷将他长期安排在英国。近年来她的工作重心从欧洲逐步转回亚洲，所以每隔两三个月，她才能飞回去看望儿子一次。

    品一五岁的生日即将到了，秦蔷的妈妈坚持要品一回台湾过生日，所以她只好拜托妹妹秦灵去英国把儿子接回台湾。

    不过牧神一知道这件事后非常不高兴，「我不是已经提前告诉过妳，我会和妳一起去帮儿子过生日吗？」

    「我妈妈是品一的外婆，她想见外孙我没道理阻拦，如果你想见儿子，以后有的是时间。」她觉得他气得很没有道理，「这不也是在替你解决问题，省得你还要放下一大堆工作去看儿子？」

    「是替妳自己解决问题吧？」他冷笑道：「本来妳就觉得给品一过生日麻烦，耽误妳的事业。」

    她闻言气得在电话里喊，「牧神一，你怎么这么不知好歹？我拚命帮你掩饰，你为什么还要冤枉我的好意？你知不知道这几年狗仔队查得有多紧？万一让他们查出来我和你有个私生子，那……」

    「查出来又怎样？」牧神一说：「我从来都不怕他们查，怕的人其实是妳，所以妳也不用替我顾虑什么。」

    秦蔷为之气结，这种男人，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回到在台湾的家，一进门就看到品一正和秦灵玩成一团，不知道两个人在折腾什么，搞得一地都是爆米花和棒棒糖。

    「品一，不要和小姨打打闹闹的，今天练琴了吗？」她端出做母亲的姿态来。

    品一看到她脸上没有一点喜悦的神色，转身默默地离开，却被秦灵拉住。「姊，难得品一回来一次，我们俩还没有好好亲热呢，妳又来扮恶妈妈，品一才五岁耶！」

    「我五岁的时候已经可以单独登台表演巴赫的曲子了。」秦蔷看到品一那种平静得近乎忧伤的脸，心中也十分不忍，「好吧！今天就听小姨的话一次，但是回到英国后，必须把落掉的功课补上。」

    品一没有立刻表现得很兴奋，他独自坐在沙发中，眼睛盯着桌子上的一张报纸。

    秦灵对这个小小的、又帅气到不行的外甥疼到心坎里，拉着他的手说：「品一，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

    秦蔷哭笑不得，「妳这算是什么问题？他才多大？妳要教坏他啊！」

    「这有什么？姊妳不知道，现在时代不同了，五六岁的小男生就可能有女朋友，何况我们品一这么帅，一定有好多小女孩喜欢他。」秦灵一边说，一边捏着品一白皙柔嫩的小脸蛋，贴上去又亲了一口。

    品一没有回答，还是默默地坐着，眼睛看着桌子。

    秦灵顺着他的目光，拿起那张报纸，「品一喜欢看报纸吗？你认得多少字了？读给小姨听好不好？」

    秦蔷从他们所坐的沙发背后走过，无意中扫了一眼，赫然看到报纸上超大的标题写着：教皇莅临台湾！然后是牧神一的照片。

    她吓了一跳，唰地一下抢过报纸。「他这么小怎么可能懂得看报纸？还是看卡通片好了。」

    秦灵也不以为意，跳过茶几打开电视机，搂着品一一起看电视。

    晚上，秦蔷坐在屋中看自己带来的曲谱，有人轻轻敲了敲她的门，原来是品一。

    「品一，有什么事吗？」她走过去将儿子抱进来，关上房门。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到爹地？」品一望着她。

    她呆了呆，「嗯，应该很快就可以见到。」

    「我可不可以打电话给爹地？」

    「这个……大概不方便吧！爸爸工作很忙。」

    「但是爹地上次说我可以在任何时候打电话给他。」品一虽然不爱说话，却很固执，很有自己的想法。「妈咪，妳是不是和爹地吵架，所以才不住在一起？」

    「不是，是因为妈妈和爸爸有各自的工作，所以没办法住在一起。」

    品一问：「我可不可以和爹地住？」

    「不行。」秦蔷几乎是在瞬间就否定了儿子的想法。

    他低下头，「我知道了，妈咪晚安。」

    「等一下，品一！」她叫住他，悄悄地问：「品一很喜欢爸爸？」

    「嗯。」

    「很想和爸爸住在一起？」

    「嗯。」

    「但是爸爸很忙，真的很忙，而且他是公众人物，所以不能时时刻刻陪在品一身边。」

    他闻言霍然抬起头，「那为什么爹地上次说等我六岁他要带我去美国上学？」

    秦蔷不由得皱眉，「这是你爸爸说的？」

    品一没有再回答，因为从妈咪的表情里，他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好啦！品一先回去睡，回头我再和你爸爸商量这件事，好不好？」

    刚刚送走儿子，门口又闪过一个人影，秦蔷叹口气，「妳怎么好像间谍一样？」

    「没办法，妳知道我的来意。」秦灵溜进她的房间，「妈特意派我来问清楚妳那个吊了全家人这么多年胃口的问题。」

    「品一的爸爸是谁，对吗？」她无奈地说：「妳给我一点个人隐私好不好？」

    「好，但是我们是好姊妹啊！」秦灵开始套话。「你要是不想说他的名字，不如说点别的，比如当初妳生孩子的时候那个男人有陪着妳吗？」

    秦蔷微微一笑，当日的情景又重现眼前，「陪了，他签字同意让我动手术。」

    她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哦？那么说这个男人还不错啊！很负责任，但为什么你们一直不结婚？」

    「为什么一定要结婚？」秦蔷打了个哈欠，「我可不像妳有那么多精力，一会儿谈恋爱一会儿分手，每次都轰轰烈烈的。妳最近是不是又失恋了？我看妳吃零食吃得比我上次回来还凶，体重又上升不少吧？」

    秦灵皱了皱眉头，随即笑说：「别转移焦点，现在说的是关于妳的事情。」

    「我的演出多得安排不过来，哪有时间去伺候男人？」

    「谁说结婚就一定要伺候男人和孩子？」秦灵拍着她的肩膀，「妳一向是我们家最聪明的女人，怎么也会有这种错误的想法？」

    白了她一眼，「看来妳对婚姻很懂喽？」

    「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走路？我看了那么多罗曼史小说，每本上面都是恋爱和婚姻的道理。」秦灵是个地道的罗曼史小说迷。

    秦蔷摆摆手，「行了，妳回去睡觉吧，别烦我了，我还有好多工作要做呢！」

    「要工作可以，但是记得不要冷落儿子。妳看品一才五岁，整天像个小老头似的，不爱说话，死气沉沉，这个性格究竟是像谁啊？」

    像谁？也许是像他爸爸吧？否则品一为什么会和牧神一那么亲？他们每年见面的时间还不如她和儿子在一起的时间多呢！谁说同性不相吸的？

    好不容易送走秦灵，她悄悄打了个电话给牧神一。

    「喂，还没有休息吗？」

    「即使在休息也被妳的电话吵醒了。」他懒洋洋地，好像刚才真的在睡觉。

    「怎么来台湾也不向我说一声？」她问。

    「我到哪里去都要和妳报备吗？妳又不是我老婆。」他一句话就把她顶回去。「我有事的时候自然会和妳联系。」

    「好吧！」她也有点不高兴，「今天品一说想见你，你什么时候有空？」

    「暂时不知道，这几天都很忙。」他停了几秒，忽然问：「我要是想见妳的父母，妳会不会很吃惊？」

    「不要！」她急忙阻止。她可不想让爸妈知道牧神一和她的关系，否则老爸老妈一定饶不了她，会天天在她耳边唠叨，催她结婚。

    「那就等我有时间再安排吧！」他显然生气了，又在两秒钟内挂了她的电话。

    秦蔷悄悄溜到客厅，找到那张被她从秦灵手中夺下的报纸，在卧室里仔细地阅读上面有关牧神一的一切报导。

    都怪自己对牧神一的消息不够关注，原来他这次是特地来参加一部韩国大片在台的首映会，这部电影的音乐是由他制作的，所有的台湾媒体全部出动，盛况报导他首次登台后在台湾的一举一动，「教皇」之名名不虚传。

    在这么被媒体关注的情况下，他应该是不可能躲避记者的追逐来见她和品一的吧？她琢磨着要如何和儿子解释这一切。打开品一的房门，他已经熟睡，小脸上还挂着一丝泪痕，让她看了很心疼。

    身为母亲，这些年忙于工作，没有和儿子好好亲近，对孩子的成长是很不利的。虽然她极力营造出一个对品一来说是父母双全的感觉，但是在法律上，毕竟她与牧神一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人。品一会不介意吗？等他再大一点后，她要怎么对儿子解释清楚这一切呢？

    她默默凝望着儿子熟睡的脸，无数的心绪如乱线，找不到起点也找不到终点，全都缠绕在一起，更复杂难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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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秦蔷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在一位朋友的婚礼上遇到牧神一。

    新郎据说是牧神一当年在维也纳留学时的同学，不过现在从商，在音乐界并没有成就，不过牧神一会和这种人继续保持朋友关系，倒是让秦蔷另眼相看。他这个人向来清高自傲，虽然不接开价太低的工作，却又经常嘲笑一身铜臭而丧失灵气的音乐人。

    因为他这次到场之前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所以现场的媒体多是财经界方面的人，注意的焦点只在新人本身，并没有太关注稍后才入场的牧神一。

    可秦蔷却在第一时间看到他，她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该靠过去打拐呼，还是站在原地假装没看见比较好。

    牧神一倒是很大方地先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和她打招呼，「秦蔷，没想到妳也在这里，真巧啊！」

    他彬彬有礼又不失亲切，真像是老朋友在寒喧。秦蔷当然是主动配合，「是啊！听说你来台湾了，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也好让我尽地主之谊！」

    这些年他们在媒体面前已经有了超强的默契，知道怎样引导媒体的视线及他们报导的方向。当媒体对他们的频繁接触开始起了猜测，他们就各自转移工作阵地，一个在东半球，一个在西半球，而且还会迅速找到另一个异性误导媒体记者。

    这其中秦蔷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乔治，外界传她与他有私情已经传了好几年，乔治心里真是有苦说不出。别说是情人，他就是连一个吻都不曾从秦蔷这里得到过。

    有一次乔治很委屈地说：「雪莉，我知道妳不会爱我，不过拜托妳让我在人前也输得风光一些好不好？」

    她苦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她稍微热情一些，牧神一就会在第二天打电话过来，问她，「妳是不是准备给品一找个新爸爸？」每次都是强硬的口气，像兴师问罪一样。

    什么嘛！他自己在那边还不是和美女们周旋得不亦乐乎？凭什么就要求她守身如玉？

    新郎看到牧神立刻过来招呼他，「牧，你可是贵客，怎么站在这里？来来，到前面来。」

    他则说：「今天的焦点是你们夫妻俩，我只是来观礼的，如果不想让我待得不舒服，你就当没看到我好了。」

    新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万一被媒体发现他，引起围观，这个场面还真是有些尴尬，于是笑着对秦蔷说：「秦小姐，要麻烦妳替我照顾牧了，听说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别让他在这里待得太无趣哦！」

    「我尽力而为吧！」秦蔷和新娘是中学同学，本来就没有多深的交情，只想待一下就走。

    牧神一看出她的心思，悄悄问：「要不要溜出去转转？」

    秦蔷点点头。

    两个人从后门溜走，上了秦蔷开来的车。

    「去哪里？」她问。

    他惬意地靠着座椅，「这里是妳成长的地方，应该由妳来尽地主之谊，妳说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去任何地方都可以？」她笑问。

    他半睁开眼，「我连地狱都肯陪妳下了，还有什么地方不敢去？」

    她的心轻颤着难以平静，低声说：「能上天入地的是能够相守一生的恋人。我和你，承担得起这么重的誓言吗？」

    牧神一注视着她，「妳总在怕什么？」

    她沉默了几秒钟，轻转为一笑，「我有什么可怕的？儿子都生了，一个女人能付出的一切我都付出过了。」

    说到儿子，牧神一忽然问：「他现在在哪里？我想看看他。」

    「现在？他在我妈家，可是你要怎么见？」

    「带他出来。」

    「出来？去哪里？任何公开场合你们都不能一起露面，万一被媒体拍到照片，你要怎么解释？」

    他的手指夹着一根烟，许久没有点燃，声音沉冷的说：「我厌倦了这样和媒体玩捉迷藏的游戏，我腻了，不想再玩了。」

    她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一种不敢置信的预感浮现，「你想做什么？」

    「开车，去妳家。」他断然下令。

    她的手紧握住方向盘，「你想清楚后果了？」

    「开车。」他懒得再多说一个字。

    秦蔷一咬牙，好，他发疯的时候谁都拦阻不了，她当然只能遵旨而行。隐藏在世人面前五年的秘密，会在今天突然揭开吗？

    车子驶进秦家的豪宅，牧神一走下车，抬头打量了下屋子的建筑，「还不错。」这是他难得的称赞。

    秦蔷忐忑不安地走上台阶，管家已经打开门迎接，「大小姐，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看到大小姐带回一位陌生男子，管家愣了一下，「这位先生是……」

    「我姓牧，牧神一。」他主动做自我介绍，然后对秦蔷说：「还愣什么？到了自己家门前还不进去？」

    她只好带他进门，这个时间老爸老妈都在楼上午睡，客厅中只有秦灵一个人抱着一大桶冰淇淋边吃边看连续剧。

    「大姊，回来得这么早啊！」她也是漫不经心的打招呼，忽然感觉不对，视线一转，看到她身边站着的那位大帅哥，倒抽口凉气，接着惊叫出来，「牧神一！天啊！是牧神一到我们家来了！」

    秦蔷很为妹妹的表现觉得丢脸，这丫头总是这么没头没脑的，每次见到帅哥型的名人就不计形象地鬼吼，和花痴没什么两样。

    牧神一点点头，「是我，妳是秦灵？」从对方的年纪和长相，他笃定猜测。

    「是啊，你本人比照片上看起来更帅。」她热络地和他打招呼，「你是我大姊的朋友？对哦对哦，好多年前你们还传过绯闻，我经常听到有关你的报导。」

    牧神一环顾了下客厅，问秦蔷，「品一在哪里？」

    秦灵又一次抢先回答，「品一吗？他在自己房里练琴，我姊姊规定他每天上下午必须练琴四个小时。好可怜的小孩子，我让他偷懒他也不肯，都是她妈妈平时管教太严了。」

    秦蔷瞪了秦灵一眼，说：「我去房间找他。」

    「不用，我自己去。」牧神一问秦灵，「他的房间是在一楼吗？」

    「一楼楼梯左手边第二个门。」她才说完牧神一已经走过去，她这才后知后觉地说：「牧神一和品一认识啊？」

    秦蔷为妹妹白痴似的提问而四肢无力。三秒后，她听到儿子在房间中兴奋地大叫，「爹地，你来看我了？」

    秦灵的下巴差点掉到脚背上，「牧神一是品一的爸爸？」

    秦蔷点点头。

    「亲生爸爸？」

    她依旧点头。

    「天啊！我的天啊！我简直不敢相信……」秦灵喃喃自语了几句之后，突然大声地冲着楼上尖叫，「爸！妈！你们快来！品一的爸爸来了！」

    她真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一进门就准备一块布，好把秦灵的大嘴巴堵住。

    紧接着，楼上一阵骚动，她的老爸老妈跌跌撞撞地从楼上跑下来，「真的假的？人在哪里？那混小子是谁？」秦爸爸的手里还举着一个电视遥控器。

    她叹着气，拿下老爸手中的「武器」，「爸，你是想在咱们家制造凶杀案吗？」

    秦妈妈是最激动的，但她的脸上不是愤怒，而是欣喜，她欣喜若狂的张大眼睛四处寻找，「那个男人在哪儿啊？」

    秦蔷指了指品一的房间，而此时，被这阵骚动静惊扰到的牧神一已经大大方方地领着品一走出来。

    「伯父伯母你们好。」他很有礼貌地问候两位长者，这是他和自己的岳父岳母一第一次见面，他这个当事人显得异常平静，倒是秦爸爸和秦妈妈眼珠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像是要把他吃进肚子里。

    秦蔷生怕出什么乱子，忙着打圆场，「嗯，爸、妈，到客厅坐好吗？喝杯茶或来壶咖啡什么的，我们慢慢说。」

    「我家的茶和咖啡，绝不给抛弃我女儿的臭小子喝！」秦爸爸将这口怨气压在心头五年了。

    秦蔷为难地看着牧神一，他还是那样镇定从容，嘴角还难得的挂着笑。「我看伯父伯母对我有些误会，有什么不满今天可以一并向我提出，就算是被判了死刑的犯人也有自己申辩的权利吧？」

    秦妈妈一直悄悄地打量牧神一，对于这个外表出色，气质高傲中带着贵气的男人，她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于是也帮着女儿说话，「对啊！这样面对面站着怎么说话？到客厅去坐吧！」

    秦灵也在一旁帮腔，「姊夫第一回登门，不要显得我们好像不懂待客之道。」

    秦爸爸一个男人对付三个女人，只有妥协。

    牧神一坐在客厅的沙发中央，左前方是秦灵和秦妈妈，右前方是秦蔷和秦爸爸，颇有三堂会审的味道。

    「牧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的？」秦妈妈从最实际的问题开始问起。

    「妈，人家牧先生是世界著名的音乐家。」秦灵抢着回答。

    秦爸爸开门见山，「你这次来我们家有什么目的？」

    牧神一瞥了眼秦蔷，「我一直想来拜访伯父伯母的，但是秦蔷老是不允许，所以才让伯父伯母误会了。」

    屋中所有人的视线这下全对准了秦蔷。她暗地皱眉，这人怎么这么会打太极？把责任一下子就推到她身上？是她说不让他来的没错，但是明明他们之前就有过协议，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不让孩子曝光，所以她才拒绝他的呀！

    「老爸老妈，我有话要和他说，请等一下。」她忽然站起来，对牧神一说：「到我的房间来。」

    牧神一挑挑眉，对品一说：「在这里好好坐着，一会儿我带你出去吃饭。」

    「嗯！」品一的脸上一直散发着兴奋的光采。

    一脚迈进她的房间，他靠在门边打量了下屋中的布置，「这里和妳在美国的房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味道，妳这个女人还挺懂得变化的。」

    她一脚踢向门，把门关上。贴近他，左手抓住他的领带，右手勾住他的脖子，紧瞇着眼，秋波闪烁，「请问教皇大人，今天到底是哪里心血来潮了？让你可以连后果都不顾？」

    「妳所谓的后果是什么？我下明白。」他顺着她的力气向前探了一下身子，鼻子蹭着她的额头，嘴唇就在她的眼睛上。

    「在这里你可别胡来啊！让我爸看见，他会杀了你的。」她用手盖住他的嘴。

    他拉下她的手，「是妳先诱惑我的，如果有什么后果也该是妳来承担。」

    攫住她的唇，肆无忌惮地吻着，他的张狂无论到哪里都改变不了。

    秦蔷一开始还有所顾虑，后来也只能随他去了。

    门，在无声无息中悄悄被人打开一条缝，几条黑影在门口闪动。

    「你说咱们女儿今年能嫁出去吗？」秦妈妈问。

    「他们这么多年都不结婚，现在也未必吧？」秦灵说。

    秦爸爸哼声道：「要是那小子不肯娶我女儿，我就让他好看！」

    牧神一坚持要带品一到外面的餐厅吃饭，说要给品一过生日，秦蔷见无法阻拦这一老一小的热情，只有认命。一路上她很不放心，万一被记者发现该怎么办？她要如何解释品一这个孩子的存在？

    她特意选择一家朋友开的店，事先也打了招呼，自以为准备得还算是周全，没想到一进门，那些年轻的女服务生看到牧神一后就双眼放光，就和秦灵当时一样。

    「天啊！是牧神一，真的是他本人！」

    「他本人比照片帅多了！」

    「他旁边的那个女人是秦蔷吧？听说他们经常合作，以前还曾经是一对恋人呢！咦？那个小男孩是谁？」

    秦蔷在她们的窃窃私语中坐进包厢，这一顿饭牧神一和品一都吃得很快乐，只有她魂不守舍，时时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品一，下个月就到美国来吧！我已经安排好最好的学校。」牧神一对儿子说。

    品一清澈的眼睛闪着光，看看爸爸，又看看妈妈，「可是妈咪说你很忙，不许我和你住在一起。」

    他看都不看秦蔷，「你觉得是爸爸厉害还是妈妈厉害？」

    品一又看看两人，低头悄悄说了一句，「爹地。」

    「那就听爸爸的话，下个月我就去英国接你。」

    她忍不住说：「你疯了？真让他和你住在一起，就等于昭告天下你有个儿子。」

    他闻言轻笑，「昭告天下又怎么样？妳以为我下个月不替他搬家，下个月天下人就不会知道我有个私生子了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她质问。

    这时候距他们进餐厅已经有一个小时的时间，饭也吃得差不多了，经理匆匆走进来，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秦蔷，外面突然来了好多记者，我看你们暂时先不要出去比较好。」

    牧神一对着她挑眉，「怎样？我说得没错吧？」

    她恨恨地说：「还不是你自己惹事？如果你不那么招摇……」

    「招摇？那我就再招摇一次！」他忽然抱起儿子，问：「品一，外面有好多闪光灯，怕不怕？」

    品一大声说：「不怕！」

    「好！果然是我牧神一的儿子！」他笑着推开门，直接走出去。

    秦蔷的心都要跳出喉咙了，站在原地也不是，跟出去也不是，迟疑了十几秒钟，终于一咬牙，跟着也冲出门。

    那么多记者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一窝蜂将小小的餐厅包围得水泄不通，当他们看到牧神一出来时，无数的闪光灯、照相机、摄影机、麦克风，一同压向牧神一，人群也蜂拥而上。

    「牧先生，请问这个小孩是谁？」

    「牧先生，您和秦蔷小姐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冲破层层封锁，不回答任何问题，定到车前时，秦蔷也已经赶到。她急忙在手提包里翻找钥匙，一边还要抵挡众多往她身上招呼过去的麦克风，现场简直乱成一团。

    「离她远点！」牧神一赫然发火，对着站在秦蔷身边最近的一个记者喝道：「再挡着车，我不负责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任何后果。」

    记者们受到他的压迫，稍稍退后了一两步，秦蔷也趁机打开车门冲进车里。

    用手拨了拨乱成一团的头发，回头看到牧神一不疾不徐地和儿子一起坐进车。

    「看你都惹出什么了。」她埋怨道：「现在怎么办？」

    「直接和我回饭店，明天我送品一去美国。」他替儿子整了整衣服，那种专注细心的表情就像一个深爱孩子的慈父。

    秦蔷将车子开出人群，在车中她问：「能不能告诉我，这件事你最后的底线是什么？」

    「底线？」他用手轻轻拍着车座，哼着维瓦尔第的四季，品一的音乐领悟力很好，在一旁和父亲一起哼着，还用手打着节拍。

    「结婚好不好？」他突然说。

    秦蔷心神一乱，方向盘差点握不稳。

    「你说什么？！」她没听错吧？

    「我和妳，结婚。」他探过身子，靠在她的脑后，幽幽笑道：「亲爱的，请注意开车，我们一家三口的命都在妳的手上。」

    她只有努力摒弃杂念，全心全意开车，但是今天一整天她的思绪一直处在高度紧张和混乱的状态，要想认真开车简直难以做到。好在路上车子不多，很快他们就到达了牧神一下榻的饭店。

    牧神一依旧在众人的注目下将品一抱进自己的总统套房，让他先在房间休息，然后自己又转身在吧台里找到一瓶酒，并且倒了一杯给秦蔷。

    「妳需要喝口酒压压惊，妳今天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他笑的样子让她觉得很危险。

    「你每次让我喝酒都有不良企图。」她紧张地看着他。第一次他让她喝酒，结果她的初吻被夺走，第二次她喝酒，身子就被他占了，今天他又在打什么算盘？结婚？对了，回来的路上他说要结婚。

    「为什么突然说要结婚？」她一直以为结婚对他来说是恶梦，是负担。

    他一口喝干杯中酒，「五年了，难道妳从来没有想过结婚？」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尽量让自己的脑袋可以清楚有条理地思索他的问题。结婚吗？她不是从来没想过，而是根本不敢想。因为对象是牧神一，这个万人迷兼花花公子，他或许可以成为很好的情人，但绝不是个很好的丈夫，他的爱情短暂且缺乏长时间的耐性，更遑论要担起为人夫和为人父的责任了。面对这样一个人，结婚是遥不可及的话题，是另一个世界才存在的字眼，她怎么可能去想？

    她怕的，不是公开他们关系之后的结果，而是怕他为了逃避责任而远离她和品一的结局，是的，这才是她真正一直在害怕的东西。

    「你真的想结婚？」她愣愣地问。那些女Fans，那些情人，他都可以不在乎了？

    「是。」他深情地看着她，「这是我第一次向人求婚。」

    她咬紧嘴唇，紊乱的思绪激烈地交错，答应？还是不答应？

    「妳如果很为难，我可以给妳时间考虑。」他没有强迫她立刻回答。「不过品一我一定要带到美国去，跟在我身边学习音乐。」

    她看着旁边那扇关着的门，无法看到儿子的脸，但是，品一应该是热烈期待着和爸爸生活在一起的日子吧？这总比把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英国要好不知道多少倍。

    「好，我同意。」她同意他对儿子的安排。「结婚的事情，我会再给你答复。」

    她有太多的顾虑，不像他那样，动辄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是两个人对彼此的承诺，她可不想象丁敏慧那样，一会儿离婚，一会儿结婚，把婚姻当作玩家家酒。

    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牧神一到底准备好了没有，她需要时间去考验他到底有多少诚意来面对他们的婚姻，和婚姻中他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今晚为了庆祝，不要走了，就住下来好不好？」他趁机得寸进尺地邀约。

    「你疯了？要是让记者发现我在这里留了一晚，明天我们就要上头条了。」

    他取笑道：「妳以为就算妳离开了，我们就不会上头条吗？」

    想到刚才那些记者的阵仗，她还真是头痛，牧神一说的极有可能变成事实。

    「留下吧！这里的床总让我觉得睡得不舒服，浑身难受。」他的手指悄悄解着她的扣子。

    「品一在隔壁呢！」她想扳开他的手指，无奈他的力气永远都大过自己。

    「那我们去另一个房间。」他将她横抱起来，定进对面的房间，用脚跟将门撞上，室内的春光绝不许一点外泄。

    在激情达到高chao时，秦蔷轻吟着，「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真的结婚了，我绝不会允许第二个女人爬上你的床。」

    「我知道。」他的手指在她身体上流连，身子密合。

    「也许你会失去很多乐趣。」她这话像是提醒，像是嘲讽，话中却含有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醋意。

    他笑着用嘴堵住她的，身体的进攻浪潮让秦蔷再也无法分出多余精力和他斗嘴。

    这个傻女人，她难道不知道，自从他趁酒醉拥有她之后，就已经不习惯其它女人的拥抱和亲吻了。

    这五年来他的情人虽多，却也只是象征性的，为了作他私生活的挡箭牌而已，他根本不曾和那些女人有身体上的亲密接触。那些情人都以为他得了什么「不举」的毛病而在背后对他悄悄臆测着，只有这个傻女人，真以为他这些年还是流连花丛，不肯抽身的「采花大盗」，三不五时就对他冷嘲热讽一番。

    该是结婚的时候了，否则她永远都不知道他的心究竟在想什么，在渴望什么。

    热汗滴落，情潮如欲壑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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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    果然，第二天各大新闻媒体全都铺天盖地报导「教皇」牧神一和旧情人秦蔷一起吃饭的消息，其中很多报导还绘声绘影的写着，这个小男孩和牧神一极为亲近，两人外貌也颇为相似，极有可能是他的私生子。

    饭店外每天聚集着大批记者等待牧神一出现，准备进行追踪报导，就连秦蔷家门前都停了不少记者的车子，二十四小时密切监视。

    秦灵撩开窗帘的一条缝，看着外面，「哈，看这阵仗，还以为美国总统到我们家了。大姊，妳还真有本事，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秦蔷坐在沙发里咬着指甲，她亲爱的老妈握着她的手问：「女儿啊，妳到底怎么想的？真的就不结婚，一辈子让品一见不得光？」

    「不过就算妳真想藏品一一辈子也不可能了，现在要想的是怎么解决问题。」秦妈妈坚决地说：「叫牧神一过来，我要问他，他想不想结婚？」

    「是啊！我女儿可不是任人玩弄的！」秦爸爸依旧气愤。

    「他昨天向我求婚了。」秦蔷小声说。

    「什么？」几个人一起朝她扑过来，「那妳怎么说的？」

    「我还没有答应。」

    秦妈妈说：「妳是不是傻了？他既然肯负责，妳为什么不答应？这种事情，吃亏的永远是女人。」

    秦灵也兴奋地说：「大姊，你们俩要是现在结婚，就跟贝克汉和维多利亚一样啦！先有后婚呢。」

    秦妈妈接着啐道：「拿谁比不好？贝克汉那种男人，结了婚还花得要命，我最恨了！」

    秦蔷叹口气，她怕的就是自己会当第二个维多利亚啊！

    「品一呢？品一是什么想法？」秦妈妈最爱这个外孙，昨天品一留在饭店没有回来，让她骂了秦蔷半天。

    「他好像……很喜欢和爸爸在一起。」品一见到爸爸就很兴奋，见到她就沉默无语，难道是她这个妈妈当得太失败了？

    「那当然啦！」秦灵连固定的男朋友都没有，却已经俨然是过来人的口吻，「孩子和父亲天生就有依赖性，在他们眼中，爸爸都是英雄，是妈妈比不了的。」

    秦妈妈连忙游说，「妳看，既然品一也离不开爸爸，这件事妳还有什么顾虑？我看牧神一是个很好的人，年轻有为又彬彬有礼，一定是妳平时太要强，做事不给人留面子，否则他怎么可能不娶妳？」

    「妈，妳怎么这么快就倒戈啊？妳只不过才见了他一面，他这人向来表里不一，妳真的非要逼婚不可？」秦蔷很无奈。

    「这怎么叫逼婚？妳也老大不小了，孩子都五岁，早该结婚了。就算没有牧神一，我早晚也会给妳找个男人嫁了。」秦妈妈板起脸。

    「好啦，你们就放过我好不好？连牧神一都说会给我时间考虑，你们干么逼我逼得这么紧？再逼我我可就要走了。」在外面要挣脱记者的包围，在家里要面对家人的疲劳轰炸。她的生活向来平静有规律，牧神一出现就让这一切都乱了套，那个男人根本是她生命中的克星。

    晚上她接到牧神一的电话，「我明天回美国，我准备带品一一起走。」他的话语中没有半点商量的口气。

    「好吧，我得去东京开音乐会，暂时不陪你们了。」她在这里也筋疲力尽，恨不得马上逃开。

    「那么，我等妳的消息。」他沉声说：「不要让我等太久，妳知道我的耐性。」

    求婚还是这种口气，这个人的脾气大概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她放下电话，用尽全身力气，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飞机刚到东京，在机场负责迎接秦蔷的是音乐会的投资方，以及先行一步赶到的乔治。

    才见面，秦蔷就感觉到乔治的表情不大对劲，但是他当着外人的面不好发作。

    投资方是日本商社的小山会也先生，他对秦蔷的琴技一直非常推崇，所以主动要求出资，赞助她在东南亚举办一系列的个人音乐会。

    今天他见到秦蔷时没有像以前那样带她吃饭接风，而是说：「妳旅途劳顿，我看妳还是先去饭店休息一下吧。」

    她看了眼小山，又看了眼乔治，「出了什么事情吗？」

    乔治面色凝重地递给她一张报纸，「妳在台湾的精彩表现，日本媒体也报导了。」

    报纸上所记载的依然是她和牧神一从那家饭店走出来的消息，和台湾报导的内容大同小异。

    秦蔷将报纸折起来，放到手提包里，没有评价这种报导，反问：「演出场地准备好了没有？我想先看一下舞台。」

    两个男人都有点吃惊，乔治迟疑的说：「雪莉，音乐厅那边可能也有记者。」

    「有记者又怎么样？难道我要一辈子躲着他们吗？」她态度坚决。

    乔治没办法，看了眼小山先生，对方也只有点头。

    车子从机场直接开到音乐厅的排练现场，一堆记者早已等候多时，所以她一下车就有记者上来要提问，而小山先生的部属则护送着她走进音乐厅。

    「看看，这都是妳惹出来的麻烦。」乔治和秦蔷单独走在一起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妳为什么要公开妳和品一，还有你们母子跟牧神一的关系？」

    「票卖得怎么样？」她忽然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

    他愣了下，说：「都卖掉了。」

    「如果我现在说要加演一场，你觉得会有问题吗？」秦蔷站在舞台上，灯光已经打开，四周灿烂辉煌。

    他又想了想，「应该没问题吧！」

    「以我现在的新闻价值，就算票价再高一倍，也会有人买票进场吧。」她的嘴角动了动，不知道是在嘲笑这个世界还是嘲笑自己。

    乔治皱眉问：「妳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公开？妳不需要靠这个为自己提高知名度的。」

    「有些事情是由不得我的。」她也很无奈，在感情的世界里，一直是牧神一操纵着她前进或后退，他从不允许她改变或动摇他们的生活，每次的改变都必须由他作主。

    他立刻明白了，「是牧神一的要求？」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以为他喜欢一辈子让不同女人围绕的感觉。」

    他沉默了好久，然后闷闷地说：「他爱上妳了。」

    「什么？」秦蔷转身。

    「一个男人，只有在遇到自己真正爱的女人之后，才会考虑和她结婚，结婚对男人意味着太多，事业、自由、交往等等各种权利都要改变，如果他真的要结婚，一定是他真的爱这个女人。像牧神一那样的男人，什么都有了，不需要一桩婚姻来为他的生活点缀什么。」

    她认真地听乔治分析，只有像乔治这样，既和她的生活有密切关系，却又不会干涉到牧神一生活的人所说的话，才让她觉得真正可以采信，但是……

    「要牧神一去专心爱一个人，你觉得这可能吗？」她还是不敢相信。

    「妳没有问过他吗？」乔治反问道。

    「我问他什么？问他是不是真的爱我？是不是以后都保证只爱我一个？」她摇摇头，「我不敢问，也怕他回答不了我想要的答案，或者是，伯他说了我也不信。」

    乔治微微一笑，「原来问题的症结是在妳这里啊。女人，总是对爱情充满了怀疑。」

    她低下头，「我想，演出结束后我会去问他的。」

    他不愿意等，而她也不想等了。

    晚上，秦蔷在饭店里洗完澡，打开电视，看到里头正在播放一个音乐专题节目，很巧的是，介绍的对象正是牧神一。此时节目已经进行了一半，主持人所谈的话题也是当前最热门的。

    「最近，牧神一和著名女小提琴家秦蔷尘封了五年的爱情重新浮出台面，在最新一条具有爆炸性的报导中，记者们发现秦蔷和牧神一先后到达台湾，并且携同一位末成年男童一起进入餐馆吃饭。这位男童与牧神一状态亲密，外形极为相似，虽然他们之间真正的关系还下明朗，但从当事人一味回避记者提问的态度来看，这背后必然隐藏着极大的秘密。以下是我台记者从美国传回来的最新画面。」

    电视上播放的居然是牧神一在自己别墅中和品一一起游泳嬉戏的快乐样子。

    秦蔷从来没有看过品一这么快乐开心，也从没有见过牧神一这么放松愉悦，不用她这个当事人亲口承认，只要稍稍从外表一看，就可以看出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子。更何况，品一稚嫩的童声还透过记者偷设置的麦克风，清晰地传递出来－－

    「爹地，我的脚好疼，水里有水怪！」

    他笑着把儿子抱起来，「胡说，游泳池里怎么可能有水怪？一定是在水里泡得太久了，脚在抽筋，我看看。」

    记者的摄影机在毫无遮掩的情况下将这一切全都记录下来。

    他是故意的。秦蔷看透了他的举动，她知道牧神一的别墅是私人土地，那附近方圆三公里的土地他都已买下，未经允许外人不能随意进出，记者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潜入附近进行偷拍？他根本是故意让记者达到目的，以便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和品一的真正关系，他懒得对任何人解释，所以干脆利用媒体，直接告白。

    这个男人，做任何事都完全不顾后果，无论是老板、媒体，或是那些爱慕他的Fans和情人们，甚至是天下人的目光口舌，他都可以不在乎。

    看看表，现在是美国时间的清晨，她拨通了牧神一别墅的电话。

    接电话的居然是品一，「你好，我是牧品一，请问找哪位？」

    秦蔷轻轻说：「品一，是妈妈。」

    「妈咪？我好想妳喔！妳什么时候来美国啊？」品一从没有这样热情地邀约过她。

    她的眼睛湿润了。「妈妈很快就会过去，你让爸爸听电话好吗？」

    「好。」听到品一跑到远处，大声喊着，「爹地，是妈咪的电话！」

    她感觉像是等了很久，才等到牧神一的声音，「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休息？」

    秦蔷握着话筒，却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怎么？出什么事了吗？」他的声音有些急切。

    「没、没什么事，只是刚看到电视上有你和品一在一起游泳的画面，所以，我打个电话过来问问看，品一游泳有没有着凉？」她在说什么啊，根本是心口不一。

    「哦，没事，品一的水性很好，我应该早点教他游泳。」他转头又对品一喊：「品一，去穿上衣服，昨天买的那件，一会儿我带你去迪斯尼！」

    电话中可以听到品一欢呼的声音，秦蔷静静地听着，轻声问：「牧神一……」

    「嗯？」

    「那件事，我考虑好了。」

    「什么事？」他根本是故意装不明白。

    秦蔷咳嗽一声，「就是结婚的事情。」

    「哦。」

    他干巴巴的回答让她几乎不知道该怎么把话接下去了。

    「你们要是忙着出去就先走好了，我晚点再打。」她觉得自己像被丈夫和儿子冷落了一样，心中不大舒服。

    牧神一噗哧一笑，「白痴女人，妳在吃谁的醋？」

    她大声叹气，「你啊，就会欺负我。」

    「快点回来，我下午去订教堂。」他还真是性急，但是，等一下，她还没有说自己到底是做什么决定，他怎么就……

    「你就这么有把握我一定会嫁给你？」她在电话这边噘起嘴。

    他哼笑道：「儿子在我手里，妳还敢往哪儿跑？行啦，少废话了，限妳三天内出现，否则逾期不候。」

    每次都是他挂断电话，这次也不例外。

    秦蔷默默出神。就这样吗？就这样把自己卖给他了？还附送一个儿子？怎么好像在作梦？刚才在电话里明明想说点什么的，结果到最后却都没有说。她本来想说：牧神一，你爱不爱我？或者说：你是不是为了爱才决定和我结婚的？哪怕自己先说一句：牧神一，我爱你，然后等着听他回复：我也是，这也算是完整的达到目的。结果却是，她什么都没说，他也没说，婚礼却订了下来。

    荒唐，和牧神一在一起总是要这样快节奏，想不荒唐是不可能的啊！

    东京的音乐会到底是怎么开始，又怎么结束，秦蔷的脑子里几乎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她可以说是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自己所有的工作，然后搭飞机直飞纽约。

    牧神一没有到机场接她，只是给了她一个电话，要她到他的别墅来。

    这么大的架子，又不体贴人，秦蔷撇撇嘴，很无奈地搭出租车到达纽约郊区，牧神一的私人庄园。

    车子刚刚进入庄园，秦蔷就觉得哪里不大对劲。周围有一些车辆进进出出，很热闹的样子。

    又是那些记者在悄悄跟踪？她的心情有些变坏。

    当车子驶入别墅区后，管家站在车边位为她打开车门，「夫人，这边请。」

    白色的手套将她引领到另一个世界，秦蔷几乎不敢置信自己的眼睛。

    在别墅前方的那座超大喷泉前，有无数的宾客，身着礼服，举着酒杯，微笑着对她致意。

    品一突然出现，他今天穿着白色的礼服，帅气得好像一个王子。

    「妈咪，妳怎么现在才来？我肚子好饿啊！」

    「这、这是怎么回事？」她吃惊地看着前方－－牧神一，犹如这个童话世界中的王者，以最高傲也最优雅的姿态站在水池边，向她缓缓伸出手。

    她像是中了魔法，慢慢地走向他，不由自主地将手放在他的手中。

    「神父，我的新娘已经到了，仪式可以开始。」牧神一说。

    接着，她听到神父的声音，「牧神一，你愿意娶秦蔷为妻，一辈子爱她，尊敬她，无论生老病死，永不背叛对方吗？」

    「我愿意。」他沉着清澈的声音在水池前显得异常纯净。

    「那么，秦蔷，妳愿意嫁给牧神一，一辈子爱他，尊敬他，无论生老病死，永不背叛他吗？」

    她呆呆地望着牧神一的眼睛，所有的心神都像是被那两泓深潭吸引，嘴唇嗫嚅着，没有发出声音。

    牧神一低下头，在她耳边微笑着说：「亲爱的，妳在犹豫什么？宾客都在看我们呢！」

    「我、我愿意。」她念道。

    「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宣布你们结为夫妻。」神父给予了他们祝福，宾客们也一拥而上说着赞美和恭喜的话语。

    秦蔷的脑子一直是乱烘烘的，还没有搞清楚状况。所到宾客中有不少是音乐界的名流，她都认得，难免有人会抱怨着对她说：「妳可真能保密啊，居然和牧神一有这么可爱的儿子还瞒着我们，都结婚了才通知大家。」

    她苦笑着解释，「有些事情是超出计划外的，所以不方便说，抱歉。」

    婚礼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除了宾客外，牧神一还谨慎地选择了几家比较大的媒体参与，可以想见，今天这场婚礼又将成为娱乐界的头条话题了。

    好不容易逃开外面的世界，回到别墅内，牧神一叫住正要上楼的她，「妳去哪里？我们的房间在这边。」

    「我怎么会知道房间在哪里，都是你一手安排的。」她闷哼一声，终于可以表示自己的不满。「要准备婚礼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我现在这副样子，一定成为最丢脸的新娘。」

    牧神一将她拉进房间，将她圈在自己怀里，笑道：「我牧神一选的新娘只会是世界上最美的新娘，浓妆艳抹不适合妳，我喜欢妳自然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就算结婚了？」她还是如坠梦中。

    「缺乏真实感？」他坏笑着吻住她的唇，「我很快就可以告诉妳什么才是最真实的。」

    秦蔷低喘着，「你策划这个阴谋多久了？」

    「很久。」

    「到底有多久？」

    「妳这么执着这个问题干什么？」

    牧神一的视线从她的身体转移到她的眼睛上，「怎么了？」

    「刚才你在婚礼上说的话，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吗？」她柔柔地问。

    牧神一从来没有见过她这种表情，柔情如水，又带着不安的质疑和惶惑。

    「一辈子不离不弃的那句话吗？」他勾起嘴角，「我从不轻易发誓，如果开口了，就是以生命作保证。」

    「真的？」她进一步探问：「可是你从来都没有说过你爱我。」

    「妳这么在乎这句话吗？有些男人可以天天在女人耳边说一百次，但是不代表这些话就一定出自真心。」

    「我想听，哪怕你是骗我的。」

    「对我没有信心？」他的眉心揪起，又舒展开，「好吧！今天是我们的新婚夜，我美丽新娘的第一个愿望我当然应该满足。」

    「Iloveyou。」他吐出这句话，同时吻住她扬起的嘴角。

    女人其实很好哄的，他悄悄想。即使像秦蔷这种满身是刺的女人，遇到柔情也会乖乖缴械，早知道温柔些她就会投降，当初自己根本不需要动那么多心思来吸引她注意。

    以后还要和这个女人纠缠一辈子，还不知道这一辈子的战争要怎么过呢！他有预感，他的婚姻肯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春宵一刻值千金，今夜先不想这些了，明日事明日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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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    「妈咪，早餐我想吃pizza，可不可以？」品一趴在桌边看着正在系围裙的秦蔷，小声提出自己的要求。

    「不行，」她断然否决了儿子的提议，「早晨吃pizza会消化不良，而且那种东西是垃圾食品，一点营养都没有，对你的身体不好。」

    「他想吃就买好了，」牧神一伸个懒腰走进来，拍拍儿子的脑袋，「不过妈咪说得对，那种东西不是很有营养，只能偶尔吃一次，明白吗？」

    「明白。」品一点头。

    牧神一走到秦蔷身后，「亲爱的，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哼！不必了，大少爷，你们父子早晚要我轮流伺候，我就好像同时嫁给了两个人。」

    结婚快一个月了，秦蔷还是不适应婚姻生活，以前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早餐午餐都是在外面解决，生活得自由又惬意。现在却是还不到八点钟，牧神一父子就来闹床，一老一小捂着肚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说肚子饿，让她不得不睁开睡眼去给他们做饭。这哪里像老妈说的是找到终身依靠，根本是签了卖身契给人家当终身保母啊！

    煎蛋端上桌后，父子俩托着腮看着盘子，却没有动手。

    「怎么还不吃？不是肚子饿吗？」她下命令，「快一点，品一今天还要去新学校报到，神一，你不是一会儿还有排练吗？」

    「老婆啊，以后能不能换点花样？总是煎蛋、面包、牛奶，我吃得都快没胃口了。」牧神一看着盘子里的煎蛋，表情好像很难受似的。

    「妈妈，电视上说太油腻的东西不好。」品一伸出一个小指头，把盘子轻轻推到秦蔷面前。

    秦蔷瞪起眼睛，「你们两个人要是嫌我做的不好，以后可以亲自动手。」最可恶的是，家里又不是没有厨师，牧神一却总是把做早餐的工作丢给她。她一样很忙啊，不仅被剥夺了睡懒觉的权利，还要抽时间做饭，再这么下去都快变成黄脸婆了。

    「如果吃不到老婆亲手做的早餐，那这个家怎么会有真正属于家的味道呢？」牧神一振振有词，不过还是把盘子里的煎蛋解决掉了，同时要求儿子，「品一，把早餐吃了，毕竟这是妈妈辛辛苦苦做的，吃完后，爸爸送你去学校，好不好？」

    「好！」品一最听爸爸的话，三两下就将早餐吃完了。

    「去车库等妳。」牧神一拉上儿子出门。

    她一看手表，已经八点半了，约好新学校的校长九点见面，可千万不能迟到。

    秦蔷正准备锁门的时候，围墙外好像有什么动静，接着有东西从围墙外掉下来。她听到声音走过去一看，眼睛立刻定住，竟然是一把带血的短刀？

    记忆瞬间闪回到六年前，那时候她曾经频繁地接到过一连串近似恐吓的「礼物」，但是近几年那些东西都没有再出现过，她以为那是什么人一时兴起的恶作剧，虽然曾经通知警察，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事隔这么久，为什么又会突然有这样一把刀出现在她的新家？这把刀针对的目标是牧神一，还是她？

    「品一入学的事你没有通知媒体吧？」受那把刀的影响，一路上秦蔷都有些惴惴不安，心神恍惚。她想把这件事告诉牧神一，但品一还在身边，她不方便开口，她不想给他小小的心灵增加负担。

    「放心吧！妳以为我们儿子是威廉王子？」他笑着走下车。

    校长已经等候他们很久了，因为牧神一和秦蔷都是名人，因此校长极为看重品一的入学。这所学校是以培养音乐高材生而出名，品一年纪虽小，但是经过考试，校方认为他极具音乐天赋而破格提早批准他入学。

    秦蔷将品一交到他的老师手中，叮嘱儿子，「品一，一定要好好听老师的话哦。晚上妈妈来接你。」

    「可不可以让爹地也来接我？」品一现在无时无刻都想要和爸爸黏在一起。

    她板起脸，「不行，爸爸工作很忙。」

    牧神一蹲下身子，亲切地说：「好的，爸爸答应你，晚上一定来接你。」

    秦蔷则在一旁偷偷掐了他一下。

    出校门的时候，两人上车，她说出自己心中最大的下满，「每次在孩子面前都是你扮白脸我扮黑脸，这样会让品一认为我这个妈妈不好，甚至对我产生厌恶。」

    「妳读过儿童心理学啊？」他笑着发动车子，「我只是觉得妳管教孩子的方法既粗暴又单一，和妳当情人的时候完全不一样。虽然妳也经常和我发脾气，但是妳躺在我怀中的时候还是很温柔，怎么对儿子就老是冷着一张脸，品一都不敢和妳亲近了。」

    她气得扑上去掐他的胳膊，「牧神一，你这个风流鬼！就会胡说八道。」

    他则用胳膊挡开她的进攻，「怎么说孩子，妳倒说到我风不风流的地方上了？妳这是词不达意，语言表达能力有待加强。」

    秦蔷哼声道：「风流鬼就是风流鬼，前几天我还接到有女人打到卧室的电话，如果不是你的情人，怎么会知道你卧室的电话号码？」

    「女人？」他想了想，「是谁？叫什么名字？」

    「我怎么知道？就听到她喂了一声，然后就挂断了，大概是听到我的声音后，不愿意和我说话吧！」秦蔷越想越气，「你到底还和多少女人藕断丝连？」

    「我不喜欢吃藕，什么叫藕断丝连？抱歉我对成语了解得不多。」牧神一打着哈哈：心中也在奇怪，会是什么人这么神秘地打电话给他？

    车子开出学校大门的时候，一辆与她们擦身而过的红色保时捷吸引了秦蔷的注意力，「这车有点眼熟？」她努力想着在哪里见过。

    牧神一瞥了一眼，「这样的车纽约大街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有什么奇怪的。」

    秦蔷收回视线，「最近活动多吗？」

    「嗯，还好，有什么事？」

    「乔治帮我安排了维也纳金色大厅，可以在那里开一场个人独奏音乐会，大概是下个月，如果我必须离开，品一就要交给你一个人照顾。」

    牧神一下满地问：「妳还没有换经纪人？那个乔治有什么好的？」

    「乔治怎么了？这些年他为我的工作尽心尽力，也算是我的好朋友，你怎么每次听到他的名字或是看到他就阴沉着脸，让我都不好和乔治介绍你。」

    「不必，我们之间不需要介绍。我看他根本不是为妳的工作尽心尽力，而是对妳尽心尽力，那家伙根本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她这时揪住他的话逼问：「你不是说你对成语了解不多吗？这个典故倒是用得挺正确的啊？看来你刚才是故意和我打马虎眼？」她妖媚地用手指指尖蹭着他的后背，「说，到底还和什么女人有联系？」

    「逼供吗？我可提醒妳，我现在在开车。」牧神一才不怕她，要是她的手再敢不规矩，他就要停下车子奋起反抗了。

    突然，秦蔷叫了一声，「斯蒂芬妮！」

    「什么？」被她的大叫声吓了一跳，「干么突然想起她？」他对那个女人已经没有印象了。

    「那辆车、那辆刚才停在品一学校门口的红色保时捷是斯蒂芬妮的，我见过！」她猛地激动起来。

    牧神一则漫不经心，「妳大概是认错了，同款的车很多。」

    「不，我不会认错的，斯蒂芬妮的驾驶座前挂了一串比较奇特的铃铛，刚才那辆车里也挂了一模一样的一串。」

    「就算是她又怎样？」他还是没放在心上，「也许她有私事要办，所以也在那里停车啊！」

    「牧神一，停车！」秦蔷的女性直觉告诉自己，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那把突然出现的带血短刀，和之前种种如诅咒一样送到她面前的东西，这些事情背后的谜底也许即将揭开！

    她直视着牧神一，「你能不能确定会有谁知道卧室的电话号码？」

    「也许有不少人知道吧！」他看着她的表情，疑问：「妳觉得打电话的人是斯帝芬妮。」

    「我几乎可以肯定。」当时电话中传来粗重的喘息声，彷佛是在努力压抑着一种情绪。直觉告诉她，斯蒂芬妮突然在品一学校门口出现，绝不是偶然的。

    「掉头，回学校！」她急切地说：「快一点！」

    牧神一想了想，没有立刻开车，而是拿出电话打给一个朋友，「林达，妳最近见过斯蒂芬妮吗？是的，斯蒂芬妮。她怎么了？」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但是他的表情立刻凝重起来，放下电话，不用秦蔷再催，他将车头迅速掉转，朝着学校的方向全速前进。

    秦蔷看到他这种表情不禁觉得害怕，「怎么样？斯蒂芬妮她……」

    「她患了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已经很久没有拍戏了。前些年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最近刚刚从医院里逃跑出来，她周围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她开走了自己的车。」他一字一句叙述。

    两个人一起打了个寒颤，他们都知道这件事的背后意味着可能要发生什么。

    上帝啊！请保佑品一平安无事！秦蔷双手握拳放在嘴边，浑身都在颤抖。

    牧神一伸出右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拍着，安抚她的情绪。

    还好两个人离开得不远，很快车子就返回学校。

    「你们有什么事？」学校的管理人员被这辆突然冲入学校的车吓了一跳。

    他们两人双双下车，来不及解释就笔直地冲入学校大楼。

    品一的教室在三楼，当他们沿着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恰巧听到有女人的尖叫声，玻璃破碎声，以及孩子们的哭声从楼上传来。

    秦蔷的心都要碎了，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跑得这么快，几个箭步就冲到声音传出的教室前。才刚站定，眼前的景象却让她完全惊呆了。

    只见披头散发，明显神智不清的斯蒂芬妮正一手拿刀，一手拉住品一，一步步往窗户方向走去。而窗子像是被什么东西从里面砸破，满地都是破碎的玻璃。班主任保护着其它孩子撤到教室的一角躲避。

    「斯蒂芬妮，妳不要做傻事！」秦蔷看到被挟持的品一简直六神无王，冲进去想要将儿子抢下来，但是斯蒂芬妮用刀架在品一的脖子上，威胁着尖叫，「妳不要靠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妳儿子！」

    「妈咪，爹地，快来救我！」品一的哭声紧紧揪住秦蔷的心，她忍不住向前迈了几步。

    「秦蔷！别乱动！」牧神一从后面拉住她，低声说：「我去和她谈。」

    他虽然很紧张，但是此时却面带微笑地看着斯蒂芬妮，故作轻松地打招呼，「嗨，斯蒂芬妮，好久不见。」

    「牧？」斯蒂芬妮看着他，似乎不敢相信，一瞬间有些狂喜，但转瞬这点狂喜又变为愤怒。「你不爱我，你爱那个女人，你居然和她结婚，还生了这个杂种！我恨你！」

    牧神一微笑着一步步缓缓靠近她，「斯蒂芬妮，我想妳是误会了，我不是和她结婚才有了儿子，而是先不巧有了这个儿子，我被逼无奈才和她结婚，我不想让孩子没有爸爸。」

    「真的吗？」她的心思有些松动了，「为什么你后来丢下我，连个电话都不打给我？」

    「我打过啊，打到妳的公司，他们没有和妳说吗？我不止一次留言了啊！」他小心翼翼地编造着谎言以拖延时间。

    秦蔷一边心惊肉跳地盯着斯蒂芬妮手中的刀子，担心她伤到品一，耳朵里又听到牧神一胡乱编出的瞎话，有点哭笑不得。

    如果她不是有足够的自信，对他的了解够多，乍听之下，真的很像是牧神一委屈地被迫奉子成婚，其实真正的受害人是她才对。

    暗地里，她悄悄对品一使眼色，品一很聪明，渐渐止住了哭声，一动也不动地等待援救。

    此时她觉得斯蒂芬妮应该是被牧神一控制住了，便悄悄寻找合适的机会准备溜出去拨打电话报警。

    斯蒂芬妮眼尖，注意到她的举动反常后，大声对牧神一说：「牧，你不爱那个女人是吗？那么你去把她杀了！」

    他回头看了眼秦蔷，又问斯蒂芬妮，「我拿什么杀她？我没有刀啊！」

    秦蔷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想让斯蒂芬妮把刀子主动扔过来。

    但是斯蒂芬妮虽然疯，却不傻，她知道只有自己有武器在手，牧神一才会乖乖地听话。于是她指着地面上的碎玻璃，「你用那些玻璃把她的喉咙割断，让我看到她的血！」

    牧神一心中很焦虑，但为了不激怒斯蒂芬妮，他慢慢地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玻璃，同时在心中测算了下斯蒂芬妮和窗子的距离，大概有两三步远。三楼虽然不算高，但依然具有很大的危险，所以除了要把她的刀子夺下来之外，还要让她远离窗户，才能彻底保证品一的生命安全。

    「神一，你不是真的要杀我吧？」秦蔷满眼泪水，语气抽噎着问他，还很恐惧似的向后退了几步。

    牧神一一愣，但是从秦蔷的眼中，他看到的不是恐惧而是坚定。她要配合他演出戏，救下他们的儿子，但是，要怎样才能骗过斯蒂芬妮的眼睛？

    他故意往旁边迈了一步，用自己的后背挡住斯蒂芬妮的视线，和秦蔷一起，三个人处在同一条在线。

    秦蔷急忙低声说：「就算是真的动手也无所谓，一定要让她相信，你动手吧！」

    他的手有些颤抖，他怎么可能真的伤害秦蔷？

    不过他身后的斯蒂芬妮却疯狂地喊，「你们不要耍花样，否则我就杀了你们的儿子！」

    牧神一走到秦蔷面前，手臂像是铅做的，重得抬不起来。

    「对，牧，就这样，用玻璃割断她的咽喉！妳这个死女人！我诅咒妳，早晚有一天会像那些布娃娃和麻雀一样断手断脚！哈！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吧！」斯蒂芬妮为了看清楚，也侧迈了一步，继续大声喊叫。

    她的话完全印证了秦蔷的猜想，「别犹豫了。」她用哭声来掩饰自己的催促。

    牧神一终于抬起手，锋利冰冷的玻璃碰到秦蔷的脖子上，寒栗的感觉让她脖上的肌肤泛起一层鸡皮疙瘩。

    品一这时忍不住大声喊，「爹地，别伤害妈咪！」

    秦蔷主动抓住他的手，看上去好像是要夺玻璃一样，但其实却反向将玻璃划入自己的身体。

    感觉到玻璃和皮肉切割的一瞬，牧神一震惊了，他没想到秦蔷真的动手自残。鲜血就这样顺着玻璃片和她的身体滑了下来，她身子一软，摔倒在地上。

    他恨不得马上将她抱起送医，但为了品一，他还要做最后的表演，「斯蒂芬妮，她死了。」

    品一以为妈咪真的被爹地杀死，立刻大哭起来，他的哭声让斯蒂芬妮的脸上阴晴变化不定，「她死了？她真的死了？」，她虽然亲眼看到这一幕，还是不敢相信。「我不信，我才不信！」

    「那妳可以过来看看啊！」他柔声说：「斯蒂芬妮，在我所有的恋人中，妳跟我的时间最长，我们在一起的甜蜜时光妳都忘记了吗？」

    「牧，哦牧，我是那么的爱你，那么的爱你啊！」她用一只手捂住脸，呜呜地哭起来。

    她松开了紧抓住品一下放的手，一步步靠近牧神一，走到秦蔷的身体面前，低头审视她是不是真的死了。就在她低头的一瞬间，牧神一突然挥起手肘，重重地击打在她的后脑上，她一下子摔倒在地，刀子也飞到角落。

    早在门外等了很久的学校保安冲了进来，将斯蒂芬妮牢牢捆住。

    牧神一回头看向儿子，万幸他只是受惊，没有大碍。他匆匆对品一的班主任说：「麻烦您帮我照顾一下品一。」然后抱起秦蔷，用手紧紧按在她的伤口上，狂冲下楼。

    鲜血滴滴答答从楼上一直延续到车里，牧神一扯下自己的衬衫帮她包扎伤口，并不停地喊着，「秦蔷，妳清醒点，不要睡着，和我说话！」

    「品一，品一……」她喃喃念着。

    「他很好，没事，安全了。」他忙着安慰她，「妳坚持一下，我送妳去医院急救。」

    这个笨女人，对自己下手都不知道轻重吗？

    「妳要是不想让品一因为没有妈妈而恨妳一辈子，妳就给我振作起来！」他大声喊着，车子呼啸着冲出学校。

    「神一，」她虚弱地喊了他的名字，「有句话，那天晚上我忘了和你说。」

    「有什么话以后再说。」

    「不，我要现在说，我怕以后就没机会说了。」她的意识因失血过多，开始有些模糊。

    「不许胡说。」他将她的头揽在自己怀里，「以后我还要天天和妳吵架呢，有的是时间说。」

    「神一，我、我爱你。」她很满足地低吟，在颠簸的车中，她终于说出这三个字，然后如释重负地呼出口气。

    他说过他爱她，但是她从没有对他说过这句话呢。她早就想过一定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和他说，很认真地告诉他她爱他，她爱了他很多很多年了，爱他的音乐天赋，爱他的霸道，爱他的不讲理，爱他的一切，只不过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说出来，好像，不是很过瘾啊……慢慢地，慢慢地，她阖上了眼。

    牧神一惊觉她的变化不由得紧张大喊，「秦蔷，妳不许睡！小心我揍妳！」

    秦蔷恍惚着好像回到生下品一的那一天，那天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而今天，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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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    「妈咪、妈咪，我新练了一首曲子，一会儿我拉给妳听好不好？」品一兴奋地跳跃着跑到坐在梧桐树下摇椅上的秦蔷身边，献宝似的高举他的小提琴挥舞着。

    「好。」她笑着吻了下他的额头。

    品一恢复得很好，几个月前的那次恐怖事件，没有在他心底留下阴影，这是最让她欣慰的事。

    「妈咪，妹妹出生后，我来教她拉琴好不好？」虽然妹妹还没有出生，品一俨然已经有了当哥哥的自豪感，每天缠着她问妹妹什么时候会生出来。

    秦蔷只好点头，「好，你教她。」

    「品一，不要烦妈妈，妈妈在休息。」牧神一将儿子抓起来丢到一边，「你今天的练琴时间还没有结束呢！」

    品一闻言，气嘟着嘴走掉了。

    秦蔷笑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也变成严父了？」

    「从妳这个妈妈生病，需要照顾的那一天起啊！」他的手指拨起她的头发，看到藏在里面的那块伤疤。几个月过去，那道伤疤已经变成红色的一条线，远没有当时那么吓人了。他的唇轻轻吻在那块伤疤上，「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留下疤痕。」

    「如果留下了，你会不会嫌弃？」秦蔷噘嘴的样子和品一一模一样。

    他忍不住笑着挤挤眼，「搞不好哦，我会考虑……」

    见她作势要掐他，他急忙拉住她的手，「好了好了，别动了胎气。」

    她重新坐好，忽然说：「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我很头疼。」

    「什么？」见她表情严肃，牧神一不解地问。

    「你当初给儿子取名叫品一，那女儿叫什么？品二？」

    牧神一愣了几秒钟，突然爆出一阵响亮的大笑，笑得非常开怀、非常开心，那是从心底飞出的、一种压抑不住的，属于幸福的声音。

    秦蔷轻轻拥抱着他，靠在他的胸前，这幸福的声音通过他身体的温暖，彷若也汪入她的心底。

    天下所有还在爱情迷宫中寻找出口的人们啊！但愿你们也可以走出这个迷阵，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相信一定会的！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