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板


------------

木的新坑

﻿蹲在这里的亲们注意了，木刚刚开了一个新坑《堕凤》，大家可以前去看看，喜欢的就留下蹲守，不喜欢的也欢迎观光旅游。

    《堕凤》地址如下：

    http://read./info/300595.html

    木自己感觉，这个新坑要比《书女》和《琴殇》的文字驾驭和表达更加熟练了些，虽然木不是勤快的作者，但木保证不是无良作者，无论成绩好坏都绝不会弃坑，会按照自己所编织的故事结构把它完整的写完，一直追随木的亲们应该知道木的哦。

    《堕凤》的字数应该和《书女》差不多，但是木争取写的快一点，虽然照目前的时间看这有些困难，现在坚持每天一更，每更2000+，已存文5万字。

    已经存了木另两部公众作品的亲们可以直接收藏，在页面最左侧处已经显示出来了，感谢大家的追随和支持。

    琴木木

    2011年1月19日
------------

妖奴乱　木的新坑新章推荐

﻿通俗版简介：

    千金郡主之身沦为卑贱的宫奴，

    暗无天日的生活，备受摧残的身体，

    朝不保夕、命如草芥，

    然，

    这个世界的顺序，终将因她而打乱！

    颠覆了家国，勘破了众生，

    终堪不穿自己的劫数。

    天妒红颜，几度命劫

    活着的人到底是不是自己

    ……

    他说：只要你愿，我便无怨！

    【男主一：出场早，前期活动频繁】

    他说：只要你想，我一定做到！

    【男主二：出场较早，活动贯穿全书】

    他说：只能如此，别无选择！

    【男主三：出场晚，故事因他而终结。】

    古风版简介：

    残妆未卸，鬓染血，乱兵踏破清庭，一抹红颜断锁深宫。

    妒始恨因成，命悬一线天垂幸，凉夜暗心惊。

    高墙祸乱家国变，魅惑青丝一束绾；

    情意如烟怎奈消磨，无念难承恩宠。

    金戈铁马，雕花钿细，荡起风云无数。

    生生死死，亦幻亦真，奈何不为卿住。

    青冢销尽豪强，嗟叹余生，输赢只一命。

    九天红霞轻云染，缥缈似一梦。

    本文虐身不虐心。

    女主聪明不万能，能得异能灵物相助。

    喜欢此坑，敬请跳下来，不会辜负亲们期待，绝对会是个精彩的故事。

    片段：

    “将军何故到此？”她问。

    何故到此？久沐漓心中一动，这个问题真是问的极好。他堂堂朝中将军，何故大早上拼了命地策马到野人坡来，不但差点命丧狼口，还牺牲了自己心爱的坐骑。

    “正是因姑娘才来此。”久沐漓正了正颜色，又斜了斜眼神望着那头紧贴在念儿腿边对自己虎视眈眈的野狼，“在下来问念儿姑娘，当日在骑射场上，姑娘所言究竟作何解？”

    片段：

    红烛高燃，新人头上大红的喜帕被掀开，凰斐温柔的手触摸到她柔嫩滑腻的皮肤，此刻他心中的幸福已装得满满。

    “凰斐，我不是你的嫣妹。”

    她张口说话了？！

    佳人启口，声若莺啭，眼神幽幽，眼前的人就是她的夫君——她三年未见面的夫君。

    温存的手指突然发力，一把掐住她优美细滑的脖颈，眼神中温柔如水的情谊早已无存，瞳仁冰冷似寒冬，喉咙中发出低哮：“你是谁？”

    章节推荐：

    第二十一章惊险一线

    孟怡君一条胳膊伸出，抚在婴弓的胸前，嗲声娇气道：“王上，祭祀先王可要诚心呢，怎能连几个宫奴都舍不得呢？！臣妾都安排好了，王上可不许后悔啊！”

    婴弓凝神片刻，不语地表示默认。

    念儿左右两手交替，琴板上的琴弦在她手下丝丝跳动，最后一节的最后一段，是要用臂力甩出，指尖磨着琴弦的位置早已麻木了，没戴琴套的手指，在四十多天的练习中长了薄薄一层茧。

    桂娥和曼玉等人只等这最后一刻的乐起，九个人纷纷伸长手臂，长袖相搭，碎步缩紧，将念儿紧围在正中，一声长长的强劲的拨弹，九人瞬间仰面伏身向后弯，念儿的半身露出人从——

    当头的阳光下，金丝银线闪烁着灼人的光芒，而那光芒内曼妙诱人的身躯将所有人的目光牢牢吸引。

    这名女子竟敢如此装束，圆瞪着眼，张大嘴巴的广场众人纷纷站起，被甘醇玉露挑起了兴奋的神经，此刻见了如此香艳的女子，很多人当场鼻血窜出，狼狈不已。

    “是她？”婴弓猛地站起，不待他再说话，那祭祀的天露台上一张网从天而降，将十名宫奴牢牢罩住。

    就在这时，天露台旁边的青云殿楼顶上滚落下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从空中坠落的人对着婴弓大喊：“王上快走，叛军已杀进王宫，马上就到天露台了！”

    话音未落，人就重重摔在地上断了气。

    此人一声大喊之后，所有人都惊得不敢出声，四周一旦静默，清晰听见了近在耳畔的打杀声和兵器的碰撞声。有反应快的官员察觉不妙，立刻转身就跑，边跑边喊：“有人造反了，大家快跑！”

    本来沉醉在节日氛围中的文武官员和他们的家眷这时也管不了自己的王上了，纷纷夺路而逃，偌大的天露台广场上人群如同炸了窝一般乱成一团。

    上百人朝着四下逃窜，还不待他们走出百步，四面八方围过来的虎旗营士兵们已经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进入王宫，所有人都不准携带武器，此刻面对威猛的虎旗营，无战马无兵器无下属，连武将们也只能束手就擒了。

    “将军，朝中百官都在这里，但是——婴弓不见了。”一阵围困抓捕，久沐漓手下的副将按照名册查点人数，除了婴弓，无一漏网。

    “速速迎接隽王殿下，将名册交给他！”久沐漓吩咐手下副将。

    “不必了，隽已经到了！”尧隽一身浅碧色王袍，笑吟吟从人群后面走出，他的身后跟着一群罗茈国安扎在周祗的人。

    “王上，婴弓跑了！”久沐漓低头禀报。

    “他孤身潜逃，量也翻不起什么大浪。将军绸缪数日终于成功，请受隽一拜！”说着，尧隽弯腰很郑重地给久沐漓深施一礼。

    “王上不——”久沐漓刚要回拜，余光乍见天露台下有一群被白色细绳网罩在一起的女子高高地悬挂在青云殿的阁楼檐下。

    不知为何，那绳网眨眼之间就燃成一团火球似的，网中的几名女子惊恐地喊叫起来。

    “来人哪，救命——”

    “不要慌，大家不要慌！”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网中女子的中间传出，来不及琢磨，久沐漓蓦然转身箭步朝天露台飞去。

    一个纵身上了天露台，眼见离着那青云殿的屋檐还有三丈高，热烈的阳光下，被大火烧着衣裳头发的女子们惊呼嘶喊着，不断在网中扭曲扑打。

    若不解救，那些女子就被活活烧死了，可是若要解救，只能用飞刀将那绳子割断，到时，几个人从高处摔下，不死即残，哪一个才是他要救的人？！

    他久沐漓急得手心冒汗，心中踌躇着是不是该割断绳索？

    就在他犹豫不决之时，一把飞刀在阳光下划出一条银线，“刷”割断了高檐吊着的绳索。

    高空之上，十名彩衣女子惊呼着摔下来……

    飞刀割断了绳索，网中的女子瞬间从高空摔落下来，几名女子已被大火烧坏了衣衫、烧损了发肤。

    红、黄、蓝、橙、绿、紫、靛、黑、白，九种颜色衣衫的女子眨眼之间晃过眼底，久沐漓片刻之后飞身朝其中一名女子奔去。

    另一边，尧隽点步腾身，也向他看到的一名女子伸出了胳膊。

    刚才，久沐漓话没说完就慌忙向天露台方向飞身而去，尧隽见青云殿屋檐下着了火，几名女子被白色网绳罩着，已经被火包住。

    显然，久沐漓神色慌张，是要去救那里面的女子。

    莫非，那里面有他在意的人？就是那日他曾提起的宫中女子吗？

    心下一动，见久沐漓在天露台上一副踌躇不已的神色，尧隽抽出自己的飞刀准确地斩断了绳索，注目观瞧着，久沐漓要救的到底是何人？

    见久沐漓朝其中一名身着紫衣的女子而去，尧隽也不怠慢，定睛观瞧——见一名女子只着了一身金线织就的薄衫，将里面玲珑有致的身材大半都裸露出来。尧隽暗道，在宫中祭祀大礼上作如此装束，此女子倒是大胆的很。

    眼底泛出一抹玩味，他豁地腾身而起，两条胳膊稳稳地伸出，接住了那名赤裸着身子的女子。

    从廊檐悬空摔下，离地十数丈高，只怕凶多吉少，念儿此刻心下一凉，紧闭双眼，心中抱定了必死的念头，忽然感觉身躯落入两条手臂的臂弯中，随后身下之人旋转着轻飘飘地落在地面上。

    她的双腿、肩背稳稳地托在那人的手臂上，他落了地，口中嘘出一口气温软地吹在念儿的耳边：“睁开眼吧，危险过去了！”

    是男人的话语声，口气中带有隐隐的挑逗，念儿睁眼，一张近在咫尺的脸庞纳入眼底：弯弯的长眉下细眼如丝，挂在嘴角的笑有些微的轻佻。

    热烈的目光将她从头到脚扫描一遍，然后手臂一松，念儿的双脚落了地，一只宽大的手掌顺势托在她的柳腰上，让念儿稳稳地站定。

    低头看见自己这一身装束，念儿心下大囧，脸颊片刻飞上了两朵红晕，低头小声道谢：“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

长评秀


------------

虫子的长评

﻿天降书女祸乱红尘，绝世公子覆情饮恨！

    多么好看的文，多么王道的np！

    看一眼，踩一脚，踩一脚，顶一下！

    踩

    顶顶

    踩踩踩

    顶顶顶顶

    踩踩踩踩踩

    顶顶顶顶顶顶

    踩踩踩踩踩踩踩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踩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嘻嘻嘻嘻嘻－哈哈哈哈哈－

    正式评论：

    木这实在是万年大坑，开文行云流水，虽然慢热，可无论是文笔还是文风，都算是开创了的先锋！

    颠覆系列的文开了不少，可是真正能像木这般负责任、开成万年为、深坑的就少了！

    支持木木，支持睿智机敏的锦儿。

    支持师傅，支持冷面。其它男主，哼，一刀一个，偶灭了他们！

    博情宫一行，恐怕真的是险恶异常，流行云此去，命在旦夕。好想，双如意的主人能在一起，那就像是一种定数，一种命运，将他们紧紧的拢在一起，可偏偏，却又承载了双如意的悲惨轮回。

    博情宫，多暧昧的名字，只怕里面还会有个男主出来，我很期待，因为想当然而，肯定是个腹黑而霸道的男人，这样的，通常都是女性杀手，见一个，迷倒一个！

    哈，偶先预定，谁也不准跟偶们抢！

    木木回复：

    这里的回复和页面回复不一样平，这里是木重新发表的，所以，虫子你要看一看啊——

    首先，要恭喜虫子终于修成正果的入了V，一篇文得到肯定，自己也不枉每天熬成熊猫那么辛苦——虽然收藏掉的很厉害，不过，还是要祝贺一下的，走过路过的亲可以去看，詹鸥的《暴力王爷祸水妃》。詹鸥就是虫子，去虫子的坑里是绝对超值，有三部公众免费文可以看，精彩的故事，不看白不看啊——

    现在，说说，虫子这个偷工减料的长评，在木苦苦的眼巴巴的艰难的码到20万还没看见一个长评的时候，木出离愤怒了——于是，虫子终于在某个早上用五分钟时间给木写了一个长评，见上。

    虽然头两句话涉嫌广告的词语很是得我心，8过，偷工减料就是偷工减料，鄙视。

    还有，虫子喜欢我家师傅和冷面，声称要把锦书的其他男人都灭掉，这个我就不说话了，私下请超级喜欢假面的渺和对所有男主都超有好感的话话二人PK你——希望你不要败得太惨哦。。

    还有啊，虫子夸我是负责任的坑主，那是那是，我一向是坚守岗位，偶尔偷懒，从不发疯。。。。。。

    再有啊，那个说木的文笔和文风开创了那那啥的先锋，我实在是有些汗哪，木看的作品也不多，码字之初就是摸索，很多术语还都是跟偶的亲们学的呢。。。嘿嘿。当然，也向疯人院姐妹（包括虫子）学了许多。。。。

    好，今天的回复就到这里，希望虫继续关注书女的后续发展，不时的拍砖留言还是必须的。

    最后，希望虫子的下一部作品能够大火特火。。。。
------------

SXPING亲的长评

﻿木~一大早又来看你了~嘿嘿~

    那个小师兄啥时候出来啊~

    还有那个什么赤花的我怎么觉得他是不是被那个阴阳怪气的皇帝给变成不难不女了~要不然怎么都这么老了还有那么年轻的容颜还有少女般的声音呢~看得很迷糊的说~

    就跟上面一位亲说的一样！木你是不是埋的伏笔也忒多了点啊~

    还有锦儿的娘亲会是个什么样子呢~

    还有谷里那位美丽的女尸~

    还有她身上飞出的那个什么钻到锦儿身体里的那个东西怎么上次锦儿中毒的时候都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也没提呢~迷雾阿迷雾~一团迷雾~

    偶要看锦儿夺江山啊~让锦儿夺江山吧~把她那鬼变态大伯打败~嘿嘿~

    那个那个木~你不会真让行云师傅这么幸运的真的死吧~一定有解救的办法是吧~而且这个解救的人一定是锦儿本人~hoho~偶的想象力也不错吧~

    那个廿朝安真是可怜啊~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就只有他追着锦儿跑~也让锦儿给点回报吧~别再打击人家的幼小心灵了~哈哈

    冷面被木写的最好玩！~哈哈~这么冷的一个人竟然有个那样的家，一家女人众星拱月一样捧着他，结果把他逼得竟不敢回家~哈哈~偶也灰长灰长滴喜欢他哦~

    假面是偶最喜欢的一个~不仅因为他长得很妖精~偶更喜欢她的吊儿郎当的性格~哈哈~认真起来又很强势~这种类型得男主向来都是偶滴最爱哈~木一定要给点面子以后多多写点他哈

    还有黑子~从小的青梅竹马~偶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就真的是个影子了~整天闷葫芦一样~但是他也是最赚的一个阿~把锦儿的初吻那么早就偷跑了（虽然当时是为了救人）嘿嘿。。。。。。

    还有那些没见面的~嘿嘿~偶对那个锦儿的小师兄比较感兴趣~这么聪明漂亮的一个孩子，长大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呢。。。。。。

    期待期待阿~

    木~加油~加油~加油~

    木木回复：

    渺，你也要重新来看一下木的回复，跟页面上不太一样的哦——

    首先，木把错别字改掉了啦，下次留言注意，错别字很影响渺的光辉形象的说。

    锦书的小师兄五天，即无天，就像话话说的，修炼成神偷了，木怀疑他根本就从小立志当神偷的，要不然怎么跟师傅学艺也要经常练习拿了人家东西，怎么样不让人抓住。所以说，小孩子要从小树立远大的志向，并为之不懈的努力。

    锦书的娘亲没有戏啦，早就死翘翘的说。

    至于那山谷中的女尸，和从那女尸中飞出来的东东到底是什么，这个真的很神秘呀，要到皇宫之后才揭晓的，嘎嘎。（话说，那个锦书不是有前世情劫嘛——就说到这里，打住啊——）渺不要着急，很快就到皇宫啦。

    本来木设置了三卷，不过，这两天想来想去的，又多设了一卷，所以说，我曾经说的假面在三卷要抢戏大约是不会了，给他安排到四卷去抢！

    冷面一家人很生活，就像从我们身边跑进书里的人物，写起来很讨喜，木自己也觉得好玩，真是超级滑稽的一家人啊。。。。。。

    廿朝安啊，木很喜欢他的说，而且这么百折不挠的人最终都会抱得美人归啦，O(∩_∩)O哈哈~

    黑子，木给他设定的形象是无欲无求的保护者，所以就要当闷葫芦啦，影子保镖，这个称呼不错吧——加入了亲情的爱情是最具有长久生命力的。

    是谁说感觉黑子和锦书那啥是LUANLUN了，等我有时间找她理论理论。

    至于后边的剧情，木曾经保证绝对不与人雷同，绝对的超出正常想象范畴，话说的太满了，木现在尽量保证不雷同吧——

    做人一定要谦虚！
------------

话话亲的长评

﻿木木,上次是开玩儿啦,猜出来皇帝不是无天了.那个皇帝那么阴邪,而无天虽然顽劣却不像是不良份子,至少至今为止除了偶尔整整行云师傅,还没见他使过太大的坏呢.不像不像,俩人有很大的区别哩.

    那个冷面的一家人很滑稽很搞笑,也很可爱,一看到他们,我就想到了我的一家兄弟姐妹们,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像这一家人一样,有些八卦,有些啰嗦,但更多的是割不断的浓浓的亲情.虽然刚看的时候觉得他们很麻烦,但字里行间的亲情味儿还是让人蛮感动的.不光是看笑话了,也走进了心里.不过,这样的一家子能出来冷面这样一个“冷面“的男人,还真是不得不承认,出得有理.呵呵呵呵.我也有像他一样的亲人们和经历们,所以我也有像他一样面冷心热的时候,觉得我们还蛮像的,虽然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吧.这也叫有缘了对吧?

    晚秋蝉是一些个性情中人,虽然还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儿的底细,应该也有一个不一般的背景吧.不论是什么样儿的人,总该是锦书前世情劫中的一份子,这样一个美貌的男人,要是生活中真有就好了.哦对了,要是真是你周围的角色化身的话,给我看一眼好不好?本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好色滴说啦.没办法,看见好看的人就走不动路了.不管是男的还是女人.

    黑子兄弟我喜欢,这样一个可以说是深沉的人吧,他的感情也一定是深沉的,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如果锦书有什么危险,他一定会冲在最前面(如果他的腿脚够快的话).就算别人都有背叛的可能,相信他也不会有.这就是对他的看法与信心.没错吧?奖励一个吧.

    朝安啊(那个姓氏我打不出来了),小色鬼一个,不过情劫到了也逃不了,只要他一心改过向善,咱就替锦书原谅他好不好?不为他多说话了.谁让他姓了一个我用五笔打不出来的姓氏了.过.

    我还是很喜欢行云师傅,他的细腻,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他的仇恨,都让人挂在心上.是不是他的姐姐和那个炼庄的主人有过什么情感上的纠葛呀,要不怎么会有那么大的仇恨呢?爱之深,责之切吧.不敢乱猜,只等后续了.

    无天也该出来了,是不是神偷家族的成员哪?

    既然锦书是到了皇宫的,那他和那个皇帝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呀?不希望多一个这样的男主,纵然是对锦书用心,也太难以捉磨了,不要也罢.

    那个谷里的美女和锦书有关系吗?还是皇宫有关系呢?身体里飞出来的东西是天界的神物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有吸引力了.我看,我看,我看看看.

    呀,写了这么多了,看来成了长评了,我也太啰嗦了,没有主题只有废话,将就着看一下好了,要是嫌麻烦就别给我回,用这个时间多码点儿字,我更感谢木木.

    木木：

    1000字的长评啊，不是一般的长——PF！

    终于有人喜欢黑子了，我就说嘛，那么死心塌地的男主。。。话说，木在最初设定黑子的时候就想到姐弟恋的说。

    五天是神偷也让你猜出来了，哎，果然是二班的聪明啊。

    假面这个妖男啊，当然是木幻想出来的啦，我周围要是有这样的绝色，我。。我。。我。。就藏起来谁也不给看！

    皇帝不是男主，但是没有皇帝这个角色在背后搞动作，木的书女的故事情节就推动不了喽，如果勉强给他点称呼的话，算个小男配好了。

    廿啊，怎么会打不出来？！晕哪——

    话话，木也特别感谢你呢，你的留言每次都那么大的脚印，每次都写的那么真诚，那么多的感想，感谢话话对木的全力支持。木码的故事，相信不会让你失望的。
------------

任逍遥亲的长评

﻿由于怕木最近已经开始虐，所以我已经好几天没看文了，但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但一看就更发觉，木的文是要一口气多看些才会更有感觉，很大气的感觉。

    锦书在现代是个享受不到亲情的孩子，所以到了古代即使不是真正的自己的爹也会感觉好奇，会感觉到对亲情的渴望，按简介来看，这也为以后锦书和影帝会因影帝害死了锦书的父亲出现很大的矛盾埋下了伏笔吧，但是感觉上一直到现在文一直还是很温和的，我期待木让他们打起来…锦书一直是个善良，聪明的女孩子，我就喜欢这样的女主啊！！感觉她对每个人都很好，有点乖但又有点小捣蛋似的，和现在的很多穿越文的女主都不同，有种很清新的感觉。

    廿朝安是我一直很喜欢的男主，他从一开始的有点小邪恶到后来很忠犬地）追随锦书一直让我觉得很温暖，不过，他要是和锦书是表兄妹的关系，那你让他们怎么在一起啊！！木是不是看金大叔的文看得也想弄对表兄妹苦苦相恋呢？！他以后的路会难走了吧…我要揍你，木…

    流行云真的要死了么？按我对木得了解，你应该不忍心让他真的死掉的…嘿嘿嘿嘿…但即使不死，他和锦书的师徒关系也让他们的情路不好走啊…木，你看看，你要让他们都不好走么？我要打你pp…

    黑子对锦书也是很忠犬的，他像是个弟弟一样守护着锦书，却也不知不觉掉入了情海…沦落下去。

    冷面看上去就像个大哥哥，虽然是个冰山男，但还是对锦书很温柔，我可以安详地闭上眼睛了…

    晚秋蝉有着妖精的脸，可惜没有妖精的心啊（我想要个腹黑男主）

    无天我还没看过…跳过…

    影帝让我感觉阴森森的，但我真的希望他是个戴着人皮面具的美男，这种不好掌控的男主才更有意思嘛…

    赤花和风之音的感情感觉很唯美，可怜的赤花啊…我喜欢bl啊（远方传来了我的呼喊：让他们…在…一起吧！）

    木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口是心非，很温暖的人，文也像她本人一样，看书女给我的感觉有点像归隐…很朴实，与现在很多太过追求不同而导致太遥远的文不一样，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木，我这些日子的p可都给你了，给我好好写！！

    木木回复：

    任逍遥=隐子（疯人院常驻小疯）。

    中午更完文我去做饭，吃完洗完衣服，重新坐下准备码字，刷新页面一看，就是你的长评，木那个激动啊。

    隐子说自己还没写过长评，但是依木看，隐子的评文水平已经很不错啦，呵呵。而且木还猜测隐子的语文成绩一定很好的吧，写出来的评很能打动我的说(别人咱不保证能打动，但真的让我感觉眼前一亮哦。)。

    下边正式回复隐子的长评。

    首先，木要分析一下锦书的性格，其实，，从穿越前几百字的描写中可以得知，锦书是在爱而复失中成长的，幼时有爱，所以她的心底是善良的柔软的，但继而爱的突然缺失，又让她逐渐在柔软的心外包裹上一层坚硬的壳，这层壳看似坚硬，其实却很容易打破。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锦书的性格就是双重的，既善良、坚韧又冰冷、无情，而同时，对于被爱的渴望也一直深深的埋藏在她的意识里，而这些，她身边那些男人们是感受的到的，比如廿朝安，他若是看不透锦书，怎么会如此的坚持下去，他最终是会胜利的，这一点不容置疑。

    隐子说的对，前世后世的孤独让她对亲情有着过度的饥渴，正是因为锦书心中有着对亲情的渴望，才会对影帝并不排斥并不抗拒。

    当然，接下来，锦书也会改变，锦书性格中会表现出冷血无情的一面。

    其实，影帝也是木设定的悲剧人物，他和赤花一样，爱的强烈执着却得不到一丝半点的回馈，爱一个人，明知是火坑也要跳下去，这就是影帝。

    在赤花和风之音这场BL中，始终是赤花的独角戏，风之音是被动接受的，他对赤花是一种复杂的感觉，有憎恶有怜悯有友谊也有感动，但惟独没有爱恋。

    冷面的戏份其实不是很多，而妖男假面目前为止戏份也很少的，但下一卷会多。

    黑子呢，这个男主的设置其实并不惹眼，他是一个不善言辞不善表达只知付出的男人，背负血海深仇，从小被风之音养大，又在别人的屋檐下，其实，可以说，这样的成长环境下，锦书已经逐渐成为他精神世界里的一个支柱。这样的男人，谁爱上是谁的福气。木在想，现实生活中，有哪一个男人会为了心爱的女子付出大量的心血精神而不求回报的，如果男人能坚持这样的爱，任何女子都会被打动的。

    最后，关于流行云，既然是宿命就该有宿命的轮回，所以，木是不会搭救他的，大家不要拍我！

    （还有一个无天，大家都很期待的，木也很期待，哈哈。）

    隐子说木的这篇文大气。大气这个词木喜欢的不得了，哈哈。其实，木一支怕自己写不出那种错综复杂的事件和感情，隐子也知道，才开始开坑时，是多么懒惰的人，到现在能坚持下来，当然也离不开包括小隐子在内的亲们的支持，这也是木码字的一大乐趣。

    谢谢隐子，谢谢一直支持木的亲们，真的谢谢你们了。

    （本来说今天两更的，下午突然肚子好痛，一个字没码，于是就拿隐子你的长评充数来，实在无奈ING）
------------

话话亲的二次长评

﻿木木,最近更了不少啊,我终于回来了,到家的感觉真好,第一件事:上网看小说.

    一口气看了这么多,反倒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了.既为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感情而发愁,又为锦书的艰难处境而担忧.那个皇帝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是妖?是神?是魔?让人猜不透.他那么强大的力量,让人生畏,他那阴晴不定的性格让人心慌,总怕一个不注意脑袋就被搬家了,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当然,是为了那些大帅哥们担心,因为现在看来,锦书是没什么危险的,只要他不违逆皇帝的心意就行.可是,锦书真的会顺从他的所谓的大伯吗?她这样锦绣玲珑的心,这样柔肠百转的情,会屈服吗?真是不得而知了,只有向下看了.

    看到“一夜柔情,觉得这个标题很揪心,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似乎只有这一夜柔情了,以后,两人是否再无缘份呢?越这样想,越觉得不安,心疼流行云的即将消逝,心疼锦书的即将心痛,难道不能再有一个尽如人意的结局了吗?一直都不希望流行云有什么事的,总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锦书心灵最好的归宿.再考虑一下好不好?

    看到锦书即将成亲的时候,几个男人心痛的样子,真的很感动,人的一生,能遇到一个这样痴心的人已是不易,而锦书竟然有了这些生死相陪的爱人,何其幸哉?看着文章,感受着爱,感动着情,也向往着自己的那一份幸福,值了.

    我终于会打这个“廿“字了,廿朝安的痴心更是让人心疼,一个终日流连于花丛的浪子,肯为了爱而回头,这是多么值得赞赏的一件事啊,这样的痴情,应该是执着的,不会再变的,只有累了的心想靠岸时,才是真的回归了,这时的归宿应该是永久的.算了,好事多磨,此时受一些磨难,也有了以后的幸福,总比一夜柔情之后,阴阳相隔来得幸运多了.

    最潇洒的就是晚秋蝉了吧?在锦书上次危难之际,趁机在她身上溶入了自己的一滴血,从此后,天涯海角,心有灵犀,不枉此生了.

    “风雨十年,历血情坚,到底是谁在关键的时候,挽起了锦书的手呢?到底是谁在最需要爱的时候,给了她一片放纵的天呢?没有了流行云的如父如兄如情人的宠爱,是否还会有人在锦书的心底铬下同等的印迹呢?

    真的是非常期待你的下文呢.

    木木回复：话话的评木都喜欢，话话的长评木更喜欢。

    故事进行到这里，其实木已经进入了一个疲怠期，有的时候就会偷懒。不过，我不希望自己写出来的故事虎头蛇尾，所以，宁愿懒一些卡一些慢一些，也不想草率的结文。

    爹爹的死，行云的死，都是促成锦书性格走向另一面的转折点，除了她在乎的，对任何人都心冷如冰，心硬如铁，这就是接下来的锦书的变化。

    皇帝，我说过，也是一个可怜人，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说的很对，他对锦书从前世追到后世，情不可谓不真爱不可谓不厚，可是，他的本质终不是锦书的归宿的那一个，可他执迷不悟。

    和他们的前世一样，两个人在一起，便是一种毁灭。他因为爱在毁灭，她因为恨在毁灭，一爱一恨间，就让安定的朝堂狂澜骤起。

    而最后，锦书该怎么结束这样的对峙——

    只能让亲们等着看了，不宜透露过多哦。。。。。
------------

话话亲的第三、四个长评

﻿（话话8月30日长评）

    好感动的剧情呀,无天那么自由惯了的人,肯为了锦书而留下,真是让人感动不已.不过,要是知道了以后要和别的男人一起拥有自己的爱人,不知道他会有什么想法.几个男人当中,又是谁先放下心结,肯共侍一妻呢?

    锦书的柔弱中的坚强,无情中的痴情,美丽下的狠决,灵动后的淡定,都表达的淋漓尽致,让人看了,就好像眼前就有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好男人就算被她占尽了也没话说了.

    三年之约,算是锦书和自己打的一个赌吧?就算是赢了,这个煞星真的会兑现诺言,放了自己的情敌吗?当然,锦书的赌是一定会赢的,她不会爱上这个“大伯“的.可是,以后的日子需要怎样的煎熬呀?提前心痛一下.希望无天的存在会是锦书黑暗生活中的一盏灯吧.咦?咦?咦?会不会是正因为如此,锦书对无天的师兄妹之情才会升华成为爱情呢?在最需要人的时候,挽起她手的竟是无天吗?不得而知.---猜测中.

    十年风雨,几个男人在牢中的生活,木的文中是否会有所交待呢?不要把他们忘了呀,每个人我都蛮喜欢的说.嘿嘿.

    哈哈哈哈,让行云成仙呀?木木你可真能琢磨.不过,成仙就成仙吧,让几个人死后都成仙吧,这才是生生世世,不离不弃呀,我相信你塑造的这几个人都有这个资格---凭他们对爱情的痴与重.

    自行云走后,文的感情有些细腻的沉重,要是与心情有关，请自行开朗起来。

    （话话9月15日长评）

    有看了最近几天的文,突然发觉不知道该感慨些什么了.从朵朵失踪到无天被刁难,锦书总是在干让人悬着心的事情.总是差那么一点儿就被人算计了.当然,我也知道木木不会让锦书在这个时候出事的,可是就是忍不住会担那么一点儿的心就是啦.

    坐朝堂是为了给别人一个下马威吗?还是另有用意?是为了让人们更加深信锦书是一个祸国扰民的妖妃?是为了让人们更加相信皇帝是一个爱美人胜过江山的昏君?还是只是想通过朝堂看一看天下,看一看民生发展以知道自己想要的结果发展到如何的地步?真是不懂了,反正总觉得锦书干的事情都不会是为了一时好玩才对.

    有了孩子又不能要,应该是一种痛,虽然是有苦衷的.有了爱人却不能厮守,应该是一种痛,虽然已阴阳相隔.有想念的人却无法相见,应该是一种痛,虽然心心念念在牵挂.有重视的人却无法保护,应该是一种痛,虽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在挽救局势.这些难过的情绪纠结在一起,锦却要在三年之中强颜欢笑,这更是一种痛啊.虽然她不说,却可以看出她的心在滴血.一个女人,一副娇嫩的肩膀,究竟可以承载多少这么沉重的担子呢?如此下去,锦书真的不会被木木给虐疯了吗?我真的在担心的说.

    顺便说一句,那个陆小燕,是不是想找死呀?自己风流快活够了,想找个替死鬼吗?不觉得自己太嫩了些吗?真是岂有此理,这样的女人,来一个打发一个,有一个想挑事儿的就消灭一个,最好让锦书的这些绊脚石全都生不如死,虽然后宫的女人都很可怜,套一句木木说过的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嘛.还是全力地支持锦书,打击一切恐怖份子.

    呃,不过,为什么要败坏自己的名声呢?难道这样可以打击皇帝而引起民愤吗?进而可以让大家联合起来以诛之吗?还是不懂,谁人有这样的本事呢?那个皇帝这个时候看起来,真的不是那么可恶的,所以还是希望木木不要做任何一个人的后妈,还是给他一个好的结局吧,至少不要太坏就行了.当然,我还是不会原谅他杀死行云这件事的,一定要给一个惩罚才行.

    事情的进展越来越复杂了,也不知道木以后会安排怎样的剧情,真是越来越猜不透了.木你要加油了,我在深深地关注剧情呢.

    木木回复：

    啥话不说了，木努力更新，争取早日完坑，希望接下来的剧情不要让亲爱的们失望。
------------

凡女卷


------------

楔子

﻿海边一座房子，一个女孩面朝大海冥思。长发被海风吹着，在额前乱舞，姣好的脸庞上微露出一抹迷茫的眼波，流转着落在无尽的海面上，海鸟的“啾啾”远鸣钻进耳朵，它们上下起伏着翅膀拍打着海水，努力诠释着大自然中生命的可贵。

    “海水呀，你说的是什么？”

    “是永恒的疑问。”

    “天空呀，你回答的话是什么？”

    “是永恒的沉默。”

    默默的诵起这句诗，她莞尔一笑，泰戈尔那老头真的很会想像，永恒的疑问和永恒的沉默，因海水和天空的对话而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断潮起潮落。

    “我想起了浮泛在生与爱与死的川流上的许多别的时代，以及这些时代之被遗忘，我便感觉到离开尘世的自由了。”

    仿佛这一句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被想起，而且这个如花似的年龄的如花女孩也不应该拥有这么沉重的思想，可是看见她的目光也许你会发现，这绝不是她太早熟了。

    湛蓝色的海面微波粼粼，海水深不可测。

    “阿锦，进来——你爸爸的电话。”一个中年的妇人喊道。

    “知道了——”女孩急忙站起来，一转身快步进了房间。

    “搞什么搞，一天古里古怪的，说她脑筋有问题他还不信？”妇人在看见她进去后小声嘀咕着，望着那背影撇着嘴。

    “爸爸，你暑假又不回来了？——哦，我知道了！”阿锦失望的垂下头，手里还紧紧的抓着话筒，半天怔在那儿。

    阿锦，新明女中的高二学生，父亲是国家地质勘探队的队员，常年在外奔波，家里，阿锦和继母的关系一直不冷不热。说不冷不热似乎有点不到位，更恰当的说法是如果不是因为住在一个屋檐下，简直就形同陌路。

    又一个无聊透顶的暑假！又要继续与继母每天相看漠然的生活，无奈也无趣！不如——那就找点有趣的事情做吧——

    阿锦翻开笔记本，上边密密麻麻的记录着自己的实验数据，高二的女生，很少有象阿锦这样痴迷于科学实验的。其实，不仅仅是实验，在书上有记录有记载的一切知识，阿锦都象饥渴的海绵一样急于吸收。所以，高一只上了三个月她便插班到高二了，全校师生均以她为荣，因为她为学校争得了无数的荣誉。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沉静的女孩子，在继母的眼里等同于半个白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隔着一层肚皮的孩子在自私和狭隘的女人眼里待遇就是如此。

    笔记本上第九十六次实验名称——对“死海不死秘密”的探究。对于实验，凡是书上讲的，只要有条件，阿锦都要动手做一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做。

    “死海不死”是关于水的浮力的，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但要制造一个死海增加水的浮力就必须要增加盐的含量，可是阿锦家门前的那片大海要放进去多少盐才行啊——

    没关系，门前的海太大，她家的游泳池可就够小了。

    把家里用来做饭和腌制食物的食盐统统倒进游泳池里，足有二十公斤重，估摸着食盐融化的差不多了，她取出两个量杯，分别取了游泳池的盐水和清水，放在了天平上称，同样体积的水，加了盐的水就重了些，至于具体数据还需要阿锦同学作精细测算。

    妇人看着阿锦在里外忙，鄙夷的眼角下斜着。

    现在，阿锦要来验证一下“人体在死海不下沉”的说法，她换上游泳衣，姿势潇洒的跳入池中。

    舒展的活动了一下四肢，小腿忽然猛的抽筋似的疼起来，天哪——这是在水下，眼睛能感受到周围的清澈的水的覆盖，漫进嘴里的水果然有了咸味，身子正迅速沉入池底。

    因为意外的原因，这个实验失败了。

    实验失败，阿锦同学在游泳池水底在透明的水里闭上了眼——无聊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

第一章  天宫，大乱而治

﻿    上九界，灵霄宝殿。

    自从陈香劈开华山救出三圣母，天庭就因此修改了新天条，于是人神不通婚的戒律被取消，一时间无数动了凡心的神仙争先恐后的下界去逍遥，诺大的灵霄宝殿竟然常常悲惨到只剩下玉帝和王母两人大眼瞪小眼。直到有一天，王母也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超级无聊的日子，偷偷溜下凡间，从来都是好好先生的玉帝终于忍不住大发雷霆，他命令掌管天庭法令的二郎神君十天之内召回各路神仙速回天宫开会，如若不从者，将被罚往下九界受阎王驱使，永世不得善果。

    神仙们不敢怠慢，接到通知都急匆匆的赶回来了。金殿上，太白金星捋了捋长胡子，望着玉帝，慢条斯理的说：“陛下，神仙做久了自然思凡，这也是神之常情，请不要大动肝火吧！”

    “爱卿说的是，那我这玉帝也改赶个潮流思个凡下个界，生几个神种出来，祸乱一下三界众生呢？”玉帝微眯双眼，是个有眼的都能看出来，玉帝正处于火山爆发的边缘。

    看着蕴怒的玉帝，大家知道这次确实有点过分，谁也不敢吭声了。

    “二郎神，念孤家的旨意。”

    “是，玉帝。”

    “陈香救母后近一个月来天庭秩序大乱，无数果园庭院无人把手，天河水灾泛滥，天马横奔，蟠桃园和月宫里杂草丛生，是可忍孰不可忍，下面宣布，到人间历练的机会今后要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众神平等（玉帝王母除外），每人两个月时间，到期自动轮换，各路仙家的下凡顺序由司法天神制定，众位要严谨守序，再有私自下凡不听指挥调遣者一律贬为兽妖。”

    法令一出，众人唏嘘，各人的想法是惊人的一致：司法天神二郎神君是有名的黑脸，想贿赂收买他那是根本行不通的，看来只得老老实实的呆在天上，耐心的等轮到自己那班再说了——

    从此，天界重新回复了宁静，众位神仙各司其职各守本分，每到两个月期限总有新神下界旧神回归。回归的神仙的居所总是每天门庭若市，大家都在听他讲此番历练的经历见识，自己轮不上听别人讲讲，过过干瘾。

    不过这次回来的这位神仙可不一样了，这位被派出去的女神闭门谢客谁也不见，大家伙在她门前吃了闭门羹，嘟嘟囔囔着怀着极大的不满的散去了。

    “启禀玉帝，十几日前下界的司文判官已回转天庭，是否重新另派人选？”二郎神在金殿上启奏。

    “不是说两个月期限，怎么十几天就回来了？”玉帝不解道。

    “她下界投身的那个女孩不幸溺水身亡了，她去阎王那里消完记录就回来了。”

    “这可不好——说好了两个月的，怎么就投身了这么短命的人，你亲自选一个给她。这个司文怕是安逸的太久了，舍不得动弹！她越是这样越要选个够分量的人物给她，我看，可以让她去纹水国和风烈国，那里现在正不太平呢。”

    “是，只是昨日司文女神已经消了派遣记录了，这可怎么办？”二郎神苦恼了。

    “你真是死脑子，你去找阎王，让她把那个溺水而亡的女孩子弄到风烈国去，这已经是很成熟的穿越方法了还用我点醒，然后就让司文继续投身在她身上好了。”玉帝不耐烦的教导二郎神。

    “是，玉帝英明！”

    “玉帝英明！”下边众神一看失去了机会了，有气无力的附和。

    ----------------------------------------------------------------------------司文女神掌管三界文章书籍，人间所有的华彩名章基本都经由她的点化开导或托梦写就，以前呢她这个差使是文曲星的，可现在那老头年纪太大了，最近两年又迷上了太上老君的炼丹术，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任谁的话也听不进去，玉帝就把归文曲星的那多一半的任务都交给了司文，也将她由文曲星的书童一跃提升为了司文判官，可谓是平步青云，一步登天，当然，这也完全依赖于她不一样的头脑和圆滑的处事作风。

    司文考虑问题绝对的是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大家都赞成的她就反对，大家都反对的她就赞成，而且每每都能给讲出非常合乎逻辑的完美的说法，长期坚持下来的结果就是，司文在天上的地位与日俱增，大家都说，那女神不一般，于是不一般也就有了二般的好处。

    到底什么好处呢？你进来看看这位司文判官的天府就明白了。

    “宝贝，来——让我亲亲——”躺在床上横陈玉腿，酥胸半露的这位绝色女神就是司文判官了。围在她周围的都是被选来伺候她的男侍，一、二、三、四……挨个数数，光床边就站了将近十个，床头上的那个发髻高挽，俊美异常，正将一个个的葡萄剥了皮，去了籽用一支细玉签挑着送到她嘴里。床尾的两个是双胞胎，年纪不大，一模一样的长相让人分不出来，眉清目秀的，正在跪着给她锤腿。左边的一个打着竹扇，右边的一个在为她按摩，还有一个站的稍远，正在念一篇文章：

    ……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

    “好了，别念了，就这篇——呈上去吧——我累了，应该做点有意思的事情。你俩先下去——”司文冲着床尾的双胞胎挥手，两个人应声出去了。

    周围的男子们便都围拢过来，一帘轻纱落下，此纱从内向外看是清晰可见，从外向内看则是半点不见，轻纱曼落覆盖一席春色。

    一时，女神娇俏的轻笑起来，“小宝贝们，你们真是越来越厉害了，离开了这些天，想死我了！快来吧——”

    俗世的人们绝想不到，他们奉为经典的那些篇章名段，便都是在这轻纱帐内旖旎无边的时候流传到下界的，关于司文好句如潮泳的说法，天上众神都知道，因为她不这样天下就没有流传千古的好文章，所以玉帝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有这么好的差事，有这么多的美色侍侯，傻子才想下界去当凡人呢？别人是争先恐后的挤破头想下去，司文就是惟恐避之不及。

    这次被点名到头上，实在是躲不过了，就跑到阎王那里走私了一趟，预先给自己找了个短命鬼，半个月不到就跑回来了，就这样她都觉得亏大了，所以现在，得好好弥补一下。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这是多好的文章啊，如果不经过“嘿啾嘿啾”的努力劳动能传给后世吗？下凡下凡，下你个鬼哦——

    一边享受美色，一边高声诵念，一下子想起二郎神公事公办的一副公文面孔，司文气就不打一处来。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

第二章  司文下凡与锦儿穿越

﻿天界有句话，宁惹玉帝发火，不叫司法登门。说的是什么，玉帝发火了还可以哄骗求情为其顺气下台阶，可是司法天神一登门你就啥招也没有，只能钉是钉卯是卯的等着被罚。

    下九界，地狱，阎王殿上。

    二郎神坐在神殿主位上，阎王在下边站着，浑身不自主的哆嗦着。

    “我问你，司文下界前可来找过你？”这是一次公事审问，二郎神是奉玉帝旨意来查问传旨的，阎王心里七上八下的。

    “她确实来过小神这里。”阎王声音发抖，知道这次可能犯了与天神私通的戒律了。“她就是想找一个短命的凡人投身。”

    “那你可收受了她的贿赂？”二郎神口气严厉，额上的神眼一翻，吓得阎王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神君，司文来了还用什么贿赂啊，就她——她——她那双眼一眯，头一歪，将罗衫一解，站在我这殿上，让我叫奶奶我也得叫啊——”又想起当日被司文女神要挟的惨状，阎王浑身“噌噌”的往外冒汗！

    当日，这满殿的鬼差包括黑白判官索命无常，都瞪着个眼睛看着她，要是让她在大殿上脱了衣服，那自己这阎王殿就算坐到头了，铁定得被玉帝贬成猪罚下界去！司文是谁啊？！自己得罪的起吗？听说玉帝都拿她没办法，任她豢养美色男宠了。

    拿着一本生死簿让她随便挑拣，直到她满意的找到一个名字，才拉了拉罗裙起身离开了。阎王看了一眼那人，是个未成年的女孩，名唤丘之锦！

    “阎王，玉帝念你这次是初犯，暂不追究你的失职之过了。但是，那个丘之锦你要把她送到风烈国去，司文依然是她，只是这次身份不同了。记住，无论她耍什么把戏，都不准召她的魂魄，一定要让她在人间呆够六十年，正好满了两月之期，你听清楚了？”

    “小神明白了，小神照办！”阎王抹了把冷汗，恭敬的送走了二郎神。

    ----------------------------------------------------------------------------------------------------------------------

    司文那散乱在侍子怀中的秀发散发着浓郁的花香，那头秀发是用百花仙子送给她的百花汁水洗过的。袒露的胸前被一名侍子撒满了玫瑰的花瓣，两侧各有一只手轻轻揉抚着她的高耸，书上指示，按摩疏通血管，则可使少女的胸发育更完美，可是自己按摩太累，有貌美俊俏的男子代劳则不但有促进发育作用，还有身体酥软的享受！作为司文女神，这些道理她不但懂得更要付诸实施。

    “司文接玉旨！”门外传来送玉旨的传颂神官的高声叫喊。

    懒懒的起了床，只披了件白纱走了出去，一把将玉旨捞过来，很不满的横竖看了两眼，“回去复命吧，我马上就起身了——”

    传命的神官逃也似的转身飞去，整个过程他连头也没敢抬，更别说看上她一眼，因为曾经有几任的传旨小神因为偷窥了司文的美貌和身姿，竟然迈不动脚步，结果耽误了回话，被玉帝扔进回神炉里重塑去了。

    “主人，这次要出去多久啊？”眼见才归府邸两天的主神又要离开，几位侍寝的男子纷纷拽住她的衣角，脸上都是万般的不舍。

    “放心吧，一有机会我就回来！”挨个在脸上按了一把，司文不敢耽搁时辰，按照二郎神交代的时间地点，服下了宿主的前世记忆丸，看了一眼，怎么还是那个锦儿，心里不禁懊恼，她跟自己还真是有缘，明明前世的短命鬼。这次居然又灵魂再生。偷偷的把自己象征神之身份的一张竹签藏在袖子里，她跳进洗仙池，念了一串咒语，池中升起一盏俘世之灯，灯五彩光华，耀眼夺目，缓慢的转动着，待灯转到自己要投身的那个国度，司文立刻将灯芯点燃，身子化作一股轻烟入了灯内。

    司文再次下界了，却不知，这次她的二度下界注定她在这个风烈国要经历一番血雨腥风。

    ----------------------------------------------------------------------------------------------------------------------水，漫过四肢，竟渐渐温暖起来，那温暖的意识从鼻孔、嘴巴、耳朵、眼内不断的渗进身体，身体慢慢浮起，无限的舒展，一种舒服到无法言表的感觉。

    水的温度还在上升，突然就变的热乎乎的了，原来溺水死亡是这么享受的过程？待热度散去，清凉袭来，鼻腔里竟是令人沉醉的暗香。

    “小姐，小姐……”耳边忽然有人在喊，地狱使者？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的脸，一双清亮的眸子正定定的看自己。瞧她的衣服居然是古式对襟小袄。

    “地狱这么落后啊——居然还停留在古代社会呢。”锦儿叹了口气，真没想到地狱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这个长得有点讨喜的小丫头。

    “啊——”面前的女孩忽然以足有120分贝的高音尖叫，锦儿的耳膜被震的直发抖，刚才还夸她讨喜，这么快就恢复厉鬼的本质了？

    “少爷，少爷，快来看——”那女孩连滚带爬的起身，脚步飞似的朝着一个方向跑了。

    这个女孩太没胆量，见到一个新鬼就吓成这样！锦儿琢磨着，估计是看自己是淹死的，死状太惨，一定是浑身被水泡的象发面馒头似的，五官移位，牙齿松脱，哎——死是没个好看相的，书上说，只有冻死的人是面带微笑脸颊绯红状如活时一般，可惜，自己没有机会冻死一回，否则，绝对不选择淹死。

    继续躺在地上，动都懒得动一下，不知道地狱长会给自己派个啥差使？

    脚步声一轻一重又传进耳朵，顷刻到了身边，这次是两个人，除去刚才的那个女孩子还有一个是个大约十岁左右的男孩儿。

    男孩子面无表情，眼神凝炼到根本不像孩子，以一种看动物的眼光看了看自己，转头对女孩子说：“不是和以前一样吗？哪里不同了？”

    “真的不同了，刚才锦儿小姐她——她说话了！”女孩子使劲的冲着男孩子点着头说，然后又转过来冲这锦儿点头，仿佛求证似的。

    “是吗？”男孩子又转过头来仔细看了看她，眼神里是再明显不过的怀疑。

    “你们是索命的黑白无常吗？怎么地狱里净是你们这些小孩啊？连个大人也没有？还是觉得我不够级别啊？”在没有弄清状况之前，锦儿决定不妄动。

    几句话一出口，两个人同时后退了好几步，男孩子也明显也惊住了。

    “少爷，你看是吧？不但说话，说的话还奇怪的很！”

    “是很奇怪，不过总比当个木头样的傻子好！”似乎觉得她没什么其他不对劲了，男孩子迈步离开。

    锦儿本来还准备再躺一会，感受一下地狱的气氛，只是这个小鬼说自己是傻子她可不能接受。

    “喂，你站住——”她打个挺站起来，冲着那小鬼的背影喊。

    四下里撒了一眼，发现这里虽黑但却没有油锅啦火刑炮烙什么的恐怖刑具，触目所及只是光秃秃的石壁，眼前不远处还有一片冒着热气的地方，刚刚闻到的暗香应是来源于此处。

    锦儿紧追慢赶着步伐，手已探到男孩的背后，欲将他的后衣襟拽住。男孩子却突然刹住脚。这个站定的动作过于突然，锦儿根本来不及收住脚步，一个猛扎，两个人的头狠狠的撞在了一起。

    锦儿觉得自己的额头就象撞在一个铁疙瘩上，她的头“嗡”了一下，耳内也“轰轰”作响，就差眼冒金星了。

    双手狠命搡了一下撞到自己的人，哪知人家根本没动窝。“你没长眼睛啊——”说完有些后悔，人家背后那是没长眼睛，要长了眼就成马王爷了。自己这一头撞的才叫是个冤呢，。这地狱的小鬼都是铜头铁臂咋的。

    男孩回过身，闷闷的看着她，“我叫成直——”

    “管你是成直还是成方成圆，虽然这里是地狱，但是也不能随便就把一个好人当成傻子，告诉你我很聪明的，我读过很多书，我会做很多实验，我能胜任很多工作……”

    发现自己每说一句，那男孩子的眼睛就瞪大一分，到最后不得不用手背揉了揉瞪的发涩的眼。

    刚才站自己旁边的女孩子也走过来，犹犹豫豫的站在她面前，伸出一只手搭在她额头上：“小姐，你以前傻是傻，可是不胡言乱语的，怎么现在会说话了，却象是得了痴心疯似的！”

    “我什么时候傻了，我看你们这俩臭小孩才傻呢——”话说到这儿，忽然觉得不对劲，小姐——刚才是叫她的似乎？

    两个人互相看了看，“我走了，你赶紧给她穿上衣服，领她回房间，我要练功了，没事不要叫我了。”男孩子回过神，几个纵身不见了人影。

    听他这么一说，锦儿赶紧低头看了看，这一看差点没吐血，搞了半天，她老人家竟是一丝不挂的和这俩小孩对了半天话，而且，奇怪，自己的身体莫名其妙的就按比例缩小了许多，明明都十五了，现在看起来却象不满十岁，连早已发育的像模像样的胸脯也瘪进去了，只稍稍突出一点，比个蒜头也没大多少，可以看出是女孩的身子，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白白给人看啊？！
------------

第三章  碎嘴兰儿与闷口葫芦

﻿坐在房间里，听着旁边的丫头絮絮叨叨的不停的说，锦儿还在为自己居然不是在地狱里而是在人间而感到些许困惑。

    “小姐，你叫锦儿，我呢就叫兰儿，我是小姐的丫鬟——刚才那个是少爷，他是小姐的弟弟，也是老爷的干儿子，老爷教他武功，他负责照顾小姐的安全，我负责照顾小姐的生活。”

    “为什么我不是在地狱？”

    “小姐，你会说话了我和少爷都很高兴，但是你不要老是地狱地狱的，那样我会害怕的，地狱里有鬼的！”兰儿仿佛真有点被她的话吓住了，左看右看在屋子里前前后后看了半天。

    “我以前不会说话吗？”

    “是啊，小姐从来就不说话，每天只是吃喝睡的，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理，我都跟小姐快十年了，你也不认得我！”兰儿仿佛为自己伺候了这个不说话的主人而委屈，抽抽搭搭的哽咽起来。

    “是吗？那我现在认得了，你叫兰儿，是我的贴身丫鬟，对吧？”

    “对！”兰儿因为这一句话高兴的不得了，“我就知道，小姐总有一天会好起来的，小姐，你终于认得我了。”

    我哪里是认得你了，是你刚刚自己告诉我的好不好？锦儿冲着这个和自己不相上下的女孩子翻了两个白眼。

    “这里既然不是地狱，那是哪里呢？”这个问题很重要。

    “这里就是锦儿小姐的家啊，小姐从小就在这里生活，兰儿从小就陪伴小姐，少爷——”

    “好了，打住！”锦儿心想，肯定是平时没人和这个丫头说话，她一天憋的不行，这下子可找到说话的机会了，一张嘴就没个完。

    “那，我的家是在什么地方什么国家的什么位置，我爹爹叫什么名字啊？”

    “这里就是风烈国啊，至于这里是什么位置我也不知道，反正从小兰儿就被老爷收养来照顾小姐了，少爷是四岁时才来到的，我比少爷来的早！从小到现在，我们都没出去过的。是老爷不让我们出去，况且我们还要照顾小姐呢。还有，老爷的名讳兰儿不知道。”

    说了半天等于白说。

    锦儿心里慨叹，这说明她有个爹爹，这个爹爹和自己的亲爹爹看来一样，都是自己很不容易见一面的，自己身边的这两个小孩没见过啥市面，真是可怜的孩子。这么想着，锦儿就对兰儿露出了同情的微笑。

    这一笑将兰儿唬怔了，“小姐，你笑起来真是美。”这是可怜的兰儿第一次看见自己小姐的笑脸。

    “兰儿，刚才我怎么光着身子在山洞里啊？”忽然想到这个问题，赶紧问道。

    “因为今天中午兰儿忽然睡着了，醒来时就看见小姐不在床上，我到处找不到，平实我中午都是不睡觉的，没办法，我只好哭着去找少爷了——”

    “我问你的问题是：我为什么光着身子在山洞？”

    “是啊，我还没说完，你听我说嘛——然后少爷和我就前边后边的找起来。少爷看见山洞门口的卵石上有被人踏过的痕迹，然后就进了山洞去找你——谁知道我们看见小姐居然脱光了衣服跳进山洞的温泉里，准备自杀！”

    总算进入正题了，锦儿纠正她：“不是自杀是游泳，是游泳，知道吗？”不过，她因为游泳而意外身亡更加意外的来到这个时空的话她可不能说！

    听着兰儿继续叽里呱啦的说：

    “然后，我就大哭起来，少爷就赶紧脱了衣服下去救你！其实，少爷他也不怎么会游泳的，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把你救上来，然后少爷发现你没有呛水，心跳也很好，就自己去换衣服，让我照顾你，他说你一会儿就醒了，我本来不相信的，我以位小姐死了，就拼命的哭啊，小姐要是死了，我就更加可怜了，老爷回来肯定让我走，我又不知道去哪里，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所以我真的不希望小姐死，小姐傻是傻，可也是我的唯一的伙伴，不说话的伙伴也比没有好啊，我就哭啊哭啊——然后，我突然发现小姐真的醒了，并且还会说话了，只是说的话那么古里古怪的，兰儿就去找少爷来看看，然后少爷就来了，然后……”

    “好了，不用然后了，然后的我都知道了！”什么嘛，说人家傻，还说人家是不说话的伙伴……有这样的侍女，真是头大啊。

    这些现象该用什么来解释？明明是在现代游泳意外身亡，醒来后却是在古代被人从水中救起

    ，关于灵魂穿越的故事锦儿看了很多，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奇的力量存在，比如第三空间第四空间，甚至极度空间，可是，自己怎么会成为这次灵魂穿越的主角，到底是什么乌龙事件导致了自己的穿越呢？怕是想破头也想不出来的？既如此还是别想了吧——

    “兰儿，我爹是做什么的？”又想到一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老爷一年都不常回家的，有时回来几天就走了。我想大概是做生意，不过老爷会武术，也可能是某个镖局的把头，再不济或者是个大户人家的武术教习，当然，其实老爷很威严的，有时挺象一个做大官的。”

    问了半天也是白问，锦儿发誓再也不问兰儿问题了，简直是折磨人！问这个稀里糊涂的侍女不如去问那个成直好了。

    崎岖陡峭的山路上，两个灵活穿梭着的小人。成直每隔一天要上山砍一次柴，这次他被锦儿缠住，不能施展轻功飞行，眼见夕阳都落了山，两担柴还没担满。

    “弟弟，我什么也不知道，你就告诉我好了——”故作亲热的口气，尾巴似的跟了人家一天，连半句话也没得到，锦儿仍然不屈不挠的欲将死缠烂的精神发扬到底。

    结果是，她彻底服了，如果比哑功，这个小孩准拿第一。

    从杂草丛生的半山腰上往回走，锦儿有些心惊胆战，脚下的碎石被踩的稀里哗啦的向下淌，有好几次若不是成直突然拽住她，锦儿就滑下去了。心里十二万分后悔，真不该跟这个小孩上来，不但一点信息没得到，还害怕的要死。

    一条花色的蝮蛇高扬起头，它的眼里看见的是两个侵犯了自己领地的人类。陡的窜起半丈，蝮蛇向着二人袭击过去。

    成直是练武之人，耳力甚好，听得有东西朝面门而来，下意识的偏过头，那只蝮蛇尖利的毒牙正咬在了锦儿的下唇上。根本没看清是什么东西的锦儿突然感觉下唇一阵痛麻，那只蝮蛇就已经被成直砍柴的短刀岁成数段了。

    锦儿的下唇泛起青紫色，是明显的中毒标志。看见脚下碎成N段的一条黑花色长虫，锦儿吓的哆嗦起来。从小到大，她最怕的就是蛇了。

    “躺下——”成直突然对着她发号施令。

    “为什么——”下唇肿胀，说话已经含混不清。

    一连焦急的成直将脚下的两担柴狠狠的踢下山，上前一步，一只手按在锦儿肩上另一只手托住锦儿的腰，两排整齐的牙齿紧凑过来，忽的咬上了锦儿的唇。

    天哪——

    锦儿大脑立时处于缺痒状态中，这可是她的初吻哪，她保护了十五年的初吻——没了。

    成直毫不松懈的啃噬吸吮掉毒蛇的毒液，直到锦儿的下唇已经被他吸出很多的鲜血，这只是解毒的第一步，接下来得赶紧回家上药。
------------

第四章   锦儿的家

﻿砍好的两担柴也扔掉了，成直背着锦儿一路疾行。

    “兰儿，快，准备解毒草药——”奔进房门，成直松下一口气，将背上的锦儿轻放下，整个人颓然昏倒在地。

    “喂——喂——你怎么了？”锦儿有些恐惧，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这会就倒下了。

    “小姐，少爷定给你吸毒了吧？他刚才用功抵御蛇毒侵入，但是因负重太久真气透支，蛇毒便趁虚而入了。”兰儿一见锦儿的模样就知道是遇到了毒蛇，在山里，这种状况成直以前也遇到过。

    “那怎么办？”不会吧，这个无良的小孩刚夺走了自己的初吻就一命呜呼了？（锦儿啊锦儿，人家现在是人命关天，你怎么还只在乎着自己的那个啥初吻啊？强烈鄙视她！）

    “没事，我们家里有好多治疗蛇毒的草药，服用下去，休息两天就恢复了。”兰儿很骄傲，好象说的跟自己家有个聚宝盆似的。

    锦儿涂上药，又喝了些药汤，其实她体内根本就没什么余毒了，所以，又去开始了四处考察的工作。

    经过几天的考察，锦儿总算把自己的居住环境给摸清楚了，这是一片连绵的山脉，周围数里内皆是山，她们居住在一处地势平坦宽阔的山谷，山谷内四季花开不败，气候宜人。一座纵深有几十米长的四层院落内只有她、兰儿和那个干弟弟成直三个孩子居住。谷很深，不知叫什么名字，从谷底仰望周围山峰，就更加懂得什么叫“井底之蛙”了，高入云端的山峰有的还顶着白帽，那明显是终年不化的白雪。这样的地势，不用说孩子，就是成人进来，若不知道出去的路，怕是也没命爬出去的。锦儿终于知道为什么兰儿说从来没出去过了，如果不是她的爹领路，凭她们想出去连门都没有。

    一晃就过去了近十天，无聊到要死，没有书看没有实验做没有同学连后妈的白眼也没有，这样的无聊是真正的无聊。

    “小姐，你不开心啊？”兰儿立在她身边，轻声问。

    此刻，锦儿躺在一片绿色的草地上，一双白嫩的小手蹂躏着身体三尺范围内的野花，揪下一朵，恶狠狠的撵碎扯烂，然后再揪下一朵。

    对上兰儿无措的眼神，锦儿故意重重的叹气，“我要被闷死了，早知道这样就不要醒来或者继续傻下去才好，无聊到要死啊。”

    兰儿吓的赶紧跪下来抱住她，“小姐，你不要这样说，你要是死了兰儿怎么办啊，兰儿喜欢现在的小姐，不喜欢以前的小姐！”

    这个小丫头终于说实话了吧，嘿嘿，就知道你肯定是不喜欢以前那傻子的，那傻子哪有我可爱啊——不过，既然无聊，就逗逗她：“啊，这么说，原来你早就嫌弃小姐我了，那我也不留你了，明儿爹爹回来，就让他把你送走。我看你八成是想嫁人了，那就给你许配一个好人家吧，你从小伺候我一场，我肯定让爹爹给你准备丰厚的嫁妆！”

    这半真半假的话一出口，兰儿就惊恐的看着她，眼底立刻蓄满了泪水，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声伴随着绝堤的河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两个女孩子，一个站着哭的惊天动地，一个躺着在那儿无动于衷。成直走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看见成直走过来，锦儿拍拍身上的草叶站起来，冲着成直嫣然一笑：

    “黑子，亲爱的弟弟……”初吻事件发生后，锦儿就对成直起了这个称号。并不是因为人家人家长的黑，（人家本来也不黑。）而是因为他整天黑着脸，故作深沉。

    “别哭了——”黑子无视锦儿，冲着兰儿一声大喝，效果立竿见影，哭声噶然而止。

    黑子拉住兰儿的手，牵着她大步向回走去，根本无视身后有人双臂乱舞的呼喊。

    至于嘛，就是弄哭了那个小丫头，哭会就好了，况且，泪水有杀菌消炎明目的作用呢，锦儿踢着地上的草嘀咕着，其实那里被她拔的只剩草根了。

    回去一路心里嘀嘀咕咕，锦儿对这两个小孩很不满意。

    跨进房间，兰儿还在低一声高一声的控诉她。

    锦儿和兰儿是住在一起的，兰儿在外间，锦儿住里间。黑子自己住西侧隔壁的一间，三个孩子的房间离的很近，在这个人际罕至的山谷，三颗小心灵肯定一直在互相抚慰，当然，之前的傻子不算数，那么，黑子和兰儿之间的友谊肯定是比较深的，所以，黑子才会救了兰儿，并且现在，兰儿就在黑子的房间，而锦儿踏进的同样也是黑子的房间。

    哭哭哭，就知道哭，有本事就自己找条路走出山谷去。锦儿朝俩人翻着白眼。无所谓的向里间的床边晃去，知道肯定发现不了遥控汽车、奥特曼、电玩等高级玩具，不过她还是想看看这个男孩子的房间有没有什么秘密可以发现。

    失望，布局简直和自己房间一个样，唯一不同的是桌椅的颜色，自己房间是红色的，这里则是原色木纹的。咦，前方床幔内正上方挂着一柄宝剑，一串晶莹的玉石串搭配红色丝线，垂在剑柄下方。

    锦儿好奇的想摘下来看看，手刚一触碰到剑柄，就被一股力道用劲推开，一个没站稳，摔个屁蹲儿，抬眼一眼，正是那黑子虎着脸看着自己。

    “别碰那把剑！”严肃的警告！

    小毛孩，以为扮猪吃老虎我就怕了你了？算了，暂时不跟你计较，锦儿站起来，使劲揉着摔疼的屁股，一副龇牙咧嘴的惨相。

    一抹似有似无的笑隐隐挂在了成直的眉梢。她的下唇已经好了，颜色没有一点暗紫了，只是因为当日被他吸的太过用力，现下还有些肿胀。

    那个傻子样的姐姐——曾是师傅交给她的使命——终身保护她寸步不离。当他从四岁被带回山谷时就看到的那个流着长长的口水，每天痴痴无语的姐姐，他已习惯了和兰儿一起伺候她，跟着她，因为她是责任是使命，可是在她会说话的那一刻，她被毒蛇咬伤的那一刻，他内心空前的紧张，他的双唇覆上那片柔软时心也同时被撞击了一下……

    他知道她在故意欺负兰儿，他知道她在这里一天到晚的喊郁闷就是想出谷，他知道她四处溜达就是想找出谷的路，他知道这两天她的格外讨好是想打探底细，看他能否带她出去……

    “天哪，少爷，你笑了！”兰儿发现新大陆似的惊奇出声，成功的将成直脸上还未化开的笑压了回去。
------------

第五章  神秘黑屋子

﻿锦儿家有四层院子，第四层院子里有一个屋子被黑布完全遮住，门口上了锁，半点光线也透不进去，黑子说那间屋子只有干爹能进，谁也没有钥匙。凡是神秘的东西必然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所以，锦儿这两天一直在那屋子外转悠，心里痒的难受。憋在这个山谷还不能发掘里边的秘密，这绝对天理不容。

    “小姐，你不要在这里转了，这院子我们平时都不来的，你看阴森森的，晚上还能听见猫头鹰叫呢，多可怕啊——”跟在锦儿身后的兰儿既不能强硬阻止，也不能不在后边守着。

    锦儿正坐在院子里的一颗高大的桑树上，桑树伞盖似的树冠整个遮住了那间黑屋子，左窥右探，根本看不出什么名堂。

    “恩，好啦，这次听你的，咱们回去啦……”锦儿哧溜哧溜的爬下树来。

    夜半，兰儿的呼呼打的正酣，一条小黑影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出去，一边还伸手摸了摸怀里的东西。

    这小影子正是锦儿，她要干什么，当然是去揭开黑屋子的秘密啦。

    夜不黑，虽然没有月亮但漫天星斗，站在院子里，当然就一点也不害怕。

    顺着屋子后边的一颗老桑树向上爬，从树上跳到屋顶上，然后掀开屋顶的几片瓦片，向里边探了探头，漆黑一片，啥也看不见。

    幸好早有准备，锦儿将从黑子那里借来的百链飞抓一扔一拽，那抓手就牢牢的抓住了树干，自己顺着链子一点点的往下移动，这都是人家特警队员的拿手活，好在锦儿人小身子轻，顺着那从屋顶垂下的链子下滑，手上已经快没劲了的时候，双脚已经着地了，于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双腿试着左右移动，没碰到什么东西，屋子应该很空。

    因为只有从屋顶露进来的一点星光，还是啥也看不清，于是，锦儿打开了火折子。话说古代那火折子，实际上就是摩擦起火，跟现代的火柴一个道理。等灯光从她的位置迅速点亮整个屋子，她开始四下打量。

    屋子很大，也很空，面南背北有一张长长的黑色的几案，几案有两尺宽，靠着墙，几案下方有一个黑色的长方体形状的物品，除了不是一头大一头小外，越看越象棺材。轻轻走过去，那几案上密密麻麻摆放着的都是写着人名姓的灵牌，大约有几十个，看了看最中间的一个，上边写的是风之音，没有任何说明，只一个名字。

    锦儿看着那棺材似的的木箱，发现它密封的很好，左右摸了一圈，连推带按，没发现开关，这里边到底是什么呢？宝藏图？金银珠宝？武林秘籍？锦儿绝对是看武侠小说看的多了，满脑子都是宝藏秘籍！

    火折子快燃完了，这藏宝的箱子还没打开，锦儿心里急呀——这一急，脚下没注意，被地面突起的一块东西绊了一下，手里的火折子就掉了。

    站起来，使劲在那突起的地面上踩了两下，突然脚下一动，接着那大木箱子也动起来，顺时针方向转了一个圈，然后听见“嘎吱吱”的动静，那大木箱的盖子瞬间被弹起，一片耀眼的光华升起。

    这下子可歪打正着了，锦儿勾着头往那木箱里瞧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那木箱里真有金银，却是都穿戴在人身上的，那里边明明就是一个人，具体的说，应该是一具尸体才对，要不然不会被闷在箱子里。那具尸体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子，容貌艳绝，在世时定是绝代的风华。箱内光华来自一个硕大的夜明珠的光。

    这——

    自己的爹在家里藏了这么个美貌女子的尸体做什么呢？难道是他暗恋人家，生前得不到，死后才盗出尸首以尉自己的多年相思之苦。不对——也没准这就是自己的老娘呢，要不然为啥被爹爹藏着？更不对——死者为大，古代不是都讲究入土为安的嘛，怎么娘死了还被放在这里藏匿呢？！

    “啊？！——”后院里传出锦儿凄惨的叫声，在寂静的夜里无比的渗人。

    锦儿惨叫什么？原来，那木箱中的尸体在开盖后不久就开始面目干枯，逐渐失去了肌肉的水分，几分钟内就变成了一堆干尸了，而其丹田处忽又飞出一只泛着五彩颜色的东西，象几片扇叶状，直接就钻入锦儿的丹田去了。

    此刻，掉到地上的火折子点燃了前边的条几和条几上那些木质灵牌，屋内已经燃起火来，火势眨眼就起来了。

    就在锦儿的凄惨叫声过后，黑子破窗而入，一把抓起锦儿的手跃出了那间屋子。

    “火，着火了……”锦儿心惊肉跳。

    因为那间屋门被上了锁，三个孩子想救火也无从救起，况且，水源也很远，要从前院走到后院，怎么救援也来不及。

    火势就那样越烧越大，直到最后完全吞没了他们居住的四层院子。

    木头燃烧的气味浓浓的散在周围空气中，望着他们曾经的住处变成一片灰烬，兰儿伤心的落下了泪。
------------

第六章   出谷

﻿“准备一下，我们出谷！”黑子深沉的望着那片灰烬说道，他的深沉让人看不懂。

    不过，终于能出谷了，锦儿兴奋异常。

    所说的准备不过是想看一下从灰烬里还是不是可能有什么没被烧掉的值钱的东西，这时，锦儿非常聪明的想到了钱的问题——因为一旦出谷，行路雇车住店都是需要花钱的。所以，她一下子就想到那个木箱里那个美女尸体戴的首饰，对了，里边还有一颗极大的夜明珠，肯定是无价之宝啊！

    从灰烬里扒拉出那些值钱的宝贝，锦儿用一个小布包包好，揣进了怀里。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自己折腾了一两个月没进展的事情到现在终于实现了，哈哈哈哈。不过，总体来说这不能算天灾，应该说是人祸。当然，事情还是不要跟两个跟班讲那么清楚，既然不讲，也就不能说出自己被那从尸体中飞出的五彩螺旋附体的事，还是啥也别说的好。一天了也没啥不良反映，大概是没什么问题吧，不过此时也顾不得想那么多了，美好的世界已经向她招手了。

    锦儿和兰儿跟在成直身后，在一处漆黑的山洞里穿行。松油火把燃烧着，散发着淡淡的松香，因为需要专心的看着脚下，也因为些许的恐惧，两个女孩子谁也不说话了。

    漆黑的山洞被火把照着螣出两三平米见方的亮光，那光亮以三个小人快速迈动的步伐迅速向前延伸。

    走啊走，两腿都快抬不起来了，还看不见尽头的光亮。

    “黑子，这个山洞到底有多深啊？再出不去我们就累死了，都走了这么久了？”锦儿把一条腿搁在旁边的石头上，赖住不走了，兰儿见她不走，也不走了，两个人实在是累的需要休息。

    “好，就先休息会吧——大约再有多半个时辰就出去了。”黑子回答。

    三个人各自找了平坦的地方休息。

    “兰儿，你出去后最想做什么？”锦儿无聊的找了个话题。

    “我，没想过，我跟着小姐，小姐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兰儿想了想说。

    “真没志向，黑子，你呢？”

    “想做的事不一定能做，说它做什么。”黑子回答。

    “哼，告诉你们，我要是出去，我要多看书使劲写书，我要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这个理想似乎在那世就存在了，似乎第一次在爸爸手把手教习她方块字的时候她就对那些从笔尖下横平竖直诞生的静立在纸上的文字产生了感情，产生了向往，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感觉。可是，学生以学为主，所以那世的她一直压抑住自己渴望借助文字飞翔的梦，努力的踏实的学习。现在，她不用上学，没有繁多的功课和作业，无聊到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那还等什么，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这就是她千方百计要走出深谷的原因，她要去做喜欢的事情，要去圆自己的梦呢！

    想着这些，锦儿的脸上不禁洋溢出幸福的憧憬。

    “小姐，你怎么笑的跟花痴似的？”旁边的兰儿看着锦儿的笑脸冒出一句话。

    “啊，你个死丫头，敢说我花痴，我看是你白痴！”锦儿站起来作势扑向兰儿。

    三个人边说笑打闹着继续沿着蜿蜒的山洞向前走，活跃的气氛明显缓解了疲劳。

    一道刺眼的阳光射过来，三个人都赶紧闭上眼睛，浓烈的光明袒露在山洞外。

    “哇，我们终于出来了！”锦儿雀跃不已，一把抱住身边的黑子，使劲摇晃了两下，发觉他身体僵硬，反应不正常，又赶紧放开，转抱兰儿去了。

    顺着山路下山，心情舒畅，脚步欢快，大约放出笼子的鸟儿就和锦儿现在的状态差不多。心情好了，歌声也飘了一路。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眼望四周阳光照。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但愿永远这样好。

    一年一年时间飞跑，

    小小少年在长高。

    随着岁月由小变大，

    他的烦恼增加了。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无忧无虑乐陶陶。

    但有一天，风波突起，

    忧虑烦恼都到了。

    一年一年时间飞跑，

    小小少年在长高。

    随着岁月由小变大，

    他的烦恼增加了。

    ……

    “小姐，你唱的是什么歌儿？好奇怪啊！”兰儿疑惑。

    “好听吗？”

    “好听，原来小姐还会唱歌呢。”

    “呵呵，我会的东西还多着呢，你以后就知道了。”

    锦儿高调的炫耀着自己，在这里她完全卸去了曾经包裹和束缚自己的那些外在的枷锁，重新捡拾回孩童时丢弃的天真和快乐，她完全的融入在目前这个身份里，在两个孩子面前彻底的找到了快乐。

    山下一条宽阔的大路，左右都看不见尽头，向左还是向右？这是个问题！锦儿抓起地上的一把青草叶子，默念奇数向左，偶数向右，然后开始一根根的数起来。

    “……九、十、十一、十二，好，向右！”锦儿将小手一挥，指向右侧。

    “为什么？”

    兰儿真是个好奇宝宝，心里铁定装着十万个为什么，锦儿心里嘀咕。不过为了显示自己，她故弄玄虚，“我刚才问草叶了，我问是向左边还是向右边？它们说向左边有凶险，向右边平安且遇贵人，所以当然向右边了。”

    “真的吗？我怎么没听见啊！少爷——”兰儿显然不太相信自家小姐的话，眼神开始漂向旁边的成直，大概又开始怀疑她的智商了。

    “爱信不信。”锦儿拔腿就往右侧走，身后的两个人紧跟上来。

    太阳从中天慢慢西斜，从钻山洞到现在足足有大半天了，三个人的肚子都不争气的叫起来。

    “站住！”黑子忽然警觉道。

    “怎么了？”

    “前边有打斗声，是两个人！”黑子拧着眉，似乎在考虑是否继续向前。

    “好啊好啊，终于看见人影了。”锦儿高兴了，除了这俩小孩，还没见过别人呢，终于可以见到正常人了（鄙视锦儿，其实她就不正常，人家打架她还往前凑）。
------------

第七章  一对古怪师兄妹

﻿前边一片地势低洼的空地,大约是雨水多的年头被囤积的水冲击而成的一片沼泽,地面有些龟裂,稀疏的长着马蹄草。

    那片沼泽空地上，两个人斗的正酣。

    一男一女，男的有二十岁左右，女孩大约十五六岁，虽是在争斗，但看的出来，那男的并未使出全力，只一味逗引着女孩，女孩累的鬓角流汗，却仍然在气恼的进攻。

    “师妹，师傅都说了，你为什么不同意？”

    “你师傅说了关我什么事？”

    “我师傅是你爹啊！”

    “我什么时候承认他是我爹了？”

    “不行，反正我不让你走，师傅把你交给我了，你赶快跟我回去！”

    听对话，原来是一对师兄妹。那师妹打不过师兄，突然就收了手，蹲在地上。

    “师妹，你怎么了？”刚才还打的热火朝天，这一会就心疼的跑到她身边去了。

    那师妹一扬手，一把沙土扬在了师兄的脸上，那师兄一个不留神被迷了眼！

    “咯咯，师兄，这下你捉不住我了吧！”那师妹得了手，扬扬得意，向后退了几步便旋身踮脚——只是还没等身子腾起，腰上就缠上了一道软金绳索。身子被绳索的力量一带，人“倏”的被迫折返，还是被灰头土脸的师兄给捉住了。

    “笑什么笑?你们三个小屁孩居然敢笑话我?”被捉住的师妹终于发现了朝着他们走过去的三个孩子。

    “师妹，什么人？”男子被迷住的眼还睁不开，眼泪淌出，在脸上冲出两道印来。

    “师兄，是三个小孩，中间那个长的漂亮点的居然笑话我——哼，就说你呢？”那师妹骄横，一只手岔着腰，另一只指着锦儿。这个造型就是电视剧里典型的泼妇造型了。

    “我说，你们这两个大孩儿——要打架就来点狠的，这样打不是真打，切磋又不够专业，算什么？”锦儿笑嘻嘻。

    “师兄，你听她说什么了？啊——要气死我了！”她一边对着身后的师兄撒气一边要扑向锦儿。无奈，身上的绳索还未解开，根本动弹不得。

    “不要耍心眼了，师妹还跟几个小孩子较劲！”

    锦儿朝着她眨眼吐舌头，不停的做鬼脸，旁边那师兄看不见，只把个师妹气得哇哇乱叫。

    呵呵，如果不出意外，今天的晚饭就着落到她头上去，这个人虽然刁蛮了些，看的出还是善良的，不像她旁边的男子冷眼一看就知道是心狠手辣的主儿!

    锦儿盘算着，一边收敛了玩笑上前几步，很礼貌很绅士的打个纤儿，“姐姐，你长的真漂亮，我叫锦儿，只因家里前几日着了大火，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父亲又常年在外，我才带着姐姐、弟弟逃出来，本来是准备投奔舅舅的，现在却走迷了路。”

    锦儿说的恳切，因为那确是实情，本来嘛，现在三个人根本就是走投无路，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遇到个人就是遇到个活菩萨啊。

    “真的啊？锦儿妹妹真可怜！”瞧着锦儿泪光盈盈的，那师妹眼里就起了水雾。

    “我们身后山脉连绵数百里，山那边就是纹水国国境，离此最近的风烈国运丞郡的大客镇怕也有近100里不止，你说你们是走着过来的？寻亲访友为何要往敌国的方向走？”男人被迷了的眼突然睁开，吓人一跳。

    “我，我说过我们迷路了嘛？”锦儿被他盯的心里发毛，开始嚎啕大哭。

    “师兄，你真是的，怎么还吓唬小孩子啊？好了，小妹妹别哭了，你们要去哪里，我和师兄送你们去！”女人的同情心果然最有用。

    “我——我——哇——”继续哭，因为锦儿根本就不知道要去哪里。

    “我们去孝义郡！”黑子插嘴。

    “那很远啊——你们三个这样走怕是要走一年！”

    “唔啊唔——”锦儿继续哭，“我们很久没吃东西了，饿的走不动路了！”

    “我看这小娃娃人小鬼大！”冷脸师兄对锦儿下结论。

    “我看是你冷硬心肠！”俗话说的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自有一物降，这师妹就能降主师兄。

    锦儿看出来这一点，那小嘴巴就跟抹了蜜似的拼命的捡着好听的说，马匹拍的那叫一个响。

    “姐姐，你是锦儿见过的最漂亮的人！”那是，你一共才见过几个人啊。

    “姐姐心善人好，将来一定嫁个如意郎君！”估计是个女人都爱听这个。

    “姐姐武功高强，是个侠女，以后一定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高强还被她师兄给捉住，恐怕是违心的话吧！

    “姐姐……”

    那师兄紧跟在师妹左后侧，偶尔向锦儿侧目斜视，锦儿就吓得缩缩脖子，师妹发觉后就使劲掐师兄的胳膊。

    黑子和兰儿跟在锦儿身后。

    “对了，姐姐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拍了半天的马屁才想起应该问问对方的姓名，锦儿啊，我真是服了你！

    “我叫花无痕，他是我师兄，叫草三浪！”花花草草，还真是一对呢，锦儿忍不住笑。

    “你笑什么？”花无痕不高兴的问。

    “没什么，姐姐的名字太美了，花开无痕，花落无声，让我想起一句咏梅的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倒很符合姐姐名字里的意境呢！”知道这个花无痕有些喜怒无常，锦儿也不敢将刚才发笑的原因讲出来。

    “是吗？妹妹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好听了。”喜笑颜开，花无痕得了元宝似的，“师兄，看来我爹起的名字还真不错，那以后我就叫花无痕了。”

    晕哪，敢情人家以前不叫花无痕。

    旁边草三浪（这名字真不咋地！）终于朝锦儿他们三个施舍出了一个微笑，那笑居然比哭还难看呢，胆小的得被吓出心脏病来。
------------

第八章   落入魔掌

﻿几道山岭横亘，岭上岭下出现了一片房屋庭院，排排修剪整齐的树木呈条块左右排列，明媚的阳光撒在绿叶间，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晃的人眼花。

    “你们三个在这里等着，我和师兄先进去，一会出来接你们！”花无痕说完，拉着草三浪进了树林中间宽阔的林荫路，三秒钟后，进去的两个人刷的就没了踪影。

    外面太阳烈，不如到林中树荫下等待，锦儿想着自己就走了进去。一只脚刚踩到林子边界，只觉眼前的树木立刻如人操控般挪动，听见外边兰儿在拼命的喊自己，她的声音却被什么压住似的发不出去。无论脚步挪向哪里也是没有出路，一只脚刚刚向某个位置落下，一颗巨大的圆木从天而降，直直压向她。千钧一发之际，她被一只手猛的拽了一下，哆嗦着睁开眼，发觉自己已经站在林子外刚才的位置上了。她的小脸苍白，额上的冷汗刷刷的淌。奶奶的，可知道什么叫江湖险恶了，破树林子也能杀人！

    “我早就看出这几片林子排列的顺序古怪，只是一时没有弄清楚到底是遵循什么暗法，你还没等我说话就跑进去，现在知道害怕了？”黑子一股教训人的口气，“你刚才幸亏站在了丁字门上，若是在甲字门，恐怕就被地气所击化为灰土了。此处天干十门只有癸门是生门，其余皆为死门，人若不幸入内毫无生还之机。”

    这个黑子就是变相的抬高自己贬低别人，救命就救了，说那么多废话还怕自己不领情吗？锦儿哼哼唧唧的，“那你不早说？”

    “我也是才发觉的，此处阵法设置极为巧妙，不易破解，若不是我借了一枚落叶施了障目之法怕也救不出你。”

    “知道啦，谢谢你的救命之恩。”锦儿闷声应着，暗自跟自己赌气。

    “保护你是我的责任！”成直严肃的说，表情规矩的像是在宣誓。

    又等了一阵子，花无痕终于出来了。

    “我们这里很少有生人来，所以我把你们带回来老头子不太高兴。一会儿我先带你们去沐浴，然后去见我父亲，你们尽量少说话，我想他不会为难你们的。”花无痕边走边说，三个孩子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左转几圈右转几圈，人就穿出树林了。

    “姐姐，给你填麻烦了吧？”锦儿看出花无痕出来后心里有些紧张。

    “没，没什么。”

    原来林子后边是这么大一片土地啊？！

    一座宫殿式的建筑依地势而起，拱角飞檐，层层落落，气势直逼锦儿参观过的紫禁城皇宫，只是因地处这山岭之中儿缺少了繁华之象。

    眼看已经到了门前，城楼上有人把手，抬眼，城门上四个字“赤花宫邸”。

    有人将他们几个人迎了进去。

    三个人跟着花无痕直直向前，左拐，前行，右拐，前行，再右拐，一个小院子，院门口已经有人等候。“君主吩咐，小姐可以回去了，这里由我们伺候吧！”不由分说的，院门就关上了，花无痕无奈现离开了。

    锦儿心里发慌，怎么这感觉跟进了黑店似的。

    “三位请先随我沐浴更衣，然后我带你们去见君主！”

    “啊，那个大叔，我们现在很饿，能不能先吃饭?”肚子这么空还要洗澡，那不得虚脱啊？

    那大叔根本不再说话，将三人领到一个缭绕着氤氲雾气的露天沐浴之所，然后站在旁边示意三个人脱衣服。可是，可是，那黑子是男生啊，难道这里讲究男女同欲？

    大叔没明白锦儿的尴尬，兰儿也尴尬，黑子也尴尬，不过，都是十岁的孩子，救火弄的烟熏火燎，走路走的汗流浃背，很快黑子就脱了衣服下去了。

    有什么啊，光屁股小孩谁没看过？

    在大叔的眼神催促下，三个人都下去了，他们很有默契的都留了一件在身上，如果真的有人想看光屁股小孩的，怕是要失望了。

    等白白净净的上来，大叔早没影了，衣服也被他拿走了，出了沐浴的泉，进了泉边的一间屋子，在床塌上有三套干净的衣裤，看来是给他们准备的，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将衣服换上。

    外间摆放着糕点，饿的要晕过去的锦儿可管不了那么多礼节了，捞过来一盘子就开始狼吞虎咽，几次噎的她直伸脖子。

    “小姐，你慢点吃。”兰儿在旁边看着，咽咽口水。

    “恩，恩……”锦儿都不知道吃进去的是什么，正呜呜咽咽的要说话，听见开门的动静。

    “拿住他们！”呼啦就进来一群人，十几条刀枪都架在了脖子上。

    “咕噜”等把最后一口点心咽下去，锦儿肚子有了底儿，说话也来了底气，“干什么，我们是花无痕的客人！”

    那伙人听到这话嘀咕了几句，一个领头的态度稍好了点,“君主要找你们问话，走吧！”

    大殿金碧辉煌，赤花披着红色斗篷，坐在殿上，他的双眼有着蛊惑众生的妖媚，那双眼根本就不该生在男人身上。

    “你们三个谁是主子？”声音冷的能把人冻成冰。

    “我是！”锦儿上前一步。

    “哦，小孩子倒有些胆量，我问你，这些东西可是你们的？”赤花手中拿着的正是锦儿从灰烬中扒拉出来的一个首饰——一个镶红绿宝石的金凤簪！

    哎呀，真糟糕，怎么把怀里揣的那些东西给忘了，还有那无价之宝的夜明珠，光想着要找地方吃饭，本来应该把他们先藏好的，现在被人觊觎去了，不如索性大方些：“啊？！超级美君主，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你知道，我们小孩子拿了也没大用处的。”

    “呵呵，怪不得三浪说你古怪刁钻，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们吗？来人——”哗啦，旁边齐刷刷站出来三个武士，“去请君后过来。”

    “君主，君后说他这两天身体不舒服，所以这几日就不到大殿来了。”底下有人说话。

    “哦？那好——把这三个小娃娃扔到万蛇窟去！”

    “不要啊，父亲——”花无痕一阵风似的从殿外跑进来，“父亲，他们是我领进来的，并未犯错，为何要如此对待他们？”

    “无痕，你终于肯叫我父亲了？哈哈哈哈——居然是为了给这几个小娃娃求情，好，那为父就给你这个面子，先把他们关押起来，不过，不要以为我会放过他们，你知道这个小丫头身上藏着什么吗？”赤花的媚眼闪出一道火光，“她身上居然藏着主上要的那个凤钗，几年来我千方百计的寻找都没找到，为此事多次被主上责罚，不想今天却在一个孩童手上得到，怕是她有些来历，若不除了，将来必是主上的大患。”

    “可是，她只是一个孩子，或者是偶然得到的呢。”花无痕急急辩解。

    “不要说了，无痕，你知道我做事的原则！把他们带下去，送入黑云洞！”
------------

第九章  暗无天日

﻿“小姐，你不是说’向右边平安且遇贵人&#39;，为什么我们现在被人抓起来了。”兰儿的声音。

    “兰儿，有句话你没听过吗？&#39;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依&#39;”？锦儿认真的眨巴着眼睛，字斟句酌。

    “没听过。”

    “就是说我们会因祸得福的，放心好了。”她拍着胸脯打着保票，其实心里七上八下，她知道是那钱财惹了麻烦，貌似那些东西有什么大来头，可是那也不是她偷的抢的，就算是焚尸也是无心的啊？

    三个人被关在地牢里，这是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因建在地下常年不见阳光，地上潮湿的如六月连阴天，墙壁上长满了光滑的苔藓，一抓一手滑腻。

    没有光线射进来，三个人只是凭感觉和说话的声音在猜测彼此的位置。

    “锦儿，你哪来的那些贵重珠宝？”黑子忽然问。

    “啊，就是我在山谷那间蒙这黑帐的屋子里找到的，我就偷拿了出来，想着咱们出来肯定用的着的。”

    “我看，怕就坏在那些东西身上了。”

    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三个孩子从开始的唧唧喳喳到偶尔的聊几句天再到现在的闷声不语,一种实在的恐怖与永处于黑暗中的绝望慢慢吞噬了他们。

    他们慢慢摸索着方位挤在了一起，饥饿难耐的肠胃已经吞噬了他们的所有的感觉，干涩的嗓子恨不得去添一下那阴冷、潮湿的墙壁解渴，时间如同蜗牛般在黑暗中艰难的从他们身边爬走，只是那蜗牛仿佛转来转去仍然找不到出口，便徘徊着停留下来了。气力和精神一点点的抽离出身体，在无食物无净水无阳光的这个地方，死神已经开始露出了他阴狠的笑。

    “小姐，我们就要死了吧？”兰儿终于忍不住了，发出了声若蚊虫的一句话。

    “不会，相信我，我们不会死的。”因为在之前吃了那些糕点的缘故，锦儿的精神明显好些。

    “小姐，兰儿对不起你，对不起老爷的嘱托，兰儿死了可以，可小姐不能死——”这个丫头真是忠实的让她感动，都这个时候了，还在想着她的生死，想着自己的责任，锦儿伸出双臂，紧紧的抱住兰儿的身子，（其实锦儿的身子比她的还小，只是她经常习惯把自己的形态忽略）眼泪夺眶而出，在前世饱尝了后母的冰冷的嘲弄和冷眼，她是如此的渴望温暖的真诚的关爱，在学校里找不到，老师的关心多半是因为她的优秀，而因为性格的原因，她不愿轻易与人接触，同学之间也没有很贴心的朋友；正因为如此，她才更珍惜兰儿和黑子，这两个在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就始终护在身边，在她那混沌呆傻的十年里也都无怨无悔的围在身边，完全不惜回报的爱护自己的人，她怎么能不珍惜怎么能不感动？

    “黑子——”锦儿轻声的喊。

    “我在！”简短的有力的声音，瞬间给两个紧抱在一起的幼小身体注入了力量。

    “小姐，推算时日已经过去两天半，按道理他们不该对咱们不理不睬，如果三天过后他们仍不行动，我们再另想办法。”

    另想办法，有办法早就想了，还用等三天？知道他也只是安慰自己，锦儿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一时又沉默下来，这个时候少说话也是一种保存体力的方法。

    兮兮梭梭的声音，听到外面似乎有脚步走动的声音，锦儿的心里螣的钻出一股子希望的火苗，脚步声越来越近，果然是冲着地牢过来的。

    听见锁链抖动的声音，突然泄进来的一丝光线乍然的跳进眼里，锦儿差一点就欢呼起来了。

    抬头，看见的是头顶的一张大大的铁网，光线就是从那里漏进来的。

    “锦儿，你还活着吧？我是花无痕！”焦急的声音传进来，却看不见人。

    “无痕姐姐，我还活着，你快放我们出去吧——”这里只有她能利用。

    “锦儿妹妹，姐姐对不起你，这三天我天天去求他，甚至都……可他就是不放你们，我也没办法！他差人送信去了，估计是在等主上的答复。他这个人无情冷酷残忍多疑，他的意志根本不是我能左右的。他也不许我来看你们，我现在来是因为我去求了君后，拿了君后的令牌。”花无痕懊恼，他们还是三个小孩子，他们活泼可爱天真聪明，就因为自己无意中的发了点善心就被关在了这里，随时可能丢掉性命，她当然不愿意看到。

    她去找父亲，甚至跪拜了他，那一刻看的出来他的震动，可他还是没有点头，就像亲手杀死自己的娘亲一样，他冷血到没有感情，她彻底的放弃了对这个父亲的一切幻想！

    花无痕能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了，她去求了君后。君后，父亲的男人，因为他，父亲杀死了母亲，她从没跟那个男人说过话，但是他却比父亲更能让她信任。

    她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她说想去看看他们，想设法救了他们，于是她得到了君后的梅花令牌。在赤花宫，君后的银色梅花令牌可以自由出入宫内所有场所，除了赤花的机要绝密石室。

    赤花宫有两种令牌，一种是赤花君主的赤色曼陀罗令牌，在宫内有着绝对的权威，也代表着持有此牌者的绝对的权力，另一种是银色梅花令牌，虽不及曼陀罗令牌的威严，却比曼陀罗多了众人的亲切和尊敬，如果说曼陀罗令牌是百分百的生杀予夺，那么银色梅花就是温情而正义的惩罚，梅花令牌并不容易被人拿到。在赤花宫，被曼陀罗令牌处死的人都是恐怖的圆睁双目二亡，而被银色梅花令牌处死的人则微笑着走向死神的怀抱。但是，从十年前设立君后到现在，被银色梅花令牌处死的只有五个人，而被曼陀罗令牌处死的则不计其数，大概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吧。

    “姐姐，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出去，无痕姐姐，我们还不想死啊——”这倒是大实话，刚刚出谷幻想着美好前途的光明似锦，怎么能就死了呢？

    “妹妹，我今天答应君后，只是来看看你们，等明天我一定好好求求君后，让他放了你们。”说归说，可谁都知道，背着赤花放了关押的要犯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君后他敢这么做吗？

    望着头顶的那一屡光线在瞬间又被黑暗吞噬，花无痕的脚步声逐渐远去，锦儿的心也寒了下来，注定这是一场短命的旅途吗？
------------

第十章   逃

﻿怎么逃出去，如何脱身，冥思苦想着一个无奈的事实，锦儿的意识也开始迷糊。她在心里一再警惕的暗示自己，不能迷糊不能睡着，两只手一只不时的掐兰儿大腿的内侧，因为兰儿已经处在昏睡的边缘了，另一只则使劲掐自己的胳膊，因为疼痛的刺激，她俩现在还勉强能睁着眼。

    绝静和漆黑的环境，让人的听觉格外的敏锐，“嗑赤嗑赤”，轻微的仿佛一只老鼠爬过沙土地的声音。

    “谁？”黑暗中有人暴喝。

    原来上边一直有人看守，在漆黑一片里一直就守在他们的头上，锦儿吃惊不小。

    几秒钟后，上边又没了动静，这时只听得下边某处墙壁“呼啦”被拉开。

    锦儿觉得头上突然多了一只手，一种气流自上而下的灌入身体，从眼、鼻、双耳开始，锦儿身体器官的正常感觉都恢复了，当气体冲入肠胃，饥饿和焦渴的感觉立刻没有了，她瞬间精神起来，觉得自己更加耳聪目明，精力充沛，现在就是立刻去跑个马拉松她也不在话下。

    “你是谁？”黑子问，他的宝剑已然出鞘，一道光华闪过。

    借着宝剑的一道光，锦儿看见身边是浑身也是漆黑一团身影，其余还是没不清。脚下猛的悬空，她和兰儿已经被左右夹在他的腋下。

    “跟上我！”这声音是一男子，温醇的嗓音透出成熟的男人气。

    那道墙门又撞回原处，此人在顺着一条密道蛇行。

    知道自己得救了，根本不管其他的问题，锦儿踏实的闭眼睡着了，睡着之前迷糊的听见黑子在和那个黑衣人对话。

    “要去哪里?”

    “不知道!”

    “我送你们到安全地带，速速离开!”

    “好！”

    ……

    踏踏实实的睡了，一觉醒来，看见的是这个美好的光明的绿色的世界，感谢佛祖感谢菩萨，他们真的得救了，当然最该感谢的是那个救他们的黑衣恩人，不过，左右看看，没有他，救命人大概已经回去了，那人肯定是赤花宫里的，对地势那么熟，锦儿心里明白，这次救人此人肯定冒了极大的风险。

    “黑子，你问他怎么称呼了吗？”锦儿仗义，以后发达了她要报答人家，救命之恩哪，怎么能连人名字也不知道呢？

    “没有！”黑子简单的回答，“他留下了这个！”说着，把一个用鹿皮缝制的口袋扔给了锦儿。

    “就知道你办事不牢靠，连救命恩人的名字也不知道，我要是不睡着肯定能问出他的名字来。”

    锦儿边嘟囔着边打开那个鹿皮口袋，里边东西不多，一个铁水壶，一袋干馍片，还有一部分整块的银两，还有几串铜钱，钱真是好东西啊——锦儿又往底下摸了一把，意外的，居然还有一本书，书皮黑紫，用细麻线装钉的很整齐，封面上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兽，不知道是个什么动物。书皮上没有字，翻开看了看，竟然是一本风烈国的疆域图，仔细翻，里边有图有字，将风烈国各个领地及其特色都介绍的清楚详细，不过里边还有一些古怪的符号不知道是什么，暂且不管。有了这本书，可以说在风烈国疆域内想做什么都能找到最好的那家，在哪个地面都能知道谁是老大？这本书简直就相当于《旅游指南》，尤其是里边的信息简直太重要了，和普通人家要是打听这些肯定了解不到这么多内幕信息的。

    这个救命恩人真是个大好人，老天保佑他长命百岁、大富大贵。锦儿裂开嘴笑着。

    三个人补充了点水分和食物，其实锦儿和兰儿都没吃多少，因为被黑衣人灌进身体那些奇异的力量后，她和兰儿都不再觉得饿了。

    黑子从旁边林子里牵出来一架马车，说这也是那救命之人赠送的，看来他这还是有预谋的做好事，俗话说的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连马车都为他们准备好了。

    “小姐，少爷，兰儿以后天天给他烧香叩头!”出来半天了，兰儿终于说了第一句话，刚才一直闭口不语，已经被惊吓过度的兰儿缓过劲来。

    “那还用你说，我让老天保佑他娶个老婆赛天仙，生个孩子是神童，生活每天甜如蜜，幸福生活比蜜甜！”锦儿笑嘻嘻，“兰儿，你闭口不说话，我真的特别不习惯，以前老说你嘴碎话多，可是你今天不话多了，可要把我给闷死了。”

    不停的说话，是兰儿的一种习惯，那是在与痴傻的锦儿的十年相处中为避免过于无聊儿自我调整的方式。

    马车轻快的走起来，锦儿和兰儿坐在车里，黑子坐在前面。

    这架马车不豪华，却很舒适，宽敞的车蓬里铺了厚厚的鹿茸干草，草上又垫了两层棉絮，棉絮上是一席松软的苇席，车内装进三个成人都没问题，足够锦儿和兰儿在车厢里横着竖着打滚的。

    “驾——”随着黑子响亮的吆喝声，那马甩开四蹄奔跑起来，黄土被马蹄带起，在车后留下一串黄烟，遮蔽了那轮并不耀眼的歪过头顶的太阳。

    漫漫黄土路上，前无人烟，后无来者，只一辆半旧的马车在拼命急骋，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在车上，没有谁会想到，在这个山峦环绕的僻静的官道上，这三个孩子如此狂奔是在逃命。
------------

第十一章  踏入古云郡

﻿马儿跑的疲累了，多日的长途跋涉让这匹本来精神抖擞的骏马蔫头蔫脑，没有了一点精神气。

    车里，三个人都蜷缩在里边，个个一脸菜色，连马儿都累的呼吸不协调了，三个孩子受的罪就更可想而知了。虽然路上吃喝也不愁，可颠簸的路途和遥远的未知却煎熬人。

    “黑子，你干嘛也进来了，难道我们的马不用人赶了，自己认识路？”锦儿问。

    “我休息一会，我们在官道上，马上就进入古云郡了。”闭着眼的黑子连动也没动。

    “啊？！真的！”

    锦儿眉开眼笑，撩开车帘钻出去，双腿一骈坐在了车辕上，她知道黑子肯定累了，虽然练武的人身体壮实，但是这一段日子也够他受的，开始几天没日没夜的赶路，渴了饿了困了累了都在车上解决，后来精神放松下来有时就投宿在农人家，有时投宿在客栈也有时就在野外露宿，她和兰儿两个是困了尽管睡饿了尽管吃，可黑子不行，他时刻警惕着周围环境，睡不安坐不稳，他自己不说，锦儿心里知道，那样的折磨不是他这么大的孩子能忍受的住的，可是，尽管不忍，但她不劝也不管，那是他的事，那是他的原则。

    风烈国疆域上共有八郡两宫一庄，八郡分别是运丞郡、古云郡、图蜀郡、沙门郡、海龙郡、梅荫郡、凉寮郡、洪昌郡，两宫则是赤花宫与博情宫，一庄则指的琅琊炼庄。

    古云郡，地理位置处于风烈国东南，郡侯玄极子，曾文冠天下武压群雄，古云郡在八郡中实力排在前三，这与玄极子本人不无干系。并且，古云郡尚文之风久兴，这也是锦儿选择这个地方落脚的重要原因，既然尚文就说明是文人墨客的天下，那就是自己施展才能的大好平台啊。

    想到这儿，锦儿就更加兴奋了，仿佛已经看见梦想女神在微笑着冲她招手了。

    宽阔的官道上，赫然看见了路旁矗立的一块大石碑，“古云郡”三个繁体汉文雕刻在碑上，在几里之外，就望见那字字清晰的石碑了。

    黑子坚持要到古云郡的，从运丞郡的东侧向南斜插下去，一路不断的问着路，终于看到了那块界碑。

    锦儿不会甩那马鞭子，那马慢慢腾腾，锦儿心里着急，用手拍了几下马屁股，发现马根本没反应，心里一急，踏着横木上了马背，对着那马挥起了拳手。

    没有高大的城墙没有烦人的守兵查问，这里倒是个开放的地方，比那个赤花宫看着舒服多了。

    越往前走，路人逐渐多起来了，一个女孩子骑在马上赶马车立刻可就成了难得的一景，很多人对着他们窃笑私语。

    锦儿可不管那么多，只想让那个一步三摇的马快点走。

    “你，回来坐车里去！”黑子的声音。

    “不坐，坐这里挺好，还能看风景！”

    一只手斜抱住她，人被带进车里，一股灼热的气息喷在了锦儿的脸上。望着黑子有些潮红的面孔，锦儿看出来了，他根本就是在发高烧。

    “你发烧了，得找大夫！”锦儿第一次在黑子面前用沉静的口气说话。

    马车突然轻颤了一下，一个人影无声无息的钻进了车厢，一把短剑悄然抵在了锦儿的脖颈。此人也是个孩童，用黑灰涂了脸，左一道右一道的，极象只花猫。

    “你是谁？”

    被惊吓了一次是意外，被惊吓两次是无奈，屡次被惊吓那就是生活常态。

    “你确定，想让我和她同归于尽？”此人说的话却是冲着黑子说的。

    原来，黑子的双指正按在他的死穴上，两个人此时在互相牵制。

    “算了，搞什么呀？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黑子和那花猫脸互相对看了一眼，看见锦儿毫不在意的把对方架在自己脖子上的短剑给拨开，都怔了，。

    花猫脸耸耸鼻子，收回剑，顺势坐下了，“有人追我，你们别出声就行了，我躲过了他就走！”

    “你是谁？他为什么追你？”

    “这些告诉你们也没用，还问那么多？！”花猫脸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一只手指在三个人面前晃晃，“别出声，他马上就到了。”

    黑子簇着眉，几个人一言不发。

    过了大约一刻钟的工夫，花猫脸笑起来，“呵呵，果然走远了，我得赶快离开，他看不见我的踪影，肯定得转回来。”

    “要走快走，别耽误我们的工夫。”黑子毫不客气的逐客。

    “喂——你好人做到底，咱俩换换衣衫吧，这样我走出去他也不认得我了，如何？”花猫脸嬉皮笑脸对着锦儿，“若不是看见你刚才骑在马上的样子，我也不会进来凑你们的热闹了，呵呵，咱们这是缘分！”

    就你这鬼画符似的脸，走到哪里人家也认得，换衣服也没用，不过话说回来，不会武功还真麻烦，常会被稍微有点功夫的人威胁，下次再穿一定穿成武林高手！锦儿撇嘴！

    “我跟你换！”黑子接嘴。

    “不行，必须得跟她换，反差大才会出效果，才能转移了他的视线。再说，你生病了，我可怕被传染呢——”

    说完，他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三下五除二就把外衫脱了，锦儿本来是不想跟他换衣服，他的衣服肯定又长又大，而且……

    算了，他想换就换了，反正帮一也是帮，帮二也是帮，帮了一不帮二，好人也做成歹人了。

    等他转过脸换上锦儿的衣服，衣服稍嫌紧巴瘦小些，但还穿的下去，他从青衫衣服口袋拿出一个小巧的翠绿葫芦，往一条洁白的手帕上倒出些水，用手帕擦着脸，等再转过来，锦儿才注意到他长相极美，年龄可能与兰儿相仿，只是此刻穿上女孩子的衣服，已经看不出他是男是女了。花猫脸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左右两边使劲向下扯了扯，低语：“小了些，不过骗过他是没问题了。”

    “喂，小子，你功夫不错啊，有机会咱俩比划比划——”花猫冲着黑子扬扬头，又转向锦儿，“清山不改绿水常流，妹妹，以后我们会见面的。”说完，身影一晃，又无声无息的出去了。
------------

第十二章  锦儿遇上兵

﻿黑子的脸红彤彤的，经过刚才那一阵的较量，虽极力打着精神却已经逞强不得。马车由锦儿架着，匆匆问了路人，就急急奔着药店去了。

    百草堂，古云郡官办大药堂。前厅里数名伙计在忙碌，见进来了三个孩子，谁也没在意。

    “请问，这里有大夫坐堂吗？”按照惯例，一般药店前边卖药后边就有大夫坐堂。

    “你是抓药还是看病啊？”有人问。

    “看完病就得抓药，有什么区别，难道看看病就好了？”白痴问题.

    “如果看病，就请到斜对面的’如春馆’——”

    对环境不熟，就是要多跑冤枉路！

    咦，出什么事情了吗？怎么百草堂门前有几名官兵。

    “是这三个孩子吗？”有人指着锦儿他们问。

    “没错——郡侯说的就是这三个小孩。”

    真是出师不利，流年踩狗屎，怎么到哪都有麻烦啊？！

    黑子挣扎着要站前面去，被锦儿按住。

    “请问，几位找我们有事？”是福不是祸，NND，锦儿的心迅速沉静下来。

    “有人举报，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一人说。

    “是吗？我们初到贵地，因弟弟生病才匆匆来问药，偷东西一事从何说起？”锦儿不慌不忙，心道怕是一场误会了，“况且，有人举报就该有人证物证，几位这样突然出现是准备以强权抓人吗？”

    “人证物证是吗？你放心，我们都有！”从官兵身后突然转出一个人来。看此人二十岁年纪，一身白衣，倒是潇洒俊秀，如果不是满眼藏着深深的玩味之意，一张脸因眼底的戏谑而呈现出特别的神态，锦儿或许会多欣赏几眼，毕竟敢穿一身白衣的男子都是有着无比自信的。

    “那就请拿出来吧？要是拿不出来小心我告你诬陷！”这个人有目的。锦儿明了。

    话音落处，那人已到了锦儿近前。

    “这衣服可是你的？”他的声色有些黯淡入耳却舒服。

    “你管我衣服作甚？”

    “赠你衣服的人可告诉过你，他在躲一个人。你知道他为什么躲吗？因为他偷了人家的东西！那个丢了东西的人就是我，而你穿上了他的衣服，身上藏着我的东西，我当然怀疑你们是他的同伙了！”

    “你少胡说，我们小姐才没拿你的东西呢。”兰儿忍不住驳斥。

    “拿没拿要用事实说话！”

    一条白线划过眼前，锦儿有一瞬间的恍惚，再看时，见对面丈许外的人手里捏住一只笔。

    “看看这是什么？这就是我的笔！”

    “一只毛笔而已，是你的就拿去好了！”原来他就找这只破毛笔，早知道就在路上扔在路边了。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锦儿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与兰儿、黑子重新站在一起，面对着围观在门口的人群：“喂，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不就一破毛笔吗，是我捡的好不好，再说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你身手敏捷武功自是不弱，我可半点工夫没有，能到你家去偷了你的东西吗？即使是真的有同伙，你也要把那同伙抓住来个当场对峙才能让人信服！话说回来，谁能保证那些犯罪的人不胡乱冤枉好人啊？”

    “这么说来，你不承认和偷笔的人是同伙了？”

    “本来就不是，承认什么？！”四顾环视，发现很多人都是刚才街上那些面孔，锦儿开腔：“各位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们，我们兄妹三人刚来此地，弟弟长途奔波高温不退，我心急欲来此药铺买药，与这位爷并不相识，却说我偷了他的毛笔，请众位叔叔伯伯门作主。”泪光莹莹，凄凄婉婉，整个就是一小可怜儿。

    “这不是刚才那骑马的小孩嘛——满有意思的。”

    “这人是谁？欺负人小孩子真不象话！”

    “就是，不就一毛笔吗？我家里开笔店的，回头我免费送你十只八只的。”

    外面众人议论纷纷，这件事确实过于荒谬了些，一个成年男子，不惜兴师动众的搬了官府的官差来抓个小孩子，原因就是怀疑他的同伙偷了自己的毛笔，简直是天方胡话。

    流行云的眼中终于闪露出一丝惊喜和欣慰来，不错，这就是他要找的人。慧黠却不外显，临大敌而不惊乱，时时能驾御环境，变被动为主动，伺机出手，以致敌人于死地。更为难得的是，她骨子里那种冷，在对手面前是绝命的无形利器，那正是他的“墨炼行云”需要的一种气质，她甚至比他还合适！他太无形了，自己抓不住，可这个娃娃——他应该能抓的住！不对，没有应该了，是必须抓住她！

    五年了，他终于找到了心中的人，不用在一棵小树上吊着了，流行云心底的开心一丝也没有显现在脸上。

    “先生，人，我们还抓不抓？”有士兵在众人声讨下小声的凑到他身边询问。

    “抓啊——当然得抓了！”流行云故意对着门外众人大声宣布。

    于是，三个士兵拦腰抱起三个孩子，很壮烈的在众人非常鄙夷的目光中穿过街市。

    黑子本来想反抗，被锦儿用目光制止了，锦儿在赌自己的预感，如果她没看错此人此事，这一次他们遭遇的绝对是福不是祸！
------------

第十三章  师、徒

﻿流行云匆匆走进自己的“云居”，心里气恼：怎么这次又没抓住他？六年了，怎么每次都被他脱身还总被耍弄，真是让自己急不得怨不得恨不得恼不得。

    是啊，谁让当年自己那么自负，非要跟他赌呢？一年两年可以等，三年四年也已过，五年六年转瞬逝，自己立志要练成的“墨炼行云”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吗？这个小猴子为什么对自己执拗不从呢？

    想起六年前，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躲在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里，若不是自己从一群小乞丐里面一眼就发现了他，带他出来，给了他充裕的条件生活，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五天！”

    “哦，五天啊——”他笑，谁给他起了这么搞笑的名字。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又问。

    “为什么跟你走？”小眼睛眨了眨。

    “因为我能让你天天吃饱饭。”

    “那我要做什么？”没有惊喜，连惊讶都没有，就好像这个问题天天有人来问他。

    “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而且要帮助我练功——”这是他找这样一个孩童的目的。

    “恩，那不如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我跟你，你可以教我些功夫，三年之后——”他用黑糊糊小手拨了一下已经长到鬓角的头发，话却打住了，

    “怎么样？”

    “三年之后我八岁，我们来赌，每月的初一，我拿你一样东西，只要你能找得到并追到我，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我就答应你！”

    “哈哈，好！”

    他那时以为对五天有完全的把握有操控他一切行为的能力，毕竟他只有五岁，可他是完全错了，五天在三年之内已经尽得他的武功真髓，而他作为五天的师傅，却不能强加给他任何意志，因为那根本没有用处，五天始终是那个五天，他五岁时就知道流行云这个师傅不会赢过他。十岁后，他终日不见人影，只在每月的初一才来云居赴他们的师徒之约。

    每月初一，每年十二个月，三年了，他一次也没赢过，输到最后都要气馁了！五天浑身的骨骼轻奇的极致，有那么几次，明明已经牢牢抓住了他，他却像条小泥鳅样从他手中滑走了。

    有他这么收徒不慎的师傅吗？

    有他这么慧眼识马的伯乐吗？

    从见五天的第一眼，他就该知道，那个孩子岂是用温饱缚的住的，他白白的陪了满身的功夫去，白白的赔了三年的米饭去，白白的期待了六年的希望成空，就这样又一次被他耍了。

    想到后来，越想越愁闷，这次他居然偷拿了自己的武器——墨如意。（木解释：墨如意，流行云的武器，一只蘸了墨汁立刻燿出金芒并从主体内脱胎而出的毛笔。）

    “五天无敌，五天无敌——”

    芭蕉树旁的鹩哥忽然开口说话，流行云立刻起身：这个小兔崽子终于回来了！

    一道光，他手臂轻扬，看清了是自己的墨如意，五天居然敢拿自己的笔沾水写字——如意的笔身上插着一张纸笺，正是五天所书：

    六年恩如山，

    功成我无天。

    向师荐奇缘，

    下城着我衫。

    一行三小儿，

    笔落其人怀。

    臭小子，这就走了吗？临走还给我举荐个替身。流行云一脸的怅然若失，六年的师徒他倒走的无牵无挂，可却不知带走了的是流行云的六年期盼。

    既然如此，就去看看吧，但愿五天这小子眼光也不差。

    “流先生——要出去吗？”

    刚刚踏出房门，却碰上了访客，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古云郡侯玄极子。

    “郡侯有什么吩咐？”在古云郡生活了十年，在玄极子的照顾下，也得授了他一部分功夫，流行云却总是这样不冷不热。

    流行云的“云居”建在郡侯府里，而现在他的身份则是玄极子的女儿的先生，同时，在他的书院里兼做教授。

    总之，按照身份地位来看，玄极子比流行云高上了无数的级别，可听他俩说话倒仿佛不是这么回事。

    “行云——去做什么？”听他不自觉改了称呼，流行云皱起眉。

    “没什么，五天说下城外有三个偷儿拿了我的东西，我赶过去看看。”

    “是嘛？这如何得了，光天化日下竟然敢如此猖狂——来人——”

    侯在外面的士兵齐刷刷的上前几步。

    “你们跟着流先生到下城去，务必将三个窃贼捉拿回来。”

    “是！”数人响亮的齐声应道。

    玄极子威严的面庞上一双凛目极温情的扫过流行云的脸，“安夕吵着要你教他读书，文山书院你也已经三天没去了。”

    “今天是初一！”

    “我知道，所以来看看你回来没有，五天又走了吧？”

    玄极子絮絮的说着，脚步紧跟着流行云，身后数名官兵齐刷刷跟在他俩后边，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情景，他们敬若神明爱如父兄的郡侯在云居里就是这样的待遇，起初他们还不平，有人私下议论流行云这个人的冷漠和不识好歹，结果议论此事者被罚往荒凉的驿站做联络去了，此后无人再敢议此事。

    十年前来此都不知道是对是错，如果不是心中有姐姐的遗愿，流行云或者早已离开此地了。

    冷漠，不是他的错，他的冷漠无情只对他一个人。
------------

第十四章   坦白交代的游戏

﻿跨进云居的门，流行云对身后的兵丁吩咐：“你们先回去吧，这里没事了。”

    一群人放下三个孩子，立刻准备回转复命。

    “等等——告诉郡侯，这三个孩子以后就在云居了。”流行云淡淡的说完，门就在话音落下的瞬间自动阂上了。

    将两个女孩儿安置到小客厅，流行云带着已经昏迷不醒的黑子走出去，从路上到云居，自始至终没有他对她们说话。

    锦儿和兰儿对望，两个人脸上的神情却是截然相反。锦儿气定神闲，兰儿却惊恐莫名。

    “小姐，咱们出谷以后遇到的这些事情都好奇怪，这些人是什么人啊？他们不会把我们卖去那些地方吧？”兰儿看自己小姐那么悠闲，心里总算稍稍平静了些。

    这个小丫头，小脑袋里头想的这么复杂，锦儿暗笑，转念一想，人心善恶岂是一面之识能断定的，便又谨慎的观察起周围了。

    这间小客厅着实的小了些，总共不过十平米，设施简陋，只有一张栗色长桌，四把椅子，一把擦的锃亮的铜水壶摆在桌脚，长桌上有一套茶具，空气清冷异常，看来平时基本没客人进来，主人必是不好客，也并不喜热闹的，看屋内桌椅擦的一尘不染，说明此处的仆人相当尽职，对主人也有着绝对的忠诚。

    进来时观察到的位置显示，此处云居坐落在一处相当庞大的宅院里，位置不显要，说明他不是这个院子的重要人物，应该不是主人。正琢磨着，一个妇人静悄悄的走进来。

    “两位小姐，喝点什么？”妇人慈祥的脸上布满了沧桑的皱纹，听声音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看面相竟似超过五十了，人生的坎坷荆棘一望而知了。

    见两个人不说话，妇人以为他们紧张：“两位小姐的弟弟被少爷带去看病了，你们不要担心，少爷必会治好他的。”

    兰儿紧盯着锦儿，禁闭着嘴巴。

    “奔波了半日确实口渴了，如此，就麻烦婆婆了。”锦儿朝妇人微笑着，“请问婆婆，你家少爷叫什么名字，可否告知？”

    “这个，小姐还是自己问少爷吧——”妇人说完，退出去了。

    大约又过了一刻钟，门外白影一晃，流行云飘进来，右手端着两杯冒着热气的饮料，暖暖的栗枣香气袅袅的随热气升起。

    “两杯酸红枣茶，钟婶特意为你们煮的，呵呵。”流行云把两杯茶轻轻放下，视线定在锦儿身上，根据自己的猜测，再加上刚才钟婶所报，这两个女孩子根本不是姐妹，而是一主一仆，面前这个眼神清澈的就是主子，不过看起来也是个人小鬼大的角色。

    “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看见流行云，锦儿立刻有了急切要了解整件事情的欲望。

    果然是小孩子，到底是沉不住气，流行云暗道。

    “这两个问题我也正想问你呢——不如这样，我们做个游戏，互相提问然后交换答案好了。”跟五天相处了五年，对于跟小孩子交往流行云并不陌生。

    锦儿点头。

    “我叫流行云。”

    “我叫锦儿——”

    “你应该说姓名的全称。”流行云提醒。

    “全名——”锦儿头看了下身边的兰儿，自己到底姓氏名谁貌似到现在也弄不清楚，这个还真是个问题，那不如就用以前的姓名好了。

    “丘锦书。”

    “丘锦书——好名字！”流行云赞定的点点头。

    “我十年前住在这里，但并不是运丞郡人，仔细来说，我应该是孤儿了。其他的事情你了解太多也无益处。”流行云诚恳的说道。奇怪，为什么自己对着一个孩子说话却不知不觉的就真诚和严肃起来。

    “我有父亲，但十年来从没见过他，数日前家里着火，不得已才逃难至此。严格来说，也算半个孤儿吧——”锦儿回应。

    “哦，不错！”流行云又微点头。

    不知道他说不错的是什么——家里着火不错？我是孤儿不错？锦儿想着，暗笑起来，脸上随即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容，这种若有若无的笑在锦儿的脸上出现最具有一种朝霞般的妩媚。

    “既然我们都是孤儿，那就是我们有缘分。其实，找你们来是因为有人向我推荐你——”流行云说着，把那张五天手书的信递给锦儿。

    锦儿接过去上下看了一眼，这才明白：原来那个跳上自己马车的小乞丐名唤五天，是流行云的徒弟，因为不愿意再给他当徒弟，所以又向师傅推荐了偶然遇到的自己。锦儿脑海里浮现出那张花猫脸来。

    “我教了他五年，没想到是个无情无义的狠心肠。”流行云黯然。

    “你有什么目的？”锦儿沉默半晌，突然发问。

    “目的？你指什么？”流行云反问。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你教我武艺，又要管我们的吃和住行，这些是什么目的？”

    流行云一愣，她问的尖锐却直白，不象五天那样揣着明白装糊涂，五天不在这个问题上跟自己摊牌，只学艺不问原因，所以最后一身轻松的跑掉了，而她——凡事要知道个通透——

    “我教你武功，是因为一旦艺成，你可以帮助我修炼一种至上的武功，那是我的追求，也是我的梦想。”

    “然后呢？”锦儿继续问。

    “然后，我会去做一件事——报仇。”

    “然后呢？”追问。

    “没有然后了。”回答至此，流行云忽然觉得自己说的远远超出了他最初的设想范围，有些懊恼的转身离开。

    “我答应你了。”锦儿对着那片消失的白色背影喊。

    原来他也是有梦想的，却是把梦想粉碎在仇恨的尽头，而自己便是他在通向梦想尽头的一个必要的阶梯——似乎他有满身的故事？！

    也许，可以慢慢挖掘——挖掘有故事的人是一种乐趣，锦儿乐悠悠的琢磨着，以后就衣食无忧了，女人的第六感果然很准。
------------

第十五章   规矩：相对的自由

﻿“两位小姐以后就住这个房间，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吩咐我。”钟婶把锦儿和兰儿领到了一间卧室，略做了些整理就出去了。

    天色黑了下来，奔波了数日终于有了安身之处，锦儿一颗悬着的心早落到了肚子里，晚饭便吃的格外的香甜，吃饱喝足，自然心情愉悦。

    “兰儿，你觉得这个流行云如何？”锦儿望着正在整理床铺的兰儿问。

    床上两床被褥，崭新的粉色缎面在红润的灯光下闪着亮泽，缎面上是上好的手工织锦的团花，这个流行云是真的诚心诚意。

    “啊——小姐，流——先生是个好人！”直接称呼男子的名讳大概兰儿讲不出口。一个好人就是兰儿对流行云的评价。

    锦儿点点头，“你说的对，好人而且是别有用心的好人！”

    床铺整理完，兰儿过来要替锦儿更衣，手待伸过去，锦儿赶紧一扭身躲了。

    “兰儿，我必须郑重的跟你说件事。”

    “小姐，你吩咐好了。”

    “以后，咱们三个人就是姐弟兄妹，对外对内都要这么称呼，不要天天小姐小姐的。”小姐，咋听咋别扭，因为后世对这个词语充满了歧义，去饭店吃饭都不敢管服务员叫小姐，一叫准挨白眼。

    “可是，可是……”

    “我叫你兰儿姐姐，你叫我锦儿妹妹。来，叫一个试试，兰儿姐姐。”

    “我——锦儿——小姐——妹妹——”吭哧了半天，兰儿总算叫出了妹妹两个字，真不容易。

    “兰儿姐姐要知道，我们现在寄人篱下，如果妹妹再以小姐自居实在是没有自知之明，况且，我已经对流行云说过你们是我的姐弟，这样称呼才最好。”

    “哦，我知道了，锦儿——妹妹。”虽然兰儿的称呼多少带着生分，锦儿还是很开心。

    “不知道少爷的病怎么样了？”并排躺下，兰儿忽然问。

    “呃？！——你再说——”锦儿提高八度的声音。

    “不知道……的病怎么样了？”弟弟两个字终被她含糊的咽下去。

    “明天一早我们就去看他，放心好了——”锦儿学着兰的刚才的腔调说：“流先生是个好人！”

    兰儿扭过身子，将脊背对着锦儿，对她的调笑甚为不满：“不理你了！”

    前世，锦儿没有兄弟姐妹，自己一个人睡，现在和人当然有些兴奋，辗转着翻着身子，挡不住浓浓的睡意终于进入了梦乡。

    晨曦的曙光初露，床上的两个小脑袋并排着安然不动，“咚咚”的敲门声将还沉浸在美梦里的人儿惊醒。

    门外是钟婶的声音：“两位小姐，是起床的时辰了。”

    兰儿迅速的起身穿衣，锦儿侧过身子，极其不满的咕哝：“干什么嘛，又不要早自习又不要温书，起床还规定时辰，无聊！”

    “小姐——小姐，快点起吧，你别忘了咱们现在不是在谷里。”

    “兰儿，你又说错了！”

    “恩，锦儿妹妹，我知道啦——”

    破晓的空气微带着寒气，凉凉的吹走一夜的朦胧，来到院子，锦儿惊奇的发现，一群人早已整齐的排列好，最前边流行云和黑子面对人群站着。

    昨天进来根本没发现这么多人，静悄悄的还以为这里没有仆人呢，却原来也有七八个，仔细一看，竟都是女子。

    “你们——过这里来站！”流行云面无表情，“以后，不能再错过时辰起床，否则受罚！”

    锦儿看见黑子，冲他挤了挤眼，没想到昨天高烧那么厉害，一晚上就好了，这个流行云真有两套。

    “这三个孩子以后就是你们的小主子了，听好了，没有我的吩咐不准他们外出，也不准外人进入，在云居内可以任他们自由活动。好了，你们散了吧——钟婶——”仆人们各自散去，流行云转过头，“刚才我说的你听清楚了吧。”

    “少爷，我知道。”

    闹了半天，这个早起的晨会就是宣布他们三个人是被软禁起来了，搞没搞错。

    “流行云，你不能这样，你这是限制我们的自由！”锦儿大声抗议。

    “自由是相对的，经过我的允许，你们可以自由活动。”流行云一点也不含糊的回道：“从今天开始，丘锦书——你的一切必须听我的安排。”自由，想当初就是因为给某人的自由太多了，才让他自由的离开了。

    看见锦儿紧闭双唇不语，流行云突然伸手扣住她的下颚，将一颗白色药丸扔进她的喉咙，“从今天开始跟我练功！”说完抓起她，向前飞跃出去。

    黑子紧跟在后边，原地只留下兰儿急切的呼唤：“小姐——小姐——”

    一片青草地，周围散布着小榕树，环境清幽。草地中间散落着无数的绒花，像碧绿地毯上的朵朵点缀，锦儿双脚站稳，眼前的景致让她精神一振。

    学习武功？！在这个环境也不错，她还以为要去站梅花桩呢？

    “把这个草地上散布的绒花全部捡起来，绒花共有3500朵，从今天开始，半个时辰内如若你能拣完，这项训练便可结束。”

    锦儿听了差点吐血，敢情那上边的绒花是流行云布置给自己的作业，这就是她练的功夫？跟李小龙差远了，天哪——

    美丽的景致一下子就失色了，弯腰低头，满眼的绒花左一个右一个的蹦到眼前——以后，大概看见榕树就得呕吐了。

    草地边的榕树旁是站着陪她练功的黑子，黑子——你真老实的可以，流行云都走半天了，也不说帮忙来捡！

    眼前的一朵粉色绒花在眼前无限放大，锦儿毫无章法的来回乱跑了半天，累的腰酸脚麻，连一半的数目也还没捡完，天就已经近晌午了。她气馁的仰面躺再草地上，晒着明晃晃的太阳。这个流行云昨天明明有说有笑，很好相处的样子，怎么一晚上之后就成了黑脸判官了，搞不明白！他这个捡绒花是什么玩意的功夫，不是故意整自己吧？

    还有那个规矩，明明就是软禁，还说什么相对自由——

    这个人——大约是变态，不知给自己吃了一个什么药丸？！

    半个时辰内捡完，那可能吗？3500——光数数也要半个多小时吧，何况它们还在草地上四处散落着……

    可是，凡事既然答应去做，无论如何也要坚持到底，答应跟他学武功，那就当作意志磨练好了。

    思想至此，锦儿又翻身站起来，继续弯腰捡起来。

    汗珠从脸上滚落，身上早已汗湿，那半边草地的小绒花逐渐在眼前模糊了。
------------

第十六章  严师出高徒：开导

﻿一张略显苍白的鹅蛋小脸泛着一种透明的质感，微蹙的叶眉，乌黑的发蓬乱的散开，发梢儿结成绺状，显然残留着被汗水打湿的痕迹。因为双眼紧闭，那薄嫩透明般的眼皮偶尔抖动一下，显露出一丝丝的不甘来。

    流行云望着眼前的锦儿，心不由的紧了紧，不会是自己太性急了吧，给她的任务她一时无法领悟，宁被骄阳烤昏也没有想要放弃，此女性子刚强至此自己倒是没想到，既如此开了头那就只好硬着心肠让她自悟了。

    轻托起她的腮，流行云将一勺解暑的汤药灌入锦儿的喉咙，然后让黑子扶住她的身子，在她的前胸后背推拿了几下，缓缓收住手，发出了一声微乎其微的轻叹。

    “成直，你送她回卧房吧——过一会她会醒的，我吩咐钟婶熬了解暑散热的绿豆冰荷汤——下午就让她休息吧，她醒了，告诉她，傍晚我在书房等她！”

    “……”黑子张了张嘴，想说话却没说出来，只点了下头。

    锦儿“蓦”的睁开了眼，刚才睡着了吗？环顾四周，原来已经是在自己的卧房了。

    “兰儿姐姐——”听见旁边有动静，她头也没回的唤道，转回头一看，竟是黑子直直的站在两尺外。

    “黑子，你送我回来的？”

    “先生说你过度用力劳神，邪热攻入体内导致突然昏厥，现在已经没事了，你先睡一会儿，傍晚先生让你去书房见他。”黑子说完，泄下一口气，“兰儿去厨房了，我——就在外边。”

    早上起的太早，又好象没吃啥东西就被人逼着练功直到中午，将兰儿端进来绿豆冰菏汤喝了个底朝天，又吃了些酥制糕点，锦儿眼皮发沉真的倒头就睡着了。

    夜里睡觉到了清晨醒来自然就精神抖擞了，可下午睡觉则不然，午睡的越久人就越迷糊。锦儿现在就是一副迷糊样，笑咪咪的脸，甜甜的咧着嘴角，却有一滴涎水挂在那，眼看快落下来的时候被她及时挽救回去。

    做梦撒——梦到这么潇洒俊秀的男子——

    流行云研究怪物似的左看右看，怎么看眼前的丘锦书都象是在梦游——睁着眼，看自己的那眼神却非常古怪。

    “丘锦书——”半天不见她有任何清醒的反应，流行云大声呼喝。

    “到！”锦儿跳高似的蹦起来，以标准的立正姿势站好，不是吧，原来又在老师的课上睡着鸟。

    “你——坐下吧。”流行云无奈的摇摇头。

    锦儿的瞌睡被那声点名似的大呼给吓跑了，刚才被兰儿拼命拽着起了床，又被黑子连拉带推的扯过来，根本就没睡醒嘛——不是睡不醒而是不想醒，不过，此刻她已经清醒了。

    看着那双迷糊的眼睛骤然清明，流行云缓缓开口：“作为一种训练课目，你我皆不可操之过急，亦不能用强己之力，你可明白？”

    锦儿点点头。

    “要勤动手也要多动脑，蛮力不可再为，容易伤身。”

    锦儿又点点头。

    “知道为什么要做那些吗？”

    锦儿摇了摇头。

    “三天之内，你必定会破解其中的奥秘，到时我会说与你听。还有什么问题吗？”安稳的坐在书桌旁的流行云拿起一只笔，铺开一张没有裁切开的大纸，背后满柜的书卷衬托出他淡雅的气质，一只笔在他的手上竟如被施了魔法般飞快运远行于纸上，便是机器人也无法做到那般的速度，停住笔，他点手唤锦儿，“你来看——”

    掀开那张铺于桌面的白纸，平整的桌面上已被刻进凹凸的小字，正是刚才他在白纸上所写的一篇赋。

    锦儿惊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速度已经快如闪电，力道又如此之大，而同时那些豆大的小字却是字字清晰，犹如艺术家的雕刻……

    “此法如隔山打牛，力道发于掌，透过纸面穿透硬木，在师门内此法唤作‘点墨透纱’。”

    原来，这就是流行云所练的一种功夫，不用刀枪没有砍杀，一点墨迹却硬生生的穿透了锦儿心中那团神秘的所在，没有虚张声势的造作没有狐假虎威的锣鼓，“点墨透纱”——连名字也起的这么美妙，谁能禁的住这一点一透，该是点墨即杀才对！

    锦儿无言的望着这个年轻的二十岁的书生，将那个问题咽了回去，她觉得现在问题都是多余的，提问的行为更是愚蠢的，相信他吧——无条件！

    第二天，继续科目训练：捡绒花——头晕眼花，无所得。

    第三天，继续拣，耐心的寻找着那些散落在花间的规律，手脚发麻，又无所得。

    锦儿是低调的，但她一向自负，第四天，流行云所言的三天已是最后一天，如果她仍无法看透，那是不是代表——丘锦书，并不象自己所想的那么优秀！

    抬眼，碧蓝的天空澄明洁净，几条絮状的浮云分散在头顶，天——宇宙——浩瀚无际——曾经在小学时，看过天文资料，她就曾想过一个问题：几亿光年的时空在人类渺小的生命里该如何去想象开发——那庞大的根本无法去测量的神秘世界只用一个“大”字去诠释有多可笑？

    ——大！——大！或者……

    收回目光，稳定了一下心神，忽觉视界一下就开拓了许多。站在草地边，这次她没有基于去捡拾，却一点点的向远处退去，终于发现：原来那草地上的绒花竟是一个字。

    看清此字，锦儿重新踏进草地，胸有成竹的沿着此字的笔画顺序走着，果然——半个时辰内，她刚好捡完了。

    无一遗漏。

    “完成了？”流行云笑容可掬。

    “是的。”

    “有什么发现？”

    “那是一个字。”

    “什么字？”

    “墨。”

    “很好，你既已发现是墨字，便说说你怎么想这其中的缘故。”

    “锦书体悟一个道理：欲行某事得某物须远视而近取，掌握全盘而动方可胜券在握。”锦儿斟酌着语句，讲出心中的想法。

    流行云充满赞许的目光扫过锦儿，“不错，你悟性果然很高，能明白这一深层意义是最好。不过，还有一点你不知道，这项训练的目的是要练人的目力和手脚的协调，目力，即能将眼前的庞大之物以目力缩小，同时能将微小的细物放大，并做到缩放自如——加以手脚的配合，便能降万物化万恶。目力所致加上手脚的协调，那墨字上的绒花便可于呼吸之间收纳而归，当然这不是一朝可就的。”

    见锦儿听的认真，流行云又道：“墨字，乃是墨门弟子的本。以墨为本以书为根，——开创墨门的师祖曾说：助练上乘墨门功夫，仍不费读书人的根本，此乃人生快乐。”
------------

第十七章  严师出高徒：泼墨过招

﻿书房内，流行云低头看书，锦儿在那个古色古香的书柜旁站着。

    “流行云，你是墨派的第几代传人啊？”

    流行云的书房，自从锦儿第一次进来便喜欢上了这里，闲暇之余她已经把这里所有的能读的书都读完了，当然，她读书的进度是每天一本。

    “这里没有供你读的书了。”某人眼皮未抬，答非所问。

    “你有没有江湖绰号啊，据说武功很厉害的人都有江湖绰号，比如叫什么索命阎罗之类的。”

    流行云的额头起了黑线。

    眼见他稍一抬手，锦儿已经自觉的迅速转移了位置，否则铁定被他抓住了。

    “你的仇人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你们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明明一张净脸已经黑到了山雨欲来的程度，她还在不知死活的问。

    不过，每问完一个问题她就迅速移动位置，以免被抓住。

    “锦儿的好奇心用来练习‘泼墨’比较合适。”流行云终于发作了，锦儿的小伎俩怎么难的住他，虽然她挪动身子的方位毫无规律和章法，只要看一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的动向了，这个小丫头还没学会在对手面前隐藏自己的动机。

    “泼墨”是锦儿最近才开始的一种训练，要求身到、心到、眼到，泼墨时她手上端住一个砚台，砚台上存有磨好的墨汁，流行云手上会拿一张白纸，然后在流行云不断变化方位的情况下，锦儿要将砚台内的墨泼到纸上，泼墨时要全心全意心想某字，然后在纸上泼成此字，难度极大。“泼墨”的全名叫“泼墨散花”，初听这个名字，她还高兴的以为若练成了此功，她就成了散花仙女，哪知她散的根本不是花，而是黑墨，再加上训练时毫无表情的流行云，根本就毫无乐趣可言。

    “刷”，手腕下一道黑影奔向流行云，却不是向白纸上去，而是直扑他的面颊。

    既然装黑脸包公，就让你装个彻底好了。锦儿阴险的笑。

    “簌簌”，白纸仍接下了那一束墨汁，却见上边落下数个圆圆的黑点，杂乱无章的分布着。

    “这——是什么？”

    是什么自己不会看啊？！“——是省略号，省略号啊！”

    “省略号是什么？”

    “省略号就是一种写文章时所有的符号嘛，这些圆点可以表示在一段话中最后被省略掉的内容。”锦儿知道，她现在看的书内根本就没有任何标点，说明当时人们写文章根本还没有发明这些符号捏，所以，她可以随便拿来用。

    “你刚才心内想的便是写文章的技法？”那些圆点点叫标点符号？流行云愕然。

    “是啊是啊，那当然，行云师傅知道锦儿最爱学习的嘛！”

    哇哈哈——流行云被她骗到了，这个胜利可谓来之不易，半年来哪一次不是锦儿被震慑的乖乖听话，对她来说，扳回来一局太不容易了。看来，以后，逗号、句号、分号都可以拿来用嘛——想到这儿，锦儿已经憋不住的要开心的手舞足蹈了。

    虽然锦儿和流行云是明显的师徒关系，但是流行云从不要求她叫他师傅，她当然也不愿意叫，她高兴时就叫他行云师傅，不高兴时叫他流行云，不过，这样连名带姓的称呼他也接受。以为他身上藏着故事，锦儿很多次和他聊天拐弯抹角的套话，想挖掘出他的秘密，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时间眨眼过去了半年，日子不急不躁的往前走，锦儿对云居各处已经熟悉，同时在流行云的点播和教导下，锦儿觉得自己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她每隔七天就服用的那种白色药丸是洗髓丸，主要功用是助练轻功，据说每服用一颗便相当于一年苦练的功力。最近，她就觉得身子越来越轻，走路明显快如风，否则她也不敢和流行云开过招的玩笑。

    “少爷，少爷，郡候来了。”书房门外是钟婶的声音。

    流行云皱了皱眉，对着门外答道：“我知道了。”

    他低下头，兀自出了会儿神，仿佛自言自语：“也该让你们见见郡候才是。”

    “郡候，是古云郡郡侯玄极子吗？是不是真的玄极子啊？”《旅游指南》里提到过玄极子，锦儿印象深刻，没想到今天就可以见到，她有些激动。

    郡候乃一郡之首，相当于风烈国地方最大的行政长官了，如果放在现代，那就是省委书记兼省长，权力大了去了。

    “那——我去换衣服吧，总不好穿着带墨汁的衣服见郡候吧？”锦儿的刚才不小心衣服上又沾了墨汁。（木木注：说不小心才怪，是根本就没小心过！）

    “也好，我先去前厅，你带兰儿和黑子一起过来吧。”

    “行云师傅，你的衣服……”伸手指了指他的左肩，上边一滴豆大的黑点，在白色衣服上是如此的醒目而夸张。

    “都是你干的好事，省略号都跑到我身上来了。”流行云低声喃语。

    锦儿冲出书房，憋不住的哈哈大笑，安静的云居从未出现过如此狂狼的笑声，几只鸟雀被吓得从甬道上扑棱着飞起，云居内的家仆都无比诧异的看着一路上笑的前仰后合的锦儿。
------------

第十八章  意料之外的人

﻿锦儿一进卧室，兰儿就拽住她，“锦儿，去了这么久，流先生没责罚你吧？”见锦儿摇头，兰儿仍旧埋怨：“流先生怎恁狠心呢，让你晒那么久的太阳？”原来，她还在为锦儿今天的晕倒耿耿于怀呢。

    “啊，锦儿的衣服怎么有这么多黑渍？又和流先生练写字了吗？”忽然发现锦儿衣服下摆上两片鸡蛋大小的黑墨，她赶紧拽过来仔细查看，一边还用手摩挲了几下，墨汁已经全部吸进了衣服纤维里面，早就干透了。

    “练写字嘛，难免的。”

    “那天，负责洗衣的如梅姐姐碰见我，就对我抱怨半天呢，说锦儿衣服上的墨渍太难洗，还让你以后小心点，写字不要老写到衣服上去。”其实，兰儿的话没说全，那如梅还有一句话说：写字的人见多了，小孩子练字也比她要干净的多。

    “那怎么没听她抱怨行云师傅的衣服难洗啊——真是的，她们就看见你好脾气才故意找你说的。”流行云的衣服可是每次都比自己的衣服还脏呢。

    “如梅从来没洗过流先生的衣服啊——听她说流先生是极其爱干净的，衣服从不交给下人洗的，一般都交给钟婶，如果实在脏的狠的就直接扔掉了。”兰儿解释。

    “哦？！”这个消息倒是头一次听说呢，怪不得老见他衣服那么新，原来是脏了的就扔掉，此人有洁癖啊，有洁癖的人都不好相处，这就难怪他整天阴晴不定的了。

    “好啦好啦，咱们不讨论这个了，咱们赶紧换衣服，我们要去见个大人物！”

    “大人物？！是谁啊？”

    “你就别问了，赶紧去跟黑子说，等会咱们一起去客厅。”锦儿的脑袋埋在衣柜里，翻找着自己的衣服，头也不抬。

    待客厅是云居里面积最大的房间，名唤“乐厅”。云居内所有的处所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都题有壁字，比如锦儿和兰儿的卧房就叫“端莲”（一种莲花的名字），流行云自己的书房叫“墨岛”，听仆人说是少年时的流行云一时兴起所题写的。

    “锦儿参见郡侯大人！”乐厅内居上座者一人，朗目炯炯，笑若芙蓉，慈而自威，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玄极子了。玄极子的身边侧立着一个女子，轻纱遮面，一双眉眼含蓄着万般情怀。

    “这就是那日你带回府内的三个孩子吧？”玄极子开口，像是在问流行云，却又不待答话径自说道，“这个锦儿乖巧机灵，怪不得你喜欢，不过你收了她做弟子，也不要荒废了安夕才是。”他说完，有些宠溺的拉过旁边的女子，“夕儿，向行云说说，你最近都温习了哪些功课。”

    这郡侯——这玄极子难道在给自己的女儿拉红线？！锦儿的小脑袋转了转，就听得一个柔媚婉转的女声：“这半月来夕儿一直在念《女儿经》，师傅半月不曾到夕苑教导，夕儿甚是挂牵，今日与父亲大人一同前来探访，还请师傅莫要责怪。”那女子的声音就像从琵琶弦上流泻的音符一般悦耳，听到这样的声音，再有如此的美色当前，流行云真是有艳福了。还说什么莫要责怪，有天大的火气被她这一说怕也早就消了。

    只是——

    锦儿三个人木桩似的站在下边真是有些尴尬，因为本来是满心欢喜的来见这个郡侯的，结果人家连一点点的热情也没有，似乎他们呗他故意忽视了。

    “啊——行云师傅原来还收了这样一个美女姐姐做弟子啊，锦儿真是羡慕。”不甘被冷落的锦儿故意大声的说。

    客厅内的几个人目光全聚集在她身上了。

    “锦儿，这位是安夕，是郡侯的女儿，她一直随我学些诗文篇章，你也可以称呼她安姐姐——”流行云始终淡淡的，只是眉毛有些打结，并不似平常一样舒展。

    “哦——安姐姐好！”锦儿也不管别人啥反应，热情的跳过去抓住了安夕的手，“姐姐可知道锦儿刚才所说羡慕是指什么？”

    一进“乐厅”就觉得屋子里的气氛有些古怪了，流行云古怪，玄极子古怪，连安夕也古怪，自己要是不来搅和搅和还真怕这屋子里空气稀薄，大家都缺氧窒息了。某人那张脸上一会怕也就晴转多云。

    “妹妹说吧，我听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并没有掩住她的面庞，反而让她周身焕发出一种朦胧的不真实的美。

    “我羡慕姐姐有郡侯大人这样好的父亲，宠爱疼溺，羡慕姐姐有行云师傅这样的好师傅，博学而多才，羡慕姐姐有这么美丽的面容，闭月羞花……”夸大其词是赞美他人的一种艺术。

    “妹妹可知，你羡慕的这些何尝不是烦恼的来源？”安夕轻轻的叹道，那声音轻的飘渺如烟，呼吸之间就被吹走了。

    锦儿呆愣住了，她没想到自己的话引出了安夕这样的回答。

    “行云——”玄极子喊了一句，欲言又止。

    “妹妹无事时到夕苑来玩吧——”安夕和玄极子告辞离去，一只脚跨出门槛的时候忽然转回头向锦儿道：“姐姐寂寞的很。”

    参见郡侯，没有锦儿想象中那么热烈，玄极子——其实也是一个平常的父亲。可是，认识安夕却不在预料之内，不知为什么，这个美的不真实的女子让锦儿感到了强烈的哀伤。

    “流行云，安夕喜欢你，是不是？”等到乐厅只剩下她和流行云两个人的时候，锦儿问出这个问题。

    “锦儿不可胡言。”流行云闻言声色俱厉起来，“此话万不可再提起，记住！”

    “哦——为什么？”

    “安夕——身不由己，命不由己，心焉能由己？你既与她有缘，便多往夕苑走动就是。”

    “这么说，你允许我们出云居了？”这话听起来可以这么理解。

    “只要是正常外出，我何时不允了，兰儿不是经常同钟婶出去，每次她来问我，我几时阻拦过？”流行云眉梢耸起，反问。

    兰儿居然经常与钟婶出门，却从没告诉过我，我还傻傻的怕她每天无聊却不能出去而烦恼呢，锦儿一边如此想着一边咬牙切齿，好你个兰儿，看我怎么收拾你！
------------

第十九章   看戏

﻿从“乐厅”出来，锦儿急火火的往后院走，可是哪有兰儿的影子。正纳闷着，一眼瞧见了钟婶抱着一堆衣物从流行云的住所出来。

    “钟婶——”锦儿喊。

    “呦，是锦小姐呀，有事吗？”钟婶笑吟吟的问。

    “钟婶，我听师傅说兰儿经常同您一起出门是吗？”

    “是啊，我这个老婆子现在年纪大了，越来越不中用，多亏兰小姐经常来给我帮忙呢，她干活利落勤快，真是个好姑娘。”听锦儿提到兰儿，钟婶满脸的赞许，“好多事情也多亏她的及时提醒，兰小姐贤惠又能干，将来谁娶了她可真是好福气！”

    钟婶夸奖兰儿的话，在锦儿听来就象夸奖自己一样，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那最后一句话让她有些诧异，谈婚论嫁未免太早了点吧，兰儿可是才满13岁。

    “我找她半天没见影子，这会子也不知去哪里了？”

    “刚才郡侯来的时候带了很多东西过来，兰儿在库房帮我登记分类整理呢——”钟婶忙解释。

    原来如北！

    这兰儿和钟婶关系如此好，大约已经偷偷当上了云居的半个管家了，挂不得——很多事情她了解的那么清楚，这丫头——还真没瞧出来她有这潜质，没准以后钟婶退休她就走马上任了，这云居三个人岂不是可以长期盘踞？

    从郡侯和安夕走后，锦儿每隔三天就会有一天休息，因为流行云不在，锦儿就多了很多的自由时间。

    天气很好，锦儿有些无聊，在云居里漫无目的的四处溜达着。阳光不烈，照的人昏昏欲睡。兰儿有事情要忙，跟在钟婶后边俨然是个小学徒，黑子倒是经常在自己身旁出没，不过那个闷口葫芦老是不说话。

    地上的一粒小石子被她有意无意的踢打着，忽然想起一个好主意，可以换个形式去练练自己的功夫嘛——

    她腰身一摆，身形一晃，立刻如伶俐的紫燕般上了云居前院的屋顶。她悠然的坐在屋脊上，双眼来回的瞄着街上的人。

    街上人不多，个个懒洋洋的。一个卖小玩意的汉子推着独轮车摇着拨浪鼓，旁边围着一群孩子，大约是怕孩子们偷他的东西，那汉子嘴里骂咧咧的，虽然隔的远，但那污秽的骂语清晰的钻进锦儿的耳朵。

    “没娘教养的小畜生，滚开——真是一群小癞皮狗。”

    汉子身边那群孩子却不躲开，依旧嘻笑的跟着他。一个个子稍高的孩子突然伸手将插在稻草靶上的一个正迎风飞转的小风车抄在手里，然后撒丫子就跑，一群孩子立刻四散跑开。那汉子不能追，嘴里的叫骂声却越来越大了。

    锦儿越听越气，这人怎么小气成这样了——不就一个小风车，值几个钱啊？

    她从口袋里摸出一粒小石子，瞄准那人的下巴就打了过去。赶巧不巧，那人一弯腰，石子打空了，正落在隔了几步远的一人的肩膀上，只听得“哎呦”一声，那人捂住左肩。

    虽然石子没有命中既定目标，力度不会得到充分发挥，可相信打在人身上还是很疼的。看清落在地上的是一颗石子后，那人不再理会，他对着卖货郎道：小哥如此当街大骂，实在是不智之举，东西既失，不可复得，骂亦无益，徒伤尔的声名，污众无辜人之耳？

    说话酸文假醋，肯定是个读书人了。锦儿暗笑。都说读书人迂腐，跟生意人讲道理，不被他臭骂一顿才怪。

    果然，那卖货郎正找不到地方撒气，见一人居然指责自己不该骂人，气得跳起了脚：你是谁啊你，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替那帮小兔崽子说话，那好——你给我钱，你把那风车的钱给我！

    不知那风车何价？男子说着伸手掏荷包。

    六钱银子。

    那好，我便给你六钱银子，再不可污人耳朵了。

    卖货郎拿过此人给的银子还嘟嘟囔囔，只是这次脸上换上了捡个大便宜的神色，估计心里正得意碰上了一个大傻瓜呢。

    “梁兄，梁兄……”书生后边突然赶上来三四个读书人，各个背着书娄。

    “眨眼就不见了梁兄，刚才又是在舍财与他人了吧？”一人笑问。

    “那还用问，一定是如此了，梁兄的为人书院谁不知道！众位，今日南麓书院来访，郡侯大人和流先生都在书院接待，可谓盛况空前啊，咱们还是早些去吧！”

    “是啊，听说这次南麓书院派了一批人来咱们书院学习呢！”几个人讨论起来。

    “哎呀，梁兄，你肩上渗出血了，怎么回事？”突然一人惊叫出声。

    被唤作梁兄者低头一看血已经渗出，鲜红的一快，一下子就晕过去了，此人晕血。

    旁边几人颇疑惑，“衣服完好无损，怎的就流血了？”

    锦儿在上边瞧的清楚，心内又惊又喜，没想到自己的“点墨透纱”已经得了师傅近五成的功力，如果不是真的看见那梁书生肩上的衣服无恙，她自己都有些不相信呢。还好，没直接命中卖货郎的下巴，否则一定会把他的下颌骨击碎而让其表面皮肤完好无损，那未免太过分了些。

    “那货郎明显在讹诈书生，一个风车哪能卖六钱银子？”身后，黑子不知何时站上来的，突然说道。

    “那又怎样，他有钱怕是也不在乎呢——”

    “你刚才错伤了他!”黑子皱眉。

    “呵呵，所以我才发现那人胆小如鼠，居然晕血，还到处装仗义疏财的侠士，恶心。”

    一根长发从包发巾内溜出来，贴在锦儿的脸颊，有些瘙痒，锦儿抬手将那根头发捏住，稍一用劲，那根倒霉的头发被从包发巾内拽出，轻飘飘落在了屋脊上。

    黑子皱着眉，不说话了。
------------

第二十章   兰儿的心思

﻿钟婶回乡探亲去了，离开云居已近半年，兰儿自然接管了钟婶的责任，负责起云居内外的大小事务，心思细腻做事严谨的兰儿不但将云居一切打理如常，也因和下人们的关系一直和睦而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寂静的午后，云居内静寂廖人，少女欣长的身影拖曳在古树粗壮的树干后，树干完全遮掩了她，也遮掩了那一双明亮的双眸，此刻凝视的方向正是前方的紫竹林，竹叶婆娑间，衣衫猎猎，印在她双眸内的影子正如一片写意的云。

    十五岁的少女正是花季之年，无论她是如何的沉静与柔婉，那一腔的心事仍然掩饰不住的通过痴迷的眼神流露出来。她以为那是她的秘密，因为她从未对任何人提起，殊不知早已有另一双眼睛洞穿了她的心事。

    锦儿着急呀，她看着兰儿越来越深的陷入了情爱之中不能自拔，而兰儿所钟情的那个人是她的师傅流行云——一个对感情淡漠到极致的男人。

    “兰儿，告诉你不用来送湿巾，你怎么又来了？”收起步伐，流行云跃下紫竹林，便又看见了兰儿的熟悉身影。入春以来，每天午后来此练习吞吐合纳，她总要来送一道湿巾。

    “兰儿见先生练功至苦，骄阳下汗下如雨，先用湿巾擦面可防风邪入体。”

    “哎，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练武之人身体较常人不同，即便吹风也无碍。”流行云无奈的接过兰儿递过来的毛巾，仔细的擦掉了额上渗出的汗株。

    “钟婶走时将先生交给兰儿照顾，兰儿怕对先生照顾不好，辜负钟婶的信任。”抹完脸的流行云未作丝毫停留，也根本没有听见身后女孩的低头细语，“兰儿上次给先生做的衣裳不知可还合体？”

    看见流行云已经离开，锦儿才从远处走过来。

    “姐姐，你怎么又在这儿啊，流行云不是说不用你送毛巾了吗？你这么喜欢伺候他啊？”锦儿故意问。

    “照顾先生是姐姐的职责，妹妹别胡说。”兰儿粉面含羞，娇柔无比。锦儿注视着兰儿，越来越发现兰儿的美如三月的桃花，荡漾出了无限春情，多情的水眸完全的泄露出了她的心底所藏，她突然惊醒而觉悟：十五岁，在这里已经是可以嫁作人妇了，也难怪兰儿会喜欢流行云，便是那世的自己也曾经对一位帅气活泼的实习老师爱慕在心。

    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她、兰儿、黑子三个人无父母无叔伯无任何可以对三人的终身大事拿些主意的长辈，一切只能靠自己，可以肯定，兰儿的幸福归宿绝不是流行云，那么，这个幸福只能由她去帮她找了。然而，在古云郡他们三人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锦儿甚至连自己的身份名号都不甚清楚，要解决兰儿的幸福谈何容易？！

    “兰儿，你真的很喜欢行云师傅，是吗？”这一次，锦儿决定开诚布公。卧室里只有她们两个人，兰儿正在绣一道手帕。

    “妹妹，你在胡说什么——”兰儿迅速低下头，慌的手一抖，刺绣的针扎在了指头上，鲜红的一珠儿血立刻凝聚在指尖。

    锦儿掏出手帕，将兰儿手指尖上那滴血珠轻轻的擦掉，兰儿的手细嫩皙白，端的是灵巧异常，透着大家闺秀的气质：“姐姐以为妹妹看不出来吗，妹妹只是不愿明说。现在，姐姐如此为他熬神伤身，妹妹想劝姐姐两句，姐姐可想听吗？”

    兰儿本来急切的张嘴欲辩驳，却没说出一个字，终于叹声说：“姐姐早知道，锦儿妹妹是玲珑剔透的心，姐姐的心思是瞒不住的。”

    “看姐姐的手相，就知道姐姐以后是有幸福归宿的人。姐姐感情波折，起落不定，但最终结果圆满，夫妻恩爱，幸福终生。”锦儿指着兰儿手上一道清晰的手纹，娓娓说道，“姐姐的感情线只有清晰的这一根，虽波折但无岔错，将来的爱人必是真心爱慕姐姐的人。”

    “妹妹从哪里学的那些术士卜卦之说啊？”兰儿又惊又羞。

    “姐姐大可相信，易经八卦阴阳之说是宇宙生命万物之大智慧，所谓命理实际连同人世，相由心生，面相和手相道理是一样的。姐姐但听我一句，你的幸福归宿不是流行云，且把他放在这里不要等落进心底的深潭再打捞不上来，到头来就只能苦自己了。姐姐自己也知道，流行云心中已然没有爱。”这话一出口，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锦儿有些闷，忽然觉得自己这么说对流行云仿佛有些不公平了，而兰儿已然不知道该怎么理清那种纷乱复杂的心绪。

    一幅彩碟双飞百花闹春的绣帕搁在桌上，一只黄蝴蝶正翩然于花从，另一只却只绣了一对长长的须子。

    ——易寻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锦儿要为兰儿的幸福绸缪策划，但她心里很清楚，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许比自己学武三年还要费工夫费心思，但是她必须这么做，从兰儿生死相随无怨无悔的跟在自己身边的一刻，锦儿就已经做出了这个决定，只是她没想到真的到了这时候自己是这么束手无策，一切都无从下手。

    眼角的余光漂向那块绣帕，锦儿抿了抿嘴角，若有所思。
------------

第二十一章  探访安夕

﻿郡候府邸占据了古云郡内城近四分之一的土地，除了云居，锦儿对这里还陌生的很。要去探访安夕，又没找人带路，感觉此时有点象无头苍蝇，没办法，只好采用非常手段。

    在一处位置较高的房檐上俯瞰，将每一处院落仔细甄别，发现东侧隔了两层院子，传来清幽的香气，闻起来极象石墨的气味，却含着一股特别的清爽，仿佛茉莉茶的茶香似有似无。

    踮脚落下去，无半点声响，四下无人，她轻悄悄的挨近门窗，想窥探一下安夕在没在里边，耳边突然有人道：

    “锦儿姑娘这是做什么？大白天的和谁玩捉迷藏吗？”

    心脏狂跳，明明没人，怎的就在耳边说了句话，赶紧左右环顾，仍是没人，莫不是无林内家的传音术？该人认识自己，那说明是——

    锦儿的脸“腾”的涨红了，客人在主人家鬼鬼祟祟的，又被主人当场撞见，那肯定是尴尬万分。

    “郡候大人安好，锦儿一时兴起，想找安夕姐姐说话，又不想被行云师傅看见，所以自己偷溜出来的，不是故意要窥探候府秘密。”

    “你先进来吧，我过一会正要去安夕那里，可以带了你一起去。”原来，玄极子是在内屋对着窗外说话。

    犹豫了一下，还是踏了进去。

    是一间很宽敞的房间，四下里摆了一圈书柜，中间置着一张长桌，一扇窗下是纱曼围绕的一张床，看似书房，又象休息室——布局风格既中规中矩又有些漫不经心。

    玄极子并未抬头，只说“坐吧”，兀自忙自己的。神情严肃，晚玉似的脸上显出疲倦之色，锦儿猜出大概是在处理公文。

    她不着急，也不说话，慢慢梳理着自己的事。

    “好了，你跟我走吧。”听见玄极子发话，锦儿也从思绪里抬头。

    “你倒很会利用时间。”玄极子忽然轻笑。

    “啊？！——哦——”刚回过神的锦儿明白他指的是什么，也不答话。

    “往常我叫人等，无论是属下还是仆人们，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不耐和急躁，只有你倒懂得闲时无闲事。”玄极子步履轻快的在前边，家常闲话。

    “锦儿刚才见大人在批阅公文，一时半会不会走，就自己发了会呆罢了。”

    “不是发呆是思考，发呆和思考的表情是不同的。”

    这郡候刚才不是忙着，还能看的见思考的表情？不过，思考和发呆的表情有什么特别不同吗？

    “安夕马上就十七岁了，时间过的真是快呀！”锦儿沉默的跟在玄极子后面走着，突然又听他开口。

    锦儿不知道说什么，这玄极子不会跟自己没话找话说的，再说她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郡候大人犯不着巴结她呀？！

    “安夕若是喜欢，你以后可多与她亲近。”闹了半天，就是希望她多去给安夕解闷，这个玄极子怪不得这次好似欣赏她似的，却是有这么一点隐衷，就说嘛，一个才见面两次的人前后差距也不可能这么大——

    “锦儿明白，锦儿也喜欢安夕姐姐！”她乖巧的回答。

    见父亲带着锦儿一起进来，安夕略惊讶，与玄极子见了礼，转向锦儿道：“妹妹今日怎么来了，虽同在一处住所，咱们相见也难，上次见面已事隔两年，妹妹竟越发的娇美，个子也高了许多呢！”

    锦儿忙站起来，给她施礼：“姐姐不是怪妹妹不来看你吧，行云师傅管教极严格，妹妹终日练功不肯松懈，所以才拖到了今日才来看姐姐，姐姐莫要生气。”一边说着这些，锦儿一边在心里骂自己，虚伪！——若不是有时相求，怕是你根本也不会来看这个所谓的姐姐了。

    安夕将锦儿欲福下的身子托住，“妹妹快起，今日妹妹能来，姐姐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责怪于你？”

    旁边的玄极字见她二人相谈甚愉快，心下放宽，“如此，夕儿和锦儿就慢慢聊吧，我先出去了。”

    玄极子一走，锦儿放松下来，她在安夕的房里四处转了转，又探身往窗外看去，惊喜的发现安夕窗外正对着的是一处碧水湖，湖边系着一叶小舟。

    “姐姐，我们去泛舟！”看见水，锦儿格外的亲切，她的童年就是在海边度过的，那曾经无忧无虑的真正快乐的日子，母亲和自己一同在沙滩边捡贝壳，挖小螃蟹，埋许愿瓶……都被风吹走了。

    有风吹过，乱了发稍，锦儿将自己包发的丝巾扯下，站在船头，闭上眼，就仿佛重新沐浴在海岸的猎风中，只是那空气变了味道，海边的空气湿湿的咸咸的，带着大海特有的宽凉和苍茫，这里的空气则类似于江南的温润，散发着花香草气。

    “看着这样的锦儿，就像看见了海底的精灵。”安夕静静的望着她，笑意甚浓，露出一排洁白的皓齿。

    锦儿回转身，同样凝视着安夕，今日她没带面纱，美好的容颜展露无疑，粉唇巧鼻杏眼烟眉，光滑的额头不染纤尘，青丝盘于头顶，出此绝色出尘：“看见这样的安姐姐，就象看见了天上仙子。”

    “仙子——都是绝情绝爱的吧？！”模模糊糊仿佛听见她细弱的一问。

    “姐姐说什么？”锦儿不确定她听见的话，问了一句。

    “没什么，妹妹今日来找我，定是有什么事吧？”安夕依旧是那样的浅笑着。

    “姐姐怎知道我有事？”

    “妹妹的事挂在了眼角，刚才一进房门我就知道了，此下无人，妹妹直说无坊。”

    “好，姐姐——我要进云山书院。”

    安夕并不惊诧，也不问原因，只默默无语半晌。

    锦儿也不说话，既然她将事情说了，就是来听她的想法的。

    “书院虽说是父亲所建，但从未收过女子，风烈与纹水不同，女子向来不主事不外出，况且，凡进入书院的书生都是要经过三次考核，最后一次考核由父亲亲自主持，并非人人可进，妹妹你可有把握通过考核吗？”

    “有，妹妹自问有这个能力，只是不知要怎样才能有这个机会？”锦儿知道，安夕心中八成是有了良谋，心下开心，十分肯定的答道。

    “如此，妹妹就听我的安排吧，只要你自信能过关，进书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安夕平静的说，“妹妹若进去，要不时来向我说说书院新鲜事，姐姐也想知道在书院读书有什么不同。”

    “那锦儿就先谢过姐姐。”锦儿兴奋的眉开眼笑，她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机会也赶的这样巧，以致根本没瞧见安夕脸上闪过的稍纵即逝的落墨。
------------

第二十二章    奇思妙计巧行事

﻿“流先生在前厅等的心急，锦儿小姐、兰儿小姐请尽量快些。”仆人来催故意磨磨蹭蹭的锦儿。

    “好啦好啦，知道啦，女孩子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哪能随随便便？！你告诉我师傅，他要是着急，就先走好了。”锦儿说着，又抛下手里的那件嫩红色的衣裙，随手抓了米黄色的往自己身上套。

    仆人站在外边左等右等不见人出来，终于按耐不住，去回话了。

    “锦儿，我们这样做，流先生会不会生气啊？”兰儿忧心忡忡，尽管她知道锦儿做什么必有其理由，可是她仍担心流行云会生气。

    “放心，我有分寸，总之，你和黑子听我的没错。”

    “前两年并不见郡侯办寿宴，怎么今年会这么隆重的广发请帖啊？”那天听流行云对三个人郑重其事的讲完这件事，兰儿就一直疑惑。

    “因为郡侯的宝贝女儿希望父亲开心啊！”锦儿促狭的嘿嘿笑着，她心里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安夕的生辰和玄极子差了五天，是安夕极力怂恿父亲隆重办这个寿宴的，锦儿不知道安夕用什么理由说服了她的父亲，让一向低调行事的玄极子如此铺张此事。当然，他越铺张，对于锦儿越有利，最好是整个古云郡的名流雅士全到齐了才好。

    半晌过去了，仆人也没再来催，锦儿想一定是流行云被自己的磨蹭功所折，自己一个人先走了。她等的就是这个，他走了她们三个人才能便宜行事。

    郡侯府门外车水马龙，接到郡侯请柬的人都是古云郡的名流绅士，郡侯乃一郡之首，郡侯的四十寿诞，又亲自下了请帖，谁敢怠慢？那些没有收到请帖的下属地方官员们，也都想趁着这个机会来拍拍马屁，虽然玄极子不喜阿谀奉承，但那些下属知府县官们见了这个阵仗，也都揣测或者郡侯改了心意也说不定，所以他们是绝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的。不过，对于没有请帖的人，候在门口的郡侯府的外事管家一概铁青着脸，丝毫不给面子。一干人等踌躇在门口，如热锅上的蚂蚁。

    锦儿隐在一个角落，偷眼看着这些一筹莫展的人，心里窃笑，盘算着拿哪个人当棋子合适。一眼瞟过去，居然看见一个人与管家起了争执，而且推推搡搡，那人嗓门极大，嚷道：哪有这种规矩，进门还要请柬，我往日来怎么不要？

    此人近三十岁左右，生的虎背熊腰，像个武将，不像其他人那般脸上藏着私心，仿佛真有什么事情要进去，不过，今日若没有请柬，除了皇帝，量他是谁来也进不去！

    锦儿琢磨了一会儿，从人群穿过去，拽了拽此人的衣角，将手里的请柬朝他晃了晃，意思是：得有这个才进的去。

    “搞什么名堂，过个寿诞连公务也不处理了？”大嗓门嚷起来。

    “这位老兄不必心急，我借你这个请柬不就行了，你叫什么名字？”

    “伍松！”

    锦儿掏出怀中的笔，用唾沫润润鼻尖，提笔运气，请柬上“伍松”两个字立现。

    “你为什么帮我？”伍松疑惑。

    “当然不是白帮你的，你需要……”

    两人嘀咕了一阵，伍松总算听明白了：“那好，这位兄弟爽快，就这么办！”心里高兴，他一只蒲扇大手非常用力的拍在了锦儿的肩上，眼见的伍松嘴角笑容一僵，已被震得虎口发麻，咧着嘴角挤出几个字：“兄弟好功夫！”

    锦儿笑了笑，其实她刚才也不想运气御身，可是——就像条件反射似的，眼见人家的手拍过来，就来思考也不会，丹田内的护体之气立刻就窜上去了，怪不得做什么做久了都有职业病——这就是练武的职业病！

    管家看了看一行的四个人，颇疑惑刚才还没请柬想硬闯进门，怎么这一会就真的有了请柬了？

    “管家伯伯不要见怪，我家伍大人刚才疏忽，把请柬放在马上忘了带，刚刚小的才给大人送过来。”锦儿知道他起了疑心，上前解释道。

    “如此说来，只伍松一人可以进，你们四个人要是都进要四份请柬才行。”那管家是典型的狐假虎威，看着锦儿，眼睛却向上瞟，一副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样子。

    “早听说郡侯府的管家是人中翘楚，办事妥当严谨，今日我家伍大人能认识您也是善缘呢。”锦儿似乎站立不稳，身子一歪，顺势把一锭银子从袖口递到管家手里，手上又加了一分力气。

    那管家摸着一锭块银子，正自乐歪了嘴，等低头眼一看，傻症住了，见那银子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纹，正是刚才锦儿用力所致。

    “四位快请进——”管家立刻变了色，满脸的笑容，笑里却带着明显的恐惧。

    锦儿轻轻从他身边走过去，突然俯过头，极其妩媚的笑，“管家大人视金钱如粪土，看来郡侯府真是管理有道啊！”说着，弯腰捡起那锭银子，银子拿在她手里，那道细缝就不见了。

    看着门口瞠目结舌的管家，锦儿心里骂着，想拿本小姐的银子，也没看看你长没长那本事来——哼！

    虽然安夕说过，会安排一个爱财的外事管家在门口，到时候有麻烦就以财贿赂，定不会出差错，可她可不想让别人平白无故的赚了自己的银子去，要知道，以后用钱的地方可多着呢——别的不说，兰儿的嫁妆就要一大笔，虽然兰儿婚事的八字还没一撇，可为嫁妆的事，锦儿已经开始日思夜想，怎么才能快速发财……

    钱，是好东西啊——
------------

第二十三章   献礼

﻿郡侯府的正厅大堂从没象今天这么热闹过，宾客盈门，高朋满座，大概郡侯府内的仆人们从没打点过这么热闹的寿宴，个个忙前忙后，显然有些应接不暇。

    玄极子在宾客中寒暄着，一脸和煦的笑容。安夕坐在正位的一隅，用余光扫视着厅内的客人们，她再等着预料中人的出现。

    “伍松大人到——”厅外迎宾的门童唱和声高起，众人目光皆投向了门口。

    伍松大步流星进入，恭敬的弯腰施礼：“伍松参见郡侯，贺郡侯寿诞之喜。”

    四下里的人们交头接耳，众人都是来贺寿的，可这伍松是头一个不呈礼单不献贺礼的人，只说句恭贺就敷衍过去，简直是不把郡侯放在眼里。

    “伍大人——可是有其他要事？”玄极子问。

    “属下受人所托，送了一份礼物给安夕小姐。”伍松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四方方的小盒子，小心翼翼的托在手上，盒子上有一个黄的灿灿环锁，盒身通体翠绿，是上好的翡翠所制。

    安夕接过那个盒子，轻轻的打开盖子，面纱掩映下看不出她的表情，“伍大人辛苦了，父亲，请伍大人入席吧——”

    “伍松此来途中，偶遇三位年轻人，他们听说大人今日寿诞，特恳求下属替他们献上一份贺礼，以表仰慕之情，请大人应允。”

    “哦？——好！”玄极子有些意外。

    周围众人均不再作声了，为了郡侯的寿礼，各人都是挖空了心思的，既不能送金银珠宝，也不能送古玩古董，因此，那寿礼尽是些希奇古怪的东西，撇一眼礼记处的单子就发现：铁树盆景、百寿字画、绿毛金眼狸、仿古简书、特制寿砚、锦绣山河屏风……总之，五花八门，只有看不到的，没有想不到的。

    所以，伍松当众献上的贺礼就更加被众人期待。

    一声乐音破空而来，整个大厅立刻静肃下来，那一声渺然的乐音收紧了他们的神经，继而又一声悠然入耳，那乐声不似琵琶不似笛，却同样干净悦耳，轻柔舒缓，像一根纤白的羽毛随春风飘起，轻快而幽雅。

    明快的旋律抑扬顿挫起来，一团蓝色的影子旋转而入，随着琴声翩然起舞，俯身、勾首、甩袖，抬腿、摆腰、旋转，动作酣畅淋漓，与那琴音的节奏配合的天衣无缝。人们的目光被舞动的女子吸引着……蓦然，宛如天籁的歌声扬起，歌者与奏者相随而出，竟是两个少年，其中个子小些的正引吭而歌，清脆圆润的嗓音如清晨雨后的雨滴，滴滴入耳，拨动心神。

    佳人舞翩翩，歌声乐绵绵，有意出人地，凭空起波澜。

    场中舞者几个跳跃后，将面上的蓝色轻纱甩起，露出一张艳丽娇柔的面庞，她低首敛神，娇羞百态，场中男子发出惊喜和赞叹，惊喜的是人，赞叹的是舞。

    锦儿唱完最后一个音符，黑子的琴音也噶然而止，兰儿收住舞步，场中只有那一块方巾悠悠荡荡的在空中飞扬，仿佛那美的音韵仍在人群中扩散……

    丝巾静静落在一须眉老者的座前，厅内久久无人出声。

    “小民丘锦书（丘锦兰、成直）——给大人贺寿，祝大人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三人上了台阶参拜。

    这就是锦儿想要的效果，让三人为厅内众人瞩目，让他们为兰儿的舞所折服，为兰儿的貌所惊艳，此后三人便一举名遍古云郡。

    一首被她改换了歌词的《绿岛小夜曲》结合黑子的二胡，配合兰儿的舞，效果竟出奇的好。为这次的登场亮相，她费尽了心思，总算兰儿和黑子都是一点即透的聪明人，短短时日，虽然演奏和舞动的技艺并不纯熟，但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也已足够。

    偷眼瞧去，流行云的脸上时黑时白，变化莫测，玄极子则一脸兴味，安夕朝着她鼓励的笑了笑。此时，在这里，除了他们三个，没有人认识锦儿是谁。

    “好——此礼别出心裁，甚好甚好。”玄极子点头赞许。

    “大人，这礼是如何好法？”锦儿笑问。

    “乐之动情，歌之动听，舞之动人，又贵在三者配合默契，心有灵犀，请三位到下边宴席就坐，本侯自有奖赏。”

    “多谢大人，但锦书费此番心思，却不是要大人的封赏，实在是有一事要恳求大人应允。”

    “哦？何事——”

    “锦书仰慕郡侯日久，郡侯创建云山书院十载，锦书自懂事以来，唯一之愿是能进书院读书，偶得大人教诲，以图将来有一番成就。”锦儿面对玄极子，坦言相视。

    流行云的脸色越发的黑了。

    周遭的众人一片了然，开始窃窃低语，又是为了进书院读书以求功名的少年郎！大家似乎对这样的见闻话语很有同感，纷纷为锦儿进言。

    “此少年心怀壮志，颇有才略，实堪造就，大人不可不收啊！”

    “是啊，书院藏龙卧虎，青年才俊频出，实在是大人之福。”

    “……”

    众目睽睽之下，明知道锦儿是女子身份的玄极子会出什么难题给锦儿，流行云又会是什么态度呢，哎，写到这里，木想的头都大了，故而不想了，明天再说。
------------

第二十四章   智对

﻿玄极子朝着周围激动的人群迅速扫射一眼，群情激动的人们便不再作声了。他朝着锦儿点了点头，默许了她的请求，同时胸有成竹的开口道：

    “既然古云郡的名流都在此，我想云山书院的规矩你们也都知道，既然这位年轻人有此志向，本侯自然欢迎，不过，进书院是要经过考核的，今日我便当众出题考一考他，若他有才华自然能进的去。大家以为如何？”

    众人一听，立刻沸腾起来，郡侯当众出题目考察书院新生，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可以领略一下玄极子的才华。

    “你可愿意接受考核？”玄极子面上挂着一抹冷然的笑意。

    “锦书愿意，烦请大人出题。”

    四周鸦雀无声。

    “既如此，我们先来个哑对。”玄极子站起身，离开自己的座位，慢慢踱下台阶，站在中间的空地上，抬手向上看，并用手指向上方。

    锦儿随即用脚踩了下地。

    玄极子呵呵的笑起来，“头顶一片天。”

    锦儿立刻接口：“脚踏一方土。”

    “头顶一片天，任君翱翔。”玄极子继续。

    “脚踏一方土，凭尔啸聚。”锦儿不假思索。

    “虽然不够文采，不过总算还对的工整。听好了，我还有下句。”玄极子突然收了笑，严肃起来：“头顶一片天，任君翱翔，君是大鹏方能展翅。”

    “脚踏一方土，凭尔啸聚，尔是猛虎才敢啸聚。”锦儿不敢怠慢，脑袋里飞快的转着。

    “我这上联可变成‘大鹏展翅气冲霄汉。’”

    “锦儿的下联可化为‘猛虎啸林威震四方。’”

    “本侯的上联乃是‘巨手擎天五指三长两短。’”

    “锦儿的下联对：‘只脚抵柱横睨四面八方’。”

    “好大的口气啊——‘上晓天文。’”

    “下知地理。”

    “大人上晓天文。”

    “小生下知地理。”

    “大人上晓天文，胸中藏乾坤。”

    “小生下晓地理，腹内有山河。”

    “牙尖嘴利不是书生本事。”

    “仗势弄权本非大人所为。”

    “哈哈哈哈，好你个丘锦书，连本侯也骂了去，真是个胆大妄为。”玄极子忽然仰天大笑，“对的好，对的好啊，本侯很久没这么痛快的对过对子了，来人，请上座。”

    众人都从方才的紧张气氛里缓过劲来，有人带头鼓掌，热烈的掌声响起。流行云阴云密布的脸上终于绽开了一点阳光。锦儿才思敏捷，当众对答如流，作为师傅，流行云当然是高兴的，只是那高兴里又夹杂了更多的伤心，又一个他精心培育的徒弟要离开自己单飞去了，他原来还是一个失败的师傅，以为锦儿是听话的，是内敛的，是不张扬的，以为他会等到那一天，可是，原来，只要她耍一个小小的计谋，他就又一次失败，只是这一次的失败更彻底更不可挽回，流行云想着想着，一阵强烈的感伤冲撞过来，他灌下桌上的一壶酒，朝着玄极子抱抱拳，丝竹佳音，众人酒酣耳热之际，流行云一个人离席，那份孤单和伤感弥漫在周身，与大厅热烈火热的气氛格格不入。

    流行云离去，锦儿看见了，她知道他伤心了，可是即使她真的伤了师傅的心，她也必须这样做。

    丘锦书三姐弟成了郡侯的座上宾，郡侯与其谈笑风生，以致都忽略了其他的客人，有眼色的人当然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于是纷纷上前向锦儿祝贺，祝贺她如愿进入书院，祝贺她得到了郡侯的赏识，更有的说她不久之后就可出人头地，前程似锦，娇妻美妾成群，那酸不拉几的话听起来不知道是嫉妒还是羡慕。

    曲终人散，郡侯寿诞日书院觅得一位贤才的消息不胫而走，丘锦书的名字传遍了古云郡。

    ---------------------------------------------------------------------------------------

    安夕的阁楼上，玄极子正在与女儿谈心。

    “夕儿，这次寿诞可是你特意要帮助锦书促成心愿？”玄极子坐在窗前，手托着一盏茶。

    “爹爹，锦儿那么优秀，进书院读书是好事，你不愿意吗？”安夕反问。

    “爹爹当然知道她优秀，如此才华横溢却生作女儿身，着实的可惜了。”

    “爹爹说的什么话，女儿身难道就不能读书不能立志不能有所作为吗？那些古代巾帼的故事难道都是史书杜撰的吗？爹爹平日对女儿的教诲都是违心的说辞吗？”

    “夕儿莫激动，爹爹不是说女儿不好，只是书院自古未收过女学生，只怕是她去了会起风波。”

    “爹爹不会变通嘛，锦儿年纪尚小，身材未长成，瞧今日扮成男子，也无人知晓底细，只要不在书院与其他书生同寝即可，哪有什么风波啊？”安夕拉住玄极子的一只手，撒娇似的摇了摇。

    玄极子宠溺的拍拍她的手，“好啦好啦，反正今日她已在众人面前通过了我的考核，难道我还能反悔不成？”顿了顿，脸上的笑容迅速敛去，“是不是博情宫又送了东西，送来的是什么？”

    “爹爹挂心，一只玉凤钗罢了。”安夕静静的回答。

    “夕儿都十七了，爹爹只怕——这时间过的太快。玉凤钗，凤在匣中待盼飞”

    “爹爹莫伤心，便是他日女儿去了，也可与爹爹书信往来。不过，夕儿突然有一个建议，不若您收了锦儿妹妹做干女儿吧，您百年之后也好有人尽孝，有她在您身边，女儿就安心了。”

    “哎，夕儿也别多想了，为父还康健的很，再说，行云对锦儿很是看重，爹爹不想他误会。好了，不提这些了。”

    --------------------------------------------------------------

    掌灯时分，云居内晚饭时间到了，流行云却迟迟没有出现，兰儿焦急的寻了几遍也没找到人影，兰儿、锦儿、黑子坐在餐桌前，望着那五色的美味菜肴，谁也没有动筷子，各自鼻观口、口观心，坐的笔管条直。

    “这下，先生真生气了。”兰儿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可是，他不吃饭怎么行呢？”

    “他不来吃，咱们也不吃，看看谁先饿死好了。”锦儿身子一松懈，头靠向椅背，“饿死了好啊，一死百了，没有烦恼啊——”拖长了语音，使劲的拉长调调。

    入了夜，餐厅内三个人还稳当当的坐着，旁边伺候的丫头连困带饿，早已东倒西歪。院子里有了响动，有人进来。

    锦儿知道是流行云回来了，早听见他落在餐厅屋顶的声音，却没想到他坚持这么久才下来。她立刻大声嚷道：“行云师傅回来了，大家赶紧吃饭！”她大嗓门一喊，众人都从朦胧里清醒了些。

    “饭菜早已凉透，还不拿去热热。”流行云在自己的位置坐下，转头吩咐身后的丫头。

    这顿晚饭大家都吃成了夜宵。

    被浓浓的倦意侵袭的人们吃罢饭各自回屋倒头睡去，锦儿和流行云没有睡。

    “为什么要去书院读书？”流行云终于发问。

    “因为——我要为兰儿寻找归宿，书院是一个最合适的场所，那里集合了古云郡优秀的年轻人。”

    “这就是理由，这就是你想要离开这里的理由吗？我为你付出了的心血，你最后还是选择离开我是吗？”

    “对，这就是我的理由。流行云，你难道没看出来吗，兰儿长大了，该婚配了，我们三个人孤苦无依，没有人可以依靠，及时是你，也是在别人的屋檐下生活的，所以我只能自己出马。如果行云师傅不愿意我进书院，那么，就请你娶了兰儿吧。我想，你早就看出来了，兰儿疯狂的迷恋着你，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你以为我会舍得嫁掉她吗？”锦儿激动起来。

    玄极子坐下去，半晌没说话。

    “我知道，行云师傅自然看不上兰儿，或者师傅的心里根本就没有装进任何一个女人，但是，看到我的兰儿姐姐在情海里挣扎，师傅可以无动于衷，我却不能。”

    “那——也不用到外边去租房子住吧？”

    “众人都知我现在是书院的新秀，与你、与郡侯是不相识的，如若仍住在云居，只怕会被人说成与郡侯行贿串通，对郡侯大人对师傅对锦儿都不好。不过，请你放心，我仍旧在古韵郡内，还是你的徒弟，还会坚持练习你教我的功夫，如果哪一天你需要我，我也会义无反顾的回来帮你。”锦儿坚定的说。

    流行云终于点了头，“如此，你好好保重，你的功夫已大成，我没什么可教的了！”

    夜空深沉，繁星点点，弯月缀在半空，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

第二十五章   来了新学生

﻿云山书院，坐落在古云郡的正北方向，前身为云山寺。十年前，郡侯玄极子决定兴建书院、教化民众、培养人才，为节省费用，遂将云山寺改建为云山书院，自此，云山书院得以诞生，未过两年，其在风烈国内名声鹊起，引得其他郡也纷纷效仿，各地均有规模大小的书院兴建，一时，读书求学之风鼎盛，风烈国帝君大喜，公开表扬古云郡治民有法、教化有道，亲提“云山书院”四字匾额，于是各地学子均以到云山书院读书为荣，玄极子因而更受帝君的赏识。

    书院占地十数公顷，环境秀美宜人，书院正门外即是古云郡的白水河，河并不深，水清凌透彻，曲折的回廊式木板桥直接延伸到书院正门，求学的学子从河对岸踏上板桥，迂回穿梭至门前，拾阶而上，便看见灰白色的书院大门了。

    傍晚，白水河面铺上了金灿灿的夕阳余辉，书院大门在此刻却破例打开了，这是因为云山书院要迎来一个特殊的半路转入的学生——丘锦书。

    锦儿被分到了二斋，负责生活起居的书院管事将她领到了一处单独的寝室，简单吩咐了几句，无非是要她整理好个人物品，以后要遵照书院规定等等。锦儿的寝室在斋堂的最角落里，离斋堂内其他众人的寝室甚远，这也是为了她方便，估计是玄极子特意吩咐书院安排的。

    书院内，斋堂在左，学堂在中，各种活动场所均在右侧，布局简单合理。锦儿匆匆将行李安置好，决定出去探探风头。

    “听说没有，新来的丘锦书郡侯很赞赏，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呢？”一天的功课已经结束，学生们正三三两两的围在凉亭里温书，不知谁突然挑起了这个敏感的话题。

    “半路求学，又没通过正当途径，我看必是浪得虚名。”

    “是啊，不就寿宴上的歌舞得了郡侯大人的心思，有什么了不起。”

    话毕，有人不屑的呸了一口唾沫在地上。

    “梁兄，你怎么看？”几个围坐的书生听周围人的议论，问为首的一人。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我们继续温书吧。”梁山伯淡淡的说道，书院生活太单调，所以，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大家都津津乐道，淡然处之是他的习惯。

    锦儿和黑子伏在凉亭上，这些闲言闲语听的一字不落的入了耳，黑子此刻成为了锦儿的书僮。一个嬉皮笑脸的主子和一个不苟言笑的书僮，这一对搭档在云山书院的出现将成为一道非常景致了。

    “啊——”亭内几人突然大叫出声，手中的书纷纷掉落在地上。

    诡异的出现在人群中的锦儿和黑子吓住了这些人。

    “在下丘锦书，刚才听闻大家似乎对本人非常感兴趣，特来凑个热闹，与你们一同讨论讨论。”锦儿很礼貌的弯腰施礼，笑容无邪，眼中两道凛冽的寒光在低头的刹那射向了刚才吐唾沫的那一位。

    “我还有事，先走了。”那人被冷光射中，慌忙站起来，急急离去。

    “锦书初来书院，还望大家多多指教！”兀自的坐在了离去那人的座位上，向着还没怎么回过神的各人一一巡视。

    不一会，凉亭上的众人惶惶离去。他们一边走一边心里嘀咕：明明毫不起眼的一个低矮的少年娃子，怎么会让人不寒而栗起来？

    亭上，锦儿翘着腿坐着，哼哼起自编的歌词：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

    云山书院静悄悄，

    带着我亲爱的书僮,

    坐在这凉亭里想往

    看那蔚蓝的天空,

    有飞翔的鸟儿在唱

    湖边的荷畔上

    是我们学习的好地方

    我们念四书学五经,

    赋诗辞啊学离骚,

    挥洒着青春的无限才情

    就像鱼儿在知识的海洋畅游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

    读书生活即将开始了,

    坐在这凉亭里想往

    想象鸟儿一样自由

    嗨……

    “好歌词，好旋律……”亭下温书的几人都不约而同的站起来鼓掌。

    “见笑见笑，锦书献丑了。”

    “怪不得郡侯大人欣赏你，锦书同学果然歌喉动听，才思敏捷，即兴而歌也能如此引人注目，难得难得。”梁山伯听的开心，由衷的赞首。

    锦儿注意到，这个人原来就是那日被自己用石子打破了肩，见血而晕倒的那个书呆子，不以为然，一个见血就晕的书呆子，肯定不是自己要找的合适对象，切，不理他！

    想毕，也不答话，转身就走。

    梁山伯一脸真诚的笑没了交流的对象，一下子僵在那里。怎么了，自己说错话了？怎么这个新同学好像不愿意搭理自己。或许他不愿意别人打断他歌唱，自己冒昧出声打扰到人家了，一定是这样，下次见他一定要道个歉。

    暮色沉沉，刚才还朗朗读书声的亭内已经空无一人。

    一个脑袋从花丛灌木里抬起，左右看了看，没有人，这才懒懒的伸了伸双臂，用力的伸展了一下四肢，自言自语：

    “今日没睡好，不过听了首好曲子也不枉了，先回去吧——”

    一个鲤鱼打挺，紧跟着一个燕子翻身，人就从几丈外的灌木丛落在了凉亭的顶端上。

    “呵呵，这个位置确实不错，不过太阳烈了些，睡久了怕是会中暑。”单腿一点，伶俐的飞身出去，“丘锦书——有意思！”
------------

第二十六章   做人要高调

﻿二斋有学生20人，寝室10间，为方便学子们私下交流和讨论，寝室集中排列。此刻，夜色朦胧，各寝室里烛光摇曳，学子们都还没有睡意。

    “朝安，你怎么才回来啊，那个新来的丘锦书的消息你听说没有？”第五间寝室里卧在床上的年轻书生见有人推门进来，急切的跳下来。

    “文涛，你怎么还没睡啊？”廿朝安将外套甩下，未见他动，屋内的烛火却在一瞬间就熄灭了。“丘锦书，我听说了，呵呵，大家对他褒贬不一哦。好了，睡吧睡吧——”

    “书院派我们来的任务是摸清云山的底细，有朝一日能彻底击败云山，为南麓扬名，这一下子又来一个什么丘锦书，听说还才华横溢，真让人头疼……”文涛又开始念絮叨经，这是廿朝安每天都要必修的内容，为了躲避念经大师文涛的折磨，他是天天寻找借口出去躲避，午睡几乎都在外边，有时在别处睡到半夜，估摸着文涛睡下了才进门。

    见廿朝安不怎么在意自己的话，文涛无奈的盛着满腹心思合衣卧下。

    “文涛，你做人那么累，怎么不学学我？”廿朝安翻了个身。

    “可是，我们几个总要给书院一个交代的呀，总不能稀里糊涂的在这里过活。云山书院藏龙卧虎，我们几个在这里这么久，也没一个显露风头的，论文才，我在南麓已算翘楚了，而云山的梁山伯，我却输他一大截，论武艺骑射朝安你也是南麓的顶尖人物，可你——”后半句话没有说，可那语气里十分强烈的抱怨和不满傻子也听出来了。

    静等人家的回答，哪知回答他的是一声轻微的鼾声，文涛抓住自己的枕头，折过身气鼓鼓的掉身睡到床尾去了。

    云山书院有日常教授的夫子八人，学子约100名，分为五斋，每斋大约20人，怎样才能从这么多人里找到品学兼优才貌双全者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怎么办？

    锦儿现在冥思苦想的就是这个问题，数日下来，对所学功课内容大致有了了解，比自己高中学的那些复杂的数学题要简单不知多少倍，除了背诵、阅读，就是写作、宣讲，所习内容不外礼、乐、射、御、书、数，却是比现代学校里自由宽松的多了，老师们各个温文儒雅，诲人不倦，锦儿倒真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求学相长的处所，似乎和自己臆想中的大学生活很像。因此，锦儿很快就喜欢上了书院。

    周夫子，云山书院的总教授，负责教导学子们书画和琴艺，周夫子治学严谨，对学生也极严格。

    宽阔的林中空地上，周夫子陶醉在抚琴的快乐里，双眼微闭，双手在琴弦上弹、压、滑、揉，箜篌美妙的声音阵阵流泻，二斋和四斋的学生正在这里上琴艺课。每次课前，周夫子总是要自己先弹上一曲，将学生们的心神吸引住，然后才开始教授弹琴的要领技法及各种乐器的旋律音色特点。

    “夫子，锦书有话说！”锦儿突然站起，打断了夫子的弹奏。

    一时，众人怔然，周夫子的严厉是众所周知的，有谁这么大胆子敢打断他？

    “丘锦书，你是否不想学我的琴艺？”周夫子端坐，刚才还一脸陶醉，这会已经面无表情冷若寒冰了。

    “不是，锦书只是突然有些想法想和夫子交流。”

    “好，你且说说，我看你有什么想法这般急切？”周夫子冷语。

    “夫子，我们学琴艺，总是以您亲自弹奏为始，然后指导学生技法为内容，锦儿认为这种方法固然可行，但夫子如何得知在您教授完毕后，我们到底学了多少皮毛？众人皆抚琴，便有烂芋充数者也不得知，不若您让我们每人当众弹奏短曲一支，然后进行个别教导，区别对待，这样岂不更好？”不慌不忙答道，自己说的有道理，便不怕周夫子不听。

    “你说的也有道理，不如你先来弹一首如何？”仍然面无笑意的周夫子给锦儿出难题。

    “夫子，请恕锦书愚钝，锦书就是充数的一只烂芋。”当初学吉他就半途而废了，手风琴都拉不出调调，要学这这凤尾箜篌还不要了自己的小命。

    话说完，全场的学子都大笑起来，四斋的人尤其笑的响，五斋明争暗斗已成习惯，看别的斋的人出丑就好像自己得了胜利。

    “你既不懂乐律，还如此当众出头，可是想领罚？”

    “正是由于锦书不懂，才不想做那充数者，夫子教的认真仔细，锦书这般的乐盲怕只能辜负夫子的一片诲人之心，所以才大胆明言。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锦书并不认为自己不通乐律是可笑的事。”挑衅的看着大笑的几个人。

    “术业有专攻——你小小年纪谈什么专攻？可知少年时理应博学，博学后才能专攻。”周夫子摆起脸教训道。

    “夫子说的是，只是各人天赋不同，锦书对音律确实愚钝的很，还请夫子日后多加教导。”

    “好了，坐下吧——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我会考虑的。”

    众人都失望了，第一个当众打断周夫子弹琴的学生就这样轻描淡写被呵斥几句就过去了，这太出人意料了。想那周夫子弹琴，下边的学生们喷嚏都不敢打，咳嗽也得忍着，就这样就完了……没道理啊——

    琴艺课结束，众人搬着自己的琴，带着满肚子的疑问和不解离去。

    “夫子，等等——”锦儿叫住了欲离去的周夫子。

    “你——还有何事？”

    “锦书替您拿琴！”锦儿抱起凤尾箜篌，跟在周夫子后边。

    “丘锦书，我听郡侯说过你了，果然有些见地，不过，记得做人不要太张扬。”周夫子背着双手在前边一步三摇。

    锦儿抱着个大个头的箜篌，亦步亦趋的跟着。

    好不容易回到了周夫子的住所，锦儿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轻轻夹在琴弦中间，无声的退了出来。

    一路健步如飞，如不出意外，很快，书院便有大动作了。

    必须要说，其实锦儿曾经最讨厌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啦排榜啦之类的活动，可是，如今看来要遴选出适合的人，还真就只能通过排榜了。他给周夫子写的是一封洋洋洒洒的建议书，借今日弹琴一节，建议书院要辨别人才，以培养特长生，让众学子皆能找到自己努力前进的方向，当然，这是明的说辞，最终目的当然是为兰儿挑选优秀的夫君啦。

    哎——非吾所愿，实无他法啊。
------------

第二十七章   乱了套

﻿锦儿郁闷，她的建议书都送出近十天了，书院内却一切如常，根本没有丝毫的竞赛类活动开展，这个冥顽不化的周夫子，真气死个人。心情一郁闷，搞的她一点胃口也没有，餐厅里个人都端着菜碟找自己的位置。

    说是餐厅，其实里边设施简单的很，几排矮脚方桌，两个加餐用的石台上摆着饭食，跟大排档差不多，只不过，学子们有规矩，所谓食不言、寝不语，虽然百十号人，但就餐顺序很好，大家都没有喧哗吵闹，即使同桌进食聊天，也只是窃窃私语。

    锦儿盛的饭很少，黑子端着羹汤寻找着空位置，因为她俩来的有些晚，很多桌子旁都的位置都被人占了。两个人在前后穿梭左右查看。忽然，看见前边有一人站起，冲着他俩招着手，“丘锦书，坐这边吧——”

    锦儿定睛一瞧，原来是那个梁山伯，黑子稳稳的拿住托盘，朝着梁山伯的桌子走过去，周围确实没有位置，只好坐过去。虽然有些不太情愿，锦儿也只得过去。

    身侧一桌的四个人正在吃饭，挨着锦儿的一个人突然站起来，挡在了锦儿的前方，将去路堵死。

    “你就是丘锦书啊，咱俩认识认识。”来人说着，伸出手使劲一拍锦儿的肩。

    锦儿肩膀贯了三分力，同时将身体一沉，仿佛是禁不住他的一拍而受力不住似的，这再他人看来很正常，因为锦儿对面之人身高体壮，和锦儿的强弱对比太强烈了。

    “哎呦——”两个人同时呼出声，借身子下沉的当儿，锦儿将右手的托盘上的饭菜一股脑的倒在此人身上，他翠绿色的外衫上挂上了无数米粒，夹杂着藕片、肉丝、青菜叶，惨不忍睹。

    “呜——你干什么，以大欺小不是君子所为，你欺负人——”锦儿蹲下身子，伤心欲绝的呜呜痛苦。

    与他同桌的三个人忙拉了挡路者，重新坐下。

    “卢部全，你怎么又欺负人了？真不像话——”梁山伯激愤不已，根本没瞧见那卢部全猪肝似的一张脸，吃了这么大的哑巴亏不能说，看着锦儿蹲在地上假装疼痛难忍的哭着，听着周围同学对他一贯欺凌弱小行为的声讨，那卢部全疼的半死，却只能忍着，气的半死却没有一句话说，这滋味——

    锦儿被梁山伯扶起来，“锦书同学，你没事吧？这个卢部全，老毛病总是不改——”

    “梁山伯，你说谁啊，我的事用的着你多嘴——”有气没地撒的卢部全终于忍耐不住，又跳起来。

    “丘锦书才来书院，你我应当多照顾他才是，他哪里得罪你了？”梁山伯正了正刚才因为急跑而有些歪斜的帽子。

    “呵，你蛤蟆打哈欠，口气大了——”卢部全满腔的怒火，一拳挥过去，正打中梁山伯的鼻梁，血刷的流下来，梁山伯见了血，当即晕倒。

    “天哪，三斋的卢部全把四斋的梁山伯打死了——”

    餐厅一时大乱，三斋和四斋的人霎时形成了两个阵营，虎视眈眈的彼此对阵。二斋和五斋的人也不吃饭了，将碗筷划拉到餐桌一角，有个子矮小的便直接踩到桌子上伸脖子看着两群人。

    “三斋，赶紧把卢部全交出来。”四斋里有人大喊。

    “凭什么，谁让梁山伯帮着二斋的那个丘锦书了。”

    一下子二斋又被扯进来。

    “二斋人怎么了，招你们惹你们了？”二斋的人听说四斋的人因为帮二斋才惹了三斋的卢部全，立刻自动站在四斋一侧。

    “你们二斋和四斋狼狈为奸，以为我们三斋怕你们啊——我们也有盟友！”底下的人开始互相串联，很快，五斋就站到了三斋那边。

    只余下一斋的人悠哉的看戏，大有坐山观虎斗的劲头，甚至还有的人唯恐天下不乱的敲起了碗盆，也不知是给哪边助威。

    云山书院建院十载，大概从没发生过像今天这样的集体械斗事件。虽然都是书生，可打起架来实在是与街头混混无有差别，紧抱住别人头的，挠他人脸的，缠在一起滚在地上的，又被桌脚碰伤额头的……场面混乱到根本无法收拾。

    被人弄醒的梁山伯急的一个劲呼喊：别打了，别打乱，我没死，我还活着。可是，已经动起手来的人们谁也听不见他的叫喊了。

    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打群架的事她这也是第一次看见，没想到这么好玩——四周都是空着的餐桌，随便找了个远离人群的角落位置坐下，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那些平时斯文的书生们个个犹如急红眼的斗鸡，越打越激烈，锦儿一边吃一边看着，胃口大开。

    “你这样不太好吧，大家可是因为你打架的！”壹个人来到锦儿桌旁，不等她说话，直接就坐下了。

    “兄台别乱说话，我哪有那么大魅力，让大家为我打架呢？”锦儿继续吃。

    “可是，我瞧的清楚，起因是因为你哦——”来人笑眯眯。

    “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这个人锦儿有印象，是她在二斋的同学，名唤廿朝安。

    “人饿了确实记性不好，我想等你吃饱了就想起来了，看你吃的这么香，害的我也又饿了。”

    正准备挨着锦儿坐下的廿朝安被黑子使劲一个掌横推，给硬生生的逼退了两尺。

    “朝安兄，我的书童脾气很不好。”锦儿吃的盘干碗净，端起汤来喝了一口。已有些凉了，“可惜，汤凉了——”

    “黑子，我把你的饭吃了，你饿不饿？”全都吃完后，锦儿问一直在旁边看自己吃的黑子。

    黑子摇头。

    “丘锦书，你绝不觉得咱俩有缘分啊？”廿朝安见锦儿推了碗筷，已经吃饱，又趁机说道

    “是吗？怎么个有缘分？”

    “不但同窗，而且同斋，岂不有缘分。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啊。”

    “同窗同斋当然是缘分，如此说，锦书与书院百十同窗学子与二斋二十同学都很有缘。”

    “对对，你想想，二十同学不就是廿同学嘛——对吧，所以说我俩最有缘！”

    我倒！这个廿朝安七牵八扯的功夫真有一套，二十等于廿，可不是，廿等于二十。

    “廿朝安，你到底想说什么？”锦儿不耐了，什么人哪这是？

    “不做什么，想做你的朋友。”

    “没问题，你如果能在以后的书院品状排行榜上位列前三甲，我就交你这个朋友。”

    “什么——排行榜？”廿朝安闪出疑惑的深情，这个词他从没听过。

    正准备抽身离开，眼角余光下餐厅入口处现出一抹白色的影子，再去看那些打斗的人们早已个个东倒西歪，直像被一场狂风刮倒的秧苗。

    天哪，他怎么这个时侯来了？
------------

第二十八章  十九个目标

﻿和流行云做了这么久的师徒，锦儿还是第一次感觉到面对他的紧张和莫名的惊颤。心里早已念了几百遍菩萨，将身子故意佝偻一些，本来就低矮的个子就更看不见人了。溜着餐厅的墙壁，一步步的向旁边的一个小侧门挪动。

    “丘锦书，门在那边，你往哪里走啊？”廿朝安眼疾手快的抓住了锦儿的胳膊，“你没看见流先生来了，这个时候你可不能走啊，一会儿先生肯定会问原由的。”

    这个廿朝安大概是她的克星，虽然说话声音不高，以流行云的听力肯定是字字听的清了，锦儿鼻子都要气歪了，这个狗拿耗子的廿朝安！

    使劲甩掉胳膊上那只讨厌的狗爪，不得不留下来静等流行云的处置了。

    流行云站在那群个个鼻青脸肿的学生中间，双脚有意识的拨动着地上打碎的碗碟，周围没有一个人吭声。打完架的学子们知道自己犯了书院的大戒，也都因为刚才一时忍不住火气而懊悔不已，又生怕对上流行云的严厉目光，一个个恨不得将头垂到肚皮上去。

    “建院十载，学子聚众斗殴还真是头一次看到，怕是整个风烈国内所有的书院听来也是奇闻吧——怎么，书都读够了？”流行云缓慢的沉声道，“谁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没人出来应答，大概是都怕流行云的一肚子的愤怒发泄到自己头上。

    其实，流行云作为书院的一名教授先生，虽只是偶尔来授业，但学生们都还敬重他，大多人没见他发过脾气，这次阴沉的脸色让当场众人心里都没了底。

    “没人说话是吧？好，一斋留在餐厅打扫收拾，其余到思过林静坐，晚饭前每人交一份悔过书给周夫子。”

    思过林是书院用来惩罚犯错误的学生的地方，林内都是新栽的小树，有数十个圆形石墩，静坐思过的学子们盘坐于石墩上不能擅自活动。此刻是正午，烈日如火，要去思过林的后果可想而知。

    “流先生，此事皆由锦书引起，请先生不要责罚大家了，思过林锦书一人去即可，事情的原由我会写悔过书交代清楚的。”既然躲不过，与其别人说出来不如自己承认，也在众人面前落得舍己为人的好印象，至于流行云怎么惩罚自己锦儿心里也有底，反正和他过招不是一两日了。

    “先生，丘锦书并没有参与打架，是山伯和卢部全率先起了冲突。”梁山伯站出来准备澄清事实。

    这个梁山伯，还真是充满正义感，仔细的将事情原委当着流行云从头讲述一遍后，锦儿就知道，流行云怕是会对自己不放心了。

    “卢部全，你怎么说？”流行云听梁山伯讲完，问旁边两眼乌青，嘴唇渗着血丝的卢部全。

    “哼，阴险小人！”卢部全手指锦儿，瞪着双眼愤恨不已。

    “丘锦书，你怎么说？”转而又问。

    “锦书领罚便是！”锦儿丝毫没有为自己开脱，实际上要说有错，她也只是这件事情的由头而已，顶多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

    “算你聪明，你和卢部全去思过林，二斋四斋明日每人砍柴十斤，三斋五斋五日内将书院外的那片荒地开垦出来。十日内，餐厅的清洁工作一概由一斋负责。梁山伯，你不用砍柴，周夫子说，近日气候阴沉湿润，书库内的书有些发霉，你帮夫子们去搬运晾晒。”

    罚的是所有人，没有幸免的，但对梁山伯，流行云是明罚实奖，书库的藏书甚多，平时学子们是看不到的，有机会去搬运晾晒，就有机会阅读，这可不是一个奖赏吗？

    “流先生似乎对丘锦书的责罚有些重了，她并未参与群殴之事。”廿朝安突然出声。

    大家都领罚了，没人再说什么。廿朝安一说，也有人对锦儿表示同情。

    “怎么，你和她很熟吗？她自己都领罚了，多嘴！”流行云正言厉色，眼神冷若冰霜。

    “如此，朝安也愿去思过林受罚，因为朝安也没有参加群殴。”

    “愿意去思过者随时都可以，哪怕是你三更夜半时去，至于是不是因受罚而前去反正也不重要，你说是吗？”流行云眼内厉芒尽显。

    思过林，种着一排排的小型桃树，锦儿是第一次来，找了个石凳坐上去，屁股上立刻传来火热的灼烫，光秃秃的石头被太阳晒的跟烙铁似的。

    “廿朝安，你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啊？为什么要来这里跟我一起受过？”

    “我啊，就是怕你俩再打起来，所以才跟来的。”廿朝安稳稳当当的坐下去了，人家不是受罚，是自愿来陪坐的。

    “丘锦书，你装什么好人，你暗算我还装可怜，真卑鄙！”卢部全也被烫了一下，朝着锦儿怒道。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卢部全，你没听过这句话吗？”

    “哼——”

    此刻，梆子已敲过了三更，锦儿从床上爬起来，吩咐黑子留在屋里，一个人往思过林而去。

    果然，流行云正在那里等她。

    “你倒真是机灵，知道我会在此等你！”

    “行云师傅一向对锦儿认真教导，锦儿对先生的话怎敢马虎对待。你故意让梁山伯去书库帮忙，肯定是为了引起锦儿的注意。又对廿朝安说思过林夜半三更也可以来，不是受罚才来，锦儿就猜想你可能今夜会在这里等我。”

    “你在这里还习惯吗？”流行云一身白衣，在一株桃树后束手而立。

    “恩，我很喜欢这里。”感觉到流行云对自己隐隐的关心，锦儿有些感动。

    “今日受罚，不怪我吧？”

    “锦儿不敢，是我确实闹的有些过了，下次我会注意的。”

    “你给周夫子的建议书我读过了，有些看法确实很好，但来书院求学者多半是为功名而来，你讲的挖掘潜力让学子多方面发展，恐怕不适用。我知道你的意图，全院排行怕是不可能的，我和周夫子根据各斋学子的情况拟出了各斋的名录。你以后凡事要三思而行，要注意交友的分寸。”流行云循循婉道出此行目的。

    流行云这么一说，锦儿也明白了，书院毕竟是士族官宦晋身的台阶，自己要搞的那个综合排行榜也确实根本不会被他们认可，怪不得周夫子没有什么动作，这下她总算想明白了，不是人家周夫子冥顽，而是她丘锦书没搞清状况。

    回到卧房，将几张帛纸展开，果然，一到五斋各有一份名录，从左至右排列出斋内各人，每个名字下还注有周夫子的批注，她好奇的看了看排在二斋首位的廿朝安，下边批注是：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此人深藏不露，实为深海蛟龙。四斋首位则是梁山伯，下边批注是：璞玉惹雕琢，德才俱佳，若得识贤主，定名冠天下。

    看来，周夫子真不是吃素的，书院这么多人，他用三两句话就将每一个人概括出来，个人的优缺长短，他其实早已一目了然。

    锦儿掏出怀中的笔，将每一斋的前四名的名字上画上圈，每一个名字都默记在心里，等圈到四斋的时候，顿了顿，将第一名略去，只圈了后边三个人，这样算来，总共有十九人入围。那个梁山伯就算了，太书生气，而且还晕血，没准是个体弱多病的主儿，兰儿可不能跟这样的书呆子——

    十九人，貌似目标定的有点多了，筛选起来比较费力，不过……算了算了，宁可多划一个，也别错过适合的那个。

    十九个目标——确实有点多哈！
------------

第二十九章    美丽女鬼出没

﻿夜空像一块被打翻的墨汁浸染的麻布，或浓或淡的黑，间或有一点灰白的线。任何发光的星体此刻都看不见了，风儿轻笑着在夜里奔走，拼命想偷窥沉睡中的人们的美梦。昨日下了场大雨，空气清新湿润，当雨水被夜风点点吹干，化作了夏日难得的舒适、凉爽的夜气。

    “还是一个人去？”黑子站在锦儿身后，看着她将头发散开，垂于脑后，一边不紧不慢的往脸上扑着白粉，精心的画眉点唇，两片本就红润的唇被她描的更加的如血般浓艳。

    慢慢站起身，锦儿的身子一下子比黑子高出了一头，“好久都没踩过高跷了，你看，现在我比你高这么多呢——”锦儿得意的比照着黑子，围着他转了两圈。

    “喂，亲爱的弟弟，我真佩服你，你咋也不问问我去看什么呀？”看黑子的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锦儿故意激他，“说不准我这几天夜里出去是私会情郎呢——”

    黑子听她如此玩笑，有些恼了，转身进了自己房间不出来了。

    “今天的夜色还真是好！”掩上房门，抬头看看墨黑的夜色，锦儿诡秘一笑。

    三斋寝室外，卢部全捂着肚子，匆匆忙忙出了门，看样子是白天吃的太多夜里都睡不安生了。茅厕离寝室有些远，卢部全急奔到半路，实在忍耐不住，在一处假山的山洞内开始唏里哗啦。肚内爽快了，整理好衣服，他一抬头——

    “啊——”一张白森森的女人脸近在眼前，血红的唇舌，披散着头发，正紧盯着他看。

    卢部全三魂七魄吓掉了一大半，连滚带爬的拼命跑开了。

    关于一个长发女鬼的故事在云山书院里成了公开的秘密，除了授课的夫子们蒙在鼓里，底下的学子们全都知道了。

    每天就寝后，各个寝室里所有的人谈论的都是那个近日出没的女鬼的事。

    “那女鬼半夜出没，被三斋的卢部全撞上了，他吓的卧床几天了，听给他治病的大夫说现在还老是说胡话呢。”

    “四斋的方伟遇上了，不过，听他说那女鬼并不可怕，夜里在院子里跳舞，跟风吹杨柳似的，姿态美极了。不过，那女鬼倒没看见他，是他偷瞧见的。”

    “居然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惜做了鬼了。”

    “听你这么说，我倒想看看那美丽的女鬼了。”

    “我看你是想女人快想疯了，连鬼都想要。”

    ……

    “朝安，你真要去抓那女鬼吗？”文涛紧抓住廿朝安的胳膊，意欲阻止他出门。

    “什么女鬼，我看是有人搞鬼。怎么，文涛，你不信我能抓住她？”廿朝安周身一套利落的夜行衣，将一个头套罩上，只露出精光闪烁的一双眼。他左手握住一把竹扇，“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玩的这么过分？”

    轻身潜行，在落晚亭上伏下身，听说夜里出没的女鬼曾经在这里夜半起舞，廿朝安决定守株待兔。

    畅园是书院内一个清幽雅致的去处，锦儿第一天进书院就喜欢上了这里，尤其是园内的落晚亭。落晚亭因在书院内位置较高，能每日目睹夕阳落入白水河面而得名。就因为喜欢落晚亭喜欢畅园进而也喜欢上书院，记得第一天来书院那天她还兴致满高的自编词歌了一曲。

    这几天夜里装神弄鬼她倒发现一个妙处，夜里的落晚亭特别适宜一个人独享，白天人总是太多，有些喧嚣和浮躁，只有在夜里，静静的一个人来此，才趁自己的心情。

    心内想着，往畅园的方向飘动，这样慢悠悠的用轻功飘移，被夜里出来的学子看见那就是确凿的鬼行无声的鬼步。

    忽见一人提着纱灯从右向左迎面而来，一边小步前行一边焦急的轻唤：“朝安，你在哪里？你快回来吧，朝安——”

    锦儿心一动，没想到今晚又遇到一个倒霉鬼，竟是廿朝安的同室文涛。

    这可是你自己找上门的，可别怪我丘锦书不仗义了。

    锦儿提起一口气，气凝成风力吐出，将他手中的白纱灯吹灭，她人同时就到了文涛眼前，无声无息。

    “啊，女鬼来了——”文涛一声惊叫，昏了过去。

    并未停留，锦儿继续朝落晚亭而去。

    突然，畅园内一条黑影直扑过来，身手迅捷，手成爪型探向胸口，出手准而疾，锦儿措手不及，闪的稍慢了点，身上的衣服被这人抓去一片。

    锦儿退后数步，稳住身形。

    “看打——”一把无节竹扇横飞而出，直照锦儿的面门。

    原来，这里还躲藏着如此高手，锦儿不敢怠慢，奋力迎战。

    “我看你到底是何方鬼魅，胆敢扰我们书院的清净？”廿朝安大喝。听见了文涛的惊呼，他飞身赶出来，不出所料和这女鬼正好打个照面。

    书院内各处的烛火都亮起来，睡下的学子们有的已经被惊醒，有的是根本还没睡下，很多人都点了灯笼，成群结伙儿出来查看情况，刚才文涛那声惊呼有些人也听见了。

    锦儿一时半会没有胜算，知道再拖下去势必会惊扰到大家，不行，得赶紧走。

    待对方竹扇回手，锦儿将身上的白袍甩向对方，一个翻身向半空弹起，准备开溜。

    哪知，身后之人紧紧相随，轻功竟也着实了得。

    这下子沾到了麻烦。

    不能回书院寝室，否则就露馅了，稍一沉吟她就向着书院外疾行。

    书院外七里，白水河畔，锦儿租了一家规模不算大的院子，作为她和兰儿、黑子三人的落脚之处。

    眼瞅不能甩掉身后追踪之人，锦儿一急，从半空直降入水，整个人“刷”的沉入白水河内，哗啦啦，水花翻动，锦儿赶紧闭住气。

    过了好一会儿，追踪者并没有钻入白水河，看来是放弃了。

    一身夜行衣，一把彩绘竹扇，只是五官样貌均被遮掩住了，锦儿无法分辨，但能肯定的是这个人就在云山书院内求学。如果她的记性没有问题，这个人在自己偶得的那本《旅游指南》里提到过，号称为武林三公子的玉面狐就是他，这样的人物居然隐没在云山书院读书，锦儿着实没有想到。

    看来，她遇上了棘手的人物。
------------

第三十章   姐妹谈心

﻿生长的海边的锦儿游泳技术不是一般的好，虽然前世的锦儿倒霉的溺水身亡了，可现在没在水里的锦儿对水还是感觉亲切的。正调整姿势准备潜游回岸边，突然就觉得身边四周的水一下子就没有了，两侧都空空的，伸手抓过去，什么也没有，可耳边明明是汩汩水流之声，脚微一抬，竟感觉踏上了一步台阶，台阶硬实的很，惊疑的一步步向上迈步，踏了二三十步后，她发觉自己已经身处河面的岸上了，真是怪异啊——

    白水河里，一虾一蟹蛰伏在一处。

    “虾老弟，这样就行了吧，咱们把她安全送出水面就算完成任务了吧？”

    “河蟹，我就不明白，河神昨日傍晚急急被召去龙宫就为了这么个人啊——”

    “你懂什么，这是天机，天机不可泄露！”河蟹摆动了两下自己的长鳌，故作矜持，“我俩运功收了水，又作了数十个水梯送她上去，河神不是说保证她不会在咱们白水河出事就行了。”

    河蟹将头露出水面，眼瞧着岸上的锦儿理了理湿呼呼的头发，向岸边的人家去了。

    水一浸，身上的衣服都湿漉漉的滴着水，头发也紧贴在脸侧，被凉风一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锦儿不敢再耽搁，她连忙运功护体向自己的居住的院落飞去。

    远远的就望见了火烛映着窗上的人影，一定是兰儿回来了，这丫头怎么这么晚还不睡？！

    轻轻敲了两下房门，“兰儿，快开门！”

    窗前的身影明显一怔，急急的抽身起来。

    “锦儿，你怎么这么晚回来了？哎呀，怎么跟个落汤鸡似的？”看见突然出现在面前的锦儿，兰儿又惊又喜。

    “没事，我今日想回来看看，夜里行路不小心掉进河里了。你今日怎么回来了，云居那边不忙了？”锦儿问。

    “不是，是——流先生让我回到这边，他说钟婶过几天就回来了，云居暂时不用我照管了，他还说你在书院很辛苦，可能需要我照顾，让我到这里等你！”兰儿低下头讷讷的低语。

    那就是了，自从跟他挑明了兰儿的事情，他终于还是沉不住气了，还以为那个人天生冷情冷性的，根本就不在乎别人的付出呢。

    “恩，也好，这里离书院近，以后我回来也好有个照应呢，再说我也好想兰儿呀，你就在这里看着家吧，以后，我在书院如果有什么事就让黑子回来告诉你。”锦儿换下衣服，很响亮的打了个喷嚏。

    “看你，着凉了吧，赶紧喝点热水暖暖吧。”兰儿递过来一杯热茶。

    “兰儿，云居那边最近有什么事情吗？”将茶水饮干，身上果然暖和许多，就像回家的感觉一样。

    “自从你进了书院，流先生每日更加沉默了，脸上连一丝笑容也没有了，除了练功就是练字。”一腔惆怅落寞的心事如今只有在锦儿面前说上两句伤感的话了。

    “好啦好啦，我问云居又没问他，他本来也不怎么常笑的。”锦儿不想兰儿沉溺在对流行云的情感里，急忙打断她。

    “不是的，以前锦儿在云居学艺时，他常常带着一点笑意，虽然很浅，可是我看得清。”兰儿辩解。

    “恩，我明白，咱不说他了。郡侯和安夕有什么事情？”锦儿听她说的心酸不忍继续这个话题。

    “听说安夕小姐曾对人说锦儿一去书院就乐不思蜀了，郡侯突然决定近两天去书院授课呢。”

    “哦——”自己答应安夕，去了书院以后要给她讲讲读书生活的乐趣，可是，一直却忘记履约，怪不得她嫌自己乐不思蜀呢，过两天一定得去看她。

    “成直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啊？”兰儿忽然想到黑子，开口问。

    “那个，我没让他来，自己来的，是我想你又不是他想你；你若是想他了我现在去喊他。”锦儿背靠着兰儿躺下，懒洋洋的说道。

    “不是，他答应老爷要保护你，平时都是形影不离的，这会却不在你身边，我是感到奇怪。”

    “你看我现在武功高强，智勇双全，哪还用得着他保护？”说到黑子一直以来对自己的保护，锦儿觉得黑子做的有些过分，跟个影子似的，让她连隐私的空间都没有。虽然她现在还不准备有什么隐私，不过以后说不准就有了呢——

    “对了，兰儿，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有机会亲口问问兰儿，也好让自己心里预先有个标准。

    “锦儿妹妹，不要胡说了。哪有女儿家这样问别人的？”兰儿羞恼了，索性盖上头不理他。

    “哎呀，我的姐姐，这儿又没有别人在，我们私下说说体己话罢了，你快跟我说说吧——”锦儿使劲撤下兰儿盖头的被子，摇着她的肩。

    “好啦——”兰儿被锦儿摇得想闭眼装睡也不行，干脆坐起来开了口，“我知道你一定会劝我不要对流先生那么痴心，我也在努力了。若说兰儿将来的夫君，只等一切随缘好了，只要他心底善良，孝敬亲长，有真才实学，能安家立业足矣。”

    仔细听兰儿说完，锦儿心底叹气，照这样的人书院里不是一抓一大把吗？什么一切随缘，照他们三个目前的状况，要等到随缘的那一个怕是头发白了也不一定等到，所以，锦儿坚信：幸福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兰儿越是这样说，锦儿越觉得自己的肩上的任务是多么重要。

    “兰儿我今天又遇见一桩怪事情，你要不要听？”

    “锦儿你想说就说，莫要问我。”

    “我回来的路上不是掉进河里了吗？然后突然……”锦儿详尽描述了一下刚才经历的匪夷所思之事。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兰儿早已吓得扑过来捂住了她的嘴，“锦儿，别说了——锦儿，你莫不是又快变傻了吧？”

    那时候没有间歇性神经失常一词，要是有，兰儿绝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锦儿得了间歇性神经失常。

    锦儿的一席话把兰儿吓的半死，想当初她家小姐傻了十年，好不容易恢复了神智，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再傻回去，兰儿心里突突乱跳，早从刚才的伤情的情绪里脱离出来，对锦儿的担忧占去了全部心思，怕是今夜睡不着觉了。

    锦儿看兰儿终于回了神，不再管她是不是被自己吓到，迷迷糊糊的睡去，朦胧的脑中又闪过那双与自己打斗时的眼睛，那双眼睛狭长，眼尾部细长下弯，眸光坚毅傲然，黑夜里就仿佛天上的星斗坠落在身边，这样的一双眼该是生在一张什么样的脸上呢？
------------

第三十一章  玄极子在书院

﻿书院里响起洪亮的钟声，三声钟响，是全院学子集合的宣示。

    朝阳初露，东边的天空弥漫着鲜艳的红霞，一张张年轻学子的脸沐浴在朝霞下，整齐排坐在听训场的百名学子个个精神焕发，他们知道云山书院的院长、古云郡的郡侯、风烈国帝君倚仗的重臣玄极子来了，玄极子公务繁忙，虽名为书院院长，一年内来书院的次数确实屈指可数的，如今听说玄极子要亲自对他们训话，这样的机会谁敢掉以轻心？无论高矮胖瘦者，从衣服、发式到配饰等哪一个人不是精心选配，从昨日得知郡侯要来，众人已经兴奋得睡不着觉了。

    玄极子面带轻笑，伫立在众人前方的一处高起的石台上。声音洪亮如钟，“众位学子，你们在云山书院求学已近近两年，听夫子们说，你们个个勤奋好学、胸怀家国，这很好。人要有所成就，不但要少年立志，更要脚踏实地的从一点一滴努力。下面我想念一篇文章，它就出自你们中的一位，文章题目叫《谈办学之方向》。”

    众人一听是出自身边同窗之手，又在郡侯手中，且被当众宣读，料定必是受到了郡侯的赞赏和肯定的，不禁纷纷在内心揣度到底是谁不知不觉中写了这篇东西。

    “…然则，办学之目的是否在此？先贤圣人曾云：：‘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试问天下求学者众，为私欲者过半，书院办学若只在教授课业，只在满足人才之需，而不矫正人心之所偏，则读书真乃无用也？！…..”

    “对——对不起——”玄极子的慷慨讲词突然被打断，台上台下一致侧头，就看见丘锦书衣衫凌乱，气喘吁吁的站在高台右后侧，由于奔跑的过快，正张大嘴喘气，在光鲜整洁的百名学子面前，其形象更显得不堪入眼。

    “郡侯大人，对不起——锦书昨日与三斋的几位学长讨论问题讨论的太晚了，所以今晨有些睡过了头，您大人不计小人过，不会责罚我吧？”锦儿说的是实话，昨日确实与三斋的几人侃大山侃过了头，今早睡的迷迷糊糊，黑子连叫她三遍起床，被她狠狠踹了一脚。睡啊睡，猛然想起昨日夫子说今天郡侯会来训话，才慌里慌张的起了床，嘟嘟囔囔的埋怨黑子不早叫醒她，气的黑子头顶冒烟。

    “丘锦书同学，你来的正好——少年偶有贪睡并不奇怪，我不会责罚的。本侯正在给大家念你交给周夫子的建议书，大家也听得入神呢，既然你来了，就由你来给大家念完吧——”玄极子春风满面，一点也没有生气，反倒和蔼慈祥，与其往日的疏淡大相径庭。

    “这——”锦儿没想到，自己的建议书被当成范文来念了，“还是大人继续念吧，承蒙郡侯大人如此厚爱，锦书不敢造次。”

    底下的学子们看见迟到的锦儿时交头接耳，以为看见这个新来的张扬跋扈的丘锦书迟到了定会被当众训斥责罚，谁也没想到郡侯没有生气，他们更没想到——那篇被郡侯无比称赞的文章就是丘锦书所写的，当下个个瞪视着锦儿，妒忌、怨愤、羡慕，毫无掩饰的挂在各人脸上。

    这个新来的才一来书院就压住了众人，当众打断周夫子弹琴，讲了什么滥竽充数的狗屁理论，餐厅五斋起冲突也因她而起，又不知私下拍了周夫子多少马屁，如今又假手周夫子将文递到郡侯手上，此人小心不小，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锦书，你写的这篇文章我很欣赏，真的很欣赏，此文独辟蹊径，不但观点独到，论据充分，且有实际操作的建议方法，观天下文章，对天下事能议能论且条条成理者笔笔皆是，但往往出自实干者少，能有实干之见解更是难得。想当初我兴办书院也是为了选贤才兴教化，但，帝君盛宠，每每从云山选贤纳士，云山便沦落为进阶士族的一处捷径，我也心有余力不足了。”说到这里，玄极子凄凄然，似乎也对书院蒙上浓重的世俗色彩颇无奈，转而又愉悦起来。“不过，今日读过锦书之文，让我欣慰不已、欣慰不已啊！”

    书院，特别留有院长室，专为玄极子接谕旨或各方名士之用。这里接到过御书院的院士，接待过名满天下的饱学之士，接待过其他书院来拜访的院长，而今，锦儿就站在院长室。虽然玄极子极力想让锦儿坐下，但锦儿惴惴不安，坚持站着。

    听他说了一番话，锦儿明白，大概玄极子也是寂寞的人，很少与人谈起自己的苦恼烦闷，如今——怕是被自己的那篇文章激起倾诉的欲望了。

    “大人，锦书年纪尚小，一篇拙文班门弄斧，大人谬赞。”对玄极子的转变，锦儿不太适应，自然不敢越矩。

    “你——上前来……”玄极子招呼锦儿到他近前，亲手替她正了正歪斜的衣带，轻声慢语：“女孩子还是要多注意仪容。”

    看锦儿浑身紧绷，拘谨的很，玄极子挥挥手，“你回去吧，在书院不要太露锋芒，容易遭妒。另外，夕儿说让你有时间去看看她。”

    “好，锦书记住了。”一溜烟似的跑出来，锦儿呼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个玄极子也如此变化莫测，比那个流行云还难揣摩，真也是个怪人。

    “人过不惑燕过秋，功名眨眼成累愁，数载寒窗空留梦，莫忆执手泛扁舟。”望着锦儿极快的走去，玄极子幽幽叹息。“她说的话竟跟她说的一样。”

    学堂甬道上，宽叶梧桐下，一伙人正吵吵嚷嚷。

    “你说，你家公子是不是小人？八成那文章也是周夫子代写的，他为了博得郡侯大人的青睐真是煞费苦心。”

    “对啊，听说你们当初进书院就是因为在郡侯大人生辰宴会上卖唱才得了赏识，你家公子还真是厉害呢，我看不如直接当男宠好了，那不是更直接。”

    “对啊，丘锦书那厮长的眉目清秀，跟个女孩子似的，当男宠再合适不过了。”

    “听说她最近老是在各斋里边找那些才能出众的聊天，没准是给自己物色对象呢。”

    “还物色啥，直接给郡侯大人当男宠不是更直接？”

    一群人哄笑着，这几个人都是书院学子的书童，他们正向被围在中间的黑子肆意的颇着污言秽语，黑子紧缩眉头，一言不发。

    “这小子是哑巴，从没见他说话。”

    “哦，原来是哑巴啊——怪不得这么没用。”

    锦儿气的眼睛冒火，头上冒烟，她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对着一群人左右开工“啪啪”就是几个耳光，瞬间那几个围攻黑子的书童脸上就现出五个清晰的手掌印，嘴角也都渗出血来，为了遮掩自己的功夫，锦儿只用了一分功力，就这，怕是他们吃饭用的几颗磨牙也保不住了。

    “回去告诉你们的公子们，下次再看见你们欺负人，可就别怪我连你们的公子也不放过。”双目圆瞪，熊熊烈火直接烧到了一帮人的脸上，“哼，狗奴才！”

    看着一群人捂着腮帮子，连滚带爬的跑路。锦儿气鼓鼓的问黑子“你是哑巴？”

    “不是!”

    “你是病弱男子？”

    “不是！”

    “那刚才他们说咱们骂咱们侮辱咱们，你怎么不还手？”

    “你说的，在书院里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擅自做主。”锦儿差点没晕倒，这个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死板！

    “教条。木头、猪头、傻瓜、白痴……”锦儿走一路骂了一路。
------------

第三十二章   原来是他

﻿早就应该回去和安夕叙一叙，如果没有她的帮忙，自己根本不可能这么顺利的进入书院，那时安夕只说让自己有空去和她说说书院的新鲜事，如今入院已满一月了，都还未去见她，锦儿自己都觉得理亏心虚的很。

    趁着这时夜深人静，正好去和安夕聊聊天。已经让兰儿带了话儿过去，今夜她肯定会等自己的。

    安夕的夕苑内高高的挑着两盏红灯笼，锦儿刚一贴近西窗，窗户就打开了，一只手迅速拽她入内。

    “好妹妹，你可要把姐姐念死，再不来，我都要下去迎你了。”安夕激动的使劲抓住锦儿的两只胳膊。

    “锦儿给姐姐赔罪，早该来向姐姐道谢的，只是书院里行动受到约束，今日也是等各斋都熄了灯火，学子们都睡下我才出来的呢。”锦儿满脸愧色。

    安夕掩住窗，两个人各自落坐。

    “妹妹在云居学艺时是身不由己，受到师傅的监管；如今到书院读书了，仍然身不由己，受到书院规矩的制约，可是我很羡慕妹妹的身不由己，我怕是永远也没有那样的机会。”安夕绝美的容颜笼上一抹愁绪，这样的神情才是她惯有的，注意到锦儿的愧疚之态，她才重又拾起欢快的语调：“来，你快给我说说，你在那里都做什么了？”

    锦儿见她似乎真的很有兴趣，就将书院内发生的有趣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她听，包括自己如何打断了夫子弹琴，如何偷偷塞了建议书给夫子，连那天餐厅里打群架的事情也眉飞色舞讲的起劲。后来又说到有趣的人，比如四斋的书呆子梁山伯、三斋专爱欺负人的卢部全、通晓药理、喜欢为人诊脉的希宣赞，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缠人的廿朝安……一边讲，锦儿还一边模仿各人的动作，逗得安夕笑个不停。

    “姐姐正是该多笑，姐姐一笑，连月亮都不敢出来见人了。”锦儿看见安夕明媚的笑脸不由得称赞道。

    “呵呵，妹妹这是夸姐姐闭月羞花了，姐姐可不敢当。”

    “夕宫主若是不敢当，天下就无人敢当了。”

    一个男子的声音，正是发自窗外，安夕一哆嗦，锦儿也惊的一怔，自己刚才太过投入了，竟然连有人贴近了绣楼都未察觉，何人如此胆大，深夜潜入郡侯府？

    “何人？”

    一个身影跳进来，从开窗、翻身、落地，半点声响也没有。

    等到看清楚来人，锦儿更是唬了一跳，“是你！”

    廿朝安拼命眨眨眼，朝锦儿嬉笑：“小姐认识我？”

    锦儿这才往自己身上看了一眼，今天是着女装外出的，可能他没认出来自己是谁，也可能是等着看自己露马脚呢。

    “公子深夜来到安夕绣楼怕是于理不合吧？”安夕看清来人，迅速变了脸。

    “夕宫主言重了，宫主并非一般闺阁女子，这些繁文缛节的规矩怕是以后也用不到吧？”廿朝安也不客气，朝着旁边的空椅子一屁股坐下去，摇开手中的竹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

    这把彩绘竹扇？！这个廿朝安——锦儿又一惊．

    此刻明灯高照，锦儿和安夕都看的清楚，廿朝安那把竹扇上彩绘的竟是一幅女子出浴图，光洁的身体不着一履，玲珑的身材，形象立体逼真，看的锦儿有些心神不宁，只是那事主倒毫无感觉，仍然笑嬉嬉的望着二人。

    “我当是谁，原来是玉面公子驾到，安夕这厢有理了。”安夕微微欠身施礼。

    “宫主客气！小生久闻夕宫主绝世容貌，早有心拜会，今日有机缘得见，实在是小生的荣幸。”廿朝安依然嬉笑，毫无半点认真，也无要离开的打算。

    “玉面公子，深夜了，安夕不便久留，请公子自便。”安夕沉下脸下逐客令。

    “自古多情总被无情伤啊——”廿朝安故作伤感，扫向锦儿，“我忽然觉得这位妹妹看着眼熟的很，我们是否认识啊？”

    “我不认识你！”如今这态势，只有彻底装象。

    “没关系，以后咱们就认识了。”廿朝安话一出口，人已经离开了椅子，在夜色中消失了。

    “姐姐，他怎么称呼你公主？”廿朝安一离开，锦儿问安夕。

    “没什么，这些莫名的事情锦儿不要问了。刚才那个人你认识？”

    “他呀，就是我刚才和你说的我在二斋的同窗，本名叫廿朝安，不过，我也才知道，他竟然是绝世三公子之一的玉面狐。”

    “妹妹既然知道他的身份了，以后可要小心点，此人花名远播，听说在各地的红楼妓馆有红颜知己若干，虽不贪恋女色，但他对合心意的女人总是用尽办法得到，此人从不专情于一女，多则三五月就会有新欢，虽不知为何隐性埋名到了云山书院，只是看他刚才的神情，似乎对你有了兴趣，怕是以后会招惹你。”安夕确实为锦儿忧心，玉面公子，父亲曾对她提起过几次，说此人行踪飘忽，武艺精深，却惹了一身情债，怕是以后会被情所累。

    “姐姐不要担心，我和他交过手了，若论武功他也占不了我的便宜，若是他想找我的麻烦，我准保叫他在我这儿碰的鼻青脸肿。”锦儿忽然愤愤起来，原来那个廿朝安、什么玉面公子的居然是个处处留情的花心大萝卜，还装出一副与人无害的谦谦君子样，可恶！

    当下，两个人谁也没心情继续聊天。又沉吟了半晌，锦儿才起身告辞。

    回到自己的居室，锦儿翻出流行云交给自己的名单，找出二斋的那张排名榜，抓起桌上的笔，“刷刷”两下，狠狠的将廿朝安的名字打了两个大大的叉。哼，你也被淘汰了。

    灯下再仔细的察看那几张名单，发现十九个人已经被自己淘汰了九个了。

    一斋的前三名全部淘汰掉了，因为他们对书院闹鬼一事讳莫如深，从不公开谈论也不对人发表意见，表面事不关己，实际内心虚弱害怕的厉害，这样的人内心是极不坚强的，非常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不适宜与兰儿共度一生。本来二斋的几个暂时还没有问题，不过今天廿朝安就露出了狐狸尾巴，三斋的第三名希宣赞太过热心，而且视金钱如粪土，这样的人适合做朋友，但不能当爱人；四斋的第二名第四名对女人和感情太随意，大男子主义严重，也不适宜照顾兰儿，也被淘汰了。五斋的后两名则是太自我了，性子冷淡，平时完全沉浸在自我世界里，什么新生啦、女鬼啦、打架啦一概不予理会，对人对事完全漠不关心，这样的人非常适合当隐士——

    淘汰了九个，留下了十个，都是自己亲自出马验证过关的，前几日，锦儿跟个八婆似的，在各斋里到处抓人侃大山就是证明，如今事情总算一步步接近努力的目标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榜上有名的学子们大约没想到自己正落在别人一步步的设计中呢。
------------

第三十三章   如霜

﻿“黑子，你拿着这盒礼物去枕霞楼找那里的如霜姑娘——”锦儿将一个红木雕花礼盒塞到黑子手里，吩咐他。

    黑子一只手将木盒环抱在胸前，杵在那，半天没动。

    “怎么，让你去妓院又不是让你去嫖姑娘，你害羞个屁啊？！还不快去——”锦儿吩咐完，半晌，转头看见黑子还没动，气的将手里的书摔在桌上。

    黑子见锦儿生了气，嘴唇嗫嚅着，张口想说什么。

    “有话快说，有屁…….”忽然觉得自己说粗话太有损形象了，赶紧住了口，拿眼狠瞪着黑子，心想我看你到底说什么。

    “银子——”黑子终于艰难的吐出两个字。

    “啊？！你是说我们没有银子了？——不会吧，不是还剩一些，再说，见个面又花不了多少钱？”将自己盛放银子的包袱抖落开，果然，只剩下一些散碎银两了。不是吧，原来这么快就坐吃山空了。虽然兰儿那里还有一些留下应急的，可是也不能去和她要，她要是知道肯定得跟着着急。

    哎，这就叫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如今当了家才明白——一针一线皆是钱哪。

    罢了罢了，如果没钱,黑子连如霜的面也见不到，那如霜也定瞧不见自己的手书，到时候请不来本尊，自己这台戏可唱不下去。看来，只好自己亲自去了。

    劈手夺过黑子怀里的礼盒，“走，一起去——”

    枕霞楼是古云郡内最大最火的妓馆，馆内的花魁名唤如霜，听说要见她一面都要提前排队三天。如果说在古云郡里谁的名头最响，排在第一位的是郡侯玄极子，这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枕霞楼的如霜姑娘。

    看了看周围的男子，锦儿才发现自己和黑子大概算是最年少的，两张脸明显的稚气未脱，因此，进了主厅半天，也没人招呼。

    “这是什么地方？怎么进来半天都不见有喘气的出来？”锦儿知道，在这些地方，只有先声夺人才不会被人小瞧了，所以，她一只脚踩到凳子上，把手里的木盒往桌上一放，大声嚷道。

    话音一落，一个浓装艳抹的半老徐娘甩着手帕摆着水蛇腰扭了过来，看样子是老鸨。

    “哎呦，二位公子看着面生，是第一次来吧？”老鸨皮笑肉不笑。

    “你管面生面熟的，我们要见如霜，麻烦你领路！”锦儿也不客气，拿下自己腿，顺势坐下。

    “呦，二位不知道，如霜姑娘是我们这里的花魁，那不是说见就能见的。”老鸨挤眉弄眼，明显的意思：看你们出的起多少银子。

    “那你说说，要怎么才能见？”锦儿假装看不懂她的示意，让人觉得他俩可能是第一来红楼妓馆的雏儿。

    老鸨瞥开眼，这次连皮也不笑了，“若只见面喝茶，五十两，若是要弹琴赋诗一百两，若是要陪酒行令二百两，若是要过夜——我看如霜姑娘未必瞧的上你！”

    “呵呵，那倒未必。若是我一两不出还非要见，你说该怎么办？”

    那老鸨闻的锦儿如此说，以为碰到了砸馆闹事的，大嗓门一扯，刚要出声叫人，被锦儿手疾眼快的点了哑穴，一个字也没喊出来。人被锦儿用力拽到近前，“妈妈别急，我们不是来闹事的，只是要交给如霜一些东西，顺便请她帮个忙——”

    手搭到老鸨的腰上，“妈妈给我们带个路，如何？”

    那老鸨的髋骨上“喀哒喀哒”发出可怕的声响，老鸨面如死灰，哪里敢不从命，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如果不是锦儿在旁侧运了力架着，估计她此刻就瘫坐在地上了。

    枕霞楼。三楼。

    从楼梯上来，一副大屏风挡住视线。绕过屏风，眼前豁然一亮，一面白壁上题着各种诗词，都是来此的文人墨客即兴挥毫，白壁对面一排小型圆叶灌木，灌木旁几个圆木墩，围着一个温润的石台。一个大如斗的圆形巨石，内部被挖空，里边是几条大嘴巴的鲇鱼，巨石旁宽达丈许的白玉珠帘，恍惚映出内部的精致陈设。

    老鸨哆哆嗦嗦的指向株帘内。

    “劳烦妈妈在外边稍候了。”一个眼色，黑子立刻拉住老鸨守在了外边。

    挑帘入内，一道视线立刻寻过来。

    红纱黄裙，头上一道再平常不过的嫦娥逐月髻，脸上薄施脂粉，眉长的极俏丽，细线似的弯成勾形。对于人人称赞的这位青楼红颜，作为女孩子，锦儿的心思和正常女子一样，有着探究的欲念，也有争强的好胜之心.

    正细细打量间，对面女子开了口。

    “公子年纪轻轻，怎的也来这烟花之所？”声音不高，绝对的女中音。

    “在下丘锦书，今日冒昧来访，是给姑娘送来一点东西。”

    “原来公子就是丘锦书，如霜久闻其名，不想竟真是如此的年少。”

    “姑娘客气，几十日前闹了郡侯府，才小得了些名气，不值一提！”

    如霜接过锦儿递的礼盒，慢慢打开盒子，只见盒子内白色的绸布包裹着一本书，看墨迹新鲜，应是最新写成。

    “丘公子，这——”

    “不瞒姑娘，锦书送你的是一本亲手所写的《红颜至宝》，里边是锦书根据个人经验和阅读过的上千册女卷书籍所得的精华，主要内容是讲述女子如何在与男人的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此书分为上下两本，如今把上本送与姑娘作信物，希望姑娘帮锦书一个小忙，事毕后，锦书将下本一并赠送。”

    “哦？！丘公子真是雅好，竟有这样的心思，如霜谢过了。”

    又闲谈了一会，估摸着已经快到周夫子检查斋舍的时间，锦儿起身告辞。

    《红颜至宝》，锦儿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著作，她从女子的穿着、妆扮、言谈、行态入手，讲述女子在与男子的交往中如何做到让男子常见常新，不仅从生理、心理上分析了两性差别，更鲜明的指出了平常交往中存在的误区以及如何去改正的具体做法，深层归纳男子与女子结合的境界是：色之引、才之动、情之惑、魂之萦；而女子对男子要相应做到；先以色诱之，后以才动之，再以情惑之，最后才能让他们魂萦梦牵，心无二致。

    《红颜至宝》,上册讲述了大量的理论知识，下册主要归纳了如何展开行动,下策又名美人谋之三十六计，以锦儿身在二十一世纪的智慧总结出这些自然是不难的。

    锦儿想不到，她的书很快就会在各红楼场馆内成了必读之物，她的第一桶金就将从这里开掘出来。
------------

第三十四章   锦书的名单（一）

﻿工工整整的将余下的十个人的名字连同周夫子的批语誊抄在一张细细的竹签上，抄完她又仔仔细细的从头看了一遍，微笑的点了下头：能通过自己前边的那些测试也是人中之佼佼者了。

    接下来离预期设定的节目还有三天，既然他们中定有一人会成为兰儿的夫婿，自己是不是也该和他们增进增进感情呢？这么想着，锦儿再看这根竹签的目光也变亲切了。

    将竹签塞进一根圆圆的竹套内，封住口，然后随手将其插在脑后的发髻里。锦儿梳的是男子的发髻，再随意的插一根竹棍当簪，风格越发的潇洒，人也越发显得英俊。

    锦儿坐在学堂内，此时的她噙着嘴角，无声的笑意从下巴开始向整个面颊扩散，一对眼珠左右动了动，定是又有了好玩的计划。

    “丘锦书，你在笑什么？”

    正在讲课的潘夫子发现锦儿在走神，立刻出声打断她的神游。

    锦儿蓦的回了神，正瞧见潘夫子对着自己虎着脸、瞪着眼。

    “刚才夫子讲到有男子貌比潘安，锦儿忽然就想起了一个典故，故而发笑。”不慌不忙的站起身答道。

    “哦，你给我们说说，是什么典故？”潘夫子捻须吟问。

    “檀郎至美，17岁出游洛阳城，沿路妇人向其掷水果，以致得果赢车而归。当地有一才子不服，亦乘车出游，因其貌丑，车内被掷了无数烂果菜叶。锦书心想，都说妇人善妒，才有东施效颦一说，不想男子也有善妒者，此人学檀郎出游却得一车烂果，岂不可笑？”

    等锦儿讲完，众人也都跟着哄堂大笑了。

    潘夫子的目光从锦儿的脸上向上移，停留在她的竹簪上。“你刚才拔下头上的竹簪审视多时，是在看什么？”

    锦儿一听，惊的不轻。刚才明明见这个潘老头双目阖紧，摇头晃脑的诵读，怎么会看见自己的小动作呢？这老头莫不是额上有三只眼？

    “夫子，锦书记性不好，便将老师讲过的内容抄在一些竹片上戴着，一有空闲就拿下来看，以督促自己强读广记。”一边随机应变的胡诌着，一边偷眼瞧去，发现潘夫子并不是真的生气，大概只是发现自己走神，给自己提个醒。遂松了一口气。

    “看的是什么？”

    “刚才锦书在温习屈大夫的《离骚》，内中正有两句‘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此两句正与今天夫子所教授的内容曲意相通。”

    “既如此，你说说，怎么个曲意相通？”潘夫子凝神。

    “夫子今日讲述世人如何看待貌与才，锦书认为貌者人之外在，于人一生如春秋之代序，从青春到老迈无可逆转，故此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美人有迟暮。而才之于人生便如日月之于天，虽有阴暗雨雪仍能等到光华普照，人之才华不随岁月更替而流去，故而国君明主断不可以貌取材，犹如不可埋没日月之光华。”

    锦儿铿然有力，侃侃而谈，潘夫子脸上逐渐流露出微笑来，他骄傲的环顾周围众人。

    “很好，丘锦书彻底理解了我刚才的讲义，且能纵连捭阖，甚得我心。尔等如有锦书竹签随身不时默诵之举，何愁学业不成，功名不就？”

    看着潘夫子拿起教义昂首步出学堂，锦儿按住自己的胸口，好险好险——还好自己脑筋转的快，要不然没准被潘夫子看到那竹签，还不定闹出什么笑话来呢。

    “喂，丘锦书，把你那竹签借我看看，我也温习温习屈大夫的《离骚》。”廿朝安突然伸出手，要来拔锦儿的竹簪。

    锦儿赶紧闪身，他的手抓了空，立刻左右手交叠拍了几下，仿佛刚才从空气里抓了灰土，“不要那么小气，看看有什么？”

    “要看自己去写，别来烦我。”自从上次在安夕那里见了他，知道这个人是个大大的花心萝卜，锦儿对他就更没有好脸色了。

    “我哪里得罪锦书了吗？怎么这几天你都不愿意理我呢？”廿朝安非常无辜的摆着一副你欺负我的表情。

    “你没得罪我，是我不想看见你，以后请你离我远远的。”锦儿手指向廿朝安身后，拜托，你就赶紧立定、转身、跑步走吧。

    “可是，这很难办，我想看见你呢——我时刻都想看见你！”廿朝安眯起一双眼，不但没转身、跑步走，反而又上前了一大步，锦儿的鼻子差点撞到他的下巴。

    无名火在心底“噌噌”的蹿上来，一不做二不休，锦儿的头向上用劲一摆，坚硬的头骨重重撞在了廿朝安的下巴上，只听得“咔吧”一声响，他的下巴脱臼了。

    “哈哈哈哈”锦儿笑的前仰后合，她是第一次偷袭就这么成功，痛快！

    廿朝安龇牙咧嘴的看着锦儿笑的不能自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傻住，似乎疼都忘了。

    “哼，不知死活！”笑了半天，看对面下巴脱臼的人还在发呆，一个无力的下巴挂在下颌，要多悲惨有多悲惨。

    旁边二斋的同学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议论到底出了什么事。他们先是听见了丘锦书爆发出的一阵大笑，又看见廿朝安呆鸟似的站在那里。

    廿朝安忽然眼眉一耸，眼内蕴上了水汽，他朝着周围的同学看看，很无奈的说，“锦书把我的下巴撞掉了。”

    众人才恍然了解，看着说话只动舌头不动下巴的廿朝安，大家纷纷走到他眼前，有人试着想给他把下巴安好，才一动，他就杀猪似的嚎叫起来。

    “朝安，要不然我们去找书院的马夫子吧？”有人提议。

    马夫子，书院的院医，医术很高，人也很怪，对受伤或生病的学子从不给好脸色。廿朝安坚定的摇头。

    “锦书，你看看怎么办？”有人问锦儿意见。

    二斋的同学对锦儿越来越钦佩，通过这么多次的交流，他们确实看到了锦儿的过人之处。

    锦儿撮着唇，凝着眉，她毅然分开围在廿朝安身边的人，左手托住他的下巴，右手扶稳他的右侧脸颊骨，一用劲，“咔哒”，一个下巴就安好了。

    人尽散去了，廿朝安斜眼望着一角天，一个放大的开怀的笑脸重又出现在眼前了。右手默默抚上脸颊，无声自语：原来掉个下巴也能这么开心啊？
------------

第三十五章    锦书的名单（二）

﻿白水河岸停靠着一艘小型的游船，船舱内很宽阔，大约有二十平米的样子，容得下十几个人。舱内的条件很简陋，不似富贵人家的豪华游船，但如果是作为学子们游玩的道具，这样也就足够了。因为同窗聚会重要的不是享受和玩乐，而是相聚的那种快乐的心情。

    锦儿名单上的十个人因受到了郑重的邀请此刻都聚集在船舱内谈笑风生。他们来此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丘锦书在邀请函里特别写明：此次聚会枕霞楼的如霜姑娘会前来助兴。

    锦儿一边和同学们闲扯一边不时的用眼角撇着岸上，都去了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来。从云山书院到枕霞楼，两个来回都够了，怎么黑子去了这么半天还不见人影呢？心里暗暗着急，可脸上也不能露出来。

    “锦书，如霜姑娘怎么还没来？”终于有人忍不住问道。

    “啊，放心，马上就到了。估计是枕霞楼里事情多，总要处理完才能来的。”锦儿故作镇静，实际上她心里已然没了底，猜想怕是突然来了什么大人物把如霜缠住了吧？

    怎么办？怎么办？如果再等下去，怕这些人就没耐心了——

    “各位稍待，锦书去去就回——”锦儿拿定主意，上了岸，见没人注意，飞速奔回自家的院子。

    意外的发现，院门竟然落了锁，兰儿不在家。这样也好，省的她问来问去的麻烦。

    找出一身翠色衣裙，外边罩上一层水红色轻纱，蹬了厚底的一双红绣鞋。上下瞧了瞧，还过得去。对着镜子将一部分发用手绾了束在头顶，另一部分就自然垂在肩上，插了支珠串簪，将额前的两绺头发细致的做成椭圆的环状垂在额前，又动手剪了一朵小小的星形梅花贴在眉心，瞧了瞧，这样一修饰确实遮掩了自己的本色，哀叹——锦儿你就是命苦，凡事都得亲自出马。

    款款进了船舱，十名同学抬头瞧见，个个惊住。

    “如霜姑娘，你来了?”有机灵的人立刻反应过来。

    “对不起各位了，我不是如霜，我是丘锦兰，是锦书的姐姐。刚才锦书回家说他在和同窗聚会，但是有一个重要的人还没来，所以他亲自去请了，然给我过来招呼大家，锦兰替他给大家道歉了，实在是招呼不周！”锦儿装腔作势的福下身，婀娜的拜了拜。

    “没关系，没关系。原来是锦书的姐姐，我们听说过，姐姐一舞动人名震古云，今日一见真是人如嫦娥貌如春花。”早有人按捺不住，想过来拉锦儿的手。

    哼，男人见了美女都一个德性，看刚才伸出猪爪的那一个满眼的情欲，一脸垂涎的谄媚，回头我就把你的名字给剔去。锦儿愤愤的想，轻轻摆了下衣袖拂掉快沾到衣袖的手，锦儿找了个单独的位子坐下。

    “如霜姑娘若不能赴约，大家都失望吧？”

    “不会不会，有锦兰姐姐与我们说笑，如霜姑娘不来也罢！”乖巧的人回答。

    各人的视线都牢牢锁在锦儿身上，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似乎都有万种魔力。那朵眉间俏丽红艳的梅花映着她粉嫩的面颊，让人有着爱不释手的冲动。此时此刻，什么如霜啊，估计就是小龙女跳出来也不过如此了。

    原来丘锦书的姐姐是这样一个灵动脱俗美貌动人的姐姐，此刻各人都心思百转。

    “哎呀，原来你们大家在这里聚会呢，害得我好找——看我把谁带来了？”廿朝安大踏步进了船舱，后边跟着的竟是如霜。

    如霜今日的装扮很爽净，白色外衫，一袭紫色抹胸，性感但不惹眼。简单的贵妃髻插着白色银簪，脸上素妆。

    “来，我来介绍，这位就是如霜姑娘！”廿朝安热络的和大家打招呼，眼睛却停留在锦儿身上。“怎么，这里还有一位佳人？”

    “小女子丘锦兰，锦书的姐姐！”锦儿自我催眠，他看不出来看不出来，自己现在可是足足长了六公分的身高呢。

    “啊，原来是锦书的姐姐呀——”廿朝安使劲拍了拍脑门，“你瞧我这记性，我们以前见过面了的，是吧，就是那天夜——”

    “是啊是啊，锦兰想起来了，廿公子果然好记性！”锦儿急急截住他的话，开始在心里咒骂某人的祖先。

    船舱里，十一个男人，两个女人，在美丽的女人面前，男人开始话多。

    如霜的妩媚妖娆，锦兰的娇研秀丽，两个女人，不同的美，同样的大方开朗。然而大家的视线和目光还是放在锦儿的身上更多些，因为锦儿的笑容里少了事故少了风尘少了做作多了清爽、明媚、新鲜的味道。

    “既然如霜姑娘来了，锦兰就先告辞了，顺便唤锦书赶紧回来。”锦儿站起身准备告辞。（说实话，不是告辞，是赶紧让自己回来。）

    “我送你——”廿朝安见她起了身，也立刻站起来。

    “不劳烦廿公子了。”锦儿冰冷的语气浇灭了廿朝安的热情。

    重新换装登上船，“啊，天哪，如霜，你怎么才来，我们都等的急死了。”忽然发现，自己现在觉得穿男装比穿女装舒服，因为穿男装时不用装的像大家闺秀那么痛苦。

    “丘公子，如霜如期赴婉约！”如霜笑意盈盈。

    “朝安朝起读锦书！”廿朝安抢答似的对了句，似乎满得意的瞟着锦儿。

    面对一个人的挑衅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无视他的存在。锦儿现在就在贯彻这个原则，本来嘛，根本就没邀请他，他自己颠顛的跑来，纯粹是自找无趣。

    宾主言欢，虽然锦兰的离去让大家忽然觉得有些空落，不过很快，如霜善解人意的言语就营造出了和谐交流的气氛。

    游船飘在白水河，轻悠悠载着满船的欢笑，半个下午飞快的就过去了。所有人都在惋惜半天的假期太短了。

    船舱内人去船空，坐在舱里，望着平静无波的白水河上，尽管她的目的不是聚会，但人尽散去，心里还是有些发空，她以为自己早已习惯孤独，归根结底原来她还是这么恐惧孤独，那样落寞的心绪此刻就塞满她的心。她有时觉得自己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可笑的，落在这个时空是可笑的，碰到黑子、兰儿是可笑的，云山书院是可笑的，命运是可笑的。

    可是，她笑不出来。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廿朝安神不知鬼不觉的坐在了锦儿的身边。

    “没什么，你怎么还不走？”未动丝毫，锦儿的眼神仍然望着河面。

    “等你一起走啊！”廿朝安说的话仿佛理所当然。

    “我等船家来收钱！”锦儿答。

    “哦，那我也等！”廿朝安踏实的挪进里侧，头靠在船舱上，闭上眼。

    锦儿没说话，此刻她没心情和他斗嘴。

    “小小年纪却学人伤怀，有趣！”就在锦儿以为此人转了性的时候，听见他又开了口。

    “廿朝安，你是不是属狗的？”锦儿终于忍不住了，出语讥讽。

    “你让我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廿朝安猛的坐直身子，认真的问。

    见锦儿不答，他自己接下去，“还是说实话吧？我不是属狗的，我是属猪的，今年二十有一，尚未婚配。”

    “你去死——”这个人总是能激起自己的无名火，。

    她猛的伸脚踹了过去，廿朝安灵活的闪躲开。

    “丘锦书，我跟你说一个秘密，真的是秘密！”廿朝安忽然神秘兮兮，“你刚才回来的时候，颈上的胭脂都没擦掉，我能闻见丘锦兰身上的胭脂味道！”

    “你给我——滚——”一声暴虐的怒喊。

    河里几条黑鲤鱼受了惊，“突”的跃起身，小圆眼睛左右晃了晃，重新钻入水里，摆了摆尾，向水底潜去。
------------

第三十六章   生财有道

﻿再次来到枕霞楼就是熟门熟路了，而且这次是曾妈妈（枕霞楼鸨母）和如霜邀请锦儿来的，感觉当然不一样。

    枕霞楼外车水马龙，大厅里传出迎来送往的姑娘们的娇嗲的声音，带着满足的笑容里去的男人们一脸尽兴的松弛，这些看在锦儿眼里不再觉得刺目，人的心情好看什么就都是开心事物：人家花钱的买乐子，卖春的收钱得实惠，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哈哈，这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锦儿大约猜得出今天曾妈妈请自己来的目的，心情自然放松，与黑子一前一后上了三楼，直接来到如霜的房间。

    “呦，丘公子真守时啊，来，快给两位公子沏茶！”曾妈妈一脸展笑，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妈妈请锦书来定是有事要谈，锦书可不敢怠慢！”锦儿客气道，“不过，今日锦书是向书院请了假才来枕霞楼的，妈妈有话就直说了吧。”

    “啊，如霜——”曾妈妈踌躇了一下，侧身叫道，“你来说吧。”

    如霜起身从旁侧拿出一个木匣，正是锦儿当日送过来的那个。她将裹着白绸的两本书取出轻放在桌上。

    “锦书聪明，大约知道这次请你来是为了此书！”如霜含笑，一双明目了然的望向锦儿。又来上次游船的半日相处，如霜与锦儿也熟识的多了。

    锦儿点了点头。

    “实言相告，如今这两本书已经被列为我枕霞楼的头等珍品了，楼里的很多姑娘想借去看，妈妈都不肯呢，只允她们抽时间上我这里来看一会子，不认识字的，我就念一些给他们听。饶是这样，也挡不得，尤其那些刚刚进来的妹妹们急的不行，因为这事很多人还和妈妈怄气，说妈妈偏了我，好东西也只想着我。如今，请丘公子来，是拜托公子能不能再多写几本，也好缓了我们的难处。”如霜轻言慢语，却说的恳切。

    “是啊是啊，我也知道公子学业繁忙，你放心，这次决不让公子白忙，我们出钱来买，如何？”一旁的曾妈妈按耐不住的插嘴，企盼的目光紧锁在锦儿脸上，生怕他一张口就回绝了。

    “原来如此！如霜，你也知道，这两本书是我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那是要浪费很多时间和笔墨的，再去写几本也确实有些难度呢！”锦儿面露难色，犹豫着。

    “公子当帮我们枕霞楼了，以后公子若来找如霜，我随时欢迎，不取分文！”曾妈妈急得搓手。

    “既然曾妈妈如此有诚意，锦书若一再推脱就有些不近人情了，只是，不知妈妈要出多少钱买一本呢？”戏演了半天，这才是最重要的，看你们到底出什么价码？

    “十两银子一本！”曾妈妈颇大方的开口。

    锦儿摇摇头。

    “曾妈妈，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我如今回去日夜赶工，最多赶出十套共二十本与你，我不多要，每一套一百两银子，少了我不做，反正劳心劳力劳神的，于我也实在是折磨。”锦儿淡定的摇头。

    “好！一百两就一百两！”在银子的问题上，曾妈妈很少这样爽快。不过，今天的买卖在精明的曾妈妈眼中并不亏，否则她也不会花那么大本钱去买这东西，要知道，曾妈妈本人在欢场打滚了一辈子，什么样的见识没有，那日看到如霜出外场半日居然只带回来一本书做酬劳，她气的差点没上吊，若不是如霜护着，她差点把那本书给烧了。不过，还好她没烧，否则后悔药都没地方买去。她仔细的看完那本《红颜至宝（下）》简直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觉得自己这四十年欢场岁月都是白混了，竟不如一本书来的直接、透彻。

    于是，曾妈妈又拿来了上册，整个读完了，后来，枕霞楼里的姑娘都知道如霜出外场带回了一本奇书，于是纷纷争睹为快，直到最后众姐妹为之反目，曾妈妈才恍然想到应该再去求著书之人多写几本，这才有了今日与丘锦书的会面。

    曾妈妈终于松了一口气，尽管锦儿后来又追加了一个条件，为了怕她反悔，她们还按了契约手印。

    曾妈妈交了一半的定金给锦儿，一半的定金就是五百两白银。

    今天的枕霞楼果然不虚此行！

    出了枕霞楼，第一次有了豁然愉快的感觉，街边一个走街挑担卖鱼的吆喝：小金鱼哎，活的——锦儿赶紧凑过去，把脑袋挤进人家的扁担里，伸长脖子瞧着：大叔，金鱼儿怎么卖的？甜甜的问了句。

    见有主顾上门，卖金鱼儿的赶紧撂下担子，“少爷，这个五文钱两条——您来几条？”

    “这么便宜啊——我来五十条！”锦儿大咧咧的说道。

    那卖鱼汉子吓了一跳，自己今天总共才弹出来五十条，都半上午了还没开张呢，没成想这壹开张就是这么个大买卖，他不敢相信的反问：您要多少条？

    五十条！再次笃定的答案。

    好，我这担里的鱼全给少爷了，一共五十条。

    锦儿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塞给卖鱼汗，“喏，给你！”

    白哗哗的一锭银子在阳光下晃花了卖鱼人的眼睛，他完全没想到对方掏出了这么多钱：“少爷，咱这是小本生意，没钱找你的。您还是给散银吧——”

    “我没散银，就这个——给你，不用找钱！”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叫财大气粗！给小费也没这么给的。

    卖鱼汉惊的傻了，用手拍拍自己的脸，只听得那甜甜的稍嫌稚嫩的嗓音道：“别拍了，你没做梦！”

    “谢谢少爷，谢谢少爷，少爷真是大善人！”卖鱼人感激涕零，把手里的担子猛的往黑子怀里一塞，接过锦儿手里的银子，转身就走了，带着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卖鱼卖了几年了，从今以后他就不再卖鱼了，十两银子足够他做别的更好的买卖，也不用天天到河塘里捞金鱼儿了。

    “黑子，我们发财了，你高兴不高兴？”看着担着扁担跟再自己身后的黑子，锦儿不时回头看他一眼。”

    “唔。”

    望着前边左手拿着两串烤肉串，右手攥着一包桂花糖，脖子上挂着一串珊瑚珠的锦儿，一路走走停停，她肩上的五百两白银如今已经花掉快五十两了，包袱也已转移到了黑子的肩上。

    “喂，亲爱的弟弟，你配合一下，给我点笑脸好不好？你肩上背的那是银子，不是地瓜？”这个黑子，刚刚发来这么大笔财怎么也没见他开心的笑呢？——看来想在他脸上找到情绪还真是难！

    人们看见在古云郡的大街上，前边走来一个左右手拿着吃食的富家少爷，后面跟着一个挑着卖鱼扁担，肩上又挂了个沉重的大包袱的跟班。前边的兴高采烈、欢天喜地，后边的一脸函默，不言不语。

    于是，人们慨叹：当主子就是命贵，瞧把后边的跟班小子累成什么样了，那前边的少爷还不管不问的东西乱串呢——
------------

第三十七章   纠缠不清

﻿兴冲冲的锦儿一路东张西望，好奇宝宝似的在大街上乱走，丝毫没有注意身后鬼魅似的贴上来的一条人影。

    听见水漾出担桶的声音，又有了拳脚打斗的动静，锦儿赶紧回头，黑子已经和一个人动起了手。来人正是廿朝安。

    “你还敢和我打？上次明明就打不过我，才把如霜姑娘丢了的，怎么，不服气啊？”廿朝安一边和黑子周旋，一边故意大声说着。

    “住手!”锦儿大喝一声，两个人几乎同时收了攻势。

    “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锦儿逼到廿朝安身边，阴郁着脸。

    “不是啊，我见你请假，以为你有事，或者我能帮上忙，所以就一路跟出来了。没想到你们进了枕霞楼找如霜，我没办法，只好找别的姑娘乐一会，等我出来的时候，你们就走了。哎——我本来就应该守在门口等着——”廿朝安懊恼不已的摇晃着头。

    “你，到底想干什么？”阴森的眯起眼，锦儿这次真的有些生气。

    “我不知道你想玩什么游戏，但是我想加入——”廿朝安“倏”的腾起，嘴巴贴到锦儿的耳朵上，极轻的声音。

    “我对你没兴趣！”摆过脸，紧抿嘴角，斜吊眉梢，冷若寒冬般，可这副样子在有心人的眼里却是艳若寒梅。

    “为什么？我想知道原因？”廿朝安此话没有了玩笑的味道，是很郑重的语气。

    “因为，你长的就讨厌，除了眼睛漂亮点，嘴巴、鼻子、耳朵，哪里都讨厌。”理由还不简单，我让你找个地缝无地自容去。

    “哦——”意味深长的沉吟了一声，“可是，我见他长得也不怎么讨人喜欢，还整天沉默不语的。难道你不讨厌？”廿朝安的手指向黑子。

    “他是我弟弟，当然不一样，我说什么他都听我的。”

    “原来他不是书童，是你弟弟啊。”廿朝安长长出了一口气，“我也不一样，你说什么我也听你的。”牛皮糖就是这样沾上的。

    “是——吗——？”拖长音节的问。

    “当然。”

    “那好，你，现在，马上，立刻，从我面前消失掉！”锦儿字字顿顿的下着命令。

    廿朝安愕然，但只一秒后，锦儿旁边的人已经不见了。果然言出必行。

    “他，你小心点！”黑子重新挑起鱼担，突然说了一句。

    锦儿第一次听黑子用这种语气说话，仿佛对方是十恶不赦之人。

    白水河近在眼前了，云山书院四个大字庄严醒目。踏上回廊桥，锦儿盘算着日后的计划。

    “丘锦书——”书院大门外的台阶上，廿朝安突然从门楼上纵下，门神样站在两个人面前。

    “不是说让你消失，怎么又出现了？”廿朝安站在上阶，锦儿站在下阶，不得不仰着头说话。

    “那是刚才，我已经做到了。现在是在书院，所以，我不会消失的。”廿朝安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细长的竹简，冲着锦儿扬了扬，“你为什么把这几个人的名字记在上边？”

    锦儿望着他手里的竹简，确实是自己的，上边还有着她写的字，不知他何时偷拿了去？

    “不问而自取是为偷，人之不耻！”遂而冷语道。

    “我带如霜姑娘去赴约，帮了你的大忙，你的竹簪就作为答谢物。”廿朝安也不生气也不恼，“锦书，你到底想做什么，我真的愿意帮你！”

    “用不着。”锦儿不想再纠缠下去，绕开他，进了院门。

    “黑子，你把担里的金鱼倒进四斋斋舍前的荷塘内。”

    书院内五斋，每一斋的斋舍前都有一个规模不大的荷塘，里边植着荷花。不同的是，四斋前边的荷塘里有鱼，而其他斋舍内的荷塘没有。

    你道锦儿为什么要把金鱼儿倒进四斋的荷塘里去？因为四斋荷塘里的黑鲤鱼被她偷吃了很多，她也是偶然发现四斋荷塘里有鱼的，此后她嘴馋的紧了就去偷捕两条上来，用木棍串了烤了吃。

    要说嘴馋这也实在不怪锦儿，因为书院的伙食实在是太素了，比吃斋强不了多少。大约玄极子也有难处，他办的书院是义学，除了学子自己所需物品花销，来书院读书者都是分文不收的，所以为了维持书院运转，就只能在各项开支上能省则省了。可日子久了，正长身体的锦儿哪受得了，百爪挠心似的难受，还好有这些鲤鱼打牙祭，否则，锦儿都快吃人肉了。

    后来，她听见梁山伯的书童曾经抱怨说：怎么荷塘里的鱼越来越少了？害得公子又要到河里去捞鱼了。公子也是，说什么水塘无鱼就缺了灵气。

    她这才了解，原来四斋荷塘里的黑鲤鱼是梁山伯专门从白水河里捕捞上来撒进四斋荷塘内的。

    这不，今日买了这么多条金鱼儿就是专门为了还人家的债。虽然人家债主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可是锦儿是个分明的人，欠下人家的只能有了能力就一定要还。

    满桶的红艳艳的小鱼儿一股脑的倾向荷塘，瞬间各自游荡开去，在水皮底下眨眼就散开了。

    锦儿蹲着身子歪着头，观察着这五十条小鱼东奔西走，有潜水底的，有钻到荷叶下藏起来的，有三五条凑一起开会的，果然是把整个荷塘都带起了生机，梁山伯此话不假，怕是这书院众多人没有一个男子有如他那么细腻的心思和动人的情感。忽然想到，自己从一开始就给他定下体弱多病的论调，把他排除在出候选名单之外是不是有失公允？

    “为什么只把鱼儿撒进四斋的荷塘，你该平均分配一下，每斋的荷塘前均匀撒些不是更好？”鬼魅又开始说话了。
------------

第三十八章   锦绣书局开张

﻿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响彻天地，大红绸做的喜庆花悬在正中匾额上，一块方正的红布遮住了这家新开张的店铺的名字。

    这家新店占地颇广，光前面的门面店就有百草堂那么宽敞，透出开办之人的雄心和财力。此刻，人们聚集在这家店铺外，里三层外三层，围观的人群还在不断的左右延伸，最后足足排出了两里地那么长。

    更奇怪的是，围在外面的人居然都是男人，女人们则都被请进店面大堂，听说是听店主讲课去了。男人们在此尽管备受冷落，可还是趋之若骛的紧围着不散。

    头里有眼尖的人终于瞧见了一抹清丽出现，大喊：如霜姑娘，真是如霜姑娘！枕霞楼的如霜姑娘从良了，被人请来做了这家店的店主，所以，男人们才将这个他们现在也不知到底是做什么买卖的店铺围的水泄不通。古云郡历史上，任何一家商店开张大约也没今天这么热闹。

    过了半盏茶的工夫，围在外面的人群一阵骚动，自动向散开去，三个人紧踏步履来到人群前面，站在人群前面的十三四岁的少年，开口说话：

    “众位乡亲，今天本店开张，丘锦书谢谢大家来捧场。”话音落下，匾额上的红布翩然揭去，人们定睛瞧看——“锦绣书局”四个烫金篆字赫然在目。

    众人哗然，丘锦书，这个名字他们再一次听到，不同的是这次也见到了本人。不仅年少英俊，而且才华出众。

    锦绣书局，正是锦儿开办的书局。

    答应了曾妈妈要交十套书，而且是在半个月内交书，要是锦儿真的一本本的去写，大概得累到吐血了。

    话说，有了这么多的钱，当然就能做更多的事。

    锦儿存有《红颜至宝》的原稿，她找来了一些木匠，准备开始制作雕版印刷的版。将原稿的纸反铺到光洁的模板上，让工匠们按照原稿刻字，这就是制作印刷的模版。模版一旦制成，便可反复使用，曾妈妈只说买二十本书，又没说买断版权，锦儿当然可以多印刷一些，卖给需要的人。要制书、卖书，最好的最正规的途径当然是开办书局，而且，锦儿心存一定的期盼，有了自己的书局，以后她要著什么书那不就等于在自家墙上开门，简便极了。

    枕霞楼的曾妈妈这次却是毁青了肠子，不仅赔掉了大量银子，还把如霜也搭上了，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虽说是得了那十套书，可如今书局一开办，听说还制了书版，要印多少就有多少。

    “公子，你瞧瞧是这样的形状吗？”一个老练的工匠指着自己刚刚刻好的图案问旁边的锦儿。

    那是一个圆形的印章，印章上是锦绣书局四个草书小字，这是锦儿为自己的书局设计的防伪标志图案。

    《红颜至宝》的雕版已经制成，是用上好的紫梨木雕制，第一批书也已经印刷完毕了。

    “锦儿，姐姐没想到，你这么能干！”兰儿悄然来到后边的印刷制版场地，静静站在锦儿身旁。

    “姐姐，锦儿早就和你说过，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锦儿粲然一笑，颇自得。“以后，书局的事务就交给姐姐打理了。”

    《红颜至宝》上市了，无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都知道新开办的锦绣书局里卖这样一本女人的贴心书，凡是家里有些实力的女子都以拥有此书为荣，可是，听说锦绣书局制版极难，为了防止过度使用，第一批只印刷了两百本。

    锦绣书局，有几条购书的规矩，必须本人亲自去书局购买，并在柜上留下姓名、年龄，随后会得到一张书局的服务卡，购书女子定期会受到书局下设的“读书俱乐部”的邀请，主要是倾谈读书感受和行动体验。此“读书俱乐部”也成为了古云郡女子艳羡的组织，据说，凡是参加过此俱乐部的人员，都如同脱胎换骨一般，忧愁的不再忧愁，烦恼的不再烦恼。

    锦绣书局的名号，一传十，十传百，已经传遍风烈国大街小巷，《红颜至宝》已传到了风烈国各郡，并且，书局已经推出了精装包、礼品包、优惠包等等，花样百出，受到了各地购买者的欢迎。

    书局前边店面有如霜照应，每日门庭若市，后边工厂的印刷、运输、订数等由兰儿负责，锦儿继续在云山书院内，乐得逍遥自在。

    “锦书，锦绣书院真的是你开办的？”类似这样的问题锦儿每天都被问及。

    餐厅内，正在就餐的学子们骤然发现，书院的伙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今日竟然多了一整盆的红烧肉。这在平时，简直不可想象。

    “听说，是二斋的丘锦书捐给书院一大笔钱，专门指定要求后厨购买膳食所需的，哎，以前我们确实吃的太素了些。”

    “这个丘锦书真是了不起！”类似这样的称赞每天听很多遍。

    廿朝安默默的坐在餐厅的角落里，眼神始终飘向一个方向。

    她的书他已经读过了，并且是认认真真字字句句的边读边思考，那些见地那些策略那些理论无一不显示出著书人缜密的思维、超常的洞察力，书中辞藻不华丽不造作，以真实的朴素的语言丝丝入理的阐释着世间的男人与女人，如果不是他认识她，如果不是他接触过她，他会以为著书者是一位发染白雪的沧桑女人，可是，她不是，不但不是，甚至可以说是还未经世事，他完全可以断定，她根本就还没经历过与男人的床第之欢，因为她的身上完全是处子的清淡味道，没有一丝的靡秽。

    那么，她怎么能就这么清晰的看透了男人，看穿了情爱，虽然她的看法和理论多少有着作为女子的偏颇，可是，廿朝安不得不承认，她概括出了世上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她把他们分门别类的装进书里，让她的姐妹们认识他们、鉴别他们，以防止自己堕入火坑，也为已堕入者找出自救的办法，多么聪慧多么理性多么善良，丘锦书，你心中又把我归为哪一类去？

    想到这里，廿朝安的面上爬上一丝苦笑，莫非，真的如母亲所说，他玉面狐的劫数已经到了？
------------

第三十九章  玉面狐：有缘千里躲不开

﻿这是一座道观，位于偏远的山林深处，一个着深灰色道袍的中年女子手执钵盂，静心悟道。

    “娘，我回来了。”一个少年小子兴冲冲的闯进来，脸上挂着长途跋涉的风尘。

    “安儿回来了。”女道人站起身，将钵放置在道观供桌上，转过头，“你师傅可好？”

    “禀娘亲，师傅安好。”少年收了刚才的一脸神采，敛神静气。

    “此次回来，你有何打算？”仿佛不是在问自己年少的儿子，而是问一个久违的朋友，因此语气内并不见亲密和担忧。

    “安儿想，这许多年未曾好好陪娘亲，未曾尽人子之孝，如今就安心在娘亲身旁呆上一年。师傅说，我已艺成，可以回娘亲身边了。”

    “如此，就按你说的吧——”妇人并未多话，重新整理道袍，半跪在蒲团之上。

    “娘亲——我想问你个问题，不知我的父亲在何处？”久久以来憋在少年心口的问题，他终于问出来了。

    “你很想知道吗？一年以后你离开道观，到时自己去寻找吧——为娘老了，记性不好，往事都淡忘的差不多了。”说完这句话，道人缄默着。

    于是，少年终日陪在母亲的身旁看她悟道，看她虔诚的诵读道法。就象小时侯，一年又一年，这样枯燥的毫无变化的生活被母亲日复一日的诵过去了，她的娇好的面庞上也爬上了细小的年轮。

    望着自己的母亲，那永远淡若的面庞，这十几年来，无论他在与不在，无论他离去与回归，在母亲的世界里，从未起过波澜。

    当一年时间过去，他准备离开了。在母亲的目光里，他第一次看见了眷恋，那眷恋被深深的埋藏在母亲的眼眸深处。

    “此番入江湖，万事小心！”母亲叮嘱。

    “安儿记下了。”

    不久之后，江湖上多了一个年轻俊秀的后生，人称玉面狐。再后来，玉面狐与另外两个江湖后起之秀结拜为兄弟，三人并称为绝世三公子。

    这名号随着他们入江湖日深，也便越来越响亮了。

    绝世三公子：玉面公子，别号玉面狐；冷面公子，别号冷罗煞；假面公子，别号晚秋蝉。

    然而，江湖中人知道玉面公子的并不知道廿朝安此人，而认识廿朝安的也并不了解他是玉面狐，那么如今，只有丘锦书一个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了。

    对，廿朝安就是玉面狐。

    当初，他离了家，是为了寻找自己的父亲，可是人海茫茫，，母亲又一点线索也不透，找人谈何容易？

    日子久了，他便开始混江湖。既然混，就要混的开心，于是，青楼红粉温柔乡，鸳鸯帐内戏娇娘，那日子何等的洒脱何等的逍遥？

    两年前，他与两个兄弟结伴同行。三人来到一家客栈，正待入住，门前一位行乞的老者忽然挡住三人，老者双目无光，竟是个盲人。

    “三位公子稍息片刻，老瞎子有话——”老人将那根拄得一端早已裂了口的长竹竿戳在一边，“这些话你们若信便当真，不信便当假。”

    “三位公子均是人中翘楚，风华正茂，然，两年内，这位公子将有深重的情劫，怕是躲不过的。”瞎乞丐手指廿朝安，“只怕公子风月欢场处处留情，欠了太多情债，他朝也就被人统统收了去。而你们二位，怕是也与他的命中劫数纠缠不清。”老头将干枯黑瘦的手收回，也不管三人是何反应，重新捡了竹竿，端了破碗摸索着走去了。

    冷罗煞闷哼不语，非常不屑；晚秋蝉颇意外，顿在原地；只有玉面狐满面的狐疑，他欢场留情，老瞎子怎么能知道？

    当下，已经没有了游玩取乐的心境，此时离家已近三载未归，他告辞了两位兄长，回到了母亲的道观。

    将遇到的那老乞丐的话细细说与母亲听，母亲听的动容，久久凝视自己的儿子，“安儿，过去那些欢场的真欢也好假爱也罢，都过去了，既是青楼之所，即便有情也是当不得真的，或者有女子被你所惑，心系于你，但你毫无知觉，这便算不得数。如果他日你遇到特别的女子，日想夜盼，人家却对你毫无知觉，那便是你的命中劫数了。如若想避过，我看你不如躲在某个清净的场所内，蛰伏不出，待过个三年再说。”

    “那——应该去哪里？”对于母亲的话，廿朝安言听计从。

    “我看，就找一处书院读几年书，与外界自然少了接触，书院内也无女子出现，这样或者就避开了。”

    廿朝安听从了母亲的建议，进了孝义郡的南麓书院。

    两年前，南麓书院院长为了探明云山书院的底细，派出几名优秀的学子到云山书院交流学习，廿朝安当仁不让的被选中了。

    云山书院的两年学习生活，无波无谰，平安度过，廿朝安每日懒散而消极的混着日子，两年已经过去了，那老瞎子的话自可不必在意了，只等三年学满归去了。有时想想，自己或者太过认真，一个瞎乞丐的话怎么能作准呢？

    就在他已经放了一百二十个心的时候，插班生丘锦书出现了，而且，是以一种特别的姿态出现的。他很难不引起廿朝安的注意，他的一身伶俐的轻功，他傲然的藐视落晚亭的学子，他一人独霸落晚亭引吭而歌。

    单调的生活里出现这样的人，让廿朝安兴奋不已。

    是啊，廿朝安确实寂寞了很久了，他与他同在一斋，以后的日子会不会很精彩？

    精彩真的是精彩，然而，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丘锦书在书院有什么目的？他四处游逛，他挑起争端——

    可是，他很快就发现了，他是她，丘锦书是个女子。

    这个发现让他兴奋不已，她为什么装女鬼吓人，原因暂且不管，如果不是因为如此，他那夜就不会出手，也就不会发现她的轻功行进技法和丘锦书一模一样。锦书的轻功有着三十年功力的修为，明显不是她的年纪所能运用消化的，所以，她功力虽高，却不能自如的发挥，她力度的掌握总是或轻或重，这就象用四匹马来驾一辆独轮车，从动作中能看出此中的不协调。

    若不是因为这样，自己凭功力想追上她是很难的。

    是谁给了他这么好的药物，化轻了她的身子？是谁传授了她如此高超的武功？廿朝安不傻，他猜的出也看的清楚，丘锦书与书院的流行云是师徒，与玄极子怕也是熟悉的。流行云突然造访书院，夜半与丘锦书的会面，他都远远的看在了眼里。

    那次，跟踪她到郡候府，他早听说了古云郡侯玄极子的女儿安夕姿容幽美，貌若天仙，更因为，她是帝主命定的博情宫下任宫主而在江湖上传为一代绝色。所以，他决定要进去看看，所以，他跳进去了。

    安夕的美让人有着膜拜的冲动，但他的震撼却来自另一个声音：廿朝安，怎么是你？

    谁认识他？谁知道他的名字？

    如果安夕的父亲曾经对她提起过自己，提起过自己的那把招牌扇子，那么，这个直接呼唤自己名字的人能是谁呢？只有她——丘锦书！

    本来还对自己的判断有着许多怀疑和不确定的廿朝安那一刻心花怒放，他果真是女子！

    可是他不能表露出来，那样岂不是太没意思了？

    接下来的事情，他每日追踪她，截了她邀请的人，截了如霜，然后带如霜去赴约，可是没想到，她着了一身女装在游船内与那些男子欢笑着，她明艳的笑容印在每一个与之对视的书生的眼中，惹的他们露出痴迷和贪婪。

    尽管她冒着丘锦兰的名，可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她！

    他搅动着难宁的心绪，他根本无法安静的去加入到他们的交谈中，他恨不得将那些围在她周围献媚的书生都扔进河里去。

    而无论他怎么表现，她都无视他，她根本就没正眼瞧过他。

    现在，她已经成为古云郡内冉冉升起的新星，光芒四射，前途光明，而他要怎么做才能换得到她的真心？
------------

第四十章   招亲

﻿云山书院炸了锅。

    有六名优秀的学子收到了丘锦书的邀请函，邀请函的内容是请他们参加丘锦兰的擂台招亲赛。这个消息在云山书院就像平地起了一声惊雷，炸的众学子坐卧不宁。

    邀请函内容恳切，言辞谦虚，说姐妹三人无亲无故，因丘锦兰已当嫁，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希望有意者前往捧场。

    凡是收到邀请函的学子都是见过丘锦兰本人的（当然，是假冒的），其绝色风姿早已深刻进脑海里，这一次丘锦书公开设置擂台招亲，这样的机会谁还会放弃？不但不会放弃，而且必会奋力争取。

    六名被邀请的学子自然面露喜色，而更多无缘参赛的人则在想，丘锦书——现在是古云郡最年轻有为的公子，眼下为姐姐招亲，这大概是他拉拢势力以图扩张生意的手段，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招亲擂台设置在一处偏远的香火不多的寺庙外，锦儿不想太嘈杂，地址是选了又选的，说是擂台赛，只邀请了名单里最后的六个人，人多了也不好控制，六个人只当打一场友谊赛了。

    然而，等到她来到这处自认选的极好的地址时，眼都直了，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书院的同窗大约有百分之九十都来了，还有更多不知是怎么得知此处招亲的人互相之间好奇的询问着。

    “哥哥，这是谁人招亲啊，这么多人捧场？”

    “锦绣书局的当家在为姐姐招亲呢，你还不知道啊，听说那姐姐貌美非常，当日在郡侯府内一舞成名，连郡侯大人都赞赏不已呢——”

    于是，人就越聚越多了。

    还好，没带兰儿来，要不然她铁定给吓住了。

    本来锦儿是想带兰儿来的，今日书院放假一天，难得他们姐弟三人在一起，可是那丫头一大早不知道去哪里了，连黑子也不知所踪，锦儿只好一个人来了。也好，一个人凡事独断些，更干脆！

    六名被邀请的学子早早的就到了。

    擂台比试的第一项是默写《金刚经》全文，此题意在考个人修为与阅读取向，能看出一个人的内在素养；比试的第二项是即兴作文一篇；比试的第三项是驳辩之术，锦儿给出的驳辩题目是“读书人的最高追求”。

    不得不承认，六个人确实是云山书院内的佼佼者，默写、作文、辩驳，旁人看来不免枯燥无味的题目，被几个人对答起来也很有观赏性。

    接下来是比武，六名学子中只有两名是练过功夫的，锦儿决定亲自探探他们的底子。剩下的四名则是做一项很简单的活动：俯卧撑和引体向上。几个人看锦儿的示范动作都有些难为情，觉得当众做这些太丢面子，不料锦儿正色道：

    既要成事必要有代价，如此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岂是丈夫所为？

    四个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九十九拜都拜了，还差这最后一哆嗦？况且，为了锦兰小姐，不用说当众做这些古怪的动作，就是再难些也值得！

    当下不再犹豫，个人活动身体，开始做规定动作。

    锦儿将身上的外衫闪掉，朝另外两名学长抱拳：学长，锦书得罪的。

    错开身形，双拳往二人身上招呼过去。三个人在台上你来我往的斗起来。锦儿当然是保存了相当的实力，她只为探底并不为打赢二人，因此，三人过招还是很精彩的，惹得台下看热闹的人们一阵阵叫好。

    正当人们沉浸在精彩打斗中，一个人突然从台下蹦到台上，只见他左右穿梭了几下，那两个与锦儿打斗的人就被他点了穴道，僵在一边了。

    廿朝安甩了甩手，“锦书，这样肤浅的功夫怎么能跟你作对手呢，还是我来，如何？”他在台下已经憋了半天了。

    擂台上，锦儿紧咬着牙根，这个廿朝安又出来坏她的事？！今天若不给他点颜色看看，怕他是不肯罢休的。话也不说一句，周身乍然发出凛然的杀气，对付这个人，锦儿全力以赴了。

    再看台上二人时，人们已经傻了眼，他们根本分不清谁是谁，高手过招，眨眼就已数回合过去。

    那双眼睛释放着愤恨和决绝，她看向他的目光无半点的情意，锦书，我实在不想与你这样拼命对抗，可是，如今却还是如此？廿朝安猛然闭上眼，他不想看见那双盛满怨愤的凤目，他是来阻止她的，他不想她这么招摇的招亲，不管是为了谁？！可是，他用什么立场阻止，他连被邀请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他只能以一个祸乱者的身份出现，就像他一贯留在她心中的形象一样。

    一条白影从人群的头顶掠过，直奔擂台中央。甫一立定，早已将缠斗的三人分开必须。流行云面沉似水，双眸内隐隐的黑云闪过。

    “胡闹！都散了去——”只台上几个人听见的低音，十足的为人师长的威严，同时流露出罕见的霸气。

    锦儿也不敢顶撞流行云，紧低着头不语。

    只觉得手突然被人抓住，身子就腾起来了，流行云未发一语，和来时一样，一大一小一白一红两条人影再次从人群的头顶掠过。

    “锦儿，你不觉得这次你闹的过分了吗？”流行云背手站立，愠怒盛显无疑。

    “那，怎么办？我又没什么好办法。”锦儿低低的为自己申辩。

    “你怎可当众与同窗打斗，你可知万一无意中被人发现你是女子，如何是好？”流行云不去看锦儿，“若不是成直跑来找我，我看你不知要闯出什么祸来？”

    “啊？！黑子来告状？”这下，换锦儿大吃一惊，她怎么也想不到，黑子会向流行云告她的状。黑子这么相信流行云，都不惜出卖自己？

    “不是他的错，是你太不让人省心！如果你再如此胡闹，我便让郡侯取消了你在书院读书的资格！”看得出，流行云不是说着玩的。片刻功夫，他脸上的怒气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是阴沉。“郡侯也在关注锦绣书局了，既是书局就要做些上的台面的东西，不要尽弄些脂粉俗物做招牌，不成大器。”

    什么跟什么呀？什么脂粉俗物，那是大众通俗读物，是市场规律决定的，哼——锦儿心里不服气，他把自己心血结晶说成脂粉俗物，他又不看，纯粹是枉下定论!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能说，要是在平时，或者她也就说了，可现在人家在生气，她若在火上浇油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锦儿知道，锦儿记住行云师傅教诲！”十分乖巧柔顺的回答。

    流行云轻微的若有若无的一声叹息，“你回去吧——我刚才那样直接抓你回来怕是有些影响不好。”

    流行云自关了书房，看他心事重重的样子，锦儿心里也有些闷。离开云居，她一路赶回家。擂台招亲虽没有圆满完成，可这几个优秀的学长锦儿还是分出了前后名次来了，现在是该向兰儿报信，由她自己选择的时候了。

    白水河畔，垂柳成行碧绦飘摇，树下暗影处两个人静静的安然稳坐，一年轻公子手中拿着一条鱼竿，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位正值芳华的女子。

    锦儿看到眼前的一对如画般的一幕，心脏差点跳出来，这怎么可能，兰儿怎么可能和他在一起呢？
------------

第四十一章   一对有情人

﻿锦儿此刻的内心，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按理说她应该开心，因为兰儿似乎已经走出了流行云的阴影，重新选择了自己的爱情。可是她就是有些高兴不起来，看到守在她旁边的男人，锦儿知道，以后的兰儿就不再是她的了，这就像从她年仅十几岁的生命中生硬的剥夺掉一件重要的东西，那本来属于她的一种生死不弃的感情如今被别的旁人横生枝节的插了一脚，怎么不叫她心酸呢。

    而且，这个人就是从一开始就被自己淘汰掉的梁山伯！

    无息缓行到垂柳旁，“兰儿姐姐好雅兴啊！”锦儿的口气带着酸辣和嗔怨。

    听见了锦儿的声音，兰儿猛然回头，脸上乍红乍白，她没料到会在这样的场景下见到锦儿，实际上她根本还没想好该怎么向锦儿谈这件事。

    锦儿，曾经是她的小姐，如今是她的妹妹，她曾经挣扎过，觉得自己这样突然投入一个男人的怀抱，会让锦儿有一种感情上被剥离的痛苦。她清楚的知道，她、黑子、锦儿三个人互相之间对彼此的需要是多么强烈，他们共同经历的生死磨难，早已烙进骸骨，深入髓灰。可是，她长大了，她该出嫁了，她有了女儿家的心思，锦儿和黑子还这么小，他俩不会明白的。她总该为自己打算，否则她只会拖累了他们。

    “锦儿，你回来了。”兰儿站起身，因坐的久了，身子猛然直立稍微晃了晃，梁山伯赶紧伸出胳膊搀住她。

    兰儿淡淡的望了一眼梁山伯，轻轻的拿掉了他的手。

    “姐姐，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明知故问，还是要问。

    “锦儿妹妹，梁公子今日在此钓鱼，姐姐闲来无事就陪他坐坐。”

    “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啊——原来兰小姐是锦书的姐姐啊！”梁山伯忽然拍着脑门，突然了悟。“锦书，我因经常来白水河捞鱼，那日忽然见兰小姐的衣盆被水流冲走，便下河帮他取了上来，由此和兰小姐相识了。”

    锦儿求证的看着兰儿，见她微点点头。

    原来如此，以为那梁山伯没事为啥老去白水河捞鱼，还庆幸他有如此的雅好，才让自己吃了那么久的烤鱼，却不知道人家是别有用心的，自己嘴馋倒帮了他的忙了。如此看来，自己在书院这一通不是全都白忙活了，倒让梁山伯钻了空子。

    一股尖锐刻薄挑剔的射线扫射在梁山伯的身上，“姐姐，可想清楚了，可是认真的？”

    再侧头，见兰儿仍轻轻的点头。

    “他对你可是真心诚意？”目光虽然在梁山伯身上，可锦儿问的还是兰儿。

    “锦书这么说是怀疑我的心意吗？梁山伯发誓，我对兰儿小姐是真心的，若有半点虚假，此生被万人唾骂。”梁山伯见锦儿只一味的审问兰儿，急急的在旁为自己澄清。“当初，并不知兰小姐是锦书的姐姐，只是听她说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无亲无故……”

    “是嘛——兰儿你是这样说的，你无亲——无故？”锦儿听到梁山伯如此说，心酸与苦涩同时泛上咽喉。

    “锦儿妹妹，我——”兰儿一急，不知怎么为自己辩解了。

    “锦书，虽然你是丘家的男丁，可你毕竟年幼，如此婚姻大事你姐姐并不需要听你的，如今，我只要禀明家中父母，遣了媒人来下聘，兰小姐点头就可以了。梁山伯……”

    梁山伯的声音聒噪的响在耳边，干扰着锦儿此刻的心情，一、二、三，默数三声，如果你还不闭嘴……“噗通——”话说了一半的梁山伯被人扔进了河里。

    “啊呀——”兰儿惊呼大叫。

    “他不是会摸鱼吗？淹不死他！”锦儿看着呈弧线摔入河里的人，想这么便宜就带走我的人吗，轻哼一声收回视线。

    两姐妹此刻彼此凝望，互相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伤感。

    “兰姐姐，你可知锦书为何要到云山书院读书？为何要开办锦绣书局？为何要设今日的招亲擂台？”是啊，虽然锦儿并未严明，但你们该了解吧！

    “锦儿出山谷那天就说过的，锦儿进书院是因为锦儿爱读书，锦儿开办书局是因为锦儿心中有一个梦想，锦儿招亲是因为想在同窗学子中找到自己心仪之人。”兰儿沉吟片刻，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锦儿愕然了，她以为今日的擂台是自己想招亲吗？

    “谁告诉姐姐，是我在今日招亲？”

    “成直弟弟回来说的，他似乎还很着急，见我也没什么主意，就自己出去了。”难道不是吗？她明明看见黑子急的一头汗，手足无措的样子，问他，他竟说：锦儿今日设擂台招亲！

    呵呵，哈哈，原来是黑子这么想的。是啊，这个傻黑子自己让他干什么他就去干，从来不问原因，以为今日是自己招亲，所以去找了流行云来阻止——岂不知流行云是知道原因的，早有在那里急的火上房的功夫就多句嘴来问问她，不就好了？！

    原来他们俩都误会了，可这能怪谁呢，自己能怪他们没有理解她吗？嗨——

    叹了一声，如今还说什么，总之都过去了。

    “姐姐，我再问你，你喜欢他什么呢？”刚刚有些不平复的心，此刻已经稳稳的收拾好了。

    “梁公子仁厚豁达，善良诚实，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兰儿态度坚定的回答。

    “你们说谁招亲，怎么回事？”梁山伯从河里爬出来，滴滴嗒嗒淌了一地的水印走过来，发髻松散，狼狈之极。

    云山书院都传遍的事情，到了这位梁公子这里竟然根本还不知晓，看来这就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心里有了对象，根本就不关心任何其他旁人了，可他不知道今日招亲的正是自己中意的人。

    “姐姐……”锦儿附在兰儿耳边嘀咕了一句，兰儿霎时绯红了一张脸，半嗔怒半尴尬，使劲捶了锦儿一拳，目光散乱，已不知该看向何处。

    “梁山伯——”看见梁山伯狼狈不堪的模样，锦儿的心情已大好了，“既然你和兰儿彼此倾心，锦书我也不为难你们，一个月内你要遣媒人来迎娶兰儿过门。”

    “谢谢锦书成全，梁山伯绝不负兰小姐。”梁山伯长揖一礼。

    话说，刚才锦书对兰儿说的是什么话让兰儿如此慌乱、羞涩。

    原来，锦书趴再兰儿的耳边，悄然低语：姐姐想好了，这个梁公子可是晕血的，到时候洞房花烛他见了处子血晕过去，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
------------

第四十二章   双人赴会

﻿流行云闭上眼，矗立在这个地方让他浑身的细胞都展开了战斗的激情。

    “你这次出来，告诉她了吗？”阖眼问旁边一路紧跟在身后不发一语的成直。

    黑子看着眼前的一片密林，一脸戒备。听见流行云问他，忽然顿愕一下，随即答道：“没有！这是我自己的事。”

    “也好，大恩要报，大仇也要报！”

    流行云的目光突的向上射，六个低矮的人形从四周的树梢上纵身而下。六个人个个身高不过三尺，长相丑陋，每人手里拿着一式的百炼流行锤。六个人脚一落地，迅速呈半圆形扇面排开，将手里的流星锤摆出赶月的姿势。

    “怎么是你们六鬼？琅琊庄庄主不来吗？”流行云看着比他矮下多半个身子的六个人，稍挪动了一下步伐。

    “我们琅琊六鬼早就想领教墨笔书生的功夫，近几年得了庄主很多教诲，咱们正好切磋切磋。若是你将我们六鬼送下地府，真去做了鬼，庄主自然来会你。”六鬼之首大头鬼说。

    “只是，我们庄主始终有一事不明，琅琊神庄与墨门素无仇恨，为何墨笔书生每隔两年就来拜庄呢？”赤目鬼双目赤红，龇牙一笑。

    “亏心事做多了，自然有人来主持公道。”流行云倒退数步，打开一个墨盒，取出墨如意，将如意的笔端蘸满黑墨，但见黑色的毛笔迅速漫染上一层金黄。

    六鬼突然飞速的转起来，以流行云、黑子二人为圆心，六条人影眨眼转成一道人墙，将两个人困在中间。同时，上下左右几个方向传出流星锤的破空声。

    “叮当！”兵器碰撞的火花和尖锐刺耳的声音不断传来。

    琅琊六鬼经过了琅琊庄竹的特别训练，身形诡异，再加上本来身材就矮小，流行云和黑子一时无法破了他们的围困。只是，论功力，他们几个也不占上风。

    流行云按捺住刚才的浮躁，定了定心神，五指拳握，双指弹开，手中的墨如意金芒一闪，朝那人墙而去。

    “噗——”打入肌肉的声音，一人哀叫出声。

    同时，一个飞锤从头顶直奔黑子的天灵盖。黑子闪身躲过，身后，那哀叫着的白发鬼的锤脱手，正好打在了他的后背。

    白发鬼成了鬼，也拉去了黑子的半条命！

    一口鲜血喷出，黑子眼前一暗，险些躺倒在地。

    “成直——”流行云惊呼。墨如意金毛乍起，突然向四外爆射出数枚银针，趁着五鬼慌乱，抱起黑子飞撤出圈外。

    云山书院。

    锦书这段日子惬意的很，在书院里几乎成为众星捧月的人物，尤其是那几个曾经被她邀请打擂的学长更是殷勤备至，一有机会就旁敲侧击的询问兰儿的情况。其他的人听说锦兰已经选择了意中人也就黯然作罢了，只有一斋的秦永才痴心的厉害。

    “锦书，秦某爱慕锦兰小姐多时，锦书能不能帮忙成全？”秦永才最近就总是跟在她后边不死心的询问。

    这个黑子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要是他在也能帮自己挡档这些人啊，这个臭小子不是现在就开始青春叛逆期，对自己有抵触情绪了吧？

    侧卧在一处大石上，心里想着黑子，锦儿隐隐的感觉到一些不安，不知为什么，仿佛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

    “锦书，秦某虽不才，愿意照顾锦兰小姐一生一世。”

    不睁眼也知道是秦永才的声音，锦儿皱着眉，很不悦，这个男人怎么难缠，居然比那个廿朝安还磨人？对啊，廿朝安最近倒安分许多了。想起这个人，再看看眼前的秦永才，锦儿不自觉的对比了一下，廿朝安虽然可恶，但还是比这个秦永才要好一些。

    “锦书，锦书，你看，兰儿给我绣的帕子——”梁山伯兴冲冲的走过来，手里献宝似的拿着一条白丝帕，上边绣的是两只翩然飞舞的蝴蝶——这条帕子兰儿绣了很久的。

    秦永才看着梁山伯手里的帕子，猛的上前抢在手里，不相信似的看了一眼，上边赫然有红线绣的兰字。

    “原来锦书说的那个人是你，你就是兰小姐喜欢的人！”秦永才絮絮的低声重复着“你就是兰小姐喜欢的人……”那条帕子从他的手里滑落到地上，眼角黯然的闪过一线莹光。

    望着秦永才萧索而伤感的离去，锦儿有些不忍，冲着他的背影大声道：“学长，天涯何处无芳草。”

    “梁山伯，你可向家中父母禀明了你和兰儿的事情？准备何时说媒？”锦儿将歪卧的身子坐直，问梁山伯。

    “这个——前几天已收到家父的来信，家父定要亲自过目，说要看看是谁家闺阁。”梁山伯弯腰拾起地上的帕子，掸掸土，小心的收进怀里。

    梁山伯和兰儿若能喜结良缘，锦儿就算完成了一件大大的心事，眼看离成功只差了一步，她现在状态放松，懒懒散散。

    重新卧下，轻轻嗅着鼻尖草叶的清香，想着就此能寐一会真不错。

    “我看，锦兰的婚事怕是不会太顺利！”廿朝安从青石旁的花丛里站起，他和锦儿刚才只隔了一道花草之墙。锦儿卧在花阴下的青石上，而他则躺在花阴内的草地上。

    “你怎么知道不顺利？”锦儿没有出言讥讽廿朝安，也没有询问他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

    “因为梁山伯的父亲是有名的古板守旧之人。”

    “你认识他的父亲？”

    “何必要去认识，锦书关心的人和事也是我关心的。其实，那个秦永才家道中落，父亲早亡，胸怀宽广，更难得是个情痴，是个不错的人选。”

    “哦，你这么称赞他，我倒要考虑考虑，兰儿若看不上，我就自己留下来也好。”难得有这样与他调笑的心情，锦儿冲口而出。

    “他若是配锦书，就配不上了。”

    “呃，那你说谁才配的上?”

    “我!”

    “你还真恬不知耻！”一个滚身坐起，这个廿朝安自恋加自大加花心加厚脸皮，还颇有些小强的作风，怎么打击也不倒退。

    “你起码已经不讨厌我了。”廿朝安不甘心的补充了一句。

    天涯何处无芳草？她说的这句劝慰人的话以前听着总觉得可笑，可现在听着却觉得可悲，情毒深中岂是天涯那些花草的错？
------------

第四十三章  重伤

﻿云居内，昏睡在床上的黑子双目紧闭，因为受了很深的内伤，脸上已无丝毫的血色。虽然流行云已经为他疗过伤，可因他已伤及内俯，所以一时还未醒转。

    这是黑子以前住过的房间，和他在山谷的房间一样的简洁、干净，连桌椅摆放和布置也大致相同，床幔上依然悬挂着那把他碰也不让锦儿碰的宝剑。

    锦儿手按着床边的椅子背，俯身凝望黑子的脸，大夫说黑子这是被习武之人贯穿内力的武器所伤，需要静心疗养。靠着床边的椅子坐下，她已经来到这里半天了，她想，流行云总该说出原因来吧？即使她不问，可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黑子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他就不肯向她解释解释呢？

    听兰儿来书院告诉她黑子受了重伤，她伤心、生气，可看到黑子躺在床上的一刻，她难过、心疼，从未见这个倔强的男孩子为疼痛哭喊为困难皱眉，如今见他躺在那里，不醒人事，她只觉得骨头里都在峥峥作响，直觉得自己要替他出头，她知道他不是轻易招惹是非的，现在这种状况绝非偶然，可那个人是谁？

    “流行云，你怎么不说话？”无论如何她都应该了解，为什么黑子会弄到如此状况吧。

    “或者等他醒来，自己会告诉你。”流行云垂下眼睑，疲惫而苍凉。

    “你不能说吗？你们去干什么了？替你寻仇还是报仇？”锦儿的声音提高的八度，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合理的答案，早就知道流行云有仇恨于胸，可是她不知道黑子会去淌这趟浑水，按理说，本该是她去，因为她毕竟是他的徒弟，当初就说好的，她要帮助他成全他，这是他明确的条件。可为什么今天会是黑子躺在这里？

    重重的疑云罩在锦儿的脸上，又不断涌向流行云的方向，流行云缓缓起身，迎上锦儿的目光，：“对不起，我累了，你看护好他！”

    流行云离开了黑子的房间，关于整件事情他一个字也没有说。锦儿知道，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人，若不想做什么你便是哭爹骂娘的也没用，无奈之下转过身子。眼光瞥到黑子一直护着的那把宝剑，或许此剑有什么稀罕或者秘密？她上身使劲前倾，踮脚向床内侧伸长手臂，小心翼翼的解下悬挂的剑。

    剑鞘黑中透亮，有着墨绿和浅黄间隔的花纹，并无特别之处。她运力抽出宝剑，只觉得眼前寒光一闪，稍过片刻，亮白的剑身竟然生出汩汩的暖气直抵至握剑的右手。细看剑身外侧，上有“流荧”二字。不消说，此剑名为“流荧”。剑身长仅二尺有余，剑锋看似并不锐利，却隐隐有着破杀百兵的剑气，这剑本不是对敌破招时所用，除了拔剑时的奇异感受，也并未见有什么奇特，细细的左右又查看了一番，仍没发现什么，锦儿重新插入剑鞘，将“流萤”置好。

    黑子是有着十几年武功功底的人，论身体功力积累的扎实，锦儿也是比不上的。化了大夫开的汤药，又沉沉昏睡了一天。

    他蓦然睁眼，瞳仁内立刻印入一个影子，那是趴在床边歪头睡到自己身侧的那个小女人。眼珠转了几下，立刻意识到自己是在哪里，被流星锤偷袭倒下的时候，他听到流行云的惊喊，然后是趴在他背上听顶级的轻功御行的呼呼风声。然后，是在这里。

    心中涌起一股温暖，他数次幻想过这样的情景，幻想过在只有两个人独处的空间，在他们心中只有彼此的某个时间，他可以静静的看着她，是多么幸福的时刻。他没想到，他的幸福来的这么早，这么突然呢。

    她似乎守候了他很久了，有些累，所以睡的很香，嘴角还隐约流出一点涎水，鼻翼轻翕着，身子随着均匀的呼吸有着些微的细小起伏，只是神态上似乎还留有对谁的不满，一点也不放松。

    从他四岁时看到她傻傻的对着他笑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她是他的责任，她是他的使命，自从三年前她醒转过来，他慢慢的慢慢的发现，她是他的主宰，是他的生命，是他生存的全部。她自己完全没有觉察到，她是多么的优秀，她在书院里即使以一个男儿身出现，也同样光芒四射，无论她让他干什么，他都愿意去做，可以她想设招亲擂台？

    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重锤击胸的沉闷和压抑，比六鬼的流星锤还要猛烈和沉重，那力度一下下的敲击在他的胸口，让他哭不得喊不得嚷不得叫不得，他能怎么办？所以，他第一次没有听从她的命令去帮她守擂，他去找了流行云，他也第一次为自己有这样的行为而无法原谅自己，他甚至不敢再去面对她，所以，当流行云问他：可愿意一起去琅琊庄时，他毫不犹豫的点了头。

    当然，他点头还有更圆满的理由，他和流行云有着共同的仇恨。

    但是，如果不是因为逃避她，或者他心中的仇恨就还没有这么快的冒出来，也或者，那仇恨已经被她稳稳的压制住，此生再无翻出生天的可能了。

    门口有脚步声传来，黑子赶紧扭正了脑袋，将已经伸出被子的胳膊缩回去。

    “成直弟弟，你醒了？”兰儿移步进来，端来一碗饭，“是你爱吃的汤圆，大夫说你今天可能会醒，我进来看看。”刚才，她才进门口，就看见了一双深情凝视的视线迅速转移了方向。黑子有着这样的心思，在兰儿看来，对锦儿是一件好事，可对他自己就未必轻松。锦儿的将来，尽管兰儿不能预测，但她也知道，就像锦儿曾经对她说的“情路多波折”，这是黑子的一条很辛苦的路吧。

    “谢谢，我还不饿。”因为多日未进米食，黑子干裂的唇因说话的蠕动而裂开一条细口，有一点鲜红的血珠溢出来。

    “呃，好香啊？！”飘进鼻孔的香味刺激了睡着的人，她抹抹嘴角坐直身子，双眼迷糊的看看眼前的两个人，突然大声“哈，黑子，你醒了！”随即兴奋的站起来，因为动作过大，那把椅子被掀翻在地，一声“哐当”。

    “等我回头问你！现在饿了，你不吃我吃好了。”她左手抢过兰儿的碗，右手拿着汤勺，四五个汤圆，连嚼都未细嚼几下，眨眼就囫囵着咽下去了。

    “兰儿，你记住啊，病人呢，肠胃都是虚弱的，尤其是大病初愈者，汤圆糯米这些东西是粘性，在胃肠里不好消化，是不适合给他们吃的，可以熬些烂米粥，煮些红豆，鸡蛋羹什么的。知道吧？”把右手的勺放下，锦儿端住自己的碗，递到黑子的唇边。“不过，汤是可以喝的。”

    眼看着黑子将自己手中的米汤喝光，锦儿立刻换上了一副庄重的面孔，“说吧，怎么回事？被谁所伤？”
------------

第四十四章   倾诉心声

﻿黑子重新闭上了眼，那一碗的米汤像一股甜蜜的汤药填进他的心里，身体上的疼痛立刻被驱散了，他不曾想过她会亲自喂他，所以，他喝汤的时候甚至不敢抬眼去看她，气也没歇一口，一股脑的灌下去了，闭上了眼。

    “说吧，怎么回事？被谁所伤？”锦儿在问他。

    早晚是要被她审问的，黑子苦笑。

    “怎么，不说话装哑巴就行了？今天你若是不说，我就……”本来是想说我就不客气了，可想起不客气也不能怎么样人家，本来他就躺床上养病了，难不成自己还打他一顿？话就憋回去了，又没有想出有什么更好的威胁，一时竟结巴住。

    “是意外。”黑子终于回道。

    “是吗？我也很意外。”听见黑子这简单的三个字，锦儿顿时泄了气，发了火，她知道黑子大约也是铁了心不告诉她实情了，心里急愤难忍。

    “我本来以为我们是最亲密的姐弟，在云居，我见兰儿姐姐喜欢上了流行云，我心里着急，我知道那根本是没有结果的感情，所以我千方百计的进了云山书院，暗想书院内卧虎藏龙，我定能为姐姐寻到一个命中良人。于是，我在书院四处结交，摆设招亲擂台，这是为了谁，你们没想过吗？我开办锦绣书局固然是因为自己喜欢读书看书，可是那也是为了我们姐弟三人有安身立命的本钱啊——可是你们——兰姐姐偷偷认识了梁山伯不和我说，那我这些天在书院是为谁辛苦了？如今，你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不和我说，你们当我是什么？当我是空气吗？”

    晶莹的泪水缓慢的盈满眼框，慢慢凝聚成一滴泪珠儿，在眼角处悄然滑落，话到最后已经哽咽了，旁边的二人已经感受到越来越强烈的伤心。

    “锦儿妹妹，不要这样。是姐姐不好，姐姐惹你伤心了。”兰儿已泪流满面，“可是，妹妹不知，姐姐年长，有的心思自然不想和你们说，你们毕竟年岁还小。但是，姐姐对锦儿和成直弟弟的心一直如此，从未改变。你我本是主仆，可你待我如亲姊妹，姐姐恨不能为你做任何事，以求你能快乐的生活，我不想你背负着我们的苦痛哀伤，我想成直弟弟定也是这样的心思。女孩家大了要嫁人，男孩长成要娶妻，我们总会有各自的生活。锦儿妹妹在我们身上用这么重的心，以后会更失落更痛苦，姐姐不想你这样的。”

    说完这番话，兰儿已经泣不成声了。

    锦儿愣住了，她是第一次听到这些话，尤其是最后一句话“女孩家大了要嫁人的，男孩长成要娶妻，我们总会有各自的生活”。第一次有人明确的告诉她，人生的聚散离合是近在眼前的。

    她仿佛已经忘记刚才自己要做什么了，这句话带来的震撼她似乎根本无法消解。

    “兰儿要嫁人了，黑子要娶妻了，那我怎么办？”喃喃着锦儿一时茫然了。

    “我向干爹发过重誓，一生保护你，不离左右。”黑子突然在床上欲坐起，神色悍然。

    锦儿一步步向门口走着，不语不言，仿佛梦游一般。

    刚刚踏出门，她又猛然转回头，“黑子，你到底去哪里了？”

    “琅琊炼庄！”黑子没有再次沉默。

    “好！我知道了。”

    人生如萍，聚散离合不可避免，前世的她经的还少吗？刚上小学时母亲就过世了，父亲则一年总见不了几次面，每次回家的几天都让她觉得是在梦里，总有不真实的感觉。她前世不怕分散离愁，现在就怕了？丘锦书，你倒是越活越没出息了？！

    他们可以那么说，因为那是事实，可是难道就因为这样就不去努力了吗？当然不会，兰儿的幸福，成直的伤，她还是要管，而且管到底！

    走出门的锦儿已经摆脱掉笼罩在屋子里的隐痛感觉，重新挂上了微笑。黑子还是诚实的，被自己摆出的一张哭脸给迷惑住，答案自然就问出来了，琅琊炼庄——咱们就走着瞧吧！

    回到书院，二斋寝室外的荷花塘边，梁山伯正如热锅上的蚂蚁般，走来走去的转着圈。看见锦儿回来，急忙迎上去，“锦书，你可回来了。这两天你和兰儿去哪里了？怎么家里都没人？”

    “哦，没事，一个朋友病了我们去探望一下。有事吗？”

    梁山伯递过来一张请柬。

    那请柬是自制的，上有丘锦书三个遒劲的大字，笔力苍劲有力，笔锋飞张，写字之人定是有着对现实的不满，故在写字时发泄着积郁在心中的情绪，所以，字虽显得很张扬，但运笔却有些力不从心。

    “家父请锦书明日带兰儿去做客。”梁山伯解释。

    “是吗？那很好，我也正想去拜会伯父。”锦儿将请柬揣人怀中。“听说梁兄的父亲曾任朝廷御史，是刚直不阿之人。”

    “家父年事已高，早已赋闲，而且脾气古板，本来我是有些担心的。不过，锦书你聪明，兰儿也娴秀，我想应该不会出问题的。”梁山伯一脸的期望，仿佛丘锦书是他的庇护神。

    “你怕你的父亲？”锦儿问。

    “山伯不成才，经常惹家父生气。”梁山伯小心的措着辞。

    梁山伯这样的都不成才，那书院里这么多书生不都是杂草了？这个梁老头大约是当御史当的，习惯看人短处挑人毛病了，连自己的儿子也如此。锦儿摇摇头，暗笑。

    “你放心好了，明日我和兰儿会准时赴约的。”看着内心紧张，神色有些慌张的梁山伯，锦儿安慰道。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弊端真是太明显了。兰儿的幸福全都寄托在这个梁老头的一面印象中，看来自己还需要好好的琢磨琢磨才行，古板守旧的退休老头可不是好对付的。
------------

第四十五章    这个老头欺人太甚

﻿梁府离古云郡城约有八十里，所属古云郡下辖的牧梁县。在牧梁县城打听梁府就像在古云郡城打听玄极子一样，几乎人尽皆知。

    梁府占地很广，因是皇命赦造，所以确实有着御史的派头，朱红的大门两侧各蹲着一个两尺高的石狮，圆睁双目，大张狮嘴，很是威严。只是府门前如今门前车马稀少，显示着主人已经不在其位的凄清。

    梁山伯上前拍门，一位裹着黑头巾的家丁开了门。“少爷回来了。”口气丝毫不见亲热，随即扭头又喊了一嗓子：“老爷，少爷回来了。”

    “牛全，别喊了，今天有客人，我爹一定在大厅等着了。”梁山伯一改在书院的和蔼躬亲，透着主家少爷的严肃。

    锦儿跨进门，四处望了一眼，很整齐的院落错落有致的排列，朱漆黑瓦，拱檐垂门，确实是大家子的气势。

    “锦书，兰儿，跟着我走吧！”梁山伯已经在前边带路，步伐快而有力，熟悉的穿越过前边院子。

    三人来到梁府大厅。

    空旷的客厅并无特别华贵的陈设，一个老人正端坐在主位上，看年纪大约六十岁上下。保养的并不好，脸上皱纹横生，再加上冰冷无表情的一张脸，在初次见面的人眼中越发觉得的不近人情。

    “山伯，你坐下！”老人朝自己的儿子点了点头，示意他坐在自己下首。

    “爹，这是我的同学丘锦书，后边那位就是锦书的姐姐丘锦兰。”梁山伯上前一步，向老人介绍了客人，随后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丘锦书，果然年少有为！”老人冰冷的目光上下打量了几眼站在对面的锦儿，话里将“年少有为”四个字咬的很重。

    “梁御史之名锦书也有耳闻，今日得见乃锦书之荣幸。大人既是山伯的父亲，锦书就不客气了，斗胆拜见伯父。”锦儿在老人冰冷的目光下毫不在意的鞠躬致意。

    “哼，你这一声伯父老朽可不敢当啊——”梁老头冷笑，“丘公子在古云郡名声显赫，公子和你姐姐的风姿老朽早就目睹过了。”

    锦儿一惊，这老头说见过她和兰儿，什么时候？在哪里？“伯父过奖，锦书年纪尚轻，毫无功名，在御史大人面前很是汗颜。”我就给你戴高帽，难不成你还不吃这套？锦儿心里嘀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还怕了你不成。

    “既然汗颜，还怂恿家中姐姐纠缠我儿作甚？”梁老头突然发怒，仿佛是早憋了一肚子的火就等着向锦儿她俩身上撒似的。

    “伯父，此话怎讲？兰儿姐姐与山伯彼此倾心，情意相投，怎么称怂恿，又何来纠缠？”锦儿双眼圆瞪，回视他，知道梁老头来意不善。

    “哼，我儿自小家教严谨，谨守规矩，若不是有无耻女子的纠缠，怎会不与父母商量就私订终身？”

    “爹，兰儿她稳重端庄知书达理，绝不是您认为的那等轻浮女子？”梁山伯急的起身，满脸的焦急苦恼。

    “你给我坐下，为父说话哪有你插嘴的地方，真是越来越不知礼法，难道云山书院就教了你这些？”

    梁山伯在父亲威严怒目下，看了看锦书，又看了看兰儿，一脸无奈的重新坐下，不再说话。

    “大人既如此说，那今日你请我们姐弟来此究竟是何意？”

    今日两个人出门前锦书为兰儿的装束打扮还左思右想的，怕太艳丽会引起老头的反感，太素净又怕衬不出兰儿的娇媚，总之是为了今日的见面，她俩个昨夜琢磨到半夜睡不着觉。本来以为今日来可以让兰儿赢得梁老头的好感，尽快促成兰儿和梁山伯的好事，却没想到，梁老头心里早已对他们存了很深的成见，这次见面本来就没安好心。

    既如此，好也是不好，不好也是不好。争取也是枉然，不如索性弄个明白，到底哪里出来问题？

    “我请你们来，就是想看看你——丘锦书到底有什么本事，能让山伯对你由衷的佩服，还迷上了你姐姐。”梁老头眯起眼，阴森的扯扯嘴角，“今日看来，你倒确实有几分胆色和气度，但是，你姐姐想进我梁家的门，这辈子也别指望！”

    “锦书能知道原因吗？”锦儿按耐住心中的不忿，沉声问道。

    “丘锦书，你姐弟三人本是浪荡江湖之人，为挤进士族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先是在玄极子寿宴上献歌舞，求的玄极子的好感，借机又进云山书院，后来居然恬不知耻的利用枕霞楼的婊子当店主，开办了锦绣书局。那些污言秽语居然也结集出书，真是丢尽天下读书人的脸？云山书院竟然收纳你这种投机取巧、毫不知廉耻之人，玄极子若不是仗着圣宠，岂能如此妄为？若是老夫在位，古云郡焉能出如此惹天下笑话的丑事？”梁老头说的越来越激动，最后居然站起身，挥舞起手臂。

    锦儿听罢，怒极反笑，这个老头真不是一般的古板。

    “真是可惜，大人这御史早就不当了。而且，锦书也从未听别人笑话过锦绣书局，更未笑话过书局的书，倒是有很多女子私下曾说，看了锦绣书局的《红颜至宝》就像重新投胎做人一样，活的越来越明白了。所以，惹天下笑话的丑事怕是只有前任梁御史大人一人之词吧？”既然你不仁，就休怪我捅你的痛处，不过是前任御史，还以为自己是多大的人物？你个老顽固！

    “你，你——”果然，老头子气的手指锦书，说不出话来了。自从被迫辞官之后，从未有人当面直说他的心病，他也一直很好的维持着自己虚伪的尊严，可是这个黄毛小儿一语道破，丝毫不留情面给他，怎不让他恼羞成怒。

    “你们给我滚出去！”老头终于发出话来。

    “爹——”梁山伯早已急的搓手跺脚，不知如何才好了。

    “来人，把少爷请进自己房里。”

    锦儿伸手拉住兰儿的手，感觉到那只软胰细微的抖动着，带着冰冷的温度传到她的手里。这才突然想到，兰儿的幸福怕是真的没那么容易了。刚才一时火气，广顾着跟梁老头顶牛，忘了旁边兰儿的感受，锦儿暗自后悔刚才的莽撞。

    正要跨出门去，忽听身后“啪嗒”一声响，“把你们的东西捡回去！”

    转身看见地上一条丝巾裹着一本书，正是那本《红颜至宝》。看那丝巾也眼熟的很，忽然想起那是玄极子寿诞时兰儿献舞时遮面所用的浅紫色丝巾。

    想起来了，当日的丝巾飘落到一位老者的座位前，难不成就是这梁老头。怪不得他说早就目睹过了他们的风姿，那日的歌舞他当然是看见了的。

    越想越生气，这个该死的老头，是存心算计她们姐妹呢？

    前脚迈出门槛，后脚刚刚离地，身后的梁府大门“哐当”一声就阖上了，差点没把锦书绊个跟斗。

    “欺人太甚！简直欺人太甚！”锦书终于忍不住骂道。

    “妹妹，别生气了。这梁府姐姐今生不进！”兰儿突然说道。

    “兰儿，你别伤心，我来想办法。”锦书忙道。

    “不，锦儿，那梁老先生如此污蔑诋毁你，他就是拿金轿银轿来抬我，姐姐也绝不进他家门！”兰儿一脸坚决。

    锦儿伸手揽住兰儿的腰，心中升起一种无言的感动。
------------

第四十六章  君子当睚眦必报

﻿锦绣书局内部，雕版印刷场地上一派繁忙的景象。工人们穿梭忙碌着，将刻好的书版翻印、冲洗、上墨；再翻印、再冲洗、再上墨；翻晾处的负责人指挥着人们烘干书页，装订处的人们则把一页页的纸张装钉成书，已经制好的书籍一摞摞的整齐码放在一个木架上。

    锦绣书局的这本新书有着独特的封面——两只翩然飞舞的蝴蝶，楷书正体四字镶嵌在这一对蝴蝶的翅膀上：生死蝶恋。这个封面雕版在刻印时费了很大的功夫。其实以前，风烈国流传下来的书籍基本都是以手书抄写为主，锦绣书局的这一印刷术本就已经惊了世人，现在居然又在书籍封面上出现了美丽的图画，这是以前任何书籍上都未出现过的。

    女子双手捧住书，安坐于这一片繁忙中，丝毫不被杂乱的声音和事物影响，全部心神都被吸引到书中情节去了，不时举袖擦拭着眼角的湿润。

    锦儿站在这场地的一侧，看着旁边专心书中的兰儿，她的脸已经明显的削瘦下去了。自打从梁府回来，梁山伯也没有回书院，梁府差人到书院送信说梁山伯病了，需在家养病。锦儿心疼着兰儿，两次爱情的受挫彻底打击了她的心，她已经不再想去争取和追求什么美好了，灰心失望让她的生活萌生了失意的色彩。兰儿对她说，此生不再幻想爱情了，只跟着她过一辈子，如果有一天她不再需要她，她就出家！

    有她丘锦书在，兰儿就出不了家！望着那一本本的书籍，锦儿会心一笑，梁老头，跟我斗，我看你能熬到几时？

    埋头在书中的兰儿站起头，双眼红通通的，将书轻轻阖上。“妹妹，这样直接写出山伯的名字，是不是不太好啊？”

    “有什么不好的，天下重名重姓之人那么多，谁认识他啊？再说，我把他写的那么好，你怕什么，只怕以后他成了名人还得感谢我呢！要是放在现代，谁有本事把普通人眨眼就变成名人，那是很了不起的事情。”锦儿走到兰儿身边，将她膝上的书拿起，一脸的调皮：“姐姐只说，妹妹这书中故事如何？”

    “书中梁山伯与祝英台生死不离，爱情动天感地，此书让人心潮澎湃，深受感动。妹妹，你如何写的出来？”

    倒，那不是我写的，是我抄袭别人的。锦儿呵呵笑笑，没有说话。

    锦绣书局的新书《生死蝶恋》，丘锦书最新力作，基本故事情节照抄《梁山伯与祝英台》。出此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回报在梁府受辱之事，二是为书局增添新的卖点。

    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错，在锦儿看来，若等上个十年，黄花菜都凉了，斗转星移万事皆非还报个屁呀？！所以，君子就当睚眦必报，把加诸在己身的苦痛加倍给对方还回去。更况且，对方不仅伤害了她，还伤害了她的亲人，他把兰儿对幸福的憧憬打得粉碎，还骂兰儿是“无耻女子”，以为锦儿会轻易就忘记了这恶毒的骂语？

    锦绣书局发售新书了，云山书院内每位学子获赠一本。

    《生死蝶恋》在古云郡内火了。街头巷议，所有的话题都是梁祝。就连那街头说书唱大鼓的也开始以梁祝为题材，男人女人老人孩子，认识字的看书，不认识字的听书，他们真的从未听说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从未感到男女之间真情的伟大力量，男人们唏嘘不已，女人们泪流满面。

    丘锦书的名字已经在每一个角落里生根发芽了，人们只说那锦绣书局的当家是个少年，英俊的不若人间之人，满身才华终不是池中之物。

    锦绣书局门前每天都堵着很多书迷，他们都想见丘锦书，他们想看看到底是谁写出了这么好的书给他们，更有得到确切消息的人知道丘锦书在云山书院读书，每天跑到白水河边隔河凝视，希望有幸看到他们心中的偶像。或者，在他们心中，他已经不是偶像，他是一个神。

    “锦书，你的书写的真好！”书院内，锦书每天也要面对同样的场景，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学长都来找他，他们来找他谈读书感受，他们说看完此书有不吐不快的心情。

    当然，他们更想知道，书中尼山书院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和现实中云山书院的梁山伯和丘锦兰到底哪个版本更真实？

    一斋荷塘边，秦永才神色凄绝，“此生有爱如厮，不枉活矣？！梁山伯，你太幸运了。秦永才祝福你和锦兰在天堂比翼双飞。”这个傻子，愣以为书籍内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在荷塘边置了香炉桌案，拜祭起来。

    《生死蝶恋》随着一点火光燃起，书页“哗啦”一下着起来，鲜艳的火苗跳跃着，映着秦永才的脸，“读罢此书，秦永才今生还有何书可读？”

    当日，周夫子对众学子宣布，秦永才退学了。

    周夫子面色凝重，语重心长，“学子们，大丈夫读书志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锦绣书局最近出了一本书，书中是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此书文笔优美，故事起伏跌宕，读来可陶冶情操、涤荡心灵。但是，作为青年学子，我们万不可沉浸在儿女情长之中，人生一世肩头脊背背负的是责任，感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你们要牢记。”

    周夫子的眼光落在锦书的脸上，“丘锦书同学才华横溢，但是要记住做人的原则，不可心生偏颇。”

    锦儿对着周夫子的背影努着嘴，大约是秦永才的退学让这位有强烈责任心的夫子感触很深，所以才召集全院学子训话。

    其实，无论什么事物，总要看是何人拥有。一把宝剑在剑客手中就是行侠仗义的武器，而在盗贼手中就是拦路劫掠的帮凶，这根本不是宝剑的错。更何况我写的书？再说，谁能说我的书不好？那可是流传千年的故事呢——秦永才看了要退学，只能说明他这个人有了心魔，是个大傻瓜，跟我有什么关系？

    “锦书，你送的书我看完了，故事很凄美。”廿朝安突然说话了，“是不是锦兰姐姐的事情真的遇到麻烦，你才有感而发写了这本书？”

    “呃。”廿朝安的脑袋倒是转的快呢，一看就知道锦儿是有所指的。

    “不过，我一直在担心，书中女扮男装的祝英台是不是真的是锦兰姐姐？锦书你对梁山伯也有情意吧？”

    “廿朝安，你是猪脑子还是狗脑子？”锦书气的差点没跳起来。“算了，我不和你说话，和你说话我就得折寿！”

    “你别生气，算我说错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解决啊？”廿朝安急急的喊。

    “不用你管！”

    再看锦书，已经头也不回的走远了。廿朝安垂下头，明明还没有得到，他怎么就老是一副患得患失的心情？！
------------

第四十七章   再探梁府

﻿书院的管理室，周夫子面带微笑安坐着，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丘锦书。

    他真是越看越欢喜，云山书院开院十年来，在他教授过的所有学生中，每一届均有令书院为之骄傲的人中龙凤，他们有的在朝中为官，有的成为一介名儒，这是云山书院的资本。

    书院每届报名的学子多不胜数，玄极子和他都要仔细考核，以保证他们个个都能成才。本来，这次玄极子未经他的同意就推荐丘锦书来，他是很不高兴的，尤其是见到这个丘锦书居然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更是不满。可如今看来，郡侯大人的眼光是多么的独到，丘锦书，将来必成为辅国之贤才。这样的学生，当老师的能不喜欢吗？

    锦儿讲完自己的请求，发现这位夫子还笑眯眯的望着她，没有丝毫的反应。“夫子，夫子--锦书说完了。”

    “哦--”周夫子回过神，和颜悦色道：“刚才你说的为师都明了，梁山伯病重多日，我们书院确实当去探望探望，你们是同窗，关心同窗同学正是为人仁厚博爱的表现，为师很赞同你去!不过，我看你还是找一个人与你一同前去吧。牧梁县路途遥远，你一个人去为师不放心。”在任何一个学子面前，周夫子从不自称“为师”，这一次却是左一个右一个说的极热乎，将心中对锦书的喜爱溢于言表。

    “谢谢夫子关心，我想可以让廿朝安与我同往！”锦书见周夫子应允了，忙鞠躬回道。

    “恩，行！廿朝安文武双全，与你同行甚好！”周夫子点头。

    一白一黑两匹骏马并行在宽阔的官道上，两侧高高的林木如威武的战士，牢牢守卫住自己的一片疆土，车盖似的的树冠遮蔽住强烈的日光，红日从东方渐起，此刻已经挂在半中天了。

    “锦书，能这样与你并骑而行，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廿朝安欢快、愉悦，抖抖马缰，与黑马紧踏几步，赶上白马，两匹马的马头并齐，黑马不安分的用下颌碰了碰旁边的白马，轻轻的甩了甩前蹄。白马倒安稳，自顾自的驮着主人悠悠甩着四蹄，不理会旁边黑马的挑拨。

    锦书瞧瞧廿朝安座下的马正朝着自己的马献殷勤，觉得可笑，“连坐骑的秉性也和主人一个样。”

    “是啊，我真羡慕自己的马，居然敢去碰你的白马，哎--”眼光溜到锦儿身上，用力拽拽马缰绳，“你这是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懂不懂？”

    “喂，廿朝安，你别整天阴阳怪气的好不好？我这次带你来是因为你比较了解情况，不会坏我的事--”

    “我当然知道，可幻想一下总可以吧？”

    “幻想也不行，胡思乱想更不行！”右手紧拉缰绳，“驾--”白马猛的蹿出去丈许，两个人又拉开了距离。

    梁府大门外依然冷落如初，连这个梁老头病了也无人来探望，可见这个老头的人缘是多么的差。这样的人偏偏还自以为是，丝毫没有自知之明，活得一世糊涂，再活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嘛--

    锦书利落的跳下马，上前叫门。

    开门的家丁仍是那个牛全，“还是你，老爷说了，不欢迎--”话出半句，他的眼睛就落在了锦书手里举到他眼前的两锭银子上。

    锦书把银子使劲塞到牛全怀里，“我们是代表云山书院来看山伯的，快带我们进去吧。”

    “好，好，好。”牛全点头哈腰，连说了几个好字。

    “你怎么知道他认钱不认人？”廿朝安小声问锦儿。

    “上次来梁府时，就见过这家丁。对主家少爷态度冷漠，做事敷衍塞责，再加上梁老头那刚硬古怪的性格，哪个家仆是真心为他的？！其实说来，那老头也怪可怜的。”锦儿冷笑，“所以，我来送他升天，让他去极乐世界弄明白活着的道理。”

    大厅门外，梁御史拄着拐杖站立着，脸色苍白，嘴唇青紫，越看越像一截枯朽的老树桩。

    “怎么是你？云山书院派来的人是你？！”梁老头又惊又气，哆嗦着点着拐杖。

    “御史大人别来无恙，锦书这次奉书院周夫子的差遣，特来探望山伯。”锦儿非常恭敬的弯腰施礼。“不过，现在看来，不但山伯病重，大人病的也不轻啊--不是得了什么暴症吧？”

    “云山书院廿朝安拜见梁伯父。”廿朝安赶紧上前，也深施一礼。

    “不必多礼，既是山伯的同窗，请里边就坐。”老头转身进了大厅，看也不看锦书。

    三人分宾主落了坐。有家人过来上茶，却只上了廿朝安的茶，让锦书坐了冷板凳。

    “伯父，书院的周夫子担心山伯的病，不知山伯可好些了？”看梁老头和锦书之间暗潮汹涌，廿朝安打算探望完山伯赶紧离开。

    “牛全，你带廿朝安同学去看少爷，记住只在门外说几句话就可以了。”梁老头吩咐，说完甩过头，拄着拐杖站起来要走。

    锦儿朝廿朝安使劲挤挤眼，意思是让他赶紧出去。

    牛全领廿朝安离开后，锦书立刻站起来。“大人，这么快就走?锦书有话还没说呢--”伸手拦住要离开的梁老头，将他拦回座位。

    “大人可收到锦书著的书？这次锦绣书局的新书能这么快就面市，多亏大人帮忙。《生死蝶恋》的售卖空前火暴，故锦书赠一本与大人以作留念。”

    “淫词秽语，均是淫词秽语！”梁老头激烈的咳嗽着，点指锦书。

    “大人差矣！连书院周夫子均称赞锦书所著《生死蝶恋》文笔优美，故事引人入胜呢。”锦儿悠然在大厅踱着步子，“而且，书院同学都想知道，《生死蝶恋》里的梁山伯与御史大人的儿子梁山伯是不是一个人？大人以为呢？”

    “奸佞小人！奸佞小人！”老头气急败坏，双唇哆嗦，话也说不利落了。

    “大人病重，可能不了解，关于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如今已经街头巷议了，大家都同情这对有情人，痛恨那从中作梗的第三者，更怒骂那嫌贫爱富的祝家父母呢！”

    锦儿顿了蹲，见那梁老头手欲端茶杯，竟气愤的端不住，一杯茶豁然撒在桌上，顺着光滑的桌面“滴滴答答”淌在他脚下。

    “刚才大人说锦书是奸佞小人，奸佞锦书可不敢当，奸佞不都是陷害忠良、谗言害国者吗--锦书年幼无知，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若说锦书是小人，锦书倒勉强当的。本来嘛，大人曾经是御史，若想编排谁的错处很容易的，虽说现在不是御史了，可大人说锦书是小人，锦书就是小人。而且，锦书不但是小人，而且是--”锦儿慢慢转过身，弄散了头上的男子发髻，仔细的抹上唇彩，嫣然一笑。“大人看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梁御史双眼发直，浑身筛糠似的抖动，说不出一个字。

    “大人上次说是有无耻女子缠住山伯，岂不知那无耻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锦书呢--山伯为人忠厚善良又多情多义，锦书喜欢的很。”掩嘴俏笑，一对水眸，可不是女子吗？！

    “大人说讨厌兰姐姐，可是又私下里收藏了兰姐姐的面纱，我猜大人是对兰姐姐有意，所以才会百力阻挡她和山伯的婚事！如今，锦书说出这个秘密，是想告诉大人，若是不嫌弃，锦书也愿意侍奉大人。锦书自比兰姐姐，面貌也是不逊的，大人以为呢？”锦儿娇柔的走到梁御史面前，手微搭上梁御史的腰。“不过，圣人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锦书又是女子又是小人，怕真的很难养呢--”

    梁御史只觉得天玄地转，站立不稳，一股咸热涌上喉头。

    “妖女--”只说了这两个字人就晕了过去。
------------

第四十八章   奔丧送葬

﻿回到书院不到一个月，锦儿就得到了消息：梁御史驾鹤归西了。这个老头果然有个性，人家周瑜也要被诸葛亮气三回才肯升天呢。阿咪托佛，梁大人你今生业已满，就安心到天堂去享乐好了。心里默默叨念两遍，锦儿决定带兰儿去牧梁。一是代表书院去悼念一下，二是让兰儿去安慰一下梁山伯，三呢，去送送那梁御史，也算自己做事圆满。

    “怎么？那梁御史死了吗？没想到，报应的这么快。”兰儿听说这个消息，十分惊讶，“那山伯一定很伤心吧，梁家以后就靠他了。”转念想到梁山伯，兰儿神色有些黯然。

    “所以，我带姐姐去看看他，此刻山伯定是需要你的。”

    “这样行吗？”兰儿有些犹豫。她和山伯虽有情，但毕竟未成亲，如果就这样参加梁御史的葬礼，怕是被人诟病。

    “怎么不行？我说行就行！”锦儿不管三七二十一，拉住兰儿的手就往门外拽。直接拖上了马车。

    牧梁县大街上，远远的望见一队人手举白幡，穿僧衣的僧人高声诵念着安魂经，声音高低起伏，传遍整条街道。

    队伍最前方，梁山伯身披重孝，折叠的宽大的孝帽几乎掩住他的整个额头。孝帽下的整张脸憔悴灰黄，双眼无神。尽管父亲一直不满意这个儿子的表现，对他冷喝热讽，可如今突然撒手而去，那血浓于水的亲情骤然激发出的巨大悲痛还是让他无法安枕。

    梁山伯是孝子，他知道父亲的脾气，父亲一生得志，天命之年突遭打击，因得罪新皇而被迫辞官，耿直刚硬的他怎么能不耿耿于怀？或者，如今突然归去，对于一直不肯面对现实的父亲是件好事。那么作为梁府的独子，梁家的后人，以后，他就将撑起这个家，承担起父亲的责任，经管家业。

    “山伯——”看见梁山伯的憔悴，兰儿无法抑制自己，突然从轿内奔出，直奔梁山伯而去。

    锦儿也赶紧下了马。

    “锦书，兰儿，你们怎么来了？”梁山伯乍望见二人，孤独哀伤的心瞬时注入了温情的力量。

    “听说伯父仙逝，我带兰姐姐来送送他老人家，另外，也探望你。山伯，你要节哀啊——”锦书抹抹眼角。“你不在家守灵，这是做什么呢？”

    “锦书，不知为何，爹爹始终不肯闭眼，如今已经过了三日。很多办法都用了就是无效。”梁山伯痛苦的低下头，“巫师说是有游魂野鬼在旁作祟，勾住了父亲的魂魄，今日这才请僧人做法将野鬼驱走，好让父亲他老人家安然上路！”梁山伯声音嘶哑，泪顺流而下。

    “山伯，伯父死不瞑目定是有什么事情放心不下，哪有什么野鬼游魂。锦书自幼学了些通灵之术，你若信的过我，让我去送伯父上路。”

    兰儿疑惑的看向锦儿，锦儿自幼痴傻，哪里学什么通灵术了？她真的能让梁御史闭眼？虽有疑问，兰儿也并未询问，她知道锦儿做事有分寸，当下跟着一行队伍回到梁府。

    大堂内安置着一口红馆，棺木呈三十度斜放着，面对门的一面撰着黑色的“寿”字。棺木没有盖。

    锦儿上前去，亲手点燃四支香火，双膝着地，躬身拜倒，叩了四个头。站起身，来至棺木前，定眼瞧去。

    梁老头面如土灰，唇色暗紫，双手垂放身侧，一身黑色的寿服下更显得瘦小枯干。想起先时他还气咻咻的骂人，今日却躺在了这里，锦儿慨然长叹：人的生命争如一根燃烧的烛，在燃着时鲜明光亮，一旦生命走到最后尽头，便是这般油枯火灭凄然苦淡。可笑他生前还如此的执迷不悟。

    锦儿盯住那一双大睁的双眼，内中的眼珠是定住的，毫无光影的反射了，可那气势仍然如活时一般。

    你还不肯走吗？锦儿心中暗道。“山伯，你带她们出去，谁也别进来！”锦儿对着灵前的女人说。

    俯身，将自己的面贴近梁老头的脸。轻轻启声：

    “大人，死都死了，何必还装着那么多心事？或者你还担心山伯的亲事吧？哼——纵使你不闭眼又如何？难道我丘锦书就搞不定梁山伯？！自古成促有情人成眷属都是功德，大人为人父母为何还如此执迷不悟？！大人生前执着于浮名，看不透这尘世，人生无常，是非得失祸福难料，如何能有定论，生死之际，大人也该顿悟。大人若是不放心山伯，那你就错了，山伯饱学成才，日后定然青出于蓝，成为国家栋梁；如若大人是不放心锦书，那你就更错了，锦书心中只愿兰姐姐幸福，她与山伯感情笃厚，锦书绝不会与兰姐姐争抢！”

    锦书说话的气息轻轻的拂在老人的脸上，只见那死去之人的脸色从土灰慢慢变回土黄，渐渐有了正常人的面色。

    随着锦书的话音落下，老人圆睁的双目慢慢合拢，竟闭上了。

    哭号声重新响起，梁御史终于闭上眼走了，这让梁府内所有人的神经都缓下来。拍着棺木的一头痛哭的几个女人是梁山伯的姨娘，老人死了她们失去了依靠，一个个皆哭的声嘶力竭。哭丧是女人的天分，其实，哭丧之人多半不是哭死人，而是哭活人。

    锦儿看着看着，觉得无趣，扯住梁山伯的手，“如今三日停丧已过，天气炎热，不好再放，今日就下葬吧——”

    “是，锦书今日帮了梁府的大忙，山伯感激不尽！”梁山伯双目通红，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悲伤。

    “还有，丧事过后，山伯你尽快将家中这一批仆人辞退，尤其是牛全，他绝不是忠心为主之人。”想了想，又道：“伯父亡故，你是要守孝三年的。三年内不能谈婚论嫁，但兰儿对你之情此生不渝，你不要负她。否则——”否则下边的话，锦书没有说，但梁山伯感觉到了那森森的冰冷。

    “锦书放心，山伯不是三心二意之人。”

    “如此甚好！”

    浩荡的送葬队伍缓慢行进，抬棺的十二人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身后是身披僧衣的一百名诵经的僧人，再后边是梁府的女眷，再往后是招魂幡丧事棒金童玉女纸车纸马等等。迤逦行来，拖拉近两里地。

    “放——”随着丧事主事巫师的一声高呼，那红棺木随着木架缓缓滑动到几丈宽两丈深的坑内。梁山伯含泪将第一锹土填上，梁家墓地内，哭声乍起，黑色的纸片飞扬。

    牧梁县的梁御史亡故了，然而人们的生活依旧，一个人的离世不会对他人产生任何影响。只有身处悲痛中的梁山伯的生活发生了变故，他是梁家的主人，不能再继续留在书院读书，所以，他退学了。虽然离毕业还差几个月，但梁山伯不能等到毕业了，他的求学生涯以父亲的去世而告终。
------------

第四十九章   生意遍天下

﻿因为再过三个月书院的这一批学生就期满毕业了，所以，近来的功课已经很少，学子们的自由时间很多。

    闲暇下来，锦书经常呆在书局里，望着自己亲手创立的锦绣书局，里边摆着自己著的书，想着各种办法搞些促销的小活动，比如抽奖啦，买一送一啦，节日优惠啦，总之是现代商超里有什么吸引顾客的手段，如今都被锦书搬来了。

    不得不承认，这些小措施真的很有效，有的人为了抽到锦书设置的500两银子的大奖，每天都来光顾，书局内的营业状况极好。如霜笑着说：锦书这些变着花样的小伎俩不知从哪里学的，倒对了这些人的心思，乖乖的让他们掏钱，每天的银子哗哗的在书局的地上淌，直把算账的兰儿累的手都疼了。

    锦书听了如霜的话，脑筋一动，突然想到这些现代商场的实战经验如果挪一些实用战术放在风烈国来，那不但可以使各行各业的商家得实惠，也能繁荣风烈国的市场。

    想到就干，锦绣书局的第三本新书新鲜出炉了。第三本书——《生意经：赢遍天下》。因为有了前两本书的经验，这一次的目标人群锁定在那些生意人，所以书价定的颇高。不过，锦绣书局是金字招牌，仅凭着横空出世而迅速崛起，已经让各行各业的生意人刮目相看了，如今看着招贴在各处醒目位置的新书广告，很难不心动。他们都想看看，锦绣书局的创办人丘锦书是如何起家如何经营的。

    走过古云郡的各处，总能看见锦绣书局的新书广告语：读生意经，赚良心钱。按照《生意经》的策略去经营的商家尝到了甜头，更把此书奉为经营生意的圣经，就差每天供在香案上膜拜了。

    新书面世数日后，书局忽然来了很多拜访锦书的人。他们都是风烈国八郡头脑灵活的人，他们来和锦书谈合作，合作的意向是他们准备出资在各地开办自己的书局，要经营锦书著的书。一时，锦绣书局门前车水马龙，每天迎来送往不断。

    这是绝好的机会。

    经过四五天的接触，锦书留下了八个人，运丞郡、古云郡、图蜀郡、沙门郡、海龙郡、梅荫郡(孝义郡)、凉寮郡、洪昌郡各一人。今日她召集了众人商谈此事。“各位，你们开办自己的书局，要经营我著的书，我不同意！”锦书稳坐中堂，呷了一口茶，环顾了一下周围散座的八个人。

    八人立刻唏嘘，“丘公子，生意要做大，必须拓展市场，你的《生意经》里不是也这样说的？”运丞郡留下的邵金平是一位四十岁开外的中年人，表情沉稳，神情透着精明干练。

    “是啊，是啊——”其余人附和。

    “大家别忙，我不让你们开办自己的书局销我的书，但是你们可以加盟锦绣书局来销我的书——也就是说，你们各人在八郡内可以各自开办一家锦绣书局的分号，资金由我和你们同出，所有店面字号、摆设及前堂设置必须和我这里的总号一致，而你们就作为分号的负责人，年终按契约合同分红利。大家以为如何？”锦书不慌不忙的解释。

    “这个——”邵金平沉吟，开自己的店和经营别人的分店有这本质的区别。

    “各位前来锦绣书局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无论是店号是不是自己的，只要银子赚到自己的口袋就行了。而且，锦绣书局的名气和口碑相信大家也知道，开办分号可以说是搭乘顺水之舟，难道你们还有顾虑？”

    “丘公子，恕我直言——”邵金平站起来，客气的拱手。

    “邵老板请说，论年纪，这里你最大，锦书最小，不必太过谦。”锦儿抬手，示意他坐下。

    “若是自己的店，可以随心所欲，即使不经营了可以转让出去，如果因为做事不力被公子责罚裁撤了，岂不人财两空？”

    众人听他说的有礼，都相互点头。

    “邵老板差矣。各地分号是由我与你们双方出资，这是有契约证明的，即使你们不想再经营，只要你不撤出资金，分号每年的利润就都会有你们的一份，只要锦绣书局不倒闭，此契约即终身有效。”

    八个人交头接耳的开始议论，最后一致同意了锦儿的建议。

    八郡地面上，锦绣书局的分号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纷纷开张了，《红颜至宝》、《生死蝶恋》、《生意经：赢遍天下》三本由锦书所著的书摆上了书架。开张当日，人们蜂拥而至，各地的书架全都抢购一空。开始还有些顾虑的几个合伙人都眉开眼笑，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各地的书局很快上了轨道，锦书又闲下来。

    这么年轻、英俊又多金的公子已经成了古云郡各家名门闺秀的梦中情人，来书局说媒的人每天都能装满一火车。最后，锦书实在没办法，只好躲在书院里不出来。

    黑子的伤已经彻底痊愈了，跟在锦儿后边如影随形。

    “黑子，你觉得开心吗？”自从他受伤，锦儿忙着兰儿和梁山伯的事，同时又忙着书局的事，对他的关心自然少了很多。

    但是，锦儿可以明显感觉到黑子更加的沉默寡言了。

    “黑子，兰儿姐姐能经常看见喜欢的人，能与他说话伴他做事是幸福的；锦儿现在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是幸福的。可是，你呢？”

    “或者，你也想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也想做自己喜欢的事？你可以不必顾虑我，只管去好了。”是啊，兰儿说的对，黑子终要娶妻的，他们终会各自有自己的生活。

    成直的目光直视着前方，他该怎么说？他想笑，可是笑不出来；他想哭，可是哭不出来；他开心吗？能伴在锦儿身边，时刻不离他该开心。可是，看到她越来越成熟，她稍稍的一个想法就能改变他们的生活，她微微的一个动作就能毁灭一个生命，她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强大到，甚至他觉得应该去仰视。她每天就近在眼前，可是他却觉得她离他越来越远了。

    兰儿是幸福的，是她促成了兰儿的幸福；她自己也是幸福的，是她亲手缔造的幸福；那么，他的幸福呢？！他怎么说——

    他甚至开始怀念她醒过来的那段日子，山谷里，她每天不断的恶作剧，制造着小麻烦，可是他需要他，需要他的引领、保护，需要他的宽容、疼爱，尽管他比她小一些，可他真的是疼爱她的。

    甚至在赤花宫，他们濒临生死，他也可以给她力量。现在的他依然跟在她身边，做她的影子，可是，却已经是真正的影子了，没有作用的影子。

    我喜欢的人是你，我喜欢做的事就是保护你一辈子。成直的目光依然直视着前方，默默的回答了锦书的问话。
------------

第五十章    南麓的挑战

﻿云山书院主学堂的前边有一面影壁石，平时用于张贴表扬或者批评学子的公告，可今天张贴的公告很不同，不但张贴面积大，公告字体也大，上头有三个大字：挑战书！

    公告旁边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许多学子，站在最里边看清布告内容的人出声的念道：……为学习云山书院严谨治学、创新教授的做法，我南麓书院预备邀请云山书院师生来我处探讨交流为学之道，拟以学子师长之间的学问比试为形式，且在比试中落败者必须陈书上表朝廷，请求自闭院门三年，三年内不再收学生。本次南麓书院特邀请当朝左相季大人担当督导，时间定为一月后的端午节佳期。

    “原来是南麓书院想和咱们云山争第一，还下了挑战书！”

    “南麓也不自己掂量掂量，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倒不小。”

    “这次，他们肯定是精心准备多时的，还请了左相大人助阵，肯定志在必得。”

    “难道我们怕他们啊——笑话！”

    关于南麓书院挑战云山书院的事情在学子们中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院长室内。

    玄极子满面笑容，对着站在对面的十名学生说：“虽然你们是南麓书院的学生，但在云山求学两载，相信对云山也有很深的感情。此次，南麓书院邀请云山书院去做客，你们也就回到南麓书院了，你们会在南麓毕业。作为云山的院长，我祝愿你们前途似锦。”

    以廿朝安为首的十名南麓书院的学生恭敬垂首而立，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复杂的神色。南麓的目标他们清清楚楚，所以，他们的内心都是矛盾的，作为交流生，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但两年来，云山书院没有把他们排斥在外，云山的宽容氛围彻底容纳了他们，也化解了他们心中的隔阂，但是，最终他们还是会面临选择，或者根本没有选择，因为他们本是南麓的学生。

    现在这样的情境其实早在廿朝安的意料中，两年来，南麓书院隐忍不发，他就知道那是等待着最后一击，文涛每两月会往南麓寄一封信，汇报着云山所有的变动。起初，那些信的内容，文涛还会念给他听。本来他是无所谓的，谁输谁赢，他才不在乎。

    可是后来，他还是觉得不安了。所以，他把文涛送往南麓的信都在半路截下来了，因为后期文涛的每一封信都会提到丘锦书，这些，他不用想也知道。

    他可以无所谓输赢，但是他不能无所谓锦书。

    玄极子的话说完，点头：“好了，你们出去吧——各自收拾收拾，就可以和同窗告别，回南麓书院去了。”

    十个人转身鱼贯而出。

    “院长——”这是锦书的声音。

    廿朝安的耳力没错，回过头，果然看见了她的熟悉身影。

    “锦书来了——你坐吧。关于南麓书院挑战的事情你听说了吧？”

    “听说了，现在大家因为这个事情议论纷纷的。”

    “记得你写过那篇文章里讨论过开办书院的目的，云山义学教授，苦撑十载，培养了大批的人才，这些我是无愧的。本来输赢对云山来说也没什么，即使输了也不过是闭院三载少收一届学子而已。但是，南麓书院名利权欲心过重，我担心他们若赢，后果会很严重——”玄极子微皱着眉，苦涩的一笑，“从南路院长给我的信中可以看出，南麓已经是蓄势待发了，依你看，我云山有几成胜算？”

    “院长，这些问题你应该和周夫子商量，锦书怎么敢妄语论断？”

    “锦书，你的事情我即使足不出户也已经灌满了双耳，听周夫子说，书院近来的花销也都是锦绣书局私下捐资，我才特地要问问你的想法的，而且怕是这次去南麓，也还要书局的帮忙，你还不肯说实话？”

    “哦。那——锦书就随便说说。南麓既然蓄谋已久，那肯定就是在某些项目上优势很明显，我们到时候不要跟他们硬碰硬，田忌赛马的故事院长知道吧？到时候我们可以依法炮制，以己之长攻彼之短，随机应变。院长要相信书院的学子，他们可都是优秀的人才。”

    “好，锦书说的好，那本次对抗南麓，云山书院的学子们就由你和周夫子共同带领，如何？”

    “哦，好吧！”锦儿心说，又给了我一个苦差事。不过，郡侯大人的面子她也不能不给啊，再怎么说，自己能有今天，也要感谢他的。

    “你若是男子，必有惊天动地之伟业。如今生作女儿身，也算当世的奇女子了。”锦书出了院长室，玄极子还在暗自沉吟。

    一个月的时间，锦儿又有得忙了。当能人的好处就是得多劳。从院长室出来，锦书低着头，暗自思索。

    “锦书——”树后突然转出一人，呼唤道。

    抬起头，原来是廿朝安。

    “锦书，我在等你！”

    “等我做什么？”

    “不做什么，想看看你！”

    “我头上又没长角，有什么好看的。”

    “锦书，我要回南麓书院了，大约短期内不能见你了。”廿朝安叹气。

    “啊——南麓招你们回去，大约是商量怎么对付云山吧？”锦书可没什么儿女私情可讲，刚接了个重任，一下子就想到这个了。

    “我想是的。”廿朝安没有继续玩笑，“锦书，这次南麓之行你一定是会参加的吧？”

    “当然，我不但参加，而且我还和周夫子领队。哼，你小心点，到时候撞到我手里，我可不客气。”

    这算什么？警告？威胁？怎么话音里还带着一丝隐隐的担忧？！

    廿朝安伫立良久，锦书的背影早已经消失了，他还在原地站立着。从认识锦书以来，他觉得自己经常这样目视她离去的背影点点消失，在目视背影中黯然伤神，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无奈。不知道还有谁能有他这样的感觉，那份付不出的爱总是兜兜转转到最后总是伤了自己。

    一个月后，他和她还会见面的，一个月很长也很短。
------------

第五十一章    提亲

﻿一百匹栗色高头骏马，一色的水蓝绸缎衫，黑色厚底马靴；这一队人出现在孝义郡的街上，惹得孝义郡的百姓们纷纷咂舌：云山书院果然不同凡响。

    其实，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南麓和云山离他们都不关心。不过，云山这样的阵仗一登场，倒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来。

    南麓书院位于孝义郡的东郊，兴建比云山要晚两年，但建筑的规模大很多，大约容得下三四百名学子。里边斋舍整齐，学堂漂亮，亭台湖榭，也是别具风格。但因为南麓的名声一直被云山压制，所以，每一届学子都招不满，连本地的读书人也有的宁可等上三年去云山，也不愿屈就来南麓。这一届也才只收了一百人，这就怪不得南麓的院长杜守仁憋了一肚子的怨气了。

    杜守仁在南麓书院的大门外，一丝不苟的率领着南麓的人迎接着云山的学生。

    “周夫子，别来无恙，老夫恭候多时了。”杜守仁拱手朝周夫子致意。

    “杜院长有礼！”周夫子领着云山的学子朝杜守仁施礼。

    “哪位是丘锦书丘公子啊？”

    忽然听到那杜守仁喊自己，锦儿忙走出人群，上前几步。“杜院长，学生锦书有礼。”

    “呵呵，丘公子果然如传闻一般年轻啊——”杜守仁挤出一丝笑。那笑容就在嘴角处浮着，眼角眉梢仍然是凛凛的冷意，看不出一点真诚。

    南麓突然进入了多一倍的人，整个书院立刻热闹起来。云山的百名学子安顿好，在整个南麓书院内游荡观摩起来，内心都将两家书院做着悄悄的比对。

    锦书被安排到周夫子的隔壁，例外的被安排一个人住。刚刚收拾妥当，听到有人敲门。

    “公子，院长请你和周夫子去家中小坐。”

    虽然不知道杜守仁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周夫子和锦书不敢大意，内外整理完，随着仆人来到了杜家。

    杜守仁的家就在书院的后院内，他和玄极子不同，他是以教授为业的人。

    “周夫子，丘公子，刚才怠慢了。”杜守仁一改初次见面的冷漠，变得笑容可掬。

    “晚容，来给客人奉茶！”等锦儿和夫子在厅内坐下，杜守仁朝着内堂喊。

    一女子挑帘出来，莲步轻移，粉面桃腮，生的甚美。

    “夫子喝茶，丘公子喝茶！”将托盘上的两杯茶放在二人面前，她对着锦书露了一个灿然的笑容，退下去了。

    这样的女子真是宜室宜家，端庄贤惠。锦儿忽然觉得怎么自己遇上的这些女人都是如此的美丽温婉，自己要真是男人就好了，一个个的都收过来，那不是无边的艳福。

    锦儿笑眯眯的瞎想的时候，杜守仁的眼睛就盯在她脸上，眼瞧他目不转睛看着晚容离去的样子，杜守仁暗道：如此好色，我还怕你不归入我这一方吗？

    “丘公子——喝茶！”杜守仁举着茶杯，对锦书说。

    “哦，多谢杜院长招待。”锦书看着旁边的周夫子安然稳坐，知道他是不会开口，而且，看情形，那杜院长招他们来此好像是因为自己。

    “看到丘公子的气度为人，让人想到一句话：后生可畏——”杜守仁开口，“公子的锦绣书局在八郡红红火火，公子所著书籍更是让人耳目一新，连小女晚容都读过了丘公子的书呢。”

    “杜院长谬赞了，锦书不敢当。”

    “丘公子，看小女如何？”

    “婉容小姐貌美娴淑，惹人怜爱。”锦书心中一动，原来这杜老头是藏了这个心思，呵呵，自己倒没想到。

    “晚容今年一十五岁，与公子年纪相当，不是老朽夸口，晚容虽是女子，但自幼熟读诗书，出口成章。如果公子有意，老夫——”话说到此已经再明白不过了，杜守仁是想把自己的女儿许给锦书。

    “杜院长如此抬爱，锦书感激不尽。只是小姐千金之躯怎么能跟锦书这漂泊之人？”

    “丘公子虽家世不明，身世也不显赫，但如今生意蒸蒸日上，小女若是跟了公子，老夫是放心的。”

    家世不明？身世不显赫？哼哼，明明就是看不上我，只图了我的财吧？！

    “杜院长，实在是抱歉了，锦书其实已经心有所属，不敢误了小姐的前程。”

    “大丈夫三妻四妾乃人之平常，晚容是明理之人。”

    这个爹是怎么当的，自己的女儿给人做小也愿意，白白可惜了那么好的女子？！锦书心里不忿。

    “杜院长差矣，锦书是情重之人，无法分出二心，您的好意锦书不能答应。”

    此话一出口，只见那杜院长的脸上白一块红一块，羞愤的半天无语。如此尴尬的枯坐了一会，周夫子和锦书赶忙告辞出来。

    “锦书，你的拒绝怕是把那自负的杜守仁气坏了。”周夫子看锦书满不在乎，有意识的提醒她。

    “哎，夫子，人之心意怎可勉强？！杜家小姐被他爹当作邀买人的资本实在是可悲啊！”锦书叹道。

    “女子的命运往往是如此的。听说锦书著了一本书，是教天下女子摆脱困境的，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夫子，哪里是什么功德？！不过是些小技巧加上自我麻痹罢了。”锦书摇头。

    “天下若哪家女子嫁了锦书，真是最大的福气！”周夫子含笑看着她。

    “夫子与锦书说笑了。”难得听到周夫子与人这么轻松自如的谈笑，锦书对这位严厉博学的老师，心中是充满敬意的。

    是夜，杜守仁家中。

    “守仁，不要以为你私下的那些小动作瞒得过我？”

    “大人，弟子不敢，弟子只是想拉拢丘锦书，听闻他颇有才略，守仁想他若是加入了南麓，那南麓的名气自然就……”

    “我还听说，你要把晚容嫁给他？”

    “大人，我那只是为拉拢他的权宜之计，当不得真的。”杜守仁额头冒汗，用手背偷偷抹了一下。

    “那最好！如果南麓书院争气的话，也不必公然挑战云山，我也就犯不上站出来得罪那玄极子，可是，你就是不争气。”

    “大人教训的是，弟子错了。”

    “还有，晚容已经十五岁了，以后就让她跟了我做第八房吧，也省了你的心。我不会亏待她。”

    “是，弟子替晚容谢过。”

    “好了，这些年你也辛苦了，我都知道，放心。”

    “弟子应该的，应该的。”

    屋内二人的言语动作，房顶上的锦书看的一清二楚，她这才恍然：原来这南麓书院就是左相大人办的，那杜守仁也只不过是代管理罢了，看样子，杜守仁是那左相的弟子。只是，可惜了晚容那女子。
------------

第五十二章   连输三场

﻿两家书院的比试场地就选在了南麓书院的学堂和斋舍之间的一片宽阔的草坪上。

    天空晴的瓦蓝如玉，洁净而干爽，蓝湛湛的天空下，细看云山百人的方阵是一片水蓝色的清凉。南麓书院今日也是着装整齐，方阵内一片翠绿的新鲜，两组方阵，两片天地相接的颜色。

    左边蓝队，右边绿队，中部的前方位置是担当监督的左相季宣。季宣端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左右看了看，挥了下手，宣布规则：

    “首先，比赛设置三项内容，由两家书院自由点将；其次，两家书院的学子每一位都是所属书院的代表，都有点将和被点将的权力，但一人只得参加一项，不得重复参赛。最后，比赛结果由本相裁定，不得异议。”

    比赛正式开始，客随主便，南麓开始派人上场了。

    从绿色方阵内走出一个人，正是文涛。文涛是南麓的文魁，如今站出来肯定是要比试文章的。他走到季宣跟前，深施一礼，踌躇满志的转过身点将。二斋的王乐松被点到。王乐松，擅乐器，做文联对啥的和文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文涛与他同在二斋学习，自是知道的，选这么个对手，目的就是让云山丢脸。

    “王乐松，我们就以端午佳期为题作诗词一首如何？”文涛出题。

    “恩，好！”王乐松自知不是文涛的对手，可是也不能输了气势，当下满口答应。

    文涛面带轻笑，在场中悠然转了两圈，出口念道：

    “五月榴花妖艳烘。绿杨带雨垂垂重。五色新丝缠角粽。金盘送。生绡画扇盘双凤。正是浴兰时节动。菖蒲酒美清尊共。叶里黄骊时一弄。犹瞢忪。等闲惊破纱窗梦。”

    语音未落，南麓书院学生掌声一片，季宣也点头赞许，“不亏是文魁，好文采，好词句。”

    轮到王乐松作诗，他苦思良久，吟出四句来：

    “端午佳节自多情，蒲酒祈愿唱生平，汩罗江畔风流去，但吟离骚祭英灵。”

    等王乐松念罢，“好——”锦书猛然喊了一嗓子，把众人唬了一跳。云山书院的学子也为自己人拼命鼓掌。

    季宣站起评判：“南麓书院的文涛用词优美且有意境，云山书院的王乐松的诗虽做的也不错，却过于平实，此场判南麓赢！”

    第二场：南麓的魏正合点了云山的希宣赞，笔试内容是弹奏乐器。

    这也是一次啊哈那个没有悬念的比赛，谁都知道希宣赞精通药理，苦钻医术，丝毫不通乐理，乐器如果能弹出个调调就不错了。

    第三场：廿朝安上场了，点了四斋的马束斋比试骑射。

    这倒不算很卑鄙，马束斋在云山就以擅骑射而出名，可是，那也要分跟谁比呀，跟廿朝安比就不行了。

    两个人拉开架势，各自骑上自己的马，百步外的箭靶子。只见廿朝安双脚用力，催动马匹，弯腰从箭筒内拿出三支箭，只见他拉满弓弦，三只箭同时射出，箭箭中红心。

    马束斋见他同发三箭，心中不服，也拿出三支箭搭上弦，双臂用力，三只箭直奔箭靶而去，只可惜，有两只还未到达箭靶就落了地，只有一只命中了箭靶，却离靶心的红心还偏差了位置。

    其实，如果马束斋不和廿朝安较劲，也完全可以保证每发一箭均中红心的，如今，这一场的骑射就又输了。

    南麓书院的学子沸腾欢呼，他们觉得云山的学生也不过如此了，因此，个个得意忘形，看着云山这边的眼神都变了，本来还拿他们当自家尊贵的客人对待的，这一下他们明白了，原来那些尊贵只是虚名，因此，奚落和嘲讽的话就涌过来了。

    季宣一张胖脸此时笑的横肉堆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这样的结果太顺利了，他没想到，看着南麓的学生扬眉吐气的样子，他正准备宣布南麓连赢三场，云山此次大败，却见从云山队伍里走出来一个翩翩少年，样貌英俊，步履洒脱，行到他近前。

    “大人，南麓人才济济，锦书佩服！”

    “哦，你是丘锦书？”季宣听他说话，上上下下打量了他足足三分钟。

    “是，学生正是丘锦书！关于这次比赛结果，我们都心知肚明。俗话说，客随主便，云山也不好多生事端。不过，云山暂且请求大人先不忙宣布结果，我们还预备了一些小节目给大人和南麓书院的学长们欣赏，就等下午我们的节目献完，大人再宣布结果，如何？”

    锦书心里冷笑，早知道你们会有准备，只是你们不嫌笑的太早吗——谁笑到最后谁才能赢是真正的赢家！

    “哦？！你们还预备了节目？这倒是稀奇，本来是来南麓比赛学问，你们还有闲情要表演什么节目？”季宣阴阳怪调的说道。

    “大人见笑，因为全书院都知道大人此次会来观摩比赛，所以全院都很兴奋，郡侯大人也特意吩咐大家对季大人要以礼相待，为了表达我们书院对大人的敬意，故特意准备了节目的。”锦书不卑不亢的站在季宣面前，让他觉得这台阶如果不下就下不来了。

    “好，既如此，那就等下午看完你们的节目再宣布比赛结果！”哼，你们三场皆输，纵然能表演出什么天女下凡天花乱坠的节目，我也依然会判你们输！

    “如此，多谢大人了。”

    锦书退下来，周夫子赶忙迎上来，“锦书，季大人怎么说？”他神色焦急，连输三场啊——他能不急吗？

    “他答应下午让咱们上场！”锦儿露出一个放松的笑，“夫子别担心，下午就看咱们的了。”

    “我，还是有些不安，这次他们显然是摸准我们的软肋来的。”

    “咱们有软肋，他们也有软肋。夫子认为呢？”锦书的心里已经急切期待下午的节目了，嘿嘿，摸不到你的软肋，我就把你的脊骨变成软肋。

    再说了，咱们锦书可是足足准备了一个月的时间呢，准备了那么多的内容，随便露几个出来也能震住这帮书生，难不成还搞不定这场比赛，那可真成了笑话！
------------

第五十三章   有来有往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有来有往才有戏看！

    上午的比赛南麓出尽了风头，占尽了便宜，下午的这个所谓的节目表演，南麓人都抱着极其松懈和不屑的看法，以为云山没什么潜力，只想出歪门邪道的花招讨好左相大人而已。

    只有杜守仁还是一脸的严肃，看不出一丝的情绪变化，他的目光来回逡巡在云山队伍内，人紧挨着季宣坐下。

    “大人，我们先来表演的节目叫‘对牛弹琴’！麻烦南麓书院的魏正合同学出来帮我们一个忙。”锦儿一脸笑颜，站出来。

    魏正合见院长对着自己侧头微点下，立刻从队伍中走出。

    锦儿回身，拍了三下手掌：啪、啪、啪。

    王乐松分开人群，手里牵着一头黑色的水牛。水牛头上的两只长长的角已经弯成了心状，步履缓慢，是一头老水牛。

    “王乐松想和魏学长一起表演‘对牛弹琴’。”看了看南麓书院爆笑的一群书生，锦书继续说道：“大家不要笑，此牛略懂乐音，如果听到伤心处还能悲伤落泪呢——”她这样一说，南麓书院的人笑声更响了，人们只觉得这个丘锦书真太有意思了。

    “就先请魏学长为此牛弹奏一曲哀乐吧——”锦书潇洒的作了个“请君入座”的姿势。

    王乐松将筝递过去，魏正合接过古筝，轻抚了一下，音沉稳而清冽，随即坐下，很快进入演奏的状态。凄婉哀伤的曲子幽幽噎噎，如黑夜妇人的低泣穿破黑暗，刺入人心。多愁易感的学子有的已经泪盈满眶了，曲子不谓不悲。

    只是场中那头水牛听了一会子后，四腿蜷曲卧倒，静静趴在地上，闭目养起神来。

    费了一会子劲，并未见那老牛落泪，魏正合停住手，很不悦，“无稽之弹。”南麓书院的众人从哀乐中回过神，观望着台上稳如泰山的老牛，有人开始指责锦书的哗众取宠。

    眼见王乐松已经坐在古筝前，魏正合狠狠瞪了锦书一眼，气愤的甩手欲下场。

    “学长留步，学长还未见到这老牛落泪，怎么能走呢？”锦书笑嘻嘻的拦住魏正合，这时，王乐松的筝声扬起。

    两首曲子是同样的哀乐，味道却不尽相同。如果说刚才魏正合是一曲妇人的哀歌，凄绝婉转能够侵入人心的话，那么王乐松此刻就是一首老迈者临终前的恋世之曲，沉重的悲哀中裹挟着无奈的苍凉，辛苦一生又不得不面临悲惨结局的苦难终结，说不出道不明的苦楚滋味，更有着哀莫大于心死的味道，不是让人流泪，而是让人揪心的痛。

    曲声尽，人们细看那头水牛，竟然从眼角处直向下淌出两溜潮湿，眼眶内还蓄满着泪水，一动不动的站立不动，仿佛在为往者送别。

    锦书走过去，拍了拍老牛的背，柔顺的轻抚着它的头，“大家看到了吧，此曲内的伤感滋味它也听懂了。”

    云山书院的学子热烈的讨论起来，南麓书院的众人则有些不敢置信，可亲耳听到的，亲眼看到的，谁能说不是真的？！

    “大人，这牛若懂乐音，天下的畜牲便造反了？老朽不信，我想定是丘锦书对那牲畜施了什么门道，此次不作数。”杜守仁突然站起。

    “哼，我看也是——牲畜就是牲畜。”季宣开口，当然是支持杜守仁的说法，“不过，云山书院的此项节目甚为稀奇，本相也开了眼界。”

    “惭愧惭愧，这个节目纯粹是为了逗大家开心罢了，接下来我们要表演的是算学。”看那季宣和杜守仁沆瀣一气的嘴脸，锦儿索性大方些，接下来我看你们还说什么？

    拿出一根长藤条，用手将藤条弯成一个圆形，然后，锦儿点手唤人：可否请南麓精通算学的学长帮锦书量一量此圆周的长度，这个圆形不知要用什么尺量才好？

    只是量一量这个藤条做的圆周的长度，没什么难度，一个人站起来，用细绳比量着围了圆周大小，随后，拿一把尺子量出细绳的长度，随即得出了此圆的周长。

    锦书笑了笑，用另一根细木棍搭在圆中央做了直径，“学长，再量量此圆的直径可好？”

    那人又用尺子仔细比量完毕。

    “现在，请学长将圆周的长度和此圆直径的长度比较一下，可否能得出一个数来？”

    （大家都看出来了吧，锦儿是在展示圆周率呢。）

    南麓的那名学生本是痴迷算学的，听罢赶紧演算起来，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大约半柱香之后，人们开始交头接耳。

    云山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不少人吵嚷起来：“喂，算不出来就下场，磨蹭什么？”

    南麓书院的人更是焦急，既是替场上的人急，也是替这个节目急。场上正在计算的学子已经累的手腕发酸了，额上也渗出汗来，这是一道艰难的算题，也是以前他从未碰到过的难题，他抬眼望了望面露焦急神色的南麓同窗，颇不甘心的甩甩手准备继续埋头演算。

    “学长，可有了？”云山的学生都等的有些不耐烦了，他们可不想看书呆子算数，他们是想看看锦书有什么新花样呢。

    “大约是三倍多一点吧，具体数目我也算不清楚，只算到3.14……”那学生抬起头，很认真的说。

    “学长真聪明，能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其实，我可以告诉学长，3.1415926……”一口气背到了小数点后近百位，锦书才停下来，“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穷尽的数目。而且，所有的圆与过圆心中点的直径的比都是这一数目，这叫做管圆周率。你们不信，可以自己画圆自己演算。”（祖冲之大人，得罪了，现在锦书发明了你的圆周率了，真不好意思。）

    哇——众皆哗然。

    圆周率，还是无穷尽的数目，听也没听过。云山人兴奋的炫耀着圆周率这个他们第一次听说的概念，算学里这么精深的知识谁能演算出来？别说是南麓，就是全天下的书院怕也找不出一个人能推算准确的？

    南麓那边的人脸上的表情从质疑转而惊疑转而又惊骇，很多人在地上画着圆圈，边演算边探讨议论。

    杜守仁黑下脸来，这个丘锦书出的招法太无形了，根本不是他能接的住的，若是有他一天，南麓就别想翻身了。杜守仁的一张黑就更加的黑了。

    季宣倒没那么夸张，只是望着场中三五成群低头讨论的学子，狠狠咳嗽了几声：“这个发现很有意思，不过这圆周率一事还有待考证。”

    锦书朝他翻了翻白眼，我还怕你考证不成，切！

    “云山书院还有节目吗？”季宣问道。

    “大人容待——”

    云山书院队伍里走出来四个学生，抬着一张很大的红木方桌，却不知为何四个角各有一个网袋。

    “锦书请南麓书院的廿朝安学长上来帮忙——”

    杜守仁根本不吭声，似乎是根本没听见锦书的话。不过，廿朝安可不用院长示下，听锦儿唤他，巴巴的跑了上来。

    “锦书，呵呵——我能帮什么忙啊？”廿朝安笑嘻嘻的凑到那张方桌前，左看看右看看，“锦书，总有这么多的稀奇古怪的主意。”

    “季大人，这是一个游戏。但是却同样考验人的眼力、臂力、以及步伐身法等，就请廿朝安学长和我们云山书院的卢部全同学共同参加！”

    （众位亲，猜猜这是什么？嘻嘻——对了，桌球！）

    卢部全拿着两根长长的球杆走上台，朝廿朝安咧嘴一笑，将一支球杆递过去。锦书已经将规则讲完了，众人都听得清楚明白。

    卢部全请廿朝安开局，廿朝安也不客气，拿起母球，摆在球案上，将杆抓握在手里，姿势虽不雅，气魄却骇人。刚要开球，锦书突然一把攥住他的球杆：“廿朝安，你若是敢投机运气推球入袋口，我会跟你翻脸！”

    “怎么，你怀疑我会舞弊？！”廿朝安用力抽出球杆，甩开了锦书的手，“放心，我明白规则。”心内当下憋了一股子气，开局一球，“哗啦”桌球四散开去，但可惜的是，一个球没有进。绿阵的人群发出一阵遗憾的嘘声。

    轮到卢部全了，他摆了摆球杆顶端的触点，躬身弯腰，一个准瞄，一个花色球直接入了网袋。

    接下来下一个，连发连中，只见他忽左忽右忽前忽后，找着最佳的位置，不多时，桌案上花色球已经被他全部收入网袋内了。

    卢部全每进一个球，蓝阵内就传来一阵欢呼，整局下来，欢呼声不断，廿朝安没有机会再打一下。

    这一场打赢了。

    云山人个个喜笑颜开，拍手称快，谁不知道廿朝安的厉害，如今这一局胜了，云山就摆脱掉了那连输三场的命运。

    等最后一个球入网，卢部全兴奋的做了一个右臂用力的姿势，并朝锦书伸出了两个指头。

    “哦——好样的，卢部全——好样的——”云山的学子爆发出空前热烈的呼喊。

    这个徒弟，满聪明的，一个月来的教导，卢部全把锦书所有的小动作都学会了，查看球杆端顶，还有这个胜利的手势。

    “云山必胜！”不知道谁忽然起了一嗓子，蓝色阵容里众人齐声高喊着“必胜、必胜”。

    南麓书院的武魁廿朝安就这样栽在了云山名不见经传的卢部全手中，说是玩一场游戏，谁不知道游戏背后的涵义是什么啊？！

    廿朝安的失败让杜守仁的脸彻底垮下来，那是他的一张王牌——如今王牌都被人击败，那么接下来的他就更没有希望了。

    季宣倒笑了，“丘锦书，接下来还有什么？”

    “大人，只有最后一个节目了，其实很简单，锦书想请南麓书院学长们对一副对子，是极有意思的一副对子。”锦书不慌不忙，拿出纸笔，在一大幅红色纹纸上龙飞凤舞的写出十个字来。
------------

第五十四章   赛龙舟

﻿锦儿手握朱毫，红色纹纸的两端各有一名云山学子用双手扯紧，十个飞龙走凤的大字随着她的挥舞立现出来：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

    “这——”南麓书院以文涛为首的众学子一见这副对子即有些傻眼。

    这样的对子以前从没见过，更不用说对下联了。文涛皱眉，苦思良久未出。连杜守仁也在思索中，“海水潮朝朝潮朝潮朝落”轻声叨念完毕，还是苦恼的摇了摇头。

    连云山书院的学生们都没见过这副对子，一时四下无声，两边阵营里均是窃窃私语声。作为学生，碰到疑难都有好胜之心，何况两家书院的学子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

    “呵呵，杜院长，如若南麓再无下对，锦书可就揭晓答案了。”给了足够的时间，没有人应对下联，锦儿准备说答案。

    “好，老朽洗耳恭听！”

    “那大家听好了，这下联就是：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季宣眯起一双细眼，呵呵笑着：“果然是一幅有意思的对子，可有出处？”

    “说来也是锦书偶得的，不登大雅。”

    季宣双手扶案，推开身下的太师椅，企鹅似的摆着肥胖的身姿，走到中间场地。“云山书院的节目果然都精彩，本相很是欣赏，既然如此，两家书院就算打成平局了，杜院长，周夫子，你们可有异议？”

    “没有！”两个人齐声回道。虽然明知这个结果是有些偏向南麓书院，可周夫子也不想再多事。云山书院的百名学子互相击掌祝贺，平局也罢，能翻身已属不易，若不是丘锦书的安排他们这次可就丢了大脸了，众人再看锦书时，目光内就充满了敬佩和尊重。

    “丘锦书，你对本相的裁决有异议吗？”季宣转而又问锦书。

    “大人裁决公平果断，锦书也没有异议。”锦儿故作谦卑，躬身回话。“大人，此次来南麓，正值端午佳节，锦书心想我们两家书院是否可以与民同乐？”

    “是个好提议，不知怎么同乐？”

    “民间端午都有赛龙舟的习俗，不如我们两家书院也来赛个龙舟吧？到时，全城百姓都能观看，岂不是同乐吗？虽然，民间赛龙舟都有规则，但我们既然是为了玩乐，自然可以放开手脚，不需拘泥，就来一场友谊欢乐赛如何？”锦书说到玩乐，自己都有些眉飞色舞了。

    “赛龙舟——”季宣沉思片刻，“好！”

    南麓书院要和云山书院赛龙舟，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孝义郡城。孝义郡的红水河边上还有很多百姓在向河中抛洒粽子。上午红水河也是刚刚赛完龙舟，此时那些船只还都泊在河边呢。两家书院的书生一到，选中了最大号的几条。龙船长达三丈，船头绘成龙头，两根长长的龙须飘在船侧，船身用金色绘出片片龙甲，在下午的阳光下泛出熠熠金光，让整个龙船看起来威武神气。

    每条龙船的两侧皆绑着数根船桨，这几条大船每一只都能容得下四五十人同坐。河边已经围了很多人，城内许多的百姓也都纷纷扔下手中的活计，赶了过来，他们都是得了消息来看赛龙舟的。书生要赛龙舟，百年不遇呢，谁不想看个稀罕？

    云山和南麓各自挑选了两条大龙船，每条船上坐满了四十人，左侧二十人执二十条浆，右侧二十人执二十条桨。四条龙船共坐了一百六十名书生，这大概是孝义郡史上最有意思的赛龙舟活动了。

    从河这边驶向对岸，对岸上有一盏灯笼挑在竹竿上，哪方队伍先摘了灯笼就算哪方赢！在民间的习俗上，赢了的一方就有资格主持祭拜红水河神和屈原大夫。不过，南麓和云山既是为了玩乐，自然不在乎这个。

    锦书将八十名参赛的学长叫在一起，轻声叮嘱了几句，然后带人上了一条船。再看，南麓那边的两条船都已经准备待命出发了，人人手中抓紧自己的桨，视线都落在前方河岸的灯笼上。

    “开始——”随着季宣的一声开始，八十人个个紧摇臂膀，四条龙船飞快的驶离了河岸。

    岸边的人群分别为两家书院加油。左边的喊“南麓加油——”，右边立刻就接着喊：“云山加油——”人声鼎沸，此起彼伏。

    人人翘首以待，伸长脖子瞪眼瞧着。

    片刻之后，云山的一条船明显的占了上风，另外有三条齐头并行在河中间。眼看着，有两条船的船头船船尾相碰，突然，龙船上有一人猛的将旁侧船上的一位学生拽离了座位，那人“噗通”掉进水里。

    锦儿此刻就在与南麓的两条龙船并行的云山龙船上。云山见身边的自己人被南麓打落了水，一边奋力划行，一边和南麓的人对抗。很快，“噼里噗通”，两边都有多名学子落水。

    行在最前方的云山的龙船速度减缓下来，船上的人纷纷回头查看，速度一缓，就被后边的一条南麓船咬着船尾，马上就追赶上来了。

    “你们先行——务必摘到灯笼！”锦书见状，忙拢手对着前船大喊。声音传过去，船上众人回神，赶紧又奋力划行，重新甩掉了后边的船只。

    锦儿身边不断有人落水。双方的船上之人互相纠缠，船已经行不动了。锦儿是海边长大的，对水性、行船等熟悉的很，自然不怕。

    “啊——我不会游泳！”忽然又有一人掉入水里，惊慌的喊。

    本来稳坐船中的锦儿听到身边人的喊声，皱了皱眉，怎么此人不会游泳也报名参赛？愣了两秒钟，她纵身入水，伸手抓住迅速下沉的人的衣带。正准备向上露头，忽然，身边又一个人入了水，胡乱的手刨脚蹬着，一看就知是不识水性的。

    此人手脚乱刨之际，锦书猛然觉得胸前被抓了一下，心底一阵麻栗的感觉。呀呀个呸，以为不会游泳就能占我便宜啊，锦儿伸手使劲朝那人掴了过去，只是水减缓了这一耳光的力量，此人还在双手胡乱挥舞，根本没感觉已经被人打了耳光。

    当下，锦书也不说话，捞住他散乱的发髻。这入水的两个人，一个被她抓住衣带，一个被她扯住头发，左臂滑动，伸腿摆水，是一个漂亮的蛙泳姿势，头冒出了水面。

    再看时，云山的龙船已经摘了灯笼，岸边的二十名云山学子正跳跃着欢呼不已，“摘到灯笼了，我们摘到灯笼了”。

    “云山胜利了，我们胜利了。”这说明云山彻底的胜利了，不是一对一的胜利，是集体对集体的胜利！

    这个胜利来之不易。

    锦书将两个落汤鸡捞上来，细一看，一个是卢部全，另一个却是南麓的文涛。文涛被呛的连连咳嗽，大约是气管呛进了水，咳得喘不过气，脸色苍白得很。锦书可不管，被人占了便宜，哪能这么轻松了事啊。捞到云山船上的文涛在她一阵拳打脚踢下，立刻鼻青嘴裂，脸肿的像个发面馒头。

    四条龙船已经重新划回到岸边了，云山头船上一人高高举着灯笼。云山这边热烈呼喊庆贺着，而岸边不断有落水的学子游回来，被同学奋力拽出水，场面显得混乱不堪。

    锦书把文涛拎出来，使劲掼在地上，冲着杜守仁说，“他不会游泳，去比什么赛！”

    这时，人们纷纷盯住地上的文涛，这样鼻青脸肿的模样，如果不说大约谁也没认出他是谁。

    “丘锦书——是个女人！”一阵连连猛咳之后，文涛突然说道。
------------

第五十五章  曝光

﻿“丘锦书——是个女子！”

    文涛猛咳半天说出的一句话不要紧，河岸上所有的目光“刷”的一下便集中到了锦书身上。锦书只觉得那些视线就像X光似的，仿佛要透过这身湿衣服辨出她的雌雄来，尤其是南麓书院的那些学子，更是惊的张大了嘴巴，瞪圆了双眼，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玩笑，怎么可能，那个谈笑自如轻松赢了他们的丘锦书是个女子？连那杜守仁都惊得瞪了眼——

    明知不可能是个玩笑，因为那句话不是出自任何人，而是出自文涛的口中，文涛——南麓有名的不苟言笑之人。

    这句话就像在人群里爆开了一个炸弹，因为太过突然，太过意外，太过震撼，所有在场的学子都被炸懵了，顷刻间所有人的意识都处一片混沌中。

    无数的目光集中在锦书身上，若是一般女子怕是早就惊骇不已，不能自处了。可锦书就是锦书，不但依然泰然自若，还笑容不减。

    既然躲不过，倒不如自己主动承认的好。

    “呵呵，锦儿也不想装成男子，实在是太辛苦了，可是不这样怎么能去书院读书呢？”但见无数目光下的锦书一身滴水的湿衣紧裹住苗条的身材，胸前明显的鼓出两片不同于男子的地方。待她从容的摘掉头巾，弄散秀发，因潜水憋气而有些微红的脸颊，两片红润的朱唇轻启，说出来的话已不带有任何的遮掩，莺声脆语，没有羞昵没有胆怯，泰然安稳的承受着众人目光的洗礼。

    丘锦书，竟真的是个女子！

    因刚从水中出来，这时她整个人就像是一朵出浴的芙蓉，含苞待放，妩媚动人，被湿衣裹紧而暴露出的玲珑的身材丝毫没有使人产生邪念。

    云山书院的学子们瞠目结舌，即使锦书亲口承认了，他们还是不能相信。连周夫子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了。“丘锦书，你果真是女子？这怎么可能？！”

    “夫子，锦书荒唐了，夫子不要生气！”锦书双膝委屈，双手叠交放在身体右侧，以女子标准的屈膝礼拜了周夫子。

    周夫子惶恐、诧异，连连摆手、摇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的得意弟子，他骄傲的弟子突然变成女人，他真的有些不能接受。

    岸边的百姓们更是看着稀奇，“谁家的女子啊，如此的厉害？”

    “不是锦绣书局的当家吗，怎么又成了女人？”

    人们七嘴八舌的热议着丘锦书这个人。

    云山书院的学生纷纷围住锦书，很多双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这样的气度，这样的才华，这样的锦书——是个女人？！有亲眼见过锦书扮女装的几人突然都恍然大悟了：原来他们见过的那个丘锦兰根本不是丘锦兰，都是由锦书自己所扮，如今锦书的样子可不就是那日灵秀的女子模样吗？

    这个事情太惊奇了，云山书院的一名俊秀后生突然就变成了女人，孝义郡的百姓都亲眼见识了。而这个后生不是别人，就是锦绣书局的总当家，这样的新闻以火箭升天的速度传播出去。

    同时，南麓书院的那些学子从震惊中惊醒，气愤、羞恼、惭愧、痛苦……所有这些词语加在一起，也无法涵盖这些铮铮男子的复杂心情。

    杜守仁头也不回的走了，丢脸的事情不是没做过，可是这一次他已经把南麓书院的脸丢完了，把孝义郡读书人的脸丢光了，想到前几天自己还巴巴的要把女儿许给这个丘锦书，此刻，他就差赶紧挖个地缝钻进去了。

    人群外，一个人紧握住自己的双拳，心中无名火不知该向谁去撒。

    锦书的女子身份在这样的情况下突然曝光，廿朝安没有丝毫的准备。他紧咬住牙关，眼内精芒乍现，她这个样子袒露在众人面前还要多久？难道她不知害羞不知惧怕吗？

    围在岸边的人越来越多，都是挤向锦书这个位置的。有一些人因为站立不稳，被旁人挤下了河去，其实，除了云山的学子和南麓的部分学子，人们根本就没看清那传说中的突然变成女人的丘锦书是个啥子模样，只一味的拥挤着，因为拥挤的厉害，吵闹打骂声也传出来了。

    “人在哪里，丘锦书在哪里？抓住丘锦书！”不知何时来了一队官兵，直奔人群的中心而来。

    季宣阴沉似水，手指锦书道：“祸乱书院，搅乱纲常，给我拿住！”

    百姓们见了官兵自然不敢再喧哗，可是，云山书院的学子们却都没有动弹，自动的围成了一个圆圈，护住他们的圆心。

    锦书被云山的学子们团团围住，心里不免焦急，怎么着也得找机会换下这身衣服，湿乎乎的容易感冒啊——

    突然感觉胳膊上多了一只手，一个急迫焦急的声音：“还不走——”

    恍惚间，人们看见头上有两条人影眨眼飞过去了。再回头时，云山书院的圆心已经不见了。

    季宣望着消失的两条人影，阴狠的眯起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玄极子，你也有今日！”

    季宣和南麓书院的书生回去自不提了，云山书院的学生们都焦急万分。“夫子，锦书去哪里了？这下怎么办？”丘锦书不在，周夫子自然成了云山的主心骨。

    不管锦书是男是女，经过这一仗，即使锦书是女子，也和云山书院是一个整体了。曾经五斋内的明争暗斗也因为这次与南麓的对抗而得到了彻底的化解。在集体的名誉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就像卢部全赢了廿朝安之后，一斋、二斋、四斋、五斋的同学都拼命的为他叫好，有的人甚至冲过去拥抱了他。作为一个整体，云山书院缺了谁都是遗憾。

    那么，如今缺了丘锦书，不仅是一种集体的遗憾，而且也在每个人的心里产生出格外的落寞。他们很快就毕业了，能够认识锦书，能够和他一起学习这一年，他们都有着各自的庆幸。而这种庆幸在得知锦书是女子的身份后则更加的明显，这样出众的女子他们今生又能碰到几个？一个女子能活的如此的精彩如意，他们有的是钦佩有的是羡慕有的是追捧有的是渴慕，可谁都知道，她不会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即使如此，只要还能和她短暂相处，他们也情愿付出代价，就象现在，一群人都在极力怂恿周夫子去找季宣求情，请季宣看在郡侯大人的面上放过了锦书。

    周夫子两道浓眉深锁，“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大家稍安勿躁。依我判断，锦书必是被人救走，并未落入季宣的手中。”

    孝义郡城外，梅花客栈。

    被点了穴道的锦书浑身动弹不得，连话也说不得，瞪眼看着廿朝安气鼓鼓的抱着自己进了这家客栈的门。

    才一进门，一位风骚的老板娘满面堆笑的迎出来。“公子，你可回来了，你有两位朋友等了你好几天了。现在住到你隔壁房里了。”

    “好，知道了，谢谢梅老板！”廿朝安没有停留，面无表情的蹬蹬上楼。

    “哈，这位玉公子怎么连个笑脸也没有了？”

    打开房门，将锦书扔在了自己床上，廿朝安倒了一杯水，咕嘟咕嘟，一口气从嗓子眼灌下去。怎么这个女人老是能让他气的冒火却无可奈何呢——

    看床上的人，湿乎乎的衣裳因为风吹已经变得半干，脸颊上的红润也退却了，脸色略略有些苍白，连唇色也发白了，一张小脸因为对他的不满发出强烈的抗议神情。

    廿朝安从衣柜内抽出一件自己的短衫，放在床上，“快换衣服，如果你不想被官兵抓走就不要说话。”说完，伸手解了她的穴道。

    锦儿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将床纱放下，此时此刻也讲究不了许多，先把这黏糊糊的一身衣服换下来再说。这个廿朝安，先不和他计较了。

    边换衣服边偷眼向外瞧，只见廿朝安自觉的面朝门外站着。

    “三弟，你回来了？”门外有人高声询问，随即有两个人推门而入。

    “躺好，不准出来！”廿朝安大惊失色，飞快的拿起一条薄毯将锦书连头带脚的全身蒙住。

    “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

    “三弟，你听了那老瞎子的话去书院读书避世，怎么也不常和二哥联系啊？我们若不找你，过两年，你便忘了你这两个哥哥了吧？”说话的人正是假面公子晚秋蝉。一张古铜色的假面戴在他脸上，只露出两只凤眼，仅这一双露在外面的眼已尽显满身的风流。

    “你——紧张什么？”冷面公子一下子看出廿朝安的不对劲，他的笑脸因为紧张显得有些僵硬。“有什么麻烦？”

    “没，没有，两位哥哥远道而来，实在给了狐弟意外的惊喜。一会儿，我请两位哥哥去城内的铁仙阁吃蟹如何？”

    “三弟，你没说错吧？上次不是请我们去嫣红阁，怎么这次去铁仙阁了？”晚秋蝉的目光撇着床角，明显是人的一角衣服垂落在床外，“别不是三弟最近交了桃花运，改了周章吧？”

    晚秋蝉趁廿朝安和冷罗煞说话的当口，一个箭步冲到床边，扯下了床纱。一双好奇的眼正对上他的，眼神滴溜打着转，宽大的男装下是明显不着一履的光洁。

    “她是谁？”晚秋蝉和冷罗煞的目光都定在了锦书身上。
------------

第五十六章   凯旋

﻿眼看锦书大咧咧无所谓的样子，廿朝安那紧张兮兮的模样倒是让冷罗煞和晚秋蝉二人觉出了门道。

    “他是我的同窗，不慎落水，又被官兵追赶，是以我才救了她。”廿朝安的回答前后不搭，颠三倒四。

    “她是女人吧？”晚秋蝉一针见血。

    “哼——”冷罗煞不知哼的是什么，总之是摆出了一张扑克脸来。

    “喂，你们就是绝世三公子啊？！到底是怎么个绝世了？”锦书了然，这两个自称是廿朝安哥哥的二人不是别人，肯定就是绝世三公子中的老大和老二。

    “你，整天戴着个假面具，肯定就是假面公子晚秋蝉，你，扑克脸，肯定就是冷面公子冷罗煞喽——”锦书蹦下床，走到二人面前逐一端详着。

    天哪，大美人哪——这个冷面公子虽面冷的很，可长得着实的是美的可以。“扑克，你长得真是不错——你要是笑一笑肯定更好看。”研究了一会这个冷罗煞，锦书说了一句话。

    那冷面连眼神都没歪，嘴角都没动，雕塑一般站着。

    “你怎么样，摘下面具来瞧瞧——”在扑克那里碰了钉子，锦书又蹦到假面公子面前。

    “呵呵，我可不敢摘，我怕摘下来，天下的女人会为我疯狂。”晚秋蝉调笑。

    “哈，廿朝安，我总算发现了一个比你还自大的人。”锦书的好奇过了劲，重新坐回床边，屁股刚沾到床沿，又猛然立起：“不行，我得回去了，要不然周夫子和云山的学长们一定着急的。”经过了一天的劳累，锦书其实累的很，不过在三个男人的眼皮下，她也不敢再躺下去休息，况且还是在别人的房间，事情结束了，要赶紧回古云去，好好睡一大觉才是。

    “喂，你就这样走啊？！”廿朝安看锦书真要走出去，急的大喊。

    “那不然怎么样，难道我还和你们挨个吻别吗？”

    “你等一下，我去找梅老板借身衣服去。”廿朝安使劲摔着房门，这个女人知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话啊？！

    其实，在大哥和二哥面前，廿朝安总是自觉有些汗颜，大哥虽冷峭，面相却是极俊的，只是不近女色；二哥假面下的一张脸他见过一次，当时简直惊为天人，若说倾城倾国都不足以形容，在这样的两个人面前，他这个玉面公子是白白担着玉面的名号。那么，如果——

    那老瞎子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廿朝安现在恨不得把那给他预言的老人重新揪回来问个清楚。

    锦书刚换上的这身女装有些嫌大，不过比刚才的男装要好很多，转了一圈，四处拽了拽衣角。“恩，多谢了。三位公子，后会有期哦——”

    又一次望着锦书离去的背影，廿朝有些忐忑不安，冲着翻身上房的人喊：“你不要去自投罗网。”

    “放心，我自有办法对付。”不走门，人直接跳出窗子，跃上屋檐，眨眼功夫，已经没了影子。

    屋子里只剩下了三个男人，空气里却还残留着一缕女儿香，“三弟，两年不见，就认识了这么娇俏的女子？”晚秋蝉开了口。

    廿朝安没有说话，他此刻有些烦乱，根本定不下心神。见到两位兄长的欢喜已经被对锦书的担心所掩盖了。

    “大约这就是你的克星了吧？那老瞎子说话还真灵，早知道让他给我也算一算嘛。”晚秋蝉懒懒的歪在椅子上。

    “去吃饭。”冷罗煞面无表情，说完也不管这二人，一个人大步踏出房门，下了楼。

    云山书院的众人已经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回程了，再没有人大声喧哗吵闹，每一个人都心事重重的，周夫子已经去找季宣了，大家都在等消息。

    “我回来了——”锦书刚回到所住的南麓学斋，就看见很多人等在外面。

    众人乍然看见了锦书身着女装回来，言谈举止虽还是她，但却变得熟悉而陌生。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言语，熟悉的姿态，确是陌生的异性身份——即使如此，看见她安然无恙的回来，他们还是兴奋。

    “锦书，你可回来了。”众人都意识到男女有别，众多年轻书生只说了这一句，就都讪讪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忽然有眼尖的学子望见了锦书身后数步远的季宣。

    季宣满面堆笑，与刚才在河边的狠厉判若两人。

    “大家与南麓的比赛已经结束了，锦书说的好，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谁输谁赢也不重要。哈哈，老夫此来是为你们送行的，希望你们毕业之后为风烈国多作贡献。”云山的学生见到季宣，都不自觉的拉开与锦书的距离。

    “锦书以女子之身上进求学，其好学上进的精神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季宣朝锦儿点头，似笑非笑着，“不过，也要知道进退才是。”

    云山与南麓的比赛就这样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结束了，因为中间出了一个大乌龙事件，那就是丘锦书的女子身份被揭穿。

    第二天一早，云山的队伍启程了，因为已经换回女装，锦书坐进了周夫子的马车，而周夫子则骑上了马。

    马车偶尔掀开车帘露出一个脑袋，望着前后骑马的人，锦书觉得此行甚是有趣：哈，大概现在自己就是万绿从中那一点红了。

    朝阳红透一张脸，早晨的微曦和着淡淡的甜意从鼻孔钻进来，让行路人感受着五月的清新。

    想起临出发前周夫子问她是如何说动季宣不追究此事的？锦书只淡笑过去。要让那老狐狸不追究谈何容易？！其实，她只说了一句话：“左相大人私开书院授学，难道是为了培植党羽，壮大势力？——云山书院可是在皇帝那里有名有号的呢。”咱们就来比比，是私自教授女学生罪名大，还是结党营私意欲图谋罪名大，比一比是玄极子被皇帝信任，还是季宣更被皇帝看重好了。

    不知到底是谁踩到了谁的狐狸尾巴——想着季宣被她的话骇的白了半张脸，锦书的心情能不好吗？击败南麓，挫败季宣，这是云山的胜利，更是锦书的胜利。只可惜不能在云山混到毕业了，不过，自己的心事也都了了，其实已经没什么遗憾。
------------

皇女卷


------------

第五十七章   皇帝

﻿一位身着紫袍的男子斜倚在一把宽大舒适的龙椅上，整张脸上并无丝毫的血色，苍白的近乎僵尸一般，他的目光略有些迷离的望着跪在脚下的臣子。两根手指轻叩着龙椅的扶手，一脸心不在焉的听着脚下的人说话。

    “爱卿，你刚才所报可是实情？”极轻的话语从他的嘴中吐出，让人浑身不自在。

    “万岁，臣已查证过了，那南麓书院乃是季宣私下授意他的门人弟子杜守仁开办的，为了与云山书院争高下，他前几日才去了孝义郡主持比斗。然，中间传出消息说，云山书院的学生丘锦书乃是一名女子，此事已经传到皇城了来了。”跪倒在皇帝阶下的是当朝的右相陆南侯，陆南侯既是朝廷右相，也是统领三军的一员上将，更是风烈国皇帝的一名心腹的臣子。

    “好，朕知道了。”皇帝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去。然后使劲向后挪动了一下身子，头一歪，胳膊拄在椅子扶手上，似乎很疲倦。

    皇帝的御书房平时是不会轻易有人进来的，但陆南侯除外。听到皇上的话，陆南侯并不抬头，躬身后退至门口，然后掩上了房门。

    “赤花，你出来吧——”皇帝对着御书房内一个排满书籍的书架朗声说道。

    赤花面色惶恐，从书架后面转出身子，还未行几步就“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声音颤抖：“主上，都是赤花无能，主上若责罚赤花无怨，只是如今已经有了些线索，主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如若再无所获，赤花甘愿受死。”

    “呵呵。”皇帝笑了，苍白的脸上就连笑也是苍白的。赤花埋首低头的身子在这一笑后已经抖动起来。

    “赤花，我已经给了你三年时间了，这是我的极限。当初若不是你的一念仁慈怎么会跑了他们？不过，既然你说有了线索我也就再信你一回，记住是最后一回。你上来——”

    赤花颤巍巍的慢慢挪动着脚步，感觉到右手上一阵麻痒，再看时，一只手已经变成黑炭的颜色了。手指动了动，没什么感觉。

    皇帝的脸上依然是苍白的笑容，双眼内突然间泛起了水绿的颜色：“三个月时间，如若你还找不到人，你右手的炭毒就弥漫全身，最后你会成为一具无生命的炭化标本。三个月内若你找到了人，我会给你解药。”皇帝踱到赤花近前，一只手托住赤花那只手掌，仿佛欣赏一件艺术品似的看了良久：“你跟我这么久，我可有亏待你？”

    “主上对赤花有再造之恩。”赤花不敢抬头，前胸完全匍匐着地，蛤蟆一样趴着。

    “你的君后好不好啊？”皇帝又看似无心的问了一句。

    只这一句话让赤花的惊惧有增无减，全身从细微的颤动开始筛糠似的哆嗦，“主上，君后他从不出宫，寡言少语，主上不必担心。”极力稳住自己，赤花以头抢地，咚咚作响。

    “那就好。我给了你惊人的美貌，给了你一个赤花宫，给了你爱的男人，你要记住是我给了你一切。相对于你当初帮我的那一点，我给你的已经足够多了。——下去吧——”皇帝回过身，那后背上绣着的长着尖利五爪的金龙露出蔑视万物生灵的神态。

    风烈国的皇宫设在海龙郡，整个皇城就是海龙郡的内城，外城南北方向驻扎着守城的官兵，东西两侧则散居着百姓。风烈国的皇帝风之影，十四年前继承皇位，却很少抛头露面。皇城外的百姓们从不谈论他们的皇帝，因为他几乎从不出城，也很少上朝理政，说起来，人们总觉得这个皇帝有或者无根本没什么区别。

    朝中左相和右相一起辅政，各个州郡的郡侯也都是勤勉为官，所以风烈国总体说来还算安居乐业。只是有一件事他们感觉到诡异，就是每隔三年皇帝就会颁布一道圣旨：要求全国三周岁左右的女娃全部入宫受检，虽然受检后大多数女娃都完好的被送回家，一小部分据说被留在了皇宫。很多百姓在猜测皇帝大约有恋童癖，大约不是好事。

    刚刚回到相府的季宣就接到了皇帝的召见口谕，他忐忑着跪在乾坤殿下，不知道此次被召见是福是祸。虽然皇帝很少理政，可是满朝文武对这个皇帝都有着非常强烈的恐惧，在他面前，他们不敢有任何逾越。

    乾坤殿是皇帝供奉先祖祭祀神灵的皇家宫所，平时做臣子的很少来此。

    “左相大人，朕昨天听说了一个人，听人说你认识她？”距离季宣有十几丈远，皇帝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前边，静默中冷不丁的开了口。

    “万岁不知说的是何人？”

    “她开办了锦绣书局，却是个女子，名叫作丘锦书的，你可认识？”皇帝水绿的眼眸微黠起来。

    “不——不认识！”季宣伏在地上，赶紧摇头，矢口否认。

    “左相大人，竟然当着乾坤殿的神明说谎话，真是不该啊——或者左相果真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就去地字一号清醒清醒吧。”季宣身侧突然出现了两名锦衣卫士，一人架起他的一只胳膊，二话不说，拖起季宣就走。

    “万岁，臣是当朝左相啊——”

    自己身为左相，难道皇帝不顾虑吗？难道他不怕无法跟满朝文武交代吗？季宣侥幸的想着，使劲踢着腿，挣扎着拼命呼喊。

    “咔嚓”伴随着一声脆响，他开始凄厉的哀号，一副脊骨已经被两名锦衣卫士用手肘切断。在这些锦衣卫士的眼中，所有人的身份和地位都是一样的，他们只在执行皇帝的命令，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皇帝，他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是命令。

    地字一号，风烈国皇宫内最残酷最黑暗的地方，说是牢房，却比牢房宽大一百倍，也恐怖一百倍，里边五毒出没，鼠蚁横行，被投进地字一号的犯人即使只有一天时间其生还的机会也为零。

    被打断了脊骨的季宣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在从乾坤殿前往地字一号的途中，他忽然怆然大呼：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季宣撞死在了一头昂首的石狮子上。
------------

第五十八章    心疼

﻿云山书院的学子们毕业了，虽然只读了一年的书，锦书对书院还是充满了留恋的。从孝义郡回去之后，她没能再回书院，因为身份已经不允许她回去了。

    郡侯找到她，非常恳切的要求锦书搬回郡侯府去，说已经准备下了一所园子给她。锦书犹豫了几天，后来还是决定搬回去，主要是考虑到自己的女子身份已然被众人知晓，总不如在郡侯府里安全些，另外的原因就是因为流行云。

    锦园，是锦书现在居住着的地方的名字。雅致僻静的锦园就紧挨着流行云的云居。黑子和兰儿也都跟着搬回来了。

    灰白的墙壁爬着歪歪曲曲的爬山虎，墙下种着的芍药花招展着碧绿的叶片，叶片上根根清晰的叶脉，此时芍药花还未开，不过，应景的蝴蝶却还是飞了过来，翩翩的扇动着翅膀。锦园的设计很细致，并不像是仓促而成的，遍植园内的花草树木也不是新植，估计是以前就一直闲置的园子。不过，锦书很喜欢。

    隔着爬山虎的墙的那一边就是流行云的云居了，两边离的这么近，也见出玄极子对锦书和流行云这一对师徒的心思。

    在园子里闲逛着，心里杂七杂八的想着许多事情，站在这面墙下半天，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有些许对流行云的担忧，总觉得最近流行云似乎有些怪异，脸色总是不好。其实，她欠流行云的她知道，只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还，正是因为不知道才苦恼，流行云也绝口不提那些他当初要求过的条件了，现在，他对着锦书时只淡淡的问可有继续练功？然后，便无话了。锦书一边想着就不由自主的翻墙进了云居那边。

    云居内的一切都是轻车熟路的，走在云居里，锦书心里踏实下来。

    “锦小姐好！”迎面碰上的佣人笑着与她见礼，和一年前一样，似乎什么也没改变。

    “锦小姐，来找少爷的吧？他去练功了，他最近总是不分昼夜的练，连身体都不顾惜了。”钟婶远远的瞧见了锦书，急奔过来，像是碰见了救星一样抓紧了锦书的手。

    这个时候，流行云应该在紫竹林练功的。锦书心里清楚，“钟婶您也知道的，行云师傅就是那样的性子，您就别担心了。”

    与钟婶絮了两句话，锦书前往紫竹林。

    那一片茂盛苍翠的竹林依然生机勃勃，粗细不一的竹子根根直直，放眼望过去，并未发现流行云的身影。大约他是累了，在竹下休息。

    锦书怕打扰到流行云的休息，以轻功的身法无息的在地面缓行着，从竹林的正面转到背面。再看，流行云依旧的一身白衣，背对着她坐在石櫈上，姿势却不像是休息。

    “流行云，你在干什么？”站在他身后时，锦书看清了流行云的动作，失声叫道。一只手飞快的探出，将流行云手腕上的竹叶打落。

    血顺着被竹叶划破的一道伤口溢出，全部被吸进来墨如意前端的干涩的毫毛内。

    “你到底在做什么？快停止——”锦书封了他腕上的那道伤口，不让那里再流出血来。

    “你别管，我在练功！”流行云甩掉搭在他手腕上的锦书的手，腾的站了起来。

    “你这不是在练功，你这是自杀！”锦书急了，对着流行云的鼻子大喊。

    “你懂什么？这是快速练成‘墨练行云’的最有效方法，让墨如意吸入人血，激发出它内在的灵力，才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锦书觉得心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开始麻辣辣的疼。流行云的话就像一朵棉花样堵在锦书的嗓子眼里，他腕上流出的鲜艳的红线刺伤了她的眼。他在练功，他没有再求助于她。心疼之后，一抹愤怒的火焰升起。

    贴身近竹林，抄手摘下一叶竹叶，暗运内力，狠狠的在自己的左腕上划了一下，静脉一下子就被割破了，血不断的冒出来。“人血是吧，我也有！”

    那墨如意就像听到了命令一般，朝锦书手腕上冒血的地方贴去，那鲜红的液体被迅速收进了墨如意的笔端。那干瘪的笔端迅速涨满了鲜血，红焰焰的鲜血。

    流行云“刷”的惊跳起来，迅速拔下贴在锦书手腕的墨如意，狠狠掼在地上，手指点住了锦书的穴道。

    “死东西！”

    “我们讲好的，我说过会帮你，不会食言。”因为被墨如意吸取的血有些过量，锦书感到一些头晕。

    “也好，你快回去吧，你已经帮了我！”流行云转过身，弯腰拾起地上的墨如意。只见那墨如意的通身都现出晶莹剔透的暗红，前端的毫毛成伞状散开了，且根根坚硬如针。

    盯着自己的墨如意看了一会儿，流行云有些不解，欲运功催动墨如意继续墨炼行云的练习，却发现那如意根本没动分毫，晶莹暗红的笔杆忽然顺时针转动起来，越转越快，很快就旋成了一个圆环。

    这种诡异的现象让流行云吃惊不小，他的墨如意从未这样不听使唤，这是为什么？
------------

第五十九章  血如意

﻿两个人都目光直直的盯着那个旋转着的渐成一轮暗红色光圈的墨如意，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出于什么原因，流行云不明白，锦书也不明白。

    流行云只知道师傅在把这个象征着墨门旗号的武器交给他的时候，说是让他做自己想做的，做完之后要把墨如意完璧的还回去。

    那飞快的旋转的红色光圈逐渐减缓下来，等到它终于停下来，地上已被旋出了一个深坑，坑边的土带着湿润的地气。墨如意不动了，墨色的笔杆，灰色的毛刷，和之前并无两样；只是它的身边多出了红色的笔，笔杆像半透明的硅玉，笔端的毛刷也是红色，形状大小与墨如意并无二致。

    流行云走过去，将墨如意小心收起来，拾起那支红色的笔，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那半透明的笔杆内浮着三个字：血如意。

    血如意，从未听师傅说过，难道血如意与墨如意是一体的吗？怎么会从墨如意内脱胎而出？流行云满肚子的问题。看见锦书一脸疑惑不解的看着他，流行云摇摇头。顺手将血如意塞给了锦书：“正好你没有趁手的武器，跟我修了墨门的功夫，这根笔就留作你用吧。”

    锦书想了想，伸手接过来，也对，没有武器可是江湖行走的一大忌。

    轻轻调转了气息，刚才的眩晕感已经消失了。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这支古怪的笔，除了颜色过于鲜艳，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流行云不再说话，重新催动墨如意，开始墨练行云的修炼。只见他双腿盘立，一股白气从嘴中吐出，正如一朵人造的白云，墨如意直悬在那团白气上，。突然，又听他高喝一声“起——”，人腾空直上，如飞箭离弦。

    流行云白色的影子悬在蔚蓝的天空，一团白气催动着墨如意。黑色的浓雾从墨如意的笔端发出，从上而下压过来，扑向地面的紫竹林。

    只听得雨打竹林的“簌簌”声传来，片刻后，黑雾化去，有一小片林子竹叶尽落，根根竹子都成了光华嫩绿的竹竿了。

    望着这样的结果，流行云仍然不满，他知道是自己的内力还不够，所以此招的杀伤力不够强。

    锦书在旁边看完流行云的演示，知道他有些力不从心。“行云师傅，锦儿练功的时候你就对我说过，功夫不是一天练成的。来吧，我们一起——或者，血如意也是能起作用。”

    流行云这段时间的心急锦书已经看出来了，但是练功不是心急的事情。

    白天，锦书要去书局。

    因为最近书局的生意陷入了一种饱和，所以生意显得冷清了些。锦书想了个办法，贴出了收买书稿的告示，告知那些怀才不遇的才子们若有亲笔所著的书稿可以卖到锦绣书局来，只要审核通过，锦绣书局就可以将其书出版。这个消息也是个爆炸新闻，一时间，又惹来了很多人来书局送书稿。每天，锦书要看很多的手写文章，希望挑出凤毛麟角的书来为书局的经营注入活力。

    每天晚上陪着流行云练功，白天在书局看书，日子就悄悄的过去了半月。

    静静的坐下来，泡了一杯提神去火的菊花茶，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放下手中的书卷，轻吸着菊花茶若有若无的香味，索性靠在了躺椅上闭眼休息。

    “当家的，可真会享受！”如霜走进来，看见锦书这副男子样慵懒惫怠的模样，不禁掩嘴笑起来。

    “如霜，我可算知道什么叫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了。我这全部心思可都在书局里呢，哪里是享受，纯粹是受罪！”锦书对着如霜发牢骚。

    “要是所有的生意都做成当家的这样，那天下的柴米再贵我们也买得起啊。”对锦书，如霜十二万分的佩服。

    “有事吧？”如霜无事是不会从前厅来后堂的。

    “恩，这两天书局周围突然出现了许多陌生的面孔，凭我这双眼看，这些人绝对不是古云郡人。每日在门前闲逛，进店来就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皮，也不知道想干什么。今天，突然又来了一个后生，指名点姓的要见你呢。”

    “要见我？是什么样的人？”锦书哗的睁开眼，警觉道。

    “一个长得很俊的男人，配了把长剑。”如霜如实回禀。

    “既然指名道姓了，我当然得去看看，那些偷偷摸摸的就不必理会了。”锦书站起来，拍了拍衣服，穿堂而入进了前厅。

    后堂到前厅有一个侧门直通，推开门，一眼就开见了站在店门口的人，他不出也不进，双臂环抱，侧着脸对着门柱站立。

    “哎呀，这不是冷面公子嘛——”虽有些意外他的来访，锦书心里还是颇有些开心，怎么说呢，虽说仅有一面之缘，锦书对这个扑克脸的印象却很深。再者说来，他既是廿朝安的结拜大哥，在锦书的心里就已经没有那么生疏了（大家注意，锦书的心理有待研究）。

    “丘锦书。”冷罗煞右转九十度，朝锦书抱拳。

    “如霜，给冷公子上茶。”将冷罗煞引至前厅专为买卖交易设置的屏风隔断内，锦书笑吟吟的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冷大哥的造访于锦书是意外的惊喜啊。”

    自从离开书院，忙乱着书局的事情不说，加上她是女子，与男子交往必会有闲话，锦书已经憋闷坏了，想当初做男人的时候可没这么麻烦。

    虽说有兰儿、如霜、黑子和流行云，可掰着手指头算，兰儿除了要打理书局的账目，还要分出心神去思念梁山伯，每隔几天就要去梁府一趟，锦书不能去和梁山伯争人；如霜自是不提，书局前厅应付客人已把她累的不轻了，锦书哪还能拖人家后腿啊，黑子更不用说了，根本就是个闷口葫芦；流行云——哎，算了，也不用说了。还有一个忘了没说，就是安夕，如今闭门谢客不知去修炼啥高深的功夫去了。屈指算来，锦书哪还有可以调笑玩耍的人啊。

    所以，这个时候，冷罗煞的到访还真是一种惊喜。

    冷罗煞对锦书的热情有些不适应，别扭的绷着身子。

    “冷大哥，找锦书有什么事情？”锦书兴冲冲的坐下，紧盯住冷面的脸。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真是不假。对面的美男就让锦书格外的赏心悦目，一赏心自然就开心，话就多了起来。一悦目自然就兴奋，人就不安分起来。男人看见美女话多，女人看见美男的反应也一样嘛。

    冷罗煞坐的笔直，只见对面锦书的小嘴巴不停的说着，八竿子打不着的胡扯，冷罗煞已经快熬不住了，他本来就是找她说一句话，让她不要对玉面狐若即若离，不冷不热，害得三弟伤心。他想说，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不能对人暧昧不明，图惹人伤心。

    他应该一开始见面说完这句话就走的，错过了机会，现在，他已经没有机会说了。是锦书的热情实在让他开不了口，还是这个丘锦书的某些方面让他无法招架，总之，就是他破了功。

    第一次，在办一件事情的时候受到了别人的影响，而且是不小的影响。

    “冷大哥，你听我说了吧？就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机器，你一开按钮，里边就能唱戏，能听歌，能看人比武打斗，也能看人洞房成亲，总之是很有意思的。哎，可惜，这里没有，要不然我的日子也不会这么难过了。”锦书唾液横飞的讲解了半天电视机，其实她是打心底里怀念有电视看的日子。

    “对不起，锦书小姐，我得告辞了！”冷罗煞“忽”的站起来，在锦书对着他眨巴着眼问他可听清楚可有理解她说的时候，冷罗煞觉得全身的血液一下冲到头顶去了。

    说完告辞，人就已经转出屏风，连头也没再回。

    “咦，冷大哥，你还没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呢？”锦书说的口干舌燥，抓起桌上的茶杯吞了两口，赶紧追出去。

    前边冷罗煞行的极快，风一般的速度。锦书追着人影赶紧碾过去。

    几个起落之后，前面不见了冷罗煞，身边却突然围上来几个蒙面人。一句话也没有，各自挥动手中的兵器，奔着锦书就杀过来。

    锦书不慌不忙，掏出怀中的血如意，对着笔杆说：“这次，就要看看你是否真的如意了？”
------------

第六十章   冷面杀人

﻿这是锦书的第一次实战迎敌，之前都是和流行云玩闹过招，或者是偷袭一下黑子，总之从没有真正和谁交过手。

    对自身有信心，自然对他们不屑一顾，然而首次临敌的兴奋，又让她全神戒备，不敢大意。

    右手紧握住血如意，丹田沉气，气运于右臂，血如意的红色笔杆内立时发出晦暗的红光。锦书不动，目视对面四个人。

    看这四人的情形不像是江湖名门正派，个个黑巾蒙面，眼露凶光，四人皆是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有两人分持两把鬼头短刀从两路向锦书的下路攻来。鬼头刀，三分短、三分险，这两人分明是个中高手，看他们的起手到进攻，无不是浸淫其中十余年的冷血之人！

    与此同时，配合着下路进攻的另外的二人刀撤左手，环状绕过，刀锋逼向锦书左右，让她如同被刀影固定在中间的猎物一般，逃无可逃。上路的两人并不攻击，两把刀钳制住锦书的身子，却伸右手来抓锦书的双臂，不是要命，是要活人！

    锦书心思玲珑，看他们一动身就已经明白了他们的目的。御敌之时查其神色观其动作，就要预知对手的下一部行动，这些武学中的心理战术流行云对她进行过专门的训练。

    一个弹纵，只能后退几步，闪开四人的招式。回身，一直运气的右手掌横推，血如意压在手指节处，脱手迎着四人而去。四个人面面相觑，还未等再次出招，血如意已经眨眼飞至他们近前，只听得四把短刀“当啷”落地，那攥着短刀的四只手的虎口均已爆裂开，鲜血横流。

    一招之下，四人均掉了兵器，他们显然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姑娘如此的不好对付。一开始的轻敌被现在的慎重而取代。已来不及捡刀，四个人转了身形，摆出了一个简单的阵形，与锦书对峙着，再不敢轻举妄动。

    开始封锁的是锦书双臂及双腿，现在，四人环形将锦书牢牢困在中央。没有了武器的他们，并没有削减战斗力，反而，无声的交流、默契的配合更显出这四人的职业化——杀手，向来只问目的，不问过程！

    “呵呵，我还以为是多厉害的人物。”看来，只是几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嘛。看着对方四人如临大敌的模样，锦书轻蔑的翘起嘴角。

    “呵呵，既然你们送上门来，我就跟你们玩玩。”探出对方的虚实，锦书起了玩心，虽然对方久经杀场，可是一个人功力有限的话，即使再周密的配合，也不过是螳臂当车而已。

    那血如意似乎也明白了锦书的心思，频频向四人组成的圆阵内冲去。从颈下开始，前后左右，围绕着四个人，轻点着他们的衣衫，每一次着落下，那片衣服就被钻出一个破洞来，那破烂的衣服下的皮肤上出现手指盖大小的淤血的红斑。

    四个人的进攻被逼了回去，血如意在锦书的催动之下，在四人之间交替进攻，越玩越开心的锦书根本不再按常理出牌，因为那四人已无招架之力，只能不停挥动双手，欲护住显要位置，然而丝毫不起作用。到了最后，再瞧那四个人，颈上围着一圈布条，身上披着的烂布片早已不能蔽体了。

    锦书终于收手，四个被戏弄的大男人抱头蹲在地上，四个人紧靠在一处，面上的黑布早已脱落了，脸上到处都是红斑，看了直觉得恶心。

    “你们是谁派来的？”锦书收起血如意，温吞吞的口气问。

    “我们是受人钱财，并不知是谁指使。”一个人颤声回答。

    “那就难办了，我是放你们还是不放你们啊——”口气拖长，眼盯着小手指甲，那上面不知何时沾染上了谁的血渍。锦书用血如意的毛刷轻轻刷掉上面的血，姿态悠闲的就像在涂指甲油一般。

    “丘当家的，就放了我们吧，以后我们再不敢来找锦绣书局的麻烦了。”另一人赶紧回答。

    从始至终，一双冷冽的眼睛都在注视着锦书的一举一动。果然，这个娇小玲珑的女子有吸引三弟的本钱，连带着他的一颗心也开始波动起来。

    “不能放！”锦书的身后，冷罗煞快步走过来。“既是要害自己的性命，哪有说放就放的道理。”凛然站在锦书旁边的冷罗煞一脸杀气。

    “冷大哥，刚才看我一个人打四个人也不出来帮忙？”锦书看见冷罗煞站出来，语气不自觉的变回小女人的娇柔。早知道他没跑那么远，却不在第一时间跳出来帮忙，这男人真是沉得住气。

    “你不是玩的很开心！”冷罗煞也不看锦书，径直走到四个人背后。等到他手中的长剑亮起，蹲在地上的四个人才知道死期到了，惊叫还未出口，瞪大的眼睛已经闭不上了。一剑毙四命，每人的颈上一条血口，鲜血喷溅，四具尸体立刻东倒西歪。

    “对敌人，不能手软。”冷罗煞手中的长剑寒光烁烁，剑身上没有沾染一丁点的血。将剑入了鞘，冷罗煞回头，目光却盯在锦书手上的如意上：，“你的武器不错，小而灵便，可让敌人防不胜防。”

    将长剑扶正，踏步到锦书面前，本来就面冷如冰的冷罗煞面色更加的沉：“行事小心！”他两道浓密的眉弯，冷酷的眸子内隐隐现出少见的忧色，望着锦书，大步离开不再回头。

    什么嘛！

    吐吐舌头，锦书望着冷罗煞远走的背影做着鬼脸，再回头看着脚下凌乱而血腥的尸首时，禁不住恶心起来，慌忙拔脚跑开了去。

    【木今天卡文，特请来专擅导演武侠动作片的詹鸥大人捉刀，补写了500字，特此成章，对大导演詹鸥表示感谢。作为回报，推荐詹鸥同学的大作《暴力王爷祸水妃》，现正在潇湘首页架空历史的小封推上，大家给点面子，都去收藏啊。】
------------

第六十一章   三人行之锦书做好事

﻿从古云郡向北延伸的一条官道上，三匹快马甩开四蹄。一行三人，为首的个子娇小，面相俏丽，正是扮了男装的锦书，后边的两匹马，一身白衣，透出别样的潇洒的男子是流行云，再后边紧跟着的正是黑子。

    看锦书稳稳的骑在自己的白马上，双手紧抓住马缰，眼神直视前方的路，此刻心无旁骛，再无任何的玩笑嬉闹的样子了。

    三个人此行的目的地正是琅琊炼庄。流行云的墨练行云经过一个月的刻苦努力，在旁边锦书的全力协助下，已然基本成功。墨练行云一成，流行云在云居就再也呆不住了，而这一次，锦书是打定了主意要前去助阵的，黑子自不必说。三个人根本不用再沟通，都知道彼此心意坚决，琅琊炼庄，势在此行。

    从古云到琅琊要经过凉寮郡，即使快马兼程，大约也需要近半月。三个人虽也急，但毕竟不是在赶日程，而且，有锦书跟着，流行云和黑子两个人就减缓了速度，并不像第一次前去时那样只顾赶路，不问其他。

    为了避开人的视线，三个人四更天就出发了，现在已是日上三竿，奔跑了半天，肚子开始发空，肠胃开始抗议了。

    这是锦书十四年来的第二次出远门，鉴于第一次是逃命，根本就是惊慌失措，慌不择路的，更没有心情欣赏风光景致。可这次不一样，虽说也有着严肃的目的，不过，并不耽误她一边赶路一边欣赏风烈国的景色，可谓是顺便就当作休闲观光了。

    感觉到饥饿的锦书将马的速度放缓，两眼瞟着路边。这里已离开古云郡百里开外，触目都是草坡，偶尔的一块被开垦了的地上种植着粟谷，秧苗看上去稀黄干瘦。远处稀疏的几处房屋，均是茅草屋顶，是风烈国最寻常的普通百姓的居所。

    再行过去，发现前边不远处挂着一个幌子，应该是一家小酒肆，此刻正该有些早点供应。锦书暗自高兴，双腿用力一夹马肚，她的白马直奔路边小店的位置过去。

    三个人都下了马。“行云师傅，我们就在此用点早点吧——”锦书嘻嘻一笑，没等两个人说话，冲着店里高喊：老板，一碗豆花，六个烧饼。

    店家一看又有了客人，高兴的迎出门，“几位客官一看就是要行远路的，我这小店啊，从古云往凉寮去，二百里内只此一家，几位要是不吃，怕是再行到晌午去也没处吃去了。”老板是个精明人，看出流行云和黑子的犹豫，一边从旁边底下加着火的黑瓷瓦缸里盛了碗豆花给锦书，一边劝说着不情愿坐下的两个人。

    吃喝拉撒吃喝拉撒，吃是第一位的。锦书可不管身后的两个人了，自己先吃饱再说.右手拿着勺子,撮圆嘴巴,“哎呀----“豆花有些烫,她因为心急烫了舌头.

    流行云和黑子也坐下了，四周看看再无旁的人，顾客只有他们三个。

    “老板，再拿个空碗来——”流行云突然吩咐准备走开的老板。

    “啊？！”店老板有些不解，这位白衣人看着干净利落，可是不吃饭要个空碗做什么？

    “快去——”看老板不动，流行云不耐烦的催促。

    “哦——您稍等！”顾客是上帝，这话放在啥时候也是真理。老板心里嘀咕归嘀咕，可还是从厨房里拿来了一个干净的黑瓷大碗。

    流行云接过那碗，上前把碗放在了锦书的面前。锦书烫了舌头，正“哧溜哧溜”的吸着气。看流行云坐过来，含混道：“行云师傅，也吃豆花啊——”她以为流行云要来分她那碗豆花。

    流行云不语，将锦书的那碗豆花端过来，翻手倒进那只大了一倍多的黑瓷碗里，用旁边的勺子搅了搅.他端着碗的手指还是被豆花的热度烫到了，皱了皱眉，将碗举到隔了自己十厘米远的位置，向着碗里吹气。

    他口中的气是冷的，那一股沁凉有些许直扑到锦书的脸上。

    “不热了！”流行云放下那碗，重新推到锦书面前。

    “哦，谢谢行云师傅！”锦书心内感动，还以为他是跟自己抢饭吃，结果人家是——

    三个人埋头，各自吃着自己的饭。

    “老板，您行行好吧——”一声呜咽的哭腔。

    三人抬头，一个蓬头垢面的妇人抱着一个两周岁大小的孩子。二人都是衣衫破烂，浑身污秽不堪。

    “老板，您行行好——”妇人说着老板，也不知道谁是老板，隔着几条板凳长桌“咚咚”的磕起头来。

    “喂，你是谁啊，赶紧走开，别耽误我做生意！”老板听见门口的动静，赶紧出来，呵斥着妇人。

    “老板，我是前边村子的寡妇，男人当兵死了，妇人被人欺压，前几日大雨家里房屋坍塌，如今无以为生，只得厚着脸皮讨饭。如今，孩子病成这样，我无钱给他医治，望老板大发慈悲，施舍些银两。”妇人继续磕着头。

    “你这女人，我这小本生意，一天也赚不了几个，还要养家糊口，哪有银两施舍你，走吧走吧，到别出去讨吧——”老板无奈的摇了摇头，转头冲着锦书三人打辑手“三位，不好意思，我马上打发走她！”

    “慢！”锦书站起来，摸出身上的一张银票，递给老板，“这个给她吧，也怪可怜的。”

    老板一愣，没想到碰上了这么大方的顾客，连连替妇人道谢，低头看，银票上赫然印着锦绣书局的字样。老板喜出望外，“这不是锦绣书局的银票吗？难道——你是——”老板惊的揉了揉眼，盯着锦书看了三分钟。“小店开了这些年，不曾想今天遇到了如此贵客，真是上辈子积德了。”

    生意人自然懂得轻重，一看锦书的男装便知道这次出行她肯定不想张扬的，将银票递给妇人，“你遇到贵人了，快拿了钱给孩子治病吧！”

    妇人面朝锦书，抬起脸，除了一双眼睛外，脸上黑糊糊的，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纪。“多谢公子！”颤颤的起身，接了银票，走了。

    “行云师傅，锦书这样象不象个扶困济贫的侠客？”豆花已经喝完了，偶然兴起做了一件好事，锦书又忽然有第六感觉：事情不太对劲，不过，她也不能说，好事做就做了，谁让她有钱没处花来着。

    伴着路边小店的豆花香，三人重新上马前行。
------------

第六十二章  三人行之遇险

﻿清脆的马蹄响，“哒哒”声声传的远，声音杂而不乱，三匹马有着一致的节奏。

    吃饱喝足，人有了精神，连马儿跑起来都格外的有力。

    锦书还是一马当先，回味着刚才流行云替他吹那碗热豆花，她真的没想到流行云也如此的细心，更如此的用心。

    路两旁的树木因为人们的偷伐而显得稀稀拉拉的，已遮不住浓烈的日光，越往前行路越窄了，树木在他们的两侧向身后退去，可以看出马的速度很快。

    突然，前边一棵大树上猛的垂下一个黑影。锦书当机勒住马僵，三个人六只眼警觉的望着四周。

    用一根长绳自上而下吊着的是一个小孩子，绳子紧勒住孩子的脖子，舌头吐出了很长，苍白的小脸因为窒息而憋成了紫色。显然，人已是死了。

    这明明是一个还不满三岁的小娃娃，而这个孩子——刚才不是还在那讨饭的妇人的怀抱里？才不过一会工夫，就被吊死在这里了？

    情况诡秘难辨——

    未等他们三人仔细琢磨，前边树上又跳下了七个红衣人，并成一排挡住了前行的路。一身火红的衣服遮头盖面，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红的太过耀眼太过醒目，与周围景致极端不协调。

    一个人朝着对面一挥手，七个人一起朝着锦书他们三人围拢过来。

    为首的那人一根铁棒在手，二话不说长棍奔了锦书的马腿而来。锦书不擅长骑马作战，在马上反而显得动作迟钝、反应慢半拍。见棍来势凶猛，慌驳转马头，惊险的闪过这一击。

    “这个，要活的！”那人一招未成，冲其他六人下着命令，意思是另外两个不论死活。

    搞没搞错，怎么这年头打架都流行闷着打，连招呼都不打，也不自报个家门，这也太不符合江湖规矩了吧？锦书心里那个气啊！

    本来看见前边有人拦路，而且声势不小，肯定是有重要情况，看样子挺有规矩的几个人，锦书还等着人家上前来报号呢——结果吃了个哑巴亏。

    跳下马背，暗中将血如意袖在臂弯，锦书心道：既然你们不打招呼，我也不客气了。迎战自己的人是七人的头领，其他六人在围战黑子和流行云。

    偷眼瞧去，那六人虽人多，但是在流行云的墨如意跟前，也根本讨不着便宜。锦书直视对面阿拉伯人似的裹的紧密严实的红衣人。

    铁棍带着风声又到了面前，斜着直向她的左臂点去。这一下如若被点到，左臂不废也要落个半残。

    锦书向右后方撤了一小步，躲过棒的这头，同时，袖弯里的血如意贴着铁棒的下端飞出，直打向对方握棒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血如意飞的快，那人的手变的也快，见一点不成，左手收回，右手发力，棒子的另一端就奔了锦书的右肩。

    若是不收回血如意，待如意点到此人的右手，这铁棒也就砸到了自己的肩，自己加在如意上的功力少说也有六七成，肯定能废了他的右臂，可如此一来自己也被砸到右肩，怕是这条右臂也保不住。

    划不来——我又不是程咬金，就会那拼命的三斧子半，干啥跟他这样对着拼捏——想到这，锦书急收如意，同时弯腰后仰，横担铁板桥让过右肩，那如意便正撞到铁棒的一端上。

    兵器相撞，总是要有个叮叮当当的声响的，可这血如意撞到铁棍，就无丝毫的动静。两条兵器的短兵相接，那握着铁棒的人的一张脸却撑不住的憋红了。

    “点墨透纱”，可不是只能用来雕刻书版，如今，正好让你尝尝滋味。锦书冷笑，又灌了三分力，血如意红光烁眼，红衣人已经坚持不住，“当啷——”被迫扔掉了手中的长棍，即使这样，他的内俯也已受了伤。

    锦书这边一成定局，领头的都被打败了，其他人的战斗士气明显受了影响。流行云那边本来已经明显落到下风的三人见头领落败就分了心神，稍一个躲闪不及，就有二人被墨如意点到，“喀吧喀吧”两声脆响，一个右腿骨折，一个碎了颈椎。

    黑子虽然战的辛苦，可流行云一加入，战况就立刻改观。两个人打四个人，不过三五个回合，已经全胜了。

    锦书盯住眼前的红衣人，怕他耍什么花样。

    “说，谁派你们来的？”流行云走过来，一掌拍在此人的胸前，本来就受了内伤的人禁不住这一掌力，一口鲜血喷出。

    “有辱使命，谁敢偷生？”鲜血喷溅而出的一瞬，此人大声高呼。话毕，周围六人像听到了命令一般，咬住牙关，不出片刻，七人皆倒地身亡。

    “这是死士！”流行云凝神看了看倒下的人，又转过身看了看身后的六人，战场并不狼狈，这几人的死相也不恐怖，但他的面色越来越浓重。

    “恩人，救我！”细微的喊声从某处掩藏的地方发出来。

    在那个垂挂着死去的孩子的大树后，妇人的胸前被插了一把短刀，鲜血还在不断的向外涌，肮脏不堪的衣物早已被血染透了。

    “我的孩子——”面露悲戚的妇人目视着走近的三个人，眼光落在锦书身上。

    锦书面上琢磨不定，略有些踌躇的行到妇人面前：“你的孩子已经死了！”

    “麻烦恩人把他放下来，挪到我身边，我要和我的孩子死在一起。”妇人一脸坚决的神情。

    “好！”

    黑子早已从树上解下了那个可怜的孩子，孩子僵硬的身体被他抱在怀里，他不忍目睹，别扭的别过脸去。

    锦书接过孩子，迈步到妇人脚前，弯下腰，将臂上的孩子放在妇人的身侧。待直起腰，那妇人的眼中早已闪出一片杀气，抽手拔下胸前的短刀，左手抓住锦书，右手的短刀直奔她的胸口而去。

    “等的就是你！”锦书腰上用力，一个鹞子翻身，同时斩断了那只抓住自己的手掌。而她身后，流行云的墨如意裹挟着一团黑气而至。

    本就失血过多的妇人那里经的起墨如意这一狠招，那可是带着点墨透纱和墨炼行云的双重功力，妇人当场毙命。

    “知道是个局，还要踩，你太冒险了。”流行云对锦书不满。

    “连苦肉计也用上了，我若不踩，怕是他死了也不瞑目！”锦书边说边用一根树枝拨开落在孩子尸体上的那只断掌，又对着黑子说：拣些枯枝将尸首埋上，烧了吧，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遭了毒手？

    一小撮火苗微弱的跳跃着，枯枝败草掩盖了小小的尸首，三个人默默送走了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回去小店看看——”锦书突然说道。

    那家小酒肆的桌椅都还整齐排列着，酒肆的幌子也还高高挂着，进去内间，地上躺着五个人，已经有些凝固发黑的血向四外流淌。一家五口均死于非命。

    “锦书，不可久留！”流行云提醒处在沉思中的锦书。

    “知道！”

    锦书回到这里是想弄清楚这家酒肆的老板是不是那些红衣人的眼线，虽然她心里百分之八十的肯定这老板是好人，不过她还是要来求证一下。

    这个求证的结果是在意料中的，尽管在意料中，锦书还是觉得压抑的难受。血腥的江湖在她刚刚接触的第一天就露出了狰狞的嘴脸，丘锦书，以后的路将更难走吧！
------------

第六十三章    三人行之非偶遇

﻿“客官，你是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甩着一条白布巾，头上歪戴着典型的招牌帽子，望着进门的三个人问。

    这个小二，看着满机灵的，怎么脑筋都不转呢，天都快黑了，哪一个进来不是要住店啊？锦书边迈步进去边没好气的回道：“住店！”

    “得勒，您稍等，我给您看看——”小二手里拿着住房登记册子，刷拉刷拉的翻了几下，“只剩两间上房，您三位怎么住？”

    “都要了。”流行云淡声回答，“再备些晚饭送进房里！”手里抓了钥匙，跟着领路的小二穿到后院住宿的几排房屋。

    三个人刚刚走出前堂的侧门，准备向后院去，只听得有人高声呼喝：有人吗？店家，店家——

    小二听见又来了客人，为难的看着锦书三人。“今天真是生意好，都没房间了咋又来了客——”

    “你先回去招待，我们在此等你！”流行云温和的说。

    “好，那您几位稍等，我去去就回。”小二甩着毛巾，一溜烟的小跑回去。

    ----------------------------------------------小跑着的分界线---------------------------------

    廿朝安、冷罗煞和晚秋蝉紧赶慢赶的追着前边的锦书，一路行来看见了那个血泊中的小店、路上的几具红衣尸体，廿朝安心急如焚。冷罗煞从古云回来就告诉了他锦书遇袭的事。廿朝安再也坐不住了，他坚持要去找锦书，冷罗煞和晚秋蝉不约而同的选择与他同往，哪知到了古云才知道，锦书与流行云及她弟弟三人往凉寮的方向去了。

    三个人不敢耽搁，急追而下。

    天黑下来，听说锦书三人已到了前边的镇子，廿朝安知道他们肯定是要投宿的。三个人来到这家悦来客栈准备投宿，相信明天就赶上锦书他们了。

    悦来客栈是这个镇子上的老店了，外表装饰并不华丽，甚至有些破旧，但是服务亲切，价格也公道，所以在镇上问路，大多数本地人都会推荐这家老店。

    “你说什么，没有房间了？”晚秋蝉听小二说完，仅露在假面外的一双眼立刻眯起来，本来那极美极魅的眼这一眯，细缝似的眼皮见透出冰冷的视线，再配上那冰冷的假面，说不出的骇人。

    “客官，本来刚才就只剩两间上房的，可是有三位客人比你们早些到，已经定下了。”小二瞧着这三位顾客不太好说话，慌不迭的解释。

    “哦，是什么样的客人？”廿朝安听说有三位刚到的客人，赶紧扯住店小二，急切的问。

    “和三位一样，也是三位侠士。年长些的二十出头吧，另两位年纪尚小。”

    “不会是——”廿朝安喜上心头，赶巧不巧，难道他们也投宿在这家客栈了。“好啦，那他们定了几间房？”

    “两间。”小二看着廿朝安，觉得这位顾客还面善些。

    “小二哥，我们和他们是旧识，如今在此碰上正好叙旧，将他们定的一间房放让给我们吧！”果然是面善，说话和蔼又客气，惹得小二连拒绝的话也没好意思说，讪讪的没出声。

    点头微笑着的廿朝安朝两位哥哥询问，“大哥、二哥，如何？”

    他都拿准了主意才来问两位哥哥的意见，那就是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了。好在冷罗煞和晚秋蝉两个人没什么异议。

    两间房，六个人睡，锦书还是女子，也不知道廿朝安是怎么琢磨的，反正是追赶了一整日，好不容易碰上了锦书，他是死活也不会到别处去投宿了。至于冷罗煞，或者他更有些期待再次与锦书的相逢。晚秋蝉总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其实心里打的什么主意鬼才知道吧。

    ---------------------------------打着鬼主意的分界线--------------------------------------

    锦书与流行云三人左等右等，也不见小二出来领路，心里着急。

    “这个小二，打发个人也去半天。”锦书嘟囔。

    本来他们到镇上时天已擦黑了，加上问路、投宿，一来一去的这一磨蹭，这个时候按她的看法，怎么也得到九点半钟了。

    天空并不黑，甚至还透着敞亮的一点莹光。后院的排排客房里逐渐起了灯火，远远看着一片摇曳的烛光。月亮悄悄的露出一个角，抬头望天，感觉到夜色的撩人，连夜虫的叫声也低微的很，无人声，无犬吠，静谧而宁静。院内几棵大树的树影黑沉沉的，压住了天空制造的浪漫。

    “黑子，我们回去看看。”锦书不想再等了，拽着黑子回了前堂。

    锦书和黑子一转进客栈前厅，就看见了柜台对面的廿朝安三人。三人也看见了他们。

    “锦书——”廿朝安激动的冲到锦书身边，双臂紧紧裹住锦书的身子。锦书的一身男装让他此刻完全没有了男女的拘束，热切的双眼内流露出来的都是浓烈的思念。

    旁边的黑子紧抿住两片唇，眉梢突突的跳了跳，却没动。

    “喂，你快放手？干什么这么激动——生死离别啊——”锦书被箍在廿朝安的怀里，例外的没有使劲挣扎。

    再次见到廿朝安，尽管有些意外，锦书当然也有着抑制不住的欣喜，所以她容忍了廿朝安的放肆。其实，偶尔有人这样放肆一下也满好，他的胸好宽大啊——胸肌一定很强！锦书色色的小小的YY了一下。确切的说，除了她前世的父亲，这是锦书第一次正式的与男人身体的亲密接触。这一世的父亲也除外，因为根本就没有关于他的记忆。

    忽然发觉自己最近是不是走桃花运捏，黑子根本就不必说了，十岁的时候她的初吻就没有了（被黑子夺走）。【黑子：我抗议，我根本就没想到啥初吻，我就是想救你的命。锦书：抗议无效，反正就是没有了。】后来，好像一下子就迷上了人家冷大哥的俊脸，这也可以理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再后来，怎么又老感觉行云师傅对自己也有情意呢，搞得她自己现在在流行云面前总是小心翼翼的，人家是师傅嘛，自己那么怀疑人家是不对的。（想当初，她暗恋的帅帅的实习老师就说过，初中阶段的朦胧感情是美好的，是人生中最干净的情感，但是要自己藏好，即使它发了芽，开了花，也不要去想收获。）

    要说，这豆蔻年华情窦初开那是人之常情，可这豆子开的花好像也多了些吧？不过，多些也好，人家怎么说的来着，要广泛撒网重点捕捞。再说了，反正她丘锦书也没打算这么快把自己嫁出去，那颗豆子愿意开几朵花就开几朵花，她乐的尽情享受，反正收获还早着呢。

    在被廿朝安的一抱之下，锦书彻底的开了情欲的窍，一下子就从初恋都没谈过的级别跳进了桃花朵朵开的情海，勇气着实可嘉，不过这以后的乱子也够她头疼的了。

    【众位亲们，书女的开头第二到第四章内，木木改了一部分情节，把锦书的初吻献给了黑子，还没有看见的亲要翻回去看一下，否则都不知道锦书的初吻是啥时候献出去的捏，嘿嘿。】
------------

第六十四章   守夜

﻿晚饭时间。

    这顿晚饭着实的有些晚了，不过店家很清楚今天这最后留宿的六位客官是不能怠慢的，所以，即使已经近入午夜，厨房还是准备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八凉八热，正经是酒席宴请的标准。

    奔波了一天，六个人已经是又饥又渴。如此丰盛的饭食，要是谁还顾的上说话顾的上其他，那绝对不是正常人。

    锦书正常的很，肯定是顾不上别的了，眼睛专注的看着满桌子的菜肴，正一个个的不断进攻。

    廿朝安就坐在锦书的左侧，看着锦书满桌子转圈的夹菜，吃的津津有味，心里渗入一丝甜蜜，伸手将对面需伸长胳膊才够的着的一盘旋汁百叶（凉菜），端到锦书这一侧，并挑了一箸放入锦书碗里。

    锦书赶紧坐正身子，瞧了瞧周围的几个人，大家都在埋头吃饭，仿佛是没听见也没看见廿朝安对她的殷勤，暗自松了一口气。赶紧将廿朝安夹到自己碗里的菜扒拉进嘴里，顺带剜了一眼廿朝安，无声的警告他要注意分寸。

    看见锦书痛快的吃了那一箸菜，廿朝安完全忽略了她那警告的眼神，赶忙又夹了一箸。锦书拧眉，将自己的碗盖住。

    “锦书，你在书院不是最喜欢酸辣口味吗？”廿朝安无辜的眨巴眼。

    四人抬头，正望见廿朝安的手夹着菜悬在半空，锦书左手五指并拢盖住自己的碗。四个人的视线集中到廿朝安的筷子上，盯了片刻，重新低头各自吃自己的饭了。

    一顿饭吃完，再看满桌子的菜基本被扫荡一空了，只锦书面前的那盘旋汁百叶，五个人没有人再去动一筷子。

    吃饱喝足，上床睡觉。可是怎么睡是个问题？

    管你们怎么睡，反正我是女子，我得自己睡一间。推开碗筷，锦书已经困意朦胧。

    “丘锦书，站住，我有话问你。”流行云突然发话，叫住了哈欠连连的锦书。

    “呃，行云师傅，有话明天再说吧，我要困死了。”连着打了三个哈欠，这形象简直太不雅，离笑不露齿的淑女形象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你想怎么睡？”流行云见她困意甚浓，转了问题。

    “我不管，你们爱怎么睡怎么睡好了，反正我去睡了。哦，黑子跟我去吧，反正你们也睡不开，黑子睡觉警醒，能听见响动。”迷迷糊糊的锦书没忘了把黑子留在身边，这是习惯，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从没仔细去琢磨。所谓习惯成自然，习惯的东西就是根本不须过脑子。

    “我们五个人里只有他武功最弱，要是说到保护，我们谁都比他更能胜任。”廿朝安不甘心的跳出来，千载难逢的机会啊他怎么肯放过。锦书的弟弟老是与她拈在一起，他就不会有靠近锦书话心声的机会。

    “你说什么？”廿朝安的话点中了黑子的死穴，黑子的手按住身上佩带的流荧，对着廿朝安低声质问。

    “我们早就较量过了，你不服气啊？”廿朝安可不怕黑子，书院那会子两个人就交过手，黑子是他的手下败将。

    “……”黑子咬住牙，没出声，不过他心里大概已经欲将廿朝安碎尸了。

    “要说到武功，狐弟，你也没资格，我们兄弟三人你可是最弱的。”晚秋蝉毫不客气的给他的兄弟拆台，“难不成我们还得来场小小的较量？”假面公子的目光寻向流行云，他知道真正的水深水浅是看哪个标杆。

    “锦书，你说谁适合守夜？”流行云根本就没问锦书需不需要保护，而是直接用了守夜这个词，把锦书想托词的后路也给堵死了。

    就在几个人争论的时候，锦书心里早已过了一遍筛子。廿朝安，虽然是熟识也可靠，可是人品自己可信不过；以前有什么事都是黑子为自己辛苦守夜，这次就给他放假好了；流行云更不可以了，让师傅当守夜人，她可怕折了福寿；晚秋蝉更是不行了，自己和人家也不熟，再说，总觉得他神神秘秘的，还是少招惹的好。这样数来算去，就只剩下一个冷罗煞了。

    “那个，冷大哥，要不然辛苦你了。”小声的说出这句话，锦书头也没抬，怕的是对上流行云的目光。

    “锦书——为什么不是我啊？”廿朝安大叫。叫完半天，发现根本没人理。冷罗煞点了头自觉的跟着锦书到她就寝的客房外屋当守夜人去了，其余的三人去了另一间。

    难道是因为大哥救过锦书的命，锦书才特别器重大哥的？才见面两次而已，总不会就有了什么发展吧？廿朝安一个人胡思乱想不必说了，我们去看看锦书和冷罗煞。

    银色的月光清辉照进寂静的屋子，锦书躺在大床上甜蜜蜜的睡着。人困到极点的时候根本就是无意识状态，锦书连怎么进的自己屋门怎么迈进门槛怎么上的床都不知道，更别提注意后边跟着的冷罗煞了。人扑到床上，脑袋一沾枕头就入了梦，连个入睡的过程都没有。

    冷罗煞正襟危坐，流行云提出守夜时他心里就投了赞同票，锦书的两次遇袭绝非偶然，一定是有着周密布置和严密安排的计划，而锦书自己却还蒙在鼓里。五个人的心里，谁都知道今天的遇刺意味着什么，可是看见锦书无谓无惧的样子，他们谁也没有去揭开那层纸，其实，冷罗煞完全理解廿朝安心里的紧张，因为他也有着同样的紧张。久闯江湖，深知若是被敌人盯上，而自己又不知对方底细，那危险就无时无刻不在。只是，他真的没想到，锦书选的守夜人是他——

    他和她并不熟悉。或者，第二次的见面也算是稍微熟悉了些吧。她希奇古怪的想法和满脑子的天方夜潭给他留下的印象如此深刻，以致于在离开她以后的日里夜里他都能记起她颦笑的眉眼。

    如今守着她，保护她，她把这个机会给了他——

    他在她心里是特别的吗？

    冷罗煞笔直的坐着，百转回肠里都是这些念头。

    床上，锦书睡到中途，小腹有了严重的饱涨感觉，怎么办？喝的茶水太多了，睡觉都不安稳。躺忍到最后一刻才跳起身，趿拉着软底绣花布鞋，向着床右侧的隔间走过去，摸住地上的便盆，褪下亵裤，哗啦哗啦，好一阵痛快。

    “什么人？”冷罗煞从沉思中乍醒，听见内间卧室传出了异常的动静，一个箭步窜过去，大喝。

    随着他的大喝声落下，门外同时冲进来三条人影。

    火光“腾”的照亮四下，四个男人瞪圆的眼睛里看见的是这样的一幕：锦书黑发蓬松，遮住半张脸，垮垮的睡衣下身体团成一个球，正蹲在便桶上，一双本来迷蒙的睡眼此刻露出极少见的尴尬——

    不可思议的望着闯进她房里的几个男人，干巴巴的笑了几声，“几位，都没睡呀？”
------------

第六十五章   逗留

﻿蹲在便桶上的锦书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来，刚刚“哗哗”到半截，被这几个人一吓，愣是给憋回去了。她是现代人，面对尴尬还笑的出来。可这几个男人一尴尬，窘的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四个人集体转身，一个比一个迅速，匆忙中不知谁踩了谁的脚，谁扯了谁的衣衫，眨眼都从锦书面前消失了。

    只是谁也没有离开这间客房，四人都站在外间空地上，消化着刚才的那场虚惊。说虚惊是好听，正确的来说应该是震惊。活生生的几个大男人，虽说不是没接触过女人，鱼水之欢也是有过的，可是这样盯着女子行恭却都是第一次。（木插嘴：这一点上，他们都是处男！）

    等锦书方便完，整理收拾好自己，还哪里睡的着觉。总觉得刚才不太对劲，究竟哪里不对劲了呢，恩——好像是缺了一个人！本来是五个男人的，怎么才只看见四个呢——对，黑子不在！

    “黑子去哪里了？”锦书小声的自言自语。

    “我在！”旁边突然有人冒出话，再一看，黑子可不就隐在他床头的柜子后边了。

    窘红了脸，难得一向不知羞耻为何物的锦书童鞋笨呐了起来，嘴巴张大，半天也没接下话去。

    黑子根本就没去自己的房间，而是抢在锦书和冷罗煞的前头进了房里。冷罗煞守在外间，他则是守在床头。黑子的定力真不是一般的好，刚才那场面愣是一声没吭。

    合计丘锦书这场夜半出恭一点没糟蹋全被他看在眼里了，搭上四个男人的被窘。只是，黑子就是黑子，从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窘态。想来也对，丘锦书当初一丝也不挂的时候人家都看过了，这会子出个恭根本就啥也看不见，有什么可窘的？

    天已经蒙蒙亮，几个人都睡不着了，索性坐在一起等天明。

    “流先生，你和锦书要去哪里？”廿朝安问坐在他身边的流行云，他还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

    “去琅琊庄。”

    “做什么？”廿朝安又问。

    “杀——人！”流行云慢慢的有力的吐出两个字，字字千斤。“不等天亮，我们一会儿就出发，几位要是想随行请不要多舌多嘴……”

    窗外起了晨气，此时小镇上万籁俱寂，无一丝声响。

    “不妥——”冷罗煞站起，打断流行云。“锦书小姐已经被袭两次了，如此的阴谋伤害恐怕还会有，而至今你们并不知是何人所为，若不查清楚对方底细就上路，只会更加危险。”

    “如何查？”锦书问。

    “我们在此小镇上多逗留半日，三个时辰之内，我撒出去的信鸽就会送来消息，即使不能完全弄清，也能了解出对方的大概情况。到时，我们再上路不迟。”冷罗煞凝视着锦书，很肯定的回答。

    流行云轻恩的一声，表示同意。

    “这样啊——那我继续上床去睡一会好了。”锦书听说上午还要逗留半日，立刻就想到还可以再睡个回笼觉。拜了流行云为师之后，她可是一个懒觉都没睡过了，后来到书院读书更是如此，早读书晚温书，天天当早起的鸟儿。她真的十分的怀念可以一觉睡到日山三杆的美好时光，为什么古代连个星期六星期天都没有呢——郁闷！

    “站住！”流行云的声音。

    锦书不得不停住脚步，扭转了身子，十分不情愿的继续坐下来，继续挨个给这几个人相面。

    “在古云你曾被人劫杀，为何隐瞒？”流行云正颜厉色。

    “我——他们几个草包我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物，大约不过是想绑架我勒索书局的钱财，不值得说嘛。再说，冷大哥把他们都杀死了。”

    “那这一次呢？”

    “这一次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我想可能有什么误会吧。我从跟了师傅学武艺，然后就进了云山书院读书，并没得罪人啊。也或者是书局树大招风，有黑道白道红道蓝道的老大们看着眼红，非要抓住我打一顿出气，顺便讹点银子花花。”胡诹八道了几句，锦书心里想的却是，难道这件事跟赤花宫有关，事情都过去了三四年了，他们还没罢手？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人家了嘛，要这般赶尽杀绝——

    眼神溜向黑子，发现他也在看自己。两个人目光交流之下，同时选择了不开口。

    “成直，你有事瞒我？”流行云锐利的眼神注意到了锦书和黑子之间的眼神互换，突然就改换了审问的对象。

    “先生，时机未到，有些事情恕我不能相告！”黑子就是说实话，我知道可是我就不说，嘿嘿。

    看了看几个人，没人再出声，锦书蹑手蹑脚的退出去，重新扑倒在她的大床上，可怜的锦书，在离开古云近五百里之外的这个无名小镇上，终于成功的睡了一次懒觉。

    书上有顺口溜说人生的极致幸福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锦书一觉醒来，太阳早已晒了屁股，那绝对的是自然醒，中间没有任何人来打扰她。然后就突然间想到这句话，说的还真是对啊，锦书自己相当的幸福了：喝足了，睡饱了，钱多的都数不清了。

    呆坐在床上，傻乎乎的自己闷笑：这日子咋跟做梦似的，尤其想到身边的几个男人，从黑子开始数，以年龄挨个排序，一个比一个厉害，一个比一个的俊俏，总有点不太真实。

    “丘锦书，睡醒了就出来！”外间屋，还是流行云的声音。

    自己睡觉的这段时间，这几个人都没走，一个个在这练坐禅的吗？怎么出来看见的还是一样的神情，一样的姿势。

    “大家好！”什么台词啊，哎——自己摇摇头，干脆别说话了。

    流行云看着她坐下，递过去一个卷成卷的纸团。锦书接过，铺在桌上展开，只见上边有几个炭黑的墨字：赤花宫红衣死士。

    “我将路上红衣人身上所穿衣料的一角交给了江湖的百晓门查访来历，这是刚才信鸽送来的信息。”冷罗煞站起来，收回了锦书手中的纸条。

    “赤花宫为何要抓你，还不说吗？”流行云丝毫不再隐藏自己的急怒，拍案向锦书大呼。

    “……”被流行云这一嗓子，锦书梗了梗脖子，其实不是她不想说，是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说。

    “流行云，你嚷什么——等我想想该怎么说，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怎么能记得清楚！”锦书迟钝的回话。对付流行云的发怒她早已掌握了规律，那就是装疯卖傻，答非所问，彻底给他来个完全无视。

    “是这样的——”看见流行云的怒火被自己的磨功给熄灭，锦书才又开口：“我和黑子、兰儿以前就居住在赤花宫周围的一条山谷里，我们那时小，和他们没什么牵连。后来有一天我们出了谷，突然就被他们抓了，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恩，那——我想——肯定是我父亲和赤花宫有什么仇怨，他们才抓我的。”锦书半是真话半是假话，说的极认真。

    这话听起来满合理的。

    “赤花宫位于风烈的最北部，周围是八百里无极雪山，再北面则是汶水国境，你说你们在雪山里住的？”晚秋蝉听锦书说完，极有兴致的插了句话。

    “在雪山里住有什么奇怪！”锦书嘀咕了一句。

    “成直，你说！”流行云又问黑子。

    “正是如此，我们被赤花宫所擒，性命难保，后来被一功夫高强的侠士所救。”锦书说什么他就说什么，黑子相当的配合。

    “恩。”流行云深锁眉头。“赤花宫，极少到中原腹地行走，其宫主赤花为人毒辣狠绝，并非善良之辈。你的父亲如果曾得罪他，怕是真的有些难办。”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廿朝安好奇的问了一句。

    “不知道！”锦书没好气了，提到父亲，不管是前世的还是后世的，穿越的还是现代的，怎么都是这个样子，好像根本就没她这个女儿一样。既然不能做到为人父的责任，干嘛生下孩子来呀？
------------

第六十六章   赤花宫

﻿赤花宫高耸的灰色城门外，有一队高头骏马行过来，马的行进速度很慢。马队为首的人手中举着一面三角形状的红色锦旗，远远的朝着城楼挥了几下。

    城门大开，马队朝着城门的方向缓行。

    城门内同时走出一支庞大的队伍，为首的红敞披身，正是赤花。无论是出来的还是进去的，两边都是鸦雀无声。两支队伍接了头，那城外马队上举旗的人早已滚身下马，隔着数丈远双膝着地跪了下去。

    “君主，属下无能，七名红衣全部战死。”此人说完，将那面红色的三角旗双手高举过头顶，头则深深的低下去。

    一个人从对面跑过来，取过那面旗，交给了赤花。

    对面跪着的人忽然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刷的割向自己的脖下，只说了一句“君主，属下已将他们全部带回来了。”便抹了脖子。

    赤花低头看着手中那面赤色三角旗，再看了看在他面前自裁了的下属，包括他身后横担着绑在马身上的七具红衣的尸体，无语：这一次的惨败是主上创立赤花宫以来从未有过的，他要去完成的这项任务只怕并不如想象的那样轻松。赤衣全部身死，赤色旗如今无人再掌了，赤花宫这次真的碰到了劲敌。

    丘锦书，士别三年，倒真当刮目相看。不仅办起了风生水起的锦绣书局，还在他四处撒的眼线下平平稳稳的学了三年功夫读了一年书，心中陡然升起一股凛冽的寒意，但是，这一次他真的没有退路。实际上自从踏上这个赤花宫，接掌了曼陀罗令，成了主上需要的赤花，他就再也没有退路了。

    即使如此，因为有他的君后，他没有后悔过，从来没有。

    决然的神情重新回到他的脸上，早有身边的士兵将赤衣的几具尸体抬了过来。四个人抬着一具，庄重的排成一线，从人墙中穿过。沉重的城门在人们的身后缓缓的阖上了。

    ------------------------------------------------

    鲜红的幔帐从走廊到客厅一直延伸到卧室，赤花的寝殿被这样的艳红充斥着，让人仿佛身处于一片火海中。

    “你说君后会来吗？”勾头问了底下正在帮自己捶腿的小童。

    “会的。”小童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只是说话的声音有些颤，内心是充斥着恐惧的。

    “你懂什么——”赤花抬起一脚，揣在那童儿的肚子上。童子哼也没哼，身体蜷成一个团，脸皮被痛苦揪扯着，皱成牛皮纸般，人在这痛苦中翻滚了两下，不再动了。

    “你——还是如此狠虐。”男子温醇的嗓音却透出极威严的责厉。

    “音，你果真来了。”赤花的面容笑的极灿烂，眨眼间就像变了一个人般。性急站起身，一下打掉了身边的一樽酒水，他却像没看见似的，兴奋的奔到男人面前，声音转的极低极魅。“又让你看见我伤人了，我发誓以后我会控制，真的。”

    叫音的男人很不悦的停住脚步，朝台阶下的童子走过去，弯下腰，伸出两根手指放在鼻尖探了探。“已经死了。”说完，凝眉看了赤花一眼，转过身朝外喊：“来人——”

    半敞的门外闪进两条人影，在红纱外站定：“君后吩咐。”

    “把这童子带出去，安葬了。”

    童子的身子还是团着，被男人挟住，向外抛掷，稳稳的落在了外边一人的怀里。

    “看住门，不准再进。”赤花站在男人身后，向外瞟了一眼，“音，别管他们了……”

    男人深深的望住赤花，赤花的脸是少有的绝色，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真的他。神色复杂，犹豫中带着沉痛，压抑中有着冷漠。

    “有什么重要事情非要召我来？”男人终于缓下脸色，在厅中的红木椅上坐下来，眼睛看着玛瑙石桌上的一个白瓷瓶，里边插着几只红色的玫瑰花。花香四溢，扑进鼻孔。

    “音，他找我了。”赤花沉默一会终于开口。

    “恩。”

    “他问起你。”

    “哦。”

    “他给了我三个月的时间去抓一个人。”

    “好。”

    “音，如果我死了，你会难过吗？”赤花忽然黯然神色，垂下眼睑。他的手里紧抓着一个碧玉凤钗。“我死了，你就逃开，逃到他找不到的地方。”

    男人不说话，眼神凝聚在那支凤钗上，许久没有挪开视线。

    “三个月吗？”仿佛自言自语，也仿佛是在问赤花。

    “音，你恨我吗？”赤花抬起眼，眼底竟莹莹的流露出泪光。

    “曾经恨，现在不恨了。”男人对着赤花的眼，诚恳的回道。

    “那今晚留下来陪我，好吗？”满眼的祈求，满腹的酸楚，满心的爱恋，凝成这一句话，从赤花的嘴里吐出来，悠悠然然的带着一点苦涩的味道，钻进了男人的耳朵。

    “……”沉默。

    “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赤花低声的呢语，莹泪的眼珠，语气哀怨的似乎深宫中久不承宠的嫔妃。

    “你一身血债累累，杀伐无数，怎的还是这么不知修为？”男人开口了，脸上写满着深刻的无奈。

    “你答应了，是吗？”一下子破涕为笑了，赤花惊喜的抓住男人的手。

    沉默。

    沉默可以代表很多涵义，无论是沉默的拒绝还是沉默的接受，亦或是沉默的反抗或沉默的幻灭，在此刻的风之音的意识里，都还远远不够。

    风之音闭上眼，容纳了赤花投向自己的滚烫的燃着般的身子。一个男人为另一个男人的疯狂，对于接受者而言，真的是一种不能言说的滋味。

    十三年来，他躲在这个赤花宫与世隔绝着，麻痹着远在天边的皇帝，也同时麻痹了自己。唯一还有牵挂还有的一点念想就是自己那痴呆愚傻的女儿，他瞒住了皇帝，瞒住了赤花，把那个从血海中抱出的傻孩子留在了身边。

    无极仙界，雪山之底，十年磨练，永成正果。

    他牢牢的记住了那位老花子的话，他把他的傻女带到了八百里无极雪山，他不辞艰辛的找到了一个通往山底的洞，他的女儿被他藏在了赤花宫旁侧的无极谷。

    无极谷，一个世外的桃源。竟有成排的院落，那院落的主屋内陈列着的是一副陈旧的棺木。他不敢惊动仙逝的古人。

    先后捡到了两名孤儿，一男一女，他把他们带进谷，成为了女儿的伙伴。为了防止他们淘气，他把棺木挪动到后院盖了起来。

    他盼着总有一天，他的女儿会苏醒会转生。就像那老花子说的一样。他的人生就只剩下了这一点的希望。

    终于他盼到了，她不但苏醒了，他们还出了谷。这个消息是无痕丫头带来的，他惊喜的无以言表。

    救下他们，根本不是无痕的请求，因为那是他的孩子。他为了她苟活了十年。无痕和他一起承担了放走他们的责任，花无痕是个善良的女子。

    “音——想什么呢，那么入神？”玫瑰红玫瑰香，玫瑰花瓣滚满床。赤花伸出光滑的手臂，揽住君后的腰。柔腻腻的嗓音宛然出自妙龄的女子之口。

    莺语喃声的低吟，红艳艳的妖冶，赤花满足的缠绵在君后的身下，不断的索求着，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
------------

第六十七章   笑过孟婆江（一）

﻿凉寮地处风烈的东中部腹地，按理说位置是不错的，但由于地理环境的恶劣，凉寮自古就是个穷困的地区。

    凉寮三面环山，一面临河，百姓们若是外出只能乘船渡河到南面的古云，去往东面的孝义和西面的图蜀则需要翻山越岭，正因为如此，凉寮的百姓几乎无人外出经商，境内的土地又大多是沙石土壤，根本不能播种粮食，因此，凉寮在整个风烈国的八郡中就成了出了名的穷困之地。而越是穷困，人们越是对他们不感兴趣，鲜少有外郡的商人进入。

    凉寮的百姓以漓族人居多，因为生活习惯与汉族人有着很大差别，他们都固守在这片土地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但实际上根本不能自足，贫困了一代又一代。

    听人说眼前的这条江叫孟婆江，锦书很是不解，有了孟婆江，就该有个奈何桥的喽？

    一行六人站在江边，望着一片茫然的江面出神，江水平静，有些泛着土黄色，此季是暴雨季节，从四处的山上冲刷下来的石土以及河床的泥沙被裹进水流，沉没在这平静的江面下，更衬得江面深不见底，即使是顶级的轻功能踏花践水也是飞跃不了这么宽阔的江面的。

    “这怎么过去呀？”廿朝安见无人说话，四处转了一圈，站定后问周围的几人。

    “有一条渡船在此处，此刻大概是渡到对岸去了，我们坐下等等。”流行云极目远眺，望着江面。

    “为什么江边的百姓管这条江叫孟婆江啊？”锦书忍不住问流行云。

    “它本名为琼江，因只有一条小渡船来回送运盐粮等货物，而船主人是个老妇人，名唤孟婆，因此江边的百姓们才习惯的称这条江为孟婆江。”流行云微笑着望着锦书，耐心的给她解释。

    “哦——”锦书拉长了声音恍然回应，“琼浆玉液，孟婆汤，嘿嘿，都能喝的——”敢情锦书望着这茫茫水面想到的都是吃喝，无语。

    黑子打开随身的包袱，伸手解开一个油布纸包，掏出一个咸酥芝麻饼，递给锦书。

    “啊，原来你买了这么多老婆饼啊？”锦书乍然看见黑子递过来的烧饼，惊喜的叫起来。

    话说在来此的路上，他们在一处街边烧饼摊旁吃了这个烧饼，锦书立刻觉得这绝对就是她曾经最喜欢吃的老婆饼，因此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没想到，这里也有老婆饼呢！”

    她左一个老婆饼，右一个老婆饼，说的极顺溜。那卖烧饼的大爷呵呵的笑，“小公子想家，连娘子做的饼也想念，老汉的饼有幸能解公子的一片思念，甚好甚好。”老汉的话惹的几个男人都想笑。

    锦书一把捞过老婆饼，放进嘴里使劲咬了一口，其实她也不是很饿，只不过是食物在嘴边不吃就难受。

    刚咬了一口，忽觉不妥，总不能让大家看着自己一个人吃吧？忽然又从嘴边拿开，举着那张缺了一口的圆饼，在各人眼前晃了晃，“你们吃不吃？”

    那饼上还残留着她刚才下嘴时流出来的涎水，亮晶晶的，挂在弯弯的月牙上，晃的几个男人眼花心跳，哪个还敢再说话，一致的撇开头去。

    “锦书，我们不是不吃，是不敢吃！”晚秋蝉见大家如此，笑了。

    “为什么？这饼有毒啊？”转而一想，不可能啊，上午在老大爷那吃的好好的，根本没事。她哪想到身边这几个男人的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不是有毒，是有宝，这宝可取不的。”晚秋蝉坐在几片大叶片上，边说边瞧着几个人。

    “二弟，怎可如此玩笑。”坐在晚秋蝉左边的冷罗煞扭头，对假面的调笑有些不悦。

    “好——那我不说了。锦书，继续吃，继续吃……”

    远远的，江面上现出一点深色的灰影，正是向着江岸行过来一条船。

    “哎……清早起来亮堂堂哦，阿妹对镜贴花黄哎，不知阿哥何时来呀，接了阿妹入新房嗨——”嘹亮清脆的歌声唱的热情而大胆，歌声袅袅，余音久久的在江面徘徊。唱歌的定是个年轻的姑娘，听这歌词大胆泼辣，一定是个小可人。闻其声识其人，锦书心里一下子被吊起了想看看这歌唱的女孩子的欲望。

    船行的近了，逐渐靠了岸。一名女子跳下船，将缆绳拴在一块大石上，拢了下额前的头发，朝着六人走过来。

    女子穿着普通，蓝色的布褂半新不旧，仔细看去，两袖上都打了补丁。只是那补丁打的极隐蔽，且是同色的蓝，故而看不出来。长睫下明亮的双眸，扑闪着，双颊被江面的风吹的有些发红，肤色不白，是健康的米色。

    “几位公子可是想过江？”声音极脆，像早晨啁啾鸣叫的黄鹂。

    “正是，就劳烦姑娘了。”流行云上前，礼貌的回应。

    那女子挑着眉，将几个人挨个的细看了几眼，最后眼神回到流行云身上。“你可是乘过我的船？”

    “正是，不知孟婆可好，今日为何不见老人家？”

    “我娘很好，多谢关心。你既是乘过船该知道规矩，你们六个人出多少钱？”

    “按上次的规矩我们每人二钱，如何？”

    “不行，上次是两个人，这次是六个人，我费的力气可不一样。再说，我这小船舱怕还装不下那么多人呢？”女子断然拒绝。

    “那你说如何？”晚秋蝉见女子纠缠，很是反感。

    “你们六个人，六两银子。”姑娘看向说话的假面，本来她就对这个戴着面具的人有着好奇，撇了撇嘴：好好的人戴着假面具定是丑八怪！

    “姑娘爽快，我们答应了。”锦书喜欢上这个姑娘，人家讲价钱而已，凭劳动吃饭就是要允许人家讲价嘛，讨价还价合理合法。再说，整个江面就这么一条小船，人家没趁机搞个垄断，哄抬物价啥的，可是善良之人。

    “我船舱里只能坐四个，剩下的两个要去舱底。”姑娘又说。

    锦书已然登了船，回头看了看五个人，“廿朝安，你去舱底！”锦书连犹豫也没有。

    “好事就没有我，坏事却想到我，真倒霉。”廿朝安嘀嘀咕咕，非常不满意锦书的安排。

    “要不然你留在岸上，自己游过去。”锦书可不管廿朝安满意不满意，率先上了小船。

    姑娘翻开船上的一块甲板，满船的鱼腥味道，锦书捂住鼻子，廿朝安赶紧跳了下去，黑子跟在廿朝安身后也跳了下去。

    女子解了缆绳，摇起橹，小船慢慢的驶离岸边，向江心飘荡出去。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锦书问。

    “我叫扈巧心，你可以叫我巧巧。”巧巧回头，冲着锦书一笑，眼瞟向一旁坐着的无声的假面。“这位公子好奇怪，不知为何以面具遮脸呢？”

    晚秋蝉看了看她，没说话，多嘴的女人，心里叱鼻。
------------

第六十八章   笑过孟婆江（二）

﻿船上的四个人加上巧巧再无话，舱底的廿朝安和黑子则是跻身在几鱼篓腥鱼烂虾里，忍受着腥臭难闻的恶心。

    摇啊摇，摇啊摇，白云悠悠，江水漫漫，行进在江心的小船在茫茫天地间渺小的仿如沙海中的一粒沙，巧巧的歌声又响彻起来，但她摇橹的速度慢下来，偶尔甩下胳膊，摇橹行船是很费力气的，锦书知道，歌唱只是这个女子缓解疲劳的一种形式。

    “巧巧，我帮你摇一会儿。”船只控制，摇橹划桨，锦书最熟悉不过的。看着锦书跃跃欲试的样子，巧巧痛快的站起来，“那好，你来，我正好休息一会。今天一整天还没片刻的清闲呢。”说完，放下橹，挪到了锦书的位置，坐在了假面的对面。

    细细的盯着假面左看右看，这个男人的眼睛很漂亮，不知脸庞是什么样子的。

    晚秋蝉冷眼看着对面的女子，他最讨厌别人直言不讳的问他为何要戴假面，这个女子犯了他的忌讳。

    “公子贵姓？”巧巧忽然问坐在自己旁边的流行云。

    “流。”流行云回答着问题，却看着锦书，见她双臂舒缓有力，摇橹的动作驾轻就熟，小船的速度比刚才还快了许多。

    “你呢？”又问冷罗煞。

    “冷。”冷罗煞也回应了她。

    “那——你呢？”终于问到晚秋蝉。

    “哼。”假面毫不留情面的一声冷哼，算是回答。

    “你要不说，我不让你坐我的船。”巧巧见被人如此冷待，不甘心的威胁。

    “收了钱就该履约，你说不载就不载吗？”

    “又不是收了你交的钱，我是收了摇船公子的钱。”巧巧站起来，随便跺了两下脚，船身就剧烈的摇晃起来，像突有大波浪袭过来。

    几个人面上都是一惊，尤其是锦书，暗道这个女子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啊，在这江心，难不成要把几个人给翻下船去？

    “巧巧，他姓晚。‘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就是这首诗中的晚字。”锦书用一只手挽住船橹，极力稳住船身。

    “什么早啊晚的，我也不稀罕知道。”巧巧重又坐下，不再看晚秋蝉，对着锦书问“公子刚才说的那几句真好听，再说一遍好吗？”巧巧的眼中流露出对于学问的敬仰和尊重，神态也安静下来。

    “呵，这是一位叫韦应物的诗人写的，诗名是，是说在一处名为滁州的地界有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小河，诗人途径此地，甚是喜欢因此作了此首诗。”锦书放下心来，对着巧巧轻颜一笑。

    “公子真有学问，巧巧……就没读过书。”低下头，好像很难过，抹了一把脸，“不过，我知道有一名女子叫丘锦书的，她就读书，还开了书局，我心里不知有多羡慕她呢。”

    “是吗？那巧巧也可以请先生教你读书啊？”见她说起自己，一脸的崇拜，锦书正色道。

    “我读书谁来养家，娘老了，现在多病，要是没有这条小船，我们连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读书。”越说越难过，巧巧红了眼眶。

    “不怕，日子总会好起来的。”锦书安慰了一句。

    “哼，那些狗官差如狼似虎，每天一大半的收入去打发他们还不够，日子怎么会好？”巧巧愤愤的怒斥着，“今日的六两银子怕还没暖透就被他们抢去了。”

    锦书心里翻了个，难道凉寮的官差如此欺侮百姓吗？在古云若有如此的官差，早就被拿办了。

    见巧巧情绪低落，一下子就没了精神，锦书不忍。“巧巧，冷大哥，行云师傅，假面，我出个谜语你们来猜猜？”

    “好啊——”听见要猜谜语，巧巧抬起头，湿润的眼角又挂上了一抹笑意，笑中带泪的脸容有些让人心酸。

    锦书清清嗓子，慢慢的说。“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数目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

    四个人听她说完，都很快陷入了沉思。

    巧巧手托住腮，极认真的思考着，两弯柳叶细眉锁在一起；流行云神情淡淡的，看不出是在思考还是在走神。冷罗煞的一张俊脸罩上了一种似有似无的疑惑；晚秋蝉定定的看着锦书，似乎对这个谜语不感兴趣，倒是对出谜语的人感了兴趣。

    哗啦啦的水声响应着锦书摇橹的节奏，水流推动着小船行进，无声无息的舱内再无人说话了。

    船舱中间的木板突然被人推向一边，廿朝安的脑袋钻出来，“大哥、二哥，咱们来换个班吧，这里边熏死人了。”

    冷罗煞看看廿朝安苦瓜似的脸，犹犹豫豫的准备站起来。“冷大哥坐下，我出的谜语你还没猜出来，要赶快猜。”

    巧巧突然抬起头，满眼的激动。“我猜出来了，我猜出来……是人！”兴奋的看着船上的几个人，“只有人幼小时是爬着走路，后来站起来两腿走路，到老了蹒跚无力，才手拄拐杖走路，可不是三条腿了吗？公子，我猜的可对？”

    巧巧如此短的时间就猜出了谜底，锦书很吃惊，这个女孩子的头脑不是一般的聪明啊，可惜了生在穷苦人家没有出头之日。“猜对了。巧巧，你太聪明了。”锦书由衷的称赞。

    巧巧红了脸，“我瞎猜的。”

    露出半个脑袋的廿朝安见船上的人谈笑风生，又唱歌又猜谜语的，也没自己的份，又气又急，“咚”的将木板重新盖住头顶。

    “公子，你姓什么？”锦书的博学和平易赢得了巧巧的好感。

    “我姓——”刚要张口说姓丘，转而忽的住了嘴，“我姓金，金子的金。”

    “金公子，巧巧真的聪明吗？”没人说她聪明，在这条大江上风吹雨淋的度过了十六年，扈巧心和孟婆渡过的人不计其数，有的人夸她清秀可人，有的人夸她勤劳娴静，虽然他们都是随口说说，可巧巧对每一句称赞都很在意。今天，这位金公子的称赞她听出来了，不是敷衍不是虚伪，是真心实意的称赞。

    “是啊——巧巧可知，刚才我出的谜语可是有来历的呢？”

    “什么来历啊？”

    “传说在西方天界，有一个狮身人面的妖兽，名叫斯芬克斯……”锦书将这个斯芬克斯之谜慢慢的讲解给巧巧，巧巧的一双眼睛惊奇的瞪圆了。

    “巧巧和俄狄浦斯一样聪明，胜过许多人呢。”见巧巧对自己讲的故事一副痴迷的神态，锦书笑着说。

    “金公子真会说话。”巧巧这次真害羞了，深埋下头去。

    （亲爱的们，木准备今天两更，到晚上还有一更。周末安排是周六晚六点一更，周日中午和晚上各一更，要是亲们觉得木勤快起来了，看文的看心，别忘了留言加票票奖励木一下啊——）
------------

第六十九章   官差真如狼

﻿小船终于靠了岸，锦书和巧巧在行进中轮换摇橹，现在已经熟稔的很了。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塞进巧巧的手里，却是比渡船钱多出了好多。

    “金公子，你做什么？”巧巧像是突然被烫到手，迅速的把钱又塞到锦书怀里。

    “巧巧，这是我们的心意，你收下吧。”锦书诚恳的说。

    “我不要，今日渡河，你摇橹出了很多力气，巧巧可没脸接你的钱，我——不缺钱。”低下头，双手搅弄着衣襟，因说了一句谎话有些不自然。

    “那，就只收六两好了，我们谈好的。”将多余的银两揣起来，几两碎银递过去。

    “我不要！”

    “为什么？这是我们渡河的船钱，怎的又不要了？”锦书诧异。

    “渡河载你们也是顺便，力气用了还能生，金公子，巧巧只想……巧巧有一个小请求…….”巧巧说话有些不太顺，明显的支吾，有些不好意思。

    “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

    “巧巧想请金公子到家中坐坐，我娘生病卧床，很久见不到客人了，如今公子若是去了她一定很开心。”

    这个请求让锦书有点意外，本来渡完船他们就该继续上路，与这位巧巧姑娘也只是这一渡之缘了。听她如此说，倒有些为难，拒绝似乎伤了她心，接受又怕耽误行程，惹了麻烦。正自左右为难，就听黑子忽然说：“我们的水囊已经空了，正好去灌满水再走。”

    众人一听都点头同意，巧巧更是喜出望外。“好，我把你们的水囊都灌的满满的。”

    一座孤独的小院子在离河岸两里的地方，四周用枯枝扎成的篱笆已经东倒西歪，两扇木门的木板已被虫蛀烂了。门口蹲坐着一条半人高的黑犬，忠诚的守卫着这座院子。这就是巧巧的家。

    “大黑，大黑——”远远的，巧巧兴冲冲的喊。

    那条黑犬箭似的蹿到了巧巧脚下，拼命的摇着尾巴，使劲的用头蹭着她的腿。“大黑，这是我请来的客人，你不许打闹不许调皮更不许吓人，知道吗？”亲昵的拍拍大黑的头，巧巧认真的对着它的眼睛说。

    那大黑朝着身边的几个人左右巡看，然后又朝着巧巧摆头。“呵呵，大黑真乖。”

    “娘，我回来了，今天咱家来客人了呢。”巧巧一进院子，就对着屋子里高声喊着。

    屋内传出阵阵压抑着的咳嗽声，“巧儿，是什么人哪？”一个老人浑浊的病恹恹的声音。

    这间屋子实在是太破旧了，屋顶上的木头已经全部朽烂，却还勉强的支撑着上面的茅草，茅草也是久未新添，漏泄着点点的光线。屋子黑漆漆的，只有一处一尺见方的窗洞，没安窗户。一位老人歪着倚坐在床上，沟壑纵横的一张脸上尽是沧桑的岁月痕迹。“几位公子随便坐吧，老婆子这身子实在是失礼了。”

    “来，把你们的水囊给我，我去填水。”巧巧接过几个人的水囊，跑了出去。

    “这孩子，风风火火的。”老人注视着巧巧欢快跑出去的影子，满眼的怜惜。

    “婆婆，这江上为何只有你一家渡船哪？官府未设码头吗？”锦书满肚子的疑问忍不住问出来。

    “公子年纪小大约不知，以前这琼江是设过码头的，官府的大船曾往凉寮运送很多东西，百姓们都欢喜，以为终于不用再缺衣少食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后来不知为何却又撤了码头，官府的大船也不来了，百姓的死活更是没人管了。”说完这些话，老婆婆又猛咳了一阵，平复下来后继续说：“老婆子这渡船是丈夫留下的，我那老头子死的早，渡船不舍得卖，就由我掌着，我和老头子是汉族人，渡船运货官府不管，漓族人是不能掌渡船的，前几年不知有多少漓族乡亲因为私下买渡船运货都被官府给抓了。哎，他们就是不给百姓们活路啊——”

    “真是无法无天。”锦书气愤。

    “小公子莫声张，被人听见是要坐牢的。”孟婆神色紧张，频频向外边看去。

    话音才落下，就听见外面有人声，四五个官差模样的人揣开门。“孟婆子，孟婆子——”一进门看见了锦书他们几个都门神样站在屋内的地上，几个人吃了一惊。“怎么，今天你这里还来了贵客了？”几双眼睛乜斜着上下的打量着锦书六人。

    “是过路的客人来讨水喝的。”孟婆费力的手扶墙面，从床上下来。

    “今天的渡河税你还没交呢，就和三份人头税一起交，快点，拿钱来——”一个差人手朝上伸出来，在孟婆的眼底下晃。

    “有，有，等巧儿回来就给你们钱！”孟婆急忙点头赔笑。

    正说着，巧巧自外边回来了。一进门就知道又是官差来收税的，满脸的欢喜也不见了。

    “巧巧姑娘，三份人头税加今天的渡河税，一共六两八钱银，拿钱来吧？”那摊开着的肥厚的猪蹄似的一只手又伸到了巧巧面前。

    “怎么，人头税不是一直都是两份的吗？只有我和我娘，怎么又一下子变成三份了？”巧巧急道。

    “你家不是养了一条狗的吗？那狗不是也要吃饭、睡觉、拉屎撒尿，所以也要和人一起收税。”另外的一个差人邪笑着：“巧巧姑娘你别死心眼，税官大人看上你那是福分，你要是不从怕是以后就不光收你这三份人头税了？”

    “你们——不是人！”巧巧面对这几名官差的威逼怒目而视。“我没钱。每天渡河的收入不是都被你们拿走了吗？”

    “没钱？！好啊——那就拿自己顶了税不是更好？”几名官差放浪的笑起来。

    “几位差爷，巧巧不懂事，你们别和她计较，今日这税钱多，我们就缓几天交如何？”孟婆急忙颤颤的走过来，弯腰给几名官差作揖。

    那几名官差大笑着，忽然一人抬起一脚狠狠的揣在孟婆的胸前。孟婆的身子摔滚出很远，咳的喘不过气了。

    “娘——”巧巧扑过去，抱住孟婆的身子大哭起来。

    锦书气的早已是双拳紧握，两眼冒火，可流行云紧紧抓住她身后的衣衫，不让她动。

    “几位差大哥，你们办差收税可有账目，无故伤人不怕被上司责罚吗？”流行云按压住锦书，上前几步，来到了几名官差面前，不急不怒的说。

    “果真有三个鼻孔出气的人，嘿嘿，你是谁？你管我们有没有账目，对付这些不缴税的恶民就要用恶法，我们收了税，上司不但不罚还要奖励呢？”摊手要钱的矮胖子看着流行云，不屑道。

    “为官一方要爱民如子，难道你们的差就是这样当的？”

    “老子怎么当差用的着你教吗？”另一人横着眼眉，挥起左拳朝流行云的脸打过来。

    流行云并不闪躲，稍一侧身，探手抓住此人的胳膊，一个倒背，将他制伏在地。另外几个人见状，知道碰上了不怕他们的硬茬，面面相觑，没人再逞强上前。

    “你们看看这个——”流行云从腰带里摸出一个铜质令牌递给一个人。

    那人拿过去，几个人凑在一起仔细端详。片刻后，一人皮笑肉不笑的拱手道：“原来是上郡的官人，得罪得罪。”

    流行云拿出来的是玄极子的贴身令牌，上边有御批的玄字令，几个差人知道流行云来路不善，也不再纠缠，稀里呼噜的出了院子。
------------

第七十章   假面=妖男

﻿孟婆本来大病未愈，官差那一脚近乎要了她半条命。流行云运了内力给孟婆疗伤，因她体质虚弱，又不敢过于心急，前后花了大约一个时辰。眼见孟婆的脸色逐渐好转，眼睛睁开，慢慢坐起身，精神竟比初见时还好些。“谢谢几位贵客，老婆子给你们填麻烦了。”

    只听流行云对着巧巧说：“孟婆素有咳喘之症，因劳累过度不得休养而引发，刚才被官差殴打导致闭住了心脉，我已用元气替她贯通内腑，只要以后多注意休息避发咳喘应无大碍了。”

    巧巧见娘的病被流行云一阵推拿就治好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流行云磕头。锦书赶紧伸手想拽她起来，巧巧却执意在地上磕了三个头。

    经过刚才那一伙官差的闹腾，锦书受了很大影响，心里郁闷脸上也就不开心。

    “金公子，天色已经这么晚了，从这里往前行数十里内均是漓族山寨，无一家客栈，我看你们今夜就在此歇息吧，我家虽穷，总比露宿野外强的多。”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次真不知是否该留下了。

    “巧巧的话不假，前边数十里的黎族山寨是不可能留宿汉族人的，怕是明天你们通过山寨时也未必轻松，今夜就勉强在老婆子家凑活一夜吧。”孟婆见几个人犹豫不决，也出言挽留。

    六人听的孟婆也如此说，都看着锦书不语。

    “那就打扰孟婆和巧巧了。”锦书笑笑，点头同意。

    挽留下锦书六人，，娘的病也被治好了，巧巧心情愉快，轻哼着小调，眉眼中也有了分外的神采，仿佛刚才被官差骚扰仅是一场生活的游戏而已。

    一盏昏黄的油灯跳着微弱的火苗，一张漆黑的看不出什么木质的木板搭在两块矮石上成了几个人的餐桌。一罐破裂了嘴的粗糙陶罐里盛着黄黍粥，粥稀得几乎能数出里边的米粒来，桌上放着几颗煮熟了的黑乎乎的山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这就是晚饭了。

    锦书看了看坐定的几人，怎么人数又不对了？流行云、黑子、廿朝安、冷罗煞，却是缺了晚秋蝉。

    几个男人倒没在意有人缺席，各自往碗里盛了黄黍粥。

    “黑子，把包袱里的老婆饼拿过来。”锦书看着桌上的餐食有些难受，转头吩咐黑子。黑子应声去了。

    “是谁拿走了我的红桃面具？”一人跨进堂地间，浅黄色的衣衫翩翩若飞。

    众人抬头，各自都傻住了。虽然光线不是很好，但进屋的人正面朝着油灯的光亮，几人还是看的清楚。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哦——绝不是用任何词语可以形容得出来的。

    锦书张大嘴巴，这是谁啊？天哪，这绝不是人，这是妖孽。那双眼睛露出迷倒千万人的风情，可谓颠倒众生；鼻子不高不矮，完美的悬在一张状如斧凿出来的面上；双唇紧闭，因着正在气恼而现出的怒意让整张脸有了生动的神情，众人从这生动的神色上才恍惚知道这是真的人，而不是自己的幻觉。

    长相俊美的男人锦书看过不少了，不说别的，流行云算是清雅俊秀的，冷罗煞算是美貌可心的，廿朝安的那双眼睛也是极醒目极具魅力的，黑子则是很刚正的很男人那种面相，但是，门口站定的这人绝不同于他们中的任何一种，那种美超越了性别的界限上升为一种至高的境界，他霎时就把在场几人心中对于人的美貌的定义提高到一个极致。在看见此人之前大约人们心中谈到美貌只能想到具体的形容词，比如柳叶弯眉，芙蓉如面，皓目星眸等等，可是现在他们头脑中一片空空，就只有那样一张脸覆盖住所有的感觉。

    晚秋蝉本来很恼火，知道要留宿后他出去换了件衣衫，换衣时把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顺手放在一块大石上，哪知等他换完衣服面具却不见了。

    知道定是自家兄弟开玩笑，或者是有人和自己玩闹，这样的玩笑晚秋蝉不喜欢，因此，他很不高兴的回来质问。

    几个人对他的容貌的震惊一一看在眼里，他相当的满意，尤其是锦书，当场惊的嘴巴都张大了。晚秋蝉心内有些自得，这样的效果他是有预感的，他的容貌绝世不二。

    晚秋蝉当下也不说话，直接走过去坐在了廿朝安的旁边。

    “二哥，你去哪了？”廿朝安毫无底气的低声问了一句。

    “没事，换了件衣服。”晚秋蝉边说边看了一眼锦书，锦书的视线也还定在他身上。

    这个妖男是晚秋蝉——这个事实让锦书有些消化不了。不是吧，这个长得不是人的妖孽就是那个假面公子------这么说来怪不得他要戴假面了，这么个妖孽要是每天顶着这张脸出去，真要天下大乱了。

    当下锦书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却有另一双眼睛也丝毫不避讳的直直锁定在晚秋蝉身上，这就是巧巧。对于这个假面公子的好奇是打从他上船的那一刻便有了，后来见他态度冷淡，更让巧巧心里气不过，憋足了劲头要让这个假面公子露出真面来，巧巧认定此人定是长的丑极了，存心要让他丢丑。今晚见他外出，便让大黑悄悄跟了去，一待他摘下面具立刻就把面具叼开藏起来。

    可巧巧没想到，他不是长的极丑，而是长的极美。他的绝世的容颜带着一种傲世的雍容，带着一种先天的贵气，在穷苦家庭长大的巧巧看来，那是庙中神明才有的神采气度。

    在这一行的六人当中，巧巧觉得有两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是她完全陌生的，一个是金公子，一个是就是这个晚公子。

    大黑叼着一张红铜色的木质面具颠巴颠巴的跑进来，转到巧巧身边，把那张面具放在她手边，

    邀功似的坐下，左右晃着尾巴，守在巧巧跟前。

    “晚大哥，不好意思，是大黑跟你开玩笑的。”巧巧俏兮兮的笑着，把那张面具放在了晚秋蝉的眼皮下。这一声晚大哥叫的眼皮也不敢抬，很羞赧很生涩。

    听见巧巧突然之间对晚秋蝉变换了称呼，锦书心里一动，妖男就是妖男，魅力无边啊……
------------

第七十一章    漓族：热情

﻿其实，巧巧留下锦书六人在家里过夜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想邀请他们参加漓族山寨的火把节。

    巧巧是个漓族姑娘，母亲因难产死了，未满五岁，父亲又因私开渡船运货物被官府抓去充军了，孟婆夫妇见巧巧可怜就收养了她，因夫妇二人没有生养一儿半女，所以对巧巧视如己出，极端疼爱。巧巧知恩图报，也把孟婆当做自己的亲娘一般。

    漓族的火把节也相当于是漓族青年人的情人节了，除了那些古老的诵经祭火等活动，还有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情郎情妹以歌舞琴声互诉心声，表达爱意。

    今天已是火把节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晚上正是送火的时候。送火是火把节的最后的高潮。前两天因为娘生病，巧巧总不放心，尽管孟婆极力怂恿她去参加，她也没动心思。不过，今天她准备去参加了，不但准备去，还准备带上几位客人一起去，让他们有机会感受一下漓族青年的热情似火，而又或者她会有机会亲近那个美丽绝伦的男子。

    边吃着饭，听孟婆絮絮的谈起了巧巧的不幸，锦书唏嘘感叹了一番。

    在巧巧一番极力的邀请下，锦书对于参加漓族火把节也起了兴趣。这些少数民族的节日如果不是因缘际会，怕是她想参加也赶不上呢，既然有机会去体验何必不去呢？想到此，全然不顾流行云投过来的制止的眼神，答应了巧巧。

    机灵的巧巧早就看出来了，锦书就是这一行人的主脑，她去哪里他们便都去，她若不点头他们谁也不会擅自行动。所以，她劝了锦书去，也就等于大家都去了，包括晚秋蝉。

    晚饭吃罢，巧巧自去换了一身漓族姑娘的服装出来，只见她头上缠着五彩的花布，一圈亮闪闪的银白色头饰衬在头巾外，上身是一件绣了团花的水蓝色短袄，宽袖束腰，腰上紧缠着几层玫瑰红的腰带，下身是水蓝色百褶裙，上衣多了许多银光闪闪的配饰。这是黎族人的节日盛装，巧巧穿的这件族装本是要到出嫁时穿的嫁衣，如今却提前穿了出来，足见她对这次节日聚会的重视。

    巧巧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六件漓族男装，六个人也都换上了。走出院子向北去，已经看见前方有无数的火把，远远看去就像繁星坠地。

    四下里的情歌也唱响了，堆堆的篝火点燃了。熊熊燃烧的篝火映着年轻姑娘们的脸，照透小伙子们的心。而更远的地方，一条游龙似的火把队伍长长的蜿蜒在田间，这正是火把节最正统的活动，也是火把节由来的典故，驱邪避凶，祈寿纳福。锦书心里的那些不快一下子就被这热闹的景象冲跑了，心情也随着这篝火燃起来。

    “鸳鸯双栖蝶双飞，双双对对成眷侣，情哥来在妹身边，可知妹心为你燃——”巧巧走在最前头，已经融入了一堆篝火旁的人群中。而她那嘹亮的歌声却是对着后边唱的，两道火样的目光射过来。

    几个漓族小伙子看见巧巧都激动的迎上来。“巧巧，这两天怎么都不见你呢？”

    “是呀，巧巧，你不来，咱寨子里的小伙子连唱歌都找不到调调了。”有女孩子揶揄的笑着。

    巧巧也不说话，看着锦书他们几个人已经加入进了这个篝火团队，安心的与自己熟识的女子说笑。

    “巧巧，那边的几个俊秀男子是你带来的吗？”巧巧身边几个眼尖的漓族女孩子瞧见了锦书六人，兴奋的问。

    “是啊，他们是我家的客人，今天我特意带他们来参加咱们漓族节日的呢。”巧巧笑了，很骄傲的点头。

    “呦——巧巧，你老实说，哪个是你的情哥哥？”女子的调笑声越来越高，直接钻进了几个人的耳朵。

    “不许胡说！”巧巧佯装怒意，心里却是乐开了花，眼神朝晚秋蝉瞥过去。

    “巧巧，你要是不说，一会我们可就下手了，你别后悔哦——”

    “哎呀，你们别瞎闹，我告诉你们——”巧巧压低了声音，锦书这边的几个人听不见了巧巧的声音。几秒后，突然间那些女子爆发出一阵哄笑，有两个人推搡着巧巧向锦书这边走。

    此刻，已经有一群女子举着火把向锦书他们围上来，叽叽喳喳的笑着。

    锦书他们几个汉族人身着漓族的衣衫却一点也没有漓族人的黝黑、粗壮的外型，从外型上与漓族小伙有着极大的区别，在整个火把节上他们几个就像散落在瓦砾中的明珠般夺目，吸引住了很多漓族女孩子的目光。

    对着六人的歌声从四处传来，几个人谁也不出声，也没人出来对歌，都默默的围着篝火，极力的躲避着周围女子射过来的火辣辣的目光。

    黑子机警的注视着周围，两次出现的危险让他的神经时刻处于紧绷状态，即使在这个热情的到处洋溢着欢笑的漓族火把节上也没有一丝松动。

    廿朝安很是享受这样的氛围，虽然他并没有回应周围的女子，但是这样被人崇仰着的感觉让他刚刚被打击过的信心有了恢复，是锦书看见二哥真容的那种惊讶和震撼打击了他的信心，在这里，在这些女子们火热的目光和歌声里他重新鼓足了信心。他和她——三年同窗之谊，谁人也不能取代。

    六个人的集体沉默在漓族姑娘们的心中就是一种默许和接受，所以他们更加大胆的用歌词挑逗，与他们六人的距离也越来越近，到最后二十几位姑娘围拢成一个圆圈，逐渐将六人围在了中间，各人手中都高举着火把，边歌唱边围着他们转圈。

    不知谁突然间从圆圈的某个位置跑进去，将一根火把塞进锦书的手里，锦书一惊，还没等仔细看清楚对方面目，那女子又转身跑回去了。这说明这个女孩子挑中了锦书。

    有人带了头，其他女子纷纷效仿，不一会，廿朝安和流星云手里就有了两支，锦书和黑子手里各有一支，而冷罗煞的手里则有了八支，一手三支一手五支。

    随即是姑娘们唱起更加火辣辣的歌词，不论是唱的人还是听的人都已是面红耳赤了。
------------

第七十二章    漓族：突变

﻿除了假面，锦书六个人的手中俱都有了火把。假面双手空空，极是悠闲，还满惬意的看着手忙脚乱的五个人闷笑。

    锦书没想到漓族的姑娘们如此大胆，连闺房蜜语也敢拿出来当歌词唱，便是在现代那也是只限于好友之间的交流沟通，哪里有当着大家的面公开高唱OX的道理啊——心想若不阻止她们，怕是还不知会有什么麻烦呢。

    锦书急切的向外围的人群瞧着，想拉巧巧说话，但由于人太多，辨认不出。

    正踌躇着该用什么形式回绝这些热情的女子，巧巧也朝着几个人跑过来，手里拿着两支火把，先跑到锦书跟前递了一支火把给她，又跑到晚秋蝉跟前递了一支过去。

    晚秋蝉不接。两个人僵持着，一个执意的要送，一个执意的不收，周围的姑娘见此情景都停下来了，舞也不跳了，歌也不唱了。

    这样的僵持让巧巧很尴尬，锦书赶紧走过去，用手肘撞了下晚秋蝉的胳膊。晚秋蝉看着锦书道：“我喜欢的女子不是她，为什么要接？”

    巧巧当即怔了，咬住下唇，“这是漓族火把节的规矩，只要有了心仪的对象就可以向对方赠送火把，若是不想接受的人，可将火把扔掉任其自燃自灭。”

    锦书替晚秋蝉接过那火把，塞进他手里，轻语：“不要坏了人家的节日气氛。”晚秋蝉这才拿住火把。

    锦书心里知道该想点法子婉拒，否则等于伤了这些漓族女子的情意。于是，她站起来，亮开嗓音，学着巧巧的腔调唱道：“妹是一抹海棠红，最衬绿叶得真心，哥是一阵无缘风，不敢觑妹春花容。”唱罢，将手中的火把顺手投进眼前的篝火堆里，其他五个人见状，也都纷纷把自己手里的火把扔进篝火里，各人心里都是如释重负一般。

    “什么人在我漓族火把节上如此无礼？欺侮我漓族无人吗？”一个威严的声音自锦书他们身后传来。

    锦书回头一看，一位包裹着黑色包头布的老人正朝着他们走过来，步履健硕，身材魁梧，脸颊瘦削，双眼炯炯有神，知定是有些功夫的。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穿我黎族人服装，冒充我族人混入火把节？”老人直问锦书，而没有对其他人。

    “族长——”巧巧跑过来，脸色有些惊慌，“族长原谅，是巧巧执意要带金公子他们参加的，族长放心，他们都是好人。”

    “巧巧，你别多嘴，我在问这位公子。”老人语气严厉，巧巧吓得不敢再吭声。

    “金公子是吧？”

    “族长，晚辈金秋。”锦书想怕是自己坏了人家的规矩，才惊动了族长的。

    “你等几人衣着虽破旧但皮肤细嫩，肤色白皙，根本不是躬耕劳作之人，我看倒像是伏案工作的白面书生。”族长锐利的眼睛一一扫过六个人。

    “族长，别问了，一定是朝廷派他们来的，把他们抓起来。”周围的男人们高喊起来，锦书六个人一来就惹得周围的女子全都跑过去向他们献歌跳舞，男人们早就看这几个人不顺眼了，这时一见族长出面盘查，立刻加油加醋。

    “族长——他们不是官府的细作，我保证，今天他们还替我赶走了那几个收税的官差呢，我娘的病也被这几位公子治好了。”巧巧见族长要为难锦书他们，吓得不轻，赶紧又急得替锦书他们辩白。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了巧巧的脸上。“巧心，见了男人动了心，连你父亲的仇也忘记了吗？”

    这话说的极重，巧巧捂住脸，转过身跑走了。

    “今日你们既来了漓族的寨子，便不能走出去了。”族长手一挥，周围出现了无数手执榔头、铁锹、镐头、锄头等农具的人，人数加起来大约有二百多，里三层外三层的，场面很壮观。

    黑子神色紧张，攥紧了手心，目光不断的向四下里搜寻；流行云面有忧色，苦眉苦脸，廿朝安并不惊，他一心要听锦书的吩咐，锦书说打他便打，这一二百的农人在他们几个手中便是一堆萝卜白菜，锦书说不打就不打，反正刀山火海的他都跟着就是了，冷罗煞还是那副永远没有表情的样子，而晚秋蝉的假面下的双眸隐隐有着激动。

    锦书不想动手，这些都是无辜的生命，确切的说，她下不去杀手。

    流行云也是如此，并且他更清楚锦书会怎么做，所以更加忧心。

    二百的农人对锦书这六人虎视眈眈，仿佛他们都是奸贼乱党，人人可得而诛之。

    漓族族长墨图尔克的心里此时却是处在痛苦的挣扎中，这几个人是昨日官府通知他务必要抓到的，只要他能抓住这几个人，尤其是那个束了金丝发带的矮小公子，漓族一年之内免交一切苛捐杂税。本来墨图尔克是打算拒绝的，因为他知道凡是官府要抓的人肯定都是好人。可是，这个条件太诱人了，一年的苛捐杂税不交，就相当于漓族乡亲们可以过上一整年吃饱饭的日子，他作为族长，应该为全族人谋福利。而谋福利的前提就是出卖自己的良心，背离那些他一直坚守住的正义的原则。

    “墨图尔克，你要想清楚，若是不答应今后可便再没有这样便宜的机会了？”郡侯周霸山还是一副奸猾的嘴脸。

    墨图尔克的内心不断的斗争着，直到周霸山失去了等候的耐心，他才点头答应了。虽然他点了头答应了这笔交易，可直到现在的这个对峙的时刻他都还在苦苦挣扎。

    这几个英俊青年，看其才貌应是富贵人家的，可不知为何得罪了周霸山，墨图尔克的心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当他的目光落定在一个骨瘦如柴的漓族孩子身上时，心中的天平终于彻底的倾斜了，全族利益战胜了道义。

    锦书这边已经做出决定，坚决不对这些农人用武，凡事等平静之后之后再解决。

    就在锦书和黑子、流行云等六人准备束手就擒的时候，一道闪电似的黑影踏过人群，高声喊喝：墨图尔克族长且慢，待我来会会这几个娃娃。木话：亲们，今天说的两更有些晚了，中间网络出了问题，好在现在更也来得及，木还算没食言。
------------

第七十三章  轮斗神秘人

﻿六人神情戒备，听来人的声音中气十足，说话时还远在百米开外，话音一落，人已经落在了锦书六人的前面，他背对着锦书一行人，对着墨图尔克打了一个手势。

    墨图尔克心里陡然一惊，这声音、这身影是他做梦都想看见的人。见来人示意自己别说话，墨图尔克只得沉默，但此刻他的心内却已是翻江倒海。会是他吗？这么多年过去了，真的会是他吗？

    来人转过身后，锦书才看清原来他脸上也戴着一个纯白色的面具，遮住了五官。

    这人轻功了得，武功自然也不弱，怕接下来的又是一场硬仗，锦书心想，莫非也是赤花宫派来的，只是赤花宫何时与这漓族山寨有了牵扯的？

    “你是何人？”锦书上前问道。

    锦书的话问出半晌，并不见对方回答，只是左一眼右一眼上一眼下一眼，把个锦书前前后后的看了数遍。

    “娃娃，你会功夫？”突然听见来人问道。

    “哼——”锦书冷哼，什么问题啊，刚才不是说要会会他们的，这会倒怀疑自己会不会功夫了。既然他来意不善，干脆自己就先下手为强好了。想到这，锦书心一狠，并不见上身晃动，双腿一拔，双拳直奔此人的面门打去。

    此人吃惊不小，右手迅疾护住面门，锦书的拳在即将打到对方面门时突然变掌，以双风灌耳突捣他两侧太阳穴，这一式的招法虽普通但贵在变化的快，武艺不精进的人就躲不过去了。因为认定对方是赤花宫的刺客，锦书丝毫没客气的下了杀手。若是真的拍在太阳上，必死无疑。

    “好！”白色面具人大声叫道，身子一挫，躲过这一杀招，同时双脚滑动，人已漂移到了锦书的身后。流行云、廿朝安等人俱是一惊，此人好快的身法啊——不过锦书也不是吃素的，一击不中，心知对方武功的确在自己之上，身体拔起后翻，没给对方留下背后偷袭的机会，她已经迅速归了队。话说，锦书就是聪明，这么多的保护伞不用，留着干嘛啊？

    “娃娃倒是真机灵——”白色面具人道。

    后边观战的五个人的心早已高高悬起，见锦书安全退回来又都松了一口气。锦书先发制人却没讨了便宜，兀自有些气闷。

    冷罗煞一声不响的站出来，“绝世三公子冷面求教！”话到剑也到，剑尖点处，数朵剑花探向白色面具人的胸口。剑者兵中神器，冷面手里的这把寒玉剑跟随他多年，早已浸淫了他全部功力。此刻不是比武切磋，自然剑剑逼人，面具人闪转腾挪只守不攻，也不见有兵器在手，饶是这样，冷面的寒玉剑围着他周身打着转，却是伤不得他分毫。冷面沉静，将平生所学尽数施展，七十二套追魂剑被他使了个风雨不透。

    酣战多时，面具人突然跳向一旁，道：“好了，你也打累了，换别人上吧。”这话说出来，几个人都愣住了，他是来抓人的，还是来探底的？怎的说话如此轻描淡写，对敌也不尽全力，不禁都有些惊讶。

    流行云手掌墨如意，拱手与对方见礼，客气的说：“墨门流行云，请赐教。”将墨如意一横，稳稳的扎定门户，并不妄动。

    只听那人颇惊讶的语气说道：“怎么，还有墨门弟子？”说罢，抽出腰缠的玉带当了武器。

    墨如意的黑与白玉带的白，黑白颜色分明，眨眼就胶着在一起。

    墨如意是短兵器，长于近身，但墨门的功夫以轻功为依托，如意既可当兵刃格敌，又可当飞镖暗器打穴，因此可以说是近身远斗均无差错。再加上流行云的墨练行云已然练成，更是如虎添翼，二人你来我往斗将起来。

    白色面具深叹流行云年纪不大，功夫了得，露出了欣慰的神色。暗中加了白玉带上的力道，那玉带如银蛇吐信，突的缠住了流行云的右手臂，流行云大惊，身子顺着玉带的收势而起，同时右手的墨如意故意脱手，左手伸出接住，却同时推向对方的肩胛穴。

    “来的好！”那人喊道，撒了玉带，直起数丈，从上而下再打流行云的天灵。流行云身不摇腿不动，将墨如意扬手飞出，功力催动，霎时黑云直上，墨练行云一招果然威力无边，顶住了面具人的进攻。

    眨眼功夫，二人已经拆了百招不止。地上沙石盘旋飞跃，土沫横飞，周围的人们只看见一片昏黄中的两条影子疏忽往来，根本无法分辨出招式。

    等到眼前又能看清时，两个人已然都住了手，听面具人又说：“年纪虽轻，功夫了得，不错！还有两个，那个戴面具的和穿绿衣的，一起来如何？”

    晚秋蝉和廿朝安听他言辞狂妄，还如此托大，心里不忿，不过看刚才的情形也知道人家功夫高，所以都没有主动出击。听他公然点将，而且是点两个人，廿朝安忽的跃起，展开他的无节竹扇，也不多话，近身就攻。

    “既如此，假面也来会会。”晚秋蝉紧随廿朝安，二人一个攻左，一个攻右。他们三个人平时常进行武功切磋，对彼此的功夫都有了解，配合起来自然是毫无破绽的。

    廿朝安的武器——檀香竹扇，合扇成短棒，开扇成斧钺，开合之间自有无尽的奥妙；晚秋蝉却是手执一根通体无杂色的白玉杖，杖仅两尺长，一看便知是上好的玉石打磨而成。这兵器一亮相，在周围漓族乡亲的眼中，就是黄金白银般的宝贝。个个瞪圆了眼睛看着三人混打，各人虽知道那戴白色面具的是帮着他们，却同时害怕他把那桃色面具的人的武器打坏，那武器若是拿到当铺当了。怕是值好多银子呢。

    廿朝安和晚秋蝉知道这白面具厉害，都使尽平生所学，二人围着来人不断变换方位攻击。“二哥，打他下盘！”廿朝安忽然冲晚秋蝉说。

    晚秋蝉会意，知道三弟是想耍滑。随即将手中白玉蝉（晚秋蝉的武器）连发数招，招招都奔向对方的膝盖以下。廿朝安则是趁那人后退躲闪的功夫，闪到他身后，竹扇斜向去点他脑后的风府、风池二穴。

    一扇打两穴，乃是廿朝安的看家绝技，因着这一绝招他败了江湖上许多成名日久的侠客，此后才扬名江湖。如今这一击，他是势在必得，使出了八分内力。

    檀香竹扇扇面横推，左右同时推进，廿朝安手捏扇尾，眼见扇已碰到对方穴位，正待转动手指打穴，却见那人头向前一伸，整个身子突然横起，既躲开了晚秋蝉的玉杖，也避开了廿朝安的竹扇。

    他身子如悬空般浮起，双脚踹向廿朝安的双肋，左手成抓，去抢晚秋蝉的玉杖，晚秋蝉以杖还击，他突然左手撤回，右手就奔向了晚秋蝉的面门，这如神鬼般的速度让晚秋蝉当即出了一身冷汗，赶紧向后仰面，饶是这样，也嫌晚了些，他脸上所戴的那张红桃面具已然到了对方手里。

    得手后，白色面具人蜷腿收腹，悬空的身子立刻直立，脚尖点地，“噌”的跳出几步远。

    “好，几位公子的功夫果然不差。”语毕，又将那红桃面具一扬手抛回给晚秋蝉。然后，不再理锦书他们六人，对着墨图尔克走去了。

    墨图尔克早已是浊泪滚滚，双膝“噗通”着地，头抵沙石，双手抱住来人的腿，偌大的族长竟呜呜咽咽的痛哭起来。
------------

第七十四章   家破

﻿锦书觉得此事有些莫名其妙，眼见那族长也不再为难他们，径自率了族人和那白色面具人一起回了寨子。

    再折回头找巧巧，也不在了，知她可能一时羞愤，一个人回家去了。

    分开人群向外走，漓族的姑娘们对他们都恋恋难舍，眼见了他们几人的超凡武艺，尤其是假面的一张梦幻般的容颜让很多漓族女孩以为见到了天仙，痴呆无语了半晌，等到终于反应过来，却由于刚才族长那一阵闹腾，谁也不敢再上前示爱了。

    到得孟婆家门外，锦书只觉得鼻中充斥着一股血腥味，越走近院子那味道越浓烈，心中便有了不祥的预感。

    摇摇欲坠的两扇破门翻在地上碎成几片，黑暗中锦书看的清楚，院内整整齐齐的排站着一队官兵，领头的身着官服，看样子是个捕头。官兵队伍里，被缚了双手的巧巧被两个人拉扯住。一见六人进门，那捕头阴笑出声：“终于回来了，等你们好久了。”

    “噗”，院子里点燃数支火把，只见那捕头上前对着流行云抱拳：“您是上郡的贵客，按说我们不该如此无礼，不过，刚刚得到消息说，皇宫丢了一件国宝，有人证实正是这位金公子偷去的，现已有了人证物证，所以就不得不麻烦这位公子跟我们走一趟了。”

    那人手指锦书，言下之意是只带了她走，不会为难其他几人。锦书心里骂道，你个狗官，也不打听清楚你家公子的名头，胡乱安个罪名就想草菅人命。漫不说是皇宫里的宝贝，就是龙宫的宝贝丘锦书也不稀罕。

    “皇宫里丢了东西，古云内也当有盘查，这位公子家在古云，这事我们回古云后自会弄明白，若你们真有人证物证也麻烦请一并转交。这件事就不麻烦凉寮的官差费心了。”流行云软硬兼施。

    “那可不成，您可别嫌我说话难听，您大约只是玄极子郡侯身边的谋事吧，此事非同小可，既然人到了我们管辖的境内，我们理当查办。”

    “狗官，你狗仗人势，残杀百姓，冤枉好人，你——不得好死！”巧巧突然尖声大叫，她发髻蓬乱，怒极的一张脸上双眼染血般赤红。

    她刚骂完，立刻就被旁边的士兵打了几个耳光，脸颊肿胀起来。

    那捕头见流行云丝毫不退让，也不再假客气，单手一挥，十几名官兵手执铁链围了上来。

    流行云本来是不想公开与官府发生矛盾的，毕竟锦书是做生意的，而他又一直受玄极子的庇佑，惹了官府于锦书于他都是麻烦。不过，现下的形势不同，你不惹事但事却惹你。

    “金公子，杀了那狗官，杀死他！”巧巧突然又朝着锦书尖叫，双手高扬过头顶，拼命挥舞，状如疯魔，喊声凄厉。

    本来就被那几个税吏招惹了一肚子火气没地方发泄，眼下那个什么狗捕头又欺压到自己头上，锦书可不管对方是不是官府了，跃前两步，抓起两名官差手中粗铁链的一头，使劲向前一拉，那两人自然不松手，与锦书拉锯，锦书暗中发力后又突然松手，二人不防备双脚直向后退，手中的铁链受了锦书的力后反打在他们自己身上，立刻骨断筋折。

    眼前的这二十几名官差根本就禁不住六人的三拳两脚，眨眼功夫已是死的死伤的伤，东倒西歪躺成一片。那捕头最后被锦书的血如意贯力穿心而亡。这些官差平日鱼肉乡里作威作福，以致连点自知之明也没有，以为谁见了他们都得下跪求饶。

    顷刻间小院里已是血流一地。巧巧目光呆滞，一语不发的走到那捕头的尸体旁，拿起一把丢弃在脚边的刀，切菜似的朝那死尸拼命的剁下去。

    锦书暗觉不对头，忙制住了她。“巧巧，怎么回事？你怎么了？”

    “金公子，谢谢你杀了他！他该杀！他该千刀万剐！”凭锦书再问什么，巧巧也只是反复说这一句话。

    黑子过来拽着锦书进了里屋。

    里屋地上的景象让锦书不忍目睹：孟婆仰面朝天躺倒在地上，肚子上插着一条长枪。鼻孔嘴角均淌出大滩的血，是被数人殴打后又被长枪刺死的。老人的脚下是大黑的尸体，大黑的身上刀枪遍布，已被插成一只刺猬了。想起晚饭时还听老人家说笑着琼江渡船的见闻，还看见大黑友好的朝自己摇尾巴，锦书只觉得一股灼热堵在心口窝，憋得人难受。

    廿朝安、冷罗煞、晚秋蝉三人已将二十几具尸体用绳缚住，流行云和锦书安顿好孟婆，将小院子重新整理了一遍，几个人坐下。插在泥土内的火把有的已经燃尽了，还剩下几支被夜风吹着，火苗飘来飘去。

    锦书这时再细看巧巧，发现她满面干涸的泪痕，凌乱不堪的头发，身上那件团花水蓝的新衣已被刀枪划破多处，本来整齐干净的漂亮衣服被人为的撕扯的早已不像样子，胸口处的一条长长的口子让人能清楚的看见里面浑圆的一处，下身的裙摆上沾着一片血渍。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巧巧已被这群官差侮辱了。

    锦书只觉得心脏腾腾的跳，一把火苗在心里灼灼的烧，一个纯洁善良的女子就这样被这群猪狗不如的官差给毁了，回头看看身后的那名捕头已经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了。

    “巧巧——”不知道怎样做才能安慰住这个女子，语言的安慰在这样的时刻显得苍白无力。

    周围的几个男人更是沉默不语。

    锦书靠着巧巧坐下，一只手搭在她的双腿上，感觉到巧巧的退缩，锦书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巧巧，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很短，但是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总觉得，你就像山石间盛开着的一朵马兰，不畏风雨不惧烈日，勇敢的面对着生活。”缓缓的貌似谈心似的说着话，锦书想，必须让她哭出来，否则很快情绪就会郁结于心酿成大病。

    “马兰花，马兰花，風吹雨打都不怕。勤勞的人在說話，請你現在就開花。”轻哼起这首儿歌，锦书盈上浅浅的笑。“马兰，不怕风吹雨打，更不怕野兽践踏，那是一种顽强的生命力，是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而你，巧巧，你就该是那朵美丽的马兰花。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挺真胸膛，坚强的活下去，这才是我认识的巧巧。”

    话说着，锦书的手也更加有力的握紧，巧巧空洞的眼中渐渐蓄满泪水，看着身边的锦书，一滴、两滴，三滴，悲愤的泪水眨眼决堤，她扑在锦书的肩上，放声大哭，哭声撕心裂肺。
------------

第七十五章   身世（一）

﻿漓族山寨。

    墨图尔克跪在干硬的地面上，因为过于激动双唇还在轻轻的哆嗦着。厅内四圈跪了数十人，均是漓族各个分寨的头领，很多人低头啜泣着。

    “墨图尔克，你太令我失望了，这十年漓族的乡亲们为何还是如此的贫困潦倒？”稳坐在族长位置上的人平静的注视着墨图尔克，话语里却有着千斤的重量。他的手边放着一个白色的面具，正是刚才与锦书他们比斗的面具人。此刻他坦然坐在上首位置，周身散发出威严不可侵犯的气质。

    话说此人正是锦书的父亲——风之音。知道赤花要对付锦书，风之音岂能不心焦，他乔装出宫，就是要竭力保护自己的女儿。

    “王爷，墨图尔克无能，愧对王爷的信任。”墨图尔克再次以头点地，哽咽的回答。

    “好了，你起来吧——大家都起来说话。”风之音抬手示意众人起身。

    “王爷——您要给我们做主啊！”众人无人站起。

    “王爷，当年您奉先皇成命来漓族治理山寨，亲躬耕身下田，又在琼江建了码头，调运粮食货物，承蒙您的信任让我做了族长——可是，王爷——”墨图尔克脸上又滚下泪来，“您走之后，新皇登基，不但撤了琼江码头，还启用了周霸山做郡侯，周霸山对您心怀仇恨，如何肯放过我们，这多年他横征暴敛，凉寮民不聊生啊——”

    “周霸山，不是被我革职了吗？”风之音低声问。

    “王爷，一朝天子一朝臣，正是因为他当年被您革职并下令永不叙用，新皇才重新启用他的。”墨图尔克说罢，忽然想起一件大事，忙问：“王爷，听说您全家被江湖仇家灭门，此后您就不知去向了？是真的吗？”

    风之音苦笑，“那些就不提了，墨图尔克，让他们都退下去吧，我和你有话说。”

    分寨的首领们都退了出去，墨图尔克也站起身。

    “今日你要捉拿那六人是为何事？”

    “王爷，实不相瞒，是周霸山让我拿他们的，他说若拿到这几人漓族可免交一年赋税。我一时糊涂便答应了他，现在却后悔不迭，我们漓族人就是饿死穷死，也不该做那没志气的事。”

    “恩，你想明白了就好。”风之音缓缓的闭上眼，脑中便出现了锦书那张俏丽的脸，他的女儿如今长大了，都长的那般高了，还学了一身的好武艺。她周围的五个男人个个有绝学在身，就算是赤花的七色死士，也不能与之对敌，他该放心了。

    十年，每一次回无极谷，看见的都是痴呆的女儿，他从希望到失望，又从失望到绝望，最后终于死心。可是没想到，他真的没想到，他的女儿如今不但学了武还读了书，开了书局，在风烈国内的名声如此的鼎盛。

    风之音的脸上终于爬上了一丝笑意，慢慢的慢慢的在脸上化开，一种父亲的味道就从那笑意里洋溢出来。“墨图尔克，此事我只说与你一人，你要严守秘密，那六人中个子矮小戴金丝发带的公子便是我的女儿风之锦。”

    墨图尔克闻言，大吃一惊，随即赶紧惶恐的跌跪下去：“王爷，墨图尔克糊涂，我不知啊——”越想心里越难过，越想越憋屈，人家要借刀杀人，他怎的就做了人家手中的那把刀了呢？还差点伤了王爷的千金，这怎生是好？

    是谁要害王爷的女儿？

    王爷为何不与女儿相认，却还要刀枪相向？

    王爷为何不上朝堂，却戴了面具出来？

    新皇与王爷本是兄弟，却为何任其流落在外而不寻找、召回？

    ……

    无数个问题从墨图尔克的心里钻出来，可是他不能问。“王爷，如今您打算怎么办？”

    “我看见她安全，就放心了。”要不要与女儿相认，如何向她解释自己这个父亲的出现，风之音在矛盾。他虽极其渴望着与锦儿的相认，却又害怕那一刻的到来。

    “王爷，小郡主怕是自幼与您失散了吧？如今既然重逢，自当相认才是。”墨图尔克见王爷犹豫不决，立刻劝道。

    风之音沉默半晌，终于下定决心。“好，就依你说的。”

    ----------------------------------------------------------------

    破晓的曙光初露，在小院里的几个人静坐了一个时辰当作休息。巧巧换了衣服，因长久的哭泣使得眼皮肿胀。孟婆和大黑的尸体已被他们临时安葬，那二十几具官差尸体也被他们连夜扔进了孟婆江。

    孟婆江，孟婆江，如今孟婆却死了，锦书不禁一阵阵的恻然。

    看巧巧似乎是对假面动了心，到底该怎么安置这个女子呢？锦书心里踌躇，与假面不是很熟，自然也不好意思去问他这些事情。

    那不如——

    廿朝安见锦书隔着几个人站在老远的位置招手喊他，莫非是要对他说悄悄话吧？立刻兴奋的几个弹纵到了锦书身边。

    “锦书，我——”廿朝安张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很多话都想对她说，可是这个时机不对这个场合不对这个氛围也不对。

    “廿朝安，我求你件事。”锦书表情严肃，不是跟廿朝安打闹扯皮。

    “好，锦书求我，不要说一件，就是一千件一万件也没问题。”廿朝安见锦书似有正事，毫不犹豫的答应。

    “你去问问晚秋蝉，他是否真有喜欢的女子了？”锦书趴在廿朝安的耳边，小声耳语。

    本来兴冲冲的廿朝安脸上的兴奋顿失，笑意全无，从晴转阴，很快就是阴云密布。“我不去，要问你自己去问。”气闷、苦涩、情愁，一股脑的蹿上廿朝安的脑袋，锦书啊锦书，为何你这般折磨我？既然你钟情二哥，也不要这般亲口告诉我？回头望了一眼自己二哥，发现他正看着自己和锦书这边，见他回头望过去，竟冲着他挤了挤眼。

    怕是你早就等着这个机会呢？廿朝安愤愤的想，自从在孝义郡梅花客栈见了锦书的第一面，二哥的心里就藏了心思，若不然他干嘛非要紧跟着自己，一路追着锦书呢？越想越郁闷，独自走出院落，一个人去散心。

    锦书见廿朝安如此态度，不但不帮忙。还自己一个人跑出去了，心里也猜想他大约是想的多了，现在看来只好自己去问了。

    晚秋蝉见锦书笑眯眯的看自己，大踏步走过来，“锦书，你有事吧？”

    “晚秋蝉，我觉得巧巧挺可怜的，那个——其实——我看她挺喜欢你的，你家八成也是富贵人家，要不然你收回去当个丫鬟啥的也不错。”锦书皮笑肉也笑，这样拉媒保牵的活她还没干过呢，有些不太好张口。

    “锦书，你是想让我收了她做内侍？呵呵。这可不行。一呢，她出身寒门，二呢她已被破身，三呢，我可不是随便收人的，不合规矩。”晚秋蝉并不生气，摆出一、二、三个理由拒绝了。

    你家做什么的，这么多规矩？连做个侍寝的也讲究个出身，锦书翻了晚秋蝉一个白眼，你就白活吧，忽悠吧——

    “锦书，我们一路不能带着巧巧，我看不如让她去古云郡吧，或者可以留在云居。”流行云看锦书面对巧巧愁眉苦脸的，必是不知怎么安置她。

    “不好，我们目前杀了那么多官差，若是她留在郡侯家，怕是会给郡侯带来麻烦，就去书局好了，我修书一封，叮嘱如烟照顾好她。”

    对巧巧把自己的身份说穿，又说要让她去书局帮忙，巧巧既悲又喜，悲的是本以为金公子喜欢自己，她终于可以找到依靠，却没想到原来她也是女子；喜的是这个女子竟然就是她一直在心里崇拜着的锦绣书局的丘锦书。悲喜之下，两行清泪重又滚落。

    “家破人还在，巧巧，你安心去吧。记住，女子只有自强自立才能真正赢得自尊和爱情。”锦书语重心长的对着巧巧说道。

    这话立如响锤般敲在了扈巧心的心坎上，从此之后她苦学立志，竟替锦书撑开了锦绣书局的一片天。

    事不宜迟，在锦书的催促下，巧巧立即携了锦书的书信撑船往古云去了。

    此刻，廿朝安站在琼江边上，苦想着自己与锦书的三年相识，一时苦乐参半，难以自抑。情之一字，果然不深在茧中不知其滋味。

    忽觉身后有异动，伸手一抓，抓住一个泥球，捏碎泥团，里边是一张字条：请流行云、冷罗煞、玉面狐、晚秋蝉四位公子一炷香后到凉寮城西八角山下树林，切记只你四人。

    瞧身后来人已然不见了影踪，廿朝安不敢耽搁，转身回去通知。
------------

第七十六章   身世(二)

﻿两颗稀疏的晨星挂在西侧的天空，淡淡的墨色氤氲开来，是一个半晴半阴的淩晨。

    晨气吹过脸颊，裹挟着江面的水汽，锦书贪婪的吸入一口湿润的凉气，又慢慢吐出，如此反复几次，不觉间化解了胸中积压的莫名烦躁的情绪，精神也为之一振。

    此刻，身边只有一个黑子，仰望着天空。“黑子，你觉得十年以后我们会在哪里？”

    突然问了一个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问题，黑子没有说话，她也不再说话，沉默的对坐着。

    那几个男人突然出去了，不知道去做什么，锦书没有问。

    门口，一个人走进来，赫然戴着白色的面具。

    他迈着缓缓的步子进了院子，沉稳而有力，周身不带丝毫的敌意，锦书立刻站起，迎着他的眼睛望过去，那一双眼神热切、执着、充满温柔的爱怜，是她从没有见过的。心脏突然开始剧烈的跳动——

    他伸手将脸上的面具拿下来，一张眉目分明的脸，端正的五官，嘴角挂着笑，眼内溢满着锦书并不熟悉的慈祥。

    “干爹——”黑子突然跪在地上，很干脆很响的磕了三个头。

    锦书惊了，干爹？黑子叫他干爹？那么，他——就是自己的爹吗？这个人——突然出现在身边，戴着白色的面具，还和自己交过手的人真的就是她的爹了吗？

    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与父亲的相见，无数次设想了她和父亲相拥而泣的镜头，可是，当这个陌生的男人成为她的父亲的时候，锦书心里突然本能的抵抗着，身子蓦的向后退了一步，这怎么可能呢——

    风之音上前扶起黑子，“成直，起来吧。”

    看着锦书对自己的抗拒，风之音苦涩的心中盛满内疚和痛苦，对着锦书站直身子，声音略微发颤：“锦儿，我是爹爹。”

    “——我不信，你凭什么说是我爹爹？”

    爹爹，父亲，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啊——该相信他吧？既然黑子认了他，他又亲口说出来了，那么就该是真的。可是，锦书心里就是难受，无父亲疼爱的孤独的日子连同曾经从继母那里受到的委屈一起都涌上了心头，既然是她的父亲，为什么抛弃她？为什么不能保护她？为什么让她和兰儿、黑子三人亡命奔波、四处流浪？

    “锦儿，爹知道，你一定是在心里怨恨我吧？怨恨这个父亲什么也不能带给你，不能在你身边保护你爱护你，可是，你可知道，爹爹也是身不由己呀——”风之音讲述起那些往事，那些在他心里藏了很多年的旧事。“锦儿，你一定还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名姓吧，你姓风，全名是风之锦，风是风烈国的国姓，这还是你祖父起的名字呢，你祖父说，皇家的女儿当如锦，华丽的成长并应有着美丽的人生。当今的皇帝是你的大伯父。皇位之争的残酷你或许有所了解，我是失败者。不过，好在我还活着，还能看见你长大成人。”

    这些话让锦书怔住了，她是一位郡主，是王爷的女儿，可是，她所经历的那些该怎么解释？

    “我们家还有什么人？”锦书问。既是皇家的女儿，不会落魄到如此地步吧？

    “只有你和我！你自幼痴呆，满一岁时朝堂变更，你伯父坐了皇位。不久，我们家被莫名的江湖人士屠杀，只有你，因为呆傻，不知哭闹喊叫，躲过了那一劫，后来我听人言将你带在身边，留在了无极谷。你可记得你出谷之日曾被赤花宫捉住，当日正是为父救你们三人出来的。”风之音回答。

    “你是赤花宫的人？”锦书回忆起出谷当日遇到的危险，原来那位恩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你要留在那里？赤花为什么抓我？”

    “我留在赤花宫是因为除了那里我没有地方可去，皇帝也不准我去，赤花要抓你也是受了皇帝的指派，这种指派是暗中的，赤花宫本就是皇帝在江湖的势力。如今，赤花买通了凉寮的周霸山，但是这次失败他还会有下一次的谋划，所以，你凡事要小心。”风之音说完，轻声叹了一口气。“若是有朝一日，他抓到了你，你要记住，他要什么你便给他，不要与他为敌。”

    风之音的话在锦书心里翻腾着，父亲没有明说，但她听出来了，他是被皇帝软禁了，根本没有人身自由。那么，在这样的窘境下，父亲为他做的已经不少，有的甚至还冒着生命的危险。再次望向那张脸，上边挂着长途奔波的疲倦，棱角分明的下巴上冒出一层短髭，他的脸已经几天没有整理了。

    锦书心里发酸，眼眶一红，纳身下跪，“不孝女儿风之锦给父亲叩头！”这几个头是感谢父亲含辛茹苦的十年养育，是回报父亲舍身救女的深沉情怀，是骨肉亲情的浓缩，是血浓于水的见证。

    “锦儿——”风之音疾步上前扯住锦书的胳膊，拉她起来。“我的锦儿懂事了，长大了，以后，我就放心了。”

    此刻，风之音的心里激动万分，这么超凡出众的女儿，这么乖巧懂事的女儿，为她，就算冒再大的风险也值得。

    在这个江边僻静的小院里，锦书和父亲终于有了一次短暂的相聚。当风之音微笑的谈起锦书的娘亲，谈起父皇在世时他们曾经的幸福，谈起无极谷里偶尔的小聚，也谈起了谨慎勤快的兰儿，唯独没有谈到的是父亲在赤花宫里的日子。

    锦书默默的听着，从那些话语中她清楚的感觉到父亲的爱——他很爱她，也很疼她。在这个世界上，原来她还有一个疼她爱她保护她的亲爹爹。

    黑子始终站在锦书的旁边，今天干爹对锦书说的这些他也是第一次听闻，内心的震撼不能言说，原来干爹是王爷，原来锦书是郡主，他曾一直以为干爹仅是赤花宫的一名头领，却原来——

    和锦书一起送走了干爹，黑子不自觉的挺了挺胸膛。

    干爹临走时偷偷对他说了一句话：记住，以后无论遭遇了什么，都不要去对抗皇帝。
------------

第七十七章   锦书戏五男

﻿一条崎岖陡峭的山路从山脚下漫延直上，山势不高但很险，这条被人为践踏出来的山路窄巴的很，只容得下一个人通行。六人前后拉开，在山路上穿行。

    翻过这座山，前边还有一道山梁，再翻过去就出了凉寮郡了。几个人均有良好的轻功功底，从山脚一路向上，行进起来并不费力。

    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了解了自己的身世，锦书终于有了澄明的心境，尽管她与父亲的相聚是短暂的，尽管父亲还活在皇帝的阴影里，尽管她的前路也不可能平静，但锦书坚信，明天她与父亲会有更多共享天伦的机会，锦书是乐观的，这种乐观来自于她的自信，她的能力，来自于她努力之后享受到的成功。

    心情格外的轻松了，行在山路上，轻哼着欢快的小调，看苍山翠柏满目葱绿。锦书的前边是流行云和黑子，身后跟着廿朝安、冷罗煞、晚秋蝉；但奇怪的是，今晨，父亲走后不久，回来的四个男人一个比一个沉默，脸色也一个比一个凝重。启程上路到现在，几个人都没有一句话。

    男人总有自己的事情，他们不愿意说，女人就不当问，这是《红颜至宝》里的一条男女相处之道，可是锦书还是想弄清楚，到底他们心里装着什么事。行云师傅倒罢了，本来也不是多嘴多舌的人，冷罗煞不多话也是一贯的，晚秋蝉和廿朝安也变得沉默寡言就有些不太对头了。

    锦书的心情很好，步伐都是欢快的。这样闷着走，也实在太无趣。

    “哎呦哎呦——”锦书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捂住肚子，表情痛苦。

    行在前边的流行云骇了一跳，一手迅速搭住锦书的脉搏，皱眉道：“奇怪，无中毒迹象啊？”

    廿朝安蹲在锦书前面，观察着她的脸，“锦书，你是不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

    “没有，今晨喝的白开水，还是吃的那些烧饼，并无杂物。”黑子赶紧否定。

    “哎呀，你们急什么？我看她准是来了天葵，怕是昨夜没休息，又被夜里的寒气打了身子，所以才会肚子痛。”晚秋蝉十分在行的朝着几个男人解释，“煮些开水，泡两片生姜就好了。”晚秋蝉说的极轻松，却遭来来几个人的白眼，开水、生姜，以为是在自家厨房啊？

    “这样怕是行不了路了，来——我背你吧！”冷罗煞躬下身，背对锦书扎稳脚。

    本来就是装着肚子疼，看这几个人都不说话，想着逗他们玩玩，却没想到一下子惹的这么麻烦，连天葵这样的女子私下的秘事都被晚秋蝉给说穿了，这个男人是不是天生就在女人堆里长大的，说起这些话来居然脸不红心不跳，锦书这下台阶也没得下，非得继续装下去了。

    趴在冷罗煞的背上，略有些不好意思，她可不是诚心要耍冷面的。冷罗煞背起锦书迈开大步，几个人重又前后分散开，却是更加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四周草木上的蝉声嘶叫的厉害，“滋拉滋拉——”火车笛似的那般响亮。

    “黑子，把那几只叫的响的知了给我捏死，吵死人了。”锦书眼珠一骨碌，突然吩咐前边的黑子。

    黑子极听话，一听锦书下命令，飞身便奔着前边叫的最响的一处地方去了。

    “廿朝安，你把扇子给我用一下，这天气要热死人了。”扭回头朝着跟在后边的廿朝安说。

    “那，我给你扇风好了。”竹扇是廿朝安的武器，他不能轻易脱手，否则劲敌来袭时必当吃亏。廿朝安掏出檀香竹扇，将扇面轻轻一甩，一股香风从锦书的背后吹过来，正是檀香的味道。

    “廿朝安，你那把扇子上画着的美人真漂亮呢，是你自己画的吗——”想起第一次看见那把扇子时，就被上边的女子出浴图吸引住，锦书好奇。

    “不是我画的。”廿朝安摇头。

    “那太遗憾了，我还以为是你画的呢，想着以后也让你给我画一幅这样美的图画多好！”锦书遗憾的说，语气的极惋惜，直把个廿朝安悔的差点当场咬掉自己的舌头。话说廿朝安到底后悔什么——他一是后悔自己干嘛这么实在的说了真话；二是后悔自己为啥子没学丹青绘画之术；若是以后有机会在自己的扇子上画上锦书的样子，他就是死了也能闭上眼啊。

    “说到美女，我倒是觉得——晚秋蝉的面貌长的实在不是人——”锦书继续慢吞吞的说着，几个人听她说晚秋蝉不是人，都极力耸住耳朵想听她下边说什么。

    “人哪有长成那种男女不分的样貌的，所以我就怀疑晚秋蝉八成是个人妖。”锦书八竿子打不着的乱扯，“行云师傅，要不然咱们让晚秋蝉当场脱下衣服来验看，看看我猜的对不对？对了，你们知道什么是人妖吗？人妖就是……”

    “若说你要验看，我便不反对，若是他们几个一起验，那是被人占了便宜，我可不干。”晚秋蝉和锦书一唱一和起来。

    冷罗煞暗暗调匀自己的呼吸，只觉得锦书在他的背上左扭右转，跟旁边的人闲扯，一刻也没有安分。她的呼吸不时的喷吐在自己的脖颈处，他的背偶尔摩擦到女子身前的柔软，汗顺着他的脸颊噌噌的冒着，在林荫下的小路上淌成一条湿线。可背上的人却不自知，继续左右摇摆。

    “啊！冷大哥，你快放我下来吧，你看你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全是汗水呀——”一只小手抹了一把冷罗煞的右侧下巴。

    一阵强烈的热电流迅速打遍冷罗煞的全身，从发丝至脚趾，他整个人立刻僵硬住了，再也迈不开步子。

    “丘锦书——”流行云“哗”的转过身，盯住锦书滑稽百变的样子。

    锦书赶紧从冷罗煞的背上跳下来，被流行云一喝，自然而然的站直了身子。流行云这个师傅真不是白当的，想当初高中军训也没把锦书训的这么听话，几乎形成了条件反射。

    “你肚子不疼了?”锦书那套指东问西的把戏在流行云这里早就玩不出手去了，看她故意给大家出难题，流行云知道她必是有什么难为的事情要讲。“你有什么话就说好了。”

    锦书暗道，行云师傅就是行云师傅，立刻就能猜到自己有所意图，弯起嘴角，露出一个甜美的笑。“我想问，今晨你们是不是去见了什么人？是不是已经知道我的身份？”

    刚才她还嬉皮笑脸东拉西扯的故意捣乱，这一下子就问了这么直接尖锐的问题。四个人皆一惊，面面相觑，还未等有人张嘴说话，前边就传出清晰的兵器格斗的声音——

    “不好，黑子遭敌了。”
------------

第七十八章    堵截

﻿一颗枝杈横生、状如大伞的柏树上，一名身着橙衣的人正与黑子交手，所以传出了兵器相撞的声音。

    待五人行的近了，已进入了对方的视野，数名橙衣黄衣早已是严阵以待，显然是在这里布了多时了。只是，这次他们谁也没有贸然动手，仍然各自潜伏在自己的位置。

    突然有如雨的暗器飞将过去。只听的叮叮咚咚、嘀嘀当当，各人都挡下数枚暗器，低头一看，丧门钉、铁沙、飞刀，有近十种暗器。

    “对方有十几人。”流行云低声提醒。

    “明白。”

    暗器的突袭没成功，橙衣、黄衣便不再躲避，都从掩体后走出来，山路上，怪石上，树上，七名橙衣、七名黄衣，共十四人。七名橙衣手里拿着骨鞭，每一节上均刻着一个小小的骷髅头，那骨鞭被磨制的外表莹亮，白花花的骨头不知是人骨还是兽骨，阴森恐怖。黄衣手执长棍。橙衣在前，黄衣在后。

    不用再猜，对方肯定是赤花宫的死士了，这场对阵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地势险要，本不适宜群斗，所以是要单个对敌。从人数上，对方多出一倍多。几个人默契的分了工，流行云、锦书、黑子对付橙衣，廿朝安、冷罗煞、晚秋蝉对付黄衣。从树上的那名橙衣与黑子交手的功力来看，这一批人的武功要高出那些赤衣死士，并且是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锦书也不说话，纵身跃起，左拳便朝一名橙衣的面门而去；旁边山石的一名橙衣见状立刻加入进来，骷髅鞭由上而下直扫锦书的腰；与此同时，树冠上纵下一名橙衣，，老鹰扑食一般，右手成爪去抓锦书的双脚。

    这一下，竟是三名橙衣在围困锦书。

    好个锦书，危急之下并未翻身，袖中的血如意一道红光对击树冠飞来之人，同时右手抓住拦腰击来的骷髅鞭，借了鞭子的力，双腿蜷起，身子借势一个倒翻，径直翻了个，头朝后，脚朝前，对面已侧头躲过锦书左拳的橙衣向后闪跳不及，被她的双脚蹬了正着。

    因为是在空中发力，锦书双腿的力道不足，这一蹬未能穿透对方内力，只是将其逼退了。三面受敌，锦书已经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对方一丝一毫的破绽也不肯放过。饶是如此，橙衣人个个武功不弱，三个人的全力进攻，锦书也略显出了劣势。数回合后，已然是险象环生。

    围攻流行云的两名橙衣显然知道自己所面对的是一名高手，二人配合默契，都只防守不进攻，目的是拖住流行云，一时之下，流行云也暂时摆脱不开两个人的前后纠缠。

    另外七名黄衣却是摆开了七星擒拿阵，七个人身形团转，左右穿梭，将绝世三公子围在了中间，伺机出击，这场仗他们是早有准备的。

    赤花宫共有七色死士，分别是：赤、橙、黄、绿、蓝、白、黑。每一色均有七名，是受赤花多年精心培养训练的，接受特殊任务，并且绝对忠诚。可以说，这七七四十九名死士便是支撑赤花宫江湖地位的支柱，若是四十九名死士到齐，便是一道天罗地网，连个小飞虫也别想从他们的围击中活着飞出去。

    但是，显然，赤花一开始低估了锦书的能力，低估了跟随锦书的身边人的能力，赤衣的全部阵亡，使赤花痛惜不已。所以，这一次，他先是收买了凉寮郡的郡侯周霸山，又慎重的出动了双色死士，如若锦书能逃脱周霸山的抓捕，以他双色死士的十四人对付三人已经是绰绰有余了。他不会想到，锦书这边又加入了三人，而且个个都是强敌。

    不能不说，赤花是聪明谨慎的，设了步步陷阱，可是俗话说的好，计划总不如变化快，这些变化都不在预想之中。比如，绝世三公子的加入，比如赤花宫君后的离宫。

    又斗了一会子，锦书已经淌下汗来。虽然她已经分别伤了三个对手，可是他们的进攻不但没有减弱，却进攻的越来越紧，配合的越来越默契。

    又一个回合避开三人的进攻，锦书松了一口气，还未等缓劲，却见三人齐举骷髅鞭，从左、右、前，三个位置进攻，三人手腕连抖，眨眼之下，一式变三式，这一击便是九招。三招在左，三招在右，另三招却从上至下压过来。锦书若躲避，左右均不能动，若撤身则必须要纵跃，只是一纵起必然要施展轻功，头上的鞭定然就躲不过去了。

    心下大惊，知道这一次必然受创。手掌紧紧攥住血如意，指甲已然深嵌进了掌中，鲜红的血慢慢染遍手心。锦书全心对敌，丝毫没有感觉倒疼痛。血如意突的悬起，猛的划过锦书的前身，转成团球形状护住锦书的前心，红光耀目，竟与当日在云居初次落地时一样的情形。一阵红雾带着血如意的杀气席卷过周边的三名橙衣死士，这是墨练行云的招法，只是威力却比墨如意还要强悍。锦书赶紧趁机后退，但是却也躲避的晚了，头顶的骷髅鞭打在她的右肩，立刻如火烫般疼痛。

    “啊——”锦书不由得惊呼。

    旁边的三名橙衣的攻击已被血如意破解了，但他们却同时受了很深的内伤，三个人均是面无血色，手已拿鞭不稳。

    几个人都听到了锦书的喊声，心急之下，连出杀招，流行云率先以墨如意点破了一名橙衣的瞳仁，瞳仁一破，头骨尽裂，当即倒地毙命了。这样残酷、凶狠的的招法以前流行云一般不会用，他牢记住授业恩师父的教诲：习武之人不可过于凶残。但是眼下他也顾不得师训，锦书的惊呼就成了这两名橙衣的催命符，另一名橙衣见伙伴死状凄惨，心一颤，手下的骷髅鞭早已露出了破绽，被流行云一腿踢飞，从山上滚了下去，不死也是重伤了。

    “锦书——”跳到锦书身边，三个围在锦书身旁的橙衣见流行云连毙两名，知道成功的机会已经渺茫，不过他们还是奋力作了最后一次挣扎。三人虽内伤，但鞭长仍可及，三道长鞭从三个方向出手。

    “噗”长鞭还未打下，一人已被利剑穿心，正是黑子的流萤剑。墨如意也已经飞到另两名橙衣的面前，顷刻间，他们脸上血流如注，已经被墨如意的笔杆在脸上穿了两个窟窿，两条长鞭纷纷脱手。

    黑子和流行云配合默契，救下了锦书。再看廿朝安三人，还牢牢的被困在黄衣的七星阵内，长棍交错，挡住了三个人的突击。

    黑子和流行云赶了过去，从外围进攻，流萤和墨如意一到，七名黄衣便成了腹背受敌，七星阵的威力顿减，不出几个照面，七个人已经被五个人分割开来，

    锦书坐下，撕开右肩的衣服，看见一小片血肉模糊，后悔自己没买了刀伤药带着上路。再瞧五个人奋战黄衣死士，自己就当了旁观者，不时的喊上一句。

    “冷大哥，身后。”

    “行云师傅，小心暗器。”

    “廿朝安，打他的头。”

    “黑子，守好门户。”

    她这里咋咋呼呼的一喊，在迎战的几个男人听她喊，见她注意着自己，更是浑身是劲，越战越勇。那几名黄衣在锦书的喊叫下却有些自乱阵脚，心道这五人已是极难对付的了，可目标之人还清闲的坐着观战，不免心浮气躁，一心要求胜，招招急进。

    与强敌对敌，最怕的就是浮躁，这几个人心一乱，棍法便有了破绽。

    再一眨眼功夫，黄衣人已经全部倒地，死了三个，四个受伤重的也全部咬毒自尽了。

    草叶上、山石上、石砾斑驳的山路上，留下了片片血渍。
------------

第七十九章   是毒非毒

﻿锦书肩上的伤不太重，只是皮肉翻开，血流的多一些，都是外伤。流行云对着伤处谨慎的观察了一会，怕是敌人的兵器上有毒，但见伤处血色鲜红，肌肉也无中毒的迹象，流行云这才放心了。

    庆幸的是，晚秋蝉居然随身带着金疮药，锦书上了药，感觉好多了。

    终于翻过了凉寮的最后一道山岭，眼前是一片广袤的荒地，杂草丛生，再往前五、六十里便是琅琊炼庄了。

    琅琊炼庄的庄主姓古名道基，外号无影飞旋风，以一把青铜斩纵横江湖十年，难遇对手。锦书是从那本神秘的古书上知道了这些。当然，还不仅仅是这些。

    马上就到达了目的地，流行云和黑子都高度紧张起来。他们已经进入了琅琊庄的势力范围，不得不小心。

    锦书忽然觉得，右肩的伤处有些痒，行了一段路，越来越痒，如百爪挠心般的难受，恨不得立刻扯下包扎伤口的布，用手抓挠几下才好。忍到最后，脸上淌下汗来，整条右臂都不自主的抖动。

    “锦书——”廿朝安首先发现了锦书的异样。“怎么回事？”

    “痒，伤处似有虫蚁钻入。”锦书左手按住右肩的伤处，想制止那种酥痒，可是她发现全身都处于极度松软的状态，根本发不出力，也运不了气。

    黑子赶紧回头，三两下扯开锦书包扎的地方，众人看去，只见伤口颜色和刚才一样。风往伤口处一吹，锦书觉得全身就像爬满了吸血的蚊子，一时竟浑身刺痒难耐。

    “那骷髅长鞭上定是有古怪。”流行云道。

    “得赶紧找大夫，我看锦书难受的很。”廿朝安急道。

    “此处荒芜，只能往琅琊庄去，庄外二十里有处村庄，住着很多人家，定能找到大夫。”

    “那些山野大夫都是为村夫治病的，岂能诊治锦书？”廿朝安听流行云说的荒唐，出声反驳。

    “这个时候，有大夫总比没有强。不找山野大夫，难道你能找到皇宫御医？”很少与人争执的流行云这次也刻薄起廿朝安。

    “大家不要争了。”锦书站起，有些不悦。

    “我只是觉得，庸医不治人反害人。”廿朝安继续说。

    “没有试过，你怎知就是庸医？一个人说话办事要依据现实条件，在此时此地，你能找到江湖第一神医千佛手吗？”流行云反问。

    廿朝安不语了。

    千佛手早已失踪十余年，谁人不知，不要说他廿朝安找不到，就是满大街贴了皇榜只怕也找不到的。

    冷罗煞暗暗拽了拽廿朝安的手，“三弟，大家心里都着急，你不要激动。”

    晚秋蝉沉思片刻，朝流行云点头：“我同意先去那处村庄，山野之地未必就没有奇术之人，总要试一试。若不行再想办法。”

    一处孤零的小村子，房屋散落在四处。黑子推开一家柴门，一个伶俐的小姑娘跑出来，冲着几个人笑，两颗小虎牙露在外边。“你们找谁？”

    “小妹妹，我们是过路的，在路上被强人劫掠受了伤，不知这里有没有大夫？”黑子弯腰。

    “哦，你们要看大夫啊？”小姑娘啊了很长的拖音，也不还礼。“我们这里没有大夫，你们往前去，到前边有一个大庄子，叫琅琊庄，那里肯定有好大夫。”

    “可是，我们和他们不熟，再说我这受伤的兄弟已经忍耐不住了。”流行云赶紧走出来。

    “是吗？我瞧瞧——”那小姑娘蹦跳着到了几个人的前面，一眼盯住了锦书，“哎呦，你还真是受了伤，瞧这肩膀给包扎的跟个粽子似的。”说完，自个格格的笑起来。

    一只手抓起锦书的脉，又笑。“什么小兄弟啊，明明就是个姐姐嘛，我就纳闷哪有长的这么俊秀雅致的男子？”

    众人一看，这小女孩原来也会把脉，心想这家人肯定是医术传家的世家了。

    却见那小姑娘嬉笑完，犟起了鼻子，“这个，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们等等，我去叫我爷爷。”小女孩转身就跑进了屋子。

    不一会，一个驼了背的白胡子老头被她拉了出来，小姑娘手指锦书，“就是她，爷爷，你给她看看，我诊不出来。”

    那老头老眼昏花，浑浊的双目始终盯在黑子身上。“公子，你有病啊？”

    “爷爷，不是这位公子，是这位漂亮的姐姐。”小姑娘把老头的手牵住，又抓了锦书的胳膊，“爷爷，你给她诊诊脉。”

    老人干瘦的手始碰到锦书的脉，手腕轻微的哆嗦了一下。“姑娘，寒舍里请吧——”

    锦书此时牙关紧咬，觉得全身的骨头节里都是痒的，而且头脑昏沉，眼皮发沉，觉得意识一时清醒一时迷糊。

    躺倒在一个铺着干草的床板上，迷糊中只听的老头最后对她说了一句：“姑娘累了，先睡一会吧。”头一歪，锦书已经不醒人事了。

    “锦书，锦书——”廿朝安见锦书一躺下就昏睡了过去，连喊了数声。

    那小女孩进了屋内，听廿朝安急切的喊人，故意大声说：“我爷爷说了，这位姐姐已经不行了，你们就给她准备后事好了。”

    这话一出，晴天霹雳一般，把几个人打的呆若木鸡。

    ——昨天还好好的坐船上猜谜语，还好好的在火把节上唱情歌，还对着巧巧语重心长的谈话，就是受了那一鞭又不重，怎么就会死——

    “你胡说！”廿朝安突然发狂似的一掌掴倒了小姑娘，转身双手环抱住锦书的身子，一用力，锦书被他抱在了怀里。“锦书，我们走，我们找别的大夫，这家老的小的都是疯子。”

    还未等他转身，白胡子老头就进了屋，见自己的孙女被人打躺在地上，鼻子、嘴里都窜出了血，冷冷的对几人说道：“几位若是撒野也找错了地方，想另请高明也可以，先领教一下老朽的烟袋锅子。”说完，手中已经多出了一把长约一尺半的黑漆漆的烟袋。他迅疾对着廿朝安的头打下去，廿朝安抱着锦书，紧挨着床边，双手又无法还击，知道躲不过去，就一动不动，准备硬生生的挨了他这一下。

    黑子疾转到廿朝安眼前，用流萤格住长烟袋，随即跪倒：“老伯，您是世外高人，请千万救救我家小姐，我求您了。”说着，也不等老头说话，咚咚的就往地上撞头。每撞一下，泪珠便滚落一颗，不出三下，额头已磕破了。这是黑子的第一次流泪。

    “公子，快请起——公子如此，小老儿怎么当的起，怎么当的起啊？”老人拽住黑子，扯起他。

    “你能治好便治，治不好我们另求高人。若再说那些狗屁话来哄我们，可别怪我们欺负你们老小。”冷罗煞的手早已按在剑柄上，寒玉剑已然被抽出了半个剑身。

    “老人家有什么要求尽管讲——”流行云上前，给老人深施一礼。

    老人看了看流行云，又看了看剑拔弩张的冷罗煞，面色苍白的廿朝安，额头出血的黑子，还有一个始终一言不发对着他的假面具，将烟袋锅往腰上一别，扶起自己的孙女。

    “小欢，你出去！”

    小女孩听爷爷让她出去，委屈的一个人出去了。

    “不瞒几位公子，这位姑娘中的是‘极幻’。‘极幻’不是毒药，而是一种顶级幻药，量下的重能控制人的心神，致人呆傻。这位姑娘已经中药三个多时辰，按理是早就该疯癫了。只是，我猜想，她必是曾服用过洗髓轻身的药物，以致骨节内的骨髓异于常人，所以才可顶住‘极幻’的迷幻作用。此药虽不是毒，却比毒药更恶，只要人的意识尚清醒，它的药力便一分强似一分，越是意志坚强的人越是深受其害，这位姑娘刚才极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所以，已然伤了心神了。小老儿无奈之下，用针刺了她的昏睡穴，让她昏睡下去，极幻便不能再要挟她了。”老人拔出烟袋，习惯性的吸了两口，才发现里边的烟叶并没点燃。

    晚秋蝉箭步上前，替老人点燃了烟叶，恭敬的问道：“不知老伯可有解救之法？”
------------

第八十章   一觉醒来丧心智

﻿晚秋蝉殷勤的替老人点燃了烟袋，问道：“老伯可有破解之法？”

    老人站起身，轻轻的摇了摇头，“小老儿无能啊，花费了十余年光阴仍不能破解’迷幻’。”老人极痛惜，仰面长嘘。

    “难道这世上便没有解药吗？”晚秋蝉又问。

    “有的有的，‘极幻’的解药在博情宫，‘极幻’本是博情宫炼制的幻药，江湖上能得到此药者少之又少。几位公子可往博情宫寻求解药。”白胡子老头说着，吐出一口烟雾。“四十五天之后，博情宫的新宫主即位，到时候无论是江湖门派还是各路官府衙门都要前往祝贺，几位都是江湖中人不妨趁此机会讨个喜头，如若有缘，自然能讨得解药。”话说完，他又低头自言自语：“琅琊庄的庄主不日前也已去往博情宫了，这一次博情宫是热闹的紧啊。”

    几个人听他如此说，知道这老头是在提点他们，心里都存了感激。

    廿朝安重将锦书放在床上，上前一步，给老人拱手赔罪。

    老人摆摆手。

    “她现在这个样子要到什么时候醒过来？”廿朝安问。

    “两个时辰后她就醒了，但你们要有心理准备，我已经用两根银针刺入她的天灵，醒来后她头脑混沌，不能再动用脑力心智，其智力便只相当于三岁左右的娃娃。”老人严肃的环视几人。“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极幻’的药力发作，直到你们找到解药为止。”

    五人点头，各人的心里都极其沉重，琅琊之行未果，锦书便遭此大难，这条寻求解药的路也必也是不平坦的吧。

    告别了祖孙二人，黑子不知从哪给锦书找了一辆马车，锦书还在昏睡中，六人将她放进车里，重又上了路。

    博情宫位于风烈的最西部，其北是图蜀，南是洪昌，博情宫位在正中。要去往博情宫有两条路线，一是由琅琊庄向西行，经由运丞、图蜀，再向南即可；二是从琅琊向南走，擦着凉寮边界，然后向西穿沙门郡，再西行即到。

    无论选哪条线路，要走的路程都是一样远的。冷罗煞坚持走第二条路线，众人均无异议。

    拉着锦书上路的是一匹老马，慢腾腾的悠悠然然的甩着蹄，几个人急得嘴里不说，心里都直上火。

    前方似乎到了一处集镇，路上行着的人很多，均是挑担赶路做生意的小贩。

    “啊！”马车里的人忽然大喊起来，众人听见心中一喜，知道定是锦书醒了。

    锦书探头探脑的钻出脑袋，看了看几个人，直接跳下车，也不管周围是什么状况，横冲直撞就想往前冲。

    几个男人吓得不轻，黑子赶紧一把拉起锦书，“锦儿，你不要乱跑。”

    “我想尿尿——”很不满意自己被人揪住，锦书使劲甩着胳膊，大声抗议。

    一个大姑娘，当着几个年轻男子，大声喊着自己要尿尿，这种场面谁见过？周围赶集的人们有听见这边动静的就都住了脚瞧着。

    廿朝安吓的赶紧用手捂住锦书的嘴，锦书急了，一下子狠狠的咬住了廿朝安的手指头，可廿朝安却不敢松开手。五个人拽着锦书就往旁边无人行走的草垛堆里去。

    站成一排，刚刚背过身去，就听锦书这边已经稀稀拉拉的开始浇地了。

    这个小小的插曲终于让几个男人意识到，那个白胡子老头所说的事情的严重性，那就是锦书现在根本不能自理。

    “你们是谁啊？”重新坐在车上，锦书不肯放下车帘，非要看着外边。

    “你不认识我了？”流行云愕然。

    “好像认识，又好像不认识。”

    “锦书，你认识我吗？”廿朝安赶紧把头伸过来。

    “眼熟。”

    “你们送我回家吧，我要看电视。”一下子回到三岁的心智，锦书哪里分得清两个时空的事情，脑袋早就混成一团了。

    几个男人只好连哄带骗，黑子用几个烧饼换了集镇上的一个顽童手中的拨浪鼓和一个泥人，才让锦书停止了闹腾。

    天近傍晚，锦书这个样子，几个人也不想继续向前走了，便投宿在一家小客栈里。客栈在集镇的边上，房间很小，不过里边收拾的还算干净。

    安置好锦书，五个人坐下来，流行云要了两壶茶，愁眉深锁，内心在深深的自责着，锦书本来可以不必陪他赴这场琅琊之行，锦书有她的书局，有她喜爱做的事情，现在也有了追求她的男子，可是，他是那么想报仇，他二十年来日日夜夜想到的都是报仇，无论做什么事也都只有这一个目的，包括收留锦书，教她武艺。他是多么自私的一个人。

    晚秋蝉喝了一杯茶就匆忙的一个人出去了。

    黑子坐了一会，对流行云说：我去集镇上再买些锦书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吧。

    廿朝安也无趣，锦书这个样子让她既难过又担心，看大哥和流行云两个人闷坐无语，廿朝安不想再坐下去。

    从小客栈旁的墙拐角处拐过来，看见一条很深的小胡同，一群小孩子正乱喊乱叫的叫嚷着，还有一条黑狗的狂吠声。

    混杂中似乎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廿朝安赶紧跑了过去，见一只黄白毛相间的杂毛狗正对着墙角抱头蹲在地上的人使劲的吠叫。一群小孩子对着那人“傻子”、“呆瓜”的喊。

    廿朝安的心骤然一紧，那不是锦书还有谁？他冲过去，一脚踢飞了狂叫的杂毛狗，拉起了瑟瑟发抖的锦书。

    “你怎么出来的？为什么不好好在屋里呆着？”廿朝安心疼的看着锦书，用衣袖擦掉了她脸上的泪。

    锦书的双眸盛满了被惊吓的恐惧，此刻身子紧紧的贴在廿朝安身上，两只手死死的拽住他的衣服。“我看外边人多好玩，就从窗户爬出来了。”

    那只黄毛狗被廿朝安一脚踢了个半死，在胡同口躺地呻吟着，锦书老远的看着，竟然不敢再迈步向前走了。

    廿朝安气的一脚踩烂了那只狗头，将尸体扔回胡同深处，拉了锦书的手回了客栈。

    这是廿朝安第一次牵锦书的手，由于所发生事情太过于让他分神，以至于他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与锦书的第一次牵手竟是这样完成的，后来每次想起都觉得不可思议，还经常抱怨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体会感觉一下。

    其实，他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感觉，心里已被苦涩、酸楚堵的满满的，看见锦书可怜巴巴的蹲在墙角，被一群小孩子骂呆瓜的那一刻他恨不得拿自己的脑袋去撞墙！

    悄悄将锦书送回房，为了防止她再去爬窗，廿朝安一直坐在床边看着，直到她困意来袭，终于又睡着了。

    出去的基本都回来了，廿朝安本来想把锦书刚才的遭遇讲出来，但他又忍住了，没有讲。
------------

第八十一章   破解之法

﻿客栈里，一间小客房。

    廿朝安和冷罗煞坐在床上，流行云和黑子坐在椅子上，晚秋蝉一个人站在当地中间。

    “锦书已经睡下了？”晚秋蝉问廿朝安。

    “睡了，二哥你有什么事情就赶快说吧。”

    “是这样，现在距离博情宫新宫主即位还有四十五天呢，我想如果锦书这四十五天里都是这样的状态，怕是我们几个都有些应付不过来。再说，即使去往博情宫，能不能拿到解药也还说不准呢。”晚秋蝉开口。

    “锦书变成什么样子我也不会离开她。”廿朝安听晚秋蝉说的话里似有嫌弃锦书的意思，很不满。

    “三弟，你急什么，听我说完。我们几个大男人，要去照顾锦书总不大方便的，如果找了别人，大家肯定也不太放心。所以，我现在有了另一套解毒的方案。”

    几个人听他说已经找到了新的解毒之法，均是眼前一亮。

    “那你说来听听，是怎么个解法？”流行云问。

    “关于‘极幻’，我已经问过我的师傅了，他回信说‘极幻’并非凡间之物，‘极幻’采自上九界阴阳岸的一种奇花，名为彼岸花。若是男子中了‘极幻’则毫无破解之法，少则一日多则三日必定疯傻，若是女子中了‘极幻’则只有一种方法破解——”晚秋蝉顿了顿，故意卖了个小关子。看四个人急切的期盼眼神，心里小小的得意了一下。“这唯一的解法就是换血——‘极幻’的药力随鲜血运行于全身。鲜血由骨髓制造，既然锦书的骨髓异于常人，’极幻’的药力又被冲淡，那就好办的多了。女子与男子体质不同，每月都有葵水排出体外，这就相当于血液的更新，这是极好的机会。我们只要在她此次天葵未来之前，找到适宜她身体的血液，在她本月的天葵期为她更换一次血液即可。”

    众人听他说得简单，仔细一想，却是很难。且不说怎么找到适宜锦书身体的血液，便是找到了，如何更换也是件极难的事情。

    一时间，又是一阵沉默。

    “二哥，你确定你说的方法肯定有效？”廿朝安问。

    “我从不怀疑师傅的话，我的师傅是一位异人，他有通天彻地的能力，也可以说是一位先知。”晚秋蝉笃定。

    “好，我相信你。”黑子点头。

    “那不如，我们尽快赶到沙门郡，在那里想办法为锦书换血。”冷罗煞回道。

    五人很快统一了意见。

    五人商定，正准备各自回房休息，锦书突然推开了房门。她身上穿着她自制的宽松的睡裙，睡裙前胸处绣了一个卡通猫头，那是她闲来无事时跟兰儿学刺绣时绣上去的，针线歪歪扭扭，模样丑极了，可是她却喜欢这件睡衣，几乎走到哪里都带着。

    十四岁的身体，已经发育的很好，在那宽大的睡裙下凹凸有致。睡眼朦胧，头发蓬乱，这样的锦书集天真、性感于一身，更要命的是她自己毫无察觉，丝毫也不做作的自然流露出来的慵懒、纯真是一种致命武器。若是好色的男子见到她此刻的模样，怕是不用上战场就该爆了。

    屋内的几人定力自是不一般，饶是如此，此刻看在眼里，也是浑身发热，胸膛冒火了。

    锦书刚刚睡醒了一觉，发现身边一个人也没有，有些害怕，听见旁边屋子里的几个人在说话，自然爬起来推开门找人。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睡，你陪我睡吧。”无视其他几个男人瞪大的眼珠，锦书的手指向廿朝安。

    黑子脸上的神情变得很不自然，流行云也愕然无语，冷罗煞看着廿朝安，却不知道说什么。

    “三弟，锦书什么时候这么粘你了？”晚秋蝉开玩笑。

    “成直兄弟，你和我一起去吧。”锦书这个样子，廿朝安可不会趁人之危，那样他就不是人了。不过，为了打消大家的顾虑，他还是邀了黑子一起。

    不过，说句实话，若真是他一个人看着锦书，中途锦书若是骚扰他，他可真不能保证他不干什么坏事。话说，他廿朝安什么时候也没当过柳下惠啊——这一次，只怕得发扬风格当一回了。

    “廿哥哥，我还没洗澡呢——”忽然想到今天吃完晚饭就睡了，竟然没人督促她洗澡？这样可不好。妈妈也不在这里，这个廿哥哥好像人很好，就让他帮她洗澡好了。

    黑子打了个喷嚏，悄然拉了下廿朝安的衣服，小声说：“怎么办？”

    廿朝安只觉得嗓子眼冒烟，身上冒火。一边暗骂自己，不要想不要想了，锦书说这样的话本都是无心的，是纯洁的。哎——就是说，反正他思想不纯洁。

    廿朝安和黑子向客栈的厨房要了几桶热水，又向他们借了一个沐浴的大木桶。惹得厨房烧水的大嫂抱怨半天，直说他们穷讲究，住一个晚上也要洗澡。

    把水温调好，领着锦书进来，然后拉上布帘，两个人一左一右的站好。

    这种站岗放哨的差事黑子是常干的，所以，几乎一点也不分心。可廿朝安就不同了，前二十年加后二十年，他也不可能再有这样的时候，守着一个女子洗澡，还不能看，不但不能看，连想也不能去想，若是心里稍微一乱，那耳朵里就全都是手撩动水的声响，脑袋里就全都是美人出浴的画面。

    廿朝安此刻是真的难受，身体里被鼓动起来的欲念蠢蠢不安的跳动着，却又不得不苦苦压抑下去，只觉得身前背后早已渗出汗来，上下牙关紧咬，竟是比受刑还难受。

    “廿哥哥，你进来帮我擦背。”锦书的声音软软嫩嫩的，带着幼儿说话时的那种撒桥邀宠的味道。

    两个鼻孔一热，两道热乎乎的血虫子就钻出来了。已经不堪重负的廿朝安逃也似的蹿出门去，他暗暗发誓在锦书恢复神智之前，他再也不会陪她洗澡了，那对他而言就是一种酷刑。

    只是，今夜他还是因为这种酷刑而失眠了。
------------

第八十二章   沙门公子

﻿赤花宫里一片肃静，平整的青石地面上并排着十三具尸体，旁边堆着一堆堆码好的干木柴。赤花挥手，十三具尸体被人抬起，放在了十三堆木柴上，燃着的火把扔进了木柴堆里，干柴烈火，顷刻吞没了尸体。

    这是赤花宫死士的火葬仪式，简单也肃穆。

    “你亲眼看见丘锦书被骷髅鞭所伤了吗？”熊熊烈焰旁，赤花问跪在脚下的一名橙衣。

    “回君主，属下亲眼所见。”那名挣扎着活下来回宫赴命的橙衣带来了这个消息。赤花点了点头，总算没有白牺牲这许多人。既然丘锦书中了‘极幻’，接下来她们就该去寻求解药了，赤花泛红的眼底浮上阴冷的笑，这已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眼角瞄着脚下的橙衣，他橙色的外衫多处被树枝、山石刮破，脸上青、红、紫、绿，五彩斑斓，一条腿已经瘸断，简单的缠着厚厚的粗布，体内渗出的血已经在布上结了几层痂。垂在身前的两条胳膊骨筋断裂，已经废了。

    “好，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今天就和他们一起走吧。”赤花说完，将那橙衣单手提起，掷沙包一样扔进了旁边的火堆里，随后是一阵凄厉的喊叫声。

    主持完橙衣、黄衣的火葬仪式，赤花回到宫里。

    经过一个小花园，他遣了身边的随从，迈步进了园子。这个园子是一处人造的装饰园，面积不大，里边有三个花圃围着一座假山，因为没有什么景致，基本无人进来。

    将身上的红敞甩在假山石上，手在石上轻敲了三下，一个人从假山洞中闪出。

    “君后出宫了，是吗？”未等对方说话，赤花先问道。

    “是！君主走后第二天，君后乔装出宫，三日前回来的。”

    “你没跟踪君后吗？”赤花挑眉。

    “属下不敢以下犯上，谨听从君主命令，不敢擅自跟踪。而且，君后他功夫高深，属下自知不能相比。”

    “是啊，君后的一身好功夫绝不在我之下。”赤花听此人夸奖君后武功高深，脸上不自觉的显露出绵绵的情意，随即面色又一凛，冷然道：“君后出宫之事断不可再向任何人提起，否则断舌剜心，你记住了。”

    “属下明白。”

    此人退下，赤花并未急于离开。

    一把供花匠休息的木椅安在一颗古槐下，他在木椅上坐下来，闭上眼睛假寐。

    风之音站在赤花身后，默默的盯着他看了良久。这个男人阴狠毒辣，手段残忍，对宫内所有人从来都只有一句话：不服从命令者杀，不完成任务者杀，不遵守宫规者杀。他的双手沾满了太多人的鲜血，可是，这样一个人却对自己深情似海，连一个眼神的抱怨也没有过。

    “来了这么久，都不说话？”赤花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

    “你也是，坐了这么久也没说话。”风之音话语中少见的友好。

    “音，你不要让我担心你。”

    “我很好，你不必担心，我知道自己做什么。”

    爱。本无对错。

    情缘有错配，爱情有执著。

    但凡为情而执着者总教人或欣赏或无奈，很久以前，很多人很多事或许都是错的，但岁月经年，只这一个爱字依然如洪水滔滔，这一份坚持，便如一个人走在茫茫沙漠里，永远向往着那一片虚无的海市蜃楼。

    绝望而孤独的爱，是只属于一个人的爱。

    --------------------------------------------------------------------

    一辆两匹大马驾辕的马车打着华丽的伞盖驶入了沙门郡，这辆马车的车前车后各有两匹马，马上坐着几位公子。马车是全新的。

    赶车的是个少年小子，街上的行人朝着马车看过去，见车帘高挑，里边是一位相貌英俊的少年，只是那少年的行止过于奇怪，头忽左忽右的转来转去，眼睛不知道看向哪个方向好，手脚都动起来，在车内手舞足蹈了。

    路人侧目之际，却见前方突然出现了一群人，虽然是便衣着身，但看气势，看来头，也知是官府的兵差。

    一群人与马车对行，越来越近，人群中央走出一个壮年汉子，他单膝着地，双掌微蜷着拄地。“欧龙给公子见礼。”

    行在最前面的冷罗煞跳下马，些微的不悦。“欧龙，谁让你们来迎接我的，多事！”

    “少爷，老爷知道您要回来，高兴极了，头三天就天天派人在城门楼上守着了。”欧龙恭顺的弯着腰。

    “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冷罗煞回过头，简单的对欧龙说。

    “知道知道，老爷知道您带朋友回来，已经准备好房间了。”欧龙热切的牵过冷罗煞的马，领着那一队人走在了头里。

    街道两旁，早已围上了许多人，尤其是年轻的姑娘、媳妇们更是喜笑颜开了。因为她们看见了郡侯家的公子欧若恒，这位年轻的公子不仅有着出众的容貌，更有着一身本领，年纪轻轻已经当上了沙门郡的领兵教头，沙门的守军纪律严明，军令如山，多一半是因为这个教头的威信。更重要的是，这位欧公子至今未婚，一年中倒有半年不在家中，为此，郡侯夫妇已经不知求了多少媒人，领了多少貌美温柔的女子来，可欧若恒愣是一眼也不看，把夫妇俩愁的头发已经白了许多。

    “欧公子——”有胆大的女子朝着马车前面的人大喊。

    有人领了头，其他的女子也便放开了胆子，一时“欧公子，我爱你。”、“欧公子，我要嫁给你。”如若不是因为忌惮官差，加上欧公子的高强武功，这时的街上大约能发动起抢亲大战。

    冷罗煞皱紧眉头，每次回家最让他烦不胜烦的事情就是这个——相亲！父母不断的逼迫他成亲，光是女子的画像父亲的书房就收了有三尺高了。

    绝世三公子之大哥冷面公子冷罗煞，其真实身份是沙门郡郡侯欧远甫的独子欧若恒，上有四个姐姐，均已婚嫁。欧若恒，被郡侯夫妇视若掌上明珠，然其性情冷漠，不善言辞，在官场往来上甚是厌倦，从小好武，十五岁开始做了沙门郡守军的教头，在军中颇有威望。

    几个人这才知道原来冷面的另外一个身份竟是官宦子弟，这一点就连晚秋蝉和廿朝安也颇意外，看他一天不苟言笑的模样，哪里像是出自官宦人家？

    “我把你们领来沙门，就是为了行事方便。”对这件事，冷面并没有多作解释。
------------

第八十三章   欧家

﻿沙门郡郡侯府，欧远甫和夫人正指挥着家中大大小小的仆人们忙里忙外的收拾，儿子已经几个月没回家了，对于这对已年过六旬的夫妻而言，儿子就是他们生活的寄托了。打从前几天收到他发来的讯息说有事要带几个朋友回家，郡候府就没消停过。

    “欧方，你不要把那琉璃瓶放在门口，若恒最讨厌那些花花绿绿的摆设了。”

    “远甫，你再去门口看看，人来了没有？”

    欧夫人已经兴奋的两夜睡不着觉了，这会子还是精神的很。

    门口一名家丁飞跑进来。“报告老爷夫人，公子马上就到门口了。”

    带着全部家丁家奴，出了大门口，瞧见锦书他们的马车还离的很远，马上的几个人早已翻身下了马。

    “若恒———”欧夫人早忍耐不住，朝儿子扑了过去，一把将他抱住，细细的端详了一阵。“你这孩子，半年不回家就瘦成这样了。”也不知是真瘦还是假瘦，总之从那话语中人们听出了这位母亲在抱怨儿子的远游不归。

    “娘！”冷面不自然的扭了扭身。

    欧夫人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松开了胳膊，温暖和煦的笑着。“瞧娘高兴的，把招呼客人都忘了。”

    欧远甫走过来，视线扫过几个人。“几位公子既是若恒的朋友，就当这里是自己家，不必客气。”

    视线转了一圈，落在锦书身上，有些发愣。

    锦书站在流行云的身后，看欧远甫的视线停在了自己身上，不自觉的朝流行云的身后挪了挪。

    “爹，她是金秋，是我的朋友，因为被人设计中了毒，所以要在咱家修养几天。”冷面对父亲解释。

    欧夫人悄悄拽过儿子，把他扯到人群的一边，“你这个叫金秋的朋友是个女孩子吧？”

    “恩。”冷面点头。

    欧夫人双眼放光，火辣辣的视线对着锦书瞄射过去。“好，不错。”

    众人刚要进门，又见四顶轿子从四个方向来到了欧府大门外。

    每一顶轿子里走出来一位美妇人，四个妇人下了轿，一个比一个行走的急。

    “若恒，你可回来了？”冷面的左手被两个人拉住，右手被另两个人拉住。

    这是冷面的四个姐姐，听说弟弟今日到家，都迫不及待的从婆家赶过来了。一家人见面，亲热自是不必提，把旁边的几个人看的直发晕，这个冷面的家人似乎…大概…怎么感觉都很八卦的样子啊？

    几个男人心里想着，怪不得冷面经常离家出走，原来是被家里的女人烦的。

    欧夫人早就把锦书是女孩子的讯息传递给了四个女儿，这下子更不得了，五个女人围着锦书问长问短，把锦书问的大眼瞪小眼。

    ----------------------------大眼分界限--------------------------------

    安置好流行云、黑子和两位结义兄弟，冷面赶紧去查看母亲给锦书准备的房间，他让家人把所有铺盖全都换成最上等的苏锦，连茶杯茶具，房中小玩意摆设也都换成了珍贵的古玩。

    欧远甫看着儿子，“若恒，那金小姐有来历吧？”

    冷面见父亲面色疑惑，忙说：“父亲不必多疑，她只是自幼家境富有，生活优越一些，我怕她不习惯我们家，所以才略尽地主之宜的。”这个冷面说谎话眼也没眨一下。

    “是吗？”欧远甫不再言语，望着仆人们拿进来的杏黄色锦缎铺盖，若有所思。

    当日，午餐吃罢。锦书困倦了，回自己房间睡觉，几个男人则在一起商量如何进行下一步计划。

    手里攥着一个皮球大小的绒线玩偶，迷迷糊糊的合上眼，只觉得眼前走马灯似的人来人往。只得努力抬起眼皮。

    “金姑娘，你睡觉啊？啊——那你睡吧——”欧夫人的声音。

    “金姑娘，你是喜欢我家若恒吧？”一个美妇人探头向床里，柔声问。

    “呃，我叫锦儿。我不认识若恒！”锦书想说，我要睡觉，可是在别人家里做客要有礼貌，长辈的问话要恭敬的回答。

    “那几个男人跟你是什么关系啊？”另一个声音从两个脑袋后面传出，有些尖刻。

    “他们都是我的哥哥，我很听话，不惹麻烦，我最喜欢廿哥哥，冷面哥哥很好，假面哥哥也很好。流行云是老师，黑子是我弟弟。”——你们快离开吧，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了。

    “天哪——娘，她是傻子。”又一个声音大叫。

    仿佛为了求证，那声音问道：“你姓什么？今年几岁？家在哪里？”

    “我姓丘，呃，不是我姓风，好像也不是，我忘记姓什么。我今年三岁，家在——家在——海边。”锦书乖乖的很认真的回答着这些很无聊的问题。

    这下，五个女人长“哦”了一声。“真是个痴呆。”

    这一下，欧夫人本来那股子高兴劲一下子无影无踪了，跌坐在椅子上。——不会吧，她儿子喜欢这样一个傻子？

    五个女人离开了锦书的房间，锦书头沾倒枕上就睡着了。

    另一边，欧夫人风风火火的进了欧远甫的书房。

    “老爷，老爷，不得了了，那个金秋金小姐她是个愚人。”欧夫人扑在丈夫的案桌上，激动不已。

    “我早已知道，恒儿和我说了。”欧远甫淡淡的回道。

    “啊——他和你说了，这可怎么好啊，我欧家只有这一根独苗，不会娶个傻子进门吧？”欧夫人见丈夫不以为然，急的不轻。

    “夫人荒唐，若恒什么时候说要娶她了，便是真的要娶，人家同意不同意也不一定！”欧远甫低声喝止夫人的唱念之腔。

    “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们若恒连娶个傻子也不配吗？”欧夫人更加的不依不饶，扯住丈夫要理论个清楚。

    凡是涉及到儿子的话题，欧夫人听不得一丁点的不是。欧远甫惹不起夫人的搅闹，赶紧轻声慢语的解释。

    欧夫人心里的大疙瘩却结成了，总之不能让儿子娶了一个傻子做媳妇。

    次日，天刚亮，郡侯府外已经是车水马龙。清一色的是父亲领着女儿来郡侯家见礼，顺便送上女儿的生辰八字。

    冷面的书房里，欧夫人施展着软磨硬泡功，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从她十月怀胎开始述说，从儿子的艰难落地到满月时的一场皮疹，再到半岁的高热病危，周岁抓喜，三岁习武等等，总之是林林总总，最后，愣是把臭着一张脸的冷面从自己的书房给说到了郡侯府会客厅。

    那些未出闺阁的姑娘们哪里见到过冷面这般生冷俊俏的男子，一见之下连魂儿都跟着他跑了，自然没有一个不愿意的。

    欧夫人高兴，也不管来的这些姑娘是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丑的、俊的，一概热情的挽留下，请人家吃午饭。儿子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子当娘的不好揣摩，宁可多留十人，也不能放过一个。

    冷面的房间，晚秋蝉哈哈大笑。“大哥，没想到伯母是这么有意思的人。”

    从会客厅回来，冷面坐在那不说话。见晚秋蝉调笑他，不禁有些生气：“锦书的病二弟怎不好生想个法子出来，尽想这些无聊的事情。”

    晚秋蝉走到冷面身边，贼兮兮的笑着，趴在冷面的耳朵上，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冷面的眼睛越瞪越大，最后张大嘴巴，愕然。“这样，行吗？”

    “大哥，这个办法准行，而且啊，她们都还趋之若鹜呢。”
------------

第八十四章  验血

﻿欧若菊（欧若恒的大姐）领着锦书，漫步在自家的花园里。若菊性情温顺善良，见锦书虽智力不全，但乖巧可爱，并不像一般呆傻者那样惹人厌烦，便自动承担了看护锦书的责任。

    “锦儿，我们去当秋千，好不好？”欧若菊问锦书。

    锦书使劲点了一下头。

    万年青的藤编织的秋千绳上，被人精心的插上了一朵朵的蔷薇花，粉白、火红、淡黄，散发出无尽的芬芳。为防止木板太滑，秋千的踏板上绑了一层苇草。

    秋千离地面有三尺多高，是很安全的高度。

    锦书坐在秋千上，双脚能些微挨着地面，心里就不害怕了。

    一边轻轻的荡着秋千，欧若菊一边和锦书聊天，聊她的父母、她的弟弟、她现在的夫君，偶尔看见锦书似懂非懂的朝她点头，她就笑一笑，笑容淡淡的。

    “就在那里——”嘈杂的声音，一群人奔着秋千而来，是一群女人。

    “若眉，你就说她吗？”一个女孩指着锦书道。

    “就是她！！她是个傻子，可是若恒还特别护她，昨晚特意吩咐我家厨房，做的全都是她爱吃的菜。我看，若恒八成是喜欢她。”欧若恒的二姐欧若眉是一个刻薄善妒的女人，昨晚上餐桌上被弟弟下了面子，这会儿，扇动着这群做梦都想嫁给若恒的女子来找锦书闹事。

    一个骄横的女孩子上前几步，手一伸，把锦书从秋千上拽了下来。

    “你，叫锦儿是吧？长的倒不错，可惜是个傻子。”这女子说完，一群女孩都笑起来。这女孩得了鼓励似的，“欧家是什么身份，就凭你也想进欧家大门，做梦去吧——”说完，双手使劲向前一推，想把锦书推倒。

    无法理解眼前的状况，这些女人为何突然出现在此，还对自己横眉怒目，锦书有些害怕，下意识的迅速闪开了那女子的双掌。

    锦书这一躲，那女子是根本没料到，双掌使了力却扑了空，站立不稳，往前抢了几步。见这些女子们都是母亲留下来的客人，欧若菊并不想与她们多交涉，拉着锦书转身欲离开。

    谁料，那骄横的女子紧拽住锦书的衣裙，偏偏不让她们走，非要锦书向她道歉。

    “若眉，是你带来的朋友，你还是劝劝吧。”若菊对二妹说。

    欧若眉扭过身子，不理姐姐的话。

    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只听见管家欧龙打远处小跑过来，气喘吁吁。“姑娘们，快去别院的蓬生阁，我家公子在那里等你们呢！”

    这话一出，十几个人转身就跑，生怕跑的慢了，落在别人后面。

    “大小姐，我要带金小姐去听雨轩，公子吩咐我们尽快赶过去！”

    欧若菊放开锦书的手，“好的，那我回房了。”

    蓬生搁内，十五名女子并排着坐在周围长廊下，十五双眼睛盯着冷面。

    “若恒见过诸家姐妹——”冷面按照晚秋蝉的设计，先给这些姑娘见礼。“今日唐突邀你们来此，实在是有件事必须要说明一下，此事关乎我的终身。”

    众女子听他谈到终身，都急切的想听下文。

    “若恒在外云游曾碰到一位仙长，说二十五岁之前，我绝不能娶妻，否则定有大祸临头。仙长还说，我的姻缘是血亲，并传授了我如何结识血亲的方法，既然今日众位姑娘有意，若恒就想，不如就由我来分辨一下到底谁能与我结成血亲，也好定下亲事，了了父母的心愿。”

    “公子，这血亲要如何分辨？”一位女子问。

    “其实，简单的很，我只要姑娘们献出一滴血即可。”冷面道，“当然，这随各位姑娘的意愿，如果不愿意的，若恒绝不勉强。”

    只要一滴血就有机会和梦想中的男子结为夫妻，这些女子没有一个犹豫的。欧龙端过来十五个洁白的小磁碟，上边放着银针。碟子底部标着顺序号，从一排到十五。

    女子们拿起银针，狠下心，咬咬牙，明晃晃的银针有的刺向指肚，有的刺向耳垂，有的刺向手腕，十五滴血顷刻就取完了。

    听雨轩在蓬生阁的北面，距离很近，那些女子们在蓬生阁取血时，廿朝安、晚秋蝉、流行云和黑子都在听雨轩中，锦书是最后一个来到的。

    欧龙端着十五个碟子，碟子里各是一滴滚圆的血珠。晚秋蝉朝流行云点头，流行云取出血如意，将笔端的红色毛刷凑近一滴血珠，血如意毛刷不展，没有吸收那滴血。接着，试第二碟，还是如此，第三碟，第四碟……都没有反应。

    第五盏碟时，血如意毛刷一凑近那碟子，还未凑近血珠，已见那血珠沿着小碟的边沿滚起来。血如意的毛刷沾在碟沿上，血珠就流向了干涩的毛刷头，瞬间消失掉了。洁白干净的碟子里，连一丝残红也没有。

    “这名女子与锦书的血匹配，留下她！”晚秋蝉道。

    接下来，挨个试完，共有三名女子与锦书的血匹配。

    “人数太少，还不够，按照安全取血量计算，最少要十人才够锦书换血。”晚秋蝉沉思片刻，对几个人说。

    ----------------------------------------沉思的分界线----------------------

    欧若恒公子要“验血和亲“定终身，这个消息被人为的散发出去。

    沙门郡那些蠢蠢欲动的女子们得到了这个消息，不论是大户人家的千金还是小户人家的娇女，完全顾不得矜持，郡侯家门前排队等候取血的姑娘一天之内就聚集了二三百人。

    “若恒，你要三思后行——”欧远甫苦苦规劝，冷面无动于衷。

    欧夫人倒是开心了很多，以为儿子终于开窍了，至少知道主动出击了，她可不管什么血亲不血亲的那些事情，只要儿子主动就有希望。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婚事的重视，欧夫人还亲自给那些在门口排队等候的姑娘们送茶水，送点心，送板凳，轻声细语的和就近的姑娘聊天，把那些姑娘们感动的泪盈满眶，这样温和可亲的婆婆，若是将来进了欧家门那不是天大的福气吗？

    很快，血如意就辨别出了二十名女子的血，听了儿子的话，欧夫人又亲自出面将府门口那些久久不愿离开的姑娘们劝走。
------------

第八十五章  换血

﻿锦书平静的躺在床上，将两只胳膊平伸出来。周围一圈黑黑的布幔挡住了她的视线，她不知道他们几个要做什么，但是她知道他们都是保护着她的。

    摘了面具的晚秋蝉微笑着，右手按在锦书的面门上，左手凭空一抓，一阵白雾腾起。锦书只觉得眼前美丽如画，飘飘然然，身体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如梦如幻的仙境。

    “开始！”晚秋蝉对着布帘外的几人吩咐。

    此刻，围在黑布幔帐外的一名女子和锦书一样，也是面露笑意，如痴如醉的神情。殷红的鲜血从这女子的腕处流出，血如意贪婪的吸的饱胀后又将血液吐回到锦书的体内。如此，一个女子出，另一个女子进，反复数次，二十个人，换血工作不到半个时辰就结束了。

    晚秋蝉凝神看着床上的锦书，见她被自己的幻术牢牢吸引着心神，放下心。他表情冷然淡定，丝毫不同于平时的样子，一低头，用牙齿咬破自己的中指，在锦书换血的腕上滴了一滴血，然后俯下身，将那滴血连同锦书的血吸入自己口中，又将咬破的中指放在锦书腕上，默默诵念着。

    “锦书，你灾难在前，前途未卜，今日我对你用这‘寄血追魂’之法，以后无论你到了哪里，我都会去追你回来。”晚秋蝉低语。

    “二弟，这样换完就没问题吗？”冷面看着气定神闲的晚秋蝉，不放心的问。

    “是啊，假面公子，这样就好了吗？”黑子也忍不住了。

    “等她醒来就知道啦。”晚秋蝉不急不慌。“那些女子怎么样了？”

    “我已经分别备了重礼，送她们回家了。就像你说的，她们对被人取血之事毫无察觉，腕处的伤我们也处理好了。”冷面回答。

    “她们这么快就醒了，为什么锦书到现在还不醒？”廿朝安则忧心忡忡。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按理也早该醒了啊！”晚秋蝉听廿朝安这么问，也有些吃不准，已经过了一天一夜，锦书却像睡着了一样，丝毫不动。

    --------------------------不动丝毫的分界线-------------------------------

    一个白袍道人骑着一头灰白毛发的小毛驴，悠然的行在沙门郡的街上。道人不拿拂尘，不穿道袍，头上却是带着道冠，再加上那副浑然忘我的模样，一看便知不是凡夫俗子。

    行到一个卖杂货的小摊前，道人看中了一个铁铃铛，从毛驴上跳下，拿起那铃铛问：“货郎，这铃铛——怎么卖？”

    “五个铜板！”货郎伸了一个巴掌，翻过来调过去的比划了一下。

    “哦——”道人拿着那铃铛，在小毛驴的脖子下摇了几下，清脆的叮当声很是好听。

    欣然交了五个铜板，让货郎顺便将铃铛拴在毛驴的脖子下。一路“叮当”着，道人兀自陶醉。

    “姐姐，瞧那骑驴的道士，真有意思。”走过道士旁边的两名女子窃笑私语。

    “妹妹，他有什么意思——我告诉你，我昨日听说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情呢。”

    “姐姐快说，什么事情？”

    “听说，郡侯府里有一只喝人血的毛笔，有人亲眼看见，它喝了人血就通体红透，泛亮光。”

    “这样的笔定是邪物。”

    “妹妹别瞎说，那可是郡侯府的东西，被人听见不好。”

    那骑在毛驴上的道人听见这几句话明显一怔，心道：莫不是徒儿到了沙门郡？那喝人血的毛笔莫不是血如意？面上转而忧郁，大手用劲拍了下小毛驴的后屁股，小毛驴“叮当叮当”急行起来。

    郡侯府内。廿朝安、流行云几个人正为锦书仍然沉睡不醒而一筹莫展。忽然，欧龙进了内院。“公子，老爷请你和几位公子去大堂，说家里来了一位道人，要找你们。”

    几个人连忙来到郡侯府大堂上，只见堂中正位上欧远甫笑容满面，正陪着一位白袍道人说话。流行云一见那道长，赶紧躬身行礼，“师傅在上，徒儿给您见礼。”

    原来，这道士就是流行云的师傅，墨门门主丘一道长。

    “行云，师傅没想到你也到了沙门。咱师徒久未见面了，呵呵，今日却在沙门郡欧郡侯家相逢，意外之惊喜啊。”丘一道长爽朗的笑起来。

    “丘道长客气了，欧远甫得见道长，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郡侯过谦了。如此，我与徒儿就借郡侯贵地小聚一下。”丘一站起来，出了门，流行云自然的跟在后面。到了无人之处，流行云重新双膝跪地，给师傅行礼。

    “行云，你的功夫可有长进？”丘一看着爱徒，心生喜欢。

    “禀师傅，墨练行云我已修成。”

    “是吗？恐怕不是你自己一个人完成的吧？”丘一问。

    流行云诧异，师傅是怎么知道有人帮助他的？

    看着流行云大惑不解的表情，丘一道长摆了摆手，让他起身。“我不但知道你不是一个人完成的，而且我知道帮助你修成墨练行云的定是位女子。”

    丘一顿了顿，突然问：“在你修成墨练行云后，墨如意是不是有了什么变化？”

    “是!当日，墨如意不知何故飞快的自旋，之后，另有一只血如意诞下。徒儿百思不解！”流行云如实回答。

    “血如意，血如意，果然是血如意！”丘一叹道，“墨如意在旋出血如意的当日定是吸了那女子的血，可是如此？”

    “正是！”

    “好，好，好！”丘一道长连说了三个好字，神色却是凄然。“行云，你爱上了她？”

    流行云听得师傅突然间说到自己，他张嘴欲否认，可心里却在想他真的爱上了自己的徒弟丘锦书吗？默默的低下头，稍许后再抬头看着师傅，轻轻摇头。

    “行云，你的确是爱上她了，不要否认。我问你，血如意可是在她手上？她现在人在何处？”

    “她前几日曾中了一种幻药，我们刚为她换完血，只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清醒。”流行云见师傅如此关心锦书，心中欣慰。

    “带我去看她！”丘一霍然站起，他急于要去了解血如意新的主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

第八十六章   一个古老的故事

﻿丘一踏进锦书的房间，先入眼的围在床周围的几个男人和他们脸上焦急万分的神态。众人知道进来的这位道人是流行云的师父，都纷纷见礼。

    丘一并不理会他们，径直奔了锦书的床边。

    床上躺着的是一个美丽、年轻的女子，看年纪大约只有十四五岁，一副黛眉由浅入深，不画而自弯，长长的睫毛覆住眼睑，成一个优美的弧度。皮肤奶白光润，透着健康的红。此刻，她似乎沉入睡梦，脸上挂着醉容。

    对于女子睡着时的赞誉，最贴切最通俗的词语是睡美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赞誉，总在于美人睡着时恬静的面容，优美的睡姿，安静的状态，而那种睡美人之美，其极致则在于有心爱之人相守相亲，默默于睡梦中谴怀，形色于外，不语自通，软榻温乡中自生出一种岁月静好的期待。

    但床上的女子则不然，即使睡着，眼皮阖着，也无法让人联想到睡美人。在安然无语中，在沉醉的面庞下，静与动完美的互相交融。她躺在哪里，哪里就是一片茫茫水泽。而她则是潜藏于透明水面的一尾静立的小鱼，你去看时，她似乎永远在那里静止着，若是伸手去抓，就倏忽无影了。

    她是一种美好的神秘。

    丘一久久的盯住锦书，点点滴滴都不放过。就是这样一个小人儿，得到了血如意，双如意再现江湖，终将掀起一阵血雨腥风。最要紧的是，他心爱的徒弟流行云——

    丘一闭上眼，一闪而过的痛惜划过面颊。

    屋内几人鸦雀无声，丘一无话，几个人的神经也都绷的紧紧的。

    定住心，丘一细看之下，早已观察出了锦书沉睡的真正原因。他即运内力于掌心，将手掌平放于锦书的头顶处，然后一点点抬高，随着他手掌的离开抬起，两根纤细的银针被从锦书的天灵穴中吸出。

    将两根银针收在掌中，丘一看向周围几人，“这两根银针制住她的天灵穴道，心智不通，即便是你们更换了被幻药所染的鲜血，银针不取出，她如何醒的过来？”

    几个人这才想起，当初那白胡子老头给锦书看病时就说过的，锦书被他用银针封了心智，只是因为一时心急，谁也未曾想到要取出银针。

    锦书眼皮松动，眉心微耸，人呼的整个从床上坐起。一双眼左看看，右看看，见数人围在自己身边，她的脑中立刻过电影般闪过自己变成弱智的那些画面来，此刻，她已然完全清醒了。面上有些窘红，“我睡醒了。”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些，那就当睡了一觉好了。

    “锦书，你回复神智了？”廿朝安赶紧跳过来，激动不已。

    “呃，啊，恢复了。”

    忽看见屋内有一个仙风道骨的道长，锦书不认识。

    流行云赶紧拉着锦书，站在丘一面前。“锦书，这是墨门门主，我的师傅丘一道长。”

    原来这个道长是流行云的师傅，天哪——那不就是自己的师祖了？锦书不敢怠慢，赶紧纳身给丘一道长施重礼，“墨门弟子丘锦书拜见师祖！”

    “呵呵，起来吧。丘锦书？”丘一疑惑的重复了一下锦书的名字，“莫不是锦绣书局的当家？”

    “正是。”锦书恭敬的低头。

    “恩，好，很好！”丘一的目光从锦书身上流转到流行云身上，又从流行云脸上回到锦书脸上。“你们跟我出去一趟吧，我有话说。”

    ------------------------------------------------有话说的分界线----------------

    郊外，一间人迹罕至的破庙，院内杂草足有半人高。简陋的庙堂只孤单的一间，早已被风吹日晒毁的没了原形。内中佛像倒地半塌，着了铜水的外皮一丝光泽也没有，黑黄污秽，塌了的地方露出黑乎乎的泥土，佛龛上的灰尘足足积了半寸厚，看着这些，让人想起一句词：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如今的满目荒凉，惊心触目，定也有着曾经的烟火鼎盛，香客盈门。

    锦书随着流行云跟着师祖进了这间破庙，见此地这等破败，心道这师祖怎的找到了这么个地方谈话，还真是有个性。

    丘一站在佛像前，将墨如意和血如意笔直的戳在佛龛案前，庄重的说道。“行云、锦书，你们跪下。”

    二人不敢有疑，赶紧跪下去，只见丘一道长对着那一对如意躬下身，“墨门第十代掌门丘一携弟子流行云、丘锦书给先祖见礼。因姻缘巧合，血如意重现江湖，今如意成双，望先祖垂怜，佑庇我墨门弟子天作地合，如意双飞。”话说完，丘一又恭恭敬敬的行礼。

    “行云、锦书，你们听着——今天我要给你们说说双如意的故事。”丘一回过身，望着跪在地上的二人，缓缓道出了一个古老的故事。

    三百年前，江湖上有一对佳偶，行侠仗义，比翼双飞。男侠叫清竹涵，女侠叫墨语霜。夫妻二人各以一支墨笔为武器，墨笔名为墨如意，墨如意可单用可双用，很多罪大恶极的江湖败类都被墨如意斗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夫妻俩人并不求名利，但随着他们的名声一日比一日更盛，也遭到了恶人的嫉妒。当时，江湖上有两个帮派令人闻之变色，一是摩罗门，一是黑鹰帮。摩罗门中女子专以勾引年轻男子，供其门主取乐，但凡心志不坚定者均被掳入门中，百般凌辱后被凄惨杀害。黑鹰帮，与摩罗门并列为江湖两大恶派，帮主黑鹰，阴狠非常，又好女色，且专门祸害新婚之妇，行踪神出鬼没，女子们谈之色变。

    夫妻二人受江湖名门正派所托，带领数十人前往摩罗门和黑鹰帮。却不料，摩罗门女主以色相诱，竟然使得当场数十男子屈节投诚，摩罗女大笑，并当场与少林中一得道高僧行云雨之事，嘲弄夫妻二人。

    清竹涵和墨语霜自知事不可逆转，又自觉对不住众门派所托，于是二人只身前往黑鹰派，哪知，黑鹰早已得道消息，帮中高手云集，墨如意在黑鹰帮中苦熬三日三夜，终寡不敌众，夫妻二人均落入黑鹰之手。

    黑鹰狞笑着当着清竹涵的面奸污了墨语霜，又当着墨语霜的面杀死了清竹涵。清竹涵死后，墨语霜悲痛欲绝，几次欲与丈夫同去，但想到血海深仇，又一次次的咬牙挺了过来。

    此后，她四处寻访名山古刹，遍寻武林秘籍，疯狂研习武功绝学，十五年间，她自创了一门功夫，这就是墨门功夫。

    但世事难料，待到她带着双如意赶赴黑鹰帮时，却发现那里早已是空无一人，帮主黑鹰已然死了。

    十五年来支撑墨语霜生存下去的支柱瞬间倒塌，墨语霜当场痛晕，一日夜后苏醒，她以掌击胸，吐血而亡。她的血染遍了随身的两根墨如意，其中一根如意突然间吸入了大量的鲜血，竟通体发红，发出炙热的能量光环，这如意救下了墨语霜。

    此后，墨语霜创立墨门，收徒习武。同时，她将血如意藏于墨如意内，以免睹物思人，伤心过度。

    墨如意被当作墨门掌门信物，代代相传，但其内藏的血如意从未现世。

    丘一讲完这个故事，长长舒了一口气。“你们起来吧——从今以后，墨如意和血如意就由你二人作为随身武器，各自保管吧。”

    锦书站起来，呼噜了两下跪的有些发麻的膝盖，心里却在想着那对夫妻的故事，心里有些纳闷。

    “多谢师父！”流行云又给丘一道长行礼。

    “不必了，这是你们的造化。”丘一再次凝神看着二人，“博情宫一行诸多凶险，你们多保重吧。我这就上路了。”

    话说完，道人飘然离去。

    故事讲完了，但故事背后隐藏的秘密道人却没有点明，那就是只有墨如意的主人碰到心爱的女子，并吸入了心爱女子的血时才会吐出血如意，而血如意一旦出世，则代表着墨如意的主人将——不久于人世。
------------

第八十七章  情深情浅

﻿锦书清醒了，她在欧家的日子也仅剩下了最后一天一夜了。在这几天里，欧妈妈彻底明白了儿子的心思，什么遇见仙人，什么二十五岁之前不能成亲，什么血亲，统统都是借口，现在的锦书已经活蹦乱跳、知书达理，并且身边始终围绕着一群武艺高强、人才出众的男人，儿子的机会根本就只有五分之一。

    况且，即使是只有这五分之一，欧若恒也没有完全抓住。

    “若恒啊，锦书和你的两个义弟在后花园里，你怎么不快点过去？”欧妈妈站在冷面身后，看着他一招一式的练剑，心急火燎。现在，全沙门郡的女子们都传言郡侯家的公子嗜好人血，那些登门说亲的媒婆以前每天排着队的上门，现在她主动上门去请，人家的头都摇的像拨浪鼓似的，昨天她好话说尽也没一个人再管他家儿子的婚事了。欧妈妈本想趁着锦书在自己家，尽快找了一个媒婆来，把锦书姑娘给自己的儿子定下，这样一来，她也就安心了。可是，居然没有人肯答应来说这趟媒，她的儿子欧家大公子欧若恒也不着急，人家姑娘在后花园里和男子说笑，他还有心思练剑。

    儿子那里说不通，欧妈妈又跑到花园里。

    “锦书姑娘，两位公子，我家若恒说怕你们聊的口渴，还是回去喝杯水吧？”

    锦书正在向廿朝安和晚秋蝉了解这几天发生的情况，两个人一五一十的详细叙说了一遍。欧妈妈来打搅了两次，锦书觉得这个郡侯夫人有些太不识趣了。

    冷淡但不失礼貌的站起，让廿朝安和晚秋蝉先走了，锦书客气的请欧妈妈坐下。

    “伯母，您有什么重要事情吗？”你可别说你没事往花园里跑了三趟就是为了搅和别人聊天的。

    “锦儿姑娘，我没什么大事。是这样的——”欧妈妈被锦书这么一问，自觉有些尴尬，不过憋在心里的话她也闷不住的还是要说。“不知姑娘今年芳龄多少？家在哪里？可有高堂？”

    既然请不到媒婆，干脆由自己来当媒婆了，为了儿子的幸福，当娘的这张老脸可以豁的出去。

    “怎么，伯母问这些可是要给锦书提亲吗？”锦书暗笑。

    “正有此意！”锦书点明了，欧妈妈也就不再隐藏。

    “不知伯母提的是哪家公子？”明知道是谁，可是就是要听冷面的娘亲怎么说。

    “不瞒姑娘，我说的正是我儿若恒。不是做娘的夸口，若恒是我们沙门郡内多少待嫁女子的梦中情人呢，每天说媒的都踢破门槛——”

    一张嘴就是这些，锦书有些不爱听。“夫人，既如此，冷大哥要娶妻那不是随便挑拣，锦书怕配不上冷大哥这么优秀的公子？”

    欧妈妈脸稍红，有些被窘，但她咬了咬牙，继续说下去。“锦书姑娘，儿子的心思当娘的怎么会不知？以前若恒对所有上门提亲的女子连正眼都不瞧，天仙似的女子他也不曾上心，于男女情事上可说是从未经历过，一向只痴迷于习武，可自从姑娘住在府上，我看的清楚，若恒他对姑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格外的在意，吃的喝的住的用的，哪一样都要亲自经手过目才放心，可是，他心里喜欢谁，嘴巴上又说不出，所以，我想他断不会对姑娘说这些的，当娘的看着实在是着急，今日厚着脸皮来找姑娘说这些，还请姑娘不要告诉他。虽说姑娘身边并不乏优秀的公子，但请姑娘权衡情深情浅，才不负有缘之人。”

    讲完这些，欧妈妈抹着眼角顺着来路回去了。

    锦书被欧妈妈的一席话说的发了愣，说实话，她还从没考虑过在终身问题上的选择。几个人的一路相随，一路的点点滴滴，包括他们对自己的温情和关心，她都是知道的。廿朝安不必说，但是冷面和假面，她宁愿自己相信，他俩是出自于对廿朝安的兄弟之义才全力帮助自己的，可是，现在的事实显然不是如此。

    情深者是谁？情浅者又是哪一个？如果只有一个选择，她会选择哪一个？这个问题太尖锐了太复杂了太艰难了。

    本来没想让自己这么早就面对情爱，可是，似乎越是这样稀里糊涂下去，局面就越是复杂。从下午到晚饭，锦书被困扰着，有些沉默。

    欧家这一天晚上也是格外的安静，四个女儿都被欧远甫打发走了，连欧夫人也被欧老爷给撵到家庙去了。

    郡侯府内的公务厅内。

    欧龙在前边领路，锦书跟在后边。推开公务厅的门，只见里边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欧远甫，一个是冷面。

    锦书跨进门，身后的欧龙将门从外轻轻阖上。

    厅里两颗粗蜡烛燃着，欧远甫一身官服，身边的冷面则穿着一身黑色滚红边的军服，一双军靴。

    “沙门郡郡侯欧远甫参见郡主。”

    “沙门郡统军教头欧若恒参见郡主。”

    两个人屈膝对锦书行了君臣之礼。

    “郡侯大人见过我父亲吗？”锦书心思转了转，问道。

    “是！上个月下旬王爷来过沙门，提起了郡主的事，不想郡主竟和犬儿在一起。”欧远甫回道。

    “好。冷大哥也是见过我父亲了吧？可是在凉寮那次？”

    “是。”

    “郡侯请起，冷大哥也请起。”锦书扶起欧远甫。“父亲尚不能恢复身份，锦书何以称郡主？”

    “郡主不必伤怀，凡事需宽心，皇家血脉终究是皇家血脉，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郡主坚持要赶往博情宫，欧远甫请求您将若恒带在身边，有若恒跟随在郡主身边，就可多一份保护的力量，远甫也总算对王爷当年的知遇之恩有所回报。”欧远甫说完，拉过冷面。“若恒，你今后追随郡主，定要尽心竭力，保护郡主的安全，你可知道？”

    “爹，我明白！”冷面点头，看着锦书，一脸坚毅。

    只要锦书点了头，这之后，冷面就是丘锦书的随身护卫了，父亲的方法可比欧妈妈的亲自说媒要高明多了。人相处的久了，总会日久生情，何况是对着冷面这么冷峭的男子？即便是锦书另有所爱，冷面还是会守在锦书身边，能亲自保护她，这对于冷面来说也是一种满足了。

    锦书点点头，随身侍卫就随身侍卫吧。

    一时间，又想起了情深情浅的话，今天苦闷了半天了，感情的抉择是最难的，还是不要去想了吧。
------------

第八十八章   六鬼出现

﻿一处叫围家镇的地方，一个铁匠铺里。

    六匹马依次排开，一个身形瘦小的中年男子正在给几匹马钉马掌，动作娴熟精炼。正在钉的这匹是锦书的马，马腿被用原型木架固定，将马腿抬高，半月形的铁环放在马蹄上，几颗钉子敲进去，叮当几下，一个马掌就钉好了。

    这样的小镇，鲜少有这么多匹马一齐来钉马掌的，这个小铁匠铺里一下子显得贵气了不少。

    “师傅，这样把钉子钉进马蹄里，马走路时不疼吗？”锦书看着那名小个子师傅丁丁当当一会就钉好了一匹马，不禁问道。

    “公子这话可笑，那马蹄子有一寸厚，你要是不给它钉马掌，它跑路多了，逐渐把蹄子上的茧磨薄了，才会受伤，到时候就不能跑路了。越是好马越是要注意保护它的马掌。”小个子对锦书的问题不耻，听她的问题太白痴，回答起来语气也刻薄。

    “你这师傅说话这么不中听，想不想做生意啊？”廿朝安不爱听了，冲着那人怒道。

    “……”那人见廿朝安说自己，也知道刚才他是太不客气了，就不再言语，不过心里还是不舒服。

    钉完马掌，锦书丢给那铺子里二钱银子。刚才问价钱时那掌柜的说随便给好了，所以锦书掂量着几个铁片子值不了几个钱。哪知那掌柜的一看给的这么少，就不干了。“你们六匹马，我费了这半天工夫，还有这二十四只铁掌，你们就给这么点银子？”

    “刚才你不是说随便给的嘛，这么多难道不够？”锦书问，对于铁匠铺小个子掌柜真是一点也不感冒。他刚才说让他们随笔给，就是把他们当了冤大头，以为谁都是傻子呢？

    那小个子掌柜极其不满，嘟嘟囔囔，“昨日来镇里的六位客人我也是说随便给的，人家就留了五两银。我瞧着几位公子衣着光鲜，不想却如此小气。”

    “小气怎么样，做生意就要明买明卖，像你这样老想着沾人家外行人的便宜，我就偏不让你如意。”锦书抬起下巴，对着那小个子男人挑衅似的说道。

    那人惹不起他们，也只好作罢。

    “这位兄台，刚才你所说的六位客人可有什么特征吗？”流行云重新摸出一锭银在掌柜的手中，并不放下，只用手捏住。

    “有，有啊——”看见银子的小个子两眼放光，“他们啊，可不如几位公子人才好，一个长得像大头鬼，一个满头白发的，一个双眼血红，六个人看着都像是从阎罗殿里出来的，相貌吓人——”小个子掌柜摩挲着那锭银子，流行云稍一抬手，他赶紧飞快的收进口袋里，生怕给银子的书生反悔。

    “几位公子慢走，发财啊——”呲着一嘴芝麻牙的铁匠铺掌柜谄媚的笑着目送六人离开。

    “锦书，刚才听那人说，琅琊六鬼似还在这围家镇上——”流行云勒住马缰，让自己的马并行在锦书的左侧。

    “我听到了，行云师傅说怎么办？”锦书当然知道，琅琊庄的六鬼在，说不定就能找到他们的庄主古道基，如果不用去博情宫就可以解决他们，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打听打听。”

    六人撒开了十二只眼睛，十二只耳朵，再不肯放过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

    前边一处酒楼飘着饭香。因为此处的镇子小，所以里边并不热闹。只是，那酒楼门口的六匹马格外的惹人注意，黑色的几匹马，身材并不高壮，但是看那马耳短小、竖直，马眼大而有神，尾毛稀而短，一看便知是纯种的良马，比锦书他们骑坐的这几匹在路上买的杂马要好很多。

    一见那门口的六匹马，锦书他们已经了然，这六鬼大约是正在此处吃饭。他们正要进去时，看见有六个人嘻哈着出来了。这六人个个相貌奇丑，状如恶鬼一般。

    流行云朝着身旁几人微点点头，他们便尾随在了六鬼的身后，前边六鬼的浑聊传到身后。

    “大哥，昨日那姑娘当真是厉害，今日不妨再去松动松动身子。”一人说。

    “是啊，我昨日叫的那小浪蹄子花样倒多，还邀我今日再去呢。”另一人赶紧接口。

    “咱平时在庄里，庄主管教严格，难得他这次放咱们游玩几天，你可不要坏了兄弟们的兴致。”见大哥没吭声，有一个人颇不满。

    “别说了，虽说是庄主体恤咱们，让咱们游玩几天再赶去，可是我们也不能麻痹大意。昨天还接了北边的信，让咱们赶紧赶去博情宫呢——”领头的人说。

    “大哥怎的如此的小气，庄主给的银子又花不完，你心疼什么？再说，我们就再去快活一次，哪能就耽误庄主的大事？”这位大哥的想法几个人都不赞成。

    “那好，这是最后一次了。已在这里耽误三天了，再不走会被庄主责罚。”几人的头领被磨缠的没办法，只得点头。

    围家镇的万春园是个规模不大的妓院，虽然规模不大，但是里边姑娘却不少，一个四方的环形院落，东西厢房，北面是正房，大门向南开。姑娘们都是穷苦出身的，被生活所迫才沦落到此地的，也有一些是战乱时的孤儿，还有被人拐骗的，总是都是不幸家世的。

    但如今沦落到烟火柳巷，开门做的是皮肉生意，也便没有了尊严，光天化日的露了白嫩的腿，光滑的脖颈，扭着腰身在万春园乌黑的大门外向周围的路人卖弄着风情。

    两盏红灯笼挂在万春园大门两侧，俗艳艳的，大门上的门楣上“万春园”几个字已经斑驳，不知求了哪里的酸秀才在那大门的两侧写的一幅对联却是新近贴上去的，很是醒目：红娘粉女万春争艳；痴汉情男一夜风流。崭新的对联搭配着上头旧的不成样子的招牌，更是显得不伦不类。

    锦书一看见这万春园的门面，心里就生出一阵反感，这是啥子品味啊，跟古云的枕霞楼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哎，不比不知道，差距真是大啊。

    五个男人一致的皱起眉头，这个地方也太低俗些了，怕是那六鬼饥渴的久了，把野草也当成兰花了。

    五双眼睛都盯在锦书身上，却看见她连脚步也没停，回头说了一句，“一人一个”就直接进了院子。

    五个人瞪眼，一人一个，当是分胡萝卜啊？！
------------

第八十九章   群杀

﻿万春园的老鸨眼睛都泛出了绿光来，嘴角边的口水都流出三寸长了还毫无感觉，瞧着眼前的几名俊俏男子，她竟然忘记了要呼吸，更别提上前招呼了。

    只觉得这几个人在她这万春园里一出现，她这万春园就像是那草鸡窝，而这几名神采熠熠的男子就是那突然跑到鸡窝里来的凤凰，在几只凤凰满身辉煌夺目的光环之下，这鸡窝里的几只山鸡麻雀早已暗淡无光，哪还敢拿出来献丑？

    不要说老鸨要惊呆，就连一旁伺候茶水的小丫头也是无法理解，这几名华丽衣服样貌出众的公子怎么进了这万春园？

    “妈妈，可是这万春全的管事之人？”锦书伸手在老鸨子眼前摇晃了两下。（大妈，你回回神吧。）

    “正是正是，几位公子想——”一张嘴的那套熟练的说辞这时候被舌头自动堵截回去了，老鸨极努力的笑着，脸上的皮肉堆在一块。“几位公子不是来寻欢的吧？”

    “当然不是——”锦书摇头。“我问你，刚才可是有六名相貌奇丑的矮人进了你这里？”

    老鸨赶紧点头，刚刚接待的那六名男子已经是第三次来了，虽说是相貌丑陋，可只要有钱就是大爷，她这里的姑娘就得伺候，要不是看在他们出手阔绰的份上，还真没姑娘愿意伺候那几位呢。

    可这几位就不一样了，要是他们愿意，怕是让园里的姑娘倒贴银子她们也情愿啊，这辈子、下辈子、加上下下辈子，见过的男子也再不会有出他们左右的了吧？

    “他们六人均是越狱潜逃的大盗，此次我们奉命秘密捉拿他们归案，一路紧追才跟到了你这万春园。你暂且不要声张，快告诉我们他们在哪里。”看见老鸨又开始对着几个人发呆，锦书面色沉下来，故意将这两句话说的极重。

    六个人的面色一个比一个黑，冷傲的比公差还公差，也不由得老鸨不信。

    撒谎要看场合，比如锦书撒的这个谎，效果就非常好，要是换一个谎话说，怕是就会惹起众怒。比如要是锦书撒谎说黑子、流行云、冷面他们几个是来这里寻欢的，那怕当场就把这几个男人气走了。由此看来，这个谎话撒的好。

    老鸨子一下子神色紧张了，没想到自己的园里来了江洋大盗，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老鸨子丝毫不生疑。人的面相有好有坏，那琅琊六鬼就是江洋大盗，这锦书六人就是正人君子，这从面相上就看出来了。所以说，人要长的漂亮才能取信于人。

    将六鬼所去的姑娘房间指点给几人看，并告诉了她们房间的名字，老鸨心里念了几百遍菩萨，希望逢凶化吉，少生事端。

    六个人，六个方向，扑向左、右、中三个位置。

    锦书选择的是正中的一间，名唤“梦笙”，名字倒雅。从开了的窗子跃进去，提气漫步贴身转进去，里边的陈设很一般，隔着一张梳妆台和一面屏风，传出了床上的二人毫无顾忌的调笑声。

    蹑手蹑脚的隐在屏风后，透过一层蓝布纱，清楚的看见大床上二人的动静。

    浑身上下已经赤条条的汉子仰面躺着，粗短的四肢，一个大圆脑袋极其的惹眼。这个人大约就是行云师傅提起的琅琊六鬼中的大头鬼了。

    一名仅着了一个红肚兜的浓妆女子双手放在大头鬼的下身，一脸讨好的笑，只是那眼神深处无比清楚地写着厌倦、恶心。

    大头鬼被她不急不躁的动作惹的不高兴，伸手狠劲一抓，女子的红肚兜的揽腰绳被揪断，一只肥肥的猪爪毫无阻挡的伸进无束缚的肚兜里，狠狠用着力抓过去。女子不敢喊疼，强自忍住泪应付着他。

    这是锦书第一次观摩实战的春宫，说实话，便是前世她也没怎么接触过这些，高中里有的男生喜欢看一些带色的图画书籍，但是，她却接触不到，同学都知道她是书呆子，另外也是老师面前的红人，谁敢拿这些来给她看呢？

    仅有的一次接触是因为无意中偷看了继母买的电影，是一部情色片。不过，那时她没有那种心思，看了就过了，当时身体不太有感觉，可现在不同了，身边被男子围着，已经被挑逗起的欲念也在萌芽，这个时候让她观摩这场春宫，无异于是在向化学反应中添加催化剂，对当事人的影响就可想而知了。

    面颊发烫，可眼睛还是牢牢的盯住床上的二人，连自己要做什么都忘记了，彼时他们已经开始了正规行动，大头鬼放肆的邪音和女子狂浪的叫喊一上一下的呼应着。

    心脏开始拼命的狂跳，心神紊乱，头也晕晕乎乎。一个没注意，手碰到了屏风上，发出了一丁点轻微的刺啦声，床上的大头鬼极警觉的停住，大喝：谁？

    锦书不敢怠慢了，尽管此时心神还不稳，但她只能跳出去宣战了。一脚将屏风踹开，手中的血如意直奔大头鬼的后颈而去。

    因为有些打草惊蛇，大头鬼向前一趴，整个人附在女子身上，躲过了那一击，整个人球样弹起，跳到一侧，然后一把将床幔拉下，挡住了锦书的视线，同时将床上的女子举在手中当了武器掷向锦书。

    锦书伸双臂接住了那名女子，俯身把她扔到一边的这空挡，大头鬼已经抓了自己的流星锤，跳下床，精光赤条的身子丝毫也不避讳，一个饿虎扑食，猛冲过来。

    跟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对打，又不能闭上眼——锦书狂晕啊。

    就在这时，就听身后“簌簌”几声，再看那大头鬼，左胸心脏处插了两把剑，一把流萤一把寒玉，肚皮被墨如意戳破，咕嘟咕嘟冒着血，无节檀香扇卡在他的脖子上，削开了半个脖子。

    锦书回头，流行云当头，看见五个人都已进来了，估计是已经分别解决了那五鬼，只是自己这里因为她刚才不小心走了神——

    其实，锦书刚才趴在那屏风后面，一动不动的看免费春宫的时候，人家五个人也已经先后进了屋子，只不过，谁也没有跳过去去杀死床上的人，因为他们谁都看见了锦书的聚精会神。可是，那丑陋的男人居然那样就要跟锦书动手，这可不能再藏着了，凭他，锦书就是碰他一根手指头也会让他们心里难受，所以，个人的武器就全都不约而同的招呼过去了。

    这会子，锦书的脸还如喝醉了一般的红，有一种迷人的味道。五个人，除了黑子，都是经过了男女之事的，谁都看的出来，此刻的锦书身体已然起了欲念，可是，谁也不能带头去挑逗她的心火，因为，谁敢带这个头，谁就会被群攻——

    可怜的锦书，身边的男人多了，原来也有难处！
------------

第九十章   色女在旁

﻿尽管是夺了琅琊六鬼的千里良驹，可是再好的马也有跑的累的时候，看着马背上汗湿的鬃毛，流行云率先勒住缰绳。后边的几人也纷纷停住。

    前无村庄后无瓦舍，看前边路边有几颗大树，树叶宽大肥绿，洒下浓密的阴凉，树干非常粗壮，两个人合拢也抱不过来。一整块树荫下周围散落着几个表面光滑整齐的石头，正是过路人乘凉、休息所用。

    锦书这一路上颠簸的屁股直疼，好不容易停下来休息了，眼见五个人一个个的跳下马。她右脚甩开马蹬，正要跳下来，只觉得左脚有些发麻，身体的中心一偏，“哎呀”一声，人就从马背上滚下来。

    完了，本来屁股就疼，这下非得摔两半才罢休，锦书气恼的想。眨眼功夫，屁股居然没落到地上，她整个人已经被冷面抱住了，冷面的一直胳膊横担住锦书的双腿，另一只勒住锦书的背，锦书就稳稳当当的躺在了冷面的怀里。

    心里的小火苗扑扑的朝上蹿，已经被压抑下去的活色春宫也腾的跳出来了。冷面的俊脸在眼前不断的放大、放大，锦书迅速伸出两只胳膊，缠住了冷面的脖子，整个人树袋熊样吊在冷面的脖子底下，凑起一对红唇，对着那近在眼前的脸伸过去，就快要贴近的时候，她闭上眼。

    一股粗喘的呼气声，男人喉咙中发出一阵低的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低鸣，就在锦书以为偷袭成功的时候，她的身子被人一转，双腿已经落了地，踏实的踩在了地面上。

    睁开眼一看，眼前哪里还有人？

    前边的四个人已经各自找了一块石头坐下了，廿朝安用手当梳梳理着座下的马，一边梳理一边不时的朝锦书看上两眼。假面拿出随身的一个翡翠绿的水壶，正仰着脖喝水。黑子解开随身的包袱，查看着里边的东西。流行云闭着眼小憩。

    冷面呢——刚才不是他救了自己那一下的吗？怎么没见？

    锦书不知道，他准备偷袭冷面的那一刻，四双眼睛瞪的跟灯泡似的投过来。她被冷面抢先救下，那是因为冷面本来就贴在锦书的身后，行动起来比较及时。

    锦书落马，四个人的心里都是咯噔了一下子。可她刚才那个动作，比那落马的一下更让他们心乱，还好，冷面没有响应，否则，现在谁能保证冷面不成为众矢之的呢。

    喝了些水，吃了几块干粮，才看见冷面出现，浑身被汗湿透了。

    “大哥，也没下雨怎么成落汤鸡了？”廿朝安问。

    “练剑练的。”冷面不再多言，拿起马脖子上挂的水壶，咕嘟咕嘟的喝起来，喝完将剩下的半壶水兜头浇在脖颈里。

    锦书这时真的是郁闷了，明明身体里一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召唤着她身边的男人们，可是，竟然没有一个人听见那种召唤，没有一个人肯主动上前来听她差遣。她是女人啊，总不能女上男这么主动吧？呸呸呸，就是不上，也得让她开点眼学点经验才好啊，否则那股子邪火是怎么压也压不下去了。

    丘锦书可是连初吻都稀里糊涂没仔细体验的超级清纯少女——陪着这些个帅哥，居然还不能捞点便宜，罪过罪过，佛曰：你们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话说，锦书这个时候，可是起了坏坏的心思了，在几个人合伙抵制她的色欲的同时，她也完全的把着几个男人当成了活靶子，既然他们搞联盟，咱就来个各个击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锦书在心底狂笑出声。

    往前的一路上，六个人再也不会寂寞了，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再也不得安宁了。

    吃：

    “黑子，我牙疼，咬不动那干巴烧饼了。”

    黑子皱着眉，苦起脸，将那半圆的烧饼一点点的用剑斩碎，用向日葵的伞状大叶子包了，放在了锦书面前。

    喝：

    “我要喝酒我要喝酒。”客栈里，锦书无理去闹。

    店小二端来的酒壶被流行云抢了去，往旁边的空碗里倒出半壶，又向里边加水到壶满，才把酒壶递给她。

    锦书翻白眼。（这是酒吗？古代的酒本来就是水酒，现在又加了一半的水，你干脆让我直接喝水不是更好？）

    住：

    “廿朝安，我屋里有蚊子叫，你给我轰出去。”心里在想，廿朝安最好对付，拿他开刀好了。

    半夜，床帐外的廿朝安还在尽忠职守的用他的檀香扇赶蚊子，其实，哪里有蚊子嘛——可是锦书说有蚊子就有蚊子。

    床幔内伸出一只胳膊，拽住轰蚊子的人，使劲向床里一带，人毫无抵抗的就扑进来了。两个人贴了个满怀，那姿势已是说不出的暧昧。

    “锦书莫急，外边有人站岗。”听说话的声音，不是廿朝安。

    赶忙打开火镰子，怎么换成晚秋蝉了？

    等再往床外看过去，还有黑子。

    原来，人家在实行正常三班倒工作制。

    行：

    “这是什么鬼天气啊，我都要被汗淹死了。”（汗能淹死人，这大概就是汗死的简称。）

    五个人各行其事，无人理会她的叫嚷。

    “我要洗澡——我要洗澡。”

    锦书这两天思来想去，冥思苦想、苦思冥想、苦想冥思之后，终于了悟，绝对不是这几个男人对自己没有感觉，要不然他们大老远的背井离乡来陪着自己玩这趟送脑袋的游戏是为什么捏？【作者：是啊，说实话，我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所以，锦书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这身装扮完全掩盖了她女性的魅力，以至于勾不起随行男人的欲念，她得换装，得恢复女装：赶紧找个清澈的河塘，洗澡换衣服。

    她当然不知道，几个人在夜里是如何的翻转折腾的睡不着觉，白日里还要对付她不时的挑衅，其实，他们都比她还要辛苦。

    压制身体的欲望，男人当然比女人更辛苦，可惜锦书不明白。

    “我要洗澡——我要洗澡。”

    这个噪音已经在男人们的耳边响了多半个时辰了，《大话西游》里的唐僧都甘败下风去了。

    终于有人受不了了。

    前边一处山岗，细细观察，烈日下山岗后面有雾样的水汽蒸腾。

    廿朝安催马驰向那山岗，站定后立马向对面望去，欣喜非常。扭头大喊：“锦书，这里有一片干净的湖水，你可以洗澡了。”

    下一章：锦书洗澡，误闯了博情宫宫主的禁地，与博情宫的纠葛就此开始了。
------------

第九十一章   误闯明月湖

﻿清凌凌蓝汪汪的水，六条人影六匹马影整齐的倒映在水里。这片水域被周围的山岗围着，如果行路的人不爬上山岗，这里绝不会被人发现。

    水面泛出一丝不染的自然的澄净，几匹马兴奋的打了几声响鼻，头浸在水里，先自喝饱了。

    湖面对面的两条山谷之间，有一条狭长的通路，望过去，湖水从那狭长之间蜿蜒穿过，他们站在这边的岸上，看不见那狭长背后的景色。

    等马喝饱了水，锦书已经迫不及待的要解衣下水去了。男人自然都要找些隐蔽的位置躲起来，躲起来，是为了锦书沐浴时他们要做到不去偷看，二是要找险要的位置防止有人突然袭击。

    岸边没了人，连马儿也都牵走了。

    将身上的衣衫褪去，锦书泛着光泽的肌肤映在日光下，阳光漫过身体，暖烘烘的；风轻轻吹过，有湖面的凉气扑过来。

    双脚试探性的滑下湖面，为了防止身子因突然着凉而痉挛，她先掬起几捧水，沾在手腕及前胸，脚由浅入深的探下去。湖水真的很深，埋头一个潜泳，人就已经钻出去很远了。

    头发没有挽起，全被湖水打湿了。钻出脑袋，就像回到了自家门前的那片海里。每次到海里游泳，她都有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宽广的天地间，只有她的身影在自由的游动。

    五个位置上的五双眼睛此刻都转了视线，湖面上的小人翻转滑行，牵动着十只眼睛。心里都知道这样做是多么的不应该，可是谁都不舍的转过脸去。

    水面涟漪阵阵，锦书有时安静的躺在水面上仰望蓝天，有时欢畅的游划着，发自心底的开心荡漾出去，传染着每一双凝神注视的眼睛。

    拧着湿漉漉的头发，从包袱里掏出浅粉色的一身女装，里里外外的细心穿好，锦书重坐下来梳理自己的头发。

    身前数十米处，听到一丝细微的有人走动的声音，锦书抬头。

    “大胆，你是何人？胆敢来明月湖？”对面方向走出一名女子来，手里托着一个精致的小茶壶，茶壶里散发出来的清香随风飘出很远。

    “原来这里叫明月湖，不错不错。你是何人？”锦书纳闷，没看见有人在这里啊，怎么忽然出来一位女子呢。

    “我是谁你管不着，你来这里洗浴违反了博情宫的宫规，我要抓你去见宫主。”那女子手里稳托着茶壶，人形微晃，三两下到了锦书面前。

    锦书好生奇怪，流行云明明说这里离博情宫还有数十里，怎么在这儿洗个澡就违法宫规了？

    她并不想和那女子动手，只左躲右闪的避开她的攻击。

    女子功夫一般，又始终抓着茶壶，根本就沾不着锦书的身。

    又一个扑空，锦书迅疾出手抢了她的茶壶，跳到一边。

    女子急了，“把壶给我。”

    “给你可以，但是我有问题你要乖乖回答。”锦书左右瞧着那茶壶，是一把银质的小巧茶壶，壶盖顶端镶着一颗红宝石，精巧细致。

    “你是哪里来的野女子？宫主三日前才选了在明月湖沐浴登位，已将明月湖化为禁地，你不知道吗？”女子气势汹汹。

    “要问我是谁啊，想来你也不认识。不过，你家安夕宫主可是认识我的。我呢，就是博情宫新任宫主安夕的妹妹，此次是从古云来博情宫是为她贺喜的。”原来，这是安夕圈定的沐浴之所，还专门派人来打理，呵呵，有意思。

    “你胡说，天下谁不知我家宫主并无兄弟姐妹，你还敢冒充宫主的妹妹，真是该死。”女子咬牙切齿，恨不得将锦书咬碎吞掉，只碍于茶壶在她手里，才不敢轻举妄动。

    “呵呵，你若不信，去问问你家宫主好了，就说她的锦儿妹妹来了，问她是否欢迎我？”锦书稳当的站好，和那女子蘑菇。

    “你真是夕宫主的妹妹？”女子有些疑惑。

    “如假包换。”锦书肯定的点头。

    “既是来贺喜，也不该半路来明月湖洗浴，宫主会生气的。而且，你好像不是一个人来的，周围好像还有男子的味道？”女子四下看了看，有些不确定。

    “妹妹，那几个男人是和我一起的，都是来向宫主贺喜的，其中还有一个是安夕宫主在闺阁时的老师呢。可否现在就领我们去找安夕？”

    听锦书说的有鼻子有眼的，那女子也就相信了七八分。“各地来贺喜的有上千人，都在宫外十里处的临时搭起的帐篷外排着队，登位之前，宫主不能见客，这是规矩。一会我撒完这些粉，就带你们过去。”那小丫头拿过锦书手中的茶壶，将里边用绸布包裹成球状的花粉包投进湖里。拍拍手，招了锦书往回走。

    两个人前脚一动，后边的五个人拉了六匹马都从各处隐蔽的位置走出来，跟在了后边。

    博情宫那女子领着一行人顺着一条羊肠小路行走，几匹马儿跑的不紧不慢，大约过了两柱香的工夫，小路的尽头看见一条大路。大路宽敞的很，并排行驶两辆马车还有富余。那条大路上，沿途劲装结束之人络绎不绝，肥矮高瘦，各色各样的人都有。腰悬刀枪手拿棍棒的多是江湖中人，而身穿官服前呼后拥的则是官府中人，皆都往博情宫方向而去。

    离着那条小路的尽头还有百步远的时候，锦书突然迅疾的点了前边领路的女子的穴道，女子当场僵直，张口瞪眼。

    “黑子，交给你了，解决她。”锦书对身边的黑子低声耳语。

    黑子稍愣后不再迟疑，将那女子拖到了后边，一剑穿胸，顷刻毙命。

    “怎么杀死她了？有她指引不是很好吗？”流行云看着那倒地的尸首，有些意外锦书的做法。

    “她送我们到这里就可以了，你看这些路上的行人都是为贺喜而来，到了前边自会有人接待。若是留她，怕坏了我们的计划。”锦书回答，将那尸体草草处理，重新上马前行。
------------

第九十二章  博情宫外

﻿“大哥，瞧那三人不是绝世三公子吗？怎么也来了博情宫？”路上行走的人目光看向假面他们三人，假面的招牌面具再加上廿朝安的一把竹扇，绝世三公子的身份在江湖中是极其好认的。

    “瞧那中间的女子，是不是个傻子啊？这三人护着一个傻子来做什么？”又有一人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看见了行在中间呆滞神情的锦书。

    锦书他们一行六匹马两两一伍，最前是流行云和黑子，中间是锦书和冷面，后边是廿朝安和晚秋蝉。一身浅粉色的裙装，在几名男子的簇拥下，确实格外的惹眼。更惹眼的是她那傻乎乎的样子，东张西望，嘴角下斜，口流涎水，在旁侧的人看起来，不是痴呆就是弱智，通俗的说，就是傻瓜。

    这样的六个人骑在马上，很多行着的人向他们行着注目礼。窃窃私语声不断。

    越向前行，周围的人越多，逐渐道路就被拥挤的越来越窄，人群行进的速度越来越缓慢，很多人下了马，一点一点的向前。

    前边五百米远的位置，左右路边都搭了凉棚，数名年轻美貌的女子站在路中间，当头的几名拿着一面金色令牌，正在疏导前来贺喜的人到路两侧的凉棚休息。

    这几名女子长得美貌动人，只是脸上冷若冰霜，丝毫不近人情。拿着贺喜客人递过来的拜帖，只简单说一句：左边二号或者右边五号，语气冷漠，无丝毫迎接客人的喜庆。

    黑压压的人群就这样蜗行前进，锦书的耳边有人抱怨着，说博情宫太托大，客人来了竟然不让进门，只在外边撘了棚子让暂住，真是不把天下人放在眼中。另有人说，你别看你住凉棚，人家还有住客栈行馆的呢，只是你不到那个级别，人家自然不把你当头蒜。

    前后五个人都下了马，但是锦书没下马，居高临下，看的才清楚。

    “你，怎么还不下马？”一名身着皂黑紧身衣的女子点指锦书，锦书还在嘻嘻傻笑。“大胆，何人将这傻女子带到此地？”这名黑衣女子叱喝。

    锦书身前身后的女子她也不看，就是对着锦书呼喝。

    “这位姐姐，她有什么不妥？”冷面见那女子如此霸道，忙将手里的马缰交到身后的晚秋蝉手里，上前答对。

    “你是什么人？”横眉女子转头问。

    “我是沙门郡的统军教头。”冷面回道。

    “怎么，你们郡侯不来倒派了统军教头来，也太不把我博情宫放在眼里了吧？谁不知我家安夕宫主乃是当朝皇帝亲自命定的。”那女子极轻蔑的神情，丝毫不把冷面这个教头放在眼里。“既然你们是一起的，就往左边第十五间帐篷去吧。”打发叫花子样，对着几个人挥手。

    “我们六个人六皮马，怎么就给分配了一间帐篷，至少要两间大凉棚吧？”廿朝安不满。

    “你们自己长了眼睛朝后面看看，来了这么多人，有你们打尖休息的地方就不错了。这个傻女人你们看好，不要惹麻烦。”

    “势利眼。”走过身边，廿朝安骂了一句。

    那女子清楚的听见了廿朝安的话，转身拽住了廿朝安坐骑的马尾，“你给我站住！”

    “我站住怎样？”廿朝安早被她刚才的态度惹了一身火，准备教训教训这些不醒目的奴才。

    锦书他们这边和那分配地方的女子起了冲突，后边排队的人群开始骚动。“喂，怎么回事？磨蹭什么？还分不分了？”

    “就是，博情宫再大牌，也不能把客人干晾在一边吧？”

    “姑娘，你不是看见美貌男子就挪不开步了吧？”

    “要我说啊，就是迈不开步也情有可原，这博情宫里都是正值芳华的女子，从不允许陌生男子进入，那可是灭人欲啊。”

    “就是，听说新任宫主安夕本是古云郡侯的千金，美的如仙子一般，只是这等女子也只能一个人寂寞终老，真是可惜啊——”说此话的是个粗犷的江湖汉子。

    那皂衣女子面对众人的起哄，气的脸上白一块红一块，可又不能对着这么多人发脾气，羞恼不堪。

    “啊——”突然听见一声大叫，方才说话的那名粗犷汉子忽然七窍流血倒地，浑身抽搐，片刻后就停住呼吸。

    周围众人都惊呆了，明明刚刚还好好的，一下子就死了？

    “若再有诋毁博情宫的言语，此人的下场就是尔的下场。”鬼魅似的一条白影刹那飘到众人眼前，不由分说对着刚才那皂衣女“啪啪”就是两耳光，“废物！”那女子的脸颊瞬间肿胀，却一声不吭。

    白衣女子余光漂向锦书他们，见廿朝安还在拉着架势，莞尔一笑。“几位公子速速移步，这里是通路，不能久留。”

    流行云掏出藏在怀中的玄字令，递给白衣女子看。那女子并未伸手接，只扫了一眼，面上吃了一惊。“原来是玄极子郡侯家有差遣，刚才实在是怠慢了。”说完，又狠狠的瞪了一眼那皂衣女子。

    皂衣头也不敢抬，肿着半边脸继续分流那密密麻麻的人群。

    “几位公子跟我来吧——”白衣女子作了个请的姿势，客气的邀请道。

    远近亲疏，人情冷暖，真是自古皆然啊。锦书在心里慨叹。

    这一路随着那白衣女子，路过两侧的凉棚、帐篷，里边都是挤满了人，马匹都随意散在外边，因为人多，显得凌乱杂混。

    “因为这次新宫主即位，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总有些是凑热闹的，博情宫又不能不接待，因此便设立了这些简单的蓬帐，不过，我们在宫外另修建了三所驿馆别院，一些重要的尊贵客人都在驿馆里。”白衣女子见几人对周围所见甚不赞悦，解释了几句。

    蓬帐绵延向前大约有六七里路，然后就看见了建在路边的几处新落成的馆驿，馆驿都是三层楼高，灰色外墙，以木结构为主，建的不太复杂，没有太多繁琐的装饰，基本属于简单实用的风格。一二三四数了数，一共有七处，分别标了名字，幌子挂在最高的位置。

    “前边右侧的’鲲鹏’是特为玄极子郡侯准备的留侯之所，听说郡侯有事耽搁了行程，几位公子前边请吧。鲲鹏馆外自有人接应。”白衣女子说罢，并不停留，即刻转身离去。

    下一章：皇帝露头，谜团环绕。
------------

第九十三章   皇宫谜团

﻿海龙郡。皇宫。

    夜晚降临，皇帝的寝宫却并不如想象般的灯火辉煌，相反，庞大的皇宫里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而寝殿的门却虚掩着，并没有关，里边毫无一丝动静。

    “万岁——”寝殿门外传来值班小太监压低声音透着恐惧的询问。看着漆黑一片的寝殿，外边提着灯笼的太监哆里哆嗦的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半晌，并无人答话，寝殿里或者根本就没有人。可是，今夜，皇帝并没有在任何嫔妃那里留宿……

    这个皇帝不近女色，是满朝文武都为之歌颂的一件功德。先帝的后宫三宫六院的共留下了上百名后妃，到了影帝手中，竟然残忍的全部殉葬了。先帝的两任皇后都是因病而逝的，如果不是如此的话，满朝文武都在猜测是不是连皇后也要陪先帝而去。

    如今的后宫，没有皇后，没有贵妃、嫔妃、贵人、随侍，所有一应该有的封号一个也没有，充斥后宫的女子却有很多，也都是皇帝亲选的，不过——承宠的人很少，少到这十年来也不到十名，而这承宠的十名女子中，如今还活着的只有两名，却已是病入膏肓。

    整座后宫，自影帝登基就再也不复歌舞繁华，白日里只有皇帝的昭安殿人来人往的还算热闹，到了夜晚就是死寂一片，而且总不断有各处的宫女太监暴尸，因此，后宫中所有的人在夜晚都会心惊胆战，私下里所有人都称影帝的后宫为坟墓。

    负责皇帝寝殿执勤的太监哆哆嗦嗦的站在门外，对着那虚掩的殿门又喊了几嗓子，“万岁——”声音里满是恐惧，每到傍晚，这种恐惧就无时无处不在。皇帝不在自己的寝殿，难道是遭遇了什么意外？

    小太监顾不得害怕，心中因担心着圣驾的安危而极度恐慌，站立不稳，一头撞进门去，宫灯的光亮柔和，只照出脚下的一小片。

    “喔——”头顶一声奇怪的啸吟声，这名可怜的小太监还完全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人已经被摔出寝殿门外，当即脑浆迸裂而亡。

    “晦气。”一团黑影落下，黑夜里一对眸子烁烁闪亮。

    黑影并没有落地，而是盘旋一圈后直接向外飞出了，那动作绝不是武功中至上绝境的轻功，而是类似于飞行，那是人类所不能做到的禽类的飞行。

    城外护城河边，一个人影在黑夜中伫立，无声无息。

    “你来了——”

    声音从空中传来，入耳清晰，伫立之人抬眼看，哪里有人，头上还是黑漆漆的夜空。

    “不要找了，我看得见你。知道找你来是为什么吗？”

    “本人愚钝，不知！”站立的人回道。

    “愚钝——”声音沉吟片刻，站立之人只觉得一股劲风刮过，他便被莫名的提起，整个人被人抓着没入护城河中。稍停一会，又被提起来摔在岸上，尽管他努力挣扎，可是整个过程中他还是都没有看到对方是谁。

    因为突然入水，河水有些许呛进了他的肺里了，他猛咳几声。

    “你喜欢的女子我会帮助你得到，但是，你要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否则，我要她的命易如反掌——”虚无的声音，忽远忽近，让人根本无法判断声音的来源和位置。

    咳声停住，蜷在地上的人慢慢站起，在这慢吞吞站起来的过程中，他的内心也在经历着挣扎，终于，他挺了挺身。“你想知道什么？”

    “所有，一切！”胜利者微笑了。

    “好。我告诉你——就像你所说的，君后前一段时间的确出了赤花宫，具体去了何处我不知道？还有，我们所要捉拿的丘锦书四年前确也是被君后放走的，当时，君主为了平息此事，以渎职罪杀掉了在黑云洞守护的卫士。但是，丘锦书是不是君后的女儿，我真的不知道，君后沉默寡言，从不谈论个人是非。十几年间，除了这一次外出，他从未离开过赤花宫。”回答的声音逐渐平稳了，“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请你不要伤害无痕！”

    “你放心，我还不舍得杀死她，为了你，我还要留着她呢。我相信，赤花的一切很快就是你的了，草三浪。”

    渗人的笑声伴着头顶的声音远去了，那略带着微寒的瑟瑟夜风透进草三浪被河水湿透的衣衫，让他从心底里钻出股股的凉气。

    面对着皇城的护城河，背后海龙郡高大的城墙在黑暗中高耸，在高达数丈的城墙外，面对着身前平静无澜的护城河，他的内心却是起伏不定，突然感到自己在被神秘的黑暗所牵引，并被捉弄被戏耍，而又不得不臣服不得不顺从。

    草三浪本来跟随他的师傅赤花到了博情宫，师傅要去抓当年那个孩子，他去做帮手。可是，昨夜，他收到了一个神秘的指令，要他连夜赶来皇城，在护城河边等一个人，指令上说若保所爱，需按令行事，否则，爱人将身首异地。

    不知道是谁下的指令，也不知道要等的人是谁？然而，对方知道无痕的名字，知道他深爱着她，只要这一点就足够了。

    他——终究撇下了师傅，独自来赴约。若得所爱，不惜一切。草三浪的心从来都是残酷的。背叛、出卖、恩将仇报，这些字眼在他的意识里本不存在。此后，这一团神秘的黑暗将主导他的人生。

    黎明如蹒跚走路的老人，终于慢吞吞的从黑夜的尽头露出脸。皇宫里，换岗的人们开始为新的一天作准备，洒扫要赶在天明之前。

    两名宫娥拿着竹叶扫把一丝不苟的沿着灰白的玉石桥向着皇帝的寝殿方向打扫。“刷拉刷拉”，不敢发出大的声音，轻微的竹叶划过地面的摩擦声。

    “红姐姐，你看——”一名宫女停住，手指着前方。

    另一名宫女连忙抬头，不远处的玉石地面上，头朝下趴着一个太监，地上是有些干涸的血渍。没水有惊慌，没有喊叫，一名宫女去找来了皇宫侍卫，三五个人抬了那太监的尸首，两名宫女用水冲净地上的污痕。当阳光升起，一切了无痕迹。

    “哎，小桂子才当值半年就……”一名宫女惋惜的哀叹。

    “不知什么时候会是我们呢——”另一名女子满是兔死狐悲的伤感。

    日积月累，年复一年，当死亡已经司空见惯，这座黄金牢笼里的人们学会了漠视每一条生命，包括自己。

    木木：亲们，如无意外，今天和明天都会两更的，要努力的全力的奋力的不遗余力的支持木哦。。。。。。
------------

第九十四章    留侯

﻿鲲鹏馆对面是鸿鹄馆，两座驿馆分立道路的两侧，站在驿馆三楼上，隔着窗户探身向外看，便能看见前方庞大宏伟的博情宫。

    锦书他们所居住的鲲鹏除了接待古云的玄极子外，还有另外的两拨人，一拨是图蜀郡的郡侯展翼及其随行人员；一边是皇城海龙郡派来贺喜的宫廷内务府的掌事太监，论地位论品级，已是所有来贺喜的人中最尊贵的了。

    三拨人互不认识，但谁都知道对方的身份，为了减少麻烦，谁也没有主动去拜会对方。锦书他们被安排在了二楼。二楼共有六间房，正好一人一间。锦书本来想挑最靠里的一间，可是几个人都不同意，一致认为她应该在中间位置的一间。

    安置好自己的东西，锦书准备小憩，最近这段日子连续奔波，很是辛苦。脑子里想着，意识上就开始犯困，头往枕头上一歪，睡着了。

    知道左右都是自己人，想着这个地方应该是满有点安全感的，怎么说也还有三楼的皇宫里的大人，总不至于出乱子，锦书这才踏实的睡了。

    这一踏实，就从半下午睡到了傍晚。迷迷糊糊间，听到了有一丝响动，似乎是轻声敲门，又似乎是敲窗。

    睁开眼，金色的夕阳余晖洒在窗上，恍惚还有一抹浅蓝色的影子。浅蓝似有似无，像从天空裁下来的一角。

    锦书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揉揉眼角坐起身，想仔细看清楚。门在这时忽然被人打开，廿朝安提了一个木篮走进来。

    “你还真能睡啊——快起床吧，博情宫送来了饭菜。”说着，将木蓝放在外面的桌上。

    锦书再扭过头看窗户，那一抹蓝色已经不在了，她起身到了窗前，推开窗，眼见着一道蓝影钻进了对面的鸿鹄馆。

    鸿鹄馆，莫非住进了赤花宫的人？锦书心里嘀咕。

    “走——咱们到客厅去。”锦书想着这是件大事，可不能马虎。

    “哦。”廿朝安又将那木篮提着，两个人去往二楼客厅。本来，廿朝安是藏着私心，想把饭菜拿到锦书房间里，他也顺便就可以留下来，躲开其他人的视线，他可以一个人与锦书共进晚餐，可是，事与愿违——

    其他人都坐在客厅里了，还没有开动筷子。博情宫内配送的是份饭，每人一份，所以，各人的饭菜也都在提篮里。

    “锦书来了正好，刚才我跟大家说的事情很严重，我们都要提高警惕才是。”晚秋蝉站起来，“我们对面的鸿鹄馆内住着的全是赤花宫的人，看样子大约有三十人。”

    “哦？！你怎么知道？”锦书问，本来就是为了这事找大家说的，没想倒省事了。

    “我刚才到鸿鹄馆里去走了一趟，若要高枕无忧，先要搞清楚周围是否有敌情才是啊。”假面促狭的笑着，嘲笑锦书的贪睡。

    “这正好，你去鸿鹄探路，他们也来鲲鹏摸底，我们两家还真是礼尚往来。”锦书笑。

    众人听她说，才知道原来他们被礼尚往来过了。

    “赤花要确定我们来没来，我想他大概暂时不能有什么动作，总要等安夕的登位仪式结束才能动手，既然如此，我干脆去给他就来个亮相好了，省的他不放心。”扒拉完自己碗中的饭，看着几人还在闷头吃，锦书提议。

    吃罢饭，正是休闲散步的时间，六个人决定在门前的一片空地上溜溜马。（作者：此举相当于示威。）这些新建馆驿的梯都是用厚木板悬空搭建的，上下楼梯间有很大的缝隙，习武之人走起来不会害怕，但是普通人上下这种楼梯，肯定会胆颤。

    从二楼下来时，锦书遇到了住在三楼的皇宫的内务府掌事官，那人戴了一顶黑帽子，身穿藏蓝色的官服，正颤巍巍的扶着楼梯把手，小心翼翼的向下探脚。此人严严实实的挡住锦书下楼的通路。

    既是要装成呆傻的身份，锦书就不能用轻功跃出去，只能站在那太监身后等，这一等可是等的花儿也谢了。也不知道那老太监是不是故意的，就只剩下十几节的时候，他一屁股坐下去，不走了，呼哧呼哧的喘气。

    锦书这个气，他听动静也该知道后边有人的呀？这不是存心让人过不去吗？当下，锦书也不客气，横着身子拨拉开老太监，就从他身边挤了过去，等过去以后，回头朝他呲牙咧嘴的傻乐，把那老太监气的手直哆嗦。

    “大胆奴才，竟敢推搡本公公——”下边的话还没说，锦书已经甩也不甩他，头也不回的出门去了。

    驿馆门外，各人牵着自己的马朝着一片稀疏的草地走过去，因为马多草少，本来就不怎么茂盛的几片草地早就被啃的差不多了，几匹马不过是捡着一些草根再啃啃。

    锦书跟在几个人后边，两只脚走路划着十字，一边不时伸手拽着前边的马尾巴，惹得那马极不悦的伸蹄子抗议。

    远看着，几个人似是在草地上嬉笑。

    “你猜，赤花看没看见你？”黑子偷问锦书。

    “我猜，他瞪大眼还得再擦亮了瞧，看我们是想搞什么鬼？”廿朝安。

    “行云师傅，说实话，我有些不太好的预感，总觉得——”锦书对流行云说。

    “不要想那么多了，在博情宫，相信对我们有利。”流行云安慰锦书。

    多想无益，几个人又开始讨论明日该是一番什么景象，光看这贺喜的就知道博情宫的特殊地位了。不仅在江湖上霸守一方，在朝堂内似乎也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既然连此任宫主都是皇帝任命，也怪不得各地郡侯都亲自携礼来贺，没有亲自来的也是派了心腹带了重礼来。

    今日经过沿路那些凉棚，看着大大小小的礼担，锦书才发现他们几人来贺喜竟是双手空空，这太说不过去了。

    有响亮的锣声从上方道路由远及近的传来，少时，几名衣着整齐的女子列队行来。打头的女子边走边喊：

    “各地客人听好，明日辰时博情宫第七任宫主安夕即位，请各位安守本分，宫中执事将指引你们进殿，各位不得滋扰闹事，否则，恕不接待！”
------------

第九十五章   安夕即位

﻿八月初八，安夕的18岁生日，这一天她正式接任博情宫第七任宫主。

    这一天的早晨金芒万丈。

    博情宫殿顶上的金色琉璃瓦辉映着灿烂的朝阳，这明煌煌的光像烟雾一样笼罩住了整个博情宫，由执事女子带领着的人群从宫外的驻地浩浩荡荡的没入这一片烟雾里。

    博情宫，其宫殿建筑风格兼具粗犷和精致，无论是主殿还是偏殿并非突出巧匠所擅长琢磨的雕花拱檐，而是以一种大气的对称美让人感觉到豪放，在一群女子居住的地方凸显着豪放的风格，也是别有一番用意的。

    今日的主殿殿门大开，红绸一路铺到中央位置的座椅上，左右按照次序安置了长长的两排桌椅，从殿内一直延伸到殿外广场上。

    广场两侧站着博情宫的弟子，均是一身白衣，头簪红花，清一色的妙龄女子。

    被领入殿的人们已经分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每个位置上只有两个座位，其余全都是站立者。锦书他们六人被执事女子领到大殿最里边的一处位置，站在那个位置能清楚的看见座上人的表情动作。两个座位，没人抢，锦书坐了一个，流行云坐了一个，其余四个人全部在身后站着。

    大殿中，对面有两道视线投射过来，众人望去，对面坐着的果然是赤花。

    锦书暗里撇撇嘴，回给那道视线一个夸张无比的鬼脸，看什么看？再看你也不敢在人家登位大典上捣乱？

    赤花略微吃惊，桃花眼眯起，电光火花频闪，要是不在这个场合这个地点，估计他早按捺不住要冲过来抢人了。

    锦书身边的几个人都看到了赤花，警惕、威胁、不甘示弱，要是比眼神能不能杀死人，赤花明显是势单力薄的。

    嗡嗡哄哄的人声和吱吱呀呀移动桌椅的声音不绝于耳。

    “吉时已到，请宫主——”大殿上一名神官高声唱和，人群肃静下来。

    八名紫衣女子分别端着蒙了黄布的托盘走在前边，身后一个美妇人牵着安夕的手，从殿外缓步走近。

    安夕，一身杏黄彩衣，身前彩线绣了一朵极艳丽的牡丹花。头上蒙了紫色轻纱盖头。

    宫主即位的仪式并不是很简单，新宫主要先在一个白玉盆里洗了双手，再用剪刀剪掉一缕发，用白丝绢包了，然后针刺左手中指，滴血起誓，再由前任宫主牵领其坐上殿中主座，神官上前为新宫主揭开头纱。

    那牵领着安夕的美妇原来就是博情宫的前任宫主——倩。

    整个仪式极其庄严，锦书看着安夕做这些，总觉得那像是一种宗教的某种皈依。

    “新宫主已就位，各地客人进见。”神官又一次高喊。

    于是，繁琐的接见活动开始了，总不就是某某门派某某某贺喜，然后说说自己带了什么贺礼来。安夕在上或点头让下边的人收了，或客气的说上一句回话。

    虽然繁琐机械，可是锦书还真在这些礼物里听见很多价值不菲的新鲜东西，比之玄极子过生日那次所接收的礼单，博情宫的礼单档次显然要高出许多了。

    贺喜的顺序是从最外边开始的，逐渐向上排进来，先左后右。

    “赤花宫宫主赤花送乌椎宝马三匹，千年雪莲两颗，极品南陈桂花二十株。”

    这礼物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可是细想想，送礼之人却是很费了一番心思的。首先，乌椎马相传是霸王项羽所有，之后绝迹，后来也偶有出现，但究竟是不是真正的乌椎无人做过鉴定。此次，赤花既然送出来，而且是三匹乌椎，那定是费了多年的心血去寻找鉴定了乌骓马的血统，然后又经过了精心的养育繁殖，这三匹马断不是三五年之功，再者，千年雪莲更是可遇不可求，雪莲乃高寒地带所生，而又孕育了千年，能够搜寻到此宝的也不是寻常之人。而，桂花本身就已是风烈国内的一种珍贵稀有花种，在这稀有花种中，以南陈桂花最为罕有。此花曾是江南一小国南陈所产，故名唤南陈桂花。南陈被灭后，不知何故，其国内桂花相继凋零枯死，风烈国太祖皇帝闻之，下令皇宫花匠不惜一切代价保住南陈桂花的生命，否则，全家抄斩。最后，整个南陈小国内只有三株桂花存活。

    南陈桂花，花色白中透紫，从无杂色，对水土条件要求极高，一旦离开南陈风水，存活的几率小之又小，因此，在风烈国，除了皇宫内，此花从无人培植养育，赤花不但培育养殖成活，还送出南陈桂花已算是独一份，并且，一送就是大手笔：二十株！这也绝不是一两年的时间能办到的。

    众人嗟呀一片，赤花宫远在北方，如今一出手就盖住了中原各家，也不由得不让人另眼相看了。

    “赤花宫主太客气了，安夕多谢厚意。”安夕微欠身。

    “琅琊炼庄古道基送青风剑十把、落雪剑十把、问情剑十把。”未等赤花归位，一人从赤花的下首位置走出，刚才赤花越过了他，他还没有献礼。

    青风、落雪、问情，皆为女子用剑，女子用剑的锻造要求极讲究，一要分量轻，但不能太轻；二要刃口好，三要长度适中；琅琊庄，本是天下兵器冶炼的地方，特为博情宫女子炼制的宝剑想来也是极其宝贵的了。

    古道基——

    头顶白色方巾，一条朴素的墨色头绳扎住发髻，面色微黑，国字方脸，声音中沉，怎么看怎么不像坏人啊？

    锦书偷眼看着流行云，见他双目蕴上了极深刻的仇恨，本来抚在膝上的手紧紧的攥成两个拳头，关节泛白。双唇紧闭，匕首一样的目光投向古道基。

    看来，人不可貌相，面相这么儒雅的一个人怎么就成流行云的仇人了呢？哎——复杂啊复杂！

    唱贺礼的已经全部唱完，唯独只剩下了锦书他们这一桌没人出去献礼，他们又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任谁也看的见，他们还没出贺礼！

    锦书赶紧偷塞给流行云一张纸，“行云师傅，该我们献礼了，快去！”

    流行云无奈，只得走出自己的位置，学别人样上前唱礼。

    “墨门流行云携弟子丘锦书献——”流行云瞪大了眼睛，再看那纸上数字没有错——硬着头皮念下去“黄金一两。”
------------

第九十六章   剑拔弩张

﻿丘锦书的名头比流行云的名头大的多，无论是江湖中人还是官府中人都知道丘锦书和锦绣书局，地方纳税上银的大户哪个父母官的心里不是门清啊！而最重要的一点还有，丘锦书是个女人，这早就在风烈国里传开了，但凡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所耳闻！如今，堂堂锦绣书局的当家就献出了一两银子作贺礼，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流行云此语一出，当众哗然。

    已经安坐在自己位置的赤花和古道基不知道锦书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两个人死盯住对面的几人。

    锦书卖的什么药？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就是看赤花送了那么多稀罕东西，把全体贺喜的人都比了下去，心里生气，可是又不能和赤花比礼物的贵重，那就干脆来一个比心意好了——俗话不是说的好，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安夕和锦书，曾经是要好的姐妹，如今贺喜来又何必整的那么俗气，只要表露心意就行了。再说，礼越重或者说明人的心机也越重，谁知道送礼之人背后都打了什么算盘呢？

    锦书打的什么主意？她就是要故意惹人注意。

    安夕欲站起给流行云还礼，才起了半个身子又忽然坐下去了，她知道于礼不合。如果因为流行云是自己的老师她就如此礼遇，甚至都完全不顾那很招人非议的一两金，那倩宫主这些日子对她的授意就全白费了。她的老师她可以放在心里，但世上人并不知有这个老师，坐在那个位置上，就要学会藐视一切的胸襟和胆量。

    “丘掌柜的好大的手笔，锦绣书局生意兴隆，大约就是丘掌柜如此经营的结果吧？”倩宫主，面带讥讽。“若只是墨门的心意，我们心领了，这一两金还请墨笔书生带回去自己花吧！”

    底下有人暗笑。

    流行云被当众为难，心里却猜不透锦书为何突然出此一招，只得自己揣摩回应：“夕宫主、倩宫主，流行云还有下情。”他抬头，目光直视着安夕。“锦书是我徒弟，但一月前她受了奸人所害，中了一种幻药，名叫‘极幻’，现在神智不清，不辨是非。经人指点，我们方知博情宫中有这种幻药的解药，这才一路赶来，不想正逢新宫主即位，我们来的仓促不曾备礼。但，锦书与夕宫主情同姐妹，相信夕宫主也不会以礼单论人情吧？”

    听完流行云这话，锦书在心里叫好，不愧是行云师傅，太理解我的心思，就是要说出这番话来才对，看看安夕怎么说。

    流行云停顿片刻，又接下去。“当然，锦书是锦绣书局的当家，她也并不是吝啬守财的人，若是博情宫能使她恢复神智，流行云担保她必会重新奉礼，以示诚心。”

    这下大家听明白了，原来那丘锦书中了幻药，神志不清，所以才来博情宫求解药的，匆忙之间也没有备什么礼物，这就有情可原了。

    仿佛为了印证，锦书忽然跳到桌子上，站起身，脸朝殿外嘿嘿傻笑，身后站着的几个男人赶紧把她拖下桌子，按在椅子上。

    安夕听完流行云的话，明显吃惊不小，面有忧色的看看锦书，又看看流行云，再看看立在自己下首的倩宫主，“本宫知道了，解药之事我稍候再详细了解。”

    “夕宫主，赤花有事要讲！”

    “赤花宫主何事？”

    “丘锦书，与我赤花宫有些私人恩怨要解决，今天既是在博情宫这里相遇，宫主就作个见证，若是她得了解药，需跟赤花了解了恩怨再走！”

    “啊？！”安夕吃惊，“不知赤花宫主所说的恩怨是何等恩怨，若是并无深仇大恨，赤花宫主就别跟江湖小辈一般见识了。”安夕说这几句话极有分量，涵聚了一宫之主的威严和气魄。

    “赤花知道宫主与丘锦书有姐妹情意，赤花只要丘锦书随我走一趟赤花宫，至于恩怨大小，自有我们二人解决。”赤花当然不肯让步。

    “既如此，不如这样吧，就请赤花宫和丘锦书留在这里，我们再作商量。其余客人随宫内执事到朋来殿用餐，餐后安夕送诸位回程。”

    “琅琊庄古道基不能走——”流行云大叫。

    古道基浓眉一凛，“我当然不走，琅琊庄和墨笔书生也正好可以趁此机会消除些误会。”

    正要退出大殿的客人听的琅琊庄又与墨门有了瓜葛，大部分江湖中人都好奇的留下来准备了解一二。

    有一部分官府的人觉得这是江湖恩怨纠纷，与自己并无牵扯，便在执事官的引领下去朋来殿了，饭毕准备回程。

    “古庄主以为是误会，可流行云却认为是一段血仇！”流行云退到座位，回身从黑子的腰上抽出流萤剑。“庄主大约还认识这把流萤剑吧？”

    古道基看见那剑，倒吸一口凉气，用匪夷所思的目光看着黑子。“你——你是何人？”

    “怎么？古庄主没想到吧，当年斩草并未除根，今日便是你的报应——”流行云的声音高亢激昂，声声发自丹田。

    古道基瞬间恢复了平静，“墨笔书生说的奇怪，什么斩草什么除根的，我不大明白。”

    “无耻小人！你敢说你的琅琊庄的前身不是炼剑山庄，你敢说不是你用计图谋了炼剑山庄？”

    江湖中一些资深的老剑客们听出些眉目来了，炼剑山庄确实是琅琊炼庄的前身，当时山庄庄主名叫唐成启。唐庄主古道热肠、剑术高超，江湖地位颇高。后来，听说唐庄主误食了一种丹药，人因此痴傻而死，当时，所有大门派还专门派人到炼剑山庄吊唁。

    后来，炼剑山庄暂由唐成启的结拜兄弟古道基掌管，据说唐夫人当时身怀六甲，古道基承诺为完成大哥的夙愿，他一定好生打理山庄，等夫人产下男娃，他就将山庄完璧归赵。

    可是，不幸的是，后来唐夫人难产，母子双亡。古道基厚葬了唐夫人，之后，炼剑山庄改名琅琊炼庄，其名气日盛。

    说起这些，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冷面和廿朝安他们都不清楚这些江湖往事，但是，流行云的年纪并不大，他怎么会知道？而且，若说是古巨基图谋了炼剑山庄也要有证据才行。

    “流行云，我念你是墨门弟子，我敬重墨门道长丘一才容忍了你一次又一次的挑衅，如今你肆意诽谤污蔑，可就别怪我不客气。唐兄待我恩重如山，我敬嫂夫人如母，说什么图谋？”古道基声色俱历。

    “恩重如山？！敬嫂如母？！你——”流行云气的话不成句。“那你见了流萤剑心虚什么？胆颤什么？成直——”流行云喊。

    黑子踏前一步，与流行云站在一起，“今日，要为你的父母报仇雪恨。”

    此话一出，众人在猜测：黑子莫不就是当年炼剑山庄庄主唐成启之子？这可是有的热闹了。

    “无凭无据，血口喷人！”古巨基面对二人亮开的宝剑，依然面不改色。

    “你要证据是吗？小老儿这里有证据！”一个苍老而浑厚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一个老人轻飘飘落在安夕的殿前。
------------

第九十七章  证据

﻿待那老人站定，先上前给安夕贺喜：“小老儿给夕宫主贺喜来迟了，不过，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博情宫今日可热闹的紧了。”

    只见那老人白须白发，驼背弓腰，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烟袋锅，锦书一看，这个老人不就是在琅琊庄前给自己治病的那位老者吗？

    下边很多人开始骚动，有认出老人的江湖中人出声叫道：“这是江湖第一神医千佛手，原来他还活着！”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个老头就是神医千佛手！流行云朝着老人鞠了一躬，“老人家说有证据，可是当真？”

    “娃娃，我可不学那道貌岸然的人，扯谎半辈子都不脸红一次——”老人把烟袋锅子别到后腰上，将随身带着的一把木匣拿出。他开启机关，木匣盖子自动弹开，里面是一把长剑。一用力，银光一闪，寒气逼人。

    “巨阙剑！”江湖中人对于兵器都有着十分的钟爱，这宝剑一亮相，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已看出这把宝剑就是巨阙剑。

    “巨阙，乃是炼剑山庄的镇庄之宝，为炼制此剑，唐庄主耗费了十五年心血，其心爱程度可想而知，唐庄主便是死也不会将此剑交与他人之手。这把巨阙剑，当年古庄主曾承诺说要与唐庄主作陪葬的，可为何如今还好端端的呆在琅琊庄的密室里？”老人晃了晃那把巨阙，问道。

    “你——你如何盗了我庄内之物？”古道基见巨阙剑都被人偷拿了出来，气的脸色发白。

    “偷盗？！小老儿可不敢当啊——倒是古庄主的手段比偷盗高明多了。”那老人说着，又从衣袖里掏出一件丝绢，是一个尚未绣完的绢绣。老人扬了扬手中的绢，“这丝绢上有唐夫人亲绣的两个红字：杀——古！这副绢绣本是唐夫人送给自己的儿子的，哪知被唐庄主得到了，只是当年你派去追杀小公子的刺客并未告诉你，那孩子没有被杀死，而是被人救走了。那些杀手只捡了这块丝绢给你作信物，你就信了。小老儿想，古庄主爱慕唐夫人多年，如若不是夫人生下孩子后一心求死，庄主又怎么会将唐夫人这这唯一的一件遗留之物视若珍宝，可笑的是，这丝绢上边还绣着她对你的仇恨——‘杀古’，多模可笑啊……”老人怆然长笑。

    古道基看见突然出现在千佛手手中的绢绣突然间失去理智，“是我杀的，都是我杀的，怎样？她不爱我，不爱我就去死吧——”

    “古道基，你承认就好，你看好了，这位就是唐庄主的公子——唐直！唐庄主给其夫人锻造的流萤剑始终配在他身上，这就是证据。而你，用‘极幻’夺取了唐庄主的心智，然后杀了他，随后又霸占了唐夫人，夺取了巨阙剑。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欠了帐都是要还的。小老儿多年来隐居在琅琊庄外，就是为了找到你害人的证据，苍天不负我的苦心，终于被我找到了——并且，我还看到了唐庄主有后。古道基，你说这是不苍天有眼啊？”

    “千佛手，我和唐成启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古道基阴沉着脸，恨恨道。

    “跟我是没关系，不过，当年唐老弟他中了幻药后，趁着短暂的清醒用信鸽送信给我，说他若有不幸，乃是你所为，要我想办法保住他的妻儿，并揭开事情的真相。我曾经欠过唐老弟一个很大的人情，他临死之前的嘱托，我怎能不管。”千佛手垂头，默然片刻，环视周围：

    “不知流公子与唐庄主是何关系？”老人忽然问流行云。

    “唐夫人——便是我的姐姐。”流行云压抑着的嗓音透出哽咽。

    原来，流行云是成直的小舅舅，原来成直是炼剑山庄的少庄主，原来，琅琊庄与他们是有着这样的刻骨仇恨。锦书终于明白了。明白是明白了，她同时也知道，这甥舅二人根本早就已经相认了，却把她严严实实的蒙在鼓里。

    父亲曾说，他是无意中救下了被杀手追杀的一个孩子，当时那孩子才出世不久，被一妇人抱着，遭到三名杀手的围追。

    父亲救了二人，那妇人当时重伤倒地，却坚持要父亲把孩子和剑带走。可是，当时，父亲还抱着不到一岁的自己，为了方便行事，父亲就把那孩子暂时寄养在了一处山野人家，直到他四岁时才把他带回山谷。

    那小孩子就是成直。

    这个古道基，真是个人面兽心之人，比赤花还可恶。

    形势突如其来的变化着，赤花宫要拿锦书，流行云要杀古道基，千佛手自然与锦书他们一伙，而面对同样的敌人，赤花和古道基联盟也是肯定的。

    一时间，大殿之上风起云涌。只是，在博情宫的地盘，又是新宫主登基的喜日子，谁也不能当着东家的面造次。

    锦书在心里揣摩，关键是要看博情宫到底是什么立场了，如果只是安夕，锦书心里就不那么担心，可是，现在还有那个倩宫主，安夕也还要尊重她的意见。新旧交替之际，权力并没有完全移交。

    “夕宫主，倩宫主，‘极幻’的解药可否现在就拿给我们？”流行云镇静下来。

    安夕已经被刚才这一番的唇舌大战震动，听流行云忽然提到解药，忙问前边的倩：“倩，我们可是有那种解药吗？”

    “有是不错，可是——也不是谁要就能给的。”倩一副高傲的神态。

    “你，要多少银子？”假面阴语。

    “银子，呵呵——”女人冷笑，“我们多的是！”

    “倩——”安夕觉得倩太过分，脸色也沉下来“救人危难乃是江湖人的本分，难道我们见危不扶吗？”

    新宫主的面子，女人还是要顾及，在这么多江湖人面前，她也不能摆老一辈的资格。“宫主，我的意思是，他们三方现在有很深的纠葛，此刻我们若是把解药给丘锦书，是不是就说明我们博情宫是帮向墨门和锦绣书局的——请宫主三思。”

    思你个头，锦书狠狠的咒骂着那个女人，她那一说，明显是逼安夕要保持中立的立场了，就是说，博情宫要保持坐山观虎斗，若是丘锦书有命打的赢那就有解药吃，若是短命的话，她们就连解药也省了。

    安夕知道，倩的话说的是有道理的，在全体江湖人的注目下，对于这种仇怨纠纷，除了双方各自找来的帮手和至亲挚友，任何第三方势力最好是保持中立，所以博情宫是绝对不能有偏袒的。锦书在来此之前是一个弱智之人，若是在博情宫被救，恢复了对敌的功力，那就是博情宫帮助墨门增添了一份抗敌的力量——这便是偏袒！

    此一时彼一时，这里不是古云，她不仅是安夕，更是江湖上赫赫一方的博情宫宫主。姐妹之情要让位于江湖规矩，而在她刚刚掌位的第一天，更是不能有丝毫的偏差，否则，后果——不仅就不仅是她个人的惩罚。

    接下来赤花、古道基对流行云、黑子、绝世三公子、千佛手，就要当众见输赢了。
------------

番外   流行云：姐弟情深

﻿没有姐姐就没有长大成人的流行云；没有姐姐，就没有武功高绝的墨笔书生；没有姐姐的死，就没有流行云这一腔刻骨铭心的仇恨。

    往事一点一滴，在流行云迷蒙起水雾的眼中逐渐浓缩成晶莹的一滴水珠——滚落，姐弟相依的那种幸福，随着姐姐身死的噩耗摔碎，眨眼就碎成无数的玻璃渣，扎着他一颗鲜活的心鲜血淋漓。

    三岁：

    破窑洞里，光线昏黄。

    流莹莹身边的小笸箩里放着一打上好的绣花布，她正在一针一线的往那布上绣着各种花草鱼虫。

    光线不好，她努力的沿着针脚走着线，一边不时回头看一眼土床上熟睡的弟弟。

    时间就这样默默的点点流失。绣花的活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姐姐，你怎么天天要绣这些东西，你不要绣了，咱们出去玩会吧——”流行云无聊的揪着姐姐的衣襟，强烈的想让姐姐陪他玩。

    “行云听话，姐姐绣完这些，拿去给张老爷的姨太太们，才能换银子，我们才有饭吃。”流莹莹看着弟弟，手放在他头顶上摩挲了一下，“行云自己到门外玩一会吧。”

    四岁：

    年仅十二岁的流莹莹带着四岁的弟弟，背着一个大包袱，离开了自家的破窑洞。

    “姐姐，我们去哪里？”流行云问。

    “不知道，哪里好就去哪里！”

    “姐姐，我们为什么要离开家？是不是那个张老爷要欺负你？”小小的男子汉的心里突然的产生出一种强烈的保护欲望，“姐姐，你别怕，我以后学武功，谁也不敢欺负你。”

    古云郡，郡侯府。

    “姐姐，我不想离开你，我要和你在一起。”面对着那位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仙风道骨的老者，发誓要好好学武功的流行云突然退缩。

    “……”流莹莹拿起身旁的一把剪刀，“刷”的一下剪掉了自己的一绺发，用一块布包好，一句话不说，使劲塞进流行云的手里。“道长，带他走吧——”

    将弟弟推到门外，流莹莹的泪水夺眶而出。自己在郡侯家当了丫鬟，虽说郡侯是好人，不会计较，可她怎么能再带一个幼小的孩子在这里白吃饭呢？

    既然来郡侯府做客的丘一道长看中了他，那就是他的造化，她还有什么不舍得不放心的。抹了抹眼角，她重新打开门，弟弟小小的背影跟在那道长身后，消失在了郡侯府的大门外。

    十二年之后。

    流行云回到古云郡侯府，却被意外告知姐姐已经不在郡侯府了，而且去向不明。十六岁的少年当即和玄极子郡侯翻了脸。

    姐姐给他去过信，明明说在郡侯府很开心，还暗示说她要和郡侯成亲了，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找到归宿的喜悦，怎么，却一下子就不知去向了？！

    玄极子痛苦、无奈的那些解释的言辞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重回到师傅身边的他整天魂不守舍。

    直到后来，他又接到了姐姐的信，说自己现在已经嫁给了练剑山庄的唐庄主，说她过的很好，夫君待她也很好，让他放心。

    她还说，她会在年底给他生一个小外甥，想到姐姐孕育的一个新的小生命即将诞生，流行云万分激动，拿着那封信对着师傅念了一遍又一遍。

    他征得师傅的同意后，决定要在年底去一趟练剑山庄，去看望姐姐和还未谋面的姐夫。

    然而，就在三个月后，姐姐忽又捎来一封信，让他十日内务必赶往练剑山庄北面五十里的八仙亭，务必等到一个怀抱婴孩的妇人，然后带她们速速离开。那个婴孩就是他才出生的小外甥。

    流行云一刻不再耽搁，给师傅留了张字条，就奔往练剑山庄的方向去了，他知道，定是出了什么大事，姐姐虽然没在信上说明，可是，刚出生的孩子就要让他带走，这绝不是寻常的事情！

    心急如焚，一路不停不歇的赶路，终于赶在第八天到了八仙亭。

    然而，即使他提前到了两天，也还是晚了。

    八仙亭外已是血渍斑斑，透着一片打斗过后的狼藉。

    一个昏倒在地的妇人被他救醒，当得知他就是前来接孩子的人后，妇人痛哭失声。“那畜生连刚刚生产完的夫人也不放过，夫人怕是——表少爷，小少爷被人救走了，那帮狗奴才认钱不认人，当初老爷何曾亏待了他们——”

    妇人姓钟，是练剑山庄多年的管家。

    流行云红了眼，拿起宝剑就要冲向庄内报仇，被妇人死死拉住。“表少爷，你不要去送死啊——那古道基人面兽心，心狠手辣，你断不是他的对手。夫人说，为了确保你和小少爷的安全，让你们前去古云投奔玄极子郡侯。夫人还说，郡侯念在当年情意，定然不会亏待了你们。要报仇血恨，一定要忍住这口气呀！还有，小少爷现在还不知人在何方，以后还要表少爷多方寻找打探，这样，夫人才能瞑目。”

    八仙亭上，流行云和钟婶面对面熬过了五天。

    眼看着人来人往的送葬人群，眼见着白幡招展的山庄，耳听着唢呐琴弦的安魂曲，流行云始终一语不发。

    五天之内，仇恨已经疯狂的掠夺走了他体内的一切，仇恨的力量冲垮了所有他对人世间温情的向往。

    此后，心门紧闭，此后，仇恨满胸。

    还要什么证据，还要什么说明，根本就不用去找。一个活生生的疼爱着自己的姐姐就在古道基主掌练剑山庄之后不久逝世，这难道还用证据吗？

    姐姐为什么要自己投靠玄极子？当年的情意？什么样的情意？

    玄极子和姐姐，为什么最后没有成亲？

    如果当初是他和姐姐成亲，姐姐就不会发生这种不幸，可是姐姐还让自己去找他？

    那好——他就去看看，这个玄极子到底是不是曾经负了姐姐？

    古云郡，又是十年。

    当每一次寻仇都被古道基击败后，师傅给了他墨门传世之宝——墨如意，传授了他修炼墨门功夫的最高心法，并说他若能找到得意弟子，修成墨练行云，击败对手才有胜算。

    此后，他的目标就是墨练行云。

    五天是他的徒弟，是他报仇的棋子；

    锦儿是他的徒弟，也是他报仇的棋子；

    如今，面对仇人，片刻的激动后，流行云反倒真正的平静下来了。

    姐姐，今天，弟弟就会为你报仇了，你能含笑九泉了吗？

    你的儿子——我的小外甥，他叫成直，我四年前就找到他了，你看见了吗？

    泪，再一次无声滴落。
------------

第九十八章   混战

﻿博情宫大殿外，赤花宫的绿、蓝、白、黑四色死士已经亮开兵刃，赤花、古道基站在二十八名死士的身后，将流行云、黑子、冷罗煞、晚秋蝉，廿朝安和千佛手围在中间。

    锦书乖乖的站在一边。

    安夕和倩在外围站着，而更多的观战的人们则站的更远，把中间空旷的场地留了出来。

    “今日之战，由我博情宫作中证，双方死伤概不追究，在我门内不得有异议。”倩高声宣布，

    声音冷而尖锐。

    七名绿衣死士率先发动攻击，七把长剑在空中并成一个圆弧，剑气森森，朝着立在当地的六人突袭。

    六人丝毫不惧，各自摆开兵刃招架。

    绿衣一动，蓝、白、黑纷纷出手，二十八柄长剑，剑剑封喉，漫天银光，犹如撒下了一道剑网。这次，赤花宫所剩的二十八名四色死士全部出动，赤花势在必得。

    这是一场凶险异常的比斗，双方都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是你死便是他死，哪里有第二条路？什么公开比斗，也只是说说好听的漂亮话。流行云的墨如意灌注着他的仇恨，黑子的流萤剑凝结着父母的屈冤，仇人在眼前，哪里还顾得上其他？二人同一个目标攻向古道基，甚至完全忽略掉那随时可能砍向自己身上的长剑。

    激烈的生死搏击，刀光剑影下，已经不断有人受伤，无论是赤花宫还是锦书他们这边，眨眼之下每个人都挂了伤。

    锦书在旁边观战，心里是干着急，赤花也没有参战，他站在外围，在古道基被流行云逼入战局之后他也没有动，锦书是她的目标，他得时时刻刻的看住她，尽管她如今被‘极幻’封住了心智，可他还是不放心。

    锦书知道，她不能动，否则这场戏就白演了，她想要的东西还没得到，想要的答案也没确定，装也要装下去。瞟一眼赤花，发现他也在看自己，这个男人，是父亲的领导呢——想象不出来，父亲在这样的人手下，怎么工作？

    稍微走了走神，战局已经有了变化，赤花宫这边占着人数的绝对优势，流行云他们明显的占了劣势。几个人身边都是险象环生。

    流行云以墨练行云将围攻自己的七名蓝衣击伤在地，可随后三名白衣的长剑从三个位置直插过来，流行云只得一纵数尺，躲开三把长剑；那三名白衣早已料到流行云会如此，长剑蛇一样弯曲向左，突袭正在全力对付两名黑衣的廿朝安。

    眼见一把剑的剑尖已经没入了廿朝安的肩头，距离廿朝安两尺远的晚秋蝉突然扬手，几颗彩石叮当将长剑打偏，廿朝安肩头中剑，险险躲过这一击。

    肩上涌出的鲜血很快染红了他的衣衫，然而，根本容不得他有丝毫的喘气时间，那手中挥舞的竹扇再一次格开对手，此刻，他明白在为谁而战，即使已经千疮百孔也不能放弃。

    千佛手老人的一根烟袋锅极其灵活的护住自己的身体要害，每一次的出击都能准确无误的重伤对手。

    锦书的视线挪向黑子，目光之下，心中大痛，少年人头上的发髻已被剑削开，披散开了一头黑发，双目因为仇恨和激斗而赤红如血，浑身上下已有了多处伤痕，如若不是冷面和他并肩对敌，怕是此刻他已经被那些死士所害了。

    心中突突的乱跳，因为隐忍而攥得有些僵直的手轻微的抖动。局势已经越来越紧张，赤花还没有动。

    再这样下去，她怕自己就忍耐不住了。

    “行云徒儿——”就在锦书捏住血如意准备跳出去的时候，一道人影闪电似的踏过人群，丘一道长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突然出现，根本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直接加入了战局。

    墨门丘一道长的加入，让明显处于劣势的流行云他们逐渐转了局面，而所有在围观战局的人们的心中也渐渐的发生了一点变化，从原来的事不关己到对墨门这边露出了些许的同情。

    赤花拧眉，这个一向不爱热闹的丘老头还真是爱徒如子，这个时候居然也来凑份子。他一沉吟，不再犹豫，立刻跳入了混战中。

    墨门、赤花宫、琅琊庄，代表江湖三大门派的江湖势力的掌门人都加入了这场战斗，江湖新生势力的绝世三公子，还有那个第一神医，这样的身份，这样的混乱让所有围观的人们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站在上首位置的倩也有些出乎意料，安夕则又急又怒，她不会武功，她其实只是个文弱女子，这是她第一次亲历江湖的刀光剑影。

    丘一的目光怒扫了一眼还呆站着的锦书，然后，他突然一掌拍在了流行云的后心上，流行云一口热血喷出胸腔，全部浸在了他手执的墨如意上。“喊她——喊她的名字，只有如意双飞才能解了今日之围。快，喊出她的名字——”丘一对流行云低喝。

    “锦书——”喷溅而出的热血沾染在流行云的下巴上，一身白衣早已染透殷红。那一声呼喊像是发自于万里苍穹的一声响雷，含蓄着多少爱恨情愁。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叫一个女子的名字，悲愤里夹杂着深沉的哀痛，哀痛中又包裹着无尽的眷恋，这一声呼喊让所有在场的人们都感觉到了震撼，而锦书——从师傅那一声呼唤里终于听出了她一直曾经怀疑过的东西——爱！

    伴随着这一声发自丹田的大呼，藏在锦书袖管中的血如意铮然脱手，自奔了墨如意而去，两根如意“一”字形连成一体。

    众人都只看见从锦书的衣袖中冒出一团火焰般的红球，只一眨眼，那团红球忽然在无尽的放大，就如同一座火山在向外爆发。

    “杀！”流行云大喝，双如意的光环刷的放大，每一道光线都化为利刃穿透敌人的胸膛。这样的速度，飞鸟也躲不开，这样的光芒，迫的人睁不开眼。

    古道基的身体像一段歪倒的城墙，左胸上被穿出一个碗口大小的空洞，正巧在心脏的位置上，尸体上一丝血迹也没有。

    四外围观的人们望着这匪夷所思的一幕张口结舌，眨眼间，赤花宫就落了一地的尸首。所有的尸体上都只有伤痕，没有血渍。

    堂堂琅琊庄的庄主睁着一双眼，瞳仁中还凝聚着恐惧的神色。歪在一具白衣尸体上的古巨基，身上那透明的空洞，像一只独眼般诡异。

    双如意，嗜血如命！

    当那耀人的光环消退，血如意一道红光，重新钻入锦书的袖管中。
------------

第九十九章   友？敌！

﻿丘一道长扶住流行云，看着面色惨白的徒弟，他心里难受。可是，他不能说什么，作为师傅，他能从危难中救出自己的徒弟一次，但是他却不能把他从情网中拉出，从刚才他那一声呼唤里，从双如意散发出的无比威力中，丘一已经知道，他的徒弟早已情根深种。双如意，能被爱人的血召唤，也能用自己的血召唤对方，情越深则其散发出来的威力也越大，血如意被墨如意召唤出来后，双如意的那一团烈焰势不可挡——爱，在流行云的心底已经早酝酿成一座深沉的火山，便在这一刻爆发。

    丘一深深的看着自己的徒弟，满眼满心的不舍，这么好的弟子，他真的不舍！然而，他不想过多的参与这些江湖中的恩怨，这一次出手援救已是破例。

    天空中一片深灰色的云盖住了头顶，丘一道长那一袭灰色的道袍在那灰色的云下一闪而过，从现身到离开，老人的停留没超过五分钟。

    站在一堆尸体中的六个人各自搀扶住对方，这场恶战几乎消耗尽了他们的体能，但是，对敌时的互相援手，奋战时的彼此关照则更加的拉近了五个男人之间的距离。

    “如此，小老儿也告辞了，十年了，总算不负唐老弟所托啊。”千佛手朝安夕和倩拱了拱手，“夕宫主，那‘极幻’的解药就请给了这女娃吧——希望博情宫的这种幻药以后不要再用来助纣为虐。”老人很不给颜面的说完这句话，也迈开大步朝着人群外去了。

    倩铁青着脸，朝后边挥了挥手，一个白衣女子拿着一个蓝色的葫芦样的极小的一个瓷瓶走上前。倩把那瓷瓶递给安夕，“夕宫主，这是‘极幻’的解药，服下便可。”

    安夕赶紧接过，也顾不得礼仪，亲自紧步到锦书身边。“妹妹，可收好了，吃了便好了。”说完，捉住锦书的一只手，把那葫芦小瓶按进锦书的手里。

    锦书瞪眼瞧了瞧那瓶子，朝安夕呵呵笑着，打开那瓶口，闻了闻，又盖上瓶塞摇了摇。安夕看锦书这傻乎乎的样子，有些难过。欲将那瓶子拿过来，将解药倒给她吃。

    锦书见她又要来拿那瓶，骇的向后一跳，赶紧把瓶子捂在胸口，紧张的向四周看了看，重新扒开瓶塞，将那瓶中的药丸一股脑的吞下去了。

    赤花从在看到双如意光环的那一刻起，稍愣片刻，双脚迅速向后退去，因为那一迟疑，退的还是有些慢了，胸口被一道光环划出深深的伤口，褐色的伤痕皮肉外翻着，像被火灼伤的一道伤疤。因为疼痛，人有些晕沉，不过，赤花毕竟是习武多年，有着深厚功底的，只片刻的迷糊后，他就清醒了。

    “安倩，不要放走丘锦书——她，是天鹰主上要的人！”赤花忽然睁开眼，撑起半个身子，嘶哑着嗓音朝安夕和倩的位置喊。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安倩直接冲到赤花近前，抓住他的衣领。

    “我是奉主上的命才抓她的，本来这是赤花宫自己的事，不想劳烦博情宫插手，主上若是责怪，赤花自当一力承担，但是——”赤花咳了几声，没继续说。

    “你为何不早说？”安倩怒道，随即转身，寒冰似的脸上透出阴狠的表情。“安夕，这个人我们要抓。”她一指锦书，向安夕说道。此时，不再叫宫主，而是直接叫名字了。

    本来还高兴着，事情终于解决的安夕，下一刻就如同被人打了一棒子：博情宫也要抓锦书——这是主上的意思。

    天鹰主上，这个名字安夕并不陌生，自从月余前进入博情宫，倩就对自己讲了无数遍：天鹰，具有无尚的法力，博情宫之所以能称霸江湖，便是因有了天鹰主上。他的命令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违背的，是博情宫全体万死也要达成的。

    现在，天鹰主上要抓锦书！

    安夕——丘锦书——这两个昔日的姐妹如今也站在了敌对的立场上去。

    “呵呵，博情宫要抓我，锦书倒不奇怪，因为这样，才应验了我的判断呢。”锦书忽然出声。

    “丘锦书，我知道你有些本事，也知道你有些相帮的势力，不过，今日这博情宫你是再也走不出去了。”安倩忽然拽住安夕，身体后退数丈，口中发出一声奇怪的啸声。

    锦书他们几人刚刚自动围成一个圆，就见从博情宫四处飞来很多圆滚滚的肉球，不似是人，也不似动物，虽无翅膀却能如子弹般般飞速前行。

    很快，六个人的四周就密密麻麻的围上了三圈这样的肉球，三圈密密麻麻的排列，围住六人的那些东西，越看越恶心。

    “……”安倩再次发出一长一短的两声低哨。

    随着那哨音，圆乎乎的肉球齐刷刷的突然飞起，像一群蝗虫般铺天盖地的袭过来。“嘶嘶”声从它们的身上发出。

    锦书只觉得周围是一群怪物，不是人却有着人的皮肤，好像她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哪吒闹海》里，李靖夫人生下三太子哪吒时的那个刚刚出世的肉球样，只是这周围的肉球大而带着阴霾，绝不是善类。能听懂指令，说明他们是有意识的，这些球人怎么看怎么像是从科幻影片里跑出来的异类。

    刀剑砍上去，那些肉球竟然也流血，只是，无论流多少血它们也不会死，无数的肉球让锦书想起了人肉炸弹，只是，那却不是炸弹。

    它们层层叠叠，将六个人分割开，包粽子般把每一个人紧紧的包裹住，从上到下，从头到脚，毫无缝隙的堆积在每一个人的四周。

    兵器屡屡穿透着这些球人的身体，鲜血流到干涸，但是丝毫不影响它们的攻击力。

    锦书也已经被包围住了，感觉就像两座山逐渐的把自己挤压在一处，丝毫不能动弹。她的血如意，即使短小灵便，也发挥不出一点作用了。

    就在她的呼吸也被这些球人一点点的挤压所夺走的时候，她听见耳边传来了一阵大喊。

    “安夕——”

    人群哗然，玄极子郡侯的及时赶到，让今天在一场又一场诡异中快要无法正常思考人们终于回归了一点正常的思维。

    安夕早已被这样的血腥和屠戮吓傻了，哪里还说的出话来。双唇哆嗦，脸色发青，突然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呼唤。她呆呆的挪过视线，已经不会出声了。木：以后每天更新时间不再固定，一更两更也不固定，搞得我每天老是看着表的指针更新，超不爽，现在都随意随意，只要写完了，修改完了就更。。。
------------

第一百章   玄极子之死

﻿玄极子手指围住锦书的那些球人，怒极而颤：“堂堂博情宫，也施这些妖术吗？”

    “原来是古云郡郡侯到了，失迎失迎了——不过，古云与博情宫各有各的领地，你还管不到我们头上吧？”安倩冷言冷语，丝毫没有把这个新宫主的父亲放在眼里。

    “安夕——”玄极子转脸，柔声轻唤着自己的女儿。

    安夕终于缓回心神，望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父亲，她既不能上前拥抱，也不能作出任何亲昵的举动，“父亲——”安夕低低的回应。

    “让他们撤回来！”玄极子指着那些球人对安夕说。

    安夕张了张嘴，她也想让它们撤回来，可是，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操控这些奇怪的东西，只得向安倩求助：“倩，让他们撤回来吧。”

    “糊涂！”安倩根本不理睬安夕的话。

    玄极子见那女人心肠如铁，无法理喻，又眼见流行云和锦书他们几个已经明显撑不住，黑子和冷面、晚秋蝉几欲昏死过去，他心中翻转，忽的一个旋风步欺到安夕身边，一只胳膊将安夕紧囚在自己臂弯，一手则放在女儿的天灵之上。

    “安倩，你是要安夕，还是要丘锦书？”玄极子语调冰冷。

    人们惊诧了，父亲要以自己的女儿来要挟博情宫吗？眨眼间，古云郡侯与博情宫又生出了嫌隙了吗？

    ——天哪，乱了，乱了，全都乱了套。

    “玄极子，你疯了吗？她可是当朝公主啊——你杀了她是死罪！”安倩大呼。

    “死罪自有我一人去向万岁谢，只是你难道也不想救下自己的亲生女儿吗？”玄极子冷冷的说着。

    在他的臂弯里，他的女儿安夕已经面如白纸，呼吸急促——她听见了什么，耳边嗡嗡乱乱，父亲刚才是说自己吗？父亲是想自己的命吗？父亲在拿自己的生命要挟安倩——

    安倩是谁？她是谁的母亲？是她吗？自己是当朝公主？她不是刚刚才成为博情宫的宫主吗，怎么又成了朝廷的公主了？

    仰脸望着父亲，窥那近在咫尺的父颜，一向慈祥和蔼的面容忽然间就隔了千山万水般遥远。安夕十八岁的天空，突然变得漆黑一片。

    “退不退？”玄极子怒喝。

    安倩看着玄极子愤怒的双目，咬牙切齿的轻吹了一声哨音。

    那些球人收到撤退的指令，大部分立刻直飞着退回到原地，不再动弹。也有一些似已经死去了一般，直接坠到当场，不再动了。

    锦书他们六人败絮似的摇晃着，纷纷倒地，每个人都如同血人一般。

    流行云赶紧放开安夕，准备去查看锦书他们几人的受伤情况。

    就在他已经快接近锦书的时候，那些静止在地、丝毫不见动弹的数个球人忽然间弹跃而起，这一次的攻击目标是玄极子。

    玄极子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他只当他的身份，安夕的面子，江湖人的眼睛，那个女人还是要顾忌的，可实际上，他错了。

    长久的安静，就连喘气的呼吸声也格外的刺耳。

    博情宫当众谋杀了古云郡侯——旧宫主当众杀死了新宫主的父亲。这诺大的变故震惊了当场。玄极子，两朝重臣，文武双全，受影帝倚重，却出乎意料的死于非命。

    安夕浑身哆嗦着，她的神经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来人，喂夕公主吃强心丸！”安倩高喊。

    一个婢女将一颗红色的药丸放进安夕的嘴里。

    顷刻，人们看见刚刚还萎靡如泥，歪倒着的安夕豁然而起，动作利落，神情钢冷的扫视了一眼周围，一对妙眉皱起。

    “夕公主，刚才安倩所说的都是实情，你听懂了吗？”安倩毕恭毕敬的走到安夕跟前。

    “知道了。我是当朝公主，你是我的母亲，我的父亲就是影帝。玄极子是我的养父。还有什么？”安夕瞟了一眼安倩。

    “十八年前，我与影帝初遇，两情相悦，但那时影帝无心帝位，一心想与我在民间双宿双栖，于是，生下你后，为使你远离皇宫是非，他才将你寄养在了玄极子郡侯家。不想今日这玄极子竟然当众要谋害公主，安倩才不得已才将其诛杀，请宫主裁夺。”

    “好了，知道了，既是谋杀本宫，便该立刻诛杀。谁有异议吗?”冷然的妙目扫射下，众人纷纷低头。

    十八年的养育之恩，顷刻间瓦解。皇家人的心果真都是石头做的。

    “哎呦，我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不过刚刚去吃了顿饭，瞧瞧这给闹的，咋就死了这么多人。”一个尖细的声音，皇宫派来贺喜的内务府太监迈着方步，挪着肥肥的身子走近人群里边。

    挨个的在那倒地的人的脸上瞧着，忽然，眼尖的发现了玄极子的尸体。“我的天，这不是古云郡侯吗？怎的也死了，这可怎么是好啊——我可没法向万岁交差了，好好的登位典礼，全给搅和了。”那太监急的搓手，“来人，赶紧把郡侯的尸体装殓好。我说夕公主，这是怎么回事啊——”

    “公公就带了玄极子郡侯的尸体回古云去吧，若是皇上问起，就说是我杀的，因为他要谋反。”安夕淡淡的说到。

    “行啦行啦，快都散了吧，这叫什么事啊——”太监已经慌乱的没了主张，只想着快点回海龙去汇报情况。他烦乱的挥手，让四下围观的江湖人散开。

    “丘锦书，丘锦书呢，他们几个不是都是古云来的吗？赶紧的，把郡侯的尸体收敛回去吧，我得赶紧回去回报万岁——哎呦我的天哪——”那太监慌手慌脚的连博情宫备下的礼物也没带，带着人坐了轿子直接回返了。

    锦书、流行云几人虽然受了窒息之苦，但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他们都是听见、看见的，玄极子则是为救他们豁下了性命，安夕，眨眼之间六亲不认。

    锦书站起来，死死的狠狠的盯住安夕的眼睛，为什么只一眨眼，她前后就判若两人，到底她服下的强心丸是什么东西？博情宫，到处充斥着诡异，在江湖和朝堂之上却大肆招摇？果然，背后之人好手段。

    安夕回望锦书，些许的疑惑，些许的漠然。那样的漠然，锦书在前世的继母脸上也看到过。

    “夕公主的养父，锦书就代为收敛安葬了，不知宫主今日还抓不抓锦书了？”锦书仰头，毫不畏惧的出声。

    “你们就即刻回去，好好安葬了他吧——”安夕回答，不顾安倩的制止，她扭头、转身进了大殿。

    她是公主，她是皇帝的女儿，就可以心冷心硬到如此地步吗？十八年，连冰山也暖透了，为何还抵不过那一粒小小的药丸？

    她是公主——本来自己不是也可以成为公主的吗？

    玄极子郡侯，你大约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有一日死在亲手养育的女儿手里，并且，即使是死后她也不再看你一眼。

    锦书悲愤而哀伤。

    一口上好的楠木棺材，盛殓了玄极子。

    六个人抬着棺，一路飞奔，所有的人都闪向大路的两侧，所过之处，人们默默站定，为这位声名极佳的郡侯默默送行。
------------

第一零一章   赤花父、女

﻿碧秀宫中，纱罩宫灯、红烛高照、粉罗帐底鸳鸯成双。

    对着菱花镜的女子，脸上的红云还未退却，身上衣衫也还有着些许的凌乱。刚刚，就在刚刚，花无痕终于禁不住草三浪的柔情攻势，半推半就的与他初尝了禁果，此刻，羞涩与浪漫还隐隐挂在眉梢。

    很久以前，花无痕就知道草三浪是喜欢自己的，在赤花宫里，她所有的心事都只能对着他说，开心的，不开心的，她也知道终于有一天，自己是要嫁给草三浪的。

    可是，却是在这样一个黑沉沉的夜里，在这个陌生的皇宫里，她和草三浪有了第一次。尽管他格外的温柔体贴，可是，当那场温情的云雨过后，当她又是一个人对着空屋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到了空虚和落寞，她发现自己有很多问题都没有问他。

    为什么皇帝忽然间要把她选进皇宫里来？

    为什么草三浪最近老是忙忙碌碌，见不着人影？

    爹爹如今怎么样了？……

    可是，她刚才什么也没有问，那么短的时间，她根本还来不及问，他就匆匆的走了。来去匆匆，没有说自己为什么来皇宫？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带她离开？

    她已经成为了师兄的人，彻彻底底的把清白的身子交给了他。那是因为，她坚信他对她的爱是天长地久永不枯竭的。如果父亲知道自己的决定，如果父亲知道她终于嫁给了草三浪，不知是不是欣喜呢？

    她已经告诉师兄了，她不喜欢皇宫，她想赶快离开这里，想回到赤花宫去。在皇宫里，她不再是大胆、娇蛮的花无痕，这里有很多的规矩，她本也不属于皇宫，她只是皇宫里的一名可有可无的客人，所以，她的存在，除了被派来侍候她的三名小宫女，无人过问。说是侍候，实际上或者更像是监视。在这里她像一个只能行走吃饭的木偶，就连晨起去练功也被人阻拦。皇宫里的规矩啊，多如牛毛。

    花无痕很想知道父亲现在怎么样了，虽说是恨了父亲很多年，但到头来她还是会牵挂还是会想念，毕竟那是她的父亲。

    隐没在黑暗中的人影对着碧秀宫久久的站立，“无痕，只要我在，你就不会有危险！”默默的坚定的在心中发完誓，草三浪飞身而去。

    他彻底背叛了君主，背叛了君后，都只为她——

    面对强大的天鹰主上，除了服从除了效忠，他还能怎么办？师父——赤花君主，只因曾经的背叛就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

    终于知道君主为什么对主上如此的惟命是从，因为任何的反抗都根本毫无意义。

    草三浪，终究要代替赤花成为天鹰主上的属下。

    赤花，花无痕的父亲，此刻就立在距离花无痕很近的一处华丽的大殿里。屋子里灯火通明但却空无一人。赤花背靠墙壁，在彻亮的灯光下，像西方教堂佛殿里矗立的人体雕塑。在满眼金碧辉煌的映衬下，这一截浑身黧黑的雕像更显得突兀惹眼。

    这里是皇宫的勤政殿，勤政殿的最高位置上摆设着一张龙椅，龙头高抬，龙眼圆睁，虎虎生威。

    平日里皇帝批阅公文和处理公务只在两个地方，一是昭安殿，二是勤政殿。

    寂静的夜里，大殿里辉煌的灯光照的四下如白昼般雪亮。勤政殿的大门敞开着，一袭紫色的龙袍出现在了殿门口，影帝的身后跟着八名宫女太监。

    “皇上，您今夜还在勤政殿休息吗？”一名太监细声问。

    “恩，你们都回去吧，朕一个人在这里就好了，无事不要来打扰。”影帝挥挥手，遣退了这几个人，迈步进了大殿。

    有人从外边关紧了殿门，八名宫人走远，大殿里只留下了影帝和那一截状似枯朽的漆黑的人体。

    “赤花，这么多年了，别以为你那些背叛我的事情我不知道。你以为只是因为你抓不到那个丘锦书才落到今日的地步吗？错——你有今日的下场是因为你对他的感情远超过了对我的忠诚。”影帝站在那一截黑色人体标本前，开口说道。

    “想当年，为了得到他，你来投奔我，我警告过你，不要对我生出二心，否则下场会很惨。你奉命驻扎在无极雪山，多年来，你可有找到我要寻找的人，没有!”影帝突然愤然激动起来，高声质问着那本已不能说话人体标本，忽然从那愤怒里又挤出一个极刺眼的笑。

    “你可知为何君后要放走丘锦书，你一定想不到，因为那是他的女儿——就是当年你、我没有杀掉的那个傻子。哈哈，你的君后就在你的眼皮下养大了他的女儿，又在宫中偷偷放走了她，还在不日前私自出宫，到过凉寮和沙门，怎么，这些你都没有向我汇报——”

    “你要抓他的女儿，他则要暗中保护自己的女儿，你们俩一直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不对，不是猫捉老鼠，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哈哈……”影帝长笑。

    “赤花，我现在就满足你最后的一个愿望，我让你见他最后一面。你一定想不到吧，我这三弟如今也在皇宫里了，而且是被你那可爱的徒弟草三浪送过来的，如今的赤花宫虽然实力大创，但也不是一无用处。我还要告诉你，你的女儿也被我请来了，她和她亲爱的师兄才刚刚作了夫妻，你一定很感谢我吧——好恩爱的夫妻。”

    话说到最后，影帝的眼眯起来，上下的看着眼前这段黑雕，“你这副容颜——一真是十年不变，不亏我当年的驻容换心之术，也不知我那三弟这多年认不认得出你来？”
------------

第一零二章   黑色的眼泪

﻿风之音站在勤政殿外，抬眼向上，看着巍峨的大殿外那三个斗大的字。想起儿时的很多过往，百感交集。

    勤政殿外空无一人，一丝凉风扫过光滑的地面，不声不响的吹起他的衣衫。风之音迈步拾阶，站在那两扇门外，正要伸手去推时，门已经“哗啦”一声打开了。

    “瞧瞧是谁来了？果然是朕的三弟。”影帝坐在龙椅上，手扶把手，姿态悠闲。

    风之音默默的看着坐在龙椅上的人，极勉强的行了礼，道：“不是皇上请我来的吗？”

    “对，当然是我请你来的。朕想着，三弟你在赤花宫呆的太久了，一定很想回皇宫看看，所以就派人把你找了回来。你说，我这个皇兄是不是很体贴啊？”面对风之音的冷淡，影帝一点也不生气，脸上挂着明显嘲弄的笑意。“三弟，赤花可还合你的意？”

    风之音不再言语，心平气和的等待着皇帝接下来的话。

    “三弟，你说实话，你想不想坐到我这个位置来？”影帝又问。

    “没有！”风之音摇头。

    “你虚伪！当初先帝是选了你的，后来皇位被我这个懦弱无能的大哥夺走，你能甘心能罢手？”影帝言语犀利。

    “谁当皇帝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治理好国家。”风之音说。

    “那么，现在我再让你来坐皇位，你还愿意吗？”

    “愿意！”风之音回答。

    “三弟，你真痛快，我就喜欢你这性格，直爽、干脆，哈哈。好，咱俩来比试比试，你若赢了我，你便坐皇位，你若输了——就得死！”影帝忽然腾身从高高的龙椅上直扑下来，站到风之音眼前。“你愿意玩这个游戏吗？”

    风之音再次摇头。

    “哎，你还是那么明智。你这样我连个可以游戏的对象也没有，皇帝当的很是无聊呢。”影帝忽然近身，凑到风之音的左侧，阴声笑语。“不过，我很快就不会无聊了，我会请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来皇宫，三弟你猜猜，她会是谁？”

    风之音平静的看着眼前的人，不知道他今夜到底有什么目的。

    “这个人啊，你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她就是你的女儿——丘锦书。”

    风之音心里一凛，面上却并不改色，“皇上说笑，我哪里来的女儿？”

    “是吗？丘锦书真的不是你女儿，莫非朕得来的消息是假的？”两个人目光交接，“不过，丘锦书以女子身份能进书院求学，斗败南麓，开办书局，定是个出众的人才，若是放在后宫也是个有意思的陪伴吧？”眼斜瞥到风之音脸上，影帝露出得意的笑。

    “你——”风之音话出一字，咽了回去。

    “三弟，你看你左边两丈远的位置上是什么？”

    风之音顺着影帝的手指方向望过去，只见一截足有一人高的黑炭似的人形标本矗立在墙壁的一角位置，那人形越看越熟悉，虽然浑身黝黑如碳，可他还是一眼就觉得那是赤花。

    匆匆走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那眉眼，果然是赤花。

    “你把赤花怎么了？”风之音回过头，怒道。

    “果然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三弟对赤花日久生情，令人感动。”

    “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三弟，你该谢谢我，十三年前，赤花带领众多杀手将你满门上下杀个精光，今日他被碳毒逐渐碳化，我这是替你报了仇。”

    “碳毒？”风之音皱眉。

    “三弟，你想不想知道赤花的真实身份？”影帝忽然神秘的一笑。“我若是告诉你，赤花原是你儿时的伴读，中侍郎吴真的儿子吴有亮，你怎么想？”

    影帝说完这个消息，极期待的望着风之音的脸，他希望从那张脸上看到震惊、愤怒，可是奇怪的是他什么也没看到。

    风之音还是一脸平静无波。

    “怎么？你不相信？你以为还会有什么人能那么熟悉你的王府？那么了解你的埋兵布阵？那么顺利的突破你的王府亲卫军？就只有他——”风之音还是一脸的无动于衷，影帝继续说：“当然，原因你该知道，他爱慕你，呵呵，皇子的伴读爱上了自己的主子，很可笑吧。可是，最后他成功了，他得到了你，我为他改换了容貌，改变了身份地位。你现在明白了吧？醇王爷？”

    风之音看着影帝，镇定的回答。“皇上说的这些赤花早已告诉我了，爱一个人的基础就是坦诚相待，我也已原谅了他。虽然我并不能回报他同等的爱，但是我亦不能用我的恨伤害他的爱。”风之音开口，朗朗有声。“其实，我更知道是谁给了吴有亮邪恶的力量，是谁站在黑暗的背后主宰着他。”

    这时，矗立在一旁的赤花忽然从他那凹陷下去的眼角莹出一滴黑色的液体，油亮油亮的，逐渐渗出，慢慢的挤出眼角，停留在脸颊处，转眼就凝固住了。

    一滴黑色的眼泪风化在黑雕的脸上。

    “原来是这样！”影帝忽然大怒，庞大的身影哗然平地飘起，紫色的龙袍张开来，带着一阵劲风扫过。随着劲风过去，那截人体标本已化为一堆炭灰。

    “你，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在我风烈国兴风作浪？”风之音终于忍不住了。他本来一直在怀疑的事情，就在刚刚那一刻突然肯定了答案。

    “三弟问的可笑，我是先帝的长子风之影——你的皇长兄，怎么，你怀疑我了？”笑，极渗人的笑声。

    “我的大皇兄影自幼善良憨厚，从不与人争执，二十年前先帝立皇储，众多大臣都力荐皇兄为皇储，但大哥他坚决不允，他一心向往乡野民间的生活，不想留在皇宫。先帝见其意志坚决才转立我为皇储，然，只过三年，他就性情大变，先帝驾崩后更是有恃无恐，废了我的皇储之位后夺位登基，前后反差，判若两人。我一直在想，以我皇兄的性格绝不会如此的狠辣奸诈，若有心皇位当年便不用推辞，到底是何原因让他有此变化，今天我才明白——”风之音痛苦的闭上眼，“你——本不是他！”

    “醇王爷果然是聪明，我当然不是那个愚蠢的人。”

    “他死了是吗？你杀死了他？”风之音突然睁开的双眼内蕴出愤怒的火。

    “不错，不能为我所用的废人留来何用？不过，他这具皮囊还是很有用的，虽然坐这个皇帝有时很无聊，但有时也很有意思。”

    风之音彻底的明白了，这个皇帝真的不是人间的凡人，这样的皇帝也绝不是风烈国百姓之福。“多行不义必自毙，坏事做的多了，会遭天谴。”冷冷的抛下这句话，风之音转身欲走。

    “我听说每个在位皇帝都有责任完善《风烈国志》，可是那本书我在御书院藏书斋里竟然没有找到，莫非是在你手上？”影帝忽然又问。

    “《风烈国志》父皇当初是交给我来修缮的，但那本书已在醇王府内被一把火烧掉，你若是要修缮，可再找人重新编撰。”

    “好啊——我就再找人重新编撰。醇王爷在皇宫里就踏实的住下，等朕闲了去找你下棋。”
------------

第一零三章   分道而行

﻿锦书座下的马“哒哒、哒哒”踩出了极有节奏的声响，黄土地上留下几行模糊的马蹄印。浅浅的车辙随着车轮的缓慢前行划出漫长的轨迹。

    八月的午后满是盛夏的酷热，锦书的额上已有了密密的汗珠。

    身后那辆马车并不是精致的载人的车，上无车篷，下无踏板，木质的车辕、车架搭着一片宽宽的木板，车板上有一具惹眼的红棺，红馆上以几根竹竿搭起了席蓬，席蓬遮下一片阴凉的影，使得烈日晒不到棺木上去。

    “再行百里就进入古云了，我们到前边的驿站去休息一下，行云师傅，冷大哥，我有话和你们说。”锦书圈住马，回头说道。

    鸡鸣山驿站，位于古云南一百里处，四周荒芜，驻有官兵。站长詹胜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面相正直。

    接到了锦书他们发出的火票和书信，詹胜已率了全体驿站人员出来迎接。远远的就看见了那赤色的红棺，詹胜带头跪倒，伏地痛哭。

    锦书跳下马，看那年轻的站长头顶官帽，身穿官服，在臂上还裹了一层黑纱。“你是这里的站长吗？”

    “小人詹胜，鸡鸣山驿站站长。”詹胜呜咽不已，“郡侯他，怎的如此就不幸而去了？”

    “詹站长快起身，大家都节哀吧。郡侯的不幸朝廷自有安排，烦请你安排我们打尖休息，今日晚间我们必须赶回郡侯府。”

    “好的，小姐，小人这就安排。”詹胜见了锦书的满面悲戚，又看见她如此出众的模样，在心里就认定此人定是郡侯的女儿了，因此态度格外的谦卑。

    鸡鸣山驿站并不大，四四方方的好像一座微型城堡。

    詹胜安排了一间大房给几个人休息。房间光线不是很好，几张床摆设在不同位置上，两道木格子窗粘着透明的白纱，詹胜亲自送了几盘茶水、点心，又吩咐手下的兵丁将几匹马儿喂饱饮足，这才退了出去。

    “锦书，你想说什么？”喝了几口茶，润了润干涩的喉咙，流行云问。

    “师傅，我想——我们现在该分道而行了。”锦书看着几人，“行云师傅，你和黑子去琅琊庄接管庄内事物，让黑子去祭奠一下自己的父母，若拖延，怕再有人趁乱起了祸心；冷面，你现在转回沙门去，沙门郡贺喜的官员定然已将我们在博情宫的遭遇说与了你的家人，你若不及时回去报平安，怕伯母就担心的吃不下饭了。”

    说完这些，锦书见廿朝安和晚秋蝉都在盯着自己，默笑起来。“假面，你要是没什么要紧事就和廿朝安一起随我回古云吧，玄极子郡侯此等大难，朝廷定会派人来吊唁的，郡侯并无后人，此事我也该尽些心。”

    话说完，几个人谁也没有反对，锦书说得对，琅琊庄群龙无首，必须赶紧前去接管，尤其是黑子，这许多年来也没有到父母的坟前去祭拜，已是大大的不孝了；沙门欧家，欧若恒的父母也不能不顾。

    百善孝当先，为人子，自当恪尽孝道，锦书的话谁也没有理由反驳？

    “既然大家没有异议，那么，我们就各自出发。行云师傅和黑子直接向北绕过凉寮回琅琊庄，我和廿朝安、晚秋蝉护送郡侯遗体回古云，冷大哥回沙门报平安。”茶水喝了几道，点心吃了几盘，几个人还都呆坐着，没有要动身的打算，锦书不得不站起来催促大家。

    经她一催促，黑子才猛的站起，来到廿朝安对面，瞧着廿朝安的一双眼，忽然很意外的鞠身一躬。“锦书就拜托你们了。”

    廿朝安不自然的扯了扯嘴角。“黑子兄弟太客气了。”哎，什么兄弟，本来以为他和锦书是亲姐弟，谁知道他与锦书毫无血缘干系。

    有士兵牵过几个人的马，流行云踩了马镫，飞跃上去，一掌拍在马屁股上，那马撒欢似的跑了出去。

    几个人看着连一句别离的话也没有说的流行云烟似的行远了，黑子紧跟在流行云的后边，两个人打马扬鞭，疾驰而去。

    “二弟、三弟，如此，我也暂时告辞了。你们保重！”冷面看着干脆利落的上马奔去的两个影子，知道这一刻不能再拖延，越是拖延，在锦书的眼里便越是英雄气短，冷面公子的英雄气短岂不成为整个江湖人的笑话。“锦书——我还会回来的。”冷面说完，拨转了马头，催动座驾，马儿四蹄翻飞，眨眼也远去了。

    “好，我们也出发吧——”目送着三个人远走而去，锦书跳上自己的马。“今晚一定赶回古云。”

    留在锦书身边的廿朝安此刻的心里充满了感动，怎么说呢？锦书能留下他，说明对他已经有了十足的信赖，也完全放下了当初的成见，自己的坚持终于打动了锦书的心，自己的努力也终于没有白费。

    廿朝安怀着一颗激动不已的心跟在了锦书的身边，非常主动的接下了黑子的差事，端茶递水、站岗放哨，虽然比不上黑子的熟练，可却是胜在玩笑调侃嬉皮游戏，也解了锦书行路的无聊。晚秋蝉一点也不跟廿朝安抢戏，顶多是含笑的看几眼，或者善意的嘲笑他一句。三人一路平安，这一天终于回到了古云郡。

    放眼古云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店铺买卖生日兴隆，人人脸上安静祥和，折射出他们温饱安定的生活。

    这是玄极子在古云多年辛苦操劳、殚精竭虑的成绩，他看到自己所辖地区的子民们还在幸福的生活着，作为一郡之首，玄极子大概才能含笑九泉吧。

    载着棺木的马车缓缓行过街道，认出锦书的人们纷纷让路，众人猜测着棺中人的身份，都以为那棺中定是锦书的亲人。

    郡侯府外，守门的两名兵士站在大门的左右两侧，郡侯外出，府内基本没有各属地办理公务公文的人往来，两名士兵闲极无聊的打着盹。

    马车停在门口，一名官兵慌忙抬起眼皮，一眼就看见了锦书和马车上的棺材。

    “丘小姐，你回来了。这棺木里是谁去世了？”士兵自然认得锦书，上前搭讪。

    “快去请马大管家，说郡侯回来了。”锦书下马站定，说。

    “郡侯？在哪里啊？”此人一听说郡侯到了，立刻挺直了腰板，两眼也不再泛着困顿的迷糊样，像是听到了出发指令的猎犬。

    “那里边的就是郡侯！”锦书手指棺木，低声说。
------------

第一零四章  丧礼（一）

﻿整个古云郡城都被郡侯府外突然贴出来的治丧告示震惊了，人们无法相信，数日前还笑容满面的行走在街道上威风巡视的玄极子郡侯就这样毫无预兆的离开了人世。越来越多的百姓聚集在郡侯府外，听着一名书生在读那治丧的告示。

    很多人都听不懂那告示里文邹邹的用语，不过再白痴的人也知道“享年四十二岁，卒于风烈国影帝十四年”的意思。

    府内，大管家马云背对着门，在郡侯平日办公的书房里默默整理着他的东西。这里他平日经常来，但却从未亲自动手整理过。因为玄极子不喜欢别人整理那些公务文件，无论是多么杂乱，处理到多晚也要亲自整理。

    马云将那些还未来得及批审的文件放在一处，将书桌上反扣着的一本书阖上，看那书名，竟然是锦绣书局所出的《生死蝶恋》。

    马云面带惊愕，他从来没想过玄极子繁忙之余也会看这些悲戚而无聊的文人墨客编的故事。心中好奇，将那本书拿起，随意一翻，里边掉出一张窄窄的字条，上边写着几个字，正是玄极子飘逸如飞的字体：生无可恋，死亦有憾。

    这八个字一气呵成，写的酣畅淋漓，这是玄极子对《生死蝶恋》的读后感吗，可怎么越看越像是他的遗言？或者是他无意中的一语成谶了。

    马云手捏住那字条，愣愣的发呆。

    “马管家，有事吗？”锦书走进书房，正看见马云惊愕疑惑的样子。

    “丘小姐。”马云看见进来的人是锦书，丝毫没有惊讶。这两日锦书帮了他很多忙，一郡之首去世，很多繁文缛节的事情都需要想周全，若不是锦书在旁提点，马云定是焦头烂额。

    将手中的书和纸条递给锦书，马云说，“我正在整理郡侯的公文，皇上很快就会指派新郡侯接管的。”

    锦书低头，见是自己书局内的书，瞥了一眼那字条——生无可恋，死亦有憾，心中也有些疑惑。“这字条是在书内的吗？”锦书问。

    “是啊，我也奇怪，郡侯看书还写了这张字条留下来。”

    “那就是了。这本书里讲的是一对恋人因为世俗偏见，生不能相恋死也要在一起的感人故事，郡侯读罢心有所感，这几个字大概是有感而发吧。我替郡侯收起来吧。”口中这么说，锦书的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直觉玄极子的内心是极隐蔽复杂的，很多的苦闷无法消解，今生不会再有人能完全了解这张字条背后的复杂感情了。

    “马管家，我来是找你有事。”锦书请马云坐好，郑重的开口。

    “丘小姐有什么吩咐？”

    “马管家，你在郡侯府当管家也有十几年了吧？”锦书悠悠问道。

    “是啊，我来的那一年正是行云公子来府上那年，一晃有十几年了，时间过的真快。”马云听锦书问他，感慨回道。

    “马管家，今日锦书必须对你说实情。玄极子郡侯乃是被博情宫所害，安夕已经与郡侯反目，这丧事是断不会回来主持的了。”

    马云听完锦书的话，吓的站起身，半天说不成话。“安夕小姐…郡侯…那么疼她…小姐那么温柔…”

    锦书知道这个消息对管家来说很难马上接受,但是时间不容许再他们拖延，一件又一件的杂事必须要等符合身份的出来解决。

    “马管家，那日锦书就在博情宫，郡侯他是为救行云师傅和我才遭此不幸的。锦书思来想去，对郡侯并无他法来报答，今日就请马管家作个见证，锦书愿意拜郡侯为义父，为干爹守灵三天，捧金盆，执孝棒，送他老人家入土为安。”锦书说着，眼有湿润，声也带梗塞，竟动了真心真情。

    马管家听完锦书的话，慌忙从座位上起身，激动的双膝着地。“丘小姐大仁大义，郡侯在泉下有知，必当庇佑小姐富贵绵长。”

    刚才一听说安夕与郡侯父女反目，马云那心就“噗通”一声，像块石头沉到井里。郡侯无后，若是连唯一的女儿也不回来主持丧礼，那他这个管家可该如何处理丧事？如何当这个家坐这个主？马云一头的冷汗一下子冒出来。

    转而听见锦书毅然决定要认郡侯为义父，要挑起丧事料理的重担，马云怎么能不感激涕零。锦书是什么人？在古云如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她若是认了郡侯为义父，古云的百姓绝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相反，他们都会认为这是一桩好事。但这桩好事若是换作另外的任何一个人头上，也是行不通的。

    只有她，丘锦书才做得到。

    郡侯府大堂已改设成了灵堂：红色的楠木棺头朝南、尾朝北安稳的停放在灵柩架上，灵柩架是用整齐光滑的木板搭建而成的。棺木是不能落地的，否则死者灵魂不能安稳离身转世。

    灵柩架上围着棺木摆放着无数的鲜花，那是锦书特意吩咐如霜从几处花农那里买来的君子兰、白月季、黄菊花、白菊花。

    灵柩前方，一白一黑的两道白布云头幔帐，幔帐顶端挽成一朵黑白间杂的素色灵花。幔帐内，灵柩前挂了一道白布帘，白布帘后扎有灵龛。

    画师所画的一张玄极子的画像摆放在灵柩前，画像栩栩如生，更能惹起吊唁人心中的哀思。

    两张大八仙桌围成了供桌，围着白底蓝花的素布桌围。供桌上摆着五供，一个香炉，一对蜡扦和一对插着灵花的花瓶。

    一清早，锦书已请了巫师和马管家，在玄极子的灵柩前认了义父。随后，巫师做了次法事，巫师在大堂内的地面上洒下许多清水，寓意玄极子为官清廉如水，期冀他死后灵魂升天。

    锦书此刻已经成为了玄极子的干女儿，这是她来护送灵柩回古云的路上就想好的。玄极子为救人而死，她不能让他死后仍然无后主事，无亲守孝，她能做的就是尽其所能办好郡侯的丧事，为郡侯守满一百天的大孝。

    尽管在旁人看来，锦书这样做已是仁义之至了，可实际上，为死后之人做的再多也是枉然，人，只求心安吧。

    因此，一直以来，她总是不能释怀。

    昨夜，廿朝安、晚秋蝉二人开导她说：“郡侯不幸，是为救我们而起，但是，你不能把郡侯的死看成是因我们而起，被其所累吧。”

    可是，锦书就是这么想的，郡侯若不是被他们所累，会果断的以女儿的性命要挟安夕的亲生母亲吗？

    郡侯若不是以安夕的性命要挟安倩，那安夕或许就没有缘由忽然间对父亲冷如冰山，即使那药丸能扩大人的负面情绪，但仇恨也总是要有源头才能被催化发酵。

    “锦书，你总这样被别人的付出负累了自己，怪不得情债缠身了。”晚秋蝉最后淡淡的说。

    这句话惹来了廿朝安相当不友善的一个白眼。

    ------------------------------------------------

    某木的码字花絮：

    木木：亲爱的们，两更真的是很累啊。。。。。。让我看到你们的支持吧，该留言的留言，该投票的投票，你们要是沉默的太久，木可是会罢更的——

    锦书：这是威胁，绝对百分百的威胁。大家不要理她，该干嘛干嘛去。

    木木：呃，不理我？看我接下来怎么整你。小样，还想造反不成。

    锦书：咋的，你能把我怎么的？我是神仙，你个肉体凡胎，多码几个字也累成那样。切。

    木木：呃。。。。。。（小声嘀咕）要不然你来试试好了。

    木忿然关电脑，爬床上闹情绪。
------------

第一零五章  丧礼（二）

﻿第二天，古云郡各地得了消息的人都蜂拥到郡侯府，挽联、幔帐、纸花、纸人，眼见郡侯府内果真是大丧之象，一时间，从早上大门一开到晚上掌灯很久，吊唁者还一直络绎不绝。

    马云想等朝廷的布告和治丧抚恤到了之后再正式操办丧礼，锦书摇头，不同意。马云也不坚持，一切都听从了锦书的吩咐，该繁的繁，该简的简。

    锦书则是从有第一个吊唁的客人开始，就站在灵柩前边、幔帐内侧的布帘后，每当吊唁者进香哭拜，锦书都要在一旁躬身答谢，对于重要的客人还要说上几句话。客人哭拜之后，插上四炷香，烧些纸钱，随后就退出去，跟随守在门外的府内家丁去登记姓名，丧礼，然后再去领取府中谢礼，安排吃食。

    从寅时开始，锦书就站在灵堂守着，需要不停的弯腰、答礼，没人换班没人替岗，中间连吃饭出恭都不能去，好在一天站在那里没动窝，根本没进米食汤水，也就基本不用去茅厕。锦书若不是习武之人，身体素质好，这样溜溜站一整天，滴水不进，早就撑不住了。

    即使是这样，一天下来，锦书的腿也站的发酸了，小腿肚上涨的酸疼，恨不得找个板凳赶紧坐会。

    眼瞅着天也黑了，晚饭时间也已过去，此时应该没有客人来了。锦书心里琢磨，再稍待会，若是还没人，她就可以休息一会，吃些东西了。

    正想着，肚子里咕噜咕噜一阵乱叫，空无一人的灵堂里，这样的声音格外的响。

    廿朝安端着饭菜走到灵堂门口，还未进门就听见了这惊人的声响，他迈进门槛，到了灵柩前，将托盘放在供桌一角上。

    锦书身在布帘后，看不见前来祭拜的人，听见有人进来，以为又是客人来了，于是并不出声，只打起精神笔直的站好。

    廿朝安撩开幔帐，双眼横着锦书，半心酸半心疼：“便是替郡侯作了义女也要爱惜自己的身子，哪有你这样守灵的，随便有个样子就好了。”

    说完，举着那托盘的饭食递给锦书，“你脱了孝衣，去里边的小屋子将饭吃了，我在这里顶替一会儿。”

    “那怎么行，你和郡侯无亲无故的，站在这里不合规矩啊？”锦书摇头，眼飘向托盘里那四个品相极佳的小菜，知道定是兰儿特意为自己做的。

    饭菜的香味飘进鼻孔，诱的她有些把持不住。

    廿朝安可不管她说的那么多规矩，动手就来揪锦书头上的帽子，一把拽下来扣在自己的头上。“你是女眷，谁看得见布帘后的人是谁？我就穿了孝衣站着，又不出去也不必说话，哪个知道我是谁？偏你的规矩多？”

    锦书转念一想，廿朝安说的也对，便不再反对，脱了身上长长大大的孝服，端了托盘走进灵堂后侧的屋子里准备吃饭。

    这间小偏室本是预备一些并不重要的来访客人临时休息用的，只有四五平方，只有一个卧榻和一个方桌。

    锦书将托盘放下，举了筷子开始吃饭，饿了一天，再吃起饭来形如秋风扫落叶，眨眼之下一盘辣子鸡丁和一盘干炸小黄鱼就见了底。

    抿了一口三鲜牛骨汤，肚子有了底，剩下的两盘菜就可以慢慢品尝了。一边吃一边在心里赞叹，兰儿的厨艺真是越来越高了，那个梁山伯真是有口福。

    胡乱琢磨时，听见灵堂外有人走进来。走路的声音很轻，像是一个女人。锦书赶紧放下筷子，侧耳细听。

    果然，是女子的声音。

    “想不到，你竟然就这样走了——”一句话说出来，已带着哭腔。“终究是你心狠哪——”之后，呜呜咽咽，再没有话，只是哭泣不停。

    过了很久，久到锦书以为这个女人半辈子的眼泪都快流干了的时候，她忽然又开口了。

    “我来送你了，我要为当年的行为向你道歉。但是，你心里有别人，我怎么会大方到可以无视她的存在。”女人说到这里，似乎又有些激动，语调高起来。

    稍过一会，又平复下去。“这么多年，我早就想通了，是你的，别人抢不走，不是你的，求也求不来。我悟道多年，也磨去了一身的坏脾气，本想有生之年再见，必能放下前债，谈笑风生，岂料竟是这样的见面。”

    “别人都说你无后，他们说的不对——我要告诉你，你有儿子，真的，是我们的儿子——安儿——他是很听话很聪明的孩子，可惜，他不在我身边，否则我定会叫他来为你披孝守灵……”

    女子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锦书不再犹豫，三步并作两步进了灵堂。

    灵柩前站着的是一位道姑，道姑发髻高挽，面容清瘦，虽身着道袍但也压不住浑身高贵的气度。

    黑色帷帐内浑身披孝的廿朝安站在道姑的面前，正呆呆的发傻。

    “安儿，原来你在这里，还亲自披了孝衣守灵，好，好——”道姑笑中带泪，看着自己的儿子。

    “娘，你说什么？”廿朝安没想到他在这里突然看见了自己的娘。刚才躲在帷幕后，听着吊唁者的声声泣诉，那熟悉的声音让他越听越迷惘，直到听见自己的名字，廿朝安才从布帘后走出来，果然不错，确实是自己的娘亲在灵前祭奠。

    “安儿，你跪下！”道姑拉着廿朝安跪在自己身旁。“安儿，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你的父亲是谁吗？玄极子就是你的父亲。”道姑说完，仔细凝视着那张遗像，“当年，你父曾说，若是以后有了儿子，就取名叫朝安，希望我风烈朝廷安定，百姓安康，故而有你这个名字。”

    “娘为你取这个廿姓，是因为红尘俗事，娘希望早日摆脱，但日月积累，却愈加的念念难忘。”

    停在灵堂门槛外的锦书望着这一幕已是张口结舌：廿朝安是玄极子郡侯的儿子？还有这个突然出现在灵堂的道姑，一定是玄极子的夫人，廿朝安的母亲了。

    可是，可是，为什么，这一家三口却多年来从不相认呢？

    廿朝安朝着灵柩叩着头，“爹，儿子糊涂。朝安不孝啊——”一边磕一边忍不住的哭出声，想起玄极子在博情宫惨烈的死状更是悲从心生，抑制不住。

    头撞到坚硬的石板地面上，咚咚作响。

    锦书见廿朝安如此，眼中看不下去，慌忙跑进去，拽住了廿朝安。“伯母，快让他停下吧……”

    道姑见了突然跑进来的锦书，也没说什么。“安儿，你起来，继续守灵去吧——”

    道姑又环视一眼这个布置相当规模的灵堂，“谢谢你了，丘锦书!我知道，你是安儿喜欢的女子，但你一定还不了解他的身世，你想知道吗？”女子偏过脸问锦书。

    锦书点头，想要了解一个人就是爱一个人的开始。廿朝安的身世从这个道姑的嘴里讲出来，淌进了两个人的耳朵。

    一个故事，两段感情，三个人的命运，一辈子的遗憾。
------------

第一零六章   又一个公主

﻿风烈国冉帝六十六年，十八岁的玄极子一举夺下文武双魁，在风烈国内名声大噪。冉帝大喜，对此位少年英才爱护有加，亲自为其挂绶带，奖皇家仪仗游皇城，并许诺将长公主风之颜许配给玄极子。

    彼时，颜公主还未满十六岁，皇家的女儿要矜贵些，未满十八岁不必出阁。

    玄极子受到冉帝的重用，以少年之身委以古云郡侯的大任。而玄极子也不负重托，上任三年就将古云郡治理的井井有条，古云实力大增。

    冉帝六十九年，二十一岁的玄极子与十八岁的颜公主奉旨成亲。一时，又是风光无限。

    然，成亲后的颜公主发现，玄极子的府中有一名叫流萤的婢女，与郡侯早已情愫暗生，在颜公主的眼皮下眉来眼去，着实让她气愤。

    贵为公主的颜怎么咽的下这口气，新婚不久，就整天与郡侯大吵大闹，弄的整个郡侯府内鸡犬不宁。一次，趁着玄极子外出时，她狠狠的教训了那个叫流萤的婢女，并将她打发到柴房去做粗使丫鬟。

    本来，颜公主以为，丈夫必是和其他男子一样，受了那下贱女子的引诱才心猿意马的，所以她将那女子遣离丈夫身边，他便会一心用在自己身上了。

    可是，她错了。玄极子回来后，对她大发雷霆，亲自到柴房将那女子请了回来，重新让她负责书房的打扫整理。

    而此后，郡侯夫妻的关系更是冷淡了。虽然那婢女安守本分，在夫人面前毕恭毕敬，从不敢僭越礼数，可在宫中一呼百应的颜公主还是决心铲除这个女子。

    她收买了与流萤亲近的丫头，趁着她生病卧床的时候，把一些致人疯癫的药物混进草药汁里，喂她喝下了。陆陆续续的给她喝了几次后，她便疯了。

    她疯了，却也把她的丈夫玄极子逼的几近疯狂。

    玄极子当众与夫人翻脸，什么公主、皇命，他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他说她心如蛇蝎，他说皇家的女子毫无感情，冷血如冰，他说她根本不配做人的妻子。

    他对她说，那女子从来没想过要争抢什么，从来没想过要什么地位身份，你何苦害她到如此地步。

    男人痛苦的流下来了眼泪。

    那是颜公主第一次看一个男人对着她流眼泪，那眼泪却是为另一个女人流的。

    颜公主哪里受得了玄极子如此的态度，当即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了。可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一点无论是公主还是平民家的女儿都是一样的，被丈夫怒骂扫地出门，她若是回皇宫怕父皇生气、担心，而且，她这样回去实在是毫无颜面。

    倔强的颜随意的行走着，疲累交加，晕倒在路上，后来被一处道观的道姑好心收留，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有了身孕。

    她的孩子，也是他的孩子。可是，她恨他，她不想让他看见孩子，所以，她仍然坚持一个人在外，辛苦的带着孩子。

    风烈国朝堂政变，但玄极子却依然是倚重之臣，政变没有影响他。而她，也再没听说他成亲的消息。

    她想，估计那名叫流萤的婢女是治不好了。

    年年岁岁，当她的心境已经逐渐从怨恨中解脱，她还是不敢再回去。那名女子的疯癫模样和玄极子的眼泪就像是两道枷锁，绑住了她的心。

    “二十一年过去了，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毁了那女子就是毁了他，毁了他也是毁了自己。”道姑凝视在画像上的目光凝聚着经历沧桑之后的淡定，也深蕴着惆怅和懊悔。

    “流萤？”锦书自言自语，那不就是行云师傅的姐姐，黑子的娘——怪不得行云师傅始终在郡侯家，原来他们之间有着这样的故事。

    这个世界果然是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一个意外接着一个意外，锦书无意中又多了一个亲姑姑。

    锦园，布置温馨舒适的房间里，锦书和颜对坐。

    “没想到，你就是三弟的女儿，锦儿。”颜公主捧着茶杯，仔仔细细的端详着锦书。

    “姑姑，锦书混沌十年，也是最近和父亲见了面，才了解自己的身世的，在书院读书时与朝安表哥结识，没想到竟是至亲。”锦书笑着说，和廿朝安忽然之间成了表兄妹，让她觉得像是上帝的玩笑一般，既荒谬可笑又心中温暖。

    想着，这下子自己可不用再受那守灵之累了。“颜姑姑可曾回过皇城，见过当今圣上吗？”锦书忽然问。

    颜公主轻叹一声：“自从出阁后，我再没见过大皇兄了，至今也有二十年了，听说他当皇帝后性情大变了。大皇兄和三弟是两位皇后的嫡生，我是偏妃所生，虽然父皇疼爱，但终究也是不亲近的。”

    与颜公主细碎的闲聊着，谈起了她和廿朝安的书院生活，颜公主面带微笑的听着，看着锦书的眉眼里充满了慈爱。

    这种类似于母亲的慈祥、安定和温暖，锦书已经许久许久没有重温了，那样的亲切让锦书忽觉恍惚有了儿时在母亲目光注目下的幸福感觉。

    “锦书——”假面的声音忽然在门外响起。

    站在门口的假面双目炯炯，轻沾着一身的风尘，是才从外面回来。听说廿朝安忽然成了玄极子的儿子，又是锦书的表哥，锦书又有了亲故，假面特地来找她道贺。

    “锦书，表兄妹如今在一起，可是亲上加亲了？”这句话怎么听怎么不像是来祝贺的。

    “假面，你来见见我姑姑。”锦书这时还在兴奋中，忽然发现身边人是自己的至亲的感觉是很甜蜜的。

    “是你的姑姑，又不是我的姑姑，我见做什么？”假面不客气的回绝，“我来是想告诉你一个消息，你要做好准备，皇帝马上就到古云了，也是冲你来的。”

    说完，假面也不管锦书绷紧的一张脸，呼的左转身，进了锦园旁边自己的临时居所去了。
------------

第一零七章   奉旨

﻿丧礼的第三天，郡侯府终于接到了朝廷的治丧抚恤，白银五万两。这个数字已是极多了，一般的臣子去世，朝廷的抚恤银从几百到几千不等，最多的也没超过一万两，玄极子的去世，可见朝中是极重视的。

    当然，这么多的银子肯定还有着另外一层意思。这从朝廷公告中也听的出来，“死者长已矣，生者悲凄凄。”这公告里的一句话锦书听出了弦外之音，在玄极子与博情宫的纠纷中，朝廷用白花花的银两就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当然，站在朝廷的角度想，这也无可厚非，事情出在博情宫，一方是女儿，一方是养父，也可以当作是家庭矛盾来解决论处，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朝廷大出血给了五万抚恤银，大约就是想葫芦僧判个糊涂案，不了了之。若是再深究下去，玄极子挟持安夕也是罪证确凿的，一郡之首不洁身自好，非要沾惹江湖恩怨，这一点就会被人弹劾了。

    所以，朝廷这么做其实也是给了玄极子相当大的颜面了。

    只是，这颜面到底遮了谁的丑，不是局中人自然悟不出来。

    宣旨官站在灵堂正中，对着众人高声念完朝廷的公告，忽就有府内的家丁飞快的跑进来，“丘小姐，少爷，皇、皇上到了。”

    昨日，廿朝安和颜公主的身份锦书已经对郡侯府的马云讲了，要证明两个人的身份其实很容易，只要查查府内当年的公事记录簿就可以了。更何况，如今郡侯府内本无人做主，郡侯的儿子突然出现，那是再好不过了。

    作为一个管家，谁当家作主本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马云将廿朝安的身份与下人们都讲了，众人虽然惊讶，但各自还是管着各自的差事，并无变故。

    除了宣布廿朝安的身份，马云还宣布了皇上要来的消息。于是，阖府上下都知道今天皇上要来，可是听见皇上真的已经到了大家还是心颤肉跳。

    锦书和廿朝安带了全府的仆人赶紧出外迎接，仆人们个个都是一身白衣。

    一群人才出了厅堂，步行到了二层院子，对面明黄的仪仗已经进了院门。

    哗啦啦跪倒煞白一片。“皇上万岁——”杂七杂八的声音起起落落，夹杂着人们对皇威的恐惧。

    锦书打头跪着，已经脱了重孝，此刻身上穿着一件月白的连襟小袄，梳了个简单的同环髻，和府内所有的女眷一样，发髻上别了一朵白绸的孝花，全身上下干净的很，在一片白衣中并不起眼。

    全体低着头，胆小的开始浑身筛糠，皇上若不说让抬头起身，谁也不能动弹，否则就是死罪，这就是皇权。

    半天没听见有人说话，周围无一人出声，锦书正觉得纳闷，忽见眼前两尺不到的视线内出现了一双龙靴。靴底敦厚洁白，靴身是紫色，左右各有一只纹着金线的祥云龙图，那龙并不威武，团成一个椭圆的形状，看着好像一对飞天。

    “怎么？朕的靴子这么好看吗？”突然，穿靴子的人说话了，声音如雨打沙盘，有着不太流畅的沙沙的淅沥感。

    “回皇上，因为小民没看过，所以好奇。”锦书实话实说。

    “你是丘锦书，抬起头来！”

    锦书想，干嘛只让抬头不让起身呢，膝盖都快跪麻了。

    倏然抬起头来，一双直勾勾的眼肆无忌惮的一点点扫过她的脸。皇帝，这个锦书传说中的大伯长的其实很普通，眉形脸阔和父亲有着些微的相似。只是，他神情中有着一种阴阴的怪戾味道，一看就是不好相处的人。

    “皇上，我们是不是可以起来说话了？”锦书问，总不能让大家一直跪着吧。

    “都起来吧。”影帝似乎也不耐这些规矩，随意的绕过这群人，向里边的灵堂而去，根本不理身后一片起伏的谢恩声。

    站在灵堂供桌前，影帝左右环顾，仔细看着灵堂布置，最后的视线落在那围着灵柩的鲜花上。

    注视了片刻，回头吩咐身后跟随的人上香。上完香，除了皇帝，一行数人都上前祭拜。廿朝安即刻站在孝子位置上答谢。

    “你——是谁？”影帝看见廿朝安的一身重孝，疑惑的问道。

    “回皇上，小民廿朝安，是云山书院的学子，郡侯大去后无人守孝，朝安自愿承担了这个责任。”廿朝安低头，按照昨夜锦书的吩咐回答道。

    “是吗？那很好！”站在廿朝安右侧一米远的位置上的是廿朝安的母亲——颜公主，此刻的皇帝却像根本没瞧见她，漠然的转过脸吩咐：“庞桂——宣旨。”

    一旁叫庞桂的太监双手捧着圣旨，公鸭似的嗓音高声读起来：“风烈影帝昭示，兹有古云郡女子丘锦书天资聪颖，才略过人，朕颇为爱惜。着即日起晋升为女史官，负责主掌撰写风烈国志。明日一早，随圣驾入宫。”

    圣旨一宣，站在一旁的廿朝安和躲在人群里的晚秋蝉都是大惊。他们谁也没想到，皇帝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带走锦书，而且是追加了这样冠冕堂皇的借口，任谁也是不能阻止的。

    锦书这一去，孤身一人，身处虎狼之地，其危险自是不必说的。廿朝安处在众人的眼光之下，隐忍不住焦急的心情。假面隐在人群里的一张脸若隐若现，凌厉的目光下透射出杀气。

    “万岁，古云不可一日无主，请万岁定夺？”皇帝身后随行的一名官员站在一旁突然提醒。

    “爱卿怎么这么着急？莫不是想坐这古云之首？”皇帝忽然拉下脸，阴沉沉的注视着那名说话的官员。

    “微臣不敢，微臣只是……”那官员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叩头。

    “拖出去，重责三十鞭，脱下官服、摘掉官印，贬为庶民。”只一句话说的不合时宜，稍微显露了自己的私心，这人的前程就没了。

    众人恶寒。

    锦书暗叹，什么叫金口玉言，这个皇帝大伯喜怒无常，做人也太狠了些。

    是夜，起了一场绵绵细细的雨，这是初秋的第一场雨。

    锦园内的烛火还燃着，四个人都没有睡意。

    “锦书，你不能去，我们再想想办法。”廿朝安第N次说着一样的话。

    “他既然公开宣旨，便是逼锦书没有退路，如若不去必是抗旨，抗旨是死罪！除非……”晚秋蝉说到这，停下来。

    “除非什么，二哥你说话就要说完，真把人急死。”廿朝安听不见下文，急的搓手。

    “不行——假面，你别说了，绝对不行！既是他宣旨了我就去，好歹他也是我大伯，虽不知他为何一直要抓我，可是我相信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即便是他已知道，难道他风烈皇帝就如此胆小如鼠，容不下一个皇侄女的存在，我看他也不是那懦弱胆小之人。”锦书当然知道晚秋蝉说的办法是什么，她可不能让他们无缘无故的冒那个险。刺杀皇帝，那是诛九族之罪。若是刺杀成功，天下必将大乱，若是刺杀不成，晚秋蝉和廿朝安两个人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你俩赶快回去休息，放心，我不会让自己出事的。”锦书站起来，推开窗，感觉细细的雨丝扑到了脸上。

    “下雨了——真好！”

    三个人都站在此扇窗前，风吹进屋子，凉气顿起，已过了午夜了，秋意阑珊。

    “锦书——”锦书身后的廿朝安突然张开双臂，紧紧的裹住了前面娇小的人儿，浓浓的不舍便如同那秋雨一般缠绵着深深的眷恋裹挟过来。

    感觉到廿朝安的脸颊热热的贴近，火炭般暖着自己被雨丝浸的冰凉的脸，一条火舌带着浓烈的渴望探进锦书的唇，男人粗重的气息辗转在檀香小口中，这是廿朝安第一次倾尽全部身心的吻，久久的久久的不愿放开不愿松手，前尘往事一幕幕消散在眼前，他渴望了那么久忍耐了那么久。

    狂乱的夜里，怎么忍心拒绝，爱如此的狂野，将遗憾隐藏，将伤悲收起，便沉醉在这一刻的喜悦里沉睡而去吧。

    爱让人痴狂，也让人心碎。

    有一个无声的叹息，有一人无声的离去。
------------

第一零八章   恨别离

﻿被雨水洒过的古云街道像泼了一层明油，透着一股子特别清亮的感觉。脚踩上去，立刻踏出一方浅浅的水痕，伴随着脚下的吱吱声，这声音让人的耳鼓里充斥着清冽的浅伤。

    一夜没有合眼的晚秋蝉站在白水河边，身子歪倚在一棵垂柳下，怀里抱着一张古琴，双眼盯着河面，整个人一动不动。

    柳树的另一侧，廿朝安双臂环住，头仰抵住树干。两个男人雕塑一般站着，在这白水河岸凝成一处特别的景致。

    小雨刷洗过的柳叶，青翠如新，偶尔有露水似的雨滴从翠翠的柳叶上滑落，有的落在地上，慢慢渗入潮湿的泥土中，有的滴洒在两个人的身上，点润着他们的憔悴。

    白水河上停泊着一艘巨大的游船，船高三层，缎黄色的旗子高挑，各处栏杆窗格雕花画脊，是经过巧匠的精心打造的，华丽程度类似于画舫，却比画舫大上许多倍。

    这是影帝临时征用的一艘官船，皇帝是从陆路来却要从水路返回，大约是嫌陆路上走得的太无聊。

    从古云到海龙有一条人工运河，人称海河，长约300里。当初挖掘海河时死伤了无数的百姓，挖掘海河的本意是为了皇家出游的方便，不过后来水路交通不断的发展，各地的漕运码头都在兴起，海河也成了一条具有相当意义的交通线。

    船工们已经解了缆绳，游船缓缓驶离了岸边，十分招摇的掉转头来，船头顺着河心向南行驶。船一开动，河岸边距离很远的百姓们纷纷涌近岸边，看着船逐渐远行，他们才开始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锦书在船上，倚坐在二楼的一处位置，静静的望着河岸。那一处景致，牵动着她的心弦。

    柳枝疏，碧绦摇，漏泄点点落情伤；

    双人立，与卿别，一朵远笑似芙蓉，不作伤心看。

    锦书此时的心情有些复杂，有些不安的揣测和预期，亦有着离别的伤感，还有隐隐的对探寻皇宫的乐趣的些微激动。

    皇宫，在她的心中是神秘的，这种神秘和龙潭虎穴扯不上关系。

    下一刻，她的目光忽而转向水面，突然间又有一个念头窜出来。丘锦书是溺水身亡后突然来到风烈国的，如果现在她突然跳入水中，被水淹死，会不会又回到来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去了呢？

    这样想着想着，她使劲向外探了探身子。

    胡思乱想中，听见一阵歌声从对岸传过来。清晰的词曲，明亮的嗓音，婉转的曲调，有着乐中高手才能唱的出的独到的韵味。

    遥驻望君远去矣，

    一片愁思顷刻起，

    江上行舟，

    心似香绕，

    流光容易把人抛，

    风飘飘，雨潇潇，

    恨把琴弦拨断，

    欲掀流水为澜，

    难复心安，

    难复心安

    ……

    心已被歌声缠住，从来不知道假面还有这么好的歌喉，这么高超的琴技，比起自己的三脚猫强上不知多少倍了。

    迷离的双眼望向那一处渐成双点的景致，又想起这一次的告别还少了行云师傅，少了黑子，少了冷面，不知他们得到自己去往皇宫的消息会有怎样的心情？

    巍巍的云山书院也退出了视野，锦书的明天又有着怎样的机遇？

    痴痴的坐着想，流光容易把人抛，如果往事真的那么容易抛却，如果流光真的无情，也许自己就不会在难以取舍中苦苦折腾自己了。

    水面白茫茫的一片，锦书坐的太久了，刚要站起身来走动一下，忽觉得双脚悬空，她的整个身子已被人提起来，“朕看你几次探身想入水沐浴，不如送你下去！”

    锦书整个人被影帝横着甩出去，心里大骇，腰上用了力，人在空中拧了半个身，脚落在水面，脚尖一点，想借势飞跃到船上。

    哪知前边的大船像是知道锦书的意图，速速前行了数十米，锦书借力不成，只好踏空入水，“NND，皇帝耍人也没有这样耍的。”

    入水之后，锦书不再冒头，借用刚才未散的功力，身体梭子一般在水里潜游，朝着船行的方向追过去。

    被这皇帝在半路扔下船，真是有够霉的。自己怎么得罪他了，这一天一夜以来，也没听他说过几句话，明显是沉默寡言的主儿。

    锦书手抓住船舷，头冒出水，一个鱼跃龙门，水花翻飞，跳上船头。衣服也都湿透了，几个女子从船上的窗口处伸出脑袋，看着她，笑的前仰后合。

    那笑声还在蔓延，却见楼上已又飞出一个人，“救命”声还未喊全，女子的身体已如石头样沉进水里去了。

    笑，嘎然而止。

    “恨别离，别离苦，别离难咽一杯酒；恨别离，别离伤，别离一剑刺心上。我愿千年守望你的回眸浅笑，刹那惊魂，虽死也无憾。”

    影帝的声音从船顶飘下来，带着酒香，似在独酌浅唱。

    一个浅红宫装的婢女托着一打衣物，走到锦书的身边。“史官，快来跟我换衣服吧。”

    锦书跟在婢女身后，边走边想：这个皇帝大伯似乎冷血无情，却又为谁伤情至此？

    锦书糊涂了。

    木：亲爱的们，下一章就开始第第三卷了，如果可以的话，木明天准备休息一天，调节一下，赞成的请举手，不赞成的保持沉默。（顶着雨伞。。。出来晃）
------------

囚女卷


------------

第一零九章   皇宫的太监美极了

﻿风烈国皇宫分为五大块：东、西、南、北、中，各有各的功能。东面是两处庞大的园林，称为万岁园，主要是皇帝与后妃游览、狩猎、休闲之用，也可以用作大型的国庆活动，比如祭月、拜祖、皇帝及皇后的诞辰庆贺等等；西面是三卿六部等朝中各行政部门的办公之处，因此，皇城外居住的百姓习惯上称西半部分为西部衙门；中间部分就是皇帝的行政处昭和殿，昭和殿用作新帝登基、皇后册封、接待使臣等，还有就是皇帝的每日早朝理政均在此处。除早朝外，皇帝日常的办公地方是在后宫的勤政殿和昭安殿，后宫是各位娘娘后妃的殿宇，也包括皇帝的寝宫昭阳宫。但是前边咱们交代说，影帝这个皇帝不迷恋女色，因此，如今庞大的后宫是相当的空虚，各处宫所住了许多女子，却均是名不符实，甚至有的已是鸠占鹊巢了，后宫无后，管理起来自然是一片混乱。

    对于荒废后宫，皇帝久不亲女色，久不选秀女，朝中大臣们开始时还有人建言规劝，但自从梁御史因为苦劝被皇帝革职之后，便再没有人提级此事了。如今，影帝已掌皇位十年，但还无一位皇子诞生，只有一位公主，确是从小寄养在古云郡，被皇帝指派去做了博情宫的宫主，子嗣稀无，这是一个王朝的心病，但皇帝不急，谁急也没用。

    虽说后宫荒废，但里边有任何的风吹草动还是能牵动朝堂之上的反应。

    这次听说，影帝兴师动众亲自去往古云，吊唁玄极子丧殡时，带回来一位貌美多才的女子丘锦书，而且已然入主后宫，虽说是被封为史官，又得了差事，朝臣们都猜测着，他们的皇帝或者终于找到了一位能中心意的女人了，这是国之幸事。

    锦书被指往了沁心阁居住。沁心，景如其名，是一处清新雅致的别致之处，位于后宫东北侧，把着御花园的北门。沁心阁，之所以沁心，是因为开有一处水塘。塘内植了一大片碧荷，正值花开，微风拂过，一朵朵睡莲摇曳生姿。

    水塘不大，上有一座木拱桥，小巧精致，既做装饰也能赏花行人。过了水塘，左右各有寝居，分别是沁心阁的掌事宫女和头领太监所住，再前行二十米，几行石榴树后就是锦书居住的地方。看似不大的地方，却难得的舒适清雅。

    石榴树上火红的石榴果新鲜可爱，树下锦书正和沁心阁的宫女太监们聊天。其实，一共也没几个人，三名宫女，两名小太监，都是畏畏缩缩的。

    “你们这里没有管事的宫女和太监吗？就你们几个？”锦书闲坐在海棠树下，一副慵懒的神态。

    “没，没有……沁心阁很久没人住了，我们是临时被派过来的。”一个小太监大着胆子说。

    “很久是多久啊？”

    “自从住在这里的昭容娘娘陪先帝去后，就没有人住的。”

    “哦——这样啊，不过，我看这里不象闲了多年的，是不是有人照管啊？”

    “娘娘，是春喜一直在照管打扫沁心阁。”一名与锦书年龄相仿的小宫女低头回道。

    “哦，谁是春喜啊？”呵呵，锦书笑起来，春喜，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戏说乾隆》剧组呢。

    “春喜在浣衣局当差，是一名浣洗衣服的宫女，以前跟过沁心殿的昭容娘娘，史官若是找她，我这就去给你叫来。”一名带着腰牌的太监走近，回答了锦书的话。

    “你是？”老远看他进来，锦书还以为是皇帝派人找她呢，也没在意的看，这时听他一张口，似不是皇帝派的。

    “小人归五愿意伺候史官娘娘，作沁心阁的大太监。”来人低着头，说话声音一点也不似太监，极舒服的音调，看年纪也不超过二十岁，在锦书面前，一点也没有拘谨害怕，像是见过大世面的。

    锦书心里赞赏，“那好，有人毛遂自荐，我何不成人之美呢？你抬起头来我瞧瞧。”

    归五嘴角略弯，抬起头，朝着锦书一笑。

    锦书当即傻了，这太监——这是太监吗？皇宫里有这么美的太监？哦买噶，甩甩手，摇摇头，再使劲看过去，没错，不是自己眼花犯了花痴，站在眼前真是一个极美的少年（太监）。

    突然想到，这么美的男子，定是家里穷的没办法才被送进宫里当太监的，真是暴殄天物啊，天理难容啊——

    锦书坐在那咬牙切齿的恼恨，对这小太监当即就充满了无限的同情心。女人的同情心一泛滥，可就顾不了那么多规矩了。

    她的手拉住美太监的的手，胡乱的上上下下左看右看，越看越不甘，一个劲的叹气，“归五，你就跟了我吧。以后，谁要是欺负你了，我一定替你出头做主。”

    “多谢娘娘！”那归五极乖顺的跪下去。

    “你们听好了，以后你们都要听归五的话，知道吗？”锦书对其他几人说。

    哎，美则美矣，却是可惜了。

    水路漂泊了几天，上了岸又东穿西走迷迷糊糊的一阵乱绕，这才来到自己的住处。正是午后十分，本就疲乏的锦书困意甚浓，其他人都退去后，锦书歪在椅子上睡着了。

    海棠树下，美人酣睡中——

    归五带着春喜进了沁心阁，看见的是海棠红艳美人娇，好一副静止的画面。他朝背后的春喜摆摆手，自己悄悄的走过锦书身边，脚步无丝毫的声响，仿佛一只狸猫。

    他从寝室外的凉塌上拿了一条薄薄的团绒棉纱痰，轻轻的盖在锦书身上。人并不离开，站在近旁，眼望锦书酣睡的容貌，瞧了很久。

    酣睡中的锦书，做了一个短短的梦。先是梦见了廿朝安和冷面他们微笑着招呼自己，流行云语重心长的对她说，即使在皇宫也不要荒废了自己的功夫，要时常练习。黑子苦苦的扯住自己的衣角，嘴唇一张一合，说着话，锦书却怎么也听不见，使劲歪着耳朵，还是听不见，最后急的出了一身汗。

    突然间，几个人全都不见了，确是刚才的归五笑眯眯的脸出现在眼前。这个小太监年纪不大，那双眼睛却能勾魂一般，只要看了他一眼，他的样子就在心里拔不出来了。

    恍惚间，又觉得这个小太监的样子有些熟悉，使劲想啊想，还是想不起来。

    “娘娘，春喜来了——”梦里的归五忽然说话了。

    锦书拍拍自己的脸，左右看了看，自语道：“行云师傅没来？假面和廿朝安都不在啊？”手指掐了掐腮上的肉，有些疼。

    原来，梦早已经醒了，是真的归五站在了身边。

    木木：亲爱的们，不要被木这一卷的卷名吓到，木是不会虐女主的。嘿嘿。
------------

第一一零章   流行趋势

﻿懒洋洋的睁开眼，锦书看了看归五领进来的那名宫女，年龄约有二十多岁，一张圆脸胖胖的，是很可爱的娃娃型。她低着头站在归五旁边，手上还湿淋淋的。

    “你是春喜？”锦书开腔。

    “回娘娘，是的。”说话声音有些像小雀，叽喳悦耳。

    “春喜，你还愿意在沁心阁当差吗？”一个尽职且念旧的人女子，锦书是想很好的收纳为己用的。

    春喜赶紧跪下磕头，欢喜道：“多谢娘娘，春喜愿意回沁心阁。”

    “恩，好。归五，这事你去办理吧，以后春喜就留在我这里了。”锦书偏头，对着归五吩咐。

    “是，史官娘娘，小人这就是去办。”

    归五，来的有些突然，但办事效率很高，而且对于皇宫很熟悉，初进皇宫的锦书，身边是需要这样的人的。何况，他还是一个美貌的少年太监。

    “春喜，你的名字是谁起的？”归五离开后，锦书与春喜闲话。

    “是我舅舅起的，我进宫之前叫二丫，我爹说这个名字不好，所以请舅舅另外起了名字。”

    “哦。我再为你改个字，将喜字改为晓字，如何？”电视剧里的后宫娘娘不都给身边的宫女改名字，自己也来改改。这春喜着实的听着别扭。

    锦书话说完，瞧那丫头嘟着嘴，一脸的不情不愿。“我舅舅是教书先生。”说完，低头双手揪着自己的衣服。

    “呵呵，可是依我看，教书先生这名字起的并不高明，我不喜欢那个喜字，就用晓字。”锦书的语气不容更变，春喜只好谢恩。

    “春晓，你跟我来。”从石榴树下的椅子上站起，锦书叫着春晓丫头，回到凉阁。拿起一张笺纸，让春晓伺候笔墨，提笔在纸上写了四句诗，正是孟浩然的《春晓》。

    提笔写完，从右往左看了看，大声念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念完，笑吟吟的看着那丫头。“你可知我这首诗是什么名字吗?”

    “奴婢不知。”春晓并不识字，当然也没学过这些诗词。她偷偷瞧着锦书工工整整的四行大字，心虚的回答。

    “你记住，这首诗便是《春晓》。是著名大诗人孟浩然所作，在我的家乡可是连三岁娃娃都背的出来的。”锦书故意说。

    一句话羞得春晓丫头满面红通通，想起刚才她还对这位娘娘有大不敬的言辞，可是这史官娘娘并不生气，还亲自写了这首诗给她说明白，春晓更是不知如何自处了。

    “来，你跟我念，一定把这首诗背下来，以后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出自何处了。”锦书兴趣盎然。

    据说，皇宫里的女子都是无聊的，锦书得在无聊中寻找乐趣。

    沁心阁内，隔着成排的石榴树，传出两个女子背诵唐诗的声音。声调抑扬顿挫，声音清脆入耳，不久，那朗诵声从二重唱转为合唱，沁心阁里的五名当差的宫女太监听着自己的主子教新来的春喜读诗，羡慕的眼睛发蓝。仔细想想，他们自从到了这座皇宫，甭说没见过女主子，偶尔有一两个得脸的女子哪个不是尾巴翘到天上去，可这位新来的史官娘娘平易近人不说，光看这会子教春喜读诗，就知道定是个好性情的女主，各人脸上都是云开雾散，一脸欢喜。

    不久之后，《春晓》这首诗就从沁心阁飞出去了，被宫女太监们口口相传，很快就传遍六院三宫所有的宫女太监耳中。据说，若是谁还背不会《春晓》，便会被周围的人耻笑，认为其孤陋寡闻，不知长进。

    而沁心阁的春晓丫头因为这首诗，名气大的几乎要盖过锦书了。那丫头现在走到哪里，见了谁都要说三句话。

    “我是沁心阁的春晓，我家史官娘娘为我取的名字，《春晓》这首诗你会背吧？”

    若是人家背的出来，她便点头回应：“我家娘娘会背的还多着呢。”；若是人家背不出来，她便说：“这是连三岁孩子都会背的诗。”说完，一脸骄傲的走开。

    若是路上有人跟她打招呼，她便开心的应答。“我就是春晓啊，春眠不觉晓的意思。春眠不觉晓，你知道什么意思吗？就是说啊，春天的人贪睡，睡到天都亮了还不知道呢。”叽里呱啦给人讲解一通，然后回来就向锦书汇报成果。

    这丫头，现在满心满眼里几乎把锦书当成了神仙般敬仰着。

    锦书发现，这座皇宫里缺乏着一种精神，更缺乏一种让人能开心振奋的感觉。而她，似乎给这些久居其中的女人们带来了一点欢喜。

    诺大的皇宫里，因为锦书的到来，掀起了狂热的作诗学诗的热潮，人们心中的恐惧和无聊，也因为这新的乐趣而暂时被人们遗忘了。

    在任何一处假山后、凉亭上、游船内，随时随地传出的诵诗声成为皇宫里的流行趋势。

    沁心阁，是后宫里一处毫不起眼的居所，即使是先帝在世时，居住在那里的昭容娘娘得宠的日子，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大的反响和动静。

    一天之内，来访来求锦书笔墨的女子络绎不绝，沁心阁热闹的像曾经的皇后的羞月宫一般，锦书累的胳膊都酸了。

    后宫里，因为皇帝长期不驾临，各宫又都没有封女主，所以，丘锦书，这个阶位不高的史官娘娘就成了唯一带着皇帝御封职位的女主子。

    -----------------------------------------------------------------------

    昭阳宫内，太监撩开龙床的鲛纱幔帐，身后托着龙袍冠带的几名宫女一字站开，寝宫的头领太监准备伺候皇上更衣。

    “万岁——”

    影帝掀掉身上的黄绸睡袍，张开双臂站在寝殿中，一身健硕的肌肉显示出他强壮的体魄。

    “庞桂，那丘锦书这几天在做什么？”皇帝问身边的人。

    庞桂，皇帝身边的传旨大太监，在整个后宫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就是内务府的总管也要看他的眼色行事。

    “回皇上，丘史官三日来都呆在沁心阁里，收了一名头领太监和一名掌事宫女，每日赏花、游园，教人读诗。后宫许多女子这两日都往沁心阁求字，现在娘娘那里热闹的很。万岁好眼力，丘史官负责修撰国志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庞桂回道。

    “是吗？她倒很会自得其乐，莫非以为朕忘了她了？”影帝突然双眼眯起，两道寒星闪烁不定。

    “今日晚间，带她来寝宫见我。”影帝准备去早朝，吩咐完，又低头看了看穿戴好的龙袍。

    庞桂赶紧将玉带上的一块蟠龙玉佩正了正，整理完低头道：“奴才明白”。

    庞桂以为他明白，皇帝将一名女子招到寝宫，除了临幸还有什么呢？
------------

第一一一章   侍寝的消息

﻿锦书一早起来，打了好几个喷嚏。

    “是谁一大早就念叨我了？”揉了揉鼻子，感觉有些发酸，空气钻过两道鼻孔后，就留下一阵小虫钻爬似的的酸麻。心知大约是昨夜嫌热，踹了身上的锦被，结果后半夜起了凉气，着了些凉，绝对是感冒的前兆。

    她这边惊天动地的几声喷嚏，自己倒没觉得不妥，可把外边伺候的春晓和两名小宫女给急坏了。

    “哎呀，主子这是怎么了？前两日还好好的，怎么就着了凉了？”春晓闻声进了锦书的寝室，一眼就瞧见了落在地上的还未及叠好的缎被。“定是夜里贪凉，掀了被子了？这可怎么好？”将那落地的被子收拾起来，方方正正的叠好后，春晓朝着帘外喊：“雨柔，你去喊归头领，让他去御医院要点驱寒散热的药来——”

    “哎——”外头的雨柔明快的应一声。

    “等等，别去麻烦了。不过打了几个喷嚏，没什么大事，煮些生姜水喝喝就好了。”锦书赶紧制止，侧耳听见雨柔的脚步声又停了。

    锦书非常不想闻见那些黑糊糊的草药味，想起要喝那么难喝的药眉毛都皱成一堆儿去了，在云居时偶尔有些头疼脑热的，自己也不当回事，抗抗就过去了。

    “春晓，是药三分毒，不能随便喝那些东西。听我的，煮些生姜水，放些糖进去，晚上喝几碗，发了汗就好了。”

    吃罢早饭，坐了一会儿，看了看太阳已经快到半中天了，锦书疑惑。“春晓，昨天络绎的来了许多后宫女子来找我写字，今天怎么就一个没有了？”天都这般时候了，还一个人没有来，这反差太明显了，锦书觉得不对劲。

    春晓眼瞅着外边，哧哧笑起来。“归五知道您着了凉，身子不舒服，他堵在门口，把那些女子们都给挡回去来，要不然主子哪有这么清静。”

    “哦——”这帮子人倒真对自己用心。

    也不再管那些杂事，心中想到不知风烈国志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籍，影帝要自己修撰那本书是借口还是煞有其事？世人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即便是自己水性好，也不能在这里胡混哪——不过，锦书还有一点点期待，或者她可以说动那个皇帝把父亲从赤花宫里弄出来，招回皇宫吧——虽说影帝阴阳不定，喜怒无常，可是他心底不是也有着那一点点的柔软之处嘛——

    “春晓，你见过皇帝吗？”锦书问旁边在纨扇上绣花的人。

    “没有——”春晓放下针线，认真的说：“我只见过先皇冉帝，没见过影帝，不过，后宫里的人都很怕影帝的，听说他发起火来像怒神一般，根本不用杖刑，举起来就把人摔死了。”说到这儿，春晓索性也不绣花了，压低声音：“主子不知，后宫各处经常出现暴尸的宫女太监，以影帝的寝宫附近最多，所以，若是皇上要召幸娘娘，您可千万别惹他发火。”

    “呃……”锦书瞪了眼，后宫里经常死些宫女太监算是正常，哪一宫里没有冤死的人。可是，这暴尸就太不正常了，杀了人不都是要毁尸灭迹的，难道还有生怕别人不知道的？又听春晓提到召幸，锦书浑身发寒，若是那影帝不知道自己是谁，那要不要她先说破呢——说破了于父亲于自己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她心里却没有底。

    一天浑浑噩噩的过去了。

    黄昏时分，站在沁心阁荷塘的木拱桥上，看着暮色下的荷塘水面铺上了一道金色，粼粼烁烁的，晃花了眼。

    归五悄悄的走到小桥下，看锦书若有所思的望着荷塘，没有作声。

    “归五，有事上来说吧——”习武之人的耳力好，归五还在几丈外的时候，锦书就听见了他的脚步声。

    归五的脚步声其实是极轻的，即使不是刻意的轻行慢走，他的走路也不似一般人那么大动静。

    “主子，敬事房那边有人传话说，今晚皇上要招您去寝宫，但是却没翻牌子。估计庞桂一会就到了，您做好准备。”

    是吗？皇帝大伯也终于沉不住气了吧？大老远的把自己请来，却还未说明白是什么事情呢？请自己去寝宫，却没翻牌子，那就肯定是去谈话，不是招寝。

    “你的信息倒是灵通。”锦书微笑着点头，这个头领太监果然不是白当的。

    款步下了桥，春晓和雨柔见锦书回来，“主子，出去也不喊我——”又瞧见锦书身后的归五，“原来有归头领跟着——”大约自己也觉得自己紧张过度，讪讪的笑了。

    “特意吩咐御膳房给主子准备了一些清淡的饭食，您看合不合口味。”几个人站着，看着锦书坐下。

    一碗绿豆玉黍粥，绿豆是去了皮的，每一粒都熬成了缕缕丝丝状，泛着浓香。一盘软炸虾仁，两碟时令蔬菜，都是清炒的，还有一小碟凉拌的咸菜丝，一碗糯米糖糕，一碟烤过的椒盐馒头片，白糯米上沾着红绿相间的玫瑰糖丝，很亮眼。

    锦书的食量本来不算太大，心中又装着晚上与皇帝的会面，又因为有些感冒，所以没有什么胃口，只将粥喝完，吃了一盘素菜。“春晓，这些余下的我还没动，你和雨柔、云惜用了吧——归五，你也不用在这里了，回去歇息吧。”

    锦书收拾好自己，端坐在寝室外，等着庞桂来宣旨。

    “奴才给娘娘请安——”庞桂没等来，却来了一个中年的宫女，进门就给锦书见礼。“奴才潘韵是敬事房派来临时给娘娘做教引的姑姑，因为敬事房是刚刚才得知的消息，事出仓促，请娘娘不要责怪。”

    潘韵将锦书引到寝室内室里，请她脱衣服。

    锦书心里厌恶，很不喜欢这样被人摆布的感觉，阴沉着脸，皱着眉，看潘韵的眼神是冷的。

    “娘娘恕罪，这是奴才的差事，就是先皇后当年进宫侍寝，也是要经过这一遭的，娘娘——”潘韵不傻，看出来锦书的抵触。可是她有她的职责，今日若不是将锦书的身体情况记录下来报知敬事房，那她的脑袋就搬家了。皇帝的招寝，如今是朝庭内外都盯着的天大的事情，她一个七品教引宫人，担不起这个渎职的责任。

    后宫里，关于锦书今夜要侍寝的消息传播的很快，皇帝已经久不招侍寝女子了，新来的丘锦书才到三天就被招寝，这是后宫前所未有的事情。以往若是有秀女进宫，最少都要经过专门教引学习，规矩训练，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侍寝，可是现在已经说不得，很多规矩都荒废了。

    潘韵姑姑的仓促来到就是证明，现上轿来才来扎耳朵眼，伺候一个不按规矩来的皇帝，敬事房的主管也满难当的。

    虽然锦书不情愿，可是潘韵的工作还是要做。一项一项的逐一检查完，潘韵才谢罪告退。

    锦书才将衣服重新穿戴好，门外就传来了庞桂独特的传旨的声——“万岁有旨，传丘锦书寝宫侍寝。”
------------

第一一二章   凶神恶煞

﻿天才刚刚黑下来，未出沁心阁，空气中满是睡莲的清香，夹杂着不知哪处宫里的浓郁的桂花香气，本来鼻子就已经很敏感的锦书这时被花香一熏，更觉得有些头昏脑涨。

    过了木拱桥，直奔正门。回望荷塘，黑乎乎的一片，白日里看着亭亭玉立的荷花，青翠田田的荷叶都沉在一片昏暗里，瞧不出一点沁心的景致了。

    从沁心阁往昭阳宫去的路程并不近，路上两名小太监一名在前，一名在后，手提着两盏灯。庞桂跟在锦书的身后，一行四人都不说话，只刷刷的走。

    宫灯里燃着红烛，木质的底座，罩上透光性较好的纱罩，几只不长眼的蚊虫围着灯笼转来转去的飞，偶尔有一只钻进灯罩去的，就再也找不到出路，活活被烛火烧死了。

    “庞公公，后宫这么大，皇上若招寝，各宫里都是步行去的吗？”行了一段路，锦书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转回头问庞桂。

    “回史官娘娘，先前是有两部撵车的，后来，皇上嫌那撵车的轱辘声吵得慌，各宫就全都改步行去昭阳宫了。不过，若是皇上以后往后宫各处走的勤了，说不定就不用劳动史官娘娘这么奔波了。”庞桂谨慎的回道。“娘娘若是累了，我们到前边御花园的陶然亭里休息一会再走，时间还早呢。”

    “不必不必，我只是随便问问。”锦书了了。

    昭阳宫，影帝的寝宫，各处都掌着通明的灯火，里外照的一片光明。庞桂改在前边带路，一路上都有太监宫女给他们行礼、让路。

    穿过一个庭园，两座殿，走过一条曲折的走廊，前边来到一座大殿。抬头看，正是皇帝的寝宫正殿昭安殿。

    昭安殿，一长排硬木质雕花门，描画着飞龙在天、龙凤呈祥等图案的横木廊檐在一排红色的灯笼下很是醒目。

    “娘娘，您先请到东侧的偏殿等等吧，皇上可能还在御书房呢。”御书房，实际就是寝殿的西侧殿。寝殿的一侧用作皇帝的书房，主要是为了方便。

    庞桂看了一眼紧闭的西侧殿的殿门，直接引着锦书进了东侧殿。

    轻轻推开东寝殿的寝殿门，庞桂垂首站在门口。“娘娘，还有什么吩咐？如若没有，庞桂就告退了。万岁不喜欢伺候的人多。”

    锦书朝他摆了摆手，庞桂无声的掩上了殿门。

    这就是皇帝的寝殿。

    脚踩着的地面是澄泥黄砖，铺的严丝合缝，殿里虽燃着灯火，但光线不是很好，朦朦胧胧中有一种不真实的幻感。迈步向里，踏着硬实的金砖地面，又见一道朱门，再进去，地上铺着软绵绵的松茸痰，踩在上面轻飘飘的。

    左一道右一道的幔帐掠过脸颊，越向里走越是昏暗，终于瞧见了皇帝的龙床。朦胧的光线下，锦书有些好奇的细细打量着那宽阔的有些过分的龙塌，硬木雕花的床罩，两侧高高挑起的床幔，顶上垂着金色流苏。床头三尺的地方一只形状古怪的铜兽张着大口，看形状似是龙之九子里的狻猊，细细的青烟从狻猊的巨嘴中冒出来，弥漫一室，那正是皇家用的熏香。

    兜头兜脑的香气把本来就有些头晕的锦书熏的更是昏沉，揉了揉有些胀痛的太阳穴，晃了晃脑袋，影绰绰的看见一道落地的长幔帐半遮半盖的露出四条椅子腿，锦书赶紧奔过去，这会子晕头晕脑，得赶紧坐下来休息一会。

    屁股沾到椅子上，就感觉到触感不对，还未及回头，那把椅子已经迅速的移了位置。锦书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

    抬头——那把椅子上坐了人，正是影帝。

    从锦书一进殿门开始，所有的举动都被收进影帝的眼中，他比她早一步进了东边的寝殿，正襟危坐，正是为了等她。只是，那女人有些迷迷糊糊，一头撞进内殿不说，东张西望了一会子，愣是没看见椅子上还坐着一个大活人。

    “皇，皇上——”锦书屁股着地，摔得坐实，心里火气，不知道谁暗算自己，抬头定睛一瞧，愣了愣。这个皇帝怎么神出鬼没的——

    其实，东西两侧殿之间在寝殿内的构造是相通的，但外部又都有独立的大门，庞桂领锦书走的是外侧的正门。锦书当然不知道，里面是另有连通的。

    锦书准备起身，硬邦邦的地面上有些冰冷。想起还未及起的工夫，影帝的脸已经放大在她眼前，身法动作快的离谱。

    “这个东西——四年前，你是从哪里得到的？”影帝的手里捏着一只金凤钗。两颗极罕见的黑珍珠点缀的凤眼，此钗凤头与凤尾环接，连成一个优美的弧状。凤尾纤细如羽，均是用金丝弯成圆形，每一只尾羽的末端均点缀着一颗上好的绿宝石，做工之精巧，用材之奢华，一看便知是出自皇宫之物。

    锦书瞪眼看了半天那钗，又听影帝说到四年前——莫非是——心里有些疑惑，伸手想拿过那凤钗仔细辨认。

    手伸出去，空悬着——眼见那只拿凤钗的右手突然换成了左手，眼前的右手猛然伸长，一下扼住了自己的喉咙，铁钳似的紧紧的掐在锦书细嫩的脖颈上。

    皇帝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锦书连一点招架都没有，很快，她的脸就憋的通红，那只大手按住她，本来是坐在地上的锦书此刻已经变成半躺的姿势了。双腿根本用不上劲，锦书只得拼命用双手掰着那只铁爪。

    “说——你从哪里得到的？”阴鹜的眸子里已经满是凌人的杀气。

    饶是锦书有着满身的功夫，可是在这样的情态下却半点用不上，牢牢的被人治住。看眼前的影帝似乎已经杀性大起，就像是被一种狂热夺了心智一般。锦书别无他法，只得使劲挤巴着眼，努力让眼里流出一点泪水，左手不断点指着自己的脖子，用这个手势告诉眼前的疯子皇帝，要听实情得先把手松开。

    锦书的提示终于起了作用，皇帝松开手。“说——不说清楚别想活着出去！”

    锦书赶紧缩回自己的脖子，使劲揉了揉颈下，透了几口气，稳住神。“皇上的这个凤钗若是四年前赤花宫交上来的，那便真是锦书得的。”

    “是从哪里得的，是谁交给你的？”皇帝听她开口承认，忙急切的追问。

    “此钗是在一位美妇人的头上戴的，那妇人在一具黑色棺木里。锦书因为偶然的原因将棺木打开了，所以看见了此钗。”

    “那棺木在什么地方？那馆中的人呢？”一双大手又突然伸过来，这次不是掐脖子，是抓住了锦书前心的衣服。

    “棺木放置在我居住的无极谷里，后来我住的地方都被火烧了，什么都没有了。”因为这皇帝莫名其妙的反应，锦书也不悦，说话也没了好语气。

    却不知，她这句话一说，更惹起了影帝的火。“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那她的转魂丹呢？她的转魂丹在哪里？”

    前襟的衣服“叱啦”一声，已被影帝手中强大的力道撕破了。锦书被衣帛撕裂声敲醒，心里有些惧，这皇帝大伯果然不是好相与的，还是趁机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锦书仰躺下，以脊背着地，头稍抬，脚跟用力点地，沉气丹田，身子平躺着滑出三四丈远。随后，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掉头一个紫燕凌波，向门外飞去。

    锦书的轻功经过几年的磨练，即使不是登峰造极，也算是上乘之中的佼佼了。从滑行、挺跃到掉转头，速度、身法，堪称一绝。

    但是，锦书没有料到，她的全力一搏，在影帝面前，完全是小儿科。她那一手凌波的步伐还未来得及施展开，影帝庞大的身躯就如山一般挡在了她的前面。将她的身体轻旋了一百八十度，手一提，锦书就像一朵飞絮，飘落在龙榻上。

    影帝的身手鬼神不及，在这样的人面前作任何的抵抗都没有用。可是，没有用也要抵抗——因为接下来这个皇帝大伯的举动太疯狂了。

    影帝疯狂的扑到龙床上，不断的撕扯着锦书的衣服。“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在哪里？在哪里？”

    在锦书的全力挣扎并不断的抵抗下，她身上还是被剥去了大半的衣服，只留下关键部位的几片稍能蔽体。

    “你告诉我，她身上的转魂丹在哪里？”疯子终于安静下来。

    “什么转魂丹，我没看见，我拣来的东西赤花不是都交给你了吗？”皇天在上，我丘锦书只是无心的焚了尸，又捎带捡了点外财，又不是谋财害命，也不用这么惩罚我吧？

    这时再瞧，影帝一身的暴戾已然不见，脸上现出一抹柔情。“当日，你可看见一个五彩旋状物飞出来，它落到哪里了？”

    这下，锦书总算明白了，折腾半天，这就是疯大伯说的转魂丹了。

    “有的。那古怪的东西不知怎么飞进我身体里去了，肯定就是皇上说的转魂丹了。不过，我现在还不了皇上，等什么时候它自己飞出来，我一定亲自送还到皇宫里。”早知道这些都是皇宫里的宝贝，她就少点好奇心，别犯多动症好了。

    不过，皇帝大伯看来对那棺中女子的确一往情深，可是那女子怎么又被父亲藏到山谷里去了，看来，皇家兄弟也喜欢搞个三角恋情。江山美人，自古不都是如此的？
------------

第一一三章  变（一）

﻿“她的十世转生，就是你——”

    专注而热烈的视线紧紧锁住锦书，从上而下，掠夺走她身上的每一点印记。两只粗壮的手臂伸过来，捆住柔若无骨的身躯，喃喃低语。“无极仙境，十世转生的，竟是你——”低声自语，继而饮泪狂笑。“无极仙境——好个无极仙境——赤花误我！”

    在影帝的怀中，锦书的一颗心七上八下。这个人，忽而哭，忽而笑，忽而狂暴，忽而温柔，变脸快的让人难以应对。

    “尤，终于还是让我找到你。你是我的。”男人的低语声钻进锦书的耳朵。臂上加重的力道宣布着一种占有的权力。

    这时候，锦书心中有了大概的猜测，那个转魂丹钻入她的体内了，而这个皇帝大伯因此认定自己是他心爱之人的转世。

    转世不转世的说法锦书也不敢确定，可现在问题是，他是她的大伯，是风烈国的皇帝，除此之外，她对他的了解等于零，总不能横空就被皇帝认定成心爱的女子了吧？况且，那心爱之人的身份还是自己的亲侄女？这也太荒诞了。

    龙床卧榻上，锦被未铺，帘帐未掩，撕破衣衫半身裸露的女子乖顺的依在皇帝的怀中，在任何外人看来，这绝对是君恩浩荡，情意绵绵。谁知锦书的心里却是翻来覆去的在想，考虑如何张口说第一句话，拉开和皇帝的距离。

    锦书的脸就贴在影帝的胸口处，清楚的感觉到了他的心跳，“怦怦”作响，急促有力。静默的时间，幔帐外，高高的金色圆拱形烛台上的红烛无声无息的燃着。寝殿外有打更声传来。

    “皇上，锦书有话说——”头靠在臂弯里，因为紧张而僵硬的四肢都被束缚的有些发麻了。因为不知道这个姿势还要保持多久，锦书被迫开口。

    “什么？”影帝撤回一只胳膊，另一只仍然圈着。神思恍惚，刚才不知是神游到何处去了。

    “皇上，锦书刚才在想，不知那棺中是何方女子如此幸运，能得皇上牵挂如斯？锦书与她自是不能相提并论。如今被皇上宣进宫，负责编制风烈国志，千头万绪正不知从何处着手？”被皇帝一通折腾，锦书的脑袋也不昏了，精神处于高度紧张兴奋状态，一心想着要迅速摆脱这个让自己无法控制的困境。

    影帝深深看了锦书一眼，终于松开了另一只手臂。

    一下子从一个暖烘烘的怀里离开，又穿的如此清凉，锦书鼻子一酸，打出一个响亮的喷嚏，飞沫四溅。君前失态，追究起来，那可是死罪。她揉了揉鼻子，为自己的失态解释。“今早有些感冒了，本来说晚上睡前要喝些姜水，可是还没来得及吃呢。”

    皇帝抓过龙床上的缎被，双手扯开，一条双人被严严实实的裹在了锦书的身上。被中有着一股清香的药气，只一小会，锦书便睡着了。那锦被中原是有着催眠成分的药。

    第二天，日上三竿，锦书才醒过来。睁开眼，是笑眯眯的春晓的脸。

    “娘娘好睡啊——”春晓贼笑兮兮。

    “娘娘这一觉，可把咱们折腾的不轻呢——”雨柔在后边接着话音。

    “怎么啦？我睡觉梦游了吗？”锦书不解。

    “娘娘是没梦游，可是啊——”春晓嘻嘻笑着，“咱们的万岁昨晚却梦游到沁心阁里来了。”

    “是啊，当时，我和云惜都睡下了，春晓姐姐和归头领没睡，结果，万岁抱着娘娘进来，吓得我们几个魂都飞了。”云惜说着，还连连用手拍着胸口。

    经她们一提起，锦书也想起昨夜的那一幕幕场景，疑惑、惊恐、愁闷一股脑堆在脸上。“皇上抱我进来的，他说什么了吗？”

    “皇上啊，怕娘娘着凉，把您裹在了被子里送来的，当时谁也没跟，就皇上自己个来的，也没说别的，就让我们几个好好照顾您呢。”春晓看锦书不像开心的样子，也敛了笑容。

    “侍寝的女子皇上从来也没亲自送回宫过的，我看，娘娘是深得陛下宠爱的，将来主掌六宫……”雨柔兴高采烈，没注意到锦书的神态变化。说着说着，看锦书忽然冷眼看她，吓的浑身一激灵，话憋回去了。

    锦书坐起身，感觉四肢酸软，鼻子倒是不酸痒了，可是浑身乏力的很。春晓和雨柔两个人伺候锦书穿衣、洗漱后，御膳房的副总管带着几名御厨亲自送了早点过来。手指着身后的两份送餐盒里的饭食说：“娘娘，这里是北方的早点膳食，共有六色主食，两道辅餐，一份淡粥；这里是南方的早点膳食，共有八色主食，三份羹汤。您先尝尝，喜欢哪样您就吩咐，奴才给您做。”御膳房副总管，管着后宫除皇上皇后以下的所有后宫妃子的膳食。

    御膳房这里还没走，御医馆里齐齐的来了三位御医，一位是六十多岁的老御医，还有两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给娘娘请安——娘娘身体违和，是属下们失察，耽误了娘娘的病，请娘娘恕罪。”一进门，三个人跪倒磕头。

    这边三位御医的头还没磕完，内务府又来人了。一队小太监，各人捧着一匹丈许的布匹。布匹颜色鲜艳柔和，但并不刺眼，可见风烈国染房的手艺已经是相当有水平了。

    “娘娘，您若看中哪几匹布的颜色，就在布上画个圆圈。”内务府的头领大太监低着头，等着锦书选布。

    这一大早上，沁心阁又是无比的热闹，御膳房、御医馆、内务府，送走一批又来一批。流言传的也飞快，都说史官娘娘极想侍寝，结果隐瞒了自己生病的事实，惹怒了皇帝，最后寝也没有侍成，还被皇帝羞辱了一番，丢回沁心阁了。

    不过，看着沁心阁一早上踏破门槛的人，那些流言是根本就站不住脚的。

    然而，越是这样，锦书的心里越沉重，皇帝虽然没说明白，可是锦书已经有预感，皇宫里这些分管各部的头领人物的到来明显是受了皇命的，只怕——再要出宫门真的不那么容易了。
------------

第一一四章   变（二）

﻿小病大养，无病呻吟，生在侯门贵府里的千斤小姐们大都是如此，以显得自己身份娇贵，可是锦书受不了这样。御医馆的那名老御医一天往沁心阁跑了三趟，千叮万嘱的不让着凉水、不让吹凉风、不让贪冷吃冷食，药汤也是在老御医的监督下喝的丁点不剩，那苦巴巴的滋味要多难喝有多难喝。

    被春晓几个人围着，除了寝室，连门都不让出，几个人把御医的话言听计从，擦面、净手、漱口，都用了温水，这倒罢了，不吃冷食也无所谓，不让吹风，就连门也不让出，活动范围仅限于这个寝室里，连近在咫尺的石榴树下也去不得。她只要前脚一动，后边的几个人就呼啦啦的围过来了，软磨硬泡，实在不行就来个长跪不起。

    “我又不是生产坐月子，连门也不让出，你们简直是拿着鸡毛当令箭！”锦书对着春晓大吼。

    “娘娘，您别生气，万岁说了，三日内若医不好您，甭说御医院那三名御医，连跟着我们都得掉脑袋。奴才们不是怕掉脑袋，只是如今才跟了主子身边，觉得日子有了滋味，奴才们就不想死了。”这个春晓，把个怕死也说的这么动听。

    “娘娘，凡事要从长计议，不要冲动。”归五的话别具深意。贸然行动，难道他看出来自己要逃跑，算了，其实也只是想想，真要逃跑怕是也不那么容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跑到哪里不是也得被通缉吗？好好的娘娘不当，非要当通缉犯，这不是自找死路吗？可是，若是长居后宫，行云师傅怎么办？廿朝安怎么办？黑子怎么办？冷面和假面怎么办？……要是这一辈子再也看不见几个人，再也出不去深宫高墙，那还真不如当逃犯的好。想起电影《末路狂花》里两位女主角的亡命天涯，锦书心里倏然一紧。

    闷坐在软榻上，锦书看着和身边的几个人，春晓继续绣她的纨扇，雨柔往浣衣局取换洗的衣物，云惜细细的擦拭着寝室里的小摆件。归五则站在门外，指挥着几名太监给石榴树松土、浇水。收回目光，发觉他们都比自己充实，她现在有些一筹莫展。

    “娘娘，您看——”归五举着一个红透了的石榴果，递到锦书手里。“小顺子看见树顶上有一个果子居然这么早就熟了，说摘下来给您看看。”

    锦书手里握着这个石榴，沉默不语。那鲜红的果子圆润饱满，顶着一簇小叶片。想起在云居时，一日练功练的累了，她跑到很远的地方摘了个石榴果，举着果子蹦到流行云眼前，“行云师傅，你看——石榴果的样子像不像卡通动画片里的三毛？”

    “三毛何许人？”流行云被她问的愣了，锦书哈哈笑着，想起流行云并不知道三毛，于是颇自恋的说：“三毛就是一个和我一样可爱的小孩。”

    “多用功少说话！”流行云回了锦书一句。

    话尤在耳，光阴已流去。

    “天上奇葩，蕴涵别样妖娆。

    花也多情，一朵朵，刻入相思。

    尽日西窗帘外，倩影横陈，却为谁？

    记前度相约，苔痕微微。

    蕊开红绽，火流七月时，因怕无人问。

    应悔当初，艳冠三春芳菲。

    绿叶繁花总有，人间清姿。

    知汝者，似我稀。”

    轻轻诵吟了一首咏石榴的词，眼蕴情思缕缕，心已飞向遥遥千里。

    “万岁驾临，沁心阁史官娘娘接驾——”庞桂的声音老远的就传进来。

    院子里，刚才还说说笑笑的小太监们一下子安静了，几个人跪倒在路旁。

    哎，怎么又来了——锦书皱眉。

    极不情愿的从榻上慢吞吞的挪下来，弯身子行礼，胳膊被人托住，抬头一看，人就在眼前。

    “万岁政务繁忙，怎的忽然有空到沁心阁来？”锦书见皇帝不说话，自己先开口。横下心，既然来了，那就把话说清楚的好。

    “来看看锦书可好了。”柔声细语，没了往日的严酷，周围的人低头面面相觑，这时的皇帝和他们印象中的完全不同。

    “又不是什么大毛病，不过夜里贪凉中了些寒气，现在已经不碍事，不值得万岁挂心。”锦书见影帝话中一副款款情深的心意，也不忍过于疏淡。“锦书想，来了宫中几日了，却还没有着手编撰国志之事，有愧皇上的信赖。不如，从明日起锦书就开始整理编修材料吧，国志早日修成，完成皇上的交托，锦书也好早日——”早日离去，这话没说出口，不过，相信听的人是知道的。

    很意外，皇帝没有暴怒、狂躁，“这沁心阁是太小了，不如搬到羞月宫宫去吧——”

    “皇上，修撰国志也不能耽搁了，皇上若同意，锦书过两日日便到御书院去选些人手如何？”

    “你身边也没有趁手的随应，不如把庞桂给了你吧，他在我身边多年，极稳妥。”

    ……

    两个人，你说你的公事，我说我的宫事，各说各的事，谁也不搭谁的茬。皇帝没有生气，锦书也不恼。就这样，东一下西一下的，仿佛斗嘴似的。

    影帝定神瞧锦书，坚定冷静的面容，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锦书看着影帝，一副心不在焉的表情，知道他已经听进了自己的话。

    “庞桂，朕累了，回去吧——”转身一看，屋子里跪了一地。看见锦书和皇帝如此的说话，不论是皇帝带来的太监宫女，还是锦书身边的春晓、归五，汗珠子滴答直淌。

    庞桂一听皇上要回去，慌不迭的起身，抹了下额头的汗，颤颤的喊了一嗓子“摆驾——”

    影帝回头，看着锦书恭敬的行着女子的送别礼，双膝合拢，手并膝上，弯腰臻首，那不是后宫女子的礼数，却是民间女子的待客之礼。

    “锦书，我明日再来看你！”

    皇帝对锦书说的话，不再用“朕”，而是称我。众人心里皆是一惊，今日，皇帝待这位史官娘娘就像平民百姓家里的夫妻之间的冷战拌嘴般，丝毫没有摆皇帝的威严，连锦书固执的坚持己见也不予回斥，而更被众人在意的一点是，皇帝说要让史官娘娘搬去羞月宫。

    羞月宫，乃是历代风烈皇后的宫所。风烈国开国以来，皇帝掌政五年后即可立皇后。皇后登位大典恢弘庞大，气势规模等同于皇帝登基。皇后登位后，可与皇帝同坐金銮，同享礼拜，对国家治理官员任替，也有建议、参政的权力。可以说，风烈国皇后不仅主掌后宫，更有着辅政的大权，真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位史官娘娘，来到皇宫不到七日，皇帝就开了金口，让其入住羞月宫，虽然还未封后，可言外之意是再明白不过的了，对这位娘娘的纵容宠溺已经是无以复加的了。
------------

第一一五章  变（三）

﻿这座后宫向来是安静的很，在锦书没有来到的日子，基本上是无波无澜的，皇帝不会轻易记起哪位佳人的存在，每年次数极少的侍寝都是随意的掀牌子，碰到哪个是哪个。无论女子们如何的献媚如何的尽心，最后也不会在皇帝的心里留下一点印迹。

    现在，则大不同了，皇帝的心里突然钻进去一个女子。

    影帝接连三天的下午都呆在沁心阁里，整个后宫的视线便都集中在了御花园东北角的那个小角落。

    “锦书，你可想好了？”影帝陪着锦书坐在正厅中，遣散了旁人，只留下庞桂伺候。

    “皇上，锦书这两日想的明白，风烈国志既是由我负责，我就当不辱皇命。这两日身子已经无碍，明日开始我便着手开展编撰。”

    三日来，每日未时影帝会准时来报到。有了第一次，底下的奴才们也就不那么担心了，知道他们的皇帝和史官娘娘在一起不会出什么岔子，于是也都放心的各自忙各自的了。

    “锦书这么不想呆在宫里吗？”影帝极认真的问道。

    “皇上，君子不夺人之志，锦书自幼长在山野，实在不宜在宫中伴驾。”

    “是吗？”眼底一闪而过的伤情。“既是你一心修撰国志，这里的条件也太差了，还是搬到羞月宫去吧，那里也一直闲着，来去御书院的路程要近许多。”影帝终于松动，言下已是答应锦书可以开始修撰了。

    “多谢皇上恩准。”锦书赶紧抓住时机，拜倒谢恩，话尾一转。“只是，沁心阁我也很喜欢，这里的睡莲和石榴赏心悦目，就不必劳力费神的挪地方了。”

    一丝狡黠的笑从影帝的脸上纵去，“锦书真是机灵。”站起身，搭过一只手。“走，陪朕去逛逛园子吧，说出来你不信，虽然坐了十几年龙庭，竟然连自家的后花园都没好好观赏过呢。”一只大手抓住锦书的小手，使劲拉拽，锦书不得不站起来，随着影帝走出去。

    御花园的北门，有一处活水，水从一座巨石中间的洼陷处不断涌出，汩汩不断的向外淌，形成一处小溪涧。涧水弯弯曲曲，从北向南贯穿整座园子，最后被引入城外的护城河中。巨石表面看很平整，像一处天然的石床般。这处活水在御花园内很有名，此处景致的名字是风烈国开国太祖御题在巨石侧面的，史称美人泉。美人泉，今日是真正的围满了美人。

    丘锦书，让皇帝一而再、再而三的临驾后宫，使得那些连圣颜都没有见过的女子们春心荡漾、蠢蠢而动。三日来，成群结伴的来到御花园北门等待窥一眼龙颜的女子，数不胜数。

    御花园里，美景如画，美人如花。彩罗衣，长丝绦，后宫的女子们不约而同的集中在御花园的北门处，团团闲坐在美人泉旁。

    影帝一身深紫色满绣金龙的龙袍，与锦书携手而入，眼尖的女子早就瞧见了。

    “万岁金安——”一群女子，燕语莺声，各个均是天香国色之姿。

    “呵呵，今日各宫里都好兴致，怎么都齐聚到御花园里了？”影帝笑着，环视周围的女子，手上却不松开。

    “听说万岁近两日在史官娘娘处，姐妹们不敢去打扰，想着兴许在这里能得见天颜，所以才逗留在美人泉的。”一名年长的女子低头回答，声音沉稳干练，是个经事稳重的。

    “你，叫什么名字？朕似乎没见过——”影帝似乎游兴大起，捡着泉边一处干净的游人小木凳正准备坐下去，却被身后的一只手拽住。

    “万岁，稍等——”那手上宽大的袍袖轻轻擦拭了几下木凳，像是在拂去上边的尘灰。其实刚才早已经有人坐过了的，哪里还有灰土。

    “万岁，奴婢陆小燕，因貌若无盐，不敢惊驾！”年长的沉稳女子回答，在这群女子中，她虽算不上是绝色，可也是端庄秀雅，自称无盐有些过谦。

    “你呢——叫什么？”影帝又扭头问刚才为自己擦拭木凳的女子。

    “奴婢董笑晚给万岁请安。”作了一次秀还不足，董笑晚走上前，从容的给影帝行君臣之礼。

    “董笑晚？名字很好听——”影帝笑了，锦书奇怪的看着身边的皇帝，自始至终的拉着自己的手，却在跟一群显然是从未承宠的陌生女子们谈笑，不知他打的什么主意，瞬间又绽开了一笑，这笑容出现在皇帝苍白的脸上显得极古怪极不相称。

    “陆小燕大方有礼，着——升为四品荣华；董笑晚蕙质兰心，着升为——从四品常侍。”影帝看着眼前的二位女子，金口玉言，瞬间将他们从婢女身份提为主子娘娘。

    “遵旨——”庞桂不知从哪疙瘩冒出来的，或者本来就是一直跟在两人身后的。

    “多谢皇上!”这两位娘娘谁也没料到，只是闲着无聊来美人泉碰碰运气，哪知就碰来了这样天大的好事，赶紧跪下谢恩。

    二三十名女子又纷纷给两位娘娘道喜，各人眼神深处皆有一种酸涩、嫉妒、羡慕、悲己之态流露，只是嘴上还要不断说着恭喜，脸上还需展开笑意。锦书一眼就看穿了后宫女子一生的虚伪苍白。

    后宫里，一下子多出了三位女主子，虽说品阶都不高，可是这却是一件标志性的大事。说它是标志性事件，是因为在过去的十四年里，影帝从未晋封过后宫的女子。可是，这一次，短短十几天，就加封了三位娘娘，这就说明，影帝开始对后宫有了兴趣。

    正四品荣华陆小燕，指去梨香苑居住；从四品常侍董笑晚，指去了玉扇堂居住。这两位娘娘居住的地方离沁心阁都不算远，三位宫所的位置呈三角形状。锦书，作为一名史官，从后宫的阶位上讲是很低的，品阶只相当于正五品，从品级上说，锦书现在的身份在陆小燕和董笑晚之下。

    这是影帝故意给锦书出的难题，身在宫中，又有高品阶的人压着，日子就绝不会舒心。身在后宫的女人，也就因为这一点，所以都要争宠固宠，以致头破血流、死于非命；因为只有争得了皇帝的宠爱，才能出头。

    一个要设置障碍，一个要清除障碍，锦书与影帝二人的暗中较量就这样开始了。
------------

第一一六章   碰壁

﻿新任的荣华娘娘陆小燕和常侍娘娘董笑晚一连七日往沁心阁跑的相当勤快，每日不是你来就是她来，一坐就是大半日，有时两个人还相约一起来。来了也无事，只闲坐着，而且兴致都很高，有时抚琴唱曲，有时就在院子里赏花闲聊。

    “妹妹，我瞧沁心阁的这些石榴过些日子就熟了，到时候你可要往梨香苑里送几个给我们尝尝。”陆小燕看着一颗颗红了嘴的石榴，很羡慕。

    “荣华姐姐说的是，锦书妹妹，好东西可别忘了与姐妹分享。”董笑晚弯起一双笑眼，妩媚动人，这样的女子天生就适合后宫，既有依附帝王的本钱，也有足够己用的计谋。说完又回头，吩咐自己的婢女。“逐心，明儿记得提醒我，把将军府送来的夜香拿些来史官娘娘这里。”“知道了，娘娘，逐心会记住的。”逐心丫头脆生生的应了声。

    怪不得前日在万岁跟前自称臣妾，却原来是朝中重臣家的千金。后宫的女子许多都是臣属们自己送进来的，父母兄长们都期望自家女儿能得到皇上的临幸宠爱，一家人也就鸡犬升天，哪知却是把好好的女儿家送进了坟墓里。眼前的这两个人真的是幸运的了。

    “妹妹不知，那夜香焚起来味道很轻，香似茉莉，却比茉莉的香味还要淡许多，更难得的是它有安神健脑的作用，是民间专制香料的生意人送给我哥哥的，我哥哥说宫里的内务府都没有，哥哥听说我升了常侍，特意派人送进宫来的。”董笑晚的语气像是炫耀，也像是伤心。锦书在想，如果不是因为她升了常侍，她那个哥哥大约也早就忘了宫中还有一个妹妹了。

    被二人缠着，不是说宫外哪家的胭脂水粉好，就是说梳什么样的发髻戴什么样的钗更相配。“妹妹好福气，才来宫里就得到了万岁的喜爱，哪像我们，如果不是沾了妹妹的光，一辈子就要老死在这里了。”陆小燕年岁长些，聊天时总有些自怨自艾。

    锦书心里急的很，哪顾的上跟俩人为赋新词强说愁啊，可人家赖着不走，锦书也不能撵，春晓说，她阶位低，不能坏了皇家的规矩。

    连日，被她两个人一打扰，锦书要去御书院的事也耽搁了。

    “春晓，你说我装病好不好，被那两个女人烦死了。”

    “娘娘，您知道她们为什么来沁心阁吗？”春晓笑问。

    “大概是以为皇上会再来吧。”以前不是主子，不敢进沁心阁，只能远远的呆在御花园里羡慕着，现在不一样了，她俩肯定以为只要守在沁心阁里，就一定能等来皇上。只要皇上来了，她们也就有机会侍君，有机会侍君才有机会得宠，到时候再有了皇家血脉，这一辈子就荣华富贵、高枕无忧了。“她们想守株待兔，却耽误我的事情。”锦书闷声发着牢骚。

    “娘娘，这话可别再说了，这是大不敬！”春晓慌忙看着门外，发现无人才放心。“娘娘，您是真的无心在宫里吗？”

    “春晓，这里我呆不习惯，你也知道，伴君如伴虎。等我完成国志的差事就走。”锦书看着春晓逐渐暗淡下来的双眸，有些不忍。“不过，以后我会想你的。”

    “娘娘，只怕——万岁他不会轻易放您走的。”

    “我知道，所以我在想办法。”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转了一圈。“走，你陪我去昭阳宫吧。”

    两个人到了昭阳宫外，庞桂拦住了锦书。

    “史官娘娘，您找皇上有事？皇上在召见右丞相大人，现在恐怕没时间。”

    “没事，我们随便转转，一会就走。”

    昭安殿，御书房。

    “舍妹能得皇上垂怜，是她的造化，微臣不敢居功。”陆南侯恭敬的匐跪在地上。

    “朕升了陆小燕做四品荣华，是因为她很善解人意，说的话很对朕的心思，朕会善待她的。”影帝对陆南侯说着话，眼漂着窗外，嘴角挂上一丝笑。锦书的身影他看见了，已经七日没去沁心阁了，他想她一定是坐不住，所以来请旨的，这个时候他最好不见她。

    “万岁隆恩。”陆南侯磕头。

    第二天，锦书依旧来到昭阳殿，依然没见到影帝。

    第三天，锦书还是没见到影帝，连庞桂都奇怪了，只得撒谎说皇上这两日可能政务烦心，不想见人。

    后宫里传出消息，说史官娘娘因为言语冲突，冲撞了皇上，所以皇上才接连数日也不到沁心阁了，而且，史官娘娘这三日来去昭阳殿请罪，都被庞桂拦了驾，没能见到皇上，等于她在皇上那里已经失宠了。

    “这下，梨香院和玉扇堂的那两位可是乐开了花吧？”雨柔手里攥着一大把百合花，一边将花插到一个蓝色琉璃瓶里，一边忿忿的说。

    “呵呵，可不是，她们肯定再也不会来等那只兔子了。”锦书和春晓相互对视一眼，春晓掩嘴扭头偷笑。

    “娘娘，什么兔子啊？”雨柔看着两个人，很奇怪的问道。

    这下，春晓可憋不住了，笑的前仰后合。锦书也笑起来，两个人笑作一团，只把蒙在鼓里的雨柔笑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雨柔，这百合是你采来的？”白色和粉色的百合花间杂，鲜嫩娇艳，盛放在蓝色琉璃瓶里，长长地花瓣，细细的花心，立刻散发出满室的浓郁香气。

    “不是奴婢采的，是归头领去采的。归头领认识御花园里的一个侍花的老人，听说他侍弄的花都是错季开放，说迎春花能开在中秋，梅花能开在盛夏，那老花农好本事呢。”

    “哦——”锦书沉吟，“我正要找归五和去御书院呢。”

    沁心阁往御书院的路上，锦书在前，归五在后。因为着急，锦书不自觉的提了一口真气，脚下的步伐立刻快出常人三四倍。匆匆行了一会子，才想起后边的归五，扭头看去，他还紧跟在自己身后。刚才那么快的速度，他居然也跟得上。

    “归五，好快的脚力啊——练过武？”锦书慢下步子，回头问道。

    “是有些底子，不值一提。”归五赶紧停住步子，弯身回话。

    “恩，那咱们就快些，先去御书院选人，然后去藏书阁找些样书来看看。”

    御书院。

    “娘娘，前几日书院里的几位主笔都请假了，现在只有这两位上了年纪的老学士，您若——”御书院的主管指着那两位正在为一堆书籍分类的老者为难着，“您若是选调了去，书院里可就没人了。”

    那两位学士真是年纪不小了，眼神不济的很，一个看书要贴在眼皮下，另一个却要举到两尺外去看，就这样的两个货色，人家主管也舍不得，据说是最近人员很紧张。

    藏书阁外，锦书照样碰了一鼻子灰。一队御前侍卫守在门口，说是奉了皇上的旨意，无论任何人，要进藏书阁必须要有皇上的手谕或是皇上身上的信物。

    “娘娘，请先向陛下请示后再来。”领队的侍卫客气的回绝。

    锦书无奈，只好带着归五原路返回。

    “皇上是故意的，知道我要来，所以才让书院的学士放假，还派人看住了藏书阁。”锦书走着走着，忽然大声的冒出一句。

    “娘娘说的是，正是如此。”

    “哼，他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既然明的不成我就来暗的。”锦书心里打定了一个主意。

    ----------------------------------------------

    木：有亲问，史官是个什么职位？木也没查资料，反正就是临时杜撰的，。。。。木文里说的是五品女官，后宫女官应不在后妃之列，但划归后宫管理。嘿嘿，就这样。

    亲说，为什么宫女太监们管她叫娘娘，那是习惯吧，反正宫里的女人只要有了官阶都是娘娘吧——汗一个。

    反正，中国习惯把村长也叫领导的，那就这样了。
------------

第一一七章  师兄

﻿一弯新月拱在夜空，细细弯弯的，如美人的眉眼，在窥探黑漆漆的一片神秘。子夜时分，皇宫内一片沉寂，昏暗的夜灯隔着很远的距离，照不出彼此的影子，灯芯浸在桐油里，夜灯顶着四角形的铜色顶罩，被安稳的放置在宫墙上的灯座上。偶尔几名值班的太监和巡逻的侍卫走过各宫墙之间的巷道，脚步声都很轻，嚓嚓嚓，秋虫震动着翅膀，在夜灯的光影里划出一点飞过的痕迹。

    沁心阁屋顶上，一条娇小玲珑的黑影跃向前方的夜，脚尖轻点屋脊，眨眼融入黑夜里。藏书阁外，已经换了班的侍卫们仍然尽忠职守的守卫在大门外。

    藏书阁顶，四周的木窗都关的死死的，窗户里面都已用木板钉死。锦书使劲推了推，丝毫不动，转了个方向再推，还是不动。她不敢弄出动静，那些御前侍卫都不是吃素的，若被他们发现，以为自己是刺客那可就麻烦了。

    紧贴着一处窗棂，心里想着到底该想什么办法把窗户弄开，也不知道里边是什么构造的插锁。正一筹莫展，忽然间眼见身边一道窗从内向外无声的打开了一道极细的缝隙。

    锦书赶紧侧身，挪了一处位置，正对着那道细缝，里边没有光亮，漆黑一片。难道阁内有人？仔细听，阁内一丝动静也没有。这是个机会，管他是谁，自己先借机进去再说。

    手推木窗，让那缝隙张大，锦书侧身从那缝隙里跳进了窗里。双脚落定，环视四周，发现竟和现代的图书馆有些类似，一排排木架上放置着各种各样的书籍，竹简书、帛书，包括各种拓片、线装书，只是类别不清，自己需要找到一本以往的国志，哪怕是前朝的也行，主要是看看国志都写什么，是怎么写的，这样自己才好着手。

    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本来就是碳墨写的字在一片漆黑下，锦书看起来很困难，竖排手写的小字密密麻麻的，一片模模糊糊，根本辨别不清是什么内容，心里有些泄气。

    沿着书架走，眼前忽然黑影一晃。果然有人！锦书提气朝着那黑影追过去，黑影的轻功很高，丝毫不在锦书之下，却是步伐诡秘，忽左忽右，晃来晃去。不过，他似是故意放慢速度，让锦书能在后边追上他。

    掠过排排的书架，黑影晃上顶楼。在一处墙壁转角处，猛然停下来，转过身，隔空传音。“就这里了。”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故意引我来这里？你是怎么进来的？”对方也是一身夜行衣，虽然不知和自己是不是一路，不过肯定不是皇宫里的人。锦书同样用空中传声一连气问了好几个问题。

    “别问那么多，先找东西。”那人指着身后的一个如行李箱大小的木箱，说：“你找的东西在这里。”

    锦书疑惑，他知道我要找什么吗？不过，看来是此人是清楚自己的目的，否则不会说的这么肯定。

    锦书看那木箱的两侧皆有一把锁，在黑夜里那锁把发出灿灿的光，竟是金质的锁。金锁的形状是一个琵琶，弦轴处镶有一块绿玉石，背上雕刻着很精致的浮雕金龙，栩栩如生。

    那黑影蹲下身，在那琵琶锁上鼓捣了一会子，“没想到，竟是把密码锁，皇宫里的巧匠真不一般哪——可惜，碰到了我。”抬头向锦书说。

    锦书也不语，闹了半天，引自己进来的是个偷儿，大约以为自己和他是一个行里的吧？倒要看看他怎么打开那把锁。

    聚精会神的盯着开锁的人，一声细微的“咔”声，两把锁同时被打开了。掀开木箱，随即传出一片清幽的香气，那是防虫蛀的药香。

    木箱里，共放置了六本书，“没错，这就是风烈国历代皇帝在位时修撰的国志。”黑影把那些书用箱子里的黄绸裹好，递给锦书。

    “喂，你是谁啊，为什么帮我？”锦书将那些书揣好，想弄清楚这个人的身份。

    “锦书，我天天在你身边转，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正事办完，那人立刻换了语气，不再规矩严谨的说话了。随手将那木箱又锁好，自语道：“这把锁头有意思，要不要带走呢？”

    “我听你说话的声音，像我沁心阁内的头领太监归五。你是归五？”不是猜不到，是根本就不可能，她不能那么想。说话声音相似的人可是很多。

    “你到底是谁？跑皇宫来偷东西吗？”

    “别在这里蘑菇了，先出去再说。”黑影拉了把锦书，顺手牵羊的带上了他感兴趣的那只木箱子。

    锦书脱了夜行衣，回头看随自己进了沁心阁的黑影。他腋下的那木箱不见了，只剩下他手里的两把金光灿灿的琵琶锁。他将那两把锁放在锦书寝室的桌案上，伸手摘掉头上的夜行头罩。

    “娘娘，我就是归五啊！”站在锦书房间的，正是笑嘻嘻的咧着嘴角的归五。

    锦书吃惊不小，“归五？真是你？你不是太监？”

    “我当然不是太监，不过是因为你来了，我才当了太监的。锦书，你真不认识我了，我们可是老相识了？”归五拽过一把椅子，自顾自的坐下。

    锦书本来就疑惑不解，听他这么一说，更是一脑门子的问号。

    “呵呵，你不记得我没关系，我可是随时都在关注着你的。行云师傅没说起过我吗？当初还是我向师傅推荐的你，说起来，你要感谢我这个师兄才对。”归五手里把玩着那两把锁，变魔术似的来回拆卸了几下，眨眼工夫，那两把锁就已经碎成一堆零散部件了。

    “师兄？！”锦书这下彻底被雷住，“你是五天？”不会吧，在自己之前，行云师傅的那个徒弟五天她只见过一面，也看过他给流行云留的告别举荐手书，难道就是眼前这个人？怪不得自己第一次看他觉得有些眼熟，可不是有些像那花猫脸嘛——

    “嘿嘿，小师妹好大本事，从云居到云山书院，又从锦绣书局到博情宫再到皇宫，真是精彩啊！”说完，朝锦书晃了晃大拇指。

    “你真的是五天？”心中惊喜，还是又问了一句。

    “我现在不叫五天，我现在的名头是百变神偷无天。你记住啦，神偷无天就是我啦——小师妹，皇宫这里我常来，比你熟悉的多，听说你要来，我才临时起意来当太监的，怎么样，我的戏演的不错吧？”得意洋洋的笑。

    锦书跳起，一手抓住无天的胳膊。“原来你就是师兄，这么说就不是太监了，我说嘛，这么漂亮的男子当太监太可惜了。”

    发觉无天抽搐着嘴角看自己，锦书忙松开手，“听说你就是五天师兄，我高兴地都忘形了。”是啊，能不高兴吗？正愁自己一个人孤掌难鸣呢，一下子就来了这个重量级的帮手了，正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别高兴的太早，御书院很快就会发现丢了书，皇帝知道是你干的，在这之前要想办法出去！”无天倒没忘形，一句话让锦书冷静下来。
------------

第一一八章   先喜后惊

﻿六本风烈国志详尽得描述出风烈国从开国到现今在历史、文化、经济、政治、民生等各个方面的改变，从朝堂的法令颁布到江湖上的门派之争等应有尽有，几本书就相当于一本风烈国的指南大全。锦书越看越觉得这里面条分缕析的各个方面与父亲从赤花宫救出自己后给她的那本《旅游指南》极其相似，虽说内容不同，但基本格式丝毫不差。莫非，父亲当初给自己的就是一本他亲手撰写的《风烈国志》吗？

    哦哈哈，这下捡大便宜了，照这样，她只要按照那书的内容原样默出，这差事可就算交代出去了。

    “锦书，有件事得告诉你！”归五琢磨了半天密码锁后，抬头，正看见锦书对着那几本书傻笑。

    “什么事啊？小师兄。”因为这个发现省了她很多时间和精力，锦书的心情一下子就好多了，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在皇宫，你还是叫我归五吧，我不习惯当人家师兄，有个师妹很辛苦的。”归五撇嘴，根本不屑于锦书的套近乎。“行云师傅已经带着几个男人来到皇城了，三日后他们会来看你，到时候我引他们过来。”

    “真的吗？流行云和黑子他们来了？还有谁啊？都来了吗？”锦书一激动，跳起来想拥抱某人，结果，人家跳的比猴子还快，害的她肚子差点撞在桌角上。

    “真不解风情。”锦书咕哝。

    “喂，喂，咱俩可说好，我可是因为把你当师妹才打破做人原则来保护你的，你可不能对我有非分之想。”归五退得快，一下子就跳到窗台上去了，准备飞身出去的时候不忘回头警告锦书，“再有下次，我就不管你了。”

    第一次，这么主动的想拥抱别人，以调节自己的激动，结果，还被怀疑成居心叵测。不就是看他长得这么水灵，才有了一点点的想法，瞧把他吓得，还师兄，狗熊还差不多。

    其实，这几日，每到夜间睡到深处，总觉得浑身燥热，口渴难忍，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锦书想可能是心急气躁，内火太旺，还特意用深井水泡了些菊花茶喝。

    刚才，归五在房里她还没怎么觉得难受，这时却又犯了口渴心热的毛病，端起桌上的半杯水，一口气灌下去，还是焦渴难耐。同时觉得自己的身上也火热，丹田处一股气流在小腹部转来转去，非常难受。

    好不容易调稳气息，勉强躺下，却总是桃花入梦，热汗迭出，睡的极不踏实。

    “娘娘，娘娘，快醒醒——”春晓的声音。

    锦书抬起眼皮，看看春晓，又看看窗外，太阳升起很高了，天晴的很。

    “娘娘，昨晚睡觉不是换了寝衣的，怎么又换回常服了，瞧您出的这一身汗，衣服都浸透了。”春晓看着锦书穿了一身常服躺在床上，感到奇怪。

    “昨天睡不着，自己起来换的，一个人去外边转了转。”锦书坐起，想起今天要完成的事情，赶紧吩咐春晓。“一会洗漱完吃罢早膳，你去御书院领一卷纸来，我有急用。”

    这一整天，归五也没露面，不过好在锦书也用不着他帮忙，甩开血如意，运用墨门的上乘书写心法，一气催动，万卷落成。旁边的六七个人慌着裁切纸张，也赶不上锦书写字的速度。

    就这样，从早上刚开始写，一直到中午临吃午膳前，锦书把这一本《风烈国志》彻底写完了。凭着她过目不忘的超凡记忆力和墨门独有的写字心法，半日功夫全部搞定，春晓带着一群人按着锦书的要求裁切着纸张。叱啦吃啦，沁心阁里这撕纸的声音格外的独特。

    很快，一本厚厚的国志被整齐的码放在桌案上。锦书的小字整齐规范，落笔均匀有力，字里行间舒畅淋漓，谁看见了这样一本书，也会感叹著书的人态度严谨，办事认真，书法功夫独具一格。

    “归五，跟我去昭阳宫——”锦书看着自己这半日的得意作品，准备赶紧送去给皇帝交了这个差。然后表明自己一定要出宫的态度，看皇帝到底怎么说。进宫前的旨意就是说要修撰风烈国志，国志一旦修好，即使是皇帝也没有理由强留人。

    “娘娘，归头领今日有事外出了。”小顺子低头回答。

    “什么？外出了？”怎么也不自己说一声就走了，这人太没礼貌了。紧抿嘴角，督起眉，这个表情，几个在锦书近前伺候的人都知道，表示她正对某人某事不满。

    “娘娘，归头领说是您同意他去的。”机灵的小顺子也看出主子不高兴来了，赶紧又补了一句。

    “好了，我知道了，我一个人去。”纸上的墨迹已经全干，锦书将那厚厚一打卷纸用黄绢包好，欲往昭阳宫。

    正要出门，春晓非要跟着，锦书不想带她，心说带了她脚力倒受制约，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去快得多。一个非要跟，一个不让跟，两个人正打嘴仗，庞桂乐呵呵的进门了。

    这次进门，他也没喊也没嚷，锦书好半天才发现有人进来。扭头一看是庞桂，赶紧陪笑招呼。“庞公公，您进来怎么也不吱声，这下给您看了笑话去了。”

    “娘娘，奴才来传万岁口谕，让史官娘娘过昭阳宫陪万岁用午膳。因为时间还早，老奴才不急着传旨的。”

    昭阳宫专有一处膳房，配有御厨，那里的御厨是专为影帝做饭的，一般人没有资格吃他们做的饭。

    锦书到的时候才发现，影帝并不是只请了自己，新任的荣华和常侍都到了，两个女人一左一右坐在影帝的两侧，陆小燕正低声娇俏的说笑，董笑晚将一粒粒水晶葡萄剥了皮送到影帝口中。这二人今日着着盛装，宽幅的裙裾盖住莲足，头上钗环佩饰，真像两只花枝招展的孔雀。其实，她们不只今日盛装，她们是天天盛装，就盼着这样的机会能与天子亲近呢。

    不过，餐桌上还多了几个陌生人，锦书都不认识。看所穿的衣服应该是朝中的大臣，毕恭毕敬的站在左右。

    昭阳宫的宫女们开始上菜，左一道右一道，鲜嫩的，麻辣的，清蒸的，红烧的，冷拼的，总之是五花八门，吃到最后，锦书都不知道那些嚼进嘴里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只觉得自己的舌头被一道道的美食麻痹住了。

    吃饭的时候，那些朝服的臣子们也被影帝招呼着同坐了，几个人战战兢兢的吃着，不敢说话。锦书也不说话，吃饭就是吃饭，于是，餐桌上就变成了陆小燕和董笑晚两个人的双人表演，皇帝也只是个配角。

    喝下最后一口汤，锦书舒服的靠在椅子背上，第一次吃到真正的皇帝大餐，不知够本怎么行？影帝的眼神飘过来。

    “看来，朕这里的饭菜很合你们的胃口啊，瞧丘史官吃的很满足，那以后你们可就要多多来昭阳宫走走，没事也可以让女眷到后宫看望自己的妹子。”

    一直坐在下首的四个人是两对中年夫妻，两个男人的装束一文一武。听见皇帝的话，忙都站起来。“万岁隆恩浩荡，臣等铭感皇恩。”两对夫妻，是陆荣华和董常侍的家人，应该没错。

    陆小燕从皇帝身边走过来，到了一个上唇留有短须得男人身边。“哥哥，妹妹多谢你十几年来的照顾培养，如今万岁宠爱，哥哥更当为朝廷卖力，为万岁分忧。”陆小燕的话说的大方得体，字字句句都是心向着影帝的。

    “娘娘说的对，臣兄铭记。”一对兄妹，哥哥向妹妹低头称臣。

    另一对兄妹则疏远的多，只娘家嫂子赔着笑脸巴着董笑晚有一搭无一搭的说话。

    “两位爱妃几年未见家人，今日就在宫里好好团聚一下。”影帝站起身，身后的太监立刻拉开椅子。

    “丘史官，今夜就劳烦你来侍寝了。”
------------

第一一九章 忍耐

﻿锦书手托着用一块黄绢包裹着的第七代风烈国志的草稿，手臂平伸，双手举着递到影帝的眼皮底下。

    锦书并不说话，皇帝也不说话，坐在御书房的龙椅上，沉默的看着那卷纸，并不去接。

    “丘史官的办事效率果然是高，这么短短的几天就把朕交代的任务完成了百分之七八十了，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影帝笑着扬起他棱角分明的下巴、

    “皇上还未验看锦书手中的书稿，怎么就下结论说只完成了七八成呢？”锦书的胳膊举得发酸，可影帝还是不接那卷纸，心里气愤，也不能放下，于是执着的举着。

    “那好，都说锦书你才华横溢，才思敏捷，朕就来看看。”说着，慢抬起一只胳膊，伸出手，将锦书手上的黄绢抓过去。

    绽开黄绢，翻开里面裁切整齐的一打纸张，黄豆粒大小的字整齐均匀的布满一张张纸上，黄卷纸的上下左右位置都保留了半指宽的留白，版面显得美观大方。装订的一面也留出了足够多的空白。字字清晰有力，又在书籍的最前方设置了浏览目录，每一张的页脚都细心的填上了页码。这写书之人的心思之严谨、工作之认真、态度之谨慎已经远超出了御书院里最高级别的御用大学士。

    一张张的翻下去，特别有耐心的一行行的浏览着那些内容，越看心里越吃惊，这本书，丘锦书到底是如何完成的？看墨迹绝对是新书写而成的，看内容却绝对不是她能写就的，半日之内就能做出此书，即使以前这本书曾经被三弟撰写过，能丝毫不差的默出，这份功力也不一般了。况且，前边的浏览目录和那些书籍页码绝对是她独创而成的，不能不说，这本国志是锦书完成的一个奇迹。

    “好。朕这双慧眼果然是没选错人，内容详尽，描述清晰，笔力不俗。很好。”

    “谢谢皇上夸奖，锦书圆满完成任务，明日是否就可以出宫了？”

    “完成任务？！”影帝睁大眼睛，故作惊讶。“锦书的任务离完成还早得很，因为每一代皇帝所著的国志都是详述了其在位期间的治国成就。风之影在位十四年，离驾崩还远着呢。也就是说，锦书要一直等到我归天才算完成任务呢——”

    看着锦书越来越阴沉的表情，影帝耸了耸眉尖继续说。“你这本国志只能说是基本框架一定打好，少部分的内容已经完成，后期还有大量的增补工作，各郡夜不断会有大量地方资料送过来的。”

    锦书可算是被影帝这席话气噎住了，此刻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皇帝的意思是这个撰写国志的工作只要一接就必须做到皇帝驾崩归西，换句话说，她得在皇宫里陪着皇帝一辈子才行。皇帝的如意算盘，会不会早就打好了，故意让自己往里钻？

    行，我钻就钻，不就是甄别资料、整理分析，增补内容嘛，这个她拿手。皇帝既然打算跟她耗，她也就慢慢跟皇帝周旋好了。说不准这个皇帝过不了几年就蹬腿归西了。

    哼——不过——

    “既然皇上这么说，锦书也不敢不从。但是，锦书论职位论本分都不在后宫的女子之列，所以，锦书不必侍寝，也不想侍寝。”仰头，直视影帝的一双眼，坦言。

    “听说锦书前段日子和陆荣华、董常侍走的很近。”影帝没理锦书的态度，忽然抛出一个问题。

    “万岁新封赏的两位娘娘很喜欢沁心阁，锦书怎么敢得罪她们？”和影帝说话，总是被他牵着鼻子。

    “听说董常侍还送了一些夜香给你，很好用吧？”笑容可掬的影帝像是个大灰狼。

    “皇上的耳朵倒真长，怎么连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也管吗？”锦书不知道皇帝是啥意思，斜他一眼，低头寻思。

    “别人的芝麻绿豆是小事，锦书的芝麻绿豆可是大事。”影帝将眼前那卷黄绢里的纸张重新包好，挪向桌案的一侧。“而且，我知道你夜里肯定是焚了那种香的。你不知，那种夜香是从菩提子里和西红莲里提炼出来的香，对凡人有促进睡眠和安神作用，但是对你去而正好相反，她会让你身体躁动，浑身发热，撩动情欲。”影帝说着，手撑在桌案上，看着锦书惊奇怀疑的样子。“怎么样，我说对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不也是凡人吗？”

    “不，你收了她的转魂丹，怎么能是凡人呢？”

    “皇上，你说的人我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皇上要弄清楚，我不是她。”听见影帝又提起转魂丹的事，锦书抖抖手，心里嘀咕，可别一会某人又发疯。忽然间又感觉下腹内热流窜动，心跳加速，不过十秒钟，一种奇异的感觉就从下向上蔓延开，身体轻飘，双目迷离，整具身体都在渴望被抚爱和触摸。

    “你晚膳所喝的金丝栗枣果汁中的金丝枣中含有一种特殊的植物元素，其成分若与菩提子融合，就是一种功力极强的媚药，锦书喝了那么多，现在有没有感觉啊？”

    “你，使诈？”锦书总算明白了，皇帝这么好心请她来吃晚膳，明明就是算计好她了。

    身体里的不适越来越强烈，确实是中了媚药的感觉。

    “错！这些东西都是锦书你自己选的，朕可没使诈。你那么喜欢喝酸甜饮品，朕只是投其所好。况且，董常侍怕是今晚也极其煎熬，我都没工夫陪她呢。“不过，若是锦书有特别超凡的定力，能做到不对朕进行骚扰，朕也就不会妄动。”笑，夸张的张大嘴。

    小心癞蛤蟆跳进你嘴里，锦书在心里恶毒的诅咒了他半天。可此时，身上跟着了火样，麻麻痒痒的感觉一阵阵从下身传到头脑中，这滋味真的难受。

    双手忍耐不住的解开自己围在腰上的衣带，将那轻飘飘的绿色的绸缎甩在地上，哪里还管皇帝不皇帝的，脱掉上身的绣花红色小外敞，里面是白色抹胸叠翠裙。脱掉最外边的一层还是热。

    眼已被情欲之火烧红了，此刻看什么东西都蒙上一层粉红色的烟霞。面前，影帝粉烟迷霞般的一张脸此刻就贴在了锦书的手上，像冰凉的水流一下子吸走了手上的部分热度。为了贪恋那一点凉，锦书把另一只手也伸过去，头脑中在这时清醒的意识到，在这样下去，她就真的要成为这个皇帝大伯的女人了。这可不行啊——于是，又艰难的把手收回来，如此反复。

    最后，已经被媚药完全控制住了的锦书身上已经似涂抹了一层玫瑰酱一般的颜色，叠翠抹胸被胡乱中抽掉了，叠翠裙宽敞的前襟内能清晰的瞧见锦书低胸的肚兜。

    她的整个身子已经完全被影帝托住，尽管此刻的锦书意识是清醒的，能够让自己的大脑发出正确的指令，但她四肢百骸里所有的细胞都在反抗这个清醒的大脑，亿万万个细胞叫嚣着共同奔向一处清凉之所在——男人已经半裸露的胸膛。

    影帝眯眼，低头，欣赏着怀中锦书的迷人之态，摘掉紫金冠，又摘掉发髻上的束头金簪，一头黑发散落，低语：“你终于是我的了，永远是我的。”

    影帝抱起，转身进入了御书房两道屏风后面的一扇门，锦书被放置在了影帝用于平时休息的床上。

    最后的一丝耐力已经要冲破理智了，锦书的双臂已经逐渐要环上影帝的腰。

    突然，御书房外传来一声巨响，随即腾起一阵火光，像是一种现代手榴弹的爆炸声一般。各处的侍卫们闻声而动，“抓刺客——”
------------

第一二零章   行云救人

﻿轰隆巨响之后，御书房门外嘈杂声一片，影帝的侍卫队长高喊着“护驾护驾——”举着火把的皇宫卫队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御书房门外，一条游鱼似的人影蹿上了宫墙。

    “锦书，你稍等——”男人趴在她耳边说。锦书只觉得紧围住自己的一处凉泉突然间消失，双手凭空的一阵乱舞，想抓住飞出去的沁凉，可无奈的是抓了个空。

    熊熊的火焰已经燃透身体，绯红的脸颊，灼热的呼吸，此刻媚药的效应已经发挥出多一半，残忍的药性彻底摧毁了锦书的理智。无法抑制的那种饥渴如滔滔洪水般席卷过来，她喉咙中发出的声音已经不似平时清脆，是一阵阵断断续续的呻吟，为了保持镇定，她的脑中闪过一张张面孔，她在与他们的幻想中缓解并抵制着这种折磨。

    眼前飘过一张脸，矍铄瘦削的脸庞，一双冷淡的眸子，永远表现不出复杂情绪的略微发黄的面色，忽然，他向着她轻微的扯起嘴角。是行云师傅，锦书赶紧闭上眼，这个影像太真实的，真实到她以为流行云真的站在眼前了。

    ——下一刻，床上的温柔的火山突然遭遇到一条清河，辗转翻腾的身子紧紧立刻紧紧巴住那道清河。这清河的腰肢能被她的双臂缠绕一圈有余，这个怀抱的气味她有些熟悉，这绝不是刚才的皇帝。高度紧张的精神和极度需要宣泄的身体一下子找到了可以派遣的出处，安心的向他的怀抱里拱了拱，锦书将柔软的身体覆在一片平坦而踏实的水泽上，放心的汲取着他的温度。

    流行云抱起锦书的身体，只觉得她浑身火炭似的，被情欲逼红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光泽，今天，他若再晚来一会，锦书也许就被皇帝。。。。。。本来，五天，也就是无天，给他传信说三日后可来皇宫带走锦书。但是，他不放心这个终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徒弟的情报，坚持要和他一起来皇宫，先看一眼锦书的状况。廿朝安、黑子、冷面他们本来都要跟着，但是，人多了怕打草惊蛇，所以，五天只带了流行云一个人。

    一到沁心阁，大家见归五回来，就将白日发生之事一五一十的说与他。天已经黑了，锦书没回沁心阁，无天知道一定是被皇帝留下来侍寝了。

    与皇帝打过几个照面的无天心里鄙夷，还以为这个影帝真的是少见的男人呢，后宫佳丽无数他在位十年都能做到视而不见。谁知道这次见了锦书就变了章法了，虽说锦书确有一些不同于一般女子的气质，可这头老牛也太猴急了，这颗嘴边的嫩草他不吃到嘴里不罢休。

    二人趁着皇帝与众人用晚膳的时机潜入昭阳宫，一直躲在寝宫东配殿的寝室里。西配殿的动静两个人都竖起耳朵听着。直到最后关头，无天给师傅指了一条通往寝宫外的密道，自己则跳到昭安殿外御书房的门前，丢出了几颗响天雷，那是丐帮帮主送给他的答谢物，一般用于逃生时诈敌，比一般的炮仗动静大、声音响，他则是把好几个炮仗合捆成一个，威力如天雷落地，震得御书房的匾额都颤歪了。混乱一起，无天成功的将影帝调离了锦书身边，哪怕只是一小会儿，即使是三分钟五分钟，也已为潜伏着的流行云争取到了时间。

    从皇帝的寝殿东侧殿往御花园中心位置的玉带湖边有一个废弃的花房，花房内有一条藏于地下的暗道，暗道挖掘的年代久远，鲜少有人知道。无天也是偶然间听御花园的老花匠谈起的。于是，某天夜里，无天特意独自潜入密道内，才弄清楚原来这个密道是通向皇帝的寝殿的。

    这时，流行云抱着锦书已经钻出了密道的出口，探头四下看了看，没有人，身子不再停留，腾身而起，带着锦书向皇宫外的鼓楼客栈去了。

    再说客栈里的几个男人，一个个的早已是坐立不安。流行运和他的那个徒弟已经去了很久了，如果只是去探探情况，没必要耽搁这么久啊？

    “一定是出了状况？”廿朝安见没人拿意见，先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三弟，坐下！”晚秋蝉此时没有笑话这个义弟的心情，自从锦书被皇帝从古云郡带走，他和廿朝安一边联络几个还不知道消息的人，一边努力打探皇宫内有没有什么变化。等到人都聚齐，大家商量了半日，认为除了带着锦书逃走，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晚秋蝉说：若是逃出来，必被全国通缉，到时候日子也过不安稳。所以，应该一不作二不休，干脆去投奔汶水国好了，锦书若是去了，凭她的才华，定是富贵逼人的命。

    晚秋蝉说的这些想法别人不是没考虑到，只是考虑了也没说出来而已，毕竟投敌是叛国的表现，听着晚秋蝉这样彻底大胆的说出来，众人都沉默了。

    二楼房间的一扇窗户被人一掌拍开，吱呀一声响，人影破窗而入。几个人都听见了动静，跳窗的声音是从流行云的房间传出来的。心知锦书的师傅肯定是回来了，只是回来不走正门，却去跳窗户倒很是奇怪。

    再说了，几个人还都望眼欲穿的等着他带回锦书是否平安的消息呢，他怎么一下子就进了房间了？

    “咚咚咚——咚咚咚——”黑子在门外敲门。“舅舅，开门——”

    流行云欲将锦书放在自己的床上，给她遮挡住大片外泄的春光，然后再去开门，和外边无法入睡的几个人说说今晚的事情。可是，此刻的锦书哪里还放的下，她扭在流行云的怀里，双手透过被她揪扯开的衣衫，在他的每一寸肌肤上肆意的放火。

    “师傅——”口中模糊不清的喊着他，躬身蜷曲，揪扯着流行云的衣衫，同时也不断的拉扯开自己的衣服，那样的情状，不仅是折磨锦书，也是折磨流行云。一路上，他早已被这具处在喷发边缘的火山炙烤的热汗淋漓，可是——他还是犹豫。

    是他吗？他可以爱自己的女徒弟吗？锦书是不是愿意给他？这些问题他还没弄清楚呢——他数日前在博情宫才刚刚正视了自己的爱，才突破一道心理防线，这么快就又让他跨越一道男女之间的最本质的防线，他不敢，他怕锦书会后悔，怕世人会唾骂，尽管锦书肆无忌惮的挑逗已经让他口舌生烟，他也在艰难的忍耐着。

    “师傅，锦书难受——锦书要你！”这一次，不是模糊不清的喃语，是清楚的发音，尽管那声音已经微颤着走了调，却准确的命中了流行云的心病——

    爱，在这一刻，开始迸发出最原始的呐喊。
------------

第一二一章   一夜柔情

﻿当一颗备受压抑的心灵突然挣脱枷锁，当一个孤独到无望的灵魂遭遇爱情的拯救，当流行云遇到丘锦书，这一刻是他连做梦都没有敢去想的，这一夜却也是他今生再不能企及的幸福巅峰了。

    褪去所有，赤诚以对。

    他对她的欣赏是从第一次见面时就种下的种子，她的顽皮她的可爱她的倔强她的坚强她的美好她的才情，这样一个从雪山之底走出的精灵闯入了他宁静的生活，打乱了他的心。他的心，曾经很平静，除了复仇还是复仇，没有任何内容。可是，当丘锦书闯入他的心房，他渐渐觉得生活开始变得五彩斑斓起来。

    尽管大多数时候，他是古板刻薄的对待着她，可是爱也在被他严密包裹着的心内顽强的滋生出来，并如野草般疯长。

    他听见了，他听的清清楚楚的，锦书要他。猛的用双唇堵住不断吟哦出声的两片红润，双手捧住那颗还在不停的左右摇摆的头，将她所有的爱语吞进肚里。雨舌掠卷过她精致粉嫩的面庞，美好的天庭、乌黑的眉眼、细挺的鼻子、玫瑰脸颊、圆润小巧的下巴，那具炙热如燃着般的身子爆发出无尽的热量，烧灼着每一片肌肤。

    这一夜，爱将是疯狂而彻底的。

    然而，无论是狂风裹挟骤雨的疯狂拍打，还是暴雨过后温柔缱绻的抚爱轻吻，这样持久而诱惑的声音早已落在门外几个男人的耳中，甚至包括锦书那一声清晰的索爱，都准确的落入他们的意识里，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流行云会直接跳窗，为什么他久久不开门，因为锦书就在他的怀里，他是带着她一起回来的。

    在门外，清楚的听见了锦书的声音，那声音——是向流行云索爱。听见了，不是应该回避一下吗？本来就落寞的心情为什么非要大家一起站在门外守着，听着那门内传出来的爱到疯狂的举动，体验着五味杂陈的心情。

    廿朝安的背紧贴着客房的门，看着自己的两位义兄和锦书挂名的干弟弟黑子，几个人脸上的表情这次是出奇的一致，无论是尴尬与酸楚多些，还是不舍与无奈多些，在锦书与流行云的这一夜欢愉时分，站在门外的男人们始终没有挪动自己的脚步。

    这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在备受煎熬中守卫在门外的男人们或许自己都说不清楚，是期盼锦书会突然打开门走出来，然后第一眼看见自己，还是害怕在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时，一个人的缺席会成为一种遗憾，亦或是在窃听锦书那迷蒙而熟悉的声音里满足他们对爱人的期待的幻想；又或者……只因为你在，所以我就在，他就在。尽管房间内的那一个已经无法去战胜，他抢占了那片至高地，但是房间外的男人们都在希望接下来的最好的位置属于自己。

    客栈外的街上，一长三短的打更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了。漫长的时间躲在黑暗的角落，迟迟的不肯前进，为一个苦恋的男人挽留住这一夜的柔情。

    屋内无声无息，屋外更深露重，四条黑影从久站的那扇门前离开，回到各自的房间。

    朝霞映红了小轩窗，轻薄的寝被下，锦书头枕着流行云的胳膊睡的正香，她光滑如水的肌肤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红痕，流行云抬手抚摸着锦书颌下锁骨处上方的一片淤红，锦书挥手打掉了流行云的胳膊，身子右转准备翻转过去，哪知却由于过度的透支和放纵，连翻转的力气也没有，一转动遂浑身酸痛，眼还紧闭着，犟起小鼻子，发出低低的呻吟。

    流行云见她如此难受，运力悄悄帮她转过身，暗中有些自责。目光触及到一处雪白单子上的一小片殷红，目光中的自责更浓了。昨夜是锦书美好的初夜，——初夜本应在大婚之日献出，可是——他就这样的草率的要了她。

    即使锦书无怨无悔，流行云也无法坦然面对这样草率的自己。

    “师傅——”发现流行云怔怔的盯着自己的落红单子发傻，已经醒过来的锦书用指甲挠了挠他的前胸，再仔细看，他身上早已被自己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就像是和泼妇人打了一仗似的，锦书“扑哧”笑出声。

    头从流行云的胳膊上抬起挪到自己的枕头上，伸手拽了拽滑下去的寝被，锦书舒服的仰卧起来，“师傅，你身上都是锦书做的记号，你瞧瞧——”点指着流行云的各处青紫，锦书偷偷笑着。

    天已经大亮了，外边的几个男人规规矩矩的没来打扰，可流行云却不能再躺着不动了。几次三番要穿衣服，都被锦书给阻挠下。“师傅这么着急起床干什么？我还有话要问师傅呢？”锦书半真半假的开口。

    流行云一愣，看着锦书。

    “师傅可曾有喜欢的女子吗？可曾爱过人吗？”

    “没有曾经，只有现在。”流行云极其严肃的回道。
------------

第一二二章   统一意见

﻿鼓楼客栈里，三楼上房，一桌早餐是格外的丰盛。奇怪的是，围着餐桌的几个人今天的食欲都不好。

    三楼房间全部是上房，有两间贵宾级别的小餐厅，装饰布置的幽雅别致。周边两尺来宽的窗台上吊垂着兰花，两张餐桌之间用屏风围住，吃饭时都是安安静静的，没什么声响。

    “哇，这么多好吃的呀？你们怎么都不吃？”一转进屏风，首先映入锦书眼内的就是满桌子的吃食。

    这个声音，让围着桌子的几个男人精神都为之一振。锦书的笑，如一朵盛开的太阳花，锦书的声音，就是久违的仙乐，几张苦大仇深的脸立刻比魔术的速度还快，重新恢复了原有的神采。

    跟在锦书身后的是流行云，两个人一起坐下来吃早饭。锦书坚持要和流行云一起起床，一起吃早饭，一是因为她忽然觉得有了师傅的肩膀，她心底有一种幸福的安定，早上第一眼醒来看见他，她竟连一丝少女的羞涩都鲜有，仿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睡在师傅的身边就像睡在父亲的身边一样安定，只是她对流行云的感情要复杂的多，除了亲情还有爱情还有恩情……她想要那种感觉，时时刻刻跟在他身边，作一颗大树下的小草，做一条高山下的溪流……当她阻扰他起床,并对他说出这些想法的时候,流行云忽然满眶莹泪，拥住她，哽咽了。他说：谢谢你，锦书！可是，这句话其实是锦书早就想对他说的。

    当然，两个人一起出现在早餐桌上，还是为了这几个曾经与她患难与共的的好男人，他们为她而来，她不能让他们得知自己虽近在咫尺而不能坦诚相见，她与师傅之间的一夜在她看来是光明磊落的，她不能给自己留下一团逃避的阴影，借助于这件事，或者锦书更可以看清楚他们在乎什么。

    锦书的心思男人们不知道，只是——锦书重新谈笑风生的坐在了自己的身边，每一点细微的神情和小动作仍如从前一样，并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她对喜欢吃的东西的占有欲表现的更加的霸道。

    说不饿是假的，说没胃口是暂时的，如今被锦书这一带头，六双筷子一起开动，如风卷残云，很快就收拾殆尽。

    饭吃完，锦书开始说天书，把自己在皇宫里的遭遇故事手舞足蹈的讲述了一番，当然是只挑了有意思的说，没意思的就说也不说，提也不提了。

    众人听她说的可笑，也都不以为怪。最后，流行云简单说了一下昨晚与无天也谈皇帝寝宫的亲后经过，众人这才知道原来锦书昨晚是被那皇帝给算计了。

    对于锦书的去向问题，几个人的看法还是有些不一致。

    黑子主张锦书重新回到无极谷避世，那里地势险要，一般人不能进入，是个绝好的场所。廿朝安坚决反对回无极谷，他说：“锦书是皇室后代，岂能苟且偷生？大不了咱们就割据地盘，收买兵马，造他老皇帝的反，天下本是轮着坐的。”冷面不赞同廿朝安的造反，也不赞同黑子的避世，他认为可以联络皇朝内外的一些重臣联名上书，恢复醇王爷的身份、地位，然后醇王爷顺理成章的再恢复锦书的身份，这样一来，皇帝就再也没有理由强硬纳自己的侄女进后宫了。晚秋蝉还是坚持去投奔纹水国，他说，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才是智者的选择。

    只有流行云自始至终一声不吭，等到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的差不多了，流行云问锦书：“锦书，你自己有什么想法？”

    几个男人都是一滞，怎么他们集体的犯了大男子的作风了。廿朝安没事在私底下和他们说过，锦书写过一本书，里边专门分析男人女人如何相处的问题，讲的极其有道理，其中一条就说：男人们总以为自己比女人聪明，因此凡事喜欢替她们做决定，这是大男人作风，独立性强、作风硬派的女子不适宜选择这样的男人。

    几双眼朝着锦书看过去，看她正有一搭没一搭的修饰自己的手指甲，刚才热火朝天的讨论也不知她听没听的进去。

    听见流行云问，锦书才抬头，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等我修完指甲再说，你们先讨论。”重新低头，继续修自己的指甲。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到底是讨论谁的问题，怎么人家问题的核心人物都没讲话，他们不是白费唾沫吗？认识清楚后，讨论现场从火爆一下就变成冷清，女人坐着修指甲，男人喝茶的喝茶，下棋的下棋，还有两个就目不转睛的看着某人修指甲。

    一个个的手指甲都耐心处理完，锦书把小剪刀收好。“三日之内，我们哪也不去，就在这海龙郡内呆着，若是皇帝追查我的失踪必会在皇城掀起轩然大波，到时候他做梦也不会想到，我逃出去却没有走，而且还在他眼皮底下晃悠。这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手指甲还是没剪好，右手中指上出现了一条裂缝，坚硬的角质稍不留意碰破了自己手上的皮肤，留下一道细细的红色划痕。

    锦书把右手中指的指甲放在牙齿上，使劲咬去了一小块。

    “三日内，如果皇城没有动静，就说明影帝不过是因为新鲜对我好奇才一时的兴起；如果三日内皇城内外开始大搜捕，各地都开始张贴通缉要犯或者寻人启事，我们就可以选择你们刚才上述意见里提到的方法。至于具体选哪一种，三日后再说。”右手中指劈裂的指甲被流行云细细的磨平，用一把银质小剪刀从根底部剪断。

    锦书说的有道理，既然她跑出了皇宫，皇帝就该有所表现，若是丝毫不见理会，那他们也就全是虚惊一场了。当下，均点头同意在海龙皇城暂留三天。

    皇宫内，天字一号牢房。

    天字一号牢房，名如其实，那是绝对有着百分百纵情享受的牢房。饿了，山珍海味；渴了，琼浆玉液；累了，随处是床，闲了，各种器物珍玩——当然，还少不了美姬作陪，声乐鼓瑟为伴。不要怀疑这里是不是牢房，这里就是风烈国皇宫内的唯一的天字号牢房。天字一号，很少住人，因为一旦住进去一个人，内务府的花销便要多出十倍，所以，天字一号空着，内务府总管才高兴，可如今这牢房里住进了人。整个皇宫的人都知道天字一号，甚至还有人梦想到那里去过一天幸福的囚徒生活呢，只是，这天字一号到底在哪个宫哪个位置，是谁也额说不清楚的。

    天字一号，此时住进去的正是锦书的父亲醇王爷风之音。没有人看守，没有护卫守卫，甚至连手脚都不会束缚，但住在里边的人，永远别想出来。

    “三弟——朕说过要陪你下棋，君无戏言，今天我们就来下一盘。”影帝手托一个半透明的玉石板做的棋盘，悠闲的坐在了风之音的对面。

    风之音正在倾听着一曲葫芦丝演奏的乐曲，无奈被影帝打断。“既是你想下，我陪你下。”

    “三弟不要急，下这盘棋可是有规矩的。”影帝把棋盘放在云紫色大理石的桌面上，玉石碰大理石，叮当脆响，

    “我们来赌一局，你若输了就得死，朕若输了，这江山让你来坐。”一只大手盖住棋盘，两对相似的眉眼欲盯进对方心里。
------------

第一二三章   无天：那一面

﻿五岁那一年的际遇改变了五天的生活，但是没有能够改变他的人生轨迹；五天，比任何人都酷爱自由。或者，在所有人的眼里，一个五岁的娃娃衣衫褴褛的躲在一群成年乞丐中，过着食不果腹的乞丐生活，是一种悲惨。可是，自从三岁父母双亡后，他被一个老乞丐收养，那老乞充分利用他年幼的优势，每次将年幼的他带在身边都能多讨一倍的食物。但是，五天总是吃不饱的，他小小的心灵清楚的知道，他是那老乞丐的讨饭工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情意，只不过在互相利用。

    所以，当白衣潇潇面带微笑的流行云站在他眼前，问他是不是愿意跟他走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了。五岁，也能看出人心善恶，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他为自己留了余地，这个余地让他进退有余。

    衣食无忧了，他和流行云也成了师徒。在所有生活细节上，师傅都不会干涉他的习惯，包括他经常喜欢往云居拿些别人家扔掉的东西，然后自己改装或者拆卸来玩。但是，对于他的练功，师傅却严厉到无情，只要稍微偷懒，稍微走神，或者一时领悟不透彻，都会被惩罚。他和流行云之间的每月一日的约定逐渐成为了一种他锻炼自己的游戏，不管流行云是因为什么原因急迫的想要练成那种武功，五天都不会做一个听命于师傅的人。

    他不再当任何人的工具，他要离开云居，要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去。但是，流行云养育他六年，传授给了他满身的功夫，他几次想一走了之，但是都没有狠下心，就这样，一拖就是三年。

    每一次师徒二人的追逐游戏都以流行云的失败而结束，这让师傅越来越沮丧。直到最后一次，他11岁，他已经下定决心要走了，他偷走了师傅的墨如意，就是准备激怒师傅，让他赶走自己，这样他就可以走的安心坦然些。

    但是，那一次，他差一点就输了。师傅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所以，他只好耍了小计谋，在看到一辆马车上坐着一个女娃，不会驾车却非要站在辕木上赶马。他眼前一亮，趁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们的车里。车里三个孩子，她叫锦儿，是他们中的主心骨。

    这三人长途跋涉，看样子是家世破落的大户人家的孩子，他脑袋里就有了一个一举三得的好主意。

    他向师傅举荐了这个女娃，是因为他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有些不一样。他终于可以安心的离开云居了，而那个名叫丘锦书的女孩也顺利的搬进云居，做了流行云的徒弟。

    从五天到无天，他变成一个偷儿。几年来，行迹飘忽，而百变神偷的绰号也随着他行走江湖而有了些名气。

    偶尔会想起云居，想起师傅，想起那个被她设计了的丘锦书。到后来，他发现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能够听到人们对于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师妹的议论，她的故事如一个传奇般在坊间流传。坐在酒肆茶馆里听着人们闲谈提到师妹的名字，无天就暗自得意，他的眼光是多么的准确。当然，他也有着一点点的好奇。有时候，回忆起她面对匕首，无所谓的神态和模样，无天就笑。但任何人任何事也不会让他改变自己，师妹是传奇，而他仍是个偷儿。

    偷，只是无天自娱自乐的一种方式，当然，有时他也行乞，那是他娱乐的另一种形式。作为一个偷，能偷了皇宫里的东西就是一种大成就，而无天对于皇宫的熟悉程度几乎就像自己家一样。就是因为，他随时会来，随时会偷，也随时会走。皇宫，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护卫森严，很多宫殿的守卫几乎形同虚设。有一次，心血来潮，他还去勤政殿里坐了坐皇帝的龙椅。

    时间长了，他忽然发觉原来皇宫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他只要穿了太监的衣衫，挂了管事的腰牌，素不相识的人就没人不怀疑他的身份，他甚至可以公开的明目张胆的拿了某些东西出去。

    而更有意思的是，他一直在听说着的师傅的女徒弟丘锦书奉旨进宫来了。才一进宫就在平静的后宫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他与她，自四年前的一面之后还从未再见过，他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接触一下这个师妹，看看她是否如人们传说中的那样——令人仰慕。

    于是，他成了沁心阁的头领太监，他也真正的见识到了师妹的聪慧、机敏和才华，这都不是讹传，她确实有过人的胆识，满身的武艺也已得到了师傅的真传，除了轻功，她一身造诣绝不在自己之下。

    如果说，成为归五只是他突发奇想，那么，再次见到锦书之后的感觉让他决定留下来。因为，他从锦书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与她是同一类人。

    她没有认出他，这并不奇怪，如果不是因为事先知道沁心阁住着的就是新进宫的丘史官，那么，无天也不会认得出锦书。

    她，用了他这个头领太监，并且连根源底细也没有问，心怀已是常人不及了。

    “娘娘，为何不调查清楚归五的身份底细再定夺？”第一天见面，她决定让他做头领太监的时候，他问。

    “调查什么？你行事方式光明磊落，说话坦荡自然，仅凭能来沁心阁自荐为头领就说明你绝不是阴险之人。依我判断，你不但不阴险，你来我这里也不是为了攀龙附凤的，因为你的眼里根本没有欲望的流露。不过，我不管你是什么目的，我让你做你就做。通过近日这一天的考察，你做事勤快又有分寸，很合我心，而最重要的是人也长的这么顺眼，虽说是太监，可长的漂亮了自然看着开心。”

    “……”这个小师妹说话率直，不做作，且句句是真，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实则是非常有分量的。

    “娘娘，归五若没猜错，娘娘不愿久留此地吧？”他得问清楚，看师妹是不是打算留下。

    “对，不会久留，也不能久留。”

    无天，尽自己的努力帮锦书逃出了皇宫，在御书房门前扔下的那几颗响天雷成功的让影帝踏出了房门，哪知道他认为天下无人可比的轻功却还是被影帝追上了，手臂被他抓住，若不是他机灵的扯断了袖子，并在皇宫内胡乱指了位置大喊：有人被救跑了。

    皇帝飞速回转，无天才得以逃脱。锦书逃走了，他的任务也结束了？想到这，心中有些难舍，恢复了无天，归五还会回来吗？
------------

第一二四章   选择

﻿这一天，风平浪静。

    坐在客栈一楼挨着楼梯的一处位置，锦书和黑子、流行云在坐着喝茶。黑子讲述了去往琅琊炼庄接管的事情，七日之内，流行云和他先以高超的武功降服了庄内的门人，然后又以宽厚的行事作风赢得了众人的真心归向。最后，他们打开了琅琊庄的密室，找到了古道基谋害唐庄主、谋夺山庄的证据。密室中，竟藏有一本唐成启的手书，里边记载了练剑山庄的种种过往，包括他与古道基的相识相知到结拜的过程，还记载了大量的兵器冶炼的方法秘术，书中明言，要将此书传与自己的儿子——练剑山庄未来的主人。

    这密室凹凸不平的石壁上，原本还挂着那把巨阙剑，还藏着那条血手帕，这是练剑山庄的主人在庄内留下的曾主掌过山庄的最强有力的证据。

    成直，亲捧酒杯，在父母的灵牌前长跪不起，泪，从他的脸颊上潸然而下。一场隆重的悼念活动中，成直认祖归宗！少主归来，那些曾经生活在山庄内的忠诚于唐家的老家人老门人都得到了消息，纷纷上门求见，当他们亲眼看到少主，一个沉默不多言却顶天立地的少年时，也都感叹苍天有眼，唐家有后。

    相邻的桌上，坐着冷面、假面、廿朝安三人，听完黑子深沉的讲述，几个人一阵沉默。“若有机会，锦书也当去唐伯父伯母的坟前祭奠。”锦书望着眼前的茶杯，微微的冒着热气，几片茶叶悬浮着，是青瓷茶杯里的点缀，微微泛红的茶水清淡的很，锦书不喜欢喝浓茶。她喜欢那种只飘着几片茶叶的水，一眼便能数的清茶叶的数目，冲进热水时，瞧着它们在茶壶里逐渐饱胀舒展，整个茶壶的水让那几片茶叶有足够的空间可以飘浮游动，稍许，水便染上了一种透明的润红色彩，有茶香，却不苦涩。

    “冷大哥，家中可好吧？”扭过头问冷面。

    “锦书放心，都很好。”冷面回道。父亲的沉默不语，母亲的整日抱怨，姐姐们的纠缠搅闹，家中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眼遂而转向客栈门外，三三两两走过去的布衣人群。一对小夫妻牵着一个孩童的手，男人不知因为什么正对自己的女人发脾气，女人生气了，抱起孩子便快速前行，将那怒气冲冲的丈夫甩在了身后。右侧路口，突然蹿出一辆奔跑着的马车，妇人一个没注意，马车就奔到了她身边。挪不开脚步的妇人早已面色惨白，身如烂泥般瘫软了。

    那驾车者慌忙紧扯马缰，跑在最前面的一匹马高高扬起前蹄，若是那马蹄落下必踩到妇人和孩子的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鼓楼客栈里的一道身影如离弦之箭，眨眼从马蹄下拽走了那对母子。惊恐不定的妇人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半天才反应过来是被人救下了。

    “多谢官人，多谢官人相救！”

    看着被吓掉了半个魂的女人和她怀疑已经哇哇大哭的孩子，锦书还未及出声，身后突然有人跑上来，抱住母子，同样是一脸的焦急恐惧。“芸娘，没事吧？宝儿没事吧？”正是刚才那名与妇人吵架的男子。

    在男子的搀扶下，妇人站起来，两个人双双给锦书行礼。

    “既是在乎，就好好珍惜，何故当街吵嚷？”本来并不想管这些事，可是突然之间觉得，这幸福的三口之家，如果不是刚才自己的出手相救，或许就妻离子散、天人永隔了。因一点小事，酿成灾祸，何其不幸？于是，不禁问出那句话来。

    “公子不知，我家本已家徒四壁，全仗小女子为人织布维持生计。我家官人他本是读书人，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不吃饭哪？年年读书年年落榜，何时是尽头？今年我便不同意他再去应试了，不如踏实的端个谋生的饭碗。可是，他非要拿着我预备给孩子看病用的银两再去参加试举——”女人说着说着，心酸无奈之下，落下了泪。

    周围早已围了一圈人，听着这女子的哭诉，都发表着自己的见解。有的说这娘子做的对，有的说是丈夫做的对。

    “为人父，为人夫，就要撑起保护和照顾的责任，怎么能只为一己之功名，不顾幼子生病，一意孤行？”

    “娶她为妻就要爱她疼她给她幸福，却反倒要让女子出力养家，心酸落泪，便是得了功名又如何？”

    不知何时，流行云他们几个已经挤进了人群里。

    几句话，早已把那男子说的满面残红，愧疚不已了。他站在当地，耷拉着头，半天不语，似在反省自己。当重新抬起头，他的眼中有了豁然，拉住妻子的手，羞愧道：“芸娘，让你受苦了，为夫再不去考那劳什子的举试了。”说罢，将怀中一本书掏出来，使劲掼在地上。

    “兄台不必如此——”锦书将地上那本书拣起来，递到女子的手里。“良言逆耳，但不免偏颇，一切还是兄台自己决定，不必过于在意。我想你坚持要去参加举诗，也是为了能迅速改变现状。即使决定放弃，也不要如此——书，在任何时候都是有用的，以后孩子大了，还可以拿它来识字。”

    展颜一笑，锦书与流行云、廿朝安等挤出人群。

    “锦书——”廿朝安与锦书并肩走着，轻唤了一声。

    “嗯，什么事？”

    “我总觉得，你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廿朝安向着锦书的目光里有些浓重的不安。

    “恩，或者是皇宫里的那些孤独可怜的女孩子们让我总有一种伤感吧，我一出宫，不晓得春晓她们是不是又会过回到被人欺辱使唤的悲惨日子。”最开始，锦书确实没有想到她的离宫会给那些女孩带来什么？等到她突然间有那么一瞬间响起来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情绪。淡淡的淡淡的愁，为春晓、雨柔、香雪，三个乖巧的女子，三朵娇艳的花就那样淹没在后宫里，永不得出头之日。

    为了她的离宫，他们或者要被自己牵连。

    “你想去救谁，我们去把她救出来就是。”廿朝安立刻接到。

    “不是——”这样的情绪本不应该带给他们的，“锦书觉得自己很幸福了，有你们大家这么呵护疼爱，真的很幸福。”如果有一天，有人离开的话，不知道她的心会不会为缺失掉的部分而痛？

    “刚才你们批评那位男子的话或许重了，他不是不想承担，不是不爱，而是他太急于急于改变，太急于证明，才会如此。他为表心志摔书在地，其实在心底里他仍然不想放弃，他那样做是想粗使自己下决心，因为他还不甘心。我想，他还会去参加科举的，而且一定会中。”锦书颇有兴趣的分析着刚才的一对夫妻。“我小时候厌烦写字，就把父亲送我的识字卡藏了起来，谎称找不到了。父亲教育我说，凡事对的就要去做，不对的就不做，不要妄图借助任何外在因素改变。”

    坚定的目光，停留在流行云的脸上。“所以，我想告诉大家的事，我和行云师傅既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三日之后，若能平安无事，我们就拜堂成亲，希望你们祝福我！”
------------

第一二五章   无天带来的消息

﻿第二天，平安无事。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原想也是，皇帝后宫，那都是绝色倾城之姿，少了一个锦书，并不会引人注意，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心中太在乎，才会关心则乱。

    皇城的南城是海龙郡普通百姓们大量聚居的地方，百姓们进出皇城内城都要经过南城门——武玄门。一天之内锦书大摇大摆的走了一个来回，守城的禁卫军也没有追查盘问，如此一来，大家都猜想，后边一般就不会有事了。情绪放松下来，就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个问题，锦书要和流行云成亲了。

    锦书把成亲的时间就定在了第三天，动作迅速的锦书已经在皇城的外城买了一处闲置的房屋，占地近五亩，主人家举家外迁，房子已闲置一年多了。锦书买的这座院子处于一处村镇的最边缘。买下这处房子，就是为了要举办她和流行云的成婚仪式。

    一下午，锦书泡在新宅子里跑进跑出的忙活。列了一大堆的购物单子，这场婚礼虽说简单，但该预备的一样也不能少了。

    这栋宅子里，家具橱床等全都完好无损，省了很多事。

    “师傅，你瞧我布置的这些好看吗？”锦书指着她亲自动手剪的双喜字，贴在所有能贴的地方，触目都是盈盈红喜。

    流行云点头，这一辈子他也能和心爱的女子成亲，可他心里总隐隐觉得这些幸福来的太突然了，突然到他让他有些眩晕。“锦书——”每当被幸福感撞晕的时候，他只有紧紧的抱住锦书，证实他怀中的她是真实的，这所有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锦书明白流行云的感受，那是一条多么孤独而悲伤的灵魂，只有她才能温暖他，才能带领他走进一个美好的世界。她也乐意这么做，有爱为伴，牵手人间。

    让黑子和廿朝安找了些农人拔掉院子里的野草，假面自告奋勇的去布置新房。望着自己亲手搭起的红帐，独坐在椅子上的假面陷入沉思。锦书怎么就要成亲了呢？如果不是因为那老皇帝的媚药，锦书不会这么快就成亲的。可恶——在锦书离开古云去皇宫之前，他才刚刚表明了心迹，他正在等待锦书，等待她回过头发现自己的爱，等待机会继续亲近和拥有她，却万万没想到——流行云，抢了先机。

    锦书心意已决，志不再改了，那么他只能寄望于环境会有所变化——那皇帝真的放弃了吗？

    “二弟，你发什么呆啊？”冷面跨进刚刚布置的有些模样的新房，看见晚秋蝉坐在椅子上，眼望一处，半天不动。

    晚秋蝉听见声音，赶紧抬头，见是冷面，玩笑的语气道：“佳人欲嫁，奈何新郎不是我？”

    冷面没想到，二弟说出这样的话来，当即愣住。这句话不也是他的心里话吗？

    “大哥，怎么样？我可是说中了你的心思了吧？”

    “二弟，不要玩笑了。锦书选择谁便嫁谁，我能守在她身边保护她足矣。”说着，将一个小布袋放下。那是锦书让他去集市上买回来的花生、瓜子、桂圆、红枣，是图吉利的，新房必备的东西。

    “大哥差矣，我可不这么想。遑论说还有一天，只要还有一丝机会我都不会放弃。”晚秋蝉这次是严肃的，态度坚决。

    “二弟，你不是也——”

    冷面的话没问出来，晚秋蝉已经点头了。

    自从锦书宣布要和流行云成亲的消息后，廿朝安就是一副倍受打击的样子，整个人沮丧无精神，在前院里带着一群农人拔草，几个长相过得去的农家少妇见他长的俊，主动搭讪他。若在平时，对于年轻美貌的女子的搭讪，廿朝安其实都是很有耐心的与他们打闹的，不是有什么目的，只是一种他的娱乐方式，就像那无天说偷东西是他的娱乐一样，与女子打闹，尤其是与漂亮女子打闹也是廿朝安的娱乐方式，尽管在追求锦书之后，他的这一习惯已经收敛的百分之八九十，但碰到主动搭讪者，他向来是和蔼可亲、有问必答的。

    可现在——斜眼看了看周边几个粗布少妇，他大吼：“滚——”粗粝暴躁的声音撞到前边的影壁石，被弹回来，吓得几个女子立刻离开远远的，像看怪物似的瞅着他。

    这声暴吼，就像晴天打了炸雷，众人都吃惊的抬头，循声看过来，天哪——这个看着挺温和有礼的公子怎么会这么狂躁，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一个人行在街上，白花花的太阳，身边的人群来来往往。黑子背着一个黑色的袋子，里边装满了他奉锦书的指派买的东西。坚毅的少年，始终迈着沉稳的步子，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有着自己的那一份沉静。

    若说这几个男人中，听到锦书成亲的消息后，反应最正常的就是黑子了。为什么？因为无论在之前还是在之后，黑子都没有想过要独占锦书，更没有想过要拥有锦书，他甚至认为如果他的身体对着锦书有了某些变化都是可耻的，

    锦书与小舅舅成亲，黑子心中的某处角落一种叫作希望的海市蜃楼突然破灭掉了，可黑子还是黑子，他还是锦书的弟弟，他还要继续保护着她。

    晨昏交替，曙光再现。

    喜灯高挑在大门外，流府两个硕黑的大字是流行云亲自写到匾额上去的，他也有了自己的府地自己的家，马上也有了妻子，“流府”，越看这两个大字越是受看，越看心潮越澎湃。

    锦书和流行云的成亲除了四个男人，再无旁的人参加，未免冷清。所以，凡是喜爱热闹的住在周围附近的县城里的乡亲前来祝贺的，锦书让廿朝安一律挽留大家在此吃饭。

    百姓们都比较淳朴，知道今日这流府里有新人成亲，便自觉的来帮忙了。桌椅板凳、锅碗盆瓢的，都是各家自己拿来的。

    最外层的院子，老小同堂，冷面、廿朝安他们三个充当起了临时的服务生。

    锦书穿上了大红的嫁衣，是她昨日买了红绸布，然后请邻居的一位大婶给自己做的，虽然朴素了些，可那红红的嫁衣穿在身上，锦书还是很开心。

    爹爹，你想不到吧，女儿在这里已经把自己嫁掉了；王爷爹爹，锦书不能去找你，这个婚礼不能让爹爹来证婚，真是很遗憾。

    在这里，女儿给你们磕头，谢谢你们两世二十年的养育之恩。

    “呀，这是小师妹吗？怎么才两天不见，就成亲了？”无天忽然出现了，诧异的看着锦书。

    “无天师兄，锦书要和行云师傅成亲了。”锦书解释。

    “啊——”高声一喊，又赶紧压下，“真的吗？那——恭喜小师妹了，师傅有你照顾我更放心了。”无天，说的话自己都恶心了。

    “无天师兄有事吧？是不是皇宫里有什么异常情况？”

    “没有异常，我接到了师傅的传信，说你们在这个地方落脚，让我有什么风吹草动赶紧来汇报。

    “那，可有动静？”

    “没有，这几天平静的很，连荣华和常侍两位女主子都不提你了，而且，她俩还规定谁要是在别人面前提到你的名字或职务，就会被拔舌，已经有宫女被拔舌了的。”

    “那——就是说，我们已经不必担心了，根本是虚惊一场是吗？”

    “是——不过，我听说一件事，庞桂说今日午时三刻在乾德门外处斩一位企图谋反的王爷，听说那人还是皇帝的亲兄弟——估计皇帝这会子根本顾不上后宫的什么变化吧。”

    “你说什么？”锦书唰的变了颜色，午时三刻，不是马上就到了吗？处斩王爷，那不就是自己的父亲吗？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

第一二六章   新娘子飞走了

﻿锦书的心猛的翻了个儿，父亲何时到了皇宫？如何突然之间就要被杀头？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里是乾德门？”她抓住无天的手，焦急的问。

    “皇宫的北门，那里有一处专门处决重要犯人的法场。”无天搞不清楚，锦书怎么突然之间这么紧张，皇帝处决自己的兄弟，那是皇家内部的事情，别人谁也干涉不了的。可是，锦书这反应——

    还没等无天的脑筋转个一半圈，身着大红嫁衣的锦书已经腾身飞起，在大门内的前厅院子里吃吃喝喝的老少妇孺吃惊的盯着头顶上眨眼飞过的一道红云，有人模糊的看见了那红云的样子：“新娘子飞走了！”一句话，惹得一张塞满了食物的嘴巴惊的张开，一个鸡腿从嘴里掉下来。

    从那张油光光的嘴巴里调出来的那鸡腿还未落地的瞬间，又是一红一黑的两条影子紧跟在红云后边闪出院子，速度和刚才的新娘子一般的快。

    “新郎也飞走了！”一个小孩子高兴地拍手叫起来，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他大约是第一次看见，新郎新娘玩双飞游戏，整个院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开心的蹦跳起来。

    “这里交给你了。”冷面忽然把自己手里那些还未分发下去的糖果倒进无天的怀里，转头，急切的朝内喊：“二弟、三弟，锦书往乾德门去了，快走！”气贯丹田，这一声吼震得树叶刷拉作响。

    廿朝安正躲在屋内的某处角落黯然神伤，每一个转脸看见锦书幸福洋溢的笑脸，就觉得一支支的芒刺捅进自己的心窝里，血流不出来，干疼干疼的。可是，为了不在锦书的成亲礼上露出哭丧的脸，他强忍住几欲抓狂的冲动，在锦书和行云准备去敬酒的时候，他一个人躲在内堂的某处角落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揉着憋的难过之极的胸口。

    结束了，这一切来的太快来的太突然，他还没有想好对策，他还没有时间去争取，就这样结束了。从此以后，她是她，你是你，永远不会再由幻想了，希望就像自己吹起的肥皂泡一般，曾经五彩斑斓，曾经光彩夺目，也曾一度让他信以为真，可如今——真的只是一个美丽的憧憬。

    人前强颜欢笑灌进去的几杯水酒，此刻翻来覆去的搅动着肠胃，一股股的化作梗在咽喉的苦涩，咽不下吞不掉吐不出移不走，硬生生的憋的他难受。

    “哇——”终于倒出来了，空空的，剩下的生命都是空空的。

    晚秋蝉站在离廿朝安不远的地方，他是跟着廿朝安进来的，这个三弟多情时风月欢场纵情声色，如今痴心起来却是无人能及。

    虽说他也喜欢锦书，他曾经想过要全力争取，他曾经想过总有机会去争取，可摆在眼前的事实还是让他彻底的明白了，锦书是真的要成亲了，没有半点犹豫，所以，他不会执迷不醒——很明显的区别是，他对锦书的占有欲并不那么强烈，他的付出也还没有那么多。锦书，是一个适宜放在心里的永远被当成美好向往的存在，只要她在就好。无论她与谁成亲，无论她身在何处，只要她踏实安静的在某一处地方展露出自己的真实笑容，假面的内心就会接收到一种安稳的信号，那是他的的“寄血追魂”的玄术所赋予他的特殊的能力，因为这个，他不在乎，不在乎她在谁身边，不在乎她选择哪一个！

    他只在乎一点，他仍能感受得到她的安然，他永远能与她产生着这样的心有灵犀。足够了。

    呛鼻的酒气和呕吐物的污秽气味传过来，直钻进晚秋蝉的鼻孔，惹得他一阵干呕。不知道自己要不要上前去说点什么，劝解一下三弟？他们几个人里，可能心里最难过的就要数他了。可是，说什么呢——似乎说什么都是软弱无力的。

    廿朝安、晚秋蝉，两个人就隔着一道墙，听着外边热热闹闹的欢闹声。讨喜的人们一句句的说着吉祥话。

    “新郎喜娘白头偕老——”

    “夫妻恩爱，早生贵子——”

    “天设地配才子佳人——”

    朴实们的百姓们知道这一对成亲的年轻人定是不凡的人物，突然空降到这个地方，三两日内就宣布成亲，排场大场面足，因此，连对他们说的贺喜词都是从戏文里听来的文邹邹的戏词——却也表达着他们最良好的心愿最朴实的祝福。

    忽然，大哥的一嗓越林狮吼破空传来——“二弟、三弟，锦书往乾德门去了，快走！”声音里搅动着急切、不安和恐惧，沉稳内向的冷面何曾流露出过这样仓皇急迫的语气？

    又是三条身影窜上房顶，追着前边的三人的身影眨眼不见。

    原来，这个院子的人们都喜欢玩飞人哪——刚才还在眼前的人，一转眼就上了房顶不见了。院子里没了主人，成亲礼上却先跑了新娘后炮了新郎，那还成的什么亲哪？客人们自然无趣，反正也已吃饱喝足了，打道回府是正经事。

    红灯摇摇晃晃的挂在两边的柿子树上，一院子十几张桌子上摆满着的残羹冷饭，刚才还满满当当人仰马翻的，现在空空荡荡，再无一点生意了。

    无天望着这场面，一只手还捏着一兜冷面交给他的糖。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啊？！怎么他刚来，这里的人就一个个都玩离家出走了？有没有人好心的来跟他解释一下？

    满头黑线的无天就这样对着满院子的残席，等着某个突然回来的好心人来给他解释解释，然而他在没有等到有人回来。

    此时的太阳从头顶斜过西边。天空是秋季的干净的蓝，午时已经到了，这一刻没有一丝的风。

    在皇宫的乾德门外，搭着一个五尺高的台子，台上摆着两张桌子，台子的两侧都有台阶，这里正是监斩台。对面一个高台上，有一人被缚了双手，绑在一根一人多高的木桩上，手镣脚铐都没有。此人就是锦书的父亲，今日要被处决的醇王爷——风之音。

    周围围观的百姓们早已是人山人海，风烈国，很久没这样公开处决过重要犯人了。围观的人早已里三层外三层，只是众人都被禁卫军拦在数丈开外，不得靠近。这样一个中年男子看起来那么儒雅温厚，怎么也会被处死呢？处决的方法也不是以前的砍头，而是被绑在木桩上，用绳吊死，叫什么绞刑。听说是皇帝开恩留了全尸，意图行刺皇帝，要谋反——这个罪名可不轻，皇家的儿子们生下来就是你死我活的，年老有辈分的人感慨着。

    风之音神色坦然，平静的目视前方，目光中丝毫没有赴死的恐惧和悲伤，相反，只隐隐有着一些担忧。

    锦儿会来吗？但愿她不要来吧？希望那几个男人记住了他曾经对他们说过的话，能尽力控制住她的情绪，不要为自己做无谓的牺牲。
------------

第一二七章   法场饮恨

﻿一把九曲黄罗伞撑在一辆人力推动的龙撵车上，两侧包着铁皮渡了金水的木质车轱辘“咕噜噜”压过乾德门的街道。影帝坐在撵车上，身后带了数百名侍卫，早有开道的兵丁在前边开出了足够宽的道路，人们知道是皇帝亲自来监斩了。

    杀自己的亲弟弟，皇帝亲自来监斩，肯定是怕有人劫法场。亲眼看着夺皇位的威胁者断气，皇位才坐的安生，自古皇权都是如此巩固的。

    一道踏板放下，影帝从撵车里探身出来，转过身扫视着早已经跪倒在地的黑压压一大片人群，影帝邪魅的笑起来。丘锦书，你若是不来，那可就错过了我的精心安排，我要看一看，你的心是否还如曾经那样冷硬无情？

    监斩台是临时搭建的，虽然皇帝来监斩，但真正要执行职责的是两位副监斩官陆南侯、董澜青。

    两个人跪在监斩台上，耳听影帝让跪在周围的百姓平身，随即大步跨过他们的身边坐下，“两位爱卿也起来吧——”抬头看了看天，头顶的太阳恰巧钻进一片薄云里，“时辰快到了吧？”

    “是，臣这就宣布放追魂炮！”

    第一声追魂炮响过了，影帝的视线和即将被行刑的风之音的视线碰在一起。

    三弟，认赌服输，你没有怨言吧？

    生死于我，早已看透，故不嗔不怨。

    可还有什么遗愿，只要不过分，我愿意满足你！

    请皇上不要再为难我的女儿了，放过她，于你并不会有什么损失！

    错！三弟，如果你的女儿就是我要找的人——那我这辈子再不会放过她。

    那么，请你善待她吧。

    当然，你放心，我不会让她受一丝一毫的委屈，我能找到她，是上天赐予我的机会。

    风之音闭上眼，耳边已响起第二声追魂炮。三声炮响，自己就将魂归西天，这大概也是好事。如现在这样活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比行尸走肉没强多少，死倒真的是种解脱。

    眼前忽的又晃过一张脸，起初是平凡的黑黄脸膛浓眉虎目，后来便渐变成一张妖冶蛊惑的艳颜，对着他展露开真诚的笑脸，那是赤花绝色的脸庞。赤花，怎么自己还会想起他？或许，他在那边也感觉到孤独了吧？他本就是个绝世孤独的人。

    催命的三声炮响过后，陆南侯站在监斩高台上，高喊：行刑！

    喊声落下，高台上行刑的刽子手将一条三丈长的白绫对折，然后中间挽做了一个扣，麻利的套在风之音的脖子上。

    侩子手一左一右扎好马步站定，双臂用劲狠力拉扯白绫，直到套中人断气，并经探指查明确无呼吸，方才算行刑结束，这便是风烈国百姓们还不熟悉的绞刑刑法。

    “不——”远远的，一声凄厉的呼喊被躁动的人群掩盖住。锦书拼劲全力从外城赶过来，最终还是没有来得及，她听见那最后一声炮响了，脚下运力提气的频率，已经是极致了。可是，即使是这样，她也只来得及看见最后一个画面。那位曾经与她同在皇宫用过御膳的陆相扔下了死刑判令，父亲扬起的头在一道白绫的缠锁下低了下去，低了下去。

    那一瞬间，她仿佛看见父亲朝着她微笑了起来，那样轻轻的淡淡的一笑，似有似无。

    不！不！不！

    她不要父亲死，她还没有向父亲谈起过自己的爱人，她还没有好好的享受与父亲在一起的快乐——她本来以为她和父亲还应该有很多的时间可以聚首，她为以后做了很多的计划，……

    声嘶力竭，肝肠疼断，那么好的父亲，那么亲的父亲，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父亲就这样又一次失去了。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身后，突然有一双手揽住她的腰，一只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她本来欲前去法场刑台的身子被人带着朝后飞起，锦书怒了，嘴被捂住，不能出声，“呜呜”着扭动抗议。

    “锦书，不能去——那是皇帝的圈套。”流行云早已看出皇帝身边带的那些侍卫都暗藏利器，而围在法场周边的百姓里也有皇帝的人，这绝不是只单纯的要杀醇王爷，这根本就是皇帝为锦书设下的圈套。

    流行云这一句话，锦书果然不反抗了。想到那个她一直忽略掉的带着苍白笑意的皇帝，她才想到他，是因为她从来都以为那个皇帝只是对她有些移情，只是对她产生了新鲜感，她从来没以为一个皇帝为了要得到一个女人，竟会采取这样卑鄙、恶劣的手段。

    可是，只要他想要，这个国家什么样的女人都是属于他的，只要他张口，他可以直接撒下天罗地网来找她，让她无处逃无处躲，这些他可以办到。

    却为什么？他不那样做，他却要这样——夺走自己的亲人，让她连后悔都来不及，突然其来的恨意染进瞳孔——

    那声凄厉尖锐的喊声早已惹起影帝的注意，见两团火红的身姿相携向城门而去。锦书，怎么短短三日，你就迫不及待的要成亲了吗？那个男人是你的相公？他来救你的？很好——他来的很好。

    再望过去，两团火红的后边又紧追过去是四条人影。罢了罢了，这么多男人保护你——锦书，朕还真没看出来，小小年纪，就已经这么出挑。看来，你还是和你的前世一样——有本事让男人为你疯狂。可惜，我不会给你机会选择的。

    锦书，即使这一世的你，还是一样的冷硬绝情，我也还是要你。

    “启禀万岁和两位监斩官，醇王爷已经升天了。”两名侩子手垂首站在台下复命。

    “两位爱卿，这里就交给你们了，朕钓的小鱼儿出现了，我得亲自去抓。”影帝对着陆南侯和董澜青吩咐完，突然整个人腾身而起。

    人们只看见，刚才还晴的干巴巴的，半空里突然出现一席黑色的浓云，漫天卷地盖住头顶，就像一只巨大的鸟儿张开了它黑色的羽翼。

    霎时，昏天黑地黑漆漆一片。失去阳光的法场陷入一片黑暗中，恐慌无措的人群立刻开始了无方向的乱窜，一时之间，哭喊乱叫声不绝于耳。因为突然陷入黑暗，乾德门这日的法场变成了很多人的葬身之地。人们对于黑暗的恐怖化作巨大的伤害力量，一场史无前例的严重踩踏事件被记入了风烈国历史。各种版本的传说都有，而从那场踩踏事件中幸存的一批人却三缄其口，因为，他们实在没有勇气提起那日的恐怖。

    哭爹喊娘，乱成一锅粥。

    人群外，一个拄着破竹竿的老乞丐哆哆嗦嗦的点着劈裂的竹竿，丝毫没被这黑暗影响视线，独自一个人朝外走，口中念念有词：

    狂澜骤起，朝堂巨变；死生缘起，地覆天翻。
------------

第一二八章   浴血乾德门（一）

﻿黑暗从法场那一片天开始，很快蔓延到乾德门，突如其来的黑暗让人的视力陷入盲区，一下子失去了方向，速度也不得不慢下来。

    黑色漫染的头顶，所有的墨色都集中到了一起，迅速团成一小团，刹那又尽数散去，无踪无影。太阳重新抖擞起精神。从漆黑一团到光芒万丈，人的眼睛在黑暗与光明的瞬间转换下，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以致久久不敢睁眼。

    待双眼终于睁开，锦书和流行云等人已经站在距离城门数十米的位置，前方是风烈国的皇城守军守卫的乾德门。在锦书他们几个人来的时侯城门是打开着的，此刻却是双门紧闭。站在对面最近位置的是影帝一个人，一个人对着六个人，孤零零的影子斜在右前方边，炯炯的双目扫向对面。

    目光来回的巡回在两个人身上，丘锦书和流行云，同样鲜红的颜色，同样搭配的礼服，流行云红色的新郎礼帽一对黑色的羽翅颤在脑后，因为是从宴席上直接奔向法场的，所以他的穿戴式正宗的民间新郎官的打扮，七分喜庆，三分戏俏；而锦书的新衣长袖、窄腰，前身大面积的用彩线绣了两朵并蒂莲，更衬托的人妩媚娇柔。再看，流行云和锦书身后的几个男人，均是一副如临大敌，鱼死网破的决绝，影帝不自然的笑了。

    “锦书，我的史官，怎么离宫也不请旨？擅离职守可是要担罪责的？”

    “你要做戏却找错了对象，你这冷心绝情的人如何坐的天下？”

    “若论冷心绝情，朕倒认为，朕不及你。你是不是以为我杀了醇王爷，就是杀了自己的亲弟弟？错——他本不是我的弟弟，我也不是他的哥哥，你听明白了？”影帝突然变了声音，不再是沙哑黯沉的音色，而是带着十足男子气概的高亢声。“我杀他，那都是是因为你。直到最后那一刻，我也没听见你喊他一声爹爹呢，真是遗憾。”

    原来，他真的不是，不是父亲的兄长，不是她的大伯！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她从赤花奉命抓自己开始就在思考到底谁在指使赤花，后来，父亲说是皇帝要抓她。她也就没再深入去想。后来，博情宫与赤花宫竟都是一伙的，他们听命于一个主人，锦书又开始推测了，那个隐藏在背后的拥有者神秘力量的人到底会是谁？

    她怀疑过，她怀疑过会是皇帝，但是她没有充分的证据来为自己的怀疑作解释，一个皇帝，已经脚踏万里河山了，没必要再涉足江湖之中，即使曾经涉足，现在也应该退出了。那么，也可能是另一个神秘的组织。

    后来，有那么一段日子，她又开始怀疑了，那份怀疑开始于玄极子的丧殡，明明皇帝与颜公主近在咫尺，可是二人却谁也没有相认。是故意不相认，还是根本就认不出来了？后来，她又自己找了理由想通了。颜公主一身道服，皇帝怎么会想到是自己的妹妹呢？所以，可能皇帝根本就没有看到她。在丧殡仪式上出现和尚道士，那是再合理不过的，道服下的颜公主掩去了男女之别，根本引不起任何注意。而颜公主自然也是不愿意认这个哥哥的，一是因为她高傲的自尊心，二是因为相认的意义本已不大，亲情疏淡，徒留一层血缘，根本无济。所以，兄妹二人才见面之后彼此如陌路之人。只是可怜了锦书的小脑袋瓜，愣是为了这个问题考虑了一天一夜，终于决定放下自己的推测，相信眼睛看到的。

    可是，如今看来，她的怀疑和推测都是对的。也许，她一开始就应该坚信自己的潜意识，她总是被那张酷似父亲的脸颊所迷惑，觉得生长的这样形似的两张脸若不是亲兄弟那会是什么？

    于是，她选择相信看到的、听到的。如今，才知道，她犯了多么愚蠢的错误。如若早就知道，或许她可以避免来到皇宫；或者她可以提前告诉父亲这个情况，让他逃避开皇帝……

    “那么，能否告诉我，你到底是谁？”锦书冷冷的问，既然他本不是皇子，这江山定也是窃取来的。

    “现在不能说，你跟我回宫我会全部告诉你。”皇帝说。

    “你想的美——既然你承认自己不是皇子，丘锦书有资格代表风烈国皇室祖先捉拿你。”

    将怀中的血如意轻轻甩出，随着长袖如风的劲道，人三个起纵到了影帝的眼前，从上掼下，劈腿就是一个窝心脚。

    锦书突然动了手，后边的五个男人也都亮开了家伙。

    这场男人之间的恶战不是由影帝直接来打的，而是由早已聚集在影帝身后的数千名兵丁来打。皇帝出现在城门处，乾德门的守门将军哪敢怠慢，立即调集了自己全部的手下护在皇帝身后，只等着皇命一声令下，就让前边几人粉身碎骨。箭在弦，刀出鞘，就差影帝的一句话了。

    影帝的手微微超前一摆，“向前去——朕这里不用你们！”数千的兵马就奔流行云他们几个而去。锦书的窝心脚没有突袭成功，此刻，突袭不成，带着愤恨的血如意一式银蛇出洞同时猛点影帝的左右瞳仁。

    “噗、噗”很骇人的动静，锦书眼见那血如意的毛尖插破了一双眼，顺着眼眶流出来的是紫红色的血，两颗玻璃球样的能生动注视万物的眼球就那样被击破了。锦书惊呆，她根本没想到这个皇帝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她本以为——

    她本以为，她很多的本以为怎么如今都是错误呢？

    盯着眼前眼窝塌陷，血流两注的皇帝，锦书的心里别扭，她收起血如意，预备上前去将皇帝绑了。

    抻开自己的束腰丝绦，锦书用丝绦紧紧捆住了影帝的双手。谁知，就在她的身子贴近影帝身边后，忽然觉得脖颈处一丝冰凉，身子站直，头仰起，再看去——

    影帝的那双眼精光闪烁，明亮晶莹，哪里还有被毁掉的影子——而他的左手正轻轻抚摸着锦书裸露在外的脖颈。

    刚才她明明把影帝绑的死死的，紧紧的，怎么才一放下，他就解开了绳索——

    锦书的大脑再聪明，此时也想不明白，愕然而惊恐的呆住。
------------

第一二九章   浴血乾德门（二）

﻿愕然而惊恐，锦书的脖颈像有一条冷血的蛇爬过，凉气伴着恐怖的感觉一点点的出现。低头看，腰身上那条七彩丝绦早已重新被围上，似乎从来没有被抽离过。

    再要开始第二轮的攻击，已经不能了，她的整个人都被影帝的一条胳膊紧捆住。他只拿一只胳膊，就如同钢索铜绳般缚住了锦书，她全身上去还能动的地方只有双腿和头。

    锦书不停的用力后踢，脚上，却传来一股股被硬物挫折的疼痛感。

    “乖，不要乱动，否则受伤的可是你自己呦——”身后，影帝的声音让锦书浑身发麻，她所有的功夫根本还没有施展开，她怎么就这么大意的被擒住了？

    “不要妄想离开我，此生都不要妄想。”影帝贴在她的耳边说。明明是这么残酷霸道的话，影帝说出口的语气却柔情似水，仿佛他在对锦书表白自己的情意似的。

    “想不想看看热闹——”嘴角抽搐一下，牵出一个莫测的笑。

    话说一半没完，影帝整个人已慢慢的腾起，裹着锦书缓缓的向半空升去，锦书觉得，他们两个人就像是坐了热气球一般的速度，缓缓朝上空升腾。

    双脚离地，越来越高，心下又是一惊，扭头看去，那皇帝并没有长出翅膀，也没有什么助飞的器物，这——如何解释？

    她难以置信！

    忽然间她感觉自己不再动了。就那样稳稳的浮在半空，人礽被圈在影帝的怀里。影帝悠闲自得的看着她，又低头，朝地面指了指，一副等着看好戏的神情。

    地面，围攻流行云、黑子、廿朝安等人的几千官兵，已是死伤无数。血，早已蜿蜒成河。尸首遍地，残臂断肢触目皆是，哀鸣声不断。

    武功精绝的几个人，在一群普通士兵的围攻下，就如虎入羊群，只几个冲锋就倒下了无数的尸体。

    流行云奋力向外搏击，一心想努力向着锦书的位置冲过去，可是，满眼都是兵丁，层层将他们几个人围绕着，无休无止的纠缠。仿佛一群蚂蚁，不知死活的冲向他们的刀口。

    向左冲，人倒下一排，然而能够杀死的也只有那一排；倒下之后，补充上来的人则更多。重又向右冲，倒下一排，人群就涌过右边来。

    五个人，不同方向的冲杀皆是如此，杀不完的人，杀不尽的人，杀不绝的人。那些兵士，没有人怕死，没有人退缩，踏着同伴的身体继续坚决的执行着命令。这是一支有着钢铁纪律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如果不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或者，流行云、廿朝安、冷面会为自己的国家有这样钢铁般的军队而高兴的。

    “啊——锦书——”廿朝安惊呼出声，他手中那把檀香扇挨了就伤，打上就死。这时，他一个旋身踢倒围过来的数人，眼见他们手中的兵器纷纷落地。身子即将要落下的时候，眼朝着锦书的位置瞟过去，这一眼，就发现了锦书被影帝制住了。

    他这一喊，几个男人的目光都向锦书与影帝的方向看过去，锦书的落败他们看见了，只这一个回合就败下来——

    各人心里如火焚一般急切，手上挥舞着的兵刃再不留情，惯了十足的内力打向敌人，都欲朝着城门打出一片通路，救出被皇帝拿住的锦书。

    看见锦书被影帝圈在怀里，拳打脚踢的欲脱身而不得，流行云怒火燃胸，锦书——今天是他的新娘，别的男人若想夺走——那是万万不能，皇帝也不行！他的锦书是如此的冰清玉洁，别的男人怎么可以碰？

    脚踏人群的头顶，流行云奔着影帝站立的方向而去。就在他离锦书越来越近的时候，他却看见，皇帝和锦书如被吊起似的，轻缓的升向半空。心中更是大急，再若升高些，他便就触不到她了。

    脚下生风，呼啸前去，可还是来不及了。

    “锦书，你瞧，他想来救你，真是自不量力！”半空中的影帝弹手一挥，一团黑云在流行云的四周升腾起来，围住了那道跃起却还未落下的红色的身姿。

    黑色羽翅的红色新郎帽从那片黑云中落下来，飘忽着落在人群中，很快被无数双足靴践踏。黑云稍后即散去，流行云飘絮般的身体失去了依托，笔直的向下落去。面色灰纸一般的流行云已然受了重创。

    那片黑云是带着强劲的力道的，如一座小山般挤压住他的身体，五脏六腑都被挤的到爆裂的时候，黑云的压力撤去。

    倒栽下去的流行云暗运一口气，想调过身形站定，只稍一提气，只觉得胸中咸腥之气呼呼上涌，鲜血如瀑布般喷涌，他的心脉已被摧毁。“锦书——”喊出这一句，流行云的头直直的栽在地上，吸了血的墨如意感受到主人的心绪，那红色耀眼的光环蓦然出现，而半空中突然横向飞过来的血如意直直的穿透无数人的身体，与墨如意重又融成一体。

    双如意，嗜血的如意，头尾相接旋成越来越广阔的光晕，那光晕那不是杀人的剑气，只是一道道的金光，却毫不留情的穿透所有敌人的身体。

    金色光芒，烁着双眼，所有围在他们身边的兵士，根本还来不及看清楚是什么夺走了他们的性命，就已经倒地而亡了。

    流行云，身子斜拱在一具无名的尸体上，掉了新郎帽，头上的发髻不散，人一动不动了。那一身鲜艳的红在一片铜黑色的士兵衣着中如此的醒目。

    “行云——”锦书看见流行云被那一团黑云所困，然后毫无还手之力的栽到地面了。

    她也听见了他的呼喊，那呼喊声中藏着多少的不甘——

    不甘心！

    不甘心！

    他明明看见幸福在招手了，他明明触摸到美好的明天了，在放开心胸放心去爱的时候——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好好爱她的时候，他不得不这样走——他能甘心吗？

    周围没有了鼓噪的兵丁的进攻，也没有了兵器碰撞的清脆声响，流行云倒下去，此刻，他早已五脏俱碎，呼吸全无——可他听见了，听见了锦书的呼喊了。不再带着师傅的称呼，锦书称呼他为行云——那一声呼喊让他终于安然的闭上了眼。

    锦书，我爱你！你听见了吗？

    好好活着，好好活下去！你记住了吗？

    如果有来世，我愿意放弃所有的仇恨之心，和你重新开始！我不会浪费每一分每一秒，守着你，爱着你，疼着你，宠着你，一生一世，只有你！

    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

第一三零章   回宫了

﻿秋夜，风凉了。锦书站在窗前，任夜风吹卷起自然垂下的发，一丝丝狂乱的发在额前和脸颊乱舞。一身单薄的寝衣，浑身已被那冷风吹起了无数细小的疙瘩。可她，仍不觉得冷，不但不觉得冷，反而感觉到胸膛内有着异样的东西在燃烧，越燃越烈，三日来，她一刻不曾睡着，每日夜里就这样站在窗前直至天明。

    今天，是她回到皇宫的第三天了。

    三天，她呆在沁心阁里，一步未出。

    春晓、雨柔、香雪，对于锦书的归来都分外的欢喜，欢喜到当日看见皇帝身后跟着的锦书时，三人便只看见了锦书，连向皇帝跪拜行礼都忘了。

    “皇上请回吧，三日后再来。”锦书头也不回，将几个婢女的欢喜淡然收进眼里，望着他们跪倒下去，她从她们身边走了过去。

    忽然转头，直望着影帝。“皇上别忘了，答应过我什么！”

    “春晓，伺候沐浴！”一身大红的嫁衣还穿着，眼光每触及那红，就仿佛氤氲在眼前的是鲜红的血迹，带着体温的暖，撕裂她的心伤。

    机灵而懂事的春晓觉出了锦书的变化，森冷的语调，决然的表情，周身布满寒气，她知趣的不再多话。

    浴室，热腾腾的冒着水汽的浴桶。锦书安静的一个人走进去，一件一件的缓缓的脱去身上的衣裳，将头埋进水里。让汹涌而出的眼泪融入这一小片汪洋里，悲伤无声无息的被水淹没。

    她还是回来了，回到这个牢笼里来了，被一股强大的可怕的力量所迫，她不得不回来。他，轻而易举就可以毁灭一个人，就像他根本不用拳脚兵器就能杀死了流行云一样，他对地面上那几个还站立着的男人也充满着杀气。

    而锦书赤红着双目，直接面对着影帝，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喊：住手！你快住手！拼命抓住他扬起欲动的手臂。

    我回皇宫，我立刻就回皇宫去。放过他们，不要杀他们。

    影帝无动于衷：我讨厌他们，我讨厌的人必须死。别为谁求情，否则他们死的更快。

    他们若再死一个，你就带回去一具活尸吧。

    她本不想以此威胁，她怕她最后这一点尊严也会失去了，到时候她就输了，输的里外精光，她就真的只是一具活尸了。

    影帝收手了，地面上那几朵还未及凝成浓团状的黑云立即散去了。“那好，我依你。我不杀他们。”

    黑子、廿朝安、晚秋蝉、冷面四个人性命无忧了。性命无忧，是锦书用自己的自由和尊严换来的，她用自由和尊严换来了四条活着的性命。只是，虽然活着，但都已经成为了皇帝的囚徒。

    可是，只要活着，就有转机就有希望，不是吗？

    从见到父亲被绞死，到流行云被杀，所有的眼泪都憋在心里。此刻，浸在水中，无论怎样的汹涌，都是无妨的，流尽悲伤，流尽温情，心也随着那逐渐变凉的温水而冷却，她的心，她的爱，从此进入了一个冰冻的季节。

    第三天，一夜无眠。

    一大早，归五回来了，无精打采的回来了。

    “归头领，你怎么才回来，娘娘都回来三天了。”春晓赶紧拦住他。

    “怎么？娘娘果然回来了？”乍听锦书回来，无天不知该喜还是该忧。他在那栋空房子里等了三天，没等到半个人。他只有回来了，他有直觉，就是锦书可能回这里来了。

    原来，她真的回来了！

    “师妹，你怎么回来了？”无天问。

    眼前的锦书让他心里打了冷战，眼底无情无爱，面上冷若寒霜，再不复他熟悉的样子。

    “行云师傅死了，你给他收尸了吗？”劈头一句话，无天就惊了。

    “劫法场的是你们？”他简单的听说了一个大概，说醇亲王余党要劫法场，与守城官兵大战，官兵阵前全部战死，余党被剿灭。

    “你给行云师傅收尸了吗？”还是那句话，语气更加的冰冷。

    无天在锦书迫人的目光下，摇了摇头。

    眼角的余光瞥向院子里，一层暖绿色轻纱罩在白衣外，少女的身子越发显得飘逸，那是十六岁的香雪。

    “春晓——将香雪叫进来。”锦书忽然发怒，对着身后侍立的春晓喝道。

    香雪跪在地上，头不敢抬。刚才她偷一抬眼，瞧见了锦书的面色，便吓的面如土色。

    “三日前，我可有宣布，沁心阁内所有人都不得穿着除白黑两色之外的任何颜色的衣服？”

    “娘娘确实说过。”春晓回话，轻轻细细的语气。

    “香雪，你明知我的规定今日却公然违背，是否不想再在沁心阁当差了？”

    “娘娘，香雪不是有心要违背娘娘的，只是今日早起突然发现这件薄纱，一时兴起才披上的，请娘娘责罚。”香雪惶恐不安的磕着头。

    “好。鞭笞二十，罚三月月钱。”锦书毫不留情。“以后再犯，直接逐出宫去。”

    她只穿白衣，她的宫里人或白或黑，业再无其他颜色的服饰了。或黑或白，或爱或恨，生活，只有这两个选择，哪里还有退路？

    沁心阁，史官娘娘重新归来，却转换上了古怪的性格，带的沁心阁里的宫人们也都一副古怪的样子。

    归五，每天浸在锦书冰冷的目光中，终于为自己的无谓无为感到了不安。是啊，他以为一切与他无关，他根本无意关心和留意其他人，可是，听到师父的死讯，听到锦书的质问，他第一次为自己曾经的活法产生质疑。

    “师妹，你不要这样用目光审判我了？”独自面对锦书，无天露出悲哀，“我已经快被你的目光杀死了。”

    “……”

    “我打听过了，师傅的尸首当天就被师祖收走了。”无天黯然，低下头，为了这个消息，他一上午跑遍了半个皇城。

    “恭喜史官娘娘——”庞桂的声音传进来。庞桂，皇帝的近身传旨大太监，来沁心阁已经数次了，这一次是格外的精神，连传旨的喊声都是雀跃的。

    “万岁钦封，丘锦书婉约贤德，淑仪有范，即刻擢升正一品妃，赐号淑。”笑意盈盈，庞桂读完圣旨，看着锦书。“淑妃娘娘这次是真正的当家主子了，奴才给您道喜了。”

    “庞公公接下来是不是该宣布让锦书今夜去侍寝了？”锦书不接旨，也不谢恩。

    庞桂愣了，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女子，从连后宫阶位都排不上的一名史官一跃成为正一品的妃子，放在任何一位女子身上，当即就乐疯了。这位淑妃娘娘居然这么问？不谢恩也不接旨。

    好在皇帝事前提醒他了，说不论淑妃娘娘是什么反应，都要他回去详详细细的描述清楚，一丝一毫都不能遗漏。

    “娘娘——”庞桂皮肉挤作一处，勉强笑着。

    “圣上如此眷顾，锦书自然铭感皇恩。庞公公复命去吧，就说淑妃今夜已经准备好侍寝了。”抬头，挺胸，笑容灿烂。

    从此，她也可以不是她！
------------

第一三一章   断青丝

﻿对着铜镜梳妆，春晓挽起锦书长长的发，由衷的赞叹：娘娘的头发真滑，像江南的丝绸一样。

    “是吗？”锦书对着镜子，仔细的审视着。镜中的她在春晓一双巧手的装扮下，高贵典雅，倏然有了宫中最高的阶位，如云的发髻上插着一支金步摇，那是春晓从众多的钗钏中选出来的，选的很好。

    本来，昨日，内务府奉旨给沁心阁派了一个专管锦书起居梳洗的老嬷嬷，年纪很大了，也很有经验。内务府的总管姓高，叫高吉。锦书是皇宫内第一个封至贵妃的娘娘，本来他对着这个十几岁的小丫头进宫并没有那么在意，心想必是皇帝去古云碰着了，觉得新鲜才带回来的，这样的人一般是不会在宫中长久的，更何况是影帝这么不好女色的人。

    听说侍寝没成，结果就病倒了，被送出去治病。前两天被皇帝送回来的，这样的身子能有什么作为呢？他是万没想到的，几日之后，并未见那丘锦书与皇帝亲近，也没见她用什么手段，竟然一道圣旨就成了淑妃。

    这下子，高吉才知道哪座庙高，哪座神大，他前一阵子没少往陆荣华和董常侍的宫里跑，因为他知道这两位娘娘在朝堂都有靠山，要在后宫起来也容易些。

    不过，现在后宫里可就说不准是谁能笑到最后了。

    影帝，自登基以来虽说也仰仗满朝文武的尽职拥护，但个性却也强悍霸道，这样的皇帝可不会看自己臣子的脸色。如今，淑妃娘娘那里可以说是风头正紧，到底也不知她是给皇上施了什么法子，升迁的速度比骑着那千里马还快。

    皇帝的旨意才到沁心阁，内务府早就忙的人仰马翻了。且不说是有皇命，就是没有，高吉也得尽心尽力，挑着最好的东西往沁心阁里送。

    四个调教好的奴才，八个模样清俊的宫女，连带着一大堆的东西由高吉带队，一行人到了沁心阁。

    才进门口，还没上桥，就被沁心阁的太监头领归五给堵住了。

    “淑妃娘娘说了，无论是哪个宫哪一处的，所有的东西一律带回去。娘娘今天心情不好，不想见人。”

    高吉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知道定是自己前阵子冷落了这位史官，结果现在被人故意为难。心情不好，这理由也找的够水平，鬼才相信刚升了贵妃的人会心情不好？只怕自己快乐的找不着北了。

    宫里的女人一得势就爱摆架子，高总管早就领教过，这次也不稀奇，当下赔笑。“这几个奴才，归管事看着顺眼吗？要顺眼您就留下。还有，以前沁心阁里没有指派伺候娘娘盥洗梳头的，这次带来了一个老宫人，梳头是最好的，看娘娘想不想留下来？”话说着，把一位五十几岁的老嬷嬷拽出来。

    归五沉吟，“那高总管等着，我去回禀。”

    “梳头的老宫人，让她流下来教春晓，教完后哪来的回哪去！”锦书只一句话。

    春晓半个上午，跟着老嬷嬷学梳头，主要是学那些复杂的发髻梳理样式。各式发髻搭配专门的钗，人就更加的出众。

    锦书的发质出奇的好，此刻在春晓的手里缠绕着的一绺发丝闪闪亮泽，黑的透亮，让春晓不由得赞叹。

    “春晓，剪刀拿来——”锦书绷着脸，伸手接过剪刀，一手拢过长发，牙关一咬，“咔嚓——”将头发从中间齐齐的剪断，剪刀一扔，朝着镜子阴阴的笑。

    春晓早已面色苍白。“娘娘，你何苦为难自己的头发？”说完，先落下泪来。“春晓虽然不知娘娘为何与皇上不睦，但娘娘毕竟身在宫中，一切还要委曲求全才能保的平安。”

    “素娥含笑，倚轩窗，乌鬓凌云月，对镜理乱红妆。君有穿云巧手，笑将青丝挽就，情诉也无声。残梦骤然惊破，血色红霞，遍地抛洒，遍地残花。今日狠断青丝，染绝他人指。”锦书吟罢，笑起来，含泪双眸隐隐染火。“春晓，几天前也有人像你这样为我梳头，为我理鬓——今日断了三千发，便是新生为人。放心，我不会那么傻！”

    春晓不再说话，娘娘的心事娘娘可以说，她也可以听，但是该当耳朵的时候当耳朵，该当哑巴的时候当哑巴，做奴才的本事就是如此。淑妃娘娘不把他们当奴才，正因为如此，春晓才更觉得娘娘这个人是多么的可亲可敬可爱更可仰仗和依赖。沁心阁，上上下下不足十人，如今已如大家听一般，彼此依赖，彼此关怀，在这个冰冷的后宫里，他们找到了温暖。即使曾经对大家若即若离的归管事，也已经变的亲热起来。

    春晓小心翼翼的将锦书的长发从肩部剪齐，再想挽什么复杂的样式已是难了，所以干脆就作了一个简单盘丝扣在头顶，在两边各留了散发，虽然不够大方，却活泼有趣。金步摇也用不着了，盘丝扣上换了一支半月型的簪，簪是白色的，点着无数的碎宝石。配上锦书一身白色的纤羽裙，就像出尘的仙子。

    “娘娘，是否等庞公公来接？我听高总管说，那两架废弃的御辇已经重新启用了。”

    “我今日一个人去，你们谁也不用跟着，明日一早让归五带人去接我。”锦书站起来，前后看了看自己，没什么问题。

    她今夜躲不过去，也不想躲了。

    昭阳殿。

    “万岁，淑妃娘娘答应侍寝了。”庞桂哈着腰，站在影帝身前回话。

    “是吗？她怎么说？”影帝正在专心临摹一副字帖，闻听后，扔下笔，兴致勃勃的问。

    “娘娘说——感谢圣上隆宠，已经准备好今夜侍寝了。”想到淑妃说此话时的表情，庞桂抽了抽嘴角。

    “哦？！呵呵，没想到——她还说什么？”

    “娘娘没说什么——娘娘她笑的很灿烂。”庞桂，你不要违心的说话，那是笑的灿烂吗？那是笑的鬼魅。

    一想到鬼魅这个词，庞桂心里一哆嗦，这才忽然意识到，原来淑妃娘娘的那个笑容竟然和皇上的笑容如出一辙，都很鬼魅。

    有着鬼魅的笑容的淑妃娘娘将主掌后宫，与鬼魅笑容的皇帝一起打理天下，真不知是福是祸啊！

    亲爱的们，昨天没更新，今天争取两更吧——只是争取啊。。。。
------------

第一三二章   说出你是谁

﻿一抹白色的身影出现在昭阳殿，长长的白色纤丝羽裙拽地而行，所过之处，跪倒一片。新的淑妃娘娘，就这样踏过人们的视线，走进了影帝的寝宫。

    这一次，是第二次进入这里，曾经的好奇一丝也没有了，长驱直入进入最里边的房间。和她料想的一样，影帝果然在等她。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坐在自己的龙床上。说是坐，还不说是卧更恰当，他就斜卧在那里，似笑非笑，看着锦书一步步的走过来。

    “爱妃，怎么今日你也和朕一样，那么心急吗？”

    “皇上招寝，锦书怎么敢不积极呢？只是，皇上还欠锦书一个实情，锦书若是弄不明白，只怕这寝也侍的不安心了。”锦书笑着，顺势坐下，丝毫没有扭捏作态的生疏。

    影帝伸出一只胳膊，揽住锦书的腰，“锦书一笑，百花失色。”

    “皇上夸奖。”

    “锦书到底想听什么实情呢？”

    “我想听的实情就是，皇上到底是如何窃得风烈国的江山的？皇上是如何操纵赤花宫、博情宫、琅琊庄作恶江湖的，皇上是如何残害醇王爷，蒙蔽全国百姓的？”

    “哦，原来锦书是说这个啊？”腰上的胳膊有力的收紧，“不如我们先来尽情云雨一番，然后再说这么扫兴的事吧——”

    “不行！”锦书坚决的反驳。

    “锦书，你不记得我了，不认识我了，这都没关系，只要我还记得你，我就会找到你，我说过的，你相信吗？我们曾经是一对情侣，很配的情侣。”影帝终于正色的开腔，脸上少有的蒙上一层向往。

    “丘锦书，你是她的十世转生。这十世很漫长，很漫长，可是我一直在等。我怕错过，我就早早的守在这里了。”

    “十世之前，我们纵横驰骋，上至朝廷君王，下至江湖走卒，有谁不知道我们？我们就是他们的噩梦，我们就是一切虚伪的终结者。”

    “锦书，那时候的你，就和现在的你一样，神情、眼神，一模一样，真的！我看见现在的你，就像看见了她。”

    “我不是问你这个，我问你到底是谁？”锦书听皇帝说了这么多，她也不知是真是假，可这些都不是自己想听的，她可不管什么前世后世的鬼话，她就想知道，这个皇帝到底是什么人物？

    “后来，你成了那个王朝的主子，你爱上了他——多可笑，你爱上了他！我不服，你什么人都可以爱，为什么爱他？我总要输给他，为什么？她不爱我，她的女儿不爱我，现在，你也不爱我！”影帝灼灼的目光盯住锦书。

    “不过，没关系，我就让你没有机会爱上别人，只有我，你的世界只有我。没有别人——再没有别人了。”

    “你到底是谁？”

    “锦书，你知道你曾经是多么狠心吗？你杀了我，杀了他，你把我们两个都杀死，真好！有他陪着，我下地狱也大笑。”

    “可是，我没下地狱，地狱判官说我有十世的怨气，他们不敢收。于是，我成了仙界之下，人界之上的魔。哈哈，我就是魔。没有魂魄，没有死期，经过十世的修炼，我的法力很强大。我带着寻找你的决心和力量，数次大闹凌霄宝殿，我就是不服。他投胎了，我不投胎，我就是要找到她，生生世世纠缠她，她，是我最好的陪伴，曾经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我知道，你已经破了身，你已经和你的新郎官拜了堂，你却不知你身上的变化吧？破身之后，你脐上会隐生出五彩花瓣，那是她的标志。”

    “我知道你是谁，但是你自己不知道，你投身到风烈国，成为了醇王府的傻公主，我没想到锦书，你就是她的转生。如果知道，我不会让赤花烧了醇王府的。我会带你出来，我会给你最好的一切，我守着你长大，你就没有机会爱上别的男人了。你就没有机会爱上别的男人了，你就没有机会爱上别的男人了……”影帝来回的重复着最后一句话,彷如陷入梦魇.

    “你叫什么名字？”锦书打断他。

    “谭子敬。锦书，你记住，我叫谭子敬！”

    “你没有魂魄，没有死期？”

    “是的。没有魂魄，区别于人与鬼，没有死期，区别于妖与仙，这样的人，我在魔界的名号叫天鹰煞星，我是魔界的三大护法之一。我们魔界三大护法在天上都有名号的，你如果记起以前的事情，就会想起天煞星，天煞星，以我为首，分别是天鹰、天蝎、天瓶，而我，就是仙界人人头疼的难缠的天鹰。”

    “晚上，夜空满星的时候，你坐在屋顶上看，就能在西南方的上空看见我们，不过，现在我不在，天鹰魔星的光亮要黯淡许多了。”

    “锦书，我来风烈国，杀了大皇子风之影，一手扶植了赤花宫、琅琊庄，收了博情宫，都是因为我要找你，我听文曲星那老头说了，你就在这一世来到风烈，我必须找到你，而我能找到你的唯一方法就是，我成为这个国家的皇帝。”

    “我却没想到，赤花误我十年。十世之前，九曲星君到凡间带你入天庭，那时候，我在魔界不久，法力不强，也处处被人欺负，可我就是追着他，死拉住他，让他驾不得云，腾不得雾。九曲星君最后被我缠烦了，对我说：十世之后如果有缘，再让我寻你。我问他我该怎么找你？他说十世之后你就在无极仙界现身。于是，我在你头上插了一支凤簪，作为日后找你的凭证。”

    “我将赤花宫建在无极雪山，就是为了让赤花守住那里，但凡有一丝风吹草动，哪怕是母猪下了崽也要查明探清楚。却没想到，他如此纵容风之音，真是死有余辜。”

    “我那皇弟倒真有本事，将你养在无极谷，无人知无人晓的过了十年。可怜我这里，每年天翻地覆的找你，几乎所有新生的女童都不错过，人们传说我恋童，却不知，我是在找你。”

    “锦书，你听明白了吗？”

    “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更有资格爱你，我等了这么久，怎么会放弃？”

    锦书听明白了，前世后世的情缘——可那是情缘吗？如果她的前世爱他，怎么会杀死他？如果她的前世曾经和他是情侣，怎么会移情别恋——前世的恩怨她不管，她只管这一世——这一世的他杀死了她的父亲，杀死了她的爱人——

    可他没有魂魄，没有死期？

    没有魂魄，没有死期！

    那她要怎么样，才能置他于死地——

    “锦书——”

    所有的故事都讲完了，所有的因果都说清楚了，影帝如释重负，他不愿意再等了，他等的太久了，即使她暂时不爱他，他也要她——

    一双唇覆住她的眉眼，身下是这个男人十世等待的爱人，十世——几百年，漫长的岁月漫长的等待，就让我们暂时原谅他的残暴和无情，让他尽情去爱吧——

    尽情，倾注了他所积下的爱与怨，将每一分思恋和想念化作浓浓的吻，印下数百年的痕迹。

    情欲交织，爱欲缠绵，洁白的身体上，小巧的肚脐周围赫然显现出一朵五色花瓣，锦书的身体，每次欢愉都会出现的花瓣，她也是第一次知道。

    五彩螺旋，五色花瓣，她的身上真的有前世的魂魄吧。

    木木：亲爱的们，关于锦书的前世的恩怨纠葛，书女完结后，木会另开坑讲一个新故事的。(*^__^*)
------------

第一三三章   三年之约

﻿一道微曦的晨光泛起，黑幕黯沉的东边的天空终于破了晓。

    昭阳殿寝宫，锦书缓缓的抬起眼，这个时候本应在早朝的君王的一只胳膊还搭载她的腰上，男人脸上早已睡意全无，此刻的全部心神都在锦书的身上。瞧见她醒过来，一双手就不安分的动起来。

    “怎么，皇上不用早朝吗？”

    “有了你，我什么都不用做了。”皇帝一脸满足的笑意。

    “皇上对锦书的侍寝满意吗？打算怎么封赏锦书？”拍掉那只手，将薄绒团锦被拽过来搭在身上。既然豁出一切，既然付出自由和身体，她就要她应得的。

    “锦书想要什么？”听见锦书张口要封赏，影帝眯眼笑的开心，他心爱的女人，想要什么他都给，上天入地，只要他能办的到的。

    “当然是后位啦，主掌后宫，与万岁一起携理天下，也算是锦书为皇氏祖先做点贡献吧。”

    “好啊，这样当然好，我求之不得。我现在就让庞桂拟旨。”

    “皇上急什么?锦书话还没说完呢。皇上立后是大事，怎可如此莽撞草率？锦书现在年纪尚小，自觉尚缺乏历练，我想和皇上订个三年之盟。三年之后，锦书十七岁，如若三年间，锦书爱上了皇上，锦书就当这风烈国皇后。那些男人，随皇上处置。”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两对视线交接在一起。

    “如若不然呢？”影帝咄咄逼人。

    “如若三年之后，锦书没有爱上皇上，锦书也当这风烈国的皇后。但请皇上，放了我的朋友们。”

    “牺牲自己，保全别人，锦书高尚的很哪！”

    “皇上并不损失什么，他们于你也并没有什么威胁。这江山既然是锦书的祖先打下的，锦书有责任为他们守住。”扬眉立目，锦书傲然的注视着皇帝。

    “哈哈，好。三年，我有信心，我相信，锦书会爱上我的，”影帝精神大振，锦书这个出乎意料的约法三年让他突然有了十足的斗志。

    一个强大而自负的人，很容易自己蒙蔽自己，而锦书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才提出了这样的请求。三年，她希望这三年的时间里，她能为自己和他们赢得充分的时间，或者可以有办法打败他。即使最后证明她不能，她也为那些爱她的男人争取到了生命和自由。

    皇帝要的只是她，只要她在他身边，他不会伤她的心，她就是他的软肋。她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他的软肋变成匕首，把他对她的的爱恋变成毒药。

    “皇上，请把羞月宫改换作栖凤宫，并在宫内凿建莲花池、独木拱桥。开石榴园，完工后我就以淑妃的身份搬进栖凤宫。”

    三年之内，锦书要做一个不加冕的皇后。

    影帝频频点头，锦书说的这些都是他想做还没去做，想说还没敢说的话。皇宫内久不兴土木了，这一次算是大动干戈了。

    淑妃娘娘将羞月宫改作了栖凤宫，明显是冲着皇后凤座而来的，可偏偏她还不是皇后，仅凭贵妃的身份住进皇后的宫殿，这也是极大的于理不合了。然而，再是于理不合，皇帝高兴，淑妃高兴，谁还敢说个不字。

    一连三天，皇帝都没有早朝，因为沉湎于女色而误了早朝，而且是连误三天，全朝文武百官都惊诧不已。而更令他们惊讶的是，那个令影帝迷恋不已的女子就是不久前才进宫修撰风烈国志的丘锦书，虽说在民间算是一才女，并且也有着不错的口碑，但身世不明，来历不清，皇帝迷恋上这样的女子，有些人就开始坐不住了。

    皇家讲究的是血脉正统，如果让一个不知来自何方的山野女子独霸后宫，将来若有了龙裔，实在是无法想象。

    一班杞人忧天的大臣们几个早上交头接耳，影帝娇宠淑妃娘娘的各种行为早已从后宫添油加醋的传出去了。

    “娘娘——”归五站在凤撵前，齐声唤锦书，半晌没听见声音，错愕的抬眼。“娘娘——”锦书正呆呆的看着某个方向不语，根本就没听见他的呼唤。

    “唔。”含含糊糊的应了句，回过神，见归五正担心的看着她，锦书忙笑：“什么事啊，归管事？”

    “娘娘，今日就搬去栖凤宫了。”

    “恩，我知道。你回去和春晓他们赶紧收拾东西吧，能不带的都不要带，反正那里用度比沁心阁好的多。”

    “娘娘，我能问一句话吗？”归五忽然抬起头，一双美目瞪向锦书。

    “问吧。”锦书坦然的回视，她心里大概能猜得出师兄想问的是什么。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样？”难道师傅的死就白死了吗？难道你曾经无限追求的自由在强大的皇权压力下就可以放弃了吗？难道无天曾经认识的那个玲珑心思锦绣于胸的小师妹也要埋没在这吃人的皇帝后宫里了吗？

    这一段日子，无天只觉得自己的心有些憋喘的厉害，每日里看着锦书迎来送往的对着人笑，凌晨在皇帝的寝殿外面等待锦书回沁心阁，看着她在皇宫里已经游刃有余的耍弄权势，打压别人，无天越来越无法理解眼前的锦书了。这个问题，他若不问，大概自己就要憋坏了。

    从那一日把锦书救走后，他突然感到的失落，到现在他还继续呆在皇宫里照顾她，踏踏实实的成为了她宫里的一名头领太监，让她在宫里不至于感到太孤独。可是，她所作所为的这些，让他不懂！

    “无天师兄，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在给自己苟延残喘的时间罢了。”锦书苦涩的一笑。

    锦书那涩涩的笑印进无天的眼里，心里忽然间软了，本来他是要走的，他打算弄清楚了锦书的想法后他就离开皇宫，他可不愿意看着他那么欣赏的小师妹被皇宫异变成一个恶毒的女人，而且还是皇帝的女人。

    他下定决心，等锦书搬到栖凤宫他就走，继续他快意江湖的日子去了。

    “师兄不适合在这个环境，还是早些离开吧！”锦书像是知道了无天的想法，诚恳的说道。

    秋深至此，宽叶的梧桐叶子快掉光了，留下还泛着青光的枝条，根根遒劲。凤撵行在路上，吱呀吱呀的叫着，惊起路旁几只觅食的鸟儿。

    眼见就进入了最萧瑟苦楚的深秋，早晨的逼人的寒气侵入肌体，一阵冷风，锦书忽然打了个哆嗦。如果小师兄走了，她会更孤独更寂寞更难以捱下这漫长的一千个日夜了。

    一件银色的翻毛外敞从外面递进来，轻放在座塌上。那是无天的银狐毛敞，银狐亮银银的毛发软软的，摩挲着脸，暖融融的传递来他的体温，驱走了锦书的寒意。

    “我不走了，没有师傅在，我也可以保护你。”

    有人可以让他牵挂，让他心疼，让他惦记，无天于是顺应了自己的心。他并不是想取代行云师傅，他只是不想再给锦书釜底抽薪了。
------------

第一三四章  惩罚

﻿栖凤宫。

    忙里忙外的一整天，终于从沁心阁搬到了栖凤宫。归五已经擢升为栖凤宫的总管事，春晓依旧是锦书的贴身侍婢。

    栖凤宫，12间暖阁，因为没有其他承宠的后宫女子在此居住，便都分给了雨柔、云惜、香雪及归五、小顺子等人，一人霸着一间，把几个人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春晓姐姐，咱们沾着娘娘的洪福，今日居然都住起主子们的房间来了，以前做梦也没想过，光屋子里的这些摆件，我也瞧的眼花缭乱的。”雨柔开心了有啥就说啥。

    “别光高兴，以后凡事小心照应着，后宫里树大难免招风，你们可不许给娘娘惹麻烦！”春晓不忘提醒大家要谨慎，切莫得意忘形。

    皇上赏赐下来的东西很多，锦书挑着小巧不打眼的那些，赏给了底下的几个人。毕竟是栖凤宫，伺候的人不能太少，这次内务府又选来的十几个宫女太监锦书就全收下了。

    高吉讪讪的笑。“娘娘，有什么需要尽管派人吩咐，奴才万死不辞。”

    低着头，不敢逾越半点规矩，虽然心中对这位淑妃娘娘实际上有着无比的好奇心，高吉此刻也不能抬头去看。

    “高总管费心了，起来吧。以后这栖凤宫你少不得要来的勤快些的，就别行这伏地三叩的大礼了。”

    “谢娘娘。那奴才先告退了。”高吉站起身，依然不敢抬眼，顺着眉眼转过身去，迈步出了宫门。

    这位淑妃娘娘让他觉得有着少有的压抑感，甚至比见皇帝还要谨慎小心。

    内务府送来的八个宫女，八名太监还跪在下面，等着锦书训话。锦书依次看了看，从面上看都乖顺驯服，瞧不出什么。

    “既然高总管把你们送来栖凤宫，你们以后就是我宫里的人了。我这里的规矩不多，只有两条，一是凡事不能自作主张，要听归管事的吩咐；二是不要多嘴多舌。”冷眼扫射，底下的八名奴才唯唯诺诺的点头。

    归五将他们领了出去，分派了不同的职务。

    后宫里锦书这里仍然是一枝独秀，陆荣华、董常侍从荣升那天开始就没侍过寝，只是在那夜皇帝御赐的晚宴上见着了皇上，还让锦书夺了彩头，此后就更是一点机会也没有。如今，锦书又突然升为淑妃，迁往栖凤宫居住。她们两位的心里压抑着无尽的不瞒，但面子上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娘娘，陆荣华、董常侍来贺喜了。”春晓看锦书有些困顿，顿了顿，关切的说：“要不，就说娘娘今日累了，要休息，让他们明日再来吧。”

    “不用，让他们进来吧。”刚才确实有些困意，不过一听说两位往日的熟人来了，锦书坐正了身子。

    两个女人都是一身妖娆，尤其是董笑晚，恨不得把头上插满金钗宝钏，蛮腰一扭，身形摇动，满头钗环乱晃。对比着栖凤宫里素净的黑白两色，无比的抢眼。

    如今三个人的地位可是相差的太大了，锦书有着皇帝的专宠，与这两位有名无实的女人相比，她是百分百的赢家了，虽然她根本就没在乎过这些，不过，两个女人可不这么想。

    “娘娘今日春风得意，真是羡煞我和常侍了。就恨自己没有娘娘这样的花容月貌，入不了万岁的眼！”陆荣华说话牙根发酸。

    “咱们姐妹，以后还请淑妃娘娘多提点着了。”董笑晚这一次倒学的乖，丝毫也不张扬了。

    “两位姐姐放心，以后来日方长。”锦书心里冷笑，我自然记得你们，不但记得你们，还记得你们的兄长。

    两个女人前脚跨出门，锦书就听见雨柔和香雪很大的哭声。眉头一拧，睡意全无，回廊外，雨柔和香雪正捂着脸掉泪，而陆荣华正在规劝董笑晚。

    “雨柔——”锦书这一唤，雨柔和香雪赶紧跪下，一五一十的交代事情的原因。

    原来，两个人刚才就站在回廊外，见陆荣华和董常侍出来，站在门边上准备行礼送客。谁知，董笑晚走过他们身边时，突然说：

    这栖凤宫上上下下的奴才们的品味真是差不多，怎么一个个的除了黑色就是白色，让人看着就不舒服。

    雨柔心里气，就忍不住回嘴：奴才们的品味自然都是跟主子学的，常侍这么说，是不是暗里说我家淑妃娘娘品味太差？

    香雪也帮腔：若是真如此，刚才怎么不当着我家娘娘的面来说，却来给我们奴才话听，娘娘莫不是专门欺负弱小的本事？

    她俩这一回嘴，董笑晚挂不住了，两个人的脸上，一人挨了一耳光。打完，她心里也发虚了，但嘴里不服软，硬道：哪里的奴才这么没规矩，今日就替淑妃娘娘管教管教你们。

    锦书听完香雪和雨柔的回话，问陆小燕：她们说的可是实话？

    陆小燕的脸上不自然的笑着：淑妃娘娘，董常侍刚才有些激动，娘娘宫里的奴才哪轮得到我们教训？

    董笑晚嘴里依然强硬：奴才就是奴才，哪个宫里的奴才也是奴才，难不成栖凤宫的奴才就是主子了？主子说话也轮得到她们回嘴的吗？

    锦书将雨柔和香雪二人拽起来，厉色出声;

    今日，我便让董常侍看看，我宫里的奴才们的厉害！香雪、雨柔，她怎么打了你们，你们就怎么还回去！

    香雪颤颤的举了半天手，却不敢打下去。

    雨柔倒利落，刷的一掌下去，红通通的五个手印就在董笑晚的右边脸上出现了。

    “你不敢打？我替你打！”雨柔见香雪窝囊软弱的下不去手，将巴掌再次抬起，左边也来了一下，锦书不在的那几天，她们几个没少受了董常侍的气。这下，一并都还回去了。

    董笑晚吃了大亏，却不得发作。

    淑妃娘娘莫要生气了，我这就和常侍回去好好思过吧。陆小燕站出来，牵起董笑晚的手，准备离开。

    陆荣华且慢，我还有礼物送你们呢！归五——

    听见锦书的喊声，归五从外边跑进来：娘娘何事吩咐？

    把陆荣华和董常侍身上的衣裳给我扒了，然后送他俩每人一件白纱布。

    本来，锦书就看着这俩人花孔雀似的穿这么招摇不顺眼，却没想到这两个人还这么不知趣的招惹她宫里的人，这可就别说她不讲人情了。

    锦书话一落，归五带着小顺子、小喜子、小丸子动起手来，丝毫不给两个女子留情面，不一会功夫，两个女人的外衫都被脱下来了。仅着了一身贴身衣裤。衣服一脱，两个人均冻得浑身哆嗦，嘴唇很快就紫了。

    衣服被送到锦书手上，锦书看着那滑滑的缎子，艳丽的颜色扎的人眼疼，她手上运力，只听得“叱啦”，衣服被她撕开了一道口子，接下来，左一道右一道，很快，那两身艳丽的衣裳就变成了一条一条的墩布条了。

    呵呵，我今日才发现撕这绸缎的声音真的很动听！

    眼睛往两个人的身上瞟去，似乎意犹未尽。

    陆小燕赶紧跪下求饶：娘娘恕罪，今日来栖凤宫本当换的素净些的，可因为怕误了给娘年给贺喜的吉时才匆匆赶来的，下次荣华记住了。

    董笑晚肿着腮帮子，也跪倒。今日这情势，她自是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嘴角渗着血迹，嘴里含混着说了几句。

    两个来栖凤宫贺喜的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来，却一人披了一件白纱布回去了。整座后宫都轰动了，以为淑妃赐两位娘娘自尽——

    “哈哈哈哈，锦书，真有你的，朕怎么没碰上这么好玩的事情啊？”影帝听说此事后，你兴致勃勃的赶来凤栖宫。

    “皇上，其实也没什么，锦书只是听人说，撕绸缎的声音很动听，正好有机会试试，才发现果然很好听。我今日也撕的累了，皇上就放过臣妾吧！”撒娇加耍憨，锦书也会。

    “是吗？真的好听吗？”影帝自言自语。“那锦书好好休息吧，我今日不打扰你了。”

    “皇上最好去安慰一下董常侍，她怕是被我吓到了呢！”

    “朕不去。朕看见她们就没感觉。”看见锦书懒懒在床上舒展开四肢，背对着他，一点也不顾忌他的皇帝身份，影帝恋恋不舍的一步三回头的往外走。

    第二天，内务府总管高吉送来了数十匹上好的江南丝绸，说是奉皇帝旨意，拿来送给淑妃娘娘撕着玩儿的。
------------

第一三五章   漂流的信

﻿天字一号牢房，刚刚去了一个醇王爷，却一下子关进去四个男人。

    神秘的天字一号牢房，是自影帝登基后才有的，后宫内无一人能准确说出它的位置，而实际上，它就建在万岁园与皇宫殿宇之间的位置，正处在一片汪洋水面的中间。那片汪洋被皇宫内的人们称为后海。

    影帝当初突发奇想的想建造一所特别的监狱，这所监狱并不见得有具体的用处，但皇帝的突发奇想那是不惜代价也要实现的。

    于是，万岁园与皇宫宫殿之间的后海的中间位置被人为的用石土填埋出一块人造岛屿，在上面便建造成了一所特别的监狱：天字一号。设施之豪华，用度之奢侈，建筑之独特，都是罕有的。如果抛却被关在这里的人们失去自由这一点，单就物质享受而言，实在是堪比一座小皇宫。

    也许，亲们会问，我们的几个男主都是武功高绝的人，难道还怕这小小的孤岛不成？那个，我必须要说，不是小小的孤岛，而是很大面积的一片水泽呢。再者，这处天字一号不但地理位置选的特殊，又被皇帝施了些手段，被用强大的法力在广阔的水面施了结界。外人看向水面，那是半点什么东西也看不见的，而里面的人若想出来，除非影帝死了，法力自动消除了，否则绝无可能。

    天字一号里，有着影帝特地选派过去的二十名侍女，均是窈窕国色。只是，年年对镜自揽年年抚琴长叹，红颜均被时光点点消磨，里边的女子们都是如此寂寞的。

    却不想，这一天，皇宫的影卫们突然带来了四位男子，个个貌若潘安，潇洒俊逸，撩拨的这些美丽女子们的心济济难耐。影卫们送他们来的时候，几个人都是昏迷的，这是惯例。

    “万岁有旨，这几个人终身囚于此地，你们好好照顾。”影卫队长对着领头的红姑娘吩咐。

    这是她们听到的最合心意的、也是最有人情味的圣旨了，当下，二十个姑娘一起跪倒，千恩万谢的送走了八名影卫。

    当冷面、假面、廿朝安和黑子睁开眼的时候，周围便已是美人环伺。四五名女子围着一个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各个都是万种风情。

    甫一睁眼的冷面吓了一跳，两只胳膊向外一甩，将围在身边的四名女子推到三尺开外。

    “公子，我们是奉皇上旨意伺候你们的。”红姑娘是这里的领头，一张嘴柔媚侬腔，媚骨媚心。

    “皇帝？！”冷面一惊。那锦书呢——锦书怎么样了？

    四个男人，两两对视，都想从他人那里找到他们心中最急切想知道的那个答案。最后发现，谁都无法回答。

    “你们——全部都离开。”晚秋蝉被摘掉了假面，妖魅似的脸上此刻已经掩饰不住的心痛。这时，他感觉到的心痛一阵比一阵更强烈，一阵比一阵更痛苦，一阵比一阵更伤人。

    这足以说明，锦书她的内心煎熬，日子也很是难过。

    “喂，我问你，我们这是在哪里？”廿朝安倒清醒了，他唤那个还没走的红衣女子。

    “公子，以后唤我红姑娘吧，我是这里的宫女领带，这个地方的人都归我管理。”红姑娘看着廿朝安不似刚才那两个人那般不近人情，缓步走过来。

    “公子不知，这里是皇宫的牢房，只有皇帝亲自指定的犯人才送到这里来。虽说是牢房，可是却比神仙还享受，只是你们将终身囚于此。”

    “红姑娘，是吧——我们怎么离开这里，你快告诉我们——我们要去救人！”廿朝安抓住女子的手，心急的讨教。

    “公子，来了天字一号，哪里有能出去的人？前一阵子才出去的醇王爷，据说是被砍头了，那是多好的男人啊，洒脱、儒雅、成熟而深沉，哎——天字一号，就是没有自由的天堂。我劝几位公子踏实住下吧。”红姑娘看着几个男人都是心事重重，各个愁眉苦脸的，知道他们也有着烦心的事情，自己不便多打扰，于是，领着众人退出去了。

    “我要出去！我要出去！”当大家都沉默下来的时候，黑子突然爆发了。他狂躁的东西奔走着，仿佛一只困兽。着

    从来没有试过离开锦书，离开他时刻保护的人，如今，不知她是否安好？现在，这里只剩下他自己，忽然觉得心里空洞无物的，就像连灵魂也被人抓走了，并将它活生生的置于炙火之上熬煎。

    想看见她的愿望强烈到极点，使得他不得不借助不断的来回奔走来暂时消除那让他几乎疯狂的不安和狂躁。

    孤岛上，一个黑影就这样从日出奔到日落，直到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一连数日，皆如此。

    男人们，没有人去规劝，没有人去阻拦。

    当所有的出路都被堵死，所有的尝试都已失败，他们不得不坐下来，静下来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被皇帝囚禁了，而锦书很可能被皇帝带回皇宫去了。更为可怕的是，皇帝可能会以他们几个人的身家性命要挟锦书，要挟她妥协就范——

    如果是那样，他们宁愿立刻就死了。

    可是他们死了，锦书能回来吗？

    天字一号上多了一个奔跑的黑子，也多了三个沉闷的男人。红姑娘带领的20个婢女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一个整日东奔西走的狂跑，另三个在殿里大眼瞪小眼的发呆。

    不过，红姑娘很懂事，没再让女孩子们骚扰他们。

    这一天傍晚，茫茫水面上，远远的忽明忽暗，飘来一只漆了五色颜料的竹筒。从岸上奔来的黑影望见了那截长长的竹筒，愣了愣神，突然跃身跳下水去，将那竹筒捞在手里。

    浑身湿淋淋的黑子，紧抱着那截竹筒回到大殿。

    “黑子兄弟，你这是怎么回事？这么冷的天，你下水洗澡了？”冷面问。

    “锦书有消息带给我们。”黑子抱着竹筒，紧紧的抱住，牙关打着颤。这时节的傍晚，气温已经很低了，水温凉的快，骤然下水，人的身体是受不了的。

    假面将黑子怀中的竹筒拽过去，外面是五色纹状，两头看了看，是空的，里边啥也没有。哪里能放得下信件之类的东西呢。两头端详半天，假面又把那竹筒递给了廿朝安。

    “三弟，你看看！”

    廿朝安接过去，上上下下的摸了个遍，忽然面色一紧，眼内泫然，几欲落泪。“锦书说，她平安，但已失节。”

    几个人呆住，看那竹筒，漆了五色颜料的外表果然然光滑圆润，无一处竹节。

    这是锦书要告诉他们的话吗？

    男人的心，都被扎疼了。
------------

第一三六章   勾引

﻿这一天，皇帝心情很好，早朝上便下了一道旨意，说要去万岁园狩猎。万岁园，有约近百亩的茂密树林，因为基本无人烟在此，所以，各种野生动物们很多。每年春秋两季的狩猎，是皇帝和皇家子孙们大展身手的机会，尤其是皇子多的帝王，正好可以借助这个机会，考察下各位皇子的身手。

    不过，以前是以前，这座万岁园已经沉浸了近五六年，皇帝没兴致，春秋两季的狩猎也早成了形势。难得的是，今年影帝的兴致很高，不但带上了锦书和一些后宫女子，还带了很多的文武官员随行。

    皇家园林，林木森森花草掩映下，藏着一座从外面根本看不见的皇帝行宫。此刻，这座庞大的行宫里热闹非凡。

    “锦书，喜欢这里吗？”影帝拥着锦书，旁若无人的在众人面前细声询问。

    男人女人的视线一齐都聚集在了锦书身上。

    “喜欢！皇上喜欢的锦书也喜欢。”锦书娇笑，身子歪在影帝怀里，朝着周围那些眼睛斜睨一圈，以一方白丝帕掩住嘴。“皇上，你瞧你的臣子们怕是等不及要去狩猎了，一个个眼睛瞪的像铜铃似的，肯定埋怨锦书故意耽误行程，万岁要再不下旨放他们出去，他们心里大概就快把锦书当成猎物了。”

    这话说的虽玩笑，却是极重。众人听淑妃如此，吓得赶紧把眼光收回，胡乱看向别处。

    “万岁，听说右丞相文武双全，今日万岁何不与他各领一队，猎物多者就算胜，如何？”锦书看着陆南侯，刚刚还逼视这自己的那双眼此刻正不知该投向哪里，踌躇间就落在了陆小燕身上。猛然听见锦书的话，陆南侯赶紧推辞：“娘娘，陆南侯怎能敌万岁雄风，甘拜下风甘拜下风！”

    锦书猛的拉下脸，“皇上，我回去了，这里一点都不好玩。锦书不过是为了让大家开心，才出了这个主意，狩猎自然是有较量才有意思。又不是在金銮殿上，何必非要计较什么君君臣臣呢？”说罢，锦书将身子扭向一边。

    “锦书，你别生气。陆相，既是淑妃这么说，朕看也没什么不妥，就这么办吧。你挑十五个随从，我带十五名影卫，我们来比一比谁猎的多。”皇帝说完话，锦书转过身，嫣然笑道：“那皇上可一定要猎几只梅花鹿回来，锦书想在栖凤宫里设一处鹿苑，专门养梅花鹿的。”

    “好，好！朕一定把梅花鹿带回来给你养。”有了锦书的期待，影帝意气风发。

    陆南侯带着十五名亲兵，与影帝分两个方向向树林深处去了。

    皇帝与右相比狩猎，其他人没什么事情，都三三两两的拿了弓箭走开。

    “董将军留步！”锦书仍站在原地，春晓搀住她的胳膊，一副尊贵羸弱的贵妇人样。

    “淑妃娘娘有何吩咐？”董澜青没想到锦书会叫他，上前行了礼。

    “董将军武艺高强，现在皇上不在这，行宫地处这荒野之处，怕是多有野兽出没，锦书想拜托董将军保护我的周全了。”柔婉的请求，含雨的秋波，只一扫，董澜青浑身就打了机灵，本来他知道这位娘娘该敬而远之的，可他还是点了头。

    “娘娘放心，末将会保护娘娘周全的。”本想一口拒绝，到嘴边却成了首肯。

    行宫里，后宫女子的住所都在北侧，锦书和影帝一起住在了前边的蟠龙殿里。蟠龙殿外两里是几排平顶土木结构的房舍，随行的大部分人都住在那里。

    董澜青答应了要保护锦书，自然不能住到行驿去，可他也不能进入蟠龙殿，于是，一个人执剑站在蟠龙殿外的盘龙柱下。

    “归五，我早上才说这天会变，没想到变的这么快呢，还不到中午就黑成这样了。”看着外边突然阴沉沉的天空，锦书对无天说。

    “娘娘的预测一向很准，归五佩服。”

    “归五，你说我们在不同地点放置的数十根的漂流筒不会都走偏了位置吧？”

    “娘娘放心，我们试了很多方位，总有一处是顺流或者顺风向的，我想他们会受到您的信的。”其实，说是信，但是从放逐那天到现在，无天也没想明白，那个光秃秃的被漆了彩漆的竹筒到底要说明什么。

    天字一号的位置，无天知道，这个皇宫里的秘密他不知道的其实很少而且，他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想去了。。不过，他也没办法去到那个据说到处充满着稀世珍玩的地方去。一点办法也没有。

    “收到就好！”屋子里的光线暗下来了，阳光早已被黑云遮住了。锦书转过身，“记得一会要帮我，别露了马脚。”

    “我知道！”无天点头。

    空气中有着越来越浓重的湿气，风透过层层树林的阻挡，仍然有着很大的威力，蟠龙殿里的几根蜡烛被吹得火苗扑簌乱摇，忽明忽暗，几欲熄灭。

    配合着这样的黑，半空中立起一道明晃晃的立闪，紧接着，“咔嚓”一声炸雷。随着炸雷声落，淑妃娘娘的寝宫里传出惊恐的女子叫声。

    “啊，有鬼啊——”叫声凄厉无比，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

    董澜青心里大惊，顾不得多想，直奔锦书与影帝的寝室而去。

    床上，两床绣着金色龙凤的被子中间，一个小人儿团成一团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看见有人进来，她也顾不得羞，直如灵巧的猴子样一下子弹入来人的怀里。

    单薄的衣衫下，温暖的女体，吸入鼻息的是一阵阵诱惑的体香。董澜青只觉得怀里抱着的像是一个几岁的娃娃，如此精致如此乖顺如此柔弱，也如此的惹人爱怜。瑟瑟哆嗦着的身体，一只手指着窗外：有鬼，刚才有鬼！

    正说着，就见第二道立闪下，一个张牙五爪的影子印在了窗户上，如果不是因为提前有了警惕，如果不是因为怀里抱着女人，董澜青也定会吓得不轻。

    锦书的头深埋在董澜青的怀里，双手紧扯住他的衣服。“将军，将军，这里有鬼啊！”

    董澜青这时已没有刚才的恐怖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怀里捧着的这个女子是谁，赶紧双臂伸开，将锦书平放在床上。哪知锦书死死拉住他的衣角，“将军别走！”

    董澜青面有难色，心里也在犹豫。男人纵马天下，不好女色不是真丈夫！这是他的一贯的做人原则。如果今日怀里的这个女人不是影帝的淑妃，又或者她即使是妃，但不受皇帝的喜爱，董澜青都会毫不犹豫的要了这个女人，可是，现在，他还在犹豫。

    而现在，这个淑妃娘娘，也当真激起了他作为一个武将军的保护弱小的内在力量。一只手慢慢的抬起，放在女子的背上，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好了，好了，没有鬼了，鬼已经被打跑了。”

    那只男人的大手从轻拍变成缓慢的摩挲，最后变成一点点的隔着衣物的探索，董澜青迷蒙间看见锦书的脸绽笑在眼前，给了他他一个无比真实的幸福梦幻。
------------

第一三七章   担惊

﻿“归五，送走了吗？”锦书捧着一卷《山海经》，眼神却不在书上。

    “娘娘，送走了！”归五刚从外面进来，甩了甩袖子，袖边被雨水打湿了。

    “让她知道了吧？”嘴角含笑，微微的绽出一个飘渺的笑容。

    无天望着锦书，神思飘渺，却笑的不知何意，有些莫名的惆怅。“她一醒来就知道了，没给她用药，她不糊涂！”

    “那就好！”

    站起来，将头发简单挽上，锦书看见无天望向自己的眼神有些意味，“师兄觉得，我这样做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不知，你做事自有你的想法，也自有你的理由的分寸，总之我帮你就是了。”

    “虽然师傅不常在我面前谈起无天师兄，但是我可知道，你能把师父气着，又能自由出入师门，是有着绝对主见，绝不受人控制的人。如今，怎么倒帮我干了糊涂事呢？”

    无天愣住，锦书这么问他心里有些不舒服，想想自己也是，不过偶然知道了师妹在皇宫，他顺手客串了一次太监头领，本来是为着想瞧瞧这个小师妹的风姿是否犹如传闻般绰约，可这一客串倒上了瘾了？当太监也当初感觉来了。

    张口，不知道说什么。无天只好不出声，干笑了几下。

    “我告诉师兄，我这可是做好事。一来，陆荣华已被封荣华半年有余，却一次寝也未侍过，青春年华虚度宫中，肯定是不甘的。皇帝既然不稀罕，我们就给她找个稀罕的，促人好事_这可不是功德一件吗？二者，董澜青将军可真会以为自己占有了皇帝的妃子，到时候只怕食不甘味夜不安寝的，哎，相思不相思不敢说，日夜忧心肯定是有的。荣华能得以男子如此惦记，也不枉做一回我的替身。”

    听了这些，无天抽抽嘴角，他认为锦书说的这些都不是她的目的，她不是为了捉弄董澜青，更不是为了给陆小燕一个鱼水之欢的机会，究竟是什么，他还不知道。

    “怎么？师兄不信我说的？”

    “确实不信。锦书你没有这么无聊吧？”

    “哈哈哈哈，小师兄，你太可爱了，我都快开始喜欢你了。不过，我现在确实有些无聊呢。”笑着笑着，眼角竟掉下一滴泪来，只是那笑声却是更大了。

    春梦易醒，秋梦易醉。董澜青沉醉在温柔乡里的这一梦着实的是醉了。

    睁开眼的时候，刚才的一场狂风暴雨早已结束了，那是一阵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这个时节的雨，还下的如此的急骤的，是很少见。

    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似乎是在蟠龙殿里，而且是在皇帝与淑妃娘娘的行宫寝居，这个念头一过，董澜青吓的不轻，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窜起来，赶紧向四外看。金黄的纱幔垂帘窗，厚厚的几层幔帘垂地，几盏盏红烛照耀下，赫然是龙凤成双的大红喜被，手掌下软中带着温热的，他刚才头所枕着的就是刚才淑妃娘娘枕过的绒心软枕，定睛之下，还看见上面一根细细的柔亮的发丝沾在枕面的锦色五福图案里，弯曲成一个半环。董澜青心里一动，忽然用手指捏住那根发，往手心里一攥。套上自己的贴身衣裤，慌乱的下了床。

    这个地方可不是他呆的，多呆一分就多一分危险，必须马上走。

    蟠龙殿里静静的，里里外外没有一点声音，檐下的雨滴一滴滴的落下，“滴答滴答”，像催人的音符。

    左左右右找了一圈，没发现自己的外衣，董澜青变了色，不会是淑妃娘娘故意给自己设套，要他难堪吧？就是真想借皇帝的手除掉他，也大可不必搭上自己啊？

    正焦急间，锦书笑吟吟的走进来，手里托着一打衣物，正是董澜青的外衣，藏红色的夹皮袄，虎纹斑毛的外敞。

    “将军醒了，是不是在找衣服？因为被雨淋湿，锦书吩咐人拿去擦拭烘吹了一下，瞧，这毛皮真亮，都是将军自己狩猎打的吧？”款款佳人，温温软语，把董澜青刚才的疑虑全部打消了。

    “娘娘，末将刚才。。。末将实在。。。末将。。。”一张嘴，三个末将，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将军想说什么？”

    “娘娘若有差遣，董某万死不辞!”憋到最后，董谰青红脸涨面。他昨天明明已经与她有了肌肤之亲，紧张的应该是她，怎么现在倒成了他紧张？淑妃娘娘反而镇定自若，谈笑风声，董澜青心里狠狠的骂了自己一句“忪包”。

    手心里还紧攥着那根头发，已经攥出了汗来。手因为拳着，不能拉扯自己的衣服。外衣穿的不平整，有些歪扭。

    两个人在寝室里，共一室烛光。锦书低下头，脸色绯红，此刻十足是个害羞的小女人了。董谰清看的有些发呆。

    蟠龙殿外忽然人声大作，“锦书，你出来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子时已过，皇帝连夜赶了回来，一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几只野兔、山鸡，至于影帝身后，竟拴了三只梅花鹿。这三只鹿都未受伤，还活蹦乱跳的，被一条细绳套住脖子，三只都跟在影帝后边，并不向外跑。

    锦书看见梅花鹿，立刻兴奋的大叫：皇上，你真的捉到梅花鹿了？

    她自是兴奋，哪知影帝的目光并未看向她，而是早已落在跟随在她身后出来的董澜青身上。立刻一扫刚才的兴冲冲的劲头，朝董谰青走去。

    “董爱卿刚才在蟠龙殿？”语调冰冷，毫无感情。

    “万岁，末将受娘娘指派，在此保护。。。保护娘娘安危。”拳着的那只手已经攥成死疙瘩，紧张恐惧。

    “皇上，是我让董将军站在殿外蟠龙柱下的，我怕打雷，刚才的雷打的真响。要是没人在外边站岗，我会睡不着觉的。”锦书牵过最前边的一只小鹿，过来给董谰青解围。

    “原来是这样啊，以后我上天就去告诉雷公，不许在我风烈国内打霹雷！”

    周围众人见皇帝不再生气，也都松了口气，心里都感叹：淑妃娘娘说话在皇帝面前真是一句顶一百句。

    听皇帝最后玩笑且霸气的要号令雷公，众人纷纷高声唱喏：万岁英明神武！

    陆南侯这次肯定是败了的，这场比试根本没有悬念。不过，现在，看董谰青的样子，陆南侯心里犯了嘀咕：怎么今日这董大胆感觉总是畏畏缩缩的呢？

    刚下过雨的秋夜凉的很，众人尽数回自己的住所休息了。

    蟠龙寝殿，锦书忽然神秘的对影帝说：“皇上就那么相信锦书说的话啊？万一那董谰青是好色之徒呢？“

    “锦书的本事，可比他高强多了，我不担心。我是怕他对你有非分之想，提前警告一下。”影帝脱下狩猎穿的行军龙服，揽过锦书的腰。

    “那三只梅花鹿我只留了一只，那两只已经放了。”

    “随你好了，你都放了也行，明天想要，朕再去抓。这东西好抓的很，锦书你不知道，只要抓了母鹿，公鹿和小鹿就束手就擒，跑都不跑。所以，我才带回来三只。”

    “真的吗？原来如此啊！”一时失神，被皇帝瞧见了。“万岁，你刚才吩咐董将军做什么，可不要惩罚他，他是忠心耿耿的将军。”

    “你还替他求情？我只不过让他明天徒步出去抓30只野兔回来，并且只许带30根羽箭。要是完不成，就发配他到薄情宫做男奴，哈哈。梅花鹿都抓回来了，锦书就别拒绝朕了。”同一张床上，一夜交响的第二乐章铿然奏起。
------------

第一三八章   醉生梦死

﻿傍晚，天有些阴，夜幕已黑沉，座落在一片密林中的皇帝寝宫早已掌了通明的灯火。寝宫内的大树上，几只寒鸦扑闪着翅膀呼呼啦啦的弄出极大的响动，几个宫人赶紧执着长杆去赶，岂料，它们从一颗树转移到另一棵树，围着行宫打着转，怎么也轰不走。

    “罢了，就让它们在那里吧。这里有食饵，它们怎么肯离开？”锦书见几个老太监累的不轻，站出来说道。

    众人一听淑妃娘娘说不用轰了，自然都赶紧谢恩。早前，这些鸟儿若敢停留在寝宫的树上，都是要被一箭毙命的。现在，皇帝似乎也没说要杀死它们，所以，宫人们就只拿了杆子来赶。

    行宫大殿外的广场上，宽敞的玉石板地面上，堆了许多的干柴，干柴都是整齐的干木棒劈成的，粗细长短不一。干柴边，放置着一个大桶，里边盛放的是洗剥干净的野兔野鸡，大约有近百只，都被小手指粗的铁杵穿了脖颈，整齐的码放在桶里，正是前两天皇帝和陆南侯的猎物，还有就是董澜青抓到的那三十只野兔。这大约就是锦书说的招惹那些乌鸦不愿离开的食饵了吧。

    不过今天这些东西可不是用来喂乌鸦的，这是淑妃娘娘向影帝提议要在寝宫开一个篝火晚会，让大家彻底放松一下，这个消息昨天就被影帝宣布了。这下，不但皇帝等着看这个篝火晚会是什么样子，随行的文武官员和宫内的女子们也都开始好奇起来。

    远远的，有等在旁边的几名后宫女子看着这边的人里外的忙活，已经交头接耳的开始讨论。

    “万岁对淑妃娘娘太好了，要是对我能有那万分之一的情分，我死也瞑目！”一女子叹道。

    “你？！也敢和淑妃娘娘比？我老家的哥哥前几天来看我，说淑妃娘娘在民间可是了不起的女子呢，著书立说，为我们女人当谋士，一手创办锦绣书局，斗败琅琊庄，大闹博情宫——这些，你能行吗？你以为一般的女人万岁能看得上吗？”站在女子旁边的粉衣女立刻露出鄙夷的神态。

    “今日——不知娘娘又要做什么？万岁爷拿娘娘的话就当圣旨似的，一点也不含糊。前两天，听说那只小梅花鹿今日被送去皇宫了，还在栖凤宫里特意命人盖了一处鹿苑！”又有人说道。

    “那只小梅花鹿也是皇上亲自为娘娘捉的！”

    “那只鹿我见过，昨天娘娘一个人牵着它去外面吃草，我听娘娘唤朵朵，当时我还以为娘娘叫底下的奴才，可又没人答应，然后我就上前问娘娘是否有事吩咐.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娘娘给那只小鹿起名叫朵朵。”

    “是啊，我有时候瞧娘娘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难过的样子，反正也挺让人心疼的。”

    “娘娘年纪也不大，我看八成是想家！”

    ……

    几名女子怎么议论就不必多说，此刻寝殿空地上的布置已经基本妥当了。

    干柴堆的南面，离着大约四五丈远的地方，抽了杈的小树的根被固定在大瓦罐里，五行小树一字排开，每行十株，总共有四五十棵小树，树杈上都被系了红绸，树上还有着绿色的叶片，只是绿的已有些干涩。不过，远远望去，红绸绿叶，甚是相配。

    越来越多的人们聚集在外围，看着淑妃娘娘一身火红的碎花石榴裙站在皇帝身边，她抬眼望了望几颗稀疏的星星，又扭头看了看身后几个举着火把的太监，朝皇帝说：

    “万岁，就请宣布篝火晚会开始吧。”那一行一止妖娆尽现，

    影帝随即宣布开始。

    周围的木柴堆全部点燃。空气里立刻有了热烘烘的感觉，火苗欢快的跳跃着，映照着人们一张张兴奋的脸。

    一阵阵烤肉的香味很快就钻进鼻孔，向四外弥漫出去。而此时，有一行人抬着一个个的大木桶走过来，倒进了影帝身旁的一个三四尺深的鱼池里。

    鱼池是整理刷洗干净的，“哗哗哗”，木桶全部倒干后，鱼池立刻被填满了。风一吹，竟是扑鼻的酒香。原来，刚才倒进鱼池的是满满的几十桶酒。

    众人都愕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酒怎么就倒进鱼池里去了？

    就听影帝说：“这是淑妃娘娘请大家喝酒，一会大家可要尽兴啊!”

    酒池——原来就是这么造出来的。

    当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人们的味觉和饥饿感已经被调动起来了，都巴望着赶紧吃上那新鲜的烧烤。

    “董澜青将军呢？”半天没吭声的淑妃娘娘忽然问。

    “末将在呢!”董澜青的脸上被树枝和野棘草划了一道道的伤口，此刻正红肿着，见锦书找他，赶紧低着头站过来。他脸上的那些伤口都是奉命去抓兔子时被划破割伤的。三十只兔子，他几乎是箭无虚发，只在最后跑了一只，不得不徒步追了半天，以致回来时早已狼狈不堪。

    “董将军，可有办法将这些叉了铁杵的烤兔肉在瞬间全部插入右侧的小树干中，并要两两相对，成直线挂在小树的前后两侧，形成兔肉垂挂在树上的效果吗？”

    董澜青赶紧摇头，这怎么可能，瞬间就要把这近百个烤熟的野兔全部插入小树干，还要求两两对着，排成直线，这绝无可能。且不说瞬间能不能将铁杵插入树干（那需要很深厚的内功），仅是这排成直线就很难了。

    “董将军不能办到，可是——我们的万岁就能做到！”锦书回身，看着影帝莞尔一笑，“对吧？皇上？”

    “这个——当然没问题！”

    “你看，董将军，我没说错吧，我们万岁的本事可大着呢。万岁，你就给锦书帮了这个忙吧，也让大家都看看万岁的厉害。”

    周围众人一听说他们的皇上要表演节目，都眼巴巴的看过来。影帝并不说话，只见他将紫纹金绣线龙袍的袖子一甩，五指张开，一股劲风像长了眼睛似的将那些架在火堆上烤好的野兔一齐裹挟着奔了那几行小树。一阵旋风眨眼而过，再看时，所有的小树两侧都成对接形状的插了两根铁杵，野兔的脖颈依然在铁杵上挂着。整个小树林中，全部挂上了这样的烤肉。远看去，就是一片肉林般。

    皇帝的这一诡异的手法不要说后宫女子没见过，就是那些朝中跟随过来的臣子们也都骇的脸色苍白。他们风烈的影帝什么时候练就了一身这样如魔如鬼的阴功？他——是他们的影帝吗？看那、眉，看那脸阔，看那身形，自是没错。只是，皇帝有如此的诡异神功，当臣子的更是不敢造次了，一下子，当场寂静无声。

    黑风已经散去，胆小的人不敢再抬头看过去了，胆子大些的人总想看清楚，影帝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锦书，朕帮你弄好了，接下来做什么？”皇帝可不管手下那帮臣子和宫人们心里想什么吗？他一心一意的只管他的锦书想什么。

    “大家还等什么？酒池里的酒是要跳进去喝的，肉林里的肉是要拿刀割着吃的。万岁，那不如，我们来给他们做个榜样示范吧！”锦书说着，将身上的外敞闪掉，又除去外衣，再除去一层夹衣，就只着了内衫。然后，附在影帝耳边，声音低魅：“万岁爷要学我，外衣除掉，然后抱着锦书跳进去，不许把酒沾到我身上，但是又必须让我喝到酒。”

    这个充满诱惑的提议让影帝浑身燥热，众人只觉得淑妃突然被皇上抱起，眼前一道紫光，两个人就已经在那酒池中。

    酒是活血热身的，进去也并不觉得冷。此刻的影帝露出了滚烫的胸膛，那样宽厚而充满男子气概的胸膛前依着娇小玲珑的女子，后宫里跟随的女子们都是第一次看见她们心中的皇帝这样狂野，这样奔放，这样的露出蛊惑的胸膛，哪里还把持的住，恨不得他一声令下，自己也赶紧跳下去，沾点皇恩。

    “归五，去割肉来——”淑妃娘娘突然仰起头，吩咐自己的人。

    酒池中是几十年的桂花陈酿，被两个人的体温一搅，馥郁的桂花酒香更是一阵阵的散发出来。众目睽睽下，桂花酒被从影帝的口中送进淑妃娘娘的口中，周围的人们就那样看着，看着他们的皇帝和淑妃娘娘旁若无人的酒池中上演着火热的镜头，意志力低的人酒还没喝就已经醉意阑珊了。

    酒喝的够了，肉也吃的饱了。“万岁，我们上去，让他们玩吧！”锦书一坨醉红的腮，樱唇檀口，确实已经半醉。

    “好！”风之影此刻抱着锦书，就像抱着一个稀世珍宝，恨不得揉进心口里去。这样的妖精似的锦书，这样主动的锦书，这样奔放豪爽的锦书，让他已经感受到了做一个男人的无比自豪和荣耀。

    一个帝位，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但是帝位能给他带来锦书，这就够了，这就足够！

    “众位爱卿尽兴吧——”影帝话毕，人已经腾身飞入寝殿去了。

    皇帝和淑妃一离开，女子们兴致大减，她们本是想和皇帝在一起的，可是万岁根本就没考虑她们。他的一句话，把她们就都赏给了这些臣子。不过，那些粗鲁率性的武将们可不想那么多，后宫的女子这么多，影帝都允许了，那还等什么？

    一时，酒池肉林中人肉交叠，被挑起欲望的男人回归到了彻底的原始状态。

    董澜青这次例外的没有冲动，他第一次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望着消失在寝殿的两条人影呆呆的发愣。
------------

第一三九章   悸动的棋子

﻿一晃已经在万岁园行宫呆了七天，有一些臣子见皇帝和淑妃娘娘都乐不思返，开始不断的陈奏，让皇帝以国事为主，不要荒废了朝政。上书陈奏的都是些文臣谏士，以董澜青为首的几名武官倒安得自然，不发表意见。

    董澜青，风烈国的五虎上将军之首，手下有五万精兵，驻扎在风烈的西南、西北的国境，为人粗犷、狠辣，治军极其严厉，西南的洪昌郡及西北的图蜀郡内安定平和，常年来没有猖獗的强盗马贼出没，就与董澜青的驻军有极大的关联。

    这次，是影帝特意传旨召他回宫的，除了升任了他的妹妹董笑晚为常侍，他来庆贺外，又奉旨当了一回监斩官，这才在皇城逗留了下来。总之，天下太平无事，董澜青自知也不必过于着急回去，皇帝要来万岁园狩猎，他就自告奋勇的当了护驾将军。

    女人，在董澜青的心里那就是男人的玩物，就是供男人享乐、消遣、发泄和传承子嗣用的，可是这一次他见到的淑妃娘娘却有些不一样。他见淑妃娘娘不是第一次，上次皇上赐家宴时他就见过，只是那时候淑妃还是个小史官，他也并未对她多留意。只恍惚觉得人娇小了些，年纪也并不大，心里还疑惑着皇帝不知道被她哪里迷惑住了，颇为不屑。

    再一次见面，就是这一次，响雷之夜，仿佛只是一场并不真实的梦幻，以致这几天他一直怀疑，那夜到底是不是真的？到底有没有那回事？看淑妃的毫无芥蒂，他不肯定，可他那夜明明就有过床第之欢，而且是在龙床上；她那一夜娇弱似雨中的海棠，她的羞涩和惹怜都是真实的，而现在的她却毫无那夜的情态，妩媚妖娆，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勾动着身边影帝的心神，她完全知道怎么驾驭皇帝，她完全知道皇帝的宠爱是她无敌的武器，那她到底为什么要让自己成为入幕之宾呢？

    董澜青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而动了脑筋，些许迷茫和不解，也夹带着对那具身体的渴望和向往，几日来他都不敢与淑妃娘娘进行对视。他不能做到如她那般坦然，况且，还有一个眼蕴精芒的皇帝，他不敢冒险。

    天终于响晴了，深秋的天空是碧蓝的，野外的天更显得干净的多。云很少，天很高，趁上周围的一片不见边际的茂盛树林，行在林间的几人都惬意舒畅。

    锦书穿了一身淡紫色的贵妃服，梳着庄重的凤尾云髻，雍荣华丽。云锦祥云靴将落叶踩在脚下，发出秋的迷离之歌。

    影帝穿了便服，跟锦书并行在林间，后边只有归五跟着，再无旁人。

    “锦书，朕的愿望就是这样跟你一起走着，永远走下去。”影帝突然住了脚，对着行在前边的锦书深情的说。

    从进皇宫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影帝对自己的好，锦书不是没看见，如果没有后来的事情，也许影帝一直这样坚持，锦书会感动会动摇，因为她最见不得的是别人坚持不懈的付出，但是现在，经历了生离死别后的她，不会再感动了。

    “万岁的愿望真简单，那不是很容易？”锦书笑了，笑的有些世故。

    “不容易，朕知道，这个愿望不容易。如果飞鸟爱上鱼，而鱼只爱水，那最终的结果是什么，锦书你知道吗？”影帝又问。

    “万岁错了，飞鸟只能爱天空，鱼儿只能爱上水。”说完，忽然想起一首歌词，锦书笑道：“万岁这么说，锦书忽然想起家乡的一首歌来，万岁要不要听？”

    “好啊，还没听锦书唱过歌呢？”两个人就这样缓缓步行在宽敞的林中路上，锦书的歌声飘起来。

    北风呼呼的刮

    雪花飘飘洒洒

    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

    这匹狼他受了重伤

    但他侥幸逃脱了

    救它的是一只羊

    从此它们约定三生

    苦诉着衷肠

    ……

    狼爱上羊啊爱的疯狂

    谁让他们真爱了一场

    狼爱上羊啊并不荒唐

    他们说有爱就有方向

    狼爱上羊啊爱的风光

    他们穿破世俗的城墙

    狼爱上羊啊爱的疯狂

    他们相互搀扶去远方

    ……

    这歌声在寂静的树林上空飘飘荡荡，传出很远。锦书已经唱完许久，影帝还呆呆的怔着。“狼和羊真的能相爱吗？锦书的歌唱的真好！”

    两只喜鹊突然从树顶上飞起，黑白间杂，醒目的翅膀在蓝天底下扑闪，锦书指着那两只喜鹊对皇帝说：“皇上，你看，只有双飞的鸟儿才是幸福的。所以，狼爱上羊会很辛苦，羊爱上狼会很危险，所以，这个世界有很多的规则，人类有，其他生物也有。皇上认为呢？”

    影帝沉默着，看着飞出视野的两只喜鹊，忽然双目圆睁，凶光闪现。他的手臂扬起，一道金光，刚才已飞出视野的两只喜鹊忽然就直直的栽下来了，羽毛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抓了，从半空悠悠荡荡的飘散下来。

    “皇上，何必迁怒于它们？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说罢，锦书不再理影帝的反应，一个人继续漫步前行。

    行宫方向追过来一匹马，是一名影卫。

    “万岁请回行宫，朝中有人来了，说有要事。”那人翻下马，跪倒地上。

    “好，朕知道了。”影帝看着锦书并不回头，知道她还想继续走走，于是吩咐身后的归五：“看护好你家娘娘，巳时之前必须回去。”

    影帝一走，归五紧追着锦书赶了过去。

    “锦书，那董澜青你打算怎么用？”

    “师兄别着急，我们下的是一局死棋，为我所用的都是必死的兵卒，不过多少还是能够起一点作用的。不过，我想，这粒棋子也不会太安生，怕是要好好安抚，这事就交给你了。”

    “这个没问题。说棋子，你看，棋子就到了！”无天笑起来。“锦书的魅力真是挡不住啊。”

    “那师兄先避起来吧。”

    一条人影说到就到了，正是董澜青。

    见锦书一个人正站定了，望着他急步走过来。董澜青有些莫名的紧张。

    “给淑妃娘娘见礼！”到近前，行了君臣相见之礼。

    “董将军来的不巧，皇上刚有事回行宫了。”锦书微微颔首，示意他平身。

    “臣——臣不是来找皇上的，臣是，臣是，来找淑妃娘娘的。”涨着的脸，有些气短。

    “哦？！董将军找本妃不知何事？”锦书疑问。

    “末将，是想——不知娘娘有何差遣？”暗地里哨听的跟在皇帝和淑妃的后边，董澜青当然是看见皇帝被影卫叫回了宫才上前来搭话的。

    “董将军，锦书想问你，你是如何看待万岁的神功的？”锦书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了一句。

    “这个，末将以为，万岁的功夫非人所能为，直乃真龙天子之威！”不知淑妃为什么这么问，董澜青谨慎的回答。

    “哈哈，董将军说的好。”锦书仰头笑的很响。“非人所能为，说的好！”
------------

第一四零章   朵朵的失踪

﻿纹水国谴了使者来访，已经安排在风烈皇城的纹水馆驿中。回到皇宫，影帝开始陪同纹水国使，连续几日都没有再回后宫的寝殿，并且荒废了几日的朝政，也定积攒了些重要的国事要处理。那些没有跟随去狩猎的臣子们，对如此兴师动众的狩猎行动本来就颇有微词，这次更是借着纹水国使者来访之事大肆做文章，想让他们的皇帝放弃对后宫淑妃娘娘的专宠。

    栖凤宫。

    锦书接连三日每天早晚都来到鹿苑里，看看那只小梅花鹿朵朵。朵朵有时欢跳蹦跃，有时又懒洋洋的。鹿苑里有一座人为制造出来的土石磊造的假山，山上植了草皮花木。深秋植木，按常理是根本活不了的，不过，归五将御花园里那名很有经验的老花匠请来了鹿苑，做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据说明天春天就会重新开始生长了。

    海龙郡，地处风烈国南部，虽然不是四季如春，但冬季是从不会下雪的，最寒冷的时候水也结不了冰，所以，老花匠给草木做了一些防护措施，它们就可以过冬了。

    朵朵最活跃的时候是在一天的早晨和黄昏，它会在整个鹿苑的各个角落巡回觅食，然后趴到一处阳光充足的地方休憩。

    皇上从万岁园狩猎回来送给淑妃娘娘一只小梅花鹿的事后宫里早已传遍了，很多人都没看过梅花鹿，有些好奇的女子免不了要来鹿苑看上两眼，对此，锦书也不拒绝，谁要来看也就随便了，后宫里的人们也就都知道了娘娘对朵朵的喜爱。

    “娘娘，狩猎开心吗？”在鹿苑的一处瞰台上，春晓陪着锦书站坐下。

    “开心，当然开心了，我还亲自捉了一只猎物呢。”

    “是吗？娘娘捉到了什么？”春晓听锦书这么说，以为是真的。

    “一只狼。”锦书笑着看旁边的春晓，见她惊的瞪圆了眼，不敢置信的样子。“怎么，你不信啊？”

    “不信！”春晓摇摇头，“皇上和您一起出去，怎么可能让您碰上狼呢？娘娘净诓我。”

    “好，是我诓你的。对了，春晓，还有两个月就过年了，宫里过年会放你们回家团聚吗？”锦书忽然问。

    “这个说不准，没有定例的，看奴才们跟的主子是不是仁善，有些人一进宫就从未再回过家，家里人也没人来看，挺可怜的。”

    “哦——”锦书点点头。“今年过年，我让你们都回和家人团圆去，过年哪有不团圆的道理？”站起来，感觉有冷风钻进了脖子，锦书赶紧拽了拽松开的衣带。“走吧，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负责管理鹿苑的大太监明心跑进栖凤宫正殿，因为跑的太急，一骨碌摔在地上，把正在殿里值勤的归五吓了一跳。

    “明心，你一大早这是干什么，慌里慌张的？”归五气的踢了一脚倒在地上的人。

    “归总管，你可要救救我啊——鹿苑的那只梅花鹿丢了！”明心抓住归五的裤脚，捣蒜似的磕着头。“归总管，你向娘娘求求情，不是我没看护好，真的不是，我夜里起来还听见朵朵的动静，早上一醒就不见了，整个鹿苑我到处都找遍了，也没找到。”

    “你起来吧，娘娘还没说杀你，你害怕什么呀？”无天皱眉，使劲抽出自己的腿。

    “归总管，奴才知道那是万岁爷给娘娘抓的鹿，娘娘喜欢的不得了，要是真丢了，明心有十个脑袋也赔不起啊。”明心鼻涕眼泪已经哭出一大把，知道自己犯下的错误很严重，弄丢了皇上赏赐的东西，根本就没有活路。

    明心，是高吉特意选派到栖凤宫的得力奴才，是很受高吉赏识的，归五觉得锦书不见得就会杀他，所以，他把明心拽起来，安慰道：“先起来，让娘娘看见成什么样子？再说，娘娘心存仁善，也不一定就要你的命！”

    这话在明心听来就像灵符，脸上的颜色也立刻缓和下来了。归五在淑妃娘娘面前说话有分量，他说不一定死那就有可能不会死。

    “归五，你再带几个人去鹿苑看看，朵朵是不是藏起来了，务必仔细找！”淑妃娘娘的声音从内寝宫方向传过来，把大殿里的两个人震住，他们没想到淑妃娘娘会起的这么早。

    锦书推开门，迈入正殿，寒着脸看了一眼地上的明心。这一眼，就让明心彻底绝望了。

    几个人去了半晌回来了，朵朵果然不在鹿苑。

    于是，整个栖凤宫开始派人在四处角落里寻找，结果还是没有找到。

    众人站在凤鸾殿上，听着锦书面无表情的吩咐：

    “把明心推出去杖毙！”

    “归无，你带人跟我去后宫其他各处搜寻，今日务必找到，我就不信，朵朵还能出了这座后宫去？”

    从栖凤宫向北，一处处的搜寻。

    梨香苑，陆小燕早已听见了风声，领着自己的一群宫人站在门口迎接淑妃娘娘。见一行十数人走了过来，打头的正是锦书。

    “给淑妃娘娘请安！”陆小燕很谦恭的行了礼。

    “荣华是听说了吧？特意在此迎候我的？”锦书问。

    “是的。”陆小燕抬头，望着锦书的眼睛，宣示着一种特别的较量的意味。

    “好。归五，带人去搜！各处角落都不要放过，听清楚了？”

    “奴才知道！”归五手一挥，十几个人就进了梨香苑。

    有了淑妃娘娘垫底撑腰，底下的人搜起来也就不顾忌什么了，整个梨香苑里人仰马翻，就差刨地三尺了。梨香苑的奴才们都战战兢兢的靠边站着，看着栖凤宫的归总管领着底下的奴才翻缸倒柜，也不知道是找那只梅花鹿还是找别的什么，不过谁也不敢吱声。

    梨香苑之后，就是玉扇堂，照例的一阵大扫荡的搜查。再之后，一处处的挨着去查。梨香苑和玉扇堂没发现什么问题，不过，在后宫其他各处可就问题多多了。有的宫内搜出大量私藏的金银财宝的，有的搜出宫女与侍卫的通奸证据，也有的搜出了许多宫中禁用的违禁物品的……望着那一堆的慰藉品，各种材质的都有，锦书深刻的察觉到后宫女人们的寂寞，那是一般人想也想不到的长年累月的寂寥无奈。

    “哎——”轻叹了一声，锦书悄然吩咐：“把这些东西用黑带子装好，送回栖凤宫。这些奴才们先绑了，等处理吧！”

    “娘娘，娘娘，这里的园子是上了锁的。”香雪忽然在前边喊。

    归五带人过去，仔细查看了一下，回过头禀道：“娘娘，这个园子是蓝屏宫的后园，以前是先朝颜公主的住所，颜公主出嫁后一直空着，如今没有人居住！”

    “哦？！”锦书愣了愣，颜公主——不就是廿朝安的母亲，她的姑姑吗？这么一想，她倒很想进园子里去看看。

    “归五，我们进去看看。”

    “淑妃娘娘且慢，这蓝屏宫是皇上下令封起来的，没有皇命谁都不能进。”内务府的总管高吉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凑热闹了，见锦书要进园，赶紧上前制止。

    “高总管，万岁的命令是下给你们的，不是下给我的。本妃今天就是要进去看看。”一听高吉说是影帝不让进，锦书倒更想进去来看了。

    一把锁头怎么挡得住锦书和归五，归五的手一拧，那把锁头就掉在了地上。推开门，里边并不荒凉，倒像是有人打理过的。

    “这里有人住，大家都别出声，以免惊动了她们。”锦书暗声吩咐。

    十几个人蹑手蹑脚的向前走，蜿蜒小路的尽头是一道曲折的回廊，回廊下是水道。蓝屏宫三个蓝色描金大字在阳光下闪着光。

    颜姑姑的蓝屏宫，看周围环境有着江南的别致小巧，看主殿建筑又透出皇家威仪，看来，颜姑姑当真也是高洁骄傲的女子。

    “娘娘，看右边——朵朵！”春晓忽然发现新大陆似的喊起来。

    梅花鹿朵朵的影子果然出现在了右侧假山的一处亭子里，它正安然自得的低头吃着东西。
------------

第一四一章    是我让你死（一）

﻿突然出现在众人视野中的梅花鹿朵朵一下子集中了所有的视线，那个惹祸的小家伙却完全没有察觉到百米之外这群人的存在，低着头捡寻着地上的干果。

    锦书摆了摆手，让众人不要再声张了，梅花鹿毕竟不是从小圈养长大的，很怕人。如果吵闹声一大，它就会跑开。

    眼神碰了碰身边的归五，他就毫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锦书并未朝着朵朵的方向走，却直接奔了蓝屏宫的主殿位置。

    不出所料，蓝屏宫中有人走了出来，是一名红衣女子，着了一件钮丝盘银的窄褙袄，围了一条长长的灰白色狐狸尾。就在她迎着锦书走过来的一刻，锦书看见一条淡灰色人影渺然的飘过她的眼底，聚拢的光线下，那有些不太真实的一闪之后，就不见了。

    对面迎着锦书走过来的这个美丽的女子就是花无痕，锦书神情随即有些惊愕。刚才的那一角灰影又适时的闪出脑海，锦书了然轻笑。

    “无痕姐姐，真是你吗？”锦书亲热的上前招呼。

    花无痕不确定的看着锦书，“你是——锦儿吗？”

    “是啊。无痕姐姐何时入了宫，怎么锦书从未见过姐姐呢？”

    “我？！很早以前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稀里糊涂的就进了皇宫了。”花无痕清冷的说，再见锦书，她知道眼前这就是皇上隆宠正盛的淑妃，她和她早已陌生了。她不是五年前的那个精灵古怪的小女孩，她也不是那个刁蛮任性的少女。

    “姐姐，这就是你的不对，既然入了宫就要谨守本分，怎么就耐不住寂寞与人私通呢？！今日碰到妹妹有事正巧经过，若是皇上看见，岂不是让皇家颜面扫地？”锦书忽然高声，像是对着花无痕说，也对着身后众人说。“雨柔、小顺子，带人去蓝屏宫搜查！”

    草三浪刚刚从蓝屏宫离开，自从花无痕从碧秀宫搬到蓝屏宫，他和她的见面也从两月一次改为三月一次。接掌赤花宫的草三浪对皇帝依然是衷心的，只是这衷心夹杂了更多的被掌控住的无奈。

    搜查丝毫不费力，男人的东西在花无痕的寝室里随处可见，穿过的旧靴，贴身的汗衫，甚至欢爱时用过的那些辅助用品，都赫然散在寝室各处，使搜查进行的顺利无比。因为花无痕从来也没有刻意藏过那些东西，在这个皇宫，她以为自己是没人管没人问的——

    锦书没想到，她今天的大动干戈竟有了这样的意外收获。

    花无痕和那一干被缚了的宫女侍卫等都被带到了凤鸾殿，花无痕并不想反抗，她连话也懒得说，她在深宫中的日子早已学会了用沉默来对抗寂寞的日子，那是消极的对抗。包括今天，对锦书的出现，她也在对抗，她其实特别想让锦书告诉她一些她迫切想知道的消息，比如父亲怎么样了？父亲爱的那个男人——温雅的君后怎么样了？到底皇帝为何囚着她？等等等等，这些问题她闷的久了。可是，她从锦书的眼睛里看见了拒绝，拒绝她熟悉的温暖，拒绝回忆中的留恋。所以，她没有开口。

    影帝到傍晚时分赶到了栖凤宫，一进门就看见了一群被绑了的宫女，在其中，他一眼就发现了花无痕。

    “锦书，这些人犯错了吗？”影帝小心翼翼的问。

    “皇上，若不是今日我去寻朵朵，顺便带人到各宫走了走，锦书还不知道，这后宫要秽乱到什么时候去？”眼眉横起，义愤填膺的把袋子里装着的那些物事一股脑的倒在皇帝脚下。

    影帝扫了一眼，皱了皱眉。

    “皇上忙于国事，一向不耽迷后宫，加上后宫多年来无主事之人，才给了这帮奴才机会，这次不治理是不行了。”锦书完全端起后宫之主的威严。

    “咳咳——”影帝轻咳几声，左右看了看，那些被绑了的宫女太监们早已个个面如土色。

    “锦书打算怎么惩处？”

    “这事我正要跟皇上说呢，别的还都好办，只这通奸实在罪大恶极，为了杀一儆百，我将选一人为首——让她承受万蛇嗜肉之苦！”话说的极狠厉，转而面向皇帝却依然笑意莹莹。“前一阵子我正巧从一个捕蛇人那里买了许多毒蛇，就养在后园子里，作了一处万蛇窟！”

    话一说完，众人心里就冒起森森冷气，被万条毒蛇撕咬，大约是比凌迟还痛苦的死法了。这个倒霉的人会是谁呢？众人心里默默的祈祷，千万别是自己。

    锦书的手指向了一个人，“花无痕，这万蛇窟你不陌生吧？敢在皇宫里这样放肆的与人私通，就该料想到后果会多么严重！皇上，在所有宫人中，以这名女子最是胆大无耻，锦书以为她被送往万蛇窟最合适！”

    花无痕打了一机灵，吊起眼角，怒视锦书。“丘锦书，我曾与你有恩，你如今为何这样害我？皇帝，你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囚了我，放我走，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花无痕终于似从一场噩梦中清醒，她开始怒而反抗，很快就挣脱了手上的绳索，向着宫外飞去。她不知道，这样的反抗是徒劳无益的。皇宫的侍卫们不是吃干饭的，三个人不出几分钟就将她制住了。

    “皇上，我看这个花无痕心怀叵测，怕是对皇上有异心呢，若不铲除，必留后患。”

    影帝沉默。

    “怎么，难道还舍不得她？”锦书冷笑出声，“什么深情什么独爱，我本就不该相信。即使皇上喜欢，今夜就让她在栖凤宫陪侍吧！”锦书说罢，迈步要走。

    “好，就依你！花无痕身在后宫，却不甘寂寞，私通外人，推入万蛇窟。”皇命一出，再无逆转。

    花无痕惨白了脸。“我不死，我不死，我为什么要死？这是圈套，丘锦书，你这是圈套！”愤怒和绝望海啸一般从花无痕压抑了数月的心里迸发出来。

    被点了穴道的花无痕此刻完全动弹不得，但她还是不停的叫嚷着。

    锦书走上前，嘴唇对着她的耳朵，轻轻的一缕气息凝成轻语钻进花无痕的耳朵。

    “无痕姐姐，是我让你死的，你这样活着，一辈子就只能呆在这个活监牢里，不如死了吧。放心，我只是给她们作作样子，我会给你留全尸的。你死后，我会通知草三浪给你收尸。”

    花无痕侧过脸去，只觉得那双眸子复杂而冰冷。

    所有后宫女子们都被勒令到栖凤宫观看对那名女子的惩罚——万蛇窟毒刑。

    一座圆形的磊着光滑平面的深约数十米的深坑里，涌动着各种颜色的毒蛇，人只要探眼看去，就像是亲临了地狱一般。

    花无痕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后，就被人从深坑边缘的几节台阶上推了下去。胆子大的人，看见那年轻的女子瞬间就被黑色的波浪淹没了，连声音都没再发出一点来。

    从此以后的后宫，再谈起淑妃娘娘，就像谈起皇帝一样，不，她比皇帝更可怕！
------------

第一四二章   是我让你死（二）

﻿万蛇窟，以光滑而平整的条石码成，窟围成一个圆形，坐落在栖凤宫的后园内。从顶部向下，有一阶阶隐蔽的石梯，可容一人攀援上下，石梯直通到中间一个可容得下三个人的石洞，那是在建造石窟时就有的。

    当凄厉的惨叫声过去，煞白着一张张脸的后宫女子们避之唯恐不及的逃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周围已经安静下来，斜阳西垂，投进圆窟，使圆窟上下形成壁垒分明的光与影。

    这时，圆窟半中间的一个人探出头，伶俐的攀着笔直的台阶爬上来。最后一阶，一跃而上，拍了拍身上的土，见四下已无人，此人赶紧回去复命。

    从坑里爬上来的人正是归五。

    归五捉了朵朵，送回鹿苑后，便潜在了这个万蛇窟的石洞中。锦书接下来要做什么早已经告诉他了，锦书只是没想到被拿住把柄的不是董常侍或者陆荣华，而是意外的花无痕。花无痕命里该绝，怨不得人旁的了！

    “娘娘，归五复命！”回到栖凤宫，锦书正在等他。

    “好，人还活着吗？”锦书用一根银针挑了挑烛火的芯，漫不经心的问。

    “还没死，照你的吩咐点了昏睡穴。”

    “好，正好夜里等她清醒了，我们再去看看。无痕姐姐救过我，我得给她一个交代。”四目相对，锦书发现归五的眼神又闪烁出那种她曾经熟悉的心疼和无奈。

    锦书知道，小师兄可能不知不觉中对自己用了情。可是，她的心已经关紧了，里边填充的只有恨，无边无尽的恨。

    也是到此时，她才知道，行云师傅那活在仇恨中的心是多么痛苦。

    “师兄，锦书给你一个忠告吧——”女子悠悠的出声。

    “别说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放心吧，我自己的心我管得住。”五天看见锦书的眼神，和前几次一样，带着悲悯的色彩。

    锦书，是在扮演一种多么矛盾的角色啊——而他自己有机会接触那个摘了假面的锦书，无论是之前的她还是现在的她，爱恨情愁都是那么真切具体，在她身边要不动心很难——很难。苦笑，说管的住自己的心，其实哪里管得住？

    无天天马行空的世界里曾经干净的没有一点杂色，如今，也早已被锦书那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侵染的面目全非，而他也早已欲罢不能。

    无天转过身，开始为自己难过，也为锦书难过。

    听见身后轻微的脚步声，女子走下来，站在了他的身后，他强烈的感觉到了她的距离，近的触手可及。

    忽的转过来，她果然近在咫尺。

    她伸出一只手，微凉的手指划过他的脸侧。“无天师兄真是人间绝色，任何女子都会动心的，只是我的心却是碎的。”

    无天一动不动的站着，那根素白的手指贴着他的肌肤，就像一股巨大的力量吸住了他，那强力的吸引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

    浪子无天，彻彻底底的感受到了对一名女子的情愫，它就是那么真切的出现了，不是朦胧的，也不是懵懂的，而是清清楚楚明白明白白真真切切的。

    当月亮的清辉撒泻在锦书身上的时候，无天也从那根微凉的手指的情迷幻梦中清醒过来。

    “师兄，我先下去，你在我后边吧！”锦书回头。

    夜半的万蛇窟，仍然有着嘶嘶的万蛇涌动的可怕声响。胆小的人无论如何是不敢做这个游戏的，攀着台阶下去，只要稍微胆颤，一个滑落就喂了毒蛇了。

    当然，有着绝好功夫的两个人是不会害怕的。

    身后的无天一把扯住锦书的手，他的手心渗出的微微的细汗传递出一份潮湿的情感。那只手将锦书向后一拉，他自己先下去了。

    一上一下，其实并不费力。

    石洞内是漆黑的。

    “恩恩啊啊”，被堵了嘴巴的花无痕真的已经醒了，看见有人进来，赶紧努力的出声。

    “无痕姐姐别说话，先听我说。”锦书和无天分别靠着两边坐下，不大的石洞一下子显得很挤了。

    花无痕不出声了，她被推下万蛇窟时满眼看见的都是直钻入脑海中蛇纹，几乎将她吓晕，无法抑制的发出了惨烈的呼叫。

    就在她几欲被恐惧击倒崩溃时，半空中，一道人影忽然将她拦腰接住，而后将她带进了这个石洞；同时，一具女子的尸首被他推下了蛇窟。

    她听见了上面无数女子的惊呼哀号，再然后，她就被点了穴，晕倒过去了。

    花无痕没有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丘锦书要害她，怎么又来救她？

    只听见锦书慢悠悠的开了口：“你的父亲赤花数月前就死了，而我的父亲也死了，你想知道他是谁吗？呵呵，他就是你父亲的男人，赤花宫君后风之音，同时他也是风烈国失踪十几年的醇王爷。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皇宫吗？因为皇帝要以你来要挟草三浪，你在皇宫一天，草三浪就得听皇帝的，就得来皇宫找你，就得替皇帝执掌赤花宫！”锦书一口气说完，看着黑暗中那双闪烁着的眼睛。“我想要皇帝死，我要剪除他的力量，所以，无痕姐姐，你不能呆在皇宫了。”

    话到这里，锦书把勒在花无痕嘴里的布带摘掉，花无痕急急的说：“既如此，那我就和三浪师兄走的远远的，我们隐姓埋名，不再出现。”

    “不，无痕姐姐，那样不行，我要你死，你只有死。你死了，草三浪才会痛恨皇帝，赤花宫才会彻底脱离皇帝的控制。如果你们双宿双飞了，赤花宫就还是皇帝的，他会派新的人去接手，所以——”

    “所以，我必须死，是吗？”

    “姐姐爱过了，笑过了，还有什么遗憾？人总是要死的，我也要死的，所以，我们要选一个有价值的死法，你说是不是？”

    “既然你决定了，何必来问我。”花无痕挪动了几欲麻木的腿，有些许不甘。

    “因为我想姐姐知道，你是为我而死的。”锦书走近花无痕，字字清晰的说。

    ……

    当夜，裹了白绫的一具女尸从栖凤宫里被带走了。
------------

第一四三章   坐朝堂

﻿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一年多了，后宫和朝堂表面平静如水。如今，淑妃娘娘已经和影帝一起坐在了金銮宝殿上，同受大臣们的叩拜。

    淑妃娘娘与影帝同坐庙堂得从纹水使节要离开风烈回国的那天算起。

    那天，满朝文武突然发现，金銮宝殿上安坐着的不再是皇帝一个人，旁边多了凤冠华服的淑妃。众人面面相觑，还是依往日一样给影帝行了礼，没有称呼上边的淑妃。

    不出所料，两名监国御史随后出来启奏，说历来只有皇后才能协理朝政，淑妃谨以贵妃的身份坐上朝堂实在于情理不合。

    这话满朝文武听了，个个点头称是。

    让他们在金銮殿上叩拜除皇后以外的任何女子，怎么会甘心？

    影帝倒和颜悦色。“淑妃现在是贵妃，再过一年就将成为我风烈国的皇后了，这只是提前演习而已，众卿不必过于较真。”

    影帝这样说话是给大家下台阶，人们知道这台阶若不下，等皇帝翻了脸就不会讲究什么情面了。

    众人心里憋屈，可也无法。

    正巧这时，纹水国使者进入金銮殿，她们一行三人是来向影帝辞行的。抬头看见了锦书，均以为是国母，于是都以国母身份参拜了。

    “贵使不要拜错了，我还不是皇后呢，贵使这拜法，只怕朝中大员们该不高兴了。”锦书提醒了一句，又道：“不知贵国这次谴你们来此是何用意啊？”

    那为首的纹水国女使礼貌且不失风范的回答道：“我国新立储君，意欲与贵国交好，特亲修国书一封。另，因为我国境内男丁比例太小，希望贵国能为我们持续输送一部分男奴，我们可用同等数量的女奴交换。”

    “哦？！”锦书沉哦了一声。“如此甚好。万岁说呢？”

    锦书与那纹水使者说了半天，根本没管影帝的态度，这时才扭头问了一句，影帝则简单答应了一声。底下站立的文臣武将们的心里大大的不服，也对影帝如此的纵容淑妃娘娘感到心寒。

    就是在这样的阴影下，淑妃娘娘已经坐了一年的庙堂。当然，她不是每天都去，她只是高兴的时候才和皇帝一起去。

    最近的一次是三天前的人才举试的金殿受封。锦书也去参加了，并且，她第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站在一群书生最前面的读书人正是她当日在鼓楼客栈门前救下的那对母子的丈夫，想不到他真的考上了，还是状元。

    这让锦书忽然间感到了巨大的伤感，那一时那一幕还历历在目，只是“今非昨，人成各，前尘往事不堪说，梦中已蹉跎”。

    新科状元孙序民抬头谢恩的当儿，正看见淑妃娘娘泪眼婆娑的模样痴痴的望着自己。那张脸，是他一辈子不会忘记的，若不是她的提点，若不是她善意的鼓励，也许就没有今天的状元。

    原来，她就是淑妃！

    淑妃——一年来，他在民间听说了多少关于这位娘娘的传闻，说她被狐妖附体，是人是狐也是妖，说她能迷惑人的心智，说她杀人饮血，说她与皇帝，都是异界的生灵。当然，这些他是不信的，只是那演说者都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淑妃娘娘的万蛇窟听说就吞噬了许多美妙女子的性命。

    今日见到她，孙序民才知道，原来她就是淑妃，那些传闻在他心里就更加的不堪一击了

    ！新科状元的眼睛有些不受控制的投射在锦书身上，却不知皇帝目光早已从探花、榜眼的身上转回来，看向自己。

    “怎么，状元认识淑妃娘娘？”这个男人极度的敏感，他的敏感的触角是针对一切男人的。

    “不，没有。”孙序民赶紧摇头否认。

    “万岁，我哪里认识新科状元，只是看他面善，瞧其五官形状有些像锦书家乡的哥哥，所以刚才起了思乡之情。”锦书别过脸，泪花闪烁的双眼并不隐瞒其中隐藏的情绪。

    孙序民因为与淑妃娘娘的娘家哥哥面有相似，被委以重任，令其监修全国河道，官至河道总督监，因为职务凌于各地方郡府之上，监修河道又可以调动国家的银库开销，所以可以说，孙序民这一职务是前所未有的实缺加肥缺。

    但，其实这也是一份苦差事，因为每到雨季泛滥，要想不闹水灾，就必须保证河道的通畅，需要亲自到最渺无人烟的地方考察。因为地方上的河道督监都只管自己辖区内的那一截，根本不会理会境外的那些连接拐弯的淤泥塞积处，常常是两条河流会接处早已於出一大片泥潭，河道升高了许多，两郡的河督无一人理会更无人去过问，这就需要总督监采取特殊手段，才能及时发现情况作及时处理。

    上一任的河道总督监就是因为工作不到家，导致了图蜀和洪昌郡内洪水泛滥，淹了大片农田，结果丢了官帽，被发配到一毛不生的洪荒之地做苦役去了。

    “孙状元，这是皇上对你的信任，你可要好好干，不要辜负了皇恩。”锦书恢复了常态，庄重而不失亲切的补充了一句。

    “臣多谢皇上，多谢淑妃娘娘，臣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孙序民伏倒在地，虔诚的叩谢。

    刚才我们提到新科状元孙序民，也谈到了锦书在民间的名声，就在这里插一小段一年前的春节的一段插曲。

    说好春节要放栖凤宫的奴才们回家去过，大部分人都兴高采烈的回去了，春晓本来执意不归，结果被锦书没鼻子没脸的一顿臭骂，总算恋恋不舍的走了。只有锦书和归五呆在栖凤宫里，还有一个无家可归的小顺子。

    大年三十，后宫其他各处张灯结彩，鞭炮声声。锦书不让放炮，她说：“我喜欢听别人放炮的声音，自己放反而不喜欢。”

    于是，只有栖凤宫悄无声息的过着除夕。

    刚才，归五和小顺子两个人将这栖凤宫里里外外的数间屋子都点亮了，转悠了一大圈，他俩的鼻子头都冻红了。

    小顺子袖着手，吸溜着鼻涕，一副受气包的模样。

    “小顺子，你可真不长进！是不是晚饭的饺子吃的少？还不快去把你的两条鼻涕虫捉干净！”坐在垫了厚厚的虎皮垫的椅子上，锦书冲着小顺子骂道。

    小顺子听娘娘这么说，赶紧一溜烟回了自己屋子，找了块干净布狠劲擤着鼻涕。

    不到大年初一，皇帝是不会来栖凤宫的，年三十的晚上，各人都要呆在自己的宫所里守夜。皇上可以和皇后在一起，但不能和其他后妃一起守夜，这是风烈国的规矩。

    因此，年三十这一天，栖凤宫里冷清的很。

    “我们也放些烟花吧！”锦书说。

    归五点燃手中的烟花，绚烂的生命在那被燃烧的一瞬间，展现出七彩纷呈的美丽，这份美丽无与伦比。因为短暂的美丽而震撼人心。

    天空中，呈现出一个个美丽的图案，点点灿若繁星的火光滑下夜的黑幕。在烟花燃起落下的缝隙间，归五凝望着锦书的脸。

    三个人看着盛放的烟花，谁也不说话。

    突然，听得外面疾步走进来一个人，人还在门外，就显出哭腔的喊了一声“娘娘——”

    待转进来一看，竟是春晓回来了。

    “春晓？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怎么又回来了？怕是还没到家呢吧？”锦书不解的站起来。

    “呜呜呜……”春晓也不说话，趴在锦书坐着的那把椅子上，使劲的哭。边哭边说：“外边那些人、都诋毁娘娘的声誉…我气不过，和他们吵，结果也被他们骂。”

    搞了半天，锦书才明白，春晓这几天根本就没回家去，她的马车还在海龙郡，连城都没出，只是因为路过一个庙会时听几个长舌妇提到了淑妃娘娘，她刻意停下来听了几耳朵，这一听就气的不得了，当即跳下来和人家理论，结果，她被庙会上的众人围住，七嘴八舌的声讨了半天。

    这一下，倔劲上来的春晓索性也不回家了，在海龙郡的大街上注意着周围人们的那些言论，越听越气愤。上至官府下至乞丐，竟然没有一个说淑妃娘娘是好人的，众口一词的说法是，淑妃娘娘是祸国妖孽，更有哗众取宠的老道士说要进宫捉妖，以清君侧，居然还有百姓为他鼓掌喊好。

    连春晓住下的那家鼓楼客栈的掌柜，见她如此执着也劝道，“姑娘何必这么生气呢，如果那淑妃是你家亲戚，你该劝劝她，不要恃宠而骄，要学会收敛！”

    春晓在客栈里住了三天，耳朵里灌满了这些，她实在没有心情再去和家人过节了，本来怕锦书伤心，想等过了节回来再说这些。可她憋不住，还是提前回来了。

    “娘娘，外边那些百姓说的太难听了，他们——怎么能好坏不分呢？”春晓终于止住哭。

    看锦书依旧笑呵呵的，居然不生气，把她给弄糊涂了。

    “娘娘，是被气的傻住了吧？”春晓问站在一旁的归五。

    归五无奈的看了看春晓，“怎么会呢？娘娘才不会和他们那般无知的人生气呢！”

    锦书终于忍不住笑起来，从小声的笑最后到大声的笑，直笑的弯下肚子去。

    “我对你们几个说，让你们带着耳朵回家，打听些外面的民声民意，却没想到春晓这么执着，专门住在鼓楼客栈里搜集，连年也不回家过了——”说罢，又大笑了一阵。

    除了锦书自己，在场的归五、春晓、小顺子都没有笑，春晓和小顺子想不出这么严肃可怕的事情，怎么惹得娘娘这么开心的？

    “好了，春晓回来咱们就一起过年。那外边人的嘴咱们也管不着，愿意说就让他们随便说去吧——”

    春晓带回来的消息和后来雨柔、云惜、香雪带回来的一模一样，各地各处各个阶层的人们谈到淑妃娘娘都是一个词语：祸国妖妃。
------------

第一四四章   堕胎（一）

﻿祸国妖妃，锦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这样一个称呼，她当然要趁热打铁了。可是，她的铁还没开打，一个并不被期待的生命忽然宣告来到。

    这是新的一年了。

    “归五，这一年，董澜青来了几次后宫了？”坐在院子里看着烟花灿烂的夜空的，还是只有锦书和无天。

    这已经是龙年的春节。

    今年，连小顺子也被锦书轰走了，撵着他到御膳房去帮厨，目的是可以学几养锦书爱吃的小菜。这段时间，锦书夜里常感觉到饥饿，可不能总要求御膳房里十二个时辰都候着，所以，还是用自己人妥帖些。

    “回娘娘，今年一共来了五次。有三次是奉命，有两次是自己回来的。”归五搓着手，今年的冬天比往年要寒冷些，鼻中充斥着鞭炮浓烈的火药味道，呼出的气息也隐隐凝成白色。

    “好，再等等，时机成熟我们就可动用他了。”锦书摆摆头，“我最近常感乏力困倦，大约是久不习武强身的原因，今夜，师兄就陪我练练吧！”

    两个人说动就动，便在凤鸾殿上比划起来，无天当然是点到为止，他明显感到了锦书动作的迟缓。

    可看锦书，似乎是在拼力，逐着自己的身影前后寻找着机会进攻。本来，无天的轻功就比锦书好，锦书再努力也不可能取胜。

    看她的脸有些涨红，气息也不稳，无天赶紧站住。“锦书，不要勉强自己了。”

    “没事，就是有些头晕。”锦书说着，眼前一黑，身子向前一扑，整个人摔到了无天的怀里。

    无天的太监宫服散发出皂角的清新气味，一双胳膊揽住她的身子，那是一个如此温暖的怀抱，让她竟有些贪恋。

    “锦书，你怎么样？”

    “真是不中用的身子，要是行云师傅见了我这样，肯定又得黑着脸不说话的瞪人。”锦书从那怀抱里坐直。“师兄的轻功怕是都超过行云师傅了。”

    “师傅曾说，我浑身骨骼轻奇，轻功飞行之术定能达到一个武学巅峰。”师恩难忘，对无天来说，流行云绝不仅仅是恩师，更是严父。

    锦书沉默了，在这样一个新旧交替之夜，她久没有想师傅，她以为她都快忘记师傅了，可却不知道，行云师傅这四个字就在她丝毫没有防备的时候被自己说出来了，回忆便势不可挡的淹没了她。

    当夜，锦书忽然间呕吐的厉害，吐的翻肠倒胃。归五去请了御医，在旁边伺候的小顺子吓的脸色发白。淑妃娘娘入宫已近两年，几乎从未生病，在奴才们的心里，淑妃有着柔弱的外表，却是无比坚强的心志，连御医院的那些大夫都纳闷，淑妃娘娘的身体难道是铁打的不成？

    这一次，御医们终于有了一展伸手的机会。

    还是那名老御医，这是他第二次给娘娘看病。进门跪地请安，这一次跟上一次不同，上一次他见的是史官，这一次见的是贵妃。

    锦书躺在床上，一张脸变成了土黄色，气力已经被抽走了大半。“黄御医坐吧——”伸出胳膊，让那老御医搭住自己的脉搏。

    黄又全，御医院院长，祖上三代都是风烈国的御医，可以说是御医世家出身，精通医术。他将两根枯瘦的手指搭在锦书的脉上，脸上的表情由最初的沉洌到平静再有些欣然。“恭喜娘娘，是喜脉，娘娘有了龙裔。”

    “你说什么？”听闻这句话，锦书差点从床上滚下来，手抓住床栏。

    “娘娘这是害喜，饮食上注意清淡些，忌食刺激性事物就好了。”黄又全看淑妃似乎过分吃惊了些，又补充道：“娘娘二八年华，有了龙嗣才能固宠，臣恭喜娘娘了。”

    这么大的喜讯，其他宫中嫔妃肯定是要打赏的，不过，黄又全知道，这个淑妃娘娘性情难以捉摸，所以他早也没存着邀赏的心思。整理了一下用具，准备告退。

    寝室的门被人关紧了，一把冰凉的刀刃横在了黄又全的脖子上。

    锦书颓然的躺下，脑袋里一片空白。

    无天面带忧虑，看着锦书，她本来土黄色的面色乍然苍白如纸。他张开嘴，想说句什么，却又不得不阖上，抿了抿唇，眯上眼，手里的匕首一个横推，被胁迫在腋下的黄又全立如一摊泥浆般瘫在地上。脖颈处汩汩流出鲜红的血，大睁着的一双浑浊的眼透出永远的迷惑。

    这个为皇家医了一辈子病的老御医至死不会明白，他是为何而死了。

    处理了黄又全的尸体，抹干净地上的血痕，无天这才轻轻悄悄的来到锦书的床前。辞旧迎新的鞭炮声中，她等来了一个新的生命，无天知道等待这条生命的是什么。

    “师兄，有什么办法吗？”锦书盯着无天，第一次感到无助。她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这个孩子是皇帝的，她不会留；可是，那也是她的，那是在她体内孕育生长着的一条生命。

    泪，冰凉冰凉的，渗出眼角，她何必这样问呢，问了又有什么意义。她打从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开始就知道了自己要怎么做，她只是挣扎而已，挣扎着想要借助一点力量，让她淹没在仇恨里的心房少填充进一些罪恶。

    这一次，轮到自己！

    漫长的夜。新年守夜守的是希望，守的是明天，守的是一份憧憬。锦书，守的却是一张自缚的网。

    鞭炮声稀了，烟花湮灭了，锦书的心重在冰冷中寂灭。

    “除了找御医院，还有什么别的办法？”眸子里不再暗染悲伤，一切重又回复原状。

    归五赶紧缩回自己的双手，刚才那双手紧握着的是两只冰冷的拳头。在那拳头里，有着鲜血淋漓的疼痛，那被坚硬的指甲划破的手心里现在伤痕累累。所以，他必须握住它们，让它们不要再把自戕的力量用在自己身上。

    “我去找御花园的陶敏农，他会有办法的，世间百草千花没有他不认得的，也定能去了你的病！”无天说完，立刻从床前站起，刚才半跪的膝盖此刻有些隐隐的麻痛。

    陶敏农，御花园里的一名老园丁，熟识时间的花花草草，性格怪癖，不容于人。难得的是，却与无天有着忘年之交。

    当锦书终于见到这位她早就听说过的老园丁时，尽管做好了各种准备，可还是被吓了一跳。他颌下的花白胡须已经快齐腰了，左右缠绕，凝成各种形状的死结。头发更是蓬乱，可能是自己随意拿见到剪的，长长短短参差不齐，苍老的不能再苍老的一张脸，只有一双眼睛是正常的，其余部位全都是黑糊糊的。

    这样的一个人能留在宫里这么久，也真是奇迹了。

    “娘娘可想好了吗？”锦书盯着他看的时候，那一双眼也早已扫射过锦书的身子。“娘娘已受孕近两月，此时尚可为，如再拖延，必有危险。”

    “老先生，是要用生引之法吗？”

    “对，生引比死引少些麻烦，况且，娘娘的身子亏气、损神、耽耗心血久矣，死引并不适合。”

    “我能知道，先生想用什么药草吗？”

    “换花草，以黑色玉石捣烂无根水煮食，三日内分两次服用，即可成功。”陶敏农说着话，用手指慢慢揩掉了身上的一小片乌黄的饭渍。

    锦书看着他的动作一阵恶心，突然又侧头呕吐，一股苦绿色的胃汁钻出喉咙。
------------

第一四五章   堕胎（二）

﻿换花草，锦书并不了解，其实，它并非产自风烈国境内，而是产自纹水国一处叫作忘情崖的地方，产量极少，陶敏农手里居然有这种稀罕的东西，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服用下换花草，锦书的身体并没有什么不适，第三天身下开始排泄出乌黑的血水。心情差，脸色也差，几天未出栖凤宫。

    影帝知道锦书生病，急的不行，主持完正月初五的祭天仪式就急匆匆的回了宫。

    淑妃娘娘生病，来栖凤宫里探望的人自然络绎不绝。对所有人，锦书一律避而不见，包括皇帝。

    “万岁，可否移驾梨香苑，臣妾有些话对您说。”陆小燕站在栖凤宫外的一段红墙的拐角，这里是从栖凤宫往昭阳宫去的必经之路。她已经在这里等了半天了，她知道影帝回宫后必要先到栖凤宫来的，而古怪的淑妃娘娘则非常可能让皇帝和她们一样——吃闭门羹！

    事实证明，她的猜想是正确的。

    “原来是陆荣华，特地在这里等朕的吗？”影帝看见陆小燕，不咸不淡的说。

    “是特意在这里等皇上的，关于淑妃娘娘这次的生病，臣妾有些推测，想对皇上说说。”陆小燕谨慎的措辞。

    “你是说，淑妃可能不是得了传染人的疾病，而是别有隐情？”影帝敏锐的抓住陆小燕的话中话。

    “这里不便说话——”

    梨香苑，处处流露出迎接新年的喜庆。大红的福字，别具风情的年画，还有陆小燕亲题的几副对联分别贴在了各处进出的门楣两旁，显示出梨香苑主人的风雅志趣。

    这是梨香苑第一次迎接圣驾，奴才们看见自己的主子今日不虚此行，果然将影帝请来了，暗里都是喜笑颜开的。

    “说吧，你的推测是什么？”影帝坐下来，接过陆小燕递过的一杯茶水，并不喝，眼睛盯着那茶杯问道。

    “皇上若想听，先答应我一件事——”

    “有话快说，哪那么多废话！”影帝不耐了。

    “小燕请皇上听完不要为难淑妃娘娘，毕竟她还病着呢。”陆小燕的关子卖的差不多了，才开始直述起来。“皇上，御医院的院长黄又全失踪了，有人看见在他失踪的前一夜，栖凤宫的总管太监归五曾去请过他，之后一直未归。而后，淑妃娘娘的栖凤宫里熬了三天的草药，据说是娘娘自己服用的，那些药到底是什么东西却没人知道。今日，我去给淑妃娘娘请安时，闻见栖凤宫内有一股浓烈的益母草的味道，那是益气补血的一种药材，因此，淑妃娘娘的病——”话说到这里，陆小燕忽然跪倒，“皇上，臣妾也只是猜测，请皇上明断。”

    影帝匕首般寒酷的目光投过来，“继续说！”

    “臣妾想，栖凤宫的归五定是请了黄御医去给娘娘医病，结果，发现娘娘有了身孕；但是，娘娘怀的却不是万岁的孩子，娘娘怕万岁察觉，杀死了黄御医，并且还自制了堕胎药；之后身体发虚，才会食用益气补血的益母草……”

    正低头说着，陆小燕只觉得下巴一阵剧痛，才发觉不知什么时候皇帝的一只手已经狠狠的捏住了她的下颌，惊恐的抬头，影帝的眼底泛着血红的丝线。“胡说！不是朕的孩子，难道是旁人的吗？”

    “万岁，栖凤宫一名宫女曾看见淑妃娘娘躺在归五怀里，娘娘和归五的关系一直不清不楚，他们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很多，而且他们之间也不完全是主仆之情。”

    “归五，就是那个貌美的太监？”影帝的脑海里浮起一张脸，那是他以前没注意过的脸。

    “皇上，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还要辨别清楚再说！”陆小燕低低的出声。

    影帝手里的茶杯就飞出去了，和陆小燕的话音一起落了地，青白色的瓷片和着一盏尚未沾唇的茶水碎了。

    “皇上，这些也只是臣妾根据宫女们的描述推测的，没有根据。皇上对娘娘千娇百宠，想来娘娘是不会背叛皇上的？”陆小燕见目的达到，赶紧将话收回来。一手拉住影帝的袖口，“今日晚了，淑妃娘娘不便，万岁今夜就宿在梨香苑吧。”

    正月初五，又称破五，破五是一个重要的习俗。今天的梨香苑，一大早就开始里里外外的清除打扫，驱除五鬼（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此为五鬼。），结果迎来了皇帝的亲临，这不能不说是一年的好彩头。

    只是，陆小燕太心急了些，以为皇帝对锦书失望了，必然会转而在她这里寻求慰藉，哪里知道她的那些推测的话早已在影帝的心里放了火，此刻是一分一秒也坐不住了，哪里还有玩乐的心情。

    面对陆小燕的柔情挽留，影帝简单的应付一句都懒得说了，一扬手臂，陆小燕已经挂在了他的胳膊上并被笔直的甩进内殿里。

    内殿地面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羊毛毯上边是一层鲜艳的九天飞仙的织锦图画，陆小燕就摔在那飞天舞起的水袖处。她腹内立时一阵疼痛，陆小燕用手按住肚子，知道如果今天不能留下皇帝，她就没有出路了。

    可她刚才已经试过了，没有成功。

    如果不是因为她那天也去请御医，如果不是因为她悄悄在暗中观察了栖凤宫，如果不是因为她也急需要御医来解决自己的难题，那么她就不会发现锦书的秘密。可是，如今她发现了，淑妃有本事自己解决，可她不能——没有御医来帮她做这些，这是掉脑袋的事，自己没有淑妃娘娘那么大的魄力，居然敢自己动手？

    今日，皇帝留不下来，那么她就只能坐等事情败露吗？也许，她还可以趁乱拼一拼。哥哥不是说了，妖妃祸国，已经到了非铲除不可的时候了，否则，谁都不会有好结果！

    望着影帝出了梨香苑，陆小燕暗恨：这个可恶的皇帝，为了一个淑妃竟然废黜后宫，荒废朝政，糜烂穷奢……

    想她陆小燕哪里比不上那个淑妃——她自小诗书琴画，哪样不是出色的，模样虽说不上千里挑一，可才情学识就是哥哥陆南侯也不敢小觑？后宫五年，她竟然连皇帝的模样都没见到？可气的是，她丘锦书一来就得了全部的好处，凭什么？

    万岁园狩猎，她竟然上了她的当，以为万岁招幸，兴冲冲的赶去，黑暗中发觉不对时已经失了女儿身。

    可后来，她不知不觉的爱上那个男人了，那个男人就是董笑晚的哥哥——五虎上将军董澜青。每次他来后宫，她也听从淑妃的安排去侍奉那个男人，只是如今——有了这样的意外，她该怎么办？

    淑妃可以不顾后果，她有那魄力，可是她——怎么办？
------------

第一四六章    敢不敢

﻿影帝第二次进入栖凤宫，守门的太监连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半跪下的身子就被踢飞了。

    长驱直入的男人闯入了锦书的寝室，变幻莫测的一张脸，吓得在旁边伺候的春晓跪在地上，心“扑通扑通”乱跳。

    黑糊糊的草药汁已经喝了半碗，剩下的半碗还冒着丝丝热气。影帝端起那碗，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双阴晴不定的眸子探向锦书的眼，他想从那双眼里看见点什么，可是最后发现——他从那瞳仁里只看见了自己。

    “皇上，有急事找锦书吗？”锦书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情绪，身子动了动，将掩在被子下面的一只胳膊拿出来，用手肘倚住床侧，使自己整个人歪向床外侧。

    影帝动了下嘴角，忽然又低头看看跪在地上的春晓，没说话。

    “春晓，出去候着，不叫你，你别进来！”锦书吩咐。

    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影帝朝床边坐了坐，脸色缓和了很多。“到底是什么病啊，害得我一直担心你！”

    “皇上不是来探病的！”锦书冷森森的语气，带着明显的拒人千里之意。“皇上是刚从梨香苑来，梨香苑的焚香味道我记得，陆荣华用的是一般女子都不会选的竹草香。”

    影帝没想到锦书突然说出自己刚才的行踪，有些意外。“陆荣华说，御医院的黄又全失踪了。”

    “黄又全失踪难道归荣华负责吗？荒唐，御医院院长失踪按例应交由内务府宗人院调查。”

    “可是，有人看见你宫里的归五在他失踪那夜去请了他！”影帝说。

    “是吗？谁看见了？该不会是荣华娘年刚看见了吧？”锦书笑起来，一双眼却透出寒意。

    “不但如此，朕还听说，你宫里的归五——不是太监。”皇帝站起来，俯身，一张脸与锦书保持在一个拳头的距离，形成一种压迫的姿势。

    两双对视的眼睛有着针锋相对的凛冽。

    锦书以肘支撑的斜侧的身子突然平卧，爆发出空洞的大笑。

    “万岁是因为这个才来栖凤宫求证的吧？”笑声噶然止住。

    “对，朕来是向锦书要答案的。”影帝已经不急不躁，将上身坐正了，端详着锦书的面容。“锦书这一病倒真有西施之态了。”

    归五站在门外，低声询问：“娘娘，奴才归五来了。”

    就听锦书回道：“进来！”

    甫一踏进寝室，就看见了影帝端正的坐在床头，饶有兴致的看着他。

    归五赶紧跪倒，“奴才给皇上请安！”

    影帝也不说话，上下左右的看着归五，足足有五分钟时间。“果然是美貌风流，怪不得淑妃娘娘喜欢呢。”

    “归五，脱裤子——给皇上瞧瞧！”锦书这句话连前奏都没有，把归五吓的不轻。

    “娘娘，奴才这是不利的身子，怎么敢给万岁看？”

    “你废什么话？是皇上要看你到底是不是太监！”锦书气愤的喊道。

    影帝微皱眉，看着归五哆哆嗦嗦的解着自己的衣服，忽然有些不悦，到底为什么不悦，他也弄不明白。

    “万岁，锦书的话要说清楚，今日——归五若是太监，万岁要就严惩那嚼舌的女人，另外，一年之内不许再踏进我这栖凤宫！”眼望着头顶的五彩琉璃灯，锦书坚定而果决。

    闻听锦书的话，影帝的心思有了晃动，既然她这么坚决，那是以为自己稳赢的了。他会输吗？输掉一年的时间？

    “慢——算了，别脱了。”终于缓过味，一年的时间他不就前功尽弃了吗？赶紧挥手制止了已经马上就褪下衣裤的归五。

    瞧那年轻太监一副哆嗦恐惧的样子，料想也不会是冒充的，说话、走路、神态、脸色，活脱的不就是内宫太监吗？

    陆荣华不也说了，她也没什么证据，罢了，于其这样伤了锦书的心，不如现在收手！

    “锦书，朕刚才只不过就那么随便一问，你不要当真，朕相信你！”他拉过锦书的手，发觉那只手温暖而柔软，并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冰凉。“锦书到底是得了什么病啊，为什么都不告诉朕呢？”

    “如若不是皇上宠爱过盛，我怎么会得病呢？太医说我是阴虚火旺，元神亏缺，内有症疾，需要静心调养。”

    刚刚躲过一劫，锦书的情绪还在汹涌中。

    归五看着锦书，他刚才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上了，如果皇帝不在最后关头喊那一个“慢”字，归五这颗脑袋就搬家了，冒充太监，混迹宫中，还伺候着皇帝盛宠的淑妃——他的胆子不小，可他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如果他今天死了，留下锦书一个人面对的将是更加艰难的局面，他怎么能死呢？！

    “他不会完全放下的，有机会还是要想办法给他证明一次。”

    “我知道！刚才若不是你镇定沉着，或者今天我们要应对的就是另一番局面。”

    “与虎谋皮，焉能大意！只是，我们小看了陆小燕，以为她已经完全听命于我，却没想到她是一条深藏不露的毒蛇。”

    锦书坐起来，将那碗搁置的汤药一饮而尽，接过归五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嘴角。重新挂上了温婉的笑容。

    “春晓，放烟花——就放那四个紫色的火树系列的。”

    紫色，是风烈国除了皇帝和凰后谁都不敢擅自用度的颜色，锦书放烟花，又专放紫色烟花，当然不是给自己看的。

    梨香苑里，陆小燕静静的坐在自妃椅上，品已被浓郁的桂花茶，芬芳的香气缭绕在梨香苑。

    她在等，等着听到来自东南方向的栖凤宫的动静，她知道皇帝已经去了，接下来的栖凤宫该有一番惊天动地的闹腾。皇帝比任何男人都更善妒，当然是对他在乎的女人，像自己这样只当作一种生活点缀的配角，就另当别论了。

    枯坐了半晌，她竖起的耳朵里依然只有自己宫里的声音。

    站起来，走到门口，向着东南巴望去。只见一道紫红色的烟花升起来，升到半空，突然炸开，绽开一棵树的形状，缀在树上的是无数的花朵……

    花落下去，又一只烟火升腾起来。一双龙凤围绕着那颗紫树盘旋而上，翩翩起舞。

    金龙逝去，随后是两颗同时升起的烟花：紫树成林，一副瑰丽的山河美景；另一颗，紫树红霞，一个倾国美人拂面含笑。

    栖凤宫里刚刚放起的这四颗火树系列的烟花，是锦书特意命人特别制造的，本来想在元宵夜放，增加团圆的气氛的。可是今夜放，也别有深意。

    这四颗烟花的名字分别是：花开富贵、龙凤呈祥、江山如画、美人不老。

    陆小燕望着这四颗烟花，只觉得胃中一阵翻腾，巨大的失落和愤懑搅动着她的胸膛，一餐饭食全数喷在她亲手贴的鲜红的门联上，呕吐的饭屑，迅速浸湿的红色卷纸，她颓唐的扶住门框，矮下身子。

    梨香苑里，传出奴才们一阵的大呼小叫。
------------

第一四七章   赏雪

﻿年终于过去了，皇宫里弥漫了数日的硫磺味道渐渐散去。往年，过完年之后的天会一天比一天暖，可今年不同，冬的寒气始终笼罩着皇宫。

    午后，阴沉沉的天空像蒙上一层灰纱般，让人的情绪始终无法开怀。锦书的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只是还不能做剧烈的活动。

    站在栖凤宫的大殿，手按着沉香木雕就的殿门，信步走下台阶，仰头望着天。脸上突然有了零丁的凉，手指轻抹，一点水丝。原来，是下雪了。

    片刻之后，身后的春晓也有了察觉，“娘娘，回内殿暖阁吧，瞧这天，怕是要下雪了，可千万别受寒了。”

    “下雪好啊，我喜欢下雪呢！来了皇城两年，竟没下一场雪，连冬天都觉得没趣了。”锦书不理会春晓在身后的焦急，其实她根本没觉得冷。

    天上飘下来的只是零零星星的小雪花，一点不像北方的大雪让人心里感觉那么痛快。“燕山雪花大如席！——这里的雪太小太嫩，没有气势。”

    “哎呀，娘娘，哪有你说的那么大的雪花啊，要是那雪花如席子般大，还不把人都砸坏了，娘娘真会逗闷子。”春晓听了，还以为锦书在逗着她玩。

    锦书回头，看春晓倒把手捂在了头顶，仿佛真怕那大雪花砸到她似的，微笑着说：“春晓，你去帮本宫办件事吧——办好了有赏！”

    “好，娘娘吩咐好了。”

    “你让小顺子去昭阳宫请皇上来，就说我请万岁来栖凤宫赏雪，另外，赶紧把归管事叫来！”

    “娘娘，奴才多嘴，今天万岁若是来了，怕晚上就不会回去了，我听庞公公说，皇上这几天都熬渴的快吃人了，天天在早朝上发脾气呢。”春晓撅着嘴，两只脚没动地方。

    “你这蹄子，还不信你家娘娘能摆平皇上吗？快去！”看着春晓有些不太情愿的离开，锦书心里是温暖的。栖凤宫的奴才们现在胆大的很，有时敢公然的顶撞她，不执行号令，日子久了，谁都知道自己家的娘娘在栖凤宫里和在别处摆出来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就是稍微犯了些小错，娘娘也是舍不得打舍不得罚的。所以，凡是栖凤宫的奴才都忠心的无以复加，除了他们的娘娘，甚至连生身父母也排不到他们心里的第一位去。

    这是任何一个外人都不能离间的团体，这是一个充满温暖关爱的空间，如果不是因为锦书的心在这个空间里能得到暂时的缓解和安慰的话，或者她真的就疯掉了。

    影帝来的比锦书想像的还要快很多。便装的一身素白的外衣飘进栖凤宫的时候，锦书有些眼花，素白——白，她以为她眼花。揉了揉眼，却看见那身素白的人是皇帝。

    “锦书这么有情趣，邀请朕赏雪，朕巴巴的就赶来了，把御书房里的一干议事大臣都扔下了。”影帝笑容干净，那是发自真心的笑。

    地上此时已经铺了浅浅淡淡的一层薄雪，那层雪是透明的，人踩上去稍有些滑。高台上，锦书已命人简单搭建了一个观雪的棚子，黄色的绸布用四根竹竿挑起来，竹竿又分别绑在四把木椅的椅背上。棚子下，锦书围着一个四人的圆木桌端坐着。

    “万岁来的太快了，我这里还没准备好呢。锦书站起来，将一把椅子拽到自己身边，让影帝坐下去。“万岁真不会做人情，把那些大臣扔在御书房可不好，直接让他们一起来赏雪岂不是更好？”

    “哼，他们也配和锦书赏雪吗？”影帝哼了哼，表示不屑。

    香雪从身后将几个暖手袋塞在锦书怀里，桌子上点着炭火的一个铁炉烧的红红的。不一会，雨柔、云惜将茶水、点心、干果等一样样的送过来。

    “赏雪怎么不去园子里，那边有好几个亭子都不错，何必这么费事的搭亭子？”影帝问。

    “亭子里怎么有这么空旷开阔的视野，站在这栖凤宫的高台上，看一片渺茫天地，才更有味道。”锦书笑应。

    “好，那朕就陪你赏赏这渺茫天地好了。只是，这雪下的有些小，好像不尽兴，不如再给它加点劲道——”影帝说着，双掌平行旋动，一阵白气升到半空，眨眼后，雪花一下子变得极大，纷纷扬扬，仿如鹅毛。

    “好！”锦书喝彩，拍掌称绝。

    “万岁，有雪无诗可不风雅，今日万岁陪锦书斗斗诗文如何？”

    “好啊，难得锦书这么好的心情，朕奉陪到底。不知锦书想怎么个斗法？”

    “万岁我们来做一个七绝轱辘——就是我说七个字成一句话，然后我们分别做两首诗，这一句话要分别在一、二、三、四句上，做不出来就输了，如何？”

    “恩，那好！”影帝点头。

    “万岁可听好了，锦书就做这一、二句的两个位置。我这句是：山高雾锁踏云低。

    山高雾锁踏云低，一路寒风伴雨凄。

    古寺钟鸣听梵语，红尘碌碌莫痴迷。

    绝顶凌空瀑作梯，山高雾锁踏云低。

    林中古道无人迹，明月年年在此栖。”

    影帝的一杯茶还未喝下，锦书已经做完了，他赶紧鼓掌。“好，好！锦书不愧是我风烈国一等一的才女。”

    “万岁，该你做了。”锦书坐下，看着影帝。

    影帝低头思忖半晌，慢吞吞吟出一首：

    “金风送雨过秋堤，谁自凌霄挂彩梯？

    我欲腾空寻梦去，山高雾锁踏云低。”

    “还有一首第三句的没做呢？”

    “好，朕认输了，朕做不出来！锦书，你说，输了怎么办啊？”皇帝认输了，周围侍候的奴才们都捂住嘴不敢笑，他们何时也没见过这样的影帝，那是一个男人纵容和娇宠心爱之人的幸福的表露。

    “哼，皇上认输了，可是有眼福了，锦书给万岁物色了一个绝世女子呢，皇上输了，可就要纳了那女子才是！”

    “啊——”影帝张大嘴巴，急的站起来了。“输了还能有美人？这个——”

    “怎么，皇上反悔？”锦书洋怒。

    “不是不是，那就先看看吧——”重又坐下，不知锦书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锦书朝着身后一努嘴，一条白色天鹅绒长裙拽地，白色的天鹅绒与白色的雪花浑成一色，女子踏着莲花方步，从栖凤宫的大殿里转出。

    下了台阶，她忽然一个轻盈的旋转，身子如一阵清风般旋到了锦书和影帝面前。微一躬身，算作见礼。然后，便在那空旷的飘满白雪的地方起舞，漫天飞雪，追逐着她，为她的优美舞姿甘心做着配角。

    那女子有着倾世之颜，浑身缟素，只脸颊上微微红润，眼神飘渺，神态高傲，连影帝也禁不住多看了几眼。

    注：本章节中的三首诗均来自百度大妈。
------------

第一四八章   她?他!

﻿但见翩翩佳人迎着漫天飞雪不断地起、落、后翻、前俯、原地飞旋，一连串的动作轻盈而利落，只看的周围数人都屏住呼吸。等她最后一个后仰，抖出一条红色的长绸，红绸如波浪般挑逗着纯洁的雪花，红与白交映，此情此景，只应天上人间有！雪的韵味，风的感觉，加上这个神秘不知出处的绝色佳人，影帝也不由得看的有些发痴了。

    锦书看着影帝，轻轻一笑，朝收住步伐的女子招手。“来，赶紧拜见万岁，今后你的前途可得指望万岁的宠爱呢！”

    那女子乖巧的婀娜碎步，已不复刚才的高傲。正是黛眉含情扫，芙蓉出水面，朱唇轻启，仪态万千：“民女参拜皇上。”

    影帝大惑，看看锦书，又看看那女子，然后再看看锦书。“这——是你宫里的人吗？”

    “当然，皇上不认得她了？”锦书仰脸，促狭的笑着。

    “不认得。朕不记得栖凤宫有如此佳人啊——后宫众女子怕也以她为魁了。”

    “我知道皇上定会喜欢的。听说最近因为锦书生病，皇上也烦闷，我就想着献个宝，也省得的老有人说锦书霸道专宠外带胡乱猜疑！”

    “锦书说——要把这女子送给朕，是吗？”影帝问。

    “是啊，我可是诚心诚意的，要给这位姐姐谋个好出路，也不枉我和她相识一场的情分。”锦书越说，影帝越迷惑，连带着周围的奴才们也都迷惑，不知道自家的娘娘这是怎么了？别人巴不得能让皇帝的眼睛天天落在自己身上，她却把这样一个绝色美女推到皇帝怀里去？

    “——你过来！”影帝出声唤那女子。

    女子稍迟疑了一下，随即走到影帝近前。影帝仔仔细细的端详着她，忽然开口：“我怎么觉得她有些面熟呢？”

    锦书“咯咯”笑起来，“万岁终于看出来了？她——原是我宫里的归五啊！”

    这个谜底可是把大家都雷住了，只道是个绝色佳人，谁也想不到她竟是归五。皇帝也吃了一惊，赶忙又仔细的看了看，这才恍然——真的是栖凤宫的那位头领太监。

    “锦书，你这是变的什么戏法啊？”影帝觉得自己被戏弄了，很不悦，脸拉下来。

    “皇上先恕锦书和归五欺君，我才好说话。”

    “好，恕了恕了，赶快说吧！”

    “归五，本名叫五天，本是女儿身，当年以秀女身份进宫，本以为自己天姿国色必得万岁宠爱，谁道三年内竟无机会与皇上见面。为自谋前途，她只好贿赂了内务府，冒充成一名美貌太监，因为后宫内，太监比宫女更容易得见圣颜。可想不到，还没等见到皇上，我就到了沁心阁。她被指派来沁心阁当差。后来她的身份被我识破，我惜她的才貌，所以没有告发惩处她，她也对我报以忠心，我对她允诺说，只要有机会定向万岁举荐，让她夙愿得偿！”锦书一股脑的说完，长长呼出一大口气。“万岁，可听清楚了？”

    “荒唐！”影帝听完，只说了这两个字，就不说话了。

    “皇上，五天自知与淑妃娘娘比，那是萤火与皓月争辉，但五天确实对皇上仰慕久矣，愿侍奉万岁左右，不苛求位分。”五天嗓音低而媚，带着一种甜酥融逸的舒适，这种低调的婉转恳求男人一般不会狠心拒绝。

    锦书朝五天伸出手，拉她起来。“姐姐，锦书不是说要替你达成夙愿的吗？你不相信我？”

    “不是，不是，淑妃娘娘——不，锦书妹妹你别生气！”五天赶紧语无伦次的辩解。

    “皇上，我可是在五天姐姐面前打包票的，说她一舞惊天地，定能打动万岁的心。”锦书朝着影帝撒娇。“皇上，你就答应了吧？多个人分担圣宠，锦书也好清闲些！照顾皇上真的是很累的啊——”

    影帝思忖了片刻，忽然爽快的笑起来。“好，那今夜就由五天来侍寝吧，让淑妃多清净几天！”说完，朝锦书眨眨眼。于是，精明的影帝在锦书的眼神里发现了一点的失落。那失落被很好的掩饰在锦书欢快的笑容里，若不是故意去挖掘，就不会被发现。

    五天被换地带回了昭阳宫，可把春晓、雨柔、云惜、香雪郁闷死了。四个人围着锦书，你一言我一语劝导着。

    “我还以为娘娘有什么好主意呢，原来是把皇上推到别人怀里去，娘娘可真大度。”春晓率先发难。

    “是啊，真想不到，原来归五是个女人呢——亏得娘娘平常那么疼她，关键时刻只想着自己往上爬，我看就是个狐狸精。”雨柔一向的嘴巴刁毒，说的话差点没让锦书笑出声。

    “今夜侍寝一过，明天五天肯定晋封为娘娘了。”香雪自言自语了一句。

    “哼，凭她再漂亮狐媚，难道还能盖过我们家娘娘？”云惜赶紧接着话头。

    四个人软磨硬泡的，非要让锦书去昭阳宫把五天接回来，锦书被她们几个弄的气也不是恼也不是。“别吵，这是我和万岁的对弈，你们也不想想，你家娘娘什么时候输过啊？”

    四个人不再做声，但依然面面相觑，“娘娘，您的话若不说明白，我们几个就睡不着觉了。”春晓说。

    “睡不着好，你们睡不着，我也睡不着，怕是有人也睡不着，我们就一起熬到天亮去。”

    果然，栖凤宫这一夜格外的明亮，主要是因为淑妃娘娘失眠，随着底下的奴才们也没人敢睡觉，整个宫殿四处都燃着灯，还不断传出人们大声说话的声音。

    寝室里，锦书把摆在眼前的茶杯茶碗都摔在地上，连着皇上赏的那些金玉珍玩，噼里啪啦滚了一地。

    奴才们里外的跪了一长串，都不知道淑妃娘娘发的什么火。外面点灯值班的太监换过了一拨，正交头接耳的议论。

    “淑妃今夜大发脾气，我看跟万岁有关系。”一个小太监低声对伙伴说。

    “我看，是跟她自己献出去的美人姐姐有关系！没准淑妃就是试探皇上对自己的心意，没想到，皇上顺水推舟的就收了那女子，淑妃娘娘八成气的不轻。”另一个也头头是道的分析。

    “娘娘这次是失手了，太高估万岁的情分了，古今帝王哪有不喜新厌旧的？”

    “就是，怕是这次娘娘为自己竖了一个对手呢。”

    ……

    栖凤宫头顶，一条黑影潜伏着，暗中注视着宫内各处的动静。
------------

第一四九章   回龙之术

﻿栖凤宫众人一夜未眠，跟着淑妃娘娘熬到第二天五更天，年纪小的娃子都支撑不住了，靠着门框，搂着椅子背，上眼皮就开始亲吻下眼皮，包括淑妃在内，个个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香雪，陪我出去转转。”锦书站起来，看着陪了自己一夜的春晓、雨柔和云惜，三个丫头困得直磕头，现在都迷糊着。她不忍叫，踮脚一个人出来，叫上了在打扫的香雪。

    香雪年纪小，昨晚熬不住，一个人去睡了。一大早起来，还照样的洒水扫地擦桌子。听见锦书唤她，赶紧扔下手中的细布，在干毛巾上擦了擦手，跟在了锦书身后。

    两个人前脚踏出殿门，毕竟不是酷寒之季，院子里的雪已经化了，地面湿润。突的听见了一声尖锐的嗓音：万岁到——栖凤宫接驾！

    庞桂的独特嗓音惊了栖凤宫上上下下的奴才们，影帝昨日佳人在侧，怎么一大早的就来栖凤宫了？

    各处的奴才们稀里呼噜的都跑出来迎驾了，等出来一看，他们的淑妃娘娘不知何时早就迎在门口了。难道，娘娘知道万岁一早上就会来栖凤宫？

    影帝笑意盈盈，满面春风，大步朝着锦书走过来，一只大手捞起锦书弯下的腰肢。“锦书怎么这么多礼了？”

    “万岁新欢，锦书怕在礼数上不周全，万岁看了不高兴。”锦书也不抬头，只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有些委屈的样子。

    “不错，我得承认，锦书昨夜献的美人的确是人间绝色，不过，朕可不想消受。所以，我又把她给你送回来了。在朕看来，她和锦书不能比——锦书乃是朕心中的唯一。就让她继续留在你宫里好了，也好陪你做个伴儿，以后的出路你顺便就替她谋划谋划！”

    帝妃二人旁若无人走进了栖凤宫。庞桂身后，五天佳人重新回归到了栖凤宫的队列，这一次她站在了春晓、云惜等一群女子的中间。

    “万岁，真的不要收了她吗?”锦书露出如释重负的一笑，柔声问。

    “朕早已说过，有了锦书，朕再无遗憾，那些女子们便是美若天仙也不能入我的眼。”神情坚定的影帝注目前方。

    “那便好！只是，锦书想知道，万岁是如何惩罚了陆荣华的？”这个女人还没听说被影帝惩处呢，锦书怎么会放弃。

    “陆小燕？这样吧，朕就把她交给你处理好了，要怎么惩罚就随便你！”

    影帝刚刚坐暖了椅子，外边的庞桂就开始催促：“万岁，再不走早朝就迟到了！”

    “哦，知道啦。”影帝不耐烦。

    锦书慢条斯理的喝下了一杯麦粉粥，“万岁快去吧，昨日御书房扔下了那些臣子，今日若再不去早朝，怕又是锦书的罪！”

    “那些谏官史官们为你罗列的罪名可有一大堆了，我前天还杀了几个，就是堵不住他们的嘴巴！”影帝沉思着，早朝上众人对锦书的声讨让他很气恼。“对了，锦书，那个孙序民倒是人才，上任以来遍访各地郡府，查实风烈国的各处河道，三过家门而不入，昨日上呈了一幅新的河道图，并且提出了很多好建议。最重要的，他对锦书也颇为敬重，不像那般老头子一样无理取闹！”

    影帝一离开，锦书就唤进五天，春晓她们几个跟在五天后边。

    “娘娘，你怎么发落她？”雨柔撸了撸袖子，似乎准备给五天掌刑。

    “你们几个都出去，没有我的吩咐，谁也别进来！”锦书严肃起来。

    “哦——”四个人看自己娘娘的语气，就知道这次可不能玩笑，奶奶姑娘撂下脸，那就是说不跟她们说笑了。

    “师兄，脱下衣了吗？”屋里没人了，锦书直接转向无天问道。

    “上衣没脱，只脱了下裙。当时我还害怕，怕他动真格的，结果他只是看了看，又让我穿上了。”无天松了口气，锦书这招险棋，只要出一丁点的误差都会败露。

    “恩，好，这样他就放心了。你先委屈这一年吧，到时候请神医前辈再给你做恢复之术。”

    无天变成五天，男人变成女人，还要经过皇上的亲眼验证，谁能做得到？锦书想到了江湖第一神医千佛手！有人说：不是要把无天变成太监吧——当然不是，而是有一种特殊的医学上技法，能够做到。练剑山庄外的偶遇，博情宫中的仗义执言，锦书知道老人会帮这个忙。

    十天前。蓝屏宫。

    无天躺在一张干净的床板上，床板光秃秃的，上面铺着雪白的床单。千佛手老人左手执一把两面刃的柳叶小薄刀，右手轻轻按在无天身上，目光慈祥：“你确定了？”

    要让一个男人的下身从外表看起来与女人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需要动的是一种缩骨回龙之术。千佛手被锦书秘密请到皇宫，为无天做的就是这个缩骨回龙术。

    所谓缩骨回龙，就是将男人的龙阳之物缩回体内，同时在皮肤表层制造出女子的特征来，这种医术很特殊，千佛手在无天本人点头确认后，才动手。

    无天骨骼非同常人，柔韧度比一般男子要多出数十倍，做起来也更顺利，而且术后基本无痛苦！这样的骨骼，连神医老人也很惊奇，称他生平也未见。

    锦书，笃定的是皇帝不会真的要宠幸五天，通过这两年来的相处，她有这个把握，这个男人虽残暴、喜怒无常，但对她用的是百分百的真心。她要做足戏码，让他以为自己稍微有些吃味，而这个尺度又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皇帝要来试探她，所以带走了无天；她要配合皇帝，但她同时也知道皇帝的疑虑是要亲眼看到面前的人真的是个女子才会打消。

    无天遭受这一次的身体之痛是为了锦书的安危，他没有任何怨言。

    “师兄，为了打消皇帝的疑心，只能这样了。”锦书与他商量，神色颇有为难。“但是，目前我还不了解这一医术是否会对人造伤害。”

    “没关系，总比真的让我成了太监好的多。”无天新月眉伸展开，笑起来，两排皓齿如玉。

    “师兄，锦书答应你，我若不死，定不忘三年忍辱陪伴之恩。我若身死，来世结草衔环以报师兄之情。”锦书当着无天的面，深深的躬下身。

    霎那，无天刚才还盈满笑容的脸庞现出了凝重的忧伤，他望着锦书，目不转睛，“我不要你结草衔环，你好好活着就好。”

    好好的，活着，其实不容易！

    毕竟不是酷寒之季，
------------

第一五零章   冷宫女人

﻿寒轩宫——风烈国的冷宫，名副其实的冷，已经冷了很多年，冷的十几年来一个人影也不曾出现过。皇帝的后宫没有专宠没有争宠没有固宠，没有后宫女子的那些是是非非阴阴狠狠的权谋心术，冷宫就没有了用武之地了。

    寒轩宫，在皇宫的最西边。走近那处冷寂的所在，冷风切割着人的面颊，碎石地面两侧是几排青松，因无人修剪已经明显凋落，疏黄的枝叶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

    碎石尽头是一整片的衰草，本来该有的花圃，以及环着花圃的几条小路早就不见了踪迹，人只能踏着衰草进去。杂草很高，枯折的多，直立的少。

    锦书的靴子踩过那些败草，向着寒轩宫正门走着。

    才走到门口，就听见了里面一个女子的歌声，声音甜美圆润，只是语调凄艾。“碧尽遥天，但暮霞散绮，碎剪红鲜。听时愁近，望时怕远，孤鸿一个，去向谁边？素霜已冷芦花渚，更休倩鸥鹭相怜。暗自眠，凤凰纵好，宁是姻缘！凄凉劝你无言，趁一沙半水，且度流年，稻梁初尽，网罗正苦，梦魂易惊，几处寒烟。断肠可似婵娟意，寸心里多少缠绵！夜未阑，倦飞误宿平田。”

    锦书听罢，拍手赞叹：“陆荣华好歌喉，好词曲，好才情啊——”从明艳的阳光下走进冷宫，脚下溅起一缕尘烟，厚厚的土尘呛的锦书连咳了三声。

    陆小燕一曲唱罢，看见锦书走了进来。她傲然站着，并不行礼。“淑妃娘娘是来看陆小燕如何在冷宫哭泣吗?恐怕让你失望了，小燕虽是斗不过你，但也不会没用的掉眼泪。”

    一扇宫门内，几道铁栅栏，内中便是冷宫。如今，是陆小燕一个人。

    “陆荣华，如若不是因为你先对本妃用了心思，锦书是没想要害你的，这就要怪你自己行事前没有三思。你的性子其实我是欣赏的。但——你既然算计我，就不要怪我无情无义了。”锦书站在铁门外，对那破落的铁栅栏内的境况一览无余。“放心，我暂时不会处置你的。我来，只是想告诉你，‘凤凰纵好，宁是姻缘’，只怕你心存的那‘一沙半水’也‘宁是因缘’——无论之前还是现今，你终究也是‘误宿平田’。死了心吧！”

    “丘锦书，你告诉我为什么？”陆小燕忽然问。

    “你——爱上了董澜青，对吧？”锦书反问，见陆小燕默不作声，似乎是为陆小燕的不争气感到愤然：“我送了你几度良宵春夜，你竟拿他当了终身依托，可知那男人本是薄情好色之徒，可曾心里有过你？”

    陆小燕低下头，听锦书接着说下去：“我用你来拉拢他，本是有我的用意，不会由着你坏了我的事！”

    “丘锦书，你这样的女人为什么要入宫？你如此阴狠狡诈毒辣，却总能装出一副菩萨样子，如果我能活着，一定不会放过你！”陆小燕忽然抢步冲过来，双手张开，似乎要来抓锦书的脸。

    只是双臂伸出了栏杆，朝着锦书上下挥舞着，早已没有了刚才吟诗诵曲的风雅女子的做派了。

    “不是佛，就不要披袈裟！”锦书冷哼，转身离开。

    出了冷宫的门，高吉和一队太监宫女等在外边，纷纷跪下。“淑妃娘娘金安。”

    “哦，高总管啊——我一会儿正要找你，你倒真自觉，不用我去叫了。”锦书摆手，一行人都站起来。

    “是，奴才得知淑妃娘娘来了冷宫，知道这里久不居人，定是脏乱不堪，于是多带了些人来收拾，还是赶不上娘娘动作快。为怕惊扰娘娘和里边的荣华娘娘谈心，奴才们就在门口等着了。娘娘有事尽管吩咐——”高吉弓着的身子活像一个煮熟的龙虾，弯的一点特点也没有。

    “那你听好了——冷宫里的荣华你派人给我照顾好了，还有她肚里的宝宝，若是万岁的龙裔掉了，不论是什么原因，我都不会放过你——到时候，就看看高总管长了几个脑袋？”锦书慢吞吞的，边说边用眼角斜着高吉。“当然，高总管这差事若是办得好，万岁那里或者锦书也可以说几句有用的话。”

    高吉这样的角色，后宫里从不缺，拜高踩低，见风使舵——锦书是最看不上的，可是，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才能更好更快更顺利的完成自己交代的事情，所以，她也乐得恩威并施的收拢他们。

    “是，是，奴才明白，奴才明白！”高吉频频点头，看着锦书走的远了，忙回过头来冲着身后的一干子人吼：“还愣着干什么？没听娘娘说，从今天起，冷宫里的荣华若是有差错，你们的脑袋就都跟着我的脑袋一块搬家！”同时，他心里却在感叹，原来是荣华有了万岁的骨血才被淑妃娘娘嫉恨的——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当然大意不得，那可是龙裔啊——

    栖凤宫里，春晓正超五天发火。

    “就你去个茅厕，娘娘就不见了？你说你，娘娘怎么就那么喜欢你呢？冒充太监想亲近万岁不说，现在，伺候娘娘倒把娘娘给伺候没影了？真是气死我了。以前看你当管事的时候挺干脆利落的人，怎么变回女人连行事也不痛快了？”噼里啪啦的朝着五天发了一通脾气，看五天居然脸不红心不跳的没啥反应，气的她甩甩手。“算了，我不跟你说了，我自己找去！”

    锦书是特意不想让人跟着她，所以才趁五天一个人在身边，跟他说要一个人去去冷宫。

    “春晓——”一进门就看见春晓急火火的往外走，锦书忙叫住她。

    “哎呀，娘娘——”春晓看禁书回来了，这悬着的心才放下。“娘娘，您以后就行行好，去哪里了找个奴才跟着，省的我问谁谁不知道，再多几次，可不就要把我的心吓掉了。”

    栖凤宫里，自从归五由领事太监变成普通宫女，栖凤宫的大小事情就都由春晓管理了。这个春晓管理起来颇有私塾先生的作风，谁不专心谁不好好当差，她就让人家写字抄书——她还检查，检查起来也很认真！

    栖凤宫，没有了棍棒等杖刑，只是每个月从内务府里要多领很多的笔墨，对于大多数没念过书没写过字的宫女太监，这样的惩罚更难受！

    于是，栖凤宫里，每个月谁的房间里贴的字多，那就是他这个月犯的错多，到时候春晓就让他当众检查——

    这个办法立竿见影的好！

    锦书见春晓这稀奇古怪的各种管理奇招，有几次笑她：春晓的才能——能管理个王府了。

    “娘娘，董常侍来半天了，说是来揭发陆荣华的罪行的——她说，荣华平时经常说娘娘的不是，说万岁是错宠了人……”看锦书似乎没什么交代的，春晓才说出此事。

    “是吗？董笑晚这么沉不住气——看来，她和荣华比还是差远了，既然她这么心念的想着荣华，我看就让她们姐妹做伴去吧——着人伺候董常侍去冷宫，顺便告知高总管一声，让他一起给我照顾好了。”

    落井下石——董笑晚不知，她的这一做法，加速了自己的失败。
------------

第一五一章  朝堂之辩

﻿从皇城各处赶来早朝的臣子们等在皇宫外的文栖殿、武运殿里，和往常日子里的交头接耳不同，今日这些人们表情严肃，各自拿着自己的笏板，等待着校尉官的身份核检。

    文栖殿里以陆南侯为首的执象牙笏的文臣的眼睛都盯在笏板上，像是在完成宗教的祷告似的。当校尉官一一验证完个人的身份，文武官员便自动分成两行进入了勤政殿。

    风烈国朝堂，没有冬去春来的温暖。人们脸上过于严肃的表情，让早朝有了些不同寻常的意味。今日，已经休息三四个月之久的淑妃娘娘会临朝听政。

    这是锦书病愈后第一次与影帝一起上朝，距离上次她出现在朝堂已经是很久了。那些朝堂的大臣们大约忽然间很不习惯看见淑妃娘娘，很不习惯再次听见她的声音，鼻子都一致的拧向一侧，眼神里都是轻视和不满。

    在锦书的注目下，第一个跳出来的是陆南侯。

    “万岁，恕臣直言，淑妃娘娘身份不明，并不适合与万岁一起主掌风烈朝纲！”

    “右相说的对，我风烈的皇后定要出身名门世家，知书达理，母仪天下——”后边的话没说下去，那肯定就是说锦书根本不配当皇后。这是吏部侍郎祝伯温。

    左右两侧的文臣武将们突然“刷”的全体跪倒，“请万岁三思！”

    大殿上黑压压跪倒一片，只左侧站着一个孙序民，右侧站着一个董澜青。

    今天的早朝，这些大臣们大概是串通好了的，一致弹劾锦书，以使得她不能坐上皇后之位。

    影帝黑着脸，看着陆南侯和他身后的一干文臣，这是陆南侯第一次与自己的意见相左，并公开表明立场，前几次在御书房的私下进谏被影帝所恼，其慷慨陈词都被影帝毫不留情的驳斥了——今日，他准备以他的努力来改变皇帝的初衷，竟然串通了满朝的文武大臣。

    “祝侍郎，不知你说的出身名门，是说的什么名门啊？”皇帝不说话，却听见淑妃娘娘悠悠的开了口。

    “自然是书香礼仪世家，海龙陆府就是名门世家——陆小燕就可堪称典范。不过，我听说淑妃娘娘囚了她，也怪不得右相会上火！陆小燕自幼才貌双全，轰动皇城——”

    “陆荣华却是个人才！”锦书打断祝伯温的话，“典范——倒真是典范！”不再看祝伯温，转手又问：“董将军因何不向万岁陈情？”

    “董澜青一介莽夫，并不懂得这些规矩，皇上喜欢娘娘喜欢的，臣也喜欢。”董澜青低头，恭敬回话。

    “见色忘义！”陆南侯的喉咙里咕噜出这句话，被董澜青狠狠的剜了一眼。

    “那孙河道怎么说啊？”锦书又问孙序民。

    “万岁后宫本不是臣子们干涉的，至于皇后之位，臣以为首先是要万岁钟爱之女子，其次才是才貌等外在因素。不过，臣以为，淑妃娘娘不在任何女子之下。”孙序民同样恭敬的回答。

    他的回答，让影帝黑着的脸色化开了一些。

    “马屁精！”陆南侯同样的咕哝。

    “孙河道此言差矣，一国之母最看重的是德，治国以德服人，治理后宫也要以德为先，若无女德，空有才貌亦是枉然。”留着长髯的续铭成官拜铜台御史，早就看这个新科的状元巴结淑妃不顺眼了。

    “续御史重德自是没错，然而德这个东西是无形的，后宫佳丽如云，万岁既然钟情淑妃，自是慧眼识人，焉知淑妃不是德才兼备？刚才祝侍郎提到名门世家，窃以为这些成见最要不得！名门闺秀中多的是自怨自艾的小女子，或者有些小才情，却根本不能担起重任，就像锦鸡终究成不了凤凰！”孙序民铿锵有力的回击。

    朝堂之上，对一国之母到底应具备什么品质，淑妃娘娘能不能成为下一任风烈国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孙序民以一张利嘴对着数十张嘴，丝毫不落下风，旁征博引句句击中要害。

    到最后，矛盾的焦点和要点就只有一个：是选陆小燕还是选丘锦书？

    “万岁，你该还锦书一个公道！”等辩论结束，众人一直看着稳稳坐在上面的帝妃二人，只听锦书莞尔一笑，向影帝说。

    “锦书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朕委屈你了吗？”影帝不解。

    “大家选陆荣华无非是说荣华出身名门世家，锦书乃是寒门小户，万岁自知锦书身世，就不替锦书澄清一下吗？”锦书清亮的眼神，很无辜。

    “这个——”影帝为难了。

    本来满朝文武就都在诋毁锦书，如果再承认她是醇王爷之女，无异于火上浇油，那可是他钦定的谋反之罪啊！可是，他若不说，就是承认锦书出身低微，甚至还不如后宫里的那些普通的宫女，锦书确实委屈！

    “这个事还不急，要慢慢来！等到大婚前，朕为三弟平反，然后再给锦书恢复身份，一定不让锦书委屈！可好？”影帝趴在锦书耳边低声道。

    “那如今这朝堂，皇上看可怎么办才好啊？”

    在底下黑压压跪着的臣子看来，帝座上的皇帝和淑妃你侬我侬，根本不把他们的抗议放在眼里，淑妃娘娘今日又在皇帝旁边，如果喜欢了谁的脑袋，谁的脑袋就得搬家——淑妃的厉害他们远在后宫之外也听说了的！

    “好了，众位爱卿今日说的话多，大概都焦渴了，散朝！”影帝心情大好，他只是稍微提了大婚一事，锦书连反驳都没有，那肯定就是答应了。他高兴了，今天的早朝破例的没有杀人。

    再次经过文栖殿时，陆南侯突然大声呼喊：若立此女，天下大乱!

    众人皆侧目！

    看着一班退下去的大臣，锦书心道：你们很快就知道你们眼中的陆小燕是如何的贤淑贞德了。不过，她今天的目的也达到了，能为父亲平反，能让自己恢复真正的身份，这是她的一个愿望，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一场雪并没有留住冬的脚步，相反那场雪为春天的更快到来送入了湿润的水分。柳枝逐渐吐绿，寒鸭开始戏水，草儿钻出地面，自然万物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

第一五二章    纹水密使

﻿那场激烈的朝堂之辩后，关于皇后人选的问题一直纠结着，朝堂和后宫明显分成两派，一派支持锦书，一派反对锦书。

    影帝要立后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皇后人选关系风烈国运，锦书在朝中的支持者少的可怜，除了陆小燕有着很高的呼声，还有人私下开始支持董笑晚了。当然，这一场风波身处冷宫之中的两位娘娘是完全不知情的。

    这件事情传及到后宫，高吉似乎瞧出了些门道，冷宫里的陆荣华得到的照顾更加无微不至，而荣华娘娘的肚子则在这种精心照顾之下如吹了气一般的涨起来。

    肚子逐渐大了的荣华娘娘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把高吉和一干照顾她的宫女太监折腾的人都瘦了半圈。

    高吉偶尔会向锦书汇报一下陆小燕的情况，锦书都是笑眯眯的听完，然后吩咐高吉要尽心尽力，不要有差错！

    这天，御花园碧波潭。

    锦书心情好，就带了春晓和五天两个人和四名小太监在御花园里赏花。今年的春天，皇宫里没有安排狩猎，因为后宫之主的党派纷争，朝中大员们根本没有心思去万岁园了。

    不过，诺大的御花园也是个赏春的好地方。此刻，正是百花争艳，白色玉兰与紫色玉兰相映成趣，一个高雅纯洁，一个紫玉流泻，樱花和海棠繁茂的花枝层层叠叠，最有闹春之意。

    锦书站在一棵樱花树下，对五天说：要是能留个影一定漂亮！

    “留影？好啊，娘娘这个主意真不错！”没等五天说话，春晓抢过了话头。

    站在锦书身边的五天着一身粉白色的裙装，在满眼春色下抢了不少风头。本来，各宫里对突然之间出现的这个五天佳人都颇为不解，等到弄明白怎么回事，也都彻底泄气了，连这样的绝色之姿，淑妃娘娘硬塞到皇上怀里皇上也没动心，那她们这一群蒲柳更没有盼头了。死心了之后，后宫就格外的安静了。

    荣华和常侍在冷宫，其他普通女子们安安分分的呆在自己的岗位上，少不不少事端。就只有栖凤宫里的四个丫头和五天还老是别别扭扭的，不为别的，就为她曾经想抛弃锦书攀高爬上，所以，五天经常要看几个丫头的脸色。锦书明里暗里说了春晓他们很多次，可还是不起作用，四个人就是对五天热情不起来。

    “小顺子，去找一个画师来，快点，娘娘要留影！”春晓点着后边跟随的太监小顺子。

    小顺子的腿不是一般的快，春晓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扭过头小跑着走了，“领姐姐命——立刻就回，保证不耽误功夫！”小顺子嗓音像未发育完全的男孩儿，有些奶气，不像一般的后宫太监嗓音那么尖锐。

    “春晓，我啥时候说请画师了？”锦书想叫住小顺子，谁知道他跑的跟兔子似的，也就懒得喊了，于是疑惑的询问春晓。

    “娘娘不是要留影吗？等小顺子请来画师，让他把您和春天画在一起！”春晓蛮得意的回答。

    “啊——我说的是照相啊——”

    “什么照相？”这次轮到春晓问。

    “没什么，就是一种高级绘画手法。”锦书额头冒了两道黑线。

    “哦，那好办，咱皇宫里画师多，听说最近新聘来的几个画的很棒，娘娘肯定喜欢的。”大概多高级的绘画也不能达到照相的逼真程度。

    不多时，小顺子果然领来了一名画师，却是一名女子。

    女子姿色中等，身材匀称，落落大方的上前给锦书行礼，话音里明显带着一点僵硬。

    “你是画师？”锦书问，对于居然在皇宫里出现了一名女画师感到奇怪。

    “民女莫然，御书院画坊新进画师。”

    “哦？！女画师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多才多艺啊。”锦书来了兴致。

    “莫然不过是画匠，我风烈境内的锦绣书局的当家女子才真正是女中魁首。”莫然打开画架，执起笔墨，开始仔细的选景构图。“娘娘，请移至后方上位。娘娘淡衣素锦，不宜趁如此繁花艳景，以身后的郁金香新绿之叶配旁侧的紫玉兰，娘娘斜置于玉兰一侧。”说着，莫然走到锦书身边去，也不避嫌，搀起锦书的胳膊向着身后的紫色玉兰树的位置去。

    “娘娘，莫然有重要事情！”

    “你是何人？因何接近于我？”

    千里传音的功夫，近在咫尺的两个人，都运用的纯熟无比。

    “娘娘的底细莫然了解，莫然的底细也会详细告诉娘娘——请娘娘端坐，我要入笔作画了。”最后半句是说给众人听。

    低头作画的，与端坐当模特的，看起来都专心致志，实际上是在进行一次外交活动。这秘密的外交活动，在场的除了五天，谁也不知道。

    原来，莫然是纹水国派往风烈国行使重要使命的暗探，因为这个使命始终没有完成，而她们突然得知或者这个使命本身与淑妃娘娘有着莫大的干系，这才冒充成宫廷画师混入宫中。

    “那是什么使命？”

    “寻找我纹水国失去联络的皇太女，回纹水主持大局！”莫然的笔端已显出一个美貌女子的线条来，她细细的勾勒着，不是抬眼端详着锦书。

    “那与我有什么关系？”锦书问。

    “我纹水的大雨国师数日前发回的讯息说，淑妃娘娘曾受过我纹水皇太女的溶血之术。”

    “什么？我哪里认识你们那里的皇太女？你们那个大雨国师不中用！”

    锦书说完这句话，发现莫然很不高兴，只是没有发作出来。稍许，继续说：“溶血之术乃大雨国师所创，国师焉能不识得？况且，大雨国师数月前还亲自给娘娘把过脉看过病的，断然不会出错！”

    “啊——”这下轮到锦书吃惊，“你说的是御花园里的——”陶敏农三个字没出口，不过她已知道，除了陶敏农就是那个做了冤死鬼的御医院院长黄又全给自己看过病了。

    “国师行踪飘忽，身份不定，我们这些人并不知国师的具体去向！”

    锦书傻了眼，那个脏了吧唧的陶敏农老头居然是纹水国的国师，看那样子潜伏在风烈国当园丁也有年头了，这可真是谁也想不到的事情！

    还有，那个纹水国神秘的皇太女，到底什么人物啊，还跟自己扯上了联系？怪哉怪哉！

    莫然看锦书一副迷惘不解的样子，知道一时半会可能这位淑妃娘娘也真的想不起来什么——收了手中的笔，将画架呈给了锦书。

    彩蝶起舞，落英缤纷，点点飞红雨；

    绿意携美，暗香浮动，正是春拂面。

    画风浪漫不拘，着实出乎意料。周围众人见了，也都称好。

    “娘娘在这画里，倒是有了十二分的神采呢——”春晓恰到好处的拍马屁功夫现在已经发挥的很自觉了。

    “娘娘，莫然回御书院复命了。”莫然行礼后，转过身。“娘娘若要见到我纹水国太女，一定要她立刻回宫，娘娘要告诉她，狼子野心已经成功，若不反击必遭他人所害！”

    五天看看那幅画，看看锦书，看看欲要离去的画师莫然，没有说话。
------------

第一五三章   剖腹

﻿“荣华娘娘——淑妃娘娘请您出去！”冷宫里，一名太监领路，两名侍卫打开了大门，朝着内里躲在角落里的妇人喊道。

    那妇人就是陆小燕，她此刻妆容散乱，脸庞浮肿，怀了身孕的肚子已经六个月左右了，显出笨重的身形。听见有人喊她，又听见说是淑妃娘娘请她，陆小燕神经质的跳起来：“我不去，我不去。”

    哪里由得她不去，两名皇宫侍卫架着她的两条胳膊，毫不费力的将她拖了出来。另一间房里的董笑晚听见陆小燕的叫嚷，忙扒着门瞧着。

    早朝上，锦书正一本正经的听着诸位大臣们继续着关于皇后娘娘到底该册立何人的讨论，最近一段日子，影帝不表态，锦书不生气，底下的臣子们便以为皇帝的态度或许有了松动，而淑妃娘娘大月氏被大家一致的反对收敛了那些锋芒。

    在栖凤宫，锦书已经得到了皇帝的应允，今日的早朝由她作主！

    “万岁，皇后人选一日不定，我风烈国内人心惶惶，百姓不安，龙裔子孙百年基业亦将受损！”陆南侯继续着他的陈词滥调，一点新鲜词也没有。

    锦书微微撇撇嘴。

    接下来是工部尚书、礼部尚书、吏部侍郎、刑部侍郎，一个接一个，展开例行的只要淑妃娘娘坐朝就会出现的轮番大轰炸。

    “同样的词语同样的论调，说了一百八十遍了还在说，他们不嫌累，我都嫌烦了。”锦书对着影帝咬耳朵。

    影帝点点头，知道锦书今日是有准备的，他也想看看锦书准备演一场什么好戏！要是依照他的意思，便不会让这些朝臣每天这么嚣张，按照惯例以妖言乱政之罪名推出去斩首几个，他们就会老实几天。

    可锦书还不同意，阻止他继续杀人，说他们暂且说他们的，自己只先听着，也好弄明白究竟她在朝堂众臣子心目中是什么形象！

    影帝没办法，铁血手腕一停止，反攻势力就变本加厉，今天终于看见锦书的反攻了，他很期待。

    意见发表的差不多了，早朝就安静下来了。影帝微微侧目，看锦书。

    锦书清嗽一下，开了腔。

    “这段日子，大家对于皇后人选的问题颇为关注，这个我和皇上都理解，你们有意见也尽可以发表。锦书自知德才不能服众，但万岁错爱，锦书自是羞愧难当的。不过，我想请大家在推荐人选时睁大眼睛，不要被某些人的外表迷惑。——今日，我请来一位大家都很想见的人——荣华娘娘陆小燕！”

    话音落下，从右偏殿由两名侍卫扶着的陆小燕走近了，睁着一双惊恐而茫然的表情看着底下整齐排列的文武官员。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哪里？忽然，一眼看见了陆南侯，马上下意识的喊道：“哥哥——救我！”

    陆南侯的右眼皮突然狂跳，看着狼狈不堪的陆小燕，又注意到她凸起的肚子，一时惊喜交加。“荣华娘娘何时怀了龙裔？”

    他其实不用说的这么明显，因为满朝文武都看见了陆小燕的肚子，各人心道：原来这陆荣华抢在淑妃娘娘前边怀了龙种，怪不得被打进冷宫里？能撑到现在母子安在，真是菩萨保佑了。

    一班大臣个个脸现欣喜，如果由他们亲自把怀了龙种的荣华娘娘推上皇后之位，那以后的朝纲也就不能由着皇帝一人独揽了，皇后干政参政可以消减皇上的霸道，这是对付风烈国这个手段强硬的皇帝的最好办法，也是君臣能和平共处的一剂良方。

    “右相大人，不要这么性子急？先听听锦书下边的话——敬事房的房安来了吗？”锦书转向左侧，问身后的侍卫。

    “奴才侯着呢！”房安，敬事房的大太监。后宫所有承过宠的女子，其承宠的时间、地点、时辰，连所穿衣物，所带配饰都要经他过眼的。听锦书召唤，忙站了出来。

    “万岁，锦书不得以才在朝堂上公开后宫这些家丑，万岁不生气吧？”锦书询问身旁的皇帝。

    影帝摇摇头，看着陆小燕的表情一副漠然，连半丝情意也没有。

    “房安，你就按照记录——跟朝臣们讲清楚！”

    “是！”房安打开身上的一个册子，大声宣读。

    “陆小燕，册立于风雷国影帝十四年，册立时间两年零八个月。被册封后，从未被翻牌招寝，皇上也从未在梨香苑留宿。今年正月初五，万岁曾在梨香苑逗留半柱香，但经奴才后来查实，荣华娘娘并没有服侍皇上。”房安机械的一字一句的念完，抬头看看淑妃和影帝。

    “房公公，那是不是说，荣华娘娘其实这两娘零八个月里根本就没有沾过万岁的龙体啊？”锦书追问了一句。

    “回娘娘，正是如此！”

    “那可就出了怪事了，荣华娘娘现在的身子可是怀着身孕的，刚才右相还说了——那可是龙裔呢——房公公你看，这是怎么回事？”锦书挑衅的看了看陆南侯，故意提高了声音。

    “依奴才看，这——绝无可能。除非——”

    “除非什么？——你不敢说，那我说好了，除非陆荣华背着皇上在后宫与人私通怀了野种！”这话炸雷一般，在朝堂上响了。众人只觉得耳朵边“嗡嗡”乱响。

    陆南侯一个趔趄，眼前一晕，差点栽倒。他的妹妹那么温婉贤惠的女子，怎么会干这种事情呢？！

    可他知道，敬事房的记录是真实的，容不得虚假。

    “荣华娘娘，不想说点什么吗？或者，今日你当着大家的面说出那个男人是谁？我可以请万岁宽恕，给你个全尸！”锦书望着陆小燕说。

    “淑妃娘娘为我真是煞费苦心啊——不错，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龙种，可是——难道我不想要龙种吗？难道我想和别的男人私通吗？都是你，这一切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你迷惑皇上，皇上怎么会荒废后宫：如果不是你安排我和他见面，我怎么会失身于人？现在，你倒来问罪了——我倒想问问淑妃，你心里不愧疚吗？你难道夜里不做噩梦吗？”

    陆小燕此刻突然清醒过来，同时也知道她鄙视劫数难逃了，但是她要保留住最后的尊严。她要争取最后一次和淑妃的对抗，她要让自己败的不那么悲哀。

    “很好。既然你承认是与人私通就好！那我问你，那私通之人是谁？若说了，不让你受刀斧加身之苦！”

    “娘娘何必明知故问！”陆小燕扭过头去，不再说话。

    陆南侯知道，他的妹妹这是准备赴死了，天哪——他陆家几代为官清廉，家风严谨，没想到最后——落得这么大的耻辱！

    “皇上——”锦书再三想从陆小燕的嘴里掏出那三个字，结果她是铁了心不说。锦书没办法，只好转向皇帝说话。“荣华娘娘似乎对那男子有情有义，不肯出卖，那怎么办？”

    “锦书说怎么办？”影帝知道，今天锦书彻底赢了。什么皇后第一人选啊，陆小燕还没上阵就被彻底宣告出局了。

    “不如，我们就成全荣华的心吧，便不追究那男子是谁了。”话说着，眼向陆小燕的肚子看去。“不如万岁来猜猜，荣华娘娘怀的是男胎还是女胎？”

    影帝稍微正正眼，盯着陆小燕的肚子看了三秒。“男孩！”

    “万岁错了，我猜啊，是女孩！”锦书笑着说。

    “我错了吗？”影帝环视周围一眼，没人说话，大家已经从淑妃娘娘那千娇百媚的笑容里闻见了嗜血的味道。

    “对啊，万岁错了还不承认，那要不要证明一下，只是怎么证明好呢？不然万岁就再等三个月，等婴孩落地，就知道了。”锦书说。

    “朕看可不了那么久，来人——刀斧手！将陆小燕的肚子抛开，朕和淑妃娘娘要看看，到底谁赢了！”影帝高声宣布，两名高大的男子将陆小燕拽了出去。

    金殿上，鸦雀无声。没人说话，没人动，一向热闹的早朝此刻静的可怕。

    时间伴随着众人压抑的心跳声，将深深恐怖与厌恶写在每个人的脸上。

    那名高大的刀斧手托着一个银盘走进金殿，隔着数丈远朝上跪拜：“启禀皇上、

    淑妃娘娘，荣华肚子里的是女孩！”

    白色的纱布下，银亮的托盘内，是一个被剥夺了出生权力的血淋淋的小生命。
------------

第一五四章   微服出宫（一）

﻿当董笑晚看见白色托盘内的东西时，肚子里才吃进去的饭食自动涌到了喉咙里，弯下身子，一点不剩的吐得干干净净。额头抵住墙，浑身筛糠似的哆嗦着，耳中恍惚听旁边的侍卫冷冰冰的说：淑妃娘娘请常侍看看荣华娘娘肚子里的野种，娘娘说常侍要以此为戒，谨守宫规！

    董笑晚是一个内心虚弱的女人，在冷宫的日子有陆小燕陪伴，董笑晚倒不觉得太难过，可如今孤独、恐惧、绝望，终日无人诉说的苦楚，终于彻底击垮了这个女人。

    她疯掉了。

    一个住着疯女人的冷宫是皇帝后宫里最平常的一景，除了有一个每天打扫的小太监扔进去一些御膳房准备倒掉的冷饭外，这里再没人来了。

    海龙郡。横雾山。

    横雾山是海龙郡突兀横亘的一座小山，山势不高也不陡，但因海龙郡内地势平坦，这唯一的一座小山就成了每年春季皇城百姓们踏青的最佳选择。

    清明刚刚过去，山上山下的树上还都系着追悼逝者的黄布条，黄色彩带被春风吹拂着，飘起在一片新绿中。

    锦书是偶然得知这座山的，昨天生磨硬泡的和影帝争取来这里微服巡游，顺便接触以下皇城的百姓，在宫里的日子久了，会不知不觉被麻醉。

    关于微服巡游，一向对锦书很宠溺的影帝这次态度坚决，摇头反对。他反对的理由是如今帝妃二人的民怨已经很深了，不适合微服巡游。

    皇上反对归反对，但不影响锦书的计划。哄了春晓说自己要去观音庙求子，锦书带着五天着了普通人的衣服离开了皇宫。

    看着身边走过的男男女女，顺着一条土路蜿蜒上行。他们偶尔的闲谈钻进了两个人的耳朵。

    “听说皇宫里出了个吃人的娘娘，把皇帝迷晕了，她以后要是当了皇后咱们都没好日子过了。”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还专吃孕妇肚子里的成型胎儿，真是太残忍了，一定是个妖精！”

    “你们别瞎说，这件事我家相公说了，是那后宫女人与人通奸成孕，况且并不师淑妃娘娘要吃那婴孩，是皇上传旨要剖腹验胎的。”一位妇人拉着孩子，很诚恳的说。

    “孙佟氏——你不要净听你家相公的，要我说她八成和皇帝一样，被那妖妃迷惑了，可怜你还不知道！”一个妇人刻薄的说。

    “你怎么诋毁人啊——”那拉着孩子的妇人伸手抓住说话女子的衣服，生气的质问。

    那被抓的女子双手使劲向后一搡，跟在人群后边，正在向上走的那名女子被推了下去。滚了十几个滚，浑身沾满了土。孩子吓的哇哇大哭。

    “死婆娘——”一群女人谁也没停步，继续向上走。

    锦书认出了那领着孩子的女子，正是新任河道总督孙序民的老婆，那日在鼓楼客栈前她曾经救过她母子一次，没想到又在这里偶遇了。

    锦书走过去，把她扶来，轻笑说：“这位大嫂，要照顾好孩子啊！”

    那女人起身，使劲拍着身上的土，恨恨的说：朱屠户的媳妇怎么还是那么蛮横！女人的衣着比以前鲜亮多了，孩子戴着一定瓜皮小帽，很精神。

    拍干净自己的衣服，女人抬头，看见锦书，不禁大喜：“哎呀，姑娘，我原说报答不了你那日的救命之恩呢，怎么这么巧就遇上你了——相公要是知道了，定欢喜！还没向姑娘报喜，我那死心眼的相公真的高中了，被派了官职呢。”这女子显然并不知道锦书的身份，孙序民的口风真够紧的，连对老婆都没有说。

    女子很热络的拉住锦书，絮絮的说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姑娘今日来此，也是为了看通灵大法师的‘驱魔降妖’布阵大法吗？”过了一会子，那女子忽然问。

    “今天有这个法师来此吗？”锦书并不知道，百姓们今日自发来此，是因为街井上有一个自称大法师的人，说要在横雾上的最高点上设置阵法，驱赶海龙郡的妖魔鬼怪。百姓们都稀奇，这才赶了来看。

    “本来我也不想来，但是人们都说这法师有灵气，所以也就领了孩子来看看。”女子讪讪的笑。在锦书这样的女子身边，她自觉感到了自己的粗浅。她根本不用说话，只站在那里微微一笑，足以让人自惭形秽。

    “那好——我们正好去瞧瞧！”三个人，带着一个小孩子，继续向上走。

    山顶上是一片平坦的岩石地面，用一圈树枝和黄色布条围出了一个区域。从山下不断怕到山顶的人们都自动站在树枝外面，看着里边的那名大法师。锦书他们是来的晚的，只好站在最外围伸脖子向里瞧。

    那名通灵大法师身着一身黑色，黑布包头，看着和阿拉伯人的装扮似的。手中拿着一根曲里拐弯的蛇行木杖，正在默诵作法。静静的默诵了半天，大家都开始失去耐性的时候，只见他手中的蛇行木杖朝天一指，大喊道：“引天意，破烦嚣——还不出动？”

    刹那，周围风声鹤唳，隐隐听见了无数的哀鸣声，倒真像是听见了地狱开门的诡秘声音。蛇杖突然在他手中画了一个圆圈，然后插入坚硬的岩石中去了。

    那大法师站起来，朝着周围拱手。“谢谢父老乡亲捧场，刚才引天擎有异动，是说藏在你们中间的有一为来自上穹的仙长，老僧班门弄斧了。”

    他毫不费力的将蛇杖从岩石中拔出，端坐下去，开始演说：

    人们对仙界有一个错误的认识，那就是认为仙就是居住在上九重凌霄宫阙中的神，其实则不然。仙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习惯上人们把整个生命界划分为三界，即鬼、人、神；其实，严格来说，应该划分为五界，即：鬼、妖、人、魔、仙；而在这五界众生中，凡潜心修行、身心高洁，有着纯善本质者都被称之为仙，所以，仙有五类：鬼仙、妖仙、人仙、魔仙、神仙。神仙处于最高一层，但仙界其实本不分高低贵贱，凡踏入仙门，在仙籍者都是平等的。魔与神最为接近，修为神仙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因很多魔界中人都有着很深重的心灵枷锁，世世代代不得化解，而其又本领高强，一般又不易驯服，所以常有往其他四界祸乱滋事者，神界们对于这样的魔一般都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个别的神甚至为了自身安宁私自泄露天机，让他们下界，美其名曰是磨练其本性，使其魔性减少，逐渐体悟仙道，最终修成正果。或者大彻大悟，成为一代魔僧。

    然，神界领袖更知，这些人如若落到人世必是一场腥风血雨，其修身成仙的几率几乎是百分之一都不到，实在是罔顾天下苍生啊——

    说到此，黑袍中的两道目光寻向了锦书的位置。“老僧言尽于此了，希望有缘人能助魔成仙，如若不然，便杀魔谢天下！”
------------

第一五四章   微服出宫（二）

﻿锦书心里一动，知道那内中作法的僧人定不是凡间之人，怕是一位特意来人间宣扬道法的异人。

    黑袍僧人舞动着蛇杖呼呼生风，人也如一团黑旋风般飞快的转动，蛇杖突然华光四射，本来黑色的外皮铮然崩裂，内里是一根半截黄半截绿的权杖——顶头蛇眼处签着一颗血色红冠石。

    又看了一会子，觉得无趣的人就渐渐散去了。“我们该回去了。”五天在旁催促。

    “大嫂，你家相公今日回家吗？”锦书问孙佟氏。

    “回，他前几日刚刚回皇城的，过几天再走。姑娘若是想见我家相公，便去西城府上小坐一会吧？”孙佟氏热情的说。

    “恩，好，我们就去你府上坐坐，我很想见见你家相公呢！”锦书笑着，脸上闪过深沉。

    新科状元孙序民自从上任河道总督监，便由原来的寒窑瓦舍搬进了总督监。总督监府位于海龙郡西城的铜锣巷，府邸的位置偏远，但面积不小。铜锣巷正中位置是右相陆南侯的府邸，左右位列三卿九部之首的官员们的府邸大多在这条巷里。因此，铜锣巷又被成为“贵人巷”，意思是说这里走出去的人都是朝堂要员，是贵人。

    孙佟氏从巷口下了轿，贵人巷必须步行，皇子龙孙都不得骑马坐轿，这是风烈国第一位太祖皇帝留下来的规矩。

    虽说这里叫铜锣巷，但其实不是一条小巷，而是很宽阔的一条路。路两旁宽敞的门楼旁蹲着的都是石雕神兽，张牙舞爪，什么样子的都有。

    巷子很静，各府宅门口立着的守门人都是面无表情的，看着路上行过去的三个女人，虽然其中的两个天姿国色，也没引起这些人的关注，目光漂一眼都继续站自己的岗守自己的门。

    三个人缓缓走着，锦书的步伐慢，其他两个人也就缓下步子。锦书边走便瞧着两边的府邸。陆府——两个大如斗的琉金行楷不期然跳入眼帘，端而有韵，飘而不浮，趁着这庞大的府邸很庄严很有风骨。

    “五天——这是陆府。”锦书忽然说。

    “我看见了。”五天回答。

    两个人看似漫不经心一前一后的散步似的前进，耳朵已经不自觉的陇进八方之音。锦书本次出宫的目的就是要引蛇出洞的，她知道会有人沉不住气的，既然没在横雾山动手，这里似乎更适合？

    人都送到自家门口了，如果还不动手那可就没机会了。锦书心道，都出来吧？

    横雾山，跟了自己一路都没动作，一进巷口就知道巷中隐隐有腾腾杀气。果然，思绪正及此，一群蒙面黑衣客从前方的屋顶上跳下来，寒闪闪的钢刀扑闪着烁眼的银光，话都没说。朝着三个人一窝蜂的就冲将过来。

    “大嫂，你赶紧带孩子回府！”锦书顺手推了一把旁边吓呆了的孙佟氏，她和五天可就等着这一刻呢。

    孙佟氏见这架势，护孩子心切，她也顾不了别的，一手蒙住孩子的眼，脊背贴着墙边往前一点点的挪动，生怕那群人看见自己。

    那厢，锦书和五天已经和一群人动了手。敌人明显不知道他们要对付的两个人是多么的强悍，派出了一群萝卜白菜级别，三下两下就吓的不敢动了。谁动谁的脑袋就落地！

    五天迅速点住了其中两个人的穴道，将其他的全都解决掉了。

    “你送回去吧，我要等孙序民谈些事情！”

    河道总督监府孙府。

    家丁们自是知道了刚才街上的打杀，吓得都躲在门后不敢露头，听见自家夫人的声音才打开门。“夫人，您没事吧？”门丁瞅了一眼后边的锦书，殷勤的问自家奶奶。

    “没事，老爷回来了吗？”还是回到自己的地盘说话有底细，孙佟氏找回了一点主人感觉。“姑娘，里边请吧——”

    在客厅里坐着喝茶，孙序民的儿子孙秀围着锦书的腿打转，似乎很喜欢她。锦书也不外道，拉住那小孩子给他讲起了《安徒生童话》里边的《大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六七岁的孙秀听的入了迷，看着锦书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和喜爱。

    《卖火柴的小女孩》讲完了，《皇帝的新装》刚刚开了个头，孙序民回来了。

    一进客厅，锦书站了起来，“孙大人回来了！”孙序民根本没注意客厅里多了一个人，听声音再看人，吓得不轻，也不敢贸然行礼，朝着夫人和孩子急急摆手：“带秀出去玩——”

    孙秀不干，“我不，姐姐的故事还没讲完呢，我要听姐姐讲故事！”这小家伙一下子嘴巴也甜了，讲了半天故事也没听喊声姐姐。

    孙序民一个巴掌拍下去，将儿子打哭了。

    “坏爹爹，坏爹爹，啊——”孙秀大哭。

    “好了，秀你先出去玩，姐姐和你爹爹有事情商量，等我们说完，姐姐答应一定把故事给你讲完，好不好？”小孩子执拗起来，大人是没办法的。此刻，孙秀嚎啕大哭，还不忘死死抱着锦书的腿，孙序民哪敢上前去——气的没办法。

    锦书这么一说，孩子听话的止住哭声。“姐姐说真的？”

    看锦书郑重的点了头，孙秀才乖乖的跟着孙佟氏出去了。

    房门关紧，孙序民撩衣服跪倒。“孙序民不知娘娘微服到访，劳娘娘久等，实在罪不可恕！”

    “大人起来吧，锦书今日到你府上也是很偶然的，本来有件事情一直想和大人商量，只是没合适的时机，今日正巧和大人说说。”锦书请孙序民坐下。

    孙序民不敢，推辞不过，才远远的坐在了一处。

    冷了一杯茶、两杯茶、三杯茶……

    孙序民听完锦书的话，还是没有点头。“娘娘。，这件事情容我三思！凿山过水本不是难事，只是，只是——”

    “大人尽可三思。只是锦书告诉大人一句话：形势比人强！”

    两个人的谈话冷了场，门外喧嚣异常。家丁气喘吁吁的跑进来：“大人，皇上来了！”

    孙佟氏拿着锦书刚刚给孙秀写下的安徒生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看着随着影帝上了火龙御驾的女子的背影，有些不可置信的问孙序民：“相公，她是淑妃娘娘？”

    孙序民看了夫人一眼，并不说话，默默的回了书房，脑海中闪过刚刚的谈话，也闪过那个绝代风华，但他根本无法捉摸出其心思的万中之一的女人。

    她不仅高高在上，而且难以捉摸；但他看见她刚刚给孩子讲故事的表情、动作、语调，明明就是那样亲切而家常，根本无法让人联想到那个坐在朝堂上与影帝公然调情的美艳娘娘！

    她——成为孙序民心中的一个矛盾，一个魔力的声音说：淑妃娘娘的吩咐就该做。另一个严正的声音说：不，不，那是千古罪人。
------------

第一五五章   右相的下场

﻿“那两个人招了吗？”锦书回到栖凤宫，第一件事是问那两名被擒的贼首是否招供了。

    “娘娘，是万岁亲审的，已经招供了！”五天赶紧回答。

    锦书虽然毫发未损，但是栖凤宫的奴才们却见识倒了影帝发脾气。若不是锦书一力拦着，一干人等早就都人头落地了。

    “陆南侯也太胆大了？朕几次都宽恕他对你的不敬言词，若不是看在他陆家几代功勋，辅佐风烈，我岂能容忍到现在？”影帝掀翻了桌子。

    “万岁息怒，这件事还要好好的思量思量，若不是右相可就冤枉了忠臣了。”锦书说。

    “锦书你也太任性，为何要跑到城外去？从现在起，除了栖凤宫和昭阳宫，你哪里也别去了。”影帝皱眉，看锦书毫不在乎自己安危，心里气恼。

    今日的早朝可有一件大事要宣布呢，淑妃娘娘和影帝一上朝，底下的众位大臣们就看出来了，因为淑妃娘娘怀里抱着一个灵牌，那令牌被黄绸盖着看不见内容。

    影帝庄重的坐着，表情亦不死平时的早朝那样平淡和无谓。“宣旨！”

    宣旨太监打开圣旨，高声念诵：查——风烈国信醇王爷风之音因被奸人诬陷，英明埋没，冤死朝堂。现着恢复信醇王爷的封号，捉拿奸人凉寮郡侯周霸山入狱！另，经查实，淑妃娘娘丘锦书乃信醇王爷亲生嫡女，着恢复其郡主位，承袭信醇王府主上之位。

    淑妃娘娘是醇王爷的女儿，是郡主！

    醇王爷可是皇上钦定的谋反罪名，悬死在乾德门的法场的了。怎么现在突然推翻，成了被人诬陷的？这个消息太意外了，人们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

    焦点突然归聚在一起，那淑妃娘娘岂不是万岁的亲侄女——这，也太——不正常了吧？况且，万岁还要让她坐皇后之位！

    尽管陆小燕被剖腹后人们对于这位未冕皇后已经不敢再有公开的反对和质疑了，可这次不一样，这样明显的至亲关系便是在民间也是要被唾沫淹死的，何况是皇家这么显赫，况且还关着皇嗣一事，根本就是行不通的。

    议论归议论，当锦书把那张黄绢掀开，刻着父亲名字的排位横抱在她的胸前，众人还是恭恭敬敬的行礼。“信醇王爷千古——恭喜淑妃娘娘身份得雪，认祖归宗！”

    这个时侯，谁还敢去尝试淑妃娘那张笑脸下的狠辣吗？显然，不怕死的人还是有的。

    “娘娘既然身份贵为郡主，与万岁同宗同脉，于血脉子嗣江山万代计，实不宜成为风烈国的皇后人选，亦不宜继续留在后宫。”这个声音，充斥着忠烈决然，它当然属于风烈国右相陆南侯。

    “右相大人又说话了，真难得！大人连续一个月的早朝据说都不发一言了，呵呵。”锦书笑了，不理会他说的那件事情，与他说笑。

    “臣当说便说。”陆南侯站在出班的位置，感觉到身前身后的眼睛都透射在他身上。所有人都为他捏了把汗，他的再一次争取会是什么结果呢？而且，很显然，这一次他孤军奋战，没有援兵！

    “依锦书看，右相大人不仅是当说便说，还当做便做呢，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敢作敢当之人？”

    “臣不明白娘娘的话！”陆南侯诧异。

    “带死囚秋唐、海蓝——”影帝朝着身边的侍卫吩咐。不一会，两个套着大大的灰色死囚衣衫的人被拉的进来。两个人浑身皮肤青紫，无一处正色了，眼珠转动着，被人架住。

    “秋唐、海蓝带领数名歹徒，三日前在右相府外企图行刺淑妃，被擒获后供认不讳，承认其指使者正是你——右相大人！”影帝阴森着脸色，这次半点也没有给他留颜面，一张嘴就是不容置疑的定论。

    陆南侯双膝跪倒，匍匐而行。“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臣虽对娘娘之跋扈嚣张有所不满，但我只寄望于万岁的英明果断，从未对娘娘起过半点谋害之心，若是有此心，断不是人臣之道。请皇上明断。”

    影帝哼了一声，“那海蓝可是你陆府的副领卫？那秋唐身可是你陆家的家丁？”

    “臣看他们确实眼熟，但臣不曾指使，这二人定是被他人胁迫的。”陆南侯毫无慌乱的神色，一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的坦然。

    “老爷，正是您那日突然回府布置我们，说有祸国的女子出了宫，让我们一路跟随，相机将其劫杀的。”海蓝开口，说话含混不清。

    “老爷，我们府上的所有护院武师这次无一生还，四十几人全部被杀死了。”秋唐也说。

    “可笑，荒唐。你这两名狗奴才，休要诬赖老夫！”陆南侯断喝一声。

    锦书挥挥手，两个人又被带了下去。她站起来，从高高的金殿上婀娜的走下来，面带微笑，行到陆南侯的身前三尺处，小声的用只有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说：“陆相大人，站在监斩台上时可想得到今天？”

    陆南侯本来深低下头跪着，看见锦书的衣裙停在眼前，不敢抬头看。他已经预料到今天的结果，他注定不会成功的，但是他身为人臣，可死谏，却不能苟生。

    闻听这句话，他抬头。锦书亮亮的眸子里是坦白——你去监斩了我的父亲，所以才有今日！

    “万岁，臣这颗忠心殚精竭虑为君为国，但求万岁成全。”不再看锦书，陆南侯转向还坐在龙椅上的皇帝。

    “万岁，右相大人说他一颗忠心呢——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的心是忠还是不忠啊？”锦书转过身，留给陆南侯一丝蛊惑而寒冷的笑。

    陆南侯只觉得被这一丝笑意触到之后，他的整个身子立刻僵硬起来，仿佛三九严寒之夜突然被人兜头浇了一桶冷水，寒意彻骨。

    “请万岁成全臣这一颗忠心！”陆南侯绝望的呼喊，他为这个皇帝鞍前马后了十几年，为这个国家付出了无数不眠之夜，他不想看着它被一个女人亲手毁掉。

    “既然是忠心，就剖出来看看——是如何忠于朕的！”皇帝看着陆南侯，残忍的说了话。

    这是锦书授意的，否则他不会这么干，但是锦书似乎对陆南侯的恨意颇深，他不在乎失去一只狗，虽然那是一只忠诚且尚通些自己心意的狗，可毕竟还是狗。

    “昏君！你这是亲手拆毁风烈的家庙，你这是亲手摧毁风烈的江山，自古爱美人不爱江山之帝王必死于非命！我风烈国数百年基业啊——数百年基业啊——不久矣！”陆南侯被拖出去了，一场剜心酷刑。

    剖腹挖心——商纣妖妃妲己之手段，目的是为了祸国，锦书也是祸国。

    夜半，锦书与五天。

    “师兄，那易容成右相的术士你怎么打发的？”

    “换了死囚衣服，和那十几具尸首一起葬身万蛇窟了。”

    “右相的印鉴你还回去了？”

    “早还了，若不然万岁会起疑的。”噼啪的两下，燃着的火烛起了火花。五天熟练的打开灯罩，取来挑灯的银针，将灯花挑掉，重新盖上罩子。

    “接下来，是董澜青了吗？为醇王爷监斩的是他们两个！”

    “师兄，你总是这么聪明!我才一抬腿，你就知道朝那个方向去！”锦书朝着五天笑了笑，很纯真的笑。

    五天，成为了锦书的贴身侍女，现在他已经习惯了在锦书面前成为一个透明人。锦书换装、沐浴、绾发，这些他都看见过，他也都伺候过，锦书根本不介意，亦对他连防也不防，仿佛真的把他当成一个女子了。

    久了，他就练出了一套本事，把自己当作一个透明人。
------------

第一五六章    纹水国师

﻿最忠于风烈国皇室，对风烈国有数代功勋的陆家在海龙郡败下去了。陆府也被查封，上百名仆人差役都被纳入奴籍，女子卖入欢场，男子充当苦役，偌大的一个陆家最终竟落得这样惨淡而凄凉的收场。

    百官寒心，百姓寒心。

    然而这些，锦书才不在乎。锦书带着五天，两个人奔御花园方向走着。

    “五天，你说那陶敏农真是在皇宫很多年了吗？”锦书边走边问。

    “据我所知是这样，不过，他有时也会出去很长时间的，寻找一些珍惜的药草花卉啥的。他自己说先皇再世时，他还曾经用自制药材为先皇治疗过顽疾呢。”

    “哦——”锦书长吟一声。

    从栖凤宫往御花园去，一路上遇到她的奴才们离得远的都迅速跑开，离得近的实在跑不及的也是哆哆嗦嗦的跪着发抖，就像看见了美女画皮似的。

    “五天，你看这些宫女太监们见了我就像见了魔鬼似的，我有那么可怕吗？”锦书歪着头问五天。

    “……”五天沉默。

    “看来啊，是真的很可怕了，连小师兄都默认了。”锦书信手拈了一朵花，掐在手里。“即使如此，现在还不知到底谁为刀俎谁为鱼肉，一切还没有定论。”说罢，将那朵花甩在地上，遂用脚踩了踩，“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真是好诗。”

    五天愕然的望着锦书，他此刻真的不知锦书心里在想什么了，她的情绪越来越难以捉摸和把握，这让五天感到一点无奈和恐慌。

    陶敏农住在御花园内的一处竹屋里。竹屋主要是用竹子和木板搭建，表面看上去很干净清爽，实际住起来其实没那么好。因为竹屋建在水边，湿气很重，可那陶老头却住的开心。

    锦书知道这个老头的古怪，况且又有着那么神秘的身份，所以她不敢贸然前去叫门。叫五天先上前去敲门看看。

    松木板的木门，敲的声音一点也不响，向木槌捶地，只发出低沉的“笃笃”声。老大一会，并没听见里边的声音。五天轻声喊了几句：陶老伯，陶老伯——还是没人出声；后来他干脆大喊：陶老怪，陶老怪。

    一个声音从头顶上传下来，“小王八羔子你来捣什么乱？竟打扰我的美梦！”

    竹屋旁侧的树顶上，陶敏农正横卧在一棵并不粗壮的树杈上，树杈危险的上上下下的摇晃着，看着就危险，这老头似乎时刻都能从树上被晃下来似的。

    “小兔崽子，什么时候穿起女人衣服了？”陶敏农敏捷的从树干上爬下来，爬树的速度极快，他从五天说话的声音判定是他来了。

    从眼角的余光看了看锦书，早已认出这个女子的身份，但也并不行礼。“老花匠这里来了如此贵客，真不敢想像！”说完，扭头迈步进了屋子去。

    锦书和五天紧随在他身后进了门。

    竹木小屋建在大树底下，顶上铺了很厚的茅草，屋内光线阴暗，陶敏农坐在一张方桌边，朝两个人努了努嘴。

    屋子里弥漫着竹筒饭的清香——锦书提了提鼻子，很久没有吃到民间那种正宗的自家做的竹筒饭了，带着家常的清新的味道，带着亲人的味道。她咽了咽口水，看看五天。

    “陶老伯，嘿嘿。”五天不再装成女子的细嗓，冷不丁的变了声，一脸的谄媚笑容：“又做竹筒饭了？真香！”

    “我可告诉你，小子，我这做的是后三天的饭食，没你的份。”陶敏农冷着脸，不理五天那一套。“男不男，女不女，成什么样子？”说完，故意横了一眼锦书。

    “老伯，锦书不请自来多有打扰，实在抱歉！”锦书看老头对自己冷淡，主动赶紧化解尴尬。

    “淑妃娘娘折杀老朽，我这里味道不爽利，娘娘还是出去吧，怕一会儿肠胃又被折磨。”陶敏农站起来，低头躬身回礼。

    原来，这老头对上次给锦书看病时，锦书对他外表表现的嫌恶记忆深刻，便有了芥蒂。

    “老伯方外高人，锦书上次多有冒犯了。这次，特意前来一是感谢老伯上次的援手相助，二是来向老伯了解一些东西。”锦书是玲珑剃透的心，早已看出这老头虽古怪实际上却孩子气的很。“不想，一进老伯这里就闻见了米饭的清香，实在是很就没吃到过自家的饭了。有些嘴谗。”坦然的承认自己想吃老头做的饭，这就对了陶敏农的心思了。

    接下来的戏码是——三个人上演抢饭大戏。

    话说，陶敏农准备了三天的饭食是一钵码的整整齐齐的圆滚滚的竹筒，三个人你一个我一个，一个比一个吃的快。

    锦书眼疾手快，一下子抢了四个在手里。等到四个吃完再看，钵里就剩下两个了，五天和陶老头谁也没比她少吃，于是，三只眼睛都瞪着最后剩下的两个。

    “我吃饱了，现在发扬风格，男士优先，让给你们好了。”锦书拍拍手，抹了一把嘴巴，意犹未尽却很大方的对两个人说。

    这下，五天和陶敏农也不好意思去拿了。陶敏农嘿嘿笑着。五天看着老头，伸手捞起那两竹筒，用自己的一条白手帕裹了起来，利落的扔进怀里：“那不如，就带回去给锦书吃吧！”

    陶敏农撇嘴，“你这娃娃，白费心思！”

    吃饱了，喝足了，该谈正事了。

    “老伯，看这张画画的如何？”锦书展开一张她的画像，正是莫然给她画的那张画。影帝在上边题了名——御园春绝色。虽然当时被锦书取笑，说名字起的太俗，可皇帝还是乐津津的题了上去。

    陶敏农精敛的眼光扫视了一眼那幅画，淡然开口：“此画深解娘娘的神质，甚好！”

    “老伯看技法如何？”锦书又问。

    “状似工笔，又有水墨的神韵灵动之气，不似一般画师。”

    “周围我作画的女子叫莫然，是画院新聘请的女画师。她做完画跟我说，纹水的大雨国师便在我风烈境内，且为我治过病，还告知了一些其他事情，让我留意呢。”

    “怎么，娘娘知道了？”

    “自从入宫，为我治过病的只有两个人，那一个已经死了。”

    “看来，老朽这花匠也做不久了。”陶敏农果然是高人，事情说穿便不再掩饰了，“不知姑娘可有好消息？”他以为锦书定是有了些线索。

    “关于你们纹水皇太女，锦书并无消息。只是，锦书觉得我的另一个计划，大雨国师会感兴趣的。”

    “哦——我现在只关心我国境内的皇室之乱，急于引我国太女归朝！”

    “那也好办，俗话说，外祸若起内乱必自停——”锦书眨了眨眼。

    “恩，这是个好办法！”陶敏农也笑起来，“娘娘果然聪慧！”

    “那国师可否告诉我，我在这场动乱中要如何才能全身而退？”

    陶敏农上下的看着锦书，认真的回道：“姑娘的缘分不是凡间所断，绝路必逢生——可以说必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

第一五七章  烽烟四起

﻿风烈国数百年建朝历史，每一代帝王都曾经动过一种心思，即将横卧脚塌的纹水女国彻底收服，归入风烈的版图之内。这个目的一旦达成，则江山万里，再无二人，这是每一个心存野心的帝王之梦。风烈国开朝的三代帝王都向纹水出过兵，但均遭失败。

    只因，纹水和风烈中间横亘着一道天然屏障，那就是无极雪山。无极雪山绵延近八百里，将纹水国整个包裹的严严实实。若要出兵，必须翻越此座雪山。但，显然，以肉身凡人若要翻山，难如登天。于是，风烈国帝王的伟大设想一代代的便都只能存在于自己的头脑里。

    纹水安于本国，不想起争端；风烈碍于天险，不能动作，因此两国一直相安无事。

    如今的风烈影帝是安分的，根本没动过收服纹水的心思，所以两国一直相安无事，而最近，甚至可以用表面友好来形容，因为纹水一年前曾经派过友好使者，甚至送来了很多的珍贵礼物，近一年，两国的礼尚往来陆续频繁！

    虽边境偶有冲突，也无非就是纹水国的女人到风烈的边境小镇村落等偷袭一下，俘虏去一些男丁做奴隶而已。纹水女国，男丁奇缺，尤其缺乏才貌双全品性刚正的男子，这大概也是水土的原因。纹水一国，凡是女胎便都聪明伶俐的很，而一旦女子怀了男胎，则往往或愚傻痴笨或成侏儒小人，结果，纹水的很多才貌双全的女子便只能找一个不提气的男人，然后再养一大堆的奴隶，可她们还是不满足，因为，本国的男人太缺乏优秀的基因了，她们只能向外去寻觅。

    说也奇怪，纹水国的女子们到风烈来都是神出鬼没，而风烈的百姓若去纹水，则根本不知如何通过那座雪山，这也叫人费解。尽管有女子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那些纹水来的女人，但是她们都笑而不答。

    这种表面的和平突然被打破了。

    这一日，风烈影帝宣布，要纠结十万兵丁发兵纹水，以平天下。诏令一出，举国震惊。

    征讨的十万大军由董澜青率领，在一月之内，三次攀越雪山——最后，十万人所剩无几，全部葬身雪山之腹；兵员极度紧张，于是，影帝颁旨广征风烈境内的成年男子，一时之间，风烈的男丁们都怕被征了兵役，因为一旦征兵上路，则基本有去无回了。

    天下百姓对影帝，对这场征讨，对风烈朝堂一片怨声载道。

    皇帝后宫。

    “皇上，这么热的天气，要不然我们也去雪山瞧瞧吧？那里肯定凉快的很！顺便去看看董将军的进展，怎么去了这一两个月，居然还没有进入纹水境内。”锦书和影帝在昭阳宫。

    “锦书，你突然说要发兵纹水，说要帮朋友争回皇权，然后一统天下大业。不过，依我看，这雪山八成是过不去的，白白的送了许多性命，怕是又都要算到你头上去了。”

    “万岁这是什么话？！我要一统天下，又不是为自己，难道不失为风烈国数代帝王实现梦想吗？锦书再是女流，也是风烈皇族的嫡女，难道不该尽一份力吗？”锦书听的影帝的话，眼眉耸立，不悦。

    “朕不是那个意思，朕是说，如此耗费民力，怕是要生变故！”影帝忙解释。

    “依万岁的法力，难道还怕什么变故？！”锦书似是挑衅又似是鼓励，语气带着藐视苍生的霸气。

    “便是与天下为敌，我也只要你在身边！”影帝的手臂揽在锦书的肩上，用力的将她拉在自己身侧。

    早朝。

    “万岁，无极雪山战报——”一早上朝，就有前方的消息了。“董将军上奏万岁及淑妃娘娘，今早，我方将士五千于今早突破雪山天险，进入了纹水国境！”

    “好！”锦书拍手。“万岁，董将军果然神勇！”

    “是啊，回董将军报，就说——”影帝的话还没说完，大殿外又来报前方有了敌情，并且是加了三封鸡毛的加急战报。

    “报万岁——赤花宫宫主草三浪举反旗自立为吴王!”

    “报万岁——琅琊炼庄副庄主举反旗自立为襄王！”

    “图蜀郡郡侯展翼自立为齐王！”

    “凉寮郡郡侯墨图尔克举反旗自立为平王！”

    “……”

    “古云郡郡侯沈冰自立为帝，另立国号金！”

    消息接二连三的传来，都是各属地宣布自立的消息，满朝文武无人出声，大家都带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看着影帝和淑妃，心里大概都在解气——这下子，看这一对帝妃怎么收拾残局。

    一个早朝过去，风烈的天下已经四分五裂，只剩下了博情宫和海龙郡还在皇权之下，失去民心的天下便被这一场战火彻底的摧毁了。

    和影帝一样，两个人一左一右的坐着，听完这些前方的战报，脸上看不出丝毫的表情，没有恐慌，没有害怕，没有震怒。

    “各位爱卿说说，如今这局面怎么挽回啊？”满朝文武，安静的很，听见影帝的话一致的低下头去，根本没人发言。

    “怎么，没人说话了？”影帝厉言，“是不是以为这样朕就害怕了，朕这江山就坐不住了？哼——告诉你们，只要你们的人还在海龙郡一天，你们就必须为朕当好这一天的差，若是谁要想临阵脱逃，可以试试是他的腿快，还是我的手快！”说着，之间影帝的一只手刷的伸出，手臂蓦然长出数丈，将刚刚盘旋飞过金殿的一只雀儿抓在了手里，立时肠穿肚烂。

    众人恶寒。

    皇帝这一手谁也没见过，不但这辈子没见过，上辈子上上辈子也没见过，若不是妖法便是魔法，总之不是人之能为的——

    大家的意识里终于有了统一的看法。有随驾参加万岁园狩猎的臣子们更是想起了那场酒池肉林之上皇帝的诡异魔术，此刻与那时正是如出一辙，这难道不说明一个问题：

    皇帝不是人！

    这个认识自从朦胧诞生的那一刻便逐渐找到了它的论据，越来越具有说服力的盘踞在了朝中大臣们的意识里。

    锦书看着底下那些面色忽而黄忽而白的大臣，心底在窃笑，皇帝的真面目他们终于知晓了。这是她希望看到的一件事，总体来说，经过了三年的等待和安排，她终于取得了一点点的小小的成就——这也足已给她继续下去的勇气和力量了。

    锦书清楚，这个世界朝夕之间就已经变了模样。但是，还有更强大的力量会扭转，因为影帝的真实身份和能力所有人都不知道都不清楚。

    他要去对抗他要去与天下为敌了，他要自取灭亡了！

    锦书应该高兴，但是此刻，她不是很开心——

    或者，她想，她还没有想好该怎么自保，她还不能开心起来吧。
------------

第一五八章   董澜青：死不瞑目

﻿拼尽气力跨过无极雪山的五千士兵在董澜青的带领下，从山顶滑下，在雪山的另一侧安营驻扎了。望着满目白茫茫的一片绵延山势，董澜青拽了拽自己的座骑飞花，一人一马站定。飞花与自己生死二十年，立过战功无数，如今又一同穿越了无极雪山，董澜青的心中对这匹马有种生死相依的感情。武将，最是爱马！

    他接到影帝的圣旨，知道要征讨纹水时，心里是一点底气也没有，谁都知道这座雪山是一道天险，所谓天险人是无能为力的。所以，他略微迟疑了一下，但是当他偷着抬眼看到一双信任的眼睛注视着自己时，他浑身便又充满了信心和勇气，那两道目光就像打气筒似的，让他本来干瘪的信心霎时充盈起来，

    他跺了跺脚，将粘在马靴上的积雪蹭掉。这时，粮草官来报：“报告将军，我们的粮草现在只够维持两天了。”

    “好，知道了！”董澜青淡淡的回答。粮草？这次临出发前，催促赤花宫的草三浪准备军粮时，见他磨磨蹭蹭耽误时机，董澜青便斩了赤花宫的一名手下，这才勉强争得了这两天的粮草，如今，只得再派人回去催缴。董澜青的身上有御赐金牌，不怕赤花宫不从命！

    这么想着，他正在考虑要回去调粮的人选，就听一名亲兵跑过来，微微喘着气，脸膛发红是被凛冽的寒气冻得。“将军，前边的探子回报说发现了一处洞穴，深不可测！”

    “哦，去看看！”董澜青大步走在前边。

    这是一处轻易不会被外人发现的洞穴，洞外一块巨石虚掩住洞口，举着火把进去的兵士接二连三的出来，都说里边黑暗无边，看不见尽头。

    董澜青心思一转，想到纹水国的女子轻易就能到达风烈到处作乱，若是翻雪山的话生存下来的几率太小了，大约这是一处从纹水可秘密通往风烈的山洞，山洞直穿雪山，洞口隐蔽，所以，风烈的人根本不能发现。

    这是一个重大的敌情。

    正在他为这个发现而激动的时候，周围山坳里锣鼓喧天旌旗招展，五千人俨然已经进入了纹水女兵的包围圈，等待他们的该是无数的滚木雷石。

    董澜青心内一沉，他们此次翻山的路径、人数等除了他和皇帝淑妃，别人不可能知晓，为何纹水国却早已有人在此守候了？

    望着周围盔甲鲜明、刀枪闪亮，红缨遍野，鲜红灼目，人数大约有近两万，是自己的三四倍还多，敌逸我劳，敌众我寡，敌又占地利，若是今天开战，他半点胜券也没有。领兵者，不打无把握之仗，尤其在如此明显的劣势下，董澜青选择了后退。

    而后退的唯一道路就是这条新发现的山洞。

    董澜青心里笃定，这是一条生路。

    五千人听到命令，立刻化作一条长蛇蜿蜒入洞，将军的决定众兵士们都感激，这是不让他们去枉死。

    山洞无尽的黑瞬间吞没了这五千人，周围纹水的女兵们眼见如此，也丝毫没有什么动作，只是空洞洞的呐喊着，似在作势。

    不知道多久的漫长，当前方出现一缕明亮的光线时，如同从地狱里经历过一次生死的这五千生命重新体会到了活着的感觉——呐喊欢呼声震天彻底。

    董澜青扯起嘴角，这是唯一的一次临阵对敌而选择撤退，他觉得自己是对的。他已经没有多少士兵可以指挥了，这最后的五千人就是最后的希望，如果他不吝惜他们那他最终就是一个光杆将军了。

    “啊，天啊，这是多么美的地方啊！”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年轻的士兵大声向同伴们说。

    众人定眼一瞧，这里真的是——美不胜收的世外桃源。

    刚才的皑皑白雪杳无踪迹了，这里盛开着一片茂盛的紫色的苜蓿花，每一片花瓣都被清风按摩舒卷着，展开妩媚的笑脸，蝴蝶蹁跹、蜜蜂飞舞，此刻这些年轻军士的眼中已被染上了孩童式的笑，刚刚经历的那场惊心动魄在这美丽的桃园面前已经逐渐隐退去恐怖的痕迹了。

    “要是有个美丽的姑娘站在花丛里，才更好！”不知道谁无限憧憬的说了一句，立刻惹来众人百分之百的赞同，一致觉得说这句话的人可爱到直率。

    天啊，地啊，不是大家眼花了吧——刚才只不过是一个年轻兵士的小小的幻想而已，难道也可以梦想成真？梦——真的是梦啊——是梦！

    一个人掐了掐自己的脸——不疼，真的是梦啊——哎——叹息一声。旁边的人叫嚷起来：“喂，你掐我干什么？”原来，那只手掐在了旁边的人的脸上。

    这一声，惊醒了所有的人。

    而那站在花海中的女子单手拽起如纱的衣裙，已经朝着众人走过来。那女子的脸戴了透明薄纱，却仍能透出莹润的光泽来，如珍珠般的美好，在阳光下闪烁，在花海中穿行，那样的女子大约不是凡间的吧——

    五千人，屏气凝神，看着那向自己走来的女子。

    看她轻抬皓腕，摘去面纱……

    董澜青早就看出来了，他早就看出这名女子的身份了，可他不想跪下去，他放任着自己像手下的士兵一般装傻充愣着，这样他便能这样站着看她久一些。

    他直到现在都怀疑，这样的女子喜欢过自己吗？对自己示过爱吗？每一次云雨之后，他在昏然中清醒，再一次见到她时，那种不真实的感觉都更强烈。他甚至觉得，他或者从来都是和一个梦在交合纠缠，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人——更不是她！

    当她摘了面纱来到他的近前，董澜青才慌不迭的匍匐下身子。“董澜青不知是淑妃娘娘来此——”后边的话也不知道怎么说，情态已经从刚才的梦境中清醒，脑子里就有了一连串的问题，可他不能问。

    “董将军可安好？”一股清甜之气如兰如惠。

    “多谢娘娘挂牵，澜青不辱使命。”董澜青感动的无以复加，难道淑妃娘娘千里跋涉是来看自己的吗？

    “董将军确实安好的很！不但谎报军情，还临阵脱逃——”锦书冰冷的话语给董澜青如火的心底灌入了彻底的寒气。

    “娘娘为何如此说？”

    “董将军，万岁和我来赤花宫本是因为收到了你的喜报，想来亲自为你助威的。可是，却在赤花宫得到消息说，你阵前脱逃，退回无极谷，粮草兵器尽皆丢失——真是好的很！”

    “娘娘勿听小人言！”董澜青大叫。

    “董将军，不是我草三浪要污蔑你，实在是你做的事情太丢人了。按理说你临阵脱逃也只是贪生怕死，可为何还要卖国求荣？”锦书后边跟着的原来是赤花宫的草三浪和赤花宫的数名高手死士。

    草三浪把一封密信递给锦书，锦书看也不看就直接扔给了董澜青了。

    董澜青气的手开始哆嗦，拆开那封信来，原来是纹水国的领兵元帅写给他的信，内容便是说要自己里应外合，两年之内便可吞并风烈疆土，到时候封他为护国元帅等等。

    “娘娘，这是离间栽赃！”董澜青将那封信狠狠摔在地上，不解气的用脚踩了踩。

    “是吗？那你不战而逃是不是真的？你丢失粮草兵刃是不是真的？这封信是不是写给你的？纹水女帅为何不写给别人，他怎么知道你今日会出现在另一侧的雪山山脚下呢？难道你们早有沟通？”锦书步步紧逼，丝毫不给董澜青解释的机会。

    “娘娘明鉴！”锦书对他的怀疑让董澜青比死了还难受。

    “不用明鉴了，若是万岁在此，只怕你早已粉身碎骨了。我不做那么绝情，你自便吧——”锦书转过身，扔过去一把短兵刃。

    董澜青百战之身，并不惧死，但是他不甘心这么死，被自己喜欢的女人误认为是贪生怕死更严重甚至是窃国叛徒，他可不甘心。

    “我不甘心!”董澜青手握短刀，大声抗议，同时，一把短刃割破了气管、喉咙。

    “锦书，告诉我为什么？”临死之前。董澜青终于喊出了这个他一直想喊但却不敢喊的名字。

    “因为，三年前，皇帝下令杀了我父亲，而你监斩了我的父亲！”锦书说，“并且，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什么，和你一起的一直是陆小燕。你喜欢我，这是你的不该！”锦书冷冰冰的语调不带丝毫的感情。

    直到此刻，董澜青才明白，原来那一切真的是自己的幻梦而已。

    “原来，我是不该，我是不该啊——”汩汩而出的鲜血伴着他的大呼从喉管处冒出血泡泡，诡异而恐怖。

    一双圆睁的双目至死没有闭上。
------------

第一五九章   劫持

﻿五千士兵看着他们视若主心骨的将军倒在了地上，鲜血顺着脖颈咕嘟咕嘟的冒着，至死没有闭上的眼里一片茫然。他们视若神明的常胜将军，在淑妃娘娘面前连辩驳也没有，连反抗也不会，只因她勉强加给他的罪名便自刎了。

    那个他们以为是幻觉的从花海中走过来的美丽的女子原来就是传说中的淑妃娘娘，她的名字他们并不陌生，街头巷尾的议论中都是她。这是他们第一次亲眼看见这名传说中的女子，她一点也不妖媚，甚至不算妩媚，相反，她有着淡淡的疏冷，刚刚恍惚的那个笑脸灿若朝花，却同时远如隔世，用美丽或者妩媚或者其他任何美好的词语来形容她似乎都不恰当，这就是他们保卫着的这个国家的女主人呢——

    当这样一个具体真实的人出现在五千士兵面前，他们对这个站在面前的女子产生了天生的一种臣服，不需谁来说服不需谁来强迫——尽管她的声名是如此狼藉，可在真实面前，没有人再去相信那些蜚语流言了。

    可是，为什么她要杀死董将军？

    当有人带头跪在地上行着平民叩见君主的拜礼后，五千人也都跪下去。

    “你们——都是董澜青带领的兵丁，董澜青死了，你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立刻卸甲归田，回家去；二是留在这个无极谷不问时世。”

    很多人要回家，也有的喜欢这个无极谷表示要留下，当即五千人各自有了各自的选择。

    “草三浪，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锦书问。

    “我与你来到这里，皇帝定然是亲自去了赤花宫了，此刻怕是宫里早已无有生还之人了，莫不如你就留在这里吧，在这个山谷里与世无争，过着避世的生活。”

    “那你呢，是不是直接钻过山洞，入了纹水女国，从此远离风烈的魔王？”

    “不，我得回去，我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办，怎么能这个时候走呢？“锦书望着遍地的紫苜蓿，想起第一次醒来时见到的黑子和兰儿，便是在这无极谷中的，如今她可以解脱，但他们不能，如若她此刻消失，那么她敢断定，不出一天，他们便都会被影帝愤怒的处死。

    所以，她不能走。

    “既然如此，我跟你回去——你若只身回赤花宫如何向那魔王交代？”

    锦书听草三浪直呼影帝为魔王，平静的看了一眼他。“那也好，咱们两个在一起，我也能保的你周全。”

    庞大的一座赤花宫修建时耗时一年多，劳役无数，可此刻它已经被一片火海淹没了。冲天的火光，嗜人的火蛇，隐约可听见那火种滋滋的声音，那是被大火吞噬了的生命。

    此刻，锦书和草三浪站在那片迷玄林外。迷玄林的树木都被砍光了，只露出光秃秃的半截树桩。

    “风之影，你赶紧出来，你看我抓到了谁？”草三浪对着那片火海运足中气大喊一声。赤花宫从他接到锦书的密信知道影帝要来的那天就保不住了，如今宫里宫外也只剩下了他和数十名死士，其余的人，今日绝不会有活口的。

    锦书被以一条丝绦栓住手脚，蜷在地上，这是一场假劫持。

    草三浪的话音落处，一条黑漆漆的影子已经落地，紫色的龙袍不知何时已经甩掉，只在腰里系了一根御带。影帝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地上蜷曲的人儿身上，登即脸色发红。手臂刷的抬起——以那个姿势僵住，脸上的肌肉突突的跳着，并不说话，目光转到草三浪的脸上——他知道，这次动作再快也是枉然的，因为草三浪的剑尖始终指着锦书的咽喉。

    “你若想她活命，立刻灭了这火。”草三浪的剑尖轻轻的触了一下锦书的下颌，一点血渍冒出来。

    影帝转身，扯起身上的外衫，一甩手扔了出去，那件外衫便哗的张开，严密的遮蔽住赤花宫上方的天，然后，它从半空中压下来，黑漆漆的严整的包裹住了整个赤花宫。

    火就这样熄灭了。

    “你背转身去，从一数到五十！”草三浪又说，可以对皇帝直接下达这样的命令，并且他还必须得服从，让草三浪心里很满足。

    影帝看着那把剑，嘴角微沉，任何时候他也没有被人命令过，除了她的话，他谁的话也不曾服从过——便是成了魔，也视天规天条为无物，可如今被凡间一个武林小子命令着，他的心里是极其的愤怒，只是他为了锦书的安全，必须隐忍。

    “一、二、三、四、五、……四十八、四十九、五十。”规规矩矩的数完，转过身，锦书是站在原地的，看着他。

    “我被他暗算了。”锦书说。

    “没关系，我抓住他碎尸万段！”影帝拉起锦书，欲追草三浪去。

    “万岁不必了，我欠他的，我当初要了花无痕的命，他该恨我。如今，他留我一命已是好的，就让他去吧——”锦书不悲不喜，淡淡的说。“我欠的业债太多，这一条命怕是还不完的。”

    “谁要你还命？”影帝左右摆头，大声质问。空荡荡的天，光秃秃的山，一只乌鸦飞过去，扑棱了两下翅膀。那是没人回答的质问。

    “天赋皇权便是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的，凡民贱命哪值得锦书去还？”

    “万岁错了，命都是一样的珍贵，哪有贵贱之分？”

    “哦！”

    脱去龙袍的影帝没有了那身威武的陪衬，因为刚才的杀人放火，一侧的衣角被烧焦了，刚才的担心焦急又让他的脸色略显出憔悴。锦书看过去的时候，觉得那张脸的年纪感有了十足的显现，加上那毫无霸气毫无皇威的一声“哦”，锦书甚至觉得这个人已经不是那个她处心积虑要对付的魔君了。

    两个人这次出宫没有惊动任何人，于黑夜之中动身，影帝拉着锦书御风而行。只是因为锦书说要去观战要去慰军，而其实，他们这一趟也是各怀目的，影帝就是要毁灭赤花宫，锦书的目的便是杀死董澜青。

    一天一夜，各达目的。
------------

第一六零章   此生情无价（一）

﻿皇宫的夜晚此刻处处灯火通明，这是影帝最近几个月的新旨意。因为锦书某天在栖凤殿内草书了一首词，其中一句被影帝偶然看见——“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影帝遂大发雅兴的颁布圣旨，要求皇宫夜晚要亮如白昼。影帝对锦书说：“锦书，你——就在这一片灯火之中，无论我何时回首都能看得见。”锦书的心轻轻的被震动了一下，随即微笑的答道：万岁宠爱，锦书惶愧。

    离着那册封皇后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的时候，影帝对锦书的殷勤和照拂也越来越超出人们的想像了。后天即是大婚，皇宫内各处都充斥着浓浓的喜庆气氛，人人都知道淑妃娘娘终于要成为风烈国的主母了，这一点从影帝的面容上表现的尤其明显。本来毫无感情的一对龙目，这两日平添进了三分喜色，那是决不带有虚伪矫饰的喜悦，直如同普通民间男子历尽劫难终于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了，那种自内而外散发出的幸福像夏日午后的一股熏香让每一个靠近的人都有些微醉。

    锦书倚靠在影帝的怀里，闭着眼，背后宽阔的男子的胸膛不断传递出温暖，这一刻，锦书忽然想，假如他不是皇帝，假如他没有做的那样绝情，假如她和他的肉身没有这些牵扯，也许她会尝试接纳他的爱，那份执着而恒久的爱恋毕竟是尘世间难以追寻到的。然而，所有的假如都只是假如而已。

    “万岁，今日我要去和他们告别！”双手推开背后的人，锦书拢了下散乱的发，定定的看着影帝，这是最后的摊牌了。

    “恩，好，也该和他们告别一下，他们住了这两年可浪费了风烈国很多钱财呢！不过，既然他们喜欢过锦书，朕也不想那么小气，他们死后就都以国礼重葬！”

    一丝细细的风从垂帘幕帐外钻进来，扑进锦书的寝殿，似乎带着清晨的湿露，刺激着裸露在外的肌肤。影帝的话才说完，这丝六脚细蚊似的风就钻进鼻孔，他不由得打了个响亮的喷嚏，直震得旁边桌几的茶杯“卡卡”作响。

    “万岁说错话了。”锦书索性撩开厚厚的幕帐，放进光明来。“他们喜欢锦书没错，因为锦书也喜欢他们，直到今天到现在也还是喜欢，并没有丝毫的减少。所以，他们应该被释放，不应该被处死。”

    这话说的虽语气极轻，却是一记重捶，直击在影帝自信满满的胸中，一时竟有些反应迟钝了，忘记了该说什么，该怎么接下去，只下意识的问了句：“那我呢？你喜欢我吗？”

    “我不能喜欢你！”锦书镇定而坚决。

    “为什么？”

    “因为有仇恨！”

    “但你还是要嫁给我，是为了他们的自由？”

    “是！”

    “我可以马上杀了他们。”

    “那请一起把我杀死！”

    “锦书，你看清楚，所有爱你的人，他们的爱加在一起也没有我的多，没有我的重，没有我的深。”影帝的双眉紧紧的拧在一起，在锦书的决心面前他总是显得无力。

    “你的爱再多再重再深再浓，也不是我需要的。”

    天字一号。

    阿紫姑娘端着一壶御用银丝八宝桂花茶从晚秋蝉的房间走出来，两弯细叶眉微蹙着，表情苦恼中略带着一点点的忧虑，轻轻带上房门。一转头，正看见红姑娘朝她微微笑了笑；“怎么，还是没反应？”

    阿紫斜斜嘴角，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自己的身子都不注意，别人有什么办法！”

    红姑娘摆了摆手，示意阿紫离开，自己推开了房门。

    晚秋蝉的房间在天字一号最醒目的位置，此刻他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脸色有些发青，但并不是那种病态的菜色，而是一种被内心情绪所浸透出来的颜色。

    这一日，他突然躺倒在床上，不言不语的，所有在身边侍候的姑娘们都着急了起来，她们轮流来劝，浑身解数使尽了，仍是无用。

    除了这些姑娘，其他的人都不加理会，他们已经习惯晚秋蝉偶尔的情绪化的样子，这两年来，冷面甚至觉得这个二弟越来越有些女性化的心理似的，有些不可捉摸起来。不过，这一次，倒是谁也没有想到他会突然之间这么厉害。然而，大家的心里各自有各自的烦闷，所以，与其相对而坐将对方的心事看穿，不如自己守着自己的那份，安然自处的好。

    红姑娘在晚秋蝉的面前坐下，看了看旁边一盏白玉碟里是一颗剥开了的鲜荔枝，白嫩鲜亮的荔枝肉浸着甜蜜的汁水，饱满的像几欲待放的白荷花，甚是诱人。

    荔枝定是在阿紫之前的阿莲送过来的，荔枝再甜却塞不进苦心人的嘴巴里去，红姑娘将那颗荔枝用手指拈起，送进嘴里，故意将咀嚼的声音放大，在安静的房间里这“滋滋咋咋”的声音格外刺耳。

    知道床上的人必是早已猜出是谁来了，红姑娘也没打招呼，扬手将荔枝的黑褐色的果核扔进金漆的果皮匣里，开口道：“晚公子这出戏是要演给谁看的？恐怕是没有观众捧场吧？”

    看床上的人还是没有动，一床锦绣团花绒毯下盖着的这具身体是岛上这些女子们两年来梦寐以求的，直到今天为止，她和她手下的这些姑娘们都连边也没挨上，这不免让她们有些气恼和自卑，按理说，她们是经过千挑万选的最优秀的女子，可是面对着这一群男子的铜墙铁壁，她们的所有温柔伎俩都不奏效。

    “我看欧公子和廿公子他们倒不像你，也吃得，也喝得，他们对你的病丝毫不介意，若是我猜他们肯定是想，病了最好，或者最好是去了，少一个人就少一分竞争了。你说对不对？”红姑娘说话的语速不快，甚至是慢条斯理的，每说半句就顿一顿。

    这几句话落在晚秋蝉耳朵里，起初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过了几秒钟忽然仿佛成了浸水的海绵，逐渐重了起来。他玉白的绝丽脸庞上的青色瞬间退了些，浮起一层暗红来，这颜色的变化不是细致入微的人是绝不会观察出来的，可是红姑娘对着这张脸已经研究了无数遍，不用说微变了颜色，就是掉了一根汗毛估计她也数的出来了。

    她知道她说中了他的某些痛处，她也知道只有这样找到别人的痛点才能对症的规劝方法，可其实她很不想这样，她也想用自己的温柔和善解人意引领这个男人走出他的心事，但事实证明，那样没有用。

    “几位公子从来到这里，我阿红自问是对的起你们。我们这里的姑娘都敬你们的为人都钦佩你们的品德，吃喝用度哪一样不是尽着十二分的心，可是——公子们就不体谅我们的心思吗？虽然你们不说什么，可我也大约猜的出——你们喜欢了同一个女子，你们为她守身如玉着，焉知她肯不肯为你们这样做？”

    “住口！”随着一声断喝，晚秋蝉已经一跃到地上，脸上怒色尽显，右手紧握着的五指微颤，但并没有伸出去。

    红姑娘心里长叹，她成功了，可是她——知道她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其实，我很想见见她！”红姑娘终于放下张扬的神色，幽暗的叹息着。

    “很快，你会见到的。”晚秋蝉利落的收拾好自己的衣衫，转过头去：“若不是知道你的用心良苦，就凭你刚才那样的污蔑之语，我就该杀了你！”
------------

第一六一章   此生情无价（二）

﻿一座露天平台，有半面伸出水面去，这是天字一号的一处天台，面积大约有几十平米，密密的摆设着许多绿植，从底下援引上的两注水流分别在左右两侧形成了小小的水幕，罩映着绿莹莹的一堆花草，显得活泼而有生气。

    天字一号的姑娘们最喜欢来这里，起初是因为这里临建在水面，离着外界能近一些，可以将思乡的心情抛洒的更远一些。而现在，她们喜欢这里，是因为廿朝安的存在。

    阿莲、阿月、阿眉、阿馨四位姑娘静静的坐在天台上，手托住腮，半仰着头，眼睛盯向一处，均是聚精会神的样子。

    “上次说到哪里？对，就是书院忽然闹鬼，很多同窗都撞了鬼了。我当然不信真有这个鬼，于是决定夜里去抓鬼。话说那天夜里真是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啊——”这个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的说书先生正是廿朝安。关于锦书女扮男装进书院读书，并且与他相识相知的故事他已经给这些姑娘讲了不下数十遍，每一遍的讲述他都是全神投入，该痛哭的时候痛哭，该苦闷的时候苦闷，确切的说，已经不像是一种说书，而像是表演一场精彩的人生戏剧。庆幸的是，他的这场戏的仅有的几位观众都很痴迷，每一场的演出都捧场，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受感动更心有戚戚。

    廿朝安就是这样，在每一次温习往事的乐趣里感受着希望，并在无数孤独和凄冷的夜晚将这种希望在梦里无限的放大，他不是黑子，感情可以沉默；他不是冷面，感情可以内敛到毫不外显；他不是假面，可以在积蓄了情绪后突然间彻底的发泄；廿朝安需要持续不断的一个出口，当他偶然间发现表演回忆也是一种寻找和追寻的方式，并且同时也能愉悦和感染着别人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善于这种表演了，两年间，在这无数次的表演中，他将自己的心装的满满的，那些经过提纯的也略加了想像的真实故事已经被他演绎成绝唱了，无法再被别人重复和模仿的绝唱。

    一条手臂抬起，五指朝下，并拢后弯成九十度，同时双脚后跟高抬，脚尖踮起，廿朝安整个人向前倾斜着。“我听见远处一阵如水的刷拉声，就知道她肯定钻进水里去了，我还是没能弄清楚是不是她。”

    讲到这里，廿朝安的声音就小了，语调也不再激昂，几位姑娘熟悉这种收场，都不约而同的短叹出来。

    “廿公子那个时候就爱上她了吧？”阿月终于忍不住，这个问题她已经憋了很久了。尽管以前阿莲、阿眉、阿馨都问过，可是都没有得到准确的回答，所以她还是想问。

    “爱，这个字，太浅薄了些。”廿朝安刚刚从激动的表演中回了神，重新挂上了面对年轻女子时的礼貌亲切的笑容，只是这笑容里早已夹上了一种距离，那是除了一个人，再没人可以攀越的距离。

    “她喜欢什么？”阿馨也好奇的提了一个问题。

    “她喜欢一切美好！”

    四位女子结伴从天台下了台阶，穿行回去。

    下午的阳光晒着脚下的沙，软底布鞋踩在沙上，隐隐透出灼热。行了几步，几个人就出了汗，拿着手绢不断的向脸上扇着风。

    “你们看——”阿莲突然指着旁边叫道。

    四个人停住脚，看向阿莲指的位置。那里站着一个人，穿着长袖灰衫，正凌空在一根手臂粗的圆木上认认真真的用匕首刻着什么，远看着，就像挂在滚木上的一面灰色的三角旗帜。

    这个人她们也都认识，正是那个整日不言不语的唐公子，他们都叫他黑子。他从来了这里，总共也没对她们说超过十句话，实在是个沉默不言的男子。虽然相处两年，可那种疏离竟比陌生人还陌生。

    阿眉朝着那三角旗帜吐了吐舌头，四个人放轻了脚步，快速的走了过去。

    黑子用着壁虎游墙功，黏在那跟剥了皮的白花花的圆木上，右手握住一把短刃，正在刻一朵梅花。圆木的底端三分之一没入了细沙内。

    白色的滚圆的树干上，自下而上已经并排刻了许多的同一形状的梅花，每一朵用一道横亘的深深的割痕分割开。每一朵梅花大约有茶碗口大小，被雕刻的极精致细腻，如果上了颜色，会是一件很有观赏价值的艺术品。

    黑子在圆木上雕刻这些梅花却并不是要做什么手工艺术品的，他是在记时间。从来到天字一号的第一天，每度过一个日落，他就在这根圆木上刻上一朵梅花。算到今日，已经整整刻了七百二十九朵，也就是再有一天，就整整两年了。

    天字一号的时间漫长的如同蜗牛爬，每一天似乎都可以当成一年来过，这些梅花消磨去的就是黑子的两年寂寞。

    之所以要刻梅花来计数日子，是因为黑子记得兰儿说过锦儿喜欢梅花，而且，他也特别清楚的记得出谷的第一天，在碰到花无痕的时候，锦儿吟过的两句咏梅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也许，梅花的超凡脱俗和笑傲冰雪是暗合了锦儿具有的某些特质的，黑子不善画工，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作过画，不过，他心底的那朵梅花如此栩栩如生，刻出来的便具有极大的神韵。

    重新数了一遍，还是七百二十九朵，原来已经过了整两年了。

    雕刻了七百二十九朵梅花，踏遍了这岛上的每一个角落，这个少年在寂寞的岁月里已经成熟了，一张初具了男人特质的硬朗的脸庞上的坚毅和冷峻，伴随着那时而会浮现出的柔情都彰显着他的成长。

    终于完工了，左右审视着，每一朵花瓣的弧度都是完美精确的，上下左右的两朵之间的间隙也是固定的，每一次都要做到毫无瑕疵，他不是追求完美的人，但他必须给这份工作一份完美，任何关于锦书的事情他都要求自己做到完美。

    跳下来，退后一丈远，再细看，没有问题，这才转过身去。眼光落在水面上，冷大哥说要驾小船出去，一月前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有水神驾临天字一号，并许了愿给他，所以今天他要出去祭拜一下，顺便还愿去。

    水面上平静的很，看不见船的影子，廿朝安的表演结束了，一个人留在天台上发呆，晚秋蝉的病被阿红的刺激治好了，只是这两天足不出户了。

    一切都是老样子，没有任何改变。
------------

第一六二章   此生情无价（三）

﻿一叶小舟朝着这座孤岛疾行而来，锦书站在舟头，一身白色的衣裙飒飒的飘。

    天空淡蓝淡蓝的，几片灰白灰白的薄云散散淡淡的摊在东面的天际，极像一层灰纱，似乎是谁的衣衫被风扯去挂在了那里。

    从皇宫出来，她的心就已经飞走了。

    没有影帝的形影相随，她才充分的体验到了不被禁锢的一种自由。

    那无比珍贵的自由和她的爱一起急切的寻找着她的爱人们。

    两年了，她与他们未见一面，她在大恨的余罅里隐耐着对他们的思念。此刻她的心在这一片汪洋的水域中化作了一尾穿梭潜行的鱼儿，比这艘运功疾行的小舟更快的向着前方游动着。水面的风股股的扑在面上，她似乎闻到了她熟悉的那些身影的味道，患难与共的、生死相依的那些日子突然之间就在她的眼前回放，无比真切无比沉痛。经过了两年沉淀，每一份深情都更加清晰更加缠绵，紧紧的围绕在她的周身，渐渐的渐渐的让她寂冷的心热了起来疼了起来……

    流行云，还坐在云居里，挥动着墨如意，目不斜视的样子，偶尔斜一眼过来，带着三分冷静三分淡然三分严厉，最后一分的柔情被遮在他的嘴角，在重新低下头去的时候才轻微的动了动……总是这样的面容最深刻，总是这样的回忆最多，锦书终于润了眼角，这是永远失去了的再也不会重现的那一个！

    廿朝安，嬉皮笑脸的跟在她旁边，说着一些真真假假的话，在被她屡次打击屡次嘲讽的待遇下，仍然不改初衷的挂着一副认准了一条道就要跑到黑的执着，他用着这份执着也逐渐侵袭了锦书心中的某个领域。想起他被她数次打击之后还继续义无反顾的哭笑不得，锦书柔软的笑出来。

    冷面，其实是她第一个动过心思也察觉了对方心思的那个，只是，她不曾去做任何事情，不是不想不是不愿，而是她一直没有等到那份爱的成熟，爱的成熟和时机的成熟都需要等待，然而这等待中间出现的那些磨难也着实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冷面的过分内敛的感情也无法激发她对那份爱的热情，于是就顾左右而言他，左顾右盼，才发现身边人多了感情也多了。

    对晚秋蝉，她始终觉得他像一个谜团一样出现在身边，那么惊人的美那么高妙的功夫，潜意识里她总感觉他并不只是绝世三公子的假面这么简单。他对她是随和的，他对她也是冷静的，可是他的感情却就在这随和和冷静里逐渐渗透出来，可以让她听的到、看的到、摸得到；

    如果说绝世三公子在她的爱情世界里占据了主要的颜色，那么黑子的存在便是从始至终都是这个世界的底色，穿越的第一天那一开始的见面交谈都早已化作她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不知不觉也不言不语的始终存在着，她在这个世界的孤单和寂寞里就因为有这份底色而得到了转化和消解，得以让她的世界能涂抹上更加绚丽的颜色。

    她得到的这些都是无价的，是她终此一生也无憾的，而她能回报给他们的如今只有这唯一的方式了——唯一的不可选择的。

    舟行的速度突然缓慢，站在锦书身后的四名影卫站成一排，其中一名对着锦书：娘娘站稳，千万别睁眼。

    锦书闭上眼，忽觉这小船犹如被龙卷风裹挟了一般，腾空旋转起来，像一个空中陀螺。腹内一阵恶心，双腿发飘，她赶紧用功调整，双脚立如钉子般钉在了船上——一起一落间，已然平稳了，再看——

    还是那片水域，还是那只小舟，刚才的举动应该是四名影卫运用影帝教给的御行术过那道结界吧！

    前行一段，忽然看见前面的一艘小船，静止在水面上，船外无人，船主人大约是躺在船舱里睡着了。

    这样晴朗的天，这样平静的水面，这样宽阔的视野，船主人躺在船上，喝茶也好，读书也罢，睡觉亦然，无论做什么其实都是一种享受。

    锦书笑起来，笑过后忽然心里颤抖——

    “前面船里是什么人？”身边的一名影卫大声询问。

    一个人，从船舱里钻出来，立在船头，朝这边看过来。瓦蓝的长衫趁着修长的身材，一丝不苟的挽起的发髻，腰间配着的那把长剑正是寒玉剑。

    他漫然看了一眼，呆了，脚下竟一滑，险些栽进水里。

    锦书也呆了，那小船里出来的正是冷面。她的目光与冷面的目光在空中相遇了，一边是热切的追寻一边是无尽的想念，四目相对见，已然流转去千年过往。

    “什么人？见了淑妃娘娘还不行礼？”

    冷面脚点船头，纵身跳上锦书的船，躬下腰身，“欧若恒给淑妃娘娘见礼，淑妃娘娘金—安！”声音发着颤，打着转，抖了两个人的心。

    “冷大哥起来吧，别这样！”面子功夫做过去了，锦书转头对身后随从说：“我此番入岛是探望朋友，不必拘泥于这些礼节了。”

    四名随从诺声答应。

    锦书的手心轻触到冷面的左肩，在他抬眼的时候微微的笑了笑。她看见了冷面眼内蕴着的一点水花，在这微笑里荡漾出来，“娘娘，一向如何？”

    “很好！你们呢？”

    “也都好！”

    简单的讯息是让彼此都安下心，是让牵挂落了地。

    冷面起身，退后，站在了锦书的右身侧。这个位置是他的，一直都是他的，如今他终于又站回来，多想就这样一直站在她身边，离的她如此的近，可以保护她可以爱她可以随时看见她，可以把所有的爱和思念都踏踏实实的放在肚子里了。

    锦书成了淑妃娘娘，该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了，可如今见了她，依然是瘦削的。曾经设想了很多遍的锦书的日子，可如今看见她了，全都做不得数。
------------

第一六三章   此生情无价（四）

﻿冷面弃了那艘小船，随着锦书一起登上了天字一号。

    白色的沙滩上散落着稀疏而凌乱的脚印，几个人加快脚步行进。在那根刻着梅花的木桩前面，锦书站住脚，目光慢慢描摹过两排整齐漂亮的木刻梅花，低头扭脸，轻声问：“黑子刻的吧？”

    这是对着紧跟在她身后的冷面问的，尽管声音压的很低，但听力极好的四名影卫也都听的清清楚楚的了，四个人不知所云，同时愕然一愣，直到看见冷面点了头才恍然，娘娘这话不是问他们的。

    亲疏远近只这一刻立见分晓了，根本不用再多说任何话语，四个人也都是极懂事极体贴的，瞧见娘娘的样子，他们犯不着惹了凤颜不悦，因此，很快就与锦书和冷面拉开了很大一段距离。

    锦书和冷面，两个人逐渐并行。

    冷面的一只手一直紧紧握在寒玉剑的剑柄上，手心里已经微微沁出汗来了。可他又不知道那只手不握在那里的话，应该放在什么位置才最好。就这样走着走着，忽然他觉得他握在剑柄上的手被另一只手轻轻拨开，拉住，一只是温温软软的，一只是带着汗渍的宽厚粗糙的。冷面觉得他浑身的血液都从一个方向涌到心的中央去了，一种眩晕让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迈步。

    “和冷大哥这样牵手，其实是锦书很久以前就想做的事了。”脚步也慢下来，因为这一段短暂的牵手很快便会被另外的人打破。

    此时此刻，冷面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出自己的激动和幸福，用这一刻换他一生他亦无悔了。

    天字一号近在眼前。影帝御提的几个大字斗一般闪着灿灿的金光浮在抱柱上，另一侧则浮雕着一条五爪张开的巨龙，台阶很高，都是用整块的长条石块累积上去的，两侧的栏杆上雕着各具形态的玉狮子。

    锦书踏上台阶，在那刻着天字一号匾额的抱柱前停住脚，按耐住心中掀起的的巨大波澜。

    “冷大哥，不如你先进去吧，跟他们几个报一声。我在这里等。”

    “也好！”冷面应声，迅速跨进了通往大殿的甬道回廊。

    原来，天字一号竟然建的如此奢华，那他们定是没有身受熬苦了，只是不知道这两年过去了，他们会有怎样的改变？

    锦书站在门柱下，胡思乱想着，她的白裙在红色抱柱下很是亮眼，从几十级台阶下向上看，就像淡蓝天空中飘下了一朵浮云。

    当她再次稳定了心神，霎时感觉有一股疾风从内向外奔出。她不必躲避，不必猜想，也知这一个是谁了。

    廿朝安就像一股风，只在内殿里听到冷面说了一句：锦书来了，在牢门外。别的他再也听不见了，两条腿和一个脑袋就不听使唤的自由行动了——冷面不会诳人，他断不会和他们几个开这样的无聊玩笑，他既说来了那肯定是确实的，廿朝安连惊讶和思考都没有，只转过这一个念头就旋走了。

    等到眼中模糊的出现一个白色的熟悉的身影的时候，廿朝安这股旋风就如同撞到了不可撼动的一堵墙，立刻将那力道化于无形。

    根本看不清楚她的面貌，根本来不及说句什么，廿朝安隔着数十步远张开的双臂就像张开一张急不可待的网，直接网住了中间的那一个人。

    呼吸，急促的呼吸……

    眼神，捕捉着惊喜……

    手臂，紧裹着真实……

    “真的是你！”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心跳的声音如此清晰，谁也没有说话。

    这样相拥无语的镜头在廿朝安的梦里已经被温习过无数次了，于是现在便只有这一句——“真的是你!”

    当他们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的时候，廿朝安才不得不松开他的胳膊，很不情愿的将锦书推到晚秋蝉和黑子面前。

    两年的时间，人人的心中都有杆秤，清晰的衡量着对方和自己在这份坚持里的付出，无论这份付出是孰多孰少孰轻孰重，但有一个最明了的事实他们彼此都清楚：爱和执着都是一样的。

    “早几天就知道你会来。”晚秋蝉淡淡的笑了，笑容是锦书最熟悉的永远带着超乎常人的自信，锦书曾经开玩笑说，一看见假面这样的笑容就想扁他。

    “那你可知我来做什么？”锦书笑问。

    “知道！”

    彼此对视着，笑容就逐渐从两个人的脸上慢慢消失掉了。

    锦书别过脸，将目光从晚秋蝉的脸上挪开。这个话题他们没办法继续了，继续下去便彻底毁掉了她来这里的目的和意义，

    “黑子——比我高了这么多啊？！”锦书跨上一步，整个人站在了黑子的眼前，比量着身高玩笑着，“你立在沙滩上的梅花桩是做什么用的？”

    “记日子的。”黑子开口，长久的不言语已经让他的舌头有些僵硬了，说出的话不自然的打着弯，有些像刚学会说话时的孩子。

    “怎么？语言能力也倒退了？这可不好！”

    “没——有！”黑子被锦书扯住胳膊向里去。

    锦书拽着黑子的左胳膊，掩饰着她刚才的心虚，眼神又瞟向跟在一边的晚秋蝉，发现他也正在看自己，便更加心虚了，嘴里胡乱说一些皇宫的事情，极力渲染着她在那里的生活的丰富多彩。

    “我现在是淑妃，马上就会成为风烈国的皇后了。我住的地方以前叫羞月宫，后来改作栖凤宫了；我有几个很贴心的宫女，最有意思的一个是春晓……”

    这些宫廷琐事被她兴高采烈的一说，几个人谁都不说话了。从进门走过长长的甬道，穿过两处偏殿和走廊，走进大殿。

    四名影卫已经等在那里了，天字一号的数名宫女也迎候在大殿内。

    这一次，是正式的接驾。

    锦书坐在大殿正中间，四名影卫分立在左右。

    红姑娘领着一群侍女跪在前面，冷面、假面、廿朝安和黑子跪在侍女的身后。

    “奴婢给淑妃娘娘请安——”

    这一群女子头不敢抬，影卫们已经提前告诉他们了，这是皇帝最最宠爱的妃子，并且是专宠几年，而且马上就会成为皇后，如今是奉了圣谕来探望这几名囚徒的。

    除去这些，红姑娘和她手下的姑娘们也大略知道，这个女子就是他们心中钟爱着的那一个了，那个让她们所有人面对着几名优秀男子却都没有丝毫机会的女子就是她！
------------

第一六四章   惩罚红姑娘

﻿“都抬起头来——”锦书摆了摆手，目光从底下的几名宫女轻柔艳丽的衣衫上面一一扫过。

    这些女子本对锦书都是有着百分之二百的好奇心的，再加上这里并不是皇宫，没有那么严格的规矩，平时又都自在惯了，听到这声命令便都大胆的抬起眼睛。以红姑娘为首的，目光里都稍许的隐含着些微的别意。

    锦书从见到这群女子的第一眼就看出来了，她们对她有着酸涩的妒意，也有着惧怕和好奇。她本是应该感激她们，因为在天字一号，是她们照顾着囚犯们的衣食起居、吃穿用度，若是有丝毫不尽心尽意，黑子他们也是过不好的。如今看他们，虽然形容并不比从前红润，但精神面色都是健康的，这就是这些女子们的功劳。锦书是带了赏赐来的，因为早知道这里有这样的一群女子，专门负责照顾天字一号的犯人。可是，现在看见她们了，洞察了她们的心思，她也有着不舒服了，一是觉得自己有些被冒犯了，二呢是觉得她们比自己更有条件去恨去爱，所以她也有些妒了。

    在她的心里，宫闱两年的生活已经慢慢的逐渐的摊开，就像浸润在白纸上的一滴墨汁，渐渐的一点一点的侵蚀开去，本来雪白纯净的一张纸上，再放眼去看，虽然那墨迹只是一个斑点，但挂在墙上时，别人眼里就只有那黑色的一点了。一个人一旦过惯了需要在别人眼里要过的生活了，便连自己也逐渐逐渐的相信了，相信覆盖在她心上的那点墨迹是属于她的生活了。

    这不是一种强词夺理的说辞，而是一种我们经常看到的生活现象，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比如现在，锦书已经无形无意中就是淑妃了。

    她坐在那里，就像一切皇帝的宠妃那样坐的泰然自若，面色里有着无法掩盖的张扬和骄傲。她弹了弹戴在右手小手指上的一个银白色的尖尖的指套，漫不经心的向两边的那几名影卫看了一眼，故意的在这些女子们的目光下露出了一些她经常练习的需要在皇帝面前做的那些娇羞而散漫的功课。于是，意料之中，她看到了红姑娘嘴角露出的一丝鄙夷，那鄙夷毫不掩饰的顺着她的嘴角向上去，直接戳在眉梢眼角，整张脸上立刻现出了一种大不敬的神色。这样的神色，若是低头顺眼，别人瞧不见倒没什么，皇宫里所有卑躬屈膝的奴才们都有这样的神色，只是红姑娘此刻是正面对着锦书的，那份神色早就被记名影卫瞧在眼里了。只是，锦书不说话，他们是不便说什么的。

    他们明白，淑妃娘娘今日是要打打这些女子的气焰了，若说不在乎，娘娘就比谁都大度；若说在乎了，她就比任何女子都计较；他们的皇帝就是因为总也摸不透这位娘娘的心思，所以才直到现在都被她抓在手心里。娘娘对皇帝的忽冷忽热的态度，影响着整个风烈国的朝纲，大臣们经常在上朝前从皇宫里探听消息，听说淑妃娘娘与皇帝昨日欢好，大家就都松口气，该启奏的启奏，该参本的参本；若是皇帝又把娘娘惹了，那就集体闭嘴，一言不发，散朝比上朝时间都快。

    此刻，皇帝不在这里，看娘娘的神情动作就知道了，她也被惹了。

    “这大殿的幕帐为什么要用紫红色？紫色是御用的，红色我最讨厌了……”突然之间说了一句，是问红姑娘的。眼神收转了，直直的逼迫和反击射向红姑娘的双眼。

    红姑娘刚刚还在想，原以为这个淑妃是多么优秀绝伦的女子，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却原来不过是会撒娇耍性长相秀美些罢了。她于是为晚秋蝉不值，继而又为自己不值，输给这样的平庸泛泛的女子，她太冤了些。于是，想的越深越不屑，已经忘了这不是平时她说了算的时候了。

    等听到锦书的问话，猛然回过神，自己悔的要死，知道刚才犯了大忌。“回娘娘，这紫红帐幕是当时的后宫总管分给的，因为这里一向少有囚犯，而且，皇上先时也还来过的——”

    感受到锦书咄咄逼人的目光，和那毫不带掩饰的逼迫，红姑娘浑身起了战栗。她不是没见过世面，有两次她也侍侯过影帝，那种紧张和压迫感至今想起来还会不安。可这位淑妃娘娘投递给她的那种气势，是明目张胆的，是回复她刚才的不敬和怠慢的，是比影帝的那种压势更直接更逼人，并且带着那份独特的得宠女子的嚣张。

    红姑娘低了头，其他的几位姑娘也都赶紧低下头了。

    “阿红，是吧？名字不好，以后改叫阿花——念你尽心职守，照理天字一号有功，本妃要赏你——”话说到这里，特意停住了。目光向晚秋蝉询过去，“我一时半会也没想出要赏什么，不如就请假面提个建议，你说赏什么便赏什么——”

    锦书这一说，红姑娘的的目光热切的转到晚秋蝉身上，她对他的心意他是再明白不过的，只要他肯说出来，哪怕是做个使唤丫头，只要在他身边，她也甘心情愿。

    锦书暗笑，动情的女子都掩饰不住自己的心思，她只稍稍耍了一个小手段就让她自己暴露无疑了，可接下来——失望也是必然的。

    “娘娘赏罚分明，带罪之人怎能胡言！”晚秋蝉干脆利落的断了红姑娘的那点子意想。

    锦书笑起来，笑的很扎眼。“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如此，我便赏你黄金百两，绫罗百丈——”这赏赐已经是丰厚无比了。

    红姑娘半是哭半是笑，重重的磕了头，她早该灭绝的心思如今被这位淑妃娘娘当场挑明，而且，还是他喜欢着的，这无异于让一个强大的对手看着自己卑躬屈膝的企求，然后又被断然拒绝后再承认一次失败。这位要强的女子不掉下眼泪已经是忍了再忍了。

    “别忙谢恩，我还没说完呢——”缓了大半天，锦书慢吞吞的又开口了。“你在这孤岛上也有几年了，论理早到了嫁人生子的年龄，皇上国事繁忙，这些小事我也早该想着的，今日起便除了你的宫籍，你自由了——”这可是个天大的好事，哪个女子不巴望着走出这个孤岛，象寻常女子一样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寻常百姓的日子呢？

    听到这个消息，几名女子望着红姑娘，目光里有羡慕，有祝福，有不舍。

    “只有一个条件——”只听锦书又说，“我送你一艘小船，你载着本宫这些赏赐驾船离开，能不能走的出去要看你的造化！”

    再看红姑娘的脸，已经惨白如纸了。她们谁都知道，这座孤岛是任你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这就是说，淑妃娘娘让她走的是一条死路。

    其他的几位姑娘呢，也早已吓的趴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出了。这哪里是奖励，这分明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

    “阿花，怎么还不谢恩？”旁边的影卫督促了一声。

    “多谢娘娘恩典！”阿红还是重重的谢了恩。赴死去吗？她的头从地面上抬起的刹那，忽然间就多出了一丝诡秘的笑来：这位淑妃娘娘为什么如此严厉的惩罚她呢？是因为她刚才冒犯了她的威严？也是也不是，如果仅是如此，她顶多挨上几十板子；是因为她知道她喜欢着那位晚公子，她的喜欢毫不掩饰毫不保留，而她是皇帝的女人，她是娘娘，她做不到，她嫉妒她——无论这几位男子对她的爱是如何的专一和浓厚，她都没有办法去彻底得到——所以，她嫉妒她！

    红姑娘第二次抬起眼，已经是坦荡无比了，那是赴死的人超脱和坦荡。“谢谢娘娘，其实你不用嫉妒我，因为我也从来没得到！”

    笑着转过身，一个红色的艳丽的背影从宫殿外消失了。

    锦书忽然觉得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又在顷刻间拿掉了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存权利，那是一个有着聪慧头脑的敢爱敢恨的女子！

    难道她必须这样做吗？

    可是刚才，她似乎完全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没有思考。

    在这里，她应该是锦书，不应该是淑妃啊——她怎么能混淆！

    锦书虚弱的向一名影卫下令，送红姑娘出岛，然后朝着周围的几个人勉强的笑了一下。
------------

第一六五章   走还是不走

﻿明明还没有透露出一丁点儿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可看周围的气氛似乎已经很惨淡的样子，每个人的脸上都凝重而沧桑，连刚刚相见的欢愉也抵消不了的沉重感弥漫在几个人的周围。其实，锦书不知道，尽管她笑的那么灿烂，笑的那么努力，但那笑容下的凄凉却比那笑更加扎眼。那笑容在熟悉她的人眼里，已经比她说出任何话都更有内容了。他们已经知道，这一次锦书来访的意义绝非一般。

    除了晚秋蝉，每一个人都在猜测，这份猜测的心情就像烈雨前的暂时平静。

    底下跪着的几个姑娘已经下去了，锦书从座塌上站起来。

    “走吧，咱们去外边坐坐。”

    黑子跨了一步，用右手腕擎住锦书递过来的手。这个动作，他是刚刚看见锦书带来的侍卫们做过的，知道这大概是皇宫的某种礼节，这会子他也学会了。

    就是廿朝安常去的那个临水而建的天台，几个人围坐下。一路上谁也没有说话，锦书不开口，他们也不知道说什么。

    “我从皇帝那里讨了旨，今天是来送你们走的。”锦书沉默良久，开了口。

    晚秋蝉坐着，眼神一直停在远处的水面上，仿佛并没听见锦书的话。廿朝安坐在下首位置，听闻这一句立刻站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笔直的看向锦书的双眸，“你呢？和我们一起走吗？”

    四个人俱都看向锦书，他们不关心自己是不是重获了自由，他们关心的是在这份自由中有没有锦书存在。

    锦书半低着头，不想迎接那几双眼，然后，轻微的摇了摇头。

    “我马上就会成为风烈国的皇后了，怎么会放弃呢？不是和你们说过，我很好。”

    “我不走，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黑子一字一顿的，本就已说话不流畅的他，听来是字字千斤。

    冷罗煞和廿朝安对视两秒后，都沉默的坐下去了。他们不知道怎么选择，走——从此便和锦书隔了这一道宫墙，再无可能相见；不走，留在此地也没有什么作为，徒然当了皇帝要挟锦书的棋子。

    黑子的话是真的，他的倔强锦书知道。

    “你为什么不走？留在这里等待终老吗？我是我，你是你，我什么时候非要你管了？”锦书突然来了火气，大声嚷着，边嚷边使劲推搡着黑子。

    黑子被锦书下大力气一推，猝不及防的倒跌进河里，“噗通”一声，溅起了一片晶莹的水花，而他丝毫不运功，任凭自己四脚朝天坠下去的姿势极其狼狈，惹的锦书绽出一丝笑。

    其他的人都没有笑，因为他们的目光不在黑子身上，而是一直定在锦书身上。

    “锦书，你要我们去哪里？”冷罗煞问。

    “哪里都行，只要离开这里，在一处山村野刹密林古寺隐姓埋名，就可以好好的活下去。”

    “恐怕没那么简单。”半天无语的晚秋蝉突然开口。

    “那你以为有多么复杂呢？”锦书反问。

    “首先，我肯定这个影帝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放走我们几个，他绝不是宽容大度的皇帝；第二，我们都是有身份地位的，隐姓埋名恐怕并不容易；第三，我们可以保证在离开这里之后都好好的活下去，可是你能向我们保证自己也好好活下去吗？”

    晚秋蝉的一席话说的极其在理，也极其到位。相爱的人们，倘若真的不能在一起，那就希望对方能好好的活着，能活得开心、快乐。不会因为失去了爱情就万念俱灰，或者自暴自弃。如果有谁在他们的爱情里做了自我牺牲，那么他们谁也不希望这个人是锦书。

    其实，锦书最怕听见的就是这样的问话，她想极力避免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来，所以她一直在尽力甚至夸张的表演着自己的身份、地位，诠释着权力、金钱带给她的所有的东西。无可否认，那些也能带给人快乐，只是那份快乐太薄弱了，太没滋味了。

    现在，这个一针见血的问题她必须得回答，并且要做到滴水不漏。

    “假面的问题我早就料到了，你们以为我没想过吗？首先，我保证只要我在，影帝不会食言，因为他要的并不是你们；再者，所谓身份地位其实都不是问题，春秋时期的越国丞相范蠡尚能在辅助越王勾践复国之后携所爱的女子西施归隐山林，何况是你们？最后一点你们就更不用担心了，入宫三年，锦书已不是当初的锦书，我不但会好好的活下去，而且还会活的更好。如何？”口气无比轻松，话也说的轻快无比，说完后她还故意用一双眼角乜斜着在每个人的脸上停留了几秒。

    “若是你们今日不走，锦书可就不能保证今后还能不能再争取到机会了？所以，你们想好了，走还是不走？”

    话说到现在，所有的情爱都必须放到一边去了，这涉及到了生与死、爱与恨；她得决断。

    “你们几个呆在这里，以为能起什么作用吗？不过是提醒着皇帝，他的皇后娘娘曾经多么滥情罢了。若是真的能有办法对付这个魔帝，若是真的能远走高飞，你们也不会被人家囚到这个岛上，无计可施吧？还有，我得坦白跟你们说，虽然这个皇帝残忍、无常，但他对我的心是真的，比你们任何一个也不假，三年了，我已经爱上了他。我这样说，你们还不够明白吗？”

    “晚公子？”刚才是他开的口子，锦书又把球踢了回去。

    晚秋蝉两道墨眉轻耸，眼送柔情，似笑非笑。“锦书别这么激动嘛——我们又没说不走，只是担心事情是不是属实？走了之后怎么办而已？你看你又何必如此……”话说了半截，没再说下去，明摆着的意思是——

    你的戏演过了！

    气不得、恼不得、哭不得、笑不得，锦书被晚秋蝉说的张口结舌。转脸看见黑子一身湿淋淋的站在她旁边，衣服上还滴答滴答的往下滴着水，正将一肚子怨愤撒在了他身上：

    “还站在这里做什么，不去换衣服？”

    “不，不用换——我运功烘，烘——”黑子看见锦书有些恼，说话就更结巴了。

    “既然这样，我看——我们还是听从锦书的安排，一切从长计议吧！”冷罗煞是大哥，他一说话，廿朝安和晚秋蝉点了头，因为本也知道没别的选择，留在这里是下策。

    “你呢？”锦书又问黑子。

    “他们都走，那我就留下来！”

    “唐直，你是真傻还是装傻？我说了半天你没听明白啊？走，都给我走！”听见黑子又说要留下，锦书气的直想踹他一脚，急赤白脸朝他吼道。

    黑子看锦书这次真生气了，忙改口：“你让走，我就走。”

    本业想着来劝这几个人离开皇宫，离开这个囚笼是会费些口舌，花些心思的，到了真的这时候，她果然都将他们劝走了，她的心也就呼啦一下子敞开了一个大洞，一时之间，再看眼前的几个人彷如已在千里之外般一片渺茫了。
------------

第一六六章   大婚（一）

﻿栖凤宫。锦书封后的大婚之日。

    天色微曦，睁开眼，知道这个日子终于来到了，她怕的这一天，她盼的这一天，她无法正视也必须去正视的这一天，就是今天了。

    举佩殿，锦书平时的梳妆盥洗之处。

    五天看锦书坐在梳妆台前，对镜自揽，仿佛入定了一般。镜中的那人，眉如远黛，眼若秋水，眉梢轻拢，似有满腹心事挂起，稍又微停顿，凝脂含玉的皮肤浮起一层浅浅的笑。

    “自古形容女子之容貌，如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等，都是借助自然状物之手法，并不具体生动，只留给人们想象的无限空间。现在，坐在锦书身后，看镜中人就更明了，一个女子的美貌并不在于她是否闭月羞花，而是在与之对视之后，那份无以言说的飘渺神情和永远挥之不去的样子。”五天开口，低微叹道。

    锦书笑了笑，“师兄这话是在夸奖锦书貌美呢，还是在批评锦书愁眉不展？”抬眼望窗外，一轮弦月如一盏细线清清凉凉的悬挂在天上。

    “晓月钩沉心事多，半腔浓烈半腔浊。万物霜天竟自生，雕花镜里恨生平。英雄不怕乱世艰，美人迟暮皆自怜。生死不问来时路，红墙内外两重天。”

    “今日大婚，锦书不要这么悲叹了，赋诗也要赋高兴一点的吧。”从昨天自天字一号回来，锦书就一直情绪不高。今日这个日子，若是一直如此状态，定会惹得朝中大臣和皇帝疑心的。

    “那师兄就来做个欢快调调的吧。”

    “美人起，懒梳妆，对镜贴花黄。红罗帐，暖春阳，恩义自难忘。层峦叠嶂。问窗外月儿，今朝可有骄阳？月儿眉眼含笑，早已晒了西窗。”

    锦书听五天嬉笑她，随手将梳妆台上的一把牛角玉梳扔过去。“师兄竟把锦书说成太阳晒屁股也不起的懒虫，真是气人。”

    五天抄住那把梳子，微笑道“这就对了，多笑才是。”

    春晓端了盆水进来，从门外就听见了屋内二人的打闹，她对锦书一直偏宠这个曾经出卖她的五天很是不满，撇了撇嘴，故意含沙射影。“我们娘娘是天下最好的，但是有的人卖主求荣、攀高附贵的就和我们娘娘差太多了。这样的人便是生了再好的皮囊也是枉来人世。”说着将脸盆放下，铰了毛巾递给锦书。

    五天早就被云惜、香雪她们几个丫头给折磨惯了，听了也当没听见。他也不顾春晓不时送给他的白眼，看着春晓给锦书梳头。

    “今早内务府来人，说要特意派过来一个教引女官的，主要是要引导咱们这里的奴才们注意礼法规矩，被我回了。我说，贵妃娘娘自己有规矩，不用教引。”五天说。

    “哼——”春晓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哼五天说话，还是哼内务府多事。

    “恩，以后也这样，凡事外边有什么人要进栖凤宫，一律回绝，我什么人也不要。身边有你们几个贴心的，外边有那几个也就够了，人多了我也看着烦。”

    “奴婢记下了。”五天重新毕恭毕敬的。

    这厢春晓的头还没梳完，耳边早就听见喧杂的人声了。香雪从门外跑进来，“娘娘，栖凤宫大殿门外，皇上派了好多人来送东西，还有其他后宫各处的人都派了人在外迎接，都快把大门挤破了。”

    “开门吧——让他们都在殿外候着，说我这里还要等会。另外，咱们宫里哪里还该布置该收拾的都交给他们布置收拾去，你们不用插手了，咱们乐得清闲。”

    一时之间，听见呼噜呼噜的脚步声，大约至少有上百号人一齐涌进了栖凤宫正殿外的广场。

    庞桂尖尖的嗓子喊起来：

    “奴才庞桂恭贺娘娘荣登凤座，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庞桂这一跪，后边上百号人就都跪下了。透过门缝，锦书看见殿外黑压压一片，映着高挑着的灯笼，人影攒动，显得不胜鬼魅。按理，在皇帝还没正式册封之前，恭贺还早了些。不过，这些后宫的奴才们是心知肚明的，册封也不过是个仪式，谁不知在皇帝的眼中心中，甚至在他的命里梦里，除了锦书，也再没有别人了。

    “五天，你出去应付他们吧。”锦书小声吩咐。五天就应声出去了。

    不一会儿，他引着庞桂和几个奴才进到了举佩殿外的正厅。几个奴才双手捧着托盘跪在地上，听庞桂又唱念出声：“万岁特赐：紫金流苏凤冠、紫金鸾凤袍、镂丝金缕敞、祥云龙凤锁金朝靴。”

    “万岁特赐：紫金首饰一盒，白玉首饰一盒，珍珠、玛瑙、珊瑚摆件一箱……”

    “万岁特赐：……”

    锦书听着听着就走了神，直到最后听见庞桂说：“娘娘，这些东西都是皇上近些天亲自挑选、亲自监工制作的，真是日不安寝夜不能寐，皇上直说怕别人挑选的东西娘娘看不上，会嫌弃。不是奴才替皇上说话，只是奴才看着皇上如此，也是心疼的很。”庞桂似乎真是说的动了情，掏出一块手绢擦了擦眼角。“娘娘看皇上一片苦心，到时候就都穿戴上吧。”

    说了半天，是怕锦书不穿戴这些繁重而累赘的宫服、首饰。

    “庞公公多虑了。锦书再无理，也知道宫里封后是朝中大事，怎能马虎对待呢？皇上的心思，庞公公不说锦书也是明白的，就请公公回去嘱托皇上不要过于劳累了，注意龙体要紧。”

    “好，奴才记下了，奴才告退。”

    春晓给锦书梳了个九环同心髻，高高的发环堆在头上，一环套一环，从脑后向上盘桓而起，要多复杂有多复杂。

    锦书左右侧了侧头，看了看镜中，不禁赞叹：“春晓，什么时候还偷藏了一手，这个发髻以前你从没给我梳过？老实说是跟谁学会的？”

    “娘娘，哪里是春晓偷藏了，这个发髻我早就学会了，就是上次内务府派来的那个嬷嬷教我的。为了练习，我都给雨柔和云惜她们梳过好几次了。娘娘每次梳头都嫌春晓梳的麻烦，我都没机会的嘛。”

    春晓边抱怨边从皇帝新赏赐的首饰里挑了几样锦书喜欢的插在了她头上。九环同心髻是最趁手势的发髻，因为环环相扣，每一环都可以插戴不同的手势、珠花等，插的若好，便可杂而不乱，显出高贵典雅而又超凡脱俗的气质。

    紫金流苏凤冠、紫金鸾凤袍、镂丝金缕敞、祥云龙凤锁金朝靴，待将这几样东西一样样的穿戴上，锦书挪了挪脚步，转了转身子，总觉得浑身沉重似的，她用询问的眼神看看春晓和五天。

    春晓惊的张大嘴巴，半天合不拢。“娘娘穿上这些衣服，简直就变了一个人了。天上的王母也赶不上娘娘现在的样子。”

    “这些衣服尺寸合身，剪裁适度，每一处细节都是精心设计、审度裁剪，不可否认，皇帝花了很大的心思。穿在任何人身上，都穿不出锦书这样的效果。”五天说。

    “那就是很美喽？”锦书转了个圈，自己低头看了看，只觉得灿烂辉煌的金丝在灯光下耀的人眼花。

    “根本就不是美，美是属于凡间的东西，你已经不属于凡间的美的概念了。”五天重新审视后，谨慎的说。

    “恩，我听出你的意思了，就是美的不像人。”春晓恍然大悟似的，对着五天点头说，这是第一次她没有反对和讽刺五天的话。

    锦书瞪着两个人，半无奈半玩笑的说：“敢情说了半天，我都不像人了！”

    打开举佩殿的门，眼前一片火红、明亮，大殿外以及各处偏殿内外早已被装饰的焕然一新。几缕阳光从东边的天空漫射进大殿内外，金光辉映，红光耀眼，这是真正的金碧辉煌的感觉。
------------

第一六七章   大婚（二）

﻿曳地的紫色凤袍漫垂在光滑平整的玉石方砖上，朝阳早已跳出地面，洒下一地的金晖，映着每一个人的脸，斑驳的光影将那各色人等的脸上的各样细微而隐藏的表情一览无余的收入锦书的眼底。

    身着杏黄色衣裙的宫女整整齐齐的分列在前后，走在队伍前列的宫女举着金色的宫事牌，牌匾上雕着各样飞禽，离锦书最近位置的宫事牌上雕着的一只九天飞凤。五彩羽毛，火红的冠，张扬的凤爪，轻盈伸展着的双翅，傲睨凡俗一切的凤眼……这是象征着身份、权力、地位的。宫女后边跟着列队的卫士，这是一种必须的仪仗。锦书缓缓的走着，一步步的从栖凤宫出来，心中已然无喜无悲。

    一行人蜿蜒迤逦的走出栖凤宫，奔了勤政大殿。

    风烈国册封皇后的规矩并不繁琐，形式上基本是简约而隆重的。未冕皇后在宫人陪伴下步行到勤政殿，先要以宫礼拜见皇帝，然后由册封执事官宣布典礼开始。后宫总管太监念皇帝的册封诏书，然后皇帝与皇后一起登上龙凤宝座接受朝臣的三叩之礼。新登位的皇后娘娘要在皇帝的陪伴下于午时三刻之前到太庙祭祖，祭祖仪式较复杂，大约要耗上一个多时辰。加上皇宫往太庙的来回路程，下午半天基本就过去了。而晚上，皇帝和皇后要各行其职责，皇帝大宴群臣，皇后则大宴后宫，晚宴之后，皇后会被总管太监带入皇帝寝宫，等待双方合帝后之礼。只有到帝后合大礼完毕，封后的全部仪式才算基本结束。

    在之前的几位皇帝，为了避免过于疲乏紧张，封后的典礼一般要进行两到三天，但这次影帝心急，觉得两三天太长，于是下令到礼部去，要求全部仪式都要赶在一天完成。

    “……朕蒙上天眷顾，掌大位近二十载而幸得此卿，几欲涕零。风氏女锦书，敏慧聪颖贤良德范，内可掌后宫安定，外可辅朝纲稳定，实为后位之最佳人选。特赐封号锦。”

    入耳的是长长的诏书，从祖制上皇后位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皇后此人对国家的价值和意义，到今日封后的急迫性等等，罗列出种种，尽管众人都听的昏昏然，但谁也不敢有丝毫的不恭之举，说的通俗点，有尿的也得憋着。这就是一种形式，形式的东西在很多人看来是麻烦是负累，但有的时候，人们确实需要形式来维护和规范思想和行为。

    扫了一眼勤政殿上的影帝，锦书发现他正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笑的很天真。这似乎是锦书第一次从他覆着人皮面具的脸上发现真正的属于他自己的笑容，而不是这个面具的笑容。

    正走着思，她就看见皇帝朝她伸出了一只手。

    “皇后，这么重要的时候不要走神。来——”她恍然，册封诏书念完了，她要和他一起接受朝拜了。

    同坐在御椅上，和往日不同，她第一次以真正的皇后身份坐上这个位置。

    “臣等恭喜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臣等恭喜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祝愿我皇与皇后千秋百代，为我风烈国开枝散叶，共创繁荣盛世。”

    文武臣工们高声齐贺，声震如钟鸣，只是那声音里无丝毫的热情和真诚，都只是在为贺喜而贺喜。

    “众爱卿平身！”影帝摆手，第一次将这几个字说的这么亲切柔和，倒让这朝堂上有了一点君臣和睦的气氛了。

    “请皇上和皇后娘娘一起到勤观楼观礼！”

    勤观楼，勤政外的一处景致，建在勤政殿的墙内，高出围墙二尺，可站在楼上俯瞰墙外。墙外一片开阔地，稍远就是后宫的各处殿宇。这定是礼部官员为了增添喜庆气氛临时安排的节目，因为在以往的册封仪式上是没有的。

    影帝拽住锦书的手，丝毫不避讳的走下大殿，走上勤观楼高高的阶梯。

    登到顶上，早有人伺候着了。向外看去，人山人海的，锦书叹道，平时也没觉得后宫里有这么多人啊——这一看可不得了。

    正想着，听见鞭炮齐鸣，还夹杂着欢快的锣鼓。人群中突然闪出一大片空地，一群红衣女从人群中跳跃而出，每个人手中都飞舞着长长的彩带。她们在跳的舞蹈叫“飞天”，是锦书曾经在闲暇时教导过那些宫内的舞女娃娃们的。

    一支舞跳的热烈欢腾，等到结束时，见一个女子还拼命在晃动着手中的红色绸带，再仔细看了看，原来是香雪，香雪旁边的正是云惜。

    锦书没想到这两个丫头也在里边，当即就想飞身下去，差点旋身的时候才赶紧按捺住，知道不妥。于是，转头说道：“万岁，这飞天舞蹈是锦书教她们的，我瞧着跳的真是不错了，难得她们有这份子心意——”

    “赏黄金十两——”锦书主动讨赏的时候几乎没有，影帝当然不能小气。

    就听那边庞桂尖着嗓子喊：“万岁有赏，跳飞天舞者每人赏黄金十两！”

    这一个赏赐可是破天荒头一次的隆重，这些宫女们就是当一辈子差也挣不下这么多黄金。底下的人们也更清楚的明白了一点，她们讨好了谁才会让皇帝注意。

    于是，即使没准备献艺恭喜的也拿出看家本事来，希望能拾得一点牙蕙。

    这下，可热闹去了。

    中间的空地越来越大，变着花样的节目也越来越多，几乎把民间能看到的各种杂耍艺术都搬了上来。

    狮子滚绣球的，跑龙舟的，对歌的，打把式翻跟斗的，献舞比剑的……

    无论节目的水平高低，无论表演的人是美是丑，无一例外的都得到了皇帝的赏赐。

    锦书看的津津有味，皇帝陪的乐不思蜀，可就把底下等着的礼部官员急坏了，心说，午时三刻还要赶到太庙祭祖拜礼，这要耗到啥时候去啊——

    耽误了时辰，今天这一天可就完不成了。

    可他这边，急的搓手跺脚也没用。

    “公公，您看这时辰可不早了？”汗出了一脑门，不得已挪到庞桂身边，低声央求。

    庞桂看了看坐在勤观楼上的那两位，心说我也知道不早了，可这时候你让我去打扰皇帝的好兴致，那大概就是活得不耐烦了。

    “刘大人，这司礼监时可是您的分内之事啊。”你别求我，求我也没用。

    “公公笑话了，谁不知道只有您才能在皇上身边递上话去？”那刘大人躬身哈腰的，就差没给庞桂磕头了。

    “大人别寒碜我，我不过就是皇上身边伺候的，圣意难测，不是我能猜出来的。”说实话吧，我也不敢去。

    那位刘大人见求不动庞桂，又听他话里的意思是谁去谁倒霉，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皇上，自古都说为君者要时常与民同乐，方能体察民情。这一点，皇上就欠缺的多，整日不离皇宫可不好。依锦书说，今日晚间，皇帝大宴百官，可一定要开怀畅饮，方能显示君主的平民情怀，方能真正与您的臣民亲近。”

    “……”影帝没说话，似在考虑锦书的提议。

    “再者，今日锦书也要设宴后宫，皇上这么早回来，会让我们拘束的。”见他不说话，锦书又道。

    “朕何时也没看见锦书拘束过啊？倒是朕，有时看见锦书不开心，却很拘束。”

    “皇上你不要转移话题。”

    “哦，那好，今晚我就和百官们尽兴畅饮，也让锦书和后宫女子们尽兴玩乐，只是——我……”

    大婚之夜，只有畅饮和玩乐吗？显然不是！
------------

第一六八章   大婚（三）

﻿锦书回到了栖凤宫，甩掉头上的凤冠，脱下身上的凤袍，本来疲倦的身体少了束缚就减轻了很多。

    “哎呀，皇后娘娘，怎么这么性急，奴才们还没给娘娘行礼呢——”春晓看见进了大殿的锦书已经脱下了礼服，惊讶的嚷道。

    自己宫里的丫鬟太监跪了一地，急忙给刚进来的娘娘贺喜。

    “你们别折磨我了，你家娘娘我今儿够累的了，瞧见了没——刚才在御花园的典礼阁，给五品以上的宫中女官和太监侍卫们设宴，你们也没人过去，可把我给累坏了……”

    一群人赶紧稀里哗啦的站起来，知道娘娘说的是实话。

    “娘娘有所不知，自古皇后娘娘后宫设宴，自己身边和自己宫里的人是不能去的，这是规矩。咱们啊只有等着娘娘回来了，自己吃自己喝，这样才更自在更快活。”

    一大群人变戏法似的，将挡着屏风的幔帐拉开，里边整整摆了四五桌的吃食，鲜果梨桃、冷炸热炒，色香味浓，都是锦书平时喜欢吃的东西。

    春晓献宝似的指着桌子说：“知道娘娘设宴也是吃不好的，我们几个早早就开始准备了，都是娘娘爱吃的，您看——”春晓一张嘴就跟报菜名似的，比说相声的口才还好。

    “好了，打住！”锦书使劲拍了下春晓的头，“你这张嘴，都能赶上说相声的了。”

    春晓被锦书打的疼了，咧开嘴抱怨：“娘娘真是不知好人心。”

    “娘娘，说相声是做什么的？”香雪紧跟一句问道。

    “相声相声，你不知道啊？就是听人声音然后给人相面算命的。”云惜颇内行的解释。

    “娘娘，是算命的吗？”香雪继续刨根问底。

    “恩，恩，差不多。”

    “你别瞎打听，有你什么事啊？一天咋好奇心这么强呢？”春晓瞪着香雪，发挥自己的管理职能。

    “娘娘都没批评我呢，你这是职位越权？”香雪不服。

    锦书听见这几个人在自己跟前打嘴仗，说的还都是自己偶尔秃噜出来的名词，什么好奇心啦，批评啦，职位越权啦，心情颇好。

    很有气氛的和自己宫里的人重新坐下来吃喝，划拳行酒令，平时自己教她们的那些小把戏，都被她们学的有模有样的。

    看她们玩的开心，锦书跟春晓说了句：你们玩吧，我暂且歇歇去。然后，悄悄离开了。

    走进自己的寝室，五天跟进来。

    “收到消息了吗？”

    “收到了，今天下午午时三刻之前收到的。”

    “怎么说？”

    “已经离开了，但是不是被释放，而是被解往纹水去做男奴了。”

    “哦。孙序民那边呢，怎么回话的？”

    “说都听你的，已经引了水源，打通了四周水道，怕是很快就水淹海龙郡了。”

    “纹水那边如何接应？”

    “都安排好了。正巧借着大水，走水路，那边发了二十万水兵，借道赤花宫，估计也已经过了图蜀了。听说是那边的主子亲自带兵，目的很明显是为了征服风烈来的。”

    “哼，想的简单，怕是她们的算盘也打的太精明了。我想，这些人啊大概都要成为水底的冤魂了。”

    “……”五天没说话。

    “师兄知道我要选择什么吧？”锦书坐下来，头倚住窗栏，很低柔的声音。

    “知道。”

    “那师兄是要帮我，还是要我自己来？”

    五天听见这句话，急剧的转过身子，他压抑到无法发泄的情绪如阵阵翻滚的惊雷，在剧烈起伏的胸膛上奔腾起来。

    “皇城要大乱了，师兄就在外边守着锦书吧。”说着，放下了窗纱和厚厚的幔布。

    幔布红如朱颜，喜庆的让人心跳，热烈的让人心惊。

    放下床帷，锦书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她确信他们是安全的了，即使是被送往纹水做男奴，凭借他们的本领和样貌，也绝不会被忽视和欺侮，而她自己早就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更安全的道路，那就是——赴死！

    水，漫无边际的水滚滚呼啸着从街道的远处奔涌而来。

    四面席卷着，裹挟着，那水流中夹带着的是生灵的悲歌。

    这是灾难的触摸，也是悲愤的呼喊。

    没有人从这场灾难里逃脱，也没有人从这个咆哮的水龙中感觉到那人为的悲恕。

    这个夜就这样被水淹没。

    水，至阴至柔至弱，虽利万物而不争，老子所说也只是水的一面而已；而其遇狭阻而狂放，自高往低之癫狂，浩荡奔赴目空一切生灵之骁勇无情，这也是水。

    海龙郡，地下本有着环城之水道。最初建设时的主要作用是蓄水，用于耕种灌溉等，后来，皇城扩建，百姓外迁，这些水道也就失去了最早的原始用途，一直被密封着。若自外向水道中引入滔滔活水，则海龙郡瞬间便可成四面汪洋之势，不要说守城兵卒，就是地下的老鼠也不可能提前逃出鼠窝去。

    这一城市规划建设的隐秘而致命的缺憾只有一个人知道并能将其利用。

    “万岁，万岁，不得了了，大水涌进皇宫城门了——”值夜太监连滚带爬的闯进大殿，尖锐的嗓子几乎已经不成人声了。

    还沉浸在觥筹交错中的文武群臣们听见这声禀报都惊的不知所以了，他们不约而同的看向最上首位置的皇帝。

    影帝却似并没听见这禀报似的，仰头将杯中琥珀色的澄净液体倒入口中。偏了偏身子，朝着满朝文武一扬手臂。“众位卿家都回家去吧，朕还要去陪皇后呢。”

    耳边早已传来轰隆的龙吟水啸之声，虽不至于将这最高位置的宫殿淹没，但那回家的路肯定早就没有了。

    皇帝哪管这些人回不回的去家，大水来了怕什么？四海龙王都来了他也不怕——在众目睽睽之下，皇帝一阵黑烟就从殿上消失掉了，剩下大眼瞪小眼的文武百官，这下才着了急，

    你推我搡，争着向殿外跑。

    恐惧，双重的恐惧，不但有着家破人亡的惧怕，也含有国将不国的危难。再次目睹他们的皇帝当众的施法，谁都知道他们的国是早已易主了的，无论忠奸，无论为私欲还是为公心，无论是皇家亲信还是旁支杂系，此刻的心都是一样的重。

    “报应啊报应——”一红顶官员抱头而哭。

    “冤孽啊冤孽——”另一人仰天长叹。

    “哗——”水流漫进殿外空地上，迅速不断的上涨着，缓慢的爬过一级一级的高高的台阶，冲刷着这座几百年的宫殿中残余着的历史尘埃，每一个阶梯上青石迅速被水漫过，消隐了痕迹。

    哀叹哭喊声骤停下来，看着慢慢爬升的水面，人们开始不约而同的往最高的位置躲去。最高的位置就是龙椅两侧了。那是象征国家最高权力的位置，那个宝座以及两侧位置向来是作为臣子所不能涉足的。然而今日，众人开始抢着在那上边占有一席之地，没有人再迟疑。失去了皇帝的龙椅和失去了保护的皇位就像破庙内的一片荒芜的殿宇，被急着避雨的路人们随意践踏争抢着。

    一名武官忽的跳上那把还没有人敢去触碰的椅子，哈哈大笑，望着底下的水和两侧的同僚叫道：“不过如此，也不过如此啊！”

    他的这一声引来周围同僚的强烈不满，立刻有人狠狠的将他拉下来，自己踏上去，于是乎，这个座位成了人们在绝望之前都想去疯狂占有的一个位置。

    这是一个抢椅子的游戏，一群陷于无助和绝望的人们把这个游戏当成拯救生命的最后一场表演，玩的激烈而投入，甚至浑然忘我
------------

第一六九章   不如归去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躺在床上的这一刻，浑身放松，很多的往事浮现出来，一如她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那样的新鲜。

    兰儿早该嫁作人妇了吧？而他们也该在遥远的未来岁月里逐渐淡忘这份记忆，寻找到自己的幸福吧；这里，她到底来了多久了？

    以为已经比一生一世要久远的多了。

    这一世加上一世她已经活了三十几年了，这一世她做了许多事，帮过人也杀过人，爱过也恨过，为了恨她付出了许多，而其实，有多少恨就有多少爱，她选择归去，其实也是不想去面对彻底决绝的那份惨烈吧。

    谁能做到彻底决绝，谁能将那些沉重的岁月彻底割裂？

    恨一个人，也很难！

    抬起手，覆在自己的天灵上，她将真气缓缓的逼入体内，意识也逐渐的模糊起来……

    一阵风袭进栖凤殿，大殿的门被卷开，还在酒酣耳热吃着酒的人们突然发现身前多了一个人影，给人感觉他就是随那阵风飘进来的。

    “你家皇后娘娘呢？”人影立定，声如远啸。

    春晓站在离殿门最近的外围，耳听问话的声音，受到的惊吓不啻为看见鬼差，手中的筷子“啪嗒”从指间滑落，头也没回的就跪伏在地，“奴婢给万岁贺喜，恭喜万岁与皇后娘娘永结同心。”

    刚才还热闹的吵吵嚷嚷的大殿上当即鸦雀无声了，几秒后，栖凤殿的奴才们围着桌角跪了一地，心里都在颤抖，不知这皇帝几时悄没声息的驾临的。按理，要由皇帝寝殿的公人亲自来接凤撵，皇帝是不该出现在栖凤殿的。

    不过，这个皇帝向来不按道理行事，这也就罢了，可怎么之前连句禀报都没听见，结果才弄得他们如此的失礼。

    “你家娘娘回来了吧？”影帝动也没动，又问道。

    “回皇上，娘娘她回来有好一会子了，和奴婢们吃了些酒，因为身子乏累，所以就先回寝殿歇息去了。”春晓缓过了点心神，语气也镇静了些。

    “恩。”头也没回的从殿内回廊向左拐去，直奔了锦书的寝殿。这边跪着的人都不敢起身，因为皇上连平身都没说，大家面面相觑的，谁也不敢破规矩。

    “万岁，娘娘她——安息了。”五天站在寝室的大门外，对着影帝俯身道。

    “怎么？这么快就睡了？朕去看看！”没有听出五天说这句话的特别，影帝推开门迈步进去了。

    尽管在封后大典之前，庞桂和礼部官员一起整理了一天，将那些繁复的程序做了大量的简化，哪些该由他去做的也都提前做了部署，有一些内容更是提前告诉了他，比如，大婚之夜皇后要乘凤撵往昭安殿去，而不是皇帝来皇后这里，礼部官员说，礼数皆为规矩，切不可本末倒置。

    可现在，影帝可不管什么倒不倒置的问题，还亏他这么心急的来了，要不然，等着所有的礼数执行，大约就到天明了。而明天，这整座后宫不知道会不会成为龙宫呢？

    放轻了脚步，悄悄的奔最里间的屋子。

    灯火明晃晃的，桌案墙几上摆了两件翡翠珊瑚盆景，那盆景极其精致，绿色的翡翠，红色的珊瑚，一处纤细的水流自下而上不断喷涌，形成小小的一处水泊，水泊旁边有两只优雅的天鹅正在戏水。做工可谓精巧绝伦。这正是他今天刚刚赏赐给栖凤宫的，他亲自从东海龙宫的龙王处讨来的，两个盆景是一对，名唤世外飞娥。据说是地母娘娘的女儿桃花仙子亲手制作的，为了祝贺东海老龙王的生辰，地母娘娘就把这对盆景送给了他。这处盆景最玄妙之处不在其做工之巧夺天工，而是两处盆景上引的那泊水，乃是取自灵山外的不老泉。凡人若得，可保持身体康健容颜不老，仙人饮后更可使其魂灵永固，肉身不朽。

    他早就听说过龙王的这个宝，这次特意去讨主要是为了那不老泉，他要他的锦书和他一样容颜不老，真身不朽。

    眼光从盆景上收回来，影帝挑开珠帘，转过八角屏风，闻见了安神的弥草香气。隔着床纱，他看见心爱的人静躺在床上。

    再走近些，再走近些……

    猛然间心跳骤然加紧，他没有感应到她的呼吸，那静躺的人没有一丝的热气。

    一把拽下床纱——

    一双安然阖上的眼，依旧莹白剔透的肌肤，紧抿的双唇，似乎和她平时的睡姿并无二致，只是那只被他握在手里的柔胰早已凉如玉石。

    他盯着她，久久的，久久的，这么安然这么平静是早就下了决心的吧？

    让他的大婚变成她的大丧——让他在以为自己终于胜利的最后一刻彻底宣告他的失败，而且是一败涂地，再无翻身的可能。

    狠心的锦书，决绝的锦书，她怎么能这样做？

    他就不值得她一丁点的留恋吗？

    他坚持了几百个寒暑后就换来这样的结局吗？

    他究竟做错了什么？

    “你告诉我，究竟我做错了什么？我爱你是错吗？我的坚持是错吗？你告诉我啊？”

    所有的喃喃都没有了回答，他的双目里忽然迅速凝出一滴水，“啪嗒”掉在她手背上，滚圆的水珠，沿着她的肌肤滑下去，浸入柔软的被褥里。

    原来，这么久了，他还会流泪。
------------

魂女卷


------------

第一七零章   押解

﻿“鱼儿姐姐，你就让我动一下好不好？我都快化成石像了？”廿朝安扭了扭脖子，实在是这个姿势保持的太久了，双手抱在头上，双膝合拢，站得跟一棵松树似的，就这一个姿势他已经站了快一个时辰了。

    “不行，不满一个时辰不能换姿势。”被称作鱼儿的女孩子斩钉截铁的说。

    岑鱼儿、岑叶儿、岑虫儿、岑鸟儿、岑风儿，五个女子，年纪不过十四，负责照顾和看管廿朝安。她们五个是纹水国皇宫里的五品侍卫，各人都有一身不错的功夫。

    在临来风烈运送这批男奴之前，宫廷二等侍卫长回画千叮万嘱的交代说，在风烈国一个特殊的地方有四个特殊身份的男子，需要她们特殊看管。

    鱼儿还记得，回画交代她们时候表情严肃。她一双圆眼一个个的检视着这些被挑拣出来的负责押送四名特殊男子的女尉官，沉默了足有一盏茶的功夫，才说话。

    “据那边的探报说，这几名男子武功高强，而且在风烈都具有着重要的江湖身份，甚至可能有着官府和江湖的双重身份。所以，你们用一般的点穴、捆绑、装入底舱等手段都是不行的，而且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需要你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想尽一切办法将他们四个毫发无损的押解回纹水，重嬷嬷说这几个人是欢主子点名要的。”

    二十个人，又带了数十名兵丁领了这个任务。

    一路乘船顺水路，她们的船上也并没有明目张胆的挂着纹水的标志，所以，在风烈国内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挡。等到风烈国的海龙皇城时，那里已经是水漫金山了。

    从一个僻静的码头接了这四个男子，四个人都被人做了手脚，一直昏睡着，这四名男子在接手后，就把她们这群女子给看傻了。为了谁负责哪个的安全问题还打了一场嘴仗，最有实力的介家姐妹五个便抢了最美的一个。

    岑家五姐妹抢了廿朝安。

    才上船不过半柱香，这几个人就陆续的醒了，但是谁也没有先说话。

    她们以为这几个人大概已经知道他们要去被送往纹水的王宫做男宠了，因此也就把话和他们说明了。谁知道，当即就惹了麻烦，四个人分四个方向跳进水里，要不是她们早有准备的在水里撒了张网，她们可就都得掉脑袋了。

    而最不甘被送走的就是廿朝安，鱼儿看出这个男子心眼多的很，又能哄人又爱撒谎。她为了看住她，想了个绝招：她们五个脱了外衣，身上仅着亵衣，然后五人以身体为屏，将他圈在中心，让他动不得摸不得打不得碰不得，纵有千计万计也只能无计可施。

    这就是廿朝安只能保持一个姿势一个时辰的缘由。

    他双手双脚真是动也不敢动啊——瞧这几个小丫头，明明满脸善良淳朴的样子，结果却想出这么阴毒的办法治他——

    苍天啊，他得罪谁了？

    最可气的是，大哥和二哥偶尔进来这个舱里看看他，竟然也不给他求情想办法，似乎是想看着他失身于人，他廿朝安早就改邪归正了，早就不流连花丛了，早就洗心革面一心向书了，他这才知道原来要做君子也很难啊！

    “风儿，你稍稍外挪一下好吗？”见几个人谁也不理他这茬儿，廿朝安只好改换了对话的对象。

    岑风儿的脚才挪了挪，就听鱼儿训斥道：“风儿，你别被他可怜巴巴的样子蒙蔽，小心他耍花招。”

    直到满了整整一个时辰，廿朝安才被允许换一个姿势，这真比酷刑还酷刑。

    晚秋蝉和冷罗煞在船上行动比较自由些，因为他俩已经分别和看管自己的五名女子的领头商量过了，绝不会再跳水脱逃。

    黑子的房间被四名女子轮流站岗看守着，剩下的一名负责送水送饭等。不过，黑子又开始缄默不语了，这使得这几名女子都坚定的认为自己所看守的人是个哑巴。然而，越是这样的人，她们也就越不放心，不言不语谁知道他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呢？因此，四个人谁也不敢放松警惕。

    眼看已经顺着汪洋水泊行出了海龙郡，看着大半的房屋建筑都已经被水淹了，一片明晃晃的琉璃瓦在远处的阳光下泛着琉璃金色，已被洪水半掩半映，那就是风烈国的皇宫。

    “凤儿姑娘，你们这次来风烈是有皇命的吗？”晚秋蝉问看管自己的女孩儿。这几名女孩均姓介。介子凤是她们的领头。

    “当然了。而且，我们主子这次海御驾亲征，就是为了将风烈划入我国地域，从此就再无领土纷争。”介子凤说，她回答晚秋蝉的话时头也不敢抬，本来有些话不该如此坦白，但只要他在她身边一说话，她的脸就红的像晚霞似的，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似的。

    “我听说，你们纹水国的女皇很厉害的，但是你们向来与风烈井水不犯河水，这次为何有这样大的举动？”晚秋蝉又问。

    “国母病危，太女长期不归，我们家主子当然就义不容辞的担当国任了。主子说，现在是天赐良机，风烈国内早已四分五裂，朝中又有人作乱反戈。只不过，你们几个却是风烈国的皇帝亲口答应要送给我们家主子的。”

    “哦，如果两国能从此平定无纷争，甚好甚好。”晚秋蝉说着话，忽然感觉心中宛似火烧刀绞似的，疼痛到一时难以支撑，汗珠“唰”的就滴下来，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大叫一声：不好！人就昏厥过去了。

    凤姑娘正沉浸在和晚秋蝉对话的羞涩与朦胧的情意里，听他一声喊叫后就直挺挺向后倒去，再探鼻息，已经没了呼吸，乍然大惊。

    “子雀、子鸢、子燕、子鹤，你们快来——”介子凤大喊。

    四个女子在外面听见子凤凄厉一声喊叫，吓得不轻，等到匆忙跑进来，看到她们负责押运的那名绝色男子面容惨淡的倒在椅子上，眼帘低垂，已经没有了丝毫生气。

    “凤姐姐——”四个人看见这幅景象都吓住了。

    “刚才还好好的和我说话，一会功夫就不行了，这可怎么办？”介子凤痛苦的眉头皱在了一起。

    “那怎么办？我们也都活不成了吧？”子燕害怕了。回画姐姐说什么来着？人在她们就在，人不在她们也就不用在了。

    “真可惜啊，这么美的男子，我们纹水国内怕连半个也找不出来，怎么就这么短命呢？”子雀已经惋惜的快掉眼泪了。

    “……”这话说对了，五个女子一起为这个半途殒命的美人哀叹。

    随船的大夫来过后，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果然红颜薄命啊红颜薄命——”一步三叹着走了。

    冷罗煞被叫进晚秋蝉的船舱，看着突然暴毙的晚秋蝉，他有些不相信，以为是自己的二弟在玩心眼骗这些女子们，等他低低的连唤了数声，“二弟，二弟——”却并不见一丝一毫的回应时，才感觉到这是真实的了。

    一下子失去一个同伴，失去一个兄弟，失去一个朝夕相处了几年的战友，冷罗煞冰山似的脸上终于绷不住了，眼底充斥着痛楚和悲伤，一副几近绝望的神色。

    直到这个时候，黑子和廿朝安才被允许行动，三个人一起坐在了晚秋蝉的身边。

    “不可能，不可能，二哥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死？”廿朝安盯着晚秋蝉的那张脸，一直在摇头。

    在这样的时候，失去谁对他们四个来讲都是一种精神打击，更是心理创伤，他们四个人是彼此看着对方的，在争抢比较的同时也相互倚靠，可以说他们既是最亲密的战友了，也是最亲近的敌人。

    让我们怎么送你

    亲爱的兄弟

    淌泪的河水啊滔滔不息

    可不可以再听听你的笑语

    怎么能就这么离去

    怎么狠心如此背弃

    那些过去的日子满是凄风冷雨

    你谈笑间

    挥洒如风的神奇

    让所有的邪恶弹指远离

    那些所有的记忆

    该怎么记取

    莫不是艰难的未来

    你也惧

    就让我们来送你

    截取那些深厚的情意

    颠簸的水流啊载着你

    回到你的天国去
------------

第一七一章    地狱故人

﻿幽幽暗暗，在一个狭长而悠远的隧道里穿梭着，不是用走的，而是用飘的。锦书疑惑了，这里是哪里？她不是已经死掉了吗？

    好奇怪的隧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时空隧道？

    她飘着飘着，准备伸出自己的手碰一下旁边的墙壁，等她的手伸过去，却发现什么感觉也没有，她的手臂已经处于一种半透明的状态。

    她终于有些明白，这大概就是她的魂魄了。

    她的魂魄脱离开身体，已经独自行动了，而目的地肯定就是——地狱！

    她现在应该处在生死巡回的连接处。

    原来，人的灵魂是这样的，不但有意识，而且和自己的身体形态并无二致。

    不紧不慢的飘着，恍恍惚惚间，觉得自己忽然被使劲拉了一下。

    “烟灰，又来一个，这回该你去送！”有人说话，不，有鬼说话。

    “老规矩，谁赢了谁去！”

    守在生死轮回隧道尽头的两名鬼差，一名叫烟灰，另一名叫浮尘。

    “我不跟你猜了，我就从来没赢过。”浮沉不满意的甩了下腮帮子，样子很是坚定。

    锦书刚才不知是被哪个人拽了一下，出来看，两名鬼差都很小，在那世应该是两名还未长成的少年娃。

    烟灰、浮尘，谁给起的名字啊？整个就是禁不起风吹雨打，不夭折才怪呢？

    这两名小鬼，明明是自己的工作却谁都不积极，左边的脸向左，右边的脸向右，都看也不看锦书一眼。

    “喂，两位小哥，麻烦问一下，这是地府冥间吧？”先搞清楚到底来了哪里再说。

    左边的浮尘侧了下头，看了一眼锦书，本来老大不情愿的脸上忽然就开了花。“当然是地府，你阳寿尽了才进入生死轮回隧道的。不过，瞧你长的这么标致，怎么也轻生啊？”声音如金石撞击，干净悦耳，仿佛和刚才斗嘴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烟灰撇了撇嘴，“这下不用猜拳了吧，你就去吧！”说完，自己懒洋洋的坐下，打起了瞌睡。

    锦书随着浮尘向前走，不久就看见了一处黑压压的殿宇。不待锦书询问，浮尘就开始介绍起来。“这是地狱的第一层，拔舌地狱。凡在世之人，挑拨离间，诽谤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辩，说谎骗人。死后就被打入拔舌地狱。”

    走进拔舌地狱大门，浮尘和两名守门鬼差打招呼。那名鬼差生的难看，长了一个树枝似的犄角。

    “又送来一个？”听犄角说。

    “是啊，阿牛——不跟你聊了，回头办完事回来找你玩。”

    “好啊，赶紧去吧。”

    俩人说着话，锦书已经走远了。她心里琢磨着，地狱十八层，一层一层的下去，要走好久的。

    浮尘从后边追上来。“你在阳界肯定听说地狱十八层特别特别恐怖，其实不是的，那些酷刑好多都是摆出来装样子的，极少有人真的被施以严重的刑法。再早以前的阎王不知道如何？总之我们来了之后，基本只见过死神、睡神、梦神，都是很帅很好的神仙呢——”

    浮尘也不管锦书听没听，自顾着说。“这三个神仙啊，被称为冥界三大帅哥呢。回头你看见了就知道了，我不是蒙你的。我和烟灰是因为偷下水捞鱼结果遭了水难的，来了之后，死神就说我俩聪明伶俐，去当个小差，也好挣些功德，早日转世呢。”

    说话间，已经过了孽镜地狱。

    “你想转世吗？”锦书问。

    “想啊，呆在这里没有伙伴，一天光来来去去的走这条地狱通天路，多无聊啊——”浮尘回答。

    “那你就多做功德，好早日投胎去啊！”

    “哎，还差的远呢。死神说我们只要引渡够三十五亿人就可以投胎了，我都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去了。”

    “没关系，不要灰心嘛，也许死神一高兴，就提前放你去转世了呢。”锦书笑着说。

    在地狱十八层里穿梭着，耳边并没有那些恐怖的哭喊声和鬼叫声，安静的好似一个静谧的庄园，环境也很优美，一点也没有阴森恐怖的感觉。看来，人间对冥界的印象确实是有太大误解了。

    哗啦啦的水声响起，前边就到了一条小河边了。河水不浑浊，清亮亮的，一个老婆婆坐在河边的渡石上，态度安详，身后是一座石桥。

    “孟婆？奈何桥？”

    “不是，奈何桥不在这里，在幽冥界里，你并没有过奈何桥，也没喝孟婆的汤，而是直接走了生死隧道，应该是还有因缘在阳界未了。我们眼前这条河叫忘川，过了这条河的人心中就不再有仇恨了。这座桥叫无恨桥，是去往神冥界的必经之路。”

    “那个老婆婆是谁？”

    “她啊，是孟婆的母亲，叫姜婆。”

    过了忘川和无恨桥，浮尘突然拉住锦书的衣摆，两个人像氢气球似的，直向上飞。

    白蒙蒙的雾气，伴着耳边呼呼的风声，再睁开眼时，锦书已经站在一个宏伟的建筑旁边。抬头看去，五彩斑斓的牌坊造型，铜色的长方形悬匾悬挂在高高的门庭上：地宫。

    从大门里走出一黑一白二人，黑的脸如墨碳，白的面似冬雪，两个人走在一起分外惹眼。他俩走过来，朝浮尘挥了下手。

    “二位判官辛苦了。”浮尘转身要走。锦书一把拉住他，“和我一起进去吧，里边的人我都不认识，就和你熟点，两位判官不会这么小气吧？”

    黑白无常鼻子拧了拧，没说话，转身领路去了。

    “今天阎王爷在，你们小心点。”白无常冒出一句。

    一直朝前走，是一个大院子，一阵阵馥郁的花香和鸟叫声，但看不见景致。

    进了一处大殿，光线立刻暗了许多。

    “黑判，有事吗？”听见最上边传来的声音。锦书仔细瞧着，那最上首位置的就是阎王。身上穿着黑红相间的一件长袍，长相有些凶，两只豹眼，大耳如扇，耳上缀着银色的粗比小指的两个圆环，说话也不睁眼，似乎是很不满自己的职业，有点消极怠工。

    阎王左下首位置有一个长长的躺椅，一个人面朝里躺着，长发垂洒下来。右首位置有两个座位，其中一个和对面的一样，连姿势都一样。另一个——另一个——另一个——

    怎么可能呢？

    锦书的心“咚”的就跳到了嗓子眼，怎么可能是他？她按捺住自己的心，朝着阎王右首跑过去——“行云师傅，你怎么在这里？我是锦书，我是锦书！”

    阎王爷听见这话，一屁股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使劲抹了把脸，揉了揉眼睛，瞪大了瞧着锦书。不像啊，哪里都不像啊？可怎么就说是投胎的那个呢？

    “咳咳……”阎王爷这会嗓子不舒服了，左一声右一声咳起来没完。

    死神却面若静水，没说一句话。听凭锦书在他身边左一句右一句的叫。

    “那个，云卿，这个是不是你的故人啊？”阎王问。

    “既为天界神仙，何来人间故人？”死神回答道。

    “哦，哦！”阎王又拼命咳了两嗓子。自从玉帝把这个新神派给地府，负责司命，他这个阎王当的就窝囊起来了，大家眼里都只有这个死神，他这个阎王都快成了摆设了。可是他不服也不行，他是极其懒惰的，本来这地宫里杂事多，而且地狱十八层里又整天破烂事一堆，他早就干烦了，只是无奈当初和玉帝是有约定的，以天界时间算，不满五亿个轮回不能辞职。现在好了，所有的事物都被死神打理的井井有条，他清闲的很。

    今天很例外，一大早他就被梦神给叫醒了，梦神在梦里说今天会来个大麻烦，让他务必上殿等着。然后，梦神又把睡神也鼓捣醒了，死神根本不用催，天天在大殿上，有时睡觉都不回自己住所，比工作狂还工作狂。

    “行云师傅，你做神仙了是吗？那锦书替你高兴。”如今相见，她能叫他夫君吗？显然不能，还是叫师傅吧。

    “丘锦书，原姓风，为风烈国皇室之女，风烈第十二代公主。阳寿十六，曾为风烈国影帝之宠妃，今日子时大婚当日自断生命，永不予超生，着发往——”死神在例行公事。

    “慢着慢着，云卿不必着急办公，那个，我有些事情想问问这名小姐——”阎王截住死神的话。

    “丘锦书是吧？本神问你，你可要诚实回答啊？”阎王探着身子，伸长脖子说。

    锦书横了一眼阎王，不情愿的说道：“问吧！”
------------

第一七二章   斗智

﻿锦书这里等着阎王的问题，阎王呢，却从自己的位置上下来了，踱到锦书跟前，围着她前后左右的转了几圈。然后突然冒出一句：“你可有前世？”

    锦书愣了愣，她是从二十一世纪穿回风烈国的，当然是有前世，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是有后世。难道地府里有她所有的前世今生的档案？想到此，她点了点头。

    “那你有什么可以证明的吗？”阎王又问。

    自己穿过来时啥也没带，哪里能证明她是后世的灵魂啊？！摇了摇头。

    “真的没有？！”

    还是摇摇头。

    “哎，这就难办了。”阎王终于不问了，摇头晃脑的坐回去。心说，好啊，司文啊司文，上次你把本神害的差点被玉帝责罚，现在你一没法力，二没天宫的记忆，哼哼，看我还买你的账？可是，他即使不买账，天宫也是有明令下达的，不在人间呆够六十年绝不准她投胎的肉身送命。这次，她自己跑进阎王殿，他还是要想办法送她回去的。

    一边跟阎王磨牙，锦书还是偷眼瞧着死神，明明就是行云师傅那张喜怒不形于外的脸嘛，怎么他不肯认她呢？

    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了。

    忽然觉得头晕晕的，整个地府天旋地转起来，她猛然间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金碧辉煌，鸟语花香，竟是九霄之上的天宫。

    一个女子，笑吟吟的对着她。她手里拿着一杆金色朱毫，一张纸上写满了字。她曼妙的身材毫不掩饰的裹在轻纱里，美丽的面庞娇如芙蓉。在她的身边有几名男子屈身服侍着，研磨的，裁纸的，托着茶盏的，拿着熏香的……

    “来，你来——”那女子忽然点手唤她。“看看我写的是什么？”

    锦书走上前去，仔细看了看那张纸，竟是满篇的《洛神赋》。

    “你这娃怎么如此死心眼呢？惹的那梦神把我鞠来点化你。哎，也是我的错，上世让你太短命了，要不然何苦去那个地方熬了这十年。锦书，记住，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可不要丢了自己。对了，我记得下界之前我拿了我的神符，你把那个给阎王看看，他会送你回去的。”

    说完，袖底生风，香云一晃，霎时人去屋空。再睁开眼，她的脑海里如闪回的镜头，充斥着她的记忆。

    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她忽然如梦初醒般，原来是这样！

    哈哈哈哈，肆无忌惮的狂笑着，将脖颈上她自小佩戴的一个金色小盾牌扯了下来，朝着阎王扔过去，“老阎王，你自己看看！”

    那阎王被锦书突然的变化弄懵了，等她拾起那个小盾牌一看，正是司文的神符，上书：女，司文，掌天下奇文华章。正是玉帝钦赐的牌符。

    浑身被紧身的宫服裹着，让她感到极不舒服，怪不得刚才梦见自己穿那么轻薄纱软通透的衣衫，正是舒服第一。她扯掉外衣的扣子，将那外袍闪掉，置在地上。

    她这一举动，可把阎王吓的脸白了。举着那盾牌形状的颈链，完全不顾形象的双手作揖状，疾步跑过来。“我信，我信了，司文奶奶，您就别玩这个了。”顾不得周围属下们投过来的惊恐眼神，他一把捞起地上那件衣服，披在锦书的肩上。

    “姑奶奶，您快把这个带上吧，有什么事您就吩咐，您这次是上天还是下海，我绝不拦着。”阎王给锦书作着揖，一张大磨盘脸上堆着笑，皮笑肉不笑。

    “别笑了！”

    一声呼喝，阎王的笑被生生的憋回去。

    “我看你还装睡觉？”锦书轻扯住左侧面朝里躺着的那人的头发。

    “哎呦，哎呦，你轻点！”那睡着的人转过脸，直起腰板，惺忪睡意未去，几缕青丝拂面，一张男人脸上却尽是妖娆，活脱像个妖精。

    “司文，你要谢谢我，刚才要不是我去找你，给你托梦，你能这么快就弄清楚自己的身份吗？”梦神妖精将面上的青丝拂去，朝锦书抛了个媚眼。

    “司文，你别听我哥哥的，其实，是我先出的力，我要是不陪你睡着，他能给你托梦吗？”刚才还在对面的横塘着的睡神听见二人的对话，怕被梦神抢了功劳似的，一窜三尺高。

    睡神，和梦神一模一样的妖精脸。睡梦二神，原是双胞胎兄弟。

    “要我谢你们啊？好啊，可是这里人多眼杂呢，不太好办！”锦书的手挽住梦神的发，在他耳边细语。

    睡神终于坐不住了，跑到左首这边：“你怎么谢他，就怎么谢我！”

    虽然长的一样，但他俩的个性明显不同，睡神单纯、善良、表里如一；可这个梦神却是集善恶于一身，变幻莫测的。

    “那，我先要个见面礼不过分吧？”梦神说着，欲将两片唇印在了锦书的手背上。

    一道影子快如立闪，插入了锦书和睡、梦二神中间。一只冰凉的大手抄起锦书的胳膊不由分说的拉起来就走。

    梦神看了看一脸愠怒的死神，舔了舔刚才轻微擦过锦书皮肤的位置。

    “阎王殿上，怎可如此胡闹？”直到他把她拉开了有几丈远，他也没松开手。

    “死神是吧？若说别人胡闹也许不行，不过要是我来胡闹，那就没问题，对吧？老阎王？”

    这话问的阎王左侧脸上的肌肉跳了一下、两下、三下，差点痉挛了。

    “你看，人家坐殿的主神都不说话，你这副神倒这么多事？”行云师傅，今天你要是不认我，我可就不是胡闹那么简单了，我便给你看看，天上的司文女神的做派，我看你沉不沉的住气。

    “大家都是神仙，公事自然公办，不要拉拉扯扯的。”锦书甩开他的手。

    死神脸上的肌肉有了细微的活动。

    “睡神，来——”

    那可爱单纯的睡神可没看出什么问题来，听见锦书叫她，巴巴的跑过来了。

    “瞧，我们可爱的睡神，长的多美啊，比妖精还美三分。”锦书的手抚摸着睡神的脸，半真半假的语气。“你和玉帝请旨，和我一起去下界去历练一次，如何？”

    “好啊好啊——”睡神拍手，眉开眼笑。

    “睡神不司睡，天下不知多少人失眠无寐。”死神的脸色板的难看。

    “困了自然就睡着了，少睡及晚上觉又死不了，死神紧张什么？”锦书反驳。

    “你？”越来越难可能的脸色。

    牵起睡神的手，锦书和他闲聊起来，天文地理张家长李家短，聊的热火朝天。把其他一干人等晾在了一边。

    “你先坐回去，我和司文有话说。”终于忍不住要爆发的死神走了过来。

    睡神从没见过死神的脸憋成酱紫色的模样，赶紧回转身，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锦书，你——这是——要做什么？”憋了许久，说了一句话。

    “锦书正想问行云师傅，为何见面佯作不认识？是因为师傅成了神，不想和凡人有牵扯了吗？”

    “胡说！我只是——看到你阳寿未尽却出现在地府，很生气。”终于承认自己是流行云了。

    “师傅生气，我却高兴，突然在这个地方看见师傅，你知道锦书心里有多么开心吗？”

    “这里你不该来！”

    “师傅来的，锦书也来的。”

    “师傅在阳间是为恨活着的，恨已了，便觉生无趣。”

    “是吗？只有恨吗？那师傅是因何而死的？”

    “有大恨，也有深爱，足矣无憾了。”

    “锦书也无憾了。”

    “啊，有汗有汗啊，瞧瞧，我可是出了很多汗哪——”阎王终于说话了。敢情他手下这位副神真是司文的故交，不但是故交怕是还有着阳世的纠缠，怪不得玉帝将他派过来执掌生死，这明明就是徇私舞弊嘛？——

    玉帝徇私舞弊他管不了，可眼前的二人公然在大殿上卿卿我我的，他可受不了，这冥间是不需要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的，要不然可就乱了章法了。

    “无论如何，锦书能再见到师傅，就好！”

    “司文啊，你看——如今我们肯定是不能收你的，天上你暂时也回不去，我看你就顺着来时路再回去吧？！好不好？”这次，阎王笑的极其谄媚。

    锦书摇了摇头。
------------

第一七三章   追到地府

﻿“师傅，老阎王，我此番来此并不是一时意气，若是你们送我回去，我是断断不会答应的。”锦书斩钉截铁道。

    死神看了看阎王。阎王搓着手，他当然知道司文的脾气，那是绝不会被说服的，可他是在玉帝面前领了圣命的，这个差事要是办不好，让司文回了天宫，整个凌霄殿就都得鸡飞狗跳。为啥？因为玉皇金口下过的死命令，要是被折了天帝的颜面，到时候可就只有拿他当替死鬼了，这一点预见性阎王还是有的。没办法，他只得央求死神，一对眼睛朝着身边的死神眨啊眨，心说这个是你旧日相好，你可千万摆平啊——要不然……

    “为什么？”流行云低声问锦书。

    锦书目光微愠，“师傅这样问是不是不知道锦书将回去的是哪里？那个地方早已汪洋一片，那个人我也不想再见，我为什么要回去？”

    流行云沉默了，他知道她的肉身在那个地方，她若回去定是仍将伴着影帝，无论在哪里，对她而言，确实都比回到影帝身边更开心一些。

    这是个很棘手的事情，从来死而复生都是只能回到自己的肉身去的——除非，能有另一个人愿意将自己的肉身出借，可是现如今哪里有这样的人啊？！

    大殿上的几个人都不说话了，静的人心慌。

    “喂——你站住，你这人怎么回事？”大殿外忽然传来喊叫声，一前一后的两个人奔进殿来。

    前边一人披头散发，整张脸被头发盖住大半，脸颊、额头、乃至前襟都被汗水浸透了，是一路飞跑着过来的；后边的正是烟灰，气喘吁吁的站定，手抚胸口，看一屋子人都朝他俩看，赶紧躬身给主神们行礼：“阎王爷、三位神仙主子，这人从生死隧道横冲出来，也不跟我打招呼直闯了十八层地狱，我在后边紧追慢赶的喊，他也不听！”

    “哦，还有这事？”阎王奇怪的问，“你是什么人？”

    只见来人伸手将半边脸上因为汗湿而沾到脸颊的头发拨开，手指着死神右侧的锦书，道：“我来找她的！”

    流行云侧头，原来是他——心里苦笑，追的速度还真快呢！

    锦书本来对这地府里的各种稀罕不以为意，这时听见身后的人说话声音极熟悉，转过身仔细瞧，吓的不轻——不是别人，正是假面公子晚秋蝉。

    这下，她可吓坏了——心一下子悬到嗓子眼，不会是影帝出尔反尔了吧？或者他们几个半路突然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假面会来到地府？他们是不是也都……

    想到这些，锦书可顾不得场合了。她急冲到晚秋蝉近前，两手死死抓着他的胳膊，急切的询问：“你——怎么来了？他们呢？”

    “只有我自己，他们很好！”晚秋蝉这时看见锦书站在面前，活生生的，和阳世的她一样，不过，眉眼间似乎又多了些许狂傲和张扬。“你——好吗？”

    这话问的，周边几个人差点没笑出声，这啥地方啥场景啊，俩人死都死了，还问好不好？

    不过，他们还没等酝酿出笑声来，就听见这人又问了一句：“还回去吗？”

    这下，可就没人笑了，尤其是阎王和睡梦二神，瞪着眼看这新来的游魂，这问题问的太对点了，重如千斤啊这句话，被他轻轻的一句问出来，犹如纤羽，轻飘飘的，却让人觉得直透彼心。

    “他们在哪里？”他问的一句，她不回答，也问了他一句。

    “前往纹水的船上。”

    “和我一起回去吧！”晚秋蝉与锦书四目相对，看似无意的拉住锦书的手，这个动作很自然很无心，却打破了他和她之前的坚固的藩篱。“如果你不愿意去风烈，就和我一起去纹水吧，我借你尸身！”

    老阎王听到这里，恍然觉悟，原来这个人是到地府找司文回去的，哎呀，他来的太是时候了，简直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啊——他借她尸身，那他自己可就要当游魂了，这可真是——啧啧，啧啧……

    咂巴了两下嘴角，阎王敞开喉咙，洪亮如钟的声音宣布：“如此甚好，丘锦书命不当绝，既然这位公子愿意借你尸身，我看这件事情就这么着吧——你就跟他回去吧。”

    “晚公子想清楚，你的尸身若借了锦书，你自己便回不去了，只得当游魂野鬼。”流行云例行公事的提醒。他不得不承认，晚秋蝉来的及时也来的重要，这件事情也只有他这么做才能解决，但是同时，他无能为力的事情让别人为她做了，又让他感到有一些痛苦和酸涩。

    “你特意为我来的？”锦书拧起眉，又问。

    晚秋蝉点点头。她拧着的眉弯下的一双眼神射向他，清澈明晰、

    “那好，我答应了。可是，你呢？怎么办？”她听见流行云的提醒了，知道一人只能一命一身。

    “你放心，我的身体是借你的，但同时我也可以用，我学过法术，知道怎么调节控制自己的凡胎。”

    “你是不是学过融血之术？”睡神这时候忽然插话，他看着这个新来的居然在面目上风头快盖过他了，就觉得很不爽，好不容易轮到他说句话了。

    “是的。”晚秋蝉见有人问他，如实回答。

    “哦，如此甚好。锦书，你们这便就回去吧——此地不宜多留。”流行云怕睡神生事，万一他刨根究底的追问天界转引牵魂的融血术缘何在人间出现，这可就不是一时半会能结束的了？

    这个睡神啊，见不得美女也见不得美男——

    阎王走了，死神说话就最大！

    老阎王早看出来了，他在这里根本就是个多余，哪里有他说话的份啊，人家左一个右一个似乎都是故交好友，虽说他权位最高吧，可说话最没分量，所以他就很有自知之明的溜走了。

    “对了，师傅，今天引我来的那个小鬼差叫浮尘的，我看你就放他投胎去吧——那孩子投胎了肯定是个文魁。”

    “好！”死神一个字落地有声。

    锦书的一句话，浮尘就从一名还不知要熬上多久的引渡小鬼投身到阳间，也不知是不是沾了司文一身仙气，竟然从三岁起就过目不忘，六岁能文，七岁作诗，十五岁金榜题名，二十二岁就成为了最年轻的宰相。而可怜的烟灰仍然在做着引渡小鬼，并且没有人再跟他猜拳定胜负了，他比以前累的多了。
------------

第一七四章  夜孤独

﻿那一条船还在顺着宽敞的河道航行着，只是船上的人们早已换了心情。一般女子个个心事重重，死了风烈的这位公子，她们谁也不知道回去之后要掉几颗脑袋。

    那尸身停放在船舱里，冰凉透骨，虽说是暑天，可那舱里因为停了那具尸首，竟然从里向外的冒着阴森森的冷风，白色的粗纺麻线布罩住那具修长的身躯后，就再没人敢上前掀开去看一眼了。

    女子们不敢到这个舱里来，可廿朝安他们确是坚持每天都来守夜的，三个人轮班值夜，夜夜不落。到如今，以介氏五姐妹为首的十几个人也不去管他们这几个人了，一腔心思都在如何向主子交差上，再加上看这几个人似乎对这名突然故去的同伴情深意重，断不会丢下尸体自己逃掉的，所以也就对他们三个的行为不加干涉了。

    一拨女人，仍旧每天叽叽喳喳，三个男人难得说上几句话，连廿朝安都变得沉默寡言了。如果从前说话是廿朝安表现自我、吸引他人注意，并化解困难的一种策略，那现在这种情形下，他就已经是毫无表现自己的欲望，也无从化解或者亦无意化解眼下的境遇了。不是悲苦、不是绝望、不是艰难也不是痛楚，只说眼下，那就是一种被拘囿的混沌感，挣不得也解不得，怨不得也恨不得；就连面对二哥的尸首，廿朝安都觉得他已经无从哀伤无从悲痛了——

    从有到无——从追逐到失去——从欢乐到苦闷——从等待到彷徨——从坚持到无从坚持——这么多这么远，他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和顺从那些过往的记忆，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异国的一切——他们怀揣着的是一个莫须有的希望了，即使这样的莫须有，他们谁也不能去打破它的虚，即便它真的虚的经不起一句探寻。

    因为那“虚”里就是他们全部的对于未来所寄予的所有的美好和期待，如果没有了它，他们或者宁愿不是自己，而是躺在舱里的那具尸首。

    今晚的月光，皎洁明亮，在茫茫水面上播洒出淡淡的月晕，随着船行晕开的水波轻轻摇摆着，宁静安然的夏日的夜晚。

    介子凤隔着舱门，站在外边，看着舱内的三个人。

    自从那一个人死去，这三个人也就像丢了半个魂似的，连一日三餐都是她们催着，要不然，估计他们呆坐一整天也不会饿。不管他们是真不饿还是没胃口，她们该履行的职责还是要履行，死了一个就死了，要是这三个再饿个半死不活，那可就真要了命了。

    “几位公子可以用饭了！”介子凤在门外催促。

    “你们两个去，我留下！”冷面看着廿朝安和黑子，今天轮着他值夜了。

    将腰上悬着的长剑解下来，一手抓住剑鞘，另只手按住剑柄，“叱啦”——他的长剑在月华之光下亮出冷森森的光芒。寒玉剑，剑如其名，对敌作战寒如冰石，若遇明主，暖如明玉；练武之人，求一得心趁手的武器有时比什么都难。记得师傅在送他这把剑时恋恋不舍的左看右看，才塞到他怀里，说：“讨个好兵器可比讨个好老婆难，师傅成全你！”

    想到这儿，冷面的脸上有了略微的笑意；不过，他想——其实师傅说的不对，好兵器是可以打造的，也是可以去再造的，可是，一个值得你一生去爱和厮守的人却是真的不容易等到。在没有碰到她之前，他的世界里没有女人这两个字，只有武术只有武林只有兄弟——当情缘来到，他就同时也是迟到者；他曾经有机会不当迟到者，因为那时候她还没有出嫁，她也没有入宫，她也没有仇恨——可是，他究竟是党了迟到者，虽然他们相对而言，谁也没有比谁更早到多少，但是，他们都集体迟到。

    廿朝安曾经在天子一号开玩笑时说，“我可算是第一个，没有再比我守的她早的了。”晚秋蝉讥笑道：“你便是一出生便守在她身边也没用。”惹得红姑娘和门外偷听的几名女子都笑开了。

    夜，凉如水，静如初，在这样的夜里真的很适合思念她。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在这思念里俱都活生生的跳到眼前来，他喜武，尤其记得和她一起笑傲江湖——那一次，他替她杀了一个人，她不但不谢他还埋怨他应该早些出手，不该看她的笑话；那一次，她狼狈的摔倒在他怀里，让他的心脏几乎骤然止住跳跃……博情宫，正阳门，浴血之战……

    往事一幕幕，他的手尖慢慢滑过寒玉剑的剑身，他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是他们绝世三公子和她一起，那时他和假面都以为她是玉面的新欢——而她却丝毫不以为然，她在他们的客房里反客为主，他听她叫他“扑克——”他那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可是这个名字从她嘴里说出来，他就记住了。知道后来，听她叽里呱啦的解释，才知道那原来是一种可以玩游戏的纸牌，上面画着各种各样的人脸。她说他的脸就适合画在扑克上。

    她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一个人的喜欢，她的喜欢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让他们都接受，所以直到现在，无论是他们为她几经生死，还是她为他们忍辱偷生，他也不知道在她的心底里除去流行云，谁应该排在前面。虽然，这样的问题毫无意义，但是其实，从他们一起闯江湖到现在，这个问题谁都想问，却谁也不敢问——谁先问了这个问题那便成了她心中斤斤计较的小人，便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倒霉蛋。

    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可以稍微降服她的话，那真的就是流行云了。流行云能做到，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他的心里恨比爱多。当一个人的心里恨比爱更多，那便意味着他对于世间情爱的无往不胜。

    恨，才让一个人干脆、果决、断然；爱，却往往是执迷、纠缠、反复；流行云是胜利者，所以他最先走了，并且，走的没有遗憾。

    锦书呢，她的心里是爱多还是恨多？是情多还是义多？

    飘然的思绪杂乱纷扰，目光锁向水面，有凉风淡淡，轻轻将剑送回剑鞘——整个人已从回忆中翻转而出。

    “冷面——”一个声音婉转出于身后，惊了静夜之人。
------------

第一七五章    还魂

﻿锦书坐起身，她刚才看见了外面站着的应该是冷面，叫了两声没见应声。低头看看自己，真的是晚秋蝉的这具身体，只是他如今被自己占了身子，只能将周身灵气化于一隅潜伏起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出来的，因为他一旦出来，锦书便再也进不去了。

    心脏骤然停跳，三秒、两秒、一秒，脚带着整个身子一点点的朝着声音的出处拧转，头偏向外，一百八十度的转身——

    终于忍不住苦笑，原来他也会幻听？！太思念一个人是否就如此？不但被往事的丝线缠紧扣牢，还能于安静无声的时候突然听见那熟悉的声音。

    冷面背对着窗户，月光洒进来，外面偶尔传来女子们的吟唱声，咿咿呀呀，听不太清楚。

    “冷面吗？”又是一声，他听出那声音的确切的位置是在船舱内的卧床附近。

    这次，绝对不是他听错了。

    难道真的是——怎么会呢？

    “二弟，你——还活着？”看见晚秋蝉好端端的坐了起来，冷面吃惊不小，由于在深层意识内一直不能坚信晚秋蝉是真的死了，所以对于他的复活竟也不觉得惧怕。

    万分惊喜的冲将过去，紧紧的抓住晚秋蝉的双臂，前后摇晃起来。“我们都不相信你死了，这下好了，你果然没死！”

    冷面是激动的，对于晚秋蝉的死而复生，这种激动虽然和刚才幻听的激动不同，程度却差不多。

    第一次，他搂住了晚秋蝉。这真的是两兄弟之间的第一次拥抱了。

    锦书被冷面紧裹在臂弯，有些透不过气。刚刚经历一次生死，她是大伤了元气的。稍微挣扎了一下，又惊觉自己现在是在晚秋蝉的身体里，也就是说冷面还不知道这具身体里的魂魄是谁？！

    倒看不出来，平常他们三个谁都不服气谁，感情原来也是这么深厚呢——只是，两个大男人搂这么紧，感觉似乎总有点——不太正常。

    锦书这么想着，冷面已经松开了胳膊，发觉到自己刚才的失态，面色有些发窘。“你看我一高兴，有点忘乎所以了——我去喊三弟和黑子去——”

    “大哥，稍等一下——”掀开被子，从床板上跳下来，锦书在冷面对面站定。

    “冷大哥，我下边要跟你说的事情很突然，但我保证这是真的，并不是信口开河。你现在看见的人是假面，但是假面身体里的魂魄却是锦书的。锦书与假面在地狱里碰见，因为之前假面用溶血之术救过我，所以，我的魂魄可以寄生在他身上，我被阎王放回凡间，以后，都会借着他这具身体活着。当然，假面他也没有死，只是他的魂灵不能出来活动。”说完，锦书习惯性的抬起眉毛，表示自己说的这些话的不可置疑。

    一动不动的冷面已如雕塑一般。一个兄弟死了一次又活了，活过来的却已经不是他的兄弟，而是她——锦书；让他去相信——他当然相信。

    而其实，他早就相信了，从她开口说完第一句话，他就已经相信对面站着的人是锦书了，根本不用去管她下面又说了什么，更不去想整个事件到底有多么匪夷所思。

    谁还管的了那么多？

    那不是锦书会是谁呢？说话的声音一模一样的，连说完话的蹙眉的小动作都是一样的——

    他呆若木鸡——

    两只脚如机械人似的，笨重缓慢的向外走，他得去告诉另外两个人去，这件事——就是锦书活着，和他们在一起，晚秋蝉也活着，也和他们在一起。

    廿朝安看见活生生的晚秋蝉模样的锦书，只听锦书说了一句：“啥也别问了，反正就是我。”

    就突然五官扭曲移位，喉咙放开，竟自痛哭出声——泪如断珠。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哭什么？为什么哭？这一哭竟有些不可收拾。

    黑子表情依旧如常，只是他紧紧攥住的拳头和微微颤抖的唇看出他在压抑着自己心底多么汹涌的波澜。

    多少的日子过去了，这一天——他们平平静静安安定定的呆在一起的这一天就是从今天开始的。

    每个人都暂时不去考虑前面的纹水是什么样的波折，他们的心在这短暂的安宁里浸透了满满的幸福感。

    这是多么来之不易的带着缺憾的幸福啊，却珍贵到无人舍得去触碰了。

    锦书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笑嘻嘻的问三个人：“为什么这么不可置信的事情你们就这么容易的相信了？连过程都懒得问——是不是如果一个乞丐说身体是我的魂魄你们也会相信？！”

    三个人面对面互相看了看，齐齐的点头。

    如此类推，也就是说，如果一只小兔子或者一只乌鸦或者一头小猪开口说话了，他们也会相信——

    想到这儿，锦书还真晕了，不敢继续想了。这才知道，什么叫一切皆有可能。

    行船上的姑娘们终于彻底的踏实了，总算是不必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虽然，这整件事她们也并不太明白，比如说——那个死去了三日的美男为啥突然就活过来了，不但活过来了，而且还从一个绝世美男子变成一个美貌的女子。

    但是，这种转变显然为这几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注入了活力，船舱内每天都是欢声笑语不断，连那个一句话也不说的哑巴，居然也偶尔能蹦出几句话来。

    因为历来是女皇袭位，女尊男卑是纹水国的传统，所以，锦书在船上要比冷面、廿朝安和黑子自由的多。

    本来，姑娘们是要给锦书另外换一间大的条件更好的卧室，可是三个男人都不同意，锦书就还在原来的船舱内。

    被派去看守她的几个女孩子才半个时辰就被锦书搞定了，现在围前围后的唯恐照顾不到。

    黑子每天晚上把自己房间的床搬到锦书房间的门舱外面，他那张床把过道堵的死死的，谁也过不来。虽然锦书再三规劝他，叫他不用这么紧张，可黑子还是黑子，任锦书说破了天，他也不开口，更不行动。黑子坚持己见的时候，固执的很，锦书对于他的固执一向没有什么好办法——以前还可以偶尔发脾气吓吓他，现在就是她真的生了气，他也不会听了。

    廿朝安比锦书还生气，好好的夜晚就被这样的黑子给浪费掉了，他已经想了很久憋了很久的话要悄悄的说给她听——她现在不是姑娘了，虽然她借着二哥的身子，可总得让他望梅止渴吧——哎，现在连望梅也不成了——

    晚上不成，只好白天多在一起，多听听她说话——

    锦书的船舱，成了这艘船上最热闹的地方。除了廿朝安和冷面、黑子，那些姑娘们也几乎每天来报道，没事来听锦书聊天，觉得她说的事情都是从未听过的，新奇的很。

    一路就这样走着，心情好了，日程就快多了。

    话外——时隔两个月，木终于又更了一章，自己先汗死了，亲们不要生气，故事也快讲完了，我会努力尽快，实在抱歉的很——木给大家鞠躬，谢谢一直坚持守在某人的万年坑里里可爱的亲们。。。。。。
------------

第一七六章    纹水之乱

﻿“皇上大限怕就在这几日了，恕老臣无能。”御医跪在地上，语气平静，双眼低垂看着地面。

    一位女子站在她面前，表情僵硬，僵硬后面带着阴狠。

    “马御医辛苦多时，本王谢谢你了，身后事就不必多虑了，下去领赏吧。”话音落下，早有一群武士将这名五六十岁的老人拖了出去。

    老人似乎早已心知肚明，被架出去后口中喊道：“老臣愧对先皇啊——老臣死有余辜。”

    “主子，现在怎么办？”女子身后有人问。

    “等——”女子看了看自己身上这身衣裳，想到三日后她胸前这只黑鹤就能换成凤凰，一脸得色。“最多三日，便是老家伙不死，我也不等了，夜长梦多——我就葬个活皇帝，然后登基。”

    “朝中大臣们近日不断有人打探皇上的病情，很多人传言说木袭宫那位主子已经被国师找到，就要回来了。”又有人说。

    “那又如何？她回来，恐怕就得叫我一声皇上姐姐了，到时是生是死也得听我的。”女子狞笑，“对了，这几日土裎宫里那些大大小小的男主子都给我轰走，我从风烈带回来的那几位男子就安排到那里去。”

    “主子，属下有一事不明？”

    “讲——”

    “为何主子非要不远千里到风烈去找男宠？我们纹水国里各大人家模样清秀才华出众的也是不少的。”

    “你懂什么？！这几个男人身份地位谋略样貌在风烈国里是头等的，暂不说咱们纹水找不找得到这样的人物，你想——他们在风烈被皇帝囚禁两年，而且不知何年何月能得自由——如今我救了他们，又许给他们荣华富贵，他们是不是要感谢我，感谢我是不是就要效忠于我——得几个忠心护住的能人有时比千军万马还有用。”

    “哦，属下明白了，主子深谋远虑，并不是贪图美色享受，实乃我纹水之福气。”话说的极到位，虽带着明显的谄媚，却让人舒服，这位下属的马屁功夫已经相当纯熟了。

    话说的这位女子是谁？她正是纹水国的千靖王姬煜欢。姬姓，纹水国的国姓。病重的皇帝是纹水第八代女皇，姬格桑。

    姬煜欢，是姬格桑的姐姐达希旗王的小女儿，从小聪颖异常，但城府极深。成年后被封为千靖王，确也为纹水百姓做了许多好事，但此人野心勃勃，一心要做纹水国国主。格桑皇帝早知其野心，但姐姐多年未育，膝下这一女爱如珍宝，临终时百般托付于她，格桑皇帝实不忍将她除去，为了国家的稳定，便一直采访安抚政策。

    正所谓皇帝者对敌人决不能有仁慈之心，此乃大忌。格桑皇帝养虎为患，姬煜欢功劳越大，称帝的野心也越大，格桑皇帝的亲生女儿又长期云游在外，五年未归国，格桑皇帝既忧心国政又担忧女儿的安危，心思过虑，一病不起。

    御医在千靖王的授意和威胁下，并没有好好为格桑皇帝养治，这才致使小病成大病，大病成重病，生命垂危。

    虽然满朝文武和百姓们也都对千靖王的所作所为有看法，但一来这毕竟是皇帝家事，他们想伸手也够不着，二来大家都盼着纹水正宗的太女归朝，也好给大家一个交代。

    这一日，锦书他们终于到了纹水皇城。眼见青砖青瓦，街道整整齐齐的，只是人人面上皆有忧色，店铺旅馆里外有的还挂起了白灯笼。

    一行人进入国境就已经弃船登岸了，廿朝安几个人被安置在几辆装饰华丽的马车里，注视着陌生的纹水国，都有恍惚之感。

    虽是到了皇城，但介子凤她们仍不敢大意。如今看这阵势，一打听了才知道，说是皇上大限了。那不就是说，她们家主子的出头之日快到了？那连面也没露过的太女怕是真的早不知被哪个山头的老虎给吃掉了，该着主子坐这纹水国的江山。

    从上一站的驿馆出来，就有快马追来报信，说让把人直接押解到木裎宫去，那边都安排好了。

    纹水国的皇宫以五行命名，金阙宫为皇帝理政、寝居之处；木袭宫则是历朝太女成长学习之宫所；水晶宫一般住的是皇帝的亲随、幕僚、国师等；火烈宫则是朝中王臣之住所，一般最多只容三位王臣，千靖王便住在火烈宫；土裎宫里则是皇帝的各级男嫔和小主子们的住所。

    -------------------------------------------------------

    深夜的木袭宫毫无人气，高悬的宫灯内火烛明明暗暗的，值夜的护卫都抱着肩膀坐在地上，头几乎枕到了膝盖上，已经睡着了。

    一条人影借着夜幕遮掩，迅速从房顶跳下来，轻轻的走近那名打盹的护卫身旁，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护卫睁开眼，努力眨巴几下，借着灯光看着拍自己的人，登时就傻了。“主子，是主子——回来了？”

    她扭头——张开嘴朝着内廷准备喊人，被来人一把捂住嘴巴。“别喊，我暂时回来看看，还不能让火烈宫里的千靖王得到消息，懂吗？”

    护卫拼命点头。

    “把最近发生的事情都原原本本告诉我，一点不许隐瞒。母皇是不是驾崩了？”

    “没，还没有——我听金阙宫的侍卫们说，皇上还活着，只是已经不进米食，怕是也撑不了多久了。大家都说，皇上是在等您回来呢，才一直不肯安心去的。”

    “恩，我知道了。欢主子那边呢？”

    “欢主子明日就要登基，听说满朝文武都极不赞同她这么快就上位。但她对外宣称说殿下你早已在外丧命了，还说她登基是受了皇上口谕的。”

    “记住，我回来的事情不许跟任何人提起，听见了吗？”

    “小人明白，打死小人也不对人说。”这护卫眨眼的功夫，看那自家主子的人影已经从房顶上晃了一下消失了，心道：原来殿下多年不归，学了这么一身好功夫啊。
------------

第一七七章   太女归来

﻿早朝已经多日不上了，朝政要务都是由各司属衙门斟酌办理，实在拿不定主意的，才写了折子交由宫里的值班太监转送到金阙店等皇帝批示。这近半个月，皇上已不能提笔，就改口述了，由宣旨太监代拟旨了。

    今日却不同了。大家都知道，千靖王姬煜欢要登皇位了，这事情是头一天就由宫里的主事官宣布了，新皇登基，老皇帝却还生死不明，这也是头一回。

    可纹水国皇脉稀缺，太女常年不见踪影，国政不可荒废，虽说千靖王做皇帝名不正言不顺，可是在有些人看来也还是可以说的过去的。更有些朝中大臣，本是在千靖王的提携下才升迁的，对此更是毫无反对意见。大家对长期不归的纹水太女也不再提起了，就连格桑皇帝的病到底怎样了，这群朝臣们也不再那么关心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谁都在心里盘算着千靖王即位后朝中到底会发生怎样的变革。

    这一天的早朝，各人也就来的分外的早。

    殿外的朝钟刚刚敲过，千靖王就到了。凤冠凤袍，身前身后一片灿烂的金色。前边的敬事官手中托着圣旨，身后跟随着数十名金甲武士。

    姬煜欢坐在金殿正中，开口道：“纹水国格桑女皇受上天之召唤，行将魂入九天之上，口谕将帝位传于姬煜欢——因此，本王将成为纹水的第时代皇帝。”

    底下压雀无声，无一人说话，大家似乎都在等待下文。

    “千靖王——这位置似乎轮不到你坐吧？”大殿外进来了轻飘飘一个身影，根本没人注意的落在正中。

    “姬煜蝉，你——来晚了！”坐上了那个位子，谁能轻易就下来？

    话说，来的人正是那日已经到过木袭宫的纹水国太女姬煜蝉。而这姬煜蝉如何恰巧的就回到了纹水，她又是哪一位人物呢？

    其实，姬煜蝉就是我们大家早就认识的一个人——晚秋蝉。

    晚秋蝉，纹水国的太女。第八代女皇姬格桑身体不好，于二十八岁上产下一子后再无所出，而纹水国位历来传女不传男。

    于是，姬煜蝉一出生便被当成女儿来养，知道他男子身份的只有三个老宫人，其中包括他的父亲。

    格桑皇帝开始并未向让这个孩子装一辈子女人，只想拿他当女儿养，也盼着能让自己再添风胎，谁知——肚子里一直没动静，这煜蝉的身份只好一直隐藏下来，八岁时在朝内朝外大臣们的不断施加的压力下被立为太女。

    然，虽他貌美出众，可十四岁那年还是忍受不住这样的生活，尤其是不断有大臣将自己的儿子送往他身边，这纸里终究包不住火。格桑皇帝也知道这事情早晚会被人知晓，可事情既已如此，她也没有其他办法，一天对着儿子时总是愁眉紧锁，不得开怀。

    姬煜蝉十四岁时悄然离宫，不知所踪，连母皇都没告诉。

    而这位纹水的太女，实则以男人身份到了风烈国，更是凭借美貌和武功巧遇了江湖缘分，成为绝世三公子之假面公子。

    当然，现在金殿上的这位太女实际上是锦书。不过，晚秋蝉早已将自己的身世以及这次来纹水之后的所有前后因果和错综关系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锦书，锦书才能有条不紊的开展活动。

    朝中大臣们多是没见过太女模样的，但姬煜欢认识她。因此，见殿下走来的人正是自己的妹妹，心中恼恨，心道她早不来晚不来，赶的还真是巧。

    “欢姐姐不远万里，接妹妹回来，我正是感激不尽呢——不过，才一回国就听说母皇病重，欢姐姐要继承帝位，可是吓了妹妹一跳，我心想姐姐要是做了皇帝，那妹妹岂不就没的做了，因此，今天特地赶来时想让姐姐还是不要做皇帝了，皇帝这么累的差事还是妹妹来做吧。”

    “妹妹真是说笑，姐姐为纹水的江山国政忙碌这么多年，为的就是这个位置。妹妹说让就让了？以为是小时候吗？你要什么母亲就让我都让给你？你凭什么？出宫五年，音讯全无，如今一回来便说要姐姐让给你，哪有这样的便宜事情？”姬煜欢撕破脸，不再讲姐妹之情。

    “姐姐说错了，妹妹出宫说来也是受母皇差遣，要我出宫历练的。五年来，我走遍各地，方知百姓生活之苦，更感一国君主的担上有千斤之重，一头担着的是国家的强大繁荣，一头担着的是民众的安乐和平，实在不是每天颁布一两道旨意就可以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的。比如，千靖王前月对风烈用兵，我就不赞同——虽说风烈皇帝残暴不仁，但风烈是男性为天，女子做附属，于我国国情有天壤之别，无论我们打赢还是打输，对我们都无甚好处。”

    太女一席话，说的满朝臣子暗中点头，更有本来就反对黩武的大臣更是面上做出了反应。

    “你说是受格桑皇帝差遣，何以为证？你说对风烈用兵输赢皆无益？何以见得？”

    “受母皇差遣，当然要由母皇来作证；对风烈用兵，输了，我国人财都有损失，赢了故可以掠得风烈的人和土地，但因风烈与我国有重大差别，我们所得到之人和土地免不了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花费较多时间和较多功夫去教化——试问，一个男性为主的国家突然要求他们以女子为尊，难道他们会欣然接受吗？肯定不会，他们会不断的产生反抗、摩擦，大到聚众谋反，小到暗杀行刺，都有可能发生。如此一来，我们得到了什么？不过是名义上的一个赢字罢了。”

    “你——”姬煜蝉一番话，说的姬煜欢一时难以批驳。

    “姐姐，母皇曾私下密授我说，我国历届太女都曾学有一身异术，可保身处各种险境而不绝命，姐姐知道是什么秘术吗？”此时，锦书站着，朝着面朝文武，泰然自若。“而且，我敢保证，母皇从未请法师为姐姐传授过这些秘术.”

    “什么歪门邪道之术，我不屑于知道！”

    “姐姐看好了——这可不是邪术，这是我国皇帝所必学之国术。”锦书说着，拿出一支箫，放在嘴边，一声悠然的箫音从金殿上响起。

    众人耳听的不过是一首曲子，瞪大了眼睛瞧着，并无特别，姬煜欢大笑：“原来妹妹就是说吹箫啊？！”

    笑声还没停，忽然殿外传来轰隆作响。众人齐转头，数头金毛豺狼和一只白额虎已经奔进大殿。吓的一群人大惊失色，然，少时看这群野兽并不伤人，而是随着那箫音踏着节奏在殿上转圈表演，仿佛根本没看见这么多人在旁边。

    突然，箫音高了八度。空中啁啭啾啾，是百鸟来朝。只见这些鸟儿围着锦书，随着箫音翩翩飞舞，正是应了百鸟朝凤之意。

    大殿之人目瞪口呆，突听箫音顿听，再看时，殿上空屋一物。

    “此乃御兽训鸟之术——自然万灵皆可听我号令。”锦书微微一笑，众臣子们眼前生辉。
------------

第一七八章   就要气死她

﻿姬煜欢和金殿上的众臣都被锦书这奇异的表演所震慑，皆不知眼前看见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若说是真的，这些珍禽猛兽皆是平生未见，现在居然能被人为召唤并听从箫音的号令，实在让人难以置信；若说是假的，众人都是睁大了眼瞧着的，总不会是各人都产生了幻觉啊。

    一时，大家对锦书心底充满了敬畏。无论她所说的传国秘术是真是假，单凭这本事，纹水国内也绝再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哼，雕虫小技——”姬煜欢冷哼，一脸杀气毕现：“拿下！”

    隐在后殿的几名武士从两边跃出，齐奔锦书扑过来，一看身手便知都有多年功底了。

    原来，这个姬煜欢也是个沉不住气的主儿——锦书心道，她这么做明显会使金殿上这些人对她产生抵触的消极情绪，甚至会使那些本来心存疑虑的人出来反对她。

    果然有两三位老臣见那几名武士已经制住了锦书，便出列阻拦：“千靖王且慢——这名女子既自成是我国太女，必是有来路，老陈虽未见过太女，但听其谈吐学识，确有匡国济世之才，待查明其真实身份再治其不敬之罪也不晚。”

    不出所料，众人对锦书的身份并不认同，都以为不过是身怀才学的女子借太女失踪、皇帝病重的机会来冒明顶替的。身后也必有谋划之人，这是一场豪赌，输了便是身家性命，赢了便飞上枝头，足见来人的胆色之非同常人。

    然而，姬煜欢并不买账，她自然知道来人是谁，但既然底下的人怀疑，她也就不必说破。“如此狂浪不轨之人，留之无用。拉下去，打入死牢！”

    武士们推搡着锦书向外走，刚出了殿门，只见三个人闪电一般从大殿的顶上一窜而起，各执着刀枪，立刻将几名武士围住。

    不消片刻，锦书已经从武士的手中转到了对方三人手里，那几名武士都受伤倒地不起。

    殿外打斗一起，里边的人都听得见。

    姬煜欢稳坐钓鱼台，以为即便姬煜蝉有同党来劫持，也断不会从哪些武士手中逃生。结果，恰恰相反，她看见的是锦书又好端端的满面吟笑的走上来了。

    “姐姐的武士太不济事了，这样的人怎么能保护好你呢？”锦书暗讽明嘲。“这几位公子正是姐姐从风烈国请来的，妹妹我看见都是如此出众的人物，就不客气的接收了，如今他们可都是我的人。怎么样？姐姐对这几名男子的功夫可还认可？”

    “姬煜蝉，你不要太过分！”千靖王已经愤怒到眼睛冒火了，“你要弄清楚，现在是谁坐在这个位置上？”

    “哦，妹妹很清楚啊，暂且让姐姐坐在那里感受一下也是可以的，我这人向来很大方，并不计较。”姬煜欢越是气，锦书说的越起劲。这个女人太自以为是了，自己还有两张底牌没亮，她就气成这样了，活该她气死。

    这个老头，怎么还不见人影啊？！可千万别关键时刻掉链子，要是他老人家今天喝醉了不来了，那自己在金殿上可就得血溅当场了。

    虽说他们几个并不怕这个自大的女人，可——计划好的戏码总要一幕幕的演才有效果。

    “国师上朝——见驾！”金殿外一声传喊，脚步声“噔噔”直响，台阶上快步走上来一个人。

    来人径直来到锦书面前，鞠躬行君臣之礼，“老臣陶敏农给吾皇请安，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锦书咬着牙，朝陶敏农咧了咧嘴角。“你要再不来，我们就得在这掉脑袋了。”小声嘀咕，只有两个人听得见，表面上还得作出该有的反应。“国师辛苦了，不必行此重礼。”锦书伸手托住陶敏农的胳膊。

    这老头一只眼斜眯着她，从锦书的位置看他的脸，带了三分的玩世不恭，看他一副根本把上金殿不当啥正事的感觉，咋就这么不靠谱呢。心里犯嘀咕，最好给他一点警告：“老伯既答应蝉主子回国来作证，可不要把戏演穿帮了。”

    “小丫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上边坐着的不是正主，你以为你就是了？”老头回应她。“还有啊，我离开的时候没看见五天，我可不管你在这怎么折腾，总之不能把人家给扔着不管！”

    这个老头，知不知道这是啥时候啊，金殿之上，敌我矛盾，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啊——还有心思跟她提小师兄——

    这个怪老头不提还好，这么一提，锦书心里也突然就多了个结，小师兄在她走后面对影帝，不知会有怎样的危险，他那么聪明，会不会就此离开皇宫，继续做他的无天？

    哎，打住吧，眼前的还对付不过去呢，多想无益。

    锦书这边心里这一停转的空，陶敏农已经郑重的转过身，一脸威严的面向全体文武群臣大声说道：“姬煜蝉乃我纹水太女，五年前受格桑皇帝差遣体察民情，并在风烈国内结交了各种能人义士，了解到诸多敌国情况，所以，今天本国师想说的是，姬煜蝉的太女身份是如假包换的真，大家不用置疑，眼前站在我对面的人正是我们纹水的太女，也是我纹水第十代皇帝的不二人选——姬煜蝉；帝位理应遵循礼制，焉能玩笑对之？”这话是问满朝文武，但实际也是责问姬煜欢的。

    陶敏农，在纹水的地位很特殊，格桑皇帝对他极其依赖，当政二十五年间，几乎事事都要询问他的看法，朝堂之上他被尊为国师，但实际上，他却并不怎么上朝，几乎可以说是个极其自由的闲散人。但其人满腹经纶，有经天纬地之才，而且又懂得各类玄异通灵之术，而且众人都知道：国师正是太女的启蒙老师，太女从出生到出走，在宫中十四年间，是与国师朝夕相处的。

    那么，既然他说眼前的人是真，那就绝不会是假。

    “我去把那女人揪下来——”廿朝安对着锦书低声说。

    “不用，现在让她下来，她怎会心服口服呢？再等等好了——”锦书笑着说。同时，脸上挂上了王者之气，已同刚才的嬉笑不羁判若两人。

    “臣等参拜太女殿下——”有一名老臣率先跪下去了。

    于是，一干人等皆跪倒在地，迎接和参拜他们的太女归朝。
------------

第一七九章   注定的胜败

﻿坐在金殿主位上的千靖王姬煜欢的脸色此刻酱如猪肝，虽然此前她和这个太女妹妹偶有接触，那时只觉得她似乎不太近人情，寡言少语的。可今日的再次交手，她似乎性情大变，不但能做到处大变而不惊，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玩笑嘻耍的同时，却能让对手有千钧压顶之重，本来是自己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她这一来一往之间，局势就被扳平了。

    虽然除了国师，众臣没有公开称她为第十代皇帝，但显然均已经承认了她的太女身份了。接下来，她只要顺利把自己从皇位上拉下来就可以了，此时此刻的姬煜欢已经没有胜算的把握了。虽说她在朝堂内外苦心经营了几年，但一来姬格桑对自己一直有所保留，并不曾将机密要事交给自己做，所以，她的威信并未完全建立。二来，毕竟她没有拿到格桑皇帝的传位圣旨，单凭口谕无法服众。而姬煜蝉虽然多年在外，但毕竟她是太女，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

    较量还在继续，火光从二人对视着对方的眼神中折射出来。座上的千靖王怨毒愤恨，站着的锦书则早已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这个样子更让姬煜欢气的抓狂，仿佛一切都应该是她唾手可得的，而自己辛苦几年，劳累几年，经营几年，付出几年的结果不过是替她守着，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罢了。

    不过，她还有筹码。

    “太女殿下，千靖王，臣有本奏。”左班大臣中站出一个人，头戴抓顶雁翎帽，是一位文官。姬煜欢看了此人一眼，放心的舒了一口气，果然没有白在他身上下力气，关键时刻还是能有作用的。

    站出来说话的人是中丞御史左成卿，此人是姬煜欢一手栽培的，此刻当然是向着自家的主子说话。

    左成卿口才很好，毕竟是文官，一开口就引经据典，摇头晃脑的为千靖王的政绩唱颂歌。

    “历来天下之治理多是能者居之，太女殿下多年不归朝，很多政务自然不如千靖王熟悉，虽说是祖制世袭皇位，但格桑皇帝也亲口传下口谕，要将天下大任托付给千靖王，因此，千靖王代替太女殿下治理天下也是顺理成章的，‘古人云：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太女殿下自当以百姓社稷为重，个人之欲念恩仇自然是可以放下的。臣斗胆请殿下三思。”

    左成卿伏地说完，两边又稀稀拉拉站出来七八个大臣，口中一词：“请太女殿下三思！”

    看架势，跟逼宫差不多。呵呵，没想到，这个姬煜欢还是有些能量的。那个左成卿一番话说的人不能直击，是个嘴巴厉害的角色。

    “我看众位还是先起来吧，你们不是要容我三思吗？那我就好好想想，不过，你们这样跪着，我心中烦乱，本来三思一下就可能想通的事情，也许就得八思九思了；我多思个十天半月倒不打紧，只怕姐姐就等不及了。”锦书装出一脸苦恼的表情。

    等这几位大臣都站起来归了原位，锦书才又道：“姐姐不知，我本来呢也是不准备坐这皇位的，我觉得又累又没意思，倒不如让给姐姐做，我游遍江湖更痛快——只是，我把这想法和一个人说了之后，她却坚决不同意，非要我今日前来和姐姐说清楚。”一脸矛盾的样子向着姬煜欢耸耸肩，表示出自己本来的无意。

    “是谁非要你来的？到底是谁？陶敏农吗？”姬煜欢立刻追问着。

    “是我——”

    伴着铿锵有力的节奏，左右两列金甲武士上了金殿，在前后四名近身侍卫的护拥下，纹水国的格桑皇帝精神抖擞的走上了金殿。

    众人先是一愣，继而齐齐拜倒，山呼万岁。所有剑拔弩张的气氛和各人心中紧张激烈的斗争都随着格桑皇帝的出现而自动消失了，人们不必再在内心权衡站在哪边的队伍是明智的了，因为真正的权威出现了——可见，皇权和威信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建立的。

    姬煜欢心中大惊，这个皇帝姨娘不是早该咽气了吗？可看现在，居然连病人都不像，哪里有病入膏肓的样子？她急忙从龙椅上跳下来，和锦书站在一起给皇帝行礼。

    “蝉儿，起来说话——”格桑皇帝亲切的拍了拍锦书的肩。一双眼则冰冷的望着锦书旁边的姬煜欢，“千靖王没想到，本皇还活着吧？”

    “儿臣惶恐！”姬煜欢毕恭毕敬，不敢抬头。

    “不要在本皇跟前自称儿臣了，你不配！你不是一直想叫我死吗？你不是严命御医馆的御医们不许医好我吗？你不是还派人在我的汤药里加了恶化病情的药草吗？怎么，以为我都不知道——”格桑皇帝越说语气越冷，双目如寒冰直视着姬煜欢，“千靖王，枉费我多年那么栽培你，我给你机会，但你却从不满足，野心一天天膨胀，最后竟要加害于孤家——”

    “皇上，皇上，您不要听信他人谗言，儿臣几年来兢兢业业，为国为民，从未有过非分之想。皇上明察！”姬煜欢以头碰地，矢口否认。

    “怎么？自己做过的事情不敢承认吗？要不要我请马御医来做见证啊？”格桑皇帝大怒，她已经对这个人完全失去了信任和耐心。曾经的宽容和不忍造就了现在的姬煜欢，即便是再不忍心，这个人也是不能再留在身边了。

    姬煜欢此刻终于知道，自己大势已去，无力挣扎了。当她再次转头看向姬煜蝉时，恰巧瞥见了锦书噙在嘴角的那一抹胜利者的微笑，她终于明白了，她原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了，哪知她根本就是早已经钻进了别人为她编织的口袋里，就等她发作之后，人家就可以扎紧口袋俘虏她。

    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永无翻身之可能了。

    可是，她到底是败给了谁？是败给时运？败给格桑姨娘还是败给这个总是挂着轻蔑笑容的太女？

    败了，无论败给谁，都是败了——时也，运也，命也！
------------

第一八零章   验明正身

﻿一个人走在路上。

    木袭宫通向金阙宫是一条迂回曲折的廊。廊檐飞翘，墨绿色的廊顶每隔数步就挂着一串风铃。风铃为竹木所制，外形似一个精巧的倒挂着的八角塔。风吹过，耳边响起由远到近的清晰的鸣响，响声不清脆，类似于风笛。

    这时走在廊上，锦书又感觉有时空错置的恍惚。一下子从风烈的皇宫来到了纹水的皇宫，一下子自己的灵魂又进了假面的身体……还真是“不死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踏着一道道长长的台阶，脚下逐渐有了水渍。四周的光线很暗，待仔细看了看，发现这是个穹庐状的沐浴之处。

    格桑皇帝突然招自己来金阙宫，不知为何又把自己领到这个地方？突然脑子里跳出一个违背常伦的想法，随即赶紧排除掉：罪过罪过，可不要瞎想啊——

    “蝉儿——”对面正是格桑皇帝，她刚刚沐浴完，身披着金黄色的浴袍，泛着耀眼的光芒。女皇的身材很好，虽是人过中年却丝毫不见发胖，一头金色的发倒垂双肩，身边各有一名侍宠端着许多沐浴的用具。

    锦书忙躬身施礼：“女儿给母皇请安。”

    “罢了。母皇叫你到灵泉来，知道为什么？”

    “女儿愚钝，不知母皇心意。”锦书心道，都说伴君如伴虎，不知道这女皇帝到底葫芦里准备卖啥药的？一路过来，自己琢磨了半天，还是没琢磨透。有些女人的心思啊，永远也猜不出来，比如这个格桑女皇，绝对是个深沉和铁腕的主。

    又一想，她若像兰儿那样透明，像春晓那样快言快语，不用说当皇帝，大约连宫女也当不长久了。时事造人，世事弄人，这就是证明了。或者，从她这半路杀出来的女儿的双眼中，永远也看不到真正的格桑女皇的面目，她看到的只是一个皇帝，或者一个母亲，而不会是一个女人。

    “你远途归来，风尘着身，将会使厄运不断，所以，母皇赐你灵泉洗浴。”格桑皇帝声音平静，注视着锦书，那平静的语气里听不出半点感情。“母皇在这里等，你上来之后我还有要事相商。”

    啊？！锦书张了张嘴，搞了半天就是让自己来这里洗澡？！而且，还得在人家眼皮底下洗澡？这——

    虽说是母子，可毕竟是男女有别啊。这是纹水的国情，还是这对母子历来有共浴一池的传统？

    乱七八糟想了一堆，开始磨磨蹭蹭的脱衣服。越脱到后来动作越慢，虽说也曾经对假面的身体有过偷窥的想法，可现在她可是亲自替他脱光他的衣服，能清清楚楚的看见这具身体的每一处细节，这个——似乎——锦书还不是很擅长。

    咬了咬后槽牙，牙牙个呸的，不就脱衣服嘛，总不能搞的跟赴刑场似的啊？！

    “怎么？蝉儿难道在母皇跟前也害羞不成？”

    女人又说话了。

    拜托，你没看见我正在进行非常激烈的心理斗争吗？你想看你儿子洗澡，我可还没准备要看帅哥脱衣服啊？

    到底是拖不过去的，眼也不能闭上，哗啦，抖掉底衬——一条光溜溜的身子一个翻身钻进水里，把头埋在水下，闭气闭气——

    女人爽朗的笑声。“没想到，我的蝉儿这些年长了这么多心了，从前可都是母皇给你洗澡，陪你沐浴的啊？！”

    哦，怪不得呢？！这么看来，假面绝对有恋母情结。

    锦书在水下睁开眼，突然感觉眼下这具身体在水里起了变化，登时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你在里边潜就潜好了，不用让我看这么多吧？”将头探出水面，嘴里嘀咕着，绝对是假面在操控他的身体。因为她是女人，不可能让这具身体此情此景下起变化。

    “你以为我很想吗？我也不想让母皇看见的，可身体现在不受我控制。”她听见心底一个声音说，是假面很清楚的声音。

    不是吧，原来两个灵魂都控制不住一具身体。“你尽力啊，可别惹的我自残。”

    “你自残没关系，别自宫就行！”。

    “那可说不定！”锦书嘀咕了一句，忽然又问：“你不是不能说话行动吗？怎么现在突然可以了？”

    “我没告诉过你，身体在水里的时候我可以比较自由。”他回答。

    “哦，明白了，原来你是属鱼的。”

    两个人在水里一问一答的功夫，锦书的澡也洗完了。

    衣服已经被两个侍宠拿了去。锦书站起身，格桑皇帝招手叫她过去。两个侍宠低着头，满面通红，男人看男人会害羞吗？这两个男人怎么这个表情啊？

    “在我国，男女可以同浴，但同性之间不能同浴，以免被对方看到自己的身体。”他又回答了一句，就悄无声息了。

    锦书这才明白，原来如此啊，这样也好，省的看到别人的身材比自己好，每个人就都以为自己很魔鬼呢——果然是国情不同，不是一般的不同，简直就是大相径庭啊——

    格桑皇帝突然一只手拉住锦书的胳膊，另一只手落在她的背上，摩挲起来。“蝉儿，你背心上的三颗梅花痣也长大了些了。”声音极其柔和，动作也温柔细致，跟刚才的表现很不一样。

    “赶快把衣服穿上吧，小心着凉，我还有话和你说。”眼神里有疼惜，还有深刻的落寞。

    锦书终于彻底明白了，这女人要自己来这里洗澡，所谓的什么洗去厄运风尘都是假的，不对，应该说表面是洗澡，她真正的目的是要对这个多年不归的儿子“验明正身”。

    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皇帝怀疑了锦书，怀疑她不是自己的孩子，尽管这是张一模一样的脸，但她也必须要再一次验证一下，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姬煜蝉。

    如果，这个女人仅仅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妇女，大概就不会这么多疑，因为世上不会有完全一样的容貌，即使是同卵双胞胎也是有区别的；但是，她是一个国家的主脑，她就必须要多了刚硬、手腕、心术，同时掩藏起温柔、清婉、真心，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锦书叹息，当个皇帝真是累啊。

    女皇的居所并不很远，二人一前一后进了正殿。

    “蝉儿你冰雪聪明，大概已经明白母皇刚才的用意了，希望你能理解母皇。”女人叹息。

    “儿不敢，儿多年不在母皇身边尽孝，深觉惭愧！”锦书收敛起自己的性子，郑重的回答着皇帝的问题，这将是一次长时间的查问。

    好在锦书与晚秋蝉相处的时间很长，很多事情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就连他们绝世三公子的结识和结拜，廿朝安也曾经一五一十对自己讲过，所以，晚秋蝉在风烈国的遭遇锦书也能说的头头是道，并无纰漏。

    说到一行人与风影帝的明争暗斗以及一次次的冒险，格桑皇帝不由得皱起双眉，既担心又有些责怪。

    终于将江湖历险桩桩件件的讲完，被囚“天字一号”，然后就是随船回国，后话就不必说了。

    锦书长舒一口气，嘴巴都快讲破了，说评书也没自己这么敬业，简直是声情并茂。

    “蝉儿太胡闹的过了。”格桑皇帝静静的听锦书讲完，只说了这一句。然后，缓慢的转过身，半晌无语。

    两个人谁也没再说话，安静的宫殿内摇曳着明亮的火烛，此刻已是前夜了。锦书在等着女人的下文，自己该说的已经说完了，她不知道自己名义上的这个母亲会怎么对待这个儿子：禁闭数日以惩罚他的不负责任？或者抄经卷数本以磨练他更成熟的心智？据假面说，小时候母亲对他最常用的惩罚手段就是——抄经书。

    思忖之间，猛抬头，对上了一双带着明显担忧和惆怅的眼。

    “你爱上那个姑娘了吧？那个丘锦书？”
------------

第一八一章    红叶林的女子

﻿锦书心里忽悠了一下，假面爱上了自己吗？她自己问自己，可是这真是个愚蠢之极的问题，如果不是这样，假面凭什么数次于危难中拼力救她，凭什么追她到地狱十八层，凭什么舍了自己的身体让她还魂？他凭什么呢？

    但是，他什么也没说过啊，而她当然什么也没问过——大约也曾经偶尔开过玩笑，她也都将它们当玩笑处置了。

    这个假面，和别人都不同；比如廿朝安，就是从一开始嬉皮笑脸、耍尽伎俩要跟在她身边开始，锦书就知道他的目的和他的心意，并且他仍然怕被忽视，不厌其烦的在她身旁念叨着；黑子不必说的，早已不是爱和不爱，而是自打她来到这个世界，他就注定会跟她一辈子的；冷面呢，虽说也不说什么，但是锦书能从他的眼神中得到非常肯定和准确的信号，每一次看他的眼睛，都是无比坚定的答案，是什么都不用说的；只有他——

    只有假面这个人，他们不是直接认识，他们中间一直隔着廿朝安，隔着冷面，而他这个人本身也让人时觉忽冷忽热，面上没有任何东西，眼神中也没有——在几个人的格局中，从不占据主动地位，永远在旁观者的角色上冷静的看待着她和他们。

    锦书一直认为，在所有的人里面，假面是最冷静最无情的一个，他的冷静是一种骨子里的沉练，而他的无情就从他那经常看似多情的言语中体现。

    然而你，她错了。他把他的多情都认为是无情，因为他实在是有着无情的脸，而那恰是多情的本钱。

    如果当初在风烈这些东西她还可以不必考虑，而现在当着格桑皇帝——假面的母皇提出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来，她已经不得不去认真的思索和考虑了。

    “怎么？蝉儿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格桑皇帝柔声追问道。看锦书低着头，似乎真的一时难以回答，她转了话题。“好了，既然蝉儿还不想对母皇说，母皇也不问那么多了。但是，蝉儿要记住，你将是纹水的女皇，你没有爱上一个女子的自由，当你坐上我的位置，就必须牺牲掉你个人的感情，你明白吗？”

    一双凤目凛然的威严注视，锦书点头。

    “很好。”

    女皇走近锦书，仔细凝视着她，“如若蝉儿恢复男儿身，真不知会迷倒多少女子呢？”

    在一把檀木椅上坐下，女皇全身松懈下来，妆容精致的一张脸也显出三份疲态。“母皇也累了，母皇很想好好的过过生活，蝉儿，母皇这副担子今后就交给你了。”

    三天之后。

    廿朝安、黑子、冷面那日从金殿回来后，就一直被搁置在土裎宫里，吃喝自有人管着，只是锦书再未来见他们，他们没得到锦书的命令也不敢四处乱走动。她曾千叮万嘱的说，纹水不同风烈，以女子主政做主，男子出去会多有不便。虽然具体有什么不便谁也不知道，不过初到此地还是少惹麻烦的好。

    廿朝安终于坐不住了，土裎宫的各个角落里、房檐他都看了个遍，一点有意思的东西也没发现，倒是这个宫里伺候他们的那些宫女们每次都在他们身后窃窃私语的，大多是夸奖这几个宠侍百里挑一的，怪不得被皇帝选了来，更有大胆的女子猜测说，这几个人定是都还没侍过寝的，女皇这次好福气了。

    看着这些宫女们老是对着他们几个露出一副垂涎三尺的表情，廿朝安和冷面心里都极不舒服，只有黑子啥感觉没有，依然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

    “不行，我快受不了这个鬼地方了，我今天出去遛马，顺便打几只野兔回来。”廿朝安从自己宫殿的房檐上蹿下来，对院子里正站着的冷面说。

    因为都憋了几天，三个人一拍即合，决定出去走走。

    廿朝安的黑马、冷面的白马、黑子的枣红马，趁着天刚微亮，他们出了皇城奔郊外。不消两盏茶的功夫，已经跑出几十里了，可见马力的良好。

    三个人找了个茂密的树林，拴上马匹，每个人都背着自己的弓箭。野兔子没怎么瞧见，但野鸟有许多，大略转了一小圈，背上就多了几只射杀的鸟兽。

    林子开始进时很密实，越走进去树木渐渐的稀疏，再向前看见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个很大的帐篷，帐篷的大小有些象行军打仗用的帅帐，这里有人。

    因为怕惊动周围的猎物，所以三个人都是轻功走路，并未发出声响，是以这帐篷中的人也不知道有人接近了他们。

    空地不大，周围被树木包围，是枝叶繁茂的树木遮蔽下的一处阴凉。风从树干的缝隙吹过来，带着清晨的湿气扑在脸上，很惬意。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在不远的树枝上唱着歌，这帐中人大约是露宿在此地，否则不会这么安静这么早就来到这个地方。

    廿朝安朝冷面打着手势，意思是要过去探探虚实。两个人极快的施以踏雪轻功贴近那处帐子。隔着三五步远，听见了女子的清晰呼气与喘息声，再细听，两个人顿时不再向前。内中肯定是青年男女，大约是在此相会游乐的，女子无顾忌的欢爱之声传进两个人的耳朵，比刚才更清晰的多。

    两个人不小心撞见了别人的隐私，自觉尴尬，赶紧向后退回去。

    还未等转身，就听一声呵斥：大胆，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擅闯红叶林？一个带刀的女子威风凛凛的走出帐外，朝着二人喝道。

    这下，想走也不行了，廿朝安硬着头皮回答：“我们兄弟二人实在冒昧，因今早无事出城打猎，不想打扰了你，抱歉的很。”

    “什么？！你们还敢在红叶林打猎，你们知不知道红叶林是不许人进入的，这里的红嘴锦凤更不许猎杀？你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女子大声质问。

    看女子如此嚣张，廿朝安不客气了。“不许人进入，你们是怎么进来的？不许猎杀，我们猎杀了又如何？”

    女子气的手指着他俩，声音直颤“你们两个狗奴才是哪个府上的，凭着你们主人再宠爱，你们今天也逃不过去。”

    “喜儿，说话怎么这么大声啊？是谁在外边？”慵懒的女人声，娇贵矜持又滑软无力，这样的声音男人如若抵抗力低，大约听上一句就瘫软在其裙下了。

    廿朝安正惊奇不已，天下女子说话的声音他听了无数，当然以锦书说话最动人最有吸引力也最牵动他的心；可是，这帐中女子说话就像巫师的催眠术一般，带有强烈的迷乱心智的魅惑感，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子。

    正想着，帐篷被撩开，走出来一个人，她些须侧仰着头，伸了伸胳膊，朝着廿朝安和冷面走过来。

    天哪，怎么会是她？！
------------

第一八二章   主宰纹水

﻿先闻其声，后见其人。

    帐篷里的女人走出来，廿朝安和冷面吓了一跳，真是打破头也想不到的人。话说出来的女人到底是哪一位呢？其实不是别人，正是纹水女皇姬格桑。

    廿朝安和冷面赶紧给女皇见礼，心里这个别扭啊，谁不好撞见啊非撞见女皇陛下的好事。

    “怎么？你们两个认识我？你们是哪家的宠臣？”女皇皱眉，原来她不认得二人。

    二人在金殿上和女皇陛下只打过一个照面，锦书也没介绍，他们自然也没理会，当时情况复杂，这个女皇当然不会特别留意锦书身后站着的几个人。

    只能挑最明白的话回了：“廿朝安、欧若恒乃太女殿下身边之人。”

    “呵呵，原来是蝉儿的人，怪不得这么出色，都是风烈国的人物。蝉儿和我说过了，你们也别拘束，虽说你们风烈和纹水风土差距很大，但你们既是蝉儿的朋友，这些也并不影响你们。都起来吧，跟我一起回宫。”

    两个人跟着女皇的马车浩浩荡荡回去，一路上皇城的人们都争相目睹女皇的风采，又看见随车队跟着的两名男子气度不凡，甚为她们的皇帝高兴。纹水女儿，越是想办法能让优秀的男子臣服于自己越是显得她的能力，而她们的女皇当然是更有这个能力和资格的。瞧瞧，光看身边的这两个人，就知道女皇的手段和魅力，因此大家心里对格桑皇帝更是钦佩的很。

    “大哥，你瞧这些女子们怎么用那样的眼神看咱俩？”廿朝安不满的对冷面说。

    “她们看她们的，我们走我们的。”冷面也不扭头，表情很淡定，比脚下这匹马还淡定。

    格桑皇帝带着廿朝安和冷面直奔金阙宫。守卫的仕女远远的跪地迎接，领头的一人出来答话说，殿下早朝到现在还没回宫呢。

    “好，我们知道了，就在里边等她回来吧。”

    廿朝安和冷面才知道，原来锦书这几日已经在处理纹水的朝政了。

    三日之前。

    格桑皇帝与锦书在金阙宫谈了许多，格桑皇帝最后对锦书说：母皇这许多年了，在纹水的百姓心中大概也算得上是个过得去的主子，虽无大功亦无大错。但母皇累了，能为纹水的女儿们当家做主，可是却不能跟随在他的身边——现在，母皇就把这个江山交给你了，我希望你在合适的时候找个适合的人托付，然后你就可以恢复你的男儿身隐归了。只是，这个人一定要看准，本来呢，你若依旧下落不明，我是有心让姬煜欢主政的，可惜她太自以为是了，虽说她可以打理好朝政，但其手段心术都不正，我因此才迟迟没下决心。

    “欢姐姐，您怎么处置？”锦书本来想问的是，那个人是谁？可这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这个女人不想跟她说，她若追问显然不妥，于是改了问题。

    “她就留给你处置吧，我的意见是罢官抄家，驱逐出境。”

    “母皇仁慈，我的意见是——杀！”给了格桑皇帝一个坚定的眼神，锦书说：“斩草必须除根，姬煜欢此人在纹水谋划多年，权欲心极重，儿臣与她金殿交手以后深知其秉性难以更改，若不除去她，日后必会想尽一切办法破坏朝纲，实在留不得。”

    “哎——蝉儿说的极是，只是我曾答应姐姐照顾好她的女儿，如今……”沉痛，还有什么比看着亲人堕入深渊而不能施以援手更难过的呢？

    “母亲不必难过，坏人就由儿臣来当好了，母亲答应了姨娘，可儿臣没答应过！”给了她一个舒心的和缓的微笑，锦书便拿起桌上的纸笔草拟诏书，完全是一副已经进入角色的状态。

    格桑皇帝坐在旁边，看着她低头埋案，时不时问一两个把握不好的问题。

    一整夜都静悄悄的，堆积一桌子的奏章和各种文案很快就被处理完了，速度之快、尺度之准、奖惩之公平让格桑不住的点头。她可以放百分之二百的心了，她的蝉儿天生就是当国主的材料啊——只可惜，错投了男儿身。

    这金阙宫是自己呆了三十多年的地方，一桌一椅、一书一画，所有的大小物件都是她一件件挑选来的，都是她喜欢的，包括这宫里的仕女和男宠，都交给蝉儿了也放下心了，她的蝉儿很能干！

    心中感慨着、思忖着，耳边锦书的声音就传了进来：“母皇——蝉儿回来了。”

    见外面一个身影跳动着，人就随着话音跃进来。

    进门的时候，锦书眼角一扫，发现了廿朝安和冷面，奇怪他二人为什么和格桑皇帝在一起？不过，心中不能露出疑问，还是亲热的上前给女皇见礼。

    “蝉儿，这两日累不累？朝中众人都臣顺了吗？”一张诏书就禅位了，但新皇立威总要经过一段日子，这中间会有人不断生出事端来挑战，试探新皇帝的处事能力和手段。

    这对于任何一位新君都是一道关，过得去的就从此一顺百顺，过不去的就被某些弄臣抓住弱点；因此，有魄力有胆识有才干的君王会欢喜这样的对阵，也好借君臣对阵立君威；而没有能力的君王会害怕这样的对阵，从此就怵了朝政，宁愿沉迷酒色去了。

    锦书轻笑，“母皇不必担心，儿臣的威立的甚好，也多亏千靖王，要不然不会这么顺利。”

    见格桑皇帝有些迷惑，锦书解释着：“那日在殿上，我早已将千靖王的亲信都记下了，这两日也将他们挨个收拾了。只有那个马御史，我看她口才甚佳就留下备用了。再加上千靖王已被下令处决，谁还敢不臣服？！”

    格桑皇帝点头称是，“果然是男儿，看来与女子执政确是不同；纹水历届女皇立威均以拉拢感化为主，而蝉儿只需铁政便震住朝纲，之后一切就顺利了，的确是好办法。”

    “这也是蝉儿在风烈游历过程中学习到的。”是向谁学习的？大约就是那位著名的铁血首相俾斯麦了，不过自己不过是学了人家的皮毛而已。其实古人还是很好管治的，毕竟是君权至上的年代。

    “这二人就是你说过的那两位兄弟吧？”格桑突然指着身后的廿朝安和冷面问。

    “啊，是啊——”

    “今日他们误闯了红叶林，那本是只有皇室正统女儿才能进去狩猎的林子，本来他们是要承担罪责的，不过，既是你的朋友，也还要替你打着掩护，我就不过问了。”格桑站起身向外走，“我先走了，你们叙叙吧。”

    她前脚一离开，殿里的三个人就变了样。两个男人赶紧各自找了把椅子坐下，咕噜咕噜灌了几口水。

    “你要留在纹水当女皇，那我们呢？”廿朝安问。

    “你们当然是和我一起，我是女皇嘛，你们自然是男宠喽——”锦书想着这个事实，自己憋不住先乐了。“反正你们得替我打这个掩护，省的别人知道我不是女人！”

    “以后呢？”冷面问。

    “今朝有酒就先喝，管以后那么多。”我哪知道以后啊，一个身子顶着两条灵魂，还问以后，现在就够闹腾的了，惹得她都两三天不敢洗澡了。昨天在寝宫，想着就泡在浴桶里舒缓一下筋骨，结果又和他打了半天嘴仗，生了一肚子闷气。生气了吧，还没地方发泄，伺候她的仕女看见她泡个澡出来以后气哄哄的样子，吓得全都溜出去了，一个人影也没瞧见。

    不过，现在好了——

    锦书望着廿朝安，坏坏的笑了。

    廿朝安坐着突然觉得脊背发冷，浑身一哆嗦，看锦书正瞧自己，无意识的摸了摸鼻子。“锦书，你千万别这样笑，我心里发毛。”她这样笑，准没好事。

    “哪有，我有正事。”锦书赶紧端正身子，“我这边宫里人手不够，这两天处理朝政累的不行，这些人都不上手，我看你们三个也别住那个什么土星宫了，搬来金阙宫吧。”再被某个人气着的时候，就有人可以解闷撒气了，要不然生活不是很无聊？！

    冷面和廿朝安听了她的吩咐立刻回土星宫（锦书新起的名字，没办法，只好跟着她叫）收拾东西去了，留下锦书一个人在屋子里笑的前仰后合。

    很无聊啊很无聊……

    锦书很无聊！
------------

第一八三章    美男发奖

﻿连续工作了三个月，朝内朝外大小事务基本已经井然有序了。可每天的早朝还是必须要去，这一点让锦书很不爽。脑袋转了转，心中有了想法。

    一个人趴在御书房桌案上，拿着根毛笔在纸上划着，她要做一个民众调查，当然调查是有目的的。毛笔字她写不太好，不过这件事还是必须要自己来动手，跟她手下那些御用内寮们说，先不说行不行的通，光是解释这些名词意义就得费一箩筐的话，还不如自己动手，虽说字写的难看点，好歹不费神。

    一张完整的调查问卷她很快拟好了，左看看右看看，从上到下丝丝入扣，没有纰漏，满意的跳下椅子，街头访问可是个累活，况且还是个极需要亲和力和耐心的——

    “皇上——”门外是廿朝安的声音。

    自从廿朝安、冷面和黑子住进金阙宫，很快，这宫里的仕女们就习惯了他们和蝉女皇之间的默契。女皇对他们的大呼小叫此时没有人心惊肉跳的赶来查看端由，什么请安啦、问礼啦、通报啦之类的所有宫中繁琐礼数在没有外人的时候统统全免，大家都觉得她们这个皇上当的太随便了，有时候在男人面前的威严似乎还不如平常人家的家主端的住。

    但是，众人看这几个男人无论何事何时，都是极其在意这个蝉主的，照顾体贴比皇上的近身女官都要仔细。而一旦出了寝宫，她们的皇上就立刻挂上威震四下的尊贵、傲慢、娇宠甚至跋扈，凡是国主所能体现出来的品质，无论好的坏的，她一应全都占上了。

    于是，纹水国的各户百姓逐渐的改了习惯，从前男女皆不同宿同寝的，现在也有女主子愿意招自己喜欢的男子同食同宿了。有家中老人生气看不惯的，女子们也振振有词：女皇说了，对自己钟爱喜欢的男子，只有同饮食才能共患难，同寝居才能同富贵。其实，这话到底是不是女皇的原话，也没人查，据说凡是有重感情的女子愿意同钟情的男子同宿的均都以女皇为榜样。

    这个时候的锦书还不知道，她的作风影响之深远、深刻。

    “啊——我正想你呢，你就来了！”锦书一反常态，热情的招呼廿朝安。

    廿朝安一激动，双手伸过来，脚步也快。锦书将那张问卷顺手塞到他手里：“正好，有件大事要你去办。你看看这个——”

    廿朝安从头至尾看了一遍，有些不明白：“这是干什么？”

    锦书就把所谓的街头调查的步骤、意义、内容、方法等一五一十讲明白，就是说让廿朝安带着冷面、黑子去皇城大街人最多的地方对那些女子们问一些问题，然后挨个做记录，回来再做数据的统计，得出一个锦书想要的结论。

    “我不去，你找别人吧！”廿朝安拒绝。

    他拒绝不是因为拈轻怕重，而是上次出宫他发现纹水的那些街头女子们太大胆了，一个个都想吃人似的，谁敢去啊？！可这话他可不能跟锦书说，说了这话的结果肯定是——她巴不得他立刻就去，或者她没准远远的跟踪在后边瞧个热闹。

    廿朝安想对了，锦书让他带黑子和冷面去，就是这个目的，一来三个人老在内宫不出门，她觉得他们会闷，二来让廿朝安发挥发挥他专门跟女子打交道的特长，也算人尽其才啊——

    “你不去是吧？恩——那我就委屈一下，带几个男宠亲自去了——”锦书对着手指头，很无奈的说。

    “那不行，你更不能去，你若着男装去了非得被人抢亲了——还是我去吧！”

    再看锦书，一脸他中招的模样，廿朝安咧着嘴哭笑不得，锦书给他挖的坑他几乎每次必跳。平常跳了他事后就气恼，可这次即便是个大坑他也得心甘情愿的跳了，要不然谁知道她会不会真扮成二哥的样子上街去招摇啊——他得防啊——

    街头一景：

    当街一把绸布大伞，遮住了头顶的太阳。廿朝安、冷面左右站着，黑子在后边坐着。玉面公子此刻大变身，一张笑脸正左右逢迎。

    “各位姐姐，麻烦来这边坐，回答完问题就可以领神秘奖品啊——”手中摇着那张问卷，卖力的大声吆喝。

    “请问这位小弟弟，是什么奖品啊，是不是我们回答完问题，你就可以陪我们回家过夜啊——”

    廿朝安扭头，看这位咨询的“姐姐”满脸黄雀，额上布满抬头纹，摇着一把纸扇向他抛过一道暧昧的光。

    他当然不是白给的，对付女人的办法他是信手拈来的：“神秘奖品自然要神秘些，现在不方便透露，姐姐要答完题才知道哦。”

    这一声姐姐叫的那位半百的女人心花怒放，扭着肥臀一屁股坐在黑子面前，“小弟弟快问吧——”

    廿朝安这边开了张，冷面那边则不同，他被两个年轻女子扯住袖子，正左问一句右问一句，譬如“家在哪里？姓氏名谁？是否嫁人……”

    冷面一句话没有，嘴里始终重复着第一个问题是：“请问你每天休息多长时间？”

    两个女子缠了许久也没见他开口，左右耳朵就是那个问题，自觉无趣的甩开手走了。

    廿朝安这边的那位肥臀姐姐很快就回答完了，满心的盼着奖品，结果被告知奖品花样很多，需要抽取。她随手抽取了一张纸条，上写：“绣君楼一桌花酒免费”。这下，把她乐的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

    绣君楼，乃纹水最富盛名的青楼，里边的男子均是各地父母官选送，不但才貌双全，而且出身不俗，能去绣君楼的女人不但样貌上有要求，更要有三品以上身份、地位，或者是要名满纹水的学士，一般人物即便搬来金山一座也不见得能成为座上宾。

    这样的地方去喝一桌花酒，肥臀姐姐能不乐开花吗？她这样的，就是再修行个上百年也进不了那里的门。一高兴顾不得年纪了，大嗓门嚷起来：“我抽中大奖了，绣君楼一夜。”

    一桌花酒眨眼就变成一夜温柔，这姐姐够能忽悠的——

    她这一忽悠不打紧的，本来围在周围的那些旁观看热闹的女子们呼啦一下子都拥过来了，各自不相让的要答题，三个人立刻有些手忙脚乱。

    溜溜站了一天，忙的连喝口水的空都没有——

    第二天，他们换了地方。

    街上的人们早已传开了，说只要回答了问题就有三个俊俏男子发些神秘奖品。于是，广而告之就不胫而走，这一天亦是忙的不亦乐乎。

    第三天，他们三个一上街就被人山人海的围上了，喝花酒回来的姐姐站在最外围，嚷嚷还要回答问题，但是她太胖了挤不进来；另有一个抽了一只长臂金毛猴当宠物的少女非要再抽一只公的来配对养……总之，就是场面极其火爆。

    廿朝安不得不佩服锦书所设计的所有细节，一步步几乎都是按照她的想法来的，抽奖的第一个人必须要让众人眼红，要投其所好，第二天要变化地点以求对象的多样化，总之这些大大小小的道理她讲的条条是道。

    廿朝安、冷面和黑子三个人也迅速出了名了，人们一听说发奖的美男就说的是他们，其形象、名号简直深入人心。
------------

第一八四章    格桑走了

﻿锦书拿着那一摞的问卷，开始认认真真的看起来。眼不斜视着，口中念念有词。

    廿朝安、冷面和黑子三个人每人坐在一张八脚桌旁，随着锦书的念叨低头在纸上做着记号，四个人甚是忙碌。

    “殿下，皇上请殿下过去——”进门的通传女官犹豫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迈进殿门，格桑皇帝要找殿下议事，她哪里敢不传谕旨。可是，殿下半个时辰前下了严令，任谁也不能打扰她。

    皇上找锦书，必是有国事商量，三个低头的人都抬起眼看着那传旨的女子。目光熊熊的，毫不避讳。

    纹水男子一般不会与女子对视，凡路遇或对话均是一副低眉顺眼的表情，这传旨女官没经受过这样的目光，当即惶惶讷讷，手脚无措起来。求救似的看着锦书，希望这位殿下赶紧出个声，好替她解围。

    结果，锦书就想没听见有人说话，也没看见有人进来一样，仍然在以不快不慢的速度念着那叠问卷。

    三个人也忙不迭的赶紧继续着手底下的活，他们也不知道锦书要搞什么名堂，不过照样认认真真的按照她的要求坐在那拿笔记录。

    陡然，那女子被僵在那，进退不得，出去她要向皇上回话，可殿下在做什么，怎么说，她无法回答啊——所以走不得。

    于是，只好站在那等——

    等啊等啊，只站的她两腿发麻，四肢发软……两个时辰过去了，眼看她就要坐地上了，才听见上边有了声音。

    “好累——这统计工作可真是难啊——”锦书眯起眼，似乎才看见下边站着的人。“我先前吩咐过你什么，你可记得？”

    “无事不宣，不可打扰！”女官低声颤颤，有些胆战。

    “明知故犯，不可不罚！下去到宫训处领罚吧。”锦书收拾了一下手底下乱七八糟的那些问卷，问了一句：“母皇找我是什么事，你知道吗？”

    女子摇头，她陪着锦书和那三个男子在这站了很久了，从早朝下来到现在，午膳都没人来传，可见锦书说不让打扰是容不得丝毫特殊的。自己只能自认倒霉吧，谁让她这么不长眼来着——以前都说格桑皇帝人情味淡薄，现在看来这位殿下比之其母皇更要冷厉三分。

    “黑子，你们饿不饿？”锦书问。

    “不饿！”这两个字说得极快，只是黑子才闭上嘴巴肚子就“咕噜”了一声。

    “呵呵，你说谎了，所以它在抗议——”锦书轻扯了下衣服，纵身轻快的跳到殿前，“走，去看看母皇那里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吃？”

    四个人一人三后向格桑皇帝现在居住的甫戎馆去了。

    甫戎馆以前是为皇上短暂休憩而建的一处临时馆所，后来经过两次扩建保留下来，设施及用具都很实用简单，进了甫戎馆里根本就看不出皇家用度，不知怎么格桑皇帝让锦书搬到金阙宫之后，自己坚持要到这里来住。并且，她只留下了四个长期跟随的女侍，其余一个也没多要。

    “别出声，悄悄进去好了！”锦书吩咐。

    她说的悄悄是脚下运气，身体离地，以脚尖行走，这种轻功步伐叫蜻蜓点水。

    甫戎馆正殿空无一人，四下里都很静。看来，皇上早就等不及她，自己干自己的事情去了，对于锦书的做派这位女皇帝已经颇为了解，了解的越多越疑心这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儿子，不但行为举止是女孩样，连说话办事也是女子风格，她以前所担心的什么被众臣看穿啊之类的问题基本就是杞人忧天，除了不能纳男宠填充皇家后宫，他基本就是个地地道带的女儿。于是，也便彻底放了心，当起了甩手掌柜。

    女皇的心思锦书自然也明白，只是今天不知道到底为何事召她来。格桑不在，锦书想找个侍女问问，就在甫戎馆内寻起来。

    霞园，甫戎馆的一片后园。园面积不大，进去之后发现花草甚多，树木繁茂，幽幽小径遍布满园，绿荫成蔽，香气袭人，这里可能是甫戎馆最美的地方。

    站在一个绿蔓藤萝搭起的天然緑屏前面，四个人都觉得心怡神清。

    “为何不言不语的，你不同意吗？”在这座高约丈余屏障的后边，在锦书他们站立的背后，有女子说话。

    “当初你不肯，你放不下，如今就放得下了吗？”男子的声音。

    “是啊——我把那副担子交给了蝉儿，他担的起来，我不担心。即便以后真有人识破他不是女儿身，我相信他也能应对，如果实在应对不了的时候，或许我再回来——但我也能和你一起寻找一段自由快乐的日子，只属于我们的。”

    “蝉儿——我也不担心，但我担心的是……”男子说到半截，话没出口。

    四个人屏住气息，听的清清楚楚，这个女子是格桑皇帝，而另外那个男人——

    听他说话的语气、口吻、声调及态度，似乎是纹水国的国师陶敏农。

    “既然你意如此，我不反对。在风烈见惯了男子对女子的强横、欺压，而在这里又要面临女子对男子的张狂、霸道，我始终找不到一种理想的关系，我想如果我们在一起，或者我能慢慢找到，慢慢体会，并且将来或者能在两个国家都推行，这也是好事。”

    原来，格桑皇帝心里的那个人是陶敏农那个老头。

    锦书心里确定，这个说话的男子确实是陶敏农，只是此刻说话完全不似平时那么漫不经心，而是很严肃很沉稳，连声音都有些不一样。

    怎么办？站在这里偷听似乎不大好——

    锦书朝廿朝安使劲挤眼，廿朝安看着她——她指着旁边的一棵树，想让三个人都藏到树上去。

    “嗖嗖嗖——”三个人眨眼一人上了一颗树。

    “是谁？！”身后的男子突然大声喝问。

    乖乖，原来这个陶老头耳力这么好，连衣带与空气的摩擦声都听得出来，身上的功夫定也深不可测。

    “母皇，你害我的好找——”锦书直接从屏障的上边跳了过去，疾风一扫，藤蔓上的叶子摇摆起来，她定身站在了女皇面前。

    “蝉儿给国师见礼，国师终日不见，原来是在陪着母皇，那蝉儿就放心了。”抬头，啊——怎么陶老头突然变了样，根本不是什么邋里邋遢的样子，明明就是一个精干、帅气的优秀的男子，而且还风度翩翩。再看女皇和国师二人，还真是郎才女貌的，很般配。

    “我害的你好找？是你害的我等了一个多时辰吧？什么重要事务连母皇宣见也不来？”格桑靠在陶敏农身上，身上是普通女子的服饰，除了头上的绿头金凤钗，丝毫看不出一点皇家味道。

    “母皇的事情儿臣大约能猜出来，国师与母皇若是能携手千秋，儿臣万般恭贺。”锦书躬身朝着二人行礼。

    “刚才你有什么难处理的事务吗？为何久久不到？”有些嗔怪的语气，我还没下岗呢你就不把我当回事了，你说说到底是什么原因？

    “母皇，以前你每天早朝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一天不得休息，实在辛苦。现在儿臣有个特别好的想法，以七天为限，每上五天就休息两天，休息时只在听政殿设临时听政的值勤官，周而循环，各部署刑司皆如此，民间也可效仿，如此一来，有劳作也有间歇，是乃遵循自然休养之道。母皇以为如何？”

    格桑皇帝看了看陶国师，两个人都笑起来。

    “你想偷懒就直说吧，摆什么堂而皇之的理由啊——反正以后坐朝堂的是你，跟你母皇有什么干系？”陶拉头一副不屑的样子看着锦书。

    “国师此话差矣了，锦书坐了这些天之后突然想到母皇已经坐了三十几年，那辛苦程度自然不言而喻——要不然，我怎么能如此支持母皇彻底放松，去和国师……”游山玩水、卿卿我我去？

    后边的话锦书可没说——国师瞧她的脸色已经在变了，明显是威胁她不要信口开河。

    陶敏农搂着身边的格桑，从锦书身边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他可不能再跟这女人说话，一不小心就被会她气的冒泡。

    格桑走过去几步远后突然回过头，朝锦书温柔的一笑：我走了，你自己好好保重。女人很幸福的样子！

    三个男人都从树上跳下来，站在那看锦书冲着两个人已经消失的背影出神。

    从今天开始，锦书正式接任纹水国的女皇宝玺。
------------

第一八五章    本无大事

﻿红绡罗帐敞开着一条缝隙，满室熏着淡淡的百合香，此时天光已是大亮了，忙忙碌碌的宫差们在各处检点，然而这里还是静悄悄的，无一点声响。

    女仕走进来的时候，闻听见床榻上轻微的声响，细碎的像秋天草地里的蟋蟀。一条玉臂从那缝隙里垂落下来，藕白的光洁的一段，即便是女子也顿然联想进了那罗帐内的酣睡者是如何生香活色的一副样子。

    朝中以左司马为首的所有谏臣今日都齐聚到万合殿，非要锦书纳了他们的谏议，而最合适的时机就是这个时候。

    自从锦书正式登基第一天，这新皇上任的三把火着实的让大臣们恼火了：说什么天地万物自然春秋四季皆宜有更有替，于是乎整了名堂要以七天为一礼拜，以礼拜为单位每五天就休息两天，在休息时间内各皇臣国戚均修身养性，早朝也免了，只留一两名执勤官员处理日常琐事。而在理当休息两天之内，女皇她老人家绝不办公，让大家请勿骚扰。

    众臣极力反对，一致声言说自纹水开国，如女主无重恙则绝无不早朝之礼。朝堂上一排紊乱，大家吹胡子瞪眼，就差直接说锦书是懒主了。

    但，蝉主自是有备而来，不慌不忙从眼皮下扬起一卷东西，道这完全是遵从了本国民众的意愿，然后开始罗列出一大堆证据，有名有姓，有根有据，有鼻子有眼，更惊奇的是各项统计数据精确无比，显然不是杜撰和莫须有的。

    民意不可违啊，最后蝉女皇一派温和的语气，却是坚决要执行这个不早朝的计划。于是，她和全体臣子成了对立面，没有人明显支持，除了反对的，就是不吭声的。

    一个早朝僵持不下，足足对峙了近三个时辰，君臣皆不让步。右丞相适时提议说，不妨先休息一天，既可以顺应了民众的意愿，也不会耽误了军国大事。

    此语一出，众臣松了一口气，蝉主也松了一口气，大家都退了一步，于是就改成每七天休息一天。

    而今天，很不幸的是女皇休息的时候。

    女皇休息，众人都会离寝宫远远的，但凡她被吵醒必是一顿狂风骤雨。随手抓住的东西能扔出去的基本都被扔碎，甚至连前一天深夜办公用过的宝玺也在第二天早上被扔出殿外，若不是被冷面接住，怕是那千年红卵玉石雕就的物事就被摔成几块了。几次之后，寝宫寝殿里再无任何玉杯玉盏盆景吊栏等易碎的小东西，凡是留下的都是坚如铁石，不怕摔的。

    这样，大家都放心了。

    但，即便如此，一觉就能日上三竿的时候还是很少。臣子们不来，仕女们不来，黑子廿朝安冷面他们三个会来，而且，也会带了公务事来请示。迷糊间，不胜其烦的时刻，无论是什么奏章都会得到满意的答复，一个字，全部准奏。“准”字出口，她立刻重回太虚，连刚才准的是什么也是丝毫不记得的。

    所以，这当然是左司马大人那般文臣所认为的最佳请旨时机。他们不得集体进女皇的寝宫，就在皇上召见接待外臣的万和殿里等着。他们托了人，知道万无一失了的，这条谏议已经议了三四个月，每次都被女皇以国事繁累，容后另议为由拖延着，可她们这些为人臣的可不能再耽搁，这件事不仅是皇家的家事，也是拉拢众臣的手段，也是定乾坤的大事。女皇可以不急，她们焉能不急？

    仕女运了半天气，鼓了半天勇气，往殿门口迈进一小步；又运了半天气，鼓了半天勇气，迈进两小步……

    好死不死吧，那就现在死！死就死了。

    头皮上的发开始根根直起，声音也不是从自己口腔里出来的了。颤颤悠悠，细细微微的，实打实是阎罗殿里跑出来的女鬼。

    “皇…上，左…司…马大….人…有急…事启…奏——”

    眼见那条胳膊倏的收回去了，然后那红绡白罗的帐子里窜起一个人影，说人影不对，其实她的行动比鬼影还快。

    “滚——”声音气急败坏。

    一道白光“唰”的打中了仕女的头，顿时一道艳红的血流下鬓角。顺着发丝蜿蜒到脸颊。若不是她的亲哥哥遭了官司，左司马大人答应和刑部及典狱司沟通，再给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在这个时候来到这个地方啊——

    这样的遭遇已经算是轻之又轻的，若是刚巧皇上睡的不舒服或是做了什么噩梦，直接拿了宝剑冲出来杀人也是有的。

    可她——还得把左司马的奏折说完啊，要不然，自家哥哥还是没个救——

    左司马大人光知道圣上这个时候被人缠烦了容易准奏，却不知那必须要看来的人是谁才行——凭她一个宫廷女官，怎么能做到？

    可是，她也无法请得动那三个神仙似的人哪——人家哪里会买她的帐，从来对圣上都是言听计从，不是万不得已，他们才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打扰皇上呢？！

    哎，她可真是接了一个难比登天的任务。

    不能走，也不敢走，血流下来也不能擦，里边的人早已翻回身在床上了，不知道是不是又睡着了。

    她得站着，若是不行，就直接站到她醒了为止——可是，左司马说了，不能等女皇睡醒，睡醒了就办不成？！

    血越流越多，头上是绽开了一道伤口，瓦白的地面渐渐凝成一小滩红黑色。

    头晕起来，眼睛看着周围一切都模糊了——她终于撑不下去了。

    身子倒下去的时候，觉得落在一个怀抱里，还有低微的叹息声。有人从她手里拿了那奏章，然后她就晕过去了。

    本来今天他不想过来，料想锦书也不会这么早醒来的。可是，他睡不着了，干坐着也无趣，想着就来外边看看，顺便看看有没有因为扰了锦书的睡眠而被打中的倒霉女子。

    冷面从纵情阁来到锦书的寝宫，一路想着千万不能扰的她醒了，谁知刚到就看见一个女子头破血流，状似晕倒。他赶紧贴身上前，将她扶起，拿了她手中的奏章——

    原来，又是朝堂的奏折。

    展开看，若是急事，他就帮着办了，以前他和廿朝安、黑子也是这样经常偶然经过，顺便帮着这些女子办了朝堂的急事。

    可这件事——似乎——不——能办？

    但看这朝堂左司马的口气，此事干系重大，看起来是小，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是不办，只怕朝堂之上锦书还是需要和那些谏臣拖延周旋，不如就帮着办了。

    以锦书的聪明，即使准奏，也必有应对周全的方法。

    冷面此时下的决定，让锦书后来的日子变得有些焦头烂额。
------------

第一八六章    愁人

﻿纹水的皇城，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煜蝉女皇即位半年多以来，彻底铲除了之前姬煜欢摄政时埋下来人心浮动的隐患，纹水只有这一位当家，连老皇上都退隐了。从皇宫里传出来的八卦消息说，这位女皇很美，但是又很懒；很和善又很无情。不过也有人说，女皇是多情人，因为她对她的三个男宠极其宠爱，夸张的说法是有时他们和她几乎君臣不分、尊卑倒置。关于女皇的传闻总是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事情。

    纹水皇城正中的位置是一个供人们买卖交易、杂耍玩乐的空场，这块空场是自女皇颁布要实行“六+一”的休息制度以后才建的，每到集体休息的时候，小酒馆的跑堂、药店的伙计、旅馆的主簿等各行业里的人就都来这里逛逛，这个空场的规模便越来越大了，人声鼎沸，像赶庙会一样。

    这个日子并不特殊，可今天这空场上的人已经摩肩接踵，并且都伸长了脖子朝一个位置看。远处的灰白色的墙上贴出了一张皇榜，皇榜的内容让所有的人都兴奋不已：女皇要选美，以充实后宫，延绵子嗣。

    这个消息在人群中传开，人人都喜上眉梢，皇宫已经有近十年没举行这样大规模的选美活动了，尤其是这种民间百姓都可以参加的大规模选美。格桑皇帝时，只选过一次，后来基本都是在朝堂上由朝臣举荐俊美多才的自家儿郎，听说这次是女皇点头同意的，民间普选加官方举荐，实在是一件盛大的喜事。

    凡是家中有俊秀男儿的人心中都极其兴奋，即使自家的儿郎不被女皇选中，露了这次脸之后也说不定会被其他皇亲国戚选中，一朝入侯门是满门生辉。

    这个消息从纹水皇城几夜之间就传遍疆塞小镇，皇宫要选美了，谁家儿郎不想一试身手，看看福星是不是会照到自己头上？

    “皇上，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选美以挑选适龄男子充斥后宫的事情微臣已经在加紧准备，请万岁示下！”

    早朝，一向没什么大事，全国各处祥和安定，无灾无害，上次纹水的趁乱出击虽然并没有摧毁风烈，但其也早已元气大伤，更加上洪水过后，灾民流徙，风烈早已自顾不暇了，构不成威胁了。锦书早朝，一般都是提不起精神的，随便处理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比如什么“老将军一生戎马，应该加爵封地”“吏部和户部因为一件官司来回扯皮”……如此种种，听得她昏昏然。

    一大早，左司马这一启奏让她瞪圆了眼。这左、右司马加四大御史针对充实后宫、皇家子嗣等问题已经来来回回启奏了无数次，每次都被她打哈哈给糊弄过去，这次，怎么突然就说已经开始大规模选美了？她什么时候答应要选美了？

    她现在这具身子可是晚秋蝉的，选了一堆男人进来做什么？若是真选进来了，长期不搭理他们早晚也会出问题，况且白耽误人家青春男子的年华，这样的缺德事让她干——这不是自损寿数吗？

    “慢着——颜大人可否说的清楚些，皇宫要选男侍面首总要本皇点头，我何时说过要选美了？”脸拉下来，一点好颜色也没给这位颜大人。老家伙，一天想点别的事情不行，怎么就知道盯着后宫，看着女皇是不是有后嗣呢？

    左司马颜真早已料到皇上该有此一问，弯下腰，拱着手，“启禀万岁，关于陛下后宫空置、皇家子嗣稀薄，臣私下揣测陛下可能在朝堂之上不便多说，十五日之前，臣便与右司马和几位御史大人到万和殿请旨，等候近半个时辰后，陛下的内宠近侍欧大人来到万和殿告知臣等，说陛下已经应允此事。于是臣等欣慰，不敢再耽搁，与吏部、户部等众大人当即将此消息发布出去，现在纹水国上下皆感陛下之福德，欢欣不已。”

    颜真也不抬头，声音平静，毫无感情，生怕惹起锦书的火。

    锦书听他说完，心里明白，这个老头定是算计着时间才赶过去请旨，趁自己熟睡，又赶巧碰上冷面来巡殿，结果稀里糊涂就给应了。

    这事应了，可如何是好？

    “不知陛下还有何吩咐？臣等不遗余力，必将此事办理妥当。”颜真继续说，皇上要是不再说啥，那这事可就坐实了。不过，她本来也说不了啥了，因为是她自己允诺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一国之主，更无戏言了。

    锦书瞪着颜真，不说话。心说，你这老头没事操闲心，管这么多事。

    她不说话，底下的众臣都紧张了，关于这个选美的事情陛下和颜真已经来回扯了很多次了，现在明显是陛下输了，这个老头赢了。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到底这个老头是怎么赢的，可谁都看出来了，陛下是不高兴的。

    “爱卿真辛苦了，若是此事办好，本皇必重赏。”重赏两个字，说的极重，听的底下的群臣一阵阵发寒，只有那颜真若无其事。

    “臣先谢过陛下！”作为三朝元老级的大臣，左司马颜真当然不会那么草率，更不会为锦书一时的气愤所慑服，分内的事要做，分外的事当管时也还得管。

    朝堂上憋了半个上午，心里郁闷着，金阙宫内迎面就撞上了冷面。

    “陛下圣安！”当着众人，他们还是要谨守规矩的给锦书行礼的。

    “哼！”锦书没好气的发自鼻腔闷哼一声，连平身也没说，从他身边绕过去就奔偏殿去了。偏殿给冷面、廿朝安、黑子三人设了个临时休憩的厅堂。

    “小安子——”锦书在门外喊着，知道里边有人。这个称呼是她在皇宫里突然兴起来叫廿朝安的，初起这么叫时廿朝安十分不满，强烈抗议无效，现在锦书就仍然这么叫。黑子还叫黑子，廿朝安就叫小安子，冷面就称呼冷面，心情好时也叫冷面大哥，弄得皇宫里的一干女子很多都不知道这三个侍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不过听锦书这么称呼，也知道必是十分得宠十分亲近的了。

    “怎么啦？朝上有事？”廿朝安见锦书一脸的不愉快，忙问。

    “恩，有事，而且是大事！”

    “哦？！什么事？”什么事情能让锦书这么气恼？这倒是奇怪了。

    “皇宫要选美了，左司马颜大人要给本皇充实后宫！”她暂时还没有想出啥好办法来，不如就告诉廿朝安，反正他平常在这些事情上办法蛮多的。

    “啊——”廿朝安吃惊，“这件事你不是一向反对，准备拖延过去吗？”

    “是啊——本来我是这样想的，可是你家大哥却替我同意了。”

    “冷面？！”

    “不是他还有谁？趁着我没睡醒，胡乱启奏，结果我就答应了。他这就是变相同意我纳宠，我看到时候后宫处处是年轻貌美的男子，说不定真有我一见钟情的，你们几个全都靠边站！”锦书说的轻快，把冷面的错也牵给了眼前的两个人了。

    “冤枉啊——”廿朝安大呼，“这是冷大哥他一时糊涂，跟我有什么关系啊？再说，锦书你也不想想，你如今占着二哥的身子，便是纳成百上千的美貌男子来，也是摆着看的，说不定更麻烦！”

    锦书横了他一眼，心说还用你说。“你想想，这事该怎么圆？”

    “这次是全国大选，民间也有资格参与，我们可以安排些自己人进来，我和三弟、黑子也分别出宫，反正认识我们的人很少，到时候再被选进来就能顶几个名额，剩下的我们在外边想办法。但是，朝中各大臣家中有适龄男子的都免不了要花费心思要进宫，这就要你自己应付？”

    是冷面在门外答话。

    “哎——”看着进门的人锦书长叹。“其实，我也知道偷梁换柱、张冠李戴之类的，可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说罢，低头看着自己这身皇帝女装，还真是愁人。她这男人身可是怀不了子嗣的，时日一久，早晚也是个问题。

    “总要先堵上朝中众人的嘴，混过当下再说！以后的事都说不准，既然二哥能寄魂，也未必不能转魂，或者——相信总会有办法的。”看锦书愁眉苦脸的，廿朝安宽慰道。

    四个人坐了半晌，都无更好的法子。
------------

第一八七章   问计

﻿这件事真的无计可施了？

    锦书坐在御书房里，对着一张张的美人图发呆。猛的想起一个人，或许能有办法也说不定，毕竟人家可是正牌人物。想着此人，不再耽搁时间，直奔后宫。

    灵泉，锦书来过几次了，不过哪次也没像这次这次这么急切。身边的人早已熟悉了锦书的秉性，知道她沐浴不喜旁人伺候，因此造就退出去了。

    锦书躺在水里，只将头露出，闭上眼做着短暂的休息。

    “怎么？这么久还不说话？”半天居然没听见那人说话，她奇怪。“出来呀——我有急事找你！”

    “哦哦……哎哎……”晚秋蝉的声音从水底悠悠升起，在水面上清晰停住。看来，他真的能在水里自由活动，只是凡人是看不见的。

    那声音围着金属前前后后的转着圈，只是哦哦啊啊的叹息。

    “我哪里得罪你了？你不要吓人好不好？”

    “还说没得罪我？！这么久都不让我出来——倒是有了急事才想来找我，真是没天良！”

    “还说呢，早知道借你的身体这么麻烦，我直接和阎王在地府里打官司得了，现在可好，非要被逼着当这个女皇，还要选美？”

    “怎么？皇宫要选美了？你当女皇了？”

    锦书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哎呀，这可真是麻烦事呢——我五岁那年，母皇也是被朝堂上下相逼，结果纳了十五个宠恃，最后一个没剩的都死了。”

    “啊——为什么？”锦书奇怪。

    “纹水皇室选男侍入宫，与风烈选秀女的程序差不多，只是参与面更广。这些男子要经过朝堂上诸位大人的考察，再经过女皇钦点才可入宫。而入宫三年之内，若不得机会侍奉，便逐入冷宫；一入冷宫基本就是死路一条。那时，母皇虽不忍看他们在冷宫受岁月摧残，可她也是真不愿意与这些男子欢爱，于是——害了他们！”

    “格桑陛下不是不愿意，而是心有所钟。”看着水面蒸腾着薄雾，想起格桑与那陶国师，心里又恨又痒，语气也不不友好了：“你说怎么办？你母皇是不愿意宠，我现在可是想宠都不能——早晚是要露馅的。”

    “你别急，这事最好还是先问问国师。陶师傅计谋多，定有良策。”

    “你还不知道吧，你那好师傅和你母皇两个人辞官挂印江湖逍遥去了。”

    “啊——我母皇和国师——”声音明显震颤，好半天“原来是这样！_那这件事他们怎么说？”

    “谁们？”锦书一愣，旋即了然，“他们三个要出宫去想办法，说顶不济也能安排几个自己人进来。”

    “恩——这倒是。他们闷在宫里，根本无法施展自己的能耐，况且如果他们出宫，宫外有他们，里外也能呼应，这件事眼下最要紧是瞒过朝中大臣们的眼睛，其他都好办！”

    “恩，不过，这总归不是长久之计，我这具身子不是女人，早晚是要出事的，你当初想要救我，有没有想到过以后的麻烦？”

    “我想过——只是，那时情况紧急，也没有更好的主意。不过，我相信，以后总会有办法的。”

    声音逐渐潜下水面了“你先送他们三个出宫吧——”

    --------------------------------------------------

    这是女皇陛下第一次出宫，据说是身边的三个男侍省亲，女皇要亲自送他们出城。对于这位新登基却还从未在都城公开露过面的女主，都城百姓自然都想目睹圣颜。这个消息是从宫里传出来的，自然是错不了。此时此刻的都城几乎家家户户倾巢而出，横的、竖的，大道小道，哪条道上都是人。

    一辆八匹骏马的华盖，马是雕鞍玉辔，车是金雕玉砌，远看一眼就知是皇家仪仗。

    锦书将车帘挑着，目视着纹水的百姓，一片片跪倒在马车两边，无论是布钗还是绫罗，她们每个人的脸上和眼中皆是对自己的仰望和好奇。没有卑微、没有谄媚，锦书不禁轻轻一笑，这才是真正的都城女子的模样，这是女子治国之下的女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即便她是女皇，她们是百姓，也并不以蝼蚁自居，这样的认识令锦书的心情大好。

    人群中也有男子。偷眼望着女皇，见那张美丽的脸上始终挂着皇家的威严，不言而自威。忽然展开一抹笑，遥遥的绽开，似有似无，就象随着微风送进鼻孔的一屡淡香，沁人心脾。这抹淡香显然已经被很多人闻见，窃窃的人群安静下来，待到马车行的远了，骤然爆发出了“女皇万岁”的呼声，海啸一般。

    锦书没想到她这次出宫引起了都城百姓这么大的反响，本来她是准备便装的，可宫中主领事说，陛下执政以来还未有亲民之举，这次既然要亲自送三位公子出城，希望可以公开行程，以慰百姓景仰之心。

    锦书便应了，可仍想不到她的个人号召力还真是满大，大概家家户户都倾巢出动了。

    因为道路两边都跪满了人，中间被挤的只容的下一辆马车，这几匹马撒不开蹄都慢吞吞的。

    黑子、冷面和廿朝安在后边的一辆车里，紧紧跟着。

    “我要见陛下——”前方几十米外，突然窜出一个人。

    侍卫们赶紧执着兵器围住那人，却见她一个鹞子翻身从地上蹦起，落在包围圈外。

    “何人要见本皇？近前说话——”心中有些诧异，此时此地会是何人捣乱？

    待那人儿到了眼前十步以外，定住身，纳头行君臣之礼。“成雪儿叩见陛下。”

    锦书不出声，盯住她看。见一身粉色衣裙，头戴玲珑白玉钗，身姿绰约，行动风流，与她对视的的一双眼眼神坚毅，容貌并不很美，但见之忘俗，于是心生好感。

    “成姑娘因何拦住御驾？可知是何罪？”声音轻柔的很，却带着隐隐的杀意。

    成雪儿身上一紧，早听舅舅说当今皇上是狠角色，只这一句她就听出来了，看似温和的一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却是千斤之重。可是，今日既然决定拦住御驾，她就做好被收监的准备了，该说该做的还是要做。

    “陛下，雪儿有话不吐不快——”

    “哦？！不妨平身，且说来听听。”锦书身形一晃，已无声的来到成雪儿的面前。

    这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显露身手，主要是因为刚才那雪儿姑娘的一跃激起了她的玩耍心思，存心要和面前这个姑娘较量一下，以压下她那双眼中的三分不服与三分不甘，这是锦书对面前这个女孩的知觉。

    成雪儿对眨眼就落在自己近前的女皇愣怔了一下，陛下这分功夫明显膏腴自己刚才的那下子，行动若风过而无痕，自己得再练上七八年才行。原来，女皇陛下是如此的武学高手啊——还以为她是病弱不堪的样子，看见眼前这人容颜比天仙更俊秀，气概如虹，眼蕴精深之内功，不仅有女子的娇柔明媚之美，更带着几分男子的刚阳洒脱之气。

    心一横，牙一咬：“陛下，雪儿认为陛下不应耗费心力这样大规模选美，如此之举实在劳民伤财，况且对陛下的身体并无好处。”

    啊，原来是为了这个啊——完全同意，你说的太对了，你以为我想选啊——锦书听完这姑娘说的，目露苦恼之神色。“姑娘不知，本皇也是无奈，本朝子嗣稀薄——”哎，要不是左相那个老头逼我，我至于这么公开作秀的要送三个人出宫吗？

    “陛下，臣女有一事相求，臣女的表兄已被我舅父推荐入宫，但我与表兄自小无猜，两情相悦，今日臣女斗胆与陛下比斗，若臣女赢了，请陛下将表兄还给我，若陛下赢了，臣女再无二话！”

    原来如此，这是一个为了心中所爱来向女皇挑战的勇敢女孩，周围的人都暗吸了一口冷气，自古未闻有敢跟皇上比试的人，而且还是为了男人。

    “好啊——乐意奉陪！”锦书甩手，侯在周围等着抓人的侍卫赶紧退后了。“不知雪儿姑娘要比什么？”

    “比——跳舞！”成雪儿本来是要想比武功，但察觉锦书深藏不露之后，她改了主意。她学舞也只三年，但她赌的是这个女皇没学过舞。

    从怀中掏出一根绸带，嫩绿色的绸带与她粉红的衣群对比，格外艳丽。纵起一仗，双腿平伸，头仰后，一个标准的飞天舞中的基本动作。

    绿色的绸带翻飞舞动，加上雪儿本身有武功，舞的飘逸灵动，虽然动作身段还略显僵硬，此舞也已艳惊四下。

    一舞停下，掌声与叫好声雷动。
------------

第一八八章    女皇没输

﻿长长的绸带在空中旋成一个圆环，圆环内一个俯仰的望月动作终于定格，今天成雪儿练习三年的飞天舞已经是超水平发挥。

    接下来自然该论到锦书跳了。

    说实话，锦书的文艺细胞不太多，唱歌呢是赖着自己声音的质感还说的过去，可是跳舞就差强人意了。众位看官知道，此人穿越这么久了，亲自跳舞的事还没干过，虽然指导过兰儿跳舞，但指导是不需要自己示范的。不过，今天，她可真得自己跳了。

    锦书的身后不知何时已经站了三个男子，每人脸上皆盖了一顶纱帽，遮住整张脸。

    锦书将罩在外面的杏黄缎的敞摘掉，利于活动。她右脚伸出，脚跟着地，脚尖朝天，左手叉腰，右手擎天，是一个开场动作。

    紧跟着，跺了三下脚跟，顿时，鼓乐声响起，节奏鲜明而欢快。再看，女皇陛下身后的三个男子，一个拍着手鼓，一个拉着奇怪的琴，还有一个双手打着节奏，俨然是个民间小乐团。

    锦书跳的是很有特点的新疆民族舞，黑子拉着单弦，冷面打着手鼓，廿朝安掌握节拍，乐曲选的是《半个月亮爬上来》。

    锦书上学的时候父亲为她报过一次舞蹈班，学的就是新疆舞，不过也就学了半年就不去了，因为她不喜欢，半年就只学会了这一支舞，没想到现在倒派了用场。

    黑子和冷面的乐器都不是现学的，是早已前锦书无聊的时候教给他们玩的，看着廿朝安的拍子节奏，再揣摩锦书的动作，他们基本都能默契配合。

    新疆舞主要的特点是身子要能动起来，要热情奔放，动作要放开，其实并不复杂，再加上有乐曲伴奏，是很简单的。

    众人一来谁也没见过女皇跳舞，还跳的这么蛊惑人，一副女儿姿态；二来没看过这么新奇的舞蹈，也不用绸也不用扇，就是手、脚、身子，可是，凡是浑身上下能动的地方都随着节拍动着——再加上手鼓和单弦的伴奏，最后，所有的人都忍不住随着那节奏跳起来，音乐起到了很强的带动作用。

    一曲跳完，也是雷鸣般的叫好声，然后是女皇万岁的呼声。

    “谁赢谁输？”锦书问成雪儿，成雪儿低头，周围的人群大呼着“女皇陛下赢，女皇陛下赢——”

    实际上，锦书的舞技是绝对赶不上成雪儿的，但锦书赢在气氛，跳舞有了乐曲伴奏，就比无声无息要有震撼力，而她跳的是民间那种特朴实易学的民族舞，带动起了周围人的热情，这样一来，人们自然喜欢这支更亲近的更热情的舞，而成雪儿的舞是适宜欣赏的，不适宜同乐。

    在这样的场合，锦书跳了一支可与民同乐的舞蹈，她的身份显然是占了极大的便宜。

    人们对于自己君主的爱戴与拥护在这样的时刻就完全体现出来，即便她跳的一般，她们也还是认为她跳的无与伦比，因为她们的君主是这样无与伦比的人——她的美貌，她的武功，她的才略，甚至传说的她的狠绝、她的懒惰，在此刻看来全都不如她这一曲普通的舞蹈更具有说服力。

    “陛下赢了！”成雪儿认输，她没想到她们的皇上还会跳这么有意思的舞蹈，虽然难度比不上她的飞天，但却比她的飞天跳的有神韵的多，举手投足一颦一蹙皆欢快自然，发乎于本心。她的舞蹈师傅曾说，一个人跳舞不是向别人展示一段舞蹈，而是要身心融入一段舞蹈中去。显然，女皇做到了，她没做到，所以，她承认她输了。

    “你也没输——请问雪儿姑娘，你那位表兄是何人？如若他真的入宫来，或者我会帮你了却心愿。”

    成雪儿瞪圆了眼睛，怎么回事，原来，女皇陛下不知道她的表兄是谁？纹水还有谁不知道表兄的可是奇谈了。

    众人听锦书这么问也都奇怪，原来女皇陛下并不知这位成姑娘与她争的是哪一位。

    “陛下可知纹水国有四宝：换花草、麋鹿角、南阅阁、北还少。”

    “怎么讲？”

    “纹水边境忘情涯生长的换花草可掌生儿育女；中部镜山露原一带生有麋鹿，其角可驱邪避难；南阅阁指的是南方衡阅阁中一位金理公子，此人能掐会算，博通古今，自称鬼才；而北还少便说的是我表兄，他名叫文还，是当朝左相大人的孙子。”

    “哦？！”原来，左相家出了个这么优秀的男子，怪不得他老篡夺审美，那肯定是有把握让自己孙子夺魁了，却不知人家心里早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人了。

    “不知那文还公子为何成我国一宝的？”

    “还少出生时红霞漫天，不到半岁已能站立，一周岁能诵读诗文，三岁即过目成诵，能知马语，能与兽谈，能听懂世间一切有声动物的表达，是为我国一宝。”没等成雪儿说话，旁边站着的一名女史官率先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看来，确实是一宝，居然能听懂动物说话，小时侯的课本里就有这样的童话故事，那个童话里听懂动物语言的人叫海力布，原来，这里还真有海力布样的人。锦书心中称奇。这人要是成立个马戏团，自己当个训兽师，搞个世界巡回演出啥的准没问题。

    看来，自己老在宫里睡觉还是有弊端的，竟然连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也不知道。

    “你放心好了，我记住这个人了！”锦书给了成雪儿一个安慰的眼神，重新坐回去。

    皇城南门。

    锦书站在城门上默默目送着三个人三匹马逐渐远去，虽心中知晓只是暂时的分别，仍忍不住满腹的离伤。

    他们本就不是属于皇宫，将他们困在里面也实在是浪费，如今看他们策马扬鞭、重入江湖除了离情更有欣慰。

    “锦书，我们走了以后你不能见异思迁，更不许私纳侍宠。”临走前，廿朝安很不放心的嘱咐。看锦书对他的话不以为然，又极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小心你这冒牌女皇被人揭穿！”

    “好啦好啦，放心，我才不会那么笨给别人逮住马脚的机会呢！”

    “一国之主，凡事不能过于随己，尽量不与朝中大臣们冲突，还有——休息日也不能起的太晚。千万自己保重！”很少有的，冷面说话的语调轻柔，絮絮的交代了一些琐事，有些与他平时作风不太一样。

    “冷大哥这么说，锦书好感动——”是啊，以前没发现，原来冷面还有细腻、柔情的一面呢？

    “喂，大哥说了一句你就感动了，我天天在你身边说这些话怎么也没听见你说感动呢？”廿朝安很不平衡，虽然他也对大哥偶然表现的这份情意感到稀罕，可锦书也不用那个表情吧？！

    “你懂什么？就是因为你天天说这些，我才不感动，冷大哥说一句顶你说一万句。”

    “凭什么呀？！”廿朝安一脸委屈，用眼神朝锦书控诉。

    “对啦，小安子就是这样的表情最可爱了！哈哈……”完全不顾身后一班皇宫侍从大眼瞪小眼的表情，畅然大笑。

    三个人就在她的笑声中纵身上马疾驰而去。
------------

第一八九章   夺命双关（一）

﻿芳华院是紧靠着纹水皇宫的一座占地宽广的殿宇，内设楼阁、厅堂、寝居、花园数十处，从全国各地通过层层筛选出来的男子共有五十名，此刻都集中在这里等待朝中几位肱骨大臣的考核和最后女皇陛下的钦点。

    朝臣的考核和女皇的钦点是互相牵制的，女皇钦点的人也要通过考核，否则依然不能入宫；而通过考核的人也要在陛下那里入的了眼，否则也是白搭。所以，这是两个关键的环节，缺一不可，历届选秀将此最后的这一环节称作“夺命双关”，意思是大多数人都是无法通过的。

    云影厅上，五十双眼睛齐齐朝着厅外望着，他们都在等——除了关乎自己命运的这次双考，还想亲眼目睹这位神秘女主的尊容。关于她的传言有很多，说她有百变之术，少年离家之后云游四方，并深入民间探的百姓疾苦，是个英明的女主；又说她残酷冷血，回朝当日便将千靖王爷缉拿并于几日后当众斩首，丝毫不念王爷于社稷之功和姐妹之情；还有说她懒惰之极，朝中事务均是交给左相和右相，自己很少过问，每日不睡到日上三竿绝不起床；更有说她迷恋男色，宫内养有三名男子，虽数目不多但却君臣不分，昼夜不理，每天厮混在一处，毫无皇家尊严……关于他们这位女皇陛下的传闻真假难辨，所以，此刻亲眼目睹她的真容是可以充分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的，即便最后不能入选，出去之后也是有话对人讲的，只消说这次见到了女皇本人，原来陛下是这样这样那样那样的人——听的人必然聚精会神，瞠目结舌。

    众人屏气凝神，大气也不敢出，整个云影厅上静的一根针掉地上都能震的人心脏骤然狂跳。

    “皇上到——”随着传唤官一声高昂的传报声，一袭淡墨色的身影已然跃进众人的眼帘。女子身后跟着左司马颜真、右司马腾子界，还有朝中著名的四大御史张、晁、贾、史四大名嘴。虽然女子并未着皇家服饰，但任谁一眼准能看出这就是她们的女皇陛下。

    锦书知道今天是甄选的大日子，想着马上就能看见廿朝安、冷面和黑子他们三个心里也小小的欢欣了一把，没等仕女来叫就早早的醒了，来侍侯的三名仕女都惊奇万分，心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想着今天这样的日子，自己还是不要那么隆重，于是不顾女礼官磨破嘴皮的劝说，非要穿一身便装来芳华院。

    颜真和腾子界对女皇便装也提出异议，锦书说了一句“既是皇家家事，自然不必太过隆重，朕认为如此甚好。”两人也不能再说什么，是为陛下选妃纳侍，陛下不愿意摆皇帝的架子，他们也不能强求。

    这一身墨色，是锦书以前很少着身的颜色，一穿上这样的颜色便觉得身上犹如罩上了一个人的影子，立刻就弥漫着彻头彻尾的感伤。然而，今早礼官让她选衣服的时候，望着那身淡墨色的衣裳，她忽然就有了想穿的感觉——自打从地狱回来，她已经摆脱了伤感，再见师傅一如往昔的容颜，她和他之间也仍一如往昔的感情，师傅在那里成了永不会死去的神——她也真的放心了，超脱了，不再有愧、有悔、有怨、有嗔。于是，她伸手拿了那身墨色。

    果然，她在这身墨色的装扮下，已没有了那分纠结的心痛，释然的倾笑。

    天哪——

    这是他们的女皇吗？

    这是他们有可能去侍奉和亲近的女人吗？

    如果这就是她，不用说夺命双关，就是去上十趟鬼门关也值得了。

    看她——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皇帝的样子，只头上一根金簪斜插入鬓，随意而洒脱；一张脸薄施了脂粉，完美得几乎无懈可击；五官每一处的位置都是如此的恰当而精确，组合出一张再也寻觅不出的绝色容颜；仅是如此，也只是吸引眼球的美——只那一双眼，眉不粗不细，不长不短，一弯新墨钩沉下的如水双眸内三分威严三分慵懒三分魅惑，余留下一分是再也看不清弄不懂的深沉的感性的光芒——

    她踏步入内，细细看过他们一张张的美丽年轻的面容，没有惊艳没有贪婪也没有霸道的占有之念，只是仿佛初次相识的友人，刻意的一眼只为能记住你的脸，你正为这一眼蓬蓬心跳的瞬间，她忽然又移开眼神，你便疑心刚才她注目你的那一秒似乎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瞥。

    在这样的目光下，所有的人都低下了头，这些还未曾经历过繁杂世事的男子是禁不住她看的。

    锦书疑惑，怎么没看见那几个人呢？难道他们没被选中？不可能啊，以他们的手段这点小事不会被难道的？再说，如果实在不行，也会给她打招呼的？哼，莫不是一个个的易容了，跟她耍心计？——不过，也是，如果仅凭本来面目，除了冷面怕是连廿朝安都未必能被选中，更别提黑子了。刚才她迅速横扫过这几排男子，就不得不发出内心感叹，怪不得当了皇帝的人都短命——天下美色尽皆唾手可得，瞧眼前这数十人真正是各有千秋，争齐斗艳——

    “陛下，可否开始了？”

    颜真看了一眼这些男子，向锦书问道。看来这些人都已经被陛下所折服了，瞧他们的神色就知道了。这个老头心里哼了一声，哼的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好，开始吧！”云影厅正中设了几把椅子，正好坐了锦书和身后的六名臣子。

    这些人已经是经过了从地方到皇宫的层层选拔，从身材、五官、声音、才学各方面都经过了数次淘汰赛了，不知道这几名老臣会出些什么题目，但愿那几个人能顺利过关。

    不一会儿，大厅外几个使女端上来一个托盘，每个托盘内是十个盛着米酒的酒杯，空气中立刻弥散出浓浓的酒香来。

    “每人一杯，当场喝下，半柱香后不入睡者可胜出！”颜真面无表情的宣布。

    “这酒杯内是御酒，只是酒内放了少许的催眠药物，如若喝了此酒能不入睡者，便说明意志力刚强。当然，药量也是经过了反复实验的，大家不必害怕。”藤子界在旁解释。

    右司马都这么说，大家就明白了，这是考察意志力的。

    被下了催眠药，还让人家不睡觉，这几个老头子真够损的。锦书哪知道，为了对付她的超级好睡眠的习惯，左右司马拉着几位御史日思夜想的找对策，生怕进了宫的男人们遂了她的意，醉在温柔乡里坏了朝纲。这才想出这么一个损主意，一来意志力强，二来要人本来就是警醒的，睡眠不多才能过的此关，“千万不能选贪睡的人！”这是几位主考官私下达成的一致意见，不过，他们背后怎么想的怎么出的主意，锦书当然是不知道的。

    这一关下来，有十四个人被淘汰了。尽管他们努力睁着眼皮，使劲告诉自己不能睡着，可也奈何不了药物的作用，终于伏倒于地，一时半刻醒不过来，被人抬了下去。

    据说，有人醒来之后后悔的要命，自此以后每天不过三更不睡觉，五更之前必起床，只为了惩罚自己在云影厅上当众睡去，失去可能与陛下交谈亲近的好机会。

    第二个项目全体转移到了百草园。百草园，是芳华院最大的一处花园，此园虽比不上御花园的规模，但名花异草甚多，其中更有陶敏农繁育的一些珍品。那老头没事时便在这处百草园出没。

    御史贾大人出题道：“每人在花园中选一种花草，要用它来比拟自身，并说出理由！”

    哇，锦书听完这个题目差点蹦起来，连这么高难度系数的题也想的出来，自己真是太佩服这几个老头了。果然是老将出马、一个顶自己俩！

    这个题目，完全是让自己评价自己，还要联系花草与自身本质的内在联系，还要言之动听、实在，有理有据，还要不堡不贬，客观真实，这可比限时命题作文难多了。

    这一关果然夺命。
------------

第一九零章   夺命双关（二）

﻿贾大人这题一出，众人都开始往四下里瞧，暗自寻思着哪种花草更适合自己。既然地点选在百草园，题目又出的这么有意思，锦书便下了旨意，大家在园中可自由活动，半个时辰之后再重新回云影厅交差。

    她明显是不想让几个老臣再跟着自己了，跟一串尾巴似的，她哪里有闲情逛花园啊，这个百草园她也是第一次来。要不是因为这次选秀，她根本就不知道原来皇宫旁还有这么一处院子。

    颜真和腾子界几个人都是常伴君侧，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都是一流的，听锦书下完口谕就一个个都悄悄离了锦书身旁，只留下了三四名贴身保卫。

    花红柳绿，脚下一弯活水潺潺流动，放眼看去，人影缀落繁花间，衣衫飘飘，晃有笛音袅袅，正是美不盛收。

    信步走着，竟也陶醉了。

    “秀子金理参见陛下！”身边一个白衣公子向锦书施礼。

    “平身！慢——”忽然想起，这个金理不就是那日成雪儿说的男阅阁中的那个四宝之一，还说他能掐会算，还挺邪乎的——不如难为他一下。

    “金公子，你的大名本皇早就听人说起过，既然今日巧遇，不妨请公子卜上一卜，如何？”

    “实乃雕虫小技，陛下不必挂怀。”

    “非也非也。金公子不必谦虚，朕好奇的很！”

    “如此，小子就冒犯了。请陛下伸手一测。”

    哦，原来是看手相。

    这位公子果然直爽，在女皇面前也不避讳，直接牵了她的手就细细端详起来，看了半晌又看她的面相，之后良久不语。

    这时，二人身边聚集了几个人，都纷纷好奇的探头，有认识金理的人知道这是南阅阁金公子在给陛下卜卦。

    “陛下问什么？”

    “恩？问什么？”锦书被问的一愣，她也不知道要问什么，因为她现在也实在没啥可问的。转而一想，“问来由去向！”

    “陛下，从来处来到去处去，有何可问？”

    啊——从来处来，到去处去，亏你挺会蒙人——拿这句老幼皆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空话来忽悠我，也敢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锦书有些气这人的名不符实。

    “原来，衡阅阁的公子就是这样掐算占卜，朕今日见识了。”

    “陛下所卜问的乃天机，本公子不能多言。”

    “哦。那我问你情事如何？”

    金理微微一笑，“陛下乃至情至性之人，所得男子皆世之罕有的良才，然用情之刻骨，也伤情之深痛。所幸，陛下终可与一人相伴终身！”

    这个，说的还满对的，只是，现在明明就已经有三个了，他却说只与一个人相伴终身，这个，有点不太——对头！

    “好了，你起身吧！”

    “谢陛下！”金理抬起头，定睛看着锦书，眼神并不避闪。

    虽然金理是个有些胆色和本领的男子，不过，锦书现在的心里可装不下风花雪月的别人了。在这样的场合，她知道会有很多人想很多办法来吸引她的注意力，比如刚才那个毫无怯意的对视，就不是一个待选秀子该有的神色。

    这三个人到底在哪里呢？转来转去也没见有人再主动搭讪她，锦书心里着急，心说，你们就是对自己再自信，也别让我一点不了解内情啊——等这一关过了，可就是她的钦点这一关了，到时候，我不知道你们是谁，偏点不上你们可就惨了！

    她哪里知道，颜真那几个老臣就散在几个角落里虎视眈眈的看着这些秀子，凡是有主动上前向女皇献媚的，一律纳入黑名单，不得采用。原因是邀宠献媚，心地不纯，有祸国殃民的嫌疑。

    直到云影厅里，贾大人宣布了七名淘汰名单之后，锦书才明白，敢情这是个扣中扣，谁有胆子主动来跟自己说话，那就直接被刷掉了，连机会也没有。

    靠，这些老家伙，连自己都蒙在鼓里——还好还好，他们没上当，自己却差点着了道呢？！心里暗念了几声佛。

    这下子，她也不能打给几个人走后门的主意了，只好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努力看着这些人的表现，她想这个项目她应该能认出他们来。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一位来自边境小县城县令的公子，他选的是睡莲。这位公子比较腼腆，说话也半低着头，脸颊通红，虽相貌是万里挑一的好模样，却因带着小家子气而让人心生惋惜。可惜了这么一个美男子，怎这么羞怯？

    “睡莲安然垂卧于水面之上，不与亭亭相媲美，不与百花争娇艳，只等临水之有缘人，一慕倾心。”话说着，脸也通红了，还是情窦初开的少年。

    罪过罪过啊，要是这样的人被选进宫，锦书真觉得自己有暴殄天物的嫌疑了。看贾大人摆了摆手，这个人被毙掉了。

    这个俊少年极其哀怨的偷眼看了一下锦书，眼内已是满蕴着泪水，几乎夺眶而出。

    不是你不好，实在是你太好了，所以我才不好意思选的，别这样看我啊——锦书不忍心，赶紧把头往边上扭了扭。

    接下来，一个个的站出来，分别说着自己选中的花和选此花的理由。被留下的人自然激动不已，被淘汰的则带着无限的惆怅离去。

    现在，剩下了最后五个人。

    “在下刘仁选桃花。”声音响亮，中气十足，一个人站出来。这一嗓子把刚刚连续淘汰了四个秀子的伤感气氛一下子冲淡了。

    自开始到现在，只有一个人选桃花。桃花有着烂情的贬义，是以众人才都不选。可这人偏偏选桃花，却不知为何？

    站出队列之人眉如远岱，目若朗星，粉面含春，毫无矫揉造作的感觉，看着让人有无限清爽的感觉，很提神。

    “桃花艳绝半春，粉而不俗，艳而不媚，此花开后春方至鼎盛。我选桃花，是因为桃花唤来了春之繁复之美，就像一支火把照进一座宝藏，才能点燃那些被岁月尘封的光芒。”说者言之凿凿，一双无比自信的眼溜向对面的淡墨色身影。

    “刘仁？”留人？！锦书暗念了一句，立刻觉出不同，一下子差点没笑出声来，好个廿朝安，连这样的招数都想出来了，还选桃花——我看你就是朵烂桃花！

    心里噼里啪啦的数落着这“留人”时，看见身边的右司马点了点头。刘仁公子顺利通关了。

    接下来，吴启融，马蹄草：“马蹄草，韧，有格；强，无量。”留了！

    再下来，欧阳若恒，剑兰：“兰之蕙质丹心，剑之所向披靡，乃吾所喜。”留了。

    再接下来，金理，铁树之花。

    “铁树，千年不开花，一旦开花，惊人惊世。”金理说的不紧不慢的，可字字入耳，字字惊心。

    “金公子，呵呵——留下！”颜真朝着金理点头致意，并示意他留下。

    最后一个人颜还少，也就是颜真的孙子。

    锦书之前听说过他，不免仔细端详了起来。果然，是天生一段风流韵骨，不若金理那般枪眼的明亮，但有金理所缺少的那股含蓄清寒的气质——左相大人家能养出这种气质的男子，着实不容易。

    锦书心里也暗自赞成，怪不得那雪儿为他当街拦圣驾。

    颜还少，选了昙花。理由是昙花美在暗夜，瞬间即过，如烟花过眼，美且不为任何人停留。

    当然，无论他选什么，锦书知道他肯定是会被留下的，这可是正经的那句“举贤不避亲”。

    仔细琢磨着，这纹水两宝可真够有意思的，一个选铁树之花，等上一千年也开不出个花儿来；另一个呢大约怕被铁树比下去，于是就选昙花，你不是不开花吗？我就开那么几秒钟，而且让你看不见！

    这两个人绝对是“为赋新词”而标新立异的心理在作祟。

    看我们黑子的马蹄草，‘韧，有格；强，无量！’这句说的多好，而且说话一点也不结巴了；还有我们家冷面的剑兰，‘蕙质丹心，所向披靡’正是他这个人的写照，君子爱兰嘛——人家冷大哥绝对是君子。连我们家玉面公子选的桃花都能说出那么偾世疾俗的理由来，还是我们家的人好！

    人家老人说什么来着，天下的妈妈都觉得自家的孩子是个宝，锦书现在就类似这种心理！

    （木：锦书大人，你小心点啊，你已经快成鸡妈妈了——

    锦书：要你管啊，你个无良作者，你多更两回，也省得我老等不来出头之日。从上次洞房到现在，我都死了一回，你还不让我好过，天理难容！！！！

    木：这个嘛，我考虑考虑……

    锦书：考虑个P啊——

    锦书给某作者一个彻底BS的眼神：你已经人神共愤了！

    木：真的吗？木这么优秀的人才会沦落到如此下场？！

    很怀疑的看看左右——

    本章结束！）
------------

第一九一章  大宴秀子

﻿选秀子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各项工作也按部就班的进入了先前的轨道。经过几位大人的严格考核，又经锦书的第二轮钦点之后总共留下了12名秀子。本来，按照左司马大人的意见，女皇至少要留下20名，在遭到锦书斥责之后，不得不妥协剔除了八名。锦书的理由当然无可挑剔：“为君者不能耽于美色，为帝王者更不可留恋后宫。左相大人遴选出如此多的美人，难道是想让本皇沉迷在后宫？”这句话出口，吓的颜真再不敢出声了，再要规劝他就成了误国害君的佞臣，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帽子，一旦扣上可就是大祸临头。

    12名秀子都被送到皇宫内的储秀宫，每个人都要等到侍寝之后才能晋封，现在大家的身份都是平等的，个人有个人的住所，每个处所内也都安排了两名侍奉的奴才，因为互相之间彼此并不认识，所以也互不打扰，整个储秀宫都是极其安静的。

    第三天早饭刚过，储秀宫就陆续来了人，先是宫内的传旨官，然后是御膳房的几名御厨，再然后就是我们亲爱的女皇陛下驾到了。

    各阁各院的人齐齐的赶到储秀宫的正厅大殿宝安殿来接驾。陛下亲自到储秀宫来，这还是头一遭。按照以往的规矩，都是敬事房选了良辰吉日，报告总领事那里，然后再由总领事拿着一干人等的名册和肖像，直接交由陛下，陛下点哪个，哪个就领旨到金阕殿侍寝。如今，听说是由陛下亲自下旨御膳房总管，要赐宴与众秀子，并准12名秀子与女皇同席用膳。这在众人看来，实在是天大的恩典。

    抛却熟悉的人，剩下的秀子对于女皇的仰慕和爱戴也与日俱增。虽说钦点当天只是与陛下当面说了两三句话，可陛下的光彩和形象就已经深入其心了。如今，能同席更近距离的接触，谁都是喜笑颜开的。

    锦书一进宝安殿，心情大好，本来她是想头两天就来，可领事官说秀子初入宫三天内都不得见驾，这是规矩。今日一大早散朝之后，她忽然想既然要到储秀宫看他们三个，也不能做的过于明显，那就不如干脆大家坐一起喝酒吃饭，也能显得她大度、亲和。

    她是下了早朝就过来的，自然是一身皇装，皇冠上一对金龙栩栩如生，流苏金线双垂耳鬓，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镶嵌于皇冠正中，夺目逼人。她挺拔高挑的身材，一身盏黄的御袍更加神采熠熠，七彩明线满绣了七色祥云，这样的人无论着什么样的衣装，站在哪里都有着任何人无法遮蔽的光芒。

    她是天生的王者！

    “都起来吧，今日朕是访客，是来叨扰大家的，大家都不必拘礼了，随意些。”锦书摆手，眼神已经来回寻了几遍。见最里边的三个身形熟悉，知道他们在那里。

    一排几案后，大家都坐下去了。锦书的位置自然在最中间，两边都各有六个人。为了方便，锦书下令大家围成一个圆来坐，她说：“这样才象一家人。出了宫门，我是女皇，进了储秀宫，关起门来，我们就是家人。”一句话，已经说的几个秀子眼泪汪汪的了，能嫁给这样的皇上，那大概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服气吧。

    “邀买人心！”锦书耳边传来廿朝安的声音，是隔空传音术。

    “刘仁——”锦书朝着廿朝安的位置喊。廿朝安赶紧站起来，很恭顺的样子。“来，坐到我身边。”为了说话方便，省得你还得浪费内力来隔空传话。

    开始传膳，先是一道道精致的凉菜，颜色鲜艳欲滴，看着就胃口大开。然后是十道宫廷御宴的必备菜，都是名字比较讨喜，比如火凤翔云，就是用五种红色水果的汁腌渍过的一百天大的童子鸡文火炖三天，将骨头抽掉，再用香云树的枝做骨，将它撑住，蒸半个时辰，然后迅速放进充满冷水的容器中窖上七日，再端出来吃。据说，这种童子鸡的喂养也是极其讲究的，总之就是很麻烦。锦书第一次吃这鸡时，一直怀疑这是一种山禽，因为它的鸡肉的原味很淡，夹有一种果木香，肉还带着果味。后来，问了人才知道，是因为鸡的做法不同。

    大家便吃边向着女皇的位置看，看她不时和左右的人说着话，眉眼含笑，神情悠然，也偶尔抬头向周围举杯，示意大家喝酒。

    虽说喝的是果酒，可禁不住锦书拿着当水喝。廿朝安也不客气，只要锦书的杯子空了，就赶紧给她倒满，现在锦书很少有的红了脸颊。

    “你想把我灌醉？”她瞅着自己的杯子又满了，问旁边的人。

    “以前喝酒，你不是号称不倒翁吗？”廿朝安拿话头堵她，他今天是有目的的，她坐自己身边正好，要不然一会大哥告诉她那个消息的时候，她也许会反应太大——要是醉了听不清楚了，也许事情就过去了。

    可是，事情明显是过不去的。

    “我不和你喝了，我找冷大哥喝去！”锦书直接就奔了冷面的位置，旁边的人慌不迭的把座位让给她，她坐下还朝着退后的那个人影说了声“谢谢”，看见那人身子颤了颤，大概是吓的。

    冷面和黑子挨着，俩人心里有事，也没喝多少酒，他看出来锦书今天满开心的，从进门到现在都笑着，也犹豫着要不要今天和她说。

    “冷大哥——”锦书拿起酒壶，把冷面的被子倒满，“我们还没喝过交杯酒呢，来，我们今天喝交杯酒！”她在桌底下扯了扯冷面的衣衫。

    “这个时候，不要闹腾。”锦书已经有些兴奋了，冷面赶紧捉住她的手，制止她。

    “冷大哥不和我喝，以后别后悔哦。”她自己“咕咚”把自己手中的酒喝光了，忽然感觉头有些发沉，知道自己确实喝的不少了。

    “黑子呢？！你说的那个马蹄草是什么样子的，改天拿来给我看看，听见没有？”她朝隔着的黑子说话，手里又要拿酒壶的时候，被冷面抢了去。

    “锦书，我有个大事和你说！”他定了定心，看着锦书的眼。

    锦书的心一跳，马上领悟这应该是很严重的事情，否则冷面不会这样的表情。她的酒立刻就就醒了。“什么事？”

    “你知道那个金理公子，我们在进宫前见过他！”

    “哦，没什么特别的，听说会卜挂，却也卜的不怎么样。你们见他做什么？”

    “你现在见到的金理不是金理，是另一个人。”

    “是谁？”

    “不如，还是我自己来说吧！”旁边一个人插话，正是那日大殿上的那个金理。

    锦书狐疑着，什么这个金理不是金理，不是金理进宫来做什么？

    那假金理很自然的坐在了锦书和冷面的中间，手中托起刚才锦书放下的酒杯，随意的啜了一口。“刚才你让我让开的时候，都没看出来我是谁，可见当初云影厅的钦点我一点印象也没留在你心里，真是太失败了，亏我还煞费苦心的选了个铁树开花。”

    “你到底是谁？”听口气象熟人，看眼神也似曾相识。

    似曾相识的眼神……

    锦书的脑子里电光火石的闪烁起来，“难道，你是——小师兄？”

    那天看金理就觉得哪里不对劲，再看这对眼睛的眼神，越看越是无天的眼。

    “还算你有良心！”无天猛的低头，拽掉了脸上的人皮面具，还是他那张迷人的脸，比金理艳美的多。

    “啊——”锦书张开嘴，差一点就喊出声了，被无天用手堵住。

    说不激动是假的，迢迢千里，也已经隔了生死之门，再次见到无天，在这样的场合和时间，锦书内心波澜起伏。

    仿佛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做她的侍女，他为她化身为女儿，他在漫漫的皇宫暗夜陪伴她度过最难熬的日子。

    很久很久了，可是再次看见这张脸的时候，那一切的往事就汹涌而出。

    “你死了，影帝带着你的尸体飞走了。诺大的风烈现在四分五裂，群雄逐鹿。我开始不知道你还活着，直到一两月前，陶老头给我传了信，我才知道，原来你做了纹水的女主，而原来假面他是——”

    “所以，你又和出宫的冷面他们联络上了，借着这次的秀子大选进宫来见我？”

    “也是也不是。”无天继续说，“我到纹水之后，听说了金理公子，特意去拜访了他，并在他家中住下，准备找机会进皇宫。然后不久，金理被推选入宫做秀子，我就直接代替他入选了。在遴选中，碰见了玉面公子和冷面公子他们三个，我才和他们相认的。”

    “太好了——太好了，这是值得庆贺的大好事。”

    与小师兄的见面是锦书万万没有想到的喜事，“来人，叫御膻房搬两坛窖藏五十年以上的女儿红。”她一高兴向着侍奉在殿下的执事官高声宣旨。

    众人仰脸望着她，都明显那感觉到了女皇陛下的由衷喜悦。窖藏女儿红可是皇家宴请贵客用的，今日能喝上也是托了陛下的福。

    吃喝之下，气氛逐渐热烈，很多秀子都过来向锦书祝酒。

    锦书这下子来者不拒，直到眼前走马灯似的乱晃，她力饮之下头晕的厉害，“小师兄，送我回金阕宫。”抓着无天的胳膊，省得自己站不稳，准备回去。

    执事官很有眼色的高声唱喏：“陛下回寝宫，金理公子伴驾——”

    锦书一路摇摇晃晃的回去了。

    廿朝安那边既郁闷又烦心又担忧，心情不佳，很快也顶不住酒力了。冷面心中知道，无天肯定会把消息告诉锦书，到时不知道锦书会怎么安排，也是忐忑不安。只有黑子，还是一惯的表情，一贯的模样，从始至终话也没说一句。
------------

第一九二章   暴吵

﻿入夜的金阕宫灯火闪烁，有人早已酣然入梦，也有人挑灯值夜，还有几人在争执不休中毫无睡意。

    女皇陛下的寝室里，隔着重重帘幕，能听见偶尔听见梦呓的细语，只是因为含混不清，无人能破译。

    寝室外有一圈三个人，各自坐着，正小声的为什么事争执不已。

    这几个人正是无天、冷面、廿朝安，少了的那个黑子则在外面值勤。黑子本来话就不多，又不善言辞，加上在天字一号的长久不语，一张口就稍微有些结巴，这样争执的时刻他都不参与。

    “你要是和她说了，想过是什么后果吗？”廿朝安极其不满的瞪着无天，他对这个装了几年女人混在锦书身边的什么狗屁师兄是很看不顺眼的，尤其他还长着一张比二哥还阴柔妩媚的脸庞。

    “如果不和她说，你想过是什么后果吗？”无天对着这样不友好的目光并不恼，凉凉的反问。

    “哼！我不知道不说是什么后果，但我知道若是说了很可能是让她去送死！”

    “也许正好相反。”

    “大哥，你倒是说句话呀？”廿朝安见无天的态度很坚定，就催促旁边的冷面加盟自己这边。

    “此事确实需要慎重考虑，不过，我的意见是瞒着她总不是办法。且不说，没有不透风的墙，便是真的能一直瞒下去，我们几个人的心里也不好受。何况，还有一个金理是知道些眉目的。”

    “反正，我不同意说，若是她死了，大哥你就一块替我收尸吧！”廿朝安心一横，拿出自己的态度，威胁冷面，手中捏着一个茶杯盖被他生生抓的粉碎。

    “凡事不可太过悲观，也许这次赴约只是为了了结他们之间的情缘。”冷面仔细的推敲了一会，斟酌着说。

    “那就这样吧，我们三个二比一，这事就由我来说。”无天将身下的凳子踢开，作势转身，要进内室。

    “不行——”廿朝安一个箭步拦住他，“我们共有四个人，还有一个人没发表意见，怎么能是二比一呢？”

    “你说黑子？”无天无奈的看了一眼廿朝安，瞧他急切的样子，知道此人势必不死心，于是就重新坐下，“也好，我们就听听黑子兄弟怎么说！”

    廿朝安出去找值夜的黑子。

    不一会，两人先后进门。

    回来的一路上，廿朝安已经跟黑子反反复复讲了半天，目的是让他势必站在自己这边。可他说的口都干了，也没等到黑子的一句话。

    “这个闷葫芦。”进门以后，廿朝安不满的嘟囔。

    “兄弟，这事你前后也都知道了，我们就是想听你一句话，此事干系重大，是说还是不说？”冷面过来，拍了拍黑子的肩膀。

    无天则一直看着进门的廿朝安，暗自笑他。这个人他接触不多，不过常听锦书说起，是在书院就认识的同窗，也是锦书的表兄，不过——他对锦书也太过张扬了些吧，仿佛就他一个人是关心锦书生死的，难道自己迢迢跋涉，从风烈追到纹水是来玩的？

    想着，阖上眼养神。

    一时又想起陶老头给他的信，信上写着十六个字：男儿之身，女儿之魂，纹水帝君，锦绣书女。

    当时，这封信藏在一个猎鹰的腿上，那鹰一直在天上跟着自己，自己到哪，它就飞到哪。若是平日，无天早就发现蹊跷了，可他心中早已是哀痛过甚，万念皆灰，不想也不愿去搭理任何人任何事物。

    在那只猎鹰跟了他三天之后，他才捉到它，并发现了那封信。当时的他，仿佛万里黑夜之中终于发现了一束阳光，连感谢的回信都来不及写了，跳上马背就狂奔起来。

    一整颗心在马背上起伏着，几乎按奈不住的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谁说他不在乎？他只是不想说出来，不想那么明显的表达罢了。除了师傅，他自认是比任何人都更了解锦书的。他知道，对于锦书，若将一份爱表达的太过热烈、直白，或者将一份深情毫不掩饰的倾倒给她，她是无法承受的，倾倒的越多，她反而越不安，觉得自己仿佛是欠了谁的似的。她永远都不知道，她自己有多么好，好的会让人心痛——

    因此，若要爱她，最好的方式是支持她、安慰她、鼓励她，站在她身边给她一份坚持的力量，永远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伸出自己的臂膀，这样就够了。

    他的感情他从没说过，但他相信她都明白。

    她都明白，这就够了，他的所有付出就都是值得的，他不问将来，也不问她的归宿，只要是他选择的，他全部无条件支持，包括牺牲自己。

    千人千面，或者他这样是吃亏了，可是有谁说过吃亏是福吧，是啊，曾经在一起的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很幸福，这种伴着痛苦的幸福就在她大婚之夜——她选择死在他面前的那一刻被上天收走了。

    如今，知道她还活着，他觉得他的幸福又回来了。

    这幸福，是只属于他的那一份。

    生死相随，他不做那样的傻事——象廿朝安那样，爱的那么致命，他无天做不到。他忽然想——如果当初在皇宫，跟随在锦书身边的人是这个玉面狐，锦书肯定是死不了的，因为他根本不会象自己那样看着锦书去死。

    可是，这件事既然是他首先得知的，他便要告诉她，她不想让她在某天悔恨。选择如何面对问题，是直面还是逃避，他只能让她选择，而不是替她选择。尽管直面的结果也许是死，他还是会和上次一样支持她的选择。

    “我只听锦儿的。”沉默的黑子终于开口了。

    无天“刷”的睁眼，沉声敛气：“既如此，那就是黑子同意了。”

    廿朝安没得到支持，气的火顶脑门，手中一剑挥去，斩掉了桌几的一脚。“你们要说，先杀了我吧——杀了我你们就去和锦书说，否则，我这把剑不答应。”

    桌上的茶杯茶盘“稀哗”一阵乱跳，四个人看着他，谁也不说话了。

    “如此蛮横无礼，难道我怕你不成？”无天冷笑，看着廿朝安的故意挑衅，一直压制的怒火也顶了上来。

    “好，那咱们来较量较量——我玉面狐还怕一个小偷不成？”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廿朝安这一句话把无天彻底激怒了，他那百变神偷的绰号不过是少年学艺初成在江湖上玩耍，自己给自己封的，其实，并未去干什么江洋大盗的勾当，被廿朝安说成是小偷，能不生气吗？

    这两个人一言不合，各自抽了家伙，跳到外面，话也不说就招呼上了。

    无天的武功贵在轻灵，轻功出神入化，而廿朝安和他亦是一路，也是靠轻功取胜的。

    两条影子围着整个金阕宫转了起来，偶尔听见兵器碰撞的叮当脆响。
------------

第一九三章   都听她的

﻿睡了一觉醒来，口渴的难受，头还有些痛，锦书坐起来，四周静悄悄的，她大声朝外喊：“谁在值夜？”

    视线还模糊着，看见两个人快步走进来，锦书下了床，抬头一看，原来是冷面和黑子。

    “才睡醒，口渴的很。你们怎么都过来了，这么晚没去睡吗？”

    听她说口渴，黑子赶紧取了茶杯，倒了些水递过去。

    “心里有事，所以睡不着，想着不如过来看看你，我们三个就一起过来了。席上你喝了那么多酒，这会儿头痛了吧？”冷面回着话，心里同时在盘桓着，那件事情要怎么说。

    “对了，冷大哥今日筵席上就说有事，到底是什么事情？”这会想起冷面当时说话的语气充满忧虑，神情也很不自然。当时一听说无天来了，只顾高兴了。锦书知道冷面绝对不是仅仅告诉她无天到来的消息。如果仅是这个消息，冷大哥不会踌躇那么久。

    锦书的寝殿外，设了晴暖阁，是打坐休息更衣方便的地方。三个人在晴暖阁坐好，冷面才开始一五一十的说起整件事。

    三个月前，廿朝安、黑子和冷面三个人利用一些手段占取了三名入选秀子的名额。从地方的初选、复选到第三轮选拔，一直都很顺利。

    就在地方复选的第三轮，他们遇到了金理。

    几个人一出宫门就听说了这个金理的大名，因此也对这个人留意了起来。留意之下，冷面意外的发现这个金理武功很高。

    这一发现非同小可，秀子之事关系到锦书的安危，他不得不提高警惕。

    于是，一天晚上，他和廿朝安、黑子三个人跟踪了金理。

    在一处郊外密林，金理被三个人团团围住，他一人自然敌不过三人之力。

    “你是什么人？冒充秀子入宫是何居心？”廿朝安不客气的质问。

    “三位是什么人，如果在下猜的不错，你们也是冒充秀子进宫的吧？”那人被当场戳穿却也不惊慌，慢条斯理的反问。

    架也打了，话也说了，等到此人揭开面具时，三个人才发现原来他是无天。无天也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便立刻向他们了解锦书的情况。得知锦书现在的情况很好，他长嘘口气。

    随后，无天告诉了他们一件惊人的大事。

    无天说，金理本人善占卜，且每卜必准。无天曾经让他为锦书的劫数卜过一卦，金理当日一下子卜了三卦。

    金理说，“此人还有一个大劫未到，此劫一去，百事皆休，平安富贵。”本来，金理不想说到底是什么劫，在无天的百般缠问下，他才吐露出——锦书死于大婚当日，她所嫁的夫君伤心欲绝，现已携尸到了她穿越时的诞生地并对天赌咒，若一年之内，妻子的魂不附体，他就将尸身焚掉，然后自毁身亡。

    “那人怎么知道锦书未死？”冷面插话问道。

    “他本是天上的魔神下凡，自然知晓魂不归身乃是元神未死，游荡到别处了。他的目的是要锦书回去，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去，继续活着。”

    “那怎么行？锦书一去就会被他拿住，再想逃脱根本不可能！”不是不知道影帝的魔力，冷面吃惊的说。

    “这个——金理还说，锦书本也是天上的宿神，这次去见魔神，也是有上天授意的。”也就是说，这一切的安排都是天意如此。

    一听说锦书是天神下凡，三个人惊的目瞪口呆，良久都不说话了。

    “我就知道，她那样的人根本就不是凡间能有的。”廿朝安悠悠的说了一句。

    为了证实此事的真伪，四个人又借机到了衡阅阁，找到了那个金理，听他又亲口验证了一遍，方才彻底相信。

    相信是相信，可是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锦书，他们四个人的想法却一直没有统一。

    无天是始终坚持一定要讲出来的，而廿朝安则一直坚决反对。

    “这不是，刚才三弟和无天还为要不要对你讲而争吵不休，都打到外面去了。”说完之后，冷面看看锦书，见她并不吃惊或害怕，知道她是在思索。

    烛火的火花连续的“劈啪”爆响，清脆的声音搅着夜的宁静，室内的光线一下子明了许多。锦书的身边又一个故事开始了，而且是一个她认为早已经结束的故事。

    她和影帝——生死纠葛，恨怨积深，缠绵数载，她以为她的尘世生命结束了，故事也将划上句号。却原来，结束不是由她来说的，在他字典里，对于她，从没有结束。

    自从恢复了司文的记忆，她的脑海中关于影帝的故事是完整的。

    他和她，真的曾是一对怨侣，他的怨和痴伴着她的狠和绝，生生死死的轮回着，一次又一次，只因为——他曾经杀死了她的所爱。

    而这一世，仍是如此——

    宿命吗？

    天意吗？

    锦书摇头苦笑。

    外面有脚步声传来，无天和廿朝安一转眼进了晴暖内阁。

    氤氲灯光下，两个人额头上的细微汗珠泛着淡淡的汗水光泽。

    “两位兄长很有雅兴啊——”锦书将两条打湿的毛巾顺手丢过去，揶揄他们。

    见锦书醒了，廿朝安赶紧用毛巾抹了把脸跳过去。“锦书，你醒了怎么也不叫我？”

    废话，我早醒了？怎么叫你，你不是忙着和小师兄打架去了，能听见我叫你吗？对于廿朝安的偶尔弱智的表现，锦书早就习惯了，其他两个人也没啥反映，只有无天的眼神，流露出一副看外星人的感觉。

    “刚才冷大哥讲了个事情，听说你们一直在为此事争吵，实无必要。”锦书笑着，“我与他之间的事情，既然还未了断，自然该我亲自去一趟，我也该给他个说法。至于说生死，于我并不挂碍，若是从此我回了天庭，那我就在上边好好保佑你们几个，保佑你们都娶得娇妻，生得贵子，福寿双全，富贵平安。”

    “一点也不好笑！”廿朝安气闷，很不开心的坐到一边。事情既然已经被大哥提前说出来，廿朝安心里倒象少了几块石头。

    “锦书你说怎么办，我们都听着就是了，你说去就去，说不去就不去！”无天补充。

    “既然影帝知道我还活着，以他的法力，必也早知道我在哪里，如若我不去，只怕事情还会闹到纹水这里——”说到这，她很坚定的表示：“所以，我应该去，也必须去！”

    “既然——你去，我也去！”廿朝安知道此事肯定拦不住了，赶紧第一个打报告要跟从锦书。

    “我们同去！”几个人异口同声。

    “不行，若是人多了或者又会节外生枝的！况且，我若走了，朝中无人自然不行。小师兄，你留下，装成我的样子，卧病不起，政事朝纲直接在寝宫办理——冷大哥，你协助小师兄。此事不宜迟，我明日就带着黑子和廿朝安去无极谷。”

    几个人听她说完，知道不能再多说什么，一切就都听她的吧。
------------

第一九四章   谷中魔神

﻿锦书带着廿朝安、黑子，三个人从都城出发，直奔向纹水南方边境而去。便装减行，廿朝安终于得了许多机会与锦书说话，因为同行的黑子兄弟话少的可怜，所以他很是开怀。

    无极谷位于八百里无极雪山的腹地，位置极其隐蔽，如若不是到过谷内的人是断断进不去的。而那里，就是锦书来到这个陌生的异时空的诞生之地。

    无极雪山，横亘八百里，切断了风烈与纹水的边境，但两国之间素来很少往来。

    无极谷，无极雪山中的世外桃源。景致优美，内有各类珍稀奇花异草，均是世人所未见之。这无极谷有没有主人？历来有多少人曾经到过谷内呢？其实，无极仙境的诞生是有原因的，而这个谷的最原始的主人便是锦书曾经发现的那具美妇的尸身；第二位主人自然就是锦书的父亲风之音；而现在，谷中则居住着第三任主人影帝。

    影帝，这个男人我们还要多赘述一些，因为他在我们这个故事里其实也占据着相当的分量，而他与锦书之间的最后的结局也马上就要揭晓。

    影帝，其真实的原本身份是风烈国大皇子风之影，锦书的伯父。但在风之影还是大皇子的时候，他的魂魄就被下凡到人世的天鹰煞星夺了去。魔神天鹰俗世本名为谭子敬，死后成魔，修炼十世，法力无边，已经成为魔界的三大护法之一。因其喜怒无常，天庭对他很是头疼，他痴迷于一位凡间女子，文曲星被玉帝授了密旨，索性将此女子转生的消息透漏给他，同时派文曲星的得意女弟子司文下凡投胎到该女子身上，目的是收服天鹰。

    当然，这件事只是玉帝和文曲星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两位当事人司文和天鹰则完全不知情。当日，锦书在封后大典之后自断命脉，大水随即弥漫了整个海龙郡，百姓哭爹喊娘，悲惨逃生，无数生灵一夜之间命丧洪水。而天鹰在见到锦书的尸体后，愤怒的在她周身外设了结界。所设之结界，水火不侵，凡人肉眼虽可看见，但无法接近。天鹰丝毫不理会在洪灾挣扎的黎民百姓们，带着一腔怒火上了天庭。

    九天之上，灵宵宝殿内轻歌曼舞，丝竹缭绕。众神或坐或立，或磐或卧，极其悠闲的在大殿上闲扯。单就文曲星没来，那老头自从没了司文的协助，万事亲历亲为，而最近九界神天内出现了文字狱。据说，是因为卯日星官一天早上起的稍微早了些，高兴之余随口吟了两句诗，恰巧被路过的巨目天王听了去，在龙宫做客时，当作趣事告诉了东海龙王。东海龙宫的文书在听了之后，觉得这两句话不妥，似有对天帝不满之意，于是，老龙王就密奏给玉帝，说卯日星官对天庭不满。

    按照往常的规律，这些涉及到文字内容的东西，只要经司文在殿上一解读，大家就都哈哈大笑，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那些歪七扭八的解释则会被众神在闲暇时当作一件乐事。这次，卯日星官的出口成章倒惹了大麻烦，因为既然经过了巨目天王和东海龙王这二位的嘴，事情就已经传开了。玉帝呢，闲来无事，正觉得众神对他越赖越怠慢了些，找不到什么理由来重塑天威，卯日星官就撞上来。

    于是乎，九重天上闹起了文字狱，文曲星老头带着一般人在各个神仙府邸里翻箱倒柜的找书籍记载，拿回去研究。卯日星官也被暂时禁足在府邸，不得出门了。

    文曲星想起了司文的好处，她要是在的话，这事包准就被她一张嘴巴给堵住了。可如今，可怜的老头啊——

    话说，卯日星官到底说了什么让玉帝生气，正是那句“纵使天上千般好，不若人间共比肩。”

    天鹰怒气冲冲的来到灵宵殿里，正是文字狱兴起不久，大家忌惮玉帝，虽说早已无事可以退出大殿了，可玉帝没说让走，谁也没敢第一个开溜，大家心不在焉的观看着歌舞。

    冷森森的天鹰一进殿，玉帝就看见他了。“天鹰，你来做什么？”

    天鹰的双眼四处查看一圈，没找见文曲星，连忙向上边鞠躬：“参见玉皇。我来是想问问那文曲老儿，他的话到底是听谁说的？既然让她在这一世转生，如何又将魂魄收走？”

    玉帝心里一惊，原来这个天鹰是来问司文的事情。转念一想，既然他来了，司文与他也早晚是要见面，不如如今就告诉了他。“天鹰，你可知那丘锦书是何人？她正是文曲星身边的司文女神，所以，文曲星没有骗你。”

    “锦书是司文投胎之人？”天鹰也是一愣，这个他不知道。

    周围昏昏欲睡的各位神仙猛然听见玉帝说司文这两个字，都关注起来，几十双眼炯炯的注视着玉帝。玉帝对这个效果很满意，端正了一下身子，接着说：“你放心，地狱是不能收她的，天庭早有明令，所以她是死不了的。只是，你如今还放不下手吗？”

    周围早有对天鹰的痴情有所耳闻的神仙，都在心底里暗叹：人家宁死也不跟你结婚了，这下子天鹰也该死心了吧。

    哪知接下来他们听见了一句话，各个被雷倒了。

    “我已将她的肉身用法力封住，我会带着她的肉身一直等到她出现，如若她不回去，便永远做不回自己。”（是啊，不但做不回自己，连女人也没的做，只能做男人了——）

    “既然她是司文转生，那就请玉帝给我个交代吧。”天鹰一下子转了矛头。既然是司文下凡，那注定是受玉帝差遣，就只看玉帝怎么说了。

    玉帝似乎早料到天鹰会如此，稍微思忖了一下，以商量的口吻向周围问道：“诸位仙家以为呢？”

    刚才大家还都沉闷不语，被玉帝这一问，又是这么有趣的事情，都七嘴八舌开始讨论起来。有的事情人多了，越讨论会越明白，有的事情则会越讨论越糊涂——

    灵宵殿上，三人一群，五人一伙，正是各抒己见。

    玉帝看大家对自己的倡议极其响应，都在积极的讨论着，感觉非常好，端起玉露茶润了润喉咙，仔细侧耳听着。

    “我看，不如让司文回天庭，既然阴差阳错的死了，也就了了，天鹰呢也回来，再等她的下次转生，到时候，如果他愿意，玉帝直接送他下凡历练，让月老暗中给他们牵牵线，也能做一世幸福夫妻。”

    “要我说，让那丘锦书回到自己身体里，让他们俩自己了结，谁说了也不算。即便下世月老能牵线，你别忘了，凡间万事也是有变数的。”

    “哎，我倒觉得天鹰虽有些过分，可着实也是苦情人，不妨就随了他的意，人间难得有情人。”

    “你们别只看天鹰，我听文曲星说了，那丘锦书在凡间的姻缘可不是一处，你许了天鹰，那几处如何处理？”

    “若是我说啊，咱们天上的神就不该去干涉人间的事，感情的事情我们当神仙的有几个能弄的清楚的？”

    “你说的不对，天鹰是神仙，人家可是明白的很。”

    ……

    最后，大家的意见都汇总到了玉帝那里，到底要如何决断，也要听玉帝怎么说。

    大家都不说话以后，玉帝开口了。

    “天鹰啊，你的事情我们也都是同情的，但现在丘锦书和你之间要怎么了结，我看还是要听取她本人的意见。所以，我看不如这样，再赐你们一面之交，如今司文已经恢复了神仙的记忆，再次见面或者你们会有一番生死较量。”

    玉帝缓了缓有些急切的语气：“我知道，你不会忍心杀死她的，但是，如果她杀死你，你就不要怨天了，从此你可能将元神尽失、无处可寻；而如果她最后不忍心将你杀死，我便下令在下一世，将你和她一起转世，并让月老促成你们做一世夫妻。”

    “你认为如何？”

    一班神仙各个从牙缝里抽气，好苛刻的条件——玉帝果然是个笑面虎，杀人于无形啊，这两个人一见面，两位神仙的较量，不论谁剩谁负，对玉帝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有。玉帝如若借锦书之手除掉了天鹰，天宫就少了一位难缠难管的魔神；而如若锦书心软了，没下死手，从此，天鹰也要对玉帝感恩戴德，肯定不会再那么桀骜不逊了。

    瞧，里里外外，就玉帝一个大赢家。众人皆心服口服，什么是真正的阴谋家，就是把阴谋变成阳谋，而且还阴的让你无可挑剔，让你心存感激——

    玉帝，你果然是阴谋家的榜样。

    然而，天鹰没有选择了，如果不如此，他或者无法再跟锦书见面，因为锦书是司文下凡转世，所以，以他的魔力，还推算不出锦书的魂魄落到了什么位置。他刚才当众所说的“带着她的肉身等她出现”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做法，终究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会不会等到她。

    所以，玉帝答应他的最后的“一面之交”就是他的机会，机会也可能是末日，可他真的没的选择。

    “我同意！”天鹰点头。
------------

第一九五章   进谷

﻿再次来到无极雪山下，仰望山高百丈，延绵百里不绝，密密的层林严严实实的覆盖住山体，极目处也有嶙峋的怪石突兀矗立着，侧耳谛听耳旁有清晰的鸟鸣声，却看不见一只飞鸟。

    三个人早已将马弃在一处镇上，徒步来到了这里。黑子对这里并不陌生，很多的山坡、野地他都攀缘过，周围的地形是大同小异的；廿朝安是第一次来到无极雪山，一路上不断的惊叹，“这一带山岭真是罕有的高啊，瞧瞧，山顶上还有积雪呢？！锦书，难道你真是在这里长大的？好神奇的地方啊——”

    三个人费了许多波折，总算找到了无极谷北面的山洞入口。燃亮松油的火把，顺着漆黑的山洞一直向前走着。松油脂的香味清清淡淡的，有着一股子凝神静心的味道，三个人谁都不说话，一步步迅速朝前行进着——锦书想起，当初她和兰儿、黑子三个小孩子也是这样举着火把，钻进山洞，在漆黑一片里摸索了半天才终于出了无极谷，开始了她惊险、刺激的江湖日子。

    前面突然断了路，只出现了一块巨石，形状似扇形，石头的表面已被磨的光滑如镜。待三人走近，那石头被火光照的异常透彻。三个人发了呆，见那巨石将山洞堵了个严严实实，一点缝隙也没有，瞎子也看出来了，这条山洞明显是出不去的。

    互相对视，大眼瞪小眼，两秒之后，只见那石面内突然耀射出明晃晃的光芒，“无极仙境”四个草书大字出现，笔走龙蛇，极其仓酋有力——字迹片刻隐去，又见一个女子面带笑容从一具棺木中坐起来，那情形甚是骇人，总觉得象鬼片的序幕似的。

    锦书一下子认出那妇人，那不就是当日在谷中被自己不小心给毁尸灭迹了的那个美妇人吗？难道，过了这么久，她终于找到自己头上来清算当年的帐？心里七上八下的——再继续看，就见一场大火已经烧了起来（庆幸的是。里边没显示那个当年放火的人是她）——火势汹汹，虽然那是隐藏在石头镜面里的火，可三个人直觉身上也被炙烤了似的。

    “这里有妖法？”廿朝安问了一句。

    大概这样的事情在那个时空真算是妖法，要是放在现代，这些活动的影象是不足为奇的。只是，这件事终究还是有些蹊跷的。

    火逐渐熄灭了，那块石头从一个放映机演变成一个发热体，三个人都是脸红脖子粗，诡异而离奇。

    锦书暗自琢磨，这东西是不是传说中的可以为人摄像的一种磁力装置，就是可以把逝去时空里的人或物留存下来，待到合适的时间，有了一些特殊的条件，就被自身反射放映出来，总体来讲，大约类似于海市蜃楼。锦书高中时读过一些科普类的读物，里边就有很多人类未解之谜，大约提到过这个。

    正自琢磨着，突然就看那石头上出现了两道厚重的红木金锁的大门，那两扇门向左右两边缓缓的开启着，然后，里边赫然是一条很平坦宽阔的路。疑惑不解的锦书有些纳闷，难道这就是一条进谷的路？管它呢，她伸手朝石头表面摸去，空空无物，把脚一抬，人还未用力已经穿出了山洞。

    外面果然阳光很好，绿树山花在风中摇摆，回过头，那巨石还在，那条路却不在——黑子和廿朝安已经看不见了。

    “喂，你们两个赶快出来吧——那石头不是真的，那是一个虚幻的影像，你们看见门开了就直接走进去，听见没有？”锦书朝着石头后面大喊大叫。

    门里面的两个人看见锦书一接近那石头，整个人就不见了，都被吓得不轻，正要合力用内力打碎那挡路的巨石，结果，乍一下听见了锦书的吵吵声，才知道原来她已经走出去了。

    按照她说的，两个人虽然也怀疑，不过还是照猫画虎的出来了。廿朝安的脚跟刚一踏出山洞，就突然听见“轰隆”一声巨响，一块巨石从天而降，完整的降落在他们刚才出来的位置。

    这次可是真的石头，而且完全堵住了回去的路。

    面面相觑，谁也整不明白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刚才以为那石头是个幻境，里面的影像也都是幻觉，我还怀疑山洞里有什么东西迷惑人的心智，寻思着经历了一次太虚幻境，当了一回宝哥哥呢？现在看来，大概是有隐秘的机关设置——”看身边两个人都有些被惊住，大概是怕这是不祥的预兆，锦书赶紧解释了一下。其实，解释跟没解释也差不多，廿朝安和黑子既不知道什么太虚幻境，也不知道哪里有个宝哥哥。

    “走——”一个通道而已，研究它没啥用处。

    脚下已经是无极谷所在了，无极谷是狭长的分布，绕着周围的几道山脉，形成一个“几”字形。锦书和兰儿他们三个当年是在“几”字的尾沟处，而现在他们的位置是在“几”字的最顶端，路程是还有一段的。

    从山洞里出来，已经弥漫起暮色了。先前又急匆匆赶了很久的路，此时此刻，谁的肚子都是饥肠辘辘的，本来还想一鼓作气的再提气运功赶上一阵，只是天黑之前肯定是到不了目的地的，不如就此休息一夜，第二天天亮再走。

    “黑子，你去附近找个可以小憩的地方；廿朝安，你去周围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东西？”锦书也累了，一路急行，此刻有些喘不上气，随便找了块干净的草垄，一屁股坐下去。

    她倒踏踏实实的休息了，却让别人去干活，而且一个也不闲着，果然够狠心啊——不过，锦书心安理得的坐了，女士优先啊——当然得优先休息！

    沐浴着西天红灿灿的彩霞，闭上眼，感觉周身暖烘烘的，不时飘来的阵阵凉风，吹拂起她的刘海，但此刻她的心情并不似表面那么平静。

    对于这次来无极谷，她是有着很多种预测的，当然也想到了最坏的一种，再次丢了性命——不过她想，她若是真的战不过影帝，再次失败，那么她争取让黑子和廿朝安表兄活着。如若她斗败，影帝将她的魂魄逼迫出来，她也从此也就还了假面他自己的身体了，他如此委屈自己来为她赢得生存的机会，她也不能老是占据他的身体，更不知道这种占据什么时候能是个尽头？

    魂魄出来，有三个结果：一个呢是玉帝将自己召回天庭，了却了凡间情缘；二呢，玉帝若不召回自己，她就只能回到自己以前的身体里去，然后重新复活，继续面对着影帝，开始新的纠缠；还有最坏的一个，就是元神破碎，她无法再做神仙，也不能再做人，从此就消失在渺渺人间了。

    不得不说，最后一个，真的是最坏的一种结果。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是她必须要走的，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即便以神仙的身份和法力，她现在也不能预测这场争斗谁能获胜？

    只是，锦书没想到一点，那就是无论是哪种结果，伤心的都不只是一个人。
------------

第一九六章    没功劳有苦劳

﻿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草丛里有微微的点点亮光倏忽闪过，那是野外的萤火虫。等了又等，已经快睡着的时候，黑子终于赶过来了，他说发现了一处可容几个人休息的地方。

    锦书一边走一边一路留了记号，怕廿朝安一会找不到他俩。

    本来也累了，又走了一段，脚都开始发酸了，锦书心里嘀咕：“到底在哪里啊？”正想着，就看见了前边的一个搭设在路旁一片林子边上的草屋。

    草屋明显是新建的，粗粗细细的树枝都留下了新鲜的砍过的痕迹，几根粗壮些的树干植入坚硬的土地做了屋子的支架，周围用各类树木的树枝围着，屋顶上也铺满着树枝，树枝上边则是一层厚厚的茅草，走进里边，到处看得见绿油油的树叶子。

    茅屋没有门，走进去，里边有三块平整的石头，石头上面铺了鲜草。

    “不是吧？这是你刚才一个人在这里搭建的？”锦书不敢相信，这么复杂的任务他一个人在这里花费了不长时间就完成了。

    “能更好些，可没时间！”黑子带着一脸遗憾的点点头。

    “很好了，很好，黑子，你太伟大了！”锦书在这个面积不足十平方的小屋里转来转去，啧啧称奇，只不过让他随便找个能挡风避雨的地方，山洞啦树林子啦之类的，谁知道他一个人在这里“吭哧吭哧”的造了个小屋子。

    要是早知道他来造这个屋子，她也就不等在那里休息了，于心不安嘛——总会好歹帮点小忙的——锦书没帮上忙，这会子就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溢美之词，什么“聪明能干”啊“巧夺天工”啊“心灵手巧”啊……人甫一坐下，一张嘴就是一大堆的好话，说到最后，黑子整个人都坐不住了：“没（什么）——”“别（说了）——”脸都被她说红了，锦书才知趣的打住。

    锦书，夸人也不带这样的，你总得实事求是总得讲究点语言艺术吧，你这满嘴跑火车谁受得了啊——

    等到锦书一住嘴，气氛便格外的安静了。

    外面已经开始沉入夜色，四周悄无声息。两个人坐在石墩上，黑子自然不说话，锦书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起身点燃了一支火把，透过明焰的火苗，她与黑子的目光相遇。

    自从儿时出谷以来，这似乎是他和她长大成人之后的第一次单独相处。往常，她的身边都是围着许多人的，先是流行云、廿朝安，然后是冷面、假面，后来有无天和影帝，总之，属于他们俩的时间几乎找不到。

    这样的时光对于黑子来说，是如此的难得和宝贵，可惜，他说不出什么，他完全不能像廿朝安那样自然而然的就将心中的情意从嘴里流露出来，所以，他只能看着她，注视着她的所有动作、细节。

    十载的朝夕相处，十载的生死相随，他的心中从来就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她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岁月的流逝，在他的心底沉淀出的那份感情早已厚重、深沉的无从超越，别人对她的好他从来不嫉妒，他只付出自己的那一份，然后看着她快乐、开心的活着。

    他这一生，双眼中再也没看到过其他的女人，她是从他三、四岁起就进来的，从此再也没有走出去。

    淡黄的火“扑扑”跳动着，两双对视的视线在火光里闪烁着。这一刻的情景，是锦书没有预料的，那个安静盘坐在石头上的少年早就长大了，他已经是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的有着爱恋和欲望的男人。可他，什么也不说，从来不说。

    慢慢的走到他的身边，站下，她想对他说点什么：“黑子！——”

    “什么？”黑子抬头，迎着锦书的视线。锦书的脸是假面的样子，可她的眼神是自己的。她站在离他不到两尺的地方，一伸手就能拉住她。他这么想着，心脏就猛跳了起来，仿佛要冲破自己的身体蹦出来一般。

    “没，没事！”三秒钟，她只在他跟前站了三秒钟，她从他眼中看见了瞬间燃起的火，她感觉到了——她只好退回去，其实她本来也没什么说的。

    肚子传出“咕噜咕噜”的抗议声，锦书转移了话题：“我饿了！这个该死的廿朝安也该回来了？”

    她的话说完，黑子的眼眸黯淡了下去。他果然是比不上廿朝安的吧？尽管她刚才那么猛劲的表扬自己来着？那些话听起来古怪的让人羞怯，可他还是开心的。

    总有人不禁念叨，锦书才要出去张望，廿朝安已经从远处飞奔着跑了过来。

    “老远就看见这里有一处火把的亮光，我就寻思肯定是你们在这里。”他可根本顾不上欣赏黑子的辛苦劳动成果，在锦书面前卸掉背后的箭囊，把挂在身上的几只野味摘下来，扔在地上，两只野兔，不知道为什么是红毛的；四只山禽，一概的羽毛艳丽，尾巴很长……

    “就这么几只兔子、山鸡的，你搞这么长时间？想饿死人啊？”锦书本来想说，你能不能效率高点，你看人黑子多能干？后来把话咽下去了，打击人的自尊总是不好的，更何况还是如此敏感的两个人之间，她要那么说等于挑拨离间啊，何况，明天他们还得共同对付影帝呢？

    “我冤枉啊，锦书你不知道，就为了这俩兔子我腿都快累折了——”廿朝安咽了两口唾沫，平定了一下喘息的气：“我本来射了这四只鸟就想回来了，正要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只金毛兔子，我想着准是稀罕的物种，想捉住来让你瞧瞧，谁知那兔子狡猾的很，差点没把我腿遛断，最后总算在兔子洞里堵住了它，结果一个窝里逮了两只，总算我没白忙活。”

    “我和黑子一人一只兔子，没你的份了。”茅屋外架起了篝火，锦书自己用剑尖穿了一只兔子架在火上烤，把另一只扔给黑子。

    “锦书，你不要太偏心，我好歹没功劳也有苦劳啊——”为了这俩兔子他容易吗他，当时还想着这兔子皮到冬天能让锦书取暖用，凭什么这个时候不让他吃肉只让他喝汤啊？！

    “你再说就没的吃了，搞不清状况——追什么兔子啊，不知道三个大活人饿的快走不动路了？”虽然是好心，可要用对时候嘛。

    廿朝安不满的瞪着悠闲烤肉的锦书，瞪完锦书又瞪黑子，把两个人来来回回的瞪了几遍。

    “快坐下吧，一会我烤好了，分你一半！”锦书看廿朝安似乎真生气了，赶紧招呼他。

    “这还差不多！”听锦书这么说，他赶紧凑到她身边去了，话说他逮到的兔子总得尝尝什么味道，要不然不就亏大了。

    哼，还是黑子命好。要是他出去能逮到这两只兔子吗？廿朝安横了黑子一眼，他想也没想，要不是黑子，他今晚可就得露天睡觉了。【木话：一直以来，木都觉得黑子和锦书之间的戏份太少，更可怜的连独处时光都没有，于是在几近填平此坑的时候，特别设置了这样一章。】
------------

第一九七章   设局

﻿在这个山谷里，一呆就已经近半年了，日子过的极慢极慢，每天看着太阳从东边的山头爬上来，从西边的山头落下去，尽管他亲耳听到了玉帝的承诺，让他在这里等，一定可以等到锦书。可影帝在这里的每一天还是备受熬煎。

    陪伴着他的就是那一具锦书的尸体，永远安安静静的，面色苍白中带着宁静，连一根根长长的睫毛都还很倔强的挺立着。每当他注视着她的身体，凝望着那双眼睛，看着她安静的模样，他就会有一种错觉，好象她马上就会睁开眼，坐起身，跟他说话。

    这已经是影帝入谷的第一百八十七天。他照例早起到锦书的身旁查看了一遍，又在太阳初升时面对着东方凝心、施法，期望能推算出锦书的魂魄到底落到了什么位置，转魂到了谁人身上。

    然而，数日以来，结果都是一样，他只能推算出她在一个男人身上，而此人的具体方位、对方的身份等他仍然算不出来——无论他用什么手段都无法看透。

    无极谷？确实是个好地方，她在这个地方长大，怪不得身上总有一股不染尘世的味道。第一眼看见这个地方，影帝就感觉到了亲切和熟悉，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里的空气、花草、鸟虫都带着那种熟悉，于是，一个人孤独留守在这里的日子，也在心里对自己不断的说：她是在这里长大的。所谓的爱一个人，就连他住的屋顶上的乌鸦都是好的，影帝现在的心态就是百分百的爱屋及乌了。不但是乌鸦了，连脚趾缝里钻进去的小石子都是好的。

    今天，在这一刻，他忽然感觉到强烈的不宁静，焦躁、烦闷，同时夹杂着兴奋和热烈的感觉，整个人隐在一棵树上，按奈住强烈的心跳，也许——她要来了。

    他隐身的这棵树枝叶繁茂，树冠横伸出去，如一把巨大的蒲扇，这是一棵古槐树。这样的古槐这里有很多棵，都已经长到粗壮得两个人抱不拢。

    三个人影跳入了视野中，很迅速的向前移动，影帝的心疾速跳动了数下。

    果然来了，三个人，不知是新交还是旧故？

    终于到了目的地，三个人迅速止住步伐，收起真气。离开这里已近十年了，还是熟悉的那些地形，可是当年他们居住的院子已经毫不见踪影了，连燃烧过后的焦黑的木炭也看不见一根，可见十年风雨，又加上她当初不小心放的那把大火之后，这里如今还是一片葱茏绿意。

    互相对视，各自心领神会，三人谁也没动，更没说话，相信那个人是早已经发现他们了。

    锦书他们准备以静制动，于是三个人纹丝不动的站着；影帝则躲在密密的树冠中仔细查看着这三个人，也不想先出声暴露自己。

    三个人，原来都是故人——都曾经被自己关在“天字一号”。影帝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认出了他们，只是，眼前这三个人均身着男装，不言不语，哪一个会是锦书的寄魂之人？

    这样的各自沉默还是被影帝打破了。他从树冠上跳下来，飞到三人面前。近距离的又仔细查看了三个人，有些不太确定到底哪个会是她。

    “我们来打赌吧——”廿朝安开口，“第一个，如若你能从我们三个人中准确的找到锦书，就算你赢，否则你就输。”

    “第二个，认出她之后，你若能将她的魂魄逼迫出现在的身体，就算你赢，否则你就输。”

    假面说。

    “三，打的赢司文就赢，否则就输。”黑子说。

    不容易啊，为了让黑子非常流利顺畅的说出这两句话来，昨晚锦书整整让他练习了大半夜，果然很有效果，语气流利，一点不结巴了。

    这三场赌局的输赢可不存在三局两胜，在这个赌局中，只有一个个的赢下去，才有机会继续，每一次的输赢其实都关系着第二局能否开始，如果一开始就失败，那也就没的玩了。

    为了对付影帝，锦书可谓是很费了些脑细胞，这样的招数也是这几天一边赶路一边想出来的，只是她不知道这时候的影帝是个什么态度，会不会像在三年前一样，接受她的条件。如果他不接受，那她也是白给自己搭台子。

    “锦书，你还是如此调皮。”影帝听这三个人讲完，不怒反笑，这才是锦书想出来的鬼点子，换个旁人，断断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还提出什么赌局这样的玩笑话。

    “不过，你想做什么我都奉陪！”

    “那好，现在可以开始了！”锦书说完这句，三个人都很迅速的闭上眼。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果说从人的眼神能看出破绽，那现在他们三个都闭了眼，看那影帝有什么能为分辨出锦书来。这招也够绝的，本来锦书的身体就是假面的，抛却眼神，站在这里的人就是假面，她一闭眼谁知道他是她啊？

    呵呵，原来是给他出一步必死之棋来下，以为他就没了办法，这也太小看他了。

    影帝挥出一道黑云，就见锦书的那具本来的身体突然浮在在黑云之上，朝他们的位置漂移过来。

    “你们来看——我这里的才是锦书。”他大喝一声，黑云挥散，那具身体突然没了依托，直直的从空中摔向地面。

    “啊——”“呀——”一声惊叫，两声急呼，三双眼睛，都看向落地的身体，廿朝安和黑子同时蹿了出去，只有锦书还在原地站着，嘴巴张成“O”型。

    等二人接近那落地的尸身，各自伸手去接的时候，却发现明明近在咫尺的身体，他们却根本触摸不到，只能瞪眼看着眼前那具身体坠落在地面，只是——竟是悄无声息，也毫发无损——

    影帝重新将那具身体收回自己身边，安置在古槐树下的阴凉处，回过头朝假面笑了笑：“不必说破了吧？”第一局，他赢了。

    锦书朝自己的那具身体望着，看起来他把她的身体保存的相当完好，没有一丁点的不妥，她也就放心了。
------------

第一九八章    决胜（一）

﻿关于第一局的胜负，锦书是有预料的，她相信以影帝的实力和能力，绝对是能找到她寄魂的身体的。可关于第二局的“迫魂”她实在没有一丁点的把握，她不了解自己的魂魄既然已经进入了假面的身体里，该以什么样的方式通过什么手段才能将其引出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如果她此刻是司文，那便不用说了，直接施法运功，自然便能将自己的凡间魂魄吸引到原本的身体内，可她现在还不是司文，只能等魂魄回到自己的体内时，她的元神和七魂六魄合二为一，她才能真正成为司文。而那时，也意味着她和影帝之间又有一场神魔大战。

    稳了稳心神，锦书朝影帝站立的位置走近。“我不知道你要怎么做，能告诉我吗？”

    “这本没你的事，我现在是要破解当初这个男人设下的寄血追魂的灵异心法，你找个位置坐下别动就行了。”

    “如何破解？会伤害到他吗？”

    “你很关心他？”

    “当然，如果没有他，我已经死了两回了。”

    “如果他体内的魂魄不阻止我的话，或者不会太费力；但如果他尽全力阻止我，我不能保证他的安全。”

    “那不行，你必须保证不损害他的魂魄和身体。”

    “那你要先保证他不会阻挡我施法，还有那边那两个男人，最好在我施法时都不要接近，否则死伤我概不负责！”影帝说完，也不管锦书再说什么了，直接盘坐于地面。“你到槐树底下，自己的身体旁坐好。”

    还指望和他打商量呢，锦书咧了咧嘴，一张嘴就知道自己的天真了，还是那个霸道蛮横的皇帝，哪有那么多道理和他讲！

    锦书转身朝身后的两个人努嘴，手指着不远处的古槐树，然后一根手指头在眼前左右摇晃。她这个动作别人看不明白，身边的几个人都是明白的，那是叫他们都别靠近，别说话，安静的等她处理完再说。

    廿朝安心急，“我过去看着点，不知道那个鬼皇帝要做什么？”刚要纵起，身旁的黑子一把拽住了他，说了一个字：“等——”

    也知道对于锦书和影帝之间的事情，他们几个插手都完全是于事无补的，一是根本就够不上那个魔神，硬拼硬上那绝对等于鸡蛋碰石头；二呢，也都明白影帝不过也是情痴一个，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让锦书自己解决。

    两个人找了位置坐好，眼神都一瞬不瞬的看着大槐树下的一男一女，一人一神，也是一活一死。

    影帝坐在离古槐两丈远的位置，面色凝重，双手交叉摆于前胸处，目视着前方，他的周围逐渐裹上了一层浓浓的红色烟雾，从锦书的位置看过去，他的双眼在红雾中犹如两盏车灯，放射出刺眼的芒。

    突然，他双手高举，仰面长嘶，声音忽如兽吼忽如禽鸣，方圆数丈内的沙石杂草凭空飞起，天空眨眼就阴暗了许多，头顶之上叠起了片片暗黑的云层。

    嘶鸣声止住后，只见他的鼓掌之间燃起了两道烈火，他猛的将手臂伸平，朝着锦书坐着的位置甩去，两道火种同时飞出，落在了锦书头顶上。

    眨眼之间，头上的发丝就燃着了，然后从上到下，那两道火种迅速游移，坐在那里的假面的身体已成为了“火人”。

    此刻，锦书只觉得身体的左边如一座爆发的火山，而右边则犹如一道冰河，一冷一热的两种力量在体内游串。她左半边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右半边却冻的片片青紫。

    她明白，那焰火的力量是影帝的，而冰封的力量是假面的，或者说是假面曾经设下的溶血之术的封结。

    身上虽燃起了熊熊之火，然而皮肤并不焦痛灼伤，显然，那火不是凡间的烟火，而是天上的三味炙火——

    三味炙火，只有天上百分之二十的仙家练成，这种仙术的修炼过程极苦，要忍受的痛楚如万刃加身，便是文曲星那老头也是在司文下界前不久才真正修成。司文没修炼这个，她觉得这种法术太难了，有些不人道（其实，她就是又懒又怕疼，不人道，她本来就不是人！）。

    三味炙火燃烧起来的颜色有三种，黄、红、蓝，三种颜色交缠升腾，每一种颜色能主控住人的两道魂魄，三种颜色共能控制六道。

    人有七魂六魄，如果六道魂魄皆被控制，只留下一条游魂，此人便不能控制自己了，只能任人摆布，也就是说此人将被别人控制住，只留下一条魂给自己。

    影帝现在就是要用三味炙火控制晚秋蝉的魂魄，让他主动将锦书的魂魄挤走。他不断催发着体内的能量，源源不断的将炙火输进对面的身体。只是，没想到，不但那溶血寄魂的法术极其顽固难解，连晚秋蝉自己的魂魄也抵抗着真火的接近，他的魂魄在自己的身体里移动躲避，因为魂魄不但无形，又对自己的身体异常熟悉，真火的力量有百分之五十都被无端消耗了。

    这让影帝很恼火，那男人果然不想放锦书的魂魄出来——

    “你赶快放人，否则别怪我无情!”

    “你有情无情关我什么事，我就是不放你能奈何？”

    天哪，锦书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假面居然在里边和影帝对话。

    “小子，我劝你不要跟我作对，否则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比狠，谁比的过魔？

    “你要是让我死了，只怕你连下一世能跟她做夫妻的缘分也断绝了！”弱点谁都有，谁怕谁啊！

    “你——”影帝气结无语，愤怒之下鼓掌间两道火线又窜出去了。

    可苦了锦书，虽说这火外表不疼不痒，可这体内火山冰山的真是受不了。

    “假面，要不然你放弃抵抗吧？”锦书难受的不行，开始向假面劝降。

    “不行，我看见这个人就不爽，我就不让你出去看他怎么办？”没想到，假面要是看谁不爽，跟谁杠上还真彻底——也是啊，谁让影帝当初把人家扔在一处结界监狱里，无缘无故的关了好几年呢？！

    “哼，她必须出来！”小样，跟我杠——再给你厉害的瞧瞧——

    突然，锦书感觉眼前发黑，心象被人向外拖拽着一般，火势一下子猛烈许多，右半边的冰山仿佛逐渐融成了水，水又逐渐升腾起来，成为了蒸汽。

    感觉身体随着那蒸汽开始轻飘飘的向上走，轻的毫无一点分量了，轻的人发慌。

    低头再看，假面的身体还在底下，她则已经从那具身体里出来了。

    “哈哈哈哈……”影帝的笑声喧嚣着高傲，“三味炙火不能取胜，这摘心固元你可是第一个尝到滋味的。不是我心狠，是你逼的。”

    “摘心固元？！难道你对他用了这种邪术？”锦书的声音。
------------

第一九九章    决胜（二）

﻿笑声嘎然停止，四个人，四双眼睛，朝着一个位置看过去。

    真的是锦书，原原本本的真真实实的那个她。坐起来，直起身，正向影帝问话：“难道你对他用了这种邪术？”

    她已经回到自己身体里去了。

    很久没见过她本来的模样，她本来的笑容，她本来的表情，那个本来的她。

    影帝欣喜过望，眉开眼笑，第一个移到她身边。“锦书，你回来就好！”他一双大手抓住锦书的肩，用了很大的力气，要将她抓的牢牢的。

    黑子、廿朝安突然听见锦书说话，都急切的想跑到她身边，奈何他俩因为刚才锦书着火时想冲过去，被影帝施法定住了。只有假面在影帝之后到了锦书身边。

    锦书朝黑子和廿朝安的方向看，发觉了不对，手一抬，轻轻解了两个人的定身法。这俩人飞也似的跑了过来。

    “锦书，你哪里不好？受没受伤？”廿朝安抓住锦书的手，关切的问。他整个人低头弯腰以极不舒服的姿势挤在影帝前边，欺在锦书的近侧。

    “我没受伤，他受伤了！”锦书摆手，指了指假面。

    四个人都挤在一起，围住锦书，刚才打的热火朝天的两个人此刻也不针锋相对了。假面脸色有些苍白，听锦书说他，忙回答：“我没事！”

    “是摘心固元？”锦书再问影帝，“你怎么能对凡人用这种法术？”

    “他是凡人吗？他若是凡人怎么会施仙界的融血术，他若是凡人，怎么会知道玉帝对我的承诺？”影帝不满的看向假面。

    “那你该知道，每年三个月的摘心之痛是常人忍受不了的，你答应我不伤他！”

    “我没答应，我什么也没答应！”影帝说出的话很象耍赖。

    “那种痛楚有缓解之道吗？”

    “有，摘心固元术只有经历绝爱之人才能练成，被击中的人三年之内都会心痛而死；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延缓寿命——”

    “什么办法？”

    “和他的挚爱在一起，可缓心疾，最长可延缓三十年寿命。”

    此话出口，假面的目光停留在了锦书身上，黑子和廿朝安的目光则停留在假面身上，四个人各自有各自的心情。

    “锦书，我又赢了！”不忘提醒一句，第二局他也赢了。

    “叫我司文吧——”此刻，锦书完全恢复了自己的神力，只觉得周身上下无一处不通畅，无一处不熨贴。抬手投足，皆有天地之精气源源灌入天灵。

    神与魔的区别在于神可以在天地间随时吸取各种灵气，为自己助力，所谓叫天天应，叫地地灵；而魔则完全凭借自己的修为和法力，不能向天地借力，这也是司文和天鹰的区别。

    “不，我喜欢叫你锦书！”影帝笑。

    “随便你！”锦书无表情。

    胜算几何，难以估计。她已知道，她这是奉命一战，需竭尽全力。之前他与她的那些仇恨和过往，其实她已经不那么介意了，经历了种种，仇恨也变淡了。恢复了司文的身份，也拥有着锦书的记忆，双重身份下，再见影帝，锦书的记忆里只觉得那是一个她很熟悉的人，也是一个万分爱着她，她却无法回复他哪怕百分之三十的爱的人；只不过，今天又新增了一段记忆，他对假面下了死手——如果说过去的仇恨已经淡化，今天的事情却崭新崭新的，假面为自己做了许多，她从未回报，那今天的对决，她也绝不会对天鹰心慈手软——司文的记忆里，对面之人就是魔界中的天鹰，与自己毫无瓜葛，她便是要用司文的身份来终结锦书的记忆。

    “你们都退到十丈以外，不要靠近！”锦书对三个男人吩咐完毕，转头道：“可以开始了——”

    神魔斗法，没见过吧——木也没见过，应该比武林中的比斗要玄乎的多。现在作者本人想象力匮乏，因此，所有看书的银都可以随便设想一下。比如，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恩，或者，彩云飘飘，光芒万丈——也好象不对，那就是一会儿乌云蔽日、电闪破空，一会儿白云漫天，闷雷彻天——

    地面上是肯定看不见他们的了，肯定都飘在半空上去，一个驾黑云，一个驾白云——话说，按道理司文是打不过影帝的，人家可比她多修炼了好多年呢。可影帝让着她，不肯拿出全部法力对付她，怕她受伤，司文呢又抱着势必要决出胜负的念头，于是打来打去的还是没分出胜负来。

    地面上的三个人都仰脸瞧着，虽然看不请楚天上的二人在干什么，只能看见两人飞过来飞过去，伸胳膊踢腿的，可周围山脉引起的震动却惊天动地。

    东西两面的山头已经被夷平了，要是一会儿两个人谁召唤了大雨来，保不齐这山谷就被泥石流掩埋了。

    久战不胜，锦书心急了，她看的出影帝的法力并未完全施展，这样下去，即便她能不断的从周围山脉截取地灵，也是耗不过他的。

    她伸手挥出一道闪劈后，手臂突然触到自己身上的一件东西。灵机闪过，这件东西来历非凡，具有很大的魔力，或者可以用来对付天鹰——

    想到此，她狠心咬开自己的舌尖，一股鲜血的甜腥味充斥喉间。暗中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血如意藏在衣袖里，一口血喷在了里边——

    不远处的影帝刚刚闪过锦书的闪电劈射，突然瞧见她猛然吐出一大口鲜血，心惊不已——也顾不得多想，直接驾魔云向她的位置冲过去……

    走近些，再近些……

    锦书放开袖口里的血如意，眼中瞬间闪过一丝动摇——那长了眼睛的武器骤然插入了影帝的心口处。

    还未到她身边就被击中的影帝，张了张嘴，说出两个字，让锦书突然心中有些不舒服。“谢谢——”他整个人从那朵魔云上直坠下去。

    这么简单？他就被打败了——

    虽然疑惑着，可锦书还是用自己的祥云托住了他，两个人慢慢落到地面上。

    天鹰的嘴角流出一丝暗血，可他神智清醒：“锦书，我赢了！”

    “你被我打败了——”

    “可是，我死不了——所以，我赢了。”天鹰的脸突然之间由暗黄转到灰白色，可他却笑的极其真实。

    在对他下手的那一刻，锦书迟疑了，本来正对着心脏的位置的笔尖被她稍微偏向了外侧，他已受重创，但她没忍心让他死。

    他还活着，真好！

    锦书怀疑这个天鹰一下子神经不正常了，被打得快丢下半条命了还笑这么甜——

    “喂，你没事吧？”好歹是自己伤的，最终虽不忍杀死他，可这下子估计他得多修炼个几十年了。

    “我——没事！”天鹰挣扎了两下，侧身看了看，他和她落在了一处山坡上，大概已经离刚才的那棵大树的位置很远了，因为没看见那三个男人。

    他现在被她的双手托住胸背，半个身子倚在她怀里，这种感觉——很久没有了。

    “锦书，你知道吗？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怎样才能杀死我，只有你能，不是因为你刚才的那个武器厉害，而是因为那上边沾了你的血！”这是他从不肯向任何人暴露的致命之处，他现在要告诉她，“爱人的血能杀死我！”

    第三局，他输给锦书，可是他赢了玉帝！
------------

第二百章   大结局

﻿纹水国朝堂上，正在上演着第二次的皇位禅让，这一次的禅让主角是所有人都不认识的来自风烈国的一位女子——丘锦书。

    晚秋蝉稳稳的坐在朝堂最高处，宣布着这个消息。已经有将近十年不着女装了，再一次穿在自己身上，浑身上下都觉得不得劲。他左扭一下胳膊，右拽一把袍袖，坐在那里如坐针毡一般。底下的文臣武将们绝大多数都是女子，尽管身上都穿着朝服，可是还是让他想到了一个词：粉黛裙钗，从上面一眼望下去，极其不习惯的。

    说来也是，一个大男人，给一大帮子女子当家作主，是得需要适应的。

    锦书就是这样劝说晚秋蝉的，还专门针对他这个角色讲了一把《红色娘子军》，人家娘子军里就有一个男政委，这纹水国有个男皇帝实在没啥——然而，晚秋蝉很能抓住问题的实质，他问：那个什么政委也需要在娘子军里装女人吗？需要穿女人衣服吗？

    锦书讪讪的摇头，看来晚秋蝉要把皇位让给自己是铁了心的，剩下的几个人，比如廿朝安、黑子、冷面都不拿主意，只有无天让锦书考虑一下是否回风烈国平定局势，继续做风家的皇位。这一提议遭到了其他人的一致反对，无天就不再说什么了。

    锦书左右是离不开坐皇位，于是点头答应了晚秋蝉，还是领导一群女人自己比较擅长。再说了，尽管自己确是风烈皇室的骨血，可相信那里的很多人都是痛恨她的，不如留在这里更省心。

    听说蝉主要把皇位禅让出去，底下的人一下子就炸了锅，所有的目光和言论一致指向了站在帝座右首位置的那个名叫丘锦书的女人。

    “皇上请三思啊——”颜真扑通跪倒，以头抢地。蝉主的手段和能力颜真已经极为钦佩了，自己是一心一意的要辅佐这位女皇成为一代名君的，还没等开个头，就又说要禅让，而且还是毫不相干的敌国的女人，这如何使得？

    右司马腾子界，张、晁、贾、史四大御史等为首的呼啦啦全部跪倒，金殿上黑压压的一片：“吾皇三思——”

    “此女来历不明，且来自风烈，不知其是以什么手段迷惑了主上，我纹水自先皇创始，至今已数百年，岂可易主？江山社稷不可儿戏！”颜真振振有辞、铿锵有力，说罢，两道狠辣威胁的目光射向锦书。

    锦书侧脸看着晚秋蝉，脸上爬上几丝苦笑，心道：早知道会如此了，哪象你说的那么容易？！

    晚秋蝉摆手，示意大家不要再说了。他面上依旧笑意浓浓，锦书不知道他到底准备怎么说服这群人。

    “颜爱卿所虑极是，纹水的江山乃是我先祖浴血创下的，皇位不可儿戏。大家说丘锦书来历不明，实则差矣，我在风烈时便与锦书认识，可以说是相交甚笃——她在风烈可谓家喻户晓，是锦绣书局的当家人，其能力、学识、人品不用质疑——”

    “皇上，既是多年故友，且锦书姑娘也有真才实学，不若封她在朝中为官，辅佐陛下——如此岂不两全其美，哪能轻言讪位？”腾子界说，她曾辗转得到过锦绣书局开印的一本《女子兵法》，听说过风烈有这样一个书局是女子所办，今日听说立在主上身边的人是书局的主人，心中还是有些敬佩的。

    话说，《女子兵法》这本书绝对是盗版，锦绣书局肯定没印过！不过，显然，盗版的作用就是可以提高知名度。

    “右司马大人有所不知，丘锦书不单单是我的故交，更是我的——妻子！”晚秋蝉大模大样的说出了一句话，差点没让底下跪着的腾子界晕过去。

    晚秋蝉也不理早已一片沸腾的百官们，他起身走进一角临时设置的更衣间，片刻之后着了一身男装走了出来。

    这一下，大家更傻眼了。好好的女皇陛下转了个身出来就成了男的，这也太震撼了。

    锦书也被晚秋蝉如此大胆的举动惊了一下，他可真是豁出去了。

    “就象诸位爱卿看见的，其实我不是女子，母皇当年生下的是男婴，但我一直被当成女儿养。母皇如此做也是出于无奈，相信大家都能理解。我今天能公开自己的真实性别，就是明确的告诉你们——我要把皇位让给自己的妻子，她比我更有资格、更有能力来当纹水的女皇！”

    等等，等等，锦书一个劲儿的拿眼角夹上面的男人，我什么时候成你妻子了？我们好象还没拜堂没洞房没……

    可这个时候，她不能拆他的台——而且，她在那一个劲的提示和抗议，人家根本就没发现，不，不是没发现，是故意不发现。

    话说完了，这下子大家谁也不说话了，还说啥呀，女皇都成男的了。再说，上边这位假“女”皇变回男装，也着实的太招看了——普天之下，还有比他更迷人的吗？

    人，长的漂亮出众了，就可以成功化解危机事件。所以，外表是多么的重要啊！

    晚秋蝉把站在自己下首位置的锦书拉到皇位上，将一身皇袍不由分说披在他身上。然后，自己则站在了一旁。

    锦书被皇袍加身，成了纹水女皇。

    没有人再反对了，因为这件事反对也无效；你若不让丘锦书来坐皇位，那就只能让原来的蝉主坐，可历来纹水都是女子主政，从无破例——事情能出现今天的变故，究其本原那还是格桑主子的错，明明生的男娃愣当女娃养——可话说回来，就只这么一个娃，要是不当女娃养，那可就真让有着狠毒心肠和狂妄野心的姬煜环称心如意了。

    况且，如今那千靖王也死了，人家蝉主要让自己的妻子执政，你若坚决反对不支持，那没准就是心存篡位夺权的野心。谁也不能把这罪名安自己头上不是？

    “喂，你站住——”晚秋蝉走的飞快，锦书在后边追着他，一边追一边喊。宫中的人早得了信了，帝位易主了，这两人一前一后，所过之处，所有人都慌不迭的跪倒在地。

    御花园，一个人影看不见。一把花锄斜插在泥土中，旁边留着一个花洒，附近的花骨朵上都沾着湿漉漉的水株。显然刚才这里还有花匠在忙，大约是得了命令都退出去了。

    “刚才在朝上你怎么胡说呢？我什么成你妻子了？”锦书一把抓住前边人的后襟，喘着气。

    “既是我胡说，你怎么不当众揭穿我？”晚秋蝉找了处凉椅坐下。

    “我……”锦书有些气，还有些急，但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锦书，难道我配不上你吗？”假面不笑了，突然之间带上很浓很重的瑟瑟的愁容。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她发觉，假面如果不再挂着轻似浮云颠倒众生的那种渺然的笑意，而以这种蹙眉的愁颜面对她，她会很慌张。

    “那——难道是你不喜欢我？”又问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这？该怎么回答？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

    锦书心里翻烙饼似的左一句喜欢右一句不喜欢，吭哧了半天，脸也憋红了，愣没说出一个字。

    “好——我知道了！”假面盯着锦书似乎为难的表情，“腾”的站起来，话不多说，一个纵跃就向御花园深处去了。

    “喂——”锦书想追过去，可又想如果追过去自己说什么呢？这样就生气了？！

    是啊，出身帝王家，又长的如此绝色，大概从小到大还没遭到过哪个女人的拒绝吧？（其实，不是这样，是别人根本就没这个机会！好不容易这个骄傲到目中无人的男子破天荒的第一次表白就被锦书给予这种待遇，人家肯定是伤自尊了！）

    “可是，我也没说不喜欢你呀？”喃喃自语了一句，手中刚刚揪下的一朵鲜粉色的雏菊被揉撵的成了一个球。

    “那就是——喜欢喽——”还是晚秋蝉。刚才他根本没跑远，锦书低头沉吟的空儿，他又悄悄的回来了，一直站在她身后，刚巧听到了她的这句话。

    “锦书，你相信吗？自从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再喜欢别人了！”

    花前月下，细语呢喃，这个时候，当然适合沦丧在一个怀抱里。这绝不是热恋的拥抱，而是经历血雨腥风之后的偎依，是终于能在一个安全的怀抱畅想余生的庆幸，是知道能够彼此永远站在一处的相知。

    当人生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苦难和磨折，我们就会知道我们最终需要的只不过是这些。

    木木的话：

    亲们会问，为什么是他不是廿朝安、不是冷面、不是黑子、不是无天——我知道其他男主也有很多的支持者，木其实也很喜欢他们（其实，木自己塑造的每一个男主我都喜欢），但是，锦书最后毕竟是以异姓的身份坐上了纹水女皇的位置，除了假面，没有人适合做她的皇后，别忘了，锦书做的可是人家的江山呢！

    有亲说，反正锦书是女皇了，那就把大家都一起纳进后宫里好了，人多了才热闹嘛——其实，当初锦书也是如此想的，不过最后，木给她安排了一对一的结果，那是因为——假面——是个绝对的大男人，一个大醋缸，他一直在与其他几个准备挤进锦书后宫的男人斗智斗勇，其结果是——他总能得逞！

    这些斗智斗勇的事情，木或者会在以后番外的。

    那么，锦书同学最后的结局就是她被假面骗上了纹水皇位，又被其独霸后宫，很可怜的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确实很配的上锦书，木也没那么容易就被他蒙蔽。

    最后郑重宣布，我可没收假面同学的好处——

    本故事到此全部结束了，番外视木的时间而定，或多或少会番的。

    故事的所有骨架情节都是木一早就设计好的，比如影帝的结局，比如锦书做纹水女皇等等，细节一般随时填充，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番外


------------

一次小龌龊引发的美名传扬

﻿姬煜蝉，纹水国女皇后宫当之无愧的皇后，现在正盛装出现在储秀宫中。人家现在不但当之无愧，而且还名正言顺。

    他，着一身藏红色的锦袍，那锦袍的边缘用金丝银线密密的包缠着，内衬着天青色的长衫，宽宽的金幅腰带上描摹着朵朵灿烂的牡丹，不松不紧的拦腰围住，，一块雪似的玉牌用玲珑的璎珞缠住，挂在下摆。

    头上高挽着发髻，戴着紫金琉璃的皇后头饰，头饰上一颗火红的宝石端正的垂在前额上方，双目威睁，面有怒色。

    “本宫今天来储秀宫，是要查一件事情。”淡淡的开口，不带一丝感情。

    自从上次锦书在储秀宫中设宴之后，这些入宫的秀子们就已经死心塌地的准备一辈子呆在宫里了，说锦书用一顿宴席就买了无数的人心真是不为过。

    不过，这些人的心意在皇后的眼里那肯定是多余的。

    底下站着的一班人对于这位皇后的面孔是很熟悉的，锦书当初就是顶着这副面孔来储秀宫的，不过，显然，与现在是两个人。

    秀子们早就知道了，这位皇后以前坐皇位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他是男人，现在他把皇位让给自己的妻子做了。所以，他的地位在宫中很微妙。

    但是，对于今天皇后娘娘一大早就来储秀宫发威，大家还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只见皇后从旁边随侍的手中拿过一张纸签，纸签很小巧也很精致。他手一扬，在众人眼前晃了晃。

    “这个是谁的？”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那是谁的东西。

    “哼，你们耍的小伎俩以为我不知道？偷着托人往陛下的书桌上放个书签，上面写几句情意绵绵的话，以为陛下就能来关照你了？”皇后嘴角轻轻的抽搐了一下，把那书签“刷”的掷在地上，狠狠的用脚踩了用踩。

    皇后那恶狠狠的样子看的众人身上发冷，同时都在疑惑，是谁偷着给女皇陛下送这些物事，看来这次是撞枪口上了。

    “本宫今天不怕跟你们摊牌，陛下那里有我一个人就够了，你们休想动半点歪脑筋！”眼角含着一丝轻蔑的笑意，丝毫不把眼前的这几十号人放在眼里。

    是啊，他当然不把这些人当回事，让他当回事的还没给他找事呢？！（作者本人有看笑话的嫌疑。）

    衣袖在众人眼前抛了一个弧线，高傲的皇后带着人走了。

    人们自觉无趣，三三两两的散了。

    一个蓝衫公子走过去，将那张被脚碾的字迹模糊的纸签拾起，轻轻的吹去上面的碎沫，一只手摩挲着，轻轻叹了一口气。

    御书房内。

    锦书处理完了朝堂奏章，正准备出去活动，皇后笑盈盈的走进来，与刚才在储秀宫简直判若两人。

    “锦书——”在无人的时候，他对锦书的称呼没变。

    “哦，是你呀——一大早来找我，什么事啊？”说起皇后与锦书的感情，那自然是甜蜜蜜，可是，锦书总觉得他太有些——怎么说，就是紧张她紧张的有点过了，几乎让锦书觉得后宫中到处都是他的影子。

    “你累不累？我帮你捶捶——”假面乖巧的要命。

    锦书伸了伸胳膊，朝他抛出一个懒洋洋的表情，“你倒省心，累的我担下这些麻烦。算了，给你机会表现——”

    说着，她很随意的歪在椅子上，指了指自己的左肩。

    假面一边捶着，一边和锦书说话。

    “我刚才去储秀宫了——”

    “恩。”微闭上眼，回应了一声。

    “我觉得，那些储秀宫的秀子，如果你没有中意的人，就都放出去吧？”试探性的语气，没说他看见那个书签的事情。

    “储秀宫？”锦书皱眉，脑子里突然想起一个人来，这两天看见她的奏折才想起，竟然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还有，似乎昨天在书桌上看见了一张特别雅致的书签，上边还用朱笔画了一枝红梅，想来能做出如此雅致的书签的人也必是玲珑之心，感觉上很像一个人。

    刚才在批奏这些奏折前，想再看看那书签上的梅，结果——

    本来放在《春秋》里的那张书签居然找不着了。

    她微微动了动，有些了然。

    “按照祖制，一旦秀子进宫，便终身不得出去，生死都是皇家的人。如今，若要放走他们，怕是朝上也通不过。况且，当初为了选这些秀子也大费了周折的，他们各人也并无过错，如何放？”

    “锦书登基以来，做了多少祖制上没有的事情，便是我将皇位让给你，祖制上不是也没有吗？”听得出锦书话里的意思，明明就是不愿意把这些秀子谴走，他就不相信锦书对付不了那几个难缠的大臣。

    锦书听他这么说，心里也有些不高兴了，那话是什么意思嘛——

    又不是自己非要做皇位的，明明就是他非要拉着她坐上去，到如今怎么反倒成了像是他施舍她的一样……

    心里不高兴，脸上就不那么痛快了。用手挡住假面还在轻捶着的胳膊，站起来，推开椅子。“你既然说起储秀宫，我正要去一趟，不如你跟我去看看！”

    说着，吩咐了宫里的执事，要偕同皇后往储秀宫。

    蝉皇后显然没想到，锦书不但没同意他的提议，还要往储秀宫去看看。

    这——他心里忐忑起来。

    俩人一路各自都别扭着，自然一句话也没有了。

    跪倒在殿前接驾的秀子们诧异起来，这次怎么帝后一起来了？！

    有人很有眼色的看出皇上今天来是有事情，大约一时半会不会走，也许是和皇后早上那一出有关系。

    女侍从搬了椅子，锦书坐在大殿中间，脸上带着倦色。

    “昨儿我在书房发现了一张画着红梅的书签，心里纳罕不知出自谁的手里？大约一早皇后跟你们说过此事了，是谁的站出来吧——”一向都是随和的语气，并不似早上皇后的那种威胁式的盘问。

    可是，因为众人都猜测不出帝后二人的心思，也更无人敢在皇后面前公然挑衅，因此还是没人出声。

    “颜文还——是你吧？”锦书忽然点出一个人名。

    人群中的蓝衫一愣，继而赶紧站出来跪倒。“陛下，正是文还班门弄斧。”

    见自己果然猜对了，锦书笑起来，“早该知道是你，不过昨日看时没太在意，今日看了成爱卿的奏章才大悟。你那签上的情诗可不是对着我写的呦？”

    颜文还面颊涌起一阵红潮，没想到被女皇当众说破了。看来，雪儿说的没错，陛下确实是知道他们的事情。

    “罢了，一时杂乱事情多，倒把当时答应雪儿的事情给忘了，你起来吧！”

    颜文还站起身，轻飘飘的扫了皇后一眼，似乎在说：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要胡乱发难！

    “换花草，麋鹿角，南阅阁，北还少！我可没忘当初成雪儿说到你这个宝贝时的那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纵然是皇帝也不敢抢别人的爱人。”锦书调笑着眼前的人，清新雅致超凡脱俗，确实一个难得的男子。

    三月前，成雪儿在史官选拔中一举夺魁，如今在朝中深得锦书的器重，入朝已三个月，她昨日才提及自己的终身大事并请求皇上赐婚——

    锦书也就想起了当初她为颜文还当街拦圣驾的事情，心想这女子真是沉得住气。

    “好！既然你们郎情妾意，我就当这个月老成全了你们——也省得老有人惦记着书签之类的小事情！”

    这话众人都听得出来，这是朝着皇后说的，大概皇上今天是和皇后怄气了，故意来这里当众释疑给某人看看。

    于是，各自窃笑，也都更知道这位皇后简直善妒到不一般的水平了。

    自从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纹水皇帝的后宫自此更无别人的话语权了。皇后善妒的美名被传播出去之后，朝上的大臣们也不能干涉皇帝的床头事（关键是想干涉也干涉不着啊），于是更加不敢往宫里送自己的孩子了，都知道送进去也就是个空名，独守空房到老的滋味谁愿意尝谁尝吧！

    呜呼哀哉……
------------

跟谁斗也别跟我斗（一

﻿这年春天来的格外早。

    刚进二月，各处山洼草地上却是早已经冒出绿莹莹的小草来了。

    麻雀们都格外欢实，蹦蹦跳跳的活跃在人们的视线里，知道春天马上就要到来了。

    皇宫里此刻不是一般的热闹，简直到了人仰马翻的程度。

    最宽阔平坦的恒安殿外的广场上摆上了上百张的八宝红木雕花桌，上面摆着各种精致的宫廷点心，随应和侍卫们忙忙碌碌的穿梭在其中，不断调整着着桌椅的位置。

    这处恒安店是以前太后居住的地方，位置在皇宫的西南角上，最是宽阔平坦，但因为很久不住人了，所以看起来很没人气，倒养的很多鸟雀在周围的树上做了窝。现在，看一下子涌出这么多人，桌上又摆着吃食，跃跃欲试的从树上飞下来准备抢食。

    随应们只好弄几只长杆子去赶，人和鸟你赶我跳。不断往上端着各种吃食的侍从怕砸了手中的碗碟，只好出声吆喝着。

    所有的桌布都是一概的大红绒愁，近百张的一字铺开，整齐而醒目。

    话说，今天皇宫里到底有什么大喜事，怎么这么大规模的阵仗，连久不启用的恒安殿也排满了宴席的桌椅？

    其实，十天前皇宫里就已经处处洋溢出喜洋洋的动静了。

    早春二月初二，正是纹水伟大的女皇陛下的生辰，正是今天。

    整个皇宫的文武百官，再加上外地来朝贺的，还有各地方上主动派出的贺寿团，于是乎，整个皇宫里没有一处闲暇的地方了。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交代，就是今天风烈国的皇帝会亲自来纹水为女皇陛下贺寿！

    金阙殿，早已被装饰的一片辉煌。

    虽然还带着很重的寒气，但从百草园中移过来的盆栽却是姹紫嫣红，正自争奇斗艳。陶老头在百草园留下那一大片繁育花草的温室的作用此时倒显现出来，这些花都是从那里搬出来的。

    锦书的二十二岁寿辰，在皇后和诸位大臣苦口婆心的规劝下，决定要全国同庆，恭祝纹水国力繁荣，百姓安居乐业，天下更从此太平。

    此刻，朝中二品以上的官员都已经在殿外侯着了，锦书还没出现，他们各自找了自己的位置坐下，边闲话边留心着大殿内的动静。

    “张大人，不知带的是什么寿礼？”

    “说起来这寿礼最是烦恼，贵重了肯定要被皇上质询，太轻贱了哪能拿出来献给陛下呀？我可是头痛了两个星期了。”被唤作张大人的连连摇头，“最后，还是我家内人出的主意，要我求一张符，烧成灰用特制的草药熬制成丸状，据术士说常食能长生不老！”（PS：让锦书吃纸灰，怕是此人官运不保了！）

    “李大人，你的寿礼是什么？”张大人也好奇的问。

    “我和你一样，也是头疼，不过，我听御医说童子尿能医百病，能做药引，于是就用银壶接了小儿的一些尿，实在是——”（PS：这位李大人更过分，让锦书喝啥啥啥，我看砍头算了。）

    ……

    站在大殿上竖起耳朵，大约就能听出这些大臣们千奇百怪的礼物来了，实在是……惨不忍睹，锦书这个寿辰赔大发了，花了恁多银子，结果收回来一大堆……

    “吉时到，请万岁——”执理官扯着嗓子喊，殿内殿外霎时安静下来。

    锦书从内殿出来，心里好笑，怎么搞的像自己和皇后大婚那次一样隆重，还喊什么吉时——不过，既然这些都是假面安排的，她都没参与，现在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大殿外，臣子们携着各自的家眷子女黑压压跪倒一片。

    锦书忙摆手。

    “免礼！”执礼官又是一嗓子。

    各自归位坐好。这些官员的家眷们很多都是第一次进宫，都在偷偷的瞧着这位女皇。见她春风满面，笑意融融，此刻一点也没有皇帝的那种威严。

    一身寿袍以紫色为主，前摆绣着百鸟朝凤，头上插着金色的凤簪，正是当日在无极谷中所拾得的那一支。

    在百官各自落座以后，忽听的殿门外一阵喧哗，有侍从跑进来禀报：“陛下，风烈国皇帝携贺礼在殿外求见！”

    “快请——”没等执礼官说话，锦书已经兴奋的叫请了。

    从大殿内向殿外直到大门，留出了一条很宽的道路。风烈国着宫廷装饰的八名武士在前开路，后边跟着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手托肩扛推着拉着的，全都是献给纹水女皇的礼物。

    不用看是什么，光看排场就知道了，这些东西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

    再往后看，一身龙袍的那位肯定就是风烈国的皇帝了。

    众人都没见过风烈皇帝，齐刷刷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原来这位皇帝长的满帅的，眉如远黛，目若朗星，浑身有浩然之气涌动。只是，这位皇帝怎么大老远的从风烈跑到纹水来亲自给女皇陛下送贺礼？

    这个——虽说，女皇陛下派兵平定了风烈的叛乱，也加强了两国之间的往来和贸易，可这样的屈尊降贵也还是有些过了呀？！

    等等，等等，那风烈皇帝看咱家女皇的眼神怎么那么不对劲啊？

    完全不对劲！

    肯定不对劲！

    因为，那个风烈国不远万里跑到纹水来为锦书贺寿的皇帝正是——廿朝安！

    众目睽睽，当然得以国礼相见。

    廿朝安朝前迈出一小步，朝锦书半躬了腰。锦书赶紧闪了半个身，弯腰还礼。

    “表哥忒也胡闹了，怎么抛开国事来我这里？”

    底下众人一听，哦，原来人家是表兄妹，怪不得如此亲热。

    酒宴开始，美食当前，谁顾得上研究女皇陛下和她表哥呀，众人都开始吃喝起来，觥筹交错，热闹非凡。

    “朝里交给宰相了，还有无天冒着我的面容挡驾呢，没事！”廿朝安和锦书分宾主落座，闲叙起来。

    此刻，廿朝安可不管对面他的二哥正在狠狠的瞪他，他一把抓住锦书的手，“锦书，你把那个风烈国交给我管理，这一年我也没时间来找你——你知道我想你吗？”

    “咳咳咳……”拼命的咳嗽的是锦书的皇后——假面。

    “二哥，你别假装了！”廿朝安把一壶御酒堆到假面跟前，“看不下去你就喝醉了去睡！”

    “风烈经历一场动荡，百姓需要休养，你这皇帝可很重要呢！”锦书知道他要说什么，也怕假面会犯了老毛病，还是想尽量把话题扯开。

    “今天我来，不是来跟你说这些，我们不谈国事！”廿朝安一句话堵住了锦书的话头。

    “那——我们谈什么？”锦书问。

    你是一国皇帝，我也是一国皇帝，难不成你要把我收进你后宫，还是我把你收进我后宫？根本就没戏嘛——

    “等他喝醉了，我今天就和你在一起！”廿朝安可不管假面听不听得见了，这话就是明说。就像他对着一个人说，你准备好吧，我要抢你的东西了！关键那个人还不是别人，是他二哥！

    锦书赶紧瞧了假面一眼，见他也没变色，倒像听了廿朝安的建议，一杯接一杯的灌起自己来了。

    他的心病？锦书怕他受不了，赶紧把酒壶抢到自己手里。

    廿朝安看她当着自己的面那么关心假面，心里更是又急又气又伤心，把锦书怀里的酒壶拽到自己手里，“你心疼他，那我喝酒！”

    三个人，谁也不轻松，一杯御酒廿朝安灌进肚子，却不知道喝进去是个啥滋味。

    周围推杯换盏，朝臣们都不再拘束。

    贴身的随侍来到锦书跟前：“陛下，又来了两位贺寿的公子！”

    锦书一愣，“请——”字还没出口，见冷面和黑子一前一后的进了殿内。

    五个人，刚好凑一桌子。
------------

跟谁斗也别跟我斗（二

﻿大家都是许久没见面了，甫一见，自然是亲切热情的。锦书也开心的很。

    话说，自从锦书答应了假面要做纹水的皇帝，并由假面主理后宫之后，无天、廿朝安、冷面和黑子几个人对于假面便处处有了些微的敌意，虽说不至于动刀动枪，但始终不似之前那么和睦了。

    锦书的周围不断的出状况，让她头疼不已。

    一天，无天说担心风烈的战事，让锦书赶快想办法。锦书就下令把国内兵力囤积到纹水与风烈的边境处，然后，让廿朝安和无天带领纹水军队往风烈平复兵乱去。而——黑子和冷面，也一起被锦书谴回去了，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毕竟他们都是风烈的子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况且他两个也都是有着一定能量和作用的，回去自然能帮的上廿朝安的忙。

    别人对锦书的安排都没什么异议，道理也是明摆着的，他们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反驳。最不愿意回去的是廿朝安，锦书为了说服他几乎磨破了嘴皮。好话坏话说了一箩筐，最后不得不使出杀手锏，“表哥若是不回去主理风烈，以后我就不认识你了——”好歹廿朝安也是风烈国颜公主的儿子，是风烈皇家遗留下来的唯一血脉，若由他回去主理风烈朝纲，自然是有号召力的，再加上无天、冷面和黑子的帮忙，平复风烈的战乱肯定是有把握的。

    在众人的劝说下，廿朝安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去了。

    风烈的大乱果然在半年之内就平息了。而他们几个人回去之后也就各自有各自的事情忙，几乎可以说是千头万绪，从头开始。

    黑子回到了铸剑山庄，开始以山庄主人的身份参与江湖事物，同时协助刚刚登上帝位的廿朝安掌握江湖上的动向；冷面的父亲欧远甫自从儿子回到家之后便遵从儿子的建议一力支持新帝的朝政治理，廿朝安也将很多重要的改革政策交予沙门郡试行，以便推广。

    欧若恒即冷面，既是新帝的结拜大哥，也就充当了朝堂肱骨了。更况且，自从儿子一回家，欧家妈妈见儿子在外几年还是没能带回来一个媳妇，已经急得如热锅蚂蚁，这次几乎是倾了欧远甫的能量开始在沙门甚至全国范围内给儿子物色人选了。新登基的皇帝对这件事情的热心程度一点也不亚于欧妈妈，可怜的冷面又开始了特别无奈的相亲生涯了。

    无天呢，则没想到一点，就是他鼓动回了廿朝安和这几个男人，可是也把自己搭里边了。因为，廿朝安给他下了圣旨，必须做他的保镖兼替身，无事不得出宫，有事必须报告。

    说实话，无天在纹水给锦书提醒，不过是看她每天在几个人中间晕头转向的，想找个机会支走两个，也好让她不必那么烦闷辛苦。他本来是自由人，留在哪里都可以，可以随时来，也可以随时走，但——如今算是被廿朝安给算计到家了。

    比如，这会廿朝安可以堂而皇之的跑到纹水给锦书贺寿，却留下他在风烈继续做假皇帝。他招谁惹谁了这是？【PS：他没招谁惹谁，他就碰上了一个廿朝安，而且人家还当了皇帝，可以对他下圣旨。】

    “表哥，锦书想知道兰儿姐姐现在的情况。”五个人围一桌，各自说了各人的近况，都是朝堂江湖上的一些新鲜事，锦书许久没接触也倒听的津津有味。

    忽然间想到兰儿，于是问廿朝安。

    “兰儿刚刚为梁家生了第二个孩子，是龙凤胎，我还特地派人送去了贺礼。梁山伯此人正直不阿且满腹才学，如今身为朝中宰相，正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我前阵子听说，一直有人劝他纳妾，还有人主动送歌姬到宰相府的，都被他拒绝了，说是当初答应了夫人的家人了，此生不生二心。兰儿现在是宰相夫人，锦衣玉食又有相公疼爱，你放心好了！”一连串的话，廿朝安说的极快。

    说完别人的幸福，他极醒目极大声的“哎”了一声。

    “表哥这是自叹身世悲苦呢还是哀怨命里福薄？”锦书知道他叹什么，故意嬉笑他。

    “我叹别人都是好命的，偏我就这么歹命！不但自己没人疼，想疼人还够不上，哪里有这样的道理？”他说这话不朝别人看，死死的盯着假面。

    “表哥现在是风烈的皇帝，若说想找中意可心的人，锦书相信绝非难事——再说，皇帝的后宫长期空无一人，算怎么回事，日久天长怕是要被非议的。”辗转听说廿朝安不去后宫，也不肯纳妃，长久肯是不行的。

    “又不是我要当皇帝的，是你非要我当的！要不然，皇帝就让无天当，或者爱谁当谁当好了。”廿朝安摆出“爱谁谁，我罢工”的表情。

    和廿朝安相处这么久，锦书自然知道该如何对付他。她伸手将廿朝安眼前的一道菜端开，笑着说：“若表哥真是这样不顾大局的人，我这桌菜就不给你吃了，你自己打道回府吧！”

    廿朝安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顺手把菜抢回到自己身边。“都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人。我送了这么多寿礼，你连顿饭也不管就撵人！”

    说罢，盯住面前那盘菜，三下五除二的就胡噜到自己嘴里了，好像那盘菜成了他的敌人，非得狠狠的咬碎了才罢休。

    “铸剑山庄现在怎么样了？”锦书又问黑子。

    “换了许多应付事的人，招了几名高水平的铸剑师，也加大和拓宽了江湖上的一些脉络，现在生意上了路，都不用怎么费心了。”黑子在山庄锻炼了一年多，说话已经如常。

    “这样最好。铸剑山庄是你父亲辛苦经营的，当初被人设计窃走，如今到你手上正是该发扬光大。”

    “冷大哥，伯父和伯父都好吧？”谈到冷面的家人，锦书脸上笑意爬满，尤其是那几个夸张的姐姐，都是有意思的人呢。

    “父亲身体很好，一直在为国家效力，还问起过你的情况，我都如实答了。母亲还是老样子，只是岁月催人老。”冷面没好意思说，欧妈妈的老样子是啥米样子（锦书的想象力丰富，大概能猜的出来。）

    “是啊，岁月催人！不过，我们今天还能凑在一起喝酒谈天，那也要感谢岁月送给我们的缘分呢——”锦书手托一只玉盏，将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假面拉了起来：“我和皇后一起，敬你们三位一杯。”

    一仰脖，将杯中酒喝净。

    三个人见她如此，也都站起身，将各自杯中的酒喝掉。

    锦书一开怀，几个人也都不拘泥于过往了，你来我往，你一杯我一杯，喝的不亦乐乎。

    这顿酒，从晌午喝到掌灯时分，外边贺寿的人都已经走干净了。宫里的侍从早已经将那些杯碗瓢盆桌椅板凳的收拾干净，只剩下大殿里这一桌人还在继续。

    无论是大臣们还是宫里的侍从，都很识趣的不来打扰，只不过是适时的将空了的酒坛子拿走，再送来未开封的一坛。

    眼看着就醉了的人有两个，一个假面，一个廿朝安，冷面和黑子还比较清醒，只不过走路也已经有些微的摇晃了。

    远处站着的女侍赶紧过来搀扶，“陛下，几位贵客安排在哪里歇息？”

    “都送到金阙殿偏殿的卧房！”锦书也没少喝，不过还是没太恣意，毕竟是主人又是一国之君，不能太失了体统。
------------

跟谁斗也别跟我斗三

﻿亲自将几个人安顿到偏殿休息，锦书才携了皇后往寝殿去。

    宫里处处都点了灯笼，红红的火烛在宫灯的纱罩下燃着，脚下的路明一片暗一片相隔换着。引路的两名女侍官一左一右，手提的灯笼伸向前方，在宫墙上的灯与她们手中的灯笼的共同作用下，锦书和皇后的前面拉出几道黑色的模糊人影来。

    皇后被锦书搀住，走路仍然有些不稳。

    “他们为什么还不回去？”走着走着，皇后忽然指着前方的几道影子问。

    两名女侍官赶紧回头，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事情。

    锦书忙摆手让她们继续走。

    她使劲拽了一下旁边人的胳膊，加快步伐：“他们都回去了！”

    “回去了？”

    “是，都回去了！”

    “恩，回去好！”

    净面更衣后，假面还无丝毫睡意，酒劲似是醒了许多。他坐在八扇手绣百花屏风前面的一把椅子上，看着锦书。

    “今日寿辰，你可开心？”

    “当然，多谢你这么费心，下次不要这么铺张了。”锦书也换掉了寿服，着了一身寝衣。此刻见皇后有话说，便坐到他旁边。

    “你一整晚都没说话，是不是心里不舒服？”

    “没事，我过几天就好了。”假面笑了笑，明显带着牵强。

    “他们几个远来是客，况且又与我们是亲近的朋友、亲人，即是这一层我们也不能怠慢。”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当然知道。只是，你要明白，既然当初他们都回了风烈，那便是从此万水千山了。那时，我没留下谁，到了如今这时节，难道我还能留下哪一个吗？”话说的是道理，可放在谁的心里都是沉甸甸的，只是大家都懂得避重就轻，不去研究它。

    假面不做声了。

    “别多想了，这两日你也累了，早些歇息。”

    龙涎香的气味从金漆香炉龇髹的嘴巴处冒出轻飘飘的缕缕香味，隔几步远的烛台上插着两根臂粗的红烛，寝帐前两丈处围了那扇手绣百花屏风，从屏风到殿门口则设了七重幔帐，帝君的奢靡霸气弥漫在寝殿的每一处角落。

    龙床落下幔帐，正是暧昧进行中……

    忽然，极不和谐的一个声音，还有极重的脚步声突然出现在寝殿外。

    殿门被人一把推开，连带着稀里哗啦一阵响动，有人闯进来了？！

    真的有人闯进来了！

    幔帐外，隐隐的有风钻进来。一个人头顶着一道粉色纱帘，直直的朝着殿内冲进来，一路将几道幔帐拽下，胡乱扔了一地。

    “锦书——锦书——”

    早已经跳下来的帝后二人看清楚进来的人正是廿朝安，却不知怎么到现在他还没睡。

    廿朝安歪歪斜斜的走到晚秋蝉跟前，“二哥，你听好了，我就睡你这里——今天，锦书睡哪里我就睡哪里！”

    晚秋蝉只觉他一张口，就有浓烈的酒味传到鼻孔中，再听他说的话，便知道他今天要借酒撒疯。这个三弟别的都好说，就是他要跟什么事杠上，那绝对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PS：哪道南墙这么倒霉捏？）

    两道凛眉一锁，很不悦的向后退了两步，跟这个时候的三弟是没办法讲道理的，晚秋蝉看向锦书。

    锦书将腰间的丝绦系紧，眉宇间绽开一点决然的笑。

    “皇后，你今日就到旁处歇息去吧。”

    晚秋蝉的心“咯噔”一下，知道锦书大概是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是他设想过的最不愿意接受的，他也在想尽办法避免，可看来，他的三弟还是给他出了这道难题。

    锦书做了什么决定，大家也都不难想象，我们都曾经特别期待廿朝安这个回头浪子可以和锦书温一场鸳鸯蝴蝶梦。

    之所以锦书在这个时候做这个决定，便是因为从此之后更是聚少离多。如果说当初她无法做到是因为她不想过早在几个人中间制造出因情而生的龌龊，那么现在她能接受是因为她很想给廿朝安一个不缺憾的结果——

    廿朝安坐在龙床上，意识仍处于一种半迷糊的状态。大约如果不是这样，他今天也是无法闯进锦书的寝殿的。

    锦书将一杯醒酒的热茶递给他，侧身坐在他旁边。“先喝杯茶解解酒吧，还好不是在你自己的宫里。否则喝成这样，传扬出去岂不成了笑话？”

    廿朝安正有些口渴了，将那杯茶接过去“咕噜”一声灌进肚子去，手一扬，顺带就将茶杯扔到地上了。

    地上铺着很厚很厚的雄关万里山河图案的毡毯，茶杯落下去并没有摔碎，叽里咕噜的滚到了角落里。

    茶水进肚，廿朝安也清醒了些。转头看锦书，忽然就一脸惊喜万分的神情。

    “锦书，真是你吗？”迟疑的伸出手去碰了碰锦书的脸颊。感觉到手尖里的温度，知道对面的人是真的锦书。张开双臂，不由分说便将她整个人裹进自己的怀里了。“我等这一天等很久了！”话音里已透出哽咽之声，“原来可以是真的！”

    “今日之事过去便过去了，不许你张扬。”锦书仰起脸，“锦书当然知道表哥待我的心，只是事情总有阴差阳错——能有今天不但你没想到，锦书自己也没想到。”

    她帮廿朝安宽掉外衣，自己动手解开寝袍。在灼热的一双视线下，裸露出自己如玉的肌肤。

    如果这个时候廿朝安还能保持镇静，那他肯定不是男人。可是，他如此的狂野也让锦书有些惊讶。

    ……

    省略号的作用很大，不过在这里这个省略号显然没起到它的全部效应，因为省略才刚刚开头，就发生了新的意外事件。

    “万岁，大事不好了，皇后他晕过去了！”寝殿的执勤侍卫官站在门口，扯足了嗓门。

    不好！锦书慌的要起身，却被廿朝安按住：“别走——”

    “皇后他旧疾复发，表哥难道不担心？”锦书一用劲，扳掉他的手，坐起身子。

    “他是装的！”廿朝安满身的劲被生生憋了回去，这个时候正在心里咬牙切齿的埋怨晚秋蝉。

    “他的旧疾表哥是知道的，怎么说出如此伤人的话？”

    “……”

    看锦书心里确是担心晚秋蝉，自己再扯住她也不像话了，廿朝安也闷闷的穿好衣服。

    东佩殿方悦阁内，一屋子人都在焦急万分的等女皇出现。

    几名御医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商量着，看情形是谁也没有最有效的办法。

    “怎么回事？”锦书一进屋，就看见皇后躺在卧榻上，双目紧闭，脸色苍白，手脚都在不停的抖动着，这次他的发作比哪一次都厉害。

    “陛下，臣等无能，不能为皇后娘娘解除病痛，请陛下治罪！”三名御医跪倒请罪。

    “罢了，皇后的旧疾已非一日，不怪你们。”

    自从在无极谷中被影帝的三味炙火烧灼魂魄，又被他的摘心固元之术所袭后，假面会偶发心痛，一般心痛会出现在与锦书发生矛盾之后，所以，一年多以来，锦书总避免和假面发生正面的冲突，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她都不会去计较。

    假面的心痛之疾上次发作是在书签事件之后，据现在已半年多了，那次发作不过是浑身大汗淋漓，并不似现在这样人事不省。

    “皇后，皇后——”锦书握住晚秋蝉一双手，冰块似的冷，“我来了，你听见锦书说话了吗？”

    廿朝安第一次看见晚秋蝉发病，见他不似假装，真的很厉害的样子，也有些焦急。

    “他总这样吗？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治疗？”

    “一般不会犯，只是在和我吵架拌嘴之后才会发病，若说好办法，药也配吃了许多，只是不能根治。”锦书无奈叹息着。想着皇后的病也是为自己才落下的，可刚才她却忽略了他的心疾，不禁有些自责。

    “我回去后定遍访名医圣手，二哥的病肯定能治好！”人家坏了他的好事，他还得劳心费力的给人家找名医，廿朝安越想越憋屈。

    “谢谢表哥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我为你做什么都高兴！”现在廿朝安看着床上的病人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他要是真是好好的，是在装病的话，他肯定得冲动的拿把刀杀了他。

    不过，看来看去，人家是真的得病了。

    看着锦书不停的为晚秋蝉搓手，还将自己的面颊贴到病人的前额上，廿朝安坐不住了，一个人闷闷的出了东佩殿。

    方悦阁的床上，病人的四肢抽搐渐渐停下了，脸色也红润了些。那张惨白的脸上从眼角处悄悄掀开一条细缝，嘴角边也流出极淡的讽笑：

    哼，跟谁斗也别跟我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