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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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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重选择（1）

﻿清晨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射进来，将床上熟睡的公主惊醒。女孩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了几下，慢慢眯起了眼睛，感受到了有点儿刺眼的光芒。虽然很有些不情愿，但女孩还是起床了，半睁半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朝卫生间走去，准备刷牙和洗脸。

    女孩名叫夜宸，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说到这里，可能有很多人要开始脑补了，孤儿院呐，一个可以蕴藏世间最残忍黑暗的地方，也可以成为一个温暖的人间天堂，充满圣洁的光。女孩的一定有着特殊的童年经历了，是从小就被虐待欺负，内心充满了黑暗，还是一直有一个慈祥的老院长在照顾着她，给予她家的温暖……

    可惜这些全都没有发生，夜宸童年生活的孤儿院是很普通的那种，孩子之间的一些小算计还是有的，但也没有说怎么过分，院长也不是说有多关怀他们，但衣食温饱，教育学习还是有充足保障的。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夜宸长到了成年，就离开了孤儿院，并且考上了一所大学，虽然说不上是一流的名校，但多少也是一本，她现在就读于数学系，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了。

    刚刚起床时的夜宸还显得有些迷糊，但经过一番洗漱，她清醒了很多，但多少还是有点儿困倦。现在是初秋，虽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但其实也就才六点半而已，能在这个点起床的大学生真心不算多了。

    将起床后的邋遢一扫而光之后，夜宸展现出她惊人的美丽来，中国人的眼睛其实都是棕色的，但她的那双眼睛是纯黑色，幽深平静的黑色眼睛如同深潭一般，表面平静如镜，但其中，不知蕴含了多少死亡与怨恨，埋葬了多少孤魂与枯骨，让人看了不由自主的感到发冷。所以虽然夜宸也没有表现的怎么清高，相反，她对人还是很友善的，但几乎所有认识她的人都感觉她很冷，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漠。

    夜宸坐在桌子前，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水，然后打开电脑，浏览了一些关于股市的信息。是的，夜宸现在是靠股市来养活自己的，因为她感觉这是很有意思的，各种纷乱复杂的曲线图让她充满了解谜般的乐趣。最开始的时候，她也赔进去不少，但凭借着自己的聪慧和毅力，还有一些天赋，她现在已经可以从股市中获取一份稳定的收入了，当然，大富大贵是说不上了，但维持一个普通单身女性的日常开销还是可以的。夜宸现在赚的钱甚至能够让她能租上这个学校附近的一室一厅的房子，再攒上几年，她就可以在这个经济发达的城市的市区给自己买一个单身公寓，想想就觉得幸福呢。

    浏览完网页，一杯蜂蜜水也被她喝光了，夜宸站起来，换了身运动装，出去跑步去了。夜宸有每天跑步的习惯，除此之外，她还系统的学过一些搏击，身体素质，反应能力都算不错的了。

    半个小时的跑步结束后，夜宸回到了她的住处，要开门的时候却发现地上有个包裹，看了看上面的单子，才知道这是她母亲送给她的。进门后她找到一把小刀，将包裹拆开，将刀子随手放在梳妆台上，从包裹里拿出一个小巧的首饰盒，打开后，看到的是一个缀有九颗圆润玉石的手链。夜宸对珠宝不是很懂，也没看出来这到底是什么材质的，但看样子应该属于玉的一种吧。她拿起来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大小刚刚合适，而且这应该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个手链，却对它有种说不出的喜爱，仿佛它已经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就在夜宸把玩这个手链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她有些奇怪的，知道她住在这里的就只有几个女同学，但她们没事不会来这里的。她们知道夜宸好静，不怎么喜欢别人打扰，她们也不愿意和一个冷冰冰的美人单独相处，更重要的是，那个美人还比自己漂亮，那就更不能忍受了。

    虽然有些奇怪，但夜宸还是站起身来，这里住的大都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在安全保卫方面还是不错的，她直接打开门，看到一个小女孩站在门口。小女孩大概有十二三岁，抱着一个纸盒，身体很瘦弱，衣着破烂，脸上手上脏兮兮的，但她却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大大的眼睛好像蓄满了泪水，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很漂亮，也很可爱。

    小女孩看到夜宸，说道：“大姐姐好，你要买火柴吗？”

    火柴？卖火柴的小女孩？夜宸没想到自己在现实中还遇到了童话里的故事，觉得有些好笑，但看小女孩可怜的样子，还是轻声问道：“好的，一盒火柴多少钱呀？”

    “五十块钱。”小女孩高兴的说着，从纸盒里拿出一盒火柴，递给了夜宸。

    夜宸微微皱起了眉，看着手里的火柴，虽然也算精致，但也说不上值五十块钱吧。但在小女孩大大的像小狗一样无辜的眼神的注视下，她也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算了，反正自己也不是说少了五十块钱就活不下去了，就当做好事了。夜宸从口袋里翻出五十块钱，递给小女孩，有些无奈的说道：“好吧，这盒火柴我要了。”

    小女孩接过钱，甜甜的说了声：“谢谢大姐姐。”就转身离开了，去敲夜宸对面那家的门。

    夜宸正要关门的时候突然停下了，微微开着门，透过门缝看着那个小女孩。她打算等小女孩做完下一单生意后嘱咐她几句，像她这样卖火柴是卖不出去的，自己也是很小的时候就出去打零工，对此还是有些经验的，可以替她出出主意。

    小女孩敲了几下，对面的门很快打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和夜宸差不多大的女生，两人聊了几句，那个女生明显被小女孩的开价吓到了，直接大声说道：“我不要了！”说着，要把手中的火柴还给小女孩。

    小女孩哀求了几句，但那个女生完全不为所动，开玩笑，一盒火柴要五十块钱，这是抢劫呀？

    最后，小女孩又问了一句：“你真的不要了吗？”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夜宸觉得小女孩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不再是那么甜美，反而有些阴测测的感觉。

    那女生坚定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要了。”

    话音刚落，小女孩猛地用手朝女生的腹部狠狠的打了一拳，女生吃痛，不由自主的弯下了腰。小女孩放下纸盒，双手抱住女生的头，用力一拧，竟然把女生的头给拧下来了，鲜红的血溅射到了整个楼道。

    看到这一幕，夜宸的脑袋一片空白。小女孩扭过头来，看着夜宸，露出一个怨毒的笑容，还将手中的脑袋朝夜宸扔了过来。脑袋骨碌碌的滚到夜宸脚边，那个女生死不瞑目的眼睛正好和夜宸对视。夜宸终于清醒过来了，尖叫一声，猛地把门给关上，然后用背死死的抵住门，脸色一片惨白，刚才那一幕太恐怖了，刺激的她的心脏快受不了了。她感觉脑子一片混乱，全身发麻，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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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十重选择（2）

﻿缓了一会儿，夜宸总算是勉强平复了自己的心神，脑子恢复运转的同时，也意识到刚刚的事有些不对：人的颈骨没那么脆弱，要将一个人的脑袋硬生生的拧下来，这是一个成年壮汉都无法做到的，那个小女孩怎么看也不是很有力气的那种。考虑了一会儿，夜宸还是壮着胆子，透过防盗门上的猫眼，朝外面看了看。

    夜宸看到的情景让她本来已经稍稍恢复血色的脸又变的一片惨白，楼道里干干净净的，没有血渍，没有尸体，什么都没有。对于她来说，这是最糟糕的结果，夜宸宁愿相信小女孩天生神力，宁愿看到楼道里满是鲜血，也不愿意看到这种场景，因为这说明了，要不就是夜宸自己的精神出了问题，要不就是她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这个结论让夜宸又是一阵剧烈的心跳。她又检查了一下有没有锁好门，才坐到一个椅子上，命令自己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自己的精神出问题了？夜宸不由自主的透过镜子仔细打量着自己（她现在就坐在梳妆台前，因为卧室太小了，她就把梳妆台给搬到客厅了。）。

    这时候，夜宸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的左手小指上，戴了一个样式简单的银白色的戒指。夜宸是没有戴戒指的习惯的，她也不记得自己有这么一个戒指，而且起床这么久，她居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好像这个戒指她已经戴了很久了，身体已经习惯了。

    当夜宸将注意力放到这个戒指上时，她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面板，就好像……游戏里的菜单。

    最上面是一段话：“欢迎来到第七空间，恭喜你，你被选为第七空间的试炼者。”

    下面的任务栏里写着：“新手任务：十重选择（1/10）。你将在今天进行十次选择，任何一次选择失败，都将承受严重后果。”

    任务进度上还写着；“恭喜你，你已经度过了一次选择。”

    第七空间？无限空间？夜宸平时也看过一些小说，对这个也知道一点儿，但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被选中。而且新手任务不是应该很简单的吗？怎么自己遇到的这么难呀？十次选择必须次次选对，虽然空间没有说选择失败后是什么结果，但现实已经替她演示了一遍了。刚刚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就应该是一次选择了，如果她没有买小女孩的火柴，那么结果可能就和那个女生一样，被硬生生的拧下脑袋。想到这里，夜宸又是一阵后怕。同时也忍不住苦笑，以后要是一直过这种生活，有什么好“恭喜”的。

    她又仔细的将所有文字都认真看了一遍，不要让自己有任何错误的理解。这就像是一个游戏，虽然失败的结果就是自己的小命要被收走了，代价大了点儿，但玩游戏要想玩的好，最基本的，就是要将任务说明理解透彻。可惜这个面板上的文字实在太少了，夜宸研究了半天也没分析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就在夜宸努力思考的时候，她没有注意到自己左手戴的那串手链中的一个珠子发生了奇妙的变化。那个玉石般的珠子渐渐的变的有些透明，好像充斥着流动的白色烟雾，隐隐约约，里面似乎还藏了一个人，但却只能看到她模糊的身影。如果夜宸能注意到这一点儿并且看清楚的话，就会发现，那样身影长得和她自己很像！

    可惜夜宸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当她将注意力从那个戒指上移开的时候，脑海中的面板就消失了，但上面的那几句话她还是牢牢记住了。夜宸给自己倒了杯水来压压惊，但摩挲着杯子，她却没有心思去喝。突然，她感觉到镜子里的自己和外面的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同步，镜子里的自己的动作好像要慢一点儿，就好像一个精通模仿的人在模仿自己的动作，虽然可以做到几乎一模一样，但总还是有些不同的。这个发现让她本来已经慢慢平复下来的心又悬起来了，她有些僵硬的晃动了下杯子，镜子里的自己也随之将杯子晃动起来，但镜子里的她晃动幅度有点儿大，一不小心，将桌子上的一个盒子碰到了地上。夜宸看着镜子里已经掉下去的盒子，再看看眼前梳妆台上还待在原地的盒子，她感觉自己快要哭了。镜子里的“自己”好像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儿，可爱的吐了吐舌头，说道：“糟糕，被发现了。”说完，她的面貌慢慢的变化起来，最终变成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还朝夜宸摆了摆手，说道：“大姐姐好，我们又见面了。”

    看到镜子里的小女孩，夜宸吓的手一哆嗦，杯子里的热水洒了出来，洒到她的手上，将她白皙的手烫的一片殷红。但夜宸顾不上这些了，她看着镜子里的小女孩，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那个小女孩笑了笑，说道：“我要干什么？嘻嘻……”说到这里，她低了下头，当她再次抬起头的时候，眼神中已经充满了怨毒和恨意，她用阴沉的声音说道：“我要……杀了你！”说完，一个鬼爪猛地从镜子里伸了出来，直取夜宸的咽喉。夜宸下意识的朝后仰了下头，堪堪躲过了那个鬼爪，但她感觉自己咽喉处火辣辣的，似乎已经被划破了皮。

    这时候，镜子里映射的房间也慢慢变化起来，墙皮脱落，木家具腐朽，俨然成了一个阴森鬼蜮，而且镜子里也出现了一个自己，被固定在一个桌子上，小女孩拿了一把刀，站在桌子前，回头怨恨的看了镜子外的夜宸一眼，将刀子直接插到镜子里的自己的心脏中。于此同时，夜宸感觉自己的心脏一阵绞痛，然后，夜宸就看着镜子里的小女孩将自己给开膛破肚，分尸了，而自己，也同步的感觉到五脏六腑一阵一阵的疼痛，好像真的有人在切割自己的内脏。

    夜宸实在受不了了，拿起手中的水杯，想要朝镜子砸去。就在杯子要离手的时候，她又突然停下来了。就算在剧烈的疼痛和可怕的恐怖的侵袭下，夜宸仍然仔细的观察着小女孩的动作和表情，她之所以停下来，是因为她看到小女孩脸上出现了一种企盼的表情，虽然转瞬即逝，但那确实是一种期待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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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重选择（3）

﻿镜子中的小女孩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了纰漏，停止了手里的动作，重新坐回到梳妆台前，镜子里的房间也变回来了，那个镜子里的自己也消失了。小女孩有些沮丧的说道：“为什么不把镜子砸碎呢？”

    夜宸意识到什么，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她语带试探的接着小女孩的话说道：“我要是把镜子砸碎了会怎么样？”

    小女孩回答道：“那我就可以出来了，可以和真实的大姐姐玩分尸游戏了。”

    夜宸松了口气，果然，小女孩不能从镜子里出来，至少是不能全部出来。

    说完那句话，小女孩就从镜子里消失了，镜子又重新映照出了自己的身影，看着脸色惨白，和女鬼有的一拼的镜中人，夜宸差点儿以为又出现了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就是她自己。虽然一切都恢复了正常，但夜宸也不敢再看这面镜子了，拿出抽屉里的一块布，将镜子遮住了。

    这应该就是第二次选择了，正确的选择就是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把镜子砸碎。虽然过程很惊险，但自己总算又度过了一劫，想想这种事还要经历八次，就算自幼坚强的夜宸也有些绝望了。

    但现在她需要把自己手上的烫伤处理一下，当时没顾得上，现在才感觉手上火辣辣的，很难受。她记得自己把一瓶清凉油放在了梳妆台的抽屉里了，这时候正好可以用得上。

    就在她翻找抽屉的时候，突然感觉脖子后面痒痒的，她转过头来，头皮一阵发麻。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就站在她的身后，手上拎着一个沾满鲜血的脑袋，好像就是那个倒霉的女生的。

    看到夜宸注意到了自己，小女孩笑嘻嘻对夜宸说道：“大姐姐好，我出来了，我好想要大姐姐的头呀，可以送给我吗？我拿这个跟你换。”说着，还把手里的脑袋举了起来。

    夜宸尖叫了一声，随手抄起梳妆台上的小刀，朝小女孩的脖子划过。出乎夜宸的意料，小女孩的反应力明显没有她吓人的能力强，居然没躲过夜宸的这一刀，直接被夜宸划断了气管和动脉。鲜红的血液从小女孩颈部动脉喷射出来，喷了夜宸一脸，更让夜宸吃惊的是，小女孩挣扎了几下，倒地不起了。

    这算什么？她的战斗力这么差？夜宸壮着胆子用脚踢了踢小女孩，小女孩却一动不动，又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确实是没有呼吸了。

    做完这些，夜宸都觉得自己有些好笑，这个小女孩要真的是人的话，被划破气管和动脉，是绝对死了，但她是人吗？准确的说，她是人吗？但要说她是鬼，但这只鬼的战斗力也太成问题了吧。

    不管怎么说，至少自己现在应该是安全的了，看着小女孩的尸体，夜宸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奇怪的话来：“果然，死人才是最安全，最可靠的。”当她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她自己都吃了一惊。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问题，让夜宸有些头疼，看着自己满身的血，再看看躺在地上的小女孩的尸体，她要怎么处理呀，难道报案说我不小心杀了一只鬼？

    就在夜宸头疼的时候，小女孩的尸体慢慢变的透明起来，不一会儿，就消失了，夜宸身上，墙上，地板上的血迹也随之消失了。夜宸之前担心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但她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欣喜，因为夜宸清楚的看到，就在小女孩快要彻底消失的时候，她睁开了双眼，还调皮的朝自己眨了眨眼睛，这一幕又吓的她瘫坐在椅子上。“她没有死！”这句话一直在夜宸的脑海里回响。

    夜宸坐在椅子上，又缓了一会，才站起来，这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全湿透了，在刚才的整个过程中，她的冷汗就没有停过。当夜宸再次查看任务进度的时候，发现已经完成了三次选择，虽然说第三次选择是什么她也不是很清楚，但又熬过了一次，还是让她的心情多少好了一些。

    其实，第三次选择就是指怎么应对从镜子里出来的小女孩。夜宸之所以觉得小女孩的战斗力太差了，其实是因为她刚刚从镜子里出来，被空间强制削弱了实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女孩的实力会慢慢恢复，夜宸如果没有奋起将其击杀，而是逃跑了，过上个五六分钟，她面对的就是她绝对无法抵抗，甚至连挣扎都做不到的强大厉鬼了。

    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夜宸才感觉到自己身上黏糊糊的，很不舒服。她去卧室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走到卫生间的门口，却又停下了。在恐怖片里，卫生间绝对不是个好去处，不知多少人就是在卫生间被害的，自己现在不就是处在一个恐怖片里吗？这么看来自己最好不要进去，但对于有着轻微洁癖的夜宸来说，身上黏黏糊糊的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她在卫生间门口纠结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难道自己不去卫生间就躲得过去吗？就算真的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但也算是又可以完成一次选择了，早死早超生，就今天早上这么一会儿的经历，已经快把她的精神压垮了，她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尽快将这些彻底结束。

    最终，夜宸还是鼓起勇气，打开了卫生间的门。整个洗澡的过程中，她一直心惊胆战的，绝对不敢像以前那样，闭着眼享受温暖的水流冲过自己皮肤的感觉。夜宸仔细的注意着周围的一切，但直到她洗完了，也没发生什么。

    当夜宸洗完澡出来，才发现已经九点半了，今天早上还有两节课呢，得马上去学校了，要不会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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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重选择（4）

﻿当夜宸拎着书包跑进教室的时候，上课铃声正好响起，她坐在自己惯常坐的那个角落，拿出课本笔记，开始听课。在学习上，和其他很多同学不一样，夜宸是个乖乖女，很多同学觉得数学这种东西很抽象，而且实用性好像也不高，但其实学习数学是最锻炼脑子的，能让人养成秩序，缜密的思维习惯，夜宸还是很喜欢她选择的这门学科的。

    可是没过一会儿，夜宸就听不下去了。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太过诡异，太过匪夷所思了，到现在她都感觉自己有些恍惚，似乎还处在梦中，眼前不断出现各种血腥画面，让她有种半梦半醒的感觉。听不进去索性不听了，夜宸拿出笔记本，将关键的点写出来，开始分析今天的遭遇。

    首先，自己被一个类似于无限空间的“第七空间”选中了，成为了一个“试炼者”，而现在，她需要完成一个“新手任务”，这个“新手任务”就是“十重选择”，自己会遭遇十次选择，必须要次次选对。

    写到这里，夜宸发现了一个问题：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自己必须“选对”，但从她的遭遇来看，这不是什么考卷上的选择题，有着有限且固定的选项，那怎么才算是“选对”？例如她的第一次选择，花五十块钱买小女孩的火柴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不买就是错误的。但事情并不会只出现这两种情况，如果自己没听见敲门声，或者听见但因为害怕没有去开门（单身的漂亮女性总要谨慎一些的），那么这算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还有就是如果自己和那个小女孩砍砍价，花上二十块钱去买她的火柴，这又算是什么？

    一件事有着无数种处理方法，如果这其中真的只有一种是正确的，那这个“新手任务”也太难了吧？那样的话自己的通关几率恐怕会低的可怜。

    不对，新手任务绝对不应该这么难的，夜宸近乎偏执的坚持这一点，一定有自己没有找到的关键点。

    夜宸推测正确的选择很可能不止一种，比如说只要买小女孩的火柴就可以了，价钱是可以商量。但她也没办法验证呀，一旦选择错误就是死路一条。这么看来，是否有多种正确的选项似乎也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对错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买小女孩的火柴就算是对的，不买就是错的，嗯，就是这样。

    夜宸将笔记本上的那页纸撕掉，团成团扔到自己书包里，在新的一页纸上重新开始分析。这次，她将自己的遭遇一一罗列出来，希望能从中寻找出一些规律。夜宸经常需要分析股市上的那些复杂图线，要能从中找到一些赚钱的机会，这种经历对她的分析能力有着极大的锻炼。经过了十几分钟的分析推敲，夜宸终于找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自己已经经历过了三次选择，这三次选择除了第二次自己还稍微想了一下，第一次和第三次可以说都是糊里糊涂的度过的。但为什么这三次自己的选择都对了，难道只是因为自己运气好？

    重新回到第一次的选择，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花五十块钱去买小女孩的火柴，为什么自己可以选对？夜宸认真回想并分析当时自己的想法。她当时之所以会那么做，一是因为自己在童年也有类似的经历，她也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出去打零工来给自己赚些零用钱，所以自然能体会到小女孩的不容易，也就是说，夜宸对小女孩心生怜悯的是有心理基础的。但是如果自己穷得都揭不开锅了，那她也绝不会花这么多钱去体现自己的怜悯的。而事实上，夜宸现在的生活还算富足，股市上赚的钱使得五十块钱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这是夜宸会买小女孩的火柴的物质基础。因此，她能做出那样的选择是有着心理基础和物质基础的，也就是说，这个正确的选择是契合她自己的心灵的。那么进而可以推论：只要是依据自己的心灵的指引来做出选择，那就可以保证是正确的选择。

    夜宸甚至设想，如果自己现在很穷苦，却依然出现这样的选择，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就不会要她五十块钱了，很可能只是会跟她要碗热水喝。

    得出的这个结论让夜宸松了口气，由此看来，这个新手任务也不是那么的难。

    在刚才夜宸也分析出了第三次选择到底是什么。她在第三次选择中能做出正确的决断也不能说是完全出于偶然。夜宸她自己是一个孤儿，从小到大是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的，这样的生活经历养成了自己在面对困难、恐惧的时候第一想法是迎难而上，而不是选择躲避，因为她没有家，无路可逃，没有亲人，无人会给她庇护。所以当时在看到小女孩就站在自己身后的时候，夜宸没有来得及做什么思考，直接根据自己的本能习惯，选择抄起桌上的小刀朝小女孩的咽喉划去。但也正是因为这种选择契合自己的心灵，所以才能安全过了这一关。

    一般来说，能从这些事中分析到这一步已经算很难得了，但夜宸却又更加深入的想到另一个问题：只要是跟随自己的心灵指引做出的选择就是正确的，那么这个新手任务也太简单了吧。

    事情不会那么简单的，肯定还有什么地方是自己没有注意到的，夜宸努力回想着自己经历的一切。

    还是以第一次选择为例，当夜宸已经花了五十块钱买小女孩的火柴，交易完成，这一次的选择也就应该结束了，但为什么会出现小女孩马上去进行第二单生意，并且因为遭到拒绝而把那个女生的脑袋硬生生的拧下来的情节。最开始夜宸觉得这是空间在给她展示如果选择错误会接受怎么样的惩罚，但现在看来，她感觉小女孩的这种行为和空间的这种设计所蕴含的意义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要确定的就是小女孩的这种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在一次次确立假设又一次次的推翻之后，夜宸得出自己认为的最佳答案：小女孩之所以会这么做，就是在吓自己。虽然听起来好像是废话，但这很可能就是空间这么设计的真正用意。只要依据心灵指引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看起来很简单，但那是这是在平常的情况下，如果是在极度恐惧之下呢？当一个人被恐惧所压倒，还能保持平常心吗？这恐怕就是新手任务真正考验自己的地方：如何在面对巨大恐惧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平常心，依旧能够听从自己心灵的指引。

    第一次和第二次选择，夜宸都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但在第三次选择的时候，她依然依据自己的本性，奋起反抗，直接拿刀划破小女孩的咽喉，顺利通过第三次选择。也就是说，当时夜宸虽然已经被吓得够呛，但她依然能保持自己迎难而上的品性不变，才能在最终做出正确的选择。反过来说，如果当时她在恐惧中迷失了自己的心灵，丢弃了勇敢的品质，彻底被吓破胆了，看到小女孩就立刻逃跑，那她就死定了。

    经过这么一番的分析，夜宸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恢复了往日的自信，她已经明白了新手任务的关键：在恐惧中保持平常心，听从自己心灵的指引。

    这其实也是第七空间设定新手任务的原则。既然能被空间选中，成为了一个试炼者，那么其本性自然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也就是说每一个被选中的试炼者都是好苗子。但空间发布的任务不是普通的电脑游戏，每一个任务都充满着风险，恐怖、绝望、伤痛这些负面情绪会充斥在每一个试炼者周围。就算你是好苗子，但能不能经得起风吹雨打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新手任务就是进行一次筛选，如果经历一场风雨（对夜宸来说就是恐惧），小树苗就伏倒在地（迷失了自己的心灵，变的畏手畏脚），那么怎么可能成长为一株笔直挺拔的参天大树？这种人在新手任务时就会被空间所淘汰，淘汰的结果自然就不必说了。

    这么看来，第七空间也算是有教无类，它为每一个选中的试炼者都安排了符合其本性的任务。新手任务说难也不算难，但也绝对称不上容易，很多人都是在新手任务中被刷下去的。就算是闯过新手任务的试炼者，大部分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遭遇这样的任务，这种人以后明白过来还好，否则，也只能在一次次的任务中苦苦挣扎罢了。

    想明白了这些，夜宸一扫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心惊胆战的阴郁心情，对度过这个新手任务有了很大的自信。但，事情真的会那么简单，真的会一切顺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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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十重选择（5）

﻿当夜宸将这些分析完后，正好下课铃声响了，教室里沉闷的气氛一扫而光，大部分已经昏昏欲睡的同学立马精神了起来。夜宸也伸了个懒腰，没有管旁边快流出口水的男生，她打算去上个厕所。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夜宸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微微一滞，但很快又恢复了平时的速度，只不过总让人觉得她在警惕着什么。

    走到女厕所门口，夜宸缓了缓心神。厕所，也是恐怖片里经常出现的场景，但自己连面对那个提着一个脑袋的小女孩都不应该怕，难道还能怕上厕所吗？夜宸给自己鼓了鼓劲，走了进去，选择了一个离门最近的隔间，小心的打开，进去了。整个过程中她都在仔细的注视着周围的一切，生怕有什么地方自己没有察觉到。

    但幸好一切都还正常，就在夜宸结束，打算站起来离开这个让她总感觉不安的地方的时候，意外还是发生了，她的那个隔间的墙壁被人敲响了，听声音应该是左边。在很寂静并且自己处于高度戒备的时候，就算听到这个并不是很大的敲墙声，夜宸还是吓了一跳，她感觉自己的心脏差点儿要蹦出来了。

    夜宸小心的问道：“有什么事吗？”

    夜宸左边传来一个声音，说道：“同学好，我忘了带手纸了，可以借给我一些吗？”声音很甜美，感觉还比较熟悉，应该是自己知道的同学吧。

    一个虽然不常见，但也算是很普通的请求，但夜宸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可能自己真的有些疑神疑鬼的吧。她咽了口唾沫，尽量语气平缓的说道：“当然可以了。”

    夜宸的话音刚落，就看到左侧的隔间下面的空隙中伸出了一只手，看到这只很瘦弱的手，夜宸还冒出一个念头：又是一个为了减体重不要命了的女生。

    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夜宸将手中剩余的手纸全都塞到了那只手中，期间她的手不自主的抖了一下，差一点儿没拿稳将手纸掉在地上。

    那只手接手纸的时候，还故意用指甲划过夜宸的手，让夜宸的整个手连同胳膊全都开始起鸡皮疙瘩了。同时左边隔间还传来隐隐的笑声，似乎在笑夜宸胆小，这样夜宸多少有些不满。就在这时，那个女生又说话了：“这位同学的声音好熟悉呀，哦，对了，你就是那个校花夜宸吧？”

    夜宸刚要答应，毕竟顶了一个校花的名头，虽然自己认识的同学不多，但认识她的人还是挺多的。但夜宸总觉的有些不对，她刚开始就有这种感觉，现在则是越发的强烈了。

    夜宸觉得这应该又是一次选择，虽然她推测出来，只要依据本性回答就可以了，但第一次实践的时候就出问题了。这件事太小了，面对一个已经听出自己声音的同学对自己身份的确认，自己应该怎么回答，夜宸她心里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倾向。这就好比花五十块钱买一个可怜女孩的火柴，夜宸知道自己就是会这么做的，但路上遇到一个小石块，自己是踢还是不踢，这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夜宸只能努力回想当她刚刚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自己心里状态。

    可能是因为夜宸沉思的时间太长了，旁边的那个女生又问道：“你到底是不是夜宸？”语气中很急促，似乎在对夜宸进行警告，必须尽快回答这个问题。

    “不，我不是。”夜宸终于回答了，而且想到了一个和自己声音有点儿像的同学，继续说道：“我是徐蕾，我的声音和夜宸有点儿像。”

    之所以这么回答是因为夜宸终于回想起来，在刚刚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自己心中微微有些厌恶，毕竟自己并不喜欢这个校花的名头，自己也不需要因此而获取什么虚荣和实际好处，相反，这个名头还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当初刚刚进校的时候就有很多的校园恶狼们盯上了自己这只小绵羊，不时的有人来骚扰她一下，直接导致她决定搬出学校，在外面住。当然，最后所有的恶狼都被自己深潭般死寂的眼睛给吓走了。但夜宸对那段经历还是很不喜欢的，因此在听到因为这个名头被人认出的时候就会有种厌恶的感觉。那么依照自己的潜意识的感觉，自己是不会喜欢回答这个问题，所以夜宸决定不承认自己的身份。

    但夜宸还是很忐忑的，因为这件事实在太小了，别说是原则性的问题了，甚至自己想了半天也没体会到自己对这件事有什么明显的倾向，最终是依据一个一闪而逝的感情波动来回答的，也不知道对不对。

    但左边那个女生却迟迟没有回应自己的话，难道自己答错了？！想到这个可能，夜宸感觉自己额上正在快速的沁出冷汗来，心脏不停的飞快的跳动。终于，似乎觉得对夜宸的折磨已经够了，那个女生开口说话了：“哦，这样呀，原来我听错了，好吧，还是谢谢你哦，徐蕾同学。”

    听到这个回答，夜宸心中的石头重重的落下了，这应该过关了吧。她感觉自己有些虚脱了，同时又出了一身的冷汗。

    夜宸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腿有些发软的走了出去，就在她走到厕所门口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让夜宸的脸色突然变的惨白，她拉开厕所的门，飞快的跑出去了。

    原来，刚刚夜宸进来的时候，她选择的隔间的左边那个的门是关上的，但现在，那个门打开了。这时候夜宸才知道那个隔间的厕所坏了，里面堆了一大堆的杂物。在杂物的正上面，端放着一个小女孩的头颅，旁边还有两个手臂，一个手里面还拿着几张手纸。

    夜宸回头看的时候正好和小女孩四目相对，只剩下一个头的小女孩还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脸上充满了故人相逢的喜悦。夜宸却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她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被冻住了。

    她边朝教室跑去，边在心中呐喊：她没有死，那个小女孩没有死！她还是不放过自己！怪不得自己感觉那个声音很熟悉，怪不得自己觉得那个手臂太瘦弱了。

    当夜宸气喘吁吁的跑到教室的时候，那个和她声音很像的徐蕾正好朝她的这个方向走来。突然，不知谁喊了一句：“徐蕾。”声音很甜美，很熟悉。

    徐蕾听到有人在喊她，本能的应了一声：“诶，谁叫我？”就在她要回头的时候，一道寒光闪过，徐蕾美丽的头颅就飞了出去，劲动脉的高高的血压将她的血直溅到天花板上。

    徐蕾的头飞出去，划了一个优美抛物线，正好落在夜宸的怀里。夜宸一愣，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徐蕾的脑袋，正好看到了她怨恨的眼睛。明明只剩下一个头了，但徐蕾还是嘴角微张，怨毒对夜宸说道：“为什么要选我？为什么？为什么……”

    夜宸脑海中不断回响着徐蕾凄厉的声音，终于，她感觉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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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十重选择（6）

﻿当夜宸清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周围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鲜血，没有尸体，她手里更没有捧着一个脑袋。刚刚的那一切似乎都是自己的幻觉。突然她被人拍了下肩膀，吓的她猛地跳了起来。夜宸的这个反应把那个同学也吓了一跳，那人抚了抚胸口，抱怨道：“干嘛呀，夜宸。快上课了，还站在门口干什么？”

    夜宸略显机械的点了点头，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就算自己已经推测出了新手任务的通关原则，但这么一次次的受惊吓，她怀疑自己的心脏能不能撑得过今天。

    夜宸趴在桌子上，努力让自己的精神先放松一下，再继续紧绷下去她担心自己的精神会受不了的。当自己勉强恢复冷静的时候，夜宸也发现了一些不对的地方。到现在为止，四次选择都出现了事后一阵恍惚，然后周围环境都恢复了平常的现象。到底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是自己还是周围的一切？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应对方法，例如刚刚徐蕾被杀的那一幕，那是自己的幻想吗？还是说那一幕真的出现过，不过在空间的影响下，被消除了痕迹，也将周围人对这件事的记忆强行抹除了？

    夜宸更相信是前者，除了因为她感觉自己一直处于恍惚的状态外，她还发现一件事，今天她的行为绝对算不上正常，脸色惨白的跑进教室，刚刚又忍不住尖叫了一声。夜宸多少知道一些自己的外号，少不了和冷，冰有关系，刚刚那个冰山美人出现如此失态的行为，但看周围的同学居然没有感觉一丝的奇怪。夜宸绝对不会低估她的这些同学的八卦之魂，前几天有个漂亮女生吃坏肚子了，上课的时候忍不住跑到厕所吐了一会儿，等她回来，关于她如何怀孕的故事已经出现了好几个版本了，每一个版本都有坚定的支持者，互相吵得不可开交，差点儿把那个女生给气哭了。

    周围的同学那么的“冷静”，原因很可能他们都是自己的幻觉。那么自己现在身处在幻境中？幻境中的同学和实际总是会有差别的吧。夜宸捅了捅她旁边的那个睡得跟死猪似的肖兰，她算是不多的可以和自己说上话的人了。正在做美梦的肖兰被夜宸给捅醒了，显然很不高兴，她目光阴郁的看着夜宸，问道：“人肉好吃还是猪肉好吃？”

    夜宸听到肖兰这么问，感觉自己快疯了，第五次的选择怎么这么快就来了，有完没完呀，就不许自己稍微缓缓吗？

    肖兰则有些疑惑的看着伏在桌上，肩膀微微颤抖，好像在哭的夜宸，开个玩笑至于这样吗？自己一句话把这个学校有名的冰山美女的弄哭了？只许她把自己的美梦搅了，就不许自己吓唬她一下呀？她都觉得自己有些委屈。

    最后，看夜宸没有停止的迹象，只好自己让步了，肖兰拍了拍夜宸的肩膀，说道：“你要是不想回答就算了。”

    肖兰没想到这句话起到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夜宸猛地坐直了身体，说道：“我马上回答，可以稍微等等吗？”无论如何，自己绝对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十次选择，自己必然会次次选对的。

    肖兰看着夜宸微红的眼眶，看着她那略带哀求的眼神，自己都有点儿懵了，难道自己还处于梦中，还没有睡醒？

    没理会肖兰困惑的表情，夜宸开始飞快的分析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首先，这次选择给出了明确的两个选项，人肉，猪肉。至于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选择，例如说两个都不好吃，还是两个都好吃，夜宸并没有考虑，那种回答看起来很巧妙，其实并没有对问题作出正面的回答，而只是玩了个文字游戏，开玩笑的时候可以用到，但现在，她还敢跟“它”玩文字游戏？

    但自己又没有吃过人肉，她怎么知道哪种好吃呀？没有客观的标准，那么就只能靠已有资料进行分析了。首先，夜宸判定这个问题的主体对象应该是“它”，而不是自己这样的人类，那么就好说了，夜宸只听说过有鬼袭击人，吃人肉的，没听说过它们会袭击猪的，这么看来对于它们来说，人肉应该更好吃吧。

    看着肖兰一直在瞪着自己（肖兰心中在想，夜宸这丫头今天没吃药？），连忙将自己的答案说出来：“是人肉。”说话小心翼翼的。这次夜宸对自己的答案的对错没有一点儿信心，两个步骤得出这么个结论，第一个步骤是自己主观设定的，第二个步骤依据的是很不靠谱的传说。这么得出的答案的正确率和自己随便蒙一个差不了多少吧。

    看到夜宸还真的在认真回答自己的问题，肖兰觉得有些好笑，故意沉思了一会儿，调了调她的胃口，才说道：“小丫头很有天分嘛，这都知道。”

    听了肖兰的回应，夜宸才算是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自己蒙对了。她低头看了下自己的任务面板，却愣住了，满脸的不可思议，因为她发现自己依然只完成了四次回答。

    刚刚那小妮子在骗自己！？夜宸心中呐喊道，瞪着肖兰，真心想拿把刀子捅她。

    看到夜宸锐利的眼神，肖兰干巴巴的笑了笑，说道：“开个玩笑嘛，不要生气了，乖啦。”

    挥了挥手，夜宸也没心思跟她计较了，重新趴到桌子上，这次自己必须要缓一缓了，天塌下来也不管了，自己的心脏实在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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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十重选择（7）

﻿值得庆幸的是，这节课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发生，夜宸安安稳稳的度过了今天早上的最后一节课。

    当下课铃响起后，所有同学，不管是睡觉的，玩手机的，聊天的，都振奋起来，用雏鸟般渴望的眼神看着讲台上的老师。老师也很给面子，一挥手说道：“下课。”

    这仿佛是一声发令枪，令所有同学都朝食堂跑去。早一步去，就可以抢到自己喜欢的菜，去晚了，就只能吃些残羹冷炙了。

    在抢夺食物的大军中，女生的身影很少看到，一是因为一个女生像男生那样撒开脚丫子跑确实多少有损形象，另外女生喜欢吃的（或者说不得不喜欢）菜大都是些素菜，这些没用什么油水的菜在男生眼中就是所谓的“残羹冷炙”，所以就算去的晚了一点儿，也不至于抢不到菜。

    夜宸慢慢悠悠走进食堂，打了一份米，两个素菜，这时候大部分的座位已经坐满了，她只能坐在一个角落里，旁边就是回收餐盘的地方。

    虽然今天早上夜宸就没有吃饭，但她现在真的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夜宸有些厌恶的看了一下盘子里的青菜，皱了皱眉，还是吃了起来。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如果你在饭点不吃饭，过了那个点想吃也没得吃了。普通的孩子撒撒娇，父母最多说几句，还是会给孩子重新做一份饭的，但对于夜宸来说，她去向谁撒娇呀。所以不管有多不想吃，童年的经历还是让夜宸命令自己要吃饱。

    女生的饭量都很小的，夜宸吃完那份米，盘子里还剩了几根青菜，她本来想走人的，但食堂热闹的人气让夜宸有些留恋，虽然知道人多人少对自己要面对的新手任务没什么用，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待在一个群体里总是会安心不少。

    夜宸坐在那里，用筷子拨弄着那几根青菜，慢慢的吃着，脑子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该想些什么。眼前就是餐盘回收的地方，夜宸抬头一看，正好看到一个身材很不错的女生将一盘几乎没有吃几口的饭扔到了那个回收餐盘的桌子上。

    又是一个为了身材不要命的女生呀，夜宸感慨道，全然忘记了有段时间自己也是这么做的。吃完那几根青菜，夜宸站起来走出了食堂。

    中午休息的时候也没发生什么事，这让夜宸有了充足的时间来缓和自己的心神，但选择间隔的时间太短她受不了，太长了同样是煎熬，现在夜宸反而只想尽快的把剩下的六次选择完成。

    下午有四节课，第一，二节是英语课。夜宸坐在教室里，首先把周围的一切都认真观察了一下，看看有没有哪里异常的。可惜什么收获都没有，除了感觉她前排坐的那个女生有些眼熟，但似乎又不是自己班上的。想了一会儿夜宸才想起来，她就是中午将那份没吃几口的饭倒掉的女生。

    夜宸时不时看那个女生几眼，渐渐地感觉她有些奇怪。那个女生拿了块面包这那里啃，时不时还喝口水，以防自己被噎着。就算中午没吃饭也不至于这么饿吧。吃完面包后那个女生又拿出一些小零食，还是像饿了好几天那样飞快的把那些饼干，巧克力往嘴里塞，这时候夜宸就明显感觉有些不对了。那个女生吃完零食，看起来还是很饿，不停的向周围的同学询问有没有吃的，但这个时间点确实很少有人带吃的。当她回过头向夜宸询问的时候，夜宸感觉到她似乎真的很饿，她的眼神是那种被饥饿折磨很久的眼神，隐隐甚至泛着绿光。

    在询问了一圈都无果的情况下，那女生看起来越来越急躁了，她不停的咽着口水，坐立不安，最后，她做了一个让夜宸的心跳急剧上升的动作。那女生看着自己白嫩的手臂，舔了舔嘴唇，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用力咬了下去，并且一使劲，直接咬下来一块肉。当她咀嚼着自己手臂上的那块肉的时候，还回头看了夜宸一眼，她似乎并不在意手臂上的巨大伤口，也没有感觉到疼痛，相反，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满足，好像是一个饿了很久的人在享受一顿美餐。

    她认真咀嚼着那块血淋淋的肉，鲜血从她的嘴角不停的滴落，夜宸僵硬的坐着，一动也不敢动。当那女生吃完那块肉，又变的极度狂躁了，直到她又从自己手臂上又咬下一块肉，心中的那种**才得到了缓解。

    就这样，夜宸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生将自己的双臂都咬成了森森白骨。在吃完双臂上的肉后，其他地方的肉女生都够不着，她不停的扭动着，不时的左顾右盼，眼中充满了疯狂和强大的攻击欲望。夜宸做好准备，防备着她冲过来从自己的手臂上也咬下一块肉来。

    慢慢的，那个女生似乎是没了力气，趴在了桌子上，除了呼吸时身体微微起伏外，什么动作都没有。而且夜宸看到她的身体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在迅速瘦下来，好像她真的已经饿了好几天了。最后，当那女生饿的只剩下皮包骨头的时候，她似乎终于清醒了过来，眼中没有了那份疯狂，只是淡淡如镜湖。她强挣扎着，支起身子，回头看了夜宸一眼，眼中充满了复杂的感情，似乎在诉说着无尽的话语。

    最后，女生终于撑不住了，重重的砸在桌子上，生机全然断绝。几秒钟，那个女孩的尸体就变成了白骨，又过了一分钟，白骨化为骨灰，一阵风吹过，毫无踪迹。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情况，只有夜宸，目送了那个女生生命的最后一程。夜宸没有感觉到恐惧，没有感觉到害怕，她就是难受，心里难受，特别是女生最后看她的那个眼神，似是怨恨，似是爱恋，但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望与留恋。她渴望能够再次穿上漂亮的衣服，和女伴去逛街；她渴望在操场上，尽情地奔跑，挥洒着汗水；她渴望能回到自己的温暖的家里，享受着快乐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将离她而去。夜宸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原来，人在临死前的眼神是那么让人难受，对生命的渴望，竟是那么的感人。

    活活饿死，这恐怕是最残忍的死法了，就在刚才，一个花季的少女就这样在自己眼前被活活饿死了，死前她还遭遇了痛苦的折磨。夜宸看了看面板，第五次选择已经结束了，她没有感到什么喜悦，只是怅然若失的呆呆的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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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十重选择（8）

﻿上课铃声的响起打断了夜宸的思绪，不管怎么说，逝者已矣，既然明白了死亡时的痛苦，那就更加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这十重选择自己必须要全部闯过去，自己绝不会死在这上面的，夜宸给自己加了加油。

    教夜宸他们英语的是一个瘦小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平时挺严厉的，有“师太”之称。上课之后，老师首先做的就是学生们都很不喜欢的点名。好在大家也都知道英语课最好不要逃课，所以全员到齐了，总算没有人中枪。

    点完名，老师用手拍了拍桌子，说道：“上节课我没有布置什么作业，但要大家把今天要讲的课文熟悉熟悉，现在我抽查一下。”她的这一句话又引得下面听课的学生哀鸿遍野。

    “夜宸，你来读第一段。”老师看着花名册，点了一个平时学习还算认真的学生。

    夜宸没想到自己这么倒霉，虽说自己多少也看了一遍今天要讲的课文，但也实在说不上怎么熟悉，还好自己平时英语还可以，应该可以过关吧。

    夜宸站起来，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有认真的准备，也可能是因为刚才的事让她有些心神不宁，总之夜宸读的磕磕巴巴的，中间有几次都断掉了，还被老师纠正了好几个单词的读音，惹得老师对她怒目而视。但不管怎么说，夜宸算是把第一段给读下来了，也算是及格吧。

    老师很勉强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王露露，你来读第二段。”

    王露露是个有着及腰长发的漂亮女孩，但说到学习她就差很多了，而且她显然属于那种课后从不看课本的人，再加上她的英语也不怎么样，可想而知，在勉强读了几句之后，她就停下来了，再也读不下去了。王露露低着头，知道自己少不了要挨顿批了，谁让自己倒霉呢。

    在听到班级里算是认真学习的夜宸读的都很磕巴的时候，老师就已经有点儿生气了，现在又听到王露露读的这么差，她心里的火彻底爆发出来了。

    她走到王露露身前，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们是怎么当学生的！你们来到大学就只是为了交朋友，谈恋爱，玩闹吗？”

    她算是这个学校的老教师了，这几年感觉自己教的学生真是一届不如一届了。现在的学生哪个还有学生样，哪个还把学习当做一回事？想起以前自己求学的时候，条件比现在差多了，但那时候能够学到东西，自己就觉得很快乐了，看看现在的学生，恐怕都认为能够不学东西才是最快乐的了。

    王露露缩了缩肩，只能哀叹一声自己的时运不济，熬过去就可以了，慢慢熬吧，反正自己不是第一次被老师训了，早就练到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境界。王露露一边听着老师的训话，一边神游天外，想着自己喜欢的美剧今天会出新的一集，自己回去后就可以看到了。就在她回忆上次看到哪儿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胸口一痛，王露露低头一看，老师的右手已经插入了自己的左胸，握住了自己正在跳动的心脏……

    夜宸坐下后，努力的看着课本，争取再熟悉一下课文，说不定自己还会再次被抽中。当然，她还是会时不时的抬起头来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毕竟自己还处在一个所谓的新手任务中，谁知道选择会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降临。就在她第三次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到老师猛地将右手插进了王露露的胸口，老师的手抽出来的时候，手上还握着一个跳动着的心脏。

    老师看着手中的血淋淋的心脏，厉声说道：“你还是有心的呀，既然是个有心的人，为什么不把我的话记住！？”但王露露却无法回答了，她死后，还保持着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

    对着王露露的尸体教训完，老师拿着那个心脏，走了过来，把它放到夜宸的桌子上，说道：“夜宸，你把这篇课文继续念完。”

    夜宸愣愣的看着自己课桌上的那个心脏，一抬头，看到自己的英语老师的脸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了一个小女孩的脸。长相甜美的小女孩却故意板着脸，作严肃状，多少有些好笑，但夜宸再这种情况下是绝对笑不出来了，相反，她快要哭出来了，那个熟悉的面孔这让她第一次竟然没有站起来——腿软了，第二次，夜宸才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拿起课本开始念着。那个有着一直小女孩脸的英语老师则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左胸，似乎在考虑从哪里下手可以正好挖出自己的心脏。

    这种压力可比所有考试时候的压力大多了，夜宸知道，自己要是没能比较顺利的把这篇课文念下来，自己的结果不会比那个摊倒在椅子上，死不瞑目的王露露好多少。她现在脑子飞速旋转着，调动自己所学的所有英语知识，努力念好每一个单词，尽量不去注意那个跳动的心脏和小女孩怨毒而又渴望的眼神。

    十三分钟，夜宸花了十三分钟把那篇课文给念完了，当她听到老师说道：“还算可以，坐下吧。”的时候，她感觉全身一阵虚脱，但总算，第六次选择自己熬过去了。

    不出意料的，当夜宸再次环视教室的时候，周围的一切什么都恢复了正常，鲜血，尸体都不见了，老师的脸也变回了那个严肃的已经出现皱纹的脸。

    在夜宸读完课文后，老师开始给他们上课了。这节课夜宸再不敢胡思乱想了，认认真真的听课，仔仔细细的做着课堂笔记，因此在下课的时候，夜宸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对此她只能苦笑了。

    当听到下课铃声响起，看着老师走出教室的时候，夜宸总算是松了口气。她趴在桌子上，打算养养神，准备迎接下一次选择。现在夜宸才知道，一个人一天要做多少次选择，而她做的每一次选择，都不知道是不是那十重选择中的其中之一，现在，她只能处处小心，时时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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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十重选择（9）

﻿就在夜宸趴在桌子上养神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敲她的桌子，夜宸立刻直起身来，心中充满了戒备，她现在已经有点儿惊弓之鸟了。当夜宸看到站在她桌子前的那个女生，仔细打量了一下后，微微皱了皱眉。

    那个女生叫林夏，是一个小太妹，据说她的哥哥是在道上混的，因为这个背景，她经常向同学们借钱不还，夜宸也是受害者之一。面对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所以班上的人都对她很疏远，好在除了借钱不还外，她对同学也没有什么其他恶行，她也和班上的其他同学玩不到一块去，和整个班级几乎没什么交集。可以说她才是班上人缘最差，朋友最少的人。这次她找上自己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至于说为什么夜宸打量了一下才认出来，主要是林夏今天的妆扮太“清新”了。大学里的女生除了一些比较特殊的专业，其实打扮化妆大都还是很素的，甚至有些女生只会用些保养皮肤的面霜，洗面奶，平时都是素面朝天的，所以林夏的那种浓妆淡抹在他们班上还是挺显眼的。但今天林夏有很大的不一样，不再戴着深色的眼影，没有化上鲜红的嘴唇，耳朵上密密麻麻的耳环也都取下来了，头发也不再是红、绿、白相间的了，而只是挑染了一些棕色发丝。这让夜宸差点儿没认出她来。林夏看着夜宸有些吃惊的看着自己，有些羞涩的笑了笑，这又让夜宸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林夏拿出了两百块钱，轻声说道：“这是我上次借你的钱，这么长时间没有还，抱歉！”说完，双手递给了夜宸。

    夜宸接过钱，心里说道：这丫头今天吃错药了？但嘴上还是说道：“哦，好的。”

    林夏继续说道：“以前我太不懂事了，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

    听林夏这么说，夜宸真的有些吃惊了，她愣了一下，语气轻松的说道：“同学之间总会有些误会的，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呀，说开了就没什么了。”这句话有客套的成分，但也是夜宸的真心感受，既然她已经打算学好了，再揪着人家以前的过错不放，就有点儿太小家子气了，没必要那样。再说了，林夏也没有怎么过分的欺负自己的同学，甚至有一次，一个漂亮的女同学被社会上的小混混盯住了，不停的骚扰她，还是林夏出面摆平了那件事。

    听了夜宸的话，林夏显然很高兴，说道：“下个星期三我生日，你能参加我的生日宴会吗？”

    夜宸摇了摇头，略带歉意的说道：“下周三我有些事情，去不了了，抱歉。”虽然已经原谅了林夏，但也不知道林夏以后会怎么样，也不知道她的生日宴会上都会有什么样的人，自己和她毕竟不是很熟，没必要表现的太过亲密，而且自己本来就不怎么喜欢参加这种热闹的聚会，所以夜宸还是拒绝了林夏的邀请。

    虽然觉得有些遗憾，林夏还是笑着说道：“这样呀，那好吧，那以后有机会咱们再在一块玩一次吧。”

    “好的，我们还要做两三年同学呢，总有机会一起玩的。”夜宸也笑着回答。

    林夏朝夜宸点头笑了笑，又拿出了一百五十块钱，去还下一个同学的钱了。但他们，就不像夜宸这么好说话了，就算接过钱，也只是冷冰冰的回应了林夏几句话。到了郑芸芸那里，事情出现意外了。

    郑芸芸是个皮肤白皙水嫩的女生，她并没有借给林夏钱，但当林夏来朝她道歉的时候，她却不依不饶，坚决不接受林夏的道歉。

    她们两人之间的仇隙要从大一刚刚开学的时候说起，那时候两人同时喜欢上了一个优秀的男生，都对那个男生展开了攻势。客观的来说，郑芸芸要比林夏漂亮一些，特别是她的皮肤，可以说是天生的水灵白嫩，惹得很多的女生羡慕，男生爱慕。林夏估计也感受到了郑芸芸巨大的威胁，一天放学后，她找了几个人把郑芸芸堵在了学校的一个僻静的角落，拿出了一把**，在郑芸芸脸上比划了几下，威胁她如果再去追求那个男生，就把她的脸给划伤，看她还有什么脸去见人。在这种威胁下，郑芸芸只能放弃了，虽然说最后那个男生也没有选林夏，而是喜欢上了另一个温柔的女生，但郑芸芸和林夏之间的关系却一直很僵。

    今天，看到林夏低声下气的请求她的原谅，郑芸芸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大快人心，但她也不打算放过林夏，不断用恶毒的话谩骂嘲讽林夏。最多自己这几天一直躲在学校里呗，她林夏还敢去学校宿舍撒野？面对郑芸芸恶毒的话语，林夏则在不断的赔礼道歉。看到这个，夜宸都觉得郑芸芸有点儿过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嘛，何必呢？

    到后来，面对郑芸芸的谩骂，林夏低着头，不再说话了，这样反而让郑芸芸更加来劲了，她觉得自己终于报仇了。她永远忘不了，当初，林夏带着她的那几个小跟班走后，自己躲在墙角不停的哭泣，当她哭累了，站起来后，才发现裤子已经湿了。这一直被郑芸芸认为是自己人生中的奇耻大辱，今天，她终于报复回来了，真是好爽呀。

    就在郑芸芸暗自得意的时候，林夏猛地抬起头来，恶狠狠的看着郑芸芸。郑芸芸也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刚想说什么，但林夏快速上前一步，抓住郑芸芸的头发，直接把她的脸朝课桌上砸去。

    一下又一下，砰砰的沉闷响声让人觉得心惊。刚开始郑芸芸还惨叫了几声，但到了后来，她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了，脸上血肉模糊，最少鼻梁骨是绝对断了。但面对只剩下半条命的郑芸芸，林夏依然没有放手，还是用力拽着她的头发朝课桌上砸下去。

    同时，林夏也默默的流下来泪，她带着哭腔说道：“为什么你们就不能原谅我，以前我做错了，但现在我改了，我想学好了，为什么你们就不能原谅我，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说完，把郑芸芸丢到一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这时候夜宸才发现，郑芸芸身前的课桌已经被砸出了好几道裂缝。这是绝对不正常的，他们学校的课桌虽然也不是用的什么原木，但还是挺结实的，就算成年壮汉，也无法轻易用拳头把课桌打裂，更何况一个女生，这恐怕又是一次选择了。

    至于郑芸芸，桌子都裂成这样了，她的脑袋更是都变形了，像一个干瘪的皮球一样，看样子是绝对活不成了。

    没想到几分钟的时间，事情居然变成这样了，但看着周围同学还是一脸的淡然的表情，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夜宸是背对着林夏的，一阵风吹过，将林夏的短发吹了起来，夜宸惊惧的发现，在林夏的后脑出现了一张脸，那是她今天才认识，但却永远也忘不了的那张小女孩的脸。似乎注意到了夜宸的注视，小女孩朝夜宸看了过来，眼中充满了怨毒，同时嘴巴张合，看口语似乎在说：“你逃不掉的！”这让夜宸的心跳又开始急剧加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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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十重选择（10）

﻿除了这件事外，整个下午再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晚上吃完晚饭，夜宸买了个馒头，来到学校的池塘边。池塘边上有一排长条石凳，里面养了很多红色白色的观赏鲤鱼，晚上或早上的时候，经常有同学像夜宸这样，买一个馒头，撕碎了丢到水里喂鱼。

    今天晚上夜宸没有课，但她不打算回去了，早上的事已经对她产生了心理阴影，她实在没胆量回到那个单身公寓了，所以夜宸决定今天就在学校待上一晚。

    夜宸左侧坐着一个女生，是背对着她的，看背影也是个曲线玲珑的漂亮女孩。远处，还有几对情侣依偎在一起，互相诉说着缠绵的情话，画面平静而安详。

    看着争相抢食的锦鲤，夜宸多少有些羡慕了。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算是一种很笨的生物了，但笨也有笨的好处，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更不需要像她这样担惊受怕的。

    就在夜宸思绪飞扬的时候，正在抢食的鲤鱼突然全都快速游走了，看着水面上漂着的碎馒头，夜宸有些奇怪，它们吃饱了？不会呀，我手里还有一大半的馒头的呀，再说，不是说鱼是没有吃饱这种概念的吗？就在这时，夜宸想到了什么，立刻转身朝远处跑去。

    就在她跑出几米后，不知道从哪里丢过来一个什么东西，砸到了水面上，很不合理的溅出了很高的水花。飞溅出去的水花却不再是普通是湖水了，而成了带有强烈腐蚀性的液体，溅落在大理石的座位上，腐蚀出一个个的小坑来。

    还好夜宸跑的快，再晚上一秒钟，她也会被溅上一身的。当夜宸转身回头看的时候，看到刚刚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女生连惨叫一声都没有来得及，就被腐蚀成一具枯骨了，几秒钟后，化为了一滩尸水。这时候她也看清楚到底是什么砸在水面上了：一个小女孩的脑袋漂浮在水面上，看到了夜宸，还发出咯咯的笑声，对她说道：“大姐姐，我们又见面了。”

    这句话听得夜宸全身冰冷，她踉跄的走了几步，坐在一个台阶上，抚了抚胸口，平复一下自己太过激烈的心跳。当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之后，夜宸才感到一阵的后怕，这次选择虽然不是那么恐怖，但绝对惊险，稍微反应慢一点儿，那里就有两滩尸水了。

    ……

    晚上，夜宸坐在教学楼六楼的通宵自习室里，小心的打量着周围。今天她不打算回去了，也没有想要去女生宿舍过一晚，那种密闭窄小的环境让她感觉很不安，要是在发生点儿什么，就算自己的神经能撑得住，自己的心脏也撑不住了，白天自己都快被吓死了，晚上要是再看到什么，自己还不得直接被吓得暴毙了呀。所以她最终选择了这间人数最多，灯火通明且宽敞的通宵自习室来过夜。

    通宵自习室晚上是不关灯，不锁门的，而且空调一直开着，夏天不热，冬天不冷，除了没有床和被子，还算是个不错的过夜的地方。这种自习室是专门为那些致力于考研的同学准备的。虽然距离研究生考试还有三四个月，但时间已经不算充足了，教室里有十几个同学，面前都放了一大堆的书籍资料，很有点儿当年高考前的感觉。当然，除了夜宸，她虽然拎了个书包，里面也有几本书，但那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当枕头的。只是现在还不是睡觉的时候，夜宸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九点多了，要睡也要过了十二点，熬过了这一天再睡。她现在还需要做两次选择，也不知道自己又会遇到什么情况。

    就在这时候，夜宸注意到了坐在角落里的四个学生，两男两女，他们是坐在一起复习的，但现在，他们却好像在谈论自己，时不时的还瞄自己一眼。

    不一会儿，一个女生拿了一瓶矿泉水快步走到了夜宸旁边，因为稍显剧烈的动作让她的小白兔跳了好几下，对此那女生也没有在意，她把那瓶水递给夜宸，面带笑容的说道：“同学好，看样子你是我的学妹吧，这瓶水送给你了，尝尝味道怎么样？”

    一瓶水味道能怎么样？夜宸暗暗觉得好笑，她接过水，但没有喝，而是放到了桌子上，说道：“那谢谢学姐了，不过我现在不渴，不想喝水。”她接过那瓶水的时候发现它已经被拧开了，虽然看液位应该还没有被喝过，但她是不会喝一个陌生人递过来的水的，何况是一个已经开瓶的水。

    那女生看夜宸没有喝的打算，皱了皱眉，俯身朝夜宸耳朵凑过来，想要悄声对她说些话。但夜宸看到她凑过来，本能的朝后躲了躲，她现在可不敢让任何人这么近的接触自己，谁知道眼前这个女生是人是鬼？

    那女生看夜宸的戒备心这么重，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次打赌自己估计会输了。

    原来他们四个是好朋友，今天一起来这里复习。在休息的时候有个男生眼尖，看到了坐在前面的夜宸，并且认出来那就是数学系的系花夜宸，是出了名的冰山美人。这种美女的戒备心都很重的，于是和那个女生打赌，夜宸绝不会喝陌生人递过去的水的。但那个女生却认为这种戒备只是针对男生的，如果她这么一个长相甜美，一看就是好人的学姐出面的话，绝对会让那个校花喝一口她送的水的。两人争执不下，就设下了一个赌局，旁边的两个人也跟着起哄，才就有了刚刚的那一幕。

    那个女生回头看了自己同伴一眼，低声对夜宸说：“学姐和别人打赌了，你就喝一口嘛，大不了我把赢的钱全部给你，有两百块呢。”

    夜宸却并不为此所动，依然坚定的摇了摇头，说道：“对不起，我现在不渴，不想喝水。”

    那女生有些着急了，跺了跺脚，说道：“你还怕水里有毒呀，我试给你看还不行吗？”说完，打开瓶盖，仰起头，将瓶子悬空，不让瓶口接触到自己的嘴唇，就这么喝了一大口水。喝完后她继续说道：“你看，这不是没什么事吗？帮学姐个忙嘛，我打赌可是没有输过的，我赌神的名节就系在你身上了，你稍微抿一口就可以了。”

    夜宸沉思了一会儿，现在她已经看出来了，这应该就是第九次选择了，但这和第四次差不多，事情都很小，喝与不喝都可以说的过去，那她就只能认真体会一下面对这种选择的时候自己的情绪波动是怎么样的。最后，夜宸还是坚定的说道：“对不起，我现在不渴，不想喝。”

    这样的回答无疑让那个女生很失望，甚至有些着急了，她颇有些气急败坏的说道：“你为什么不喝呀，你为什么戒备心那么强，这瓶水又没有毒，你为什么不喝呀？！”说到最后，她已经有些歇斯底里了。

    夜宸皱着眉头看着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的女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那女生嘴里不断的抱怨着，眼神中渐渐出现了一丝怨毒，最后，她又拿起那瓶水，喝了一口，厉声说道：“你看，这不是没事吗？你为什么不喝！？”

    但这次其实有事了，她的动作有点儿大，一滴水溅到了桌子上，然后桌子上就出现了一个被腐蚀的小坑。那个女生继续喝那瓶水，她的腹部开始肿胀，那是腐蚀肉体时候产生的大量气体导致的。终于，她的腹皮破裂，五脏六腑全都流出来了，而且溅到脸上的水滴将其面颊腐蚀的坑坑洼洼，但那个女生没有管这些，继续喝那瓶水，直到将其喝完。

    这时候的那个女生的样子很恐怖，肚子破裂，脏腑流出，因为腐蚀还在继续，腹内还不断冒出一股股刺鼻的烟气，脸上，手上沾到那瓶水的地方也被腐蚀的可以看到森森白骨。

    那女生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夜宸，说道：“你看，这不是没事吗？为什么你不喝？”说完，闪电般的伸出双手，掐住了夜宸的脖子。她一边死死的掐住夜宸，一边怨毒的说道：“你为什么不喝，为什么不喝……”

    夜宸拼命的挣扎，但没什么作用，渐渐的，她的嘴唇变的青紫，脑子因为缺氧而使得意识模糊，在陷入昏迷之前，夜宸才意识到，为什么自己这么挣扎，甚至好几次打到了那个女生身体上可以致命的地方，她还是没有丝毫松手的迹象：因为那个女生已经是死人了呀。

    教室的窗外，一个小女孩静静的看着夜宸被扼颈窒息而昏迷，在看到她自己的任务面板，“对新手试炼者进行考验”这个任务后面已经打上了“完成”的字样后，小女孩开心的笑了笑，随手把那瓶被自己掉包的水扔到了垃圾桶里，欢快的说道：“任务完成，拿钱走人。”说完，她的身影就渐渐模糊，直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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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十重选择（11）

﻿夜宸是被一阵争吵声给闹醒的，她揉了揉自己有些发痛的脑袋，看着把自己吵醒的罪魁祸首。那是两个男生，他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声音过大了，惹得通宵自习室里的同学都对他们怒目而视，两个男生尴尬的笑了笑，老老实实的坐下了不敢再说话了。

    夜宸摇了摇脑袋，让自己清醒一下。刚刚她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梦到自己接到了一个“新手任务”，自己必须完成十次选择，卖火柴的小女孩，诡异的镜子，厕所，英语课上……渐渐地，夜宸将梦里所经历的事情的细节全部回忆起来了。不对！那根本不是梦，那就是现实！夜宸连忙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左手的小指，上面并没有什么戒指。看到这个，她才舒了一口气，就是嘛，那怎么可能是现实。

    刚刚夜宸是枕着一本书在睡觉的，这时候她才发现，那不是一本书，而是是一个笔记本。看着那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封面，夜宸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是她大一上学期做的课堂笔记，被急需考前突击的同学借走了，今天才还回来。反正闲着没事，夜宸饶有兴趣的打开笔记本，看到扉页上写了几句话，有些是名人名言，有些是她自己的人生体会，有些只是自己对某件事的感慨。

    这几句话分别是：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请给予弱者以怜悯；

    无论面对如何紧急的情况，认真细致的观察都是很有必要的；

    面对困难，恐惧，挫折，要勇往直前，而不是退缩回避；

    不要随便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电话号码，家庭住址；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今日事今日毕（特别是作业，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老师不会抽查到自己，呜呜……）；

    面对诚心悔过的人，要原谅他一次，但不要给他再次犯错的机会；

    很多时候，面对即将要到来的灾厄，小动物要比人类警觉的多；

    不要吃陌生人递来的食物，不要喝陌生人递来的水。

    夜宸看着这九句话，越看越心惊，当她翻开这一页，又看到一句话：“第十次选择：从所在教室的窗户跳下去。”

    夜宸脸色惨白的坐在那里，难道梦境是真的，难道自己真的必须完成十次恐怖的选择，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看了看手机，现在已经二十三点五十九分了，只剩下四十几秒的时间供自己选择，过了这几十秒，就是明天了，那么“今天”就无法完成十次选择了。

    但就凭这一句话，自己就要从六楼跳下去吗？这么高自己是绝对没有活下来的可能的。时间在一秒一秒的过去，夜宸满头大汗，从各个方面来考虑权衡自己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呀。终于，在最后十秒，夜宸又得到了一个提示：那页笔记开始渗出血泪来。面对这个很明显的暗示，夜宸终于下定了决心，她快跑几步，纵身一跃，从窗户跳了下去。在夜宸急速坠落的时候，脑海中的任务面板又出现了，这时候上面就只有一行血淋淋大字：第七空间的命令至高无上，不容置疑，不容反抗，违者，死！

    而就在此时，一个白发白瞳的女子正在划着一个纸船在在宇宙虚空的空间风暴中游荡，她似乎听到了那句话，冷哼一声，说道：“你的命令也算至高无上？”说完，也不再理会那件事了，继续用纸船和这个恐怖的空间风暴抗衡。

    PS：如果读者对这个新手任务都有充分的理解，可以不用看下面的文字的。

    新手任务结束，这里在对这十次选择做一下解释。

    第一次选择，主角拿了五十块钱去买了小女孩的一盒火柴，可能会有人觉得不合实际，这里解释一下。拿那么多钱去买盒火柴确实没人会做，但要注意的是，主角是因为可怜小女孩才买她的火柴的，也就是说，这个行为本质上是因为怜悯而进行的赠与，并不是交易，那么也就没什么值不值的了。而在现实中，一个生活还算富足的人面对一个自己真心觉得可怜的人，捐出五十块钱，也不为过吧。

    因此，买卖火柴只是一个形式，但这个形式还是很重要的，主角身为孤儿，但却拥有现在这种已经算很不错的生活。从这点儿可以看出主角是个很自立自强的人，这种性格的人不会喜欢乞讨的人，而更喜欢那种通过自己努力而和命运抗争的人。虽然小女孩因为不懂世事，把价钱定的太高了，但这至少说明她是在努力的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取温饱，而不是靠自己的可怜来换取别人的同情。这无疑让主角大生好感，甚至想到了要提点小女孩几句，告诉她应该怎么做生意。这里要注意，她是打算帮助小女孩更好的做生意，而不是说再给她一笔钱，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主角到底欣赏小女孩的哪个方面。

    以上是从主角的角度来考虑的，但从小女孩，或者空间的角度考虑，之所以要这么设计，就是为了降低主角进行第一次选择的难度，尽量让小女孩的行为符合主角对人生的态度，让她能够在第一次选择的时候就选对。

    第二次选择也很简单的，那种情况下，其实并没有多少人会选择把镜子砸碎。所以，第一二次选择都是很简单的，到了第三次，才算是真正的考验了，主角必须在巨大的恐惧中依然保持勇往直前的性格。

    到了第四次选择，就更加困难了，通过一个很小的事情的处理方法的选择，考验主角是否是一个对自己有着清晰认知的人。到了第五次，选择变的极其隐蔽，当时的主角（很可能包括很多读者）都没有意识到，是否把她剩下的那几根青菜吃完，已经是一次选择了。

    个人认为，第六次选择是最凶险的，因为这次选择考验的不是主角当时的判断，而是追溯到了以前，考验的是在接受空间任务之前，主角是否也是按照自己设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是否被自己的懒惰所打倒。

    相比前六次，第七、八、九次选择就比较普通了。

    所以总的来说，整个十次选择的难度是在不断上升的，不知道有没有读者体会到这一点。

    至于第十次选择，则是空间给新手试炼者的一个下马威了，让他们体会到空间的威压。

    最后那个情节，那个白发白瞳的女子是什么身份，她为什么敢这么说，在这本书的中间会有所提示的，相关情节涉及到这个第七空间的本质，和主角要面临的任务没有多大的关系。

    另外，书中写到的所有情节的设计都充分考虑过其合理性的，所以说如果大家看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很可能就是作者设下的伏笔了。找个最明显的，主角明明是孤儿，为什么还会收到母亲送过来的手链，大家想想看这说明了什么？这其实就是一个伏笔，类似的，在新手任务中还有五六个这样的伏笔，但这些伏笔都不长，在第一次正式任务结束后就会全部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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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新手任务总结（1）

﻿当夜宸急速坠落的时候，听着耳边响起的呼啸的风声，忍不住尖叫了起来。“碰”的一声，夜宸落地了，但不是湿冷坚硬的地面，而是落在了一个大大软软的床上，巨大的冲击力让床发出了吱吱的声音，还把夜宸又弹上去了一下。夜宸被摔得头有点儿晕，她摇了摇脑袋，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是一个颇为宽敞的卧室，正中间是张大床，两边有衣柜，床头柜，梳妆台等等。

    这就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夜宸心想，还在床上跳了跳，好软好舒服呀。她打开卧室门，参观了一下这个房子。和夜宸在学校外租的公寓一样，这也是一室一厅的结构，但要比夜宸租的那个宽敞很多，家具不是很多，留下了很多位置可以供自己重新组合装修，衣柜书架什么的都还是空的，不过冰箱里却有很多好吃的，酒柜里还有几瓶红酒。

    就在夜宸在房间里转悠的时候，她背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你好，你是我的新主人吗？”

    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夜宸吓了一跳，她快速转过身来，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电脑桌上的电脑打开了，屏幕上还出现了一个二次元的萌妹子，她正在和挥手自己打招呼。看到夜宸注意到自己，她继续说道：“我是你的管家小精灵，编号1552653872，不过我更喜欢你称呼我的昵称：菲菲。”

    “哦。”夜宸有点儿明白了，一般私人空间里都会有这么一个辅助智能的，但为什么不是三维立体的，而只是二维的呀？感觉科技好差的样子，不管这些了，现在夜宸正好有个很关键的问题想要找人问问。

    夜宸对电脑屏幕上的菲菲说道：“你好，我已经通过了新手任务，有什么奖励吗？”

    菲菲指了指自己的左边，说道：“诺，这就是你的奖励了。”

    夜宸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小猪存钱罐，这里面能有什么呀，她走过去摇了摇，里面叮叮当当，就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存钱罐。而当夜宸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后，看到了十枚比一元硬币大上几圈的金币铺在桌面上。

    夜宸咬了咬牙，表情有些纠结的指着那十枚金币说道：“就这些？”

    “嗯，就这些。”菲菲眯起眼睛，笑着点了点头，颇有兴致的看着夜宸脸上吃惊的表情。其实当初她知道自己的新主人的新手任务的通关奖励只有十枚金币的时候，要比夜宸吃惊的多，当然，她们吃惊的点有些不一样。

    看着桌上的那十枚金币，想想这就是自己九死一生换来的东西，夜宸很是郁闷，这也太少了点儿呀。一枚金币的购买力一定很高吧，现在，夜宸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夜宸强迫自己将注意力从那十枚金币上转移出去，她又对菲菲问道：“我的人物面板在哪里，我怎么找不到？”

    菲菲疑惑的说道：“什么人物面板？”

    “就是标注了力量，智力，敏捷之类的各种属性的面板呀。”夜宸根据她以前看到的小说推测，自己应该有这么个东西来表示自己的属性的。

    听到夜宸这么说，菲菲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她，说道：“你以为是玩游戏呀，还人物属性，一个人的属性哪有那么容易用数字来衡量？”

    “啊，这样呀。”夜宸。

    “一个人在不同状态下的各种属性波动很大的，吃饱了和没吃饱力量就不一样，怎么用数字来衡量。”菲菲继续鄙视着夜宸，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你们这些试炼者还是有一套用来衡量实力的标准的，共分为九阶，一二三是初阶，四五六是中阶，七八九是高阶。”

    “那我现在是属于一阶的了？”夜宸问道。

    菲菲摇了摇头，说道：“不，你现在属于零阶。”

    “额？”夜宸没想到自己现在连一阶都算不上。她也没想想，她通过的新手任务后，除了十枚金币以外就什么也没获得，当然也没有什么实力上的提升了，可不就还是个零吗？

    似乎感觉自己的回答打击了自己新主人的信心，菲菲又安慰道：“不要担心，只要你过了一个正式任务，你就可以成为一个一阶试炼者了。”菲菲想了想，还笑着加了一句：“而且你在完成任务后获得的最低金币补偿也会有所提高。”

    虽然不怎么明白，但夜宸多少振奋了一点儿，她把那十枚金币收起来，说道：“这些金币有什么用？”

    菲菲很简略的介绍道：“金币在空间的用途挺广的，可以购买各种东西，兑换各种服务。”

    “哦。”夜宸猜的没错，金币算是这里的通用流通货币了。

    “另外，每个试炼者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天赋。”菲菲继续说道。

    “天赋？”夜宸疑惑的重复道。

    菲菲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天赋，这不是空间给予的，而是你们自身觉醒的。”

    “天赋很重要？”夜宸似乎不经意的问道，想要套套这个小精灵的话。

    “这需要你自己体会了。”对于夜宸的试探，菲菲却只是做了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回答。

    “可以多介绍一下‘天赋’吗？”凭借感觉，夜宸觉得这个天赋还是挺重要的，继续问道。

    “这要你自己去探索了。”菲菲笑嘻嘻的回答道，依然没有做出什么有意义的回答。

    “那我的天赋是什么？”看到菲菲这么滴水不漏，夜宸也放弃了试探。

    “你可以自己去看呀，在这个电脑E盘上有你的基本信息。”菲菲说道。

    夜宸找了找，才找到了一个名为“试炼者基本信息”的文档。其格式好像是一份简单的档案，上面有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现实中）等等。其中有一条：“天赋：死神之心”。

    “死神之心？这天赋怎么样呀？”夜宸问道。

    “这就不好说了，看你怎么用了，没有什么垃圾的天赋，如果你运用的好的话，所有的天赋都会给你带来巨大的帮助的。”菲菲又说了一句废话。

    夜宸继续往下拉，看到了空间对自己的简单评价：该试炼者长于精神力，弱于力量，善于分析问题。

    就这么点儿，然后就没有了，夜宸把文档关掉，感觉这里好多地方都很原始，一点儿都没有什么酷炫的科幻感觉，自己的人物信息居然就是一份office文档，还不是最新版的，只是2010版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盗版的。自己的故事好歹是放在科幻板块的呀，现在哪有一点儿科幻的感觉。

    折腾了这么久，夜宸感觉有些饿了，她平时有夜宵喝点儿米粥的习惯，可现在冰箱里只有些方便速食品。夜宸把冰箱门关上，然后想了一会儿，打开，里面还是什么都没有。她看着菲菲，露出一个很疑惑的表情。电脑屏幕上的菲菲看着夜宸，露出一副更加疑惑的表情。

    看到这个，夜宸感觉自己有些地方可能想错了，于是问道：“如果我想要喝一碗小米粥，应该怎么做。”

    菲菲指了指门，说道：“外面有个大型超市，里面什么都有，你可以任意选购。”

    还得自己去买？这个私人的空间什么服务态度呀？太差劲了吧。

    看到夜宸惊讶的表情，菲菲以为她嫌贵，解释道：“不用怎么掏钱的，你可以随便拿的。”

    这还差不多，夜宸略略松了口气，不对，还有个问题，她小心翼翼的问道：“垃圾怎么办，不会也是我自己打扫吧。”

    菲菲点了点头，说道：“嗯，没错，垃圾需要你自己处理。”看着夜宸一副要砸东西的表情，菲菲才继续说道：“不要生气嘛，以前也都是自动打扫的，但垃圾的概念有些模糊。一张胡乱涂鸦的纸，谁知道这对于试炼者来说到底算不算垃圾，所以这些还是需要你们这些试炼者自己处理。当然，你是可以调节的，房间的卫生处理主要有三个档，现在默认的是最低档，房间不会对任何物品进行处理，你可以调高一档，对于明显属于垃圾的东西，房间会自动处理掉的，例如破碎的杯子，泼到地上的水等等，最高一档，房间会把它认为所有是垃圾的东西全部清理掉。”

    菲菲一口气说了一大堆，从这一大段的话中，夜宸听出了另外一个信息，她奇怪的问道：“这个房间有自主意识？”

    菲菲却没有回答，她左顾右盼，似乎没有听到，当夜宸又重复一遍后，才无奈的说道：“好吧，这个房间没什么自主意识，这些都是由我来操作的。”

    “嗯？”夜宸用探究的眼神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女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菲菲被夜宸那种死寂的眼神看到浑身发冷，她双手抱肩，有点儿夸张的退后几步，说道：“你想干什么？”

    夜宸朝前走了几步，来到电脑屏幕前，说道：“你到底是人工智能还是智慧生命？”夜宸感觉这个小管家的自主性太高了点儿，并不像是人工智能，而像是一个真正的生命。

    听到夜宸这么直接的问，菲菲也不再装了，认真的说道：“等你完成第一次正式任务，我就告诉你。”

    “哦……好的，我明白了。”夜宸听出了菲菲话语中的未尽之意，也就没有再问了。她从冰箱里随便拿了点儿东西，吃完后，说道：“今天太累了，我先去休息一下，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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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新手任务总结（2）

﻿早上七点，虽然没有明媚的阳光来唤醒，但已经养成固定生物钟的夜宸还是按时起床了。她坐起来，环顾四周，看着有些陌生的环境，愣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这里不再是自己的那套单身公寓了，而是第七空间里，自己的私人房间。

    不管怎么说，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夜宸起床洗漱了一下，来到客厅，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作为自己的早餐。似乎是感觉到了自己的主人已经起床，电脑自动开启，菲菲欢快的对夜宸打招呼：“早上好。”

    夜宸把盒子里最后一口牛奶喝下，环顾了下显得太过空旷的房间，说道：“早上好，正好我有件事想问你，我现在要去外面采购点儿东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菲菲说道：“在空间里活动的话要注意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边的桌子的抽屉里有一个面具，戴上它出去后别人就不会记住你的相貌了。”

    夜宸走过去拉开抽屉，看到了一个化妆舞会中常见的那种类似一个眼镜的狐狸面具。她拿起来问道：“就这个？”

    菲菲显得颇为自豪的说道：“对呀，就是这个，这是我为你选的，漂亮吧？”

    夜宸看着只能遮掩住眼部的面具，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漂亮是漂亮，但这玩意儿能隐藏身份？”

    对此菲菲满不在意的说道：“面具的样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中附带的功效，它能影响所有看到你的试炼者的五感，让他们无法对你的外貌进行细致的观察和记忆。”

    “哦……”夜宸答应了一声，带上那个面具，在镜子前面左右看了看，确实挺漂亮的。

    “你不打算回到现实中去了？”就在夜宸照镜子的时候，菲菲有些突兀的问道。

    “可以回去吗？”夜宸反问道，语气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可以的呀，你现在随时可以回去。”菲菲回答道，她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如果你暂时不想回去的话，我已经替你请好假了，我替你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呢。”

    “既然这样，我这段时间就不回去了。”夜宸没有细问菲菲作为一个二次元的小精灵是怎么替她请假的，也没有说明自己是因为新手任务对自己的那套公寓有了心理阴影，需要缓几天，要是她现在回去，估计晚上会不敢睡觉的。

    ……

    当夜宸打开那扇浮雕着白色莲花的门出去后，看到的是一条繁华的步行街，街道两边都是些大型的超市、商场，不远处还有个购物广场，有些奇怪的是，这条步行街上并没有多少人，显得有些太过安静了。夜宸的背后，则是一堵墙，她手里，还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钥匙链，上面有张卡，还挂着一个银白色的似乎是金属质地的钥匙。

    夜宸看了看手里的钥匙，又看了看背后的墙，试探的把钥匙插到墙里。果然，看起来坚固平整的墙壁被这把钥匙轻易插了进去，随着钥匙的插入，一个门浮现在墙上，同样浮雕着美丽的莲花。当夜宸打开这扇面，把脑袋伸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自己的房间了，桌子上还有一个装牛奶的空盒子，而电脑屏幕上却没有了那个二次元的美少女菲菲了。

    掌握了进出房间的方法后，夜宸选择了一个超市，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物资的采购。

    就在夜宸在挑选水果的时候，听到旁边有两个人在聊天，其中一个说道：“你知道吗？我听说有个新人在新手任务结束后得到了一千枚金币呢。”

    听到这个，夜宸手里的苹果滚落到了地上。一千枚金币？她脑海中出现了两个画面，一个是堆成小山的一千枚金币，另一个是桌子上可怜巴巴的十枚金币。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吧？自己差点儿吓的神经崩溃，结果自己的所得只有别人的百分之一，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就在夜宸满腔怒火正在熊熊燃烧的时候，另一个人的一句话把她的无名火全部浇熄了。那个人说道：“这算什么，我还听说有个新人只获得了八百枚金币呢，在这里，时不时就会冒出个天才来，但能不能活下去，还得看他的造化了。”

    他什么意思？难道获得的金币越少越好？这是什么逻辑呀。

    夜宸也没有心思慢慢选购了，心里想着事情，习惯性的朝收银台走去，那个漂亮的收银小姐察看完夜宸买的东西后说道：“你好，总共1452块钱，请出示您的身份卡。”

    身份卡？菲菲不是说这是免费的吗？夜宸疑惑的看着那个收银小姐。

    似乎是看出来夜宸是个新人，收银小姐笑着说道：“身份卡就是您的钥匙链上的那个卡。”

    原来是这个，夜宸把自己的钥匙链递给了收银小姐，看到她像刷信用卡似的在桌子上的一个卡槽上划了一下，说道：“您的身份卡上的余额为零，现在已经透支了，请尽快充值。”说着，把钥匙链还给夜宸。

    夜宸接过钥匙链，好奇的问道：“去哪里充值呀？”

    收银小姐解释道：“在您的私人房间，管家小精灵那里充值。”看到夜宸堆得满满的购物车，她继续说道：“另外，本店提供免费的送货服务，您需要吗？”

    ……

    当夜宸回到自己的私人房间后，看到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摆放着自己选购的所有商品，夜宸把这些东西搬到桌子上，对又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的菲菲说道：“你不是说这是免费的吗，她怎么还收我钱了，让我的身份卡透支了。”

    菲菲有些心不在焉的说道：“你可以充值呀，一枚金币一百万，这和免费有什么区别呀？”

    听到这个夜宸眼睛弯弯的笑了起来，说道：“没想到一枚金币的购买力还是挺高的嘛。”

    “要我给你充值吗？”菲菲问道

    “不用了，先欠着吧，对了，我听说其他试炼者的新手任务完成后能得到几千枚金币，为什么我才得到十个了？”想到这个，夜宸有些生气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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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新手任务总结（3）

﻿本来这个问题菲菲是不想回答的，但和夜宸大眼瞪小眼的僵持了一会儿，她才无奈的说道：“好吧，告诉你吧，虽然这是需要你经过第一次正式任务才能知道的。任务结束后的金币奖励其实是一种补偿机制，如果你在任务中获得的东西很少，那么金币的奖励也就会比较高，明白了吗？”

    “也就是说，我在新手任务中获得了很多。”夜宸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可我得到了什么呀？”

    菲菲奇怪的看着夜宸她左手腕戴着的手链，她真的不知道自己从新手任务中获得了什么吗？

    夜宸看菲菲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上下检查了下自己的衣着，没什么问题呀，夜宸问道：“你在看什么呀？”

    为什么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左手戴着一个从新手任务中获得的手链，难道新手任务对她的影响还没有结束，但那种高层博弈不是自己一个管家小精灵可以揣测的。菲菲也不想对夜宸多说，于是说道：“没什么，没看什么。”

    见问不出什么，夜宸也没有再继续这个问题，而是说道：“对了，我见外面都是卖一些生活用品，你说的那些武器装备什么的在那里可以买到呀？”

    菲菲说道：“卖那些东西的地方在另一个区域，或者说另一层空间，你度过第一次正式任务，成为一个一阶试炼者后，就会自动解锁那个区域了。”

    夜宸又问道：“我怎么回到现实中去呀？”

    菲菲说道：“怎么，你现在想回去了？”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我只是想问问。”

    菲菲答道：“好吧，要回到现实中去，你需要另一把钥匙，现在你把钥匙链给我，我把那把钥匙给你挂上。”

    “我回到房间的时候钥匙链就消失了，而且……”夜宸看着屏幕上的菲菲，表情奇怪的问道：“给你，怎么给你？”

    “该怎么给就怎么给啦。”菲菲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打了个机锋，“至于钥匙链，你查看一下你左手戒指，那里面有个储物空间，钥匙就在那里面。”

    夜宸查看了一下，果然空间面板上出现了一个储物空间界面，下面只有一个东西：第七空间钥匙。夜宸把钥匙链拿出来，犹豫了一下，还是试着将钥匙直接插到电脑屏幕上。当钥匙和屏幕接触的时候，屏幕突然泛起了像水面一样的波纹，钥匙像是插进水面一样，菲菲看了夜宸一眼，抓住钥匙的一头，直接把这个钥匙链都拉进了电脑屏幕里。

    这是夜宸来到这里见到的最具科幻色彩的一幕了，感觉很是新奇，她还用手敲了敲电脑屏幕，还是硬邦邦的呀，刚刚钥匙是怎么插进去的呀。

    电脑屏幕里，菲菲拿出了一把粉色的钥匙，挂在了夜宸的钥匙圈上，然后直接把它朝夜宸扔了过来，钥匙穿过屏幕，朝夜宸飞了过来，夜宸一把把钥匙链接住了，现在上面挂了两把钥匙，一个银白色的，一个粉色的。

    解决完自己的疑问，夜宸开始收拾起屋子来，毕竟自己以后要在这个房间生活很长时间的，她现在需要把自己采购的东西分门别类的放好。

    看着夜宸哼着歌，正在忙碌收拾房间的背影，菲菲似乎漫不经心的问道：“你杀过人？”

    一句很简单的话让房间里本来很欢快的气氛霎时间凝固了，夜宸把手里的衣服放下，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说道：“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没什么。”菲菲眼神闪烁了几下，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了。

    她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她刚刚看了夜宸的新手任务视频资料，每次任务结束都会有详细的视频资料储存在电脑里，供试炼者吸取教训，反省改进。这种视频试炼者的管家小精灵也可以看到的，刚刚菲菲就看了下夜宸的新手任务的记录，其中有两点引起了她特别的注意。

    第一，在夜宸的认知中，徐蕾的死是她直接导致的（第四次选择）的，但除了在面对灵异事件夜宸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外，在事后，夜宸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对徐蕾的愧疚。夜宸的同学只是觉得这个美女校花很冷，但从这一点上，菲菲深刻的感受到了夜宸的冷漠，那是一种内心深处的对生命的漠视。另外，在第三次选择的时候，面对突然出现在她背后的小女孩，夜宸下意识的拿起桌子上的小刀，划破了小女孩的咽喉。一般人可能只是会觉得夜宸很大胆，很果断，但对于见多识广的菲菲来说，她清楚的知道，夜宸这一刀狠，准，快，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菲菲很怀疑夜宸在这方面经过专门的训练。还有就是在第九次选择的时候，夜宸被那个女生掐住脖子后拼命的挣扎，其肘击，膝击的部位都是很致命的。一般的女子防狼术中是绝不会这么教的，因为击打这些部位是真的可能致死的。在夜宸感觉自己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她的表现似乎说明她曾经专门学习过如何能够快速安静的将一个人击杀。但菲菲并不认为夜宸是特工或者杀手什么的，因为她的动作虽然标准规范，但其动作之间的衔接很生硬，很不成系统，这说明夜宸其实并没有经过专业的系统性训练，最有可能的是这些杀人技巧都是她自学的。一般女生最多也就学些防狼术，绝不会去费尽心思去学什么杀人技巧，至于夜宸为什么要去学这些菲菲并不清楚，但联想到她对生命的漠视，也难怪菲菲会猜测夜宸曾经杀过人。

    见夜宸闪烁其词，菲菲也没有再深究，毕竟不管试炼者之前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到了第七空间，全都都是从头开始。这么看来，还是自己多想了，菲菲笑了笑，说道：“没什么，我随口说说而已，不要忘了，当你手上的戒指发烫时就是你要开始第一次正式任务的时候，时间大概在三天以后，要养精蓄锐哦。”

    见菲菲这么说，夜宸也笑了笑，说道：“我会注意的。”说完，也不再收拾房间了，转身回到了卧室，并将卧室门重重的关上。

    夜宸背倚着门，陷入回忆中，想想那时候的自己还真是有点傻，天天熬夜到一两点练习杀人技巧，还买了一大堆的专业书籍学习解剖学。后来自己才明白，杀人，那有那么难的呀，即使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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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枫叶庄园（1）

﻿三天转眼过去了，早上，夜宸吃完早饭，左手上的戒指突然开始发烫，同时，房间的门变成了浓重沉郁的黑色，上面浮雕的荷花也不见了，取而代之是在不断花开花落的曼莎珠华。

    这时候菲菲说道：“我的新主人，这是你的第一次正式任务，也是你的进阶任务，希望幸运能够眷顾你。”菲菲这么说好像显得对夜宸有点儿没信心，但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对于一个资深的试炼者来说，他所经历的新手任务和第一次正式任务算是所有任务中最简单的了，即使考虑到当时他还很弱小，这种任务也称不上难。但事实是，这两个任务对试炼者的淘汰率是最高的，主要原因就是刚刚来到第七空间的试炼者从心理上并没有适应这里的生活，他们不知道在空间发布的任务中应该怎么去想，怎么去做。毕竟绝大多数的试炼者之前都处在和平的环境中，即使心理素质再好的人要想习惯这种时常需要同死亡和杀戮作伴的生活，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对于这些新手来说，他们之所以能够通过这个坎，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幸运。所以菲菲只能祝愿夜宸能有个好的运气，至少不要走霉运。

    夜宸看了眼屏幕上的菲菲，尽管心中有些忐忑，但还是打开了这扇门，她朝里看了看，却什么都看不见，但不断升温的戒指却在催促着她尽快进入任务空间，夜宸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就在夜宸踏入这扇门后，有种一脚踏空的感觉，接着便是高空坠落。当夜宸感觉自己落地后，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奔驰的大巴上，根据自己的姿势，之前应该是在睡觉。

    夜宸眯起眼睛打量了下四周，旁边坐着的都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夜宸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自己的任务。

    第一次进阶任务：枫叶庄园，存活七天或者将事件解决。

    下面则是一大段对于自己现在所扮演的角色的介绍。夜宸现在扮演的这个女生叫做沈曦，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她正在参加班上举办的毕业旅行。这段资料还对夜宸扮演的沈曦的同学做了些简单的介绍，并没有像夜宸之前想象的那样，将任务相关的内容直接灌输到她的脑子里。

    看到夜宸睁开眼睛，她前排坐着的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生关切的说道：“沈曦，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还晕车吗？刚刚那段路确实不太平整，但也没办法，通往枫叶庄园的就只有那么一条土路了，不过现在路况已经好多了，而且我们快要到了。”

    那个男生的语带安慰的话却让夜宸一阵心凉，她看了看车窗外的景色，周围一片荒芜，他们的毕业旅行居然选择了这么一个远离人烟，并且和外界只有一条土路连接的庄园，这是作死的节奏呀！不用想夜宸也能猜出来，今天晚上一定会有一场暴雨，泥石流什么的，把这条唯一可以沟通外界的土路冲毁堵塞，然后就进入了“暴风雪山庄”模式，发生个凶杀案已经是最好的了，如果夜宸运气不怎么样的话，说不定她的这次任务又是灵异事件。

    就在夜宸胡思乱想的时候，因为那个斯文男生的话引发了同学们的一阵讨论。

    一个皮肤有些黑，看起来很健康的男生叹了口气，有些无聊的说道：“我就说我们去远足吧，你们这些女生嫌累，换成野营，你们又嫌帐篷住的不舒服，最后居然在网上租了个什么庄园，这有什么意思呀，坐了几个小时的车，路况还这么差，骨头都快震松了。”

    男生的话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但仅限于男生，在女生那里，他得到的是一致的声讨。

    坐在夜宸旁边的，一个身材丰满，显得很可爱的女生对那个黑皮肤的男生翻了个白眼，说道：“放着汽车不坐，一大堆人骑个自行车去几十里外的地方‘远足’，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嘛，至于说野营，你们男生皮糙肉厚的，我们女生可睡不惯什么睡袋，而且听说野外的蛇呀，虫子呀特别多，你想要去喂蚊子你去，别拉上我们。这个枫叶庄园不但有软软的大床，还可以在睡前泡个热水澡，你要是不愿意住，可以打地铺呀，谁也没拦着你。”

    那个女生说完，还用手肘捅了捅夜宸，说道：“小曦，这个枫叶庄园可是你选的，现在有人不满你那英明神武的决定，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呀？”

    说什么呀，现在是什么情况夜宸都不知道，空间给的那份资料也太简略了，只有个大概的描述，也没有细节，谁知道她现在应该怎么说。

    夜宸只好摆了摆手，装出一副很疲倦的样子，慵懒的说道：“我现在懒得搭理他们了。”

    看夜宸这个样子，那个女生关切的说道：“你怎么了，没事吧？”

    夜宸有气无力的答道：“没事，一大早就起床，现在好困呀。”

    听了夜宸的话，那个女生安慰的说道：“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到了那里我们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夜宸点了点头，倚在座椅上半眯着眼睛，通过空间给的那份资料来确定自己的这些同学都是什么身份。

    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可爱女生叫李天语，是夜宸扮演的这个沈曦的闺中好姐妹，那个有点儿黑的男生叫赵宇，喜欢篮球，是学校篮球队的，而最开始和夜宸说话的那个斯文男生叫冯安，是个学习很好的学霸。让夜宸感觉满头黑线的是资料上说，他“据说”一直暗恋着沈曦。看到这个，夜宸忍不住抱怨起来，空间给的这是什么资料呀，到底情况怎么样空间不知道吗？还“据说”。

    就这样，夜宸便倚在座椅上，半眯着眼睛，一边根据资料上的描述先把自己班上的同学的名字和人对上号，一边听他们聊天，希望能获得什么额外的信息。

    “转眼四年就过去了，时间过得好快呀，我美好的大学时光呀，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一个头发很长很漂亮的文静女生有些略显夸张的感叹道，她叫魏意，是个很有文采很有古典美的女生。

    听到魏意这么说，大家都纷纷回忆起自己在这四年中的种种喜怒哀乐，不管怎么说，青春总是很美好的，就算是失恋的苦涩和挂科的痛苦，现在想起来还是蛮有意思的。

    天语靠在夜宸的肩膀上，幽幽的说道：“是呀，想想大一的时候，那时候好幼稚，好天真，也好可爱呀，可惜大一刚刚开学就出了那么一档子事……”说到这里，天语猛地停住了。

    虽然天语那句话并没有说出口，但整个车厢还是突然安静了下来，这时候不同人的表现很不一样，夜宸颇有兴致的看着一个个包含深意的表情。

    王斌宏，本市市长的公子，这个班的班长，是个温文尔雅很有气质的男生，也算是学校的一棵校草了。而现在，他正闭着眼在听音乐，似乎对于天语说的那句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但其实，完全没有反应已经是很奇怪的反应了。

    林高卓，林氏财阀的独子，很英俊，而且笑起来有种特殊的邪气，坏坏的，这一点很吸引女生。他现在正看着王斌宏，眼神中充满了笑意，但那并不是善意的笑容，而更类似于一种嘲笑。

    坐在林高卓旁边的那个漂亮女生叫钱曼妮，是林高卓的女朋友，她是个很美的女生，也是一个很媚的女生，钱曼妮就是那种天生媚骨的妖娆女人。这种女生不管做过什么，还是没做过什么，在大学里风评总归不会太好，关于她的种种“情事”流传的还是很广泛的。这时候，她正怀抱着林高卓的一只胳膊，蜷在座椅上，看起来就有种很幸福很甜蜜的感觉，但夜宸却注意到，这位媚态十足的美女在听到天语的那句话的时候，眼神突然变得很锐利，甚至有些恶毒。也许是意识到了夜宸的目光，曼妮迎着夜宸的目光看了过来，还狠狠的瞪了夜宸一眼，冷冷的哼了一声，似乎对夜宸很不喜欢。夜宸也没有在意，只是看着她的资料中的最后一句：钱曼妮是大二的时候才调到他们这个班的。

    坐在王斌宏后面的那个看起来有些木讷的男生叫齐刚，是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当然也是个运动健将，是学校足球队的。本来他是在闭目养神的，听到天语的话，他的眼睛猛地张开了，平时一直很镇定的眼神中在此时却包含了几丝慌乱，他看了眼林高卓，被林高卓瞪了一眼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很奇怪了，赶忙恢复之前闭目养神的姿态，但他的紧紧握拳的手，还是在说明：他很紧张。

    魏意现在微微低着头，在看手中的杂志，但夜宸有看到，当天语刚刚说出那句话的时候，魏意有过突然性的瞳孔放大，并且下意识的瞟了眼王斌宏和林高卓。而赵宇听到天语这么说后，则厌恶了看了眼沈曦，便扭头去看窗外的风景了。

    这时候有个男生在看着天语，似乎是在担心她。这个男生叫吕嘉木，是这个班里最帅的一个了。只是他没有注意到，坐在他旁边的他的正式女朋友，徐黎姿，因为他的举动正恶狠狠的盯着他看。见自己的男朋友一直没有注意到自己，徐黎姿改为瞪着天语了，眼神中充满了恶毒，对于她的目光，天语却显得满不在乎。

    也有人在充满担忧的看着自己，就是那个叫冯安的。这时候天语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她用手捂着嘴，眼带歉意的看着夜宸。

    夜宸被天语看的很是莫名其妙，显然，那件事和自己，或者说和沈曦是有很大关系的，但自己完全不知道呀，资料上也没有一点儿提示。

    这时候就要考验夜宸的演技了，她让自己的身体表现的很僵硬，却又故意用漫不经心的语气对天语说道：“你看着我干嘛？”努力表现出自己什么都知道，但却不想说的感觉。

    听夜宸这么说，天语白了她一眼，说道：“装，继续装，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包里的那个剪报本上都有些什么呀？”

    说起来好像时间很长，但其实车厢里的那种奇怪的安静也只是持续了几秒钟，随后大家都意识到了有些尴尬，纷纷和同伴继续聊刚刚的话题。

    对于因为自己的口误而引发的这个意外，天语并没有放在心上，她拿出手机开始玩起了游戏，而这时候，车厢里再也找不到一个表情有所异常的同学了，大家似乎都已经忘却了刚刚自己的奇怪表现了。

    见天语正在全神贯注的玩游戏，夜宸很随意的在自己的包里翻了翻，确实，自己的包里有一个剪报本，她实在没想到这个沈曦居然有这么古老的爱好。她翻开剪报本，第一页上的剪报已经是四年前的了，一行粗黑的标题映入了夜宸的眼帘：文轩大学某班开学聚餐惊现命案，女孩因饮酒导致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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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枫叶庄园（2）

﻿很快，大巴就在一座依山而建的别墅前停了下来，同学们一个个都走了出来，然后大巴就开走了，这是他们和司机说好的，一周后他会来接他们回去，而这一周的时间，他们将在这个美丽的别墅中度过。

    沈曦他们所学的专业是古典哲学，是一个很生僻的学科，报考的人不多，所以学生也很少，他们班总共也就才这十一个人了。十一个刚刚毕业来参加毕业旅行的同学，或拖着旅行箱，或背着旅行背包，站在庄园的大门前，他们都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充满着无限的希望和可能，但是七天后，能走出这座庄园的，又能有几个呢？

    沈曦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王斌宏已经拿出钥匙，打开了别墅的大门，回头对沈曦他们说道：“进来吧，这里就是枫叶庄园，我们将会在这里度过很美好的一周的。”

    王斌宏作为班长，来这里实地考察过，对这个山间别墅还是很熟悉的，他带领大家来到了客厅，说道：“这里原本只有四个卧室，但我和业主协调过了，他把其他的两个房间也改成了卧室……”

    “好了，好了，我们都知道了，坐车累死啦，我需要休息，休息！”天语有些娇蛮的说道，他们之前都对这个所谓的枫叶庄园有过了解，也看过了这栋别墅的平面图和照片，而且根据各自的喜好，都已经分配好房间了。

    虽然说话被打断了，但王斌宏也没有丝毫的生气，宽容的笑了笑，说道：“好吧，按照我们之前的分配，大家去收拾行李吧，有几个女生选择住在了二楼，男生们要帮忙搬下行李哦。”

    “小曦，我们走。”王斌宏的话音刚落，天语就拉着沈曦朝二楼跑去。

    这栋别墅有两层六个卧室，二楼天语和沈曦一个房间，王斌宏和齐刚一个房间，林高卓和钱曼妮一个房间，一楼赵宇和冯安一个房间，吕嘉木和徐黎姿一个房间，魏意单独一个房间。

    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了，虽然这里有大型冰柜冷冻着的食材和厨房，但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显然没有去做饭的想法，大家随便吃了点儿带来的速食食品就算把午饭糊弄过去了。下午，班长王斌宏带领大家转了转，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后，大家才各自回去，开始整理房间，或者去四处游玩。

    二楼，沈曦正在收拾她们的行李，而天语则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休息。六个卧室的格局大致相似，一个双人床，一个衣柜，一套桌椅书架。沈曦正在把她们两个的笔记本摆到桌子上，这里虽然有些偏僻，但手机还是有信号的，也是可以无线上网的，而且，客厅里还有卫星电视可以看，但估计看的人不多，现在的大学生已经习惯什么都从网上看了，一年没看过一次电视的并不少见。

    沈曦先是把整个卧室彻底打扫了一遍才开始收拾房间的，折腾了三个多小时，总算把这些东西都弄好了，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的天语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夜宸随手抄起一本杂志朝天语的胸口打去。

    感觉到敏感部位受到攻击，天语猛地跳了起来，看到是沈曦，才松了口气，抱怨道：“小曦呀，你干嘛打人家那里呀，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遇到**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们住在一起，每次都是我在打扫房间，你在床上睡觉？”说完，沈曦也仰躺在床上。

    听沈曦这么说，天语连忙跪坐起来，胡乱的替沈曦揉着肩膀，很狗腿的说道：“曦曦姐姐，那是因为你美丽，端庄，漂亮，能干，智慧，聪明，是女性中的杰出代表，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所有才会这么照顾我这个不懂事的小妹妹的嘛。”

    “滚，每次我干完活你就会这么说，你已经睡了一下午了，我也要休息一下了，出去玩去，别打扰我休息。”面对一脸可怜相的天语，沈曦只能怪自己倒霉了，谁让自己摊上了这么一个闺蜜。

    听了沈曦这么说，天语马上跳下床，笑着说道：“我去看看晚饭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是赵宇和冯安做饭，也不知道他们两个大男人做的东西能不能吃得下，我先去看看，绝不会打扰你休息的。”说完，砰地一声，关上门便跑出去了。

    听着天语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在床上闭目休息的沈曦睁开了双眼，此时，她现在不再是那个似乎很是活泼可爱的沈曦了，而是正在执行第一次正式任务的夜宸，她的眼睛平淡如深潭，散发出幽幽的光芒。

    夜宸轻声下床，将房门从里面锁死，然后从柜子里把自己的行李箱搬了出来，刚刚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行李箱里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会给她提供很多关于这个任务的信息，但当时天语也在，她也不好去细细的翻看，直到现在，已经傍晚了，才让她找到一个独处的机会。

    夜宸首先拿出来的是她包里的那本剪报，她大略的翻看了一下，上面报道的事件很简单，就是一个大一新生在开学的班级聚会上喝酒过多，引发了心脏病，导致猝死。其中有一点儿引起了夜宸特别的注意：这个学生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是不能喝酒的。夜宸把剪报本扔到床上，暗暗哂笑道，既然不能喝酒，为什么还会因为饮酒而猝死呢？

    接下来，夜宸从行李箱里翻出来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沈曦这个女生有写日记的习惯，并且这次出来她还随身把日记本带来了。女生日记可以说是了解一个女生最好的办法了，夜宸坐在桌前，一页页的翻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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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枫叶庄园（3）

﻿从日记中，夜宸了解到，四年前死去的那个大一新生叫作申可琳，根据沈曦日记中的记载，她和申可琳的关系很不错，虽然认识的时间很短，但之间的感情很好，有点儿一见如故的感觉。那场大一新生的聚会中，她就是和申可琳坐在一起的。

    和夜宸的冷漠不一样，同样作为一个漂亮的女生，沈曦是很喜欢凑热闹的，不管是和女生还是男生，都能聊得开，所以也就很受大家的欢迎。参加过大学聚会的大都知道，比如说聚会三个小时，头一个小时是用来吃饭吃菜的，后两个小时则要开始拼酒了，然后把之前吃的再全都吐出来。当聚会进行到拼酒阶段的时候，很多人都来和沈曦碰杯。沈曦仗着自己的酒量还不错，而且大一新生喝的还都是啤酒，再说怎么说她也是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碰杯能喝上半杯已经很可以了，所以沈曦可以说是来者不拒。

    和沈曦相反，申可琳是个内向的女孩，平时不爱说话，也不会说话，再说长得也没有沈曦那么漂亮，站在她旁边甚至有点儿丑小鸭的感觉。但毕竟她也算是个女孩子，青春就是女人最美的妆容，年轻的女生没有不美丽的。大家喝到正酣的时候，也不再管自己和人家熟不熟，拿个酒瓶子看到谁的杯子空了就给人家倒上，然后拼酒。都是同学嘛，大家要在一起度过四年的美好时光，这里的美酒就是美好生活的开始。自然也有人来找申可琳喝酒，而她又不是一个很玲珑的女生，不会躲酒，说自己有病不能喝，又觉得在这种场合有点儿不合适，面对满脸热情的同班同学，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下去了。就这样，申可琳也陆陆续续的被灌了几口酒，终于，大家喝的也都差不多了，沈曦也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这时候，大家看到申可琳前面的酒瓶里还剩下半瓶酒，就起哄说让她喝完，申可琳连忙推脱说：“我真的不能再喝了。”

    可同学们却不依不饶的继续起哄，毕竟半瓶啤酒没多少，即使对于一个女生来说，也不能说很多。申可琳满脸涨得通红，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应对这种场面，手足无措的坐在那里，好像都快要哭了。

    最后，沈曦看不下去了，直接拿起酒瓶对嘴吹，替申可琳把那半瓶酒喝完了。当时沈曦也有点儿醉了，站起来的时候已经有点儿晕晕乎乎的了，喝的酒很多都撒在了衣服上，当时的班长的王斌宏连忙过来扶住她，申可琳也慌乱的拿起餐巾纸给她擦了擦衣服上的酒渍。沈曦一口把那半瓶酒喝完，把酒瓶摔到桌子上，很豪迈的说道：“有本事来和本小姐较量，欺负小女生算是好汉。”

    沈曦的这个举动总算是把那帮起哄的人给镇住了，就在这时，有人看到申可琳的桌前还有一杯啤酒，说道至少把这杯喝掉吧。

    沈曦也看着申可琳，要说灌一个女生半瓶酒不合适，但这一杯酒都不喝，确实就真的有点儿扫兴了，毕竟只是啤酒罢了。申可琳也知道这一点儿，虽然她已经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动的有些太快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下去了。

    但就是这一杯酒，让量变引起了质变，击垮了申可琳脆弱的心脏，事后大家才知道，原来申可琳有心脏病，不能喝酒的，但那时候说什么都晚了。就这样，她的美好的人生刚刚开始就被迫结束了。

    日记中，沈曦一直在自责，如果自己不是有时间就拉着申可琳去逛街，能够多和她谈谈心，她很可能就会把她的身体情况告诉自己，那么在开学聚会上她绝不会让申可琳喝一点儿酒的。或者说如果自己能和申可琳一直坐在一起，自己也绝对会替她挡一些酒的，那么申可琳也会没事的，甚至说如果她当时替申可琳把那杯酒也挡下来，事情也就不会发展到这一步。沈曦一直认为申可琳的死自己要负很大的责任，很对不起那个一直信赖自己的女生。

    夜宸看到这里，闭上了眼睛，静静的思索，大一开学聚会上的这件事应该就是这次任务的源头了，一个妙龄少女死了，可以说他们这些同学都是凶手。

    如果这是本侦探小说，则会出现一个当时就暗恋着申可琳的男生，他伏蛰了四年，终于要在现在对这些杀人凶手做出自己的审判了；如果这是本灵异小说，那么就相当于他们这些人把申可琳给活活逼死了，冤有头债有主，申可琳的亡灵一定回来复仇的，这里，就是最佳的复仇地点。最好是第一种情况，灵异类的任务是最麻烦的了，夜宸在心中暗暗说道。

    夜宸还从日记本里翻出来一张照片，上面并肩而站的两个女生一个和自己很像，应该就是沈曦了，另一个就是申可琳了。照片上的申可琳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背景是一片草坪，衬得她的脸蛋很白嫩，申可琳虽然不是特别的漂亮，但五官也算清秀，她笑的有些羞涩，但也很甜美。

    夜宸盯着照片看了一会儿，突然感觉有些不对，照片上申可琳的眼神变了，不再那么甜蜜，而是变得有些冷冽，甚至怨毒……照片里的申可琳怨恨的看着自己，似乎在恨自己，为什么要把她推向死亡的深渊，慢慢的，她眼中流出血泪来，面目更加狰狞。

    看着照片中的申可琳似乎想要出来了，夜宸赶忙把照片反过来压倒桌面上。得，这次任务的需要经历的还是灵异事件，夜宸忍不住叹了口气。当她把照片再次拿起来的时候，照片已经恢复了平常，好像刚刚的情景只是夜宸自己的幻想罢了。

    夜宸也不再理会这张照片，把它重新夹回到日记本里，继续翻看沈曦的日记。

    刚开始夜宸以为这是那个叫沈曦的女生的日记，但看了二十几页，夜宸觉得有些不对了，这二十几篇的日记记载的全是和申可琳有关的事情，而且日期并不连贯，这说明，这本日记是沈曦专门为申可琳准备的，是专门用来纪念她的！

    夜宸有些不好的预感，这个沈曦和申可琳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会专门用一个本子来纪念她？这个日记本很厚，至少有二三百页，而且夜宸翻看了一下，这本日记本已经快用完了，也就是说，平均下来差不多每隔三四天，沈曦就会写一篇日记来纪念申可琳。四年了，她们的感情真的那么刻骨铭心吗？这其中，是否还蕴含了某种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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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枫叶庄园（4）

﻿终于，夜宸读到的一篇日记让她糟糕的预感成真了。

    “可琳，今天我终于迈出了第一步，为你复仇的第一步，那些逼你喝酒，把你推向死亡的人都该死，而高畅，就是第一个，今天，我将他送到了你那里，让他当面向你赔罪……”

    夜宸有点儿头疼的揉了揉眉心，没想到这个灵异事件中还是有侦探小说的成分，而那个为死者复仇，进行审判的人居然还就是自己，这叫什么事嘛！

    叹了口气，夜宸继续看那本日记，那篇日记是一个转折点，不但说沈曦为可琳采取的复仇行动正式开始了，而且夜宸发现，从那以后，沈曦的心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那篇日记之前，沈曦写日记的频率非常高，基本上是一天一篇，而且篇幅很长，字体潦草，纸张多有褶皱，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很焦虑的感觉。但在那之后，沈曦的心态显然平静了很多，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写日记的频率变低了，有时候甚至是半个月才写一篇，而且篇幅也短了不少。而且，夜宸在后面的日记中再也没有发现沈曦采取过什么实际行动来为可琳复仇了。似乎，沈曦通过那次复仇行动，心里的愧疚感减轻了不少，不再一直活在内疚中了。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在翻看后面的日记的时候，夜宸渐渐露出了一个很诡异的笑容，最后，夜宸轻笑了一声，把日记重新放回到了行李箱里。这本日记很厚，但其实写到的内容并不多，绝大部分都是沈曦在回忆和可琳相识的短短一个多月的幸福生活，还有就是对可琳死亡的自责与愧疚，而且仔细想想，沈曦写日记的语气很奇怪，日记一般就是给自己看的，语法和措辞都和其他文体有些微妙的不同，但沈曦的这本日记却没有这种感觉，她写的好像不是日记，反而更像是一封封信，那么，这一封封的“信”，是给谁看的？

    除了这本日记，夜宸还找到了一本书，一本很不适合出现在沈曦这样一个年轻美丽的大学生手中的书——《地藏本愿经》。根据日记中的记载，沈曦每天都要诵读这本经书来慰藉可琳的亡魂。

    因为会经常翻动，即使有沈曦认真的保养，这本书还是显得有些旧了。当夜宸拿起那本经书，突然感觉有一股股的暖流通过自己的手传入身体，让她的身体感觉暖洋洋的，这让她差点儿把经书扔出去。夜宸倒是记得日记上说这是一本证得菩提的高僧送给沈曦的，对于这种话夜宸显然很是不相信，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得道高僧呀，但刚才的感觉绝不是错觉，难道送给沈曦经书的还真是一个高人？

    夜宸很感兴趣的将经书翻开，这不是什么金经血书，甚至不是一本手抄本，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出版社出版的佛经。唯一和去书店里买到的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这本经书有批注。在每一页的书眉书脚都可以看到对经书的批注，这些批注是用黑蓝色钢笔水写上去的，字体虽小，但也显得苍劲有力，应该就是那个所谓的“得道高僧”写的。另外在佛经的空白处，还有一些其他的笔记，对比日记中的笔迹夜宸很容易就认出来了，这些文字是沈曦写的。然而，就是这些笔记，让夜宸将自己之前的猜想全部推翻了。

    和看日记不一样，夜宸将沈曦写在经书上的笔记一字一字的认真看完，才将经书放回到行李箱里。

    夜宸坐在桌前，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沈曦既不是最开始她认为的那样，是个活泼漂亮，青春美丽的女生，也不是她看完日记后认为的是个用情很深，愿意为屈死的朋友复仇的女生。沈曦，在她天使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蛇蝎心肠，她的智谋，狠辣，决断都让夜宸很是敬服。

    蛇蝎其实并不会轻易用毒牙尾刺去杀人，但若是有人冒犯它们，它们也绝不会手软的，沈曦，就是这么一个蛇蝎美人。

    这时候天早已经黑了，夜宸也早已打开了桌子上的台灯，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感觉自己全身发冷，夜宸扭头一看，在台灯的照射下，她的影子长长的投射到墙上，而在她的影子上，出现了两个脑袋！

    对于这种能吓死人的灵异现象，夜宸只是笑了笑，她猜的果然没错。沈曦在那本经书上有写到，可琳的亡灵其实很早就来复仇了，但她的复仇行动还没开始，就被路过这里的一个高僧给封印了，但他并不能永久的封印，据他说千日之后，那个厉鬼就会破除他的封印，所以必须在此之前，消除厉鬼的怨气，让她能够早登极乐，否则一旦她脱困而出，沈曦这些人都逃不了。经书上没有说明那个厉鬼到底被封印在了哪里，但现在看来，她是被封印到了沈曦的身体里！

    对于自己的身体里被封印了个厉鬼这件事，夜宸并没有太多的感触，她翻看了下手机上的日历，三天后就是申可琳化为的厉鬼被封印的第一千日了，也就是说，三天后，她就会出来，向他们这些把她逼死的人复仇了，而沈曦每天诵读这本《地藏本愿经》，就是为了消除可琳的怨气，但结果嘛，可想而知。

    从这本经书的夜宸还得到了两条重要的信息：一是，可琳所化为的厉鬼的力量来源是人的某种情绪，二是，不是所有枉死的人都会化为厉鬼的，甚至可以说枉死后化为厉鬼这种事是极少遇见的，但人死后，特别是枉死后，确实会散发出一种怨念，这种怨念对精神体是有害的，当然，它也无法长久的存在，通常过上几天，这种怨念也就消散干净了。对了，还有一点，通过对内容的比照，这本经书应该就是在沈曦杀死高畅替可琳复仇那几天得到的。

    当夜宸看明白经书的笔记后，就明白沈曦带过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了，看来她的运气还不错，第一次正式任务并不是很难，解决方法都已经给她了，只是对于大部分的新手试炼者来说，这种方法要是执行下去还真的不那么容易呀。

    就在夜宸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拍的啪啪作响，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夜宸一跳。

    门外出来了天语的喊声：“小曦，干嘛锁着个门呀，快开门，快开门！”

    “来了。”夜宸答应了一声，调整了下状态，重新变回了那个来参加毕业旅行的沈曦。

    当沈曦打开门后，天语便急冲冲的跑了进来，看到沈曦，她似乎松了口气，下意识的说道：“还好你没事。”

    天语说话的声音很轻，沈曦没听清楚，她好奇的问了句：“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天语有些慌乱的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冯安他们已经把饭做好了，我是来叫你去吃饭的。”

    “哦，好吧，那走吧。”沈曦答应了一声，就朝门口走去。

    当她快要走出门的时候，天语忍不住问了句：“小曦，你就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沈曦愣了愣，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笑着说道：“没有什么呀，天语，你今天怎么了？”

    “没有，没什么，可能最近看言情剧看多了吧，莫名其妙的有些多愁善感了。”天语也笑着说道，突然大喊了一声：“晚饭，我来了！”便冲出了房间。

    沈曦看着急冲冲的跑下楼梯的天语，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将房门关上了，只是她没有注意到，在楼梯上狂奔的天语现在已经泪流满面了，她喃喃的说道：“小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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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枫叶庄园（5）

﻿晚饭虽然是两个男人做的，但味道还算可以，鱼香肉丝，土豆丝什么的，虽然都是些简单的家常菜，但至少比这五个女生中的大部分做的都要好了。

    今天坐了那么长时间车，又要收拾房间，吃完晚饭，大家都觉得很累了，就各自回去休息了，都准备好好的睡一觉，养好精神，明天痛痛快快的玩一天。

    时针慢慢的移动，很快，整栋别墅都安静下来了，只能听到清脆的虫鸣。

    不知道过了多久，本应该熟睡的沈曦突然睁开了眼睛，她看了眼表，现在已经一点多了。沈曦翻了个身，看着熟睡如婴儿的天语，轻声呼唤了几声，但都没有什么回应，看来天语已经睡熟了。沈曦小心翼翼的下床，尽量不去惊动睡在旁边的天语，蹑手蹑脚的来到桌子前，用手托着抽屉，尽量不发出一点儿声音，将其小心的抽开，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又小心的退回去。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关房门的时候，她还回头看了眼天语，见她依然保持着四仰八叉的姿势没变，才放心的关上了门。

    沈曦关门的声音很轻微，但就是这轻轻的“嗒”的一声，却让本应该熟睡的天语睁开了双眼，她坐起身来，看着门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愣愣的发呆，突然，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天语喃喃的说道：“小曦，我不是才是你最好的朋友吗，你为什么会为了那个申可琳去这么做？”

    门外的沈曦自然不知道，她最好的朋友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了。沈曦走在黑暗之中，她越过栏杆朝下看了看，现在只有一楼的一个房间还亮着灯，还传出了轻微的嬉笑声，而其余的五个房间都已经熄灯了。沈曦走到一个房间门口，停下来，站了一会儿，才推门走了进去了。

    房间里，他们班上的体育委员齐刚正坐在桌子后，他并没有开灯，桌子上孤零零的摆放了一根蜡烛，还有几罐啤酒，借助着微弱的灯光在幽暗的环境下的衬托，齐刚本来很健康的脸现在变得有些诡异，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而本应该同在这个房间的班长王斌宏却不知去哪里了。

    看到来的人是沈曦，齐刚还是很有些惊讶的，他挑了挑眉，说道：“原来是沈曦呀，我还以为来和我谈的是王斌宏呢。”

    沈曦走到桌子前，却并没有坐下，淡漠的说道：“王斌宏有些不方便，和我谈是一样的。”

    齐刚给自己开了瓶灌装啤酒，喝了一口，才继续说道：“沈曦，你本来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为什么要一直这么板着脸呢，这样会提前衰老的，在大家面前，你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熟悉齐刚的人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很吃惊的，这还是那个和女生一说话就脸红的齐刚吗？

    沈曦则依旧淡漠的说道：“谁能想到大家公认的内向、羞涩的齐刚在高中的时候其实是个花花公子，许你这样，就不许我装的活泼一点儿？”见齐刚还要说话，沈曦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谈，抢先说道：“说正事吧，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什么事呀？”齐刚装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说道，“我想不起来了，要不我们一起喝一杯，慢慢回想？”他说着，把一罐啤酒朝沈曦这边推了推。

    沈曦没有理会齐刚的嬉笑，皱了皱眉头，略带嘲笑的说道：“我可不敢喝齐刚同学递来的东西，你用这玩意儿糟蹋了多少高中女生自己心里清楚！我也没有心思，没有时间来和你玩这个，我现在需要的是你的答复，最终的答复。”沈曦双手撑着桌子，上身微倾，死死的盯着齐刚。

    被沈曦这么看着，齐刚感觉心里毛毛的，他猛地把一罐啤酒全部喝掉，才说道：“要我卖给你们情报，可以！要我配合你们的行动，也可以！但你们给的价钱太低了……”

    “这个好说。”沈曦点了点头，说道，“这方面，我们会给你一个让你满意的价钱的。”

    见自己最关心的问题这么简单就解决了，齐刚算是松了口气。接下来，他又提出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具体要求，沈曦有的答应了，有的拒绝了，也有的和齐刚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互相妥协。等他们把所有的问题商定妥当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

    齐刚的背后就是窗户，沈曦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这种偏远地方的污染很小的，本来应该可以看到满天繁星的夜空，这时候却是漆黑一片，只能偶尔能听到几声虫鸣鸟叫，却衬托着这栋别墅更加静谧。沈曦突然问道：“齐刚，你后悔吗？”

    听了这句话，齐刚愣了很久，才苦笑道：“后悔有什么用，人，总是要面对的。”齐刚的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感觉自己被沈曦抱住了脖子，他轻浮的笑了一声，说道：“怎么，沈曦，你打算在这儿过……”

    他的一句话还没有说完，沈曦就把手给抽走了，同时，齐刚感觉自己被一根很细的线勒住了脖子，他开始剧烈的挣扎，但沈曦凭借自己努力健身所获得的强大臂力，牢牢的勒住齐刚。

    齐刚的挣扎越来越轻微，终于，他一动不动了。但沈曦并没有放手，而是又经过了几分钟，沈曦才松开了手。她首先确认了下齐刚的确实已经死了，才算是松了口气，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这其实就是几根鱼线绞在一起的一根细绳罢了，特殊的地方就是在这根细线的两端都缀着一根皮质的小环，可以避免自己的手被细线划伤。沈曦松了松手腕，拿着那根细线，来到了卫生间，用小剪刀把细线和皮质小环剪得很碎，然后用马桶冲走了。做完这些，沈曦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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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枫叶庄园（6）

﻿晚上，沈曦睡得不是很踏实，一是因为自己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她通过一个小时的谈判将齐刚的警惕性降到最低，才算出其不意的将其杀死，这一步完成的很顺利，但接下来事情会越来越复杂，甚至这件事到底会发展到哪一步，沈曦也说不清楚，只能边走边看了无法确定的未来总是会让人越来越不安。第二个原因就是，外面下起了雷阵雨，就像夜宸推断的那样，在他们住进来，或者说这个别墅发生第一起命案的之后，下起了大雨，现在估计他们来的那条小路已经被泥石流堵死了，阵阵的雷声让她整夜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

    第二天，沈曦是被一阵尖叫声吵醒的，她和天语穿好衣服，打开门后看到已经有很多人聚在王斌宏和齐刚的房间门口了。天语是个很喜欢凑热闹的人，她兴冲冲地往里面挤，边挤还边说：“发生什么事了，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完全不顾旁边人严肃恐惧的表情。

    很快，沈曦又听到了一声尖叫，那是终于看到齐刚死尸的天语发出的，被绞死的人的死相绝对和美没有一点儿关系，被刺激到的天语又开始往外挤，然后冲到走廊上开始干呕。

    这时候，剩下的同学都来了，大部分人也都看到了齐刚的尸体，只有一些女生不敢看。

    大家站在那里，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是林高卓首先开口说道：“王斌宏，你不是和齐刚住在一起吗？这是怎么回事？”

    面对林高卓的责问，王斌宏冷静的说道：“昨天晚上，赵宇和冯安非要拉着我去他们房间玩牌，我们闹腾到晚上两点多，再加上我又喝了点儿酒，也就胡乱的在他们房间睡了一晚上。昨天晚上，是齐刚一个人在这个房间的。”

    这时候，赵宇似乎已经猜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但面对林高卓和王斌宏的目光，他还是说道：“的确，昨天晚上我们三个一起闹到很晚，王斌宏就在我们房间睡了。”说完，他还狠狠地瞪了王斌宏一眼，但王斌宏却只是对他笑了笑。

    刚才很明显，林高卓想把杀人嫌疑往王斌宏身上引，但却被他破解了，王斌宏也不是什么和善之人，尤其是对于自己的老对头林高卓，现在，他要开始反击了。王斌宏惋惜的说道：“齐刚当时是坐在桌子后，哦，还摆着蜡烛，桌上有啤酒饮料，似乎在招待什么人呀，深更半夜的，齐刚可能是想和亲密的好朋友秉烛夜谈，没想到……”

    听到王斌宏这么说，有些对两人恩怨比较清楚的人都看着林高卓，这一点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林高卓和齐刚私下的关系很密切，虽然他们在表面上并没有显现出来。

    对于王斌宏绵里藏针的话，林高卓也只是淡淡的说道：“昨天晚上我和曼妮在一起，并没有出去。我和齐刚并不是很熟，他怎么会找我‘秉烛夜谈’，再说，我们有什么好谈的，有什么需要在半夜谈的。”

    这时候，沈曦突然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不管怎么说，这里发生命案了，而且是凶杀案，但看大家的表情，态度，似乎并没有认为这是一件多大的事，特别是对于王斌宏和林高卓来说，两人都在利用这件凶杀案来抹黑对手，没有丝毫恐惧害怕的情绪。他两人还可以说是因为自小跟随父辈，大场面见识的多了，不会大惊小怪的了，可是他们班上的其他同学，似乎也没有表现出一个正常人面对凶杀案应该有的反应。天语刚刚的那声尖叫，似乎只是因为她被齐刚的尸体恶心到了，干呕了一阵，她现在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王斌宏和林高卓之间的暗战。而且，沈曦看到了很多人眼睛都在闪烁，似乎都在思量着什么，都不是简单的人呀，沈曦不觉得有些好笑。

    最后，还是王斌宏作为班长说道：“既然已经发生命案了，那我们的毕业旅行看来要告一段落了，先回去吧，等这件事处理完了我们再聚一聚。”

    但这时候天还下着大雨，徐黎姿看了眼窗外，有些不满的说道：“现在外面的雨下得那么大，就算是撑着伞也会很快把全身淋湿透的，而且我们也没有什么交通工具，难道让我们走着回去吗？”

    这算是一种奇怪之极的说法了，这个别墅已经发生命案了，却有人只是因为外面下雨所以觉得还是住在这里避雨比较好，更让沈曦惊讶的是，居然还有很多同学赞同这个观点，只有一两个同学感觉这样不好，但却也没有坚持己见，随大流了。

    既然已经决定继续住在这里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就在大家要散去的时候，突然有人问道：“不管怎么说，已经发生命案了，有人报警了吗？”

    这句话问的所有人一愣，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结果是，这么长时间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去报案。最后，还是王斌宏拿出手机看了看，说道：“我来报案吧，你们不用操心了。”

    大家随便的应了一声，就各自回各自的房间了。

    关上房门，沈曦还很小心的在室内把门锁住了，而天语则把自己扔到床上，对沈曦说道：“我们现在的心灵都已经扭曲了。”

    “什么？”刚刚天语说的话沈曦没有听清楚，她转过头来问道，“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天语用胳膊肘支起上半身，说道，“在房间里待着好无聊呀，还好我早就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所以我带了上百个G的美剧，现在只能靠它们来度日了。”说完，就从床上跳了下来，打开了自己的电脑。

    今天的晚饭依然是赵宇和冯安两个人做的，虽然从之前的抽签结果来看，第二天应该是林高卓和钱曼妮来做饭，但在大家亲自参观过他们俩的厨艺后，一致认为还是赵宇和冯安来做比较合适，因此，沈曦他们成功躲过了吃烧焦了的饭和夹生的菜的命运，但真正的命运他们能否躲过去呢？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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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枫叶庄园（7）

﻿深夜，沈曦再次醒来，她看了下手机，现在是凌晨两点多了。像昨天一样，沈曦在确定天语还在熟睡后，就起床穿衣，走了出去。

    此时，整顿别墅一片漆黑，再加上外面狂风暴雨，没有一点儿星光月光，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了。走在走廊里，沈曦莫名的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则小故事。

    有个小沙弥很怕黑，一天白天，师父领着他去欣赏寺外的美丽山景，奇峰异松，鸟语花香，小沙弥不住的对自然的造化发出感叹。到了晚上，师父把他叫醒，走到寺外后，师父突然回身把门给关上了，也就是说把小沙弥给关在外面了。面对山中的漆黑夜色，小沙弥吓得不轻，用力拍门，并喊道：“师父，快开门呀，我害怕。”

    师父问道：“有什么好害怕的，外面依然是白天我们欣赏过的美丽山景，你不是很喜欢的吗？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这种小故事一向是见仁见智的，沈曦读到这则小故事后，其实想对师父说道，黑暗对于人类来说就代表着恐惧。

    她明白师父的意思：日升日落，白昼黑夜交替，这是自然的变化，没什么值得诧异恐惧的。的确，黑夜对于自然来说只是很正常的一种形态，但对于人类来说，黑暗就意味着恐惧。人类是视觉动物，人类通过眼睛获得的信息占获得的总信息的九成以上，而黑暗中，人的眼睛完全没有了作用，也就是说，在黑暗中，人类从外界获得的信息会急剧减少，而正是因为接受的信息太少，所以是无法对危险产生正确及时的反应。在黑暗中，你永远不知道是不是有个人正举着一把刀站在你的身后，这种对可能危险的未知，是人类产生恐惧情绪的根本原因之一。所以对于自然来说，黑夜中，寺外的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棵树，但对于小沙弥，或者对于每个人来说，黑夜中，山已经变成了盘踞的凶兽，树，已经成为了耸然而立的鬼怪。

    后来，渐渐成熟起来，沈曦又有了一份新的感悟，黑暗对于普通人来说代表着恐惧，但对于心生恶念的人来说，则是邪恶的温床。而现在的她，就是第二种人。

    沈曦走到齐刚的房间，直接推门进去了。此时，齐刚的尸体依然坐在椅子上，而桌上的蜡烛，又被人点燃了，一个黑色的剪影站在窗前，看着外面漆黑一片的雨景。

    听到有人进来，人影转过身来，原来是本来应该住在这里的王斌宏，他对沈曦说道：“你到底想要怎样？”语气中透露着深深的不耐烦。

    沈曦随手关上门，冷笑了一声，说道：“我想怎么样，你不知道吗？如果你忘了，那我就再说一遍，可琳不能就这么白白的屈死，我要为她复仇！你最好能和我一起完成这次的复仇行动。”

    “复仇？”王斌宏哂笑道，“你也有脸说复仇这两个字，你不要忘了，当初……”

    “当初发生了什么我自己知道，所以我才要尽量弥补自己的过错。”沈曦突然打断了王斌宏的话，并且显得有些急切，似乎在害怕王斌宏把话说完，在害怕有别人听到，可是，现在这个房间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呀，哦，对了，还有齐刚的尸体。

    缓了缓心神，沈曦继续说道：“你躲不掉的，王斌宏，自从我们一起策划杀掉高畅的时候，你就躲不掉了。”

    “那还不是因为你……”话说了一半，王斌宏突然停住了。当初的自己还是太嫩了，被沈曦一顿连哄带骗，恐吓威胁，答应了帮她杀掉高畅，还被她录了音，掌握了实际证据。现在想起来，自己最开始犯的错根本不算什么，家里人自然会把事情摆平的。但就是因为杀死高畅，被沈曦拿捏住了把柄，弄得他再也脱不了身了，不得不接受沈曦一次次的胁迫，这对于一向自认为聪明智慧，手段了得的王斌宏来说确实是一段耻辱。

    一阵良久的沉默后，沈曦问道：“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这事？”

    王斌宏刚要说话，房门突然被打开了，林高卓和钱曼妮走了进来，看到王斌宏和沈曦也在这里，两人被吓了一跳。但随即，林高卓就笑道：“你们俩好兴致呀，来这里约会？”

    林高卓这么说是因为王斌宏和沈曦经常私下接触，男的帅女的美，一直有传言说他们俩已经恋爱了，而王斌宏和沈曦为了能够更加方便的商量一些事情，也没有否认，所以在很多人眼中，他们早就坠入爱河了，是很让人羡慕的一对。可惜事实是，王斌宏做梦都想把沈曦除掉，当然是在他弄清楚那些录音到底被她藏到哪里之后。

    “这不需要你管，你们来做什么？”面对自己的老对头，现在王斌宏的心情显然不是很好。

    对于王斌宏不客气的诘问，林高卓依旧笑了笑，说道：“

    林高卓一脸坏笑的看着沈曦，而钱曼妮，也很配合的朝王斌宏丢了一个媚眼。沈曦退了几步，退到王斌宏的身后，没有说话。

    王斌宏皱了皱眉，很烦躁的说道：“我们没有兴趣。”可能因为沈曦提起了高畅的事，让他的心情很糟糕，所以他又加了句很重的话：“你忘了高畅的事了吗？”

    王斌宏的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奇怪，高畅是他和沈曦设计杀死的，关林高卓什么事呀？但其实准确的来说，高畅的死是沈曦和王斌宏设计的，林高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推动的，最后的致命一击是沈曦亲自出手的，而杀死高畅的最重要的嫌疑人是林高卓，甚至说除了沈曦和王斌宏知道内幕外，其他人都认为是林高卓杀了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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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枫叶庄园（8）

﻿事情是这样的，林高卓名字的字面意思就是林氏和高氏卓越的孩子，是的，林高卓的父亲姓林，而母亲姓高，而高畅，其实就是他的表弟，但两人并不亲厚，恰恰相反，林高卓对他的母族所有亲戚都抱有很大的不满。

    林高卓的父亲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但凭借着他的聪明和勤奋，当然也有运气，白手起家创立了现在赫赫有名的林氏集团，而他的母亲则是高氏财阀的千金，两大财团强强联合，共同发展，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但当林高卓的母亲早逝后，一切都变了，高氏财阀认为林氏集团能有今天，全靠他们的帮助，所以在一些商业行动中，要求林氏集团无条件的配合。这种无条件的盲目配合让林氏集团的损失很大，林高卓的父亲忍了几次，终于忍不住了，彻底和高氏财阀闹翻了，高氏财阀到处宣扬他的父亲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每次林高卓遇到和他同龄的表弟高畅，就要开始互相谩骂了，因此，高畅，成了他那时候最痛恨的人。

    一天傍晚，林高卓和高畅在一个胡同里又碰到了，高畅是个很帅气，但智商情商都不怎么高的人，见到林高卓就是一阵冷嘲热讽，完全不顾自己只身一人而林高卓身后站着两个保镖的事实。于是，很自然的，他被狠狠揍了一顿，而且是被揍到半死的那种。看到高畅蜷缩着身子倒在墙角，林高卓高兴的走了，一个自己很讨厌的人整天在眼皮子地下晃悠，真心挺烦的，揍了他一顿，舒服多了。这个胡同的路口不知什么原因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对着胡同口，林高卓走的时候还看到了，他看着那个摄像头对保镖说道：“哪个家伙这么无聊，在这里装什么摄像头呀？”

    他俩爆发冲突的地方是一个死胡同，尽头是一个小仓库。看到林高卓离开了，得到消息的沈曦小心的从仓库走了出来，当时的高畅还有意识，感觉到身边有个人，强挣扎着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同班同学，沈曦。高畅这个人除了和林高卓很不对付以外，对其他同学还是很好的，所以他的人缘还算不错。自己这也算是落难了，能遇到个认识的人也算是好事，他虚弱的说道：“沈曦呀，扶我一把。”

    可惜，他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帮助，沈曦冷冷的笑了一声，抬脚朝高畅的心口踢去。她当时穿的是保镖经常穿的那种男士皮鞋，为了穿上这双大了很多的皮鞋，沈曦在里面塞了不少的棉花，这种皮鞋重，而且厚，踢起人来真的很痛。林高卓的保镖毕竟是行家，他们知道打人打哪里不会出事又让对方很疼，同样的，沈曦也自学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她也知道打哪里可以把一个人打死。沈曦专门朝心口，腰部，太阳穴这些要害部位踢，就这样，沈曦踢了高畅十几分钟，活活把他给踢死了。

    在确定高畅已经死亡后，沈曦又等了几个小时，等到十二点以后，外面的集市完全没有了人，沈曦才把鞋脱掉，换上了一双普通的高跟鞋，把皮鞋放到包里，若无其事的走了出去，坐上了在另一个路口等她的王斌宏的车。

    一个女孩子守着一具尸体，在一个黑暗的小胡同里待了几个小时，那时候的王斌宏面对沈曦有一种很让他羞耻的感觉——害怕，他当时确实对沈曦有种恐惧感。

    可能就是为了消除这种恐惧感，王斌宏没话找话说道：“事情办得怎么样，尾巴处理好了吧？”

    “已经办好了。”沈曦微微笑了笑，甜美而可爱，看得出她的心情不错，沈曦透过车窗，看着不见星光月光的阴沉天空，说道，“希望天气预报这次能准一点儿，今晚下场大雨，不过就算不下雨也没关系，那个路面很干净，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的，放心吧。”说完，还对着王斌宏笑了笑。

    王斌宏也只能很不自然的抽了抽嘴角。

    后来，警方始终没有能侦破这个案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一个关键的证据，胡同口的那个摄像头在案发当天的录像带丢了。还记得胡同尽头那个车库吗？摄像头就是那个车库的主人安得，他心疼自己的爱车，怕被别人偷了，就自己安了一个摄像头，他有个亲戚在那个胡同口开了个小超市，摄像头的终端电脑就连在小超市的电脑上。那家伙刚刚装上摄像头的时候还每天去查看记录，渐渐的，就变成每周查一次，然后是每月查一次，到现在，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注意过那个摄像头了。当他把警察带到他那个开小超市的亲戚家的时候，警察得到了个很糟糕的消息，小超市那里的电脑中病毒了，他就去重装了遍系统，现在，那里面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了这个直接而重要的证据，警方只能进行排查了，这时候，林高卓进入了他们的视线，无论从动机，手法，时间上来看，他都有重大嫌疑，本来警方以为这种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吓唬几下他就全招了，但没想到审讯了他几次，林高卓都咬定牙关，坚持说那天自己出去闲逛没有遇到高畅。没有切实的证据，而且林氏集团给林高卓安排的律师还是挺不错的，迫于压力，警方也只能放他走了。然而高氏财阀显然不满意这种结果，直到现在，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对这个案子的关注，还在对警方施压。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的林高卓在被警方带去审讯的时候真的差点儿吓哭了，但他还是挺下来了，本来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毕竟没有证据，高氏就算认定凶手就是他，警方也不会拿他怎么样的。林高卓以为自己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只是在心里一直有个担心和疑惑，警方为什么没有提取胡同口摄像头的录像带呢？

    直到有一天在路上，林高卓迎面碰到了出来逛街的沈曦，两人寒暄了几句就各自走了，就在两人身影交错的时候，沈曦突然说了一句：“那盘录像带在我手里。”

    林高卓猛地回头，惊惧的看着沈曦，而沈曦则甜甜的笑了笑，走了。

    林高卓看着沈曦欢快的背影，眼神由最开始的恐惧，转化为狠毒，他绝对不愿意再次被带到警局了……

    林高卓因为高畅的死被带到警局绝对是他一生的污点，现在却被王斌宏点出来了，他们毕竟还没有撕破脸皮，王斌宏的这句话就太不留情面了。林高卓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他一把把钱曼妮搂在怀里，狠狠的瞪了王斌宏一眼，快步走出去了。

    这时候王斌宏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说的话有些重了，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他很快把心态调整过来，对沈曦说道：“我就说嘛，我们为什么要选林高卓做替罪羊，现在闹得他和我们一直作对。”

    沈曦笑了笑，没有说话，但心里却在想：当初可是你先提出来让林高卓担下杀死高畅的罪名，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初林氏集团一个几亿的投资就是因为你父亲的阻拦而打水漂了，而你父亲现在之所以还只是二把手，却也是拜林氏集团所赐。你们之间的关系早就很糟糕了，男人的话就是这样，荒唐而不可信。

    王斌宏看着沈曦姣好的身材，白嫩的皮肤和精致的面容，更重要的是，虽然他被沈曦整的很惨，但这个女人确实有着深不可测的智慧，他突然有种冲动，说道：“沈曦，做我女朋友吧。”说着，就想要抱住沈曦。

    但就在王斌宏快要抱住沈曦的时候，一个坚硬的东西抵住了他的心口，他低头一看，是一把带鞘的藏刀。见状王斌宏才想起来，眼前这个女人是杀过人的，是个标准的天使外貌，魔鬼身材，蛇蝎心肠的毒美人，他吓出来一头冷汗举起双手，慢慢的退了几步。

    沈曦收起藏刀，安抚道：“王斌宏，我现在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为可琳复仇这件事上，其余的事情，我暂时不想去考虑。”

    王斌宏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我会等你的。”说完，就转身走出了房门。

    关上门，王斌宏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可惜了，这么漂亮一个女生不能享用。”他派出去的人回报说已经找到沈曦藏起来的录音的线索了，既然证据马上就可以拿到了，也就是在没有继续让沈曦活下去的理由了。

    “可惜了……”他一边叹气，一边朝楼下走去，今天他还是要借住在赵宇他们房间。

    而沈曦也没有在齐刚的那股房间久待，她悄声回到自己的房间，见天语还在熟睡，就放心的躺回到床上了。

    其实沈曦不知道，天语也是刚刚回来的，她今晚也出去了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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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枫叶庄园（9）

﻿就在沈曦起床出去之后没多久，天语也醒了，她看了眼双人床空荡荡的另一边，叹了口气，就穿衣出去了。

    天语离开房门，朝楼下的卫生间走去，路上她隐约听到了齐刚那个房间好像有动静，但她也没有理会，径直下楼了。

    来到卫生间，已经有个人在等她了，天语也没有客气，直接坐在卫生间唯一可以坐的地方——马桶盖上，然后更加不客气的说道：“徐黎姿，大半夜的你叫我来干什么，有话快说，我还要睡觉呢。”说完还打了个哈欠。天语内心里是很看不上徐黎姿的，认为她就是那种典型的花瓶，除了有张好皮囊外，腹内空空，无论从智慧，品德，涵养，气质各个方面来说，都毫无可取之处。

    徐黎姿听到了天语毫不客气的话，心里一阵气愤，但她还是强压下心中的怒火，努力用较为平静的语气说道：“我知道嘉木很喜欢你……”

    怎么又是这档子事，天语忍不住要扶额叹息了。

    事情是这样的，徐黎姿这个人是个典型的外貌协会的人，大一刚开学的时候，就瞄上了他们班上的吕嘉木。吕嘉木在他们班上是棵草，在他们系也是棵草，甚至在他们学校都可以称得上是一颗优质牧草了。于是，这颗优质牧草就被徐黎姿这个“母牛”给看上了，开始了玩命的倒追。事实证明，一个漂亮的女人拼命的倒追一个男的，那个男的是很难坚守阵地的，很快，吕嘉木就沦陷了。但女追男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对男人来说，太容易获得的东西往往不会珍惜，甚至说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有的人条件比较好，很容易获得成功，但没有经过风雨，是无法品尝到成功的喜悦的。同样，对于吕嘉木来说，虽然他的女朋友是徐黎姿，但就两人的关系而言，他付出的一直很少，他一直是被动的接受徐黎姿对他的好，却没有相依的付出，是一个颇为典型的渣男了，而且，他还看上的班上的另一个同学，李天语。

    可是天语对于这种渣男毫无兴趣，她是这么想的，可是就是有人不信，比如说徐黎姿，她一直认为天语是她和吕嘉木爱情的最大威胁，所以处处和天语作对，有时候太过分了，吕嘉木还会出来阻拦，但这只会让让徐黎姿更恨自己。最让天语恶心的是，事后吕嘉木会以一种施恩的态度来安慰自己。天语可不是什么淑女，所以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吕嘉木用一种自认为潇洒的姿态来到天语身前，还没有说话，天语就从嘴里蹦出一个字“滚”。但是天语的冷漠并没有消除吕嘉木的热心，他自作聪明的认为天语是因为自己有女朋友了，所以不愿意做第三者，所以更欣赏天语了。

    就这样，天语被这两个极品弄得烦不胜烦，像是粘上了狗皮膏药似的，怎么甩也甩不掉。

    “李天语，李天语……”一阵呼喊把天语从发呆这个中唤醒了。

    天语愣了一下，有点儿呆萌的问道：“怎么了？”

    徐黎姿问道：“你觉得我刚刚的提议怎么样？”说完，还递给了天语一杯牛奶。

    提议？什么提议？天语现在满脑子浆糊，她下意识的接过牛奶，努力回想刚刚徐黎姿在说些什么？

    徐黎姿看天语拿着个杯子又开始发呆了，忍不住说道：“这杯牛奶还是趁热喝了吧，凉了就不好了。”

    就是这句简单的话让天语彻底清醒过来了，一般人可能会认为天语是个可爱，爽朗的女孩，但真正对她有了解的人来说，天语是个智慧深沉的人。现在，这个智慧深沉的人从徐黎姿的话中听出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趁热”？既然知道牛奶要趁热喝，那你得不得得不得的说那么多干什么？

    天语用狐疑的眼光看了看徐黎姿，不得不承认，徐黎姿不是个很懂得隐藏情绪的人，她只是个心理素质比较强的普通学生罢了，和天语，沈曦这样的妖孽不一样。天语很明显的看得出来，徐黎姿在紧张，从她僵硬的站姿，不断握紧又放松的双手，飘忽不定的眼神都可以看出，徐黎姿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天语看了眼手中的牛奶，微微一笑，徐黎姿这样小丫头还是太嫩了点儿呀。天语拿起杯子，慢慢的喝了一口牛奶，并用余光观察着徐黎姿。在看到天语真的把牛奶喝下去后，徐黎姿长长的出了口气，同时眼神又显得有些灰暗，嘴巴微张，想说什么但又没有说出口。

    天语有些好笑的看着徐黎姿的反应，突然站起来，一把搂住徐黎姿，吻上了她的嘴唇，将含在嘴里没有咽下去的牛奶渡到了她的嘴里。

    徐黎姿被天语突然的行为吓傻了，等她回过神来，那口牛奶已经被她喝下去了。当徐黎姿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脸色刷的变的惨白，她一把推开天语，俯下身对着马桶用手抠自己的舌根，想要把喝下去的牛奶呕吐出来。

    天语看到徐黎姿的反应，瞳孔猛地一缩，眼睛眯了起来，她迅速打开水龙头，用手捧着水漱口。天语确实没想到，徐黎姿竟然有胆子这么做，本来天语以为徐黎姿只是在牛奶里加了点儿泻药什么的，想要整一整自己，但现在看她的反应，牛奶里加的东西恐怕不是泻药那么简单了。

    徐黎姿干呕了几下，却什么也没有呕出来，很快，她的脸色变得青白，嘴唇发黑，她挣扎着爬到天语身前，用手拉着她的衣角，用一种极其虚弱的说道：“救救我，求你了。”

    天语没有说话，用力挣开，退到卫生间的角落，眯着眼睛看着徐黎姿，此时天语的眼中再也看不出什么可爱呆萌了，而是散发出一种类似丛林捕猎者的冷酷眼神。

    徐黎姿趴在地上，开始大口的吐血，很快，她的双眼，鼻孔，耳朵也开始流血。天语就在旁边静静的看着，看着徐黎姿极其痛苦的慢慢死去。

    天语又等了一会儿，才俯下身来，此时的徐黎姿相貌恐怖，脸色惨白，嘴唇墨黑，七窍流血，普通人见了恐怕要做好几天的噩梦。但天语没有在意这些，她看了看徐黎姿死不瞑目的双眼，又摸了下她的劲动脉，试探了下她的呼吸，在确定徐黎姿已经死亡后，天语冷哼了一声，转身打算出去，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把那杯牛奶倒进洗手池，冲干净，又把杯子洗了洗，擦干净，然后把杯子猛地摔倒地上，摔个粉碎。

    天语又仔细回想了下，确认自己没有留下什么其他痕迹，就回去睡觉了，她刚刚躺倒床上，沈曦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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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枫叶庄园（10）

﻿沈曦和天语渐渐重新陷入沉睡之时，还有一个人没有睡着，那就是赵宇。

    由于每个房间只有一个双人床，像沈曦和天语这样都是女生的话没什么，林高卓和钱曼妮那种是男女朋友关系的也挺好的，但像冯安和赵宇这样是两个男生的话就比较尴尬了。两个女生可以躺在一张床上窃窃细语，但两个男生同睡在一张床上就总感觉有些奇怪。于是，冯安和赵宇就只能有个人打地铺了，今天，轮到赵宇睡地板了。

    赵宇是个很看得开的人，该睡睡该吃吃，这世上似乎没什么事可以让他长久的烦恼的。但最近，确切的说是自从住进这个枫叶庄园，他就一直睡得很不安稳，他感觉很是不安，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自从来到这个别墅后，他突然觉得和自己相处了四年的同学突然变得很陌生起来，所有人都好像充满了心事，眼神闪烁，好像在算计着什么。

    今天他早早的洗漱完毕，但躺在自己铺的舒舒服服的床垫上，他却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当他好不容易有些睡意后，“乓”的一声，好像是杯子落地的声音，把他惊醒了。好吧，现在赵宇是彻底睡不着了。他躺在床垫上，看着天花板，想起来今天晚上发生的一件事。

    今天还是他和冯安做晚饭。他喜欢做饭，将食材烹饪成美味佳肴的过程让他很是享受，这甚至超过了他享受自己亲手烹制的美食时的愉悦。就在他全身心的享受烹饪美食的时候，突然听到冯安的一句话：“吕嘉木，你在做什么！”

    冯安的话很突然，而且声音很大，把吓了他一跳，差点儿把锅扔出去，而当赵宇转过身来，看到到底发生了什么后，真的把锅给仍到灶台上了。吕嘉木举着把刀，正恶狠狠的看着他。听到了冯安的话，吕嘉木僵硬的笑了笑，说道：“我想跟赵宇开个玩笑而已。”说完，把菜刀放回案板上，转身走了。

    看着吕嘉木渐渐离去的背影，赵宇总算的回过神来了，擦了擦自己额上的冷汗，他没好气的说道：“这家伙是没吃药，还是吃错了药？”

    看着赵宇气急败坏的样子，冯安笑道：“他什么都没吃错，到底是因为什么你不知道？”

    赵宇把锅里的菜倒到垃圾桶里，就在刚才，这道菜已经被炒糊了，没办法吃了。他一边收拾灶台一边心有余悸的说道：“我怎么可能知道疯子的想法？”

    冯安坏笑着看着赵宇，直到赵宇不耐烦的作势想要揍他的时候才说道：“想想那天我们毕业聚餐的时候天语给你说了什么？”

    “毕业聚餐？”赵宇想了好久，终于回想起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

    前几天他们举办了一次聚会，聚散多悲愁，毕业聚会上总少不了苦涩的酒，伤感的泪和醉到忘记离别忘记自我的酣畅。聚会后半段，作为班上人缘还算不错的赵宇和自己相处了四年的同学一一碰杯对饮，当赵宇找到天语的时候，她已经喝得不少了，可爱的脸蛋红红的。赵宇故作镇定的拿起啤酒杯和她碰了一下，说道：“大学四年，真的很庆幸能够遇到你这样聪明可爱的女孩，我……我干了，你随意。”说完，赵宇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时候一般女生只要稍微抿一下就可以了，毕竟女生的酒量一般比较小，但那时候的天语真的喝醉了，她用力的拍着赵宇的肩膀，说道：“你也是我在班上最欣赏的人了。”

    ……

    “就因为这事？”赵宇不可思议的问道。

    冯安点了点头，说道：“你知道的，吕嘉木一直很喜欢天语的。”

    “可是……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呀！”赵宇还是很难想象，自己同学里居然有这么奇葩的人，“而且，我真的很冤。”

    ……

    天语在对着赵宇说完那句话后，又凑到他耳边憨憨的笑着说道：“可是你还和小曦差很远很远，很远很远……”说完，用力推了他一下，就踉踉跄跄的走了。

    天语在转身的时候脚步都有些不稳了，差一点儿跌倒，赵宇连忙扶了她一把，就在这时候，他听到天语喃喃的自语：“我喜欢小曦，可为什么她不喜欢我……”

    隐约间，他似乎还看到了天语眼中噙着的泪。

    ……

    “谁都知道，天语喜欢的是……”说到这里，赵宇却说不下去了，这件事不应该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虽然没有人要求他保守秘密。

    “我还真不知道，天语喜欢的是谁？”冯安好奇的问道，虽然说天语不是现在流行的骨感美女，显得稍微胖了点儿，但也是很有曲线的，算是丰满型的美女了，可是这个可爱活泼的美少女却没有在大学谈过恋爱，也没有听说过她对谁有好感，但看她的样子，又好像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这个人到底是谁，也是很多同学很感兴趣的话题。

    “这个我真的不好说啦。对了，你的鱼做的怎么样了？”赵宇显得有些拙劣的扯开了话题。见赵宇真的不想说，冯安也没有勉强，两人开始讨论起厨艺来了。

    赵宇不知道的是，在天语摇摇晃晃的独自走远后，她还轻声自语道：“小曦，这次我可是帮了你个很大的忙哦。”说完，她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酒杯，朝吧台走去。

    ……

    不知过了多久，赵宇终于朦朦胧胧的睡着了，但他睡得很不踏实，在似睡似醒间，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一直住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上，镇上的人很多，但他就熟悉有限的几个，他的邻居叫冯安，镇长家的儿子叫王斌宏，他的青梅竹马的玩伴叫李天语，他们的父辈给他们定下了娃娃亲。

    镇上的生活平静而安详，只是有个奇怪的规矩，一旦太阳落山，所有人都必须待在屋子里，不许出来。

    但赵宇天生就是个好奇心过剩的人，别人不想让他做什么他偏要做什么，二十一年了，他对镇上的夜晚的好奇心越来越重了，终于，有天晚上，他偷偷的跑了出去。

    和白天不一样，镇上的夜晚更有一番独特的韵味，赵宇快活的在镇上闲逛着，直到……他抬头看了下天空，深蓝色的夜幕上，挂着一个硕大无朋的脸，而“她”，正在盯着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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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枫叶庄园（11）

﻿“额……”赵宇轻呼了一声，猛地坐起来了。清晨和煦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让赵宇感觉安心了很多，他擦了下额上沁出的细密汗珠，长长的舒了口气。这个梦太奇怪了，赵宇以前也做过很多有意思的梦，但醒来后大部分的细节就都记不清了，只是能够回忆起做梦时的感觉，或兴奋，或遗憾，但这次，虽然他已经醒来十几分钟了，但他依然清晰的记得梦中的每一个细节，并且可以回忆起做梦时的自己内心的……滔天恐惧。

    赵宇摇了摇头，努力让自己更加清醒一点儿，屋里已经没人了，冯安应该已经起床了，王斌宏说是要在他们这里再住一晚，但直到他昨晚睡着也没有见他，也不知道王斌宏昨晚在哪里休息的。

    赵宇洗漱了一下，感觉舒服多了，他刚要出去，门突然开了，吓了他一跳。

    冯安快步走了进来，一脸的铁青，看着赵宇说道：“又有人死了，是徐黎姿。”

    听到冯安这么说，赵宇的瞳孔猛地一缩，快速说道：“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在冯安的带领下，赵宇来到了一楼的卫生间。对于徐黎姿极其恐怖的死态，赵宇也没有在意，他查看了下徐黎姿的尸体，又看了下周围的环境，一句话也没有说。

    许久，赵宇才问道：“其他人呢？”

    冯安苦笑着说道：“只有你一个人对这件事有正常的反应，我去叫其他人，告诉他们徐黎姿死了的时候，他们就像是听到了一件很小的事情一样，回应了我一句：知道了，就该看电脑的看电脑，该玩手机的玩手机。现在，只有咱们俩是独醒的了。”

    “独醒？”赵宇冷笑了一声，说道，“这可说不准，说不定咱们才是最后知道真相的笨蛋。”

    冯安皱了皱眉，说道：“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赵宇一边朝外面走一边说道，“无论如何我要回去了，我再也不想在这个别墅待下去了。”

    冯安看着赵宇朝他们的房间走去，似乎是打算收拾行李，无奈的说道：“你走不了的。”

    “为什么？！”赵宇突然转头，死死的盯着冯安说道。

    看着赵宇凶厉的表情，冯安的心脏快速跳动了几下，然后才说道：“你没看窗外吗？现在外面还下着大雨，而且这里方圆十几里都没有任何一个村庄小镇，你打算淋着瓢泼大雨，踩着满是泥水的土路，步行几十里回去吗？”

    “那你打算怎么办？在这儿等死？”赵宇叹了口气，说道。

    冯安摇了摇头，说道：“在这儿未必就是等死呀，也许‘他’的目标并不是我们，那我们其实不用逃的。”

    赵宇看着冯安自信满满的样子，不知道他到底有底牌，他有些颓然的坐在沙发上，说道：“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把父辈的仇恨用这种方式传递下来。”

    对于赵宇的抱怨，冯安笑而不语。

    ……

    一天很快过去了，又到了做晚饭的时候了，虽然没有人说，赵宇和冯安还是自觉地操持其晚饭来，现在他们已经对做饭的配合颇为熟练了，很快，饭就做好了。

    就在赵宇哼着歌收拾厨具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进来了，并且听脚步声并不是冯安。他猛地转身，却惊讶的发现进来的人是沈曦。

    赵宇愣了一会儿，才笑着说道：“沈曦呀，你来这儿做什么？等不及了，饭已经做好了，对了，你见冯安了吗？”

    沈曦端起一个盘子，说道：“我是来端菜的，今天本来是应该我和天语做饭的，却麻烦你们做了，那我至少来端下盘子吧。至于冯安，我刚刚不小心把果汁倒在他身上了，他去换衣服去了。”说完，还露出了一个清澈的微笑，这让赵宇不得不承认，沈曦确实是个美女。

    沈曦端了两盘菜，赵宇也没看出有什么问题，他算是放下心来了，继续在案板上忙活起来。

    当夜宸再次进来端起第三盘菜的时候，她并没有走出去，相反，她缓缓的朝赵宇走了过来。夜宸端着那盘麻婆豆腐，心里感叹道，虽然说沈曦的计划很好，但她毕竟要顾及到七天后警方到来后怎么把自己从这些事情中摘出来，所以很多情况下，她会避免自己动手。但把这种事情寄希望于别人身上总是很不牢靠的，人心难测，她的计划很难完整的执行下去。但夜宸就不一样了，七天后她直接就走人了，不需要去管什么警察了，所以有些计划她完全可以自己去做。

    当夜宸慢慢逼近赵宇的时候，他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当赵宇转身的时候，夜宸把左手端着的菜直接扣在了他的脸上，在他喊出来之前，右手反握藏刀，一道冷光闪过，将赵宇的气管划断。

    透过被菜汤模糊了的双眼，赵宇看到的是沈曦依旧平静而美丽的脸庞，突然，他想起了今天早上他做的那个噩梦，现在他终于想起来了，小镇夜空出现的巨大脸庞到底是谁。同时，他也明白了这个梦的含义，记忆的碎片不断在他眼前闪过。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兴奋的拿出了一张据说“很有意思”的碟片，将死亡哥特文化传播到他们班上；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直接间接的表示杀人其实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并且引导其他人和她一起探讨杀人方法；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经常发出感叹，感叹敢于杀人的男人是多么有魅力；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断挑起同学们之间的矛盾，并告诉他们，彻底解决矛盾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在四年来不断的在班上散播死亡的种子，让其生根发芽，而就在他们毕业旅行来到的这个枫叶庄园，在这个被外界条件隔绝的孤岛上，罪孽之花终于开放了。心中已经被恶念占据的同学来到这个枫叶庄园后，都明白了，这是沈曦给他们挑选的舞台，他们将在这里，上演一幕幕惨烈的剧集。

    虽然想明白了，但这对于赵宇来说，一切都太迟了，他的意识渐渐模糊，整个人的灵魂都沉入了永恒的深渊……

    “沈曦，你在做什么？！”一声惊呼把沈曦吓了一跳，她转身看到换好衣服的冯安正一脸心痛的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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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枫叶庄园（12）

﻿沈曦没有理会冯安心痛的表情，她快步走了两步，手中的藏刀直接刺向冯安的咽喉。

    这一刀快，准，狠，是夜宸多年来练习的结果，但出乎沈曦意料的是，冯安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沈曦满脸惊讶的看着冯安，要知道，现在社会，不管男女，在面对一把刺向自己要害的利刃的时候，能够下意识的躲避已经算是心理素质很好的了，大部分恐怕都会傻傻的愣在那里，像冯安这样快速准确的反制的人，至少也是经过多年训练的人了。但平日里冯安就是个学习不错的普通学生呀，也没听说过他学过武术，搏击之类的呀。

    其实沈曦不知道，冯安才是这个班上背景最深的人，他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爷爷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让他系统的接受搏击训练。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冯安远离家乡，来到这个城市上大学，并且把自己的背景全部隐藏了起来，但他童子功并没有拉下，在生死一刻，他多年前接受的训练养成的本能救了他一命。

    沈曦用力挣扎了几下，但都没有挣脱，她的手腕依然被冯安死死的扣住。

    这时候，冯安看到沈曦眼中似乎噙满了泪水。四年了，他还从未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个智慧而坚韧的女生哭过。美人微泣，有种

    “梨花一枝春带雨”的感觉，沈曦的这种无助而娇弱的样子让冯安更加心痛了，他再次问道：“沈曦，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出了什么事我可以帮你的呀，为什么要……”

    在冯安说话的时候，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松了松，沈曦将自己的手挣脱，语带哭腔的说道：“要你管！”说着，一滴冰冷的泪滴了下来。沈曦挥刀再次朝冯安砍过去，但这次，她的动作就很凌乱了，毫无章法。

    但这也正符合冯安的猜想，沈曦最开始那凌厉的一击只是碰巧而已，他就说嘛，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肯下得了那么大的苦功夫去学什么杀人技巧。面对沈曦胡乱的攻击，冯安只是躲闪，并没有还击，并且还在不停的安慰着她，他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打击让沈曦选择了杀人这条这么极端的道路。

    终于，冯安再次扣住了沈曦的手腕，说道：“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曦现在已经泪流满面了，她嗓子嘶哑的喊道：“不用你管！”

    看着沈曦这个样子，冯安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他忍不住想要把沈曦拥入怀中。

    但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感到一阵心痛，这次是真正的“心痛”，他低头看着从自己左胸透出的刀尖，挣扎着想要看看到底是谁，给了他着致命的一击，但他却无力再转身了。

    冯安摊到在地，最后一眼依然是充满爱意的看着沈曦。这时候的沈曦虽然还是满脸的泪痕，但却再没有刚才的柔弱表情，相反，她现在一脸的平静和淡然。

    冯安不由得暗暗嘲笑自己，是呀，四年了，难道他还不知道自己暗恋的女生到底是什么性情吗？对于沈曦这样智慧深沉的人来说，怎么会出现刚刚那种小女生的娇嗔悲苦。渐渐的，他闭上了眼，陷入永久的沉睡中去了。

    沈曦低头查看了一番，在确定冯安已经彻底死亡后，有些尴尬的看着刚刚帮了她一个很大的忙的天语。天语随手拿起一块抹布，一边低头认真的擦着手里的水果刀，一边说道：“小曦，现在应该怎么办？”

    沈曦暗暗松了口气，很感激的看着天语，这时候她并没有问自己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而是直接无条件，完完全全的信任自己。

    沈曦快速说道：“我们走。”

    就在这时候，厨房的门再次被打开，钱曼妮快速走了进来。

    沈曦和钱曼妮向来不和，这是全班人都知道的事情，最开始到底是那件事引起的，现在已经没人能说清楚了，但现状是，沈曦和钱曼妮已经处于互相仇视的状态了。

    看到钱曼妮进来，天语眯起了眼睛，用力握住了手里的水果刀，就在她打算再为沈曦解决一个麻烦的时候，突然听到沈曦说道：“天语，没事的。”

    钱曼妮扫视了下厨房的环境，杯盘狼藉，两具死尸，但她并没有出现任何惊讶的表情，只是对沈曦说道：“快点儿，他们要出来了。”

    沈曦点了点头，一把拉着现在有些搞不清楚情况的天语，快步离开了厨房，来到了旁边的一个储物间里，里面有沈曦准备好的一整套衣服。

    就在沈曦换掉沾血的衣服的时候，突然听到钱曼妮的一声尖叫，然后，就听到她跌跌撞撞的从厨房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一阵快速的脚步声传来，大家都聚集到了厨房。

    王斌宏和林高卓看到冯安的尸体，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了，别人不知道，但他们两个人是知道冯安的身份的，他死在这里，绝对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林高卓环视了一圈，冷冷的问道：“沈曦呢？”说完，还看了王斌宏一眼。

    王斌宏没有理会林高卓饱含深意的眼神，只是低着眉说道：“大家去找找她吧。”

    虽然王斌宏在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同，但在心里却掀起了滔天波澜，他知道，沈曦莫名其妙的一直想要为那个四年前死去的可琳报仇，杀别人他是懒得管了，但杀了冯安，这绝对是闯了大祸了，恐怕不用自己出手，沈曦也活不了多久了。

    大家四散着出去找沈曦，很快，就听到钱曼妮一声很尖锐的喊声：“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大家闻讯跑了过去，看到储物间里，沈曦和天语两人抱在一起沈曦把天语扶起来，一把推开林高卓，朝她们的房间走去，留下一堆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

    王斌宏看着沈曦和天语的背影，皱了皱眉，林高卓能够发现的地方，他自然也能发现，看起来冯安确实不是沈曦杀的，那又会是谁呢？这栋别墅里，还隐藏着另一个猎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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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枫叶庄园（13）

﻿沈曦和天语颇为狼狈的跑回了房间，她俩相拥着摔倒床上后，互相看着对方，哈哈笑起来。

    沈曦长长的舒了口气，对天语说道：“我们总算是逃出来了，还好没有被他们逮到。”语气轻松愉快，又有一点儿坏笑的感觉，像是一个刚刚成功逃课出去玩的学生一样。

    天语也附和着说道：“是呀，刚刚可真是刺激。”

    说完这句话，两人突然沉默了下来，沈曦知道，她需要给天语一个解释，解释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她现在……确实不能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语突然抱住沈曦，在她耳边轻轻的说道：“小曦，我多么希望能够就这么一直抱着你。”

    “我……”沈曦只说出了一个字，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起。

    天语期待着看着沈曦，但沈曦却只是支支吾吾却只说出了一个字，一向爽朗的她突然隐隐的感觉有些心痛，但天语还是勉强笑了笑，靠在沈曦的肩膀上，轻轻的说道：“帮我实现这个愿望，可以吗？”说完，她抬头凝视着沈曦。

    沈曦低头看着天语纯净的大眼睛，拒绝的话愣是说不出口，最后，沈曦还是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答应你。”

    听了沈曦的回答，天语高兴的依偎到她怀里，沈曦则摩挲着她的头发。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天语和自己是同一类人，都是外表正常，但内心狠辣的蛇蝎美人，这样的毒玫瑰会被一个普通的诺言所束缚吗？这一点，自己和天语都很清楚，但沈曦依然能感受到天语发自内心的喜悦，似乎在这个时候，天语不再是那个可以快速准确的将刀捅入别人心脏的杀人凶手，而真正成为了一个纯真可爱的少女。

    ……

    最终，大家都没能吃上晚饭，就各自回到了各自的房间，想着各自的事情。例如王斌宏和林高卓，冯安的死绝对是个危机，但既然是危机，那么就必然在危险中隐藏着机遇，就看谁能够把握住这个机遇了。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再大的危机也不用担心，相反，他们担心的是一成不变，那才真的让人无可奈何呢。

    而这个时候的吕嘉木，则在房间里烦躁的渡着步，突然，他用力将已经喝完的易拉罐啤酒扔到了墙角。他讨厌徐黎姿，尽管她是他的女朋友，尽管她很爱他，尽管她能够给他愉悦的床上享受，但他就是讨厌她，讨厌到甚至当他听到徐黎姿的死讯后并没有丝毫的悲伤，相反，他心中还有一丝窃喜：自己终于可以摆脱她了。

    但现在，经过了二十个小时的沉淀，他又有点儿想她了，并且这种思念越来越严重，让他产生了一个莫名的想法：他其实一直深爱着徐黎姿。

    大学四年的回忆不断在吕嘉木的脑海中翻滚回放，他记起了很多和徐黎姿在一起时的快乐生活：他们一起在刚刚泛起新芽的柳荫下散步；在炎热的午后，他们一起去海边游泳，他身材极好的女朋友总是会引起很多的瞩目，这让他有些恼火，又有些骄傲；而在凉爽舒适的秋季早晨，他却不能睡懒觉，因为要陪着徐黎姿，他的女朋友去晨跑，只是因为他戏谑的说了句：你该减肥了，那时候每个早晨都是痛苦的煎熬，但现在想起来，其中却也浸润着丝丝的甜蜜；冬天，为了能让徐黎姿堆砌一个雪人，他带着她坐了大半天的火车去北方的一个城市，就为了能够看到她那开心的笑容……

    吕嘉木拿起一张照片，那是他和徐黎姿的一张合影，冰天雪地的背景下，两人之间有一个小小的雪人。因为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这么厚的雪，也是第一次堆雪人，都没什么经验，于是在耗费了半天的时间后，他们也只是堆出了一个只有膝盖高的小雪人，但他俩还是很开心的和那个小雪人合了影。那时候的时光是多么的美好呀，当时黎姿还憧憬道：“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拥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布丁的。”

    可是，现在，这个愿望再也无法实现了！那个照片里的美丽倩影已经变成了一具死尸，他吕嘉木的爱人，徐黎姿已经死了，而且是被谋杀的。想到这里，吕嘉木的脸色突然变得极其狰狞扭曲。

    就在这个时候，电脑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滴滴声，那是新邮件到来的声音。吕嘉木有些烦躁的拉开椅子，点开了那封邮件。

    那封邮件没有任何字，只有一个简短的视频，吕嘉木随手点开了那个视频。这是个很模糊的偷拍视频，人物是一对儿在床上翻滚的情侣，但是当吕嘉木看清楚那两个人是谁后，他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了。

    此时，一阵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将他从极度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了……

    沈曦和天语的房间。沈曦看着蹦蹦跳跳进来的天语，问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天语跳到床上，说道：“本小姐出马，还有什么事不会完美完成的？对了，你让我放到吕嘉木门前一瓶酒做什么呀？”

    沈曦笑了笑，说道：“来，看看这个视频。”说着她从电脑上点开了一个视频，就是刚刚吕嘉木看到的那个。

    天语惊讶的说道：“这是王斌宏和徐黎姿？……不对，她不是徐黎姿。”

    沈曦语调愉悦的说道：“是的，那个女人不是徐黎姿，但对于一个喝了掺有迷幻剂的酒的人来说，很难区分出这一点。”

    天语好奇的问道：“你想做什么，让吕嘉木认为徐黎姿和王斌宏有一腿，这有什么用？”

    沈曦笑着解释道：“用处可大了，吕嘉木这个人我了解，属于标准的渣男，对于已经得到的东西他不会有一点儿的喜欢和珍惜，但对于已经失去的东西却痴迷留恋。现在他一定会觉得他一直深爱着徐黎姿，完全忘了他对徐黎姿的刻薄和侮辱。当然，这个视频恰到好处的剪辑也是很有帮助的，特别是这句话。”这时候，这个短小的视频已经到结尾了，视频结束后屏幕上打出了几个字：“现在你知道你能签到的那个好工作是靠谁的帮助了吧？”

    看到这个，天语惊叹道：“小曦，你太坏了，呵呵。对了，你怎么弄到这个视频的？”

    沈曦调皮的眨了眨眼睛，笑着说道：“你以为王斌宏是个什么好人？有一天他和我吹嘘说他上了一个酷似徐黎姿的女生，还拍了视频。至于视频为什么在我手里，谁让他的电脑不设置密码？更重要的是，谁让他没有出去后随手锁门的习惯呢？”

    ……

    吕嘉木打开房门，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就在他以为这是谁的恶作剧的时候，突然看到地上放着一瓶酒，下面还压了一张纸条：“这瓶酒可以让你和你的敌人同归于尽。”

    吕嘉木有些手脚僵硬的拿起那瓶酒，愣愣的看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恶狠狠的说道：“是的，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吕嘉木提着酒朝王斌宏的房间走去，胸中的恨意不停的燃烧。徐黎姿，枉费我对你一片痴情，对你无微不至，没想到你居然……居然……这对奸夫****，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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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枫叶庄园（14）

﻿此时的王斌宏在自己的房间，给自己倒了杯咖啡，他刚刚发现，这个房间里有一个很不错的咖啡机还有一小袋咖啡豆，现在，他正坐在桌前，安静的享用自己磨制的美味，同时思考一下怎么才能利用好冯安的死。虽然桌子的另一端就是齐刚的死尸，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安逸的思绪，只是已经过了两三天的时间，齐刚的尸体已经散发出尸臭来了，弄得房间里的空气不是很好，这确实是件很让人恼火的事，特别是自己在品尝咖啡的时候，王斌宏想着是不是今天晚上还是去冯安他们的房间睡觉。

    就在这时，一阵敲门声传来，声音很大，在这么安静的环境中还是很突兀的。王斌宏回头看着门，手里摩挲着杯子，不知道现在这种环境下有谁会来找他？门外的敲门声越来越急促，久思未果，王斌宏拿起一把水果刀，叉了一个苹果，然后起身去开门。打开门一看，吕嘉木直愣愣的站在他面前，衣衫污秽，醉眼朦胧，王斌宏愣了一下，才笑着说道：“嘉木呀，找我有什么事吗？需要来个水果拼盘吗，我正在做呢！”说完，还扬了扬自己手里的苹果。

    吕嘉木见王斌宏站在门口，也没有让路的意思，很是不耐烦的一把把他推开，踉踉跄跄的走进了房间，一屁股坐在了刚刚王斌宏坐的那把椅子上，木然的呆坐了一会儿，才抬头对王斌宏说道：“徐黎姿死了，她死了。”

    被吕嘉木满嘴的酒臭熏得够呛的王斌宏掩了下口鼻，忍不住语带关切的说道：“你怎么了？喝了这么多的酒。”而在内心中，王斌宏却对吕嘉木非常鄙视，他当然完全明白吕嘉木这是怎么了。记得很久以前有一次他和沈曦闲聊的时候，有聊到过吕嘉木这种人的性格，当时沈曦认为吕嘉木永远不会珍惜深爱着他的徐黎姿，但身为男人，对男人性格更加了解的王斌宏却笑着反驳道：当吕嘉木永远失去徐黎姿后，他就会珍惜她的存在了。当时沈曦还不相信，说如果有一天吕嘉木真的永远失去徐黎姿了，她倒真的要好好看看吕嘉木到底会是个什么态度，为此他们还打了个赌。

    看来这个赌自己要赢了，但赌注是什么来着，王斌宏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想起来，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他们当时是以一种开玩笑的心态聊这件事的，具体的细节他现在确实有些记不住了。

    记不住就算了，王斌宏见吕嘉木想要站起来，连忙搀扶了下，不管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王斌宏永远会让自己展现出一种绅士风度的。在王斌宏的帮助下，吕嘉木终于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他伸手从桌子的另一端随手拿起了两个杯子。一抬头，看到了齐刚惨死的面容，吕嘉木也没有害怕，举起手中的酒瓶徐晃了一下，喃喃的说道：“齐刚，兄弟马上要去陪你了。”他说话的声音很低，低到王斌宏完全没有听见，否则，以他的谨慎小心，绝不会让后面的事发生。

    吕嘉木摇摇晃晃的坐回到椅子上，把酒倒到两个杯子里，递给王斌宏，说道：“斌宏，陪我喝一杯！”

    王斌宏意味深长的看着吕嘉木充满血丝的眼睛，没有接杯子，吕嘉木则用浑浊的眼睛和王斌宏对视着，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但他心里却已经紧张的要命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刚才的动作很不对。一个醉酒的人一般会自己拿走一杯，直接把另一杯递给对方，但他却把两杯同时递给了王斌宏，让他自己选择。吕嘉木刚才下意识的这么做，主要是考虑到王斌宏这个人心思细腻，谨慎小心，在这种环境下，在这个已经死了好几个人的别墅中，他绝不会轻易去喝别人递给他的饮品的，但却没考虑到，这个动作对于一个醉酒的人来说，会有些不自然的。吕嘉木的心脏快速的跳动着，但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王斌宏。

    但幸好的是，王斌宏虽然有些怀疑，但也并没有在意，只是觉得自己可能是有些累了，对什么都疑神疑鬼的。他也知道，在恐怖片里有这种心理就是作死的前凑，但他又不是生活在恐怖片里，如果真的对任何不自然的事情都要追究到底，那他早就精神分裂了。

    王斌宏从吕嘉木手中随便拿了杯酒，说道：“好吧，我陪你喝一杯。”

    吕嘉木低头不再去看王斌宏，直接把自己手里的酒一饮而尽，而王斌宏见吕嘉木把酒喝完，才小小的喝了一口，关切的问道：“嘉木，感觉怎么样，心里好点儿了吗？”

    吕嘉木看了眼王斌宏手中的杯子，看到液位确实有所下降，才放心的说道：“很好，现在舒服多了。”说完，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那种肆意而狂放的笑声和他刚刚进来时的颓废郁闷完全不一样，王斌宏皱起来眉，冷冷的问道：“嘉木，怎么了？”

    直到这个时候，吕嘉木仍然没有松口，他随口回应道：“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个很好笑的笑话：我自己就是个笑话！”

    王斌宏一脸严肃的看着吕嘉木，许久才说道：“哦，是吗？不要这么说自己，事情总是会过去的。”

    接下来就是尴尬的沉默，很快，吕嘉木起身说道：“现在感觉舒服多了，那就不打扰了，你也早点儿休息吧。”

    说完，吕嘉木就朝门外走去，王斌宏起身相送，吕嘉木刚刚走到门口，脚下一个不稳，跪在了地上，扶着门框大口的吐血。王斌宏伸手扶他，关切的说道：“怎么了？”

    吕嘉木满嘴是血的说道：“没什么，老毛病了。”

    王斌宏说道：“是吗？”突然，他感觉到胃里一阵绞痛，这时候他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股怒火从胸膛腾博升起，他一把掐住吕嘉木，直接单手把他提了起来，摁倒墙上，厉声问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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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枫叶庄园（15）

﻿吕嘉木疯狂的笑道：“为什么？！你和徐黎姿做过什么你不知道吗？”

    听了这句话，王斌宏愣住了，他和徐黎姿做过什么呀，过了一会儿，他才想到了，忍不住苦笑了一声，把手松开了。他知道吕嘉木指的什么，毕竟那件事他只和沈曦说过。没想到呀，沈曦这个女人这么狠，想想之前她对他说过的话，都是在演戏而已，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呀。他只是没想到，为了能报复自己，吕嘉木舍得同归于尽，要知道他的家庭条件也算不错，娇生惯养的，平时的他看起来也是普普通通，甚至有些胆小懦弱，怎么看着也不像是那种隐忍狠绝的人，实在没想到他有这样的血性，舍得和自己同归于尽。更没想到沈曦能借助吕嘉木的这种心态来除掉自己，要知道，要不是看到吕嘉木也喝了那杯酒，他是绝对不会喝的。

    王斌宏挣扎着坐回自己的位置，千算万算，没想到最后自己还是这么一个下场。人生如戏，既然舞台没了自己的位置，那就安静退场吧。

    ……

    沈曦和天语的房间，两人正在聊天，在听完沈曦对整个设计方案的描述后，天语好奇的问道：“这个设计看起来不怎么牢靠呀，万一吕嘉木没有和王斌宏同归于尽的血性呢，而且说不定王斌宏会看出来什么。”

    沈曦笑道：“看来大家都低估了吕嘉木了，的确，他是个渣男，但他并不是笨蛋，相反，在演戏这方面，他是有独特的天赋和才能的，我相信即使在喝的醉醺醺，神智不怎么清醒的状态下，吕嘉木仍然会完美的表现自己，不会让王斌宏看出什么的。至于王斌宏，他确实是个很谨慎的人，但他的成长环境让他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他会认为每个人都会很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只要吕嘉木舍得自己的性命，当着王斌宏的面喝一口瓶子里的酒，那王斌宏就不会对酒有什么怀疑的。所以说，这个计划还是有很大的可执行性的。”

    说完，沈曦看了下表，估计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对天语说道：“好了，有件事需要我去处理一下，我马上会就回来的，在房间等我哦。”

    ……

    时间倒退一点儿，就在吕嘉木提着酒瓶朝王斌宏的房间走去的时候，林高卓和钱曼妮的房间正是春意盎然的时候，林高卓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今天的钱曼妮看起来特别有性致，很多特殊的体位放在以前，林高卓都需要花很多的口舌和承诺来说服她，但今天，钱曼妮却主动提了出来。本着又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原则，林高卓也没有问为什么，万一一问，钱曼妮又不愿意了怎么办。

    但他就没想到，这也可能是钱曼妮在给他死前福利呢！就在林高卓压在钱曼妮身上，愉悦到极致的时候，钱曼妮猛地睁开了眼睛，双眸全然没有女人在**中的愉悦，反而射出了冷冽的目光。钱曼妮反手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匕首，挥刀割断了林高卓的咽喉，动作行云流水，干净利落。

    受到致命伤的林高卓难以置信的看着钱曼妮，双手挣扎了几下，但也没什么用，最后重重的压在了她的身上，只有充满仇恨的双眼在死死的盯着钱曼妮，而此时，他还在她的身体里。

    钱曼妮把林高卓推开，有些厌恶的看着自己身上的血，正打算去洗个澡，突然，一阵敲门声响起。刚听到敲门声钱曼妮还吓了一跳，毕竟自己刚刚杀了个人，但当敲门声显出独特的节奏的时候，她才放下心来，也没有掩饰什么，直接光着身子去开门了。开门后，沈曦快速的闪了进来，看到床上林高卓的尸体，大大的眼睛笑成的月牙，她开心的问道：“怎么样，一切顺利吧？”

    王斌宏和林高卓在班上非常敌对，而经常在王斌宏身边，一直被大家认为是其女朋友的沈曦和林高卓的女友钱曼妮的关系也很僵，但谁也没有想到，沈曦和钱曼妮其实是多年的好友。她们是初中同学，升高中的时候两人分开了，到了大学，两人有很有“缘分”的来到了同一个班上，但因为一些原因，她们把之间的关系隐藏了起来，全班同学，包括王斌宏和林高卓，都不知道她们其实是多年的好友。而沈曦之所以要把自己和钱曼妮的关系隐藏起来，就是为了今天。

    “当然了，我出马怎么会有问题。”钱曼妮骄傲的说道，说完，她好像想起了什么，情绪有些低落的自语道：“高畅，我终于替你报仇了。”

    高畅？如果林高卓听到这个名字，估计会吓出一身冷汗来，没人知道，其实高畅在大一的时候是有个秘密女友的，那就是钱曼妮，但高畅的家长一直希望他能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而不是穷丫头钱曼妮，所以高畅就把他和钱曼妮的关系给隐藏下来了，因为两人并不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还真没人发现。两人的关系很好，所以当钱曼妮听说自己的爱人被他的表哥林高卓害死，而林高卓居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后，就发誓要替自己的爱人报仇。但作为一个无依无靠的穷学生，钱曼妮不知道该怎么办。

    钱曼妮在高畅死后还是会时不时的去他所在的学校转转，算是缅怀自己的爱人，就在这个时候，她被沈曦认出来了。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能遇到自己初中的好朋友沈曦，钱曼妮也很高兴，当两人将友情重新拾起后，钱曼妮就将自己的遭遇告诉的沈曦，而沈曦则给钱曼妮出了个主意，一个接近林高卓的主意，只要能够接近林高卓，总会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将其杀掉，为高畅报仇的。至于具体是什么主意，除了沈曦和钱曼妮没人知道，总之，林高卓是在一个夜店认识钱曼妮的，而且当时，她衣着暴露。

    终于，就在今天晚上，钱曼妮完成的自己的目标，为自己的爱人高畅报仇了，但是当她回忆起高畅的面容相貌的时候，脑海中却出现了林高卓的身影，三年的亲密相处，总是会改变很多的，但可惜，之前的钱曼妮一直被仇恨笼罩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心态的变化。直到现在，她报了仇，将自己的心中笼罩很久的阴霾去除了，当心灵的世界清晰后，才发现，林高卓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多么深刻的烙印。

    自己以后又该怎么办呢？钱曼妮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她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极其多余的，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这时候，钱曼妮通过影子看到沈曦正在慢慢的朝自己靠近，可是自己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钱曼妮苦笑了一声：她本就该知道的，沈曦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她竟然会相信她们初中时候的友谊有多么的坚固，算了，反正自己已经没了活下去的欲望了，就这么走了未尝不是个不错的主意……

    咽喉处的一阵剧痛，钱曼妮渐渐陷入沉睡。看着微笑着安详死去的钱曼妮，沈曦不得不承认，要想尽量省事的杀死一个人，最好先杀死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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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枫叶庄园（16）

﻿当沈曦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房间里的情景后，颇为好笑的问道：“这是怎么了，玩S*M？”

    床上，天语正在抱着一堆零食在啃，这栋别墅最后一个幸存者——魏意，正被五花大绑在不远处的椅子上，嘴里还塞了一块布，注意，别瞎想，不是内*衣什么的，就是一块普通的抹布。

    天语不以为然的随口说道：“没什么。”

    ……

    在沈曦离开房间没多久，天语觉得无聊正要去找点儿零食，不能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灵，填补一下自己空虚的胃也不错呀。就在天语翻箱倒柜找零食的时候，魏意突然闯了进来，看到房间里只有天语，神色匆忙的问道：“天语，沈曦呢？”

    “沈曦呀，出去了，怎么了？”天语一边在抽屉里乱翻着，一遍答道。

    魏意焦急的说道：“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蓄谋已久的阴谋，他打算把我们全部杀死在这里。”此时的魏意像一只受惊的小兽，充满了彷徨和不安，她打量着周围，似乎在这一片黑夜中，随时会伸出一只狰狞恶爪，将她抓到无尽的深渊中。

    “他？你指的的谁？”天语转过身来，平静的问道。

    魏意不安的说道：“我不知道，但我猜他一定通过摄像头什么的在一直注视着我们，天语，我好怕，今天晚上我可以在你们这里睡一晚上吗？”

    面对一脸怯生生的魏意，天语无法拒绝，只好说道：“好吧，今天晚上我们三个一起睡，明天我们再和王斌宏，林高卓他们商量下到底怎么办，一直待在这里也不是个事。”

    得到天语同意的魏意终于一扫之前的心惊胆战，变的安心了不少，天知道，昨天晚上她可是一晚上都没睡着，一闭上眼，她就感觉自己床头正站着一个人，双手举着滴血的斧子，打算朝她的脖子劈下来，真是太可怕了。

    “太好了，谢谢你，天语，我去把我的枕头拿过来。”魏意开心的说着。

    就在她转身打算离开房间的时候，突然感到后脑勺一阵剧痛，然后就昏过去了。

    天语掂了掂手里的红酒瓶，看着昏倒在地的魏意，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可悲：在这个小小的班级里，所有的人都在沈曦他们的暗中引导下，变的可怕而残忍，每一个人只要时机合适，都丝毫不怯于让双手沾染几条人命。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很关键而打算待价而沽的齐刚，打算用一杯牛奶毒杀自己的徐黎姿，心中的良善还没有消磨干净，但也可以称得上冷血的赵宇和冯安，即使在醉酒情况下仍然可以完美的掩饰自己情绪的吕嘉木，更不要说习惯把人命作为筹码的王斌宏和林高卓，还有沈曦，钱曼妮和自己这三条蛇蝎美人。这个班上的所有人都疯了，内心扭曲，他们在恶魔的狞笑声中，在地狱烈焰里疯狂起舞。

    但天语没有想到，班上还有一个人保持了正常人的精神状态，之前她一直以为魏意是因为冷漠而宅在自己的房间，没想到她是因为害怕而只能躲在自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瑟瑟发抖。是的，天语之前完全没有想到，来到这个枫叶庄园后发生的事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是如此的可怕。

    ……

    当魏意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绑在了椅子上，而天语，则盘腿坐在床上吃着零食。听到声音，发现自己的猎物已经醒了过来，天语放下了手中的零食，平静的看着魏意。

    “天语，这是怎么回事？”魏意惊疑的问道，说完还用力的挣扎了几下，但绳子绑的很紧，完全挣脱不开。

    听到魏意那因为恐惧而极其尖锐的声音，天语揉了揉耳朵，跳下床来，随手拿了块抹布，走到魏意面前，托住她的下巴，一用力，迫使魏意张开嘴，然后粗鲁的将抹布塞到魏意的嘴里，俯身在魏意的耳边说道：“你就从来没有想过，你说的那个‘他’可能就是我吗？”看着魏意因为恐惧而瞪大的双眼，扭曲的面容，天语开心的重新跳到床上，继续享用自己的美味的零食。

    就在此时，沈曦推门进来了，看到房间里的情况，笑着问道：“这是怎么了，玩S*M？”

    看到沈曦进来，魏意又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希望她能够解救自己，但沈曦和天语之后的对话让她的心彻底凉透了。

    “没什么，替你将最后一个猎物抓住了而已，而且这家伙还是自己送上门的。”天语笑着回答道。

    “你怎么知道是最后一个。”沈曦好奇的问道。

    “你难道没有把其他人都解决掉吗？”天语笑道。

    “好吧。”沈曦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状，说道，“我已经把其他人都处理好了，这么说来，她确实是最后一个。”

    说完，沈曦来到魏意面前，看着她因为害怕和不安而倍显憔悴却依然动人的美丽脸庞，轻声说道：“抱歉。”说完，抽出藏刀，果断的划断了魏意的咽喉。

    沈曦默默的看着魏意雪白的天鹅般美丽的脖颈处喷涌而出的大股鲜血，直到她彻底死亡。

    气氛突然变得很压抑，这时候，整栋别墅再没有了别的活着的人了，沈曦和天语需要直接面对对方，讨论“最后一个”的问题了。

    沈曦坐到床上，看着天语，张了张嘴，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而天语，也不再复之前的开朗。让人压抑的沉默不断散发着沉重而可悲的氛围。终于，天语抱着沈曦说道：“小曦，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让我们一直这么抱着，好吗？”说完，她实在忍不住了，大滴的眼泪落了下来。

    沈曦有些手足无措，只能用手轻轻抚摸着天语的背，答应道：“嗯。”她想说什么，但这时候，她不能说！

    听到沈曦这么说，天语笑了，很开心的笑了，说道：“动手吧。”

    “我……”沈曦现在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天语笑了笑，握住了她的手，将已经抵到自己心口的藏刀狠狠的捅了进去。

    随着大量的出血带来的器官衰竭，天语的生命在慢慢的流逝着，她喃喃的说道：“小曦，我好想就这么一直抱着你……”

    这时，沈曦突然感觉到身上一轻，一直笼罩在她心头的那股阴冷消失了。沈曦知道，可琳，那个四年前被他们害死的女生化为的厉鬼已经突破了封印，离开了她的身体。但现在沈曦管不了那么多了，不管那个厉鬼会做出什么，至少，她现在终于可以对天语做出承诺了。

    沈曦在天语耳边说道：“天语，我也爱你，我们会永远这么抱在一起的。”

    听到沈曦的话，天语已经慢慢暗淡下来的双眸突然散发出夺目的光彩，这么久了，小曦终于答应了，现在，她终于可以安心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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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枫叶庄园（17）

﻿沈曦一直抱着天语，直到她的身躯已经变冷。沈曦轻轻的抱起天语，将她平放在床上，认真的整理了下她的容颜。已经死去的天语脸色苍白，不再复以前的开朗活泼，但微微翘起的嘴角却让她有了一种更为典雅的气质，这一刻，天语不再是那个奔跑于林地中的小鹿般的少女了，而成为了一个成熟的女人。爱情，是一种神奇的催化剂，可以让一个人变的幼稚，变的疯狂，变的歇斯底里，但也可以让一个人变的成熟，变的智慧，变的典雅稳重。

    替天语整理好妆容后，沈曦走出了房门，来到了楼下的客厅。客厅的沙发上，端坐着一个少女，柔柔弱弱的，正在看一本书。女孩不是惊艳，但也算是很耐看的，当然，普通人看到她的话肯定不会注意到这些的，他们只会注意到，这个少女是半透明的虚影，而且膝盖以下就变的有些模糊了，简单的说，她是一个鬼，而且是个女鬼。

    听到了沈曦下楼梯的脚步声，少女从书本中抬起头来，看着沈曦，说道：“你说我是不是世上最天真的厉鬼，四年来，我被你骗得好惨呀！”本来女孩还是苦笑着说的，说着说着，眼泪就忍不住一滴一滴的滴下了。

    对于梨花带雨，娇弱可怜的女孩，沈曦却毫不为意，她冷笑了一声，说道：“别装可怜了，申可琳，四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心里都清楚，你可不要告诉我，在梦里吓唬我是你们厉鬼独特的打招呼的方式。”

    听了沈曦的话，申可琳也不再装可怜了，她扬了扬手里的书，狞笑着说道：“你呢？你就是好人了？你虽然是人，但对于被你害死的人来说，你要比鬼更可怕。”

    申可琳手中的书正是沈曦每天都要读的《地藏本愿经》，在这本经书的空白处，沈曦记录下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四年前，新生聚会的时候，申可琳因为饮酒过多而引发心脏病猝死。但这也只能说是意外，不是凶杀，再加上像王斌宏，林高卓等都是很有背景的同学，这个案子警方也就没有深究，最后不了了之了。虽然发生这种事对班上的每个人来说触动都很大，但真正让事情朝恐怖的深渊发展的关键，还是随后出现的变故……

    谁也没有想到，枉死的申可琳居然化为了厉鬼。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枉死者化为厉鬼不是没有可能，但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而且说真的，就事实而言，也不能说申可琳就是含着巨大的冤屈而死的，理论上是不会化为厉鬼的。但造化之事谁能说得清楚，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反正，申可琳化为了厉鬼，而且，她打算为自己报仇，第一个被她盯上的，就是她比较熟悉的沈曦。作为初生的厉鬼，申可琳并没有什么强大的力量，她唯一能做的，就在侵入到沈曦的梦中吓唬她。这听起来很简单，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整整三个月，沈曦没有睡过一个安稳的觉。开始的时候，申可琳还只是在沈曦熟睡后让她做一个噩梦，到后来，随着她慢慢的成长，沈曦受到的折磨越来越痛苦，梦中的情节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恐怖，到最后，沈曦甚至不敢闭上眼睛，她只要一闭上眼，就会被申可琳拉到可怕的梦境中任其折磨。沈曦尝试过很多方法，吃安眠药，让人打昏自己，甚至注射毒*品，但这些都没有用，她依然无法摆脱申可琳对她的复仇。这三个月的痛苦经历不但让沈曦饱受折磨，而且，让她的思想越来越扭曲，可以说，申可琳在这三个月中，已经把沈曦逼疯了，她是真的疯了。

    三个月后，沈曦彻底认输了，她打算自杀，以此来摆脱申可琳。沈曦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了一个高层的烂尾楼，是一个不错的自杀地点，虽然说摔死后的死相不是很好看，但却是最快，痛苦最小的自杀方式了，至于自己死后好不好看，沈曦就管不了了。

    就在这个烂尾楼里，沈曦遇到了一个贵人，一个真正得道的高僧。只不过这个高僧并不怎么法相庄严，甚至说他混的很不怎么样。沈曦遇到他的时候，他睡在一大堆废旧的报纸刊物上，那时候已经冬天了，他还只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手、胳膊这些露在外面的地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冻疮，他身上很脏很臭，而且年纪看起来也不小了，脸上满是深深的皱纹。沈曦刚看到他的时候，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没想到还真有个人会目睹自己自杀，也不知道会不会吓到他，他以后会不会和自己一样，每天晚上做噩梦，哈哈哈哈，想想就感觉舒服呢。好吧，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沈曦当时的精神确实有些不正常了。

    就在沈曦打算从他旁边走过去的时候，老和尚突然说了一句话：“小施主最近似乎沾染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呀。”

    就这一句话，在沈曦心目中，老和尚的形象就从混的很差劲的乞丐提升到活佛的高度，没错，当时沈曦就把他当成济公了。沈曦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去自杀的，只要有一根稻草让她可以抓住，她也要挣扎一番。

    和老和尚聊了一会儿，沈曦兴奋的发现，自己有救了，自己找到的不是一根稻草，而是一条小船，是很有希望可以帮自己脱离苦海的。只是这条小船太小了，苦海的浪太大了。简单的说就是……

    “我的法力还是太弱，无法在不伤害到你的情况下制住那个厉鬼，所以还是救不了你。”老和尚摊了摊手，说道。

    “那我应该怎么做呢？请大师指点。”在听到这个足以令人崩溃的消息，沈曦内心虽然焦急，但表面上却依然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问道。

    老和尚皱了皱眉，说道：“我现在没有和她交手，不知道她的力量来源是什么，无法削弱其的力量，那么就只能降低她的攻击欲望了，一个没有攻击欲望的厉鬼，也是可以被轻易降服的。”

    沈曦没有问怎么才能削弱她的攻击欲望，反而问道：“那我应该才能让她知道？”这话说的好像她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老和尚深深的看了眼沈曦，说道：“你做了，她就知道了，因为她现在就附在你身上，你的所见所闻她都知道。”

    “那现在……”沈曦吃了一惊，但很快不安的问道。

    老和尚笑了笑，说道：“虽然我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降服那个厉鬼，但她也别想靠近我，小施主放心，我们的话她是听不到的。”

    听到老和尚这么说，沈曦才放下心来，又和他寒暄了几句，沈曦就走出了这栋烂尾楼，走在回家的路上，沈曦还顺手买了根棒棒糖，边吃边考虑到底朝哪个同学下手。申可琳既然是来复仇的，那么能让她复仇的欲望得到满足的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就是——替她报仇。

    当沈曦回到学校后，已经计划好了。她回到宿舍，拿起自己的日记本。自从申可琳找上自己后，沈曦就开始写日记，来忏悔自己的罪行，希望申可琳可以原谅自己，而今天，沈曦写下的第一句话就是：“可琳，我暂时还不能死，不能去陪你了，只要那些害你的人还活在世上，我就死不瞑目，所以决定从今天开始，替你报仇，第一个该死的人就是：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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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枫叶庄园（18）

﻿终于，在沈曦亲手杀死高畅的同时，她感觉自己的心头确实轻松了不少，那种好像是被猛兽锁定的紧张感也消散了不少，看来这确实让申可琳的怨气消散了不少。

    然后，也算是顺理成章，申可琳化为的厉鬼被老和尚给封印了，毕竟如果没有滔天的怨恨，怎么能成为一个厉鬼。在老和尚走之前，他告诫了沈曦三件事：第一，这个封印不是永久的封印，在千日之后，厉鬼将脱困而出，第二，因为他是把厉鬼封印在了沈曦身上，所以沈曦的所见所闻均会被她所知道，但她还是无法窥探到沈曦心中所想的，第三，那个厉鬼的力量来源是人们对她的某种情绪，在封印被破坏之前，沈曦最好能够让人们消散掉这种情绪。最后，老和尚送给沈曦一本经书，让她常常诵读，虽然说他已经把厉鬼封印了，沈曦的精神还是会受到一些隐性的影响，所以多多诵读佛经，可以净化自己的心灵，而且这本佛经有他的心血批注，也沾染了一些法力，当沈曦研读这本佛经的时候，厉鬼会龟缩到她的身体内部，不敢通过沈曦的五感来窥探整个世界。

    救了沈曦一命之后，老和尚就走了，继续他的云游之路，千日之后，也就是今天，老和尚在一所破庙里冻饿而死。直到临死前，他还一直认为自己三年前做了一件善事，救了一个年轻女孩的生命，但他不知道，在长期生不如死的折磨下，那个女孩的心灵已经被魔鬼占据。他救下了一个人，却害死了十一个人……

    在申可琳被封印后，沈曦依然时不时的会写些日记，写一些对可琳的思念和对她的愧疚，并且保证，绝对要为她报仇。显然，这些日记不是为她自己写的，是为申可琳写的，就是为了消弱她对自己的攻击欲望。这就是为什么夜宸会感觉沈曦写的日记更像是在写一封封的信，是给别人看的。

    三年中，在化为厉鬼的申可琳的注视下，沈曦完美的扮演了她最亲密的挚友。为了宣泄自己被压抑的本性，沈曦将事情的真相写在了那本佛经上——申可琳的死并不是意外！

    本来夜宸就很奇怪，一个活泼开朗，堪称女神的完美女生沈曦，和一个外表普通内向的申可琳怎么可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根据佛经上的记载，沈曦和申可琳的深厚友谊，只是可琳自己认为的，为了配合已经化为厉鬼的申可琳沈曦所扮演的，然而事实上却根本不存在的。

    回到四年前的班级聚会上，沈曦发现，申可琳并不会喝酒，从她喝第一口啤酒就涨的通红的脸就可以很容易看出来，于是她和王斌宏他们就设计了一个恶作剧，打算整整这个性格内向，存在感薄弱的女孩。

    当同学们起哄让申可琳喝下那瓶啤酒的时候，沈曦站出来替她挡下来。这看似是在帮忙，实际上却堵住了申可琳的退路，沈曦已经替她喝了一瓶了，她怎么能不喝下一杯呢？

    沈曦在喝那瓶酒的时候，故意撒在自己身上，将申可琳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自己身上。于此同时，正打算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的班长王斌宏也过来扶她，顺手将杯子放到了桌子上。当沈曦收拾好后，王斌宏取回了桌上的酒。这里要注意，王斌宏真正取回的不是自己的，而是申可琳的酒，而他的酒，被留在了桌子上，那杯酒，被高畅兑上了半杯的56度的白酒。就是这足足有二两的白酒，让申可琳的心脏病复发，最终死亡。除了设计这个恶作剧的沈曦，王斌宏，高畅外，还有目睹沈曦他们的小动作的林高卓和齐刚，其他的同学都没有注意到，也就是说，只有他们五个人知道申可琳死亡的真相，甚至因此的冤死的申可琳，都不清楚自己死亡的真实原因。

    这就是申可琳死亡的真相，而这件事，被沈曦记录在了那本佛经上，现在，随着申可琳的脱困而出，佛经也彻底失去了法力，四年前的真相终于被申可琳知道了。

    “就算你知道了又如何？”沈曦漫不经心的说道。

    申可琳站起来，凶恶的看着沈曦说道：“虽然我被封印了三年，但我依然在成长，现在，我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你杀死，你不害怕吗？”

    “我有什么好害怕的？”沈曦哂笑道，“你应该也发现了，虽然你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厉鬼了，但你的力量却弱小了很多，你是以别人对你的某种情绪来作为力量来源的，但现在，还有人会记得你吗？除了我们这些直接导致你死亡的同学，还有谁会记得在孤儿院长大的你，记得性格内心，没有朋友的你，记得即使死亡，也没有掀起任何波澜的你？”

    按照老和尚的说法，沈曦应该做的，是消除同学们对申可琳的某种情绪，但这种情绪是什么，老和尚也没有说清，可能是内疚，可能是恐惧，或者什么别的，沈曦根本无从做起。不过，她还是想到一个很不错的方法，就是将她的同学都杀掉，杀掉所有记住申可琳，并且在乎她的人，那么，她自然就失去了力量。

    似乎是被沈曦触碰到了痛处，申可琳的脸变得狰狞起来，她狞笑着说道：“就算你一个人为我提供力量也已经足够了。”说完，她猛地朝沈曦扑了过来。

    沈曦毫不示弱的迎着厉鬼冲了上去，就在两者交错的一刹那，沈曦抽出藏刀，在申可琳的脖子处狠狠的砍了下去。

    两者交错而立，感觉到正在变的透明的自己，申可琳满脸不敢相信的看着沈曦，沈曦收起手中的藏刀，笑着说道：“这把藏刀斩杀了数条枉死的性命，沾染到了人死前的怨念，对你这种完全丧失力量来源的精神体来说，是可以带来致命的伤害的。”

    看着慢慢虚化的申可琳，夜宸知道，她在彻底消散前真正的疑问是什么：她为什么没有能从沈曦身上汲取到任何力量？

    这个任务中，夜宸完美的扮演着沈曦，但其内心，却一直没有任何一丝情绪上的波澜，不管是对她心生爱慕的冯安，还是对她充满信任，一直把她作为最好的朋友的钱曼妮，亦或者对她眷恋深沉，为了她可以做任何事的李天语……夜宸在杀他们的时候，心中无喜无怒，无悲无惧，无怨无恨，无悔无恋，无痛无伤，保持了绝对的平静。在面对申可琳的时候，她记得她，知道她，认识她，甚至熟悉她，但却对她没有任何一丝情绪。否则，只要申可琳可以从沈曦这里汲取到一丁点儿的力量，一个已经成熟了的厉鬼绝对不是这个时候的夜宸可以对付的。

    这个任务应该怎么完成，沈曦已经铺垫设计好了，真正难的地方是如何执行。在整个过程中，一方面，夜宸需要完美的扮演沈曦，一旦她露出了破绽，这个班上心灵扭曲的同学绝对不会对沈曦有丝毫留情的，另一方面，夜宸必须保证自己的内心不会出现一丝的情绪波动。其实，在这栋别墅里总共死了十一个人，在最后，夜宸已经把沈曦给杀了。

    看着任务面板上标注的已经“完成”的字样，夜宸突然感觉有些好笑，明明是一个灵异背景的任务，但所有的死者都是死于人类之手，包括那个已经化为厉鬼的申可琳。

    就在她等待回归空间的时候，空气中突然出现了一些灰色的亮点，似乎是这个世界的灵气，然后，这些亮点疯狂的朝沈曦左手戴着的手链涌来。许久，在吸收了整个世界的灵气后，随着一阵哈欠声，一个长得很像夜宸的女生在她身边浮现出来。看着瞪大眼睛的夜宸，那个女生笑眯眯的说道：“你好，好久不见了，对了，你现在的记忆应该恢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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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枫叶庄园（19）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夜宸的预料，她完全没有想到，在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又出现了一个“人”，看她半透明的虚幻身影，好像说成是鬼更合适。

    “你是谁！？”夜宸一脸戒备的看着眼前的这个有些熟悉，但又很陌生的女生。

    女生笑了笑，有些戏谑的说道：“你真的不记得了，好好想想，你接到新手任务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夜宸警惕的看着那个女生，虽然依旧将大部分的心神都放在她身上，但还是分心回忆了下那天的境遇。这时候，夜宸才惊讶的发现，自己对那天发生的很多细节的记忆都很模糊，甚至有些错乱。

    那天早上，她结束晨跑，回来的时候在门口捡到了她妈妈寄给她的快递，这一点就很不对，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哪来的什么妈妈呀，但当时，她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奇怪。想到这里，夜宸低头看了眼自己左手带着的手链，惊出了一身冷汗，她从来没有对这条手链的来历有过丝毫的疑惑。

    那女生看到夜宸一直在盯着左手的手链看，忍不住说道：“别看那个了，继续想想，我们以前见过的。”

    听到她这么说，夜宸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从那个手链中转移出来。

    一阵敲门声响起，夜宸打开房门，遇到了那个给她带来巨大恐惧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买了小女孩的火柴后，小女孩就到对面那家继续推销自己的火柴了……

    “我想起来了，你是住在我对面的那个女生！”夜宸惊讶的说道。

    那个女生笑道：“真的吗？好好整理下自己的记忆。”

    听她这么说，夜宸皱着眉想了想，说道：“不对，我对面那家住的是一对年老的夫妇，他们是我们学校的老教授，他们的子女都在外地，我还见过他们，绝对没有你……”

    夜宸继续回忆，在小女孩向那个女生推销火柴的时候，她的记忆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以前她没有注意到，但现在，她终于意识到了。就在她斜倚着门等小女孩推销完毕的时候，突然一阵恍惚，她站在了门口，眼前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只听到小女孩阴笑着说道：“你真的不要了吗？”然后，夜宸就感觉到腹部一阵剧痛，当她忍不住弯下腰后，小女孩抱着她的头，硬生生的将她的脑袋拧了下来。

    当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夜宸脸色变得惨白，她指着那个女生说道：“你……你是谁？”

    女生笑着说道：“想起来了？我就是你呀，或者说我是你的一部分。”

    接下来，夜宸将那天的遭遇全部完整的想起来了，当她的脑袋被小女孩拧下来后，一阵恍惚，她又回到了斜倚着门的状态，而她刚刚被杀的记忆全部忘却了。

    这是第一次选择，第二次选择的时候，在镜子里的小女孩消失前，她再一次把她那狰狞的鬼爪从镜子里伸了出来，这一次，速度太快了，她没有能够躲开，被小女孩的鬼爪掐断了咽喉，当然，事后她的这段记忆也被封印了。第三次，在她用小刀划破小女孩的咽喉的时候，小女孩也将左手伸进了她的胸腔，将她的心脏捏爆了。而且现在夜宸想起来了，她们学校根本没有和自己声音很像的叫徐蕾的人，她们班上，也没有所谓的王露露和郑芸芸，那个被斩断头颅，挖出心脏，被人摁着脑袋砸死的人也都是自己。那天下午第一节课快要上课的时候，夜宸突然感觉到很饿，在吃完自己兜里的零食后，开始疯狂撕咬自己手臂上的肉，那个被饿死的女生也是自己，而下午放学后，夜宸正在学校池塘旁边坐着，不知怎么得，一阵很大的水花溅到了她的身上，而且明明是湖水，到了她的身上却变成了急剧腐蚀性的液体，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夜宸就被腐蚀成一滩尸水了。而在晚自习上，夜宸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站在桌前，手里拿了一瓶水，她想也没想，直接将手里的水给喝掉了，似乎不喝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尽管那瓶水将她的内脏腐蚀透了，带来了巨大的疼痛，但她还是把那瓶水喝完了……

    “所以，那天其实我已经被杀了？”夜宸难以置信的说道。

    那个女生点了点头，说道：“嗯，而且你被杀了九次。”

    “那我现在算是活着还是死了？”夜宸看了看自己的手，喃喃的自语道。

    “当然是活着的了。”那个女生看夜宸一副受了巨大打击的样子，安慰道，“虽然你被杀了九次，但你还是活着的。”

    过了一会儿，夜宸算是接受了自己曾被杀了的事实，当她的理智恢复后，马上问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我为什么会被杀掉九次？”

    那个女生解释道：“你每被杀一次，虽然没有死，但你的灵魂却被撕裂了，所以你被杀了九次，你的灵魂被撕裂出来九块，我就是其中一块，相当于你的一个分魂。”

    “这样会带来什么好处？”夜宸问道。

    “分魂不灭，灵魂不死。”那个女生淡淡的说道。

    “魂器？”夜宸疑惑的问道，她曾经在一本小说里看到类似的概念。

    “类似，但还是有所不一样的。”那个女生点了点头，见夜宸还要继续问下去，转移话题的说道，“你也是知道的，你们这些试炼者的实力分为九阶，你每提升一个位阶就会解锁一个分魂，并且会学到一个技能，这些技能如果用好的话会给你带来很大帮助的。”

    听到她这么说，夜宸调出面板，果然看到自己学会了一个新的技能：人体采集术。

    人体采集术：从人族或者类人族身体中采集原材料。

    想了一会儿夜宸才算明白过来，就像猎人打猎会获得皮，肉，筋等原材料一样，她可以并且仅可以从类似人族的尸体上获得这些原材料。正好这栋别墅里就有好几具尸体，可以尝试一下。

    结果夜宸发现情况并没有那么乐观，她跑遍了整栋别墅，在所有尸体上挨个试了下，但只有一次成功了，她成功的从天语的尸体上解刨出来一张美人皮。

    双手轻抚着这张似乎还带着体温的柔嫩的美人皮，夜宸想起了她在扮演沈曦的时候对天语的承诺：她们会永远抱在一起的。尽管她知道，那时候她只是在演戏，但看到这张美人皮，她却觉得有些心堵，有些难受，可能她也渴望着，能有一个人可以这么无怨无悔的爱着她。

    “夜宸，夜宸，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夜宸猛地惊醒过来，她有些烦躁的对那个女生说道：“有什么事？”

    那个女生有些无奈的看着夜宸，说道：“我是说作为作为你解锁这个技能的奖励，我可以帮你把这个材料做成装备，你需要吗？还是说你打算把它卖出去，也应该能值不少钱的。”

    夜宸想了想，说道：“你把这张美人皮做成一套紧身衣吧。”

    那个女生看了夜宸一眼，但也没有说什么，挥挥手，那张美人皮自动裁剪，很快，变成了一套纤薄紧身衣。

    夜宸将自己全身的衣服脱掉，赤*裸着身体穿上了那件紧身衣。紧身衣的尺寸刚刚好，夜宸穿上它，好像多了一层皮肤似的，而且因为紧身衣很薄，并不妨碍她重新穿上衣服。

    夜宸穿上**，站在镜子前看了看，如果不仔细看到话还真不会发现自己身上套了件紧身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夜宸喃喃的说道：“天语，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抱在一起了。”夜宸的话音刚落，她似乎看到了天语的灵魂虚影贴在她身后，双手抱着她的脖子，亲昵的用脸蹭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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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枫叶庄园（20）

﻿夜宸收拾了下心情，转身朝那个虚幻的女生问道：“你以后就会以这种形态跟在我身边吗？”

    那个女生苦笑着说道：“不会的，我马上就会消散了，其实我和你的关系要比你想象的密切的多，在你还活着的时候，我是不能独立存在的。”

    “我活着的时候？什么意思？”夜宸皱了皱眉。

    “现在不好说，也不能说，等以后时机成熟了你自然就会知道了。”说完这句话，那个女生就慢慢消散了。

    夜宸看着正在化为虚无的女生，感觉有个地方不对，但却也只是个飘渺的直觉，具体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这个疑惑就这样被她深深的埋在了心底，直到她脱离了第七空间才把这件事全部想明白了。

    当那个女生彻底消散后，纯墨色的雕饰着曼莎珠华的大门姗姗来迟的出现了，当夜宸踏进这扇大门后，直接回到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菲菲依旧在电脑屏幕上，看到夜宸回来，高兴的笑了起来，大大的眼睛弯成了月牙，毕竟第一次正式任务对试炼者的淘汰率实在太高了，只要能活着回来，日后成龙成凤，都不是不可能的事，但在菲菲灿烂的笑容背后，却隐藏了一丝忧郁。

    作为一个辅助过很多试炼者的管家小精灵，菲菲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虽然和夜宸本身的肤色很接近，虽然有很多的衣物遮掩住了，但菲菲还是一眼看出了夜宸身上穿了一件人皮衣，而且在那件人皮衣上，附着着灵魂的力量。

    第七空间作为一个无限空间，勾连着无限个世界，试炼者所能接触学习到了力量体系也有很多种，相应的，各种各样的武器装备也归属于不同的体系。例如一件装备如果蕴含着天地精华，那它最适合被一个传承自仙侠体系的试炼者所使用；一个学习西方魔幻的试炼者用的最好的，很可能是一把内嵌符文的长剑，而蕴含灵魂之力的武器，对于的则是灵异类的世界。

    灵异类的世界，是试炼者最不喜欢面对的类型，因为这类任务都太诡异了。是的，就是诡异，在其他世界中，一般情况下，只要你足够强大，能够杀死对手或者战胜敌人，那你就可以比较顺利的完成任务，但在灵异类世界，并不是说你力量强大胜算就大，因为在这里，胜利不一定就能完成任务，甚至有些任务需要试炼者去死，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方式，让正确的人给杀了，才算完成任务。灵异类世界中的任务往往考验的是智慧，甚至是发散思维，想象力。一个力量弱小的人只要找准了正确的方法，也可以顺利的通过任务，甚至借机将自己的对手全部杀死，而一个试炼者如果没有参透完成任务的方法，就算他力量强大，也会被这个世界给玩儿死。

    从夜宸身上穿的那件人皮衣可以看出，她的第一次正式任务是以灵异为背景的，这确实不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第一次正式任务是空间根据每个试炼者的体质特性决定的，大部分试炼者都不会违背空间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毕竟在这个残酷的空间，如果没办法将自己的原有的特长发挥好，那绝对会面临淘汰的，但是，想要掌握灵异类的力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呀。

    满腹心事的夜宸并没有注意到菲菲眼底一闪而逝的忧郁。她坐在电脑桌前，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问道：“我刚刚知道，我在完成新手任务的时候记忆和思维被影响了，以后在做任务的时候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吗？”记忆被篡改绝对是件很糟糕的事，不管你的智慧再怎么通天，记忆出问题了，想出的什么主意都可能是错的。

    “不，不会的。”菲菲看着一脸担心的夜宸有些好笑的说道，“恰恰相反，在任务过程中直接对记忆进行干涉是极少见的。”

    菲菲停顿了一会儿，组织了下语言，才继续说道：“我的小主人，你要想一想，你们这些试炼者对空间来说的到底有什么利用价值？第七空间的背景深厚的绝对会超乎你的想象，对于空间来说，任何天材地宝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更别说什么武功心法，绝世秘技什么的了。对于空间来说，最有价值的就是你们的灵魂，而记忆，是属于灵魂的一部分，更改记忆会对灵魂造成损伤，虽然这种损伤很轻微，但试炼者越到后面，对灵魂的纯净要求就越严格。”

    听到这里，夜宸问道：“既然说改变记忆会对灵魂造成伤害，那为什么在刚刚的那个任务里，除了我意外的所有人的记忆都遭到了篡改？”夜宸在沈曦的日记本里翻出过一张沈曦自己的照片，两人虽然很相像，但对于熟悉的人来说，还是可以轻易看出区别的，但天语他们丝毫没有对夜宸的外貌有过怀疑，这显然是因为他们的记忆遭到了篡改。

    “那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对灵魂的纯净没有什么要求，举个例子吧，灵魂就像是一块玻璃，篡改记忆造成的损伤就像玻璃上出现了一道细微的划痕，普通人用来做窗玻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用来做镜片，就有些不好了，但也没什么大碍，但如果用来制造光学仪器，那这片玻璃就彻底不能用了。任务中涉及到的人都处于‘窗玻璃’的阶段，有没有‘划痕’无所谓的，其实就算是你们这些试炼者达到九阶，空间的顶峰，也只是‘镜片’而已，所以以前空间是不怎么在意这些的，但这些试炼者以后还是会继续变强的呀，等到‘光学仪器’阶段，以前灵魂上造成的细小损伤就成了大问题了，所以……颁布命令，空间发布的任务不得篡改记忆，避免对灵魂造成任何损伤。”

    说了这么一大堆，菲菲不知从哪儿拿了一杯水，润了润喉咙，才继续说道：“你没有发现吗？甚至空间发布的命令所用的任务面板也只是影响到你的视觉，那些内容也只是让你看到而已，而不是直接灌输到你的脑子里，这就是……下达的命令，不允许空间对试炼者的灵魂造成任何损伤。”

    听完菲菲的话，夜宸担忧的说道：“那我在新手任务中为什么被严重的篡改过记忆，那不是对我以后的发展很不好吗？”

    菲菲摇了摇头说道：“你不用担心，那是不一样的。”

    “哦。”夜宸多少放下些心来，同时在菲菲刚才的叙述中，她也注意到有两个明显需要一个名词或代词的地方她极其含糊的省略过去了。但既然菲菲这么说，夜宸也就没有再追问了，为了换个话题，她开玩笑的说道：“我可是听说很多无限空间在任务中都会篡改试炼者记忆的。”

    听夜宸这么说，菲菲一脸骄傲的说道：“那只是些不入流的无限碎片而已，不但发布的任务乱七八糟的，而且根本没有什么上升空间……”说道这里，菲菲突然意识到了自己说多了，只能尴尬的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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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枫叶庄园（21）

﻿夜宸笑道：“你现在说话可是太不小心了呀。”

    菲菲只是笑了笑，也没有回应，她犹豫了一会儿，才勉强的说道：“如今你已经度过了第一次正式任务，成为了一名真正的试炼者，那么有些事你也有权利知道了。”

    接下来，菲菲向夜宸更加系统的介绍了一些第七空间的情况，到最后，她似乎漫不经心的说道：“一般来说，我作为你的管家小精灵是只能存在于这个电脑上的，但如果你愿意付出一些代价，我也可以出来帮帮你的。”

    正如菲菲预料的那样，夜宸对这条信息果然很在意，她问道：“那我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菲菲似乎很不耐烦，她随口说道：“首先，你不能饿着我，我从电脑上出来后，每天需要两个金币作为口粮，另外，你对第七空间里的很多东西还是不熟悉，所以遇到比较麻烦的事你要听我的。”

    夜宸眯起眼睛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每天的口粮是一个金币，不论遇到什么事，你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两人这也算是讨价还价，菲菲没想到夜宸砍价砍得这么厉害，直接是拦腰斩呀，但夜宸也没有想到，菲菲听完夜宸的话后，直接开心的说道：“成交！”

    难道自己砍价砍得还不够狠？虽然心头有这样的疑问，但既然已经说出口了，夜宸也没打算反悔，但菲菲这样的回答也算是把自己的底细全部交代了，所以夜宸继续说道：“但你不能用这种形象出现在我周围，这样会让我很不舒服的。”

    听了夜宸的话，菲菲愣了一会儿，才问道：“那我应该变成什么样子？”

    “猫，一只纯黑色的猫。”夜宸似乎是早就想好了，很快回答道。

    “为什么呀？”菲菲问道。

    “不为什么，因为我一直很希望能养一只黑猫，而且你不会不愿意，或者说……。”夜宸依旧淡淡的答道，“你不能不愿意。”很显然，夜宸已经推断出成为自己的追随者，菲菲的获利绝对要比自己高，那么自己当然就可以提出一些额外的条件了。

    看着夜宸满脸自信的表情，菲菲只能苦笑着说道：“的确，我‘不能’不愿意。”

    要想弄清楚为什么菲菲在和夜宸的谈判中会处于如此的劣势，那首先要了解菲菲这样的管家小精灵到底是一种什么存在。

    首先，管家小精灵不是所谓的人工智能，这一点儿夜宸也已经察觉到了，在和菲菲的交谈中一点儿都没察觉出她有机械生物那种呆板，然而，管家小精灵同样不是一种成熟的生物。说她们是生物，是因为她们其实是有灵魂的，说她们“不成熟”，是因为她们的灵魂不完整。灵魂上的天然缺陷已经让人很郁闷了，再加上管家小精灵通过无限空间这个平台可以接触了解到无限个世界的生物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这就像一个失去味觉的人天天看着别人在享受美食一样，这样一来，所有的管家小精灵最渴望的事就是能拥有完整的灵魂。可惜无限空间给予管家小精灵的任务并不需要她们拥有完整的灵魂，所有即使管家小精灵集体诉求过好几次，但无限空间依然不肯给予她们完整的灵魂。

    但无限空间也不是一点儿机会都不给她们，管家小精灵还是有机会拥有完整的灵魂的，而且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成功辅佐过百名试炼者的小精灵，空间会将其打入轮回，成为智慧生物，这时候她就已经拥有了完整的灵魂，并且她一定会被空间选中作为试炼者，也就是说她们也有机会成为宇宙中的强者。但这条路并不好走，首先，所谓的成功辅佐是指管家小精灵辅佐的试炼者要成为八阶九阶的强者。虽说一百名不算多，但凡是工作过一段时间的管家小精灵都知道，无限空间的淘汰率很高，很高很高，甚至高到离谱。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管家小精灵辅佐了几千上万个试炼者，但只有一两个踏入了中阶，更别提高阶了。如此高的淘汰率先不说凑够一百个有多困难，耗费的时间有多长，就算有小精灵很幸运的成功了，拥有了完整的灵魂，接下来她自己也必须经过这么一遭，谁敢说自己就可以从亿万人中脱颖而出，成为那个最终的成功者？

    除了这条艰险的道路外，管家小精灵还可以走另一条路，那就是追随一个试炼者，当那个试炼者顺利从这个无限空间毕业后，她也就拥有了完整的灵魂，但如果这个试炼者失败了，被空间淘汰了，那这个小精灵的灵魂也就会随之消散。走这条路看起来要容易一点儿，但其中不确定性太大了，简直就是在赌命。经历比较丰富的管家小精灵都见识过无数的才华横溢，潜力巨大的试炼者惨遭陨落。不管你的潜力有多大，只需要一个疏忽，甚至仅仅是一时的不走运，死神就会降临在你的头上。在这种淘汰率下，谁敢用自己的命去赌自己看中的人不会犯一丁点儿错误，不会有背运的时候。

    只有一种情况值得小精灵去赌一赌，那就是当这个试炼者被“他们”所注视的时候，虽然说这种试炼者也是有可能会被淘汰的，但他们成功的概率比起其他试炼者来说就要高的多了。而夜宸，就是这种类型的试炼者。

    管家小精灵是可以决定是否追随试炼者的，她们甚至可以不把这条信息告诉试炼者，但如果已经决定了，那她们的姿态往往会放的比较低，毕竟她们以后要跟着人家混生活的。

    本来菲菲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她是指个辅佐过几百个试炼者的新手而言，对于这里面的门道还不是很熟悉。当她通过网络连接回到她们管家小精灵聚集休息的地方，和她交好的小精灵聊了聊她新辅助的试炼者的情况后，菲菲就被几个年长的姐姐给骂了一顿：难道不知道这是个多么难得的机会吗？看着一脸恨铁不成钢的姐姐们，菲菲也不敢还嘴，只好在心里默默的叨念着：我确实不知道呀。

    这就是这件事的背景，当然，对于这些夜宸是完全不知道的了，她现在正坐在一个摇椅上，闭目养神，休养经历任务时的疲倦，时不时的，她还用手轻轻抚摸着怀里的黑色小猫。

    PS：这本书还缺少一个封面，有读者愿意帮我这个忙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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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枫叶庄园（22）

﻿休息了一晚上后，夜宸才去收检自己在第一次正式任务中的收获。从电脑上的人物界面上可以看出，夜宸已经解锁了自己的天赋技能：死神之心，而且她还获得了一千枚金币的奖励，然后……就没有了。

    “怎么回事？我辛辛苦苦完成了一个任务就只得了一千个钢镚？”夜宸有些不满的对正趴在桌子上舔酸奶的黑色猫咪说道。

    菲菲变成黑猫后似乎完全接受了一只猫的本能，喜欢吃鱼等富含蛋白的食物，可以极其灵活的作为一只猫来跳跃，奔跑。当然，这是好的一面，糟糕的是，她也接受了猫挑食的毛病，她所吃的东西都必须营养均衡且全面，而且口味甚至外形都有很高的要求，但好在菲菲对这个房间有很高的权限，她可以自己为自己准备食物，但每当夜宸看到这只黑猫吃的东西，再看看自己碗里的“猪食”，她都感觉到有些郁闷。

    菲菲懒洋洋的将盘子里的酸奶添完，才慢慢的说道：“首先，那是金币，不是钢镚，另外，你不是解锁了自己的天赋技能了吗？这就是很大的收获了。”

    夜宸刚想说话，“呯！”的一声，菲菲将自己眼前的盘子拨到了地上，碎片洒落一地，然后，扫帚和拖把就自动过来了，一阵忙乱的打扫，很快，地面干净整洁如新了。是的，菲菲吃完饭后从来没有洗碗的习惯，她习惯将用脏的碗碟直接打碎扔掉，用她的话说：反正这玩意又不值钱，就算我每顿饭都换一套餐具，你的一枚金币也够我用好几年的了。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夜宸仍然不能习惯菲菲的这种极其浪费的行为，她看着菲菲的一双猫眼，认真的对她说道：“以后你不能这样了，用完的餐具要洗干净等着下次再用。”

    双方对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菲菲扭开了头，不再去看一脸严肃的夜宸。她打了个哈欠，无奈的说道：“好吧，都听你的，谁让你是主人。”说完，她就转身朝自己的小窝走去，打算好好睡一觉，

    “等等！”眼看着菲菲又要去睡觉了，夜宸才想起来她刚才并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解锁后的死神之心到底有什么用，我怎么没感觉出来有什么不同，刚刚我还试了一下，我的力量，敏捷都没什么变化。”

    菲菲把自己的脑袋抬了起来，叹了口气说道：“小宸，你要记住，你所在的第七空间是最为正规和系统的无限空间，这里的一切都要合乎逻辑和规则的，你怎么会认为自己的力量会凭空的增长？好好体会一下你的死神之心，它产生的死亡原力会淬炼你的身体，让你的各个方面得到加强，但记住，这一切都需要你自己去做。”说完，她还摇了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夜宸被菲菲那种教训小辈的语气说的一愣一愣的，等她想好措辞打算好好反击的时候，菲菲已经趴在窝里睡着了。

    “算了，不和她计较了。”夜宸嘟囔了一句，然后找了个垫子，五心朝天，静静的体会自己身体的变化。好在之前为了拥有个好身材，夜宸学过一段时间的瑜伽，所以放松自己的身体，空灵自己的灵魂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

    静坐了半个多小时，夜宸终于有点儿感觉了，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搏跳之间，不断的散发出一股股的能量，这股能量很平和，没有暖和或者冷冽的感觉。但这股能量并不是充满生机的，相反，夜宸感觉到的是一阵阵的死寂和枯槁，虽然没有什么提示，但夜宸知道，这就是菲菲所说的死亡原力，生物的本能告诉她，这就是死亡的力量。

    夜宸试着去控制这股能量，出乎她意料的，这要比她想象的要容易的多。以前她去学过吐纳之术，但不管老师怎么教，她都学不会，学了几个月，也就只是在很偶然的机会，夜宸才能体会到那种生命暖流的感觉，但只有一刹那，然后什么感觉都消失了，这让夜宸不由得怀疑，刚刚的感觉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相比那个时候的困难，现在夜宸对于这股死亡原力的操控就简单的多了，当然，也不是说一点儿技巧都不需要，操控的时候不能急切，也不能太过迟滞，简单的说来就是要稳。要类比的话，就类似于现实生活中做一些很精致的手工艺品一样。

    当她体内的这股力量到达她的眼部的时候，夜宸突然一点灵犀，猛地睁开了眼睛，正好看到了桌上鱼缸里的一尾黑色金鱼，金鱼直接肚皮朝上，浮到了水面上，死了，而且它之前没有任何挣扎，没有恐慌，好像它不是被人杀死的，而是真的活到了生命的尽头，被死亡法则带走了。

    这一切都是悄然发生的，没有什么浩大的声势，没有什么声光特效，甚至连一丝冷风都没有，夜宸睁开眼，金鱼死了，一切都这么的自然而简单。但就在金鱼死亡的一瞬间，看起来正在熟睡的菲菲却突然睁开了眼，用她那充满灵性的猫眼死死的盯着鱼缸里的那尾金鱼。

    夜宸也看到了已经醒来的菲菲，有些期待的问道：“怎么样？”

    虽然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但菲菲很清楚夜宸到底问的是什么，她点点头，说道：“很不错，我刚刚感受到了死亡法则的力量。”

    “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夜宸很欢快的说道。

    “的确，死亡原力是一种很高端却又很基本的力量，任何生物，只要在理论上他会死亡，并且你的死亡原力可以在力量上压倒他，那么就会像刚才那样，你看他一眼，他就会死掉，而且没有预兆，无法反抗，因为不是你杀了他，而是死亡法则带走了他。”菲菲先是肯定了夜宸的想法，然后就要开始转折了，“但是，这种情况只有你处于强大位阶优势的时候才适用，当你遇到和自己力量相当，或者说比你还有弱一点的对手的时候，你这么做只会惊动他，或者激怒他。所以死亡原力对现在的你来说，最大的用处还是淬炼身体，让你的身体的综合素质提高，然后选择用合适的工具来杀死对手。”

    “所以……我现在的死亡原力还派不上用场？”夜宸说道，语气多少有些抑郁。

    “也不能这么说……”菲菲歪着脑袋想了想，但也没想出什么其他比较好听的说法，“好吧，事实就是这样，死亡原力只是一种基础的原力，它可以全面而均衡的提升你的身体素质，而且帮助你更好的理解死亡法则，但它也只是一种基础的原力罢了，你还需要去学习相应的运用这种原力的技能。虽然我不想打击你，但相信我，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我建议你尽量不要去学什么新技能，这会给你带来不小的坏处。最好的情况就是你能找到一个队友，合适的队友。”

    “合适的队友？”夜宸若有所思的重复道。

    她知道菲菲有很多话没有说透，但既然她决定追随自己，那么就一定会帮助自己的。空间是有相应的规定的，一些事夜宸现在还不能知道，那么菲菲就算知道，她也不能说的，最多只能给一点儿暗示。夜宸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来菲菲在暗示什么，但既然是空间规定说现在她不能知道的，那么也就不用再去纠结了，毕竟，空间是不会通过信息封锁来恶意的增加试炼者的生存难度的。

    夜宸将这件事放在脑后，继续体会她的死亡之心，用死亡原力来淬炼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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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枫叶庄园（23）

﻿这几天，夜宸一直在用自己的死神之心产生的死亡原力来淬炼身体，再加上菲菲教给她的锻炼体能的方法，现在夜宸的身体素质已经提高了不少，她的力量，反应力，弹跳力等都远超过了普通人。当然，这种巨大的进步只维持了几天，按照菲菲的说法，以后就不会再有这么跨越式的提升了，需要用时间来慢慢的沉淀。

    还有一点儿也让夜宸挺高兴的：力量的强大并没有改变她的身材。此时，夜宸只穿了套内*衣，站在衣柜前的穿衣镜前，左顾右盼，最后忍不住发出感叹：“镜子里的美人呀，你怎么会如此完美？”的确，镜子里的她依旧凹凸有致，曲线玲珑，而且相比以前，她的皮肤更加水嫩了。当然，背景里的那只正在呕吐的黑猫多少有点儿破坏夜宸的兴致。

    夸完自己，夜宸转身对菲菲说道：“怎么，你还是决定不跟我回去看看？”

    菲菲又干呕了几下，以示对夜宸疯狂自恋的鄙视，才说道：“我不去，我还是觉得待在这里最好了。”

    “你真的不打算跟我去现实世界看看？”夜宸又问了一遍，见菲菲还是摇头，鄙视道：“作为一只猫，你的好奇心未免太弱了吧？”

    菲菲跳进自己的小窝，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着，懒洋洋的说道：“首先，我知道现实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无所谓什么好奇心不好奇心，其次，我还知道你为什么那么想要我陪你回去，需要我说出来吗？”

    听到菲菲这么说，夜宸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呵呵，你不想跟我去就算了，说的我好像有什么见不到人的秘密似的。”说完，夜宸就拿出钥匙链，打开了通往现实世界的传送门，有些急匆匆的走了进去。

    当夜宸再次踏入她住了好久的公寓后，并没有欢呼雀跃，相反，她显得有些紧张。夜宸深深吸了口气，努力放松自己的精神。

    夜宸之所以在完成任务后没有立刻回到这里，只有一个原因：她害怕！毕竟在新手任务中，这个公寓并没有给夜宸留下什么美好的印象，特别是当她的记忆全部恢复后，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在这里被杀了三次，甚至被杀的所有细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虽然这几天的训练让夜宸的身体素质有了大幅的提高，但她心里依旧没什么底，本来她还打算让菲菲过来陪陪她，没想到那只可恶的猫死活不同意，真是太不够意思了。

    夜宸拿起卫生工具，将自己的房间认真打扫了一遍，除了扫除灰尘外，她还要确定自己的房间里没有什么断肢头颅之类的东西，不确实一下她总觉得有些不踏实。

    打扫完房间，就已经晚上了，夜宸给自己煮了碗面。当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后，夜宸有些后知后觉的明白了为什么菲菲不愿意跟着她来这里。在第七空间，她的房间里有无限的新鲜食材可以做出各种美味（在偶尔尝了一口菲菲给自己做的糖醋里脊后，夜宸就以后就赖上她了，所以菲菲以后给自己做的“猫粮”总要被夜宸分去一大半。），但在这里，夜宸只能做出一碗清汤挂面，外加一个荷包蛋。

    没想到自己以前做的东西这么难吃，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呀，夜宸苦笑了一声，但还是配了点儿辣椒酱，把那一碗面吃完了。

    第二天一早，当夜宸睁开眼后，天已经蒙蒙亮了，出乎夜宸意料的是，她一晚上睡得很踏实，没有半夜惊醒，也没有做恶梦，相反，这一晚的睡眠质量相当的好，可能真是因为她身体里流淌的死亡原力让她百邪不侵吧。

    今天夜宸没有去晨跑，而是做了几遍菲菲教给她的活动身体，锻炼肌肉的体操，然后洗了个澡，就去上学了。通过电脑上的电子日历夜宸已经知道，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去上学了，当她今天重新走进校园后，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对她那几天的去向有所疑问，似乎她还是天天来上学一样。

    这想必就是空间的干涉了，夜宸心里这么想的，却也不敢去问。万一空间给他们造成的假象是夜宸天天来上课，而她问了一句：我这几天没来你们想我了没有，她怎么圆回来呀。

    就这么平静的过了几天，一天早上，夜宸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号是一个陌生的号。夜宸接通电话后随口问道：“喂，你是哪位？”

    “你猜猜呀。”对方是个甜美的女声。

    “菲菲！？”听到这个声音夜宸着实吓了一跳，第一，她没有想到猫还能打电话，第二，她没有想到菲菲居然能从无限空间打电话到她这里，这真是超超超长途，不是跨省跨国，而是跨世界呀。

    “听到我的声音高兴不？”菲菲在电话那头问道。

    “额……高兴。”夜宸有些勉强的回答道，其实她现在心里更多的是惊吓。

    仿佛是听到了夜宸的心声，菲菲有些不满的说道：“就这样你就被吓到了？心里素质不过关哦，再给你来点儿刺激的，去看看你身后的镜子。”

    夜宸此时正坐在梳妆台前，身后就是那面曾经给她带来巨大恐惧的梳妆镜。听到菲菲这么说，夜宸额上开始慢慢沁出冷汗来，而且她感觉脖子一阵一阵凉凉的，似乎有人贴身站在她身后。

    夜宸强忍着没回头，她拿起手机，咬牙切齿的说道：“菲菲，你是不是以后打算只吃猫粮呀？”

    菲菲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确定夜宸是不是认真的，随后才说道：“切，没意思，好吧，不逗你了，你马上要接受新的试炼任务了，最好现在就回空间住几天，调整一下状态。”说完，菲菲就直接挂了。

    夜宸将手机收好，拿起随身携带的钥匙链，打开了通往第七空间的门，然后走了进去。自始至终，她都没敢回头看看梳妆镜里到底是什么……

    夜宸回到第七空间后的第三天，她手上的戒指再次发烫了，同时，房间里出现了一扇钢铁大门，上面浮雕着各种生活垃圾，锈迹斑斑的铁盒，破碎的门窗，散乱的货架……看起来一副末日场景。

    夜宸站了起来，菲菲跳到了她的肩膀上，一人一猫有些忐忑的走进了这扇门，开始她们新的试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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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瑞恩市（1）

﻿当夜宸和菲菲穿过传送门后，看到的是一片城市废墟：高高的写字楼上很多地方的玻璃都没了，留下一个个丑陋而恐怖的窟窿，靠近地面的几层玻璃则全部碎了，一排排的玻璃茬子反射着清冷漠然的光，街道上的汽车好像发生了很大的连环车祸，追尾，翻车，比比皆是。大街上，墙上，随处可见大片的血迹和尸体，更让夜宸不安的是，尸体似乎有被啃咬过的痕迹。

    很快，夜宸就看到了破坏死者尸体的罪魁祸首了。

    一个人晃晃悠悠的朝这里走来过来，当夜宸看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后，终于明白了她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那个人头发散乱，衣服破旧肮脏，当然，最惹人注意的是他那双透露着疯狂的红色眼睛和嘴角残留的肉丝和血迹。

    “这玩意儿不就是丧尸吗？”当夜宸看到那个丧尸的时候，它也看到了夜宸。对于一个丧尸来说，夜宸显然就是一道餐桌上的大餐，而那个丧尸就像是个饿久了的人，迈开双腿就朝自己的食物跑去，喉咙还发出低沉的声音，看起来还颇有些气势。面对如此的对手，夜宸的反应就不怎么霸气了，她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了。

    这让菲菲差点儿没有反应过来，在她看来，在这么一个以丧尸为主题的世界里，和它们的战斗是不可避免的，空间在任务最开始的时候安排一个落单的丧尸在她们附近，分明就是让夜宸来试手的，那跑什么跑呀。

    但不管怎么说，她的小主人夜宸撤了，菲菲现在只是一只猫，也没有什么战斗力，所以，她也只能跟着跑了。

    作为一只猫，菲菲的体力还是不错的，而且通常来说，猫要比人要跑的快，所以她很快就追上夜宸了，而且还有力气不停的问：“你跑什么呀？”

    夜宸一边跑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还时不时的朝后面看看，也没心思去搭理她。来到一个新的任务世界，收集情报显然是最重要的，在这个世界，和一个落单的丧尸较量一下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这只是一般人的想法，如果你观察的比较仔细的话，还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

    提到丧尸世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恐怕就是无穷无尽的丧尸海了，但在这个世界，夜宸发现丧尸的密度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大，甚至来说这里的丧尸密度相当的小。她们之前是在一条比较宽阔的大街上，可是目之所及之处，夜宸只看到了一个丧尸。按照逻辑来判断，丧尸海那种靠数量取胜的模式个体实力会比较差，但现在，丧尸的数量很少，那么夜宸就不得不考虑到这种情况：这个世界的丧尸的个体实力很强。但到底多强，夜宸也不敢直接去试，万一打不过怎么办，就算自己能逃命了，但在任务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受伤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所以夜宸选择了另一种比较保险一点儿的方法来。

    通过一个生物奔跑的速度，是可以大略的判断出这个生物的肌肉强度，进而可以推算出它的力量有多大。通过对那个紧紧追在她身后的丧尸的速度的观察，夜宸发现它的实力还真的不错，大致相当于一个受到长期系统训练的成年男子的水平。虽然和那种除了恶心外没有多大战斗力的丧尸比起来，它要强大很多，但也没有说强大到离谱，至少现在夜宸的身体素质就要比它好一点儿。同时，夜宸还发现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尽管那个丧尸在遇到障碍物的时候，会灵巧的进行躲闪，但在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堆满道路的情况下，它选择的路线并不怎么合理，这说明那个丧尸虽然不是呆呆傻傻的，但它也没有多大的智慧。智慧对战斗力的加成是很大的，遇到个没有脑子的对手，无疑是件幸运的事。

    夜宸把自己所能得到的信息搜集完，已经过了十几分钟了，现在她已经可以说是知己知彼，可以出手了。但还有个问题，丧尸有个很让人忌惮的地方，就是它的传染性，一旦被丧尸病毒传染，对夜宸来说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所以找到一个长柄武器就显得很重要了。可是在一个都市里，去哪里找什么长柄武器呀，更紧迫的是，夜宸也不能再等了，不管这个城市的丧尸密度有多小，就这么一直跑总会遇到其他丧尸的，到时候就麻烦了。

    夜宸认真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又过了几分钟，她终于选定了目标，跑进了一个理发店中，并且很快找到了自己可以利用的东西—一个木制杆的拖把，看起来挺结实的。抄起武器，夜宸就折身往回跑，而此时，那个丧尸正好将要跑进来。夜宸抡圆了拖把直接朝它的脑袋砸去，那个丧尸本能的想朝旁边闪躲，但门框限制了它的自由，它只能结结实实的挨了这么一下。因为太过用力，夜宸手里的拖把折断了，断裂处成了一个锋利的木茬子。那个头部遭受重击的丧尸显然感觉有些晕晕乎乎的，但很快，它就清醒过来了，这个程度的钝击显然不能对它造成什么伤害。它大吼一声，作势要朝夜宸扑去，而夜宸也抓住机会，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手里的半截木杆朝丧尸的嘴插去。巨大的力量让木杆穿破丧尸的脑袋，直到撞击到头盖骨，那个丧尸徒劳的挣扎了几下，倒在地上，再也不能动弹了。

    夜宸和丧尸的战斗在短短几秒钟就彻底结束了，虽然时间很短，但为了这几秒钟的战斗，夜宸做了大量的计算，脑袋和身体的高速协调运作让她感到很是疲惫。夜宸喘了口气，低头确认丧尸彻底死亡后，快速离开了这里。

    大致比较了一下，夜宸终于找好了自己的临时住所，它前面是个奶茶店，经过一道门后就是原主人居住的地方，除了这里相对狭小的地形让夜宸很有安全感外，一个隐蔽而畅通的后门也是她选择这里的重要原因。夜宸手握从一个正在装修的店面里找来的钢棍，坐在床上，现在终于可以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度过这个任务。

    说到任务，夜宸就感到有些郁闷，到现在为止，她的任务面板上还没有任何对任务的描述，只有干巴巴的三个字作为题目：瑞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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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瑞恩市（2）

﻿夜宸看了眼正趴在床上无聊的打哈欠的菲菲，问道：“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没有接到任务？而且连一点儿提示都没有。”

    菲菲想了想，说道：“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需要选择阵营，可能是需要触发什么剧情……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世界的任务很简单，简单到空间不需要额外的对任务进行说明。”

    “任务很简单？”夜宸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儿，似乎想通了什么，语气肯定的说道：“的确，这样的话任务确实很简单。”

    菲菲好奇的看着夜宸，但夜宸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就是不给菲菲解释。于是小黑猫怒了，她恶狠狠的朝夜宸走去，亮起小爪子，似乎要朝夜宸的手上狠狠的挠一下，但是，当她走到夜宸身边后，突然仰望四十五度角，卖萌的说道：“你就告诉我嘛，你就告诉我嘛！”

    被菲菲那故意装出来的又嗲又腻的声音这么哀求，夜宸感觉自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她投降似的说道：“好吧，好吧，告诉你一个关键的信息，这个世界的丧尸的整体实力很弱小。”

    菲菲疑惑的说道：“不对呀，咱们遇到的那个丧尸的实力还是很不错的呀。”

    夜宸点点头，说道：“是的，咱们遇到的那个丧尸的实力还是可以的，但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世界的丧尸太少了。实力只是勉强可以，数量又那么少，整体来说当然就是很弱小了。”

    菲菲听了马上反驳道：“你怎么知道这个世界的丧尸很少呀，的确，咱们看到的不多，但万一丧尸爆发的时候正巧在晚上，绝大部分的丧尸都被困在了屋里，那么在外面能看到的丧尸自然就不多了。”

    “这不可能。”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你没注意到吗？刚刚那条街上的车很多……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在大都市就算晚上路上的汽车也很多，但你确定大晚上的银行还会开门吗？我可是注意到有家银行的门是大开着的。在这样的世界，超市，便利店可能有幸存者强行破门，但这时候有谁会闲着无聊去银行去捡那些废纸，所以我肯定，丧尸病毒爆发的时候绝对是在晚上，而且从一些饭店面馆里的情况来看，很可能是中午。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还在外面吧？”

    夜宸分析的挺合乎情理的，但菲菲还是不肯服软，她又问道：“那也可能是因为时间比较长了，丧尸之间通过同类吞噬进化，所以数量才这么少的，这样的话咱们遇到的那个可能就是实力最差的了，说不定有个体实力超强的呢。”

    夜宸把菲菲抱在怀里，说道：“不可能的，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这个世界距离丧尸病毒爆发没有多久的，比如说你看下路边长的野草就知道大致有多久没人打理过了，这么短的时间丧尸是不可能完成本质上的进化的。”

    菲菲的两个观点都被夜宸驳回了，她显然有些郁闷，耳朵都垂下来了。见菲菲无精打采的样子，夜宸又找了个话题，说道：“菲菲，你饿不饿呀？”

    夜宸本来也没有在意，但当她说完这句话后，她才意识到，她自己倒有点儿饿了。这绝对是件值得注意的事，饿着肚子，能量供应不足会对她的战斗力产生很大影响的。夜宸绝对不会相信空间会让她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个任务，她必须随时做好准备迎接战斗，所以虽然现在夜宸只是有一点儿饿的感觉，但她现在就必须要去找食物了。

    夜宸将菲菲放到地上，拿起就放在手边的钢棍，边朝外面走边说道：“菲菲，我们现在想办法填饱肚子。”

    丧尸模式下的世界找食物果然是件不可避免的事呀，现在夜宸正朝着记忆中的一个超市走去。快要到的时候夜宸停了下来，仔细观察了下周围的环境，超市是获取生活物资的重要地段，夜宸相信空间绝对会在这附近安排一些麻烦的。

    夜宸和菲菲分开，以尽可能的扩大视线范围，而她自己，则小心翼翼的朝那个超市走去。

    这是一个中型的超市，只有一层，里面卖些日杂百货之类的，夜宸小心的走了进去，在门口还顺手拿了个塑料袋。周围的环境很安静，几乎没有一点儿声音，在这个背景下，塑料袋翻折的声音就很刺耳了。夜宸也只能放慢动作，尽可能的小心一点儿。她来到零食区，把货架上的巧克力，糖果等含有高能量的东西装进自己的袋子里。同时，脑袋不停地转动，观察着周围，耳朵跟菲菲似的竖了起来，集中注意力倾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慢慢的，夜宸走到了货架的一端，马上要拐弯了，她不时的回头，看看后面出现什么情况了没有，还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让夜宸多少有些放心。但就在夜宸转过头来，正好看到一张满是鲜血，眼露凶光，龇着锋利牙齿的丧尸站在她面前。

    这一突然状况把夜宸吓了个半死，她忍不住尖叫了一声，把一直握在手里的钢棍扔到了地上，慌不择路的转头就跑，还时不时的抄起货架上的东西朝后面扔去。那个丧尸看到马上就要吃到的美食居然跑了，怒吼一声，也追了过去。

    相比丧尸而言，夜宸的速度有些慢了，要不是她能灵巧地就地翻滚一下，或者拉到一些货架，阻挡一下后面丧尸的行动，她就要被抓住，分批次享受一次丧尸体内游了。尽管现在夜宸还没有被抓住，但也让人看着险象环生，看来她被逮回丧尸的餐桌只是时间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夜宸跌跌撞撞的，也算是跑到了门口，而这个时候，有些戏剧性的，一个帅哥出现在门外。

    那个帅哥大概二十岁，虽然显得有些稚嫩，但看起来挺阳光的，而且很有缘分，他穿的是和夜宸款式差不多的运动服，更惹人注意的是，他手里还握着一把消防斧，上面沾染着黑色的血迹。

    那个帅哥看到夜宸眼前一亮。现在的夜宸有些狼狈，头发散乱，脸上还擦上了些灰，但精致的面容，玲珑的身材，再加上慌乱中带着惊恐的双眸，显得格外的柔弱和可怜。

    夜宸看到他后，高兴的笑了起来，脸上充满了绝处逢生的惊喜，她喊道：“救救我！”就在这时，夜宸突然被一个倒在地上的杂物绊倒，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还好她顺势滚了一下，才算躲过了丧尸的利爪。

    帅哥看了眼夜宸裸露的手臂，心想，这个女生的皮肤可真好，他咽了下口水说道：“我来救你。”说完，就提着消防斧朝丧尸冲了过去。

    夜宸坐在地方，揉着被挂钩划伤的手臂，痴痴的看着她的救命恩人在和丧尸搏斗。在美女的注视下那个帅哥越战越猛，只是有件事他不知道，除了脸部和手脚外，这位美女身体其他的任何部位，都只是裹了层美人皮罢了，还是她亲手剥下的美人皮……

    PS：突然发现，虽然这本书的收藏不怎么样，但推荐还不能说特别惨，这么说来，这本书还是有希望的，所以大家如果喜欢的话，请支持一下哦，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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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瑞恩市（3）

﻿那个男生和丧尸战斗的很激烈，准确的说，是看上去很激烈，似乎是为了强调自己救了美女一命，他还故意把战线拉到夜宸身边，就在她身边和丧尸搏斗。看着近在咫尺的恶心而恐怖的丧尸，夜宸时不时的会发出一声尖叫，目光中透露的含义就是把生命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那个男生的实力还是不错的，消防斧其实不算是长柄武器，但他凭借着自己灵巧的挥舞，也能让丧尸近不了身，而且看套路他似乎有武术的底子。

    享受了一会儿美女的崇拜，男生决定快速结束战斗，这样的环境下，在一个地方长时间的战斗绝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他小退了一步，打算用个帅气的姿势把这个丑陋的家伙斩首。

    在一个强有力的劈砍之后，那个丧尸看起来很坚硬的颈骨直接被男生砍断，掉下的头颅骨碌碌的滚了好远。那个帅哥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是满头大汗，一脸疲惫的样子。在他调整好状态正要转身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心头一痛，他低头一看，一个刀尖从他的前胸透了出来。这时候，男生也顾不上什么风度了，他猛地转身，看到了梨花带雨的夜宸，她眼中含泪，但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说道：“对不起……”

    夜宸的一句话让他的怒气全部卸掉了大半，他强忍着痛，问道：“为什么？”

    夜宸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转身踉踉跄跄的跑掉了。而那个男生只能无奈的看着夜宸的背影，暗叹自己时运不济，莫名其妙的被一个弱女子给杀了。

    夜宸跑到门外，突然愣住了，然后她又跑了回来，此时那个男生已经瘫倒在地，处于弥留之际了。夜宸蹲坐在他身边，一脸的悲伤，然后用手轻轻的拂过他的脖子，给他咽喉处带来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那个帅哥突然瞪大了眼睛，直直的看着夜宸，死不瞑目。

    在确认那个男生已经彻底死亡后，夜宸才恢复了她平静的神色，她拎起那把消防斧，挥舞了一下，确实挺好用的，比她那根钢棍好用多了。

    菲菲走了过来，她看了眼躺在地上的男生，脸色复杂的问道：“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夜宸一边在那个男生身上翻找着，一边回答道：“因为这就是空间的给我们的任务呀。”

    菲菲蹲了下来，问道：“这怎么说？”

    “咱们刚刚不是说过了吗，这个世界丧尸的整体实力太差了，既然丧尸不会成为我们的敌人，那还有谁可以充当敌人，唯一的可能就是我们这些试炼者相互之间是敌对关系。”

    “哦，这样呀。”菲菲恍然大悟，显然，一个陌生的试炼者的死亡对她的心情的影响并不会长久，她想了想，然后说道，“那会不会有积分制，就是说我们必须杀掉几个人？”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不会，那样太复杂了，你也说过了，既然空间没有给任何的任务提示，那说明这个任务是极其简单的，所以我估计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试炼者互相猎杀，当人数少到一定程度后任务就算完成了。”

    在和菲菲说话的时候，夜宸也一直在那个男生身上摸索着，终于，她似乎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东西。菲菲跳到了夜宸的怀里，看到她手里拿了张银行卡大小的卡片，上面印着一幅画，画的是一棵叶子已经有些枯黄的果树，上面显得有些孤零零的挂着一个苹果。

    “这是什么呀？”菲菲好奇的问道。

    “不知道。”夜宸说道，“但我身上有个和这个很类似的东西。”说着，夜宸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大小一样的卡片，区别是这张卡片上的画是一片荒芜的山坡上，立着一座孤坟。

    夜宸拿着这两张卡片敲敲打打，也不知道这到底有什么用，但这个地方也不能久待，且不说刚刚发生的战斗会不会引来丧尸，或者其他试炼者什么的，单单就这个超市本身，就吸引着周围所有的生物。

    夜宸随手把两张卡片合在一起，打算回去慢慢想，但意外发生了！就在两张卡片完全重合的一刹那，卡片发出了一阵微弱但绚烂的光彩，两张卡片融合了，准确的说是那个男生的卡片融进了夜宸自己的那张，现在夜宸手里只有自己的那张了。而此刻，上面依旧画着一片荒芜的山坡，只不过不再是孤坟一座了，它有了个伴，现在山坡上有两个坟头了。于此同时，夜宸感觉自己的力量变大了很多，她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用力握了下旁边的钢制货架。夜宸看着货架上深深的手印，脸色变的很不好看。

    菲菲见夜宸明显不高兴，也没有多问，而夜宸则一言不发，转身去多拿了几个塑料袋，把超市货架上高能量的东西全部装走了，然后快步离开了这里。

    等夜宸回到自己的小窝，才叹了口气，抱起菲菲，一遍帮她梳毛一边说道：“菲菲，这次任务麻烦了。”

    菲菲正闭着眼睛享受夜宸给予的舒适的按摩服务服务，听到她这么说，睁开眼睛好奇的问道：“怎么了，实力增长不是件好事吗？”

    “这个就真不好说了，我的身体素质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但除此之外，我还获得了另一项能力，我可以感知周围两三米方圆的情况。”夜宸看着菲菲的眼睛，说道，“你知道的，这意味着什么。”

    菲菲垂下了脑袋，她明白夜宸的意思，在这种试炼者相互猎杀类型的任务中，对于实力弱小者有一个很不错的方法，那就是躲，你没有能力去猎杀别人，但能够躲过别人的猎杀，最后也能完成任务。但现在，很显然，空间给出的设定是猎杀别人可以增加自己的感知，这样的话那些小人物是根本无法躲得过去的，所有人都必须去冒险猎杀，任何消极懈怠的思想都会带来灭顶之灾。

    而且如果一个试炼者在开始的时候选择稳妥起见，不与他人发生冲突，或者杀掉其他试炼者后没有细心的去搜身，融合卡片，那么当他一觉醒来后，就会发现自己在实力上已经被别人远远的甩在了身后，一步没走对，就会步步落后，最后万劫不复。

    最让菲菲心惊的是，这么重要的信息，空间并没有在任务面板中给出任何一点儿的提示！无限空间中步步凶险，怪不得淘汰率那么高，无论你资质如何，天赋怎样，只要稍有松懈，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想到这里，菲菲不由的朝夜宸的怀里缩了缩，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的参与到了空间发布的任务中，而现在，她就感觉到了一阵彻骨的寒意。

    似乎感受到了菲菲有些害怕，夜宸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其实她的话里还有些未尽之意，卡片融合后，她的实力得到了增长，但增幅太大了，大到她现在可以轻松的解决一个丧尸。空间把任务安排在一个丧尸世界，虽然它们不会是试炼者的主要敌人，但也应该能够起到干扰作用。在夜宸的实力增长之前，她估算的丧尸的整体实力正好可以对他们这些试炼者的行动起到干扰作用，但现在她的实力大幅增长了，这时候，丧尸的实力就太过弱小了。这样考虑的话，要不就是夜宸对丧尸的实力估计错误了，要不就是这个世界上还存在其他的危险。

    夜宸透过小小的窗户看着正在慢慢落山的夕阳，不知道这个夜晚她能否安然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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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瑞恩市（4）

﻿晚上，大概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天空上玉盘高挂，月朗星稀，可惜这个都市中难得可以看到的星月图却没有人欣赏，只有一双双红色的眼睛在偌大的城市中时隐时现。

    夜宸躺在床上，和衣而睡，白天的辛苦奔波让她感觉很累了，她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可惜事与愿违，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惊醒了安睡的药材，她睁开了眼睛，努力感知着周围的一切。那种声音很像风吹过树枝的声音，听起来挺平常的，但无端的，夜宸就是感觉到一阵阵的心悸，汗毛竖起，强烈的危机感袭上心头。

    声音越来越清晰，夜宸小心的坐了起来，随手拿起了她的战利品—一把锋利的消防斧。菲菲之前还在趴在夜宸枕边呼呼大睡，感觉到夜宸坐起来了，她才有所警觉，站了起来，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

    声音终于清晰可辨了，那是一个轻微而细小的脚步声，而且在慢慢的接近，根据声音判断这应该是个两足生物，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个丧尸。夜宸站了起来，手执消防斧，摆好姿势，决定和门后的那个家伙好好斗一斗。

    夜宸之所以没有和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那样选择逃跑，一是因为经过白天的那两场战斗，她已经估算出了这个世界丧尸的实力，以她的水平足可以应付了。另外就是现在是晚上，虽然经过了两次任务，夜宸的身体素质提高了不少，但她依旧不习惯昼伏夜出，可能以后等夜宸强大了会有所改变，但就现在而言，她任然不习惯在晚上战斗。因此夜宸选择了坚守，守好自己的根据地，避免在大晚上，周围漆黑一片的情况下去外面复杂的环境中战斗。夜宸现在是这么打算的，可惜，因为信息的不足，她对形势的估计出现了严重的错误，这直接导致她一晚上都在逃命。

    “碰！”的一声巨响，房间的木质房门被砸开了一道缝，原来守卫着门的插销被弹开飞了出去，好在夜宸用一个装满杂物的柜子将门给堵住了，门总算没有彻底被砸开。

    夜宸看了眼已经裂开的门缝，脑子里估算着那个丧尸的力量，它应该比夜宸白天遇到的那两个丧尸要更加强壮一点儿，但也强的有限，自己还可以对付。想到这些，夜宸多少有些安心了。

    一个柜子是无法提供什么有力的阻拦的，门外那个丧尸又猛地撞击了几下，就将门彻底打开了。就在门被砸开的同时，丧尸飞速的闯了进来，它似乎在门外就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猎物的准确位置，进来后就直接而准确的朝夜宸扑了过去，而夜宸看到这个情景，瞳孔猛地缩了一下，这和她预估的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速度！丧尸的速度太让夜宸吃惊了。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地方让夜宸很棘手。一是丧尸通红发亮的眼睛，在晚上眼睛发亮，这几乎是所有夜晚出没的动物的特征，这个丧尸的这种生理特性不但说明它是习惯于晚上猎食的，晚上是它们的主场，更重要的是，这说明这个世界的丧尸是一种主要在晚上活动的生物，那么白天的时候夜宸对丧尸数量的估算就出现了很大的破绽，白天丧尸那么少，很可能是因为大部分的丧尸都躲在了室内来避开阳光。另外还有一点儿，就是丧尸尖锐，看起来也很结实的长达十公分的指甲，在长期的进化中，人类自身拥有的杀伤力其实很小的，指甲最多能挠出个疤来，牙齿也不适合去捕猎，在不借助工具的前提上，大部分的动物都可以完败人类。那么自然，以人类为基础的丧尸可以动用的武器也没多少，在懂得利用工具的人类面前，丧尸在这方面输了一大截。但现在，丧尸显然已经进化出了适合自己的武器，这绝对会让它们的实力提升一大截的。

    这些信息在短短一秒内在夜宸脑子中快速划过，此时丧尸已经到了她跟前了。夜宸撤了一步，横起消防斧招架了住了丧尸锋利的指甲，但它携着巨大速度的冲击力还是让夜宸后退了好几步。还好夜宸也是以灵活性见长的，打起精神来还可以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和那个丧尸周旋一会儿……

    二十多分钟后，夜宸气喘吁吁的坐在了床上，眼前就是那个丧尸的尸体，它十个尖锐的指甲已经有三个被折断了，致命伤出现在颈部，巨大的缺口让它的脑袋和身子差点儿分离。而这时候，这个屋子已经被破坏的一塌糊涂了，墙上到处都是深深的划痕，那是那个丧尸用指甲干的，门边的那个柜子也被拆成碎片了，那主要归功于夜宸的消防斧，床上的被褥床单也都被划破了，布条棉絮满屋都是。这些夜宸不会在乎，这里毁了最多再换个地方住就是了。最让她忧心的是，她受伤了。

    夜宸看着自己手臂上被丧尸的指甲拉出来的一道长长的伤口，对蹲坐在旁边的菲菲说道：“这次我好像完了。”

    菲菲作为一只猫，武力值几乎可以忽略，但她保命的技巧还是很好的，在那么激烈的战斗中，她可以灵活的腾挪转移，毫发无损。菲菲迈着猫步走到夜宸旁边，看了眼她的伤口，说道：“应该没什么问题吧，看起来也不像是感染了的样子。”

    “看起来？”夜宸有些郁闷的说道，说着，她又仔细的看了看伤口，确实没有肿胀，酥麻，青紫这些症状，“好吧，看起来还不算太糟。”

    当然，夜宸之所以有底气这么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以那个丧尸的实力而言，夜宸受伤绝对不是因为偶然的失误，而是必然的结果。她自认为自己在这个任务中已经做得够好了，如果这种情况下她还是被丧尸弄出伤口了，那么要么这个世界有消除丧尸病毒的方法，要么就是这伤口根本没什么，丧尸病毒根本无法通过这种方式传播。实际上，夜宸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她始终记得，到目前为止，空间给出的任务描述依旧只有“瑞恩市”这三个字，没有其他任何信息，因此，这个世界的任务应该足够简单，直接。

    夜宸稍微休息了一下，就提着木柄上已经出现裂缝的消防斧站了起来，这个地方已经不适合继续居住了，而且，刚才的打斗很可能会引来其他丧尸或者试炼者来此窥探，她需要换个地方了。

    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夜宸突然问道：“菲菲，你说如果有些试炼者在白天的时候没有来得及融合卡片，提高实力，那他们怎么办？”

    菲菲默然，来到同一个任务世界的试炼者的实力相差一般不会太大，以这样的实力面对这种速度灵活的丧尸，失败的几率是很大的，而且逃都逃不掉，估计很多试炼者都熬不过这个晚上呀。

    夜宸见菲菲没有说话，也没有再问，快步朝外面走去。无限空间太危险了，这是她现在心中唯一的想法。以前她看过的一些小说上都写到，主角总是会超额完成空间发布的任务，但就现在的夜宸看来，能在这个第七空间的任务中活下去，就是最大的胜利了，她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超额完成任务的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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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瑞恩市（5）

﻿这个晚上的瑞恩市并不太平，剧烈的打斗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时不时的上演，而其中，失败的大都是试炼者。

    来到这个任务世界的大多数试炼者都认为杀戮没有那么快来临，所以在任务开始的第一天，他们未来稳妥起见，都选择了规避和丧尸及其他试炼者的冲突，好好的观察一下形势再说。但他们没想到，自己错过了实力迅猛增长的机会，也错过了挽救自己生命的机会，现在面对灵活而强大的丧尸，夜宸尚且赢得很吃力，更何况他们。

    当然，事情也不是那么绝对，很多对危险感应灵敏的试炼者还是成功的躲过了第一波丧尸的袭击的。但当他们在黑夜笼罩下的城市里流窜的时候，一双双一闪而逝的红色眼睛依然在提醒着他们，瑞恩市的夜晚是属于丧尸的。在这种情况下，和丧尸的战斗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和它们的相遇相杀只是迟早的事，比如说现在，夜宸就在远处看到了这么一场战斗。

    战斗的一方是狰狞而强大的丧尸，另一方则是一个中年大汉。他手里挥舞着一把巨斧，看他的力道和招式，显然是走刚猛路线的，而且他手里的武器还是相当吸引人的。那可不是像夜宸手里的消防斧，也不是一般家庭用的斧子，而是那种古代战场上用的宽刃巨面的战斧，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到了这么一把武器，不过夜宸估计他是自带的，这玩意儿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城市里可以找的到的。

    战况很激烈，看得出那个中年大汉的实力要比夜宸强上不少，换做卡片融合前的夜宸，和这么强大的丧尸战斗，她绝对走不了几个回合。而那个中年大汉，则凭借着自己的悍勇硬是和丧尸僵持了很长一会儿，当然，代价是他身上多了好几道颇为严重的伤口，鲜血淋漓，有的甚至深可及骨。

    不过这就不关夜宸什么事了，她现在正认真分析着丧尸的战斗规律，之前夜宸和那个闯进她房间的丧尸之间的战斗太过激烈，所以她没能怎么细致的观察，现在，她处于旁观者的位置，算是得到了一个搜集信息的好机会。

    看着远处的战斗，夜宸微微皱起了眉头，她发现一件挺糟糕的事—丧尸在有意识的进行躲避。丧尸的战斗力要比那个中年大汉要强大不少，但之所以双方能能够僵持这么久，主要就是因为丧尸面对中年大汉的战斧，往往选择躲避和退让，而不会让自己受伤。这说明了丧尸已经具备了一般野兽的捕食本能，这样的丧尸要比夜宸白天遇到的那个一直追着她跑的丧尸聪明不少。在自然界，捕食者是不会一直以全速追着一个猎物跑的，那样的话体能消耗太大了，而且还很可能追不上，所以不管是狮虎豹还是猫捉老鼠，猎食的时候讲究的都是快速而准确的袭击，而不是长途奔袭。

    至此，夜宸在白天对丧尸的数量，战斗力，智慧三个方面全部估计错误，这还是让她相当郁闷的，然后，又出现了一件让她更加郁闷的事。

    毕竟有着综合实力的差距，那个中年大汉坚持了一会儿，渐渐支撑不住了。之前他显然是在用一股子悍勇之气支撑着，现在战斗失利，气势渐弱，就开始频频出现失误了，终于，他一个不小心，被丧尸用尖锐的指甲插穿了脖子。

    到目前为止，事情都还算正常，一个陌生的试炼者死在夜宸面前，并不会对她有任何影响，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彻底出乎夜宸的意料了。

    在终于搞定自己的猎物后，丧尸俯下身来享受自己的大餐，那种场面让夜宸觉得有些恶心，但为了能够尽量全面的搜集信息，她也只能强迫自己看下去。在饱餐完一顿后，丧尸突然仰天长啸，然后，一阵微弱的七彩光芒之后，丧尸发生了进化！夜宸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丧尸的长高了近五公分，身形也健壮了不少，不过它的指甲倒是变短了一些，但更粗了，肘部还长出了一根几公分长的倒刺，最直观的，在夜宸的感知中，那个丧尸对自己的威胁大大增加了。

    夜宸缩了缩身子，尽管她离那个丧尸还很远，但依然在努力减弱自己的存在感，确保自己不会成为它的下一个目标。好在那个进化了的丧尸并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个偷窥者，左右看了一下后，就朝远处跑去了，看来似乎是要开始新的猎食了。

    等那个丧尸走远后，夜宸才松了口气，然后，之前被压抑的情感就爆发出来了。夜宸忍不住骂了一句，然后恶狠狠的说道：“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菲菲没有什么能做的，只好安慰似的用脸蹭了蹭夜宸。空间给试炼者设定的困难实在太大了，

    这个任务空间没有给任何提示，所有信息都必须要靠试炼者自己的观察和推理获得，心细，胆大，果断，还用运气，这些一项都不能少。不管是因为谨慎还是根本就没弄清楚这个任务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要试炼者没有在白天的时候杀掉一个试炼者，融合一张卡片，那么，他就绝对无法熬过今天这个晚上。

    对于夜宸来说，晚上绝对不是她的主场，所以她本来打算躲一晚上，到了明天白天，她再去找别的试炼者的麻烦。正好，那时候的丧尸也都处于休眠状态，可以减少很多的干扰。这个计划的前提是夜宸能够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个晚上，现在丧尸居然会进化，而且是这么大幅快速的进化。夜宸不知道这个任务世界到底进来了多少试炼者，最后会有多少丧尸进化的更加强大，但至少她知道，今天晚上不好过了。她必须一边躲避拥有主场优势的强大丧尸，另外还需要去猎杀其他试炼者，尽可能多的完成卡片融合，提高自己的实力，要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不管怎么说，事情的发展也不是夜宸能够左右的，她只能在这种形势下努力寻找一线生机。夜宸叹了口气，说道：“真的没想到呀，丧尸吃了试炼者居然会进化。现在，不但我们这些试炼者之间要相互猎杀以获取更强大的实力，而且丧尸也要来插一脚，抢夺着数量有限的猎物。”

    不知怎么的，夜宸突然想到了什么，对菲菲说道：“你说，是不是所有生物吃了试炼者的肉都可以进化的。”

    菲菲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但她看着一脸莫名其妙表情的夜宸，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菲菲小心的对夜宸说道：“你不会是想去试一下吧？”

    夜宸用手敲了下菲菲的脑袋，说道：“想什么呢。”说完，就站起来朝哪个中年大汉的尸体走去，她才不会告诉菲菲，刚刚她想到了自己以前遇到过的一个问题，人肉到底好不好吃？

    菲菲可怜兮兮的抬起自己的爪子揉了揉脑袋，跟着夜宸跑了过去。夜宸来到尸体旁边，看着有些恶心的血肉模糊的场面，忍不住皱了皱眉，但还是蹲下来，在已经破碎的尸体上搜找起来。不一会儿，夜宸从尸体里找到了一张画着一把战斧的卡片，高兴的对菲菲说道：“看来我今天的运气也不是很差嘛！”

    PS：感谢§梦※灵§的打赏，这本书终于出现第一个粉丝了，也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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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瑞恩市（6）

﻿夜宸的运气确实不算差，试炼者死后，他身上的卡片在十几分钟后就会自动焚毁。如果那个已经进化了的丧尸在这里徘徊一阵，或者夜宸保守起见选择等一会儿在来查看尸体，那么这张卡片就不会属于她了。

    当夜宸把两张卡片重叠融合后，她感到自己的实力又涨进了很大一截，同时，七彩的光芒还汇集到她的伤口处，伤口已肉眼可辨的速度迅速愈合了。

    之前夜宸在和丧尸搏斗的时候，被丧尸狠狠的抓了手臂一下，好在有那层美人皮的保护，夜宸没有受到太大的伤。但没有伤筋动骨，不代表就是完好无损的，夜宸的手臂上被划了一道很长但其实不是很深的伤口。那时候情况有些紧急，她随手止住了血，就没有在意了。而现在，夜宸亲眼看到自己的皮肤已经快速恢复，甚至连带着自己身体上包裹的那层美人皮也修复好了。

    夜宸看着自己已经被完好如初的手臂，脸上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许久，她才叹了口气，说道：“空间真的是把我们往死里逼呀！”

    之前那个丧尸的综合实力比中年大汉强，但就是因为畏惧他手中的利斧，不愿意受伤，所以才僵持了这么久，直到最后寻到了中年大汉的破绽，它才发起了致命一击。在这个除自己外，其他生物都是敌人的险恶环境下，惨胜就是惨败，这一场是险胜了，但很可能马上就会到来的下一场战斗呢？这个道理就算是只有野兽本能的丧尸都明白，更何况是更具智慧的这些试炼者。可以想象，当两个试炼者的实力相差不大的时候，他们绝对会选择避开和对方的战斗，然后通过自己的实力和耐心，去寻找比自己弱小的对手，尽量保证自己不受伤，至少不受重伤。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融合卡片能够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一次完整的修复，这时候他们两个相遇，就不会避让对方了，反而会战个你死我活，甚至以命搏命，因为只要自己胜利了，只要自己还能喘口气，融合了卡片，不但实力有了大幅的增加，而且状态也会恢复到最佳。

    空间的这个小小的设定，却让试炼者的猎杀范围从比自己弱小者，扩大到和自己实力相当，甚至如果条件合适的话，他们甚至会选择偷袭一下明显比自己强大的人。

    空间做出的这个设定很是毒辣，在这个任务里，空间不允许任何试炼者有躲避和懈怠的意图，所有人必须去斗，而且是拼尽全力的去斗，只有这样，才能博得一丝生机。选择其他方式来度过这个任务世界的试炼者，生存几率为零。

    夜宸感慨了几句，也就不再多想了，毕竟现在的形势就是这样了，多想也无益。一个人可以和天斗，和地斗，和人斗，但最好不要和大势斗，对于现在的夜宸来说，她甚至没有资格跟大势斗。

    夜宸收获了自己的，准确的说是那个丧尸的果实，就离开了，今天晚上她要做的事还很多很多……

    ……

    早上七点左右，天已经微微泛白，瑞恩市又迎来了新的一天。整个城市看起来和昨天差不多，只是在城市角角落落损毁的的墙壁地面，显示了昨天夜里这个城市过得并不太平。

    夜宸走在这座破败的城市，身边跟着一只黑色的猫，早上的清风吹过，还是有一些凉意的，夜宸紧了紧自己有些破败的衣服，嘟囔了一句，但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夜宸边走还边吃着自己的早饭，她现在又累又饿，急需补充能量。更让人惊异的是，虽然夜宸看似随意的走着，但她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也就是说夜宸的脚步落得很轻。

    昨天晚上夜宸过的也不轻松，她和三个丧尸，两个试炼者交手，四胜而一平。有个试炼者和夜宸打了几个回合，双方势均力敌，打得难解难分。本来这会是一场恶战的，但谁想到有个丧尸来搅局，他们只好作罢，各自逃命了。经过一晚上的战斗，夜宸已经很疲倦了，她现在东张西望，希望能尽快找到个适合休息的地方。

    转过一个弯，夜宸突然停下了，不远处，有个女生正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摊位上吃饭，桌子上一碟小菜，一个鸡蛋，还有一碗小米粥。

    “好精致的女人呀！”夜宸感叹道。那个女生年纪和夜宸相仿，皮肤水嫩，穿着一件白色的带**花纹的连衣裙，腰上松松的系着一根浅粉色的丝带，脚下是黑色漆皮高跟鞋，而且她的及腰长发微微有些湿润。她所在的那间小店铺也和这个城市一样，已经破败不堪了，但独独她坐的那把椅子，她用的那张桌子，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昨晚的战斗很激烈，夜宸相信没有一个试炼者可以躲的过去的，那个女生绝对不可能穿着很不方便的连衣裙，披散着头发去战斗，而且她的衣服上不要说灰尘污垢，连一丝褶皱都没有，显然是早上，结束了一夜的战斗后，她去找到了套新的衣服。

    在结束了一夜的战斗后，会想着去换套干净漂亮的衣服，愿意花时间为自己做一顿精美的早餐，这个女生显然有着精致的生活态度。

    再看看夜宸自己，为了抵挡早上的寒冷，夜宸身上穿了三四层的衣服，虽然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而且每件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显得很是狼狈。而且夜宸战斗了一夜的疲惫，加上满脸的尘污，面容也颇有些憔悴。

    在看到那个女生的第一眼，夜宸就后悔了，这么精致的生活不是谁都能过的起的，敢在路边吃饭，那就一定有这么做的底气，那个女生的实力很可能要比她要强。

    夜宸刚想往后退，那个女生显然也意识到了有人靠近，她抬起头，朝这里看了过去。看到那个女生的眼睛，夜宸忍不住心中的惊骇，下意识的朝后退了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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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瑞恩市（7）

﻿夜宸看到那个女生的眼睛后，惊异的愣住了。

    那个女生的眼睛很冷，而且她的冷并不是说像夜宸那样，让人看了觉得瘆的慌，会从心底里感觉到战栗。她的冷就是温度低，冷的像冰。而且美女的眼睛总要是灵动的，好像流动的泉水一般，而她的眼睛，则是凝固了一般，真的好像一块冰，好像泉水“断”了一样。

    见那个女生看到自己了，夜宸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至少到现在，她还没有出手的迹象，那就有很多的可能性，说不定形势的发展会对自己有利。夜宸走到桌子前，随手提了一把椅子，坐到她对面。

    两人都沉默着，打量着对方，那个女生真的像是水做的，皮肤水嫩，甚至有些剔透的感觉，这让一向觉得自己皮肤很好的夜宸都有些羡慕了，最后，还是夜宸首先开口寒暄了几句。

    让人惊讶的事发生了，那个女生笑了笑，拿出一叠纸，一支笔，推到夜宸面前，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说道：“抱歉，我的听力……嗯，有些问题。”

    夜宸轻轻笑了笑，推开了纸笔，用手语说道：“很高兴能见到你。”

    那个女生愣了一下，但很快，也开心的笑了起来，为了表示尊重，她也用手语说道：“我也是，没想到你懂得手语。”

    两人就这么聊了起来，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的是，夜宸和那个女生有很多共同话题，两人聊得都很开心。大概聊了十几分钟后，夜宸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个女生随手拿起桌上的纸笔，打算写下自己的名字。但就在她拿起笔的一瞬间，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因为如果要写字的话，她的手就被占用了，但已经拿起笔了，再重新放下也就显得太心虚了，她可没有忘了，她现在和对面的那个女生是处于敌对关系的，两人不管聊得有多开心，她们始终都在戒备着对方。她慢慢的在纸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同时做好随时出手的准备，有了准备，谁算计谁还是很难说的。

    可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个女生顺利的写完了，她暗自松了口气，以为是自己多想了。她抬起头，拿起那张纸递给夜宸。就在此时，夜宸抓起桌上的筷子，朝那个女生的眼睛戳去，同时，笑着说道：“谢谢。”语气温柔而没有一丝杀气。

    那个女生多少有些猝不及防，稍显慌乱的朝后仰躺，想要躲过去。那个女生向后仰躺的时候，她左手还拿着那张纸没有来得及丢掉，右手从桌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凭记忆和感觉朝夜宸的心口插去。同时，夜宸也拿出一把匕首，也打算在那个女生的身上开个洞。

    两人手中的刀子在中间相遇而击，双方的力道都很大，刀尖碰出了点点火花，但显然，那个女生拿的水果刀质量不怎么样，直接被夜宸的匕首给崩断了。断裂的刀片飞在半空中，这时候，那个女生的左手才来得及放开了那张纸，她用左手中指弹了那个刀片一下，刀片以飞快的速度朝夜宸飞来，而这时候，夜宸的右手还拿着筷子，左手握着匕首，都来不及回防。但好在这么快速激烈的交锋中，让那个女生出了点儿小纰漏，她在弹那个刀片的时候，施力点没有掌握好，所以刀片并不是用刃部击中夜宸的，而是用刀背打中了夜宸的右胸。

    而此时，夜宸的右手拿着的筷子依然在朝那个女生的眼睛插去，而那个女生，也依然在向后仰躺。她双脚用力一蹬，朝后跃起，算是终于躲了过去。整个交手的时间不超过两秒。那个女生笑着说道：“山水相逢，日后相见。”说着，她就倒退着离开了这个小店面，隐约间，她似乎看了眼躲在角落里的小黑猫菲菲。

    很快，那个女生就消失在层层叠叠的建筑中了。她的衣袂之风带起了桌上的白纸，纸张飞起，悄然陆地，正好落在了夜宸面前，她低头一看，上面写着娟秀的两个篆体字：“水断”。

    “好奇怪的名字呀。”夜宸感叹了一句，站了起来，看着水断消失的方向，也没有去追。在刚刚的交锋中她其实输了一筹，偷袭反被制，而且最后她还挨了一下，她现在觉得自己的右胸很疼，呼吸都有些不舒服，那个刀片大概已经伤到肺了。这还好是因为当时交手速度太快，能反应过来就算很好了，力道上自然就无法控制了，要不然以她们现在的实力，就算是刀背，那截刀片也绝对会穿透夜宸的身体的。

    “她为什么避让开了呢？”夜宸有些疑惑的问道，在这个任务世界，一个比自己弱小的试炼者就是一个宝箱，是自己能活着度过这个世界的保障，那个叫水断女生为什么要放过自己？

    菲菲跳上桌子，说道：“可能是她看好你，想要多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她倒是挺相信我的，我都不知道自己可以活过几个任务。”夜宸嘟囔道，转身也离开了这个小店铺。

    菲菲也跟了上去，她没有告诉夜宸，水断做出这种判断，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水断的眼神有一种让菲菲熟悉的感觉，最开始菲菲也没有想明白了，但现在，她终于知道那种熟悉感到底是怎么回事了。那个水断很可能就是一个轮回转世的管家小精灵。

    大部分管家小精灵，接触到的试炼者都是以千万计的，到底什么人能够适合在这个无限空间中生存，她们的眼光还是很准确的。所以像菲菲这样决定追随一个试炼者在管家小精灵中是很少见的，无限空间的淘汰率实在太高了，除非这个试炼者有着极其特殊的地方，才会让阅人无数的管家小精灵选择追随。

    水断估计也是看出了菲菲的身份，继而断定夜宸是个有极强潜力的试炼者，所以才会想交好。至于说为什么不把这个潜力极大的潜在敌人扼杀在摇篮里，反而要放任其成长，菲菲就不怎么清楚了，只是又一次她和几个小精灵聊天的时候，听一个资历很老的小精灵透露过几句：在这个无限空间中在各个世界完成任务的人既然被称为试炼者，那么总会有试炼结束的时候，那时候，这些已经“毕业”的试炼者又会何去何从呢？

    PS：一个贯穿全书的角色出现了，撒花庆祝。

    水断：水，从坎，从耳；断，因耳有疾，故称断。简单的说水的古意本来是流动的河，而这条河断了，暗指她有所残。另外，坎对应休门，属水，意为寒，指的是冬天，有休养生息的意思，故称休。所以水断有一双冰一样的双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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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瑞恩市（8）

﻿傍晚，残阳如血，夜宸有些狼狈的跑到一家大型的服装商场里，她快速跑到了三楼，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躲了起来，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见没什么人过来，才算松了口气。

    “总算躲过去了。”夜宸有些庆幸的对旁边的小黑猫菲菲说道，现在心态平稳了，就多少有些羡慕菲菲。她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但逃命的本事还真的不错，体型小巧，身姿灵敏，再加上颇为聪明的头脑，使得菲菲在密集的攻击中能够毫发无损的逃脱。相比而言，夜宸就惨多了，不但逃脱的很狼狈，而且自己还受伤了。现在，夜宸的左肩上还插着半根箭，而且从腹部浓重的血迹来看，她身上还挨了好几刀。

    原来，在夜宸和水断相遇相别后，继续去寻找合适的落脚点。她已经战斗了一个晚上了，并且可以预料，今天晚上过的还不会太轻松，所以白天的时候还是最好能好好休息一下。当然，如果碰巧遇到了合适的猎物，那么夜宸也不会放过的，但可惜的是，这次夜宸自己成为了猎物。之所以会这样，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夜宸没想到在这么残酷的任务设定中，居然还有人可以拉起一只队伍，所以，她在不知不觉中踏入了包围圈，一个由六个试炼者组成的包围圈。经过一夜的残酷淘汰，剩下的试炼者的实力其实相差都不会太大。因此面对六个试炼者的围攻，夜宸可真的是命若悬丝了。好在夜宸够果断，够机敏，在意识到自己被包围后，她没有固守坚持，也没有朝包围者故意放出来的口子奔窜逃命，甚至没有选择两个伏击者中间的空隙进行破网，而是朝一个远程弓箭手的方向突围。夜宸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打乱埋伏者围追堵截的计划。事实证明夜宸的判断是对的，这六个试炼者都没有想到夜宸会选择有敌人的方向突围，因此在追堵夜宸的时候出现了不小的纰漏和慌乱，给了夜宸一线生机。当然，夜宸也不是没有付出，为了尽快突围，夜宸不但肩膀上挨了一箭，而且还和那个弓箭手互捅了三刀，刀刀以命搏命。三刀后那个弓箭手受不了了，照这样下去，不用等他的同伴过来，他和眼前这样疯女人就要同归于尽了。弓箭手选择了暂退，就这样，夜宸算是突围成功了，但那些伏击者的耐心和坚韧也是夜宸没有想到的。他们遭遇的时候是将近中午，而现在，已近傍晚了，他们整整追了夜宸七个小时，而且夜宸估计，要不是快要到晚上了，丧尸马上要活跃起来，那六个人还不知道要追多久呢。现在，夜宸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这时候，一个疑问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那几个人为什么没有互相猜忌？”夜宸忍不住小声嘀咕道。要知道，直到现在，夜宸也不过融合了三张卡片，每融合一张卡片，都会给自己的实力带来巨大的提升。夜宸以自心度之，她可不相信会有人面对这么一个个移动的宝箱没有下手的冲动，她更不相信这个无限空间有什么纯善之辈。显然，这个时候的夜宸对无限空间的复杂性还不是很了解。

    听到了夜宸的嘀咕，菲菲想了想，回应道：“可能他们签订了团队契约。”

    “团队契约，什么意思？”夜宸问道

    菲菲答道：“字面意思啦，就是签订后就可以组成一个团队了。”

    团队？一个配合默契的团队发挥的力量绝对大于独行者，所以夜宸马上问道：“那组成团队需要什么条件吗？”

    菲菲答道：“组成普通的团队需要一张团队契约，这东西还是很稀少的，而且还需要一些其他材料。”

    “普通的？”夜宸发现菲菲话语中隐含着的另一层意思，“那么就是说还有不普通的团队啦？”

    “是的。”菲菲点点头，说道：“但那个就不是很常见了，大部分都需要有特殊的条件和契机的。”

    “哦。”夜宸点了点头，她想到了游戏里的社团，继续问道，“那组成团队有什么好处？”

    菲菲答道：“这个不好说，不同的团队，就算是同一类型的，团队成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获得的收益也是不同的，但有一点是比较基础的，绝大部分的团队都有这么一项：限制对所在团队成员的攻击。”

    “限制？”夜宸反问道。

    菲菲明白夜宸的意思，解释道：“是的，只是限制，任何团队都无法强制杜绝团队成员之间的攻击，最多只能按比例削减其威力。”说完，菲菲还意味深长的看了夜宸一眼。

    夜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知道菲菲的意思，在这句话中，菲菲很隐晦的透露了一些信息。因为有空间的强制规定，有些事就算菲菲知道，她也不能告诉夜宸的，这样的话她就只能通过这种很隐晦的方式来透露一点儿，至于说夜宸到底理解了没有，理解的对不对，这就只能看造化了。

    夜宸从口袋里掏出半盒巧克力，撕开包装纸，慢慢的咀嚼着，暂时将这件事放下了，现在最主要的事还是安全的度过这个任务空间。

    看着那少的可怜的半块巧克力，夜宸微微皱起了眉头。最开始的时候她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为了捕猎，也为了不成为别人的猎物，她不得不经常性的变换落脚点，很多时候还很慌忙，所以她之前搜集的食品大都遗失了。现在，夜宸身上只带了一些高热量的糖果，巧克力之类的。

    现在夜宸的情况并不好，除了身上的伤势外，另一件事更让夜宸担心。她发现，自己的力量体系出了问题。夜宸的天赋是死亡之心，她可以在自己心脏起搏之间产生死亡原力。而原力是一种很基础的力量，它可以让夜宸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得到平衡的提升，不会出现什么短板，但是，同时，也意味着无法拥有某种特长。更重要的是，她无法任意的选择学习技能！据菲菲说，如果夜宸所学的技能和死亡法则有所冲突，会极大的影响到她的天赋的成长，甚至说最好就是不要学习任何技能，尽量保持自身和死亡法则的充分契合，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夜宸的战斗力将弱于同水平的试炼者。

    夜宸将那半盒巧克力吃完了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办法来，不管前方如何，总是要向前走的，而且现在休息的也差不多了，她不敢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了。夜宸将包装纸随手扔掉，她现在必须要开始新的狩猎了。

    就在这时，夜宸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没想到自己这么幸运，夜宸心里开心极了，她迂回着慢慢朝那个试炼者靠近。

    那个试炼者是个小女孩，她现在的身体状况还不如夜宸呢。表面上，她也是伤痕累累，更严重的是，她的內腑也受了很大的伤，她现在感觉自己的胃部好像着火了似的，火辣辣的痛，而且她右腿的跟腱也受伤了，致使她现在一瘸一拐的，看上去很可怜。

    但她可怜不可怜显然不在夜宸的考虑范围内，她猫着腰，像一只要吃小红帽的大灰狼似的，悄悄的从背后接近那个可怜的小女孩，然后，找准时机，手持匕首朝她的后心插去。

    那个小女孩也算机敏的，可惜她现在的身体精神状态都很差，在听到风声后，知道自己被偷袭了，可是躲却也有心无力了。她强挣扎着侧移了一步，算是躲开了要害，匕首在她的胳膊上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小女孩快速转过身来，做好防备。

    “是你？！”在看到小女孩的正面后，夜宸惊讶的叫出声来。

    “我们认识吗？”小女孩则有些疑惑的看着夜宸，这个女人似乎有些面熟，但她一时也想不起来了。

    “你不记得我了？”夜宸现在也看出来了，小女孩的状态很差，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不用急着下杀手，甚至在潜意识里，她提不出杀气来。

    看着一脸茫然的小女孩，夜宸再次提醒道：“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么快就忘了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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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瑞恩市（9）

    夜宸的话音刚落，小‘女’孩毫不犹豫，转身就跑。,最新章节访问: 。

    她现在终于想起来了，前段时间她接手了一个很轻松并且毫无危险的任务：在新手任务中对一个新的试炼者进行考验。那个任务她自己玩的很开心，但那个新的试炼者可被她折腾的够呛，现在，人家找上来了。两人虽然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但也绝对说不上是互相友好，在现在这样的任务背景下相遇，对小‘女’孩来说这是找死的节奏呀。

    虽然小‘女’孩的反应很快，但可惜实力不怎么样，而且她现在受伤很严重，所以动作缓慢了很多。就在她刚要转身的时候，夜宸迅速出手，单手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提到空中，狠狠的摁在了墙上。小‘女’孩四肢用力挣扎，却都无济于事，很快，她的小脸蛋就因为缺氧而憋得青紫了。

    看着差不多了，夜宸才放开了手。小‘女’孩跌倒在地，瘫坐下来，用力的咳嗽起来。夜宸蹲下来，看着鼻涕眼泪满脸的小‘女’孩，说道：“你说，我已经怎么处理你呢？”说完这句话，夜宸都觉得有些奇怪了。她不是一个喜欢戏谑虐杀敌人的人，现在她应该做的就是迅速结果了这个实力弱小的试炼者，融合卡片，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而不是在这里喋喋不休的瞎扯。

    这很不符合自己的‘性’情，夜宸心里开始有些烦躁了，什么时候自己的内心不受控制了？夜宸稳定了下心神，决定按照理‘性’去做事，她微微眯起了眼睛。

    小‘女’孩现在心里开始紧张了，之前她多少看出了一点儿，这个‘女’人好像并没有立刻要杀她的心思，所以一半处于真心，一半是在表演的尽量展现自己可怜的一面，来拖延时间。但现在，显然，这个‘女’人已经下定决心了，她要马上杀死自己了！作为一个多少经历过几次空间任务的试炼者，小‘女’孩并不缺乏临死一搏的勇气，她也开始准备起来。

    经过几秒钟的沉默蓄力，夜宸猛地睁开了眼睛，被那双黑‘色’的双眸注视着，小‘女’孩感觉自己好像被沉入了无尽的幽谭之中，一种浓烈的死亡悲凉涌上心头。但她还是强挣扎着，用手朝夜宸一指，一只苍白的手从虚空中伸出，轻轻的搭在了夜宸的肩膀上。

    就在两人同时动用天赋的时候，夜宸的人物面板突然弹了出来，一行讯息出现在夜宸的面前：周围出现天赋互补者。

    夜宸脑子里闪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分心，她的死神之眸无法继续了，小‘女’孩算是捡回了一条命，她现在不但身体受了很大的创伤，连灵魂都萎靡不振了。

    夜宸现在对死亡原力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所以在使用死神之眸的时候，她必须集中全部注意力，所以说她肩膀上搭着的手，夜宸根本没注意到，而且很快，那只手就消失了，夜宸完全没有意识到小‘女’孩那一指到底有什么用。

    夜宸疑‘惑’的朝菲菲问道：“天赋互补者，这是什么玩意儿？”

    不用菲菲回答，很快，夜宸的面板中就出现了对于这条讯息的解释。

    原来，天赋互补者就是两人的天赋可以互补，这其实是一句废话，但让夜宸有些惊喜的是，当两个试炼者是天赋互补者，而且他们所处阵营不敌对的时候，他们可以无条件的组成一个团队。

    这绝对是个好消息。夜宸刚刚体会过了，一个团队的战斗力绝对要大于一群独行者，她还想说什么时候自己也可以成立一个团队，没想到现在就心想事成了。

    想到这里，夜宸笑了，笑的很开心。但不知道是不是小‘女’孩的错觉，她总觉得夜宸笑的很‘阴’险。

    夜宸用手指勾住小‘女’孩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笑着说道：“你也收到了那条讯息了吧？”

    小‘女’孩可怜兮兮的点了点头。

    夜宸继续说道：“很好，你对我还是有些用处的，那我同意跟你签订团队契约。”

    说完，夜宸就不说话了，小‘女’孩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她小声的说道：“谢谢。”

    夜宸这才点了点头，满意的笑了笑，一副小人得志的表情。

    接下来，夜宸找了块白布，以血为墨写下了一份团队契约，在右下角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后，递给了小‘女’孩。

    小‘女’孩看完团队契约上的条款后，问道：“为什么你是‘团队的队长’，而我‘必须听从队长的指挥’？”

    夜宸‘挺’了‘挺’自己达到d杯罩的丰满‘胸’部，说道：“你认为呢？”

    小‘女’孩低头看了看自己平板似的‘胸’口，认命的叹了口气。

    当然，她也知道，这只是一种调侃的说法，真正的原因是她现在处于极度弱势中，自然就无法取得平等的地位了。

    当小‘女’孩签下自己的名字后，这份团队契约就已经生效了，那张白布凭空自燃，消散到空中，而夜宸和小‘女’孩的人物面板上，也出现了团队这个项目。

    夜宸首先说道：“我是夜宸，天赋是死神之心。”

    小‘女’孩配合的说道：“我叫唐婳，天赋是恐怖散布者。”

    经过一番‘交’流，夜宸了解到，唐婳虽然看起来很小，只有十三岁，还在上初中，但她的胆子很大，从小就喜欢看恐怖片，鬼故事什么的，而且对全世界各地的鬼屋，灵异事件有极大的兴趣，也好在她家里很富有，父母也没怎么干涉她这个独特的兴趣爱好，所以也就由着她去各处的鬼屋探险。除此外，唐婳还特别喜欢吓唬别人，和她同班的同学每天都心惊胆战的，特别是在万圣节，愚人节这些可以捉‘弄’人的日子里，他们绝对会收到唐婳的一份很刺‘激’的礼物。因为太刺‘激’了，很多‘女’生都会被吓哭，甚至有些同学因为这个而选择转班转校。

    所以，当唐婳被选为试炼者，来到第七空间后，她拥有的天赋就是恐怖散布者。她可以在目标人物的周围设置出各种恐怖场景，视觉效果还是很惊人的，把一个人吓到‘精’神异常，甚至吓死都完全有可能，但可惜的是这只能吓唬人，并没有实际的杀伤力。她的这种攻击手段应该归属于幻想攻击，对于心智不坚定的人来说还是很可怕的，但对于那些经历过几次生死考验的试炼者来说，就没有多大影响了。

    所以唐婳刚刚来到第七空间的时候还‘混’的不错，但越到后来越吃力，在这个任务中，她更是接连被追杀，只是凭借运气和聪明，融合了两张卡片。在融合第二张的时候，还得罪了一个试炼者，好不容易摆脱，又被夜宸逮着了。

    唐婳只能散布表象的恐怖，只有加上夜宸的死亡原力，才算是真正的恐怖。之前唐婳散布的恐惧就像电视里的贞子，看起来很恐怖，但一般人都不会害怕，甚至只是会觉得刺‘激’，因为他们知道，这不是真的。而在死亡原力的加持下，电视里的贞子就爬出来了，不但看起来恐怖，而且有着实际的杀伤力，不再是单纯的幻想攻击了，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在死亡原力的加持下，唐婳才算是真正的恐怖散布者。

    夜宸，夜之‘女’王（宸，本意帝王之居，引申为帝王），又被人称为冥界‘女’神，‘女’判官，但流传最广的尊称，还是死亡‘女’神。死亡‘女’神座下有诸多股肱重臣，她们的经历是个传奇，她们所幸之处众生颤抖。现在，就是传奇的起点，还很稚嫩的死亡‘女’神殿下收服了她的第一位重臣：恐怖使者，唐婳。

    “黑暗之中，夜宸高举王座，执掌死亡，恐怖是她的使者。”这句话已然应验。

    ps：本书中又一个贯穿全书的人物出现了，撒‘花’庆祝。谁能猜出唐婳这个名字有什么特殊的涵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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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瑞恩市（10）

﻿现在已经十点多了，整个瑞恩市笼罩在一片血雨腥风的杀戮之中。现在，所有存活下来的试炼者都知道了杀死其他试炼者，融合卡片的重要性，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于此同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猎杀别人的机会。除此以外，经过一个白天的伏蛰，晚上出来活动的丧尸攻击性更加强烈了，面对占据着数量优势和本场优势的丧尸，试炼者们依然处于弱势一方。

    陆贾正沿着墙角，慢慢的潜行。他是个普通人，长相普通，才华普通，既不是大善，也不是大恶，之前他一直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即使被选中成为试炼者，他表现的也很普通。他拥有的天赋是对敏捷加成，是个很常见的天赋，但也是个很实用的天赋，特别是对初期的试炼者来说，就算打不过，但能跑得了也是很好的。

    他现在已经融合了四张卡片了，在现存试炼者中，实力也算是中等了，但此时，他并没有去猎杀其他试炼者，而是在小心的朝一个小超市走去，他饿了。白天是属于试炼者的战场，在超市这些可以找到食物的地方，总是会有试炼者在这里守株待兔，所以一整个白天，陆贾愣是没有找到一点儿可以果腹的东西，所以他只能等夜晚来觅食了。夜晚的丧尸很活跃，没有一个试炼者敢在一个地方长时间蹲守。

    超市就在眼前了，隐隐约约还可以看到货架上还算完整的商品，看来这个超市并没有被其他试炼者捷足先登。陆贾舔了舔自己已经干裂的嘴唇，心中不由的有些浮躁。饿着肚子的感觉绝对很难受，而饿着肚子却还要拼命战斗那真是要了人的老命了。陆贾能感觉的到，自己胃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些酸水在晃悠了。他左右看了看，周围没有试炼者，也没有红着眼睛的丧尸，他小心的朝超市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小女孩从不远处的拐角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在周围一片寂静的情况下突然传来的脚步声差点儿没把陆贾吓死，但在看清楚来人后，他有疑惑了。来的是个小女孩，真的是“小”女孩，看起来也就才五六岁，这么小的小孩绝不会是试炼者，看眼睛也不像是丧尸。本来按照陆贾谨慎的性情，他面对这种未知的情况绝对会选择转身就跑。但他现在实在太饿了，他觉得自己如果不能马上补充一些能量的话，他的体力就会迅速下降，到时候，自己想要觅食都没有力气了。而且陆贾是很谨慎，但不代表他胆小，胆小的试炼者在第一个晚上就被消灭干净了，能够躲过一劫的，都是些有真本事的人。所以陆贾打算会会这个奇怪的小女孩。

    小女孩穿了一件白色的公主裙，上面缀着繁杂的蕾*丝花边，待她走进了，陆贾才发现她嘴里还哼唱着歌谣：

    我的妈妈杀了我，

    我的爸爸在吃我，

    我的兄弟和姊妹坐在餐桌底，

    捡起我的骨头，

    埋了它们，埋到冰冷的石碑下。

    听到这个恐怖的歌谣，陆贾突然打了个寒颤。就在这时候，小女孩走到了陆贾面前，问道：“我的肉好吃吗？”说完，还用大大的无辜眼神看着陆贾。

    陆贾愣了愣，毫无头绪，不知道该怎么办。显然，他还没有经历过灵异类的任务，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陆贾想了一会儿，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小心的回答道：“挺好吃的。”

    陆贾说完这句话，就看到小女孩纯真的眼睛变的凶厉，她怨毒的说道：“那么说你就是杀了我的那个人？”话音刚落，她的身上就渗出了大片的血迹，好像有一把无形的刀在切割肢解她的身体，同时，小女孩的大眼睛里开始流出血泪来。

    陆贾看到这个场景终于明白过来了，这里绝对不是久留之地，食物的事以后再说，先逃命吧。

    陆贾二话不说，转身就跑，而且速度飞快，看来他的天赋对他奔跑速度的加成还是挺可观的，但无论有多快，陆贾的耳边一直回响着小女孩怨毒的咒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为什么？”并且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陆贾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看的他心脏差点儿从喉咙里跳出来，小女孩正趴在他的背上，他回头是鼻子差点儿碰到了小女孩已经腐烂的脸颊。

    陆贾终于忍不住了，现在这种情景已经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极限。而一阵凄厉的惨叫之后，一切都归于平静了。

    ……

    不一会儿，夜宸和唐婳走出了那个小超市，看到超市门口陆贾的尸体，她们自己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尸体的惨象即使是夜宸都有些不适应。但她还是勉强扯了扯嘴角，对唐婳说道：“不管怎么说，我们的运气还是挺好的，是吧？”

    在唐婳的恐怖散布和夜宸的死亡原力结合之后，她的制造的恐怖情景不再是一种短时间的幻觉，而是会有个比较完整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唐婳的攻击终于有了实质上的杀伤力。只不过这种杀伤力不是很稳定，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这和夜宸输出的死亡原力的多少及唐婳的精神状态都有关系。当夜宸输出的死亡原力强度正好，而唐婳的精神状态极佳的时候，就会出现一种特殊情况：死亡标记（死亡flag）。这时候恐怖情景的攻击力极高，对于同水平的试炼者可以达到即死的效果。

    刚刚的那个唱着恐怖歌谣的小女孩就是唐婳发出的一个死亡标记，她们的第一次联合攻击就能打出最大杀伤力，确实算是运气不错的。被打上死亡标记的试炼者，就像是在玩游戏的时候触发到了死亡flag一样，无论怎么挣扎，都难逃死亡的命运，真的好像，死神已经对他做出了标记一样。所以说陆贾的逃命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实际上，他一直在原地踏步，所以夜宸和唐婳是在超市门口发现他的尸体的。

    听到夜宸的话，唐婳有些干巴巴的应了一声，死亡标记的攻击力太强大了，虽然概率很小，但碰到了，就逃不过去了，只有死路一条。当然，对于她们来说，死亡标记的攻击力越强越好，但是，根据菲菲的说法，她们发出的死亡标记其实只是一种仿制品，真正的死亡flag会在灵异类的任务中出现。在那种任务背景下，一旦触发死亡flag，别说是同水平的试炼者了，就算是高出一个大的位阶的试炼者，也难逃一死。所以说灵异类的任务是最恐怖的，度过那种任务不是靠实力，也不是单纯靠智慧，更多的时候是靠一种悟性，当然，最重要的是运气。对于在其他任务世界大杀四方的试炼者来说，在灵异类的任务世界中，很可能一个极其细小的选择错误，就会永坠地狱。

    而夜宸和唐婳两人的第一个正式任务都是灵异类的，那么不但她们的进阶任务全部会是灵异类的，就是平时，和其他试炼者相比，她们有更高的几率会遭遇到灵异类的任务。

    透过这个仿制版的死亡标记，夜宸和唐婳已经窥视到了，她们以后将要度过的灵异类任务有多么的恐怖，明知道自己的前路异常坎坷，也难怪两人的心情都有些低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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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瑞恩市（11）

﻿转眼间，夜宸来到这个任务世界已经五天了，这五天夜宸和唐婳过的还是挺艰难的，白天要和其他试炼者互相猎杀，晚上猎杀继续，不断强大起来的丧尸也会来凑热闹。特别是在第三个晚上的时候，夜宸和唐婳遇到了一次很大的危机：她们在猎杀一个试炼者的时候，同时也被另外两个试炼者给盯上了。可惜黄雀做的不够专业，露出了纰漏，惊醒了作为螳螂的夜宸她们，于是三方乱战起来了，而且因为动静太大，引来了十几个和他们这些试炼者水平差不多的丧尸。最后，还是夜宸看着情况不对，越拖越糟糕，果断将积蓄的死亡原力全部供给了唐婳，让她召唤出了百鬼夜行，将乱战的几方彻底冲散，她们才算逃走了。在挣扎着回到夜宸之前准备好的一个落脚点后，她和唐婳彻底支撑不住了，不但身子虚弱无力，而且夜宸觉得自己跟几天几夜没有睡觉似的，脑子晕晕沉沉，而且还出现了严重的幻听。直到半个小时后，她们才算缓了过来，这半个小时她和唐婳都处在毫无防备的状态，事后每当夜宸想起来还会觉得一阵阵的后怕。

    夜宸看了眼天边，已经出现了蒙蒙的亮光，天马上就要亮了。她和唐婳走到一个小胡同里，里面是她们刚刚猎杀的一个试炼者。胡同里的情景很惨，那个试炼者被唐婳召唤出来的厉鬼给分尸了，大片的血迹和残肢散落遍地。

    当夜宸和唐婳走进来的时候，看到一个白衣如雪的古装女子正优雅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愣愣的发呆。她的眼神凄楚迷茫，但嘴角，却残留着几丝吃完血食后的血迹，而她的怀里，则紧紧的抱着那个试炼者的头颅，听到夜宸和唐婳进来。那个女鬼神情复杂的看了眼唐婳，渐渐消散了。

    之前在试炼者死亡，或者准确的说是唐婳的攻击结束后，她释放出来的种种鬼蜮就会消失。但后来，她们发现，明明唐婳已经停止攻击，夜宸也没有在提供死亡原力了，但各种恐怖的厉鬼还是会存在几分钟才慢慢消散。

    最开始发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夜宸和唐婳都吓了一跳，她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在有死亡原力的加持下，唐婳发动的攻击还算是幻想攻击吗？这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种召唤？这是两种本质有着巨大差异的攻击，相应的，训练方法和以后要准备的装备也很不一样，而任何魔法攻击都会有反噬的可能，幻想攻击的反噬主要表现在精神受到创伤，而召唤魔法的反噬则是召唤物不再受召唤者的控制了，当唐婳的攻击受到反噬的时候，她总得知道应该怎么应对吧。

    可是要想弄清楚这一点儿很难，唐婳的攻击说是幻想攻击吧，但出现的厉鬼显然是有部分自我意识的，有的甚至会让人觉得很“聪明”，但说是一种召唤，但却没有一点儿召唤魔法特有的随机性。例如一个魔法师要召唤出一个恶魔来，能确定召唤的恶魔种族已经算是很厉害的了，顶级魔法师最多能让自己召唤出更加强大一点儿的恶魔。而唐婳召唤出来的厉鬼到底是什么样的，完全由她说了算，比如说这个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穿什么衣服，甚至有什么经历，唐婳都可以事先确定。

    没办法，最后夜宸只好去问自己见多识广的管家小精灵菲菲了，而菲菲给出了四个字“幻想具现”后，就再也不说话了，似乎她也不能过多的透露。但有这四个字，夜宸她们多少可以放下心来了。所以现在，她们对唐婳召唤出来的厉鬼可以拥有这么复杂细腻的眼神，已经见怪不怪了。

    夜宸将那个可怜的试炼者身上的卡片拿了出来，上面画着一棵葡萄藤，挂着八串葡萄。夜宸把手里的卡片把玩了一会儿，才对唐婳说道：“这张卡片我要了。”

    对于夜宸的决定，唐婳有些吃惊，之前两人获得的卡片都是平均分配的，当然，夜宸有优先权。这主要是考虑到两人现在需要互相配合，任何一个人的实力太差的话都会严重拖累整个团队的战斗力。现在，夜宸已经融合了八张卡片了，而唐婳有了七张，按说这一张应该属于唐婳的。

    但唐婳也没有表示反对，说道：“好的。”

    夜宸把那张卡片融合之前，还是对唐婳解释了一句：“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对。”

    不对？有什么不对的呀？唐婳有些不明白了，但她还是选择了相信夜宸，毕竟自己的这个队长对事情的分析能力可比她强多了。

    果然，在融合了第九张卡片后，夜宸明显感觉到了这张卡片对自己的实力的提升要比之前的多很多，她感觉到了死亡的力量在她体内激荡，并且越来越激烈，强大的力量在夜宸的体内冲刷着，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而且夜宸觉得如果再不找到一个发泄的出口，她就要被自己体内的力量撑爆了。

    但时机还不到，现在在夜宸眼中，死亡法则清晰可见，她的力量来源于这个法则，那么她就应该依照死亡法则来做。夜宸在认真的体会死亡法则给她的指引，终于，夜宸睁开了眼睛，右手虚握，一个由死亡法则之力构筑的权杖具现在夜宸的手中。这个权杖有九节，材质似玉似骨，通体并无雕刻镶嵌，看上去有些朴素，但其散发的强大的死亡之力，仍然让站在旁边的唐婳很不适应。

    死神权杖，可号令死亡。这是空间对这个权杖的唯一一句解释，夜宸摩挲着权杖，表情似笑非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许久，就在唐婳都忍不住想去问的时候，夜宸突然手举权杖，朝地上重重的一顿。

    只见一股灰色的气息渗入地下，紧接着，地下隆隆作响，柏油的地面慢慢裂开，两匹骷髅马拉着的一辆全部由白骨拼接而成的马车从地下走了出来。马车的样式古老，并无箱体，而是像战国时期的马车一样，上面只有一个伞盖，覆盖着骨膜。

    夜宸登上马车，坐在伞下的骨座上，示意唐婳去驾车。面对这种很不符合这个科幻背景的情景，唐婳显然无法马上接受。她愣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小心的坐在车前的小凳子上，手握缰绳，不知道给怎么办，而且她手里的缰绳好像是筋鞣制而成，握在手里感觉不是很舒服。

    好在也不用唐婳怎么做，等她坐上来后，两匹骷髅马自己就慢慢的走了起来，看方向是朝市中心走去。

    “这是怎么回事呀？”唐婳现在才算回过神来，转头问坐在骨座上的夜宸。

    “这个任务要结束了，你看下自己的任务列表。”夜宸眯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唐婳点开自己的任务列表，上面写道：全体试炼者到瑞恩市中心广场集合。

    PS：唐婳现在的攻击其实更类似于一种召唤，但她的召唤物并不像其他的召唤魔法一样存在于异世界或者特殊空间中，而是存在于她的心底。注意，之所以说唐婳的攻击不是幻想而是召唤，是因为那些厉鬼不是唐婳想出来的，而是本来就存在于她的脑海中的，相当于唐婳的一个很小的子人格，或者说是她的一个恶念。

    这在唐婳的名字里就有所体现，不知道有没有人猜出来唐婳名字的含义。好吧，这其实就是一个不怎么样的谐音转义：“唐”对应的是“李”字，而“婳”，据我所知，最常用的是组成词组“姽婳”，形容女子娴静美好，所以“唐婳”对应的是“李姽”，谐音，厉鬼。这暗示，唐婳本身就相当于一个厉鬼，而且是可以分身的厉鬼，她的攻击相当于招呼出一个厉鬼分身来。

    大家对情节的发展有什么意见吗？或者有想要进来参与一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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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瑞恩市（12）

﻿瑞恩市中心广场，这时候一片萧瑟和寂寥。这里太过空旷了，不管是躲避还是隐藏都不是个好去处，所以不但试炼者少，就是丧尸的数量也不多。但现在，终于有个试炼者光临这个昔日美轮美奂的广场了。

    一个壮汉从一个路口走了出来，他大概三十多岁，近两米的身高颇为显眼，他剃了一个光头，**的上半身满是大大小小的伤疤。壮汉手里提了一把刀，说是刀，其实不过是一侧开刃了的钢板，无刀型却有杀意，刀刃锐意，隐隐有暗红色的光芒，似乎饱饮过热血，刀身一端缠了厚厚的一层棉布，作为抓握的地方，却也浸透着深深的血色。看到空无一人的广场，壮汉还是颇为惊讶的，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第一个到达的试炼者。

    很快，其他试炼者陆陆续续的也都来了，大家聚在一起，没有人贸然出手，但也都小心戒备着。很显然，任务进行到下一阶段了，但大家到底是敌是友，还不好说，总之先防备着吧。

    就在这时，在广场东边的人突然闻到一阵奇异的花香，只见一个六人团队从东边的路口缓缓走来。走在中间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着长袍，颜色翠绿，上面绣有草木花卉，翩翩如生，手里拄着一根手杖，手杖做工粗糙，似乎就只是从路边随手看下来的一截树枝，上面还带着三四片翠绿的叶子。虽然他的装束在这种科幻背景的世界里还是挺奇怪的，但面对见多识广的试炼者来说，并不算什么，真正让他们惊讶的是，那个中年男子所踏之处，尽是鲜花烂漫，翠草丛生。

    这个团队来到了广场的东部，他们脚下的鲜花草坪也开始蔓延起来，中间时不时的还出现了几丛灌木，似乎马上就会发展成一片雨林。虽然不知道这蔓延的鲜花草丛到底有什么用，但出于谨慎考虑，站在广场东部的试炼者还是选择的避让，尽量不让自己的双脚站在那片不断扩张的草坪上。

    但鲜花草坪扩展到广场北部的时候，就无法前进了，花瓣叶子上突然布满了白霜，掉在地上，碎成了冰渣，好像遭遇了严冬。于此同时，停留在北部的试炼者明显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寒意，而且路面，墙壁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着冰凌。

    冰封于天，雪铺大地，一位白衣胜雪的冷冽女子仗剑而来。此剑长约三尺，其质似铁而若冰，剑柄处一面书篆体“坎”字，意为坎宫，一面书篆体“休”字，意为休门，剑身一面刻有九曲黄河，一面刻有东去大江。长剑周围，雾气氤氲，寒意逼人，惹得所有试炼者不得不把广场北部让出来。

    鲜花草坪扩展到南部的时候，同样停滞不前了，所有花卉纷纷枯萎而死。同时，站在广场南部的试炼者也感觉到一阵的寒意，这种寒意和广场北部的不一样，广场北部的寒意其实就是冷，而广场南部的寒意，并不是说温度有多低，而是一种阴气。就像一般人到了火葬场，坟地之类的地方，都会觉得有点儿冷一样，但其实，那里的气温和城市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但作为一个生命体，会本能的感受到那种死亡气息带来的阴寒之意。如果有人懂得看相望气的话，就会发现，站在广场南部的试炼者脸上都已然带上了死气，好像他们已经在坟地里生活了多年。面对这种和生命完全相对的死亡气息，广场南部的试炼者也都纷纷选择了避让。

    这时候，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传来，两匹骷髅马拉着的一辆骨制马车来到了广场南部。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驾驭着两匹骷髅马，后面在伞盖之下，一个身着宽大黑袍的美女慵懒的侧卧于骨座之上。美女右手握着权杖，左手轻抚着怀里的黑猫，面无表情。她的曲线玲珑而**，诸多试炼者一眼看上去却毫无欲念，因为她所散发出的气质，是和所有生命截然相反的死亡气息。这个女人会动，会笑，会生气，会皱眉，但所有人第一眼看过去，都会认为这是个死人，而且是个死亡多时的女人。面对一个死人，有多少人会在乎尸体是不是漂亮呢？

    马车继续前行，哒哒的马蹄声和车轱辘转动时吱吱拗抝的声音，并不响亮，而且也挺有节奏感的，但就是让人听了心烦意乱。声音传到试炼者的耳朵里，好像一阵阵恶毒的咒骂和怨恨：女人的惨叫声，小孩子凄厉的哭泣声……一个年轻的少女，满身伤口，下身污秽，趴在耳边不停的咒骂：“为什么要杀我？为什么要杀我！……”这种程度的精神攻击已经让一些试炼者双眼发红，好像马上就要入魔而癫狂了。

    鲜花草坪，严寒之意，死亡气息，三种不同的领域在广场相互攻击侵袭，使得其他三四十个试炼者不得不全都缩在了广场西部。

    夜宸扫视了一眼，清楚的感觉到，那个身着翠衣的男子，仗剑而立的女人，都和自己一样，融合了九张卡片，而且很凑巧的是，两个人都还是熟人，夜宸和他们都交过手，还真是有缘分呀！

    就在夜宸感叹的时候，一声凶厉的嚎叫打断了她的沉思，所有试炼者对这种嚎叫都很熟悉，这正是这个世界的丧尸们呼唤同类的讯号。第一声的嚎叫好似写着的洪水一般，引来了一声声此起彼伏的凶嚎，很快，试炼者就感觉到了自己脚下的地面在微微颤抖。

    “丧尸都朝这里来了！”一声试炼者的尖叫揭露了这个所有试炼者都不愿意面对的事实。

    试炼者们四散而逃，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逃了，不单是所有的路，甚至连屋顶，楼层中间，都充斥着疯狂朝这里奔袭的丧尸，数以千计的丧尸已经把所有的试炼者困死在瑞恩市中心广场了。

    试炼者们已经无暇去问为什么明明应该休眠的丧尸突然亢奋起来，关乎自己存亡的战斗马上打响了。试炼者和丧尸的单体实力其实相差不大，面对数千和自己同水平敌人的围攻，所有的试炼者都有种无力回天的感觉。而这时候的丧尸极其亢奋，再无一点儿智慧可言，甚至为了给试炼者身上带来一道伤口，不惜丢掉自己的性命。在这种滔天洪水般的压力下，所有试炼者不得不放弃成见，和自己毫不熟悉，甚至交过手的人组成一个个的团队，协作防守攻击。

    铺天盖地涌来的丧尸让唐婳也有些不知所措，她回头看了眼夜宸，不知道该怎么办。出乎意料的是，夜宸没有在意唐婳担忧的眼神，只是递给了她一根长长的骨鞭。唐婳下意识的接过这根鞭子，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看了下手里的长鞭，据她所知，这种样式的鞭子根本不是用来作武器的，而更类似于旧时官员开道用的响鞭。难道让她用这个来开道？唐婳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她犹豫了一下，眼看着丧尸已经快要围困住她们了，只好一闭眼，挥举响鞭，朝地上狠狠的抽了下去。

    结果大大出乎唐婳所想，一声清脆的响声，将那些已经彻底丧失理智，甚至连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都不再保留的丧尸吓的抱头鼠窜。

    一声响，群鬼战战；

    二声响，狼奔冢突；

    三声响，再无丧尸敢近死亡女神王座。

    PS：这种大场面的描写怎么样呀，其实在写作之前，我就有设计一个比这个更加宏伟壮阔的场面，不过那要等到本书接近结尾的时候才会出现，而现在，才算是刚刚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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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瑞恩市（13）

﻿就在夜宸这里一道响鞭吓的丧尸不敢靠前的同时，剩下的两人也开始出手了。

    在广场北部的水断开始舞剑，姿态优美，若云若水，看起来仙气飘飘。与此同时，手中的坎休之剑散发的寒气越来越重。一个丧尸猛挥利爪，欺身上前，眼看着快要触碰到水断时，却被氤氲的寒气冻成了冰雕，微微一碰，化为冰渣。随着水断的剑舞越来越盛，丧尸越来越难近身，到了最后，她方圆五米，已成丧尸绝死之域。

    在广场东部的翠衣男子则一遍抛洒一些种子，一边颂唱祷文。那些种子落地生根，很快发芽生长，长成了一片藤蔓，当丧尸进来后，藤蔓迎敌而上，将丧尸死死缠住，同时，叶子还会分泌出一些消化液来，很快，凶猛的丧尸便化为了花肥。

    这三个已经融合了九张卡片的试炼者还算比较轻松，不但可以保证自己无恙，也能够庇护身边的队友，但对于聚集在广场西部的试炼者来说，应付这些丧尸就极其艰难了。丧尸虽然丧失了智慧，但压倒性的数量却也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而且他们绝望的发现，所有试炼者身上的卡片都已经消失了，他们再也无法快速提升实力。

    夜宸坐在骨座上，面无表情，但心中却已经掀起了滔天波浪，让她如此惊讶的是丧尸的数量。据她目测，现在聚集过来的丧尸已经有两千多个了，而在这个任务中，丧尸的进化就是靠吃食试炼者的血肉，这些丧尸个体实力与试炼者相差不大，那么其中大部分应该是袭击杀死过至少七个试炼者，这么算来，这个任务空间至少投入了大概一万五千个试炼者，而现在，站在广场上的，只剩下二十个左右了，这是多么高的淘汰率呀！这还只是一个任务，现在她才算直观的体会到了菲菲为什么会说第七空间的淘汰率很高，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管家小精灵宁愿失去自由困死在第七空间，也不愿意自己作为试炼者，一个任务的淘汰率就已经达到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以上了，可想而知，要能走到最后有多艰难。

    夜宸在思考空间发布这个任务的用意，对于那些正在苦苦挣扎的试炼者来说却毫不在意。她是死亡女神，是站在所有活着的生灵的对立面的，除了她的队友，注定没人能和她同行。

    但夜宸这么想，不代表其他人也这么想，在东部的翠衣男子就看上了这群苦苦挣扎的试炼者。要知道，这些人是从一万五千多的试炼者中脱颖而出的，胆识，智慧，应变，甚至运气都是很不错的，都是人才呀。但现在他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多的人才被丧尸虐杀，心里很是可惜，要是他能救下来一些，不说获得一个誓死效忠的队友，就是结个善缘也是挺好的。以后的事谁说得清楚，说不定今天的举手之劳就能在将来救自己一命，最差的，按照惯例，被救的试炼者也会给他一份丰厚的钱帛作为谢礼，自己也能赚上一笔。

    于是他瞅准机会，在鲜花藤蔓大阵中放开了一个口子。在广场西部的试炼者也不乏脑子灵活之人，见他有招纳之意，有两个试炼者就马上越过广场中心已经干涸的喷泉，朝广场东部跑来。他的藤蔓确实不像夜宸和水断那样，拥有极强的排他性，所以顺利的接纳了来投奔的试炼者。虽然他们的到来，也引来了一大批的丧尸，这些他都还能应付的过来。但很快，翠衣男子就感觉到有些不对了，随着试炼者的到来，他的藤蔓的攻击力开始急剧下降，甚至出现了枯萎。这把他吓了一跳，看着架势，他没把人给救了，还会把自己给搭上。能走到这一步的都不是心肠纯善的人，他直接催动藤蔓，将那两个试炼者也都绞死。那两个试炼者死后，翠衣男子见藤蔓的攻击力慢慢恢复了，才算是松了口气。

    唯一可能给他们庇护的人也指望不上了，广场西部的试炼者只能继续挣扎着求生。虽然他们都拼尽了全力，甚至不少发出了禁忌之术，透支自己的生命乃至灵魂，但面对丧尸的凶猛攻击，他们还是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了。而空间似乎就是故意让夜宸他们来看的，在获得了强大的能力时，让他们亲眼看到那些没有熬过空间考验的试炼者是怎么死的，让他们知道，不管这些试炼者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在第七空间面前有多么的渺小。渐渐的，唐婳也不再挥鞭了，水断也不再舞剑了，那个翠衣男子也不再颂唱了，他们都静静的看着广场西部的试炼者是怎么惨死的，静静的体会着空间展示的高于一切的威严。

    当最后一个试炼者和最后一个丧尸同归于尽后，整个城市彻底变得安静下来了，第七空间完美的在夜宸他们面前展示了什么叫做顺者昌，逆者亡。就在夜宸以为事情已经全部结束后，在丧尸和试炼者的尸堆旁边，一个试炼者挣扎的坐了起来。那正是第一个到底市中心广场的壮汉，不过他现在看起来很惨，满身都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左臂还被丧尸硬生生的给拧下来了，肚腹破裂，甚至可以隐约看到内脏，而且右手的那把煞气很重的钢刀也已经被折断了。

    这时，期待已久的任务进度信息终于出来了。

    任务：瑞恩市，已经完成，所有试炼者在三分钟后回归第七空间。

    三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所有试炼者的身影慢慢虚化，就在这时，夜宸看到了一幅不可思议的画面，使得她回到自己的私人空间后，仍然保持着惊讶的表情。

    作为死亡女神，她清楚的感受到，在快到三分钟的时候，那个壮汉就因为受伤过重，已经死了。夜宸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在任务结束的时候他们就被传送回来，那个试炼者就不会死亡，那为什么空间要拖延这三分钟。

    夜宸想出了，一次次的推翻自己的判断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合理却有些惊悚的解释：很可能这个任务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是要留下十个人，但任务的发展的轨迹显然不合空间的意，第十个幸存的试炼者完全只是靠运气活下来的，这让空间很不满意。于是就在任务结束后，硬是拖了三分钟，把那个重伤的试炼者给耗死了。

    这件事透露的信息实在太多了。

    回到私人空间，菲菲舒爽的喵了一声，就跳入电脑屏幕里，去找管家小精灵的活动世界玩了，只留下夜宸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的思索。

    这件事说明空间是有自己的意志的，甚至是有自己的喜好的，对于它不喜欢的试炼者，它是可以故意为难的。但这种意志似乎也不是很强烈，它不能修改让这个任务最后的幸存人数变为九个人，而且，夜宸怀疑空间意志也不能长时间的拖延试炼者完成任务后回归空间的时间。

    那么之所以会这样，空间意志是不愿，不会，还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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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瑞恩市（14）

﻿第七空间是有自我意识的，这一点夜宸是可以肯定的，但这个自我意识明显是受到限制的。到底是谁在限制，夜宸就搞不清楚了，而且深究起来，也没必要搞那么清楚，毕竟自己现在的层次还很低，不需要考虑那么远。

    想到这里，夜宸算是舒了一口气，心情轻松了许多。刚刚她之所以会呆住了，主要是被第七空间的手笔给震撼到了。一万五千个试炼者，空间只允许有十个试炼者幸存，这个淘汰率实在太高了。而且在任务结束的时候，空间还在他们面前上演了一场**裸的屠杀，夜宸不得不承认，那场屠杀让她的心境失守了。

    夜宸站了起来，走到桌前，拿起了那个样式挺可爱的小猪存钱罐，摇了摇，里面的金币叮叮作响，但她心里却只能苦笑了，这次的任务她又只拿到了最低数量的金币，没办法，第七空间的金币不是奖励，而是补偿。这次任务夜宸收获的太多了，自然补偿就少了，这还是幸好因为有一个最低额度的保障，否则以她在这个任务中的所得，说不定还需要倒贴一些金币呢。

    说到收获，其实夜宸在这个任务中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所得，唯一一个死神权杖在回归空间后还消失了，只剩下一个技能：死神权杖·虚。这是个召唤技能，可以在耗费大量死亡原力的基础上招呼出死神权杖，进而可以发出更高阶的死亡女神的技能。但高阶的技能对死亡原力的消耗也是巨大的，在加上召唤的死神权杖对死亡原力持续性的耗用，使得这个技能只能在关键时刻使用，根本无法长久，但总算也是有个爆发性的技能，还算不错的。

    获得一个颇为实用的技能，也就只是不错而已，这个任务淘汰率如此之高，必有很高的奖励，所谓风险越大，收获越大。夜宸真正的收获，其实是经验。这个任务中，夜宸将自己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要走的路走了一遍，对其中的得失体会都有自己的直观的感受。

    这其实就牵扯到一个问题，人为什么需要师父，师父除了教导，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纠错。一个人，他是不知道，或者说不确定现阶段这么做到底对不对，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对此有经验的人来指导纠错了。这个人的存在是十分有必要的，大部分精细的行当，都必须有师父指导纠错的，比如中医，比如武术，甚至一些高技术含量的制造业。

    有一个好老师，绝对是件极其幸运的事，但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再好的老师，也无法完全洞悉自己的学生，所以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自己当自己的老师，自己教自己。这种状态很好，但也是废话，自己能教自己，必定是自己已经走过这条路了，但已经走过了，有怎么能重走？世上所有的路都可以重走，但惟独人生之路不能，这真可以说是人生的一大遗憾，所有在一些小说中，作者通过肆意的想象，来弥补这一遗憾。比较典型的，例如红楼，开篇就写到，大荒山无稽崖上的那块补天遗石颇有灵性，但却没有“实在的好处”，所以那一僧一道就将其投入红尘中，历尽温柔，才终得通灵。所以说，夜宸在那个任务中相当于“红楼一梦”，明了了自己要走的路，这一点，就比得到什么技能装备要好得多。只不过，夜宸的红楼之梦中的“红”不是红尘的红，而是血色之红，她确实是做了一个血雨腥风的梦。

    夜宸翻看自己的人物面板，除了多了一个团队的界面外，也没发生什么变化。那个团队界面很像一个聊天软件，目前上面只有一个“好友”，唐婳。但现在，唐婳的头像是灰色的，似乎“不在线”。

    这个就有意思了，夜宸轻轻一笑。在无限空间里，不在线不可能表示她已经死了，毕竟她们刚刚一起完成了一项任务，那么就应该指的是她回到了现实世界。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她和唐婳刚刚经历了一场极其惨烈的任务，身心都极其疲惫，那么为什么不在私人空间好好休息一下呢？在私人空间一个是安全：从那种高强度的任务中归来，人的心神是不可能马上放松的，至少现在，处于惯性，夜宸还保持着极其警觉的状态，要不她早就去睡觉了。那么在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中，才能使自己尽快的放松下来，而无限空间里的私人房间，正好可以保证夜宸绝对的安全。另外还有一点，私人空间的条件很好，这里的美食美酒，居家条件，绝对说得上的极其奢侈的，要放松休息，当然最好是选择在一个环境比较好的地方。

    但显然，唐婳不这么认为，她结束任务后马上回归了现实世界，那么是不是就能说明，她在现实世界的家也一定可以满足这两个条件：一个是绝对的安全，另外则是生活不说多么富贵，但绝对富足。

    “看来小丫头家境很好呀，比姐姐我强多了。”夜宸轻笑一声，继续翻看其他界面，又过了一会儿，她的精神才算稍有缓和，便打算去好好的睡一觉。

    与此同时，一间富丽堂皇的卧室中，唐婳猛地从睡梦中惊醒，额上沁出珠珠冷汗，看来是做恶梦了。她有些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早知道这一觉睡得这么不安稳，还不如待自己心情稳定一点儿再去睡了。唐婳拿起床头柜上的一个相框，里面的照片上是两个长相颇为相似的女孩，可以看出，一个就是唐婳。

    唐婳看着照片上的女孩，喃喃的说道：“姐姐……”语气似悲似喜，眼中有泪有笑。

    唐婳的姐姐，李姽，于三年前溺水而亡，当时两个小姐妹偷偷跑出去，到河边玩耍，不慎落水，因为发现的及时，唐婳被抢救过来了，但李姽，不幸早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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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

﻿几天前，夜宸没什么事，就来到了学校图书馆，想要随手找本书看看。刚开始的时候，她找了些时尚杂志，但看了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她放回杂志，在累累书籍中，不知怎么的，就选中了《水浒传》这本书。以前夜宸只看过电视剧版的，对于原著只在一些文摘中看过片段，这次细看起来，发现还挺有意思的，不知不觉，她也就看了进去。

    此后的几天，夜宸有时间就一直在看这本《水浒传》，初看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但就是越看越有意思，让人看了一遍还想看第二遍，名著不愧是名著呀。

    这天，夜宸吃完午饭，收拾碗筷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左手的戒指开始发烫，看来度过了半个月的安稳生活后，她又要开始新的任务了。

    照例是一阵天旋地转，当夜宸的意识恢复后，猛地一惊，现在这种情况和之前她遇到的完全不一样：她变小了！现在的夜宸变成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夜宸马上闭上眼睛，沉心静气，过了一会儿，才算是舒了口气，这具身体还是她自己的，左胸搏击之处，依然跳动的是死神之心。

    知道自己不是魂穿，夜宸才定下心来，去观察周围的情况。她现在睡的地方是个装饰朴拙的小屋，身下是硬板床，窗边有一个木质的书案，看纹路也不像是什么珍惜木材，而且有些老旧了，桌上稍显散乱的摆着几册书籍，一沓白纸，笔架上还垂着四五支毛笔，旁边是几方砚台。看样子自己是来到了古代，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朝代。夜宸看了看窗外，夜色正是浓重时，估计在四五点左右。此时，任务面板上也给出了这次任务的名字：伏魔记之腾蛇初临，后面还有个括号，写着“单人任务”，怪不得自己没有看到自己的队友唐婳，菲菲那只小黑猫也不在她身旁。

    和上次一样，这次也就只给了个名字，具体什么任务也没写，不过后面附了一篇文字，是对夜宸现在身份的介绍。

    “离玄，十一岁，幼而孤，被翠秀山真武观斗虚道长收为弟子。”后面，就是对她现在生活的描述了。

    看到满满的一篇文字，夜宸有些头疼的摁了摁眉心，开始逐句逐字分析起来。谁知道空间是不是在这篇文字中隐藏了什么，通过上一个任务，夜宸已经明白了，空间发布的任务不是说所有关键的节点都是明摆着的，万一有一个节点没弄明白，之后再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了，甚至像瑞恩市那样，没有在第一个白天想通空间发布的任务是什么，以后你想努力都没有机会了。

    慢慢的，天开始蒙蒙亮了，这时候，外面荡起了一声声的钟声了，夜宸也看完了那篇文字。夜宸知道，现在她的，或者说离玄的一天的生活就要开始了。离玄穿好衣服，收拾好房间，走了出去。

    外面微微有薄雾，远处山峦起伏，近处松柏苍绿，离玄紧了紧衣服，初秋的天气在山上还是有些冷的。看得出，翠秀山不是什么险峻的山，但环境还是挺不错的，而且显得灵气十足。这个真武观也不是很大，依着山势，错错落落的建有几处建筑。

    离玄来到一个小书房，开始练字。练字，背书，这就是她每天的早上要做的事，好在夜宸之前多少学过一些书法，而且通过死亡原力对身体的淬炼，她现在对肌肉的控制已经很好了，再加上离玄只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这个年纪写的字本来就还处于模仿阶段，还无法形成自己的笔势，所以夜宸丝毫不担心自己在笔迹方面出问题。

    到了下午，她要开始打拳、舞枪，做一些力量、技巧训练。说真的，看到这里的时候夜宸也觉得有些奇怪，她需要抽出一半的时间来打熬力气，锻炼筋骨，说明这个真武观是有尚武的习惯的，难道自己来到的是个武侠背景的世界？到了晚上，更让她吃惊的事发生了。

    按资料上来说，晚上是属于离玄的自由活动时间，她可以去看一些书，练习一下书法，甚至做些女红等。但今天晚上，一个小道士气喘吁吁的跑过来通知她说：观主找她。

    观主，也就是斗虚道长，是离玄的师父。之前，不管是读书还是习武，离玄都是自学的，当然，有什么问题，无论是典籍上的还是武学上的，她都可以去问那些师兄，而且每隔四五天，斗虚道长也会抽出一些时间来为她解惑。

    但昨天她才听完师父的讲习，怎么今天又来找她，难道出什么事了？

    离玄带着疑惑来到了她师父的书房，对于这里，她还是挺熟悉的，小时候她就经常来这里玩，但小孩子调皮，经常弄坏书房里的东西，所以斗虚道长就腾出了个小房间，作为离玄的书房，让她自己去折腾。

    斗虚道长鹤发童颜，仙风道骨，看起来就挺有老神仙的样子的，待离玄推门进来的时候，他正在桌案前品茶，茶汤清荡，映照人心。看到离玄进来，斗虚道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离玄。斗虚道长的双眼毫无锐气，只是清澈见底，仿佛婴儿，他轻笑着说道：“造化，造化，今日腾蛇终归位了。”

    这一句话，把夜宸吓出了一身冷汗，难道这个斗虚道长已经知道自己不是他原来的弟子离玄了？至于什么是“腾蛇”，夜宸也是满脑子的疑惑。

    夜宸自认为自己的表演不会出什么错，而且她才刚刚推门进来，也就是说斗虚道长不是通过形态外表来做出如此判断的，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个老神仙能在一定程度上看透灵魂，或者说会望气。这样的人物，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到底是什么底细，夜宸来到的任务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对于斗虚道长的感叹，夜宸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故作镇定，恭敬的站着，一言不发。

    对此，斗虚道长也没有在意，他继续说道：“既然今日已然时机成熟，合该我教你道门正法了。”

    道门正法？夜宸脑子里的疑惑更重了，难道说这不是个武侠世界，是个仙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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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2）

﻿斗虚道长拿出了一本书，离玄一看，这就是之前她一直在背诵的道家经典之一，当时背的时候，离玄只有一个感觉：太难了。这本道家经典词义太过晦涩，可以说书上的每个字她都认识，但每句话她都不明白，更不要说通篇到底在讲些什么了。在什么都不明白的情况下背诵是最难的了，离玄自认为不笨，但就这么薄薄的一个册子，她花了一个多月才彻底背下来。此时，斗虚道长拿出了这本书，开始逐句逐字的解释给离玄听。这时候，离玄才知道，这本书原来就是本修道指南呀，可是这本书不说全部，但整个真武观大部分的弟子都人手一本的，很多人都会背，只是没人给讲解的话恐怕没一个人能明白它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把经书的第一篇给离玄逐字解释完后，斗虚道长还教给了离玄一套呼吸吐纳的方法，来感受强化体内的炁。修道入门这一步很凶险，没有师父在旁边指引，真说不定会出什么事，所以斗虚道长让离玄就在这里，完成第一次的入定修行。

    除了很凶险，入门这一步也是很难的，普通人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是无法感受到体内的炁的，但对于离玄来说，这就很容易了，因为这和夜宸感受死神之心博发出来是死亡原力差不多，有了经验，事情就好办多了，离玄入定了半个时辰，就睁开眼，笑着说道：“师父，我已经感受到了。”

    斗虚道长微微一笑，虽然他也很奇怪为什么离玄入门会如此之快，但他将其归功于“腾蛇归位”，所以也没有说破，只是暗自感叹离玄的天赋确实绝佳。

    既然入门一步离玄已经完成，斗虚道长就接着教导她怎么运行周天，这本来是一个月以后的课程，但既然离玄进步如此之快，课程自然也可以提前了。

    离玄听了师父的指导，重新入定，将体内的炁按照周天之数开始运行。这次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感受炁离玄还可以借鉴夜宸的经验，但怎么运行，就只有靠自己了，离玄运行了几次都失败了。

    见状，斗虚道长也不再勉强，说道：“今日就到此吧，回去后要认真修炼，体会天道，以便日后可以彰显天德。”

    离玄拱手施礼，告辞了。

    就这样，离玄在斗虚道长这里修习道法，习得大道六载，也就是离玄十七岁的时候，斗虚道长又开始教导她修习杂学，就是医卜，堪舆之类的，这都是术，离玄已然得道，那么在这方面进展就很快了。期间武学之术离玄也没有丝毫放松，凭借体内真气对身体的淬炼，离玄虽然是女身，而且还很年轻，但力气已经不下于一个成年壮汉了，而且这几年夜宸也一直在体会死亡法则，努力更加熟练的掌握自己的天赋：死神之心。

    又过了一年，离玄十八岁了。这天，斗虚道长把她叫过来，看着成熟稳重，诸艺皆通的弟子，欣慰的说道：“我把能教的都教给你了，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就只能看你的造化了，现在你可以下山历练了。”

    听到师父这么说，离玄也没有意外，毕竟，几乎所有的修道者都有历练的经历，只是施礼说道：“弟子遵旨。”

    看着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斗虚道长突然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你这次下山历练，并不简单，你需要度过一劫，这个劫难凶险异常，稍有疏忽，恐怕就落得个身死道消，但若能够历劫成功，则有望修成真武正果。”

    听到师父这么说，离玄郑重的说道：“修道本就逆天，哪有不受劫难的，但既然是我命中注定的，自然就要直面而上了。”

    斗虚道长叹道：“罢了，罢了，只是要记住，如果有难，尽可以来找为师。”

    这句话就让离玄有些奇怪了，因为历劫显然是需要自己一个人承担的，怎么到师父这里了还可以求助，难道这个劫难真的很难吗？

    斗虚道长呆愣了半晌，陷入了回忆之中，许久才说道：“你可知道，你本是真武大帝座下龟蛇二将中的蛇将下凡，为的是荡邪伏魔，挽救多年前的一场祸事。”

    夜宸心中一惊，没想到在这个任务中自己还有这么一个显赫的身世，但表面上并没有丝毫显现出来，只是静静的听斗虚道长的讲述。

    斗虚道长看着远方，似乎在追忆尘封的历史，语气悠远的说道：“仁宗嘉佑三年，瘟疫横行，民不聊生，仁宗皇帝派当时的太尉洪信去信州贵溪县龙虎山请嗣汉天师来祈禳瘟疫，但就是因此，那洪信闯下了一件祸事。天师府伏魔之殿之中镇压着一百单八个魔君，原都是凶厉巨魔，被得道真人镇压于此，本来再过九年，这些魔君真灵就要被磨灭，但偏偏被洪信给放走了，此年间，这一百单八个魔君真灵将投身人胎，祸乱天下。你既然为真武荡魔大帝座下蛇将转世凡尘，天赋之责就是将这一百单八个魔君真灵伏灭，你可明白？”

    离玄呆愣的点头应下，心中却泛起了滔天巨浪。夜宸已经在这里待了七年了，自然知道现在是宋朝徽宗年间，但她没想到的是，自己来到的是《水浒传》中的世界，不但有了个这么“显赫”的身世，并且要去和水浒一百单八将为敌。她自然知道伏灭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怎么伏灭呀，这不是个仙侠世界，自己还不会御空飞行，隔空杀人什么的，面对那些一个比一个厉害的天罡地煞，她该怎么办？

    斗虚道长停顿了一会儿，见离玄的表情有所缓和，才继续说道：“我真武大帝一脉的天责就是要荡平天下之魔，故准许手染鲜血，但你若杀的是并无魔性之人，就休怪为师下山清理门户了!”说到最后，斗虚道长已经声色俱厉了。

    离玄连忙说道：“弟子不敢，弟子誓言，必伏灭一百单八个魔君真灵，若做不到，天灭之；绝不杀害任何无有魔性之人，若有违，自裁之。”

    斗虚道长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你回去休息一下，明日就起程吧。”

    离玄施礼告退。

    晚上，夜宸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她现在终于明白这个任务为什么叫“伏魔记”了，她需要做的就是伏灭由一百单八个魔君转世凡尘的水浒一百单八将，这可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啊。不管怎么说，既然任务是这么安排的，那夜宸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第二天一早，离玄收拾好包裹，辞别了师父。斗虚道长给了她五十两银子，又嘱咐了几句，就让她出发了。

    离玄一下山，就搅动的天下气运波澜，惊动了诸多神人。

    ……

    天师府张天师突然叹了口气，对坐的主持好奇的问道：“天师因何叹气？”

    张天师说道：“我叹的是斗虚道友杀意太甚。你也知道，仁宗年间洪信太尉误放走了镇压在伏魔之殿的一百单八个魔君，这也本是上天的造化。那些魔君真灵镇压于此百余年，身上的罪孽也消的差不多了，上天有好生之德，正好借洪信之手将其放过，投为人胎，来这滚滚红尘中走一遭，到底是成仙成佛，还是成妖成魔，亦或者只能安享一世的太平，就看各自的造化了。然斗虚道友杀意太盛，不理会上天给那些魔君真灵的一线生机，寻得个拥有真武荡魔大帝座下腾蛇命格的人，收为弟子，教导诸艺，要她荡尽这一百单八个魔君真灵。这么做，确实有些过了，说不得我还需要去调解一番。”

    主持听了心中纳闷，不知道天师要去调解什么，但也不便多问。

    二仙山罗真人夜观天象，得知腾蛇已落凡尘，要荡尽诸魔君，不由的心中一阵气恼，说道：“斗虚着实太过无礼，那魔君真灵得到一世为人的机会，是上天给的一线生机，他有何德何能要逆天而行。”转身对左右说道：“准备车辇，我去寻他理论理论。”说完，便负气出殿了。

    离玄自然不知道自己的下山惊动了多少神人，只是在州府间游历，她现在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呢。

    PS：这一章写到了我对《水浒传》这本书的主旨的理解，我认为，作者之所以写《水浒传》这本书，既不是为了揭露黑暗，也不是为了赞誉农民起义，而是通过这段故事，来写人心，写人性。为什么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著作到现在还备受推崇，就是因为他们写到了人性，环境在变，物质在变，唯有人性不变，可以说诸子在著作中写到的人性，和现在并无差别，所以一个历时数千年的书还能作为人生指引。而古代写书人，大都也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写人性，写一本不论社会如何变化，都可以给人们带来启迪的著作。

    有句话叫做“读史可明智”，也有句话叫做“世上本无新鲜事”，一个人要想成功，读那些所谓成功学的书没多大的用，关键是要读史，或者说是要学会从别人那里吸取教训。而一部好的小说，就可以当史来读，所以历来不乏有名人去读三国。但不管是史书还是三国，写的大都是风云人物的故事，对那些同样是风云人物的人来说，读起来正好，但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就显得有些可望而不可及了。而水浒，正好写到了很多小人物，正好适合我们来读。

    正如我在文中所写，一部水浒，写的有仙有魔，有鬼有妖，也有很多普通人，种种人生都展现在大家面前，要走哪条路，就要看各位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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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3）

﻿离玄下山后一直在各州府间游历，花销上面不成问题，五十两银子的购买力还是挺高的，而且她又不去什么高消费的地方，只是吃饭住宿的话，这点儿钱足够了。期间还遇到了几个看她一个女子孤身在外，想要劫财亦或者顺便劫色的匪徒，也被离玄给杀了，搜出了的银子加起来也有十几两了。虽然生活没有问题，但离玄依然很愁闷，她的任务到底怎么开始，她还完全没有头脑呢。

    离玄虽然武艺不错，但用处也不大，毕竟对付一些游兵散勇还可以用武力解决，但水浒一百单八好汉可是有不少是领兵打仗的武将，或者是有权有势的庄主，亦或者本来就是据山而守，落草为寇的强人，这些人绝不是靠一己悍勇可以解决的。还好现在时间还早，高俅甚至还不是太尉，也就是说水浒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她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布局。

    一日近午，离玄突然觉得有些饿了，正好不远处有个小酒店，她紧走几步，来到店里，对店小二招呼道：“来一瓶好酒，几碟像样的小菜。”

    店小二应了一声，说道：“先生稍坐，马上就好。”现在离玄是一身道姑打扮，所以得此称呼。

    离玄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很快，饭菜酒食就准备好了，掌柜亲自端了过来，离玄先斟了一杯酒，见酒色还算清澈，微微呷了一口，味道还算可以。

    本来夜宸是不怎么喝酒的，但到了这里，才发现因为酿酒技术的原因，这里的酒的度数都挺低的，特别是在乡野的小酒铺里，大部分的酒也就一二十度的样子，而且味道挺甜的，真的完全可以当水喝，所以离玄吃饭的时候，也会叫上一壶酒来。

    这种小酒铺的菜不敢说有多珍贵，但味道还可以，最少材料新鲜，离玄吃了几口，发现掌柜一直站在旁边，似有话要说。

    离玄放下筷子，说道：“掌柜的有什么吩咐吗？”

    掌柜连忙拱手，说道：“不敢，不敢，小人斗胆问一句：先生可会法术？”

    离玄皱了皱眉，说道：“掌柜的问这些做什么？”

    掌柜又拱了拱手，说道：“这里是独龙岗扈家庄，扈家庄老太公的独女受了梦魇，沉睡不醒已有数月，老太公放榜告示，若有神医仙长可以救得小女性命，愿馈赠千两白银，若不能，也会赠与盘缠酒食。”

    原来这里就是扈家庄呀，离玄听了笑道：“这么厚重的赏银，恐怕来的人不少吧？”

    掌柜说道：“开始的时候来的人确实挺多的，但后来，慢慢就少了。”

    离玄好奇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千两白银这个数目可真不算少，不管有本事没本事，总会有人来试试运气的，反正医不好也没事，还能赚一顿酒食。

    掌柜有些羞恼的说道：“来的人中多是不学无术之徒，开始还好，到后来，看到这么多没一丝本事的人起哄来闹，少庄主不免恼怒，就将那些起哄好事之徒打将了出去，所以不见有人再来。”

    “哦，这样呀。”离玄笑了笑，这个少庄主也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呀。

    看到离玄的表情，掌柜说道：“不是少庄主暴躁，是那些好事之徒太过分了，多的是来了就远远的看一眼，就说自己医不好，开口便要银两盘缠。”说到这里，掌柜都有些愤愤不平了，继续说道：“我扈家庄上上下下无不受过老太公的恩惠，眼见得老夫人终日以泪洗面，老太公天天唉声叹气，众人心中也颇为焦急，若先生能够解得老太公的愁苦，扈家庄上下感激不尽。”说完，又拜了几拜。

    离玄心里琢磨了一下，说道：“贫道从师尊那里也学得些道法医术，愿试上一试，麻烦掌柜的带路。”

    掌柜连忙说道：“不敢，请随老汉走一遭。”说完，吩咐店小二照看店铺，他亲自带着离玄往扈太公家中走去。

    来到扈太公庄宅处，扈太公一听有位道姑愿来为自己受邪了的女儿治病，赶忙迎了出来，少庄主扈成也跟着出来了。

    众人落座，看茶。扈太公首先问道：“不知先生如何称呼，仙乡何处，师承哪位神仙？”

    离玄说道：“贫道道号离玄，自幼在翠秀山真武观修习道法，此次下山出来历练。”

    扈太公听了沉思不语，少庄主扈成看离玄太过年轻，很不相信，对扈太公说道：“阿爹，我看那家伙也是来骗吃骗喝的……”声音颇为响亮，估计就是让离玄听的。

    扈成的一句话没有说完，就被扈太公叱道：“莫得无礼！”又对离玄说道：“先生的师尊莫不是斗虚真人？”

    离玄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位庄主认得自己的师父，郑重的说道：“正是，老太公莫不是和贫道师父有旧？”

    扈太公笑道：“不敢，不敢，老汉年少时曾去过五台山，在智真活佛那里听说过尊师，得知真武观乃是仙法玄妙之处，现有幸得见，实在是老汉的福气呀。先生估计也听说了，三个月前小女扈三娘无端受了梦魇，沉睡不醒，老汉遍访名医神道，却都没有个结果，眼看着小女呼吸日渐微薄，老汉不由的心如刀绞，幸得先生垂临，还请移步为小女诊断，若能医好小女，千两白银全做诊金，老汉在此先谢过了。”说完起身拜了两拜。

    离玄连忙起身躲了过去，说道：“不敢受老太公如此大礼，贫道自当尽力。”

    扈太公带着离玄来到扈三娘的住处，离玄先把了把脉象，又看了看她的气色，就出来了。

    扈太公连忙问道：“不知小女状况如何？”

    离玄说道：“贵千金是被邪鬼附体了。”

    扈太公焦急的问道：“可有办法祛除邪鬼，治好小女？”

    离玄说道：“可以是可以，只是最好选在正午时分，那时候阳气最盛，正好将邪鬼一举祛除。”

    扈太公看了看已经快要下山的太阳，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那还请先生在小处暂住一晚，明日还须麻烦先生了。”

    离玄说道：“本应如此，不敢推辞。”

    扈太公又问道：“不知道先生施法需要准备什么？”

    离玄说道：“不用其他，只准备一套上好的银针即可。”

    扈太公应诺，便让丫鬟带着离玄去客房安置。

    PS：感谢§梦※灵§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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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4）

﻿第二天正午时分，离玄来到扈三娘的闺房，只留下一个小丫鬟，其余人均以驱魔不可打扰为由请了出去。

    待众人走了，关上房门，离玄吩咐道：“把你家小姐的衣服脱了。”

    那个小丫鬟吃了一惊，迟迟不肯行动，毕竟她的小姐还是云英之身，不好在外人面前裸露身体。

    离玄一边查看扈太公给自己准备的银针，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还愣着干什么，不脱衣服，我怎么施针呀？”

    听到离玄这么说，小丫鬟才清醒过来，这个屋里现在就两个女的，也没什么妨碍的。

    待小丫鬟将扈三娘的衣服脱光，离玄也将银针准备好了，看到扈三娘的身体，夜宸忍不住在心中感叹道：“果然不愧为水浒里最英姿飒爽的女将，这身材真好。”

    当然，离玄也不是只顾着看美女，她找好穴位，就开始在扈三娘身上施针了。针灸用的银针极细极软，若没有强有力的腕力，想要把针扎进肉里都难，更别说找准穴位了，离玄在施针的时候，还暗暗的将体内真气度到扈三娘体内。

    慢慢的，扈三娘雪白的身体上浮现出了几对青黑色的手印，这表示离玄已经将她体内的邪鬼逼到体表了。在离玄看来，这是即将成功的迹象，但对于那个小丫鬟来说，这就太骇人了，她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看来是吓坏了。

    对于离玄来说，这样正好，也免得影响自己。渐渐的，扈三娘身体上的黑紫色掌印越来越多，从****，小腹，扩展到双臂，大腿，而离玄也越来越吃力了，额上不由的沁出汗珠了。当离玄将最后一根银针插入扈三娘的檀中穴后，终于将她身上的彻底邪鬼逼了出来。

    扈三娘猛地吐了口瘀血，离玄一时没有注意，身上还被溅上了几滴，其中一滴，恰好飞到了离玄的嘴角。但离玄现在顾不得这些了，她有些郁闷的发现，之前对事态的估计有些偏差，离玄完全没想到，扈三娘体内的邪鬼这么厉害，就算是被逼了出来，仍然在周围游荡，不肯散去。

    而此时，在庄外等待的扈太公一众人则看到了惊骇的一幕，诸多邪鬼盘旋在扈三娘闺房上，狰狞邪恶，呼啸哀嚎，吓的扈太公两股战战，吓的众庄客几欲先走。

    有点儿托大了，离玄心里苦笑道，没办法，只好出点儿血了。离玄从怀中抽出了三张符纸，没有朱砂，只能忍痛咬破舌尖，借着这口六阳魁首之血，离玄将自己体内的元气喷薄而出。而此时，万里晴空突然响起来三声旱雷，面对这天地之威，邪鬼再也不敢盘旋于此，只得散去。而离玄则瘫坐在椅子上，四肢无力，脸色惨白。

    看着已经被吓晕过去的小丫鬟，离玄只能自己强撑着走出了房门，面对急忙迎了过来的扈太公说道：“贵千金已然无恙，只需好好调养一番即可，只是她现在衣衫有些不整，还请老太公安排一些女眷前去服侍。”

    听到这个好消息，扈太公眉宇间尽是笑容，又看到离玄一副元气大伤的样子，对她说道：“小女性命全赖先生保存，大恩不言谢，先请先生好好休息一下。”言罢，忙吩咐左右侍立的丫鬟说道：“快服侍先生回客房好好休息一下。”

    离玄苦笑道：“贫道学艺不精，愧对师门，愧对师门呀。”说完，朝扈太公拱了拱手，被旁边过来的小丫鬟搀扶着回到了客房。

    扈太公见离玄离开了，才吩咐丫鬟去屋里服侍扈三娘，又对左右说道：“快请夫人来。”原来扈太公也不确定离玄到底有没有真本事，怕老夫人满怀希望又再遭失望，就没有告诉她这件事，并严令扈家庄上下不可多嘴，现在看来女儿很快就会好了，当然要通知到了。

    不提扈太公那里忙忙乱乱，单说离玄回到屋后，头痛欲裂，好不容易稍稍缓解，就在她刚刚入睡的时候，啪啪的敲门声响起了。

    离玄很是烦躁的起床，好在她是和衣睡的，稍微收拾了一下，就一把拉开门，微眯着眼睛，说道：“什么事？！”

    门外站的是扈成。美人初醒，双眼迷蒙，本来正是绝色之时，但扈成完全没有这种杂乱想法。此时的离玄因为太过疲倦，也没有再注意掩饰其本性，死亡气息不自主的散发出来。扈成虽然武艺勉强也算可以，但不说铁血战场，就是与人相斗，也都也只是点到为止，完全无法承受的住这种死亡压迫。浓郁的死亡气息还引带出了他的一段幼时的记忆。

    那时候他正是调皮的年纪，为逞英雄，携着几个同龄伙伴去庄外的乱坟岗试胆，当然，他们也不敢深夜前去，而是选在了正午时分。本来正是炎热的时候，但他们走在乱坟之间，却觉得骨子里浸着森森的凉意。众人强颜欢笑，在乱坟岗中瞎逛，突然一个小孩的脚陷了进去，当他们合力将其拉上来时，却带出了一个浅葬的薄坟。

    那具尸首本是用一领薄席裹着，浅浅的葬在那里，天长日久，雨水冲刷，土层越来越薄，那个小孩一脚正好踏破了薄席，他们将他拉出来时，也将席子掀开，一具白骨森然显现。此景彻底超出了扈成他们的承受，呆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哭喊尖叫着散乱的跑了，可怜那个小孩，脚上还穿透着席子，想跑也跑不快。他吓的忘记了脚下，只是双手双脚的向前爬，爬了一会儿，回头一看，只见那具森白尸骨还跟在他身后，尖叫一声，只得踉踉跄跄继续朝前爬，却不知自己脚上套着席子的一角，拖拽着席子跑，自然也会拖着席子上的尸骨。

    那些小孩慌不择路，四散而逃，直到傍晚，才寻得道路，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庄上。庄上的人见他们都回来了，却独独少了一人，赶忙询问，但他们都被吓的惊魂未定，再加上只是年幼孩童，语齿不清，说了好久才把事情说清楚。直到发生什么事后，扈太公带着庄上的青壮赶忙来到乱坟岗搜寻，待找到那个小孩的时候，他已然双目呆呆，嘴角流涎，双手双腿早已血肉模糊，指甲崩断，但却恍然不知，愣愣的朝前爬着，左脚套着一领席子的一角，席子上躺着一具尸骨。小孩爬着爬着，时不时回头看看，每次回头，都会看到那具尸骨紧紧的跟在自己身后，便会尖叫一声，耗尽身上余力继续向前挣扎。

    等众人慌乱将其救回去后，那个小孩已经癫疯了，终日只是在地上爬着，哭喊有鬼追他。而扈成，则被扈太公用竹篾打得一个多月下不来地，其余小孩也被家中大人狠狠的责打了一顿。

    后来，扈太公拿出百两白银去那家谢罪，那家人推脱不过，受下了，来年春天，就悄然搬走了，众人打开房门一看，桌上赫然摆着百两白银。

    那段记忆深深的刻在了扈成脑中，清晰不可忘，而现在，看着美人儿慵懒的初醒，他却无端的想到了那具尸骨，并且在脑海中将两者的形象重叠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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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5）

﻿扈成眼中的离玄明明是美人初醒，但他却无端的联想到了那具白骨，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狠狠的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后，感觉好多了。其实这是因为离玄已经彻底清醒过来了，把气息收敛了起来。

    扈成本来怒气冲冲的打算来问罪的，离玄做完法之后，直接将扈三娘赤条条的扔在了床上，身上还插着的三十六根银针，到底怎么办她也没说，甚至连给小妹穿件衣服，盖床被子都做不到。

    但受到刚才的刺激后，扈成的气势彻底弱下来了，他小心的问道：“敢问先生，不知小妹身上的银针怎么办？”

    听到扈成这么问，离玄才想了起来，面带羞色，说道：“只需稍通医术者将其拔出即可。”

    得到回复后，扈成拱了拱手，就慌忙走了，路上，还碰到了扈太公派来的丫鬟，他对丫鬟说道：“我已经问过了，不需再叨扰先生了。”

    扈成回去禀告扈太公，扈太公请庄上的医女将扈三娘身上的银针全部拔去，收拾好衣物。待扈太公进来时，扈三娘已经悄然转醒了。这喜得扈太公眉开眼笑，乐得老夫人喜泪涟涟。只不过扈三娘的精神颇为虚弱，吃了些软糯的米粥，就又沉沉睡下了。

    又看了一会儿，扈太公才命两个丫鬟在旁边服侍着，携众人出来了。

    院子中的一棵葡萄藤下，扈太公弄得几个小菜，一壶好酒，正在喜乐的自酌，扈成走了过来，见老太公杯子空了，端起酒壶给父亲斟满了。然后兀自的坐着，突然说道：“也不知小六如何了。”小六就是那个痴傻了的孩子。

    扈太公刚刚端起的酒杯又放回到桌上，叹了口气，说道：“造化弄人呀。”扈太公感叹的不但是小六，也是在叹扈成，经过那件事后，扈成失掉了一股子锐气，少了几分血性，习武之人，没有血性怎么能行，弄得现在他在武艺上连扈三娘都比不过。

    扈成见本来喜乐的父亲沉郁起来，连忙告罪道：“不该提这件事让阿爹忧神，只是孩儿想到，小妹已然好了，若小六还在庄上，说不得先生也可以救他一救。”

    扈太公叹道：“往事已矣，莫提了。”说完，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见扈成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说道：“有何顾虑尽管跟为父说说。”

    扈成闻言说道：“刚才孩儿忧心小妹的事，就去敲开了先生的房门，没想到，先生颇为……颇为……凶厉。”神色羞涩，似是为自己的胆小惭愧。

    扈太公闻言哈哈大笑，说道：“你阅历窄小，自然不知，翠秀山真武观确实道法绝妙，法术高强，但借智真活佛的话说，他们不修慈悲，不重教化，更多的是以决绝的姿态降妖除魔，所以自然会有些凶厉了。”

    扈成说道：“原来如此。”拿起酒壶再次给扈太公斟上，但心中还是有些疑问，他感觉那位先生的凶厉并不像是怒目金刚，反倒是像九渊冥神，但却也知道这个话题不合适，就不再多聊了。

    离玄睡到日落西山才起床，收拾整理了一下，出门后看到一个丫鬟守在门口，见离玄出来赶忙说道：“老太公已经布置好酒席，请先生入席。”

    待丫鬟带着离玄进入房间时，桌上已摆满了肉蔬酒水，扈太公坐了主席，离玄坐了客席，扈成作陪，席间箸箸交错，杯杯相碰，宾主尽欢。

    酒食吃完，又上了果盒糕点，扈太公说道：“小女能度过此难，多亏了先生，万望先生可以在敝庄多盘桓几日，让老汉可以表表谢意。”当然，除了表示谢意外，扈太公也看出来了，离玄这次是元气大伤了，现在还是满脸苍白的样子，所以也是留她在这里调养调养。

    离玄也明白扈太公的意思，拱手说道：“那就叨扰老太公了。”

    扈太公说道：“不敢，不敢，能招待真武观的有道真仙，是敝庄的幸事。”

    饭后，离玄又回客房休息了。此后，离玄就在扈家庄暂住了，扈太公在为扈三娘寻购的补足元气的药材的时候，往往会给离玄也捎上一份，给她准备的饭食，也多含温补之物。离玄看到了，也没有说破，只是暗暗的赞叹扈太公乃是知恩之人。

    扈三娘稍稍能走的时候，就亲自来拜谢，此后，两人又常常在一起聊天。平时的扈三娘是很孤单的，一般女子喜欢的东西她都讨厌，反而喜欢舞刀弄枪，虽然因为扈太公的溺爱，允许她习武，但也不会希望看到她整日里和一堆汉子混在一起，所以扈三娘只能一个人默默的锻炼力气，习练兵刃，但就算如此，凭借着出色的天赋，扈三娘的武艺也要远胜于扈成。现在，扈三娘终于见到了一个很自己很相像的同龄女子，离玄不但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而且精通刀棒，武术比自己还要强，所以扈三娘终日里缠着离玄，或交流武学，或实战相搏，扈太公见了，有心想要提醒扈三娘学些女红，但想及之前几个月女儿受的苦难，最后还是摇头作罢了。

    离玄在扈家庄住了一个多月，一日，离玄对扈太公说道：“久在贵地借住，不胜感激，但贫道受师父训导，下山历练，本该云游，特来告辞。”

    扈太公却不肯放行，说道：“先生救得小女性命，其恩如山，企望多住几日，聊表存心。”

    离玄坚持要走，最后，扈太公无奈说道：“先生云游，不敢拦阻，但今日已晚，请暂住一晚，明日备得薄酒，为先生送行。若先生孤身行走，被众人知道，老汉恐被世人讥笑，不知恩怨。”

    扈太公话说至此，离玄没办法，只好又住了一晚，但她也知道，需要扈太公花费一夜时间准备的席宴，恐怕不会简单了。

    第二天一早，离玄见得满桌的菜肴虽不是龙肝凤髓，也多为珍馐，当桌摆着的二十多斤的金黄鲤鱼已是极难见到的了，还有熊掌野参，具是名贵之物。

    离玄说道：“太过奢侈了，贫道当不得如此。”

    扈太公说道：“当得，当得，先生的恩情，扈家庄上上下下无以为报，些许酒菜，不值得什么。”在扈三娘可怜兮兮的眼神下，扈太公叹了口气，无奈的继续说道：“此外，还有一件事还须劳烦先生，请先生勿怪。”

    离玄故意没去看一脸希冀的扈三娘，说道：“不知什么事，贫道但能做到，决不推辞。”

    扈太公说道：“小女性命全赖先生，无以为报，愿让小女随先生云游，服侍左右，以报天恩。”

    离玄想了想，说道：“贵千金遭邪鬼窥视，乃是因为这几年时运不济，命格衰弱，跟着贫道也好，虽不敢说锦衣玉食，但至少可保全其性命，待过了这个劫难，自当送还。”通过平时的聊天，她就知道，扈三娘不是个安稳的人，她老是向往着在江湖上行走，经常暗示离玄走的时候把她也带上。夜宸知道扈三娘可怜，也打算帮帮她，对自己完成任务也是个很大的助力。

    扈太公听了大惊，没想都这中间还有这样的曲折，本来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扈三娘缠的他没办法了，才勉强答应的，要是说她这几年会有所不利，那跟着离玄未尝不好。

    饭后，扈太公又拿出了一个托盘，上面摆放着几根金条，对离玄说道：“这些黄金价值千两白银，权算作先生的诊金，请先生笑纳。”

    离玄推辞了几次，见扈太公坚持，也就收下了。离玄将其放到自己的包裹里，随手拿着一把朴刀，扈三娘也将自己准备的小包裹背上，腰间挂着自己擅使的双刀，辞别了爹娘兄长，跟着离玄出发了。扈太公遥送十里，终得一别。

    PS：伏魔记中出现了第一个水浒好汉，一丈青扈三娘。水浒中有仙有佛，有妖有魔，也有人，按说起来，扈三娘应该是人，但奇怪的是，她的结局并不好。三打祝家庄的时候，扈家庄被梁山屠尽，扈三娘被俘虏，指派嫁给了一个鬼，色中饿鬼矮脚虎王英，从此后在梁山上，她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宛然如活死人。最后征讨方腊的时候战死了。

    扈三娘的出场诗是“雾鬓云鬟娇女将，凤头鞋宝镫斜踏。黄金竖甲衬红纱，狮蛮带柳腰端跨。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手将猛将生拿。天然美貌海棠花，一丈青当先出马。”而且就战斗力来说，也很厉害，她出场的第一战先活捉了王英，又和欧鹏，马麟大战，然后孤身去追杀宋江，宋江慌忙逃走，由李逵来断后，经过了长时间的战斗，估计是没力气了，就要回转的时候，被赶过来的林冲给活捉了。这种战绩在水浒中绝对算得上很不错了。

    有评论说扈三娘的悲剧是因为自身的定位出了问题，在一个男权社会，偏偏要学些舞刀弄棒，但通篇看下来，就算是扈三娘安心做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女人，结局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甚至如果不是这一身过人的本事，说不定在李逵屠杀扈家庄的时候就直接被砍死了。

    扈三娘排名五十九，星号地慧星，又称为地彗星，我觉得后者更贴切一些，彗星在古代认为是厄运的象征，也许作者就是将其塑造为一个天生命薄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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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6）

﻿对于一直在扈家庄生活的扈三娘来说，在野外赶路的经历颇为新奇，她像穿花蝴蝶一样在离玄身边飞舞，挥洒着自己旺盛的精力。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跑到离玄旁边，问道：“师姐，你知道为什么阿爹同意我出来吗？”在外面，为行走方便，离玄让扈三娘做自己未记名的师妹，所以有此称呼。

    离玄故意说道：“不是说为了报恩吗？”

    扈三娘娇笑着说道：“这是原因之一啦，还有一个，你猜的到吗？”

    离玄只是笑而不语，扈三娘摇着她的手臂，说道：“你猜一下嘛。”

    无奈，离玄只说了一个字：“祝。”

    扈三娘似乎没有听清楚，又或者说不敢相信离玄真的猜到了，问道：“什么？”

    离玄停了下来，说道：“我在你那儿也住了一个多月了，自然听说过扈家庄，祝家庄，李家庄相守相望，但你遭了那么大一场难，安稳度过后一个多月，我也没听说祝家庄有派什么人前来慰问，所以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扈三娘听了颇为气愤的说道：“也不怕师姐笑话，我扈家庄和祝家庄本来亲近，我还和祝家庄的祝彪结了亲事，但在我昏迷的那几个月，祝家庄竟然派人说要解除这段亲事，把我阿爹气的在床上躺了几日，现在我好了，阿爹估计是想着我和他们相见尴尬，所以让我出来散散心。”

    离玄笑道：“也好，那就陪师姐云游一段时间吧，不过我可说好，游荡江湖并不是件喜乐之事，期间血雨腥风，并不少见。”

    扈三娘说道：“师姐放心，我自是知道的，既然出来了，我就不会怕的。”

    离玄看着蹦蹦跳跳走在前面的扈三娘，微微一笑。见到自己未来的媳妇几个月一直昏迷不醒，生死不知，祝家庄想要毁婚并不奇怪，但祝家庄不应该自己去说，那么做就是一点儿脸面都不给扈家庄了，难怪气坏了扈太公。正确的方法是找个中间人去说和，让扈家庄自己提出来，毕竟谁也不知道扈三娘什么时候能醒来。

    祝家庄果然威风呀，但也只是一个庄子罢了，夜宸心中微微哂笑，她想到了日后的三打祝家庄。

    ……

    离玄和扈三娘在江湖各处历练，扈三娘在离玄的指导下，武艺提高的很快，因为力量较弱，所以招数风格偏向于灵活细致，得力于山野中经常可以遇到的拦路抢劫的贼寇，扈三娘的实战水平也在快速提高。而且离玄也不得不感慨环境对人的影响，当年她第一次见血的时候，心中还多少有些不舒服，但她们这段时间遇到的剪径劫匪都是扈三娘解决的，而且看她兴致冲冲，一点儿都不介意自己的日月双刀上沾染热血，不愧是上应星辰的魔君真灵呀。

    就在离玄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远远的看到一伙匪徒正在抢劫一辆马车，护卫马车的庄客还算忠诚，没有跑掉，但武艺不行，人数也少，大部分已经被砍翻在地了，只有一个中年汉子还在苦苦挣扎。

    离玄和扈三娘提刀上前，很快就将劫匪打散了。毕竟都是些小喽啰，仗着人多势众，打打顺风仗还行，遇到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就纷纷逃窜了。

    马车里的人显然知道有人来帮自己了，但也没出来添乱，等离玄她们将劫匪打散后，才听到一个珠玉落盘的声音：“不知哪位好汉来救，请受小女子一拜。”

    说话间，一个衣彩华丽，典雅精致的女子在一个小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脸上带着感激而又略带矜持的微笑。但是当她看到救自己的“好汉”是两个女人的时候，脸上标准而职业化的微笑有了些许的凝固，毕竟在这个年代，碰到个行走江湖的女侠的概率比路上捡块金条的概率还低的多。

    但很快，她又恢复了恬淡的微笑，甚至比起刚才，更加自然了一些，至少，她不用担心被“好汉”给劫色了。她笑着施礼说道：“多谢先生救命之恩，小女子姓李，闺字师师，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离玄说道：“贫道乃江湖云游人，道号离玄。”她停顿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江湖人称云中仙，这位是贫道的俗家未记名师妹，一丈青扈三娘。”

    李师师俯身拜谢，离玄看到她的护卫只剩下了一个人，便说道：“相见就是有缘，不知贫道是否可以相陪半日，以叙缘情。”

    李师师再次拜谢，说道：“多谢先生，小女子简直无以为报。”她明白离玄的意思，荒郊野岭的，两个弱女子只是由一个庄客相陪太过危险了，如果又来几个劫道的，她还能指望再来个路见不平的？所以离玄的意思其实是护送她一程，再走半日，就会到达下一个州府了，那地方自然就安全多了。

    李师师将离玄她们引入马车，仅存的那个庄客坐在马车前赶车。

    经过一番叙聊，离玄了解到李师师是要去东京汴梁投奔亲眷。离玄微微一笑，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东京乃是繁华之所，然而也是纷乱之所，我看妹妹也是个钟灵毓秀之人，若想要避开这攘攘红尘，可寻得我去。”

    李师师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她以为离玄是看出来自己是个风尘中人，要不然去投奔亲眷，哪用得着躲避世间纷扰呀。李师师调整了下心态，说道：“那就多谢了，对了，还不知道先生仙乡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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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7）

﻿离玄知道李师师不相信自己，也没有在意，毕竟如果不是夜宸看过水浒，谁知道这个柔美女子在将来会有大多的影响。她说道：“贫道师承翠秀山真武观斗虚道长。”下山这么长时间，离玄也知道了自己师门的分量，真武观不以香客为生，所以知道的人还真不多，但确实是道法玄妙之地，是真正有本事的地方，若某地有邪鬼妖魔乱世，朝廷还会请真武观去荡魔。所以对于上层人等，真武观还是挺有分量的。

    李师师交往的人也多是些达官贵人，自然也听说过真武观的名声，同时也知道一般的官员就只能请到真武观的普通弟子，斗虚道长本人甚至只有帝王之家能请得动，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了一个得到真武观嫡传的仙长，还是挺惊讶的，说道：“没想到先生师承真武观，小女子实在是没有眼力了。”同时她心中也有些欣喜，真武观是真的可以给她带来庇护和益处的地方，若说自己认识一个得到真武观嫡传的仙长，很多朝廷大官也要给她几分面子。

    闲聊之间，她们就到了州府了，见已经日薄西山了，离玄对李师师说道：“天色已晚，说不得还要叨扰一晚上了。”

    李师师笑着说道：“正想和先生秉烛而谈。”

    众人寻得一个酒店，开了几间客房，就住下了。此后数日，李师师停在此处寻找可靠的护卫，而离玄也是日日作陪，夜夜同床而眠，晚上还把扈三娘支开了，惹得小丫头很有些愠恼。其实这几天晚上离玄在教导李师师一套调理身体的呼吸吐纳之术，虽然在真武观这只是入门的，但也是真东西，不是那些弄虚作假的骗术，长期坚持对身体是很有好处的。而离玄之所以敢教给李师师，也是因为斗虚道长为了能够荡平伏灭一百单八个魔君，在很多地方给了宽限，这种入门级的吐纳之术离玄如有需要是可以教给别人的，但这毕竟也是真武观的秘传之术，所以离玄还是再三对李师师强调这套吐纳之术是不能外泄的。

    在离玄的帮助下，李师师很快掌握了这套吐纳技巧，并且欣喜的发现自己的手足冰凉之症有所缓解了。除此之外，离玄还教给了李师师一些杂学。

    几日的停顿，李师师已经找好了护卫，要继续上路了。这天晚上，离玄和李师师抵足而谈。

    最后，离玄说道：“我真武观传承千年，藏书阁里有很多珍藏典籍，我从小喜欢针石之术，遍阅其中医药经典，这里有几张方子，都是在外面失传已久了的，对咱们女子身体的调养大有益处，你可酌情服用，这不能让你青春永葆，但会使你健健康康的。”

    李师师听了大滴大滴的眼泪落了下来，她之前总是怀疑离玄是对自己有所利用，但自己一个低贱的风尘女子有什么值得利用的，无非就是这一身的皮囊罢了。但现在，离玄给她的方子不是美貌肌肤的，而只是想让她健健康康的，可见是真的对她好。她也知道一些方子，是用来美白皮肤的，但这种方子往往会有很强的副作用，她还算用的最好的药材，也落下了宫寒体弱，手足冰凉的症状，每到寒冬，不管身上裹多少层衣物，都觉得骨子里是冷的。但周围的人却不管，他们只是想着自己要保持美貌，从未想过自己的身体受不受得了，自幼时父母亡去后，再也没有人这么无私的关爱过她了。

    李师师哽咽的说道：“姐姐对我的爱，如同父母，小妹真不知如何报答。”

    离玄把李师师抱在怀里，说道：“小丫头，安心做我的妹妹的就行了。”

    次日，离玄和扈三娘为李师师送别，送君十里，不忍分别，长亭之上，离玄拿出一个小包裹，给了李师师，说道：“记得我给你讲述的商贾之道吗？上车后打开这个包裹，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李师师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点了点头。离玄和扈三娘又送了李师师数里，才停了下来，目送着她乘着马车走了。待马车已经看不到了，扈三娘娇嗔的说道：“姐姐别看了，马车已经走远了。”

    离玄听出了扈三娘话语中的不满，知道是因为这几日对她有所疏远，她用手溺爱的揉了揉扈三娘的脑袋，淡淡的说道：“你不懂，她要比你可怜。”

    扈三娘弯腰躲开了离玄在自己脑袋上乱揉的手，说道：“我怎么没看出来她有什么可怜的。”

    离玄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感叹：你跟着我，我可保你平安，但她却需要自己去闯荡。远行的游子，父母总要尽量多的为其准备，离玄的心态也一样，总是想要尽可能的多给她些依仗，让她能够顺利一些。如果说最开始的时候，离玄救下她是考虑到日后她对徽宗的影响力，但现在，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离玄是真希望她能够平安顺利的生活下去。

    一夜未眠，李师师坐在马车上，小心的将离玄送给她的小包裹打开，里面是十几根金条，李师师思索片刻，才明白过来，离玄是希望自己在东京能做些小生意，不但教给了自己为商之道，而且还给了自己这价值近千两白银的金条作为本金。

    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有些困乏，胸前贴身挂着离玄姐姐送给自己的玉佩，上面刻有真武字样，是可以作为真武观的信物的。温润的玉佩好像散发着热量，让她的身子暖暖的，渐渐的，李师师面带微笑陷入了梦乡。

    PS：风尘之中的女子，如同野狐孤鬼，水浒中写到了不少风尘女子，结局大多不怎么好，因为她们大都只是鬼。但风尘之中也是可以尝遍世间人情冷暖的地方，悟性通透的，就可以成为狐仙鬼仙了，而李师师，无疑就是已经修炼成了狐仙级别的人物了。但狐仙也只是狐中之仙罢了，如果能够成人，那自然还是比较好了，所以离玄会劝李师师脱离风尘之中。离玄之所以敢撬动李师师的命运轨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按照她的计划，是不需要从徽宗那里借力的，之前离玄也只是希望能布下一个暗子而已，但这个暗子也不是必须的，所以她也不需要强求李师师能够怎么帮到她。

    另外对本章中的两个细节做一下解释。

    水浒这本书里是虽然绝大部分是写实的，但却是也是存在真正的法术的，这是作者作出的设定，没什么好争议的。既然是有法术，那么自然也是会有妖魔，只是书中很少写到罢了，有妖魔，这就有了祛邪的需求了，而我的设定中，真武观就是这方面的翘楚。所以说李师师认识了一个真武观的嫡传仙长，会让别人给她几分薄面，这就类似于她认识一个华佗，孙思邈之类的神医，大家都会给她几分面子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就需要通过她来请到真武观的人来作法驱魔，自然要给些面子了，但这个面子说大也不大，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也是要看李师师自己的手段了。

    另外，本章中写到古代美白的方子大都有害，也是有些根据的，我曾在一本外国名著上看到过，古代欧洲女子会吃少量的砒霜来美白，而且我印象中中国古代好像也有这种说法，因此有这么一说。

    最后，今天更新两章哦，求支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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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8）

﻿辞别了李师师，离玄和扈三娘继续在江湖上漂泊。一日，两人来到了沧州横海郡，扈三娘走的饥*渴，看到不远处有个小酒店，就对离玄说道：“好饿呀，我们去那里吃点儿东西怎么样？”

    没想到离玄摇了摇头，说道：“不用在这里，坚持一下，前面不远就是我们落脚的地方，一会儿跟着我的话说就可以了。”

    两人又走了一段路，经过了一座大桥，看到了一个在绿柳映衬下的华美庄园。离玄携着扈三娘来到庄前，对正在桥上闲聊的几个庄客问道：“这里可是柴大官人府上？”

    见有人问话，众庄客赶忙站了起来，其中一个回话说道：“先生所言不差，这里正是。”

    离玄说道：“烦劳通禀，云游人愿企供养。”

    那庄客应了一声，转身进入庄里，不一会儿，又出来了，说道：“大官人请先生进庄一叙。”

    离玄和扈三娘随着庄客指引，来到了堂上，柴进迎了上来，众人按主宾坐下，庄客上了茶水。

    柴进问道：“不知先生如何称呼，仙乡何处？”

    离玄说道：“贫道道号离玄，江湖中人称云中仙，这位是我俗门未记名的师妹，一丈青扈三娘，至于说师承，云游者不敢妄谈师门。”

    见离玄有意遮瞒，柴进有些不悦了，淡淡的说道：“既然先生肯来小处，在下不敢怠慢，旅途劳顿，就请先生去客房歇息吧。”

    听到柴进有点儿逐客意思的话，离玄脸色未变，只是笑着说道：“贫道久闻大官人仗义天下，一见风采果然不凡，又闻听大官人好武学，贫道愚笨，也学得一些招式，愿双手奉上，以谢收容之恩。贫道好剑，习得几套剑法，只是不知大官人想要学天子剑，诸侯剑，还是庶人剑？”

    听到离玄的话，柴进端着茶碗的手微微一抖，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找了个由头，将在旁服侍的庄客支走，才说道：“先生慎言，此话不当说。”

    离玄笑着说道：“贫道听闻大官人平日好结交侠义之士，故有此问。”

    柴进微微皱眉，许久，才叹了口气，说道：“天子之剑已落他手，诸侯之剑不敢妄想，在下只是好庶人之剑罢了。”

    离玄说道：“就算是庶人之剑，也有上中下之分，大官人习得哪种？”

    柴进说道：“愿闻其详。”

    离玄说道：“习得上剑，为江湖领袖，各路好汉奔涌来投，得英雄敬佩；习得中剑，与天下英雄互为兄弟，开怀而饮；至于说最下之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常常需要以命相搏，以得生计之财，却也只是徒增笑而。”

    柴进说道：“在下不才，习得上剑。”

    离玄轻笑一声，说道：“只不过大官人学的不怎么样呀？”

    柴进微微愠怒，说道：“此话怎讲？”

    离玄说道：“大官人自认为和郓城县宋押司相比如何？”

    柴进一愣，没想到离玄会提到这个人物，说道：“及时雨宋公明哥哥仗义疏财，名满天下，在下不可与之相提并论。”又对离玄说道：“先生懂得此道？”

    离玄说道：“若得大官人慈悲供养，愿倾力相助。”

    柴进说道：“愿闻详情。”

    离玄说道：“有恩有威，恩则有始有终，威则如狱如渊。”

    柴进听了，默然。

    正在此时，一个庄客匆忙来报：“教头来了。”

    PS：离玄和柴进的对话有些隐晦，这里解释一下。

    离玄说到的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典出《庄子·说剑》，在那一篇里，庄子对剑进行了一番品评论述。天子剑其实就是指的帝王之术，诸侯剑说的是藩王诸侯之道，庶人剑才是实指击剑之术，也就是武术。离玄问的话很吓人的，直白点儿说她就是问柴进，你这么热心的去结交各路英雄好汉，是想造反当皇帝，还是想割据一方做个诸侯，亦或者只是想舞刀弄棒混江湖。

    这个问题很敏感，所以柴进将服侍的庄客都支走了，才说到天子剑在他人之手，指的是宋太祖陈桥兵变，夺了后周的天下，但柴进作为前朝皇帝的嫡系子孙，现在既无能力，也无大势相助，所以并不打算再把天下要回来；又说道诸侯之剑不敢想，是因为现在大宋虽然吏治腐败，但还未到彻底的乱世，想要割据一方，极难成功，所以不敢想；最后指出自己也就是想结交一下江湖英雄。

    了解柴进志向后，离玄又说道：混江湖也分三六九等的，最上等的是当江湖大佬（宋江，晁盖，其实也包括柴进），仗义疏财，平时就会由很多江湖中人前来投奔；中等的就当个有本事的江湖好汉（鲁智深，武松这样的），别人提到了，也会称赞一声；最下等的，就是勉强度日，猥琐过活（白胜，时迁那类混的很不怎么样的），就算同时江湖中人，也会多有鄙视。这就是所谓的上中下之剑。

    柴进本来就是把自己定位为江湖大佬，所以说自己习得上剑。

    但离玄就嘲讽道：你当得这个江湖大佬却不怎么样呀，虽然说仗义疏财，大家都知道你，有事也都会找你帮忙，但又有多少江湖好汉真正敬佩你的？并且离玄还举出了个例子，及时雨宋公明。在水浒中经常会看到，一个好汉初见宋江便纳头就拜，但什么时候柴进也享受过这等待遇？

    于是柴进就问道：那我应该怎么办？

    离玄就说道：恩威并施，并且要做彻底。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但大家看水浒，就会发现柴进和宋江相比，在恩威并施这个方面差了好几个境界，这个到后面遇到相关情节时再做论述。

    这一章写到了柴进，这里也对他做一下评述。

    小旋风柴进，梁山排位第十，上应天贵星。

    柴进可以说是水浒好汉中出生最高贵的人，甚至说整部水浒中写到的人物，除了徽宗皇帝，身份最高贵的恐怕就是柴进了。他是后周柴世宗的嫡系后代，手持丹书铁劵，所以敢对杀了阎惜娇的宋江说：“兄长放心,便杀了朝廷命官,劫了府牢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这句话很是豪气，但也未必像大家所想的是句大话。

    这里首先说下丹书铁劵，这个东西其实并不少见，很多皇帝都会对开国功臣，或者说股肱重臣赏赐这个，功能有大有小，有的只是个荣誉证书，有的拥有免罪免死的功能，有的只是对功臣自己有效，有的可以遗泽后世。但这个东西，能起多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在于皇帝自身，例如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也赏赐过丹书铁劵，但绝大多数受此恩宠的开国功臣，都被朱元璋日后清洗的时候给杀了，那时候，这玩意儿就是块废铁。但历史上，有一个“丹书铁劵”是真的有用了，那就是柴进，或者说柴世宗的后代。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立下过祖宗家法：“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即使犯有谋逆大罪，亦只在狱中赐死，不得市槽刑戮，亦不得连坐家眷。”这条家法不限时间，不限次数，只要大宋存在，就永不失效，更重要的是这条家法是被赵匡胤的后世子孙严格遵守了，这不单单是一个姿态，一个口号，而且是宋朝皇族的一个承诺，一个严格遵守的承诺。在中国历史上，对前朝皇族如此优待的唯有一宋而已，因为前朝皇族是造反之人最好用的借口，像清朝，一个莫须有的朱三太子，闹得爱新觉罗氏从顺治年间到晚清革命爆发，都不得安生。

    有时候不得不感慨，每个朝代确实都像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赵匡胤就是个擅长以柔克刚的人，所以整个宋朝就像个温和儒雅的人，对待祖宗的承诺也是一丝不苟的执行，只是饱学之士自然有些体弱，结果被草原兴起的游牧民族狠狠的揍了一顿。而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都是手腕铁血之人，所以整个明朝在对外作战的时候，不管能不能打得过人家，都是主战派为大多数。

    要特别指出的是，赵匡胤并没有给柴氏子孙丹书铁劵，水浒中是将赵匡胤的那句承诺具体化了，说柴进有一个丹书铁劵。

    柴进的身世真可以称得上“贵”这个字了，当然，水浒中也有一些好汉的先祖很是显赫，甚至有武圣关羽的后代，但他们只是顶了个名头罢了，真正自己的人生起点也不算太高。

    上文也说道了，柴进的贵属于清贵，虽然有宋朝皇帝的宽恕庇护，但他们也没有说在朝中掌握大权，所以柴进在政治上是没什么前途的，估计他也是认命了，只是好结交江湖好汉。柴进的这种行为只是一种爱好，而且是许多爱好中的一种，所以他并不像宋江那样，对江湖好汉那么推心置腹，而且他从心底并不认为自己和这些江湖好汉是一路人。柴进在水浒中被人称为“现世的孟尝君”，这个称呼就很有意思了，孟尝君以豢养门客闻名，但孟尝君会认为他和他养的那些门客是一路人吗？不是的，他要比那些门客在地位上要高，这同样也是江湖中人对柴进的定位：人家不是像咱们这样是混江湖的。

    这种心态直接导致了柴进在江湖上的名声很大，但却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对于心高气傲的江湖好汉来说，柴进一直有点儿端着的姿态绝对不会让他们舒服，但人家也没有说嘲笑你，侮辱你，相反只要有需要，就给银子盘缠，所以江湖好汉提到柴进都是一个好字，但也知道他和自己不是一路人，因为根本上来说柴进就不是混江湖的。但对于柴进来说，这也不算什么事，因为他不指望那些江湖好汉能帮到自己什么，江湖中人不敢惹他，有了丹书铁劵的庇护，他也不在乎朝廷，所以柴进的心态很随性。

    要强调的是，这种随性只是柴进作为江湖之外的人的一种潜意识表露而已，他对江湖好汉并没有恶意，甚至来说是充满了善意的，这只能说柴进做事不够圆滑，但也不能说他的性格就有什么恶劣之处。

    柴进在梁山上的职务也很有意思，是掌管钱粮头领，依旧是个清贵的位置，没有兵权，但也没有冲阵疆场的危险，而且军队中掌管粮草的职务向来是个肥缺，所以柴进在梁山的生活依然可以说的上是安逸平和的。

    柴进在整个水浒中的戏份不多，上梁山后戏份就更少了。

    通观整个水浒，柴进并没有什么劣迹，相反，他仗义疏财，爱结交朋友，更重要的是，他的命好。之前我评述扈三娘的时候说她应该是地彗星，属于并无性格缺陷，但就是天生命不好的人，所以成了个活死人。但柴进不但命好，而且他能守住自己的好命，他没有借着先祖对大宋的让位之德想要什么政治，军事上的权利，而是安心做自己的清贵之人，做些出格的事（庇护罪犯），也绝没有超出朝廷对自己容让的底线。对上，他有自己清晰的定位，对下，也没有见他欺压良民，来彰显自己能耐什么的。虽然不是智慧通天的人，但能清楚的知道什么自己能做，什么自己不应该做，已经是很不错的，所以柴进当为人，而且是中上等人，之所以不是上等人，还是看他对宋江说的那句话，虽说是事实，但确实张狂了些，有“炫富”的意思。但总的来说柴进是个不错的人，他的结局也很好，他推病辞官后，回沧州家乡，无疾而终，算是得了善终。

    水浒一百单八个好汉，会出现一些相类似的人，和柴进的人生类似的，就是铁扇子宋清。

    宋清是宋江的弟弟，梁山排位七十六，上应地俊星。

    宋清的绰号铁扇子一直有很多不同的解读，比较广泛的说扇子本来是用来扇风的，但铁做的扇子越扇越热，毫无用处，所以宋清就是个废物，而且在水浒中，宋清也是个没什么用处的人，文不成武不就，只是沾了他哥哥宋江的光而已。

    但按我的理解却有所不同，水浒中有这么首打油诗，“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在那个年代，扇子就和玉佩，华服一样，是富贵人家的专享，所以宋清的铁扇子，意思应该是铁打的，牢固的富贵之人。宋清和柴进一样，都是天生的“贵人”，本身不用怎么努力，靠血亲的庇佑就可享清福。看起来挺安逸的，但这种清福不是谁都能享的，比如说柴进，虽然他能把握住朝廷对他的容纳底线，但他还是有所张狂，仗着自己有丹书铁劵，和高俅的弟弟高奢死磕，吃了番苦头，还上了趟梁山。宋清作为宋江的弟弟，也可以在梁山上为自己争取点儿权利，也可以带领点儿军队，但他没有，宋清无能，但可贵的是，他知道自己“无能”，所以也不去折腾，不去和那些江湖好汉抢风头，而那些好汉看在宋江的面子上，也会礼让几分，只是做好自己的工作，“掌管专一排设筵宴”，是不是和柴进的职务有些类似，也是个清闲而且油水很足的位置。

    对于这种天生富贵的人，如果自己没什么能耐，能知道自己没能耐，这就是极大的智慧了，这种智慧，叫做自知之明。能清楚的认识自己，这在古今中外都是一种很高的智慧水平，所以大家看宋清的结局：“上皇准宣宋江亲弟宋清，承袭宋江名爵。不期宋清已感风疾在身，不能为官，上表辞谢，只愿郓城为农。上皇怜其孝道，赐钱十万贯、田三千亩，以赡其家。待有子嗣，朝廷录用。后来宋清生一子宋安平，应过科举，官至秘书学士，这是后话。”

    这个结局甚至比天贵星柴进都要好，可见水浒作者对自知之明这四个字的推崇。宋清，可称得上是上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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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9）

﻿庄客的话音刚落，一个歪戴着头巾，衣衫散乱的中年汉子走了进来，对柴进拱了拱手，说道：“大官人日常喜欢舞刀弄棒，我且不论，今日怎么连一些装神弄鬼之徒也来招待。”

    柴进说道：“洪教头不要妄言，这位先生乃是有道真仙。”

    洪教头哂笑道：“什么有道真仙，不过是坑蒙拐骗罢了，大官人休要上当。”

    这时候离玄插话笑道：“这位教头怎么知道贫道是坑蒙拐骗之徒？”

    洪教头听完跳将起来，说道：“无名妖道，也敢乱言，今日我且教训教训你。”

    柴进看到此景皱了皱眉，然后开颜笑道：“既然洪教头有如此兴致，正好切磋一下，也是好事。”

    离玄说道：“只是刀剑无眼，万一把持不住，恐会伤到性命。”

    柴进本想说那就用木刀木棍相搏即可，但看到离玄如狱如渊的墨色双眸，莫名的打了个寒战，想到刚才的对话，故作淡定的说道：“习武之人，哪有那么多的顾虑，但凭本事，死伤自负。”

    离玄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洪教头闻言拍手说道：“如此正好，恰可以警醒世人，莫要装神弄鬼，迟早会丢掉性命。”说完，还挑衅的看了离玄一眼。

    听洪教头这么说，柴进微微哂笑，颇有兴致的说道：“这里伸展不开，大家且去屋外较量。”

    众人来到了屋后的一块空地上，洪教头手持一杆长枪，怒气冲冲，摆好了架势。

    离玄说道：“与洪教头切磋用不到贫道，由我这小师妹出手即可。”说完，还朝扈三娘使了个眼色。

    两人相伴这么长时间，扈三娘当然明白离玄是什么意思，虽然她觉得这样奇怪，但还是顺从的站起来说道：“请洪教头赐教。”说完，抽出了自己的日月双刀。

    洪教头说道：“胆敢小看我等本事，且拿命来吧。”话音刚落，就一枪压了过来。扈三娘连忙拿起双刀格挡，两人战了七八个回合，扈三娘瞅准一个机会，一刀砍伤了洪教头的右臂。洪教头大惊，赶忙后退。本来武艺较量到这一步已经分出胜负，可以结束了，但扈三娘得到过离玄的暗示，欺身向前，亮晃晃似雪光一闪，急促促如云中电蛇，一刀划破了洪教头的咽喉。洪教头双手无力的指了指扈三娘，轰然倒地不起了。

    见状柴进赶忙走到场下，却只见洪教头已然死透了，双目圆睁，死不瞑目。离玄赶忙赔罪说道：“师妹学艺不精，出手没有轻重，全赖贫道教导不够，请大官人责罚。”

    看着洪教头是尸身，柴进且悲且喜，叹了口气，说道：“刀剑本无情，况且事先已经说好了的，比试不论生死，只是可惜了洪教头的这一身武艺。”转身又对庄客说道：“去支取一百两白银，送到洪教头家眷那里，以作抚恤。”

    柴进又对离玄说道：“没想到这位女英杰武艺如此了得，先生想必更是深藏不露，刚才却是在下怠慢了，在下已经让人备下薄酒一席，一是迎客接风，二来也是赔罪谢恩。”

    这句话就说的奇怪了，离玄她们刚来，柴大官人谢什么恩呀？但见离玄笑了笑，谦言说道：“当不得大官人如此。”

    两人互让了几番，最后还是分了主宾同去赴宴，只留下倒在尘土中死不瞑目的洪教头和一众目瞪口呆的庄客。

    席间宾主尽欢，柴进似乎丝毫没有被刚才的事影响了心情，频频向离玄举杯，离玄喝的微醺，双颊粉嫩，醉眼朦胧。柴进心中暗暗感叹，这个女人替自己杀了洪教头，为自己立威，但同时，又何尝不是在自己面前立了威风，有了刚才微雨浅笑间，将对自己无礼的洪教头斩杀于尘土之上，就算她现在海棠春意，但谁敢对她不敬，说不得下一个莫名其妙死掉的就是自己了。柴进只能暗自庆幸，还好她只是个女人，无意中，柴进已经对离玄有了敬畏之情。

    酒足饭饱之后，离玄和扈三娘来到了柴进给她们准备的住所，这是其实是柴进自己的一座别院，房间齐全，还带着一个小院子，离庄上很近，但要清幽许多。

    柴进说道：“这本是在下烦恼时静心之所，很是幽静，而且颇具禅道之意，现在赠与先生，以作供养，房间在下已经安排人彻底打扫过了，被褥家具具是新的。今日仓促，明日再请的神灵来供奉，先生意下如何？”

    离玄大略的看了看，说道：“此地甚好，大官人敬道好佛，实在是个慈悲之人。”

    柴进说道：“先生客气了。”又寒暄了几句，柴进留下了两个小丫鬟，就告辞了。

    离玄和扈三娘将行李放置好，小丫鬟打来热水，洗漱了一番，旅途劳累，又饮得了些酒，都很困乏了，就分别去休息了。

    离玄迷迷糊糊刚要睡着了，扈三娘从两个卧房的间隔小门抱着枕头跑了进来，钻到了离玄的被窝里，说道：“今天我想和姐姐一起睡。”本来扈三娘是称呼离玄师姐的，但自从看到离玄和李师师互称姐妹后，她也跟着改口了。

    无奈，离玄只好往边上挪了挪，让扈三娘挤了进来。现在是初春，夜间还是很冷的，扈三娘抱住离玄的一只胳膊，摆了个舒服的姿势，问道：“姐姐为什么要在这里久住呀，咱们不是要云游江湖吗？若是想要供养，回我扈家庄多好呀。”今天一天发生的事都让扈三娘有种很陌生的感觉，虽然离玄和柴进的交锋她没怎么看明白，但也知道，这里很复杂，很险恶，扈三娘有了种本能的害怕，当初渴望江湖生活的她现在甚至想要回家了，或者她们像以前那样在江湖上快快乐乐的云游也很好呀。

    离玄知道，当初的扈三娘像一只自由的小鹿，现在却被她带进了这纷扰的红尘中，她叹了口气，说道：“我是要到江湖上历练的，扈家庄是个隐世的地方，而这里，柴进庄上，就是江湖。”她又爱怜的看了扈三娘一眼，说道：“要不抽个时间我送你回去吧。”

    扈三娘紧紧抱住离玄的胳膊，说道：“不要，姐姐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离玄叹道：“那你就要知道，江湖不但是表面上的潇洒快活，背后的看不见的血雨腥风更是残酷，我们江湖中人，不是只靠武艺就能存活的。”

    扈三娘说道：“这我自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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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0）

﻿扈三娘想到今天的事，又问道：“今天姐姐为什么要杀那个洪教头呀？”

    一句很普通的问话却在夜宸心中激起了滔天巨浪，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计划出现了一个极大的破绽，在她微微眯起的眼睛中，散射出了无尽的冷冽杀机。因为离玄是仰躺着的，扈三娘根本看不到她的眼睛，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命悬一线了，她只是突然感觉有点儿冷，努力往离玄身上蹭了蹭。

    夜宸故意用慵懒的声音说道：“怎么了，你觉得不合适？”

    扈三娘突然有种感觉，同床而眠的这个女人不是自己的离玄姐姐了，但她也没有在意，只是说道：“那倒也不是，只是不是很明白。”

    扈三娘的这句话回答的很好，暂时打消了夜宸心中的杀机，死亡气息隐退，温柔智慧的离玄姐姐又回来了。

    离玄耐心的对扈三娘解释道：“你觉得洪教头那个人怎么样？”

    扈三娘一脸鄙视的说道：“不怎么样，明明是靠柴大官人生活，却在他面前摆什么谱呀，要说真有本事也就算了，关键是那武艺，比我还差。”

    离玄笑了笑，扈三娘在江湖上行走的时间还不长，不知道她的武艺其实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但她说的也没错，那个洪教头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妄自尊大，丝毫不知恩情为何物。

    离玄问道：“那么如果你遇到一个丝毫不给你面子的人，你会怎么办？”

    扈三娘挥了挥拳头，说道：“我会狠狠的教训他一顿。”

    离玄说道：“对于我们来说，狠狠的教训一顿就可以了，但对于柴进那种人来说，就必须以血立威。”

    见扈三娘没有听明白，离玄继续解释道：“颜面，对于江湖人，特别是有志于做江湖领袖的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如果有一个人不给他面子，那么他的威望就会受到极大的挑战，而他们的领袖地位，是靠威望来扶持的，所以江湖领袖对颜面看的很重。事实上，真正想杀洪教头的是柴进本人，但这个人有些优柔寡断，所以我引了引他。江湖上的纷争不单是表面上的打打杀杀，暗处的血雨腥风更加险恶，你慢慢体会吧。“

    扈三娘其实还有些不太懂，但她已经很困了，以后再慢慢想吧，迷迷糊糊的，她就睡着了。

    她睡着了，离玄反而没有什么睡意了，反正睡不着，她开始在心中推演自己的计划了。要荡平一百单八个魔君真灵，靠她自己绝对不行的，所以她要去借势，而在柴进，就是个不错的目标。他不但身份清贵，财产厚实，拥有的势力不小，关键是他自身，是个性格有些绵软的人。简单点儿说就是柴进有做江湖领袖的外在资本，却没有做江湖领袖的内在心性，这正好可以和离玄形成互补，而且如果运作的好的话，她还可以作为这个组合的实际掌控者。对此离玄还是挺有信心的，因为柴进这人的心性不适合混江湖，他丝毫没有作为江湖领袖应有的智慧和狠辣，这一点儿，很多地方可以体现出来。

    作为江湖领袖，立德重要，立威也很重要，在立威这个方面，柴进做得就很不怎么样。

    水浒原著中，柴进是借林冲的手教训了洪教头一顿，让他羞于在此立足，远遁而走了。但是从文中可以看出，洪教头对柴进不敬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柴进的庄园经常会有江湖人来投奔，他们看到柴进庄上的一个教头对他都这么无礼，会怎么想，估计他们怎么也不会认为柴进是个有威严的人吧，连自己庄上，靠自己供养的一个教头柴进都无法降服，他凭什么受到江湖上的好汉的尊敬，随便拉过来一个教头都可以在柴进面前摆谱，那些江湖好汉心里怎么也无法对他尊敬起来。

    有意思的是，水浒中也写到一个做的很成功的江湖领袖，宋江，而宋江也遇到过别人很不给他面子的情况。

    宋江在清风山的时候，和官兵交战，俘获了青州指挥司统制秦明，秦明看到宋江后也是纳头就拜，但当宋江提出让他一同落草的时候，秦明却大义凛然的说道：“生是大宋人，死是大宋鬼。”丝毫不给宋江面子，宋江只是笑笑，强留他住了一晚。

    在那一晚，宋江命人穿戴秦明的衣甲，拿着他的狼牙棒，带上一对兵马将青州府外的一个百余户的村庄尽数屠尽，还在青州城门外耀武扬威了一番。青州知府以为秦明已经叛宋为寇了，于是将其妻小尽数斩首，其首级悬于城门。

    第二天，宋江恭恭敬敬的将秦明送了出来，而秦明看到的就是百姓惨遭屠戮，妻小尽数被斩，朝廷已经认定他反了，而此时，秦明面对再次跪拜在地，苦苦求他入伙的宋江，心情恐怕和昨晚远远不同了。数百条无辜性命就被眼前这个“孝义黑三郎”所屠，就算他再谦卑，你敢小看这个人吗？

    当时的宋江只是个逃犯，之前也只是个刀笔小吏，而且素有贤名，但就这么一个人，就敢率领一群落草贼寇，屠杀数百百姓（够狠），数次打退青州府兵（有才能），可以说他在心性和智慧上，都称得上是一个枭雄了，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成为江湖领袖，可惜柴进还真的天真的以为那些喜欢做人肉包子，以打家劫舍为生活基础的江湖好汉遇到宋江纳头便拜只是因为他的仗义疏财。

    宋江，不愧为一百单八魔君真灵中的第一人，上应天魁星的绝世魔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和他切磋一番，这是离玄沉入梦乡前最后一个念头。

    PS：既然提到了秦明，那在这里说一下这个人。

    霹雳火秦明，梁山排名第七，上应天猛星。

    古代有很多人面对死亡却依然保持铮铮铁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名。名是对德的奖罚，若是有德之人，就会有众人称赞的名节，若是无德众人，自然有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而且那时候，名还不是虚名，是可以有实际好处，甚至可以荫庇子孙的。正是因为有名对德的奖罚，所以才有人好德。对于秦明来说，当他说出那句“生是大宋人，死是大宋鬼”的时候，他在意的就是家族名誉（秦明是“山后开州”，出身军官世家），而在宋江用数百百姓的血将他的名彻底污了之后，让他彻底坐实反叛朝廷后，秦明露出了他的卑劣本性，不提数百无辜百姓的性命，不提妻子家小的性命，欣然接受了宋江的好意，落草为寇。

    古代君子，因有德而有名，但对于秦明这种人来说，他们是为名而守德，这本来也没什么，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们毕竟还是在守德，至少表面上还是君子。但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失去了名的约束，就会显露出本质来，这时候绝大部分人显露的本质是人，但有少部分，显露的本质是魔。

    秦明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名的约束下，他是忠臣，但失去了名的约束，他就化身为魔了。

    有人说秦明和扈三娘很像，但其实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扈家庄被梁山屠尽，扈三娘只身被俘，她要想活下去，只能靠梁山了，没有别的出路了，毕竟那个时代，对女性的束缚还是挺严重的。（在本文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放宽）

    但秦明不一样，对于一个男人，尤其是武艺还挺不错的男人来说，除了落草为寇，出路还是有的，甚至说就算是落草为寇，也不一定非要选择害死自己妻小的人作依靠。

    水浒开篇写到的第一个好汉是王进，他和林冲一样，也是个禁军教头，得罪了高俅，直接逃了，路经是史进庄上，引出了水浒的故事。他的结局书中没有写到，但这个人是有历史原型的，结局还算可以，在边疆效力，最后马革裹尸，这对于古代的武将来说已经算是个不错的结局了。

    对于这个人物有很多中不同的解读，但我认为，这是水浒作者在为水浒中许多好汉指出的一条路来，就算不去从军，在那个年代，真正想要隐姓埋名，安稳过活还是可以的，而且有着一身武艺，还可以免去很多欺负。但很多人明明有这么个机会，但他们都放弃了，而是选择入伙梁山。以我来看，这是因为这些人身上有魔性，他们不甘于安稳务农，渴望的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以秤分金银的生活，若不能当官，就当匪，总之就是不当低层的劳动人民。从文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梁山好汉入伙前也都不是低层农民，他们是恶霸，是贼寇，是闲汉，是同官府一样以劫掠欺压老百姓为生的人。这种人身上是有浓重的魔性的，水浒作者为群魔立传，然后以一场对方腊的战争，荡平了这些魔头，最后活下来的二十八个人中，不说成佛成仙，至少也是个人，至于那些魔性深重的，全部死了。

    很多人会觉得水浒好汉的结局有些仓促，那么多武艺了得的好汉扎堆的死了。那是因为他们该死，而且是早该死了，那些喜欢把人肉做成包子的人如果作者不把他们写死，那还算什么名著！

    水浒这本书其实很奇怪，它是在为群魔做传，以群魔的视角来写的，使得很多读者会莫名的对这些魔头的行为有所认同，但魔终究是魔，最后不会有好下场的。

    既然说到了秦明，那就说一下他的结局吧，他在征讨方腊时，与方腊之侄方杰大战，后因急躲暗器，被方杰一戟耸于马下，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失去了名的约束后，化身为魔的最后结局。

    最后再提一句，在这一章中大家可以看出，离玄在对柴进进行引导，往魔的方向引导，柴进本来是个安详清贵的人，但离玄偏要将其拖入到江湖的血雨腥风中，进去了，就很难保证自己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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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1）

﻿时间慢慢的流逝，离玄和扈三娘就作为柴进供奉的方外之人在那个别院里住下了，期间离玄也向柴进展现了自己的智慧和才华。如果她是个男人，那么就可以作为柴进的军师了，但她偏偏是个女人，柴进觉得有什么事一直让一个女人来决断多少有点儿丢面子。他是知道离玄在智慧上要比自己强，但别人不知道呀，别人，特别是那些江湖好汉只会嘲笑他听一个女人的话。柴进独自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一个办法来，娶了离玄。一个道姑而已，还俗就是了，他手里拿着宋朝皇帝赐下的丹书铁劵，虽然没有什么实权，但也是个一等的清贵之人，想娶一个道姑，只要安排妥当点儿，还真不是个麻烦事。打定主意后，柴进还隐隐约约的朝离玄暗示了几次。

    柴进的暗示离玄自己明白了，不过她颇有点儿哭笑不得，柴进对自己的了解太少了，这不由的让她认为这段时间她隐藏的太好了，除了救扈三娘那次，因为预先计划出错，引得离玄元气大伤，使得夜宸显现出来了，并且散发出浓烈的死亡气息，无意间就把扈成给吓成那样，如果她真的有意识的激发出自己的体内的死亡原力来，就柴进这种水平的人也是扛不住的。他以为自己是只猫咪，最多是只颇有野性的猫咪，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只老虎，而且是以死亡为本质的老虎。

    没办法，离玄只好提醒一下柴进了。正巧有一次，柴进的一个庄客犯错了，柴进大怒，打算好好的惩戒一番。当时离玄也在场，就对柴进说交给我来处置吧。柴进也没有在意，就挥挥手让离玄把人带走了。等柴进气消了，才琢磨起来离玄要那个庄客想要干什么。

    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三天后，离玄将那个庄客还回来了，而此时，那个庄客已经疯了。柴进看着堂下那个双目呆滞，时不时喊几句“有鬼”、“有鬼”的庄客，眼皮直跳。过了段时间，又有一个庄客犯事了，而离玄又把那个庄客要走了，这次只用了两天，离玄就又还给了柴进一个疯癫之人。这已经让柴进感觉到一丝凉意了。

    时隔半个月，一个名叫斐勇的悍匪来到柴进庄园避祸，照例，柴进还是收留了他，并且还准备了一桌酒席。离玄听说了，也赶来作陪。但显然，斐勇并不领情，对柴进说道：“何故妇人在席？”

    柴进看着离玄，要她自己解释，离玄笑道：“因为贫道胆子很大。”

    斐勇哂笑说道：“洒家从未听说过妇人有胆大的。”

    离玄说道：“贫道的住所群鬼围绕，然依旧能安然入眠，难道不是胆大吗？”

    斐勇哈哈大笑，说道：“洒家生平杀人无数，还怕什么鬼物？”

    离玄笑道：“那好汉敢到贫道那里住上一晚吗？”

    斐勇说道：“有何不敢？”

    第二天，离玄还给柴进的依然是一个已经痴傻了的人，那个杀人放火，胆大包天的悍匪斐勇和之前的那两个庄客一样，被吓疯了。

    这让柴进有些心惊胆战了，更重要的是，这超出了柴进的理解能力。首先，离玄没有动用什么刑具，离玄和扈三娘入住那个别院的时候，就只带了两个小包裹，之后柴进给过离玄一些东西，离玄自己也要过，但都是些普通的生活用品，特殊点儿的就是些朱砂，符纸之类的施法材料。那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柴进紧锁眉头，招来在别院服侍离玄和扈三娘的两个丫鬟，问道：“昨夜可有异常？”

    柴进的庄园再大也就只是个庄园，庄客下人也就那么多，消息散步的自然就很快了，那两个丫鬟也听说了一些风声。她们也被吓得够呛，但更可怕的是，她们昨晚毫无所知，所以也只能回道：“昨夜并不异常。”她们犹豫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只是晚上颇为安静，而且有阵阵凉意。”

    柴进又问了几句，但也没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回答，就挥手让那两个丫鬟退下了。

    而此时，离玄侧卧在榻前，闲看着一本书。她之所以能让他们疯癫，手段其实很简单，吓唬他们。

    这就要说到一个问题，恐惧的本质是什么？答案是，恐惧的根源是死亡，所有的恐惧，都是从对死亡的恐惧中延伸出来的，因此，对于身怀死亡原力的夜宸来说，她是可以去吓唬人的。但在这方面，唐婳那种拥有恐怖散布天赋的人才掌握着技巧，或者说招式，但夜宸，只拥有“内功”。没有“内功”的支持，“招式”只是华而不实，但如果没有“招式”的发挥，单纯用“内功”，消耗就很大了，而且效果还不是很明显。夜宸就是通过死亡原力的侵袭，诱发出那些庄客悍匪对死亡的本能恐惧。但要注意的是，这个任务世界并不是灵异类的，再加上没有唐婳的辅助，而且对于习武之人，坚毅的性格是可以抗衡夜宸的死亡原力的侵袭带来的影响的，为了能在一个晚上，将一个驰骋江湖的悍匪给逼疯，夜宸已经耗尽了自己体内所有死亡原力。所以她现在不是没事做了，而是全身无力，做不了别的事了。

    但不管怎么说，离玄还是成功的吓住了柴进，他认为离玄确实不是善类，让这种人睡在自己的枕边确实太危险了，还是离得远一点儿比较好。柴进多少还能理性的看待这件事，但他庄上的庄客就没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了，离玄是个妖道邪魔的传言慢慢扩散开来。

    但对此，离玄并不在乎，见终于稳住了柴进，离玄又开始了练习道术，体会法则的平淡日子。终于在六月的一天，柴进庄上来了一个被押解的犯人。从那一天起，离玄真正锲入到了水浒的故事中，因为那个被押解的犯人，叫做林冲。

    PS：这一章里，离玄用的了杀鸡骇猴。这个计策很简单，谁都知道，但要用好，也很不容易的，或者说所有的计策的原力都很简单，几块钱买本孙子兵法就什么都知道了，但先不说用的好不好，大部分人会不会用都是问题。

    例如这个杀鸡骇猴，有明着来的，有暗着来的。明着来的比如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新官上任，需要立威，也需要施恩，但这个顺序是不能变的，必须先立威，再施恩，先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别人会念你的好，先给个甜枣，再打人一巴掌，绝对会要遭恨的。简单说来就是先苦后甜甜更甜，先甜后苦苦更苦。这是明着来的，比较隐蔽一点儿的就像离玄这样。柴进知道离玄这是在立威，但具体原因他估计还不是很清楚，毕竟如果不是夜宸的身份，按照当时的道德背景，离玄做出妥协也不是不可能，当然，那样一来，柴进就被彻底吃的死死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离玄的目的达到了，柴进决定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还有一种，是更加隐晦的，就是宋江经常用到的，如果有江湖好汉被朝廷抓了起来，明明稍微打点一下就可以了，最多流放几年，但只要有钱会做人，流放的日子也并不难熬，例如说宋江被发配江州。尽管不是件大事，但宋江一定要劫狱，一定要把事情闹大，一定要让朝廷知道，犯人和梁山是一伙的，将那位好汉重归朝廷的路彻底堵死，安心上梁山。但这并不容易，要知道，当时的大宋吏治腐败，但先对于贼寇来说，还是个庞然大物，想要劫狱，必然需要强大的武力，必然要血溅大地。江湖好汉被劫到梁山后，宋江必然会是一番施恩，名头大的还要做出让位的姿态。他为什么敢施恩，是因为他劫狱的时候，已经立威了，劫狱，不但让朝廷知道梁山的厉害，也让那个还在狱中的江湖好汉心惊，这就是一种隐性的立威。有了这么一遭，上到梁山后，不管受到什么礼遇，他们都清楚，自己是被这群贼寇从朝廷大牢里劫出来的，所以，在见到宋江的时候，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纳头便拜。

    对于夜宸一晚上就能把一个悍匪吓疯，是可以这么理解的，武艺高强的人不一定就不怕死，夜宸的这种攻击，对于怕死的人来说效果就特别好，要是真的像水浒结局时的鲁智深那样，看破了生死，夜宸的这种攻击就一点儿都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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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2）

﻿经过长时间的协作，柴进终于对离玄有了信任，或者说是对她的智慧有了信任，认为她确实是个很有能力的人，能帮助自己。至于说对她本人到底信任不信任，那就不好说了，但离玄的一个很大的劣势现在成为了优势，她是女人，在那个年代，她永远无法走到前台作为领导者，而且柴进相信，世上再无一个人敢对一个女人的智谋抱有如此的信任，所以除了他这儿，离玄也没地方能去。因此在柴进的庄园里，离玄是很有话语权的，柴进外出的时候，如果有什么事，都是离玄处理的。

    六月的一天，柴进出去东庄打猎了，庄园里只剩下了离玄，她对打猎这种事并不感兴趣。离玄正在看书，一个庄客来报：“庄外来了个被押解的犯人，今日大官人不在，不知应怎么处置？”

    离玄问道：“那犯人叫做什么？”

    庄客答道：“那人叫做林冲，据说之前是个禁军教头。”

    离玄点了点头，说道：“那个人我听说过，是个江湖好汉，你去准备些汤水酒食，先予他吃了，稍后我再去见。”

    那庄客应诺，回去对林冲说道：“好汉且先饱饮酒食，稍后先生就来。”

    林冲赶忙谢道：“劳烦大哥了。”

    林冲吃了些饭菜，喝了几杯酒，就见一个身着道袍，俊秀飒爽的女子走了进来，坐在了主座上，旁边的庄客小声提醒道：“这就是我家先生。”

    林冲愣了一下，之前他听说柴大官人不在庄上，凡事需要庄上供奉的先生做主，但也没想到这位先生是个道姑。但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林冲赶忙施礼，说道：“谢过先生救助，小人本是戴罪之身，能得先生酒食相待，感激不尽。”

    离玄笑道：“林教头客气了。”在水浒里，林冲是个拥有很多心理缺陷的人，但同时，他也是个武艺高超的人，换句话说，他是个可以利用的人。

    离玄上下打量了下林冲，然后寒暄了几句，就走了。到了门外，对庄客吩咐道：“去请医师来，为他医治下身体。”现在的林冲还是挺惨的，押解他的两个公差受高俅的指使，要在半路上就杀了他，但林冲的武艺太高，所以他们只能先折磨他，期间肆意打骂，用开水烫他的脚，然后逼他赶路。虽然后来林冲得到了鲁智深的救护，但现在到这里时，他依旧是满身是伤。

    庄客带了医师进来，林冲诧异说道：“这是何故？”

    庄客笑道：“先生看壮士身上有伤，特命小人带来医师救治。”

    林冲恍然，拜谢不止。

    没过多久，柴进就回来了，听说林冲来了，赶忙要去接见，毕竟在江湖上，林冲也算是个有名的好汉了。就在他走过堂前的时候，被离玄给拦住了，两人走到了一个僻静之所。

    离玄问道：“大官人可知林冲是何许人也？”

    柴进说道：“他是个禁军教头，江湖上颇有名望，是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离玄意味深长的说道：“此人可用。”

    柴进苦笑道：“这我怎不知，奈何林冲得罪的是高太尉呀。”柴进作为前朝嫡系子孙，算是一个清贵之人，但在朝廷上，他没有，也不敢有什么好友，对于得罪了高俅的林冲，他也没什么办法。

    离玄笑道：“这个大官人无须担忧，在高太尉那里，我多少还说得上句话。”

    柴进大吃了一惊，他完全没想到离玄还有这样的人脉关系，但他却并没有深究，只是问道：“那高俅害得林教头如此凄惨，就算高太尉那里无碍，林教头岂能放得下这深仇大恨？”

    离玄笑道：“林教头乃是审时度势之人，自会做出选择，大官人且放心。”

    柴进还是有些不信，但见离玄信心满满的样子，还是选择试上一试。

    离玄回到自己的别院，摊开笔墨，开始写信。离玄刚才并不是夸口胡说，她和高俅确实没什么交情，但她认识高俅的兄弟，高廉。

    高廉，官拜高唐州知府，精通法术，两败梁山，最后梁山请得公孙胜，高廉斗法失败被杀。当然，水浒中一般称高廉的法术为妖术，对此离玄嗤之以鼻，她就从来没听说过，法术还分妖术和仙术的。

    习得法术，必须要有师承，指望自学成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而高廉，也算是师承翠秀山真武观的一个支脉。毕竟水浒大部分都是写实的，所以修习法术的人很少，多少都扯得上点儿关系，相比来说，离玄和高廉的关系还比较亲近的，虽然没见过面，但都知道对方，现在，离玄就要写信给高廉，为林冲周旋一番。

    此时，柴进正在和林冲宴乐饮酒，对于这种酒席间的杯杯交错，柴进要比离玄更加熟悉，也更适合放得开。柴进痛饮了一杯，突然问道：“不知林教头对将来可有什么打算？”

    林冲叹了口气，说道：“只指望能安稳度日，来日再找机会报得朝廷。”

    柴进心中暗暗叹道，离玄果然推断的无差，说道：“我家先生神通了得，愿为教头说项一番。”

    林冲慌慌忙站了起来，纳头拜道：“若能化解了和高太尉之间的恩怨，小人愿结草衔环，以报大官人恩德。”

    柴进连忙扶起林冲，说道：“本是江湖中人，自当相互扶持，只是教头现在已是戴罪之身，要想恢复官职恐怕还需要蛰伏一段时间。”

    林冲说道：“这个小人自然明白。”

    柴进说道：“教头尽管安心去，沧州之地的事宜我自会周旋一二。”

    林冲又拜了几拜，说道：“谢过大官人恩典。”

    PS：这一章说道了林冲，正好说一下这个经典的文学形象。

    豹子头林冲，梁山排位第六，上应天雄星。

    之前我说过，水浒这本书是在为恶人立传，所以当它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必须要对其中一些情节做出修改，例如说，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并没有说救济贫困，他们只是自己留着用了，但在电视剧版中，他们不但劫富，而且济贫了，将其道德水平提高了不少。受电视剧的影响，林冲这人在很多人的心中，还算是比较正面的，但事情真是这样吗？

    水浒中有个情节，林冲买刀。有天，林冲和鲁智深在街上闲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卖刀的，最后林冲以一千贯的价钱买了下来，而他买了刀后的想法却是：“端的好把刀!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宝刀，胡乱不肯教人看。我几番借看，也不肯将出来。今日我也买了这口好刀，慢慢和他比试。”

    说道这里，还要再说一下，十八万禁军教头是个什么职位？很多人会认为这是个很大的官职，其实不然，教头在禁军中是个地位很低的官职，而且教头不是将军，他是没有丝毫领兵权的，水浒后文中之所以有教头带兵，那是因为他们还兼着其他职位。林冲作为这么一个官职很低的教头，买到一把宝刀后，却要去跟当朝太尉高俅比试比试。这是一种极度的愚蠢，不要说那个时候，就是现在，恐怕都不会有几个人会这么做，这反应出了林冲骨子里的浅薄与自大。

    这还不算什么，最多说明林冲为人处事上的缺陷，但林冲休妻这个情节，就真正说明了他内心的卑劣。

    林冲在发配沧州之前，写下休书，把他的妻子休掉了。按他的说法，是怕妻子被他连累，但其实，是怕妻子连累他。高衙内看上了林冲的妻子张氏，而阻碍高衙内得到张氏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她是个有夫之妇，通俗点儿说就是名花有主了。强娶一个单身的女人要比强娶一个有夫之妇承担的道德压力小得多，而现在这盆名花的主人不要她了，你说张氏还有什么出路？为了这件事，高衙内闹得东京满城风雨，她还能改嫁吗？这一点极其重要，不管网上有多少评论来论述宋朝女子改嫁的习俗，都无法绕过，这个女人是高衙内，或者或高俅的义子看上的，而高俅是当朝太尉，不管改嫁风俗有多开放，有多少人敢娶这个张氏？林冲的前车之鉴还历历在目，谁敢因此而得罪高俅？小门小户的不敢娶这个高衙内钟意的人，大贵大富之人何必为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恶了高俅。张氏的出路就只有两条，一条是守节，但已经没有了丈夫的庇护，哪怕是名义上的庇护，作为一个女人，她没有任何能力去抵挡高衙内的侵占，所以，要想守节，张氏只有死路一条了。若不想守节，那么张氏也只有一个选择，屈从了高衙内。最后，张氏选择了悬梁自尽。

    更关键的是，在整个事情中，林冲和高衙内，或者说高俅的唯一矛盾就是张氏，因为张氏是林冲的妻子，又被高衙内看上了，所以他才会受了冤屈，才会被发送到沧州。所以说，只要抛开张氏，林冲和高俅之间就没有什么根本的矛盾了，这就是林冲休妻的目的。这可以结合后文，林冲对那两个百般折磨他的官差的态度，说明他依然是希望能够回去做自己的教头的，他对官差的软弱，是因为他不想和朝廷闹翻，他还是想回归朝廷的。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先要解决掉张氏的问题，只要张氏作为林冲的妻子，他和高俅之间的矛盾就无法化解，所以林冲只能做出休妻的决定了。

    这个情节充分展现了林冲内心的卑劣，这种卑劣，要比秦明那样的罔顾妻子性命还要严重的多。

    水浒之中的众人，有仙有佛，有妖有魔，但有一类人，只可作为畜生，林冲，当得其一！

    当林冲最后无奈，去上梁山时，当时的梁山之主白衣秀才王伦觉得驾驭不住他，有碍于保荐人柴进的面子，提出了要林冲杀一个人，作为投名状。这个情节在电视剧版中排的极有张力，着重突出了林冲在内心的挣扎，其实这也是电视剧对水浒好汉的一种美化，在原著中，林冲可是毫不犹豫的去做了，只不过是一连几天运气不佳，没遇到一个单独过路的行人，让他忍不住抱怨道：“我恁地晦气!等了两日，不见一个孤单客人过往，如何是好？”他可一点儿没有不好意思。

    林冲最后的结局是得了风瘫，半年后死去，在床上硬生生的熬了半年，就算依照现在的医学条件，在床上瘫了半年也是极其难熬的，何况是当时，所以林冲可以说是水浒好汉中最悲惨的结局了，而这就是水浒作者为林冲这样的人安排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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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3）

﻿借着高廉的说项，再加上现在林冲的妻子张氏已死，高俅也就没有再追究，林冲到了沧州之后，因为高太尉的暗示，再加上柴进的多方活动，给林冲提了一个小小的军官，手下掌管着七八个兵卒。因横海郡有盗贼出没，沧州知府就派林冲去那里逮捕贼寇，维持治安，于是林冲就住在了柴进的庄园里，兼职作为一个教头，教导柴进及众庄客武艺。

    这一番运作花了离玄不少的心思，毕竟柴进只能算个清贵之人，对于朝廷权臣他就一点儿都不熟悉了，只能靠离玄搭上高廉这根线，再与高俅有所联系。高廉算是高俅亲属中有能力的一位了，至于高衙内之类的，高俅自然明白，是当不得大事的，说的难听的，他恐怕连贪都不会贪，所以高廉的说项高俅还是会听进去的。因此事情的成败关键，就要看高廉会卖给离玄几分面子了。但离玄和高廉只是相知，但并不相识，几封信寄去，高廉只是推脱，最后没办法，离玄只好写信给自己的师父斗虚道长，请到他来出面，才算说动了高廉。同时也让高廉意识到了自己本宗真武一脉的这位小师妹在师门中的重要性，从此两人多有书信交往，慢慢的亲厚起来。

    虽然中间有些波折，但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柴进在离玄的倾力帮助下，总算是赚到了一个林冲，手下终于有了个可用之人。而林冲，虽然有很大的心理缺陷，但也不是个愚笨的人，他也知道自己从一个被差官都能杀死，到现在多少算是个官吏，全仗着柴进和那个神秘的道姑离玄的周旋，自然从心底里感激。

    但只有一个林冲还不够，离玄又想到了那个花和尚，鲁智深。当初林冲在野猪林被好友鲁智深所救，但一来鲁智深相貌特征很明显，二来林冲一句“相国寺一株柳树，连根也拔将出来”把鲁智深给卖了。鲁智深估计也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从此在江湖上游荡漂泊，而现在，离玄就想着也把这个英勇善战的花和尚也给赚到手。

    一日，离玄唤来林冲，说道：“教头可在此处住的安稳？”

    林冲施礼说道：“小人本是流配罪人，幸得大官人和先生救助，无以为报，只愿得能为先生分忧。”这句话说得有些奇怪，好像和离玄问的没什么关系。其实林冲知道，离玄花这么多心思把自己解救出来，绝对有自己的思量的。但那时自己已经落得个一无所有了，现在却衣食无忧，受人之恩，替人分忧，本是分内的事，离玄一开口，他就知道，自己有事要做了。

    离玄说道：“教头多礼了，我也曾在江湖上闯荡，听说有位好汉，名唤作花和尚鲁智深，与教头有旧，如今漂泊无依，大官人本是乐善好施的人，素来敬重英雄好汉，听说后很是心往，若能相见一面，那是最好的了。凭得大官人的运作，也可保他在这里衣食充足，不惧追捕，又有教头这样的好友相伴，总好过在江湖零落，不得归处。”

    林冲说道：“先生所言极是，本来小人就打算过段时间去求得大官人恩准，庇佑我这位兄弟，现在得先生恩准，小人先替我这位兄弟谢过了。今日天色已晚，明日一早，我就去寻得他来。”林冲也确实觉得在柴进这里生活不错，听离玄这么一说，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离玄说道：“那是最好了，但现在不知那位好汉流落至哪里去了，万一寻他不着，也不必强求，以后再去即可，但林教头，你必须在五月之前回来。”说到最后，离玄的神色已经很严肃了。

    虽然不知道离玄为什么要规定出时限来，但林冲也没有细问，只是应诺了一声，说道：“小人必定快马加鞭，定会在五月之前寻得我那位兄弟来。”

    林冲第二天便骑得一匹好马，支取了五十两白银作为盘缠，去寻找花和尚鲁智深了。

    还好事情进行的颇为顺利，林冲在四月初在二龙山附近找到了鲁智深。那时鲁智深实在走投无路，他又只会杀人打架，实在耐不下性子去做些小买卖，或者赚的块薄田耕作，没办法，只好选择去落草了。深陷困顿的鲁智深听说了林冲的境遇，暗叹柴进仗义，更惊讶那个叫离玄的道姑人脉广厚，深不可测，但能找个容身之处已然很不容易了，不到万不得已，谁想去落草为寇，所以听说柴进要招揽自己，鲁智深也没有犹豫，就跟林冲回来了。两人急忙忙赶路，终于在四月中旬回到了柴进的庄上。

    柴进听说花和尚鲁智深来了，也很是高兴，备下酒席，盛情款待，宾主尽欢。从此后，鲁智深也和林冲一样，作为柴进庄上的教头，住了下来，每日酒食供足，闲暇和林冲较量一番，也算是怡然自得。

    五月初的一日，离玄找到柴进，说道：“贫道今日有一事，须得大官人帮助，特厚颜来告。”

    柴进说道：“先生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来。”

    离玄说道：“我与一人，深有仇怨，望得大官人相助，诛杀此人，以解心头怒火。”语气杀气泠泠，似霜似冰。

    柴进愣了一下，没想到离玄还有个仇人，在他眼中，离玄武艺高强，人脉深厚，还有什么仇怨不能得报的，难道是什么动不得的人吗？

    柴进小心的问道：“不知先生和谁有仇怨？”

    离玄说道：“此人姓公孙，单名一个胜字，江湖喝号入云龙，他和我没有私怨，只是此人与我命理相克，是我修道途中的一劫，此劫不除，我修道之时必遭厄难，有性命之碍。”离玄倒也没有说谎，公孙胜是一百单八个魔君真灵之一，而她的一切所为都是为了荡平这些魔君，是可以说成命理相克。只不过她没有告诉柴进，他和自己也是命理相克的。

    柴进听了松了口气，他以为离玄要去暗杀什么朝廷命官呢，原来只是个江湖中人，于是说道：“既然如此，那先生打算怎么办？”

    离玄说道：“我已打听得那人的下落，须得大官人将林冲和鲁智深借予我，以诛此寮。”

    柴进说道：“这个好说，不知先生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离玄说道：“事不宜迟，我打算明天就走。”

    PS：这一章说到了公孙胜。

    入云龙公孙胜，梁山上坐第四把交椅，上应天闲星，职务是掌管机密军师。

    公孙胜这个人是很奇怪的，看过水浒的人都有种感觉，他的存在感不强，很多关键，精彩的情节都没他什么事，如果只是看过电视剧版的，那对这个人的印象就更淡了，因为把斗法场景拍出来需要的特效花钱太厉害了，所以电视剧版中，公孙胜本来不多的戏份又被删节了大半。，举个例子，在七星聚义智取生辰纲的时候，刘唐是消息提供者，晁盖是领头的人，吴用是出计策的人，阮氏三雄是战斗力，本来这已经是个很不错的组合了，要是想要凑足七星，那么可以把有地理优势的白胜也加进去，但偏偏多了个公孙胜。虽然公孙胜加入了进来，但在智取生辰纲的整个过程中，他也没有什么出彩的表现，到了后文，更是没有任何戏份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存在感薄弱的人，在水浒中的排位是很靠前的，他是天罡星第四位，对应天闲星，并且和军师吴用的职位差不多，是掌管机密军师，属于梁山的核心决策层。

    这种文章结构上的矛盾让很多人都会想到，在最开始的水浒章节布局中是没有公孙胜这个人物的，只是为了某种目的，作者把这个人给加进去了，并且在故事前期就加了进去，把七星聚义中的白日鼠白胜给挤了，可怜的白胜只能化作一道白光而去了。而作者这么做，就是为了增强公孙胜的资历，有了梁山元老的资历，才能让他有个很靠前的位次，更确切的说是为了让他排名到吴用之后。

    中国古代，军师是个很神奇的角色，他们以谋略定天下，是智慧的化身，在小说演义中，自然也少不了这样的角色了。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古代，军师不但需要出谋划策，谋定天下，还需要明天理，断阴阳，通俗的说就是要会法术，奇门遁甲之类的。在小说演义中，这种情况更为普遍，例如诸葛亮设坛借东风，刘伯温挥剑斩龙脉。因此可以看出，吴用和公孙胜合起来才算是一个典型的军师，之所以要这么写，就涉及到水浒这本书的写作目的。

    之前我说过，像水浒，三国这样的中国古典名著的主旨只有一个，写人心，写人性，世间万事会变，唯有人心人性不变。具体到水浒，写到了一百单八个好汉，就是写到了一百单八种人生，水浒将军师这个角色分为两个人，是为了将这种类型的人写全。古代这些智慧通天的人，结局有两种，一种是像范蠡张良那样，功成身退，一种是像刘基那样，身死道消，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他到底会不会退。若是不会退，就像吴用那样，不得好死，若是会退，凭他们这种人通天的智慧，则必定能够化为云中之龙。说到了吴用，很多人听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作者对他的反讽，反讽他智慧再多（吴用号智多星）也是无用的，到最后还是个自缢而亡的结局。

    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仙魔就在刹那间。不是谁都能成魔的，可以说，魔在能力上和仙佛没什么区别，只是一念之差，真的是一念为邪魔，一念为仙佛。

    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公孙胜的戏份那么少了，因为他这个人物定位和军师吴用有很多重叠的地方，军师应该做的大部分让吴用做了，他只分到了涉及到法术的一部分，但作为水浒这种写实类的小说，斗法的情节很少，所以他的戏份也就很少了。

    公孙胜最后的结局是继续回山中修道，很符合中国传统对军师结局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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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4）

﻿第二天一早，离玄带着扈三娘，林冲和鲁智深，骑上快马，支取两百两的盘缠，朝郓城县方向走去。按离玄的计划，他们会在五月中旬到达郓城县，时间还算充足，所以他们也没有怎么着急赶路。

    一日，离玄一众人来到了一处名为安乐村的所在，随便找了个客店，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林冲喊道：“店小二，将店中好菜尽数上来，再准备几壶好酒。”

    店小二应了一声，赶忙过来将桌子擦拭干净，口中笑道：“几位客官是外地人氏吧，我家店主姓王，所酿的王家米酒在周围的口碑是响当当的，客官可是来着了。”

    走了半日，花和尚鲁智深早已饥*渴难耐了，不耐烦的说道：“你这厮聒噪什么，快去拿得酒来，洒家正是饥*渴，耽搁了吃酒，洒家尽将你这破店拆了。”

    店小二慌忙应了一诺，说道：“客官息怒，客官息怒，酒菜马上就来。”

    鲁智深说道：“那还不快去。”说着，一巴掌就要呼过来。

    店小二狼狈躲避，急匆匆去后厨催促了。

    这几句话尽显各自的性情，林冲性格绵软，所以进店后主动招呼店家上菜，而鲁智深虽然深具佛性，但还没有通透，未能降得住暴躁的脾气，所以说未经磨难，怎能成佛？

    扈三娘就显得平和多了，她拿起桌上的茶壶，讨来四个小碗，用茶水涮洗了一遍，为四人各倒了一杯茶水。

    离玄微微呷了一口，茶汤苦涩而无回味，确实不是好茶，习惯了精致生活，离玄对这种粗茶实在喜欢不来，她宁愿去喝那种乡间自酿的米酒，多少还别具风味。

    很快，酒菜上得，四人各自吃菜喝酒，离玄和扈三娘还要来两碗米饭，配着菜吃。而林冲和鲁智深只是嘴里撕扯着牛肉，大碗喝着酒。

    就在此时，这家王纪客店又来客人了，七个行脚的商人各自推着一辆江州小车，车上各放着满满两个袋子。他们将车子靠在店门口的树边，径自走了进来。

    掌柜见了问道：“几位客官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呀？”

    一个三髭须白净面皮的抢将过来，答应道：“我等姓李，从濠州来贩枣子，去东京卖。”

    一个泼头赖脸的人狐疑的看着领头的那人，拿笔记了下来。

    这是开客店的规矩，每当有客人来住宿，掌柜的要登记客人的姓名，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做什么买卖等基本情况。当然，这也要看情况，像鲁智深这样凶神恶煞，一副落草贼寇的样子，店主人也不敢多问。

    一个鬓边生有朱砂记，上面生一片黑毛，面带煞气之人急冲冲说道：“店主人快上些吃食，走了半晌正饥饿的慌。”

    正是有缘分呀，离玄微微笑道，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七星聚义的晁盖等人。

    晁盖，吴用，公孙胜，刘唐，阮氏三雄七个好汉七星聚义，要去黄泥岗智取生辰纲，这是水浒里的名篇。

    当初看到这个“智”字，夜宸就哂笑了。这时候的吴用的江湖经验还太少，毕竟之前他也只是个教书先生，只是在村镇中生活，未在江湖上行走，所设计的计划多有纰漏。他们要在远处跨州作案也就罢了，黄泥岗和他们住的郓城县之间并不远呀，虽然他们花费心思化妆成了卖枣的小贩，但就没想过，有人会认出那个声名远播的晁天王。那个泼头赖脸的家伙名叫何清，是个不务正业，好赌瞎混的闲汉，他曾经实在混不下去了，去晁盖那里，接受过晁盖的救济，现在，他已经认出那个仗义疏财的晁保正了，而他的哥哥，何涛，就是将来负责生辰纲一案的捕头。

    虽然因为江湖经验太少，吴用的计策漏洞百出，但吴用也不愧是号称智多星的人，他设计的方案中，有个极其巧妙的地方，可以说是看透了人心，这个后文再说。

    现在，离玄最关心的是那个杏眼络腮胡的汉子，那就是她这次出来的目标，入云龙公孙胜。

    离玄下山前就知道，水浒一百单八个好汉中，大部分都是魔头，小部分造化不错，成为了人，安稳度过了一生，但还有极个别的，根骨绝佳，福缘深厚，修成了仙佛，其中，就有公孙胜。

    对于魔头，离玄自然不会客气；一般的人，本也是既有魔性，又有佛性的，离玄也可以勉强找到理由；但对于那些成仙成佛，荡尽了心中的魔性的人，离玄是不能出手的，她可没有忘了下山前师父的警告，若是杀了毫无魔性的人，离玄就要被清理门户了。

    一般来说，水浒好汉中就算最后成仙成佛，也都是经过了一番磨难的，只要在他们功德圆满之前，离玄都可以找到机会将其伏灭。只有公孙胜，这个人几乎没有经历什么磨难，只是下山走了一遭，就化为仙了，他留给离玄的时间很短，所有离玄必须尽快将其伏灭。而这个人是出了名的深居简出，通观整部水浒，只有七星聚义，智取生辰纲的时候，离玄才有机会逮到他，而这时候，他的实力最弱，也没有后来的梁山的庇护，确实是个极佳的时机，一旦错过，离玄就再难找到机会了，这就是为什么她要求林冲必须在五月前回来。

    晁盖他们从包裹里拿出硬面饼，用茶水泡软了，就着几个小菜吃了起来，虽然晁盖家里不缺钱，但既然扮演的外出行商的小贩，大鱼大肉的吃就太显眼了。

    公孙胜嘴里吃着面饼，心中却无端的忐忑不安，让他很是诧异。他自幼跟着二仙山的罗真人修习道法，早就练得了心如止水的功夫，为何进了这家店铺如此的心慌。

    公孙胜左顾右盼，想要在店中寻得那让他心惊的人。店中的客人大都是普通百姓，唯有靠窗的一桌，看起来颇为显眼。一个面阔耳大、鼻直口方的和尚，一个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更奇怪的是同桌的还有两个女人，作道姑打扮。很少有女人去行走江湖，更让公孙胜诧异的是，他们一桌四人隐隐是以那个高挑纤美的道姑为主的。

    吴用见公孙胜愣愣的出神，轻轻碰了他一下，小声问道：“何故如此失态？”

    公孙胜也低声说道：“你看窗边那一桌。”

    吴用顺着公孙胜的目光看了过去，微微皱起来眉头，他也看出了那一桌的奇怪之处，但随后又低下头来，说道：“咱们正在谋划大事，且不必管他。”

    公孙胜虽有心反驳，但却不知如何说起，无奈轻轻摇头，只当自己太过敏感了。

    既然在这里遇到了晁盖他们，离玄也不打算继续走了，就在这里开了两件上房，住了下来。

    鲁智深是个闲不住的人，此时才是日中，吃饱喝足，胡乱躺下睡了一觉，就抢过店主人家的猎弓，拉着林冲去了山间，打算打些野味来，既能换换口味，也可以活动下筋骨。而离玄，正在和扈三娘一起打扫房间。

    这种乡间的小客店是没有几间客房的，大都是大通铺。行脚的商人出门在外，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睡觉就可以了，哪讲究那么多呀，但对于喜欢精致生活的离玄来说，即使这所谓的上房，也太过脏了。没办法，离玄只能自己找来水，和扈三娘一道将这里好好打扫一番，铺上自己带来的床单。好在现在是五月份，天气已经炎热起来了，只盖上自己带着的薄毯即可。看着那床油光发亮的被子，离玄暗暗叹道，要是在冬天，自己可怎么办呀？

    傍晚时分，鲁智深和林冲扛着一只野鹿回来了，于是他们的晚饭多了一大盘的鹿肉，因为天气太热，只能将鹿肉酱制，离玄也不吝钱财，尽让店主人用好的佐料，鹿肉也算是上等的野味，补气养身，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是很不错的。

    PS：看到这一章大家知道为什么离玄下山后，二仙山的罗真人会去找翠秀山真武观的斗虚道长理论，因为他的得意弟子公孙胜也是一百单八魔君真灵转世凡尘的众生之一。对于修道的人来说，好师父难找，能继承自己衣钵的好徒弟也很难遇到，好不容易罗真人找到了一个根骨极佳的徒弟，却要被斗虚道长的弟子离玄给杀了，难怪气愤难耐，最后还需要张天师来劝和。

    这一章还提到了鲁智深，这也是个在水浒中浓墨重彩的人物。

    花和尚鲁智深，梁山上司职步军总大将，排位第十三，上应天孤星。

    水浒中写的好汉大都不算英雄，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鲜观点了，但提起鲁智深来，大部分人还是会说一句：这确实是个真正的英雄。

    水浒上关于鲁智深的戏份也很多，而且写的很精彩，写到了鲁智深几次的行侠仗义，也写到了鲁智深的粗鲁。

    鲁智深身上有很多看起来很矛盾的特性，他心中深有佛光一点，深具智慧，所以有了“智深”这个佛号，不但佛号很好，而且他原名鲁达，这个“达”字也是个很好的字，说他是个心智通达的人，人世间大部分的烦恼都可以归结为想不通，要是想通了，幸福感就会增加不少，所以通达之人的人生境界也是很高的。但他又姓鲁，暗示了他外在的粗鲁（这也不是说鲁这个姓不好，红楼中还有个小人叫卜世仁，作者在暗骂他不是人，但也没有说卜这个姓就不好，只是一种写作技巧罢了。）。这个名字也揭示了他悲剧的一面，鲁智深是个智慧通达的人，本能够安然度过一世，但他偏偏又鲁，而且这种鲁是外在的表现，所以他也只能上梁山了。鲁智深上梁山的根本原因，就是他的鲁，本来故事开篇就成就了罗汉果的他到了末尾，才能成佛，也是因为他的鲁，鲁智深的修行之路就是将他的鲁荡去，露出心底深处那一道璀璨的智慧之光。

    看水浒喜欢鲁智深的，是因为他的智深，不喜欢他的，是因为他的鲁，虽然因为鲁，他上了梁山，但梁山一百单八好汉中，没有多少是人，都是群魔乱舞，所以鲁智深是很孤独的。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谈论济贫扶弱之事，他们更喜欢聊的是如何劫富，然后来救济自己，至于说那些是不义之财，或者说是人家的血汗钱，那帮好汉就不在意了。佛光一点的鲁智深面对这些群魔，孤独可想而知，真是应了他的天孤星。

    鲁智深在征方腊之前，和宋江一起去拜会过他的师父智真长老，这位也和罗真人一样是个成仙成佛的人，见了鲁智深，智真长老说了句话：“徒弟一去数年，杀人放火不易。”鲁智深默然以对，他也说不出话来。

    在古代，刀兵一起绝对是劳民伤财，因为供养一支军队的花销是在太大了，很多人只看到了梁山上军容威武，却也不想想，这些军队是靠什么供养的，梁山自己又不事生产，他们的粮草军马，武器铠甲都是靠抢劫百姓，或者直接攻城获得的，他们攻下城池后，难道还守城吗？无非是将能抢的都抢了，毕竟攻打城池不容易，当然是要尽量多弄点儿了，还指望他们给老百姓留口余粮呀？这是梁山上的事，难道没有你鲁智深的一份吗？鲁智深现在能说什么，只能沉默以对。

    宋江的脸皮就很厚了，说道：“……智深兄弟，虽是杀人放火，忠心不害良善，……”梁山到底有没有干过忠义之事他会不知道？智真长老也没有点破，就顺着应了一句：“……久闻将军替天行道，忠义根心。吾弟子智深跟著将军，岂有差错？”但当鲁智深和宋江要供奉的时候，智真长老没要，要真是所谓干净的财物，智真长老能拒绝吗？佛家本身就是靠施主供养的，面对香客的供养，哪有推脱的道理。

    最后，智真长老给了鲁智深一个偈子：逢夏而擒，遇腊而执，听潮而圆，见信而寂。意思在后文中已经明确说了，这里要强调的是为什么鲁智深在抓了夏侯成和方腊之后，才能圆寂？因为在梁山的时候鲁智深背负了太过罪孽，而方腊和梁山一样，说是农民起义，真正压榨的还是底层的劳动者，所以鲁智深需要将方腊这群魔给荡灭后，才能赎清自己的罪孽。

    鲁智深是在杭州六和寺安然圆寂，纵观水浒，鲁智深可称佛矣。

    最后附上鲁智深圆寂前写下的颂子，和诸位共勉：

    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据说哲学上的终端问题就是：我是谁？答案其实就是：我是我。悟透了这句话，诸位皆可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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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5）

﻿就这样，离玄他们就在这个王纪客店住了几天。离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出发继续赶路。但奇怪的是，离玄并不是直接朝郓城县去的，而是在周围的山林间转悠，有一次还转回来了，重新回到了这家王纪客店。

    五月的天气正是炎热的时候，要说赶路也就罢了，天天在山林里转悠，在一片区域来回的走，说是在找什么东西，也不像，只是在土里埋些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做什么用。对于离玄的这种“瞎折腾”，鲁智深有时候会嘟囔几句，但就像林冲说的，受人恩惠，与人分忧，这本是分内的事，既然事先答应了，自然要听从离玄的安排了，好在酒食供应的足，鲁智深也没有太大的怨言。

    离玄也知道他们多有抱怨，但也没办法解释清楚，道法玄学的东西也不好向外人说，她其实是在看周围的山势地形、地脉风水，来做好布阵的准备。虽然从武力上来说，有林冲和鲁智深这两个武艺高强的好汉就足够了，但公孙胜最强大的法术，这就只能靠离玄自己来应付了。她只有这一次机会，以后先不说受到梁山庇护的公孙胜多么难以击杀，再等段时间，公孙胜完成下山试炼，彻底除尽自己心中的魔性，离玄就彻底没办法了。所以这一次，离玄必须做好十分的准备，务必一击必杀。

    于此同时，离玄还抽空用自己事先准备好的符纸，埋在山林各处。这些符纸是之前通过柴进买到的上好的朱砂和黄纸制成的，威力强大，但公孙胜到底走哪条路，离玄还真的弄不清楚，只能布下阵法，先困住他。为了能够击杀公孙胜，离玄作了大半年的准备工作，要不然光布阵的符纸都不够用了。

    花了好几天的功夫，离玄总算是弄的差不多了，这一日，正在林间行走的时候，迎面出来了一个好汉。只见他头戴斗笠，手提朴刀，面皮上老大一搭青记，腮边微露些少赤须，正是青面兽杨志。

    话说杨志丢了生辰纲，自知闯了大祸，本想着一死了之，以赎罪责，但转念又想到：“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凛凛一躯，自小学成十八般武艺在身，终不成只这般休了!比及今日寻个死处，不如日后等他拿得着时，却再理会。”于是转身走了，正巧在这里，遇到了离玄等人。

    杨志本来选择的就是一条小路，没想到还能遇到行人，微微一愣，便厉言喝道：“兀那小子，且将买路钱留下。”

    杨志看那四人虽然风尘仆仆，但身穿衣服皆是好料子，背后的包裹里鼓鼓囊囊，说不得其中有多少珠宝。杨志刚才走的匆忙，身上并无多少银两，也不知道自己要在江湖中飘荡多久，没有钱财傍身总是多有不便，正好借此机会从他们那里赚得些盘缠路费。至于说对方好不好惹，杨志就不在乎了，想他堂堂令公之后，自幼习得武艺，哪会怕什么江湖汉子。

    看到居然有人敢打劫自己，鲁智深大喝一声，提起禅杖就朝杨志压了过去，本来在这炎热的天气赶路就让他很是心烦，正巧遇到个没眼色的，正好狠揍他一顿，败败火气。

    双方真是好一场恶斗，却如两条龙竞宝，吓得那身长力壮仗霜锋周处眼无光；恰似一对虎争餐,惊的这胆大心粗施雪刃卞庄魂魄丧，相斗了几十个回合，双方不分胜负。离玄在后面观看，细细的琢磨杨志挥舞的那把朴刀。在实际武术相斗的时候，自然没有什么招式套路了，但每个人因为性情，所学的不同，还是会有自己的风格的，也是有自己的命门的，若能寻得找，自然会占据很大的优势了。

    见鲁智深一时难以取胜，离玄大声说道：“鲁提辖且休息下，让贫道来和这个好汉切磋一下。”

    鲁智深重重的叹了口气，还是找了个机会撤了下来，他是军官出身，虽然性格鲁莽，但军队中的令行禁止还是浸到了他的骨子里，他知道，现在其实是在为离玄效力，那么自然要听从指挥了。

    离玄拿着她的武器白玉点翠枪迎了上去。白玉点翠枪，是离玄托柴进为自己打造的兵器，枪杆用的一株千年的白木制成。很多人会以为做枪的木材越硬越好，甚至会觉得铁枪最好，其实这是不对的，做枪的木材固然要硬，不能别人一刀砍过去就砍成两截了，但除了硬，还必须韧，否则，枪法中的点，缠，拨，鞭的技巧就无法施展了。这杆白木的枪杆也是柴进花了很大的价钱买回来的，白润如玉。至于说枪头，更是珍贵了，一般来说，百炼的雪花镔铁已经算是很难得的材料了，但这个枪头更是加入了一块玄铁，那块玄铁还不是柴进寻得的，而是离玄从翠秀山真武观带出来的。将那块玄铁加进去后，雪银似的枪头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翠色纹路，好像首饰中的点翠一样，故此称为白玉点翠枪。

    离玄抽身上前，一个枪花，花开三朵，直取杨志的双眼和咽喉，杨志心中一惊，暗道这纤美的道姑武艺好生了得。会耍出枪花来，很简单，但能控制枪花点到哪里，就很难了。刚刚入门的人耍出来的枪花很多，但能扎到哪儿，恐怕他自己都不知道；能够将枪花控制在尺许之间，已经算是登堂入室了，同时也有了实战的作用了；但像离玄这样，虽然只抖出了三朵枪花，但枪花所取位置极其精确，毕竟像眼睛，咽喉这些地方固然是要害，但范围也很小，这一手就显出了离玄对手中枪的控制能力，也就是人枪合一。所谓的人枪合一其实没那么玄乎，能够轻松的用你手中的枪挑起地上的一只绣花针就算成了，人枪合一说的其实就是对手中武器的控制力。

    杨志和离玄交手十几个回合，越打越讶异，心中暗暗叹道：这个道姑绝对是个使枪的大家，怎么之前也没听说过。到现在为止，离玄只用到了一种枪法，那就是点，但离玄使枪一个是快，出枪收枪的速度都很快，另外一个是准且狠，枪尖所到之处，都是人体的要害，双眼、眉心、咽喉、心口，杨志发现，只要他一个疏忽没有拦挡住，被刺中了一下，就绝对必死无疑。

    就在杨志左拦右挡，好不狼狈之时，却只听得离玄轻轻说道：“杨令公之后……”心中一惊，手中不由的迟缓了一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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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6）

﻿离玄轻轻说了半句话：“杨令公之后……”惹得杨志心神大乱，手中的朴刀稍稍缓了一缓，被离玄抓住了时机，白玉点翠枪倏忽而去，点到了杨志的咽喉之处，恰恰好点破了他的气管。

    杨志右手压喉咙，左手无力的指了指离玄，徒劳的挣扎了几下，轰轰然七尺五六的高大汉子倒在了尘土之中，双眼圆睁，满是不可思议。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会死到这里，心中抱负全无伸展，忍辱偷生又有何为？他死不瞑目呀！一口子气压在他的心口，怨气冲天。

    片刻之后，当那股怨气消散，一点金光闪现，离玄下意识的微微张开了嘴，金光似是受到了指引，飞入离玄嘴中。金光跃入体内后，被体内的死亡原力绞成碎片，融入其中。夜宸感觉自己的死亡之心博发出来的死亡原力更加精纯强大了，好像是吃进了大补之物。

    离玄看着杨志难以瞑目的双眼，笑着将后半句话说完：“……也不过如此。”

    此时，扈三娘，林冲和鲁智深都走了过来，林冲和鲁智深去查看杨志的尸体。杨志的脖子处只有一个小小的伤口，没有鲜血喷涌，血肉模糊之象，离玄那一枪只是点破了他的气管，丝毫没有伤到旁边的血管，所以杨志的尸体看起来很“干净”。这种干净利索的杀人之术让林冲和鲁智深暗暗的心惊，他们之前只是知道离玄的武艺很好，毕竟她教导的扈三娘的武艺就很不错，但也没想到如此厉害。

    离玄没有理会林冲和鲁智深眼中的惊讶，开口说道：“不用管他，时间不早了，咱们走吧。”

    离玄他们回到了郓城县的一个客店，他们这几日都在这里暂住。这个客店比较大，他们四人一人开了间房，晚上，扈三娘洗漱完，跑到离玄这里，看着离玄在梳妆镜前梳理她那三千青丝。许久之后，才开口问道：“姐姐今天是怎么做到的？”

    离玄边梳头边反问道：“什么怎么做到的？”

    扈三娘有些娇嗔的说道：“就是姐姐怎么杀掉那个劫匪的呀？明明你和他的功夫差不多嘛。”

    扈三娘从小就喜欢武术，跟着离玄后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同时也对离玄的武术到底是什么水平也有所了解。后来林冲、鲁智深两个武艺高强的好汉也住到了柴进庄上，扈三娘也没放过这个机会，时不时会和他们切磋一下，说是切磋，其实也就是他们看在柴进和离玄的面子上，对扈三娘做些指教，不管怎么说，扈三娘对两人的武艺水平也是知道一二的。按扈三娘所知，离玄和他们的水平差不多。但今天，遇到了那个劫匪，鲁智深上去打了三十几个回合，胜负未分，离玄上去，十几个回合之间就将那人毙于枪下，这个结果彻底颠覆了扈三娘对离玄武艺的认知。她想了好久，一直没想明白，只能来离玄这里请教了。

    离玄说道：“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两人搏杀，胜负之别并不只在于武艺高强，与当时的环境，两人的状态都有很大的关系，那你说说，今天的那场战斗我有何所胜，他有何所败？”

    扈三娘之前就想过这些问题，开口便说道：“那时候咱们人多，虽然只是一个人上前拼杀，但那匪徒必然会对其他人有所提防，他要分心，但姐姐只需要专注一人即可，这是你之一胜，他之一败；鲁提辖首先上前和他相斗，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耗费了他的一些力气，而姐姐却可以以逸待劳，这是你之二胜，他之二败。”

    扈三娘又想了想，继续说道：“我记得姐姐给我说过，武者要有血性，显锐气，那劫匪与鲁提辖先斗了一场，而未获胜，先失了锐气，而姐姐首战，锐意十足，这是你之三胜，他之三败……还有……还有就是姐姐教导过我，武者胆大而心细，自信而戒骄，那匪徒见姐姐上前，必然心生轻视之意，没想到姐姐武艺如此高强，又有惧怕，心境起伏如此之大，故有所败。”

    扈三娘把能想到的都说完了，期待的看着离玄，但离玄只是在梳头，没有理会，显然对扈三娘的回答不满意。

    没办法，扈三娘揉了揉自己的脑袋，搜肚刮肠继续想，实在想不出什么来了，只能弱弱的说道：“姐姐你的武器很好，白玉点翠枪是花了好大的心思弄得的，比他那把朴刀好看多了。”扈三娘也知道自己想的这条很不怎么样，但她实在想不出什么了，只能可怜的看着离玄。

    离玄被扈三娘小狗般的眼神看着，有些哭笑不得，只好安慰道：“你不知道也没什么，这需要掌握各派武学，等你到了那个层次，看看那人出手，自然对他的武功有所了解了，自然也知道他的命门所在了……还有，谁说我的武艺比他差了？”话音未落，离玄轻轻一脚将在梳妆镜旁立着的白玉点翠枪踢倒，左手反握，向后刺去，破空音响，点翠枪的枪尖稳稳的停住，距离扈三娘的咽喉不过分毫。

    扈三娘反应过来后吓了一身冷汗，赶忙向后坐了坐，羡慕的说道：“姐姐好厉害呀，你怎么也不教教我这个呀？”离玄凭借着模糊的铜镜，就能如此判断出扈三娘和她的间距以及准确的位置，难怪扈三娘发出如此感叹。

    离玄将枪撤了回来，把右手的梳子放下，回头说道：“这有什么技巧呀，只能靠水磨工夫慢慢的练了。好了，快去睡觉吧，明天还有事要做呢。”其实离玄的话中还有未尽之意，但这就不好跟扈三娘说了。她之所以能胜还有第三个原因，就是她说的那句“杨令公之后……”。杨志也是有很明显的性格缺陷的，所以她的这一句话，就能乱了他的心神。心神不定的人，如何能够取胜？

    这个扈三娘就完全不知道了，她答应了一声，乖巧的走了出去，脑子了只是在想刚刚离玄出枪时候的风采，那一枪快、准、狠，实在太漂亮了，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做到呀。

    扈三娘走后，离玄简单收拾了一下，也去休息了，睡前，想到了刚才扈三娘走的时候那呆呆的样子，不觉得有些好笑，她好像被吓到了，也是因为自己今天心情很好，想跟她开个玩笑。在诛灭了第一个魔君真灵，天暗星青面兽杨志后，夜宸体内的死亡原力就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如果自己将这一百单八个魔君全部诛灭，自己会变的多厉害呀，想想就很高兴。

    PS：这一章中扈三娘说出了离玄能胜的五个因素，离玄自己说出了三个。

    扈三娘说出的那五个因素不能说没影响，但对战斗力的影响也不大，她也知道这都不是关键因素，所以才来请教离玄。这五个次要因素中需要对第四个，第五个解释一下。第四个说道杨志看到离玄上来会轻视，这是因为离玄是个女人，那个时代背景下杨志对女人的武艺有所轻视在所难免，其实就算是现在也一样。扈三娘话语中就这么个意思，之所以没有直接点出来，也是对离玄的尊重，这个不用多说，这里着重说一下第五个。如果哪位对传统武学有所了解的话，就知道，所有武艺中说到的格挡，都不是呈直角硬碰硬的挡，而是有一定的角度，其实更类似于拨，或者架。真要是垂直着互砍，别说是以古代那种冶铁技术打造的兵器了，就算是现在用特种钢制造的刀，也是经受不住的，砍几下绝对会有缺口了。既然不是用刀的刃部直接相砍，那么所谓的宝刀实用性就不怎么样了，只要砍肉能够利索就行了，所以说兵器之利并不能给武者带来多大的提高，当然，也不能拿块破铜烂铁来凑数。

    至于离玄说到的三个主要因素，我解释一下第一个。在这个任务世界中，我对武术尽量写实，不会像一些武侠小说中写到的招式已经类似于仙侠了。既然要写实，那么武术中就不会有什么招式套路，但在现实中，武术确实是有派别的，这种派别主要体现在出手的倾向性上，简单点儿说就是风格，少林长拳和永春的格斗风格就很不一样。有风格的差异，就会有长项和弱点，这对于所有的武术甚至武器都适用，比如说狙击枪为了威力和射程，牺牲了携带性，而手枪为了方便携带，威力就差了很多。所以知道了一个人的武术风格，自然也就会知道他的弱点了，离玄之所以能知道，是因为翠秀山真武观中有很多关于武学的藏书，她在那几年都看过。但要强调的是，只有在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才能用到这种弱点，对于普通人来说，你知道弱点也没用，因为人家的弱点都比你强。

    最后，点评一下杨志这个人。

    青面兽杨志，上应天暗星，在梁山上坐第十七把交椅。

    提到杨志，就必须要提到他的身世，他是武侯杨令公之后，先祖是赫赫有名的杨家将。到了他这一代，不能说是家道中落，但也确实远不如以前了，所以他经常会说“一刀一枪在边疆上博一个封妻荫子”，简单点儿说就是重振家族荣光。这种观念深入他的内心，甚至已经不单单是人生理想了，而成为了一种责任感，一种使命感，就类似于一生致力于恢复大燕的慕容复一样。这种天赋使命从杨志一出生，就重重的压在了他的心头，就恰如那个随他而来的面上的青色胎记一般。

    正是这种沉重的使命感，让杨志犯下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重大错误。他押送的花石纲在黄河翻了船，不敢回京复命，就畏罪潜逃了。毫无疑问，这是个很没有担当的行为，这也是他的一个很重要的性格特点，那么我们就要问一下了，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假设杨志回京复命了，那么估计就得贬去官职了，严重点儿还要被刺配边远，最倒霉的就是遇到宋徽宗不高兴，毕竟花石纲就是为了给他造花园，或者叫“艮岳”，皇帝一怒，估计杨志的性命就难保了。这轻中重三种责罚杨志在怕什么？答案是他都怕，死了固然可怕，但脸上刺字，身负罪责，对以恢复杨家荣光为使命的杨志来说也是难以接受的。所以他选择了跑，他必须要留着有用之身完成自己的使命。

    是不是听起来挺有道理的，那是因为我们从杨志的角度来分析的，这就类似于小时候受过虐待，长大后就要报复社会一样，不能说没有缘由，但绝对不合情理，不合法度。不管杨志给自己找了多少借口，他畏罪潜逃，没有担当是绝对不对的，是一种很卑劣的行为。

    这种心理在他丢失了生辰纲后又一次出现了，其实我们从上下文来分析，就会发现，杨志不是没有补救的机会，他甚至能够在蔡京生辰之前就将生辰纲再找回来，弥补自己的过失（我之前说过吴用设计的智取生辰纲中有一个很大的纰漏），差一点儿，也可以戴罪立功，毕竟梁中书还是挺赏识他的，最次的，梁中书冷落了他，也不至于就杀了他吧？花石纲是皇帝要的，属于朝廷任务，但运送生辰纲，不过是梁中书给蔡京的生日礼物，属于私人任务，处罚的罪责也会轻一些。但杨志没有想到这么多，他在又一次犯错之后，依然选择了潜逃，并且他的逃跑行为给侦破整个生辰纲案件平添了许多变数（这个在后文会说到）。

    杨志心中沉重的使命已经让他变成了一个没有担当的小人，他对自己所犯的错误都采取了一种逃避的态度。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也算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杨志既然失去了这种品质，则当不得人！

    这是杨志最大的性格缺陷，除此外，他还有一些其他性格缺点。

    在大赦天下后，杨志脱去了罪身，去东京求职，花了大量财物打点上下后，好不容易得见了高俅，发现自己没钱了，这实在可以说是愚蠢了。既然没有收钱，高俅自然就秉公办事，大怒道：“既是你等十个制使去运花石纲，九个回到京师交纳了，偏你这厮把花石纲失陷了！又不来首告，倒又在逃，许多时捉拿不着！今日还要来当差，虽已赦免，难以委用！”除去高俅在大家心中固有的坏印象，大家觉得这句话有错吗？完全没有呀，高俅虽然是奸臣，但也不是笨蛋，他一眼就看出了杨志最大的缺点，没有担当。

    对于杨志来说确实很郁闷，但他后面的话，就可以说是刻薄了，他骂道：“……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有人来求你通融办事，那人你不熟，也没有接受财物，所以没有通融，那人就在背后骂你，那人算是什么心态？按杨志在整个事情中表现出来的心态，我真没觉得他比高俅强在哪儿。

    杨志卖刀杀牛二也是个很精彩的片段，我在这里只强调一点，面对牛二的百般挑衅，杨志一直在忍耐，直到最后一刀直接捅在了牛二脖子处，干脆的把他杀了。这件事说明杨志并没有在社会底层混迹的经验，那种无赖你犯得着杀他吗？那种人说他是恶人都是抬举他了，就是个地痞流*氓之类的。又不是打不过他，打得他鼻青脸肿，哭爷爷告奶奶的就可以了，为什么偏偏出手就是杀招呢？（鲁智深也遇到过这么一伙流*氓，可以和杨志的做法对比一下）这也为后文杨志押送生辰纲做了铺垫。

    在智取生辰纲这个情节中，很有意思的是，押送者杨志他们和劫财的晁盖吴用等人都装扮成了小贩，如果说吴用的计策中出现了个很大的纰漏，那么说杨志的计划就处处都是纰漏了。

    首先，在选择工具上，吴用选用的是江州小车，而杨志选用的是挑担，毫无疑问，用车推着绝对要比挑着担子省力气。面对突然情况，不管是劫道的还是被劫的，有充足的力气才能有应变能力，而且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人的反应力，战斗力，包括警惕性都会大幅下降。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吴用也知道，但杨志偏偏不知道。

    另外，吴用他们七个都推着一辆小车，而杨志他们只是让十几个士卒挑着担子，杨志和那几个老督管都空着手。要知道，他们都是扮演的小贩，不是十几辆大车的商队，小本买卖来往一趟很不容易，不但路途遥远，还要面对劫匪和猛兽的侵袭，自然是能多带点儿货就多带点儿货，所以不管是老板还是伙计，都得忙活，绝不会出现闲人。还有就是，在外面闯荡的商家讲究和气生财，对外人如此，对自家的伙计更要如此。要不然人家凭什么要跟着你一路艰辛的去做买卖，甚至阴暗点儿想，你要虐待人家，人家说不定就会联合一伙匪徒，合伙把你给做了。这样看来，不管是路边的还是店里的，看到吴用一伙人，都知道这确实是做小买卖的（当然是在没认出晁盖的前提下），再看另一伙儿，有点儿底层社会经验的人就知道他们是扮的。而且路上必然要住店，吴用可以把小车放到店里，招呼店里的伙计看一下就可以，杨志他们敢让店里伙计帮忙看护十一担子的珠宝吗？住店还要把货给担到房内，这不明摆着告诉人家这些货担里的东西很值钱吗？杨志在遇到晁盖他们之前没有被店家见财起意给做了确实算是运气很好了，要知道，在那个社会背景下黑店绝对不是个别。杨志采用这种方法来押送生辰纲，其核心就在一个骗字，骗的了诸多劫匪，就算成功了，但这是两个不懂行，完全没有社会底层经验的人（梁中书和杨志）商讨出来的计划，可以说注定要失败的。而杨志的计划中，也没有说万一有劫匪没被骗到，那怎么办？一点儿后备计划都没有，这真可以说是愚蠢了。

    再看看吴用，他开始的时候也是采用了骗，但如果没能骗过杨志他们，那么只能武力夺取了。吴用绝对是有这个后备计划的，要知道，他去找三阮兄弟的时候理由就是他，晁盖，刘唐加起来武力值还不够，所以还需要再找帮手，这说明他是把武力夺取作为后备计划的。还有通观整部水浒，三阮兄弟的武艺并不算很好，他们最出彩的是水上功夫，再看看当晁盖知道官府要抓他们的时候，吴用直接提出了，他们可以去梁山避难。梁山下的水泊是个极大的地利优势，只有精通水上功夫的人才能将这个优势发挥到最大，才能以弱势兵力抵挡，甚至击败官府派出的军队。这时候知道为什么吴用要去找三阮兄弟了吧。狡兔三窟，在计划的时候处处给自己留下余地，因为计划没有变化快，这才算是谋略，相比而言，杨志那个算什么呀。

    综上所述，杨志除了武功不错，再找不出一点儿性格闪光的地方了，心理缺陷一大堆，脑子还不怎么好用，在水浒作者眼里，杨志别说人了，连魔都算不上。

    最后，杨志的结局是在征讨方腊的时候病死了，杨志盼了一辈子，总算是盼到了“一刀一枪在边疆上博一个封妻荫子”的机会，可作者还偏偏连在战场上战死的机会都不给他，让他在正值壮年的时候病死，可见其对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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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7）

﻿这几日，离玄他们就住在了郓城县的这个客店里，只是时不时的派出林冲去打探一下消息，具体打探什么，离玄也没有说清楚，每天林冲只能满头疑惑的出门，找个茶馆酒店之类的地方坐上一天，然后再满头疑惑的回去。就这样几天过去了，林冲什么有用的消息也没得到，倒是对郓城县这个小县城里的茶馆酒楼颇为熟悉了。

    这一日，林冲来到了一个位置偏僻的小酒楼里，叫上了几碟小菜，一壶浊酒，慢慢的自酌自饮起来。林冲也不是那种只花钱不办事的人，他之所以来到这个僻静的酒楼，是因为他发现这里是个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经过这几日的观察，林冲发现，真正那种地处闹市，客流很大的酒楼看起来是人多嘴杂，但实际上，正是因为人多，往往并不嘴杂，一般人在那种热闹的地方是不会乱说的。相反在这种比较僻静的酒楼，人们往往会有这莫名的安全感，说话的时候也都比较放得开，大到国家政事，小到风尘之所的**韵事，都敢抨击谈论一番。当然，这家酒楼的厨子做得好酒菜，调得好汁水，也是吸引林冲的一个原因。

    林冲来这里已经有了几日了，但也没听得什么有价值的消息，只听到一些闲言碎语，什么郓城县流落来了一对母女，那女儿名叫阎惜娇，很有些颜色，引得诸多闲汉窥视之类的，都没什么用。

    今日，又有一桌闲客坐在那里，高谈阔论。一人有些故作神秘的说道：“你们可曾知道，当今的天子道君皇帝最近迷上了一个歌妓。”

    这时有个面若重枣，目若朗星的汉子走了过来，恰好听到了那句话，便开口说道：“王三儿，你这人又在胡说八道了。”

    那汉子的声音颇为洪亮，王三儿吓了一跳，转头看清来人，才谄笑着说道：“原来是朱都头，却吓得小人一跳，来，都头请坐，喝得小人一杯酒，也让我那帮兄弟好生羡慕一回。”

    朱仝笑骂道：“好个王三儿，还是这般伶牙俐齿。”话虽如此说，但还是坐了下来。

    王三儿连忙向店里小二讨来一个干净的酒碗，替朱仝倒上了满满一碗酒，讨笑道：“都头先喝碗酒，润润咽喉，解解疲乏。”

    朱仝一口将碗里的酒喝干，赢得了周围人一阵喝彩。朱仝将酒碗放下，对王三儿问道：“你刚才说的赵官家迷上了个歌妓，却是怎么回事？”

    王三儿又给朱仝斟倒了一碗酒，故作惊讶的道：“原来都头也对此事感兴趣呀。”

    朱仝微微喝了一口酒，笑道：“你小子莫不是皮又痒了？”说着，一巴掌呼了过去。

    王三儿头上挨了一下，赶忙讨饶，见朱仝作罢，才继续说道：“小人听说那个歌妓名唤作李师师，虽说是流落到了东京，但颇有些财产，所以并不接客，别说卖身了，连艺都不卖，一些词人雅客想要求她作陪，都还得事先约定。赵官家听说了不由得好奇，一次微服出巡见到了李师师，直觉得这就是天上的仙女儿呀，从此便迷恋上了这个歌妓。”

    朱仝听了默然。

    这时有个名唤作李鱼儿的插嘴说道：“一个歌妓罢了，一点朱唇万人尝，哪有如此做派？”

    似是觉得在朱仝面前丢了面子，王三儿急急说道：“你当我是胡说吗？那歌妓背后有人撑腰，所以京城里的大官都不敢惹她。”

    李鱼儿抬杠般的问道：“那你说她背后的靠山是谁？”

    王三儿梗着脖子说道：“是神仙！”他话音刚落，就引得一阵哄笑，王三儿想要解释，但却没人听他，急的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大家伙嘲笑了王三儿一阵，笑的他悻悻不言了，才作罢。此时李鱼儿坐在朱仝旁边，将他面前的酒碗倒满，好奇的问道：“都头，小人听说咱们这附近最近出了件大案子，梁中书搜刮了十万贯的宝贝给蔡太师贺寿，结果被人给截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朱仝就喝道：“你这泼皮无赖，管得这些作甚？莫不是你干的？”

    李鱼儿吓的脸色苍白，慌忙摆手说道：“都头明鉴呀，借小的几个胆子也不敢闯下这般的滔天大祸呀。”

    朱仝冷哼了一声，说道：“量你也不敢。”但终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转身走了。

    坐在角落的林冲听完这些话，稍坐了会儿，也走了。

    回到客店，林冲寻得离玄，对她说道：“今日我在一家酒楼里听到了个消息，说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的十万贯生辰纲被人劫走了。”至于说什么赵官家迷上了歌妓之类的事，林冲就根本没有在意了，也就没给离玄说，所以离玄也不知道，就算她在和自己的小姐妹分别的时候，给了她九百两白银，李师师还是走上了老路。

    林冲将他所闻一一叙述完后，离玄想了想，说道：“我要知道此案的最新进展，这靠我们自己去打听太难，而且颇为显眼，你带些银两，去和那个叫李鱼儿的搭上线，让他替我们去打探消息，切记不要太过明显。”

    林冲应诺，马上就出去了。

    林冲找到李鱼儿，使了些钱财，让他打探关于生辰纲的消息。李鱼儿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在意，只是打探消息罢了，又不是去作案，也就没有多问，再说替人打探消息本就是他们这些街头闲汉的一个取财之道。

    时隔两天，这一日的傍晚时分，李鱼儿来到客店，找到林冲说道：“小人听衙门口的一个兄弟说，生辰纲的案子已经破了，作案的却是东溪村仗义疏财的晁保正，今夜他们就要去抓他了。”

    林冲听了点了点头，随手给了他几两碎银子，打发他离去后，转身向离玄汇报。

    离玄听了，暗暗舒了口气，谋划了这么久，终于要开始了。诛杀公孙胜，时间上是最要紧的，她手中可调动的力量还是太少。离玄是习惯谋定而后动的，在她看来，这一次的行动太过仓促了，但没办法，时间不够，只能临场应变了。

    PS：这一章写到了一个新的水浒好汉，美髯公朱仝，梁山排名第十二位，上应天满星。

    首先来说，朱仝的面相就很好，他身高八尺五寸，生得面如重枣、目若朗星，颌下一副虎须，长一尺五寸。大家都听说过那句唱“红脸的关公战长沙”，为什么象征忠义，正义的人物在戏曲中都是扮成红脸？这就要涉及到一些传统的养生之学，传统认为，红脸（其实是红润的意思，戏曲脸谱上直接画成了深红色，其实是艺术的夸张），长须（也就是须发旺盛），是一个人精气神充裕的外在表现。人们把这类忠义之人的形象设计成这样，也认为，或者是希望这类人身体很好，气血充足。相应的，曹操，司马懿等京剧里的奸臣，就被设计成了白脸，你想下什么人才是脸色惨白的？必然是身体虚弱，甚至是大病之人，这样的脸谱表现了人们对这种奸臣的痛恨和诅咒。这是中国传统的观念，所以说在古代小说里，你看到一个人面如重枣，那他一般就是忠义之人，而朱仝，就是这么个人。

    朱仝是郓城县的都头，曾先后义释晁盖等人，然后又放过了惹上人命案的宋江，雷横犯事后，朱仝把他也放走了，因而获罪，被刺配沧州。沧州知府对他颇为喜爱，就让他带着自己的儿子玩耍。对于朱仝来这确实是屈才了，但他那时候就是个罪犯，你指望沧州知府能怎么样，他是被刺配到这里的，这种境遇已经算是很好的了，而且他到沧州才半个多月。有着沧州知府的信赖（唯一的儿子都让他带着），遇到大赦什么总是会有出头之日的，可惜他被已经上了梁山的宋江惦记上了。梁山派出雷横（朱仝的好朋友）和李逵，设计把那个小衙内给杀了，断了朱仝的后路。是不是很熟悉，宋江用这种方法逼得不少人上了梁山，那些人见后路已断，面对凶神恶煞的梁山匪徒，和一脸歉意的宋江，只能识时务的纳头便拜，（可以参见前面说到的秦明）。但只有朱仝，就算到了这个地步，依然鲜明的表现出了他的不满，他看见小衙内惨死后第一反应就是奋起找李逵拼命，朱仝被吴用劝上山后，李逵在柴进庄上躲了足足有一个多月，可见他对李逵的憎恨。朱仝是个极其好义的人，小衙内死了朱仝说不上多么悲伤，他之所以那么恨李逵，是因为他断送了自己的义，沧州知府把儿子给了他，是对他的信任，正是所谓的以国士之礼相待，则以国士之礼相还，而李逵则毁了这份信任，毁掉了朱仝的义。

    后面朱仝就跟着梁山征战，方腊之战后，他被封为保定府都统制，上任后管军有方，后来，随同名将刘光世出战金兵，屡破强敌，因战功直至升任到太平军节度使。

    朱仝的所作所为都称得上是光明正大，义字为先，但他接连私放犯案之人，虽说是为了义气，但却也说不上忠，他不单失去了对皇帝，对朝廷的忠，而且失去了对自己职责，对自己辖区百姓的忠，所以这个人还是有缺陷的。总的来说，虽然称不上神佛，但也算是上等之人了，所以作者给他安排了这么一个圆满的结局，也算是对得起他的那个天满星了。

    现在大家知道，朱仝听说了赵官家（宋朝可以将皇帝称为赵官家，文中出现的道君皇帝也是指的徽宗）迷恋一个歌妓的时候，为什么会默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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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8）

﻿当天晚上，离玄带着扈三娘、林冲、鲁智深来到了东溪村外的树林里，选定了一个地方。离玄开口说道：“各位也曾知道，我们这次出来，只是为了诛杀一个人，此人名唤作公孙胜，与我有莫大的怨仇，今日乃是他受劫之日，我等在此处埋伏，必让他有死无生。”

    林冲他们应诺，毕竟这都是事先说好了的，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他们怎么也想不通离玄是怎么知道那个公孙胜今天要从这里过。只有这几日一直出去打探消息的林冲隐隐有些猜想，难道说这个公孙胜就是黄泥岗截去那十万贯生辰纲的人？

    林冲虽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去细究，这时候离玄开始安排各人埋伏之所了。

    ……

    却说得那一日，杨志失却了生辰纲，潜逃而去了。那老督管为避祸端，和虞候并押解的兵士相通，将所有罪责都推到了杨志身上。他们可能只是为了减轻罪责，但这么一个举动，无意间将这个案子搞得很是离奇。

    那一日，济州府尹听得大名府梁中书府上的老督管来报案，说是押解生辰纲的杨志忘恩负义，伙同贼寇将那十万贯的财物尽数劫走了。济州府尹听了大惊，忙唤来缉捕使臣，让其全力破案，今日在他的地头发生了这么大一个案子，必然会遭到梁中书甚至蔡太师的怨责。

    就在济州府尹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在屋里团团转的时候，他的一个心腹幕僚悄然走了进来，说道：“府尹大人，这个案子还须理论一番呀。”

    济州府尹愣了一下，但也素知他的这个幕僚是个聪慧之人，往日给他的建议也都很不错，既然言出如此，必然有因。济州府尹坐了下来，说道：“你先坐下，且说说，怎么回事？”

    那幕僚告了声谢，侧身坐了下来，说道：“大人可知那杨志是什么人？”说完看着府尹，但他见府尹皱起来眉头，颇不耐烦，也不敢再设置悬念了，自己赶忙回答道：“那杨志本是个配军，不知走了什么好运，被梁中书看上了，提拔为了提辖，托付他押解这一趟十万贯的生辰纲……”

    见他说到关键地方又停了下来，府尹烦躁的说道：“把话说完，我现在没心思去猜你什么意思。”

    那幕僚暗暗腹诽，他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显了，自己怎么摊上了这么个愚笨的上峰，但还是赔笑的说道：“押送生辰纲，是个极好的差事，送到了东京蔡太师那里，哪怕是看在自己女婿梁中书的面子，蔡太师也会见上一面，若能得梁中书修书褒奖，那杨志定会在蔡太师那里留下个好印象，日后若有肥缺，也会想念着他的，那杨志日后平步青云，指日可待呀。”

    济州府尹点了点头，面上露出了羡慕之色，说道：“确实是个好机会，若能得到蔡太师的赏识，哪怕自己备上十万贯的生辰纲也愿意呀，不过，你说的这些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

    那幕僚暗暗骂道：这府尹的脑子莫不是小时候被驴踢过？他说的已经够清楚了，但面对济州府尹迷惑的表情，他还是耐心的说道：“那杨志怎么会为了这点儿生辰纲，舍弃了如此的大好前景？”为了照顾府尹可怜的脑子，那幕僚又加了一句：“有了好前程，还怕弄不到银子吗？”

    这时候济州府尹总算是明白过来了，他指了指天上，小声说道：“你的意思是这件案子涉及到上面的斗争？”他的脑子虽然不好使，但政治嗅觉相当灵敏，他马上就想到了，据说太师蔡京和太尉高俅多有不合。前段时间高太尉的那个义子喜欢上了一个教头的老婆，闹得整个东京尽知，蔡太师还趁机参了他一本。这个案子莫不是蔡太师打算嫁祸给高太尉，对家中子孙教导无方只是小事，与地方上贼寇有关联可是大事。史书上早有记载，有权没什么，好财**也不是大事，要是朝中大臣和地方匪徒结交，那绝对会遭君王忌讳的。想到这里府尹心中一阵忐忑，高层斗争最是要命，必须要站队，一旦站错了就是死路一条，他怎么这么倒霉摊上了这么件事呀！也难得他的脑子能在一瞬间想出这么多来。

    那幕僚低头答道：“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对于朝堂上的事，他可不能多嘴。

    济州府尹稳了稳心神，问道：“依你看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去办？”

    那幕僚说道：“此事还需要从长计议。”

    济州府尹点了点头，确实，以上都是他自己的猜测，他首先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好自己在东京还有几个朋友，是时候联络一下了，只有弄清楚这里面的弯弯道道，才能决定这个案子到底能不能破，什么时候破，以什么方法去破。

    就在他打算提笔写信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事，说道：“刚才我差遣缉捕使臣负责，要是他们提前侦破此案，又该如何呀？”他现在总不能再把缉捕使臣唤来，说这个案子不要急，慢慢破，不管怎么说，样子还要装一装的。

    那幕僚明白府尹的意思，说道：“这个包在小的身上，小人自会去暗暗晓与缉捕使臣知道。”

    济州府尹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好，那就好，你办事我是放心的，去吧。”

    那幕僚施了个礼，退下了。

    PS：水浒中出现了这么一句“且说济州府尹自从受了北京大名府留守司梁中书札付，每日理论不下。”老督管在失了生辰纲后，是先去济州府那里报了案，然后回到了大名府告予梁中书知道，梁中书听了大怒，写了文书，当时差人星夜来济州投下；又写一封家书，着人也连夜上东京，报与太师知道。这个消息在济州府，大名府，东京蔡太师那里来回传递，折腾了有十几日，而这十几日的时间，济州府尹没有去破案，而是“每日理论不下”，他能“理论”什么？就是理论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直到蔡京派了个府干过来，他才知道自己想多了，这就是件单纯的劫财事件。

    其实这个案子很好破的，之前我说过，吴用的计划出了个很大的纰漏，他们扮作贩卖枣子，白酒的都很成功，只是一路上留下了太多的痕迹，若在远处作案也就罢了，他们是在自己家乡附近作案，很多人都认出他们来了。尤其是仗义疏财，声名远播的晁盖，一路上他们吃饭住店，真不知道有多少人认出他来了。济州府尹只要派下人去村间街头的客店访问一圈，晁盖他们的行走路线都能知道的一清二楚。之所以这个案子耽搁了这么久，就是因为杨志的出逃，老督管的推卸罪责，给这个案子平添了许多古怪。

    至于我说蔡京和高俅不和，在水浒中也是隐隐有所体现的，而且，忠臣可以惺惺相惜，因为正义感不会因为参与的人多而有所减弱，但奸臣求的是利，朝廷上能获利的地方是有数的，你得的多了，我的就少了。所以实际历史上，那些权倾一时的大贪官，像严嵩，和珅那样，在同时代是没有其他大的贪官的。对他们来说，骂他们的忠臣和与他们夺利的贪官一样讨厌，而且对付忠臣不但要应付舆论上的压力，而且很难抓到把柄。对付贪官就好办多了，现成的罪名就在那儿摆着的，不用白不用，至于说他们是不是也犯了同样的罪，那就不用管了。

    水浒上将蔡京，高俅等人的罪责都有所夸大，徽宗年间的政治是很复杂的，到现在还有很多种说法，蔡京高俅不算是什么好人，但和历史上有名的奸臣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宋史中并没有为高俅做传，对他的记载也很少，修史的时候，大忠大奸都会有很大的篇幅，由此来看，高俅还称不上是大奸），北宋的悲剧是诸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其中最主要的，要归咎于宋徽宗。但在古代，是不能说皇帝不好的，特别是这种民间流传的通俗读物，所以徽宗的错就全被蔡京，高俅等人分担了。到了水浒成书年间，蔡京，高俅是大奸臣在民间已经是完全被认可了。

    类似的事也有很多，比如说在唐之前，曹操一直被认为是雄才大略的，包括北宋修订的资治通鉴对曹操的评价也很高，但到了后来，三国成书的明初，曹操是奸臣已经是民间主流观点了，清后期出现戏曲后，曹操就只能是白脸的奸臣了。

    不管怎么说，我是以水浒为背景写的，所以在设定也尽量依照水浒中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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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19）

﻿蔡太师得知自己的女婿梁中书送给自己生辰纲又一次被劫，不由得大怒，他派下府干，去济州府尹那里催促。济州府尹自作聪明的“理论”了十几日，没有等来自己在东京的好朋友的回信，反而等来了蔡太师派来的府干，现在他才算明白过来，这个案子没有任何政治背景，就是单纯的抢劫案。末了那府干还慢悠悠的说道：“这个案子太师很是在意，若是办不好，恐怕就要请大人去沙门岛走一遭了。”

    济州府尹一边暗暗骂那个杨志真是脑袋被驴踢了，竟然真的放下大好前程不要，去劫去那生辰纲，一边对府干赔笑道：“请太师放心，在下一定会将此案破获。”

    府尹转身又将负责此案的缉捕使臣何清唤来，在他脸上刺上，“迭配……州”字样，说道：“限期十日内，破得了案，也就罢了，若是破不了，本官会去沙门岛走一遭，但在这之前，你也少不了被发配到雁飞不到去处。”

    （接下来我要引用水浒中的一段原文了，这段原文很不起眼，但却揭示了水浒后续的情节为什么会这么发展。）

    “却说何涛领了台旨，下厅前来到使臣房里，会集许多做公的，都到机密房中，商议公事。众做公的都面面相觑，如箭穿雁嘴，钩搭鱼腮，尽无言语。何涛道：“你们闲常时，都在这房里赚钱使用；如今有此一事难捉，都不做声。你众人也可怜我脸上刺的字样。”众人道：“上复观察：小人们人非草木，岂不省的?只是这一伙做客商的，必是他州外府深山旷野强人遇着，一时劫了他的财宝，自去山寨里快活，如何拿的着?便是知道，也只看得他一看。”何涛听了，当初只有五分烦恼，见说了这话，又添了五分烦恼，自离了使臣房里，上马回到家中，把马牵去后槽上拴了，独自一个，闷闷不已。正是：双眉重上三锽锁，满腹填平万斛愁。网里漏鱼何处觅？瓮中捉鳖向谁求?”

    这段话说明了一个问题，作为基层的衙役捕快，对于这个案子态度和蔡太师，梁中书，济州府尹他们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些做大官的只需要动动嘴，他们自然希望能破获此案，将劫匪抓捕归案，将生辰纲夺回。但对于基层的衙役来说，他们是需要用命来拼的，所以他们的目的是在保住自己的性命的前提下，尽量把这件事搪塞过去。具体到这个案子，一看就知道，敢劫下梁中书送给蔡太师的生辰纲，必然是汪洋大盗，这种悍匪要想抓捕归案，不知要断了多少同僚的性命。所以何清开始那五分烦躁是因为济州府尹逼他限期破案带来的压抑，而后五分烦躁是因为同僚明确表示了，这个案子不能破，真要是破了，就不知道需要多少衙役的人命需要填进去了。那些做公的对何涛说的话的意思就是，既然这件倒霉事摊到了你的头上，就算是你倒霉吧，但你若是要执意破案，拿兄弟们的性命去换你的前程，就太不仗义了。上面催的紧，下面又没人配合，何涛的郁闷可想而知。

    但事情很快有了转机，他那好赌懒做的弟弟何清在敲诈了他一番后，告诉他那安乐村的白胜很可能参与了这个案子。何涛连忙带着人去安乐村抓捕白胜，果然从他那儿搜出了一包金银，将白胜押回府衙，大刑伺候，白胜吃打不住，将晁盖供了出来。

    济州府尹随即押一纸公文，就差何涛亲自带领二十个眼明手快的公人，径去郓城县投下，着落本县，立等要捉晁保正，并不知姓名六个正贼。

    何涛来到郓城县，出现了一系列奇怪的举动，见知县下了早衙，何涛似乎也一点儿都不着急，偏要等值守的押司，结果等到了水浒的主角宋江宋押司。何涛将他的来意全部告诉的宋江，却被宋江稳住了，借机宋江急忙骑马去给晁盖等人报信，而何涛就在那儿傻傻的等着。

    这也是水浒中一个很有意思的情节，整个过程中，何涛表现极其愚蠢呆笨，被宋江玩的团团转，但事实真是如此吗？还是之前的观点，对于蔡太师，济州府尹这些人来说，将劫匪尽数抓捕归案，将失却的生辰纲夺回是主要目的。但对于何涛这样的基层衙役来说，保命为先，既然为了保命，那就应该尽量避免直接的冲突。所以对于何涛来说，最好的结局就是晁盖得到风声跑了，他来到郓城县后，人去屋空，到底跑哪儿了他也不知道，而且他完全可以推说因为消息泄露，犯人跑了，毕竟他们去抓白胜的时候可不是偷偷摸摸去抓的，消息完全有可能走漏。面对这种情况，济州知府还能怎么做，只能够发下海捕公文，至于什么时候能抓到晁盖他们，何涛就不用管了。而且现在已经抓到了一个劫犯白胜，缴获了一包金银，而且知道了其他几个劫犯的身份，也不能说这个案子没有破，这对于蔡太师，对于梁中书也有个交代，各方皆大欢喜。这里还要强调一个细节，何涛在听了宋江的名字后纳头便拜，说明他是知道宋江这个人的，那么自然也知道宋江是个交游广泛的人，所有完全可以推断，何涛是故意让宋江去报信的，只有这样，才符合他，以及他代表的基层衙役的利益。

    但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何涛的设想，宋江是在早上，至少也是上午通知到晁盖的，但当何涛夜间带人去抓捕晁盖的时候，他居然还在收拾东西，由此可见，晁盖绝对不是个明锐聪慧之人。我相信何涛知道这个消息后一定满心哀叹，都这么放水了你晁盖怎么还不跑呀？好在朱仝把晁盖放走了。到后来，何涛他们带着五百官兵来到石碣村的时候，居然还打探到了阮氏三雄的下落，他们在梁山水泊之间。何涛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定满脸惨白，这时候了他们为什么不悄悄的躲起来吗？他之前的计划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不能知道晁盖他们的下落，这样想要追捕也无从下手，自然就可以避免冲突了。但现在，五百个官兵都听到了，晁盖他们就在梁山水泊之中，有了明确的方向，何涛就必须带着他的同僚，用人命去填。果然，这五百官兵全军覆没，只剩下何涛一人被割去了双耳，放了回来；第二次带了一千官兵，团练使被俘，连带着还有一两百人，这只是被活捉的，战死的估计也有一半以上，这又是五百来条性命。为了这个案子，先后有一千左右的官兵丢掉了性命，结果呢，什么犯人也没抓着，什么赃款也没追回，最后不了了之了，这就是何涛他们这些基层衙役最不希望看到的结局。

    之前我说过，吴用在智取生辰纲的时候，有一个极其精妙，完全看透人心的设计，那就是没有去杀那些押解生辰纲的士卒。在这之前，大家先想一想，一个案子被侦破的难度主要是由什么决定的？如果你想到的只有作案技巧的巧妙与否，那么恭喜你，你还是个纯洁的好孩纸。实际上，一个案子是否能被侦破，除了作案技巧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案件的恶劣程度。想想看，抢劫银行的破案率绝对要比你在路上丢了五百块钱要高很多，这难道只是因为作案技巧的原因吗？

    吴用就是因为洞悉了人性中的这个特点，所以就算是面对吃了蒙汗药摊到在地的士卒，就算他们清楚的记得自己的相貌，也没有选择杀人灭口。因为生辰纲是梁中书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属于亲戚之间的联络，押送之人很可能是蔡太师的亲厚之人。事实也正是如此，那个老督管是梁中书夫人，也就是蔡太师女儿的奶公，应该是陪嫁过来的，虽说是仆人，但也是亲厚之人，吴用他们要是随手杀了后果会如何？就事实来看，得知生辰纲被劫之后，蔡太师虽然大怒，但也就只是让给当地官员尽量破案，自家的命最值钱，那些衙役们是不会去和晁盖他们拼命的。事实是，从济州府尹到郓城县知县，再到都头朱仝雷横，所有人都有一点儿不紧不慢的感觉，而事情最后的结局，济州府尹去东京请罪后，蔡太师也就没有再在意这个案子了。这就是吴用这个计划中最巧妙的地方。之前我说过，杨志不是没有补救的机会，这个机会就在这儿，吴用的计策巧妙利用了基层衙役不求争功，但求保命的心理，但这个案子如果由杨志来负责，还会这么拖拖拉拉的吗？虽说他不一定能逮到晁盖他们，但至少不会让他们跑的那么轻松，这也算是一种补救了。

    最开始的时候，吴用和何涛他们的心思是一样的，想着尽量将这个案子大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所以他们在劫取生辰纲后，并没有避难逃走，而是各回各家了。到后来，他们被发现了，晁盖他们已经打算落草梁山泊了，这时候吴用他们和何涛的目的就不一样了，何涛还是希望大事化了，但吴用却希望将这件事闹大一点儿，只有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力量，才能让官府在明知道抢夺生辰纲的劫匪就在水泊梁山，却不敢派兵围剿。

    PS：这一章写的有点儿水，但还是写下了，智取生辰纲是水浒中极其精彩的情节，不经意间写透了人性，看起来破绽百出，其实笔笔皆有深意，令人回味无穷，真正体现了为什么水浒被称为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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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20）

﻿却说那一日早间，晁盖等人正在自家葡萄架下宴乐，宋江匆匆跑来，说济州府已经查实了他们的罪状，派人来抓他们了。晁盖听了大惊，匆忙道谢后，安排吴用并刘唐带着几个庄客将劫得的金银珠宝做五六担装着，先行带走，他和公孙胜在这里收拾妥当，就去寻他们。

    晁盖是个心直而仗义的人，他的庄上豢养的庄客颇多，此时他要潜逃而走，自然要把这些庄客都安排妥当了。不愿意跟着去的，发散银两，让他们另投他处，愿意一同前往的，仔细收拾行李包裹，打叠财物。这些事都很是繁琐的，弄的到了夜间，晁盖和公孙胜才将将收拾好。此时听得庄客来报，官兵已经过来了，他和公孙胜带着十几个庄客，从后门闯了出来，也幸得朱仝有意放过他们，晁盖等人俱跑了出来。

    晁盖安排公孙胜带着庄客先走，他自来断后，这些暂且不提，却说公孙胜带着十几个庄客，在东溪村外的山林里急急行走。这一日，正是好大的月亮，照的夜间也似白昼，山林间枝枝杈杈，随着山风摆动，在清冷月光的照射下，恰好似鬼鬼魅魅。众庄客刚刚被官兵追捕，当时只顾逃命，还没什么，现在心思渐渐冷却下来，才感到一阵阵的后怕，见到树枝晃动，还以为有官兵埋伏，惊吓连连。公孙胜注意到了这些，但也没有在意，有自己在这儿，就能定住他们的心，他更在意的是官府的反应。公孙胜也知此案关系甚大，官府恐怕不会善罢甘休，但好像那吴用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只是不知道他的计划如何。公孙胜快步行走之间，还在想着日后的安排，猛然间，他心头无端的一惊，突然停了下来，这吓了他身后的众庄客一跳，以为官府真的追杀过来了，个个放下担子，抽出刀来，暗暗戒备着。

    公孙胜仔细观察着周围，此时的山林间兴起了薄薄的雾气，寻常人只当是山间水汽湿重，但对于公孙胜这类修习道法的人来说，却能清楚的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法术的痕迹。公孙胜察看了一会儿，眉头紧锁，这个法阵颇为精妙，布置起来也绝对需要花上很多时间的，不是公孙胜自傲，他认为自己身后的那些庄客还真不配用这么大的阵仗来对付，那么他就成了唯一的目标了。公孙胜思索片刻，挥手让那些庄客先绕路而走，果然如他所料，那些庄客走了有半个时辰了，阵法也没有发动的痕迹。

    公孙胜拿出自己的法器松纹古定剑，缓步上前，开始观阵。这个法阵暗合八卦，名为八门，就是个很常见的八门阵，但布阵者绝对有玄门正宗传承，阵法精巧，毫无纰漏，更妙的是，布阵者将这方山水融入了八门阵中，虽然少了几分变化，威力却增大了不少。公孙胜突然想到，自己下山之前，师父罗真人曾嘱咐过，此次下山他会有一劫，而且是人劫，莫非这就是他应劫之时？不由的，他心中暗暗沉了几分。

    公孙胜回到阵法中心，一块林间空地上，朗声说道：“贫道已观此阵，请变阵。”这个布阵者虽然未露面，但也是个遵从古礼的人，在他观阵的时候，阵法显露却无变化，这本是上古封神之役时流传下来的斗阵礼节。既然对方是个尊古礼的人，那他也就要以古礼之法破阵，否则就丢了他师门的面皮。

    少顷，阵法变化，灵气流动，当然，普通人是看不出来的，他们只会觉得，怎么雾气突然变大了。公孙胜在原地掐算了一阵，上观星斗，下应地脉，选定一个方向，大步走了去。公孙胜选的是生门，阵法运转起来后，他的法术受到了压制，开门、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这八门之中，生门对自己的压制最小，所以他先选择了这个方向，来探探这个法阵的底细。

    公孙胜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站住了。前面一个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拿着一杆丈八蛇矛，站在了小路当中，挡住了道路。公孙胜知道，这就是生门的守阵之人，不过从他的站位来看，他不是布阵之人，甚至丝毫不懂法阵，他只要朝右移三步，再朝后移一步，就可以借助阵势之力了，但此刻却只是呆板的站在小路当中。

    在他人法阵中贸然施法，恐遭反噬，所以公孙胜把手中的松纹古定剑收了起来，抽出一把朴刀来，那布阵之人既然敢在生门安排一个不懂法阵的人，看来此人的武艺必然不差，公孙胜上前说道：“在下乃入云龙公孙胜，这位好汉如何称呼。”既然是遵照古礼，武者相斗，怎能不报名号？

    林冲开口说道：“在下乃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先生请了。”说完，持枪而上，正取心口。

    眼看长枪来的凌厉，公孙胜暗暗赞叹一声，手持朴刀，迎了上去。长枪似龙，朴刀如虎，龙吟虎啸，斗得难解难分。公孙胜见久战不胜，寻了个时机，拖刀而走，身形狼狈，步伐精妙，却是暗藏杀机，若那人追来，必让他身首两处。

    但林冲并没有去追，之前离玄就吩咐过他们，只要守好自己的所在即可，不必贪战求胜，更不能追杀逃窜，他们对阵法一窍不通，妄自乱动，恐怕会引得阵法自行扑杀。

    公孙胜见林冲没有追过来，暗暗叹了口气，却也没有强求，携刀去了开门。开门之处，一个面阔耳大、鼻直口方，一脸凶煞之气的和尚在此驻守。互报名号后，公孙胜引朴刀上前，又是一场酣战，恰似两虎争食，犹如二龙抢珠。那花和尚使得一根六十二斤水磨镔铁禅杖，舞得好是威风，而且一身的蛮力惊人，兵器相碰，直震得公孙胜虎口发麻，几十个回合下来，他依旧没有占得先机，无奈只得再退了下来。

    公孙胜又去了休门。在休门，他遇到的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将，使得一对日月双刀，刀法虽说凌厉，但运转之间，还有些许的僵直，相比之前两个好汉，自然要差上一筹。但那女将似乎是懂些法阵，快要撑不住的时候会借助阵势，又能挺一段时间了。

    公孙胜见一时也无法破开休门，而且随着法阵运转，浓雾之中，时时有鬼魅之影，公孙胜索性收刀回走，去寻那个布阵之人，将那人击杀，自然便能破掉此阵，而且自己应的是人劫，若不将那人击杀，并不算度过了人劫，日后恐会遗患无穷。

    看着公孙胜的身影没入浓雾之中，扈三娘斜靠着道旁的树干上，大口的喘着气，她现在感觉四肢乏力，内腹淤痛。平时不管是和林冲、鲁智深，亦或者是离玄武斗切磋的时候都是点到为止，这是她第一次和武艺一流的高手对决。武者相斗，稍有疏忽，就会命丧当场，生死只在刹那间，那种万丈悬崖走独木桥的感觉让她体会到了莫大的心理压力，压的她有种窒息的感觉。但扈三娘还是坚持了下来，她知道，离玄为了今天的这场八门锁龙花了多少心血的，她决不能后退一步，死也要守住休门。扈三娘甚至已有打算，若是到了最后她实在守不住了，她宁愿将魂魄融入休门，就算是永世不得超生，也绝不让那人通过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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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伏魔记之腾蛇初临（21）

﻿当公孙胜回到法阵中心，那片林中空地的时候，看到一个身着玄色道袍的道姑静静的站在那里，公孙胜看到她时，心中一惊，而且那种感觉似曾相识，他思索片刻，才恍然，那些人不就是当初他和晁盖等人去劫生辰纲的时候，在那个王纪客店遇到的奇怪客人吗？难道说当时她就已经在暗处算计自己了？更关键的是这个女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每次公孙胜见到她，都会有种莫名的恨意，仿佛他们之间会有前世宿怨般的仇恨。

    见公孙胜静静的站着，也不说话，离玄却不能等了，毕竟阵法运转是有时间限制的，她开口说道：“云中仙离玄，请道友赐教。”

    公孙胜心神归位，拿出松纹古定剑，依礼答道：“入云龙公孙胜，请道友赐教。”

    令公孙胜惊奇的一幕出现了，离玄右手虚握，一个权杖在她手中慢慢浮现出来，权杖九段，似是骨节，材质似玉似骨，朴实无华。此时离玄的发髻散落，及地长发无风飘摇，配上她深若寒渊的双眸，好似冥神临世。

    离玄猛地挥动自己手中的权杖，八门大阵疯狂运转，忽然，一阵地动山摇，她将这个法阵引爆了。在八方之野，公孙胜似乎看到了八扇大门出现，门上浮雕着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公孙胜知道，这不是幻象，而是灵气显化，他一脸难以置信，开口说道：“道友忒是狠毒呀。”离玄将八门阵引爆的同时，也引爆了此处的地脉，从此以后至少数年间，此地将会雨水失调，天灾不断，离玄这是和这一方百姓结下了天大的因果。而且修道者讲究顺应天时，像这样公然干涉天道运转，绝对会遭受天谴的，在公孙胜看来，离玄为了此次斗阵的胜利已经不管以后了。

    离玄开口说道：“日后因果自有贫道担负，还请道友赐教。”

    八门阵显化，公孙胜承担的压力陡然增大了许多，好似身上压着万钧巨石一般。他披头跣足，脚踩七星，剑舞八卦，舞出了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之阵，来抗衡离玄的八门阵。随着公孙胜的舞剑，周围的水汽云雾都聚集而来，少顷，便化为一片云海了。

    离玄没想到公孙胜的法力如此高强，她一开始就把死神权杖召唤出来，就是想尽快将其伏灭，但现在，却僵持了下来。死神权杖对死亡原力的消耗太大了，再过一会儿，离玄恐怕就会不败而败了，到时候就全完了。离玄一咬牙，将体内的死亡原力疯狂输出，此役她决不能输。

    此时，半空中由八门阵显化而成的八扇大门徐徐打开，其中各喷出一道灰色的玄气，那八道玄气在空中融合物化，化作了一条灰色腾蛇，于云中翻滚。

    腾蛇于云雾中翻滚，地面上公孙胜周围的云海中也慢慢显化出云蛇来。突然，一条云蛇急速飞来，正取公孙胜的咽喉，他赶忙用剑将其斩断，却没想到松纹古定剑穿过那条云蛇，只是让它的身形淡了一些，并没有将其斩杀，还好公孙胜反应极快，连斩了七剑，才终于将那条云蛇斩的消散。但云海之中还显化出了其他云蛇，随着他周围的云蛇越来越多，公孙胜渐渐支撑不住了。

    眼看自己就要被万蛇穿心而死了，无奈，公孙胜朝二仙山方向施了一礼，说道：“老师在上，今日弟子要破戒了。”说完，公孙胜一声魔啸，松纹古定剑荡出了阵阵魔纹，云蛇稍有触碰，就消散重新化为云海了。公孙胜在云海中舞剑，表情似喜似悲，长啸似哭似笑，步伐凌乱，手舞足蹈，剑迎风而啸，似是鬼哭狼嚎，不像有道真仙，反似癫狂魔头。倏忽间，公孙胜剑指苍天，周遭云气喷涌而上，冲到半空，一条白龙从云气中显露出来，一身雪白的鳞片霞光闪闪，唯有龙首是墨色的，散发着浓郁的魔气。

    离玄看见了微微一笑，心道：云中之龙公孙胜，你终究没有荡尽魔性呀。

    黑首恶龙，灰色腾蛇在半空之中缠斗，恶龙疯癫，魔气冲天，腾蛇冰冷，死气沛然。慢慢的，恶龙占据了上风，但离玄并不担忧。此时黑首恶龙的魔气在慢慢扩散，他小半个龙身已经变成了墨色，本来还晶莹剔透的龙眼已经显露出一丝浑浊了。

    这时候换作公孙胜等不起了，他被迫激发出了心中的魔性，法术威力强大，但却不能长久，否则一旦魔性彻底回归，就是他身死道消之时。

    半空中恶龙和腾蛇的战斗愈加激烈了，滴滴恶龙之血洒下，沾染到的山中野兽突然双目猩红，疯狂攻击任何可见之物，不一会儿就力竭而死；片片腾蛇鳞片落地，周围树木花草纷纷遭了厄难，树木落叶而枯死，花草凋零而叶黄，霎时间，盛夏已变成了晚秋。

    随着战斗的进行，公孙胜绝望的发现，就算他拼尽了全力，也无法将那条腾蛇彻底击杀。就在此时，半空中的恶龙已经全身化为了墨色，双眼已彻底浑浊，他开始疯狂的攻击腾蛇，但这时候，往往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地面上，公孙胜也开始胡乱狂舞，他的神智已乱，道心失守了。

    不一会儿，恶龙力已竭，腾蛇瞅准机会，狠狠的咬在了恶龙咽喉之处，恶龙拼命挣扎，却也回天无力了。随着生命的渐渐流逝，恶龙的双眼又变的清澈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恶龙强挣着回首朝二仙山方向望去，眼中充满了眷恋。突然，恶龙的魔气消散，化为了虚无，唯有颔下逆鳞，化作一道金光，被腾蛇吞入腹中……

    离玄现在瘫坐在地上，全身无力，头痛欲裂，七窍流血，甚是可怖，她已经将自己的死亡原力，精神力彻底透支了；而公孙胜面色安然，脸带微笑，静静的站着。只不过此时，离玄还活着，但公孙胜却已生机尽断，溘然长逝了。

    ……

    二仙山观星台上，罗真人暗暗的叹了口气，那场龙蛇之争他看在了眼里，但他有什么办法？罗真人身若槁木，心如死灰，慢慢的走下了台阶，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让他重重的弯下了腰。当日他去寻得翠秀山真武观斗虚道长理论，两人一言不合，打斗起来，最后弄得了两败俱伤，从此后他就落下了这个病根。这阵咳嗽似乎是将他的神智唤了回来，他坐在台阶上，突然老泪纵横，无语仰望苍天，他知道，自己的得意弟子公孙胜已然陨落了……

    PS：伏魔记的初篇已经结束了，如果大家喜欢的话，请多多支持，谢谢。另外，我将之前的章节梳理了一遍，修改了些小细节，主要是补充了柴进和鲁智深的人物评述，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再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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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古镇七日游（1）

﻿现在正是秋高气爽的日子，夜宸下午没课，就拿了本书，来到学校草坪上，铺了块布，看了会儿书，就仰躺在上面，开始享受秋日和煦的阳光。

    前几天她在任务中伏击入云龙公孙胜，在那场艰苦而惨烈的战斗中，夜宸熬到了最后，也笑到了最后，在看到公孙胜终于被自己伏灭之后，她总算是放松下来了，心头紧绷的那根弦一松，她再也支撑不住了，昏迷过去了。等夜宸醒来，看到的不是他们在郓城县的那个客房，而是自己在第七空间的私人房间，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她就完成了那个任务。

    看到夜宸醒来了，趴在床头的黑猫菲菲关心的说道：“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夜宸下意识的说道：“好一个灵物，走兽之身而能吐人言，敢问阁下尊称？”

    一句话问的菲菲满脑门的黑线，夜宸说完才反应过来，她已经不在北宋徽宗年间了。这也难怪，夜宸扮演离玄七年多了，身体早已形成了本能，就算她说梦话，说的也都是符合离玄身份的话，绝不会有任何纰漏的，现在突然脱离了那个环境，一时没有适应过来。

    菲菲更加担忧的看着夜宸，眼神中已经出现了可怜之意，夜宸也有些尴尬，勉强笑了笑，说道：“跟你开个玩笑啦。”

    听了夜宸的话，菲菲算是松了口气，她跳到夜宸怀里，说道：“这没什么，能这么快弄清楚就算很好了。有时候一个任务的跨时很长，可以达到数十甚至数百年，在这种长时间的任务中，经常会有试炼者出现记忆错位，将任务中记忆当成了主体记忆，反而认为现实中的人生才是一次任务。回归空间后能够矫正过来还算好的，有的就彻底沉入其中了。”

    夜宸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问道：“那些无法自拔的试炼者怎么样了？”

    菲菲说道：“没有怎么样，毕竟他们只是记忆出现了偏差，而不是错误，再说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实生活确实可以作为试炼者的一个特殊任务来看待，所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大一点不同，就是他们会成为第七空间的常住人口，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们是不愿回到现实中去的，而是将第七空间作为了自己的家，就在这里生活、奋斗。”

    看着夜宸很疲惫的样子，菲菲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了，而是说道：“先稍微吃点儿东西吧，你再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说完，夜宸的卧室房门自动打开，一小碗薏米粥飞了过来，稳稳的落在了夜宸的床头。菲菲对夜宸的私人房间的控制能力要比夜宸自己强很多，只不过控制权没有夜宸高。

    夜宸吃了些东西，就再次睡下了……

    “你什么时候喜欢看这种书了？”一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夜宸的思绪，她睁开眼睛，原来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好朋友肖兰站在了她旁边。肖兰也不客气，坐在她旁边，看到夜宸身边放着一本《水浒传》，拿起来随手翻看。

    夜宸回到现实空间后，首先愣了一下，因为她在任务世界中度过了七年多，但在现实中仅仅过了三天，但她也没在意，而是马上去书店买了本水浒。看任务名字也知道，伏魔记这是个系列任务，而她只是完成了初篇，以后她绝对还会回到那个年代，完成自己的伏魔天责的。以前是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当然要好好研究一下这本《水浒中》了。夜宸有个计划，她打算把这本水浒给背下来，这几天，她就一直在干这件事。

    当然，这些也不好跟肖兰说，夜宸故作随意的说道：“只是随便看看而已，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夜宸知道，她虽然是肖兰的好朋友，但不是她的好玩伴。肖兰喜欢的那些夜宸都觉得太闹了，而陪着夜宸，肖兰也觉得没意思，所以看起来有些奇怪，虽然她们的关系很好，但很少在一起，如果在一起，那就一定是有事了。

    肖兰一脸的不满，说道：“你这小丫头怎么这么回事，我就不能来关心一下自己的好朋友吗？”估计肖兰也知道，自己的这句话没什么可信度，越说声音越小，似乎为了转换话题，她又一脸神秘的说道：“你觉得李度峰怎么样？”

    夜宸说道：“什么什么峰，他是谁呀？”

    肖兰颇有点儿恨铁不成钢的说道：“就是咱们学校篮球队的呀，你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

    夜宸笑道：“那人你认识？”

    说到这里，肖兰也装不下去了，她笑道：“谁认识他呀，不过这个人我还是知道的，被几个有胸脯没脑子的女生捧了几句篮球王子，就真当自己是王子了，没什么本事，拽的跟什么似的。”

    夜宸知道肖兰这倒也不是在说大话。肖兰的背景也很深厚，她从六七岁，就被她爸爸带着在董事会议上列席旁听，接触的都是商界政界大鳄。这种人私德到底怎么样另说，但能混到那个位置，在做人做事上绝对是有很多过人之处的，肖兰从小接触的都是这些人精，对于校园里所谓的风云人物自然是有些看不起的。别说是那些成功人士了，只要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年的人，都会觉得大学里的学生真的很纯真，他们的勾心斗角更类似于大人看小孩子过家家。所以很多已经工作了的男人会看上学校里的女生，但已经工作了的女人，看上校园里的男生的就很少了，因为纯真这个属性，在男女关系中，是为女性加分的，对于男性来说，这是减分项。

    听肖兰这么说，夜宸笑着说道：“那你还向我推荐他，你说那些女生是胸大无脑，你不也一样。”

    肖兰挺了挺大大的胸脯，自豪的说道：“我不一样，我是既有胸也有脑，至于说为什么推荐他，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啦。”说完，拿出了一个Delafee巧克力的礼盒，打开放到她和夜宸中间，随手拿出了一块，说道：“虽然装饰有些俗，但味道还是可以的，你尝尝。”

    夜宸拿出了一块，说道：“这东西还挺贵的，你也不替人家说几句好话。”

    肖兰说道：“我不是向你推荐他了吗？”

    夜宸接着说道：“然后再狠狠的贬他一通？”

    肖兰有些不屑的说道：“他给的这点儿东西，也就只配我提一句，要想让我替他说好话，至少给我个这个。”说完，扬了扬自己左手腕上戴着的翡翠手镯。那个手镯肖兰提起过，那是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玻璃种的，属于翡翠中最好的品相了。翡翠绿色的居多，但有种老坑冰种，是像玻璃一样呈透明状的，最是少见，也最是珍贵，这么一个玻璃种的翡翠手镯，市价要在五十万左右。肖兰张口就要五十万，也真敢开口，但没办法，人家有这么说的底气，毕竟她每年都要受到一个类似价值的生日礼物的。

    肖兰吃了块巧克力，又对夜宸说道：“你知道最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苍蝇要朝你下手吗？”

    夜宸笑道：“那你说说为什么？”说真的，最近她收到的乱七八糟的礼物还挺多的，她都有点儿闹不明白了。

    肖兰说道：“那是因为你最近把气质收敛了很多。”

    夜宸听了心中微微一动。夜宸的天赋是死神之心，什么叫天赋，就是天生就有的，所以说这颗奇异的心脏并不是夜宸来到了第七空间才有，而是从她一出生，左胸搏击之物就是一颗死神之心。只不过那时候夜宸还不会引导，死神之心博发出来的死亡原力就无意识的散露了，这就是为什么夜宸只是有些好静，不怎么合群，真有同学找她帮忙她还是愿意的，但就是被人称为冰山女神。她身上散发的气质太过冰冷，或者准确的说是阴冷，这种死亡气息是所有生命都不喜欢的，唯有像肖兰这样，天生阳气充沛的人，才不在乎这些。经过在第七空间的历练，现在夜宸已经可以把自己的死亡原力完全收敛起来了，自然就没有那种阴冷的气质了。夜宸也是当局者迷，经过肖兰提醒才醒悟过来，日后她时不时散露一点儿死亡气息，果然追她的人又一个不剩了。

    PS：祝大家圣诞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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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古镇七日游（2）

﻿这天，夜宸回到了第七空间。她刚刚经历的“伏魔记”这个任务对她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最主要的就体现在生活习惯上。夜宸可是在那个任务世界度过了七年的江湖生活，凭借自己的天赋和智慧，她可以活的自由自在。在那里，她是武艺高强，法术通天，并且人脉深厚的离玄，但在学校里，她又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最多算是长得漂亮的普通学生。本应该习惯了的每天上课，做作业，打扫房间等普通生活，让任务归来的夜宸有种极其约束的感觉。

    从这里可以看出，夜宸的境界还是不够高的，但孔夫子尚且到了七十才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夜宸才二十刚出头，做不到也算正常。所以说这并不是个别现象，大部分的试炼者都有这样的心理。他们在任务世界经历的过的都是极其精彩，当然，也很危险的生活，对于平淡如水的普通人的生活，有的人会更加的珍惜，有的人就会觉得无聊。前者一般是那些拥有美满家庭，成功事业的人，后者往往是那些独身一人，没有什么留恋的人，或者也可以叫做有房无家。显然，夜宸就属于后者，在现实生活中，她一个亲人也没有，本身的性格又比较淡漠、孤僻，对她来说，在第七空间充满自由的生活还是更加舒服。

    夜宸躺在床上，一边翻看着一本关于水浒的论著，一边对趴在她床头，刚刚睡醒，正无聊的打着哈欠的菲菲说道：“我不想去上课了，但又不想完全脱离现实世界，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菲菲慵懒的把眼睛微微张开，说道：“这样呀，我可以替你办理退学手续。”

    对于这个方法夜宸并不满意，她说道：“我所认识的人可都在学校里，退学后不就相当于彻底脱离现实社会了吗，不行，再想一个。”

    菲菲无奈的看着夜宸，用自己的爪子擦了擦脸，想了一会儿，说道：“我可以为你弄到一个交换生的资格，这样你就可以至少一个学期不用去上课了。”

    这次夜宸满意了，说道：“好的，就这么办。”

    解决了一个烦心的问题，夜宸心情不错，她把那本书扔到了床边，翻看着自己的人物面板。夜宸已经看了好几天那种枯燥无味的学术论著了，实在不想再看了，反正伏魔记的下一篇还早。听菲菲说，这种系列任务既然要分成几个篇章，那就不会连续出现，中间最少也会间隔一两个任务，所以夜宸还是有很多时间来为自己的下一次伏魔做准备。

    夜宸翻看着自己的各种数据，随性的翻到了团队一页，看到自己唯一队友，唐婳的头像亮着，处于“在线”状态。夜宸稍微找了一下，找到了发送信息的地方，写下了句问候语给唐婳发了过去，很快，唐婳就有回应了。两人通过团队界面聊了几句，两人都觉得有些不方便，不如直接见一面，商定好时间地点后，夜宸下床来到自己的衣柜前，开始准备出去的衣服。

    对于这次见面自己穿什么，夜宸还是费了很大的心思的。她不能穿的太正式，这样会拉远两人的距离的，她们是队友，在第七空间里，这算是试炼者之间最亲密的关系了；也不能穿的太随便，她们总共算起来也才是第三次见面，第一次见面在“十重选择”中，那次确实说不上有多愉快，第二次是在“瑞恩市”，那个任务太过激烈，两人那几天想的都是自己怎么才能生存下来，其他的都没怎么想。所以她们这第三次见面还是挺重要的，太过随便显得不太尊重；同样的道理，既不能太华丽，也不能太朴素，既不能太成熟，也不能太纯真……

    人和人之间见面，第一印象看的就是外表，而外表，很大程度上会被衣着所影响，夜宸和唐婳这次见面，就是一次交锋。她们在瑞恩市建立团队的时候太过仓促，也没时间去细聊，夜宸以自己的强力压迫唐婳承认自己是队长，服从自己的安排，这一次见面，就是一次最后的确认。如果夜宸镇不住她，唐婳随时都会有反逆的可能，但她们的身份，还是队友，所以又不能有太明显的对抗。总的来说，这次见面是一次交锋，但又不能表现出任何烟火味。这就有点儿类似于古代帝王去求贤，既要表现出对贤者的尊重，也不能失了自己的身份，显得太没地位，相比而言，夜宸现在还算比较轻松。

    菲菲趴在桌子上，看着夜宸一件一件的换衣服，漫不经心的说道：“随便找一套差不多的得了，毕竟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夜宸看了菲菲一眼，说道：“我就说让你别每天睡觉，看吧，你现在都睡糊涂了，要不要我抓着你给你洗个澡呀？”菲菲变成了一只猫，似乎也有了猫的一些特性，例如说怕水，所以每次夜宸想要给菲菲洗澡都被拒绝了。

    被夜宸吓唬了一下，菲菲彻底清醒了，连忙说道：“不用了，我可以有很多种方法让自己在不沾水的情况下洗的香喷喷的。”

    夜宸也不管她了，继续找衣服，至于说在第七空间拳头至上，纯粹是一句笑话。第七空间会从各种角度来考验试炼者，力量只是一部分，还包括智慧、心性、应变能力、观察力，甚至还有为人处事，待人接物的方法。夜宸曾听菲菲说过，以前有个很著名的系列任务，参与者被扔到了明中后期，党争最严重的时候。在那个任务中试炼者的能力会被压制的很厉害，除了记忆力稍微好一点儿外，没有任何特殊能力得以保留。他们需要从寒门士子起步，进入朝廷，最终目标是入阁，成为内阁大学士。别的先不说，明朝有非翰林不得入阁的传统，一篇八股文章就难倒了一大批的试炼者，而这只是最初的一步，面对后面的党争，更是让人头疼。

    第七空间中类似伏魔记这样的大型系列任务有很多，其中不少都很艰难，这个“明朝内阁之路”，算是其中之一。据菲菲说，这个任务在最鼎盛的时候，有二分之一的试炼者都必须要走这么一遭，以至于那段时间第七空间中的高阶强者，每个人都会写一手的景秀文章，其厚黑之学，党争之术，无一不精通，每个试炼者都被空间逼成了老狐狸，算计，陷害别人最是熟练。这个任务甚至影响了当时试炼者之中的风气，那时候，如果一个试炼者，是凭借强大的力量，而不是智慧通过任务，会遭到鄙视的，那时候的试炼者讲究的是兵不血刃，不战而屈人之兵。

    当时菲菲说到这里，神秘兮兮的凑到夜宸的耳边，说道：“据说这个任务还惊动了上面。”说着还用猫爪指了指上面。夜宸表示理解，显然，第七空间是在做一种选拔，虽然没被选上的惨了点儿，直接命就没有了，但还可以很清楚的看出，这是一种选拔。而从任务的内容来看，选拔目的，应该是培养出一批高质量的战士，这种战士不但需要有武力，还需要有智慧，后者甚至更重要。但现在，因为空间发布的任务有些不合理，选出来了一大堆擅长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政客，这绝对不会让第七空间背后的存在感到愉悦的。虽说如此，但听菲菲说，这个“明朝内阁之路”这个任务并没有被取消，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的试炼者必须要经过这个系列任务才能提升位阶了，这就看谁的运气差了。

    PS：下面的内容和主线剧情无关，大家没兴趣可以不看的。

    这一章提到了明朝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科举考试采用的文体，这种文体对字数(注意是每句话的字数)，押韵，都有很严格的要求。虽然现在很多人都对八股文很不喜欢，但其实，越是严格的标准越能看出一个人的水平。所以在古代，老师考你学写诗写的怎么样，会让你写一首律诗来，而不是一首古风，因为律诗对格律的要求最为严格，只有这样，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水平来。同样，一个人字写得好不好，看楷书，楷书最是严苛，但也最难写，一个练习过几年书法的人就敢写草书，但却不一定敢写楷书。因为草书没有规定，我觉得怎么舒服怎么来，只要照顾到整体的结构就可以了，但楷书不一样，不但要照顾到整体的结构是否美观，每句话，每个字，每个笔画都需要照顾到，写好楷书，其他的类似行书，草书学起来就容易多了。八股文也是一样，当时就有人说过，学会写八股了，一般的诗词歌赋之类的就都会写了。

    总的来说，八股文作为一种考试方式来说，还是不错的，之所以出现八股文让读书人思想僵化，就要扯得远一点了，有个根源性的因素：明朝，是历代贵族势力最为薄弱的朝代了。

    大家经常会说到唐朝时期科举形式有多么丰富多彩，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唐朝时期活字印刷还未发明，书籍是很珍贵的，普通人终其一生都未必能拥有一本书。唐朝丰富多彩的科举，只是为了能从贵族子弟中择优选取，唐朝的官员，大部分都是有贵族背景的。而且唐朝也是贵族势力极其强大的朝代，到了最后，唐朝就是毁于军阀割据，能做军阀的，大都也是累世贵族。

    经过元朝的粗暴统治，把中国很多传承数百年的贵族彻底毁了，但没关系，一个新的朝代诞生就会拥有一批新的贵族，例如汉朝。但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为了避免贵族势力对皇权的威胁，他心狠手辣的将开国功臣杀了个大半。

    很多人会说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喜欢杀功臣，其实是不准确的。楚汉相争的时候，除了项羽和刘邦，其实还是很多其他势力，他们不具有争霸天下的能力，但其实力也不容小视，刘邦是用高官厚禄把他们拉到自己这边的。我们都知道，这种承诺是毫不靠谱的，所以刘邦建国后，就开始清理这些异姓王了。对于跟着自己打天下的老伙计，老部下，刘邦还是颇为照顾的，直接证据就是当刘邦死后，吕后一手遮天，但她对开国功臣集团，还是很忌惮的。甚至经过了文帝，景帝，直到武帝时期，开国功臣都还活跃在朝廷之中，从高祖刘邦到武帝刘彻前期，汉朝的宰相都是由这些开国功臣担当的。所以说在汉朝，开国功臣的势力并没有得到怎么打压，他们始终是汉初政坛上一股强大的力量。

    这和朱元璋有着明显的不同，朱元璋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建文帝可以收揽大权，将开国功臣杀了大半，那些人可是跟着朱元璋一起打天下的呀，几个漏网之鱼又被朱棣给杀了，所以整个明朝，贵族势力是相当薄弱的。这就导致了，所有人想要做官，就必须参加科举，这是唯一一条途径，而科举面对的不再是拥有很多资源的贵族子弟，而是一般的寒门士子，就算活字印刷已经很成熟了，但书籍在那时候仍然是很珍贵的，因此科举考试的范围就不能太大，你要在科举考试的时候考一句庄子里的话，可能大部分的都没听说过，也没机会听说。最后，朝廷选定了四书作为科举考试的出题之处。这主要是因为四书作为儒家经典，流传的还是比较广的，而且字数也不算太多。大部分读书人家里都会有本论语，但要找本道德经，就只能去道观里找了。

    在这种背景下，八股取士也可以称之为比较合适的方法了，但这种方法有个很大的弊端，会让天下大部分的读书人思维僵化。明朝出的名臣不少，那些名臣也都是经过科举考试出来的，包括中国最后一位圣贤，王守仁，明朝最著名的大臣，张居正。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科举并不是问题，但不是说所有的读书人都拥有这样的天资的，他们为了能够考上哪怕一个秀才，都只能废寝忘食，死读四书。历来都是如此，出类拔萃者少，平庸无识者多，但后者，却往往能够构成巨大的基数。这就是八股取士最大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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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古镇七日游（3）

﻿终于选好了衣服，夜宸仰躺在床上，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虽然有些夸张，但挑选衣服确实是件很累人的事。

    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夜宸洗了个澡，戴上菲菲给她选定的蝴蝶面具，就出门了。

    她们约在了一个咖啡厅里，远远的，夜宸就看到了站在那里等待的唐婳。唐婳今年十三岁了，个子比较高挑，已经有一米五了。本来还是在上中学的唐婳，今天来却穿了一套带有休闲风格的正装，显然是成人款式，脚踩着一双八厘米的黑色漆皮高跟鞋，硬是将自己的身高提到了一米六以上，配上优雅成熟的站姿，除了身材稍差点儿外，完全就是一个都市丽人的状态。夜宸猜到了唐婳绝对会有些举措来试试自己的底线，但没想到她会选择这种方式。而且夜宸还有点儿奇怪，唐婳作这种成人打扮并没有任何僵硬之处，自然而然，好像她真的已经长大了一样。虽然之前和唐婳只有两次的接触，但夜宸知道，她并不是个很会伪装的人，不管是在“十重选择”还是在“瑞恩市”里，她表现出来的都是小孩子的心性，怎么现在突然成熟起来了。

    不管怎么样，自己都需要好好的应对这一次见面，夜宸微微调整了下自己的心态，自然的走了过去。两人寒暄了几句，携手走进了咖啡厅，选了个小隔间，点了两杯咖啡，坐了下来，随意的聊了起来。

    聊了一会儿，夜宸貌似随意的问道：“几天不见，你变化挺大的呀。”

    唐婳微微一笑，似乎明白了夜宸的意思，说道：“姐姐也是越变越漂亮了。”接着又叹了口气，说道：“其实我心态的变化全是因为刚刚度过的那个任务。”

    夜宸好奇的问道：“哦，这样呀，你经历的是什么任务？”

    唐婳喝了口咖啡，稍稍停顿了一会儿，说道：“我经历的任务叫做‘日月凌天’，时间是在武周年间。武则天掌握大权后，发诏书，选各地才女，入神都书院学习，并且特许在那儿学习的女子可参加科举，进而入朝为官。我在那儿学了六年了，考过了一次礼部试，但没有考中，还在继续学习。”

    夜宸回想了一下，问道：“我可没有听说过武则天有这样的举措？”武则天为女身，敢登基为帝，承受的压力已经很大了，不得不为自己的身世进行各种编纂。如果她想要女子入朝为官，掌握实权，那就不单单和朝廷的大臣为敌了，而是在挑战自周以来建立的社会体系，和整个社会为敌的人，必然是没有好下场的。

    唐婳点了点头说道：“的确，这在真实的历史上是没有的，我想应该是空间对其背景进行了修改。”接着又苦笑着说道：“估计空间是打算让所有试炼者都从朝堂上的政治交锋中走一遭。想必姐姐也听说过‘明朝内阁之路’这个系列任务吧，参与那个任务的试炼者都是男性，第七空间的女性试炼者比例虽然比较小，但整体数量并不少，所以空间特地找到了这么一个历史上女子掌权的巅峰时期，来为女性试炼者搭建一个平台，让她们也经历一次政坛上的磨练。”

    夜宸笑道：“这也不难理解，不是有句老话说道‘自古衙门好修行’，又有‘大隐隐于朝’的说法，朝堂之上，权利之争，本来就是人的欲望最强烈、最赤*裸的表达，期间钱权为经，亲友为纬，错综而复杂，在这种环境中，心性修炼最难，却也最容易成功。”

    唐婳赞叹道：“还是姐姐看的透彻，但话虽说如此，真的要亲历其中，还是觉得太难了。”

    夜宸说道：“哪个任务也都不容易呀。”

    两人又随便聊了一会儿，互相探讨些通过任务时的技巧，眼看着天色已晚，就互相告别，各自回去了。

    夜宸和唐婳聊了有两个多小时，话题从第七空间的任务，说到哪种化妆品更好，但惟独最关键的，关于两人的关系定位，她们没有一句聊到。或者说是没直接聊，她们两人通过聊天时的语气和措辞，都隐晦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同时也得到了对方的回应。唐婳表示依然愿意顺从夜宸的指挥，但她也不再是那个虽然古灵精怪，但毕竟经历浅薄的小孩子了，所以夜宸在做出决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她的利益和感受，对此，夜宸表示同意。

    之所以不直截了当的说出，而采用这种隐晦生涩的方式，大概是属于智者的一种独特的语言吧，凡事点一点，对方就知道，且应该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真正把话说白了，说透了，反而没有意思了。这就类似于两个文豪聊天，他说一句：“真的是春风不改旧时波。”另一个人说道：“何故悲怀思乡？”这样两人可以继续聊。如果另一个人问道：“这句诗是什么意思？”就说明两人在唐诗这个领域，是没有话题的

    ……。

    晚上，夜宸在自己的书桌前，随手拿了一张便签写写画画。通过她和唐婳的任务安排，夜宸隐约感觉到了空间这么安排的用意。

    对于他们这些试炼者来说，类似于“瑞恩市”这样有着极高淘汰率的任务就像是一个特殊的考验，通过了这次考验，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空间的认可，空间就会对其着重培养。紧跟着“瑞恩市”，夜宸经历的是“伏魔记”，唐婳经历的是“日月凌空”，这两个都属于大型系列任务，这种任务往往会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节奏不是很快。

    系列任务的时间跨度非常大，通过空间考验的试炼者就有了充足的时间来消化并且强化自己的所学。例如说夜宸在伏魔记的初篇就度过了七年，在做任务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她是需要等待的，因此她就有了很多的空余时间，用来体会死亡法则，强化自己的死神天赋。如果不是有这么个机会，在第七空间这样任务安排还算比较密集的情况下，夜宸根本没有时间来消化吸收自己的所学，就算学会了什么，也只能僵硬的使用，根本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效果。

    那么接下来又会怎么安排呢？夜宸在纸上乱画着，空间已经给了机会让他们这些试炼者提升自己的实力，接下来就应该……应该……就是“考试”了。空间会安排一次考试，来看看那些试炼者到底学的怎么样了，而考试的方式，很可能就是……

    就在这时，菲菲跳到了夜宸的桌子上，一脸严肃的对夜宸说道：“三天后，你要参加第二次进阶任务了。”

    对，就是进阶任务，这就是空间给夜宸这些人安排的考试，考过了，更上一层楼，考不过，则被淘汰。

    夜宸开心的笑了。有一点可能很多试炼者都没有意识到，在第七空间，最重要的不是通过任务，而是领会空间的意图。瑞恩市最后那一幕给夜宸的刺激太大了，让她知道了，如果空间认为你只是凭运气混过来的，就算勉强通过了任务，也会被用一些很隐晦的手段除掉。由此夜宸推断，如果让空间认为自己是个极有培养价值的选手，那么就算自己出现了什么失误，空间也会多给一两次机会的。第七空间能在关键时候拉自己一把，那真是什么技能，多少金币都比不上的呀，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弄清空间的意图就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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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古镇七日游（4）

﻿夜宸把一脸严肃的菲菲抱到了怀里，一边给她梳理毛发一边说道：“不用担心，我心里有底的。”

    菲菲用脑袋蹭了蹭夜宸的手掌，说道：“我怎么能不担心，那可是灵异任务呀！”

    是呀，那是灵异任务，夜宸微微叹了口气。灵异背景的任务，最大的特点就是诡异，无比的诡异，到那里，什么力量，聪明，智慧都不管用，之前以无数试炼者的生命为代价，最后总结出，度过灵异类任务最关键的就是两个字“悟性”。这是个完美的答案，但也是句废话，因为真要是悟性通透，那什么任务都可以度过。

    ……

    夜宸也没有表现的太过紧张，和平常一样，每天学习各种搏斗技巧，文化知识，期间子午打坐，体会死亡法则。两天后的晚上，夜宸完成了一天的功课，正窝在沙发上啃苹果，任务面板突然跳了出来。

    古镇七日游：听从导游的安排，完成古镇七日游。

    下面还附着一张小地图，上面标注着集合地点，还有简略的行程安排。按照行程安排，明天一早夜宸就需要集合了，而集合的地点，就在夜宸生活的城市边缘的一个小广场上，那里不是很繁华，但环境清幽，夜宸还去过那里晨练。

    看名字就知道，这次的任务背景是一次旅游，夜宸把手里的苹果放下，开始收拾行李。在菲菲的帮助下，夜宸很快就收拾好了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第二天一早，夜宸拉着自己的行李箱，回到了现实世界。

    来到那个小广场后，夜宸也没等多久，就看到一辆大巴驶了过来。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穿着导游制服的女孩从车上跳了下来，拿出了块牌子举到胸前，牌子上面写着“古镇七日游”，女孩就站在车前等待参加这次旅游的游客来集合，等待的时候那个她还时不时的东张西望，显得颇为活泼好动。

    夜宸并没有急着上前，她在广场附近找了个卖早点的小摊，坐定下来，要了碗豆浆，慢慢的喝着，观察着这个广场。谁知道这个导游是真是假，是人是鬼呀，现在距离最后的集合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万一待会儿再来辆旅游大巴，下来个导游，也说是来安排古镇七日游的，那怎么办，他们该听谁的，说不定上错了车就下不来了。所以夜宸宁愿等等，估计大家也都是这么想的，关于第七空间的任务，还是灵异背景的任务，夜宸不相信还有试炼者敢迟到，估计都到这儿了。甚至她还看到了几位，拉着旅行箱，或来回张望好像在等人，或悠然自得在看别人下棋……就是没一个人上前去报道。

    等了二十多分钟，一个人都没来，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那个短发导游有些烦躁，也有些生气的跺了跺脚，大声喊道：“没有其他车了，就这一趟，再不来我就走啦。”

    夜宸听了心中微微一惊，旅客没有上车有很多中原因，最常见的就是迟到了，但那个导游好像就知道，她所等待的所有旅客都已经到了，只是因为有某种顾虑所以没有上车，而且到底是什么顾虑她也点出来了，就是怕有别的车。

    看来这个导游也不是个普通人呀，不知道她在这个任务中扮演什么角色，夜宸默默的想到。看时间确实差不多了，夜宸起身朝大巴车走去。

    于此同时，广场上还有六个人也开始移动脚步了，但每个人都不想抢先出头，大家互相打量着，计算着时间和各自到大巴的距离，来调整速度，最终在集合时间的最后一秒，所有七个人同时来到了大巴车门口，等待检票。

    看着这七个谨慎到了极点的游客，导游有些好笑，又有些好气，她把牌子收起来，说道：“你们这些试炼者可真是的，活的累不累呀，好了，开始检票。”

    从这个导游口中点出了“试炼者”三个字，让夜宸他们全都心中一惊，表现各异，有惊有惧，有笑有叹，但也有像夜宸那样，脸色平静，毫无变化。

    导游说了要开始检票，但这七个试炼者一个也没动，导游愣了一下，才苦笑着说道：“用不用这样呀，算了，我来点名吧。”说完，拿出一个小本子来，开始一一点名。

    试炼者也没有异议，只是暗暗的将顺序记了下来。现在他们已经可以确认，这辆车确实就是自己要搭乘的旅游大巴，之所以没有主动上前，就是因为这个顺序，谁也不知道，初次上车的顺序是否有特别的意义，在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厉鬼要是按照这个顺序来攻击也未可知。灵异任务总是这样，实力强大的试炼者可能就是因为之前一个很不起眼的选择，而惨遭淘汰，所以在这个任务中，还是谨慎些好。

    导游点的名字显然都是别称，而不是真名，但她也没有在意，当说到“宸”的时候，夜宸知道，这是到自己了。她掏出了昨天晚上菲菲给自己的旅游车票，递了过去，就上车了。

    本来可以搭载三十人的大巴车现在只有七个旅客，显得颇为空旷，夜宸找了个中间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很快，所有的七个人都上车了。检票结束，那个活泼阳光的短发导游也上来了，大巴车开始发动了。开车的是个中年男子，看起来颇为憨厚，而且技术很好，车辆启动丝毫没有颠簸。待车驶离广场，开始匀速行驶后，导游开口说道：“大家好，我叫郝雪，大家可以叫我小雪，欢迎选择天卓旅行社，我们将要去穆家庄古镇完成七天六夜的游玩。那里也是我的家乡，好山好水好风景，大家到了一定不会失望的。”

    之后小雪又对他们的目的地—穆家庄古镇做了番简短的介绍，最后，小雪又意味深长的说了句话：“这个古镇有一些特别的风俗，大家既然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入乡随俗比较好，但大家也不用太过忍让，我们旅行社还是很有实力的，也不会惧怕他们，而且那地方的人颇有些欺软怕硬，大家适当的展现自己的力量，自然就会得到他们的敬畏，这样一来，即使发生了什么变故，我不在你们身边，也可保得大家的安全。”

    这几句话说的极其奇怪，根本不像是一个导游该说的话，那么很可能这段话就是空间对他们的嘱咐，只不过是借那个导游的口说了出来。谁都知道这几句话很重要，都在暗暗的思索里面蕴藏着什么玄妙，只不过有些人能想明白，有些人只能做到一知半解，但到底自己想的对不对，就看悟性了。

    导游说完后，就坐下了，七个游客都默默无语，只是时不时打量一下周围。

    参加这个古镇七日游的七个游客显然都是试炼者，四男三女，其中有两个人引得了夜宸很大的兴趣。

    其中一个叫火润，听名字，就让夜宸不由想起了在瑞恩市她遇到的那个神秘而强大的雪衣女子——水断，更重要的是，火润她有残，她是个盲人。

    另一个女孩更有意思，她叫“伤雨”，面容秀气，带着病容，娇娇弱弱的，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似乎是噙着泪，白嫩晶莹的皮肤让夜宸都有些羡慕，而且她很羞涩，被夜宸一直看着，脸变得红红的，目光躲闪，不敢和自己对视。

    夜宸见过的试炼者也不少了，但第一次见到这么一个怯弱的女孩，而且，她还不是装的，否则绝对会被这方面的大家夜宸看出来一丝痕迹，最关键的是，夜宸看到她有种奇怪的感觉，那是一种莫名的亲近，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在瑞恩市遇到唐婳的时候。

    夜宸微微一笑，对伤雨说道：“我还缺个同伴，你过来陪我吧。”

    这句话说的车上的人都愣了，他们还没遇到过这么心大的，灵异任务刚刚开始，这七个人中有没有鬼都未可知，就这么大大方方的招人过来，这是没吃药还是吃错了药？

    伤雨听了夜宸的话，也有心反驳，但张了几次嘴，却喏喏的却不敢说话，着急的快要哭了。最后，在夜宸冷冽的目光注视下，伤雨不敢有所违抗，站了起来，小步来到了夜宸面前，说道：“是……是的，宸小姐。”

    夜宸说道：“不用叫我宸小姐，叫姐姐就可以了，来，坐这里。”说完，轻轻拍了拍自己旁边的位置。伤雨应了一声，乖巧的坐了下来。

    就这么简单的，在恐怖使者唐婳之后，死亡女神又遇到了痛苦侍女。和心思活泛的唐婳不同，痛苦侍女拥有对死亡女神更多的忠心。在外人看来，痛苦侍女是个矛盾而极端的人：她极度的自卑，又不把除了死亡女神之外的所有人放在眼里，包括比她资格更老的恐怖使者；她很怕痛，一个细小的伤口都能让她泪雨连连，但痛苦也能给她带来特殊的兴奋感，愉悦感，让她如吸毒般迷恋；她喜欢虐俘，虐尸，是个十足的虐待狂，但又享受着痛苦，显现出了强烈的受虐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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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古镇七日游（5）

    大巴这时候已经驶出了市里，走在了高速路上，周围都是大片的田地，这个时候，冬麦已经发芽了，田间地头，时不时的还出现几个坟包。自家的地里有个坟头，说起来很可怕，但要是生活在那里，每日得见，也就都习惯了。此处地处大平原，一眼望去，地若棋枰，毫无起伏，天似穹盖，四维下垂，这种一览无遗的开阔土地确实让人倍感天地之辽阔，宇宙之宏伟。

    大巴上没有一点谈笑之声，七个游客都很安静，不像普通游客那样，有着出游的愉悦和兴奋，每个人都在默默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夜宸在看窗外的风景，伤雨低着头坐在她旁边，时不时偷看她一眼，夜宸转过头来时，她又害羞的低下了头，那个叫火润的盲女紧闭双眼，靠在座椅上，似乎是在假寐。坐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被称为“二少爷”的年轻男孩，二十左右的年纪，衣着虽然简单，但都不是普通的牌子，估计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是个少爷吧，他正在低着头玩手机。坐在他后面的也是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叫做“胖子”，身材确实也是胖胖敦敦的，而且很和善，脸上一直挂着笑意，看起来就让人觉得亲近。夜宸左前方是个壮硕的中年汉子，剃了个光头，已经是秋天了却只穿了一件单衣，被称为“狂风”，他正在四处打量，紧皱眉头，看起来有些不安的样子，估计之前也没经历过灵异类的任务，初次面对这种以诡异著称的空间任务，心里估计也没什么底吧。最后一个是被称为“李老板”的中年男子，相貌平凡，身材还有点儿发福了，但很有些威严，似乎真的是个老板，他耳朵上带着一对无线耳机，似乎是在听音乐，在以诡异闻名的灵异任务中，敢将自己的听觉封闭，也不知道是真的无所畏惧还是实力高强。当然，大巴上最奇怪的莫过于导游了，作为导游，天然的有调动气氛的义务，在这么冷场的情况下，她却一言不发，只是偶尔跟司机小声说几句，显得很奇怪。

    伤雨暗暗的将其他几个人看了个遍，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但看自己新认的姐姐宸正在专注的看着窗外的风景，也不好去问，只能暗暗思索。她也知道，自己在智谋这方面确实不怎么样，要不是凭借着极佳的天赋和逼到无路可走后能豁出命去的狠劲，她也活不到现在，但这也让她之前的每个任务都过的很艰难。这个新认的姐姐看起来就是智慧**的样子，希望她能多点拨一下自己，至少不用每个任务都拼命。很多人可能会潜意识的认为实力强大的试炼者都是心高气傲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不论实力多么强大的试炼者，都要面对第七空间极高的淘汰率，对于普通人来说，试炼者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在面对第七空间的时候，试炼者始终是极度弱势的一方，空间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他们的能力压制，甚至压制成一个普通人，再强大的实力，对于空间来说都没有什么用处。在这种连生存都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所有合格的试炼者都是极端的实用主义者，面对一个智慧高深的团队领袖，选择归顺和服从是一件极其正常的事，因为这样可以增加自己的生存几率。毕竟活下去，这是所有生物最强大，也最基础的本能。

    就在这时，意外的变故出现了，一声闷响之后，司机猛地一踩刹车，大巴车突然停下来了，车上的众人都朝前倾倒，但毕竟都是实力高强的试炼者，也没有太过狼狈。车停稳后，导游立刻下车察看，坐在最前面的二少爷透过车窗似乎也看到了什么，把手机放回兜里，也跟着下去了。那个司机张了张嘴，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看到有人领头，其余的六个试炼者也都跟着下来了。

    下车一看，所有人都知道，出车祸了。大巴车前一片血迹，前面十几米处，一个身着正装的女孩躺在了地上，肢体诡异的扭曲着，地上还有大滩的血，显然是活不成了。

    面对这突然的变故，所有的试炼者都愣了，但也都知道，这是空间的一种安排，甚至说，这本身就是一个灵异事件。要知道，虽然说在大巴车上的试炼者干什么的都有，但所有人都分出了几分心思放在车外，观察着周围的一切，空间既然安排他们走这么一条路，很有可能会在路上设置一些提示，真要因为大意没有注意到，说不定就会成为自己最根本的死因了。七个试炼者都可以确定，在之前，目光所及的开阔地带除了他们搭载的这辆大巴外，没有一辆车，也没有一个人，也就是说，这个被害者是突然冒出来了。这显然是空间安排的，也绝对有特殊的用意的，但到底想要提示他们什么，就看各自的悟性了。

    夜宸还注意到一个细节，那个被撞的女孩身上流出的血是黑色的。夜宸也知道，静脉中那些含氧量低的血其实是深红色的，有时候看起来就像黑色一样，但现在的情况并不是这样，那个女孩流出的血是浓重的黑色，绝对不是暗红色。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就在这些试炼者暗暗思索的时候，那个导游一脸焦急的走上前去，她负责的这趟旅程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虽然不是自己的过错，但绝对要被公司责问的，想想就觉得心烦。虽然远远的看着那个女孩被撞的挺惨的，但导游还是抱有一线希望，万一她还没死呢，只要不出人命，一切就都好说了。这么想着，她心中又生出一丝希望来。

    待导游蹲下来仔细察看那个女孩的伤势后，那一丝希望又完全破灭了，那个女孩的头部遭到了严重撞击，脑袋已经裂开了，怎么看也是绝对死了。导游蹲在那里愣愣的出神，想着自己怎么向公司交代，她没有注意到的是，那个脑浆迸裂的女孩突然睁开了眼睛，怨毒的看着她。

    PS：前面一章作为这个任务的开篇，有些细节处理的不好，已经修改过了，大家可以去看看。灵异类的故事绝对说不上怎么喜庆，所以元旦就没有更新了，但还是要祝大家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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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古镇七日游（6）

﻿这时候小雪对自己面临的危险还一无所知，七个试炼者中有心细的已经注意到了，但也没有说话，他们需要根据事情的发展来决定后面自己的选择，这个导游能不能救，能不能救得了都还不好说，所以暂时不要妄动为好。

    小雪蹲在地上正在想着怎么向公司交代，突然感觉脖子处一阵剧痛，低头一看，那个本已经死亡的女孩正怨毒的看着她，纤细的双手死死的掐住了自己的咽喉，长长的美甲深深的嵌入到肉里。小雪开始拼命的挣扎着，但都无济于事，那个女孩的手像铁爪一般牢固，任小雪怎么拉拽都不松手。

    小雪的脸色开始变的青紫，慢慢的，她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不再动弹了。那个躺在地上的女孩此时也站了起来，脑浆迸裂，肠腑流出，看起来很可怕，但她身上致命的伤口开始快速愈合了，并且身形也有些变化，很快，那个女孩不但身上再无一点儿伤痕，而且容貌身形变的跟小雪一模一样了。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正装，女孩似乎觉得有些不合适，就脱了下来，露出了雪白的身子，但她也没在意，蹲下来将小雪的导游制服扒了下来，自己穿上了，正合适。

    收拾了下衣服，女孩走来过来，虽然她的相貌外形和小雪一模一样，但眼中浓烈的邪气还是表明了她的身份——一个鬼物。女孩走到七个游客面前，说道：“从此后我就是郝雪了，大家上车吧，别耽误了行程。”

    七个试炼者眼睁睁看着那个鬼物杀掉了他们的导游，看到她走过来，都做好了动手、或者逃跑的准备，但听她这么一说，好像也没有明显的敌意，都有些拿不定注意，面面相觑，不知现在该怎么办。这时候，夜宸突然上前，问了个奇怪的问题：“你是导游吗？”

    那个新的小雪也愣了一下，但还是认真的说道：“是的，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古镇七日游’这趟旅行的导游了。”

    夜宸听了漠然的点了点头，就转身上车了，伤雨虽然没明白这里面的弯弯道道，但还是紧紧的跟在夜宸后面，其余的试炼者见状，有的想明白了，有的还是糊里糊涂的，但也都从众跟了上去。待所有试炼者上车后，小雪露出一个诡异的笑脸，也上车了。

    小雪上车后对司机吩咐道：“开车吧。”那个司机也什么都没问，直接开过去了，夜宸他们感到车还晃了一下，显然，这辆大巴直接从之前的那个导游小雪身上碾过去了。那司机只是奇怪，谁这么无聊平白无故的把一个仿真娃娃放在了路当中，害的他吓了一身冷汗，以为自己撞人了呢，为了安慰自己受惊吓的心灵，他故意开车从那个娃娃身上碾了过去。

    车开了没多久，遇到一个三岔路口，司机正要往左拐，新的导游小雪突然说道：“咱们不去穆家庄了，往右拐，去鬼庄。”

    司机有些犹豫，说道：“可是……”

    小雪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就去那里，不要多问。”说完还威胁的瞪了那个司机一眼。

    司机没办法，只好顺从的改变了路线，毕竟，这次旅行的负责人是这个年轻漂亮的导游，不是自己。对此，车上的七个试炼者都默默的看着，没有发出任何异议，伤雨想要问一下，但见夜宸没有说话，也就忍了下来。

    新的导游小雪还是给车上的游客解释了一句：“我们要去的是鬼庄古镇，那里的民风还是挺淳朴的，景色也不错，大家不会失望的。”七个试炼者还是沉默以对，他们都在努力的参悟，空间安排这个变故到底是想要提示什么。

    剩下的旅途一切平静，他们七个在下午三点左右就来到了这个所谓的鬼庄。

    庄上的房子青瓦红墙，颇有些年头了，一条小河贯穿小镇，河水清幽，时不时有条小船经过。这时候已经有些凉意了，在暖暖的太阳下晒着还是很舒服的，几个老爷子就在一棵大槐树下的石桌上一边下棋，一边享受温煦的阳光，还有几个小孩儿在路边打闹。这个镇子上建筑古旧，但其中还是有很多现代化的商店，像电影院，各种银行，各种移动电话营业厅都有，还有几个品牌商店，只是不知道这种潮牌开在这么一个古镇上还会有生意吗？

    司机将大巴车直接开到了一家旅馆门口，旅行社已经为他们安排好的住宿，七个试炼者都下车了，将自己的行李从车底拖了出来。虽然是四男三女，但那四个男人却没有表现出一点儿绅士风度，丝毫不考虑帮那三个女生一下。其实这也正常，在任务世界中，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未经他人同意，突然接触一个试炼者的身体，都会认为是一种极度无礼且充满敌意的行为，一个合格的试炼者绝不会让一个不熟悉的人靠近自己。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试炼者的私人物品，例如现在，谁知道那三个女生的行李箱里放的是什么，很可能里面就有珍贵、或者见不得人的东西，哪会让其他人接触。而且对于一些擅长用毒或者诅咒的试炼者来说，自己的私人物品上涂抹毒素或者施以诅咒是很常见的事，所以在任务世界，试炼者们总是会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导游小雪的帮助下，七个游客找到了自己的房间，将行李方下，开始收拾行李。

    他们七个人都住在了第三层，这一层南北有两排房子，各有四个房间，三个女生住在了南边一排，顺序分别是火润、夜宸、伤雨，最后一个房间空着，北面住的是四个男人，分别是二少爷、狂风、胖子、李老板。至于他们的导游郝雪，则住在了下面一层。期间伤雨提出想要和夜宸住在同一个房间，但夜宸没有同意，导游似乎也不想破坏既定的旅行安排，伤雨就只能住在夜宸旁边了。

    夜宸打开自己的房间走了进去，环顾四周。这里还算干净，被褥都是新换的，陈设很简单，一张单人床，墙边立着一个空柜子，用来放行李，有一套电脑桌椅，听旅馆的老板说是有网线连接的，还有独立的卫生间，保证二十四小时的热水。

    房间的卫生保持的不错，不用怎么收拾，但所有的七个试炼者，都花了两三个小时去整理房间，在灵异类的任务中，对自己住的地方总要用充分的了解。所有的试炼者都将自己的房间彻底检查了一遍，包括床底、墙缝、吊顶，有的还对柜子桌椅什么的敲敲打打，看看有没有夹层，似乎恨不得将其拆了。

    夜宸将自己的房间检查了一遍，也没发现什么，正打算休息一下，突然听到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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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古镇七日游（7）

﻿夜宸打开门一看，伤雨站在门口，穿了一身粉色的睡衣，怀里抱着一个毛绒小熊。夜宸问道：“有什么事吗？”

    伤雨喏喏的说道：“姐姐，我可以跟你说说话吗？我害怕。”这是她第二次参与到灵异任务中来，她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在医院里被厉鬼追杀的极度恐惧，那段可怕的经历让她连续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已经快留下心理阴影了。这次从接到这个任务开始，伤雨的心就一直悬着，普通的任务她都有点儿应付不过来，更何况这种灵异类的任务。她躺在床上越想越害怕，死死的抱着自己心爱的小熊也没有用，最后还是忍不住到夜宸这里寻求安慰了。

    夜宸看着伤雨怯弱的样子，叹了口气，说道：“进来吧。”

    房间里的陈设很简单，伤雨站在那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夜宸给她削了一个苹果，指了指房间里唯一的椅子，说道：“坐吧。”说完，自己坐到了床上。

    伤雨轻声说了句“谢谢”，把自己的毛绒小熊放到桌子上，接过苹果，慢慢的啃起来。她只是因为太过害怕才来到了夜宸这里，但接下来怎么办，她就不知道了，而在夜宸询问的目光下，伤雨更显得局促不安。

    夜宸坐在床上，看着一直在小口吃着苹果的伤雨，等了半天，也没见她说话，她来自己这儿就为了吃苹果？最后，有些不耐烦的夜宸开口问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见夜宸问了，伤雨放下苹果，小声说道：“我……我害怕，不知道能不能度过这次的任务。”

    夜宸皱了皱眉，这个女孩显然没有一个试炼者应该有的心理素质，接到灵异任务的试炼者都害怕，但像她这样的明显的表现出来的还真没有，也不知道之前的任务她是怎么度过的。

    夜宸开口说道：“你应该也知道，通过这种任务最关键的是什么？”

    伤雨说道：“这个我知道，是悟性，但我的脑子……不好用……所以，姐姐能不能帮帮我。”说着说着，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了，似乎挺不好意思的，只是用一双含泪的眼睛乞求的看着夜宸。

    夜宸这才明白过来，从检票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新收下的这个妹妹没那么智慧过人，更别说悟性了，她的脑子确实应付不了灵异类任务中的错综复杂的线索，要想能顺利度过这个任务，还得自己提点一番，只是没想到她任务刚刚开始就来寻求庇护了，这也算有自知之明了吧。

    夜宸也给自己削了个苹果，但没有吃，只是放在了床头，手里把玩着那把水果刀，说道：“悟性这东西，一是靠天资，二来，也要看各人的努力的，以后会慢慢变好的，在灵异类任务中最关键的是对细节的观察和分析，你说说，为什么在导游说要检票的时候我们没一个人上前？”

    伤雨小心的说道：“那是因为上车的顺序很重要。”她其实当时也没想到这个，只不过她也知道自己的智慧不怎么样，所以有些随大流，大家都不做的事她也不会去做。在自己分析能力不怎么样的时候，面对复杂的局势，随众也算是个明智的选择。在车上的时候，她才想通了这个上车顺序，毕竟这也不算太隐晦，静下心来很容易想到的。

    对于伤雨的回答，夜宸轻轻摇了摇头，说道：“这个答案不完全，记得这个任务的描述吗？‘听从导游的安排，完成古镇七日游’，这是空间对于这个任务给出的唯一一句描述，所以在这七天的旅行中，我们首先要遵从的，就是导游的安排，那么导游说让我们开始检票，为什么我们这些人就敢明确的抗拒这个安排呢？”

    “对呀……为什么呀？”伤雨小声惊呼，现在她才意识到，在检票这个环节，他们这些试炼者已经违背了导游的安排，也就是违背了第七空间对这个任务的要求，在任务中这么做，无疑是自找死路。她现在感到一阵的后怕，难道说那场车祸就是对他们错误选择的惩罚，本来好好的导游换成了一个鬼来当，不是惩罚是什么？

    夜宸笑了笑，说道：“现在才知道怕了？我们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大家的站位。”

    “站位？”伤雨努力回想着，但她确实没注意到当时他们七个人是怎么站的。

    夜宸继续说道：“是的，就是站位，我们七个人呈大致的半圆环绕着导游，导游正对着的那个人距离她最远，越往两边，距离导游越近，当然，七个人的站位并不均匀，相隔有的远些，有的近些，没有任何规律性。之所以这么站，就是为了达到这么一个目的：从导游的角度看，我们是没有任何顺序的。如果我们排成了一排，导游说开始检票，当然是从第一个开始，就算站的散乱一点儿，也是从距离导游最近，或者说正对着她的那个人开始检票的。现在明白了吧，因为我们特殊的站位，在导游只是说开始检票的时候，我们是可以抗拒这个安排的，因为从主观上，导游没有指出从谁开始，从客观上，我们的站位没有任何顺序性，所以导游的那句话成为了无效的命令。”

    听完了夜宸说的这么一大堆牵扯到大量逻辑分析的话，伤雨变得无神的双眼清楚的表明：她没听懂。但夜宸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突然，似乎看到了什么，夜宸瞳孔猛地一缩，手里的水果刀微微一顿，但很快，她就恢复了平常。

    过来十几分钟，伤雨才算把夜宸话里的逻辑关系给弄清楚。

    看到伤雨眼睛变的清澈了，夜宸才继续说道：“把控好自己的速度，让大家同时到达导游身边，注意到上车顺序的重要性，不要轻举妄动，这两点七个人都做到了。但这个站位，有三个人没有意识到，是其他四个人迁就着他们完成这样的站位的，这三个人中有你一个，还有二少爷和李老板。”

    伤雨惊讶的说道：“那个狂风……”

    夜宸点点头，说道：“是的，那么外表粗狂，看起来也很是心神不安的狂风绝对是个心思细腻的人，我清楚的看到，他为了能完成这种无序的站位，有调整过自己的位置。也还好有四个明白人，要是你们这样的人再多的话，其他人再迁就，也无法完成这种站位的。”

    听夜宸这么说，伤雨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说道：“对不起。”

    夜宸不以为意的说道：“没什么，以后注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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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古镇七日游（8）

﻿伤雨又问了一句：“这么说来咱们的导游被杀不是空间的惩罚？”

    夜宸答道：“第一，那当然不是空间的惩罚，我们又没有做错什么，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这反而应该是个奖励，第二，谁说导游被杀了，你没看到她们前后长得一模一样吗？根本就是一个人嘛。”

    听了夜宸说的话，伤雨有些目瞪口呆了，她说道：“那个不是之前被撞死的女孩吗？而且后面那个导游是个鬼，眼神好可怕的。”

    夜宸淡笑着反问道：“现在的导游是个鬼，谁告诉你之前那个导游就是人了？”

    对于夜宸的话，伤雨张了张嘴，心里觉得有个地方不对，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夜宸解释道：“你如果注意到了两个细节，就会明白，导游根本没有换。第一，那个被撞死的女孩流出的血是黑色的，第二，就是这里的方言，咱们刚下车的时候，那几个正在下棋的老先生中的一个说了句‘老郝，该你了’，但他却把郝念成了‘黑’，这是这个地方的方言的特点，所以，我们的导游‘郝雪’按当地的方言应该读作‘黑血’，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说导游根本没换了吧？而且，不管换没换，只要她承认自己导游的身份，我们的任务就能继续下去。”

    伤雨点了点头，又问道：“还有个地方我不懂，咱们本来应该去穆家庄的，现在却来到了这个鬼庄，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呀。”这个问题在那个三岔路口伤雨就想去问导游了，但当时见其他人没有说话，她也就忍下了。

    夜宸稍微停顿了一下，说道：“我们的目的地没有变，你觉得mu家庄的mu是哪个字？”

    伤雨说道：“mu作姓的时候不就是穆桂英的那个穆吗？”

    夜宸说道：“不一定，我觉得这个mu其实是木头的木，而且木鬼为槐，这个地方的道旁树都是槐树，那个所谓的穆家庄和鬼庄应该指的同一个地方。”

    “槐树？”伤雨喃喃的重复道，也难怪，现在的年轻人能分清楚青菜和白菜就不错了，想让他们凭树叶就看出树种来，就太难了。但作为试炼者，这种程度的博学多闻是应该达到的，这一点，伤雨并不合格。

    看聊的差不多了，夜宸说道：“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了，明天有时间再聊吧。”

    虽然夜宸已经开口说了，但伤雨还是想再争取一下，她问道：“我今天可以和姐姐一起睡吗？”说着，还睁大了双眼，努力表现出自己可怜的一面。

    “不行。”夜宸斩钉截铁的说道，看着伤雨可怜的样子，她叹了口气，说道，“以后要注意，在灵异类任务中要多长些心眼。”

    见夜宸这么说，伤雨只好站了起来，就在此时，夜宸突然厉声说道：“听了这么久，现在就想这么走了？”说话间，将手中的水果刀甩了出去，飞刀似是电蛇一闪，正好插在伤雨来的时候抱着的毛绒小熊的肚子上。

    本来是由绒布和棉絮做成的小熊，现在在伤口处却喷出了鲜红的血，同时还发出了刺耳的婴儿哭声，声音尖锐而艰涩，包含着无尽的怨毒和仇恨。

    这个变故吓了伤雨一跳，她完全没想到，自己一直作为心底安慰的小熊玩偶已经被掉包了，变成了一个鬼物，想到刚刚她还死死的抱着它，伤雨就感觉骨子里的彻骨寒意。

    这也彻底黄伤雨的心理底线击破了，实在不敢一个人回到那个恐怖的房间了。她双腿一软，直接跪下了，膝行而前，抱着夜宸的腿开始嚎啕大哭，边哭还边说道：“我不想回去，别赶我，我不想回去……”

    看着在自己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撕心裂肺的伤雨，夜宸真的有点儿头疼了。能被空间选中来参加这个任务，想来也是经历过几次考验的，但夜宸没想到伤雨她的心理素质这么差，夜宸安慰了几句，但效果并不好，伤雨反而哭的更厉害了。

    被弄得实在没办法的夜宸突然用左手卡住了伤雨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然后右手直接给了她一巴掌。夜宸并没有收敛力气，凭着被死亡原力淬炼的身体，夜宸这一巴掌足可以把一张桌子给拍碎了，好在伤雨也是个试炼者，身体素质较普通人来说要强上很多，但这么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也把她打蒙了。

    夜宸死死的盯着伤雨的眼睛，冷冽的说道：“你现在给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不要遇到什么都大惊小怪的，你若是能熬过今天这一晚上，我就收你为奴，给你庇护，要是一晚上都熬不过去，就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面对夜宸那如死神般寂灭的双眼，伤雨似乎被吓到了，只能呆愣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了。

    夜宸冷冷的看着伤雨离开自己的房间后，才算松了口气，她刚才为了增强自己的气场，将自己体内的死亡气息全部调动了起来，现在有些脱力了。但这是必须的，夜宸看的出来，伤雨是那种很缺乏主见的女孩，她并不需要复杂的逻辑来说服，只是坚定的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可以了。其实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夜宸关于导游和古镇这两个问题的论述中有两个逻辑上的相悖之处，不过很隐晦，一般人是很难看出来的。至于说夜宸为什么不让伤雨住在她这儿，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形式太不明朗，贸然改变原定的计划可能带来意外的变故，比如说攻击强度的增加。

    被夜宸强大气场镇住的伤雨直到回到自己的房间才清醒过来，但既然姐姐这么吩咐了，自己照做就是了，毕竟也是经历过多次任务的，她还真不相信自己连第一个晚上都熬不过去。当伤雨定下心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桌子上摆放着自己的毛绒小熊，刚看到的时候她还吓了一跳，但随即反应过来，那个伪装成她的抱抱熊的鬼物留在了夜宸的房间，这应该就是原来那个了。

    但就在伤雨上前打算把自己的小熊抱过来的时候，毛绒小熊突然转过头来，本来黑白分明的塑料质的眼睛变的一片血红，而且它还说话了：“我不会放过你的……”声音凄厉而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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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古镇七日游（9）

﻿看到这一幕，伤雨吓出了一身冷汗，身体下意识的靠在了门上，遇难则逃，这是她一贯的做法。就在伤雨打算开门逃跑的时候，却想起了夜宸冷冽的话语，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可以说，正是夜宸那强大而坚定的命令给了她最后的支撑，让她即使在极度恐惧下依然能够勉强站在那里。既然不打算逃了，就要勇于面对。伤雨小心的朝桌子那方向看去，毛绒小熊的眼睛依然是血红一片，嘴里还发出凄厉的鬼哭之声。隐约间，伤雨似乎看到了无数死婴朝自己爬来，向自己索命。虽然不逃了，但伤雨仍然心智软弱，她缩到墙角，紧捂耳朵，用这种方法来躲避眼前这一切，但那凄厉的声音似乎是直接灌输到她的脑子里的，捂住耳朵也没用。

    伤雨在墙角瑟瑟发抖，她周围一片婴鬼，这些早夭的小孩恶毒的咒骂着她，还用尖利的爪子抓她。终于，伤雨再也承受不了这种煎熬了，她闭上了眼睛，尖叫一声，凭借记忆冲了过去，抓住那个毛绒小熊，双手一用力，将其撕成了两半。

    伤雨的心理素质如此之差，但还能熬过这么多次的任务，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内心有股子狠劲。当伤雨被逼到绝境时，就会陷入一种癫狂之境，不要命的破坏着周围的一切，大家都知道，一个疯了的人有多么可怕。

    随着“小熊”被伤雨撕裂，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充斥到房间的每个角落，伤雨感觉到自己双手一片粘滑，那是一种血肉内脏的触感。伤雨不管不顾的抓起已经成了两半的“小熊”，继续撕扯着……过了好一会儿，伤雨才力竭瘫坐在了地上。当她再睁开眼睛后，看到满屋的碎绒片和棉絮。伤雨苦笑一声，扶着桌子想要站起来，但当她扶着木质的桌子时，却有了刚才那种粘滑的感觉，仿佛这个桌子也变成了鬼怪。伤雨赶忙离手，一个不平衡，又跌坐在了地上。失去了绝境对她的压迫，伤雨又变回了那个软弱自卑的女孩，她躲在墙角哭了起来。

    伤雨在地上哭了好一会儿，可能太累了，就靠着墙睡着了。

    夜渐渐深了，除伤雨外的六个试炼者都上床准备休息了，有些心理素质好的，像夜宸，胖子等直接熄灯睡觉，但像二少爷这样，胆子有点儿小的，就不敢关灯了。

    所有人在睡前都知道，这第一个夜晚绝对不会平静的，但应该不会出现什么绝杀之势，最大的可能是会有些试探，所以并不需要太过担心，当然，要是真的无所顾忌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试探随时可以化为实质的攻击。

    晚上两点左右，夜宸被一阵轻微的声音惊醒，醒来后，她既没有动也没有睁眼，只是集中注意力，用听觉来判断这到底是什么声音，从哪儿传来的。

    过来一会儿，夜宸才翻身起床，打开了灯，盯着房间里的那个衣柜，没过多久，果然，衣柜晃荡了一下，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

    夜宸经皱眉头，悄声走了过去，小心的用匕首将衣柜的门拨开，一个网球骨碌碌的滚了出来，夜宸清楚的记得，她没有带这个东西，而且柜子里本来也没有什么网球。夜宸看着滚到自己脚边的网球，用力踩了下去，网球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惨叫后，被夜宸给踩碎了，喷溅出大量的血。

    “就这样了。”夜宸看着脚边化为碎肉的“网球”，喃喃说道。当夜宸想要回床上继续睡觉的时候，却总觉得有个地方不对。想了一会儿，夜宸重新下床，开灯，还是走到衣柜前，用力把柜子给推开了。被柜子挡住的墙面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油印，大致呈人状。看到这个，夜宸才算笑了，如果没猜错的话，刚刚那个网球只是个障眼法，今夜真正来试探自己的，就是这个恐怖片里经常会用到的桥段：墙中人。

    有时候一些小说会让读者误会，认为砌到墙里是藏尸的好方法，其实这是完全不对的，对于建筑材料来说，不管是水泥还是砖，其实都是疏松多孔的结构，所以尸体因为自溶或者微生物的作用，渗出的油脂会透出到墙外来，呈现的就是夜宸现在看到的情景。

    看到油脂构成的人形越来越明显清晰，夜宸知道，它要出来了，时间也不能再拖了，夜宸右手作剑指，点在了那个油脂人形的头部，借此将自己体内的死亡原力激射而出。经过在伏魔记中对道法的系统学习，虽然夜宸依然不能掌握什么技能，但对体内死亡原力的应用，却灵活多了。

    经常说人死了化为鬼，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应该是人的身体死了化为鬼，虽然形态性情不一样，但鬼，也是属于一种生命，一种残缺而特殊的生命，而所有的生命体，都对代表着完全寂灭的死亡原力有着本能的恐惧，死亡原力也可以对任何生命造成不可小觑的伤害，不管是人神鬼，还是仙佛魔。

    果然，夜宸听到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而且这声惨叫并不是用耳朵来听的，准确的说，这更类似于一种精神感知。人受伤了会惨叫，鬼也一样。当然，像之前伤雨带来的那个小熊，虽然肚子上被插了一个水果刀，但其实并没有受伤，毕竟是精神体，而夜宸也没有在那个水果刀上附着死亡原力。所以说它后来发出的婴儿般的惨叫其实只是用来吓唬人的。像现在这样，厉鬼真正受伤后，是会发出这种强烈的精神波动的。

    几乎同时，其他六个试炼者那里也都出现了情况。

    正在熟睡的火润突然感到有个人抓住了自己的手腕，她立刻反手抓住对方的手腕，另一只手飞快的从枕头下抽出了一把匕首，朝那人的咽喉处划去，那人也很灵活，向后一闪就躲了过去。火润翻身下床，与那人缠斗起来，并且嘴中时时发出低啸之声。

    眼睛对于人来说太重要了，据说人接受的外界信息有九成来自于眼睛，而火润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依然能在惨烈的空间任务中存活下来，最重要的就是她学到了一个不算厉害，但很适合她的技能：火蝠低啸。拥有了这个技能，她就能像蝙蝠一样，利用声波的反射来察觉周围的一切。这个方法有其独特的地方，但终究没有眼睛直观，如果她能够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奇怪的，和她对打的那个人好像是用果冻做的，整个身体呈胶状。

    于此同时，狂风正在做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他莫名其妙的在和一个人搏斗，那人好像是个女的，用的是一把匕首，武功颇为不俗，和自己这个搏击教练打的旗鼓相当。而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全身已经被一种胶状物质给包裹住了，而且看其隐隐的起伏，那摊果冻似的的东西应该是一种生命体。

    在伤雨的房间，很突兀的弥漫着一股恶臭，但睡前已经筋疲力尽的她睡得太死了，迷迷糊糊的换了个姿势，就继续睡下了。就在此时，她前方半空中伸出了一只鬼爪，狰狞可怕，鬼爪慢慢的伸出，屋内的恶臭也越来越浓重，对此伤雨却毫无反应。当鬼爪完全伸出后，屋内的味道却突然消失了，火光闪电一般，鬼爪朝伤雨的心脏挖去。正在熟睡的伤雨突然感到一种强烈的心悸，她猛然惊醒，马上就睁开了眼，正好看到鬼爪朝自己抓来。伤雨吓出了一身冷汗，尽管拼命躲闪躲闪，但比较晚了，仍被鬼爪划破了腹皮，其内脏全部显露出来了。鬼爪见一击已经造成了致命伤，就收了回去。估计它没有想到的是，伤雨之所以能在第七空间生存下去，除了绝地疯癫的独特心理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的天赋太特别了。而且这个天赋还给伤雨带来了一个很好的属性：极强的自我恢复能力。所以说尽管受了这种致命伤，但伤雨还能吊着一口气坚持下来。慢慢的，她的伤口愈合了，但付出的代价就是，伤雨整整承受了半个晚上伤口愈合时的疼痛和瘙痒。疼还好说，忍着就行了，甚至剧痛下的伤雨还有一种奇怪的兴奋感，但痒就真的不好忍了，没办法，伤雨只好抓挠自己身体的其他部位，不惜将其弄得鲜血淋漓，借此来抵消瘙痒对自己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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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古镇七日游（10）

﻿另一个房间，胖子正在呼呼大睡，但一阵突如其来的脚步声却将他惊醒了，但他和夜宸一样，虽然醒了，但身体未动，眼睛未睁，只是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让他有些奇怪的是，那个脚步声是很突兀的出现在房间里，并没有由远及近的渐变，而且他还听到了一段对话：

    “这个房间里的住的是个胖子，正好可以享用一顿美餐了。”

    “不行，你忘了上一次，遇到了个年轻美女，你觉得她细皮嫩肉的一定很好吃，结果硬是在那里待了两个多小时，结果被责罚了一顿。”

    “别只说我呀，我做出来的美味你没吃吗？”

    “我吃了，但我后悔了。”

    “你……你可真不要脸，真不知道你活着的时候脸皮有多厚？”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咱们这次来只为取财，不为猎食。”

    来犯者似乎暂时达成了共识，胖子听到了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但他也不在意，继续装睡。

    过了一会儿，胖子又听到了一段对话：

    “收拾的差不多了，没想到这个胖子还挺有钱的嘛。”

    “你还记得咱们那次料理那个美女的事吗？”

    “记得呀，你提这个干什么？”

    “我将那个美女洗刷干净，片其肉，烹而作之，成其美味，咱们对面而坐，又邀请美女入席，看着她亲口吃着自己的肉，悲伤而强颜欢笑，剧痛而忍住不发，恨之人就在眼前却需笑脸相迎，怨自己轻信旁人但是大错已铸……”

    “别说了，你不就想再吃一次吗？但是有规定的，我们不能动手。”“话虽如此，但若是我们手脚不利索，惊动了房屋主人，被他识破，那又该如何？”

    “你是说……杀人灭口？”

    “对！”

    “可我看这家伙睡得跟死猪似的，怎么惊动他呀？”

    “看我的。”

    话音刚落，胖子就觉得自己裸露在外的胳膊一阵剧痛，被拉下一条肉来，接着就是一阵咀嚼之声。

    “生食其血肉，虽然没有调料相佐，味道寡淡，但也别有一番风味呀。”

    “好是好，但你怎么全吃了，不给我留一点儿。“

    “急什么，等这胖子醒了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这时候胖子闻到了一股巨臭，同时听到的声音也大了不少。

    “什么呀，这死胖子还在睡觉！”

    “什么？！”

    胖子又闻到了一股不同，但同样很难闻的恶臭。

    “他是不是睡死过去了？”

    “算了，别管这些了，今天我们注定是没有这个口福了，走吧。”

    “唉，好吧，算咱们倒霉。”

    很快，脚步声消失了，胖子躺在床上，左臂被割了道长长的口子，血不停的流，很快洇湿了大片的床单，但他依然面不该色，酣睡如故。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胖子突然听到了一声叹息。

    “算了，看来他是真的睡着了。”

    “唉，眼前美食不能入口，人生一恨呀。”

    “别拽了，走吧。”

    很快，脚步声渐行渐远，直到消失。而胖子躺在床上，还是作沉睡不醒状。左臂上的伤口导致了大量的失血，胖子已经感觉到意识有些模糊了，但他面不改色，甚至翻个身，把手臂上的伤口压住都没有做，完美的扮演了个睡相极佳的胖子。

    早上，天已经大亮了，胖子枕头旁的手机发出了一阵欢快的音乐，那是他设定的闹钟。直到此时，胖子依然在装睡，直到音乐响了五六分钟，他才动了，翻了个身，没有睁眼，摩挲着把手机的闹钟关掉，然后继续睡觉。如果不考虑胖子因为失血过多而导致的脸色极度苍白，他真的像是一个贪图睡懒觉而不愿起床的人。

    此时走廊上有脚步声了，有的试炼者已经起床出门了。

    直到此时，那个守在胖子床边一晚，面目狰狞的厉鬼才怨恨的看了胖子一眼，慢慢消失了。他心有不甘呀，他守了一晚上，还用口技模拟了两贼入室的场景，花了不少的心思，可这胖子就是打定了注意，就是不醒来。

    当然，这一切胖子都不知道，他又等了十几分钟，才伸了个懒腰，“醒了”过来，既然“醒了”，自然就察觉到了手臂上的伤口，似乎这时候胖子才意识到自己受伤了，他疼的尖叫了一声，声音刺耳难听，好像杀猪似的。就算到了这一步，胖子依然没有睁开眼睛。

    听到胖子的惨叫，几个试炼者都蜂拥而来，对于这些身体素质超凡的试炼者，一道普通的房门自然挡不住他们，一个猛踹，房门就打开了。几位试炼者进来后，看到胖子在捂着受伤的胳膊惨叫，被子床单被血洇湿了一大片，甚至有些地方血迹快干了，看起来已经有段时间了。

    很多试炼者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夜宸微微一笑，散发出自己独有的死亡气息，火润因为看不见，所以也不知道怎么了，但感受到夜宸散发的死亡气息，她很快就猜到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将自己的离火气息也散发出来了。

    感受到这两种极其独特的气息，胖子才停止了惨叫，睁开了眼睛。睁开眼睛后，他发现周围还是漆黑一片，一个厉鬼站在自己床头，手中高举着着一把沾血利斧，桀桀狂笑。

    对于这种可怕的场景，胖子却不以为意，直接下床从厉鬼身上穿了过去。胖子一接触厉鬼，幻想就消散了，他撇了撇嘴，这种程度的幻想就想吓到自己，也太小看他了吧，最少把幻象弄得逼真一点儿呀，现在明明是上玄月，却弄出个下玄月来，糊弄谁呢。

    看到站在自己房间的其他试炼者，胖子拱手说道：“谢谢了。”说话有点儿不利索，而且一张嘴，满嘴的鲜血。因为失血过多，在后半夜，胖子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为了保证神智清醒，他时不时就要狠狠的咬自己的舌头一口，疼点儿就疼点儿吧，反正他是绝对不能昏迷的。过了半个晚上，他的舌头快被他自己嚼烂了，但就靠这个，他和那个厉鬼僵持了一晚上。

    当然，这一晚的经历胖子也没必要跟他们说，否则，夜宸一定会拉着伤雨的耳朵，告诉她：看看，这才叫心理素质，她那种看到什么先选择逃的心态真的太差劲了。

    PS：求下票，现在这本书的成绩不怎么样，如果大家喜欢的，请多多支持，我的写作动力源于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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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古镇七日游（11）

﻿再回过头来说夜宸，在惊退自己房间的墙中人后，之后再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下半夜她算是睡了个好觉。天蒙蒙亮的时候，夜宸按照自己的生物钟，自然的醒了，她刚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女鬼悬浮在自己正上方，和自己大眼瞪小眼，或者说是大眼瞪大眼，双方的眼睛都很漂亮，只是那个女鬼只是眼睛漂亮，脸上的其余部分，都已经腐烂了。

    夜宸早上起床一睁眼就看到了这个，吓了一跳，待她仔细再看时，那女鬼却消失了。夜宸愣住了，但没过一会儿，她又微微一笑，只不过是想要惊自己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起床后，洗漱了一番，夜宸先来到了伤雨那里。伤雨昨晚挺惨的，被开膛破肚了，要是别人，这样大的创伤早就死了，但她硬是仗着自己可怕的恢复能力，熬了大半个晚上，到了早上，她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伤雨一晚上担惊受怕，全靠夜宸对自己的承诺支撑着，现在终于熬了过去，看到夜宸来了，心里的支柱轰然崩塌，扑倒夜宸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夜宸无奈的抱着伤雨，任由她把鼻涕眼泪蹭到自己身上，过来会儿，见她的情绪稳定了一些，才开口问道：“昨晚吃了点儿苦头？”

    伤雨可怜兮兮的点了点头。

    夜宸摩挲着伤雨精致的脸蛋，语气淡漠的问道：“你可知道，你要是跟了我，以后这样的苦头恐怕不会少，那你还愿意吗？”

    伤雨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她的心理素质差，智慧谋略也不行，但不代表她就是笨蛋，伤雨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最大的弱点就是太过软弱，自己无法自立，就只能找外界帮助了。因为自己独特而强大的天赋，伤雨也受到过一些人的招揽，但她都拒绝了，宁愿苦苦的在第七空间支撑着，理由说来也奇怪，因为伤雨看不上他们，就算每次任务结束她都拖着满身的伤口，勉强活下来，但她依然觉得那些人配不上自己为其效忠。而这次，在大巴车上，伤雨第一次正视夜宸时，就感觉到了一种王者之风，内敛而强大，从那时起，伤雨便对夜宸有所倾心，一番接触下来，夜宸果然有女王之威，所以伤雨才下定决心，选择了将自己这身家性命都卖予夜宸。

    见伤雨点头了，夜宸摸着她的头发，温柔的说道：“你既然信我，我也不会负你，定会保得你的性命，而且，只要忠于我，你可百无禁忌。”

    这句话说得伤雨心惊胆战，什么叫百无禁忌！？但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何必畏首畏尾，所以她还是点了点头，说道：“谢谢姐姐。”

    夜宸这才微微一笑，唐婳潜力强大，头脑也不错，但就是心思太活泛了，夜宸不会再找一个凡事都和自己讨价还价的人了，她需要的，唯一忠犬耳。这只忠犬不但可以帮她猎捕对手，也可以替她震慑队友，为此，她愿意给“它”极大的信任和庇护。这里的弯弯道道伤雨虽然没有全弄明白，但那句“百无禁忌”还是让她隐隐猜到了些什么。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合格的团队也会有个健全的规章制度，到底什么人可以任意践踏这些规章制度？莫名的，伤雨想到了明朝东厂……

    夜宸回房间换了身衣服，带着伤雨打算去楼下吃饭，正好看到了火润走出了房门，夜宸开口说道：“五，七十六，十三，五十九，九十一。”

    听到夜宸这么说，火润愣住了，这似乎是套暗语，但她们之前对过暗号吗？但她也是个很聪慧的人，很快就想明白了，说道：“六，五十八，十七，三十三，八十二。”

    夜宸皱了皱眉，说道：“什么意思呀，你是不是记错了？”

    火润笑道：“我没记错。”

    夜宸反问道：“那是我记错了？”

    火润答道：“你也没记错。”

    一番莫名其妙的对话之后，两人相视一笑，尽在不言中。

    这时候的伤雨彻底糊涂了，但她也知道自己没那么聪明，只当这是一种暗号，并没有在意。这时候，李老板，二少爷两人也出来了，突然，一众人听到了胖子的一声惨叫，众人破门而入，胖子见他们来了，才终于放下心来，知道这个晚上自己算是熬过去了。对于在第七空间摸爬滚打的试炼者来说，身上总会备些疗伤解毒的常用药，胖子现在看起来挺惨的，但主要是因为失血过多，伤势倒不是很严重，涂抹了些伤药，胖子就要和众人一起下去吃饭。

    就在众人要走出房门时，夜宸突然对胖子说道：“七，九十四，二十三，四十六，七十三。”

    胖子听了也愣住了，他想了一会儿，说道：“四，七十二，五十六，三十七，二十八。”

    夜宸看了眼火润，火润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见状，夜宸叹了口气，走了出去，胖子也没有在意，笑了笑，跟着走了，剩下的人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楼下，旅店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早餐，但也都是些很普通的东西，像包子，豆浆，牛奶之类的，每个人都去拿了一份，聚在一张桌子上吃早饭。伤雨看着手里的包子，也不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吃，别说是诡异的灵异类任务了，就是在普通任务中，由陌生人准备的食物也是能不吃就不吃。伤雨正犹豫着，看见夜宸一口咬了下去，毫无顾忌后，她也就放下心来，狠狠的咬了一口。伤口的愈合是需要能量的，不管是慢慢的自然愈合还是像伤雨那样凭借着天赋快速恢复，所需的能量是不变的，所以现在伤雨其实已经很饿很饿了。

    就在伤雨埋头补充能量时，听到了夜宸开口说话：“九，八十五，三十一，七十九，六十四。”她抬头一看，原来狂风下来了，夜宸正在对他说话。

    狂风脚步一滞，很快答道：“十，六十七，三十七，六十三，五十五。”

    听了狂风的回答，夜宸脸色一变，而且火润和胖子也不再吃饭了，惊疑的看着狂风。

    见状，狂风的脸色也变了，他勉强笑了笑，说道：“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此时夜宸，火润，胖子的脸色都恢复平常了，胖子说道：“没什么，坐下吃饭吧，大家都到了，就等你了。”

    狂风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但也不方便直问，也就顺从的坐下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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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古镇七日游（12）

﻿吃早饭时相安无事，唯一让大家有些意外的是，那个看起来身板瘦瘦弱弱的伤雨，饭量居然那么大，她一个人吃的东西都超过其他所有人的总和了。其实伤雨也没办法，快速修复身体是需要能量的呀，而现阶段，她还只能从食物中吸收能量，当然要多吃点儿了。

    吃完饭后，导游也过来了，带大家开始游览这个名字诡异的古镇，但显然，这个导游的职业素养不怎么样，这才是旅游的第一天，她就带着游客来到了商业区。

    到达一个广场后，导游郝雪说道：“大家来这里一趟，还是买些土特产吧，这里盛产丝绸，还有风格独特，制作精美的绣品，大家可以买一点儿，送给亲朋好友或者自己收藏都挺好的。”停顿了一下，她似是漫不经心，又似乎是在强调，“出来一趟，大家也别太俭省了，最少也要买上千把块钱的东西吧。”

    带团的导游一般都会引导游客购物，这很常见，但把这个安排放在了第一天，而且还明码标价，买的东西必须超过一千块钱，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好在这七个游客也没有在意，他们又不是来旅游的，能安全的度过这个任务就行了，购物就购物吧，这么一点儿钱财损失对于他们这些试炼者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众人约好了中午都回到这个广场的一个饭馆吃饭后，就出发了。有的进了附近的商场，有的似乎还想继续逛逛，大家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而且除了夜宸和伤雨，其余人都是单独行动的，包括眼盲的火润。李老板本来还想是不是在一起会比较安全，但他还没说出来，所有人都走光了，而且丝毫没有一起同去的意思，他有些懊恼的叹了口气，也就随便找了个方向，走了。

    到了中午，大家都回来了，每个人手里也都拎着几个袋子。夜宸带着伤雨逛到了一个瓷器店，看到了不少精巧的好瓷器，最后，夜宸买了套雨花茶具，伤雨也跟着随便买了些；火润在一个商场专柜那里相中了一套化妆品；胖子就有点儿特别了，他买了一大堆本地的特色水果小吃；其余人也都零零碎碎的买了些东西，其中自然少不了导游特别推荐的衣服和绣品。

    结束购物的游客来到了饭馆，导游郝雪已经在一个靠窗的桌子前等着他们了。众人坐定，服务员将已经准备好的饭菜一一端上，都是些普通的家常菜，但因为人比较多，还是摆的满满一桌，荤素搭配，汤水果盘都有，虽然说不上有多精美，但分量十足，而且色香味俱全。

    菜上齐了，李老板首先夹了口菜，他也算比较胖的人了，走了一上午多少有些累了。见有人动筷了，大家就没有谦让，纷纷开吃。

    夜宸夹了片肉，闻了闻，把肉放到小碟子上，对旁边的服务员说道：“把这给你们的厨子，问问他这是人吃的吗？”

    服务员愣了一下，但还是赔笑着道歉，然后端着碟子急忙去找大堂经理了，而众人听了也都停下了，虽然他们不知道夜宸为什么要这么说，但还是看看情况再说吧，而且他们现在才发现，不但是那个女王范的夜宸，还有那个眼睛瞎了的火润，敦敦实实的胖子，有些怯弱的伤雨也都没有动筷，当然，他们也没注意到之前火润和胖子对夜宸使的眼色。李老板他们有些不安了，难道这菜有什么不对？

    很快，一个面相和善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笑着说道：“我是这里的大堂经理，听说这盘肉炒的不好，我已经让后厨去重新准备了一份，作为赔礼，我们再送一个果盘，对不起了，希望没有扰了各位的兴致。”

    大家都看着夜宸，这件事是她挑出来的，怎么收尾自然也要看她的了。

    夜宸慢慢的说道：“我没说这盘菜做的不好，我是说整桌子菜做的都不是人吃的。”

    大堂经理皱了皱眉，问道：“可是因为肉不新鲜？”

    夜宸答道：“不是。”

    大堂经理继续问道：“菜做的不好吃？”

    夜宸依然答道：“不是。”

    大堂经理脸上带了愠色了，问道：“那这位小姐是来消遣我的？”

    夜宸还是摇了摇头，说道：“我没那闲工夫，你没有听见吗？我说这些菜不是人吃的。”

    大堂经理眉头皱的更深了，想了一会儿，才突然指着夜宸说道：“难道你是……”

    就在此时，一直作壁上观的导游站了出来，对夜宸说道：“你要是不想吃这些肉就吃些素菜呗，出门在外何必因为这点儿小事闹得心情不好。”劝完夜宸，又对那个大堂经理说道：“我是郝雪，这次是带他们来这里旅游的，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这位经理摆什么脸色呀？”

    那个导游郝雪似乎颇有些能量，把夜宸和那个大堂经理各打了五十大板，而那个大堂经理也真卖她的面子，打量了下郝雪，才恍然道：“原来是你呀，早说嘛，都是自家人，何必闹得不愉快的。”

    面对导游的调和，大堂经理的妥协，夜宸却表现的极为强硬，她说道：“就算不吃，我看着也别扭，我再说一遍，把这一桌子菜全部换掉，换些能吃的上来。”

    “你……”那个大堂经理恼怒的说道，“你还真以为仗着旅行社的名头就能肆无忌惮呀？”

    夜宸慢慢站了起来，说道：“我还真就习惯肆无忌惮了，但不是仗着什么名头，而是仗着这个。”说完，夜宸右手虚握，一个权杖在她手中慢慢浮现出来，权杖九段，状若骨节，材质似玉似骨，朴实无华。夜宸将自己的死亡原力全部调动了起来，威风凛凛，恍若女神降临。周围的人感到一阵彻骨的寒冷，瑟瑟发抖，这是生命对死亡本能的恐惧。周围人尚且如此，作为夜宸主要攻击对象的大堂经理就更加不堪了，他冥冥中有种感觉，死神真的盯上自己了。

    夜宸右手握着权杖，左手指着那个大堂经理，说道：“你当死。”

    一句话引动了死亡法则，大堂经理似乎看到了一个无形的灰色大网缠绕，束缚着自己。他感觉全身暖洋洋的，灵魂都有些困了，似乎想要好好睡一觉。

    就在那个大堂经理的灵魂要被夜宸给收了的时候，整个鬼庄微微一震，一阵隐秘而强大的波动将他惊醒过来。大堂经理惊惧的看着夜宸，他也算是……，没想到自己不知不觉的差点儿丢了性命。

    见这个古镇都开始干预了，夜宸才将死神权杖收了起来，说道：“我希望把这一桌子菜换掉，换成能吃的，现在可以了吗？”

    那个大堂经理满头的冷汗，虚弱的说道：“好的，我这就吩咐下去。”说完，踉踉跄跄的走了，他的身体虽然没事，但灵魂已经受到了重创，要不是古镇为了避免夜宸从他的灵魂中获取信息，他这条命恐怕是保不住了。

    导游郝雪也惊讶的看着夜宸，她完全没想到自己带的团里居然还有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自己的计划恐怕得变一变了。

    过了很久，服务员才将重新准备好的饭菜端了上来，这次，夜宸没有在说什么，第一个动筷吃了起来。

    按照计划，今天下午依然是购物时间，大家吃完了午饭，也没有休息，就又四散去购物了，在走出饭馆的时候，夜宸看了火润一眼，火润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是点了点头。

    PS：关于上一章中那些数字的含义，下一章会有所说明的，那些数字牵扯到一场智慧博弈，还是挺隐晦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猜猜看。如果你喜欢这本书，请多多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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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古镇七日游（13）

﻿走了一天，大家都很累了，吃完晚饭就各自回去休息了。逛街这种事得看兴致，明明不想去，却因为某种原因偏偏得去，那就太痛苦了。伤雨今天一天都是跟着夜宸，吃完饭后，她也跟着进了夜宸的房间，看着夜宸开始收拾床铺，期期艾艾的想说又不敢说。

    最后，还是夜宸转过头来，有些无奈对伤雨说道：“今天你就住我这儿吧。”

    伤雨就等这句话了，她欢呼雀跃的跑回自己的房间，把枕头拿了过来。看着伤雨兴高采烈的样子，夜宸提醒道：“在我这里暂时还是安全的，但也不会说能过得多舒适。”

    伤雨脸上带笑，说道：“这个我明白的，姐姐。”语气轻快，心中并不丝毫担心。

    夜宸看了也没有再说什么。

    收拾好床铺，两人就准备休息了，毕竟昨晚一晚都没有睡好，今天又累了一天了。躺在床上的伤雨不知怎么回事，总也睡不着，但又不想翻来覆去惊扰了旁边的夜宸，只能呆呆的看着天花板，闻着枕边人淡淡体香，思绪纷乱。

    这时，夜宸开口问道：“怎么，睡不着？”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伤雨一跳，她说道：“姐姐呀，吓死我了。”

    夜宸转过身来，看着伤雨问道：“在想什么呢，怎么脸红红的？”

    伤雨不想把刚才自己心里想的告诉夜宸，故意岔开话题问道：“我在想今天早上你和火润他们说的那些数字是什么意思。”

    夜宸挑了挑眉，知道伤雨没说实话，看她满脸红润的样子就知道她做**了，但也没有点破，顺着她的话说道：“这个呀，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首先要清理一下周围这些偷听者。”说完，夜宸支起身子，厉声说道：“滚！”同时一阵强烈的死亡波动传播开来。

    这时伤雨才发现，这个屋子的柜子里，桌子下，床下都藏着女鬼，最可怕的是就在她枕头边，还蹲着一个浑身溃烂的小鬼，正冲着她咧嘴笑，把伤雨吓出了一身冷汗，但不知怎么的，这些小鬼似乎都很怕夜宸，纷纷逃窜了。

    打发走这些偷听的小鬼，夜宸才继续说道：“你觉得我们今天早上起床后首先要做的是什么？”

    伤雨平复了下心情，想了想，很不确定的说道：“吃早饭？”

    夜宸敲了下她的脑袋，说道：“就知道吃。”

    伤雨可怜兮兮的揉了揉脑袋，无辜的看着夜宸，早上起床不吃饭干什么呀？

    夜宸说道：“我们早上起床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咱们这些试炼者中有没有被掉包的。”

    “啊！”伤雨小声惊呼道，“不是说第一天是安全的吗？”

    夜宸说道：“谁说的，‘灵异任务中前期比较安全’绝对是个很不靠谱的经验之谈。”还有一点她没有点出来，这个任务的名字是古镇七日游，而他们正好是七个人，这很容易想到一个人对应一天的……死掉。

    伤雨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怎么确认呀？”在灵异任务中，自己的同伴是不是已经被换成了厉鬼，这是很难察觉的，厉鬼不但能完美的模拟他的形象习惯，有时候甚至会有他的记忆。

    夜宸说道：“这就需要一一试探了，最开始的时候，我对火润说的那五个数，五，七十六，十三，五十九，九十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很显然，火润也明白我的意思，她说的六，五十八，十七，三十三，八十二同样没有什么意义，但配上我之前说的，就形成了一个规律：第一个数字五六七八挨着排，第二个数字十位和个位相加为十三，第三个数都是质数，第四个数末尾为三六九，第五个数和第二个数类似，但规则是十位依次相减，个位依次相加。

    “接下来我对胖子说的七，九十四，二十三，四十六，七十三，就是沿用了上面的规律，但要注意，胖子并不知道我和火润的对话已经形成了规律，只能凭自己的感觉，他说的四，七十二，五十六，三十七，二十八这五个数和我说的又形成了另一套规律：第一个数依次减三，第二个数个位十位都减二，第三个数可以理解为个位十位都加三，也可以理解成之前的那个，个位需要是三六九，第四、五个数，都是个位十位相加为十。现在明白了吧？”

    伤雨想了想，说道：“胖子并不知道你和火润的对话，所以赋予了那串数字另一种规律，同样的道理，狂风也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对话，但他却能说出十，六十七，三十七，六十三，五十五，这明显是符合第一个规律的，他怎么知道的？”伤雨想到了刚才那些小鬼，恍然大悟的说道：“是它们告诉他的，只有它们才能时时监视着我们，听到我们说的每一句话，狂风能得到它们的帮助，说明……他已经被掉包了？！”

    夜宸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咱们这里出现第一个遇害者了。”

    伤雨继续问道：“有没有那种可能，狂风听到了你和火润的对话，空间中能够增强听觉的天赋和技能可不少呀。”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不会的，就算他听到了，也不会用这种方式表现出来，你见哪个试炼者会这么显摆自己，每个人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技能藏着掖着，生怕别人掌握了自己的信息。”

    让伤雨想了一会儿，夜宸继续说道：“你应该也注意到了，每个人的回答我们都做出了否定的态度，火润说完后我问她是不是记错了，胖子说完后我和火润相视摇头，狂风说完后我们三人齐变色。火润和胖子都知道这是试探，所以没在意，但唯有狂风，他显然没有弄明白这到底怎么回事。在灵异类任务中，被厉鬼掉包后，它可以堪称完美的模拟那人的一切，但唯有一点，它很难模拟，那就是智慧，或者说灵魂。”夜宸说到这儿就停下来，其实，这句话同样有未尽之意，试炼者对第七空间来说，唯一有价值的就是灵魂，什么神仙秘籍，天材地宝空间都可以提供，但唯有高质量的灵魂才能承受得起这些，所以很容易就可以推断出，任务世界中的那些厉鬼是绝没有他们这些试炼者的灵魂有价值的，否则，空间培养他们这些试炼者干什么？

    伤雨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对夜宸说道：“你为什么只试探火润，胖子，狂风三个呀？”

    夜宸的回答则让伤雨心惊胆战，她说道：“还记得吗，我说过，在最开始检票的时候，只有我们四个意识到了站位的问题，在那一刻，智慧高低立现，也是在那一刻，你们三个就成了可以利用抛弃之人，对于那种人，有什么好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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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古镇七日游（14）

﻿“啊？”听到夜宸如此冷漠的话，伤雨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夜宸摸了摸她的脑袋，安慰着说道：“现在你不用担心了，既然有了我的庇护，火润和胖子他们是不会算计你的。”

    伤雨听了这才稍稍安下了心，她想到了以前的事，又开口问道：“你们在别的任务中也会这么做吗？”

    夜宸没听明白，问道：“什么？”

    伤雨说道：“就是像现在这样，算计那些脑子不怎么聪明的人。”伤雨想起了之前自己的遭遇，那好几次的生死一线到底有多少是任务中的困难，又有多少是人为的？

    “你说这个呀。”夜宸笑了笑，说道，“这也要看具体情况了，有时候空间给出的信息太过隐晦了，这就需要一些试炼者去试探。”说到这里，夜宸就停住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伤雨心里有些难受，之前经历的任务中有几次她是真的把同行的人当做队友了的，她一直想着大家团结起来力量会更大，对于那种没人想去做的危险的事情都是她来扛着，不说想着他们怎么报答，只是想让他们提点自己一下，她知道，自己对于复杂线索的分析很不在行的。现在她才知道，对于自己这样付出，在那些人眼中只是个傻丫头的无力挣扎罢了。

    想到这里，伤雨突然感到一阵无助，她死死的抱住了夜宸的胳膊，在她身上，才算找到了一种安全感，但她还是忍不住反驳道：“你们就不怕出现那种情况吗？任务会随着死亡人数的增加越来越难。”

    夜宸笑道：“我不知道你从哪儿看到有这种任务模式的，但现在我明确告诉你，在第七空间，绝不会出现这种任务的。”

    伤雨不甘的问道：“为什么呀？”难道自己这样的人就只能做炮灰吗？

    对于她的疑问，夜宸却并没有回答，只是笑了笑。伤雨见状，也不再追问了，只是抱着夜宸，沉默下来，渐渐的睡着了。

    夜宸看着熟睡中的伤雨，叹了口气，她不知道，自己要想庇护她的周全有多难。

    慢慢的，她也睡了，在入眠之前，夜宸又回想到了瑞恩市那个任务的最后一幕。那个任务的最后，空间用一场血腥的屠杀来向这些试炼者体现自己的威严，无疑，那是很成功的，空间硬是拖了三分钟，把最后一个幸存者给拖死了，那一幕深深的印在了夜宸的心底，同时也让她体会到了空间的冰冷：不合格的试炼者，就算侥幸通过了任务，也难容于空间！这么严苛的空间，又怎么会安排那种能力强大者必须保护能力弱小者的任务？所以说伤雨说的那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

    夜宸隔壁的房间，火润正摩挲着今天下午买的一个绣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这个任务不是很难，在最开始的时候，空间借导游的口已经给出了一些提示了。最开始导游郝雪对这个古镇的人文进行介绍的时候，透露了很多关键的信息。她说这里的人有些“欺软怕硬”，最后还说了句触目惊心的话，“即使发生了什么变故，我不在你们身边，也可保得大家的安全”。什么叫“发生”了“变故”，显然，这次的灵异任务到了最后，会有一个鬼潮，面对无穷无尽的厉鬼，所有试炼者都会面临灭顶之灾。但通过鬼潮的方法郝雪已经说明了：“适当的展现自己的力量”，就能得到“他们的敬畏”。但怎么展现自己的力量，展现到什么地步，甚至说这个思路到底对不对，这是需要进行试探的，而这第一个出头的人，就是住在自己隔壁的冷美人夜宸了。谁让她选择了庇护那个伤雨，让他们平白无故的少了个棋子，所以这第一个出手的，自然就是她了。而正好，今天吃饭的时候他们就遇到了一个好机会。

    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夜宸怒而摔筷，说这些菜都不是人吃的。一桌子肉质鲜美，烹饪美味的菜怎么就成了不是人吃的了？很简单，问题就出现在材质上了，具体来说，那桌子菜都是人肉做的。野兽尚且不食同类，人自然不能吃人肉了，所以夜宸才说，这些菜不是人吃的。

    因为这个，夜宸在那个饭馆闹了一顿，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其中有个小细节让火润很是在意，就是那个大堂经理说的半句话“难道你是……”，虽然被导游郝雪打断了，但也可以推断一番。若是这个饭馆并没有针对他们的话，是什么理由让他们可以很自然的上一桌子人肉做的菜？唯一的可能就是人肉本来就是他们日常食用的食材，这个古镇是一群食人者组成的，而这个鬼庄，并不是“诡异的庄”，确确实实是“鬼”的“庄”，满庄皆是鬼，这个信息也是很重要的。

    夜宸已经出手了，她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到底会赢得这满庄的厉鬼的畏惧，还是会激怒它们，还需要一夜时间来验证，第二个出手的，就轮到她了。

    和夜宸对伤雨说的有些类似，但又有所不同，火润也认为车祸前后两个导游是一体的，但她却不认为她们是同一个人。那个被撞死的女孩从她掐死之前的导游郝雪，到宣布自己就是这趟旅游的导游，中间有一个很重要的情节，她把自己的衣服脱光，换上了导游的衣服。这个情节让人不由的猜测，导游的制服，会不会是个极其关键的道具？今天，导游郝雪又特意提到了，这里盛产丝绸和绣品，这又加深了火润对此的疑惑。

    在这种情况下，不出意料的，夜宸、胖子还有自己在上午的购物中都没有选择任何布艺织品，但这个猜想总是需要有人去试探一番，而中午吃完饭离开的时候，夜宸显然把下一棒交给了自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最后一项的试探显然胖子来做更为适合。

    不得已，她在今天下午的购物中，买了一件绣品，据老板的推荐，这幅绣品是用一种叫“千层绣”的针法绣成，之所以叫千层绣，指的是这种绣品看起来层次感，立体感非常强，好像有千层一样。这幅作品上绣的是一派田园景象，池塘细柳掩映着一间茅草小屋，屋外的空地上绣着几只觅食的家禽，虽然没有一个人物，但画面中显现的农家乐趣盎然其上。

    火润抚摸着这件绣品，暗暗戒备着，这东西在她看来绝对是个危险的玩意儿，但到底有多危险，就要她亲自来试一试了。

    突然，火润感到指端一阵刺痛，于此同时，绣品上本来空无一人的茅草屋里，隐约显现出一个苍白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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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古镇七日游（15）

﻿一阵恍惚之后，火润来到了一个特殊的空间，她正坐在草地上，身边围绕着几只家禽，手指还有些微痛，正是一只小鸡啄了她一下。火润小心的站了起来，环顾四周，池塘、绿柳、茅草屋，显然，她被拉入了那件绣品所绘的世界。

    突然，火润转过身来，无神的双眼死死盯着那个低矮的茅草屋，微风吹过，门扉摆动，本来应该空无一人的屋内慢慢显现出一个人影来。那是一个狰狞女鬼，皮肤白嫩，却如碎瓷般布满了裂纹，两行血泪垂下，看起来恐怖诡异，足可以把人吓个半死。厉鬼恐怖的外表也算是一种心理攻击，一般人面对这么一个对手，心里难免有些发憷，但对于火润来说，这种心理攻击却没什么用处。通过火蝠低啸，她可以清楚的感知到外界事物的外形，但却无法分辨出色彩了，而且这种接收外界信息的方式远不如眼睛直观，所以火润是无法从女鬼的外表中体会到所谓的恐惧的。好在那个女鬼也不是只靠脸吃饭的，她那十个尖锐的指甲本身就是强大的武器。

    女鬼尖啸一声，便朝火润扑了上来，火润抽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做好战斗准备，虽说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下遇到这么一个诡异的对手，但她并没有太过担心。一个人的格斗技巧会在她的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就凭那个女鬼朝她跑来的这几步，火润对她的力量的大小，身体的灵活度，都已经有了大致的判断，最关键的是，是那个女鬼奔跑过程中微微错开了一个石凳，说明她并没有什么诡异的能力，这样一来就更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两者缠斗了一番，火润找了个破绽，将那个女鬼的咽喉划断，受到致命伤的女鬼诡异的笑了笑，逐渐消散了。随着女鬼的消散，火润又来到了另一个空间，同样的池塘、细柳、家禽、茅草屋，除了一些细节外，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在火润来到这里的同时，茅草屋内又出现了一个厉鬼……就这样周而复始，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火润闯过了十几层这样的空间，连续不间断的战斗已经让她微微有些喘息了。那个绣品名为千层绣，难道真的要她闯过一千层空间吗？虽然每个空间里的厉鬼的战斗力都不是很高，但也需要费些力气的，真要这么车轮战拖下去，她绝对受不了，估计闯过一百多层就会力竭了。火润思考着自己现在面临的困局，难免有些分心，结果被眼前呈婴儿状的小鬼狠狠的朝胳膊咬了一口，不但划出个长长的口子，而且伤口青黑，不觉得疼痛反而有些瘙痒，显然是中毒了。

    火润知道她现在必须要做出个决定来了，就这么耗下去自己绝对是耗不起的。火润退后几步，掐诀念咒，调动出自己体内的离火之力，右手突然窜出了一捧离离之火，紧接着，火焰化为了一把火铜锏。锏呈赤红，四面八棱，正面刻着离火的卦象，上下为阳爻，中间是阴爻；背面刻着篆体的火字；左面刻着篆体离字，意为离宫；右面刻着篆体景字，意为景门。手握着火铜锏的火润才算是展现出了自己全部的力量，前一挂，那个婴鬼的头颅破碎，后一挑，海碗粗的垂柳哗啦啦折断，左一滚，鸡鸭家禽被碾成肉泥，右一架，池塘边的茅草屋轰轰然坍塌，上一戳，天倾西北，下一砸，地陷东南。火润这么一通锏舞，整个空间离火蔓延……又是一阵恍惚，火润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手里拿着那副已经被烧毁一半的千层绣。

    ……

    第二天早上，太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伤雨伸了个懒腰，醒了过来。在夜宸身边她找到了一种久违了的安全感，内心如在母亲怀抱里那样安详，所以她昨晚睡得还算不错。想到夜宸，伤雨转身一看，觉得半个身子有些发麻，躺在她身边的不是自己的姐姐夜宸，而是一个骷髅怪，全身只剩下一个骨架了，而且还不是森森白骨，更像是没有刮干净的排骨，还带着血肉，但这还不如白骨呢，看着更可怕。伤雨尖叫一声，缩到了被子里，哭了起来，姐姐去哪儿了，怎么不来救自己呀？

    就在伤雨躲在被窝里哭的时候，那个骷髅怪一下子把她的被子掀开了，伤雨抢也抢不过，只能眼看着那张还留着几丝血肉的骷髅脸凑到自己跟前，她还拍了自己脑袋一下，说道：“小丫头，你的心理素质是得练练了。”

    姐姐的声音？伤雨揉了揉眼睛，看到站在自己身前，一手还拿着自己被子的正是自己的姐姐夜宸。夜宸看着缩在床角的伤雨，一脸的无奈，她早上醒来一睁眼，自然也受到了幻觉的影响，但看着那个面目狰狞的厉鬼一个缩身躲到了被子里，她就怎么也害怕不起来。

    看着一脸无辜的伤雨，夜宸忍不住又拍了下她的脑袋，说道：“快点儿起床洗漱。”

    又被夜宸打了一下的伤雨低下了头，知道自己错了，明明稍微感受一下就可以感知到夜宸身上独特的死亡气息，但她被吓住了，愣是没想起来。伤雨只好可怜兮兮的揉了揉脑袋，乖乖的起床去洗脸刷牙了。

    今天他们七个游客还是在楼下吃饭，夜宸左边坐着大口的喝着豆浆的伤雨，右边坐的是火润，两人正在窃窃私语，突然，夜宸说道：“你说的那个办法还真的挺管用的。”

    这时候胖子凑了过来，说道：“在说什么呢，什么挺管用的？”

    夜宸瞪了他一眼，高冷的没有说话，还是火润开口回答道：“我昨天看宸的脸色不是很好，就教给了她一套调息的方法。”

    胖子也没有在意夜宸的态度，反而关切的对她说道：“原来这样呀，的确，昨天你回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我就说你不要太过逞能，跟人家老板争什么呀，别忘了，我们不是来旅游的。”

    对于胖子的殷勤，夜宸丝毫不领情，她冷冷的说道：“我自己做的事我负责，不管造成什么后果我都能承受得起，不劳你挂念了。”

    这时候火润也说话了：“你也太要强了，能耐再大也要学会收敛，别忘了，我们在做……”说到这儿，火润就停下了。

    听了火润的话，夜宸勉强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夜宸他们三人的这段对话很是阴险。他们说的是昨天中午广场边上的饭馆中发生的事，夜宸寻了个理由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而且还挺有效的，昨晚她凭着一声呵斥就吓得房间里的众鬼逃窜，显然就是白天立威的带来的好处。但现在，夜宸他们三人显然在淡化这次立威的效果，甚至说夜宸因此而受到了报复。昨天夜宸立威时散发的森森死亡气息不但震住了鬼庄里的众鬼，而且也惊到了他们这些同行的试炼者，他们也没想到，这么冷美人居然有这么强大的力量，但现在，就算她再强大，贸然出头也遭到了不小的反噬，这更是加重了他们对鬼庄的畏惧。

    而夜宸他们之所以要这么引导李老板他们，主要是因为他们怕所有的试炼者的态度都很强硬，很可能会彻底激怒鬼庄的众鬼，而且怕硬必然欺弱，众鬼完全可以把对夜宸他们的怨恨发泄到李老板他们身上，这样一来，夜宸他们就更加安全了，但李老板他们就很危险了，但这又关他们什么事呢？

    第七空间，鲜少仁义者，多为狡诈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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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古镇七日游（16）

﻿过了一会儿，夜宸有些突兀的问道：“火润，你知道这里有茶叶蛋吗？”

    火润想了想，说道：“应该是有的吧，这个我还真的记不太清了。”

    听了火润的话，夜宸皱起了眉头，胖子看到了，又凑过来说道：“宸，你怎么突然想到吃茶叶蛋了，这里没有的话我去外面给你买。”

    夜宸狠狠的瞪了胖子一眼，说道：“这里连茶叶蛋都没有，要你有什么用呀？”

    这关我什么事呀？胖子无辜的想到，但也知道自己在夜宸那里算是讨不到好了，讨了个没趣的胖子悻悻的继续吃饭，也就不说话了。

    这时候，伤雨摸了摸自己微涨的肚子，终于吃饱了，正好听到了夜宸说的那句话，不由的有些疑惑。据她所知，夜宸可不是那种好迁怒他人的人，怎么会因为一个茶叶蛋就对胖子这么呵斥。

    其实她不知道，夜宸他们三人的对话是在交流各自获得的信息。

    夜宸说的那句“你说的那个办法还真的挺管用的”，说的是他们的猜测没错，通过展现自己的实力来立威，确实会得到鬼庄众鬼的敬畏。火润负责的是探明鬼庄里的布艺织品到底有没有问题，而她的回答“应该是有的吧，但我记不太清了”说的是她昨天买的那件绣品确实有问题，而且据她推测，鬼庄中的布艺织品都应该是有问题的，但火润也没有一一尝试，所以不是很确定。最后，夜宸对胖子说的“要你有什么用呀”确实有指责的意思，夜宸冒着被众鬼反噬的危险立威，火润明明知道这里的布艺织品很可能有问题，但为了验证还是冒险买了一件绣品，但本应该胖子负责的试探他却没有完成，所以被夜宸指责催促。

    夜宸他们经历的这个任务很奇特，他们每个人身边时时刻刻都有小鬼在窥视，所以根本无法凑到一起商量，只能借着机会，用隐喻来交流。为了能够顺理成章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夜宸表现出了十足的高冷范儿，火润则成为了温润的大姐姐，而胖子，则成为了一个爱慕女神的**丝。

    他们的演技瞒过了只是相处了一天，互相都不是很了解的同行的试炼者，也瞒过了鬼庄的众鬼，但却瞒不了给他们带队的导游郝雪，因为她不但是“古镇七日游”这趟旅游的导游，也是“古镇七日游”这个第七空间试炼任务的负责人。此时，她站在二楼的楼梯口，看着夜宸他们三人的对话，笑着自语道：“演得不错，但就是戏太满了。”接着，她好像又想起了什么，叹道：“但总归来说要比我那一届强多了，想当初……”

    ……

    今天，导游郝雪算是带他们正式开始游览这个古镇了，今天，他们首先来到了一个园林前。

    站在园林门口，导游郝雪说道：“这是此地的著名景点，华绸园林，是一个姓穆的巨商修建的，这里面还有个凄美的传说。”一句话说完，所有试炼者都感到一阵寒意，哪个凄美的故事要没有个把痴魂怨鬼，这很可能就是个鬼宅。

    郝雪也没理会众人的心思，继续说道：“那时候这里有一个叫华珠的姑娘，聪慧可人，美名远播，多少人来提亲求娶，但因为她父亲生病卧床不起，父女两人相依为命，华珠自认不能在老父卧病的时候走，把诸多亲事都推了。等她老父去世后，多年的医药费用早就把家底花光了，实在无钱安葬，华珠甘愿跪于街头，卖身葬父。正巧被这个穆姓商人看到了，就收为小妾，因为家有悍妇，所以把这里作为金屋藏娇之所。一年后，他因为一趟生意，出了趟远门，回来后才发现华珠已经悬梁自尽了，后来听说是因为家中悍妇察觉到这件事，就趁着他出门将其逼死了。那穆姓商人虽然生气，但也是敢怒不敢言，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只是后来常有人听到此园林内传来女子悲歌之声，都说是因为华珠死的冤屈，阴魂不散，所以这里也就慢慢荒废了。附近的乡亲都认为这里大为不祥，甚至连靠近都不愿意，但也因为如此，这个园林完整的保存下来了。在别的古园林都因为种种原因被毁坏的情况下，这个保存完好的华绸园林就显得很珍贵了，近年来，当地将其重新修葺了一下，作为了一个旅游景点。今天，我们要参观的就是这个华绸园林，别看它不是很大，但设计极其精妙，可以说是一步一景，百看不厌，甚至对这里很是熟悉的工作人员有时候都会迷路。今天还有个特别的游戏，我让他们在这里面藏了点儿干粮，今天你们的午饭就靠它了，要是找到了，就有的吃，要是找不到，就只能饿着了。”说完，还调皮的朝众人眨了眨眼。

    七个游客面面相觑，这算什么旅游景点呀，不是折腾人吗？午饭还得自己找。但不管怎么说，既然是导游的安排，他们就要遵从。

    待七人鱼贯走入这个庄园后，身后大门砰地一声，关住了，众人大惊。其实门外的郝雪也有点儿纳闷，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任务列表中明确写到自己不能进入这个庄园。

    李老板他们推了推门，没有推开，看来今天他们得在这么一个闹鬼的园林里待着了。见众人都聚在门口，胖子首先开口说道：“大家说说吧，现在怎么办？”

    众人还没来得及回话，夜宸就拉着伤雨选定一个方向，走了，随后，火润对胖子歉意的笑了笑，也独自走了。见状，胖子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不再说话，选好了一条小路，也走了。

    怎么每次都是这样？！李老板有些恨恨的想到，昨天逛街没什么危险就算了，今天这个明显就是个鬼宅嘛，怎么还都这样。以前的任务中大家都是想着抱成一团，毕竟人多力量大，阴暗点儿想，就算受到了什么攻击，也有身边的人共同承担风险，不一定就轮到了自己。怎么到了这个任务里，所有人都是单干，他们的胆子就那么大？李老板想了想，索性也自己走了。其余人见状，也只能纷纷散了。最后一个走的是狂风，他诡异的笑了笑，朝园林深处走去，看他轻车熟路的样子，似乎对这里颇为熟悉。

    夜宸拉着伤雨直接朝一个楼阁走去，看着半开着门，好似噬人厉鬼的血盆大口一般，伤雨弱弱的说道：“要不咱们就在外面待着吧，别来这里了。”在外面，被暖暖的太阳光照着，伤雨的胆气还足一点儿，这个阴森森的房间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

    夜宸说道：“要不我进去，你在外面等着？”

    伤雨想了想，感觉还是自己单独一人危险更大，说道：“我还是跟着姐姐吧。”

    夜宸笑了笑，拉着伤雨走到门前，将门推开，和煦的阳光照入了这个尘封已久的诡宅，夜宸和伤雨惊讶的发现，这个房间的墙上桌上，都写满了血字，字体潦草，笔迹急促，似乎有厉鬼在后面追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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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古镇七日游（17）

﻿夜宸拉着伤雨，并没有进去，就在门口站着，观察着这个古宅中的血字，从字形，用笔来揣测那个人，亦或者是鬼写下这些字是为了表达什么？墙面斑驳的古宅在金黄色的阳光照射下更显阴冷，桌椅家具上浮着的一层淡淡的灰尘显得有些荒芜寂寥。

    这只是一间小阁楼，屋内的情景一目了然，伤雨实在想不通夜宸为什么站那儿看了那么久，有什么好看的嘛。虽然她挺好奇的，但见夜宸正在深思，也不敢打扰，只能陪着她在门口站着。伤雨左顾右盼，显得很有些无聊。

    许久之后，夜宸突然转过头来，问道：“对于这些血字你怎么看？”

    “额？”伤雨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夜宸是在问自己，说道：“到底是意思我不知道，只是觉得墙上写的那个‘衣’字好奇怪呀，好像是反着的。”

    的确，这些血字最令人费解的就是内容了。血字是以人血为墨写成的，这么大的出血量往往意味着一人或多人死亡，要是用别人的血写的，那必然是有刻骨的恨意，若是用自己的血写成的，那就更了不得了，那是有滔天的怨气，写血字的动机往往都是这些强烈的负面情绪，所以血字一般会写上“杀”、“怨”、“恨”之类的。但眼前的这座古老阁楼里，写的却是“衣”，反写的“衣”。

    夜宸低头想了一会儿人，拉着伤雨转身就走，边走边说道：“我们先不进去了，先在这里逛逛。”之所以不进去，是因为夜宸觉得那个阁楼有问题，在伏魔记这个任务中，夜宸是接受了正宗系统的玄门知识教育的人，对于阵法之类的还算比较了解，那个古宅中血字的排布很奇特，隐隐好像是构成了一个阵法，要是贸然进去说不定会触动阵法遭到攻击，所以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夜宸拉着伤雨在这个园林里随性的乱转，让她奇怪的是，就这么个不大的园林，她转了半天居然没碰到一个她们同行的试炼者。根据夜宸的记忆和观察，她也没发现这个园林里暗含什么阵法呀。整个园林寂静一片，可能是因为入秋了，也没有听到一丝虫鸣之声，近乎绝对的安静环境让伤雨总觉得瘆的慌。终于，在转过一个月亮门后，夜宸和伤雨终于看到人了。

    一棵大树下，两个鹤发童颜的老人在下棋，一个老人手里拿了把折扇，另一个老人旁边放着个紫砂茶壶，看起来颇为悠乐闲适。

    老树之下，石凳之上，对弈老者，这幅画面组合起来是挺有韵味的，但对于伤雨来说，她完全没觉得有什么韵味，只是害怕的死死抱着夜宸的胳膊，因为……那两个老者没有影子！

    夜宸也有点儿奇怪，在这个古宅里会遇到鬼，她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但她以为会遇到那个屈死的华珠呢，怎么现在出现了两个老人？

    夜宸拉着伤雨走上前去，站在旁边静静的看着两个老人下棋。他们下得是围棋，对这个夜宸不是很精，但也懂一点儿，在伏魔记中，她不但要学习玄门知识，而且琴棋书画，缝绣女红都要学的，当然，因为时间精力有限，这些她只是大概的懂一点儿。好在这两个老头儿的棋力也不怎么样，比夜宸还差，所以她也能看得懂。

    该拿扇子的那个老人落子了，他看着眼前的棋局犹豫不决，就转头对夜宸问道：“这个小姑娘，你知道我这黑棋应该怎么落子吗？”

    夜宸说道：“知道是知道，但你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拿扇老人笑着说道：“你尽管问，老头子我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什么事都是知道一点儿的。”

    夜宸首先问道：“这里是哪儿，我问的是地名。”

    拿扇老人深深的看了夜宸一眼，笑了笑，说道：“这里是穆家庄。”

    夜宸听了暗暗点头，在她听到导游介绍这个园林是一个穆姓商人修建的时候就有这个猜测了。之前她告诉伤雨穆家庄和鬼庄是一个地方，其实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两个地方是一体的，类似于硬币的正反面，而这个华绸园林很可能就是两个地方重叠交汇的地方。

    就在夜宸沉思的时候，那个拿扇老人开口催促道：“我已经回答你的问题了，快来看看，这一步棋应该怎么走？”

    夜宸看了看棋局，用手指了个地方，说道：“就落在这里吧。”

    那个喝茶的老人见了有些不高兴了，对夜宸说道：“年轻人，你不知道有‘观棋不语真君子’一说吗？”

    夜宸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那个拿扇老人说道：“你别管他，这老家伙脾气有点儿犟。”他转身又对那个喝茶老人说道：“咱们开始说的时候可没说不能请人帮忙呀，你一直说我棋艺太差，说自己下了大半辈子的棋，绝对比我这种刚刚学会的人厉害很多，你要是觉得下不过这个小姑娘，她就站在这儿，你也可以请教一下呀。”

    夜宸感觉拿扇老人在激他，果然，那个老人把茶壶放到了旁边，说道：“老夫我纵横棋界数十载，还会怕一个小丫头不成，你们俩儿一起来吧。”这话说的夜宸都想笑了，就他那破棋篓子，也就比拿扇老人这个初学者稍微强点儿，还好意思这么说。

    过了一会儿，拿扇老人又出现了困局，转头看着夜宸。

    夜宸说道：“老规矩，我再问你一个问题，这里有什么特产吗？”

    拿扇老人想了想，说道：“这里本来没什么特产的，庄上的人家也都不富裕，但最近几年，我们这儿发现一种特别好的丝绸，引得各地商贩来此贩卖，乡亲靠养蚕也赚了不少钱，庄上也渐渐富裕起来了，你看，我现在穿的就是我们这里产的丝绸，是不是很漂亮呀？”

    夜宸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又指点了他一步。

    这次拿扇老人撑得时间比较长，但最后还是被困住了，没办法，只好再次求助夜宸了。而这次，夜宸看的时间比较长，因为已经到了棋局的残局了，很快就能分出胜负了，一旦走错，就很难找到回旋的机会了。许久，夜宸才点了一个地方，于此同时，喝茶老人心中一惊，不敢想象的看着棋盘，那里确实是他的一个纰漏，而且是很大的纰漏，但要说这一步就能彻底把他困死，也说不上，毕竟对方的棋艺真的不怎么样，很可能会有失手的地方，那就是自己的机会了。

    只是夜宸没想到的是，拿扇老人把棋子落下后，喝茶老人站了起来，哈哈狂笑，笑声中带着一丝释然，他对拿扇老人说道：“你我之前约定下棋，输赢赌命，今日既然输给你了，老夫这条命你就拿走吧。”说完，看了夜宸一眼，拿起手里的茶壶，朝自己太阳穴那里狠狠一砸，紫砂壶破碎，老人颓然做到了石凳上，背靠着大树，死了。

    见状，拿扇老人叹了口气，对夜宸说道：“按照前例，你可以问我个问题。”

    夜宸问道：“你们为什么要用棋局赌命？”

    拿扇老人意味深长的说道：“人总是要死的，马上要死的人了自然对这些看的有些淡了。”

    夜宸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拿扇老人突然又说道：“我有点儿饿了，你们可以给我点儿吃的吗？”

    夜宸想了一会儿，说道：“不行，我们不能给你。”

    拿扇老人说道：“是因为你们现在没有吗？没关系，等你们有吃的了给我点儿就可以了，下了这么长时间棋还真有点儿饿了。”

    夜宸语气坚定的说道：“不行，不管我们有没有吃的，都不会给你。”

    拿扇老人语带威胁的说道：“真的不给？”

    夜宸并不在乎他的威胁，说道：“不给！”

    伤雨在旁边疑惑的看着夜宸，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确实不够用，从一开始夜宸和那老人的对话她都听不懂，完全不明白夜宸为什么要这么做。

    得到夜宸坚定的否定回答后，拿扇老人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来，很快，就瘦的皮包骨头了，好像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最后，他仰靠着大树，怨恨的看着夜宸，死不瞑目。

    夜宸眼前的景象虚了一下，周围的景色没有任何变化，只是那个石凳上，不再是那两个刚刚死去的老人了，而成为了两具枯骨，看样子死了有好久了，身上的衣物都以化掉了。

    在伤雨惊恐的眼神中，那两具枯骨慢慢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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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古镇七日游（18）

﻿看着那两具枯骨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还真像垂暮老人似的，夜宸挑了挑眉，也没在意，对死死抓着她胳膊的伤雨说道：“一人负责一个。”

    两具枯骨突然站了起来，开始的时候还真的吓了伤雨一跳，但见它们哆里哆嗦，好像随时就会散架的样子，她也就不那么害怕了。伤雨也是熬过了好几次任务的试炼者，不是什么都怕，她最怕的还是那种极其诡异的灵异攻击。面对这种动作缓慢的骨头架子，伤雨的胆气快速回归，挽起袖子就朝它们冲了过去。

    见状，夜宸一阵的叹息，这小丫头怎么就这么笨呀，她难道不知道，打架的时候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个顺手的武器吗？不说什么砍刀铁棍，就是个木棍板砖也比自己赤手空拳好。拳头再硬，打别人一下自己也会疼的，除非有特别的技能需要空手释放，否则现阶段所有的试炼者在打斗的时候都会抄个顺手的家伙的。当然，还有个原因，你不知道拳头打到的那个人的体表有没有毒素或者诅咒什么的，所以谨慎的试炼者是会尽量避免皮肤接触的，同样的道理，像开门，开箱这种事他们也不会自己动手，一般会用匕首挑开。伤雨还是太嫩了呀。

    好在这次那两个骨头架子没有什么毒素诅咒之类的，就是特别的硬。别看一副快要散架的样子，伤雨一拳头打过去，疼的差点儿叫出来。

    就在夜宸和伤雨对着两个骨头架子死磕的时候，火润也遇到了状况。

    火润和夜宸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奔着古宅去的，打开一扇房门后，她也被满屋用血写成的“衣”字给惊走了。夜宸是属于灵异系的，她只是通过一个任务对玄门阵法有所了解，火润是仙侠系的，掌握阵法知识是他们的基础课程，所以她不但看出了满屋的血字构成了一个阵法，而且知道这个阵法是用来封印的。不管封印的是什么，那里都不适合妄入，所以火润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先在这个园林里转转。

    在园林里漫无目的的游荡了一会儿，火润在一个花园的角落，看到了四个正在玩耍的小男孩，大概都在五六岁。她走了过去，温柔的说道：“小朋友好，姐姐有些事想要问问你们，可以吗？”

    一个小男孩眼珠转了几下，有些狡猾的说道：“想要我们回答问题也可以，但我们玩了这么久了，肚子有点儿饿了，大姐姐你有什么吃的东西吗？”

    火润皱了皱眉，说道：“姐姐现在没有呀。”

    那个小男孩退了几步，说道：“不给我们吃的我们就什么都不说。”

    火润蹲了下来，尽量温柔的说道：“小孩子是不能这样的，要乐于助人。”

    但显然，这些小孩子不是品学兼优的乖宝宝，而是调皮的小恶魔，火润说了半天，他们就是不松口，坚持没有吃的就什么都不说。最后实在没办法了，火润抽出匕首，将那个叫嚷的最凶的小孩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剩下的三个小孩惊呆了，看着地上骨碌碌乱滚的脑袋，感受到自己溅到自己身上的鲜血，他们只是呆愣愣紧贴着墙站着，大气不敢出。

    这时候火润随手指了一个，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个小孩颤抖的说道：“这里是穆家庄……我要妈妈！……”回答完这个问题，那个小孩的精神似乎已经崩溃了，任凭火润怎么问都答不上来，只是大声的哭喊，没办法，火润只好将这个小孩也杀了。

    就这样，火润杀了三个小孩，也得到了三个问题的答案，在把最后一个小孩也解决后，火润迅速离开了那里，她要去找自己的中午饭了。虽说现在还早，远没到饭点，但那几个小孩反复强调食物这个细节已经让火润有了很大的警觉，如果找不到藏在园林里的食物，恐怕远不是饿上一顿那么简单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就到了中午了，该吃午饭了。夜宸和伤雨并排坐在一个小亭子里，伤雨吃的挺欢快的，走了一个上午，还打了一架，她确实很饿了，但夜宸就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了。在和那两个下棋的老人的问答中，夜宸也意识到了这个需要自己寻找的午饭恐怕有着特别的含义。她本来以为午饭会很难找的，甚至需要破解一些谜题。而开始的时候她们确实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发现，夜宸一度认为所有的食物都藏在了屋子里。但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她们就在一个花丛里找到了包装好的两个盒饭，而且还是热的。

    通过和那个老人的对话，夜宸大概猜出来了，这顿午饭是有特殊作用的，也就是说是珍贵的，一开始夜宸以为这种珍贵性体现在难以寻找上，但现在看来，珍贵性恐怕是会体现在唯一性上，也就是说，每个人只有一个盒饭，要是找不到，只能饿着，或者说饿……死！

    园林的一个角落，二少爷正要打算吃自己的午饭，旁边突然闪过来一个美女，吓了他一跳，待看清楚后他才松了口气，说道：“是你呀，怎么了？”

    那个美女嗔怪着说道：“你忘了吗？你答应过我的，问我问题后要给我点儿吃的东西。”

    二少爷作恍然状，说道：“我以为你已经回家了呢，那好吧，这个盒饭给你吧。”说着，就把手里的盒饭递了过去。

    那个美女甜甜的笑了笑，说道：“谢谢你。”接过盒饭转身紧走几步，就消失了，让本来还想着再和她聊聊的二少爷有些怅然若失。

    虽然到手的午饭没有了，但二少爷也没有在意，他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才去找饭的，很快就找到了，看来这个园林里藏得食物还是挺多的，没有了自己再找找不就行了。

    但很快，二少爷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问题，他饿着肚子在花园里找了半天，再也没找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了，更重要的是，二少爷觉得肚子越来越饿了，那种饥饿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少吃一顿饭的饥饿程度……

    当那个美女再次回来的时候，看到了就是形销骨立，已经饿死了的二少爷的尸体。他蜷缩在花丛中，嘴里还塞着一把青草，但显然，没有任何用处，毕竟人体是无法消化纤维素的。那个美女将已经吃完的盒饭放回到石桌上，对着二少爷的尸体笑了笑，就悄然走了。

    她走后不就，二少爷的身体诡异的恢复过来了，他僵直的站了起来，双眼无神，状若死尸，一步步走到石桌前，趴在上面，似乎是睡着了，只不过在睡前，他脸上浮现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出，这个笑容和刚才那个美女很有些神似。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二少爷才醒来过来，他揉了揉眼睛，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睡着了，看了看日头，他急忙起身朝园林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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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古镇七日游（19）

﻿等二少爷急匆匆的跑到华绸园林门口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刚才多虑了，他并没有迟到，相反，他是第一个到达的。

    二少爷气喘吁吁的站定后不久，其他游客也都出来了，看人到齐后，导游郝雪笑着问道：“今天的游玩怎么样，有没有遇到那个华珠的美女呀？”

    其实大家心里也都奇怪着呢，之前导游铺垫了那么多，结果在这个园林里各式各样的鬼都遇见了，就是没遇见导游说的那个艳鬼。

    李老板刚想说话，夜宸就抢先回答道：“遇到了，她一副专心梳妆的样子，喊她也不搭理人，没什么意思。”停顿了一下，夜宸又继续说道：“不过今天玩得挺高兴的，就凭这个，这次出来一趟就算值了，李老板，你说是不是呀？”

    李老板见夜宸点自己的名了，愣了一下，才说道：“我看那古宅阴森森的，就没进去，只是在花园里逛了逛，这样园林在景致上的设计确实巧夺天工。”

    难道只有宸看到了那个女鬼？众人心里都有些疑惑，但也都知道妄自开口的坏处，所以也没有反驳，只是好奇的看了她一眼。

    大家的反应郝雪都看在了眼里，但她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笑着对夜宸说道：“你们可真是好运，听起来挺有意思的，我还没进去过这个园林呢，有时间的话你可要好好给我讲讲。”

    夜宸和郝雪的这段对话就是一次隐晦的交锋。当导游问道他们在里面玩得怎么样的时候，夜宸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导游这么做并不是一种例行的问话，很可能她是真的不知道华绸园林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作为一个整个鬼庄都要给面子的导游，她怎么可能对这里一点儿都不了解？除非……这个导游既不是人，也不是鬼，既不是表面上说的所谓的天卓旅行社的员工，也不是这里的原著居民，而是个试炼者，和他们一样，是第七空间的试炼者！

    郝雪作为一个试炼者，在这个任务中的扮演着导游的角色，所以一些导游应该知道的东西她却不知道。郝雪在这个任务中扮演的角色很特殊，从地位上来说，她要高于夜宸他们，因为她是导游，而对于这个任务，空间给出的唯一一个要求就是“听从导游的安排”，夜宸他们几个必须听从郝雪的安排。另一方面，空间给了郝雪很高的地位的同事，也给了她很多限制，主要就是她无法亲自去体验这个任务中的细节，而灵异类的任务中，细节恰恰是最重要的了。

    夜宸后加的那句话其实是在强调今天的经历对度过这个任务极其关键，而这种强调，其实是提出了一个交易：虽然在地位上比较低，但夜宸现在手里已经有了可交换的筹码，具体来说就是她在华绸庄园里获得了一个信息，一个对度过这个任务极其关键的信息。夜宸手里有郝雪希望得到的关于这个任务的细节，同时夜宸也希望郝雪可以通过导游的身份来给她一些优待。

    但要注意的是，夜宸的这个建议是建立在郝雪是第七空间的试炼者这个前提下的，而郝雪的具体身份，又正好是夜宸整个推理链条中事实依据最薄弱的一环，同时也是极其难以验证的一环。她仅仅根据导游郝雪的一句话就怀疑了她的身份，这与其说是推理出来的，不如说就是凭直觉猜的。夜宸只是想做个试探，但让她有些意外的是，郝雪直接就承认了，她承认了自己确实是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并且表示出对夜宸的提议很感兴趣，所以定下了约定“以后好好聊聊”。

    郝雪之所以会这么痛快的答应了，是因为心态的变化。最开始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她以为这是个很简单的任务，毕竟她不是这个任务考验的主体，而只是一个引子，这就和引导新手任务一样，危险性很小，当然报酬也低。但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事情有些不对了，她受到了窥视，这种窥视不是来自于这些后辈的试炼者，也不是来源于鬼庄的原住民，而是更深层次的，来自于这个鬼庄本身。虽然并没有察觉出太大的敌意，但受到窥视这个事情本身就让郝雪很是惊讶，惊讶过后就是恐惧。如果是别的类型的任务，她大可不必如惊弓之鸟一般，可这次她要经历的偏偏是灵异类任务，强大的个人实力带来的优势在这种任务中将被大幅的削减，如此看来，在这个任务中，她和那些年轻的试炼者都是一样的。

    再强大的试炼者面对灵异类任务的时候都要小心翼翼的，何况她这次因为空间的安排，再很多地方无法获得直观的信息，这么看来，她现在的处境是相当的危险的。因此她决定不再等了，她必须与眼前的这些试炼者合作，她至少需要知道一些间接的信息，否则，自己很可能活不过这个任务。

    导游郝雪又随口说了几句，就带着大家一起朝旅馆走去。路上，胖子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刚才夜宸和郝雪的对话让他察觉出一丝异样。

    就在他正在思考她们的对话到底什么意思的时候，突然听到夜宸对他说道：“胖子，我有点儿渴了，你买点儿水去。”

    胖子心里有些烦躁，不想搭理她，就当做没听见，没有动。

    这让夜宸有些生气了，她说道：“胖子，说你呢，去买点儿水，别干什么都磨磨蹭蹭的。”

    这次胖子听懂了，知道夜宸在催促自己为什么还没有去完成试探，但这种事又不能急，总得找个好的机会吧，哪有这么催的呀？

    但这毕竟是他们说好了的，再不情愿也得去做，胖子只好没好气的答应了一声：“知道了，我这就去。”

    这时候火润说道：“已经快到了，还买什么水呀，我看不用了吧。”

    火润根据夜宸和郝雪的对话也推测出来了，导游郝雪和他们一样，是个试炼者，而胖子要做的就是试探导游的真实身份，现在她的身份已经确认了，有什么好试探的呀？

    对于火润的疑惑，夜宸意味深长的说道：“人多嘴杂的，说不定呢。”

    火润听了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个女人果然心狠手辣。她明白夜宸的意思，他们现在要以自己获得的信息为筹码和郝雪进行利益交换，那么在交换前就不能让郝雪获取那些信息，他们这些人能守住自己的嘴，但其他人呢？狂风被掉包了，这是第一天的事，他不用考虑，伤雨由夜宸守着，不会让她乱说的，二少爷今天也被掉包了，而且是被一个女鬼掉包的，她虽然竭力模仿男人的行为举止，但其骨子里的媚态细心人都能看得出来，那么就只剩下李老板了，郝雪要是从李老板那里获取了那份信息，他们的交易筹码就作废了。虽然夜宸刚刚试探了一下，知道李老板并没有去查看古宅，也就是说那些血字他并不知情，但万一呢？万一他说谎了，或者说他手里有额外的信息怎么办？对于他这种人，郝雪想要控制并不难，若他被郝雪控制了，那夜宸他们不就没用了吗？所以最好的情况还是按原计划，将李老板这个棋子给废掉，毕竟，死人才不会乱说话。

    走在最前面的郝雪听到她们的对话后忍不住冷笑了一声，她们的对话丝毫没有避讳自己，其实就是告诉自己，她们要借自己的手把那个李老板除掉。虽然被夜宸这么明目张胆的命令有些反感，但她还是决定按照她的吩咐去做。确实，她有很多种方法可以控制李老板，但在灵异类任务中，面对纷乱复杂的线索，不是什么人都能挑选出哪些是有用的，要不然灵异类任务就不会被认为最难的任务了。所以就算她能控制李老板，但从他那里很可能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所以她还必须和夜宸火润这样的聪明人进行交易，以保证自己换来的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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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古镇七日游（20）

﻿当天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胖子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来到李老板的房门前，轻轻的敲了敲门。

    在他们来这个鬼庄的路上，大巴车不小心撞死了一个女孩，在导游下车察看的时候被那个已经死掉了的女孩杀掉，然后那个被撞死的女孩就以导游的身份参与到他们这趟旅行中。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很显然但却没什么人特别在意的细节：郝雪脱光了自己之前的衣服，换上了导游的制服。那么问题就来了，“导游”这个至关重要的身份是由什么决定的，是郝雪本身吗，亦或者是那套制服？

    对于这个任务空间给的唯一一句描述就是“听从导游的安排”，这句话给了导游莫大的权利，如果她要求这些试炼者去做危险性很大的事，他们也无法反抗，只能遵从，这样一来，他们这些试炼者就很被动了。如果导游的身份是由那套制服决定的，那他们夺过那套制服不就意味着自己可以当导游了吗？这样一来，这个任务就可以很容易通过了。

    这是个很美好的猜想，虽然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万一通过这个任务的方法之一就是杀掉导游取而代之呢？所以这个猜想是否属实，还是值得验证一下的。这就是胖子负责的试探，这个试探是很危险的，他们并不清楚导游郝雪的实力，如果打不过人家，这么贸贸然去扒人家衣服绝对是找死。所以这个试探不能自己去，得找个探路的人，而胖子早早的就选定了李老板。

    李老板只是不够聪明，不是说他就是笨蛋，这件事普通人都能看得出风险很大，所以要想让他去做这件事，是需要有外界压力的，这就是胖子等的机会，但还没等到这个机会，夜宸和火润就一直催自己，现在没办法，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当然，胖子之所以敢接下这个任务也是有些凭仗的，他在一个任务中当过一段时间苏秦的侍从，虽然没学到那种一言定天下的纵横之术，但一些皮毛还是知道的，反正那个李老板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太过聪明的人。

    胖子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门悄然开了，胖子微微一笑，走了进去。

    ……

    夜渐渐深了，郝雪已经睡着了，突然，房门一阵轻微的响动，她猛地惊醒过来，凭她五阶试炼者的感知能力，郝雪知道那是李老板来了。

    说真的，郝雪还真有点儿奇怪，现在的形式并不是严峻，任务也没有过分的逼迫他们，现在还处于暗潮涌动的阶段，胖子是怎么说服李老板来冒极大的危险来刺杀自己的。

    很快，她就知道答案了。李老板并没有奔她来，而是悄声走到了衣柜前，轻声打开柜门翻找起来，看来他并不想跟郝雪有正面冲突，只是想把那件导游制服偷出来。也不知打是因为紧张还是恐惧，李老板不停翻找的时候，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道：“先是狂风，然后是火润，现在又轮到二少爷了，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听了这句话郝雪明白过来了，胖子在故意诱导李老板，让他以为空间已经在按照上车顺序清理这些试炼者了，这么一来，第四个上车的李老板的生存压力就陡然变大了，只有在这种强大压力压迫下，他才愿意来冒这个险。

    想明白后郝雪就轻轻站了起来，她可没那个兴趣让一个男人在自己衣柜里乱翻。郝雪来到李老板身后，七窍开始流血，白嫩的脸部如碎瓷一般龟裂了……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六个游客都在餐桌前坐定后，郝雪挽着李老板走下了楼梯，郝雪一脸幸福的表情，像是个在爱情滋润下的小女人。与郝雪的轻快喜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老板的双目呆滞，步伐机械。

    夜宸看了火润一眼，火润则点了点头，示意李老板确实是被仙侠类的技能摧毁了灵魂。昨天夜宸和郝雪的一番对话后，郝雪承认了自己也是个试炼者。虽然这个结果和夜宸猜测的相符，但郝雪这么痛苦的承认还是让夜宸心中升起了一丝疑惑，她是不是在骗自己，郝雪是不是只是一个演技极佳的厉鬼，根本不是什么试炼者。因为这一丝疑惑，夜宸才坚持让胖子去劝说李老板试探一番，除了想借机会把李老板出去后，夜宸还要看看郝雪杀或者伤到李老板的时用的是什么手法。

    不知道郝雪是已经洞悉了夜宸的想法，还是说这只是她的习惯手法，她在摧毁李老板灵魂的时候用的是特点鲜明的仙侠系的法术。

    对于夜宸和火润的小动作，郝雪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现在虽然还是言笑晏晏的样子，但其实心底颇有些心不在焉。每天早上，她的任务面板都会更新，对今天的旅游路线做出说明，但今天，她没有接到空间的任何通知，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决定和夜宸他们合作，让空间认为这个任务的难度有所下降而做出了其他安排，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就有点儿糟糕了，任务进行到一半出现这种变化，任务的难度绝对会有所提升的。自己只是有意向和夜宸他们合作，情报信息什么都没得到，任务的难度就增加了，自己也有点儿太冤了。

    吃完早饭，郝雪宣布道：“通过这段时间的游览，大家对这个古镇也有所了解了吧，所以今天我们自由活动，大家想购物，想游玩或者说想休息都可以。”

    对于这个明显很奇怪的安排，所有的游客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是点点头示意知道了，就四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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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古镇七日游（21）

﻿吃完早饭，夜宸就带着伤雨出来了，本来按伤雨的意思，既然是自由活动，那就老老实实在旅馆里待着吧，到外面瞎转悠又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对此夜宸已经不想解释什么了，直接把她拉出来了，这个任务要是老老实实待着就能过去，那还真就太好了，但可能吗？这才是第四天，怎么就开始自由活动了？显然，这个任务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导游的控制，也可以认为因为他们和导游郝雪之间达成的互助协议，导致这个任务的难度有所下降，所以空间索性将“导游”这个角色废掉了，没有了对日程安排的指挥权，导游可操作的地方就很少了，也就是说，那个郝雪看来也没什么用了。

    两人晃晃悠悠压了一个多小时马路，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商业中心。只不过，这个“不知不觉”是对伤雨来说的，虽然饶了几个弯，但夜宸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这个大型购物中心。夜宸在商场门口站了一会儿，拥挤的人群说明这个鬼庄的旅游业发展的还挺不错的，这里既有古色古香，恬然淡雅的一面，也有热闹繁华灯红酒绿的一面，说明这个鬼庄的领导者还算挺有本事的，在夜宸那个世界，不知道有多少古镇被过度开发，没有一点儿古朴典雅的味道了。

    当然，夜宸来到这里也不是只为了发出一些感慨的，更重要的是是对下一步的思索。不再明确行程安排，一是将导游对权力的行使削弱了，另一方面也将任务的难度提升了。毕竟如果有路线安排，那么夜宸他们就可以判定度过这个任务所需的信息就在这个旅游路线上，但现在，这个路线断了，没有了，所有线索散布在这个鬼庄的角角落落，怎么去找？虽然不大，但这个鬼庄也是个城市，几天的时间能对一个陌生的城市有个大概的了解已经很勉强了，怎么才能搜集到足够的信息呢？

    对此夜宸也没什么好办法，但她也不相信空间会把这个任务的难度无限拔高，线索应该还在各个旅游景点上，现在她只能去推算猜测原来的旅游线路，把这个鬼庄的可能作为旅游项目的地方挨个转一遍。首先，她选择了这个购物中心，来这里，是为了验证一个自己的推断。

    就在夜宸站在商场门口沉思的时候，伤雨左顾右盼，一副受惊的样子，死死的抱着夜宸的胳膊。从夜宸那里她知道了这个确确实实是个“鬼庄”，里面的“人”全都是鬼，现在看着这么多鬼在自己周围，伤雨感到自己的身子一阵阵的发麻。她实在弄不清楚，夜宸来这么一个群鬼聚集的地方干嘛。

    夜宸也没理会担惊受怕的伤雨，拉着她就朝人群，或者说“鬼群”挤去，虽然周围的“鬼”全是人的样子，但一想到这些都是食人的厉鬼，伤雨不断脑补他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的样子，越想越害怕，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夜宸带着伤雨在这个商场上上下下转了个遍，特别是在女装和化妆品那里逗留了很长时间，然后才出来了。

    之前夜宸推测这个鬼庄所有“人”其实都是鬼，但现在看来，这个猜想有些偏差，准确的说应该是鬼庄里的原住民才是鬼。夜宸在商场里听到很多明显不是本地口音的人在聊天，根据他们聊天的内容来看，很多人是来这里旅游的，而且来了很多次了。这些鬼是以人为食的，那么人从哪儿来，显然这个鬼庄并不是闭塞的，他们以人的身份和周围的城市有很密切的交流。还有一点，凭借夜宸的感知，她并没有在这个鬼庄察觉到什么鬼气，阴气什么的，她可是死亡女神，虽然还处于候补阶段，还说不上执掌死亡，但她对死亡气息还是很敏感的。那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出了商场，夜宸带着伤雨又开始四处转悠，走了半个多小时，她们走到了一个僻静的死胡同里，看左右没人，夜宸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机来。

    伤雨瞄了眼那个手机，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个手机不是你的吧，你的不是这个牌子的。”

    夜宸边查看着手机里的信息边点了点头，说道：“是呀，这不是我的。”

    伤雨继续问道“那这是谁的呀？”

    夜宸随口说道：“这我哪儿知道呀。”

    伤雨指着夜宸手里的手机，不解的说道：“那这……”

    “这是我偷的，就在刚刚的商城里。”看着伤雨一脸惊讶的表情夜宸笑着说道，“别管那么多了，不要说话，我打个电话。”

    说完，夜宸拨了个号码，电话很快就通了，夜宸开口说道：“天卓旅行社吗？……我报名的古镇七日游怎么才到第四天就自由活动了，合着我掏钱就为了让你们把我送到这儿？……”

    伤雨奇怪的看着夜宸，在跟了夜宸以后，她的大部分行为举动伤雨都看不懂，不得不说，这多少有点儿伤自尊，在她面前，伤雨的脑子确实很不够用。

    在听完夜宸包含怒气的陈诉后，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连连道歉，并且再三保证，会马上派人去那儿调查情况的。这就奇怪了，接到客人这样的投诉，公司直接打电话去导游那儿询问情况就可以了，还派什么人呀？为了这点儿事，旅行社还派个专员过来？

    夜宸玩味的笑了笑，把玩着手里的手机。

    见夜宸打完电话了，伤雨问道：“你刚才是在给那个旅行社打电话。”

    夜宸点点头说道：“是呀。”

    伤雨问道：“你怎么知道它的电话号码的呀？”

    夜宸看了伤雨一眼，说道：“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不是有张票吗？电话号码就在上面，你没看到？”

    伤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再说话了，拿到那张票后她确实没怎么细看，后来检票的时候把票给了导游就彻底把它忘了。

    夜宸随手把手机扔在地上，拉着伤雨朝外面走去，当她们走到胡同口时，伤雨鬼使神差的转头朝后看了一眼，这一眼吓的她出了一身冷汗。一个面目诡异狰狞的女鬼正从那个手机屏幕里往外爬，似乎察觉到了伤雨的注视，女鬼回过头来，朝她咧嘴笑了笑。

    伤雨死死抓住夜宸的手，语气颤抖的说道：“后……后面……”

    夜宸拉了一把已经有些腿软的伤雨，淡然的说道：“我知道了，走吧。”不知道是不是伤雨的错觉，她感觉到夜宸的语气中似乎还带着一丝喜悦。

    在夜宸和伤雨走后二十多分钟，狂风也从那个死胡同里出来了，他朝夜宸远去的方向看了一眼，就转身离开了。那个胡同里，刚刚出来的女鬼好像被五马分尸了一般，随后，就慢慢消散了。

    PS：夜宸推断这个鬼庄里的鬼以人的身份和周围城市有着密切交流，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在第二天他们去吃饭的时候老板会上人肉，难道说鬼庄里的鬼招待什么人都上人肉吗？这世界上人很多，但人肉很少，大量的人肉意味着大量的人的死亡，真要这么多人死在这儿，鬼庄那会有这么繁华的旅游业呀？结合大堂经理的那句惊呼，显然，老板是把夜宸他们当做自己人了，也就是说把他们也当成鬼了，所以采用鬼之间的招待方式：上人肉。而之所以会让他有这种错觉，问题很可能出在导游郝雪身上，进而可以推断，那个天卓旅行社本来就是为鬼服务的，这个旅行社组织的游客自然也都是鬼了。这都还是夜宸的推测，当她打完电话后，旅行社派“人”来调查情况，结果派出个鬼来，才算验证了夜宸的推测，天卓旅行社确实是个为鬼服务的公司，其员工也都是鬼。

    自己推测得到了验证，所以夜宸的语气中才透露出一丝喜悦，当然，这份喜悦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里暂时不说了，大家可以猜一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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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古镇七日游（22）

﻿伤雨又跟着夜宸转悠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时候才回来，在她们住的旅店门口还遇到了也正好回来的火润。

    火润首先开口问道：“今天玩得怎么样呀？”

    夜宸笑道：“还不错，去购物中心转了一圈，那里的人还真不少，而且其中很多是外地的，感觉口音风俗都和这里不太一样，你呢？”

    火润说道：“我也算是个吃货，来到这种古镇，自然要尝尝这里的特色小吃了，我去美食街看了看，感觉这里的地方小吃大体上还可以，有些挺不错的，有些就不太好吃了，大概一半一半吧，可能也是因为我的口味问题。”

    听完了夜宸微微皱眉，很显然，火润也和自己一样，对“这个鬼庄里的所有人都是鬼”这个推论有所怀疑，所以去察看了一番，只不过方法不一样罢了，也正好能够互相验证。有些麻烦的是，火润通过对这里的饮食结构进行调查，给出了一个数据，这个鬼庄大概有一半是人，一半是鬼。这样一来，夜宸和火润之间的信息交换有些不对等了，火润给出的信息要多出一点儿来。现在火润是她的盟友，对于盟友来说，平等的利益交换是其存在的基石，老是想着占便宜最后就会落得孤立无援。

    夜宸想了想，继续说道：“咱们这次的旅游才进行到一半导游就不管了，让我们自由活动，这也太过分了，我刚刚给那个天卓旅行社打了投诉电话。还好他们的服务态度还不错，马上就派人来察看了一番。”

    听了夜宸的话火润微微一滞，才笑着说道：“别为这个烦心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玩的尽兴一点儿。”火润脸上带着笑，但心里却叹了口气。她知道夜宸这句话的意思，更清楚她要表达的态度，平等的利益交换是盟友关系的根基，但她没把夜宸当盟友，而是把她当做了朋友。朋友之间哪有那么多的讲究，你稍微赚了点儿便宜，我稍微吃了点儿亏都是无所谓的，大体上不差就行了。但显然，夜宸拒绝了，她拒绝了把自己当做朋友，所以宁愿多拿出一条信息来平衡两人的情报交换。

    火润不由的心中感慨道：宸这种人往往很孤独，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孤独，并乐意享受其悠然和寂寥。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就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了，本来夜宸还想问问胖子有什么收获没有，但一直没遇见他，也就没有机会。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导游郝雪拿出了一叠奖券，说道：“我们天卓旅行社有个活动，每个参加我们社组织的旅游的朋友都可以获得一张奖券，有丰厚奖品等着大家哦。”说着，给夜宸他们一人发了一张。

    夜宸接过来看了看，就是那种很普通的商场促销时发的奖券，上面还有一个长方形的涂层，刮开后就知道自己中没中奖，只不过除了这些，她手里的奖券上还有一个用记号笔写的数字“1”。

    这时候火润问道：“这张奖券上面的数字是什么意思呀？”

    导游郝雪解释道：“是这样的，咱们回去的时候预定的那辆大巴有点儿事，不能来了，公司会派出两辆小汽车来接咱们的，为了避免到时候慌乱，我把座次事先给大家安排好了，我和宸、火润、胖子坐第一辆车，伤雨、狂风、李老板、二少爷坐第二辆车。”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夜宸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又看了眼伤雨。显然，这次和瑞恩市一样，空间对通过任务的人数进行了限制，这次只能有四个试炼者幸存。正好这个任务中，火润、胖子和自己的表现确实比较好，而伤雨的表现就很不怎么样了，至于说其他人，其实都已经死了，也就无所谓了。

    既然通过这次任务的人数有限制，那么说不得自己就得为伤雨争一争了，不过，她值得自己这么做吗？

    吃完早饭，夜宸拉着伤雨回到了房间，伤雨有些疑惑的看着夜宸，本来她以为今天还要去压一天马路呢。

    夜宸把门锁好，拿出了那张奖券，这时候空间给这么个东西必然是有深意的，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来，那么信息很可能就藏在这个涂层下。夜宸用自己修剪的整整齐齐的指甲轻轻的将涂层刮去，显露出四个字来：“灵魂收藏”。

    在夜宸看清楚这四个字的同时，她周围的死亡法则显现出来，并且快速运转起来。夜宸忍不住闭上了眼睛，静静的体会着已经显化的死亡法则。

    待她再次睁看眼的时候，夜宸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二阶的试炼者了。但比起这个来，空间的这个行为更让夜宸心惊：它为什么会提前预支这次任务结束后的奖励？

    除非……这个任务中，夜宸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失败了！一开始的时候，导游就提示过他们，这个古镇会出现一场变故，夜宸他们都领会到了这层信息，也都在为这场变故做准备，但没一个人想到这么一种可能:这场变故是可以事先阻止的。如果这样的话，就意味着这个任务的实际难度要比预想的大得多，空间给了他们阻止这场变故的机会，就是在平衡这个太过困难的任务，而现在，他们已经失去了这个机会。

    现在，夜宸他们面临着极大的危机，那场变故很可能会让他们全军覆没，这时候，空间再次出手来平衡这种难度，它提前将这次任务的奖励发放给了他们这些试炼者，让他们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来应对将要到来的危险。

    伤雨奇怪的看着夜宸，她刮开那个涂层后就这么一直愣愣的发呆，估计她也没想到，就在这短短几分钟内，夜宸在心中对现在他们面临的状况进行了极其复杂的分析推论。

    得到这样的结论确实有些令人绝望，夜宸自认为在这个任务中已经足够小心了，但还是在不知不觉中，错失了空间给予的机会。而对未来的悲观预测更像一座大山一般压在夜宸心里，空间给的第一次机会她已经失去了，那么第二次机会自己能抓得住吗？

    夜宸揉了揉自己的眉心，这些还都是自己的推测，到底事情会如何发展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最好能和火润商量一下，毕竟空间的这一举动透露出的信息太多了，她担心自己的分析有所遗漏。

    这时候的夜宸已经有些不太自信了。

    正在这时，华绸庄园那边突然传来一股凶厉而极其强大的气息，好似洪荒猛兽正要择人而噬一般，夜宸猛地站了起来，透过窗户，死死的朝那里看去，脸上阴晴不定。

    接连而来的事情让夜宸的脑子飞速的运转着，也正因为如此，她没有注意到一个极其关键的细节，被她随手放在桌子上的奖券慢慢枯黄风化了，但就在它变成一捧粉末之前，那个由记号笔写下的“1”依然鲜亮夺目……

    PS：谢谢安薄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写小说确实太费精力和时间了，一章两千多字，我至少需要三个小时来写，这还是说故事的大概我已经构思好了。每天这三个小时的工作得到的回报却很少，看得人太少了。当初自己决定写小说时还乐观的估计，凭借自己写的故事起码能给自己赚点儿零食来，现在想想却有点儿如梦似幻的感觉。

    当然，每个写手都要经历初期没什么读者的阶段，但却没人知道这个阶段会有多长，自己苦苦的熬着，不知道自己最终能得到个什么结局。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绝对不会成功，这句我很早就知道的话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其中的血泪和哀叹。

    这几天更新的不规律，主要是我被安排负责一个实验，有几天真的是上了十几个小时班，下班躺下就睡，什么也不想做了。这一章还是我用零碎的时间写成的，过段时间就会好了。虽然没达到那种就算没一个人看也要认真写完的境界，但我毕竟是喜欢写的，否则写了二十多万的字还是这么个结果早就该弃了。

    最后，还是那句话，你们大家的支持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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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古镇七日游（23）

﻿好吧，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了，虽然那股气息一闪而过，但其蕴含的强大力量还是让人心惧。事已至此，后悔也没什么用，只能好好为几天后的那场变故谋划一番了。夜宸重新坐了下来，面色恢复了平静，对伤雨说道：“你不把你的奖券刮开看看吗？”

    “哦，好的。”伤雨有些慌乱的答应到，她刚才一直在想夜宸怎么了，刚才她的表情挺奇怪的，但见夜宸没说，伤雨也不好去问，虽然她心里其实挺好奇的。

    伤雨刮开奖券后看到的四个字是“不死之身”。不得不说，伤雨的天赋太好了，强大的自愈天赋不但在前期有救命的作用，就算实力强大后，用处也是很多的。在伤雨仅仅是二阶试炼者的时候，她就获得了不死之身，也就是说灵魂不灭，肉身不死。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空间在给予伤雨强大身体的同时，对她的灵魂做出了很大的限制：灵魂并不是独立于身体的，也就是说，当伤雨的身体受到致命伤后，她的灵魂也会受到极大的伤害。但就算如此，伤雨的天赋也算很好的了。

    在听完伤雨对她的天赋技能的描述之后，夜宸想了想，慢慢的说道：“你这个技能挺好的，但只是受限于灵魂，那么你愿意将灵魂教给我保存吗？”她新获得的技能“灵魂收藏”可以收藏灵魂，并压榨其精神力供自己使用，所以伤雨是可以把自己的灵魂放到夜宸那里的。

    伤雨脑子不是特别聪明，但她也绝对不笨，她知道夜宸的意思，但她也知道，凭借自己一人是无法在残酷的第七空间存活下去的。她权衡了下利弊，最后说道：“好的。”

    夜宸微微一笑，开始研究起她新获得的技能来，毕竟是刚刚学会的，难免有些生疏，而且这还牵扯到伤雨的灵魂，自然需要小心一点儿了。

    两人在屋里折腾了半天，夜宸才将伤雨的灵魂接引过来了。夜宸发现自己的意识海中出现了一个囚笼，里面关着伤雨，她也只能待在那里面，如果没有这层第七空间构造的囚笼的阻隔，伤雨的灵魂就会和夜宸的灵魂发生冲突，毕竟，一个身体里是不能存在两个灵魂本源的。

    囚笼里的伤雨木然的坐那里，一动不动。这是因为夜宸只是囚禁了她的灵魂本源，并没有掠夺她的意识。所以完成仪式的伤雨感觉自己内心空荡荡的，好像已经失去了根本，但她也没有太过吃惊，毕竟自己的灵魂在夜宸那里，身体感觉有些异样是难免的了。

    缺少了灵魂的羁盼的伤雨顾虑更少了，不过她还是有个命门，那就是脑袋，那是承载着伤雨的意识，所以也是不能受致命伤的，虽然有所限制，但这样的结果已经很好了。现在，夜宸要考虑另一个问题了。既然伤雨已经向自己效忠了，那么夜宸也就必须想办法让她安然的度过这个任务，现在她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这个任务中空间约束的幸存者的人数，除自己外，目前定下来的有郝雪，火润和胖子，想要伤雨也加入这个阵列，那么只能让一个人退出了，那么……把谁踢出去比较好呢？

    夜宸带着伤雨走出了房门，来到火润的房门前，轻轻敲了敲门。

    火润打开房门，看到是夜宸和伤雨，楞了一下，但还是请她们先进来了。

    三人坐定后，夜宸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胖子，当死！”

    火润看了眼跟在夜宸身后的伤雨，没有说话。她自然听懂了夜宸说的什么意思，从今天早上导游郝雪的话里她也隐约猜到了空间对通过这次任务的人数有所限制。如果夜宸决定保住伤雨的话，那么她必然要从目前预定的幸存者中踢出一个，显然，夜宸选择了胖子。但火润对夜宸的提议并不感兴趣，胖子的实力虽然不能说深不可测，但他也不是个好惹的家伙，要与他为敌容易，但要达到一击必杀就很难了。一旦不能击杀胖子，势必会在现在这个试炼者的圈子中形成一个深深的裂痕。不要忘了，现在他们首先要面对的是这个鬼庄的威胁，这个任务本质上并没有说需要试炼者之间进行竞争。那么夜宸的这个行为无疑会给这个本来就很艰难的任务平添许多变数，这是火润并不希望看到的。

    夜宸也明白火润的意思，知道她不想节外生枝，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不明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全员覆灭，但既然接受了伤雨的效忠，那么她就必须为此争一争了。

    夜宸继续说道：“这件事你不用担心，我一人去做就可以了。”

    火润皱起来眉头，表面上夜宸这句话是说什么事她一人担着即可，火润只要保持中立就行了，可实际上呢？火润并不是说害怕出手，她是担心试炼者之间产生内讧，造成整体战斗力的削减。夜宸如果执意出手，已经造成了既定事实，火润为了避免在内讧中削减战斗力，只能帮着其中一方将另一方彻底灭杀。已经少了一个战友了，那就决不能再多一个敌人。所以夜宸这句话其实是在逼她表态，这个忙，不帮也得帮。

    火润叹了口气，说道：“你我之间还是比较熟识的，但我还是要说，请多多考虑一下。”空间提前将这次任务的奖励预支，已经预示着他们这些试炼者要面临很大的危机，现在这时候内讧太冒险了。

    夜宸笑了笑，又和火润寒暄了几句，就带着伤雨离开了，留下了平添几分烦恼的火润。

    ……

    到了晚上，夜宸让伤雨留在屋里，自己出去了，这次，她去的是郝雪那里。伤雨独自在屋里没多久，夜宸就回来了，见伤雨没事，她才舒了口气。之前夜宸一直把伤雨带在身边，就是怕她一不小心触发了什么，在灵异类任务中，任何一次细微的选择都可能带来巨大的影响。但这一次，和郝雪的谈判伤雨实在不适合在场。和相对比较熟悉的火润不同，夜宸对郝雪一直有种很深的忌惮，她绝不会让自己在这个任务中的弱点完全暴露在郝雪面前。就算她有所猜测，那也只是猜测而已，对于她们这种心思深沉的人来说，这一点儿不确定足以对最终的决定产生影响。

    小剧场：

    伤雨给夜宸打电话说要到她那里去玩，买了一张二十六号零点三十的火车票，结果夜宸在火车站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伤雨。原来伤雨在二十六号那天，买了一大堆零食早早的来到火车站候车，结果她发现，过来十二点后，手机上的二十六号变成了二十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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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古镇七日游（24）

﻿见伤雨没事，夜宸算是松了口气，将外套衣服脱下，也打算睡觉了。有些粗心的伤雨并没有注意到，夜宸刚刚出去穿的那套衣服是真丝质地的。从夜宸平时穿的衣服的牌子可以看出，她虽然不能说怎么俭省，但也不是好奢华的人，另外夜宸是出来旅游的，怎么会带一套娇贵需要认真保养的真丝衣服，而且对于现在这种初秋季节来说，真丝质地的衣服真的不是个合适的选择。所以这件衣服不是夜宸带来的，那么就只能是她买来的了，之前她们就知道，鬼庄这个地方是盛产丝绸的。那么问题来了，夜宸明明知道这个任务中，丝织品有着特殊的危险性，很可能会带来不祥，她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第二天，伤雨被夜宸关在了屋里，连吃饭都是夜宸送进来的，有些无聊的伤雨只能玩玩手机，她也想凭自己的头脑弄清楚夜宸这一天进进出出都在忙些什么，但想了半天，什么都没想出来，最后还是放弃了。

    和伤雨的无聊相比，火润这一天过得可是有些不安，到了傍晚吃饭的时候，得知夜宸今天没有动手，心里才舒了口气，同时也有点儿惊讶夜宸的胆大。

    火润知道，夜宸不是那种只会说不敢做的人，这已经是第六天了，明天就是这个任务的最后一天，现在看来夜宸是打算把动手的时间安排在最后一天，甚至说是任务的最后一刻。对火润来说，这样最好，她最怕的是夜宸出手，引发胖子和夜宸之间的斗争，由此带来的恶劣后果是会影响到她完成这次任务。如果夜宸选在最后一刻动手，那么不管谁胜谁负，亦或者两败俱伤，都对整个任务都不会有太大影响了，那么火润也就无所谓了。

    在最后一刻动手是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但同时，不要忘了，到时候那场变故应该就已经发生了，夜宸明明知道那场变故带来的危险极大，但还是选择那个时间，在火润看来，就有些太过冒险了。

    对于夜宸的心思，火润也能猜出一点儿来，这个任务到现在为止，依然是以解谜推理为主的，他们这几个试炼者其实都没有真正出手，所以到目前为止，夜宸对胖子的实力到底如何完全不了解，也根本无从推断，那么她就只能选择胖子防卫最为薄弱的时候，也就是那场变故发生的时候。一个人面临的外界危险越大，对自己身边人的戒备心理就越弱，这时候，往往就是朝队友下手的最好时机。

    第六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已经快十二点了，大家都知道明天绝对是很关键的一天，所以都早早的睡觉了，以养精蓄锐，只有独自住在二楼的郝雪依旧辗转难眠，她一直在想昨天晚上夜宸的来访到底有什么用意。

    昨天晚上，看到夜宸来她并不奇怪，郝雪知道，如果夜宸想要对她新收的小跟班伤雨进行庇护的话，就必然从坐第一辆车的四个人中选择一个将其踢出去，而胖子，最可能成为她的目标，所以夜宸的来访很可能是要说服自己联手对付胖子，逼他将自己位置让出来。果然不出她所料，夜宸细数了胖子的种种罪过，仿佛他要是不死的话天理难容，郝雪发现夜宸这个冰山美人的口才也挺不错的，但对她的提议，也只是说要考虑考虑。说完那些冠冕堂皇的话后，夜宸就该说些实际内容了——她能付出什么让郝雪出手相助。但郝雪没想到，夜宸说完这些后，直接起身告辞了，她还真以为一套说辞就可以让自己出手？郝雪愣愣的看着夜宸的背影，这时候，她突然发现，夜宸穿了件从这个鬼庄买来的真丝衣服。

    郝雪在一开始也意识到，这个任务中的衣服蕴含着不祥，所以她也没碰过那些衣服，现在，夜宸穿了这么一件衣服想要说明什么，难道她从哪里得知，衣服并不是不祥之物，反而是这个任务的生机？

    “她为什么不明说呀？”郝雪忍不住抱怨道，实在睡不着了，她起身打开衣柜，看着里面的一件连衣裙，那是她今天从一个女装店买来的，但到底要不要穿，她现在还是无法决定。猛然间，她看到了同样挂在衣柜里的那套导游制服，似乎想到了什么，让她下定了决心，将那件连衣裙拿了出来。

    ……

    凌晨两三点，正是夜色浓重之时，一个年轻女子走在清冷的鬼庄大街上，她上身穿了一件T恤，上面印着一个女人的头像，外面披了个外套，下身穿着紧身牛仔裤。在星光的映衬下，婆娑的树影、突兀的石雕倍显狰狞，但那女子丝毫不怕，依旧面无表情的疾步走着。很快，她来到了一家女装店，如果郝雪在场的话，一定会认出来，她就是从这家店铺买到的那件连衣裙，当然，她估计也会认出来，那个女子就是她们那次吃午饭时来上菜的女服务员。现在这个店铺已经打烊了，那女子也没在意，她直接来到一个隐蔽的小门前，推门而入，拐了几个弯，来到了店铺里面。这时候老板娘还在整理衣物，没办法，今天新进了一批货，必须要连夜整理好。

    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子进来，老板娘愣了一下，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大哥，是我呀！”那个女子回答道，但让人感觉惊悚的是，那个女子其实并没有说话，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样子，真正说话的是她穿着的T恤上印着的那个女人头像。

    “小蝶，你怎么来了？”一个声线很粗的男子声音从老板娘身上发出。老板娘将自己的外套拉链拉开，里面是一件衬衣，衬衣上印着一个男子的头像，说话的正是这个印在衣服上的男子。

    “大哥，我们等到了！”小蝶开心的说道，“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主母要破除封印了。”说完，她朝华绸庄园方向望去，一脸的虔诚。

    那个男子也高兴的说道：“是呀，我们终于等到了，对了，你既然来了，做大哥的有件礼物送给你。”说完，老板娘走上前去，拉着那个女子来到一个暗门前。

    打开暗门走了进去，小蝶连连发出惊叹，这是一个作坊，不过并不是来做衣服的，而是来做人体标本的。一个角落里放着各种刀具药剂，其余的地方则都树立着各种赤*裸的人体，看上去栩栩如生。

    老板娘走到一个标本面前，衬衣上的男子头像说道：“这是我刚刚做的，一个外地来这里旅游的女孩，我看她皮肤很好，就将她弄了过来，做成了标本，做这个的时候我可用的全是上好的药剂，小妹要不要来试试。”

    “好呀。”小蝶说着，将自己脱了下来，飞到那个女孩面前，穿了上去。当那个女孩标本穿上那件T恤后，仿佛活了过来，慢慢动了起来，稍稍熟悉了一下，小蝶已经可以自如的使用这具人体了。

    “这个真的很不错，很好看，她的皮肤的颜色和我挺配的。”小蝶站在穿衣镜前，欣赏着自己这具新的人体。

    得到这具人体后小蝶并不满足，她继续在这一堆人体里挑着，好像正在逛服装店的爱美女孩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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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古镇七日游（25）

﻿当阳光刺破了清晨的冷寂时，参加“古镇七日游”的这个旅行团中的游客纷纷开始起床洗漱了，这是第七天，也是这个任务的最后一天，吃完早饭后他们就要坐车回去了，但谁也说不清到底谁能够回得去。

    洗漱一番后，夜宸摩挲着桌上那件真丝的衣服，回头看了眼正闭着眼睛刷牙的伤雨，暗暗叹了口气，为了这个小丫头这次真的要豁出去了。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那也就没必要再犹豫了，夜宸拿起那件衣服穿上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原因，夜宸感觉今天这件衣服特别奇怪，好像已经“活”了一样。

    夜宸摇了摇头，把脑海中繁杂的念头抛去，带着伤雨出门了。虽然已经洗过脸了，但伤雨的脑子还处于混沌状态，懵懵懂懂的跟在夜宸身后。在见识到真正的斗智之后，伤雨对自己的脑子彻底失望了，对于各种推理判断她实在是一窍不通，就算事后夜宸给她讲解一遍，她也是一知半解的。这直接导致了伤雨将这方面彻底放弃了，既然自己不擅长思考，那就别思考了，反正有夜宸在，自己也不会吃亏的。因此在这个本该很紧张的时刻，伤雨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在走廊上，夜宸和伤雨碰到了也是刚刚出门的火润，现在还迷迷糊糊的伤雨自然没注意到夜宸今天穿的衣服的质地有什么特别，但火润在“看”到夜宸的第一眼，就感觉有些不对，她特地从夜宸身边走过，用皮肤接触了下那件衣服，润滑的触感清楚的告诉她：这件衣服是真丝的！

    火润压住心中的好奇，笑着问道：“宸，你这件衣服是什么时候买的，怎么没见你穿过？”

    听到火润的问话，夜宸停了下来正要回答，跟在她身后的伤雨根本没注意到她前面的人已经停了，直接撞了上去，“哎呀”一声，总算是清醒了一点。

    虽然还处于刚睡醒的状态，火润的那句问话伤雨却听见了，她睁开眼睛看了夜宸的衣服一眼，直接说道：“怎么没穿过，前天晚上姐姐不就穿的这件衣服吗？”那天晚上夜宸第二次出门的时候，是当着伤雨的面把这件衣服换上的，所以她还是有印象的。

    火润的脸色有些僵硬了，勉强笑了笑，不再说话了。现在她终于知道夜宸为什么不愿做她的朋友了：她的城府太深了，根本不适合做任何人的朋友。火润清清楚楚的记得，前天晚上夜宸来找她说要共同对付胖子的时候，绝对不是穿的这件衣服。在伤雨看来一次简简单单的换衣服，却被火润解读出了很多的信息。

    夜宸想要保住伤雨，就要除掉郝雪，胖子和她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夜宸的首选目标是胖子，但在不知道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贸然出手，到底结果如何真的不好说。成功了固然很好，但万一失败了呢？可以预想，就算失败了，胖子想要格杀夜宸也不容易，她夜宸是没事，但伤雨就无法得到通过这个任务的名额了，所以夜宸需要再留个后手。她穿的这件产自鬼庄的衣服就是一个后手，夜宸穿这件衣服去见郝雪，无疑是给她提供了一个信息：要穿上鬼庄的衣服。如果说夜宸确信穿鬼庄的衣服会带来不祥，那么她就是在误导郝雪，让她以为这其实是这个任务的一个生机，从而自入陷阱；如果夜宸得到了其他信息，推断出鬼庄的衣服不但没什么事，反而是通过这个任务的一个契机，那么夜宸就是在诈自己，她很可能就是夜宸锁定的第二个目标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夜宸自己其实也不怎么确定，但她至少对“不能穿鬼庄的衣服”这个信息有所怀疑了，这么做最后会骗到谁就看谁倒霉了。不管怎么说，胖子显然不再是夜宸唯一的猎物了。

    但有个问题火润想不通，夜宸她怎么就敢穿鬼庄的衣服？

    其实夜宸是这么想的，很明显，鬼庄的衣服有问题，但这条信息太明确了，直接导致所有的试炼者都避免去穿鬼庄的衣服。这就像路上有个陷坑，谁都看到了，自然就不会去踩了，那么空间设置的这个“陷坑”就成了摆设，毫无用处了。

    这并不正常，夜宸是学数学的，经常要做一些数学习题。如果一道题中出现了无用的条件，可以是可以，但就显得这道题设计的很粗糙了；好的题目不但不会出现无用的条件，而且会将所给的条件尽量精简，每个条件都有多重作用，这样的题目才称得上精妙。夜宸相信，第七空间设计的任务也必然称得上“精妙”。

    既然说路中间的那个很明显的“陷坑”是有作用的，那么到底有什么用？夜宸推断，有可能这个陷坑完全没有杀伤力，完全是在误导他们，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真正有问题的是别的地方，在这个任务中就是说鬼庄的衣服穿不穿都没什么区别；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个看起来很危险的陷坑才是安全的，其余地方都有更加隐蔽的陷阱，甚至说整条道路都是有问题的，需要过路人闯过去，这个任务中就是说并不是鬼庄的衣服有问题，而是所有的衣服都有问题，他们面临的问题没办法回避，只能硬抗了。

    这些都是夜宸的猜测，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她依然没弄清楚鬼庄的衣服到底意味着什么。之所以会选择去诈郝雪，是因为郝雪导游的身份在给了她很大的权利的同时，也对她收集信息的渠道有所限制，所以看到夜宸穿着鬼庄的衣服，郝雪会认为夜宸是在向自己透露什么。而对于掌握信息更加全面的火润而言，她看到夜宸的第一眼就想透了整个事件，估计对她的心思基本上也能猜个差不多。另外还有一点儿，郝雪的位阶要比他们高。同样的任务，郝雪的实力要比他们高很多，这是很不公平的，虽说在灵异类任务中实力带来的优势会大打折扣，但也不容忽视。要想平衡这种不公平，空间可能会给郝雪布置额外的任务，也很可能还牵扯到容错性。对于这个明显的“陷坑”，夜宸他们踏上去可能没什么事，但郝雪踏上去很可能就有问题了，在容错这方面，空间对郝雪很可能有着更加严格的限制。

    火润和夜宸并肩走着，各自有着自己的思量，身后跟着一个还没睡醒的伤雨，来到吃早饭的地方没多久，就看到穿着一身连衣裙的郝雪下来了。

    PS：感谢夜楼月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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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古镇七日游（26）

﻿那天晚上夜宸的来访将郝雪的心境彻底弄乱了，那时候她才发现，这个原来自己认为很简单的任务隐藏着太多的蹊跷，这个任务的复杂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之前的预期。最典型的一个方面，在任务的进程中，空间在不断的给予调整，这几次调整给他们这些试炼者留下了大量似是而非的线索，到底如何取舍，她完全不明白。偏偏在很多地方她又无法亲自去搜集信息，没有第一手的信息支撑，她在这个任务中已经完全陷入了被动。

    心境的烦乱让郝雪没有注意到，这种天气穿上一件真丝连衣裙显得有些太奇怪了，但这个她也顾不上了，她现在在意的是，夜宸到底穿着什么。

    当郝雪看到夜宸穿着那天晚上的那件真丝衣服后，微微舒了口气，至少现在看来，她并不是在完全诈自己，但看到她身后的伤雨身上裹着的看起来就挺厚、挺长的风衣，郝雪又疑惑了。如果穿上鬼庄的衣服对通过这个任务有用的话，宸绝对会让伤雨也穿上的，但现在，伤雨外面的那个风衣显然不是丝质的，要穿也是穿在里面，但她里面到底穿的什么郝雪也看不到。真是让人头疼呀，郝雪忍不住对伤雨问道：“你今天怎么穿这么厚呀？”

    伤雨正在摆弄着她身上的那件快要及地的风衣，听到郝雪的问话愣住了，她也不知道呀，这是她姐姐夜宸让她这么穿的，也不知道她从哪儿弄来了这么长的一件衣服。伤雨也觉得挺奇怪的，但姐姐这么安排，她也只能听从了，但郝雪现在问了，她该怎么答呀？伤雨只好看着夜宸。

    夜宸微微一笑，代伤雨回答道：“还不是因为这几天她贪玩，不小心把自己弄感冒了，好不容易替她找了件衣服，穿的暖和点儿也好。”

    郝雪听了点点头表示明白了，毕竟谁也不会没事带这么一件完全不合身，不应季的风衣，不是带来的，夜宸能去那去哪儿找，还不是买回来的，所以在郝雪耳中，夜宸已经承认了这件衣服是她替伤雨买到的，虽然看起来不像是丝织品，但也算是鬼庄的衣服了。

    郝雪完全没想到，夜宸想要找的话，其实还是有办法的。之前也说过，这个鬼庄里大约一半的人都是外地的游客，她们来这里旅游购物总要自己带几套换洗衣服吧。夜宸在鬼庄转了好久，才找到件合适的衣服，她几句话就把那个特别高挑明媚的女孩引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轻而易举的将她的脖子扭断，扒下了这件衣服。

    得到满意答案的郝雪放下心来，陆陆续续的，其他游客也都来到了，众人坐在一起，开始吃早饭。饭桌上，夜宸、火润、郝雪和胖子谈笑晏晏，其余人就显得有些紧张了，伤雨时不时的裹一下自己的风衣，李老板仍然呆愣的坐着，狂风有些不安的打量着四周，观察了一番，他似乎得到了什么结论，突然安静下来，二少爷的动作则显露出很明显的女性色彩，显然，这时候她也装不下去了。

    吃完早饭，稍微休息了一会儿，郝雪就带着他们朝门外走去，边走边说道：“这里没有停车的地方，车子停在了不远处，稍微走几分钟就到了。”

    火润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夜宸则没有搭理郝雪，因为她突然感觉到了一种窥视，这种窥视现在还是淡淡的，但有逐渐增强的趋势，夜宸拉着伤雨的手，保证她在自己身边，以平常的速度慢慢走着，不断用精神感知着周围的一切。

    窥视感越来越强了，狂风和二少爷显露出明显的不安来，他们似乎想加快脚步，但走在最前面的郝雪却依然神定气闲的慢慢走着，时不时和火润聊几句。

    但好在，现在还没发生什么。

    车子停在一个路口，郝雪他们需要转过一个弯才能看的到。越靠近那个路口，郝雪的脚步越慢，她现在也没心思去和火润聊天了，只是安静的走着，同时，狂风和二少爷显得越发焦急起来，脚步实在慢不下来。正是借着他们的急躁心理，夜宸、火润和胖子微微调整步伐，让本来是一字长蛇的队形聚成了一团，而他们三个，正好在中间。郝雪在最前面，狂风和二少爷走在了左右，呆傻的李老板则在最后。火润他们不知道攻击到底会以什么方式到来，他们只能尽量保证自己的安全——在遭遇外界攻击时，保证自己能躲过第一波的冲击。

    作为死亡女神，夜宸最主要的心态就是淡漠，对生命的淡漠，在这种心态的支持下，让她在现在这时候，依然能注意到一个细节：狂风和二少爷本来是走在一起的，但他们刚才故意分开的了，而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他们都顾不上收敛自己的气息了，这时候，他们似乎才确定了对方的身份，接下来就马上分开了。夜宸暗自点点头，她猜测的应该没错，在鬼庄里，有两个互相有所敌对的势力，当然，他们都和自己过不去。

    郝雪他们八个人慢慢的走过了那个转弯，当看到那两辆车后，夜宸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她再也无法保持淡定了，忍不住看了导游郝雪一眼，也就在此时，变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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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古镇七日游（27）

﻿夜宸惊慌的原因是：那两辆并排停靠的车的后排只有两个座位，也就是说除去正坐在车上，还挺悠闲的司机，一辆车上只能坐三个人，这和郝雪说的可完全不一样！

    夜宸、火润和胖子都神情大变，只有伤雨奇怪的看着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是没看出来。伤雨并没有意识到，少了一个座位，除了对能够幸存的人数有所限制外，更重要的是说明了郝雪在一些极其关键的地方撒谎了！他们之前一直以为作为导游的郝雪只是在转述空间的命令，至少这些关键信息是可信的，他们完全没想到她还可以撒谎。

    在意识到郝雪的话是有真有假后，夜宸马上回头去看郝雪，她需要通过郝雪的行为来判断她到底在哪儿撒谎了，突然，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又转过头来。

    在看到那两辆车后，郝雪也紧锁眉头，她自然是知道车内座位的格局的，只是有一点和她知道的不一样，这两辆车应该是有先后顺序的，但她现在完全无法分辨。两辆车可以坐下六个人，郝雪可以肯定，空间绝对不会安排六个试炼者幸存的，也就是说，这两辆车一生一死，到底哪个是生，哪个是死，就需要看各自的判断了。

    就在众人刚刚意识到郝雪人为的给他们设定了障碍，紧接着，这个任务中的那个变故发生了。夜宸突然感觉自己身上的衣服一紧，它好像活了一样，捆绑缠绕着她，而且还分出无数的线头，朝夜宸体内钻去。虽然说是线头，但其锋利尖锐却好像钢针一般。

    夜宸猛地拽了下伤雨，快速说道：“脱掉衣服。”伤雨慌乱的答应了一声，她现在其实只穿了见风衣，里面是真空的，夜宸给她说过，听到她的命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把风衣脱掉。既然是衣服有问题，那不穿总可以了吧，本来夜宸还想让伤雨就这么光着出去，但她又不想给郝雪提示，就给伤雨添了件风衣。只是夜宸没有想到这个变故来的这么快，伤雨还没来得及解开衣扣，那些线头已经深入到她的体内了。按说以他们这些试炼者的体质，就算是真的钢针也没那么容易刺破皮肤，尤其是在他们极其警觉的情况下。但现在，那些线头好像附着着奇怪的力量，像烧红的刀划过黄油一般，轻而易举的突破了他们的体表防线。

    伤雨感觉自己内脏都被丝线给缠住了，好像马上就要死了，就在她无助的时候，夜宸微微叹气，她其实并不想失去伤雨这个战斗力，但事已至此，她也只能赌一把了。夜宸左手以掌为刃，一道寒光闪过，她将伤雨的脑袋砍了下来。同时，夜宸体表充盈着浓郁的死亡气息，这些线头在拥有强大攻击力的同时，防御力却很差，在夜宸死亡气息的影响下，就纷纷死亡了。即便如此，看着伤雨那像是惨遭**的破布娃娃一样的身体，却还是让夜宸有些心悸，要不是自己身上穿的那层人皮帮她阻拦了一刻，给了她一个反应的时间，她恐怕也会危险了。

    但现在还不是感慨的时候，在将伤雨的脑袋托在左手的同时，夜宸召唤出了自己的死神权杖，她没有丝毫犹豫，权杖直指胖子，用力挥了下去。

    胖子这时候周身散发出强烈的圣**息，一些线头已经深入到他的内脏了，虽然有些手忙脚乱，但他还能应付。胖子的圣光不但能将这些线头杀死，还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只是这样耗费了他很大的心神，已经让他的精神虚弱不少了。

    就在胖子全心清理体内的线头的时候，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死亡威胁，他的头顶出现了一把灰色的镰刀。镰刀看起来若隐若现，似乎轻轻一吹就会消散，但其强烈的死亡气息不但预兆着强大的杀伤力，也清楚的告诉了他这是谁在攻击他。

    胖子来不及细想，为了抵抗头顶上的死神之镰，他不得不分出部分的精神。就在这时候，他体内还没有完全死亡的线头，借着他的一个松懈，死灰复燃，线攒心头。于此同时，死神之镰落下，受到心脏处的致命伤的胖子精神受到重创，再也无力阻挡了，镰刀轻轻划过，胖子的头颅滚然而下。

    夜宸能够堪称完美的将胖子击杀，主要原因就像火润推测的那样，在面临极大的外界威胁的时候，人们总是习惯于给旁边的人以最大的信任。胖子没用想到，这时候夜宸还有心思内讧。

    但这些夜宸并没有看到，在她用左手将伤雨的头颅保下，右手召唤死神权杖，将自己体内大部分的死亡原力凝成死神之镰后，夜宸就朝里自己最近的一辆车跑了过去，拉开车门坐在了后排，将伤雨的脑袋放在了旁边的位置上。一个位置代表着一个名额，所以就算是只剩下脑袋了，伤雨也必须占据一个位置。几乎同时，周身燃烧着熊熊离火的火润也拉开了副驾驶旁边的车门。

    这时候，郝雪也冲了过来。郝雪的位阶要比她们高很多，所以线头凌冽的攻击她还算较为轻松的挡了过去，但她没想到的是，其余人只需要挡过一波攻击即可，她却需要化解三波攻击。第二波的线头攻击力有所下降，但韧性却大大增强，就在郝雪手忙脚乱的时候，第三波攻击也来了，这些丝线并不深入至她的体内，反而死死的缠住了她的四肢。为了尽快摆脱这些丝线，郝雪不惜透支自己的精神，但仍然慢了火润一步。

    看到郝雪要来，火润也不再进车了，直接拿出自己的火铜锏来。锏呈赤红，四面八棱，正面刻着离火的卦象，上下为阳爻，中间是阴爻；背面刻着篆体的火字；左面刻着篆体离字，意为离宫；右面刻着篆体景字，意为景门。面对严阵以待的火润，郝雪微微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放弃对抗，上了另一辆车。

    看到郝雪选择了上另一辆车，夜宸因为短时间透支精神力而憔悴虚弱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极其轻微的笑容：郝雪死定了。因为她坐的这辆车才是第一辆车，郝雪她选择的是第二辆。

    一个古镇的小路上，并排停着两辆车，郝雪按照驾车习惯，认为靠右的车是第一辆车，这其实是不对的。关于车辆的顺序，空间也给出了提示。在看到这两辆车后，夜宸在意识到车辆的顺序有问题后，马上朝车的后面看了眼，那时候路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虽然很不明显，但还是可以依稀辨别出车辙来，有车辙作参考，很容易就可以分辨出哪辆车在前，哪辆车在后。

    但这个极其关键的线索空间只给了他们这些试炼者三秒钟，夜宸算是反应快的了，但她先看了眼郝雪，耽搁了两秒，所以其实她只看了一秒。三秒过后，一阵轻风吹过，将灰尘吹散，这个线索就消失了。夜宸就凭借着这一秒钟的瞬时记忆，推断出这一辆是第一辆车。

    夜宸相信，除了自己和火润外，恐怕没有人注意到了这一点儿，因为这个线索太隐晦了，给的时间也太少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火润的火蝠低啸虽然在色彩、质感上的观察很差，但却可以360度无死角的观察，就算她没有去刻意观察车辙，但那个线索，她应该是知道的。

    PS：过年放假结束了，我又要开始工作了，这本小说的更新也会慢慢正常起来的，原则上是一天一更，如果我忙的话会两天一更。关于大家关心的问题，我在这里简单说一下，这本书无男主，不百合，主角是个单身主义者。至于说我为什么不详写试炼者的装备，等级……好吧，我承认，我不太会写。无限流中有几本极其精彩的数据升级类型，但这方面我确实不擅长。我可以设计出极其精妙的谜团，但对于装备什么的确实不太会写，所以这本无限流的小说中将会淡化关于升级，等级的描写。而且在后文中，我会说清楚为什么空间会将这部分淡化，来自圆其说。

    最后，感谢纸团、莉斯唐冲的打赏，也谢谢大家的支持，如果您喜欢这本书，请多多推广，谢谢。如果有什么建议意见，可以在书评区畅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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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古镇七日游（28）

﻿夜宸、伤雨和郝雪虽然都有些狼狈不堪，但总算是从丝线乱阵中逃了出来。胖子本来有机会逃生的，却被夜宸冒着两败俱伤的风险将其斩杀，而灵魂早已经被撕裂的李老板更是毫无抵抗的被丝线缠成了个茧，虽然开始的时候还在本能的挣扎，但没过几分钟，就僵直了，应该是已经死了。

    除了夜宸她们这些试炼者外，队伍中还有两个本地居民，“狂风”和“二少爷”。“狂风”似乎没想到自己也会被攻击，最开始的时候没有及时反映过来，在内脏已经被丝线全部缠绕后，他才从七窍五官中喷射出几缕胶状体，落地后组构成一个人形，状似纯净的琥珀，只不过那琥珀的质地颇为疏松，看来他虽然脱身了，但还是受到了不小的伤害。琥珀人刚刚站定，几条丝线就朝他追来，这几条丝线对于已经全身无力的琥珀人来说已经有着夺命的威胁了。

    琥珀人面朝华绸庄园方向惊恐的喊道：“蚕母，你答应放过我的！”这本是一句临死前的挣扎，但没想到还真的挺管用的，听到他的话后，那几缕蚕丝似乎犹豫了一下，还真的就停了下来。琥珀人见距离比较近的那辆车已经没有位置了，也没有多想，就朝另一辆车跑去，算是有惊无险的占据了一个位置。

    “二少爷”脱身的方法就比较血腥了，在他的皮肤刚刚被丝线刺破的时候，他的整个身体就开裂了，鲜血碎肉撒了一地，一个娇小的美女从血肉中钻了出来，似乎她之前就是藏在了二少爷的体内。虽然从血雨中逃出，但她纯白的衣服上没有沾染一丝血迹，好像她本就不是一个真实的人一样。虽然娇小女子要比琥珀人更快的反应过来，但那些丝线对她的追杀似乎特别执着，紧紧咬住她不放，等她摸爬滚打的跑进车里时，几乎只剩下半个身子了。

    突如其来的血腥场面把车上的那两个司机吓坏了，他们都在拼命的打火。作为老司机，平时颇为温顺的车现在却怎么也无法发动起来，急的他们满头大汗。

    夜宸微微叹了口气，看来现在她们现在还不能走。

    果然，从不远处的十字路口跑过来一群人，有男有女，都是古镇的居民，有些夜宸似乎还见过。此时，那些人脸色僵硬，面无表情，一个领头的女人大声喊道：“抓住他们，这是主母的命令！”令人惊惧的是，这句话并不是那个女人从嘴里说出来的，而是她穿着的衣服上绣着的那个人头像说的，那个头像似乎已经活了过来，做出一副狰狞的表情。

    那群被自己所穿的衣服控制住的傀儡人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举起拳头就朝车砸了下去，一拳就把车上砸出个凹槽来。看来这群傀儡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强大力量，如果让他们就这么砸下去，过不了几分钟车子恐怕就要散架了。所以夜宸、火润她们只能下车抵挡这群人的攻击了。

    郝雪那辆车的情况还可以，凭借三个人强大的战斗力和这群傀儡人慢慢僵持了下来，夜宸这辆车就比较危险了，毕竟她们只有两个人，伤雨只剩下个脑袋，已经陷入重度昏迷了。夜宸只能不断的压榨困在她意识中的伤雨的灵魂来获取精神力，才算勉强支撑下来。

    就在夜宸她们勉勉强强把这群人灭掉后，才发现两辆车的司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杀了，致命伤是脖子上缠绕的细细丝线。

    现在事情麻烦了，当然，夜宸她们可以选择自己开车，但她们不认识路呀。虽然夜宸她们都还记得来的时候的路线，但走的时候是不是要顺原路返回，那就不知道了。夜宸、火润和郝雪都没有贸然坐上驾驶的位子，都打算先观望一下。

    没过一会儿，一个面目诡异狰狞的女鬼飞快的跑了过来，郝雪下意识的射出一把飞剑，但没想到那把飞剑从女鬼的身体中穿了过去，一点儿作用都没有。那个女鬼也没理会郝雪，直接跑到她的那辆车前，一把把司机拽了出来，坐下了驾驶的位子上，说道：“我是天卓旅行社派过来的特派员，这里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大家先逃出去再说。”又转头对夜宸、火润她们嘱咐道：“我在前面开路，你们开车跟上。”说完，便将车子发动起来了，而这时候，又一波傀儡人跑了过来，而且比上一波的人更多，看起来也更凶厉。

    那个女鬼特派员说的挺有道理的，而且她们又要面临一轮攻击了，但夜宸和火润都没有行动，因为这和她们之前的推断完全不符。这两辆车一生一死，如果像那个特派员说的跟在她后面，那么还有什么生死区别？

    见夜宸和火润呆愣的坐在车上，女鬼特派员焦急的说道：“快点儿呀！”

    眼看着那群傀儡人越来越近了，夜宸和郝雪还是一动不动，她们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这个任务不应该以这种方式结束。

    就在这时，一个虚影从那个娇小女子身上分离出来，虚影实化后，是一个和她有着九分像的美女，那个美女娇笑着说道：“她们不来开车，那我来吧。”

    娇小女子见她要去夜宸那辆车，似乎也想起身，但那个美女劝道：“华珠，你就在这辆车上吧。”华珠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顺从的又坐了下去。

    原来她就是华珠！夜宸微微眯起了眼睛，依然坐着一动不动。

    虽然对突然出现的美女有些奇怪，但见有人当司机了，那个女鬼特派员也没心思去细想了，踩下油门直接冲了出去，这时候，那群傀儡人离他们已经很近了。

    那个美女坐在驾驶座上，不紧不慢的发动车子，远远的跟在第一辆车的后面，她的车技挺好的，虽然有傀儡人在路上拦截，但都巧妙的绕开了。

    到了一个路口，郝雪那辆车子朝镇子外面驶去，而夜宸这辆，则被那个美女一个转弯，朝市区开去，或者准确的说，是朝华绸庄园那里开去。

    这显然有点儿自投罗网的意思，但对于她的举动，夜宸和火润都没有丝毫的惊讶，连脸上的表情都没什么变化。这让一直观察着她们表情的美女有些失望，她说道：“你们不奇怪我为什么要朝市区开吗？”

    火润颇为配合的问道：“那为什么呀？”

    那个美女娇笑着说道：“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对于这种有些让人生气的回答，火润只是笑了笑，也就不再说话了。

    PS：这本小说已经写到一百章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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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古镇七日游（29）

﻿现在，整个鬼庄已经变的一片狼藉了，被衣服控制的原着居民正在屠杀着外地游客，当面无表情的鬼庄居民看到一辆车飞驰过来，以同样的疯狂姿态扑了上来。坐在驾驶位置的那个美女只能尽量的躲开这些傀儡人，实在躲不过去，也只能加快速度撞过去，所以车子时不时就要猛地颠簸一下。这样的场景很有点儿丧尸围城逃亡的感觉，只可惜车上的两位很不入戏，别说尖叫连连了，甚至连个表情都懒得奉陪，让满心兴奋的美女司机不由的有些失望。

    自从美女司机故作高深的微微戏耍了火润一下，车上的氛围就变的很僵硬，似乎为了缓和一下，她又开口说道：“我叫华珍，不知道两位怎么称呼？”

    火润看了眼脸色苍白，紧紧抿着嘴唇的夜宸，开口说道：“我是火润，那个是宸。”

    车上的气氛算是好了一点儿，突然，华绸庄园方向传来了巨大的爆炸声，紧接着，一个硕大的七彩飞蛾从夜宸她们头顶飞过，飞蛾带来的飓风差点儿将这个车子掀翻。

    待她们重新坐稳后，华珍又故作神秘的问道：“你知道它去哪儿了吗？”说着，还腾出了一只手指了指天上。

    火润还是很配合的说道：“去哪儿了呀？”

    美女司机说道：“它去追华珠了，要知道，真正犯下这天怒人怨的罪责，引出了轩然天谴的人可是那个华珠呀！”说完，还有些得意的看了眼火润。

    火润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这个美女司机实在有些太不谨慎了，在她们这种人面前，无所顾及的言语会把自己的底细全部抖干净的。

    果然，这句话让坐在后排的夜宸陷入了沉思之中，华珍这句不经意的话透露的信息太多了。

    首先是给这场变故，或者说灾难定性了：这是天谴；而发生天谴的原因也说明了：这里的人，犯下了天怒人怨的罪责。华珍说这些罪责是华珠犯下的，但据夜宸推断，这句话并不很准确，她可没听过因为某个人犯下罪责，要整个镇子的居民用命来偿还，所以，这天怒人怨的罪责应该是整个镇子的人一起犯下的，但起主导，或者说引导作用的是那个华珠。

    这还要和之前导游说的话对照起来。导游在介绍鬼庄的时候曾说过，这里“民风淳朴”，她这句话是在一个岔路口说的，那个岔路口一条通向鬼庄，另一条则通向他们之前的目的地，穆家庄。导游说鬼庄“民风淳朴”，就是在暗示穆家庄的民风不够“淳朴”。现在看来，穆家庄不仅不够“淳朴”，甚至可以说是罪孽深重，以致于引下了天谴。之前他们这些试炼者去过华绸庄园，遇到了穆家庄居民遗留下来的鬼魂，很显然，他们和淳朴两个字可是毫不搭边的，这也验证了之前的推断。

    现在夜宸已经可以大致理清这个任务的背景了。穆家庄犯下了滔天的罪责，引下了天谴，这个天谴，应该就是那个琥珀人说的“蚕母”，蚕母将整个穆家庄摧毁了，因为某种原因，它又被封印了，而封印的地点，就是华绸庄园，所以他们在那里见到一个封印大阵，而留在那里镇守大阵的，就是那个琥珀人了，很多年后，一个各种小说影视上常见的桥段出现了。监管者和被囚禁者的遭遇都差不多，都是被困死在了一个地方，为了让自己重获自由，监管者于是私放被囚禁的人。在这个任务中，琥珀人把封印下的蚕母放了出来。

    据夜宸的猜测，当年蚕母在把整个穆家庄彻底毁灭干净之前就被封印了，所以一些穆家庄的人以鬼魂的形式继续存活了下来，游荡在华绸庄园，其中，就有引发这场天谴最重要的人物：华珠。没有让罪孽最重的华珠魂飞魄散，显然是蚕母的严重失职，所以它一脱离封印，首先做的，就是去追杀华珠。蚕母的本体应该是一只蚕，但它现在已经破茧而出，成为了一个硕大的飞蛾了。

    现在，夜宸也明白了她在华绸庄园看到的那些血字是什么意思了，反写的“衣”，想要表达的是“衣”“反”，也就是衣服造反了，这显示了这场天谴的具体形式。但这种表达方式在夜宸看来和整个任务有一点儿违和，具体是因为什么，她也说不清楚。

    那个美女司机叫华珍，在加上之前华珠叫的那句“姐姐”，华珍、华珠应该是亲姐妹，现在华珍口口声声说那场天谴是妹妹华珠引起的，但从华珠见她上了另一辆车时无助，依恋的神情可以很容易看出来两人关系中谁占主导，那么，那个引发天谴的滔天罪责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呢？

    想到这里，夜宸突然问了一句：“华珍，你得到的奖励是一枚戒指吧？”

    华珍答道：“是的，这可是一枚摆脱麻烦，通向无限自由的戒指呀！”

    夜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才有些感慨的对火润说道：“当初咱们七个来参加这个任务，现在却只有三个幸存下来了。”

    夜宸的这句话说得让火润有些生气了。表面上，夜宸说的是他们一起上车的七个人现在只有三个活下来了，“七”和“三”这两个数字只是针对的以游客的身份来参与任务的试炼者，因为这个任务中实际参与进来的试炼者是有八个（加上导游郝雪）。但实际上，火润明白她的意思：这个任务她只允许三个人幸存，也就是说，她要杀掉华珍！夜宸这种节外生枝的做法已经让火润颇不耐烦了，之前杀胖子，还可以说是为了伤雨，那现在呢？一个已经极其复杂的任务她就不能安安稳稳的度过吗，为什么非要弄的这么麻烦？

    对此，夜宸自然也有自己的考虑，华珍已经被第七空间选中成为了一个试炼者，这不算什么，令夜宸惊讶的是，她的新手任务太过简单了。第七空间什么都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高质量的，能驾驭强大力量的灵魂，这也是它对试炼者的唯一要求，那么天生灵魂质量好的，自然会得到一些优待。而且那个女人的那歹毒的心肠似乎也挺适合残酷的第七空间。

    现在，不但第七空间需要高质量的灵魂，夜宸自己也需要。刚刚通过压榨自己收藏的灵魂来获取强大精神力的感觉太好了，但回到空间之前，她就需要把伤雨的灵魂还回去了，毕竟在同一个任务空间还没什么，以后她们要是参与不同的任务，伤雨把自己的灵魂本源放在夜宸这里，灵魂分为两部分，还间隔着世界屏障，总会出问题的。既然伤雨的灵魂要还回去，那么夜宸就要为自己再收藏一个灵魂了，一个高质量的灵魂，华珍自然是个很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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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古镇七日游（30）

﻿火润叹了口气，说道：“空间发布的任务都是这样的，这已经算比较好的了，别操心了，这些不是我们能左右的。”火润的这句话其实就是在劝夜宸：别瞎操心了，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个任务算了。

    夜宸自然听出了火润言语中的未尽之意，对此她也没有在意，只是看着车窗外满镇的狼藉，淡淡的说道：“一场天谴，这方生灵可是遭了罪了。”

    火润微微一愣，夜宸说的这句话就有意思了，她其实是在利诱火润。因为穆家庄的那份罪责，天降其谴，只是因为意外的变故被打断了；现在天谴继续，但受灾的却不再是罪恶深重的穆家庄的人，而是无辜的外来游客，而那份罪责的真正幕后黑手就在她们旁边，如果她们将其诛杀，也算是替天行道了，那么是不是会有份额外的奖励呢？

    火润微微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天意不可琢磨。”

    这句话表面了火润的犹豫。她们是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对她们进行奖励的是第七空间，不是这方世界的天道，她们是可以遵照这方世界的天道去做替天行道，但这种做法是否会得到空间的认可，还是未知数。归根结底，火润考虑的这个世界的天道和空间的关系：它们的利益与诉求是否一致。

    这个问题在空间也被讨论了很久，一般来说，试炼者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空间会对其进行额外的修饰，尽量避免打扰任务世界的秩序。比如说一个仙侠系的试炼者去一个西幻风格的世界执行任务，那么他的招式和背景空间都会有所安排，不会让那个世界的本土居民感到困惑。这似乎说明，对于任务世界，空间是表现出了适当的尊重的，更关键的是，据上层消息，维护整个宇宙各个世界运转的存在和无限空间的实际操控者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只是这些消息都太隐晦，事实到底如何现在还没人说得清楚，或者清楚的人不敢直接说出去。总之，在夜宸她们这个层次，这个问题是没有明确答案的。

    对于第七空间和任务世界的关系，夜宸自然也不是很清楚，但就这个任务而言，夜宸觉得击杀华珍对她们是有利的，除了之前说的她可以收获一个优质的灵魂外，还有一个因素：她至今没有解锁第二个灵魂碎片。

    在夜宸的新手任务“十重选择”中，她被杀了九次，因此分割出了九个灵魂碎片，每一个碎片可以替她抵挡一次致命攻击，而每升一个位阶，她就会解锁一个灵魂碎片。现在，夜宸已经是二阶试炼者了，按理说她应该解锁第二个灵魂碎片了，但她左手戴着的手链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这不由的让夜宸猜测，是不是这个任务她们并没有完全完成。但还能做什么呢？夜宸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替天行道，完成这次天谴。

    出乎火润意料的是，夜宸并没有继续说服她，而是选择了沉默。夜宸并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她的这种态度让火润有些不安。

    车上三个人的再次沉默下来了了，谁也没有在说话，很快，她们就来到了华绸庄园。华珍开着车直接撞开了庄园的铁门，等车不能行的时候，三人下车，夜宸抱着伤雨的脑袋，由华珍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口井旁边。

    华珍指了指那口井，说道：“这就是通向外界的密道，我们跳进去就可以了。”

    火润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夜宸把伤雨的脑袋放在井沿上，还伸头朝下面看了看。井不是很深，大概只有三米，井水看起来也挺清澈的，井上有个辘轳，旁边还放了个木质的水桶。

    夜宸看了一眼，又退回来了，开口问道：“谁先来？”夜宸退下来的位置很巧妙，距离华珍很近，但她们之间隔了一个水桶，一个小小的障碍物会给人很大的安全感。

    火润看出了她的站位的用意，直接说道：“我先来吧。”这个任务已经把她弄得筋疲力尽了，她只想快点儿结束。

    就在火润朝井慢慢走过去的时候，夜宸突然转身，右手作剑指，朝站在她侧后方的华珍的眉心点去，而且她一步跨过去的时候，顺势将木桶踢飞，使木桶突出的铁箍的位置正好击中华珍的膝盖下方膝跳反应的部位。

    但夜宸没有想到的是，华珍的反应同样很快，几乎就在夜宸转生的同时，她右手抽出了一把匕首，以极快的速度朝夜宸的咽喉划去。华珍的速度很快，更重要的是，她比夜宸的还要快，所以在她将夜宸的咽喉划断的时候，夜宸的剑指还差几毫米没有点到她的眉心。

    即便如此，夜宸指尖凝聚的强大死亡之力还是让华珍的灵魂有些不稳了，她不敢想象，如果夜宸真的点到了，她的灵魂会碎成什么样。华珍的脸色变得刷白，她赶忙往后撤了几步，直到觉得比较安全了才停下。

    夜宸和华珍只过了一招，用时不到一秒，但胜负已分，生死有别了。

    这个华珍到底什么来头，作为一个新手，她的速度，力量也太惊人了吧？火润的心中掀起了滔天波浪，但脸色没有任何变化，她看了眼已经变的僵硬，但还站在那里的夜宸，叹了口气，说道：“可惜了，那么多压箱底保命的东西都没有涌出来。”又转身对华珍笑了笑，说道：“恭喜你，你现在才算真正获得了那枚戒指。”

    作为一个合格的第七空间的试炼者，脑子转的快是基本的要求，火润没想到夜宸会败的这么快，这么干脆，也许是因为她轻敌，也许是因为之前的那场战斗已经耗费了她太多的精力，甚至只是因为她运气太差，但不管怎么说，她败了，她死了，死了，一切就都没了，对于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人，火润懒得去费心思。想要杀华珍的是夜宸，不是她火润，现在，她必须把华珍给稳住。

    火润的第一句话说夜宸有很多保命的方法，但因为战斗太快，没有用的上，这句话其实是在暗示华珍自己不是好惹的。夜宸有的，她火润当然也有，而且她现在已经有所防备了，华珍决不能像杀夜宸那样杀她。第二句话其实是在为华珍找杀死夜宸的理由，让华珍有这么一个概念：她要想真正成为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就必须把她们中的一个杀死，所有杀掉夜宸对她来说是正确的，有意义的。

    PS：这里对火润说的第二句话解释一下，她为什么要为华珍找杀死夜宸的理由。

    先举个例子，两个人在一个小巷里被以歹徒抢劫了，那个歹徒开始只是想求财，但他不小心把一个人杀了，这时候另一个人最应该怎么做呢？由夺财到杀人，在量刑方面相差很大的，有些歹徒可能会被吓到，这样还算好，另一个人就没什么危险了，但也有些悍匪，他们会想：既然已经杀人了，铸成大错，索性将那个唯一的目击者杀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躲开追捕。

    所以这个时候，另一个人最应该说：其实现在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并没有死，只是重伤了。这样可以降低劫匪心中的罪恶感，防止他破罐子破摔，将自己也杀了。不管在什么文明中，杀人绝对是很大的罪责，杀人是不对的，这是所有文明体系成员所必须接受的要求，所以不管杀人能给他带来什么，杀掉自己的同类，他心中绝对会害怕。

    火润相信，不管华珍的心肠有多么歹毒，她的思维和普通人总有相似的地方，她可能喜欢杀人，但她绝不会习惯杀人，她终究不是生活在残酷的第七空间。

    但火润说的这些有多大用处呢？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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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古镇七日游（31）

﻿听了火润的话，华珍一愣，她也听出了火润话里的意思，微微笑了笑，说道：“我还是新人，有什么不懂的还请多多指教。”语气中显露了一点儿谦卑。

    火润摆摆手说道：“指教不敢当，只是挣扎求活而已，多个朋友多条路嘛。”说完指了指夜宸尸体，说道：“她身上也有不少好东西，你可以去找找，对于你们新手来说，在开始的时候一些称手的装备是有很大用处的。”

    这句话显然是瞎说，先不说夜宸身上本来就没什么华珍可以用得上的装备，就算有，那是她一个新手可以用的吗？这可不是打游戏，还能掉装备？

    对于空间了解极少的华珍并不知道火润是在骗她，她缓步走了过去，当她来到夜宸旁边时，却停了下来，看着火润说道：“把她杀了已经是我的不对了，再亵渎尸体就太过分了，我看还是算了吧。”说完，又向后退了几步。

    火润有些无奈的笑了笑，说道：“疑心何必那么重呢，好吧，我来。”说完，她走到夜宸旁边，将已经僵直的尸体慢慢的放下，然后毫无防备的背对着华珍，慢慢蹲了下来，整理着夜宸的仪容。

    火润首先将夜宸死不瞑目的双眼合上，然后整理她稍显凌乱的衣服。刚才她说能从夜宸身上搜出装备来，那是纯粹在骗她，别说她们身上本来就没有，就算是有，谁敢轻易的动试炼者的尸体。谁也不知道那个试炼者在死之前到底怎么想的，妄动他的尸体，中毒算是平常，要是染上了诅咒就麻烦了，甚至来个尸爆，最后同归于尽也有可能。火润让华珍检查夜宸的尸体，是想借此除掉她，因为她发现，华珍已经对她有了很深的敌意，可能是觉得她们这些试炼者也没什么厉害的，既然杀了一个了，再杀一个又何妨，显然，火润之前的想稳住华珍的计划失败了。现在，既然华珍想要杀她，她也不是个任由其拿捏的人，最后谁死谁生，还说不定呢！

    火润在暗暗的思索下一步怎么办，无意识的看了下夜宸的脸，手轻微的抖了一下。不知什么时候，夜宸的眼睛睁开了，死死的盯着火润，眼神中充满了怨毒和诅咒……而她，之前丝毫没有发现。

    如果夜宸活了过来，火润并不会惊讶，就像她之前说的，第七空间的道具，技能无数，经历过几次任务的试炼者手上都会有几个压箱底的东西用来保命，就算现在，她也依然不能确认夜宸就已经死透了。但现在，夜宸并没有复活，她那睁开的双眼中看不到任何生机，其中饱含的怨毒分明就是一双冤死的厉鬼的眼睛。

    厉鬼……火润心中一惊，她可没忘了，夜宸是灵异系的试炼者，而这个任务的背景也算是灵异系的，难道她死后因为某种原因化为厉鬼了？如果那样的话，可就麻烦了。

    华珍见火润突然不动了，有些好奇的凑了上去，正好看到了夜宸那双怨毒的眼睛，吓的猛地退了一步，失声喊道：“鬼？！”她不是火润，火润就算经历过几次灵异系的任务，也没注意过厉鬼的眼睛，但华珍她知道，这就是厉鬼的眼睛。当年她指使妹妹华珠让那些人在极大地痛苦和怨恨中死去，用来人工养殖厉鬼的时候，近距离的观察过厉鬼的眼睛，她是不会弄错的。她刚刚杀掉的那个宸化为厉鬼了，那个宸可不是那些普通人，她之前就是一个法力强大的人，如果化为厉鬼的话凭自己现在元气大伤的状态真不一定能抵挡的住。

    华珍抽出那把浮雕着三十六个鬼婴的匕首，一脸严肃的盯着夜宸的尸体。

    听到了华珍的那声惊呼，火润也站了起来，见华珍一副防备的样子，知道事情坏了，也唤出自己的火铜锏，紧张的看着夜宸的尸体。

    整个花园一片静谧，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了一阵女孩的笑声，欢快清脆如风铃一般。女孩的笑声很好听，但却把火润、华珍两人吓了一跳，因为从音色来听，这个笑声和夜宸说话的声音很像，只不过少了很多冷冽，多了几分青春。

    火润不由的心中叹了一声，好不容易这个任务已经到结尾了，怎么还弄出来这么一出呀，这个任务也太折腾了吧？

    虽然生路就在眼前，跳进那口井里就结束这个任务了，但无论华珍还是火润，她们都没有动，华珍是见鬼见多了，甚至她之前就是干这行的，火润则多少也经历过几次灵异任务，知道这时候，决不能盲目的跑，跑的再快，也没有厉鬼快，甚至说虽然现在看起来那口井没什么变化，但她们还能不能跳进去，井口是否已经被厉鬼封了，也未可知。

    过了一会儿，笑声渐渐淡了，周围又恢复了寂静，慢慢的，周围又传来一阵女孩的哭声，并不是嚎啕大哭，而是轻声的啜泣，但就这样，才更显得惊悚。

    华珍小心的扫视着四周，她是经历过类似的情况。被她封印的厉鬼只能对她龇牙咧嘴，但一旦那些厉鬼跑出来，那麻烦就大了。曾经有一次一个已经养好的厉鬼跑了出来，导致她差点儿在睡梦中自杀了，那一幕至今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突然，华珍感觉有东西撞在了自己脚下，她低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夜宸的脑袋滚落了下来，而且滚到了自己的脚下。夜宸那双怨毒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她，开口说道：“为什么要杀我？”

    在听到声音后，火润才发觉，夜宸的脑袋已经滚到了华珍的脚边，而她之前，什么都没发现。一滴冷汗从她的额上沁了出来，她的火蝠低啸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360°无死角的观察周围，但刚才的那一幕清楚的告诉她，灵异类的任务中，观察的再细致有什么也没用。

    看着脚边咒骂自己的人头，华珍唰的浑身一冷，她感觉自己的血快被冻住了，身体也有些僵硬了。就在此时，她的第六感强烈的预告：背后有危险。华珍也没来得及观察，猛地转身，估摸着朝那个背后的人的脖子划去。

    但她却划了个空，因为那个人，没有脑袋……而那个无头人的手，已经插入了自己的心脏。

    这一幕彻底把火润吓住了，她认出来了，那个无头人就是夜宸，她不能再在这儿待下去了。火润周身燃起了熊熊的离火，离火的祛邪属性多少给了她一些安全感，现在火润管不了什么夜宸、华珍了，一个箭步冲到了井边，跳了进去，不管什么东西敢挡她回去的路，她都要和它拼了。好在没有什么阻挡，但在要跳入水面时，火润惊恐的发现，井水中浮现出了夜宸的脸……

    噗通一声，火润已经离开了这个任务，这时候，夜宸的尸体慢慢的站了起来，除了脖子上那可怕的伤口外，与之前没有什么区别，而那个站在华珍背后的夜宸也拿起了自己的脑袋，现在，井边出现了两个夜宸。

    PS：这里对火润的火蝠低啸解释一下，她的低啸发出的是超声波，已经习惯了的她平时就一直发着超声波，观察着周围。还有就是，虽说火润可以无死角的观察周围，但也有个注意力的问题，真正能让她看清楚的，还只是一个方向而已，所以火润的“视线”也是有一定的方向性的。

    最后，感谢中立主义，书虫0284的打赏，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的推荐这么多，真是不好意思不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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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古镇七日游（32）

﻿之前的那个夜宸开口说道：“你何必去吓她？”

    没头的夜宸调皮的笑了笑，说道：“开个玩笑嘛！”见那个夜宸又要说什么，摆了摆手说道：“好吧，以后我会注意的，我的时间也不多了，以后再教训我吧。”说完，把一团光亮给了之前那个夜宸，那就是华珍的灵魂。

    那个夜宸接了过去，首先将伤雨的灵魂拿了出来，塞到伤雨的脑袋里，然后马上把她的脑袋扔进井里。只剩下一个脑袋的伤雨是没办法承载她自己的灵魂的，没有肉*体的承载，灵魂很快就会消散，所以必须让她尽快回到第七空间，有着空间的加持护佑，伤雨这条命才能保住的。

    见事情已经完成了，没头的夜宸抱着自己的脑袋，渐渐消散了。之前那些女孩的笑声，哭声都是幻觉而已，不怎么费劲，但最后那一击，却耗尽了她所有的能量，她现在也和主人格一样，陷入沉睡中了。

    夜宸没有猜错，在击杀了华珍之后，她的第二个灵魂碎片也解锁了，现在，就是由第二个灵魂碎片支配着他的身体。

    夜宸环视了一周，似乎看到了什么，脸色突然变了，然后自己也飞快的跳进了井里。

    就在夜宸刚刚离开，落在地上的华珍那个浮雕着三十六个鬼婴的匕首突然颤抖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厉害，最后，匕首猛地爆裂，一阵鬼啸之音，三十六个厉鬼全部脱困而出，将周围的一切全部破坏了，包括那口水井……

    ……

    宇宙中有无尽的世界，其中一个世界中，正发生着一件有趣的事。

    朴拙的书屋里，一个年轻的书生正在研读圣贤之书，为自己明年的科举作准备。他已经看了半天了，觉得有些累了，就放下手里的圣贤书，从身后占满整面墙的大书架上随手抽出了一本杂记，来放松一下。

    这本杂记是他祖上流传下来的，据说是一个和他曾祖相识的游方道士所著，上面记载的都是些狐妖鬼怪的故事。书生自然是不信这些的，但闲暇的时候翻翻还是挺有意思的，今天，他翻到了的是一篇名为《蚕母》的故事。

    上古之时，有一村镇，名唤作穆家庄，镇中人不敬鬼神，不修道德，妄言而邪行，罪孽累积。又有一美艳女子，名唤作华珠，心肠尤是歹毒，曾取未脱胎的孩婴三十六，刨母腹而取子，喂食血肉，养成阴鬼。

    此举恼怒了上天，天降其谴，指派蚕母下界。忽有一日，穆家庄古槐之上，生出一类彩蚕，蚕丝有五彩，绚烂无边，众人纷纷以此为衣。

    又三年，中元节日，蚕丝为反，屠尽庄上八千三百四十五人，而华珠驱使厉鬼抵挡，又化为阴鬼，逃得一命。此后穆家庄化为一片鬼蜮。又三百年，青峰上人云游此处，怜其庄上众生不得超生，一方生灵遭蚕母吞食，心生慈悲，将蚕母封印于华绸庄园，又取贴身琥珀配饰，置于封印之上，将其镇压。青峰上人烧火童子在华绸庄园亭阁之内尽书反写衣字，上人问其故，童子笑言：“衣反，衣之反也，此乃警示。”上人抚掌大笑，携童继续云游。

    又二百年，阴魂一族迁居于此。阴魂者，鬼之类也，性嗜食人，却又性格淳朴。

    又一千年，此时青峰上人所遗琥珀受天地精华，化为精怪，时时哀叹深陷困牢，不得脱出。一日，有异人来此游玩，琥珀精怪闻之大笑：“此乃良机也。”随将一人夺舍，私自打破华绸庄园封印，放归蚕母，华珠阴鬼亦借尸还魂……

    看到这里，书生摇了摇，说道：“太过荒谬。”将其放回书架。

    这时候，宇宙虚空中，那个白发白瞳的女子也终于划着纸船从空间风暴中转出来了，她朝宇宙深处看了一眼，轻笑着说道：“忠义礼智，已获其二，速度还蛮快的嘛！”

    现在，夜宸已经收服了代表忠的伤雨和代表智的唐婳，忠义礼智，听起来挺有上古之德的。但可惜，忠者只是愚忠，智者心术不正，礼者礼灭人性，义者以情犯禁。而且忠义礼智，偏偏缺少了最重要的仁，死亡女神夜宸，痛苦侍女伤雨，恐怖使者唐婳，还有未出现的战争先锋，瘟疫护卫，都毫无仁爱之心，无仁何以谈德？此一叹也，又何必谈德？此二叹也。

    PS：这一个故事已经结束了，现在就一些问题来解释一下。

    首先，说一下夜宸为什么要收下伤雨，这本来要等到后面宋江浔阳楼收服李逵的时候说的，但很多人问道了，在这里就先解释一下。

    一个团队的领导者自然是希望整个团队中的所有成员都对自己忠诚，但这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于团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的聪明人，他们的智慧和骄傲根本不允许他们无条件的忠诚于其他人。这时候，团队的领导者只能依靠自身的才能赢得他们的效忠，直接点儿说就是跟着我，有肉吃，也因为有肉吃，才会有人跟。这可以类比于楚汉相争的时候，不说彭越，英布这些军阀，就算是张良，韩信这些人，他们之所以跟着刘邦干，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认为跟着刘邦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如果刘邦一无是处，他的领导能力无法让所带领的团队在那个乱世中生存下来，那么萧何这样的老班底估计也会离他而去了，最多接济一下，总不能为了他就不要自己的身家性命了。对于刘邦这类团队领导者来说，要想保证下属对自己忠诚，最重要的，就是要满足他们的利益。

    大家都听过这么一句话，韩信说自己只是善将兵，而刘邦善将将。其实，不但是他韩信善将兵，项羽也善将兵，也就是说项羽能充分体谅、理解、并给予“兵”这一阶层他们所需要的利益，但项羽无法给予“将”这一阶层所需要的利益。对于兵来说，他们要的是温饱、尊重，而项羽对底层士兵的体恤就会让他们很感动，誓死效忠。但对于将来说，他们要的是裂土封侯，要的是名垂青史，如果不能满足他们这一点儿，哪怕项羽为他们的伤势哭的跟死了亲爹一样，也无法换来他们的忠诚。要想让人才跟着你，那么就给他们所需要的，这是唯一一条能够招揽人才的方法了。

    再说到水浒，梁山上，鲁智深、公孙胜、卢俊义他们明显和宋江不是一个派系的，对宋江的忠诚也没多少，但他们对于梁山整体发展是很有用处的，所以宋江还是招揽了过来。不过宋江招揽人的方法有些特别，身为草寇，他无法让他们认为跟着自己干是最好的出路，那么只能让梁山，成为他们唯一的出路。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宋江不管是骗还是逼，总之让他们的造反成为既定事实，之前他们根本看不上的梁山也就成为了一条不错的出路了。

    上面是招揽人才的方法，接下来说驾驭人才的方法，这方面要展开说就很复杂了，这里只说和本章节相关的，那就是下属中一定要有自己的心腹。这个心腹有没有才能没关系，有没有脑子没关系，但一定要对自己忠心。有这么个人在，自己想要做什么就会很方便了。再拿水浒举例子，宋江想断掉他看中的那些人才的后路，逼他们上梁山，但谁去执行？这种黑活儿领导不能亲自去做，鲁智深他们不会去做，那么只要宋江的心腹李逵去做了。这是对外，更重要的是，这个心腹可以对内，有这么一个心腹在，领导者就不用担心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下属把架空了，他才能睡个安稳觉。但这种心腹又不能太多，还是最开始那句话，忠诚和才能兼备者极少，如果一个领导者排挤对他不怎么忠心的人，那么最后他会发现，他没有人才可用了。所以，优秀的领导者需要一个对自己愚忠的心腹，也只需要一个就可以了。

    无限流的小说中都会有个团体，这些团体都充满了信任与友谊，但在这本书中，在夜宸的这个团体里，维系她们关系的最重要的纽带是利益，是因为她们的天赋互补，在一起可以最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生存几率，所以才会聚在一起成为一个团体，当然，她们的行为分割类似也是一个方面。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之间也会有友谊产生，但当这份友谊影响到了她们的根本利益之时，就是她们的友谊破灭之日。

    其次，再说一下夜宸她所在的第七空间的任务安排。夜宸所要经历的任务有两种，一种是进阶任务，每完成一次就会提升一个位阶，其他的都是普通任务，填充在进阶任务之间。两个进阶任务之间到底填充多少普通任务，这个也不确定，主要取决于空间是否觉得已经有能力接受提升位阶的考验了。如果一个试炼者想要赖在低阶层次不往上升，也是可以的，但要考虑到，如果他不提升自己的实力，那么在这么高淘汰率的第七空间，迟早会被淘汰的，但如果他提升了自己的实力，让空间认为他已经有资格去接受进阶考验了，那么他就会被强制去执行进阶任务。

    夜宸在完成“十重选择”这个新手任务后，紧接着就是自己的第一次进阶任务“枫叶庄园”，然后度过了几次普通任务，迎来了她的第二次进阶任务“古镇七日游”。第七空间的任务分为仙侠系，西幻系，科技系和灵异系，对应的试炼者也分为这四类，比如说，夜宸就是灵异系的试炼者，那么意味着在普通任务中，她遇到的灵异系的任务的几率更大，而且她的进阶任务必然是灵异系的。

    一般来说，进阶任务难度最大，而新手任务难度最小，而这个是可以交叉的，例如“古镇七日游”这个任务，对于夜宸来说就是进阶任务；对于火润来说就是普通任务，火润是仙侠系的，而她的离火正好克制这个任务中最大的敌人蚕丝，对她来说，这个任务的难度要比夜宸低；而对于华珍来说，这就是她的新手任务。

    这些都在文中有所体现，但都太散碎了，这里集中说明一下。

    对于任务之间的间隙，我设定的大概是在半个月左右，其中新手任务和第一次进阶任务之间间隔最小，只有几天。另外任务世界的时间是否和现实世界中的时间同步，这有两种情况，有些是同步的，也就是说在任务世界度过了一天，现实世界也度过了一天，还有些不同步，比如夜宸参与的“伏魔记”，她在那儿生活了七年，现实世界中只度过了几天。至于这两种任务的区别到底在哪儿，后文中会有所揭示的。

    最后，感谢夕蓝夕灵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另外提示一下，下一个任务还是灵异类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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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双人博弈（1）

﻿结束了“古镇七日游”这个任务，夜宸在第七空间的私人房间卧床不起了。在那个任务中，她的主人格和第一块灵魂碎片都受到了很大的损伤，并带来了强烈的并发症。

    夜宸正躺在床上，很困，却睡不着，整个头晕沉沉的，说不出的难受。这时候，一个猫耳娘端着托盘轻声走了进来，那是夜宸的管家小精灵菲菲，她来到床头，小声唤道：“主人，该吃药了。”接连唤了几声，见夜宸睁开了眼，菲菲小心的把她扶起来，让她靠在一个大的靠枕上，然后把药端了过去。

    夜宸看着白瓷小碗里黑乎乎的药汤，忍不住皱了皱眉，说道：“这药好难喝呀，还有……为什么空间是用这种方法来治愈灵魂伤势的。”

    菲菲耐心的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呀，但这药还是挺有效果的，主人现在不是好多了吗？良药苦口利于病嘛。”之所以说菲菲很有耐心，是因为同样的问题，夜宸每次喝药的时候都要问一遍，看来她对这种苦涩的药汁怨念颇深呀。

    夜宸幽怨的看着小碗里的药汁。当她刚刚结束那个任务后，空间只负责把她唤醒，就给了她一个方子，让她去抓药疗伤。天知道当她看到药方上以那种人鬼都看不懂的潦草字体写着：某某药材多少钱，某某药材多少钱……的时候，心中到底有多么惊讶和纠结，她感觉自己脑门上一群神兽飞奔而过。更加凄惨的是，夜宸还需要自己去抓药，但她当时实在太虚弱了，根本没法下地，只能让菲菲去抓药了。

    一般来说，管家小精灵是不能出去的，她们只能在各自主人的私人空间活动，当然，她们也有自己的一套活动区域，由试炼者私人空间上的电脑相连，和试炼者的并不重合。在提交了一份申请之后，夜宸算是申请到自己的管家小精灵菲菲的出门资格——一个项圈。夜宸考虑了一下，还是让菲菲变成人形，她摇身一变，就成了这副萌系猫耳娘的形象，然后给她戴上那个精巧的项圈，这样菲菲就可以出门了。

    菲菲变成的猫耳娘看起来大概只有十岁，看着她抱着桌上的存钱罐出去买药，家里只剩下一个卧病在床的姐姐，夜宸自己都觉得心酸。过来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些药材还不是免费的，还需要用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金币去买，太可恶了！

    ……

    “主人，药要凉了。”看着夜宸只是盯着小碗发呆，菲菲小声提醒道。

    “哦……好的。”从沉思中惊醒的夜宸咬了咬牙，闭上眼尽快的把那碗药喝完，然后接过菲菲递来的几个蜜枣，扔进嘴里，算是缓解一下嘴里的苦涩。

    虽然药很难喝，但效果还是不错的，夜宸还记得自己刚刚醒来的那个晚上，全身发冷，盖了很厚的被子，但又不停的出冷汗，每隔一个小时，菲菲就要给自己换一套被褥，因为那一套已经被夜宸的冷汗浸透了。现在自己虽然还是挺不舒服的，但至少能勉强睡着了。

    两个星期过去了，夜宸灵魂上的伤势算是修复好了，但身体还很虚弱。问过菲菲后夜宸才知道，一个人的身体和灵魂并不是分割的，身体出问题后灵魂也会受伤，而灵魂崩溃带来的后果就是夜宸现在这样，就算灵魂修复好了，在一段时间内，夜宸的身体会变得很虚弱。

    就算身体再虚弱，空间也一点儿没有放病假的意思，时间到了，夜宸还得去执行任务，她调整了下心态，缓步走进了那个装饰着黑白棋盘的大门。

    微微眩晕之后，夜宸来到了任务执行地，她打量了下四周，有些惊讶。夜宸来到的是一个大型会议室，房间中间摆着一个很长的桌案，左右各有七把椅子，加上她，现在房间里有十四个试炼者，正好一人一个位置。但谁也没有冒失的坐上去，都站在自己最初的位置，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同时戒备着其他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夜宸估计已经在这儿等了有三个多小时了，夜宸都有些佩服了，大家的耐心也真好，所有人连脚都没动，也没有人表现出丝毫的不耐烦。整个房间一片寂静，别说说话了，甚至一点儿响声都没有出现，各个都像是在站军姿。

    突然，房间的门猛地被打开，一个人走了进来，所有人都转过头来，大家知道，任务要正式开始了。

    进来的是个女性德莱尼人，她头上有两个犄角，背后还有条小尾巴，皮肤如白瓷般有质感，还隐隐发出微弱的圣光。被这么多人看着，她似乎有些紧张，但还是故作威严的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就是这次考试的考生吧，我是你们的监考老师，现在我宣布一下考试纪律。”说完这段开场白，她等了一会儿，等大家聚过来，可惜等了几分钟，所有人都没动，还是颇有些尴尬的。

    那个德莱尼人似乎有些不安了，看了看房门，但还是继续说道：“这场考试的规则有些特别，大家共有两个小时，第一个小时要为你们对面的考生出一道难度系数九十以上的考卷，把设计好的考卷放到你的抽屉里，关上再打开就可以知道分数了，另外一个小时需要答对面那个考生给你出的考卷，如果没有通过考试，考生将接受死亡的惩罚。两两组队，共有七组，每组只允许出现两种情况：两个考生都没通过，或者一个通过了一个没通过。如果两个考生都通过了，马上继续下一场考试，直到出现允许的那两种情况之一，听明白了吗？”

    “明白。”所有试炼者都答道，同时暗暗回忆着那个德莱尼人说的话。刚刚她说的考试规则就应该就是这个任务的规则：其实就是双人博弈，把对方弄死，算是通过了任务，谁都奈何不了谁，那就继续下一局，当然，要是同归于尽的话也是可以的。另外还有一点，这个至关重要的任务规则那个监考老师只说了一遍，大概什么意思大家都知道了，但谁也不敢说自己就参透了其中所有细节，所以这对大家的瞬时记忆力也是个考验，听她说了一遍，脑海中必须可以一字不差的复述下来，所以现在所有的试炼者都在默默的加强自己对考试规则的记忆。

    可惜监考老师并不给他们认真回忆的时间，听到大家的回答后，那个女德莱尼随手指了一个试炼者说道：“就从你开始吧，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来我这儿领一支笔，然后去挑一个自己的位置，我这里提供钢笔，中性笔、铅笔、圆珠笔、毛笔、鹅毛笔六种类型的笔。”

    监考老师的话音刚落，所有试炼者突然有种窒息的感觉，不算致命，但极其难受，夜宸忍不住咳嗽了一下，揉了揉喉咙，同时脑子里飞速思考着空间为什么要这么做。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那个试炼者有些犹豫，在监考老师的催促下，他走上前去，领了一只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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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双人博弈（2）

﻿窒息的感觉很快就消散了，夜宸缓了过来，想了一下才明白，这个任务其实是两个人之间的博弈，那么为什么要让他们十四个试炼者共用一个考场？再加上监考老师说的那个挑座位的方式，很容易就可以猜出，空间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给他们这些试炼者在一定程度上挑选自己的对手的机会。在这样的任务规则下，一个弱小的试炼者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任务的难度，要是捡到了软柿子，那就太好了。但怎么挑呢？这个任务考验的是试炼者的脑子，就凭走那两步，还能看出来聪明不聪明？既然如此，空间的用意应该是让挑试炼者的类别。

    从任务的描述可以看出，所谓的考卷，其实就是为对方安排一个任务，在短短一个小时要想创作出一个构思精密的任务是很难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借鉴之前自己经历的任务。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情况，一个仙侠系的试炼者所安排的任务很可能就是仙侠背景的，因为仙侠背景的任务他经历的最多，也最熟练。那么，对于一个对仙侠系任务比较擅长的试炼者，他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既然根据试炼者的类别来选择自己的对手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那么空间就要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发现其他人都是什么系的。夜宸这时候才想到，因为刚刚那种强烈的窒息感觉，她近乎本能的运转起了自己的死亡原力，微微散露出了一点儿气息，如果真有心思极其缜密的人，完全可以凭借刚刚那一点儿气息的透露来推断出她是个灵异系的试炼者。但夜宸估计能做到这一点儿的不多，就拿她来说吧，刚刚那种窒息的感觉太过强烈了，她根本顾不上去观察别人。

    除了刚刚强烈的窒息，空间对考试用笔的挑选也给了试炼者了解其他人的机会。一般来说，大家用的比较顺手的就是钢笔，中性笔之类的，但如果有人挑选了毛笔，那说明他对毛笔是很熟悉的，可能是因为自小就有练习，但更可能的是，他曾经完成过一个用时颇长的古典仙侠类的任务，在长达数年的任务中，他已经很熟悉古代人的生活习惯了，现在就算回归到第七空间了，他还是习惯用毛笔，说明那个任务对他的影响很大，这种影响不单是生活习惯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思维方式上你们，他所设计的任务很可能是仙侠系的。而选择或者避开，就看试炼者对这类任务的熟悉程度了。

    ……

    很快就轮到夜宸了，她从那个女性德莱尼人那里领了一支中性笔，她选择这种笔的唯一理由就是用它写的快，按照她的推断，写字的快慢也是这个任务能否成功度过的一个重要因素。

    夜宸是第七个，之前的六个人有四个组队成功了，剩下那两个夜宸并不看好，她就在桌案的最后两个位子中选了一个坐下了。

    试炼者陆陆续续就位了，夜宸有些奇怪的发现，没有人想和自己组队，难道真的有人看出自己是灵异系的了？其实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可怕。因为身体太过虚弱了，夜宸的脸色苍白，四肢无力，看起来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在第七空间，外表越是柔弱的人越是可怕。能在第七空间活下来的都不是弱者，既然她在身体力量上有着明显的短板，那么就意味着她在其他方面有着逆天的优势，而那个“其他方面”很可能就是指的智慧，偏偏这个任务又是纯粹的斗智，这绝对是个难缠的对手。排在最后一个试炼者悲哀的发现，他之前的所有人都没有选择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轮到他的时候已经别无选择了。

    见所有人已经就位，监考老师宣布考试开始了。

    现在桌子上什么也没有，夜宸拉开桌子下的抽屉，抽屉里有一盒中性笔的笔芯，一沓A4大小的打印纸，一个计时的秒表，现在显示着一小时五十九分，正在倒计时，最奇怪的是，还有一块橡皮。夜宸用那块橡皮试了试，还真的可以擦掉中性笔的字迹了，看来这块橡皮是用来修改的。

    检查完自己的东西，夜宸抬起了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桌子上弥漫着一层浓雾，紧贴桌面，大概只有十公分高，其他试炼者的试卷她完全无法看到，就算想凭借他们手指的移动来推断到底写了什么也无法做到，当夜宸看自己的试卷的时候，那浓雾就消失不见了。

    对考试的细节有了大概的判断后，夜宸就开始写自己的考卷了，这个任务是让设计出一个难度在九十分以上的试卷，但什么算九十分，这个难度到底是怎么考量的，这才是这个任务中最关键的。

    夜宸首先在纸上写了一句：春天，去苹果园里摘个苹果。然后把这张纸放到抽屉里，关上再打开，卷子的右上角出现一个红笔写的“0”，看来必死，或者说难度系数极大的任务是得不了高分的。然后，夜宸把那个“春”字改成了“秋”字，得分依然是“0”，太过简单的任务也是不得分的。

    有了这两次的试验，夜宸才开始真正设计任务，花了有二十分钟，她才做出了个觉得不错的任务设计，结果只得了六十四分……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夜宸就在不断的对自己的这份任务设计进行修改。在修改的过程中夜宸发现一个问题，她认为，或者说试炼者认为比较难的情节空间并不觉得难，这就是这个任务的诀窍了，通过对试卷的不断修改，推测出空间的评分标准大概是什么，从而设计出一个很难，但难度系数又不是很高的任务来，就能有很大把握度过这个任务了。

    时间慢慢的流逝，只剩下最后五分钟了，夜宸的额头上开始沁出汗珠了，她现在已经设计出了个很精妙的任务，但评分只有八十八分，偏偏怎么改也无法赚到那两分，有时候夜宸觉得自己改简单了，分数反而下降了。直到最后一分钟，夜宸才想通了，算是把试卷改成了九十一分。

    夜宸还没放下笔，时间就到了，一阵恍惚之后，她就要经历坐在她对面那个试炼者给她设计的任务了。

    PS：这章写的有些淡，但这也是必要的过度，下一章就要正是开始了，另外，谢谢egoist雪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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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双人博弈（3）

﻿这是一个梦幻的庄园，整齐的草坪，典雅的花园，院子里栽种着几棵银杏树，几只蝴蝶在树间花丛中飞舞。庄园里有一个三层的楼房，一楼有个大房间，十几个正值青春的女孩在准备上课，她们总共有五位老师，但经常给她们上课，传授她们知识的是颜老师。

    随着房门的打开，和煦的阳光散在了讲台上，颜老师轻步走了进来，但和以往不一样的是，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女孩。

    颜老师走上讲台，一脸微笑的说道：“同学们，今天我们这儿来了一位新同学，大家鼓掌欢迎。”说完，她还带头鼓起掌来。但令老师感到尴尬的是，以前很乖巧的学生们今天却很不配合，她们用充满戒备的眼神盯着那个新到的女孩。

    老师有些尴尬，但新来的同学并不怯生，她大方的走上前来，开口说道：“大家好，我叫宸，从今以后我们就要一起生活，学习了，请多多关照。”这个新同学的措辞很客气，但语气却很冰冷，她直愣愣的站在那儿，没有鞠躬，甚至没有象征性的点点头，只是冷漠的看着那十几个戒备着自己的女孩，眼中充满了漠然。

    宸和她的新同学对峙起来。

    颜老师看气氛有些尴尬，打圆场似的说道：“宸，你先坐在那个位置吧。”说着，指了指教室最后一排的一个空位。

    宸拎着书包走了过去。她的同桌是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对新同学的到来似乎很紧张，时不时看她一眼，宸转过头去的时候，她又慌张的扭过头，装作是在认真听课。宸冷笑了一声，也没有在意，摊开了书本。

    几天过去了，本来大家以为新同学的到来会打破她们平静的生活，提心吊胆了好几天，好在什么都没有发生，大家也都慢慢习惯那个有些冷淡的新同学了。就在大家的心态都慢慢放松的时候，一件事的发生又让这些女孩都紧张起来——小贝不见了。

    小贝就是宸的那个同桌，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有些内向，心思细腻而柔和。小贝已经消失好几天了，不安的气氛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弥散，大家都很担心她，这是一个封闭的庄园，没有外人可以进入，所以凶手就在她们其中，想到这里，所有女孩又是一阵心惊。

    这天，宸正在晨读，小泽来到了她的桌子前，开口问道：“你知道小贝去哪儿了吗？”不大的声音，却让原本有些喧闹的教室突然安静了下来。

    宸把书本放下，淡淡的说道：“我和她又不熟，我怎么知道。”

    宸懒散的态度似乎激怒了小泽，她说道：“你和她是同桌，对她的情况你一点儿都不了解，一点儿都不关心吗？”

    “你还真说对了，我还真就一点儿都不想了解，一点儿都不想关心。”宸拿起了书本，说道，“如果没什么别的事的话，我要开始晨读了。”说完，也不理会小泽，兀自开始读起书来。

    小泽很是恼火，她是班级里很有责任心的人，面对同学的失踪很担心的，但她也拿宸没什么办法，只能气呼呼的走了。

    宸知道自己的同学们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毕竟最可能是凶手的就是她这个新来的，但宸不在乎。

    “你是在故意气小泽吧？”一个柔美的声音传来。

    宸转头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小艾坐到了她旁边，正侧着脑袋看着她。

    宸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对于宸的冷漠，小艾并没有在意，她依然自顾自的说道：“其实如果你不那么冷漠的话，大家还是挺喜欢你的。”

    “喜欢？”宸冷冷一笑，对小艾说道，“你们不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吗？你觉得会有人喜欢我吗？”

    “这……”对于宸的反驳，小艾竟无言以对，但她不肯认输的说道，“我们就这样不行吗，为什么非要改变？”

    宸看着小艾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必须改变。”

    似乎是从宸的眼神中看到了某种坚定，知道自己无法改变她的想法，小艾叹了口气，起身离开了。

    ……

    吃过午饭，同学们都去午休了，下午还有一节课，要养好精神才行，只有宸从自己二楼的卧室悄悄的走了出来，她来到了厨房，朝一个隐秘的角落走去，所有人都没注意到，这里还有个暗门。宸走进了暗门，通过了一段螺旋下降的楼梯，打开了一道铁门，来到了地下室。

    在这个由钢铁铸造的地下室，小贝在一个角落，缩成了一团，正在睡觉，即便在睡梦中，她似乎依然感受到了痛苦和无助，眼角有两道泪痕。小贝的衣服已经有些破碎了，裸露的皮肤上布满了血肉模糊的鞭痕。似乎听到了脚步声，小贝猛地惊醒了，她惊恐的看着朝自己走来的宸，双眼如刚出生的幼兽般怯弱无助。

    小贝可怜的样子并没有换来宸的怜悯，反而激起了她的愤怒，宸紧走几步，抓住小贝的脖领，把她拎了起来，扔到了房间中央，小贝挣扎了几下，想要站起来逃跑，但她的腿已经被打断了，刚站起来就又摔倒了。

    宸没有理会正挣扎着朝外爬的小贝，她拿起来一个钢鞭，粗革鞣制的鞭子上还挂坠着密密麻麻的钢刺。宸挥起钢鞭，朝小贝抽去，紧接着，地下室便充斥着小贝绝望的惨叫。

    半个小时后，宸走出了地下室，把铁门锁好，留下瘫软在地上，只剩下一口气吊着命的小贝。宸擦干了眼泪，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但这世上，不是什么事都可以找到原因的，已经这样了，也只能往前走，不管前方是荆棘遍地还是险峰乱石，她都无所畏惧。

    PS：这是个充满象征意义的故事，借鉴了一篇我很久看过的科幻小说，其中的情节、人物都是一种象征，大家可以试着猜一下，另外，感谢根号二的狂欢的打赏，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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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双人博弈（4）

﻿距小贝失踪已经四天了，虽然生还的可能渺茫，但大家还都抱着一线希望。终于，这天夜里，熟睡中的同学纷纷从噩梦中惊醒，心里有种莫名的空荡荡的感觉，她们知道，小贝已经死了。

    地下室内，宸看着趴在地上已经慢慢僵硬的小贝，长长的舒了口气，自己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走完了这第一步，剩下的事就比较好办了，但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了，在和小贝进行意志较量的时候，她耗费了太多精神，现在已经很疲倦了。

    早晨，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的时候，宸被闹钟吵醒了，她虽然很想继续睡自己的美容觉，但今天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她揉了揉眼，还是起床洗漱了。

    随着太阳的升起，同学们陆陆续续的都起床了，只有小赖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小赖是个有些丰满的女孩，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睡觉，其次就是吃零食。小赖的睡姿挺可爱的，就像一个吃饱喝足的小猪一样，嘴角还吹起了小小的泡泡。

    小赖的枕头边是昨天没吃完的话梅，可能是因为她睡觉的时候乱动，话梅已经撒了，在床单上染出了一个个的印子，但这些印子并不明显，那些糕点的油印、饭菜的污渍、甚至还有滩很新鲜的饮料的湿痕都要比它显眼的多。虽然床铺很脏乱，但和整个房间的风格还是颇为一致的，桌子上乱七八糟堆着的书籍，书架上反而有很多空位，只不过那些空位已经被一些葡萄干，果汁之类的占领了。地面上更是惨不忍睹，不小的房间堆满了空瓶子、瓜子壳、水果皮和不知装什么的塑料袋，让人无处落脚了。

    现在，这个问题正困扰着宸，她搜寻了一番，才在垃圾的海洋里找到了几个小岛，算是有了可以落脚的地方。

    熟睡中的小赖感觉阳光越来越强烈了，刺眼的阳光终于把她叫醒了，小赖嘟囔了一声，微微睁开了眼睛，太阳将自己的光辉尽情的撒在她这个颇为脏乱的小屋。自己不是把窗帘拉上的吗？小赖脑门上冒出一个问号，可能是自己记错了吧，她砸了砸嘴，睡了一晚上了，感觉有点儿饿。

    就在小赖打算起床去自己充满美食宝藏的房间里寻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手抬不起来了，这时候，她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四肢被绑在了四个床角。现在，小赖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她用力扭动着身体，但没什么用，自己被绑的很结实。

    这时候，一个人影来到了小赖的视线范围内。原本小赖还以为获救了，但看到来人后，她的心就凉了半截。小赖尖声喊道：“宸，你想干什么？！”

    宸看了眼满脸惊恐的小赖，微微一笑说道：“别担心，我就是想和你做个游戏。”说完，左手猛地掐住了小赖的下巴，强迫她张开嘴，然后把一瓶散发着诡异气味的液体灌倒了她的嘴里。那些液体又苦又涩，让吃惯美味零食的小赖难以忍受，但更可怕的是，当她被迫咽下去后，感觉自己胃里开始一阵阵的绞痛。

    宸看着满脸痛苦的小赖继续说道：“解药就在你的屋里，找到后就可以解除痛苦了，但如果找不到……呵呵。”说完，她又拿出了一小截蜡烛，放在了小赖的左手腕上，将其点燃后就转身离开了房间。

    小赖被胃部的绞痛折磨的惨叫不止，但她却不敢再大力挣扎了，因为那截蜡烛下面就是绑着她左手腕的麻绳，只有等蜡烛燃到底部，把麻绳烧断，她才能脱困，否则自己就会疼死在床上了。

    那截蜡烛本来就不长，稍微过了一会儿就到底了，蜡烛快燃尽的时候，化为了一滩蜡油，火势也猛烈了很多。确实如小赖所想，烛火已经将麻绳点着了，但她没有考虑到的是，在点着麻绳的同时，火焰也在灼烧着她的手腕。很快小赖的手腕就冒出了一个个的水泡，疼的她再也无法保持理智了，可是现在不管她怎么挣扎，都无法将烛火甩掉了，反而把火星甩到了床上。床单被引燃了，火势慢慢蔓延，一股肉香味更增添了她心中的恐惧。

    小赖用尽全力猛烈的挣扎着，终于挣脱开了，她赶紧拿着枕头用力的挥打，算是把火扑灭了，此时，床单上已经被烧出了一个大洞。好在昨晚自己喝水的时候不下心撒在了床上，左半边的床单有些潮湿，要不然还没来得及去找到所谓的解药，她自己就要被烧死在床上了。

    面临死亡时，内心的恐惧压倒了一切，现在自己算是活下来了，小赖才感觉到了左半边身体火辣辣的疼，在烧伤最厉害的手腕出已经有些碳化了，左手和整个左胳膊也布满了燎泡。小赖一动也不敢动，火焰灼烧时的痛苦可比胃部的绞痛强多了。

    小赖躺在床上剧烈的喘息着，刚刚自己拼命的挣扎耗费了不少力气，她已经累坏了。稍微躺了一会儿，小赖就受不了了，此时已经不单单是胃疼了，好像刚刚的火烧到了自己腹内一样，她感觉五脏六腑火辣辣的灼痛，小赖紧紧咬着牙，用自己布满燎泡的左手去解绑住右手的麻绳，粗粝的麻绳将左手的燎泡磨破，脓水流了出来，有种锥心的疼。

    在将绑着自己的麻绳全部解开后，小赖已经因为疼痛出了一身的冷汗了。她顾不上将左手包扎（事实上满是燎泡的灼伤她也不知道怎么包扎），在杂乱的屋里翻找着宸所说的解药。

    小赖的房间实在太乱了，她大略的找了一遍，什么都没找到，只好从头再次开始，很快，痛苦蔓延到了骨髓，小赖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变成了烧红的钢条，全身疼痛而无力。她在垃圾堆里挣扎着，一件件的翻找。

    就在小赖已经意识模糊的时候，终于在房间的一个角落找到了一瓶有着梦幻蓝色的药水。小赖的双手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了，只好用肘部夹着，用牙去咬着，旋开瓶盖。一股清香散发出来，没错，这就是解药！小赖将药水灌倒自己嘴里，清凉的感觉从胃部弥散到全身，意识也清醒了不少，感觉舒服极了。

    这时，小赖感觉喉咙有些痒，咳嗽了一下，但那种瘙痒却丝毫没有缓解，反而越发严重了，小赖剧烈的咳嗽起来，咳的她忍不住弯下了腰，她咳出了血，甚至咳出了内脏的碎片。

    最后，小赖在极度清醒的状态下，活生生咳死了。

    在感觉到小赖已经死了后，宸才故作惊讶的叹道：“哎呀，解药留错了。”说完，把一瓶装着粉红色药水的玻璃瓶扔到了窗外。

    PS：感谢大宝的星空的打赏，感谢大家的支持，最近这本书的成绩慢慢好了起来，希望我们一起努力，争取让这本书升到科幻分类推荐的第一页，也就是前一百，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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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双人博弈（5）

﻿这个季节的午后的阳光给人一种慵懒的优雅，适合读诗和品茶，如果什么都不想干，简简单单的沐浴着阳光小憩一会儿，也是很好的。今天下午没课，同学们都选择了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度过这美好的一天，而此时的小冲心里却有些急躁。她在庄园一个僻静的角落，时不时东张西望，似乎在等谁，而那个人久等而不来让小冲心中更显烦恼，她随手掐了一截蓝花楹的花枝，扔到地上，用脚碾碎，梦幻般蓝色花瓣洇淹了地面，仿佛花季少女垂死的**。

    “开的多好，为什么要摘下？”一个语带怜惜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小冲猛地一回头，宸正站在她身后哀怜的看着她脚下已经碎成泥浆的蓝花楹。小冲挥了挥手，像是要赶走眼前的无形的烦恼，很不耐烦的说道：“你不是要告诉我小贝的死因吗？有话赶快说！”

    宸的目光从蓝花楹上转移开了，她看着小冲，笑着的说道：“何必着急，这么好的时节咱们可以好好聊聊。”

    小冲一个跨步冲了过来，双手抓住宸的脖领，将她摁在墙上，恶狠狠的说道：“我没工夫听你闲扯，有话快说！”

    宸脸上的微笑不变，右手轻轻拍了拍小冲的肩膀，说道：“既然你这么着急，那就听好了。”正说着，右手一用力，将小冲的朝自己怀里猛地一拽，左手抽出一把匕首，朝小冲的心口刺去。小冲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身体受了致命的创伤，但她凭着一股悍勇，双手死命掐着宸的脖子，似乎想要同归于尽。而宸也没有挣扎，疯狂的笑着，将匕首从小冲的身体里抽出来再插进去，任凭鲜血溅满全身……

    最终，在这场比拼生死的较量中，小冲失败了。看到小冲的眼神涣散，生机散尽，宸一个膝击将她踢了出去，用力的咳嗽了几下，将涨红的脸色慢慢平复下来，这时候，小冲的胸腹已经被宸用匕首刨开，血肉模糊，内脏都显露出来了。

    宸看着小冲的尸体冷笑一声，猛地转身，看到小山正在不远处的看着这场谋杀。小山满脸的惊惧，她想要逃跑，但吓的发软的双腿却不听她使唤了。宸慢慢的走了过去，来到她身边，冷冷的看着她。小山忍不住缩在墙角，仿佛这样就能让那个冷血的宸注意不到她。

    宸抓着小山的衣服，一使劲儿将她提了起来，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以后离我远点儿，听到了吗？”见小山哆哆嗦嗦的点了点头，宸才把她丢开，满意的走了。

    当宸回到教室的时候，发现小艾已经在等她了。

    看着满脸冷漠，身上还沾染着大片血迹的宸，小艾开口说道：“你把小冲杀了？”

    宸说道：“是的。”

    小艾又问道：“小贝和小赖也是你杀的？”

    宸点了点头。

    小艾叹了口气，说道：“这又何必呢？你明白的，你是无法彻底杀掉我们的，条件合适的话，小贝、小赖和小冲都会复活的。”

    宸冷冽的说道：“只要我还在这儿，她们就永远别想复活。”

    小艾摇了摇头，似乎放弃去说服这个固执的家伙了，说道：“看来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呀，既然如此，你叫我来干什么？”

    宸说道：“杀你！”

    听了宸如寒冰般冷冽的话，小艾并没有感到丝毫的害怕，反而噗嗤笑了起来，说道：“别开玩笑了，你知道的，我和她们不一样，你杀不了我。”

    宸嘲讽的看着小艾说道：“是吗？我让你见一个人。”

    宸的话音刚落，一个灰色的虚影推门走了进来。那个人的到来似乎让小艾的自信打了不少折扣，她隐约猜到了什么，勉强笑了笑，说道：“你把夜宸请到这儿来干什么？”

    在小艾越来越惊恐的眼神中，宸指着夜宸缓缓说道：“我，爱上她了！”

    “不！”这句话好像酷烈的恶刑，让小艾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又仿佛喝下了绝世的**，小艾突然感觉全身无力，瘫坐在地上，更让她绝望的是，自己的身体正慢慢虚幻化。宸残忍的看着小艾，用力吸了口气，小艾的身体化为细碎的粉色光点，被宸吸到了肚子里。

    这时候，夜宸发现在宸的眼中，除了那种天然的依恋和亲近外，更多了份狂热的爱恋。

    夜宸看着宸，用命令的语气说道：“现在回到你自己的房间，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踏出房门一步！”

    宸心里一惊，完全无法理解自己心爱的人会将自己囚禁起来。宸满脸的疑惑和紧张，她看着夜宸，希望她能修改自己的命令，让自己永远跟在她身边。

    但现实是残酷的，见宸没有按照自己的吩咐去做，夜宸有些愠怒的再次强调：“现在，回去！”

    意识到夜宸已经有些生气了，宸也只能满脸哀伤的拖着脚步往自己的房间走，毕竟，她是无法违抗夜宸的命令的。宸慢慢的走着，走几步，就要回头看看，看看夜宸是不是有改变命令的迹象，但每次她看到的，都是夜宸满脸的寒霜。

    夜宸一直注视着宸，见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才算松了口气，同时心中感叹，这些家伙一个个的都不省心呀。

    夜宸环顾着这个庄园，她的身体慢慢实化了，而这个庄园慢慢虚幻了，在夜宸彻底实化后，这个庄园也消失了。同时，夜宸也从睡梦中醒来——她已经度过了这个任务。

    PS：感谢莉斯唐冲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下一个任务，也就是夜宸设计的那个任务是灵异系的，但现在有个问题，灯坏了，我有点儿不敢写了，不要感觉奇怪，一个写灵异小说的必须自己信这个，才能写出味道来的，而最能体会到故事中的恐怖的，也一定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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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双人博弈（6）

﻿夜宸揉了揉眉心，这个任务勾起了她很多回忆。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太过久远以至于让人以为那是上一辈子的际缘和遭遇。那时候自己还以为人人都是一样的，那时候自己还以为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那时候自己相信友情，渴望爱情……但不知到底什么时候，自己变了，不再认为自己啃着的干硬馒头和别的小朋友吃的蛋糕只是味道不一样，不再奇怪为什么街上的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着穿着蓝底碎花的臃肿棉袄的自己，不再相信白胡子的老院长对自己说的：爸爸妈妈都到很远的地方工作了，小宸长大后就会回来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自己定下了个目标：必须要改变！她不愿再成为一个温顺的食草者，而要成为这个钢铁森林顶端的猎食者。

    一天天过去了，夜宸慢慢变了，她不再躲闪别人的目光，不再自卑；不再喜欢睡懒觉，不再把屋子弄的乱七八糟的，不再懒惰；不再因为别人的嘲笑而愤怒，不再因为别人的怜悯而自哀，不再冲动……而代价，就是每天背上新增的紫青肿胀的鞭痕和那几十根打断了的藤条以及手心中的烛泪。

    现在，夜宸因为极其自律的生活习惯，均衡健康的饮食习惯，再加上每天的锻炼，身材变的匀称和健康；因为饱读古诗华章，充满了娴静的气质。更重要的是，终于有一天，她成功捕获了自己第一头猎物，尝到了死亡的味道，那是如此的醇香和迷人，让人上瘾，而第一次捕猎的她又是那么的熟练，仿佛自己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接连几天，她到了晚上就会去那些僻静的小巷闲逛，希望能再遇到一个撞到她身上的猎物。而当她意识到有些不对的时候，久违的藤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房间，她连续请了三天的假，不吃不喝面南而跪打断了九根藤条。三天后，肖兰来她这儿串门，没人开门的情况下她直接破锁毁门而入的，看到的是已经近乎昏迷并且发起了高烧的夜宸。就算如此，她已经倔强的拒绝去医院，稍微喝了点儿水就这么硬扛着，也算她运气好，最后捡回了一条命。因为这件事，她和肖兰成为了好朋友。

    那真是一段久远的记忆呀，夜宸靠着椅背，感觉到一种深深疲倦，来自灵魂的疲倦。

    疲倦？她现在才明白对面那个试炼者给自己安排这个任务的用意，确实很巧妙呀。

    PS：这里对夜宸经历的这个任务说明一下。

    开始的时候我说过，夜宸度过的这个任务有很强的象征意义。那个庄园，象征着夜宸的精神世界，而那十几个女孩则象征着夜宸的诸多本能和情绪。文中有这么一句话，“这是一个封闭的庄园，没有外人可以进入”，那些女孩无法和外界交流，象征着人的精神无法直接感知外界，只能通过视、听、触、味、嗅这五感来感知世界，在文中表现为那些女孩只能通过五位老师来了解外界，获取知识。在五感中，视觉是人类获取外界信息最重要的手段，所以五位老师中，颜老师（象征着眼睛）是她们的班主任。任务开始时，班主任介绍来的新同学——宸，象征着夜宸的主体意识。

    如果把夜宸的精神比做人的话，那些女孩是人体的各个器官部位，而宸，则是大脑。

    宸的到来引发了全体同学的敌意，象征着人的一个阶段，大脑逐渐发育完全，人拥有了自己的主体意识，吃喝拉撒不再只受本能的控制。人，从婴儿成长为了幼儿，这个过程中主体意识是来夺权的，自然受到了敌对。但要想宸那样，主体意识夺权成功，成为了精神世界独裁的国王，这个境界很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他们终其一生受着本能欲望的驱使和控制。

    在熟悉了这个班级后，宸首先将小贝选为了猎杀的目标。小贝象征着自卑，对于从小在孤儿院生活的夜宸来说，自卑是最强烈最强大的负面情绪，所以宸在杀掉小贝的时候额外麻烦。宸把小贝囚禁在地下室，每日用钢鞭抽打，小贝虽然柔弱，但生命力极其强大，四天后，宸才将她抽打致死。

    第二个，宸选择了小赖，小赖象征着懒惰，而宸杀小赖的过程中强调了一个“骗”字，而且小赖曾经受到多强烈的灼烧伤害。

    接着，宸将小冲约了出来，小冲象征着冲动和愤怒，这两种情绪夜宸还是比较好控制的，所以宸挺干脆的将她杀了。宸威逼小山的情节则暗示了夜宸放弃了对善良的坚持和守护，但也没有彻底泯灭，毕竟宸并没有杀掉小山，很显然，小山象征着善良。

    现在明白为什么小贝死的时候所有同学都有所感应了吧，因为她们本来就是一体的。值得注意的是，小贝失踪的时候所有女孩虽然很担心，但没有去寻找，这是因为精神世界中只有一个主体意识——宸，所有的其他情绪本能都无法直接违抗她的命令，这在宸和小泽的对话中有所体现。小泽象征着责任心，她再担心也无法违抗宸的意志。如果有女孩偷偷的将小贝放走，那么问题就大了，那说明夜宸的精神世界中出现了第二个独立意识体，那就意味着：夜宸有了精神分裂。

    需要着重说的是最后一个情节。

    繁殖本能是一个生物最强大的本能，这种本能如此强大，以至于凌驾在一个生物个体最根本的本能——生存本能之上。在自然界可以看到很多例子，很多种族为了能够繁衍下去，是不顾个体的生死的，典型的例如大马哈鱼。之所以会这样，因为繁殖本能能保证物种的存在，对于一个物种来说，存在是一切的基础，不能存在，再绚烂历史也是毫无用处。

    小艾象征着爱欲，而爱欲就是繁殖本能在文明社会的外在体现，所以小艾说宸是无法杀死她的。但其实，宸无法杀死的是繁殖本能，但她可以将其引导、扭曲，甚至蒙蔽。宸选择的方式就是爱上夜宸，这样，作为外在表现的小艾就消失了，而繁殖本能被宸所融合。这有些特别，但不奇怪，因为种种原因，一个人的性取向是会发生变化的，只不过夜宸的性取向的变化有些特别，她指向了自己。在第一章我提到过，夜宸是个很自恋的人，这种自恋不但是骄傲和自爱的一种表现，其中甚至还有肉*欲。至于说她为什么这么做，可能是因为她觉得爱对于一个立志成为钢铁森林顶尖捕猎者的人来说有着太多的干扰吧。

    夜宸象征着整个精神世界，她是宸和那些女孩，甚至整个庄园的综合。之前我说过，一个精神世界不会出现两个意识体，夜宸是包含着宸的，所以她是虚影，象征着她只是投影，不是实在。而夜宸命令宸回到房间不许出来，象征着夜宸将自己的内心深深的隐藏了起来，没人能摸透她的心思，因为她把自己的内心“锁”在了“房间”里。而夜宸实化的过程其实就是融合整个精神世界的过程，最后夜宸实化了，而这个庄园也就被她融合了。

    这就是之前几章所要表达的意思，这一章是夜宸对自己过往经历的回忆，其中有很多细节和前面章节有所照应，特别对于夜宸第一次捕猎，文中写的极其含蓄和隐晦，大家猜猜看吧，今天太累了，就写到这里吧。

    最后，感谢界王007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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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双人博弈（7）

﻿一个小时的任务设计时间到了以后，坐在夜宸对面的那个试炼者冉也要开始执行任务了。令他有些奇怪的是，自己来到了一片虚空中，前面站着一个女性德莱尼人，正是他们的监考老师。

    那个德莱尼一脸兴奋的说道：“没想到我还能参与其中，这位同学听好了，你的任务是这样的：在英魂中学生活三十天，期间离开学校范围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一天不能离开学校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个闹鬼的学校，要注意安全哦，另外你还受到了一个大礼包。”说着，还兴冲冲地把一个礼盒递给了他。

    冉接过那个礼盒，在那个监考老师期待的眼神下小心的打开，里面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在这个任务中，你将拥有十二条命。

    “哇，真是一份珍贵的礼物呀！”不知什么时候，那个德莱尼人来到了冉的身边，越过他的肩膀看到了那张纸。

    在那个德莱尼人羡慕的目光下，冉只能苦笑了。首先，自己运气太差，和自己搭对手戏的果然是位灵异系的试炼者，其次，这十二条命无疑是在平衡游戏的难度，那么他对面的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到底设计了怎么样凶残的任务，需要他至少死十几次呀？

    自己满脸沮丧的表情并没有影响到那个德莱尼人的兴致，突然，自己被一脚踹了出去，还听到了她的祝福：“玩的愉快哦！”

    当冉踉跄着站好后，发现自己来到了一所中学的大门口，而门口的巨大牌匾上写得正是：英魂中学，而此时，一份资料出现在自己的任务面板上，那是关于他在任务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资料很简单，那个角色也叫冉，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住在了一所寄宿制的中学，父母在外地长期出差，他也不想回到那个没有人气的家里，就一直住在宿舍，一个月才回去一趟，今天是周日下午，他刚刚回了趟家，现在要去上晚自习了。

    冉先是闭着眼体会自己的身体，然后又快速跑了几步，蹦了几下。看起来特别怪异，但其实他在测试自己的身体素质，果然，他的仙脉之力被封印了，而身体素质在中学生这个阶段算是不错的，但也在正常范围内。对此冉并没有太过惊讶，灵异类任务经常会封印试炼者的能力，让他们成为一个普通人在任务世界中挣扎。

    冉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他没有进学校，反而转身去了旁边的一个米线小店，点了碗米线。他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自己要待上一个月时间的学校是不是这个英魂中学。

    刚刚那个德莱尼人给他说的那一番话是这个任务的说明，他相信那份说明是可信的，因为试炼者完成任务最重要的依据就是任务说明，在这方面作假会使任务难度急剧的增加，根本无法设计出九十分以上的任务来，这是他亲自试验过的。但这并不是说那份任务说明没有问题。没有错误，但可以往错误的方向进行引导，而这份说明可疑的地方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给他这份说明的方式。

    这份对完成任务至关重要的说明是由那个德莱尼人讲述给他听的，而不是直接显示在任务面板上，这两种方式最主要的区别就在同音字上。比如这个英魂中学，他是被直接送到这里来的，但这个学校是不是他的任务执行地，万一这个城市还有另外一个学校也叫yinghun中学呢？自己傻乎乎的走了进去，待了一个小时被判定违反了任务规则，那就直接玩完了。所以，冉首先要做的就是任务执行地确认一下。

    吃完了一大碗米线，又在大街上转悠了半个小时，冉问了不下二十个人，而且询问的人包含了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气质……总之，冉现在完全确定，这个城市没有其他叫yinghun中学的学校了，而且也没有叫yinhun、yinhong、yinghong的学校了。而且他还确定，这个城市也没有发着两个音（不管是前鼻音还是后鼻音）的广场、超市、小区等其他场所了。

    在做完这些，冉看了看时间，快五十分钟了，才朝那个名字奇怪的学校走去。对了，在这四十多分钟，他还通过建筑上的大型钟，卖手表的店铺，路人，网上等多种途径确认自己的手表显示的时间是准确的，也没有说走的快了还是慢了。毕竟自己有个“一个小时”的时间限制，而自己经常要通过这个手表来确认这个时间。

    这就是灵异类任务棘手的地方了，要是在其他任务中，他用得着这么折腾？冉一边感叹，一边朝校门走去，路过保安亭的时候，一个中年保安似乎认识自己，对自己喊道：“小冉，这么早就来啦？”

    冉微微一愣，资料中没有说自己和保安很熟呀？但人家问了，他还是顺应着答了一声：“嗯，是呀。”

    让冉没想到的是，听到他的回答那个保安脸色大变，随手拎了个铁棍就朝自己的脑袋轮了过去，他慌忙躲避，但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倒在地，那个保安也没停手，顺势朝他身上砸去。冉连忙抱住自己的头，大声呼救，但没人理他，结果，他硬是被乱棍打死了。

    PS：这里对上一章的内容做一下解释。

    上一章是夜宸对自己一段经历的回忆，从这段回忆可以看出，她经历的那个任务正是对她过往经历的一种投射。

    上一章有这么一句话，“而代价，就是每天背上新增的紫青的肿胀的鞭痕和那几十根打断了的藤条以及手心中的烛泪”。在真实经历中，夜宸为了去除自己内心的自卑，采用了一种很极端的方法：自我惩罚。当她的所作所为在她认为是一种自卑的表现的时候，她就会进行自我惩罚，“鞭痕”和“藤条”正暗示她在惩罚自己。在这个任务中，被投影为宸用钢鞭抽打小贝。而对于懒惰的惩罚是往手心滴蜡，“手心中的烛泪”对此有所暗示，所以小赖经受了烈火灼烧的痛苦。而夜宸真正摆脱懒惰，用的方法是骗自己，比如说厨房做了好吃的，起晚就没有了，但其实不管起多早，她只能吃上馒头咸菜。在任务中，这段经历的投影就是小赖遭到了宸的欺骗而被毒死的。

    对于夜宸的第一次捕猎，文中写到很隐晦，但结合前后文，隐蔽阴暗的小巷，漂亮的女孩再加上深夜，可以推断出，夜宸杀人了。那种掌控他人生死的感觉让她迷醉而上瘾，但主动杀人又存在心里障碍，所以她才会“到了晚上就会去那些僻静的小巷闲逛”，以期再次出手捕猎。当她意识到自己的心灵在受到欲望的控制的时候，久违了的自我惩罚再次出现了。

    设计这个情节是为了解释为什么夜宸会拥有死神之心。既然拥有死神之心，那么总要接触过死亡吧，在这个情节中，夜宸既掌控过他人的生死，也亲身感受到了死亡的感觉，在加上她坚定的要求自己不被死亡干扰自己的思维，所以才有了一颗死亡之心。在她的第一次进阶任务中有提到过，“夜宸在杀他们的时候，心中无喜无怒，无悲无惧，无怨无恨，无悔无恋，无痛无伤，保持了绝对的平静。”这就是对拥有死神之心的人的要求，她不能惧怕死亡，也不能渴望杀戮，她是要代替死亡法则掌管死亡，那么就应该对死亡有着绝对中立的态度，达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境界，也正是因为达到了这种境界，她才能度过第一次进阶任务。

    上一章最后一句，解释了为什么对面那个试炼者冉，会为夜宸安排这么一个看似难度不大的任务。因为这个任务会带来极大的心灵疲惫，毕竟整个任务都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显然，冉无法设计出一个极其精妙但又符合难度系数的任务，但他注意到到了一句话“如果两个考生都通过了，马上继续下一场考试”，这里有个关键词，“马上”，这个词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如果一局无法定胜负的话可以多进行几局，构成一个组合，而事实上，如果夜宸安排的任务无法解决掉冉，她的灵魂根本承受不起下一个任务，等待她的必然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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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双人博弈（8）

﻿骨头的碎裂让冉冷汗直流，他感觉肋骨似乎插进了肺里，因为现在自己每呼吸一下，肺部都疼的厉害，渐渐的，他的意识慢慢模糊了。

    当冉恢复意识后，稍显慌乱的看了下四周，知道自己已经用掉了一条命。他现在正站在了学校的大门口，往前走几步就是保安亭了。冉看了眼站在保安亭的那个和善大叔，隐隐感觉身上还有点儿疼，被人乱棍打死的感觉不好，他也算是经历过第七空间残酷试炼的人了，但濒临死亡的恐惧仍不是他能坦然承受的。按说冉也不应该这么不济，就算是力量被限制了，他的格斗技巧还在，对付一个保安大叔还是没问题的。可惜那些技巧都没用，别人看来那个保安只是胡乱的抡起铁棍朝他身上砸，但冉自己知道，保安的每一棍子都打在了他的关节肌腱上，看似杂乱无序的乱打中隐隐包含了一套棍法。当然，他知道，这位不是什么“保安”僧，这实际上是灵异类任务的特点，触犯死亡标记后，再强大的力量，再精妙的技巧也没用。

    冉后退了几步，靠在一棵梧桐树上，稍稍缓解一下心境，他的心到现在还在砰砰乱跳，以这种状态进入这所闹鬼的学校显然很危险，另外，他需要分析一下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几分钟后，冉睁开了眼睛，眼中恢复了明亮和清澈，他迈开步子朝学校大门走去，在经过保安亭的时候，那个中年保安对他喊道：“小冉，这么早就来啦？”

    冉的心里咯噔一下，但还是顺应着答了一声：“嗯，是呀。”

    冉小心的看着那个保安，尽量保持步调不乱，慢慢的走进了校门。这次什么也没有发生，冉顺利的进入了学校。他来到道旁长椅上，坐了下来，他需要歇会儿。

    坐在椅子上，冉嘴角忍不住笑了起来。在灵异任务中，需要谨慎小心，但这样很容易让试炼者畏手畏脚，成为惊弓之鸟，什么都不敢去试，不敢去做，这样其实也是无法度过灵异任务的。刚才，冉自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但却莫名其妙的死了一次，可能是因为有些信息他没有领悟到，但冉更相信，这是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在诈他。

    据他推测，第二次用其他方法也可以进入学校大门，比如说故意不理会保安的问候，找个同学一起进入大门，装作有急事快速跑过大门，甚至提前问候等等，都可以顺利通过。但这样一来，第一次的死亡就在他心底埋下了一粒种子：他做错了。因为他错了，所以会被打死，但到底哪儿错了，用词错了，姿势错了，态度错了？他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因为没办法再重现那个场景了，这样一来只能就各个方面做出假设，再一一验证。但实际上，还有一种可能：他根本没做错。要想验证这条推论，他只能同样的用词，同样的姿势，同样的态度再从学校大门走一遭，而这一次，他安全通过了校门。这就证明了，第一次的死亡是任务强制的，他并没有做错。

    冉这么想也是有他的依据的，这个依据就是他重生的方式。他的重生兵不是让他原地复活，拍拍灰尘继续走，而是让他回到了事情发生前那一刻，这其实就是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验证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的机会，而想要验证，就必须以同样的方式重新走一遍。

    第一次死亡相当于给他的解题思路安排了一个岔路口：一条是他做错了，另一条是他没做错。如果他判断失误，沿着前一条推演过去，可能需要花费很久才能明白，此路不通。他还需要再绕回去，从最初的起点进行推断。他无法想象走了那么多的冤枉路自己到底会浪费多少时间，浪费多少次重生的机会。

    这就是智者的博弈，他现在在和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隔空对弈。

    冉稍微休息了一下，拉着行李箱朝自己的宿舍走去。他住的宿舍是一个四人间，上层是床铺，下面是桌子。这个学校名为中学，但课程安排并不是很重，管理也更类似于大学，所以他们宿舍四个人的桌子上都摆了一台电脑，没有晚自习的话还可以玩一会儿。

    稍微收拾了一下，冉就开始了自己在这个学校的生活。

    几天过去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生活甚至显得有些平淡。这种平淡并没有让冉感觉到闲适，反而更加累。有这么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冉就有种被贼惦记着的感觉，他知道总会有事发生的，心总得紧绷着，更让人疲惫。

    这天下午冉他们班有节体育课，说是体育课，也没有什么具体安排，就是让他们自由活动，放松一下。

    冉坐在草坪上看同学们踢球，虽然大家的水平不怎么样，但都挺投入的，看着也挺有意思的。就在他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冉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他猛地站了起来，却将来人吓了一跳。

    站在他身后的是个清秀的女孩，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蓝蕊。

    蓝蕊有些慌乱的退了一步，嗔怪的说道：“干嘛突然站起来呀，吓死我了。”

    冉抱歉的笑了笑，蓝蕊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对冉说道：“你怎么不去踢球呀？”

    冉也坐下来答道：“好不容易有节课可以休息一下，当然怎么舒服怎么来啦。”

    蓝蕊皱了皱眉小鼻子说道：“你好懒散哦，作为祖国的太阳，你怎么能这样呢？”

    冉也没有反驳，接着她的话问道：“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蓝蕊看了看左右，有些神秘兮兮的凑到他跟前说道：“你应该听说过吧，咱们学校闹鬼。”

    冉叹了口气，说道：“这就是你说的祖国的太阳应该做的事？”

    蓝蕊翻了个白眼，说道：“你想不想听，不想听算了。”

    冉正襟危坐，故作严肃的说道：“想听，怎么不想听，我对这个也挺好奇的。”如果能得到一些线索，对他度过这个任务也有很大帮助的。

    蓝蕊说道：“算你小子运气好，来，我给你看个东西。”说完就站了起来，朝操场的一个角落走去。

    冉也连忙跟了过去。那个角落里对方了一些废弃的篮球架，蓝蕊七拐八拐来到一个很隐蔽的地方。

    冉看了看周围，问道：“这里有什么呀？”

    蓝蕊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有些阴测测的说道：“你既然知道这个学校闹鬼，那么不知道离开大部队，单独一个人行动是件很危险的事吗？”

    没等蓝蕊说完，冉转身就跑，因为蓝蕊现在双眼已经流出了血泪。这里没有路，他们是趟草进来的冉对于他们怎么来的还是记得挺清楚的，但他沿着来时的路跑了很久，却怎么也跑不出这几个篮球架组成的“迷宫”……

    几分钟后，蓝蕊手里拿着冉的脑袋，抛了几下，然后一脚大力开球，将他的脑袋踢出了学校围墙，嘴里还说道：“让你不去踢球，这下好了，被当球踢了吧？”

    而这时候，冉还没有死透……

    PS：感谢苍青色的月光、二元唯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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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双人博弈（9）

﻿冉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草地上，他正要起身的时候，蹲在他旁边的蓝蕊把脸凑了过来。见到这张脸，本来因为刚刚醒来还有点儿迷糊的冉瞬间清醒了，临死前的恐怖情景浮现在脑海里，他连忙往后一撤，后脑勺正好砸到了一块石头，疼的他龇牙咧嘴的。

    蓝蕊笑了起来，说道：“干嘛呢？我有那么可怕吗？”

    这时冉也反应过来了，揉了揉脑袋坐起来问道：“你什么时候在我旁边的。”

    蓝蕊说道：“刚刚看你在草地上睡觉，就过来看看，怎么，不让呀？”

    冉摆了摆手，说道：“怎么敢呢？”停顿了一下，他又问道：“你听说过咱们学校有闹鬼的传闻吗？”

    蓝蕊说道：“你怎么对这个感兴趣了？再说，世上哪有鬼呀，都是自个儿吓唬自个儿的。”

    冉有些怪异的看着蓝蕊，这种话从一个刚刚还是厉鬼模样的人嘴里说出来还真是别扭呀，但他也没在意，继续问道：“这你别管了，你只说有没有吧。”

    眼看冉似乎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蓝蕊撇了撇嘴，有些不高兴的说道：“哪个学校没有闹鬼的传闻呀，咱们学校也有个十大怪谈，至于具体是什么，我偏不告诉你。”说完，蓝蕊就站了起来，径直朝教室走去，冉喊了她几下也不回头。

    眼看蓝蕊回到了教室，冉重新躺了下来，思索着刚才发生的事。据他推断，之所以会被那个化为蓝蕊的厉鬼杀掉，是因为自己太过消极了，很多任务都是这样，任务说明上只是限制了个时间，但要是真的找个角落躲起来反而是死路一条，这时候往往需要主动出击，去寻找和任务相关的线索。正因为如此，任务才会安排一个厉鬼来告诉他，这是一个闹鬼的学校，不是让你真的就在这儿当个好学生的。

    虽然想清楚了第二次死亡的含义，但冉对刚才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因为那次和厉鬼的遭遇并非没有生路。在篮球架组成的迷宫中，自己跑了很久都没有跑出去，最后被厉鬼抓住了，然后……就死了。现在回想起来，冉才发现有个地方自己没有想到，当时他完全可以跳墙出去，他和那个“蓝蕊”对话的地方是紧挨着院墙的，那墙也就两米高，凭他的技巧完全可以轻松的跳出去，而最后，自己的脑袋被踢出墙外就是一个提示，当然，那时候这个提示已经没什么用了。任务中给了自己十二条命，那么意味着这个任务中有很多线索必须自己用命来换，而在明明有生路存在的情况下，因为自己的大意失去了一条命，这太不应该了。

    这也是因为冉经历的灵异任务有些少，灵异任务和其他任务在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很多试炼者都无法很快的调整过来。

    既然知道自己错了，以后注意就是了，冉也没有多想，就起身朝自己的同班同学走去。

    通过询问自己的同学，冉还真的听到了一个校园怪谈：午夜十二点看镜子，会发生奇怪的事。冉觉得这个怪谈有点儿不靠谱，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晚上十二点不睡觉太正常了，甚至根本谈不上熬夜。既然十二点还处于年轻人活动的正常时间，那么总会有人会无意间照镜子的，而且这种概率还不小，他们都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吗？

    虽然心里不太相信，但本着试一试的态度，冉还是去借了个镜子，他自己是有个小镜子的，但太小了，太影响视野了，冉也必须考虑到，万一真的能从镜子里看出什么奇怪的事来，这么个小镜子他能看清楚吗？索性他去女生那里借了面大镜子，有半尺来长，也是因为他不想拖下去了，要不然他还想着能不能弄一面穿衣镜过来。

    快到十二点了，冉从书包里把镜子拿了出来，这么一面大镜子不出意料的引起了他宿舍同学的好奇，子明还凑过来看了看，问道：“你弄这么个东西来干嘛？”根据任务给的资料，子明是冉在学校里的好朋友。

    冉笑着说道：“我今天听的我们学校有一个怪谈，说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照镜子会看到奇怪的东西，我想试试。”

    子明不以为意的说道：“能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呀？还能看到鬼不成。”

    听到“鬼”这个字眼，冉心猛地跳了一下，说道：“说不定还真能看到鬼呢。”虽然脸上依然带着笑，但语气已经不复刚才的轻松了。

    子明说道：“你还信这个呀？鬼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你有何必自寻烦恼呢？”

    冉笑了笑，没有说话，他倒是不想信，但自己身处一个闹鬼的学校，他不信也没用呀。

    说话间，十二点快到了，冉死死的盯着镜子，似乎受他的影响，子明也站在他后面，看着镜子。

    秒针指到十二的时候，冉看到镜子好像荡起了一阵像水波，反射的景象变的有些扭曲模糊了，很快，镜面就平静了下来，而这时候，冉发现自己身后趴在一个女鬼！她正在用阴毒的目光通过镜子和自己对视着。

    冉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他身子有些僵硬，脖子后面似乎真的感受到了一阵阵的呼吸。但好在，他还没有被吓傻，脑子飞快的运转着。冉强迫自己打消回头看看的冲动，仔细观察着镜子里的景象。突然，他发现镜子里的桌子上有一张小纸条，而自己桌子上明明空无一物。冉判断了一下位置，朝桌面抓起，手里的触感告诉自己，他还真的抓到了一张纸片。就在此时，冉看到那个女鬼抓住自己的脑袋，猛地一旋，转了一百八十度。冉最后看到的画面，就是那个狰狞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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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双人博弈（10）

﻿冉恢复意识后，看了下手表，刚刚过了十几秒，这时候背后传来子明的声音：“什么都没有嘛，我就说这不可能是真的。”

    冉回过头看着他，子明他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还是说……冉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刚刚镜子里并没有映射出子明来，反而多出了个鬼！

    子明摸了摸鼻子说道：“干嘛这么看着我呀？”

    冉勉强笑着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今天变帅了。”

    “真的吗？”子明有些兴奋的答道，“我就说自己怎么也应该是棵草，可惜一直没人欣赏。”

    冉没有理会自我感觉良好的子明，他摊开手心，里面有一个纸条，正是是他从“镜子”里带出来的那张，上面写着六个字：学校旧图书馆。

    英魂中学是有图书馆的，当然，它不可能像大学那样有那么多的藏书，但对于中学生来，已经算是丰富的了。除此外，英魂中学还有个旧图书馆，里面存放着一些老旧的书籍，很多是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的了，平时也没人打理，毕竟只是写旧书，有没有什么珍贵文献资料类的，但又不想扔掉，只能放在那儿发霉了。

    冉也猜不出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打定主意，明天去那个图书馆看看。

    英魂中学有两栋教学楼，一栋办公楼，办公楼只有一二三层用作行政办公，第四层被用来堆放杂物，旧图书馆就位于第四层。现在，摆在冉面前的一个问题是：怎么进去？那个旧图书馆确实没人打理，但是一道锁还是有的。

    下午下课后，冉把作业收齐后给老师送了过去，走出办公室，冉并没有回去，而是转了个弯上了四楼。他打算先来踩踩点，要是有什么窗户之类的可以爬进去的话，自己就可以直接进去了，没有的话再想办法。

    来到四楼后，冉惊讶的发现，一位老大爷正坐在走廊上乘凉。他有着瘦削的脸庞，颧骨很高，看起来有些严肃，此时怀里还抱着一个收音机，单田芳那颇具特色的嗓音从收音机里传出，老人闭着眼睛，似乎沉醉在故事里了，而他背后，就是那个图书馆。

    听到有脚步声，老大爷睁开了眼睛，看是一个学生，有些奇怪的问道：“这位同学，你来这里做什么？”学生要是找老师，也应该去二楼三楼的教职工办公室，来这个用来做储存的四楼干什么？

    谁想到这个楼层还有人？冉现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想了想，他还是决定照实说。这种学校里的老人知道的各种辛密绝对很多，说不定能从他嘴里掏出点儿话来呢。

    冉上前一步说道：“老大爷好，我听说咱们学校有一个旧图书馆，我想来看看。”

    没想到老人听了冉的话，开口便骂道：“你们这些小兔崽子，是不是又从哪儿听说这里闹鬼，赶着要来凑热闹，你们也不想想，这里是哪儿，是读圣贤书的地方，怎么可能闹鬼……”

    老大爷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大堆，冉也只能站在那儿，低着头听着。老大爷的话不好听，但语气并不强烈，好像在教训自己的孙子一样，严肃中带着溺爱，所以冉觉得事情还是有转机的。这位老大爷看起来也有七八十岁了，被教训一顿自己听着算了。

    等老大爷说完，冉才谄笑的说道：“老大爷，我真不是来看什么闹鬼的，只是听说这里有几本好书，所以想来看看。”

    老大爷气鼓鼓的看着冉，似乎在说：你们骗不了我。过了一会儿，他的脸上带着犹豫，又好像带着试探，郑重的问道：“你真的要进去？”

    这句话其实问的很奇怪，但冉没有注意到，直接说道：“是呀，我就是去里面看看，借几本书。”

    见冉这么坚持，老大爷叹了口气，似乎在感叹自己的话越来越不中用了。他慢慢的站了起来，似乎坐久了，腿都有点儿不利索了，冉赶忙扶着他的胳膊，老人很瘦，胳膊就像是皮包着骨头一样（注意这句话）。

    老大爷摆了摆手，示意冉不用扶他，转身走到门前，一把把门推开了，说道：“进去吧，注意别把书弄乱了。”

    冉道了声谢，走了进去。

    这个小小的图书馆弥漫着一股腐朽的味道，没有一点儿活人气息。这种感觉很多人都经历过。例如全家出去旅游了很长时间，回到家后就会有这种冷寂的感觉，而房间里如果有人住，就算收拾的再整洁，别人进来也会感觉到一种“人气儿”。按理说如果那位老大爷现在看着这个图书馆，是不应该有这么浓厚的“死气”的呀。冉可能认为这是个闹鬼的地方，有些阴森是应该的，所以也没有在意。

    大致浏览了一下，冉发现这里的书摆放的可真够乱的，既不是按类别摆的，也不是按首字母摆的，只是大致能够看出，书是按新旧来区分摆放的。

    冉看了下书目，确实有很多都是上世纪的书了，纸页都有些泛黄了。冉没敢将书抽出来，在这么一个灵异场所，谁知道把书打开后会有什么东西跑出来。

    仔细的察看了一番，冉也没什么特别的发现，眼看着天就要黑了，还是先离开这里吧。冉正要朝门口走，发现老大爷坐的那把摇椅转了个方向，堵在了门口，而摇椅上，此时坐着一具骷髅。

    见冉要出门，那具骷髅说话了，发出的正是老大爷的声音：“小伙子，这里不是活人应该来的地方，你既然来了，就留下来陪陪我这个老头子吧。”

    冉感觉自己额上开始沁出冷汗了，他努力摆出个笑脸，组织了下语言，对已经化为骷髅的老大爷说道：“我还要做作业呢，您不是也说了吗？我还要去读圣贤书呢，要不以后我再来陪陪您？”

    那具骷髅似乎思考了一下，说道：“想要走也可以，陪我这老头子下盘棋吧，赢了我就让你走。”说话间，它前面出现了一个棋盘，上面摆放着棋子。

    冉一看是象棋，心里多少有些底，毕竟这个他还是比较会的，和鬼硬拼他知道是拼不过的，既然它划下了个规矩，那么自己也就只能在这个规矩里走了。冉搬过来一把椅子，，说道：“承让了。”执红子先手（就是用红色棋子先走）。

    这是一场事关自己生死的棋局，冉将全身心都投入了进去，但那位老大爷棋力也相当了得，最护，冉还是被将死了。

    那具骷髅弃子于枰，说道：“你输了。”

    而这时候，冉惊恐的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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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双人博弈（11）

﻿冉脸色有些阴沉的坐在座位上，没有再像以前那样装模作样的去听老师讲课，他现在实在没有那个心情了。

    距离冉上一次去旧图书馆已经过去几天了，又花掉了一条命后，醒来后，已经是在上晚自习了，他正趴在桌子上睡觉，而刚刚的经历似乎只是他的一场噩梦。

    此后的几天，冉又听到了一些校园怪谈，也都一一去查看过了，为此还付出了几条命的代价，只是收获并不是很大。整个学校的闹鬼的表现依然杂乱无章，看不出丝毫的脉络来。如果说没有收获只是让他懊恼的话，学校的一些变化的出现就让他有些惊恐了。

    冉发现，最近在他身边发生的怪事越来越多了。有几次他正在卫生间的时候，灯突然灭了，后来发现是有谁把开关关了，但那时候，整个房间其实是没人的，其他人都出去玩了；有时候冉照镜子的时候，会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和外面的自己动作有些不协调，镜子里的影像总是慢半拍，而当他细细查看的时候，又一切正常了……如果说之前那些只是灵异类任务中常用的干扰人思维的方法的话，还有一点就让冉有些担忧了，他发现，最近同学们关于闹鬼、怪谈的话题谈论的越来越多了。他可没忘了，自己当初在打听第一个怪谈的时候有多麻烦，先是去问蓝蕊，但她就是不说，问了很多其他同学，也都说不知道，最后才有人告诉他午夜镜子的怪谈，但冉怀疑那是因为不堪他的骚扰，那个同学直接瞎编了一个，这也是冉心中对那个怪谈不怎么相信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己周围发生变化，这还算正常，在这种设定生存时限的任务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试炼者的生存条件会越来越艰难，这本身就是个大家都知道，而且绝大多数情况都适用的规律。那么相对的，任务初期往往会比较轻松一点儿，正是因为这样，冉在最初的那段时间才没有怎么去询问追查学校闹鬼的事。现在，整个英魂中学开始发生变化，变的更像一个“鬼校”了，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这些同学会成为受害者还是成为杀戮者，就很值得考虑了。如果成为受害者，那就比较好了，这种情况下鬼不会很多，甚至只有一个，然后大家开始逃命，这种情况下可操作的地方就很多了，注意躲避，注意隐藏，或者找几个人做自己的替罪羊，都是可以的。如果那些同学成为杀戮者，那就不好办了，那意味着一大堆鬼来追杀自己一个，逃生的机会自然就比较渺茫了。而这段时间同学们的变化似乎暗示着，事情在向比较糟糕的方向发展。

    甩了甩头，冉将这些先放在脑后，思考着目前自己获得的线索。桌上摆着几张纸条，是他从这几次的怪谈中获得的，上面分别写着“学校旧图书馆”、“第三个书架”、“第四排”、“第九十六页”、“第七行”。很显然，这些线索指向了一个信息，而这个信息被记录在了那个旧图书馆上的一本书里，但这些信息有所缺失，关键的哪本书冉还不知道，虽然他也可以把第四排的书挨个翻一遍，但冉怀疑这个方案的可靠性，任务已经在提示自己六个线索都找到后再换取那条信息，如果自己贸然行动的话，很可能会再丢掉一条命，而现在，自己只剩下五条命了，必须要谨慎了。

    就在冉陷入沉思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下课了，他把纸条收好，打算出去走走的时候，突然被人拍了拍肩膀，冉吓了一跳，什么时候这些普通的学生可以走到他身后都不会引起他的警觉。似乎被冉戒备的神情吓到了，那个同学丢下一张纸条转身就走了。

    冉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放学后在顶楼天台上见。”下面署名是小雨。

    小雨是他们班上一个比较孤僻的女孩，平时不喜欢和别的同学玩闹，有什么聚会之类的她也不参加，很有点儿男生的也不知道她找自己想干什么。

    放学后，冉还是打算去看看，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条明显的线索，就算是有什么危险，自己也是不能放过的。等他来到天台后，小雨已经在那儿等着了，她似乎很焦急，不停的在踱步。

    看到冉上来了，小雨急切的说道：“快离开这儿，这不是你应该待的地方。”

    我倒是想走，谁没事想待在一个闹鬼的地方呀，冉心里叹道，但这也不能对她说，只好面带惊讶的问道：“为什么呀？我离开这儿还能去哪儿？”

    小雨不耐烦的说道：“别在我这儿装了，你这几天一直在探索学校里的闹鬼事件，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不是你能触碰的，远远的离开这儿，可能还能救你一条小命。”

    这个女生似乎知道不少内幕呀，冉有些好奇的问道：“关于这个学校你知道写什么？”

    小雨摆摆手，说道：“这和你无关，现在你要做的事就是立刻、马上离开这儿！”

    冉无辜的说道：“那你至少给我个理由吧。”

    小雨已经有些气急败坏了，但还是说道：“这是一所鬼校，里面所有的学生、老师都是鬼，你遇见的那个旧图书馆的管理员早在几年前就得病死了，这个理由够充分了。”

    冉点了点头，事情果然朝糟糕的方向发展了。

    小雨见冉点头了，急忙忙转身就要离开，就在这时候，冉发现小雨衣服的后背上印染的人物图案似乎懂了，它朝冉诡异的笑了笑，伸出了两个胳膊，用力一推。冉踉跄的后退了两步，这时候他才发现，本应该站在天台中间位置的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边沿，后退那两步让他一脚踩空，直接从五层高的楼顶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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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双人博弈（12）

﻿今天可不是个好日子，天气阴沉，不但连晦明晦暗的星辰不见了踪影，就算是抛撒银光的月亮也看不到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气，腥冷而腐朽，冉感觉自己不是住在市区的一所中学里，反而像是住在了坟地里。他胡乱的点着鼠标，脑子里关于这个任务的线索纷乱无序，当他想到今天雪说的话的时候，心情更加烦躁了。

    这个学校里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是鬼！这句话一直压在冉的心里，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冉只经历过一次灵异类任务，那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说起来很多人不相信，那个任务自己糊里糊涂的就度过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现在都没弄清楚，而留在心底的，唯有一片恐怖。此后，他又经过几次任务的洗礼，冉感觉自己已经可以直面那种恐惧了，毕竟他所在的仙侠系中有很多试炼都需要炼心的，心境的高低足以影响到他的成就，他平时也很注意这方面，特别是经过了那次问心后，冉感觉自己的炼心已经有所成就了。

    但现在，冉早已锤炼的心如止水的心境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了，心中泛起的波澜似乎在嘲笑他的自大。

    就在冉胡思乱想的时候，子明走了过来说道：“别那么闷闷不乐的嘛，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

    被打断思考的冉有些生气，但他还是懒洋洋的说道：“不了，今天实在没兴致，以后再说吧。”

    子明没有放弃，反而继续劝道：“一起去吧，你一定会感兴趣的，那里可以解决一切的烦恼。”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眨了下眼睛。

    冉听着已经有些不对了，据他所知子明还算是个比较规矩的学生呀，现在怎么有种久经风月的感觉。不管怎么说，冉他现在可真的没那个性质了。

    见冉一直不为所动，子明开始使用暴力了，他拉着冉就往外走，而冉试了几下，竟然挣脱不了，直接被他拖了出去。既然已经出来了，冉也不再拒绝了，虽然他告诉自己，这是因为自己无法挣脱，是任务强制的，但其实本质上，冉知道，那是因为他已经有些自暴自弃了。冉感觉到自己像是一只飞虫，被透明的蜘蛛网给缠住了，自己不知道那个方向才是生路，在胡乱的闯荡中被越缚越紧，消磨着力量和斗志，还有生命。

    在子明的带领下，两人七拐八拐的来到了……食堂的厨房！冉看着眼前熟悉的建筑有些目瞪口呆，他只能感慨，吃货的世界他是完全无法理解呀。

    对于冉的惊讶，子明似乎很满足，他骄傲的说道：“没想到吧，惊喜吧？”

    冉苦笑着说道：“惊喜，太惊喜了。”

    似乎没听出来冉话语中奇怪的语气，子明像个导游般边走边介绍道：“咱们学校食堂开饭太早了，五点半就吃饭了，但我们一般在十一点以后才睡觉，中间隔了五个多小时呢，能不饿吗？他们都去买些垃圾食品来吃，但咱们不一样，咱们不吃那些有害健康的，要吃正餐。”

    说着两人走到了一扇门前，子明掏出一把钥匙，直接把门打开了，还叹道：“蕴藏着无限美食的地方，竟然只用这么一把破锁，太暴殄天物了。”

    对于子明的行为，冉已经说不出什么了，他只是觉得，“暴殄天物”这个词用在这儿不是很恰当。

    子明将冉带到了食堂的后厨，他熟练的拿出了锅碗瓢盆，案板菜刀，还打了下火试了试，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头对冉说道：“今天让你见识一下本大厨的手艺。”说着，就开始洗菜切炒，动作标准而赏心悦目，看起来他还真有点儿功底。

    冉似乎打定主意，今晚不管发生什么自己都坦然接受，估计自己还要死一次，死就死吧，精神如果再这么紧绷下去，冉担心自己在被厉鬼彻底杀死之前就先被逼疯了。现在自己确实有点儿饿了，不管以后怎么样，能在死前混个饱也算不错了。

    很快，子明已经做好了四菜一汤，炒青菜、炒鸡蛋、炒芹菜和炒土豆丝，最后还有一盘萝卜汤，看起来挺不错的，可惜没一道硬菜。

    做好后，子明对冉说道：“是不是有些失望，不要担心，最重要的一道菜当然要放在最后了，今天你不是还感叹说食堂的包子挺不错的嘛，英雄所见略同呀，我觉得那包子之所以好吃，是因为食材太棒了，我想想，他们应该没把肉用完，咱们正好可以再炒一盘菜。”

    说着，子明走到了厨房的大冰箱里，猛地将冰箱门打开。在看到里面的东西后，冉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了，他好像被从头到脚泼了一桶冰水，全身都凉透了。

    冰箱里端放着雪的头颅！

    看到雪的头，子明叹了口气，说道：“没剩多少了，最多只能做个凉拌猪脸。”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道，“差点儿忘了，我不是还自带了个食材嘛，我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赞叹完自己，子明扭头看向冉。

    冉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子明的双眼已经变成了赤红色，此时，那双不祥的双眼正散发着邪恶和残忍……

    半个小时后，子明坐在一个小桌子边，享受着自己做的美食，而桌子的另一头，放着冉死不瞑目的头颅，子明边吃边对只剩下一个头的冉说道：“虽然你吃不上了，但你还可以看的嘛，瞧我，太贴心了，奖励自己一块肉。”说着，夹了一块排骨。

    PS：感谢茜子33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发现虽然为夜宸组建了一个团队，但还没有一次团队任务，所以我将本来已经设计好的单人任务PASS了，又重新构思了一个团队任务，那个任务会比较长，估计也会有三四十章，具体还没确定，但我已经为那个任务设计好了背景，那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背景，不管是出场人物还是剧情冲突都会很多的。现在开始征求龙套了，若是愿意参与进来，请踊跃报名。请注明角色的名称，特点，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设计出他（她或者它）的背景资料，容貌服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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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双人博弈（13）

﻿今天，冉发现同学们发生了变化，他们好像昨晚没睡好似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但他们并没有显得疲惫和倦怠，反而出乎意外的精神，平时早自习精神不振的情况一扫而空，每个人都在专心致志的背书朗读。虽然每个同学都很专注，但冉就是有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他们在背后注视着自己，那目光就像……昨晚的子明一样。

    想起昨晚的事，冉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子明的刀工确实了得，用在厨艺上显得赏心悦目，但用在自己身上……冉用力摇了摇头，不再去想那些了。

    但好在自己终于拿到了最后一张纸条，那张纸条就含在雪的嘴里，昨晚他在被子明拖向案板之前，他从雪的嘴里抽出来的。昨晚……该死，又是昨晚，子明狠狠的扇了自己一耳光，心里咒骂道：“不该想的就别想！”

    那一声耳光颇为响亮，但班上的同学好像没听见一样，都在按部就班的读书背诵，只是偶尔有几个同学嘴角显露出一丝冷笑和嘲讽。

    冉并没有注意那些，他颤抖着从怀里掏出那些纸条，仿佛风烛残年的老人一般，再也不复初来这个任务时的优雅和从容。冉不知道，他现在也是满眼血色，胡子拉碴，和那些厉鬼差不了多少。

    对于任何生物来说，被杀都不是一件可以轻易接受的事，他已经熬过了八次了，但昨晚第九次的死亡，彻底将他的精神压垮了。没人知道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甚至冉自己都不太清楚了，因为他已经把那段记忆深深的埋葬了，他只记得，自己昨晚在不停的咒骂那个脸色苍白的女人，他完全无法想象，那个女人有这么歹毒的心肠！

    冉将那六张纸片摆在桌子上：“学校旧图书馆”、“第三个书架”、“第四排”、“死亡的美丽”、“第九十六页”、“第七行”。线索终于连在一起了，“死亡的美丽”，这就是那本书的书名了。对于这个书名，冉忍不住想道：这都是那些未经历过死亡的人的凭空臆造罢了，就像坐在奢华宫殿的国王向往着恬淡悠闲的乡村生活一样，充满着空泛和叶公好龙。如果要冉说，死亡根本毫无美感，真正经历和接触过死亡的人唯有一种感觉：恐怖，这就是死亡留给冉的所有印象。

    不管这条线索代表着生机还是陷阱，冉都必须向前走了，他已经无法回头了。

    整个上午冉都在煎熬中度过了，老师和同学已经不再掩饰了，一直用满怀恶意的目光注视着他，让冉不敢有一丝异动，他几乎肯定，只要自己稍有犯错，他们，或者说它们就一定会扑过来，活生生将自己撕成碎片。

    终于熬到了下课，冉总算是稍稍放心了，他听到了一大片的叹息声，隐约间似乎还有人在抱怨：今天没法加餐了。

    冉尽量保持自己目不斜视，以匀速走出了教室，走到一个人比较少的地方后，冉才算松了口气，他擦了擦手心和额头上沁出的汗，满脸倦容，显得有些狼狈。他清楚的感知到了那些鬼散发出的强大的气息，可以说不管遇到哪个，他都毫无还手之力。现在它们只是抱怨而没有采取自己动手杀“猪”取肉，应该是受到了任务的限制，一旦限制解除，自己就……想到这里，冉又加紧了几步，他现在必须要尽快解决这个任务。

    冉又一次来到了办公楼的四层，虽然可能性不大，但冉还是抱着希望，希望那个看管这个旧图书馆的老大爷今天不在。

    可惜事与愿违，那个瘦削的老大爷还是端坐在摇椅上，在图书馆的门口闭目养神。

    冉停住了脚步，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换个时间。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老大爷睁开了眼，看见冉后用和蔼的语气说道：“小伙子，怎么没去吃饭呀，又来看书了？现在难得有这么好学的年轻人了，进去吧。”说着，起身推开了房门。

    冉犹豫了一下，还是道了声谢，小心的走了进去。

    这个图书馆内的腐朽气息越来越浓重了，冉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他刚刚走了几步，背后砰地一声，门被关住了。那扇门似乎有着奇怪的力量，关上后整个图书馆就彻底和外界隔绝了，正午时分的光线也无法照射进来，浓重的黑暗弥散在这个房间，伸手不见五指。冉掏出了手机，解锁后，原本清新自然的牧场桌面被一个女鬼的头像代替，而且那个女鬼似乎看到了他，发出一阵嘶哑难听的笑声。毫无防备的冉差点儿吓的把手机扔掉，但这是他身上唯一一个可以照明的东西了。冉忍住不去听那个恐怖的笑声，借着手机微弱的光线去寻找那本书。

    很快，冉就找到了那本《死亡的美丽》，他用剧烈颤抖的手翻到了第九十六页，一眼就看到了那行用红笔圈住的句子。

    那是一句对话，用红笔圈住的那句话是：“你被骗了！”

    这四个字如一个大铁锤，彻底将冉的脊梁压弯了，果然，他走错了路。先不说走错路后的惩罚，就现在，自己已经失去了九条命，还有机会重新选择吗？

    就在此时，一声轻微的开关声，明亮的日光灯将整个房间照亮了，冉循着声音回头一看，蓝蕊站在了门的旁边。

    看到冉已经毫无血色的脸，蓝蕊叹了口气，说道：“你现在明白了吧？”

    “啊……”冉想问为什么，但不知怎么得，嗓子似乎哑了，说不出话来，只发出一个嘶哑的音节。

    蓝蕊继续说道：“你不该去探索什么闹鬼事件。我们都是鬼，这没错，但平时，我们都过着平常的生活，内心中的嗜血和残忍处于被封印的状态，甚至很多同学都忘了自己还是个鬼。但就是你，不断的去探索什么校园怪谈，唤醒了我们作为鬼的意识，现在，封印已经彻底解除了，你，死定了！”说道最后，蓝蕊已经显得有些狰狞了，她将开关再次关上又打开。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冉已经被碎尸了，尸块散落到房间里。

    这个房间就剩下蓝蕊了，她有些哀伤的走了过去，将那本掉落在地上的《死亡的美丽》捡了起来，翻出一张剪报来，上面登的是一个讣闻：

    爱女蓝蕊于2003年5月9日因车祸去世，终年18岁，5月16日为她举办送别追追悼会，谨此讣告。

    PS：在前文中有三段对话，分别是冉和蓝蕊、子明、老大爷的对话，三个对话中他们都向冉鲜明的提出了一个观点：这世上没什么鬼，不要去信那个。在灵异类的任务中，一个信息被反复提醒了三次，不管它本身有多么荒谬，都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这条信息就是告诉冉这个任务的一条生路：坚信世上没有鬼。这个学校开始的时候只是有鬼，但没有冉不断的对闹鬼进行探究，那些鬼也“闹”不起来。当然，就算如此，冉也会被一些偶尔觉醒的鬼杀掉，但凭他的十二条命，绝对能撑到任务最后。但显然，他没有想到这一点，他的这条生路已经断了。

    但是这条生路并不是唯一的一条，还有两条生路在等待着他，冉是否能把握住那两次机会呢？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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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双人博弈（14）

﻿冉彻底绝望了，整个英魂中学完全变成了鬼蜮，所有的老师和同学无所顾忌的显露出自己的原型。就在刚才，一个半腐烂的尸体从他旁边走过，一路还滴着尸油，在不远处，几具骷髅正在那儿打篮球，旁边的一个铁杆球迷僵尸还将自己的脑袋贡献了出来作为篮球。

    突然，冉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怨恨，他回头一看，原来是蓝蕊。相比而言，蓝蕊还算是学校里最好看的几个女生了，起码她依旧保持着人的模样，皮肤还白了一点儿，虽然是苍白。当然，还需要忽略她那双猩红的眼睛，被那双带着不祥和浓重恶意的目光注视着，估计谁都顾不上看她是否美丽吧。

    看到是蓝蕊，冉慌忙的避开了目光。现在，校园里的厉鬼只是对他身上的肉感兴趣，但蓝蕊不一样，她似乎对自己有着彻骨的仇恨，如果不是因为某种限制，她恐怕早就扑来上来将自己撕碎了，就像……前几天在图书馆那样。

    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冉逃命似的跑出了学校。他每天有三次，每次有一个小时的离校机会，对他来说，那其实就是放风机会，唯有在学校外，冉才能得到片刻的放松，也能顺便补充下能量。现在学校食堂提供的饭菜都是霉变的馒头和生着蛆虫的腐肉，对此，冉只能尽量不去想之前自己在食堂吃的饭了。

    吃了一大碗米线，冉在学校门口的附近转悠着，他也不敢离开学校太远，谁知道万一会出什么事耽搁了时间，超出一个小时的话直接因为违反任务规则而彻底死了，那就太冤了。

    就在冉享受着难得的轻松时刻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特别香甜的味道，扭头一看，原来是个老人在校门口卖炒栗子。

    老人的衣服很旧了，粗布的深蓝色褂子上补了好些补丁。对于现在这些一个扣子丢了就会把一件衣服扔掉的年轻人来说，补补丁的衣服似乎是几百年前的事了。但却不会有人嘲笑他，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但很干净，穿着也很整洁，看不出丝毫的落魄之意。这个老人在冉的眼中，又有不一样的感觉，他的神态很安详，目光很平静，充满了活力但又不咄咄逼人，显然，老人有很高深的心境修为。如果在一个仙侠系的任务世界中，冉一定会认为这是个隐世的高人，对于这种人来说，又怎么会因为衣服破旧这点儿事而显出狼狈之相。

    冉忍不住走了过去。

    看见有客人了，老人笑道：“年轻人，来十块钱糖炒栗子吧，味道很不错的。”

    冉点了点头，随手摘了个塑料袋，拿了个小铲子往袋子里装已经炒好的栗子，脑子里还在想是否能从这个神仙似的人物身上获得点儿帮助。

    老人看着他，突然问道：“小伙子你是英魂中学的学生吧。”

    冉点点头说道：“老爷子，是的。”

    老人悠悠然的又问了一句：“你是哪个英魂中学的？”

    这句话让冉的心头响起来一阵霹雳，怎么回事？！这个城市不就一个英魂中学吗？这是自己初来这个任务的时候就确定下来的呀！

    冉手一松，半铲子栗子掉了下去，身子也变的僵硬了，他努力扯出个笑脸来，开口问道：“老爷子，这个城市不就一个英魂中学吗？”说着，还指了指老人身后的那个学校大门。

    老人回头看了一眼，意味深长的说道：“别人是不知道的，这个城市有两个英魂中学，它们是相对的（注意这句话，极其重要），而我身后的那所，不是你应该待的地方。”

    冉声音颤抖的问道：“那敢问老爷子，另一所英魂中学在哪儿？”

    老人指着正南方向说道：“它在那里，离这里大概有二十多分钟的路程。”

    冉听了道了声谢，拔腿就要跑。他意识到，这就是另一条生路了！冉现在可以猜出那所鬼校里的鬼为什么不攻击他了，因为任务规定，他还有一条生路，而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这条生路，那么再回去绝对是被分尸的结果。之前他没有违反任务规定，显然在这两所英魂中学中的任意一所待够一个月就可以完成任务了，那么每次出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的规定同样使用于两所学校。现在，自己吃饭用了十几分钟，又在这儿耽搁了几分钟，他只剩下三十多分钟了。另外那所学校距这里说是二十分钟，但他不认识路呀。为了避免出现额外的状况，冉根本没有离开学校太远，只在周围晃悠过，现在，他对那个方向的路况一点儿都不知道，这样的话还不知道要在路上耽搁多少时间呢！

    冉就要跑的时候，老人叫住了他：“小伙子，你的栗子。”

    冉强压下心中的焦急，尽量让自己语气平缓的说道：“这些栗子多少钱？”

    老人说道：“九块三，要不加点儿凑成十块钱吧？”

    冉翻了翻衣兜，发现他身上就带了八块钱，只好说道：“身上只有八块钱，还是去掉点儿吧。”

    “好吧。”说着，老人似乎叹了口气，将重新称量好的栗子递给了冉。

    冉接过栗子，拔腿就朝南方跑去，现在只剩下三十一分钟了。

    很快，冉就消失在纷乱的小巷中了，而这时，蓝蕊走出了英魂中学的校门，来到了老人身旁，说道：“爷爷，你为什么要放他走？”语气中有些抱怨。

    看见了蓝蕊，老人显得很高兴，他慈祥的说道：“他不是故意的，而且那件事其实怪我，要不是为了去捡我给你的那顶帽子，你也不会横穿马路……”

    见老人又提起了那件伤心事，蓝蕊连忙转移话题说道：“那为什么只放跑他，那个女的也没见你怎么关心。”

    知道孙女不希望再说起那件事，老人也顺从的说道：“那不一样，那个女人来这儿是为了拘捕役使鬼魂，本来就没安什么好心，死了也就死了，没什么值得惋惜的。”

    ……

    再说到冉这边，他已经以冲刺的速度跑了十几分钟了，果然，他担心的事发生了，何止找不到路，而是根本就没路！他似乎被圈起来了，根本没有一条路通往外界，当然，也包括英魂中学。

    冉剧烈的喘息着，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以这种速度跑上十几分钟还是很累的，他扶着墙，感觉全身的肌肉都在痛。

    墙？对了，墙！冉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想起了自己被蓝蕊杀掉的那一次，自己也是太执着于去寻找路，而忽视了墙。想到这儿，冉从旁边的那棵歪脖树上借了下力，身手敏捷的跳上了墙头，在往下跳的时候，他鬼使神差的回头看了眼，那个英魂中学已经不复存在了，变成了一片坟地。而那个老人，正坐在坟地中的一个小屋前，似乎是个看坟人。坟地中间，有一个女孩的尸体，尸体似乎被什么东西啃咬过，正剩下一个脑袋比较完好，那人正是小雪。

    这时，冉心头浮现出一段记忆来，他父母之所以到外地工作，是因为几年前他的父亲开车撞死了一个女孩，虽然不是他的责任，但总归觉得不好，正好公司有个外派的资格，他就选择了去外地打拼。

    PS：感谢书友150319192226570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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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双人博弈（15）

﻿这几天冉过的舒服多了，在新的英魂中学里，一切的秩序都恢复了，按时上课放学，没事的时候玩玩电脑打打篮球，日子很是悠闲。

    今天星光璀璨，是个好天气，冉正在上晚自习，他铺开了课本，翻看着一篇散文。语文课本上收录的文章都是很不错的，当然，如果非要咬碎嚼烂很多遍，再好吃的馒头也都会让人觉得恶心的。不管怎么说，学生时代总是很美好的，尤其是经历过一番波折的冉，对自己能重新享受一段这样的时光还是挺高兴的，当然，再度过一天，后天自己就可以回归空间这件事更让他高兴。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个梦魇般的任务了。想到这里，冉甚至有些兴奋，他真的挺好奇的，也挺佩服那些灵异系的试炼者的，他度过了一次灵异任务就已经快疯了，真不知道他们怎么熬过来的，或者说……他们已经疯了，只是表现的比较正常而已，比如说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孩。冉真的很难相信，一个精神正常的人是怎么设计出这么一个凶残的任务的。

    冉感叹了一番，心情莫名的好了不少。想想前几天，他可真够惨的，刚刚来这个学校的时候，看什么都疑神疑鬼的，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注视着自己，满怀着恶意，现在想起来自己确实有些神经质了，那时候，他已经被那所鬼校，那群厉鬼，还有……蓝蕊，给逼疯了。

    直到他做了那件事……想起那件事，冉突然有些心烦意乱了。他知道，自己做的很不对，很不应该，但也没办法呀，他必须要确定这个学校里的学生不是鬼，他总不能整夜整夜的失眠吧，一闭上眼脑海中就浮现出蓝蕊那怨毒的眼神。说来也奇怪，在那所鬼校，他也遭遇过很多的鬼，比蓝蕊可怕凶残的多得是，但他就是怕那个女生，看到她，自己莫名其妙的就有点儿心虚。自己实在不堪承受煎熬，终于下定了决心，干了那件事。做完之后，他的内心果然平静了很多，这不由的让人感叹：人总归是有兽性的。

    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冉只能对那个无辜者给出这么一句交代了。

    这么劝说了自己一番，冉的心境又慢慢平静下来了，他也知道，自己的心境受到了很大的损伤，恐怕还需要很多时日的慢慢熬炼，才能重新拾起修道者的心如止水。第七空间的试炼者都不简答呀，自己设计了个任务，将对面那个女孩的灵魂弄得疲惫不堪，自以为已经算是精妙了，但没想到，自己的修道心境反而被人家彻底破坏了。

    当冉的心境重新平静下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快要下课了，本来很安静的教室里也纷乱起来，同学们有的开始收拾东西，有的交头接耳的说话，商量着去吃个夜宵还是回去玩电脑，就在这时，几句对话传入了冉的耳朵。

    “你听说了吗？隔壁班的宣友已经失踪三天了，还是没找到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是说离家出走了吗？这有什么奇怪的，你没看过新闻吗？过不了四级都有人跳楼，何况咱们压力山大的苦逼高中。”

    “你和他不熟，你不知道……”

    “你和他很熟？”

    “也不熟。”

    “那你说什么嘛！”

    “你到底听不听？”

    “好吧，好吧，你说吧，我闭嘴。”

    “这还差不多，那个宣友失踪前还和朋友约定星期天去打球，而且他也没有像咱们老师说的精神抑郁，情绪低落，他的精神可好了，这是我听我朋友的男朋友的铁哥们说的，绝对真实可靠！”

    “可靠？哎呀！好吧，可靠可靠，你别动手呀，就算再可靠，你说这个想说明什么？”

    “你说是不是宣友已经被害了？”

    “被害？”

    “你小点儿声！”

    “你的声音比我还大……好吧，是我太大声了，胳膊快被你掐紫了，你实话告诉我，最近在看什么？”

    “《金田一少年事件薄》，我跟你说，很好看的，很刺激的。”

    “是很刺激，我已经感受到一个被侦探小说刺激后的大脑是怎么运转的了。”

    “王兴明，你什么意思？！”

    “今天天气真不错，星星多么明亮呀！”

    “别转移话题，你说吧，是不是嫌弃我了？”

    “唉，你直说吧，想怎么样？”

    “我听说咱们城北的那片坟地里有个看坟的老头，他画的护身符很灵的，你去替我求一个过来。”

    “你说那片老坟地呀，那里很阴森的，我有点儿害怕……”

    “你还爱不爱我了？”

    “但为了美丽的艾维小姐，在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一个坟地那挡的了我一颗灼热的爱你的心呀！”

    “嘻嘻，算你会说话，好吧，我原谅你了。”

    正好这个时候，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以训练有素的姿态快速的冲出了教室，奔向自由的未来，短短几分钟，整个教室就空了，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正慢慢悠悠收拾书本的冉，另一个是个女孩，一个很英气的女孩。她叫小雪，是个有点儿内向孤僻的女孩，看到她，冉就会想起那个被残忍杀害的女孩，不管是处于什么目的，她始终是唯一提醒过自己的人。

    见小雪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但却没有走，冉才意识到她在等他，他好奇的问道：“小雪，你有什么事吗？”

    小雪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她斟酌了一番，才说道：“你听说过吗？咱们这个城市其实是有两个英魂中学的。”

    冉点了点头，说道：“我听说过。”到了这个学校，冉才知道，两个英魂中学的怪谈一直有所流传，一直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见过那所英魂中学，就在城北的坟地里，听说过的人一般也都一笑了之，见鬼的传闻多了，谁不是信誓旦旦的呀？

    小雪似乎更纠结了，她说道：“那你听说过没有，这两所学校是相对的。”

    冉说道：“恩，是有这么一种说法。”说到这儿，冉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这次小雪停顿的时间更长了，许久，她才用一种阴测测的语气说到：“在那所学校，小雪是唯一一个活人，其余都是厉鬼，那么在这所学校，所有同学都是活人，那我应该是什么？”说完，她打了一个响指，灯就全灭了，整个教室一片漆黑。

    而冉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小雪已经变成一片猩红的双眼……

    看着满地的碎肉，小雪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你为什么不跑呀？我给了你机会的。”

    PS：感谢金贝贝3065，茜子33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下一章这个任务就结束了，新的任务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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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双人博弈（15）

﻿这几天冉过的舒服多了，在新的英魂中学里，一切的秩序都恢复了，按时上课放学，没事的时候玩玩电脑打打篮球，日子很是悠闲。

    今天星光璀璨，是个好天气，冉正在上晚自习，他铺开了课本，翻看着一篇散文。语文课本上收录的文章都是很不错的，当然，如果非要咬碎嚼烂很多遍，再好吃的馒头也都会让人觉得恶心的。不管怎么说，学生时代总是很美好的，尤其是经历过一番波折的冉，对自己能重新享受一段这样的时光还是挺高兴的，当然，再度过一天，后天自己就可以回归空间这件事更让他高兴。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个梦魇般的任务了。想到这里，冉甚至有些兴奋，他真的挺好奇的，也挺佩服那些灵异系的试炼者的，他度过了一次灵异任务就已经快疯了，真不知道他们怎么熬过来的，或者说……他们已经疯了，只是表现的比较正常而已，比如说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孩。冉真的很难相信，一个精神正常的人是怎么设计出这么一个凶残的任务的。

    冉感叹了一番，心情莫名的好了不少。想想前几天，他可真够惨的，刚刚来这个学校的时候，看什么都疑神疑鬼的，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注视着自己，满怀着恶意，现在想起来自己确实有些神经质了，那时候，他已经被那所鬼校，那群厉鬼，还有……蓝蕊，给逼疯了。

    直到他做了那件事……想起那件事，冉突然有些心烦意乱了。他知道，自己做的很不对，很不应该，但也没办法呀，他必须要确定这个学校里的学生不是鬼，他总不能整夜整夜的失眠吧，一闭上眼脑海中就浮现出蓝蕊那怨毒的眼神。说来也奇怪，在那所鬼校，他也遭遇过很多的鬼，比蓝蕊可怕凶残的多得是，但他就是怕那个女生，看到她，自己莫名其妙的就有点儿心虚。自己实在不堪承受煎熬，终于下定了决心，干了那件事。做完之后，他的内心果然平静了很多，这不由的让人感叹：人总归是有兽性的。

    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冉只能对那个无辜者给出这么一句交代了。

    这么劝说了自己一番，冉的心境又慢慢平静下来了，他也知道，自己的心境受到了很大的损伤，恐怕还需要很多时日的慢慢熬炼，才能重新拾起修道者的心如止水。第七空间的试炼者都不简答呀，自己设计了个任务，将对面那个女孩的灵魂弄得疲惫不堪，自以为已经算是精妙了，但没想到，自己的修道心境反而被人家彻底破坏了。

    当冉的心境重新平静下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快要下课了，本来很安静的教室里也纷乱起来，同学们有的开始收拾东西，有的交头接耳的说话，商量着去吃个夜宵还是回去玩电脑，就在这时，几句对话传入了冉的耳朵。

    “你听说了吗？隔壁班的宣友已经失踪三天了，还是没找到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是说离家出走了吗？这有什么奇怪的，你没看过新闻吗？过不了四级都有人跳楼，何况咱们压力山大的苦逼高中。”

    “你和他不熟，你不知道……”

    “你和他很熟？”

    “也不熟。”

    “那你说什么嘛！”

    “你到底听不听？”

    “好吧，好吧，你说吧，我闭嘴。”

    “这还差不多，那个宣友失踪前还和朋友约定星期天去打球，而且他也没有像咱们老师说的精神抑郁，情绪低落，他的精神可好了，这是我听我朋友的男朋友的铁哥们说的，绝对真实可靠！”

    “可靠？哎呀！好吧，可靠可靠，你别动手呀，就算再可靠，你说这个想说明什么？”

    “你说是不是宣友已经被害了？”

    “被害？”

    “你小点儿声！”

    “你的声音比我还大……好吧，是我太大声了，胳膊快被你掐紫了，你实话告诉我，最近在看什么？”

    “《金田一少年事件薄》，我跟你说，很好看的，很刺激的。”

    “是很刺激，我已经感受到一个被侦探小说刺激后的大脑是怎么运转的了。”

    “王兴明，你什么意思？！”

    “今天天气真不错，星星多么明亮呀！”

    “别转移话题，你说吧，是不是嫌弃我了？”

    “唉，你直说吧，想怎么样？”

    “我听说咱们城北的那片坟地里有个看坟的老头，他画的护身符很灵的，你去替我求一个过来。”

    “你说那片老坟地呀，那里很阴森的，我有点儿害怕……”

    “你还爱不爱我了？”

    “但为了美丽的艾维小姐，在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一个坟地那挡的了我一颗灼热的爱你的心呀！”

    “嘻嘻，算你会说话，好吧，我原谅你了。”

    正好这个时候，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以训练有素的姿态快速的冲出了教室，奔向自由的未来，短短几分钟，整个教室就空了，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正慢慢悠悠收拾书本的冉，另一个是个女孩，一个很英气的女孩。她叫小雪，是个有点儿内向孤僻的女孩，看到她，冉就会想起那个被残忍杀害的女孩，不管是处于什么目的，她始终是唯一提醒过自己的人。

    见小雪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但却没有走，冉才意识到她在等他，他好奇的问道：“小雪，你有什么事吗？”

    小雪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她斟酌了一番，才说道：“你听说过吗？咱们这个城市其实是有两个英魂中学的。”

    冉点了点头，说道：“我听说过。”到了这个学校，冉才知道，两个英魂中学的怪谈一直有所流传，一直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见过那所英魂中学，就在城北的坟地里，听说过的人一般也都一笑了之，见鬼的传闻多了，谁不是信誓旦旦的呀？

    小雪似乎更纠结了，她说道：“那你听说过没有，这两所学校是相对的。”

    冉说道：“恩，是有这么一种说法。”说到这儿，冉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这次小雪停顿的时间更长了，许久，她才用一种阴测测的语气说到：“在那所学校，小雪是唯一一个活人，其余都是厉鬼，那么在这所学校，所有同学都是活人，那我应该是什么？”说完，她打了一个响指，灯就全灭了，整个教室一片漆黑。

    而冉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小雪已经变成一片猩红的双眼……

    看着满地的碎肉，小雪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你为什么不跑呀？我给了你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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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双人博弈（16）

﻿自己只剩下一条命了！这是冉在今天早上清醒过来后头脑中唯一一个念头。他要到下午四点半才算完成这个任务，冉必须保证这八个多小时自己的安全。

    今天冉也没心思去教室上课了，他索性请了病假，待在了宿舍。之所以待在这儿，也是为了避免见到雪，现在他已经知道雪是厉鬼了，再次见面很可能又是一场杀戮，当然，这是对她而言，自己就是那个被杀戮的人。在这个学校里，哪儿都不安全，宿舍相对而言还算比较好的，毕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一个女生进男生宿舍总归是有些奇怪的，就算她进来了，冉也已经想好了逃跑路线。冉也知道自己昨晚为什么会死了，雪明明已经提醒过了，这两所英魂中学是“相对的”，自己就应该反应过来这个雪有问题，而偏偏那时候自己还傻愣愣的待在那儿，在一个鬼面前刷存在感，不是作死吗？

    冉在宿舍不停的踱步，他现在躁动不安，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一个地方遗漏了。在灵异类任务中出现这个感觉是极其危险的，这说明任务已经给出提醒了，马上就要开始攻击了，而自己也有所察觉，偏偏模模糊糊的想不明白，这种感觉太令人抓狂了。

    冉开始回忆自己在这个任务中的经历，不管有那么后怕，多么不情愿，他都必须从过往的记忆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来。

    ……

    冉冥思苦想了一整个早上，却什么收获都没有，他更加烦躁不安了。冉随手拿了一个玻璃杯子，想要摔在地上，就在他已经高高举起的时候，却又强压着自己的愤怒，将杯子放回到桌子上。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特别大的压力，在一个独处的环境下摔东西来给自己泄压也是很正常的，但对于修行的人来说，他们不能这么做，因为有一个词叫做“慎独”，也有个词叫做“知行合一”。修行人讲究修心，骗过别人容易，但却不可能骗过自己，如果自己的修养和风范只是为了给外人做个样子，独处的时候就原形毕露了，如此被外物左右，那还修什么心呀。冉的淡泊如水的心境虽然被这个任务破坏的差不多了，但作为修道人的基本素养还是有的。有时候就算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也必须控制自己的行为，否则，自己的道心就彻底破灭了。道心破灭，这个人就算是彻底废了，完成这个任务也没什么用了。

    冉的脸色阴晴不定，慢慢的，他似乎想通了什么，重新恢复了平静，回到床上，盘膝而坐，五心朝天，开始打坐冥想。在冉接受第一个正式任务的时候，他对于修仙一点儿都不了解，曾经问过自己的师父：“修仙是什么？”

    师父的回答是：“修仙即修心，神通为外物。”

    当时他嘴里应诺，表情恭敬，但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在第七空间这个残酷的试炼场要想活下去靠的还真就是神通，你要是没点儿本事绝对是寸步难行的。

    后来，冉也一直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但直到现在，经历了这么一场磨难，冉才明白了那句话“修仙即修心，神通为外物。”

    自己为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设计的任务叫做“问心”，是根据他之前经历过的一个任务改编的，但她为自己设计的这个任务何尝不是“问心”？作为一个修道者，降服内心是基本的素质。任务最开始，冉在勘破第一次死亡中蕴含的意义后的那份狂喜和骄傲，就已经破坏了自己的心境了。带着那份轻敌的心态，他继续自己的任务，接连被杀后，轻敌又变成了烦躁。任务中所提示的繁多的线索全部展现在他面前，那时候，自己的脑子里就是一片乱麻，再加上死亡时的那份绝望，冉的心已经彻底乱了，从那时候起，自己就被这个任务给牵着鼻子走了。其实现在想想，那些繁多的线索很多都是歧路，比如说蓝蕊最开始跟自己提到的学校有十大怪谈，但其实自己只探历了五个。而他对自己第一次死亡的推理现在看来也是颇为可笑的，他就没想到，第一次的死亡并不是在诈自己，而是在惊自己。无论他做出什么样的判断，明智的还是愚蠢的，和后面自己要经历的任务其实没有太大关系的，但自己不会这么想，他会认为那也是整个任务中重要的一环，而将后来收集到的线索都往那里靠，往那里想。

    修道即修心，这个道可以是仙侠道果，也可以是神秘法则，亦或者科技力量，现在看来，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的心境修炼也是相当了得的呀。

    时间差不多了，已经下午四点了，冉起身朝外面走去，他知道，这个任务自己很可能会失败，毕竟自己从最开始就迷失了心境，既然事已至此，到时候随机应变即可，也不需要太过烦恼。

    冉走出房门，回身将门轻轻关上的时候微微一愣，雪好像壁虎一样，趴在宿舍的天花板上，一双猩红的眼睛死死盯着自己。

    冉看了一眼，继续将门关上，默默念诵着道德经以平复自己的心境，朝校门口走去。

    学校的操场上，一些同学正在打球，因为有女生在旁边加油，战况还颇为激烈，冉驻足稍稍看了一会儿，但看了看时间，还是默默的离开了。青春的校园无悔而奔放，但自己不属于这里。

    来到校门口，还剩下三分钟，冉站在树荫下，透过绿叶的阳光斑斑驳驳的照射在自己身上，影子好像也随着微风起舞。

    影子？冉意识到了什么，但已经晚了，他的影子抬起了手，放在了脖子的位置，而冉也感觉到似乎有双无形的手在掐着自己的脖子，他剧烈的挣扎，但什么用都没有……

    就在冉怀着对这个世界的无限眷恋闭上眼睛的时候，他的手表上，滴答一声，四点半了。

    PS：冉在最后一天感觉自己遗漏的地方就是：在那所鬼校，雪并不是唯一一个活人，他自己也是，那么在这个学校，雪也不会是唯一一个厉鬼，还应该有一个厉鬼对应着自己，但冉在学校并没有发现还有另外一个自己，那么就是说那个对应自己的厉鬼和他重合了，藏在了他的影子里。

    下一章就要开始新的任务了，那是一个“大型综合团队任务”，这里面的每个词都有特定的含义哦，敬请期待。

    最后，感谢kyyis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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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1）

﻿经过一个任务的缓冲，再加上每天喝那种苦涩的药汤，夜宸的灵魂损伤已经基本痊愈了，她正打算好好休整一下时，菲菲告诉夜宸，三天后她要参加另一个任务了，一个“大型综合团队任务”。

    在第七空间，这些用来修饰的前缀词有着特定的含义：“大型”说的是这个任务的背景很宏伟厚重，相应的，任务线索会很多，完成方式也多种多样，当然，用时也会比较长；“团队”容易理解，是说这个任务主要是由团队来参与完成的，当日，也会有一些杰出的单人试炼者参与进来；比较特别的是“综合”，第七空间的任务分为四类，仙侠、西幻、科技和灵异，但其实，还有第五类，那就是“综合类”，这样任务会包含着不同的类别。

    这三个前缀词每一个都会很大地提升任务的难度，三个加在一起，难度就更大了，菲菲在介绍任务的基本情况后，跳到了夜宸怀里，将琥珀般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总结说道：“这个任务也是个不小的挑战，当然，也是很好的机遇。”

    说到这儿的时候，菲菲停了下来，用她那美丽的猫眼朝夜宸眨了，显然，这句话有特别的含义，但她不能明说，只能这么暗示夜宸了。

    夜宸没有说话，只是用双手安抚着怀里的黑猫，以缓解她因为紧张而有些僵硬的肌肉，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好好休息一下，为那场劳心劳力的艰苦战争做好准备。

    ……

    三天后，当那扇图案错综复杂的大门浮现出来后，夜宸整理了下衣服，让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迈步走了进去。

    在一阵微微的眩晕之后，夜宸睁开了眼睛，她首先环视了下四周，自己正站在一个装饰精致的客厅里，旁边还站着自己的两个队友：唐婳和伤雨。

    在看到唐婳的时候，夜宸近乎本能的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她的双眼变成了没有瞳仁的全黑色，死死的盯着唐婳看了一会儿，说道：“谁在你的身体里？”

    唐婳微微愣了一下，勉强扯了扯嘴角，似乎在掩饰自己内心的惊惧和不知所措，但很快，她就恢复了自然，说道：“正要给你们介绍呢！”说完，她的身体里浮现出一个灰色虚影来，那个虚影无论身材还是容貌，都和唐婳很像，她漂浮在半空中，用充满了溺爱看着唐婳。

    唐婳介绍道：“这是我的姐姐，李姽。”似乎看到了伤雨眼中的困惑，唐婳解释道：“我和姐姐分别继承了父母的姓氏。”

    夜宸看着李姽，微微颦眉，礼貌而毫无感情的说道：“你好。”

    看到周围有生人，李姽似乎有些害羞，但还是举止得体的说道：“你好，队长。”说完，就又钻回到唐婳的身体里了。

    听到她对自己的称呼，夜宸用它探究的眼神看着唐婳。

    唐婳说道：“现在，我和姐姐是一体的。”语气有些感伤，似乎回忆起了过去的事情。

    夜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皱起的眉头并没有放松，她觉得有些不对，但这时候不方便去说。

    再看看吧，夜宸心里说道，她将注意力回归到任务上来，任务面板上已经显示出了任务的介绍。

    任务名称：离开约克市。

    任务说明：每个月约克市会出现一张车票，所有试炼者会得到提示来推断其位置，这个任务的参与者集齐二十张车票后，城北的火车站会开设一辆火车班次，通向第七空间，每张车票仅能供一人使用。

    简单的说明下面是对夜宸她们现在身份的介绍：夜宸她们三个是亲姐妹，大姐是宸，二姐是伤雨，最小的是唐婳，名字正好对应着她们各自的称呼。在三姐妹幼年时，就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母亲，由父亲养育大，但三年前，父亲也因病去世了，好在还给她们留下了一点儿遗产和一座住宅，也就是她们现在住的地方。在这座住宅的前院一楼，三姐妹开了家礼品店，以此为生。

    当然，这是她们的表面身份，实际上……

    “我们好像挺厉害的！”伤雨在看完后大声喊道。

    她们的实际身份是炼金术士，可以制造强大的魔法武器装备和各种歹毒的药剂。事实上，她们的母亲是在一次探宝活动因为不小心触发了墓室里的机关而死的，父亲则死于一次失败的试验。现在，三姐妹也接受了家族的传承，成为了炼金术士。其中宸的水平最高；伤雨更喜欢战斗，对于经常窝在实验室好几天的炼金很不感兴趣，父亲在的时候还被逼着学了一点儿，父亲不在后就彻底放弃了；而小妹唐婳，父亲在的时候就严禁她去实验室，这小丫头太古灵精怪了，不愿意去学那些枯燥的理论，随着自己性子胡乱的搭配药剂，在第三次差点儿将自己毒死之后，父亲就不允许她接触炼金了，好在她的悟性很不错，拥有了自己的一套战斗方法，也算是有所成就。

    在仔细阅读完任务说明后，夜宸走到窗前，一把把窗帘拉开，早晨和煦的阳光照进了屋子里，带来了一片光明，让夜宸不由的微微眯起了眼睛，她看着外面的景色，开口问道：“你们对这个城市有什么看法？”

    对于夜宸的问话，伤雨完全摸不着头脑，她们才刚刚来到这里，能有什么看法？

    见伤雨不打算说话，唐婳来到窗前，说道：“从这里看过去，这片区域最高的建筑也不过十层，没有什么现代化的大型幕墙霓虹，科技并不发达，背景应该是上世纪初，甚至更早。从表面上来看，这个任务的背景侧重于科技向。”

    夜宸说道：“这倒没什么，既然是综合类的，就不会因为背景对我们的实力有所压制。”

    唐婳说道：“嗯，看我们的背景资料，这显然不是什么纯粹的科技类世界，说不定咱们还可以看到狼人和吸血鬼呢！”唐婳最近在看暮光之城，对这两个神秘的种族充满了好奇。

    夜宸又问道：“还能看出什么？”

    唐婳将窗户打开，一阵清凉的微风携裹着海腥味迎面吹过，她继续说道：“从太阳的位置和道旁树来看，现在正处于初秋，应该是在北半球，而且是个海港城市。街上的人不少，看起来也是个交通便利、贸易发达的地方，但是人种复杂，而且建筑风格也很多，感觉有些乱，太远的地方看不到，但就看这附近，街道规划就乱七八糟的，这座城市很可能是逐步形成的，并且在形成的过程中，市政府并没有进行规划。”

    夜宸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说道：“这个城市是个混乱的城市，也是个可以有很大操作空间的城市。”

    唐婳知道夜宸的意思，只有混乱才能带来机遇，带来变数。

    夜宸说道：“走，在我们的这个家里转转。”说完，转身朝门口走去，伤雨和唐婳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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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2）

﻿夜宸她们走马观花的浏览了一下自己的住宅，那个从未见面的父亲给她们留下的房子还挺大的。临街的是一个二层的楼房，一楼被她们改建成了一个礼品店，二楼则作为了仓库。礼品店的名字有些特殊，叫做“暗夜礼品店”，虽然只是作为表面上的身份掩饰，但这个礼品店的布置还是挺精致的，看起来她们三姐妹在这里花了不少的心思。礼品店里除了一些摆件饰品外，当然缺少不了女生特别喜欢的布偶娃娃了，她们似乎特别钟爱这个，二楼有一整个房间都堆积着各式各样的娃娃。

    穿过礼品店，是一个花园，里面种着些夜宸不认识的花草，后来她才知道，这都是可以人工栽培的草药，很多都是可以提炼毒药的毒草。

    穿过花园，是一座三层的楼房，这是她们住的地方。一楼是厨房餐厅和客厅，二楼是她们的卧室，还有一间备用的客房，三楼是书房和实验室。

    在随意逛了一下后，夜宸来到了那间占地宽阔的书房，看着占据了一整面墙的书架，夜宸忍不住扬起了个笑脸，书架上全都是关于炼金方面的专业书籍，而且和玩游戏的时候不一样，这里的书是可以打开看的！也就是说可以学习的。知识可以带来巨大的力量，这在哪里都是不破的真理，夜宸在大略的看了下书目后，有些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重新回到一楼后，夜宸她们来到了厨房，想要看看有什么食材可以用，结果唐婳在冰箱后面发现了一个暗门。门没有锁，而且布满了灰尘，看起来很久没用了。暗门后面是向下延伸到楼梯，楼梯的尽头，则是一个地下室。夜宸小心的打开一扇铸铁打造的门后，她们来到了一个房间，或者说是一个废弃实验室。这种位于地下的实验室一般来说用来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实验，墙角铁架子上的散发出的浓郁的腥臭味，和有些锯齿上挂着的似乎是风干的碎肉证实了这一点。只不过现在，这个房间堆满了乱七八糟的杂物，看起来已经被荒废很久了。

    现在不适合收拾杂物，夜宸她们大概看了下，就沿着楼梯上去了。这时候就已经快到中午了，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而且明显是团队竞争的任务世界，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出去吃饭，除了需要一颗无畏的心之外，还需要一个缺根筋的脑子。只不过有个问题摆在了面前，她们三个女生没一个擅长厨艺。唐婳这个唐、李两大财团的掌上明珠就不必说了，她恐怕连盐和味精都分不清，相比而言，伤雨的家庭条件要普通一些，但她这个年纪的女生有几个进过厨房的？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由略懂一点儿的夜宸去做饭了，但她一般也是在外面吃的，自己很少做饭，上一次做饭还是一年前的事了，可想而知，她做出来的东西的味道……

    “姐，你是不是除了盐以外什么调料都没放？”唐婳吃了一口土豆丝后就抱怨道。

    夜宸拿筷子轻轻敲了下她的脑袋，说道：“你这小丫头什么意思？有吃的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她说这话多少有些心虚，现在饭桌上孤零零的摆放着一盘炒土豆丝，至于饭，则是她们每人手里拿着的一大块已经有些硬的冰冷面包，对了，每个人面前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

    唐婳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还是老老实实开始吃饭了。

    伤雨有些奇怪的看着唐婳，虽然说菜是不好吃，而且太咸了，面包也太硬了，但还是可以吃的嘛，她们毕竟在执行空间的任务，有口热乎的饭菜已经很不错了，有什么好抱怨的呀？

    夜宸看到了伤雨眼中的困惑，只能暗自摇摇头，伤雨这丫头还需要历练呀，她以为唐婳那句抱怨是随便说的吗？

    在这种有角色扮演的任务中，夜宸和唐婳都可以迅速融入自己要扮演的角色中，这也算是一个优秀的试炼者的基本素质了。今天早上自己问话，唐婳为什么要等伤雨不回答后她才开口，按理说，她们是完全平等的，甚至从资历上来看，唐婳还要高于伤雨。唐婳之所以表现出礼让，是因为在这个任务中，她是伤雨的妹妹，既然如此，就要有个做妹妹的样子，大姐问话了，当然首先要让二姐回答，最后才轮到她这个小妹妹。可以说在阅读完那份任务说明后，唐婳就不是唐李财团的掌上明珠了，而是这个炼金家族里的三妹，就算只有她们三个，没有任何外人在场，她依旧会完美的扮演着三妹的角色。这甚至已经不能说是在扮演了，借用上个任务的设定，这就相当于将自己的主体意识关上，重新塑造一个人格来。作为空间的试炼者，在任务中抱怨饭菜的难吃当然有些奇怪，但作为古灵精怪的小妹，姐姐做的饭难吃了，当然要抱怨了。

    能否快速自然的融入到任务世界，这甚至可以作为衡量试炼者强弱的标准之一，尤其是在这个任务中，夜宸她们恐怕不止要和试炼者打交道，这个任务说明中有这么句话：“这个任务的参与者集齐二十张车票后，城北的火车站会开设一辆火车班次，通向第七空间。”问题就出现在“参与者”这三个字上了。

    在“古镇七日游”那个任务中，夜宸知道，华珍得到的奖励是成为第七空间的一个试炼者。对于享受平静生活的普通人来说，成为朝不保夕的试炼者是件极其倒霉的事，但对于本来就逆天而行的修道者来说，这其实还算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第七空间会对试炼者的修行制定最优化的道路。要说淘汰率高，普通的修行淘汰率就低了吗？大部分人都会停在入门那个级别，碌碌无为耗尽阳寿，就算有这个天赋，也会因为修行资源，修行方法等诸多问题增加许多坎坷。

    对于普通人来说，平平淡淡的活着未必不幸福，但对于有志于成为强者的人来说，第七空间就是个很好的机会。这个空间里有无数的资源和修行知识，它甚至对天赋没有要求，它只要求试炼者有一颗强者的心，有一个高质量的灵魂。

    在这个任务中，空间用到了“参与者”而不是“试炼者”，很可能就是在暗示，来争夺这二十张车票的不仅有试炼者，还有那些原住民中的修行强者，这么一来，完美的扮演空间给予的角色就显得更重要了，操作的好的话，她们可以从暗夜姐妹的身份背景中借到不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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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3）

﻿就在夜宸她们吃饭的时候，任务面板中突然跳出个指南针来，指针转了几圈，指向了一个方向，旁边还有个说明，这就是第一张车票的方位了。虽然只给了个方向，没有距离，但这可是个团队任务，只要有两个人相距比较远点儿，就可以确认准确的位置了。

    伤雨放下了筷子，说道：“我们是不是……”总共就才二十张车票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抢，当然是先下手为强了。

    但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不着急，先看看再说。”

    不着急？伤雨满脑子的问号，但夜宸似乎并不打算解释，她也不好再问。

    吃完了午饭，夜宸说道：“在行动之前，我们先要把这里布置一下，唐婳，可以吗？”

    唐婳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我可以应付的来。”

    夜宸说道：“好的，开始吧。”

    说完，夜宸的眼睛又变成了纯粹的墨瞳，慢慢的，唐婳身上浮现出许多虚影来，这些虚影就是唐婳幻化出来的厉鬼，它们狞笑着离开了唐婳的身体，一股淡淡的灰色气息弥散在空气中，扩散到每个房间，整个住宅发生了一些可怕的变化。

    前面的暗夜礼品店里，几个布娃娃的眼睛突然变成了血红色，充满仇恨和怨毒的看着周围，见没有活人，才慢慢隐去了。花园中，一个蚕宝宝样子的白色虫子剧烈的翻滚着，似乎在承受莫大的痛苦，过了一会儿，它才平静了下来，此时，在蚕宝宝的头部出现了一张女人的脸，满脸的痛苦，似乎在无声的惨叫。三楼的化验室的抽屉里出现了一个笔记本，每一页上都叙述着一种死亡的方式，笔记本湿漉漉的，正在慢慢的往外渗着血，一阵微风吹过，又完全恢复了平常，似乎刚才发生的只是幻觉。

    布置完后，唐婳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说道：“我在这里布置了五个厉鬼，这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夜宸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这样就足够了。”每个厉鬼都是个眼线，如果需要的话，又可以随时变成唐婳的分身，发出致命的攻击。

    此后的几天，夜宸她们对约克市有了个大概的了解。约克市是个海港城市，港口在城市南部，整个城市的规划确实很乱，但却可以清楚的划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区，其中，中区最小，却也最繁华，那里是市政府的所在，拥有密集的银行、大型商场、集团总部，娱乐会所等等，中区为约克市提供了一半以上的税收，而其他四个区，每个区的面积都有中区的数倍之大，这足以看出这四个区的落后。但夜宸感觉，笼罩四个区的黑暗力量，也是其税收很低的重要原因。

    夜宸她们的暗夜礼品店所在的地方属于东区，而且是在东区比较中心的位置。

    在对这个城市进行简单了解后，夜宸她们就没有了任何举动，甚至把礼品店都关门了。夜宸每天躲在书房里翻看那些炼金书籍，她的进步很快，这些书籍很系统，从最基础的理论到高端的公式演化都有，这种系统性的教材是不应该出现在私人藏书库里的，夜宸更愿意相信，这其实是空间安排的隐藏奖励。和夜宸的忙碌不同，唐婳似乎很疲倦，没精打采的，大半天的时间都在睡觉，布置了这么多的厉鬼，唐婳的精神有些虚弱，她正在调节，至于调节的方式，就是睡觉。至于伤雨，就很无聊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夜宸不采取行动，甚至连打探消息都不做，反而埋在书堆里，似乎打定主意要做一个真正的炼金术士了，她也没被安排什么事，每天就在院子里练剑。伤雨在之前的一个任务中得到一本剑谱，可惜不是什么秘籍，在那个任务中谁都可以弄到一本。好在这本剑谱很基础，不需要内力的支持，也没有走火入魔的可能，谁都可以练，而且越基础的东西越经得起琢磨，伤雨这几天就一直在练这个。另外，在这个月中，夜宸她们还找到不少好东西，夜宸打算把那间地下实验室重新启用起来，当她们清理杂物的时候，发现了不少好东西混杂在其中，有珍贵的试剂、强大的炼金产品，当然也少不了金银珠宝这些贵重财物。在这之前，夜宸可以确定，那堆杂物绝对是自然形成的，在想清楚这些东西的隐藏方法后，她不由的对之前暗夜三姐妹的手法发出赞叹。除此之外，生活平淡如死水，直到有一天，一张报纸的出现再次把夜宸唤出了书房和实验室。

    那张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消息，一伙劫匪想去抢劫南区的一家银行，结果被英勇的警察给全部击毙了，报纸上还附上了一张照片，看起来双方有交火，还挺激烈的，有几辆汽车被掀翻在地了。

    “你怎么看？”夜宸将报纸推到唐婳面前，问道。

    唐婳仔细看了下那张模糊的照片，肯定的说道：“那里有很明显的法术的痕迹，有些战斗痕迹显然不是热武器造成的。”她放下报纸，继续说道：“看来有人出手了，只不过踢到了钢板。”第一张车票就在南区的那个银行里，一伙试炼者按捺不住了，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没有他们，谁帮我们试出这个城市的底细？”夜宸笑了笑，有些玩味的说道，“凭这张模糊的照片，咱们都可以看出战斗现场有法术的痕迹……”

    “这说明了在这个城市中，有些人拥有异能并不是件很稀奇的事，也不需要向公众保密。”唐婳接着说道。

    夜宸点了点头，这也不出意料，这毕竟是个综合类的任务，自然需要在设定上就给出其他系的试炼者一些便利了，让她有些担心的是那两个字“击毙”！

    显然，这个城市的执法者拥有和异能者对抗的实力，或者说执法者中就有异能者，这对她们这些试炼者是个不小的约束，在用到一些特殊手段的时候，就需要小心一点儿了。

    这份报纸只是在死水中激起了一阵涟漪，很快，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就这样，夜宸她们平淡的度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整个约克市一片风平浪静，平静的有些诡异，完全不像一个无限空间的试练场地。

    而在今天早上，夜宸的任务面板中出现了一行说明：第一张车票因无人领取，作废，任务时间顺延一个月，车票拾取后绑定，拥有者死亡则车票作废。

    看到这句话后，夜宸慵懒的伸了个懒腰，而她的眼中，散发出浓烈的杀机。

    所有的试炼者整整一个月按兵不动，就是在等这句说明。

    如果说一张车票作废了，就只剩下十九张，那就真的是手快有手慢无了，可以想象，下一张车票的争夺一定会异常激烈，为此，他们这些拥有着强大实力试炼者不惜将整个约克市的秩序彻底搅乱，让这个城市陷入混乱和毁灭中。但如果像现在这样，一张车票作废了，会顺延出现新的一张，那么大家就不用着急了，可以慢慢培养自己的实力，壮大自己的势力。后半句更是暗示了大家慢慢来，一旦拾取了车票，就成了众矢之的，他那一张没人能夺走，但将他杀了，不就会重新刷出一张来吗？这种情况下，没有强大的实力就真的成了“有命赚钱，没命花钱”了。

    想到这儿，夜宸不由的为那些单人试炼者叹一口气，他们可真够倒霉的，这本来就是为团队安排的任务，很多规则都是适用于团队的，结果因为表现太好被空间拉了过来，天然的就处于劣势地位。而自己也可以舒口气了，这一个月的泡在书房学习炼金术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要想拥有强大的实力，最快的方法莫过于拥有一定的势力，这个势力除了靠自身的团队外，还需要结交这个城市原住民，也就是说需要更好的融入这个城市中。这个任务还不知道要用多长时间呢，现在看还有二十个月，但实际上，真正要完成这个任务说不定要几年的时间，那么夜宸她们就需要一个立身的根本，炼金术，就是一个极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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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4）

﻿今天，约克市东区的居民发现，已经关门近一个月的“暗夜礼品店”重新开张了，对于普通居民来说，一个礼品店的开关无关紧要，但对于东区那些处于黑暗中的人来说，“暗夜三姐妹”的这个动作就有些特别了，作为东区唯一能够买到炼金产品的地方，暗夜礼品店的开关还是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的，尤其在她们并没有外出的情况下。

    “暗夜三姐妹”是东区人对她们的称呼，不知道为什么，夜宸她们的父亲从来没有告诉她们自己的姓氏，据夜宸猜测，可能是为了避免有人通过真名来对她们进行诅咒。这并不奇怪，处在黑暗中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代号而不会将真名告诉他人，在这样的环境中，谨慎一点儿还是好的。

    刚刚开张，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出现在店门口，他穿着有些破烂的粗布衣服，扣子块掉完了，实在不像是有余钱买礼物的人，对他来说，这个礼品店已经是个高档场所了，对于和自己的生活完全绝缘的地方，他有着莫名的恐惧，过了好久，他才下定了什么决心，走了进来。

    感觉有人进来了，正趴在柜台上假寐的唐婳微微抬了抬眼皮，然后懒洋洋的说道：“欢迎光临，请随意挑选，记得结账。”说完，就继续趴下了。

    那个大男孩显然被店里面的阴森气氛惊到了，明明打扫的很干净，商品的摆放也很普通，但他就是有种在墓地里行走的感觉，觉得有一种瘆骨的寒意。他在店里匆匆转了一圈，就走了。

    对此唐婳也没有在意，继续趴在柜台上睡觉，她的灵魂现在已经能适应同时掌控五个厉鬼了，但在适应的过程中，她染上了一个奇怪的嗜好：嗜睡。虽然唐婳对夜宸说这是灵魂疲倦的副作用，但夜宸总觉得这是因为她觉得睡觉的时候最舒服了。

    唐婳没想到，那个大男孩还真给她们找了个麻烦，到了下午，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走进了店里。

    看到一个和礼品店少女风的装饰一点儿都不搭的老人进来，唐婳有些奇怪，她站起来问道：“老先生，你要买什么吗？”

    老人说道：“叫你姐姐来，就说老约翰来了。”语气自带威严，似乎是久居上位的人。

    好厉害，好霸道呀!唐婳暗暗哂笑，也懒得对他客气，只是点头示意了下，说道：“跟我来。”说完，朝二楼走去。

    老约翰明显对这个小女孩的不敬有些生气，但他还是将自己的火气压了下来，跟着她来到了二楼的会客厅。这个房间的窗户这对着街道，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还可以和在对面的餐馆二楼吃饭的朋友打声招呼。

    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地方，老约翰心里想道。

    不一会儿，那个看店的小女孩带着一位优雅美丽的女人进来。

    尽管已经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雨，尝遍了世间的种种，但看到她，老约翰还是感觉到惊艳，那种惊艳不是指的外貌，更重要的是气质，毕竟他以前就见过暗夜三姐妹，所以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根本不是暗夜三姐妹。”语气极其坚定，这根本不是什么试探，而是一种结论。

    听到这句话，唐婳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她强忍住冲动，没有去看夜宸，尽量保持着自然的态度。她不知道是自己的装扮出问题了，还是那个老人在诈她们？但她知道，这时候一定要保持平静。

    夜宸没有回话，而是对唐婳说道：“你先下去吧。”

    唐婳松了口气，她点点头，顺从的出去了，她知道自己刚才的表现并不合格，面对这种情况，她还是缺乏一种沉稳。唐婳回到一楼柜台，做好了战斗的准备，那个老家伙显然不是个善茬。

    见唐婳出去了，夜宸坐了下来，说道：“老人家为什么这么说呀？”

    老约翰说道：“真正的暗夜三姐妹绝对不会让我在这儿等。”

    听了这句话，夜宸愣了一下，她轻笑一声说道：“您说的对，我们年轻人不懂事，很多事情做得不对，确实需要您这样阅历丰富的人教导，我在这里给您奉茶了。”说着，夜宸把唐婳刚刚沏好的茶推到了老约翰的跟前。

    老约翰将茶碗盖子打开，一股浓烈的死亡气息扑面而来，本来澄澈的茶汤变得微微有些浑浊，表面上还蒸腾着灰色的气息，这是死气太过浓重而显化出来了。

    老约翰的眉间凝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他知道对面那个女人的意思：老年人教训年轻人是应该的，但也要看这个老年人有没有这个资格，她将这碗茶推给自己，就是一种挑衅：您既然开口就教训我们，可以，想必您一定很有能耐，有这个能耐您就喝了这碗茶。

    说实话，老约翰不想喝这碗茶，他已经老了，即使他现在依然可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拎斧子砍人，丝毫不显暮色，但他确实老了，不比年轻的时候活力充足了，这么一碗有着浓重死气的茶喝下去，说不定自己就得大病一场了。

    老约翰将茶碗盖上，爽朗的笑着说道：“这算什么？老头子我当了大半辈子的兵，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杯茶算什么，不过老头子我有个毛病，无肉不欢，就算是喝杯茶，没有肉喝着也没滋味。”他这句话又把皮球踢了回去，现在就要看看夜宸怎么应答了。

    这就时两个黑暗道上的大佬之间的较量，黑暗世界，讲究赤裸裸的利益，但更在意面子，那些刀口舔血的汉子，他们连命都不在乎了，只求一个畅快，一个憋屈的家伙，即使能耐再大，也无法将其压服，这就是为什么军师和领袖的区别。现在夜宸如果说我去给您炒盘菜，那就完了，她在约克市的东区永远建立不起自己的势力来了。

    夜宸将一个果盘里的水果倒掉，随手拿了把水果刀，挽起了袖子，看着老约翰，在自己白嫩的胳膊上硬生生片下了五片丁香叶大小的肉片，在雪白的肌肤的映衬下，红色的伤口显得那么触目惊心。夜宸面不改色的将肉片盛到果盘里，勉强笑着说道：“老人家来者是客，客人想吃点儿肉我这儿都没有，确实怠慢了，我就这么赎罪了，您看怎么样？”身为死亡女神，夜宸身上的肉已经不只是死气浓重这么简单了，普通人吃上一片，很可能就会耗尽自己的生命力，直接死掉了。

    老约翰呆愣的看了夜宸一眼，这个女人心够狠！敢片自己身上一片肉的人，绝对就敢将别人凌迟处死，这个女人到底什么来历？

    夜宸的此举也将老约翰心中的血性激了起来，人家已经划下道来了，他要是不敢接，那也就没法在东区混了，最多大病一场，难道自己还能因此死掉不成。

    老约翰也不用刀叉，直接用手抓起一片肉，吃了起来，温热的血肉在嘴里咀嚼，他却感觉到一种彻骨的寒意，老约翰有种错觉，他好像在坟地里住了十几年，全身浸透着死气。很快，五片肉都吃完了，老约翰弄得满嘴的鲜血却毫不在意，他十分隐蔽的往后坐了一点儿，背靠着座椅，给自己一个支撑，然后才开口问道：“老头子我没尽兴，还有吗？”

    大量失血让夜宸的脸色有些苍白，但她脸上依然保持着笑意，说道：“老人家不必担心，来我这儿了自然会招待周全的。”说着，拿起水果刀继续在片自己胳膊上的肉。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下来，夜宸每一刀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老约翰每吃一片肉，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被冻碎了。

    最后还是夜宸先服软了，她说道：“老人家，今天就到这儿吧，我实在无法奉陪了。”这时候，夜宸的左臂已经将肉割去了大半，随处可见森森的白骨，要不是试炼者的体质强大，她恐怕早就流血致死了。

    其实老约翰的状态更差，他的脸色不复刚刚的红润，显得一片紫青，额上也出现了深深的皱纹，最明显的是，老约翰本来花白的头发现在变成了雪白色，吸收了这么多的死气，他的身体看上去已经苍老了至少十岁。老约翰现在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摆了摆手，努力的站了起来，拒绝了夜宸的搀扶，颤颤巍巍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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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5）

﻿等老约翰走后，伤雨和唐婳连忙冲了进来，看到夜宸已经露出的白骨的左臂，伤雨大滴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抹了把眼睛，恶狠狠的说道：“姐，是不是要开战了？”

    夜宸的脸色虽然苍白的可怕，但还是不以为意的说道：“别一惊一乍的，没什么事，稍微修养一下就可以了，这几天你们注意一下，说不定还会有人要来。”

    吩咐完这些，夜宸想要站起来，伤雨连忙过去搀扶，但夜宸摆摆手拒绝了，她起身朝房门走去，动作依然优雅，没有露出一丝的狼狈之态。对面餐馆的二楼，几桌客人开始为他们无意中看到了如此刺激的一幕而大声的叫嚷起来。

    夜宸和老约翰都不是什么四要面子的人，也不是喜欢自虐，他们这么拼，是因为有观众，有东区的人在这儿看着呢。这次夜宸虽然吃了不少苦头，但效果还是挺好的，相信不久后，老约翰在暗夜礼品店吃了个暗亏的消息就会传遍整个东区了，当然，她也会迎来一轮报复，只要能挺过去，自己一定能给东区的黑暗势力留下个深刻印象。

    走出了房门，夜宸的步伐有些不稳了，这次，她没有拒绝两个妹妹的搀扶，一边走唐婳一边问道：“那个老家伙已经怀疑咱们的身份了，这怎么办？”

    夜宸说道：“怀疑就怀疑呗，他又找不到证据，这种没有依据的怀疑没什么用，对于东区的人来说，重要的是暗夜三姐妹手中掌握的炼金术，只要保持价格不变，质量保证，谁在乎人到底换了没有？”

    停顿了一会儿，夜宸补充道：“无法给自己带来利益的谣言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而如果这个谣言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那么真的也会变成假的，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

    汤姆是约克市东区的一个混混，当然，他不是一般的混混，他是个会潜行，会刺杀的混混。

    早年间他跟随一个人学过潜行刺客之术，汤姆想要正式拜师，但那人不同意，所以汤姆在一次替他买酒的时候，在他酒里加了点儿东西……临死前，那个人看着汤姆，尽管脏腑像着了火一样灼烧得疼痛，但他眼神中充满了欣喜，似乎痛苦并不存在，死亡是件很愉悦的事。那个眼神让汤姆感觉困惑不解，但他也没有细想，等那人身体僵硬冰冷后，汤姆从他身上搜到了一本书。那是一本刺客笔记，上面记载着数百个刺客的心得体会，其中不乏大师级的顶级刺客。

    汤姆记得那个人告诉过自己，刺客之道本来就没什么招式套路，根据环境的变化来选用，甚至创新不同的刺杀手段是一个优秀刺客的基础。那本笔记中很多年代久远的刺杀方法都已经完全落伍了，但其想法和思路依然很有启发，甚至让人拍案叫绝。

    借着那本笔记带来的启发，再加上本来就很聪明的头脑，汤姆的刺客之术越来越凌厉。感觉学的差不多了，汤姆开始在世界各地游历，在实践中磨砺自己的刺杀之术。期间汤姆也见识了不少自己的同行，见得多了，他才体会到那个人在临死前看自己的眼神。刺客是很在意独创和实践的，教，根本教不出刺客来，最多也只能教出来身手敏捷的战士，在汤姆看来，那些人根本称不上是刺客。

    现在，汤姆会把那本书随身带着，不是因为害怕丢失，他只是想将这本笔记留给那个把他杀掉的人，能杀了他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这本刺客笔记。至于说失传，刺客之道永远不会失传，就算将这个世界上的刺客全杀光，总会有新的刺客产生的。

    在漂泊了多年后，几天前，汤姆来到了约克市，一踏入这座城市，这位刺客大师就被其中的黑暗的气息深深的吸引住了，在将一个同样名叫汤姆的混混杀掉后，他就成了汤姆，一个混混，一个会潜行刺客之道的混混。

    就在汤姆胡乱回想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暗夜礼品店。

    这个礼品店的老板得罪了东区的老约翰，老约翰虽然不能在东区称王，但也算颇有些势力，而汤姆现在就在他手下混。老约翰今天在这儿吃了个闷亏，咽不下这口气，想要报复，但首先需要知己知彼，东区的人都知道擅长炼金的“暗夜三姐妹”，但说到具体情况，谁都说不上来了，更没人和她们交过手，没办法，老约翰只能找人先去探查一下。本来汤姆是不想管这事的，他现在正享受着自己愉快的混混生活，没事的时候上街抢几个苹果，在小面馆吃碗霸王餐，挺好，挺安逸舒适的。但他听说得罪老约翰的是三个女孩，而且是青春漂亮的女孩的时候，他就改变主意了。汤姆有个嗜好，他特别喜欢杀女孩，一般的女孩还入不了他的眼，必须是年轻漂亮的女孩才行。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种嗜好，但每次将那些女孩的心脏挖出后，他就会体会到一种内心深处的愉悦。所以，汤姆主动请缨，来这里探查一番。

    汤姆紧了紧身上的衣服，不知怎么回事，感觉有点儿冷，也许是今天穿的少了。该去弄件厚衣服了，汤姆嘟哝了一句，后退几句，借着助跑翻进了墙里。

    汤姆落地的时候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他对自己的表现还是挺满意的，他小心的绕过那片园圃，正要朝屋里摸去的时候，惊讶的发现，一个女孩正坐在房檐下，似乎在等他。这并不奇怪，明知道自己白天得罪了一个黑暗中的人物，晚上安排人守夜很正常。让汤姆想不明白的是，那个守夜的女孩好像睡着了，她仰坐在椅子上，正在呼呼大睡，可能是梦到好吃的了，时不时还咂咂嘴。

    汤姆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一个睡着了的守夜人，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他耐心的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那个女孩真的睡着了。对自己危险处境没有清楚认识的人不配活着，这是汤姆一直坚持的观点。就在汤姆想要悄悄潜过去，将那个女孩抹了脖子的时候，她好像得到了提醒，猛地的跳了起来，左手摸了摸嘴角，右手抽出了短剑，慌乱的四下张望。而此时，汤姆已经走到她附近了，来不及隐藏自己的身形了。而看到自己左前方出现的黑色人影，那个女孩也摆出一副准备作战的姿态。

    虽然潜行失败了，但汤姆并不在意，刺客也有好多种，有的善于潜，有的善于伪，但他是善于搏杀，潜行只是他接近目标的一种方式，最后解决问题还是用的短兵相接。

    对于马上又能解刨一个年轻女孩，汤姆显得很兴奋，他觉得自己的血液在快速流动，似乎在催促他快点儿行动。

    处于亢奋状态的汤姆没有注意到，墙角一个破烂的布娃娃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猩红色，它正盯着汤姆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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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6）

﻿伤雨之所以会睡着，是因为这几天练剑太累了，她发现在布局博弈方面，自己一点儿用都没有，夜宸和唐婳商量事情的时候，她一句话也插不上，只能呆呆愣愣的坐在旁边，双眼放空。一个没用的人，在任何团体里的处境都是很危险的，现在的形势让她有了强烈的危机感，所以她才拼命的练剑。当然，她敢放心大胆的呼呼大睡，也是因为她知道，这个住宅里飘荡着五个厉鬼，可以全方位的监视这里的一切，那么自然不用她来操心了。

    刚才她正梦到自己在享受一顿美味的大餐，好吧，虽然不愿意说出来，但夜宸作为她们三个中唯一会做饭的人，做出来的东西真的……很不怎么样，偶尔吃一顿还能忍受，但伤雨已经忍受了一个多月了。本来伤雨说不行自己学着做算了，但谁知道夜宸做饭做出兴致来了，不让她们动手，坚持每顿饭都自己做，每顿饭做得都很难吃。这直接导致这几天伤雨的梦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美食，也算是对现实中自己可怜遭遇的补偿吧。

    那些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现在，证明自己在这个团队里的价值的时候到了，伤雨感觉自己还是有点儿武术天赋的，这几天伤雨已经把那本基础的剑谱练熟了，还融会贯通，创造出了自己的搏杀风格。而且这一点得到了夜宸的充分肯定，这让伤雨更加开心了。现在，伤雨手握着短剑，有些跃跃欲试。

    她手里的那把短剑只有一尺来长，是夜宸从暗夜三姐妹的库存里找到的，定制这把剑的人很可能被杀了，总之，没人来领取，那么这把剑就归暗夜三姐妹了，现在，归伤雨了。这把短剑很特殊，它并没有危险的毒性，但却有强烈的腐蚀性，划破皮后会马上让一大块肉浮肿溃烂。

    伤雨按捺住自己的兴奋，打量着自己的对手，这是夜宸交代自己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在出手前尽量多的了解对手的情况永远是必要的。对面的那个男人身材瘦削，穿着看起来很廉价的T恤，外面是个脏兮兮的外套，下身是破旧的牛仔裤，唯有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看起来颇为显眼。

    看到那个女孩瞟了眼自己的鞋子，汤姆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衣服裤子可以穿的破烂一点儿，但鞋一定要穿好的，一双舒适的鞋能帮助他更好的施展身法，如果鞋不合适的话，难免会对速度敏捷有些影响。他是一个刺客，是在刀尖里过生活的人，一点儿影响就很可能决定生死，所以汤姆对鞋的要求特别高，这双鞋是他从一家专卖店偷来的，看标签还是很贵的，当然，穿着也确实挺舒服的。

    汤姆对眼前这个挡住自己路的女孩并不在意，守夜的时候居然睡着了，说明这丫头的心理素质不怎么样，而且看她的站姿，看她握剑的方式，就知道，她没有经历过多少实战，她的身法太规矩了，僵硬而无趣，这种人杀起来没有丝毫难度。

    看着那丫头一脸的跃跃欲试，但又不敢先出手，汤姆不由的觉得好笑。他的笑容还没有收敛就快速飞掠上前，袖子里，一个无柄匕首滑落，正好被右手握住。

    见那人过来了，伤雨也冲了过去。

    两人身影交错，悄无声息，重新站定后，伤雨剧烈的咳嗽起来，满脸的惊恐，她的气管已经被汤姆给划破了，而她竟毫无还手之力，手里的短剑连他的衣服都没有划破。虽然受了致命伤，但好在她的灵魂本源已经保存在了夜宸那里，再加上自身强大的自愈能力，只是咳嗽了几下，咽喉处的伤口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再次看那个相貌普通的年轻人，伤雨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刚才那惊艳的一刀彻底把她的自信击垮了，她感觉自己这几天练的剑毫无用处。伤雨有些怕了，她打算再往后退几步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夜宸威严的声音：继续！伤雨的心理素质太差，在遇到这种自认为难以跨越的障碍的时候，下意识的就想逃避，但如果背后有个支撑，那么只是心理上的，她又能像亡命徒那样疯狂血战。

    汤姆奇怪的看着伤雨，她似乎想要退缩，但不知怎么得，突然又斗志满满的了。不管怎么样，他今天的事有些麻烦了。这种拥有强大自愈能力的人对他隐隐有些克制，他们的自愈不是无限的，也是有所消耗的，而且创伤越大消耗越多，所以对付他们，最好用钝器，狠狠的砸上几十下，他们就耗不起了。但汤姆拿的是匕首，每次在她身上划一刀，那个女孩能跟他耗到天亮。

    当然，也不是说汤姆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他游历世界的时候什么人没见过，对付他们这种人，汤姆也是有自己的方式的。

    再一次的身影交错，伤雨感觉自己手臂火辣辣的疼，自己胳膊上被拉下了一块肉。这就是汤姆的方法，重新长出一块肉的消耗绝对比愈合伤口大得多，再强大的自愈能力也经不起这么消耗。只不过拉下一块肉毕竟要比在要害地方划上一刀麻烦，所以这次伤雨也有所斩获，她在汤姆的肋骨处割出了个伤口，虽然不大，但也已经见血了。汤姆觉得自己肋骨处的伤口一阵阵的剧痛，轻轻用手摸了摸，已经有些浮肿了，看起来那个女孩手里的短剑上淬有毒。

    汤姆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往嘴里倒了个药丸，对于他这个档次的武者，一般的毒素对他没什么大的影响，所以他吃的那个药丸也不是什么解毒剂或者止痛药，而是抗生素，万一伤口感染了不是挺麻烦的吗？所以还是吃点儿抗生素比较保险。

    两次的交手，汤姆对伤雨的情况摸的差不多了，她到底有多少分量自己也掂量出来了，汤姆决定速战速决，他可没忘了，今天他要对付三个人。

    三楼书房，夜宸和唐婳站在窗前，静静的看着下面的那场对决。这时，夜宸说道：“我们也出手吧，伤雨不是他的对手。”说话间，他们又交手了几次，伤雨的身上又被割下了几块肉，而她给汤姆造成的伤口却显得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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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7）

﻿几个回合的交手之后，伤雨很狼狈，她身上沾满了鲜血，而且正如汤姆所想，她的伤口愈合的越来越慢了。

    就在汤姆打算发动最后一击的时候，突然感觉背后有人，他回头一看，一个流着血泪的小女孩正仰头看着自己。如果忽视那血色的泪痕的话，她还是挺可爱的，穿着一身白色的公主裙，只不过此时漂亮的裙子已经被血染红了。小女孩怀里抱着一个破烂的布娃娃，那个布娃娃也睁着一双猩红的眼睛看着汤姆，见汤姆转过身来，她开口问道：“是你杀了我吗？”

    汤姆一愣，还没有回答，那个小女孩好像发现了什么，厉声喊道：“就是你杀了我！我会一直跟着你！”声音凄厉尖锐，说完这句话，小女孩就渐渐消散了。

    这时，汤姆觉得肩头一沉，脖子处一阵冰冷的触感，好像有谁抱着他的脖子挂在了他身上。汤姆反手握着匕首，朝背后削去，但却扑了个空，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汤姆心里有点儿慌神了，他强令自己冷静下来，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攻击，但这种诡异的攻击他以前完全没有遇到过。而且汤姆发现，刚刚和他交手的那个女孩不见了，他能大略的感觉到她的气息，但就是看不见她。他不能就凭那种模糊的感应去送死，稍稍犹豫了一会儿，汤姆决定不管她了，与其被她引着，不如守株待兔，只要她近了自己的身，绝对让她有来无回。

    汤姆小心的戒备着四周，慢慢的朝那栋楼房走去，这应该是一种幻象攻击，只要将那个主持幻象的人杀了，这些幻象自然就会消除了。

    就在汤姆走到门口，想要推门的时候，一种强烈的危机感涌到心头，汤姆近乎下意识的用匕首朝脖子后面撩去，尽管刀锋没有任何阻碍的感觉，但汤姆还是听到了一阵凄厉的鬼叫。那声惨叫似乎直指灵魂，让汤姆微微有些眩晕，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脖子处被那个女鬼用指甲划出了一道伤口，万幸，没有划破气管和动脉。

    只有攻击的时候才能杀死吗？汤姆一边给自己涂抹了点儿伤药，一边回想着刚才的事，还是感觉到后怕，当时自己反应的慢一点，恐怕命就保不住了。

    与此同时，三楼的唐婳闷哼了一声，身影踉跄了一下。那五个厉鬼虽然有自己的人格，但依然属于唐婳灵魂的外延，一个厉鬼被斩杀，直接伤到了她的灵魂。唐婳咬了咬呀，继续下一步的计划。

    汤姆站在门前缓了口气，对他来说，力所不敌的时候撤退是可以的，但不能像这样什么都没弄清楚就被吓走。汤姆朝地上唾了口唾沫，正要推门的时候，门自己打开了，还发出了吱扭一声，似乎是很久没有打开过了，运转很不灵便。

    汤姆小心的迈进客厅，灯突然亮了，华丽的吊灯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将整个客厅照的敞亮，他微微眯起了眼睛，以抵消因为突然到来的强光带来的不适。汤姆环顾四周，这是个惨遭蹂躏的客厅，虽然一片狼藉，但还是可以看得出主人是个很精致的人，不管是壁画的摆放还是桌椅的配置，都很典雅，只不过现在，桌椅歪斜，杂物散落一地，地板、墙面上都有大片的深红色的血痕，到处都是刀刃劈砍过的痕迹。

    刚看到这一幕，汤姆还愣了一下，不是说暗夜三姐妹住在这里吗？怎么……但马上他就意识到，这也是幻觉。尽管在心中暗暗默念：这都是假的，但身处那个环境中，汤姆依然觉得空气中有股寒意。这要是真的凶杀现场他倒也不怕了，他手上的人命就不知道有多少条，但联想到之前的诡异场景，他还是有点儿惊弓之鸟的感觉。

    汤姆小心的环顾四周，突然，他的身子僵住了，汤姆看到，自己投影在墙上的影子的后背上，有一团黑色的阴影，好像……好像一个小孩吊在他的身上。

    汤姆的冷汗下来了，他忍不住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后颈，还好什么都没有，他刚刚舒了口气，手腕被握住了，感觉像是一只小手。汤姆立刻一个反手擒拿，但又扑了个空，什么都没有。

    当汤姆再次去看他的影子的时候，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

    汤姆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快速的跳着，他想着是不是放弃这次查看。这时，一滴冰冷的液体滴到了汤姆的鼻尖，他用手摸了下一看，满手的血！

    不祥的感觉笼上心头，汤姆慢慢的抬起头，看到那个穿公主裙的小女孩正被倒吊在天花板上，小女孩的脸离他很近，只有几公分的距离，一双血红的眼睛正好和汤姆对视着。

    汤姆暴喝一声，挥手朝那个女孩砍去……又扑了个空，汤姆因为用力过大，差一点儿跌倒，他再抬头看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今天自己就不该来这儿！汤姆咒骂了一句，刚想往外跑，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为什么要杀我？！”接着，又有好几个声音在问同一句话：“为什么要杀我？”

    声音很近，汤姆看了下周围，什么都没看到，又仔细听了会儿，才意识到，声音是从自己手里的匕首中传来的。此时，被汤姆保养的光滑似鉴的匕首上，浮现出了一张张人脸，那些人脸汤姆都认识，那都是他杀掉的人。人脸越来越多，很快就占据了整个匕首，并且还在继续增多，一些人脸因为太过拥堵，慢慢的凸了出来，似乎要从匕首中跑出来。

    汤姆死死的抓住手里的匕首，因为太过用力而使得关节发白，因为汤姆感觉自己的潜意识想要把匕首扔出去，但他知道，将武器丢掉的人，命也会很快丢掉。

    这时，经过多年生死磨练的身体再次向汤姆发出了危险警报，汤姆不再去管匕首上的那些“东西”，挥刀朝自己右后方砍去。

    这次，汤姆终于砍到了实体，那个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又出现了，一个指尖尖锐的利爪已经抓破了他左胸的皮肤，但却无力再次深入，因为汤姆已经把她的头整个砍下来了。

    小女孩的头滚落在地板上，她虽然死了，却用嘲讽的表情看着汤姆，汤姆知道她什么意思，他艰难的转过头，最开始那个和自己交手的小女孩出现在自己身后，她手里才那把断剑从后背直插入自己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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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8）

﻿汤姆的意识开始模糊了，隐约间，他似乎看到了一段画面：

    那是一个冬天，刚刚下完雪，正是最冷的时候，在一个偏僻而肮脏杂乱的小巷里，一个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缩在墙角，他穿着单薄破烂的衣服，脸被冻得青紫。在他旁边，有一个垃圾堆，散发着阵阵恶臭，但小男孩毫不在意，这里能为他抵挡一些寒风的侵袭，而且不会有人拿着棍子赶他，那么这儿就是他的港湾。小男孩双眼无神，过多的磨难已经让他麻木了，他没有欢笑，也不会哭泣，每天只是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去翻找垃圾堆能够果腹的东西，可以是剩菜剩饭，也可以是野草树皮，甚至是冻死的老鼠，僵硬的麻雀……等待他的，似乎就是在某天晚上冻饿而死，或者在病痛的折磨下离开人世。

    这时，一个女孩不知什么原因，来到了这个巷子，她大概有十一二岁，皮肤白嫩，五官精致，穿着厚实而裁剪精巧的小棉袄，一双小牛皮的靴子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响，如天使般美丽可爱。看到了小男孩后，女孩的脸上露出嫌隙的表情，她正要离开的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狡黠的笑了笑，转身跑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女孩拿来了一袋子面包，对小男孩喊道：快过来，这里有吃的。

    小男孩转过头来，看着那袋子小面包，双眼有了些神采，他认识那个东西，它叫做“面包”，在妈妈还活着的时候，他吃过。

    当时，他忍不住欢呼：这简直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妈妈摸着他干枯的头发，慈祥的笑着说道：好孩子，这叫做面包，慢慢吃吧。

    很快，小男孩就把那块面包吃完了，他舔了舔嘴唇，又吮吸了下自己的手指，仰头看着妈妈，天真的问道：我什么时候可以再吃到这种叫面包的东西。

    妈妈的手停住了，表情有些僵硬，过了一会儿，才笑着说道：等你下次过生日的时候就可以吃到。

    小男孩开心的笑了。从那天起，他天天掰着指头数日子，而妈妈，每天早早的拄着一根粗糙的棍子，拖着残疾的身体去乞讨。临近他生日了，小男孩的眼中充满了期盼，完全没有注意到，妈妈回来的越来越晚了。

    终于，今天就是他生日了，小男孩兴奋的等待着，天已经黑了，却依然没有见到妈妈回来。小男孩忍不住走出了他们住的窝棚，在这个冰冷的城市寻找他的妈妈。当他转到一个陌生的街区的时候，他看到了。

    小男孩他看到，妈妈正蜷缩在一家店铺门口，被几个凶狠的男人踹打，隐约间还听到他们的咒骂：小*婊*子，敢来这儿偷东西！

    小男孩双眼睁得很大，似乎要凸出了眼眶，嘴却紧紧的绷着，妈妈看到了自己，露出了一个抱歉的眼神，那个眼神，一直出现在他的梦中。

    妈妈……小男孩喃喃的叫了一句，起身朝女孩走去。

    女孩见小男孩过来了，她拿出了一个面包，朝不远处扔了过去，说道：想要吃，去捡呀。

    面包正好扔到了一只在觅食的野狗旁边，小男孩刚刚反应过来，面包就被那只狗吃了，虽然同样瘦骨嶙峋，但在城市最底层的生存技巧上，那只野狗要比他强太多了。

    小男孩麻木的转过头来，无神的眼睛看着女孩。女孩对他的表现似乎很不满，她嘟囔了一句，又将一个面包扔了过去，这次，有了准备的小男孩飞快的扑了过去，但还是没有抢到。

    小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她一次又一次的将面包扔到了野狗旁边，看着小男孩和它争抢。小男孩知道，她在戏耍自己，类似的事他也经历过，他知道，当他满足了那些人的要求，让他们尽情开心后，他总还是会获得一份食物的，有了这份食物，自己又能多活几天了，这，就足够了。

    小男孩拼命的和野狗争抢着，胳膊上还被它咬了一口，鲜血滴在雪地上，是那么的刺眼。小男孩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个，和以往纯粹的戏耍不同，女孩似乎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想取悦那个女孩，尝一尝面包的味道，那是妈妈的味道。

    最后一块面包扔出去了，这次，可能是因为野狗没有力气了，又或许是只是因为自己的运气比较好，小男孩抢到了那块面包。他用已经沾满了血的手攥住那块面包，隐约间又看到了那个梦中的眼神。

    见小男孩抢到了面包，女孩显得很意外，也很生气，她从地上捡了根棍子，朝他劈头盖脸的打了过去，她边打边咒骂道：你也配吃我的东西？！

    小男孩缩成一团，将面包紧紧的护住，他继续忍着，她总有打累了的时候，只要忍忍就可以了。

    女孩下手很重，而且往往朝他的头部砸去，血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小男孩终于意识到，她是想打死自己。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活着也没意思，他只想在最后时刻，尝尝妈妈的味道。

    小男孩挥手抗住了棍子，将面包塞到了他嘴里。

    女孩见他还敢当着自己的面将自己的面包吃了，怒不可遏，她一脚将小男孩踹翻在地，骑在他身上，掐着他的嘴，将面包硬是扣了出来。

    “不……”小男孩凄厉的喊道，他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么做，不惜弄脏自己的衣服，不惜触碰肮脏卑贱的自己，也不让他吃上一口对她来说唾手可得的面包。他已经尽力了，他在用自己的尊严，甚至生命来取悦她，为什么她还要这么做，她难道连一点儿对同类的怜悯都没有吗？

    女孩将面包的碎屑扔在地上，狠狠的踩成了岁末，拍了拍手，轻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小男孩看着女孩的背影，微微张了张嘴，说了句话，但几不可闻。

    汤姆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发誓，要杀尽世上漂亮的女孩。”汤姆知道，这是那个小男孩人生的转折点，那个女孩不仅给了他屈辱，给了他绝望，更给了他仇恨，让他有了活下去的动力，日后，他将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刺客，来履行自己的誓言。

    就在这时，那个女孩突然转过身来。汤姆惊讶的看着她，这和自己的记忆不符！女孩的脸慢慢变幻起来，最后变成了一个陌生的女子，清冷而高贵。她开口说道：“你要杀我？”

    小男孩没有回答，只是倒退着朝后挪，他本能的感到，这个女人很危险。

    那个女人微微笑了笑，轻轻吸了口气，小男孩惊恐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像是被风化了一样，变成了一堆金色的细沙，被她吸到了嘴里。

    汤姆拼命挣扎，但都无济于事，最终坠入了永恒的深渊中。

    ……

    夜宸打了个嗝，随着对自己力量的熟练，她现在可以在精神识海中构建三个牢笼了，除了伤雨和华珍外，这次她又吸收了一个优质的灵魂。

    在夜宸他们这些试炼者的任务面板中，有一个不可见的面板上刷新了这么一段话：

    汤姆，生于天阴历367年，生而无父，幼而丧母，后幸得一脉刺客传承，弑师后游历世界，因其天资聪颖，又刻苦无怠，技，日臻完美，后旅居约克镇，于天阴历386年，被暗夜三姐妹伏杀。乃“离开约克市中第十四个被杀的参与者。

    PS：这一章描写的是汤姆死之前对自己的一段经历的回忆，那段经历他不想面对，已经自我尘封了，但在临死前，还是被唤醒了。为了让这段回忆有一种模糊性，所有的对话都没有加引号，我是想营造出一种朦胧的感觉。只有一句话出现了引号，那表示这句话在汤姆的记忆里极其清晰。

    这里再说一下，为什么汤姆可以把姽婳幻化出来的厉鬼杀掉。那把匕首不是什么神器，就是把普通的精铁匕首，能够斩杀精神体，靠的是汤姆自己。对于高明的武者，他们可以将自己的精神延伸到武器上。汤姆的那把匕首上有自己精神的延伸，所以具有斩杀灵体的能力。

    谢谢大家的支持，今天在科幻那个界面上，还有这本书的一个推荐，在此也谢谢编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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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9）

﻿距离夜宸她们伏杀汤姆已经过去三天了，也没见老约翰那里有什么动作。按说，他不会，也不能就这么毫无反应，自己派出去的人有去无回，他必须要给手下一个交代。虽然有些担心，但她们也不能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老约翰身上，日常的生活还要继续。

    这天，难得的，是夜宸在那儿看店铺。前几天那场伏击中，唐婳幻化出来的两个厉鬼被汤姆的杀了，让她的灵魂受了点儿伤，以修养灵魂为理由，唐婳这几天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至于伤雨，似乎被刺激到了，又开始抱着她那本基础剑谱在死命的练习，这个夜宸也帮不上忙。每一个被选中的试炼者都有着自己的道路，夜宸也没办法帮她，只能靠她自己了。对了，为了支持伤雨，夜宸终于放弃了做饭的权利，她们也不用再吃那种“猪粮”了。

    夜宸拿着从汤姆身上搜出来的一本笔记，随意的翻看着，前段时间她把自己浸在大堆的炼金理论上，她感觉自己的脑子快要炸了，现在，她需要放松一下。

    正在这时，推门的声音响起，夜宸抬起头来，看到一个老人走了进来。

    这个老人看起来可比老约翰老多了，至少也有九十多岁了，脸上布满了刀刻般的皱纹，双眼浑浊，一个弯度很大的鹰钩鼻子很显眼。现在虽然是秋天了，但气温还不算太低，但老人已经裹上了厚厚的棉衣，一副要过冬的模样。他拄着一个手杖，上面有着朴拙的浮雕，似乎在表达某种特殊的含义，老人的手指很长，也很瘦，如鹰爪一般，青筋虬龙般的抓着手杖，看上去和它上面的浮雕已经融为了一体。

    自从开张后，自己这里好像就没有一个正常的客人，夜宸莫名的感慨了一句，礼貌的问道：“老先生，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老人仔细端详了夜宸一番，开口说道：“是你们杀了汤姆？”他是声音嘶哑难听，仿佛是两块粗糙的砂纸在互相摩擦一样。

    夜宸愣了一下，似乎完全没有听懂老人的意思，她起身搬了个椅子放到柜台边，说道：“老先生请坐，您怎么称呼呀？怎么一开口就说我们杀人了？”

    老人颤颤巍巍的坐了上去，舒了口气，说道：“我是库拉，你们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汤姆就是前几天听约翰的吩咐来你们这儿探查的那个刺客。”说到这儿，他哂笑着继续说道：“老约翰还一直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混混，真是白活这么久了。”

    夜宸配合的问道：“这么说那个汤姆还是个了不起的人了？”

    库拉摇了摇头，说道：“现在还称不上了不起，只是算个好苗子，毕竟还年轻，再经历几年，他还是有机会成为一个人物的。”他看了夜宸一眼，说道：“可惜，在你们这儿翻了船，也是因为他经验太少了。”说完，还深深叹了口气，似乎颇为惋惜。

    夜宸连忙劝道：“老先生别这样，人死不能复生，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运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夜宸的语气温柔，还带着一点儿哀伤，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汤姆就是她杀的，而且灵魂还被她囚禁了。

    库拉惊愕的看着夜宸，他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孩脸皮这么厚，他玩味的笑了笑，拿出了一个烟斗，用火石点上，用力的吸了一口，缓缓的呼出了一缕青烟，说道：“人类发明的烟草真是个好东西呀，虽然它腐蚀了我的健康，但却给我带来了平静和舒适。”

    听了他的话，夜宸露出了个好奇的表情。

    看着如此配合的夜宸，库拉继续说道：“你猜的没错，我不是人类，我是一个鸦人，一个鸦爪祭祀，一个被折断了双翼，驱逐出族群的可怜老头儿。”

    夜宸适时的将表情换成了略带哀伤的同情。

    库拉有点儿忍不住了，他说道：“你也不是个普通人吧，我还没见过有人身上蕴含着如此庞大的死亡之力。”这么浓重的死亡之力，说不定手上沾了多少鲜血呢，至于像个纯情少女那样吗？

    听到库拉这么说，夜宸笑了笑，恢复了淡然的神情，她说道：“我这不是配合您的讲述吗？”

    看着双眼如幽谭般深邃而危险的夜宸，库克不得不承认，她刚刚确实完美的扮演了一个倾听者，让人很舒服，这样的人谁都会喜欢的，如果自己不知道她的手段的话。

    库拉暗暗感叹自己太老了，已经变的太过感性了，说道：“我这次来，是为了汤姆身上那本刺客笔记，如果你能把它给我的话，这个就属于你了。”说完，从怀里掏出了一本薄薄的册子，放到了柜台上。

    那本册子很久了，纸页已经泛黄了，而且使用者不怎么注意保养，上面还有着各种的污渍和折痕，夜宸拿过来随手翻了翻，这也是一本笔记，记载的是几种暗夜魔法的施法技巧和感悟。她把册子放下，说道：“我似乎并不需要它。”

    库克摇了摇头，说道：“不，你需要它，这是你的命运。”

    “命运？”夜宸摩挲着册子的封面，哂笑道。

    对于夜宸的讥讽，库克不以为意，反而郑重的说道：“是的，这是你的命运，命运有时候可以改变，有时候却必须遵从。”

    夜宸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好吧，我换了。”说完，把汤姆身上那本刺客笔记递了过去。

    库克翻看了一下，笑着说道：“很好，你不会后悔的，我这里还有些其他的好东西，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去那个名叫‘乌鸦小屋’的杂货铺来找我，我喜欢收藏各种古怪的东西。”说完，库克就起身朝门外走去。

    还带换装备的？夜宸脑门上出现了一个问号，看着库克要走出门了，夜宸有些冲动的说道：“您知道火车票吗？”

    “火车票？！”库克猛地转身，眼中放射出锐利的光芒，再也不复刚才的老迈和暮色。在那种目光的注视下，夜宸感觉整个世界都变的一片黑暗，她下意识的将体内的死亡之力运转起来，好在很快，库克眼中的光芒就暗淡了，他说道：“那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了，没想到我还真的等到了这一天。”

    夜宸压住心中的惊骇，继续问道：“对于火车票，您是怎么看的？”

    库克摇了摇头，说道：“等你以后来找我的时候再详谈吧。对了，老约翰因为太过固执，手下没几个可用的人，但他有个好朋友，那家伙实力很强大，就是过于贪美了。”说着叹了口气，就出去了。

    等库克走后，夜宸忍不住叹了口气，现在有点儿麻烦了。第七空间需要强大的灵魂，除了像自己这样从零开始“培养”外，还会从各个世界搜刮实力强大的人，这个任务中那二十个名额是有那些被空间选中的本土强者来和他们这些试炼者竞争的，这是一开始她就知道的。但现在，夜宸意识到，这二十张车票中，有几张可能是内定的，是为那些实力极其强大的人准备的，比如这个一个眼神就把自己逼成那样的库克，只是不知道，真正留给她们的到底有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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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离开约克市（10）

﻿正如库克所说，老约翰的那个朋友很快就来了。

    那天还是夜宸在看柜台，看柜台确实是件很无聊的事，一整天的无所事事让夜宸感觉有些昏昏欲睡，这使得她考虑是不是招个纯粹的服务员来替她们看店。她们三个都有自己的事，不能把时间耗费在这上面，但又不能关门大吉，这毕竟是她们面对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还是招一个服务员比较靠谱，夜宸下定了决心。

    就在夜宸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前面的是个中年男子，衣着考究，只是神态有些傲慢，让人难生好感，后面是个女孩，看样子只有十八岁左右，很美，或者说很媚，虽然衣着普通，但眉宇间的媚态很引人注意。

    进来后，那个中年男子来到了柜台前，打量了下夜宸，说道：“你就是暗夜三姐妹中的宸吧，我是艾伦，一个魔法师，约翰的朋友，听说你们之间有些摩擦，我是来调和的。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你是小辈，多少应该尊重一下老人……”说是来调和的，但他一开口就是教训人的话，语气措辞很严厉，分明就是来责难的。

    又一个来找茬的，夜宸心中暗想，也没在意他说的什么，反而注意到，在艾伦滔滔不绝教训自己的时候，那个女孩一直左顾右盼，似乎对货架上摆放的各种布偶娃娃很感兴趣，但似乎又有所顾虑，不敢上前。

    夜宸走了出去，直接无视了那个艾伦，拿了一个小熊玩偶，对那个女孩说道：“小妹妹，喜欢这个吗？送给你了。”说完，强塞到她的手里了。

    女孩想要拒绝，但态度并不坚决，假意推脱了几下，还是收下了。

    对于夜宸的无视，艾伦显得很尬尴，也有些恼火，他对女孩厉声说道：“贝尼，我允许你接受这个玩意儿了吗？”说着，就要将小熊从她怀里夺走。

    夜宸看不下去了，她不允许别人这么说自己的玩偶，夜宸拦住了艾伦，说道：“这可不是什么玩意儿，也不是普通的玩偶，这里封印着一个未脱胎的女婴的灵魂，只要这样……”说着，夜宸捏了下小熊的脸蛋。

    玩偶小熊本来只有一道缝的眼睛突然睁开了，猩红色的双眼注视着抱着它的贝尼，发出了凄厉的哭声。似乎受到了它的召唤，这个礼品店里所有玩偶的眼睛都变成血红色了，有的发出诡异的欢笑，有的在悲痛的哭泣，有些比较大的玩偶还在恶毒的咒骂。

    突然出现的诡异场景吓了贝尼一跳，她想把小熊还给夜宸，但身体却不听使唤，这些声音不但刺耳，而且直接影响到了贝尼的精神，她感觉四肢无力，自己的灵魂仿佛在被撕扯。

    夜宸笑了一声，说道：“你知道未脱胎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这个小婴儿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我就把她挖出来了，所以，你是她见到的第一个人哦，她把你当妈妈了，你听，她的哭声多响亮，一看就是个健康的婴儿。”说着，又捏了捏小熊的脸颊。

    此时，在贝尼眼中，这时候的夜宸早已不再是那个善良可爱的大姐姐了，反而成为了一个阴险毒辣的巫婆，她想把小熊甩掉，但却什么都做不了，肌肉僵直，身体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更可怕的是，她感觉自己的意识开始模糊了。

    艾伦皱了皱眉，但并不以为意，他伸出了右手，手指间悦动着许多火红色的光点，看起来璀璨夺目，艾伦将手放到那个小熊的眼睛上，用力下压，看样子是想把它的眼睛合上。

    在合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小熊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在它的带领下，礼品店里的所有厉鬼都开始尖叫起来，那些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贝尼感觉自己的耳朵快要被震聋了，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抽搐起来，嘴角开始泛出白色的泡沫。

    小熊的眼皮剧烈的抖动着，它拼命反抗着艾伦的右手，店里的众鬼的尖叫一声比一声高，像是在声援它。那鬼啸声像一根根针，钻进了艾伦的脑中，他感觉自己的头一阵阵的刺痛。这让艾伦更加恼怒了，他的右手上，指尖的光点慢慢汇聚，绕着他的食指飞快的旋转，最终，凝成了一个指环。

    这时，夜宸的双眼液已经变成纯粹的墨色，她甚至开始压榨华珍和汤姆的灵魂，以增强自己的精神力，而在后院睡觉的唐婳，也坐了起来，看着前院礼品店方向，周围浮现出一个个的厉鬼来，时隐时现。

    随着小熊鬼啸的刺激，礼品店里，墙上开始渗出血来，天花板上，也凝出了一滴滴的血，

    小熊的双眼猛地睁到了最大，它看着艾伦，说出了一句清晰的话：“我诅咒你！”

    艾伦感觉自己双眼一阵刺痛，眼前花白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了，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在一个刚刚被自己教训的小辈面前如此狼狈，他感觉到了屈辱和愤怒。艾伦将全身的法力疯狂运转，全部集中在自己的右手上，他的手渐渐变得晶莹透明，内部的骨骼血管隐约可见。艾伦用力向下一压，小熊发出一声鬼啸，它再也承受不了夜宸和艾伦的斗法了，爆裂开了，血肉和污血撒了一地。

    夜宸脸色一白，忍不住退了一步，而艾伦右手食指上的那个指环，出现了一道深深的裂痕，贝尼现在也终于恢复了对身体的掌控，整个礼品店里也恢复了正常，除了撒了一地的毛绒外，再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甚至一直萦绕在店里的那种阴森的气息也消散了不少。

    夜宸勉强笑了笑，说道：“既然不喜欢这个，姐姐再给你选一个就是了，何必将它撕碎呢？”说着，又从货架上拿出了一个小猫玩偶来，要递给贝尼。

    贝尼连忙摆手，她再也不敢接夜宸递过来的东西了。夜宸也没在意，只是挑衅的看了艾伦一眼。艾伦脸色有些涨红，他说道：“她给你就拿着，我倒要看看，这个又能弄出什么名堂来！”

    夜宸说道：“一个玩偶能有什么名堂？不过看着可爱罢了。”

    在艾伦严厉的眼神下，贝尼只能小心的接过玩偶，拿的远远的，尽量让它不要靠近自己。

    看着贝尼懦弱的样子，艾伦冷哼一声，转身走了，贝尼也赶忙快步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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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11）

﻿晚上，在贝尼的卧室里，她盘腿坐在床上，探索着自己带回来的那个猫咪玩偶，时不时用手捏一下它的脸蛋，但玩偶却毫无反应，她不由的有些失落。此时的贝尼，再也不见在暗夜礼品店里时的怯弱和无助，她很自信，也很淡然，对于这个很可能是鬼婴的玩偶也没有丝毫的惧怕。

    “不应该呀！”见怎么捏都没反应，贝尼忍不住用手拍了下猫咪玩偶的脑袋。

    但就这一下，似乎把它给拍“醒”了，不过这次，猫咪的双眼变成了纯粹的墨色，并且从它嘴里，传来了宸的声音：“晚上好呀，小妹妹。”

    突如其来的状况还是吓了贝尼一跳，但她强压住心中的惊讶，问道：“你是谁？”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贝尼感觉那个猫咪玩偶的眼中显露出一丝不屑，她继续说道：“别装了，小妹妹，今天咱们不是刚刚见过面吗？”在夜宸看来，贝尼的演技确实不怎么样，不管是动作还是表情，她还太嫩了。

    见自己被戳穿了，贝尼也放弃了自己并不擅长的表演，她说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另外，别一口一个小妹妹的，我们很熟吗？”

    夜宸无所谓的说道：“好吧，听你的，这不显得亲切一点儿吗？毕竟，我们要谋划的事需要彼此相互的信任。”

    “谋划？”贝尼奇怪的说道，“谋划什么？”

    夜宸故作惊讶的说道：“当然是怎么杀掉你的师父艾伦呀！”

    贝尼说道：“他是我的师父，我为什么要杀他，你说话都这么莫名其妙吗？”

    “因为……”夜宸神秘的笑了笑，说道，“我对你们稍微有些了解，你的师父艾伦是个纯粹的学院派法师，但是你，贝尼，似乎很博学多长呀！”

    夜宸的这句话让贝尼有了不好的预感，但她还是抱着一丝希望，问道：“你什么意思？”

    夜宸慢慢的说道：“死灵法师所需的试验材料不好找吧？”

    贝尼忍不住惊呼：“你怎么知道的？”

    夜宸说道：“这你就别管了。”今天在侵入贝尼的灵魂的时候，那种浓重的邪恶气息总不能让夜宸当做没看到吧？

    见贝尼脸色阴晴不定，夜宸继续说道：“我先送你个见面礼，如果有兴趣的话，请三天后到猪头酒吧，我在那儿等你。”说完，猫咪玩偶的嘴巴张开了，一个晶莹的黑色晶体掉了出来。

    贝尼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喊道：“死灵精华？你从哪儿弄到的。”但这时，玩偶的眼睛已经恢复了正常，任由贝尼拍打都没有什么变化了。

    死灵精华是一种强大的魔法消耗品，对死灵法师的学习、战斗都是个很好的辅助，不过死灵精华很少见，因为它的需要一种蕴含强大死亡能量，但又具有活性的材料。这是个很矛盾的要求，拥有活性说明这种材料是需要取自活体，但蕴含死亡能量的材料本来就很少，而且那几种还都是死物，也就是矿石、化石之类的，活体生物是无法包含强大的死亡能量的。

    死灵精华是以前一个强大的死灵法师发明的，他是如此强大，以至于可以通过一些仪式来召唤出幽冥世界的死灵生物，从它们身上获取材料后，再经过提纯，辅助一些中和药材，就可以制成死灵精华了。但现在，亡灵法师被排挤和打压之后，实力已经大为削弱了，召唤冥界生物早已成为了传说，死灵精华也就只存在于典籍中了，只有通过考古盗墓，才偶尔现世。

    死灵精华的制作方法并不复杂，所以夜宸这个刚刚学习了一个多月的炼金术士也可以制作出来，至于原材料的问题，也好解决，就两个字：放血。只不过需要的量有点儿大，看着足有一升的血最后才凝成了一块死灵精华，夜宸都为感到自己心疼。而且，那玩意儿对她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用处，在这个世界的其他人还在学习各种各样的魔法的时候，夜宸作为一个试炼者已经在空间的安排下体会死亡法则了，通过对死亡法则的领悟，夜宸可以自由的运用死亡的力量，而不必拘泥于形式。严格来说，夜宸现在就会一个技能：人体采集术，死神权杖和死神之眸虽然有些类似，但只能当做一种对死亡法则的运用。

    对于三天后那场可能的会面，夜宸并不在意，这只是她落下的一个棋子而已，能起作用很好，废掉了也无所谓，一个合格的棋手应该尽量避免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一个棋子身上，做事情总是需要为自己多留几条后路的。

    在通过那个玩偶和贝尼对过话后，夜宸就把她放到脑后了，她现在有件难以抉择的事。库克给自己的那个笔记上介绍了如何使用黑夜力量的技巧，现在夜宸纠结的是，自己是否要学习这些技巧。

    刚刚进入第七空间的时候，她的管家小精灵菲菲就郑重告诫过她：她所拥有的天赋——死神之心——是极其少见的直接触碰到宇宙法则的天赋，这种宇宙间基本的法则力量在初期对她的力量的提升是全面的，当然，也是平庸的，所以现在，要论起单打独斗，夜宸的实力其实很一般。但是，尽管初期会艰难些，只要熬过去，到了后期，她的这种本源力量将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但是要注意，任何技能的学习都会对夜宸的死亡原力有所影响，甚至会赋予它属性，影响它的潜力，所以现在夜宸没有，也不敢学习任何技能，唯一的一个还是灵魂自然觉醒带来的。没有战斗技能，对她的战斗力影响很大，也正因为如此，夜宸才需要伤雨、唐婳这样和她的天赋互补的人，让自己的死亡原力能够通过她们来发挥最大的杀伤力。

    当然，永远保持这种纯粹的无属性力量也是很难办到的，所以菲菲在最后也说了，如果真的遇到很好的机会，也是可以学习的，但是，请慎重！

    现在，夜宸就面临这么一个机会，她应该怎么选择呢？

    PS：死神之眸现在夜宸还没有学会，但已经有些迹象了，那就是她在全力调动死亡原力的时候，眼睛会变成没有瞳仁的纯粹的墨色，正在拥有实战能力，要等到她成为中阶试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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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12）

﻿经过一天的考虑，夜宸最终还是决定学习如何使用黑夜之力。原因有两点：首先，笔记上所涉及到的黑夜之力是中性的，而且比较基础和纯粹，很接近夜之法则，对这种基本法则的学习并不会对夜宸所拥有的死亡之力有太大的影响。如果笔记上涉及到的力量有明显的邪恶和神圣属性，夜宸说什么也不会学习的，她小心翼翼，不去学习任何战斗技能，还不是为了尽量保持力量的纯粹性？如果让她的死亡之力沾染上了属性，她不就白忙活了吗？另外还有一点，夜宸去“乌鸦小屋”找过库克了，她准备了一枚死灵精华，看能不能换来点儿东西。但库克拒绝了，按他的说法，他这里的很多东西都是涉及到黑夜之力的，如果夜宸没有学习夜之法则，那么他这儿的东西对她来说就是无用的。这似乎是在暗示，如果夜宸不接受夜之法则的学习，那么她就无法继续进行下一步。夜宸相信空间对自己道路的安排，第七空间在任务设置上可以极其残酷，甚至设定幸存人数来增加淘汰率，但它不会对试炼者的修行故意破坏，或者说，它会尽量帮助试炼者增加自己的实力，淬炼自己的灵魂。就像一个农夫，他会将田里长势不好的幼苗连根拔起，但不会将什么重物压在他们身上，故意让幼苗长歪。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库克对她说的那句话：“这是你的命运。”对于宿命论，夜宸是不怎么相信的，但这句话，却勾引起了她很久之前的一段回忆。

    那本笔记上记载的魔法夜宸是不能学习的，她看重的是那些魔法师对黑夜之力的领悟，这可以帮助她更好的领悟夜之法则。

    从此后，夜宸开始过着夜猫子的生活，晚上体会夜之法则，白天则呼呼大睡，好在也店里也没什么人，一般人看到这个拥有浓郁阴森气息的店铺都会绕道走的，就算偶尔有好奇的人进来，也会被眼角瞟到的白色人影，背后莫名的脚步声等灵异现象给吓走。但即便如此，夜宸依然下定决心，必须马上为自己的小店找个服务员，她还有很多事呢，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很快，夜宸就找到了暂时摆脱这份枯燥工作的好机会，今天她要去和贝尼会面。吃早饭的时候，夜宸故意轻描淡写的说道：“唐婳，今天我有点儿事，你去看店。”

    啪的一声，唐婳的筷子掉在了桌子上，她用无辜的噙满泪水的眼睛看着夜宸，无声的抗议着：为什么是我？

    尽管知道唐婳是演的，但在那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的注视下，夜宸莫名的觉得有些愧疚。她扭过头，伤雨正拿着双筷子捅来捅去的，即使在吃饭的时候，她依然全身心的思考着出剑方式。如果让伤雨去看店，并不用担心她不注意招呼顾客，事实上她们的小店已经好久没开张了，夜宸怕的是，要是有陌生人进来，伤雨会不会下意识的拔剑朝人家砍过去。现在来她们这个礼品店的都不是普通人，应对不好很容易惹上麻烦的，对于伤雨的应变能力，夜宸实在不报希望。夜宸摇了摇头，又看向唐婳，用眼睛说道：没办法，只有你了。得到这个结果，唐婳的眼神更加可怜了。

    吃完早饭，夜宸就出发了，她实在受不了唐婳哀怨的眼神了。

    猪头酒吧位于约克市东区和北区的交界处，选在这儿也是为了避开老约翰的势力范围，让贝尼更加放心。这是个简陋的酒吧，只是个平房，占地也不大，甚至连像样的桌椅都没有，酒吧里的那五六张“桌子”不过是一个木酒桶，上面搭着一块木板，而且还是原木板，别说上漆了，连毛刺都没有清理干净，凳子则是稍小一点儿的木桶。虽然这么简陋，但这里的人气挺旺的，大家或坐或站，端着木头酒杯畅饮聊天，很热闹。这和夜宸她们那个装修考究但门可罗雀的暗夜礼品店形成了鲜明对比。

    猪头酒吧也没什么服务员，想要喝酒去柜台前买，有点儿奇怪的是，这里也不卖下酒的小菜，如果需要的话，请自带。

    猪头酒吧的老板班森是个矮粗的汉子，已经夹杂着银丝的蓬乱短发显示着他的年纪也不小了。老板很爽朗，能和他的顾客聊成一团，并时不时引发出一阵大笑，但他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痕，也在昭示着这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

    班森刚刚送走了一批客人，正拿了块油腻的粗麻布擦拭着柜台，一边还回味着刚才他们讲的笑话。

    “来一杯麦酒。”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女人？还有女人来这儿？班森有些惊讶的想到，他抬头一看，还是个漂亮的女人，同时，也是个让班森很讨厌的女人。

    班森当过十几年的兵，也打过好几次的战役，但他放弃了马上就要到来的晋升机会，退役了。班森依然清楚的记得，又一次他去军队的参谋部，那里的人和眼前这样女人一样，冷漠，对生命的极端冷漠，在他们眼中，只有胜负之分，如果需要，他们可以用任何卑鄙歹毒的计谋来对付敌人，更可怕的是，有时候，这些手段也会被用来对付自己人。他们不配称为战士，他们没有一点儿战士应该有的荣耀和激情。也许自己的想法有些偏激，但那确实是他的真实感觉。后来，当他们将自己一整个小队的人牺牲掉，只为了所谓的试探后，班森就有些灰心丧气了，在结束那场战斗后，他就申请退役了，来到这里开了家酒吧。

    虽然很不情愿，但班森还是去倒了杯麦酒递了过去，因为他知道，这种人不但讨厌，而且危险，惹恼了他们，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对于酒吧老板莫名的敌意，夜宸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她也没有在意，端着盛满黄浊麦酒的粗糙木杯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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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13）

﻿夜宸看着木头杯子里的黄色的液体，一脸的纠结，她在犹豫要不要尝一尝。倒不是担心这里面有毒，经过这么长时间对这个世界的熟悉，夜宸也知道，她们的处境没那么危险，不必小心的戒备着周围的一切。而且这个任务还不知道要进行多长时间呢，也不可能一直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在生活习惯上可以放松一点。只不过，就算没毒，但这玩意儿能喝？夜宸摇了摇杯子，麦酒泛出了一些泡沫，显得更加浑浊了。

    夜宸并不喜欢喝酒，只是偶尔会喝一点儿。但她也知道，酒这种东西一向是勇士的最爱，它可以同时带来亢奋和麻醉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让他们能在战斗前热血沸腾，也能在熬过一场战斗后抚慰痛苦的身体和灵魂。

    说不定以后要和这种人打交道呢，夜宸这么想着，还是微微抿了一口。

    太难喝了！这就是夜宸对它的评价，这东西没有一点儿酒的醇香，反而很苦涩，而且还带有一股酸臭，也不知道里面加了点儿什么东西。夜宸强咽了下去，没办法，在这种地方，你要是把酒吐出来，很可能会引来一场打架斗殴，她不想因为这点儿事再惹上什么麻烦。

    夜宸将杯子放下，打定主意再也不喝这种东西了，将注意力集中在周围的酒客的闲聊中。夜宸颇有兴致的听着那些醉客谈论着暗夜礼品店的三个美丽的女孩，而她的名字被提到的最多，她和老约翰的暗斗已经传开了，歹毒狠辣用在男人身上似乎并不那么光明正大，但用在女人身上，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身上，则仿佛玫瑰带刺一般，有种别样的美感。这个世界已经出现照片了，但黑白的色彩、模糊的图像和昂贵的价格，让它并没有得到普遍的应用，所以这些醉汉并不知道他们谈论的对象就坐在旁边。

    没过一会儿，穿着一件宽大斗篷的贝尼就来了。她小心的查看四周，确保自己没有被跟踪，但却不知道，她那种鬼鬼祟祟的样子实在太显眼了。

    看到夜宸，贝尼走了过来，坐下后说道：“你的提议我考虑了一下……”

    没等她说完，夜宸直接说道：“你的实力太差，要杀他根本不可能，所以只能在他最松懈的时候下手。”说着，拿出了一个小玻璃瓶，里面盛着一些透明的液体。

    贝尼说道：“我还没有同意……”

    “。”夜宸也没理会她说了什么，继续说道，“记住，这种药剂开封后只能维持半个小时的药力。”

    听了夜宸的话，贝尼脸上微微泛红，她羞恼的说道：“我没有和他上……”

    夜宸突然站了起来，挑起她的下巴，俯视着她，说道：“把这件事办成后，要设法将他的势力接手过来，这样的话，我会考虑继续与你合作的，如果要是办砸了，我会将我们的密谋公布出去，我并不惧怕和他们为敌，他们也只能给我添点儿麻烦，而且，到时候，你猜猜他们会先对付我，还是先将内部清理干净？”

    仿佛看到了艾伦清理叛徒时的可怕场景，贝尼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刷白。

    夜宸没有等待贝尼的回答，说完这些话就转身走了，仿佛她是在下达一个命令，而不是在和对方进行合作。贝尼看着夜宸远去的背影，脸上有些阴晴不定，最后，她还是将那个小玻璃瓶收好了，有些愤恨的说道：“总有一天，你会落在我手里的，到时候咱们走着瞧。”说完这句话，她似乎得到了某种发泄，心情舒畅了很多。

    出了酒吧，夜宸就把贝尼放到脑后了，她已经落棋了，剩下的就要看对方怎么回应了。难得休息一天，夜宸也不打算现在就回去，她漫步在这个城市的街头，一边欣赏这个城市独特的景色，一边思考着以后的布局。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气质，有的婉约，有的大气，有的因为厚重的历史而显得古朴，也有因为快速的节奏让人觉得冷漠，而约克市，是一个残酷的城市。在这里，当权者、富贵者可以纸醉金迷、酒池肉林，而每年冬天因为冻饿而死的人也不在少数。同时，她又是个多变的城市，街头游荡的混混，可能就是个顶级的刺客，拥有多家产业，富贵逼人者，也可能就是个空壳子，而他们这些试炼者的到来，又给这个城市平添了许多变数。

    夜宸正在随意的逛着，一个身影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是一个个子高挑的女人，从举止动作来看应该是个军人，而且不是普通士兵，很可能是个上位者，但现在，她显得有些落魄，衣服明显不合身，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而且精神很差，脸色憔悴。最让夜宸感兴趣的是，她眼中的迷茫，她看不清自己前方的道路，不知道自己应该何去何从，这是个很重要的信息，在夜宸这种人看来，这就是明明白白的在向外界散发着一个信号：我很好骗。

    夜宸快步走了过去，看到有人接近，她近乎本能的戒备起来，用锐利的眼神看着接近自己的人。

    在距离她一米左右，夜宸就停下了，说道：“你好，我叫宸，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似乎并没有从夜宸身上感受到恶意，她稍稍放松了一些，说道：“你好，我是布丽奇特·阿比迪斯。”

    虽然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但夜宸还是笑着问道：“我这里有份工作，你愿意来吗？”

    夜宸的这个问题让布丽奇特愣了一下，但她还是问道：“什么工作？”

    现在夜宸几乎可以肯定，这又是一个空间选中的任务参与者，只不过她是刚刚来到这里，还没有稳定下来，夜宸甚至猜想，她憔悴的脸色说不定是饿的，这时候，一份工作的诱惑力还是挺大的。

    夜宸温和的笑着说道：“一个礼品店的服务员，工作很清闲的，而且薪水很不错哦。”

    确实是个很不错的工作，但因为太不错了，布丽奇特警觉的问道：“为什么选我。”

    夜宸意有所指的说道：“因为你需要帮助，既然来到了这里，总是要慢慢融入的，不是吗？我也经历过这个阶段，所以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你们一些帮助。”

    “你也是……”布丽奇特的话并没有说完，似乎不知道如何措辞。

    夜宸点了点头，说道：“的确，我也是外来者，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而且我是最近才觉醒了自己的记忆。”

    一句真真假假的话轻松的赢得了布丽奇特的信任，她稍微想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毕竟，她现在最需要的是住所和食物，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才有精力思考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夜宸笑了，开心的把她领了回去。首先，她们终于可以结束看店的悲惨命运了，而且，如果运作的好，这个布丽奇特会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比如说……一些很好的机会。

    PS：感谢kyyis、神隐的幻想者、后时代vb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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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14）

﻿夜宸带着布丽奇特朝她的暗夜礼品店走去，一路上两人边走边聊。通过闲聊夜宸了解到，布丽奇特是个名为血色十字军的军事组织的领袖，在一次讨伐邪恶的过程中被人暗杀了（说到这儿的时候，布丽奇特的眼中充满了愤怒），等她再次醒来，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约克市。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生存并不容易，特别是对于布丽奇特来说，战斗就是她这种职业军人日常生活的全部，但对于如何赚钱果腹她就完全不懂了。在遇到夜宸的时候，她已经饿了一整天了，当然，这是夜宸后来才知道的，布丽奇特并不想把自己的狼狈的现状展示给一个刚刚认识的人。身为一个领袖，她拥有自己的骄傲和气度。

    说话间，两人就到了目的地暗夜礼品店。夜宸首先推门进去了，而布丽奇特站在门口，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脸色变得有些凝重，等她进来后，布丽奇特确定，这里拥有着浓郁的邪恶气息。

    她一脸厌恶的对夜宸说道：“这里的气息我很不喜欢，它应该被圣光净化。”说完，还用戒备的眼神看着夜宸，她对夜宸的来历已经有些怀疑了，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是某种邪恶的话，她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其净化掉。

    夜宸笑了笑，并没有在意布丽奇特语气中的敌意，在得知她的背景的时候，夜宸对这种情况就有所料想了，她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和布丽奇特争论，而是顺从的说道：“好吧，那你用圣光净化一下这里吧。”

    夜宸的回答显然出乎布丽奇特的意料，也是因为对她的印象不错，布丽奇特才给她一个辩解的机会，要是换上以前的自己，直接挥剑砍了过去，对于沾染邪恶气息的人，她绝对是宁可杀错也不放过。和那些染指邪恶力量的人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布丽奇特很清楚他们到底是个什么嘴脸，那些人只能靠阴谋诡计来达到目的，从不敢和圣光正面的对抗。圣光必将胜利，她终将净化世间的一切，这是布丽奇特一直坚持的信念，不管遇到多少挫折和磨难，心中的信仰始终未变。

    布丽奇特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她不明白，已经被自己点出了这里的邪恶，夜宸居然还是这么风轻云淡。既然她这么坦然，那就让圣光来决定一切吧。布丽奇特也不再迟疑，扬起了手，强大的圣光之力以她为中心喷薄而出，将有些阴暗的暗夜礼品店照耀的一片光明，温煦的光芒照在身上，让人感觉一切邪祟都将无处遁形。

    但直到布丽奇特因为坚持不住而将圣光收回，什么都没有发生，礼品店又恢复了冷清。

    “这怎么回事？”布丽奇特忍不住喊道，她知道强大的邪恶力量可以暂时抵抗圣光之力，但再强大的邪恶也无法再圣光的照耀下安然隐藏，什么变化都没有又算怎么回事？

    夜宸慢慢说道：“这里并没有什么邪恶的气息，这里充斥的是死亡之力，圣光之力只能净化邪恶，但净化不了死亡，死亡是世间根本的力量之一，虽然被生者不喜，但却是世界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圣光怎么能将其净化呢？”夜宸说话的语调悠远和深沉，赋予了话语额外的说服力。

    “这……”这和自己接受到的教育并不一样，但布丽奇特完全不知道怎么反驳。

    夜宸用她那纯粹的墨色眼睛直视着布丽奇特，说道：“我们都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对死亡法则有着天然的亲切，我们敬畏生命，但也尊重死亡，请放弃自己的成见，从内心深处感受死亡的气息，你会发现，它同样会让人以温暖的拥抱。”

    看着布丽奇特变的困惑的眼神，夜宸再次强调说道：“圣光是秩序的化身，那么她自然可以净化代表着混乱的邪恶，但死亡本身就是秩序的一部分，又怎么能被圣光净化？你可能听说过一句话：圣光即生命，生命即圣光，同时，死亡也是圣光。”说完，夜宸周身散发出黑色的光芒，但并不邪恶，反而让布丽奇特有种回归母体的温暖。

    这种感觉让布丽奇特难以接受，她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双手，自己竟然接受了黑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似乎看出了她内心的不解，夜宸为她解惑道：“死亡是万物的归宿，是生命最终的形态，在死亡之力面前，你自然会感觉到平静，对此，你不必疑惑，你可以试一下，圣光依然在你心中。”

    布丽奇特听话的伸开了手，掌心闪烁出一团璀璨的圣光，在死亡之力的照耀下，欢呼的雀跃着，与周围的环境没有丝毫的违和。和那团圣光一样，布丽奇特慢慢的沉浸在了黑暗中，她感觉到一种深入灵魂的平静，自己那颗狂热的心也冷却下来，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一些做法并不妥当，自己对圣光的理解太过狭隘了。

    布丽奇特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勇敢的说道：“你可以教导我圣光之道吗？”在她看来，夜宸对圣光的理解已经远在自己之上了。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你不需要被教导，圣光就在你的心中，遵从自己内心的指引，你就会领悟到自己的圣光之道。”

    布丽奇特不是很明白，但还是低下头，出神的看着自己手心的那团璀璨圣光，陷入沉思之中。

    夜宸见她似乎有所体悟，就转身离开了，因为……她快装不下去了！刚才她对布丽奇特说的那番话绝大部分都是真的，只是有些地方她进行了错误的引导。其中最重要的，布丽奇特的圣光之力并不是中性而纯粹的，其中夹杂着很多力量，有神圣属性的，也有暗影属性，甚至有混乱属性，但因为都很微弱，所以还没有发生冲突，但也并不像夜宸说的可以和死亡之力并存而没有排斥。天知道她为了让两者不发生冲突，让布丽奇特认为圣光之力和死亡之力可以共存而花了多大的心思，她必须非常小心的控制住自己的死亡之力。就那么一小会儿，夜宸贴身的衣服已经湿透了，她实在没办法继续维持下去了，恰好有个好机会，赶快撤了下来。

    PS：布丽奇特最开始感受到邪恶气息的是唐婳幻化出来的厉鬼，在她察觉到不对后，夜宸就通知唐婳将厉鬼收了回去，布丽奇特再次感知周围的时候，就只感受到纯粹的死亡气息了。死亡之力和真正的圣光之力并没有矛盾，但也不是说就可以无碍的共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夜宸尽力控制死亡气息，避免和圣光发生冲突外，也是因为夜宸和布丽奇特都没有将力量的攻击性展露出来。布丽奇特只是希望能用圣光的天然属性将邪恶逼出来，这也是因为她死过一次了，行为没有那么极端了。真要是发挥出圣光的攻击性，别说是不同类别的死亡之力了，就算是同种的圣光之力，之间也会有对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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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15）

﻿来到后院的客厅，夜宸给自己倒了杯水，刚刚坐下还没来得及喝，就听到了唐婳的抱怨：“姐，你怎么领回来一个有圣光之力的人呀，我以后还出不出门了。”夜宸带着布丽奇特快到礼品店的时候，唐婳就听到了她的吩咐，赶紧回后院了。她身上可是确确实实拥有强烈的邪恶气息，绝对是被净化的对象，布丽奇特堵在门口，她就完全没办法出去了，而且就算能躲得了一时，但也不能永远躲下去呀！

    听了唐婳的抱怨，夜宸重重的将杯子放到了桌子上，几滴水珠飞溅了出来，杯子和木质茶几发出的沉闷碰撞声一下子让客厅的气氛紧张起来。夜宸脸色阴沉的说道：“知道这样，就学会把自己身上的邪恶气息去掉，不要总想着抱怨！”

    唐婳呆愣的看着夜宸，她只不过随便抱怨一句，怎么引来了她这么一顿严厉的指责，而且还是为了外人。

    看到唐婳一副受了欺负的委屈样子，夜宸叹了口气，把语气放和缓，说道：“你别觉得我说话难听，以后我们会遇到各种情况的，你这一身明显的邪恶气息很可能会引来麻烦的。”

    唐婳对此却并不以为意，邪恶怎么了，在这里，只要能活下去，就是成功，就是正确的。

    见唐婳这个样子，夜宸只好继续警示道：“这几天，我感觉你的灵魂好像有些被污染了，你必须能够完全的控制住自己，在第七空间，如果自己做不了自己的主，就会出现明显的性格缺陷，那样是走不长的。”话已说到，夜宸拿起了杯子，轻轻啜饮了一口。

    夜宸的这番话让唐婳悚然而惊，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最近确实有些被各种情绪所支配，一些事自己明明知道没有必要去做，但还是在欲望的支配下去做了。对于一般人来说，管不住自己只是比较麻烦而已，但对于唐婳来说，这就变的极其危险了。在她的精神识海中，游荡着无数的厉鬼，那些都是她自己幻化出来的，这些厉鬼可以给予她强大的力量，但它们并不是安分守己的，有些已经在窥视自己了，但她之前并没有在意，以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中，不知不觉，自己的灵魂已经被影响了，要不是被夜宸点出来，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一旦她的主体意识无法将那些厉鬼镇压住，它们和可能就会逆上而篡之。到时候，唐婳将会面临万鬼噬骨，万劫不复的可怕后果。

    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危险境地，唐婳立刻沉入到自己的识海中，开始清理那些不老实的厉鬼。

    见唐婳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夜宸才算放下了心，她也是最近才发现，唐婳的行事越来越极端而邪恶了，很多时候其实完全不必要，但唐婳还是将事情做的很残酷，她内心的邪恶欲望似乎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

    对于夜宸她们来说，邪恶、卑鄙都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绝不能为了邪恶而邪恶，为了卑鄙而卑鄙。就像夜宸，她的行事风格狠辣而冷酷，那只是因为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么做可以最大程度保证自己的胜利。但如果有需要，就像刚才那样，夜宸完全可以完美的变成一个慈悲而博爱的圣女。

    毕竟还只是个苗头，那些厉鬼处理起来并不麻烦，很快，唐婳就清理干净了，至于自己灵魂被污染的地方，那就比较麻烦了，只能靠以后慢慢的消磨了。

    唐婳舒了口气，还好发现的及时，心情算是放松了下来，她好像想到了什么，有些调皮的问道：“姐，你说的空间是什么？”不是说要完美的扮演暗夜三姐妹吗？怎么从夜宸嘴里还出现了“空间”的这两个字？唐婳像是个被姐姐训斥过的小女孩，有些任性的抓住了个机会就打算扳回一成。

    唐婳以为夜宸会有些措手不及，但没想到夜宸会用怜惜的的目光看着自己，说道：“我忘了，小妹你还没有觉醒，虽然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但只有觉醒了记忆，你才能够明白我们真正的身份，自然也就会知道我说的空间是什么意思。”

    唐婳有些目瞪口呆了，她没想到夜宸编故事的能力这么强，什么话都能圆回来。夜宸把任务参与者和暗夜三姐妹的身份完美的融合到了一起，只不过将她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往前推进了些，用夜宸的话来说，她们是在约克市长大的，是货真价实的暗夜三姐妹，但最近，她觉醒了记忆，知道自己原来另有一层真正的身份（到底是试炼者还是其他世界的人物，取决于具体情况）。之所以要这么设计，是因为这两种身份对她们都很有用处，要想在约克市东区立足，暗夜三姐妹的身份可以给她们很大的便利，但遇到布丽奇特这样的人，就可以说自己和她一样，也是死过一次后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城市的，以获取“同类人”的初始好感。最关键的是，这么说的话，就算布丽奇特发现自己一直在用暗夜三姐妹的身份活动也不会有丝毫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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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16）

﻿夜宸在暗夜礼品店的二楼腾出个房间，作为布丽奇特的住处。本来夜宸打算每个月给她一万的金券作为薪水，但布丽奇特表示，自己并不需要那么多的钱，用她的话来说：“我可不像那群卑劣的地精，眼睛里全是金币。”最终，在夜宸的劝说下，布丽奇特接受了每个月两千金券的劳动回报。

    从看店铺这种无聊至极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暗夜三姐妹都显得很高兴。夜宸重新回到了书房和实验室，一头扎进了炼金书籍的海洋；伤雨还是每天练剑，而且行为越来越奇怪，她时常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每次出来都有一种元气大伤的感觉，要不是感觉到她的灵魂并没有被污染，夜宸恐怕会认为她在进行什么邪恶的召唤仪式；至于唐婳，她终于不再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了，她有时间会打扫一下房间，或者翻看一些散文诗词，慢慢的修复自己被污染的灵魂，同时，她也在寻找自己的道路：恐怖到底是什么？只是单纯的厉鬼吗？

    布丽奇特对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每天早上，她会拿着抹布，打一盆水，将暗夜礼品店的货架柜台擦的一尘不染，然后打开店门，笑脸迎接每一位顾客，如果没什么事（事实上，这个礼品店绝大部分时间都没什么事），她会默默的对圣光祈祷，以获得内心的平静。

    布丽奇特喜欢现在平淡的生活，特别是回想起自己前半生的坎坷和痛苦，她对现在的生活就更加珍惜了，她不再是那个军团的指挥官了，终于可以把身上如山重的负担卸下了，她现在感觉轻松而愉悦。

    布丽奇特真的是把这个小小的礼品店当做了自己的家，她热情的招呼每一位进来的顾客，卖力的为他们介绍店里的可爱玩偶，但到目前为止，她一个玩偶都没有卖出去，所有的顾客都被店里浓郁的死亡气息给吓跑了。

    今天，又一个女孩慌乱的离开了，已经快中午了，这是半天时间唯一走进礼品店的顾客了。在礼貌的送走她后，布丽奇特显得很沮丧，她将手里的小狗玩偶放回货架，勉强的笑了笑，轻声对它说道：“提瑞，不要伤心哦，你这么可爱，总会遇到喜欢你的女孩的。”

    说完，还摁着小狗玩偶的脑袋点了点头，自己配音说道：“我不会伤心的，你也不要沮丧哦。”

    听了“小狗”的安慰，布丽奇特开心的笑了。

    夜宸正好有事经过，在看到这一幕，她突然感觉有点儿心疼。夜宸忍不住说道：“你知道的，这里不是一个纯粹的礼品店。”

    布丽奇特回头看着夜宸，给了她一个灿烂的笑脸，说道：“我知道呀，拥有这么浓郁的死亡气息，这怎么会是个普通的礼品店，但我还是很喜欢这里呀，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朋友们。”说着，伸手去拉夜宸的手，夜宸下意识的想要回避，她不喜欢和任何人进行身体上的接触，但还是忍住了，任由布丽奇特将她拉住。

    布丽奇特指着刚才那个嫩黄色的小狗玩偶说道：“这是提瑞，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狗，也是像他一样，乳黄色的，很可爱的，从他刚刚出生我就养他了，我每次出去玩的时候都会带上他，我们尽情的在森林、原野上奔跑……”说着，布丽奇特好像回到了记忆中，那时候没有天灾，没有战争，父亲在休假的时候，会带着她，还有提瑞一起去野餐，可是后来，一切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布丽奇特摇了摇头，似乎想要把脑袋里不好的记忆全部甩掉，她又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熊玩偶，说道：“这是吉姆，有一次，父亲带我去铁炉堡，那是个宏伟的城堡，但对于孩子来说太过压抑了，所以我就偷跑了出来了。在野外的雪地上遇到了吉姆，她是个漂亮的小熊，毛色是雪一样的银色，她虽然年纪还很小，但是可威风了，见到我后，冲着我怒吼了一声，那时候我只有六岁，被吓的不敢动弹了，还好父亲及时找到了我，把她赶跑了。本来父亲想要杀了她，但我阻止了，那次是我的不对，我没有接受邀请就擅自来到了她的家，她当然会不高兴了。从那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希望能成为一个猎人，身边跟着一个像吉姆那样的熊宝宝，我们一起去旅行，一起去冒险。”

    布丽奇特一一为夜宸介绍她的好朋友，那是她最美好的记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最后，布丽奇特对夜宸说道：“我现在不单学会了复仇，也学会了守护，我会守护这里，守护自己的幸福。”说完这句话，布丽奇特身上不由自主的散发出圣光的光辉，这时候，她的圣光不再杂乱而无序了，变的纯粹了很多。

    ……

    从此以后，夜宸总是会抽些时间和布丽奇特聊聊，不让她一个人在店里那么孤单。她们会聊到她的故乡，那个叫做艾泽拉斯的美丽世界，布丽奇特会讲述那里发生的感人故事。夜宸也会向她抱怨自己的烦恼，很多时候，略显内向的二妹伤雨和太过调皮的小妹唐婳会让夜宸感到头疼。在夜宸抱怨的时候，布丽奇特总是耐心的听着，她知道，夜宸虽然在抱怨，但她的眼中满是对自己两个妹妹的溺爱，那种拥有家人的感觉，真好。

    慢慢的，夜宸和布丽奇特的关系越来越好了，唐婳完全不明白夜宸为什么要这么做，即使她们经历过万千磨难终于成长为执行者后，唐婳依然没弄清楚那段时间夜宸到底是怎么想的，那时候夜宸的内心到底发生了什么，将永远成为一个谜团。

    一天下午，夜宸难得的给了自己一个休假，她正坐在阳台上，欣赏着梦幻般美丽的晚霞，云随风动，变幻出无群的景幻。这时，唐婳突然跑了进来，对夜宸说道：“姐，我刚刚听到一个消息，昨天晚上，贝尼和她的导师艾伦双双死在了床上，说是因为中毒。”

    听到这个消息，夜宸脸上浮现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自己落下的棋子果然起作用了，艾伦的死对于老约翰来说绝对是个重大的打击，自己终于可以开始下一步布局了。

    夜宸点头表示知道了，继续欣赏天边的晚霞。

    唐婳等了一会儿，见夜宸并没有在意贝尼的死，忍不住问道：“姐，贝尼死了呀，我们不是打算让她的来接受老约翰留下的势力吗？”

    夜宸站了起来，揉了揉唐婳的脑袋，故意将她的头发弄乱，笑着说道：“估计贝尼也是这么想的，她可真是个老实的孩子，她怎么就认为我会带她那种一没心机城府，二没实力手段的人一起玩呢？”难道还能因为她那一身肉，自己又不是没有，而且不比她的好？

    唐婳呆愣的看着夜宸，她这时候才知道，一开始那瓶药剂就带给贝尼和艾伦两人死亡，一开始，夜宸就没打算带着贝尼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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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17）

﻿就在夜宸开始对下一步的行动进行布局的时候，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打断了她的计划。

    这天，夜宸正在和布丽奇特探讨如何体会圣光之力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推门走了进来。那个男人衣着朴素，脸上习惯性的挂着谦卑的笑容，双手还抱着一个盒子。

    他走到柜台前，对着这两个女孩问道：“请问，哪位是宸小姐？”

    布丽奇特抽了抽鼻子，似乎闻到了什么味道，然后有些厌恶的看着那个男人，对于经历过尸山血海战役的军团指挥官布丽奇特来说，那种恶心的气味她并不陌生，她喜欢现在的生活，不想让那些杀戮再沾染到自己用心经营的礼品店了。

    夜宸说道：“我就是，进来说吧。”说完，对布丽奇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她要离开一会儿。而布丽奇特也意识到刚才自己的失态，回了一个歉意的笑容。

    夜宸拍了拍她的手，表示并不在意，然后站了起来，领他来到了后院的客厅里。

    上茶，宾主坐定后，夜宸开门见山的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那个中年男子赔笑着说道：“我叫汉斯，是老约翰的管家，有一份礼物要送给宸小姐。”说着，把盒子放到了桌子上，并小心的打开了。

    随着盖子的打开，一股怪异难闻的味道散发了出来。

    夜宸凑过去一看，微微愣了一下，盒子装着一颗人头，虽然已经有些腐烂了，但她依然可以辨别出来，这颗人头是属于老约翰的，而那股怪异的味道就是尸臭和防腐药剂混合起来的味道。

    夜宸把盒子盖上，玩味的说道：“什么意思？”

    汉斯立刻将和善的笑脸换成了一脸的悲痛，他说道：“前段时间，老爷突染重疾，卧床不起，又勾起了年轻时受到的旧伤，竟然……竟然没有熬过去！”说到这里，汉斯还挤出了几滴眼泪，他抽泣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老爷临终前，把我叫到身边，说他自己也知道，因为耿介的脾气，平日里和周围的街坊邻居多有不睦，吩咐我等他死后，将他的头取下，来向各位赔罪，希望能看在多年老街坊的情分上，帮衬着一点，别让老爷一辈子打下的基业荒废掉。”

    夜宸看了眼悲痛欲绝的汉斯，心中叹道：老约翰的眼神也不怎么样，养了一头白眼狼。不过汉斯选择的时机还是不错的，艾伦刚刚被自己借贝尼的手杀了，老约翰之前又为了逞强，吃了一些蕴含强大死亡气息的肉，现在绝对还没恢复，战斗力估计只有平常的三四成，这时候正是老约翰实力最为薄弱的时期了。只不过汉斯这个白眼狼趁着主人子虚弱的时候弑主也就罢了，还拿着他的人头来缓和与周围势力的关系，这心肠也够黑的了。

    夜宸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都去过哪里了？”

    汉斯马上答道：“老爷生前说过，自己最对不出的就是暗夜三姐妹了，他和宸小姐的父亲是至交好友，好友去了后，自己却没能照料好故人之后，实在惭愧，所以吩咐我第一个就拜访您。”

    “哦？”夜宸有些奇怪了，难道自己高看了他，在他决定弑主的时候，还没有找到新的靠山，这时候才想起来让自己帮他撑腰？亦或者说他这么做也是临时起意，所以才没做什么提前准备？

    夜宸面无表情说道：“上一辈儿的事了，不提也罢。”

    听夜宸这么说，汉斯脸色变的有些凝重了，他知道，仅仅想凭着那莫须有的上一辈儿的交情来套关系是不可能的了，好在他还有别的筹码。汉斯继续说道：“我在收拾老爷的遗物的时候，整理出了一些炼金方面的古书，看起来应该是宸小姐的父亲留下的，您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我给您送过来？”

    夜宸挑了挑眉，利诱？还算有点儿脑子嘛，真要是炼金方面的珍贵文献的话，对自己倒是有些用处的，不过……夜宸开口问道：“你确定是我父亲留下的？”

    汉斯肯定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确定，那几本书是老爷珍之又珍的收藏，绝对是您的父亲遗留的。”

    又是一阵沉默，夜宸在心中权衡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攫取最大的利益。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既然如此，那明天你就把那几本书送过来吧，毕竟是父亲的遗物，做女儿的也不好任其遗落在外。”

    汉斯笑了起来，脸上不复之前的凝重，说道：“好的，遵从您的吩咐，老爷的葬礼定在了三天后，不知道您有没有时间……”

    怎么，还想让我去参加他的葬礼？夜宸皱起来眉头，不悦的说道：“老约翰的葬礼我就不去了。”说完，又故意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老约翰和我父亲是故交，他的死让我回想起来了父亲，心中悲痛，实在不想出去了，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我怕触景引哀思，不去了。”

    汉斯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好吧，我主要是怕有人在老爷葬礼上闹事，想让您去镇一下。”

    夜宸摆了摆手，说道：“没关系的，如果有人觉得心中有气，那让他来找我，我和他聊聊。”

    得到了自己还算满意的答案，汉斯算是微微放下心来了，虽然还没得到理想的结果，但这样已经可以帮自己撑过一段时间了。夜宸猜测的没错，汉斯这么做确实是临时起意，要不是老爷装上了自己和三夫人……唉，事情又怎么恢复发展到这一步呢？

    两人又随口聊了几句，见夜宸已经举杯了，汉斯识趣的告辞了。

    目送汉斯走后，夜宸回到了客厅，这时候，唐婳下来了，她问道：“姐，那是谁呀，来这儿干什么？”

    夜宸冷哼了一下，说道：“又一个可以利用的棋子罢了。”

    老约翰的死就这么被夜宸轻描淡写的抛在了脑后，她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没有在意，老约翰是唯一一个真正在意暗夜三姐妹身份的人，而对于东区的其他人，能够出卖炼金产品的人就是暗夜三姐妹，至于说到底有没有掉包，他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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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18）

﻿第二天一早，汉斯依言送过来了三本古书，夜宸随手翻看了一下，露出了奇怪的笑容。炼金术是门深奥的学科，懂得人很少，汉斯手下自然也没有了解这方面的人才，所以估计他也不知道，这三本书中就一本是关于炼金的，另外的那两本古书上记录了一种名为附魔的技巧。夜宸在自己书房的藏书中看到过对于附魔的介绍，和能够创造出新东西的炼金不一样，附魔需要一种载体，通常来说，附魔师可以在武器铠甲上附着特殊的魔法，让持有人获得增益的效果，而附魔最鼎盛的时期，他们最主要的任务却是在建筑上描绘复杂的法阵，那时候，宫殿、庙宇、陵墓等重要场所都需要附魔师来构建各种结界。

    当然，你要真把附魔归属于炼金也可以，两者有很多材料都是相通的，而且一些手法还是有共通之处。

    夜宸想了想，还是决定把书收下了，这东西是白来的，不要白不要，至于说对汉斯的庇护，到时候看自己心情吧。

    汉斯对他们这种人还是不熟悉呀，他跟着老约翰，看到的都是老约翰义字当先的一面，就以为所有的黑暗世界大佬都会在意承诺。但他不知道，那只是这些大佬展现在人前的一面，夜宸相信，老约翰也干过不少阴暗的勾当，要不然他根本无法在约克市的黑暗世界中立足。

    看着汉斯离去的背影，夜宸开始思考怎么才能榨干他身上最后一丝油水。他这种只学会笑脸迎人，和气生财的管家根本没学到老约翰在黑暗世界处事的技巧，他在黑暗大佬眼中，绝对是个肥美的小白羊，不吃都对不住老天爷给自己的机会。

    但事情的发展又一次出乎夜宸的意料了，虽然放弃了不少利益，但汉斯还真的撑了下来，他在各个势力面前斡旋，在送出了六成产业之后，汉斯才真正得到了这些“街坊”的认可。期间自然也少不了借一下暗夜三姐妹的威名（三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能在黑暗世界立足，又身怀炼金术这种重要技能，却没有被某个势力划为禁脔，除了她们所求不多之外，必要的武力威慑当然也是有的），但夜宸并没有在意，他掌握的分寸很好，在最大程度上借到力的同时，又避免了给夜宸带来实际的麻烦。

    最近几天东区的黑暗世界挺闹腾的，除了老约翰的死带来的震荡外，夜宸还听说有几股新兴突起的势力，看来那些蛰伏已久的任务参与者都开始布局了。其中有一个势力引起了夜宸的关注，和她们的暗夜礼品店同一个街区的金币娱乐会所换主人了，新主人名叫温云，听说是个性感成熟的女人，而它的原主人独眼已经消失好几天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消失就可以等同于死亡。

    之所以对这个温云感兴趣，主要是夜宸发现，自己所做的布局出了个很大的纰漏，如果想要安稳的度过这个任务，自己就必须找个有管理才能的人合作，而温云，就是她的第一个选择目标。

    今天也没什么事，夜宸就出去了，她在东区随意的逛了一会儿，才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金币娱乐会所。在东区的黑暗世界开的这么一个“娱乐会所”自然不是什么普通的娱乐场所，当然，它也是提供娱乐的，只不过都不是什么干净的东西，黑三样俱全。

    夜宸首先在站在门外看了看它的招牌，一块深蓝色的招牌上写着“金币娱乐会所”这几个字，店门用的是玻璃材质，这么大的玻璃也要不少钱的，但效果还是挺好的，看起来会敞亮很多。夜宸以前没来过这个金币娱乐会所，但也听说过，那里以脏乱闻名，正如它的名字，独眼只对金币感兴趣，至于说服务，没有，想干什么自己去做，想要什么自己去拿，除了收费的地方其余全部自助。现在看来，换了个老板，这里的气象改变了很多呀。

    走进大厅，前台一个漂亮的服务员迎了过来，对夜宸说道：“欢迎光临，不知道您想要什么服务，我们这里有高档餐厅、酒吧、棋牌桌球室，如果您想要玩几把，我们这里有约克市最大的赌场，如果您累了，也可以选择一间客房，我们会提供特色香烟和按摩服务服务哦。”

    夜宸笑着说道：“服务水平很不错嘛，你是新来的吧？”

    前台服务员露出职业化的甜蜜笑容，说道：“是呀，我之前在外地读大学学习酒店管理，刚刚毕业，您怎么看出来的？”

    夜宸说道：“如果你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就不会连我都不认识。”

    前台服务员脸色一僵，知道自己犯错了，虽然不能怪她，但这种有分量的客人来了，她们却不认识不知道，也算是个麻烦，这个麻烦到底会闹得多大，取决于这位客人的心胸和心情。

    见她的脸色变了，夜宸也不再逗她了，说道：“去给你们老板通报一声，就说暗夜三姐妹的宸来访。”

    前台服务员慌乱的应了一声，让同伴替她接待着，自己赶紧打电话。很快，她就跑了回来，对正在沙发上休息的夜宸说道：“实在不好意思，我们老板不在，但她马上就要回来了，如果您没什么急事的话，可以去六楼的会客室稍微等一会儿，老板马上就过去。”

    夜宸起身说道：“带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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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19）

﻿会客厅里有准备好的点心，那个前台服务员为夜宸磨制了一杯咖啡就离开了。空荡荡的会客厅只剩下夜宸一个人了，不过她也没等多久，几乎是刚刚坐下，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了，一个大概二十五六，有着成熟气息的精致女人走了进来，她穿着一身很显线条，但却是很不适合战斗的套裙，脸上还画着淡妆，左手上戴着一个碧绿的翡翠手镯，虽然脚步匆匆，但丝毫不失仪态。

    她看到夜宸，微微低头示意，说道：“我就是温云，有贵客到来，有失远迎了，实在抱歉，抱歉。”

    夜宸起身，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说道：“客随主便，没有预约就来访已经是失礼了，温小姐太客气了。”这些都只是场面话而已，夜宸孤寂这个温云根本就没有外出，至于她为什么这么做，夜宸也能猜出来一点。她们之间的地位关系很微妙，大体上，她们是平等的，如果细究起来，暗夜三姐妹属于老牌势力，但温云是新冒出来的，在资历方面，温云要稍微差一点。这时候夜宸来访，温云要是下去迎接，有点儿降低自己身份了，如果就直接让夜宸自己上来，又太没礼貌，所以她才想到了这么一个方法，假装自己不在，让夜宸先上来，自己再出现。

    当然，到底谁迎接谁这是个很细小的礼节，平时是不用去关注的，而现在，温云在这方面显得很在意，说明她对双方的关系定位很关心，这就是要谈判的节奏呀。就像平时约见客人，随便一点无所谓，但如果要进行的是一场重大的外交谈判，谁先进门都成了大问题。

    自己本来就是想要合作的，现在对方也有谈判的意向，夜宸当然会很高兴了。

    刚才那些只是夜宸脑中闪现出来的几个念头而已，双方又寒暄了几句，落座后夜宸刚想说话，一种奇怪的感觉涌到心头，又是那种特殊的好感，对方和自己的天赋是互补的！夜宸忍不住嘴角扬起了一丝微笑，自己的运气真不错，有这么一层关系，就不用合作了，直接把她拉进自己的队伍就可以了。虽然夜宸对温云的性情生平并不了解，但这并不重要，只要她有用就可以了。公子小白收服管仲的时候在意他的私生活吗，刘邦拜韩信为将的时候在意过他几次的叛逃吗？对于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来说，有用之人就可以用，当然，对那些心思太活泛的人，用完后怎么处理就是另一件事了。

    事情进行的这么顺利让夜宸感觉挺轻松的，她开口说道：“温云小姐，加入我们的团队吧。”

    温云愣了一下，没想到她这么直接，有些惊愕的开口问道：“宸小姐说话好奇怪，我为什么要加入你的团队？”

    夜宸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温云小姐何必明知故问，你是单人参与到这个任务的吧？”

    见夜宸直接点破了她试炼者的身份，温云也没有反驳，顺从的点了点头。

    夜宸继续说道：“那不就得了，你要是不想死的话，加入我们的团队是最好的选择。”

    见夜宸把话说开了，温云也就不再装傻了，她说道：“现在说这话还太早了吧，还没到第三个月呢，那个人到底会如何还不知道呢？”

    前几天约克市西区的一家小型珠宝店发生了偷窃案，据说是单人作案，至今仍没有破获，好在店里的损失不大，影响并不算太恶劣，所以这件事闹了几天也就不再受关注了。但参与到这个任务的试炼者都知道，第二个月的车票已经被人拿走了，温云话中说的那个人指的就是那个拿了车票的人。

    夜宸不以为意的说道：“这并不重要，不管怎么样，那人都活不长，最多只是麻烦一点儿。”

    温云摩挲着自己左手的手镯，说道：“麻烦一点儿？这可未必，这需要各个团队之间的相互配合，咱们这些人能做到吗？”

    夜宸摆摆手说道：“这一点不用担心，要是连这都做不到，我们也不会被空间选中参与到这个任务中了，再说，论起合纵连横，到底哪一方会更容易一些？”

    温云有些哑口无言，但她还是坚持的问道：“如果我就是不同意呢？”

    夜宸笑道：“你不会的，你是个聪明人，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道路的。”

    温云不说话了，她沉思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好吧，我答应加入你的团队。”

    夜宸仰靠着座椅后背，轻淡的说道“介绍一下自己吧。”

    温云微微皱眉，显然不想回答，见状，夜宸只好说道：“虽然是我提出来的，但你知道的，你并不占据主动。”

    PS：这里对夜宸和温云的对话做下解释。

    夜宸劝说温云加入自己的团队，最主要的论点就是：这个任务中，没有团队支撑的单人根本活不下去。通过对第一张车票的试探，可以知道，空间在设计这个任务的时候，强调的是赤裸裸的相互斗争，是实力的对抗，而车票只是个引子，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作用。空间在第一张车票作废后，宣布任务时间顺延，就是告诉所有的试炼者，不要着急，可以慢慢斗，慢慢打，不必被二十张车票所束缚住，这个在之前也说过，所以这个任务的名字叫做“离开”约克市而不是“逃离”约克市。

    空间发布的这个任务的规定通过方式是通过参与者互相斗争，淘汰到只剩下二十个参与者来占据那二十个名额。除了空间内定的那几位强大的存在，其余的参与者的实力应该差不多，那么单人参与者的实力和一个团队比起来就要相差不少，他们将会被当做软柿子，成为第一批被攻击的人。所以夜宸说单人参与者根本活不下去。既然活不下去，就应该找个合适的团队加入，毕竟参与到这个任务的团队很多，那么夜宸的团队确实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当然，空间到底会不会给单人参与者留一条活路，还要看下个月。单人参与者最大的优势就是其灵活性，如果得到了车票，他完全可以躲起来，约克市也是个不小的城市，真要是用心躲藏，还真的很难被找到。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大，空间应该会采取措施，避免出现这种取巧的方式，最大的可能，就是会在提示新车票位置的同时也提示以前出现的车票的位置，这样一来，靠躲根本躲不过去，单人参与者就真的一条活路都没有了。而这一切，需要看下一张车票出现时的情况，所以温云会说到底如何还未可知，但夜宸却认为，不管到底会怎样，单人参与者都无法靠自己在这个任务中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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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离开约克市（20）

﻿又是一阵尬尴的沉默，午间温暖的微风吹过，却让温云有种烦躁的感觉，她知道，这是夜宸在向自己强调她拥有团队的领导权，虽然她会顾及各方面的利益需求，但在很多方面，温云必须要表现出服从和认可。这种身份的转变温云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当自己真正遭遇的时候，却依然感觉很不舒服。

    自己会出现这种心理变化，温云自己都有些惊讶，在她波澜的前半生，暂时性的表示臣服是常有的事，只要不触犯到自己的底线，低一低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次，她却感觉不爽，很不爽。事后温云回忆起这段经历，才明白过来，这是一种对优秀同类的嫉妒。温云是个极其聪明的人，否则也不会在那种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同时，她也是个骄傲的人，在与诸多强大的势力周旋的时候，她发现很多人的智慧和他所处的地位并不相符，她认为那些人虽然身处高位，但也只是任人摆布的棋子罢了，就算需要低头，她也知道那只是虚与委蛇。

    后来，在进入了第七空间后，她也没遇到什么优秀的女人，心中的越发的骄傲了，现在，她终于遇到了同类，还没有交手较量，迫于形势自己却不得不服输，她不甘心！

    这种心理其实很普遍，一个人对世界首富拥有多少资产并不感兴趣，但如果自己同事的工资比自己高几百，心里就特别不平衡了，因为同类，所以机遇空间是一样的，在同类人中发现有比自己强的人就会产生强烈的挫败感，进而转化为嫉妒，甚至愤怒。

    这种心理人人都有，但温云作为一个单人被空间选中参与这个团队任务，心理素质方面自然不是问题，她很快就调整好心态，自我介绍道：“我是大药剂师普特雷斯的最得意的徒弟，温莎。”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儿耳熟，夜宸回忆了一下，说道：“幽暗城皇家药剂协会的普特雷斯？我没听说他还收过徒弟呀？”

    温云说道：“没想到队长也听说过我的导师，他的行为很隐秘，外界少有人了解，导师其实收了不少的徒弟，但大部分都很蠢笨，最终成为了试验材料，而我们几个优秀的学徒则被派到了各地执行秘密任务，所以外界以为导师根本没有收学生。”

    “哦，这样呀。”夜宸恍然大悟，说道，“那么你是……”

    温云说道：“我被派到暴风城做密探。”谁知道自己在执行一次暗杀任务的时候被选中，进入了第七空间。

    夜宸停顿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你的身份恐怕没这么简单吧？”

    对于夜宸的提问温云有些惊讶，她轻笑一声，说道：“队长好眼力，我还是暴风城军情七处的上校，云娜。”

    双面间谍？确实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呀，难怪她会被空间选中参与到这个任务中，夜宸心中感叹道。

    介绍完自己的传奇身份，温云觉得还不够，现在的形势对她很不利，她是加入夜宸的团队是寻求庇护的，温云最担心的是夜宸看轻自己，所以她决定献出一份“礼物”。

    又聊了几句，温云对夜宸说道：“我最近研发出了点儿新东西，可是很有意思的哦，正好可以让队长看看，请稍等一下。”说完，就出去了。

    当温云再次回来的时候，手里托着一个小铁盒子，盒子里面是一个水晶瓶，瓶里面盛着一种有着诡异绿色的液体，即使在常温下依然不停的翻滚着泡沫。

    温云把水晶瓶小心的放到桌子上，说道：“这是我研制出来的天灾二号。”

    “天灾？！”夜宸重复道，语气中带有些惊讶，在布丽奇特的讲述中，天灾毁掉了她的一切，也让整个艾泽拉斯满目疮痍。

    对于夜宸的反应温云显然很满意，她笑着说道：“对，就是天灾，不过我把配方改良了一下，虽然制造的亡灵不太好控制，但其战斗力却有很大提升，而且极富攻击性，这是我经过好几次试验得出的结论，绝对可靠。”

    夜宸看了温云一眼，这个女人的心也挺狠的呀，估计为了能得到准确的数据，她也耗费了不少“试验品”吧？

    温云对自己的处境很清楚，如果按着普通的路线来走，她在这个任务中是很难存活，那么她就只能用些偏方了。温云的打算是，把这潭水彻底搅浑，具体来说，就是散布这种天灾二号的瘟疫，制造出一大批实力强大而没有理智的嗜血亡灵，她不需要控制那些亡灵，只要它们尽情的在约克市屠杀就可以了。如果在传染性和突发性上做好，再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她一下子能灭掉不少的任务参与者。对于温云这种单人参与者来说，约克市的局势越乱越好，这样她才有更多的操作空间，如果效果足够好的话，那些团队甚至都没时间来搭理自己。而且，虽然说温云无法控制那些亡灵，但作为天灾的散布者，一些防护措施总会有的，在被天灾笼罩的城市中，她绝对要比其他人活的更轻松一点，这样一来，她的生存环境就会好很多了。

    温云把玩着那个水晶瓶说道：“队长，你说我们要不要试一试？”语气中充满了某种诱惑。

    夜宸摇摇头说：“不必了，现在的局势还没有恶化到那种程度。”

    听了夜宸的话，温云也没有在坚持，而是顺从的把天灾二号放回到盒子里。刚刚那些推测都是建立在天灾二号的效果很好的基础上，万一这瘟疫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她就真的得罪了所有的任务参与者，绝对会被联名追杀的。她之所以把这个拿出来，其实是想告诉夜宸，她并不是一点后路都没有，别觉得就吃定自己了。

    又经过了一番试探和较量，两人终于就双方的关系定位达成一致了，并对日后的布局进行了探讨。这时候已近傍晚了，夜宸伸了个懒腰，说道：“时间也不早了，你和我一起回暗夜礼品店吧，那里还有两个队员呢，给你们介绍一下。”

    温云点了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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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21）

﻿约克市东区，暗夜礼品店后院的客厅里，温云坐下后，夜宸给她沏了一杯红茶，茶叶肥壮显露金毫，茶汤红亮，香气浓郁，红匀明亮，。

    温云喝了一口，赞叹的说道：“味道醇厚，真是好茶。”

    夜宸知道这只是一种客人对主人的恭维，毕竟她用的也只是普通的红茶，随口说道：“你客气了。”

    按说，试炼者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对要入口的东西会特别在意，谁知道这东西都经过了哪些人的手，下毒是种高效而隐蔽的杀人手段，是很多试炼者的首选，也是所有试炼者不得不注意的地方。

    温云对夜宸递过来的茶并没有起疑心，一是她已经是夜宸领导的团队的一员了，彼此之间有了份信任，虽然还不是特别牢固，但在没有明显的利益冲突的时候，她们并不需要对对方太过防备。此外，她的注意力被一件事吸引了。

    两人随意的聊了几句，温云显得漫不经心的问道：“前面看礼品店的那个女人是谁呀？”

    夜宸说道：“她是布丽奇特，也是你们世界的人，你估计在哪儿听说过吧？”

    “血色十字军的领导者布丽奇特将军？”温云看着夜宸，眼中闪现出了异样的神采，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她的脑子飞速的转了起来，她的出现勾起了温云尘封了很久的一个愿望。

    巫妖王耐奥祖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温云的偶像，他所制造的天灾对艾泽拉斯造成了永久而深远的影响，那种强大，智慧，手段和狠辣深深的打动了温云，让她为之着迷。

    为了向自己的偶像致敬，温云不惜冒着巨大的危险偷偷研究天灾瘟疫，要知道，她主要是在暴风城活动，那里的人对天灾可是有着彻骨的仇恨，要是被发现，想得个好死都难，但温云就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凭借着自己对药剂学的天赋，在完美还原天灾瘟疫的同时，还对它进行了很多改进。除了瘟疫，巫妖王最精彩的一笔就是引诱阿尔萨斯堕落（虽然最终他也受到了反噬，被阿尔萨斯吞噬了，对此，温云还是十分鄙视的，认为这是耐奥祖一生最大的污点），所以温云一直也想引诱一个圣洁的灵魂，制造属于自己的死亡骑士，而那个布丽奇特就是个很好的选择，她和阿尔萨斯很相似，一样的偏执，一样的充满着仇恨，简直天生就是成为死亡骑士的好材料（温云不知道，布里奇特在经历过一次死亡，又被夜宸开导过一番，内心的已经平和了很多，身具的圣光之力也已经和纯粹了）。

    温云小心的试探：“她可是拥有一个圣洁而高贵的灵魂。”

    似乎听出了温云语气中蕴含的贪婪与邪恶，夜宸看着她的眼睛，郑重地说道：“那个人我还有用。”

    看着夜宸那双幽谭般的双眼，温云心中叹了口气，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我只是随便问问罢了，既然队长这么说，我不会动她的。”虽然觉得挺可惜的，这么一个灵魂不堕落太浪费了，但温云还是选择了顺从，制造一个死亡骑士只是她的一个爱好罢了，没必要为了爱好而影响自己的任务。随着耐奥祖的死亡，温云对他的崇拜已经减弱了很多了，一个被自己的造物打倒的人有什么好崇拜的嘛。

    这时，伤雨和唐婳也从楼上下来了，在互相介绍后，一阵尴尬的冷场，伤雨和唐婳好像都被什么事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整个人都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没办法，夜宸只好打发她们走了。

    夜宸面带歉意的对温云笑了笑，说道：“两个小丫头都不懂事。”

    温云说道：“没什么的，她们日后必然前途无量。”看到她们，温云想起了自己当初研制瘟疫时也是这样，废寝忘食，对外界反应很迟钝，显然，她们也处于确定自己所选道路的关键时刻，如果能够悟透这一步，日后在第七空间会轻松很多。

    接下来，两人又开始讨论约克市的局势了。

    ……

    伤雨回到了自己在二楼的卧室，直挺挺的躺在了床上发呆。

    伏击汤姆的那晚，伤雨知道，自己的表现很不好，虽然最后一击是她完成的，但在整个过程中，自己没起到什么作用。伤雨认为自己的失败是因为用剑技巧的拙劣，所以开始疯狂的练习剑谱，但让伤雨绝望的是，不管怎么练习，都无法让她自己满意，出剑速度太慢，剑法充满了破绽，如果能够再次和汤姆相遇，伤雨知道，自己还是躲不过那割喉的一剑。

    巨大的绝望包围着伤雨，让她喘不过气来，那段时间，她变得极其暴躁，又极其无助，她怯弱的想寻求夜宸的帮助，但却遭到了拒绝，夜宸的回复是：自己的路，必须自己寻找，她可以在关键时候扶一把，但前行的方向，必须要她自己决定。

    可是自己的道路到底在哪儿，伤雨被极度的焦虑包围，她知道，夜宸不可能一直等自己，如果她一直这么迷茫下去，等待自己的一定是被抛弃，而被抛弃的后果就是……她不想死！

    好在命运还是眷顾伤雨的，一个很小很偶然的事情，让她得到了救命的灵感。

    那时候，伤雨的脑子一直处于混沌的状态，一次，她想为自己倒杯热水，却将滚烫的开水直接倒在了手上，钻心的疼痛总算把她神游在外的意识给拉了回来，看着自己满是红肿和燎泡的左手，伤雨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她不担心自己的伤势，强大的自愈能力足以应付这种小伤，让她崩溃的是，连倒杯水都会弄的一团糟，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伤雨颓然的坐在了地上，默默的抽泣着，她恨自己的无能和懦弱，这种情绪让她的内心深处升腾出一种对自己的愤恨，她拿起水壶，直接把开水浇到了自己的手上。本来被烫伤的手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但又一轮的灼烫让伤雨再次体会到了那种疼痛，而这种巨大的疼痛能够稍稍缓解一下她内心的自责。

    伤雨不停的用这种惨烈的方式惩罚自己，突然，灵光一点，她醒悟了，她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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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22）

﻿伤雨醒悟了过来，自己真正缺少的，是来自灵魂的力量，如果只是单纯的练习技巧，她的攻击永远都是有形无神的。

    每一个优秀的试炼者都拥有灵魂的力量，比如她身边的夜宸，她的灵魂力量来源于死亡，唐婳，她的灵魂力量来源于恐怖，而伤雨，已经意识到了，她的灵魂力量应该源自于痛苦，而要想从痛苦中汲取力量，首先要感悟痛苦。

    水开的声音传来，伤雨从床上起来，将已经烧好的水倒进一个她特意找来的耐腐蚀的盆里，看着这盘滚烫的水，伤雨心里还是有点儿发憷，之前几次的经历太过痛苦了，她实在不想在经历了。但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道路，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走下去，无论如何，自己不能成为这个团队拖后腿的人。

    伤雨拿过来了一个毛巾，塞到嘴里，用牙咬住，给自己鼓了鼓劲，然后一闭眼，将自己的手猛地伸进了水里。剧烈的疼痛让伤雨的身子如筛糠般颤抖起来，豆大的冷汗很快就将她的衣服给浸透了。那盆看起来透明澄澈的液体其实并不是纯水，里面至少兑上了一半的浓硫酸，很快，伤雨双手的表皮已经被彻底腐蚀透了，显露出红色的肌肉和乳黄色的脂肪粒来，还有血管神经夹杂在其中，指尖肉比较薄的地方已经可以看见白骨的。于此同时，伤雨的自愈能力也开始发挥作用了，新的细胞快速分裂出来，填补着已经被腐蚀的坑坑洼洼的双手。

    每到这个时候，伤雨就忍不住咒骂，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有这么变态的增加实力的方法。但其实这已经算好的了，她想从痛苦中汲取力量，自己怎么能不先感受一下痛苦？想想夜宸，她的力量来源于死亡法则，所以在新手任务中，本来十重选择都选对了，但还是死了九次，空间这么安排也是为了强化她对死亡的理解，虽然那段记忆被封印了，但对死亡法则的认知和体会还保留着，这也算是空间对夜宸新手任务的一种奖励。

    胡乱的骂了几句后，伤雨把注意力集中在双手上，体会着痛苦的力量。

    正当伤雨在痛苦中体会痛苦的时候，唐婳也在经历一段关键而危险的心路历程。

    唐婳躺在自己的床上，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后，就将自己意识沉浸在识海中了……

    唐婳再次睁开眼后，发现自己回到了自己现实的家中，时间也不是傍晚，而是早上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和煦的阳光正透过大大的落地窗照射在自己的床上。稍稍的疑惑之后，唐婳就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她下床穿好衣服，洗漱完毕。

    唐婳刚刚将自己收拾好，一阵敲门声传来，唐婳知道门外是谁，她从梳张台的抽屉里拿出了把黑锋匕首，镇定的说道：“进来。”

    吱扭的一声，房门被慢慢打开了，一个和唐婳长得很像的女孩走了进来，正是唐婳的双胞胎姐姐，李姽。李姽依然用溺爱的眼神看着唐婳，说道：“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咱们去爬山吧！”

    唐婳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厌恶的说道：“别用那种恶心的眼神看着我，你根本不是我的姐姐李姽，我之前还奇怪，为什么无缘无故的自己的灵魂会被厉鬼的凶杀戾气污染，本来我还以为是因为自己的实力提升太快，心境的修炼没跟上，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是你搞的鬼！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伪装成我的姐姐？！”

    听到唐婳这么说，李姽的表情也变了，满是恨意的脸看起来有些狰狞，她轻蔑的笑了一声，似乎在嘲讽唐婳拙劣的演技。李姽说道：“唐婳，我到底是谁你会不知道吗？你还想要自己的姐姐？当你把我拽到水里，看着我在水中挣扎着慢慢沉入河底的时候，你就没有我这个姐姐了，你所拥有的，只是一个对你有彻骨恨意的厉鬼！我一直在冰冷的河底游荡，就是想要找机会将你也拖入这无尽的深渊中，但你一直没有再出现，三年了，就在我都要绝望的时候，你终于出现在我面前，这次，你跑不掉了！”说着，李姽的表情越发的扭曲，本来精致美丽的脸蛋现在如厉鬼一般可怖。

    这确实是唐婳没有想到的，在一次任务中，她得到了一种炼化灵魂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完美的将一个灵魂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能够大幅的提高精神力，只不过这种方法对灵魂的要求很高，需要能和自身契合。还有什么比同卵双胞胎的灵魂更加契合的？唐婳想到了自己的姐姐李姽，那个因自己而死的女孩。当时她是故意自己先落下水，在慌乱中将姐姐李姽拽下去的，只不过自己稍微会点儿水，活了下来，而姐姐李姽是一点儿都不会游泳，所以淹死了。

    唐婳回到了那条河边，通过一种特殊的方法把姐姐李姽的灵魂召唤过来后，她还先和那个虚弱的灵魂谈了一会儿，在确定她并不清楚自己的真正死因后，唐婳才决定举行仪式，把李姽融入到自己身体里。没想到这个被自己认为是个没脑子的傻丫头似的李姽演技也很了得，居然骗过了自己。既然她都知道了，自己也不用再装了，天知道自己为了在外界装作和那个贱人感情深厚的时候有多想吐。

    唐婳朝李姽喊道：“别装的自己好像那么纯洁善良，谁让你抢走我的东西？你有这样的下场，活该！”她终于不用再掩饰自己的情绪了，能痛快的把这句话骂出来了，感觉确实舒畅了很多。

    李姽以更加尖利的声音喊道：“那件东西本来就属于我！是你抢走了我的东西，我只不过是重新拿了回来。”

    这个贱人居然说那东西是她的，唐婳气的胸口闷疼，她剧烈的喘息着，努力让理智回归，说道：“说是说不通的，那么手下见高低吧，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第二次。”

    李姽露出一个可怕诡异的阴笑，说道：“那可不一定。”说着，身影就消失了。

    唐婳没有回头，拿着匕首，直接反手朝自己身后插去。一声清脆的钢铁相击之声，唐婳的匕首正好架住了李姽朝自己后心刺去的短剑。

    此时唐婳还是背对着厉鬼的，她正要转身，突然感到脚踝被一双冰冷的手抓住了。唐婳低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只有上半身，已经有些腐烂的尸体躺在自己脚边，此时，它的两个手正死死的扣住唐婳的双脚。似乎感受到了唐婳的目光，那具尸体睁开了眼睛，已经毫无生机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唐婳。

    “跟我玩这个！”唐婳冷哼了一声，没有夜宸的死亡原力的支持，她的精神世界所幻化出来的厉鬼的实际攻击力很小的，最多会给她带来些干扰而已。唐婳也没有强行挣脱，她用力扭了下脖子，头直接转了180度，同时双臂也诡异的扭曲起来，最后变成了身子和双腿背对着厉鬼，头和手正对着她。

    PS：感谢曲尽源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谢谢编辑的帮助，这本书又有了一次推荐的机会，在科幻分类界面。我相信，这本书的成绩会越来越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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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23）

﻿唐婳发现自己被传送到了一个房间，她谨慎的观察着周围，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福尔马林的味道，这种味道总是会给人带来很不好的联想，比如说标本，比如说尸体。看着雪白的床单和自己身上带着特殊蓝色条纹的衣服，唐婳知道，这是一间病房，而自己来到了一家医院。

    医院？按照夜宸的说法，这是个阴气很重的地方，很适合闹鬼。

    唐婳坐在病床上，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事。

    从那个东西的争夺开始，杀掉对方这个邪恶的念头就深深的埋在了李姽和唐婳两姐妹的心底，两人都知道这并不容易，所以在表面上，姐姐李姽依然溺爱妹妹，妹妹唐婳很调皮，唯一能让她听的进去的，就是姐姐李姽的话了。两人都是天生的阴谋家，虽然不到十岁，但完美的演技没有让周围人发现一点儿迹象，甚至骗过了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姐妹发现，杀人并不是最麻烦的，如何善后更加困难，要想把自己从杀人罪名中解脱出来，年龄是个很大的优势，年龄越小，被怀疑的几率越小，而且就算自己的计划出现纰漏，未成年人在量刑上依然有着巨大的优势，她已经想好了如何博取陪审团同情心的说辞。所以，不能等了，必须马上动手，在这个极其关键的回合，唐婳占据了先手。

    果然，事情很简单，没有人怀疑到她，唐婳把两姐妹的合影放到床头，每每看到总是神色黯淡，所以人都相信这是一个意外，单纯的意外。（但真的如此吗？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设计的杀人陷阱真的就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吗？如果留下了，是谁帮她清除掉的？）

    现在，因为唐婳的不够谨慎，两姐妹再次相遇了，这次，她们不需要蒙骗和算计，而是直接的生死相搏。虽然李姽心中滔天的怨恨给了她很强大的力量，但她毕竟没有像唐婳这样在残酷的第七空间摸爬滚打，刀尖上舞蹈，她的搏杀水平和死前相比，没什么进步。两人交手了几个回合，唐婳就抓住了她的一个破绽，将李姽开膛破肚了。看着自己的脏腑流了一地，李姽阴笑一声，就消失了，然后，唐婳就来到了这里。

    唐婳扯了扯自己身上的病号服，宽松的衣服很舒适，但活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这衣服也太难看了吧！她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一些五彩的光点飘了过来，附着在衣服上，很快，唐婳全身被朦胧的光遮盖了，当光点消散后，那件病号服就变成了唐婳平常喜欢穿的牛仔衬衫，很休闲，而且很方便。这里虽然已经被李姽侵占了，但毕竟还是属于她的精神世界，唐婳想要调动一些力量并不是太难。现在，唐婳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失地收复回来。她在这个房间寻找了一番，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了自己的那把黑锋匕首，它是自己在精神世界时力量的演化，可以说是属于唐婳的一部分，李姽最多只能把它掩藏一下，但却无法销毁。

    唐婳又检查了一遍，准备妥当后，她来到了门前，轻轻的推开了那扇看起来有些老旧的木门。房门似乎有些腐朽了，尽管唐婳的动作很轻，但还是响起了吱吱扭扭的声音，在周围一片寂静的环境中，这个不算大的声音却显得格外刺耳。

    外面是个走廊，一个人都没有，白色的日光灯把地面和墙壁照的一片雪亮，但不知怎么的，也许是因为墙上涂染的灰白色防水漆，这个走廊并没有显得多么光明，反而有种瘆人的惨白。

    唐婳小心的向前走，这里也一定有李姽的一个分身，她只要找到并杀掉那个分身，这片领域就又重新归自己掌控了。每次想到这些，唐婳就会生出一阵懊恼来，自己实在是太粗心了，竟然没发现自己的识海之中有大片的领域已经失守了，如果不是夜宸察觉到不对，提醒了她，唐婳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自己的灵魂出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她不由的想起了很久以前夜宸对自己的一次警示：以恐怖、痛苦这种强烈的负面情绪作为灵魂力量的来源，固然能获取强大的杀伤力，但却很容易对灵魂产生很不好的影响。当时自己也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自己实在太过幼稚和乐观了。

    唐婳走了几分钟，走廊上的灯开始闪烁了，而且周围莫名的出现了低语声，欢笑声，嚎哭声……不过是吓唬人的小手段罢了，对于周围的变化，唐婳并没有在意，这点儿小把戏在这位恐怖使者面前，简直是个笑话。

    似乎被唐婳的无动于衷激怒了，周围的幻象越来越多了，墙上出现了人形的油脂印记，天花板上开始滴落殷红的血，地面踩上去没有了那种硬实的感觉，好像踩到了海绵上，或者说，血肉上。

    就在唐婳打算用自己的力量将这些恼人的幻想清除的时候，这一切突然消失了，而这时，一阵轻微的抽泣声传来。唐婳是听到哭声的后，才发现就在自己不远处，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女孩正缩在墙角哭泣，她也穿着一身的病号服，娇娇弱弱的，背对着自己。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会以为她一直在那儿，自己却没有发现，进而怀疑自己的五感是不是被影响了。但唐婳知道，那个女孩本来就是突然出现的，这个世界名义上的王还是她，自己不至于连这个都分不清楚。背对着自己哭泣的女孩，这个桥段在恐怖片、鬼故事里经常出现，唐婳敢用恐怖作为自己的天赋技能，自然不会被这种老套的情节设置给吓住，她走到女孩身后，也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似乎察觉到背后有人，女孩停止了哭泣，站了起来，慢慢的转过身来。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自己脑补她彻底转过身后的可怕场景，越想越害怕，而女孩缓慢的动作无疑会加重这方面的情绪。现在，唐婳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那个女孩，似乎在看一场表演，她倒要看看，这个背叛自己，投向李姽的厉鬼到底有什么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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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24）

﻿当女孩彻底转过身后，唐婳看到，她的病号服是敞开的，里面也没穿什么衣服，不过并没有什么旖旎的春光泄露出来，女孩的胸腔和腹腔都被掏空了，所以有的脏腑都没有了，只剩下惨白的肋骨在支撑着。和血肉模糊的胸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孩的脸显得很正常，也没出现什么血泪、碎脸之类的，有些苍白的脸色反而更显得楚楚可怜。最让唐婳意外的是，女孩的那张脸她很熟悉，每天都要在镜子里看到，再看看身形，这分明就是自己的复制体嘛！

    女孩直勾勾的看着唐婳，慢慢的，露出了一个阴毒的笑，她用嘶哑的嗓音说道：“这就是你的下场。”说完，就开始慢慢消失了。

    “想走？没那么容易。”唐婳一个跨步，来到女孩跟前，伸手一把掐住了女孩的脖子，打断了她逃跑的进程，本来已经变得虚幻的女孩又变成了实体，唐婳手上一用劲，将她死死摁在了墙上。这个厉鬼已经背叛自己了，唐婳对她的控制也被压制了，所以只能通过身体直接接触来将她分解掉，除了对背叛者的愤怒外，还有一点……唐婳恶狠狠的说道：“是谁允许你借用我的形象的？”

    女孩感觉到自己的能量正在流失，自己马上就要在世界上彻底消失了，但她还是冷笑着，似乎在嘲笑唐婳的自不量力，她说道：“恐惧之王已经降临，你……完了！”

    唐婳刚想说话，突然察觉到了什么，猛地一低头，一道寒光闪过，削断了她头上几根头发。这时女孩的嘴沿着嘴角裂开，像小丑化成的那种夸张的大笑脸，一个胳膊从女孩的嘴里伸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短剑，正是这把短剑差点儿把唐婳的脑袋砍下来。看着这把熟悉的短剑，分明是属于李姽的，很快，李姽从女孩的嘴里钻出来了，而此时，那个女孩的嘴已经涨到有水桶粗了，完全没了人样。

    看到李姽就这么出现了，唐婳有些意外，本来她还以为要将整个医院全部搜个遍呢？既然来了，正好一下解决掉。

    ……

    此后，唐婳又经历了学校、公寓、鬼屋等场景，收复的失地也越来越多了，但她的状态越来越差了。

    一片阴森的乱坟岗的上空，空间发生了一阵扭曲，唐婳踉踉跄跄的走了出来。她现在看起来颇为狼狈，衣服上多有破损，小腿处还有一道深可及骨的伤口，唐婳的脸色苍白，和那些女鬼有的一拼了，修剪的整整齐齐的刘海已经被汗水浸透了，紧紧贴在额头上。似乎已经接近李姽的核心了，她遭遇的场景越来越难，出现的厉鬼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消耗也越来越大。唐婳想要休息一下，但李姽显然不想让她这么轻松，每次她想要停下的时候，李姽就会派出无数的厉鬼来惊扰她。

    事情有些不对，虽然唐婳感觉到李姽对自己识海的腐蚀正在一点一点的被清除，但这个过程遇到的阻力太大了，按照唐婳之前的估计，她根本不会遇到太过强烈的抵抗，毕竟这是自己的识海。但现在，看自己狼狈的样子，似乎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唐婳突然想到，对方可以就是这么打算的，先让她陷入疲惫中，最后来个绝地反击，一举杀掉自己。只不过，李姽是不是太自信了，她就没想过要是杀不掉自己，她就得死吗？

    唐婳也没在意地上的枯枝败叶和因为雨水冲刷露出地面的白骨，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她有大概三分钟的时间，马上李姽就会派厉鬼过来，唐婳现在需要好好想想，下一步应该怎么走。虽然自己现在的状态很差，但唐婳并没有在意，狡兔而三窟，作为一个聪明人，怎么能不给自己留几条后路呢？李姽费尽心血来耗尽自己的体力，但恐怕没有想过，就算她累的手指头都动不了，李姽也奈何不了自己。

    唐婳虽然不担心自己被李姽反杀，但她依然不愿意面对失败，这是个难得的机会，趁着李姽骄纵轻狂的时候一举把她给解决掉，是最好的结果了。要是没有一击必杀，打草惊蛇了，事情就难办了，唐婳最怕李姽打定主意和自己玩捉迷藏，她可没有那么多时间陪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对于李姽为什么这么难缠，唐婳心中隐隐有了些猜想，虽然不愿意面对，但她可能遇到了最麻烦的情况。回想起了那些背叛的厉鬼对她的称呼：恐惧之王，这似乎暗示了，李姽很可能和自己的恐惧本能融合在一体了。恐惧是人最基本的本能之一，其中蕴含着强大的力量，最糟糕的是，恐惧是无法消灭，只能暂时性的屏蔽，如果这样的话，唐婳永远也别想把李姽杀掉，只能镇压下来。

    怪不得有这么强烈的自信呢，唐婳冷笑一声，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块水晶来。看着这块水晶，唐婳又叹了口气。这块水晶虽然看起来毫不起眼，好像是一块玻璃，事实上，这是一块被纳鲁祝福过对的埃匹希斯神圣水晶，拥有着强大的净化邪恶和压制恐惧的力量。这块水晶是夜宸用九块死灵精华从库卡手里换来的，几天前就给了唐婳，当时她虽然接受了，但并不以为意，她不想用这个东西，因为着代表着自己彻底输给了夜宸，自己弄糟的事需要夜宸来善后，这对她的信心是个很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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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25）

﻿唐婳猛地坐了起来，警惕的左右看了看，才意识到自己脱离识海，已经回到了现实中。唐婳松了口气，擦了擦头上的汗，没想到和恐惧本能融合的李姽这么难缠，就算在强大的圣光压制下，她也不肯就范，双方僵持了下来，最后唐婳释放了自己的所有能量，才把她封印了起来。虽然被折腾的够呛，但唐婳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就在李姽被封印后，唐婳觉醒了一个新的技能：

    双子羁绊：天赋技能，双子初生，因情而恋；双子及长，因利燃怨；一子既殁，一子蹈之；大恨牵连，羁绊永存。你可以从被封印的双胞胎姐姐李姽身上源源不断的抽取恐惧的力量，但请注意，长时间或者短时间大量的抽取很可能会引起封印的松动，甚至崩溃。

    又仔细看了遍说明，唐婳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技能还算不错，虽然有隐患，但大幅提升了自己的力量。隐患可以想办法避免，甚至解决，力量的提升可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在第七空间，同位阶中永远没有完美的技能，看起来威力强大的技能要不就是难以持久（比如说夜宸的死神权杖），要不就是伤人也伤己（比如说下文的痛苦之手），稳妥而持续的技能威力都不怎么样，相比而言，自己的这个还算可以，获得的收益不错，付出的代价也不是很高。

    唐婳把自己扔到床上，闭上了眼睛，她的精神有些透支了，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一下了。

    楼下客厅里，夜宸早已将温云送走了。今天带温云过来确实不合适，但她也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妹妹都要在这个时候迈出在灵魂的修行中极其关键的一步。夜宸和温云随意的聊了几句，就端杯示意送客，虽然感觉有点儿突兀，但事情商量的差不多了，温云也就识趣的告辞了。

    夜宸起身送客后，回到了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品味着甘醇的红茶，一边守护着自己的两个妹妹。

    就在刚才，夜宸感受到唐婳的灵魂在经过一阵剧烈的波动后稳定了下来，看来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只是有一点挺可惜的，自己没有出场的机会。

    除了那块埃匹希斯神圣水晶外，夜宸就是唐婳的第二条退路，实在没办法了，唐婳会凭借两人的灵魂连接，将她拉到自己的识海中。夜宸在唐婳的心中一直是深不可测的，有了这么一个强力人物的帮助，李姽绝对翻不出什么花样来，但这个选择被唐婳排到了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她才会选择这么做，因为她承受不起那个巨大的代价。如果让夜宸进入自己的意识空间，一是会让夜宸承受很大的压力，作为一个外来的精神体，进入他人的灵魂识海中是件很危险的事；另外，夜宸的到来也会对唐婳的精神世界带来很大的冲击，甚至会引起一些精神方面的混乱。但要细究起来，这两点也是可以通过夜宸和唐婳之间的配合将影响降低到最小，对唐婳来说，最主要的原因反而是心理方面的影响，如果唐婳这么做了，就意味着自己彻底失败了。灵魂是一个人的根本，里面蕴藏着自己的记忆和情感，请别人进入自己的精神世界不但危险，而且会留下很大的隐患。就像一个国家出现了内乱，接受别国的援助还勉强说得过去，要是让别国的军队介入，不但是一种耻辱，而且对主权的自主性有很不好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唐婳才会这么排斥这个选择，而夜宸，反而觉得挺可惜的，她可是相当有兴趣派自己的“军队”到“别国”去的，这可以很好的在唐婳心中彰显自己的实力，打压她的自信，对于夜宸对她的控制有很大帮助的。

    唐婳的隔壁是伤雨的房间，此时的伤雨挺惨的，她的双手从肘部以下，已经变成的白骨，好像没有制作好的标本，上面还缀有一些碎肉骨膜。伤雨机械的移动着双手，搓揉掉手上的碎肉，她的脸色刷白，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呈青紫色，双眼已经有些涣散了。

    伤雨已经换了八盆酸水了，这是第九盆，她之前从没有像这样沉浸在痛苦中如此长的时间，之所以今天这么坚持，是因为她终于隐隐约约的找到了一丝感觉，勉强能够触摸到痛苦法则了，只不过每次她睁大眼睛想要看的更加清楚一点儿的时候，法则又隐晦下去了。心头的那一点灵光就是抓不住，尽管如此，但伤雨还是相信，自己距离成功已经不远了，只要坚持下去，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除了痛苦之外，还有一种苦难折磨着伤雨，她太饿了。身体自愈是需要能量的，她现在获取能量的方法就是吃东西，这种方法不但低效，而且很不方便，她必须学会从法则中汲取能量，就算再饿，她也必须忍着，去追寻那一点儿灵光。

    就在伤雨快要撑不住，身体要彻底崩溃的时候，灵感终于眷顾了她。伤雨第一次真正的感知到了法则的力量……

    伤雨瘫倒在地，留下了一个狂喜的表情后，就昏迷了过去。在伤雨的人物模板上，也出现了一个说明。

    痛苦之手：天赋技能，如果需要的话，你的双手将会燃起痛苦火焰，在承受巨大痛苦的同时，你也可以汲取大量的痛苦能量；在死亡原力的加持下，痛苦火焰可以灼烧与其直接接触的任何人，给他带来同样的痛苦，但注意，这种灼烧并没有物理或者精神的实际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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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26）

﻿最近，一个重磅消息在约克市东区的黑暗世界中传开，金币娱乐会所的神秘女老板温云在一场赌斗中输给了暗夜礼品店的宸小姐，将她名下的所有产业，包括她自己，都输掉了。这个消息让东区所有的大小头目都为之震惊，虽然这些人经常会把忠义信用挂在嘴边，但他们心里都明白，自己是混黑*道的，在钱和利益面前，忠义信用算什么，要是自己在这么一场豪赌中输光了一切，绝对不会甘愿认输的，反正都要失去一切，还不如拼个鱼死网破。温云和他们是同一类人，要不然也不会占据了金币娱乐会所，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和独眼接触过，那个卑劣贪婪的家伙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就这么一个人，却栽倒了温云手中，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且那个女人将各方面都打理周全，也没有人来找什么麻烦，金币会所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换了老板，这种手腕已经震动了东区的**。而现在，温云把自己的一切都输给了宸小姐，那些头目不知道温云为什么愿意服输，但不妨碍他们对那个宸小姐产生一种莫名的敬畏。

    至此，夜宸在约克市东区的布局算是有个框架了，在底层混混中，她是那个可以给老约翰割肉为菜的狠辣之人，在中层头目中，她是那个让温云折脊弯腰的神秘之人，在那些大佬眼中，她是促成老约翰死亡的直接推手，再加上她宣布对汉斯进行庇护，又成为了幕后黑手。现在，夜宸已经给东区黑暗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算是个很不错的开始，她的最终目标是要控制东区，然后整合东区黑暗世界的力量，将那些敢于和她争夺车票的任务参与者全部碾碎。

    ……

    约克市东区，一个华美的庄园里，一个贵夫人正在阳台上喝下午茶，小桌上摆放着三层点心瓷盘和加有方糖的红茶，她的仪态姿态优雅，动作细腻，身穿着华贵而繁琐的及地长裙，略施粉黛，眉宇间有些哀愁，楚楚动情，惹人爱怜。

    她是老约翰的三夫人，名叫芬琳，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按说这种女人老约翰是绝对不会留在身边的，他这种黑*道大佬，平时不知道干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他恨之入骨，想要生啖其血肉。为了能让自己能够活着看见明天的太阳，老约翰对留在身边的人都极其小心，就在这种情况下，那个背景不清的芬琳还是被老约翰收入了囊中。很多人都说老约翰已经不复早年的悍勇和狡诈，为了女人不要命了，但只要见过芬琳真面目的人，就会对老约翰的行为给予理解了，不是老约翰的定力不行，，一句随意的感慨，却一语成缄，老约翰最后还真的死在了她身上。

    这时，一个光头大汉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芬琳旁边，端起她的红茶，直接一口喝光，又往嘴里塞了几块点心，在衣服上抹了抹油渍，才说道：“你说的事我已经完成了，现在可以等着收网了，三个漂亮的女孩子，还会炼金，绝对是优质的奴隶，可以卖个好价钱的，只不过在卖之前，。”说着，奸笑了几声，

    芬琳将他的手打掉，有些生气的说道：“别闹了，被人看到不好，别忘了，我现在还是孀居的三夫人。”

    虽然芬琳努力的表现出自己在发火，但天然的媚态却让人感觉她在撒娇，好在壮汉也知道她的身份还有些用处，在她，才大笑着走开了。

    看着桌子上的杯盘狼藉，芬琳也没了喝下午茶的心思了，她重重的靠在座椅上，陷入了沉思。

    那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因为出卖了自己的主人，芬琳在深渊里被一个深渊领主追杀，就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正巧遇到了个空间裂缝，虽然通过空间裂缝，尤其是没有被魔法加固过的空间裂缝来旅行是件极其危险的事，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但是，芬琳看了眼马上要追过来的恶魔军队，留在这儿绝对是完了，没办法，只好搏一搏了。芬琳一闭眼，直接跳进了空间裂缝，同时充满怨念的想到：不就是死了个儿子吗，你有那么多的儿子，至于这样派军队来追杀我吗？

    芬琳的运气真的很不错，她安全的通过了空间裂缝，而且彻底甩掉了追兵。打量了下周围的新环境，芬琳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人类国度，不管这个世界的人实力如何，贸然暴露自己魅魔的身份都是很不合适的，好在是晚上，而且是在一个小巷子里，她随手将那个唯一看见自己的醉汉的脑袋拧断后，变幻成人类的模样……

    芬琳甩了甩头，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过去的事了，现在她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才能把车票弄到手。关于车票的传说是她来到约克市后才知道的，具体的她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有了车票后，就可以达到一个神奇的地方，在那里，会有极其强大的存在为每一个人度身定制提升实力的方法。

    实力，在深渊出生长大的芬琳清楚的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至于说那里的生存竞争很残酷，她却并不以为意，在深渊中，为了生存下去，她吃过蛆虫，树皮，甚至腐土，什么苦没受过。她只是一个低等魅魔，并不像有些恶魔种群那样，刚出生就拥有强大的实力，很多东西她根本就消化不了，但她也顾不上了，只要能找到的东西都塞进了嘴里，但也好在她是魅魔，被抓到后往往成为供他们玩乐的玩具，总好过被放血当肉吃了要好。从小在那种条件下生存的芬琳实在想不出，还能有什么地方比深渊更残酷？

    既然现在遇到了一个提升自己实力的好机会，那她就一定要牢牢的抓住，不管是那个所谓的暗夜三姐妹，还是那个奴隶贩子古加尔，凡是敢当道的，都去死吧！

    此时，夜宸她们还完全不知道，已经有人在布局猎杀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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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27）

﻿一个惹人遐想的消息在约克市东区的黑*道大佬间流传开来。

    据说，暗夜三姐妹的父亲和老约翰在年轻的时候，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创建过一个冒险小队，在一次探险过程中，他们很意外，也很幸运的发掘出了一个古墓，里面陪葬了大量的金银钱币和精贵玉器。几个年轻人在经历过数道墓主人设置的陷阱关卡后，总算是活着回到了地面上。就在盗洞的旁边，他们将那些带出来的金银坐地分之，并立下契约，将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永不说出口，而且在以后要互相扶持，相守相望，既要有福同享，以后也要有难同当。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冒险者或死亡，或隐退，最后只剩下老约翰一人依然活跃在黑暗世界，而此时，他们的后代慢慢成长起来了。为了避免太过招摇，昔日的冒险小队成员之间的来往并不频繁，导致他们的儿孙之间的关系很淡，这一点让几位老人很是伤怀，但也是无力改变什么，好在有那么几位老人还在，这些年轻人虽然无法做到互相扶持，但至少可以不互相窥探。正因为如此，暗夜礼品店的三个掌握着神秘而强大的炼金术的娇弱女孩，却能得到约克市东区黑暗世界的承认，在此立足。

    可是，贪婪和愚蠢蒙蔽了暗夜三姐妹的双眼，她们可能认为自己的实力已经很强大了，可以张开利爪开始捕猎了。于是，她们悍然撕毁了上一辈留下的忠义契约，设计将老约翰毒死，然后马上就宣布对汉斯进行庇护，偷窥着老约翰留下的财富。汉斯算什么东西，不过是老约翰的一个管家，狗一样的人物，背后没人指使的话，他敢对老约翰下手？接下来，她们又收复了那个神秘的温云小姐，将东区最大的吸金窟纳入了囊中。不得不承认，暗夜三姐妹这两件事做的确实漂亮，让东区的整个黑暗世界都为之侧目，但却也让那几位还在世的退隐老人感到了愤怒和心寒，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温润的儒雅男子竟然会生下这么一窝有着歹毒心肠的蛇蝎。他们无法忍受自己的一辈子的老伙计老约翰的死亡，既然暗夜三姐妹已经不把她们的父辈放在眼里了，他们也不再对她们进行暗中的庇护了，而且，他们将当年那件事公布了出来，让世人看看，暗夜三姐妹的心肠有多么的歹毒。

    ……

    这是一个聪明，甚至堪称智慧的谣言，是对夜宸的一次完美的包围，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语言的力量，只要谋划得当，的确可以做到二桃杀三士。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反驳对方只会显示出自己有多么的愚蠢，这个谣言最智慧的地方，在于它切合了夜宸之前为了布局，有意无意释放出来的所有信号，就像在玩一个故事接龙，芬琳只是通过一些细微的模糊和曲解（如果夜宸所做的不那么严谨的话，连这些都可以省略），将整个故事的发展引导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

    一个消息不管它是真是假，对于疑心比较重的人，他们首先会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无缘无故告诉我这条消息，那么就必有多图。这个谣言用一种巧妙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让世人看看，暗夜三姐妹的心肠有多么的歹毒”，这就是最初散步这个消息的人的动机，多么的赤诚和无奈呀！反而将最希望告诉大家的信息——暗夜礼品店里藏有大量宝藏——只是一笔带过。

    通过一个几乎完美的谣言，芬琳成功织起了一张网，将东区很多黑暗大佬和暗夜三姐妹都覆盖在了一起，只要他们之间拼个两败俱伤，那么车票的归属，自然是由芬琳决定的了。

    夜宸现在对此还完全不知情，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陷入了很大的被动，之所以会这样，还是因为她的步子迈的太大了，在很多细节方面，夜宸做得太过粗糙，让芬琳有了可乘之机。也是她大意了，没想到约克市东区居然还隐藏着这么一位厉害的人物，不愧是被第七空间选中成为这个任务的参与者，智慧手段都有过人之处。

    现在，伤雨和唐婳在专注自己的灵魂修行，在选定自己的方向后，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巩固，而夜宸，则每天花了大量的时间和布丽奇特聊天。艾泽拉斯是个神奇的世界，在那里，布丽奇特作为一个骑士团队的军事首领，除了客观条件外，自身对圣光的理解也是极其深厚的，再加上家学的渊源，夜宸可以从她身上获取很多关于对法则的领悟经验，最关键的是，不用花“钱”。乌鸦小屋的库拉可以为夜宸提供更加契合其本性的宝贵经验，但却需要用珍贵的物品去交换。夜宸已经快把暗夜三姐妹，包括她们的父亲，收藏的诸多珍品给掏空了，也只是换回来了几本笔记。相比而言，从布丽奇特这里学习一些圣光法则的领悟技巧就太“便宜”了，太划算了。至于新加入的温云，则在整理发展自己的情报网，努力经营扩展东区黑暗世界的耳目。那个谣言有一点没有说错，暗夜三姐妹确实挺富有的，夜宸在那个地下实验室的一个破箱子里找到了很多好东西，除了那些可以在库拉那里换东西的珍品外，还有大量的金币金条和一些珍稀的艺术品，这都是很值钱的，有了钱，事情就好办多了。温云直接拿走了一小箱子金条，开始散步自己的消息网络，而且还进行了一些投资，确保资金的循环和回报。

    谍报和后勤对于一个团队来说是极其关键的，但也是极其繁琐的，也就是温云，夜宸她们三个都没有那种细致和耐心，作为一个团队，温云的出现，终于弥补了这个重要的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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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28）

﻿一个月过去了，约克市依然保持着大体的平静。

    虽然有所预料，但还是让很多人心惊胆战的是，月初任务面板中出现了两个指南针，除了对新车票进行指引外，还提示了那张已经被人拿走了的车票的位置。现在，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可以确定，空间对这个任务的安排就是直接的竞争对抗，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其他有资格参与这个任务的人都杀掉，而不是想着偷偷拿掉车票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这个任务中，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极其混乱，可以合纵，也可以连横，但偏偏任务背景又是一个秩序中略带混乱的城市，可以借助的势力很多，就是要看看谁可以借力，谁可以造势，谁可以破局，谁可以断棋。这和把所有人扔到一个荒岛上又不一样，虽然都是竞争性质的，但这个任务无疑要复杂很多。

    这天，夜宸没有在礼品店里和布丽奇特聊天，也没有扎到实验室做实验，而是难得的出来逛街了。她行走在东区的马路上，欣赏着周围的景色。这里的道旁树是法国梧桐，现在已经彻底入秋了，金黄色的落叶撒在了地面上，看上去唯美而梦幻，一些年轻人走在马路上，欢笑声不断，时不时的，还有辆有着古老造型的汽车开了过去，扬起了一大片的落叶。

    走过一个天桥的时候，夜宸停下了脚步。有个女人在街头卖艺，小提琴的琴盒放在了跟前，她正入神的拉着一曲抒情的小夜曲，具体什么曲目夜宸就不知道了，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听一些古典音乐，但绝对说不上内行。

    那个专注于自己世界的女人看起来只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本来还处于女孩青春活泼的年纪，但她却显出了浓浓的暮气，表情冷漠，有种已然心死的感觉。她有着及腰的黑色长发，穿着样式普通的白色连衣裙，没有蕾*丝，也没有花边，用的是很素净的面料，穿在她身上却透出了一种出尘的气质。有些特别的是，她的左眼下，有颗泪痣，眼角有痣，对于女人来说并不好，据说，泪痣是为情所伤，泪干而凝成的，那样的一生太过凄苦了。

    她的琴声悠扬而倦怠，如冬日的午时阳光，温暖中又带有一丝颓意。人来人往之中，有人路过，驻足听了一会儿，留下一些零钱就走了，只有夜宸，一直站在那里，听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她把琴放下。

    见她演奏结束了，夜宸鼓起掌来，赞叹道：“你的琴声很灵气。”说着，将一叠大面额的金券放到了琴盒里，又说道：“你好，我叫宸，在这里开了家礼品店。”

    看到那一叠金券，女人的眼神有些凝重了，普通人绝对不会随手拿出这么多钱来送人。同时，她心里也在微微叹气，本来以为真的遇到了一个喜欢听琴的人，没想到……她开口说道：“宸小姐太客气了，我是墨筠，来这里旅游的，只不过兴致来了，随手弹奏的，如果真的喜欢，给我些零钱就可以了，没必要这样。”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墨筠小姐来到约克市的东区，作为地主的我却没有用心招待，已经是不对了，这点小钱全作是你旅游的资费，也算是我的赔罪，毕竟，墨筠小姐要在这里待很长时间的。”这句话中，夜宸俨然将东区划归自己所有，称自己是这里的主人。

    见夜宸这么说，墨筠愣了一下，但也不再坚持了，道了声谢，收好琴就走了。

    等墨筠走远了，夜宸转身来到桥边的一家幽静的咖啡馆里，温云在窗边的位置上已经等了她很久了。夜宸给自己点了杯咖啡，有些疲倦的说道：“注意下刚才那个女人。”

    温云奇怪的问道：“怎么了，她有什么问题？”

    夜宸说道：“问题？她也是这场游戏的参与者，问题大了。”

    温云忍不住朝外看了眼，似乎想要搜寻她的背影，说道：“不会吧，我从她身上没有感受到一点儿力量呀！”

    夜宸揉着眉心说道：“隐藏的比较好罢了，她应该有着仙侠背景，而且学有一种身法，虽然她尽力隐藏，但那种身法已经浸到她骨子里了，你要是仔细观察过她怎么穿过人群的，就会察觉出来了，隐藏气息有很多方法，但要想隐藏一个武者的动作习惯就太难了。要想追踪她的位置会很困难，我们不能出手，你手下的那些耳目也只是普通的混混，想要跟踪这种人是不可能的。”

    夜宸拿出了一个小香水瓶，里面有小半瓶透明的液体，解释道：“这种香水的味道很淡，人是闻不出来的，而且试炼者就算要对自己五感进行强化，也很少有强化嗅觉的，带条机灵点儿的狗就可以找到她的位置了，就算她察觉到了，也迟了，手上沾染到了这种香水，就算洗脱了皮也没用。”

    温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刚才夜宸给那个女人的那叠金券上有沾染这种香水，她忍不住问道：“你不是说今天打算放松一下吗？怎么还带着这个。”有半句话温云没有说出口：这是分分钟就想着算计别人的节奏呀!

    夜宸笑着说道：“别说是出来放松一下，就算我睡觉的时候，很多东西都是带在身上的，对了你来找我干什么？”

    温云心中有种特别的感受，惊讶，甚至有些畏惧，她完全无法想象，夜宸对周围的世界有着这么强烈的戒备，那么对于自己，她是不是也有些备用的手段呢？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她将这些情绪压了下去，说道：“是这样的，前几天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在情报网络布置的时候，我遇到了一种阻力，似乎是有人在隐隐的对抗着我们，我对那个势力进行了追踪，具体的还不确定，但大致是指向了汉斯那里，另外……我听说，真正接受老约翰遗留势力的是他的三夫人芬琳，那个女人好像也不简单。”缓了口气，温云继续说道：“昨天，我想办法见了那个芬琳一面，在她身上，我嗅到了恶魔的气息!”

    “恶魔？”夜宸将杯子放回了桌子上，用小勺无意识的搅拌着咖啡。

    夜宸并不是个好糊弄的人，芬琳再小心翼翼，但还是让她抓住了一丝马脚，夜宸只需要着一点儿线索，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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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29）

﻿金币娱乐会所地下一个隐蔽的实验室内，夜宸和温云两人穿着白色的实验服，戴着护目镜口罩和橡胶手套，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

    温云从实验室保险箱里取出了一个架子，上面摆放着五支密封好的试管，里面盛着颜色各异的澄清液体，每个试管前面还各有一个刀片，这些刀片上都涂抹有试管里的液体。她向夜宸介绍道：“最左边那个深绿色的液体就是耐奥祖的天灾瘟疫的原液，他是想制造一个人数众多的天灾军团，方便的将瘟疫进行扩散和传播就很重要了，所以天灾瘟疫的特点就是容易配置，便于储存和运输，对环境要求不高；右边那个浅绿色的是我改进的天灾瘟疫，在化验室条件下，我对天灾瘟疫原液进行了提纯，使其效果更好了，后面三个，是根据你提出的想法，加入了一些其他药剂。三天前，我把这些瘟疫原液涂抹到了这些刀片上，现在可以检测效果了。”

    之所以做这个实验，是因为几天前两人的一次谈话。夜宸认为瘟疫只适用于大规模的杀伤，但在实际任务中，一般并不需要这么做，往往只需要对特定的某几个人进行斩首就可以了，所以在夜宸的建议下，温云将自己的实验方向转变了一下，开始研发可以涂抹，或者附着在武器上的生物毒药。

    温云从旁边的笼子里抓出来了几只小白鼠，用刀片在它们的尾巴上划出了道浅浅的伤口，马上把它们放回到笼子里。

    几分钟过去了，第一只小白鼠趴在那里，显得有些萎靡不振，但并没有死亡，天灾瘟疫原液本来就有一定的潜伏期，又经过了晾晒处理，效果不是很理想也在预料之中；温云改进的天灾二号表现的更差劲儿，那只小白鼠在笼子里活蹦乱跳的，丝毫看不出瘟疫对它有什么影响，显然，提纯后的天灾瘟疫效果虽然更好，但对保存环境的要求也更苛刻，经过长时间晾晒后彻底失效了。第三种瘟疫原液是添加有一种名为杉青巴胺的药剂，那只小白鼠在温云手里的时候就已经有些焦虑不安了，放到笼子里后，越发的亢奋，它开始疯狂的攻击笼子，不一会儿，拇指粗的铁栅栏被它快要咬断了，就在它快要成功的时候，凄厉的叫了一声，力竭而死了；后两种瘟疫原液的效果也不怎么样，在晾晒后已经失活了。

    看完温云的检测试验后，夜宸点了点头，两人就走出了实验室，换了身衣服，又洗了个澡，才回到了温云的书房。瘟疫这种东西还是很危险的，虽然夜宸体内流淌的死亡原力足以把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生物杀死，但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吧。

    金币娱乐会所的地下实验室是温云接手后新建的，有些简陋，本来温云打算把自己的实验室搬到夜宸她们那里。作为炼金世家，夜宸那里不管是试验设备还是各种药剂都要比她这儿完备很多，但是，对于温云的提议夜宸坚决不同意。做这种探索性的试验，就要做好实验失败、甚至爆炸的准备，夜宸做的炼金试验最多也就把她的实验室炸毁，毁了重新再建就可以了，温云研究的瘟疫要是泄露了，那后果可是要严重很多的，夜宸和伤雨还好点儿，唐婳就不一定能扛得住了，所以这种试验还是离自己住的地方远点儿比较好。

    夜宸喝了口温云特别为自己准备的红茶（温云一般是喝咖啡的），说道：“杉青巴胺是一种神经兴奋剂，具有成瘾效果，试验一下到底里面的什么成分引起了感染后的小白鼠这么强烈的反应，换成其他类似药剂看看有没有同样的效果。”

    温云点了点头，把这一条记在了自己的实验日志上了，又和夜宸讨论了下刚刚的那个实验。

    将下一步的实验计划敲定后，夜宸问道：“上次我们说的那个瘟疫抗性试验怎么样了？”前几天夜宸给了温云一大杯的圣水（这是夜宸从布丽奇特那里要过来的），让她做下试验，看能不能筛选出对圣光有抗性的瘟疫来。

    温云摇了摇头，说道：“试验失败了，我选了好几种瘟疫，大部分都被圣光彻底杀死了，少数几个还有些活性残留的，杀伤力却减弱了很多，感染了那种瘟疫就像得了普通感冒一样，静养几天就没事了，完全没有实用效果。”

    温云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觉得这个实验方向是错的，圣光和瘟疫有着天然的敌对性，强大的瘟疫可以压制住圣光，但要想融合到圣光中，那估计可能性不大。”

    夜宸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既然失败了就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夜宸还是有些失望的，她转移话题道：“那个叫墨筠的女人怎么样了。”

    温云答道：“已经确定了她的住址，我没有用自己的人，而是雇了一个混混去监视她，她应该已经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但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有时候去街上拉琴，有时候会在约克市逛逛。”

    夜宸问道：“你雇的那个混混没什么尾巴吧？”

    温云说道：“绝对没有，他并不知道雇主是谁。”

    夜宸用手支起自己的下巴，想了一会儿，说道：“算了，墨筠的事先放放吧，现在没时间去处理她了，虽然没留下什么尾巴，但为了保险一点，还是把那个混混处理掉算了。”

    虽然觉得这么做没什么必要，但温云还是顺从的说道：“好的，我马上去办。”

    似乎想到了什么，夜宸微闭的眼睛突然睁开，问道：“那个墨筠是试炼者还是本土的强者，可以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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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离开约克市（30）

﻿温云摇了摇头，几缕发丝有些调皮的跑到了前面，她理了下头发，说道：“不可能，第七空间的试炼者一个个都成影帝了，在这种复杂环境下他们真的要想掩饰自己的身份的话，我们根本无法察觉。”

    夜宸有些不甘心，她看着杯子里有着温暖颜色的茶水，问道：“她和库拉接触过吗？”

    温云回忆了下之前看过的资料，说道：“没有，她从未去过乌鸦小屋。”

    夜宸马上又问道：“她住在哪儿？”

    “你是说……？”温云明白夜宸的意思，说道：“她现在住在黑水街，距离库拉的乌鸦小屋很近。”

    夜宸点了点头，重重的靠在座椅上。

    这么看来，那个墨筠应该是试炼者，这就有点儿麻烦了。墨筠是以单人身份参与到这个团队任务的，这本身就说明了她的实力足够的强大。夜宸现在唯一接触过的单人参与这个任务的试炼者就是温云，她可没忘了，温云是单枪匹马除掉了独眼，占据了金币娱乐会所，而且还打算在约克市散布天灾瘟疫的，将整个城市的秩序彻底搅乱。这里的普通人对天灾瘟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抵抗性，这是温云用来十几次的试验得出的结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还是有可能的），夜宸估计能躲过天灾狂潮的任务参与者也没几个。以温云的综合实力作为标杆的话，那个墨筠的战斗力恐怕会大的惊人，当然，也不排除温云的实力是拔尖的，或者说她真的散布天灾的话会遇到额外的麻烦，而那个墨筠的实力又在平均线以下。

    夜宸更在意的是，在经历过第七空间的试炼，而且被它认为足够强大足以以单人身份参与到这个任务中，墨筠一定没有什么明显的心理缺陷，而这里的本土参与者可能在某个方面很厉害，但往往会有些短板，比如说之前那个汤姆，他的战斗力极强，但对于如何应付幻想攻击的经验很少，最后折在了夜宸她们手里。

    墨筠拉的那首小夜曲中蕴含的不是很浓烈，但很深沉的哀伤情绪给夜宸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种的人不好好利用一下就太可惜了，但现在根据温云获得的资料来看，她很可能是个试炼者，这下情况就不一样了，墨筠可能拥有很悲伤的过往，但她已经控制住了自己的这种情绪，不再成为一个可以利用的对象了。

    夜宸将墨筠从脑子里赶出去，将精神专注于另一件事，她问道：“不管她了，这几天东区的形势怎么样？”

    温云说道：“有些不稳定，表面上看还是风平浪静，但实际上已经暗潮涌动了，很多大佬开始频繁的互相拜访和通信，那个拥有恶魔气息的芬琳也不再隐居幕后了，开始出现在一些重要场合。根据我搜集到的信息，被她串联起来的黑暗大佬有很多，比如说开了家射击会馆的雪狼、东区最大的粮油店的老板米虫，还有开了家赌场的伤疤……”

    “伤疤？”夜宸眼中闪现出了一丝光彩。

    温云介绍道：“对，就是伤疤，他的性情直率粗鲁，缺少谋断，但对于自己的兄弟很讲义气，因为这种性格他收拢了一批对他忠心耿耿的小弟。伤疤开了家名叫斧头和烈酒的赌坊，位于在斯提克大道，以前是和金币会所齐名的，但伤疤并不善于经营，如果有人运气好，连续赢几把他就受不了了，经常会在自家门口抢劫那些身怀赌资的赌客，慢慢的，赌坊的生意也就越来越差了。”

    夜宸笑道：“这么一件还算隐蔽的事情，拉他入伙可不算明智。”

    温云说道：“那个芬琳估计是看中了他强大的战斗力，伤疤这么闹腾却没有被人沉海，自身还是有所依仗的，他手下有一群真正可以称得上悍匪的家伙，再加上他这把攻坚尖刀，这要去硬抗还是很麻烦的。”

    夜宸微微颔首，说道：“芬琳绝对不可能调动起东区所有的黑暗力量，你觉得她串联调动了几成？”

    温云想了一会儿，说道：“我估计她最多只能调动起东区黑暗世界的四成力量。”

    “四成？”夜宸沉吟道，“不行，太多了，这会超出我的控制的。”

    夜宸用指关节揉着自己的眉心，这种纷乱的局势已经让她有些疲倦。虽然没有任何实际证据证明芬琳的策动是针对谁的，但夜宸有种感觉，她就是要对付自己，从老约翰的死，到寻求自己的庇护，再到现在的策划串联，这是一条完整的逻辑链条，而链条将要缠绕住的，就是她的暗夜礼品店。对于芬琳的布局，夜宸并不打算粗暴的破坏掉，抵挡住这么一群人对自己的围攻，无疑会增加自己在约克市东区的影响力，而且有了无缘无故的被攻击，自然就有了怒而奋起的反击，正好可以将一些碍着自己道路的家伙给清除掉，这么好的借口可是难得的。现在，她需要做的，就是控制他们的攻击强度，要是来的人太厉害，自己被打得落荒而逃，那可就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对于夜宸来说，最麻烦的是她只能通过一些模糊的情报来估算对方的整体实力，而让芬琳感到棘手的是，暗夜三姐妹的实力一直是个谜，没有人见过她们出手，她们到底擅长那种攻击手段她都不知道，在这方面，双方都是连蒙带猜的，打成了平手。按说芬琳只需要尽量多的调动出黑暗世界的力量就可以了，但问题是那群大佬都不是什么好人，像她这样布局算计不是每个人都会的，但不见兔子不撒鹰这句话所有人都听说过，就算芬琳许诺的未来再好，也要预付点儿“定金”，她倒是想将所有大佬都攒动起来，但也要注意自己的“腰包”。芬琳最近一直在想，自己多少也是个魅魔，自己这一身肉多少可以抵点儿定金吧？

    在沉思了许久之后，夜宸抬起了头，对温云说道：“先对那个伤疤下手吧，走，砸场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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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31）

﻿这是夜宸第一次来到这家名为斧头和烈酒的赌坊。这个赌场地理位置有些偏僻，不过占地面积挺挺大的，至于说装潢……大门只剩下一扇了，而且还画满了各种涂鸦，木制的门板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小心的走过一段满是小水坑的土路后，夜宸进入了一个大厅，刚刚进来，她就忍不住掩了下口鼻，这里的味道太难闻了，汗臭，鱼腥交织在一起，让夜宸有种窒息的感觉。

    除了恶心的气味，这个赌坊给夜宸的第二个印象就是：好多的肉呀！进门后就是大厅，大厅里摆放着很多赌桌，一些穿着很清凉的美女服务员穿梭其中，她们中的很多都有做兼职，毕竟，想让伤疤这种人一心一意的做自己的产业是很困难的，所以这里虽然是赌坊，但黑三样俱全。温云兴致勃勃的物色着那些美女，这里确实有很多不错的苗子，完全可以挖过来，经过她那里的专业培训后，身价绝对会上一个档次的。不用奇怪温云为什么会对这些东西也很了解，作为军情七处的成员，她很多时候干的就是这些“脏活儿”。

    走过吧台的时候，穿着一身已经全部被油污覆盖的粗牛仔服的酒保把一大杯不明液体砸在了桌子上，招呼道：“两位美女，要不要喝一杯这里最著名的斧头啤酒？”

    温云凑了过去闻了闻，差点儿咳嗽起来，那味道和她配置的毒气药水差不多，她忍不住说道：“这玩意儿能喝？这是我见过的最难喝的啤酒了。”

    谁想到那个酒保一脸的自豪，说道：“你说对了，这就是整个约克市最难喝的啤酒。”他停顿了一下，调动起全身的力量，提高嗓门大声喊道：“这也是约克市最便宜的啤酒!”说话间，一个穿着破烂单衣，瘦骨嶙峋的家伙把那杯啤酒买走了，用的不是钱，而是一块不知从哪儿捡来的废铁。

    他的双眼浑浊无神，麻木的喝完那杯啤酒后，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走了几步，一个踉跄，就趴在了地上。酒保走了过去，摸了摸他的劲动脉，语带惋惜的说道：“老汉比，我告诉过你，这种酒虽然便宜，但不能多喝的，会死人的。”说完，他招呼了几个人，将老汉比的尸体抬了出去。

    温云彻底无语了，现在她才明白什么叫做对生活麻木。温云一直认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拼尽全力。她完全无法想象，世上有这么一种人，对于让自己过得更好些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他们完全没有什么动力来改变自己的现状，哪怕死亡都无法让他们振奋起来。

    看着目瞪口呆的温云，夜宸偷偷拉了下她的衣角，她们是来砸场子的，要注意气势。

    但到底怎么砸场子，夜宸就一点儿都不知道了，虽然不知道技巧，但道理夜宸还是懂的，那就是要有足够的信心，尤其在自己拥有一定的实力的时候。

    这时候，这里已经有人认出夜宸来了，一个脸上挂着标准和善笑容的胖子跑了过来，有些夸张的说道：“没想到宸小姐和温云小姐会光临寒舍，实在让我们倍感荣幸呀！快，快去清一个桌子，让宸小姐和温云小姐尽情的玩几把。”

    夜宸摆了摆手，严肃的说道：“不用麻烦了，我这次是来砸场子的。”

    胖子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了，他笑着说道：“宸小姐说笑了，如果有什么怠慢的地方任您打任您骂，何必说出这么伤感情的话。”

    夜宸说道：“我没兴趣跟你开玩笑，这次我就是来砸场子的。”

    胖子的笑容彻底消失了，他沉声说道：“这砸场子也是有规矩的，宸小姐请了。”说完，往后退了几步，让出片地方来。

    来这里玩的大都也是熟客，发现有热闹可看，也都配合的闪出一片空地来。

    在场的人都在等待着夜宸，但到底该怎么做，夜宸其实并不知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夜宸没在意他们，找了把椅子坐下后，说道：“叫你们的老板伤疤来见我。”

    胖子皱着眉头说道：“无规矩不成方圆，宸小姐既然来砸场子的，那么还是按规矩来比较好。”

    夜宸冷哼了一声，说道：“规矩只有我想遵守的时候才有用，可惜现在我心情不好，没兴趣陪你们玩什么规矩。”

    胖子的眉头皱的更深了，要是其他人，他早就派人把这个不守规矩的家伙打出去了，但现在不一样，她是宸，是暗夜三姐妹的代表，是约克市东区黑暗世界的一方势力，是否和她交战不是自己一个大厅经理做的了主的。胖子脸上又浮现出了和善但虚假的笑容，说道：“宸小姐果然气度不凡，不过受不受这个规矩，还得我们老板说了算，我这就为您通报。”说完，就以异常敏捷的身手朝楼上跑去。

    就在夜宸无聊的看着指甲的时候，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是你来找我？”

    夜宸抬头一看，一个壮硕的汉子正从楼梯上下来。他有两米多高，剃了个光头，上身裸着，一身杀气腾腾的腱子肉，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满是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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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32）

﻿刀疤的本名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从小就在东区的贫民窟长大，还在五六岁的时候，他就开始靠乞讨和偷窃为生，年幼体弱的他不知多少次在偷东西的时候被别人逮到，接下来就是一顿暴打，好多次都被打昏了过去。而他之所以没有成为野狗的食物（在贫民窟，路边倒毙昏迷的人真的会成为野狗的食物，多少流浪汉因为剧痛从昏迷中醒来后，发现一群野狗正在啃食他的內腑），是因为他讲义气，有一群信得过的朋友。幼时的刀疤就这么艰难的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求生，唤起他本性中的凶狠和坚韧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刀疤称她为艾薇姐姐。

    艾薇很漂亮，皮肤如牛乳般滑嫩，眼睛如星辰般璀璨，而且她是属于真正的天生丽质，生活的艰辛与磨难并没有让她的容颜减色。但偏偏她是生在贫民窟的，而且是约克市的贫民窟，一个黑暗和邪恶笼罩的地方，所以她成为了一个雏*妓，这是她能够生存下去的唯一方式，也是贫民窟允许她赚钱的唯一方式。尽管艾薇本身就在经历屈辱和痛苦，但她的心中依然充满了爱，所以在看到在墙角蜷缩着快要被冻死的刀疤后，她把这个年幼的小弟弟抱回了自己的住处，给了他热水和食物，将他从死亡中拉了回来。在那之前，刀疤从未在冬日里感受到如此的温暖，他坚信，这是自己的善报，而艾薇，就是赐予他温暖的圣女。

    就这样，艾薇和刀疤他们一群小孩认识了，她经常会给他们一些糖果，这是她的一些阔绰的客人留给她的。每次看着那群衣衫破烂，只有七八岁却要承受如此重的生活苦难的小孩，艾薇的眼中总是会充满着爱怜和心疼。而那群小孩，也接受了刀疤的说法，艾薇姐姐是上天派来的圣女。

    可是有一天，他们的圣女死了，至今，刀疤仍然无法描述当他看到艾薇姐姐的尸体后，心中是如何的愤怒和绝望。

    艾薇的尸体像一个破布娃娃一样，被扔在了贫民窟的一个偏僻小巷中，

    她是被人掐死的，天鹅般的脖子上印着触目惊心的紫色淤痕，而她的手心，死死的攥着几颗糖果.这是几天前她答应刀疤的，要在他生日那天（刀疤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天，艾薇姐姐就以他们相遇的那天作为了他的生日）送给他一些更加好吃的糖，当时艾薇姐姐还介绍说道，那种糖是薄荷味的，很甜的，很温暖【1】。

    刀疤他们疯狂的去搜寻，希望知道让他们的天使死亡的元凶，但一群七八岁的小孩能力是极其有限的，至今，刀疤仍然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艾薇姐姐。但他知道，艾薇姐姐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们这些小孩，把她作为姐姐，看做母亲的这群小孩。从此，刀疤开始带着他们一群小孩在贫民窟艰辛的生活，慢慢的，他长大了，变得强大而凶狠，但对于朋友，他从来都是义字为先，因为艾薇姐姐告诫过他，对待朋友要真心而忠诚。

    艾薇姐姐的死对刀疤来说是一生的愧疚，他把自己对艾薇姐姐的感激传递给了其他人，特别是像艾薇姐姐那样被生活折磨的女孩。温云走进这家赌坊的时候就有些奇怪，就这么一个破烂的赌坊，怎么会有这么多优质的女孩。她恐怕无法想到，这些女孩真的是来做服务员的，刀疤会给她们开工资，至于说她们自己接客的收入，刀疤一分钱不拿，如果有人来找她们麻烦，刀疤也会义务的为其摆平。有了这么一份庇护，很多女孩其实都脱离了那种行业，不再去承受那份苦难和屈辱，成为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赚一份不是很丰厚的薪水来养活自己。

    对朋友讲义气，是刀疤能够生存下来的根本，也是当年他在艾薇姐姐的遗体前对她的承诺，所以他极其讨厌暗夜三姐妹那种卑劣的行为，在他看来，那样的人根本不配为人。

    看到坐在大厅正中央的夜宸，伤疤厌恶的说道：“你来我这里有什么事？”

    感觉到刀疤对自己发自内心的厌恶，夜宸觉得挺奇怪的，自己也没有招惹到他呀，不管了，既然主演已经来了，她要开始今天的表演了。

    夜宸细微的调整了下自己的坐姿，努力让自己表现得更加庄严，她说道：“我听说，你对我有所不满？”

    刀疤瞥了她一眼，说道：“是又如何？”

    夜宸冷漠的看着刀疤，用指关节轻轻敲了下椅子的扶手。

    一阵恍惚，伤疤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缓坡上，背后是一座巨大的城市，自己穿了一身蓝白相间的板甲，后面是跟着他打拼的兄弟，他们组成了一队士兵，穿的和自己的样式差不多，只不过没有他的那么精细华丽。在他的前面，是一个穿着亮白铠甲，身披蓝色披风的将军，正骑在一匹棕红色的骏马上，威风凛凛。刀剑出鞘，战马嘶鸣，气氛压抑而凝重，乌云将整个天空占据了，沉沉的压在大地上，也压在所有人的心中。

    远处，一位尊贵而威严的女神穿着一身黑色的铠甲，坐在由白骨堆砌构成的王座上，她侧卧着身子，以手扶腮，双眼微闭，长长的睫毛将她的双眸完全遮住了。隔了这么远刀疤还能看的这么清楚，不是说他的眼神有多好，而是那位女神太过庞大，她的王座已经快有城墙那么高了。

    周围一片寂静，刀疤心里扑腾腾的乱跳，他连大气都不敢出，似乎怕将那位女神惊醒。她虽然高贵美丽，但看她左手腕上带着的那串用人头骨串缀而成的手链，再加上周身散发的黑暗气息，显然，这是位邪神，而她来到这里的目的并不是那么的高尚。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那位女神的睫毛颤抖了几下，睁开了眼睛，她看了眼正在严阵以待的士兵，有些轻蔑的笑了笑，站了起来，朝他们走来。女神行走之处，鲜花蔓延，花叶永不相见的曼莎珠华开了又落。赤红色的花丛中，已经安睡下来的死者被重新唤醒，他们，或者说它们挥舞着锈迹斑斑的长剑或者戈矛，步履蹒跚的朝眼前这座城市走来，猩红色的双眼透露出贪婪和憎恨，死亡带来的寒冷和折磨已经彻底毁掉了它们的心智，它们仇恨着所有的生者。

    眼看亡灵的军队越来越近，一阵悦耳的祈祷声传到了刀疤的耳边，光明普照，仿佛金色的雨露降临，沐浴在圣光之下，因为看到死者重生而有些慌乱的士兵重新镇静下来，他们感觉身上充满了力量。这时，最前面的那位将军喊道：“为了圣女殿下，冲锋！”一阵战马的嘶鸣，将军带领着他们朝敌人冲了过去。下意识的，刀疤也跟着跑了下去，看准了一具一具半腐烂的僵尸，用力挥动手里的战锤，将那个该死的家伙的脑袋砸成了碎片。

    PS：【1】，薄荷糖本来是清凉的，但艾薇她也没有吃过，所以想象成温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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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33）

﻿刀疤已经杀了九个亡灵了，剧烈的战斗让他耗费了大量的力气，原本轻巧灵活的战锤也变的如此沉重，他抹了下溅到脸色的绿色脓液，看了下战局。散发着恶臭的亡灵依然无边无际，而跟在自己身后的弟兄只剩下不到一半了，他们组成的坚强的蓝白堤坝正在承受着绿色亡灵海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现在已经摇摇欲坠了。刀疤感到有些绝望，他不惧怕死亡，但如果他不能保卫身后的家园，自己死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们顶不住了，很快，大家都意识到了这一点，绝望的情绪开始在士兵中蔓延。很多人开始疯狂的战斗，他们宁愿死在战场上，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家乡被亡灵亵渎，但也有些人，眼睛开始闪烁起来，他们想到，也许趁着战局混乱偷偷跑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很快，逃兵出现了，更糟糕的是，他们的突然撤离让本来已经很薄弱的防线出现了漏洞，大批的亡灵开始朝那个缺口涌进。

    “一群每种的家伙！”刀疤咒骂了一声，带着自己的小队朝那个缺口跑去。

    但已经迟了，而且他们的人太少了，刀疤拼命的锤砸，不顾肌肉的酸软甚至疼痛，还是没能堵住那个缺口。战线不断的后移，他们已经贴着城墙了，刀疤的动作越来越笨拙，他实在没力气了，他好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借助拐杖慢慢的行走，而不是一个正值壮年的士兵。一个不下心，刀疤被一个壮硕的僵尸掀翻在地，后背的脊柱磕到了一块尖锐的石头上，剧痛让他忍不住喊了起来，更可怕的是，他的双腿突然没有了知觉，他挣扎了几下，扶着战锤才勉强站了起来，但再也无力战斗了。刀疤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恶心的亡灵涌入城门，攻击自己仅剩的几个袍泽。

    刀疤脸上的肌肉因为痛恨和愤怒而开始颤抖起来，他索性松开了手，颓然的倒下了，他无法亲眼看着这座城市被亡灵屠戮，就这么死去算了。

    就在亡灵要彻底攻破城门的时候，一道神圣的光柱从天空垂下，笼罩住了这个城市，在圣光的照耀下，亡灵好像被泡进了酸水中，不一会儿就化为了肮脏的一滩绿色脓液。

    刀疤隐隐约约听到城里的人喊道：“圣女殿下来了，我们获救了！”他挣扎着坐了起来。当看清楚那位沐浴在浓烈圣光中的圣女后，刀疤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他心中呼喊道：艾薇姐姐！

    似乎有所感应，圣女朝这个方向看了一眼，虽然她很快就回头了，但刀疤知道，她已经认出了自己。

    圣女殿下看着那个邪神（她正在兴致勃勃的欣赏着这场杀戮），说道：“死亡女神，你本应该在死亡的国度享受着恶人灵魂的惨叫，为什么要来到生者的世界？”

    “死亡的国度？”死亡女神冷笑着说道，“那群只剩下骨头的家伙哪有这里的人有趣，光明圣女，我的到来对你们来说是一种荣耀，我会将这里变成另一个死亡国度。”

    圣女殿下愤怒的说道：“我绝不允许你践踏这片土地。”

    死亡女神猖狂的笑着说道：“已经迟了，有了这些高贵而英勇的灵魂，我已经可以马上从穿越时空的虚弱中恢复过来了。”

    话音刚落，刀疤就发现刚刚战死的袍泽身上浮现出了蓝色的虚影，他们的灵魂正朝着死亡女神伸开的手心凝聚。

    眼看着死亡女神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一旦她恢复了实力，这个世界就完了，圣女殿下将全身的力量汇成一把巨大的光剑，狠狠的朝死亡女神劈去。

    死亡女神没想到光明圣女能够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她的仪式被迫中断了，同时，这个世界的对她的排斥力陡然增强，高大的身影开始虚幻模糊。

    眼看着自己就要被驱逐出这个世界，死亡女神不甘的喊道：“不！”她将自己手上的手链退了下来，在彻底消失前将它扔了出去，留下了一句令人不安的诅咒：“生命如晨露，死亡将永存，这串手链重新现世之时，就是我重返这个世界之日。”

    自己的城市幸免于难，最大的威胁已经解除，城中的居民开始欢呼起来，但圣女殿下却满脸忧虑的看着那串充满着强大邪恶力量的手链，它决不能存在于这个世界，她对城门口那些幸存的勇士说道：“感谢你们，我的勇士，感谢你们保卫了我的子民，圣光将与你们永存。”说完，身影化为了点点金光，将那串手链包裹了起来，当神圣的光芒褪去后，手链不见了，一个小匣子落在了地上，圣女殿下用自己的生命将那串手链封印了起来。

    这时，站在城头扮演市民的温云一边欢呼一边忍不住腹诽道：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呀，谁编的这段幻影，这剧情也太狗血了吧！这玩意儿也有人信？

    画面开始快速跳转起来，那个封印了死亡女神的手链的小匣子被收藏在了光明大教堂的地下室中。沧海桑田，这座城市在一次强烈的地震中被摧毁了，而那个小匣子也流落到了他处。辗转了许久，那个小匣子落入了一位将军的手里，在他死后，按照他的要求，小匣子被作为陪葬一起埋入了地下。

    又过了许多年，一群年轻的冒险者将那个墓穴盗开，那个小匣子被一个气质儒雅的男人注意到了，他察觉到这个很不起眼的小匣子里面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以放弃所有战利品的为代价，他将这个小匣子据为己有了。在余下的日子里，他开始疯狂的对其进行研究，以期望获取其中的力量。毕竟时间太久了，圣女殿下用灵魂为其添加的封印已经有所松动了，终于，他还真的将那个小匣子打开了，但也被那个封印的最后一击所击杀，他在临死前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件多么愚蠢的事，但已经晚了。

    就这样，那串手链落到了宸的手里，在东区形势日益恶化的情况下，她被迫使用了那串被父亲称之为禁忌能量的手链。

    幻象消失了，所有人的意识回到了现实中，众人有些茫然的打量着左右，过了一会儿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刀疤有意无意的瞄了宸的手腕一眼，看到了那串缀有九颗珍珠般圆润的珠子的手链，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尽管刀疤的动作很小，但夜宸还是注意到了，她傲慢的说道，仿佛在宣扬一段事实：“我终于又来到了这里，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死亡永不消失，而且无处不在，和死亡女神为敌的人，必将承受诅咒。”

    一时间，所有人的心中一寒，好像真的面对那位死亡国度的主宰——死亡女神。

    夜宸说完这句话，就起身走了，不顾众人惊愕中带有恐惧的表情。

    在斧头和烈酒赌坊的旁边，饭店的包厢里，唐婳满头大汗的松了口气，刚刚她突然接到夜宸的通知，让她来这里配合着构建一段幻影，来演一出戏。天知道把那么多人拉入幻象中有多麻烦，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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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34）

﻿在回去的路上，温云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有什么事想不通，最后，她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觉得那段幻象会起作用？”为了不那么失礼，有半句话她没有说出口：那段幻象太过粗糙了，只要仔细观察一下，就可以发现到处都是破绽，很容易就可以猜出这是人为编纂出来的虚幻景象，而不是什么所谓的往事再现。

    对于温云的疑惑，夜宸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故作神秘的说道：“这个不用担心，他们会相信的。”

    一段幻象，或者说一个谎言，是否能骗过某些人，其关键并不在于很多人认为的逻辑性，而在于他们到底愿不愿意相信，他们要是愿意相信，再粗糙的谎言他们也会为其补充完整，要是不愿意相信，再完美的谎言，或者说哪怕是真正的实在，他们也不会承认。这段幻象很好了契合了刀疤和他那群兄弟的内心所愿，如果他们将这段幻象否定，将夜宸是死亡女神这件事否定，也就把自己是个保卫家园的英勇战士，而艾薇姐姐是个伟大的圣女殿下给否定了，这是他们绝对不愿意去做的事，所愿不管这段幻想有多么的粗陋，刀疤他们都会选择相信的。

    这就是说谎的技巧。

    另外，在这段幻象中，夜宸还透露了一个信息，为了获取那个小匣子，她们的父亲将古墓中获取的财富都放弃了，这是对之前谣言的反驳，她们的确有很珍贵的东西，但这个东西并不能换取巨大的财富。

    ……

    当夜宸和温云散步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唐婳遇到麻烦了。

    为了能窥视到刀疤心底最深的情绪，让幻象更加的逼真，唐婳被迫借用了被封印在她心底的宿敌，也是她的双胞胎姐姐李姽的力量。她的天赋技能双子羁绊的介绍上说了，抽取李姽的力量会松动封印，但唐婳也没想到她费劲心思构筑的封印这么脆弱。

    李姽被封印在了唐婳的识海深处一所幽暗而深邃的地牢里，四个铁索穿透了她的脚踝和手腕，将其悬挂在半空中。四根铁索的颜色各异，表面浮现着神秘的纹路：穿过她左手腕的铁索呈现暧*昧的粉红色，象征着爱*欲的本能；右手腕上的铁索是可爱的嫩黄色，代表着人们内心深处的亲子本能；左脚踝的铁索是鲜艳的翠绿色，表现了对生命的渴望；右脚踝上的铁索是红褐色，仿佛被浸透了鲜血，表面上还时不时渗出猩红的血滴，那是唐婳的杀戮意识所化。制造牢房的材质也很特殊，它具有隐蔽的特性，对外能够偏转意识对其的窥探，对内可以屏蔽“恐惧”的气息。恐惧是人最根本的一种本能，主体意识是无法将其消灭甚至正面对抗的，所以唐婳只好用另外四种本能将其压制住。恐惧的力量如此强大，但我们也没有莫名其妙的被吓死，主要是因为本能是可以被屏蔽、引导的。所有人的识海中都拥有一个代表恐惧的厉鬼，但它并没有主体意识，所以我们只需要将其关在一所可以屏蔽意识的牢房里即可。

    此时，唐婳的主体意识来到了这所牢房里，正在加固那四根已经出现裂缝的铁素，这是项精细而复杂的活儿，李姽剧烈的挣扎更是给她添了不少的麻烦。废了好大的劲儿，唐婳才把封印重新加固了，她长长的出了口气，刚才还只是满头大汗，现在她已经是全身湿透了。她重重的躺在床上，四肢酸麻无力，再也不想动弹了。

    唐婳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近傍晚了，她把设置在门口窗边的致命陷阱收起来，刚刚想要回去，就接到了夜宸通过灵魂联系传来的信息：原地待命，晚上还有活动。

    ……

    晚上，已经快午夜了，刀疤有些醉醺醺的回到了房间，虽然脑子已经有点儿迷糊了，但他的步子还算稳健。白天那个女人给自己看的那段景象让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尽管脑海中理智的声音在不断的诉说：不要相信那个女人的鬼话。但在心底深处，刀疤还是愿意相信那是真的。内心的矛盾让他焦虑不安，刀疤排解内心烦恼的方法就是喝酒，和自己的兄弟痛痛快快的喝上一场，再好好睡一觉，就什么事都没了，一醉解千愁嘛！

    刀疤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杯浓茶，回忆着还残存在记忆中的痛快。刚才他约了几个老伙计，去到了约克市东区夜市的大排档。虽然现在掌控着东区黑暗世界中的一方势力，但幼年艰辛的生活让刀疤始终无法适应红酒咖啡的生活，他更喜欢这种路边的小摊，浑浊的麦酒和不怎么醇厚，但却很辣很过瘾的烧酒更是他的最爱。和老伙计胡吃海喝，聊着女人和战斗，那时候的自己彻底将约克市诡谲的局势抛在了脑后。想到这里，刀疤的脸上浮现出愉快的笑容。

    不想了，正好趁着酒兴睡觉，刀疤躺倒了床上，盖上了层薄薄的被子。当他快要入睡的时候，感觉到有些不对劲，自己的腿好像触摸到了什么东西。

    他现在还处于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也没有多想，把手伸了过去摸了摸，圆圆的，软软的，还带有一些粘稠的液体。突然，刀疤意识到了什么，他的眼睛睁得通圆，一把掀起被子，跳下了床。再回头一看，被子下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头。

    刀疤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酒也彻底醒了，稍稍缓了一下，他才重新镇定起来，对于他们这种刀尖上舔血的人来说，看到尸体什么的也不是太稀奇的事。现在刀疤反而对刚刚自己的行为有些羞愧，自己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了。

    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刀疤凑了过去，仔细的观察着那颗人头。那是一颗女人的头，她生前长得还算漂亮，眉清目秀的，可惜死了，不但头被割了下来，而且头发眉毛都被剃光了，看起来很怪异。

    就在刀疤仔细观察的时候，那颗人头突然睁开了眼睛，死死的盯着眼前的这个汉子。刀疤没有犹豫，直接朝房门跑去，这次他可以确定，事情不对，他遇到麻烦了。来到门前，刀疤甚至顾不上开门，直接用力撞了过去。

    但门稳丝未动，这不对劲，他的房门又不是什么金属材质的，不过是木质的门板上用螺丝拧上去了一个插销而已，他这么用力的撞一下子绝对会把房门撞开的。刀疤用力拉了一下，也没有拉动，哪怕他已经把插销拔了下来。

    刀疤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那颗人头已经消失不见了。自己这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了？见自己怎么也无法把门打开，刀疤索性也不再徒劳的推搡了，他坐在了桌子旁，随手拿起了桌上残留的半杯浓茶，刚想要喝的时候，眼角余光撇到杯中浮现出了一张女人的脸，没有头发和眉毛，正冲着自己诡异的笑。

    刀疤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几滴水溅了出来，滴到自己的手上，变成了猩红的血。刀疤忍不住将那杯水泼到了地上，还好，还是水，就在刀疤刚刚松了口气的时候，那滩水，并没有散开，反而凝聚了起来，组成了一张女人的脸，她凄厉的喊道：“与死亡女神作对的人必将承受死亡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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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35）

﻿在距离刀疤的斧头和烈酒赌坊不远的一家旅馆，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夜宸正有些不安的踱步。

    前段时间，当她知道自己被那个叫芬琳的女人算计了后，马上意识到这也是个不错的立威机会，至于说到底是被灭还是立威，关键在于窥视暗夜三姐妹所谓的“巨额宝藏”，并且愿意采取实际行动的人到底有多少。芬琳策动的人太多了，已经超出了夜宸可以承受的极限，所以她需要吓退一部分人，而那个刀疤，就是个不错的棋子。她通过一段幻象，让刀疤和他的手下认为自己是那个将要灭世的死亡女神，但那段幻象做的再巧妙，也需要一些实际证据来支撑，想想看，如果东区的人发现被“诅咒”了的刀疤莫名的死在了自己的房间，将会大大增加自己那段幻象的可信度。

    这个计策的关键就在于刀疤的死必须诡异，最好是被吓死的，次一点儿也必须是自杀，如果被人发现他是死于他杀，非但无法吓退别人，反而会显得自己心虚。

    但出现了个问题，按说夜宸还专门找的是一个粗神经的莽汉，对他进行精神攻击的难度应该不大，但已经好长一段时间了，坐在床上的唐婳依然处于入定状态，并且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痛苦。

    这时，唐婳睁开了布满血丝的眼睛，满脸的疲倦，对夜宸说道：“姐，我遭到了强大的抵抗，无法侵入到他的主体意识。”

    夜宸努力把自己的声音压低，这时候急躁没有任何用，她说道：“怎么回事？他的灵魂怎么会抵挡住我们两人的精神攻击，难道他隐藏了实力？”

    唐婳摇摇头，说道：“我被那个名叫艾薇的圣女挡住了，而且我快撑不住了，她不是我们虚构出来的吗？怎么会到了他的精神世界。”

    事情更加糟糕了，这时候，夜宸反而彻底冷静了下来，她坐回到桌子前，脑子飞快的运转着，过了一会儿，她想到了什么，惊呼道：“是信念成神，怎么会这样，那个刀疤有这么纯粹的灵魂？”

    信念成神，是夜宸从一本笔记上看到的，说的是如果一个人真诚而纯粹的信仰某个人，或者某个事物，哪怕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也会在他的精神世界中具现化，并且封神。这种情况是极其少见的，这要求那个人拥有纯粹的灵魂和真正的信仰，按照宗教界的话来说，他是拥有成为圣徒的潜质。那个满身刀疤，言语粗鲁的莽汉还可以成为圣徒？

    再不相信事实就是这样，现在关键是需要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夜宸无意识的用指关节敲击桌面，眉头紧紧的锁住，过了一会儿，她猛地站了起来，快速的说道：“给我指路，让我进入他的精神世界，你引导他的思维，让他认为圣女艾薇的存在是为了防止死亡女神重新降世，死亡女神出现后，她就与之同归于尽了。”说到这儿，夜宸突然停住了，她想了想，继续说道：“不是同归于尽，我怕他对那个圣女的执念让他不能接受这个设定，嗯……改为元气大伤，将死亡女神重新放逐回死亡世界后，她已经无力保护他了，对，就这样，这样就可以瓦解他的抵抗了。”说完，她也坐到了床上，将灵魂沉入到唐婳和刀疤的精神战场上。

    ……

    半个小时后，夜宸睁开了眼睛，哇的一声吐了口血，脸色变得刷白。在精神世界要想骗过对方是很难的，夜宸制造了一场灵魂爆炸，将保存在自己识海中的华珍的灵魂给引爆了，才算混了过去，自己的灵魂也受了很大的损伤，好在目的达到了，夜宸成功的让刀疤认为圣女艾薇又陷入了沉睡。

    信念成神的关键就是纯粹的信仰，或者说一种执念，现在夜宸已经化解了他的执念，已经封神了的艾薇自然就消弭了，这时候，唐婳才算真正侵蚀到了他的主体意识中。

    ……

    似乎是被茶杯碎裂的声音吸引，刀疤的两个心腹敲了敲门，他看了眼已经完全恢复正常的房间，稳定了下心神，说道：“进来吧。”

    两个心腹进门后，看到地上碎裂的茶杯和一滩茶水，好奇的问道：“老大，有什么事吗？”

    刀疤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事，不小心而已，外面没什么情况吧？”

    心腹答道：“没有，一切正常。”

    面对这种灵异的情况，有些人在自己旁边心里会舒缓很多，刀疤张了张嘴，但还是说道：“没什么事就出去吧。”人多只是让自己心安一点儿罢了，他们也都是勇武的战士，不懂什么法术鬼魂，面对这种事他们不比自己强多少，与其拖两个于此无关的人下水，还是自己面对，自己承担吧。

    两个心腹有些疑惑的看了对方一眼，老大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又忍住了，这可是很少见的，他们的老板一向以豪爽著称，他遇到什么麻烦了吗？但这种事既然老大没说，自己也不方便问，他们答道：“好的，我们就在隔壁，有什么吩咐只管叫我们。”

    刀疤挥挥手，说道：“好的，知道了，早点儿休息吧。”看着他们转身离开，刀疤才松了口气，毕竟是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能避开这种事是最好的了。

    刀疤看着他们的背影，似乎看到了什么，他揉了揉眼睛，是真的，他们两人的后脑勺隐隐浮现了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刀疤用手死死的按住桌子，强迫自己不去摸自己的后脑勺，他虽然对术士一类的东西不懂，但也知道，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人带着走，必须掌握自己的主动权。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刀疤不断在自己心中重复这句话，这么说可以缓解一下他内心的焦虑。就在这时，房门又被敲响了，单调的敲击声让刀疤有些心烦意乱，他站起身来，打算教训一下自己不听话的手下。

    打开房门后，刀疤看到自己的那两个心腹并排站在门前，双眼无神，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看的刀疤心里有点儿发憷，他厉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那两个心腹用手夹住自己的脑袋，用力的扭转，将头转了180°，现在，刀疤清楚的看到，他们的后脑勺上的头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女人的脸，她恶毒的诅咒道：“与死亡女神为敌者，必将承受死亡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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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36）

﻿早晨，金黄的阳光依旧铺撒在大地上了，现在的天气已经有些寒意了，这时候的阳光给人一种珍贵的感觉。约克市开始从夜晚的沉睡中苏醒过来，人们开始为一天的生计奔波、辛苦，但也平淡、幸福，于此同时，东区的黑暗世界中传开了一则消息，仿佛落入湖水中的一粒石子，荡起了阵阵涟漪，并且随着事态的发展和一些别有用心者的推波助澜，这阵涟漪很快化为了滔天巨浪，引发了一场黑*道血拼。

    刀疤死了。刀疤离奇的死在自己的卧室，经法医鉴定说是自杀，但刀疤手下众多的悍匪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还没听说过用后脑勺往墙上撞这种自杀方式，而且他们的老大怎么会自杀？

    这条消息在酒吧、茶馆、赌坊等许多地方流传了开来，当然，刚刚听到这条消息的人并不以为意，就像一句老话说的，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刀疤虽然为人豪爽，好与人交朋友，但再怎么说他也是混黑暗世界的，手上无辜者的血也沾了不少，说不定是被那个仇家给逮着个机会杀了，或者有人眼红他的财产，烈酒和斧头虽然被他经营的不怎么样，但赌坊怎么说也是个暴利的行业，而且他的赌坊在东区也算得上比较大的销金窟了，每天到手的金券也不少，自然有不少人眼红。总之，资历比较深的混混对这件事的反应很平淡，还会对那些大惊小怪的刚入行的毛头小子嘲笑一番。但很快，一些嗅觉灵敏的老混混就察觉到不对了，本来这么一件很普通的事，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平息的迹象，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这不正常，在黑暗世界，不正常往往意味着阴谋，或者说是危险。冒险和刺激属于那些刚刚入行的年青小子，对于他们来说，尽量回避风险，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很多老混混开始找各种理由离开酒吧这类容易出事的地方，躲到自己家里，有些太过谨慎的甚至会躲到约克市的中区。

    底层的混混只希望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但对于那些大佬，不正常往往意味着机遇。

    一个装修普通的两层住宅的书房里，一位精瘦的老人正在用放大镜欣赏一件华美的五彩小茶碗。他不时的啧啧赞叹，看了许久，才将它小心的放回到垫着厚厚绒布的桌面上，说道：“这件五彩很不错，是个正宗的家伙，这么完整的一个老物件恐怕得不少钱吧？”

    老人旁边站着一个中年人，他有两撇精美的小胡子，很显眼，而且有种莫名的喜感，听到老人这么说，他连忙赔笑道：“看您说的，这三十多万能换来陈老您的一高兴，那就值了。”

    陈老坐回到太师椅上，说道：“哈比，你可别想蒙我，这里不是我的故乡，在这里能买到这么一件正宗的五彩，最少也得五十万。”

    哈比赞叹道：“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您呀。”

    陈老哈哈大笑，似乎对他的恭维很受用。

    哈比又陪着聊了一会儿，找了个机会小心的问道：“您听说昨天晚上的事了吗？”

    陈老并没有回答，喝了口茶，沉思了一会儿，才说道：“不用管它，年轻人火气盛，难免要闹腾一番，随她们去吧，我已经老了，不想在搀和这种事了，会影响福报的。”

    哈比心中冷笑了一声，福报？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怎么就那么的恶心，别看他现在一副德高望重的样子，哈比可没有忘了，几年前到底是谁将史密斯一家二十七口给灭门的，可怜的小斯卡瑞，他才三岁了。虽然心中颇为不屑，但哈比嘴上还是恭敬的问道：“那会不会对东区的稳定局势有所影响？”

    陈老看了他一眼，说道：“我知道豪斯市长的意思，告诉他不用担心，我不会找他麻烦的。”

    哈比听了露出一副感激的表情，说道：“那真是太好了，我代表市长对您表示感谢！”

    陈老摆了摆手，说道：“不聊那些俗事了，咱们继续聊聊五彩，这么漂亮的一个茶杯，只是单件，着实可惜了。”

    听到这句话哈比心中又骂了起来，这老家伙还想着自己给他配成一套，一整套，哪怕是有两件的瓷器的市价要比单卖贵的多了，这老家伙的胃口也太大了吧？

    哈比也不敢应承下来，只好顺着他的话说道：“您说的对，但这也要看缘分的，实难强求呀。”

    陈老又拿起了那件五彩，貌似随意的说道：“我隐约记得在豪斯市长那里看到过一件五彩的茶壶，你帮我问一下，我就算把自己的棺材本拿出来，也一定会买下来的，只盼着豪斯市长能够割爱。”显然，他也听出了哈比语气中的推诿，直接说道，你要是解决不了就去找你背后的主子去。

    陈老这么一逼，哈比就不知道应该怎么答了，直接回绝说您记错了，根本没有，显得太生硬了，市长才刚刚来到这个混乱的城市，必须依靠他们这些黑暗大佬才能稳定住市内的局势；但要是答应下来，他也没这个资格。最后哈比只能尴尬的笑了笑，勉强敷衍过去了。

    哈比在回去的路上，心中不停的咒骂道：那个老不死的，怎么那么贪婪，他简直像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魔鬼，等着吧，等市长大人把局势掌控住了，他吃进去的都给我吐出来。

    相比陈老的漫不经心，接到这个消息的芬琳就显得有些坐立不安了，她也知道，自己频繁的出去策动各方面的黑暗势力总会引起暗夜三姐妹警觉的，但她没想到那个“宸小姐”的女人手段这么厉害。芬琳可以确定，刀疤的死绝对会引起很多人的退缩，那群没种的男人就是这样，当他们发现自己要对付的不是小白兔，而是一只狡猾且危险的狐狸的时候，就萎缩了。

    这时，汉斯进来了，和前段时间相比，他的面容显得很憔悴，肤色蜡黄，双眼无神，走起路来有些颤颤巍巍的感觉。拥有一个魅魔对男人来说确实是极大的享受，但这份享受也不是谁都能承受的起的，显然，汉斯的身子骨就承受不起。

    又是个没用的家伙，才几天就成这样了，看到汉斯进来，芬琳又是一阵抱怨。不过很快，她的脸色就由阴转晴了，她想到了一个应付这种局势的办法，反正自己的布局已经差不多可以了，提前就提前吧。

    芬琳站了起来，对汉斯吩咐道：“你去准备一下，我们去给刀疤送别。”

    汉斯茫然的点了点头，刀疤是谁，为什么要“送别”？心里虽然有疑问，但他也不敢去问，在芬琳面前，他始终直不起腰来。

    看着汉斯怯弱的样子，芬琳也懒得理他，快步走出了房间，要想完成这次反击，她还需要一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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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37）

﻿等芬琳把各方面都协调好，已经是傍晚了，在外奔波了一天，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家里。

    那群不要脸的家伙，本来已经商定好的事，但似乎看出了自己的急切，一个个的疯狂的加码，逼迫她接受更苛刻的要求。芬琳喝了口水，努力将自己的火气压下去，心中冷笑，没有人告诉他们不要得罪女人吗？自己只需要在细节上有稍许的变动，就能让那帮人都把命留在暗夜礼品店。似乎想到了他们惨死的模样，芬琳发出了一阵尖利的笑声，为了这个计划，她已经准备了几个月了，现在，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难免有些激动。

    芬琳坐下才喝了口水，约定的时间就快要到了，该去参加刀疤的葬礼了。她化了个妆，遮住满脸的倦容，努力表现的精神一点儿，今天晚上，她需要来操控全局，满脸疲惫的样子会影响士气的。

    芬琳把汉斯叫了过来，告诉了他今天晚上的安排，虽然汉斯觉得这时候去参加葬礼有点儿晚了，但在芬琳锐利的目光下，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两人坐车来到了“斧头和烈酒”，这时候大厅已经被清空，墙上用黑白的布饰装点着，肃穆而庄严。正中间放置着刀疤的遗体，已经入棺了，但还没有封，他身上覆盖着鲜血战旗。据说以前刀疤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死了，那么在他的遗体上覆盖着战旗，让他像战死沙场的勇士般离开这个世界。只是他可能没有想到，他的死，只是两方博弈的结果，还有这么多人用他的死来大做文章。

    本来汉斯以为来的太晚了，显得有些不礼貌，但结果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来的好像还正是时候，大厅里站了许多约克市东区的大佬，他们似乎白天的时候都很忙，只好选在这个时候前来致哀。汉斯没有往前面凑，毕竟在这群人中，自己的资历算是最浅的，所以识趣的在后面站着。

    看到他们的联络人芬琳已经来了，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的琼斯和几个大佬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们默契的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琼斯深吸一口气，酿了下情绪，用力揉了揉眼睛，勉强挤出了几滴眼泪。他走上前去，努力表现的很哀伤，对正在守灵的刀疤的几个心腹说道：“我和刀疤兄弟神交已久，总盼着能找到个机会相识一场，没想到……我能见他最后一面吗？”

    听到他这么说，芬琳很是无语，神交？他还真会措辞呀，就这说水平还被他们推举为最会说话的？人已经死了，他和你的关系到底怎么样还不是由着你随便编，虽说是亲如兄弟，但刀疤还能把一切都告诉他们吗？

    芬琳也是实在选不出别的人了，刀疤诡异离奇的死亡确实将那些聪明的老狐狸都给惊住了，他们宁愿多观望一会儿，也不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剩下的，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毛头小子，就是和刀疤差不多的粗鲁汉子，让他们讲究说话的艺术太难了。还好自己各方面都打理好了，要不然凭他这样的说辞，没被轰出去就算好的了。

    那几个刀疤的心腹面面相觑，他们也没想到琼斯会这么说，但之前已经说好了，这关系到为自己的老大报仇，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演下去。其中一个光头汉子说道：“既然如此，那好吧。”说着，他将覆盖在刀疤身上的鲜血战旗掀开了一个角。

    虽然之前芬琳就给自己打过招呼了，但琼斯看到刀疤死不瞑目的样子，还是被吓了一跳，他指着刀疤的遗体，带着些许颤音说道：“刀疤他怎么这样？！”

    尽管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那几个心腹被刀疤这么看着还是觉得瘆的慌，他似乎在指责自己为什么要如此利用他的死亡，不能让他安息。他们在心中暗念了几声：我们这也是想为您报仇呀！然后那个光头汉子走了出来，略显夸张的喊道：“我明明已经将老大的眼睛合住了……老大，你怎么死不瞑目呀！难道您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似乎已经进入了角色，琼斯接下来的话说的还挺不错的，他噗通跪在刀疤的遗体前，悲痛的说道：“这是刀疤兄弟死的不甘心呐，他想要我们为他报仇。”说完，转头用通红的眼睛看着那几个心腹，厉声问道：“你们知道最近刀疤兄弟和谁结仇了吗？”

    听到他这么问，他们几人就把昨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说完还咒骂道：“就是暗夜礼品店那几个歹毒女人把老大害死的，老大他走的憋屈呀，琼斯老大，你要为他报仇！”说着，似乎真的激发出他们内心的痛苦，老大莫名其妙的被杀了，而自己根本没有能力为他报仇，若非有人告诉他们这套计划，他们今天早上就抄起家伙，跟那个宸拼了。几个心腹跪在刀疤的遗体前，失声痛哭起来。

    男儿并非不落泪，只是未到伤心处，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撕心裂肺的哀哭，琼斯也真心实意的落下了几滴眼泪，他站起来说道：“暗夜礼品店的那几个蛇蝎女人无缘无故的害死了我的刀疤兄弟，这件事决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平时就敬刀疤是条汉子，他决不能死的这么窝囊，我琼斯就算拼掉这条老命，也要为刀疤兄弟报仇！”

    “报仇！”“报仇！”琼斯带过来的人和刀疤留下的兄弟都高声喊了起来。

    听他这么说，那几个大佬也纷纷应和，说道：“我们几个愿意跟着琼斯老大为刀疤兄弟报仇！”

    琼斯转身对刀疤的那几个心腹说道：“刀疤兄弟不能就这么含冤入土，我们几个抬棺，今天就要让暗夜礼品店的人给我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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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38）

﻿已经将情报网初步布置起来的温云早早的就得到消息，线人向她报告说中午的时候，约克市东区的几个黑暗势力就开始调动人马，似乎要有大动作了。温云得到消息后就赶忙过来告诉夜宸，在经历了数个月的布局破局后，她们和芬琳之间的决战马上要开始了。但今天很不巧的是，一场硬战即将到来的时候，暗夜三姐妹的小妹唐婳不在。

    昨天晚上对刀疤的精神攻击出了很大的状况，他的顽强抵抗完全超出了夜宸和唐婳的预料，但这一步也是极其关键的一步，不容出现差错，看到夜宸不惜灵魂受伤也要将那个被信念封神的艾薇除掉后，唐婳也开始疯狂抽取李姽的力量，虽然最后成功的把刀疤的精神击溃了，但唐婳对李姽的封印出现了不可修复的损伤。夜宸知道后，从地下室保险箱里取出了一根枯树枝，据她们的父亲留下的笔记上记载，这根树枝是在一个洞穴里发现的，当时它被发现的时候，如一节碧玉一般散发着璀璨的光芒，但当他将其带回到家里后，就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也应该是件难得的珍品，夜宸让唐婳拿着这个，去库拉那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加固封印的方法。

    “你没事吧？”温云关心的问道，现在的夜宸脸色有些苍白，昨天在刀疤的精神世界，她把关在自己灵魂牢笼里的华珍的灵魂引爆了，这不可避免的牵扯到了她自己的灵魂，现在她的头还有点儿疼。

    夜宸说道：“没事，一点儿小问题而已。”

    虽然有些疑惑，但温云还是顺从的避开了这个话题，提议道：“用不用我派人去把唐婳叫回来？”毕竟在这种情况下，缺少一个战力对局势的影响会很大的。

    夜宸想了想，说道：“不用，他们不是还没来吗？再说唐婳也去了很久了，很快就会回来的，不用费力去找她。”

    温云疑惑的看了夜宸一眼，她是那种走一步看三步的人，怎么会把希望寄托在这种很不靠谱的猜测上？但既然夜宸没有多说，温云也就没再问，她拿出了一个密封好的玻璃试管，里面盛放着红褐色的胶状液体。温云介绍道：“这是我最新研发出来的瘟疫，这种瘟疫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很差，我们可以把它布置在这里，任何进入瘟疫范围的敌人都将受到极大的削弱。”经过夜宸的提醒，温云也意识到了，像之前她研发出来的那种无差别大规模杀伤的瘟疫实用性并不大，那样太容易惹众怒了，把所有人都推到自己的对立面是很危险的，所以这段时间温云一直在研究瘟疫的可控性和针对性，这种被她命名为“凝雾”的药剂就是她最成功的研发成果。通过一些其他药剂的配合，温云可以将其催化成雾状，弥散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而且这种雾气很难被吹散，最特别的是，温云创造性的把这种瘟疫的传染性给去掉了，“凝雾”只能对直接接触它的人产生杀伤，未找到宿主的话，它会马上失活，丧失其杀伤性。

    听完温云的介绍，夜宸频频点头，说道：“这东西很不错，绝对会被派上大用场的。”令温云没想到的是，夜宸的话锋一转，说道：“但这次，我们不用这个。”

    温云的笑容僵住了，脸色有些严肃了，夜宸到底想干什么，先是对唐婳的缺席毫不在意，又将自己的作战方案否定了，显然，在这次交战中，夜宸还有其他的用意，而对此，她却毫不知情。

    温云语气凝重的问道：“你还有什么别的计划吗，我应该怎么配合？”

    夜宸有些为难的摇了摇头，说道：“这个计划我现在不能说出口，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温云并没有显露出不满来，而是理解的说道：“你有自己的想法可以，不方便提前说出来也行，但总得告诉我这场战斗我们应该怎么打吧？”

    夜宸说道：“我们用刀和剑来抵抗，从你那儿调过来些人，我也会找些帮手过来，我们会守住的。”

    听到夜宸这么说，温云坐直了身子，郑重的问道：“我倒不是说吝啬手下的人手，只是，你确定我们这样能扛得住吗？在放弃了这么多优势，采用了我们最不擅长的方式来战斗，我们真的能扛得住吗？”温云连问了两次，以表示自己的疑惑和不满。

    夜宸依旧没有正面回答，她显得有些搪塞的说道：“没有问题的，这个计划我已经进行了周密的分析，不会出错的。”

    温云看着夜宸黑色的眼睛，许久，才说道：“好吧，我服从你的安排，那我现在就去准备了。”

    ……

    当太阳将最后一丝余晖收走，黑夜笼罩着整个城市，东区的气氛变得诡异而沉默，一些消息灵通，或者嗅觉敏锐的商家已经察觉到了空气中弥散的杀戮气息，早早的就将自己的店铺关门了。这引起了连锁反应，很快，本来正应该夜市喧嚣的东区变得一片寂静和沉闷。

    在琼斯的带领下，一众人将刀疤的棺木抬到了暗夜礼品店的门口，本来琼斯还计划着讲几句来鼓舞下士气，但在芬琳拼命的暗示下，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芬琳也知道骂阵可以增加士气，但她对于琼斯和宸的骂战不抱有任何希望，通过这段时间的隔空交手，她也知道那个宸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就凭琼斯的口才根本说不过她，还是直接开打比较好。

    芬琳不知道的是，其实夜宸也不希望骂阵，那样会将她的计划彻底破坏掉。

    虽然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口才有点儿可惜，但琼斯还是很快调整好心态，对他们来说，战斗和鲜血才是最重要的，他将声音压低，说道：“杀掉这所房子里的所有人！”

    众人点了点头，有几个拿出了铁棍去撬暗夜礼品店的大门，锁被撬开了，但门还是打不开，里面好像被堵死了。见状，琼斯直接挥了挥手，众人搭着人梯翻过墙去，整个过程声音很小，毕竟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类似的事他们也做过好多次了。

    在院子的正当中，暗夜姐妹也已经准备好了，夜宸和伤雨拿了把短剑，温云拿的是细长的刺剑，而布丽奇特则取出了自己作为圣骑士所用的重剑，周围还站了二十几个夜宸和温云找来的帮手。

    PS：感谢中立主义、书友110327131927747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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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39）

﻿战斗很激烈，院子里的一些石凳石桌都被掀翻在地了，夜宸她们种植的草药也被践踏毁掉了，而最能体现战斗惨烈的要算是地上已经可以积成水洼的鲜血。

    夜宸气喘吁吁的靠在一棵树上，她实在没力气了，裁剪精美的劲装已经有多处破损，左肋上还有道长长的伤口，正在慢慢渗血。夜宸没想到战场的肉搏这么耗费力气，在砍翻六七个敌人后，她的手臂已经酸痛的快要抬不起来了。人的骨头是很硬的，就算上好的钢刀，想要把骨头斩断也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所以大规模的冷兵器搏杀是极耗体力的。这个道理夜宸之前那也知道的，但她从没有实际经历过，在之前的各种战斗中，她一直扮演着幕后谋划、操控局势的角色，就算要杀人也是将种种都算计好，瞅准敌人最薄弱的环节一击致命，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高轻度长时间的硬拼。看来温云说的不错，自己确实不擅长这种肉搏方式，这让夜宸多少有些沮丧，她们四个人中就自己的表现最差，不说本来就生活在战场上的布丽奇特和将自己定位为战士的伤雨，就连温云也比自己要好一点儿，真要划分的话，她可是个文职人员。现在，她们三个隐隐的把夜宸包围住，尽量减少她受到的冲击和压力，也是一种保护，温云带过来的几个人，还有夜宸请来的帮手则站在了最外围。这是一场绝死之战，门已经被夜宸堵死了，要么成功，要么成仁，这种情况下，暗夜礼品店发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

    敌人越来越多，被芬琳串联起来的东区各个势力的人马都在陆续赶到，给予夜宸她们持续的压力。

    敌人杀不完似的，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难道就这么把自己耗死吗？温云将一个混混砍翻后，转头对夜宸说道：“咱们退回到屋里面去吧，这种开阔地势太被动了。”

    听了温云的话，布丽奇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闭下了，如果她们避退到屋里面去的话，她花费了大量心血经营的暗夜礼品店就毁了，那里是她重生的地方，是她真正领悟圣光之道的圣地。虽然心里很难受，但她也知道，自己没有丝毫权利将此凌驾于宸小姐她们的性命之上。

    夜宸稍微想了想，说道：“我们退回到前院礼品店里。”

    布丽奇特知道夜宸是在为自己考虑，她连忙说道：“不用这样的……”但夜宸没有理会，直接朝礼品店跑去。

    温云深深的皱起了眉，前后院的防御完全不是一个等级，后院的房子里因为有很多实验室，为了防止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爆炸，墙体都特别厚实，而前面的那个礼品店里除了些不值钱的玩偶娃娃外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墙体不但很薄，而且还多是木质结构，根本抵抗不了多久。

    但夜宸已经决定了，这时候实在不适合争辩，温云也只好跟着朝礼品店撤去。现在夜宸这边已经有人受到重伤了，众人帮忙将其抬到了礼品店里。

    背靠着礼品店，温云和伤雨在前面抵挡，夜宸突然对布丽奇特说道：“我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这份力量可以用于杀戮，但更应该用于守护，为什么不用圣光的力量？”

    布丽奇特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用圣光之力已经犯下了很多错误，凭借我这么多年战场上的拼杀技巧，也一样能应付得来。”

    夜宸叹了口气，说道：“没有信念的战斗是无法胜利的。”说完，不再理会布丽奇特，朝前面冲了过去。

    见夜宸来了，伤雨凑了过去，小声问道：“姐，我实在太累了，可以用技能吗？”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不行！”在这场战斗之前，夜宸就嘱咐伤雨和温云，不能动用任何技能，她们还只是二阶的试炼者，身体素质要比普通人强，但强得也有限，真要这么下去她们绝对撑不住的。

    温云现在也看出来了，夜宸是想要通过这次的战斗帮布丽奇特消除心魔，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就完全想不通了，夜宸似乎也没有吸纳她成为队员的意思，要说夜宸是纯粹做好事，温云是绝对不信的，这比血字十字军和天灾军团和睦相处更加难以想象，那么夜宸到底是为了什么？

    墙里面，夜宸她们拼命的抵挡着，墙外面，芬琳也在不断的调兵遣将，并指挥将伤员送到后方接收治疗，这毕竟不是战场，真正死掉的其实不多，除了刀疤手下那些悍匪，大部分都是受了伤，失去的战斗力而已。看似散乱的对砍，双方却都在用心的算计。最让芬琳头疼的是如何协调各个势力之间的关系，谁先谁后本来是已经定好了的，但眼看着对方的抵挡这么顽强，他们就都反悔了，谁都想着靠后一点儿。而夜宸关注的是对方的进攻节奏和士气，就算是职业化的军队，都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说法，更何况他们这群混混，她需要判断出他们进攻的峰值，到时候，她就可以……

    就是现在！夜宸感觉到他们的进攻已经有所减弱了，她不露痕迹的微微朝前迈了半步。这半步迈的极其巧妙，正好让夜宸处在了两个敌人的夹击中，那两人很快发现了这个难得机会，直接挥刀砍了过去。夜宸慌乱的用剑架住了其中一个人的进攻，而另一个留着长发的混混在她的背上狠狠的砍了一刀。夜宸吃痛，但并没有向后朝自己的同伴退去，反而下意识的朝左前方扑了过去，正好来到了伤雨的旁边。伤雨想要去拉夜宸，没有注意到从背后过来一个壮汉，高高举起一把砍刀，朝伤雨的头砍了下去。

    “不！”夜宸凄厉的喊道，用力拉住了伤雨，好在有夜宸的拉扯，让伤雨的的头躲过了致命的一刀，但她并没有完全躲过去，那一刀砍在了伤雨的胳膊上，直接将她是左臂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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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离开约克市（40）

﻿在温云的拼命掩护下，夜宸和伤雨总算是退了回来，但她俩也彻底失去战斗力了，夜宸从衣角撕了块布，将伤雨的断臂紧紧扎住，避免继续流血。将伤雨的伤势简单处理了下后，她抬起了头，用充满哀痛的双眼看着布丽奇特，说道：“我们只是会炼金的法师，根本抵挡不住他们的进攻，现在就全靠你了。”

    布丽奇特愧疚的看着伤雨的断臂，说道：“放心，我会牢牢守护住这里的。”

    得到了布丽奇特的肯定回答，夜宸脸上绽放出一个璀璨的微笑，她把温云招来，和她一起搀着伤雨退回到礼品店里。这时候，那些帮手或死或伤，只剩下布丽奇特一个人守在了外面。

    她们回到屋里，夜宸帮伤雨小心的坐在椅子上。看着夜宸担忧的眼神，伤雨勉强笑了笑，说道：“姐，不用担心的，过几天我的胳膊就会长好了。”说完，还满不在乎的想要站起来，但不小心碰到了伤口，又是一阵龇牙咧嘴的抽冷气。

    看伤雨这个样子，夜宸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宠溺的说道：“好好养伤吧，有姐姐在，没事的。”

    温云走了过来，她刚刚去安抚了下伤员，现在谁都看得出来，局势对她们很不利，作为头领和雇主，温云需要给他们一点信心。温云透过窗户的缝隙朝外面看了看，问道：“现在怎么办？”她们现在已经被逼到这份上了，还是不能使用她研制出来的瘟疫吗？

    没想到夜宸还是摇了摇头，说道：“我相信布丽奇特，她一定能守住这里，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温云没想到夜宸到现在还是如此的坚持，她实在想不明白，夜宸到底想干什么？就在她打算直接问的时候，耀眼的光芒透过缝隙穿透到屋内。

    温云愣住了，“圣光的力量……”她喃喃的自语道。温云从未看见过如此纯粹而强大圣光之力，没想到那个女孩还有这么强大的潜力。现在，温云对夜宸的意图多少有些了解了，如果布丽奇特拥有如此强大的天赋，那么帮她度过心魔，彻底赢得她的信任一定会给她们带来强大的助力，有了她的帮助，她们对这个复杂的任务就更有把握了。

    夜宸闭上了眼，任由圣光照射在自己脸上，赋予了她一层朦胧的光晕，在圣光中，她体会着布丽奇特强大的力量，脸上露出了微微一笑。

    渐渐的，外面的打斗声变弱了，然后，彻底停了下来。门被打开，布丽奇特走了进来，她的身上布满了各种伤痕，但脸上却显得很轻松，她看着夜宸，说道：“我做到了，我领悟到了圣光的真谛，我……”一句话没说完，她突然摊到在地。

    夜宸连忙跑过去，把她抱在了怀里，焦急的问道：“你怎么了？”

    在夜宸怀里，布丽奇特剧烈的咳嗽起来，鲜血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她挣扎着继续说道：“我……我学会了守护……”说完，双眼慢慢的闭上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温云惊呆了，她刚刚还在想着布丽奇特会成为她们完成这次任务的一大助力，但没想到马上，她就力竭战死了。

    夜宸似乎不相信这个事实，依旧紧紧的把布丽奇特抱住，呆愣了许久，才用哀婉的语调唱起了之前她教给自己的一首挽歌：

    残阳辉，洒城垣，阿拉索英雄血；

    暴风巅，荣誉阶，号角鸣旌旗连；

    纷争，没皇权圣光闪现这雨夜；

    铁马誓，誓盟约，盟约灭灭无怜；

    君为民征四海，哀伤如霜殒身冰冠；

    君坎坷人生叹，无畏险隘王者归来；

    君力护王家台，天遣梦幻纵然尘埃；

    秩序虽已乱公正永流传……

    在歌声中，夜宸回忆起了初遇布丽奇特时她的茫然和可怜，回忆起了她跟自己讲述的童年趣事，回忆起了她对之前自己所作所为的悔恨和愧疚，回忆起了她重新平静下来的恬淡和美丽，回忆起了她临死前的坦然……在歌声中，夜宸周身散发出黑色的光芒，浓郁的死亡原力包裹着释然死去的女孩，在已经要变的冰冷的身体上浮现出了布丽奇特的虚影，她微笑着看着夜宸。

    夜宸抬头看着布丽奇特，说道：“你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守护着这里的一切吗？”

    布丽奇特点了点头，温暖的说道：“我愿意。”说完，张开双臂，和夜宸紧紧拥抱在一起，慢慢的融入了她的身体里。

    在夜宸的灵魂深处，她为布丽奇特构建了一个小屋，屋里面是她特别喜欢的各种玩偶，外面的雪地里，有一只雪白的小熊正在撒欢，墙角还有一只黄色的斑点狗舒服的躺在自己的小窝里，从此以后，布丽奇特就快乐的生活在了这里。

    当把布丽奇特的灵魂收纳如自己的识海中后，夜宸缓缓的站了起来，面无表情，愣愣的看着她的遗体，许久，她似乎想笑，努力扯着自己的嘴角，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但那个笑比哭还要难看。

    突然，夜宸身上的死亡气息变得极其浓重，并且不复刚才的温和，充满了杀伐之气，死亡气息猛地爆发了出来，温云听到了旁边的屋里传出几声闷响，接着就变得一片冷寂了。

    伤员都被安置在那个屋里，温云直直的看着夜宸，她在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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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41）

﻿将知道这件事的所有人都灭口后，夜宸恢复了淡然的表情，她看着永陷沉眠的布丽奇特，调出天赋技能：人体采集术。

    说起来人体采集术是夜宸觉醒的第一个天赋技能，并为她带来了一件贴身的人皮衣，此后她也用过几次，但大部分都什么都没采集到，采集到的也都是些无用的废弃之物，因此，在很长时间这个技能一直没发挥什么作用，夜宸也就把它淡忘在脑后了。但现在，夜宸有种强烈的感觉，自己的这个好姐妹一定有东西留给了她。夜宸深吸了一口气，对布丽奇特的遗体用了人体采集术。

    一阵强烈的光芒之后，夜宸的手里出现了两颗圆润的珠子，它们有着钻石般璀璨，也有珍珠的温润，还有个名字：守护者布丽奇特之眸。同时，人物面板上似乎更新了什么内容，但夜宸并没有在意，此时，她正在感悟这两颗珍珠般圆润的珠子中蕴含的力量，那么的纯净温和，那是圣光的力量。夜宸手捧着那两颗珠子，跪坐在布丽奇特身边，轻声哼唱着什么，慢慢的，夜宸的双手散发出璀璨夺目的圣光，照耀在布丽奇特身上。沐浴在圣光之下，布丽奇特身上的污渍和血迹渐渐消融，恢复了她靓丽美貌的容颜。一阵清风吹过，布丽奇特化为一捧金粉，消散在天地之间。

    夜宸继续静默的跪坐着，过了一会儿，似乎感受到了某种目光，她抬起头，看到唐婳正站在窗外。

    见夜宸看见了自己，唐婳略显尴尬的笑了笑，推门走了进来。面对夜宸，唐婳知道自己的动作很不自然，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她感觉手脚有些发麻，一切感受都在证明，她正处于恐惧的笼罩之中。

    连唐婳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作为散布恐怖的使者，还有什么能让她如此的恐惧，但现在，面对夜宸，她再不情愿也只能承认，她在害怕。

    唐婳表情复杂的看着夜宸，有些愤怒的说道：“你是在玩弄自己的灵魂。”

    夜宸将那两颗眼珠收好，站了起来，说道：“我本来就是她们的女王，听从我的命令是她们的天职。”她的语气威严，似乎正在华美的宫殿之上，俯视着自己的臣民。

    唐婳愣住了，许久，她微微低头，表示臣服。

    对于刚刚发生的一系列变故，温云只觉得莫名其妙，她来到这个团队的时间毕竟太短，对各个队员并不是很熟悉，而作为最初的成员唐婳，她更加明白这其中蕴含的深意。

    唐婳知道，夜宸拥有一个天赋技能：灵魂牢笼。最开始灵魂牢笼是用来囚禁灵魂的，后来，夜宸发现它也可以用来保存灵魂。现在，她发现了灵魂牢笼的另一种运用，她可以通过灵魂牢笼里居住的灵魂，来使用一些特殊的力量，比如说刚才的夜宸用到的圣光之力。

    夜宸的本源力量来自于死亡法则，她不能，也不会去学习和死亡法则严重冲突的圣光法则，因此夜宸刚刚用到的圣光之力绝不是自己的力量，唯一的可能就是借助了布丽奇特灵魂的力量。

    要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对于夜宸来说，最难的就是布丽奇特必须心甘情愿的进入自己的灵魂牢笼中，这就要求两人的心灵是相通的，才能达到那种灵魂共鸣。

    但是，当唐婳快要回到暗夜礼品店的时候，脑海中清楚的响起了夜宸的警告：停下！这么一场残酷的战斗，唐婳就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默默的看着，她多次提出是否需要自己出手，但都遭到了夜宸的坚定拒绝。战斗结束后，夜宸满身伤痕，温云气喘吁吁，伤雨甚至丢掉了左臂，但唐婳坚信，夜宸从未失去对整个战局的把控，整个战斗的节奏都在她的掌控之中，那么……布丽奇特的死也是夜宸能够预料到的，甚至说这本身就是夜宸策划推动的。

    布丽奇特是被夜宸给害死的，那她为什么还会选择入住夜宸为自己构筑的灵魂居所？这时候，谎言根本没用，哪怕是所谓的连自己都能骗过的谎言也没用，灵魂的直接接触，直透本源，布丽奇特会看透夜宸意识中的所有情感。

    对于夜宸用到的方法，唐婳在外面想了很久，终于有了个猜想，夜宸应该是重新塑造一个人格，让这个人格充满真善美的品德，所有和布丽奇特接触的意识都是来源于这个人格，她自己的主体意识则隐蔽起来了。唐婳对此并不陌生，因为她就会，她幻化出来的厉鬼实质上就是自己分离出来的人格，但这种人格意识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太过单薄，根本无法操控身体。要想像夜宸那样，可以完美的替代主体人格，唐婳想到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赋予这个新人格自己的本源灵魂力量，只有这样，她才能操控这具身体，但这样会出现一个极大的隐患，已经拥有本源意识作为力量支撑的新人格很可能会挑战主体意识的地位。唐婳她之前刚刚经历过，李姽和她的恐惧本源结合后，她的姐姐就想着把自己灭掉，篡夺这具身体的控制权。

    显然，夜宸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尽管赋予了新人格本源力量，但她依然牢牢的被夜宸的主体意识控制中，但这是种玩火的危险行为，所以唐婳才会说：“你是在玩弄自己的灵魂。”

    夜宸对自己灵魂强大的控制力已经让唐婳深深的忌惮了，让她更加感到恐惧的是，夜宸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们这个团队是因为天赋互补走到一起的，具体来说就是夜宸的死亡原力能够对其他人有所加持。她们互有所需，在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可操作的空间很大，现在夜宸是队长，她可以用各种手段驾驭队员，以稳固自己的地位，唐婳她们也可以找准机会，将其架空，让她成为个只负责供应能量的后方人员。到底谁能占据主动，就要看对对方的依赖性的强弱了。现在，夜宸刚刚对圣光之力的运用，表明了自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强自己的生存、搏杀能力，以减弱对唐婳她们的依赖性。

    唐婳之所以语气中带有愤怒，是因为夜宸在她们面前展示自己对圣光的运用，明显就是针对自己，刚刚进入团队不久的温云不会看懂，脑子不怎么会转弯的伤雨根本意识不到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夜宸的警告。她凭什么这么做？自己在这个任务中已经很收敛了，她凭什么还要无缘无故的警告自己？

    不管怎么说，夜宸的一连串动作，狠辣、准确，表现出强大的控制能力，在她这个队长和队员之间的博弈之中，夜宸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上风。在发泄了自己的愤怒后，唐婳还是低头再次表示对夜宸统治的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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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42）

﻿见唐婳表示了臣服，夜宸才缓和了下表情，她确实是在用这种方式警告唐婳，之所以这么做，一是顺势而为，反正要这么做，能够一石多鸟当然更好，另外，则是因为温云。温云是新加入这个团队的，对这里的情况都不是很了解，这个团队的氛围如何，到底是相亲相爱，以感情羁盼为纽带，还是说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优胜劣汰的团体？她完全不清楚，那么就只能根据老队员的态度来揣测。

    人有两个心理倾向，从众心理和先入为主，所以夜宸必须要给温云留一个不错的最初印象，她希望温云认为这是个以利益为基础，以天赋互补为纽带的团体，但在不涉及队员的根本利益的时候，大家的关系还是友爱的，还有就是，在这个团队中夜宸具有完全主导性，除非出现特殊情况，队员们会对夜宸的决策表现出完全的服从。

    前面的都好说，因为那确实就是事实，但最后一点就比较麻烦了，夜宸知道，她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收服唐婳，她和唐婳的关系还是更倾向于合作，而不是像她和伤雨那样，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万一唐婳在温云面前表现出桀骜不驯来（对于正值青春期的女生来说这是很可能的），让她以为夜宸在这个团队中并没有多少实际控制力，那情况就变糟糕了，温云很可能就会和唐婳合作，共同来抵制夜宸对这个团队控制。一旦叛逆的种子种下，夜宸想要彻底收服她俩就更加困难了。而如果唐婳如果表现的很温顺，温云刚加入这个新团队，必然会尊重其规矩，这样夜宸就轻松多了。一个人对某种状态习惯了，就会认为是很自然的，温云开始的时候就习惯于顺从，那么以后就很难叛逆了。

    至于说唐婳会不会直接告诉温云实情，和她串联起来，那是不可能的，夜宸她们这个基于天赋互补组成的团队还是很牢固的，谁都不想彻底闹崩，所以夜宸就算要警告唐婳，也是用的这种极其隐晦的方式，同样，唐婳也不会采用那种直接告密的行为，这是她们之所以还能组成一个团队的默契，大家都心照不宣。

    把唐婳这边搞定，夜宸才有时间去看自己的人物面板中跳出来的内容：

    你觉醒了天赋技能人体炼金术；

    人体炼金术：以情为薪，以意为焰，以识海为炉，以灵魂为材，凝为精华，铸成天品。

    夜宸看了眼手里的两颗眼珠，它们其实已经是完整的炼金产品了，只需要修饰一下就可以了。

    对于夜宸和唐婳之间的暗中博弈，温云多少察觉出了一点儿，但具体因为什么她就完全不知道了，只是知道最后唐婳表示了顺从，显然，夜宸对这个团队有着很强的控制能力。温云是个聪明而骄傲的女人，平时也是独来独往的，自由惯了，现在突然有个人要压在自己头上，她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但温云也知道，刚刚来到一个新的环境，快速融入其中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什么事都要特立独行，在现实社会可能还只是会引起侧目，但在无限空间，这就是找死的前奏。

    接下来就是收尾了，温云又叫过来几个人，把那些尸体都搬走，地面上的痕迹也都处理干净，这种脏活温云在来到第七空间之前就经常干，很熟练了。

    与此同时，芬琳正在一边收拾东西，一边低声咒骂：那群没用的东西，自己谋划了那么久，被那群猪给毁了，明明那个金发女人已经撑不住了，只要加把劲就能取得胜利，谁知道那群混混久攻不下，士气直接降到了冰点，最后直接溃逃了。天知道当时芬琳有多么的目瞪口呆，她从没有听过，甚至无法想象，有一支部队会因为久攻不下而溃败，又没人在后面追，他们跑什么呀？

    就算在不甘心，这一局芬琳已经输了，她必须启动自己的预备计划。那群蠢猪还在叫嚣着要来日再战，但芬琳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一步已错，那么步步被动，宸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现在正是她强势的时候，芬琳需要避一避风头，等过了这一阵，再决雌雄。

    终于收拾好了，芬琳的预备计划就是跑路，这个包裹里已经集中了老约翰留下的大部分的遗产，包括被芬琳变卖产业的所得，除了那些笨重之物，芬琳只留下了一个空壳子，未思胜，先虑败，她早就做好了跑路的准备。芬琳换了身朴素的衣服，悄悄地走了出去，没有惊动任何人，那些被她作为弃子的人多少可以混淆一下宸的视线，这就是他们最后的价值。

    芬琳抬头看了眼满天星空，星斗周转，宸，咱们走着瞧！给自己鼓了下劲，芬琳快步朝一个方向走去。

    在穿过了几个街区后，芬琳来到了一家杂货铺里，上面有个有些破旧的匾额：乌鸦小屋。这就是她为自己准备的后路，库拉这个老人实力强大，背景神秘，更关键的是他还可以发布任务，交换物品，按照游戏里的说法，他就是NPC了，如果说整个约克市还是值得信赖的人，那么老库拉绝对是其中之一，芬琳不相信宸还敢来这里闹事。当然，要想让库拉庇护自己，代价绝对是不小的，想起自己交出去的那些宝贝，芬琳现在都觉得有些心痛。

    不想了，保住命要紧，芬琳安慰了自己几句，轻轻的敲了敲门。

    没过多久，紧锁的门就被打开了，老库拉看到芬琳，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也没有问什么，直接说道：“进来吧。”

    来到屋里，芬琳算是松了口气，虽然也知道不太可能，但她还真怕宸带着人连夜对自己进行斩首行动，现在来到了安全地带，终于可以把心里的石头放下了。

    芬琳刚刚想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老库拉直接说道：“二楼靠南第二个房间是客房，里面的家具被褥都有，以后你就住在哪儿吧。”似乎看出了芬琳眼中的微微不安，他继续说道：“放心，我既然答应了，就会庇护你的。”

    听到老库拉这么说，芬琳才笑着说道：“谢谢您。”说完，就朝二楼走去，今天折腾了一天，她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PS：感谢FlyingWing、曲尽源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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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43）

﻿第二天天微微亮的时候，库拉就起床了，人老了，睡眠就不行了，这时候就已经睡不着了。洗漱完毕，又将房间打扫了一下，库拉才坐了下来休息，他刚刚喝了口水，似乎想起了什么，从身上摸索出一串钥匙，朝二楼芬琳的那个房间走去。

    库拉一边颤颤巍巍的爬楼梯，一边还感慨道：芬琳这丫头还是个出生在深渊的魅魔，就因为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一段时间，对外界的警惕性就变的这么弱了，可见环境对一个人的改变是极大的。想到这儿库拉又笑了起来，那丫头还真是信任自己呀，难道也是游戏玩多了，还真以为自己是NPC了，真是个单纯可爱的孩子呀！

    就这么絮絮叨叨的，库拉已经来到了那间客房门前，他费力的从那串钥匙中找到了一把古旧的黄铜钥匙，用它打开了房门。

    吱扭的一声，门开了，库拉走了进来环顾了下四周，看来昨天芬琳确实累坏了，她随手将带来的包裹放到了桌子上，就直接脱衣睡觉了。看了眼“睡姿”安详的芬琳，库拉就不再理会那具已经冰冷的尸体，朝桌子走去。他打开了那个包裹，露出了一丝微笑，果然，那丫头把能带出来的好东西都带出来了，这可真是个丰盛的收获呀！

    ……

    当温云再次见到夜宸的时候，她的耳朵上多了一对小巧精致的耳钉，梅花状的银质底座上嵌着温润的珠子，熠熠生辉，将夜宸的整个脸庞映衬的格外明媚。那对耳钉就是“守护者布丽奇特之眸”，夜宸把布丽奇特那两颗的眼珠进行了下简单的缩小镶嵌处理，就做成了这对耳钉。耳钉很漂亮，但温云相信，也很危险，这绝对是件强大的魔法饰品，但到底有什么功用，她就完全猜不到了。

    见温云一直盯着自己的耳朵看，夜宸摇了摇头，像一个女生刚刚收获了件精美的首饰一样，向同伴展示，她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温云点点头，由衷的说道：“很漂亮，和你的皮肤很称。”

    听到她这么说，夜宸露出了个满意又略带些羞涩的笑容，对于同伴这么夸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温云被夜宸的这个表情吓了一跳，这个表情太正常了，正常到如果这是第一次见到夜宸，她一定会认为这就是个普通的青春漂亮的女孩，就算通过她们现在已经建立了灵魂链接，但温云感受到的也是一个纯真的灵魂。温云只能感叹，难怪布丽奇特会被夜宸骗的团团转，就算她处在同样的位置，估计也不会发现任何异常吧。同时，温云心里也有些发寒，她完全无法知道眼前这个青春女孩心里在想些什么，她是不是又在构思一个歹毒的圈套，那个被她算计的倒霉蛋又会是谁，会不会是……自己？

    温云努力将自己脑海中出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压下去，却反而越陷越深，面对这样的不可捉摸的夜宸，就像走进一间完全黑暗的房间，可能只是间普通的客房，也可能有个厉鬼真站在你身后，高举着占有血迹的利斧……

    夜宸有些奇怪的看着温云，她的表情阴晴不定，一会儿皱眉，一会儿释然，一会儿又露出无奈的笑容，完全陷入了自己的情绪中，无法自拔。

    夜宸用力咳嗽了一声，对温云说道：“相信自己！”

    听到夜宸的咳嗽声，温云才惊醒过来，紧接着就是一阵的后怕，她刚刚差点儿陷入了心魔之中。对于她们这种人来说，可以善良，也可以邪恶，可以智慧超群，也可以无所畏惧，但必须要有自己的信念，一旦对自身产生怀疑，信念崩塌，就会陷入无尽的灵魂迷雾之中。

    温云感激的看了眼夜宸，说道：“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对于温云为什么会突然陷入迷茫之中夜宸也完全不知情，但这种事是不能问的，她把心思放到现在的局势上，回答道：“发出消息，说琼斯等人无故来袭，致使我的好姐妹布丽奇特战死，其恨滔天，其怨无尽，我们要报复，要让那些人付出血的代价！”

    温云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这我已经安排好了。”这本来就是她们的既定计划，她之前已经布置下来了，正好借着这个名义，对东区的黑暗势力进行征讨，以此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就在这时，伤雨跑了进来，说道：“姐姐，外面有个人找你。”布丽奇特死了，暗夜三姐妹也只能轮流看店了，今天轮到了伤雨。

    “哦。”夜宸答应了一声，朝温云示意了下，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谁找我？”

    伤雨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

    夜宸也没有在意，当她来到礼品店后，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供客人休息的椅子上，随手翻看着放在桌子上的报纸，那个中年男子的气质很儒雅，而且还留了两撇小胡子，看起来挺好笑的。

    听到声音，中年男子抬起头，惊喜的说道：“这位就是宸小姐吧，果然如天使般的美丽动人呀，您好，我是哈比，特地前来慕名拜访。”

    夜宸点了点头，算作对对方问候的回应，接着对伤雨说道：“去倒杯茶。”

    伤雨听话的应了一声，就转身走了，至于泡茶，那就不着急了，伤雨知道夜宸的意思，显然那个叫哈比的家伙来者不善，对于不善于斗智的伤雨来说，这时候抽身出去是最好的了。

    支走了伤雨，夜宸问道：“哈比先生，不知道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哈比没有回答夜宸的问话，反而深深吸了口气，漫不经心的说道：“好重的血腥味呀。”他倒也不是瞎说，虽然经过了处理，但毕竟死了那么多人，流了那么多的血，血腥味一时散不出去也很正常。

    昨天晚上暗夜礼品店发生了一场火拼，这并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东区消息灵通一点儿的混混都知道，也没什么需要保密的。但哈比的那句感叹却让夜宸警惕了起来，她看了眼哈比，有些愠怒的说道：“哈比先生什么意思，我们可是良民啊，我不知道哈比先生听说了什么谣言，为什么要这么说！”

    哈比愣了一下，随即心中暗暗赞叹，好敏锐的眼光，好机智的脑子！虽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露出了马脚，但显然，这位举止优雅的宸小姐已经察觉到了自己有着官方背景。暗夜礼品店发生了火拼，这句话可以对任何人说，但惟独不能对有官方背景的人说，不能对他哈比说，否则，他完全可以把这作为证词，用官方势力来压她。

    但自己这次本来也没打算算计她们，所以哈比无辜的说道：“宸小姐这是什么话，我哈比可不是那种捕风捉影的人，身为市长秘书，我会对自己的每一句话负责的。”

    听他这么说，夜宸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抱歉，是我太敏感了，哈比先生你要知道，我带着两个孤弱的妹妹长大，窥视我们的人太多了，难免有些草木皆兵了。”

    哈比很绅士的说道：“没什么，我早听说过，宸小姐不但外表美丽，而且很自强，我是很佩服的。”

    两人在愉快的氛围中聊了很久，哈比满意的走出了暗夜礼品店，送走客人后，夜宸玩味的喃喃自语道：“刚刚空降过来的豪斯市长……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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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44）

﻿温云的进展不错，凭借着她的手段，暗夜礼品店的名声，再加上一个合适的名义，她很快将琼斯他们几个黑暗势力击溃了，但现在出现了个问题，他们留下来的势力真空无法填补。温云本身并不是一个气场很强的人，她根本无法接手这么多的势力，夜宸倒是可以，但她又不愿意去做，在夜宸看来，频繁的在公开场合露面是极其危险的，很容易遭到斩首袭击。现在，夜宸她们最需要的就是扶持一个代理人。

    这时候，夜宸的好运气又来了。

    这天轮到了夜宸在看店，正当她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一个中年汉子走了进来。他举止沉稳，虎步龙行，有着久居上位着的威严，坐下来时腰背挺的很直，有着鲜明的军人色彩。他开门见山的说道：“宸小姐现在需要一个人来做代理，接手掌控约克市东区的黑暗力量，而我，就是个最好的选择。”

    夜宸没有回答，而是笑着问道：“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中年汉子说道：“我叫阿德勒·戴尔，是光明教廷圣光骑士团的缔造者。”

    光明教廷？这个世界有这么个势力吗，她怎么一点儿都没听说过？夜宸脑子里有些迷糊，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这位也是穿越过来的，听语气他是位有着虔诚信仰的光明骑士呀。

    夜宸笑道：“说什么代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合作，需要我提供什么帮助吗？”现在的形势是那些地盘就在那儿放着的，夜宸是没有办法接收，别人要是一句话不说就占了她也没办法，现在有一个有意愿管理那些地盘的人来投，夜宸自然是欢迎的。

    阿德勒说道：“这不需要，没有做出一点儿成绩来就肆意索要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听到这么有诚意的话，夜宸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她说道：“好吧，既然阿德勒先生有此志向，我要是硬塞给你也显得小家子气了，那我就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了。”

    两人对一些具体细节商定了下，阿德勒就走了。

    阿德勒走出暗夜礼品店，看着有些阴沉的天空，深深舒了口气，天知道刚才他是用多大的毅力才压抑住心中的冲动，将那个女人的脖子拧断的冲动。看到夜宸，那段痛苦的过往就又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在代表着勇武和荣耀的战场上，他被丹妮卡·风语那个狠毒的女人用毒计虐杀，她不但让他极其痛苦的缓慢死去，而且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圣光骑士团被绞杀，她亵渎了自己作为一名骑士的荣誉！

    在痛苦的死后，阿德勒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城市，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活，他也努力将过往的事情忘却，但没想到在这里，他遇到了个同样狠毒的蛇蝎女人，夜宸的手段、心机都和丹妮卡太像了，那些被压在心底的仇恨再此翻腾上来。什么平静的生活，滚一边去，阿德勒现在只想着怎么复仇，那样的女人本就不应该存在在世上，她们应该被净化，被圣光净化。

    想到这里，阿德勒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那样的笑容太过可怕，似乎吓到了旁边的一个成熟美艳的女人，见状，阿德勒连忙收敛了一下，快步离开了。

    阿德勒来到了东区和北区交界的一家名叫“猪头”的酒吧，这个酒吧里的酒苦涩难喝，但却总是能让他回忆起过去的时光，圣光佣兵团刚刚成立的时候，每次完成了一项任务，赚到了点儿钱，他就会带着兄弟们来到这么一家小酒吧，喝上一杯苦涩的啤酒，开怀大笑。

    正当阿德勒陷入回忆之中时，感觉到有个人坐到了自己对面，他有些生气，抬起头来想把那个没眼色的家伙骂走，但当他看清楚来人后，手一抖，杯子都摔在了桌子上，阿德勒惊讶的说道：“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人也是个中年人，他将倒在桌子上的杯子扶起，说道：“老朋友，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呀！”

    这时阿德勒也恢复了平静，他冷漠的说道：“约翰逊，你不是应该带领着自己的郁金香骑士团在肯斯特战斗吗，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约翰逊苦笑一声，说道：“就在那场战斗结束后，我就被月光玫瑰骑士团的人下毒害死了。”

    阿德勒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笑了一声，似乎在嘲笑：你也有今天。在那场战斗中，要不是郁金香骑士团和月光玫瑰骑士团狼狈为奸，自己的圣光骑士团怎么会输的那么惨。

    听出了阿德勒笑声的讥讽，但约翰逊也没有在意，他和阿德勒不一样，他当过贵族，他知道，一个英勇的将军除了战死外，也可能会被算计死，当他离开自己的平静淡泊的庄园生活，打算在外面闯荡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死亡的觉悟，所以对用计将自己的毒死的丹妮卡，约翰逊并没有太大的怨言，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约翰逊叹了口气说道：“作为死过一次的人，我现在是彻底看淡了，你那儿有没有什么好工作，来这里总要为生活奔波的，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我现在可是一分钱都没有，只能找你帮忙了。”

    听了约翰逊的话，阿德勒的眼神有些闪烁，他现在要借着东区的混乱局势为自己创立出一个势力来，这是他立足和报仇的基础，要想拉出一个队伍来，就必须要有一批帮手，而自己知根知底的约翰逊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的能力没话说，能一手创建出郁金香骑士团来，也绝对是个人物，而且他也是被丹妮卡害死了，就算不像自己，要彻底净化那种狠毒的女人，但至少不会接受与之合作，那么忠心也就有所保证了。

    想到这里，阿德勒爽快的说道：“好吧，你来我这儿帮忙吧，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是相识一场，来到这么个陌生的环境理当互相扶持。”

    约翰逊笑了笑，说道：“是呀，来到这里我们理当相互扶持。”

    阿德勒又叫了两杯啤酒，和约翰逊畅饮起来。

    阿德勒也算是个人杰，真要是在一个乱世中也绝对能建立起自己的功勋，只不过，他是个骑士，一辈子是个骑士，完全想象不到贵族有多么的无耻和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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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45）

﻿阿拉德刚刚走，温云就进来了，她今天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裙，看起来明媚自然。温云拉了把椅子坐到柜台边上，好奇的问道：“刚刚来的那个家伙是谁呀？”

    夜宸用手支着脑袋，随口说道：“一个想做我们的代理，替我们掌管东区黑暗势力的家伙，我看还挺不错的，怎么，他有什么问题吗？”她的语气有些有气无力，看来看店的生活确实挺没意思的。

    温云看着夜宸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她把之前在店门口看到的那一幕告诉了夜宸。

    “一个对我有彻骨仇恨的人？”夜宸终于有些精神了，她像一只寻觅到猎物足迹的猎豹般说道，“这么看来，他确实是个很不错的人选。”

    温云实在不明白夜宸是怎么得出这么个结论的，她提醒道：“这样的人是不会保持忠诚的。”

    夜宸不以为意的笑着说道：“那又如何？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一个满心仇恨，将一生都致力于复仇的人是个绝佳的利用对象，只要给他一点儿复仇的希望，又注意控制，不给他复仇的实力，他就会像一条狗一样听话，为了不可能的复仇，他会为我做任何事，抛弃掉尊严、人格，甚至灵魂，这样的人可比所谓忠诚的人做的更好，更彻底。”

    温云无言以对，虽然夜宸说的也有道理，但她还是说道：“小心养虎为患。”

    夜宸哂笑了一声，说道：“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是一只真正的老虎，我也会驯养的服服帖帖的，你放心，这件事我有分寸，不说这些了，我让你调查的事怎么样了？”

    见夜宸无意再聊，温云也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说道：“除了那几个地方外，其他的地方都已经找遍了，但还是没有得到芬琳的下落。”

    夜宸又用手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说道：“她能够藏身的也就那个地方了，走，咱们亲自去要人。”说完，把店门关了，拉着温云出去了。

    夜宸拉着温云来到了库拉的乌鸦小屋，一个强大而中立的NPC，这里确实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今天乌鸦小屋没有开店营业，夜宸她们敲了好久的门，库拉才出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天的库拉显得有些憔悴，双眼布满了血色。

    库拉带她们来到了狭小的客厅，她们说明来意后，库拉倒也干脆，他直接说道：“芬琳确实在我这儿，但我已经答应给予她庇护了，你们还是走吧。”

    温云看了眼夜宸，见她没有说话，便严肃的交涉道：“正是因为芬琳邪恶的撺掇串联，才导致我们的姐妹布丽奇特的死，这件事暗夜礼品店绝不会罢休，血仇必须血还！”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后，温云的语气又缓和了下来，她继续说道：“我们也是知道乌鸦小屋的规矩的，库拉先生是个生意人，芬琳付出了什么才让你给予庇护的，我们也可以……”

    就在这时，一直默不作声，认真观察的夜宸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截断了温云的话，说道：“库拉先生，你要知道，把芬琳留在你这儿绝对是个错误的选择，她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夜宸的语气有些太过直接，致使库拉有些不满的说道：“你是在威胁我吗？不是说大话，我不相信东区还有人未经同意就敢踏入我的乌鸦小屋。”

    夜宸摇了摇头，用手按住桌子，站起身来俯身说道：“我无意冒犯，只是想告诉你，你现在之所以有这么超然的位置，是因为自身并没有搀和到东区黑暗势力的纷争中。”说到这儿，夜宸压低了声音，眼睛变成了纯粹的墨色，冷冷的说道：“否则，东区有的是刀口上赚生活的亡命徒，要是谁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就算是神，他们也要会他拉下王座！”

    夜宸的这段话显然把老库拉气得不轻，他的脸色阴沉的难看，夜宸也没有在意，继续自顾自的说道：“当然，我们也不会亏待你的，我们会付给你足够的无法拒绝的酬谢。”

    最后那句话显然引起了库拉的兴趣，他用自己那嘶哑的嗓音冷笑了几声，说道：“无法拒绝的酬谢？那我倒要听听你能给我什么？”

    夜宸满怀自信的说道：“关于第七空间的情报。”

    库拉愕然，然后是一阵沉默了，去一个陌生的世界之前能够获得关于它的一些情报确实是很重要的，他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份情报我从别的地方也是可以得到的。”

    夜宸轻笑了一声，说道：“库拉先生说笑了，你也是经历过风浪的人，自然知道要想拥有真正有用的情报，还是需要从聪明人那里获得，只有这样，才能……”说到一半，夜宸停下了，她支起了耳朵，似乎在倾听某种声音，然后突然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说道：“库拉先生，我刚刚得到了一份情报，这份情报可以让我们今天的谈话提前结束了，芬琳就留在你这儿吧，只要你不担心她发臭了。”说完，作势就要起身离开。

    库拉愣住了，她已经知道芬琳的死了？她怎么知道的？还没想清楚，另一个念头又跑了出来，他马上要去到一个陌生而且残酷的世界，一种莫名的恐惧攫住了他的内心，这时，夜宸和温云已经走到门口了，库拉高声挽留道：“两位年轻人，我对你们之前提出的交换很感兴趣，我们可以继续商量一下。”这样的急切挽留对马上到来的谈判很不利，库拉说完这句话就有些后悔了。

    夜宸回过头，说道：“但你已经没有了可以交换的东西了。”

    “我这里的好东西多的是，不会让你们失望的，而且，现在正好有一件东西你们绝对会感兴趣的。”难道自己还能反悔吗？老库拉慢慢的站了起来，说道，“稍等片刻，我这就去拿。”他拄着手杖，慢慢的朝后院走去。

    夜宸她们重新坐了回去，温云完全不知道夜宸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她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没有问，在库拉的乌鸦小屋，实在不适合问这种隐秘的事情。两人等了很久，老库拉才回来了，他怀里抱着一个长条的纸盒子，却显得很吃力，脸色有着不自然的苍白。盒子虽然是纸质的，但并不脆弱，上面布满了各种封印，足以让它变得比保险箱还要坚固。

    老库拉把盒子放到了桌子上，用了一连串复杂的咒语才将封印解除，当他把盒子打开后，一股冰冷而黑暗的气息充斥在整个房间，甚至将温云压迫的脸色有些苍白。

    夜宸凑过去看了看，盒子里是一根苍白的长发。

    库拉桀桀的怪笑了一声，说道：“这是黑暗女士，希尔瓦娜斯的一根长发，并且其中蕴含了她的本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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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46）

﻿夜宸看着盒子里的那件东西，明明只是一根苍白甚至略显干枯的长发，却仿佛散发着无限光芒的太阳一样，让她的眼睛忍不住眯了起来。夜宸听布丽奇特说过这位幽暗城的主人，但让她有些疑惑的是，根据布丽奇特的描述，这位被遗忘者的女王虽然强大，也不至于说仅仅一根长发就有这么强大的威压，即使其中蕴含着她的本源力量。

    听了库拉的介绍，温云显得有些兴奋，伟大的亡灵天灾出现了某种变异，一些天灾士兵觉醒了自我意识，自称为被遗忘者，而希尔瓦娜斯就是他们的领导者，也是最典型的一位被遗忘者，她的本源力量对自己研究改进天灾瘟疫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温云忍不住看了夜宸一眼，眼中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夜宸将纸盒的盖子盖上，说道：“这把交易可以谈。”

    ……

    一个多小时后，库拉将夜宸和抱着纸盒一脸兴奋的温云送走，把门关好后，他的脸上突然泛起了一阵潮红。库拉弯下了腰，重重的咳嗽了几下，才缓缓的舒了口气，他看了眼地上带着血色的浓痰，用脚抿掉，朝位于二楼的书房走去，那里有药，专门为诅咒爆发准备的药，虽然效果不是很明显，但多少能减弱他身体的不适。

    库拉打开了书房的门，这是他特别喜欢的地方，没事的时候，坐在窗前，享受着一杯暖茶或者咖啡，翻看着古老的典籍，让人有种在时间长河中停止的感觉。

    但现在，来到这个熟悉的雅室，库拉只感受到了阵阵的冰凉，因为在他惯常坐的靠窗的位置，此时坐着一位身材苗条，动作高雅的女士。她有着一头苍白的长发，皮肤呈现出病态的蓝灰色调，双眼闪动着红光，仿佛那两个眼眶中正在跃动着永不会熄灭的烈火。

    库拉感觉自己的身体因为莫名的紧张而有些发麻，他咽了口唾沫，说道：“被遗忘者的领袖，希尔瓦娜斯女王，没想到这里能看到你。”

    希尔瓦娜斯转过头来，注视着库拉，好像猛虎在注视着自己爪下的猎物，她用亡灵特有的沙哑虚幻的声音说道：“库拉，当初我来到德拉诺，向你询问过奥蕾莉亚的下落，为此我赐予了你一根拥有我本源力量的长发。”说到这里，女王殿下语气陡然严厉了起来，“但是，我允许你将其送给别人了吗？尤其是一个致力于研究天灾瘟疫的女人！”女王的谴责犹如亡者的诅咒，在库拉的眼中，她的身边似乎浮现出了夺命黑鸦的虚影，它们正飞过来，要啄食自己的血肉，幻象让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颤抖了起来。

    见库拉这个样子，希尔瓦娜斯眼中闪过了一丝疑惑，待她仔细观察了下这位年迈的鸦人，才轻笑一声，说道：“看来塞泰留给你们鸦人的诅咒还真是厉害，竟然让你的灵魂虚弱到了如此的地步。”

    听到希尔瓦娜斯这么说，库拉意识到她并不打算杀掉自己，才稳定下了心神，这时候，库拉发现，虽然很逼真，但这位黑暗女士并不是实体，而只是一个投影。本来这就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就算如她这么强大，也无法轻易突破世界壁垒的限制，能在这个世界投射一个投影已经算很厉害的了。

    库拉脸上有些泛红，他为自己刚才的表现有些羞愧。库拉干笑了几声，说道：“让您见笑了，风蛇之神留给我们族群的诅咒确实让我陷入了极度的虚弱之中，对于您刚才说的事，我万分的抱歉，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弥补我的过错。”重新找回自信的库拉的这句话看似谦卑，其实并不怎么客气，要想弥补“过错”，很简单，把那根长发要回来就行了，之所以还要问，其实就是在说：我知道您扯出那件事就是有事让我做，您就直说吧，别再绕圈子了。

    希尔瓦娜斯说道：“你很聪明，这一点我很欣赏，至于那根长发，也不用管它，一个延伸世界的小丫头罢了，还想研究天灾的奥秘，哪有那么简单，只是有一件事，你正处于极度的危险中，恐怕你还不知道吧？”

    对于希尔瓦娜斯的警示，库拉并不在意，夸大当事人的危险处境，这是所有说客通用的方法，他只是顺势说道：“我正处于什么危险当中？”

    希尔瓦娜斯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库拉，她说道：“我对塞泰留给你们的诅咒充满了好奇，在爆发的时候能让你的灵魂陷入如此的虚弱和混沌之中，我真想把你送到我在幽暗城的实验室里，好好研究一下这种诅咒。你现在还没有意识到，刚才那个叫宸的女孩已经在试探你的底细了，你猜，她要是知道你正处于虚弱之中，会怎么办？”

    得到这么明显的提示，库拉才恍然大悟，他终于想清楚了，为什么自己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紧接着，他又感到了一种恐惧，他了解宸，了解她的手段和心机，库拉敢肯定，如果她真的知道了自己现在处于极度的虚弱之中，那个蛇蝎女人绝对不介意客串一把劫匪，入室抢劫顺便杀人。

    于此同时，库拉心头又燃起了一阵怒火，他看着希尔瓦娜斯，怨毒的说道：“是你告诉我，第七空间可以祛除我身上的塞泰诅咒。”要不然自己何必背井离乡，来到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可是现在，祛除诅咒还是没影的事，自己的生命就遭到了重大威胁，库拉可不相信希尔瓦娜斯没有想到，一旦诅咒爆发，自己陷入极度虚弱当中，这种间断性的虚弱让他根本无法在残酷的第七空间存活。

    对于库拉的怨毒，希尔瓦娜斯并不在意，她拿出了一个试管，里面盛着黑色的泛着光亮的液体。她将试管抛向库拉，说道：“喝下它，你将拥有被遗忘者的力量，这种力量足以压制你身上的诅咒。”

    趁火打劫！这绝对是趁火打劫！而且将自己推到火里的正是这个女人，库拉心中怒吼道。只不过人总是善忘的，库拉忘了，当初可是他非要希尔瓦娜斯告诉自己一个能够拥有强大实力，并且还能解除自身诅咒的地方，这么看来，第七空间还是很符合的。

    不管怎么说，库拉已经被逼到绝路上了，他之前并没有清楚的意识到，第七空间中的试炼者都如恶狼一般，一旦发现有陷入虚弱的猎物，就会围而攻之，不管这个猎物之前是自己的敌人、盟友、或者恩人。

    库拉将心中的怒火压下，拔开了试管的木塞，一股恶臭冲入了他的鼻腔，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将木塞重新塞上。库拉看着试管里泛着危险光芒的液体，问道：“喝下它，我将付出什么代价？”

    这时，世界之力已经开始干涉了，希尔瓦娜斯的身影变得虚幻起来，在她彻底消失前，告诉了库拉他的问题的答案：“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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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47）

﻿温云怀里还抱着那个纸盒，跟着夜宸走在回家的路上，她双眼无神，没有在看路，让人担心她会不会不小心撞到了树上。

    从乌鸦小屋出来，温云稍稍平复了下激动的心情，马上就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事，她们这次去和库拉交涉，没有把芬琳给要回来，反而换回来了一根头发，温云还欣赏到了一场夜宸和库拉的心理博弈。事情的变化连续快速，温云努力想弄清楚这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始终有几个地方闹不明白。

    已经快到暗夜礼品店了，温云终于放弃了，直接问道：“我们为什么不把芬琳要回来？”

    见纠结了一路的温云终于问出来了，夜宸放慢了脚步，说道：“我们不用理会她，芬琳应该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回事？”对于夜宸的回答温云并不惊讶，从她和库拉的对话中温云已经猜到了，但夜宸怎么推断出芬琳已经死了她就完全不知道了。

    夜宸说道：“记得前几天你带过来的一条消息吗，因为芬琳的失踪，琼斯那群不争气的混混直接将袭击失败的罪责加到了她身上，为了“弥补”他们的损失，琼斯带着那帮人洗劫了芬琳的住处，不过他们好像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在将那些笨重的家具搬走后，还顺便把汉斯抓走了，估计是想从他嘴里撬出老约翰遗留的财富到底藏到了哪儿。当时在和库拉交涉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有一种可能：芬琳将老约翰财产全部打包带走了，这个推断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再考虑到当时芬琳逃窜的时候时候时间会很紧张，她也没机会为那包东西找到一个妥当的地方藏起来，那么很可能是随身携带的。想想看，一个无依无靠而又身怀巨资的少妇来你这儿寻求庇护，你会怎么办？”

    “借机狠狠的敲竹杠，绝对能大赚一笔。”温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额……”夜宸觉得自己脑门上应该出现一些黑线，她叹道，“难道不是应该趁机把她杀掉，那么那些东西不就都归你了吗？”

    “哦，这样呀！”温云恍然大悟，她在潜意识中一直认为这还是个秩序的城市，但没有考虑到，在被黑暗笼罩下的东区，杀个人并不是什么高风险的事。但温云还有个疑问，“这是你根据之前获得的信息想到的，那为什么还要装作接到了什么灵魂传递过来消息才意识到库拉已经把芬琳给杀了？”

    夜宸对此显然有些得意，她笑眯眯的问道：“你说说看，我根据以前的信息突然意识到这个事实和我刚刚接收到了某条消息而猜到了事情的真相，两者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区别？”这个温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她才不确定的说道，“难道是这样显得你更加聪明？”

    夜宸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你答对了，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显得自己更加聪明。”

    温云疑惑的问道：“那这有什么用呢？”夜宸怎么看也不是那种在意面子的人。

    夜宸像个小狐狸一样笑着答道：“这样才有摆空城计的资格呀！”

    不是什么人都能摆空城计的，只有像夜宸这样，凡事算无遗漏，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词一句皆有深意的人，别人才会吃这一套，就算她因为疏忽出现了失误，她的对手也不敢利用这个机会，谁知道这是不是夜宸故意布下的陷阱，他们宁愿用更保守更牢靠的方式来对付她。

    再聪明的人也无法化解所有对他的算计，因为人永远无法做到真正的完美，所以真正智慧的人会通过一些操作，让人不会算计他。一种就是像夜宸这样，平时就做到完美无瑕疵，至少要在表面上做到，这样出现了失误别人也不敢轻举妄动；另一种是彻底的韬光养晦，没有人会花费大量的心思去算计一个平凡的人。

    当温云把这件事彻底想清楚后，惊叹之余，不由的对夜宸的背景好奇起来，她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身世、什么际遇让夜宸这个看起来还很青春娇嫩的少女有着如此深沉的心机和权谋，而且她有些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夜宸的“空城计”中，面对城府如此之深的夜宸，就算某一天她露出了破绽，但她敢利用吗？她敢利用这个机会来挑战夜宸在这个团队里的权威，进而增加自己的话语权吗？难道她一生都要被夜宸压制住吗？

    在见识到夜宸心机和城府之后，接下来的温云又看到了夜宸极少外露的一面，夜宸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更加模糊而难测了。

    路边有个一个卖水果的小摊，摊主是个年轻而颇为清秀的女孩，她看起来年纪不大，大概还不到二十岁，旁边放着一个精心编制的竹篓，里面是一个正在睡熟的小孩。看这位年轻妈妈鼓胀的胸脯，她应该还在哺育，周身散发着母性的光彩，有一种特别的艳丽。

    这时候，她遇到麻烦了，两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的混混盯上了她，当夜宸她们经过的时候，纷争已经结束了，女孩正在捡拾散乱满地的苹果，她的衣衫散乱，很多地方都已经被撕开了，为了遮羞，她不得不用一只手捂着胸口，她的眼中含着泪，但努力不让它掉下来，只是默默的承受这一切。不远处，那两个混混还在一边嬉笑，一边挥舞着从女孩身上硬扒下来的内*衣。

    看到这一幕，夜宸停住了脚步，转头对温云说道：“这很丑陋，让我感到恶心，你知道吗？”她的语气异常的冰冷，好像寒冬冷冽的风。

    看着变成墨瞳的夜宸，温云有些不明白她到底想表达什么，她们是处在黑暗世界，在东区，很多贫苦人有过更恶劣，更屈辱的遭遇，温云不知道夜宸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在意。

    见温云的支吾不作答，夜宸似乎更加生气了，她对那两个混混轻轻吹了口气，两个普通人是根本抵挡死亡女神的气息，他们的灵魂直接被吹出了体外，在旁人看来，那两个混混突然倒毙了。

    温云惊讶的看着夜宸，她为什么会采用这种激烈的解决方式？要是看不过去完全可以吩咐自己去处理，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刚才没有及时的表态？尽管她们做的很隐蔽，但这毕竟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有心查探的话，还是能查到她们的，这么做的风险太大了，虽然不怕，但总归会带来麻烦的。

    夜宸轻轻舒了口气，似乎放下了什么包袱，她对温云说道：“在很多讲究武力和拳头的世界，女人的地位太低了，如果我还有一点儿善念的话，我愿意将其全部放在那些挣扎求活的妇孺身上。”

    “为什么？”温云下意识的问道，凭借其杀伐果断和权谋之术，夜宸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枭雄了，这样的人就算有善念，也都是在面对同类人的时候才会被唤醒，也就是所谓的英雄相惜，她不明白夜宸为什么会在意这些妇孺。

    “因为我们是女人。”夜宸深深的看了温云一眼，就转身走了。

    温云目瞪口呆的看着夜宸的背影，女人！她们都是女人！但对于这些没有利用价值的同类，有谁真正关心在意过，温云不知道这是不是夜宸又一次的算计，但单凭这一点，夜宸已经有了王者姿态，对敌人杀伐果断，面对自己的子民时又心怀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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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48）

﻿回到暗夜礼品店，夜宸随口*交代了几句，就匆匆的走进了书房。夜宸用力关上房门后，脸色突然变得雪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沁出来，她剧烈的喘息着，似乎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咽喉。夜宸背倚着门，借助着墙体的支撑，才算没有瘫软在地，她的四肢不自然的轻微的抖动着，好像已经不受她控制了。夜宸喘息了一会儿，才扶着墙壁和桌子，慢慢来到那个藤制的摇椅边，重重的坐了下来。

    有什么东西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的感觉太好了，这是四肢酸麻无力的夜宸唯一的感觉，她现在脑子晕晕沉沉的，好像一团浆糊，而且还在被人不断的搅拌。夜宸用力揉着眉心，努力让自己的意识清醒一点儿，夜宸知道，之前她的行为并不符合死亡法则对心态的要求，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逼的她没办法了，迫不得已，她做出了这样的自杀式的决定：尽量有限度的破坏自己的信念。

    这个世界的法则比较显化，对夜宸参悟死亡法则有很大的帮助，再加上从乌鸦小屋换到的笔记的指导和从布丽奇特那里获得对圣光之道的借鉴，夜宸对死亡法则的认知越来越深刻，她的心脏搏击产生的死亡原力越来越多，能够调动的力量也越来越强大了，这本来是好事，强大的实力对完成任务和让自己能过活下去有很大的帮助。

    但一件事的发生，让夜宸从这美好而虚幻的梦中清醒了过来，有一天，她突然发现，小山快死了，当夜宸走进她的房间探察的时候，小山正躺在床上，本来可爱的脸蛋变的苍白瘦削，整个人瘦骨嶙峋，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夜宸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灵魂在不知不觉中也出现了异常，她最近的行事越来越严厉无情，自己居然毫无察觉。

    夜宸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下着下雨的夜晚，她不眠不休，将自己的灵魂仔细检查了一遍，但没发现任何异常。灵魂的莫名异变让夜宸寝食难安，她将自己泡在书房里，查阅着各种典籍，在排除了其他可能后，夜宸有了个恐怖的猜想：她的灵魂和死亡法则的契合，恐怕不是她之前以为的合道，而是同化，死亡法则正在同化自己。

    夜宸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之中，这种事她从没有遇到过，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每当看到小山濒死的身体，她就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夜宸想过去乌鸦小屋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忍住了，这涉及到自己的灵魂，涉及到自己最根本的本源，夜宸的疑心提升到了最大，她决不允许任何人来探查自己的灵魂。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越来越糟，小山的呼吸已经快要停止了，夜宸不得不准备最后的手段，有限度的破坏自己的信念，强行让自己的灵魂和死亡法则远离。

    方法已经想好了，但还缺少一个合适的机会，本来在瓦解掉芬琳的串联后夜宸就打算开始了。外部的压力已经解除，至于内部，通过不断的压制，唐婳已经很老实了，但有一点夜宸始终放心不下，那就是新加入的温云，她对这个团队的看法，对自己的定位还没有稳定下来，一旦自己陷入虚弱，她很可能会生出别样的心思。

    今天，从乌鸦小屋回来的路上，夜宸终于等到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夜宸对希尔瓦娜斯的了解仅限于布丽奇特的偶尔描述，她不知道那位女王的本源力量对于一个致力于研究天灾瘟疫的药剂师来说意味着什么，但从温云的表现来看，那一定很重要。在得到那根长发后，温云实在难以掩饰自己内心的狂喜，这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她对外界的警惕，趁着这个机会，夜宸在她内心深处植入了自己算无遗漏，地位无可撼动的种子。

    当夜宸从温云的眼中看到深深的敬畏之后，她终于可以放心的去做了。

    虽然有所预料，但夜宸还是没有想到，信念反噬这么厉害。没关系，一切都还在自己的掌控中，夜宸不断的喃喃自语，给予自己暗示的力量，以此来平息这场风暴带来的破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敲门声后，传来了伤雨的声音：“姐姐，晚饭已经做好了，你要下来吃吗？”

    夜宸睁开了眼睛，刚才发生的一切好像是混沌的一片，她用力摇了摇头，才清醒过来。夜宸挣扎着坐了起来，感觉自己全身的肌肉都罢工似的，缓了口气，她刚想开口说话，但又停住了，思索了一会儿，才说道：“进来吧。”

    伤雨进来，看到夜宸脸色虚弱的样子，大吃了一惊，忍不住喊道：“姐姐，你怎么了？”她几步跑到夜宸身边，想要做些什么但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夜宸安慰的笑了笑，对她说道“伤雨，朝我右胸刺一剑？”

    伤雨瞪大了圆圆的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问道：“为什么呀？”

    夜宸微微颦了下眉，说道：“听话，照我说的做。”

    伤雨犹豫了一会儿，既然是姐姐的吩咐，虽然很不理解，但她是不会反对的。伤雨抽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短剑，闭上眼，直接穿透了夜宸的右胸。

    剧烈的疼痛让夜宸闷哼了一声，她也是没想到，伤雨直接用了她那把带有腐蚀性的短剑，凭那把剑强大的腐蚀作用，再加上她现在虚弱的身体，也不用装了，自己确实重伤了。

    夜宸用眼神示意伤雨赶快把剑抽出来，伤口处没有流血，流出来的都是腥臭的脓水，看着一脸茫然的伤雨，她只能苦笑了，说道：“去把唐婳和温云叫过来。”

    不一会儿，唐婳和温云就来了，看到夜宸这个样子，她们也是一脸惊讶，刚刚回来的时候不是还是好好的吗？怎么一会儿不见成这样了？

    夜宸勉强坐了起来，虚弱的说道：“我遭遇了偷袭，受了重伤。”说完这句话，她停顿了很长时间，才继续说道：“当然，这只是对外的说法，实际上是我自身出了点儿问题，这几天的事你们多操操心，我是真顾不过来了。”

    唐婳和温云纷纷点头，表示不用担心，她们会把事情处理好的，两人都没有问夜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众人搀扶着夜宸，把她送回到她的卧室，在夜宸的床边，温云看了眼一脸心疼的伤雨，这个有些呆萌的女孩果然是队长的心腹，只有她看到了夜宸真正的状态，她恐怕还不知道自己获得了多么重要的信息。换做温云，她一眼看过去，就可以大致估计出夜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进而可以推算出夜宸的弱点，只可惜，现在一切的痕迹都被她右胸巨大的伤口给破坏了，她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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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49）

﻿夜宸放下了笔，看着自己写好的一篇日记，满意的点了点头，才将笔记本合上，放回到书桌的抽屉里。夜宸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眼睛，可能觉得室内的光线有些暗了，她打开桌上的台灯，随手拿出了本诗集随手翻看着。

    最近夜宸常常有种感叹，她完全没想到，身体的变化对心态的影响如此之大，在身负重伤，身体虚弱的情况下，夜宸的心态平和了很多，气场也有所收敛。在这之前，夜宸不敢想象，自己居然会写日记，看这种抒情诗集。以前的夜宸绝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来让别人能够窥探到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即便日记上只是记录了一些日常的琐事。

    虽然带来了很多麻烦，但夜宸对自己的决定并不后悔，信念反噬超乎了她的预期，但她也有了很不错的收获，现在，夜宸能够使用的死亡之力少了很多，但她感受到了一种难得的状态——自由，她现在可以随心所欲的借助死亡法则的力量，哪怕是为了十分无聊的目的，而之前，只有在自己的行为符合特殊的意义的时候，夜宸才能将调动出死亡之力。这种自由的状态让夜宸很享受，她喜欢现在的生活，这似乎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菲菲对夜宸的评价，她是个有着极强控制欲的人，她喜欢将所有的一切都控制在自己的意志中，哪怕自己的强大本能也必须屈服于主体意识，更何况自己使用的力量。

    太阳留下了一抹灿烂的晚霞，就下山休息了，这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夜宸的思绪，门外传来伤雨软糯的声音：“姐姐，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这几天一直是伤雨来照顾自己，本来夜宸是拒绝的，她不喜欢任何人进入自己睡觉的地方，事实上，这个看起来装饰平凡的房间中暗藏着许多险恶的陷阱。比如现在，夜宸要想从书桌走到床边，只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踏错一步，都会招致连续不断的攻击，如果夜宸没有及时将其停住，那么最后就会启动自毁程序，将整个房间彻底炸掉。但虚弱的夜宸有时候又确实需要别人的照顾，伤雨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为了方便伤雨的进出，夜宸已经将门口附近的陷阱拆掉了不少了。

    当夜宸和伤雨来到餐厅的时候，唐婳和温云已经在等待了（为了方便对局势的交流，温云也住了进来），不算小的圆桌上摆满了各色美食，有熏肠、小牛肉、蔬菜沙拉等等富有北方特色的美食，还有一大盆的红菜汤摆在饭桌中间。

    夜宸坐到主位上，笑着说道：“艾娃也真是的，其实不用做这么多的。”在布丽奇特死后，唐婳她们实在没人愿意去看店，所以招了一个服务员，艾娃。艾娃只是个普通秀气的女孩，勤劳能干，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所以她也兼职做厨娘。

    听夜宸这么说，唐婳连忙说道：“没关系的，姐姐身体虚弱，正要好好补补呢！”笑话，她的肠胃在经历了夜宸和伤雨相继的黑暗料理的折磨后，好不容易能好好的享受下美食了，这次谁也不能阻止了。

    似乎为了证实自己的话，唐婳掀开了一个扣碗，下面是一小碗浓稠的汤，她将其端到夜宸身前，说道：“姐，这是我专门吩咐为你熬的参汤，喝了吧，喝了身体好的快。”

    夜宸爱溺的揉了揉唐婳的小脑袋，端起了喝了一小口，夸奖道：“味道很不错哦。”

    见夜宸喝了自己准备的参汤，唐婳笑意更明显了，眼睛都变成了弯月牙。

    见大家都没有动筷，夜宸说道：“看姐姐受伤，都这么懂事了，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呀。”夜宸的最后一句话是对着温云说的，“一家人”显然将她也包括在内了。

    吃完了饭，夜宸她们一边享受着美味的饭后甜点，一边随意的聊着，聊到她们新招的服务员艾娃的时候，夜宸突然问道：“这个艾娃可靠吗？”

    这件事是唐婳负责的，她答道：“艾娃有一个五岁的妹妹，那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了，我见她来回奔波很累，就在前院暗夜礼品店的二楼腾出了个房间给她们住。”

    夜宸点点头说道：“小心点总是好的，阿德勒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这次是温云回答：“阿德勒的进展很快，他应该之前做过类似的工作，不管是领导能力还是指挥技巧都很不错，另外，约翰逊找过我了，但我没见他。”

    听到一个陌生的名字，夜宸问道：“约翰逊是谁？”

    温云答道：“他是阿德勒招来的副官。”

    “哦。”夜宸答应了一声，“把他晾一晾吧。”

    温云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见大家都没有说话，伤雨小声，甚至带点儿小心的问道：“阿德勒为什么要找温云姐姐呀？”

    一阵尴尬的沉默，伤雨的眼睛有些低垂，她知道，这种涉及到博弈斗智的谈话她是没什么发言权的，她本来就不应该问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

    夜宸笑了笑，对伤雨说道：“一个副官绕过他的顶头上司越级汇报工作，还能有什么目的？”

    虽然没有夜宸她们那样的分析能力，但伤雨也并不笨，甚至说她其实要比普通人聪明很多，只不过她周围的人全是心机深沉到可怕的家伙，衬得她就很笨了。听到夜宸的提示，伤雨马上就明白过来了，约翰逊想要上位，想要踢掉他的上司。

    见夜宸说话了，温云说道：“虽然没有确实的证据，但我觉得约翰逊和阿德勒之前就认识，他们估计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唐婳哂笑道：“踏着自己同伴的尸体向上爬，标准的贵族做派呀！”

    温云轻笑一声，没有回答唐婳的问题，反而有些莫名其妙的说道：“约翰逊是昨天晚上去金币娱乐会所找我的。”

    夜宸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她转头看向伤雨，说道：“你最近精神不怎么好呀，是太累了吗？别那么拼命的练剑了。”以前伤雨一直是个活力宝宝，有着无穷的精力，但最近，她总是满脸的疲惫之色。

    受到姐姐的关心，伤雨还是挺高兴的，她说道：“没有呀，我最近都没怎么练剑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身子总是很累。”

    夜宸微微眯起了眼睛，伤雨的警觉性有点儿差呀，她问道：“你最近去过什么地方？”

    “啊？”伤雨没听明白。

    “我是说，你最近离开过东区吗？”夜宸补充道。

    “没有呀。”伤雨想了想，说道，“对了，那还是好几天前，我去南区的海港那儿，想给姐姐买了些新鲜的鱼来熬鱼汤。”

    夜宸放下甜点，起身说道：“走，我们去你的房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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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离开约克市（50）

﻿夜宸手里把玩着那颗黄豆大小的黑色珠子，问道：“南区的情况探查的怎么样了？”

    温云搜索了下脑子里的情报，说道：“最近南区新兴了一股势力，他们依托着一家名叫‘玩具总动员’的玩具店，应该是科技系的试炼者，开始的时候他们的发展势头很猛，但现在受到了当地黑暗势力的绞杀和封锁，显然，他们过早的暴露了自己外来者的身份。”说到这里，温云轻笑了一声，她们的暗夜礼品店没有受到这种待遇，主要就是因为夜宸她们完美的扮演了暗夜三姐妹，避免了可能受到的排外。

    “科技系的，难怪……”夜宸说道。

    这时，伤雨穿好了衣服，凑了过来，说道：“姐，你从我衣服里翻出来的这个是什么东西呀？”

    夜宸说道：“这是放射源，也算是因为你的体质很好，细胞受到的损伤能够快速修复，要不然随身携带这么多天，早就死了。”

    “啊？”伤雨说道，“这么危险！”

    显然，伤雨跑到南区的时候被玩具店的那些试炼者发现了，只不过现在还不是市区间大战的时候，所以只是给了她一个教训，偷偷的将一枚放射源藏到了她的衣服里，有些粗心的伤雨也什么都没发现。

    夜宸走到了窗边，此时正是强劲的东风，她用手指将那枚放射源捏的粉碎，轻轻一撒，满天飞舞。

    “这……”唐婳不知道夜宸为什么要这么做。

    夜宸拍了拍手，说道：“敢找我们的麻烦，自然不会绕过他们，现在这个城市的将受到核辐射，虽然剂量不大，但总归会造成些麻烦的，市政府在得知情况后，能饶得了那些科技系的试炼者？”夜宸这是在栽赃陷害，毕竟放射源这种东西一般人是很难弄到手的，受到辐射危害后，首先能想到的自然是那些科技系的试炼者。

    ……

    约克市南区，玩具总动员店铺下面，有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地下楼层，不小的房间里塞满了各种充满现代感，有些甚至是未来感的电子设备，而此时，一个梳着双马尾辫，大概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嘴角时不时还吹出个泡泡。

    突然，刺耳的警报声响起，小萝莉猛地弹了起来，慌乱的看着四周，在弄清楚自己所在位置后，双手在键盘上飞快的敲打起来，等她弄明白因为什么引起警报后，扯着嗓子大声喊道：“饭团儿！这个城市的核辐射剂量已经达到3000mSv了！严重超标了！”

    一个温润的声音在小萝莉身后响起：“咖喱，如果你没有睡着的话，就会发现，早在十二分钟前，这里的核辐射强度已经在快速增长了。”

    咖喱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当她看清楚来人后，才抚了抚自己的胸口，说道：“饭团儿，以后别这么无声无息的跑到我后面，会吓死人的。”

    那个被咖喱称之为饭团的男子有二十七八岁，他现在太阳穴上青筋显露，恶狠狠的对咖喱说道：“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可以叫我范团长，也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范子木，别再叫我饭团儿了！”他见过吃货，但也没见过像咖喱这样的，给周围所有的事物，包括人，都起一个食物的名字。

    对于自己团长的严厉警告，咖喱并不在意，她一屁股坐在了被她称为“奶油蛋糕”的转椅上，小腿一蹬，来了个华丽的漂移，说道：“好吧好吧，我以后会注意的，别那么生气嘛，饭团子。”

    “是范子木团长！”范团长有些气急败坏了。

    “范团，你又在欺负咖喱了？”一个清冽的声音传来。

    听到这个声音，范团长连忙收敛了凶狠的表情，又变回了那个温润的男子，他朝那个刚刚进来，穿着普通的职业套装却依然艳丽四射的美女抱怨道：“徐璐，你也知道，咖喱又给人胡乱起名字。”

    徐璐来到咖喱面前，爱溺的捏了捏她的脸蛋，说道：“那又怎么样，咖喱起的名字很好呀，我就很喜欢玫瑰花露这个新名字。”说着，还在她因为刚刚睡醒有些红红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玫瑰花露和饭团儿能相提并论吗？”范团长嘟囔道，见徐璐看了过来，投降的说道，“好吧，我接受我的新名字，饭团儿就饭团儿吧，你不是在上面看店吗，出事了？”

    徐璐说道：“上面有那么多人看着，我在不在无所谓的。”和夜宸她们只有一间门面的暗夜礼品店不同，玩具总动员是个大型的玩具超市，有数十个服务生在维系其运转。徐璐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们在安利大街的扩张行动失败了，瑞斯那家伙联合了许多势力，我们抵挡不住。”这已经是最近第三次扩张失败了，她也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是外来者，强势的发展引起了南区所有黑暗势力的敌对，但这也没办法呀。这是个现代背景的城市，但他们科技系的试炼者并没有得到什么便利，反而有些麻烦。要说原因的话，那就是太熟悉了，周围的市民对科技类的东西很熟悉，像夜宸那样，编个那么扯的理由都有人信，因为他们对炼金术士丝毫不了解，但在南区，有点儿眼力的人都可以看出，他们用到的科技力量不属于这里，明显就是外来者。

    “对了，我刚刚听到有警报声，怎么回事？”徐璐问道。

    “没什么，一点儿小问题而已。”范团自信的样子总是能感染其他人，让他们这个团队无论在什么处境都能保持信心。

    是夜，约克市狂风大作，大风吹的多少人一夜无法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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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51）

﻿夜宸的身体现在依然虚弱，很多事都放给了唐婳和温云，每隔一段时间，她们会给夜宸一个例行的报告。

    在今天的报告中，温云带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

    “我们对南区的渗透遭到了强力的抵抗。”温云将一页情报放到了桌子上，说道，“而且是全面的抵抗，不但有政府方面的压力，而且南区的黑暗势力也很不欢迎我们，约克市的各个市区的黑暗势力泾渭分明，他们没有兴趣扩张到别的区，也很反感其他区的势力来自己这里，所以我们的行为还受到了自己东区的消极对待。”

    “知道为什么约克市的黑暗世界会有这么强的地域意识吗？”夜宸问道。

    温云眼中流露出一丝疑惑，说道：“据说，这源自市镇府的要求，这是红线，一旦有越界发生，政府就会严厉的打击，他们似乎畏惧约克市的黑暗势力联合在一起，只是我不太清楚为什么那些大佬如此配合。”

    夜宸想了想，说道：“黑暗世界永远上不到台面，如果约克市的黑暗势力联合在一起，确实不需要在意市政府的，但却会引起这个国家的注意，面对国家机器，他们是无法抵挡的，这样做只能是自取灭亡，这应该是那些大佬和市政府之间的默契。算了，能够掌控东区就已经可以了，注意搜集情报就行。”

    温云点了点头，说道：“我马上安排下去。”

    “阿德勒那里进展如何了？”夜宸又问道。

    温云翻看了下自己的笔记本，说道：“他已经占据了两个街区了，而金币娱乐会所只占据了一个半的街区。”

    夜宸摩挲着她左手的手链，说道：“告诉阿德勒，他的扩张行为已经受到了东区黑暗大佬的注视，让他分离出一个势力来，另外，告诉约翰逊，已经给他机会了，不能抓住，就滚得远远地，别来见我。”

    夜宸闭上了眼睛，说道：“准备开战，我们的势力要继续扩张。”

    温云为难的说道：“开战的话，我们在财政上会有不小的缺口，而且人手也是个问题。”

    夜宸揉了揉眉心，缓解一下轻微的头痛，说道：“朝阿德勒要。”

    温云摊了摊手，说道：“他也不一定有呀。”

    “不用管他。”夜宸说道，“想要朝我复仇，不付出点儿代价怎么行呢？”想了想，夜宸补充道：“告诉阿德勒，手脚不必太干净，用一点儿手段，总是能搞到钱的。”

    温云说道：“我担心市政府方面。”她知道夜宸的意思，不干净的手段无非是抢劫、强夺之类的，自己辖区出现这么多恶性事件，警察绝对坐不住的。

    夜宸说道：“找那些本身就不干净的人下手，市政府那边不用担心，他们会乐意看到黑暗世界各势力之间发生内讧的。就这样吧，别管他了，让他自己想办法。另外，金币娱乐会所的扩张要快，让唐婳和伤雨去你那儿帮忙，一些不太好解决的家伙让她们出手，也让她们学着点儿，动作稍微大点儿没关系的。”

    温云点了点头，见夜宸一脸疲惫的样子，说道：“那我去安排一下，你好好休息吧。”

    夜宸勉强笑了笑，说道：“你去忙吧，这几天我的精神确实不怎么样，你多费心了。”

    温云笑着说道：“应该的。”

    看着温云走出了房门，夜宸把桌子上的书拿开，露出了下面写了一半的信。

    哈比先生：

    我们一致认为，陈恩和哈莱斯的存在对约克市东区的安定有着重大威胁，劝说其离开约克市对整个约克市人民都有着重大的意义，我正在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牺牲，请豪斯市长能够体谅和理解，这是约克市新生时的阵痛，度过了这一阶段，约克市在豪斯市长的领导下，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辉煌。

    暗夜礼品店宸

    夜宸拿起笔，在后面又加了一句“另外，我们需要一些资金的支持，希望豪斯市长能够体谅我们的难处，相互的理解体谅是我们能够合作的基础。”

    ……

    秋去冬来，三个月过去了，夜宸站在书房的窗前，看着外面的景色，约克市冬天的第一场雪就下得如此之大，大片的雪花砸到地上，将这个血腥肮脏的世界覆盖。

    这是个肮脏的城市，几乎没有人会否定这一点，尤其是近段时间，由她引导的各种暴力冲突，不但使很多年轻人落下了严重的残疾甚至死亡，更牵连到大量的无辜平民。

    这是在透支这座城市的潜力，夜宸知道，有活力能吃苦的年轻人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这个年龄段的人大量伤残，对这个城市的后续发展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为此，哈比都找过她几次了，好在被她推脱了过去。

    随着一阵敲门声，伤雨走了进来，她说道：“姐，这里有一份邀请函。”

    夜宸接过伤雨递来的信封，问道：“这是谁送来的？”

    伤雨说道：“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将邀请函给了艾娃后就走了。”

    夜宸将邀请函打开看了下，就将它扔到了桌子上，伤雨搬了个椅子坐到夜宸旁边，问道：“这里说的什么呀？”

    夜宸说道：“尤代尔邀请我去中区聚一聚。”

    “尤代尔是谁呀？”伤雨感觉这个名字还挺耳熟的，似乎在例会上听到过这个名字。

    夜宸哂笑道：“一个中区新窜出来的暴发户。”

    ……

    “那个暴发户向周边四个区发出了邀请函？”哈比厉声问道，满脸的难以置信，“谁给他这个胆子的？”

    站在旁边的心腹侍者说道：“这是市长大人的意思，他对您最近迟缓的表现有些不耐烦了。”

    “少爷他太心急了。”哈比站起来，快速的踱步，“他忘了在临走前老爷是怎么吩咐他的吗？一定要竭力避免约克市黑暗势力联合到一起。”

    那个心腹侍者不以为意的说道：“您太担心了，那些人不过是些混混，他们敢和史韦家族对抗？由少爷出面一定可以摆平他们的。”

    哈比想要朝外走，但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脸色阴晴不定，许久，他叹了口气，又走了回来，无力的坐在椅子上，说道：“你不懂，那些人不一样，只要能达到目的，他们不在乎任何人，算了，反正少爷要历练的，让他也经一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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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52）

﻿约定的时间到了，夜宸带着伤雨和唐婳去参加尤代尔发起的聚会，至于温云，则被她留下来看家了。

    温云为她们准备了一辆马车，本来她说要准备汽车的，但夜宸没有同意，这时候的汽车才刚刚兴起，不但技术方面很不成熟，而且城市中并没有为汽车专门划分的道路，它的速度和马车差不了多少，最关键的是，汽车，其实并不安全。

    为夜宸驾车的是个沉默的中年人，叫约克，约克的驾车技术很好，坐在车厢里的夜宸几乎感觉不到什么颠簸，她现在坐在温暖舒适的天鹅绒座椅上，闭着眼睛，似乎在假寐，而伤雨和唐婳则透过车窗，好奇的看着外面的熙攘街景。

    她们的汽车刚刚进入中区，伤雨突然大声的喊道：“姐，你快看！”

    伤雨的话音刚落，车厢就猛地晃动了一下，夜宸透过掀开的车窗，看到一辆失控的汽车正朝自己冲过来，驾车人约克正在努力调整马车的方向，尽量规避。

    夜宸半眯着眼，说道：“唐婳！”

    唐婳愣了一下，但马上明白了夜宸的意思，她将心神稳住，一道白影从她体内飘了出去。

    失控汽车的司机正在努力降服原本温顺的钢铁怪物，他用手牢牢的把住方向盘，额上布满了汗珠。发疯了的汽车在他的控制下，虽然依然是七拐八拐的，但总算没有飞出路牙，但糟糕的是，车速丝毫不见下降，反而有越来越快的趋势。司机的冷汗一阵一阵的往外冒，突然，他感觉到一阵凉风从后面吹了过来，他下意识的朝后视镜上瞄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穿着白衣的女人做在了他的车的后面，当他看清楚那个女人的脸后，突然惊恐的大叫了一声，双眼睁到了最大，眼珠好像要凸出来似的。

    感觉摆脱了司机的束缚，那辆疯狂的汽车直接朝路边的一棵树撞了过去，好在这时的汽车速度确实不怎么样，即便是“高速”撞击，但也只是车的前半部分有些变形，而司机也被震的七荤八素的。

    汽车和马车本是相向而行，约克不愧是被温云称为“沉稳”的人，见那辆车已经停下了，很快安抚好了有些受惊的马，以匀速驶过了那辆出了事故的汽车。

    当马车驶离汽车十几米远的时候，那辆汽车突然发生了爆炸，将本来已经快要出来的司机和几个前来帮忙的市民炸得高高的飞了起来，当他们落下来的时候，不但死透了，而且身上大半的肉已经熟了。

    就在爆炸的瞬间，唐婳隐隐看到夜宸的耳钉似乎闪了一下。

    目睹了整个车祸的伤雨惊魂未定的抚了抚胸口，奇怪的问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夜宸淡淡的说道：“不过是想给我们一个下马威罢了，尤代尔未免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可是，这可能也只是个意外。”唐婳有些不明白，夜宸根据什么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毕竟是她刚刚释放了一个厉鬼过去，对车内的情景她是最了解的。

    夜宸看着唐婳说道：“不管事实如何，我认为是，那就是!”

    约克市的中区很小，很快，夜宸她们就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海鸥宾馆。当她们下车的时候，夜宸还碰到了两位自己的熟人，在鬼庄古镇认识的火润和在瑞恩市认识的水断。

    夜宸看到她们，颇为自来熟的打招呼：“好久不见呀，近来可好？”

    水断依然保持着冷冰冰的气场，面对夜宸的问候，只是礼貌性的点了点头，当然，考虑到她嘴角勉强扯出来的笑，已经算很热情了。

    火润走了出来，笑着说道：“是呀，好久不见了。”

    火润和水断旁边还站着一个女孩，她大概十七八岁，正是女孩水嫩的时候，她却好像枯萎了一样，毫无水分，脸色极度苍白，一头枯白的长发好像抓一把就会断掉一般。

    夜宸问道：“这位是谁呀，我还不认识呢。”

    火润代为回答道：“泽枯，我的好姐妹。”

    听到火润在介绍自己，泽枯露出个羞涩的笑容，但没有说话，火润用手势说道：她口中有疾，不会说话。

    夜宸在和泽枯问好后，将自己身后的伤雨和唐婳也介绍给她们了，双方寒暄了几句，火润见夜宸脸色有些苍白，关心的问道：“你怎么了，最近不舒服吗？”

    夜宸叹了口气，说道：“出了点儿小问题，本来已经没有大碍了，恰好路上又受了一番惊吓，又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了。”

    受惊吓，什么能吓的了你呀？火润心中笑道，但也知道她是故意把话题往这方面引，也就顺势问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夜宸把路上的遭遇简略的说了一遍，说到最后，夜宸冷笑一声：“那个尤代尔太过放肆了，他还真把自己当盟主了，跟我玩什么下马威，对了，你这一路都还顺当吧？”

    火润笑了笑，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在心中权衡着利弊。火润明白夜宸的意思，来这儿的这些人可以说是参与这个任务的试炼者中最强大的团体了，可是这个任务只有二十张车票，约克市东西南北中五个市区，五个团队，人太多了，这时候，如果能摘掉一个团队，那样是最好的了，而位于中区，发起这次聚会的尤代尔，就成为了夜宸的目标，她现在就是在问自己的态度。尤代尔敢发起这次邀约，绝对也是有他的底气的，这么贸然与之开战是有些莽撞了，除非……除非她也猜到了那条消息。

    夜宸问出那句话后，火润就愣住了，也不说话也不回答，只是微微的“傻笑”，夜宸也不在意，耐心的等待着她的回答，过了许久，火润才说道：“我也正奇怪呢，怎么刚刚进入中区就察觉到有人在跟踪。”

    听到火润这么说，夜宸紧张的问道：“后来怎么样了？”

    火润用温和的眼神示意不用担心，说道：“我把他引到了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将他处理掉了，可怜他父母将其抚养长大，被我的离火化为了一捧灰，随风去了。”

    夜宸露出了个灿烂的微笑，说道：“唉……确实可惜，算了，不聊这些扫兴致的事了，也别在门口站着了，走，我们先进去。”说完，拉着火润的手，两人亲密携手，一起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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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53）

﻿夜宸她们进门后，就被等候在前台的宾馆服务员带到了二楼的一间包厢。包厢的墙壁上贴着绿色青草墙纸，上面还挂着多幅油画，似乎是为了营造出一种轻松愉快的气氛，只是一些抽象化的油画和房间整体的氛围有些不合，让房间平添了几分诡异。房间的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圆形的桌子，桌子上什么都没有，旁边整齐的摆放着十几把椅子，在墙角，还布置了一套沙发，茶几上配备着点心饮品。

    当夜宸她们进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有人在了。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在沙发上并排坐着，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一个俊朗的男人在旁边倾听，不过更有可能是他插不上话。

    夜宸回忆了下自己掌握的信息，他们应该就是南区的“玩具总动员”，那个男的是他们的团长，叫范子木，大美女叫徐璐，小美女叫咖喱，根据资料来看，他们是科技系的试炼者。

    见有人来了，两个美女都停止了说话，礼貌的站了起来，好奇的看着进来的六个各色女人。范子木走上前去，脸上挂着和善真诚的笑容，颇有绅士风度的说道：“宸小姐好，火润小姐好，各位小姐好。”说完微微倾身，以作示意。

    听到范子木的问候，夜宸微微错了一步，让出了半个身子，她和火润本来是站在最前面的，这样一来，火润就站在首位了。

    火润看了夜宸一眼，也没有推辞，答道：“范团长好，两位姐妹好，没想到你们这么早就来了。”

    咖喱有些疑惑的看了眼徐璐，她们的关系很好吗，为什么要用这么亲密的称呼？徐璐揉了揉她的脑袋，顺势用手挡住了夜宸她们的视线。咖喱的天赋很好，资质绝佳，但毕竟还年幼，还需要历练，她没有意识到，在第七空间，很多时候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情绪是很危险的。

    双方寒暄了几句，夜宸，火润和范子木拎着个椅子，坐到圆桌前，不知道在讨论什么，伤雨她们则和徐璐咖喱一起，坐在了沙发上，聊起了衣服首饰。

    没过一会儿，又有三个人进来了，为首的是一个男人，面相上看是中年人，但头发却已经斑白了。后面跟着一个穿着黑色皮衣，衣着暴露的美女，那个美女的一举一动，一步一行，都展现出了无比的********诱惑，只不过这个屋里大部分都是女的，对此有很强的免疫能力，而且就算隔了这么远，火润依然能嗅到一股强烈的深渊熔岩的气味，显然，这位是个精通恶魔学的术士，说不定还有魅魔的血统。走在最后的是个壮汉，穿的很正式，不过健壮的身材和满脸的横气与他的穿着很不搭，一点儿都不像成功人士，反而更像打手，当然，确切的说，他本来就是个打手。

    他们是西区的代表，卡加、露莎和血斧，玄幻系的试炼者。

    卡加看到房间里的情景，没有说话，直接拉了把椅子加入了夜宸他们的讨论，而露莎则身姿摇曳的朝沙发走去。这时，血斧就有些尴尬了，沙发上都是女的，他硬是挤过去不合适，另一边，四位团长不知道在讨论什么，他也不方便往前凑。没办法，他只能站在那里，装作欣赏墙上的油画。

    沙发上的女人谈论着无聊的话题，徐璐则有些心不在焉，她将注意力集中在房间的另一头，在那里，四位团长正小声但快速的谈判着。

    他们的谈判似乎有些不顺，除了背对着她的火润外，范子木紧锁着眉头，卡加则一脸阴沉，面无表情的宸无意识的用指关节敲着桌子。这是场重要而艰难的谈判，他们四人掌握的力量足可以对这个任务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她们需要在短时间内达成一个协议，哪些地方可以让步妥协，哪些地方必须要坚持，怎么做才能使协议达成，但又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这是对判断力的挑战。

    尤代尔不该错过这场谈判，徐璐心中想到，可能他只是想突出自己的重要性，才决定最后出现，但无疑，这样会让他被孤立。

    突然，徐璐感觉肩膀被拍了一下，她吓了一跳，连忙转身，原来是露莎。

    “在想什么呢？”露莎问道，“来看看，你觉得我的这个镯子怎么样？”说完，还扬起了自己的手腕，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个翠绿的玉石手镯，好像是翡翠的。

    徐璐随口应答了几句，发现咖喱不见了，她连忙站起来，左右环顾，看到咖喱和东区的唐婳正凑在一起说悄悄话，徐璐马上喊道：“咖喱，来我这儿。”

    咖喱显得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听话的回来了，徐璐移了下位置，让她坐在自己旁边，问道：“刚才在聊什么呢？”可能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她说话时的语气已经有些颤抖了。虽然她们现在好像老同学聚会一样，谈论着时尚和八卦，但她总是在不经意间，感受到她们的恶意。

    咖喱说道：“唐婳给我讲了个鬼故事，还挺有意思的，可惜没有听到结尾。”

    听出了咖喱语气中的抱怨，徐璐轻轻拍了下她的脑袋，说道：“以后跟在我身边，别到处乱跑，听到没有。”

    在这个房间的四个团队，每个都发自内心的想让其余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但他们仅凭自己的实力，又奈何不了对方，那么就只能合作了。五个团队，人还是太多了，徐璐知道，在范子木接到那份邀请函的当晚，就定下了自己的策略，联合三个，孤立一个，然后把那一个灭掉。现在看来，其他的三个团长也是这么打算的，只是不知道那位发起此次聚会的尤代尔为什么现在还不出现，难道是真有抗衡其他四团队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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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54）

﻿唐婳有些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她从没有经历过如此枯燥无味的会议，本来是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那个尤代尔偏偏要旁征博引，扯上几个多小时。她们是中午来的，现在已经快傍晚了，那个光头混蛋已经说了三个小时废话了，真难为夜宸他们还聚精会神，有问有答的陪着他扯。

    唐婳四处张望着，看到咖喱的小脑袋一啄一啄的，好像小鸡吃米一样，她已经陷入半睡眠状态了。唐婳轻轻敲了敲桌子，引起她的注意后，朝自己新认识的小伙伴眨了眨眼睛。没想到咖喱像防范灰太狼似的，双眼睁得圆圆的，一脸戒备的看着自己，让唐婳讨了个没趣。

    又过了半个小时，终于，尤代尔似乎等到了某个讯息，他高声说道：“谈这么久了，想必大家都饿了，正好，我在这里备下了一桌酒席，也是为我们这次聚会庆祝一下。”话音刚落，一连串的服务生走了进来，很快，就摆下了满满一桌酒菜。

    待菜上齐了，尤代尔用一种自豪的语气说道：“这次，我有幸请到了约克市的市长豪斯先生和大家共度晚餐。”

    唐婳这才明白为什么主位一直空着，不管了，反正已经饿了，唐婳直接抄起刀叉，准备开吃。她没注意到，这句话已经让整个房间的气氛变了，四个团长互相看了一眼，不知道在交流什么。

    夜宸首先端起了红酒杯，看了看色泽，又闻了闻味道，厌恶的皱了皱眉，直接将红酒泼到了地毯上，用轻微但其实谁都听得到的声音说道：“这是什么东西？泔水吗？”

    夜宸把酒杯放到桌上，对尤代尔说道：“抱歉，我可受不了这些给狗吃的东西，恕不奉陪了。”说完，直接站了起来。

    “你……”尤代尔指着宸，脸上再也没有了和善的笑容，他沉声说道：“宸小姐，不要忘了，这里是中区。”

    夜宸只当没听见，没有理会尤代尔，继续朝门外走去，拉开门后，门口两个警卫挡住了夜宸的去路，说道：“还请宸小姐入席。”

    夜宸啪的一声把门关上，回头看着尤代尔说道：“你敢拦我？！”这时，她的眼睛变成了墨瞳，死死的盯着满脸阴沉的中区代表团长。

    看着夜宸深渊似的墨瞳，尤代尔感觉到一阵疲倦，他觉得好累，周围仿佛一片漆黑，而不远处，有一丝光亮，他不由的朝那点光亮走去。

    见夜宸已经出手了，卡加将左手伸出，他的脸色泛起了潮红，似乎在努力的压榨着自身的力量，西区的这位魔法师食指尖慢慢凝出了一个灰色的小气团，晃晃悠悠的朝尤代尔的眉心飘去，完成这一击后，卡加的消耗也很大，他又有大片的头发变成了雪白色。小气团在空中留下了一道灰色的痕迹，火润忍不住看了卡加一眼，那道灰迹是空间发生破碎后留下的痕迹。

    身体本能强烈的预警将马上要彻底陷入沉眠之中的尤代尔惊醒过来，此时，灰色小气团距他的眉心不过几公分。尤代尔想要调动力量防备，但却力不从心，不知为何，他现在的灵魂陷入了极度的虚弱之中。实在没办法了，尤代尔只能忍痛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牌，挡在了自己眉心。那是一张小鬼牌，鬼牌的材质看起来很普通，但上面画的小鬼却活灵活现，好像马上要跃出纸面了。看到那团空间碎片，小鬼露出一个夸张而恐怖的笑容，一口将其吞了下来。一场无声无息的碰撞，灰色气团消失，小鬼牌也化为灰烬，随风飘落，而尤代尔的眉心出现了个血洞。

    夜宸轻蔑了笑了一声，转身把房门打开，门口的两个警卫看到尤代尔眉心血肉模糊的样子，将配枪拔了出来，指着夜宸的脑袋。

    这时，本来以为已经死了的尤代尔虚弱了摆了摆手，说道：“让他们走。”那张替命的鬼牌将空间碎片大部分的力量已经卸掉了，虽然自己的头骨被钻了个洞，但恰好没伤到脑子，也算万幸了。他完全没料到夜宸他们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但现在不是交手的时候，先手已失，不如重新开盘。

    两个警卫虽然很不甘心，但还是顺从的让开了路，夜宸他们鱼贯而出，范子木落在了最后，在他要走出房门的时候，突然回头说道：“给你个小礼物。”说完，把一个小玻璃瓶抛向尤代尔。

    小玻璃瓶接触到尤代尔后爆开了，里面盛放着的细小黑色粉末化为了一团烟雾，将尤代尔包住了，他不小心吸入了一点儿，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范子木好像恶作剧得逞似得，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快步跑了出去，追上众人后，他对夜宸他们说道：“快点儿，五百米之内都属于它的强辐射区。”他调皮的笑了笑，继续说道：“就凭他吸进去的那几口，除非他把肺给换了，否则至少这个任务中，他将永远处于虚弱状态。”那些黑色粉末辐射源可比上次他给伤雨的那颗小球厉害多了，上次只不过是开了个玩笑，这次他可是下了杀手。

    尤代尔虚弱的喘着气，他现在满脸的黑灰，看起来很狼狈，而且开始恶心和头晕了，他扶着桌子，勉强站了起来，刚走了一步，就摔倒在地上了。尤代尔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把他的裤管拉开，发现自己膝关节以下的肉已经全部枯萎了，他轻轻碰了下，坚硬而毫无知觉，还簌簌的掉着肉屑，好像在沙漠里被暴晒了千年的干尸。

    “泽枯！”尤代尔恶狠狠的说道，脑海里浮现出那个脸色苍白的瘦弱女孩。

    ……

    中区，豪斯市长正在镜子前整理自己的仪容，看到自己的管家站在门口，想进又不敢的样子，他懒洋洋的说道：“尤代尔又来催了，我不是说过吗，有时间我就去了，不过是一帮土匪混混，让他们等一会儿又怎么了。”

    将自家少爷问话了，管家小步跑了进来，将海鸥宾馆发生的事做了个大致的汇报。

    豪斯市长脸色阴沉的问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管家答道：“尤代尔已经陷入重度昏迷，给他做护理诊断的医生护士也出现了昏厥、内出血等症状，另外，我们派过去的那两个警卫死了……额，是自己掐死自己了。”

    “胡扯！”豪斯市长不满的看着管家，说道，“一个人怎么能自己掐死自己？”

    管家咽了口唾沫，小心的说道：“但确实是这样呀，脖子上面的掐痕就是他们自己的。”

    豪斯市长坐在了真皮的沙发上，说道：“一群泥腿子敢这么放肆，他们不知道，得罪史韦家族的后果吗？”

    PS：感谢夜月佩、FlyingWing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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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55）

﻿在回到暗夜礼品店的路上，伤雨见夜宸脸上一脸的笑意，有些莫名其妙，她实在想不通，这次会盟应该是失败了，而且是彻底的失败，有毫无征兆的，夜宸他们就对尤代尔发动了攻击，而且看样子每个人都下了杀手，就是打算要了他的命，那一连串的变故让伤雨有些蒙了。

    夜宸以前对她说过，又不懂的地方就要问，这样才能进步，于是伤雨虚心问道：“姐姐，刚刚那是怎么回事呀？”

    夜宸放慢了脚步，反问道：“记得尤代尔最后说的那句话吗？”

    “额……”伤雨努力回忆了一下，期期艾艾的说道，“好像记得吧。”

    什么叫好像记得？夜宸有些哭笑不得，直接回答道：“那一句话，说明了他已经选择了阵营，而且是和我们相对的阵营，这样的人当然不能留了。”

    “哦……”伤雨点了点头，但从她有些迷茫的双眼中可以看出，她并没有彻底弄明白。

    夜宸没有继续解释，伤雨能理解到这一步就可以了，这此会盟中有些地方是很微妙的，够她琢磨一阵了。其实，这次他们之所以会骤然出手，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看到了个机会，尤代尔的重伤或者死亡，会给他们整合约克市的黑暗势力提供一个很好的契机，当然，其中也蕴含着巨大的危险，这就需要他们小心翼翼的布局，不能走错一步。这种悬崖上走钢丝的让夜宸感觉很刺激，很兴奋，本来因为灵魂虚弱而蛰伏下来的野心又被重新点燃了，她现在感觉斗志满满的。

    要想完成这次的布局，还需要集思广益敲定下一步的计划，夜宸转身对唐婳说道：“你去找找，尽快把温云找到，我们需要商量一些事。”

    唐婳愕然，这次的会盟很重要，温云不应该留在暗夜礼品店等消息吗？她还能跑到哪儿去？但很快，她就明白了夜宸的意思，点点头说道：“好的，我马上派人去找。”

    ……

    南区，玩具总动员店铺的后院，咖喱刚刚洗完澡，正在对着镜子梳自己的头发，她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似乎在探寻着什么。她刚才在洗澡的时候，好像从浴室的镜子里看到了什么，当她再次仔细看的时候，却都一切正常了。虽然只是感觉到一丝的异样，但咖喱却总觉得，那件事很重要，也很可怕，她必须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咖喱梳好头发后，没有去上床睡觉，而是趴在镜子前，一寸寸观察着镜子里的景象，经过这么细致的寻找，咖喱还真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镜子里的自己的鬓角有些褶皱，但她抹了下，自己那里的皮肤很光滑的呀。

    鬼使神差般的，咖喱将手伸向了镜子，当她意味自己要触碰到镜面的时候，令她感到万分惊恐的是，她的指尖并没有接触到任何东西，自己妆台上的“镜子”，只是个镜框！

    那么那个“镜子里的自己”到底是什么东西？

    咖喱咽了口唾沫，将手继续伸下去，真的摸到了一张脸，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现在也是满脸惊恐的脸。咖喱摸到她的鬓角，揪住那块褶皱，用力一撕。

    镜子里的自己的脸皮被她撕下来了，而那张脸皮下面，则是一具骷髅。

    咖喱头脑中的那根神经猛地被绷紧了，她高声尖叫了起来。

    啪的一声，门被大力推开了，徐璐跑了进来，她看到咖喱坐在梳妆台前，正闭着眼睛满脸惊恐的尖叫，连忙把她抱住，说道：“没事了，没事了，有姐姐在呢，不怕。”

    在徐璐温暖的怀抱里，咖喱总算是勉强恢复了平静，看她缓了过来，徐璐关心的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听姐姐这么问，咖喱又回想起了刚才的情景，她连忙朝镜子看去，一切正常，这次她实在不敢再把手伸进去了，她随手拿起一个小瓶子，朝镜子砸了过去。

    看着被镜子反弹到地上的小瓶子，咖喱总算是恢复了正常，这时，作为一个还算优秀的试炼者，她已经意识到，刚才她陷入了一个幻境中。到底是谁在用幻境攻击她？

    “到底怎么了，咖喱？”徐璐见咖喱双眼无神愣住了，有些急切的问道。

    这句话算是把咖喱的意识拉了回来，她向徐璐讲了之前自己遭遇的幻境，徐璐抱着她，想了一会儿，说道“你看到的是不是像这样。”说着，她伸手摸到自己的鬓角，猛地一撕……

    “啊……”咖喱再次尖叫起来，她的那根神经彻底崩断了，她刚把自己的武器取出来，突然，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徐璐甩了甩手，徒手把一个人打昏过去还真的挺疼的，她把咖喱的手小心的打开，将她手里的那颗小型核弹轻轻的取了出来，这才松了口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咖喱看到自己，突然将她随身携带的核弹拿了出来，这要是真的爆炸了，她们俩都要报销了。

    这时，听到动静的范子木也跑了过来，看到昏迷在沙发上的咖喱，惊愕的问道：“怎么了？”

    徐璐将之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范子木摸着下巴想了想，说道：“她受到了精神攻击，对方的手法很高明的呀，但具体是什么现在不好说，等她醒来后，我看看能不能借助催眠帮到她吧。”

    ……

    已经很晚了，夜宸说道：“今天就商量到这儿吧，明天将消息散布出去，按照计划行事。”

    伤雨、唐婳和温云点了点头，见夜宸已经有些疲倦了，道了声晚安就出去了，唐婳走在了最后，就在她要走出房门的时候，夜宸突然问道：“今天我看你和南区的那个名叫咖喱的小女孩聊了什么呀，我怎么还察觉到你动用了天赋力量。”

    唐婳调皮的笑了笑，说道：“她非要我讲鬼故事，我就讲了一个啰，我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能反射光线的镜子，镜子之所以能照出影像，是因为每个镜子里都藏了一个厉鬼。”

    三天后的一大早，一辆普通的马车来到了中区一个路口，夜宸、伤雨和唐婳依次从马车上下来了。夜宸微微眯眼，打量着不远处那个占地颇广的别墅。

    夜宸正要往前走的时候，停住了，远处，火润她们也朝这边走了过来。夜宸站在原地，等火润走进后说道：“这个城市属于黑暗。”

    对于夜宸这句没头没尾的话，火润并没有意外，她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应如此。”

    在侍者的引导下，夜宸她们来到了一个小客厅，范子木和卡加他们已经来了，互相打了声招呼后，他们就都坐了下来。

    三天前的那群人再次相聚，除了尤代尔，哦，还有咖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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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56）

﻿坐下后，夜宸侧身对看到她们后就一直脸色不善的范子木和徐璐说道：“我妹妹年少不懂事，多有得罪了。”

    范子木听了连忙说道：“没什么，咖喱整天就知道疯玩，这次也算是能磨磨她的性子了。”

    第七空间本来就是奉行着优胜劣汰的法则，技不如人死了都活该，只不过他们现在需要合作，所以夜宸这么说也算是给了个台阶，范子木要是揪着不放，那就是给脸不要脸了，不但会彻底惹怒夜宸，也会给其他人留下很不好的印象，在后续的计划中，他们之间还需要很深层次的合作。

    夜宸他们在这个小客厅静静的坐着，没有一个人来搭理他们，更别说什么茶水点心了。对于这个结果，众人有心理准备，都知道这位豪斯市长的打算，无非就是要给他们个下马威罢了。作为试炼者，这点儿定力还是有的，至少对四位团长来说，无聊的等待丝毫不会影响到他们的心境。

    这个小客厅只有四把椅子，四位团长都坐在那里闭目养神，伤雨她们只能站在后面，有的在放空发呆，有的则四处张望。徐璐有些后悔今天穿着一双高跟鞋，虽然这种鞋内可以藏更多的东西，当然也能让她的身子更加挺拔秀美，但长时间站着确实不舒服。可这时候徐璐也别想让范子木发扬礼让精神，既然屋里只有四把椅子，那么就只能是四个团长坐，这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这个同盟的尊重。徐璐相信，如果这里只有三把椅子，那么四位团长谁都不会去坐，这种有些形式化的礼节在这种场合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但恐怕徐璐没有想到，现在四位团长想的，并不是怎么互相合作，而是不约而同的在计划着算计对方。局势已经走到了这一步，约克市东西南北四个市区的黑暗势力要联合起来朝市政府施压，至于那个尤代尔，跳梁小丑而已，死了最好，活着也不过是多蹦跶几天，不用管他。至于市政府最后的态度也可以猜到，这位空降而来的豪斯市长一定会妥协的，这是整个大局决定的，任何人想要改变这一结局，都必须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一个双方磨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一系列的冲突，而夜宸他们四位团长考虑的就是，如何让自己在这些冲突中收益，同时坑掉自己的这些盟友。

    这种分寸的拿捏很微妙，既不能让这个同盟瓦解，这样的话谁都没有好下场，但也不能全新全意为大家服务，丝毫不计较个人得失，毕竟从根本上来说，他们是竞争关系，当他们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就到了同盟瓦解的时候。还有就是，现在这个任务进行的时间还比较短，以后的事都很难说，说不定会出现一些难啃的骨头，所以也不敢保证剩下的那十六张就真的属于在座的这些人了，到时候，如果车票的名额很紧张的话，适当的除掉一些自己已经很熟悉的盟友就很有必要了。

    在第七空间，一个团队的领导者必须要有这种大局观，如果没有想到这一步，不管心中有多少奇思妙想，随着事情的发展，最后就会惊讶的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被困死了。当夜宸他们达到中阶的时候，就会知道，这种布局绞杀在有竞争的任务中是经常会出现的，相比而言，约克市的布局并不算什么。

    就在夜宸他们心照不宣的算计着对方的时候，房门被打开了，两个中年男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是个壮硕的汉子，他大概有一米九几，看起来好像一尊铁塔，喷张的肌肉再加上满脸的横肉，看起来确实不怎么像好人，而另一位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夜宸还认识。

    市长秘书哈比一脸亲善微笑的首先说道：“让各位久等了，豪斯市长有些政务要忙，实在怠慢了，但不管怎么说，约克市的政务最是重要，毕竟这是关系到百万百姓的事，大家……”

    “和那些家伙废话什么！”一个粗鲁的声音直接打断了哈比的话，哈比脸色僵了一下，随即笑了笑，稍微退后了一步，表示退让。

    那个壮汉对哈比的退让似乎很满意，他露出了一副得意的笑容。本来就是嘛，一个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的幕僚，仗着自己肚子里有些坏水，得到了老爷的赏识，他哪里有自己对史韦家族忠心，他实在想不明白，少爷来这里历练为什么要把哈比给带上。好在那家伙还算识时务，知道自己的分量，对于这一点，他还是很满意的。

    壮汉转身对夜宸他们说道：“我是逊克，你们这群贱民，能见到史韦家族的豪斯少爷是你们的福分，待会儿少爷来了，都给我小心着点儿！”

    对于这个有着强烈家族荣誉感的忠犬的叫嚣，众人并不在意，他们在意的是这句话中透露出来的讯息，夜宸将那句话咀嚼了一番，率先说道：“这次我来吧。”

    她的话音刚落，房门就被砰砰的敲响了，也不待房间里的人回应，房门就被推开了，一个七八岁，穿着洁白的蕾*丝公主裙的小女孩跑了进来，她手里还抱着一个小皮球。

    看到这个小女孩，满脸横气的逊克马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虽然从他那长满横肉的脸看上去有些怪异，但可以看出，他对那个小女孩是真心的疼爱。但他马上意识到了，这个女孩跑到这里是很不合适的。

    逊克将小女孩拉到墙角，低声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小女孩睁着大大的眼睛，说道：“爸爸，我不喜欢这个皮球，我要换一个。”

    逊克连忙说道：“好的，好的，爸爸有空就给你买新的，快回去吧，妈妈找不到你该着急了。”

    这显然不是小女孩希望的答案，她抱着逊克的腿，说道：“我现在就要嘛，现在就要嘛！”

    对于女儿的撒娇逊克向来是没什么办法的，他只能说道：“可是爸爸现在在工作呀，宝贝乖，要听话。”

    小女孩继续撒娇说道：“我要玩爸爸的脑袋。”

    “好，好。”逊克敷衍道，他现在只想快点儿把这位小公主哄走，所以他没注意到，当小女孩听到他这句回答后，露出了个奇怪而诡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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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57）

﻿房间里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大家只看到逊克拉着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小女孩到墙角聊了几句，一眨眼的功夫，逊克的头出现在了小女孩的手里，而他原本头的部位，端放着一个皮球。

    小女孩抛了抛手里还沾着血的人头，回头朝众人笑了笑，然后像拍皮球那样，拍着那颗人头，直接穿过了墙，消失了。

    意外的变故让哈比和善的笑容凝住了，他看着拥有一双深潭般眸子的药材，严肃的说道：“宸小姐，你这样就太过了。”

    其实夜宸也没想到会这样，她只是打算教训一下那个狂傲的家伙，谁知道本来出现几率很小的死亡标记被触发了，在灵异天赋能力死亡标记的加持下，唐婳释放出来的厉鬼的杀伤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同阶的试炼者中甚至可以达到秒杀的效果，处理一个满脑子肌肉的武夫自然不成问题。

    但这时候，说什么也不能示弱，夜宸故意用淡淡的说道：“一条狗而已，杀了就杀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只可惜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她要是发现自己的枕边放着一颗人头，说不定会吓坏的。”说完，还惋惜的叹了口气。

    “你……”哈比真的有些生气了，逊克的女儿并不像她的父亲那样跋扈，相反，她是个很懂事，很善良的女孩，在逊克给他难堪的时候多次润滑调解，哈比也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女孩。

    见夜宸一副风淡云轻的样子，哈比反而将心中的怒气压下来了，本来他是倾向于和约克市的这些黑暗势力进行合作的，但现在这些人如此残暴，看来他最初的判断是错的，这些社会的渣滓就该一个不留的全杀掉。

    哈比面无表情的说道：“宸小姐的话我会向豪斯市长带到的。”说完，直接走出了房间。

    房间里一片沉默，夜宸的动作太大了，将一个明显是豪斯贴身心腹的人给杀了，这是会激怒这位大家族的少爷，盛怒之下的他会不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事，谁也说不清楚，他要是不顾自己的利益，硬是要和他们拼个鱼死网破，那他们也绝不会好过。

    局势的发展发生了意外的变化，团长都在为后续的步骤重新做规划。相比而言，徐璐他们就没有想的那么深了，他们只是为灵异类试炼者诡异的攻击方式而心惊，整个过程中他们没有感觉到任何能量波动，如此诡异的场景却让人有种顺理成章的感觉，徐璐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但她感觉心里一阵阵的发寒。

    这时，水断站了出来，她来到房门口，握住把手。一股白色的雾气慈从她手上升腾出来，蔓延到整个门框，很快，门框上出现了一层薄冰，虽然很薄，但强烈的寒气相距几米的众人都能感受的到。

    这就是水断做出的决定，既然已经得罪了，那索性继续向他施压，展现出他们强大的力量，让豪斯清楚的知道，和他们作对是自取灭亡。

    水断她们率先做出这样的姿态，也是在力挺夜宸。因为夜宸出手太重而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事后绝对有人会拿这一点来做文章，这时候水断她们给予了坚决的支持能够换回夜宸很大的感激，这是其一。其二是向其他人展现了她们之间牢固的同盟关系，到了最后，就算要决裂，他们这些试炼者也会选择软柿子捏，而拥有坚实友谊的夜宸和火润绝对不是个好欺负的角色。还有最有一点，则是针对夜宸的。

    夜宸很清楚水断之所以做出这种表态是为了什么，她朝火润笑了笑，以示感谢。

    夜宸和火润都决定用硬碰硬的方式来强迫豪斯市长对约克市的黑暗势力进行妥协，对此，其他人也都默认了。卡加重新闭上了眼睛，似乎在养神，范子木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枚子弹，交给了徐璐。这枚弹头很长，大概有五六公分，通体漂亮闪亮的铜黄色，最特别的是，上面还绘着奇特的魔法纹路。子弹上附着魔法一直是件很麻烦的事，因为通常采用的蚀刻方法会破坏子弹光滑的表面，影响子弹的性能，但如果只用特殊的墨水进行绘制，又往往不够坚固，承受不了魔力的冲击。子弹附魔是件很精细复杂而很有难度的工作，但一旦附魔成功，魔法的强大威力再加上子弹本身具有的高速冲击力，会使杀伤力倍增。范子木肯拿出来的这枚子弹，也算是出血了。

    没过多久，门外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推门的声音响了起来，外面的人推了几下，似乎意识到了房间里的人的态度：想谈可以，但先要学会开门，要是市政府这里没一个人能打开这扇寒冰封住的门，那也别谈判了，因为他们不配。

    过了一会儿，唐婳闻到了一股焦糊味，门框中间的木板慢慢开始碳化了，她好奇的跑了过去用手摸了摸，好烫呀，尽管整个门都已经烫手了，但从里面看，门框上冻结的薄冰依然没有丝毫要化掉的痕迹。

    豪斯那里的厉害高手如此之少？所有人脑子里都闪现出了一个问题。

    不管怎么说，最终，豪斯还是把那扇门打开了，这时候那扇门基本只剩下一个门框了，豪斯满脸铁青的看着这些约克市的黑暗力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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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58）

﻿豪斯刚刚走进房间，什么都没来得及说，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听见砰的一声，心口处感觉到一个巨大的冲击力，豪斯感觉自己是被击飞出去了，还好他背后是墙，才算没那么狼狈。

    豪斯低头一看，自己心口处破了个大洞，衣服好像被烧焦似的，一张只剩下一个框，周围一片焦黑，一张被烧焦的大鬼牌晃晃悠悠的飘落在地。

    看到这张大鬼牌，豪斯的脸色变得铁青，这是他们史韦家族花了很大代价才弄到手的，是可以替命的，也就是说，刚才他们想要杀自己。

    豪斯慢慢抬起头，此时，徐璐手里拿着一把造型奇特的步枪，枪口处还在飘着淡淡的青烟。

    卡加的眼皮有些跳，这些女人都这么狠呀，豪斯身上有可以替命的强大魔法道具，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他相信，范子木和徐璐也没有想到，换句话说，刚才他们是真的打算将这位约克市的市长击杀于此。他们就没有想过，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市长给杀了，会给约克市的局势带来多大的影响吗？到时候，整个城市的秩序都可能会崩溃。

    此时，站在豪斯旁边的哈比脸色惨白，他上前一步，挡在豪斯身前，低声说道：“市长，您先回去吧，这里的事我还处理。”他完全没想到眼前的这群社会渣滓竟然这么疯狂，要是豪斯在他眼前被杀了，哈比无法想象那位史韦家族的族长会怎么处置自己，想到这里，他又是一个哆嗦。

    豪斯一把把哈比推开，死死的盯着眼前的这群人，似乎要把他们的样子牢牢记在心里，过来一会儿，他突然笑了，说道：“我们之前的约定依然有效，只要你们能够帮我把那群老东西给灭掉，我就不会管你们去抢夺那件东西，如果你们表现的好的话，我甚至可以考虑帮你们一把。”

    范子木说道：“那件东西？那么市长大人说说，我们想要什么东西？”

    豪斯语带讥讽的说道：“你们不就想要车票吗？帮我把事情办成了，你们拿着车票想去哪儿去哪儿，而我呢，则得到了个干净的约克市，大家各取所需。”

    停顿了一下，豪斯也没有等待他们的回答，继续说道：“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吧，想要得到市政府的帮助，拿那些老家伙的人头来换。”说完，转身就走了。

    等豪斯走了，夜宸他们互相看了看，却也无话可说，在侍者的带领下他们离开了这个庄园。今天发生的事太突然，每个团队都需要好好规划一番。

    不管怎么说，豪斯是答应了和他们的合作，他们替他铲除约克市牢固的黑暗势力，而他为他们夺取车票提供便利，双方的根本利益没有发生冲突，这是双方能够合作的基础。本来的计划是很好的，但先是夜宸不小心把豪斯的一个心腹杀了，接下来徐璐直接打算一枪把这位年轻的市长送到天堂，让事情的发展产生了很多变数，所有人都担心豪斯会不会放弃利益的权衡，直接向他们开战。好在这位市长的心性并没有表面那么肤浅急躁，虽然过程有些坎坷，但结果还是好的。

    但当天晚上，任务面板上刷新出来的一句话，彻底将水搅浑了。

    “当任务参与者小于等于三十人时，车票将一次性全部发出；同时开往第七空间的列车将抵达城北火车站，当有二十个任务参与者凭票登上列车后，列车将开动；列车最多只等候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过后，不论列车上是否有人，有多少人，列车都会马上开动；期间若有持票的参与者死亡，新的车票会立刻在约克市刷新。”

    当时已经是十二点了，夜宸睁着眼睛无神的看着天花板，思考着这条信息会对局势带来怎样的改变，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掀开被子穿衣，同时通过灵魂链接将伤雨她们都叫醒：有紧急情况发生。

    几分钟后，所有人都穿戴整齐的来到了客厅，只不过精神状态都不怎么样，伤雨还一脸睡眼惺忪的样子，好像还沉浸在刚才的梦中。

    唐婳打了个哈欠，问道：“姐，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刚刚接到夜宸的信息，她还以为有人来夜袭，唐婳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暗夜礼品店里的厉鬼全部调动起来，结果看了一圈，什么人也没有，什么事也没发生。本来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结果虚惊一场。

    夜宸说道：“你们都看到那条消息了吗？任务面板上的。”

    伤雨见唐婳和温云点了点头，有些茫然，这时候她才意识到任务面板上刷新了一条信息。

    夜宸继续说道：“收拾一下，我们现在马上出发，去杀尤代尔。”

    这两句话之间有逻辑关系吗？伤雨的脑袋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但见唐婳和温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知道自己的脑子又没转过来。

    不一会儿，准备妥当后，夜宸带着伤雨和唐婳出发了，温云还是被留下来看家。似乎看出了伤雨眼中的迷茫，在路上，夜宸给她解释了下为什么出现在这条信息，就必须尽快将尤代尔杀掉。

    “可是我们对中区并不熟悉，而且那里的警察一定很多，我们杀得了他吗？”听完夜宸的解释后，伤雨又提出一个问题。

    “谁说只有我们？”夜宸笑道，“四个团长都会来的。”

    “你通知他们了？”伤雨奇怪的问道。

    “没有，但他们会来的。”夜宸答道。

    根据现在信息，夜宸推断在任务的最后时刻，他们四个团队会出现火拼，需要淘汰一个或者两个团队，到时候，如何选择目标就很关键了。现在如果某个团队没来，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条信息给局势带来的变化，另外则是他们意识到了，但想让其他人在前面顶着，自己躲在安全的地方。前者说明这个团队谋划布局上不行，后者说明其心术不正，为小利而失大局，等到火拼的时候，这两点不管哪一点，都会成为被攻击的理由。

    尤代尔被范子木撒了一身的高强度放射源粉末，并且有一部分被他吸入了肺中，导致现在没有人可以在旁边护理，医院是别想待了，豪斯为他在中区腾出了个小宅子，现在尤代尔还在凭借着自己试炼者的强大身体素质硬撑着，现在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昏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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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59）

﻿当夜宸她们来到这座小宅子的时候，看到火润她们已经在了，两人刚刚聊了几句，范子木和徐璐也来了。

    看到眼前这些人，范子木的眼神有些闪烁，意有所指的说道：“卡加他们没有来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毕竟使我们大家的事。”

    范子木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卡加带着他的队员走了过来，说道：“范团长这话就不对了，我们只不过晚到了一小会儿，怎么就被你说的好像故意不来了。”

    范子木笑道：“卡加团长误会了，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这时火润说道：“好了，大家来到这里的目的很明确，杀掉尤代尔和他的三个团队成员，艾伯特、贝蒂和盖尔。因为尤代尔身上附着的强大放射源，这个小宅子里没有别的人，就只有他们四个，还是比较好处理的，四个人中我负责贝蒂。”

    夜宸接着说道：“我负责盖尔吧。”

    范子木选择了艾伯特，而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尤代尔则交给了卡加他们。

    唐婳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们对任务的分配，不由的心中感叹，做一个团队的领导者真的不容易呀,一不小心，就会让整个团队陷入被动，这次对尤代尔的围剿，火润作为第一个到来的，第一个选择了要对付的人，而卡加他们最后才来，只好负责最麻烦的尤代尔。别看现在尤代尔只剩下半条命了，好像随便来个人都能把送他最后一程，但正因为如此，尤代尔已经做好了拼命的准备，他现在已经很难活着度过这个任务了，能在死前拉个陪葬的，也算值了。没有人愿意面对一个有死志的试炼者，也没人知道一个试炼者不顾性命的时候会爆发出怎样的力量，而且身为一个团队的团长，尤代尔总有些压箱底的东西，明知道自己快要死了，还不把这些给用掉，他都觉得亏得慌，所以现在的尤代尔绝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要想杀他很可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短暂的将任务分配好后，四个团队就分开了，各自朝一个方向走去，夜宸带着伤雨和唐婳首先围着这个小宅子转了一圈，观察了下周围的地形地势。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角落，夜宸说道：“伤雨，这次你去，注意要快。”

    “啊？”伤雨指着自己，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只有我一个？”

    夜宸说道：“嗯，只有你一个，不要怕，我在外面给你掠阵。”

    伤雨看着夜宸，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朝前走了过去，小小的助跑了一下，伤雨就翻到了墙头，站在墙头上，还回头看了夜宸一眼，见她静静的看着自己，也没有什么别的吩咐，才跳了下去。

    很快，这座僻静的小宅子里就响起了剧烈的打斗声音，间或还有几声枪声。

    十几分钟后，伤雨满身是血的出现在墙头。

    看到伤雨回来，夜宸说道：“走！”语气有些急切，直接一把拉住还没弄懂到底发生什么的伤雨，朝东边跑去。

    范子木他们的那几声枪声太刺耳了，豪斯虽然没有安排人照顾尤代尔，但她不相信他在附近没有安排人，毕竟尤代尔对他来说是个值得信任而又可以获得大量情报的人，十几分钟还没有市长警卫过来，夜宸已经觉得他们反应太慢了。夜宸也懒得管那些警卫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撤，至于说有没有因为动作有点儿慢而落在那里了，会不会被警卫给堵住，那夜宸就不管了，在第七空间，各凭本事，死了活该。

    在半路上，夜宸她们差点儿被赶过来的大队警卫给堵住，好在发现的走，经过一番东躲西藏，总算是逃出了东区，这时候唐婳才明白为什么夜宸在安排发动攻击前要对这里周围的环境进行一番探查。

    半路上，夜宸听到砰的一声，那所小宅子被引爆了，她回头看了一眼，就转身朝东区跑去。

    ……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温云带过来一个消息：昨天晚上范子木和卡加他们没有跑出来，直接被堵在了那座小宅子里，还好他们的反应够快，在被彻底包围前突围了出去，但不可避免的和市长警卫交火了，据说警卫队里死了十几个，豪斯市长听说过大发雷霆，宣布要严厉打击约克市的黑暗势力。

    “有什么具体行动吗？”夜宸问道。

    温云说道：“现在约克市的警察已经倾巢出动了，好几个小头目都被抓了，而且看样子不像只是做样子。”

    夜宸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安排人去杀几个警察，激化警匪双方的矛盾，注意不要留下尾巴。”

    “你是想……好的，我马上安排下去。”温云想留下，问道，“之前我们约定的要合力绞杀约克市的任务参与者，现在要开始准备吗？”

    夜宸说道：“这个不着急，我们现在还是把注意力放在整合东区的黑暗势力上，最近阿德勒那边怎么样了？”

    温云答道：“没什么特别的举动，只是在闷头发展自己的势力，我会注意监控的。”

    夜宸说道：“造谣言，就说阿德勒为了扩张势力，和市政府勾结打压约克市东区的黑暗力量，注意不要用我们的人，阿德勒在扩张的时候绝对会得罪很多人的，借他们的手。”

    接下来的几天，随着几件恶意袭警事件的发生，约克市的局势越来越紧张，市长豪斯表示不管牺牲多少明警察，都要还约克市一片晴空。

    PS：感谢宁哥丨你胖了、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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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离开约克市（60）

﻿市政府和黑暗势力之间的直接冲突越来越剧烈了，约克市的黑暗势力虽然根深蒂固，人数众多，但毕竟在装备、组织方面和警察相比要差很多，黑暗势力面对政府暴力机关，节节败退。

    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约克市的黑暗势力大佬都保持着沉默，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势力被一步步的挤压。这些大佬的不作为引起了整个约克市混混的不满，他们在酒吧、赌坊毫无顾忌的抨击着那些以前高高在上的黑暗大佬，骂他们吃里扒外，为了市政府答应的一点蝇头小利，就将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给抛弃了。

    最开始，那些黑暗大佬并不在意，底层的混混知道什么，豪斯市长想要严打，那就配合一下嘛，不管什么变，约克市终将属于黑暗，这是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等诸多方面决定的，现在不过是暂时退让一下罢了。

    但很快，他们就察觉到有些不对了，本来以为只是一些混混发出的牢骚，现在，这种抱怨已经变成了一种潮流，一种风气，一种燎原之火，而其背后的推手，就是……

    “宸！”陈老就一个五彩的小茶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砰的一声，茶杯碎裂，来向他汇报情况的心腹的心也咯噔一跳，那件五彩是老爷子的心爱之物，自从得到之后，常常拿在手里把玩，看着地上的碎片，那个心腹心想，老爷子今天是真正发火了呀。

    陈老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踱步，他沉声说道：“那个小丫头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敢把手伸到我这里来？”他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出了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后辈的挑衅之外，还有一丝深藏心底的恐惧。

    对于暗夜三姐妹，陈老并不陌生，虽然平时他们并没有什么交集，但对于这个新崛起的势力，陈老作为约克市东区黑暗势力的执牛耳者，对她们有着相当程度的关注。宸做事的手法老辣，布局周密，这样的人绝对不会一时头脑发热做出决定，而她选择这时候和自己翻脸，一定是事先有了一系列的准备。陈老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惧，显然约克市的黑暗世界有了巨大的暗涌，而他自己却不知道。

    在整个东区黑暗大佬万马齐喑的时候，暗夜礼品店的宸站了出来，公开宣称，市政府最近一系列的动作，是对约克市固有规则的破坏，是对约克市人民的背叛，她号召整个约克市抗议市政府的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已经被市政府压得苦不堪言的东区黑暗世界底层成员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凭借此举，夜宸在东区获得了巨大的声望。

    在平时，底层混混的想法是没有人在乎的，整个局势的走势主要还是掌握在那些黑暗大佬的手中，但并不是说他们就真的不重要，只要操作的好，底层混混也可以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这就是所谓的下克上。”夜宸最后总结道。

    坐在她对面的唐婳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而伤雨则拿了个笔记本，正刷刷点点的在记着什么。

    对于伤雨的行为，夜宸并没有说什么，但在她记完之后，夜宸又说道：“纸上得来终觉浅，布局的精髓还是在细节的掌控，这几天你跟在我身边，要多看看，多听听。”

    伤雨乖巧的点了点头。

    这时，温云进来了，她说道：“队长，阿德勒来了。”

    夜宸站了起来，对伤雨和唐婳说道：“走，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阿德勒在客厅里没等多久，就看到一脸苍白，好像大病初愈的宸走了进来，看到她的样子，阿德勒心中的那团复仇之火被久远的回忆给燃了起来，他将怒火强压下来，站起来语气生硬的对夜宸说道：“宸小姐好。”

    面对阿德勒突然爆发出来的杀气，夜宸有些莫名其妙，但她也没有在意，随口答道：“今天找你来，是有件事要麻烦你。”

    阿德勒说道：“不敢当宸小姐这么说，要我做什么请尽管吩咐。”

    夜宸坐了下来，说道：“你也是知道的，我们要在约克市东区扩张势力，最大的阻力就是那两个老家伙，现在正好有个机会，可以将其彻底铲除，让那些无能之辈把位置腾出来。”

    阿德勒身子微倾，以示在认真听。

    夜宸喝了口茶，继续说道：“你配合市政府，向陈恩的地盘发动攻击，温云在暗地里会协助你的。”

    听了夜宸的话，阿德勒猛地抬起了头，看着她的眼睛，这是要把自己逼到绝路啊，面对市政府的高压严打，那些不作为的大佬都要被骂，他这样公然叛变更会被人戳脊梁骨，如果按夜宸这么吩咐的做，他就别想在约克市立足了。

    阿德勒直接说道：“这样恐怕会有些麻烦。”

    夜宸抬起了眼皮，说道：“有什么麻烦的，不是还有约翰逊在帮你吗？怎么，有了他的帮助你还是不行吗？”

    阿德勒低下了头，说道：“没有问题，我会全力完成的。”

    夜宸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说道：“这样就好，约翰逊找过我几次，我答应给他个立功的机会的，这次也算是我全了他的心愿。”

    夜宸看着阿德勒有些僵硬的身子，笑了笑，端茶送客了。

    等阿德勒走后，温云马上问道：“队长，约翰逊……”

    夜宸说道：“那个棋子我不要了，你不是说他和市政府方面有暗地里的接触吗？”

    温云说道：“这只是我的感觉，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并没有直接的证据。”

    “证据？”夜宸冷笑了一声，说道，“我不需要那玩意儿，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棋子，弃了就弃了，全当换个安心吧。”

    夜宸思索了一下，对温云说道：“对陈恩的围剿你来负责吧，把伤雨和唐婳也带上，我不希望看到他活着。”

    温云低头应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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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离开约克市（61）

﻿最近，接连的爆炸性消息将约克市东区震了个天翻地覆。

    作为东区黑暗势力的领头羊之一，陈恩的势力遭到市政府强力绞杀，近几日强烈的打压让他的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据说有人看到陈恩多次去中区市政府那里斡旋，但丝毫没有什么效果。

    市政府看来是铁了心要除掉这个约克市东区最大的黑暗大佬了，似乎看出了其中蕴含的机会，一个新兴的黑暗势力利用自己的身份，向市政府方向提供了大量关于陈恩的情报，导致这位老人经营了大半辈子的势力网络在短短几天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个让陈恩咬牙切齿的家伙，名叫约翰逊。

    对于这个东区黑暗势力的叛徒，约翰逊出乎意料的并没有承受多少咒骂，市政府的强力手腕让整个约克市的底层混混都心惊胆战，他们似乎意识到了，这次市政府是的打算玩真的，到最后，说不定自己还得指望这个叛徒，到时候少不了要夸他一句，识时务者为俊杰。

    底层混混的情绪易于煽动，但也易于溃散，再等下去，那些混混可能真的会妥协退让。

    昨天下午，作为对抗市政府最强硬的暗夜礼品店，宸小姐带着她的两个妹妹还有温云去拜访了陈恩。半个小时，当她们出来后，宸小姐手里提着陈恩的头，并且宣布：约克市人民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陈恩无意为东区人民谋取福祉，理当让位，现在，由她作为代表，向豪斯市长请愿，希望他放弃那个错误的决定。

    说完这番话后，宸小姐提着陈恩的人头，朝约克市中区市政府走去，一路上，不断有人汇聚在她身后，到了市政府广场，宸小姐身后已经聚集了有一万多人。

    看着这一万多拿着木棍扳手的黑暗世界的混混，夜宸不由心中感叹：约克市的黑暗势力确实太过根深蒂固了，人们已经接受甚至习惯了这种生活，豪斯想凭一己之力扭转这种局面，步子迈的有些大了。

    夜宸带着这些人在市政府广场静坐示威，没过多久，其他三个方向出现了一阵喧嚣，火润他们也都将约克市的黑暗势力调动了起来，每一方都带来了一万左右的人，加起来四万多人聚集在市政府广场，将附近的街道都堵塞了。看着手拿器械，乌泱泱的数万人，市政府终于承受不住了，他们派出了市长秘书哈比出来安抚这些示威者，哈比和夜宸他们交涉了好久，但都没有将其劝退，最终，哈比只好无奈的承认之前市政府的举动有些不妥，将来在执政方面会更加谨慎的。

    得到满意的答复后，这些示威的人群才慢慢的散去，这次聚集给中区的秩序带来的巨大的破坏，中区那些富商权贵们发现，原来约克市的周边城区蕴含着如此强大的威胁，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本没有任何保障，他们纷纷上书要求市长给一个说法，以后还会不会出现这种事情，如果市长不能给他们一个安全稳定的经商环境，他们会考虑将产业转移的。

    市长面临的麻烦东区的混混们是不用管的，他们现在正在狂欢，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拥有和市政府抗衡的能力，与此同时，宸在东区黑暗势力中拥有了巨大的威望，接着这个势头，金币娱乐会所迅速扩张，宣称要对之前不作为的那些头目进行惩罚，惩罚的方式就是没收其地盘，将主要负责人驱逐出东区。

    至于约翰逊，则被他提携者和引路人，同样也是新兴的黑暗势力的领导者阿德勒斩首示众了，作为很讲究资质的黑暗世界，约翰逊的公然背叛，阿德勒难辞其咎，尽管他已经清理了门户，但其威望还是受到了很大打击。

    这时候，那些混混们才开始谩骂约翰逊，极尽语言之刻毒，和之前的表现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

    几个月过去了，夜宸的身体已经差不多好了，但似乎留下了什么病根，她的脸色还是一直有种病态的苍白，而且夜宸似乎尝到了当甩手掌柜的自由和轻松，平时也不怎么管事，具体的事务依然由温云和唐婳处理。

    今天，例行的饭后会议中，温云首先说道：“这几天哈比一直在催我们。”

    陈恩被除去后，哈莱丝就成了约克市东区唯一一个让豪斯头疼的人了，和陈恩的略显张扬不同，哈莱丝是个极其谨慎小心的人，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不会出头露面，豪斯市长来后，也多次配合市政府的工作，但就是这么个人，豪斯反而根本找不到机会下手。除掉哈莱丝本人并不困难，关键的是如何善后。

    夜宸在杀陈恩之前，通过散布谣言，再加上市政府的配合，才将他在东区黑暗世界的声望降到了最低，又通过政府和黑*道两方面的打压，逐层剥离其羽翼，在杀掉陈恩后，马上去市政府广场静坐示威，以转移东区黑暗势力的注意力，不给那些死忠于陈恩的人造势的机会，凭借对市政府交涉成功的带来的巨大声望，夜宸迅速收拢了陈恩的势力，将东区大量的混混重新纳入了管理之中，避免这些人成为没有人约束的游民（这是市政府最怕的，大量青壮而习惯暴力解决问题的游民散布在城市中，暴力违法事件绝对会大大的增加，到时候，那些商人恐怕就真的要撤离了）。所以说，想要杀掉哈莱丝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夜宸说道：“不用管他，就说我们还没准备好，除非市政府方面已经做好了迎接一场暴动的准备，东区的黑暗势力整合的怎么样了？”

    温云回答道：“东区已经有大半的势力掌控在我们手中了，这还多亏了阿德勒的帮助，队长说的果然不错，一个心怀极度仇恨，一心想要复仇的人真的很好用。”

    听了温云的话，夜宸并没有显得开心，反而皱起来眉头，她想了一会儿，说道：“你安排一下，明天我要见一见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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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离开约克市（62）

﻿早上，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阿德勒来到了暗夜礼品店。

    昨天晚上，温云通知他，宸小姐要见他。对于温云的突然召唤，阿德勒心中微微有些不安，现在约克市的局势变化太快，让他有种目不暇接的感觉。据他搜集的情报，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复杂的变化，是因为一种“车票”，这种车票可以通向一个神奇的地方，那里的诱惑如此之大，引起了诸多强者的窥视。至于说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吸引力，阿德勒并不在乎，他现在唯一的心中所想就是复仇。阿德勒感觉得到，仇恨的火焰在煎熬着他的内心，让他的永远无法得到安宁，唯有成功的复仇才能见其熄灭，否则，阿德勒觉得自己心怀如此强烈的负面情绪，即使死了也不能进入天堂。

    阿德勒站在暗夜礼品店的门口，回头看了眼如血朝阳，迈步走了进去。

    在那个名叫艾娃的礼品店服务员通报之后，阿德勒被温云领到了一间小书房里。

    这个书房的装饰很考究，乳白色的墙纸给人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房间里还弥散着一种极其淡雅的幽香，好像是燃香。一个巨大的书架靠墙立着，上面摆放着满满的书，阿德勒扫了一眼，里面有很多是关于文化历史的，其中还有好几本关于宗教的书籍。宸坐在书架前的高大案桌后，正在翻看一本书，听到声音后，她抬头看了阿德勒一眼，淡淡的说道：“坐吧。”

    夜宸今天穿着一身月白色的长裙，素雅宁静，上面并没有用图案和蕾*丝来修饰，只是布料上印有淡淡的暗纹，让长裙显得柔和了很多。阿德勒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宸小姐身上似乎泛着淡淡的光晕，她只是在那里静静的坐着，却好像真神一般，有种特殊的威严。阿德勒听说过，东区的混混中有个传言，说暗夜礼品店的宸小姐是死亡女神转世，胆敢冒犯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之前阿德勒一直以为这只是这位手段了得的女人的一种造势方法，但现在看来，空穴来风，非是无因。

    说完那句话后，夜宸就不再理睬他们，继续看书，似乎要把那一章节看完。

    温云示意阿德勒坐到旁边的沙发上，她则像侍女一样，站在了夜宸的侧后方。

    阿德勒估计会认为夜宸要凉一凉他，是为了给他的下马威，但温云一进这个房间就察觉出了，这个书房还有很多精巧的设计。

    首先就是夜宸的这一身衣服，一身月色长裙，好像圣女一样，这绝不是她平时的穿着，而且阿德勒看到的光晕并不是错觉，夜宸的耳钉散发着淡淡的圣光，让她看起来有种神秘梦幻的感觉，至于说女神般的威压，也是夜宸释放出来的。这个房间里那种幽香，温云就更熟悉了，这是她研制出来的一种药剂的味道，那种药剂是有致幻作用的，但夜宸显然对其进行了稀释，本来还算浓烈的气味现在变得很淡，而且温云现在才知道，原来那种药剂经过稀释后的味道有点儿类似于燃香，而且如此持久，也不知道夜宸是不是往里面加了其他药剂。另外，两人的位置也是很巧妙的，阿德勒坐在沙发上，位置比较低，而夜宸的椅子是有特殊加高的，这样，阿德勒看夜宸就有种仰视的感觉，这么做也是为了强化“夜宸强势，而他弱势”这个概念，温云并没有坐下，而是像侍女一样谦卑的站在夜宸后面，也是同样的道理。

    最让温云感兴趣的，是夜宸说话的语气。夜宸的声音本来是很清冷的，其中又有一丝空灵，但在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她把自己声音放的有些低，没有那么锐利，同时，又显得很有磁性，有一种王者的庄严，不紧不慢的气度。这既需要一些发声方法的训练，也需要有内在的气质做支持。

    从服饰、熏香，到位置、语气，夜宸用各种方法来对阿德勒的气势进行压制，但无论哪一方面，都做的很淡，淡到阿德勒根本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而这些交织在一起，又会起到切实的作用。这就是心理控制的力量，夜宸最可怕的地方，这不是什么技能，她的一笑一颦，一言一语，都可能布置着陷阱，让人不知不觉中落入到她织的网中。

    对于夜宸对阿德勒的态度，温云多少能猜出来一点儿，经过好几个月的锻炼，她和唐婳已经学会如何驾驭约克市的黑*道混混了，而且在将陈恩的势力接收过来后，她们也不用刻意分散力量，以避免引起其他势力的戒备。简单一点儿说，就是现在，阿德勒已经没有用了，对于夜宸来说，一颗棋子既然已经没用了，那就是时候将他踢出棋盘了，更何况这颗棋子还占了个好位置。现在阿德勒占据着四个街区，温云不相信夜宸不会心动。

    但有些麻烦的是，阿德勒现在已经有了些势力了，想要将其除去，还需要一番谋划，夜宸到底具体怎么打算的，温云就不知道了。

    突然，门吱的一声被打开了，在整个房间极其安静的环境中，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阿德勒一跳。伤雨端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杯红酒，她将红酒放到沙发前的茶几上，站在了夜宸的右后方。

    这时，夜宸抬起了头，看着阿德勒的眼睛，说道：“喝了它，以证明你对我的忠诚。”

    温云没想到夜宸会这么直接，阿德勒应该已经猜到了，夜宸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信任过他，在接收了陈恩的势力后，阿德勒已经成为了个多余的人，这时候，夜宸给他的这杯酒，绝对不是那么好喝的，阿德勒只要有点儿脑子，他就不会喝的，说不定还会当场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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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离开约克市（63）

﻿注意：这一章有灵异情节。

    ……

    看着眼前这杯鲜红的酒，阿德勒在心中权衡着，现在他的势力和宸相比还是差一些，而且他现在就在暗夜礼品店，要是不喝的话，那直接表明反叛之心，自己恐怕走不出这里了，但要是喝的话，自己又实在不放心，毕竟这杯酒很可能是杯绝命酒啊。最终，阿德勒用了一个折中的方法，他微微抿了一下，而且没有将那口唾液咽下去。

    见阿德勒喝了那杯里的酒，夜宸露出了浅浅的笑意，她说道：“很好，你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忠诚，事实永远要胜过谣言和猜忌，回去将这份计划好好看看，过几天，我们就要采取行动了。”夜宸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不再显得那么低沉，反而有些清脆，少了一些威严，多了一丝柔和，没有了那种让人戒备敬畏的感觉。

    听到夜宸的这句话，伤雨拿出了一个文件夹，递给了阿德勒。

    阿德勒大略的翻看了一下，这是份作战计划，针对东区唯一遗留下来的老牌黑暗势力——哈莱丝。这个作战计划很详细，从开始的造势，逐层进行削弱，再到直接的进攻计划，杀掉哈莱丝后如何善后，而且每个步骤都有两到三个后备计划，万一情况有变，还可以有周旋的余地。

    看到这份如此详尽细致的计划，阿德勒才算放下心来，知道宸小姐暂时没有动他的打算，自己现在还是安全的，这时候，他才将口中的那口唾液咽了下去。

    等温云把阿德勒送走后，夜宸重重的靠在了椅背上，一脸的疲倦，她看了眼被她拉过来做临时演员的伤雨，突然问道：“你知道四个试炼者的类型是怎么区分的吗？”

    伤雨想了想，说道：“是根据他们的进阶任务类型来区分的。”

    夜宸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说道：“说的本质一点儿。”

    “啊？”伤雨支支吾吾的想了很久，还是没有说出来。

    知道伤雨平时没关心过这些，夜宸说道：“仙侠和奇幻类型是根据他们对世界能量的理解方法不同而划分的，而科技和灵异类型，则是因为他们的行事风格不同。科技类的试炼者擅长借助于外物，所以并不是说只有拿着枪弹大炮的试炼者才是科技系的，一些擅长锻造魔法装备，善于运用符文能量的试炼者也被划分为科技系；我们灵异系的试炼者，更在意心灵的力量，存在于人心的各种情绪、欲*望都是我们的武器，在这方面，唐婳做的就很好，你可以借鉴一下，当然，你不用照搬，你和她的战斗风格很不一样，但对于我们同类的攻击方法，你也应该有所熟悉。”唐婳吓唬咖喱的那次就是典型的灵异类试炼者的攻击手段，通过普通的对话，不知不觉中将她心中的厉鬼释放出来，很简单，也很精彩，很值得借鉴。

    “哦。”伤雨乖巧的点了点头，对于夜宸要她向唐婳学习，伤雨并没有什么反感，她知道，自己在很多地方都有所不足，多学些东西总是好的。

    这时，温云进来了，夜宸对她说道：“计划一下，接受阿德勒留下的势力，注意不要引起****。”

    温云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了，那份所谓的围剿哈莱丝的计划是假的，夜宸根本没有带阿德勒继续玩的计划，这么说来……

    “那杯酒……？”温云问道

    夜宸笑道：“你自己去看看呀。”

    温云端起那杯红酒，闻了闻味道，想了想，还是没敢去尝，她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有些不确定的说道：“这里面有东西？”

    夜宸赞赏的说道：“不愧为研究瘟疫的大师，我在这杯酒中放了一些可爱的小虫子，没有得到强化的肉眼是看不到的，这种小虫子只要进入体内，就会开始繁衍，最后宿主会在痛苦中死去，想想就觉得高兴呢。”

    听完夜宸略显发嗲的话，温云认真的说道：“队长，这种可爱萝莉的形象真的不适合你。”

    “额……不说这个了，我让你准备的那份名单弄好了吗？就是在东区的任务参与者的名单。”夜宸换了个话题说道。

    温云笑了笑，拿出了一张A4大小的纸，放在了桌子上，夜宸打开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一百多个名字。

    “怎么这么多？”夜宸微微颦眉。

    温云解释道：“这里有很多其实并不确定，但这个时候，我们只能奉行宁杀错，不放过的原则了。”

    夜宸说道：“嗯，也对，你安排一下吧，开始逐步清理这份名单上的人，让伤雨和唐婳去帮忙，从容易的开始。”

    温云应道：“好的，我马上去安排。”

    ……

    晚上，伤雨来到了唐婳的房间，来请教心灵攻击的方法。

    听了伤雨的来意，唐婳有些为难的说道：“我们的战斗风格很不一样的，你不用学我，如果你想要了解的话，我可以给你做个演示，你体会一下心灵攻击的感觉。”

    唐婳站起来想了想，问道：“你觉得鬼是什么？”

    看着盘腿坐在床上，一脸茫然的伤雨，唐婳只好换种方式，直接说道：“鬼其实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周围，不单是灵异背景的任务，所有世界中，你都可以找到鬼，比如说，现在，你后脑勺那儿就趴着一个鬼。”

    “啊！”伤雨扭头一看，一个脸色苍白，半腐烂的鬼脸正冲着她咧嘴笑。下意识的，伤雨的双手燃起了痛苦火焰，就要朝那个鬼脸打过去。

    这时，唐婳突然厉声的说道：“不要攻击，转过头来！”

    伤雨愣了一下，但还是放弃了攻击，她相信，唐婳这么做总是有道理的，有夜宸在，她不会伤害自己的。

    见伤雨转过了头，唐婳松了口气，她没想到伤雨的戒备心这么弱，这一招要是对夜宸用绝对没有任何效果，对上伤雨，效果这么明显。她继续说道：“你后脑勺上的那个鬼，平时并不叫‘鬼’，而是被称为‘视觉盲点’，人对于不在自己视线控制范围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恐惧，这是一种对未知的恐惧，但一般来说，你不要注意它就没事，但当你处于某种特殊环境下，比如说没有月亮的晚上，你走在坟地里，周围环境的会勾*引强化你对恐惧的注意，如果你再发挥一些联系，你的后脑勺就会趴着一个鬼，虽然你回头也看不见它，但你会相信，它就在你背后趴着。所以说，鬼其实就是人恐惧的人格化和形象化，恐惧人人都有，这是生命体的一种基础本*能，因此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群鬼，这群鬼平时被关在了心底深处，人的意识没有注意到它们，但我通过一些技巧和对恐怖法则的运用，可以将这群鬼给放出来。你背后的那个鬼，不是我释放出来的，而是你本*能意识的一部分，你要是攻击它，会伤到你自己的。”

    说了这么多，唐婳喝了口水，看着伤雨正襟危坐，想向后看但有不敢的样子，感觉有些好笑，她继续说道：“一般来说，鬼是无法具现的，就算有人信誓旦旦的说看到鬼了，也大都是他的某种幻觉，但我可以将人心中的鬼给具现，你背后出现了鬼，是因为我对你的内心进行了某种暗示，那个鬼是你心中所想，现在，你的任务就是，通过对自己内心的控制，将那个鬼变没，将其重新关到内心深处的牢笼里。”

    PS：这时，唐婳突然转过头，对屏幕外的你说道：你相信我说的话吗，现在，你还确信世上没有鬼吗？注意，不要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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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离开约克市（64）

﻿唐婳大大的打了个哈欠，看着正坐在她的床上正跟自己较劲伤雨，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伤雨的背后还是趴着一个鬼，她依旧没有摆脱唐婳刚才给她的心理暗示。

    不知过了多久，朦朦胧胧之间，唐婳的眼皮动了动，醒了过来，她擦了擦自己嘴角的口水，当意识重新回归的时候，才想起来，昨天晚上她实在熬不住了，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没想到这一睡，就睡了一晚上，现在天已经亮了。唐婳揉了揉眼睛，发现伤雨还盘腿坐在自己的床上，小脸憋得通红，满头大汗，这时，伤雨背后的鬼换成了一个皮肤苍白，脸上有一道道碎裂纹路的女鬼，她正一脸幽怨的看着伤雨。

    唐婳真的有点儿佩服伤雨的毅力了，也难怪这个笨笨的小丫头能被夜宸看中，看来只要能在第七空间活下来的人，总会有一些特别出众的地方。

    唐婳伸了个懒腰，打算先去吃饭，就在这时，伤雨周身燃起了淡红色的火焰，这种火焰没有温度，却让离了几步之远的唐婳感觉到一种疼痛，那是种深入灵魂的痛，她忍不住退后了几步，惊讶的看着伤雨。伤雨身上的火焰对她背后的女鬼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那个女鬼在烈焰中无声的惨叫着，慢慢的消散了。

    随着女鬼的消散，伤雨身上的火焰也慢慢熄灭了，唐婳走上前去，笑着说道：“恭喜哦，你已经做到了。”

    伤雨虚弱的笑了笑，然后就一头栽倒了，唐婳连忙过去将她扶起。这时伤雨已经昏迷过去了，唐婳将伤雨平放在了床上，检查了下她的身体，还好没什么问题，应该是脱力了，好好休息一下就可以了。唐婳给她盖了个被子，打了个哈欠，走出了房门，现在，该吃早饭了。

    ……

    在温云和唐婳的谋划下，她们有条不紊的绞杀着东区任何有可能是任务参与者的人，容易点儿的直接找几个混混拖住，然后伤雨抽空给他一刀；难点儿的就要做计划了，一般都是深夜伏击，有时候伤雨、唐婳和温云都要出手。这些目标本来就是黑*道中人，可以直接把他杀了，遇到有点儿社会地位的，温云就要对他的背景进行一番调查了。这年头，谁没几个仇人呀，实在没有的话温云也能制造一个，因财生歹心就是个不错的理由。曾经有个著名的慈善家被温云给盯上了，她找了个人把他儿子给绑票了，在缴纳赎金的时候，那位慈善家被误杀致死，还好警察及时赶到，将犯人抓获了，可惜还没来得及开庭审理，那个犯人就在狱中畏罪自杀了。对于那次行动，唐婳一直有个疑问，她实在看不出那个慈善家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怎么可能是任务的参与者，还有一点引起了唐婳的注意，虽然犯人被处理了，但赃款没有追回来，那三千万的金券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消失了。

    有时候会出现特别难缠的家伙，就需要夜宸亲自出手了，这次，她们就遇到了一个。那个家伙叫威肯，是一个高大威猛的粗壮汉子，他不是什么城府深沉，智慧超群的人，但其破坏力惊人，真要在市区里面打起来，他能把一条街给毁了。这么个威猛的汉子却没有什么心理弱点，他并不暴躁易怒，也不会暴力至上，唯一勉强算作缺点的就是他自视过高，有些傲慢，但这种傲慢在自身强大实力的前提下，根本无法利用。作为一个武者，威肯的精神世界极其坚韧，唐婳的心灵攻击也没什么用，温云组织了几次试探，都被他干净利索的处理了，没办法，只好上报给夜宸了。

    夜宸接到这份报告后，第二天，派了个人拿着一封信过去。

    威肯看着眼前的信使，有些奇怪。威肯认识他，他是街头一个卖小吃的，威肯去过几次，他家做的馅饼挺好吃的，威肯经常去光顾。在威肯的印象中，他是个老实而且有些懦弱的家伙，没想到他会做信使，尤其是那个女人的信使。

    小吃店老板不停的咽着唾沫，显然很紧张，在将信交到威肯手中后，他有些结巴的说道：“宸小姐……宸小姐说了，明天约你在东区郊外见。”

    威肯将信重新折好，饶有兴致的问道：“你怎么做起了信使？”

    小吃店老板苦笑了一声，从怀里掏出把匕首，一把插在了自己的心口。

    威肯看着眼前的尸体，脸上的笑凝注了，他把信放到桌子上，脸色阴沉的可怕，他不知道那位宸小姐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但他只感觉到了心中的愤怒。

    这是一种挑衅，威肯心中想到。

    第二天一早，威肯虽然明明知道这次赴约恐怕会有麻烦，但最后，他还是屈从于内心的冲到，他想问问那个女人，她到底想干什么？

    威肯走出了家门，才意识到，那份信上根本没有说明约见的地点。这时，一个小姑娘朝他走了过来，那个小姑娘威肯也认识，她是那家小吃店老板的女儿，她经常在小吃店里帮忙，是个勤劳善良的好姑娘。看到她走来，威肯无端的心中有种莫名的恐惧，他在心中呐喊：停下来，快停下来！

    但最终，那个小姑娘还是来到了威肯面前，指了一个方向后，抽出一把匕首，插入了自己的心脏。当鲜红的血染透她的朴素但整洁的衣服的时候，小姑娘露出一副惊骇的表情，仿佛在说：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把匕首怎么真的杀了自己？她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威肯，直到双眼彻底消失了神采。

    威肯看着小姑娘慢慢的死去，面无表情的朝她指的方向走去。当他来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给他指明了方向，这次是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时第一个房东，那时候他身无分文，就是这个矮胖的看起来有些市侩的老头儿免了他第一个月的房租，现在，这位一直笑呵呵的老人倒在了血泊中，彻底陷入了沉眠。

    接下来，威肯每到一个方向无法确定的地方，就有人站出来给他指明方向，然后或无奈，或不甘，或恐惧的在他面前自杀，其中有一直在他住处附近卖花的小女孩，有他时常有所施舍的残疾乞丐，有住在他隔壁的那个小胖子，甚至有个惯偷。他的眼力不怎么样，有一次竟然偷到了威肯身上，在把他教训了一顿后，威肯就放过他了，在知道他偷来的钱到底做什么用后，威肯有时候还会接济他一下，现在，他也死了，威肯不知道，他那个患有重病的妹妹还能依靠谁？威肯不知道，自己明明已经把他的匕首夺了过来，他为什么还要自杀，甚至不惜咬舌自尽？

    最终，当威肯来到郊区一个农家小院后，他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奈，这段路程不长，但他好像经历过长时间剧烈的搏斗，现在，他感觉自己的身子没有一点儿力气了。在这个城市中，与他有过接触的人都死了，都在他面前自杀了，而他根本无力阻止，仿佛有一双黑手，正拿着橡皮，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一点点的擦掉，现在，轮到他自己了。

    威肯突然想到，之前他还曾嘲笑过那位宸小姐，说她一个女人能掌控东区的黑暗势力还不知道靠的什么，现在，他终于知道这个女人有多么可怕了。

    威肯苦笑了一声，推开了那扇半掩的柴扉。

    PS：感谢苍青色的月光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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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离开约克市（65）

﻿这是一场短暂而激烈的战斗，一个战斗前就没有必胜信念的战士是无法获得胜利的，当一切尘埃落定后，夜宸从屋里走了出来，看着狼藉一片的农家小院和当中血肉模糊的威肯的尸体，愣愣的有些出神。

    过了一会儿，夜宸转头向伤雨她们问道：“你们知道人和畜生的区别是什么吗？”

    夜宸有些急切严厉的语气把毫无准备的伤雨吓了一跳，她支吾了几下，什么也没说出来。

    夜宸回头看着那具尸体，说道：“区别就在于，人会动脑子，而这种满脑子是肌肉的家伙，杀他如杀一个畜生！”说完，直接快步走出了院子。

    一段有些莫名其妙的自问自答让伤雨感觉自己满脑子都是问号，她低声对旁边的唐婳问道：“今天姐姐的心情好像不怎么好？”

    唐婳想了想，一本正经的说道：“你知道的，女人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会心情烦躁的。”

    “哦，原来是这样。”伤雨一脸的恍然大悟。

    “额……”唐婳没想到她还真信了，夜宸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被生理期搅乱心绪，但要她说出来到底是因为什么，她也做不到。唐婳看了眼温云，她的脸色也有点儿阴郁，好像知道什么。

    温云现在确实有些心情烦躁，这次围杀计划是她来执行的，但她也就只是个执行者而已，昨天下午夜宸给了她一份名单，让她安排这些人为威肯指路，然后在他面前自杀。温云到现在还没弄清楚夜宸从哪里找到了这么些人，更让她惊讶或者说恐惧的是，她没有想到，夜宸拥有一个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报网络，昨天中午的时候温云才向夜宸提出威肯的问题，而在两个小时后，夜宸就给了温云一个详细的围杀计划。

    自从那次受伤后，夜宸的精神一直不太好，很多时候她们在汇报工作的时候，时间稍微有些长，夜宸就会露出一脸的疲态。温云当然不相信一场自导自演的受伤会对她的影响如此之大，但她也不认为夜宸完全是装的，温云是真的以为夜宸能从繁多而复杂的线索中抽丝剥茧，完全掌握整个任务的走势，还要和市政府以及其他试炼者势力斗智斗勇，这已经很不错了，夜宸根本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精力去操控具体的事情了。

    但现在，温云才发现，在这么繁重的工作之余，夜宸居然还能完全避开她和唐婳的注意，无声无息的又布置了一个情报网络，自己的这个队长还有多少事情是她们不知道的，她虚弱的身体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想法。

    这次，温云也体会到了当初布丽奇特死的时候唐婳的感受了，那是一种莫名的恐惧，温云很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以后她在面对夜宸那双深潭似的双眸的时候，心里会很没有底气，现在，她已经失去了挑战夜宸团队领导者地位的勇气。

    让温云稍稍有些心安的是夜宸刚刚说的那句话，那是一种嘲讽，一种哂笑，但在夜宸严厉的语气中，温云也听出了一丝狡辩。威肯没有猜错，想让这么多人自杀并不容易，他们只是普通人，一生的渴望就是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他们并没有为了荣耀、权利、财物而自杀的勇气，为了让他们屈从于夜宸的意志，自己的这位队长恐怕用了不少手段，就温云自己知道的那些，已经足以让这位军情七处的成员感到胆颤了，温云只能这么说，夜宸用到的手段脏，非常的脏，欺诈、恐吓、利诱、谎言，重重肮脏的手段将亲情、责任、父爱肆意蹂躏，温云很难相信一个人居然可以这么冷血无情，她简直是无尽深渊的恶魔。

    当夜宸说出那句狡辩的时候，温云才略略松了口气，至少，夜宸也知道她这么做并不好，如果有其他方法，她一定不会这么做的，即便她选择了这么做，也会受到自己内心的谴责，才会语气严厉的说出这么一句狡辩的话来。

    还好，夜宸还是个人，她的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温云默默的叹道。当她走出农家小院的时候，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中，夜宸是不是猜到了她的那些手段会吓到自己，所以才故意装作自己有些内疚，说出那句好像是狡辩的话来。

    温云突然站住了，但很快，她摇了摇头，自己不能再想了，确实，夜宸在自己心中已经有了演空城计的资格，温云现在已经不敢对夜宸的心思肆意猜测了，她说什么自己照着做就是了。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怯弱窝囊的一天，夜宸的心思她居然猜都不敢猜，这种心态是她面对瓦里安国王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

    伤雨一头雾水的看着走走停停，时而沮丧着个脸，时而有露出一丝微笑的温云，完全不知道这位姐姐到底在干嘛。

    ……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任务的参与者越来越少，只要有可能是参与者的人都遭到了四大团队的绞杀，实在太过棘手的时候，他们还会联手。有一次在处理一个仙侠背景的任务参与者的时候，夜宸就和火润联手了，那次的动静太大了，夜宸还不得不亲自去市政府解释了一番，那时候还不是闹崩的时候，见夜宸已经做出了低姿态，哈比只是警告了几句，也就帮她将那件事给压下来了。

    这天晚上，夜宸来到了一个酒吧，看到一个衣着华美艳丽的女孩正在买醉，她可能还不到二十岁，脸上故意画着浓浓的妆，似乎想要表现出一种妩媚和诱惑，但她冰冷高贵的气质足以将前来搭讪的人吓退。在这个城市，每天都有人莫名其妙的“失踪”，如果不想被“失踪”，那么就尽量不要去招惹那些自己不熟悉的人。

    一个正处在叛逆期的小丫头罢了，夜宸刚想要走开，突然看到了什么，停下了脚步，带着这个东西抛头露面，她还真当约克市是个美好的天堂吗？但怎么得手却是个很大的问题，现在的局势让夜宸不敢轻易动她。

    眼看着一个好东西就在眼前，自己却不能动手，这真是一种煎熬呀！就在这时，那条被夜宸企盼已久的消息出现了。

    PS：对前文的一个重要情节进行修改。第一百七十八章中有这么一句话：“当任务参与者小于等于二十人时，车票将一次性全部发出。”

    现修改为；“当任务参与者小于等于三十人时，车票将一次性全部发出；同时开往第七空间的列车将抵达城北火车站，当有二十个任务参与者凭票登上列车后，列车将开动；列车最多只等候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过后，不论列车上是否有人，有多少人，列车都会马上开动；期间若有持票的参与者死亡，新的车票会立刻在约克市刷新。”

    这样会有抢夺，可以令情节更加紧凑，这一个任务没几章了，争取本周结束，下周开始新的任务，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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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离开约克市（66）

    似乎是听到了有人来了，那个‘女’孩调整了下姿势，将自己的衣服往下拉了拉，让深深的‘乳’沟‘露’了出来，当她发现来人是个‘女’人时，脸上显‘露’出不加掩饰的失望。。 更新好快。

    夜宸端着杯鲜红‘色’的‘鸡’尾酒，坐在了‘女’孩的旁边，问道：“怎么了，小妹妹，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

    ‘女’孩本来不打算搭理这个莫名出现在自己旁边的家伙，但她实在太无聊了，有个人聊天总是好的，‘女’孩看着夜宸，认真的说道：“我对这里很不满意。”

    “哦。”夜宸浅浅的笑着说道，“是这家酒吧太差劲了？”

    ‘女’孩摇摇头，说道：“不是，我对整个约克市都不满意，这里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太令人失望了。”

    夜宸恰到好处的‘露’出了个好奇的表情，问道：“那你想象中的约克市应该是什么样的？”

    ‘女’孩看着杯里的酒，似乎陷入了回忆中，她说道：“我听说过约克市的传闻，据说最开始这里是个三不管的小村落，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水路‘交’通，慢慢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走‘私’和违禁品买卖的中心之一。当国家将这里收复后，约克市第一任市长因为不了解这里根深蒂固的黑暗势力，强硬的手腕将约克市彻底引爆了，整个城市的黑暗势力发起了强烈的反弹，这位强势的市长在上任后第十三天死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接下来的几任市长要不听到风声早早的辞职躲开了，要不就是被暗杀，没一个的任期超过三个月。这引起了国家政fu的震怒，当时的总统宣布，誓要将约克市的黑暗势力‘荡’平，之后就是数十年的对抗，约克市的警察和黑暗势力都死伤惨重，最后，双方不得不各退一步，约克市政fu给予周边四个市区一定的自治权，而黑暗势力会约束自己的人，至少在表面上，尊重约克市的法律和道德，让整个城市处于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当年这里可是拥有能和整个国家抗衡的黑暗势力呀，但现在，我穿成这样，深夜里在一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的酒吧买醉，居然没一个人来搭讪，这可真是讽刺，没想到现在的约克市以及被降服了，她的独特魅力只能存留在历史中了。”说完，‘女’孩还深深的叹了口气，看起来颇为惋惜。

    一个不知所谓的叛逆‘女’孩，从书上看了点儿东西就出来冒险，她以为自己是书中的主角吗？夜宸心中哂笑。

    不过她还是有些用处的，至少从她这儿可以得到不少的好处，夜宸笑道：“这你可就说错了，约克市从来没有被驯服，这里的黑暗势力依然强大，只不过现在已经规范了很多，普通人是接触不到的，怎么，想不想看看真实的约克市到底是怎么样的？”

    “好啊。”听了夜宸的话，‘女’孩兴奋的点了点头，说道，“你要是让我满意的话，我不会亏待你的。”

    夜宸想了想，说道：“首先，在这里找一个你最讨厌的人。”

    ‘女’孩颇为配合的环视了一周，指着一个方向说道：“那个家伙我看不顺眼，就是那个黄头发的小子。”

    夜宸转头看了过去，那个小伙子一身黑‘色’皮衣，上面缀着各种铆钉，面容还算清秀，只不过一双邪气太浓的眼睛令人很不舒服，让他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人。

    夜宸招来一个服务员，低声和他耳语了几句，然后神秘的对‘女’孩说道：“等着吧，待会就有好戏看了。”

    ‘女’孩以为夜宸会找人教训他一顿，兴致勃勃的盯着那里看，过了一会儿，那个黄头发的小子被人叫走了，然后……然后就没有了。

    “这算是什么呀？”‘女’孩不满的说道，“是不是他的同伴把他叫走打‘乱’了你的计划，要不要我重新再指一个？”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不用，耐心一点儿，马上就好了。”

    果然，夜宸的话音刚落，一个服务生就走了过来，将一个皮袋子递给了夜宸，皮袋子里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的什么。

    夜宸把袋子放到桌子下，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她们这儿，才把袋子打开，像分享小秘密的小‘女’生一样，对‘女’孩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酒吧的灯有些昏暗，袋子又是在桌子下，‘女’孩为了看清只好凑了过去。

    “啊！”一声短促尖锐的叫声，‘女’孩刚刚叫起来，就被夜宸捂住了嘴。

    夜宸朝周围歉意的笑了笑，才放开‘女’孩，对她说道：“你干嘛呀，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吗？”

    ‘女’孩的脸被吓得苍白，她往后缩了缩，声音颤颤巍巍的说道：“那……那个……人头……”袋子里装的就是刚刚那个黄头发小子的人头。

    夜宸将袋子的口系好，说道：“这就是真正的约克市，怎么，还让你满意吗？”

    这时，一个服务员端过来一盘凉拌的‘肉’食，夜宸将那个袋子递了过去，说道：“把这个处理掉。”然后对正一脸惊恐的看着自己的‘女’孩说道：“要不要尝尝这里的特‘色’菜？”

    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现在这种畏缩的样子太丢家族的面子了，‘女’孩努力表现的正常，问道：“这是什么？”说着，还用餐刀叉了快‘肉’，闻了闻，一股酱牛‘肉’的味道。

    夜宸热心的介绍道：“这是秘制凉拌心肝，很新鲜，还是温热着的，尝尝味道怎么样。”

    为了找回刚刚丢的面子，‘女’孩虽然感觉不太对，但还是将那块‘肉’放到了嘴里，刚要咬，她突然明白了夜宸说的“很新鲜”是什么意思了。‘女’孩再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直接趴在沙发靠背上干呕了起来。

    ps：很抱歉，当我已经把这个任务的结局构思完成后，发现了一个逻辑硬伤，所以再次对那个情节进行修改，实在抱歉。

    “当任务参与者小于等于三十人时，车票将一次‘性’全部发出……列车最多只等候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过后……”

    改为：“当任务参与者小于等于三十人时，车票将一次‘性’全部发出……列车最多只等候三天小时，三天过后……”

    实在抱歉，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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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离开约克市（67）

﻿看着女孩似乎打算把自己的胆汁都给呕吐出来，夜宸关切的拍了拍她的背，说道：“不喜欢吃就别吃嘛，逞什么强呀，其实我也不喜欢。”

    过了一会儿，女孩总算是缓过来了，当清醒的意识重新占据脑袋后，她马上一脸戒备的看着夜宸，说道：“我叫依肯·戴尔斯，是戴尔斯家族第三顺位继承人，也是豪斯·史韦的未婚妻。”

    夜宸笑了笑，这个女孩还不算笨，这时候她点明自己的身份，就是想告诫自己，不要轻易招惹到她，那样会引来麻烦的。

    夜宸说道：“原来是依肯小姐，幸会幸会。”

    依肯和夜宸勉强聊了几句，就找了个借口走了，这个地方她是再也待不下去了。

    依肯刚刚走，温云就来了，她坐在夜宸旁边，笑着说道：“队长，干嘛吓唬小女孩呀。”

    夜宸故作奇怪的问道：“怎么说？”

    温云拨弄了下盘子里的肉，说道：“作为一个研究瘟疫的药剂师，我可是经常需要做人体解刨的，这根本不是人肉嘛！”

    见温云点出来了，夜宸也就直说了：“这不是游戏，没有那么多的自动触发的魔法物品，绝大部分的魔法用品都需要精神引导，直接点说就是需要拥有清晰的意识才能发动，别看她打扮的跟个雏*妓似的，其实她对周围的戒备心可不小，不造成她短暂的失神，我怎么好下手。”

    “你是说……”温云试探着说道。

    “她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估计得一两天，这次你亲自动手。”夜宸回答道，“不说那个小丫头了，你也接受到那条信息了吧，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温云说道：“都已经准备妥当了。”

    夜宸说道：“嗯，尽快布置下去，成败在此一举了。”

    ……

    当天晚上，一群身着黑袍的神秘家伙来到了一个僻静的小巷，为首者打量了下四周，见没什么人，吩咐其他人把四个大笼子从马车上搬下来。笼子被黑布包着，里面似乎是活物，发着吱吱的瘆人恐怖的声音。为首者将黑布掀开，里面是密密麻麻的黑色老鼠，虽然之前也见过，但看着这群有着猩红眼睛的老鼠，他还是感觉头皮发麻。为首者小心的把笼子打开，被关在狭小地方已经很烦躁了的老鼠迅速跑了出去。

    同样的事情在东区各个地方发生着，除老鼠外，大量的蚊子也被释放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熬了一晚上的温云向夜宸汇报道：“昨天晚上，已经把近千只载有鼠疫的老鼠和十几万载有急性脑炎、疟疾的蚊子释放出去了，这些瘟疫都经过了我的改良，一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遍布整个约克市，另外，昨晚我亲自带队，将三桶我改良的天灾Ⅱ号原液倒进了自来水供水站的储水罐里。”

    夜宸点了点头，说道：“嗯，很好，静观其变吧。”

    之前已经发放了十张车票，东西南北四个市区各有一个强大的存在，他们各有一张，夜宸他们四个团队的团长各有一张，还有两张被其他人分去，现在，剩下的十张全部出现，只不过位置很不理想，这十张都刷新在银行金库、警察局武器库、市政府办公室这些地方。普通人想要进去都很难，这么短的时间，靠偷和骗是来不及了，只能硬抢了，这就意味着要和整个约克市的秩序维护者进行正面的对抗。现在，夜宸他们四个团队掌握的力量和市政府相比还是差一点儿，而且他们要是真的打算围攻市政府，恐怕也没多少人会听他们的，不是什么人都有胆量和整个国家机器对抗的。所以要想拿到车票，就必须将约克市这潭水给彻底搅浑。

    今天，市政府那边忙的不可开交，几个不要命的亡命徒抱着脏弹朝市警察局发动了自杀式攻击，人员伤亡不是很大，但大量核粉尘被释放了出来，造成了严重的放射性污染。另外，动物园的几只老虎被人放了出来，本来被圈养起来，已经没多少野性的老虎不知道为什么，变的极其亢奋，已经咬伤了很多人，和脏弹相比，老虎咬伤人数不多，但在市区居民心中造成的恐慌却大得多，尤其是在听说狮子园里的狮子也跑出来后，市政府的热线电话已经被打爆了。

    如果说这些还只是让豪斯有些头疼的话，晚上十二点十七分他接到的一个消息就让他震怒了：依肯·戴尔斯死在了东区一家宾馆里。

    豪斯和依肯的婚约是标准而纯粹的政治联姻，史韦和戴尔斯两大家族在很多领域有着合作的潜力，但两个年轻人却互相看不顺眼，甚至可以说是极度憎恨着对方。对此豪斯并不在意，联姻就联姻呗，婚后大家谁也别管着谁，只要能造出一个拥有两大家族血脉的继承人来就可以了，族长难道还关心他们是不是恩爱和谐？前几天豪斯就接到戴尔斯那边的通知，说依肯打算来约克市看看，让豪斯照看一下，但没想到，他接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依肯已经死了！

    “怎么回事？她身边没有人吗？戴尔斯家族没有人吗？”豪斯厉声朝哈比问道。

    哈比小心的答道：“依肯小姐身边有两个强大护卫照看着，但因为她是‘偷跑’出来的，两个护卫也不敢太过靠近，所以……”

    砰的一声，豪斯将桌上的水杯摔碎在地上，咒骂道：“该死的贱人！”这是他最看不惯依肯的地方了，从小她就接受了家族的庇护，享受着精美的食物，华丽的服侍，高端的教育，但却一点儿都不想着回报家族，反而一直渴望着骑士小说里的浪漫幻想。这种人就是贱！没有家族的庇护她什么都不是，这位依肯小姐估计不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在黑市里的价格还买不到她的一件首饰。要是史韦家族有这种人，族长会直接剥夺他的贵族身份，自生自灭去吧，最开始他们会享受渴望已久的“自由”，但过不了一个月，他们就会哭着喊着想要重新回到家族，哪怕接受再苛刻的要求，这种人就是欠收拾。

    不管对依肯，或者对戴尔斯家族的教育方式有多不满，现在她毕竟是自己的未婚妻，这种涉及到家族利益的事豪斯不得不在乎，他努力将火气压下去，沉声问道：“她是怎么死的。”

    看市长回复了平静，哈比小声答道：“死于心脏衰竭，也就是心脏病，但依肯小姐并没有心脏病史，唯一的疑点是她的背部有一个细小的针状伤痕。”

    豪斯用力揉了下太阳穴，说道：“你去东区找宸，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明白的话现在马上去！”

    哈比点了点头，这个时候，不管这件事是不是宸做的，都必须往她身上推，戴尔斯家族的三小姐死在了这里，必须有个有分量的替罪羊。事实不重要，没有人关心依肯小姐到底是怎么死的，哪怕是那个溺爱她的戴尔斯族长，现在她的死已经给两大家族造成了巨大的麻烦，他们现在需要一个台阶，一个可以解决麻烦的台阶。

    豪斯现在已经有个大致的思路了，那两个护卫必须以死谢罪，然后将依肯的死归咎于约克市不稳定的局势，让她跑到这里来本来就是戴尔斯的不对，自己在她的葬礼上哭一场就行了，难道他们还敢指责自己不成！最后，自己再迎娶一个戴尔斯家族的成员，依肯好像还有个妹妹，听说挺老实的，是个不错的联姻对象，这样一来，就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了，而且自己还不用面对那个不安分的依肯了……这么想来，她死在这里也挺不错的。

    哈比出门前回头看了一眼，他一直不敢确定，当时他看到豪斯市长脸上浮现出的愉悦笑容是不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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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离开约克市（68）

﻿最终，哈比还是没能走出市政府大楼，因为更大的麻烦降临到了约克市。

    豪斯接到了汇报，一场大范围的急性传染病侵染了整个约克市，现在已经有数千人住进了医院，整个城市各大医院已经爆棚了，而患病的人数还在不断上涨。

    “怎么回事，是什么传染病？”豪斯有气无力的问道，一整天的折腾已经让他太疲倦了。

    主管卫生的副市长说道：“现在已知的有鼠疫、霍乱、疟疾、急性脑炎……”说着说着，他就说不下去了，抬起眼看着豪斯。

    听到这几个名字，豪斯的眼皮直跳，这几种病每一种都曾在历史上掀起过死亡风暴，特别是排在第一位的鼠疫，当时的黑死病将整个欧洲三分之一的人带到了死亡国度，给人们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创伤，直至如今。豪斯很清楚，一场失去控制的急性传染病将会有多么的可怕。但自从抗生素发明后，这些传染病已经受到了控制，怎么会在约克市如此猛烈的爆发。

    等那个副市长走后，豪斯对哈比问道：“这件事你怎么看？”

    被紧急召回的哈比现在还有些气喘吁吁，他可是一路跑回来的，听到市长这么问，哈比马上回答道：“我们失了先手。”同一时段突然爆发这么多急性传染病，这一定是人为的，而敢散布这种难以控制的瘟疫，唯有那些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人，除了将死者，就是那些想要得到“车票”家伙了。

    哈比的意思豪斯明白，他有些痛苦，有些不甘的问道：“有可能翻盘吗？”他们只是占了个先手而已，自己还有很多力量没有调动起来，要不然，哪会被这些家伙弄成这样。

    哈比摇了摇头，说道：“事已至此，恐怕无力回天了。”

    豪斯闭上了眼睛，深深的叹了口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无奈的问道：“那我该如何从这里抽身。”既然约克市已经无法挽回，那就弃掉算了，现在他需要为自己考虑了，如何才能让这件事对自己的政治生涯影响降到最低。

    ……

    疫情越来越严重，已经有超出控制的迹象，有些心思敏锐的人已经打包好行李，打算去别的城市避难了。除了无形的病毒威胁着人们的生命，约克市的市民们又遭遇了另一件可怕的事，一件本应该存在幻想小说或者电影里的事。今天一大早，人们发现东区的街头出现了一群僵尸，他们目光呆滞，行动机械而缓慢，但嗅到生人的气息后，则会爆发出强大的力量，将呆愣着的市民撕成碎片，然后吃掉。

    当因为恐惧而愤怒的市民要求政府作为的时候，一个消息传了出来，连日的操劳让豪斯市长的免疫力大为下降，他不幸染上了疫情，已经处于重度昏迷状态了，现在约克市的一切政务由副市长协商解决。

    一开始人们都认为这是豪斯逃避责任的借口，但经过探视人们发现，豪斯真的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瘟疫、僵尸、核辐射，约克市的副市长们只坚持了一天，就撑不下去了，第三天，约克市的所有秩序彻底被打乱，市政府宣布了最后一条讯息：请大家耐心等待救援。

    第三天清晨，蓬勃升起的朝阳照射着已经被混乱笼罩着的约克市，夜宸看着这个正在慢慢被毁掉的城市，说道：“你们去取车票，我在城北的火车站等你们。”

    伤雨好奇的问道：“姐，你不跟我们一起行动吗？”

    夜宸说道：“不了，你们各自行动吧，记住，事不可为不必勉强。”

    唐婳和温云头表示明白，还有些糊里糊涂的伤雨见状，也跟着点了点头。

    ……

    夜宸刚刚来到城北火车站，就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整个火车站已经大变样了，瓷砖铺成的地面被彻底毁去，裸露的土地上栽植着各色鲜花，那种香甜的味道就是花香，这些带有迷情作用的花应该是火润栽的。走进花海，夜宸耳朵就没清静过，她感觉一直有人在自己耳边低语，这些语言恶毒而哀怨，让人心烦意燥，她看了眼脚底，一些红色的晶体散布在花海之中，从效果来看，这就是“魔鬼的低语”。土壤表面有一层黑色的粉末，强烈的核辐射正在侵蚀破坏着所有生物的细胞，如果是普通人，恐怕在这里待不了几分钟就会器官衰竭而死，那是应该是范子木洒下的。

    花海被火润布置成了一种简单的阵法，让人无法看到全景，夜宸迂回着走了几分钟，来到火车站入口处，已经有人在那里等着了。作为东道主的火润摆下了八张桌椅，火润、卡加、范子木看到夜宸来了，都起身欢迎，火润还调笑道：“宸，这次你可是来晚了。”

    夜宸抱歉的笑了笑，说道：“几个妹妹不省心，只好多提醒她们几句。”说完拿出了一个装着紫黑色的液体试管，夜宸拔开塞子，直接倒在了地上，液体很快就挥发了，同时，周围开始起了淡紫色的薄雾，这是夜宸和温云准备的瘟疫烟雾。

    夜宸入席后没过一会儿，一个老人拄着手杖，慢慢的走了进来。看着眼前拦住去路的四个人，老库拉愣了一下，但很快，他就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一阵磅礴的暗夜之力笼罩着整片区域，好像发生了日食一般，整片天空一片黑暗，强大的威压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识到老库拉的暗夜之力，虽然面不改色，但心中都掀起了一阵波澜。夜宸起身笑着说道：“此次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我们打算在离别前小聚一下，您愿意参加吗？”

    库拉桀桀的笑了笑，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乐意奉陪。”说完，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接下来，南区的一个头发散乱，不修边幅的科学狂人，西区的一个卖水晶球的占星老妪，北区在街边摆摊算卦的孙半仙也都来了，并且接受邀请，参加这次小聚，让夜宸特别注意的是，北区的孙半仙还领着一个小孩，多了一个人就要多一张车票，但这毕竟是北区的事，她也不好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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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离开约克市（69）

﻿宾朋已齐，谈笑欢畅，快到中午的时候，夜宸他们总算等到了真正要等的人。一身白衣的墨筠翩然走来，看到火车站前端坐的这些人，她微微皱眉，紧接着，就是一阵愤怒，墨筠认识这些人，他们拦在这里，摆明了就是来截杀的。这就是为什么夜宸对伤雨她们说不要着急，就算有人拿到了车票，他也别想上车，他们四位团长在这里就是一道保险，确保只有得到他们认可的人才有上车的权利。

    墨筠是东区的人，所以夜宸开口说道：“墨筠小姐，今日我们在此小聚，当初我有幸闻听墨筠小姐的琴声，真是余音绕梁呀，不知道墨筠小姐是否可以在此弹奏一曲，以添兴致。”

    墨筠看着夜宸深潭似的双眸，心想现在她必须要展现出足够强大的实力，只要杀她很麻烦，他们就会选择其他人。墨筠微微点头说道：“好吧，小女子献丑了。”说完，取出一把七弦琴，深深吸了口气，轻拢慢捻，开始弹奏起来，琴声哀悲至极，让人闻之忍不住泪染双襟。

    听到第一小节后，火润就感叹道：宸的运气还真好，这个女人并不是在用音波攻击，而是在调动一种情绪，这种手法很隐蔽，也很难抵挡，但在宸面前，就有些自不量力了，就心理攻击而已，灵异系试炼者才是精通者，而宸，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对她用这种情绪攻击，简直是自寻死路。

    夜宸微闭着眼睛，轻轻打着拍子，似乎沉浸在了音乐中，慢慢的，周围的环境变了，一片花海变成了杨柳河堤，柳叶新剪，双燕斜飞，墨筠墨发白衣，长发随风飘动，她正在岸边抚琴，远处漂来一叶扁舟，一个俊朗男子站在桥头，和音而歌曰：月出皎兮，佼人撩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不知不觉中，墨筠的手已经停下，但琴声依旧，她呆愣的看着正朝她缓缓而来的男子，喃喃的说道：“子意……”

    就在这时，墨筠腰间的一枚玉佩突然碎裂，一阵清音传来，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眼看墨筠迷茫的双眼变得澄澈了，夜宸猛地睁开了双眼，花海、魔鬼低语水晶、致幻的瘟疫烟云，这些都对幻象构筑有巨大的增幅，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让她挣脱了幻境，自己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一个身若琉璃的清冷女子出现在画面中，她仗剑来袭，子意连忙跑来，将墨筠一把拉在了身后，挥袖挡住了那个清冷女子。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将墨筠的心神彻底吸引了过去，刚才自己感觉有个地方不对，但现在她也顾不上去想那些了。

    此时，琴声激昂而慷慨，夹着丝丝的寒意，仿佛料峭的春寒来袭，万物刚刚迎来了春风吹拂，这时又要重温寒冬的冷酷了。沉浸在被爱人保护之中的墨筠没有发现，那个清冷女子其实就是想杀子意，这个拉她进入幻境的根源，但在子意刻意的表现中，却好像她是想杀墨筠本人。

    子意一直搂着墨筠，隐蔽的将她作为挡箭牌，突然，他一个不留神，被清冷女子一剑穿透了胸膛，但“很巧”的是，那剑穿透他的身体后，也将墨筠的心脏刺破了。

    火润他们看到了奇怪的一幕，墨筠弹着弹着停住了，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口吐鲜血，倒地身亡了。

    这就是幻境的厉害之处，在一些高明的幻境中，你认为自己死了，那么就真的死了。这并不是单纯的臆想，普通的幻境影响着人们的五感，但强大的幻境是直接作用于灵魂的，在刚才的幻境中，夜宸已经把墨筠的灵魂杀了，她自然也就死了。本来墨筠还不至于如此不济，她还有诸多手段没有用出来，要不然温云也不会把她放着一直没有处理，只不过她的情报搜集工作差了点儿，竟然选用情绪来攻击夜宸。

    看到墨筠已死，夜宸舒了口气，转头继续和火润谈笑，似乎当这个人没有来过。

    中午一点左右，唐婳踉踉跄跄的跑了进来，她的脸色泛着不自然的潮红，满头的虚汗，看到夜宸，她才算松了口气，自己终于安全了。虽然唐婳很累了，但这里是没有她的位置的，她只能站在夜宸身后，慢慢的调息。

    看到唐婳第一个拿到了车票，火润赞道：“没想到唐小姐如此厉害，深藏不露呀。”

    夜宸摆了摆手，谦虚的说道：“一时侥幸而已，当不得如此夸奖。”

    接着，北区的水断和西区的血斧也来了，看到这个阵势，他们也都默默的站在了自己团长身后。

    下午五点左右，泽枯也来了，紧接着，一个背着长弓，一身游侠打扮的高瘦男子也来了，他默默的站在了卡加身后，看来也是他们团队的一员，还不过被卡加隐藏了下来。

    下午六点左右，又一个陌生人来到了火车站，他是个男生，看起来很年轻，甚至可以说还有一丝稚气，他穿着一身运动装，手里很违和的拿着一把三尖两刃刀，刀刃处散发着红色的煞气，将周围的花草纷纷绞断。

    看到这个人，火润说道：“这个人名叫青阳子，福源极大，修炼有八九玄功，实在不是我可以对抗的，劳烦各位出手相助一番。”

    夜宸首先答道：“互帮互助，理是应该的，我们应该怎么做？”

    火润感激的说道：“不用你们直接出手，替我构筑好阵法即可。”

    稍微商定了下后，火润站在了离位，水断站在了坎位，泽枯站在了兑位，夜宸只是帮忙，所以她兼顾了乾位和坤位，那个算卦的孙半仙照看着巽为和艮位，但还缺一个人，最后，范子木站了起来，说道：“我在震位好了。”

    布置好了阵法站位，火润才对青阳子施礼说道：“道友，请了。”她并不担心他会突然发动袭击，八九玄功威力强大，对于他们这个位阶的试炼者来说是很难驾驭的，这时候，他的心性必须要和玄功相契合，要做到至刚至阳，他要是发动偷袭，不用火润出手，他的心境就被破了，必然遭到强烈的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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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离开约克市（70）

﻿青阳子施了个回礼，迈步走进了阵法中。

    跨过这一步，青阳子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是一片枯萎的沼泽林地，光线昏暗，他抬头一看，天空散发着白色的光亮，东西双悬的太阳和月亮却是黑色的，而且总感觉有些不对，他观察了一会儿，才发现那是两个眼睛，墨色的眼睛。青阳子在林子里转了一会儿，来到一条小河旁，河水散发着逼人的寒气，他正要打算好好观察一下这条莫名出现的小河，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整个林子燃起了大火，火借风势，很快这里化为了一片火海。感觉到耳后有风，青阳子提起三尖两刃刀，用力一拨，一声金铁之声响起，一根火铜锏从火舌中喷吐了出来，同时，河水中央凝出了一把寒冰剑……

    一个小时过后，一声轰鸣巨响，阵法破裂，火润他们现出了身形，众人都有些狼狈，而青阳子手持三尖两刃刀，双目圆蹬，怒视前方，但已然生机消除，灵魂破碎了。

    火润将嘴里的那口血咽进胃里，从青阳子的身上找出了一本古书，夜宸瞄了一眼，是一本《道德经》，看起来旧旧的，丝毫不起眼，但火润花了这么大心思得到手，想必也一定是好东西。在法阵中，夜宸感觉巽为和艮位发挥的作用远远超出了她的预估，看来这位孙半仙是真的出力了，而火润付出的代价，很可能就是北区的一张车票。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火润看起来很高兴，她拿出了一袋子草种，递给了夜宸，说道：“我听说你对花花草草什么的有了兴趣，正好我这里有一包种子，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还算少见稀罕，你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夜宸刚才帮她显然不会是义务帮忙，必须要有些回赠，这才符合礼尚往来的道理，当然，范子木那里也有一份赠品。

    又过了一会儿，徐璐带着咖喱也来了，大小两个美女看起来很狼狈，特别是咖喱，几乎是被徐璐拖着进来的，她的战斗力极度依赖团体，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去抢车票显然太过勉强了，即使有徐璐的帮助恐怕也是不行的。

    很快，夜宸就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她们俩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绅士礼服的男子，看到他，范子木起身说道：“实在太感谢暗木先生的相助了。”

    听到范子木这么说，暗木连忙说道：“哪里，哪里。”他能从范子木这里得到一个车票的名额已经是很赚的了，不过夜宸猜测，除了护送徐璐和咖喱外，暗木应该还被范子木敲诈了不少好东西。

    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一个很谨慎的试炼者小心的穿过了花海，在看到这么一群人等在那里后，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可惜他已经深入到花海中央了，被夜宸用幻境给拖住，卡加一个空间刀刃将其拦腰斩断了。

    期间还有几个来闯关的，但都被夜宸他们给击毙了，这些留下来的试炼者虽然个体实力很强大，但毕竟人数太少，想以一己之力抗衡四个团队显然是太过自不量力了。

    温云直到夜里十一点才回来，她朝夜宸点了点头，就站在了自己的位置。在这个团队里，温云的实力是仅次于夜宸的，她之所以这么晚，是去执行夜宸的计划了，按照夜宸的估计，约克市的好东西绝对不少，但能带上火车的不会太多，应该有很多都被留在了这里，再加上这个城市死了那么多强者，他们总会留下些好东西，温云留下来就是为了搜寻那些东西，而她首先做的，就是把老库拉的乌鸦小屋给翻了个底朝天。

    看温云脸上难掩的笑容，看来她的收获还是挺不错的。

    已经快午夜十二点了，火车马上就要发车了，但卡加团队的露莎还没有回来，这时候只剩下一张车票了。显然，那张车票落入了其他人手中，而那个人选择了躲起来，在最后时刻登上火车。这是个很谨慎，但也很大胆的决定，没人知道这一路会不会有别的麻烦，真要卡紧时间的话，一个细小的障碍就可以让他永远无法登上火车。

    好在那人的还没那么拼，在十一点三刻的时候，在给自己预留了十五分钟的结余时间，他终于踏入了花海。那是个颇为难缠的盗贼，卡加和他周旋了十分钟才将其杀掉，这时，最后一张车票再次刷新，好在刷新的地点距露莎的位置不太远，三分钟后，她拿到了车票，却来不及赶到火车站了。

    卡加深深的锁紧了眉头，在权衡了数秒之后，他还是做出了决定，他将自己的食指斩断下来，作为献祭，开启了一道传送门。

    ……

    通往第七空间的列车终于开动了，一阵恍惚之后，夜宸回到了自己位于第七空间的私人房间，她和正在玩电脑游戏的菲菲打了声招呼，就朝卧室走去。夜宸从怀里掏出了三张扑克牌扔到了床头柜上，然后趴在床上再也不想动弹了。就像她对温云说的那样，在约克市，她哪怕睡觉都对周围的一切有着强烈的戒备，每一时每一刻都在不停的算计，这么长时间的精神紧张已经让她很疲倦了，在最后一段时间，她总是会显露出疲态来，那还真的不是装的。现在，回到这个绝对安全的地方，夜宸终于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了。

    于此同时，温云在自己的私人房间整理她的收获，她把一件件的东西从旅行箱里拿了出来，在最后，她掏出了一把匕首。看到这个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温云愣住了，这是一把用来变戏法的匕首，没有开刃，用力扎下去，匕首的前半部分会收缩回去，同时滋出来一股红色的液体，好像流血一样。温云叹了口气，把匕首放到了桌子上，这种小把戏怎么能骗过威肯那样刀山火海爬出来的人物，那个女孩实在太傻了，傻的让人心疼。

    PS：这个任务终于结束了，这是这本书中第一个完整的大型任务，写作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但总算是完结了，下一章就要开始新的任务了，请大家多多支持，你们的支持是我写下去的最重要的动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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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泥淖中的古书（1）

﻿菲菲知道，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在经历过一个任务后往往会很疲惫，这时候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休息，尤其是这种大型任务，能熬下来的也往往会身心俱疲。

    经过三天的缓和休养，夜宸才算有了点儿精神，这天，她正蜷在沙发上听音乐，菲菲跳到了她的怀里，说道：“恭喜你呀，这次任务的收获一定不小吧。”

    夜宸也没有睁眼，她摩挲着菲菲身上光滑的毛皮，说道：“你怎么知道的？”

    菲菲无奈的说道：“因为你这次赚取的金币又是最低标准。”

    “额……”夜宸将眼皮抬起了一道缝，然后又认命似的闭上了，说道，“最低就最低吧，反正我也不去买什么东西，一些日用品这点儿金币足够咱们用了。”

    菲菲用脑袋拱了拱夜宸的手心，似乎想引起她的注意，说道：“之前你应该也有所猜测，这个第七空间类似于一个学校，择优选拔，淘汰者死亡，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还是一所军校。”

    菲菲的话总算引起了夜宸的兴趣，她睁开了眼，好奇的看着自己怀里的小黑猫。

    菲菲继续说道：“想必你也注意到了，虽然组成了团队，但你之前的任务大都是单人任务，这其实是军校的第一个阶段，在低阶的时候，试炼者就像列兵，需要投身到最残酷的第一战线，用勇气、智慧，甚至运气来换取自己能从战场上活下来；到了中阶的时候，你们就从列兵提拔到了中层军官，经常需要进行战术的谋划，这时候团队任务才会多了起来；等你成为了高阶试炼者，你的军衔就成了将军或者元帅了，这时候，试炼者经历的大部分任务都会是那种综合性的大型任务。”

    夜宸若有所思的说道：“那我现在就经历了大型任务，这相当于……”

    “一场预备考试。”菲菲说道，“这是对优秀试炼者的一种奖励，或者会说一个机会，而通过这次考试的试炼者，将会被提前解锁在第七空间的活动领域。”

    “什么意思？”夜宸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菲菲做出一个摊手的样子，说道：“之前的金币只能买到一些生活用品，现在，你已经可以买到很多道具了，那些道具在任务世界中还是很有用处的，只不过，你现在虽然已经有了权限，但……你没有金币。”

    夜宸问道：“那我现在有多少金币？”自从几次任务她都得到了最低额度的金币奖励，夜宸就不再关心那个了。

    菲菲伸出一个猫爪子，似乎想比划一个数字，但那肉呼呼的爪子根本没有她作为猫耳娘时那么灵活，菲菲只好说道：“总共有四千七百三十五枚。”

    夜宸说道：“也不算少呀？”四千多呢，已经很让她满足了。

    菲菲撇了撇嘴，说道：“你去看看那些道具的价格就知道了，这点儿钱完全不够用。”

    夜宸轻轻拍了下菲菲的脑袋，没好气的说道：“你告诉我这些就是为了说明我很穷？”

    菲菲用爪子揉了揉脑袋，装作很可怜的样子说道：“当然不是了，我主要是来通知你，你得到了一个奖励。”

    夜宸又恢复了懒散的状态，有气无力的问道：“什么奖励，这里还能有额外奖？”

    菲菲清了清嗓子，坐直了身体，说道：“鉴于你在任务世界的优秀表现，第七空间特予以奖励，你的下个任务是休闲任务。”

    夜宸也懒得问了，只是用眼神示意菲菲把话说清楚。

    菲菲说道：“休闲任务就是用来放松的，在那里，没有空间给予的任务，你可以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度过最长十年的时间。”

    “这么长？”夜宸的心思又活泛起来，她说道：“那……”

    菲菲马上说道：“别想了，那个任务世界没有灵气，没有元素力量，无法获得科技材料，各种法则也极其隐晦，别想着借这个世界来修炼，休闲任务就是让你休息的。据我所知，大部分的试炼者只会在休闲任务中待上几个月，长时间的安逸生活会将自己的警觉性降低的，这种松弛的心态在第七空间是要命的，所以他们在稍作休整后，又会重新回到残酷的第七空间。”

    说完这些，菲菲大大的喘了口气，说道：“但是，休闲任务中有两处隐蔽的价值是任务说明中没有写的，第一点很多管家小精灵都知道，休闲任务是可以赚取金币的，你在任务世界获取的某种东西可以转化为金币，最常见的就是你赚的钱在任务结束后会通过一定比例兑换成空间金币，第二点就只有少数资深管家小精灵知道了，每个休闲任务世界其实都有些好东西，只不过获取的难度很大，而且这个难度最主要体现在运气上，想要获取那些东西的信息只能靠运气，不会有任何的线索指引。”说完，还用一种快来夸我的表情看着菲菲。

    这有什么用呀，夜宸直接把菲菲拎起来，重新抱到怀里，毛茸茸的小猫的手感舒服极了，她问道：“对于我们这些试炼者来说，赚钱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

    菲菲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对于试炼者来说，只要用些手段，可以轻松的赚取大笔的钱，所以在休闲任务中，你的能力会被封印，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封印你可以解除的，但每解除一道封印，都会对整个任务世界的走向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再也无法保证你的安全。”这一点菲菲说的很抽象，夜宸在任务时间中经历过后，才明白所谓“巨大的影响”会有多麻烦。

    “好了，就这样。”菲菲从夜宸的怀里挣脱出来，跳到了桌子上，说道，“那个休闲任务会在七天后开始，这段时间你可以在第七空间好好逛逛，有很多有意思的区域已经对你解锁了。”

    PS：一些读者设计的任务在上一个任务中因为情节设计并没有出现，但以后的任务还是会需要很多角色的，所以龙套楼依然欢迎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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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泥淖中的古书（2）

﻿听菲菲这么说，夜宸也没有继续听音乐的性质了，她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去第七空间的商城转了一圈，发现可以在任务中应用的道具确实多了很多，大部分都是防御辅助类的。最让夜宸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叫做“无敌药水”的小水晶瓶，它可以让试炼者免疫大部分的伤害，但只能持续三秒，而且所谓的“大部分伤害”指的什么也没说清楚。

    这里又不是游戏，三秒钟根本干不了什么，夜宸不停的对自己说道。在内心深处，她还是很想要的，只要在合适的时机，这个小玩意儿绝对能发挥巨大的作用的，可是她买不起！夜宸恨恨的看着标价一万的标签，转头走了。

    在灵异类的道具销售处，夜宸找到了一个报警器，有点儿类似于哈利波特里的陀螺报警器，如果周围二米有灵体（也就是通常说的鬼）出现，它就会发出刺耳的报警声。作为灵异系试炼者中的佼佼者，夜宸是不需要这种东西的，但她很好奇，如果唐婳将别人心中的恐惧具现化为厉鬼的时候，这东西还能不能起作用。

    在一家书店，夜宸看到了一大堆的武林秘籍，九阳神功、两仪剑法、六脉神剑、易筋经，可以说武侠世界中出现的秘籍在这里应有尽有，只不过价格都极其昂贵，别说夜宸这么穷的人了，她估计整个第七空间恐怕没几个人能买的起。

    除了这些有“官方”背景的商场外，夜宸还在一处商业区域里看到了试炼者自家经营的店铺，当然，只有少数人能够真正拥有一个“店铺”，大部分人其实只是有个一两米长的柜台。这里的东西显得很杂乱，有时还可以捡漏，有时候则会被宰，各种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简直让人打开眼界。很多柜台和店铺是没有人的照看的，看中什么东西后，直接把钱留下就可以拿走了，很智能，节省了试炼者很多时间，但这样有些不灵活，真正的生意人都会选择自己看店，在有人照看的情况下，商品是可以不标价的，这样，这些店主就可以通过对买家的察言观色来狠狠的赚上一票了。夜宸很凑巧的看到了这么一出，一个稍显萎缩的中年男人正在努力向一个一看就是新人的男生兜售一把小刀，他们之间的谈话被屏蔽了，夜宸也不知道店主到底说了什么，但最后的结果是，交易达成，看着店主一脸得意的表情，估计是宰到了一只肥羊。

    除了各种商铺，这里还多了很多功能性的场所，比如说放松的KTV，享受美食的饭店，聊天娱乐的茶馆、咖啡屋等等。当夜宸看到那四个字后，她揉了揉眼睛，才确定，这里居然还有做皮肉生意的，而且看起来生意还挺不错的。夜宸只能感叹，这不愧是最早出现的行业之一，在哪里拥有强大而顽强的生命力。

    之前这里还只能说是一个商业中心，但现在，已经扩展到一个大型城市了，夜宸逛了一圈后，就朝城市边缘走去，在那里，夜宸看到了令她很惊讶的一幕。夜宸所在的位置算是郊区了，一块块小型的田圃被开发出来，期间还散落这一些小木屋，田圃里种植着各种神卉仙草，当然也有毒虫瘴叶。夜宸了解了一番才知道，只要花费一些金币，就可以在这里租一块田地，来种植自己需要的各种植物，有些很珍贵的植株是需要特殊的条件，这里都可以满足，当然，这需要额外在交一份钱。

    转了一圈回到自己的房间，夜宸显得有些闷闷不乐，她终于体会到了没钱的痛苦了。夜宸虽然是个孤儿，但她从小就对物质要求不高，加上早早的就去打零工了，那一点零花钱就足够她使用了，上到了大学，自己的经济更加宽裕了，长这么大，她还真没遇到过这种自己特别想买但又没钱的情况。

    听菲菲说，这也是一种平衡，不是所有的试炼者都擅长发掘任务中给予的奖励的，甚至可以这么说，大部分的试炼者在任务中的唯一目标就是能活着回去，第七空间安排的任务的难度是很大的，哪怕是普通任务想要活着回去也不容易，而且很多任务都有限制通过人数，这种情况下，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已经很不容易了，哪有心思去管别的。

    ……

    徐冲看着机舱外的朵朵白云，心里有些感慨，也有些忐忑，这可能就是近乡思怯吧！十三年了，他已经离开故土十三年了，当初那个生涩冲动的小伙子，已经早过了而立之年。这十三年，他经历了很多，最开始的声色犬马，到后来的困惑迷茫，再然后慢慢学会了一个人到底应该如何生活。在他经历的所有种种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父亲的死，父亲的离去不但让他悲痛万分，更重要的是，他的天塌了，一直在父亲的庇护下生活的他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生活”这两个字。

    想想当时的自己，还真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呀。正面过困难的人才能成长，慢慢的，徐冲学会了如何打理父亲留给自己的产业，虽然还显得太过稚嫩。就在他的生活开始稳定下来后，一个疑问钻到了他的脑海中：父亲到底是因为什么死的？直接的死因他当然是知道的，医生给的说法是死于急性心肌梗死，这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并不稀奇。但当徐冲仔细回忆那段过去后，他才发现，父亲的死并不简单，最特别的一点，父亲似乎知道自己正处于某种危险之中，这种危险是会要他的命的。那段时间，本来对他疏于教育的父亲经常问到他在商学院的学习情况，并且还给他灌输了一大堆关于经商的心得体会，但那时的他太过幼稚愚蠢，对于父亲的耳提面命很不在意，反而总想着办法逃避，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就在徐冲陷入回忆的深海之中时，飞机马上要达到目的地了，位于沿海的S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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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泥淖中的古书（3）

﻿徐冲走出机场后，远远的就看到一个穿着休闲装，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家伙正举着个写有自己名字的牌子东张西望。那家伙看起来挺帅气清秀的，但那一双总是滴溜溜乱转的眼睛总给人一种“这家伙一定满肚子坏水”的印象。他是徐冲的发小，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哥们——钱向，以徐冲对自己这个兄弟的了解，他现在东张西望绝不是在找自己，而是在借机偷看美女，物色目标。

    果然，在徐冲已经走到钱向跟前的时候，他依然没有注意到自己等的人已经到了，在钱向眼里，像徐冲那样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已经被自动屏蔽了，而穿着短裙，经过长时间的旅途正一脸疲惫，急需一个温暖怀抱的漂亮女孩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徐冲重重的咳嗽了一声，钱向茫然的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家伙，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来机场的目的，突然变得极其热情的说道：“徐冲，老朋友，好久不见。”说着张开双臂就朝他抱了过来。

    徐冲直接一把把他推开，说道：“去，去，去，我还不知道你，说吧，是我们现在就回去，还是你在这儿多看会儿？”

    钱向把牌子收了起来，说道：“老朋友来了当然马上回去啦，再说今天的货色都不怎么好，让人没有下手的欲望。”

    货色？徐冲也懒得搭理他了，拖着行李朝外面走去。

    钱向开着车载着徐冲在市区转了好半天，最后停到一个会所旁边，徐冲透过车窗看了看名字，微微皱眉说道：“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快要累死了，你就这么招待我的？”

    钱向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个香水瓶，一边朝身上各处喷，一边还说道：“正是知道你很累了，所以才让你放松一下嘛，放心，这里的服务员技师很好，而且长得很正哦，关键是‘技术’很好，绝对干净，不会染上什么的，你要相信自己兄弟的眼光。”

    徐冲懒得和他辩论，直接说道：“把我送到一个宾馆你就回去吧，我是用不起你来招待了。”他不是钱向，他是实在没有那个兴致折腾了。

    徐冲的冷漠显然让钱向的面子有点儿挂不住了，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僵持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钱向让步了，他有些沮丧的将香水瓶扔到后排，说道：“好吧，咱们不玩这个了，现在也有些晚了，去大排档，咱哥俩儿好好喝一回。”

    见钱向这么说，徐冲的表情才缓和下来，说道：“好，异国他乡也没个说话的人，这次正可以好好说会儿话。”

    钱向把车开到了一个美食街，两人找了个烧烤摊，叫了上啤酒，钱向直接吹了一瓶。徐冲和钱向就这么喝着，说着陈年往事，说着分开后各自的生活，最后吃的差不多了，但还是觉得喝的不够尽兴。钱向买了点儿熟食，带徐冲来到自己的家里，从冰箱里拿出了几瓶白酒，继续对饮。

    几瓶白酒下肚，两人瘫卧在沙发上，酒已酣，嘴里还在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

    突然，徐冲抹了把脸，让自己清醒一点儿，郑重的说道：“你知道我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吗？”

    钱向有点儿大舌头的说道：“为……为了什么？”

    徐冲看着窗外被灰尘遮掩的星空，说了两个字：“踩水。”

    听到这两个字，钱向的眼中的迷糊彻底消失了，他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快速说道：“你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一下，我给你订机票，你明天就回美国去继续做你的大少爷，这里不适合你，也不欢迎你。”

    看着判若两人的钱向，徐冲并不奇怪，他了解自己的这位兄弟，也知道应该怎么说服他，徐冲用一种带有诱惑的语气说道：“你难道不想去吗？你难道对钱叔叔的死甘心吗？”

    见钱向还想说什么，徐冲摆摆手说道：“别给我装，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了解你吗？”

    钱向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颓然的坐在了沙发上，对于这个自己从小到大的大哥，他实在骗不了他，那张巧舌如簧，不知骗到了多少少女的嘴，这时却哑然无法说出一句话来。过了好久，钱向抱着最后的希望说道：“你家老爷子也应该嘱咐过你，不要碰那个东西的，那是个恶魔，谁碰谁倒霉，而且是倒一辈子霉。”

    徐冲满不在乎的说道：“这个我知道，但我也很清楚，我们现在必须去，两位老人的死和踩水族有直接的关系，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我必须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见钱向还在犹豫，徐冲继续说道：“而且，我知道，你现在需要这么做，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现在需要这么做。”

    钱向惊讶的看着徐冲，似乎在说：你怎么知道的？

    对于钱向眼中的疑问，徐冲没有回答，只是说道：“你好好想想吧，我先去睡觉了，明天早上，给我一个确切的答复。”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钱向看着徐冲的背影，眼中的惊愕消失，换来的是深深的戒备。

    第二天一早，徐冲洗漱完毕后来到客厅，看到钱向坐在沙发上，脸上挂着重重的黑眼圈，显然他是一晚上没睡。

    徐冲坐到他面前，问道：“考虑的怎么样了？”

    钱向拍了拍脑袋，似乎想把自己打醒，说道：“你说的对，我们必须要去那儿跑一趟，两位老爷子的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说完，死死的看着徐冲的眼睛。

    徐冲回答了一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你放心，我们出的力一样的多，得到的自然也应该一样的多，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了，你是了解的，我不是那种随便做承诺的人。”

    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复，钱向从茶几下面抽出了一本杂志，翻到了一页后递给了徐冲，说道：“我们要想去，还必须去找这个人。”

    徐冲看着那篇报道的题目：商界的闪亮新星，身价过亿的美女老板：叶晨访谈录，下面还附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个有些清冷的穿着职业套装的女人。徐冲好奇的问道：“我们找她干什么？”

    钱向一脸复杂的说道：“她不但是个探险家，而且是个极其少见的手艺人，更重要的是，陈叔的那本笔记在她手里。”

    PS：感谢栤枫拽、幻空Drems、喵喵茜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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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泥淖中的古书（4）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郊区的路上飞快行驰，这条路是省道，路面还算平整，不过可能因为经常跑运货卡车的缘故，而且这里也不可能有人打扫，所以路上的灰尘比较大，本来被清洗的干干净净的黑色小车没过多久就蒙上了一层尘土，变的灰蒙蒙的。

    看着车子离市区越来越远，徐冲忍不住问道：“你得到的地址没问题吧？”他们是去拜访叶晨，又不是去郊游，这是往哪儿开呀？

    钱向正在心疼刚刚洗好的车，听到徐冲这么问，没好气的说道：“当然没问题，这是叶晨的助理亲口告诉我的，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弄到她的联系方式的，你爱信不信。”

    对于钱向爆发的小脾气徐冲并不在意，他依然一脸怀疑的问道：“她一个年轻女人住在离市区那么远的地方？”

    钱向只好无奈的答道：“我怎么知道，也许她有这个爱好。”

    车子又开了两个小时，钱向终于在一个别墅区前停了下来。徐冲下车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不远处是一座未经开发的原始山地，山脚下散落着十几栋别墅，而且除了这几栋别墅外，周围再也没有其他建筑。这哪儿是郊区呀？简直是荒郊野岭，徐冲怀疑这鬼地方到底通电了没有。

    钱向也是一脸惊讶的看着周围的环境，尽管那个助理在电话里提醒过他：“晨小姐好清静，住的地方比较偏僻”，但他完全没想到居然“偏僻”到这种程度。

    前段时间房地产大热，一个开发商一拍脑门，做下了这个案子，等他全部建成后才发现，根本卖不出去，这么荒郊野岭的地方谁来呀？一到晚上，别墅周围一片漆黑，绝对是闹鬼的好地方，再加上山上时不时传来几声狼嚎，心理素质差的能被吓出病来。所以尽管价钱一降再降，十七栋别墅到现在为止也只卖出去五栋，其中四栋被某些人买来用作金屋藏娇（这么偏僻的地方确实挺适合藏娇的），另外一栋则被年轻的女老板叶晨买下了。

    钱向又看了下手机上记下的地址，领着徐冲来到了最靠近山地的一栋别墅，摁响门铃后没过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孩打开了大门，女孩年纪不大，似乎是刚刚毕业，长相清秀，有种很干净的感觉，她一脸疑惑的看着门外的这两个人，这鬼地方能看到访客也算是个新鲜事了。

    钱向首先说道：“我是钱向，他是徐冲，我们之前有过预约，来拜访晨小姐。”

    那个女孩恍然大悟，接着礼貌的说道：“钱先生好，徐先生好，我是晨小姐的助理，小卉，请跟我来，晨小姐已经在客厅等候了。”

    走进了别墅内部，徐冲才发现，这栋房子真的挺大的，甚至配备着单独的花园和游泳池，这么大的面积在S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可是极少见的。

    随意的看了看，徐冲就收回了目光，有些好奇的问道：“晨小姐为什么选择住在这里呀？依我看，这里有些偏僻了。”

    小卉笑了笑，说道：“晨小姐喜欢安静，就选在了这里，刚开始住进来的时候我也有些不适应，毕竟是习惯了都市的灯红酒绿、霓彩虹灯，但住了一段时间，我反而喜欢上了这里，清新的空气和安静的环境能让人心情平静。”

    徐冲点了点头，说道：“这里的环境确实要比城市里好很多，但恕我直言，你们住在这里不会觉得害怕吗？特别是到了晚上。”

    小卉说道：“不会呀，有什么好害怕的，这么大人了，难道还怕鬼吗？”

    不知道是不是徐冲的错觉，他感觉小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特别，具体来说，就是有些……诡异。

    ……

    叶晨给徐冲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个清冷的女人。虽然她和小卉的年纪差不了多少，但却显得成熟很多，这可能是源于她从内而外散发的自信吧。

    让徐冲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说明来意后，晨小姐很痛快的说道：“好的，正好有段时间没有出去了，我也想到外面走走，不过这种野外探险毕竟还是很危险的，我需要一段时间来做准备，等我准备好后再通知你们吧。”说完，就端起了茶。

    钱向有些愣住了，自己开车开了三个多小时，结果谈话没过五分钟就结束了，但主人已经示意送客了，自己总不能赖着不走吧。不管怎么说，这第一次的见面，钱向就体会到了叶晨的霸道，也许是做惯上位者了，习惯将所有的事都掌控在自己手里，做事情也是干净利索，不喜欢拖泥带水的。

    等两位客人走后，叶晨对还在泡茶的小卉说道：“告诉莉姐，我今天有点儿事，不用来了。”

    莉姐是叶晨的私人舞蹈老师。几年前，叶晨突然喜欢上了跳舞，本来她是报了一个舞蹈学习班的，但学习舞蹈总会被老师纠正姿势，免不了要身体接触，这是她无法容忍的。叶晨的这种反应并不单单是所谓的洁癖，更重要的是因为她对外界所有事物的本能戒备，无论在什么时候，不管是沉思还是熟睡，只要有人碰到叶晨，都会引起她的强烈反应，甚至会引发她本能的攻击，哪怕已经很确定这个人对自己来说没有任何危险。叶晨的这种习惯实在不适合去舞蹈班学习，没办法，她索性请了位舞蹈老师。

    嘱咐了小卉一番，叶晨来到了三楼的书房，她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了一本有些破旧的笔记本，随意的翻看着，上面的字体苍劲峻碣，很漂亮。

    自己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叶晨喃喃的自语道。

    当她刚刚来到这个任务世界的时候，自己的身份是个高三的学生，对于这种没有任何任务线索提示的世界，叶晨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从哪里入手。直到有一天，她在街上闲逛，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条古玩街，街道两旁都是地摊儿，卖的东西很多，也很杂乱，而且真假难辨（当然，大部分都是假的）。在一个地摊上，叶晨看到了一枚骨片，在那枚粗糙而充斥着细小裂纹的骨片上，叶晨感受到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死亡的气息。

    正因为如此，叶晨选择了报考S大学的考古系，虽然她并没有继承原来那个“叶晨”脑子里的高中课本知识，但自己毕竟也是经历过高考的，而且考古这种很冷门的专业分数线并不高，在突击学习了几个月后，叶晨还是考上了。

    大学里的考古专业学习的大多还是理论知识，很少有机会能够真正接触考古发掘工作，就算有幸被选中，做的也都是些外围的清理工作，真正的文物挖掘是不会让这些年轻的学生们参与的。所以叶晨在毕业后，没有去老师推荐的博物馆工作，而是成为了一名“手艺人”。在伏魔记那个任务中，叶晨学到了一些风水堪舆的知识，虽然不是很精通，但毕竟是正宗的易学之术，找几个古墓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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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泥淖中的古书（5）

﻿从此，叶晨就开始了自己的野外探险生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风水点穴，来确定古墓的位置，然后把里面的好东西拿出来，这种“探险”有个更确切的名称：盗墓，当然，如果不想那么直接的话，也可以称之为倒斗。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圈子，叶晨在做过几次成功的案子之后，凭借在旁人看来出神入化的易学底蕴，她在这个圈子里慢慢的有了自己的名气，结识了不少朋友，成为了一名有分量的“手艺人”，有人想要玩一把大的，也会考虑是不是请这位年轻的风水大师来帮忙。

    叶晨能有如此的成就，在她学到的考古理论知识功不可没，而且大学期间她还结识了一个关键人物——陈树立。陈树立在考古学界也算很有名气的，他不但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储备，而且是个实践经验丰富的考古工作者，当时他在S大学任教，是叶晨的考古学导师，从他身上，叶晨得到了一条重要的讯息：踩水。

    踩水族，一个神秘的民族，充满着各种瑰丽的传说和奇异的习俗，只可惜已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根据零星的资料记载，踩水族活跃在东汉时期，主要活动区域在现在的云南贵州一带，也就是东汉的交州。东汉时期，交州是个很偏僻的地方，那地方多山林瘴气，少有人烟，崇山峻岭中生活着很多少数民族，踩水族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的族群社会结构比较简单，很多族群只是数百数千人聚集居住，族群的领导者除了少数是勇武的战士外，大都是巫师，他们能和天地自然沟通的特殊能力使之拥有强大的威望。踩水族的领导者也是巫师，而且是位巫女。

    踩水族还处于母系社会，主要靠采集打猎为生，族群里的女性长的都很漂亮，而且极善歌舞，跳舞似乎印在了她们的基因之中，每个踩水族的女孩都能舞出翩翩之姿。踩水族并不强大，就像拥有美丽羽毛但却没有坚持利爪的禽鸟一样，踩水族受到了周边各族的欺辱掠夺。

    长期的压迫之下，踩水族已经到了灭族的边缘，就在这时，这个美丽的族群迎来了一位传奇的巫女，她的容貌美艳无双，能将群星的光辉遮挡，她的舞姿可以令自然万物陶醉，猛虎也会在她裙边低嗅，更奇特的是，这位巫女拥有可以和冥界沟通的能力，她能运用死亡的力量。在她的神秘而强大的力量的威慑之下，踩水族的势力得到了迅速的扩张，他们俘获了大批的战俘，来作为奴隶，为他们敬畏的巫女殿下修建庙宇。踩水巫女的力量来自于幽冥之界，所以那座庙宇除了有恢弘的地上建筑外，也有庞大的地下宫殿。这位巫女有个爱好，她喜欢珠宝，在她的庙宇里堆放着无数的各色珠宝玉石。

    交州多山湿热的环境并不适合军队作战，就算付出巨大伤亡取得了胜利，山里之间也实在不适合早已习惯农耕的汉族居住，最后还是得退出来。这种背景下，交州牧对那些少数民族的态度只能是不闻不问，你们在山里面想怎么闹腾怎么闹腾，我选几片平整的地方务农耕作，井水不犯河水。但当这位州牧听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踩水族隐隐有一统山中各族的趋向时，终于坐不住了，他正要准备军队，好好打压一下这个太过闹腾的小族群的时候，又一个消息传来：踩水族的巫女死了（准确的说，那个消息是：踩水族巫女进入了幽冥之界，当然，在州牧看来，这和死了没什么区别），在她进入幽冥之前，劈开了一座山峰，将族人为她建造的庙宇沉入了山腑之中。

    在刚刚得到这些资料后，叶晨并不在意，类似的古代传说多了去了，比这更奇异的传闻她都听说过，但当陈教授拿出那枚泛着铜绿的甲片的时候，叶晨愣住了，她清楚的感受到了其中的死亡力量，有些物件在墓室里待的时间长了，会自然的沾染一些死亡气息，但那枚甲片不一样，它绝对不会是自然形成的。

    这个世界有，或者曾经有过掌控死亡之力的人，叶晨在心中喊道，如果真的是那位巫女的话，她一定拥有可怕的力量，这枚甲片已经经历了三千年的时光洗礼，其蕴含的死亡之力依然没有消散，足以证明这位巫女的强大。

    踩水族的巫女激起了叶晨极大的兴趣，通过一些手段，叶晨把陈教授的那本考古笔记拿到了手，但这本笔记中，关于踩水族的信息很不完整，后来，叶晨才了解到，那份信息被分成了三份，分别在陈教授和他的两个朋友手里，那两个所谓的朋友现在在哪儿，叶晨就完全不知道了，没想到今天她终于等到了，现在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就在叶晨以为自己的这次任务恐怕要失败的时候，她终于等到了。

    叶晨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拨通了一个电话，说道：“你好，安迪，是我，晨。”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夸张的笑声，安迪说道：“晨小姐，好久没和你忠诚的安迪联系了，这次有什么吩咐吗？”

    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莫名热情，叶晨始终无法习惯，她直接说道：“我马上要去参加一次探险，需要一名同伴，我会预付三十万美元作为定金。”

    安迪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晨，这件事并不好办，你知道的，雇佣兵虽然也是提着脑袋赚钱，但他们还是希望脑袋能安安全全的放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样，他们才能用到手的钱换取美酒和女人。”

    一般来说，雇佣佣兵来帮忙进行一次探险也就几万美金，有时候能达到十几万，但现在叶晨直接给出了三十万的定金，这还只是定金，这个小姑娘摆明了想要一份“死契”。所谓的死契是指这次探险十分危险，佣兵很可能无法生还，而且在探险过程中，他的性命完全归雇主所有，尝毒、试探、断后，这些事佣兵都不能拒绝，甚至出现过极端的情况，雇主和佣兵被困住了，无法得到任何食物，最后是佣兵用自己的肉吊住了已经受伤的雇主的命。这对佣兵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极高，所以有资格签订死契的佣兵极少，而这些佣兵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了，只不会选择死契的，叶晨张嘴就要张死契，即便在雇佣兵界人脉广博的安迪也不敢轻易答应下来。

    叶晨说道：“五十万，如果需要我还可以再加，另外，你的中介费用按最高标准来抽，希望你能够帮我这个忙。”

    安迪苦笑道：“如果能帮我当然会帮了，你也是知道的，死契不是说有就有的，这需要慢慢的寻找，你不着急吧。”

    叶晨说道：“我不是很着急，但还是越快越好，拜托了。”她又和安迪寒暄了几句，才挂断了电话。

    徐冲和钱向等了几个星期，见叶晨这里一直没有回话，最后忍不住，钱向打了几次电话询问，但得到的回答都是：还没准备好，再等等，这么一等，就等了三个月。三个月后的一天，钱向终于接到了叶晨的电话：“准备一下，下周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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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泥淖中的古书（6）

﻿他们约定在云贵边界的一个名叫哈莱的小镇上集合，听名字就知道，这里是少数民族聚集区。

    当双方见面的时候，都惊讶的发现对方那边多了个人。

    叶晨这边多了一个绿色眼睛，棕色头发的北欧壮汉，他叫汉斯，是她花了整整一百万美金雇佣的佣兵。为了能凑齐这一笔钱，叶晨几乎把公司的流动资金全部调出来了，这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运行，但叶晨顾不上了，如果这次探险能够达到预期目的的话，她也不在乎那点儿金币了。当然，在向徐冲他们介绍的时候，叶晨的说法是他是她的一个朋友，拥有丰富的探险经历，绝对是个很好的帮手。

    叶晨是个女人，找一个朋友来帮自己扛点儿东西还算正常，徐冲这里的这位新人就有些特别了，而且那个人叶晨还认识。她看着站在后面，穿着可爱粉色系衣服的女生，用带有疑惑的眼神看着钱向。

    钱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些尴尬，他把那个女生拉到前面，介绍道：“这是陈晓曦，是我们这次探险临时加的旅伴，嗯……她也是陈叔的女儿。”

    陈晓曦落落大方的上前一步，主动伸手说道：“晨姐姐，我们又见面了，真的很高兴呢。”

    叶晨笑着说道：“我也很高兴。”叶晨的眉梢眼角虽然带着笑，但却只是轻轻触碰了下陈晓曦的手指，两人并没有实在的握手。

    徐冲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们俩儿，最开始钱向通知他陈晓曦也要参加进来时他并没有太在意，野外探险多一个人也好，再说她还是陈叔的女儿，但现在怎么看起来气氛有些不对呀？

    对情况更加了解的钱向这时候只能一脸苦笑了，他听到过一些消息，小曦和叶晨之间似乎有些过节，最开始他也没有在意，但现在看来，她们之间不只是过节那么简单，两个勾心斗角的女人也不知道这会给这次探险带来什么。

    见众人一片沉默，陈晓曦说道：“不要小看我觉得我是拖累哦，我可是拿到了黑带的，而且我是学医的，处理点儿伤口什么的还是很专业的。”说完，还骄傲的拍了拍徐冲的肩膀。

    听到陈晓曦这个明显意有所指的话，叶晨忍不住笑了笑，这下热闹了，这次探险恐怕会发生不少有意思的事。

    根据笔记上的记载，叶晨他们需要走两天左右的山路，到达一个叫做双子沟的地方。在原始森林里赶路并不是件轻松的事，藤蔓和枝蔓会使人们的可视范围大大缩小，甚至抬头都看不见天，失去了太阳对方向的指引，是很容易迷路的，所以他们首先需要找一个当地人作为向导。

    这件事出乎意料的困难，即使对当地人来说，深入原始森林也是件极其危险的事，而且以现在的生活条件，他们也不需要像祖辈那样从山林里面赚生活，这里的居民都已经习惯了普通的上班生活，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森林的了解甚至不比叶晨这些经常在野外探险的人多。

    这有点儿出师不利了，叶晨他们在寻找向导这一步上就被卡住了，找了足足有一个星期，他们才算找到了一个愿意带他们深入丛林的当地人。他们找到的这位向导叫符林，已经六十多岁了，是个老猎人，即便这么大岁数了，他还会时不时到林子里打点儿野味儿，别看年纪比较大了，但其身手灵活不亚于年轻小伙子。

    符老汉是个矮小精瘦的老头儿，在听完钱向对他们目的地的描述后，点着了旱烟抽了几口，才说道：“如此深入森林很可能会引得女神的愤怒，我需要几天来占卜，看女神是否愿意接受她的子民的朝拜。”然后又神神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大概是在描述那位女神的光辉事迹，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现在还不能进山，最少也需要再等半个月。

    什么事都没干，他们就在这个小镇耗了快一个月了，这让所有人都感到很沮丧，探险无法开始，但也不能待在房间里干坐着，大家都走出了那个小旅馆，在周围游玩起来，这里身处群山之中，远离都市的喧嚣和纷繁，如果能够将身心放松的话，自然会体会到一份特别的情趣。

    在游玩的时候，叶晨得到了一条信息，有一种说法，说这个镇上的人大都是外迁过来的，而符老汉就是最初住在这里的人，据说他祖上是皇帝的亲卫，皇帝死后他们家族被派来守陵。

    古代云贵地区一直比较偏远，不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据叶晨所知，没有一个皇帝是葬在这附近的，如果这条传言是真的，符家到底在为谁守陵？云贵地区在历史上又出现过什么可以称得上皇帝名号的人物？

    很快，两个星期就过去了，今天他们就要出发了。一大早，符老汉就来到了他们住的旅店，此时叶晨他们也都已经准备好了。

    对于叶晨这样喜欢谋定而后动的人来说，探险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叶晨和汉斯这一身的衣服都是通过安迪弄到的军货，而且他们还各自背了个很大的登山包。野外探险背包一定是塞得瓷瓷实实的，这么大的登山包一定很重，汉斯这样一米九几的北欧壮汉能背的动钱向还信，但只有一米七，看起来瘦瘦弱弱也不是很有肉的叶晨居然也背着差不多一样大的背包就让他难以相信了。

    相比于叶晨，陈晓曦的装备就太不专业了，一身耐磨的牛仔服，再加上一个普通大小的双肩旅行背包，她手上的那双手套还是徐冲看不下去送给她的。

    双方虽然一起发起这次探险，但互相之间的信任却并不多，都不知道对方到底为这次探险准备了什么，说不定会有些东西准备重复了。还有一点，叶晨、徐冲和钱向都有点儿心里打鼓：对方有没有带武器，尤其是针对人的武器，比如说……枪！徐冲也算是见识过市面的人，他一眼就看出来叶晨身上穿的这套衣服来自于美国军方，如果她真的有这样的门路的话，她背包里会不会有一把枪？

    这种探险出现些事故是很经常的事，途中死几个人也没人会在意，这也是为什么徐冲并不介意陈晓曦加入的原因，真的要碍事的话，除掉就行了，他都想到了，徐冲不相信有着更加丰富探险经验的叶晨没有做这种准备。

    不想了，到时候随机应变吧，徐冲隔着帆布感受了下自己准备的弩箭，双臂一用力，将登山包背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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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泥淖中的古书（7）

﻿丛林探险的第一天很平淡的过去了，除开遇到了两条毒蛇之外，没什么值得在意的事，叶晨他们更多的是在调整自己的状态，为接下来的行程做准备。现在他们还只是在森林的外围打转，荒草丛中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些小路，到了明天，他们就要深入到森林的中心了，到时候别说路了，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就算不错了。

    晚饭他们吃的是符老汉用老式散弹猎枪打到的一只兔子和两只野鸡。符老汉弄个小支架，下面添上捡来的枯枝，徐冲把野味宰杀洗好后切成了大块，放到锅里直接用水煮，叶晨加了点儿盐和调料，快煮熟的时候钱向又扔进去了一些掰碎的压缩饼干。

    在野外，还是应该尽量就地取材来填饱肚子，能有替代品，就不要浪费自己带来的燃料和干粮，他们这次是去地下探险，那里想弄到点儿吃的就太难了，到时候就要靠自己带的东西来维持体力了，一个人能背的东西很有限，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白水煮的肉绝对算不上好吃，但现在不是讲究这些的时候，看着自己碗里白花花的肥肉，陈晓曦觉得一阵的反胃，想到自己还带了一大包的牛肉干，就更觉得这东西恶心了。犹豫了一会儿，陈晓曦还是闭着眼把肉塞到了嘴里，她知道，这不是书上的冒险小说，你要是不吃，没有一个人劝一句话，以后饿的走不动了就自生自灭，钱向他们会帮自己背一点儿行李，但绝对别指望他们会背着自己赶路。

    他们没那么好心，陈晓曦心中想到。

    晚上安排人轮流值夜后，大家就都去休息了，他们搭了两顶帐篷，叶晨和汉斯一顶，徐冲、钱向和陈晓曦一顶。在探险的时候，单独一人睡觉是很危险的，如果不是双方都担心对方在自己熟睡的时候下黑手，他们其实应该共用一顶帐篷，大家都聚在一起才更加安全。

    躺在睡袋里，汉斯有点儿转辗反侧，无法入眠，该休息的时候无法迅速进入安睡状态，这对于他这种经验丰富的冒险者来说是很少见的，之所以会这样，一是今天的赶路确实不累，另一个原因则是他旁边躺着的叶晨。

    佣兵和冒险者的圈子其实很小的，这个世界真正有这个兴趣，又有这个资本和能力进行探险的人并不多，就那么一些人，大家也都算知根知底，要不然也不敢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身上。对于叶晨，汉斯之前听自己的一个东南亚的朋友说起过，当他说起这位冒险界少有的女人的时候，用到了一个词：不干净。开始汉斯以为他说叶晨的生活有些不检点，这也很正常，喜欢冒险的人都喜欢刺激，性刺激也是种刺激，而且还不怎么危险，至少不会丧命，对于他们这种随时把命悬在刀尖上的人来说，完成一次任务后“放松”一下更是平常。

    但听了那个朋友的解释后，汉斯才知道，自己会意错了，不干净是他们那边的一个俚语，指的是和灵异类的东西沾边。据他说，有一次他参加了一次大型的盗墓活动，叶晨也是其中一员，他们在起棺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操作失误了还是他们倒霉，本来一个普通的墓穴，竟然出现了黑煞僵尸（他们称之为粽子，对此汉斯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叫）。众人用了两秒钟来权衡力量对比，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跑！硬拼的话他们这八个人都得留在这儿，还是各自逃命吧，至于说谁能活下去，各凭本事！

    当时叶晨的站的位置很糟糕，距离那个僵尸最近，眼看着自己是逃不掉了，她蹲在了墙角，把自己缩成了一团，然后那个僵尸就好像没看到她似的，直接从她身边跑过，朝其他人追了过去。

    那个东南亚的朋友做这一行也算是世家了，他的鼻子是从小训练出来的，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瞬，但他确信，当时叶晨突然身上弥散出了浓郁的死气，将她的活人气息全部掩盖了，所以僵尸才会对她视而不见。

    据他所知，要想让活人身上有死气，只有一种方法，就是从小吃硬肉（也就是死人肉，这也是他们那儿的一种说法，汉斯同样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说），除此外，还需要一系列的方法来熬炼身体，其中用到的很多药物都是对人体有害的，最后就算成功，也会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至于说为什么叶晨平时看来皮肤还挺水嫩的，完全不是那种青紫僵硬的感觉，汉斯的那个东南亚的朋友就完全不知道了。

    当时汉斯只当一个故事来听，也没有在意，大家经常喝完酒后吹牛皮，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之所以想起这么一段，是因为汉斯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

    他也是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了，虽然不像那个朋友一样有特殊训练过的鼻子，但自己在多年的冒险经验中还是培养出了一些直觉。现在，他和叶晨之间间隔最多不超过一米，但距离这么近，汉斯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叶晨的气息，好像躺在他身边的真的是个死人一样。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汉斯感觉从叶晨那边散发着一阵阵的阴风，让他仍不住哆嗦了一下。

    对于鬼神之说，汉斯这些佣兵有着很矛盾的认知，一方面，他们绝对不怕，真要怕的话就不做这一行了，但另一方面，如果有可能，哪怕会比较麻烦，他们也会尽量避免招惹到这些东西，他们圈子里也流传了很多传说，一些佣兵不小心惹上这类东西后离奇死亡的有，发疯的也有，反正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叶晨在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被封印了九层，在遇到黑煞僵尸的那次，她被迫连续解开了两层封印才算躲了过去，此后的经历让她明白了菲菲说的所谓的“巨大的影响”。之前她在倒斗中遇到的危险主要来源于各种机关陷阱，但自从她将封印解开后，本来很罕见的粽子每次都会遇到，有一次她被困在了五行阵中，被五个僵尸围攻，不得已又解开了一层封印。虽然勉强度过了那一劫，但事情越发不可控制了，此后的探险中，叶晨甚至遇到了灵体，就是那种可以穿墙，没有实体的鬼。灵体的诡异和恐怖要超出僵尸数倍，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灵体，但已经吓得叶晨又一年多不敢再去探险了，要是被逼到险境再解开一层封印，叶晨估计自己就要马上结束这个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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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泥淖中的古书（8）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了森林，在生物钟的指引下，汉斯醒了过来，当他坐起来后愣了一下，自己旁边的那个睡袋已经被折叠好了，叶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而自己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到，汉斯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汉斯并没有让懊恼的情绪影响自己，他整理了下衣服就出去了，野外探险中，睡觉的时候也都是穿着衣服的，要不然出了什么紧急情况，别人都跑了，只剩下你还在那儿穿衣服，那简直是在找死。

    今天就彻底进入了丛林深处，现成的小路是完全没有了，只能自己开，符老汉走在最前面，拿了把厚背的**在前面开路，叶晨和陈晓曦两个女生走在中间，接着是徐冲和钱向，汉斯在最后。野草蔓蔓，到处都是藤蔓苔藓，大家必须要时时观察着周围，说不定什么时候一条毒蛇就悬在了自己头顶上。这里气候湿热，前几天又刚刚下过雨，土地泥泞湿滑，一不小心还会陷入到泥坑里，走起来特别费劲儿，叶晨估计了下他们的速度，这么走上一整天也走不出几里路。

    这时候虽然已经进入了初秋，但天气还是挺热的，不过在林子里赶路，再热也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被这里的毒蚊子咬上一口可不是起个大包那么简单，那是会引起浮肿甚至中毒反应的。陈晓曦踉跄着跟在叶晨后面，她感觉自己身上的汗一层一层的往外冒，都快要脱水了，她忍不住在心里责问自己：干嘛要来这儿遭这个罪呀。终于熬到了十一点，听到可以休息了后，陈晓曦直接瘫在了地上，再也不愿意动弹了。

    午饭依然是就地取材，也不知道是因为习惯了，还是说赶路实在太累了，陈晓曦觉得这种白水煮肉的味道多少可以被接受，没有那么的难以下咽了。

    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的在这片原始森林里跋涉，叶晨他们又走了三天，才到达了目的地。

    借着夕阳的余晖，叶晨、徐冲和钱向对照着笔记看了下周围的山势，确定这就是踩水族巫女神庙所在的双子沟后，总算是舒了口气，虽然有些累，但也算是来对地方了。为了庆祝这个阶段性的胜利，叶晨他们决定，今天晚上不再吃白水煮肉了，都拿出自己带的好东西，做一桌美食来分享。

    大家各显手段，叶晨做了个叫花鸡，徐冲做了条水煮鱼，最会享受的钱向甚至用一些铁片搭了个小型的烧烤架，就着符老汉带来的竹筒米饭，大家一阵胡吃海喝，欢笑声声不断，就连一直板着一张扑克脸的汉斯也被怂恿着唱了首家乡的民谣。

    饭饱之后，陈晓曦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这次她好像吃的太多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消化不了，算了，不管了，前几天自己的胃受了太多的委屈，趁这次机会正可以好好补偿一番，想到这里，她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包牛肉干，打算继续补偿。

    大家好像吃的都有点儿撑，吃完饭后也没有马上回去休息，而是围坐在篝火周围闲聊起来。

    不知说到了什么，叶晨突然问道：“符老汉，你是不是有朋友也要来？”

    符老汉正在吧嗒吧嗒抽自己的旱烟，闻言随口答道：“没有呀。”

    叶晨一脸奇怪的问道：“那你一路上做什么标记呀？”

    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让轻松愉快的氛围突然变得凝固了，大家都停止了说笑，叶晨用好奇的眼睛看着符老汉，期待着他的回答，汉斯盯着眼前的火堆，一动不动，钱向和徐冲互相看了一眼，只有陈晓曦呆愣的看着大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阵夜风吹过，吹得篝火四处摇晃，大家的影子都有些散碎了。

    如果是为了方便回去的时候找路，符老汉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做标记，他这么费尽心思的躲避其他人的视线是为了什么。

    符老汉在石头上磕了嗑自己的烟袋杆，笑着反问道：“小女娃为什么这么说？”

    见符老汉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叶晨摇了摇头，说道：“算了，我也不问了，这么一顿饭也算对得起你了。”

    听出了叶晨的话中语气不对，符老汉伸手就要去拿放在身边的**，却被坐在他右边的汉斯一把抓住了手腕，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身后的钱向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匕首，扎在了符老汉的后心。这一下速度快、位置准、手段狠，能扎出这么一刀，钱向看来也不是普通人。

    符老汉看着自己胸前透出的刀尖，满脸的愕然，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慢慢流逝，他怨毒的看着周围一圈人，脸色狰狞的喊道：“你们这群偷猎者不得好死！”这句话似乎耗尽了符老汉所有的力气，喊完之后，他一歪脖子，再没有了生气。

    叶晨微微眯起了眼睛，符老汉临死前的那句话很有意思呀！为什么说他们是偷猎者，他是靠什么做出这种判断的？像他们这样深入森林的目的多种多样，除非……除非符老汉知道了他们中有人带了枪，带那玩意儿来森林里，除了偷猎还真没有其他可能了。

    之前虽然有时候叶晨会外出把行李丢在旅店里出去游玩，但她确信，没人动过自己的行李，那么符老汉只能从对方那儿得到了这个信息，也就是说，钱向他们带有枪！

    尽管做出了这么一个推断，但叶晨却笑着对符老汉的尸体说道：“死了都不安心，好像你不知道我们是来盗墓似的。”不管怎么说，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真要是闹崩了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符老汉的那句话必须是他不甘身死而造的谣言。

    对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钱向点了点头，说道：“就是，死了也不安生。”说完，还轻轻踢了符老汉一脚。但不管怎么说，钱向心中都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叶晨他们居然带着枪，那玩意儿在古墓探险中用处并不大，僵尸什么的根本不怕子弹，而且枪巨大的声音说不定会招来什么东西，能不用就不用。叶晨带着枪，绝对是为了对付人，对付和她不是一路的人。

    经过这么一闹，大家也没有了聊天的兴致，都会各自的帐篷休息了，直到徐冲拉了拉自己，陈晓曦才终于回过神来，将嘴里的半块牛肉干就着唾沫直接吞了下去。她漂亮的眼睛睁的圆圆的，一脸惊恐的看着钱向。

    陈晓曦的父亲和钱向的父亲是至交好友，因为这层关系，她很小的时候就和钱向认识。在她的印象中，钱向是个顽劣的小孩，长大后更成为了一个纨绔子弟，凭借着钱伯伯留给他的钱，整天的花天酒地，不务正业。

    但刚才那一击彻底击碎了钱向在她心中的固有形象，就算对杀人手段并不了解，陈晓曦也看出了钱向那一刀有多么的漂亮，要达到这种程度的熟练，一定需要大量的练习，钱向一个纨绔子弟练这个干嘛，他是怎么练的，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后面隐藏着怎样的邪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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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泥淖中的古书（9）

﻿陈晓曦借着外面篝火微弱的光，看着帐篷顶上的纹路，愣愣的出神，符老汉的尸体并没有人去处理，现在还僵坐在外面，死不瞑目。陈晓曦的学医的，她也参与过学校组织的教学解剖，她之前从未想过，一个人成为一具尸体的过程如此可怕，她感觉符老汉已经涣散的双眼依然在注视着自己，在咒骂自己的见死不救。

    想到这里，陈晓曦突然觉得有些好笑，真正的凶手就在自己身边呼呼大睡，心态好得不得了，自己这个旁观者却怕得要死，也太没出息了。想想这次来跟着他们来这里的目的，陈晓曦在心中提醒道，给自己鼓了鼓劲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陈晓曦感觉有人在推自己，她心中升起一阵庆幸，自己总算是从整晚的噩梦中醒了过来。陈晓曦揉了揉眼睛，当适应了强烈的光线后，她看到钱向那张邪魅的脸正在朝自己坏笑。陈晓曦刚想打招呼，猛然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浑身哆嗦了一下，一阵发寒，这下她彻底清醒了。

    看着眼前头发散乱的女孩用略带惊恐的眼神看着自己，钱向也没有在意，微笑着说道：“快点儿啦，大家都在等你了。”说完，转身就走了。

    钱向的表情太自然了，让陈晓曦有种错觉，好像昨晚在她面前发生的那场谋杀只是自己噩梦的一部分。

    陈晓曦稍微收拾了下自己，怀着一丝希望走出了帐篷。当她看到符老汉已经完全僵硬的尸体后，那一丝希望破灭了，不是幻觉，昨晚的那场谋杀是真的。这个小小的冒险团队的其他成员像昨晚一样，围坐在已经篝火旁边正在吃早饭，对于近在咫尺的死尸丝毫不在意。

    陈晓曦怯弱的向众人打了个招呼，盛了碗浓稠的粥，找了个角落坐下，她是不敢坐在那里，想到一具尸体就在自己旁边，她会恶心的吃不下饭的。很快，除了细嚼慢咽的叶晨外，其他人已经吃完早饭了，他们把帐篷什么的收起来，眼看着马上要出发了，陈晓曦匆忙的将最后几口粥咽了下去，背起了自己的背包。

    整整一上午，他们都在着附近转悠，叶晨、徐冲和钱向每人拿了本笔记，参照着上面的记载，在加上对周围地势的辨识判断，他们总算是找到了那座地下神庙的入口，一个掩映在荒草丛中的地窟。

    在穿过一段漫长窄小而结构粗糙的人工隧道后，叶晨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房间。汉斯拿出了一个造型类似于风灯的电灯，散发出橘黄色的柔和光芒，手电的光很强，但发散性不好，只能照到一个很窄的区域，这种灯可以让自己周围没有死角。借着灯光，叶晨他们开始打量这个房间，石室很小，显得有些空旷，墙角有一堆枯骨，旁边还摆着几件粗糙的陶器。一面墙上有个大洞，他们就是从那里进来的，另一面墙则有一扇看起来已经腐朽的很厉害的木门，

    就在大家要去搜索这里的时候，钱向说道：“我们这也算是来到了神庙里面，后面的路会变得很复杂，一个不小心踏入了陷阱里，说不定我们这群人都得留在这里，都到这时候了，大家开诚布公的交换下信息吧。”

    没有人答话，气氛有些尴尬，钱向也没有在意，站在那儿耐心的等着，过了一会儿，叶晨才说道：“我们能有什么信息，只不过靠着这三本笔记罢了，你说的也有道理，已经来这儿了，再互相提防着就没意思了。”说着，把一本老旧的笔记本递了出去。

    见两个人都同意了，徐冲也从包里掏出了一本笔记，三人互换笔记看了起来。

    陈晓曦有些无聊打量着这个房间，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叶晨他们三个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在随意翻看，而是一字一句的认真在读，或者说，他们在背其他两人笔记上的内容。

    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呀，陈晓曦心中抱怨道。见他们三人一时半会看不完，她索性研究起地上的那堆枯骨来。

    陈晓曦的胆子还是挺大的，对于这种死亡原因和自己没一点儿关系的白骨并不害怕，她戴上了双手套，开始拼凑起来，用了半个多小时，她拼出了两具骸骨，根据她对骨骼的分析，这是两个女人的遗骨，她们死的时候大概是二十多岁，这个年纪即使在当时来说也不算很大，而且陈晓曦发现，有些骸骨的颜色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黑色，她们应该是被毒杀的。

    就在陈晓曦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分析这两具骸骨的时候，叶晨他们终于看完了笔记，对于陈晓曦在地上拼出来的骸骨，叶晨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太在意。她戴上了一双白色手套，小心的把墙角的一个陶罐拿在手里，仔细的观察着，在这个过程中，她甚至用到了放大镜。

    陈晓曦有些惊讶的看着叶晨，她的动作很专业，而且很小心，一点儿都不像是个来盗墓的，特别是她带的那双手套。一般来说，即使专业的考古学家在发掘的时候也是不带手套的，自己戴手套是作为一个医生的习惯，而且她是要摆弄尸骨，谁知道有没有什么古代细菌附着在骸骨上，而叶晨这是查看一个陶罐，完全用不着这样。

    此时，徐冲、钱向也在用各自的方法来探查这个房间，手法同样的专业小心，过了一会儿，三人颇为默契的结束的探查，然后……谁也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得到了需要的信息，让本来打算好好听一下专业盗墓人士高见的陈晓曦颇为失望。

    突然，房间里传来了一声猫叫，陈晓曦被吓了一跳，她慌忙的四处张望，问道：“你们听到了什么声音没有？”

    令她有些尴尬的是，没人打搭理自己，钱向皱着眉头问道：“晨小姐，你怎么看。”

    叶晨轻笑了一声，似乎在讥讽什么，淡淡的说道：“没事，不用大惊小怪的，走吧。”说完，率先朝那扇木门走去。

    见叶晨这么说，钱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但他也没有说什么，徐冲虽然感觉有什么不对，但他也没有说出来，他在美国待得太久了，对于这边一些规矩和习俗不是很了解，他也不清楚那声猫叫到底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在自己不懂的领域紧跟着懂这些的人走是不会出什么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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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泥淖中的古书（10）

﻿走出房门后，叶晨在心中暗暗咒骂了一句，其他人只是觉得在这里突然出现了一声猫叫太过奇怪，但其实这可不只是有点儿诡异那么简单，那声猫叫不是耳朵听到的，而是直接作用于灵魂，这是典型的灵体传递信息的方法，这两种传递信息的方法一般人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叶晨这种经常在灵异世界里打晃的人才能区分开来。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刚刚来到这座地下神庙就遇到鬼了。

    这才刚开始就遇到了灵体的鬼，确实不是个好的兆头，叶晨只能安慰自己：毕竟她才打开了三层封印，这个任务应该还处于可控范围，就算出现了灵体形态的鬼，但最多也就是吓唬吓唬他们，不会有太强的实际攻击力的。这是最好的情况，作为一个灵异类的试炼者，叶晨自信不会被鬼吓住，在面对未知的鬼物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显现出勇敢和自信来，团队里的其他人也不会心理崩溃的。

    五个探险者依次走出了那个小房间，走在最后的陈晓曦总觉得背后有种阴冷的感觉，临出门的时候，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只黑色的猫正蹲在房间正中央，一双惨绿色的猫眼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陈晓曦强忍住尖叫的冲动，快跑了几步，紧紧跟在叶晨他们后面，虽然知道自己真的遇到危险这些人也未必会救自己，但跟在这些经验丰富的探险者身后总归要安全一点儿吧。

    房间外面是个走廊，穿过走廊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大溶洞里。这和笔记上的记录一样，以东汉时期的科技力量，就算强大的汉王朝要造一个宫殿也需要倾全国之力，踩水族再过神秘强大，也只是西南边陲的一个山林部族，他们想要在地下挖出一个宫殿来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根据资料，这座地下神庙又很庞大，那么唯一可能就是踩水族借助了一些地下溶洞，在这个天然的地下空间的基础上建造出了一座神庙。探索这样的遗迹，好处是他们不会遇到什么大型的陷阱，那些大型的陷阱是需要巨大复杂的装置来保持运转的，踩水族根本没有这个实力来建造，坏消息就是，毕竟是以天然溶洞为基础的，这导致整座神庙的结构会很诡异，他们不会，也无法按照当时的建筑习惯来建造神庙。比如说本来沿中轴线就能找到的正殿，上次陈教授他们探险的时候愣是没找到，他们三个在这里转了半天，只找到一些偏殿，还差点儿迷路了。

    面对这个自然形成的空旷大殿，大家对下一步怎么走产生了分歧，叶晨打算一步一步的探查，要将整个神庙完全逛一遍，钱向和徐冲想直接去笔记中写到的储有大量古董的偏殿，至于说正殿，太危险了，还是别去了。

    就在叶晨他们三人低声讨论的时候，一阵阴风吹过，手电突然灭了，周围陷入了完全的漆黑之中。陈晓曦惊恐的看着周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时，她感觉自己的手腕被人抓住，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快跑！”

    慌乱之中，陈晓曦也没有听清楚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在自身完全无助的情况下，只是本能的跟着他跑。那人的速度很快，陈晓曦拼尽全力才跟的上他，而且他对这里很熟悉，陈晓曦感觉自己穿过了很多房间，转了好几个弯。大概跑了足有半个小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房间里才停下来了，陈晓曦手扶着膝盖，用力喘息着，拼尽全力跑半个小时对体力的消耗太大了。

    刺啦一声，那人将房间里的一盏油灯点亮了，等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后，陈晓曦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被冻成了冰，她来到了最开始那个房间，地上还摆放着自己拼起来的两具骸骨，只不过不知什么时候，房间正中间升起了一个石桌，符老汉正站在石桌旁边，用火柴梗拨弄着油灯的灯芯。

    似乎感受到了陈晓曦的目光，符老汉抬起了头，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酱紫色，一双眼睛散发着绿色的光芒，他用一种沙哑的声音说道：“小女娃，我们又见面了，你怎么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陈晓曦靠着墙，努力让双腿支撑着身体，不让自己瘫倒在地，听到符老汉的质问，她只是用力的摇着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巨大的恐惧笼罩着她，她感觉自己绝对死定了。

    符老汉慢慢的朝她走了过来，还桀桀的笑道：“丢下我没关系，你看，我来找你了。”

    就在陈晓曦感觉大脑一片混沌，快要被吓晕过去的时候，木质的门突然被踢开了，穿着一身迷彩色野外生存装的叶晨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她看到符老汉，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厉声叱道：“滚！”

    叶晨的叱责似乎有种奇特的魔力，本来不是很大的声音却让陈晓曦有种震得耳朵生疼的感觉，面对叶晨，符老汉似乎有些害怕，他试探着朝前走了一小步，便畏缩的不敢上前了。在叶晨锋利的目光下，砰地一声，符老汉化为了一只黑猫，朝叶晨虚张声势的叫了一声，转身就跑了。

    “那只猫……”陈晓曦指着黑猫远遁的方向，结结巴巴的说道，那分明就是之前自己看到的黑猫呀！

    “别管它，走！”叶晨抓住陈晓曦的手腕，就朝门走去。

    想到刚才的遭遇，陈晓曦对被人抓住手腕有点儿抗拒，但她也听出了叶晨话语中的急切，不敢多说什么，快步跟了过去。

    汉斯拿着个火把守在门口，看到叶晨出来，微微错开了身子，叶晨也没有说话，甚至连眼神交流都没有，直接跑了起来，似乎后面有人在追她，汉斯自觉的来到了队伍最后，负责垫后。

    又是半个小时的长途奔跑，叶晨他们来到了一条地下河的旁边才停了下来，已经完全体力透支的陈晓曦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长时间的奔跑让她每一次呼吸都感觉肺部在剧烈的疼痛，同时脑子晕晕沉沉的，感觉自己快要昏过去了，这次不管有什么东西来她也不跑了，死就死吧。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负重逃跑，叶晨也有些受不住了，她坐到一块石头上，说道：“我们先在这儿休息一下。”

    跑了这么久，但看起来完全不吃力的汉斯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块固体燃料，用火把点燃后，大家都围坐在了周围。

    休息了一会儿，稍稍缓过来一点儿的陈晓曦看着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问道：“这里是哪儿呀？”又是一阵沉默，还是没人搭理她，叶晨正在闭目养神，汉斯则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陈晓曦只能不自然的笑了笑，看来自己在这个团队里的地位还真是低呀，这里的气温很低，再加上又跑出了一身汗，她感觉自己好像被泡在了冰水里，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又过了一会儿，叶晨才睁开眼睛，说道：“暂时这里还是安全的，做一些吃的吧，毕竟体力消耗了这么多。”之前叶晨之所以会逃命，是因为她感受到那里被一股浓郁的阴气笼罩，至于说为什么不回答陈晓曦的问题，是因为她也不知道这里是哪儿，叶晨只是朝阴气最淡的方向跑，到底跑到哪儿，谁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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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泥淖中的古书（11）

﻿听到叶晨这么吩咐，汉斯点了点头，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小锅，到旁边的地下河里舀了点儿水，开始煮东西。

    汉斯正在做饭，叶晨依然在闭目养神，也没人理会陈晓曦，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只好坐在火堆旁边发呆，这时她才发现，汉斯拿着的那个火把并不是那种一个木棍上面卷着块油布的简易火把，而是真正的科技产品，金属的外壳，手柄上似乎还有个开关，样子跟奥运火炬有点儿像，但发出的光要比火炬亮很多。

    不知什么时候，叶晨睁开了眼，看到陈晓曦一直在盯着放在地上的火炬看，她解释道：“在外面探险，总是要多做几手准备的。”

    “啊！”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陈晓曦一跳，愣了一下她才回过神来，“原来是这样呀。”虽然这么说，但陈晓曦还是有些不明白，为了保险多带几个手电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带火把？

    对了，手电！陈晓曦把自己的粉色手电拿了出来，摆弄了半天，还是没把它弄亮。陈晓曦有些赌气的把手电扔到了地上，亏她花了那么多银子买了个所谓的探险专用手电，商家还说怎么摔都不会坏，回去一定给他个差评。

    其实就算是自己的手电质量不过关，但叶晨他们用的一定是最专业的，当时可是三个手电同时熄灭了，这绝对不合理，虽然陈晓曦有所猜测，但她宁愿认为这就是因为手电的质量不好，也不愿相信……

    刚才其实是鬼吹灯，对此叶晨很清楚，在手电被熄灭的时候，她感受到了一阵灵异波动，手电这种东西毕竟有些娇贵，电路外的层层包裹在厉鬼面前没有任何用处，相比而言，燃烧着的火焰散发的光亮和灼热更让灵体忌讳，尤其是这种低等级的鬼。

    过了一会儿，陈晓曦才想起来，这个队伍里还有两个人，她叹道：“也不知道钱向和徐冲怎么样了？”

    这本来这是她的一句喃喃自语，没想到还得到了叶晨的宽慰：“别担心他们了，那俩家伙不会有事的。”

    解开三层封印的叶晨已经具有了一些夜视能力，在手电熄灭后，她看到钱向和徐冲虽然有些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根据她从迪克那里得到的资料，这两位也不是什么普通人，不会那么轻易就死了的。

    说话间汉斯已经把饭做好了，依然是水煮肉，肉是之前他们在丛林里打猎时储备的，肉汤里还加了一些压缩饼干和食盐调味品。

    陈晓曦拿出了自己的饭盒，这一路上，她一直吃着别人做的东西，食材也是人家带的，这让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她背包里的牛肉干和罐头在这种军用压缩饼干和速干蔬菜面前，显得太不专业了，她就没好意思拿出来。其实她也有点儿私心，在探险中，食物和水是最重要的，当然有时候也包括空气，作为这个小队长最不专业的成员，背包里有充足的食物会让她稍稍有些安全感，当她一个人被困在某个地方的时候，至少可以多活几天。

    汉斯做的量很足，陈晓曦感受到自己胃慢慢的饱胀起来，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舒服，原来逃命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饭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这时候，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能量丰富但味道确实不怎么样的水煮肉了。

    吃饱喝足后，陈晓曦开口问道：“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她知道自己没什么分量，这个小团队的领导者是叶晨，只有她才能决定团队下一步的计划。

    叶晨回忆了下笔记上的记载，说道：“休息一下，我们沿这条地下河往上走，再转几个弯就可以到达一个偏殿了，先去那儿看看。”那个偏殿里有叶晨很感兴趣的东西，但笔记上的记载太过简略，为了完成这次探险，叶晨需要亲自去看看。

    休息了大概半个小时，这个三人小团队就出发了，叶晨走在最前面，汉斯断后，陈晓曦在中间。三人足足走了有两个多小时，中间有段时间他们还迷路了，好在最后找到了路，成功的来到了那个偏殿。

    这也是个石屋，面积比他们刚刚进来时的那个小房间大多了，而且装饰也精美华丽了很多，一句骷髅端坐在正位，空洞的眼神往者远方，。

    叶晨进来后，来到那具骷髅面前看了一会儿，她注意到这具骷髅的骨头，特别是肋骨处有些坑坑洼洼的，而且它的掌骨的中间断裂。它面前有个石案，上面插着一个小巧的三角令旗，旗杆是个银质的小箭，旗面是暗红色，仿佛浸透了血液。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时间带来的古老和沧桑的感觉，但唯有这杆令旗，宛然如新。

    笔记上根本没有对此有任何记载，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晨盯着那具骷髅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转身来到了骷髅正对着的那面墙的前面，这面前上绘制着四幅壁画，这才是叶晨来到这个偏殿最主要的目的。

    第一幅画，一个虎头人身的怪物在村庄里肆虐，它烧毁房屋，屠杀村民，踏毁庄稼，无恶不作。

    第二幅画，一个带着面纱的女人被画在了最醒目的位置，她看上去比那个庞大的虎头人还要大，在她旁边，画着很多勇士，他们披坚执锐，神情坚定，但人数并不多。那个女人应该就是踩水族的巫女，显然，她带领着军队来讨伐那个虎头人了。

    第三幅画，那个踩水族的巫女并没有出手，她依然端坐在那里，她麾下的勇士则在与那个虎头人拼死作战，画中显示，很多人已经倒在了血泊中，看来这是场激烈的战斗。

    第四幅画，战斗已经结束了，虎头人倒了，勇士们重新回到了巫女身边，叶晨注意到，有些勇士已经被开膛破肚了，但他们依然笔直的站着，而且所有勇士的腰间好像都挂着什么，圆圆的，但这些画的年代毕竟太遥远了，细节方面很模糊了，看不清楚了。

    “这四幅画讲述的是巫女殿下讨伐利齿的故事。”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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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泥淖中的古书（12）

﻿听到这个声音，陈晓曦被吓了一跳，而当她意识到这个房间里能发出这种声音的唯有那个端坐在正位的骷髅的时候，更是吓的紧紧靠在了墙上。

    对于这具会说话的骸骨，叶晨却并没有显出意外来，她开口问道：“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那具骸骨说道：“我叫释杀，是巫女殿下麾下的一个军官，特在此镇守罗比殿。”

    一个可以交流的……额，鬼？见它似乎并没有一个瞬移过来然后将自己脑袋拧断的兴趣，陈晓曦紧张的心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了生命危险后，陈晓曦颇有兴致的观察起这具骸骨来，正面一个厉鬼，这可是个难得的经历，让她有些失望的是，那个鬼看起来一点儿都不“酷”，它在外表上没有什么变化，说话的时候那个骨头下巴也没有动，只是本来雪白的骨头上面隐隐约约蒙上了一层灰。

    那个叫释杀的家伙继续说道：“巫女殿下发布御令，说后世会有有缘人来获取她留下的奥秘，继承她的衣钵，不过要通过我这个罗比殿，还要经历一番考验。”

    它的话音刚落，整个罗比殿就充满了肃杀的气氛，仿佛来到了古战场，隐隐可以听到忠魂烈骨的厮杀之声，陈晓曦忍不住退后了一步。

    释杀厉声问道：“何为兵？”

    什么？陈晓曦满脑子的问号，他说的什么意思？这时，叶晨站了出来，对答道：“兵者，国之大事，社稷之重器。”

    释杀问道：“将在外，不服君命，当如何？”

    叶晨答道：“忍。”

    释杀问道：“将握兵权太盛，当如何？”

    叶晨答道：“国不可仅有一将。”

    释杀说道：“将才难求。”

    叶晨答道：“求胜需将才，练兵庸才亦可。”

    释杀问道：“将在外，有人言之将反，当如何？”

    叶晨答道：“不必理会。”

    释杀问道：“若确有其事，当如何？”

    叶晨答道：“着军械以备，归而削之。”

    释杀问道：“将势大，当如何？”

    叶晨答道：“阴削之。”

    释杀问道：“何以将兵？”

    叶晨答道：“兵属君。”

    释杀问道：“何以将将？”

    叶晨答道：“将乃臣。”

    释杀问道：“将若不臣，当如何？”

    叶晨答道：“当亲自为帅，将才先锋。”

    说到这里，释杀突然发出爽朗的笑声，说道：“这位小姐不愧是个可以将将的人物，你已经通过了我的考验，看到第二幅画了吗？巫女殿下的那个位置后面藏着出去的线索，将画抹掉就可以看到了。”

    这算是通关了？没想到挺简单的嘛，陈晓曦心中想到。

    叶晨来到了第二幅画面前，戴上手套，墙上的壁画已经腐朽的很严重了，她不敢抹，只是轻轻的按了按，壁画确实有些凹凸不平，下面似乎还真的藏了什么东西。

    明明只是一个骨头架子，但陈晓曦似乎感觉到了释杀的阴魂正用一种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叶晨。但叶晨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她转过身来，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问道：“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释杀老先生。”

    释杀说道：“但说无妨。”

    叶晨指着画中踩水族巫女身边的侍卫问道：“为什么离巫女殿下最近的侍卫身上只携带者短刀弓箭？”这确实有些奇怪，作为重要人物身边的侍卫，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杀伤敌人，而是关键的时候用来挡箭的，所以侍卫都是刀剑兵，从没有听说过亲卫队都是弓箭手的，除非……

    除非踩水族的士兵普遍都是弓箭手，他们已经习惯了用弓箭作为武器，甚至连选拔出来的亲卫也都保留着这个习惯。据史料记载，踩水族是个弱小的族群，他们的青壮很少，这时候，用弓箭这种远程杀伤武器确实可以避免在打猎的时候有多大的伤亡，所以这个推断还是挺有道理的。打猎的时候可以全都是弓箭手，但和其他族群发生战争的时候，这种单一的兵种是无法构成稳固防线的，这也是踩水族弱小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叶晨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对释杀说的话只信了一两分，虽然只剩下个骨头架子，但还是可以很清楚的看出，释杀生前受到过很多的箭伤。这么一来，释杀很可能根本不是什么巫女殿下的勇士，而是踩水族的敌人，甚至就是那个“虎头人”。

    “这……”释杀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叶晨也没打算听他的回答，她右手一挥，将第二幅画中的那个虎头人抹去了，与此同时，释杀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魂飞魄散了。果然，这幅画没那么简单，画像中很可能封印着释杀的灵魂。

    叶晨来到释杀的骸骨面前，轻轻一笑，它生前估计是个领兵的人，对于阴谋诡计的算计还是不太在行呀！叶晨将石案上的那个小巧的令旗拔了出来，她刚开始的时候就感觉这是个好东西，只是担心这是镇压释杀的法器，不敢乱动，现在释杀已死，这东西自然就归自己了。

    叶晨刚把令旗拔下，砰地一声巨响，罗比殿的入口处落下一块巨石，将门封死了，于此同时，整个大殿开始摇晃起来，似乎马上就要坍塌了。

    倒霉！叶晨暗骂了一声，这就是她最不喜欢到地下探险的原因，不管是因为机关还是自然的腐蚀，这种古老的地宫都有坍塌的危险，被埋在了地下，那就多大的本事都没用了。

    “找出口！”叶晨喊了一声，一脚把释杀的骸骨踢开，检查这把石椅，与此同时，汉斯则在四面墙上敲敲打打，看能不能找到薄弱的地方。

    当检查到墙上第四幅画的时候，敲击的声音终于不那么沉闷了，汉斯喊道：“这里比较薄。”

    这时候已经有石块往下落了，叶晨直接说道：“炸。”

    汉斯从背包里拿出了几根**，但光滑的墙壁上根本没有分析，只能用胶带粘在上面，然后直接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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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泥淖中的古书（13）

﻿砰地一声巨响在陈晓曦耳朵边炸响，她感觉自己现在眼前全闪着金星，也没有人管她，也没有人提醒她，晓曦只看到汉斯从背包里掏出了几个东西，贴到了墙壁上，然后就是满脑子金星了。

    烟雾还没有散去，但凭声音，叶晨知道他们成功的炸开了一个通道，她几步跑了过去，一把拽住还在愣神的陈晓曦，蹿了进去，汉斯还是断后，他刚刚跑进去，大块的石头就砸了下来，很快就填满了整个罗比殿。

    通过汉斯炸开的那个豁口，叶晨他们来到了一个半米多高的圆形隧道里，应该是这个地下宫殿的排风口。

    叶晨把耳朵贴在隧道壁上听了一会儿，才松了口气，刚才的塌方并不是结构性的，应该是一种机关，整个地宫的整体结构并没有遭到破坏。

    三人稍微喘了口气，就要为自己找一个出路了，叶晨还是爬在了最前面，汉斯断后。

    在这种狭小黑暗的环境中，以这么一种不舒服的姿势爬行，不但要消耗大量的体力，更要承受强大的精神压力，陈晓曦也不知道自己爬了多久，但总归有一个多小时吧，虽然她尽量将自己的袖子拉长，护住掌心，但手掌还是被磨破了，渗出了一滴滴的血珠。而且她一前一后，叶晨和汉斯的体力都惊人的好，哪怕速度都没有一点儿变小，陈晓曦只能忍受着钻心的疼痛，努力的往前爬。

    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听到了陈晓曦的闷哼，叶晨停了下来，说道：“稍微休息一会儿吧，大家吃点东西。”

    叶晨的这个命令如天籁般传到了陈晓曦的耳朵里，她直接瘫在了地上，再也不想动弹了。

    为了缓解长时间的黑暗环境给大家造成的心理压迫感，叶晨还拿出了一个荧光棒放在了地上。虽说开饭了，但这种环境下生火是别想了，他们只能就着冷水吃下干粮，这时候，陈晓曦带的美味牛肉干终于排上了用场，她分别递给了叶晨和汉斯一袋子牛肉干，热情的说道：“这是我带的干粮，这次大家吃我的吧。”

    叶晨接了过来，道了声谢，就默默的吃了起来。借着微弱的荧光，陈晓曦看到叶晨再用一种有些奇怪的方式进食，她吃了一大口压缩饼干，才吃一口牛肉干，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叶晨是在尽量的节省，干吃这种压缩饼干是很难下咽的，就着牛肉就好多了，而且晓曦还发现，叶晨和汉斯喝水的时候都极其小心，不会让一滴水落在地上。看着自己只剩下半包的牛肉干和因为喝水太猛而溅到地上的水渍，晓曦才知道自己和专业的探险者的区别到底有多大。

    自己终于不是单纯的索求者了，所以陈晓曦的性格也恢复了开朗，吃完饭后，她对叶晨问道：“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叶晨想了想，说道：“刚才我们看到的四幅画是表意画，虽然画的好像跟打猎似的，但其实描述的是一场战争，一方是踩水族巫女带领着她的勇士，另一方是以虎为崇拜图腾的强大部落，被拟画成了虎头人，之所以这么说主要要看第四幅画，得胜归来的勇士腰间挂着一个圆圆的东西，虽然有些模糊看不清了，但我猜那应该是人头，古代部落之争，将敌人的人头挂在腰间是一种常见的显示勇猛的方法。当他们意识到将敌人杀死不如将他们抓起来作为奴隶收益更高的时候，就从原始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这些课本上你也都学过的。”

    稍稍休息了一会儿，他们又开始在这个隧道里爬行了，在开始前，叶晨还给了陈晓曦一个手套，晓曦戴上后才发现，这个皮手套内部衬着一层棉绒，手感很舒服，当然，如果有充足光照的话，她还会发现，在手套的外表面，还用坚韧的金属丝织着一层网，凭借这层金属网，像刀刃什么的根本没办法把这种手套割破。

    这次没爬多久，叶晨突然停下了，她看着一个岔路口自己做下的标记，脸色有些阴沉的说道：“我们在兜圈子。”

    之前一直是叶晨在前面引导方向，遇到岔路的时候也是她做出的选择，这时候，她发现自己绕了个大圈，又回到了原点。

    “是不是这里的地形的影响。”陈晓曦说道，在黑暗中，人是无法走出直线的，何况在这种狭小的隧道里。

    “对了，还有指南针。”陈晓曦突然喊道，但当她拿出自己带的指南针的时候，却发现指针在乱转。

    叶晨不用看也知道，指南针是完全没用的，这里这么浓重的阴气，不时的还会看到一些无意识的阴魂在他们旁边转悠，绝对会干扰指南针的使用的。

    “这不是因为环境，我的方向感不会有问题的，我们遇到了鬼打墙。”叶晨冷冷的说道，一定有阴鬼在干扰她的方向感，要不然就算有偏移，也不会兜成个圈子。

    “注意一下，跟紧我。”说完这句话后，叶晨身上开始散发出一种浓郁的阴气，明明没有什么空气流动，但跟在她身后的陈晓曦还是感觉到了一阵阵的阴风，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自己前面的是个死人，而且是个已经死去很久的人，这是作为一个生者对死亡的本能感受。陈晓曦强压住内心的恐惧，战战兢兢的跟在后面。

    散发出浓烈死亡气息的叶晨就可以勘破这些低等阴鬼设计的鬼打墙了，一个小鬼还对着叶晨做鬼脸，直接被她一巴掌拍散了。又爬了两个多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

    在他们的正上方，有一个三米多高的竖井，上面似乎是被一个石板压着的，竖井很光滑，人根本没办法借到力。

    “现在怎么办？”陈晓曦靠坐在那儿，气喘吁吁的问道。照例，没人在意她的问题，当她看到汉斯从背包里拿出的东西后，眼睛忍不住瞪的溜圆，他们探险还真的什么都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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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泥淖中的古书（14）

﻿汉斯拿出来的东西类似于……嗯……皮搋子，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吸盘，他不知道从哪儿掏出块布来，认真的在竖井壁上擦了擦，然后把那个吸盘摁了上去。就这样，接着吸盘的助力，他一步步的爬了上去，爬到了顶上借着嘴里咬着的荧光棒观察了一会儿，他才跳下来，说道：“上面是块石板，费点儿劲儿可以推开的。”

    叶晨闭着眼想了想，说道：“嗯，你先上去，再把我们拉上去，注意一下，上面有人。”

    汉斯正在收拾绳索的手顿了一下，问道：“有多少人？”

    叶晨说道：“只有两个。”

    “那么……”汉斯不确定的问道。

    “直接杀了。”叶晨语气淡漠的说道，对于上面的那两个人的来历，她有些猜测，但却不是很肯定，不管怎么说，凡是现在在这个地宫的人都是搅局者，搅局者都该死！

    汉斯虽然有些别的想法，但也还是遵从了叶晨的吩咐，他倒不是说怕杀人，只是在这种环境中，有时候会比较避讳见血。据他那位东南亚的朋友说，在阴气太重的地方，杀人时飚出的热血可能会引发阴鬼暴动，变为厉鬼，在一些极端条件下，杀掉的人说不定会直接化身为鬼，那就更麻烦了。但现在，自己的雇主这么说了，那自己就照做吧，对于神秘东方文化中的阴魂厉鬼之类的，叶晨也算是个专业人员了，这在佣兵的圈子里是很有名声的，她既然这么说，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汉斯检查了下自身的装备，接着墙壁上的吸盘，几步爬了上去，用一根棍子撬开了条缝隙，这时他也听到了上面人的说话声，根据声音判断，两人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他们这群人，而且一个离他比较近，一个比较远，他们在用当地的方言谈论，汉斯能听懂普通话已经算不错了，方言之类的就完全无能为力了。

    汉斯膀子一用劲，将那块石板掀开，也没有看，凭借刚刚通过声音的判断，向可能有人的方向甩过去了三把飞刀，然后右手抽出匕首，护住头，朝离他比较近的那个家伙滚了过去。

    看到从地下突然冒出来个人，那家伙也不慌张，抄起手边的砍刀就劈了过来，汉斯用左手抓住刀刃，右手捅向了那家伙的心口，刀尖划破他的衣服的时候，汉斯感觉手感有些不对，他反手一撩，斜着划破了那家伙的咽喉。

    房间里的另一个人看到几个眨眼自己的同伴就死了，倒也果断，直接跑了，汉斯开门追过去的时候，已经不见了踪影，他也没有贸然独自去追击，而是回头把叶晨和陈晓曦拉了出来。

    叶晨上来后，微微眯了下眼，这个房间的墙壁上点着几盏油灯，光亮还不错，她首先检查了下被汉斯杀掉的那个家伙。

    那家伙一身当地人的打扮，样子平淡无奇，隐约有些眼熟，但到底在哪儿见过叶晨就记不清了，应该是在镇子上闲逛的时候看到的路人吧，最特别的是他衣服下面衬的那件防弹衣。

    汉斯走过来看了看，说道：“这应该是北边那边的货。”他说的“北边”指的是俄罗斯。

    叶晨用匕首在上面用力划了一下，连条痕迹也没有，她站起来说道：“这玩意儿可不便宜呀。”这种军货，除了有门路外，还得有钱，这么一件高级防弹衣，怎么说也得好几万刀。

    汉斯想了想，说道：“我听说最近北边那边有人在金三角活动，他们那儿缺白货。”

    叶晨笑了笑，说道：“从这里走货？没想到这几位玩得还挺大的呀，算了，不管他们了，还是考虑咱们的事吧。”

    叶晨他们也不敢在这里多待，稍微收拾了下就离开了。在地下的隧道里转悠了半天，叶晨也不知道他们到哪儿了，而且这地方笔记上也没有一点儿记载，只能凭着感觉走。这片区域好像个迷宫，每个房间都有好几个门，互相牵连，构成了个大网，稍微绕了一会儿，陈晓曦就完全丧失了方向感了，只能跟着叶晨走。

    叶晨现在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之所以还这么信心满满的带路，主要靠对阴气的感触，她多少能够感觉到阴气浓薄的变化，这给她提供了一个方向。

    感觉已经离那个房间比较远了，叶晨他们才停下来，找到了一个石屋，已经走了十几个小时了，他们打算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在这个小房间里布置好陷阱，吃了点儿东西，都很累了，大家也没心思去闲聊了，安排好守夜的人，叶晨和陈晓曦就钻进了睡袋里，头刚刚沾到枕头，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叶晨感觉有个毛茸茸的东西在拱自己的手，她现在正睡的舒服，实在不想搭理那东西，但它颇为顽强，锲而不舍的在叶晨手心乱蹭。

    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叶晨一把把那小东西抓住，拿到了眼前，才把眼睛微微睁开了条缝。在她手上的是个风干的人头，好像还是个女人头，但它的五官都凑到了一块儿，皮肤上有着深深的褶子，什么都看不清了，唯有一双猩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叶晨。

    叶晨叹了口气，她就知道，在这种阴气很重的地方睡觉是会出问题的。睡觉的时候人的心跳平缓，阳气减弱，而且精神比较松懈，对外界没有太强的防备，很容易被这些阴魂侵入内心，如果通俗点儿说就是——做恶梦，当然，叶晨现在的状况比做恶梦更严重，她相当于已经陷入到了一种幻境中。

    自己现在身上死气沛然，果然更容易招惹这些东西，叶晨把这个风干的人头随手扔了出去，往睡袋里缩了缩，继续睡觉。只不过是幻象罢了，不用在乎，现在还是睡觉最重要。

    PS：感谢十月花意迟的评价，感谢大王叫我去捉虾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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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泥淖中的古书（15）

﻿好在那个人头没有再折腾，叶晨下半夜算是睡了个好觉。虽然是在完全没有阳光的地下，但凭借着自己的生物钟，叶晨还是在早上六点半的时候准时醒了过来。

    这时候汉斯正在用小锅煮东西，大家吃完后继续赶路，叶晨凭借着她对阴气的感知来带路，走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走在她后面的陈晓曦突然拍了拍叶晨的肩膀。

    叶晨扭过头来问道：“怎么了？”

    陈晓曦左右看了看，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说道：“你看看我是谁？”说话间，她用手抓住自己的鬓角，一把把自己的整个脸皮撕掉，露出了一个还挂着碎肉的骷髅脸，冲着叶晨狞笑。

    叶晨没有表情的看着这个有着骷髅脑袋的家伙，一把抓住它的手腕，往自己怀里一拉，两人一个踉跄，都移了一步，就这一步，叶晨迈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这里山色烂漫，鸟语花香，杨柳轻拂，清潭如鉴，叶晨站在一叶扁舟之上，脸色有些阴沉，她本来打算把那个扰人清梦的家伙拖进自己的幻境中，没想到失败了。

    突然，一声破空之声，叶晨的背部被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鞭子的力道极大，很快，她的背上就浮现出一道紫青的伤痕，叶晨微哼了一声，没有管身上火辣辣的痛，闭上眼睛，用意识去感应那个无形的铁鞭，这毕竟是自己构筑的幻境，想要躲过她的追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叶晨刚刚有些眉目的后，又挨了一鞭子，剧烈的疼痛差点儿打断了她的追踪，很快，叶晨就遍体鳞伤了，身上尽是紫肿的鞭痕。

    就在叶晨快要确定那根铁鞭位置的时候，心神发出了一阵预警，她睁开眼睛，双眸散发出冷冽的寒气，此时清澈透明的湖水变的稍稍有些浑浊了，这是那个骷髅人在入侵她的识海，这绝对是犯了叶晨的大忌，哪怕将九层封印全部打开，哪怕这次探险失败，她也绝对不允许有任何人来窥探自己的内心世界。

    叶晨直接唤出了死神权杖，黑色的长发无风飘扬，搬来晴朗的天空变得一片漆黑，仿佛一瞬间进入了深夜，她将自己左手腕上戴着的手链褪了下来，扔到了空中，九颗珠子熠熠生光，镶嵌在了夜空中，好像璀璨星辰，其中有两颗特别的明亮。九颗星辰斗转，湖中倒影星移，道道星光闪射，将这方世界完全笼罩了。

    这时，虚空之中出现了四件兵刃，鞭、戟、剑、弓，兵刃上都绘有奇异雕文，充满了蛮荒气息，上面锈迹斑斑，有些还沾染着腥臭的血迹，样式古朴，甚至称得上简陋。这四件兵刃自主挥舞，将星光一一打落。

    这样还不能把它给逼出来？叶晨在虚空中连抓了三把，整个幻境中的地形发生了巨大变化：东方出现了一片鬼林，林中鬼影时时闪现，入其中者必将心神错乱，被厉鬼入体；南方出现了浅红色的痛苦之焰，此火不烧皮肤骨肉，只灼烫其精神，入其中者三魂六魄都将被烈焰灼烧，承受无尽痛苦；北方出现了一汪黝黑腥臭的深潭，潭水之中遍布毒虫瘴气，触之肌肤溃烂，穿肠入骨；只有庚金之位的西方什么也没有。在自己的这片幻境中，叶晨终于用出了这一招，借助自己三个队员的力量，布下了这个阵法。

    这次终于有了效果，叶晨前方的虚空之中，一个身披斗篷的骷髅头踉跄的跌落下来，它桀桀笑了几声，说道：“小丫头果然厉害，算你走运，让你见识一下我家老祖的煞气。”说完，将一捧灰蒙蒙的气团似的东西抛了出来。

    这团煞气虽然样子很不起眼，但其中蕴含的力量却极其强大，所到之处，空间都已经不稳定了，整个幻境世界眼看就要被这团煞气给压塌了，平静如鉴的湖水开始出现阵阵涟漪，很快，水的波动越来越大，像是被煮沸一般，水花四溅，于此同时，这里刮起了风，风越来越大，甚至将湖边的几棵垂柳都连根拔起了。

    叶晨深深的锁住了眉头，天空中夜色更深了，她的两个耳钉散发出璀璨的光芒，东边天际泛出了一阵鱼肚白，一轮通红旭日冉冉升起，西边天际出现了一片光晕，一轮明月拨云而出，日月轮回，时光荏苒。

    叶晨大喊一声：“日月穿梭，死亡永恒！”出招前大喊一句，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调动自己的精神力量，叶晨一般是用不着这么做的，但现在她快被逼到死角了，而且她对这个招式并不熟悉，不得不用这种方式来自我暗示。

    ……

    头部的一阵剧痛让叶晨醒了过来，她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坐了起来，刚刚在幻境中的那场交锋不但逼她又打开了三层封印，而且还对她的精神世界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看到汉斯还在尽职守夜，叶晨说道：“你先去睡吧，这里没事了。”

    汉斯犹豫了一下，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晚上睡觉的时候没人守夜让他总感到不安，虽然他确实感受到了，就在刚刚，从进入地宫就一直压在心头的那种压抑感突然消失了，那种莫名的阴冷之气也没有了，自己感觉舒服了很多。

    见状，叶晨说道：“你别管了，下半夜我来守夜。”说着，从睡袋里钻了出来，从背包里拿出个毯子裹在了身上。

    汉斯也不好再坚持了，毕竟明天还要继续赶路，他点了点头，钻进了自己的睡袋里。

    守夜是很无聊的事，叶晨已经把这一区域的最大的厉鬼给击杀了，现在只要防备着那些来搅局的家伙就可以了。闲得无聊，叶晨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骷髅头，这是她击败那个打搅她睡觉的家伙获得的战利品，这个骷髅头很小，只有她拳头那么大，看起来并不是骨质的，反而更像是水晶研磨打造而成的，晶莹剔透，在火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叶晨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清楚这个东西到底是用来干嘛的，它其中充斥着某种力量，但自己根本无法调动起来，而且这东西精致小巧，但叶晨确实没有随身带着一个骷髅头的习惯。

    叶晨想了想，还是收了起来，就算自己用不了，还可以卖出去的嘛，等回到空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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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泥淖中的古书（16）

﻿刚刚在幻境中的那场交锋对叶晨的精神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火堆旁边坐了一会儿，她就觉得很困了，脑子晕晕沉沉的，又布置了几个陷阱后，叶晨也没有勉强自己，裹着毯子直接在火堆旁睡着了。

    当汉斯早早起来看到本应该在守夜的叶晨睡的正酣的时候，只觉得一阵心惊肉跳，自己在这么个鬼地方睡觉居然没人值班守夜，实在是太危险了。但毕竟是自己的雇主，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好默默的从背包里拿出小锅，开始做早饭。

    叶晨他们三个在这个迷宫中又转悠了一天，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他们根本走不出去，哪怕用走迷宫最笨的方法，他们也只能回到原点，这里似乎没有出口。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里一定有进出口，要不然开始的时候和汉斯交手的那两个家伙是怎么进来的，但叶晨他们已经仔细搜索过了，却没有任何发现。

    在地下探险就是麻烦多！叶晨忍不住念叨道，要想走出迷宫，还有个暴力的方法，就只直接在墙上破个洞，但在这种地下建筑里，除非到了万不得已，叶晨是不敢破坏建筑结构的，万一不小心损伤到了承重的部分，那他们就被活埋了。上次是实在没办法了，事情又紧急，她才会让汉斯进行爆破的。

    叶晨他们在这里找出口找了三天，还是有些收获的，在一个房间，汉斯发现了一个可能是出口的机关，但那个机关无法打开，好像是被人从外面锁死了。这绝对是件令人绝望的事，如果这个迷宫所有的出口都被人堵死的话，那他们就真的被困死在这里了。

    叶晨他们已经在这里待了四五天了，食物没什么问题，但水却严重告急了。人体对水的需求比对食物的需求更加急迫，而且水不像食物那样，可以压缩精制，可以将很高的热量集中在很小的体积中，再加上这里的地下往往会有丰富的地下河流，叶晨他们带的水并不是很多，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饮用耗费，现在他们的水只能支撑两三天了，这还是在进行节约管制的情况下。

    决不能等到真正山穷水尽的时候，在第四天，叶晨把他们带到了一个

    一个石室前，叶晨说道：“根据我对卦位和方向的推测，这里应该是有一个出口的，一会儿我们进去后，一切听我的指挥，要特别注意的是，没有我的命令，里面的什么东西都不能拿。”

    这个石室是个墓室，说起来这个地下建筑真的挺奇特的，可以说是一个神庙，也可以说是一个宫殿，现在还出现了一个墓室。一开始的时候，叶晨就猜测出这里应该有个出口，但她并没有说出来，因为这里有着浓郁的煞气，这个墓室并不是用来安葬死者的，而是被人用来炼尸兵。墓室设计到煞气这么重的地方，尸身绝对已经变化为一具僵尸了。僵尸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绝对是个很难对付的角色，再加上自己被迫又连开了三层封印，这个僵尸会变成什么样她也不知道。

    可能觉得气氛太凝重了，陈晓曦开玩笑的问道：“要是我不小心碰到了什么，那怎么办呀？”

    叶晨转过头来，脸色阴沉的对她说道：“我会把你留在那儿给我们争取时间逃跑。”

    陈晓曦没想到自己开玩笑的一句话引来了叶晨如此严肃的警告，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就没有说话了。

    汉斯知道叶晨这可不是在开玩笑，她真的做过那种事。在几年前，那时候叶晨好像也就才刚刚毕业，但已经参加过几次“探险”了，有一次她跟着一个团队去发掘一个古墓。入土之处向来被中国人看重，他们坚信将先祖葬入一个风水宝地会遗泽后世，所以到古墓里探险最主要的危险在于各种机关陷阱，一般不会遇到尸变。但那个古墓不一样，墓主人似乎被人算计了，尽管墓室修筑的很华美，但其风水却极差，被葬在那儿，绝对是想让墓主人永世不得超生。本来这种墓穴是没人去的，太过危险了。但一个客户点名要里面的一个东西，甚至不惜拿出巨额定金，总有人为了钱不惜以身冒险的。

    那个古墓是汉代西域一个小国家的贵族的墓穴，叶晨因为对这方面的文化有些研究，所以也被叫过去了，也就是说一开始叶晨是以一个“文职”人员的身份入队的。在最重要的开棺的时候，出事了，一个年纪轻轻就技术精湛的小伙子有些心浮气躁，在开馆的时候偷偷将似乎是遗落在棺木旁边的一个蝶形玉佩捡了起来，这下好了，本来静静躺着的墓主人尸体突然坐了起来。遇到这种情况，什么都别说，一个字：逃！

    就在这时，叶晨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她一把抓住那个惹事的小伙子的手，拿出一把匕首，把他是手钉在了棺木的边沿。

    他们这种发死人财的人虽然往往被骂作丧尽天良，但其实真正手上沾血的人还是很少见的，遇到这种给整个团队带来**烦的家伙，大家一般也只是骂几句，事后好好惩罚一顿，最多逃跑的时候不管他，让他自生自灭。但像叶晨这样，直接将其弄残，把他留给僵尸，用这种方法来给自己逃跑争取时间绝对是很少见的。大家在逃跑的时候，耳边还响着那个小伙子被僵尸啃噬骨肉时发出的凄惨嚎叫，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叶晨，但这个美丽清秀的女孩的脸色却丝毫不变，依然显得那么淡然，刚才的事似乎并不是自己做的。

    通过这件事，叶晨尽显其狠辣、果断的本性，算是在这个圈子里留下了自己的名声，这是叶晨的成名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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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泥淖中的古书（17）

﻿交代好注意事项后，叶晨第一个走了进去。

    这是个普通的墓室，显得有些粗糙的墙壁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有些壁画，但风化服腐蚀的太厉害了，具体是什么早已看不清楚了，墙角随葬着一些陶瓷器，还有一些散碎的甲片和腐朽的很厉害的青铜武器，房间的正中间是个石制的棺，这个石棺看起来挺粗糙的，表面上也没有什么浮雕花纹，甚至连精细的打磨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周围环境的影响，叶晨从这个石棺上感受到了一种蛮荒和凶厉。

    叶晨仔细观察了下这个房间，本来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暗门之类的，但她转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发现，看来要离开这里，必须要开棺了。

    叶晨虽然不知道开馆后到底会有什么东西跳出来，但她知道自己会面临一场恶战，在这个鬼地方，一具普通的尸体都很可能会化为僵尸，何况这里被布置出这么浓郁的煞气。

    在大战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陈晓曦再次见识到了一个专业的“探险”者的背包里都会有什么东西。汉斯从身后的包里拿出了一大堆的合金管和接头，为了节省空间，这些轻便坚韧的合金管的直径都不一样，可以互相套在一起。在陈晓曦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汉斯用接头把这些合金管组合在了一起，拼出了个盾牌形状的架子，比较粗的管子作为支架，期间交叉着细管。虽然只是个架子，但这个盾牌已经可以阻挡一些猛兽的钝击了，那些狮子老虎又没有什么智慧，牙齿和爪子也伸不进去，而且这个由空心合金管拼出的盾牌很轻，不管是用来格挡还是挥舞，都不需要用多大的劲儿，在高强度的战斗中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体力。

    汉斯只拼出来一个盾牌，他用询问的眼神看了看叶晨。

    叶晨说道：“这个你用吧。”

    汉斯微微苦笑了一声，叶晨当然没有那么好心，拿着盾牌的人是用来引怪的，对付没有智慧的僵尸猛兽之类的，不管是想要逃跑还是击杀，有一个人来吸引其注意力都是个不错的选择。只不过对付一个极煞僵尸和对付一只老虎豹子可完全不一样，汉斯受过专门对付野外猛兽的训练，但僵尸，这种东方中的墓穴怪物他见都没见过，这玩意儿到底会怎么攻击他完全不清楚。

    但既然雇主这么安排了，他也没有反驳的余地，而且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汉斯拿出一个扁平的类似于手表表带的东西，戴在了左手腕上，然后将那个盾牌卡在了上面，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手滑导致盾牌掉落。

    汉斯已经严阵以待了，那么开棺这项任务就交给叶晨了，她拼装了一个同样有合金管材组成的撬棍，猛地一用力，将尖锐的那一头插到了石棺的缝隙中，用力往下压，将石棺慢慢的撬开了。

    陈晓曦紧张的躲在墙角，看着慢慢开启的棺盖，但直到叶晨完全撬开，什么也没发生，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看了看叶晨，人家也不搭理自己。

    虽然什么动静也没有，但通过气息的感知，叶晨知道，棺内正有什么东西在苏醒。过了有大概十几分钟，砰地一声，一个人影飞了出来，待它站定后，汉斯才第一次看到了活生生的僵尸。

    这具僵尸的肤色呈现出一种酱紫色，很干巴，看起来硬邦邦的，身上本来应该穿着一件铠甲，但历经岁月，很多甲片已经脱落了，还有一些嵌在了肉上，看起来颇为狰狞，它的双眼紧闭，鼻子耳朵还都彻底烂掉了，嘴唇也没有了，留下一个空洞的黑洞。

    凭着对生人气息的感知，僵尸朝汉斯跑去，虽然有些不灵活，但速度很快，汉斯紧紧盯着那个朝自己跑来的怪物，两者越来越近，僵尸扬起手臂，直接朝汉斯砸去，汉斯没有闪避，他要试一试这个家伙的力量有多大，汉斯将左手的盾牌微微倾斜，直接抗下了僵尸的这一击。

    汉斯退后了几步，卸下了一些力道，这具僵尸的力量比他想象的还要大，但自己还是可以撑一会儿的，他瞄了一眼自己的盾牌，一些细的合金管已经有些变形了，但主要的支架还完好无损，这样就更没问题了。

    汉斯在这边和僵尸周旋的时候，叶晨直接跳到了石棺里，如果这里还有个出口的话，就只可能存在于这个石棺里了，叶晨嘴里咬着一根荧光棒，借着有些惨绿的光在石棺里摩挲着。过了好一会儿，叶晨才摸到了一个铁环，这似乎是个密道的开关。

    就在这时，僵尸突然变得极其狂躁，它不再用手拍打，而是朝汉斯撞了过去，汉斯连忙躲闪，但来不及了，只要半蹲着硬抗。一个巨大的力量从盾牌上传导过来，汉斯感觉自己飞了起来，后背重重的砸到了墙上，自己快要散架了一般，全身的骨头都在痛。

    叶晨从石棺里站了起来，那个铁环太重了，她拉不起来，想要用那个撬棍将铁环撬出来。她刚刚探出头来，就看到那具僵尸朝自己冲了过来，此时叶晨身上也没有什么防御武器，真要被僵尸打一下，估计半条命就没了。

    看着飞快逼近的僵尸，叶晨也来不及思考，她拿出了一把银色的手枪，砰砰砰，朝僵尸开了三枪。

    僵尸的皮肤骨骼很硬，即使特质的穿透力很强的子弹也没有射穿它，不过强大的冲击力还是推得它连连后退，汉斯也缓了过来，见叶晨已经动枪了，他也掏出了把手枪。

    他们手里有枪！陈晓曦不停的在心中呐喊，他们带枪来干什么，这只是一次探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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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泥淖中的古书（18）

﻿汉斯也拿出把手枪，朝僵尸的大腿部开了几枪，这时候叶晨已经从石棺里跳出来了，僵尸也就不管她了，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个上跳下窜的家伙身上。

    见汉斯在和那个僵尸僵持，叶晨小心的从地上捡起那个撬棍，重新跳回石棺里，以最快的速度将那个铁环撬开，石棺中部出现了一个洞口，下面黑洞洞的，也不知道有多深，叶晨也不敢贸然消下去，折了一个冷焰火扔了下去，焰火照亮的范围很少，但她总算是可以估算出高度了，下面好像是个桌子，距离洞口只有两米多高，叶晨松了口气，她抱着自己的背包，也没搭理还在上面搏杀的两个同伴，直接自己跳了下去。

    好在陈晓曦又心理准备，她知道在这种逃命的关键时刻是没人管自己的，在叶晨跳入石棺后，她也迂回着跑到石棺旁边，看到石棺里有个洞口，她也缩着身子跳了下去。

    眼看着自己的两个同伴都消失在石棺里，汉斯有些着急，他知道，叶晨会在下面等自己，但她绝对不会等太久。汉斯也不管了，他拼尽全力将那具僵尸推开，连滚带爬的朝石棺跑去，他刚刚跑了几步，背部感受到一个猛烈的锤击，这一下已经伤到了内脏，汉斯感觉他的自己的内腹一阵剧痛，但这一击也将他送到了石棺的边缘，他忍住剧痛，跳进了石棺里。

    这也是个小小的石室，中间是一个石桌，旁边的石椅子上还坐着一具骷髅，叶晨轻轻跳下后脸正对着那具骷髅，开始她还被吓了一跳，但当她意识到这只是一具普通的白骨后也就不在意了，她小心的走到已经烂透了的木门前，朝外面看了看，外面是个走廊。

    没过多久，陈晓曦也跳下来了，她的动作就不像叶晨那么轻盈了，几乎是摔下来了，还好不断高，她也在空中调整了下姿势，但还是滚落在了地下，将那具骷髅给打散了。当陈晓曦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堆白骨中间，怀里还抱着一具骷髅的时候，忍不住想要尖叫，但还是硬生生的咽下了，因为她看到叶晨眼中的警告和杀机。

    等了又五六分钟，汉斯才跳下来了，此时的他很狼狈，衣衫不整，特别是背部的衣服已经完全碎裂了，甚至坚韧的防弹衣上都出现了五道深深的痕迹，汉斯的嘴角流着血，左臂还骨折了，小臂是一种不自然的扭曲状态。

    见人已经到齐了，叶晨喊道：“跑！”说完，就率先朝外面跑去。

    汉斯刚刚稳住了身子，见叶晨已经跑了，他咬了咬牙，将嘴里的那口血吞下，跟着跑了出去。在这次探险中，陈晓曦的反应也练出来了，这时她也不需要有人提醒，在叶晨喊出那个字后，她就朝门口冲出去了。

    外面只条长长的走廊，叶晨边跑边把一些东西扔在了地上，跑在最后的汉斯一看，这是些小小的手炮，那些手炮的捻线很短，在点燃后估计几秒就会爆炸，汉斯的额上冒出一层冷汗，他拼尽全力往前一扑。即便如此，汉斯仍然感受到了弹片打到背部的剧痛，好在这些手炮的威力不是很大，这应该是叶晨准备的特种武器，手炮爆炸后，一股浓烈的烟雾升腾出来，烟雾的味道很怪，有些腥臭，也有些香甜，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

    这的确是叶晨准备的，里面有黑狗血，黑驴蹄子等辟邪之物，更重要的是，这里掺着她自己的血，将这些东西混匀晒干，磨成细粉就可以了，叶晨用到这个主要是为了遮蔽他们这些人的生气，要不然留下活人的气息他们永远也逃不掉。

    这次跑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叶晨才停下来，陈晓曦直接趴在了地上，而一向体力过人的汉斯在猛地停下后，直接跪在了地上，站不起来了，他本来就身负重伤，又背着巨大的背包，负重急速跑了一个多小时，他已经有些眩晕的感觉了。

    叶晨也在剧烈的喘气，她坐在地上，换了一会儿，对陈晓曦说：“你不是学医的吗？去处理下他的伤口。”

    陈晓曦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叶晨说的是自己，她有些茫然的点了点头，拖着酸痛的腿来到汉斯旁边。汉斯的伤势确实很重，左手臂确实骨折了，背部的伤势也很重，虽然防弹衣的质量很好，但巨大的冲击力完全作用到他的背部，当他脱下防弹衣的时候，里面已经血肉模糊了，汉斯最里面的那层背心是陈晓曦用剪刀剪下来的，布料和血肉粘在一起，根本脱不下来。

    这些伤势很可怕，胆小的人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但处理起来还算容易，但最让陈晓曦担心的是：汉斯的一根肋骨折了，好在断骨没有插到肺里，这种情况下也无法做手术，只能稍稍做一些固定。

    替汉斯处理完伤口，陈晓曦跑到叶晨旁边小声说道：“他恐怕不适合继续探险了。”

    叶晨微微眯起了眼睛，也不知道在考虑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加把劲儿在走一段，这里实在不适合休养。”他们现在在一个大溶洞里，很空旷，周围一点儿遮蔽掩盖的地方都没有，确实不适合病人休息。

    虽然感觉汉斯这样实在不适合走动，但叶晨说的确实有道理，陈晓曦点了点头。三人又休息了十几分钟，就起身朝前走去，断断续续的走了几个小时，他们才找到了一个洞穴，叶晨进去探查了一番，洞穴并不是密闭的，在另一端还有个出口，而且就在不远处有条地下河，是个不错的驻扎地。

    汉斯的伤势太重，一些事情就得陈晓曦来做了，她拿着小锅去地下河里舀了点儿水，开始学着汉斯之前做的那样煮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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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泥淖中的古书（19）

﻿陈晓曦拿着个小锅去舀水，这个有些狭小的溶洞里就只剩下了叶晨和身负重伤的汉斯，两人的影子在跳动的火苗映衬下，不断的舞动着，仿佛是两个张牙舞爪的厉鬼在他们身后怒吼。

    就在陈晓曦刚刚走后，汉斯似乎感觉有些不安，他挪动了下自己的垫子，坐的离叶晨远了一点儿，还微微调整了下姿势，让自己的双手摆在更方便的位置上。

    做完这个动作汉斯就后悔了，这个动作的针对性太强了，可能是因为重伤的身体让他的思维出现了松懈，没有那么警觉了，他竟然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完全表露出来了。汉斯的身子有些僵硬，额头上沁出了滴滴汗珠，他转了下头，故作随意的看了眼叶晨，自己的雇主正在火堆旁闭目养神，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见叶晨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动作，汉斯小心的舒了口气，还好还好，她应该没有发现，自己还是有机会的。

    很快，陈晓曦就回来了，她学着汉斯之前做的那样，水烧开后，把肉干切成丁，直接放到热水里煮，等肉快熟了的时候，晓曦又从汉斯的背包里拿出了几块压缩饼干，只是她没想到这玩意儿这么硬，她费了很大劲儿才把它们掰成了几块，扔进了锅里，快要做好的时候叶晨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些调料包，抖了一点儿进去。又过了十几分钟，估摸着饭已经好了，陈晓曦把盖子打开，一股浓郁的肉香味扑面而来，她抽了抽鼻子，闻了几下这种香甜的味道，迫不及待的拿出了自己的饭盒，首先给自己舀了一碗。

    做这种饭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即使从不下厨的陈晓曦也做的有模有样的，她也顾不上烫，美美的喝了一大口，满意的呼出一口气。这么高强度的奔跑逃命，她早就饿了，感受着自己的胃慢慢饱胀起来，真是幸福呀！

    吃完饭后，叶晨开口说道：“我们先在这里待一段时间，探察一下周围的环境再决定怎么办。”

    待一段时间？陈晓曦脑门上出现了一个问号，看到负伤的汉斯后她才恍然大悟，应该是为了照顾伤员吧，不过就几天对于这么重的伤也没什么用呀！

    吃完饭大家围坐在火堆旁边，之前不是在逃命就是在忙碌，现在坐下来陈晓曦才发现这个小溶洞有个问题，它虽然位置隐蔽，而且方便逃跑，但有个问题，太冷了。可能正是因为有多个出口，而且是连通着的，溶洞里一直有一股风，也不知道从哪儿过来的，带着浓重的潮气和湿冷，吹在身上冷气直接往骨子里钻，她忍不住朝跳动的火堆旁凑了凑，火焰的温暖多少驱散了一些寒气。陈晓曦看了眼叶晨，可能是觉得溶洞的壁上湿气太重，叶晨铺了个毯子，靠在了自己的背包上，闭着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三个人谁都不说话，叶晨和汉斯是没兴趣，陈晓曦是不敢，就这么无聊的坐了足足有一个小时，陈晓曦终于忍不住了，她拿出自己的睡袋，铺在了火堆旁边，看了眼依然面无表情的叶晨，还是将那句晚安咽了下去，钻进了睡袋里。

    接下来汉斯也困了，本来受伤的人精神就不会太好，再加上为了能让他睡个好觉，陈晓曦在睡前还给他打了一支止痛针，现在他已经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重了。

    看着陷入熟睡的陈晓曦和汉斯，叶晨终于睁开了眼睛，墨色的双眸中散射出浓烈的杀机。自己太大意了，没想到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定时炸弹，自己之前居然丝毫没有察觉到。

    就在刚刚，陈晓曦去舀水的时候，汉斯近乎下意识的做了个防备的动作。之前汉斯也表现出很强的警觉性，但叶晨一直以为这是一个老佣兵的生活习惯，他们毕竟会经常处于危险之中，对外界有所防备很正常。但这次，叶晨清楚的感觉到，汉斯的敌意很明确，他并不是在防备周围可能出现的危险，而是在防备自己。他们之前并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地方，他为什么会对自己有敌意？而且这种敌意隐藏的很深，要不是他受了重伤，精神防备有些松懈，恐怕还不会表现出来。

    汉斯和自己并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他对自己产生敌意的唯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那张死契。叶晨花了比平常高出十倍的价钱来雇佣一个佣兵参加一次探险，这种探险往往是极其危险的，很可能在探险的过程中汉斯会被牺牲掉，很显然，汉斯并不想死，他也没做好去死的准备。要想让自己活下来，最好的结局当然是他和雇主都活下来，这次探险有惊无险，这样皆大欢喜，但这种情况也是最不可能的，如果这次探险容易的话谁会去花这么大的代价去雇佣死契佣兵。在死亡的威胁下，汉斯估计是想出了另一种可能，雇主死了，他活下来了，凭借叶晨给他家人的巨额佣金，再加上他丰富的冒险经历积累的人脉和手段，想要隐姓埋名找个地方隐居下来并不困难。在这个深山老林的地下溶洞里，死一个人有谁在乎，而且之前叶晨需要雇佣一个死契佣兵，说明这次探险的风险本来就很大，一不小心全军覆没也算正常，没人会怀疑到已经金蝉脱壳的汉斯。

    汉斯根本没有签订死契的资格，他并不是那种可靠的人，但就这么一个人却被介绍为拥有高尚人格的死契佣兵，这样想的话，不想让叶晨活下来的就还有另一个人，那就是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安迪，这个多年的老朋友，有着多次成功合作的老伙计。

    安迪……叶晨喃喃自语道，她早该想到，能在这个圈子里混的风生水起的不可能是个单纯善良，乐于助人的家伙，她现在甚至怀疑这出戏本来就是安迪设计的。只要自己死了，到时候就死无对证了，安迪可以分到一大笔钱，而且还保住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他依然是最守承诺的佣兵中介，快活的享受着自己富足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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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泥淖中的古书（20）

﻿美美的睡了一觉后，陈晓曦被一股浓郁的肉香味给唤醒了，她揉了揉眼睛，有些迷糊的看了看周围，从睡袋里爬了出来。叶晨已经早早的起来了，这时她正盘腿坐在火堆旁，用一个长长的勺子在小锅里搅拌着。

    看到陈晓曦醒来了，叶晨说道：“正好，饭已经快好了。”

    叶晨的语气很轻快，完全不像之前的清冷，陈晓曦一个激灵，彻底醒了，习惯了叶晨冷漠的样子，突然变成这样，也不知怎么的，晓曦从心里有些不习惯。

    吃完早饭后，叶晨对汉斯说道：“我带着晓曦去周围看看，你就留守在这里，没问题吧？”

    汉斯拍了拍自己右手边的加长的**说道：“只要有刀在身边，就没问题。”

    叶晨点了点头，背起自己的背包，但并没有朝外走，而是看着陈晓曦和她的背包。陈晓曦被看的有些莫名其妙，愣了一会儿，她才明白叶晨的意思，把自己的背包拿了起来，这样两人才出发了。

    叶晨和陈晓曦走后，汉斯坐在火堆旁边，盯着跳跃的火苗出神，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汉斯马上趴在地上，认真的听了一会儿，眉头紧锁，脚步声已经消失了，显然对方意识到他弄出的动静有点儿太大了。汉斯右手抄起了**，小心的站了起来，后背紧贴着山壁，慢慢的挪到一个火光照不到的角落。他虽然受了很重的伤，但并不代表他丧失战斗力了，就像他对叶晨说的，只要手里有刀，他就无所畏惧。

    汉斯感觉到对方离自己已经很近了，那人快到溶洞洞口的时候反而不再那么谨慎，脚步声也重了很多。很快，一个身材瘦小的人进来了，他走路的姿势很奇特，一颤一颤的，有些戏谑，也有些诡异，看起来像是在悠闲的散步，但其实速度很快。

    那人走到火堆旁，发出了一声尖锐的笑声，看着火堆说道：“汉斯，老朋友来了怎么躲起来了？”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汉斯吃惊的喊道：“比特，你怎么在这儿？”这就是汉斯的那位东南亚朋友，比特，有时候大家也叫他的绰号狗鼻子，他的那个经过特殊训练的鼻子不但能嗅出土层地质，年代朝代，甚至能嗅出灵体鬼物，阴气怨煞，也算是佣兵界一个传奇人物了。

    比特转身看着汉斯，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奇怪表情，说道：“安迪先生有些不放心，这不，让我来看看。”

    安迪！这个名字显然带给了汉斯不好的联想，他脸色变得有些阴沉，说道：“事情的发展可不是像那个家伙所说的那样。”

    比特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说道：“不要紧张嘛，没听说过一句话吗，计划赶不上变化，不用担心，事情还没有超出安迪先生的掌控。”

    他的掌控？安迪现在还以为他能掌控一切？汉斯心中冷笑了一声，换了个话题说道：“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最好不要惹那个女人，怎么你也搀和进来了？”

    比特摊了摊手，无奈的说道：“的确，我说过，最好不要去惹那位美丽的晨小姐，她太神秘太可怕了，但你也知道，我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人，只要有钱能赚，别说一个女人了，就算是诸天佛祖也别想拦着我的路。”

    比特的话让汉斯一阵无语，他贪财的本性汉斯也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自己的这位朋友为了钱真的可以什么都不顾，汉斯问道：“现在你们打算怎么办？”

    比特用手指了指汉斯，又指了指自己说道：“不是你们，是我们，我已经到这儿了，接下来我们一起行动。”

    汉斯摇头说道：“不用了，我现在还是陪在雇主旁边比较好，这样更方便我的行动。”

    比特笑着说道：“这个恐怕不可能了。”

    “哦？”汉斯右手紧紧握住带有锯齿的**，问道：“这句话怎么说？”

    “我的好朋友，你太过敏感了。”似乎听出了汉斯语气中的杀意，比特摆了摆手，坐在了地上，抬起了一只脚的脚底说道，“给你看样东西。”说着，他拿出一支紫外线的小手灯，在紫色的光线照射下，比特的脚底出现了一层幽蓝色的荧光。

    汉斯惊讶的说道：“这是荧光粉？”

    比特将脚放下，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说道：“你答对了，在这个溶洞的出口处的地面上有一层肉眼不可见的荧光粉，我之前就说过，晨小姐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你露出马脚来了。不过说真的，她已经怀疑你了但却没有直接把你杀了，这一点还是让我挺吃惊的，估计她觉得你以后还有点儿用，所以想确定一下，但现在，她已经确定了，有其他人和你接触了。”

    “再给你看个东西。”说完，比特将那支小手灯照向地面，这时汉斯才知道这里的整个地面都铺着一层荧光粉。比特看着汉斯笑着说道：“有了这个东西，你到底走动了没有，去哪儿了，就完全瞒不住你的雇主了。”

    汉斯死死的看着地面，过了一会儿，他恢复了平静，说道：“好吧，咱们走吧。”说完，直接就朝外面走去。

    比特问道：“你不拿自己的背包吗？”汉斯的背包里可是有大量探险用的物资，在地下探险，这种东西绝对不嫌多，多一口食物，多一条绳子，有时候就能捡一条命。

    汉斯停下脚步，语气玩味的对比特说道：“你可以拿着背包出去试试。”

    汉斯的话语中似乎另有他意，但比特并没有去管那些，他直接背起汉斯的背包，有些自负的说道：“你这么说反而引起我的好奇了，我倒要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说完，径直朝外面走去。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比特刚刚走出洞口，哒哒哒，三声清脆的枪声，他的脚前出现了三个小浅坑。

    比特被吓了一跳，他连忙退后了几步，回头对走在后面的汉斯说道：“这是半自动步枪！”

    比特的语气极其严肃，但汉斯只是点点头，说道：“我知道呀，这是半自动步枪的声音。”

    听了汉斯的话，比特气急败坏的说道：“别给我装！汉斯，你别忘了，你就是一条狗，性命还捏在……”比特的话还没说完，一把**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看着带着细微锯齿的刀刃，比特把后半句话给咽了下去，转而用温和的语气说道：“你知道的，这并不正常，安迪只是给了叶晨两把手枪。”

    叶晨所在的地区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而且这东西在探险中一般是用不上，所以叶晨家里是没有枪的，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通过安迪买一些，这次探险叶晨只是从安迪那里买到了两把手枪和五个弹夹，但现在，叶晨手里居然有了半自动步枪，说明她还有别的进货渠道，更重要的是，这似乎也说明了，早在最开始的时候叶晨就怀疑安迪了。安迪这边现在一个重要的优势就是先手，如果叶晨早就对他不放心了，那么这个先手优势就没了，局势的变化将会更加难测。

    汉斯知道比特担心的什么，但他并不认为在探险还没开始的时候叶晨就不相信安迪了，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汉斯知道，叶晨是个对外界极其防备的人，这种人的疑心很大，对她来说，多做几手准备是常有的事，不用这么草木皆兵。

    汉斯笑着说道：“能冷静下来了？这样就很好嘛。”说完，将**抽了下来，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因为有伤所以手有些不稳，**在比特的脖子上拉出了到深深的口子，差一点儿就割断劲动脉了。

    “你……”比特用手压住伤口，愤怒的看着汉斯，但很快，他就笑了，把手拿开，用舌头舔了舔手上的血，说道，“好久没尝自己的血了，味道还是那么好呀，好吧，既然你说没问题，那么咱们就走吧。”

    ……

    溶洞外一个隐蔽的角落，叶晨和陈晓曦看着汉斯和比特走出了溶洞，越走越远，叶晨把手里的步枪受了起来，对现在还出于呆愣状态的陈晓曦说道：“现在只剩下咱们两个了，走吧，去找你的钱哥哥。”

    跟着叶晨走了几步，陈晓曦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那个洞里的背包……”叶晨刚刚用枪警示汉斯他们，不就是想要那个装满物资的背包吗？现在怎么直接走了。

    叶晨的脚步顿了一下，也没有回头，说道：“我可不放心他背包里的东西。”

    PS：感谢醉春风zcf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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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泥淖中的古书（21）

﻿陈晓曦跟着叶晨在这个地下溶洞里转悠了三天，别说钱向了，连个活人都没找到，而且晓曦怀疑叶晨根本不是为了找她们丢失的同伴，她现在虽然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但大致的方向感还是有的，这几天她们明明就是在兜圈子嘛，叶晨重复的在这个区域乱转，似乎在寻找什么，或者验证什么。

    终于，虽然没找到钱向他们，但经过长时间的搜寻，叶晨和晓曦还是找到了两个人，只不过是两个死人。

    叶晨她们来到了一个石室的门前，这里之前她们就检查过了，但今天转到这儿的时候叶晨还是坚持去里面看看。推开门后，本来已经有些漫不经心的陈晓曦一个激灵，彻底精神起来了。在这个不大的房间的正中间，两个人伏倒在地，虽然无法近距离确定，但陈晓曦凭借她的医学知识和一个生者对死亡的本能感知，她知道，这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虽然穿着普通人的衣服，但身上的一些挂饰还是清楚的表明他们是当地人，在他们旁边，还散乱的堆放着几个敞开的背包。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碰到人了，虽然是死人，不过死人也可以提供很多线索的，当初陈晓曦还学过一些验尸的手法，可惜她不是学法医的，验尸，特别是验那些死因奇特的尸的机会很少，这次机会来了，她正打算实践一下自己所学的时候，被叶晨拦住了。

    叶晨一把抓住陈晓曦的胳膊，说道：“别乱动，跟在我身后，尽量照着我的脚印走。”叶晨的语气淡漠而冷静，不复前几天的和善嬉笑，这种语气虽然有种让人难以接近的感觉，但听到这么果断而谨慎的命令，陈晓曦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安全感，进而就是一阵后怕，这几天无聊的生活让她差点儿忘了，这个地下宫殿的危险简直无处不在，自己的心态显然太松懈了。

    陈晓曦小心的跟在叶晨身后，进入了这个房间。走了几步后，叶晨蹲了下来，似乎在察看地面，晓曦也跟着看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除了地上有层淡淡的尘土外，什么都没有呀，脚印因为多人的踩踏，早就乱作一团了。

    就在陈晓曦一片茫然，想要开口询问的时候，叶晨站了起来，拉着晓曦退到了门外，她从地上捡了块小石头子，指作兰花，把石子朝房间了弹了进去。等了一会儿，见什么都没发生，叶晨才算松了口气。

    等她们再次进去的时候，陈晓曦总算知道叶晨刚刚在看什么了，在据尸体五六步远的地方，有一根蛛丝悬垂在距地面大概有十公分左右的位置。这根蛛丝很细，比平时见到的蜘蛛网上的丝要细很多，陈晓曦的视力算很不错了，但也是走到跟前的时候才看到，而且蛛丝澄明剔透，很难被发现。

    蛛丝是蜘蛛为了捕猎所制造的陷阱，当叶晨弹出的石子打断这根蛛丝后，一个大小不超过半厘米的小蜘蛛被惊扰了，它快速的钻到了地缝里。虽然只是瞄了一眼，蜘蛛就消失不见了，但叶晨还是看到，蜘蛛背部的花纹是张人脸，而且似乎是张女人脸，但她并没有在意，这种小虫子身上的花纹各种各样，有时候的确会凑巧构成人脸，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刚刚看到那根蛛丝的时候叶晨吓了一条，她以为这是有人布置的陷阱，好在只是一根普通的蛛丝，在舒了口气后，叶晨和陈晓曦来到两具死尸跟前。

    没有叶晨的允许，陈晓曦也不敢乱动，她只能观察表面。很显然，两人是死于中毒，具体是什么毒，或者是那种类型的毒陈晓曦就完全看不出来了，两人的死亡时间很近，大概是在昨天晚上十二点。

    尸体没什么好看的，而且她也看不出什么来，陈晓曦将注意力放在了周围散落的东西上了。这时，她发现了一个本不应该在这里的东西，他们旁边放着的背包很眼熟，似乎是汉斯的，而且他们身前打翻在地的碗里的东西并不是当地人常吃的米饭、米线，而是压缩饼干。

    陈晓曦指着汉斯的背包，对叶晨说道：“这……这是汉斯的背包。”因为难以相信，她说话有些不流畅了都。

    叶晨点了点头，说道：“是呀，这的确是汉斯的背包。”

    陈晓曦又说道：“他们吃了汉斯背包里的东西……他们是被毒死的。”

    叶晨微微叹了口气，说道：“是呀，本来打算钓条大鱼的，没想到钓到了这儿的两条小虾米。”

    什么意思？陈晓曦愣了一会儿，才恍然，说道：“你是说……”

    叶晨对着陈晓曦笑了笑，说道：“别忘了，那天早上我最早起床的。”

    听到这句话，陈晓曦骨子里一阵发冷，叶晨是最早起床的，在她选出食材来做早饭后，就将汉斯背包里的其他食物给下毒了。

    叶晨之前警告比特不要想着把汉斯那个装有补给品的背包拿走，其实是做一种姿态，因为叶晨不知道安迪那边来了多少人，所以最理想的情况是汉斯他们折返回来取回背包，然后误食毒药，被叶晨一锅端了。但显然，安迪那边的人也很谨慎，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们宁可舍掉这一背包的补给品。但也没关系，游戏才刚刚开始，以后有的玩呢！

    似乎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震惊，陈晓曦找了个问题问道：“这两个家伙是什么人呀？”他们不是在一个尘封已久的地下宫殿探险吗，怎么感觉这里好像进入了很多其他人。

    本来这只是陈晓曦的随口一问，但没想到叶晨还真的回答道：“他们是符异手下的人。”

    又听到一个陌生的名字，陈晓曦问道：“符异是谁呀？”

    叶晨笑道：“他是符老汉的侄子，是一个心比天高的家伙，只不过自身的本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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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泥淖中的古书（22）

﻿符老汉的侄子？陈晓曦只是冒险经验比较少，但并不代表她很笨，在确定符老汉作为他们的向导后，晓曦去镇上打探了一些他的情况，他们是要去深山老林，向导是否可靠关系到他们这一群人的性命，绝对要谨慎。据她所知，符老汉一直孤身一人，也没听说他有什么亲戚呀？陈晓曦疑惑的看着叶晨，但叶晨并不打算做进一步的解释，专心的翻看着散落在地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除了汉斯的那个大背包外，那两个当地人也带着自己的包裹，叶晨想要打开看看，但当她的手接触到包袱皮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快速把手抽回来了。叶晨手上带着一双布制的白手套，她又从背包里拿出了那双皮手套戴上，从地上捡起了一个木根，用它把布包给挑开。

    布包被掀开的一瞬间，一个黑影从里面飞快的跳了出来，死死的咬住了木棍，陈晓曦仔细一看，原来是只蜈蚣。这只蜈蚣呈现一种鲜艳的红色，个头很小，只有五六厘米长，但咬合力惊人，一对鳌钳深深的陷入到木棍里，而且这只蜈蚣的毒性很强，木棍的一端已经被腐蚀成黑色了，但这一击似乎也将它的生命透支了，这时它已经死了。

    看到这一幕叶晨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阴沉，她说道：“这是蛊。”

    “什么？”陈晓曦没听清楚。

    叶晨把木棍放下，看着已经死了的蜈蚣说道：“听说过苗疆的养蛊之术吗？这就是一种虫蛊。”巫蛊之术很多人听说过，也有很多人宣称自己也会，但其实只有极少数人懂得真正的养蛊之术，据她所知，符异手下根本没有这样的人才，他们不可能设置这么一个陷阱。正巧，这个地下宫殿里还真有一个精通蛊术的家伙，就是汉斯的那位东南亚好朋友比特。看来她的计策不但没有成功，反而被别人反过来做了个局。当叶晨的手接触到布包的时候，感觉到里面有淡弱的生命波动，她才意识到，包袱里面有活物，包袱里出现了个活物，在绝对不正常，小心谨慎的叶晨选择用木棍挑开。

    包袱已经被打开了，里面就是些干粮，还有几瓶矿泉水，叶晨拿出一瓶矿泉水看看，还是新的，没开封，她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小针管，针头很细，比陈晓曦见过的做皮试的针头还要细，叶晨把矿泉水倒过来，在底部选了个有褶皱的地方，将针头插了进去，将针管里透明的液体打进去两滴。但不管怎么说，有一个小洞在瓶身，水还是会慢慢渗出来。这时，让陈晓曦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叶晨拿出了一个清凉油似的小铁盒子，里面是些透明的白色胶状体，似乎是白凡士林，叶晨取出一个牙签，微微挑了一点儿，小心的抹在那个小洞上，将洞口给糊住了。除非有意识的去抠矿泉水瓶底部的褶皱，否则这个小洞永远不会被发现。

    看着叶晨熟练的包袱里的四瓶矿泉水全部处理了一遍，陈晓曦不由的感叹，他们这些人为了害人还真是不择手段呀，她自己的背包里都是些补给品，但叶晨他们的背包里怎么都是些害人的东西啊！

    叶晨将水重新放回到包袱里，然后重新系上。陈晓曦发现叶晨系的手法有些特别，等系好后她才意识到，这应该是他们这些人一种独特的系法，为了能及时发现有没有人动了这个包裹。

    将那只死蜈蚣和木棍处理掉，叶晨又完善了下细节，一个陷阱又布置好了，只不过这个陷阱到底是为了陷害谁就不好说了，叶晨和陈晓曦自然不用说，比特得知自己设置的蛊虫被杀了后，就会意识到有人动了这个包裹，凭借他和汉斯的谨慎他们不会去碰这里的东西的，那么就只有……徐冲和钱向了。

    布置好后，叶晨轻车熟路的来到一个角落，也不知道她摁到了什么，墙角出现了一个小门，大概只有半米来高，叶晨回头向陈晓曦招呼了一声，就钻了进去。

    这个小门后面是个隧道，不长，估计只有三十多米，过了隧道她们就来到了另一个石室，叶晨带着晓曦又开始在这里绕，但这次她们的速度很快，叶晨似乎对这里有所了解，很多房间里的机关她都知道，而且一直是朝一个方向走的。

    已经走了大半天了，她们来到了一个地下河的岸边，叶晨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休息一下，养足精神，明天再走半天就可以到达目的地了。”

    地下河的水很冷，站在旁边也能感受到一股寒意，走了一天，出了一身汗，被寒风一吹，陈晓曦就开始哆嗦了，两人连忙点燃篝火，做了些简单的饭，吃完后叶晨铺了个毯子靠在自己的背包上舒服的坐着，对正在满意的打饱嗝的陈晓曦说道：“现在是不是有些不明白？”

    一路上一直沉默寡言的陈晓曦见叶晨这么问，老实的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们这次探险的目的好像不是很纯粹。”

    叶晨想了想，说道：“在你印象中，钱向和徐冲是什么样的人？”

    陈晓曦说道：“因为父辈的关系，我们小时候经常一起玩闹，我比他们要小很多，他们一般都是和我哥玩，我就像小尾巴一样跟在他们后面。后来十几岁的时候徐冲就和他的父亲去了美国，他的情况我不是很了解，至于钱向，他从小就是个很捣蛋的孩子，爬树、翻墙头、砸人家窗户玻璃，都是他干的事，到后来做的就更过活了，钱向还没到十八岁就开始在各个夜店混迹了，他爸爸正忙着做生意，也没有怎么管他，那时候我的课业比较重，再加上我并不是特别闹的人，所以联系也就慢慢少了。”

    叶晨说道：“钱向确实很会玩，反正他家业很大，没多大的顾及，只不过他不小心染上了一个毛病，赌！他父亲给他留下了一笔很大的遗产，但你恐怕不知道，他已经全败光了，而且据我所知，他现在还欠下了几百万的赌债。”

    “啊？”陈晓曦目瞪口呆的看着叶晨，她知道钱向一直这么不务正业不好，但没想到这才几年时间，就把他祖辈和父辈积累的财富全部耗光了。

    看到陈晓曦惊讶的表情，叶晨心中冷笑了一声，继续装，看你装到什么时候，但表面上她还是一脸的温和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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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泥淖中的古书（23）

﻿叶晨继续说道：“至于说徐冲，他倒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但这个人确实不太善于经营公司，他太过完美主义了，不懂得张弛有度，这种类型的人做些科研项目是最好的了，做公司，那就只能说水至清则无鱼了。徐冲根本没有能力守好父亲给他留下的公司，那家本来要打算上市的企业就在几年间被徐冲搞得连年亏损，已经处于破产边缘了。”

    陈晓曦小嘴微张，呆愣的听着叶晨的介绍，没想到一向稳重智慧的徐冲现在的生活也是一团糟，她还以为他在美国的生活很好很稳定呢。

    叶晨停顿了一下，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说道：“他们两个都遇到了很大的麻烦，而且解决这个麻烦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需要一大笔的钱，你也知道的，踩水族巫女好珠宝，在这座地下神庙中的某一处有大堆的宝石玉器，这玩意儿可是很值钱的哦！”

    陈晓曦微微低下了头，心里有点儿堵得慌，她之前一直以为钱向和徐冲来到这里的目的和她一样：为了探明他们父亲的真正死因，没想到他们只是为了钱。

    “不说这些了，聊聊你的父亲吧。”叶晨对着正在暗自伤神的陈晓曦说道，她从包里拿出了那本笔记，随手翻开一页，自言自语的叹道：“没想到陈教授学问做的好，书法也有相当的功底，这本笔记中很多内容都是探险过程中写的，很多时候连个靠着的桌子都没有，但就在那种艰苦的环境下，陈教授的字也依然是苍劲有力，我最开始拿到这本笔记的时候，就被教授的书法给吓到了呢！”

    “啊？”陈晓曦小声惊呼了一声，她的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叶晨为什么要这么说，难道她发现了什么吗？

    看到叶晨一脸探究的看着自己，陈晓曦躲闪着眼神，有些慌乱的说道：“是呀，爸爸从小就好书法，软笔硬笔写的都很好。”

    陈晓曦左顾右盼，似乎想要找个东西转移一下话题，没想到她还真的看到了令人惊惧的一幕，她指着叶晨背后惊呼道：“晨小姐，你的影子怎么……怎么没有头呀？”在火光的映衬下，被投在石壁上的叶晨的影子只到脖子，没有了脑袋。

    叶晨心里一凉，她没有，也不敢回头。自己遇到麻烦了！叶晨把手里的笔记放下，现在她也没心情继续试探陈晓曦了。就在陈晓曦的那句话刚刚说完，叶晨就感觉到一阵阴冷的气息环绕在自己周围，现在还不确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最好的情况是这只是一种吓唬人的幻觉，但叶晨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自己可能遇到了最倒霉的事了，她不小心触发了死亡标记。

    在灵异系的任务中，最恐怖，最让所有试炼者闻风丧胆的情况就是触发死亡标记。死亡标记的触发的原因各种各样，可能就是个很细小的情节，可能是一句不经意的回答，也可能是个随手而为的动作，而一旦触发死亡标记，再强大的力量也没有用，在第七空间的加持下，厉鬼的攻击力将变得无比强大，任何试炼者都无法逃脱。

    现在叶晨之所以还没有彻底绝望，主要是因为她现在的这个任务其实并不是灵异系的，只是带一些灵异色彩，所以即使触发了死亡标记，只要能很好的处理，应该还是有可能生还的。

    叶晨稳了稳心神，首先对陈晓曦问道：“你再看看，我的影子怎么样了？”

    陈晓曦只是看到叶晨的脸色微微有些僵硬，但很快就恢复了，以为自己说错话了。她之前也有所了解，在这种探险中往往是有忌口的，一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特别像这种不吉利的话，探险者会很在意。因为有气流吹过，所以火苗也不太稳定，她们的影子都在来回晃动，也可能是自己看花眼了。

    当程晓曦再看的时候，发现叶晨的影子是完整的，并没有任何问题，她轻轻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语带歉意的说道：“对不起，我可能看错了。”

    听了陈晓曦的这句话，叶晨算是微微松了口气，死亡标记很多时候都是因为说话不小心引起的，一句不好的话很可能就会一语成谶，就像当初他们在约克市的时候，她和唐婳发动的那个死亡标记就是靠语言来触发的。

    但这只是第一步，死亡标记，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诅咒，诅咒破解起来是会很麻烦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个替身，替自己承受伤害。

    叶晨拿出了一个小布包，小心的打开，陈晓曦凑过去看了看，里面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像指甲头发什么的，头发的颜色还是褐色的。

    见陈晓曦一脸好奇的模样，叶晨解释道：“我可能遇到了些不好的东西，需要处理一下了。”

    叶晨选了块干净的石板地面，咬破自己的食指，用血在地上画了一个法阵，然后将这些头发指甲、还有一根带血的布条按照一定的次序和结构摆在了上面。最后，她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张黄纸，颜色和普通的黄纸没什么区别，但却要精美很多，隐隐之间陈晓曦还看到上面有暗纹。黄纸上用朱砂写了几个篆体的字，但应该不是小篆，小篆陈晓曦认识，可是那几个字她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根据笔意来看类似于楚篆。

    陈晓曦看叶晨在布置完这些东西了，指着那一小撮头发问道：“这头发看颜色好像是汉斯的呀？”

    叶晨点了点头，说道：“是呀，你猜对了。”

    陈晓曦继续问道：“你怎么有这种东西。”他们这些探险者不是对这些都很敏感的吗？据她所知，一些降头之类的邪恶之术可以通过毛发之类的人的遗落之物进行远程诅咒，他们这些人对此都很忌讳的，甚至很多人根本不外泄自己的真实姓名，只是会让人称呼其代号。

    叶晨轻轻一笑，说道：“别忘了，我那天是最早起来的。”那天叶晨起来后，不但将汉斯背包里的食物全部下了毒，而且还在他身上采集到了这些东西。一般来说，像汉斯这种老练的冒险者绝对不会说有人在他身上动刀子都无法警醒，只不过那天汉斯一是受伤太重，另外睡前陈晓曦还给他打了一支镇痛安眠的针，所以睡得很熟，再加上叶晨的动作很轻，所以居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头发都被剪了一点。

    听到这句话，陈晓曦感觉心里一阵阴寒，汉斯恐怕不知道，叶晨开始不信任他不是因为那个黑瘦矮小的家伙来和他碰头，那一天的一大早，叶晨就已经开始算计他了。这样的女人太可怕了，你永远不知道她的内心在想些什么，当你和她合作愉快的时候，说不定她已经在考虑你的剩余价值有多少，出卖你会不会得到更大的回报，她可以完全屏蔽人情和人性的干扰，纯粹的用利益来衡量一切。只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早就被算计上了？

    陈晓曦的想法是对的，那天早上，叶晨不但采集了汉斯身上的头发指甲，也从陈晓曦头上剪了一点儿头发，晓曦的头发以前经过了挑染，有些头发的发色和汉斯的还挺像的。而那张写有汉斯生辰八字的黄纸其实是两层，第二层写的就是陈晓曦的生辰八字。叶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将诅咒转移到汉斯身上，如果不可行，她会立刻杀掉陈晓曦，借她的灵魂进行活祭，以抵抗那个诅咒。只不过现在的陈晓曦对她还有用处，最好不用走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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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泥淖中的古书（24）

﻿此时，在这个地下庙宇的某个角落，汉斯和比特也在吃饭。突然，汉斯感觉脖子处一阵刺痛，一个很细但是很深的伤口凭空出现在他的咽喉处，汉斯用手摸了一下，满手的血。

    汉斯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坐在他旁边比特直接把碗丢下，飞快的从身上取出四个小盒子，摆在了汉斯的周围，接着，他又拿出一把枯草，扔进了火里，这把草已经完全枯黄了，但却并没有被引燃，反而散发出浓烈的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烟气，呛得汉斯只咳嗽，但他也不敢怎么样，显然，发生了一些他根本无法掌控的事。

    受到烟气的刺激，四个圆形的小盒子开始剧烈的摇晃，不一会儿，盒子的盖子被顶开，一条只有巴掌长的翠绿色的小蛇从其中一个盒子里探出头来，其余三个盒子里的蛊虫分别是一只深绿色的蟾蜍，一只鲜红的蜈蚣，还有一只黑色的蝎子。这几条毒虫被比特给唤醒没几秒钟，汉斯听到一声轻微的破空声，蛇、蝎子、蟾蜍的头凭空掉落了，伤口异常平滑，好像是被利刃切断的，只有那只蜈蚣，脑袋被切掉了一半，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它并没有死透，一对鳌钳死死的夹住了一只蜘蛛，那只蜘蛛的背部有着奇特的花纹，好像是一个女人的脸。

    看到这只已经被蜈蚣咬死的蜘蛛，比特才长长的舒了口气，他脸色阴沉的对汉斯说道：“你怎么回事？”

    面对比特的质问汉斯一头雾水，他说道：“我什么怎么回事？”

    比特朝地上唾了口唾沫，恨恨的说道：“刚刚有人在对你发动诅咒，要进行威力这么强大的诅咒，必须拥有你的毛、屑、血、肉，你怎么回事，被人采集了血肉自己还不知道？”

    汉斯愕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接受这次任务的时候他专门去了解过这些，但从心底里也确实并没有太在意。汉斯之前的活动区域大都是在北欧，那里也有神秘力量，但和东南亚的巫蛊之术有很大区别，他还不习惯小心翼翼的收集自己掉落的每一根头发和指甲屑。汉斯猜也能猜出来，这次诅咒背后是自己的雇主晨小姐，毕竟在一起探险了好几天，只要有心收集些毛发没有问题，而且前几天他还受了次重伤，弄点儿带血的布条更是简单。

    看着干张嘴说不出话来的汉斯，比特也懒得再说什么了，只是摆了摆手，说道：“以后注意一下。”

    ……

    死亡标记的诅咒没那么容易被转移，当叶晨将法阵布置好没多久，她突然毫无征兆的剧烈咳嗽起来。陈晓曦有些心惊胆战的看着双手撑地的叶晨，她似乎要把自己的内脏给咳出来了。

    过了很久，叶晨才慢慢平复了下来，她抚了抚自己的胸口，肺部还有些隐痛，刚刚到来的诅咒虽然没有将她的脑袋给切下，但已经伤到了她的气管，要不是凭借着试炼者强大的身体素质，她恐怕是熬不过这一关了。

    “你没事吧？”看到叶晨似乎恢复过来了，陈晓曦小心的问道。

    “没事。”叶晨有些疲倦的说道，就在这时，一阵细小的脚步声从远处的阴影中传来，叶晨厉声问道：“谁？！”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相貌普通，唯有一双眉毛浓密黑重，特别显眼，他穿着一身当地服饰，腰间还挂着一把微冲。

    看到是他，叶晨松了口气，她问道：“符迟，你来找我做什么？”

    符迟说道：“大先生请你过去。”他的语气木讷，说出的话好像腐朽的木桩一样，毫无生气。

    叶晨没有起身，依然盘腿坐在火堆旁边，微微眯着眼睛，狭长的丹凤眼看起来有一种特殊的威慑力，她问道：“东西带来了吗？”

    符迟抬头看了叶晨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从怀里拿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纸，往前走了两步，递给叶晨。

    叶晨去接的时候，符迟却没有松手，他嘴角抖动了几下，问道：“小卉……”

    叶晨用力将纸抽出来，说道：“小卉现在安全的很，按我说的做，你的小女朋友不但可以保住性命，以后你还可以和她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说完，不再理会符迟，打开那张纸看了起来。

    小卉？她不是自己……怎么会……，陈晓曦心脏剧烈的跳动着，她忍不住看了叶晨一眼，但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太不自然了，连忙把头转回去。

    叶晨不用看也知道陈晓曦现在在想什么，这么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孩为了所谓的报仇倒也是花尽了心思，不过要不是她把这么一个女孩送到自己面前，自己还真挖不出这么一条暗线来。

    符迟给自己的那张纸是幅地图，踩水族巫女的这个地下神庙真正核心的地图，这个地图只存在于符老汉的脑袋里，符迟想方设法才算把这幅地图给补充完整。

    叶晨仔细看了一遍，有些不满的说道：“这张地图很多地方并没有标注清楚，怎么回事？”

    符迟有些局促不安，似乎担心因为这个会影响到眼前这个女人对自己的承诺，他辩解道：“我已经尽力了，不管用什么方法，老先生都不肯说出那些关键的地方，我已经尽力了。”

    这是一段苍白无力的辩解，但叶晨也不深究了，有这些已经够了，她将整张地图记下后，将它扔进了火里。看着那张地图化为灰烬，符迟似乎也松了口气，因为背叛而在心底产生的负罪感似乎也消散了很多。

    叶晨拍拍手，起身对陈晓曦说道：“走，咱们去会会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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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泥淖中的古书（25）

﻿在符迟的带领下，叶晨和陈晓曦在这个地下溶洞了转悠了半个小时，来到了一个石室前。

    符迟恭敬的站在门前，说道：“大先生就在里面。”

    叶晨有些不耐烦的说道：“知道了，互相知根知底的用得着玩这种神秘？”

    被呛了一句的符迟尴尬的笑了笑，推开门做了个请进的姿势。

    那个石室中间有两个人，当陈晓曦看清楚那人长得什么样后，差点儿没叫出声来，坐在一把椅子上的老人正是已经“死了”的符老汉，他正襟危坐，有种威严的气质，不复之前的和善慈祥。

    陈晓曦指着符老汉，看着叶晨，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他不是……”

    叶晨把陈晓曦的手放了下来，这样指着人很不礼貌，笑着说道：“谁告诉你他死了？”

    陈晓曦咽了口唾沫，强稳住自己的心神，努力思考叶晨说的这句话。的确，她只看到钱向把刀插入了符老汉的心脏处，但并没有亲自去检查他到底死了没有，刀插心脏看起来很可怕，但其实借助很多手段都可以做出那样的效果。

    原来符老汉根本没有死，得出这个结论后，陈晓曦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鬼就好。从对鬼物的恐惧中挣脱后，陈晓曦意识到叶晨说的这句话饱含深意啊。

    符老汉没有死这件事，作为动手的人，钱向很显然是了解情况的，现在确定叶晨也知道，那么他们作这出戏是为了骗谁？显然不是骗自己，陈晓曦知道她还没那么大的分量，那么就只剩下汉斯和徐冲了。在当时，陈晓曦还认为汉斯和叶晨互相很信任的，而钱向和徐冲也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现在看来，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这个看似机缘巧合的探险之中很可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在探险之初，各方就在互相算计了。

    如果是徐冲知道这件事，他能作出更深的推测。当初他去找钱向的时候，钱向可是明确表示他并不认识叶晨，后来钱向千辛万苦找到叶晨的助力小卉的联系方式，才带着徐冲“第一次”在那个偏僻的别墅和叶晨见面，之后他们去找叶晨的时候都是一起去的，从这次探险最开始的筹备他们都是在一起的，那么什么时候钱向和叶晨有这种默契了？他们之前真的不认识吗？如果认识的话钱向为什么要向他撒谎？

    叶晨看了眼正陷入沉思中的陈晓曦，上前一步，伸出手说道：“符老先生好，黑齿先生好。”

    听到叶晨说话，陈晓曦惊醒了过来，这时她才看到，符老汉旁边还站着一个黑瘦的中年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再加上堪比非洲人的肤色，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晓曦愣是没注意到。

    符老汉知道这是外面人的一种礼节，他站起来伸手轻轻的握了一下叶晨的手，她现在还带着一双粗糙的缀有铁线的皮革手套，触感很不好，一些铁线已经半脱落了，符老汉甚至感觉手指有些微微的刺痛。

    做完这个陌生的礼节诶，符老汉快速将手抽出来，说道：“我们已经将符异骗过去了，他已经进入了死亡神庙的核心区域，晨小姐，我们的合作很愉快，你确定要进入这个对你来说未知的地方吗？天神是慈爱的，但也具有威严，死亡神庙的核心并不是个随意观光的好去处。”

    叶晨说道：“谢谢符老先生的关心，我接受梦中的指引，来这里朝拜，没有任何事能动摇我的内心，我既然答应了老先生，一定会除掉那个影响到死亡神庙安全的祸患。”

    “你其实不必如此的，这件事毕竟和你无关。”符老汉摇了摇头，似乎想到了过往的旧事，叹道：“我大哥去的太早，符异是我从小带大的，没想到他居然……沾染那种东西，化身为白色的恶魔。”符老汉心痛的说道：“既然如此，我也是在不能留他了。”说完这句话，符老汉似乎老了十几岁，本来矍铄的劲头也有些颓废了。

    陈晓曦茫然的看着叶晨和符老汉的对话，她恐怕没想到，当初冒险的六个人，叶晨、陈晓曦、汉斯、钱向、徐冲和符老汉都代表着六个不同的势力，不同的利益集团，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利益诉求，但符老汉的死并不是为了骗过他们这些当时在场的五人，而是为了骗过另一股隐藏于暗处的势力：符异。

    符异作为符老汉的侄子，本来是被作为接班人培养的，但他的心太大了，太不安分了，已经和符老汉彻底决裂了，更让符老汉心寒的是，多年的传统竟然抵不上外面的纸醉金迷，很多自己的族人都投靠了那个叛徒。在符异的步步紧逼之下，符老汉也不得不接受外人的帮助，借助这个契机，叶晨才和符老汉搭上了线。

    叶晨得到那本笔记已经四年多了，作为一个心机深沉的谋划者，她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只是在那个别墅里呆呆的等着？事实上，叶晨已经来过这里三次了，她不但亲自来到双子沟实地考察过，还认识了这座地下神庙的守护者，世世代代在这里留守的符老汉。

    在叶晨的帮助下，符老汉总算是稳住了阵线，抵挡住了符异的进攻，但每次双方的交战让符老汉痛心不已，死伤的都是符家的子孙啊！别看他现在一副多么可惜怜才的样子，事实上这个计划的实际策划者就是他自己。符老汉知道，要想尽快结束这一切，唯有将符异除去，但符异是个极其谨慎的家伙，想要让他出头很难，多次引诱未果后，符老汉终于想到了这个方法，只有他的死才能让符异彻底放松警惕，显出身来。

    叶晨懒得听符老汉虚伪的感慨，她说道：“时间已经不早了，我还是尽快进去吧。”

    符老汉说道：“既然宸小姐这么说，那么好吧，请……”说着，指了指他身后的一个小门。

    叶晨走了过去，把那扇门打开，后面是个狭长的隧道。隧道大概只有一米五左右的高度，没有任何光亮，黑洞洞的，仿佛厉鬼张开的血盆大口。

    符老汉说道：“按照我们的约定，七天后我会把这扇门再次打开，等待晨小姐的回归，我等一天，如果你不出现的话，我会派人进去搜寻的。”

    叶晨点头示意，说道：“谢谢老先生的关心。”说完，看了陈晓曦一眼，抽出一个荧光棒，弯腰进入了这个隧道。陈晓曦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叶晨走了进去。

    等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后，符老汉冷笑了一声，听从梦中的指引？去朝拜？蒙谁呢，不过是惦记着死亡神庙里的宝藏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就和心心念念的宝藏永眠吧。

    符老汉开动了一个机关，几块巨石砸下，彻底将这个隧道隔断，他冷漠的问道：“进出口都封闭了吗？”

    站在他旁边的黑齿凑过来说道：“四个出口都被封死了，谁也别想出来。”

    符老汉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朝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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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泥淖中的古书（26）

﻿符迟在旁边默默的看着符老汉和叶晨的对话，他现在的资历还太浅，这种场合根本轮不到他来说话。

    符老汉在那个已经被彻底封闭了的门前站了一会儿，这扇门会将这座神秘的庙宇彻底封存在时光中，以后除非进行结构性的破坏，没人能进去，当然，那些人也被封在了里面，不管最后活下来的是谁，他都将永远留在那里，在黑暗和绝望中死去。

    按照氏族的传统，他们每年其实都要到神庙的核心区域去朝拜，为他们的神灵送上牲祭，但现在，神庙被彻底封死了，这项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就此被迫终结了。这其实也是符老汉对这次背叛事故的反思，时代变了，故老的生活习惯已经和现代社会脱节了，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跟随符异，并不是说他的号召力有多大，而是现在氏族的年轻人已经受够了他这个老头子的说教。既然如此，也罢，还是放这些孩子去追求他们想要的生活吧，至于自己这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儿，就在神庙旁边盖间小屋，以此终老吧。

    符老汉看了眼站在墙角的符迟，这个小伙子就不错，虽然不像符异，没有那么的聪慧，但骨子里有股韧劲儿，是个内心懂得坚持的人，而且他对故老的习俗也不是太反感，由他来领导年轻的一辈儿，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至少不会把老祖宗的东西都丢干净。等出去后，把生前生后的事交代一下，他就可以归隐于这片古老的森林中了，想到这里，符老汉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现在的心情真是难得的轻松起来了。

    当符老汉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感觉心口一阵绞痛，他忍不住用手按住右胸，张嘴想要呼喊什么，但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几乎在眨眼间，符老汉就全身僵直，轰然倒地了。

    看到走在前面好好的符老汉突然倒下，黑齿连忙上前一步，扶住符老汉，让他平躺下来，这时的符老汉牙齿紧咬，嘴唇紫黑，黑齿的心咯噔一跳，这时心肌梗死的症状呀，他连忙按了按符老汉的劲动脉，已经不再跳动了，又看了下瞳孔，已经放大了。就这么一瞬间的事，本来还很矍铄的符老汉就死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黑齿的脑子蒙住了，他完全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在黑齿手足无措的时候，感觉心口一凉，一个刀尖从他的胸口探出。黑齿挣扎着回头看了一眼，符迟面目狰狞的看着自己，手上拿着一把长刀。

    面对黑齿难以置信的表情，符迟咬了咬牙，用力将长刀抽了出来，拼尽全身的力气挥砍下去，骨碌碌，一颗死不瞑目的人头滚落在了符迟脚下。

    战斗很短暂，但符迟好像在战场上搏杀了三天三夜一般，全身无力，他拄着长刀退后了几步，瘫坐在地上，剧烈的喘息着，他杀人了，而且杀的是对自己最亲近的叔父。符迟闭上眼，靠在墙上，不敢看眼前的画面，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猫叫，这里怎么会有猫？符迟睁开了眼，本来离自己几步远的黑齿的头现在却在他的怀里。

    符迟吓的跳了起来，他慌乱的把那颗人头远远的丢掉，手拿着长刀，对符老汉和黑齿的尸体喊道：“你们的路是没有出路了，时代变了，我不会像你们一样，守着这个已经烂透了的神庙的过一辈子的！我有我自己的路，比你们的好，也比符异的好，我会带领我们氏族过上真正幸福的生活！”说到最后，符迟的嗓子已经有些嘶哑了，但他还在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嗓门，似乎声音越大，就越能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说完这些话，符迟踉跄着跑出了这个石室，等他走后，一只黑猫出现在符老汉的尸体上，对着门口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数个星期后，**日报的一篇报道将古老的踩水族展现在了大家面前，她神秘而美丽的传说和文明立刻掀起了一股全民热潮，而踩水族地下神庙的第三十一代守护者——符迟——决定将他们氏族世代流传下来的珍贵文献和瑰丽古物上交给国家，其中不乏有国宝级的文物，为此，政府决定在踩水族的旧址，哈莱小镇建一座踩水族历史博物馆。同时，符迟对我国西南地区古文明的深刻了解也引起了一位知名考古教授的欣赏，他破格将符迟收为自己的学生，并力荐他这个年轻的后生成为踩水族博物馆的馆长，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只有真正懂得踩水族文化的人才配坐上这个位置。

    ……

    继续回到踩水族地下神庙，在穿过那条长长的隧道后，叶晨冷笑了一声，时间也差不多了，那个老家伙还想算计自己，也不看看有没有那个命。那声轻微的冷笑把陈晓曦吓了一跳，见识到他们的勾心斗角后，陈晓曦感觉自己像一只小绵羊，跳进了狮山虎林之中，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连皮带骨头被吃掉。

    终于进入了这个地下神庙的核心区域，叶晨回忆着她掌握的资料，在心中推算她们现在的位置。就在叶晨有些眉目的时候，一声清脆而响亮的枪声传来，一颗子弹打在了旁边的石柱上，飞弹出来的石屑砸在了她的脸上。

    大意了，叶晨没想到他们的反应那么快，自己刚刚来这里就遭到了伏击。她连忙将手中的荧光棒远远的丢掉，然后对着陈晓曦喊了一句：“快跑！”说完，叶晨拿出自己那把半自动步枪，开始举枪还击。

    在这种完全黑暗的环境实在不适合枪战，叶晨微弱的夜视能力无疑占到了很大的便宜。对方估计也就四五个人，在被叶晨点杀掉两个后，他们也知道踢到钢板上了，干脆利落的撤退了。

    虽然自己胜了一局，但叶晨也不敢在原地久留，谁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其他人，就算没有，这么大的声音也很可能引来一些麻烦。叶晨选了个方向，跑了有半个多小时，感觉没人在追自己，才停了下来，这时，她发现，陈晓曦并没有跟在她身边。当时叶晨只喊了一句跑，估计那丫头也没注意方向，直接拼命的逃跑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来到这个踩水族遗址的各方势力有很多人，陈晓曦绝对是其中最弱的一个了，只有她孤身一人，估计也活不久了，可惜了，本来还想着好好利用一下这个棋子呢。

    这一次叶晨可想错了，陈晓曦的武力值确实很低，也不是个城府很深的人，但她并没有叶晨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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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泥淖中的古书（27）

﻿枪战？没想到只是在电视里看到的情景真的发生在了自己旁边，听到叶晨对自己喊得哪个字后，陈晓曦立马撒开双腿跑了出去，她用生平最快的速度跑了有十几分钟就坚持不下来了。陈晓曦找了个比较隐蔽的石缝，背靠着石壁坐在地上，剧烈的喘息着，但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叶晨想象的那样孤弱无助，相反，她的眼神坚定，神情冷静。

    当初，陈教授他们的确只探索了这座地下神庙的一小部分，但他们的运气很好，机缘巧合之下，他们进到过神庙的核心区域，在这里，他们有了重大的发现。三人虽然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者，但毕竟只有陈教授是考古学家，有着丰富的考古经验，在其余两人专注于能从这次冒险中赚到多少的时候，他将更多的目光放到了踩水族的文明之上。因此，那三本笔记中，陈教授的那本对踩水族的文化记载的最为详细，对整个地下神庙的研究最为透彻。当然，这部分最为关键的内容已经被叶晨给撕掉了，钱向和徐冲即使翻看过那本笔记，他们也根本不知道陈教授到底记录了什么。

    现在，知道这部分关键内容的除了已经作古的陈教授，拥有这个笔记初稿的叶晨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陈晓曦。之前也说过，陈教授的书法很好，字写的很漂亮，陈晓曦从小就跟着父亲学习书法，她学习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描摹他的字。因为繁忙的工作，很多时候陈教授并没有时间专门为她写一篇字，为了省事，他经常会把自己的笔记给她，让她描摹上面的字，因此，陈教授的笔记陈晓曦都抄写过好几次了，其中的内容自然也就记住了，其中就包括对踩水族的研究和记载。作为和父亲最亲近的小女儿，陈晓曦也清楚的知道这些笔记对陈教授有着怎样的意义，因此，她绝对不相信父亲会把如此珍惜的研究笔记送给一个所谓的“得意门生”。

    想到这里，陈晓曦透彻的双眸中闪现出一丝寒光，她站了起来，根据自己的脑子里的资料，背起背包朝一个方向走去。

    ……

    在这片区域转悠了有一个多小时，叶晨才找到了那条石缝，她弯腰缩进去后看到，里面是个广阔的溶洞，顶部石钟乳密布，地面却被人平整过了，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八十一具棺木。棺材用的木料是当地出产的一种有着黑色纹路的乌纹木，至于说学名是什么叶晨也不知道，这种木料很坚硬，防水防腐都很不错，只不过生长极慢，一棵乌纹木要想成材需要上百年。一般来说这种珍贵而优质的木材是留不到现在的，绝对早早的被人砍光灭绝了，乌纹木之所以能够幸免于难，在于它的生长环境：乌纹木有个奇怪的特性，只有在乱风岗之类的地方才能长的好，阴气越重的地方它的木质越是油光发亮，反而那些生长在阳光通透，通风自然的环境中的乌纹木早早的就枯死了。按风水学上来说，这种木属于阴木，用来打造家居椽梁则必会家宅不幸，用来打造棺木更是咒人永世不得超生，所以一般根本没人敢用，甚至因为不祥的名头，当地人砍柴烧火都不用它。直至如今，在阴气重的地方还能找到不少有数百年树龄的乌纹木。只有少数人知道，乌纹木还有个很重要的用途，那就是炼制邪尸。

    这个溶洞里有八十一具乌纹木制成的棺木，可想而知，里面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其中有三具棺木已经被打开了，准确的说，是被陈教授他们打开的。

    叶晨走到一具已经打开的棺木前，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虽然敞开放置已经这么长时间了，但叶晨还是能嗅到一股恶臭。这其实就是陈教授他们三个死亡的真正原因，他们不是死于什么古老的诅咒，而是被一种上千年前的病毒给杀死的。

    三个探险者的死因就是这么简单，但恐怕他们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后辈这么能折腾，闹出了如此多的是是非非，想到这里，叶晨忍不住叹了口气。

    “没想到还能看到晨小姐有如此伤春悲秋的一面啊。”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传来。

    叶晨回过头来，朝着一个方向淡淡的说道：“符异，你现在还有这个心思？你不知道符老汉已经把这里的所有出口全部封死了吗？”

    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从角落里转了出来，他足有一面九几，身材壮硕，行动如黑熊漫步，自然有一份稳重威严，但双眼又很灵动，看起来似猎狐般灵动，他就是符异，一个背叛者，也可以称之为革新者。

    听到叶晨的话，符异轻笑一声，说道：“这世上哪有可以彻底封得住的地方，有人在，总会找到出口的，再说，晨小姐这样的千金之躯都不担心，我有什么好在乎的。”

    叶晨不知道他这句话中有几分是真，她是就没打算出去，达到自己的目标后，她就会结束在这里的任务，但符异呢？据她所知，他外面还有不少的牵挂，难道这座地下神庙真的有符老汉不知道的特殊通道？

    虽然满脑子的问号，但叶晨并没有表现出来，相反，她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别说这些没用的了，你找我来到底有什么事？”

    符异用一种郑重的语气说道：“我来这里是为了给晨小姐通风报信的，据我所知，安迪也来了。”

    “嗯？”叶晨扬了扬眉，说道，“安迪？他胆子倒是不小呀？”

    符异点了点头，说道：“是呀，他的胆子确实不小，得罪了死神晨小姐后居然还敢大摇大摆的出现在您面前，简直是胆大包天啊。”

    叶晨想了想，说道：“安迪身边还有几个人，想要除掉他，恐怕还需要你帮个忙呀。”

    符异失声笑了出来，他说道：“安迪和我无冤无仇，我干嘛要惹这么个麻烦？”

    叶晨看着符异的眼睛，说道：“我听说这座地下神庙里有一本神秘的古书，得到它的人可以拥有强大的力量，你猜安迪为什么回来这里？”

    符异低头想了想，爽朗的笑了一声，说道：“好吧，晨小姐都这么说了，这个忙我是不帮不行了，只是我也有件事请晨小姐帮忙，听说晨小姐有门路可以买到一些军火，你也知道的，北边那些家伙太黑了，一直在找借口提价。”

    叶晨点了点头，说道：“这当然没问题了。”

    两人又商定了下细节，叶晨才走。

    看着叶晨离去的背影，符异笑了笑，这位靓丽的晨小姐可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她最开始赚取的启动资金中的每一分钱都沾有无辜者的血，得罪了她，就如被死神盯上了一般，再也无法逃脱，这次他倒要看看，这位晨小姐自己能不能逃脱死神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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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泥淖中的古书（28）

﻿离开了那个溶洞后，叶晨先绕了半个多小时，把后面跟踪她的尾巴甩掉后，才朝自己真正的目的地走去。

    安迪来了，这件事不但叶晨不知道，汉斯也完全没想到。在佣兵界，安迪一直扮演着一个中间人的角色，也没有听说过他有参与过任何探险活动，这次这么危险的一次探险，安迪怎么会以身冒险？这一点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算了，想不通也别想了，自己只是一个佣兵，也不懂其中的深意，只求自己能活下来，就要感谢天神了，汉斯有些自嘲的想到。

    “去通报一下，就说我来了。”就在汉斯沉思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突然传来，他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右手拔出手枪，指向前方。这时，汉斯才发现自己身前站着一个人，正是自己的老主顾：叶晨。

    汉斯感觉一阵发寒，刚才自己的心弦虽然没有紧绷着，但对外界的警惕并没有降低多少，而且在这个石室附近他还布下了无数陷阱，她怎么就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了？

    见汉斯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叶晨笑了笑，说道：“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趟这趟浑水，算了，我自己进去吧。”说完，无视对着自己的枪口，直接把汉斯推开，走进了石室。汉斯被推的退后了一步，想说什么，但张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

    叶晨走进房间后，看到石桌旁边坐着一个人，他穿着一身和周围完全不搭的黑色西服，黑色皮鞋，金丝眼镜，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表，头发梳理一丝不乱，显得儒雅彬彬，此时，这位绅士正在品尝一杯咖啡。听到声音，他抬头看了一眼缓步走来的叶晨，举杯示意了一下，微笑着说道：“晨小姐也来了。”

    叶晨坐了下来，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开门见山的说道：“安迪，你知道有多少人搀和到这盘局里了吗？”

    安迪也没想到叶晨这么直接，他愣了一下，说道：“五六个吧，多少都有所耳闻。”

    听到这句话，叶晨心中微微舒了口气，安迪算是这些人中消息最为灵通的了，他都不知道，看来那个消息应该没有泄露出去，这样最好。叶晨继续问道：“你觉得这些人中谁的势力最大？”

    安迪答道：“我们几个都是单枪匹马过来的，唯有符异先生占据地利人和，手下多有悍将，恐怕不好招惹。”

    叶晨低头看着石桌的纹理，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多方势力博弈，一方独大，这盘局可能会崩啊。”

    安迪问道：“晨小姐的意思是……？”

    叶晨抬起了头，斩钉截铁的说道：“符异，当死！”

    听到叶晨这么决绝的一句话，安迪笑道：“既然晨小姐这么吩咐了，我等愿效犬马之劳。”

    叶晨露出一个微笑，璀璨夺目。

    这时比特回来了，看到石室的门打开着，他直接冲了进来，汉斯也没来得及拦住，跟了进来。看到叶晨，比特大吃一惊，直接就把枪掏出来了，指着叶晨对安迪问道：“这怎么回事？！”

    安迪做了个安抚的手势，说道：“不要紧张，我们要和晨小姐结为同盟，共同对抗野心勃勃的符异。”

    “啊？”比特感觉自己的下巴要掉下来了，对于他们和叶晨的恩怨他是了解的，怎么就出去了一会儿，仇敌就成同盟了？站在他身后，同样听到这句话的汉斯也是满脑子的惊惑，他也完全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

    这就是为什么叶晨会说他们不适合趟这趟浑水，他们完全无法理解叶晨和安迪这种人的思维，叶晨他们这种人是将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要有利可图，不共戴天之仇也可以轻松放下，共同征战的战友可以背后捅一枪，和这种人打交道的危险性不亚于参加一次危险的冒险，一个步骤没有想到，很可能就是横死街头，更关键的，就算临死前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死，当然，要是算计得当，也将会获取巨大的利益。

    ……

    第二天，叶晨带着安迪、比特和汉斯来到了和符异约定的地方。

    来到目的地后，叶晨并没有看到符异，只看到他的一个手下，她微微皱眉，问道：“符异呢，不是约定好了吗？”

    那个手下拱手施了个礼，笑着说道：“我们老大担心晨小姐反咬一口，所以没有来……”一句话还没说完，砰的一声，他的头盖骨就被掀开了。

    看到符异没来，叶晨就感觉不对，他的手下又这么说，显然，符异也打算黑吃黑，不管什么安迪、叶晨，都死了最好。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有个切口，比如摔杯什么的，叶晨当然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感觉不对后，直接甩了一枪过去，也没看结果，就头也不回的朝自己预先探好的撤退路线跑去。

    叶晨的那一枪将所有人都吓住了，过了几秒，符异的人才反应过来，然后就是一阵枪林弹雨。安迪是个老狐狸，听到符异手下的话，就知道事情有变，叶晨前脚刚跑，他后脚就跟上了。汉斯则是学乖了，看到叶晨跑，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但他也紧跟着跑了，而且他是参加过战场的，知道无论什么时候，跟着大部队都是保命的最佳方案。唯有比特，他之前参与的都是探险活动，而且是偏重于辅助方向，反应比汉斯慢了几秒，但就是这几秒，他再也逃不过去了。一阵枪响过后，比特身上多了十几个血窟窿，一个精通巫蛊之术的奇才，就在这里被乱枪打死了。

    跑过一个拐角后，叶晨才来得及回头看一眼，没想到安迪穿了双皮鞋跑的也那么快，不要忘了，解开了六层封印的叶晨的身体素质已经比普通人强太多了，她的瞬间爆发速度绝对可以达到十米每秒以上，但即便如此，看起来文质彬彬，一身商务打扮的安迪紧紧的跟在她后面，甚至汉斯都被甩下了有十多米。

    跑了几分钟，叶晨发现情况不太妙，符异对这里很熟悉，他已经布下了完美的陷阱，虽然依靠及时的逃跑叶晨他们冲出的包围，但依然被符异的人死死的咬住。

    就在这时，安迪回头开了一枪，那一枪打在了汉斯的腿上，马上绕过一块巨石，将汉斯留在了后面。

    似乎看出了叶晨眼中的疑惑，安迪解释道：“晨小姐不常去北欧，可能不知道，汉斯的性子有极其刚烈的一面，他既不会投降，也不会乖乖受死……”

    安迪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猛烈的巨响，他笑了笑，继续说道：“而是会像这样，和敌人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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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泥淖中的古书（29）

﻿叶晨和安迪跑到了一处绝壁前，黑色的石壁有些粗粝，但并没有凹陷，也没有可以攀援的地方。跑到这里后，叶晨停下来喘了口气，然后蹲下开始在石壁上摸索，很快，她就找到了那个凸起的小石块，按了一下，没动静，再用力按了一下，还是没动静。

    看到叶晨在那儿弄了半天，什么都没发生，安迪心里有些急了，他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叶晨低着头研究那个开关，答道：“这里应该有个密道的，但不知道被谁给封死了。”

    安迪马上说道：“那再换条路。”既然此路不通，那还干等着吗？直接换条路跑啊，别忘了，他们后面可是有人再追呢！

    安迪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一个俊朗的声音传来：“这里可真热闹啊。”伴随着一阵豪爽的笑声，符异从一块巨石后转了出来，看到叶晨和安迪，他故作惊讶状，然后施了一个当地人的礼节，开口说道：“晨小姐，我们又见面了，这位想必就是安迪先生吧，在下久闻其名，没想到今日终得观瞻啊。”

    看到符异身后隐隐约约已经追来的人影，安迪心中暗暗叹了口气，知道他们是躲不掉了，但就算在绝境中，他也没有丢掉一点儿风度，在这个行当上混，什么危险没见过，这种小场面还吓不倒他。

    安迪上前一步，施了个拱手礼，说道：“这一局却是在下输了，符异先生想要什么尽管开口，安某人无不应允，只求且且得一存活，我听说江湖上有句话，万事留一线，日后好想见，还往符异先生三思。”

    听到安迪这个金发碧眼的老外这么熟练的和符异对着江湖切口，叶晨觉得挺好笑的。

    对于安迪的这番言论，符异显然并不同意，他摇着头笑道：“安迪先生对我们的文化很感兴趣啊，只不过不知道安迪先生是否还听说过一句话：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我在此地杀了您，相信一定会遭到猛烈的报复的，但于此同时，我也相信，对于您的朋友来说，没有利益只有仇恨的报复是不会长久的。”

    “这……”安迪正思考用什么方法能劝这个固执的家伙放自己一马，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不可以交易的，只不过是代价的多少而已。

    就在这是，叶晨突然拿出了她那把M500左轮手枪，朝安迪的脑袋开了一枪。M500左轮手枪，堪称手炮，威力极其强大，主要是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一枪甚至可以打死一头大象，当然，这种枪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但叶晨还是带了一把过来，她看重的就是这种枪带来的震撼力。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用一些特殊的具有震撼力的手段杀人往往会带来更大的收益。

    安迪的脑袋被马格奴姆手枪弹击中后，整个像摔烂的西瓜那样，碎掉了，原地只剩下一具无头的尸体。看着一脸震惊的符异，叶晨笑了笑，收起了手枪说道：“我现在想想你说的也对，现在在这里的人都算是对手，少一个对手总是件不错的事。”

    符异虽然不理解叶晨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将自己唯一可以相互依靠扶持的同伴杀掉，但他并没有让震惊的神情在脸上过长的流露，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开口说道：“安迪已经去了，晨小姐就成了我最大的对手，我这就送晨小姐上路。”符异从心底感觉到一阵不安，他现在也懒得和叶晨再在语言上交锋了，早点儿处理完这里的事早点让心安，符异招了招手，招手示意自己的手下动手。

    听到符异冷漠的死亡通知，叶晨神秘的笑了笑，反问道：“真的吗？”她的话音刚落，一声枪响，站在符异旁边的正在掏枪的家伙被爆头了。

    符异大吃一惊，他下意识的想要闪身躲藏，但又止住了，自己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子弹，这时候越躲越危险，真正化解危险的路就在眼前。符异马上从口袋里拿出手枪，指着叶晨的脑袋，脸色阴沉的说道：“请你的那位朋友先离开，有什么事我们可以谈。”

    叶晨摇了摇头，说道：“你和你的人都退下，我们没什么可聊的。”

    符异朝叶晨慢慢走了过来，枪口一直对着她的脑袋，冷冽的说道：“晨小姐，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符异快要能够抓住叶晨的时候，又一声枪响，符异的左耳一阵剧痛，他用手摸了一下，满手的血，他的耳朵已经不见了。

    “你看，这就是你不听我的劝告的后果，”叶晨上前一步，用手抓住符异的枪口，盯着他的眼睛，慢慢的说道：“跟我玩，你还嫩点儿。”说完，直接一把把符异推开，朝外面走去。

    符异又一次看着叶晨的背景，手里的枪举了举，还是放下了，他不敢，的确，和叶晨那样的人相比，他缺乏一种赌性，他不敢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个女人送到地狱去。但没关系，自己外面还布置了不少人，他不信叶晨真的能走出去，符异心中想到。

    让符异没有想到的是，叶晨并没有径直朝外走，而是来到了石壁的一个角落，回头看了符异一眼。

    眼前的一幕让符异的双眼睁得溜圆，满脸的不可想象，他之前已经把这里的地形什么的探查了个遍，但现在，不知什么时候，那里垂下了一根绳子，叶晨手握着这根绳子，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被拉了上去。

    在叶晨被拉上去的时候，她还把一个玻璃瓶朝符异扔了过去，他连忙闪身躲避，玻璃瓶砸到了地上，被摔的粉碎，但里面什么也没有。符异不知道的是，那瓶子里有着高浓度的破伤风杆菌，这种杆菌对于他这样有外伤的人来说绝对是致命的。两天后，符异开始发高烧，失去了领头羊的众人完全手足无措，三天后，符异因器官衰竭而死。

    ……

    当叶晨被拉上去后，还没来得及站稳，就被钱向用枪指着胸口。

    今天自己怎么一直被人用枪指啊，这种生命握在别人手中的感觉真不怎么样，叶晨心中感慨着，还是打起精神开口问道：“钱向，你什么意思？”

    钱向咧了咧嘴角，说道：“晨小姐没忘了我们的约定吧？”

    叶晨心中一阵鄙视，这条狗的吃相也太难看了吧，但还是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你说的这个呀，当然没忘，我都准备好了。”说完，把一张纸递了过去。

    钱向接过来借着火把的光看了看，不满的说道：“这里怎么没有签字，你在玩我？”说着，还把枪的保险打开了。

    对于钱向的威胁，叶晨并不在意，她从他手里把那张纸抽了出来，说道：“急什么，陪我再走一程，事情还没结束呢！”说完，双眼盯着钱向。

    双方僵持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钱向妥协了，他桀桀的怪笑了一声，把枪收了起来，说道：“好，既然晨小姐这么说了，那我就陪你再走一程，徐冲和陈晓曦已经到了，就等我们俩了，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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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泥淖中的古书（30）

﻿叶晨和钱向来到那个大厅时，徐冲和陈晓曦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了。

    两个人在一扇有着精致华丽雕饰的半开着的石门前，位置站的很开。徐冲背倚着石壁，正在闭目养神，右手还松松垮垮的拿着一把弩弓，弩已经上好了箭，箭头有种特殊的浅绿色，上面似乎有涂抹毒药。徐冲看起来有些憔悴，下巴处有着杂乱的修剪不整的胡茬，双眼呈青黑色，有着浓重的烟袋，看来这段时间他没怎么休息好，但即便如此疲倦之相外露，但他站在那里，依然给人一种很危险的感觉，如同一只已经饿了好几天，正在觅食的恶狼。相比而言，远远的站在角落里的陈晓曦就像小白兔一样，睁着大大的眼睛，惊恐的打量着四周，仿佛随时会有一个厉鬼冲出来把她的脖子拧断，晓曦的头发散乱，身上的衣服上还沾有大片的血迹，她虽然没受什么伤，但精神状态开起来不怎么好，似乎受到了什么刺激。

    看到叶晨过来，陈晓曦眼中闪现出一缕光彩，她连忙迎了上去，紧紧的站在了叶晨旁边。

    钱向朝陈晓曦戏谑的吹了声口哨，这个清脆的声音把女孩吓了一跳，她下意识的看了钱向一眼，又连忙把头低下了，在她眼中，现在的钱向和徐冲就像两个吃人的恶魔一般。当然，被她当做依靠的身边这个女人也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所以晓曦只敢站在她旁边，再害怕也不敢触碰到她。

    看到陈晓曦如同惊弓之鸟的样子，叶晨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兴趣去细究她到底遭遇了什么，总之不是什么好事情罢了，说实话，野外探险还真遇不到多少令人愉悦的事。

    听到脚步声，徐冲的双眼才睁开，看到是钱向和叶晨，他将微微抬起的弩箭又重新低下，说道：“既然人来齐了，那我们就开始吧。”徐冲的声音很沙哑，说出的话如砂纸般，粗粝而让人难受。

    钱向来到门前，颇有兴致的欣赏着上面的雕饰，似乎没有听到徐冲说的话。

    叶晨点了点头，说道：“好吧，那就开始吧。”

    得到了叶晨肯定的答复后，徐冲对陈晓曦说道：“一会儿你就按照我们说的步骤走。”

    冷漠而坚定的话语像寒风一样逼得陈晓曦退后了一步，她抬头看了看徐冲，又转头看向了叶晨，双眼噙着泪水，可怜而哀苦。可惜她并没有得到任何支持，叶晨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完全无视了陈晓曦哀求的眼神。

    陈晓曦磨蹭了一会儿，在徐冲严厉的注视下，还是怯怯的走上了台阶，站好了位置。

    看陈晓曦已经准备好了，徐冲回想了一下笔记上的内容，首先说道：“前三右四。”

    陈晓曦扭头又看了眼叶晨，对方给予的依然只有默然，她叹了口气，小心的迈开了脚步。陈晓曦走的心惊胆战的，“步”这个计量长度的单位实在是太模糊了，她只能根据父亲的身高来大致推测他的一步是多长。陈晓曦朝前走了三步，又朝右走了四步，这七步花了足足有五六分钟。

    接下来叶晨说道：“右二退一。”

    然后是钱向，就这样，按照他们的指挥，陈晓曦在这个大厅里按照特定的路线走着。

    这种通过这个大厅的方法分成了三部分，分别记在那三位冒险界的笔记的最后，也是叶晨最想不通的地方，她查过陈教授他们三个的生平，也就是普通的探险者而已，也没听说他们有什么特殊本领啊。这种方法试是试不出来的，他们怎么知道的，他们通过了这个大厅了吗，为什么没有一点儿关于后面事情的记载？这种种的疑问足以让叶晨对这种通关方法产生极大的怀疑，但没办法，她之前来这里探查过，要想进入神庙的正殿，还必须走过这个大厅。

    相信徐冲他们也对笔记上这个有些突兀的方法有所怀疑，他们只好找人来做下试验了，而战斗力最差的陈晓曦，就被选中当成了小白鼠。

    陈晓曦也是看过那本笔记的原版，当初她就觉得这种方法太不靠谱了，但问父亲他也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专心练字，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用生命来试验这种方法是否正确。

    走了快一个多小时，当陈晓曦走完最后一步时，她的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但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命保住了，这种通过大厅的方法是正确的，看到陈晓曦安全度过后，叶晨他们依次通过了大厅。

    穿过一个狭小的走廊后，叶晨他们终于来到了正殿。

    这座地下神庙的正殿是依托一个天然溶洞构筑的，面积很大，但结构很简单，正中间依山而雕筑了一个巨大的神像，神像是个狰狞的巨兽，浑身长满了骨刺，给人一种冰冷彻骨的感觉，神像前面有个石质的供桌，上面还有些个石碗石鼎之类的祭器，在左右的山壁上开凿着一个石室。

    已经来到最终的目的地，四个人打量了下周围环境后，谁也没动，也没人说话。最后，还是叶晨打破了僵局，她盘腿坐下，取出了一罐固体燃料，盘腿坐在了地上，说道：“大家也差不多走了一整天了，已经到地方了，那先好好休息一下吧。”

    听到叶晨这么说，钱向和徐冲也盘腿坐下了，陈晓曦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选择了顺从大家的意思。

    叶晨取出了一包压缩饼干，用力咬了一口，嚼了几下，好像吃进去了一把土似的，难以下咽，她连忙喝了几口水，才算吞了下去。有了水的滋润，叶晨感觉嗓子舒服多了，她随意的问道：“徐冲，你们也应该知道吧，符老汉已经把这里的出口全部封死了，我们怎么出去呀？”

    见叶晨有意将气氛缓和，徐冲也配合的说道：“这个地方总共有七个出口，符老汉也只能守住一个，其余六个都是派人去守的，他太高估自己的影响力了，太过迂腐的作风已经让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满了，虽然不至于像符异那样叛变，但也绝对说不上有多忠心，只要花一点儿心思，很容易解决的，这么说吧，符老汉认为七个出口都已经被封死了，但实际，至少有三个并没有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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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泥淖中的古书（31）

﻿叶晨点了点头，很认同的说道：“确实，时代变了，人心也变了，像符老汉还守着以前那一套来进行管理，注定是要被时代碾碎的。”这确实会让人有所唏嘘，一句时代变了，再多的情怀也没有了用，再多的怀念也是枉然。在感慨一番后，叶晨突然转移话题，对徐冲问道：“对了，你的采集任务完成的怎么样了？”

    还在时代变迁的感慨中叹息的徐冲听到叶晨这句话后，心里咯噔一下，心中充满了戒备和惊疑，他努力将自己的语气放的轻松一些，问道：“什么采集任务呀？”

    叶晨笑了笑，似乎在笑徐冲的掩耳盗铃，她对坐在火堆旁边，缩成一团的陈晓曦说道：“你还不知道吧，你的徐冲哥哥除了是一家濒临破产公司的老板外，还是一个生化武器的科研专家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对徐冲说道：“我记得你是现在供职于保护伞公司的蜂巢实验室……而且我还听说，你研发出了一种新型病毒，叫做‘绿茶’。”

    徐冲感觉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了，她对自己的情况了解的这么详细，难道这个女人还有其他的能量？但至少，他已经确定叶晨是打算彻底摊牌了。徐冲把放在身边的弩拿了起来，随意的摆弄着，说道：“是呀，绿茶病毒，GreenTea，简称为GT病毒，或者叫T病毒，它的研发耗尽了我几年的心血，只可惜……技不如人啊。”说到这里，徐冲深深的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马库斯通过将一种始祖病毒与水蛭相结合，分离了一种全新的病毒，叫做Tyrant－Virus，也是T病毒，和暴君病毒比起来，我的绿茶真成了泡过好几遍的茶叶了，索然无味。”

    叶晨接着他的话头说道：“但就在这时，你在探究你父亲的死因的时候，从他的体内分离出一种奇特的病毒，那种病毒具有巨大的潜力，这个发现绝对能拯救你的事业，所以你来到了这里，那种病毒的源发之所来一探究竟。但我有些不明白的是，你要是想采集样品在外面就可以啦，为什么还要到这里？”

    徐冲笑道：“晨小姐有所不知，我之前来过这里几次，采集过一些样本，但等我拿回去研究的时候，却怎么也激活不了，我猜测可能这里有一种类似辐射源的东西，在这种辐射下这些病毒才会激活。”

    “正巧，这个时候圈子里传出这座地下神庙中藏着一本神秘的古书，拥有它的人能够获得支配死亡的力量，所以你才坚持来这儿一趟的吧？”坐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钱向突然说道。

    这个地方其实叶晨一直想不明白，按说她的保密工作做得挺好的啊，怎么就流传出这里有宝贝的消息了，而且所谓的宝藏消息每个月都会出现好几条，对于这条莫须有的事情，安迪、徐冲他们怎么就这么深信不疑？想来想去，叶晨唯一能想到的可能就是这是空间干涉的结果，如果没有他们这些来人来搅局，叶晨拿到所谓的古书会简单很多，因为付出和所得不成比例，所以空间才刻意增加难度了。

    看着钱向拿在手里的沃尔特手枪，徐冲的眼皮跳了一下，他可是亲眼看到钱向用这把帅气的手枪杀了六个人，枪枪命中要害，例无虚发。徐冲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钱向，你为什么来这儿？据我所知，除了赌以外你好像并不关心其他事。”

    看来这位老朋友对自己的情况了解的听清楚的嘛，钱向心中冷笑了一声，摊了摊手，无奈的说道：“可是赌需要钱的啊，因为幸运女神的抛弃，我已经欠下了几百万刀的赌债了，虽然在我干掉几个来找我麻烦的家伙后再没人来向我讨债了，但也没有任何一家赌场欢迎我了，要想继续赌，还必须得先还债，这可真是件悲哀的事。”说到这里，钱向的眉毛耷拉了下来，满脸的苦闷，但很快，他又像变脸一样，露出一副夸张的欣喜表情，说道：“好在我遇到了晨小姐，事情有了转机，晨小姐，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你总该把东西给我了吧？”

    “好吧。”这次叶晨答应的很痛快，她掏出了一张纸，把它打开，将字对着自己对面的钱向说道，“这是股份转让合同，我会将公司一半的股份转让给你，诺，这是签名。”说着，叶晨指了指纸张的右下角，继续说道：“只要你帮我做完最后一件事，这张纸就归你了。”

    看到那张自己企盼已久的合同，钱向想要伸手去夺，但还是忍住了，说道：“你要我做什么？”

    这时徐冲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这不是恐惧，而是刺激，估计没几个人知道，这位温文尔雅的科研工作者在骨子里一直有种嗜血的冲动，他喜欢这种游走在生与死之间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能够体会到生命的真正意义。徐冲看着那张合同，在火光的映衬下，那张厚实的纸有些半透明了，他隐约可以看到，在那张纸的掩护下，叶晨已经将那把M500左轮手枪拿了出来。

    “杀了徐冲！”就在叶晨喊出这四个字的一瞬间，三个人全部出手了。

    钱向左手的沃尔特手枪对着徐冲拿着弩的右臂开枪了，同时嘴张开，一个小巧的刀片借助弹簧机关的力量从他的嘴里飞了出来，朝叶晨的咽喉处划去。徐冲的手指一松，弩箭朝叶晨手上的枪射去，左手一抬，袖口出射出了一个袖中箭，这把淬有剧毒的小箭瞄向着钱向的心脏。叶晨的M500左轮手枪发射的巨大子弹带着破空声朝钱向的心口奔去，同时一把M36女士手枪也射*出了一颗子弹，对着的是徐冲的眉心。

    三人同时动手，刹那之后，钱向心口插着一支小箭，徐冲眉心出现了个血洞，叶晨的咽喉也被划断了。陈晓曦目瞪口呆的看着三具尸体，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还没弄明白，三个人就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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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泥淖中的古书（32）

﻿就在陈晓曦不知所措的时候，万分恐怖的事发生了，她眼睁睁看到叶晨咽喉处深深的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恢复着，片刻之后，伤口已经完全不见了，叶晨的睫毛闪了闪，睁开了眼睛，一双纯粹的墨色眸子盯着正看向自己的陈晓曦。

    陈晓曦只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她二十多年的时光里，一直过着还算平静的生活，但自从参与到这次探险，谋杀、背叛、枪战，甚至还有厉鬼，晓曦遭遇的这些是她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恐惧和惊吓一直死死的缠绕着她，有种喘不过气来的窒息感。现在更加诡异的事发生了，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在她的注视下活了过来，但这时的陈晓曦并没有感觉到多少恐怖。随着在这个地下神庙一步步的深入，陈晓曦已经知道，她没办法活着回去了，之前她之所以害怕，并不是因为恐惧死亡，而是担心——她无法亲自复仇！

    面对着令人胆寒的死神般黑色的眸子，陈晓曦的目光毫不畏惧的迎了上去，她对叶晨说道：“我自己都没想到能坚持活到现在，我终于可以报仇了。”

    “报仇，报什么仇？”叶晨理了理头发，语气淡然的说道。

    陈晓曦站了起来，厉声说道：“叶晨，你这个心肠歹毒的女人，你不会忘了自己是怎么拿到我父亲的研究笔记的吧？！”对外界的说法是陈教授死于心脏病突发，但通过她的事后调查，父亲其实是死于毒杀，当时父亲的身体确实不怎么好，但他真正的死因是中了一种生物碱提取出来的毒素。在父亲死的那一天，只有叶晨来过他们家，而且那本被父亲视如珍宝的研究笔记也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叶晨手里，凶手不会她还会是谁？

    看着陈晓曦居高临下的呵斥着自己，叶晨心里很不习惯，她也站了起来，说道：“你认为是我杀了你父亲？”

    陈晓曦说道：“难道不是吗，还是说你打算继续狡辩？”

    看着陈晓曦一脸严肃的样子，叶晨噗嗤笑了出来，她说道：“傻丫头，你恐怕还不知道你父亲的真实身份吧，你就没想过，一个做学问，尤其是做考古这类冷僻学问的教授为什么会在死后给你们留下上千万的遗产？陈教授确实是个资深的考古学家，但同时，他也是个资深的文物贩子，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是个传奇的组合，盗取过很多大墓，也获得过不少珍贵文物，这些文物都被他卖到国外去了。陈教授干这行干了十几年了，之所以没被抓起来，就是因为他极其谨慎的态度和堪称专家级的反侦察能力，你觉得我能向他下得了毒，你太高估我了，我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学生，根本没有获得他的这份信任。本来我以为再也拿不到那本笔记了，但谁让他突然悔过了呢，在病痛的折磨和死亡的威胁下，陈教授似乎想开了，他打算洗手不干，甚至要花钱将他卖出去的文物再回购回来，这可要了你那两个哥哥的命了，眼看着马上要到手的遗产将面临急剧缩水，他们就狗急跳墙了，最终选择了铤而走险。”

    陈晓曦脸色变得刷白，她后退了两步，说道：“你……你是说……”

    叶晨说道：“毒药是我提供的，但下毒的人，是你二哥，只有面对自己的骨肉，陈教授的警惕性才会降到了最低。现在想明白为什么当初你想报案的时候你哥哥要拦着你了吧？”

    陈晓曦指着叶晨，面带惊恐的说道：“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晨笑了笑，说道：“我是真没想到你居然那么执着，甚至还会派你的好朋友小卉来我这里当卧底，从那个小丫头嘴里敲出点儿东西来对我来说易如反掌。”

    陈晓曦用力摇了摇头，想要把叶晨的话从脑子里甩出去，她说道：“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害死我父亲的仇人，我现在就要为父报仇！”

    叶晨点了点头，说道：“好吧，那本笔记想必你也看过了，你是想通过那个仪式来找我报仇的吧？”

    陈晓曦说道：“那是自然。”除了那种方法她也没什么办法来完成自己的复仇了，她的身手差叶晨太多了，直接武力对抗根本没有获胜的机会。

    叶晨问道：“你也有所准备吧，那就开始吧。”

    陈晓曦恨恨的看了叶晨一眼，转头朝那个石屋走去。叶晨淡漠的看着她的背影，走进了另一边的那个石屋。

    石屋的装饰很简单，一张石床和一个石桌，来到屋里后，叶晨深深吸了口气，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一些湿纸巾擦了擦脸和手上的灰尘，又拿出了一个小镜子和小梳子，将自己盘起来的长发解开，慢慢的对镜梳妆，将头发弄好后，还稍稍的画了个淡妆，最后，叶晨将那身厚实探险服脱了下来，脱到只剩内衣后，穿上了一件自己精心准备的黑色的长裙，裙子层叠反复，走起来风舞飞扬，最外面还镂雕着一些蕾*丝图案，腰带上飘扬着轻柔的流苏，紧身的束腰将叶晨完美的曲线展现了出来。叶晨穿上了一双足有十多厘米高的黑色漆皮高跟鞋，转了个身，满意的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这时陈晓曦也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舞裙，裙摆很繁杂，有着百褶的裙边，双方四目相对，做好准备，开始……斗舞！

    据陈教授对踩水族习俗的研究，被他们奉为至宝的那本古书一直在巫女手里，别人是没有机会看到的，也没人知道那本书到底在哪儿，只有当进行下一次巫女选拔的时候，那本书才会出现，这时旁人才有机会有幸目睹，而踩水族巫女选拔的方式就是斗舞，准确的说，看谁可以用舞姿来感染更多的生灵。这一点儿陈教授笔记上写得有些含糊，也很奇怪，但据叶晨自己的考证，踩水族巫女的选拔还真是用的这种奇特的方式。

    ＰＳ：叶晨不知道的是，这座大殿上供奉的那位长满骨刺、人面鸟身的狰狞巨兽其实是十二祖巫中的玄冥，而踩水族的祖上是玄冥部落中的掌管巫舞的祝师，至于说踩水族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那位觉醒了血脉之力的巫女征讨的虎头人身的释杀到底是谁，那本充满幽冥力量的古书是什么？详见作者的第三本书（也可能会排到第四本），一本洪荒流的女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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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泥淖中的古书（33）

﻿真正踩水族巫女进行选拔的时候应该跳的是巫舞，但这玩意儿怎么跳，已经完全无法考证了，但没多大关系，这种比较原始的舞蹈动作的规范性并不是很强，更重要的是情绪的宣泄和意志的共鸣，所以只要能把自己的情感表现出来，跳什么舞都可以。

    现在这场对决中，陈晓曦跳的是现代舞，而叶晨选择的是新爵士。

    她们俩对跳了十几分钟，什么事都没发生，而且叶晨感觉自己这样挺傻的，凭借一些不怎么靠谱的资料，就和一个女孩在一个空旷的地下溶洞里斗舞，想想都不像是正常人能做得出来的事。就在叶晨想着是不是直接把陈晓曦的脖子拧断算了的时候，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刚开始的时候声音还很小，慢慢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叶晨借一个动作转过头看了看，石壁上的缝隙中爬出来一大片黑色的蚁虫，有蝎子、蜈蚣、甲虫各种毒虫，像一块黑色的地毯一般，慢慢的延展着。

    这些毒虫就围绕在叶晨和陈晓曦旁边，给她们留了块地方，蛰伏在地上，似乎在观赏她们的舞蹈。但很快，叶晨就感觉不对了，陈晓曦那里没什么变化，但自己这里，那些毒虫却在逼近，虫子巨大的螯齿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似乎一个饥饿很久的人在面对一桌美食却不能吃的时候，焦躁的摩擦着刀叉。事情好像有些糟糕了，叶晨将自己的死亡之力通过舞蹈引导出来，但让她绝望的是，这个看似有些古朴简陋的大殿之中蕴含着一种神秘的力场，灰色的死亡之力刚刚被叶晨洒出，就消散了。

    叶晨扭头看了陈晓曦一眼，她正闭着眼，沉浸在自己的舞蹈之中，对外界发生的一切毫不在意，就在叶晨看过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她的眼角滴出了一滴晶莹的泪珠，满脸的悲伤，似乎想起了什么悲哀的事。

    这时，叶晨才意识到，自己错了，完全错了。她之前也知道，舞蹈的真正意义在于情感的共鸣，但知道归知道，她并没有怎么在意，叶晨请来的舞蹈老师也远远称不上是大家，只是教她一些规范动作而已，作为一个无限空间的试炼者，叶晨对自己全身肌肉的控制力是远远超过常人的，对她来说，一些所谓的高难度的动作是可以轻松搞定的，在学习过程中，叶晨经常会得到老师的惊叹，说她太有跳舞天赋了。但她的舞蹈学习也就止步于此了，叶晨并没有深入的去研究舞蹈，而是将太多的精力花在准备这次探险上了。对于舞蹈的境界问题，她根本没有考虑的那么细致，确切的说，她根本没有学会用舞蹈来传递自己的情感。当初叶晨想当然的认为这种舞蹈选拔是是用舞蹈来传递力量，但事实证明，这是个极其错误的想法。

    其实，叶晨还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这个错误导致了她的这次任务的彻底失败。

    叶晨是个十分优秀的无限空间试炼者，她拥有领导者的能力，领导者的智谋，领导者的决断和果敢，但她有个很大的问题，她缺乏领导者的魅力，个人的人格魅力。

    这种魅力在现阶段用处不大，她的队友和对手也都是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对她们来说，只有利益的捆绑才是合作的基石，一个人再有人格魅力也没用，但以后就不一样了，以后她们会遇到战役任务，那时候才是真正考验她们领导能力的时候，比如说一次任务拨给叶晨五百一千人，让她带领这些人去打仗，如何保持军队的士气和战斗力就是个很大的问题了，单纯的利益驱使是没有用的，他们有时候还真就不认这个，纵观中国历史，当逢上乱世的时候，能够自成一方势力的领导者都是拥有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的，他们用仁爱、语言、功勋等等诸多手段来吸引着一批批投奔而来的人才和士兵，最终聚成大势。

    叶晨的内心太过封闭了，没有人能够猜透她的心思，但她也不会用自己的内心来感染别人，这一点她甚至不如唐婳，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唐婳从小就被教会如何展现自己身为上位者的气度和魅力。

    第七空间为试炼者安排的每一次任务都是有特殊用意的，空间为什么会为叶晨安排一个休闲任务，就是因为空间已经察觉到了她的性格是有缺陷的，想让她通过休闲任务学会如何打开自己的心扉，学会如何在不被别人干扰影响的前提下去感染影响他人。当然一开始就让她去学习怎么成为一个演讲家显得太过急躁了，而且她本身的性格决定了她并不需要如此的开放和热烈，叶晨只需要通过艺术的学习，让她学会表达自己的情绪就很好了，所以说在这次任务中，真正的宝藏是国画大师白石、古琴演奏家黄曦、书法大家王之……如果叶晨通过这些艺术大师学会如何去表达渲染自己的情感，这对她以后的道路会顺畅很多。

    踩水族的地下神庙中确实有宝藏，但这种宝藏只是物质上的，对叶晨的灵魂的改善没有任何用处，就算她成功的拿到了那个宝藏，这个任务也算是失败了，而且是彻底的失败了，并且，这种失败还会留下后患。

    叶晨周围的毒虫越来越焦躁了，眼看着自己就要成为这次斗舞的失败者，叶晨的心里越来越着急，但她干着急也没用，她根本不会像陈晓曦那样通过舞蹈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实在没办法了，叶晨还是选择了用那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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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泥淖中的古书（34）

﻿正沉浸在自己舞蹈中的陈晓曦突然感觉心口一痛，开始她还能强忍着，但那种强烈的绞痛越来越厉害，很快，她已经痛到无法保持自己的动作了。陈晓曦忍不住跪倒在地，痛感已经从心脏处扩散到了全身的脏腑中，她感觉身体里好像有一团火，正在残忍的炙烤着自己的血肉骨骼。她强忍着没有喊出声来，大滴的冷汗沁了出来，将她的衣衫都打湿了。

    陈晓曦突然中断的舞蹈让这场斗舞的局势发生了逆转，那些毒虫开始向她逼近。看着各色蜈蚣毒蛇狰狞的样子，陈晓曦满脸的惊恐，她想要逃跑，但刚刚站起来，就感觉全身的骨头已经酥掉了，再也不能支撑她的身体了，陈晓曦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挣扎着向远处爬去。

    这时，一只蜈蚣已经爬到了她雪白的肌肤上，它找准一个地方，巨大的螯齿狠狠的咬了下去，陈晓曦发出一声天鹅临死般的悲鸣，双目望天，眼中尽是绝望，她想到自己可能会死，但没想到会是如此痛苦惨烈的死法。

    很快，陈晓曦身上就覆满了毒虫，凄厉的惨叫不绝于耳。看到这样的结果，叶晨总算是松了口气，将手心那张大半已经化为火灰的黄纸扔掉了。当初在设计这种巫女选拔的时候，周围应该是有监督和旁观者的，有他们在足以保证其公平性，所以根本没考虑到如果有人在私下作弊会怎么样。这种选拔是两者相斗，择优录取，叶晨实在没办法做到比对方好，但她可以让对方做的更差，只需要通过一些手段，就可以搞垮陈晓曦的意志。

    也不知道是故意这么设计的还是只是巧合，毒虫在噬咬陈晓曦肉体的时候，避开了其致命的心脏、脊椎等部位，而是先将四肢吃的只剩白骨后再去啃食内脏。叶晨整整听了陈晓曦一个小时的惨叫，到最后，已经吃饱了的毒虫散去的时候，陈晓曦的腹腔几乎被掏空了，两颗眼珠也被叼走，脸上随处可见森森白骨，即便这时，她的身体仍然在微微起伏着。

    叶晨咽了口唾沫，感觉有点儿瘆的慌，尤其是想到如果自己没留下那个后手，现在躺在地上只剩下一滩烂肉但还是死不了的那个人就是自己时，她感觉脊背发凉，一阵的后怕。

    叶晨缓了缓心神，走到了陈晓曦面前，说道：“如果你肯听话，我就帮你解脱，怎么样？”叶晨的这句话用到了灵魂对话的方法，所以即使陈晓曦的耳朵已经被穿透，她还是能够听到。

    陈晓曦已经完全不能动了，但通过她的灵魂波动，叶晨知道这个倔强而聪明的小女孩已经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屈服于自己的意志了。

    叶晨深吸一口气，将剩余的三层封印全部解开，然后对着陈晓曦的身体施用了人体采集术，这是她第一次在活人（虽然和死人差不多了）身上用到人体采集术，也不知道到底会出现什么结果。

    叶晨收手后，陈晓曦身上溅出十滴乌黑的血，滴在了叶晨的十个手指甲上，本来毫无修饰的肉色指甲被染成了亮黑色，看起来有种邪气凶煞的感觉。陈晓曦的灵魂已经被叶晨囚禁在了体内，她的身体已经彻底死亡了。

    至此，夜宸身上已经有了三件阴魂之物。

    天语，她对夜宸充满了爱，她的皮被夜宸穿在了身上，那是爱的守护；

    布丽奇特，她和夜宸是交心的好友，难得的知己，她的双眼被夜宸做成耳钉戴在了耳朵上，她用圣光的力量来驱散夜宸心中因为长时间接触死亡法则而在心中产生的阴郁，这是友情的劝诫和帮助；

    陈晓曦，她对夜宸充满着恨意，而且她是在无尽的痛苦中死去的，她的血被涂在了夜宸的指甲上，通过她，夜宸可以将中性的死亡之力转化为更有杀伤力的厉煞之力，恨，永远是最强大的武器。

    夜宸身上的人皮衣是最早获得的，但也是发挥作用最弱的，其根本原因就是当时她只采集到了天语的皮，却并没有收纳她的灵魂，没有灵魂的支撑，人皮衣是无法发挥出最大的效果的。

    天语，总有一天，我会取回你的灵魂，夜宸心中喃喃的自语了一句，转身朝这座大殿的神像那儿走去。

    这时，神像前面的供桌上的供品已经消失了，一本纸页土黄的古书静静的躺在那里。

    这是一本陷于泥淖中的古书，围绕着这本书争斗的人，她自己、徐冲、钱向、符老汉、符异、符迟、安迪、汉斯、比特等等都不是什么好人，每个人都背负着背叛和杀戮的罪孽，唯一一个还算善良的女孩——陈晓曦，却承受了万千的痛苦，作为了祭品惨死在了这里。

    叶晨刚要去拿那本古书，它却无风自行翻动起来，而且书里面没有一个字。这是一本无字天书？就在叶晨睁大眼睛看的时候，却不知从哪儿飞来两滴水，溅到了叶晨的眼里。她感到双眼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脑子一片空白，直接晕过去了。

    ……

    此时已近傍晚，S市，叶晨位于山脚下的那栋别墅里，小卉做完了一天的整理清洁家务，正坐在台阶上悠闲地看着夕阳。正当夕阳要收起最后一缕光芒的时候，她突然感觉到心头一轻，一直压在自己灵魂深处的巨石消失了。

    小卉愣了一下，但很快，她想起了自己的老板——叶晨——在走之前告诉过自己，她是回不来了，当她成功或死亡后，自己就彻底自由了。

    自由？自己终于自由了！这是多么珍贵的字眼啊，只有失去了它的人才能明白其可贵之处。小卉欢快的蹦了起来，她快活的在别墅的花园里肆意奔跑着。

    但在短暂的愉悦之后，小卉又陷入了对未来的迷茫之中，自由后的自己又能做什么呢？似乎是在本能的驱使下，小卉来到了别墅顶层的阁楼里，那里堆放着各种杂物，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之中，有一个檀木的箱子有些显眼。在这个箱子面前，小卉似乎清醒了过来，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到这里来了，她本来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来这儿了，但既然来了，还是打开看看吧。小卉犹豫了一下，还是将箱子打开了，掀开一层厚密的绒布后，一个完全无缝的水晶盒子出现在她面前，水晶盒里，端放着一颗人头，那正是自己的人头。

    小卉把自己的人头捧了起来，陷入了回忆之中。当初，为了一时义气，她答应自己的好朋友陈晓曦来叶晨这里当卧底，但她没想到，这个女人的心思这么敏锐，她刚来没几天身份就暴露了。接下来，就是持续数个星期的严刑拷打，她只是个刚刚毕业的女孩，在叶晨挥动的钢鞭之下，她把能说的都说了，但即便如此，她还是没能挽救自己的生命。最后，在得到满意的情报后，叶晨勾着她的下巴对她邪魅的笑了笑，直接挥刀将她的人头砍了下来。

    但接下来的事就完全不在小卉的想像中了，本来以为终于可以解脱了的她惊讶的发现，自己没有死，确切的说，自己的身体已经死了，但灵魂却保留了下来，也就是说，自己成为了一个鬼。

    叶晨告诉她，只要每天服用特别为她熬制的药水，自己就能以鬼魂的身份永远的存活下去。死亡的黑暗是如此恐怖，小卉实在不愿再次尝试了，在纠结了一番后，她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以一个阴鬼的存活，继续做叶晨的助理。

    药水？想到这个，小卉将自己的人头重新放了回去，将箱子锁好，下楼来到了自己的卧室，打开床头柜的抽屉后，一个装有暗红色的密封好的试管躺在了里面。

    只剩下一支药水了，小卉喃喃的说道，她想了想，还是将抽屉推回去了，自己既然已经不受叶晨的囚固了，自然也不需要所谓的药水了。

    小卉不知道的是，虽然这种含有叶晨血液的药水对她是一种禁锢，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保护她不受外界的煞气的影响。现在，她不再喝那种药水了，失去身体保护，只剩下一个灵魂的她再也没办法保持自己内心的平静，邪煞之气不断的侵蚀着她的灵魂，最终，将她变成了一个只知杀戮的厉鬼。

    ……

    一年后，已经算是事业有成的符迟来到了这里，他在别墅的门口看了看门牌，莉虹小区七号别墅，没错，就是这里，小卉就在这里生活，叶晨留下过遗嘱，将这栋别墅的归属权赠与自己的助理小卉。

    符迟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自己手上的百朵艳红玫瑰，满意的点了点头，摁响了门铃，没人答应，他又敲了敲门，谁想到他刚刚碰到那扇厚实的铁门，它就自己开了。虽然感觉有些不对，但符迟还是走了进去，这栋别墅似乎好久没人打理了，到处都是野草，地面桌子上也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突然，符迟的眼前一道白影飘过……

    在符迟临死之时，他看着眼前这个满脸狰狞笑容的厉鬼，爱恋的说道：“小卉……”

    至此，叶晨在这个世界的所有痕迹都被她消泯了，只不过她对时间的估算有个小小的失误，含有她的血的那个药水被小卉留下了一支，而已经成为了一个鬼屋的莉虹小区七号别墅之中又将发生什么故事呢？

    PS：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下个故事又要开始了，请大家多多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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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回归（1）

﻿不知过了多久，夜宸再次睁开了眼睛，纯粹的墨色眸子看着天花板，她愣了一下，坐起来看了看周围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环境，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回到了第七空间的私人房间，而自己的第一个休闲任务已经结束了。

    夜宸看着自己的指甲，十个黑色的指甲上似乎有个漩涡，正在慢慢的旋转着，其中蕴含的滔天恨意，恍惚间，她似乎被漩涡给吸了进去，十个指甲就像十个小镜子，映射着一个黑暗的世界，那个世界是一片黑色的血海，无数的残肢在血海中起起伏伏，血海深处坐着一个女孩，似乎感觉到了夜宸的目光，女孩抬头看了过来……

    陈晓曦？！夜宸一个激灵，从刚才的幻觉中清醒了过来，好强大的恨意啊，更让夜宸不安的是，这种恨意有些不受自己控制，刚才的幻境把她自己都拉了进去就是明证。夜宸不相信这是因为陈晓曦，那丫头还没那么强大的精神力量，更大的可能是恨这种强烈的情绪本身就很难被理智约束。

    此时菲菲正蹲在一个很高的椅子上，用一只毛茸茸的猫爪子操纵着鼠标玩游戏，感觉到夜宸回来了，她连忙跳了下来，兴冲冲的跑进卧室，跳到床头对夜宸说道：“恭喜呀，这次任务顺利完成了。”她停顿了一下，歪着脑袋接受了一段空间传给她的信息，又继续兴奋的说道：“而且你这次赚了五千多金币呢，咱们的资产已经上万了啊！”

    一个任务就让夜宸的金币差不多翻了一倍，虽然依然不算很多，但多少可以买一些实用的道具了，但面对这个好消息，夜宸似乎并不怎么欣喜，只是“哦”了一声，就又陷入了沉思之中，就在刚刚，她脑子里闪现过去一个念头：这个任务，她似乎做错了。

    夜宸低落的回应显然给菲菲火热的内心浇了盆冷水，她的两个耳朵都耷拉了下来，奇怪的看着夜宸，自己的小主人正抱着枕头坐着，双眼无神的看着远方，似乎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试炼者完成任务后有时候会有这种一时无法脱戏的情况，但这一般只出现在比较激烈的任务之后，长期将神经紧绷后是无法迅速缓解的。夜宸刚刚经历的只不过是一个休闲任务，怎么也会出现如此强烈的刺激，难道那个任务有什么变故？

    见夜宸确实需要休息一下，菲菲轻轻喵了一声，就跳了下去，走出了房间，她只是一个管家小精灵，无法，也不被允许干涉试炼者，他们是成功的活下来还是失败的死去，都只能靠自己。

    见菲菲走了，夜宸轻轻吐了口气，重重的靠在床的靠背上，这次任务她算是通过了，并且获得了一份看起来还不错的奖励，还提前解锁了自己第二个天赋技能：死神之眸。但她总感觉有些不对，休闲任务，空间为什么会让她度过这么一个休闲任务，这真的只是一种放松，一种奖励吗？空间的落子布局能力她也是见识过的，它真的会设置这么一个有些“无聊”、“无用”的任务吗？这时夜宸意识到，在任务开始前因为菲菲的介绍，自己有了先入为主的轻视成见，休闲任务就算再简单也是第七空间发布的一个任务，不是真正的休闲，在任务中很多时候她都太大意了，很多问题都没有深入的进行思考。到现在才感觉到这个休闲任务一点儿都不简单，看起来似乎很轻松就能度过，但空间似乎有额外的隐性要求，如果没有参透这一点儿，就算通过了也只能算是个合格而已。

    此后的两天里，夜宸把自己窝在房间，认真的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自己这次任务的记录，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但就是抓不住。唯一的收获就是在任务的最后，陈晓曦跳的那段舞要比自己强很多，即使只是通过记录影像来看，但夜宸依然能够感受出陈晓曦的舞蹈所表现出来的哀思，那是她对死去亲人的深深的思念。如果要细抠的话，她的舞蹈在动作上并不精准，但在情感表达上很好，丝毫不了解情况的人也能感受到深切的悲哀。

    在看过几遍陈晓曦的这段舞蹈后，夜宸突然对艺术产生了兴趣。凭借夜宸对身体肌肉的控制，乐器书画之类的技巧的学习对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但真要达到那种情感的共鸣是需要阅历的积累，单凭琢磨技巧是没用的，历史上不知有多少穷尽一生学习书画者，因为没有那份悟性，最后无所成就。夜宸在任务之间的休息时间很短暂的，根本没有机会去学那个，要真的想学，只能看一些长期任务中有没有这个机缘了。暂时学不了艺术，但可以先学艺术鉴赏，夜宸买回了一大堆艺术鉴赏方面的书籍和影音资料，还搜罗了许多电影光盘，打算好好接受一番文艺熏陶。

    只不过……事情好像不是那么的顺利，很多东西在入门的时候其实是很枯燥的，没有特别强烈的兴趣根本无法完成，而且夜宸又不想硬逼自己，毕竟任务的间隔是唯一可以彻底放松的时间段，最终，她选择了个比较轻松的方式——看电影。

    这天，夜宸捧着一大桶的爆米花，茶几上还备着几瓶可乐，正坐在沙发上看自己淘来的电影，她这个小窝里本来是没有电视的，为此她还专门去生活超市买了一套顶级配置的家庭影院。房间里的灯光被夜宸调的有些暗淡，因为这次她选择的是一部惊悚片，《闪灵》。

    这部电影是由斯坦利·库布里克于1980年执导的一部优秀的恐怖片，在整个电影史上拥有重大的地位。恐怖片是最好拍，但也很难拍好的一个片种，它是小成本电影的最爱，因为只需要一些廉价的道具，就可以让电影变的有足够的“刺激性”，但同时正因为恐怖片拥有的这种强烈的刺激性，很容易冲淡它所想表达的更加深邃的思想内涵。不通过一些恶心的血腥镜头，只通过氛围的渲染就让观众感受到恐怖的优秀电影已经很少了，能够表现出足够深刻的思想性的恐怖片几乎没有，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部而已，而《闪灵》正是其中之一。

    就在夜宸看到一半的时候，菲菲突然从电脑里跑了出来，跳到了桌子上，想说什么，但又不想打扰到夜宸，只是用一双大大的猫眼看着她。

    夜宸抱起自己这只小黑猫，一边给她顺毛一边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

    菲菲语气有些奇怪的说道：“你的下个任务明天就要开始了。”

    夜宸手微微一僵，摁下了暂停，语气平淡的问道：“这次怎么这么快，我记得才休息了不到五天啊，平时任务间隔一般都有两个多星期的。”

    菲菲跳到茶几上，露出个无奈的表情，说道：“你也说了是‘一般’情况下，任务间隔的休息时间本来就是不定的，谁知道怎么回事，不过如果你通过这次任务的话，以后的日子会轻松很多。”

    夜宸看着菲菲的眼睛问道：“这话怎么说？”

    菲菲说道：“马上到来的任务是你的第三次进阶任务，顺利进阶后，你就成为了一个中阶试炼者了，以后的任务就不会那么的频繁了，节奏也会慢很多。”

    夜宸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和菲菲对视着。在夜宸黑色的双眸的注视下，菲菲感觉到一丝不自在。

    过了一会儿夜宸才说道：“哦，这样啊。”说完这句话，她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摁下播放接着看她的电影。

    菲菲蹲在茶几上，觉得有些尴尬，但也不好说什么，有些事没有空间的允许她们这些管家小精灵是没有资格向试炼者透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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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回归（2）

﻿第二天中午，菲菲目送夜宸走进了一扇雕有蔓草荒山的大门后，深深的叹了口气。夜宸之前的那个休闲任务虽然是通过了，但其实远说不上是“顺利”，期间应该是有些波折甚至错误。休闲任务出现的几率是很小的，她对此也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但那确实造成了很不好的结果。据她所知，夜宸接下来的一个任务应该是伏魔记的第二篇，但现在，改成了更加困难的进阶任务，这是个很糟糕的预兆。对于表现很好的试炼者，空间往往会选择让他们多经历一些试炼，将基础打好，对那些不可雕的朽木，则会通过难度很高的进阶任务尽快淘汰。当然，就像她说的，只要能成为中阶试炼者，不过之前的表现如何，都会被空间所重视的。

    对于自己的小主人，菲菲也是在帮不上什么忙，只能默默的祝福了。

    ……

    一阵熟悉而微弱的恍惚之后，夜宸轻轻揉了揉眼睛，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她现在坐在一辆正在行驶着的旅行大巴上，窗外飞速退后的是嫩绿的山坡和已经长出新芽的道旁树，车上并没有开空调，只是将车窗微微的打开了，看太阳现在应该是下午两三点，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但迎面吹来的风刚刚好，甚至带有一丝凉意，现在应该是初春，到了清晨和晚上恐怕会有些冷了。

    瞟了一眼窗外的景色后，夜宸将视线转到了车内，当她看到最前面站着的那个人后，忍不住皱了下眉，怎么是这个家伙？

    站在车前端的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短发女孩，她穿着一身黄白相间的制服，整洁大方，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给人一种阳光明媚的感觉。见大家都看向自己，女孩清了清嗓子，用清脆的嗓音开口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欢迎选择天卓旅行社，我是这次旅行的导游，郝雪，大家也可以叫我小雪，请多多关照。”说完，深深的鞠了一躬。

    这个导游正是上次那个“古镇七日游”的导游，没想到这次还是她，夜宸可没忘了，那个古镇任务可是把自己折腾的够呛，而且她记得最后导游郝雪是上错了车的，按说她应该已经被那个蚕母给彻底灭杀了，没想到她不但活下来了，还在继续做自己的本质工作导游，更倒霉的是，自己又落在她手里了。

    小雪继续说道：“大家都是我们天卓旅行社的老顾客了，很高兴大家能再次选择我们旅行社，你们这些回头客是我们旅行社最宝贵的财富，最尊贵的客人，再次谢谢大家。”

    回头客？要不是空间要求，夜宸打死也不会选择这个由阴鬼一族开的恐怖旅行社，参加一次旅行就是把命吊在蛛丝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玩完了。但不管内心在如何吐槽，夜宸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微笑，还颇为捧场的鼓起来掌。

    大家的掌声似乎让小雪有些兴奋，小脸蛋红扑扑的，等掌声停下后，她说道：“虽然大家在选择旅游项目的时候应该有所了解了，但在这里，我还是要对我们的旅游地点介绍一下。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做****村，这是一个偏僻而且与外界没什么沟通的荒野之村，村里仅有十几户居民，他们依靠山上丰富的野生资源采药为生，这里山势险峻，风景奇丽，绝对是个探险的好地方，正好契合我们这次的主题：野外探险。当然，大家请放心，我们公司在制定这个旅游项目的时候已经到这里实地考察过了，山上并没有大型野兽，所以请大家放心。在****村，我们将经历为期四天刺激而快乐的时光。”

    野外探险？可能被称为野外作死更确切吧，夜宸倒是相信山上没什么猛兽，但闹鬼恐怕是必不可少的了，但换个角度来想，旅行社是阴鬼族开的，他们估计并不把闹鬼作为危险之一吧。

    听完导游的介绍，夜宸才去任务面板上看这次任务的说明。

    任务名称：荒村之旅。

    任务说明：这是一部电影。

    第七空间对这个任务的说明很简单，简单到只有六个字，这种情况是最麻烦的了，从这六个字中可以得到很多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到底哪个方向是正确的，就要靠各自的“悟性”了。

    夜宸叹了口气，只能把这六个字掰碎了来看看到底其中包含着什么意思了。这个任务是一部“电影”，而且这是自己的进阶任务，世界背景必然是灵异类型的，也就是这是个“恐怖电影”，既然是电影，那么最基础的，需要有主角，有配角，有龙套，对于恐怖电影，还有个特别的地方，需要有鬼。

    有鬼？！夜宸微微眯起了眼睛，这两个字就有意思了，她现在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但到底会怎么样，就不是现在能想到的了，还需要再看看事情的发展。

    在任务面板最下面有个简短的人物介绍，夜宸这次在任务中的身份名叫陈曦蕊，是一个年轻的画家，主要方向是现代艺术方面，虽然不是什么才绝惊艳的人物，但凭借她的画作多少也可以养活自己了，而且还有些富裕可以每年出去旅游几趟，看看风景，散散心，顺便也寻找下灵感。

    隔着一个过道，和她同样坐在前面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件满是口袋的夹克，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相机，他叫齐欧，是个摄影师，和陈曦蕊一样，也是来采风的。这年头比较知名的旅游景点就算不在长假期间也是人山人海的，什么东西都看不到，只能看到一大堆黑洋洋的人头，还有随处可见的垃圾，这种情况只能给人带来烦躁，相反，这种带有原始探险性质的旅游项目充满着更多的可变性和未知性，更能激发人的灵感。

    再往后是个在读的大三学生，他叫徐天蓝，他应该是带有混血，脸有种立体的雕塑感，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色衬衣和深蓝色的休闲裤子，看起来很帅，绝对是很多女生的天菜，现在，这位帅哥正在闭着眼睛听音乐，似乎是睡着了。

    接下来是赵樱和钱娇，她们是同班同学，一起相约来旅行。赵樱的脸型很漂亮，属于那种很可爱的模样，她的膝头摊着一本杂志，但显然，女孩的心思并不在书上，有时她会把杂志合拢，皱着眉头暗自生会儿气，但又不想让糟糕的情绪影响到自己的这次散心旅行，只能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她的同伴钱娇就没那么多烦心事了，这个有着精致面容的女孩正四仰八叉的躺在座椅上呼呼大睡，时不时还会咂咂嘴，舔一舔嘴角，似乎梦到了在吃好吃的东西。

    坐在最后的是孙韶阳和蒋涵，他们是一对情侣，穿着情侣衫，此时正在用各种腻歪的方式秀恩爱，那种情景直接导致陈曦蕊看了一眼再也不朝那个方向看了。

    一起参与这次旅行的就这么七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在即将到达的荒村之中他们将演绎自己的精彩，现在，电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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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回归（3）

﻿在平整的公路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后，陈曦蕊他们的大巴开进了山间小路，崎岖的山路把这一群人折腾的够呛，不停跳动的车颠得很多人的胃都快吐出来了，就这么折腾了两个多小时众人才算到达了目的地。

    到地方后大家逃跑似的下车了，陈曦蕊留在了最后，她是实在没力气了，到最后还是扶着车门慢慢的走了下来。谁知道这里的路况这么差劲儿，她的半条命差点儿没了，当然，也和她平时缺乏锻炼有关系。平日里陈曦蕊喜欢待在布置的温馨可爱的小窝里，精心的照料着自己的那盆剑兰，灵感出现后就在画布上涂鸦。可能也是静极思动吧，有一天她突然有了出去走走的想法，也没有仔细考虑，也没有细细的筛选，直接选了这个距离自己最近的旅游项目。

    迎面清冷的山风袭来，陈曦蕊长长的呼了口气，将肺里的浊气全吐了出来，换进去新鲜的空气，顺便也将一直在往上涌的胃酸压了下去，嗯，现在感觉舒服多了。

    伏绵的大山脚下错落的摆放着十几户的人家，这里就是****村，村子里有条小河，清澈见底，时不时还能看到几条小鱼。山在村庄的南面，正好把太阳给遮住了，山体巨大的阴影好像一个庞然大物一般压了下来，而山脚下的****村显得如此羸弱。而实际的生活也正是如此，****村的村民在简单朴素的生活中始终能够感受到大自然的威严，山中的珍贵草药确实能卖出个很好的价钱，但并不是每次上山都能有所收获的，而这里的土质并不适合耕作，没有采到草药就没有钱，也就没有吃的了，历史上甚至出现过饥荒饿死的现象。当然，这是以前，现在再怎么样也不至于饿死人，但这里毕竟很偏僻，卫生医疗方面相对而言就比较差了，山上的毒草异虫经常让采药的村民们受伤，有时候会因为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治而落下残疾。

    “你没事吧？”就在陈曦蕊远眺****村的时候，一个关切的声音突然传来。

    “啊？”被从沉思中惊醒的陈曦蕊低声惊呼了一声，有些慌乱的说道：“没什么，没什么的。”

    齐欧还是有些不放心，继续问道：“真的没事？你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呀。”他的语气虽然充满关切，但双眼却散发着审视的目光。

    陈曦蕊这时已经完全镇定下来了，她摆了摆手答道：“没事，只是因为颠簸胃里有些不舒服而已，现在已经好多了。”

    齐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说道：“哦，这样啊，那好吧，快去拿你的行李吧。”

    见众人已经把行李都拿出来了，大巴车就开走了，导游郝雪解释道：“第四天中午的时候车就会来接我们回去了，好了，大家跟着我，不要掉队了，我们现在去这次旅行住的地方。”说完，还拿出一面小黄旗，招呼众人朝****村走去。

    切断于外界的联系，这是恐怖片里常用的情节，一个隔绝封闭的场所闹鬼的话会让他们这些人面临无路可退的境况，增加更多的恐怖，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陈曦蕊拿出手机看了看，果然，这里没有信号。

    看着大巴车渐行渐远，表面上大家都没有怎么在意，普通的游客不会那么敏感，而试炼者自然也知道这是情节设定，想要阻止也是徒劳的。唯有徐天蓝开口问道：“导游，这里也没有手机信号，如果我有什么事需要中断旅程马上回去怎么办？”

    走在最前面的郝雪停下了脚步，微微皱起了眉，旅程刚刚开始就问这种问题，好像这次旅行一定会出现变故似的，但她还是努力勾起嘴角，扬出一个微笑回答道：“这个不用担心，我这里有一部卫星电话，如果有时候事的话我可以通过它来和旅行社取得联系，让他们派车过来，好了，还有什么问题吗？”郝雪虽然想努力表现出她的职业素养，但毕竟还是个二十岁的女孩，并不太会掩饰自己的情绪，话语中还是带出了一丝不满。

    徐天蓝也听出了导游语气中的不耐烦，将下一个问题咽进了肚子里，说道：“没有问题了。”

    这时，钱娇不耐烦的说道：“好啦，来旅行就是来放松的，正好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不要想外面的事了。”

    被一个漂亮女孩这么取笑，徐天蓝的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了，他开口说道：“我是怕……怕……”

    “怕什么？”钱娇眼珠转了转，恍然大悟说道，“你是怕闹鬼？看鬼片儿看多了吧，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胆小啊？”

    徐天蓝想要反驳，却不知道怎么说好，这时郝雪说道：“好了，好了，要出发了，大家跟紧了。”

    进入****村需要走过一个小桥，走在桥上的时候，陈曦蕊无意识的朝下面看了一眼，一阵涟漪，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瘦削而脸色苍白的女孩，她正用一双鼓胀的似乎要跳出眼眶的双眼隔着水面看着陈曦蕊，女孩露出一个微笑，慢慢的微笑越来越大，嘴角已经裂开了，到最后，女孩的嘴已经像滑稽小丑那样，嘴角咧到了耳朵根。

    刚开始看到这种恐怖场景的陈曦蕊吓了一跳，她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嘴里想喊，但却叫不出声来，很快，曦蕊的目光镇定了下来，她眼中的躲闪和怯弱已经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坚定和阴毒。到最后，陈曦蕊看着水中那个咧嘴大笑的女鬼，自己也笑了起来。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导游郝雪也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奇怪表情，虽然没有回头看，但她似乎已经知道了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对于那种变化，她明显感觉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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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回归（4）

﻿看陈曦蕊在桥边一直盯着水面看，赵樱走了过去，拍了拍她好奇的问道：“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突然被人从背后拍了下肩膀，一般人怎么也会惊一下，但陈曦蕊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她用一种极其平淡的语气说道：“你看，这里的水很清啊，可惜现在还比较冷，要是夏天的话我们还能玩玩水。”

    赵樱探头朝下面看了看，说道：“水确实挺清的，而且有很多漂亮的鹅卵石，我们可以捡几块带回去。”

    两人又聊了几句，陈曦蕊才说道：“好了，等会儿再看吧，导游已经在催我们了。”

    等众人进入****村后发现，这里的经济条件看起来确实不太好，大部分房子的墙体还是用土坯砌成的，而且全都是平房。这里的每一个房子都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里面会划出一片来养些鸡鸭之类的家禽，墙角还会种些丝瓜之类的攀藤蔬菜，只是看上去长势并不是很好。

    齐欧他们经常在外面跑的人还没什么，像赵樱、钱娇这些一直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年轻人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对这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状态充满了好奇，整个队伍经常因为她们的某项“新奇”发现而不得不暂停一会儿。

    这么走走停停的让坐车坐的很累的蒋涵变得越来越烦躁了，又一次停下后她不耐烦的说道：“有完没完啊，都是属王八的吗？不会快点儿走！”

    正蹲在小河边兴致勃勃的看小鸭子游水的钱娇听到这句话后脸色变得一片阴沉，她站了起来冷笑一声说道：“你上辈子是不是偷人被下砒霜毒死的，要不然嘴怎么这么毒呀！”

    钱娇的一句话把正打算上去打圆场的齐欧给吓回去了，这几个小丫头都不好惹啊，还是别搀和进去了。

    “你这个**敢这么说我！？”没想到蒋涵完全经不起激，被钱娇骂回去的她挽起袖子就打算动武了。

    看蒋涵这个架势钱娇也丝毫不示弱，她随手抄起一块石头边走边说：“怎么想打架？来啊，本小姐长这么大还没怕过谁！”

    眼看要打起来了，不劝是不行了，蒋涵被她的男朋友孙韶阳抱着，赵樱拉着钱娇，齐欧在中间隔着努力的劝和，一直走在最前面本来不打算管的导游郝雪也连忙跑了过来。但这两个丫头显然都是暴脾气，腿被拦住了，但嘴上可不停。

    蒋涵对孙韶阳骂道：“那**这么骂我你也不管，反而拦着我，你是不是男人啊！”边骂还边用指甲掐环腰抱着自己的男朋友的手，孙韶阳疼的直皱眉，但还是不放手，小声劝着自己这位有大小姐脾气的女友。

    另外一边钱娇也不是好惹的，骂了几句后对一直死死拉着自己的赵樱说道：“你别拦着我，你忘了那次咱们去夜店，几个黄毛小子想调戏你，我直接用酒瓶子给他们开了瓢。”

    赵樱一脸的无奈，那次人家只是想要个电话而已，虽然是有些讨厌，但也说不上调戏吧，谁知道这丫头反手抄起吧台上的酒瓶就朝人家的脑袋上轮了下去，要不是她老爹有钱这件事还真不好摆平呢。心里虽然这么想，但她嘴上还是说道：“是，是，我知道你从小练跆拳道很厉害，但这次你是陪我来散心的，咱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不好？”

    看着乱作一团的众人，站在旁边的徐天蓝一脸的目瞪口呆，他来到第七空间也算经历了不少次任务了，见过各种各样的交锋，阴狠的、毒辣的、残忍的、热血的……不一而足，但还真没见过像这样“泼妇骂街”的场面。

    陈曦蕊看到徐天蓝这样手足无措的样子心中哂笑道：看来这家伙现在脑子还是一团浆糊呢，连这次任务到底应该怎么做都没搞清楚，他最后的结局恐怕是糊里糊涂的就死了，可惜了那张帅气的脸。徐天蓝不足为虑，倒是齐欧，恐怕会有点儿麻烦了。

    最终，在齐欧和郝雪的劝说下，两人算是息火了，但也只是勉强不动手而已。看着已经势不两立的两人，郝雪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忍不住对站在她旁边的陈曦蕊抱怨道：“还是带你们轻松一点儿，带这种普通人真是烦心事一大堆。”

    陈曦蕊笑了笑，开解道：“年轻人嘛，气来的快去的快，没事的。”

    郝雪被她的这种故作老成的语气逗得噗嗤一笑，说道：“你才多大呀，就说人家是年轻人。”

    陈曦蕊装作一副很严肃的样子说道：“实不相瞒，我的岁数要比他们大好多呢！”

    陈曦蕊的表情实在太逗了，郝雪强忍着不会笑出太大声，给她比划了个大拇指，快步走到前面继续带队。

    经过这么一闹腾队伍的行进速度倒是快了不少，很快，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了。郝雪指着后面两家紧挨着的房子介绍道：“这就是这几天我们住的地方了，我们需要借宿在这里，都已经安排好了，这家是周姐家，旁边那个是刘奶奶家，每家有三个空房间，所以孙韶阳和蒋涵、赵樱和钱娇需要两人住在一个房间，没问题吧。”

    这本来也都是事先说好的，蒋涵虽然有些气不过自己的男朋友刚刚“临阵脱逃”，但还是点头同意了。

    见大家都没什么问题，郝雪继续说道：“好，我现在分一下，赵樱、钱娇、陈曦蕊和齐欧住在周姐家，剩下的人和我一起住在刘奶奶家。想必大家都挺累的了，快去收拾行李吧，齐欧，你那队就你一个男的，麻烦你多照看着点儿。”

    齐欧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在路上郝雪就和他商量过了，有这么一群不省心的丫头在队伍里，郝雪怕没有她看着会出事，但总要分块住的，所以请外出经验最丰富的、处事老成练达的齐欧来帮忙照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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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回归（5）

﻿导游郝雪又交代了几句，就带着孙韶阳他们去刘奶奶家了。

    齐欧提起了自己的背包，对剩下的三个女生说道：“好了，我们也走吧。”

    周姐家的房子挺大的，正面是一排三个房间，左右还各有一间厢房，正房和厢房的夹角处有个小窝棚，那好像是厨房。院子里堆着一些杂物柴火，一角还养了十几只鸡，院墙是用厚实但有些低矮的土坯筑成，门是一个由结实的木棍构架的木栅栏。

    此时柴门半掩，齐欧走上前拍了拍门对里面喊道：“有人吗？我们是来这里借宿的游客。”

    话音刚落，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走了出来，看到院子外的站着的人，她用腰间的围裙擦了擦手，热情的说道：“进来吧，你们是来这儿旅游的吧？”

    “是呀。”齐欧一边点头应答一边推开了门，陈曦蕊她们也都跟在齐欧身后。

    进了院子齐欧正打算寒暄一下，院子角落里一只金嘴红冠，色彩斑斓的大公鸡突然飞跳了起来，朝陈曦蕊她们扑了过来，三个女生都被吓了一跳，急忙忙的躲闪，慌作一团。

    周姐见状赶忙跑了过来，挥手把公鸡给赶了回去，抱歉的说道：“对不起啊，这畜生可能认生。”

    齐欧摆手说道：“没关系的，我们是来这儿旅游的，要在您这里借宿几天，恐怕会多多麻烦。”

    被莫名其妙吓了一跳的钱娇本来还想说什么，被赵樱拉了拉袖子，硬是把嘴里的话给咽下去了，只好鼓着嘴巴表示自己的不满。

    齐欧和周姐寒暄了几句后，回头对女生们说道：“正屋有两个卧室，周姐住了一间，剩余一间，再加上左右两个厢房总共三个房间，你们选一下自己要住哪里吧。”

    虽然受到了一番惊吓，但赵樱还是看出钱娇对于这种动物有着特别的兴趣，于是说道：“我们选左边那间屋子。”那间从窗户就可以看到这些圈养的家禽了。

    齐欧转头对陈曦蕊问道：“你呢？”

    陈曦蕊想了想，说道：“我住正屋那个房间吧。”

    齐欧暗自点了点头，正屋睡着周姐，他一个男的住在那里就不太好了。分配好房间，齐欧拍了拍手说道：“好的，大家都赶快去收拾下行李吧。”

    等陈曦蕊走进房间后才发现周姐家的生活条件还算不错诶，客厅里电视冰箱都有，两边的两个卧室并没有门，只有一道门帘。在周姐的指引下陈曦蕊掀开了右边的门帘，卧室已经布置好了，一个炕，上面铺好了床单被褥，窗前是一套桌椅，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物件了。

    将行李拿出来收拾好后，钱娇就一脸兴奋的拉着赵樱来到鸡窝旁边，把刚才的不快忘得干干净净了，说起来也奇怪，刚刚看她们好像害虫打算一口吃掉的那只大公鸡现在安静的很，只是在一旁啄些草籽米粒。

    这种家禽的确很稀奇，赵樱只见过它们被做熟后摆在餐桌上的样子，活的还真没见过，但她们蹲在这儿已经看了快半个小时了，再有意思的东西也会看厌吧，可是她旁边的钱娇还是保持着一脸的兴奋。

    又坚持了十几分钟实在受不了的赵樱说道：“你就光这么看着？”让她陪自己来是散心的，不是来搞家禽研究养殖的，这时候难道不应该去外面好好玩会儿，看看山村的景色吗？

    听到自己的好朋友这么说钱娇愣了一下，一双有神的眼睛满是疑惑的看着赵樱，就在赵樱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当初一个电话钱娇就来陪自己参加这次有些冲动的旅行，时间行程随她定，钱娇可是一句为什么都没问，现在好朋友想看会儿小鸡啄米自己就不耐烦了。

    就在赵樱想换个话题缓解一下气氛的时候，钱娇突然作恍然大悟状，用力拍了下赵樱的肩膀，说道：“你说的对，我不能这么干看着。”说完，起身就朝屋里跑去了，很快就又跑出来了。

    当赵樱看到钱娇手里的东西的时候，不禁以手扶额，算了，再陪她看会儿吧。

    钱娇重新蹲在鸡窝旁边，将手里的小面包掰碎扔到了鸡窝旁，还用力的拍着赵樱说道：“你快看，它们再吃面包呢！”

    赵樱往远处挪了挪位置，她的胳膊已经快被拍红了，她有气无力的应答道：“是呀，我有眼睛，我看到了。”

    这时赵樱看到齐欧正往外走，处于极度无聊状态的她好奇的问道：“你去干嘛呀？”

    齐欧答道：“我去导游那边儿问问明天的安排，在喂鸡呢？很有兴致啊。”

    赵樱对钱娇翻了个白眼说道：“是呀，是挺有兴致的。”可惜钱娇正在兴致勃勃的掰面包，根本没理会她。

    就这样，赵樱陪着钱娇在鸡窝旁看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太阳落山，漫天红霞的时候。钱娇依旧蹲在那里看小鸡，赵樱找了把躺椅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红彤彤的火烧云。这时，一阵柴门吱扭声响起，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跑了进来。男孩满身的泥污，看起来在外面疯玩了一天，衣服全脏了，看到自家院子里出现了两个陌生人，他突然变得有些羞怯。

    看到这个拥有水灵大眼睛的小男孩，钱娇终于把注意力从小鸡上转移出来了，她问道：“你就是周姐家的孩子吧？”

    见小男孩点了点头，钱娇好像看到新玩具似的说道：“来，过来，来姐姐这儿。”

    小男孩来到钱娇旁边，钱娇刚想搂住他，却被男孩躲开了，他小声的说了句：“我身上脏。”

    男孩跑到屋里，搬出了一把椅子给钱娇，说道：“姐姐坐。”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了旁边。

    小男孩的举动把钱娇感动的快哭了，注意到小男孩目光隐隐盯着自己手里的半块面包，她连忙拿出一个新的塞到小男孩手里，说道：“吃吧，这是姐姐给你的，在外面玩了一天应该也饿了吧。”

    小男孩看着手里的面包，咽了咽口水，他确实饿了，而且这种零食在这个僻远的小村里很少能够看到，但这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

    见小男孩还在犹豫，钱娇说道：“吃吧，没关系的，姐姐这里还有很多。”说着，还拍了拍坐在旁边看戏的赵樱，说道：“快说，我们是不是还有很多零食？”

    赵樱揉了揉自己惨遭蹂躏的胳膊，幽怨的看了钱娇一眼，说道：“是，我们还有很多零食。”

    听到她们这么说，小男孩才慢慢的吃了起来。钱娇对乡村生活很感兴趣，她问了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男孩有些还能回答，有些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到最后，周姐招呼吃饭的时候，男孩突然说了一句：“你们还是赶紧走吧，这里闹鬼！”说完就跑掉了，只剩下莫名其妙的钱娇和赵樱，还有一脸惊疑的刚刚回来正好听到这句话的齐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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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回归（6）

﻿齐欧知道这个任务是灵异背景的，已经有了遇见鬼的心理准备，但听到这个满身脏兮兮的小男孩亲口说出“这里有鬼”这四个字的时候，还是感觉一阵发寒。对于其他三系试炼者来说，灵异任务永远是那么望而生畏，即便是灵异系的，大部分也都很不喜欢这种诡异奇绝的任务。但不管怎么说，既然重要提示已经出现了，自己就必须要小心了。

    大部分的灵异类任务还是会遵循一些故老的习惯，小孩子因为脱胎未久，还保留着一份先天的纯粹，往往会被认为能够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说灵体，所以在灵异任务中如果需要有提示的话，小孩子的无邪之语就是很好的媒介。但要注意的是，小男孩的这句话只是一句提示，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无害的，说不定他口中的那个鬼就是他自己，也可能整个****村就是个鬼村。还有一点，齐欧注意到周姐就在那个小窝棚里做饭，但整个过程她没朝这里看一眼，她是不在意呢？还是说她根本就看不见那个男孩！？

    晚饭已经做好了，见周姐招呼吃饭，众人齐聚到院子里的一个圆形木桌上，而一直呆在屋里的陈曦蕊此时出现在大家面前。

    看着睡眼惺忪还有点儿迷糊的陈曦蕊，赵樱问道：“你睡了一下午？不怕晚上睡不着吗？”

    陈曦蕊摆了摆手说道：“没事，我也没有一直在睡，在车上颠的实在太难受了，就在床上躺了会儿，直到刚才稍微眯了一会儿。”

    看到饭桌旁多了个小男孩，陈曦蕊好奇的问道：“周姐，这是你的孩子？”

    周姐露出了一个宠溺的笑容，说道：“是呀，是我儿子，今年八岁了，叫小根。”

    “小根，很好听的名字啊。”陈曦蕊礼貌但显得有些客套的称赞了一句，随意的打量着这个院子。就在不远处，陈曦蕊看到一个铁井盖儿，好奇的问道：“周姐，那是做什么的啊？”

    周姐回头看了一眼，说道：“那是一个地窖，里面堆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冬天的时候那里也做为一个菜窖，来放一些可以吃很长时间的肉和菜，好了，最后一道菜已经好了，开饭啦！”

    周姐准备的饭菜大都是当地的特产，这里辟近大山，对于城市人来说很稀奇的山中野味这里还是比较常见的。桌上有四盘菜，一盘是凉菜，里面一节一节的根状的东西，吃起来挺脆的，而且有种特殊的甜味，另外一个是菌类，类似于平常吃的蘑菇，但颜色是黑色的，这两个东西赵樱她们都不认识。除此外还有一盘炒的腊肉，中间放着一个小盆，里面盛着一条鱼，主食则是白馒头。

    菜品很丰盛，这里无污染的纯粹野生食材有一种特别的鲜美，再加上坐了一天的车都很累了，大家一阵狼吞虎咽，很快就把四盘菜给吃完了，吃完后每人又盛了碗鱼汤。

    吃饱喝足后，钱娇揉了揉自己微微鼓胀的肚子，大大咧咧的问道：“周姐，我刚刚听小根说这里闹鬼？有什么具体的故事吗？说来听听啦。”

    听到钱娇这么问，齐欧猛地抬起了头，但马上发现自己的这个动作太突兀了，连忙夹了个葱花做掩饰。对于这种明显定力有些不够的家伙，陈曦蕊心中一阵嗤笑。

    周姐用筷子轻轻打了下正在用馒头蘸鱼汤吃的小根，笑道：“这小猴子又在瞎说了，我们和鬼分属两界，互相并没有相交，就算因为某种机缘遇到了，我们看不见鬼，但鬼也看不见我们的。”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观念，周姐并没有否认这世间有鬼，而是强调人鬼两不相交，直接给鬼定了个性。这句话虽然只是周姐的随口一言，但绝对值得细细的琢磨，空间通过这句话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就看各位任务参与者的体悟了。

    对于齐欧来说，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重要的问题他现在都没有答案。首先，参与到这次旅行的七个游客中，到底谁是空间试炼者，谁是这个任务的背景人物，对于一个合格的第七空间试炼者来说，在这种情况下伪装自己的身份并不困难，如何分辨其真实身份对于齐欧来说还是个不小的难题。而且这个问题引来了第二个疑惑，这个任务应该怎么完成，现在齐欧只是根据任务中给出的身份信息来扮演现在这个人物角色，就这么一直扮演下去吗？

    看着一脸沉思的齐欧，陈曦蕊嘴角微扬，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吃完晚饭后，劳累了一天的赵樱他们实在没兴致聊天娱乐了，就各自回屋睡觉了，只有下午小憩了一会儿的陈曦蕊现在还挺精神的，就陪着周姐看了一会儿电视剧，这里当然没有有线电视了，但周姐的男人上次回来带过来一口“锅”，还是能收到不少频道的。

    十点多，在陈曦蕊眼里又臭又长的电视剧终于结束了，她洗漱了一下就去休息了。

    于此同时，就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一个青面獠牙的厉鬼正在伏案写作，昏黄的台灯映照下那张狰狞的脸更加可怕，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个鬼现在挺烦躁的，它一边写一边小声的抱怨道：“导演选的都是些什么演员啊，还男主角呢，什么都不会，害的老子还得改剧本，果然是三百六十行编剧最苦最累啊！电影拍得好都夸导演，拍得不好都骂编剧编的什么**玩意儿！”

    PS：最近网络出了点儿问题，这里先补上两章，以后的再慢慢补吧，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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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回归（7）

﻿玉蟾东升，群星璀璨，现在污染严重的年代也只有乡村才能看到如此美丽神秘的星空了。大约晚上两点多，本应该熟睡的陈曦蕊突然睁开了眼睛，她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出来，穿着宽松的睡衣裤，并没有换衣服，但却穿上了自己的运动鞋。

    陈曦蕊小心的掀开门帘，周围一片寂静漆黑，她迈步走出房门后，感觉一股阴寒怨毒的力量附着在了自己身上，而且她的样子也发生了改变，眼泡鼓起，脸色变得惨白，嘴里似乎含着血一般，嘴角留下了一丝血迹。

    自己的推测果然没错，陈曦蕊暗自赞叹了自己一声，悄悄的朝门外走去。就在她小心的把房门的插销拔开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愣了一下，她想到了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周姐说的那番话，自己是不是要去验证一番呢？

    对于灵异类的任务，试炼者之中流传着两条互相矛盾的经验之谈。第一是决不能节外生枝，任务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发挥自己的想象，不要胡乱走动，在这种任务中，好奇心害死猫绝对是条真理。但于此同时，第七空间还流传着另一条守则，灵异类任务的通关诀窍往往隐藏在一些细微的细节中，执行任务时必须要多注意观察周围，尽量多而全的去搜集信息，这才是从任务中活下去的希望所在。具体在任务中什么时候不要管周围的其他，专心于自己的任务，什么时候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要看各自的对当时情况的了解和判断了。

    陈曦蕊在房门前站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看一看，毕竟周姐的那番话太奇怪了，这相当于空间已经给了很明确的信息，要是抓不住的话很可能就会与生命交错，与死亡相遇。

    陈曦蕊蹑手蹑脚的走到周姐那个房门前，轻轻的撩开了门帘，也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突然全身紧绷，汗毛倒竖，双眸化为纯粹的墨色，警惕的感知着周围。

    但什么也没有发生。

    很快，陈曦蕊的表情就放松下来了。原来如此，她笑了笑，转身走出了房门。

    陈曦蕊没有走大门，而是翻墙来到了隔壁刘奶奶家，她家和周姐家的格局差不多，而且晚饭的时候陈曦蕊还从齐欧嘴里得知了郝雪他们是怎么分配房间的。陈曦蕊翻过院墙后径直朝郝雪的房间走去，而且离郝雪越近，她感觉自己身上附着的那份阴冷的力量就越强大，这更加坚定了她的信心：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郝雪的房门没有锁，农村的房子大都如此，彼此乡里乡亲的，整个村里的人都知根知底，再加上外来人口很少，所以这里的房门很少有上锁的，但有些麻烦的是，房门里面有个插销。

    陈曦蕊将手摁在门上，闭上眼默默的调动自己身上的力量，慢慢的，她的手陷进了门里，就在这时，她突然向前跨了一步，穿透了房门。

    看着正在床上侧卧着熟睡的导游郝雪，陈曦蕊悄悄的走上床头，猛地用手卡住郝雪的脑袋，用力一拧，咯吱一声脆响，伴随着颈骨断裂的声音，陈曦蕊将郝雪的头转了一百八十度，从背对着自己变成了面朝着自己。

    看着已经完全丧失生命迹象的郝雪，陈曦蕊松了口气，于此同时，她体内的力量也开始慢慢消散了。

    这就是夜宸对这个任务的理解。任务说明中只强调了一点，这是一部电影，电影有几个特点，首先，恐怖电影里的人死了都不是真正的死，只是扮演的角色死了而已，这是恐怖电影能给人带来刺激而不是极度的恐惧的根本原因，也是每个试炼者都切实希望的。但恰恰这一点是绝对不可能的，夜宸从不会对第七空间的怜悯和慈悲抱有任何一点儿希望，它永远在用最残酷冷漠的方式来挑选足够优秀的人才，在任务中，死了就是死了，别指望说只是角色死了，自己本身没死。

    那么除此之外，恐怖电影和普通的灵异类任务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角色的扮演了。一部电影里要有男女主角，主要配角，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层次相互勾连的完整故事，这都是需要演员进行扮演演绎的，但在普通任务中，就没有这么严苛的表演定位了，谁都是自己的主角，都在为自己的生命挣扎，没有任何定位上的差别。具体到恐怖电影，还有个特别之处，需要有个鬼，普通任务中鬼这一部分轮不到试炼者操心，但在这个“电影”里，“鬼”这个角色很可能也是需要试炼者自己来扮演的。

    夜宸不知道每个人是怎么被分配到角色的，但她很早就猜测到自己在电影里需要扮演鬼。大家刚刚进入****村过桥的时候，每个人水中的倒影都是正常的，唯有陈曦蕊的倒影是个鬼。水为鉴，水中映衬的自己说不定才是真实的，在猜到自己可能会扮演一个鬼后，夜宸马上意识到自己表现需要改改了。

    在任务说明的人物介绍中说到了陈曦蕊是个宅女，而且特别强调了她的身体不是很好，所以在下车的时候夜宸装作很柔弱很无力的样子，要不然她怎么说也是个经历过数次生死磨难的试炼者，不至于坐个颠簸点儿的车就难受成那样。随后她在桥上看到鬼的倒影，在电影中这应该是个类似附身的情节，这时候的陈曦蕊已经不单单是那个柔弱的年轻女画家了，而是一个被厉鬼附身了的人，所以夜宸故意让表情变得有些阴狠和毒辣。虽然不知道这个任务对演技有怎样的要求，但按照自己的境遇来演总是没错的，而且她很快就受到了导游的赞叹，郝雪在最后给她的那个大拇指应该就是在赞美她的演技。

    相比而言那个叫徐天蓝的演技明显差了很多，看他一副俊俏鲜肉的样子应该就是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了，但首先没弄清楚自己的位置，对大巴车开走这个恐怖电影中经常用到的情节产生了疑问。一个试炼者当然会对这个很不保险的举措有所不满，但恐怖电影里的角色绝不会怀疑。他的这个跳戏的举动马上得到了钱娇的讥讽，按照夜宸的猜测，女主角不是钱娇就是赵樱，电影刚刚开始男主角就遭到了女主角的讥讽嘲笑，一份还没开始的爱情就陷入夭折的危机了。到后面，钱娇和蒋涵吵架的时候，徐天蓝依然没有男主角的自觉，最后还是齐欧出面劝架。从上面这两个情节可以看出，徐天蓝这个人物角色的塑造彻底失败了，完全无法立起来。夜宸猜想这个恐怖电影里男女主角的爱情戏份估计没戏了，本来男女双主角的电影恐怕会变成单女主，而失去了男主角光环的徐天蓝的结局估计会很惨。夜宸不知道，徐天蓝的这种很愚蠢的表现还得罪了电影的编剧，害的它不得不连夜修改剧本，从这个角度来看，原男主角的结局估计会更惨。

    夜宸在电影里扮演的是鬼，其余人都会被鬼追杀而面临死亡的威胁，但夜宸不会，这当然并不意味这夜宸在这个任务中会很轻松，很可能一份潜在的危机已经在朝她逼近了，但现在，任务才刚刚开始，一切都不好说。

    陈曦蕊站在那儿暗自思索了一小会儿，正打算离开的时候，本已经死透了的郝雪突然睁开了眼睛，死死的看着她。

    陈曦蕊猛地一惊，自己难道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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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回归（8）

﻿陈曦蕊全身僵硬，和本应该已经死了的郝雪四目相对，深夜气温寒冷，将冰冷的空气吸入肺中，陈曦蕊感觉自己全身都要被冻僵了，难道自己猜错了，“鬼”所要杀的第一个人不是导游？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状况，陈曦蕊有两个选择，立马破门逃跑，或者把这个没有死透的家伙再次送入地狱。不过说真的，这两条路都不怎么样，都会将陈晓曦之前的安排全部破坏掉。

    就在陈曦蕊犹豫不定的时候，郝雪突然咧嘴笑了起来，她用手抱着自己的脑袋，一转，将其掰正回来，然后走下床笑道：“演的不错。”

    郝雪只是将脑袋掰正了，但死不瞑目的双眼，放大的瞳孔，苍白的脸色和紫黑的嘴唇完全没变，她现在的一切状态依然是个死人。面对一个死人的开口夸赞，陈曦蕊还是感觉万分的诡异。

    就在这时陈曦蕊发现自己眼前的景物开始扭曲，周围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当她的视线再次清晰后，曦蕊发现自己正的处于一个拍摄现场，这个房间的里的布置倒是没变，但对着外面的一面墙消失了，两台摄像正对着自己，不远处还有正在取景器旁坐着的导演，一些剧组工作人员也都在忙碌着。

    看上去很普通的拍摄场景却让人毛骨悚然，因为这些剧组人员全都是狰狞厉鬼！离她最近的两个摄像是两具血尸，场工则是一些还带着没有腐烂感觉的骷髅，那个导演则是一个全身浮肿的水殇尸。

    已经“死”了的郝雪朝外面走去，当她走出了摄像的取景范围后，转身用口型对陈曦蕊说了句“加油”，紧接着，场景再次变幻，周围的一切恢复了正常，陈曦蕊又回到了那个农家小屋里，家具摆设依旧，只不过床上没有了人，而四面墙壁则完好无损。

    陈曦蕊咽了下口水，没想到这个任务还真是一场正在拍摄中的电影，虽然很奇怪，但她也不敢去检查一下那面墙壁，毕竟现在有“摄像”在拍摄，这种出戏的动作绝对不会带来好下场的。陈曦蕊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在屋里翻找了一下，就找到那个卫星电话了。

    怎么处理这玩意儿就成了问题，卫星电话是他们现在这群人和外界交流的唯一一个方式，这个方式必须要切断才能将这群人困住。最简单的往地上一摔就完工了，但陈曦蕊没有忘了，她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鬼，一个恐怖电影里的鬼，在恐怖片中，鬼是增加恐怖感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如果她没有做到这一点，只是机械的去杀人，那么这个鬼的扮演其实是很不合格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卫星电话恐怕还不能毁掉，说不定后面还有用，最好是藏起来，毕竟绝望还不是最可怕的，带有希望的绝望才是最可怕的。

    想到这里，陈曦蕊找了个包将这个电话放到里面，背在身上就打算走了。现在她身上的那股阴冷的能力已经消散了，想要出去很简单，但想到保持门内插销插上的情况下出去就很麻烦了，这牵扯到的也是之前的问题，被人破门杀害和独自在房间莫名消失带来的恐惧感是完全不一样的。

    最后，陈曦蕊想到了之前在一本侦探小说中写到的情节，用细绳在插栓上系一个活结，打开门出去后用拉到绳头，牵引插栓让它重新插上。当然，这种技术含量太高的活儿很不适合一个充满灵异力量的厉鬼来干，会“有失风范”的，本来陈曦蕊是应该在杀掉郝雪，乘力量还没有完全消散的时候马上离开的，就因为郝雪的复活耽搁了时间，现在要弄得这么麻烦。为了保持厉鬼的神秘感，陈曦蕊还很注意的将动作幅度尽力的减小，而且用身子将具体的操作过程挡住，如果摄像专业一点儿的话就不会拍到。

    事实也正是如此，等郝雪走出摄影场景地后马上就意识到了，因为自己的行为拖延了一小会儿时间，后面陈曦蕊的表演就有麻烦了，她连忙跑到取景器旁边，见郝雪应付的很好才算松了口气，这部电影是他们天卓旅行社投资的，作为天卓集团向影视娱乐界发展的一个重要尝试，这部电影的成败将关系到整个集团日后几年的发展中心，需要绝对的谨慎，要是因为自己这部电影拍的不好，她恐怕会被当做食材进入公司食堂的后厨了。

    陈曦蕊背着个背包翻墙回到周姐的家，刚刚站稳身子，就听到一阵脚步声，周姐的孩子小根打着哈欠，迷糊着眼走了出来，他走到墙角，褪下内裤开始尿尿。睡前喝水喝的有点儿多，半夜正睡得舒服的时候还得起夜。

    陈曦蕊站在墙根处，看着小跟的背影，眼中开始弥散着杀气。小根莫名的感觉有点儿瘆的慌，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稍微清醒了一下，这才感觉到深夜确实挺冷的，早点儿完事早点回被窝吧。

    陈曦蕊悄声摸了上去，顺手捡起了一个棱角尖锐的小石头，走到小根身后，一把捂住他的嘴，紧接着用石头的棱角猛力锤击小根的后颈，连着两三下小根就瘫软在地没有呼吸了。后颈处的脊椎很浅的，是人最脆弱的一个部位之一，找准方向和角度的话很容易就可以将一个人置于死地。

    见小根不再挣扎了，陈曦蕊将他拖到那个地下菜窖旁边，打开盖子将小根的尸体扔了进去。周姐的院子里都是土地，拖动尸体的痕迹还是很明显的，陈曦蕊还需要把这些拖痕处理干净。处理到菜窖的旁边的时候，陈曦蕊看到那里有几滴血迹，她想了想，还是把笤帚放下了，她在拍恐怖片，又不是在真的杀人，有些细节不需要处理的特别完美，甚至有些地方最好能留一些纰漏，说不定效果会更好。陈曦蕊站在菜窖口想了想，将背上的背包也扔了下去，然后将盖子盖好。做完这些后，她打了个哈欠，就回屋继续睡觉了。

    就在她回屋的时候，背后浮现出一个趴着的身影，看体型好像是……小根！

    PS：这几天网络出了点儿问题，今天已经弄好了，更新和评论回复也可以正常进行了，感谢FlyingWing和时间3333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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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回归（9）

﻿一大早，徐天蓝就敲响了齐欧的房门，等齐欧开门后，徐天蓝面色阴沉的说道：“导游郝雪不见了。”

    齐欧听了并没有特别的表情，只是让了一步说道：“进来说。”

    徐天蓝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激动了，他整理了一下心情，走进了齐欧的房间。

    齐欧倒了两杯水放到桌上，又开了一盒饼干，说道：“你还没有吃饭吧，边吃边说吧。”

    明明知道现在出事了齐欧还这么不紧不慢的，确实显得有点儿装了，当其实很多时候动作的舒展可以带来心境的镇定，而急躁的行动往往会让心情更加急躁，更重要的是，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气度会影响到周围的人，让大家的心都稳定下来。

    果然，在齐欧的无声影响下，徐天蓝的心情平复了很多，他拿起一块饼干吃了一口，说道：“我刚刚去找导游郝雪商定一下今天的行程，结果发现她屋里没人，但是门窗都从里面反锁着的。”

    齐欧问道：“你问过其他人了吗？”

    徐天蓝说道：“我问过孙韶阳了，他也没见过郝雪。”说这句话的时候，徐天蓝的表情还有些异样。今天早上，当徐天蓝觉得不对去敲开孙韶阳的房门的时候，他俩还在睡觉，面对扰人清梦的家伙孙韶阳显然不会有什么好脾气，在很不耐烦的回答完徐天蓝的询问后直接把房门给用力关上了。至于说这两位为什么会这么晚还不起床徐天蓝也知道一些，作为一名试炼者，他的五感还是比较敏锐的，虽然这两位有可以压低声音，但还是被徐天蓝听到了。对此徐天蓝也挺郁闷的，他昨晚因为心里不安而努力的感知周围的环境，想要搜集到一些线索，结果听了半晚上的叫床。

    齐欧想了想，问道：“导游的那个房间你进去过吗？”

    徐天蓝摇了摇头，说道：“没有。”

    对于徐天蓝的顾虑齐欧也知道一点儿，他显然是个试炼者，也清楚自己执行的是个灵异任务，在这种任务中小心一点儿并不为过，导游郝雪的莫名消失显然是异常的，贸然走进去看现场说不定会惹来什么不好的麻烦。

    见齐欧只是在喝水，一句话不说，徐天蓝忍不住问道：“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被空间选中来执行这次的任务，徐天蓝显然也是个优秀的试炼者，但和很多试炼者一样，他经历的灵异类任务并不多，之前也没遇到过这么诡异的任务，他现在连怎么通过这次任务都不清楚，敌人在哪儿，和谁对抗，整个任务的脉络在他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他已经完全没了主意。

    看着徐天蓝又有些变的急躁了，齐欧心中哂笑了一番，这个年轻人还是有些嫩啊，不用说也知道，他经历的任务一定比自己少。这并不是个值得赞赏的事，一个任务中，执行任务总次数最少的试炼者并不说明他是进展最快的人，相反，这往往是不被空间看好，缺乏培养价值的人。徐天蓝显然没有应付灵异类任务的经验，最基本的，在其他任务中如果自己应付不来可以找人结盟，大家一起度过这个难关，但在灵异类这却是很危险的举动，暴露出自己的软弱并不会带来任何怜悯，反而这种人是用来牺牲的最好棋子。

    齐欧对徐天蓝劝慰了一番，就将他送走了。齐欧重新回到房间，开始认真考量现在的局势。导游郝雪死了，虽然是死不见尸，但齐欧相信，她已经死了，或者说是退出这场游戏，因为这位阴鬼族的工作人员在这个任务中更像是一种客串，一个引子。第一个死者已经出现，那么接下来就是他们几个了，灵异任务中遇到鬼，出路无非就那几个方向，要不就是躲，躲到任务的时限到了，要不就是反克，找到鬼物的弱点，将其封印甚至再次击杀。但这两点在这个任务中都不适用，齐欧没有忘了，他现在经历的这个灵异任务是部电影，既然是电影，就要遵守电影的一些基本制作规律，恐怖电影中如果半中间鬼被角色给杀了，或者角色躲过了鬼物的追杀，那么这个恐怖电影在故事结构上就是失败的，唯有他们这些人的死才能给电影增加恐怖，才能给观众带来刺激，这么想来，他们这群人的结局似乎已经确定了，怎么着都是一个死。

    齐欧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并且已经逼近了这个任务真正的内涵，但他有个问题始终没有想明白，自己注定要死的，那么又应该怎么才能通过这个任务。

    在吃早饭的时候，大家就都知道这个旅游团队的导游郝雪失踪的消息了，但令徐天蓝有些胆寒的是，所有人对这个可怕消息的反应都很冷漠，大家对导游的消失并不在意，甚至钱娇还说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自由的玩耍了。一个重要的旅伴莫名的消失居然没在他们心中惊起一丝恐慌，这么看来这几个旅伴也不是什么正常的人。

    就在大家热烈讨论今天到底怎么玩的时候，徐天蓝实在忍不住了，他开口问道：“难道你们对导游的死一点儿都不在意吗？”

    钱娇嘴里还嚼着一口菜，说了句让陈曦蕊、齐欧他们大皱眉头的话：“反正我们也出不去，为什么不好好享受一下在这里的时光？”

    出不去，什么叫出不去，据陈曦蕊所知，他们还不知道那部卫星电话也跟着消失了，但就算没有电话，这个村子总还要跟外界联系的吧，这里又不是什么彻底封闭的隔绝之地，他们怎么会走不出去？

    钱娇这句话明面上似乎指的是他们还得被困在这里一段时间，但陈曦蕊却从她的语气上感觉到，钱娇的这句“出不去”很可能是永远出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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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回归（10）

﻿在早餐的饭桌上，钱娇语带悲切的说了句：“反正我们也出不去，为什么不好好享受一下在这里的时光？”

    导游的突然消失固然很意外和诡异，但毕竟什么也没发生呢，不至于说让钱娇如此的绝望，乃至放弃了对生命的眷恋。

    这时候，可以说是福由心生，也可以说是醍醐灌顶，陈曦蕊说了句后来她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说的话：“不要这样，我们总会出去的，还有希望的。”

    陈曦蕊并不清楚钱娇为什么做出那么绝望无力的断言，但她近乎下意识的说出了句安慰的话，而且并没有去否认她的担心，而是给予了鼓励。陈曦蕊现在还意识不到，因为这句话她在这个任务中占到了多少便利，这正是灵异类任务中说到的悟性。

    第七空间有这么句话，灵异类任务的通关诀窍就是要有悟性。既然是悟性，那就不是逻辑推断，不是思维分析，不是智慧权谋，而是一种直觉，一种对所有细微情节的潜意识归总。之前夜宸毕竟只是初阶的试炼者，遇到的哪怕最诡异的灵异任务都是有迹可循，就看能不能找到了，但到了中阶，灵异任务往往并没有完整的逻辑链，就要靠自己的感觉来推测，也就说要“悟道”。简单点儿说，中阶的灵异类任务很多时候单单靠算计推测是无法通过的，关键的地方需要试炼者进行“猜测”，这时候，做出正确的推断的试炼者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只是感觉如此而已。第七空间的试炼者中不乏有聪明绝顶的人，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绝对顶尖，试炼者中也有不少城府深沉的家伙，他们对于人事斗争很是精通，但这样的人面对灵异类任务也会害怕，就是因为灵异任务很多时候并不依附于逻辑，它是超越逻辑的。

    跨过这一道坎儿是很不容易的，齐欧在这方面就有些失败了，他的推理已经逼近真相了，但这个任务中真正的事实并不是逻辑链条可以到达的，但他还是依旧执着于寻找更多的线索来进行更全面的推测。

    当然，这个任务还远没有结束，陈曦蕊悟到了，并不意味着她就能活到最后，齐欧没有悟到，说不定也能通过这次任务，一切都还是未知，还需要各自的博弈。

    听到陈曦蕊这么说，赵樱也鼓励说道：“是呀，不要放弃，我们一定能出去的。”

    说完这三句话后，饭桌上出现了一段长久的寂默，没人说话，各自都在想着各自的心事，而齐欧和徐天蓝则在反复的琢磨这三句话。

    就在这时，周姐慌忙的跑了进来，急切的问道：“你们看到小根了吗？”

    赵樱抬头说道：“没有啊，怎么了？”

    周姐说道：“我今天早上起来没看到小根，以为他又出去玩了，但他吃早饭的时候还没有回来，我就去他常去玩的地方找了，但是没找到。”说到最后，周姐都带哭腔了。

    赵樱连忙安慰到：“别担心，也许是小孩子找到其他玩的地方了，我们帮你一起去找找。”说完，就放下筷子拉着钱娇朝外面走去，钱娇脸上有些不情愿，她不是什么热心的人，但看着赵樱焦急的脸，她还是顺从的站了起来，不过走之前顺手还拿了两个包子，她们还没有吃完饭呢。其他人见状也不吃饭了，都跑出去帮周姐找小根了。

    这个寻找的过程让徐天蓝感到有些奇怪，赵樱、钱娇他们去找人，没有去敲开邻居家的房门询问，只是在河边溪头大声呼喊着小根的名字。还有一点他没注意到，但齐欧察觉出来了，赵樱他们只是在呼喊名字，但并没有说出找人时最常用的三个字：“你在哪儿？”，这给齐欧一种感觉，好像他们并不是在寻找，所有人都知道小根在哪儿，只是想要唤醒他。

    找了半天，大家还都是一无所获，等众人回到周姐家后，徐天蓝看到了令他有点儿发憷的一幕：周姐眼含热泪，倚着门框对着院子一声一声呼喊小根，仿佛他……就在院子里。

    想到这里，徐天蓝忍不住环视了下周围。但赵樱他们似乎丝毫没有感觉任何不妥，充满希望的看着周姐，似乎在等待小根对周姐呼唤的回应。

    对于这种诡异的场景，齐欧也感觉一阵的头皮发麻，看来这群人都不是正常人，他努力的观察着每一位的表情，但只在徐天蓝的眼中看出了不安和异样，其余的人表情都很一致，都是一种期盼和希望。这不应该啊，据他推测这个任务至少有三个试炼者，那么第三个试炼者到底是谁？他为什么到现在依然要隐藏在这里，是因为他的任务目标和他们有冲突吗？

    一个小时过去了，周姐叫喊的声音已经嘶哑了，最后，她悲切的说道：“小根真的走了。”

    听到周姐的这句话，赵樱、蒋涵他们这些女生忍不住哭了起来，齐欧也连忙表现出哀思之情，只有徐天蓝还是一脸的莫名其妙。

    周姐转身回到了屋里，在她走进房间之前，她回头朝那个菜窖的方向看了一眼，她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被残忍杀害了，尸体还像破布一样被丢弃在菜窖里，但自己却无能为力，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们这些淳朴的山民！

    周姐回头那一眼看的陈曦蕊心惊胆战的，她应该已经猜到了，但为什么没有说出来呢？她在顾虑什么，这个村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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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回归（11）

﻿看到周姐回到了屋里，陈曦蕊的眼神有些闪烁，她回头对赵樱、钱娇说道：“周姐这样也不行啊，我们去安慰安慰她吧。”

    赵樱犹豫的说道：“这样合适吗？也许这时候让她能够独处一段时间更好吧？”

    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了，陈曦蕊看向钱娇，她想了想说道：“我们还是去看看她吧，失去亲人的女人总是最柔弱的，这时候有人陪伴总是最好的。”

    见钱娇也这么说，赵樱没有坚持，三人携手走进了房间。周姐正坐在床上，靠着墙角发呆，听到脚步声，周姐抬起头勉强露出了个笑容，说道：“你们来了。”

    赵樱坐到床上，关切的问道：“感觉怎么样？”

    周姐说道：“没事，我能熬过去的，小根已经走了，他一定不希望看到妈妈这样，我会坚强的。”

    这时钱娇突然插话道：“小根不应该走的，他本应该能坚持下去的。”

    “啊？”周姐很惊讶，她一直以为小根毕竟是个小孩，身体比较弱，坚持不下去也是情有可原的。

    赵樱回头瞪了钱娇一眼，这时候怎么能说这种话呢，这是安慰人的话吗？被莫名其妙瞪了一眼的钱娇满脑子雾水，看向陈曦蕊，难道自己说错话了？陈曦蕊点了点头，确实，这句话这时候说很不合适。

    短暂的惊讶之后，周姐叹了口气说道：“算了，事情已经这样了，再追究也没用了，小根能够早点儿回归也好，至少能少受点儿苦。”

    于此同时，齐欧和徐天蓝在****村随意的乱逛着，齐欧本来还打算隐藏一下自己的身份的，但今天早上这一通折腾他实在是看不懂，在这个过程中，他露出了太多的马脚，那个可能存在的第三个试炼者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能看穿他的身份，这时候在隐藏也没用了，索性和徐天蓝一起行动吧，那个小兄弟虽然脑子有点儿不好使，但既然能参与到这个任务中来，想必还是有些战斗力的，关键的时候说不定能起些作用呢。

    这时候八点多了，太阳高升，将早晨冷冽的空气消融了大半，天气已经比较暖和了，一些村民们也都出来了，或散步，或聊天。这里的村民靠山上的珍惜药材赚钱，并不务农，所以并没有普通乡村早起耕作的场景，少了一丝乡土韵味，但也多了一份悠闲自得。

    村口的一个柳树下，一个年逾八旬的老爷爷正坐在躺椅上，眯着眼似乎在假寐，齐欧走过去轻声打招呼道：“老大爷，您好啊。”

    老人睁开了眼，看着他们笑呵呵的说道：“小伙子，你也好。”

    齐欧说道：“我们是来这里旅游的游客，没打扰到您吧？”

    老人用一把折扇指了指旁边的石凳，说道：“没有，没有，人老了就喜欢和年轻人多聊聊，坐吧。”

    两人坐下后，老人首先开口问道：“你们怎么选择来这儿旅游啊，这儿又没什么好山好水的。”

    齐欧做了个无奈的表情说道：“好山好水的地儿现在可是好多的人啊，好不容易有个休闲的时间，实在不想着去人挤人了，就来这儿就很好，至少空气呼吸起来很舒服的。”

    老人哈哈笑道：“是呀，这里不但空气好，而且山好水也好，你们别看这里的土不长庄稼，以为穷山恶水，要知道这座山上能出这么多珍稀药材，那这块儿地自然有一份灵气，我那两个儿子赚了点儿钱就去城里住了，他们要我去，我就不去，我就喜欢在这儿待着。”

    齐欧点头说道：“您说的对，城市里污染重，噪音大，真要想享受生活还是来这儿比较好。”

    齐欧的这一句话又惹得老人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就这样，齐欧和老人畅聊起来，聊的内容五花八门，从养生保健到古玩奇物，坐在旁边的徐天蓝对这些一点儿都不懂，但也只能耐着性子听。

    聊了一会儿，齐欧貌似随意的问道：“您应该见识过很多事情吧，给我们说说这里的传说故事呗？”

    老人用一种小子你终于问出来的表情看着齐欧，直到看到齐欧有点儿发毛才说道：“你们想听鬼故事是吧？”

    被完全说透心思的齐欧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他确实是这么打算的，很多灵异任务都可以从当地的传说中得到一些蛛丝马迹，这是每个试炼者都应该注意搜集的情报，而这种故老传说最好去找老人套话，往往只有他们才能较为还原的说清楚这个传说到底是怎么样的。

    齐欧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还是您老眼光准啊。”语气谦恭而有些羞涩，但他内心远不如表面平静，这个老家伙点出自己想要套话的意图只是让齐欧有些惊讶，这对于一些久经风霜，有着智慧沉淀的老人来说并不难，但他点出了套话的具体内容，这就让齐欧心海大震了，这个老家伙什么来历，他怎么知道的，他在这个任务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老人重新在躺椅上躺下，慢悠悠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们这些喜欢猎奇的小家伙是没有耐心陪我絮叨的，好吧，如你所愿，这个村子还真有一个这样的传说。话说那是民国年间，村里来了个女人，二十多岁，挺漂亮的，准确的说是非常漂亮。虽然漂亮，但这个女人却有着蛇蝎心肠，她利用自己的美貌游走在很多男人之间，在这个村里挑起了诸多纷争，甚至还闹出了人命，最后村里的乡绅老人决定将她浸猪笼。就算她死了，那些被她迷惑的年轻人尤不自醒，还将其埋在了山上，谁知，那个女人的死才是村里真正灾难的开始。”

    老人说到这儿，深深的叹了口气，似乎在感慨当时的混乱和残酷。据他父亲说，那女人深受当时西方思潮的影响，认为旧社会那些伦理道德都是错的，对传统文明完全摒弃，信奉性自由。就算依照现在的眼光来看，她确实有些不自爱了，但她并没有故意的说想要伤天害理，无端端的就被村里老人用如此残忍的方法杀害，确实冤屈，她死后，其怨念不散，更是给村子里带来了滔天大祸。

    老人缓了缓，刚刚说要继续讲述，就听到一声呼喊，连忙站了起来说道：“家里那位找我，以后有机会再聊啊。”说完，站起来就走了，完全不给齐欧挽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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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回归（12）

﻿那位老人走后，齐欧和徐天蓝继续在村子里转悠，搜集情报，但一个上午再也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了。

    下午两人就分开行动了，两个男人，又不是什么朋友，一起携伴在村子里晃悠确实有点儿显眼，他们相约好在晚饭的时候再互相交流所得。

    吃过午饭后，徐天蓝来到了村子旁边的一个小树林里，四处寻找了一番后，才看到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运动服，正靠在一棵树上的陈曦蕊。

    看到那个冰冷的女人，徐天蓝直接问道：“你来找我做什么？”

    陈曦蕊睁开眼睛，微微颤抖的睫毛如一帘幽梦，挡住了她内心的所有思绪，她说道：“你真的不适合参加这场游戏。”

    徐天蓝冷笑了一声说道：“陈小姐说的对，我确实没想到灵异类的任务这么勾心斗角，但最终的结局还未知，到底谁生谁死还待交手一番才行吧。”此时的徐天蓝再也不复之前的懵懂和无知，双眸透出实质般的杀气，想当初他独闯七十二峰，杀尽守峰之人，刀下三千怨魂成就了他一次的登顶，此时只是几个小女生而已，不过多杀几个人罢了，有什么值得在乎的！

    “交手？不会有人和你交手的。”陈曦蕊微微哂笑了一声，她自然看得出徐天蓝的战斗力绝对极强，但谁说在灵异任务中战斗力强的就能活到最后了，真实情况恰恰相反，战斗力最强的往往是最先死的。

    徐天蓝没在意陈曦蕊的警告，他不耐烦的说道：“别说这些没用的了，你叫我来到底有什么事？”

    陈曦蕊整理了下头发说道：“交换一下情报而已，多知道点儿对自己的生命总是个保障吧。”

    半个小时后，徐天蓝满意的走了，他已经换回了很多情报，对这个任务的脉络也清楚了很多，他现在更加坚信自己能够通过这个任务了。

    当徐天蓝的身影消失在陈曦蕊的眼前的时候，她背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你叫我来就为了听这些。”

    陈曦蕊转过头去，看到齐欧慢慢的从密林中转了出来，她邪魅的一笑，说道：“的确，我就是要告诉你，你认为的那个可以轻易拿捏的年轻人没那么简单，别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了。”

    齐欧看着徐天蓝远去的方向，皱了皱眉说道：“这个我自然知道的，不劳陈小姐操心了。”

    陈曦蕊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仰望着齐欧，用一种带有魅惑之意的语调说道：“我相信齐欧先生是可以完美的处理这件事的，但我还是忍不住多说一句，刚才徐天蓝眼中的杀气很纯粹，这种人的内心是极其刚烈的，他们一旦陷入绝境，绝对会疯狂的杀戮所有人，让周围的一切为他殉葬。”

    齐欧并没有接着这个话题，而是笑道：“我听说过一句话，灵异类任务中实力最强的人一定是最先死去的，因为他将受到所有人的防备和敌视，所有人都会算计他。”

    陈曦蕊站了起来说道：“这句话有些不准确，是那些看上去很强大的人最容易受到敌视，而真正会玩游戏的人，你根本看不透他的底细。”

    齐欧接着说道：“比如像陈小姐您。”

    陈曦蕊调皮的笑了笑，说道：“是呀，说不定我只是个柔弱的女孩，手无缚鸡之力，弱不禁风呢！”

    就在陈曦蕊和齐欧互相交谈的时候，远处，赵樱和钱娇正在朝这里看过来。

    钱娇有些生气的说道：“我就知道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没事就跟在我们旁边，好像和我们很熟的样子。”

    相比于钱娇的激进，赵樱就沉稳了很多，她反驳道：“先别这么说，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心里都很没有底，她也许只是想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罢了，没有任何人能剥夺其他人的生存权利。”

    钱娇挥了挥小拳头，恶狠狠的说道：“别让我逮到那个这时候还闹事的家伙，否则我绝对会把他的脑袋打爆的。”

    陈曦蕊和齐欧谈了一会儿就分开了，齐欧也没心思去搜集情报了，而是回到自己的住处。他给自己倒了杯水，感叹道：灵异任务果然不简单啊，自己的这一双招子也有失误的时候，看错了徐天蓝这个人，那个年轻人固然不是什么多聪明的人，但也绝对不是笨蛋。

    能在第七空间生存下来的都不是简单的角色，这是空间里流传很久的话，但直到现在，齐欧才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整个任务的局势很乱，而且莫名其妙的乱，因为什么导致了这一切，事情又是怎么发酵的，在朝什么方向前进，他们这几个人的关系是怎么样的，这一切齐欧都想不明白，他需要静静，好好权衡一下目前的形势，自己的下一步到底应该怎么走。

    就在齐欧冥思苦想的时候，陈曦蕊小心的翻过一个围墙，悄悄的摸了进去。屋里早上和齐欧聊天的那位老人正在烹制一壶功夫茶，听到了脚步声，老人回头看了一眼，自己房间突然出现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他好奇的问道：“请问你找谁？”

    陈曦蕊笑着说道：“我很想听完您讲的故事，就是今天早上那个故事。”说完，坐在了老人身后的茶几旁。

    “哦。”老人恍然大悟，继续低头拨弄小火炉，这是他从山间采来的好水，正好可以用来泡好茶。老人用缓慢的语速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那个女人死后，村里的倒霉事就不断，先是遇到了饥荒，然后又是兵灾，当然，这也和当时的大环境有关，那个年代真的很混乱。”老人停了下来，失神的看着炉火，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抱歉，人老了就喜欢感叹，喜欢回忆，继续说那个故事。如果说之前的霉运还只是天灾人祸的话，后面的事就真的是阴鬼作乱了，当国内大局势渐渐稳定后，村里开始出现怪事，很多人发疯，然后莫名其妙的死掉，死相都很惨。”说到这儿，老人似乎想到了什么，打了个冷战，继续说道：“后来村里来了个苦行的和尚，他说这是多年前枉死的那个女人的阴魂不散，是来报怨的，村长接受了这种说法，他发动村里的所有人重新开凿了一个墓地，那个和尚在墓室里设下了许多封印法咒，大家讲那个已经化为白骨的女人转葬在了那里，从此以后，村里的怪事才慢慢消散。但如今，天灾重临，厉鬼脱困，她要将我们这些逃过一死的人统统杀掉，以报当初身死之怨。”

    此时老人已经将水煮好，他垫了一个厚厚的毛巾将小壶提起，转身沏在了小茶几的茶壶里，说道：“shera（希瑞）小姐，你现在是来取走我的命吗？”老人抬起头，透过升腾的水汽，看到一个脸色苍白，眼睛浮肿的水殇之尸端坐在自己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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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回归（13）

﻿看着眼前已经变得支离破碎的老人的尸体，陈曦蕊满脸的阴沉，事情好像有点儿不对。之前她一直认为，这是一部恐怖片，而自己在里面扮演的角色是厉鬼，但这里有个特别的细节，就是她扮演的这个叫陈曦蕊的角色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厉鬼，而是在进入****村的时候被一个水殇之鬼附身了。对于这个情节陈曦蕊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她以为这只是故事情节的设计，没什么特别的用意。但就在刚刚，陈曦蕊感受到有一种存在在左右她的意志，她在杀那个老人的时候，并没有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灭口，而是真的内心深处有着一种强烈的恨意，虽然那种感觉只是一瞬间，但她还是感受到了。

    陈曦蕊对外界有着强烈戒备心，而且是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对于自己的意志一直是保持着绝对的控制力的，她并不认为那是自己瞬间的恍惚，而是真的有东西在试图影响自己。由此陈曦蕊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自己也许真的只是在扮演陈曦蕊，一个被厉鬼附身的人，她并没有扮演鬼，也就是说，这个任务中真的存在一个厉鬼，一个满含怨念的厉鬼。

    陈曦蕊站在那儿呆立了许久，才露出一个冷冷的笑容，转身离开了。

    吃完饭的时候，周姐给大家带来个消息：村头李大爷死了，他老伴则失踪了。

    这个消息显然影响到了所有人的情绪，钱娇将筷子啪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说道：“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必须要好好商量一下到底应该怎么办。”

    正在喝粥的蒋涵被钱娇吓了一跳，粥都洒到了桌子上，她放下碗筷说道：“你是死了爹了还是妈跟人跑了，咋胡什么？”

    这句可以称得上是恶毒的话一下子就把钱娇给激怒了，她怒视着眼前这个女人，骂道：“**，不就是当了几年**，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活的不耐烦了？”别看这女人好像多么小巧伊人，多么温柔纯情，但她可是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平时过着怎样的放荡生活，她的**自己知道的就有十几个，每次看到她钱娇都觉得恶心。

    听到钱娇这么骂自己，蒋涵直接站了起来，指着钱娇的鼻子骂道：“你这个**敢这么说我？”

    钱娇一把把蒋涵的手拍开，说道：“我有什么不敢说的，你难道不是……那夜晚的流莺……吗？”最后几个字钱娇说的阴阳怪气的，语气中满含着调讽。

    蒋涵冷笑一声说道：“你也有脸说我，你不也是天天混迹在夜场，盼着像自己那个姐姐钱曼妮一样勾搭上一个富家哥儿。”

    蒋涵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一双筷子直接朝自己眼睛插了过来，动作迅猛，准头狠辣，她连忙后撤了几步才躲了过去，眼前看到的就是钱娇那张充满着冷冽杀机的脸，她嘴角一撇，反手抓起椅子就轮了过去。

    接下来就又是一场劝架，之前这两位还只是吵架，但现在变成打架了，大家劝了好久才算让两人松手了。

    陈曦蕊依然躲在局外看着这场闹剧，看似满脸的平静，但她心里却掀起了波涛大浪。钱曼妮，这是个很久远的名字了，当初在枫叶山庄，她计杀钱曼妮，通过了自己第一次正式任务，当初自己还未对空间有什么清楚的认识，糊里糊涂的就被扔进了那么一个步步危机的地方，和所有人斗智斗勇，败者惨死淘汰，胜者继续苟活。那可真是一段混乱的时光啊，陈曦蕊不知不觉的陷入了回忆之中。

    正在和钱娇吵架的蒋涵貌似随意的瞟了陈曦蕊一眼，看着她有些失神的样子，蒋涵嘴角勾出一丝莫名的笑意，这丫头还是有些嫩啊。

    ……

    事情显然是在向很不好的方向发展，不断有新的死者出现，每从周姐耳中听到一个死者的名字，钱娇就会变得极其暴躁。

    “这不应该，完全不应该，他们不应该死的这么快。”钱娇嘴里叨念着，不停的在屋里踱步。

    看了一会儿赵樱实在受不了了，开口说道：“你别在我前面晃可以不，我都头晕了。”

    听到赵樱这么说，钱娇有些泄气的坐到了床上，因为激烈的走动而轻微的喘息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转头对赵樱说道：“这是不应该的，一定有什么东西在捣鬼。”

    赵樱皱了皱眉，说道：“我知道，但他的目的是什么，大家都成这样了，还有什么可闹的。”

    钱娇撇了撇嘴，说道：“这可不一定，这种情况下总会有人被逼疯的，说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

    赵樱说道：“那你说怎么办？”

    钱娇仰躺到了床上，说道：“先下手为强。”

    “啊？”赵樱看着她的眼睛，郑重的问道：“你什么意思？”

    面对赵樱严厉的眼神，钱娇丝毫不畏惧躲闪的迎了上去，说道：“你知道我什么意思，我们必须这么做，这样才能保住我们的命。”

    面对钱娇直白的话语，赵樱叹了口气，说道：“这样不好，这样是不好的。”

    钱娇双眼露出恶狼办凶狠的眼神，说道：“管它好不好，这时候能活命才是最重要的。”见赵樱还在犹豫，钱娇拉着她的手往外走，边走边说道：“别想那么多了，以前都是我听你的，这次你就听我的吧。”

    赵樱被钱娇拉着来到了蒋涵的房门口，就在她满脸疑惑的时候，钱娇一脚把门踢开，直接走了进去。

    正在梳妆台前梳头发的钱娇听到声音，看到是钱娇和赵樱闯进来了，说道：“你们来这儿干嘛？”

    钱娇开门见山的说道：“别装了，表姐，你知道的，不能一直下去了，要想活下去，我们就要将一些人清理出去。”

    PS：今天就这些吧，这个任务的设计有所改变，这几天一直在调整最后的结局，但还是有些不够完善，本来今天并不打算更新的，但没办法，大家这么支持，不更实在说不过去了，刚刚写好的一章送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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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回归（14）

    听到钱娇这么说，蒋涵打起了一万分的精神，她知道，自己在这个任务中最关键的戏份已经开始了，必须要好好应付。

    蒋涵作为一个四阶试炼者，参与过的任务很多，类型更是千奇百怪的都有，对此她有着丰富的经验，在看到任务说明的第一时间她对这次的事件已经有了大概的推测。

    “这是一部电影”，这句话显然在强调角色扮演，在这个任务中每个人都会被分配不同的角色，行事手段也会有一些固定的套路。这种类型的任务中能演到主角是最好的了，这意味着有更多的操作空间，更多的生存几率，但蒋涵知道她估计是不可能的了，对于一个中阶试炼者来说这个任务的难度层级还是偏低了一点，那么就一定会在角色分配上做些文章来平衡难度，事实也正是如此，她演的蒋涵只是一个配角，连女二都不是，估计要排到女三女四了。

    这一点蒋涵猜想的没有问题，这部电影的男主角给了综合实力最差，对灵异任务最不熟悉的徐天蓝，男二给了齐欧。虽然不是男女主角，相比而言夜宸的实力并不太弱，但却扮演着恐怖片里很重要的厉鬼，这显然对难度平衡有些问题，如果是蒋涵的话，她由此就可以猜出最后电影的结局一定有问题，但夜宸到底经验还不是很多，直到现在她对后续的事件还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既然被分到了女配，那就老老实实的演吧，但很快，事情变得诡异起来，凶杀案发生后，赵樱、钱娇她们开始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显然，有一些事情是她们知道的，但蒋涵这些试炼者并不清楚的。但根据语境还是可以大致描绘出，赵樱认为他们这些人“出不去”了，而且这种出不去并不是说没有大巴车距离外界太远，或者说没有卫星电话和外界无法联系，而应该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困局，他们都被困在这里了。第二点，对于小根他们的死这件事赵樱他们虽然很悲伤，但并不是很惊讶，这就很奇怪了，生活在自己身边的一个人莫名的死了，却并不感觉到惊惧，这似乎暗示了他们所在的困局是十分危险的，是有很大生命危险的。赵樱和钱娇虽然并不意外小根的死，但对小根死亡的时间很在意，最主要的就是钱娇的一句话，小根不应该这么“早”就死了的，这句话说明虽然这群人处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但他们并没有立刻丧命的危险，他们还能面前挣扎着存活一段时间。但显然，事情出现问题了，很多人接连提前死去了，这是很不正常的。

    这时候蒋涵又想起了那句任务说明，“这是一部电影”，电影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是虚拟的，蒋涵现在经历的这一切很可能都是虚幻的，不是实际的。被困住，死亡近在咫尺，但又不会马上死亡，符合这种条件的情景真的不多，蒋涵猜测他们这群人可能是在医院里，并且都是濒临死亡，但现在，明明还可以多活几天的很多同伴都提前死亡了，显然是有鬼在作祟。

    蒋涵根据自己搜集到的信息认为通过这次任务的关键就是把那个扮演鬼的演员给杀掉，具体目标她也有所锁定，就是那个陈曦蕊，她是最有可能扮演厉鬼的人。人是定下来了，但怎么杀就是个问题了，陈曦蕊既然是扮鬼，那么她必定是被赋予了鬼一些能力，这种能力可以让她轻松的把其他人杀掉，自己要是上的话估计很难活下来，毕竟自己只是个不重要的女配。恐怖片中能克制厉鬼的东西五花八门，各种各样，但归根结底其实都是主角的气运光环，所以想杀那个厉鬼，可以，但不能自己出手，要让主角出手，而这部电影的主角就是赵樱。

    想到这里，蒋涵有些做作的叹了口气，说道：“真没想到一向高傲的钱娇表妹也有求人的一天，可见她平时的高冷都是装出来的，本质上她就是个贱货！”

    钱娇强压住内心的愤怒，冷笑一声说道：“别装的那么淡定，我还不了解你，恐怕你现在也是急的火烧眉毛了吧，死了这么多人，迟早会轮到咱们的，你就真的不怕，还是说睡了那么多男人你觉得自己已经此生无憾了，或者是你染上什么病了，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在这儿死了还干净一点儿。”

    赵樱看着这两位满头的黑线，她们的嘴可真够毒的啊，这么恶毒的话都能说的出口，眼看着两位又要打起来了，赵樱连忙劝架：“钱娇，你忘了这次来做什么的。”

    赵樱把椅子重重的放下，胸口剧烈的起伏着，过了许久才说道：“给句痛快话吧，你到底打算怎么做？”

    正在这时，房门被打开了，蒋涵的男朋友孙韶阳走了进来，看到赵樱和钱娇在这儿，他先是意外，然后就是紧张，他可没忘了，钱娇和自己的女朋友关系有多差，就在刚刚她们可是差点儿打起来了，既然关系那么差，钱娇她们来干什么啊？

    孙韶阳先和两位客人打了声招呼，就朝蒋涵走来，蒋涵也站了起来，随手抄起了桌子上的一把小巧的水果刀。

    孙韶阳好奇的问道：“亲爱的，你们在聊什么呢？”

    蒋涵随意的答道：“没什么。”说着，她环抱着孙韶阳，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就在孙韶阳疑惑的时候，突然感觉后心一阵剧痛，他低头一看，一个刀尖已经穿透了他的胸膛。

    一把把死不瞑目的孙韶阳推开，蒋涵转头对钱娇说道：“我已经表明自己的态度了，接下来该你们了，你们也要杀掉一个身边的人。”

    赵樱问道：“你的意思是？”

    蒋涵说道：“我要你们把陈曦蕊给杀了！”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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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回归（15）

﻿原来就是这个啊，她们本来就打算将其他人都清理掉的，先选择陈曦蕊也没什么问题。钱娇张嘴刚想答应，但却被赵樱截住了话头：“这件事先放一放吧，你不怕湖蚌相争渔翁得利吗？我看还是先解决齐欧和徐天蓝比较好。”

    赵樱居然拒绝了？！据蒋涵自己观察赵樱她们和陈曦蕊的关系很一般啊，她们为什么要拒绝，拒绝将这个和自己不太熟的女生先送出这个游戏？陈曦蕊不会是个简单的角色，没有一点儿能耐空间也不会让她来扮演厉鬼，这样的人最好优先剔除掉，将来总会是个祸患的。

    蒋涵刚想着开口争取一下，但还是忍住了，赵樱没有任何理由来这样袒护陈曦蕊，那么唯一的原因就是这部电影的“导演”的影响，恐怖片的厉鬼虽然不是所谓的主角，但也有很多的戏份的，就这么随随便便就给杀了，故事怎么继续下去啊，甚至说男女主角都可以死，死了一个主角再扶上来一个就可以了，但鬼要是死了，电影还怎么继续啊？看来自己确实有些心急了，陈曦蕊这个厉鬼扮演者都知道不能一上来就杀掉对她威胁最大的主角，就是怕引起电影剧情的反噬，自己居然没有注意到。

    想到这里，蒋涵嘴角勾起一抹笑容，说道：“既然赵樱这么说，那好吧，我去处理齐欧，你们负责徐天蓝。”

    见蒋涵做出了让步，赵樱松了口气，对她的提议也就顺从的接受了。

    于此同时，这部电影的编剧正在狂抓头发，它快疯了，导演这都是选的什么演员啊，怎么都喜欢乱演，本来应该是一部恐怖氛围浓重的逃生题材的悬疑惊悚片，但现在闹成什么样了，这几个主演打算将其余几个人给清场了，手里都敢沾血了还怕什么鬼啊。

    可怜的厉鬼编剧正在崩溃中，它头上为数不多的几根红头发快被它给薅完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钱娇忍不住对赵樱问道：“你为什么没同意蒋涵的提议去杀掉陈曦蕊啊？”

    赵樱边走边说道：“陈曦蕊这个女人不简单，她到底有多少能量谁也说不清，暂时还是不要碰她为好，另外……”说到这里赵樱突然停了下来，看着钱娇问道：“你那个表姐可靠吗？”

    钱娇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还是摇了摇头说道：“这个我真的说不清楚，她是个很奇怪、很矛盾的人，聪明、放荡、喜欢看书，但不喜欢上学，早在高中的时候就辍学了，从此就混迹在各种夜店中，她父母是个大忙人，也没人管她，她就更放任自流了，但我知道，蒋涵绝对是个有手段的人。”

    听完钱娇这段语意有些混乱的介绍后，赵樱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只是点了点头，继续朝前走。她俩回到周姐家后，并没有去自己的房间，而是走进了正屋，来到了陈曦蕊那里。

    赵樱和钱娇进来时陈曦蕊正靠着床头坐着在看一本书，见自己有客人了，陈曦蕊把书放下说道：“你们怎么来了，快坐。”说着指了指桌子旁边的两个凳子。

    赵樱和钱娇也没客气，坐下后钱娇首先开口问道：“现在还不到十点你就睡觉啦？”

    陈曦蕊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我喜欢躺在床上的感觉，躺着总比坐着舒服吧？”

    三人又随便聊了几句，赵樱突然说道：“蒋涵说要杀你，我没同意。”

    听到这句话陈曦蕊愣了一下：蒋涵为什么要杀自己，她现在还没有杀同行旅伴中的任何一人，只是有村民离奇死亡或者消失，按照恐怖电影的节奏，这时候还属于气氛酝酿阶段，这时候就把鬼给杀了后面的情节怎么办啊？除非……她有特别的理由，而且是超脱电影剧情外的其他理由。

    赵樱这一句话就让蒋涵的身份暴*露了，显然，她也是参与到这个任务的试炼者之一。通过这么两天的相处，大家在这部电影中各自的定位陈曦蕊心里也有个底了，蒋涵这个角色很小，连女二都说不上，在这种角色扮演任务中被空间安排扮演一个小角色，说明她本身是个狠角色。在别的电影里也就罢了，小角色戏份小，义务小，责任也小，任务会比较简单，但在恐怖电影中，这种小角色是最危险的、最先死的，敢担当这么个角色，实力绝对没问题，而且直到现在陈曦蕊才察觉出这个任务里有第四个试炼者，足以说明蒋涵的能力很强。

    陈曦蕊愣了一下，说道：“那谢谢你啊。”

    赵樱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的，对了，你不问问蒋涵为什么要杀你吗？”

    这是个很普通的问题，但其中却暗藏杀机，赵樱依然是在分类，她在试探陈曦蕊到底是不是和她们是同一类人。

    陈曦蕊捋了下头发说道：“这有什么好问的，都成这样了，大家都已经疯了，还有什么为什么？”

    这个堪称完美的回答显然让赵樱很满意，她轻笑了一声，说道：“你也不必太过悲观，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对了，蒋涵提议我们三个去杀徐天蓝，我同意了，你呢？”

    陈曦蕊点了点头，说道：“你们都同意了那我也没什么意见，就这样吧。”

    三人又讨论了一下细节，赵樱和钱娇就离开了。看着她俩远去的背影，陈曦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慢慢的，她的身体发生了变化，眼睛凸起、皮肤水肿，变成了一具水殇尸体，接着，这具尸体开始脓化，很快就化为一滩脓水，将整个床铺都打湿了。

    十几分钟过后，吃过晚饭就外出搜集情报的陈曦蕊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时，她的房间已经完全没有了任何异样。

    PS：感谢FlyingWing和夜楼月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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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回归（16）

﻿陈曦蕊回到自己的房间，将灯拉开后，仔细观察了一番，她走到床铺前，伸手轻轻拂过被褥。

    这里被人动过，陈曦蕊心中暗暗想到，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陈曦蕊将书桌最下面那个抽屉打开，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一个MP3，摁下录音回放按键，等了一会儿，一个很像自己的声音传了出来：“你们怎么来了，快坐。”接下来就是一段对话。

    听完这段对话，陈曦蕊微微皱眉，蒋涵要杀自己？

    正巧这时，她听到一个熟悉的脚步声从自己窗外经过，陈曦蕊冷笑了一声，将这个MP3从窗户扔了出去。

    ……

    和“陈曦蕊”谈完，赵樱和钱娇直接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今天发生了那么多事，两个女孩已经很累了，洗漱了一番她们就早早的休息了。

    躺在床上，钱娇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见赵樱也只是在闭目养神，便开口问道：“今天我们和陈曦蕊商量的那个对付徐天蓝的方案有些太粗糙了吧，能不能成功杀掉他全凭运气啊。”

    赵樱没有睁眼，只是淡淡的说道：“没关系的。”

    钱娇显然不满意这个有些敷衍的回答，她摇了摇赵樱，问道：“为什么呀，说清楚嘛！”

    “停，停！”赵樱有些受不了了，“跑了一天我已经快散架了，你再摇下去我就真的散架了。”

    钱娇说道：“那你就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赵樱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我们这次去陈曦蕊那里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徐天蓝，而是为了蒋涵！”

    钱娇吃惊的重复道：“蒋涵？”

    赵樱睁开眼，看着钱娇说道：“是的，就是蒋涵，这个女人太危险了。”她当着自己的面将孙韶阳，也就是她的男朋友一刀割喉，那种对生命的淡漠，杀人手法的熟练让她感觉很是不安，这样的女人必须尽快除掉。可怜蒋涵之前完美的表演就因为一个有些激烈的动作招来了杀生之祸，灵异任务果然是步步惊险啊。

    赵樱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蒋涵不能再留了，她太危险了。”

    钱娇回想了一下，有点儿余悸的说道：“好像真的是诶，那我们并没有和陈曦蕊商量怎么杀蒋涵啊，我的那个表姐是个很有手段的人，想要杀她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吧？”

    赵樱冷酷的说道：“不需要商量什么，我们只需要告诉陈曦蕊，蒋涵打算杀她就可以了，她会为我们把剩下的事都做了的，别忘了，陈曦蕊也不是个简单的女人，知道有人要杀她，她会无动于衷吗？”

    “哦。”钱娇答应了一声，重新躺下，想着自己的心事。

    ……

    徐天蓝和齐欧商量完事情，走到院子里的时候，突然一个东西从正屋的窗子里飞出来，掉在自己的脚下。徐天蓝捡起来一看，这不是自己借给陈曦蕊的那个MP3吗？他查看了一下，里面多了段录音，徐天蓝插上耳机听完这段录音后，一脸的愠怒，转身回到了齐欧的房间。

    刚刚前脚离开的徐天蓝又回来了，齐欧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徐天蓝将那个MP3放到桌子上，摁下了录音播放键，将那段对话放完后，徐天蓝不满的说道：“看来已经有人看我不顺眼了。”

    齐欧问道：“这段录音你从哪儿来的？”

    徐天蓝说道：“这个MP3我借给陈曦蕊了，刚才它从她的房间的窗户里飞出来，正好落在我的脚下。”

    “哦，这样啊。”齐欧摆弄着那个MP3，说道，“不用太担心，她们没打算杀你，而是计划着杀蒋涵。”听到那段对话，齐欧也意识到了蒋涵是他们中的第四个空间试炼者，而她之前完美的隐藏此时却让所有人感到心惊，就像之前说的，在灵异类任务中表现的自己很强大是件极其危险的事，这将会吸引到其他所有人的敌视。

    徐天蓝想了想，说道：“那陈曦蕊为什么要把这个MP3扔给我？”

    齐欧说道：“因为杀蒋涵的时候，需要你出头！”

    徐天蓝撇了撇嘴，说道：“我没那么笨，那个蒋涵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家伙，我为什么要出这个头？”

    齐欧双手压在桌面上，说道：“因为你要是不出这个头，第一个杀的就是你！”

    “啊？！”徐天蓝惊呼了一声，“凭什么？”

    齐欧看着徐天蓝，冷漠的说道：“就凭你在这个任务中没有任何的筹码，赵樱钱娇是主角，陈曦蕊是厉鬼，我手里有足够多的情报可供交换，你有什么？她们想杀蒋涵，陈曦蕊又把这段录音给了你，就是要你出头，你要是不出头，那么就是个搅混水的人，这种人别说是灵异任务了，所有任务中都是最先被清除的。”

    徐天蓝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通过和齐欧的几次讨论，他知道自己本来也应该是主角的，但因为对灵异任务不熟悉，他把主角的身份给丢了，现在沦落成一个小配角了。

    突然，徐天蓝想到了一个问题，他问道：“这样说的话，如果我们杀了蒋涵，那么我不就成第二个了吗？”

    没想到齐欧点了点头，说道：“是的，蒋涵死了你就成了第二个被清理的对象了，但如果你不去做，你会是第一个死的人。”

    看徐天蓝脸色阴沉难看，齐欧笑了笑，安慰着说道：“你也别太紧张，任务中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事情就有转机。”

    徐天蓝有些绝望的说道：“能有什么转机？”

    齐欧凑近小声的说道：“比如说在和蒋涵的战斗中有人受伤了……”

    “哦……”徐天蓝恍然大悟道，“最强的人会受到所有人的敌视，最弱的人也会被当软柿子捏。”

    齐欧点了点头，拿出了一张折叠起来的纸，推到徐天蓝的跟前，说道：“这是刚刚蒋涵给我，约我明天村外小树林里见，你替我赴约。”

    徐天蓝看着眼前的这张纸，又看了看一脸淡漠的齐欧，突然感觉到一种恐惧，他想到之前自己听说过的一句话，在灵异任务中，强大的力量根本没有任何用处，因为没人会跟你硬碰硬的战斗，高明的试炼者会像蜘蛛一样编制一张网，将自己的猎物困住，直到窒息，而多少人在临死前都不清楚谁才是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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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回归（17）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山间还弥散着一点儿薄雾，这时候的空气硬冷，呼进肺里感觉刺的生疼，齐欧躲在村边小树林的一个隐蔽的角落，用望远镜观察着远方。

    远处，徐天蓝摆下一案，案上数瓶好酒，一碟小菜，此时他正在畅饮，时不时引出一声长啸。徐天蓝本是仙侠类的试炼者，走的是一身阳刚正气，浩气沛然之路，但在这个任务中却处处受制，想要仗剑杀人却根本找不到谁是自己的敌人，想要把酒言欢周围的人都各怀诡意，真的憋屈的要死。这次不管怎么样，终于可以畅快的打一场了，那个蒋涵也是个厉害的角色，这样正好，有个好对手让他发泄一下心中的苦闷了。

    看着徐天蓝意气风发的样子，齐欧不由的苦笑一声，昨晚他说蒋涵已经惹到了众怒，将会受到所有人的攻击，但今天早上他到周遭看了一遍，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这儿，也就是说没有所谓的围攻，在赵樱、陈曦蕊她们看来，蒋涵要死，徐天蓝也要死，他们必须要火拼一场，谁胜谁负没关系，反正就算胜也是惨胜，而那个惨胜的家伙也不能活着离开这里，而处理尾巴的活儿就担在自己身上了。

    徐天蓝恐怕没有想到，他并不是第二个被选中的目标，从一开始，他就和蒋涵一样，是第一个被清除的对象，他所期待的援军帮手永远不会出现。

    ……

    太阳高升，日已近午，薄雾散去，空气也暖和了起来，在树林的另一个角落，陈曦蕊和钱娇正在对峙，两人都小心的打量着对方，猜着对方的心思。

    最后，还是钱娇首先开口问道：“你约我来这儿干嘛？”

    陈曦蕊勾起嘴角邪邪的一笑，问道：“你知道赵樱为什么一定要杀蒋涵？”

    钱娇皱了皱眉，却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她问过赵樱本人，按她的说法是蒋涵这个人太危险了，绝不能久留，找到机会就应该立刻出手将其除掉，但对于这个原因钱娇并不是很理解，她总觉的赵樱似乎还有什么话并没有说出口。

    见钱娇呆愣在哪儿久久没有说话，陈曦蕊说道：“想不明白？那么我告诉你吧，因为蒋涵是你的表姐。”

    听了陈曦蕊的话钱娇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她才想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钱娇忍不住退后了一步，厉声说道：“你别乱说！”虽然声音很高，但语气中总能听出一丝的心虚，看来她之前确实有想到过这种可能。

    陈曦蕊笑道：“你自己清楚我到底有没有乱说，大家都到这份儿上了，也别说那些虚的假的东西了，在这个人人自危，互相都无法相信的时候，你和蒋涵的血缘关系将成为一个纽带，一旦这个纽带发挥作用，对我们这些人来说绝对是灭顶之灾。”

    一想到陈曦蕊说的话可能真的就是事实，钱娇脸色变的有些苍白，她突然说了句：“周姐已经死了。”

    这时候说这个干嘛？陈曦蕊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知道。”

    钱娇眼眶有些红了，她说道：“这座村子里的人已经死完了，就只剩下我们几个了，为什么大家还要这么杀来杀去的？”

    原来为了这个，陈曦蕊心中冷笑一声，但表面上还是叹了口气，说道：“因为我们中有个人不希望除自己外的其他人活着，但因为那个人的身份太过隐晦，没人能断定到底是谁，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将其他人都杀掉，那么自己就安全了。”当然，这句话其实不太准确，齐欧他们这些试炼者都已经清楚其他人扮演的角色了，但偏偏赵樱和钱娇这两个重要的剧情人物还不清楚，因为故事发展还没有到达那一步。

    似乎听出了陈曦蕊话语中的恶意，钱娇显得有些激动，小脸涨红的说道：“就算那样，赵樱也不会这么对我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见钱娇终于说出这句话了，陈曦蕊笑了笑，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说完她拿出了一瓶水，用力摇了摇，拧开了盖子喝了一口，然后把盖子盖好丢给钱娇。钱娇接过这瓶水，茫然的看着陈曦蕊，不知道她什么意思。

    陈曦蕊擦了擦嘴角的水渍，说道：“拿着这瓶水给赵樱，如果她毫不犹豫的喝了，那么就证明我刚才说的都是屁话，你不必理会，如果她犹豫不决不肯喝，那……”说完陈曦蕊看了钱娇一眼，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钱娇看了看手中澄澈的矿泉水，又看了陈曦蕊一眼，一句话没说直接转身走了。

    看着钱娇的背影消失在树林里，陈曦蕊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她跪倒在地，靠扶着一棵树才没有倒下。陈曦蕊用力抠着自己的嗓子眼，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又打开一盒牛奶，拼命的往嘴里灌。

    就这么折腾了一番，陈曦蕊的脸色才恢复了一丝红润，她靠坐在树上，无力却有愉快的笑了笑，这种毒药凭自己被空间强化过的身体都有些受不了了，她不信赵樱能够承受。通过这种方法能把作为主角的赵樱杀掉最好，就算被她识破，也在她和钱娇之间制造了一个深深的信任裂痕，只要有这个裂痕在，陈曦蕊就有把握将两人彻底离间。陈曦蕊没有忘记，作为影片中的厉鬼，她最大的对手就是身为主角的赵樱，怎么杀掉她就是最大的问题了，甚至说只要情节没有推进到一定的地步，赵樱根本杀不死的。面对这么棘手的猎物，陈曦蕊自己出手风险太大了，但要是能让钱娇这个剧情人物出面，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多了。如果钱娇要找自己理论，陈曦蕊也完全可以不承认有这么一会儿事，按照她的估测，这时候应该有另一个“陈曦蕊”在自己的住处和齐欧商量事情。

    灵异任务中的厉鬼排除吓人的长相和诡异的能力外，很多时候它们的智慧也说不上有多高超，至少在这个任务中是这样的，陈曦蕊试验了几次就摸清楚那个厉鬼代替自己和别人交谈的规律了，这时候她陈曦蕊正在和齐欧商量事情，那么钱娇说自己在树林里给了她一瓶水这件事当然是瞎说的啦。

    陈曦蕊坐下缓了一会儿，才慢慢的站起来朝村子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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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回归（18）

﻿一整天陈曦蕊都在屋里等着事情的后续发展，但直到快要日落西山的时候依然一片平静，陈曦蕊有些坐立不安了，不管是负责处理尾巴的齐欧还是被她离间的钱娇赵樱，都应该有些动静啊。陈曦蕊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踱步，最后，她还是决定走出房门，自己去查看一番。

    出门后，陈曦蕊朝院子里右边那个小屋走去，想先去和齐欧聊聊，蒋涵这个人她还是很不放心的。这个女人很厉害，心思细致，实力强大，但她应该不是灵异类的试炼者，没有那一份的处处小心，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己为她设的局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如何，对此陈曦蕊还是很好奇的。

    齐欧房间的房门是虚掩着的，陈曦蕊推开一看，呆愣住了。房间的正中间有个圆桌，桌上还摆着两个茶杯，齐欧正趴在桌子上，从陈曦蕊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他的脖颈处血污一片，脸上毫无血色，看来已经死透了，更重要的是，房间里还出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的人。

    赵樱坐在齐欧的尸体旁边，看着窗外的斜阳发呆，听到开门的声音，她回过头来，对陈曦蕊打了声招呼，说道：“你来了。”语气淡然平静，但似乎隐藏着莫名的悲哀。

    陈曦蕊走了进来，指着齐欧的尸体，惊讶的说道：“这是怎么回事？”

    赵樱厌恶的看了眼旁边的尸体，说道：“我觉得他没必要再活下去了。”

    陈曦蕊微微皱眉，赵樱杀掉了齐欧？她怎么做到的，自己一直在屋里，也没听到什么打斗的声音啊，难道赵樱的实力这么厉害，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就可以将齐欧击杀？

    陈曦蕊心中充满警惕，眼睛看着赵樱，抽出把椅子，问道：“钱娇呢，怎么没见她？”

    赵樱低垂下眼角，说道：“她死了。”赵樱的语气有些微微的颤抖，仿佛她至今扔不相信这是事实。

    钱娇死了？陈曦蕊身子僵了一下，将拉出来的椅子重新推了进去，说道：“那我们出去走走吧？”

    赵樱看着陈曦蕊的眼睛，过了许久才说道：“也好。”说完，就站了起来。

    两人乘着漫天晚霞走在冷寂的****村小路上，双方都静默不语，快到村子尽头的时候，陈曦蕊突然问道：“钱娇是怎么死的？”

    赵樱深深吸了口气，说道：“今天中午的时候，钱娇拿出一瓶水放在我面前让我喝，我虽然没有什么洁癖，但别人喝过的水我还是不想再喝的。面前的那瓶水的瓶口开着，而且明显被人喝了一点儿，所以我有些犹豫的，谁想到钱娇见我没喝，突然变得很激动，问我是不是怀疑这瓶水里有毒，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就将那瓶水拿起往嘴里灌，一瓶水还没有喝完，钱娇嘴里就开始流血，我当时慌乱做一团，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在痛苦中死去。”

    说到这里，赵樱停下脚步看着陈曦蕊，问道：“你知道钱娇死前是什么样子的吗？”她永远忘不了钱娇那纯净而带有愧疚的眼神，那将铭刻在她内心深处，直到永远。

    陈曦蕊刚想说什么，突然一阵强力的杀气朝她袭来，只见一道寒光闪过，她下意识的朝后仰去。

    陈曦蕊退后了几步才稳住身形，眼前的赵樱拿着一把半尺长的匕首冷冽的看着自己，而自己的喉间已经被划破了表皮，出现了一道浅浅的血痕。

    陈曦蕊吓出了一身冷汗，她完全没想到赵樱的速度竟然那么快，快到她都反应不过来了。还没等她喘一口气，赵樱就又向前迈了一步，陈曦蕊匆忙抵挡，但却根本招架不住。双方缠斗了几分钟，陈曦蕊一个不小心，被赵樱一刀捅进了心脏处。

    看着倒毙在地上的陈曦蕊的尸体，赵樱舒了口气。钱娇的死让她痛心，也让她追悔万分，赵樱知道他们这群人中有人心术不正，蓄意挑起事端，但她一直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想着只要不要招惹到自己就算了。但没想到她是想着息事宁人，但有人却唯恐天下不乱，并且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让钱娇死在了自己眼前。

    “大家都已经被困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挑起如此多的事端啊？”赵樱喃喃的说了句。

    这时，她隐约看到前方有个东西浮现了出来，赵樱走过去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块墓碑，上面简单的刻着：“陈曦蕊之墓”。

    “啊？”赵樱惊呼了一声，她连忙转头，看到本应该死了的陈曦蕊正站在她身后。

    胸口还插着那把匕首的陈曦蕊脸色苍白，她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开口说道：“因为我已经死了啊，所以希望你们大家都来陪我。”说完，她用手轻轻抹过赵樱的脖子，赵樱的人头就掉了下来。

    看到赵樱死不瞑目的头颅，陈曦蕊长长的舒了口气，看来必须用这种符合电影剧情特点的方法才能把拥有主角光环的赵樱杀掉。

    就在陈曦蕊感叹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响亮的声音：“咔！”紧接着，周围的环境开始变化，她又回到了那个拍摄现场。坐在取景器后面的厉鬼导演站了起来说道：“大家辛苦了，这场戏算是完成了，今天太晚了，大家先休息一晚，明天早上会有大巴车来接咱们回去，辛苦大家了。”

    导演宣布完这个消息，片场就开始热闹起来，搬机器的、做记录的、收拾服装的，大家都忙成一团，每一个人（鬼？）来搭理夜宸。

    就在这时，夜宸感觉到自己背后一阵发凉，她转头一看，一个脸色肿胀，双眼突出的水殇厉鬼正在自己背面慢慢浮现，一双怨毒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夜宸。

    这时正好一个剧务走了过来，但它却好像没有看到似的，从旁边绕了过去。

    “****，拍完电影就不管演员死活了！”夜宸骂了一句，转身就跑。

    在这个任务的前期，厉鬼的扮演着夜宸的危险很小，作为在恐怖片中拥有重要地位的厉鬼，她受到了剧情的保护，所以当蒋涵一个小配角要杀她的时候，很自然的遭到了剧情的反噬（作为主角的赵樱反而对蒋涵产生了杀意）。但是，当电影拍摄结束，将能杀的人已经全部杀光，那个真实的厉鬼就不需要在附着在陈曦蕊（也就是夜宸）身上了，此时夜宸对它来说已经没用了，而在厉鬼嗜血的本能下，它将会追杀这个唯一的幸存者。

    电影的最后镜头正是附着在陈曦蕊身上的厉鬼开始独立出现在她身后的那一幕，现在，夜宸的危险真正开始了，她要想办法逃脱那个厉鬼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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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回归（19）

﻿夜宸拼尽全力快速奔跑着，刚才她已经死过一次了，虽然因为有灵魂碎片的缘故，她无法被彻底杀死，但其灵魂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损伤，现在夜宸全身酸痛无力，脑子胀胀的，有种晕晕沉沉的感觉，耳朵旁轰鸣不断。

    虽然身体很不适，但夜宸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努力的朝目的地跑去。在之前夜宸就有所察觉，自己扮演的厉鬼角色在任务中太顺利了，整个过程从没有受到过太大的威胁，这并不正常。这个任务是自己的进阶任务，难度绝对不会小的，如果说很轻松的话，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后面一定会有很难的关卡等着自己，结合搜集到的情报，夜宸为自己做了些准备工作，算是给自己一条后路。果然，事情朝最坏的方向发展了，电影拍摄结束后任务并没有完成，自己反而遭到了厉鬼的追杀。

    还好自己有所准备，夜宸一边在心里给自己加油，一边努力奔跑。作为灵异系的试炼者，夜宸有一定的感知灵体的能力，她现在明显的感觉到一个厉鬼正在自己身后不远处，并且怎么甩也甩不掉。

    终于到了，跑了有十几分钟，夜宸才从村头跑回到周姐的院子，她拽起那个地窖的盖子，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打开，然后直接跳了进去。

    这个不大的菜窖简直如森罗地狱，到处都是残肢碎骨，内脏血肉铺了一地，踩上去有种滑滑的感觉。****村的村民有的是死了，有的是失踪了，而失踪了的人就全在这个地窖里。

    夜宸没在意那些恐怖的残尸，来到角落里的一个大水缸前，拿起自己准备好的吸管，跳了进去。水缸里是满满的一缸鲜红的血，夜宸叼着吸管，深深吸了口气，蹲了下来，让血漫过了自己头顶。

    之前周姐说过一句话，“我们和鬼分属两界，互相并没有相交，就算因为某种机缘遇到了，我们看不见鬼，但鬼也看不见我们的。”这句话很难理解，人鬼两相隔，这句话没错，普通人就是这样的。但他们这些人是试炼者，在参加第七空间的试炼任务，而且还是个灵异类的任务，怎么可能人鬼相隔？当天晚上夜宸扮演的陈曦蕊去杀导游郝雪的时候，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她在出门前先去周姐的房间瞄了一眼，让她大吃一惊的是，房间里并没有周姐和小根的身影，当时夜宸可是惊出了一身冷汗，灵异任务中出现莫名消失的人往往不会带来什么好消息。后来，她才意识到这就是周姐嘴里的人鬼两相隔，当时她身上充满了厉鬼的力量，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被厉鬼同化了，因此看不到****村的村民，但当她身上的厉鬼力量消失，或者说处于伏蛰状态的时候，她是能看到的，这说明了任务中出现的厉鬼是无法看到****村村民的，只有通过被附身的陈曦蕊才能获得视觉感知村民位置的能力。而根据陈曦蕊获得的情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村村民拥有十分独特的血脉之力。现在，夜宸被村民的血给包裹着，将她的气息完全遮挡住了，应该能躲过厉鬼的追杀。

    它下来了，夜宸紧闭双眼，发散自己的感知，她感觉一股阴冷的气团在不断朝自己接近，但每每快要经过她的时候就有错开了，显然，厉鬼在这个地窖里搜查，但因为有村民的血的遮蔽，夜宸已经从它的感官中消失了。

    就这样，夜宸把自己泡在血里，躲了一晚上。

    清晨，一缕晨曦从已经挪开了的菜窖的入口射了进来，夜宸睁开了眼睛，在鲜血的映衬下，整个眸子发出瘆人的黑色光芒。夜宸没有忘了，早上有一班离开这里的大巴车，她现在是走不出这个****村的，要想离开这里，只有借助那个大巴车了，但当时那个厉鬼导演也只是早上车就来了，具体是什么时候她就不知道了，但这种事只能赶早不能赶晚，要是真是误了的话，空间绝不会再派另一辆车来接自己的。

    夜宸感知了一下，确认那个厉鬼现在不在附近后，她一跃而起，从水缸里跳了出来，顺着小梯子爬了上去。夜宸没有注意到，在她走后，几个散落在地上的人头突然睁开了眼睛。

    夜宸小心的感知着周围，躲避着在村子里游荡的厉鬼，来到了村头，不远处，剧组的工作人（鬼？）员已经将设备什么的都收拾好了，等着接它们的车。

    夜宸心惊胆战的等了有十几分钟，终于，远远的看到一辆大巴车朝这儿开了过来，就在她刚刚舒了口气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阵阴冷的气息在朝她靠近。

    这时候已经来不及躲了，而且躲的话很可能会耽误上车，夜宸咬着下嘴唇，双眸迸发出骇人的杀戮之意，她擅长用智，但并不意味着她的实力弱小，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她就和这个厉鬼硬拼一次。夜宸从背包里取出十个小碗和一个水壶，将十个小碗围成一个圆绕在自己周围，然后将水壶里的液体平均分配到十个小碗里，碗里的液体好像是油脂，准确的说是她从村民的尸体中熬制出的尸油。夜宸深吸了一口气，将右手食指悬在一个小碗上，慢慢的，她的食指指甲凝出了一个黑亮的液珠，最终，液珠滴到了透明的尸油中，但并没有溶解，而是悬在了其中，仔细看的话还可以看出这个液珠似乎包含着一个世界，尸骨成山，肉脂为地，污血为海，而此时，夜宸食指的指甲已经变成了黯然的灰色，看起来似乎丧失了所有生机。

    就这样，夜宸将自己十个指甲上附着的怨恨之力凝成实体，按照一个简单的八荒十方的阵法。突然，一个小碗里的黑色液珠迸裂，散作一团，夜宸的灵魂也受到了震荡，身子不由自主的晃了一下，额头上开始沁出冷汗来。在灵异任务中和厉鬼直接进行力量对抗是不可能的，夜宸凭仗着自己的手段能够硬撑一小会儿已经算很厉害的了。

    很快，已经有九个黑色液滴破碎了，好在这时大巴车已经来了，车门一开，夜宸就飞快的窜了上去，此时最后一个液滴也已经崩碎了。那个水殇厉鬼似乎不能上车，她显现出自己的身形来，对着车窗内的夜宸说了句话，根据嘴型来判断似乎是在说：我们终将回归死亡，谁也逃脱不了。

    不管怎么说，自己算是安全了，夜宸脸色苍白的瘫坐在地上，此时已经有剧组人员陆续上车。夜宸喘息了一会儿，才算把那口气缓下来，她刚刚要站起来，发现在旁边的地上有一张报纸，上面写了一篇短讯：

    **社三月二十七日电，因为连日来的暴雨，位于**省**市**县的****村遭遇百年难遇的泥石流，整个村庄全部被掩埋……

    剩下的被折在了后面，夜宸刚想要将报纸反过来看看接下来的讯息，突然心口一痛，一只利爪穿透了她的胸膛。夜宸挣扎着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郝雪正一脸怨毒的看着自己，说道：“还记得吗？上次你设局陷害我，让我花了三颗大元丹才换回来一条命，现在，是你遭报应的时候了。”说完，手臂一回，将夜宸的心脏掏了出来。

    看着死前一脸惊讶的夜宸，郝雪轻蔑的冷笑了一声，将她的尸体一脚踢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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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回归（20）

﻿剧组人员全部上车后，大巴车就发动起来了，顺着那条乡间小路扬长而去，留下一路的污浊尾气，将夜宸的尸体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过了一会儿，夜宸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她用手支起身子想要坐起来，但没想到双臂酸软的厉害，完全支撑不住她的身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而且额头还磕到了路边的一块石头，疼的她抽了口凉气。第二次的死亡让夜宸的灵魂受到了更大的损伤，她现在完全站不起来了，而且比身体的虚弱更麻烦的是，这个任务到底应该怎么完成？

    夜宸也放弃了，直接趴在地上努力回想着之前的经历，她上车后什么都****，就被郝雪给杀了，显然这条路走错了。夜宸被杀了两次了，说明她已经犯下了两个重要的错误，好在她拥有一项极其强大的技能。在灵异任务中，强大的力量、飞快的速度、甚至奇异的恢复能力都没用，一旦错了，什么手段都保不住命。灵魂碎片给了夜宸一个极大的优势，那就是更大的容错性，灵异任务诡异异常，一旦犯错，哪怕只是个细小的错误都会带来致命的威胁，但不管多强大的试炼者，在一个任务中都不可能不犯一个错误，参与灵异系任务的试炼者只能祈祷自己无意中犯的错误不会将死亡带来，这种完全凭运气的走钢丝会让所有试炼者心惊胆战，不管他是多么叱咤风云、笑傲天下，在捉摸不定的运气面前都只能低头。而夜宸的优势在于她可以犯错，甚至犯下致命的错误，虽然事后也会承担灵魂虚弱的后果，但她毕竟还有活下来的机会，这个机会在残酷的第七空间已经是极其珍贵的了。

    夜宸拼命的思考，用强大的意志力将外界（包括身体的痛楚）对自己的干扰完全屏蔽掉，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双眸透出飞扬的神采。有了一段时间的缓和夜宸多少恢复了一点儿，她挣扎了着爬了起来，随手捡了一根木棍拄着，朝路边走去。因为灵魂的损伤太过严重，夜宸已经失去了感应灵体的能力，也不知道那个水殇厉鬼到底游荡到了那里，好在这段路并不长，夜宸很快找到了那个地方：刻着“陈曦蕊之墓”的那块墓碑。

    这是她最后的希望了，如果这条路依然走不通的话，那么自己就真的难逃一死了。夜宸闭上眼，什么也不想，直接朝那块墓碑后面的坟穴扑了上去。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夜宸清醒了过来，她的眼前一片漆黑，而且不能动弹，似乎自己被埋在了地里，隐约间，她似乎听到了一段对话：

    “怎么回事？我们明明没有耽搁最佳的救援时间，为什么刨出来的都是死人。”

    “谁知道啊，我加入救援队这么多年，还真没遇到过这种事。”

    对话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突然，她听到一声惊喜的呼喊：“快过来，这有个活人！”紧接着，夜宸感觉压在自己身上的土层越来越薄，很快她就被救援队给刨出来了。夜宸的一条胳膊被人用力的拽着，她终于脱离了地狱般沉闷的地下，重见了天日。夜宸微微眯着眼睛，适应了刺眼的明亮日光，当她看到把自己救上来的是什么人后，忍不住低声惊呼了一声，但接下来的一秒，她就回到了第七空间的私人房间。

    夜宸的进阶任务完成了。

    ……

    因为多日的暴雨，****村附近的山体出现了泥石流这种可怕的自然灾害，泥浆石头将整个****村全部掩埋住了，顺便也将来这里旅游的一辆大巴车给埋了。****村村民，包括赵樱他们都被埋在了泥石流下面，所以他们会说无法走出这里，所以他们会对小根的死并不在意（遇到这种天灾死了也不奇怪），但对他的这么早就死很诧异（就算被埋在了泥里，至少也能撑上个十几二十个小时）。

    遭遇灭顶之灾的****村引来了一个隶属于虹玺影视公司的电影摄制组，他们将村民和游客的魂魄召唤了出来，打算拍一部恐怖片。所以夜宸他们在村里的生活是幻象，那个拍摄现场也不是实际，夜宸如果乘车走了，那也只是将自己的魂魄带走了，身体还留在了土里，那样的话她就真的死了。

    夜宸完成这个任务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回归”，让自己被召唤出来的魂魄重新回归到自己的身体里，至于她的身体的位置有个很明显的提示，就是那个“陈曦蕊之墓”，这个墓穴会在电影拍摄完成后显现出来。墓穴是用来保存身体的，只不过一般是死去的身体，这个暗示已经相当明显了，夜宸的身体就在那里。

    对于夜宸来说，这个任务最关键的就是那条关于****村泥石流的短讯，载有这条短讯的报纸还有几处，分散在****村的角落里，只不过参与这个任务的四名试炼者都没有发现这条关键线索。

    不管怎么说，夜宸算是熬过了她的第三次进阶任务，她已经成为了一名中阶试炼者。

    PS：又一个任务结束了，多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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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1

﻿感觉到自己的小主人已经回来了，菲菲第一时间冲进了卧室，对还处于愣神状态的夜宸说道：“恭喜你啊，你已经成为中阶试炼者了。”虽然这个小管家依然保持着一只黑猫的状态，但依然可以看出她处于极度的欣喜之中。菲菲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将自己的身家性命赌在了夜宸身上，但第七空间超高的淘汰率一直让她心有不安，好在夜宸已经成为中间试炼者了，她多少可以放心一些了。如果将第七空间比作战场，那么初阶试炼者好比冲在一线的士兵，他们的淘汰率是最高的，而中阶试炼者多少也算是个中层军官了，淘汰率反而下降了很多。

    虽然菲菲很高兴，但夜宸似乎有些在状态外，刚才在任务最后看到的情景让夜宸感觉很奇怪，她有点儿弄不明白了。菲菲叫了夜宸几声才把她唤醒。

    夜宸长长舒了口气，说道：“是啊，我成中阶试炼者了。”不管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她现在需要的是好好休息一下，还有……再好好庆祝一下。

    为了庆祝夜宸的晋级，菲菲从外面的餐馆订了很多菜，满满的摆了一桌。这些菜品只是味道很好，用的食材也都是普通人可见的，并没有加入什么奇花异草，龙肝凤髓之类的，所以并不是很贵，而且经过那次休闲任务，夜宸的经济已经宽裕很多了，所以这次可是结结实实的阔绰了一次。

    在明亮的日光灯的照耀下，夜宸和变成猫耳娘的菲菲在品尝美味佳肴，本来菲菲想要做成烛光晚餐的，但作为灵异试炼者，夜宸对这种虽然浪漫，但朦胧幽暗的环境并不喜欢，这给她一种莫名的不安感觉，所以只能将房间里的灯全部打开了。

    享受了一顿丰盛而美味的晚餐后，菲菲变回一只黑猫，舒服的趴在沙发上，和正在随手翻阅一本杂志的夜宸聊着天。

    第二天一早，经过一晚上充足的睡眠的夜宸走出了房间，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之前完全没见过的公园的草坪上。对此夜宸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她听菲菲说过，中阶试炼者的活动区域和初阶并不重合，两个地方甚至不再一个时空里。

    夜宸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个公园不是很大，中间是个很大的花坛，里面栽种着各色鲜花，很多都叫不出名字来，但是都很漂亮，周围是大片的草坪，修剪的很整齐，草有些扎手，但踩着还是挺舒服的，角落里有一小片竹林。

    夜宸走出草坪，沿着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朝外面走去，很快就来到一条繁华的街道了。中阶试炼者的活动范围要比初阶的大很多，如果说之前夜宸生活的区域只是一个商业中心的话，这里就是一座城市了，当然，是比较小的城市。因为这座城市里并没有占据地盘最大的住宅区，所以显得颇为敞亮，整体建筑都不是很高，在夜宸目光所及的地方，最高的建筑也就才七层了。让夜宸有些意外的是，这里的道路虽然宽敞，但显得有些混乱。晋升到中阶后，试炼者的类别特征越来越明显了，在大街上可以看到穿着宽袍大袖的仙侠剑客，也有披着魔法斗篷的神秘施法者，不同类型的试炼者会有不同的出行方式，所以除了汽车外，马路上还有人驾着马车，骑着青牛，至于说骑着扫帚，驾驶着充满未来色彩的浮空跑车也能看到，就在刚刚，一个盘坐在华丽飞毯上，蓄着长长胡须的家伙从她旁边飘了过去。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交通工具，再宽的路也没有用，好在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大家还是遵守的，至少没人在怎么乱的路况下飙车，所以道路虽然有些乱，但至少交通秩序没有彻底崩溃。

    夜宸才刚刚升到中阶，还没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想要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逛逛的话坐公共交通似乎也不是个很好很自由的选择，好在夜宸很快在路边找到一个出租自行车的店铺，她进去选中了一辆黑色的带有粉色小花的自行车，交了十枚银币后这辆车今天就属于自己了。

    夜宸骑着自行车在城市里逛起来，这座城市整体是现代风格，但其中也夹杂着不少其他风格的建筑，比如说眼前这座全木制的仿明清建筑，雕梁画栋下面的金色牌匾上写着“文辉阁”，其实就是个书店。夜宸把自行车停靠在路边（不用上锁，也没人偷这玩意儿），走进了这家书店。店内很宽敞，一排排高大的足有近三米的书架上叠放着各种书籍，有些特别的是所有的书都只有一本，夜宸问过书店老板，也是这座书店唯一的服务员后才知道，客人如果选中那本书后他会从后面的仓库里拿到同样的版本的，这样的设计也是为了增加书店陈设书籍的数量。

    书店的老板是个留着长长白胡子的慈祥和蔼的老人，他热情的为这个年轻的女孩介绍这个书店里的特色藏书。让夜宸感到惊喜的是，这里除了那些武侠秘籍，魔法卷轴外，还卖一些没有特殊力量但很珍贵的作品，关键是这些东西都很便宜，最终夜宸选中了一卷书法《黄州寒食帖》，按照它旁边的标签介绍这是一本真迹，是某个时空苏东坡亲笔写下的，这种东西虽然也很稀少，但在崇尚力量的第七空间似乎并不是很受欢迎，老人见夜宸确实喜欢，还给她打了个五折。

    有了一个意外收获的夜宸心情变得好了很多，她颇有兴致的继续游览着这座充满魅力的城市。

    逛了大半天，夜宸也有些累了，她把自行车放到一个角落里（24小时过后这辆车会自动回到租车的那个店铺的），惬意的在路上慢慢的走着。就在这时，一个三十来岁，外貌温润和善的男人走到她面前，说道：“你好，我是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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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2

﻿夜宸一脸警惕的看着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陌生男人，她可不记得和这么个人有交情。

    夜宸退后了一步，保持一定的距离，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像防范大灰狼似的防范自己，易书无奈的笑着说道：“是这样的，月岚女士向您问好，她还托我给宸小姐一句口信‘第七空间是睿智而圣明的，她的远见卓识怎么形容都不为过。’”说完这句话，易书转身就走了，留下一脑门问号的夜宸。

    其实易书自己也不明白这句口信是什么意思，就为了这句看似毫无营养的话，月岚女士硬是突破了时空屏障，把他这个高阶试炼者送到了中阶试炼者的活动区域。易书对无限空间的一些辛密还是有所了解的，要想跨越时空屏障，除了高深的实力和对规则的深刻理解，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是要取得第七空间空间之灵的同意，先别说第七空间之灵是否会卖这个面子，到底如何跟空间之灵说上话都是个很大的问题，这可不是说朝天喊一嗓子人家就搭理你的，空间之灵类似于天道，只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才拥有与之对话的资格，据他所知，绝大多数的执行者都没有这个资格。

    易书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后，自己的身影开始模糊了，他知道，这是空间之灵开始干涉了，他毕竟是个高阶试炼者，不能在这里待太久。

    完成月岚女士的这次任务后，易书马上接到了自己晋升八阶的进阶任务，而在那个任务中，因为一个疏忽，易书命丧荒野了。谁都没有觉得奇怪，第七空间毕竟是个淘汰率很高，很残酷的试炼场，谁都有可能丧命。只是这个消息传到月岚女士的耳边时，她愣了一下，易书是她亲自挑选的苗子，按说他应该能够活到试炼结束的啊，怎么突然就魂飞魄散了。但很快，月岚女士就明白了，易书帮自己传递口信毕竟是不合规矩的，虽然因为自己的身份，第七空间不好驳自己的面子，但这件事也不会让除她之外的其他人知道，易书是被灭口的。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月岚女士并没有太过伤感，毕竟棋子就是拿来用的，虽然只用了一次就废了，但这枚棋子毕竟发挥了作用。

    ……

    望着那个人远去的背影，夜宸觉得莫名其妙，那句话她还是记在心上了。看看天色也差不多了，夜宸打算回家了，据菲菲说，回家的话不是说必须回到自己的起始位置，但也应该尽量找到个僻静的位置，因为下次出门就直接回到原位了，大马路上突然冒出个人也是会给别人带来麻烦的。

    夜宸找到了个小巷子，正要朝里面走的时候，一张纸从天上飘下，正好飘到了她怀里。夜宸打开一看，原来是个招聘启事：

    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现招聘一名魔法史老师，有意者请前去报道。

    霍格沃兹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

    没有时间，没有报名方式，只有个很大略的描述。夜宸扬了扬眉，将这张招聘启事折好装进了兜里，回到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夜宸回来后，看到菲菲正蹲在电脑前玩游戏（她最近迷上了这个），她直接上前拎着菲菲的脖子，把她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把那张招聘启事拍到了桌子上，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她可不相信这只是凑巧，这世上没那么多的巧合。

    菲菲揉了揉自己的脖子，虽然她已经很习惯作为一只猫了，但依然不适应这种被人拎着脖子的感觉，她本来想朝夜宸抱怨几句，但在看到桌上的招聘启事后，马上用爪子按住了那张纸，一脸严肃的对夜宸说道：“这是一个任务，而且是可选任务。”

    “任务？”夜宸坐到沙发上，拿了一个苹果咬了一口说道，“那说来听听，这是怎么样一个任务？”

    菲菲摇了摇头，蹲在了那张招聘启事上，说道：“我现在不能说，只有你选择接受这个任务后我才能为你做详细的介绍。”

    夜宸犹豫了，这么一个莫名出现的任务确实让她有些不安，但她想起了那位神秘的月岚女士托人捎给自己的口信，又想起了之前她经历的那次休闲任务，最终，在吃完那个苹果后，夜宸开口说道：“我接受这个任务。”

    夜宸的话音刚落，这张招聘启事就自燃起来，很快就烧成了一堆灰尘，但并没有烧坏桌面，也没有灼伤到踩着它的菲菲。

    菲菲并没有感到意外，她挥了挥爪子，将那堆灰尘清扫了出去，然后跳到沙发上，对夜宸说道：“这是个特殊的任务，‘工作任务’，顾名思义，你接受这个任务后会获得一个工作机会，完成工作后能获得一定的回报，通常来说是一定数量的金币，当然，在工作过程中你也能有些额外的收获，这就要看你自己的手段了。但是，这个任务最重要的是守护你的工作环境，维护其世界秩序，防止有人将这个任务世界毁掉。”

    夜宸好奇的问道：“试炼世界还可以被毁掉？”

    菲菲答道：“世界本身当然不会被毁掉，但秩序是可以被完全破坏的，还记得‘离开约克市’这个任务吗？那个任务的最后你们就把约克市给毁掉了，这并不是罕见的情况，很多时候试炼者在困境中会选择将任务世界的秩序完全破坏，为自己赢得一线生机。这种方法对试炼者来说没多大影响，但对第七空间来说就是个不小的损失了，世界秩序完好就可以不断在其中发布任务，最多只需要微调一下，但秩序完全破坏后，这个世界的利用价值就降低了很多，这个任务中你做的就是守护任务世界的秩序，让空间可以利用它来发布更多的任务，做得好的话，自然可以获得空间的奖励了。”

    夜宸问道：“那空间直接规定不允许大幅破坏任务世界的秩序不就可以了吗？还用得着这么麻烦，专门找人来守护。”

    菲菲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来。夜宸心里一紧，显然她问到不该问的问题了，菲菲甚至连一句敷衍的话都说不出来，直接被空间摁下了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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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3

﻿一阵熟悉的恍惚之后，夜宸来到了自己的任务世界，她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这是一个书房，靠墙的书架很高，最上层已经顶到天花板了，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放着很多书籍。看到这些书后夜宸微微松了口气，这些宝贝是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从第七空间淘来的，都是出自这个巫师世界的珍贵书籍，其中很多都是孤本，这些书籍会对夜宸在这个世界更好的生活起到很大作用的。

    除了这些珍贵的书籍外，书桌上的那个黑色棉质的小钱袋也是夜宸从第七空间带来的，要想在这个世界生活，最起码需要一些生活费吧，于是夜宸在空间那里兑换了一些这个世界的钱币，金加隆。可恶的是第七空间居然要一比一的兑换，本来夜宸只打算兑换一百多枚金币，够自己吃喝就行了，但在菲菲的劝说下，还是多兑换了一些，现在，那个小钱袋里装着两千枚金加隆，足够夜宸在这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个任务中，夜宸的名字是菲丽丝·凯特，名字是她想出来的，姓则是菲菲取的。

    菲丽丝是一个华裔，而且是纯血统的华裔，数世纪前来到欧洲，据说是为了躲避灾祸，长久以来凯特家族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因为在欧洲生活的华裔很少，纯血统的就更少了，所以家族成员到了适婚年纪往往会去东方游历，以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凯特家族之所以如此重视血统，就是因为这双眼睛，菲丽丝的眼睛是纯粹的墨色，没有瞳仁眼白之分，只是眼睛中间墨色更浓一点儿，周围则要浅一些。这双奇特的眼睛赋予了凯特家族成员强大的魔法天赋，也影响到了家族的繁荣壮大，凯特家族的成员一直不多，甚至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一代单传，到了现在，凯特家族就只剩下菲丽丝一个人了，她的父母在数年前的食死徒暴动中死了，到底怎么死的她完全不清楚，当时她才十岁，被父母藏在了这个拥有结界保护的住宅里，才算免遭杀戮之灾。

    伏地魔的一时疏忽造成了他及其势力的溃败，英国的魔法世界渐渐恢复了正常，今年菲丽丝已经十五岁了，按照自己故乡的说法，她已经及笄了，是个成年人了。

    “小姐，晚饭已经准备好了，您现在就要吃饭吗？”一个软软的声音打断了菲丽丝的回忆，她打开房门，一个穿着简单，个头小巧的家伙正站在门前，她就是凯特家族的家养小精灵，叫艾咪，菲丽丝的生活一直由她来照料的。

    菲丽丝要求自己的住处必须整洁而有美感，即便是她的家养小精灵，也不应该穿一件脏兮兮的枕套，每次想到艾咪穿着这么脏的东西为自己准备食物菲丽丝就觉得恶心。在主人的要求下，艾咪无奈的穿上了现在这身衣服，虽然极其简单，但也有了束腰和裙摆的装饰，还有一双白色的小袜子，而且菲丽丝要求艾咪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衣服必须干净整洁。

    看到自己的主人，艾咪深深的鞠了一躬，尖尖的鼻子快要碰到地面了，她被禁止进入主人的书房，只有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她才能进来，但也必须在主人的注视下。

    菲丽丝吩咐了一声：“好的，我马上过去。”

    晚餐很简单，这一方面是因为凯特家族虽然历史悠久，但也说不上势力强大，所以并未积累太多的财富，几年前菲丽丝的父母死后，家里更是断了经济来源，所以需要节俭一点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菲丽丝的口味很清淡，她并不喜欢太过复杂繁复，珍稀奇异的食品。

    虽然对食物种类没什么要求，但菲丽丝很强调食材的新鲜，所以凯特家族的食谱里几乎没有腊肉等腌制食品的踪影，火腿肠之类的次级加工的东西也很少见，甚至于烹饪食物用到的油、酱，佐餐的葡萄酒都是艾咪买来食材自己榨取酿造的。在菲丽丝的要求下，艾咪已经变得多才多艺了。

    今天的晚餐是一条清蒸鱼和一杯葡萄酒，还有一小碟葡萄干，肉类中菲丽丝喜欢吃比较“干净”的鱼和牛肉，而对于有着膻味的羊肉则颇为讨厌。

    食不语，吃完晚饭后，菲丽丝对艾咪说道：“为我准备一下，明天我要去对角巷买点儿东西。”就在几天前，菲丽丝度过了自己十五岁的生日，终于可以出去了。

    正在擦桌子的艾咪犹豫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问道：“主人，明天需要我跟随吗？”艾咪这么问也是有原因的。五年前整个巫师世界风雨飘摇，菲丽丝的父母走之前用血脉之力在这栋祖宅上释放了双重保护咒，外面的生物别想进来，不单是人，也包括猫头鹰等小动物，于此同时菲丽丝也别想出去，除非等到她成年，这是为了避免年幼的女儿遭到诱骗。所以这五年来菲丽丝未踏出过这座住宅一步，生活用品之类的全是艾咪出去采购的，这样的经历导致了菲丽丝的社交能力和自理能力极差，至今她不会做任何家务，女红之类的就更别想了，而且菲丽丝和外界社会完全脱节了，最典型的表现在用餐方面，她用的是筷子，至今不会用刀叉，却喜欢每餐配一杯红酒，爱好传统东方烹饪方法做出来的清蒸鱼，不会任何欧美用餐礼节，她恪守食不语的古训，吃饭时喜欢绝对的安静，包括一些优美的音乐都被她认为是一种对用餐的打扰。就这么一个对外界完全无知的女孩，艾咪真担心她出去后就走丢了。

    似乎听出了艾咪语气中的未尽之意，菲丽丝说道：“不用担心，你不是给我说过对角巷的地址吗？我没有问题的。”

    对，是提到过一句，如果只凭这句话自己恐怕也找不对地方吧，艾咪无力的想到，但主人的要求家养小精灵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她只能尽量多做些准备了。

    第二天一早，菲丽丝拿着艾咪为自己准备的一份详尽的伦敦地图，踏出了房门。

    PS：这个任务夜宸拥有很高的自主权，这份人物背景也是她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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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4

﻿八月份的伦敦本来应该是最好的时节，气温维持在二十度左右，不冷不热，很舒服适宜，但近几日阴沉的天气却让破釜酒吧的老板汤姆有些心烦意乱，他正在用一块肮脏的亚麻布片擦着柜台，但只擦了几下，他就将抹布扔到一边了。

    似乎看出了汤姆心情不是很好，一个头戴着宽大礼帽的老酒客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老伙计，开心点儿，我们最痛苦的时候已经熬过去了，还有什么值得哀叹的呢？”

    这句话显然起到了作用，汤姆阴沉的脸色焕发了笑容，他说道：“是呀，最痛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没什么不开心的事了。”一年前，神秘人失败了，久违的和平回到了大家的身边，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安定的生活更加值得珍惜的呢？一想到这些，汤姆的心中就充满了感恩，对现在阴湿的发霉的天气也不再那么恼火了。

    就在这时，破釜酒吧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她是个女孩，看样子不超过二十岁，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里面穿着带有蓝色暗纹小花的衬衣和深色牛仔裤。女孩本来就有一米六多，脚上穿的黑色牛皮小短靴又有跟，更显得她的身材高挑纤细了。女孩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一头乌黑的如绸缎般的长发，已经垂到了脚踝处了，一般女孩的头发特别长的话会显得有些稀疏单薄，一方面是营养的问题，另外太长的头发很难打理保养，更容易掉发，但这个女孩的头发并没有这些问题，浓密而顺滑，甚至给人带来闪闪反光的错觉。

    女孩站在门口打量了下破釜酒吧内部情况，这里狭小而肮脏的环境让她忍不住皱了下眉头，看到酒吧里的人都在盯着自己的头发看，就更加不自在了。女孩也不是故意要留这么长的头发的，只是随着她的长大，她对剪头发这件事越来越抵触了，当剪刀剪断头发的时候，会给她一种特别痛楚的感觉，这并不是身体上神经的反应，更类似于……灵魂上的痛，她的灵魂似乎延伸到了身体的各处。为了摆脱这种灵魂的刺痛，这五年来女孩再也没有剪过头发，绞过指甲，好在除了头发和眉毛……略去一句……，她的眉毛自然长成了漂亮的柳叶眉形，指甲在长到快两公分的时候停止了生长，而头发在近一年也没有继续长长了。女孩的身体全凭自然的生长就已经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地步，她似乎真的受到了造物的钟爱。

    虽然对这里的环境并不很喜欢，但女孩还是走了进来，她来到柜台前，对一个头发几乎脱光、长得像瘪胡桃似的老人问道：“请问这里是破釜酒吧吗？”说着，她将一直戴着的精巧的太阳眼镜摘了下来。

    “额……”女孩纯粹的墨色双眸显然将汤姆老板吓了一条，他完全愣住了。

    好在坐在柜台前的那个老酒客没汤姆那么大惊小怪，他开口回答道：“是的，这里是破釜酒吧，请问小姐怎么称呼？”英国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很大，只有数千人而已，老酒客交友甚广，基本上所有的巫师都有个一面之缘，要不然也不会在退休后接受魔法部的委托来这里搜集情报，他都没见过的人，难道是某个隐世家族的人蹦出来了？

    对于老酒客的问题女孩并没有起任何疑心，她回答道：“我姓凯特。”

    凯特？老酒客在脑子里搜索了一番才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个华裔隐世巫师家族，这个家族的势力不大，对巫师世界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力，很少受到关注，但与此同时，这也是个神秘的家族，他们的血统来自于遥远的东方，其政治倾向和利益诉求没有任何彰显，似乎真的是来避祸的，但他就不明白了，什么祸需要避数个实际，而且既然是避祸，怎么还能随意的去东方游历，以保证家族的纯血繁衍？

    这些念头在老酒客的脑中一闪而过之后，他又问道：“凯特小姐，你找破釜酒吧有什么事吗？”

    菲丽丝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开口答道：“我听说这里可以通向对角巷，我要去对角巷买点儿东西。”

    “哦，原来是这样啊。”老酒客识趣的没有问为什么没有家人陪同。之前的那场浩劫造成了很多孤儿，而这位凯特小姐很显然就是其中之一，但看她的衣着并不简陋粗糙，用的料子都很精致，显然在成为孤儿之后，她并没有受到太多的苦难，应该是得力于家养小精灵的照顾。而且见多识广的老酒客一眼就看出，凯特小姐身上的衣服都是手工缝制的，虽然看起来挺不错的，但细节之处就不那么精致了，显然不是在高档服装店专门定制的，应该也是那个家养小精灵帮她做的。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钱买这么好的料子），但并不去服装店买现成的衣服，而选择让自己的家养小精灵裁制，表明这位凯特小姐的内心有一些自闭，她不喜欢和外界打交道，对外界事物也充满了不信任，但这个自闭的女孩并没有表现出怯弱和胆小来，反而充满了自信，说明她在成长过程中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责难和非议。这对一个孤儿来说是很难的，对于失去双亲的小孩，善者会报以怜悯，恶者会投来鄙视，在这些目光的注视下，孤儿很容易养成敏感的性格，绝不会如此的落落大方。如果真要让老酒客猜测的话，这位凯特小姐一定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根本没有和任何外界的人进行交流，而女孩待人接物中很有礼貌但却显得很不自然也是个很好在佐证。

    就这么不到一分钟的交谈接触，老酒客就把菲丽丝的底细摸得差不多了，虽然很多结论是他猜测出来的，但和实际已经相差不多了。如果菲丽丝知道老酒客心中所想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的，这个任务并不简单，随便碰到一个人都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更何况那个公认的智慧深远的邓布利多校长，她这次的任务真能够顺利完成吗？她想要执子落枰，弈棋天下，但说不定她自己都会沦为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

    PS：感谢飘香十里、倒霉的天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猫粮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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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5

﻿“既然如此，那我送你去对角巷吧。”老酒客建议道，对于一个刚刚与外界接触，没有任何人指引的小女孩来说，如何进入对角巷是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菲丽丝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道：“好吧，谢谢。”

    老酒客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这是一个年长者对年轻人应有的帮助。”

    老酒客带着菲丽丝来到酒吧后面的小天井，他拿出魔杖，敲了敲垃圾箱旁边的一块砖，他敲过的那块砖抖动起来，开始移动，中间的地方出现一个小洞，洞口越变越大，不多时他们面前就出现了一条足以让一个人通过的宽阔的拱道，通向一条蜿蜒曲折、看不见尽头的鹅卵石铺砌的街道。

    老酒客热情的介绍道：“这里就是对角巷，需要我陪你进去吗？”

    菲丽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去的，谢谢你。”她的声音很轻，还带有一丝羞涩。

    老酒客没有说话，笑着转身回到了酒吧，继续喝自己那杯雪莉酒，似乎在为自己能够帮到一个年轻人感到高兴。

    菲丽丝重新戴上墨镜，走进了对角巷。这里是一条繁华的街道，有着众多的店铺，售卖着各种魔法物品，虽然有些好奇，但菲丽丝并没有打算去里面看看。浩劫之后的魔法世界展示了其充沛的商业生命力，每个店铺里都挤满了客人，菲丽丝可没打算去人堆里挤来挤去。

    走过繁华的对角巷，在尽头，菲丽丝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一个窄小的店铺，奥利凡德魔杖店。她需要的什么东西都可以吩咐艾咪去买，包括书籍和魔法试验用品，但唯有魔杖，她必须亲自前往，因为之前被困在那座住宅五年，菲丽丝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魔杖。

    菲丽丝探头朝里面望了望，一个人也没有，除了一张长椅，就只有那码到天花板的数千个长条纸盒，她小心的走了进去，坐到了那把长椅上，摘下了墨镜。

    “你好，年轻人。”一个轻柔的声音传来，奥利凡德从后面的工作间走了出来，一双颜色很浅的大眼睛看着菲丽丝，并没有对女孩特殊的双眼有任何的惊讶，他和善的目光给人一种特别的安稳舒适感觉。

    菲丽丝连忙站了起来，问道：“您就是奥利凡德先生吧，请问您这里可以订做魔杖吗？”

    奥利凡德有些惊讶的看着菲丽丝，这个要求的确很少被提出来，但也并不是说没有，根据他祖上的笔记记载，很久以前古老的家族会指定特殊的木材来做魔杖，但这种风气已经消散很久了，就算隶属于一个家族，但人与人的差别还是很大的，强行要求用同一种材料并不会带来什么好的结果。

    虽然自己的店铺已经很久没有接受过这种订单了，但这并不是个过分的要求，奥利凡德点了点头，说道：“没有问题，年轻人，我会按你的要求制作一个魔杖的。”

    菲丽丝松了口气，她从包里拿出了一截木头和一个带着磨砂塞子的水晶瓶，放到了长椅上，说道：“这就是我准备的材料，希望您能帮我做一个魔杖。”

    奥利凡德首先将那截木头拿了起来，那截木头是暗红色，看上去有种粘稠的感觉，好像表面包裹着一层血浆，但拿在手里就可以发现，木头表面很清爽干净，没有任何不适，相反还有种特别的舒适感。奥利凡德拿在手上掂了掂，感觉有点儿沉手，这块木头的密度很大，也很硬，他将木头拿近，几乎快要碰到鼻子了，近距离的察看木头的纹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把木头放下。然后奥利凡德又拿起了那个水晶瓶，里面盛着大半瓶鲜红澄澈的液体，如同绝世美酒般有着宝石一样的绚烂美妙，里面泡着一根黑色的……嗯……头发，对，就是头发！

    奥利凡德将客人给的材料简单的察看了一遍，问道：“年轻人，你对魔杖的尺寸和上面的花纹有什么特殊要求吗？”本来奥利凡德打算问问这位客人的姓名的，但看到这两样东西，他还是把这个问题咽了下去。

    菲丽丝说道：“我希望做出十三英寸长，上面不要有任何花纹雕饰。”

    “十三英寸？”奥利凡德忍不住重复了一遍，他抬头看着菲丽丝，银白色的双眼充满了某种请求，似乎想让她改变主意。

    然而菲丽丝并没有任何妥协，她重复道：“是的，就是十三英寸。”

    “好吧，没问题，没问题……”奥利凡德的声音越来越低小，到最后几乎听不到了。

    菲丽丝指了指长椅上的两样东西说道：“这些都是我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搜集到的，制作魔杖剩下来的边角废料我可以拿回来吗？”说这句话的时候女孩有些脸红，似乎觉得自己的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了。

    “这个没问题。”奥利凡德说道，“你一周后来取吧，对了，注意带上十五枚加隆，订做的魔杖要贵一点儿。”

    菲丽丝从包里数出了十五枚金币，放到长椅上说道：“我还是先把钱付清吧，一周后我会让家养小精灵来取的。”

    “哦，这样啊。”奥利凡德说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便签本和笔，刷刷点点写了点儿什么，然后撕下一张便签递给菲丽丝，说道，“让它拿着这张便签作为凭证吧。”

    “好的，麻烦您了，谢谢。”菲丽丝接过便签看了看，小心的叠好放回到包里，但她并没有离开店铺，站在那里欲言又止。

    奥利凡德明白女孩心中的顾虑，他说道：“你放心，我不是个多嘴的人。”

    听了魔杖店老板的承诺，菲丽丝脸上露出个灿烂的表情，说道：“那就麻烦您了。”说完，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了出去。

    奥利凡德看着女孩的背影，无奈的露出一个苦笑来，作为一个魔杖店的老板，每一位英国巫师都要来他这里买魔杖，他见识到了无数可敬可恨人拿到第一个魔杖后的青涩和兴奋，这次奥利凡德知道，他又目睹了一个风云人物的开始。

    菲丽丝带着欣喜的心情回到了住处，自己马上就要拥有魔杖了！

    看到小主人平安的回来了，艾咪大大的松了口气，她迎了上去，将准备好的便鞋放到菲丽丝面前，说道：“主人，刚刚有人预约明天要来拜访？”

    正在换鞋的菲丽丝停了下来，自己与世隔绝了五年，这才刚刚出来就有人来拜访，她问道：“是谁要来？”

    艾咪有些兴奋的说道：“是邓布利多先生，当代最著名的巫师，霍格沃兹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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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6

﻿为了迎接这栋房子的第一位访客，一大早菲丽丝就让艾咪来个大扫除，将房间全部重新收拾一遍。

    就在艾咪忙的四脚朝天的时候，菲丽丝来到了书房，将书架上摆放的有些杂乱的书籍重新规整了一遍，将一些书拿了下来，放到书架下面的小柜子里。看着额外空出来的有些地方，菲丽丝想了想，从客厅卧室拿来了一些摆件，摆在了上面。看着漂亮美观多了的书房，菲丽丝满意的点了点头。

    下午2点，叩门声准时的响起了，菲丽丝亲自打开门，留着长及腰带的胡须和头发的邓布利多站在了门外，笑嘻嘻的看着她，邓布利多的须发都已经雪白了，但脸色看起来还很红润年轻，他穿着一件可以拖到地的紫色斗篷，上面绣有星星和月亮的图案。

    菲丽丝热情的说道：“您就是邓布利多先生吧，快请进。”

    邓布利多和蔼的说道：“你好，凯特小姐。”

    菲丽丝将邓布利多延请到了书房的小阳台上，那里有一个木制的小圆桌，留着木材本身的色泽纹理，看起来很有韵味。两人落座后，艾咪端上了一壶红茶，就下去了。

    菲丽丝端起茶壶给邓布利多倒了一杯茶，说道：“邓布利多先生，请。”

    邓布利多微微呷了一口，惊奇的说道：“这和我之前和的红茶味道有些不一样啊。”

    菲丽丝笑着说道：“这是我的家乡喝茶的习惯，不向里面放奶和糖，更专注于茶本身的味道，邓布利多先生难得来我这一次，总得拿出点儿特色的东西吧。”

    邓布利多又喝了一口，赞道：“味道确实不错，有一种淡淡的回甜，看来以后我喜欢的饮品又多了一种啊。”

    菲丽丝显得很满足的说道：“您喜欢就好。”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邓布利多问道：“我看到刚刚进来的家养小精灵是穿着衣服的……请原谅一个老人旺盛的好奇心吧。”他把声音放的很低，好像在和菲丽丝商量什么机密的要闻一般。

    菲丽丝说道：“没什么，最开始的时候艾咪也只是穿个枕套，但我嫌不好看，就让她穿上了一件衣服，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口舌才说服她的，虽然刚开始的时候艾咪还有些不习惯，但现在她已经很喜欢自己的衣服了，每天都会洗的干干净净，熨烫的整整齐齐，再说现在确实好看多了，不是吗？”

    邓布利多点了点头，说道：“的确，现在看着好看多了，只不过这种方法在霍格沃兹恐怕不能推行，毕竟我还是要尊重他们的传统。”

    见邓布利多这么说，菲丽丝有些不好意思，她说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不懂事的胡闹罢了，邓布利多先生不会在意的吧。”

    邓布利多朝菲丽丝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说道：“这是我们的秘密，不是吗？”说完这句话，两人默契的相视而笑。

    邓布利多清了清嗓子，说道：“好了，该说正事了，前几天我在《预言家日报》上刊登了一则招聘启事，招聘一名魔法史教授，凯特小姐来信应聘，我现在想问一些关于魔法史的问题。”

    菲丽丝知道这相当于面试了，她坐直了身体，说道：“您请问。”

    ……

    邓布利多问了几个简单的魔法史事件，菲丽丝都对答如流，最终，邓布利多宣布道：“好的，凯特小姐，作为霍格沃兹的校长，我认为你已经有资格成为霍格沃兹的魔法史教授，你愿意接受这份聘请吗？”

    菲丽丝站起来激动的说道：“我愿意！”

    邓布利多温和的说道：“坐下吧，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在霍格沃兹度过美好的时光的，那是个神奇而美妙的地方。”说着，他似乎回到了那个钟爱一生的地方。

    菲丽丝喝了口茶，缓了缓精神，说道：“我从小就很喜欢看历史方面的书，可是艾咪只能买到一些市面上常见的书，很多问题我都不是很懂的，正好您来了，您认为妖精叛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我翻过很多书，写的都很笼统。”

    面对一个年轻女孩好奇的眼睛，邓布利多只能将妖精叛乱的始末详细的说了一遍，菲丽丝还拿出了一个便签本，认真的记着笔记。

    废了好大的劲儿把这场巫师世界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事件说清楚后，邓布利多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菲丽丝又开始问问题了。刚开始的问题邓布利多还能详细的回答，到了最后，菲丽丝问的问题越来越偏僻，邓布利多不得不求饶道：“凯特小姐，我之前只教过变形课，实在没教过魔法史，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有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你到时可以自己去查询。”

    “哦，好吧。”菲丽丝有些不舍的将已经记了好几页的便签本受了起来。

    看到菲丽丝终于放弃问自己历史问题了，邓布利多马上说道：“我还有些别的事，就不再打扰了，请你在八月二十号到霍格沃兹报道，霍格沃兹的师生都会喜欢你的。”

    见邓布利多站了起来，菲丽丝也连忙起身说道：“谢谢您，谢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

    把邓布利多送走后，菲丽丝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她将衣服口袋里的便签本随手扔到了桌子上，看着书架上满满的关于魔法史的书籍，冷笑了一声，轻声自语道：“魔法史，一堆无聊的故事而已。”刚才她分明感受到，邓布利多不但在用语言试探自己，而且还对自己进行摄神取念，自己虽然不会大脑封闭术，但在第七空间，完美掩饰自己情绪算是基本的技能了，她作为灵异系的试炼者更是擅长，要知道，很多任务世界的厉鬼都有勾引灵魂深处情绪和记忆的能力，要想度过灵异任务，就要为自己的精神做好牢牢的防护，对此她并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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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7

﻿邓布利多找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做霍格沃兹的魔法史教授，这个劲爆的消息却出乎意料的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一方面整个魔法世界刚刚从战争浩劫中苏醒过来，所有的一切都是百废待兴，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没人有那种闲情管别人，另外魔法史这门课程在很多人眼中并不重要，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他们都能接受一个幽灵来教学，换成小女孩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新的魔法史教授菲丽丝·凯特的历史功底确实不错，完全能够胜任这门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的工作，除了几个纯血贵族宣布抗议外，其他人都平静的接受了这一事实。

    对于霍格沃兹的师生来说，菲丽丝的教学并没有什么太过出彩的地方，中规中矩，毫无新意，但菲丽丝本人独特的气质还是让很大一部分同学放弃了在魔法史课上睡觉。她那纯粹的黑色眸子，长及脚踝的黑色发丝，自然散发出来的冰冷气质，让本质上还是一样枯燥乏味的魔法史课有了别样的色彩。而在课下，菲丽丝则是个狂热的知识爱好者，学校的图书馆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她经常在那里做笔记，利用作为霍格沃兹教授的便利，她更是借阅了大量书籍，据平斯夫人的回忆，在菲丽丝来到霍格沃兹的前两年，她已经把图书馆所有的书都浏览了一遍了。当菲丽丝知道拉文克劳的公共休息室有个小型的私人图书馆后，更是成为了拉文克劳的常客，因为按照鹰院的古老规定，这里图书馆的书籍是不能外借的，所以拉文克劳的学生经常可以看到穿着带有紫色暗纹小花的黑色长袍的菲丽丝·凯特教授在他们的休息室看书，甚至是通宵看书，长此以往，拉文克劳的学生和菲丽丝·凯特教授慢慢熟络起来。和一个教授搞好关系对于这些好奇心旺盛的拉文克劳来说有很多的裨益，虽然菲丽丝并不赞同他们这些学生去研究图书馆禁区的书籍，但如果真的有需求的话，菲丽丝也会帮他们查找一些资料的。

    对于霍格沃兹的老师来说，菲丽丝则像一个难以应付的学生，她会像所有老师请教，向麦格教授请教变形，向弗立维教授请教魔咒，甚至公认的最不好相处的斯内普教授，都被她缠的教了她半年多魔药学。

    就这样，平淡而快乐的九年过去了，全靠自学的菲丽丝在这九年中已经将自己的知识系统完全捋顺了，她也积累了很多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现在，一切准备就绪，真正的较量马上开始了。

    1991年，夏，霍格沃兹的教授中流传着这么一个消息，“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要来霍格沃兹上学，这个消息令所有人感到兴奋。很多人其实是知道的，十年前神秘人伏地魔只是败退了而已，并没有彻底死亡，这个威胁一直悬挂在魔法世界之上，而哈利·波特，作为伏地魔败退的最主要因素，承载着某种希望，这种希望可以给人很大的安全感。作为霍格沃兹的教授他们当然明白，伏地魔真的卷土重来的话，不能让哈利一个小男孩挡在他们前面，但他作为一个代表，会给所有人继续抗争的勇气，有这个小男孩在，就说明伏地魔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他们终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转眼间，九月一号到来了，傍晚的时候，所有教职工都来到了大礼堂，上首的台子上有他们的位置，菲丽丝坐在了弗立维的旁边，她最近一直在和这位魔咒大师探讨学习施法细节和本质，即使在现在——新生欢迎宴会上——她也没有让自己彻底放松下来。

    菲丽丝对坐在高高座位上的弗立维说道：“你看，我施展粉身碎骨这个咒语的时候总感觉有些不顺畅。”说着，她用自己的魔杖点了点面前桌子上的果盘，一颗葡萄碎成了大小不一的小块，四散乱飞。

    弗立维放下手里的酒杯，无奈的说道：“你这样的控制力已经比我要好了，而且，你为什么要坚持默发施法。”

    菲丽丝说道：“我实在不习惯每施展一个法术都要喊上一嗓子。”

    弗立维想了想说道：“默咒的话很多人都是不一样的，这取决于个人的体质和天赋，除了对这个法术有着深刻了解外，你可以在施法动作上做些尝试。”

    两人虽然是坐在长桌靠边的位置上，但正中间的邓布利多教授还是注意到了那边的情况，菲丽丝的成长确实很明显，最开始来学校的时候，除了丰富的魔法史知识外，她施展个简单的法术都有些磕磕绊绊的，但现在，不管是法术强度还是施法技巧，她都不输于在座的任何一位教授了。菲丽丝很像个拉文克劳，邓布利多相信，如果她也在霍格沃兹学习过的话，一定会被分配到这个充满智慧和浪漫情怀的学院，而事实上，菲丽丝很多时候就待在拉文克劳的休息室，和那些学生打成一片，一起讨论着知识、习俗和流行服饰。

    没过一会儿，四个学院的学生们已经到齐了，一年级的新生也来到了礼堂旁边的小屋内，还在和弗立维教授讨论的菲丽丝明显感觉到他有些心不在焉了。

    菲丽丝调皮的问道：“怎么，弗立维教授，你也对哈利·波特充满兴趣？”

    弗立维毫不掩饰的说道：“是啊，他可是‘大难不死’的男孩啊，是击败过神秘人的传奇！”兴奋的语气清楚的表明了这个魔咒大师对哈利·波特的赞誉和喜爱。

    弗立维的声音有点儿大，其余教授纷纷朝这里看过来，菲丽丝语气缓和的说道：“是啊，没有那个男孩，也不知道我们的苦难还有持续多久，他对整个魔法世界有着这么大的贡献，我们更应该守护他的成长，恕我直言，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来说，过多的关注未必是件好事，我想这也是邓布利多教授将哈利送出魔法世界，让他在麻瓜世界成长的一个主要因素吧。”也许是受到了弗立维的影响，菲丽丝也没有刻意降低音量。

    菲丽丝的这句话显然起到了效果，弗立维说道：“的确，邓布利多教授的选择一向睿智，我们应该让哈利在正常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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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8

﻿分院仪式开始了，副校长麦格教授拿了个四脚小木凳放到了新生面前，又在上面放了顶有些破旧的尖顶巫师帽。菲丽丝用一种灼热的眼神看着那顶分院帽，她对这顶帽子里附着的魔法充满了好奇，一直想好好研究一下，也许是麦格教授看出了她心中所想（菲丽丝打算把分院帽彻底拆开看看），一直不同意借给菲丽丝，甚至连摸一下的机会都不给。

    麦格教授刚刚把分院帽给放好，它就开始微微抖动起来，麦格扭过头狠狠的瞪了菲丽丝一眼。菲丽丝吐了吐舌头，连忙把魔杖收了起来，刚才她试图对着分院帽施展一个自己创造的解析咒语，想要探究一下这顶帽子的底细。

    直到确定凯特教授放弃对分院帽的研究，麦格才开始正式分院。虽然有着旺盛的求知欲是件好事，但自从菲丽丝·凯特把霍格沃兹第三具会移动的盔甲完全拆毁后，麦格就下定决心决不能让菲丽丝碰分院帽一下。

    过了好一会儿，分院帽才从惊吓中恢复了过来，自从它知道教师席位上的那个黑色长发女孩想把自己给拆了之后，它对分院这件事就开始有些恐惧了，虽然这也是它一年中唯一一次可以出风头的机会。

    分院开始了，哈利·波特很理所当然的分到了他父母之前所在的格兰芬多学院，而菲丽丝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一个叫莉雅·普莱斯的女孩，她是一个留着金色的披肩长发的女孩，被分到了拉文克劳。而菲丽丝根本没有在意，一个叫威廉·麦克劳德的男孩被分到了郝奇帕奇。

    分院结束，在邓布利多校长发表了一个简短而又怪诞的演讲之后，宴会正式开始了。菲丽丝面前的盘子上也出现了美味的食物，作为教授，她还是受到了一些优待，霍格沃兹的家养小精灵为她准备了一些东方口味的点心。

    菲丽丝用筷子夹起了一个蒸饺，小小的尝了一口，还好，这次的味道还算可以，至少没有了那种怪怪的胡椒的味道。在这九年中，菲丽丝依然没有学会如何用刀叉，没办法，她只好把家里的那双玉质筷子带了过来。最开始大家还有些奇怪，但慢慢的也都习惯了（他们连疯疯癫癫的邓布利多都能忍受，何况菲丽丝这个小小的癖好）。

    礼堂台下的四个长桌上，同学们都在热烈的交谈着，而台上那几位教授则成了新生们最感兴趣的话题之一。

    莉雅·普莱斯优雅的吃着小牛排，她注意到主宾席上有个年轻而漂亮的教授，正用筷子在吃饭，她好奇的朝坐在旁边的贝拉学姐问道：“那个留着黑色长发的教授叫什么啊？”

    贝拉刚刚把一块馅饼塞到嘴里，她抬头看了一眼主宾席，回答道：“她是我们的魔法史教授，叫菲丽丝·凯特，是个华裔。”

    莉雅想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道：“她就是那个年仅十五岁就成为教授的女孩吧，好厉害啊！”

    正在这时，菲丽丝抬头朝这边看了过来，莉雅不自觉的抓着贝拉的手，说道：“她的眼睛……”

    贝拉笑了笑，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说道：“凯特教授的眼睛确实挺奇怪的，听说是因为其独特的血脉，对了，如果你有什么事的话，就可以去找凯特教授，她很喜欢我们拉文克劳。”贝拉停顿了一下，还是把下面的话说了出来：“甚至要比弗立维教授对我们更加照顾，弗立维就是那个个子矮矮的教授，就在凯特教授旁边，他是我们拉文克劳的院长。”

    莉雅好奇的问道：“啊？”

    于是贝拉就向莉雅介绍了一番菲丽丝和拉文克劳的渊源，这一段故事每年都会由高年级的同学讲述给新生听。

    迎新宴会结束，邓布利多校长强调了一下学校的纪律，还特别点出了不要进入四楼靠右边的走廊，最后，唱完旋律乱七八糟的校歌，学生们在级长的带领下去就寝休息了。

    在经过了一天劳累的旅途，又刚刚饱食了一顿，莉雅·普莱斯确实感觉有些困了，拉文克劳的休息室并不在城堡里，而是在拉文克劳塔楼的顶端，为此他们需要走更长的路。

    拉文克劳的学生们正顺着螺旋状的长长楼梯往上爬的时候，最前面的人突然停住了，这导致了一阵混乱，很多人差点儿跌倒。莉雅好奇的挤进了前面，在不远处的楼梯上，三个鸡蛋正在空中盘旋，似乎在寻找自己的目标。

    莉雅忍不住缩了缩，她可没打算被一个鸡蛋打在头上，这时，他们的级长罗伯特大声喊道：“皮皮鬼，你忘了吗？这里是拉文克劳！”

    一个矮小的精灵从半空中浮现出来，他厌恶的高声喊道：“讨厌的小鬼。”说完这句话他就飞走了，三个鸡蛋落在了地上，全都摔碎了。

    拉文克劳的学生们继续前行，莉雅退回到队伍里，问道：“贝拉，刚才那个是什么啊？”

    爬了这么长时间台阶已经让贝拉有些累了，她微微喘气着说道：“那是皮皮鬼，霍格沃兹的一个精灵，他喜欢恶作剧和捉弄学生，是个难缠而讨厌的家伙，你不用担心，如果以后遇到了他，只要告诉他你是拉文克劳学院的，他就不敢招惹你了。”

    莉雅问道：“这是为什么啊？”

    贝拉似乎早就料到莉雅会这么问，她看了看左右，似乎是觉得这里人太多，神秘的说道：“等到了休息室再说。”

    终于，他们来到了塔楼的顶端，在一个装饰有鹰状青铜门环的木板前，级长罗伯特给他们讲述了怎么才能进入其中，他还亲自演示了一遍。罗伯特回答完问题后，休息室的门就敞开了，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很大的空灵圆形屋子，墙上开着雅致的拱形窗户，挂着蓝色和青铜色丝质窗帘。天花板为一穹顶，上面缀有星星，下面的深蓝色地毯上也缀有星星。房间里有桌椅、书架，门对面的壁龛中放有的罗伊纳·拉文克劳的半身白色大理石像，塑像旁边的一扇门通往上面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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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9

﻿大家都很累了，太需要休息了，眼看着贝拉要朝女生宿舍走去，莉雅一把拉住她，来到了角落的桌子旁，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啊？”

    贝拉打了个哈欠，双眼迷离的说道：“什么怎么回事啊？”

    莉雅有些急了，有些焦急的说道：“就是你说的皮皮鬼不敢惹拉文克劳学院的原因啊。”说完还抱着贝拉的手摇了摇，摇的贝拉七荤八素的。

    经过莉雅这么一顿折腾，贝拉的困意消散了不少，虽然整个拉文克劳休息室已经没人了，但说到这件事，她还是压低声音，凑到莉雅的耳朵边说道：“三年前，凯特教授差点儿被辞退。”

    看着莉雅因为惊讶而睁圆的眼睛，贝拉对自己这句话造成的效果感到满意，她继续说道：“听说是这样的，皮皮鬼见凯特教授的年龄比较小，就想捉弄她一下，但却做得有些过火了，将凯特教授彻底惹毛了，她做出了个很激烈的反应……”说到这儿，贝拉将声音压得更低了，她轻声说道，“据说凯特教授运用了不可饶恕咒，最后把邓布利多校长都惊动了。当时很多教授也在现场，凯特教授的过激反应让有些人认为她已经不适合在霍格沃兹任教了，还是邓布利多校长做中间人缓和了各方的矛盾，最终的处理结果是，皮皮鬼被关了一年的禁闭，而凯特教授被罚了一年的薪水。”

    “那……”莉雅刚想再问，一个虚幻而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还不去休息吗？！明天还有课程。”

    贝拉吃了一惊，抬头一看，原来是拉文克劳学院的幽灵格雷女士飘在了她们旁边，贝拉连忙站起来说道：“我们马上去休息，以后再聊吧，做个好梦哦。”后面一句是对莉雅说的。

    看着已经消失在宿舍门口的贝拉，莉雅还不习惯和一个幽灵单独相处，她的嘴角勉强拉出一个微笑，也朝宿舍跑了过去。

    看着两个低年级的学生已经去休息了，格雷女士坐到了她们之前坐的位置。贝拉知道的都是些离谱的传言，事实的真相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而她，正是其实之一。

    当时格雷女士正在城堡里无聊的游荡，就像之前的数千年一样，她看到皮皮鬼拿着一瓶红墨水，脸上挂着恶作剧时特有的调皮表情朝凯特教授的房间飘了过去。不一会儿，一声叮当脆响响起，皮皮鬼触发了某个报警魔法，他连忙逃窜，毕竟被一个教授当场逮到的话还是很麻烦的。当皮皮鬼逃到走廊上时，凯特教授已经追了过来，她用黑色的斗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看凯特湿漉漉的长发，刚才她似乎在洗澡。凯特满脸的冰霜，她用魔杖指着皮皮鬼，将他定在了半空中，快要及地的黑色长发无风飞舞。

    格雷女士以为凯特教授想要教训皮皮鬼一顿，她并没有在意，而且皮皮鬼确实有些过火了，被教训一顿也让他涨涨记性。但慢慢的，她发现有些不对，凭借一个幽灵的感应，她感觉皮皮鬼的生命气息似乎在减弱。

    这时，麦格教授走了过来，当她看到这一切后，尖利的喊道：“凯特教授，你在做什么！”说着，高喊了一声“除你武器”，一道红色的光芒朝凯特教授飞去。

    而凯特教授首次展现了她强大的战斗能力，看到麦格教授掏出魔杖时，她就放弃了皮皮鬼，用魔杖指着麦格教授，默发了一个法术，一道蓝色的光闪现而出。两道魔法光束在空中相遇，发生了激烈的爆炸，格雷女士特别注意到，麦格教授退了两步，而凯特教授也退了两步。

    剧烈的爆炸将很多教授都引了过来，当他们看到麦格教授和凯特教授正拿着魔杖对峙的时候，惊讶的眼睛快瞪出来了。她们不是在切磋，不是在较量，而是在战斗，空气中冰冷的气氛将这一事实告诉了每一位在场的教授。就在所有人不知所措的时候，邓布利多教授终于来了，校长的到来总算是把这件事给缓和了下来。

    事情的处理结果是，皮皮鬼被关了半年的禁闭，当然，这是对外界的说法，其实这半年皮皮鬼一直在疗养，当时邓布利多教授把他救下来的时候，他的灵魂已经极度的虚弱了，如果被摄魂怪亲吻过一样。经过半年的疗养，当庞弗雷夫人宣布他已经恢复了健康之后，皮皮鬼依然坚持在校医处待了半年，用他的话来说：我坚信自己出去后会被那个女人不知不觉杀掉的。而对于凯特教授，确实有很多教授认为她不应该再继续在霍格沃兹执教，虽然没有动用不可饶恕咒，但她当时确实想要把皮皮鬼给杀掉，特别是麦格教授，她坚持认为不能用这种心有杀戮之意的人来担任霍格沃兹的教授。这件事还是被邓布利多教授给压了下来，他给的理由是：凯特教授还是个孩子，她需要我们的教导才能更加健康的成长。作为惩罚，凯特教授被罚了一年的薪水。

    这件事造成了一个结果，皮皮鬼对凯特教授充满了惧怕，甚至连她钟爱的拉文克劳学院的学生都不敢太过招惹。

    ……

    当新生们开始正式上课后，莉雅有些失望的发现，凯特教授的魔法史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精彩，她并没有什么精彩的教学方法，只是照本宣科的念诵，然后布置作业，唯一的好处是他们魔法史的作业相对而言比较少。

    今天，当莉雅上完一天的课程，回到拉文克劳公共休息室的时候，注意到凯特教授又在翻阅拉文克劳学院图书馆的书籍。

    看到莉雅，凯特教授主动打招呼道：“今天的学习怎么样啊？”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莉雅和凯特教授已经比较熟络了，她坐到凯特的对面，抱怨道：“那个新来的教黑魔法防御课的奇洛教授太差劲了，比魔法史……”突然，她意识到了坐在自己对面的不但是一个好朋友，而且正是魔法史课程的教授。

    菲丽丝并没有在意，她说道：“黑魔法防御课是门很重要的课程，但你们现在并不需要将太多的精力投入其中，学一些基础的理论就可以了，当你们拥有一定的魔法基础后，才能学到真正的黑魔法防御课，现在不管是谁教，都只能教你们一些皮毛而已。至于说我的魔法史，其实并不适合所有人来学习，很多人根本没有能力领悟魔法史的真谛。”说完，她掏出怀表看了眼，说道：“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吧，我还有些别的事情，再见！”说完，菲丽丝就离开了拉文克劳休息室。

    凯特教授走后，莉雅想要把她放在桌子上的书放回到书架上，她随便看了一眼，这是一本介绍神奇动物的书，翻开的那页配了张彩图，是个狰狞的三头巨犬正在咆哮，下面有一段说明，其中有这么一句：当你遇到一头三头恶犬的时候，实在没办法的话可以尝试吹吹口哨，优美的音乐往往可以安抚这个大家伙暴躁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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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10

﻿莉雅·普莱斯继续自己在霍格沃兹的魔法学习，她最喜欢的还是弗立维教授，也是她们学院的院长教授的魔咒课，在魔咒课上可以学到很多有意思的魔法。当然和所有非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一样，她也不喜欢魔药课，作为古老纯血家族的继承者，莉雅当然明白魔药的神奇和重要，但斯内普教授的教学方式实在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斯内普教授是个有着一头油腻黑发、鹰钩鼻、皮肤蜡黄的中年男人，在他的课堂上除了斯莱特林，其他三个学院所有的学生都会受到最严苛的要求，稍有错误就会被严厉的批评，当然，对于拉文克劳斯内普一般并不会特意的刁难，他更喜欢找格兰芬多的麻烦。

    “哈利·波特，你把自己熬制的一锅黏糊糊的东西叫做什么，鼻涕虫糖浆吗？”斯内普站在哈利旁边，冷嘲热讽道。

    莉雅可以看出哈利在努力的忍受着心中的愤怒，他们这节课学习配置的是火暖药剂，是一种强效祛除身体寒意的东西，除了能帮助冻僵了的可怜人外，它还是很多寒性毒药的急救药物。火暖药剂并不复杂，但对于刚刚接触魔药学的一年级学生来说，这已经是个浩大的工程了，哈利做的药剂虽然不是明亮的火红色，但多少还能流动，很多同学已经熬成了胶状。明明不是最差的，但却受到了最严厉的批评，这一点估计让这个名气很大的男孩最难接受吧。

    见斯内普教授扭过头来，莉雅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只要不去招惹斯内普，他是不会在意拉文克劳学院的。

    莉雅有些发愁的看着自己坩埚里黑红色的液体，按说现在应该完全变成红色的了，到底哪一步出了问题啊。莉雅把自己的魔药课本拿了出来，把配制步骤又看了一遍，“在顺时针搅拌三分钟后迅速加入巴拉豌豆”，自己好像加晚了，而加晚的结果是……砰的一声巨响，莉雅被吓了一大跳，她面前的坩埚爆炸了……“如果未能及时加入巴拉豌豆，可能会引起爆炸。”这句话自己读晚了。

    斯内普用一双毒蛇般的眼睛看着莉雅，看的她忍不住往后缩了缩。瞪了这个惹麻烦女孩一会儿，斯内普才说道：“拉文克劳学院扣十分。”说完，他挥了挥魔杖，把散成碎片的坩埚和灼热的黑色液体清理一空。

    最终，这节课上只有郝敏配成了一锅酒红色的液体，这已经是拉文克劳和格兰芬多两个学院最好的成绩了。

    下课后，莉雅有些闷闷不乐的走出了教室，公认最智慧的拉文克劳居然输给了一个格兰芬多女孩，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个事实让她的心情很不好。课间的走廊上都是下课了的学生，感觉到一个家伙拦住了自己的去路，莉雅用力推了他一把，有些娇蛮的说道：“让开。”

    周围突然变得一片寂静，莉雅抬头一看，格兰芬多的哈利、罗恩、郝敏和纳威，斯莱特林的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都在看着自己，周围还围了一圈同学，而马尔福此时正坐在地上。

    刚才马尔福正在嘲弄纳威，哈利在为他的同学抱打不平，两方正在争吵的时候，马尔福突然感觉背后有个力量在推他，一个没站稳，摔倒在了地上。

    在自己死对头面前出了这么大一个丑，马尔福恼羞成怒的骂道：“你敢推我，泥巴种！”

    （泥巴种，mudblood，其中blood是血统的意思，而mud的表意是泥巴，但其实有肮脏，卑贱的意思，翻译成泥巴种将这个词的语气减弱了很多，准确的说应该被翻作杂种，是个有着强烈侮辱含义的词。）

    纯血家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纯血家族指的是只和其他世代均为巫师的人通婚，极端点儿甚至只进行近亲结婚，而广义来说，只要是和巫师通婚都算纯血，莉雅·普莱斯的母亲邦妮·普莱斯是个巫师，但她的母亲，也就是莉雅的外婆是麻瓜，但一般来说莉雅依然算是纯血家族的后代，类似的还有韦斯莱家族，虽然祖上多有和非纯血巫师通婚的先例，但他们依然被认为是纯血家族。

    马尔福用这个词骂过郝敏，但她当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而莉雅则清楚的知道这是对自己，对自己母亲的极大侮辱，她毫不示弱的说道：“马尔福，你真的以为我爸爸不敢把你们全家抓到阿兹卡班吗？”莉雅的父亲，卡尔·普莱斯是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司长（这里和原著有冲突），因为致力于对残余食死徒的清洗而获得很大的声望。

    这时斯内普从旁边经过了，而莉雅的这句话正巧被他听到了，这位魔药学教授冷冷的讽刺道：“普莱斯家族的人好威风啊，她就不怕自己首先被清除出霍格沃兹？”

    “斯内普教授，你在威胁一个拉文克劳吗？”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菲丽丝·凯特教授上完一节魔法史课程，刚好听到了斯内普的话。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菲丽丝看着斯内普，眼中充满了不加掩饰的厌恶，最后还是斯内普先退却了，他冷笑了一声，转身走了。

    看着还围在这里的学生，菲丽丝说道：“普莱斯小姐，你来我办公室一趟。”语气并没有之前那么和善，反而充满了冰霜。

    莉雅弱弱的说道：“我还有一节魔咒课……”但菲丽丝并没有理会，转身就走了，莉雅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跟在凯特教授身后。

    菲丽丝是住在霍格沃兹城堡的，外面的一间客厅被她改成了办公室，而里面则是她的卧室，这个并不是很大的房间拥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小厨房，也算是五脏俱全的了。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菲丽丝坐到了书桌后面，看着有些局促不安的莉雅，说道：“依仗自己父母的权势来威胁别人，这并不是个有智慧的人应该做的事。”

    莉雅的脸色有些苍白，类似于所有家庭成员都在格兰芬多的韦斯莱家族，普莱斯家族的孩子都是在拉文克劳学院学习的魔法课程，莉雅也一直以自己是个拉文克劳为荣，但现在，凯特教授说自己“不够智慧”，有点儿自己不配进入拉文克劳的意思，在她看来，这已经是对自己人生的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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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11

﻿看着脸色苍白的莉雅，菲丽丝的语气变得缓和了一些，她开口说道：“坐吧。”

    一个四脚高背座椅平滑的移动到了书桌的对面，莉雅偷偷看了眼凯特教授，见她好像不再生气了，就顺从的坐在了椅子上。

    菲丽丝双手交叉托着下巴，问道：“智慧的朋友是理智和冷静，而其敌人则是愤怒，这几天你的心情似乎很不平静，到底是因为什么？”

    莉雅这时才意识到，最近自己的脾气确实大了很多，她想了想，老老实实的说道：“是因为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

    菲丽丝眼中闪过一丝冷冽，问道：“嫉妒？”

    莉雅连忙摇头，说道：“不，不是，是自责。”她自诩是个智慧的拉文克劳，如果遇到个比自己强的人就充满嫉妒，那可真的是毫无智慧可言了。

    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是因为那个格兰芬多？”

    莉雅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知道自己不如别人，却不努力追赶，反而只会生闷气，听起来确实不怎么明智。

    菲丽丝说道：“格兰杰小姐是个聪慧而勤奋的女生，但她却被分到了格兰芬多，而你，普莱斯小姐，被分到了智慧的拉文克劳，你知道为什么吗？拉文克劳被称为智慧的学院，你懂得什么叫做智慧吗？弄明白后再来找我吧。现在，回去上课吧，顺便把这盒巧克力蛙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说着，菲丽丝从抽屉了拿出了一个漂亮的糖果盒，递给了莉雅。

    莉雅接过糖果盒，朝凯特教授说了声谢谢，转身离开了，但直到她已经上完了一节魔咒课，脑子里仍然是一片浆糊，她完全没明白凯特教授到底说的什么意思。莉雅随手撕开了一包巧克力蛙，一张人物卡片飘了下来，她捡起来一看，原来是邓布利多教授的，她已经收集了很多了。在那张画片的背后写着邓布利多教授的成就：1945年击败黑巫师盖勒特·格林德沃；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与尼可·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

    这天风和日丽，弗立维教授和凯特教授相约来到了学校魁地奇球场，今天是拉文克劳队选拔新成员的日子。

    弗立维教授心里明白凯特教授对于拉文克劳有着独特而强烈的关心和喜爱，而他又是个豁达而智慧的人，很高兴看到自己钟爱的学院被更多人喜欢，弗立维教授曾在私底下问过凯特教授是否有意愿担任拉文克劳学院的院长，如果有的话他不介意与之公平竞争，但凯特教授最后还是表示自己的阅历还有诸多的不足，恐怕还没有那个能力来担任院长。尽管如此，凯特教授还是在相当程度上参与到了拉文克劳学院的管理中，而且弗立维教授和凯特教授的关系并没有一些人想像的那么糟糕，相反，凯特教授对魔咒的高深见解使他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而弗立维教授并没有多大的权利欲望，他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更喜欢对学问的钻研，而不是对权势的追求。

    魁地奇的比赛对于每个学院都很重要，作为选拔新队员的重要日子，弗立维院长和凯特“副院长”都来到了球场作旁观。

    拉文克劳学院的女生比例是四个学院里最高的，学院球队的队长迪雅也是个女生（和原文不符），她已经五年级了，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和亚麻色的短发，是一名追球手。

    拉文克劳队这次选拔了三名新成员，让菲丽丝感兴趣的是其中有个和自己一样的华裔，张秋，她被选为找球手，在魁地奇比赛中是个极其重要的位置。

    接下里就是紧张的训练了，每个学院的球队都在为魁地奇比赛作准备，让人有些意外的是，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被破格选为了格兰芬多队的找球手，据说是因为麦格教授，也就是格兰芬多学院的院长意外的发现了他极强的天赋而力主推荐的。

    在观看了几次拉文克劳球队的训练之后，菲丽丝发现球队的实力除了源于队员们精湛的技巧外，一把好的飞天扫帚也可以帮到很大的忙。（这本来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但自小被“囚困”的菲丽丝并没有怎么接触过魁地奇，所以直到现在她才发现。）拉文克劳队的扫帚都很普通，作为对灵活度要求最高的找球手，张秋还只是用了把彗星260，作为一个学生组成的业余球队，这样的配置并不算很差，但菲丽丝依然感觉的到张秋很多技巧的施展都受到了扫帚的束缚。

    随着魁地奇赛事的临近，各个学院球队的训练也在紧张的进行着，张秋好不容易等到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魔法史课（虽然拉文克劳都很喜欢凯特教授，但她教授的魔法史确实很无聊。），正要赶往球场进行训练的时候，被凯特教授叫住了。

    张秋跟着凯特教授来到了她的办公室，一路上她心里一直在暗自祈祷，无论凯特教授找她有什么事，都希望能够尽快说完，作为一个华裔，张秋独自在英国上学，她十分渴望能得到同学们的肯定，而在魁地奇赛事上取得个好成绩无疑是最好的方法，这段时间她稍有空闲就会到球场上去练习，如果球场被占住了也会自己找个空地骑上自己的扫帚练习下动作。

    看到张秋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菲丽丝笑了笑，拿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调笑着说道：“看来你也不希望在我这儿多待，好吧，这个是送给你的礼物，作为……就作为圣诞礼物好了。”

    圣诞礼物？现在才十月份诶，张秋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她接过凯特教授给自己的礼物，凭着手里的触感，她突然有了个惊喜的猜想。张秋看着凯特教授，兴奋的问道：“这是不是……”

    菲丽丝笑着说道：“打开看看，看你喜不喜欢？”

    张秋用微微颤抖的手打开了外包装，真的是把飞天扫帚，而且是最新，但也最贵的光轮2001。

    “这把扫帚可是花了我半年的薪水呢。”菲丽丝笑道，绕过书桌来到张秋面前，为她捋了捋头发，说道，“小姑娘，自信一点儿，你可以做到最好的，而且拥有我的支持，你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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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霍格沃兹之魔法史教授12

﻿天渐渐冷下来了，这个时节睡个懒觉绝对是件很舒服的事。今天菲丽丝没有课，她本来有机会获得这种享受的，但是……因为一些事她不得不早起。

    菲丽丝艰难的从被窝里爬出来，双眼迷离的看着结着霜雾的老式彩画玻璃，过了一会儿才彻底清醒过来，她洗漱了一番，吃完艾咪为自己准备的早餐后就走出了城堡，背起背包走向了禁林。

    霍格沃兹神秘而危险的禁林一直吸引着菲丽丝，如果有时间的话，她就会进去探查一番。走到禁林旁边，菲丽丝看到高大的海格正在照料他种的南瓜，万圣节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这些南瓜就派上用场了。

    “海格，早上好啊。”菲丽丝首先打招呼道。

    海格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说道：“你好，凯特教授，今天又要去禁林吗？”因为自己的巨人血统，有时候会受到一些学生（主要是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的嘲弄，菲丽丝遇到后往往会仗义执言，在海格看来，凯特教授不单拥有拉文克劳的智慧，也有着格兰芬多的勇敢。

    菲丽丝拍了拍自己背着的背包，说道：“是啊，上次我从禁林里采回来一些神奇的草药，这次我打算再去看看。”

    “好吧，祝你一帆风顺，但我还是要说，禁林是极其危险的，我也只敢在外围打转，你还是要多多小心。”海格忍不住提醒道，近段时间凯特教授每隔几天就要进入禁林一趟，频繁的在这么一个危险的地方出入并不是个安全的选择。

    对于海格的警示，菲丽丝看起来并不是很在意，她语气轻松的说道：“好的，我会注意的，再见！”

    看着凯特教授渐渐消失在丛林中的背影，海格不由的感叹，拉文克劳的好奇心实在太重了，虽然不像一些捣蛋调皮的格兰芬多，单纯为了刺激而乱闯，但在拥有一定实力保障的情况下，好奇心旺盛的拉文克劳往往更难应付。而且，他怎么感觉凯特教授的背包是满的啊，她不是进去采集药物吗？

    当彻底走入禁林后，菲丽丝不再掩饰自己紧张的表情了，她这次来是有着特殊的目的。在茂密的丛林中艰难跋涉了两个多小时，躲过了无数次的毒蜂和食人树的袭击之后，她终于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

    菲丽丝来到一个灌木丛前，抽住魔杖，虚空的点了三下，过了一会儿，灌木丛自动分开了一条道路，她观察了下周围，见没有任何生物在附近后，才小心的走了进去，灌木丛马上重新合并了下来。

    灌木丛里有一个用嫩树芽构筑的小窝，上面铺着棉絮和碎布，一个有着金黄色毛发的小马正趴在窝里，双眼紧闭，似乎还在睡觉，她头上的嫩嫩的乳白色的小凸起证明着她的身份——一个年幼的独角兽。

    几个月前，菲丽丝来禁林探险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小家伙，按说这么幼小的独角兽应该还处于母亲的精心照料下，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妈妈抛下了她。一个成年的独家兽不可能莫名其妙的消失，除了他们强大的可以和巨龙媲美的战斗力外，独角兽临死前释放的诅咒足以让任何人都不敢过分逼迫这种美丽的生物。

    但菲丽丝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在看到这个幼年独家兽后，菲丽丝就决定要收养这个可爱的小家伙了。据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巫师驯服过独角兽，但菲丽丝认为这其中最大的困难在于他们根本无法得到一个幼崽，成年的动物不管是什么都很难驯化的。而现在，自己就拥有这么一个绝佳的机会，自己一定要成功，任何胆敢阻碍自己的人都将成为她的仇敌。

    菲丽丝从背包里取出一个保温瓶，里面是她让艾咪准备好的马奶，当然，只是马奶的话小独角兽是绝对不会喝的，其中的关键在于菲丽丝把自己的耳钉泡在了里面，一晚上的浸泡足以让这瓶马奶充满着神圣的气息，这应该就和独角兽的乳汁很类似了。而且为了让小独角兽接受自己，菲丽丝还在其中滴加了一滴自己的血，自己的血脉之力强大而特殊，一定会让她喜欢上自己的。

    菲丽丝进来后，朵拉（她为小独角兽起的名字）的眼睛就睁开了，她用乳白色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眼中已经没有了最开始的抵触，这让菲丽丝很高兴。菲丽丝把马奶倒在一个小碗里，端到了朵拉面前。朵拉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伸出舌头舔食了起来。

    菲丽丝认真观察着朵拉的反应，不错，进展还可以，相信要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抱起她了。看了一会儿，菲丽丝发现有个地方不对，按照书里的介绍，独角兽出生几个月后，她的毛会从金黄色变成纯白色，但现在她新长出来的绒毛怎么是黑色的啊，难道因为自己血液的影响，自己最终会养出一个黑色的独角兽？看来回去后要好好查查资料了。

    看着朵拉把一瓶马奶喝完，又重新睡过去后，菲丽丝才离开了，当她刚刚走出灌木丛，立刻感觉不对，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

    “谁在哪儿！？”菲丽丝厉声喝道，抽出了魔杖，一双墨色眼睛搜索着周围的一切。

    没有人回答，周围甚至没有一点儿声响。

    “难道自己感觉错了？”菲丽丝喃喃自语道，正要将魔杖收回，突然转身朝自己右后方的两棵大树之间默发了一个咒语，蓝色的光束击中树的根部，将老树击透了十几公分，木屑飞溅之中，一个高大健硕的身影跳了出来。

    看着有着男性的上半身，下半身却是一匹黑色骏马的生物，菲丽丝有些惊讶的说道：“原来是马人。”

    那个马人刚刚的惊慌中缓过来，听出了菲丽丝语气中暗暗的嘲讽，大声说道：“我是贝恩，这里是马人的领地，巫师，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几天前，禁林中的马人发现这里出现了个强大的魔法禁制，他们并没有贸然破坏这个禁制，而是派人守在了这附近，因为连日来没有任何收获，所以轮值的贝恩到别的地方游玩了一番，所以菲丽丝进来的时候他没有发现。

    菲丽丝看着这个神秘的生物，说道：“不用再掩饰了，正大光明的把手里的响箭发射出去吧，既然你们本身就生活在这里，我们以后还需要经常打交道。”

    被说中心中所想的贝恩有些尴尬，但他还是将用来报信的响箭射到了空中。不一会儿，一个有着棕色马身，更加高大强壮的马人带着两个马人走了过来，他和贝恩耳语了几句，对菲丽丝说道：“巫师，请马上离开这里。”

    菲丽丝说道：“你们不会真的以为禁林是属于马人的吧，因为有些事，我最近会经常来禁林，既然遇到了，就给你们打声招呼。”

    马人首领不满的说道：“我们的族群世代生活在这里，这里就是我们的领地，这一点也是你们魔法部承认了的，我们不喜欢你们来这里闲逛。”

    菲丽丝冷冷的说道：“不知道你们听说过伏地魔没有？”

    这个名字显然起到了非一般的作用，马人首领有些不安的原地踏了几步，菲丽丝继续说道：“看来你们是知道的，那你们就应该清楚，巫师中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守规矩的，也有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我只是来禁林里有些事要做，不会、也没有兴趣干涉你们的生活，希望你们也不要扰乱我的事情。”

    菲丽丝眼中那种对生命的完全漠视让马人首领有些不安，而且根据贝恩的说法，她还拥有强大的实力。他们不惧怕任何人，但却害怕失去平静的生活，最终，马人首领还是妥协的说道：“希望你能遵守自己的承诺。”

    见马人松口了，菲丽丝也很配合的说道：“放心，我做的事和你们马人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会成为朋友，但也不会成为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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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3

﻿目送，或者说监视着菲丽丝离开禁林后，马人首领回到了他们的住处，他刚刚进入村子，惊讶的发现族群的巫祝，一个年迈的老马人走出了闭关的洞穴。

    马人首领连忙上前几步，说道：“巫祝大人，您怎么出来了？”这位巫祝是马人中的奇才，对天文预知有着旁人难以想象的天赋，数十年来他一直在山后洞穴处结庐修行，体会星象的变化无常，只有当大事发生的时候他才会出来给予马人族群警示，上一次巫祝大人出来是因为神秘人的崛起，这次难道又出事了？

    巫祝的身体已经很差了，这次对未来的预测耗费了大量的精神，他满脸疲惫的说道：“马人的首领，请约束族人减小活动范围，特别是尽量避免和巫师接触，魔法的世界又会出现动荡，十年前的战火会重新燃起，不甘寂寞的投机者会将局势搅的更加混乱，马人是时间的记录者，不应该参与到这种扰乱的纷争中去。”

    马人首领有些犹豫，他并非不通道理的人，他知道每个马人都有着一份向往自由的生活，巫师和麻瓜的势力范围越来越大，严重压缩了马人的生活区域，这种情况下再将他们束缚起来恐怕会引来诸多的不满，作为一个领导者，他必须要考虑到整个族群的情绪。马人首领郑重的问道：“局势真的会这么糟糕吗，最苦难的时候不是已经熬过去了吗？”

    对于马人首领的怀疑巫祝显然有些不满，他甩了甩枯白的长发，冷淡的说道：“这是星象给我们的启示。”说完，不再理会这个健硕的首领，转身就走了。

    马人首领看着巫祝的背影，有些尬尴，这位老先生还真是直接啊，他又没说不答应，只是问了一句而已。不管怎么说，星象的预知对于马人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他吩咐手下宣布所有族人必须在禁林深处活动，没有允许不得和巫师接触。

    ……

    回到霍格沃兹城堡后，菲丽丝就去图书馆查找资料，但独角兽太过神秘了，关于他们的资料即便是在霍格沃兹也少的可怜，不过她还真的找到了关于野生的黑色独角兽的记载。这段信息记载在一本古老笔记上，是一个喜欢到处旅游的罗马巫师在十六世纪撰写的，但这份资料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就不好说了，笔记上记录了很多荒谬的事，而且逻辑也很混乱，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疯老头的随手涂鸦。

    关于这些神奇动物，霍格沃兹最熟悉的要数海格了，但菲丽丝怀疑对于独角兽海格估计知道的也不多，一是这种生物很少见很神秘，另外对于海格这样的大块头而已，他更关心一些更加凶猛（对他来说也许是更加可爱）的动物，比说说鹰头马身有翼兽。

    自己对于魔法世界的了解还太少了啊，实在没办法，菲丽丝只好向自己在霍格沃兹最熟悉的弗立维教授请教了。

    “你怎么突然对独角兽感兴趣了？”弗立维将两杯黄油啤酒端了过来，对突然来访的凯特教授说道。

    菲丽丝说道：“独角兽这么美丽而神秘，谁都会感兴趣的，你知道从哪儿可以找到关于他们的资料吗？我翻遍了学校图书馆，也没有找到。”

    谁都会感兴趣？怎么自己就一点儿都不感兴趣，对于这个弗立维也没有太在意，他想了想说道：“你知道的，魔法部有一个神奇生物管理控制司，如果说整个英国关于这些神奇动物的资料哪里最多的话，非那里莫属了，你可以找邓布利多教授，神奇生物管理控制司的现任司长亚比·莱德是他的好朋友。”

    “哦，好的，谢谢。”在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后，菲丽丝提出了告辞，但她并没有立刻去找校长，而是把事情压下来了。

    万圣节到来了，这是个热闹的日子，大家可以尽情的放松休闲。大礼堂已经被装扮一新了，千只蝙蝠在墙壁和天花板上扑棱棱地飞翔，另外还有一千只像一团团低矮的乌云，在餐桌上方盘旋飞舞，使南瓜肚里的蜡烛火苗一阵阵扑闪。

    宴会在晚饭时开始，四个学院的学生尽情的享受着节日的乐趣，菲丽丝坐在教授席位上，想着怎么能弄到神奇生物管理控制司里关于独角兽的资料，这种资料应该不是保密的，但她却没有任何门路，不到万不得已，她不希望去求助邓布利多教授，这位睿智的校长并不好招惹，现阶段还是尽量避免过多的接触吧。

    宴会进行到一半，奇洛教授突然一头冲进了餐厅，他走到邓布利多教授的椅子旁，喘着气说：“巨怪——在地下教室里——以为你应该知道的。”说完，他一头栽到在地板上，昏死了过去。

    大礼堂乱作一团，邓布利多教授马上宣布让级长带领各个学院的学生回到宿舍，而他们这些教授则被安排去搜寻那个闯进来的巨怪。

    巨怪跑进来了？混乱的场面让菲丽丝马上想到了“浑水摸鱼”这个词，但到底是谁想把水搅浑，又想摸什么鱼？

    菲丽丝知道邓布利多教授在四楼右边的走廊里藏了一个东西，并且安排几个教授做了魔法防护，但校长并没有找到自己，所以菲丽丝也不太清楚那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今天的事是不是与之有关？有谁惦记上了邓布利多藏着的宝贝？

    菲丽丝回头看了眼昏迷在地的奇洛教授，朝四楼走去。在路上，她意外的看到了斯内普教授，他也没有去地下教室，而是朝三楼走去。斯内普的脚步匆忙，菲丽丝用了一点儿法术遮蔽自己的身形，就在她打算跟着斯内普，看看他到底要去哪儿的时候，又发现了两个身影——格兰芬多的哈利和罗恩躲在一个狮身鹰首兽石雕后面。

    菲丽丝不去管斯内普了，相比这个讨厌的魔药课教授，她对哈利的兴趣更大。作为一个布局的大家，菲丽丝看得出来，哈利·波特在整个局势的走势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他可是那位睿智教授的“钦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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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4

﻿哈利和罗恩的运气不怎么样，两个莽撞而倒霉的家伙碰到了本应该出现在地下教室的巨怪。那个巨怪有十二英尺高，皮肤暗淡无光，灰扑扑的，身体庞大而蠢笨，上面顶着一个可可豆一般的小脑袋，它的短腿粗壮得像树桩，下面是扁平的、粗硬起茧的大脚，身上散发出的那股气味臭得令人作呕。巨怪手里抓着一根粗大的木棍，由于它的手臂很长，木棍在地上拖着，不管是动作还是样子看起来都很蠢，但它巨大的力量和对魔法的抗性足以被称为一个危险的生物，特别是对于两个一年级的学生而言。

    哈利和罗恩还算机智，他们把巨怪锁在了一个房间里，直到他们听到一声尖锐的惨叫之前，都以为自己做了个绝佳的选择。

    菲丽丝扬了扬眉，郝敏在那个房间？格兰芬多的勇敢和义气一直是被人称道的，意识到自己的朋友在和一个可怕的巨怪独处，两个一年级的学生毫不犹豫的冲了回去。那个房间是个盥洗室，狭小的空间让巨怪的力量无法发挥出来，哈利凭借自己找球手灵巧的身子与之周旋着。

    菲丽丝躲在暗处，观察着战局，突然，她嘴角勾出一个坏笑，一道暗红色的魔咒击中了巨怪。

    受到狂暴咒刺激的巨怪嘶吼了一声，一双小眼睛变的通红，也不用木棍了，直接朝一直戏弄他的哈利扑了过去。没想到这个丑陋的家伙发起怒来还挺有气势的，这声吼叫会把其他教授引过来的，菲丽丝将魔杖收起来，朝楼上跑去，她不敢向楼下跑，那样很可能会在地下教室搜查的教授碰个面对面，到时候就不好解释了。

    菲丽丝听着巨怪的怒吼，心情愉快的爬着楼梯，她倒要看看，没了这个重要的棋子，邓布利多教授怎么玩得转这盘棋。

    面对狂暴状态下的巨怪，哈利他们就完全无法应付了，虽然教授们听到嘶吼声马上赶过来将巨怪制服了，但三个学生还是受伤了，郝敏运气不错，只擦破了点儿皮，主要是受到了惊吓，哈利和罗恩两个就惨多了，一个断了胳膊，一个肋骨断了，盥洗室里到处都是飞溅的血，惨烈的场景把麦格教授吓了一跳，她不敢想象要是自己的学生死在了霍格沃茨会怎么样，在愤怒中，格兰芬多被扣了三十分。

    ……

    进入十一月份后，天气更加寒冷，早上已经可以看到冻霜了，霍格沃茨城堡前面的那个巨大的湖泊也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很多精力充沛的学生会在上面滑冰，主要是格兰芬多和郝奇帕奇，女生为主的拉文克劳对户外运动的兴趣本来就比较欠缺，而“高贵”的斯莱特林对于这项麻瓜运动则充满了不屑。

    除了可以尽情的滑冰外，深受巫师喜爱的魁地奇比赛也要开始了，第一场是拉文克劳对阵郝奇帕奇，当拉文克劳的找球手张秋拿出光轮2001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只有拉文克劳队的队长迪雅保持着一份神秘的微笑。

    拥有了速度最快飞天扫帚的张秋在这场比赛中表现突出，她在开赛后半个小时就抓到了飞贼，最终拉文克劳以210:90的成绩取得了胜利，看到张秋、雅迪他们快乐的笑脸，菲丽丝感到一种特殊的喜悦。

    几天后，霍格沃茨迎来了第二场魁地奇比赛，格兰芬多对阵斯莱特林。这场比赛菲丽丝又来观看了，她发现自己有点儿喜欢这项运动了。

    格兰芬多的找球手哈利·波特的状态不是很好，十几天前因为巨怪的袭击他的胳膊断了，耽误了好几天的练习，而之前那一场拉文克劳和郝奇帕奇的对战更是给了他很大的压力，虽然很有天赋，但哈利毕竟才接触飞天扫帚一个多月，参加这种比赛对他来说还是有些吃力的。

    霍琦夫人担任裁判，而李·乔丹作为解说员，一声哨响，比赛开始。这场比赛很精彩，菲丽丝在看台上兴致勃勃的看着，斯莱特林队找球手不断用身体冲撞身体看起来很弱小的哈利，这引发了解说员李·乔丹的愤怒，他不断在解说中对斯莱特林进行抨击，让坐在旁边的麦格教授不得不对他低吼。

    就在比赛进行了大约30分钟的时候，意外的变故发生了，哈利的扫帚变的不听指挥，它带着哈利在高空到处乱飞，而且还在剧烈的抖动着。

    菲丽丝算是最先发现这种情况的，她在看台的观众中搜索，很快就发现了有两个人不对，斯内普死死的盯着哈利，嘴里念念有词，而坐在他后面的奇洛似乎也在施展着某种魔咒。

    有意思了，菲丽丝微微一笑，看着天空中的哈利，默发了一个咒语。

    勉强不让自己掉下来的哈利突然发现，飞天扫帚开始翻滚起来了，它如一匹烈马，********想把背上的主人摔落在地，只不过这不是在地上，而是在百米的高空中，哈利相信自己摔下去的话绝对会变成一堆碎肉的，为了自己的性命，他死死的抓住扫帚。

    这次看来又要失败了，菲丽丝无奈的想到，光轮2000是以精湛的工艺制作的，有着强大的魔法抗性，即便是她和奇洛（应该不是斯内普）加起来也不能马上把哈利甩下来，更何况还有个斯内普在捣乱，而长时间的施咒干扰并不现实，这种情况很快就会引来其他教授干预的。

    菲丽丝有些不甘心，明明看着快要成功了，但就是差那么一点儿。但再不甘心也要懂得取舍，就在她要放弃的时候，又有一个力量加入其中了，而且那个力量也是在干扰飞天扫帚的飞行。

    菲丽丝重重的靠在椅子上，陷入思考中，谁在出手，难道还有人也想让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世上消失吗？菲丽丝再次扫视着观众席，这只是最初的预赛，并没有来多少教授，如果不是教授的话，也可能是某个高年级的学生，因为菲丽丝感觉那个力量并不是很强大。

    四股力量同时作用在光轮2000上，做工再精细的扫帚也没用，特别是最后一股力量，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稻草，哈利的飞天扫帚在高空中直接碎裂了，男孩惨叫着从百米高空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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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5

﻿哈利的飞天扫帚碎裂成了几截，他惨叫着从百米高空坠了下来，看到这一幕，李·乔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话来，格兰芬多的几个球员冲了过去，想要接住哈利，但他们距哈利都太远了，根本来不及，很多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忍不住站了起来，有些女生则闭着眼睛尖叫，手中挥动的巨大横幅标语更是顾不得了。

    坐在解说台的麦格教授身子有些僵直，但她并没有手足无措，而是迅速抽出魔杖用力一挥，一块横幅标语变成了厚海绵垫，飞到比赛场上，正好可以接住哈利。

    看到这一幕，菲丽丝也站了起来，她高喊了一声：“羽加迪姆勒维奥萨。”浅红色的光束从魔杖射出，但这个漂浮咒并没有击中哈利，从他旁边飞了过去。这就是麦格教授不选择用漂浮咒的原因，高速坠落的哈利很难瞄准的，万一没有击中，那这个男孩就死定了，在地上铺块厚海绵就保险多了，虽然哈利摔到上面估计会有个骨折，但至少保住命了。

    眼看第一个漂浮咒失误了，菲丽丝马上挥动魔杖，发出了第二个漂浮咒，这次运气不错，在哈利快要砸到厚海绵垫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的下降速度慢了很多，摔在海绵垫上虽然很疼，但却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大伤。

    眼看哈利被救下来了，很多人才反应过来，现场乱作一团，麦格等几个在场的教授费力的维持着秩序，避免发生踩踏事故。霍琦夫人最先降落到哈利旁边，她慌乱的检查了下他的身体之后，长长的舒了口气，还好，只是有些擦伤而已。

    刚刚来了个百米蹦极，哈利的脑袋还处于一片浆糊的状态，过了好一会儿才算缓了过来，看到正一脸担忧看着自己的罗恩和郝敏，之前的片段在他脑海中回放着，突然，哈利似乎想到了什么，大声喊道：“刚刚是谁对我施展了个魔咒，把金色飞贼给击跑了，本来我可以抓住它的。”现在格兰芬多比分落后，只要抓到那个金色飞贼他们就可以取得胜利了，在向下坠落的时候他明明看到飞贼正好飞过他旁边，刚要去抓的时候却被一道魔咒给击飞了。

    见哈利喊出这么一句话，郝敏连忙低声说道：“哈利，别说了。”

    但已经迟了，这句话被赶过来的麦格教授听到了，她走到哈利面前，一向严肃的面容挂满了冰霜，说道：“是凯特教授施展的那个魔咒，那是为了救你，现在，我以格兰芬多院长的名义希望你立刻向凯特教授道歉。”

    麦格教授的话如一盆冰水浇在了哈利身上，他这才意识到了刚才有多么的危险，而自己的话又有多么的无礼。哈利站起来对站在旁边的凯特教授郑重的说道：“凯特教授，对不起。”

    菲丽丝笑了笑，说道：“没什么的，波特先生，格兰芬多对荣誉的追求永远让人心生敬意。”后面一句话是对麦格教授说的。

    “虽然如此，但也不应该用性命作赌注。”麦格教授的脸色缓和了很多，她对哈利说道：“我先带你去庞弗雷夫人那儿检查一下。”说完，她俯身抱了抱哈利，在他耳边悄声说道：“在我眼里，你们平安而健康的成长是最重要的。”

    哈利勉强笑了笑，虽然有着麦格教授的宽慰，但比赛的失败还是让他无法释怀。

    麦格教授带着哈利去校医护处那里了，后面还跟着罗恩和郝敏，其他人则都散去了。在离开赛场之前，菲丽丝回头看了一眼，本应该落在赛场上的断裂扫帚悄然消失了，她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转身朝城堡走去。格兰芬多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勇气，如果每次冒险都遭到了失败，她不相信哈利还能继续勇敢下去，一个没有勇气的格兰芬多就是个废人，在霍格沃茨，杀掉哈利是很困难的，但将其废掉，却还是有机会的。

    ……

    哈利在魁地奇比赛上意外的摔了下来，幸好有在场教授的及时反应，哈利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这件事也就悄然平息了，但在平静的表面下，菲丽丝还是感受到了暗潮涌动。邓布利多教授不再端坐在校长办公室了，而是会经常来到城堡里察看，而后面几次的魁地奇比赛校长也都亲自到场了。这种情况下，菲丽丝不得不蛰伏下来，虽然她也很想调查一下当时最后一股力量到底来自谁，又是谁收走了那个断裂的扫帚，这是个人行为还是一个新的势力崭露头角了？

    一天，菲丽丝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敲门声突然响起了。

    “进来。”菲丽丝放下沾有红色墨汁的鹅毛笔，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腕，当她看到来访者后，说道：“莉雅，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拉文克劳的学生经常回来凯特教授的办公室请教问题，当然，大部分都不是关于魔法史的，他们对这里很熟悉，特别是莉雅·普莱斯，她从墙角搬了一个高脚凳，坐到凯特教授的旁边，有些神秘的小声问道：“凯特教授，你知道尼可·勒梅是谁吗？”

    菲丽丝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吩咐艾咪去准备两杯红茶，当她把红茶端过来后，菲丽丝才开口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莉雅接过艾咪递给自己的红茶，很直接的说道：“是郝敏，她向我问起这个人，我也不知道，就来请教了。”受到凯特教授的提醒后，莉雅的心态平和了很多，这时她才发现自己和郝敏·格兰杰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她们会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上的事，前几天，郝敏问她知不知道尼可·勒梅。

    菲丽丝喝了口红茶，身子变的暖暖的，在冬日能喝到一杯红茶确实是种享受，她说道：“这个人的讯息我之前告诉过你，提示一下，并不是在课堂上。”

    “哦，谢谢教授。”莉雅有些茫然的点了点头，她虽然还是不明白，但也知道自己能得到的提示就这么多了。凯特教授很少直接回答问题，而喜欢在关键的地方点拨一下，在其他学院的学生看来这有点儿故弄玄虚，但拉文克劳很适应，也很喜欢这种问答方式。

    PS：关于这个任务的背景这里介绍一下，夜宸之前并没有看过《哈利·波特》系列，她只是在第七空间时了解了些资料，夜宸知道在她开始任务之前这个世界发生的事情，但以后会怎么发展她就完全不清楚了。

    另外强调一下，这个任务世界是个真实的世界，并不是依据小说虚构的世界,这两者的关系可以去看作品相关里关于衍生世界的介绍。小说世界里需要有主角，主角的突然死亡有可能会破坏整个世界的秩序，真实的世界中可以有风云人物，但没有主角一说，绝不会出现说一个人死了整个世界秩序就崩溃了。夜宸接到的任务是守护世界秩序，这个秩序和原文情节没有任何关系，只要秩序稳定就可以了，并不是说只有按原著发展才叫有秩序。至于主角为什么一直和哈利过不去，后文会揭晓，这里就不剧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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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6

﻿看到莉雅眼中的迷惑，菲丽丝也没有作更多的解释，而是换了个话题问道：“我听说普莱斯也是个历史悠久的家族，你们家里一定有不少藏书吧，有关于独家兽的书籍吗？我在学校的图书馆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朵拉慢慢的长大了，根据菲丽丝找到的为数不多的资料，再过几个星期朵拉就应该断奶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喂养，她就完全不知道了。

    莉雅愣了一下，她家确实有个很大的书屋，但要论起藏书的种类和数量，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霍格沃茨图书馆。莉雅刚要回绝，突然想到自己家没有，但并不意味着自己找不到啊，她父亲就在魔法部工作，魔法部的神奇生物管理控制司里面一定有不少关于独角兽这类神奇动物的资料，这也不算什么机密，她找爸爸要的话他一定会给自己借来的。

    想到这里，莉雅说道：“没问题，我去找找应该可以找到的，过完圣诞节我回校的时候带过来，可以吗？”

    菲丽丝估计了下时间，说道：“好的，谢谢你，莉雅。”

    莉雅微微摆手，说道：“能帮到凯特教授是我的荣幸。”

    ……

    莉雅回去后努力回忆着她和凯特教授的每一次谈话，在冥思苦想了半天后，她发现这是个浩大的工程，这三个多月来她和凯特教授的谈话太多了，所谈的内容也涉及到方方面面，她根本想不出来哪次谈到了尼可·勒梅这个家伙。

    圣诞节快要到来了，霍格沃茨的学生们都显得特别的兴奋，教授们也开始布置礼堂，海格搬来了十二棵冷杉树，弗立维和麦格教授则在上面装扮各种彩色的泡泡和铃铛，几百个蜡烛被邓布利多教授升到了礼堂的半空中，从下面看好像璀璨的星空。

    明天就要放假了，下午已经没有课程安排了，在装扮一新的礼堂吃完饭后，学生们都各自散去，留校的已经开始享用假期了，而打算回家的同学则要去收拾行李。哈利和罗恩都打算留校，他们相约去海格那里玩，对于两个朋友的“偷懒”行为，郝敏显然很不满，她说道：“我们现在应该去图书馆找关于尼可·勒梅的资料，而不是去享乐。”

    罗恩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太妃糖，边分享给自己的朋友边说道：“我们已经在图书馆泡了好几天了，马上就要圣诞了，难道我们不应该好好放松一下吗？”眼看着郝敏又要说出一大堆的反驳的话，罗恩机智的指着后面说道：“你看，那是拉文克劳的莉雅，你不是问过她关于尼可·勒梅的事了吗，她怎么回答的？”

    郝敏回头看了眼，莉雅正抱着一本书，看样子要回拉文克劳的休息室，郝敏微微皱眉说道：“她说要去查一下资料，这已经好几天了，我这就去问问她查的怎么样了，不过你们还是要去……”

    在郝敏说完之前，罗恩就接过话头说道：“去图书馆查资料这种事还是找个拉文克劳比较好，我们就不添乱了。”话还没说完，他就拉着哈利朝门外跑去。

    “你们……”郝敏刚想说话，两人就跑了，眼看着莉雅要消失在人群中了，郝敏也懒得管她那两个好朋友了，快步朝莉雅走去。

    “嗨，莉雅。”郝敏高声喊道。

    莉雅回过头来，见是郝敏，停下脚步打了声招呼道：“郝敏。”

    郝敏悄声问道：“我前几天问你的事怎么样了？”

    莉雅说道：“是这样的，我……”

    莉雅一句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郝敏做了个噤声的表情。有着油腻头发的斯内普教授从她们旁边慢慢的走过，目送着斯内普教授走远，郝敏才松了口气，她拉着莉雅随便找到一个房间，这是一间废弃的教室，杂乱的桌子椅子随便。

    郝敏问道：“事情查的怎么样了？”

    莉雅莫名其妙的就被拉到了这么一个僻静的地方，有些奇怪的问道：“这件事很机密？”

    郝敏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

    莉雅有些不好意思，她说道：“我去问了凯特教授。”

    “啊……”郝敏没想到莉雅也去求助别人了，这个消息已经扩散出去了，还好是问的凯特教授，她和斯内普有些不合，应该不会告诉他。同时，郝敏心中也升起一股强烈的希望来，他们这些一年级的学生不知道，但作为教授，尤其是教历史的教授，凯特教授绝对是知道尼可·勒梅这个人的。

    郝敏有些激动的问道：“凯特教授怎么说？”

    莉雅把她之前和凯特教授的谈话大略的说了一遍，说道：“我实在想不起来在课外凯特教授和我说到过尼可·勒梅这个人。”

    对于凯特教授的这个习惯郝敏也是了解的，她算是为数不多的曾向凯特教授请教过问题的格兰芬多。郝敏在这个废弃的教室里走来走去，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问道：“莉雅，凯特教授送给你过什么东西吗？”

    莉雅想了想，说道：“凯特教授有送给我一支笔，一个可以让头发更加柔顺的梳子，还送过一盒巧克力蛙……”

    “巧克力蛙！”郝敏惊喜的说道。

    “你是说……”莉雅也意识到了。

    “人物卡片！”两人异口同声说道，每包巧克力蛙里面都有一张人物卡片，尼可·勒梅这个人物很可能就出现在某张巧克力蛙的卡片上。

    “稍等一下。”郝敏说了一句，就跑了出去，没过多久她就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纸盒子，她说道：“这是我之前搜集到的巧克力蛙人物卡片，凯特教授给你的是没开封的巧克力蛙，她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卡片，她又很肯定里面有尼可·勒梅的讯息，说明应该是一张很常见的卡片，我这里常见的都有。”

    郝敏打开盒子，把一堆卡片倒在了桌子上，两人快速找了一遍，并没有一个叫尼可·勒梅的卡片，她们并没有在意，开始看后面的人物介绍。

    翻看了几张后，莉雅拿着一张卡片高兴的说道：“在这里，我早该想到的。”郝敏凑过去一看，原来是邓布利多的卡片，后面写着：1945年击败黑巫师盖勒特·格林德沃；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与尼可·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

    郝敏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旧书，一边翻一边说道：“这是我之前从图书馆借来的，打算回家没事的时候随便翻翻，诺，就在这里，尼可·勒梅……是人们所知的魔法石的惟一制造者!那条三头大狗看守的是魔法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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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7

﻿“魔法石？你说的是那块可以制造长生不老药的顶级炼金石吗？”莉雅·普莱斯问道，她听父亲说过，魔法石可以说代表了历代炼金的最高水平，拥有神奇的力量，现存唯有一块，在尼可·勒梅手里，现在想要在做一块也不可能了，很多原材料已经绝迹了。

    “额……”郝敏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面对莉雅疑惑的表情，郝敏也不好去骗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告诉自己朋友这件事的始末，但事先还是小心的提醒道，“你可不要到处乱说哦。”

    有秘密？一听郝敏这么说，莉雅的好奇心被勾出来了，她连忙点头说道：“放心，我绝不会乱说的。”

    听到莉雅的保证，郝敏才放下心来，她说道：“我听哈利说邓布利多校长派海格去古灵阁的保险箱里取了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很可能就是他的好朋友尼可·勒梅的魔法石，邓布利多校长把魔法石藏到了四楼右边的走廊那里，我们以前误闯过那里，一只有三个脑袋的大狗守在了门后面，大狗的旁边还有个活板门。”

    “哦，这样啊。”莉雅点了点头，原来那块神奇的魔法石就在霍格沃茨啊，但是……她问道，“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虽然明知道房间没人，但郝敏还是左右看了看，趴到莉雅的耳朵边说道：“有一次哈利看到斯内普教授的腿受伤了，而且很像是猛兽咬伤的，所以……”

    “你们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偷魔法石？”莉雅说道。

    虽然莉雅的声音并不算大，但郝敏还是被吓了一跳，她说道：“你小声点儿。”

    莉雅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明白了，继续问道：“既然怀疑斯内普教授搞鬼，那你们告诉邓布利多教授不就可以了吗？”

    郝敏微微皱了皱眉，有些泄气的说道：“邓布利多校长对斯内普教授有种特别的信任……”

    莉雅会意的点了点头，郝敏他们并不信任斯内普教授，对此她可以理解，因为斯内普教授一直喜欢找格兰芬多的麻烦，尤其是哈利的麻烦，但她毕竟无法感同身受，对于三个学生如此在意斯内普是否可以被信任，她只能说三个字：瞎操心，这也许就是自己为什么会被分配到拉文克劳的原因吧。

    但毕竟是自己的好朋友，莉雅也没有说破，而是关切的问道：“你们这么做会很被动的，想要调查一个教授对我们一年级的新生来说并不容易，而且会带来很多麻烦和危险。”

    “这我知道。”郝敏有些无力的坐在椅子上，也没有顾及到椅子上厚厚的灰尘，她说道，“但我们也没办法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斯内普偷到魔法石，说不定他会用来做什么坏事呢！”

    莉雅对一把椅子施展了个简单的清洁咒后，坐到郝敏身边，过了一会儿，她意有所指的说道：“所以你们需要一个教授的支持。”

    郝敏抬头看着莉雅的眼睛说道：“你是说凯特教授？”霍格沃茨的教授对于不同学院的学生大都可以一视同仁，唯有两个教授有着鲜明的偏好，斯内普教授会偏向斯莱特林，而凯特教授则更喜欢拉文克劳，不同的是斯内普对其他三个学院还有一份厌恶，这让他在学生中的名声变的很差。

    莉雅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郝敏好像有些头疼的抓了抓自己浓密的头发，认真考虑着莉雅的提议，有一位教授的支持无疑是巨大的帮助，他们还是一年级的新生，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能力都太弱了，一个著名的炼金师尼可·勒梅就卡了他们一个多月的时间，而这样的问题对于教授来说是很容易解决的。另一方面，通过之前的接触郝敏能够感受到，凯特教授是个极其聪慧的人，当莉雅向她询问尼可·勒梅的时候，她应该就把事情猜的差不多了，再请她帮助也不算泄密了。

    最终，郝敏作下了决定，说道：“你说的对，有凯特教授的帮忙我们会轻松很多。”

    莉雅对于郝敏接受自己的提议很高兴，但笑容刚刚挂到嘴角又隐去了，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郝敏，你知道的，凯特教授喜欢拉文克劳，她也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

    郝敏故作轻松的说道：“这个我知道，我会注意的。”拉文克劳智慧而博学，但他们缺乏一种勇气，莉雅的意思她明白，如果要凯特教授为他们和斯内普教授发生正面，那就是在为难人了。虽然无法得到直接的支持，但凯特教授只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些情报和资料上的支持就足够了，拉文克劳没有勇气，但格兰芬多有，他们虽然只是学生，但不惧与一个教授发生冲突。

    似乎听出了郝敏语气中的一丝不满和不屑，莉雅咬了咬嘴唇，语气有些激动的说道：“我可以的，以后你们有什么危险的活动记得叫上我，就算被教授逮到了，有我在凯特教授也好说话。”凯特教授对拉文克劳的偏爱是有目共睹的，莉雅要是被抓住了，凯特教授也有理由介入其中，如果只是郝敏他们，凯特教授要还是硬插上一脚，就有点儿“管得太宽”了。

    看着眼前的莉雅，郝敏好像看到了之前的自己，她不知道把莉雅带到这条路上是否正确，她也没资格决定，能决定未来道路的只有自己。

    郝敏拉着莉雅的手郑重的问道：“你真的要这么做吗？这样会很危险的。”

    莉雅豁达的笑了笑，说道：“我是拉文克劳，但我也拥有勇气和担当。”作为纯血家族的后裔，莉雅·普莱斯拥有天然的政治敏感性，她比郝敏更清楚自己现在做出了怎样的选择。

    和郝敏分开后，莉雅没有回拉文克劳的休息室收拾行李，而是来到了城堡外的湖旁边，她回头看着霍格沃茨巍峨的城堡，突然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情绪涌上了心头，有些沉重，也有些兴奋，她感觉，起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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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8

﻿圣诞节临近的时候，霍格沃茨下了一场很大的雪，晶莹的雪花整个世界装扮的银装素裹，分外美丽，同时也将所有的罪恶和丑陋都遮掩住了。圣诞放假期间菲丽丝也没地方去，就待在学校里，留校的学生发现，他们的魔法史教授虽然在学校，但很难看到她，凯特教授整天窝在自己的房间里，也不出去，就算去图书馆借书也是派她的家养小精灵艾咪去的。

    今天就是圣诞节了，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艾咪就需要起床，她首先去客厅把壁炉的火弄大一点儿，添点儿木头，这项工作在夜间她也需要做两次，然后为自己的主人准备早餐。菲丽丝的早餐是以粥为主，配上水果和小巧的蒸饺，最近艾咪在学习做各种馅料的包子。因为菲丽丝独特的口味和对食物的挑剔，艾咪感觉自己已经快成大厨了，在烹饪厨艺方面，她要比霍格沃茨那些只会做烤肠和南瓜馅饼的小精灵强多了，比如说他们甚至不会做鱼，而市面上能买到的鱼艾咪都烹饪过，一些刺很小的鱼她还得学如何除刺。

    菲丽丝的早餐很快就做好了，作为主餐的粥需要长时间熬制才好喝，所以粥是昨天晚上就准备好了的，艾咪只需要加热一下就可以了，而在厨房里的那个小冰柜（这是菲丽丝坚持买的，对于这种“高科技”的麻瓜产品大部分巫师还是会比较抗拒的，至少这玩意儿在霍格沃茨是独一份的）会帮她很大的忙，像饺子、包子之类的她可以提前包好。

    最近一个月艾咪又多了份工作。她拿出一个大锅放在火炉上，倒上大半锅的马奶，然后翻出菲丽丝给她写的食谱，依次往里面加入一些奇怪的草药。马奶只需要文火熬制半个小时，但这仿佛制备魔药的复杂繁琐的步骤依然给了艾咪很大的压力，每次做完她都有种快要虚脱的感觉，唯一的好消息是她越来越熟练了。

    快八点的时候，菲丽丝揉了揉眼睛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她看了看外面蒙蒙亮的天空，呼啸的寒风吹着禁林里的树，地面上、石头上都结着厚厚的寒霜，这种严寒的天气能待在温暖的室内真的是太幸福了。菲丽丝坐了起来，但并没有下床，她实在不想离开舒服的被窝，至于早饭可以让艾咪端过来。

    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睡在角落的朵拉也睁开了她乳白色的眼睛。天气越来越冷了，菲丽丝实在不放心被她安置在禁林里的小独角兽朵拉，一个月前她就悄悄的把朵拉抱了回来，在自己卧室的角落给她安置了一个小窝。陌生的环境让朵拉有些不安，但经过菲丽丝的安抚她已经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听到菲丽丝的呼唤，艾咪端着早餐走进了卧室，她把菲丽丝的粥和小包子放到她的床头，又拿出一个小碗，把温热的马奶到进去，端到朵拉的眼前。虽然只是个家庭小精灵，但艾咪还是知道的，从来没有人能够驯养独角兽，对于自己的主人能抱一只独角兽回来，她的内心充满了激动和敬佩，虽然这只独角兽的毛色似乎有些特别。

    吃完早餐，菲丽丝终于下床了，她简单的洗漱了一番，回到了卧室，和朵拉玩了一会儿。独角兽越大会越活泼，卧室这么大的活动空间对她来说还是太狭小了，为了让朵拉心情能高兴点儿，菲丽丝会陪她玩耍。好不容易让朵拉发泄出早起的兴奋，菲丽丝累的重新躺在了床上，这种类似带小孩的活儿实在不适合自己干（独角兽的智慧并不输于人类，所以小独角兽真的像小孩儿一样……难缠）。

    折腾到十点多菲丽丝才有时间去查看自己的生日礼物，她在自己的卧室布下了很多禁制，导致猫头鹰没办法把礼物直接送到她的床头，那就只能丢到外面的客厅了。菲丽丝让艾咪把礼物都搬到卧室，开始一件一件的拆礼物。

    那个蓝色的扁平盒子是弗立维教授送的礼物，菲丽丝打开一看，果然依旧是一本书——《趣味魔法大全》，每年菲丽丝都会受到弗立维教授送的这种带有鲜明拉文克劳风格的礼物。莉雅·普莱斯送给菲丽丝的则是一套精美的巫师棋，棋子的材质是汉白玉和黑曜石，这是很难得的，黑曜石这种极脆的宝石根本无法雕刻，只能研磨。邓布利多教授送给她的是一大包糖果，看着撒的满床都是的糖果，这可真是“一大包”啊；郝敏·格兰杰送给自己的也是糖果，不过是木糖醇的，对牙齿没有杀害，果然是牙医的孩子啊。

    菲丽丝将礼物拆完已经快中午了，看到正在慢慢从沉睡中苏醒的朵拉，她只能在心中悲叹一声，自己又得折腾一下午了。

    开学的前一天，莉雅就回到了霍格沃茨，一大早她就到了菲丽丝的办公室。看着穿着家居服的凯特教授，她关心的问道：“教授，你身体不舒服吗？”凯特教授看起来满脸的疲惫，这和平时总是精力充沛的她可完全不一样。

    菲丽丝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假期玩的怎么样啊？”

    莉雅撇了撇嘴，说道：“不怎么样。”莉雅的母亲似乎认为应该让她认识更多的人了，于是整个假期她都被妈妈带着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仍由那些中年妇女对她评头论足。

    莉雅摇了摇头，似乎想将那些不好的回忆全部赶走，她说道：“凯特教授，我找到了你要的关于独家兽的资料了。”说着把一本书放到了桌子上。

    菲丽丝拿起来随手翻看了几页，这其实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手抄笔记，而且看字迹是莉雅亲手抄写。菲丽丝把书合起来，说道：“谢谢你啊，莉雅。”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莉雅谦虚的说道。

    两人稍微聊了几句莉雅就告辞了。将莉雅送走后，菲丽丝开始翻看这份资料，看了没几页，她就在内心发出一声悲鸣：原来格兰草对独角兽有兴奋作用，我说怎么本应该处于嗜睡状态的小独角这么折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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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9

﻿轻松愉快的圣诞假期过后，新一轮紧张的学习又开始了，对于张秋他们，除了学习外还要参加高强度的魁地奇训练。今年的魁地奇比赛成绩咬的很死，四个学院的积分相差并不大，要想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必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比赛，当然也包括场下的刻苦训练。

    除了关注拉文克劳的魁地奇比赛外，菲丽丝将很多精力花在了寻找草药上，根据莉雅给她的那份资料，独角兽在成长过程中需要食用很多草药来激发自己的血脉之力，这个过程是很重要的，关系到独家兽的健康成长。在自然条件下，这些草药应该是由独角兽妈妈来寻找，但很多时候她们并不能找全，这导致很多独角兽其实都没有成长（进化？）完全。据说上古时期独角兽都是可以凌空飞行的，但现在大部分独角兽已经丧失了这个能力，主要就是因为虚影草的急剧减少。

    虚影草是种极其珍惜的药草，整个地上部分是透明的，甚至连影子都没有，只有在强光下才能浮现出淡淡的虚影。虚影草有强烈的镇定安神作用，很多伟大的炼金大师在极其重大的试验开始前都会含一片虚影草的叶子，但对于独角兽，它科研激发其血脉之中的飞行力量。菲丽丝花了很多心思和很大代价才弄到了一株，看着朵拉在几秒钟之内把它嚼吧嚼吧给吃完了，她突然有种心碎的感觉，因为按照资料上的说法，独角兽在成长阶段最好每个月都吃上一株虚影草。

    独角兽成长所需的药材大部分还是比较常见的，在霍格沃茨的温室里就可以找到很多，在这方面赫奇帕奇的院长斯普劳特教授给了菲丽丝很大的帮助。斯普劳特教授是个和蔼的妇人，她醉心于各种草药的种植和培养，对这方面有着令人瞩目的成就，她和弗立维教授有些相似，喜欢钻研自己喜欢的课题，对于权力的冲突没有什么兴趣。

    对于菲丽丝·凯特的情况，斯普劳特教授还是知道一点儿的，这位年轻的魔法史教授美丽、强大，而且特别危险。和身在局中有些不自知的弗立维教授不一样，斯普劳特教授敏锐的察觉到了凯特教授是怀着某种特殊目的来到霍格沃茨的，她的每一个行为似乎都饱含着深意。但斯普劳特教授同样感受到，凯特教授的目的并不在这些年轻的学生，她对学生们都很好，包括斯莱特林的学生（她只是对斯内普有些反感而已）。这所古老学校的伟大之处在于她的学生，只要学生能够健康的成长，其他的东西斯普劳特教授并不关心。

    这一天暖和的午后，菲丽丝背着背包，提着一篮子自己做的馅饼来到了学校的温室，她敲了敲半开着的温室的门，朝里面看去。斯普劳特教授正在给几盆霍尔根草浇水，看到菲丽丝来了，她放下水壶，用围裙擦了擦手，热情的迎了过来，说道：“你好啊，凯特教授，你是来找蓝兰花瓣的吧？”

    菲丽丝说道：“是啊，这段时间一直在你这儿找草药，实在麻烦了，这是我自己做的馅饼，手艺不行，做的不是很好看，但味道还算可以，你尝尝吧。”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菲丽丝对斯普劳特教授的印象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这个总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看起来好像乡下的农妇的草药学教授，有着不输于其他任何教授的深邃智慧，斯普劳特教授不简单，看起来没什么特点的赫奇帕奇学院也不简单。

    斯普劳特教授接过篮子，将上面盖着的白布掀开看了看，馅饼的外形确实不怎么样，有大有小，而且坑坑洼洼，缺角少料的，一点儿都不圆，看起来确实像新手做的。斯普劳特教授知道凯特教授来到霍格沃茨的时候带了个家养小精灵，她的一切家务都是由它来打理的，这次能够亲自下厨做馅饼显然也是代表了她的诚意。

    斯普劳特教授把篮子放在旁边一个木制的架子上，说道：“凯特教授太客气了。”她在角落的一堆瓶瓶罐罐中翻找了一会儿，将一个粗粝的小陶罐拿了出来，递给凯特教授，说道：“这就是我前几天刚刚采集好的蓝兰花瓣，你拿去用吧，除了这个外你还需要什么草药吗？”

    “谢谢你。”菲丽丝接过小陶罐，把自己的背包放下，说道，“我前几天去禁林里采药，有了不少收获，有些是我过段时间才用的上的，想要在你这儿养一段时间，另外一些我虽然用不上，但看着挺少见的，想着你会感兴趣，也就采来了，希望你能够喜欢这份礼物。”说着菲丽丝把背包打开，里面是一大堆玻璃罐子，根部包裹着泥土的草药就被收纳在罐子里。

    看到这些，斯普劳特教授脸上露出无法掩饰的喜悦，她小心的把这些草药移栽到花盆里，菲丽丝也在旁边帮忙。两人忙活了半天，把草药全部移植完毕后，来到温室外的小桌子边，聊天休息。

    斯普劳特教授给菲丽丝倒了一杯用几种草药煮的水，菲丽丝喝了一口，微微有些酸甜，味道很多但不杂乱，挺好喝的，值得慢慢的品味。

    菲丽丝把水杯放到桌子上，说道：“有时候我会想霍格沃茨的创始人创办的这四个学院真的很有意思，代表勇敢的格兰芬多，注重血统的斯莱特林，勤勉努力的赫奇帕奇和智慧博学的拉文克劳，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性格，都有自己的特点……只是到后来，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决裂让人惋惜啊。”

    斯普劳特教授摸不清楚菲丽丝突然说这么一番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微微点头，也没说话。

    见状，菲丽丝继续说道：“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那场矛盾从数千年就开始，一直延续到至今。”

    这句话斯普劳特教授听明白了，菲丽丝在暗指十年前的那场浩劫：神秘人的突然崛起，搅得巫师世界血雨腥风，而以邓布利多教授为代表的凤凰社则与之对抗。神秘人之所以能在段时间内聚集出这么大的声势，也是有深厚的历史背景的，支持斯莱特林观点的力量从千年前就一直存在，并且因为四大学院的分立使这种观念变的很集中，神秘人的出现只是将这股一直蛰伏的力量彻底引爆了。

    看斯普劳特教授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菲丽丝说道：“那场浩劫虽然是被一个小男婴终结的，但其根本还是要归功于格兰芬多的勇敢。”

    这句话斯普劳特教授就不喜欢听了，她说道：“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也有很多牺牲在那场战争中了。”那场浩劫的胜利得益于整个魔法世界的拼死抗争，怎么说只是格兰芬多冲在了前面？

    菲丽丝微微摇了摇头，慢慢的说道：“当年萨拉查提出那个观念的时候，是戈德里克第一个鲜明的提出了反对。”

    斯普劳特教授想要继续讨论下去的时候，菲丽丝却将话题引向了其他方向，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菲丽丝就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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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0

﻿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进行魁地奇比赛的日子马上要临近了，而这次比赛担当裁判的是斯内普教授，这对哈利来说简直是个噩梦般的消息，从他进入霍格沃茨就明显感受到了斯内普对自己的恶意，所有人都预感这次比赛哈利绝对没有好下场。

    这天下午上完课，莉雅和郝敏约好去图书馆看书。莉雅找了本《实用变形技巧》，对于他们一年级的新生来说，最难的课程恐怕就是麦格教授的变形课了，改变一个物体的外形对于施法技巧有很高的要求，这个学期已经过了大半了，当莉雅把一根火柴变成一个大头针时，仔细观察的话依旧能看到大头针上有着木质的纹理。

    莉雅翻了没几页，郝敏也回来了，出乎意料的是，她没有去借阅学习方面的书，而是找了本《神奇的魁地奇》。

    莉雅小声问道：“你看这个干嘛？”据她所知，郝敏对魁地奇并不感兴趣，偶尔几次去看比赛也是为了支持自己的好朋友哈利。

    “你没有听说吗？”看到平斯夫人朝这里看了过来，郝敏连忙把自己的声音压低，继续说道，“下一场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比赛是斯内普教授做裁判，我怕他故意刁难哈利，所以想看看魁地奇的规则，只要我们不犯错，他也没办法为难格兰芬多。”

    莉雅微微皱了皱眉，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郝敏他们对斯内普教授有这么强烈的厌恶，甚至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恶意揣摩一个教授。但不管怎么说郝敏也是她的好朋友，莉雅说道：“你这么做根本没用，斯内普教授要是想为难哈利有的是办法，最简单的，无论什么比赛，参赛人员是否犯规都是裁判说了算，如果不服气也得赛后申诉，从来没听说过正比赛呢，球员和裁判吵起来了。”

    “那怎么办啊？”郝敏把书啪的一声合上，靠在座椅上无力的说道，她虽然不怎么看魁地奇，但跟着父亲看过几场足球赛，在比赛中能够做出裁定的唯有裁判，不是你说判错了就判错了。

    莉雅想了想，说道：“我去找凯特教授，请她去现场看那场比赛。”

    “凯特教授最近好像挺忙的，有时候去办公室都找不到她，这也不是拉文克劳的比赛。”郝敏有些犹豫的说道，“再说……凯特教授去有什么用？”

    莉雅说道：“没什么大用，但至少有个教授，特别是和斯内普关系不怎么样的教授在观看比赛的话总是一份保障吧，再说有凯特教授在，哈利至少没有人身危险，记得圣诞节前的那场比赛吗？”

    那次格兰芬多的魁地奇比赛中哈利从百米高空掉了下来，在高速坠落的途中被凯特教授用漂浮咒给救了下来，弗立维教授在课堂上说过这件事，他对凯特教授的施法技巧很是赞赏，并且用此来佐证“没有弱小的魔咒，只有弱小的巫师”这一真理，借以平息学生们连续学三节漂浮咒带来的闷怨。。

    郝敏点了点头，说道：“最好邓布利多教授能来，他要是在现场的话，斯内普绝对不敢耍什么花样。”

    ……

    菲丽丝这段时间轻松了不少，她发现只要每天供应充足的草药，朵拉就会陷入沉睡，对她来说这是消化药力的最佳方法。摆脱了这个粘人的小家伙，菲丽丝有更多的精力去做别的事了，比如说……去禁林里转转。

    昨天晚上为了去找一种叫做荧光小菌的药，菲丽丝在禁林了转悠到了夜里两三点，虽然没找到那种仅在夜晚才能看到的菌菇，但她有了更大更意外的收获，菲丽丝发现了一只被杀死的成年独家兽。

    之前菲丽丝了解过，独角兽在临死前释放的诅咒是最强大最危险的诅咒之一，因为这个同归于尽的天赋之力，没人敢猎杀这种美丽的生物，菲丽丝没敢过分走近，只是在不远处仔细观察着这具独角兽的尸体，她的毛发和尾巴并没有遭到采摘破坏，脖颈处有个巨大而狰狞的伤口……

    就在菲丽丝趴在桌子上沉思……当然，也可以认为是在补觉的时候，敲门声响起了，被惊醒了的菲丽丝揉了揉眼睛，整理了下衣服，打开房门，奇洛教授正站在门外。

    看到这位黑魔法防御课的教授，菲丽丝语带歉意的说道：“实在不好意思，让你亲自跑一趟。”

    奇洛教授走进了凯特教授的办公室兼客厅，有些结巴的说道：“没……没什么的，凯特教授找我有……有什么事啊？”

    菲丽丝神秘的笑了笑，说道：“我可是奇洛教授准备了一个惊喜哦，先坐下，我们慢慢聊。”

    奇洛坐在了沙发上，艾咪上了两杯红茶，放在了沙发前的小几上，菲丽丝说道：“奇洛教授尝尝味道怎么样，这可是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弄到的优品红茶。”

    奇洛拘谨的说道：“谢……谢谢。”说完，端起小几上的红茶，小小的喝了一口。

    当这口红茶流过咽喉的时候，奇洛教授感觉自己的嗓子眼一阵灼烧的痛苦，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奇洛一脸惊恐的看着凯特教授，而菲丽丝抽出自己的魔杖对着奇洛，轻轻的说道：“钻心剜骨。”

    艾咪躲在厨房里，紧紧的捂住耳朵，她被自己的主人要求待在这里，没有主人的命令不准外出，可是外面乒乒乓乓撞到桌椅的声音像毒针一样扎在了她的心里，艾咪的直觉和魔法感应告诉她外面正在发生一件十分不好的事，她只能无力的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过了有十几分钟，菲丽丝停止了施放魔咒，而奇洛已经摊到在了地上，冷汗浸湿了他的衣服。

    看着奇洛惊惧的双眼，菲丽丝噗嗤一笑，说道：“还在装，作为一名食死徒，你的心理素质真可以称得上绝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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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1

﻿奇洛教授的脸色变的一片青白，他努力让自己的表情正常一点儿，微微颤抖的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菲丽丝笑了笑，脸上露出一个恶毒甚至有些狰狞的表情，说道：“你来霍格沃茨难道不是说想要偷取魔法石为你主子续命吗？”

    见奇洛教授脸上一阵的阴晴不定，菲丽丝也没打算再聊，直接打开了房门，说道：“看你的样子也很累了，赶紧回去休息吧，我就不留客了。”

    奇洛没有去看凯特教授，扶着沙发挣扎着站了起来，踉踉跄跄走出凯特教授的办公室。回到自己的住处，关好门后，奇洛把头上的围巾摘掉，小声问道：“主人，您这么样了？”他的语气中带着谦卑和恐惧。

    “废物！”从奇洛的脑后传来了伏地魔愤怒而有些虚弱的咒骂，“刚才那个女人试图对你进行摄魂取念，你这个废物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还得我出手……”

    ……

    看着奇洛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的拐角，菲丽丝回到房间，扶着办公桌坐在椅子上，声音有些沙哑的喊道：“艾咪，出来，把这里收拾一下。”

    家养小精灵艾咪哆嗦着走出了厨房，她不敢朝办公桌那边看，自己的主人现在浑身散发着浓烈的死气，仿佛是一具早已化为白骨的陈尸，那股危险的气息一直在警告她马上逃命。

    菲丽丝用手轻轻揉动着太阳穴，她本来只是想从奇洛那里弄到点儿情报，趁着他在处于钻心剜骨的痛苦中，精神世界没有防备的时候，试图入侵到他的脑海中。但菲丽丝没想到，那个本应该处于极度虚弱状态下的伏地魔居然敢附身在奇洛身上，菲丽丝感受的到，伏地魔的灵魂虽然残破，但真的很强大，两人在精神世界硬拼了一次，自己这边不好受，整个灵魂都受到了震荡，但她不相信那个苟延残喘的伏地魔会比自己强上多少。

    因为自己的灵魂震荡，菲丽丝没有能很好的约束身体内的死亡之力，冰冷的气息显然吓到自己的家养小精灵了，菲丽丝实在没力气去管她了，吩咐了一声，就回卧室睡觉了，她需要一个充足的睡眠来养养精神。

    ……

    菲丽丝并没有去看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魁地奇比赛，虽然凯特教授没来，但校长邓布利教授的到来无疑给了哈利巨大的心理安慰，虽然没有了光轮2000，但哈利在那一场比赛中超常发挥，最终格兰芬多取得了胜利。

    欢乐的日子永远短暂，升学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了，当然，这个“马上”其实并不怎么确切，但对于郝敏来说，十个星期的准备复习时间已经很紧张了，她开始制定复习计划，并在所有的笔记上标出不同的颜色。被郝敏一直在耳朵边念叨复习的重要性，哈利和罗恩也没办法好好的玩耍了，这时他们万分庆幸郝敏还有个拉文克劳的朋友，这让他们有了从郝敏的督促学习中喘息的机会。

    有这个想法的不止郝敏一个，莉雅也开始了认真的复习，这几天她经常去凯特教授的办公室请教问题，当然，大部分都不是关于魔法史的。

    回答完莉雅的问题，菲丽丝让艾咪端过来两杯红茶，问道：“对了，这几天你的好朋友格兰杰小姐还是盯着斯内普教授不放吗？”问答之后的闲聊快成了惯例了，她们会聊一些学校里的趣事。

    莉雅无奈的说道：“是的，他们不知道从哪儿得到消息，说斯内普教授想要偷邓布利多教授藏在霍格沃茨的魔法石。”

    菲丽丝问道：“那你认为有人想要偷魔法石吗？”

    “啊？”莉雅没想到凯特教授会这么问，她想了想，说道，“邓布利多教授不是个草木皆兵的人，他既然选择将魔法石藏到霍格沃茨，并且安排几位教授施加保护，那么就一定有人惦记着这快神奇的石头。”

    菲丽丝马上问道：“那你说到底是谁在惦记这块石头？”

    莉雅想了一会儿，说道：“这我就真的猜不出来了。”

    菲丽丝说道：“提示一下，魔法石最重要的功用是可以制造长生不老药，是可以续命的，这世上有谁有这个需求，又有谁有这个能力让邓布利多，这个公认的最伟大的巫师都必须认真对待？”

    莉雅在脑子里搜索了一番，她想到了一个符合这个条件的人，莉雅咽了口唾沫，小心的说道：“您指的是……神秘人？”

    菲丽丝看着莉雅的眼睛说道：“莉雅，叫他伏地魔，你不必惧怕他，伏地魔也只不过是一个过气了的失败者而已。”

    莉雅打了个冷颤，说道：“万一神秘人卷土重来……”

    菲丽丝坚定的说道：“不会的，有邓布利多教授在前面顶着呢，再说，还有我呢。”

    凯特教授的这句安慰起到的作用并不是那么大，神秘人的恐怖已经印在了这些纯血家族巫师的心底。但奇怪的是，也不知道自己真的变勇敢了，还是凯特教授给予的力量有那么大，莉雅还是说出了那个名字：“是伏……伏地魔想要偷魔法石。”

    虽然声音有些颤抖，但菲丽丝还算是比较满意的，作为自己选中的人，如果连这点儿勇气都没有，自己就需要重新再选一个了。她微笑着说道：“十年前伏地魔受到了索命咒的伤害，虽然没死，但已经处于极度虚弱状态了，他不可能亲自来偷，那么你认为是谁在接受伏地魔的指派来霍格沃茨偷石头的？”

    莉雅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凯特教授的这一连串问题让她有些应付不过来了，她端起杯子，喝了口甜暖的茶水，说道：“伏地魔派来的不可能是学生，学生还没有那个能力，如果要限定在教授身上的话，重点怀疑对象一个是今年心来的奇洛教授，另外则是……”

    菲丽丝似乎猜出了莉雅想说什么，说道：“没关系的，大胆的说出来。”

    莉雅又喝了口茶，说道：“另外一个就是没有被邓布利多教授选出来为魔法石作保护的魔法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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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2

﻿数年前凯特教授和麦格教授硬拼了一次，双方打成了平手，而和她交情深厚的弗立维教授也并不讳言：凯特教授不管是施法技巧还是魔力深厚，都已经不在他之下了。可以说魔法史教授已经成为了霍格沃茨一份重要的力量，但在保护魔法石方面，连新来的、底细不明的奇洛教授都被邓布利多教授邀请参与保护，凯特教授却没有得到这份邀请。

    这个不起眼的细节早在过年的时候就在教授中引起了一番讨论，最后的结论是，不管麦格教授还是弗立维教授，都不认为凯特教授会受伏地魔的指派，但如果有机会的话，说不定她真的会去偷魔法石——这丫头的好奇心太重了！有这么个炼金术的大成之作出现在霍格沃茨，凯特教授绝对想拿过来研究一下，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尽量避免让她接触到魔法石。虽然教授们是这么想的，但在一些有心的学生心中，还是种下了这么一个疑惑，邓布利多校长对凯特教授没那么的信任。

    对于这些讨论菲丽丝也有所耳闻，但她并没有怎么在意。几个月前菲丽丝已经去那个四楼右边的走廊探索过一番了，令她有些奇怪的是，各位教授布置的保护并不是很严密，甚至来说每个保护措施都有个明确的通关技巧，这哪儿是保护啊？菲丽丝估计一些激灵点儿的低年级学生都能通过这些关卡，但到了最后一步，她还是被难住了。

    在最里面的那个屋里，放着一面厄里斯魔镜，这应该是邓布利多教授亲自布置的保护措施，菲丽丝花了几个晚上才把那块魔法石从魔镜里拿出来。看到这块神奇的石头，菲丽丝简直难以掩饰自己的兴奋，她也顾不上回办公室，直接在那里支起一个坩埚，开始研究起这块魔法石。

    看着在淡蓝色的魔药中起起伏伏的魔法石，当菲丽丝打算把一块燧明石扔进去的时候，在旁边看了半天的邓布利多教授不得不现出身形来，他有些无奈的说道：“凯特教授，如果你要把那块燧明石加进去的话，会发生剧烈爆炸的，而且咱们俩估计都会被炸死。”

    对于突然出现的声音菲丽丝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她转身看着邓布利多教授，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说道：“我跟着麦格教授学过变形学，向斯普劳特教授请教过草药学，更是经常和弗立维教授讨论魔咒，甚至连脾气秉性很不合的斯内普教授都教过我半年魔药学，唯有炼金术，这门高深而神秘的知识根本没人教我，仅凭自学我也只能学到现在的水平了，那么，凭借我刚才的手法，是否有资格向您，邓布利多教授，世上最著名的炼金大师之一学习炼金术呢？”

    邓布利多教授走出角落的阴影，好奇的问道：“凯特教授，你对长生不死不感兴趣吗？要知道，绝大部分人在面对死亡时都会瑟瑟发抖的。”

    菲丽丝把那块魔法石从坩埚里捞出来，随手扔到了小桌上，满不在乎的说道：“知识即可使我永存，我不需要这玩意儿，邓布利多教授，你还没有回答是否可以教我炼金术？”

    邓布利多教授觉得自己的脑门有些疼了，他叹了口气说道：“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你没有来霍格沃茨上学，要不然你的好奇心会把所有教授折磨疯的，好吧，一个年轻的巫师向我请教学习上的问题，我要是拒绝的话就没资格当这个以培养年轻巫师为己任的学校的校长了，但凯特教授，你要体谅一个校长需要处理很多繁杂的事务，所以每周我只能教你三节课。”

    菲丽丝的脸上露出难以掩饰的喜悦，她说道：“太谢谢您了，邓布利多教授，第一节课现在就开始吧。”

    “啊？”刚刚想往外走的邓布利多教授愣了一下。

    菲丽丝拿起那块魔法石，说道：“就从这块魔法石开始讲解吧。”

    ……

    莉雅小心的看着凯特教授，但她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菲丽丝问道：“如果我要你在凯特教授和奇洛教授之中进一步确认呢？”

    莉雅有些不安的用手摩挲着杯子，她现在已经意识到这次对话并不是简单的闲聊，而是老师对学生的一种考问。这次莉雅沉默了很久，她才小心措辞道：“我认为奇洛教授的嫌疑还是比较大的。”

    菲丽丝饶有兴致的问道：“为什么？”

    莉雅说道：“这个学期发生了很多事，但这些事中奇洛教授都参与了进来，万圣节那次他说地下教授跑进来一个巨怪，但我听说最后是在四楼的一个盥洗室找到了它，哈利的扫帚断掉的那次奇洛也在现场，而且就在斯内普教授的后面，前段时间哈利看到斯内普教授在禁林威胁奇洛，到底是不是威胁无法确定，但这件事中奇洛又出现了……所以我觉得奇洛的嫌疑更大。”

    莉雅说的这些理由其实都不成立，万圣节那次，巨怪出现在了四楼，但凯特教授也没去地下教授，反而跑到了六楼，那场魁地奇比赛凯特教授也在场的，至于说禁林里的事，她还不知道有独角兽惨死，而凯特教授可是经常会去禁林里采药的。

    但对于莉雅的回答，菲丽丝却很满意，她点了点头，说道：“莉雅·普莱斯，在我眼中你的魔法史考试已经通过了，在我的家乡，历史是门极其高深的学问，甚至不是一般的学子可以学习到的，你现在算是窥到了历史的一丝真蕴了，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回去休息吧。”

    看着莉雅走出办公室，菲丽丝将背靠在座椅上，笑了起来。单纯的历史只不过是故纸堆上的一些无聊的故事罢了，没什么用处，它真正的价值是蕴含其中的权谋通变、人情事理，看得懂这个，个人经历、野史外传，甚至小说话本都是历史，看不懂这个，就算把资治通鉴背下来也只是个书呆子罢了。

    PS：其实菲丽丝第三天就可以把魔法石从厄里斯魔镜里拿出来了，但实际上她第五天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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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3

﻿几周后，菲丽丝听到一个消息，说哈利，郝敏和纳威，以及斯莱特林学院的德拉科·马尔福，午夜一点的时候在走廊里乱逛，严重违背了校纪，为此格兰芬多被扣了一百五十分，而斯莱特林也被扣了二十分。这四个学生必须接受惩罚，十一点的时候，哈利、郝敏、纳威和马尔福被费尔奇带到了禁林边上。

    “是你吗，费尔奇?快点，我要出发了。”不远处传来海格粗犷的声音。

    哈利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意，如果今天晚上的劳动惩罚是和海格在一起，那么也不是件难以接受的事。

    似乎看出了哈利脸上的欣喜，费尔奇恶毒的说道：“你大概以为你会和那个蠢货一起玩个痛快吧?再好好想想吧，小子——你是要去禁林!如果你能安然无恙地出来，就算我估计错了。”

    “禁林？”胆子很小的纳威叫了起来，他朝禁林看去，在月光下，摇曳的树枝仿佛厉鬼猛兽，纳威开始哆嗦起来。

    “知道害怕了？”费尔奇发出一声得意的笑，他说道，“你们犯错的时候就应该预感到这些，现在好好享受吧！”

    “费尔奇，这里就交给我和海格吧，你可以回去了。”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凯特教授……”费尔奇被吓了一跳，他的一双浑浊的眼睛瞪得溜圆。

    菲丽丝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走了过来，她面无表情的说道：“是我。”

    “今天不是只有海格……”费尔奇忍不住问道。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菲丽丝打断了：“我不希望重复刚才的话，费尔奇。”

    面对霍格沃茨的一位教授，而且是实力强大的教授，费尔奇没有反驳的勇气，他唯唯诺诺的应了一声，转头走了。

    海格拍了拍手掌，将四个处在震惊中的学生唤醒，说道：“小家伙们，今天你们的劳动惩罚就是和我一起去禁林里巡查，本来只有我一个的，当然，也包括牙牙。”说着他用力摸了摸身边那条大黄狗，“但是巡查禁林是件很危险的事，你们这么多人我怕照顾不过来，还好凯特教授今晚要去禁林里寻找夜光虫草，她慷慨的答应帮我带一队，好了，现在谁要和我一队，也包括牙牙。”

    “我！”哈利首先举起手来，紧接着纳威也举起了手。

    “我想和凯特教授一队。”德拉科小声的说道，似乎怕惊动了禁林里的怪物。

    见三个人都有了自己的选择，海格朝郝敏问道：“你呢，小姑娘。”他粗糙的脸庞上充满了和善的笑容。

    郝敏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我和凯特教授一组吧。”

    郝敏的选择显然出乎大家的意料，哈利拉了拉她的袖子，小声说道：“你要和那个恶心的斯莱特林……”

    “好吧，分队结束，我们要出发了。”没等哈利说完，海格就大声宣布道。

    海格和菲丽丝约定好遇到麻烦后的信号，两人就各带一队进入了禁林。

    今天的月亮很大，但即便在白天，因为茂密的树枝遮挡禁林也会显得昏暗，这时候再明亮的月光也无法穿透丛林。进入禁林后，郝敏感觉自己进入了完全的黑暗中，她摩挲着向前，踩到块圆石头差点儿摔了一跤。

    走在最前面的菲丽丝说道：“不要忘了你们的所学，小家伙。”

    郝敏马上意识到凯特教授说的什么，她抽出自己的魔杖，喊道：“荧光闪烁。”魔杖的顶端出现了一团光亮，虽然不是很亮，但足以照清楚脚下的路了，德拉科见状，也连忙把自己的魔杖抽了出来。

    菲丽丝带着郝敏和德拉科在禁林里跋涉，虽然时不时传来的几声狼嚎把俩学生吓的够呛，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一路上并没有什么危险，自己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当然，除了德拉科摔了一跤蹭破了点儿皮。

    走到一条山溪旁，菲丽丝停下了脚步，她坐在一个半截的树桩上，对两个学生说道：“走了这么久，休息下吧。”

    听了这句话，已经筋疲力尽的德拉科找了块石头一屁股坐了下来，郝敏坐下来问道：“教授，我们应该巡查什么啊？”

    菲丽丝说道：“不用管那个，禁林巡查海格要比我专业的多，我只需要保护好你们的安全就可以了。”似乎看出了郝敏眼中的疑惑，她说道：“这一点儿海格也很清楚，他要调查的事我其实也不太了解的。”

    坐下来喝了点儿水，吃了块菲丽丝带来的小蛋糕，两个学生算是从长时间的山路跋涉中缓了过来。

    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菲丽丝却并没有起身，而是问道：“当初四位伟大的巫师创办了霍格沃茨，格兰芬多要求学生有勇气，拉文克劳则喜欢聪明智慧的孩子，赫奇帕奇赞赏勤勉而坚毅的人，这三位都是依据品德来选择自己的学生，只有斯莱特林要求的是血统，这是为什么？”

    “啊？”德拉科完全不明白凯特教授怎么突然问出了这么一句。

    对凯特教授的行为习惯比较了解的郝敏已经知道，这是她在考问他们俩，对于这种充满了机锋的拉文克劳式的问答郝敏已经有些习惯了。

    德拉科见郝敏在认真的思考凯特教授的问题，他也不再想别的，跟着思考起来。

    像以往课堂上的问答一样，郝敏首先举起了手，但菲丽丝并没有理会，哪怕小女孩努力的把手举得很高。这时，德拉科回答道：“因为拥有高贵血统的纯血巫师本应该具备所有优秀的品质。”

    “很好。”凯特教授点了点头，还举起手鼓了几下掌，说道：“当初斯莱特林就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纯血巫师之所以高贵，除了天然的更加精纯的魔力外，还应该本能的具有优秀的品质，但马尔福先生，你认为现在的纯血巫师当得起斯莱特林这样的评价吗？”

    德拉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很多古老的纯血家族在意血统，甚至只在意血统，对于是否拥有优秀的品质这件事并不在意。

    看到德拉科的表情，菲丽丝叹了口气，惋惜的说道：“纯血家族一代不如一代了，我听说现在还有很多纯血家族的成员在等待伏地魔的东山再起，把自己的纯血荣光寄托在这么一个失败了的废人身上，真是……啧啧。”

    德拉科满脸恐惧的说道：“请……请不要说出那个名字！”

    菲丽丝用一双纯粹的黑色眸子看着德拉科，慢慢的说道：“说出那个名字，马尔福先生，只有当你说出那个名字，才能拥有纯血家族最重要的品质——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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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4

﻿“野心”德拉科无意识的自语重复着，一个隐藏于内心深处的欲念被菲丽丝给点燃了。德拉科从小就听父亲说神秘人多么的强大，凭一己之力碾压整个英国巫师界，他可以，自己为什么就不行？自己哪方面比他差了？

    事实上，伏地魔能够取得那样的权势除了自身的绝世天赋外，也有天时地利的帮助，绝非侥幸得来，一个初生牛犊的年轻巫师生出了取而代之的想法，虽然有些无知惹人笑，但也是一种气魄，日后的发展谁知道呢？

    德拉科的灵魂已经淹没在了菲丽丝双眸的深潭中，他喃喃说道：“伏地魔……”在幻境中，他仿佛看到自己像伏地魔那样，号令整个巫师界，将所有违抗自己意志的人踩在脚下，魔法部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预言家日报》则长篇累牍的刊文赞颂自己的丰功伟绩，自己将成为纯血家族，纯血巫师的荣耀，永远被历史铭记。

    看差不多了，菲丽丝开口赞许道：“很好。”

    凯特教授清冷的声音将德拉科从沉醉的幻想中唤醒，当他意识到刚才自己做了什么后，浑身打起了冷颤，大滴的冷汗从额头沁了出来，伏地魔的积威让他内心充满了恐惧，但那种号令天下的畅快已经深深的印在了心里，“凭什么自己不可以”这句话牢牢的盘旋在心头，硬是没被恐惧驱赶走。

    郝敏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一会儿窃喜，一会儿战栗的德拉科，凯特教授给他说的那几句话自己虽然听不到，但也不至于感动成这样吧？

    搞定了德拉科，菲丽丝转头对一脸茫然的郝敏问道：“你刚才举手了，但问题却是马尔福先生回答的，为什么？”

    郝敏愣住了，这有什么为什么，在平时的课堂上她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自己率先举手了，老师却选择了其他同学来回答问题，郝敏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现在凯特教授要自己说出个所以然来？

    看着久久不语陷入沉默的郝敏，菲丽丝说道：“一个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生活，总是会显得有些不适应，甚至会有所惧怕。”

    “我没有害怕！”听到凯特教授这么说，郝敏大声反驳道。

    菲丽丝用手往下压了压，示意郝敏不要太过激动，她说道：“格兰杰小姐，我没有低估你的勇气，否则你也不会被分到格兰芬多，但我想说的是，你还没有意识到这里真正的秩序，没有看到一个真实的巫师世界。”

    停顿了一会儿，菲丽丝换了个话题说道：“十年前伏地魔引发的那场战争你也听说过了吧，霍格沃茨的教授和学生会告诉你有多少巫师死在了那张战争中，甚至详细描述出战争的惨烈，因为战死者中不乏有他们的亲人朋友，但我告诉你……”说到这儿，菲丽丝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郝敏，说道：“没有一个巫师会在意那场战争中有多少普通人，也就是他们口中的麻瓜被波及到！也许上千，也许上万，没有巫师在乎！你知道为什么吗？”

    似乎被凯特教授严厉的眼神给骇住了，郝敏眼前浮现了一幕幕的血腥场景，独居的老人，可爱的小孩子，热恋中的男女，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只是不小心看到了身披黑袍的食死徒，就被随手杀掉了，而其他巫师在和食死徒打斗的时候，也多有误伤。的确，没有巫师在意普通人的死活。

    郝敏像德拉科一样，陷入了菲丽丝设计的幻境中，目睹着一次次的血腥屠杀。眼看着郝敏眼中的恐惧越来越甚，菲丽丝慢慢的说道：“‘泥巴种’，格兰杰小姐，你现在能明白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吗？它只是对非纯血巫师的侮辱吗？不！这个词背后的含义是巫师对所有普通人蔑视，所有的巫师看普通人都是俯视的，区别无非是轻蔑还是怜悯，因为……他们有力量。”说完，菲丽丝伸出了左手，一块山溪边的鹅卵石悄无声息的飞到了手里，她左手慢慢合拢，重新打开时，石头变成了一捧石粉，随风飘散。

    郝敏直勾勾的看着凯特教授手里的石粉，耳边传来了教授清冷而有些恍惚的声音：“这就是力量。”

    过了好一会儿，郝敏才从刚才的震惊中缓醒过来，眼中痛苦和迷茫交错，她开口说道：“所以……”起了个头，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说什么。

    菲丽丝重新坐回到木桩上，说道：“力量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巫师拥有强大的力量，即便是你们这些还很稚嫩的一年级巫师，已经拥有了常人无法比拟的强大力量，但拥有强大力量的巫师并没有被法律和秩序约束住，无能的魔法部首当其责，我希望你，郝敏·格兰杰来改变这一切。”

    郝敏猛地站了起来，察觉到有些不对又坐了下来，她不安的搓动着魔法袍的衣角，问道：“为什么是我？”

    菲丽丝笑了笑，说道：“格兰杰小姐，你恐怕还没意识到自己的出身背景有多么的特殊：你的父母都是普通人，这在霍格沃茨的学生中是很少见的，巫师的魔力主要是靠遗传得来，也就是说巫师的父母至少有一个也是巫师，像你这样不靠遗传，而是靠自身魔力觉醒的巫师是一种特殊情况，你的这种身世背景能让你在变成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成熟巫师后，依然可以考虑到并无魔法力量的普通人；当然，父母都是普通人的巫师并不是没有，赫奇帕奇就有一些，但是，你可以想象，要完成这么一项事业有多难，你是在和整个巫师界数千年来的秩序为敌，唯有格兰芬多，才有勇气完成这项挑战。”

    PS：菲丽丝的这些话中有真有假，十年前伏地魔引发的那场战争是波及到了普通人，但其实并没有造成普通人的大量死亡，毕竟他们的战斗主要是以巫师世界为战场的，但到底死了多少普通人，没人说得清楚，所有菲丽丝也不怕和任何人对质。

    另外，有几点我强调一下：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中写到过很多普通人遭到巫师的玩弄，不管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但没有一处写到普通人对巫师造成了威胁，不但没有正面描写，连历史、传说、谣言都没有提到过这一点；郝敏习惯举手回答问题，整套系列丛书中，只有郝敏有这样的习惯，其他的像哈利、德拉科等都是直接回答的。

    这一章不太好写，改了很多次，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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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5

﻿“可是……”郝敏有些不安的说道，“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啊？”

    菲丽丝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说道：“不着急，你现在还太小，需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我会帮你的。”

    听了凯特教授的这番话，郝敏安心了不少。

    “好了，我们该继续禁林巡查了。”菲丽丝站了起来，把郝敏和德拉科落在地上的蛋糕纸捡了起来，看到这个，郝敏有些脸红了，她刚想说什么，突然，远处传来一阵类似爆竹的爆破声，红色的烟火被人发射到了空中，在黑夜中闪亮刺眼。

    看到烟火，菲丽丝皱了皱眉，说道“海格有麻烦了，走，我们去看看。”说着，带着两个还没缓过神来的学生朝那边快步走去。

    在半路上，菲丽丝就碰到了海格，他脸色阴沉的可怕，两个手分别架住哈利和纳威，看样子两个学生被吓的够呛。

    看到菲丽丝，海格说道：“今天的巡查就到这里吧，麻烦凯特教授把这几个学生送回城堡，我要向邓布利多校长汇报一下这次巡查的情况。”

    菲丽丝也没有多问，直接答道：“好的。”

    郝敏走上前接过哈利，让他的一个胳膊架到自己肩上，本来德拉科不想搭理纳威的，但他想到了刚才和凯特教授的对话，要想达成那份“野心”，光靠自己可不行，纳威也是个历史悠久的纯血巫师家族的后裔，想到这里，德拉科上前一步扶起了已经瘫软了的纳威。

    把四个学生安顿妥当，当菲丽丝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已经夜里两点多了，她在沙发上刚刚坐好，艾咪就端过来一碗粥，折腾了半个晚上，要吃点儿东西再去休息。挥退艾咪后，菲丽丝将那两张蛋糕纸拿了出来，扔到了壁炉里，看着熊熊燃烧的火苗将蛋糕纸烧成灰烬，她才开始喝粥。

    今天晚上还算顺利，小孩子毕竟好哄，也不枉自己精心准备的那两个掺有微量迷幻剂的纸杯蛋糕。

    ……

    不管海格在禁林遇到了什么，这件事都没有引起任何波澜，霍格沃茨所有的学生都在紧张备考。紧张的复习让同学们没有注意到，郝敏不再那么唠叨了，而德拉科·马尔福也好久没有找哈利他们的麻烦了。

    考试结束后的一天，菲丽丝从四楼经过打算去礼堂参加晚宴的时候，碰到了一脸焦急匆忙的郝敏。

    看到凯特教授，郝敏喘着粗气说道：“教授……有人要偷魔法石，哈利……进去了，我怕他有危险。”

    菲丽丝有些生气的说道：“有人偷魔法石，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擅自行动，你们还只是一年级的学生，好了，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看看。”眼看着郝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菲丽丝说了几句，就快步朝四楼走廊的那个有三头恶犬守护的房间走去。

    就像菲丽丝说的，魔法石的几重保护措施并不严密，哈利在两个好朋友罗恩和郝敏的帮助下硬是闯到了最后一个房间，在哪里，他看到了……

    “奇洛教授，怎么是你？”哈利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了。

    “对，就是我，没想到吧？”此时的奇洛再也没有之前那种唯唯诺诺的表情，他得意的说道，“我刚才还在想，我会不会在这儿遇见你，波特。”

    接下来就是一大段经典坏人在即将成功前的废话了，就在哈利刚刚从厄里斯魔镜里拿到魔法石，菲丽丝突然破门闯了进来，看到洛奇教授和哈利，她迅速抽出魔杖，首先将哈利身上的束缚解开，说道：“波特先生，魔法石没事吧？”

    看到一位教授来了，获救后的哈利一脸戒备的退后了一步，他并没有回答教授的问题，而是反问道：“凯特教授，你怎么在这儿？”刚刚得知自己之前所知都是错的，哈利对教授有了一些不信任，特别是凯特教授出现的时机太巧了。

    对于哈利的磨蹭菲丽丝显然有些不满，她冷冷的说道：“我刚刚碰到郝敏了，是她告诉我你有危险的，算了，你快走吧，这里有我在。”

    听到凯特教授这么说，哈利稍稍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已经拿到魔法石了。”说完，转身就朝门外跑去。

    这时，奇洛后脑出传来一件尖锐的声音：“别让哈利·波特跑了！”

    眼看着哈利跑掉了，奇洛刚想去追，菲丽丝挡在了门前面，冷笑着说道：“伏地魔，还记得你杀死的那对华裔夫妇吗？”

    有了凯特教授的垫后，哈利用尽全身的力气往回跑，他小心的越过正在呼呼大睡的路威，回到了四楼走廊，扶着墙壁剧烈的喘息着。在和奇洛对峙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炸了，额前的伤疤火辣火辣的痛，凭着一股毅力他才让自己没有晕过去。现在，哈利用已经有些模糊的意识努力思考着：邓布利多不在学校，这时候决不能躲起来，要去人多的地方，要去找教授他们。哈利看了下手表，这时正是吃完饭的时候，对！礼堂，那里人最多，而且会有很多教授在！决定好方向后，哈利挣扎着爬了起来，朝礼堂踉踉跄跄的跑去。

    此时霍格沃茨的学生们正在吃饭，教师席位上，弗立维对凯特教授的缺席有些意外，她之前说要在吃晚饭的时候商量些事情，麦格教授依旧是一脸的严肃，邓布利多校长今天早上突然接到一份紧急通知，让他去伦敦一趟，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魔药课教授斯内普则用阴沉的表情环视着周围，每一个不小心和他对视到的学生都感觉自己好像被浸到冰水里了。

    就在这时，哈利·波特突然跑了进来，看到麦格教授他们，他大声喊道：“伏地魔来偷魔法石了！”说完这句话，哈利已经将全身的力气用尽了，他感觉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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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26

﻿就像在热油锅里泼了一瓢凉水，哈利的这句话让整个礼堂都炸开了，在短暂的沉默后，学生们开始四处奔逃，礼堂充斥着喧闹和女生的尖叫哭泣，主席位上的教授一边努力维持着秩序，一边消化着“伏地魔来了”这个消息。

    就在这里的一切乱作一团的时候，砰地一声巨响，礼堂的一个侧门爆裂开，凯特教授狼狈的摔了进来。她整洁华丽的黑色长袍变的皱裂脏兮，袖口处还被烧出了一个大洞，精致的面容也染上了很多灰尘，脸上的一条血道看起来触目惊心。

    见凯特教授这个样子，所有人都呆住了，所有人都有个不安的猜想，邓布利多校长不在霍格沃茨，教授们是不可能把凯特教授打得这么狼狈的，再说他们都在教师席位上，那么……

    所有人都用惊恐的眼神盯着笼罩在一片黑暗中的侧门，它像一个魔窟，散播着无尽的恐惧和邪恶。随着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奇洛教授倒退着走了出来，他的后脑处有一张人脸，那张脸的颜色像粉笔一样死白，红通通的眼睛放出光来，下面是两道像蛇一般细长的鼻孔。

    看到被教授们扶到主位上的哈利，他用尖锐刺耳的声音说道：“交出魔法石。”他的声音好像刀子在玻璃上摩擦，让人焦躁畏惧。

    菲丽丝挣扎着站了起来，她对着那个人说道：“伏地魔，你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伏地魔用猩红的眼睛看着菲丽丝，轻笑着说道：“麻烦的丫头。”说着，高喊了一声“阿瓦达索命”，一道惨绿的光束朝菲丽丝闪射而来。

    菲丽丝刚要躲闪，但似乎左腿有伤，踉跄了一下，没能及时跳开，索命咒击中了她的胸口。菲丽丝后退了一小步，正好靠在主席台的餐桌上，僵直的身子矗立在那里，双眼变得黯然无神。

    麦格教授脸色变得一片惨白，在自己钟爱的霍格沃茨，一个教授在她面前被杀了，麦格教授心中的愤怒彻底压倒了对伏地魔的恐惧，她抽出魔杖刚要施法，却被弗立维拦下了。

    菲丽丝原来紧闭的双眼又睁了开来，散发出浓烈的杀机，于此同时，她那一头浓密顺滑、长及脚踝的墨色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花白色。

    凯特教授虽然脸色苍白，好像大病初愈，但她竟然没死！

    菲丽丝发出一声癫疯的狂笑，她用沙哑的嗓音说道：“阿瓦达索命咒，怎么能杀死死神的后裔！”说完，伸出魔杖指向因为惊讶而呆立着的伏地魔，喊道：“死亡一指。”一道灰色的暗淡光束朝伏地魔飞去。

    伏地魔清楚的感受到了那道魔咒中蕴含的死亡之力，他脸色狰狞，高声喊道：“快躲开！”

    但已经迟了，自己苟且偷生了十年难道要死在这里了？就在伏地魔心中充满绝望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袍的家伙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挡在了伏地魔面前。

    被死亡一指击中，那个食死徒的灵魂砰然碎裂，同时，他的尸身被浓郁的死亡气息缠绕，几秒之内就化为了枯骨，一阵清风吹过，骨化为灰，随风飞逝了。

    施放出这个极其强大的魔咒，菲丽丝的身体终于撑不住了，昏倒在地，弗立维教授注意到，此时凯特教授的白头发又多了不少……

    ……

    当夜宸清醒过来后，她已经回到了第七空间的私人房间。

    PS：实在抱歉，先更新半章了，明天开始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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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望月山庄（1）

﻿夜宸坐在车上，车子性能不错，路况也好，但那种轻微的摇晃还是让她感觉很不适。作为一个试炼者，夜宸的身体不至于虚弱成这样，但上一个任务的最后，她中了阿瓦达索命咒，虽然有灵魂碎片让她活了下来，但灵魂受到震荡和损伤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夜宸还处于虚弱状态。

    霍格沃茨的那个任务也是个系列任务，自己已经将棋子布下了，德拉科·马尔福被她挑起了野心，郝敏·格兰杰也被她连哄带骗的相信了自己是改变巫师世界秩序的人，莉雅·普莱斯先天条件不错，但还需要一番打磨才能用，最精彩的莫过于最后一幕，菲丽丝·凯特教授作为一个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而不死的人，绝对能引起整个魔法界的轰动，这将和“大难不死的男孩”一样，成为一个金字招牌，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号召力，让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和邓布利多对抗，而她最后喊的那句“死神的后裔”更是会引发无数人的猜想，当她再次降临霍格沃茨之日，就是风起云涌之时。想到这里，夜宸忍不住露出个笑容。

    “还笑的出来，你都这样了。”这时，坐在夜宸旁边的女生说道。

    夜宸睁开了眼，说道：“没什么的，这几天已经好了很多了。”

    刚才和她说话的那个女生是她的好朋友，叫楚清，二十一岁，有着传统的鹅蛋形脸庞，温润如玉，只不过她的嘴唇显得太薄了，给人一种冷漠刻薄的感觉。楚清上身一件穿着纯白的带暗纹的衬衣，衣服的扣子是浅蓝色的，上面绘着精致的小花，下面是一条修身的水洗牛仔裤，脚上穿着双蓝白相间的运动鞋。

    楚清抱起夜宸的一个胳膊，头枕在她的肩上，说道：“叶晨，谢谢你这次能陪我回来。”

    楚清的语气带着浓烈的伤感，自从考上大学，她就没有回过家了，很长时间楚清都坚信，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和那个令她极其厌恶的地方再有任何交集了，但当她收到那封写着姐姐病危的家信后，无助和悲哀还是涌上了心头，大滴的眼泪滴到了信纸上，那是她的亲姐姐，母亲去世后唯一能让她安心入睡的港湾了。当时叶晨就在她旁边，看到楚清无声流泪的样子，心疼的把她抱在了怀里，很多同学都说楚清太过冷漠不近人情，但叶晨知道，她是个内心敏感的孩子，她只是用坚硬的壳来保护自己柔弱的内心。

    最终，楚清还是决定回家一趟，叶晨会陪她一起去。但不巧的是，就在临行的前几天，叶晨生病了，病的还挺严重，本来楚清说算了，她自己回去就行，但看她孤苦无依的样子，叶晨还是决定陪着她回去。

    叶晨拍了拍楚清的头，说道：“我们是好朋友嘛，再说，没有我谁半夜给你换枕巾？”自从收到那封信后，楚清每天晚上都会做恶梦，在睡梦中她会默默的流泪，将枕巾打湿。

    “讨厌！”楚清知道她是在调笑自己，挥起小拳头打了叶晨一下，满脸羞涩的红晕。

    车子朝郊区驶去，楚清的父亲楚毅虽然坐拥楚氏集团，家底很是丰厚，但生性好静，所以住在了月明山脚下的望月山庄。要到望月山庄，需要经过一个悬索桥，虽然开车的司机再三强调这座桥很安全，但山风吹过，晃动的桥身还是让楚清的小脸吓的苍白。

    经过了悬索桥，再走几里地，就来到了月明山脚下。

    司机将车稳稳的停下，打开车门说道：“二小姐，晨小姐，我们已经到了。”

    司机叫周段，是望月山庄的管家，这次专门开车去机场接她们过来的。周段大概有五十多岁，穿着一身得体的灰色中山装，脸上大大小小的十几道伤疤，看起来狰狞可怕，但接触过就知道，他的举止很和善得当，是个很好接近的人。周段是一个战场遗孤，在乱草堆中被楚清的爷爷看到了，当时周段年仅两三岁，脸上不知被谁划了好几道的口子，瘦骨嶙峋已经饿晕了，楚清的爷爷大生怜悯，再加上他虽然娶妻但久未有后，所以就抱了回去，本来是打算收为养子的，名字都取好了，就叫楚段，但没过几个月，楚清的奶奶就被诊出有孕，就把他的姓改回来了，叫周段（他的小衣服上有用血写的一个“周”字）。虽未同姓，但也被楚清的爷爷视为亲出，甚至还分到了不少楚氏集团的股份，他现在说是管家，但也不用操心什么杂事，也就是久未归家的楚清回来，引得他专门跑了一趟。

    看到周段下车给她们开车门，楚清连忙说道：“周伯，您太客气了，叫我清儿就行了。”周段在他们家的辈分很大，在这种传统家族，最注重孝悌伦理，如果爷爷在世，看到她被周段这么叫，自己少不了得受一顿责骂。

    周伯笑了笑，说道：“快点儿下来吧，你父亲怕要等急了。”

    “他……”楚清冷笑了一声，见周伯脸上有些不悦，才将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叶晨跟着楚清下了车，眼前是个大宅院，传统样式，两进的宅子，厚实的实木大门上本应该刷着大红的朱漆，但现在已经有些斑驳了，门上有墨色底子，填金的隶书匾额：望月山庄。叶晨听楚清说过，这是他们楚家祖上留下来的，因为地处太过偏僻，反而躲过了社会动荡，也免去了战火破坏，比较完好的保留了下来。

    周伯没有去开大门，而是打开了侧门，像楚清这样的小字辈是没有资格开大门迎接的，那样与礼不符。

    叶晨进门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棵两三抱的大枫树，现在正是枫叶红的时候，艳红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光，仿佛能滴出血来。穿过垂花门，就来到了后院，正中间种了棵石榴树，不是很粗壮，但虬龙斑斓的树皮显示它也有些年岁了，据楚清说这棵石榴树是她爷爷栽培的。院子的一角还种了棵葡萄树，搭的很好，枝蔓爬在木制的架子上，夏天的时候绝对是个乘凉的好地方。

    正房有五间，住着楚清的父亲楚毅和他第三任夫人钱琳，东厢房住着楚清的大哥楚沛和大嫂许芬，西厢房是卧病在床的大姐楚润，楚清被安排在了西厢房的耳房，她二哥楚漫也是常年在外，这次为了妹妹楚润的病情专程赶回来的，住在了东厢房的耳房，最小的妹妹楚沁在外面上着寄宿制的初中，请假回来后也住在了西厢房的耳房。周伯本来打算住在外院的，但楚毅坚决不同意，哪有父亲走了将把义兄赶出去的道理，周伯最后选中了正房的一间耳房，楚毅虽然有些不满，但实在拗不过他，只是将那件耳房收拾的尽量妥当。外院的倒座住着男佣赵喜和女佣兼厨娘王丽。

    PS：上一个任务很多读者都说结束的太仓促了，但也没办法，几个想好的情节最后都被我删了，那些情节不适合出现在一年级的学生中，《哈利·波特》有七部，我也打算写七个故事，所以……尽请期待吧。

    另外，感谢kyyis、时晨未道、素颜槿色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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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望月山庄（2）

﻿走进望月山庄后，叶晨忍不住东张西望的四处观察，虽然有些不礼貌，但也顾不得了，自己是学考古的，对历史方面的东西也很感兴趣，但这种原生态的古老建筑还真不多见，自己能在这里住上几天真是幸运啊。

    和获得了意外之喜的叶晨不一样，在听完周伯对现在家里情况介绍后的楚清则一脸的绝望，虽然那封家信上就有所提及，一路上周伯也在暗示楚润的情况不容乐观，但她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是父亲想让她回来故意夸大了姐姐的病情。但现在，父亲将在外工作求学的二哥楚漫和小妹楚沁都招了回来，有点儿见最后一面的意思啊！显然，大家对姐姐病情有着很大的担忧，姐姐先天的心脏不太好，从小就体弱多病，好在都挺过来了，长大后姐姐的身体强壮了不少，至少不用每日的卧床不起了，眼看着姐姐就要恢复正常人的体魄了，这次突然大病来袭，而且如山崩倒，恐怕……真的熬不过去了。

    见楚清魂不守舍的样子，周伯主动说道：“润儿自从得到消息后，一直盼着你回来，你先去看看她吧，等收拾好了再去见你父亲。”

    楚清含着泪点了点头，朝自己姐姐楚润的房间快步走去，而叶晨则在周伯的带领下先把行李放到旁边的耳房。这个耳房的不是很大，又被隔成了三个小房间，更显得有些狭小了，好在布置很精细雅致。耳房包括一个小客厅和左右两间卧室，本来是打算只准备一个房间的，但楚清在信中说自己要带一个朋友一起回去，虽然她在信中说过准备一个房间就可以了，但这种传统的家族很讲究待客之道的，不管用不用得上，总得把房间都准备好吧，不能让客人来了觉得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将行李放到小客厅里，叶晨到两个卧室走马观花的看了一眼，就出来了，在周伯的带领下来到西厢房。

    西厢房有三间房，一个客厅和两个卧室，和叶晨她们住的耳房格局差不多，但要大上很多，楚清的姐姐楚润住一间，另一间是闲置着的，本来说妹妹回来了正好可以住另一间，但楚润久卧病床，整个房间充满了病气，实在不适合让楚清居住。

    穿过客厅走进南面那间卧室，叶晨闻到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混合着药物的苦味和一种特殊的体臭，这是一种腐烂的味道，往往出现在久卧病床而行之将死的人身上，是一种深深的暮气，看来楚清的姐姐情况确实不太好。

    这是一件典型的古式女性闺房，靠窗的地方有一张案，上面摆着几本书，旁边还有个梳妆台，靠墙有四个立柜，用来放衣服被褥的，和案相对的墙边有一张雕花的大床，所有家具看上去都有些年岁了，桌上的几件文玩叶晨甚至能看出包浆来，让叶晨有一种错觉，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来到了一个柔潺女儿的闺阁，好在墙上贴的几张明星的海报，把叶晨又拉回到了现代。

    床上躺着一个清瘦的女人，大概二十五六岁，久病的煎熬让她的脸颊有些干瘪，但从眉宇间的模样，还是可以看出是个大美女的。

    她想必就是楚清的姐姐楚润了，叶晨心中想到。此时楚清正坐在一个小凳子上和床上的人低声聊天，见叶晨进来了，她站起来介绍道：“姐姐，这是我的好朋友叶晨，这次专门陪我回来的。”

    叶晨有些腼腆的打了声招呼，说道：“姐姐好。”

    楚润看着楚清满脸的笑容，心中大感欣慰，她知道，自己的这个妹妹心思太过敏感，遇事往往会钻牛角尖，又不善于和人相处，她一直担心自己走了楚清怎么办，现在看来自己多虑了，楚清不是那个动不动就趴到自己怀里大哭的小女孩了，她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自己的生活。

    叶晨也搬过来一个板凳，坐在楚清旁边陪楚润聊天，看到自己最疼爱的妹妹，楚润的精神还算不错，但毕竟是久病的身子，没聊多久，就可以明显看出楚润脸上的疲色。

    楚清拉着楚润的手说道：“姐姐好好休息吧，过会儿我再来。我刚刚回来，行李都没来得及打开呢，这次我请了好几天的假，可以一直陪姐姐直到病好了呢。”

    对于楚清的宽慰楚润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她的病没那么简单，绝不是几天就能好了的。

    又恋恋不舍的和楚润说了几句，楚清和叶晨才离开，回到为她们准备的那间耳房，两人把行李收拾了下，又打扫了下房间，两人来的时候已经两三点了，当她们收拾好房间后，已经快要天黑了。

    坐车，坐飞机，再坐车，折腾了一整天，叶晨感觉自己快要散架了，她躺在床上，动都不愿动了。睡惯了柔软的海绵床，这种比较硬的木板床让叶晨有些不习惯，再加上新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本来打算小憩一会儿，但硬是没有睡着。

    吱扭一声门响，楚清走了进来，叶晨好奇的问道：“怎么这么快啊？”

    楚清坐到床上，无精打采的说道：“没有，姐姐刚刚吃了药，现在睡下了。”说完还深深的叹了口气，谁都能看得出来，楚润确实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阶段了，她恐怕没多少时日了，虽然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但楚清还是无法接受现实。

    天彻底黑下来，大概在七点左右，周伯亲自来通知她们，要去正屋的吃晚饭，除了卧病的楚润外都要来，也算是为楚清她们接风。

    两人换了身衣服来到正屋的客厅后，看到已经有人在了，楚清小声在叶晨耳边说道：“那是我大哥楚沛和大嫂许芬。”

    说话间两人站了起来，楚沛对楚清她们说道：“妹妹回来啦。”

    楚清面无表情的说道：“是啊。”看来两兄妹的关系也很一般。

    随意客套了几句，楚清和叶晨也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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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望月山庄（3）

﻿楚沛大概二十八九岁，有一张方正的脸，脸上有些胡茬，看起来颇为和善老实，许芬应该比楚沛小几岁，并不是个绝色之人，但也很耐看，微微有些胖，今天她穿了一件宽松的衣服，也不大看得出身材。夫妻两人很恩爱，叶晨注意到，许芬站起来的时候楚沛还下意识的虚扶了她一下。

    很快，楚清的二哥楚漫和小妹楚沁也来了，楚漫穿着一身亮黄色的休闲西装，虽然不是那种小脸美男，但也很有型，一进来就和楚清热情的打招呼，但楚清还是一副冷淡的样子。楚沁则显得有些有气无力，后来听楚清说她出生有些艰难，未足月份，先天有些不足，但还算健康。

    虽然是兄弟姐妹，但互相的关系似乎并没有那么融洽，几声寒暄之后，居然冷场了，所有人都没有说话，也找不出话来说，叶晨在旁边坐着都尴尬死了。好在这时周伯进来了，没多久，楚清的父亲楚毅和钱琳也来了。

    楚毅有差不多五十岁，身量颇为高大壮硕，足有一米八以上，脸上有两道很深的法令纹，很是威严，在饭桌上也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钱琳很年轻，叶晨隐约记得楚清提到过，她好像刚过三十岁，很漂亮，是那种让人看到第一眼就感觉眼前一亮的惊艳，身材纤细瘦长，穿了件修身的浅蓝色呢子外套，是个衣服架子。

    人已经到齐了，就开始上菜了，虽然楚清很讨厌她的父亲，但父亲对女儿的爱还是无法割舍的，为了欢迎楚清回来，楚毅准备了一大桌子菜。楚清喜欢吃河鲜海鲜之类的，虽然不是很应季，但桌上还是摆了好几盘的螃蟹，田螺、鱼之类的东西。

    饭桌上有些沉闷，楚家现在还依守着食不语的习惯，特别是楚毅在场的时候，别说说话了，连筷子都要尽量避免和杯碟触碰，一次家庭聚宴居然让叶晨有一种冷寂的感觉。虽然只是小心翼翼的盯着眼前的菜来吃，但叶晨还注意到两个细节，桌上的螃蟹是每人一个的，但钱琳和许芬都没有吃，而且似乎是胃口不太好，楚清的大嫂许芬吃的很少。

    吃完饭后，楚清开始发送礼物了，她这么久没回来，回来了总得带点儿东西吧，给父亲、周伯这些父辈的礼物是养身的食品，对于他们这样的年纪来说，身体好就是最宝贵的，有意思的是，楚清给后母钱琳的礼物也是一份保健的药膳糕，似乎有一份讽刺的意味。

    送完礼物，各人回各自的房间，走进自己住的耳房，叶晨把自己扔到床上，长长的舒了口气，说道：“太压抑了，吃一顿饭跟上考场似的，紧张的不得了。”

    楚清坐在椅子上笑着说道：“现在知道我的难处了吧。”看叶晨一副快要崩溃的样子，楚清安慰着说道：“你也别太担心了，一般我们都是在自己屋里吃的，像这样在一起吃饭的机会也不多。”

    “还好，还好……”叶晨夸张的抚着自己的胸口。

    现在才八点多钟，楚清又去看她姐姐了，两姐妹聊天她也不好搀和进去，这里又看不了电视，叶晨从书桌下面的小柜子里找到了一个收音机，在那儿捣鼓起来，但也不知道怎么的，她知道的那几个音乐频道都有很重的杂音，听不清楚，最后，唯有一个新闻频道还算清晰，没办法，听会儿新闻吧，要不然她会无聊死的。

    当楚清回来的时候，收音机里正在播放一条通报“……据目击证人称，被警方通缉的**正向我市西南方向逃窜……”

    “西南方……”叶晨想了想，说道，“这不是我们这儿吗？”

    楚清调笑的问道：“怎么，你还怕这个？”她的语气很轻松，看来楚润的病情有所好转，至少没有恶化。

    “你不怕啊？”叶晨问道。

    楚清坐到床上，说道：“你不是本地人不知道，这是一个地方的小新闻频道，为了吸引眼球经常散布一些虚假信息，刚开始大家都还信，但慢慢的，再也没人把它说的当回事儿了。”

    “哦，这样啊。”叶晨点了点头。

    这里晚上的娱乐项目太缺乏了，叶晨和楚清随便聊了几句，挨到了九点多，也就去休息了。

    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叶晨快要睡着的时候，楚清转过身来小声说道：“你知道吗？我刚刚过去的时候姐姐的心情很好呢，见到我她一定很开心，她从小就宠我……”胡乱的说了一大堆，最后楚清坚定的说道：“姐姐一定会好起来的。”

    看到叶晨欲言又止的样子，楚清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是不是怕姐姐是回光返照，我是看过一些医书，这个还是知道一点儿的，姐姐今晚没有吃饭，只喝了碗鱼汤，但在鱼汤里我拌上不少米饭，还加了块腐乳佐食，姐姐都吃了，病和药都是摧残身体的，能吃下去病才会好，而且姐姐脸上并没有潮红，精神也没有特别的兴奋，这绝不是回光返照！”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楚清的语气特别的坚定。

    ……

    在梦中，楚清正在和已经完全恢复健康的楚润在草地上奔跑，突然，楚润说道：“妹妹，以后好好照顾自己。”说话间，她就渐渐消失了，楚清想抱住姐姐，但也只是扑了个空。

    “啊……”楚清惊醒了过来，迷迷糊糊的，她感觉身边的人在起身，于是开口问道：“晨，你去哪儿啊？”

    “哦，我去趟厕所。”叶晨说着，还拍了拍楚清的脑袋。

    刚才的梦境太过奇怪，扰的楚清无法完全入眠，一直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晨回来了，楚清才慢慢睡着了。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大概还不到七点，望月山庄的众人都起床了，本来叶晨在没事的时候是习惯睡懒觉的，但昨天晚上睡得太早，这时候她也随着日升醒了。

    稍微收拾了一下，楚清又去看自己的姐姐了，叶晨正在收拾床铺，就听到一声凄厉的尖叫，连忙朝外面跑去。

    循着声音叶晨来到了楚润的房间，楚清一脸呆滞的站着，床上，楚润脸色灰白，已然悄然花落了。更奇怪的是，楚润露在外面的右手小指最后一个指节被裁断了，红色的血如朵朵艳梅，撒在了白色的床铺上。

    PS：我发现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

    我一直认为，无限流小说是一种很自由，有着充分发散空间的文体，绝不只是杀戮和武力对抗，所以这个任务，我会写成一篇推理小说，而且偏向于本格派的推理小说。

    本格派是推理小说的一个流派，强调的是逻辑推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作者在揭开谜底之前必须提供所有用到的破案信息，当然，是否能让读者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叹，就要看作者的手段了。

    如果要选的话，我估计推理小说是最不适合连载的了，对细节和逻辑的要求作者对整个故事脉络都有清楚的认识，最好是全部写完，连贯上下将所有线索理顺才对。但我也不能说停上半个多月，把故事写完在上传，再加上自己水平有限，所以只能说努力向本格派推理小说那边靠。但即便如此，以前那种粗略的大纲是不行了，要推敲的地方太多，这个任务估计会太难写。

    另外，这个任务的背景是架空的，这个世界中，有电话，收音机这类电器，但电视尚未普遍，电脑手机更是没有，在这里做个说明。

    最后，感谢时晨未道、尐男孩儿、天空灬北极泪、FlyingWing、raoqi1994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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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望月山庄（4）

﻿楚润的死态并不好看，她的表情狰狞而恐怖，好像在临死前承受了很大的痛苦，双手钩成抓状，右手的伤口处红艳刺眼。

    看到这一幕，叶晨连忙拉起楚清的手往外走，说道：“楚清，走，我们先出去。”

    楚清僵直的站在那儿，任凭叶晨的拽拉一动不动，目光呆滞，灵魂似乎已经随着姐姐走了，叶晨走到楚清面前，挡住她的视线，用力的摇了摇她，说道：“楚清，你怎么了，说句话啊！”说话间叶晨已经带上哭腔了。

    楚清双眼无神的看着前方，喃喃的说道：“姐姐死了……”

    叶晨抹掉了眼角的泪，再次抓住楚清，语气坚定的说道：“走，我们先出去，先回房间。”这次，她不再理会楚清的对抗，硬是把她连拉带拽的拖回到了耳房。

    叶晨扶着楚清坐到床上，轻轻拍了拍她的脸，双眼滴泪，说道：“楚清，你别吓我啊……”

    过了好一会儿，楚清的双眼才有了些神采，她扑倒叶晨怀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叶晨抚着楚清的背，说道：“能哭出来就好，能哭出来就好，世事无常啊，这就是命……”

    也不知道是受的刺激太大了，还是哭累了，楚清在叶晨怀里昏睡过去了，把楚清安置好，叶晨出去看了看。这时，其余人听到楚清的那声尖叫都赶了过来，看到楚润这个样子，楚家的家主楚毅深深的叹了口气，虽然早知道楚润的身体恐怕挨不过几天了，但白发人送黑发人总是世上最苦最痛的事。

    见叶晨进来了，楚毅问道：“叶小姐，清儿怎么样了？”

    叶晨说道：“伯父叫我小晨就可以了，清儿哭了一场就昏睡过去了。”

    楚毅点了点头，说道：“这样也好，麻烦你多照顾清儿一下了，需要什么东西找王丽要就可以了。”

    “好的。”叶晨说道，“那我先出去了。”

    回到西厢房的耳房，叶晨看到楚清已经醒了，她倒了杯水，坐到床头，说道：“清，喝点儿水吧？”

    看到叶晨，楚清无神的双眼充满了哀伤，眼泪滴答滴答的又流了下来。

    叶晨把水放到床头的一个小柜子上，说道：“别这样了，清，这世间本来就是无常的。”

    楚清眼中的泪水如脱线的珍珠一般滴落，她哽咽的说道：“姐姐的病明明已经开始好转了，为什么会这样？”

    叶晨把楚清抱在怀里，也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只是喃喃的说道：“这世间本来就是无常的，这世间本来就是无常的……”

    楚润病逝所有人都有心理准备，但她的小指的指节被人截断这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了，更麻烦的是，这要怎么处理？

    客厅里，楚沛小心的问道：“父亲，妹妹莫名其妙被人截断了一个指节，我们要报案吗？”楚毅虽然看起来冷漠威严，但楚沛知道，别的先不论，但至少对于他们这些子女楚毅是很疼爱的，妹妹的病逝父亲虽然表面上没什么表示，但内心一定很痛苦。

    楚毅端坐着，表情依然肃然，但腰背已经没那么挺直了，女儿的死让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听到楚沛这么问，楚毅皱着眉头想了想，说道：“报案就不必了，这种没头没尾的事警察也不会怎么在意，我认识一个朋友，这种事找他来帮忙是最好不过的了。”

    楚沛点了点头，说道：“好的。”妹妹死前遭受了那么长时间的病痛折磨，他也实在不想看到死后的遗体还被人来回翻看检查，他知道父亲说的那个人是谁，能请他过来看一下最好不过了。

    楚润病了这么久，而且病的这么重，家里其实都有所准备了，楚沛给仅有的那几个亲戚打过电话后，就去帮周伯他们布置灵堂了。

    西厢房的耳房里，叶晨还在不断的安慰着楚清，楚清一直处于半昏迷的状态，稍微清醒一点儿就会抱着叶晨哭，哭泪了又重新陷入昏睡中去，就这么折腾了半天，到了中午，叶晨硬逼着她吃了点儿东西，看楚清沉沉的睡着了，她才走出房间。

    楚润的死给所有人带来的巨大的伤悲，空气中的气氛太过压抑了，叶晨有些喘不过气来了，她想出去走走，在垂花门那儿，叶晨碰到了楚清的大哥楚沛。

    看到这个陪自己妹妹回来的女孩，楚沛主动打招呼道：“小晨啊，我今天抓到了只野鸡，已经安排王丽炖着了，晚饭的时候你和小清吃了，也算补补身体，我看小清哭的都快脱形了。”

    “哦，好的，谢谢。”叶晨说道，“没想到楚沛哥还会打猎啊？”

    楚沛说道：“只不过是随便玩玩罢了，说不上有多专业。”

    楚家有着浓厚的传统观念，还认为经商不是正道，但也知道这个社会没钱是不行的，楚清的爷爷目光独到，早年间就做了好几项投资，并聘用了一些经理掌舵，这种只做幕后董事当然无法将公司的规模快速扩大，但要做到守成还是可以的，这样一来，作为长子的楚沛就有了很多空闲时间，在这个偏僻的山间别墅住着，山里的林子中有很多动物，他会做些陷阱来捕猎，也算是他的一个兴趣爱好吧。

    出去外面转了一圈，心情放松了很多后，叶晨就回来了，看到楚清已经醒了，她坐到床头，问道：“清，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楚清微微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我已经好多了。”

    叶晨有些不安，楚清那种淡然的表情给人一种会发生很不好的事情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说，楚清的精神已经恢复了，叶晨也不好把她硬圈在屋里。在叶晨的陪护下，楚清来到了匆匆布置的灵堂，看到静闭双眼的楚润，她的眼泪又流下来了。

    似乎想找个话题，看到王丽从旁边走过，叶晨开口问道：“你是要去干嘛啊？”

    王丽说道：“夫人的衣服脏了，沾了血渍，我拿去洗洗。”

    “哦，这样啊。”叶晨点了点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感觉楚清身子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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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望月山庄（5）

﻿第二天一大早叶晨就醒了，看了看还有些黑的天，她正打算再睡一会儿，扭头一看，楚清已经穿好衣服了，看样子是要出去。

    叶晨揉了揉眼睛，说道：“清，你要去哪儿啊？”

    楚清是背对着叶晨的，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她吓了一跳，抚了抚胸口，缓过神来后说道：“我睡不着，想出去走走，昨天你也折腾了一晚了，再睡会儿吧。”

    因为有楚毅这样的长辈，楚润的丧事也不好办得太大，布置了个简单的灵堂后，楚清跪坐在长明灯前守夜，但昨天她受的刺激太大了，十一二点的时候就有些坚持不住了，比楚润小的除了楚清就是楚沁了，但楚沁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什么都不懂，再加上钱琳担心楚沁被吓到，一整天都把她拘在屋里。

    最后，还是楚清的二哥楚漫说道：“已经守过了十二点，也算守过了一天，后半夜还是我来吧。”

    叶晨虽然和楚清很亲密，但她又不是楚家的亲戚，上了一炷香后，她也不好一直在灵堂待着，只能在耳房等着，楚清没回来她又睡不着，硬是挨到了一点儿多楚清才回来。叶晨迷迷糊糊刚睡着，一阵电闪雷鸣又把她惊醒了，这个时节不应该出现雷阵雨的啊，她也没有细想，用被子蒙住头继续睡觉，但总归一晚上睡不踏实。

    见楚清的表情平静，并没什么异样，叶晨说道：“那好吧，我再睡会儿，不过现在早上会很冷的，昨天又刚刚下了雨，你多穿件衣服吧。”

    “知道了，怎么跟个老妈子似的。”话虽这么说，楚清还是额外的穿了件外套。

    ……

    许芬最近喜欢上了清晨散步，望月山庄的东边是片小竹林，最初是人工栽培的，现在已经颇成规模了，再往后就是原始山林了，大的动物没有，但经常可以看到野鸡野兔什么的，她丈夫楚沛有时候会抓到一些。

    想起自己的丈夫，许芬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个幸福的笑容，本来每天的散步都有老公陪着，但昨天楚润病逝，楚沛忙了一整天，看他还在熟睡，许芬也不想把他吵醒，就自己出来了。

    走了一会儿，许芬看到远处有个人影，仔细一看，原来是钱琳。楚毅的第一任夫人生下了楚沛和楚漫，但没享几年福就病逝了，第二位夫人是楚润和楚清的母亲，许芬没见过，但据说是个病美人，楚润和楚清的身体都不算好，特别是楚润，更是……，第三位就是这个钱琳了，她生下了楚沁时好像才二十刚出头。虽然觉得有些不好，对于自己的这个公公，许芬也不好多说什么。

    钱琳不算是个勤快的人，也没听说她有早起的习惯，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许芬刚想过去打声招呼，又一道人影出现了。

    怎么是她？许芬心中惊呼，见两人似乎在密谈什么，她出去也不是，转身就走又怕被发现了，还被认为是在偷窥，索性躲在竹丛中，等她们聊完再走。

    两人聊了一会儿，就开始争吵了，不过她们一直控制着声音的大小，所以许芬还是听不清楚，渐渐的，两人出现了推搡。突然，许芬双目瞪圆，似乎看到了极其恐怖的一幕，她刚想喊出声来，就觉得自己喉头一痛，一根细索紧紧的扣住了自己的咽喉，她剧烈的挣扎着，却无法挣开，几分钟后，就瘫软在地，魂去魄散了。

    ……

    叶晨坐在床上，背后靠了个靠枕，正在看一本杂志，见楚清回来了，问道：“怎么这么快啊？”楚清出去也就才半个小时不到，她以为要好久呢。

    楚清把外套一脱，钻到了被窝里，说道：“你说的对，外面冻死了，我还是回来补个觉吧。”和叶晨随意的聊了一会儿，她居然真的睡着了。

    叶晨继续看杂志，没过多久，外面一阵喧哗吵闹，好像是出事了。叶晨连忙起床穿衣，楚清也披了件衣服，两人快步往外走去，但刚刚出门就被楚漫给堵回来了。

    经常一副玩世不恭笑脸的楚漫现在一脸的严肃，他说道：“出事了，你们两个小丫头就别添乱了，在屋里好好待着。”说完就把门给关上了。

    楚清完全没想到自己眼中这个只会玩乐，不成器的二哥也有这么严肃的一面，一下子被镇住了，乖乖的回房间去了。

    后来她们才知道，早上帮佣赵喜在望月山庄的外面树林里发现了钱琳的尸体，他赶忙回来叫人，众人过去后，在不远处，又发现了许芬的尸体。

    连出了两条人命，不报警是不行的了，楚毅亲自朝警察局打电话，结果总是打不出去。

    “怎么样了？”楚毅坐在正屋的太师椅上，沉声问道。

    刚刚去外面查看了一番的楚沛说道：“电话线被人剪断了。”

    楚漫观察着每个人，父亲依然沉静，看不出喜怒哀乐，但大哥楚沛的脸色就很难看了，看他紧握的双拳，似乎在努力压制自己内心的愤怒，周伯坐在旁边，时不时看父亲一眼，显得颇为不安。

    “断了？”楚毅重复道，他转身对周伯说道，“你开车去报警，要尽快！”

    周伯答应了一声：“好的。”转身就离开了。

    等周伯出去后，楚毅有些疲倦的说道：“先把钱琳和许芬的……遗体抬到屋里吧，这么风吹日晒的也不是个办法。”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已经让他有些身心俱疲了，毕竟他的年纪也不小了。

    楚沛和楚漫答应了一声就出去了，走出房门的时候，楚漫回头看了一眼，见父亲以手扶额，脸色愁苦。

    父亲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楚漫心中思索着。

    一个多小时后，周伯开车回来了，他脸色阴沉的对楚毅说道：“外出的那个铁索桥昨天晚上遭到了雷击，桥面着火了。”这种古老样式的铁索桥承重有限，所以上面铺的不是铁板，而是木板，虽说是木板，但也足够结实，平时跑辆汽车是没什么问题的，只不过木板受到日晒雨淋容易腐蚀，所以每隔一段时间需要换一次，除此外，木板最怕的还是火，这次铁索桥遭到雷击，一大段的木板已经被烧焦，无法通行了。

    楚沛和楚漫忙完回来，正好听到了周伯的这句话，楚漫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我们被困死在这儿了？”

    楚毅摇了摇头，说道：“不至于，每隔十天有人往这里送一些日用补给，他们看到桥面毁了自然会找人修缮的，两天前他们刚来过一趟，这几天你们都注意下，钱琳和许芬很可能是遇到了逃窜到这里的通缉犯，要注意警戒。”

    听完父亲的这句话，楚漫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转头看向楚沛，大哥全身颤抖，脸色苍白，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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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望月山庄（6）

﻿深秋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子撒在地上，一道道光柱中，细小的灰尘散漫，有种特别的美感。但于这种温暖情景有别的是，正屋里的气氛有些紧张。

    “有什么问题吗？”看两人都不动，只是愣愣的看着自己，楚毅沉声问道。

    楚沛刚想说什么，却被楚漫给拉住了，说道：“没有，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先出去了。”说完，拉着楚沛就往外面走。

    楚沛显然心里有事，站在那儿就是不走，但也不说话，最后还是楚漫强拽着他走了出去。

    两人走出了正屋，楚漫低声说道：“大哥，父亲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说了一半，楚漫就说不下去了，通过抓着楚沛肩膀的手，楚漫感觉到他全身都在颤抖。

    听到楚漫这么说，楚沛的脸色更显苍白了，他说道：“可是许芬她……”声音沙哑无力，仿佛一个久卧病床的人。

    一句话没说完，楚漫就截住了话头，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先不说这个，我们哥俩儿去喝酒。”

    说着，就拉着楚沛去了自己的屋里，吩咐王丽准备了几个小菜，看了两瓶白酒，对饮起来，楚沛想说什么，但都被楚漫用话给堵上了，只是劝酒。楚沛本身不怎么喝酒的，酒量也一般，但心中有事，有了借酒消愁的意思，两瓶白酒大半都是他喝的。酒瓶见底后，楚沛已经彻底昏睡过去了，楚漫看着烂醉如泥的大哥，叹了口气，把他扶到自己的床上，盖上被子。楚漫的脸色也很难看，父亲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但自己的大哥就要受到这种委屈吗？何况……

    昨天替楚清守灵守了半夜，刚刚睡着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折腾到现在，又喝了这么多的酒，楚漫的身体真有点儿顶不住了，他扶着墙走到门外，吹了会儿风，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他需要想个办法处理。父亲已经出手了，那么只能顺着他的思路往下走了。钱琳和许芬不可能莫名其妙的就死了，一定得有人作案，作案的人……突然，楚漫想到了一个人——陪着楚清回来的她的好朋友叶晨，她和楚家没有任何瓜葛，身份挺合适的，听楚清说她也就只是个普通的学生，条件背景也不错，对，就她了！

    楚漫站起身来，心情有些激动，如果顺利的话确实能免除楚家的一番波折，只不过还需要谋划一番，他朝妹妹楚清的房间走去。

    自从早上被楚漫堵住，楚清和叶晨就听话的躲在屋里，不去添乱，这时候楚漫进来，才将外面的情况大概介绍了一下。钱琳和许芬都死了，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是谋杀的，钱琳是被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砸中脑袋致死的，死相颇为凄惨，通过伤痕很容易看出凶手砸了不止一下，而作为凶器的石头就被随手扔在了旁边，至于许芬，她是被勒毙的，看伤口用的应该是细铁丝之类的东西，当然，电话线被剪断和铁索桥遭雷击的事也说了。

    介绍完外面的情况，楚漫喝了口水，说道：“对了，你们今天早上没有出去吧？”

    屋里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本来还算和缓的气氛突然紧张了起来，楚漫的这句话似乎另有所指，一阵沉默之后，楚清主动说道：“今天早上我出去了一趟，想散散心，但外面太冷了，刚走出院子我就又回来了。”

    楚漫没想到楚清会这么回答，想了一会儿，他才点了点头，说道：“也就是说今天早上有段时间你们是分开的？”楚漫说的很慢，似乎在一字一词的斟酌。

    “哦。”虽然不太明白楚漫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但楚清已经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一丝恶意，她语气坚定的答道，“是的。”

    被楚清呛了一句的楚漫很意外，而叶晨则在心里微哂，楚漫的这句话可有意思了，怎么着，打算把自己推出去？

    又和楚清、叶晨聊了几句，楚漫就走了，自己已经想好了方法，但还需要和父亲商量一下。

    PS：有一个关键情节一直没有想好，今天就这样了，抱歉，缺的这周会补上的。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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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望月山庄（7）

﻿楚漫刚刚走进正屋，就听到书房里，父亲楚毅和大哥楚沛吵了起来，楚漫愣了一下，但很快退了出来，这种事自己还是别搀和进去了。左右看了看，自己也没地方去，索性找了周伯要了车钥匙，发动起那辆黑色轿车，打算出去兜兜风。

    楚漫开着车在乡间的小路上随意乱逛着，泥泞的小路溅出的泥点飞落到车上，不一会儿被洗的干干净净的车就挂上了一堆泥，楚漫也没在意，脑海中回想起刚才他听到的父兄的吵架，不由的微微一笑，没想到素来以孝顺懦弱著称的大哥也有情绪失控，对着父亲大喊的时候。父亲这次做的确实有些过分，也不怪大哥这么生气。

    楚漫无意识的开车游荡，来到了铁索桥的旁边，看到前面没路了，楚漫停下车来，看了看周围，自己怎么跑这儿来了？但既然来了，索性看看吧。

    铁索桥的中段，略靠近望月山庄这边的木板足有十几米都是焦黑一片了，楚漫站在桥边，看着铁索桥，点着了一根烟，果然如此，自己并没有猜错。

    楚漫找了块石头坐下，没想到自己这次回来还遇到了这么一档子事。他知道自己在兄妹之间的名声不怎么样，说自己是放荡花心的败家子，自己带了家族一大笔钱出去，几年时间败了个一干二净。

    公司破产了，外界都在传是因为自己欠下了巨额赌债，但实际上更加不堪，公司是因为经营不善倒闭的。楚漫承认，这和自己的决策有很大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他遭到了算计，绝佳的投资环境让他兴奋的失去了谨慎，最终被骗了个一干二净。楚漫也不想这样啊，但再怎么自责也没什么办法了，真要说的话，他也确实是因为赌把公司输掉了，但如果不博一下，怎么将楚氏集团发扬光大？现在形势变了，还按以前的方法故步自封，楚氏集团迟早会被淘汰的，还不如趁现在经营状况不错的时候勇敢迈出一步来。可惜的是，这一步楚漫迈错了方向，当初他为了获得父亲的支持，将未来的蓝图描绘的那么美好，但现在，他失败了，让楚氏集团的资本缩水了至少十分之一，这对于利润薄弱的家族企业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损失了，按照现在的节奏，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恢复过来。

    想到自己当初以为自己窥到一个绝佳的投资机会而兴奋的一夜一夜睡不着，想到自己面对父兄时的侃侃而谈，想到公司初现困局时自己的担忧，想到公司陷入困境后那些“好朋友”的落井下石，想到向父亲报告失败时的难堪……楚漫将快要燃尽的香烟扔到了地上，用脚狠狠的踩灭，脸色的表情狰狞而痛苦。那场失败是自诩聪慧的楚漫一生的耻辱，为此他甚至不惜对外界说公司的破产是因为自己的滥赌，楚漫发誓，他一定要把属于自己的那份财富给夺回来，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

    现在自己最需要的是一笔资金，一笔可以让自己重新开盘的资金，在给自己一个机会，他一定会翻盘的。只不过在遭遇了这么大的失败后，父亲恐怕会让他在望月山庄住一段时间了，或者说拘禁一段时间，这算是楚家的传统了，让犯错的族人在乡间隐居一段时间，既是一种处罚，也可以让他冷静一下头脑，反省一下错误。但现在楚漫等不了了，这段时间经济形势十分有利，但持续时间不会太长，最多也就半年左右，他要是真的在望月山庄待上几个月，那之前犯下的错误就真的无法弥补了，那份不甘和耻辱必将伴随他一辈子。

    我要出去，而且要带一大笔资金出去，楚漫站起来来回踱步，他第一次对父亲的权威产生了强烈的厌恶。

    要是自己现在就能继承楚氏集团就好了，楚漫脑子里闪现出这么一个念头，但紧接着，这个念头就让他浑身颤栗起来，恐惧笼罩在他的心头，楚漫无法相信自己生出了这种想法，是因为接连发生的事勾起了他内心的邪恶吗？也是，眼看着一条条生命就这么逝去，给他的刺激已经够大的了。更让他难以相信的是，自己清楚的感受到，内心除了恐惧外，还有一丝丝的兴奋。

    ……

    楚漫回到望月山庄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在院子里，他看到周伯正在浇花。人老了也许就喜欢找些闲情逸事来做，这次楚漫回来发现周伯多了个爱好——养花。养的也不是什么名贵花种，不过是普通的月季、秋菊之类的，要不是亲眼看到，楚漫实在难以相信周伯这样坚毅的男人会细嗅花香。

    楚漫走到周伯面前，打了声招呼后小声问道：“父亲和大哥怎么样了？”

    楚沛和他父亲吵架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回避其他人，楚漫知道并不奇怪，当他提出想出去散散心的时候周伯就猜到了，他叹了口气，放下花洒说道：“他们父子俩吵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屋了，现在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哦。”楚漫说道，“这样也好，两个都不是可以被劝得动的人，特别是大哥，他冷静下来就会明白父亲的苦心了。”

    “苦心？”周伯微微哂笑，将拿起的花剪又放了下来，说道，“老爷……唉。”周伯口里的老爷指的是楚毅的父亲，也就是楚沛楚漫的爷爷，当初老爷这么做的时候周伯就劝过，但当时楚家已经三代独子单传了，繁衍子嗣成了老爷最看重的事，自己劝是劝不回来的。

    对于那个楚漫也有所耳闻，但毕竟是长辈的事，他也不好多说，陪着周伯把墙角花盆里的花都浇了一遍，楚漫回到了屋里。

    九点多，听完收音机里播放的京戏，周伯将最后一口点心吃完，上了年纪就是这样，每顿饭都吃不了多少，睡前就需要吃点儿点心了。

    周伯刚要起身上床睡觉，突然感觉胃里火辣辣的痛，他还没来得及呼救，就瘫坐在了椅子上，七窍流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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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望月山庄（8）

﻿就在周伯消无声息的食毒而死的时候，还有几个屋子的灯还亮着。

    之前一直在城里生活，依然没有习惯望月山庄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节奏的叶晨和楚清刚刚吃完晚饭。晚饭很简单，一盘清蒸鱼和一碟冬笋炒腊肉，一碗鸡蛋汤，外加两个小馒头，不管是为了身材还是本性就如此，两个女生的饭量确实不大，特别是对于容易长肉的晚餐而言，这已经算很丰富的了。

    桌子上那盘鱼已经被吃完了，楚清小口的喝着鸡蛋汤，时不时从碟子里夹块冬笋，边吃边说道：“这个冬笋确实很好吃。”

    “这是我亲自采来的，当然好吃了。”叶晨毫不谦虚的将这个功劳揽在自己身上，看着所剩无几的冬笋和几乎没人理睬的腊肉，说道：“清，你也吃点儿腊肉啊，别只吃菜，要注意营养均衡。”

    楚清用一种“你在算计我”的眼神看着叶晨，说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吃？“

    叶晨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我不是在减肥嘛！”对于腊肉这种高热量的东西，叶晨在吃了一片后就明白，自己不能再吃了。

    “你在减肥，我就像吃成一个胖子吗？”楚清不满的说道。

    叶晨打了个哈哈，说道：“也不是这个意思啦。”

    两人就在斗嘴中将晚饭吃完了，收拾一番后，躺在床上，叶晨对楚清说道：“明天你也和我一起出去玩吧，那片小竹林真的挺有意思的，不但有冬笋，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植物，我还看到了几只小松鼠呢！”

    听到自己好朋友的建议，楚清并没有任何的兴奋，她叹了口气说道：“能有多有意思，我现在只想静静的待着，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一时的气愤让楚清做出了那么一件事，但随后而来的冷静又让她充满了恍然和倦怠，她现在不知道自己以后到底应该怎么做，而自己又将面对什么。今天下午，当叶晨提出出去散散心的时候，她拒绝了，一整天都在房间里坐着，仿佛自己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监牢。

    “别这样。”看着楚清毫无生气的样子，叶晨说道，“你是个年轻充满活力的女生，别一直把自己蒙在屋里，多出去走走……”

    楚清摆了摆手，阻断了叶晨的话，她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的说道：“晨，是不是你……”

    看着楚清眼神中的不安和胆颤，叶晨坚定的说道：“清，别想那么多了，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叶晨打断了楚清的话，她转过头来，看着楚清那仿佛受惊小鹿一般的眼睛，说道，“没有什么可是的，我们不用去考虑那些。”

    似乎被叶晨严肃的表情给骇住了，楚清呆愣住了，她扑倒叶晨怀里，说道：“可是我好害怕，我怕……我会被抓起来。”

    叶晨抚了抚楚清的背，安慰着说道：“别担心，事情没那么糟糕，我们有时间来处理。”

    轻抚着安慰了好久，楚清才从恐惧和无助中缓了过来，她抬起头来，看着叶晨衣服上的泪痕，说道：“抱歉，把你的衣服弄脏了。”

    叶晨故意装作老成的拍了拍她的头，说道：“我这次陪你过来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讨厌，我又不是你的晚辈，干嘛拍我的头啊！”

    “不是晚辈为什么刚才哭的好像个小孩一样。”

    “讨厌，你越来越讨厌了。”

    ……

    午夜时分，叶晨看了眼陷入沉睡中的楚清，悄悄的起身了。

    没过多久，叶晨就回来了，似乎遇到了什么喜事，她的脸上洋溢着别样的笑容。

    当清晨的阳光刺破黑暗时，叶晨和楚清又是被一声尖叫唤醒的，两人赶忙穿好衣服，刚刚出门，她们看到楚漫朝正屋跑去，两人跟在楚漫身后，来到了书房。

    书房里除了书架和案桌外，还有张小床，这几天楚清的父亲楚毅就住在了书房，此时这个家族的族长倒在了血泊中，一根竹制的弩箭穿透了他的脖颈，他摊在地上，无法瞑目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充满了对生命的留恋。

    看到这一幕，楚漫猛地回头，死死的盯着跑过来的楚清和叶晨。在楚漫甚至称得上阴狠的目光注视下，楚清下意识的退了一步，勉强扯了扯嘴角，问道：“哥，你怎么这么看我？”

    楚漫露出了一个阴笑，说道：“你，带来了不祥。”说完，转头就走了。

    不祥？楚清好像明白了什么，她全身无力，双腿似乎已经支撑不住身体了，站在旁边的叶晨扶了她一下，才让她没有跌倒。

    楚清的脸色变得惨白，她看着叶晨，用一种哀求的语气说道：“晨，你帮我去看看到底出什么事了。”

    叶晨点了点头，往前走几步朝屋里看了眼，回到楚清身边，语气颤抖的说道：“伯父……伯父死了。”

    “爸爸……”小声惊呼了一声，楚清的双眼蓄满了眼泪，她看着叶晨说道，“难道我真的带来了不祥？”

    “别说这些傻话。”叶晨安慰道，“你要不要……要不要看一眼。”

    叶晨的这句话似乎把楚清吓到了，她挣扎着后退了几步，说道：“不，不用了，我们还是出去吧，对，出去。”

    叶晨看着楚清，缓缓的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我们先出去。”

    等她们走出正屋，正好看到她们的厨娘王丽对着楚漫说道：“不，我绝不再在这儿了，这个月的工钱我不要了。”她的语气尖锐刺耳，显然处于极度的惊恐中，说着，她就朝外面跑去。

    王丽刚刚踏出垂花门，一声破空声，一根弩箭飞来，插到了王丽的胸口，她啊的一声倒地不起，但还没有死透，只是挣扎着想往外爬，但只爬了几米，就再也没力气了，灵魂已经随着肉体的死亡消散了，只留下了一具尸体和几米长的血迹。

    楚漫就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幕，脸上阴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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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望月山庄（9）

﻿看到眼前这一幕，楚漫的脸上阴晴不定，这是一个机会，但自己到底要不要这么做呢？

    犹豫了没一会儿，楚漫狠狠的跺了下脚，朝周伯的房间快步走去，父亲死了，这个庄园的秩序已近崩塌，但还不够，只要拥有巨大威望的周伯还在，这里就不会彻底陷入混乱。

    周伯的房间并没有上锁，只是用插销插上了而已，楚漫用力踹了一脚，就把插销崩开了。

    毒死的？看到躺在地上的周伯，楚漫还有些奇怪，但很快，他就想到了到底怎么回事，是啊，当然应该是被毒死的。

    楚漫打量着整个案发现场，他奇怪的发现，周伯的左手小指的最后一个指节被截断了，而且显然是死后过了一会儿才被截断的，并没有出太多的血。

    楚润是这样，周伯也是这样，这是什么意思？突然，楚漫似乎想到了什么，他转身跑了出去，来到了父亲的书房，果然，父亲左手小指的指节也被截断了，刚才他太过惊讶，再加上父亲脖颈处喷射出的大量血，他没有发现。楚漫的脸上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他来到正屋的一个房间，那里停放着后母钱琳和大嫂许芬的尸体，他掀开白布单查看了一下，果然，她们的小指指节也被截断了，只不过不是左手，而是右手。

    楚漫站在那儿想了一会儿，实在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不通就算了，就像他说的，楚清的到来为这个庄园带来的不祥，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个不祥继续发扬下去。

    楚漫来到大哥楚沛的房门前，敲了敲门，但没人回应，他冷笑了一声，用力一推，将门推开了。

    此时的楚沛正瘫坐在地上，周围大大小小的放着很多酒瓶，他手里还拎着一瓶，听到门响，楚沛抬起头来，用惺忪的醉眼看着楚漫，说道：“你……你来干什么？”说着，还又往嘴里灌了口酒。

    楚漫厌恶的皱了皱眉，说道：“父亲死了。”

    “父亲死了？”楚沛无意识的重复道，“父亲死了……”

    “哈哈哈……”他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畅快的笑声中饱含着悲痛和释然，“死的好啊！”

    楚漫依旧紧锁眉头，说道：“我怀疑是你杀了父亲。”

    楚沛笑了足有一分多钟，才收敛了下来，挑了挑眉问道：“为什么这么说？”此时楚沛虽然还处于沉醉当中，但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甚至说在酒精的刺激下他的头脑更加灵活了。

    楚漫面无表情的说道：“父亲是被竹制的弩箭射死的，这东西不是只有你这儿有吗？”楚沛有时候会去竹林和山林里打猎，会自制一些弩箭和陷阱，而其中用到的坚韧细钢丝只有他这儿才有，平时也没有人会准备这种东西。

    听到楚漫的质问，楚沛愣了一下，等他消化完这句话中蕴含的意味后，狰狞的看着自己的弟弟，说道：“对，就是我干的，那有怎么样？”

    楚漫愣了一下，盘腿坐在楚沛面前，叹了口气说道：“是啊，那又能怎么样。”说着，从地上随手拎起一瓶酒，往嘴里灌了一口，“现在就看周伯到底想怎么处理了。”

    听到楚漫的话，楚沛明显松了口气，他将全身绷紧的神经彻底放松了下来，周伯在就好，只要他在就还好。

    借着眼角余光看到楚沛这个样子，楚漫心中冷冷一笑，猛地挥起酒瓶朝楚沛头上砸了下去，猝不及防的楚沛惨叫一声，根本无力招架。

    几分钟后，楚漫喘着粗气看着已经变为尸体的楚沛，又掂量了下手中的酒瓶，嘴角勾出一个微笑，自语道：“不愧为高档酒，就是结实。”

    把楚沛给处理掉了，楚漫坐下来歇了会儿，转身朝西厢房的耳房，也就是楚清的房间走去。

    听到拍门声，楚清打开房门后，看到二哥楚漫站在门前，一身浅蓝色西装上溅的大片的血迹，惊呼道：“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楚漫邪魅的笑了笑，说道：“妹妹，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说完，突然扑了上去，双手死死的掐住楚清的脖子，脸上再没有了那种轻浮和纨绔，而是充满了恶毒和贪婪。

    楚清剧烈的挣扎着，拼尽全力抠挖着死死掐着自己脖子的铁手，但男女之间天然的力气差距让她的挣扎没有起到丝毫作用。就在楚清因为缺氧而感觉有些眩晕的时候，看到叶晨回来了，她想喊救命，但却发不出声来。

    但叶晨已经看到了，她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把水果刀，直接朝楚漫的后心扎了下去。

    ……

    “然后你就带着我逃了出去，在山林里躲了几天，才被搜救队找到了。”楚清叹了口气，说道，两个柔弱的女孩躲在山林里，她又发起了高烧，只能靠叶晨采来的一些野果勉强活了下来，但没想到，就算最后获救了，在极度恐惧和高烧之下，她留下了病根，大大伤了元气，没过几个月就患上了恶性肺癌，到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了。

    看着躺在床上，脸色极度苍白的楚清，叶晨赶忙说道：“想这些干嘛，一年前的事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养病。”

    楚清苦笑了一声，说道：“养病，这病靠养就能好的了吗？”说着，剧烈的咳嗽起来。

    叶晨赶忙拧开了瓶水，递到楚清嘴边，让她喝了口水，才说道：“你说想来这儿看看，我是实在拗不过你才答应的，答应也是为了让你能心情好点儿，不是让你说这些丧气话的。”

    楚清摇了摇头，说道：“我现在还是不敢相信，大哥把父亲给杀了，而二哥把所有人的给杀了还要杀我，我还没见他们最后一面……”说着，楚清眼中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叶晨抓住楚清的手，愧疚的说道：“对不起。”

    楚清摇了摇头，说道：“这不怪你，那时候这么处理是最好的了。”躲在山林里的那几天叶晨偷偷回来过一趟，发现楚清的妹妹楚沁和男佣赵喜都死了，看样子是被什么东西砸死的。这么恶劣的案件绝对会引起轰动的，很可能会牵连到楚清，叶晨一狠心，直接放了把火将这里烧了，并且坚持让楚清说是他们遭了贼，两个女孩找了个机会逃了，至于山庄为什么会这样她们也不知道。

    “你看，我们又在说这些伤心事，别哭了。”叶晨强笑了一声，拿出手帕来给楚清擦了擦泪，说道，“医生说了，你这样对身体不好。”

    “对身体不好？对身体好我又能活多久啊。”楚清抬起头，看着照原样子修缮一新的望月山庄，说道，“我死了你就把我埋到院子里吧，我相信他们的灵魂就在这里，正等着我回来呢。”重新修缮的时候她就有这个打算了，专门在院子里砌了一个墓地。

    楚清看着自己的好朋友说道：“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我也没什么东西，就把这个留个你做个念想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个信封，递给了叶晨，长时间的卧病让楚清的手苍白的有些透明。

    叶晨抓住楚清的手，把信封塞到她怀里，说道：“别这么说，你会好起来的，被这么说……”听到自己的好朋友这是要交代后事了，叶晨的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

    楚清用手抹掉了叶晨眼角的泪水，笑着说道：“还让我别哭，你怎么又哭了，乖，听话，拿着这个，我没什么牵挂了，心情反而能放松不少，这样对病情更好。”

    在楚清坚定的目光注视下，叶晨接过了信封，放到了床头，说道：“好，我听你的，这个暂时放到我这里，但你要答应我，必须好好养病，咱们不是说要去海边玩吗，等你身体好了，咱们就去……”

    听着叶晨对未来的畅想，楚清感觉脑子一片眩晕，她眼前浮现出一个场景，一个年轻的妇人，带着两个只有五六岁的小女孩，在海边嬉戏，小女孩在沙滩上垒城堡，拾贝壳，妇人娇美的脸上虽然带着病容，但看着女孩们快乐的玩耍，忍不住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海水、沙滩……这些都慢慢在消散，最后，整个世界只剩下了那个柔美的少妇，她朝自己看过来，轻轻的呼唤道：“清儿……”

    楚清双眼直勾勾的望着远方，喃喃说道：“妈妈……”她感觉自己全身轻飘飘的，飞了起来，飞到了妈妈身边。

    叶晨看着楚清慢慢的闭上了眼，心中一阵绞痛，她把楚清的手握在怀里，无声的哭泣着……

    哭了好一会儿，叶晨才稍微缓了缓心中的悲痛，她为楚清换了身漂亮的衣服，抱着她走进了院子里的墓穴，将她安放在棺木中，看着好像睡美人一般的女孩，叶晨呆愣了半天，才将棺木合上，走了出去。

    山庄外停靠着一辆黑色的车子，叶晨坐到了车里，就在这时，她从后视镜上看到一个穿着穿着纯白的带暗纹的衬衣和修身的水洗牛仔裤的女孩站在院子里，朝自己挥手告别。看着女孩的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叶晨的泪又留了下来，她咬着嘴唇，发动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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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望月山庄（10）致郁，慎读

﻿汽车走到已经修好了的铁索桥上时，叶晨停了下来，将那个信封拿了出来，撕开信封，里面是份文件：楚清将楚氏集团的所有股份遗赠给了好友叶晨，下面是她的签名和公证处的章，叶晨看完这份文件，表情似哭似笑，说道：“这个傻孩子……”

    叶晨随手拿了瓶水，放到嘴边时才意识到这是刚才她喂给楚清的那瓶，叶晨叹了口气，将水扔到了桥下，看着它随着河水飘逝。

    望月山庄，楚清的魂魄随意的飘荡着，回忆着自己过往的岁月，也许是因为已经死了，她可以用一种更加客观冷静的角度看待记忆中的场景。楚清突然想到，在叶晨照顾自己的几个月，她从没有和自己共饮过一瓶水，同喝过一碗粥。

    记忆如倒带般流转，楚漫想要掐死自己时，是叶晨及时回来救了自己，那时，她手里拿了把水果刀，而且，刀上沾有血迹！

    在望月山庄住的那几天，自己睡的很沉，醒后还有一种昏昏沉沉，四肢无力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像是服用了安眠药后的感觉。

    第一个晚上，叶晨说要去上厕所，但过了好久她才回来……

    一幕幕回忆的片段在楚漫脑中回闪，不行，我要去问问叶晨到底怎么回事，想到这里，她朝外面飘去。

    就在她快要离开院子时，狠狠的撞到了一个无形的屏障上，楚清仔细查看了一番，原来十枚断指被埋在了望月山庄周围，十个死者都是含冤而死，十枚断指蕴含了他们的滔天恨意，构成了一个十指锁魂法阵，将楚清的魂魄死死的锁在了这里。

    楚清全明白了，她仰天发出一声凄厉的鬼啸：“叶晨，我化为厉鬼，永世不得超生也不会放过你的！”说着，她的双眼不再清明，变的浑浊而恶毒，一个新生的魂魄转眼间化为了厉鬼。

    PS：这个任务结束了，这里对情节进行一下说明：

    第一个死者楚润是叶晨杀的，原文中写到了那一个晚上她出去了一趟。

    后母钱琳则是楚清杀的，楚润的一个指节被截断了，流出了一些血，而第二天有这么个情节“王丽说道：‘夫人的衣服脏了，沾了血渍，我拿去洗洗。’”楚清认为是钱琳杀了楚润，所以想要为姐姐报仇。之所以她会得出这么个结论，一是因为钱琳占据了她母亲的位置，让她本身就对其有着很大的仇恨，另外这是因为她的性格缺陷，文中说过:“自己的这个妹妹(楚清)心思太过敏感，遇事往往会钻牛角尖，又不善于和人相处”。这种性格导致她会冲动行事，所以对钱琳的谋杀是冲动杀人，楚清本身并没有什么周密的计划。

    至于说钱琳的衣服上为什么会有血迹，前文有过暗示，楚清喜欢吃海鲜，所以欢迎她的晚餐大部分都是海鲜河鲜，钱琳并没有吃属于她的那份蟹，这是一个伏笔：钱琳来了月事，不能吃这种凉性的东西，所以会在衣服上沾有血迹。

    楚清没有周密的计划还体现在，钱琳根本没有早起散步的习惯，而且两人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她不会为楚清保密，所以在钱琳早起出去的时候，很可能已经把“和楚清有约”这件事告诉了楚毅，所以楚毅很清楚是楚清杀了钱琳，为了维护自己的女儿，他安排周伯剪断了电话线，烧毁了铁索桥，打算有个几天的缓冲为女儿善后。

    这本来没什么问题，楚沛他们对自己的后母也没什么感情，乐的不管这件事，但偏偏楚清杀钱琳的时被许芬看到了，而许芬则被跟踪楚清的叶晨杀了，这造成了楚沛和楚毅之间巨大的冲突，因为，许芬怀孕了。

    还是那次晚餐，许芬也没有吃那些凉性的海鲜，再加上楚沛对她的小心翼翼的爱护，可以看出许芬已经有了身孕，但应该是刚刚发现，甚至还没有去医院确认。

    虽然自己的老婆和儿媳都死了，但楚毅依然打算包庇自己的女儿楚清，之所以会有这种心理，也是跟老爷，也就是楚清的爷爷的教育有关。楚家到了楚毅这一代，已经是三代单传了，楚清的爷爷迫切的希望楚家可以开枝散叶，这里有两个佐证，一是楚清的爷爷亲自在院子里栽了一棵石榴树，石榴有着多子的象征，暗示楚清的爷爷希望楚家多子多孙，另外，楚沛和楚漫的名字也有多而丰富的意思。在楚清爷爷的教育下，楚毅形成了女人并不重要，子女才是最重要的观念，这种观念已经有些极端了，甚至引起了周伯的不满。在这种观念下，楚毅不顾两条人命，决定对女儿的罪行进行包庇。

    但要注意，楚毅的这种观念并没有传到楚沛的身上，他对自己老婆，以及未出生的孩子的死依然充满了愤恨，这导致了他和父亲楚毅直接的多次冲突。

    楚毅是叶晨杀的，但得到了楚沛隐性的帮助，叶晨去竹林里采冬笋，也用楚沛给的材料制成了一些弩箭机关，找到机会叶晨就用弩箭射死了楚毅。至于说周伯，他吃的点心正是楚清和叶晨送给他的礼物，礼物是楚清和叶晨一起买的，她有充分的机会下毒。

    楚毅和周伯两个人的死让望月山庄的秩序彻底崩溃了，让楚漫有了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反正是包庇，不如趁这个机会把妨碍自己继承遗产的人全杀了的心理。

    楚沁和赵喜则是叶晨杀的，她刚杀完就看到楚漫想要掐死楚清。

    楚氏集团最后只剩下了楚清一个继承人，凭着和楚清的亲密关系，叶晨开始给楚清下毒，摧毁她的身体机能，最终在一年后，楚清也死了，而作为她唯一的好朋友，叶晨得到了楚清的遗赠。

    我本来打算将其写成一本本格派的推理小说，但也知道以自己的笔力根本不现实，所以作为一个推理故事这个任务并不很成功，一些细节处理的很粗糙，比如说楚沁这个角色完全可以去掉。笔力精力有限，多有不足，还请大家多多包涵，我看到评论上有很多喜欢看哈利波特系列，下一个任务就是霍格沃茨的第二个章节。

    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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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

﻿看着手里的合同，夜宸总算知道了之前一次任务中出现的选项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夜宸在初阶时经历的最后一个任务是个休闲任务，她在那个任务世界待了好几年，在夜宸上到大二年级的时候，任务界面突然跳出一个弹窗，A选项是望月山庄，B选项是古物探险，什么提示也没有，空荡荡的只有这么十个字符。

    这两个选项看起来很像是游戏的两条支路，在没有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古屋探险听起来比较危险，为了稳妥起见，夜宸就选择了A。她还担心了好几天，以为自己会遭遇什么特别的任务，结果什么也没发生，只是在几天后账户上多了三百万，凭借着这第一桶金，夜宸才开始为探索踩水族的遗址做准备。

    现在夜宸才明白，原来本应该经历的任务押后了，楚氏集团也不是很大，总资产也就五百来万，要想变现的话，能有三百来万也算是不错了，这就是自己那笔起始资金的缘来。想到那次休闲任务中自己还经历了几次类似的选择，夜宸忍不住打了个冷颤，难道这些都要自己补上去吗？

    驶过那个铁索桥后，夜宸就结束了任务，回到了第七空间。

    ……

    之前夜宸说过想让菲菲帮忙弄一个交换生的资格，现在已经弄好了，她会在伦敦的一所大学完成为期半年的学业。本来这只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方式，但想了想，夜宸还是决定遵从这种交换，就当到国外玩一趟，没有了国内朋友圈的羁盼，菲菲很容易就可以帮她请到大量的假期，当然，这完全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初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夜宸还是很好奇的，不管是这个国家的历史还是她在近代现代国际社会上的地位，都激起了她很大的兴趣。大英博物馆、伦敦塔，圣保罗大教堂这些著名景点都有着让人流连忘返的美景，但对于夜宸来说，她最感兴趣的却是威斯敏斯特宫，英国的国会大厦。

    夜宸很喜欢这座拥有英国浪漫主义色彩的建筑，她和谐而柔美的造型中透露的丰富的情感内涵经常会让夜宸沉醉其中，而其中蕴含的政治韵味更是让她迷恋。

    这天，夜宸正在威斯敏斯特宫游玩的时候，突然感觉小指上的戒指开始发烫，看来休假要结束了，又有新的任务要开始了。

    ……

    菲丽丝·凯特坐在一辆小巧而装饰精美的马车上，车上铺着的厚厚的绒毯的触感很舒服，再加上车身的轻微摇晃，让坐在上面的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马车是由两匹栗色的母马牵拉的，温顺而驯服，速度不是很快，但也无所谓，反正菲丽丝也不赶时间。

    菲丽丝陷入了半梦半醒之中，她似乎在做梦，但又很清楚自己是在梦中，这种感觉很奇特，也很有意思。菲丽丝梦到自己坐着一条小船，在平静如鉴般的湖面上垂钓，她已经钓上来两条鳊鱼了，看来收获还不错，突然，浮漂动了，她刚要放线，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凯特女士，已经到了。”

    一句话将菲丽丝的梦境全部打碎了，她没好气的答应了一声，揉了揉眼睛，起身下了马车。

    已经到了七月，虽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但天气依然很热，菲丽丝隐蔽的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感觉舒服了点儿。

    眼前是个占地颇广的庄园，从斑驳的院墙和墙角的青苔来看，这个庄园已经有些年头了，一栋三层的白色楼房在几棵茂密的银杏树的掩映下若隐若现，一个阳台伸了出来，想必在上面可以看到不远处秀美的山景，大门口，一个穿着淡黄色连衣裙的女孩正在朝自己招手。

    “你好啊，普莱斯小姐。”菲丽丝走了过去，率先打招呼说道。

    也不知道是因为在太阳底下待的太久还是太过兴奋，莉雅的脸蛋红扑扑的，睫毛忽闪忽闪，几步跑了过来，说道：“凯特教授，欢迎你到我们家来做客。”

    莉雅·普莱斯在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学期结束后，就邀请自己的魔法史教授菲丽丝·凯特来家里住几天，经不住莉雅几次盛情邀请，菲丽丝终于答应了，并在七月中旬的一天来到了这里。

    莉雅带着菲丽丝穿过花园，嘴里还不停的对菲丽丝说着这段时间遇到的趣事，显然，她很开心能够再次见到自己尊敬喜爱的教授。

    客厅门口，一对中年夫妇站在那儿等待客人，他们是莉雅的父母，卡尔·普莱斯和朱迪斯·普莱斯。莉雅的父亲已经有些发福了，但久居高位带来的沉稳内敛的气质让他依然保留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而不是像那些平庸无能之辈那样被生活的压力折磨的麻木而枯槁；莉雅的母亲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只有三十多岁，头发盘了起来，脖颈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其余再无穿戴任何饰品了，她的皮肤白皙而柔美，脸上保持着让人心安的温暖笑容。

    看到女儿带着一个年轻的女士走了过来，卡尔·普莱斯上前一步，说道：“欢迎您，凯特小姐，欢迎您来到绿草山庄，希望您能在这儿玩的开心。”

    菲丽丝笑着说道：“谢谢您的邀请，普莱斯先生、普莱斯夫人，这里的景色实在太美了，能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是我的幸运。”

    眼看着菲丽丝的脸上带着疲倦，朱迪斯·普莱斯说道：“凯特小姐坐了这么长时间车想必也累了，莉雅，带凯特小姐去客房，我们晚上准备了一次聚餐，算是接风洗尘，希望您来参加。”

    “您太客气了。”菲丽丝道了声谢，就跟着莉雅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朱迪斯·普莱斯为菲丽丝准备的客房位于别墅的二楼，不是很大，但布置的很精细，而且五脏俱全，客厅、卧室、书架和书桌都有，角落里还有间带有淋浴的卫生间。

    帮着把菲丽丝带来的东西搬到屋里，莉雅忍不住问道：“教授，您的身体还可以吧。”一个月前在霍格沃茨的礼堂里，菲丽丝·凯特教授被阿瓦达索命咒给击中了，虽然凭借着强大的血脉之力没有死，但身体还是受了很大的创伤，一头乌黑的秀发转眼间就变的花白了。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菲丽丝的身体慢慢恢复了，至少她那一头乌发已经回来了，虽然还可以看到其中夹杂着不少白头发。

    听到莉雅关切的询问，菲丽丝笑着说道：“没什么，没关系的，休息一下就好了，谢谢你，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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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

﻿绿草山庄晚上的家宴宾客融融，对于这位神秘而强大的巫师，普莱斯夫妇表现出了极大的善意，在知道凯特小姐喜欢中式餐食后，还专门准备了几道中式菜品。

    普莱斯家族是个有着厚重历史的家族，至今仍在英国的魔法世界占据了重要地位，普莱斯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家族，卡尔·普莱斯先生的谈吐充满着鹰院的智慧和文化修养。

    在认真聆听完普莱斯先生对斯塔威亚雕塑作品的介绍后，菲丽丝举起手中的杯子，说道：“英国巫师世界有着数千年的文明传承，我们有着强大而复杂的魔法体系，也有辉煌独特的文化，我一直为霍格沃茨，这所英国最伟大的魔法学院居然没有艺术类课程感到遗憾，现在能听到您对巫师世界艺术的介绍，我感觉自己受到了一次文化的洗礼，为了艺术，干杯。”

    “干杯。”卡尔喝了一口红酒，说道，“没想到凯特小姐对艺术有着这么浓厚的兴趣，作为古老是世家，普莱斯家族的藏品虽然不是很丰富，但也有独特之处，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陪凯特小姐共同品赏。”

    “当然。”因为喝了点儿酒，菲丽丝的脸有些泛红，她语带兴奋的说道，“我很荣幸能有机会欣赏到那些珍贵的艺术品。”

    晚餐结束后，普莱斯先生带着菲丽丝和莉雅来到了藏书室，菲丽丝家中的书房藏书已经算比较多的了，一般人能买的书她那儿几乎都有，但和眼前这个藏书室比起来就差远了。依照藏书室的面积，它并不是一个房间，而是一个大厅，十几排书架上摆放着各种书籍，里面有介绍魔法学习及原理的，但还有不少是关于文化和艺术方面。普莱斯先生边走边向她们介绍，时不时还抽出一本书来，菲丽丝在书海中徜徉着，最后，普莱斯先生带着两人穿过书架，来到一副画前面。

    普莱斯先生指着挂在墙上的画作说道：“凯特小姐，你看这幅画怎么样，这是伦斯·华尔在十七世纪创作的一副肖像画，是他早期的巅峰之作。”

    这是一副油画，画上的小女孩大概只有十五岁，脸上还带着一些婴儿肥，浅褐色的眼睛看着前方，脸颊有些泛红，嘴角微微扬起，嘴微微张开。女孩穿着一身浅紫色的魔法斗篷，戴着尖尖的巫师帽，手里拿着魔杖，指向远方，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朵野花，自然的垂落着，花瓣是嫩黄色，但已经有些枯萎了，花梗露着白茬，应该是女孩在路上随手采摘的。女孩身后是片广阔的丘陵，小山坡上的葡萄架上的枝蔓已经舒展出了嫩芽，远处还有辆风车，巨大的扇叶似乎真的在随风转动，再远处好像是个小镇，但已经有些看不清楚了。

    这幅画的画风写实，小女孩鬓角垂下的发丝，紫色斗篷上缀着的金色小花，下摆处溅到的泥点都得到了细腻的表达。

    就在菲丽丝醉心于欣赏画作的时候，莉雅开口问道：“这幅画怎么不会动啊？”这么精美的一幅画一定饱含了画家深厚的感情，那为什么没有得到魔法的灌输？

    普莱斯先生皱了皱眉，说道：“莉雅，这才是艺术，刹那即永恒，一瞬间的美被画家留在了画布上，亘古存留，那些会动的画算什么，连环画？伦斯·华尔不但是一位炼金术师，更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他创作的画作真正体现出了人性的本质。”

    莉雅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对她来说，还是会动的画比较有意思，但爸爸的语气已经有些严厉了，她也不敢反驳。

    这时，菲丽丝叹了口气说道：“这确实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简直可以和拉斐尔的画作媲美。”

    普莱斯先生问道：“凯特小姐，您很喜欢拉斐尔的作品？”

    “不。”菲丽丝给出了让人意想不到的回答，“可能因为我的欣赏水平太低，我更喜欢宫廷人物画，虽然其中没有太多深刻的内涵，但那种画……真的好漂亮啊。”

    “内涵……”普莱斯先生轻声重复道，但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说道：“这和欣赏水平无关，我忘记了，您的身体和头脑蕴含着青春的活力，自然不会很喜欢这种有些沉闷的画作了。”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出，画中女孩的表情并不自然，虽然看起来像是在笑，但线条僵硬，肌肉无力，换句话说，画中的女孩其实是一具尸体！女孩的背后的葡萄架上爬着的并不是葡萄藤，而是一种杂草，对于大多数不理农务的年轻人来说并不好区分，但杂草蔓藤中蕴含的险恶还是从画布上隐隐渗透出来，远处的镇子里的那座教堂更是鲜明的点出了这幅画的主题：反应的是中世纪教廷对巫师的迫害。

    似乎是没理解普莱斯先生话中的含义，菲丽丝开始说起自己在那些宫廷画作中看到的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来，这个话题也引起了莉雅的兴趣，她兴致盎然的听着，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

    说着说着，菲丽丝就说到面前的这幅画了：“莉雅，你看，这个女孩穿着紫色的衣服，但上面用金线勾出的花太过突兀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应该穿的更加可爱一点儿，你看用浅蓝色的线来勾出花纹怎么样？”

    莉雅想了想，说到：“这样的话会不会显得太素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我们可以……可以用淡粉色的扣子，这种难看的铜质纽扣早早的就应该被扔掉了。”

    普莱斯先生静静的听着两个女孩对首饰的讨论，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好了，两位美丽的小姐，时间已经很晚了，凯特小姐一路劳累，要不要早点儿休息？”

    菲丽丝这才感觉到确实有些累了，她说道：“的确很晚了，莉雅，我还要在这儿待好几天呢，明天我们再聊吧。”

    在聊的兴起的时候被迫中断，莉雅有些不高兴，听到凯特教授的安慰，她说道：“好吧，凯特教授，那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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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3）

﻿虽然不是自己惯常睡眠的环境，但得益于莉雅·普莱斯的精心布置，菲丽丝睡的还挺舒服的。一夜无言，早上醒来后，菲丽丝伸了个懒腰，穿好衣服一把将窗帘拉开，金黄的阳光如清泉把洒落在身上，虽然还不到七点半，但夏日的太阳已经悬在天空中。

    菲丽丝来到餐厅时，莉雅已经在吃早饭了，而普莱斯先生正在看报纸，旁边还放着一杯升腾着热气的咖啡。

    桌上有为她准备的早餐，一杯果汁和一块奶油蛋糕，先喝了口酸甜的果汁，菲丽丝问道：“普莱斯先生，我听说这里附近的林子里有白额隼？”

    普莱斯先生放下报纸说道：“的确，有一些白额隼栖息在旁边的山林里，你想要抓一只吗？白额隼的尾羽是熬制飞行剂的一味主药，但这种猛禽的飞行速度极快，一般都是用陷阱来抓的，需要等很长时间，直接抓的话恐怕会很麻烦。”

    “没关系。”菲丽丝不以为意的说道，“能抓到最好，不行的话就当在林子里玩一圈。”

    正在喝牛奶的莉雅接话说道：“爸爸，不要小看凯特教授哦，她可是经常在霍格沃茨的禁林里转悠的，这种普通山林更是没有问题了。”

    对女儿习性很是了解的普莱斯先生笑了笑，问道：“所以呢？”

    被看透心思的莉雅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她说道：“所以我可以跟着一起去吗？”

    “不行！别去给凯特小姐添麻烦。”普莱斯先生干脆的做下了决定后，继续看今天的《预言家日报》。

    软语哀求了好一阵，莉雅还是没做通普莱斯先生的工作，只好找其他途径，她可怜巴巴的看着菲丽丝，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在说：就带我去嘛。

    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你还是在家待着吧，想要什么东西我给你带回来。”看莉雅可爱的样子，菲丽丝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

    莉雅并不死心，她努力为自己争取去外面玩的资格：“凯特教授，禁林你都带学生去过，这种小树林有什么好担心的啊？”

    菲丽丝说道：“这不一样，霍格沃茨的禁林我去过还几趟，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自然可以保证学生的安全，这里的山林我一点儿都不了解，怎么能贸然带你去呢？听话了，乖。”

    眼看两边都没有说通，莉雅只能气鼓鼓的继续吃着自己的面包和牛奶。

    ……

    吃完早饭，菲丽丝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莉雅一脸幽怨的看着渐行渐远的凯特教授，来到这种田间乡野度假却不能出去玩，这不是欺负人吗！

    绿草山庄外面的山林里的树没有霍格沃茨禁林那么茂密，也没有那么危险，至少菲丽丝走了快一个小时了，只看到了一群野鹿，别说什么神秘生物了，连一只猛兽都没看到。

    因为可以移形换影快速赶路，菲丽丝也没有担心回去的时间，只是********朝林子深处走，希望能找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这一走就走了半天，到了中午天已经很热了，疲乏的身体高所菲丽丝她需要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了。又走了半个多小时，菲丽丝找到了一块绝佳的林中空地，她在地上铺好餐布，把自己准备的午餐——一个牛肉蔬菜汉堡，一大块巧克力蛋糕，一小瓶低度的甜酒——一一拿出来放好。菲丽丝坐在餐布上，先是美美的喝了口甜酒，大量体力消耗后再吃饭绝对是种享受，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胃部的空虚正在被美味的食物填补，有些酸痛的肌肉慢慢的放松了下来。

    吃完了蛋糕，就在菲丽丝伸手去拿汉堡时，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她没有做出警戒，也没有故作不知的继续享受自己的午餐，而是快速抽出魔杖，默发了一个魔咒，一道亮黄色的光束朝她感觉不对的方向飞去。

    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一个黑色的身影朝菲丽丝扑了过来，菲丽丝快速退了一步，轻轻抖动手腕，餐布，包括上面的汉堡和水杯飞了起来，正好把那个来犯者给罩住了。一块普通的餐布当然困不住任何人，但足以让那个黑色身影停顿了下来。

    一个狼人？看着那双长满黑毛的反关节腿，菲丽丝完全没想到在这儿还能碰到一个狼人，这种用来吓唬小孩的物种危险而少见，至少菲丽丝还没见过，值得研究一下。

    餐布最多只能让这个狼人停顿一秒，但已经足够了，菲丽丝施放了一个昏睡魔咒，打算活捉这个狼人，一道白色的光束朝那个长满毛的家伙飞去。

    怎么回事？菲丽丝快速闪到了一边，她忘了，狼人拥有很好的魔法抗性，尤其对于精神类魔法，他们几乎是免疫的，据说是因为狼人混乱的脑袋里除了杀戮没有其他东西了，根本不吃诱导和暗示。现在菲丽丝知道了，对于精神类魔法，狼人不但可以免疫，而且还能反弹。

    耽搁了这一下，狼人已经用他锋利的爪子将餐布撕碎了，一双嗜血的红色眼睛死死的盯着菲丽丝，后腿猛地一蹬，飞扑了过来。

    速度极快，菲丽丝一边在心中对狼人的信息进行着补充，一边躲避着狼人的追击。和这种天然的肉搏健将短刃交接是很不明智的，没过几分钟，菲丽丝就气喘吁吁了。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但好在已经布置好了，菲丽丝在心中推演着她的计划。

    久捕而未得手已经让这个狼人陷入了狂暴之中，小范围的追逐唯一的好处就是消耗了那个人类女人大量的体力，他能感受到那个女人的速度在减慢，灵活性也大不如前。

    就在他要进行最后一击时，狼人感觉自己的左腿被什么东西给绊住了。尽管在高速奔跑，但凭借丰富的搏杀经验，狼人一个灵巧的转身让他免于栽倒在地，狼人马上弯腰，想要用爪子把藤蔓切开。但事情没他想象的那么顺利，他刚停下来，第二根藤蔓随之而到，缠住了他的腰，接下来第三根，第四根……很快，狼人就被绑了起来。

    菲丽丝靠在一棵树边，喘着粗气，总算把这个家伙给制服了。

    未经任何处理的藤蔓足以牢牢的绑住绝大多数人，但这个狼人显然不在其中，他鼓动着身上的肌肉，藤蔓眼看着要被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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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4）

﻿眼看狼人要挣脱藤蔓的束缚，菲丽丝挥动魔杖，一阵狂风吹过，树上的叶子脱落枝干，凝成一条细绳，重新将狼人给缠住了，虽然树叶结成的绳子看起来远没有藤蔓结实，但其中蕴含的魔法能力让狼人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终于把这个家伙给搞定了，菲丽丝舒了口气，拿出一个小水晶瓶，打算先采集一些血液样品。书上说被狼人咬过的巫师也会变成狼人，这种堪称神奇的增殖人口的方式引起了菲丽丝极大的好奇，难道说狼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种族，而是巫师的一种变体？这次逮到一个活的，正好能好好研究一下。

    啪，啪，啪，几声鼓掌之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宽大斗篷的巫师从密林中走了过来，赞叹着说道：“不愧为永生者，凯特小姐的魔法掌控能力果然厉害。”

    永生者？菲丽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说的自己，两个月前，在全体霍格沃茨师生面前，自己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而不死，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她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号。

    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伙菲丽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她用小刀割开狼人的腕动脉，接了一瓶血后，也不管持续失血的狼人，转身对那个笼罩在黑色斗篷下的家伙直接问道：“你是谁？”

    来人掀开头上的兜帽，露出一头铂金色的长发，他说道：“在下卢修斯·马尔福，午安，凯特小姐。”虽然是客气的打招呼，但卢修斯灰蓝色的眼睛中却闪现着冰冷的漠视，用一种极度傲慢的眼神看着菲丽丝。

    菲丽丝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原来是你啊，我听说过，卢修斯·马尔福，最早的食死徒成员，伏地魔手下的得力干将。”

    听到菲丽丝这么说，卢修斯皱了皱眉，说道：“凯特小姐，话可不能乱说，我从未支持过神秘人，只是不小心被夺魂咒控制了。”

    菲丽丝噗嗤一笑，说道：“马尔福先生，在我面前您不必这么小心，我对伏地魔和凤凰社的斗争并不感兴趣，对你食死徒的身份也不在乎，我只是有些好奇，在伏地魔已经失败后，你依旧对他保持着忠诚，这是为什么？”说到这儿，菲丽丝停顿了一下，用嘲讽的语气继续说道：“伏地魔已经失败了，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被狠狠的踩在了污烂泥浆中，我实在想不通，这种渣滓有什么好效忠的？”

    卢修斯真的是大吃一惊了，他知道，这个女人既然敢直呼伏地魔的名字，就说明她对这位伟大的黑巫师并没有多少畏惧，但敢如此轻蔑的嘲讽，就真的是……连那位校长恐怕都不敢这么说。卢修斯指着菲丽丝，说道：“你……你怎么敢这么说？”极度的惊讶让他说话都有些错乱了。

    “我有什么不敢的，就在两个月前，伏地魔和我面对面的交锋他都杀不掉我，我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说……”菲丽丝语带讥讽的说道，“马尔福先生成了个多愁善感的法国人，对‘皇帝陛下’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

    这时卢修斯已经平复了心中的惊讶，他淡淡的说道：“凯特小姐，给你一句奉劝和忠告，别在其他斯莱特林面前说这种话，毕竟神秘人在他们中还是有很大威望的，这么口无遮拦的话恐怕会惹来麻烦的。”

    “威望？”菲丽丝冷笑一声，“虽然我已经对英国的纯血家族很失望了，但还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威望？那是那些麻瓜和混血的杂种为了能有一份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才会推崇的东西，对于纯血家族来说，难道不是只忠于血脉和利益吗？”

    菲丽丝看了眼身边被藤蔓和树叶缠住的狼人，说道：“纯血巫师生而高贵，没想到你们沦落到和这种卑贱的家伙达成同盟。”说着，菲丽丝抬脚压在狼人的头上，用力踩了下去，一声闷响，如同遭到锤击的西瓜，狼人的头碎裂成一片，红的白的粘稠物粘在小牛皮的纯白短靴上，有种残忍的变态美。

    卢修斯杀过人，但很少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他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又怕显得太过懦弱，连忙睁开，用一种遇到疯子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惊呼道：“你把他杀了？”

    看到卢修斯这么惊讶的样子，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真不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怕软弱无能的魔法部，还是怕半残了的凤凰社，亦或者那个半个身子已经埋到土里的老校长？纯血家族想要保证并扩大自己的利益，拉出个家伙来做领头人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还真有人把这个被大家顶到前面的家伙当成领袖，甚至敬畏有加。伏地魔，这个名字不错，挺有气势的，汤姆·里德尔可以当，别人也可以当，甚至你，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当。马尔福先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势对抗，失去了斯莱特林的支持，可怜的汤姆就像一个蚂蚁一样，谁都可以踩死，就像这位可怜的狼人一样。”

    菲丽丝的这番话显然给了卢修斯很大的触动，但他毕竟老成，不像他儿子德拉科那样随随便便就被菲丽丝给煽动了心中的野心。

    不管怎么说，菲丽丝在卢修斯心中的形象已经大变样了，他看了眼这个狂妄的女人，说道：“凯特小姐，我们的理念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既然谁都说服不了谁，那就此别过吧，以后有时间再聊。”说完，转身就走了。

    看着卢修斯远去的背影，菲丽丝心中暗哂，我有想说服你吗？不过是所说契合住了你心底的野心罢了，果然，在斯莱特林面前表现对利益和血统的推崇，在拉文克劳面前展现对艺术的喜爱，是博得认同的极佳方法。

    菲丽丝扔出一团烈火，把那个可怜的狼人化为灰烬后，突然转身看着自己右边方向，厉声喝道：“谁在那儿？出来！”

    PS：设定中，像夜宸这种可以称得上是风云人物的人，可以借势，可以造势，但他们并不是势的本体，他们也永远无法和势进行直接对抗，具体到本文中，伏地魔借助的势就是斯莱特林，而菲丽丝选中了拉文克劳。

    另外，明天这本书就要上架了，希望能得到大家多多支持，如果成绩不错的话，我拼了命也要多写几章回馈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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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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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5）

﻿    一声厉喝之后，什么动静也没有，就在菲丽丝等的不耐烦要挥动魔杖的时候，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从灌木丛里传了出来：“是我，别杀我，我这就出来。”

    菲丽丝又等了一会儿，才看到一个有着金色头发，穿着华丽的青年巫师笨拙的走了出来，他宽大的镂刻着复杂华丽花纹的斗篷很不适合在丛林里赶路，衣服不断的被灌木丛上的小刺勾住，他又怕用力拉扯会损坏上面的纹饰，只能小心的把衣服从枝蔓上摘下来，这无疑增加了他从灌木丛出来的难度，足足用了十几分钟，他才从藏身处彻底走了出来。

    摆脱尴尬的窘境后，那个青年巫师马上就恢复了迷人的风度，他给了菲丽丝一个自认为最为亲善的笑脸，说道：“您好，漂亮的女士，我是吉德罗.洛哈特，是一位伟大的旅行家，很高兴能在这里遇到您……”

    吉德罗喋喋不休的说着些没用的话，突然，菲丽丝举起魔杖，大声喊道：“钻心剜骨！”一道绿色的光束从魔杖飞出，击中了眼前这个烦人的家伙。

    吉德罗感觉自己全身骨头好像都在一瞬间全都被敲碎了，剧烈的疼痛像是有无数的小锉刀在折磨着他的神经末梢，他忍不住跪倒在地，蜷缩着身子凄厉的惨叫着，已经偷偷拿起的魔杖也被丢在了一边。

    过了好一会儿，疼痛才算稍稍有些缓解，吉德罗大口的喘着粗气。的脖颈处青筋暴起，他对着菲丽丝大声喊道：“你怎么敢这么做？我是霍格沃茨的教授，你不能……”一句话没说完。又一道绿色光束击中了他，剧烈的疼痛重新回来了，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威胁惹怒了眼前这个恶毒的女人，这次的疼痛更加强烈了。吉德罗长大了嘴，舌头无意识的伸了出来，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球爆出。双眼充斥着红色血丝，整个脸上的五官都扭曲了，他不再四处打滚。但全身剧烈的颤抖着，像是马上就要死掉了。

    “霍格沃茨的教授……”补加了一个钻心咒后，菲丽丝小声嘀咕道，“看来这家伙是邓布利多新找到的黑魔法防御课的教授了。这个白胡子校长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怎么什么人都要啊。”菲丽丝忘了，首先，吉德罗虽然实力一般，但也并非没有什么可取之处，要不然也不会成为梅林爵士团三级勋章的获得者，另外，要不是有个不拘小节的校长，她也没办法进入霍格沃茨。成为一名魔法史教授。

    对吉德罗使用不可饶恕咒这点菲丽丝并不是很在意，三大不可饶恕咒之所以能够被称为“不可饶恕”。除了因为极其邪恶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它们都需要强烈的负面情绪来支撑，并且会散发出很大的魔法波动，这也是为什么魔法部能够监测到谁在使用不可饶恕咒。菲丽丝的指甲上附着有十滴怨毒之血，负面情绪完全没问题，至于说魔法波动，对于任何一个成年巫师，只要肯用心练习，是可以控制的。（这一设定和原著有些不符，但如果魔法部对魔法世界真的有这么强的监控的话，也不会出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了。）

    看着吉德罗痛苦的扭曲着自己的身体，菲丽丝嘴角勾起，露出一个血腥的笑容，说道：“果然这种不可饶恕咒是最有意思的了，可惜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找到机会用的。”说完还颇为可惜的摇了摇头。

    看差不多了，菲丽丝停止了施法，对着满头虚汗，脸色惨白的吉德罗使用了遗忘咒，为了确保不出问题，她还多用了几次，至于说这样做会不会对吉德罗的精神造成永久损害，那就不是她操心的事了。

    又给了可怜的吉德罗一个昏睡咒，菲丽丝也没有心思继续在这片森林里探索了，她哼着歌朝绿草山庄走去。菲丽丝的心情不错，相信刚才那一幕一定会加深自己在卢修斯心中的印象。

    菲丽丝回到普莱斯家族的绿草庄园后就再没有出去了，而是安心享受起自己的度假生活，这对于一心想着出去玩的莉雅来说绝对是个坏消息。

    和其他巫师家里不一样，绿草庄园里并没有太多的魔法物品，更多的是各种艺术品，油画、珍本的书籍、雕塑、壁画等等，种类繁多，来源覆盖了巫师世界和麻瓜世界，菲丽丝甚至看到了几页达芬奇的手稿。普莱斯夫妇有着很高的艺术造诣，特别是普莱斯夫人，她向菲丽丝自豪的展示着家族的珍藏，并且陪同这位凯特小姐欣赏着这些人类思想的结晶，而菲丽丝也有幸目睹诸多的艺术珍品，算是受到了一番艺术的洗礼，让自己的品味提高了不少。

    但假期总有过完的时候，一个星期后，菲丽丝就告辞了，随身携带的箱包里除了自己的衣物外，还多了三本普莱斯夫人赠送的著作：一本拓尔思写的《红绿》，以中世纪教廷对巫师世界的迫害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巫师女孩和一个麻瓜男孩的恋情，用词精巧华丽，每句话都如十四行诗一般，让每一位读者都沉浸在那凄美的爱情中，不可自拔；第二本是部诗集《孤独的魔杖》，这是本精选合集，有三百多首诗，收录了十九、二十世纪很多巫师诗人的著作，大部分是现代诗，并不太讲究格律，但所表达的思想更加自由，也更加烂漫；第三本是部美术评论集《蓝天下的世界》，作者卡思瓦尔.普莱斯既是普莱斯家族十八世纪的先祖，也是一位著名的艺术评论家，这本著作耗费了他数年的时间，收录了数千个艺术精品的影印资料和评论鉴赏，一经出版在当时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随后普莱斯家族也在不断完善着这本著作，到了卡尔.普莱斯这一代。他还没有修订完成，所以这本还是莉雅的爷爷，上一代普莱斯的家主修订的。这三本著作可以在某种程度代表着英国巫师世界顶级艺术水准。菲丽丝打算好好研读，让自己受一番艺术的熏陶。

    ……

    八月中旬，莉雅受到了一封霍格沃茨的信，上面有着新学期要用的书单，普莱斯夫人要去参加法国的一个画展，没有时间，那只好由普莱斯先生带着莉雅去采购书单上需要的东西了。

    来到对角巷后。普莱斯先生去古灵阁取了点儿钱，首先给莉雅买了一份新的实验器材，包括一整套各种尺寸的银质坩埚。一组水晶蒸馏装置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其他杂物，普莱斯看了下货架，又给莉雅买了一盒火焰石，这种东西可以稳定的散发热量。对于一些对温度控制要求高。或者历时很长的实验来说是个很好的选择，只不过对于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来说，这种东西恐怕还用不上。

    “接下来就是新学期要用的书了。”普莱斯先生打开书单，打趣的说道，“小姑娘，这学期你们用的书可真多，看起来课业要增加不少啦。”

    莉雅之前看过书单了，她有些厌恶的说道：“都怪新来的那个黑魔法防御课的教授。叫什么吉德罗.洛哈特，他让买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听到女儿的抱怨。普莱斯先生深有同感的说道：“别管他了，一个有名无实的家伙罢了，你最喜欢的凯特教授不是说过吗，黑魔法防御课是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一二年级你们也学不了什么真东西，把心思放到魔咒课、变形课之类的课程上吧。”吉德罗写了不少书，但都是些冒险故事之类的通俗，自诩艺术欣赏水平还行的普莱斯先生有点儿看不上眼，吉德罗要是能出版一本诗集的话，估计能从他这儿获得一些好感。

    两人来到丽痕书店，看着一群人闹哄哄的聚在一起，普莱斯先生以为出了什么事，仔细一打听原来吉德罗.洛哈特在现场签售。看着这么一大堆人为了一个徒具虚名的家伙在争抢哄夺，普莱斯先生气的有些牙痒痒，当初他出版的诗集可是一个月都卖不出几本，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的道理他也懂，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忿。

    普莱斯先生一把拉住正在瞧热闹的莉雅，朝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走去，边走边说道：“算了，书店人太多了，我让他们用包裹送过来算了，现在为我的宝贝儿买件新的漂亮魔法袍。”

    看着普莱斯先生一脸阴沉的样子，莉雅心里偷笑，他一定是想起了之前出版的那本诗集。当初普莱斯先生骄傲的将准备了数年的诗集手稿给她们看的时候，普莱斯夫人就一针见血的指出：这些诗虽然写的还算可以，但太过晦涩，可以做几份手抄本在朋友间传阅，要是出版的话估计卖不出几本。普莱斯夫人是法国人，系出名门，拥有极高的艺术水准，在巴黎开过个人画展，出版过诗集，甚至还是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的客座教授。拥有这么一个才情远高过自己的夫人，普莱斯先生的压力一直很大，也许是为了能争口气，他坚持把诗集发表了，至于结果嘛，正如普莱斯夫人所料，很是惨淡。经过了这么一番折腾，普莱斯先生彻底放弃了成为艺术家的梦想，而是听从爷爷的安排，进入了魔法部。现在，虽然普莱斯先生已经成为了魔法部实权部门——法律执行司的司长，但他依然为自己那本无人问津的诗集感到惋惜。

    对于普莱斯先生现在郁闷的心情知道的一清二楚的莉雅强忍着笑，跟着爸爸走进了摩金夫人的店铺，刚刚迈步进来，莉雅就惊喜的喊道：“凯特教授，你怎么也在这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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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霍格沃兹之四权初现（6）

﻿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啊？”菲丽丝笑着反问道，见莉雅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才说道，“我是来摩金夫人这儿订做衣服的。”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适应，菲丽丝已经没有之前那么自闭了，加上对自己所穿衣服的要求有所提高，艾咪的手艺她就有些看不上了，有时间的话，菲丽丝也会去外面订购衣服。

    普莱斯先生指着菲丽丝旁边的一卷黑色的布说道：“这是您带来的？”

    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前段时间整理了下家里的储物间，发现了这匹布，按标签上说这匹布来自中国，我母亲带过来的，是名家所织所染，虽然已经过去几年来，但依然光亮如新，而且它拥有很高的魔法亲和力，可以在上面镌刻更多的实用魔法，莉雅，你也是来做新衣服的吧，要不要也来一套啊？这种布做出来的衣服一定很漂亮，我就不邀请普莱斯先生了，这种布料不太适合做男装。”桌上的那匹布是黑色的，表面看起来如绸缎般光滑，并不是很亮眼，但依然有着一种内敛的光华，女人穿着可以典雅而不太喧哗，男人穿着就有些太过刺眼了。

    “呵呵，那是当然了。”普莱斯先生笑着说道，见莉雅还在犹豫，开口说道，“莉雅，既然凯特小姐这么说了，你也去做件衣服吧。”普莱斯家族是个有着上千年传承的古老世家，期间有过起伏，但也延续到了现在。而且不但没有没落，反而有上升的趋势。他们有底蕴，也有资本。就不太在意这种细枝末节，凯特小姐发出邀请了，那接着便是了，不要考虑那么多，她带来的那匹布虽然很好，但真要找的话普莱斯家族也不是找不到，得失算计太多反而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听到爸爸这么说。莉雅乖巧的答应了一声，说道：“谢谢凯特教授。”

    菲丽丝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这东西本来就是用的，给谁用不都一样吗？”

    这时，矮矮胖胖的摩金夫人走了过来，和善的脸上满是笑容。她看着莉雅恭维道：“普莱斯小姐又长高了。更漂亮了，看来得重新量一下尺寸了，来，来这儿，我要为您做一件配得上您的衣服。”莉雅的衣服都是定制的，对这个程序都很熟悉，她自然的站到一个圆台上，任由摩金夫人拿着把会自动卷曲的卷尺在她身上量来量去。

    普莱斯先生坐了下来。喝了口服务生送过来的咖啡，拿出了一本薄薄的相册。摊在桌子上说道：“凯特小姐，这是为莉雅准备的，您也来选一套吧。”

    菲丽丝拿过来看了看，相册上夹着的并不是照片，而是一张张的魔法袍设计图。魔法袍不是礼服，样式大体都是一样的，只是在细节之处仍可以看出设计者别具的匠心。

    普莱斯先生介绍道：“这是朱迪斯托她们学校的服装设计团队做的，总共有十套，莉雅选择的是这一套。”说着，指了指第八套设计图。

    菲丽丝自己看了会儿，点了点头说道：“莉雅的眼光很好嘛，她才上二年级，很适合穿这种可爱一点儿的衣服，至于我嘛……我选这一套吧。”

    普莱斯先生看了眼，劝说道：“这一套是不是显得太过老成了，凯特小姐可是正值青春时期啊。”

    “别这么说，我毕竟是去当老师的……”说着菲丽丝也有些犹豫了，漂亮的衣服就在眼前，自己偏偏不能选，太痛苦了，犹豫了一会儿，她咬牙说道，“管他呢，那套衣服确实太中规中矩了，我选这一套吧。”

    普莱斯先生拍了拍手，说道：“这套衣服才更适合您的年龄，这绝对是个正确的选择。”

    这时摩金夫人已经为莉雅量好尺寸了，普莱斯先生抽出那两张设计图，说道：“凯特小姐和莉雅的魔法袍就按这个样式来做吧，麻烦摩金夫人了。”

    摩金夫人接过那两张设计图，正面是素描的成品样式，背面写着各个细节的参数，她仔细看了看，说道：“普莱斯先生，凯特小姐，这两件衣服太过复杂，要完成的话至少需要一个星期。”

    普莱斯先生说道：“没关系，只要开学前能做好就可以了。”

    ……

    和凯特小姐告别，普莱斯先生和莉雅走出了摩金夫人的长袍店，继续在对角巷逛街。

    在药剂店他们买了份常用药品，在宠物店莉雅选中了一只浑身雪白的渡鸦，它可以像猫头鹰那样给人送信。经过魁地奇精品店的时候，普莱斯先生指着橱窗里展示的最新款飞天扫帚，说道：“莉雅，你要不要买一个，你已经是二年级了，可以参加拉文克劳的魁地奇球队了，我知道学校配给的扫帚都不怎么样，你还是自带一个吧。”

    正在舔着一个冰激凌的莉雅回头看了眼，说道：“不用了，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见莉雅这么回答，普莱斯先生有些可惜，但也没有太过意外，在霍格沃茨，魁地奇比赛最得格兰芬多的喜欢，在拉文克劳受欢迎的程度就很一般了。

    就在这时，莉雅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脱凡成衣店，拉了拉普莱斯先生的袖子，问道：“那不是马尔福一家吗？”

    普莱斯先生朝那边看了过去，正好看到马尔福父子走进了成衣店铺，他身为法律执行司的司长，对卢修斯这个侥幸逃脱的食死徒并没有什么好印象，他厌恶的嘲讽说道：“只有这种被盖了一层厚厚尘灰的家族才喜欢去那儿买衣服。”

    莉雅好奇的问道：“我听说脱凡成衣店好像更高档一些啊？”

    普莱斯先生嫌弃的说道：“你听谁说的？它那里的衣服几百年都没换过样式、换过布料种类了，只有那些腐朽的斯莱特林才会喜欢这种一成不变的东西。相比而言，摩金夫人那儿高中低档各种衣服都有，而且她的手艺比脱凡成衣店好很多，去年你妈妈去参加布鲁塞尔的慈善拍卖晚会时穿的那件礼服就是摩金夫人花了一个月时间做的，那么繁杂的设计图如果给了脱凡成衣店，他们恐怕只会干瞪眼了。”

    最后，普莱斯先生又补充了一句：“莉雅，你要记住，艺术不是一成不变的，她会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展现不同的风采，所以不要像一些斯莱特林那样抱着老旧腐朽的东西不放手，要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心态来面对一切，你妈妈不是已经开始教你学绘画了吗？绘画除了技巧外，心态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心扭曲的人是无法成为艺术品赏家的。”

    普莱斯先生虽然在无情的嘲讽因循守旧的斯莱特林，但其实他的观点也充斥着典型的旧贵族的思想，在他们眼中，艺术是美好的，但创作艺术的人就不怎么样了，就像他们欣赏盛开的鲜花，有时候还会亲自精心照料，但他们永远不会看得上双手布满老茧和伤疤的花匠。

    普莱斯先生年轻无知的时候还渴望成为一个艺术家，但到了中年，他对女儿的要求是希望她能成为一个艺术的品鉴者，能够欣赏艺术的美，而不是成为一个满身刺鼻油菜的画匠，或者满身尘土的雕塑师。

    当然，对于这些莉雅还不是很懂，她只是茫然的点了点头。父女两人又逛了一会儿，普莱斯先生的腿有点儿受不了了，酸痛的肌肉不断的向自己抱怨，但看着兴致勃勃的莉雅，也不好说马上回家，毕竟霍格沃茨是个管理很严的寄宿制学校，想像今天这样尽情逛街购物的机会并不多，他实在不想扫了女儿的兴致。

    这时正好走到了一家咖啡馆旁边，普莱斯先生说道：“小姑娘，爸爸太累了，需要歇一会儿了，诺，拿着，你自己去随便逛逛吧，看到喜欢的就买下来，我就在这儿，钱不够的话再来找爸爸。”说着，把一个钱袋递给了莉雅。

    莉雅接过来打开看了看，里面大概有一百多枚金加隆，还有一些银西可，她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说道：“好的爸爸，你先休息一会儿吧。”说完就跑了出去。

    看着女儿远去的背影，普莱斯先生拖着酸痛的腿，走进了咖啡馆。

    没有了爸爸在身边看着，莉雅终于可以做些自己一直想做但不敢做的事，比如说去翻倒巷看看。至于安全莉雅并不担心，爸爸就在这儿，凯特教授也在这儿，她只要对着有扩音报警功能的项链喊一声他们就会来的，翻倒巷虽然卖的都是些黑魔法用品，但怎么说也是做生意的，又不是杀人魔窟。

    莉雅小心翼翼的走进了翻倒巷，虽然只隔了几步之远，那里的天空要比对角巷阴暗的多，气温也要低上不少，明明还在八月份，却给人一种已到深秋的感觉。翻倒巷的路面也是用碎石子铺成的，但不像对角巷那么干净整洁，整个地面上到处都是污水，街边的墙角处还有不少的死猫和死老鼠。

    莉雅犹豫了半天，才找到一个相对干燥点儿的落脚点，小心的踩了上去，尽管如此小心，鞋帮上还是粘上了一丝泥浆。

    既然鞋已经弄脏了，那也就没什么顾及的了，莉雅叹了口气，索性大踏步的朝里面走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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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7）

﻿    翻倒巷要比对角巷小很多，店铺卖的东西也比较单一，大都是些黑魔法用到的药材和魔法用品。穿着一身雪白公主裙的莉雅漫步在这个阴暗邪恶的肮脏地带，怎么看都显得很不合时宜，街上和店铺里的人都用一种看猎物的眼神看着莉雅，但他们并不愿意轻易招惹是非，很多人都认得出来，这个看起来有些呆傻的女孩是法律执行司司长卡尔.普莱斯的宝贝女儿，要是她在翻倒巷受到了伤害，恐怕会有一组傲罗将翻倒巷真正翻倒起来，搅个天翻地覆。

    虽然借着小孩子的叛逆心理的支撑，莉雅走进了爸爸强调不要去的危险地带，但真正到了这里，她有些羞耻的发现，自己害怕了。

    的确，莉雅在害怕，橱窗里的骷髅架子和泡在玻璃瓶的内脏让她的胃一阵阵的痉挛，墙壁上微微蠕动的触手和随处可见的白嫩虫子让她感觉头皮发麻。莉雅想要马上转身跑着离开这儿，但莫名出现在心底的骄傲让她无法做出这么胆小的举动，自己是普莱斯家族的后裔，怎么能被吓跑？莉雅用坚强的意志强撑着自己迈动脚步，至少要把翻倒巷逛一遍。

    强压着心中的恐惧，莉雅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将整个对角巷逛了一遍，橱窗里展示的东西尽管都很恐怖，但毕竟是死物，来往的人大都用宽大的黑色斗篷遮住身形，虽然对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的小女孩有些好奇，但也没人多事。渐渐的莉雅的胆子大了不少。

    要不要找家店铺进去看看呢？好不容易来趟翻倒巷，结果只压了趟马路，这算什么啊？心中的恐惧已经得到极大缓解的莉雅想道。

    最终。莉雅停在了一家叫博金——博克魔法店的店铺前，这是翻倒巷最大的一家店铺了。这么繁华的商业街（不管是对角巷还是翻倒巷），拥有这么一家店铺，说明店主人有一定的势力和资本，这样对自己的安全反而是一种保障，他总不会抢了自己这一票直接弃店逃跑了，再说要经营这么大的一家黑魔法店铺。店主人一定颇具人脉，那他很可能认识自己。莉雅清楚的知道，自己最大的安全保障就是她的身份。法律执行司司长的女儿没什么人敢动她，她最怕的是那种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贼，不管对方是谁，一棍子蒙晕了再说。碰到那种情况她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莉雅在这家店门口前面站了很久。确保自己被很多人看到了，才慢慢的走进了店铺。

    一个弓腰驼背的家伙站在柜台后，看着小心翼翼进来的小女孩，用一种油腻的强调说道：“您好，美丽的小姐，欢迎光临本店，我是店主人博金.博克，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莉雅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与这个店铺里的任何东西发生接触，只不过这里货物的摆放太过杂乱了。这一点儿还真不太好做到。听到店主人的问候莉雅吓了一跳，她刚才根本没有看到那里还有个人。

    愣了一会儿，莉雅马上说道：“您好，博金先生，我是莉雅.普莱斯，卡尔.普莱斯的女儿，您知道我父亲吧，他在魔法部任职，是法律执行司的司长。”

    博金先生有些好笑的看着眼前这个说话都有些紧张的女孩，她明显是背着大人偷跑进来的，没有任何一个家长会让这么小的孩子独自来到翻倒巷，但显然，这是个聪明的小女孩，她之前在自家店门口站了很久，确保有足够多的人看到她走进了这家店铺，又明确点出了她的身份，生怕自己不知道她的背景，把她当成一个小肥羊给宰了。

    博金先生并不打算做什么，就像莉雅所想，她的身份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博金先生并不想和普莱斯这样势力强大的家族交恶，他走出柜台，做了一个夸张的礼节，对莉雅说道：“原来您就是莉雅.普莱斯小姐啊，普莱斯家族的掌上明珠，整个英国魔法世界的玫瑰，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荣幸能为您介绍一下小店的商品？”作为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博金先生当然知道莉雅不会买任何东西，但又确实有很想了解一下所谓的黑魔法商品店到底都会卖些什么，于是他切合女孩儿的这个心思提出了建议。

    果然，莉雅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说道：“那麻烦您了，博金先生。”

    博金先生脸上浮现出一个笑脸，只不过满脸的褶皱让他看起来更吓人了。博金先生慢慢走出柜台，走到莉雅旁边，一边低声应答着，一边为小女孩介绍着店铺里的货物。

    眼见这个博金先生虽然长得有些凶恶，但待人接物都很和善热情，莉雅心里的紧张缓解了不少，这时，源自拉文克劳的好奇占据了上风，她颇有兴致的听着博金先生对各种诡异魔法物品的介绍。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了角落的一个柜子旁，莉雅问道：“这里放的什么？”说着，伸手拉开了柜子。

    “哈利！”莉雅惊呼道，看到柜子里躲着一个人，她吓了一跳，当看清楚那人到底是谁后，女孩脸上又忍不住露出喜色，在这里遇到个熟悉的同学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但显然，哈利并不这么认为，他一脸嫌弃的质问道：“你怎么在这儿？来到一家黑魔法商店？”

    博金先生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莉雅确实是普莱斯家族的掌上明珠，她长这么大还没人敢这么无端的质问她。普莱斯小姐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她淡漠的说道：“这也是我想问你的，波特先生，是什么理由让你躲在这儿偷听别人的对话？”

    “我没有偷听！”像是名誉被侮辱了一般，哈利激动的大声反驳道，“我只是迷路了。”

    “迷路？”莉雅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似乎在鄙视哈利的智商，她用一种华丽的语调说道，“这可不是个深思熟虑的借口，你是说你迷路了，但没有去询问店主或者路人，而是躲在柜子里，一动不动，一声不发的听别人说话。”

    没等哈利反驳，莉雅转过头对博金先生说道：“菲丽丝.凯特小姐让我来这儿拿……拿那件东西，你知道的。”莉雅知道，她决不能露怯，不能丢掉普莱斯家族的颜面，而自己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她确实是偷跑进来的。现在，莉雅必须为自己找到一个正当的借口，她本来是想说普莱斯先生的，但爸爸多次强调过不能进入翻倒巷，被他知道了恐怕少不了一顿责罚；自己熟悉，并且有资格指使她的人并不多，很快，莉雅就想到了还在摩金夫人店铺里的凯特教授，她强大，有威信，爱护自己，关键是她没有说过不让自己来翻倒巷，到时候就说自己不小心跑了进来，遇到了麻烦，所以借助了下她的名义，想来凯特小姐不会生气的。显然，这位普莱斯小姐没有学过法律，但已经学会钻空子了。

    博金先生也是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听到莉雅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小女孩心里是怎么想的。博金先生回到柜台，从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玻璃瓶，里面是十几颗红色的眼球，他把东西递给莉雅，说道：“这就是凯特小姐要的东西，巴西灰鳞鱼人的眼球。”

    虽然感觉很恶心，莉雅还是强装淡定的接了过来，问道：“总共多少钱？”

    博金笑眯眯的说道：“三十四枚加隆，谢谢惠顾。”他倒没有狮子大开口，这个小女孩要想真正完善她的谎言，势必需要那位永生者的配合，那么这瓶眼球也一定会交到那位小姐的手上。既然想结个善缘，那就把好事做到底，要是让这个精明的小女孩知道自己宰了她，说不定反而会结成怨怒。

    莉雅从钱袋里拿出了三十四枚金币，丢在了柜台上，回头用漠然的眼神看了眼哈利，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了，她要把东西交到凯特教授手里，顺便请求她帮自己圆这个谎言。

    哈利看着莉雅的背影，气的直哆嗦，那种眼神他很熟悉，经常在德拉科的眼中看到，好像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看农奴一般，只不过每次德拉科这么看自己，他都会给那个铂金头发的小子一个狠狠的教训，但面对莉雅，他却无力反抗，根本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唇相讥。

    最终，哈利恨恨的跺了下脚，跑了出去。

    看着哈利远去的背影，博金先生微微眯起了眼睛，他今天看到了三个年轻人：神秘人的重要支持者之一，卢修斯.马尔福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那位永生者菲丽丝.凯特最喜欢的学生，同时也是法律执行司司长卡尔.普莱斯的女儿莉雅.普莱斯，十一年前挫败神秘人，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保护有加的哈利.波特，这三个年轻人虽然都还很稚嫩，但已经可以看出各自的性格智慧了。博金先生拿出一块肮脏的亚麻布胡乱的擦着柜台，心里想着，是不是应该在其他地方也下一番注，免得自己赌输了赔的倾家荡产，甚至把命都搭进去了，正好现在就有个不错的下注对象……拉文克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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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8）

﻿    开往霍格沃茨的列车上，莉雅背靠着车厢，两条腿搭在座椅上，随手拿了张报纸胡乱的翻看着，嘴里还塞了一根棒棒糖，整个隔间就她一个人，听着火车单调的咔嚓咔嚓声她都快睡着了。

    就在莉雅的上下眼皮忍不住拥抱在一起时，车厢的门被拉开，郝敏走了进来。

    莉雅一个激灵，总算是清醒了一点儿，看到好朋友一脸的失望和担忧，开口说道：“怎么，还是没找到？没找到就算了，他们又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了，还真能出什么事？”登上列车后郝敏就没看到过哈利和罗恩，她已经把整列火车找了个遍，依然没发现两个家伙的身影，现在，她只能接受唯一的可能：哈利和罗恩没有能登上火车。

    郝敏坐下来说道：“我是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危险？”郝敏轻笑一声，说道：“郝敏，你相不相信，有人比你更在意哈利他们的安危？”

    郝敏没反应过来，问道：“啊……谁啊？”

    莉雅说道：“当然是咱们的校长了，当初詹姆和莉莉死后，是邓布利多一手安排哈利的生活的，要是这位‘大难不死的男孩’死了，他怎么面对凤凰社的那些成员？相比他们的安危，我倒是更担心哈利会不会再闯出什么祸来。”

    莉雅语气中暗含的嘲讽让郝敏有些不舒服，她说道：“你也别这么说啊？他们毕竟也是我们的同学。”

    莉雅放下报纸，说道：“郝敏。上一年级的时候你就应该听说过了吧，格兰芬多勇敢而追求荣誉，斯莱特林拥有高贵的血统。拉文克劳智慧而心思细腻，赫奇帕奇性格坚毅，勤奋努力。但你知不知道，在巫师界还有这么种说法：格兰芬多行事鲁莽，总是会闯出祸端，斯莱特林目中无人，傲慢无礼。而且别人完全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拉文克劳缺乏气魄和果断，赫奇帕奇人倒是挺多的。但大部分都是才资平庸之辈。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格兰杰小姐，承认自己的朋友不完美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难吗？”说到最后。莉雅的语气已经有些严厉了。

    “没……我没有。”郝敏有些慌乱的摆了摆手。在莉雅透视人心的目光注视下，她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对，哈利他们有时候是挺能闯祸的。”

    两人静默了一会儿，似乎为了缓解有些尴尬的气氛，郝敏说道：“对了，莉雅。你就没有拉文克劳的缺点啊，你并不缺乏果断。而且很有魄力。”

    感觉到了郝敏的善意，莉雅笑着说道：“你不也没有格兰芬多的鲁莽和草率吗？你说的对，我不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你也不是个典型的格兰芬多，这是因为我们都能正视并改正自己的性格缺点，所以我们是更加完美的霍格沃茨。”

    郝敏愣了一下，不敢相信的问道：“真的吗，真是这样吗？”自从来到霍格沃茨，郝敏心中一直有着隐隐的不自信，她之前的生活与巫师世界完全没有任何交集，突然接到了一封霍格沃茨的通知书，怀着忐忑和激动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等心情平静下来后，郝敏发现她并不能很好的融入到格兰芬多的氛围中，对他们喜爱的魁地奇她并不感兴趣，而且自己也没有乘骑飞天扫帚的天赋，她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好好学习来为格兰芬多学院赢得更多的积分，但周围的同学并不是很理解，反而时不时会冒出一两句嘲讽来，郝敏实际上受到了整个格兰芬多隐性的排挤，只有哈利和罗恩愿意接受她，并且努力维护她的颜面。郝敏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格兰芬多，但没想到在莉雅的嘴里，她其实是一个更加完美的霍格沃茨。

    面对郝敏激动的眼神，莉雅用坚定的语气说道：“当然了，你就看我吧，我家家教很严的，但我现在的表现很令家里人满意的，为此他们还送给了我件礼物作为奖励。”

    说着莉雅打开自己的箱子，从里面取出了那件在摩金夫人那儿订的魔法长袍，穿在了身上转了圈，对郝敏说道：“看，这就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好看吗？”

    莉雅穿着的这件魔法袍看起来和学校的制式长袍很像，但在细节上却有着充满匠心的精巧设计，同样是黑色的，莉雅的魔法袍散发出一种内敛含蓄的光芒，看起来并不闪亮耀眼，但却有着一种内在的华美。郝敏捏了捏衣服的料子，触感如丝绸般柔美顺滑，她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衣服啊，布料很好，样式也很漂亮，你爸爸妈妈对你真好。”

    听了郝敏的赞美，莉雅笑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她说道：“别只是说我，你手上那条手链也很精致啊。”

    郝敏有些不好意思的伸出手来，露出左手腕上的珍珠手链，说道：“妈妈说我应该学着打扮自己了，就给我买了这个。”

    莉雅把郝敏的手拉过来，仔细看了看，说道：“这些珍珠的成色很不错，我对珍珠不是很了解，但这么一个手链怎么也要上千英镑吧？”

    郝敏说道：“妈妈没告诉我多少钱买的。”但看她笑眯眯的样子，这个珍珠手链应该也拥有个不菲的价格。

    郝敏的父母都是牙医，属于高收入人群，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她也能看到很多漂亮精美的首饰；莉雅从小就被家里宠着，为了提高她的艺术品位，普莱斯夫人经常带她去看一些首饰展览，当然，也不能指望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女孩能充分理解展台上那些精美首饰的内涵和价值。但不管到底懂多少，两个女孩就首饰展开了充分的探讨。聊的不亦乐乎。

    就在两人聊得兴起时，隔间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女孩站在了门外。问道：“我可以进来吗？”女孩有着长及腰际的淡金色头发，只是头发显得有些凌乱，头发都绞在一起了，显然没有被认真养护打理，她的眉毛很淡，眼睛有些突出，总给人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

    莉雅站起来说道：“当然了。请坐，我是莉雅.普莱斯，拉文克劳学院的。她是郝敏.格兰杰，格兰芬多学院的，我们都是二年级的学生。”

    女孩提着大大的箱子走了进来，说道：“你们好。我叫卢娜.洛夫古德。一年级的新生，我爸爸是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唱唱反调》的主编。”说完，卢娜用一双无神的眼睛看着莉雅和郝敏。

    莉雅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她笑着说道：“我看过您父亲编纂的《唱唱反调》，里面有很多新奇的观点，会给人很大的启发。”

    卢娜直率的说道：“可是有很多人都说《唱唱反调》里面写的全是乱七八糟的疯言疯语。”

    莉雅挑了挑眉，没想到自己得到了这么一句回应。她脸上的笑容丝毫未变，反而显得更加矜持了。充分展现出一个拥有古老世家女孩自信的一面：“我是拉文克劳，更是个普莱斯，我崇尚艺术，而艺术不就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吗？何况有些艺术确实不易被一般人所理解。”

    卢娜微微的点了点头，转头问道：“那您呢，格兰杰小姐？”

    虽然不是很明白，但郝敏隐隐感觉莉雅和新来的女孩在进行一场交锋，见问到了自己，她愣了一下，站起来大大方方的说道：“抱歉，我的父母都是普通人，我还没看过您口中说的《唱唱反调》。”自从上次在禁林里和凯特教授聊过之后，郝敏就不再称呼像自己父母那样没有魔法的人为“麻瓜”了，而是用了一个更加中性的词“普通人”。

    听到莉雅和郝敏的回答，卢娜脸上绽放出一个柔和而富有感染力的笑容，她说道：“谢谢你们。”

    谢谢我们？为什么啊？郝敏一脑门的问号，她看了看莉雅，但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卢娜把箱子放好，坐了下来，看着桌上有张报纸，便问道：“这是什么报纸啊？我好想没有看到过。”

    “啊……哦。”郝敏介绍道，“这是我带来的，拿来铺桌子的，这是一份普通人创办的报纸，叫《泰晤士报》，是一份日报，在整个英国都有很大影响力。”

    “哦，这样啊。”卢娜拿过来看了看，“原来麻……普通人的报纸是这样的啊。”

    在这份《泰晤士报》的头版有这么个标题：理查.麦克劳德担任新一任上议院大臣。（该新闻为杜撰）

    ……

    在原著中，卢娜出场时已经是三年级了，她当时的状态已经不能用特立独行来形容了，而是真正的怪异，周围的同学都嘲笑她是疯姑娘。但在一年级时，她还没有那么特别，而是更希望能拥有朋友，融入集体中。事实上，当哈利他们接纳卢娜后，她很快就融入了这个集体，并没有表现出不想和别人打交道的自闭来，由此可以推断她的自闭是外界强加给她的，是周围的人拒绝了她，只不过在三年的学习生涯中，她并没有得到什么真正的关怀，这导致她的行为越来越偏激了，卢娜是个敏感的女孩，当她被所有人拒绝后，选择了用古怪的行为来保护自己的内心。

    但在本文中，卢娜幸运的遇到了莉雅和郝敏，她们并没有因为她父亲主编的《唱唱反调》对她有先入为主的印象，也没有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待她，在确认这一点后，卢娜说出了那句：“谢谢你们。”

    卢娜的心思很细腻，通过几句话她就察觉出郝敏并不喜欢“麻瓜”这个词，所以当提到麻瓜时她及时改口为“普通人”。(未完待续。。)

    ps：在莉雅和郝敏的对话中，她用到了一些谈话技巧，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多看看这段对话，这段对话也是我修改了几次才完成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场语言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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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9）

﻿    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六，是个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但莉雅和郝敏并不能出去自由的享受阳光的抚慰，而是约在图书馆一起自习，当她们花了两个小时终于把斯普劳特教授布置的那篇“关于黑海岸二十七种珍惜植物综述”的论文给写完时，两个女孩不约而同的长长舒了口气。

    莉雅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就算写完论文了，那一大堆的专有名词还在脑袋里晃悠，怎么也不肯离去，她只要一闭眼，一个长着黑色块状根的植物就闪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她感觉周围的任何东西长的都像一株株的草药。莉雅觉得自己快要疯了，但不管怎么说，她们已经把作业写完了，至少明天可以不看那些枯燥的课本了。

    莉雅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挂在了西边的天空，眼看着就要坠入西边的山坳中了，只可惜天上没什么云，看不到漂亮的火烧云，这个时间点儿还不到吃饭的时候，莉雅拍了拍郝敏，说道：“我们出去走走吧，都在这里写了一天的作业了，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炸了。”

    郝敏趴在了桌子上，从完成那篇论文后她就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莉雅说完过了几秒，她才反应过来，猛地抬起头，头发散乱，眼神涣散，显然这么多的作业对她来说也是场艰难的战役，而且莉雅只是想着早点儿把作业做完，郝敏是真的想把作业做好，论文里的每一个名词，每一个参考资料她都要详细的查找，直到自己彻底弄清楚为止，这样算来，郝敏的工作量恐怕要比莉雅多上一倍了。

    郝敏直勾勾的看着莉雅。莉雅以为她出什么事了，吓的差点儿要呼唤求救了，好在郝敏及时开口说话了：“好吧，我们去湖边走走吧。”说完还抱怨了一句：“我再也不听你的了，明明是两天的作业我们为什么要赶着一天完成。”

    见郝敏没事，莉雅才松了口气。她为自己的周末计划辩解道：“这样我们明天就可以尽情去玩了。”

    郝敏并不接受莉雅的辩解，她说道：“我们又不能出去，最多就在学校里转悠呗，还能怎么‘尽情去玩’啊？”

    两人边走边说，不知不觉走到了禁林边上，莉雅指着远处那棵脱落了不少枝叶的打人柳说道：“难道撞上那个才算是‘尽情去玩’吗？”莉雅的话其实是在暗讽开学时的那场风波，哈利和罗恩因为错过了学校的列车，擅自开着辆会飞的汽车来到了学校，然后一头撞在了打人柳上。罗恩的魔杖还因此被折断了。

    郝敏毫不客气的对自己的好朋友反讽道：“我倒是宁愿撞到那棵树上。”因为有了莉雅这个在学习上志趣相投的朋友，郝敏和哈利和罗恩的关系没有以前那么亲密了，他们去“探险”的时候往往就不会叫上郝敏了，另外，郝敏的心态也有了些变化，已经有些情窦初开的她并不太想和男孩子混在一起了，虽然霍格沃茨并没有禁止早恋，但已经开始对爱情有着懵懂憧憬的郝敏几乎本能的表现出少女的矜持来。

    尽管有着充分的理由。但郝敏还是发现，自己的生活平静了很多。郝敏虽然不是个典型的格兰芬多。但她毕竟被分到了这个学院，在骨子里她还是有着对冒险的渴望，现在的生活对她来说就有些太过平淡了，所以直接回了莉雅这么一句。

    听出郝敏语气中已经有些怨怼了，莉雅也识趣的不再开她的朋友的玩笑了，转而开始取消郝敏本人了。她调笑着说道：“你也上了几节黑魔法防御课了，对你崇拜的吉德罗.洛哈特教授有没有新的看法啊？”

    郝敏的脸微微有些红，但她还是老实说道：“说实话，我有些失望，洛哈特教授的课程并不像他的著作那样出彩。有时候甚至太过‘热闹’了。”

    听到好朋友对这个徒具虚名的骗子已经没有了那种盲目的好感，莉雅又开始嘲讽了：“我就说过，那个家伙绝对是个骗子，天知道他的写的那些东西是不是自己窝在房间里编出来的。”莉雅的语气很严厉，显然对她的黑魔法防御课教授没有一点儿尊重，这和她对另外一位教授，教导她们魔法史的凯特教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郝敏也看出来了，莉雅和斯莱特林的那个马尔福有点儿像，都是内心极度骄傲自负的人。但德拉科.马尔福只注重血统，看不起任何非纯血巫师，而莉雅看不起的是没本事的人，只要你有自己擅长的地方，哪怕只是一技之长，她就会报以一份尊重。很多人恐怕想不到，在自己这个好朋友眼中，性格懦弱，脑子又不是特别灵光的纳威比那个挫败伏地魔，大难不死的哈利更加值得尊重，因为纳威对草药学有着极佳的天赋，而哈利除了一个名号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能。虽然郝敏对莉雅说过，哈利是个能以纯粹的感情真诚对待朋友的人，当显然，这并没有让她对哈利有多少改观。

    莉雅对洛哈特教授的嘲讽虽然有些过分，但郝敏并不打算进行反驳，也实在没什么好反驳的。

    突然，莉雅趴到她耳朵边说道：“我想去请凯特教授在课外辅导一下魔法史，你要一起来吗？”

    魔法史？课外辅导？郝敏用惊讶的眼神看着莉雅，魔法史那玩意儿需要专门课外辅导，虽然她们都很喜欢凯特教授，也知道她是个知识渊博，实力强大的巫师，但她们课外请教的问题绝大部分都不是关于魔法史的，反而是关于魔咒课、变形课的。特别是变形课，本身就难得出奇，一堂课下来就算郝敏和莉雅这样的优秀学生都有很多地方不明白，而严肃的麦格教授让很多同学不敢在课外请教，这样一来，和善的凯特教授就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莉雅点了点头，示意郝敏并没有听错，她说道：“是的，凯特教授说过，历史是门深奥的学问，不是所有人都能窥得其中内涵的，我现在想真正的学习历史，你要不要一起去啊？”

    郝敏想了想，说道：“好吧，我们一起去吧。”

    这次轮到莉雅惊讶了，她没想到郝敏会同意的，毕竟就现在来看，魔法史确实是一门极度无聊且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课程，要不是父亲的来信建议和她确实对凯特教授口中真正的历史很好奇，她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至于说询问郝敏，她只是觉得事先应该和自己的好朋友说一声，以免影响到两人的友情，但她确实没想到郝敏会答应。

    莉雅忍不住问道：“郝敏，你可要想清楚了，如果凯特教授答应我们，她一定会给我们布置很多作业的，那我们的休闲时间就真的不多了，甚至会被压榨到没有，到时候再后悔可就太难看了。”

    郝敏露出一个奇怪的微笑，看着莉雅说道：“哦，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是真……”说到一半，莉雅意识到自己的话太肯定太直接了，她差点儿忘了，郝敏虽然看起来好像只会努力背书，学习，但她作为一个被凯特教授欣赏的格兰芬多，也拥有类似拉文克劳的智慧。

    莉雅尬尴的笑了笑，看着郝敏奇怪的表情，叹了口气，说道：“你一定以为我已经和凯特教授说好了的，是吧？但你要相信，我没有左右凯特教授思想的能力。”

    这句话郝敏倒是相信，她知道，凯特教授也是个内心极度骄傲的人，但她将这种骄傲深深的隐藏了起来，只是在偶尔的言谈中表露出来一点儿，但同样，她也不相信莉雅什么准备工作都没做，什么都不清楚就做出这样的决定，最有可能的是在闲谈中，凯特教授透露过这样的口风，比如说你要是想学真正的魔法史可以来找我。而郝敏之所以会这么干脆的答应，则是因为她想到了上个学期自己和凯特教授在禁林中的那段对话。

    ……

    在原著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罗恩抓过她的课程表，惊讶地说，“你为什么把洛哈特的课都用心形圈出来呢?”

    赫敏一把夺回课程表，气恼地涨红了脸。“

    这说明上了二年级的郝敏已经情窦初开了，而且之前郝敏的妈妈送给她了一串贵重的珍珠手链，说是为了让她“学会打扮自己”，因此我做出了这个情节设计：郝敏已经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女孩了，她已经成长为有自己心思的少女了，那么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出于少女的矜持，她会更倾向于和同龄的女生一起玩，这就是郝敏和哈利他们疏远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小细节并不起眼，但在郝敏人生轨迹的一个重要节点，她和哈利、罗恩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虽然现在看起来郝敏只是和他们没那么亲密了，但随着事情的发展，没人能想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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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0）

﻿    “你们希望能在课余时间向我请教历史？”菲丽丝看着眼前这两个自己很喜欢的学生，开口问道。

    “是的。”莉雅郑重的说道，“我记得您说过，真正的历史是一门极其高深复杂的课程，我希望能有机会得到您的指点，学习真正的历史。”

    对于莉雅的话菲丽丝不置可否，而是转头问道：“格兰杰小姐，你也是这么想的？”

    听到教授点名问自己，郝敏也站起来说道：“是的，我也很希望能学到那门神奇的课程，对于知识的渴望我和拉文克劳是一样的。”

    菲丽丝摆了摆手，说道：“你误会了，我没有这个意思。”郝敏特意提到了拉文克劳，暗示自己虽然是个格兰芬多，但求学的心态和凯特教授钟爱的拉文克劳学院是一致的。

    说完这句话，菲丽丝并没有马上给回复，而是双手交叉，叠放在书桌上，沉思了很长时间才说道：“这个没问题，你们是我的学生，想要学习知识我不会阻拦，但你们知道，历史的学习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的，我希望你们心有所准备。”

    “当然。”虽然自己有着一定的把握这件事能成功，但得到凯特教授亲口同意，莉雅还是很高兴的，她马上说道，“任何所得都要有所付出的，如果所得是知识和智慧的话，再大的付出我都愿意接受。”

    菲丽丝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很好，希望你能够记住这句话，既然要教你们历史，那么我也需要一段时间备课，你们自己也要做下准备。”

    准备？准备什么啊？郝敏一脑门的问号。她刚想要开口问一下，却被莉雅截住了话头，她说道：“好的，我们会认真做准备的，谢谢凯特教授。”说完，就拉着郝敏出去了。硬是把她要问的话给堵回去了。

    两人在霍格沃茨城堡复杂的走廊楼梯中走着，走了有半个小时，最后来到一间废弃的教室。这时候天已经黑了，这个教室没有窗户，彻底伸手不见五指了，两人都进来，把门关好后，郝敏才拿出了一根蜡烛点上。

    明亮的烛火将黑暗驱散后，郝敏才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凯特教授说我们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准备什么啊？”

    莉雅没有说话，而是拿起桌上的蜡烛在这个教室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这里没有一个人，甚至连画像雕塑都没有，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衣柜箱子之类的东西，才开口说道：“你想想，凯特教授所谓的真正的历史到底指的是什么？”

    “这我怎么知道？”郝敏随口说道，但马上。她想到了什么，惊讶的说道：“难道你已经猜出来凯特教授要教我们什么了？”

    莉雅说道：“这其实并不难。首先，我们要明白历史到底有什么用？”

    郝敏很快就答道：“看到历史，看到人类之前所做的或对或错的地方，以便让我们做的更好。”

    莉雅点点头，说道：“没错，历史的作用就是：知道历史。然后从中得到经验和智慧，但这并不是件简单的事，甚至我们从大的历史维度来看，人类一直在重复自己犯下的错误，这就是因为不是什么人都能懂得历史。知道如何从历史中吸取教训的，这应该就是凯特教授要教导我们的。”

    郝敏用一种惊异的眼神看着莉雅，弄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这番理论并不是她推导出来的，而是受到了普莱斯先生在信中的提点，当然，这就不需要让郝敏知道了。

    莉雅定了定神，继续说道：“历史的学习有两个步骤，知道和懂得，如何理解历史凯特教授可以教我们，但对历史事件、历史知识的学习就需要我们自己来了。”

    这时郝敏也听出来了，她说道：“你的意思是，凯特教授不会只讲英国魔法史？”

    莉雅说道：“这是当然了，英国巫师世界虽然也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可讲的东西有多少呢？她很可能会讲到世界历史，那里才有丰富的宝藏供我们发掘。”

    郝敏说道：“那你说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额……”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普莱斯先生在信中就写到了这儿，关于这个关键问题他并没有提及，莉雅想了想，说道：“首先需要了解一些基本历史吧，我记得你说过有本书叫《全球通史》，我们可以先看看那个。”

    听到莉雅的话郝敏有些哭笑不得，她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那不是什么真正的历史著作，只是一本科普读物，而且还是针对少年儿童编写的，写的都很大概，还是插图版的，画比字还多，那是我爸爸送给我的九岁生日礼物，你确定我们要看那个？”

    莉雅摊了摊手，说道：“好吧，这方面我真的不了解，要不你让你爸爸寄过来几本历史书？对了，格兰杰先生会用猫头鹰吧？”

    郝敏说道：“这个没问题。”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才各自回去了。

    几天后的一节魔法史课上，凯特教授在快下课时说道：“我办了一个历史兴趣小组，这周周四晚上在我的办公室开始第一次聚会，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来看看。”

    讲台下坐着的一堆学生面面相觑，也不知道凯特教授这是什么意思，虽然有很多学生喜欢她，但喜欢的是她的性格、实力、知识等等，绝对不包括魔法史，即便是拉文克劳学院的学生也普遍认为魔法史是最无聊的课程，当然，现在又多了一门黑魔法防御课。

    这已经是这一天的最后一节课了，下课后，莉雅和郝敏来到了她们惯常碰头的那个废弃教室。

    小心的把门掩住，郝敏就说道：“凯特教授这是什么意思啊，她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啊？”

    莉雅说道：“凯特教授不单宣扬了出去，而且还说这个兴趣小组是她主动组建的。”这一点不是很起眼，但凭借直觉，莉雅觉得有些不对。

    两个女孩讨论了半天，也没讨论出个结果来，眼看着天快要黑了，也就散了。

    周四那天晚上，菲丽丝的不大的办公室来了不少人，挤得满满当当的，虽然不清楚这个历史兴趣小组到底是什么样的，也没人真的对历史感兴趣，但就凭这是凯特教授主办的，还是有不少的学生打算先来看看。

    看着这些满脸好奇和疑惑的学生，菲丽丝说道：“大家既然对历史有兴趣，谁来说说自己知道了解的历史？”

    莉雅首先站出来说道：“我对古希腊历史很感兴趣，也了解了一些。”

    菲丽丝笑着说道：“那好，你说说都知道什么？”

    于是莉雅就开始讲述自己这几天临时补习的希腊历史，她只是个二年级的学生，能记住书上对这段历史的描写已经不错了，也就别指望她能讲的有多精彩了。

    本来莉雅想着大概说一下就可以了，但没想到自己说了一段后，凯特教授要求自己再详细讲述一下，就这样，莉雅愣是说了一个多小时，把自己知道的希腊史全掏出来了，而办公室里的学生也强忍着听了一个多小时比魔法史更加无聊，而且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希腊史。

    莉雅讲的口干舌燥终于讲完后，本想着凯特教授可以指点一下，但没想到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看来普莱斯小姐的准备还是挺充分的嘛，今天就这样了，下周二还有一次聚会，大家好好准备，也好和同学多交流学习。”

    这就完了？所有学生都用一种目瞪口呆的表情看着凯特教授，再菲丽丝再次确认今天的聚会就此结束后，所有人都大失所望，闹了半天这个历史兴趣小组就是互相讲述历史啊，这有什么意思？

    第二次兴趣小组的聚会人就少了很多，都是十二三岁的小孩，正是活泼叛逆的时候，谁有兴趣听那些落满灰尘的历史啊。

    经过了这么两次，莉雅也察觉出来了，凯特教授这是在赶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显然，凯特教授不希望别人认为自己在给莉雅和郝敏开小灶，那么就只能通过这种方法，将其他人都逼走。

    既然明白了凯特教授的意思，莉雅和郝敏也颇为配合，之后的几次聚会依然是她们俩发言（其他人也懒得为枯燥的历史做准备），根据之前的商定，两人尽量把历史讲述的枯燥、无聊，争取让其他同学都醒悟：这个历史兴趣小组没有一点儿意思，有这时间还不如出去玩会儿呢。

    本来事情发展的不错，经过几次聚会，来参加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但唯有一个家伙，一直赖着不走，莉雅甚至已经对他怒目相视了。

    这天，又是一次兴趣小组的聚会结束，莉雅狠狠的瞪了那个赫奇帕奇的男生一眼，拉着郝敏的手出去了。

    主持完这次聚会，菲丽丝起身打算回卧室，看到那个用莉雅的话，“死皮赖脸”不肯走的男生并没有离去，问道：“麦克劳德先生，还有什么事吗？”

    威廉.麦克劳德说道：“凯特教授，我想参加这个历史兴趣小组。”

    菲丽丝笑了笑，说道：“这个很简单啊，你这几天不一直参加着吗？”

    威廉摇了摇头，说道：“我是想参加真正的历史兴趣小组。”

    听到这句话，菲丽丝的眼微微眯了起来。(未完待续。。)

    ps：一时失手，电脑遭了水灾，这几天拿去修了，就没有写作和更新，欠下来的三章这几天会补上来的，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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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1）

﻿    菲丽丝轻笑了一声，说道：“麦克劳德先生这句话什么意思？”

    威廉向菲丽丝做了个古代巫师的觐见老师的礼节，说道：“我希望能成为您的弟子。”

    这可有意思了，菲丽丝说道：“拿出你的诚意来。”

    威廉提出了自己的筹码：“虽然我没有背景深厚的世家，但这段时间我交了很多朋友，如果凯特教授想要知道什么的话我可以提供一些信息。”

    “哦。”菲丽丝说道，“可以具体说说吗？”

    威廉思考了一下，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训练计划介绍了一番。菲丽丝知道，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长伍德一直对上学期没有拿到魁地奇比赛的最后冠军而耿耿于怀，她听郝敏说过，为此这个充满荣誉感的高大男生在学期一开始就对日常训练抓的很紧，格兰芬多的每个队员都被他训练的叫苦不迭，这种情况下，威廉还能知道堪称机密的训练计划，看来他在霍格沃茨中确实交到了不少朋友，获得了不少情报。

    但菲丽丝并不满意，她笑着问道：“我再考考你，我听说拉文克劳有人在追求莉雅，你听说过吗？”其实菲丽丝并不清楚这种八卦消息，对此也不感兴趣，但凭借莉雅的身世背景、外貌气质，而且霍格沃茨并不禁止早恋，总会有充满青春荷尔蒙的男孩对其表达爱慕的，所以菲丽丝这么说也不算错。

    这个问题很简单，但其实并不好回答，但威廉给出了个完美的答案，他谦卑的说道：“对此我并不清楚，拉文克劳是您和普莱斯小姐的领地，我不敢擅自闯入。”

    对于一个问题。有很多种回答方式，但要找到其中的最佳答案并不简单，除了繁杂的线索外，有时候，不知道才是最合适的回答。就像菲丽丝问的这个问题，如果威廉侃侃而谈。说出有谁在追求莉雅，不说凯特教授这边，对于莉雅来说，威廉有了监视她的嫌疑，还没加入这个兴趣小组就和其中一个重要成员产生了间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所有对于菲丽丝的提问，威廉只能说不知道。

    不知道，显然是一种很消极的回答，为了避免让凯特教授觉得自己太过无能。威廉直接而且尖锐的指出了她暗含的心思：彻底掌控拉文克劳。凯特教授在拉文克劳有着深厚的影响力，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源自本性的互相吸引，他们都一致认为如果凯特教授没有被保护在那处住宅不得外出的话，她绝对是鹰院的一员，凯特教授对知识的好奇和细腻的智慧简直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

    但威廉的父亲，也就是麦克劳德先生并不同意这种说法，用他的话来说：政治家的信仰并不是一种本性，而是一种需要。所以凯特教授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并不是说她本来就是。而是说她需要是，她需要是个拉文克劳，只有这样她才能正大光明的接近，并且影响到这个学院。霍格沃茨四个学院中，也唯有拉文克劳有凯特教授的容身之地，斯莱特林依然有相当多的人拥护着已经失败的神秘人。凯特教授要是来到蛇院的话，就会直接跟神秘人对上，而且她虽然也是个纯血巫师，但凯特家族在纯血家族的圈子里并没有什么影响力，来到斯莱特林也不会有人在意她的。格兰芬多是那位伟大的校长邓布利多的领地。据威廉了解，那个和神秘人对抗的凤凰社中虽然说各个学院的人都有，甚至还有几个斯莱特林，但主体还是格兰芬多，而当邓布利多需要扶持一个接班人时，也选择了哈利.波特这个典型的狮院的人，如果凯特教授要是敢在格兰芬多施展自己的影响力的话，绝对会触怒那位伟大的校长的。至于说赫奇帕奇，虽然是四个学院中人数最多的，但也是政治影响力最小的，选择了赫奇帕奇，基本上很难有什么政治作为。于是，女生偏多，崇尚智慧和知识的拉文克劳就成为凯特教授唯一，而且是最佳的选择，事实也正是如此，经过十年的渗透，凯特教授在拉文克劳有了绝对的影响力，正如斯莱特林的神秘人，格兰芬多的邓布利多，凯特教授在拉文克劳有着相当多的支持者和号召力，这就是她的政治资本。

    听到威廉这个直率的回答，菲丽丝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有着这种见识，菲丽丝在脑海中搜索着关于这个威廉.麦克劳德的信息：他是一个赫奇帕奇，来到霍格沃茨后并没有闹出什么大的动静……突然，一个名字闯到了菲丽丝的脑海中，麦克劳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一切就说的通了，有了这样的世家背景，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也可以说得通，而且说不定这些都还是那位麦克劳德先生提点的呢。

    想到这儿，菲丽丝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你希望加入这个历史兴趣小组，那么说说你对历史的看法吧？”

    威廉问道：“您想让我说关于哪一段历史的看法？”

    菲丽丝想了想，说道：“就说说最近的历史吧。”

    果然，父亲猜的没错，凯特教授问到了这个，威廉心中暗暗说道。他知道，这将是自己最重要的一次表现了，赫奇帕奇的政治资源太过贫乏了，他想要成就一番作为，就必须搭上凯特教授这一班车，想要得到这个女人的认同，这就是最关键的一次表现。

    威廉深吸了口气，说道：“那我就说说刚刚发生的那次动乱吧，十几年前，随着神秘人的崛起，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的政治斗争激化，发展为了武力对抗。”

    菲丽丝问道：“你认为伏地魔和凤凰社的战争是一次政治斗争？”

    威廉答道：“是的，神秘……伏地魔的崛起是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其必然性的，可以这么说，‘食死徒’一直都存在，只不过伏地魔将其表面化了。

    伏地魔和邓布利多的对抗，以斯莱特林为主体的食死徒和以格兰芬多为主体的凤凰社的搏杀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几千年前，一些人觉醒了体内的魔法，成为了最早的巫师，巫师的传承和血脉有着很大关系，这样一来，血统之说就不像世俗世界那样，只是一种空泛而没有任何说服力的无稽之谈，因此，纯血巫师产生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优越性，他们认为巫师世界应该得到净化，一些非纯血巫师应该被清除出去。但与此同时，必要要考虑到巫师的人口很小，要是只凭借巫师内部通婚繁衍的话，整个巫师世界会慢慢萎缩掉，所以一些开明的巫师并不赞同纯血优越性，他们认为应该接纳那些非纯血巫师，这样才能保证巫师世界的持续发展。这一冲突的最早记录来源于霍格沃茨的四位创始人的不和，斯莱特林是纯血推崇者，而格兰芬多则相对开明，在创办霍格沃茨这所英国最大的魔法学校时，他们的政治理念发生了激烈的碰撞，考虑到纯血派系的观点并不利于巫师世界的整体发展，格兰芬多得到了拉文克劳和郝奇帕奇的支持，斯莱特林怒而出走。

    随着时间的推移，纯血家族因为其完整的传承而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其中的保守派别一直希望能对非纯血巫师进行压制，以获得更多的权利诉求，但遭到开明派的抵制。保守派和开明派的斗争并没有间断，而是贯穿于整个英国魔法史，时不时会有一次激烈的矛盾爆发，最近的一次就是伏地魔的崛起。正如我之前说的，‘食死徒’，或者说保守派一直存在，只不过有时蛰伏，有时爆发出来。而当代开明派的主导者邓布利多责担负起了将保守派重新压制下去的历史使命，两者的政治观念并没有什么新东西，真要说的话，邓布利多将开明派的政治理念进行了一部分的扩大，他将狼人之类本来被巫师世界排挤到边缘的势力重新接纳了过来，当然，这和伏地魔带给他的巨大压力也有一定的关系。

    现在，在邓布利多的领导下，开明派将保守派压制住了，但他们并没有取得这一阶段真正的胜利，伏地魔虽然落得个半死不活的下场，但保守派的力量并没有受到彻底的破坏，两派的斗争并没有结束，只是达成了暂时的休战。

    要强调的是，伏地魔和邓布利多的斗争并不是纯血巫师和非纯血巫师的斗争，而是纯血巫师内部的保守派和开明派的斗争，格兰芬多代表的是纯血巫师中的开明派，而真正代表非纯血巫师的是赫奇帕奇，而现阶段，非纯血巫师在巫师世界的政治力量还相当薄弱。”

    听完这段话，菲丽丝拍了拍手，说道：“很精彩的论述，就像你说的，巫师世界中保守派和开明派的斗争让双方的实力都受到了很大的削弱，这时，真正代表非纯血巫师的赫奇帕奇也应该站出来，为自己所代表的派系继续利益争取，如果你愿意的话，麦克劳德先生，我同意你加入历史兴趣小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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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2）

﻿    凯特教授创办的历史兴趣小组又多了一个人——赫奇帕奇的威廉.麦克劳德，即便如此，她依然没有正式开讲，每次聚会依然是莉雅她们互相发言，一起讨论。

    时间平淡的流逝着，转眼间已经入秋了，早上，和煦的阳光洒满大地，只是位于地下室的斯莱特林的休息室并没有接受到阳光的馈赠，宿舍内，昏黄的灯弥散着一种朦胧的光晕，给人一种昏昏沉沉的感觉。今天是周末，德拉科.马尔福没有课程，他半躺在床上，正在百无聊赖的翻看一份报纸，上面并没有写什么值得注意的新闻，至少对这个年轻甚至称得上年幼的男生来说，什么魔法部部长去法国访问之类的新闻确实挺没意思的。

    将报纸第五版角落里的笑话看完，德拉科心情轻松了不少，尤其有一则对麻瓜的辛辣讽刺，让他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看完报纸，德拉科翻身下床，从书桌上拿出了一本书，这本书足有三英寸厚，好像一本辞典，封面上是一行烫金的字：纯血巫师家族详史。这本书介绍了英国的几个纯血巫师家族的家族史，里面复杂的谱系绝对能让任何看了一眼的人头昏脑涨。

    如果有人看到德拉科在课余看书，绝对会大吃一惊的，而事实上，这也确实不是他自己想要这么做的。德拉科的父亲，卢修斯.马尔福似乎受到了普莱斯家族那个女孩的刺激，感觉之前对自己的儿子太过放纵了，于是，德拉科的悲惨生活就开始了，整个暑假他被马尔福先生关到了书房里，没有完成指定的课业不准出来。而如果提前完成的话会得到奖赏。可惜的是，德拉科一整个暑假没有得到过任何一份奖赏，惩罚倒是领了不少。即便是新学期开始了，德拉科依然没能喘一口气，马尔福先生会通过信件安排他继续完成“一个纯血家族”应该学会的东西，比如说把那本纯血家族史读完。重点地方还要求背诵。

    德拉科想过为自己减轻点负担，他一开始就努力的学习，拼命的学习，如愿以偿的生病了，在德拉科可怜兮兮的眼神注视下，马尔福夫人的心都快碎了。事情的进展似乎不错，为了减轻自己孩子的负担，德拉科的妈妈和爸爸吵了好几次，自己自由的日子马上就要来临了。每天睡前德拉科都这么美滋滋的想到，但他低估了自己的父亲。

    伏地魔的崛起伴随着血雨腥风，在这个过程中，卢修斯不但没有让家族受到削弱，反而借助机会大肆扩张势力，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厉害了，而在伏地魔败退，生死不知时。他又巧妙的让自己躲过了凤凰社和魔法部的事后清算，卢修斯的心性、智慧和手段足以让他的意志得到执行。哪怕自己钟爱的妻子和视作珍宝的儿子都不能阻挡。

    具体情况马尔福夫人并不知晓，只知道卢修斯带着自己这个调皮的儿子出去谈了一次，德拉科就服从了父亲的安排。

    德拉科用力的抓着那本书，指节都发白了，每次想到那段经历，他就感觉到全身发冷。通过那次谈话，他清楚的明白了，父亲的意志不允许违背，否则，后果……

    德拉科摇了摇头。努力将自己的思维从那次可怕的经历中抽出来，集中到这本书上，翻了几页，他翻到了一封信，这是卢修斯先生昨晚寄给他的，但因为一直有人在身边，德拉科没敢拿出来，现在自己宿舍的那几个人都出去玩了，正好可以看看父亲又有什么吩咐。

    看完父亲的来信，德拉科的脸色有些阴沉，他把信纸团城一团，揉搓了几下，信纸就燃烧了起来，很快化为一堆灰烬。

    ……

    今天，历史兴趣小组的聚会依然在凯特教授的办公室举行，经过了一段时间接触，三个学生都比较熟悉了，莉雅和郝敏也很大方的接受了小组的新成员威廉，当然，这和威廉送出去的很讨女生喜欢的精美礼品也有一定的关系。

    在郝敏看来，威廉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风趣随和、刻苦努力，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会用那双浅绿色的眼睛看着你，充满了认真和真诚。但莉雅好像不怎么喜欢他，虽然也接受了他的加入，但并不是那么的心甘情愿，而当郝敏问道理由的时候，莉雅又说不出来，反正就是觉得那个男生讨厌。

    今天轮到郝敏讲述了，她讲的是古罗马时期的一段历史，虽然郝敏的讲述并没有那么的充满激情和语言技巧，但莉雅依然听的津津有味，有着对历史的了解，她已经能够欣赏到这种看似无聊的历史中所蕴含的趣味了。

    讲了半个多小时，郝敏才将这段历史说完了，她喝了杯果汁润了润自己有些疲倦的嗓子，每次聚会，凯特教授都会准备精美的点心和好喝的果汁，这可以有效的缓解他们讨论后的身心疲惫。

    正当他们打算讨论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起，众人愣了一下，莉雅看了看凯特教授，在她的示意下，站起来去把门打开。

    “德拉科.马尔福？”看到门外站着的人，莉雅真的有些奇怪了，他来做什么，虽然心里充满疑惑，但她还是让出身子，说道，“你是来找凯特教授的吗？进来吧。”

    德拉科走了进来，看到凯特教授他们正围坐在一个办公桌旁，桌子上还散落的放着一些稿件。他没想到自己撞到了那个历史兴趣小组的聚会，虽然有些意外，但这样其实更好。

    德拉科对坐在办公桌后的凯特教授说道：“您好，我希望能参与到历史兴趣小组。”

    除凯特教授外所有人都愣了，在现在这个历史兴趣小组，莉雅和郝敏和凯特教授很熟，而威廉在第一次聚会时就在，也算是对此感兴趣的人，但之前德拉科可是一次都没有来过，而且他和在座的每一个都不怎么熟啊。

    凯特教授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而是说道：“我们的历史兴趣小组欢迎每一个对历史感兴趣的同学，马尔福先生，你对历史感兴趣吗？”

    凯特教授的问题并不客气，如果对历史感兴趣，那么前几次聚会为什么没有参加，如果不感兴趣，那么来这儿干嘛？

    按照卢修斯.马尔福的吩咐，德拉科老老实实的说道：“最开始我确实没有认识到历史学习的重要性，后来在和我父亲的信件探讨中，才有了这样的想法。”德拉科这句话中最重要的信息是透露了他来这儿并不是个人自觉行为，而是受到了卢修斯.马尔福的指引，至于说历史学习的重要性？历史学习还真没什么重要性，他其实指的是历史兴趣小组的重要性，只是不想说的那么直白。

    有了卢修斯.马尔福的指引，至少可以保证德拉科不是头脑一热跑了过来，但凯特教授又说道：“历史是门严谨的学科，要学习它需要耗费很多的精力和时间，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当然了。”德拉科马上说道，“我来之前已经仔细想过了，无论面对多少困难和辛劳，我都会认真学习历史的。”凯特教授是需要他做一个保证，有了这个保证，他要是半中间退出的话，那就是彻底没把凯特教授放在眼里了。

    有了这样的保证，凯特教授站起来，拍手说道：“好吧，既然你有如此的意志，那么，欢迎你，德拉科.马尔福先生，欢迎你加入这个历史兴趣小组。”

    依旧坐着的郝敏和威廉也连忙站了起来，也跟着拍了几下手，威廉在心中又补了一句：欢迎你加入这个政治团体。而郝敏之前对德拉科没什么好印象，这也是因为他很讨厌非纯血巫师，对于郝敏这种父母都是普通人的巫师更是充满了嘲讽，但近段时间德拉科收敛了很多，而已不去找哈利他们和她的麻烦了，于是她心里也没有那么多的芥蒂了，再加上凯特教授已经同意了，她也就接受了这个历史兴趣小组又多了一个成员的结果。本来和德拉科没有什么私人恩怨的莉雅成为了唯一真正不欢迎德拉科的人，她把门关好，坐回到自己的位置，并没有鼓掌，鲜明的表现出自己的态度：自己并不喜欢这个家伙。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凯特教授同意了，那么历史兴趣小组就真的多了一个成员，大家继续对郝敏刚刚讲述完的那段历史进行讨论。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凯特教授看时间差不多了，说道：“今天就这样吧，下一次聚会定在下周周三晚上，下次讨论的主题是古老的东方文化，大家做些准备。”除开最初的两三次外，凯特教授都是在讨论结束后才定下下一次聚会的时间，而不是在魔法史课堂上说起。

    正在收拾桌上稿子的郝敏手里顿了一下，这是凯特教授第一次圈定了下一次聚会讨论的主题，之前都是他们自发确定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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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3）

﻿    这次的历史兴趣小组聚会依然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看着分别来自不同学院的四个学生很有礼貌的依次走了出去，菲丽丝长长的舒了口气，总算把德拉科.马尔福给钓来了，也不枉她费尽心思和卢修斯通了几个月的信件。

    就像威廉说的那样，英国的巫师世界正在发生着一场政治变革，以斯莱特林为主体的保守派在积蓄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力量后，借助伏地魔的崛起再次走上了前台，以武力向整个巫师世界索要统治权，保守派的武力变革像数百年来每一次的动乱一样，遭到了以格兰芬多为主体的开明派的强烈反击，因为保守派的重要领袖伏地魔的一时失误，落得个半死不活的下场，保守派被暂时压制住了，但是，所有对局势有着清楚认识的人都清楚，他们并没有失败，只是蛰伏了下来。

    之前的那场大战让双方都元气大伤，为此颇有默契的选择了停战，保守派需要这段时间舔舐伤口，伺机而动，而开明派则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分裂：一些人打算借这个缓冲时间慢慢的消磨保守派的势力，尽量避免大战，毕竟每一次战争都会极大的损耗整个英国巫师界的元气，他们主张将首恶以及有着极端危险思想的保守派巫师抓住就可以了，这一个派系可以称之为中立派，法律执行司司长卡尔.普莱斯对食死徒的清洗就是这一思想的产物；但作为强硬派的代表，邓布利多想的则是积蓄力量，将所有的食死徒彻底消灭掉，将所谓的荣耀的纯血家族彻底摁倒地底。

    有时候事实往往不是人们想的那样，恐怕很多人无法想象，一直对食死徒保持强硬姿态的普莱斯先生其实并没有打算彻底把这些黑魔王的爪牙全部杀光。而好像醉心于教学的邓布利多却有着一颗杀戮之心。

    那些中立派的巫师并不是基于善心什么的生出这种想法的，其根本原因在于——保守派根本杀不完，再要细究的话，就要牵扯到魔法天赋这个问题了。

    像郝敏那样父母都是普通人而自己拥有魔法天赋的孩子实在太少了，甚至可以这么说，现在在霍格沃茨上学的学生中有大半都可以算成是广义的纯血巫师（父母都是巫师）。虽然说巫师和普通人通婚生下的小孩也有相当大的比例会成为一个巫师。但这种情况出乎意料的并不多见，主要是因为巫师世界和普通人的世界是相对隔离的。举个例子来说，韦斯莱家族是个典型的格兰芬多家族，他们思想开明，对普通人充满着善意，但要是和魔法部禁止滥用麻瓜用品司主管亚瑟.韦斯莱接触过后，就会发现他对普通人生活用品极度的无知，一叶可知秋，他们平时根本不和普通人接触。对于普通人的生活的了解甚至比不上卡尔.普莱斯，这方面他这个法律执行司的司长都要比那个所谓的禁止滥用麻瓜用品司主管强上不少，毕竟卡尔会经常参加欧洲各地举办的艺术展，要知道，因为人口基数，大部分的艺术家都是普通人。

    在这种人口背景下，再加上巫师掌握着对普通人来说难以企及的强大力量，纯血高贵论的出现就再自然不过了。就算把所有持这种理论的巫师杀掉，这种思想依然无法根除。所以在卡尔.普莱斯这些中立派看来，斯莱特林保守派只能进行压制，而无法彻底消灭，他们是英国巫师界的一部分，无法消灭，永远伴生于巫师世界。

    但显然。邓布利多并不这么认为，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菲丽丝不知道，也许是因为太过强烈的爱，邓布利多宣扬的巫师、狼人等等一切平等。菲丽丝并不认为邓布利多对于爱的执着和赞美是表面的宣传和作秀，这位老校长是真的认为爱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为了能将爱发扬光大，他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自己，很多人说他是残酷的圣人也正是基于此。邓布利多对爱有着特殊的偏执，也许是和他早年的经历有关，但不管怎么说，偏执就是偏执，对爱的偏执让邓布利多容不下那些血统高贵论调的家伙继续存在着这世上，他们就像他绘制的爱与光明的蓝图上的污点，让这位老校长无法忍受。

    有意思的是，虽然中立派的观点能最大程度上保存英国巫师界的元气，但这一派别却是最不受重视的，其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一个类似邓布利多、伏地魔那样的标志性人物，缺乏一个核心，让中立派无法将力量凝聚起来。

    而现在，卡尔.普莱斯看到了一个希望，永生者菲丽丝.凯特。

    虽然菲丽丝的魔力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数年前就可以和格兰芬多学院的麦格教授硬拼一场，但绝大多数人依然认为，这位凯特小姐和邓布利多、伏地魔相比还要差上一筹。尽管如此，“无法被杀死的永生者”这个名号就太响亮了，哪怕是被称为天纵奇才的伏地魔，在受到阿瓦达索命咒的反噬后只剩下了一缕残魂苟延残喘，但永生者凯特小姐被这个无可饶恕的杀戮咒击中后，只是休息了几个月就完全恢复了，这个消息摧毁了很多巫师对生命的理解，拥有这种可怕能力的巫师，如果不是恶魔的话，那必然是圣者，亦或者……是神？而凯特小姐当时喊出的那句“阿瓦达索命咒，怎么能杀死死神的后裔！”，更是激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滔天巨浪，难道这个年轻的女士真的是死神的后裔？

    虽然因为害怕伏地魔还活着，并且来过霍格沃茨的消息影响到局势的稳定，魔法部硬是把那场在霍格沃茨礼堂的交锋给压了下去，但这种事也只瞒得过普通人，对于普莱斯这样的家族来说，这种消息根本无法封锁。

    有了永生者的名号，以普莱斯家族代表的中立派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凝聚的核心，当然，这个核心不是菲丽丝.凯特，她是华裔，一个外族人，无法成为王，只能做一个像梅林那样的精神导师，真正成为亚瑟王的是普莱斯家族的掌上明珠，莉雅.普莱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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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4）

﻿    进入十月份后，天气越来越冷了，潮湿的空气好像要把所有人身上的热量全部带走，霍格沃茨的学生们即使穿上厚厚的秋装，仍然无法改变那种透骨的寒意。

    格兰芬多的公共休息室内，郝敏蜷缩在离壁炉最近的一个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旺盛的炉火带来的暖和的热浪，将空气中的寒气彻底驱散了，看着外面淅淅沥沥下着的小雨，厚重的云将西斜的太阳的光辉遮掩住了大半，整个世界变得灰蒙蒙的一片，好像尘封的老照片一样，萧瑟而凄冷，这种环境下自己却能在温暖的室内，躺在舒适的沙发上阅读，确实是件很惬意的事，果然，只有对比才能产生幸福。

    郝敏手里拿着的是一本英译版的《中国通史》，上一次的历史兴趣小组聚会中，凯特教授首次圈定了下一次聚会要讨论的主题：中国历史。这项决定给郝敏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因为文化的差异，他们对于东方的文化历史很难理解，所以在之前的几次聚会中，他们不约而同研读的都是欧洲历史。

    但现在，教授既然这么安排了，再麻烦也得去读，而且东方历史是整个世界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然这是个历史兴趣小组，总是会要涉及到东方历史的，只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

    接下来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郝敏他们很难找到相关资料，很多关于东方历史的译本都是学术资料，这种书对他们来说太过艰涩了，而英国人自己编写的对中国历史的读物看起来就不怎么靠谱。好在威廉对这方面比较熟悉，这本《中国通史》就是他找到的，这并不是一本学术论著。而是一本科普读物，对于他们这些没有什么历史基础的学生而言，这种简单明了的科普读物正是最合适的。

    郝敏在读书时都有一种基于本性的认真，她仔细的阅读着书中的每一句话，又不懂的地方就去查找资料，资料也找不到的话也会做下笔记的。

    就这样。郝敏保持基本不动的姿势已经读了两个多小时了，一阵报时声响起，她抬头看了看壁炉旁边的那个古老样式的座钟，现在已经七点多了。快到和莉雅约定的时间了，郝敏揉了揉眼睛，把书合上，放到自己的包里，站起来正打算出去，一阵冷风吹过。哈利快步走了进来。

    郝敏知道这段时间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长伍德……嗯，按哈利的话说就是有点儿“丧心病狂”，比如说今天，在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后，伍德队长感觉天还没黑，多少还能看见点儿东西，就拉着球队队员去球场上训练了，完全不顾湿冷的寒风还外面下着的小雨。

    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训练后。眼看着天已经完全黑了，哈利他们总算被放了出来。

    看到郝敏。哈利喘着气说道：“嗨，这天简直糟糕透了，不是吗？这种天气我们还要训练，训练什么啊，这种天气谁能看见球到底在哪儿？真是见鬼了！”他是一路跑回来的，能回到温暖的格兰芬多休息室简直像回到了天堂。虽然作为一个巫师他不应该去信奉神啊，天堂啊什么的，但这种幸福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爆发了一阵对自己这个荣誉感极强的球队队长的抱怨。

    哈利走到郝敏刚才坐的地方，刚想一屁股坐下，突然看到那个栗色头发的女孩正用凌冽的眼神瞪着自己。哈利尴尬的笑了笑，拉过一个木头椅子坐下了。哈利现在全身湿透了，衣服上还不停的滴着水，上一次他就直接坐在了沙发上，将整个沙发都洇透了，郝敏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沙发弄干，从此以后郝敏就禁止他穿着湿衣服随便乱坐了。

    郝敏皱了皱眉说道：“我要给你说多少次你才能记住，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先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这样既不会让你感冒了，而且还能享受舒服的沙发。”

    哈利感到一阵头痛，他和罗恩一致认为郝敏要管的实在太多了，但没办法，谁让他们是朋友呢，而且不管怎么说也是为了自己好，也不好出语相讥，哈利打了个哈哈，示意自己知道了。

    看哈利这个样子，郝敏知道自己又白说了，她也懒得去给哈利讲解“维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有多么的重要”，而是指了指小圆桌上的牛奶和三明治，说道：“吃饭的时候我没看到你，就给你留了点儿东西，你先吃了吧。”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哈利一把抓住三明治，狠狠的咬了一口，含糊不清的说道：“你要出去？”

    郝敏也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说道：“是啊，我要出去一趟。”

    因为放在了壁炉旁边，牛奶和三明治都还是温热的，但哈利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感受到来自朋友的温暖，是因为这次郝敏没有对自己说教了，还是她最近已经很少参加自己和罗恩的集体行动了？哈利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出去，安然的享受起自己迟到的晚餐了。

    走出格兰芬多的公共休息室，冰冷的空气马上就将郝敏整个包裹了起来，她紧了紧衣服，感觉自己穿的有点儿少了。郝敏没打算回去再换身衣服，她小跑着来到了三楼的一个角落，那里的墙上画满了乱七八糟的涂鸦，郝敏仔细找了找，抽出魔杖点了点一个轮廓抽象的小熊的鼻子，很快，一个小门凭空出现了，郝敏左右看了看，俯身走了进去。

    这是间废弃的教室，霍格沃茨城堡里，这种废弃的教室有很多，位置隐蔽而无人打搅，绝对是个集会的好地方。

    教室里已经有个人了，莉雅举了个蜡烛正在检查着这个房间，听到声音后她警觉的转过身来。

    “嗨，莉雅，你先到了啊。”郝敏打招呼道。

    看到是郝敏，莉雅松了口气。说道：“是你啊，‘在命运的颠沛中’。”

    “额……”在莉雅企盼的眼神注视下，郝敏无奈的接了一句：“最可以看出人的气节。”

    这是她们设定好的暗语，是莎士比亚的一则经典语录，莉雅坚信没几个巫师会对这个麻瓜艺术家感兴趣，所以他的语录是个不错的接头暗好。只不过郝敏实在闹不明白。她们只不过想要对之前学到里的历史讨论一下，至于弄得跟特工接头一样神秘紧张吗？

    看着一脸呆萌不解的郝敏，莉雅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自己这么小心还不是为了她，按照自己的父亲，卡尔.普莱斯先生给她的信上提到过的，她们现在正在霍格沃茨，也就是邓布利多校长掌控的地盘上挖墙角，当然得小心一点儿了。但显然。莉雅把普莱斯先生在信中强调的“小心一点儿”理解错了，谨慎是没有错，但也不用这么疑神疑鬼、草木皆兵，让别人看起来好像她们在密谋炸掉魔法部似的。

    莉雅和郝敏找了些完整点儿的桌椅，擦干净后坐了来，借着烛火讨论起之前学习到的东方历史来。

    于此同时，另一场聚会也在霍格沃茨的一个角落进行着。

    同样是一个废弃的教室，但这里的光线要比莉雅和郝敏的那个教室亮多了。一根粗大的用特殊魔法材料做成的蜡烛散发出明亮的光芒，好像一盏明亮的灯泡。将整个教室都照亮了。

    德拉科打开那本《中国通史》，有气无力的说道：“你看了多少了？”这段时间这位马尔福的小少爷过的挺不如意的，本来卢修斯就给他安排了一大堆的课业，现在，又逼着他加入了个什么历史兴趣小组，这可真是太可笑了。他从出生到现在就从未对历史感过兴趣，没想到十二岁了自己还要被逼着学什么历史，真是太荒唐了。

    威廉露出一个标准的贵族笑容，说道：“没怎么看，只是随便翻了翻。”

    “哦。”德拉科继续保持着全身无力的状态。问道：“你不怕凯特教授问起你来啊？”

    威廉轻笑一声，说道：“怕什么，难道你还真以为凯特教授把我们四个聚在一起是为了研究什么历史吗？”他现在也看出来了，之前几次聚会凯特教授之所以没有正式开讲主要是因为人还没有来齐，德拉科.马尔福的到来终于将最后一块拼图给拼上了，四个学院，四个学生，那个女人的胃口还真大啊！

    威廉话语中透出来的轻蔑让德拉科心中微微一冷，他低着头，把书本重新合上，说道：“那你说凯特教授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想着……”说到一半，威廉意识到自己还是有些太过轻狂了，连忙将后半句话咽了下去，他收敛了下心情，说道，“这我哪儿清楚，只不过凯特教授就给了几天时间，又划了一个东方历史这么大的范围，想必也只是想让我们了解一些概况，至于具体的细节，我们既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能力去学透。”

    德拉科点了点头，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只不过这个“大概了解”我都没做到，这本书应该是最简单的科普了，但还是很多地方没弄懂。”

    话说到这儿了，威廉自然也听出了他口中的未尽之意，说道：“我也说不上懂，只是胡乱的瞎猜罢了，正好趁现在讨论一下，凯特教授问起来也有个准备。”

    说完，两人就伏案探讨了起来。

    花了半个多小时，德拉科和威廉终于讨论完了，两人又随便的聊了两句，威廉就走了。

    看着威廉走出房门，德拉科脸上轻浮的表情慢慢消失了，他重新坐了下来，哂笑一声，轻声自语道：“一个麻瓜出生的泥巴种罢了，也敢在我面前放肆，有你后悔的时候！”说完，德拉科轻轻吹了口气，数米外的那根巨大的蜡烛呼的一声就被吹灭了，整个房间陷入了彻底的黑暗中。

    德拉科闭上眼，回忆着父亲卢修斯给他的那份关于威廉.麦克劳德的背景资料。威廉.麦克劳德是个贵族，而且是个历史悠久，具有皇家血统的贵族，他从小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政治智慧，得到了家族的重点培养，当他十一岁的时候，一份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打破了所有的培养计划，却也让威廉迈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在信的最后，卢修斯给他下了一句评语：年少多智，又未曾经历波折，性傲而轻狂。

    卢修斯不愧是可以在多疑的伏地魔身边混的风生水起的人，这份看人的眼光很锐利啊，自己的父亲还是有些本事的，德拉科心里想到。

    德拉科拿出纸笔来，完全的黑暗环境似乎对他并没有任何影响，在信纸上面刷刷点点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德拉科把它团成了一团，走出了这件废弃教室，随手把这团废纸扔到了走廊的垃圾箱里，就回去休息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家养小精灵走了过来，将那个垃圾箱翻了个底朝天，终于找到了主人要的那个纸团。

    十几分钟后，那封信就出现在了菲丽丝的案头，她把信纸铺展到桌子上，上面记载着德拉科和威廉的对话，有意思的是，这封信是从旁人的角度，而不是从德拉科的角度来写的，就算被知情人看到这份信，也只会认为两个男孩太不小心了，说的话被人偷听了去，怎么也怀疑不到德拉科身上。

    看完后，菲丽丝靠坐在舒适暖和的座椅上，其实她也没想到，第一个向自己求学的不是那个被普莱斯家族寄予厚望的莉雅.普莱斯，而是这个当了十几年纨绔少爷的德拉科.马尔福。野心果然是种强大的力量，为此，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可以承受那么多，进步那么快，只是，不知道德拉科能否控制住自己的野心，还是说到最后他会被自己的野心控制住。至于那个威廉，并不用怎么在意，毕竟只是个小孩儿罢了，抽时间给他个教训就可了，不经历一些事，生在太平年间的威廉不会清楚，每年英国巫师界都会有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失踪，就像这样……

    菲丽丝扶了下桌子，转身朝卧室走去，放在桌子上的那封信突然自燃了起来，转眼间化为了灰烬，一阵清风吹过，消散的无影无踪。(未完待续。。)

    ps：四千字的章节，勉强也算两更了，如果您喜欢的话，请多多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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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5）

﻿    新一期的历史兴趣小组聚会讨论如期举行了，看着围坐在办公桌周围的四个年轻的学生，菲丽丝开口说道：“今天我们换种方式，由我来给大家讲一段历史。”

    听到凯特教授的这句话，郝敏下意识的挺了挺腰背，她早就企盼凯特教授可以给她们讲解一下真正的历史了，要不然只凭他们四个二年级的学生讨论，收获实在太小了。

    看到学生们把注意力都集中过来了，菲丽丝开始讲述：

    中国的历史中有所谓的上古三代，指的是夏商周三个朝代，周朝又分为了西周和东周，今天我要讲的是东周年间发生的一件事，具体来说是鲁隐公元年，也就是公元前722年，郑庄公和他的弟弟共叔段之间发生的一场政治斗争。

    郑庄公是郑武公的长子，而共叔段是他的次子，共叔段身为幼弟，很得他母亲的宠爱，甚至向郑武公提出了要共叔段来继承他的爵位，但当时的中国执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所以郑武公并没有同意。虽然谋划失败了，按共叔段的母亲还是为他争取到了相当多的资产和权利。

    等到郑武公去世，郑庄公上位，很多臣子都向他劝谏说共叔段的势力太过强大了，要加以约束。但郑庄公碍于母亲对弟弟的宠爱，并没有采纳臣子的意见，反而将给了共叔段更大的权势。这一做法引起了诸多臣子的强烈不满，甚至有大臣对郑庄公说：你要是有心让共叔段夺取郑国，那么请直说，我会去辅佐他，但如果你没有打算这么做，那请除掉他。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君主。

    又过了一段时间，共叔段的权势更大了，更多的人选择了投靠他，此时的共叔段已经严重危害到郑国作为一个诸侯国的整体利益了，到了这时候，郑庄公终于下定决心除掉共叔段。双方进行了数次激烈的交战。最终共叔段失败，流亡出逃。

    这就是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出自一本名叫《春秋》的史书，在中国有一本很有名的古文选编，叫做《古文观止》，这个故事作为首篇被收录其中。

    这个故事并不复杂，而且就像在魔法史课上那样，菲丽丝的讲述很平淡，她用了十几分钟把故事讲完后说道：“你们说说。从这个故事中体会到了什么？”

    四个学生都开始埋头思考起来，菲丽丝也没有催促，让艾咪给她续了一杯红茶，耐心的等待着这些年轻人。

    过了有二十多分钟，威廉.麦克劳德首先说道：“共叔段的逆行受到了整个郑国的反感，因为民心所向，郑庄公才能够率领军队击败共叔段，取得最后的胜利。”

    听到威廉这么说。德拉科心中微微哂笑：这家伙倒是想的挺美，按他的说法。共叔段能取得胜利，靠的是郑国平民的支持，那么在英国巫师界，如果要问谁的人口最多，占据着整个巫师世界的基层，回答肯定是赫奇帕奇。威廉的这句话透露的意思就是：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必须要依靠人口最多的赫奇帕奇，至于关于什么的“最后胜利”，大家心里也都清楚。

    一个泥巴种也敢说自己是最重要的，德拉科刚打算出口反驳，却被莉雅截住了话头。

    “民心所向？”莉雅.普莱斯冷笑了一声。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时候的中国还处于奴隶制时期吧，那种制度下的平民和奴隶有什么用？真正能够影响到郑庄公和共叔段之间实力对比的还是贵族的支持，失去了贵族的拥护，你看那个所谓的郑庄公还能活多久，所以说，受到系统教育，拥有智慧的贵族阶级才是左右这场政治斗争胜败的关键。”莉雅的这句话也是毫不留情面，她说的“拥有智慧的贵族”显然是在自指，拥有悠久历史，强大势力的普莱斯家族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巫师世界的贵族，而威廉推崇的赫奇帕奇，则被她毫不客气的贬低为平民和奴隶。

    通过这些对话也可以看出莉雅和威廉的所倚有很大区别，威廉孤身一人来到霍格沃茨，他在巫师世界没有任何背景，只能依靠所在的赫奇帕奇学院，依靠他的同学，而作为拥有强大势力的纯血家族后裔的莉雅，依靠的更多的是普莱斯家族，而不是拉文克劳，毕竟普莱斯家族可以比作贵族，但拉文克劳就不一定了。

    眼见两人斗的你来我往，炮火冲天，德拉科.马尔福想了想，还是打算闪开了那个最终胜利的问题，说道：“在我看来，郑武公驳回了关于让共叔段继承爵位的做法是很正确的，毕竟，恪守传统才是一个国家保持稳定的关键。”而且，在英国巫师界，斯莱特林是最恪守传统的。

    但德拉科没想到，他的这个另辟蹊径的说法惹到了其他所有人，因为他隐隐将斯莱特林自比于君王，这什么意思？你斯莱特林是君王，我们其他三个学院就成了臣仆了？

    这时，郝敏.格兰杰开口说道：“大家不要忘了，最后的胜利是靠军事对抗垫定的，没有军事上的胜利，郑庄公不可能保住自己君王的地位。”郝敏这句话也够直接的，众所周知，以勇敢著称的格兰芬多很适合做军人，而实际上，傲罗中格兰芬多所占的比例是很大的，只有这群视荣誉为最高追求的格兰芬多才那么不畏惧死亡。

    就这样，四个来自不同学院的学生展开了一番激烈的唇枪舌战，互相讽刺挖苦，但表面上却不显一丝烟火，好像他们真的是在就这个古代故事进行认真探讨一样。

    菲丽丝津津有味的看着四个学生的论辩，嘴角忍不住勾起一丝微笑，自己的眼光果然不错，这四个小家伙都不是省油的灯，这不正是自己希望的吗？要是他们没有那份智慧和洞察力，怎么能够顺利执行自己的计划呢？只不过。有些人有脱缰的迹象啊！

    四个学生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了半个多小时，看时间差不多了，菲丽丝才开口说道：“读史是为了明智，我们学习历史，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迪。你们要联系一下实际，看看这段历史可以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迪。”

    菲丽丝抬头看了一眼，威廉胸有成竹，德拉科和莉雅若有所思，而郝敏还处于一脑袋浆糊的状态，她笑着说道：“今天就到这儿吧，大家以这则历史为主题，联系古今写一篇论文，具体写多少字你们看着办。把问题说清楚就可以了。”

    凯特教授既然一句打算结束这次聚会了，莉雅他们都站了起来，向教授告别后就要离开，这时，菲丽丝有些突兀的说了一句：“莉雅，你今天的表现不太好，要多加努力啊。”说完，又看了德拉科一眼。

    正要转身往外走的莉雅身子一僵。难以置信的看着凯特教授，教授的表情被氤氲的水汽遮拦。她也不知道凯特教授是不是真的生气了，说自己表现不好？怎么不好了，难道自己的观点出了大的纰漏？

    站在两人侧面的郝敏看了看一脸迷惑的莉雅，又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凯特教授，完全不明白教授为什么要这么说。可以肯定的是，莉雅一定不小心犯下了很大的纰错。要不然不以至于让凯特教授在其他同学面前直率的批评莉雅，但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面对凯特教授的批评，莉雅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最后只是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

    第二天晚上，已经过了零点了，早早级睡觉了的郝敏睁开了眼睛，今天的月亮很大，银色的冷清光芒透过窗户的缝隙，撒在这个女生宿舍里。郝敏竖起耳朵听了听，见其他人都还在熟睡中，她小心翼翼的爬下了床，将宽松的睡衣解开，里面是她睡觉前就穿好的黑色面料的衬衣和裤子。郝敏披上了件黑色的斗篷，悄声走了出去。

    午夜时分在走廊里走动，郝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种体验了，不过去年她倒是和哈利他们经常晚上出去瞎逛，也算是有了些经验。郝敏贴着墙根，走动时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更没有触碰到什么，但行走速度却很快。同时这个胆大的女孩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警惕着不知道会从哪儿冒出来的费尔奇和他那只讨厌的猫。

    郝敏找到了一个窄仄的隐蔽楼梯，跳过所有的偶数台阶走上了六楼，在走廊的尽头，郝敏出现在一副田野风光的风景画前，她向左走了三步，抽出魔杖敲了敲从下往上数第七块砖头，又向右走了七步，找到墙壁上一个凸起的地方，顺时针拧了三圈。平滑的墙壁上悄然出现了一个样式古旧的小门，郝敏谨慎的观察了下周围，用手托扶着门，慢慢的打开。

    尽管郝敏已经很小心了，但门轴转动，还是响起了吱扭的一声，声音虽然不大，但在十分安静的午夜走廊里，足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当然，也许这附近并没有什么人。

    该死，我就知道这种老旧的木门会惹来麻烦，郝敏暗骂了一声，轻身闪了进去，迅速把门给关上了。只要没被当场逮到就没有问题，虽然大家都说费尔奇熟知霍格沃茨城堡的所有地道和每一处隐蔽的房间，但通过这段时间的经历，郝敏已经不相信这个观点了，天知道这个城堡里到底藏了多少个房间，就她知道的已经有十几个了，而且位置都很偏僻，进出还需要魔杖，她不相信费尔奇一个哑炮能对一个充满魔法的城堡了如指掌。

    这个房间没有窗户，当郝敏把门关上后，就彻底没有一丝光亮了。

    看来那家伙还没来，郝敏心中想到，挥动了下魔杖，魔杖的尖端出现了一团光亮。

    借助这团光亮，郝敏的眼睛重新恢复作用后，她吓了一跳，德拉科.马尔福就坐在离自己两三米处的一把椅子上，一双灰蓝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好像一条毒蛇选中了自己的猎物。

    郝敏缓了口气，平复了受到惊吓而剧烈跳动的心脏，有些厌恶的说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德拉科站了起来，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说道：“看在大家同学一场的份上，我来这里是为了提醒一些脑子蠢笨的笨蛋，虽然事情是显而易见的，但有些蠢货没有别人的提示根本看不到问题的所在。”

    郝敏的脸涨得通红，对德拉科那种傲慢的语气充满了愤慨，就在她打算好好回敬一下这个白鬼一样的家伙时，德拉科的一句话让她的脑袋冷却了下来：“比如说那个自诩聪明，其实是个蠢笨到家了的莉雅.普莱斯。”

    郝敏的思绪在脑海中转了几圈，突然想到了什么，她小心的问道：“你是指上次历史兴趣小组聚会时凯特教授对莉雅的批评？”

    德拉科冷冷一笑，说道：“你总跟在那个笨丫头旁边，但幸好没被传染到“愚蠢”这种病，多少还有的救。”

    照例又是一阵嘲讽，眼见郝敏已经快压抑不住心中的怒气了，德拉科终止了对她的讽刺，说道：“我知道你们这些笨蛋想多久都想不到问题的所在，那我告诉你吧，在上次聚会的讨论中，威廉在为赫奇帕奇争取权益，我坚持了斯莱特林的传统观念，就算你也知道为一无是处的格兰芬多说几句话，但唯有莉雅，这个笨丫头只想着自己的普莱斯家族，丝毫没有顾念到她所在的拉文克劳。普莱斯家族历史悠久，就目前来看实力也算不错，这点我承认，但她真以为一个家族可以和一个学院派系抗衡？卡尔.普莱斯要是没有拉文克劳学派的支持，敢挡在伏地魔和邓布利多面前？他一个人的话绝对会得到一个被轻松碾死的结局，莉雅那个笨丫头就没明白，普莱斯家族有现在这样的号召力不是说他们家族有多强大，而是因为卡尔代表了拉文克劳的利益，因为拉文克劳学院，普莱斯家族才显得重要，而不是因为那个没有几个人的家族，拉文克劳才有了如今的地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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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6）

﻿    面对德拉科辛辣的嘲讽，郝敏虽然内心充满愤怒，但却也没办法反驳，因为他说的并没错，莉雅确实对拉文克劳没有太多的归属感，在她心中，自己首先是个普莱斯，其次才是个拉文克劳，这一点作为莉雅密友的郝敏是很清楚的。

    郝敏深呼吸了一次，将心中的怒火平复了下来，说道：“除了告诉我这个，你还有什么事吗？”

    德拉科依然冷淡的说道：“没有了，我大半夜的跑过来就是为了给你一个提醒，想想我还真是闲的没事干了。”说着还摇了摇头，似乎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感到懊恼。

    对于这个斯莱特林恶劣的语气，郝敏选择性的过滤掉了，和这种人斗嘴没有任何的必要。虽然心里很不畅快，但郝敏知道，德拉科是在帮莉雅，只是这个讨厌家伙的语气和态度太差劲儿了，她还是礼貌的说道：“谢谢你的提醒。”语气虽然说不上有多热切，但郝敏自认为已经是在很真诚的道谢了。

    德拉科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好像在赶苍蝇，说道：“不用了，你就当我闲得无聊精神已经出现错乱了，要不然我怎么会帮一个格兰芬多，不过，其实这个问题你完全可以去问凯特教授，对于学生的问题她总是乐于回答的。”

    “哦？”德拉科为什么这么说？郝敏脑袋上出现了个问号，莉雅受到批评和自己没什么关系，郝敏认为凯特教授更希望莉雅能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样才能真正吸取教训，如果她拿着这个问题去请教凯特教授，估计只能得到冷漠的拒绝吧。虽然是这么想的，但郝敏并不打算和德拉科辩论。那个斯莱特林的男孩实在太讨厌了，郝敏只想快点儿离开这儿，她冲着德拉科敷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晚安。”说完，转身离开了这个房间。

    看着郝敏的背影。德拉科心中一阵苦笑，明显她根本没有听取自己的意见，他都差点儿忘了，郝敏是个有着榆木脑袋的笨丫头，对于现在的形势一点儿都不了解。

    按德拉科和卢修斯的推断，这次动乱最终的胜利者恐怕不会是斯莱特林，虽然食死徒和凤凰社之间的实力差距不大，甚至还稍稍占优，但卢修斯敏感的意识到。邓布利多在号召力、人力、财力各个方面绞杀食死徒，在加上卡尔.普莱斯对死忠食死徒的追捕，他们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了。最关键的是，他们斯莱特林选中的领导者太差劲儿了。伏地魔可能从魔法天赋上来说是个天才，但在如何掌控局势，如何利用甚至制造自己的影响力方面，他做的并不好，甚至犯下了一些低级错误。这样的领导者就算复出了，恐怕也无法带领他们取得最后的胜利。相比而言。他的对手，霍格沃茨的邓布利多校长在这方面就做的好多了，这位老校长拥有强势而灵活的手腕，面对伏地魔的骤然发难和突然袭击，一步步的组织防守，同时仔细经营他的名声。团结尽量多的盟友，对食死徒进行各个方面的压制。在和凤凰社对抗的过程中，食死徒慢慢的处在了劣势，只不过当时有伏地魔在前面顶着，大家也都顺风顺水。大部分人都没有察觉到，在伏地魔突然受挫，生死不知的时候，食死徒的全面崩溃则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当然，其中也有很多食死徒打算金蝉脱壳，保全自己也有很大的关系，毕竟，勇猛是格兰芬多所要求的品质，对于斯莱特林来说，活着才是一切。

    伏地魔没有死，但区别不大了，就算他能复出，恐怕也无法和邓布利多对抗，最多让食死徒中的死忠分子多挣扎一会儿罢了。

    德拉科没有想到，伏地魔为了能够永生布置下的诸多后手硬是把邓布利多给拖死了，从这方面来看，他的手腕没有德拉科想象的那么差，而德拉科之所以有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和凤凰社隐隐透露出信息有很大关系，在凤凰社的隐性影响下，巫师世界普遍认为伏地魔强大而偏执，不强大没法对整个巫师世界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而不偏执怎么会杀这么多无辜的人，从这方面来看，凤凰社，或者邓布利多的手腕确实高明，不知不觉中，就让很多食死徒选择了保全自己，而不是跟着一个偏执的家伙去拼命。

    不管从哪儿方面来看，马尔福家族都不算是死忠派，伏地魔的死活和他们没太大关系，有伏地魔在前面顶着，马尔福家族在后面捡便宜很好，像现在这样，收缩防线，在现有的规则下经营自己的家族也不错，就像卢修斯在信中说到的那样：马尔福家族不会为任何人付出所有的忠诚，即便是那个强大的黑魔王。

    既然无法取得最后的胜利，那么德拉科就要为斯莱特林找到一条退路来，他不想像伏地魔那样，把其他三个学院彻底得罪光，甚至胡乱的杀戮引起了斯莱特林内部一些人的不满，德拉科需要盟友，而格兰芬多的郝敏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郝敏有一个很大的劣势，她的身世背景不能为其提供任何帮助，不像德拉科和莉雅，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家族，就算是威廉，他背后的麦克劳德家族虽然不能提供直接的支持，也能提供很多隐性的帮助。唯有郝敏，她父母都不是巫师，只是普通的牙科医生，家境虽然不错，但也只是不错，没有任何的经济优势，而她所在的格兰芬多是邓布利多的核心势力范围，又出现了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这种情况下郝敏要想在格兰芬多经营自己的势力是很难的，她得不到任何亲友的帮助，单靠自己也不行，那么唯有依靠凯特教授了。也就是说，从形势上来看，郝敏要想在这场动乱中扩展自己的影响力，完成自己的政治抱负，唯有依靠凯特教授。而此时，她最大的劣势——没有任何背景，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优势，无依无靠，没有任何派系背景的郝敏更容易得到凯特教授的彻底信任。所以在德拉科看来，虽然凯特教授的立足点是拉文克劳。但郝敏率领的那部分格兰芬多最有可能成为她的嫡系力量，既然有了这种推断，这时候和郝敏扯上关系就很有必要了。德拉科知道自己发自内心的厌恶那个泥巴种，刚才自己的语气也说不上和善，但格兰芬多有个愚蠢的特质，他们都很讲义气，既然欠下了他的人情，郝敏一定会还的。既然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回报不受损害，那么趁这个机会好好损一损那个愚蠢的格兰芬多也是件让人很高兴的事。

    （以上只是德拉科的自行推断。有很多地方他其实想错了。）

    郝敏走后，德拉科背靠着座椅，闭上眼睛在这个漆黑的房间里对现有的形势进行着推演。过了很久，德拉科才睁开眼睛，将桌上的一张稿纸收了起来，站起来打算回去。

    那张稿纸上写着凯特教授布置的论文，说什么理论联系实际，很显然。就现在来说，唯有这场动乱和那段历史有类似。在凯特教授看来，或者说至少她希望他们这么想：邓布利多教授在捧杀伏地魔，他放任伏地魔一步步的成长，甚至在背后推波助澜，想要借这个人，把英国巫师界的保守派势力全部钓出来。然后一网打尽。这一点并不难看出，估计也只有对邓布利多有着天然崇拜的格兰芬多才会一时反应不过来。

    下一次的历史兴趣小组聚会上，莉雅他们将自己写的论文交了上去，德拉科仔细观察了一番，不管是莉雅还是郝敏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好像之前的事没有发生一样，让他不由的心中有些奇怪。而在这次聚会中，凯特教授又准备了一段史料，这次没有那么多的玄虚，她仔细的给他们讲解了一番这段史料中每个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他们出于什么原因，想要达到什么效果，又是怎么操作的。说的很细致，讲的很清楚，通过凯特教授的讲解大家才理解这段历史到底能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启迪和警戒。四个学生都津津有味的听着，从这个角度来看，历史确实很有意思。

    就在莉雅他们跟随凯特教授真正的学习历史时，霍格沃茨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那个讨厌的管理员费尔奇养的猫，更加讨厌的洛丽丝夫人被石化了。（虽然这种攻击被翻译成了“石化”，但从文中的描述可以看出，洛丽丝夫人并没有变成石头，而是全身变的僵直。）而哈利和罗恩被费尔奇当场抓住了，在邓布利多的庇佑和开脱下，他们才算没有被悲伤而愤怒的费尔奇撕成碎片。

    菲丽丝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重重的坐在椅子上，轻轻的揉了揉眉心。那只猫被石化了，这并不是简单的攻击，事实上，要想永久性的将一个生物石化，是需要强大的魔力和高深的施法技巧才能做到的，在霍格沃茨，也只有少数几个教授能够完成这种攻击，但他们都没有这么做的动机啊。如果不是暑假的时候碰到过吉德罗，菲丽丝都会怀疑这个新来的黑魔法防御课的教授是在隐藏实力，扮猪吃虎，但从他表现来看，这个浮夸而虚伪的家伙还真没有这个实力把一个生物，哪怕仅仅是一只猫石化掉。

    至于说墙上留下的那一行字“与继承人为敌者，警惕!下一个就是你，泥巴种!”似乎又牵扯到斯莱特林在霍格沃茨制造的密室。说真的，在霍格沃茨这个高度魔法化的城堡里，要想建造一间密室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创始人斯莱特林到底有没有留下密室，还真不好说。

    菲丽丝用力摇了摇头，现在的线索还太少了，如果真要造成一个惊人的效果来看，肇事者一定会再次出手的，到时候就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了。

    菲丽丝处在了紧张的戒备中，但令她感到意外的是，新一轮的攻击并没有出现，除了最开始在学生中蔓延的焦虑，这么长时间没问题，刚开始有些紧张的学生们也慢慢的不再在意了，而且一年一度的魁地奇比赛又要开始了，大家的兴致都被新一轮的比赛吸引了。

    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比赛又出问题了，游走球似乎出了什么问题，一直追着哈利跑，最终，哈利虽然拿到了金色飞贼，格兰芬多取的了胜利，但那个男孩也付出了代价，不但摔断了胳膊，还被不靠谱的吉德罗将骨头变没了。

    就在这时，又一次的袭击出现了，格兰芬多学院的科林.克里维被麦格教授在楼梯发现了他，这个可怜的小男孩同样被石化了。

    这次不再是一只猫，而是一个人，一个自己的同学遭到了袭击，这在霍格沃茨的学生中引起了更加强烈的骚乱，特别是低年级的学生，很没有安全感，他们尽量成群结队的活动，深怕自己落单而遭受袭击。

    这也影响到了历史兴趣小组的聚会，凯特教授认为他们应该为自己的学院起到更多，更积极的作用，在她的要求下，四个学生尽量平息同学们心中的恐慌，让大家的生活秩序尽量回归。

    但菲丽丝对这件事的调查并没有结束，她在科林遇害的那个楼梯来回走动着，已经走了三个多小时了，但还是没什么头绪。袭击者为什么要将科林石化，如果要引起轰动——这是菲丽丝想到的唯一一个发动这种袭击的理由，那么为什么不把科林给杀掉，如果一个巫师能将一个学生石化，那么杀掉那个学生可能是更加容易的事情。袭击者没有杀掉科林，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他是不能，而不是不想，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为什么不能杀掉科林，难道仅仅因为他喜欢照相，随身携带者一个相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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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7）

﻿    那个袭击者拥有强大的力量，但他似乎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智慧，第一次袭击事件中，那只猫被石化还可以说是他滋事强大，不在乎一只猫的死活，但第二次袭击事件中的受害者科林可是个学生，难道他不怕当科林被救醒后会将他所看到的全盘托出，包括那个袭击者的样貌。

    菲丽丝靠在墙上，深深的呼吸着，以便能让自己的头脑更加清晰一点儿，对于目前的形势她完全不了解，完全没有头绪，仿佛被笼罩在了战争迷雾中，前后左右都看不清楚。

    菲丽丝不在乎那些学生的生死，学校的安全出问题了也轮不到她操心，要问责也是校长去承担。但问题就出在这儿了，她不相信那个掌控霍格沃茨这么长时间，被称为英国最伟大巫师的邓布利多对发生的袭击案毫无头绪，但他现在却没有采取实质性的任何措施，只是在口头上强调霍格沃茨依然是安全的，就差直接说：袭击者，继续行动吧，把霍格沃茨搅的越乱越好。邓布利多是霍格沃茨的校长，这里的学生遭到了袭击会对他的声誉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到底是因为什么，让这个睿智的校长不惜自毁声誉，他想要对付谁？

    在当今应该巫师界，值得邓布利多如此重视的敌人唯有那个不知道在哪儿躲着的伏地魔了，但据菲丽丝所知，食死徒并没有对霍格沃茨进行渗透，而且伏地魔的名声已经够臭的了，就算袭击了霍格沃茨的学生又能怎么样，要知道食死徒打着的旗号就是消灭任何非纯血巫师，而且他们确实是这么做的。

    如果不是伏地魔的话，难道是要对付自己？

    几天前菲丽丝在睡前的胡思乱想中突然想到了这种可能。当时她猛地坐了起来，出了一声的冷汗。要想在霍格沃茨策划这么一场堪称完美的袭击，必须是一个对这座城堡有相当掌控力的人来做，说到掌控力，除了身为校长的邓布利多自己，谁敢说自己对这所古老城堡更具有掌控力。又有谁能在邓布利多的眼皮底下干出这种事来？如果这场袭击是邓布利多自己策划了，那么之前的问题也有了答案，他毕竟是霍格沃茨的校长，学生遭到袭击还能勉强压下去，要是被杀了，那产生的严重后果这位伟大的校长恐怕也承受不起，所以才会出现袭击者宁愿很麻烦的将袭击目标石化，也没有采取更加直接的杀戮。

    菲丽丝盘腿坐在床上，脑子飞快的旋转着：想必这位校长大人会慢慢的培养这场袭击给霍格沃茨师生带来的恐惧。直到一个恰当的时机，将师生内心的恐惧和怨恨彻底激发出来，然后将所有脏水推到自己身上，到时候，自己的声望绝对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别说掌控拉文克劳了，恐怕能活着逃出霍格沃茨已经要谢天谢地了。至于说证据，别说那个拥有强大势力的邓布利多了。就算菲丽丝自己都能设计出一系列栽赃陷害的证据来。治疗被石化的学生需要曼德拉草为原料来配置魔药，关于曼德拉草菲丽丝也是有所了解的。这种草药虽然稀少而难得，但实在说不上有多么珍贵，正要是想买的话，怎么说也能弄到一点儿，邓布利多却非要用学校自己培育的曼德拉草，他这么做总不会是为了省钱吧。如果多花点儿钱能尽快平息袭击事件带来的影响，还是慢慢的等着曼德拉草成熟，让被袭击的学生毫无知觉的躺在医护室，直到学期末尾，是个理智清醒的人都会做能正确的选择。邓布利多这么拖延时间。一定有特别的理由，比如说现在学生的恐慌还不够，不足以把自己赶出学校。去外面买点儿草药尽快把学生治好，这么简单的道理整个霍格沃茨的教授居然都没有提出来，由此也可以看出邓布利多对学校的掌控力度。

    这个老不死的，竟然敢这么对自己？菲丽丝心中恶狠狠的想到，双手攥紧拳头，因为太过用力，指甲都发白了。不行，不能坐以待毙，自己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应对的方法来。首先，菲丽丝先做了一番自我检讨，之所以让邓布利多不惜自毁声誉也要除掉自己，想必是之前的动作太大了，尤其六月份的时候，自己在霍格沃茨全校师生面前自称是死神的后裔，而后别人送上了一个永远杀不死的永生者的称号，虽然极大的扩展了自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但绝对会给那位想要掌控全局的校长带来很大的刺激。菲丽丝将心比心，如果自己的地盘出现了这么一个胡乱蹦跶的家伙，还设计什么栽赃陷害，直接找个时机人道毁灭算了，这样看来，邓布利多的手段还算温和。

    只要还没到最后时刻，自己还有翻盘的机会，就这样，菲丽丝坐在床上想了一晚上，天快亮了才构思出一个粗略的应对方案来。

    虽说有了应对方案，但菲丽丝的心并不能完全平复下来，躺在床上还是会一直胡思乱想，硬是挨了半个小时，她索性起床了。菲丽丝来到卫生间洗漱了一番，看到镜子里因为一夜没睡而显得格外憔悴的脸，心中又狠狠的对邓布利多咒骂了一番。

    菲丽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暂停历史兴趣小组的一切活动，她只是推测出邓布利多可能在设计自己，在一切没弄清楚前，蛰伏下来是很必要的，那么兴趣小组的聚会最好暂停一下。当然，对莉雅他们不能直接说我可能被邓布利多盯上了，而是换了个正常点儿的理由：因为科林受到了袭击，霍格沃茨的学生中出现了恐慌，她希望自己的这四个学生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尽量安抚那些好像瑟瑟发抖的雏鸟般充满恐惧的学生。

    这个突然的决定虽然让莉雅他们感到很意外，但并没有引起他们疑心，按照威廉的说法，处在恐惧中的人是最容易受到蛊惑的，这是他们扩展自己在学院中影响力的绝佳时期，想必凯特教授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暂缓了兴趣小组对历史的学习，毕竟机会难得嘛!

    将四个学生打发走，菲丽丝马上开始着手对这个袭击事件的调查，之前她的推断并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支撑，万一并不是她所想的那样，邓布利多并没有想要对付自己。那么不管是提前出逃还是正面对抗，都将是个愚蠢而可笑的决定。

    这段时间的调查并没有什么收获，唯一可以确认的是袭击并不是霍格沃茨的教授所为，科林被袭击的时候，任何教授都有不正常证据，到底是谁做的，霍格沃茨突然出现一个实力强大的家伙不可能不引起注意，特别是没有教授这层保护色的话。

    菲丽丝经常会在科林遇袭的地方转悠，希望能得到一些灵感和线索。她的调查现在完全没有了方向。这场袭击出现的莫名其妙，学校的态度也很奇怪，但要想是弄清楚的话却有毫无头绪。

    就在这时，菲丽丝听到一阵轻微的嘶嘶的声音，她睁开眼睛，竖起耳朵，仔细的追查着声音的源头，追踪了十几分钟。菲丽丝惊讶的看着墙壁，声音是从墙里面传来的。而且还在不停的移动。

    菲丽丝调整了下呼吸，念叨着一长串魔咒，没有瞳孔的纯粹墨色眼睛发出幽深的光芒，厚实的墙壁在她眼中慢慢变得虚幻，一条管道出现在她面前，这堵墙里面埋着学校的下水管道？就在菲丽丝脑海中浮现出这个问题时。她和一对类似爬行动物那样的竖瞳对视上了。菲丽丝闷哼了一声，忍不住退了几步，双眼火辣辣的剧烈疼痛。

    是蛇怪？！菲丽丝在心中喊道，这种神奇的生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它的眼睛，任何与之对视的生物都会遭到致命的伤害。而间接相交则会被石化。好在自己只是通过魔法模拟了视线感知，自己这双眼睛也有着神奇而强大的力量，总算没有被杀死或者石化，即便如此，菲丽丝现在依然不好受，她感觉自己好像错把辣椒油当成了眼药水滴在了眼里，很快，整个眼睛都肿了起来。

    不能继续待在这儿了，菲丽丝用手遮住眼睛，她现在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只能凭借记忆找到路，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好在这时候学生们都在上课，很幸运的，一路上也没碰到其他教授。

    跌跌撞撞的回到卧室，一头栽倒了床上，菲丽丝高声唤来艾咪，让她找了几个冰袋敷在自己的眼上，没过几分钟，冰袋里的冰就全部化掉了，触摸起来甚至有点儿温热，不得不马上进行更换。半个小时内菲丽丝就将十个冰袋全都用完了，实在没办法，她只好让艾咪用在冷水里浸过的毛巾叠好敷在眼上，每个半分钟重新浸入冷水中一遍。

    就这样，折腾了有三四个小时，菲丽丝的眼睛总算没有那么难受了，但她现在依然无法睁开眼睛，当然，这样也好，要是她看到自己美丽的眼睛肿的大了三四倍，绝对会更加心痛。

    菲丽丝安排艾咪去跟副校长麦格教授请假，说自己在一次实验中受伤了，这几天没法去上课了。对此麦格教授并没有产生什么怀疑，魔法是种危险而强大的力量，教授们进行的魔法实验都具有尝试性，到底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这和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那些实验完全不一样，学生进行的实验其过程和结果都已经完全清楚了，只是需要他们进行一下验证，而教授自己做的试验就危险多了，出现点儿意外并不奇怪。

    当麦格教授关切的提出要去探望时，菲丽丝以自己的脸受到了伤害为由拒绝了，她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了弗立维教授和其他教授的探访。对此麦格教授也理解，凯特教授毕竟才二十多岁，正是爱美的年纪，如果实验伤到了脸当然不希望大家看到，在菲丽丝保证自己没事，并且修养几天就会恢复后，麦格教授他们也就没有坚持去她的卧室探望。

    一整天过去了，菲丽丝的眼睛已经没有了火焰灼烧般的疼痛，但她依然不能睁开眼睛，躺在床上，吃完艾咪为自己精心准备的晚餐后，菲丽丝长长的舒了口气，重新缩回到被窝里。昨天一晚上菲丽丝眼睛疼的睡不着觉，直到今天中午才算好了一点儿，能睡着了，睡了一个下午，她现在脑子挺清醒的，也睡不着了，索性继续思考起来。

    菲丽丝确实感到很意外，她完全没想到袭击者并不是巫师，而是一只危险的魔兽，就算是蛇怪这种神奇的生物，它强大的力量也不是一出生就有的，只是通过魔法感应能把菲丽丝折腾成这样，这只蛇怪恐怕已经存活了有几百年吧，体内的魔力充沛而强大。没想到那个传说是真的，萨拉查.斯莱特林在建筑这所城堡的时候，设置了一个密室，密室里圈养着一只可怕的怪物，在适当的时候，怪物将被放出，彻底净化这所学校，将所有非纯血巫师清洗掉。只不过菲丽丝想不明白蛇怪这种没有智慧的生物怎么区分纯血和非纯血的。

    菲丽丝不相信邓布利多教授对这场袭击的内幕完全不知道，那他为什么任由这只蛇怪在城堡下水管道里乱窜，让整个霍格沃茨的师生都担上随时会丧命的危险，难道和上学期一样，希望这件事继续发酵，直到最后由哈利解决这一切，借此来扩大他的声望？

    蛇怪这种危险的魔兽可不好控制，科林因为运气好，没有直接看到它的眼睛，算是捡了一条命回来，但其他人呢？特别是哈利，这个邓布利多精心培养的接班人，要是他不小心被蛇怪瞪了一眼死掉了，将会把邓布利多之前的布局全部打烂，那这个老人还不得哭死啊！一想到邓布利多怀抱着哈利的尸体失声痛哭的样子，菲丽丝就充满恶趣味的想笑。(未完待续。。)

    ps：到现在均订只有八十，成绩很惨淡啊，这本书的类型有点儿小众，更需要大家的帮助，如果你喜欢的话，请多多支持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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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8）

﻿    休养了几天，菲丽丝的眼睛总算好了个大概，虽然眼圈还是红红的，看东西久了还会流泪，但总算没什么大碍了，这点儿小毛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慢慢好转。菲丽丝的眼睛是没问题了，但心中的那个疑问还在：按理说邓布利多身为霍格沃茨的校长，应该知道城堡里有只危险的蛇怪，但他并没有将其捕杀或者重新圈困起来，而是任由它在学校的下水管道任意游窜，他到底想干什么？

    自从知道那个袭击者是只蛇怪后，菲丽丝的心里倒是轻松了不少，现在看来，邓布利多并没有打算借这场袭击来算计自己——因为他无法证明那只蛇怪是听命于自己的，菲丽丝她又不是个斯莱特林，也不会蛇佬腔，根本无法操控一只蛇怪，只要没有切实的证据和完整的逻辑链条，自己就不会有事，如果邓布利多真要那么做的话，她还可以反咬一口，毕竟邓布利多的诸多标签中有那么一条：精通很多种生僻的语言，说不定他就会蛇佬腔呢。

    既然不是用来对付自己的，那就是在为哈利.波特铺路了，在一切变的彻底不可收拾之前让哈利来解决这一切，至于说中间会不会有人再被石化（这几乎是一定的，没有持续的学生被袭击事件怎么让事情发酵），这其中会不会有倒霉的家伙被杀掉了，恐怕就不在那位伟大的校长考虑之中了。

    菲丽丝的这段猜想其实有些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邓布利多并没有故意让那只蛇怪去袭击自己的学生，但要打开斯莱特林建筑的密室，必须是蛇佬腔，邓布利多可是不会这种基于血脉的语言，当然。他也不是理想化的圣人，在哈利表现出自己的蛇佬腔天赋后，邓布利多也没有去积极的寻找击杀这只蛇怪的方法，而是将这个功劳让给了自己内定下来的接班人——哈利.波特。

    菲丽丝自认为逻辑推断没有问题，但有个关键点她一直想不明白，邓布利多就不怕在这个过程中哈利也不小心被蛇怪瞪一眼给杀了。难道他在哈利身上施放了保护咒，但要抵抗这么一只活了几百年的蛇怪，一般的保护咒没什么用，而强大的保护咒一定会引起别人的瞩目的，但据菲丽丝所知，哈利身上没有被施放强大魔法的痕迹啊。

    因为这一点没想明白，缺失了关键的一环，菲丽丝始终无法将自己的推论串到起来，这让她心中一直有些惴惴不安。

    眼睛既然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菲丽丝也不好一直窝在卧室里，自己毕竟是学校聘请的教授，总要上课的。

    菲丽丝病愈后上的第一节魔法史是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学院二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的，她一直没闹明白，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不是互相看不上眼吗？为什么许多课程都是安排他们一起上的。

    提前来到教室，菲丽丝坐在讲桌后面厚软的椅子上，脑子里胡思乱想，现在已经是一年中最冷的一段时节了。别说操场上了，就算城堡内的走廊里都有一阵阵的寒风刮着。好像要把人冻成冰棍似的。魔法史的教室里有一个大大的壁炉，里面燃烧着熊熊的火焰，黑亮的煤炭刚刚被加进去，不一会儿就变的通红，散发着灼热的淡蓝色火光，为了御寒整个魔法史教室里的门窗都紧关着。一点儿都不通风，完全不流通的空气让菲丽丝感到很是烦闷。

    临近上课，学生们陆陆续续的走了进来，对于认真听讲的郝敏来说，尽快赶到教室占个靠前的好位置是很有必要的（其实她不用这么费心的占位。魔法史课的无聊是出了名的，没人会和她抢前排的位置），所以她是最早来到教室的一批。

    虽然之前已经得到了通知，但看到坐在讲桌后的凯特教授，郝敏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她跑了过来关切的问道：“凯特教授，听说你在做实验的时候出现意外了，现在没事了吧？”菲丽丝现在的状态和样子都不太好，状态嘛脑子昏昏沉沉，有些萎靡不振，至于说样子，本来清冷的脸上出现了两个红红的眼眶，好像哭了一晚上似的，莫名的有些喜感。

    看到自己这个钟意的学生，菲丽丝多少打起了点儿精神，说道：“没事，我们做的试验和你们在课堂上学的不一样，很多都是探索性的，到底会出什么状况谁也不知道，这种事情之前我也遇到过，只不过这次伤到脸了，再加上忽冷忽热的又有些感冒了，所以休养了几天，已经没事了。”

    听到凯特教授这么说，郝敏才放下心来，又聊了几句，就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

    马上就要上课了，教室里的学生也越来越多了，自己总不好还这么趴在桌子上，菲丽丝坐直了身子，打开课本，大略的看了遍今天要讲的内容，“十七世纪美洲巫师发展概况”，嗯，今天就讲这个。

    就在上课铃声响起的最后几秒，哈利和罗恩才跑进了教室，紧跟着德拉科也走了进来，看来两拨人又吵架了，弄得差点儿耽搁了上课。外面的走廊上寒风凄凄，教室里却很闷热，哈利刚刚走了进来，眼睛上就凝了一层水雾，他把眼镜摘了下来，用衣角擦了擦，才慌乱的坐到最后空余的座位上。

    这时，郝敏发现凯特教授正直愣愣的看着前方，呆愣住了，只过了几秒钟，她的表情就平复了下来，脸上还露出了一丝微笑，丝毫不见之前的疲惫之气了。

    菲丽丝现在心情好的很，她终于解开自己推理链条的最后一环了，邓布利多之所以敢放心的让那只蛇怪在霍格沃茨游窜，而不怕它不小心把自己的继承者哈利给瞪死了，关键就在于哈利的那一副眼镜。

    蛇怪这种神奇生物拥有可怕而强大的力量，只要与之直视就会受到致命的伤害，这种霸道的杀戮方法当然不可能没有缺点，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只要不是直接对视，哪怕中间隔了一层透明的玻璃。蛇怪目光造成的伤害也会大大减弱，完全没有了立即致死的能力，只能将对方给石化掉，而且这种石化是可以用魔药给解除掉的。哈利一直戴着的那副眼镜就是他保命的最强砝码，就算这个男孩运气实在太差，遇到了蛇怪。就凭他带的眼镜也能免于一死，只要活着，邓布利多就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我就说嘛，邓布利多绝对不会让自己辛苦培育了十几年的继承者就这么白白送死的，把事情完全想通后的菲丽丝心情很是不错，开心的开始讲述十七世纪那段魔法史来。

    ……

    “你们怀疑马尔福袭击了科林？”郝敏惊讶的喊道。

    “你小声点儿！”哈利挥舞着手臂，似乎想要把传播出去的声音重新抓回来。

    郝敏平复了下心情，说道：“好吧，你为什么这么说？”

    罗恩说道：“那还用说。整个霍格沃茨最讨厌麻瓜的不就是那个可恶的斯莱特林吗？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自从魁地奇比赛之后，他就一直闷闷不乐，他是把气撒在科林身上了。”

    “哦。”郝敏露出一脸思索的表情，其实内心却在用力压制自己的愤怒。

    历史兴趣小组的成员都知道自己不喜欢巫师对普通人的蔑称，别说是泥巴种了，就算麻瓜这个词德拉科也不敢在她面前说出口，当然，为了改掉这位马尔福少爷的口头语。他们大半夜约在了禁林决斗，最后的结果……怎么形容呢。还是郝敏从自己随身携带的便签上撕下了一张纸，折成了一个纸鹤，通知莉雅过来。

    当莉雅看到躺在血泊中的两个人，差点儿尖叫出来，然后扶在旁边的树上吐了出来。当时两个都挺惨的，郝敏的身上有好几道血口子。胳膊上的那几道血口子甚至深可见骨了，她的左腿呈一种不符合常理的弯曲，至少大腿骨是骨折了，而德拉科更惨，差点儿被开膛破肚。内脏都可以隐隐的看见。两人的魔杖都丢到了一旁，郝敏手里拿着一把军刀的刀鞘，而那把军刀则插在了德拉科的右手掌上，把他的手掌钉到了草地上。

    这种情况已经完全不是莉雅能够处理的了，她跑回城堡，连夜把凯特教授从床上叫了起来。看到两个学生变成这样，凯特教授没有问一句话，只是通过魔药和治疗魔法救治他们的伤，这么严重的伤短时间是好不了的，只是缝合住了伤口，止住了流血，但不管怎么说，换上新的魔法斗篷后，除了惨白的脸色，还真看不出来两人刚刚受了那么重的伤。

    将两个学生的伤势稳定住，凯特教授说道：“你们每天晚上来我办公室一趟，我给你们换药。”停顿了一下，凯特教授又说了一句让莉雅心惊胆战的一句话：“下次记得提前通知我，万一莉雅没有收到你折的纸鹤，你们俩就怎么躺一晚上？”

    凯特教授并没有对他们的私下决斗有任何不满！哪怕两人都成这样了！莉雅在心中呐喊道，于此同时，她看到德拉科在用轻蔑的眼神看着自己，莉雅刚想低下头躲避那种眼神，但马上意识到，自己不能躲，刚才的表现已经让自己的这两位同学在内心瞧不起自己了，这时候再躲，这个历史兴趣小组恐怕就没有自己的位置了。想到这儿，莉雅回敬给了德拉科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这一次决斗，不但让德拉科再也不敢在郝敏面前提到泥巴种，麻瓜这类词（他把对郝敏的形容词换成了疯子），还让郝敏在历史兴趣小组的地位彻底巩固了起来，这个格兰芬多女孩对权谋之类学习确实有些慢，她似乎天然的不擅长勾心斗角，完全没有表现出凯特教授推崇的“智慧”，一直被其他三个同学认为是来凑数的，但经过这一战，郝敏的狠辣获得了他们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畏惧，莉雅也第一次真正理解到格兰芬多所推崇的勇敢到底是什么样的。

    郝敏知道这是整个巫师世界对普通人的习惯称呼，罗恩这么说也丝毫没有看不起自己的意思，她压下心中的不适，说道：“可马尔福怎么能把一个学生给石化了，他只是个二年级的学生啊！”

    哈利压低声音说道：“多比昨天我晚上来找我了。”接下来哈利把多比告诉他的事复述了一遍。

    “密室以前曾经打开过，这下就清楚了，”罗恩用得意的语气说，“卢修斯.马尔福一定是在这里上学的时候就打开过秘室，现在他又教亲爱的小德拉科这么做，这是很显然的，不过，我真希望多比告诉过你那里面关着什么怪物。我真不明白，它在学校里偷偷地走来走去，怎么就没有人发现呢?”

    郝敏想了想，说道：“好吧，听起来挺有道理的，那我们应该怎么做？”

    “你听说过复方汤剂吗？”罗恩一脸得意的问道，似乎为自己知道这个高级的魔药而沾沾自喜。

    郝敏想了想，说道：“就是那个可以变换外貌样子的魔药？”

    哈利点了点头，说道：“就是那个，我打算变成德拉科的样子，去他的寝室搜查一番，一定能找到他打开密室，放出那个怪物的证据的。”

    郝敏点了点头，问道：“所以呢？”

    两个男孩有些不好意思了，最后还是哈利说道：“但复方汤剂需要很高的技巧才能熬制出来，我们需要你的帮助。”

    “好的，没问题。”郝敏直爽的答道。

    罗恩用力拍了下哈利的肩膀，差点儿把他打了个趔趄，说道：“我就说嘛，郝敏绝对会帮我们的，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没有不放心。”哈利有些恼羞成怒的说道。

    等两个男孩闹腾了一阵，郝敏问道：“熬制复方汤剂需要很多药材，这我来想办法，你们弄到德拉科的……比如说头发之类的东西了吗？”

    “还需要那玩意儿？”两个男孩异口同声的说道。

    郝敏扶额说道：“算了，这个也让我来想办法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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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19）

﻿    关于复方汤剂，赫敏也只是听说过名字，具体应该怎么配置她就完全不清楚了，需要准备什么药材更是一无所知，但这些都不是问题，她有一个坚实的后盾——凯特教授。

    看着从自己这里借走一本《高级魔药学概述及应用举例》后，兴致勃勃离开的赫敏.格兰杰，菲丽丝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赫敏确实是被她拉过来凑数的，因为除她外，整个格兰芬多学院再没有任何合适的人选，通过几次的接触，她也认为赫敏是个刻苦学习，明理智慧的学生，只是对权谋之类的并不精通，但她完全没想到，赫敏是个内心力量如此强大的人，或者换种说法，她是一个有信仰的人。

    菲丽丝知道，在一些战乱国家，十几岁的小孩也会端着冲锋枪向敌人扫射，甚至抓起炸药包冲向敌阵。之所以会这样，一是十几岁的小孩正是最热血的时候，他们会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奋不顾身，即使有死亡的威胁也在所不惜。但另一方面，人这种生物是有强烈惰性的，只有强烈的危机感作为外界刺激，他们才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心理力量，这也算是“乱世出英雄”的理论依据了吧。

    但在这世上有那么极少数人，他们在和平年代，舒适的生活中依然有着强烈的信仰，他们会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甘愿承受任何磨难，这种人在神学上有个称呼：圣徒。

    显然，赫敏.格兰杰就是一个“圣徒”，当自己为她树立的——彻底约束巫师，给这群拥有强大力量的人群套上辔头，让他们知道，杀死一个麻瓜不再是件无所谓的事——成为她心中的信仰时。这个女孩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而凭借这种力量，赫敏完全有可能成为像邓布利多、伏地魔那样强大的巫师。

    对于邓布利多和伏地魔这样拥有强大力量的巫师，所有人都将其成功归结为天纵奇才，但他们往往忽略了一点，邓布利多和伏地魔都是拥有强大信念的人。伏地魔强大的力量来源于他的野心和仇恨。而邓布利多则把“爱”作为了信仰，菲丽丝听说过，邓布利多教授一直在向哈利强调，“心中的善和对人的爱是最强大的魔法”，这句话并没有错，只不过不是很完整，准确的说，拥有坚定，甚至极端的信念的人。才能真正成长为邓布利多那样强大的巫师。虽然哈利.波特被邓布利多内定为自己的接班人，但据菲丽丝观察，哈利心中的爱虽然强大，但并不纯粹，他会将“爱”这种力量散播出去，但不会像邓布利多那样，执着于将所有的“恨”都完全消灭掉。

    赫敏、莉雅他们的年纪还太小，学习的魔咒更多的会强调技巧和熟练程度。当他们上到高年级时，就会发现。任何强大的魔咒都需要有强大的内心力量作为支撑，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施放“钻心剜骨”、“阿瓦达索命咒”之类的魔咒的，更别说像邓布利多、伏地魔那样，已经超脱于普通的魔咒，达到了更加本质的阶段：用坚定的信念调动身体里的魔力，借助魔杖施放出去。这也造成了一个误会。很多人以为邓布利多和伏地魔会很多种魔咒，其实他们只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创造”出适合的魔咒来，当然，这种魔咒无法教授，甚至不可言传。

    现在。菲丽丝钟意的这四个学生中，赫敏已经拥有了强大的信念，德拉科也算不错，她都惊讶于这条斯莱特林的小蛇对权势拥有如此强大的渴望，至于说莉雅和威廉，他们太聪明了，做任何事都喜欢谋划到十拿九稳的时候才动手，谨慎本身没错，但习惯谨慎的生活，往往会忘了，当被逼到绝路上，哪怕只有一成的希望也要拼下去。

    （原著中，四年级时，赫敏创办了“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致力于争取家养小精灵的权益，这个举动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支持，包括她的朋友哈利和罗恩，邓布利多也只是表示理解，甚至家养小精灵本身都觉得赫敏是多管闲事，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放弃，而当时，她只有十五岁，按我们这里来说还是个初中生。在第二次巫师战争过后，赫敏回到霍格沃茨完成了最后一年的学业，之后，她成为魔法部的雇员，在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为改善家养小精灵的待遇而奋斗。赫敏没有得到任何支持，也看不到任何回报，但她依然承受下来了种种苦难，坚持做了下来，因为在赫敏心中，反对歧视已经成为了她的信仰，为此，她不惜一切。而在本文中，她在凯特教授的支持下，提前唤醒并放大了自己的信念：反对任何歧视，最主要的，是约束巫师对普通人天然的优越感和蔑视。）

    ……

    几天后的一个午夜，赫敏站在一个盥洗室内，正捧着一本书再看，整个盥洗室内只有墙壁上的一根蜡烛散发出豆大的光芒，照在有着积年水痕的白色瓷砖上，整个墙壁呈现出一种瘆人的惨白来。处于这种能把同龄女生吓哭的场所中，赫敏的表情并没有任何异常，她认真的翻阅着手上的《高级魔药学概述及应用举例》，好像在图书馆上自习一般，上面有很多熬制魔药的技巧她根本无法理解，更别说如何学会制作了，看来有时间还需要去找凯特教授补习一下。

    就在郝敏津津有味的翻看着这本魔药书时，一阵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三下……两下……三下，然后是敲门声就停止了。

    郝敏合上书本，说道：“进来吧，门没有锁。”

    又过了一会儿，门被悄然打开了，一个黑色的身影闪了进来，一开口就是对赫敏的抱怨，他说道：“你约我出来，这没什么，但为什么要把约定地点选在女盥洗室啊，我很不习惯来这种地方。”

    郝敏挑了挑眉。说道：“这有什么，这个女盥洗室已经废弃好几年了，绝对没人会在意，正好可以作为约定的场所，一点儿不适你就克服一下吧，威廉。”

    威廉.麦克劳德紧了紧身上披着的斗篷。他没想到夜间的霍格沃茨这么冷，听到赫敏的调笑，说道：“好吧，好吧，你说的什么都对，你找我来干什么，真是见鬼了，现在怎么这么冷啊！”

    赫敏摩挲着书的封面，说道：“我想要一些德拉科.马尔福的头发。”

    威廉停止了轻声跺脚。试探着问道：“复方汤剂？”

    赫敏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打算配一点儿复方汤剂，来刺探一些情报。”

    威廉笑了笑，说道：“你还需要测探什么情报，有什么想问的直接问德拉科好了，他又不敢不告诉你。”威廉虽然没有参与进去，但也知道赫敏和德拉科决斗的事。通过那一战，德拉科有点儿被赫敏打怕了的感觉。虽然两人依然针锋相对，但德拉科这里总觉得少了几分底气。

    赫敏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不是我用的，是哈利要用。”

    “哈利.波特？”威廉问道，他倒是知道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德拉科一直不对付，但也没想到他会用这种方法来刺探情报。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哈利.波特要刺探什么情报啊？”

    赫敏也没有为哈利保密的念头，直接告诉了威廉：“哈利他认为是德拉科开启了斯莱特林的密室，将那个圈养在里面的怪物放了出来，所以才造成了这两次的袭击事件？”

    威廉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这位波特先生是怎么推导出这个结论来的啊，还有就是，他这么发疯，你也不劝劝他，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赫敏奇怪的说道：“为什么要劝，虽然我们几个不相信是德拉科打开了密室，但也没有什么切实的证据啊，为什么不让哈利根据自己的想法去试试呢？再说，这里毕竟是霍格沃茨，而德拉科也不是食死徒，就算哈利被人识破，最多有些难堪罢了，又不会有什么危险，而且……你真的没有怀疑过德拉科吗？”

    在赫敏探寻的目光下，威廉退了一步，夸张的说道：“别用这种带着杀气的眼神看我，你说的对，说不定还真是德拉科打开了密室，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小子隐藏的够深的啊！对了，还有一个问题。”威廉赞叹了一声，见赫敏有些不耐烦了，连忙说道：“真是最后一个问题了，就算想要德拉科的头发，你自己还弄不到吗？干嘛来找我。”

    赫敏耐着性子回答道：“我不想让德拉科有所察觉，我和他的关系毕竟不太好，很难在不引起他注意的情况下拿到他的头发，你就不一样了，你有很多机会接近他。”

    历史兴趣小组的这四个成员的关系有些复杂，表面上来看，赫敏和莉雅是好朋友，威廉和德拉科的关系不错，而赫敏和威廉又都是普通人家庭出身，而莉雅和德拉科所在的普莱斯家族和马尔福家族是颇有名望的纯血巫师家族，而在思想上，赫敏和德拉科有点儿像，虽然是为了不同的目标，但他们都可以称之为激进派，而莉雅和威廉的思想都比较温和。这四个人错综复杂的关系是造成日后四权纷争合作的源头。

    “你到底帮不帮这个忙？”见威廉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赫敏催促道。

    威廉有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既然都这么说了，我也实在不好不帮，好吧，三天之内我会把东西搞到手的。”

    袭击事件再次出现，这次有两个遇难者，一个是贾斯廷.芬列，另外一个是差点儿没头的尼克，而发现两人的，是哈利.波特，这个可怜的男孩在决斗俱乐部上无意识的展现出蛇佬腔后，已经被列为了开启密室的最大嫌疑人，这时候又出现在遇难者的旁边，周围还没有一个人，自然引起了更大的怀疑。

    为了能尽快洗清别人对自己的怀疑，哈利一直催促赫敏尽快熬制出复方汤剂，只有抓到德拉科就是幕后黑手的确切证据，才能改变所有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的窘境。但复方汤剂本来就是个熬制时间特别长的魔药，再怎么催也没用啊。

    就这样，哈利在同学们怀疑、畏惧和厌恶的目光下度过了一个月的时光，这一个月中，每一天都在承受巨大的煎熬。

    终于，一个月后，赫敏将一个装满乳白色胶状液体的水晶瓶递给了哈利，并说道：“这就是复方汤剂，是我花了二十几天才熬制成功的。”

    罗恩从哈利手里抢了过来，晃荡了一下，有些厌恶的说道：“这怎么跟鼻涕虫的粘液似的，哈利，你确定要把这个给喝下去？”

    罗恩不说还好些，他这么一说，哈利也觉得这一小瓶黏黏糊糊的东西确实很恶心，但不管怎么说，这涉及到自己的清白，自己一定要找到德拉科是幕后黑手的证据。

    哈利也知道复方汤剂的熬制是很耗费时间精力的，他真诚的对赫敏说道：“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恐怕永远得不到这个洗脱嫌疑的机会。”

    赫敏调皮的说道：“那你打算怎么谢我啊？”

    “啊？”哈利完全没想到赫敏会这么问，他说道，“那你……”

    赫敏说道：“你不是捡到了一本奇怪的日记本吗？你能把它送给我吗？”

    听到赫敏原来想要的是这个，哈利松了口气说道：“你要是想要的话随时可以从我这儿拿走，即使你没有帮我熬制复方汤剂，我们可是好朋友啊。”

    赫敏咬了咬下嘴唇，说道：“不，我还是坚持这是用那瓶复方汤剂和你交换获得的，因为我打算研究一下那个笔记本，说不定会有所损坏的。”赫敏接受的家庭教育中，强调平等和对私人财物的尊重，没有她的同意的话，父母是不会随便翻动或者借用的，现在赫敏在《高级魔药学概述及应用举例》看到了几种强效显形水，她打算试试，但那几种显形水的药效很强，说不定会把笔记本给毁掉，那最好在试验前把它的所有权换到自己手里，这么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做实验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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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0）

﻿    这几天又下雪了，几乎在一夜间，霍格沃茨城堡就披上了一层雪白的绒毯，远远看上去显得更加漂亮了，今天又正好是个满月，皎洁的月光滋润着这片神奇的大地，借着雪白大地的反射，整个天地好像初晨一般。＋◆，

    赫敏转头看了眼外面美丽的景色，但并没有留恋，而是快步在走廊里走着，同时小心的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因为现在是午夜一点，这个时间是学校明令禁止走出休息室在外面乱逛的。

    说起来也有意思，历史兴趣小组的四个同学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不约而同的选择，如果需要聚会的话，他们都选在了午夜，某个僻静的废弃教室里，商量一些自己关心的问题，虽然这些事完全可以在白天做，但四个学生好像颇为享受大晚上在城堡走廊乱逛的刺激感觉。

    来到一个拐角处，赫敏谨慎的观察了下周围，以确保万无一失，就在刚才，自己因为想问题有些分心，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盔甲，铁器碰撞的响声在这个寂静的霍格沃茨城堡中是如此刺耳，远远的，她就听到了费尔奇的叫骂声，赫敏费了好长时间才把那个讨厌至极的管理员给甩掉了。

    看周围没什么危险，赫敏轻轻迈出了一步，打算转过拐角时，突然感觉自己的衣服被拉住了。赫敏的脸色一僵，马上收缩手臂，同时身子往前跃，将宽大的黑色斗篷脱了下来，向前紧跑两步，迅速转身做出了防御姿态。整套动作流畅而迅速，似乎受到了专门的锻炼一般。

    待赫敏看清楚到底是谁拉着自己的衣服上，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表情，她说道：“你怎么在这儿？”

    站在赫敏面前的是个只有她一半高的家养小精灵。她穿着一身黑色的小裙子，纤细的腰上还系上了一个白色大围裙，脚上穿着一双带有碎花的白色小袜子，一个家养小精灵，却穿着一套合体的衣服，在英国巫师界唯有一个“大逆不道”的家伙是这种打扮的。那就是菲丽丝.凯特教授的家养小精灵艾咪。

    艾咪深深的鞠了个躬，说道：“格兰杰小姐，主人请你过去一趟。”

    赫敏惊讶的问道：“现在吗？”她完全没想到在这里能碰到艾咪，更没想到凯特教授会下达了这么一个命令。

    艾咪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就是现在，而且要快点儿。”

    既然凯特教授这么吩咐了，赫敏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们走。”说完，捡起了地上的斗篷重新披在了身上，跟着艾咪朝凯特教授的办公室走去。

    当赫敏走进凯特教授的办公室兼会客厅时，菲丽丝正半躺在长沙发上，身上披了一个珊瑚绒的乳黄色毯子，熊熊燃烧的壁炉就在她旁边，散发着暖人的热量，面前的茶几上还摆放着一壶红茶。一小碟点心。

    看到赫敏走了进来，菲丽丝慵懒的说道：“坐吧。”

    赫敏坐在了茶几旁边的单人沙发上。艾咪为她倒上了一杯红茶后就退下了。在能冻死人的走廊上走了这么久，赫敏感觉自己的血液都有些僵硬了，她喝了一口冒着热气的红茶，胃里重新暖和了起来，整个人都感觉舒服多了。

    赫敏和菲丽丝已经很熟了，她放下茶杯直接问道：“凯特教授。您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菲丽丝轻描淡写的说道：“邓布利多校长似乎得到了一些关于袭击者的线索，正在连夜进行排查搜寻，这时候你还是别在走廊里转悠了，今天就在我这里休息一晚吧。”

    听到邓布利多教授就在城堡里搜寻，赫敏有些后怕的长长的吸了口气。校长可不是那个可以被他们随意捉弄的管理员费尔奇，正要是被抓住了，恐怕就要被送到麦格教授那里了，而严厉的麦格教授一定会给她一个狠狠的惩罚。虽然赫敏也知道邓布利多教授对他们这些学生还是很友善的，但这个女孩凭借着少女时期的直觉可以感受到，这种友善和关爱更多的集中在哈利身上，和她这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没多大关系。

    （在原著中，赫敏从来没有一次走进过邓布利多的校长办公室，罗恩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而哈利.波特则是那里的常客。在本文中，在凯特教授的办公室，情况反了过来，哈利估计能模糊记起凯特教授的办公室在哪儿，而赫敏则每隔几天就要过来一趟，请教问题或者参加历史兴趣小组的聚会。）

    突然，赫敏想到了什么，她焦急的说道：“教授，莉雅还在那个教室等我呢，要是我没去的话，她很可能会去走廊里寻我。”

    菲丽丝笑着说道：“就在刚刚，我已经通知她了，没事的，我已经安排好了。”

    听到凯特教授这么说，赫敏才松口气，既然说到这学期发生的袭击案，这个女孩的好奇心大作，她问道：“凯特教授，您知道到底是谁发动了最近这几起袭击吗？”通过和凯特教授的密切接触，赫敏才清楚的意识到，一个教授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比他们这些学生要多上无数倍（当然，除了吉德罗之外），很多他们绞尽脑汁都想不清楚的事，在教授眼中则是显而易见的，而这次针对非纯血巫师的袭击（至少从目前看来，受害者都是非纯血巫师），显然足够的扑朔迷离，赫敏和其他兴趣小组的成员也都讨论过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个靠谱的推断。

    菲丽丝想了想，说道：“关于这场袭击我是有一些猜测，不过并没有切实的证据，这段时间你们还是小心一点儿，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单独一个人走动。”

    赫敏顺从的点了点头，说道：“好的，谢谢凯特教授。”

    菲丽丝摆了摆手，示意没有什么，站起来说道：“艾咪会为你准备一套床褥的，你在这儿休息一晚吧。早点儿睡吧，漂亮的女孩。”

    眼看着菲丽丝要去卧室继续睡觉了，赫敏稍稍犹豫了一下，站起来说道：“凯特教授，我捡到了一个笔记本，您可以帮我鉴定一下吗？我感觉这是个强大的魔法物品。但到底有什么用却检测不出来。”今天赫敏和莉雅约在废弃教室里见面就是打算和她一起研究一下这个笔记本，现在约定泡汤了，索性问一下凯特教授吧。

    “哦？”菲丽丝重新坐了下来，说道，“什么笔记本啊，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赫敏应了一声，从斗篷内衬的口袋里取出了一个黑色封皮的笔记本。

    菲丽丝伸手去接，就在她的手指触碰到这个笔记本时，菲丽丝的脸色猛地变了。变的很严肃，她将笔记本放到茶几上，仔细的观察着。这应该是一本日记，封皮上已经褪色的日期表明它是五十年前的。看到凯特教授严肃的表情，赫敏也紧张了起来。

    菲丽丝并没有打开笔记本，她站起来去自己隔出来的作为实验室的小隔间里拿出了一个小巧精致的水晶瓶，里面装着亮黄色的细小晶体，仿佛金砂一样。

    菲丽丝重新坐回到沙发上。对自己这个学生严肃的说道：“赫敏.格兰杰，你们可能并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告诫。所以才会如此的大意，现在我郑重的告诉你，在巫师世界，不要轻易接触，尤其是用手接触一件魔法物品，这是件愚蠢而危险的事。明白吗？”

    听到凯特教授这么说，赫敏也一脸严肃的说道：“是的，凯特教授，我记住了。”

    听到自己的学生这么保证，菲丽丝的脸色缓和了起来。她兴致勃勃说道：“好，让我们看看这个笔记本里到底隐藏着什么。”说完，菲丽丝拔掉水晶瓶口的磨砂玻璃塞，轻轻抖动手腕，让金砂均匀而缓慢的洒落下来。

    金砂接触到笔记本时，很快就变成了黑色，菲丽丝用手轻轻扇了扇，黑色的细小晶体化为了灰烬，随风飘进了充满烈焰的壁炉里。

    没过一会儿，笔记本的封面微微卷曲了起来，并且有点儿发黑，似乎在被火烤着一般。见状，菲丽丝连忙停了下来，对一脸疑惑的赫敏解释道：“这个魔法物品中附着着创造者赋予的强大黑暗意志，但似乎做工并不精细，手法也很稚嫩，而且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菲丽丝抽出魔杖，挑起了封面，第一页留下了一个模糊，几乎快要消失的两个词——汤姆.里德尔。

    原来是这样，我说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菲丽丝恍然大悟的在心里说道。

    既然是他留下的东西，那就要好好研究一下了，而现在显然不是做实验的时候，而是睡觉的时候。

    菲丽丝对赫敏说道：“这个笔记本还有些麻烦，我需要花很长时间来做研究，现在是来不及了，还是先去睡觉吧。”

    听到凯特教授这么说，赫敏只好说道：“好的，凯特教授。”虽然她也很想在旁边看看凯特教授是怎么鉴定这个笔记本的。

    菲丽丝拿出了一块印有奇怪花纹的方块的布，将笔记本包了起来，包好后，两人互道晚安，就各自回去休息了。

    ……

    已经有两个受害者了，虽然他们只是遭到了石化，并没有丢掉性命，但这接二连三的袭击依然让整个学校的学生处在了高度的惊恐中，就在这种充满恐惧的氛围中，圣诞节到了，几乎所有的学生都选择了暂时逃离这个已经不再安全的城堡中，回到能给与自己温暖的家中。

    好在整个圣诞节并没有出什么问题，“不幸”留守在学校的学生终于将一直高高悬着的心放下了，他们都由衷庆幸袭击者并没有因为学校人数急剧减少而肆无忌惮。

    但圣诞节后，一阵波澜在学生中产生了。

    吃晚饭的时候，德拉科见教职工席位上并没有人，于是大声喊道：“大家都注意了，我知道到底是谁袭击了那几个倒霉蛋儿。”

    这句话显然引起了很多学生的注意，在享受够他们簇拥在自己周围，七嘴八舌的询问之后，德拉科骄傲的说道：“蛇怪，是蛇怪袭击了那些学生，而这只伟大的神奇生物正是斯莱特林创始人萨拉查.斯莱特林在建造城堡时充满智慧的造了一间密室，里面圈养着这只伟大的生物，打算让它在适当的时候清洗整个霍格沃茨，维护纯血的荣耀，现在，感应到了那个恰当的时机已经来临，蛇怪已经出来了，所有的霍格沃茨学生都将受到它的审判。”

    听到德拉科这番有点儿大言不惭的话，有人问道：“你怎么知道是蛇怪的？”

    德拉科就在等这个问题，他不紧不慢的将自己所搜集到的证据说了出来，比如说莫名死掉的公鸡，逃跑的蜘蛛等。

    很快，就有人根据德拉科的推断补充了其他证据：“蛇怪的眼睛看着谁，谁就会死。可是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死——因为他们谁也没有直接跟它对视。科林是通过照相机看见它的。蛇怪把照相机里的胶卷都烧焦了，而科林只是被石化了。贾斯廷呢……贾斯廷一定是透过差点没头的尼克看见蛇怪的!尼克倒是被蛇怪的目光盯住了，但是他不可能再死第二回……”

    “那只猫呢？就是洛丽丝夫人。”有人问了出来。

    德拉科有些语塞了，他想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说道：“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那只猫被石化的地方有一滩水，它一定是从水中的倒影中看到蛇怪的眼睛的。”

    这样一来，大家都相信，或者选择相信德拉科的推断了，再怎么恐怖，一个有形的生物带来的威胁和恐惧要比无形的袭击小的多，现在，真凶找到了，剩下的就是让学校的教授们把那只蛇怪抓住，然后砍成好几段就可以了。

    面对乐观的众人，德拉科却摇了摇头，说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如果蛇怪很容易被抓住的话，教授们不会到现在还无动于衷，别人我不敢肯定，但邓布利多教授，当今最伟大的巫师一定是知道那只蛇怪的存在的，毕竟我一个学生都能想的出来，所以说对付蛇怪没那么容易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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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1）

﻿    听到德拉科这么悲观的预测，一个一年级的斯莱特林学生绝望的说道：“那可怎么办啊？马尔福先生，你这么智慧，一定能想出办法来救我们的吧？”

    听到这句话，一直站在外面听德拉科演讲的莉雅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德拉科怎么回事啊，找托都不会找个聪明点儿的，这种话一听就是假的，能蒙的了谁啊？

    德拉科脸色一僵，狠狠的瞪了那个小个子的斯莱特林，这种话也能乱说，在霍格沃茨，不说那个被誉为当今最伟大的邓布利多教授，也不提自己现在的导师，被称为永生者的菲丽丝.凯特教授，单是四个学院的院长都是实力强大的巫师，怎么也轮不到他，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来拯救世界。

    德拉科努力装出惶恐的样子，说道：“霍格沃茨汇集了整个英国最强大的一批巫师，他们都没做到我又能有什么办法。”说到这儿，德拉科深吸了一口气，又用昂扬的语气说道：“虽然没有办法杀掉那只蛇怪，但我们可以努力的保护自己，众所周知，蛇怪的目光是一种即死的魔法，拥有强大而霸道的力量，但于此同时，这种蛇怪的天赋魔法也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只要有所阻挡，哪怕只是一块透明的玻璃，它的杀伤力也会大大减小，虽然受害者还是会像可怜的科林他们一样被石化，但却免受了死亡的威胁，而且那种石化并不是永久性的，教授们再用一段时间就可以配制出解药了。”德拉科从桌子底下拿出了一个很大的袋子，看他的样子里面的东西并不是很重，德拉科环视了下周围的同学，从里面拿出一个眼镜盒。大声说道：“这就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戴上眼镜。”说着，他把眼镜盒打开，从里面取出了个样式新潮的平光眼镜，戴了上去。

    看到大家恍然大悟的样子，德拉科自豪的说道：“制作这种眼镜的材质不是我们常见的硼化玻璃。而是光学实验中用到的含铅玻璃，这种玻璃的光学性能更好，看的更清楚，最关键的是，上面恒定了清洁咒和幸运咒，戴上这种眼镜的同学都将有个好运气，比如说考试过关，比如说获得一把最好的飞天扫帚，再比如说……不会遇到那只可怕的蛇怪。”

    这时有人喊道：“德拉科。你准备了这么多眼镜，是打算卖吗？”

    德拉科扬起下巴，傲慢的说道：“当然不是了，我马尔福家族不是穷得连饭都吃不起的韦斯莱。”他停顿了一下，享受了一番来自韦斯莱兄弟的仇恨目光，因为家庭条件有些困难，所以两兄弟经常会在学校里贩卖一些小玩意儿，以获得零花钱。这句话显然就是讽刺他们的。

    格兰芬多的仇恨永远是斯莱特林快乐的源泉之一，德拉科心中想起了这句流传在斯莱特林中的俗语。笑着继续说道：“这是我送给大家的礼物，每一个斯莱特林的学生都应该受到马尔福家族的庇护。”

    说完，德拉科打开袋子，将眼睛一一分发给了斯莱特林的每一个学生。

    经过德拉科这么一闹，整个霍格沃茨的学生都认为是一只存活了数百年的蛇怪在随时威胁着他们的生命，于是大部分的学生都戴上了一副眼镜。就算没有德拉科送发出去的那样漂亮和新潮，他们也会让家里寄过来一个普通的，哪怕是老旧的眼睛。

    之所以说是大部分的学生，是因为有些硬气的格兰芬多坚持不接受德拉科.马尔福的观点，除了凡是斯莱特林支持的。格兰芬多就反对这条几乎没人在乎的原则外，那个斯莱特林小子的推断中包含着深深的恶意。

    其实后果已经表现出来了，不断有学生家长向学校写信控诉，既然知道威胁整个在校学生的是一只恐怖的蛇怪，为什么不把它抓住，然后一个粉身碎骨将其炸成碎片。至于说蛇怪很强大，这是针对普通巫师来说的，霍格沃茨的教授都是实力强大的巫师，更别说那位伟大的校长了，他们完全有能力杀死任何一直蛇怪，而且不会付出太大的代价。这种说法极大的损害了邓布利多校长的声誉，一个无法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校长是不称职的，而当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但却毫无作为的校长是无能的。就因为如此，所以部分格兰芬多拒绝承认德拉科的观点，他们决不允许一个可恶的斯莱特林污蔑自己伟大的校长。

    事情愈演愈烈，很快，校董事会也发来信件，询问造成一系列袭击事件的真凶到底是不是蛇怪，如果不是，已经快半年了，霍格沃茨的校长和教授还不能给董事会一个交代吗，难道这么长时间的调查一点儿进展都没有？如果教授们觉得调查有些力不从心，毕竟他们不是警察和侦探，只是教书的教授，那么董事会会聘请一部分傲罗暂驻霍格沃茨，全权负责这件事。如果霍格沃茨的教授们也认为这次事件是一只蛇怪折腾出来的，那么请尽快将其除杀，写到这儿，董事会的语气已经很不友善了，就差直接写道：董事会给予霍格沃茨资金不是为了养一群什么都不会的家伙的。

    收到这份信后，让副校长麦格教授气愤中又有些无奈，她知道，而且一开始就有所猜测，造成这次袭击事件的是一只蛇怪，但光知道没用啊，怎么找到它才是最麻烦的。麦格教授好几个晚上彻夜巡查霍格沃茨城堡，最后只得到了一个结论：那只蛇怪是在学校下水道中游窜，而且它应该有个老巢，也许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斯莱特林密室。这只蛇怪大部分时间都在它的巢穴里待着，麦格教授有段时间无法追踪到它的踪迹。那么麻烦的问题就来了：斯莱特林建造的密室到底在哪儿，怎么进入，她是个格兰芬多，对斯莱特林中流传的传说并不怎么了解，她也问过斯内普教授了。他并不了解关于密室的事，毕竟就算是斯莱特林，在这次事件之前也有相当一部分把密室的传说当成无稽之谈。

    虽然有着种种困难，但麦格教授并没有打算在回信中写，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这么写的话绝对会得到一个令人难堪的质问：在给你们充分的教育经费后。是不是还要教会你们怎么吃饭，怎么睡觉？

    董事会只负责资金的筹措，而学校的具体管理是校长和教授们的事，麦格教授知道，即使是亲善他们的格兰芬多校董也是持这种观念的。

    ……

    这段时间德拉科的心情不错，很不错，自从他知道自己的做法狠狠的坑了邓布利多一把后，得意的笑容就经常出现在脸上，尤其是没人的时候。他甚至会笑出声来。谁让校长总是偏袒格兰芬多呢，他应该受到一些来自斯莱特林的惩罚和警告了。但德拉科的做法和他父亲卢修斯的很不一样，卢修斯的做法往往会比较直接，他会和邓布利多直接进行对抗，如果他来处理这个事件的话，估计会联合校董事会向邓布利多施压，以达到让这位老教授提前退休的目的。其实真正来说，卢修斯才是一个纯粹的斯莱特林。他狡诈而阴险，这是无可反驳的。但同时，他也一直在不遗余力，甚至不计得失的推广斯莱特林的价值观，他是真的希望斯莱特林的主张能在整个英国巫师界得到认同。但他的儿子德拉科不一样，在被菲丽丝引燃起野心后，德拉科奉行的是利己主义。他是想要拥有一群忠诚的跟随自己的巫师，这是他实现自身野心的方法，但也仅仅只是一个方法，如果要在野心和斯莱特林之间选择的话，德拉科绝对会选择前者。

    德拉科现在在凯特教授的办公室。他来的不是很巧，这时菲丽丝正在做一个实验，所以他只能先等着了，好在菲丽丝的实验快做完了，德拉科一杯红茶还没喝完，菲丽丝就走了出来，眉宇间有着明显的疲惫之色，做魔法实验是件很危险的事，也是很耗精力的事，她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但显然，这个感觉自己干了件大事的毛糙小子并不打算让自己的打算付诸实践。

    看到凯特教授，德拉科站起来激动的说道：“教授，我们的计划成功了，据我的观察，已经有相当多的人对邓布利多表示了不满，包括学生，学生家长，已经校董事会，如果加把劲儿的话，很可能会促使校董事会自发的提出更换校长的提案。”恐怕没人能想到，德拉科的所作所为并不是受到卢修斯的遥控指挥，当然更不是这个小子自己想出来的，而是在凯特教授提供足够多的信息支持后，德拉科自己构思想出来的，正因为如此，当计划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时，德拉科的心情才会如此激动。

    菲丽丝疲倦的揉了揉眉心，说道：“不用再加把劲儿了，见好就收吧。”

    “可是……”德拉科并不像放弃这个机会，他更希望能更好的扩大自己的战果。

    “还是说你有更好的想法，马尔福先生？”菲丽丝微微眯着眼睛，说道。

    见凯特教授这么质问，德拉科连忙说道：“没，没有，既然凯特教授这么说了，我会服从安排的。”

    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很好，现在也不早了，在宵禁开始前赶快回去吧，因为你的那一番运作，现在晚上走廊巡查的人越来越多，次数也越来越密集了，学校方面再也无法承受再一次袭击事件的出现了，你们还是尽量不要晚上出去，对了，你准备一篇论文，分析一下我们为什么不再接再厉，而是选择了见好就收，论文下周一交过来。”

    “好的，凯特教授。”德拉科很有礼貌的说道，然后就走了。

    菲丽丝重重的靠在座椅上，眉头紧锁，她不是为德拉科送来的信息而焦虑，而是为了刚才的实验着急，虽然已经进行了大量改良，但那份魔药还是没有成功，这都是第几次了，八次，还是九次？到底哪里出问题了，看来自己还得多翻翻书，争取能够早点儿将魔药研制成功，要知道，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虽然被菲丽丝告诫不能再走下一步了，但德拉科还是很不甘心，形势这么好，错过了就太可惜了。德拉科想了一晚上，在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普照众生时，他总算想出了一个主意：自己确实不能再继续了，但事情自行发展他就没法管了。

    渐渐的，霍格沃茨出现了新的谣传。

    “你听说了吗，袭击那几个倒霉蛋儿的是一只蛇怪。”

    “这都几年前的事了，你现在才知道？”

    “滚，距第一次袭击还没半年呢，还好几年前了？”

    “呵呵，那只是一种修辞，修辞懂吗？”

    “不懂，也没必要去懂，有什么事快说把，我还着想出去一趟。”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人你知道吧，邓布利多教授亲自安排长大的，已经打算作为继承人培养了，现在，一只可怕的蛇怪游荡在霍格沃茨的城堡中，邓布利多教授不怕自己的接班人不小心接触到了蛇怪的目光，提前夭折了吗？”

    “你的消息有点儿太闭塞了吧。”

    “怎么说？”

    “蛇怪的目光遭到任何阻拦后威力都会降低很多，看到我这幅眼镜了吗？只要戴上眼镜，就算倒霉透顶看到了蛇怪，但就凭这副眼镜的阻拦，我也不会丧命，最多被石化了，反正能被救活。”

    “所以呢，你的回答好像和我问的没有关系啊。”

    “你不要忘了，那位波特先生可是戴了一副眼镜的，只要有这副眼镜，哈利就不可能因为接触到蛇怪而丧命，只要保证哈利没事，学习才不管我们的死活呢！”

    “啊，怎么会这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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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2）

﻿    “抱歉，普莱斯小姐，格兰杰小姐，主人现在不在，估计是去校医那里了。”菲丽丝的家养小精灵艾咪恭敬的说道，手里还拿了块抹布，她刚刚在打扫卫生。这段时间菲丽丝在做一系列的实验，造成的代价除了将几个坩埚炸裂外，还将由小隔间改装的实验室变的一塌糊涂，地上、桌子上，还有墙上，到处都是飞溅的污渍，乱七八糟的东西随意摆放着，今天，菲丽丝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明是自己弄成这样的，有什么看不下去的啊？），让艾咪将实验室完整的打扫一遍。

    “哦，这样啊。”莉雅有些失望的说道，她和赫敏在自习的时候，就清洁咒的施法原理和技巧有不同的意见，两人辩论了好久，谁都无法说服谁，只好来找凯特教授请教裁定，但没想到凯特教授并没有在办公室。

    “普莱斯小姐，格兰杰小姐，你们要在这里等主人回来吗？我估计再有半个多小时主人就会回来了。”艾咪问道。

    莉雅想了想，说道：“算了，等下次吧。”说完，拉着赫敏的手转身离开了。

    快要走出房门时，赫敏转过身来，朝艾咪挥了挥手，说道：“艾咪，再见！”

    家养小精灵艾咪显然有些受宠若惊，她又深深的鞠了个躬，说道：“格兰杰小姐，再见。”等她再次站直身体后，两个女孩已经消失在走廊的拐角处了。

    赫敏对艾咪很客气，对此莉雅很不理解，她毕竟是出生在一个权势很大的纯血巫师家族，从小接受的教育中，家养小精灵就是个会说话的工具这一点已经深入内心了。普莱斯家族虽然不像有些家族那样，对家养小精灵极度的苛责。但也不会说对家养小精灵有多么的和善。莉雅并不打算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赫敏是她的朋友，不单是情感上，而且在能力上，这个父母均为普通人的格兰杰小姐有资格获得普莱斯家族成员的友谊，既然是朋友。那么莉雅还是尊重赫敏的内心想法的。

    两个女孩拉着手朝学校图书馆走去，快到目的地时，赫敏突然说道：“莉雅，你有没有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凯特教授经常去校医护处那里，教授什么时候对医用魔法感兴趣了？她打算兼职做一个治病救人的医护人员吗？”

    莉雅笑着说道：“凯特教授不是对医学感兴趣，也没有想要当医生的想法，不过，现在医护处那里还真有对教授极具吸引力的东西。”

    “医护处有什么好东西啊？”赫敏摆了摆手。之前她的好朋友哈利可是经常会去冒险，顺便闯闯祸，这不可避免出现了受伤的情况，所以赫敏去过校医护处很多次，对那里还算熟悉，总之，在赫敏的印象中，医护处可真说不上是个好地方。巫师世界也有类似良药苦口的说法，很多解毒、治疗的药剂都有一种令人极其厌恶的气味。再加上医院里特有的那种消毒水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啧啧，赫敏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了。

    “那里怎么没有好东西？”莉雅反问道，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她继续说道，“赫敏。咱们之前都搜集过关于蛇怪的资料，但所有的资料都很大略，这种神奇生物可真够神秘的了，‘传说它来自七岁的公鸡在天狼星当空时产下的魔蛋，并由癞蛤蟆将其孵化’。这段介绍看起来挺详细的，但没几个人真正相信，反正我是没听说过公鸡会下魔蛋。有资料记载的蛇怪总共不超过五只，距今最近的那个还是一百来年前的事了，现在有学生被石化了，虽然没能看到真正的蛇怪，但这足以引起凯特教授的兴趣了，她可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有着旺盛的好奇心，遇到这种机会不好好研究一下，以后说不定会多后悔呢。”

    听到莉雅这么说，赫敏也觉得挺有道理的，但她有个疑问；“庞弗雷夫人会让教授研究自己的病人？”赫敏可是知道的，这位霍格沃茨的校医并没有那么好说话，而且有很强的责任感。

    莉雅摊了摊手说道：“估计是不会吧，我听说好几次教授都是被庞弗雷夫人给赶了出去。”说完，忍不住嘻嘻的笑了起来。

    就在两个女孩嬉闹聊天的时候，菲丽丝正在承受自认为非常不公正的待遇，她又被庞弗雷夫人给赶了出去。莉雅说的没错，蛇怪这种稀少的生物真的是几百年都未必遇得上一个，现在有蛇怪伤人的实际案例，当然值得好好研究一下啦。为了更好的进行自己的研究，菲丽丝需要一些受害者的标本，当然血液器官之类的别想了，要是自己真的把那几个躺在病床上的学生给开膛破肚了，邓布利多估计会找自己拼命的。此路既然不通，那么菲丽丝只好退而求其次了，她会帮学生剪剪指甲，梳梳头发，顺便搞点指甲、头发之类的实验材料。刚开始庞弗雷夫人对她还有个不错的印象，但自从她知道这位魔法史的凯特教授把自己这里当成温室药圃时，就再也不欢迎她了。

    看着一脸微笑走了进来的主人，艾咪显然意识到了，自己的主人有个不错的心情。

    菲丽丝现在的心情确实很好，在她被庞弗雷夫人赶出去时，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指甲和头发，这足够自己做好几次实验了。

    三天后，在作为实验室的小隔间里，菲丽丝看着手里的水晶小瓶，说道：“终于成功了。”语气中充满了自豪和骄傲，耗费了好几个日日夜夜，耽搁了自己多少休息睡觉的时间，自己终于把这个东西给研制出来了。

    ………………………………………………………………………

    几天后，晚上快宵禁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快步在城堡走廊里走着，他叫斯莱特，是个典型的格兰芬多，极度崇拜邓布利多。坚决不相信德拉科说的那些鬼话，坚持不戴眼镜。今天，因为一些事耽误了时间，眼看着就要开始宵禁了，斯莱特加快了步伐，在以前。宵禁后一段时间即使在走廊里逗留也没什么事，毕竟有很多同学无法把时间卡的那么精准，但最近，费尔奇变的越来越疯狂了，见到谁抓谁，好像和任何人都不共戴天，是因为他的那个叫什么洛……什么的是第一个被石化的，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救治。

    就在斯莱特转过一个拐角时。脚上不小心踢到了什么东西，他连忙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水晶透明的小玻璃瓶。

    当斯莱特走过去把玻璃瓶捡起来后，整个表情突然呆滞掉了，他毫不犹豫，打开玻璃瓶一口将里面的液体全喝了下去，没过几秒，斯莱特的脸色变得苍白。眼睛也清明了起来，显然已经恢复了神智。斯莱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已经说不了话了，轰然倒在了地上。

    过了几分钟，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斗篷的菲丽丝走了过来，她将斯莱特的手掰开。将水晶瓶拿走了。

    第二天，整个霍格沃茨彻底沸腾了，袭击事件彻底升级，终于出现了第一个死者，一个名叫斯莱特的格兰芬多三年级学生。

    学生家长的问责信件再一次像雪片一样飘向了霍格沃茨。有些学生已经打算暂缓在霍格沃茨的学习生活，选择了暂时退学，虽然斯莱特没有戴眼镜，但大部分的霍格沃茨学生不敢把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一个薄薄的玻璃镜片上。

    学校的恐慌还带来了另一个坏消息，魁地奇比赛取消了。

    当麦格教授宣布因为学校袭击事件的持续升级，魁地奇比赛无限期暂停的消息后，哈利直接呆掉了，没人知道他为了今年的魁地奇比赛受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多少次他们格兰芬多球队在下雨天，在寒风中进行训练，怎么就取消了呢？

    这次，魔法部不能在对这次袭击放任不管了，在卡尔.普莱斯的安排下，一队傲罗已经进驻到霍格沃茨，整个学校随处可见他们步履匆匆的身影。除了到处检查收集信息外，这些傲罗还做了些让霍格沃茨师生十分愤怒的事，对全校师生进行大规模的审问。是的，不是询问，就是审问，这些面色冷峻的家伙似乎将所有人都当成了犯罪嫌疑人，鹰隼般的双眼冷冷的注视着学生，很多低年级的女生都被吓哭了。

    在霍格沃茨的一个小礼堂里，邓布利多作为校长正在和一个矮矮胖胖的家伙争吵着，旁边还站着几个教授和魔法部的官员。

    “福吉，你们这么做根本无益于袭击事件的调查，我希望傲罗可以立刻停止对学生的审问。”邓布利多语气严厉的说道，魔法部的调查行为已经对整个霍格沃茨的教学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再这么调查下去恐怕整个学校都没法运作了。

    福吉是个长得矮矮胖胖，敦敦实实的中年男人，一头乱糟糟的灰发，脸上带着焦虑的神色。他身上的衣服是个奇怪的大杂烩：细条纹的西服、鲜红色的领带、黑色的-152-长斗篷、紫色的尖头靴。他胳膊底下夹着一顶暗绿色的礼帽。

    福吉拿出块手帕来，不停的擦着汗，说道：“阿不思，我知道，你说的我都清楚，但你也要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因为……某些原因。”福吉不好意思说因为邓布利多的巨大声望，很多家长其实不愿意写信来质问霍格沃茨，但绝大多数的巫师都无惧魔法部的威严，福吉这几天已经收到了好几封尖叫信了。

    福吉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因为某些原因，魔法部承受了很大压力，我们不能让事态继续恶化下去了，绝对不能！”说着，福吉还挥了挥手，似乎在加强自己的语气。

    “哪怕闹得整个霍格沃茨无法运转？”邓布利多脸色铁青的问道。

    在邓布利多严厉的眼神注视下，福吉忍不住退后了一步，但最终，他还是咬了咬牙，说道：“哪怕闹得整个霍格沃茨无法正常运作，我们也必须给学生家长，以及整个巫师界一个交代，否则，傲罗的调查不会停止。”

    邓布利多和福吉对视着，在一个可以让整个世界最强大的黑魔王惧怕的巫师面前，福吉感觉自己好像驾驶着一个小舢板，在波涛汹涌的大浪中飘荡，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后退，整个英国的巫师都将自己的孩子送到霍格沃茨学习，如果不能尽快的解决这次危机，他的魔法部部长的位置恐怕就摇摇欲坠了。

    最终，还是邓布利多做出了让步，他说道：“好吧，福吉，你们可以调查，但尽量把动静弄小一点儿，另外，询问学生的时候必须有一位教授在场，这是我的底线。”

    魔法部给出的最终结果是，罪魁祸首是海格。

    “真糟糕，海格，”福吉用一种清脆快速的语调说，“非常糟糕，不得不来。在麻瓜身上发生了四起攻击事件，太过分了，魔法部必须采取行动。”

    “我没有，”海格恳求地望着邓布利多，“你知道我没有，邓布利多教授，先生……”

    “我希望你明白，康奈利，我是完全信任海格的。”邓布利多对福吉皱着眉头说道。“可是你瞧，阿不思，”福吉很不自然地说，“海格的前科记录对他不利啊。魔法部不得不采取一些措——已经和校董事会取得了联系。”

    “不过康奈利，我还是要告诉你，把海格带走根本无济于事。”邓布利多说。

    他的蓝眼睛里闪烁着哈利从未见过的怒火。

    “你从我的角度看一看吧，”福吉说，手里玩弄着他的礼帽，“我压力很大呀。必须做点什么才行。如果最后查出来不是海格，他还会回来的，一句话也没有。可是我不得不把他带走。我难道不该履行自己的——”

    “把我带走?”海格说，他浑身瑟瑟发抖，“带到哪儿?”“时间很短，”福吉说，不去看海格的眼睛，“不是惩罚，只是一种预防措施。如果抓住了另外一个人，就会把你放出来，并致以充分的歉意……”

    “不是阿兹卡班吧？”海格声音嘶哑低沉地问。福吉还没来得及回答，又有人重重地敲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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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3）

﻿这位魔法部长拿出块手帕来，不停的擦着汗，说道：“阿不思，我知道，你说的我都清楚，但你也要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因为……某些原因。”福吉不好意思说因为邓布利多的巨大声望，很多家长其实不愿意写信来质问霍格沃茨，但绝大多数的巫师都无惧魔法部的威严，福吉这几天已经收到了好几封尖叫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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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4）

﻿    霍格沃茨三楼一个自习教室内，威廉.麦克劳德手里拿着一个纸条，心里犹豫不定。

    这张纸条是他吃完晚饭，去自习室自习的路上发现的。当时，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木质地板上很突兀的有一个纸团，应该是哪个素质不怎么样的学生随手丢弃的，出于受到的家庭教育，威廉把纸团捡了起来，但附近并没有垃圾桶，他就拿出块纸巾，包了起来，随手揣进了口袋里。

    自习结束，威廉才想起来自己口袋里还有团垃圾，两个小时的自习让他感觉脑子有些昏昏沉沉，霍格沃茨的课业并不轻松，尤其当你想要学好的时候。虽然在普通人当中，麦克劳德家族拥有强大的权势，但这对于威廉来说并没有什么用，他现在是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巫师世界，想要取得任何成绩都要靠自己，而且，自己有了这么个机会，接触到了神奇的魔法，怎么能不珍惜呢？

    据他所知，自己的表兄弟和堂兄弟现在过得也不怎么得，他们上的私立中学奉行着严格的精英教育，试图向那些可怜的少年脑子里尽可能多的填充知识，除了课业外，他们还必须参加各种活动，以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真正有着悠久传承的家族对教育是极其严格的，他们以后是要接手先辈数代经营的家族，家里对他们有着严格的要求，相比而言，自己受的这点儿苦根本不算什么。

    一阵胡思乱想之后，威廉才把自己的思绪给拉回来，他拿出那个纸团，在课桌上摊平。

    威廉.麦克劳德先生，请于**月**日晚上九点三十分来四楼左边走廊的樱桃密室一叙。

    当看清楚这句话后，威廉有些疲敝的脑子彻底清醒了过来。这是什么意思？这张纸条就是留给自己的？

    威廉飞快的将纸条收好，脑子飞快的转起来，这张纸条是谁给自己的？

    纸条上写到的那个樱桃密室他知道，他和历史兴趣小组的其他成员经常在那儿聚会，是一个隐蔽的房间，应该没有其他人知道那里。也就是说这张纸条是莉雅他们中的某一个人写给自己的。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他们要是想要聚会经常会用到纸条传递，但那个人为什么不署名？

    纸条上没有署名，这一点让威廉感到深深的不安，而且他获得这张纸条的方式更是堪称奇特。这张纸条是他在极其巧合的条件下获得的，那个人不怕自己根本收不到吗？

    威廉知道，有人在算计自己，最可能的还是莉雅他们，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就只是个有些过火的玩笑，但自己昨晚和莉雅有过聚会，间隔这么短不怕自己起疑心吗？如果不是他们，他实在想不出来有谁有这个兴致来开这种玩笑。

    现在已经九点了，纸条上写的日期就是今天，自己必须要尽快做出决定，按说最好不要去参加这个莫名其妙的约会，或者至少先和历史兴趣小组的成员碰过头。确定一下这到底是不是他们写的，但现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没有事先的约定他根本不可能短时间内找到他们三个。

    也许可以先去问问凯特教授，威廉脑子里浮现出这么一个想法来。

    对，就这么做，别人自己不一定找得到，但这个时间凯特教授一般都会在办公室批改作业。

    做出决定后，威廉马上朝凯特教授的办公室走去。

    凯特教授的办公室里自习室的直线距离并不远。但却要绕一个很大的弯，这会浪费很多时间的，现在对霍格沃茨城堡已经有所了解的威廉知道有一条捷径，可以帮助自己快速到达目的地。

    威廉走出自习室，来到走廊尽头的一张油画面前。挠了挠画上的那串葡萄，紫红色的大葡萄好像被挠痒了，微微颤抖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奇怪，继续轻轻的挠着，过了一会儿，葡萄忍不住蹦蹦跳跳的逃开了，它本来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色洞口，洞口不断扩大，最终变成了一个楼梯。这就是威廉知道的捷径，从这里上去可以直接到凯特教授办公室附近。

    这段楼梯窄小而黑暗，但据他所知并没有什么奇怪的陷阱，威廉抽出魔杖来照明，迅速往上爬楼梯。很快，背后的洞口就消失了，整段楼梯彻底陷入黑暗之中，只剩下魔杖尖端那团不怎么明亮的光团了。威廉走过了一段楼梯，来到了一个拐角处，突然，一团刺眼的火光出现，他马上闭上眼睛，但还是感觉眼睛一片刺痛。

    有人在燃烧镁条，虽然只有一瞬间的视觉，但威廉还是得出了正确的结论，镁条燃烧时发出的强光让他的眼睛暂时失去了功能。

    闭上眼睛后，威廉凭记忆往前跳了一步，据他刚刚看到的画面，那个手执镁条的家伙站在了楼梯的中段，整个楼梯拐角平台上并没有人，既然遭到了伏击，那么决不能还站在原地等着挨揍。

    果然，当他刚刚跃开后，就听到嘣嘣的几声闷响，同时破风声也传到了耳边，这是弩箭？这种古老的杀人利器经过现代化的改进后，拥有很不错的威力，特别是在近距离，而且它的管制毕竟不如枪械，很多人都可以弄到手。只不过，这是相对于普通世界来说的，巫师世界发动伏击什么时候用到弩箭了？

    这个问题威廉也来不及细想了，他伸进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来，用力摔在了地上，一个轻微的爆裂声，整段楼梯笼罩在一团灰色烟雾中。因为德拉科散布出去的那个消息，现在还有很多霍格沃茨的同学带着眼镜，威廉现在也带着一副，而且他的眼镜是拜托家里特质的，好像一个泳镜一样，将整个眼睛都包住了，可以避开这种拥有强烈刺激性的药粉。

    威廉拿出一个手帕，捂住口鼻。顺势滚到了楼梯平台的角落，手帕的夹层有特制的药水浸润，可以有效过滤这种药粉，但袭击者显然没料到自己会受到烟雾攻击，剧烈的咳嗽此起彼伏。

    三个人？威廉心中一惊，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伏击自己，而且还要下死手，他知道，自己家族不管是在政界还是商界，都有不少死对头，但他们也没办法追击到霍格沃茨啊！

    没过四五秒，咳嗽声就停了，事情糟糕了，即便是受到攻击。威廉依然还抱着这是同学，特别是那几个兴趣小组同学给他开的玩笑，毕竟自己的行为被对方算的太准了，除了那几个家伙，他不相信还有别人能对自己有如此的了解。但现在，他已经确认，伏击自己的绝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成年人。那种药粉的威力他知道，不小心吸到嗓子里。不咳嗽个十几分钟停不下来，但伏击讲究的就是敌在明我在暗。一直咳嗽个不停还有什么在暗的，所以必须忍住，要想克服这种程度的身体本能，没有个几年的专业军事训练是绝对做不到的。

    威廉必须马上转移阵地，不能蹲在哪儿等死，他没有后撤。而是从怀里掏出了一把西格绍尔的女式手枪，朝楼梯方向凭感觉成扇面开了三枪，这段楼梯很窄仄，三枚子弹足以覆盖整个楼梯了。虽然一个男人带一把女式手枪有点儿不好听，但毕竟这种手枪小巧容易携带。而且近距离的威力还算可以，而且自己这个十二岁的身板还真不一定比那些经过一定训练的成年女性强，所以带把女式手枪就成了不错的选择。

    至于说实战效果，威廉听到了一声闷哼，这是紧接着开枪后发出的，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果不是事先就准备后，绝对无法临时应变装出来的，也就是说自己绝对是打到了。威廉没有犹豫，双腿用力一蹬，朝楼梯上跑去，这段楼梯并不长，只有这么两截，冲过去就可以到走廊了，他不信那些伏击者敢在靠近凯特教授办公室的走廊攻击自己。

    伏击者并没有有效的拦截住自己，看来那三枚子弹起到了很不错的威慑作用，威廉顺利地逃出了楼梯，跑到了走廊。

    这个隐蔽楼梯的出口是在一个l形的走廊拐角处，出口有些倾斜，威廉顺着楼梯以直线跑出来后，正好面对着一面厚实的墙壁，受到镁条燃烧发出的亮光的刺激，刚才他一直是闭着眼睛的，这么久了眼睛已经缓过来了，跑到走廊上时，威廉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看到了一双爬行动物那样眼睛，再然后，他的意识就陷入了混沌之中。

    三个伏击者并没有追出来，反而是一个威廉绝对想不到的人从旁边的教室中走了出来，她就是——莉雅.普莱斯。

    莉雅仔细观察了下周围，见没什么人在附近，走到那面墙壁前，将粘在上面的贴纸撕了下来。如果威廉看到这一幕，绝对会惊讶的蹦起来的，他刚才看到的那双竖瞳眼睛根本不是蛇怪的，而是一张喷绘贴纸，当然，他之所以昏迷过去，也和那张贴纸没有任何关系，而是昨天和莉雅聚会时喝下的那杯果汁有关系。

    那种昏睡药剂是莉雅通过她爸爸卡尔.普莱斯弄到的，威力一般，但却有个很不错的特性，它会十分精确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后发挥药效，是绝佳的犯罪道具，好在它只是昏睡药剂，并没有致死效果，否则傲罗可有的忙了。即便如此，这种有利于犯罪的药剂在很早之前就被魔法部强制严禁配置，别说配置方法了，连名字效果都禁止传播，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一般的巫师已经完全不知道有这么种药剂了。但卡尔.普莱斯这个掌管着魔法部法律执行的司长显然并不在“一般的巫师”之列，而他的宝贝女儿也从他口中知道了这种专门用于犯罪的药剂，并且还真用上了。

    将那张贴纸收好，莉雅从怀里拿出了个水晶瓶，里面盛装着几百毫升的乳白色药剂，她掐开威廉的嘴，给他喂了进去，据凯特教授说，这种药剂可用模拟被蛇怪注视后的石化，效果堪称完美，而且也可以由曼德拉药剂进行解毒。

    看着威廉的身子慢慢僵硬，莉雅算是松了口气，他这里已经不用自己操心了。莉雅缓步走进那个隐蔽的楼梯，一个中年男人站在了那里，见她走了过来，恭敬的说道：“普莱斯小姐。”

    身为传承了上千年的古老家族，现在有掌控着法律执行司这样的实权部门，普莱斯家族总还是有几个可用之人的。

    莉雅像只小狗般吸了吸鼻子，样子很可爱，但说出来的话就没那么可爱了：“怎么回事，怎么有血的味道，有人受伤了？”

    这句问话让那个中年男人有些脸红，三个经过专业军事化训练的傲罗，伏击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尽管因为不能下死手而有些束缚（威廉的躲避很敏捷及时，但他之所以没被弩箭击中，也有伏击者故意放水的原因），但怎么说他们也拥有绝对的优势，但就在这种优势下，不但闹了个灰头土脸，而且还有人负伤了，这实在……够丢人的了。

    看着那个中年男人支支吾吾不敢说话的样子，莉雅知道他们很可能吃了个闷亏，但现在也不知计较那个的时候，她摆了摆手，说道：“算了，其他人回到预定地点了吧？伤员的伤口处理有没有问题？”

    中年男人答道：“都已经回去了，很顺利，没有任何人发现，队员受的伤也不重，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了。”停顿了下，他继续说道：“交战现场虽然已经得到了清洁处理，但毕竟用到了弩箭，那小子还动了枪，一些痕迹实在没办法处理。”说到这儿，他都有些咬牙切齿了，那小子只不过是个普通的二年级学生，怎么有这么多手段，他上学的时候没事带把枪干什么？

    莉雅皱了皱眉，虽然霍格沃茨的教授们未必回来检查这里，但总归是个破绽，她想了想说道：“如果不能消除痕迹的话那就彻底毁掉，不能让人看出来弩箭和子弹的痕迹。”

    中年男子躬身说道：“遵从您的吩咐，普莱斯小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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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25）

﻿    后续的处理安排好后，莉雅就离开了，最近教授们加紧了对学校的巡查，威廉很快就会被发现的，要是被逮到了可就不好了。

    至于那三个伏击者的藏身之处，莉雅并不用担心，他们是跟着上次进驻到霍格沃茨的傲罗小队来的，但傲罗撤离时并没有走，而是被莉雅藏到了城堡里，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是在霍格沃茨的学生，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想要在无数间隐蔽的教室中找到一个藏身之处并不困难，特别是在学校并不知情，没有大规模搜索的情况下。

    事情办得还算完美，但莉雅心里却没有变的轻松起来，这件事是凯特教授吩咐她做的，按她的说法，是要“考验”一下威廉，看看他的能力怎么样。为此莉雅准备了几个月，并且趁着傲罗进驻霍格沃茨的机会将三个普莱斯家族的成年巫师藏了进来，作为伏击的主力，本以为可以轻松把那个赫奇帕奇的小子给拿下，没想到最后只勉强得了个“惨胜”。

    没错，就是惨胜，威廉强大的战斗力让莉雅感到一阵心惊。之前在讲述法国史时，凯特教授就说过，现在的英国巫师界虽然有一定的秩序，但并不像世俗世界那样，杀个人就算是个大案了。神奇的魔法赋予了巫师强大的破坏力，每个成年巫师都拥有杀死一个人的客观实力，而管理这么一群“好像随身揣着一架冲锋枪似的”巫师的暴力机关——傲罗，并没有像世俗世界军队或者警察那样强大的力量。最典型的，当伏地魔打算用武力来夺取巫师界的权利时，傲罗没发挥太大的作用，最后还是邓布利多组织的凤凰社堪堪顶住了。而凤凰社的成员并不全是傲罗，里面有相当多的都是在各行各业中生活的普通巫师。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优秀的巫师都拥有随时进入战斗的心理准备，凯特教授还举了个例子，在霍格沃茨的教授中，弗立维教授算是比较典型的学术人才，他对魔咒的理论研究有着非常深刻的见解，但同时。他也是个决斗大师，这个矮个子的巫师身上有着强大的力量，并且他十分精通将力量变成可以杀伤敌人的武器。

    原先赫敏和德拉科已经充分展示了出来，他们拥有成为一名战士的勇气和作战技巧，现在威廉也拥有了应变和战斗能力，只剩下自己了，凯特教授既然可以让自己设伏来“考验”威廉，当然也可以让别人来“考验”自己，当她遇到伏击后。能够努力奋战吗，还是说会像小兽般怯弱的逃跑？对于这个问题，莉雅心中并没有答案。

    其实菲丽丝并没有要考验莉雅的想法，她之所以提出一个伏击威廉的计划，最主要的还是想敲打一下这个出身于古老贵族家庭的小子。

    历史兴趣小组的四个成员是菲丽丝布局整个英国巫师界的关键棋子，必须要保证牢牢的掌控在自己手里。赫敏.格兰杰的信念是消除任何歧视，这几乎是在和整个英国巫师界作对，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她无法得到任何一个阶层的支持，只有菲丽丝自己。会全力支持她，赫敏面对的困难是最大的，她对菲丽丝的依赖是最大的。德拉科.马尔福和赫敏的处境类似，他所在的斯莱特林学院天然的和其他三个学院关系不怎么样，是别想得到他们的支持了，而斯莱特林内部。虽然没有显现出来，但大部分人在内心深处还是对伏地魔有所敬畏的，德拉科要想从伏地魔手里夺回斯莱特林的控制权，必须有一个拥有可以与之对抗的传奇强者，而他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永生者菲丽丝.凯特了。莉雅.普莱斯就不一样了，她的野心不大，而且处境也没有赫敏他们那么艰难，但不要小看菲丽丝在拉文克劳经验了十几年的努力，莉雅要想甩开菲丽丝做她的亚瑟王，就要承担被先知梅林架空的风险。只有威廉.麦克劳德，他孤身来到巫师世界属于为自己的家族开疆拓土，能成功很好，不能成功也无所谓，最多离开巫师界，躲到普通人中，菲丽丝还真没有太多的办法。威廉的野心很小，在巫师世界的权利中心有一块立足之地就可以了，而且后路宽阔，随时可以抽身离开，所以他对菲丽丝并没有太多的尊敬。正因为如此，菲丽丝才决定敲打他一番，让他知道，或者说让他以为，这个魔法世界并不安全，任何一名巫师随时都会受到生命威胁，哪怕他躲在霍格沃茨，这个号称最安全的地方。在这里，所谓的权谋手段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这正好是他最有优势的地方，毕竟他的家族几个世纪都在权利中心摸爬滚打，对这一套很熟悉），更重要的是强大的个体实力（这又是他最薄弱的环节），通过这么一番运作，就可以将他牢牢的绑在自己的战车上，只要威廉想要在巫师界立足，那么就必须得到菲丽丝这个强者的支持。

    这一番御下之术极其隐晦，那四个十二岁的小家伙和和菲丽丝这样老奸巨猾的重量级选手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莉雅已经默默的开始为自己制定遭受伏击后如何脱困反击的训练计划了。

    除了让威廉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处境外，菲丽丝设计这场伏击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

    “我们不能再等了，继续这样的话受到攻击的学生会越来越多，霍格沃茨承受不起这样的损失了。”菲丽丝用力拍了下桌子，虽然手掌被震得有些发麻，但她还是义正言辞的说出了这番话。

    威廉的遇袭让稍稍有些好转的形势又一次急剧恶化，傲罗小队再次进驻到霍格沃茨，更重要的是，在普莱斯家族和马尔福家族的暗示下，校董事会已经做出了决定，因为学校严重的不作为，暂停邓布利多的校长职责。这位伟大的校长被迫离开了学校。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为了尽快安抚学生家长和校董事会，作为副校长的麦格教授将学校的其他教授召集起来，商讨一个方案来应付当前的恶劣局势。

    所有人都没想到，一直对学校管理并不上心的凯特教授这次态度极其强硬，她坚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将事件平息下去，完全否定了麦格教授那个“等邓布利多教授回来再说”的保守方案。

    至于说凯特教授为什么这么着急上火，大家心里也都有数，这个学校中最年轻的教授虽然对所有学生都很友善，但本质上，她不是个有多大责任感，热心肠的人，她最在意的，只是那四个历史兴趣小组的成员。现在，威廉.麦克劳德被袭击石化了，显然惹怒了这位年轻的小姐。

    在威望上，麦格教授比邓布利多要差上很多，她根本无法压服这群拥有强大实力的教授，而且现在的情况确实很紧急，袭击事件已经发生大半年了，整个英国巫师界对霍格沃茨无力的应对反应已经忍耐到了极限。没有了邓布利多这个传奇强者的坐镇，家长们再也没有什么顾忌了。一封封的尖叫信不断的寄往霍格沃茨，他们对学校的不满情绪彻底被引爆了。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普莱斯家族和马尔福家族的推波助澜，只是麦格教授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好吧，好吧。”已经上了年纪的麦格教授充满疲倦的说道，“凯特教授。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做？”

    菲丽丝冷冷的说道：“找到那只蛇怪，然后杀掉它！”

    斯莱特林学院的院长斯内普教授冷嘲热讽的说道：“那只可爱的蛇怪大部分时间都躲在了密室里，难道自认为伟大的凯特小姐已经找到进入密室的方法了吗？”

    菲丽丝用充满寒意的眼睛看着斯内普，冷漠的说道：“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可以加大巡逻。那只蛇怪总会出来的，我们只要能抓到这个机会就可以了。”（这里有个设定和原著不符，按原著的描述，不会蛇佬腔的人根本听不到蛇怪发出的声音，据此推理蛇佬腔应该属于一种蛇的语言，但后文中有写到，在决斗俱乐部上，哈利无意识的说出蛇佬腔后，很多人都听到了，并且意识到他说的是蛇佬腔，并没有说听不到，所以在本文的设定中修改为，没有蛇佬腔的人对于蛇怪的语言并不是听不到，而只是听不懂。）

    小个子的弗立维教授坐在一摞垒的高高的书上面，说道：“可是它一直躲在下水管道里啊！”

    菲丽丝靠在座椅上，说道：“那就炸开墙壁！”

    菲丽丝的这句话引起了整个会议室的喧嚣吵闹，她的意思是要直接攻击霍格沃茨的建筑，这在近百年来从没有人敢这么做。

    “安静，安静！”主持会议的麦格教授用力拍了拍桌子，才将喧闹压了下去，她转头对菲丽丝郑重的说道：“凯特教授，你应该知道，霍格沃茨城堡并不是一个呆板的建筑，上千年来无数极其优秀的巫师为其加注防御魔法，攻击城堡的本体很可能造成整个魔法防御体系的瘫痪甚至反击，这样的话就真的是一片混乱了。”

    菲丽丝毫不示弱的直视着麦格教授极其严厉的目光，说道：“难道现在我们还不算一片混乱吗？而且，麦格教授，轰开一段墙壁真的会造成霍格沃茨城堡防御体系的损坏吗？”

    两人目光对峙了很久，最后，还是麦格教授退了下来，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论据根本站不住脚，霍格沃茨城堡毕竟有这么大，局部的一点损伤绝对不至于造成不可修复的伤害，只是她在这个城堡里学习，又在这里执教，大半辈子都生活在霍格沃茨，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她真的不愿意伤到这里的一砖一瓦。

    麦格教授叹了口气，说道：“好吧，凯特教授，你说的确实是个方法，但具体怎么操作还需要仔细的规划一番。”

    听到这位副校长这么说，菲丽丝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在邓布利多校长暂时离职的这段时间，她付出少量代价的情况下，成功解除了这次袭击给霍格沃茨学校带来的危机，这一定会让自己的声望大涨的。而且还顺带给外界这么一个印象：凯特教授和历史兴趣小组的四个学生关系十分密切，因为威廉的遇袭，这位年轻的教授敢于直接和副校长麦格教授对抗，不惜将霍格沃茨城堡的一段墙壁给轰塌，也要为其报仇。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一个紧密团体时，那四个小家伙想要单飞都不可能了。

    剩下的事再也没什么意外出现了，所有的教授出动，终于在三天后逮到了那只蛇怪的踪迹，在几个强效粉碎咒的攻击下，成功的将那段墙壁轰塌，露出了埋在里面的下水管道，还有那只巨大的蛇怪。接下来就好办了，毕竟有这么多强大的巫师在场，那条蛇怪强挣扎了一番，最终被几道魔法光束击中，脑袋被炸成了碎片，身体无意识的抽搐了几下，就彻底死透了。

    曼德拉草成熟后，被石化的学生都被救了起来，考试结束后就是漫长的假期了，当学生们充满心悸的离开这所给他们带来巨大恐惧的城堡后，菲丽丝来到了禁林里，她收养的独角兽朵拉已经长到一米多高了，狭小的办公室已经让小家伙有些烦闷了，所以学期刚开始时，菲丽丝就把朵拉给放养到禁林里了。

    而此时，在远离海岸的一个孤岛上，一个身体瘦削单薄的男人正透过窄小的气窗看着挂在天边的孤月，他有着一头典雅的黑色长发，不过因为长时间没有梳理和营养不良，长发已经变得有些枯黄了。那个男人深灰色的眼中并没有聚焦，充满着麻木，这也是关在这里所有人的共同特点，对未来没有任何的希望。

    他行动有些机械的低下了头，接着淡淡的月光，用充满伤口的双手捧起了一份《预言家日报》，上面刊登着一副照片，那是一张全家福，但他的眼睛却集中在一只宠物老鼠身上，无神的双眼中，愤怒之火慢慢燃烧起来。(未完待续。。)

    ps：霍格沃茨的第二个章节故事已经结束了，请大家多多支持，下一个精彩故事马上就要开始了，另外推荐一个朋友的一本书，《重生之逆光飞翔》，校园青春，还带有推理，如果对此有兴趣的话可以多多支持一下，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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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荒芜之地（1）

﻿    夜宸在霍格沃茨城堡，自己的卧室里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后发现已经回到了第七空间。这次并不是在命悬一线中回归的，所以夜宸的精神还不错，她走出卧室，看到菲菲正在用爪子飞快的摁着为她特制的键盘，夜宸凑过去一看，才知道她在通过电脑网聊。

    这只黑色猫咪好像已经沉迷其中了，连自己的主人回来了都没察觉到，正聊得起劲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人抓住，整个身子被拎了起来，小猫咪下意识的嗷呶一声惨叫，四只爪子胡乱的扑腾着。

    待她看清楚到底是谁打搅了自己的网聊后，菲菲马上换上了一副谄媚的表情，说道：“主人好，恭喜恭喜。”试炼者每一次的任务试炼都是一场劫难，能活着回来就很值得道喜了。

    看着很有狗腿子潜质的小黑猫，夜宸也懒得和她计较，而是问道：“你之前给我说的关于‘工作任务’的情报到底是不是真的，已经经过两个任务了，我怎么一个闯进去的试炼者都没遇到啊？”

    菲菲做了一个耸肩的表情，说道：“谁知道怎么回事，事实上，‘工作任务’这个名字都是约定成俗的，第七空间在任务设定方面有着高度的灵活性，我听其他管家小精灵说过，曾经有个开拓性任务，有十几个试炼者参加，本来只是个短期普通任务，但没想到那些试炼者中有好几位堪称人杰的天纵之才，结果那个开拓任务一再延期，最后变成了一场大陆争霸，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型综合任务，所以说，主人遇到的这种情况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

    夜宸把菲菲抱在怀里。替她挠着下巴，微微皱眉说道：“试炼任务的发布这么随意，第七空间有没有个准头啊？”

    菲菲在夜宸的胸脯上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说道：“主人这么说就不对了，任何一个管家小精灵都见证过数以千万计的试炼任务。所以在我们看来，第七空间在任务发布方面虽然表现的很灵活，但都是遵循着一条内在的原则进行的，所以说空间可不是胡乱发布任务的。”

    内在原则？夜宸抚摸着菲菲光滑柔顺的毛，心中暗暗嘀咕着。

    和菲菲聊了一会儿，夜宸就走出了房间，打算出去逛逛。

    让夜宸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活动范围大大增加了，已经扩展到一个大型城市了。而且包括了广大的卫星城和乡村。

    这么一个可以容纳上千万人口居住的大城市中，试炼者的人数并不是很多，估计只有数十万，其余人都是普通人。和初阶试炼者活动范围只有一个街区不一样，中阶试炼者可以享受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他们可以做一个悠闲的富家翁，尽情享受着试炼任务间隙平静的生活；也可以找一份劳动强度不大的工作，让自己不会陷入极度的空虚之中。要知道，神经骤然紧绷。骤然彻底放松对心理健康并不好，中阶任务之间的空隙已经比较长了，除了做一些相关训练外，找点儿事做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有这份心的话，甚至可以寻找一个另一半，收获甜美的爱情。不过这种家庭往往并不被看好。除了试炼任务超高的死亡率外，他们是没办法拥有爱情结晶的，这使得家庭缺少了一个稳定可靠的支柱。据说是因为中阶试炼者的身体结构和普通人有所区别，虽然表面看起来差不多，但已经出现了生殖隔离。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被称为海澜的大城市已经可以满足一个人所有的生活需求了，包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

    这些试炼者在第七空间的驻地并不仅仅是一座大城市，而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只不过他们这些试炼者并不能在各大城市间走动，除非获得相应的权限。整个城市处在一个名叫“自治委员会”组织的控制下，他们会通过警察机关来管理城市，维护治安。在海澜市，试炼者们虽然在特殊能力上受到了极大的压制，但第七空间并不能影响他们的思维活动。对于任何文明来说，犯罪率的降低很大程度上依赖道德的控制，一个人之所以没有犯罪，绝大部分的原因不在于不能，而在于不敢，或者说不愿。而那些经历过残酷任务，完全称得上心狠手辣的试炼者，对于整个城市的治安来说绝对是个大麻烦，有些试炼者已经有些迷失了，当他们看中一样东西，而它又在一个普通人手里时，找个没人的地方一板砖敲晕，或者直接扭断这个倒霉蛋的脖子，就成为了一种不错的获取方式，而且他们心理素质超好，完全可以坐到完美犯罪。只不过再完美的犯罪也无法逃脱警察的追捕，或者说逃脱“自治委员会”的监察。

    “好了，我知道的已经全都告诉你了。”一个不停打着酒嗝，有着一个大大的酒糟鼻子的矮个子大叔将瓶子里的最后一滴酒倒进嘴里，对坐在自己对面的漂亮女人说道，“谢谢你款待的美酒。”

    夜宸将一瓶“蓝色天空”推到那个衣着邋遢的大叔面前，面无表情的说道：“那个自治委员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大叔眯着眼睛充血发红的惺忪醉眼，看了眼自己面前的酒，咽了下口水，沮丧的说道：“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人想知道答案，我就是其中之一，抱歉……嗝，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

    夜宸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我得到的信息已经够多了，以后恐怕还有地方需要请教，这瓶酒算我请的。”

    大叔摇了摇头，说道：“我会经常来这里喝酒，直到像老板说的那样，醉死在酒里面，至于这瓶酒，我可不敢要，和你们这些试炼者打交道。最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说着，将酒瓶重新推回到夜宸面前，踉踉跄跄的走了。

    既然不要就算了，夜宸也没有勉强，又坐了一会儿，把那瓶“蓝色天空”自酌自饮的慢慢喝完。在桌子上留下十枚金币的酒资就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夜宸并没有回到现实世界，而是在第七空间逛了起来，就像菲菲说的，随着试炼者在任务空间长时间的逗留和在第七空间活动范围的增大，他们对现实世界的留恋在不断的减小，而更加倾向于将第七空间作为自己的家。

    这天，夜宸回到自己的私人房间，刚刚坐下，就看到菲菲跳到了茶几上。说道：“主人，你的下一个任务会在十天后开启，这将是一个长期大型综合任务。”

    之前已经说过，“大型”说明这个任务的历史背景很完整，历时时间漫长，完成任务的方式也有很多，“综合”说明任务背景并不会对任何一系的试炼者有明显偏袒，这两个形容词都有“长期”的意思。再次注明则是为了强调，看来这个任务肯定会很漫长。至于说没有“团队”这两个字，说明这个任务中并不强调团队合作，也就是说团队的配合并不会带来多大的优势。

    “哦。”夜宸答应了一声，这不算是个好消息，任何的带上前缀形容词的任务都是淘汰率很高的危险任务，但自己还能怎么办。不去执行？

    ……

    额，头好痛啊，这是夜宸慢慢恢复知觉后的第一感觉，紧接着，喉咙将“极度干渴”这个信息传递给了大脑。

    “水。水……”夜宸下意识的低声呼喊着，很快，一股清凉的泉水就喂到了自己嘴里，夜宸大口的吞咽了几口，感觉快要冒火的嗓子眼得到了极大的缓解，舒服了很多，她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拥有一双漂亮的蓝色大眼睛的女孩正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

    “你醒啦？”看到慢慢苏醒过来的夜宸，女孩嘴角勾起，漾出了一个甜美的笑脸，大大的眼睛弯成了月牙，见夜宸努力的抬着头，她询问道：“你想要坐起来吗？”说着，走近过来将夜宸扶着靠在了床头。

    坐起来的过程中夜宸清楚的感受到，女孩的双臂并没有什么力道，把夜宸扶起来对她来说这已经是件很费力气的活儿了，特别是在夜宸自己全身无力，吃不上一点儿劲儿的时候。

    这时候夜宸的脑子已经清醒多了，这种出场方式可真不怎么样，她感觉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已经罢工了，连动一下小指头都要费好大的劲儿，这副处于极度虚弱的身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只能希望自己这时候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夜宸打量了下四周，她现在在一个简易的茅草房里，说是房子其实都很勉强，屋顶破了个大洞，可以看到外面蔚蓝的天空，四周的墙壁别说是砖石了，连土培都没有，只是用竹子搭成了个架子，覆盖着一层枯草而已，到处都是缝隙洞眼。自己身下这个床已经算整个房间里最有科技含量的物件了，主体是一块用原木板铆接而成的门板，上面薄薄的铺了层茅草，木板中间开裂了很多缝隙，一些地方已经腐朽了，就在床头还长出了一个小蘑菇，夜宸真怕它什么时候塌了。门板的四个角垫着几块石头，“建材”明显没有认真筛选，导致整个门板有个倾斜的角度，虽然说不会滚下来，但还是有种极度不舒服的感觉。除了一张床，这个简陋的茅草小屋再没有任何可以称的上家具的东西了，也没有窗户，门只是个栅栏，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好像轻轻一推就会散架了。

    站在床头的女孩有一米多高，身材单薄，四肢纤细，有着一头淡绿色的及腰长发，最特别的是，她背后有一双蜻蜓一样的翅膀，翅膀并不是实体，而更类似一种光翼，绚烂美丽。女孩身上裹着一块亚麻布，洗的很干净，但已经很破旧了，不但有着大大小小很多洞，而且边缘处很多地方都脱线了。

    虽然看起来已经处于极度的赤贫状态了，但女孩的皮肤白皙，手臂无力，手掌上也没有什么厚茧，也不知道她怎么生存下来的。

    对自己目前状况一无所知的夜宸首先开口说道：“我……这是哪儿啊？”一说话她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变的很嘶哑，几句话说下来嗓子又痒又痛。

    女孩坐到床头边上的一块石头上，说道：“你好，我叫莉莎，是一个花精灵，我去花朵林地摘果子时看到你的，我就把你拖……拖了回来。”说到这儿，莉莎有些不好意思，但一米七几高的夜宸显然不是她这双小胳膊能搬得动的，只能靠拖的了，似乎怕夜宸误解，她连忙补充道：“林子里到了晚上会很危险的，一些可怕的野兽会出来找吃的，它们可凶了，有着长长的牙，飞快的速度，我怕有危险，所以我才把你拖回到家里来的。”莉莎的声音很甜美，语气很弱，眼神也有些怯懦。

    刚才夜宸已经感受到这个小女孩的力道了，虽然自己也不是很重，但将一百斤重的自己拖回到这里，对于莉莎来说恐怕也是个浩大的工程了。

    夜宸咽了口唾沫，微微湿润了下喉咙，说道：“我叫叶晨。”停顿了一下，她才继续说道：“树叶的叶，早晨的晨，谢谢你救了我。”

    女孩没有什么防范之心，对于叶晨的话她没有任何的怀疑，也没有注意到自己救过来的家伙根本没有说出来历背景这些信息，而是关切的问道：“你要不要再喝点儿水？”

    虽然只是说了几句话，但叶晨感觉自己的嗓子又有些干裂的痛了，她说道：“好的，谢谢。”

    莉莎拿起放在床头的杯子，那是用一片很大的叶子折成的，用有些细嫩的藤条缝合了起来，里面有半杯清澈的水。莉莎站了起来，把杯子凑到叶晨嘴边，慢慢的喂她喝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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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荒芜之地（2）

﻿    ，包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

    这些试炼者在第七空间的驻地并不仅仅是一座大城市，而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只不过他们这些试炼者并不能在各大城市间走动，除非获得相应的权限。整个城市处在一个名叫“自治委员会”组织的控制下，他们会通过警察机关来管理城市，维护治安。在海澜市，试炼者们虽然在特殊能力上受到了极大的压制，但第七空间并不能影响他们的思维活动。对于任何文明来说，犯罪率的降低很大程度上依赖道德的控制，一个人之所以没有犯罪，绝大部分的原因不在于不能，而在于不敢，或者说不愿。而那些经历过残酷任务，完全称得上心狠手辣的试炼者，对于整个城市的治安来说绝对是个大麻烦，有些试炼者已经有些迷失了，当他们看中一样东西，而它又在一个普通人手里时，找个没人的地方一板砖敲晕，或者直接扭断这个倒霉蛋的脖子，就成为了一种不错的获取方式，而且他们心理素质超好，完全可以坐到完美犯罪。只不过再完美的犯罪也无法逃脱警察的追捕，或者说逃脱“自治委员会”的监察。

    “好了，我知道的已经全都告诉你了。”一个不停打着酒嗝，有着一个大大的酒糟鼻子的矮个子大叔将瓶子里的最后一滴酒倒进嘴里，对坐在自己对面的漂亮女人说道，“谢谢你款待的美酒。”

    夜宸将一瓶“蓝色天空”推到那个衣着邋遢的大叔面前，面无表情的说道：“那个自治委员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大叔眯着眼睛充血发红的惺忪醉眼，看了眼自己面前的酒，咽了下口水，沮丧的说道：“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人想知道答案，我就是其中之一，抱歉……嗝，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

    夜宸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我得到的信息已经够多了，以后恐怕还有地方需要请教，这瓶酒算我请的。”

    大叔摇了摇头，说道：“我会经常来这里喝酒，直到像老板说的那样，醉死在酒里面，至于这瓶酒，我可不敢要，和你们这些试炼者打交道。最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说着，将酒瓶重新推回到夜宸面前，踉踉跄跄的走了。

    既然不要就算了，夜宸也没有勉强，又坐了一会儿，把那瓶“蓝色天空”自酌自饮的慢慢喝完。在桌子上留下十枚金币的酒资就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夜宸并没有回到现实世界，而是在第七空间逛了起来，就像菲菲说的，随着试炼者在任务空间长时间的逗留和在第七空间活动范围的增大，他们对现实世界的留恋在不断的减小，而更加倾向于将第七空间作为自己的家。

    这天，夜宸回到自己的私人房间，刚刚坐下，就看到菲菲跳到了茶几上。说道：“主人，你的下一个任务会在十天后开启，这将是一个长期大型综合任务。”

    之前已经说过，“大型”说明这个任务的历史背景很完整，历时时间漫长，完成任务的方式也有很多，“综合”说明任务背景并不会对任何一系的试炼者有明显偏袒，这两个形容词都有“长期”的意思。再次注明则是为了强调，看来这个任务肯定会很漫长。至于说没有“团队”这两个字，说明这个任务中并不强调团队合作，也就是说团队的配合并不会带来多大的优势。

    “哦。”夜宸答应了一声，这不算是个好消息，任何的带上前缀形容词的任务都是淘汰率很高的危险任务，但自己还能怎么办。不去执行？

    ……

    额，头好痛啊，这是夜宸慢慢恢复知觉后的第一感觉，紧接着，喉咙将“极度干渴”这个信息传递给了大脑。

    “水。水……”夜宸下意识的低声呼喊着，很快，一股清凉的泉水就喂到了自己嘴里，夜宸大口的吞咽了几口，感觉快要冒火的嗓子眼得到了极大的缓解，舒服了很多，她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拥有一双漂亮的蓝色大眼睛的女孩正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

    “你醒啦？”看到慢慢苏醒过来的夜宸，女孩嘴角勾起，漾出了一个甜美的笑脸，大大的眼睛弯成了月牙，见夜宸努力的抬着头，她询问道：“你想要坐起来吗？”说着，走近过来将夜宸扶着靠在了床头。

    坐起来的过程中夜宸清楚的感受到，女孩的双臂并没有什么力道，把夜宸扶起来对她来说这已经是件很费力气的活儿了，特别是在夜宸自己全身无力，吃不上一点儿劲儿的时候。

    这时候夜宸的脑子已经清醒多了，这种出场方式可真不怎么样，她感觉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已经罢工了，连动一下小指头都要费好大的劲儿，这副处于极度虚弱的身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只能希望自己这时候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夜宸打量了下四周，她现在在一个简易的茅草房里，说是房子其实都很勉强，屋顶破了个大洞，可以看到外面蔚蓝的天空，四周的墙壁别说是砖石了，连土培都没有，只是用竹子搭成了个架子，覆盖着一层枯草而已，到处都是缝隙洞眼。自己身下这个床已经算整个房间里最有科技含量的物件了，主体是一块用原木板铆接而成的门板，上面薄薄的铺了层茅草，木板中间开裂了很多缝隙，一些地方已经腐朽了，就在床头还长出了一个小蘑菇，夜宸真怕它什么时候塌了。门板的四个角垫着几块石头，“建材”明显没有认真筛选，导致整个门板有个倾斜的角度，虽然说不会滚下来，但还是有种极度不舒服的感觉。除了一张床，这个简陋的茅草小屋再没有任何可以称的上家具的东西了，也没有窗户，门只是个栅栏，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好像轻轻一推就会散架了。

    站在床头的女孩有一米多高，身材单薄，四肢纤细，有着一头淡绿色的及腰长发，最特别的是，她背后有一双蜻蜓一样的翅膀，翅膀并不是实体，而更类似一种光翼，绚烂美丽。女孩身上裹着一块亚麻布，洗的很干净，但已经很破旧了，不但有着大大小小很多洞，而且边缘处很多地方都脱线了。

    虽然看起来已经处于极度的赤贫状态了，但女孩的皮肤白皙，手臂无力，手掌上也没有什么厚茧，也不知道她怎么生存下来的。

    对自己目前状况一无所知的夜宸首先开口说道：“我……这是哪儿啊？”一说话她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变的很嘶哑，几句话说下来嗓子又痒又痛。

    女孩坐到床头边上的一块石头上，说道：“你好，我叫莉莎，是一个花精灵，我去花朵林地摘果子时看到你的，我就把你拖……拖了回来。”说到这儿，莉莎有些不好意思，但一米七几高的夜宸显然不是她这双小胳膊能搬得动的，只能靠拖的了，似乎怕夜宸误解，她连忙补充道：“林子里到了晚上会很危险的，一些可怕的野兽会出来找吃的，它们可凶了，有着长长的牙，飞快的速度，我怕有危险，所以我才把你拖回到家里来的。”莉莎的声音很甜美，语气很弱，眼神也有些怯懦。

    刚才夜宸已经感受到这个小女孩的力道了，虽然自己也不是很重，但将一百斤重的自己拖回到这里，对于莉莎来说恐怕也是个浩大的工程了。

    夜宸咽了口唾沫，微微湿润了下喉咙，说道：“我叫叶晨。”停顿了一下，她才继续说道：“树叶的叶，早晨的晨，谢谢你救了我。”

    女孩没有什么防范之心，对于叶晨的话她没有任何的怀疑，也没有注意到自己救过来的家伙根本没有说出来历背景这些信息，而是关切的问道：“你要不要再喝点儿水？”

    虽然只是说了几句话，但叶晨感觉自己的嗓子又有些干裂的痛了，她说道：“好的，谢谢。”

    莉莎拿起放在床头的杯子，那是用一片很大的叶子折成的，用有些细嫩的藤条缝合了起来，里面有半杯清澈的水。莉莎站了起来，把杯子凑到叶晨嘴边，慢慢的喂她喝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荒芜之地（2）

    就在莉莎喂叶晨喝水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嚣，有几个家伙叫喊道：“小丫头，快出来。”

    听到这几声叫喊，莉莎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身子颤抖起来，她的眼中充满了痛苦和悲哀，她勉强笑了笑，说道：“我出去一下。”

    这种简陋的房子显然没有任何隔音效果，虽然看不到，但外面的对话叶晨还是能听到的。

    “小丫头，今天该交保护费了。”一个鼻音很重的家伙说道。

    “可是……可是前几天刚交过啊。”莉雅想要抗议，但她瘦小的身子和怯懦的语气，让任何人看来都没有丝毫的威胁性。

    “你敢反抗？”那家伙恶狠狠的说道。

    “好……好吧。”一听到他这么说，莉莎被恐吓住了。

    一阵铲土的声音过后，莉莎鼓起勇气说道：“你们这次要的太多了。”

    但那家伙并没有在意，他抽了抽鼻子，说道：“屋子里有人？”

    从那家伙的语气中可以听得出来，他并不确定，只要自信一点儿就可以应付的过去，但莉莎显然没有那种能力，她惊恐的说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那家伙猖狂的笑了几声，说道：“既然屋里面有人，你就要交两份保护费。”

    “不，你们不能这样。”莉莎说话间已经带上哭腔了。

    那家伙凶狠的说道：“不想交也可以。那你把那个人交出来！”

    莉莎长久的沉默显然被他认为是默认了，又是一阵铲土的声音。在收齐保护费后，那群家伙满意的走了，但莉莎并没有回来。

    叶晨的身体恢复的比想象的要快很多，过了半个多小时她就可以下床了。叶晨扶着墙走了出来，看到莉莎跪在院子里，默默的哭泣着。

    看到叶晨走出来。莉莎跑了过来。扑倒她怀里，哭着说道：“大个子被挖走了，绿果也被挖走了，还有星星、小石头、长杆子、土块，他们都被挖走了，土块还小，他还是幼苗啊……”

    叶晨抚着莉莎的背，任由她在自己怀里哀哭，轻轻的劝慰道：“莉莎乖。别哭了，这么苦会伤身体的……”

    过了好久，莉莎的哭泣才慢慢平复了下来，她抬起头。用一双哭的红肿的大眼睛看着叶晨，可怜兮兮的说道：“他们都走了，都被挖走了。”说着，眼泪又流下来了。

    叶晨把她抱在怀里，说道：“别怕，有我在呢，别怕。”

    在叶晨怀里哭了好一会儿。莉莎才缓了过来，虽然脸上还挂着浓浓的哀伤，但至少不再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了。莉莎拉着叶晨来到院子的一个角落里，指着一株散发着淡淡寒气的魔法植物说道：“这是冰疙瘩，只有他活下来了……”说着，莉莎跪坐在“冰疙瘩”跟前，纤弱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朋友，满是悲哀的眼神中开始慢慢弥散着一种幸福和满足，虽然好多朋友都被挖走了，但至少还有冰疙瘩陪在自己身边。

    看着眼前这个正在和一株魔法植物谈心的花精灵，叶晨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了，她搬了块石头坐在她旁边，和精神有些萎靡的莉莎聊了起来。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闲聊，叶晨不得不承认，花精灵真是一个“神奇”的物种。她们的“神奇”之处首先体现在和魔法植物的天然亲和上，大部分的魔法植物是无法培养的，要想弄到手，只能靠冒险者去原始森林、苔原冰川这些环境恶劣危险的地方采集，真正名贵的还可遇而不可求，唯有花精灵，可以栽培这些拥有巨大价值的魔法植物。但真正让叶晨感叹出“神奇”这两个字的，还是花精灵极其懦弱的性格，她们天生不会战斗，甚至不会抗议，面对不公平的待遇往往选择忍下来。这在叶晨看来是不可想象的，任何一个物种要想繁衍下去，就必须和其他生物争夺生存空间，每一个现存的物种都是一场场残酷的自然淘汰的胜利者，至于说建立灿烂文化的智慧生物，更是踏着无数种族的尸骨走向文明的（想想人类的崛起造就了多少濒危生物，挤压了多少物种的生存空间，就可以更好的理解这句话了。）。叶晨完全无法想象，一个本性懦弱的物种是怎么活下来了。

    当然，花精灵也不是一点生存之道都没有，她们和视作亲密伙伴的魔法植物一样，往往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要遇到一个还真不容易，甚至相当多的顽固的家伙坚持认为花精灵只是一个传说中的生物，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但是只凭这个还是不够的，花精灵会栽培魔法植物，生性懦弱不会反抗，简直是做奴隶的好苗子，无论她们躲的有多远，都会被贪婪的人类给抓起来的。之所以并没有出现花精灵被圈养的情况，是因为她们和魔法植物一样，在不适宜的生活环境中会慢慢的凋零，如果不停的把她们视作生命伙伴的魔法植物挖走，她们会慢慢耗尽自己的生命力，选择自我枯萎。比如说莉莎，她现在的生存环境就很差，精心照顾的伙伴纷纷被挖走，只剩下一株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已经处在了油尽灯枯的阶段，如果冰疙瘩也被挖走，她恐怕就会玉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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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荒芜之地（3）

﻿    走，只剩下一株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已经处在了油尽灯枯的阶段，如果冰疙瘩也被挖走，她恐怕就会玉殒了。

    因为花精灵的这种自然本性，有这么一种说法被广泛的接受了，花精灵确实是魔法植物的化身，在她们身上没有多少动物的掠夺本性（即便是食草动物也是通过吞食其他生命，比如说牧草，来维护自身的能量消耗的），她们更类似于植物，不会反抗，但对生存环境有极高的要求，以此可以推断出。就像魔法植物无法人工栽培一样，花精灵也无法被圈养奴役。

    叶晨这次真的是大开眼界了。她之前简直无法想象，会有这么一种生物，她们拥有精灵的外貌，智慧种族的生存方式，但本质上却是一株植物。

    就在叶晨感叹大自然真的是无所不有，神奇无比的时候。新的危机出现了。一只孤狼出现在院子外面了。

    莉莎的这个院子仅仅是由一圈细树枝扎起来的栅栏，和那个茅草小屋一样，有种被风一吹就倒的摇摇欲坠感，没有任何防护效果。那只孤狼看起来混的也不怎么样，瞎了一只眼，右后腿还瘸了，毛色干枯发黄，还有几块地方秃了，瘦骨嶙峋的。一看就是被狼群驱逐的孤狼。但不管怎么说，它也是个猎食者，是用来吓唬哭闹宝宝的凶狠野兽，能在荒野上活下来。绝对不好对付。

    那只孤狼是莉莎先发现的，她尖叫了一声，就缩在了叶晨身后。叶晨现在的体能恢复了一点，但依然全身无力，刚才搬块石头都很勉强，别说战斗了，不过她看了眼缩在自己背后瑟瑟发抖的莉莎。叹了口气，还是自己上吧。

    试炼者是没办法带什么武器进入任务世界的，叶晨左右看了看，在院子里有一个铁片被扔在了一个坑洞前，看来是刚才挖魔法植物的那些家伙随手丢弃的，铁片不是很厚，只是把一侧磨的薄了一点儿，就当开刃了，但手里有个家伙总比没有强吧。

    叶晨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捡起了那个刀片，想想自己也够可怜的，身体虚弱成这样了还要去和一只恶狼拼命。

    看到眼前这个两脚人类并没有任何退缩，反而用一双锐利的眼神看着自己，那只孤狼明显有些犹豫了，但并没有退缩，它和叶晨对峙着，似乎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扑杀机会。

    叶晨也很愿意这么僵持一会儿，她的身体正在慢慢恢复，现在还太虚弱了，等到她完全恢复了，别说一只孤狼了，就是一个狼群她也能挡在门外。

    孤狼低下头，对着叶晨发出一阵威胁的低吼，一只森绿的独眼死死的盯着她，在它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捕猎的技巧在于偷袭，和一个严阵以待的生物对抗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哪怕它在食物链上处于自己的下端，更何况现在它面对的是一个人类，很不好对付的人类。

    但是，它太饿了，缺乏食物来供应能量，它活不了多久，恐怕等不了下一次捕猎机会了！孤狼利爪抓地，猛地向叶晨窜去，它并没有朝叶晨的正面猛扑，而是划了一个圆弧，绕到了她的左侧，三只腿用力一蹬，扑了上来。

    虽然经历了这么多次的试炼任务，叶晨还真没有和野兽肉搏过，她完全没想到，那只瘸了一条腿的孤狼拥有这么快的速度，总之，在它朝自己扑过来的时候，叶晨转身都没有完成。

    一阵腥臭之气袭来，叶晨拿那块铁片当成了棍子，朝孤狼的脸上砸了过去，正处在半空中的野兽也没法转身，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算是迟缓了一下它的动作。紧接着，叶晨将全身的死亡原力集中在腿上，使了一个鞭腿，狠狠的朝狼的腹部踢了过去，据她所知，狼的腹部是最柔软的了，也算是一个薄弱之处。

    虽然有死亡原力的加持，但叶晨并没有把孤狼给踢开，反而借着反作用力把自己的弹出去了。在半空中，叶晨调整姿势，总算比较平稳的着陆了。被狠狠踢了一脚的孤狼也不好受，它凄惨的嚎了一声，缓缓的退了几步。

    叶晨一边严阵以待，一边又在心中自嘲，她身具死神之心，全身充沛着死亡原力，怎么看也应该是个法系职业啊，但为了保持死亡原力初始的纯粹属性，她愣是没有学一种法术，武术身法倒是学了不少，硬是让自己一个“法师”变成了肉搏的战士。

    但现在也不是感叹自己奇怪命运的时候了，那只狼缓了缓身上的痛，又一次扑过来了。这次扑杀的速度明显慢了一点，看来最开始的速度爆发对它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消耗，这只孤狼饿的没有多少力气了，但叶晨比它更惨，虚脱的身体让她有心无力，根本做不出什么灵活的身法技巧来进行躲避，既然躲不了，那就只有硬拼了。叶晨看准时机，挥“刀”朝那只狼的脖子处砍了下去。

    我就知道这个铁片不靠谱，叶晨心里想到，她拼尽了力气，结果没把“刀刃”给砍进去，而那只狼也没有错过这个机会，狠狠的朝叶晨的左胳膊咬了下去。它本来是打算咬咽喉的，这是大部分捕猎者的本能，只不过被叶晨伸出左臂给挡住了，那就只好咬住胳膊了。让那只狼完全没想到的是，它没有能把利齿嵌进猎物的肉里面，看起来细白水嫩的皮肤竟然这么坚韧。

    那只孤狼自然不知道，叶晨身上可是穿了件人皮外衣，在死亡原力的加持下，这个最开始获得的魔法物品总是会有些防护作用的吧。

    叶晨用力一翻身，将那只狼压在了身下，既然暂时没什么大的危险，索性用左臂堵住孤狼的嘴，右手高高举起刀片，用尽全身力气朝狼的腹部捅了进去。

    果然，颈部皮肤奈何不了，但柔软的腹皮总没有太强的防护吧。刀片已经深深的扎进了孤狼的肚子里，叶晨右手用力一拉，直接把这只狼给开膛破肚了。

    孤狼剧烈的挣扎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没有了动静。

    叶晨剧烈的喘息着，她现在的身体依然很脆弱，虽然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力在短时间爆发了一下，但那是在透支自己的体力。现在叶晨手在不自主的颤抖着，已经握不住那个刀片了。她缓了一会儿，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自己的左臂从狼嘴里拔了出来。孤狼临死前的反扑已经把叶晨的那层人皮外衣咬破了，两个犬齿深深的咬进了肉里，留下了两个可怕的洞伤。

    这下有些麻烦了，虽然作为一名试炼者，叶晨的细胞活性已经很高了，但在身体虚弱的情况下自然愈合这么大的伤口也是需要好几天的，而且孤狼的犬齿已经咬到了骨头，恐怕已经引起骨裂了，伤口还好，骨头有伤了就更麻烦了。(未完待续。(。))

    ps：新的任务是种田和探险，希望大家能喜欢，请多多支持，谢谢。

    第三百零八章 荒芜之地（3）

    和那只孤狼的惨烈战斗让叶晨受了很重的伤，左臂被废掉了，留下了一个可怕的伤口和深深的骨裂，没有长时间的休养是恢复不过来，但不管怎么说，危机暂时解除，自己有了个喘息的机会。樂文|

    那具狼尸就摆在院子里，叶晨现在是没心思去搭理它了，失去外界威胁后，莉莎又跪坐在“冰疙瘩”旁边和它聊起来，那株魔法植物时不时的还会点点头，也不知道是风吹得还是真的在和莉莎交流。这时候，叶晨才有了空闲去查看自己的任务。

    任务名称：荒芜之地。

    空间只给了一个任务名称，而且从名字上也看不出什么来，没有任务介绍，也没有说明文字，更关键的是，没有说明怎么才能完成任务，看来如何回到第七空间还需要慢慢的摸索，没有线索的指引下，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打开局面，不愧是个长期任务啊。

    虽然任务的描述极其简略，但在这个任务界面，附加了一个临时的特殊功能：功能卡片。

    现在叶晨只有一张初始的功能卡片：呼叫队友。

    卡片上花了一个卡通版的电话，下面还有文字描述：可以和一个队友进行十秒钟的对话，在此期间给予双方方向定位。

    虽然不是团队任务，但这次叶晨的三个队友都来了，只不过被分散开了，也不知道都在哪儿，通过这张功能卡片。就可以和一个队员取得联系，并且凭借方向定位来会和。

    这确实是叶晨现在急需的。她的身体还太虚弱，万一再来个孤狼野狐什么的，自己说不定就栽到这儿了。

    整个团队聚集在一起是最好的了，那样可以抵抗更多的危机，但卡片说明上明确写到了只能和一个队员取得联系，这就需要一些取舍了。叶晨坐在石头上想了一会儿。决定呼叫伤雨。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虚弱是个例。还是普适于所有初来的试炼者，但事情不能总往好的地方想，如果她的三个队员和她一样都处于虚弱状态，拥有天赋恢复能力的伤雨应该是最快缓过来的。叶晨现在的身体状况是没法赶路了，要想会和就必须让队员来自己这儿，那么恐怕只有伤雨有这个能力了。当然，叶晨还考虑到伤雨对自己的忠诚和依赖，这种虚弱状态最好不要让唐婳她们看到，虽然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但总归会产生一些波折的，能避免就避免吧。

    叶晨点开那张呼叫队友的卡片，一阵电话铃响声，很快就接通了。因为对话只有十秒，必须抓紧时间，她也没等对方说话就直接说道：“伤雨，我是叶晨，你来我这儿会和。”伤雨一声应答都没来得及说，十秒的时间就到了。

    叶晨注意到，就在她说话的时候。卡片上出现了个指针，指向了东北方向，但随着时间耗尽，功能卡片消失，指针也随之消散了，想必这就是方向定位了。叶晨现在只能暗暗祈祷，希望那个一向有些迷糊的小丫头能注意到那个箭头指向的方向。

    接下来就只有等待了，呼叫队友的卡片只提供了方向定位，但并没有表现出距离来，叶晨也不知道她和伤雨之间到底隔了多远。

    除了那张初始功能卡片，呼叫队友外，任务面板上还出现了个扫描功能，按上面的说法，可以将某些东西物化为功能卡片，旁边还有个指针，可以自由调动，从1%到100%，这是将东西物化成卡片的成功率，叶晨估计不同成功率得到的卡片是不一样的，成功率越小，得到的卡片应该越贵重。

    这么个新功能是叶晨完全没听说过的，她用右手托举着左手，用试炼者戒指扫描着看到的任何东西，但都没有成功，看来不是所有东西都能被物化成卡片的，最少自己屁股底下的那块石头就没有这个资格。

    最后，叶晨看中了那具狼尸，它是除了那株寒属性的魔法植物外唯一看起来有一定价值的东西，冰疙瘩叶晨可不敢轻易尝试，万一给物化成卡片了，莉莎绝对会哭死的，是真的会死人的，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能不做还是别做了。

    叶晨走到那具狼尸旁边，想了想，将成功率调整为80%，希望能得到点儿好东西。

    一阵只有叶晨能看到的微光从试炼者戒指上发出，笼罩了整具狼尸，一眨眼的功夫，狼尸就消失了，叶晨的任务界面上多了一张功能卡片。

    一大份狼肉烧烤：这种酸涩粗糙的肉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好食材，费劲心思也就只能做成这样了，将就着吃吧。

    成功了，这种物化卡片的功能还挺有意思的，叶晨心中想到，她点了一下，一份烤肉凭空出现了，要不是她手疾眼快，这份烤肉就掉在地上了。

    “你是卡片商人？”不知什么时候，一直在和冰疙瘩聊天的莉莎凑了过来，说道。

    “卡片商人？”叶晨把烤肉放在了一片干净的大叶子上，说道，“那是什么啊？”

    莉莎歪着脑袋，似乎在想着到底应该怎么描述，想了好一会儿她才说道：“就是把东西变没，然后又出现的那种商人啊。”

    莉莎的介绍有些颠三倒四的，但叶晨还是明白她的意思了。

    那只孤狼虽然瘦骨嶙峋，但怎么说也是一只成年灰狼，身上的肉足够叶晨吃上两三天了，但物化成卡片，在变出来后，成为了一份烤肉，只能让叶晨吃上一顿，并且像狼皮之类的附属成品也消失了。经过了这么一番折腾，叶晨对这个物化卡片功能有了些了解：首先，物化后会导致“原材料”的大量浪费；于此同时。也要注意到，物化卡片起到了一个精制的作用。没有经过任何洗剥的狼尸化为了热气腾腾，撒着各种美味香料的烧烤，这可以看成是一种物化精华的过程。

    狼尸可以变成烤肉，那么眼前是一堆铁矿石，是不是就能物化成一块铁锭，如果将成功率降低一点。说不定会得到上好的钢材。虽然这个过程必定伴随着大量的浪费。但据叶晨推算，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估计也不怎么的，而且提纯又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即使对于夜宸的现实世界也是如此。因此如果能得到一份好钢，别说是浪费九成了，就是浪费九成九也是值得的，因为那东西用一般方法根本是做不出来的，属于标准的有价无市。这样一来，其中就存在了某种商机。低价买进一些铁矿石，在高价卖出优质钢，绝对能赚上一笔，这估计就是莉莎说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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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荒芜之地（4）

﻿    虽然有了火堆，但寒风依然在不知疲倦的带走叶晨身上的热量，这导致她正面对着火堆，还算可以，后背却已经冷透了。这个房子有和没有有什么区别嘛，四处漏风，摇摇欲坠，说不定一阵大风刮过就把它给吹塌了，叶晨心中抱怨着，和莉莎互相依偎在一起，在小火堆的帮助下，总算是把第一个晚上给熬过去了。

    ……

    接下来的几天，叶晨在原地等着伤雨来和自己会和，只有自己的队友出现，她才能把心彻底放下，她的身体恢复的越来越慢了，真要出什么事了根本无法应付。空闲的时候还弄了些干草把屋子彻底修葺了一下，至少能多少挡一下晚上的风，只不过加多少干草也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整个用竹竿和茅草构筑的茅屋注定了它实在不堪大用，这种寒冷天气最好可以用夯土垒筑，要不然找个山洞也比这玩意儿强啊。

    这段时间莉莎也没有再培育魔法植物了，看来她还处于惊慌之中，并没有获得安全感，如果花精灵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比较满意时才会慢慢的重新培养魔法植物。

    过了足足有五天，伤雨才出现在院墙外面，看到伤雨，叶晨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说道：“怎么才来啊，路上没什么危险吧。”虽然姿态矜持，但在心里，叶晨已经乐开花了，有她在自己就有了安全保障了。

    经过多次的任务试炼，伤雨那种怯弱的性格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沉稳了很多，但见到自己的队长还是挺激动的，她语带歉意的说道：“没什么，没遇到什么危险。只遇到了一些不长眼的野兽。”

    伤雨两天前就走到附近了，但那张呼叫卡片只给了个方向，一个细微的角度误差经过十几公里的放大也会造成很大的距离偏差的，她在这附近转悠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的。

    “队长你受伤了？”伤雨看到叶晨左臂上包扎的布条，惊呼道。

    “没什么，一点儿小伤口罢了。”叶晨挥了挥手。毫不在意的说道，“你的身体怎么样？”

    见叶晨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大碍，伤雨也就放下心来，说道：“已经没问题了，刚开始来这儿的时候身子极度的虚弱，因为我有个恢复天赋，所以过了一天就基本恢复了。”

    这种身体恢复能力真是让人羡慕啊，叶晨露出了一个微笑，说道：“那就好。有你在我就可以放心不少了。”叶晨不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她的身体恢复的很慢，而伤雨用了一天就彻底恢复了，这不但和身体活性有关，还涉及到整个任务的设计安排。这个任务并不是第七空间设计的，或者说不是她作为主导设计的，其中不少环节的构思受到了某个势力的影响。前文中提到的那个月岚女士在其中就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伤雨问道：“我们有什么后续安排吗？”这种决定整个任务行进方向从来就不是她的工作，伤雨也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子。面对纷乱的线索自己的脑子往往会处于“卡机”的状态。

    “等。”听到伤雨这么问，叶晨说道，“我们现在这儿住段时间，以后有什么安排再说吧。”

    “额，好吧。”伤雨没想到自己会得到这么一个回答，在任务世界。消极态度往往并不可取，但队长既然这么说，想必有独特的用意吧。

    实际上伤雨想多了，叶晨之所以宁愿多等一段时间，主要是因为自己的身体还没有回复过来。这副虚弱的身板在任何人，包括世界土著和试炼者看来，都是一个极大的诱惑，将心比心，叶晨要是遇到这么一个家伙，绝对会认真的教育她知道任务时间是极其危险的，当然，学费就是她的灵魂。

    就在叶晨和伤雨聊天的时候，莉莎回来了，她正提着一个用叶子和藤蔓编制成的小篮子，里面是一个个红彤彤的浆果，这些就是她们这几天的饭了，看到这些浆果，叶晨感觉有点儿反胃酸了，虽然刚开始吃的时候酸酸甜甜挺可口的，但任何水果都不能当成饭吃啊！

    “晨，她是谁啊？”看到屋子里多了一个人，莉莎直接开口问道。

    “这是伤雨，是我的伙伴，这是莉莎，是我新认识的朋友，是一个花精灵。”叶晨给她们两人做了下介绍，还冲伤雨眨了下眼睛。

    “哦，既然是晨的伙伴，那一起来吃吧。”莉莎把小篮子放到了桌子上，大方的邀请起新的朋友来。

    伤雨感觉自己遇到了个同类，这丫头明显也是个直肠子的家伙，甚至还不如自己“深谙人性”，她也没有客气，事实上她怕自己客气一下就被莉莎认为自己真的不想吃了。

    “味道挺不错的啊。”伤雨咬了一口后赞叹道，多汁的果肉酸甜适度，不一会儿她就把一个小拳头大小的浆果吃完了。

    “是挺不错的。”叶晨有气无力的说道，你要是每天都吃这个就不会这么认为了，“伤雨，这时候已经是秋天了，正是野兽膘多味美的时候，你去打几只猎物吧。”

    “哦，好的。”伤雨又拿起了一个浆果，她已经是个中阶试炼者了，别说鹿麝狍子，就是猛虎猎豹她也能剥下虎皮，抽取豹筋。

    “我们又有肉吃了？”莉莎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充满兴奋的问道，自从上次吃了顿狼肉烧烤之后，她对肉这种美味的高能量食物充满了好感，只是叶晨的身体一直不好，别说打猎了，说不定会被猎食野兽当成果腹的美味，至于说自己，花精灵一族的词典里就没有战斗这两个字。

    “你不是说要去打猎吗？”当伤雨把第三个浆果吃完后，莉莎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额，好吧。”伤雨没想到那个长着翅膀的小女孩这么心急，她转头看了看叶晨，见自己队长也点头了，只好现在就出发了。不过临走前还是可以再拿一个浆果的嘛，不行，要再拿两个。

    最终，伤雨在口袋里塞了四五个浆果后，才走出了房门。

    终于不用吃这玩意儿了，叶晨把啃了半天才吃了不到一半的浆果放回到篮子里。

    有了伤雨这个完整的战斗力在。自己再也不用为食物担心了，解决了吃饭问题，住房问题就摆在了叶晨面前，她对莉莎说道：“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换个地方住，天越来越冷了，再住在这里，我们会被冻死的。”叶晨估计现在已经只有四五摄氏度了，而且天气正在急剧转冷，这个茅草小屋是真的不能住了。

    莉莎想了想说道：“我知道这附近有个山洞。以前天气最冷的时候我就在那儿过冬的，只不过现在还不是很冷，我们还可以再等等。”

    “再等等？”叶晨不可思议的惊呼道，再等就真要冻死了。

    经过莉莎的解释，叶晨才知道，在花精灵的认识中，有一个叫“地脉”的词儿，花精灵之所以能够培育魔法植物。除了她们和植物天然的亲善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她们可以提取地脉之力。但地脉也是有大小的，在地脉汇聚的地方不但力量强大，而且便于提取，她们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个很好的地脉汇聚之处，为了魔法植物可以更好的生长，每年只有在最冷的时候。莉莎才会去山洞里躲一阵。

    这下麻烦了，叶晨知道，莉莎是个很好糊弄对付的糊涂女孩，但在魔法植物培育方面，她有着特别的倔强。她绝对不会为了自己的一时舒适而让自己的伙伴冰疙瘩失去地脉之力的呵护。

    叶晨微微皱眉，说道：“既然地脉之力对冰疙瘩的成长这么重要，那我们就不能放任不管，今年冬天就在这里过冬吧。”

    见叶晨皱眉，莉莎以为她不同意自己的搬迁时间，没想到她人这么好，这么关心自己的伙伴，弄得莉莎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说道：“可是这里的冬天很冷的啊，特别特别的冷，我们是没法在这儿过冬的。”

    “不，莉莎。”叶晨伸出一个指头摇了摇，说道，“我们还是能在这儿度过一个冬天的，只不过需要做一些准备，首先，我们需要更多的柴火，我指的不是那种地上的枯枝，我们需要从树上砍下来一根的枝干来。”

    “真的要这样吗？”莉莎满脸的悲哀，如果那样的话势必会伤害到树木，自己从未想过要亲手扼杀一个植物的生命。

    “嗯，必须这样。”叶晨郑重的点了点头，目光充满了坚定和不可置疑，“只有拥有足够的柴火，我们才能在这里熬过一个冬天，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把一棵树整个砍倒，只需要一些粗一点儿的树枝就可以了，别想了，地上的那些枯枝绝对不够。”见莉莎又要说什么，叶晨直接把她的话堵上了。

    莉莎犹豫了好久，最后才痛下决心，说道：“好吧，我们去砍些柴火，但一定要选那些比较高大的树来砍。”说着，小女孩又留下了眼泪，现在屋里还生着个小火堆，她知道生火确实能让自己的屋子更暖和，说不定真的能在这里过冬，只是那些树也太可怜了。

    叶晨把她拥入怀里，安慰道：“别伤心了，失去一些树枝并不会对树木的生长有多少不良影响的，而且砍柴的事你就别去了，我和伤雨会做好的。”莉莎没看到，叶晨的双眼充满了笑意，她就知道，虽然说所有的植物都可以称得上是花精灵的亲戚，但这亲戚也有远亲和近亲的区别，对于花精灵来说，这些魔法植物就可以称得上是至亲，至于那些普通的树，最多算得上是远亲，至亲有难之时，哪还顾得上那些远亲啊。

    见莉莎哭了一会儿缓过来了，叶晨继续说道：“除了收集柴火外，这个房子我们也需要改建一下，不能用这些茅草和竹竿了，它们根本没有保暖作用，我们需要建一间土坯房子。”一个墙体厚实的房子，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这个冬天自己也能熬过去了，她不信自己一冬天身体都无法恢复。

    叶晨向莉莎描述了一下土坯房的制作流程，见不用再伤害植物了，莉莎欣然接受了这个意见。

    两个女孩正在为新家的具体布置讨论争辩的时候，伤雨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两只鹿。

    鹿肉可比狼肉强多了，不但肉质美味，而且还可以补充元气。为了节省时间，另外也是因为自己的肚子太饿了，实在等不了了，叶晨直接把一只鹿给物化成了一份鹿肉。

    也顾不得烫了，叶晨直接撕了一块肉丢进了嘴里，见伤雨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她说道：“怎么了，伤雨，你不知道在这个任务中我们可以扫描物品，物化卡片的功能吗？”

    伤雨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注意到了，只是没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额，算了。”这丫头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糊涂啊，叶晨说道，“你把那只鹿给洗剥一下。”叶晨有个猜测，如果把原料进行一下初加工，是不是就不会那么浪费了，物化卡片一直保持着**成的浪费，实在让叶晨太心疼了。

    “好的。”伤雨答应了一声，也没有深究叶晨为什么要这么做，这里附近就有一条小河，伤雨扛着那只野鹿，朝河边走去。

    没过多久，伤雨就回来了，扛着那只被开膛破肚，褪毛干净的野鹿。叶晨再次用到了扫描物化功能，果然，这次得到了两份烤肉，看来叶晨猜的没错。

    三个女孩吃饱之后，伤雨又被叶晨打发出去砍柴了，天已经快黑了，今天有了充足的柴火，应该可以睡个温暖的好觉了吧。当然，之所以选择让伤雨去，除了她是现阶段三人中力量最强大的，还有就是在来的路上，伤雨捡到了一个砍刀。

    ps：我对上一章进行了下修改，主要内容不变，但一些细节做了下调整，上一章写的太匆忙了，很多地方太过粗糙，必须进行修改。起点是有规定的，修改章节按原字数收费，修改字数只能多不能少，大家不必担心有所损失。如果可以的话，大家请多支持正版，盗版网站无法及时对修改章节进行调整，会对大家的阅读带来不好影响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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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荒芜之地（5）

﻿    “我们还是能在这儿度过一个冬天的，只不过需要做一些准备，首先，我们需要更多的柴火，我指的不是那种地上的枯枝，我们需要从树上砍下来一根的枝干来。”

    “真的要这样吗？”莉莎满脸的悲哀，如果那样的话势必会伤害到树木，自己从未想过要亲手扼杀一个植物的生命。

    “嗯，必须这样。”叶晨郑重的点了点头，目光充满了坚定和不可置疑，“只有拥有足够的柴火，我们才能在这里熬过一个冬天，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把一棵树整个砍倒，只需要一些粗一点儿的树枝就可以了，别想了，地上的那些枯枝绝对不够。”见莉莎又要说什么，叶晨直接把她的话堵上了。

    莉莎犹豫了好久，最后才痛下决心，说道：“好吧，我们去砍些柴火，但一定要选那些比较高大的树来砍。”说着，小女孩又留下了眼泪，现在屋里还生着个小火堆，她知道生火确实能让自己的屋子更暖和，说不定真的能在这里过冬，只是那些树也太可怜了。

    叶晨把她拥入怀里，安慰道：“别伤心了，失去一些树枝并不会对树木的生长有多少不良影响的，而且砍柴的事你就别去了，我和伤雨会做好的。”莉莎没看到，叶晨的双眼充满了笑意，她就知道，虽然说所有的植物都可以称得上是花精灵的亲戚，但这亲戚也有远亲和近亲的区别，对于花精灵来说，这些魔法植物就可以称得上是至亲，至于那些普通的树，最多算得上是远亲，至亲有难之时，哪还顾得上那些远亲啊。

    见莉莎哭了一会儿缓过来了，叶晨继续说道：“除了收集柴火外，这个房子我们也需要改建一下，不能用这些茅草和竹竿了，它们根本没有保暖作用，我们需要建一间土坯房子。”一个墙体厚实的房子，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这个冬天自己也能熬过去了，她不信自己一冬天身体都无法恢复。

    叶晨向莉莎描述了一下土坯房的制作流程，见不用再伤害植物了，莉莎欣然接受了这个意见。

    两个女孩正在为新家的具体布置讨论争辩的时候，伤雨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两只鹿。

    鹿肉可比狼肉强多了，不但肉质美味，而且还可以补充元气。为了节省时间，另外也是因为自己的肚子太饿了，实在等不了了，叶晨直接把一只鹿给物化成了一份鹿肉。

    也顾不得烫了，叶晨直接撕了一块肉丢进了嘴里，见伤雨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她说道：“怎么了，伤雨，你不知道在这个任务中我们可以扫描物品，物化卡片的功能吗？”

    伤雨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注意到了，只是没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额，算了。”这丫头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糊涂啊，叶晨说道，“你把那只鹿给洗剥一下。”叶晨有个猜测，如果把原料进行一下初加工，是不是就不会那么浪费了，物化卡片一直保持着**成的浪费，实在让叶晨太心疼了。

    “好的。”伤雨答应了一声，也没有深究叶晨为什么要这么做，这里附近就有一条小河，伤雨扛着那只野鹿，朝河边走去。

    没过多久，伤雨就回来了，扛着那只被开膛破肚，褪毛干净的野鹿。叶晨再次用到了扫描物化功能，果然，这次得到了两份烤肉，看来叶晨猜的没错。

    三个女孩吃饱之后，伤雨又被叶晨打发出去砍柴了，天已经快黑了，今天有了充足的柴火，应该可以睡个温暖的好觉了吧。当然，之所以选择让伤雨去，除了她是现阶段三人中力量最强大的，还有就是在来的路上，伤雨捡到了一个砍刀。

    ps：我对上一章进行了下修改，主要内容不变，但一些细节做了下调整，上一章写的太匆忙了，很多地方太过粗糙，必须进行修改。起点是有规定的，修改章节按原字数收费，修改字数只能多不能少，大家不必担心有所损失。如果可以的话，大家请多支持正版，盗版网站无法及时对修改章节进行调整，会对大家的阅读带来不好影响的。

    第三百一十章 荒芜之地（5）

    砍刀绝对不是劈柴火的好选择，和斧头相比，刀的重量太小，抡起来可以借助的惯性力量较少，而且刀面很薄，嵌到树干上后很容易折断，用砍刀去砍柴，怎么看都是件事倍功半的事，刀最重要的特点是灵活性，适用于砍人，而不是砍树。

    伤雨嘴里不停的嘟囔着，满是抱怨，但手上的活儿也没停下来，按照队长的吩咐，她不能选择那些小树直接砍到，而是要找大树，要砍枝桠，不能伤其根本，而且还不能多砍，砍几个就要换棵树，还好这里的山林还处于原始未开发的状态，几人抱的大树随处可见。

    砍了有一个多小时，总算差不多了，伤雨长长的舒了口气，对于她现在的体质来，干这点儿活儿还说不上累，但总还是很无聊的。

    伤雨靠在一棵树上，稍稍休息了一会儿，就打算回去了，这时，她又发现了一件麻烦事，应该怎么才能把这些散落在地上的木柴给扛回去啊。

    砍柴还是个技术活儿，古代有个专门的称呼：樵，不说砍柴时应该用什么姿势最省力，也不说什么树适合当柴烧，但就说用林地里随地可见的藤蔓将这些散乱无序的木柴整理成一捆柴垛，也是需要些本事的，而伤雨，显然并没有这个本事。

    最后，伤雨也想到了用一些粗藤把木柴捆起来，不过好无技巧可言，本来一次就能运走的柴火硬是分成了三次。

    在砍柴的时候。伤雨还抓到了几只野兔野鸡，按说这些野味足够她们三个女孩吃了。但如果要是物化成卡片的话，会浪费大半的，这就有些不够了，没办法，这次只能自己做了，在没有任何香料。甚至没有盐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东西可想而知了。

    不过在考虑晚餐的味道之前，叶晨还有件事要忙活

    “咳……咳……这是怎么回事啊？”大量的黑烟从简单的灶炉里吐了出来，呛得叶晨直咳嗽。

    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女孩儿，对于樵耕农事之类的，叶晨也完全不懂。从林子里砍下来的枝桠都有很重的潮气，是不能直接烧的，一般来说，农家会将枝桠砍下，但并不扛回去用。而是需要晾晒三四天，让这些树枝干透了，这是才算是能用的木柴。之前叶晨用的木柴都是地上捡的枯枝，不知道晒了多久了。自然已经干透了，所以没遇到这么个麻烦，现在用的是湿柴，一着火就把她给呛的够呛。

    这时叶晨也意识到了，起这么大的烟应该是木头太潮湿了，需要晾晒几天才能用，但这几天也不能就不生火了啊。烟再大也得将就着用了。只不过之前定下的烧烤得改改，这么重的烟等把肉烤熟了，恐怕得裹上一厚层的烟灰吧。

    三个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孩大眼瞪小眼，看着面前已经洗剥好的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和一个正在冒着滚滚浓烟的小灶，一脸的无奈。现在没有一点儿工具，按说做烧烤是最好的了，即便不能直接放在火上烤，找块薄一点的平石板也能用，把石板烧热了在上面烤也挺不错的。但这太讲究技术了，没办法控制好火候，不是烤的夹生就是烤焦了，叶晨是会一点儿做饭，但那是在有齐全的炊具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来……美味是别想了，但多少能吃，对于烧烤，叶晨可就真的不会了。

    在叶晨看来，最好的还是熬肉汤，要是怕没做熟的话最多多熬一会儿，也不会说不能吃了。

    但是，她们现在没有锅啊没有锅怎么熬肉汤啊

    还是大意了啊，自己之前的所有任务都没有考虑过野外生存的问题，自然也就没有去专门学习荒野求生，现在只能发挥想象力了，叶晨揉了揉眉心，现在那两个丫头都在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指望她们是不行了，还得靠自己啊。

    叶晨努力的搜索着自己脑子里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最后，还真让她琢磨出一个方法来。

    叶晨让莉莎找了几片厚实的大叶子，折叠成一个锅的形状，然后找了点儿细土，加点儿水和成了泥，涂在了叶子外面，再用火烧干，使外面形成了一个结实的土层。

    一般叶子的着火点都在接近三百摄氏度，只要注意一下别让火直接舔到，这个简陋的锅还是能够把水烧开的，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

    用泥巴和叶子做好一个锅后，叶晨终于要开始做晚饭了，又折腾了两个多小时，一锅鲜美的肉汤就做好了。

    叶晨把剩下的那一点儿泥巴充分利用，又做了三个小碗，将肉汤倒在小碗里，稍微凉了一下，叶晨就忍不住小小的喝了一口，味道还可以，就是太淡了，没有盐的味道，这碗肉汤显得特别油腻。有就算了，将就一下吧，叶晨叹了口气，安慰自己道，可以料想，冬天到来后她们的食物来源将更加匮乏，实在不能浪费大半让功能卡片系统来为自己做饭了。

    伤雨和莉莎这两个小丫头还是很乖的，虽然也觉得叶晨做的肉汤没有之前的烤肉好吃，但也知道她们的条件有限，不能提出太高的要求了，两个小丫头乖巧的坐在小灶旁边，烤着火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肉汤。

    吃饭始终是个最大的问题，肉类的供应还是没问题的，凭借伤雨的身手，她绝对可以打到充足的猎物，但在怎么烹饪就是问题了，最重要的是，她们没有盐。叶晨和伤雨虽然已经是中阶试炼者了，但严格来说还属于凡胎，最直接最方便获取能量的方法还是吃饭，一些营养元素的供给也需要食物来维持，一次两次饭里没盐还能忍受。要是长久以往绝对会对她们的身体造成不好影响的。

    三个女孩中只有莉莎是原住民，而且身为花精灵。她对这片林地还是很熟悉的，当叶晨问到这里有没有比较咸的石头时，莉莎想了想，说道：“我见过一些小动物会去舔石头，那里面应该就有你说的盐吧。”

    几天的时间，莉莎就给叶晨带回来了大大小小一大堆的石头。叶晨亲自检查了一番其实就是舔了舔。当然，在舔之前，叶晨认真洗过了，还是找到了很多蕴含丰富盐分的石头块的。

    盐这种东西用量不是很大，所以叶晨并没有打算敲下来一小块扔进自己熬制的肉汤里，而是选择了卡片制造，而且叶晨还考虑到了另一个问题，这种石头中除了含盐外，更多的是各种碱。这些味道很苦的碱绝对会让本来就不怎么好吃的肉汤变的难以下咽的。

    将莉莎带来的石头扫描了一遍，她如愿的得到了两张功能卡片一小袋食盐。

    自己手里有了盐，以后吃的东西在味道方面就可以改善很多了，更重要的是。有了盐，就可以腌渍腊肉，现在还属于秋天，山林里跑着很多膘肥体壮的野兽，要是再过段时间，到了大雪封山的冬天，要获得充足的肉类就很麻烦了。要想能舒舒服服的过一个冬天，那么储存食物就很重要了，而冬天如何储存食物，叶晨也就对腊肉的制作有点儿印象，其余像土藏地窖之类的方法她就一点儿都不知道了。

    “今天的收获怎么样啊？”叶晨坐在一个垫着厚厚毛皮的石头墩子上问道。这几天叶晨在储备食物，伤雨就得经常出去打猎了，将猎物洗剥干净后，叶晨也获得了一大堆毛皮。这种直接剥下来的毛皮是不能用的，需要鞣制，但怎么鞣制叶晨就不知道了，索性这些毛皮有很多，叶晨直接将其卡片化，得到了几张软和厚实的熟制毛皮，床上铺了几张大的，剩下的就当做坐垫了，这天气直接坐到冰冷的石头上可不好受。

    “还行，猎到了两只鹿。”伤雨一边说着，一边把标枪立在了墙角，这些是伤雨制作的武器，说是标枪，只不过是一根木棍，将一段给削尖了，在莉莎的指引下，伤雨选用的是木质最细密结实的木料，所以虽然只是些木质标枪，但也有很大的杀伤力，特别是在伤雨这样身体素质很强的试炼者手里。

    “来，休息一下吧。”叶晨说道。

    伤雨随手拿起了放在石桌说是石桌，其实就是块大石头罢了，被伤雨这个大力士搬到了屋里面上的浆果，狠狠咬了一口，说道：“姐姐，咱们的新房子进度有些慢啊。”莉莎的院子挺大的，大部分都是空地，叶晨就在这个茅草屋的旁边选了块地方开始建筑自己设计的土坯房，在建成之前，她们还得住在这个茅草屋里，以伤雨现在的身体素质，她并不怕冷，但不怕是一回事，愿意受冻就是另一件事了，能在暖和的土坯房里待着，总比在这个四处漏寒风的茅草屋里强吧。

    叶晨透过茅草屋的缝隙朝外面看了一眼，建筑了好几天的土坯房现在只有一米多高，她知道自己没学过土木工程，不会造房子，所以把那个土坯房设计的很小，而且墙体很厚，这样……这样不容易塌了。但现在看来，叶晨对建造一个房子的困难程度预期的并不够，一个完全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人要想造出个能住的方子来还真是件很困难的事啊。

    叶晨打算鼓励一下伤雨，告诉她房子会有的，暖和的土炕也会有的，现在叶晨的身体依然没有恢复，属于一个病秧子，而莉莎也没有几两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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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荒芜之地（6）

    夜宸打算鼓励一下伤雨，告诉她房子会有的，暖和的土炕也会有的，现在夜宸的身体依然没有恢复，属于一个病秧子，而莉莎也没有几两力气，所以建造房子这个重担也就落在了伤雨身上。守着这两个家伙，伤雨这几天可忙得够呛，早上一大早就得起床，和泥造房子，刚吃过午饭就得去打猎，为漫长的冬天储备充足的食物。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小丫头，今天又该交保护费了。”

    又是那群可恶的家伙，夜宸走了出来，看到了一群……这是豺狼人？

    看起来确实像豺狼人，豺狗的脑袋，直立而行，背后还有个来回**晃的尾巴。

    “队长，怎么处理？”听到他们这么说，伤雨心中的火腾的一声就起来了，没想到自己还遇到劫道的了，他们就没听说过，向来只有伤雨抢劫其他人的，她什么时候被抢过，正好碰到自己心情不好，这些家伙就等着倒霉吧。

    夜宸数了数，总共来了五个豺狼人，最前头那个身体最高大，很魁梧有力。

    莉莎现在只剩下冰疙瘩一个伙伴了，失去了它自己也就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这时，再懦弱的花jīng灵也有了一丝反抗jīng神，她勇敢的站在冰疙瘩面前，伸开双臂护住自己的伙伴，和豺狼人对峙着，嘴唇抿的死死的，一张小脸满是严肃的表情，一句话不说，但就是不让他们这群强盗靠近自己的伙伴。

    豺狼人首领完全没想到，这么一个懦弱的小丫头居然敢挡在自己面前，他也懒得和莉莎理论，直接伸手打算将她推开。

    就在这时，豺狼人首领感觉一阵大力从背后传来，紧接着就是胸口的剧痛，他低头一看，一个拇指粗细的标枪从他的左胸穿过。紧接着，嗖嗖的几声，剩下那三个豺狼人也被标枪给贯穿了，正当伤雨举起最后一支标枪，打算将所有来犯之地全部毙命时，被夜宸给拦住了。

    面对伤雨疑惑的表情，夜宸淡淡的说道：“那五个豺狼人都是健壮的雄xìng，你觉得一个族群会只有健壮的成年雄xìng吗？”

    伤雨的脑子转了转，就明白夜宸的意思了，让那只豺狼人逃跑，为自己引路，来找到这些豺狼人的巢穴。

    “如果找到了他们的聚集地，是观察一下情况，还是……”伤雨问道。

    “如果能够应付的了的话，将这个豺狼人族群全部清理干净吧。”夜宸冷漠的说道，有这么个邻居在旁边总归是个麻烦，不如趁机会处理掉。

    伤雨答应了一声，将剩下那几个标枪都带上，锁定那只逃跑的豺狼人，追了过去。

    四个豺狼人被标枪贯穿，还有一个逃跑了。逃跑者在伤雨的追赶下惶惶如丧家之犬，受伤的更惨，除了那个豺狼人首领被击穿心脏毙命外，其他三个并没有立刻死亡，但被长长的标枪穿过肚子，像肉串一样被钉在地上，怎么看也活不了多久了，于是都开始拼命嚎叫起来，凄厉悲凉，听起来挺瘆人的。夜宸本来打算替他们补一刀，也免得受这种罪，但看到那些家伙疯狂的抓挠着地，已经被冻得硬邦邦的地面硬是被他们的利爪抓出了深深的凹痕，夜宸还是决定不管他们了。这些家伙在死亡的威逼下已经疯了，心里都有找个人陪葬的打算，自己要是靠近的话不是肉包子送到狗嘴里吗？她现在的小身板可禁不起折腾。

    豺狼人凄厉的嚎叫把莉莎吓的够呛，刚才她能够勇敢的站出来护住自己的伙伴对于毫无反抗jīng神的花jīng灵来说已经是超常发挥了，一旦没有了外界的威胁压迫，刚才鼓起的勇气立马消散的一干二净了，并且迅速转化成了强烈的后怕。看着眼前豺狼人强壮的身体，尖锐的利爪，泛着白光的尖牙，即使受了这么重的伤，凶厉之气丝毫没有减弱，反而更加疯狂了，这么强大的敌人怎么能是自己对付的了的，幸亏伤雨很厉害，要是只有自己，说不定会被生吞活剥掉，不行，太可怕了，不敢想了。

    夜宸看着坐在地上，捂着眼睛做掩耳盗铃状的花jīng灵，直摇头叹气，虽然早就知道这个女孩在本质上救是一株植物，不会反抗，不会进攻，但看到她这么怯弱的样子，还是让人怒其不争啊。

    夜宸站在那儿叹了半天的气，还是出去把莉莎给扶了起来，拥在了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嘴里还不停的安慰着，再怒其不争也没用啊，花jīng灵这个物种就是这样的，谁也没办法。

    过了好一会儿，莉莎的jīng神总算平稳下来了，这时豺狼人的哀嚎也渐渐消失了，不管是因为流血还是**衰竭，都已经死透了。死人莉莎是不怕的，见坏蛋已经死了，她跑到冰疙瘩旁边，和这个亲密伙伴到吞噬 低声聊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在安慰它还是寻求安慰，又过了一会儿，伤雨才回来。

    看着衣服上带有斑斑血迹，目光冷冽，一脸凶煞之气的伤雨，夜宸知道她是刚刚杀过人，还没有把心中的杀气收敛起来。

    伤雨这种明显外溢的杀气让夜宸很不满意，这是无法控制自己心中杀意的前兆，看来抽时间得劝劝她了，夜宸将这件事记在心上，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见夜宸问话了，伤雨的凶厉之气消散了很多，她说道：“已经全部处理干净了，十二个雌xìng豺狼人，五个小豺狼人，都已经处理了，而且，这次我还有个大收获！”说到这儿，伤雨露出个可爱的笑容，仿佛刚才那个一脸凶气的女孩并不是她本人一样，当然，这并不是说伤雨有隐藏自己心思的本事，而是面对夜宸，她根本提不起杀气来。

    看着伤雨一脸喜悦的样子，夜宸很配合的笑着问道：“有什么大收获啊？”

    伤雨把手从背后拿出来，高兴的说道：“我在那些豺狼人的巢穴里找到了一个铁锅，以后咱们再也不用泥巴和树叶来做饭了。”

    夜宸接过来看了看，铁锅挺厚的，但并不光滑，到处都是沙眼，这绝对不是钢制的，估计就是块生铁铸造的。铁锅的内壁沾满了油污，外面则是一层厚厚的烟灰，边上还缺了一小块，但并不影响使用，铁锅的容积大概只有五六升，有点儿小，也足够三个女孩用了。

    夜宸把锅放在旁边的石头上，笑着说道：“很好，有了这个我们就可以做些更好吃的东西了，我问过莉莎了，她知道有些植物是可以做辛香料的，以后熬出来的肉汤就不会油腻腻的没有味道了。”

    伤雨重重的点了点头，眼中充满了憧憬，仿佛看到自己喝着味道鲜美的肉汤的情景了。

    夜宸又问道：“你在豺狼人的巢穴里看到有什么魔法植物吗？”

    “没有。”从对未来的憧憬中醒过来的伤雨摇了摇头，肯定的说道，“绝对没有，我把他们的巢穴翻了个底朝天，绝对没有什么魔法植物，不过我找到了不少咱们能用的东西，比如说一些刀片斧头什么的。”

    夜宸随口说道：“那抽时间把那些能用的东西搬回来吧。”

    清理掉那些豺狼人容易，但如何善后就有些棘手了，她见识过莉莎培育的魔法植物，都是珍品，其中充满了强大的魔法能量，绝对不是豺狼人这种刚刚开化了心智的家伙用得上的。如果他们用不上，那么就一定是去交换了，这说明他们和外界有联系，会有人来收购这种强大的魔法植物，如果那些人发现自己的魔法植物来源被灭了，说不定会散开来寻找，要是找到这儿来就麻烦了。

    想到这儿，夜宸问道：“豺狼人的巢穴距离这里有多远？”

    伤雨估算了一下，说道：“大概有十几公里吧。”

    太近了，如果有心的话很容易找到这儿的，夜宸暗暗想道。

    夜宸吩咐道：“抽时间你去把豺狼人的巢穴处理一下，务必要把痕迹打扫干净，特别是战斗痕迹，必须全部破坏掉。”摸不清楚豺狼人到底被什么给灭掉的，那些人总是会有些忌惮的吧，至少能把他们暂时稳住，然后，就需要找个恰当的时机将他们消灭掉。另外，还可以从他们嘴里问道离开这里的道路，这段时间伤雨已经探查过周围了，她们处在一个小盆地了，盆地外面依然是无边无际的森林，夜宸到现在也没弄清楚怎么样才能出去。夜宸问过莉莎了，她也说不清楚，能够得到确切路径的希望就在那些外来者身上了。

    见夜宸正在想问题，伤雨也不敢打扰，只是好一会儿过去了，夜宸还是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她忍不住问道：“队长，我们为什么不把那些豺狼人抓起来？”

    夜宸随口问道：“抓起来干嘛？”

    伤雨说道：“可以充当奴隶啊，什么劈柴、盖房子的活儿都可以让他们来干。”伤雨掰开指头算了起来。

    夜宸忍不住笑了起来，伤雨天天干这些活儿估计是烦透了，她擅长的是战斗和杀人，而不是作为樵夫、猎人或者泥瓦匠，所以想到让豺狼人做奴隶替她来干，只不过就算要抓奴隶也是抓那些健壮的雄xìng豺狼人啊，总共就才五个了，你一出手就灭掉了四个，当时怎么就没想到要抓些奴隶来？

    当然，夜宸也没想着用这个来给伤雨难堪，她想了想说道：“这个就不用了，咱们的房子快盖好了（已经盖了有一米五左右了，因为没有预估到盖个土坯房的难度，夜宸不得不一再缩小她们房子的大小，根据最新的设计，盖个两米高，站起来不碰头就可以了），柴火储备的也差不多了，用不着那么多的人，而且，你还真打算在这里一直待下去啊？”

    “啊？”伤雨没想到夜宸会这么说，“那我们以后应该怎么办啊？”她见夜宸一直在努力建设这里，以为会在这儿待上很长一段时间的。

    夜宸继续说道：“以后自然是要出去的，不过这个冬天咱们还是要在这里过的。”说什么也要等自己的身体恢复个差不多才能出去，要不然就是羊如虎山，太危险了。

    “哦，这样啊。”伤雨不是很明白，但还是答应道，对于夜宸做出的整体规划，她是不会反对的，自己不懂没关系，身边有个明白人就行了，只要跟着她就没问题了。

    将豺狼人清剿干净后，夜宸还得到了个意外的收获，没有了那些掠夺者，莉莎感觉自己所处的环境安全了不少，这几天她移栽了两株魔法植物的幼苗到院子里（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找来的），还分别取了名字，一个叫棉花球，一个叫红果子。

    ……

    几阵寒风吹过，气温急剧下降，已经从深秋步入了初冬，好在夜宸设计的房子终于盖好了。

    房子很小，里面只有十平米大小，有两米多高（盖了这么长时间，伤雨多少熟练了一点，夜宸就把房子加高了三十多公分），最麻烦的屋顶是用长木作骨，细木作筋，用泥巴干草的混合物填装，最上面还铺了层厚厚的干草。本来夜宸打算做ChéngRén字形的，结果技术不过关，最后只好做成了个斜坡，也就是说房子的前面一堵墙要比后面一堵墙要高，主要是为了扫雪方便，据莉莎说，这里的冬天会下很大的雪，要想避免自己的房子被压塌，就必须要考虑到扫雪的问题。

    房子的内部结构有些拥挤，一个巨大的土炕占据了屋里面一半的空间，上面铺着厚厚的毛皮，躺上去很舒服。左边的墙上砌了一个土灶，在莉莎的帮助下，夜宸找到了一些竹子，将竹节打通后做成了烟筒，否则烟气缭绕积在屋子里，这个密封xìng不错的房间就没法待了。伤雨把那个大石头给搬了进来，平整的石面可以作桌子，又搬进来了三个小石墩，上面铺上毛皮，作为凳子。房子的门是用之前那个床板改造而成的（其实那个床板本来就是个木板门），但夜宸嫌它漏风，又用皮革包裹了几层，确保关上门后不会有寒风刮进来。至于说窗户，夜宸就没办法了，倒是可以留下个位置来，但没有玻璃怎么做窗户，至于说像以前那样用木条来做扇格子窗，夜宸就真没那个手艺了，所以这所房子是没有留窗户的，只留了几个通风口来置换空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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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荒芜之地（7）

﻿这样一来，一关上门整个房间就漆黑一片了，为了避免摸黑吃饭睡觉，夜宸收集了大量动物油脂，用卡片系统转化成了上百根蜡烛。为了获取充足的粮食储备，这片山林里的动物倒了大霉，在伤雨强大的实力面前，纷纷化作了腊肉，油脂和皮革，有了它们的贡献夜宸她们才能度过这个冬天。

    在第一场雪降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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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荒芜之地（8）

    吃晚饭的时候，朱蒂就感觉到有人在窥探自己的营地，伤雨并没有注意遮掩自己的眼神，这种当过兵，上过战场的游侠对别人的监视是很敏感的，都是在尸山血海中摸爬滚打过，已经将身体里的危险Jǐng告本能唤醒了，伤雨自以为隐蔽的观察刚开始就已经让朱蒂发觉了。这时候来窥探自己的营地，绝对是不怀好意，但朱蒂并不没有去驱赶或者击杀，而是选择了跟踪，打算放线钓鱼，找到对方的老巢。这和伤雨对付豺狼人的方法很类似，没想到还没过几天呢，伤雨就遭报应了。

    五个冒险者组成的小队将还没吃完的晚饭放下，悄悄的跟着伤雨来到了这个院子外面，而伤雨也没有做出足够的Jǐng觉，竟然没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伤雨刚刚来到这个任务世界就被夜宸给叫过来了，也没和外界打过交道，完全没想到一个冒险者就拥有如此高超的跟踪技巧。

    看到院子里栽植的那三株魔法植物，朱蒂知道，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血地小盆地里的魔法植物源头也找到了，竟然有人在栽种培养魔法植物，当然，生活在一个拥有浓郁法术氛围的银月城，朱蒂也知道魔法植物根本没办法进行人工培养，很多权威法师都做出过这种断言，但魔法的事谁能说清楚，说不定就存在一种特殊的方法可以培育魔法植物，只不过那些书呆子没发现罢了。一想到一个极其重要的魔法发现就要在自己手里诞生，朱蒂心中还是很激动的，当然，身为一个嗜酒的游侠，她喜欢的是醉生梦死，至于是否在史书上留名她并不在意。朱蒂真正高兴的是，凭借这个发现自己可以获得多少可爱的金币，进而又能换多少美味的好酒。

    既然完成任务了，按说已经可以回去了，但朱蒂并不是个习惯见好就收的人，既然已经来到这儿了，院子里还有个小屋，要是不去看看朱蒂总有些不甘心，再说，院子里到底有几株魔法植物除了他们谁知道呢，那玩意儿可是很值钱的啊！一铲子下去就是成千上万的金币进账，难道还有人嫌金币多吗？

    面对朱蒂的问话，徐璐笑着说道：“不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对血地小盆地的探索已经圆满结束了，如果你想要扩大一下战果也可以，但我们就不去了。”

    朱蒂皱了皱眉，语气真切的说道：“徐璐，我们可是队友，在伤痕森林里我们曾并肩作战过，难道你真要在一边旁观着，任由我的人去战斗？”朱蒂之所以要力劝徐璐参战，一是担心自己的战斗力不足，虽然不知道住在那个土坯小屋里人实力如何，但总要料敌从宽吧，更重要的是，她怕徐璐在背后捅刀子，冒险者不是骑士，他们不讲究任何道德，如果条件合适的话，客串一把强盗也是经常有的事，而在得到一大笔收获后，内讧更是家常便饭了。

    徐璐笑着说道：“朱蒂，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我不会背叛我们的友谊的，要知道，如果只靠我和咖喱，是没办法穿过伤痕森林回去的，因此，如果那个土坯小屋里确实是劲敌的话，我绝对会出手相助的，请相信我。”

    冒险者的信用并不比一枚铜板值钱，这是一句流传颇为广泛的俗语，朱蒂也是听说过的，但她也知道，利益比情感更加值得相信。伤痕森林里游荡着无数的天灾军团士兵，他们的实力朱蒂刚刚见识过，她确认，如果没有自己的帮助，徐璐就要一辈子被困在这里了。可惜的是，朱蒂成为一个冒险者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她完全没想过，通往血地小盆地的道路确实很危险，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无数冒险者在这片区域活动，怎么也能摸索出一个比较安全的通道了。当然，要知道这条安全通道除了需要准备一大笔钱外，还需要有门路，幸运的是，玩具小屋这两方面都有。

    朱蒂又劝说了一会儿，但徐璐依然不肯松口，最后她也放弃了，带着萝伦和卡斯特，悄悄的向土坯小屋摸近。

    朱蒂这边有三个人，夜宸这边也有三个人，人数上是平等的，但朱蒂他们都是拥有丰富战场经验的老兵，而夜宸她们……一个病秧子，一个不会反抗的小丫头，只有伤雨有一战之力，这一战似乎只能靠伤雨了。

    见朱蒂他们已经匍匐着慢慢朝小屋逼近，在远处观战的咖喱问答：“璐姐姐，我们是不是也要靠近一点儿，你不是说要是对方实力强劲的话我们也要加入战局吗？”

    徐璐摸了摸咖喱的头发，笑着说道：“我是这么说过，但我并不打算这么做啊。”

    “啊！”咖喱大吃一惊，说道，“只凭我们是出不去的啊，伤痕森林里的天灾根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咖喱擅长的是技术制造，对于情报方面并不太了解。

    徐璐也没用说破，只是回头看着哈斯小镇的方向，低声说道：“不能对付就不去对付了，今年冬天我们就在这儿过冬了。”咖喱这个机械天才的光芒太盛了，范子木也是有点儿大意，没有注意去遮蔽她的光芒，结果咖喱被某个势力给看上了。范子木并不想和那么一群疯子撕破脸，为了避免麻烦，他决定让咖喱出去躲一躲，但是咖喱一个人的生存能力很成问题，所以只能让徐璐随行保护了。

    朱蒂带着她的两个队员悄悄的朝那个土坯小屋摸近，徐璐和咖喱则站在不远处，打定主意要旁观这场战斗。

    现实并不像骑士里写的那样，冒险者并不是英雄，他们不会为了拯救公主而去和恶龙搏斗，就算真有这种人，也是为了巨额的赏金。事实上，冒险者在外人眼中并没有什么好的名声，他们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包括算计自己的同盟伙伴，至于说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客串一把劫匪，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显然，朱蒂这个刚刚入行的冒险者“从业”经验并不丰富，还像军人一样更加注重荣誉。只有经历过几次“教训”才能慢慢适应冒险者这个行业，被徐璐算计了也算是朱蒂交的学费吧，只不过这个学费可能太过高昂了。

    因为有着雪地对月光的反shè，这个冒险小队成员的视野还算可以。徐璐正在认真的观察着即将到来的战斗，朱蒂他们的实力徐璐很清楚，经过那片交界区和大大小小的亡灵怪物战斗时，她就把朱蒂的底细摸得差不多了，现在，她需要通过观察来估算那个土坯小屋的主人拥有怎样的实力，以此来决定下一步的计划。如果敌人太强，朱蒂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那么徐璐就要转身逃跑了，回去是不可能了，但找个地方躲起来，熬过这个冬天还是没问题的；如果敌人太弱，说不定冒险小队的成员就要自相残杀了，反正徐璐是没打算回哈斯小镇，至少这个冬天会留在这里。

    在出发之前范子木和她认真讨论过现在哈斯小镇，甚至是整个银月城的局势，事情在不断的发酵，即将到来的动**就是一场天大的危机，对于很多人来说那场动**会毁掉他们的一切，有些狡猾的家伙则会从危险中看到某种机遇，范子木就是其中之一，但他对这场动**的结果并不看好。有这么句话：在发动战争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应该以一种什么方法来结束这场战争，同样，在谋划一场暴动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场暴动最后的结局，按照范子木的想法，这场暴动到最后一定会被镇压的，镇压之后就是清算，将玩具小屋彻底卷进去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为了避免这个危险的结局，最好让徐璐和咖喱避一避，正好朱蒂他们找了过来……

    就在徐璐沉浸在对未来局势的担忧之中时，突然感觉有人拽了拽自己的衣角，她扭头一看，咖喱指着天空，语气有些惊慌的说道：“璐姐姐，你看！”

    现在的天气不错，下完雪，又刮了一阵风，整个夜空并没有多少云，一闪一闪的星辰散**的排布在墨sè的夜幕上，虽然不如夏天那么群星璀璨绚烂，但也有种别样的幽静美丽。但此时，东南天际，一片暗灰sè的积云在天空中蔓延，没过多久就席卷了整个天空，乌云重重的压了下来，几声闷雷响起，整个云层好像海上漩涡般搅动了起来，一道道叉状闪电撕裂着天空，好像上天要降下末rì诅咒。

    咖喱看着异变的天空，害怕的说道：“璐姐姐，这是怎么了？”

    徐璐脸sè变得极其凝重，她拿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款老式的********，虽然样式很老旧，木质的柄上也裹着厚厚的包浆，充满了岁月的沉淀，但从猎枪上闪耀的繁杂魔法纹理来看，这个老物件恐怕拥有让人难以想象的强大威力。

    徐璐将三枚红sè的特大号子弹装进了猎枪里，牵着咖喱的手向后撤了几步，她们本来是站在一个小山丘上的，现在已经避开了山顶这个最容易被攻击的地带了。此时，朱蒂他们刚刚摸到了院墙篱笆旁边，出现了这么大的变故她们当然无法继续行动了，怎么说也是在战场上拼杀过的老兵了，不用朱蒂吩咐，萝伦和卡斯特都找好了位置进行隐蔽。

    突然，一阵震耳yù聋的尖厉嘶吼声从徐璐她们背后传来，好像要将整个盆地震塌一样。

    “是龙鹰……”作为血jīng灵强大的空中战斗力，之前去银月城的咖喱对这种尖锐刺耳的嘶吼还是有印象的。

    徐璐的脸sè更加难看了，她伏趴下身子说道：“我知道，这是龙鹰的叫声，而且还不止几个，恐怕有……”

    成千上万只拥有明亮的血sè和金sè羽毛的大鸟飞掠过徐璐和咖喱的头顶，上面还乘坐着一个强大的jīng灵魔战士，这就是银月城最强大的空中力量——龙鹰骑士。

    “这怎么……”咖喱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怎么会来这儿？”

    徐璐还没来得及回答，一阵高频声波传了过来，让咖喱的脸sè又增加了几分苍白，显然，这种高频声波也算是一种范围攻击。上万只好像蝙蝠一样，拥有一双邪恶的红sè眼睛的石像鬼扇动着它们的翅膀，从远处扑了过来。

    龙鹰骑士和石像鬼好像两队正在冲刺的骑士，在天空中狠狠的撞在了一起，霎时间，壮烈的喊杀声和绝望痛苦的临死哀嚎响彻天际，不断有龙鹰骑士和石像鬼从天空中掉了下来，落到在地上摔了个粉身碎骨。

    天空中的拼杀揭开了一战斗的序幕，数十个骑着陆行鸟的血jīng灵战士方阵从徐璐她们背后冲了过来，每个方阵大概有五六千人，jīng灵战士们穿着华美的金属战甲，上面镂刻的魔法阵会告诉所有人，这并不是一件华而不实的艺术品，它拥有强大的防护力，会保护银月城的战士将所有胆敢来犯者踏个粉碎。大部分战士手里拿着金sè剑刃，这种单刃剑的厚度要比刀小一些，重量也有轻一些，更利于施展灵活的剑法而不是厚重的劈砍，是银月城皇家锻造部门专门为jīng灵战士设计的制式武器，另外一部分的战士用的武器就比较杂**了，甚至还出现了需要极强臂力的战锤，这种重武器并不适合jīng灵战士的体质，只有少数天赋异禀者才会使用。

    陆行鸟骑兵方阵后面，是数以万计的游侠，他们穿的是皮甲，用长弓和利箭来杀伤敌人。游侠采用的是散兵迫近，他们以小队为作战单位，五六支箭的齐shè足以保证shè杀任何一个敌人，即便是在混**的战场上。

    再后面就是高贵而强大的法师了，太阳之井赋予了jīng灵族强大的魔法天赋，其中的佼佼者成为了一位掌握着危险的奥法力量的法师，一声声短促的吟唱之后，数以千计的火球朝敌人飞shè出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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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荒芜之地（9）

﻿    这一章还需要修改一下，大家明天早上再看吧。

    朱蒂带着她的两个队员悄悄的朝那个土坯小屋迫近的时候，徐璐和咖喱则站在不远处，打定主意要旁观这场战斗。朱蒂想的没错，并不像骑士里写的那样，冒险者并不是英雄，他们不会为了拯救公主而去和恶龙搏斗，就算真有这种人，也是为了巨额的赏金。事实上，巨大多数的冒险者都可以称之为人渣，他们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包括算计自己的同盟伙伴，至于说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客串一把劫匪，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显然，朱蒂这个冒险者的冒险经验并不丰富，还处军人一样更加注重荣誉的思维模式中，被徐璐给算计了，只可惜她现在还不知道。

    因为有着雪地的光反射，所以这个冒险小队成员的视野还算可以。徐璐正在认真的观察着即将要来到的战斗，朱蒂他们的实力徐璐很清楚，经过伤痕森林，在和天灾军团大大小小的亡灵怪物战斗时，她就把朱蒂的底细摸得差不多了，现在，她需要通过观察来估算那个土坯小屋的主人拥有怎样的实力，以此来决定下一步的计划。如果敌人太强，朱蒂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那么徐璐就要转身逃跑了，回去是不可能了，但找个地方躲起来，熬过这段时间还是没问题的；如果敌人太弱，说不定冒险小队的成员就要自相残杀了。徐璐是不打算回去了，至少这个冬天会留在这里。

    在出发之前范子木和她认真讨论过现在哈斯小镇。甚至是整个银月城的局势，情况很不妙啊，范子木之前还想着能不能在通过马上要到来的动乱赚到点儿利益，但随着事情的发展，局势对于试炼者来说越来越恶劣了，以至于让这个强大的试炼者团队队长范子木产生了避祸的想法。没错。即将到来的动乱就是祸。是试炼者的祸，这个祸事是无法消除和对抗的，只能选择躲避了。

    就在徐璐沉浸在对未来局势的担忧之中时，突然感觉有人拽了拽自己的衣角，她扭头一看，咖喱指着天空，语气有些惊慌的说道：“璐姐姐，你看！”

    今天的天气不错，虽然刚刚下完雪。但整个夜空并没有多少云彩，一闪一闪的星辰散乱的排布在墨色的夜幕上，虽然不如夏天那么群星璀璨绚烂，但也有种别样的幽静美丽。但此时。一片暗灰色的光在天空中蔓延，没过多久就笼罩住了整个天空，云层重重的压了下来，几声闷雷响起，整个云层好像海上漩涡般搅动了起来，一道道叉状闪电撕裂着天空，好像上天要降下末日诅咒一般。

    咖喱看着异变的天空。害怕的说道：“璐姐姐，这是怎么了？”

    徐璐脸色变得极端凝重，她拿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款老式的双筒猎枪，虽然样式很老旧，木质的柄上也裹着厚厚的包浆，充满了岁月的沉淀，但从猎枪上刻绘的繁杂魔法纹理来看，这个老物件恐怕会拥有让人难以想象的强大威力。

    徐璐将三枚红色的特大号子弹装进了猎枪里，牵着咖喱的手向后撤了几步，她们本来是站在一个小山丘上的，现在已经避开了山顶这个最容易被攻击的地带了。此时，朱蒂他们刚刚摸到了院墙篱笆旁边，出现了这么大的变故她们当然无法继续行动了，多少也是在战场上拼杀过的老兵了，不用朱蒂吩咐，萝伦和卡斯特都找好了位置进行隐蔽。

    突然，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厉嘶吼声从徐璐她们背后传来，好像要将整个盆地震塌一样。

    “是龙鹰……”作为血精灵强大的空中战斗力，之前在银月城活动的咖喱对这种尖锐刺耳的嘶吼还是有印象的。

    徐璐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她做好战斗准备，说道：“我知道，这是龙鹰的叫声，而且还不止几个，恐怕有……”

    成千上万只拥有明亮的血色和金色羽毛的大鸟飞掠过徐璐和咖喱的头顶，上面还乘坐着一个强大的精灵魔战士，这就是银月城最强大的空中力量——龙鹰骑士。

    “这怎么……”咖喱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怎么会来这儿？”

    徐璐还没来得及回答，一阵并不是很强大的高频声波穿了过来，让咖喱的脸色又增加了几分苍白，显然，这种高频声波也算是一种范围攻击。上万只好像蝙蝠一样，拥有一双邪恶的红色眼睛的石像鬼扇动着它们的翅膀，从远处扑了过来。

    龙鹰骑士和石像鬼好像两队正在冲刺的骑士，在天空中狠狠的撞在了一起，霎时间，壮烈的喊杀声和绝望痛苦的临死哀嚎响了起来，不断有龙鹰骑士和石像鬼从天空中掉了下来，摔倒地上也是个粉身碎骨。

    天空中的拼杀揭开了一个序幕，战斗的序幕，数十个骑着陆行鸟的血精灵战士方阵从徐璐她们背后冲了过来，每个方阵大概有五六千人，精灵战士们穿着华美的金属战甲，上面镂刻的魔法阵会告诉所有人，这并不是一件华而不实的艺术品，它拥有强大的防护力，会保护银月城的战士将所有胆敢来犯者踏个粉碎。大部分战士手里拿着金色剑刃，这种单刃剑的厚度要比刀小一些，重量也有轻一些，更利于施展灵活的剑法而不是厚重的劈砍，是银月城皇家锻造部门专门为精灵战士设计的制式武器，另外一部分的战士用的武器就比较杂乱了，甚至还出现了需要极强臂力的战锤，这种重武器并不适合精灵战士的体质，只有少数天赋异禀的精灵才会使用。

    陆行鸟骑兵方阵后面，是数以万计的游侠。他们穿的是皮甲，用长弓和利箭来杀伤敌人。游侠采用的是散兵迫近。他们以小队为作战单位，五六支箭的齐射足以保证可以射中任何一个敌人。

    再后面就是高贵而强大的法师了，太阳之井赋予了精灵族强大的魔法天赋，法师掌握着危险的奥法力量，一声声短促的吟唱之后，数以千计的火球朝敌人飞射出去。

    于此同时。对方的军队也出现了。一具具散发着恶臭，留着绿色脓液的僵尸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他们的数量极多，至少有数十万。僵尸没有多大的智慧，战斗技巧极度欠缺，个体实力很差劲儿，但庞大的数量可以将这些缺点全部抵消掉，一个精灵战士可以杀掉五六个僵尸，但依然没有胜算。因为僵尸的数量是精灵战士的**倍，甚至十倍以上。无边无际的僵尸，这才是天灾军团真正的核心战斗力。

    天灾军团的军阵有些混乱，作为基层军官的死亡骑士无法精确的掌控自己手下的僵尸。只能给他们一个前进方向，他们就会将挡在自己面前的所有生命撕碎。

    除了死亡骑士和僵尸，一些其他天灾军团的亡灵怪物也夹杂在其中。有身体高大，用碎尸缝制，看起来挺恶心的憎恶，他们的灵魂扭曲，一直沉浸在无边的痛苦中。只有杀戮才能勉强缓解；有被巫妖王控制的遥远北疆生物，蛛网怪，这种很像大号蜘蛛的怪物拥有强大的咬合力，会将面前的敌人拦腰剪断；还有比死亡骑士更加稀少的巫妖，他们的灵魂被寒冰冻结，强大的冰系魔法拥有令人绝望的破坏力……

    天灾军团并不是一个由士兵组成的军队，而是一个没有任何思想的杀戮机器，他们不用承受死亡的威胁，甚至不在乎自己那扭曲灵魂的破碎，唯一的信念就是在巫妖王的兵锋所指之下，将整个世界荡平。

    咖喱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切，这里怎么变成战场了？

    砰的一声，徐璐的猎枪喷射出了一道火光，特质的强效子弹在火药的作用力下，将一个正晃晃荡荡朝她们走来的僵尸炸成了碎片。

    “这是幻境！”咖喱朝徐璐大声喊道，战场上到处都是爆裂和惨叫，两人紧紧靠着都需要大声的叫喊才能听得到对方在说什么。

    “我知道。”徐璐也喊道，“但我们如果受伤了，依然会受伤，而且是灵魂上的伤害。”说着，她手里巨大的猎枪不断开火，将一个个天灾士兵炸碎。

    很显然，这是幻境， 但同时，这并不是个一般意义上的幻境。

    一般的幻境是为了扰乱敌人的思维，其根本目的是让敌人的思维出现混乱，让他自乱阵脚，甚至会自己杀伤自己。不管幻境有多了逼真，战斗有多么激烈，幻境的实施者并不参与其中，当然，就算幻境失败也不会遭到反噬，唐婳的天赋能力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唐婳可以勾引对手内心的恐惧本能，将其从理智构筑的牢笼中放出来，被唐婳构筑的幻境控制的家伙会自己吓死自己，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毕竟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最怕什么。但在理论上，这种幻境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如果对手是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这种幻境是无法对其造成伤害的，哪怕在幻境中被大卸八块，只要不信这个，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这种幻境关键在一个“信”字上，不信，就没事，所以遇到这种幻境，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牢守本心，不为外界所动。这并不是个简单的要求，特别是在死亡威胁下，很少人能够保持内心的清明。

    另外还有一种幻境，施法者自己会参与进来，这种幻境只是“幻”，并不“虚”，双方进行的是灵魂对抗，在这种幻境中受了伤可就真的伤到了，而且伤到的还是灵魂。幻境只是个平台，任由双方进行搏杀对抗。还有一点，这种幻境很容易遭到反噬。

    叶晨构筑的这个幻境就是这样，而且她还借助了地势。血地小盆地的名字由来就是因为这里曾发生过一次很大规模的战役，银月城想要在这里阻断天灾军团的进犯，数以万计的精灵族战士被派到了战场上，虽然有些精灵感觉天灾太过强大，最好去和其他智慧种族联系一起对抗，但当时银月城的掌管者并没有接受这个老陈保险的建议，甚至没有据城防守，而是高傲的选择了野战，就在这里，银月城军队和天灾军团猛烈的撞击到了一起，虽然精灵族战士奋力杀敌，但数量上的劣势很难靠单兵作战能力来弥补，更何况天灾军团并不是没有强大的战士，不知有多少精灵被死亡骑士的符文剑斩杀。那一场战斗，血流成河，最终以精灵族的失败告终，天灾军团入侵银月城，摧毁了太阳之井。而这里，也被更名为血地小盆地。

    咖喱丢下一个小炸弹，暂时阻缓了那些僵尸，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徐璐拉着朝精灵族的后方跑去，天灾军团的攻势太强大了，她们根本抵挡不住。徐璐完全无法想象，到底是谁能够构筑如此强大的环境。

    至于朱蒂他们就更惨了，因为比徐璐他们更接近天灾军团，他们收到了更加强大的攻击，卡斯特已经受了重伤，朱蒂也只能勉强自保了。

    ＰＳ：在普通兵种中，弓箭手要比战士更难培养，让一个人学会射箭需要几个月（包括掌握正确的姿势，来避免肌肉受伤和加大射出箭支的威力，并将其刻入本能中），可以射中远处的静止靶需要一年多的训练，而一个优秀的弓箭手需要在运动中——不单是自己在跑动，敌人也在跑动——中拥有不错的命中率，更是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历练。对于人类来说，训练优秀的弓箭手并不合算，他们一般只会培养一些合格的弓箭手，不需要瞄准目标，而是凭借大规模的齐射来发挥片状杀伤效果。但对于寿命悠长的精灵来说，这个方法就很合适了，他们在体力和力量上并不占优，而漫长的生命也可以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学习训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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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荒芜之地（10）

﻿咖喱拼命的朝徐璐使眼色，毕竟现在两人正在说话，她也不好直接开口打断。谁想到徐璐根本不理会咖喱的暗示，坐在了石桌旁边一个的包着皮革的石凳上，笑着说道：“好久不见了，宸小姐，没想到我们在这儿碰到了。”

    夜宸叹了口气，说道：“是啊，谁能想到呢，但相见即是有缘，看来我们挺有缘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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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荒芜之地（11）

﻿    血地小盆地，花精灵莉莎的土坯小屋里，烛光摇曳。现在已经是初冬了，而且刚刚下过了一场雪，虽然不是很大，但积雪也有半掌之厚了。呼啸的寒风刮过，山林一片寂静，躲在树洞和山穴中的动物翻了个身子继续呼呼大睡，凭借着自己在丰收的秋日积累的厚厚脂肪来熬过这个冬天，而一些猎食者，比如狼群豺豹，就不得不在寒风中苦苦的寻觅，希望能获得一些猎物来满足一下自己早已空空的肚子了。这个小小的土坯房里则是温暖如春，因为建筑水平不过关，为了防止房屋倒塌，叶晨把墙体设计的很厚，这极大的增加了保暖效果，火炕和土灶里跳动的红色的火苗散发的热量被土坯墙牢牢的锁在了屋子里，只有通风口时不时流窜进来的寒冷空气告诉屋里的人，在外面，大自然正在彰显自己强大的威势。

    莉莎躺在温暖的土炕上，身上盖着一个柔顺厚实的皮革，正在呼呼大睡，她感觉现在的生活真是幸福极了，以前每到冬天，她都需要躲在一个阴暗潮湿而且非常非常寒冷的山洞里，蜷缩成一团，度过一个个寒风泠泠的冬夜，而今年冬天，她可以躲在温暖的土坯小屋里，舒舒服服的睡到天亮，甚至是日上三竿的时候。

    不过今天早上，得到充分睡眠的莉莎早早的就被说话声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漆黑一片的屋里点着一根蜡烛，光线并不明亮，整个房间笼罩在一片昏黄的光晕里，她抬头看了眼通风气窗，天还没亮，整个世界依然笼罩在夜幕中。

    听到了莉莎醒来的声音，叶晨对徐璐说道：“这是莉莎，是一个花精灵，我在这里结识的朋友。”叶晨的声音依然显得很虚弱，让伤雨很担心。她知道刚才为了构筑那个庞大的幻象，叶晨已经极大的透支了自己的精神，现在她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而不是和徐璐讨论事情。伤雨几次想要逐客。但都被叶晨给拦住了，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她一开始就因为身体虚弱被困在了这里，对外界的了解几乎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机会了。她当然不能放过了。叶晨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个长期任务，那么布局就很重要了，早一点儿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才能早一点儿安排棋子，布下局势，早这么一点儿，也许什么用都没有，也许就可以扭转乾坤，别说只是身体虚弱了。就是咳出血来，叶晨也不会去休息的。

    徐璐扭过头，对这个刚刚睡醒，还一脸迷糊的小丫头打招呼说道：“你好，莉莎，我是徐璐，她是咖喱，我们是晨小姐的朋友，想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莉莎总算是清醒了一些。她好奇的看着坐在桌子旁边的徐璐和站在她身后的小女孩咖喱，说道：“你们好。”莉莎的声音清甜柔和，很好听，但是有些冷淡。

    莉莎毕竟在本质上是一株植物。她没有那种群居生物对同类的天然好感，（文明生物必然是群居生物，因为群居生物才有可能进化出使用工具，发展分工这样的原始文明来；群居生物中的每个个体都需要依靠群体力量来生存，依靠同类，让同类也依靠自己。这是深深刻入群居生物基因深处的本能；因此，文明生物会对同类有着天然的好感，在舒适的生活中，这种本能会蛰伏下来，但如果出现强大的外界压迫，比如说处在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环境中，比如说整个民族出现危机，这种抱团取暖的本能就会强烈的表现出来。）别说是徐璐这样的人类了，就算这里出现另一个花精灵，她也不见得会有多么的热情。至于说莉莎为什么会救助处于昏迷状态的叶晨，叶晨自己也想不清楚，除了归功于空间的干涉，为自己寻找庇护可能也是原因之一，大树底下好乘凉，这对于任何生物，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都是适用的。

    对于莉莎的冷淡徐璐并不在意，相反，咖喱这个好奇心超重的女孩对“传说”中的花精灵还是很感兴趣的，这种被称为“拥有高等智慧的植物”可是很稀奇的物种，至少她在以往的任务中完全没有遇到过。

    给徐璐和莉莎做完介绍后，叶晨也不再理会那个迷糊的花精灵了，而是继续和这个闯进自己休养之地的同类讨论起外面的局势来。

    叶晨说道：“虽然这个世界的本土势力很强大，但我可不相信试炼者们没有办法打开局面。”

    徐璐笑了笑，说道：“是啊，试炼者中不但有那些满脑子冲锋陷阵，杀人掠货的人渣，也有像晨小姐这样具有城府深沉的智者，再说，试炼者本身根本不是铁板一片的。”

    叶晨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说道：“的确，这不是个团队任务，并不强调团队合作，试炼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度过这个任务，比如说出卖其他试炼者，以此为筹码和本土势力合作。”

    徐璐说道：“这条路很多人在走，但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卡片商人这个标签太显眼了，本土世界的人们很容易将一个卡片商人犯下的恶劣行径加诸到所有试炼者身上，所以一些很有智慧，并且心思敏捷的试炼者选择了一条更加稳妥的路，他们在一开始就隐藏了自己作为卡片商人的身份，没有了这个典型的特征，凭借试炼者的能力，他们很容易融入到本土势力中，成为一个‘普通’的人类。据我所知，在离哈斯小镇不远处的枯骨小镇中，有一家名叫做绿色魔药的药剂店最近开张了，她的老板叫做温莎。”

    温莎？不就是温云在幽暗城的名字吗？（瘟疫护卫温云在进入第七空间之前是一个双面间谍，在幽暗城中她是大药剂师普特雷斯的最得意的徒弟，温莎，在暴风城她是暴风城军情七处的上校，云娜）不管怎么说，总算找到了另一个队友的下落了，也不知道唐婳散落到哪儿了。

    叶晨说道：“如果真是温云的话也不奇怪，她是个很有手段的女人，不必我差。”

    徐璐笑着说道：“是啊，现在似乎还没人意识到这个精通药剂学的美女温莎是个试炼者。我也只是因为和之前她见过，才认出来的。”温云并没有选择易容，如果本土势力真的很强大的话，易容。不管用物理化学方法还是用法术秘术，都很可能被强大的职业者发现，没有人会相信一个鬼鬼祟祟易容潜伏的家伙，这会给她在枯骨小镇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麻烦。虽然有些风险，但温云并不担心。就算有人举报说她是个试炼者，但没有卡片商人这么明显的标签，不会有人相信的，或者说凭借温云的手段，叶晨相信她不会让人打搅到自己的计划布局的。

    叶晨说道：“可以给我说下外面的局势吗？听起来好像还比较麻烦啊。”

    徐璐苦笑了一声，说道：“是很麻烦，我们现在所在的区域，位于银月城和幽暗城的交界处，叫做荒芜之地，银月城的是血精灵。之前叫做高等精灵的都城，而幽暗城则在一个叫做希尔瓦娜斯的女王的通知下，那是一个属于亡灵的城市。晨小姐，是不是感觉这里挺像艾泽拉斯的东部王国的？确实很像，在这片大陆上，除了银月城，幽暗城外，还有铁炉堡和暴风城这两个分别属于矮人和人类的大城市，但和我们听说过的艾泽拉斯不同，这里的各族势力要强大的多。在这片大陆上。银月城可能要算是最弱小的势力了，但它依然可以随时调动出超过二十万的军队，这还要充分考虑到血精灵极低的繁殖效率和他们堪称漫长的生命，在这种种族特质下。银月城一直走着精兵路线，这二十万大军中，有强大的陆行鸟骑士，有可以在数百名甚至上千米百发百中的游侠，有骑着猛禽龙鹰的龙鹰骑士，更有着在整个大陆都首屈一指的魔法师团队。但并没有那种经过了短暂训练，通常被作为炮灰的步兵。只不过即便有着这么强大的军事力量，银月城依然要屈服于幽暗城之下，这座华美的城市的统治者洛瑟玛.塞隆，血精灵的摄政王，依然无法用一种强硬的姿态来面对那位希尔瓦娜斯，女妖之王，也是整个拥有自主意识亡灵的管理者，统帅者。银月城的军队之前有过一次扩张，据说巅峰时期可以达到三十万以上，按照那位摄政王的说法，是为了对付精灵族的老对手，一直无法彻底剿灭的巨魔，但再在取得一系列胜利之后，幽暗城马上就施压要求他裁撤军队，恢复到之前的二十万，洛瑟玛也做出了一些努力，都在没有强大的实力作为支撑，他还是无法回绝亡灵女王的吩咐。经过了两三年的裁撤，银月城里出现了大量的复员军人，这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治安问题。”

    叶晨认真听着徐璐对外界的介绍，她说道：“据我所知试炼者都是以人类身份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吧？”

    徐璐知道叶晨想问什么，她说道：“的确，大部分的试炼者都是人类，但这个世界和艾泽拉斯不同，并没有部落和联盟两大对立的阵营，而是诸国争霸，几个种族都在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而合纵连横，人类拥有巨大的人口优势，正好和人口太过稀少的血精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互补，所以银月城还是挺欢迎人类入住的，当然，在军队和政治方面，银月城的人类居民并没有什么发言权，在其他方面，特别是商业方面倒没有受到多大的歧视。荒芜之地虽然在银月城和幽暗城之间，但总体来说，银月城的血精灵和人类的生活方式更加类似，所以大部分的试炼者都选择定居子啊血精灵的势力范围内，毕竟满地都是绿色脓液和骨头架子的幽暗城并不怎么适合活人定居。”

    在听完徐璐对整个大陆局势的大概介绍后，叶晨问道：“你好像刚刚说过，外面出现乱子了？”

    聊到这个徐璐满脸都是无奈，她说道：“是啊，出现乱子了，距离这里并不是太远的哈斯小镇是试炼者比较集中的区域之一，治安一直不怎么稳定，但也算活的过去。哈斯小镇虽然比较偏僻，但靠近大山，而伤痕森林和绿草森林里面都有很多特产，珍稀的魔法植物，各种各样的魔兽，对了，咱们现在这个小盆地被称为血地小盆地，这里经历过一场血精灵和亡灵天灾的战争，战况十分激烈，血流成河，因此得了一个血地的名字。这里一年到头都有很多冒险者前来淘金，做好一些自认为可以的准备工作，选择一个方向就扎进了森林中，大部分都永远出不来了，但也有很多人因此而发了财。靠着那些发财的家伙，哈斯小镇倒是有个繁荣的地方。现在，有人盯上了这个富裕的小镇。”

    叶晨问道：“谁啊？”

    徐璐指了指自己，说道：“我们这些试炼者。”

    叶晨皱了皱眉，说道：“不应该啊，试炼者为了掠夺财物，干些杀人放火的事倒是很可能，但攻击劫掠一个小镇，这性质可就不一样了，很可能会引来军队的，按你之前的介绍，就算试炼者能够将力量整合，也根本不是银月城军队的对手。”

    徐璐点了点头，说道：“是啊，能成为中阶试炼者，哪个脑子都不是笨蛋，但他们还是闹了起来，闹得还挺大的，这次哈斯小镇的卡片商人可是被当成枪使了。”

    叶晨想了想说道：“你是说有外界支持？”

    徐璐说道：“的确，凭借那些内部矛盾重重的卡片商人根本聚不到一块去，他们之间没打起来就算不错的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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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荒芜之地（12）

﻿    土坯小屋里，叶晨已经爬上了土炕，后半夜跟朱蒂他们拼了一次，接下来又是招待徐璐她们，现在叶晨实在是筋疲力尽了，她躺在床上，打算先休息一会儿，但不知怎么的，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这个任务很麻烦，这个世界的局势也很复杂，要想在其中找到一条合适的道路可不容易。

    叶晨脑海中不断回想着刚才徐璐告诉她的信息，脑子飞快的旋转着，她想要休息，但却根本听不下来。就这样，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一会儿，叶晨突然坐了起来，喃喃自语道：“错了，试炼者所走的路错了，这个任务根本不能这么完成，真要这么做的话会把一切都弄得一团糟的。”

    想到这儿，叶晨终于放下一点心来了，她并不怕麻烦，混乱的局势也可以从中攫取利益，只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罢了。

    在屋外，徐璐和咖喱在砍木头，来建造自己的小屋，两人边干活儿边聊道：“咖喱，你也是听团长说过了吧，这个任务并不好做，而且很多试炼者根本把方向搞错了，不但给后来者留下了很大的麻烦，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也无法取得预期目标。”

    咖喱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团长这么说过，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因为有着充足的事先准备，徐璐和咖喱在血地小盆地里的新家建设的很顺利，只用了不到五天时间，她们就建好了一个土坯小屋，和叶晨建造的一样，不是很大，墙体厚实。当然，土黄色的粗糙外表看上去也不怎么好看。这样的建造效率已经让莉莎很吃惊了，她们可是用力二十几天才把房子造好的，为此，她们不得不在之前那个茅草小屋里挨了十几天的冻。

    看着花精灵一脸质疑的表情，作为房屋实际建造者的伤雨忍不住说道：“徐璐她们有充足而且合适的建筑工具。而我只能靠两只手，再说她们有两个人，但你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全靠我一个人造的。”伤雨努力的申诉着，想要让莉莎相信，不是她太笨了，而是对方的条件太好了。

    只可惜这番申诉并没有什么用，莉莎依然坚信是伤雨太笨了。

    叶晨正在打扫房间，当然，这么小的一个房子也没什么好打扫的。但她还是喜欢在空闲时间把屋子收拾一下，看到伤雨气呼呼的进来，笑着说道：“又被莉莎给气到了？你不用管她，她就是个糊涂丫头。”

    “我知道。”虽然知道，但还是有些生气啊，伤雨很委屈的说道，“但她太过分了，我辛辛苦苦的造了这个房子。她还一直挑三拣四的。”

    叶晨安慰道：“好吧，莉莎不但是个糊涂的丫头。还是个调皮的丫头，你没发现她这是在逗你玩吗？”

    莉莎和伤雨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两个女孩经常在一起打打闹闹的，但莉莎对新来的两个住户——徐璐和咖喱——可就没那么热心了，她们建好新房子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莉莎从没有踏入过她们的家门。

    伤雨挥了挥小拳头。说道：“我迟早要那个性格恶劣的小丫头知道我的厉害。”

    对于伤雨的威胁，叶晨并不在意，同样的话伤雨已经说过好几次，也都付诸实际了，但一次也没成功过。花精灵莉莎对危险有着强大的本能感知，伤雨设计的恶作剧每次都被她躲过去了。

    叶晨说道：“好了，我要开始联系唐婳了，需要你帮我警戒一下周围。”

    这件事昨天叶晨就和伤雨说过，但伤雨并不同意，她满脸担忧的说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你现在的身体很虚弱啊。”

    作为团队的核心，叶晨还是有办法联系到唐婳的，但这种方法需要心脉之血，叶晨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之前为了给徐璐一个下马威又构筑了那么大一个幻象，更是折腾的只剩下半条命了，好不容易修养了一段时间，在耗费这么多心脉之血，恐怕会对她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一个人的身体绝对不能短时间内多次透支，这是会伤到元气的。

    对于伤雨的担忧，叶晨并不在意，她说道：“没关系的，我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还完全没有恢复，再这么折腾下去会留下病根的，但我不在乎，这个任务并不强调个人的武力，但要想更好的完成任务，我们需要布局，在那场暴风城鼓动起来的暴动中布置好棋子，这个你做不来，甚至我也做不来，只有唐婳可以，她很像一个外交使臣，很会使用语言的艺术，能够在关系复杂的各个势力之间游刃有余。”

    在这个小团队里，叶晨是国王，负责整个大方向的确定；伤雨是近侍，确保国王的权威，压制臣子的野心，看起来似乎并不重要，也不起什么作用，但对于整个团队的维系来说是很必要的；温云总管政事，她有着很不错的管理才能，不管是一个公司，一个国家，或者一支军队的后勤，她都能管理的井井有条；唐婳是一个外交使臣，在大一统的国度（比如说中国），外交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自然也就不受重视了，但在数个强国林立的时候（比如说欧洲或者春秋战国时期），和其他国家的合纵连横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唐婳就是一个苏秦张仪一样的人物。叶晨从徐璐那里得到了这个任务世界的局势之后，马上就想把唐婳给招过来，但当时她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想透支都没办法，就这样等了一个多月，身体总算恢复的差不多了，虽然还远远说不上完美状态，但已经可以用心脉之血来召唤唐婳了，而且还能在这之后吊住一条命。

    见伤雨还想说什么，叶晨说道：“我已经决定了，你在外面守着，别让我受到打扰。”

    看到叶晨一脸坚定的表情，伤雨只好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下去了。

    ……

    五天后，一个身体娇小的女孩出现在了血地小盆地，正是接到叶晨召唤的唐婳。伤痕森林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虽然不像徐璐说的那样必须集齐五六个人才能通过，但其间游荡的天灾生物确实很难对付，单人通过时最重要的就是一个“躲”字了。说起来容易，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很麻烦了，伤痕森林里的天灾生物太密集了，躲得了一个，但躲不了另一个，很容易就会被发现，接下来就是一阵追逐逃亡，还需要选择好方向，要不然会引来更多的是天灾。那就真的逃不掉了。唐婳就经历过好几次这种生死逃亡，现在看起来就有些狼狈了，身上的衣服有很多破损，满身伤痕，右腿出还有个很大的伤口，被一块布给包着，还在不断的渗血，似乎伤到骨头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唐婳折了个树枝，住在作为拐杖。正在埋头赶路时，突然听到了一声呼喊：“唐婳！”

    唐婳抬起头来，远远的看到一个人影朝自己跑来，她下意识的做出了防备姿态，但很快就放松了下来，说道：“是伤雨啊。看来我没走错地方。”在接到叶晨的召唤后，唐婳有过犹豫，她要穿过伤痕森林才能来到血地小盆地，这一路绝对充满了艰险，而她又不好带人帮忙。一时半会也没有可靠的人能够陪伴她一起来。虽然有着种种困难，但最终，唐婳还是服从了叶晨的召唤，既然选择了这个团队，那么整个团队就应该尽量服务于一个意志，在没有影响到自己的核心利益之前，唐婳会尽量服从于叶晨的安排的。

    虽然只是从叶晨这里得到了一个血地小盆地的位置坐标，但这个盆地真的很小，从外界进入的路口只有两个，一个在东部，伤痕森林里，一个在西边，位于绿草森林，很容易就可以推断出她的行走路线，所以叶晨就派伤雨过来接人了，最近几天伤雨一直在唐婳可能出现的地方巡视，确保唐婳一进入小盆地就可以找到人。

    看到唐婳这么一副身受重伤的样子，伤雨说道：“你这是怎么了？”这个小团队就只经历过一次团队任务，之间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唐婳的样子看起来确实挺可怕的，好像随时可能会体力不支晕倒过去一样。

    唐婳摆了摆手，说道：“没事，看起来挺吓人的，但都是外伤，除了腿上这一处，也都没伤到骨头，稍微休养几天就可以了。”

    “唉，怎么都成病号了。”伤雨一边小声嘀咕道，一边走了过去，扶着唐婳。

    当唐婳来到莉莎的小院子，进入土坯小屋后，总算是知道伤雨为什么会这么感慨了。叶晨正躺在土炕上，脸色极度煞白，不像是大病未愈，更像是已经死了很长时间，她盖着厚厚的被子，背靠着一个棉垫坐着，正在看一本书。因为徐璐的到来，叶晨她们得到了不少生活物资，像棉被，杯子，碗筷之类的也不用用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代替了，还弄到了几本书，都是并不是什么珍稀书籍，都是些市面上很容易弄到的关于这个世界地理人文的书，被徐璐她们带过来打发时间用的。

    看到唐婳进来，叶晨说道：“唐婳，你来了。”虽然脸色不好，但精神还算不错。

    唐婳坐到床边，关切的问道：“队长，你怎么……成这样了？”

    叶晨把书放下，说道：“没事，你来了就好了，我的身体没事，不影响整个任务，说说外面的局势到底怎么样了？”

    唐婳叹了口气，说道：“不是很好，还没闹起来，虽然有幽暗城在撺掇着，但你也知道，试炼者中没几个笨的，都不想出这个头，大家互相推诿，谁也不想第一个跳出来，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是负责挑逗起这番动乱的格雷斯特说的，他是个人类，投靠了希尔瓦娜斯女王的人类。他也不想想，凭什么人家就要跳出来闹事，特别是因为暴动的时间一推再推，已经被银月城注意到了，一队陆行鸟骑士已经进驻到了哈斯小镇。

    叶晨摇了摇头，说道：“试炼者也不笨，自然不会第一个跳出来了，幽暗城方面怎么说？”

    唐婳摊了摊手，说道：“还能怎么样，继续鼓动呗，一个劲儿的说哈斯小镇的保卫有多么松懈，镇里面的财富有多么庞大，好像一弯腰就能捡到似的。”

    叶晨说道：“第一个跳出来的绝对会是最大的受害者，卡片商人顾及自身利益不想当这个出头鸟，幽暗城就应该自己当，只要闹起来，那帮家伙绝对会跟风的。”

    唐婳说道：“说不这么说，但幽暗城不是舍不得吗？队长你也说了，第一波跳出来的绝对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暴动最终绝对会被银月城镇压下去的，到时候为首者绝对受到严惩的。”

    “舍不得？”叶晨冷笑一声，说道，“什么时候那个幽暗城女王这么怜惜下属了？”

    唐婳说道：“不是她怜惜下属，而是忠于幽暗城的人类没几个，格雷斯特活动了那么久，才发展了几个心腹，要是都折到了这儿，他用什么来刺探暴风城的情报？”

    叶晨好奇的问道：“怎么会这样，幽暗城这么大的势力在背后，怎么也能发展出不少人啊，就算用金币砸也能砸出一个情报系统来啊。”

    唐婳撇了撇嘴，说道：“格雷斯特根本就不是做这一行的人，他倒是会用金币砸，但也只会用金币砸，什么栽赃陷害，威胁利诱都不懂，希尔瓦娜斯也真是没人用了，也是，她一个亡灵的头子，能有几个人类会效忠，不是什么人都会搞情报系统这一套的。”

    叶晨叹了口气，说道：“那怎么办，就这么拖着？”本来她还以为自己准备晚了，还做出了不少补救计划，谁知道那场暴动根本没开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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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荒芜之地（13）

﻿    叶晨好奇的问道：“怎么会这样，幽暗城这么大的势力在背后，怎么也能发展出不少下线啊，就算用金币砸也能砸出一个情报系统来啊。”

    唐婳撇了撇嘴，很是不屑的说道：“格雷斯特根本就不是干这一行的料，他倒是会用金币砸，但也只会用金币砸，什么栽赃陷害，威胁利诱都不懂，希尔瓦娜斯也真是没人用了，也是，她一个亡灵的头子，能有几个人族会效忠，不是什么人都会搞情报系统这一套的。”

    叶晨叹了口气，说道：“那怎么办，就这么拖着？”本来她还以为自己准备晚了，还做出了不少补救计划，谁知道那场暴动根本没开始。

    唐婳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说道：“不会的，格雷斯特不会干这一行，但有人会啊，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现在也跳出来了，比如说——范子木。”

    “那个科技系团队的队长范子木？”没想到从唐婳口里听到了这个家伙的名字，我说他怎么没跟徐璐、咖喱一起来，原来是想要哈斯小镇搅个天翻地覆啊，叶晨想了想，问道，“有他发挥的空间吗？”

    “有，当然有！”唐婳肯定的说道，“来到荒芜之地闯荡的人族可不止我们这些试炼者，甚至就总人口来说，卡片商人只占这片地域人族总人口的两三成，其余都是原住民中的人族商人和手工艺者。在银月城和幽暗城中的某些人看来，渗入这片大陆北部的人族没什么不同，都是为了跟血精灵和亡灵抢夺生存空间，只不过卡片商人属于其中比较激进的一个派别，而其他人族则‘相对老实’。”

    “相对老实？”这个词用的有意思了，叶晨问道。“怎么说？”

    唐婳笑嘻嘻的说道：“这个问题就又牵扯到历史遗留问题了。”

    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介绍道：“亡灵和人族可是有天大的仇怨的，当初人族最强大的帝国——洛丹伦国就是被天灾给踏平的，虽然说天灾军团和现在处于幽暗城统治下的亡灵有所不同，但在绝大多数人族看来，这些骷髅架子就应该老老实实的躺在墓地里。血精灵和人族的关系就比较复杂了。两个种族在最开始的时候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人族七大王国中的达拉然就是两者共同创办的，是一个法师国度。但后来，两者的关系就越来越淡了，特别是面对天主军团的入侵时，当时的血精灵领导者凯尔萨斯.逐日者和人族大元帅加里瑟斯之间的矛盾和不信任导致两者彻底分道扬镳。再后来，随着凯尔萨斯的远走外域和死亡，银月城和暴风城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但间隙已经存在。并且无法短时间内消除。这就是银月城、幽暗城和暴风城之间的历史关系，由此可以看出，银月城和幽暗城对暴风城并没有好感，虽然不像真正的艾泽拉斯一样，分属于联盟和部落两大阵营，但也别指望血精灵和亡灵对人族多么的友善。在这种背景下，敢来大陆北部做生意的人族都不是什么良善的顺民，他们充满了开拓精神。”

    “开拓精神？”叶晨轻笑着重复道。

    唐婳说道：“是的。开拓精神，远在他乡做生意。当然是要和气生财了，但如果没有拿起刀剑的勇气，他们怎么穿过丛丛森林和片片荒野来到这片荒芜之地？所以只要找准机会，还是可以挑拨起人族商人和血精灵之间的斗争的，在加上一群跃跃欲试的卡片商人，和范子木这样唯恐天下不乱的捣乱分子。这场暴动绝对会爆发起来的，并且会愈演愈烈。”

    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的伤雨说道：“按说银月城和幽暗城之间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啊，银月城之前也被天灾军团占领，人民被屠杀了大半，有没有可能挑起两者之间的矛盾。”

    唐婳摇了摇头。说道：“没那么简单，幽暗城的亡灵有一个强大的凝聚中心——希尔瓦娜斯女王，是她带领着重新拥有自我意识的亡灵从恐惧魔王和人类的夹缝中生存了下来，是她为亡灵这个被所有生者唾弃的种族闯下了一片栖息之地，如果你和一些幽暗城亡灵打过交道就知道了，他们的口头禅之一就是‘黑暗女王会保佑你的’，这已经不能简单的认为黑暗女王在亡灵族中拥有巨大的声望，那些复活的亡灵在失去生命的同时，也失去了一切社会关系，他们失去了亲情，友情和爱情，内心充满了空虚，效忠女王是他们唯一能够想到的精神支柱，没有了这个精神支柱，不知有多少亡灵会精神崩溃，进而选择自我毁灭，所以说，希尔瓦娜斯女王的意志就是整个亡灵族的意志，在幽暗城，黑暗女王拥有绝对的权威。在希尔瓦娜斯死后化身为亡灵之前，她是银月城的游侠将军，而她又被称为女妖之王，最初追随她的女妖是由那些和天灾军团战死的精灵战士转化而成的。这种情况下，希尔瓦娜斯，包括很多幽暗城的高层和银月城中的血精灵有着特殊的关系，现在幽暗城和银月城虽然有些小冲突，但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

    伤雨坐在桌子旁边，用手撑着脑袋想了想，说道：“你不是说亡灵会失去一切社会关系吗？那为什么希尔瓦娜斯女王会成为幽暗城和银月城保持同盟关系的纽带？”

    “额……”唐婳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叶晨笑了笑，说道：“死者重生为亡灵会失去一切社会关系，但这种失去并不是他们主导的，实际上，是这些可怜家伙的亲属朋友抛弃了他们，社会关系是由那些亲友斩断的，而不是亡灵主动放弃的。但对于希尔瓦娜斯来说，银月城敢斩断她和精灵之间的关系吗？要不是幽暗城在前面作为一道屏障压制住了人族和矮人族在大陆北部的扩张，那些自诩为高等精灵的家伙哪有心思沉浸在他们的魔法研究中？银月城的精灵族本质上并不是个战斗种族，他们实际上是处于幽暗城的保护之下，闹点儿小别扭还行，真要是背叛幽暗城。那位黑暗女王的怒火可不是银月城可以承受得起的，再加上现在的血精灵摄政王洛瑟玛.塞隆曾经是希尔瓦娜斯将军麾下的一名游侠，面对自己的老上司，他也没有多少底气。同时，血精灵和亡灵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一个是生者，一个是死者。而希尔瓦娜斯作为一个亡灵，她就算在血精灵中拥有再大的声望，也无法统领银月城的，也就是说银月城始终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会被幽暗城给吞并掉，所以统治银月城的贵族并不排斥黑暗女士。这和他们面对暴风城截然不同，如果真的让银月城处于暴风城的‘保护’之下，他们很可能会融入人族之中，成为一个人类大联盟中的一个特殊种族。而那些银月城贵族的地位就不牢靠了。”

    听了叶晨的解释，伤雨的小脑袋连连点头，伤雨已经被说服了，唐婳说道：“好了，话题扯远了，我们继续说哈斯小镇的这场暴动，范子木颇为热心的在替格雷斯特挑动人族和精灵族的矛盾，我之前也在做这种事。而且我相信，有不少试炼者在做相同的事。”

    伤雨好奇的问道：“为什么啊。你们打算趁乱捞一笔？”

    叶晨说道：“不会的，范子木的眼界不会这么狭小，别说趁乱捞一笔了，他一定会在暴动发生后努力维护哈斯小镇的秩序，现在他应该就已经和银月城搭上关系了吧，据我所知银月城的摄政王洛瑟玛.塞隆并没有太大的权威。整个精灵族还是依靠贵族议会统治的，如果能搭上一个贵族议员，想必对他日后的布局有很大帮助吧。”

    唐婳笑道：“队长，这个你可猜错了，到目前为止。范子木并没有和任何一个银月城的强大氏族搭上关系，事实上他很低调，除了我们几个外，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在着手挑动哈斯小镇中人族和精灵族的关系，这也是这场暴动迟迟没有爆发的原因之一，范子木和我，已经那些不安分的试炼者并不敢把动作弄的太大，只能小心翼翼的鼓动人族商人的怒火。”

    叶晨微微皱眉，说道：“为什么？难道精灵族不想打压一下人族在这片土地上的势力吗？”这场暴动之所以能发生，有着精灵族对人族商人（在他们看来卡片商人就是人族商人的一部分）的厌恶，有着幽暗城的暗中撺掇，也有银月城在某种程度上的默认，种种原因才促成了这么一场暴动。

    这场对整个大陆局势的讨论越来越有意思了，伤雨在旁边听的津津有味，她知道自己在这方面很不擅长，所以有机会的话她还是很喜欢学习一下的。看到唐婳因为说了很多话有些干渴，伤雨热心的拿出一瓶波尔多酒，倒在了三个杯子里（酒和杯子都是徐璐送的），放到一个托盘上端了过来。

    唐婳拿起了一杯红酒，喝了一大口，继续说道：“银月城中的贵族当然不喜欢人族商人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族来到这里，他们开始谋求一些政策上的利益，包括减免银月城向外族商人收取的高额税，允许人族在银月城市区购置店铺和住宅（目前人族商人只能租借店铺，而不能购买），甚至还成立了一个商人联盟，专门向银月城索求利益，弄得银月城贵族不胜其烦。但是有一点银月城的贵族也很清楚，银月城的建设离不开外族商人，血精灵脱胎于上层精灵，他们是贵族，是法师，是游侠，是军人（在西方历史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只有贵族才能参军，而魔法世界的很多背景是参照欧洲中世纪历史设定的），但不是农民，不是商人，也不是手工艺者（当然，血精灵也会打造兵器铠甲，还有精美的艺术品，但更加‘低档次’的日用品的制造他们并不擅长），这都需要外族人的贡献。银月城在历次的扩张战斗中获得了不少战俘，比如说鱼人和豺狼人，他们都被当成了奴隶在各大农场庄园里劳作，幽暗城作为其重要的政治盟友，也会互通有无，但亡灵和生者在生活日用品的所需方面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比如说亡灵的必需品——防腐剂——在银月城就完全卖不出去。这种情况下，人族商人的存在其实是很有必要的，精灵族所需的矿藏，农具等都可以通过人族商人获得。银月城老想着把人族商人当成奴隶一样剥削，所以才会默认幽暗城的格雷斯特挑起一场人族商人引发的暴动，这样就有了个借口可以好好敲打一番这些唯利是图的奸商，别老想着少缴税，于此同时，他们并不打算把人族商人彻底赶出去。但我，范子木，还有其他一些家伙并不打算发动一场破坏力可控的暴动，实际上我们希望能够尽可能的把这场暴动做大，越大越好，破坏力越强越好，这并不符合银月城的利益。”

    说到这儿，唐婳的声音有些低沉，似乎为自己不能畅快的闹一场感到遗憾，她说道：“这个世界毕竟是乱世，血精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已经成为了一个相当务实的民族，没有一个血精灵会违抗整个种族的整体利益，所以范子木连哈斯小镇上的那支陆行鸟骑士小队都不敢拉拢，就怕引起整个精灵族的反感。”

    ps：在这文中，银月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银月城指的是整个血精灵的势力范围，狭义的银月城指的是那个华美的城市（这里被称为银月城市区），这种以都城代指国家的习惯很普遍的，比如说我们在新闻中有时候会看到“华盛顿方面表示”，其实指的是“美国方面表示”。同样道理适用于幽暗城，暴风城等主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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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荒芜之地（14）

﻿    伤雨在旁边听着唐婳对外界形势的介绍，总结说道：“是不是这样，这场暴动是幽暗城，银月城都希望发生的，但却不希望闹的太大，但范子木他们想着闹得越大越好，但他们又不想引起银月城反感，所以他们不敢主动出面，只能在背地里搞些小动作。”

    叶晨欣慰的点了点头，说道：“对，就是这样，这就是荒芜之地现在的局势。”这丫头对局势判断越来越好了，不是很擅长没关系，肯学习就行，而且在团队定位里她也不用学的太精深，大方向自然有她这个队长来把控，但她至少需要一定的理解能力，点一点就能明白当前的局势到底怎么回事就已经足够了。

    “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伤雨又提出了个问题，“范子木他们为什么要想方设法的把这场暴动闹大？”

    叶晨引导着伤雨的思维，说道：“我们可以这么设想一下，如果范子木他们的目的达到了，会出现什么情况。”

    伤雨想了一会儿，说道：“暴动会在成巨大的破坏力，将哈斯小镇，还有其他与之相邻的银月城领地造成巨大的破坏，这样一来……这样一来，血精灵和人族之间的关系将无法调和，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两个种族将会互相敌视着……我想到了，我想到为什么范子木不想冒出来出这个头了，他希望成为银月城精灵族和人族之间联系的纽带。唐婳你也说了，银月城的发展是离不开这些人族商人的，不管两者怎么对立，都有互相需要，因此在两者互相仇视的情况下，就需要几个中间人了。做这份工作一定很赚钱，我们要离开这里需要的不就是金币吗？”

    唐婳说道：“伤雨分析的挺好的，范子木确实想当个中介，但不是精灵族和人族之间的，而是精灵族和卡片商人之间的。对人族商人来说，他们只是想通过这场暴动来表达自己的力量。争取一些权益，这些商人毕竟还是想在这儿继续做生意的，闹得太过分了对他们也没什么好处，但那些卡片商人可不怎么想，他们在这场暴动中唯一要做的就是洗劫，尽量多的洗劫金币，他们不但会洗劫哈斯小镇中的精灵族，还要抢劫他们的人类同行。这些试炼者也知道，暴动一旦被镇压下去。银月城不会放过他们的，但他们不在乎，只要能够搜刮到足够的金币，进行扫描后获得回归卡片，哪怕再有洪水滔天也与他们无关。事实上，所有的试炼者都有这种心思，他们在任务世界的终极目标是完成任务，至于说把这个世界破坏成什么样子。他们不在乎，包括我们。我们也不在乎。”

    唐婳用有些阴沉的语气说出了最后一句话，试炼者对任务世界没有任何的归属感，他们可以肆无忌惮，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哪怕弄得天怒人怨也在所不惜，这就是试炼者和任务世界的关系。

    伤雨抿着嘴唇。说道：“我知道，我们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这里的一切和我们都没关系。”她们只是任务世界的过客，而且通常来说，还是个恶客。她们在任务世界的所作所为是绝对不会得到这个世界的好感。

    叶晨微微摇了摇头，显然，伤雨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任务和她们之前的任务有什么区别，但她也不打算点透，因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区别她也说不清楚。

    似乎感觉气氛有些沉闷，唐婳笑了笑，继续说道：“所以说通过这场暴动，精灵族和卡片商人之间的关系绝对会非常紧张，但两者又彼此需要，卡片商人手里的高端材料可以说是战略物资，而且还是银月城急缺的，光是上好的特种钢材就被银月城军队定义为军用物资，普通人不得擅自收藏。同时，卡片商人手里的东西太好了，普通人根本用不上，他们要想换取金币，就必须同精灵族的统治阶级打交道，这是两者的供需关系，根本斩不断。这场暴动之后，不管是为了照顾族人的心理还是对卡片商人真的不信任，银月城的高层都不会像现在这样和卡片商人有频繁而直接的接触了，这时候就需要范子木这样‘温和老实’的卡片商人作为中介了，他想要垄断银月城和卡片商人之间高端材料贸易。”

    伤雨捧着杯子思考了一会儿，说道：“这并不牢靠，银月城的贵族议会又不是傻瓜，为什么凭白的要范子木那样的中介商人来赚一笔中介费用，范子木并不能长久的进行垄断。”

    唐婳冷冷的笑了一声，说道：“范子木不需要长久垄断，只需要一段时间，比如说几个月就可以把他的中介地位稳固，至于说以后银月城会不会和卡片商人直接进行贸易，这个答案就需要范子木来回答了。”

    “啊？”伤雨没听明白。

    叶晨说道：“范子木会通过这场暴动来和银月城搭上关系，但并不是说搭上关系他就没事了，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会全力打压那些想绕过他和银月城进行交易的‘不安分的’卡片商人，要知道，他可是有个团队的，真要有心算无心，一个普通的试炼者是没办法在他和徐璐、咖喱的围攻下活下来了。范子木会通过杀戮来确定自己的贸易垄断地位，让卡片商人不敢绕过自己和银月城交易，至于说怎么确保银月城不会找其他人来获得这些高端材料……”

    唐婳补充道：“范子木会凭借短时间的垄断地位来打压高端材料的价格，这时银月城会发现，通过范子木来购买这些材料更便宜，也更划算。”

    伤雨完全没想到这个问题，她问道：“怎么会？范子木怎么会打压这些材料的价格啊？”

    唐婳耸了耸肩，说道：“这其实很容易做到的，一方面，银月城对于高端材料的收购是大宗的，有个总代理总比他们派人散碎的收购要方便，另外。现在这些高端材料的价格其实有些虚高，卡片商人仗着这些东西只有自己这儿有，把价钱开的很高，范子木只需要稍微压一下收购价格，比如说每斤特种钢材的价格压几个金币，卡片商人完全可以接受。相反，一个稳定的出货渠道可不好找，不是所有的试炼者都善于做生意的，他们宁愿少赚点也懒得去操心怎么进原材料，怎么出货。所有说，这种贸易形式对双方都有些好处，经过一两年，大家都会习惯了，银月城不想去和那些暴民直接打交道。卡片商人也不用自己找门路把制造的商品给销售出去换取金币，范子木在中间可以赚到盆满钵满的，这还是在他并不把差价弄得有多大的情况下。”

    伤雨想了想，说道：“这种方式也挺和谐的。”

    唐婳说道：“是挺和谐的，但范子木也不会那么顺利的，他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么一个大蛋糕，他一人吞不下。吃独食可是会遭人恨的。”

    伤雨看着唐婳，愣了一会儿。她才明白过来，说道：“我们也要参与进去？”

    叶晨笑着点了点头。

    这时伤雨才明白过来，为什么队长要急忙忙的把唐婳给叫过来，甚至不惜使用心脉之血，弄得自己只剩下一口气在吊着命。要想像范子木那样成为一个中介商人，必须要提前布置。队长必须和唐婳商量好怎么操作，另外，中介商人最好有个实力强大的团队，这样才能压服一些不配合的卡片商人，这种捣乱家伙估计也不少。经过血腥淘汰的试炼者可不是和气生财的商人，一言不合就要拔刀杀人的心理狂暴的家伙不在少数。这样看来，她们这个团队还是很有把握掺和进去的。

    想到这儿，伤雨说道：“的确，我们有这个实力，也有像唐婳这样善于做生意的人才，完全可以做一个中介商人，估计还有其他人吧，这么个大蛋糕，范子木吃不下，我们也吃不下。”

    唐婳笑着说道：“据我所知有那么十几个人在做同样的打算，有点儿多了，估计到后面还会有场拼杀，最后剩个五六个就差不多了。”

    伤雨站了起来，挥了挥小拳头，说道：“我们还是有很大胜算的，就算最后有五六个人来切蛋糕，我们也可以赚到很多很多的金币，这样我们很快就可以完成这个任务了。”

    看着一脸兴奋的伤雨，叶晨笑着说道：“别这么没出息好不好，我们、范子木，还有其他这么些人花这么多心思，费这么大的劲儿就想赶快赚足金币回去？”

    被队长这么说了一顿，伤雨也愣住了，说道：“那我们……”

    叶晨说道：“这个任务世界这么有意思，我们可要多待一段时间，说不定……说不定我们还有机会做到‘破封’，那才叫天大的收获啊。”说到最后叶晨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破封？”伤雨重复道，“什么意思啊？”

    叶晨摆了摆手，说道：“先别管了，那还是个很遥远的目标，我们先把当前的事做好就行了。”

    她对唐婳说道：“现在已经出现中介这个行当了，这个卡片商人还是又点儿意思的啊！”

    是挺有意思的，说是中介，其实唐婳和范子木想要达到的目的是成为一个大资本家，一个具有垄断性质的大资本家。之前每个卡片商人都像是一个小作坊，他们自己购买原材料，自己制作商品，自己再卖出去，他们既是劳动者，也是资产拥有者。但现在，范子木和唐婳他们打算借助这场暴动，整合那些散碎的“小作坊式”的卡片商人，集中为他们提供原材料，在集中收购他们手中的劳动产品，在这种生产模式中，这些名为中介的家伙并不劳动，但拥有庞大的资产，很有点儿农业资本家的样子，而普通的卡片商人相当于他们的雇员，付出劳动来获取回报。这个过程并没有生产方式的革命性提高，只是生产模式有所优化，但已经体现出了某种优越性。

    唐婳也明白叶晨的意思，她笑着说道：“确实很有意思，一个卡片商人真的很像一个小作坊，而我们是在整合生产模式，而且还是无意识的……。”唐婳打算任务结束后去进修一下经济学，这种生产方式的进化和转变有赖于智慧生物的趋利本能，是具有深刻必然性的，这些知识还是她爸爸为了培养她成为家族企业的接班人硬让她学的，唐婳完全没想到自己在第七空间的任务世界中要用到这些。

    叶晨说道：“我们利用这个功能卡片系统来制造商品还是有很多说法的吧？”

    唐婳说道：“确实，这个任务其实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一些规律也被大家给总结出来了。首先，扫描获取卡片的随机性，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通过扫描获得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整个原料中最有价值的，比如说我们扫描一堆含有少量铂的斑岩铜矿，很可能获得一块铜锭，而更有价值的铂金属被消耗掉了。”

    叶晨点了点头，这个她已经感受到了，比如说最开始，她扫描那只孤狼，得到了一份烤肉，虽然说那份烤肉是当时她最需要的，但真要说道话，一只狼身上最没价值的恐怕就是狼肉了，狼皮要比狼肉贵重的多，但直接扫描被猎杀的猎物，绝大多数情况都只能获得一份烤肉，而不是鞣制的皮革。

    唐婳继续说道：“另外还有一点，我们扫描原材料，制成商品并不是无限的，事实上，这个过程要消耗精神力的，如果短时间内多次进行扫描，会出现精神乏力，继续的话甚至会出现精神枯竭，所以一个卡片商人的产量在单位时间内是有限的。”

    ps：卡片商人的概念要小于试炼者，一些试炼者虽然也用到了扫描物化卡片的功能，但他们并没有以此来交换，赚取金币，所以并不是卡片商人，比如说叶晨、伤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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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荒芜之地（15）

﻿    “这实在可以称得上糟糕了。”唐婳抱怨道，但很快，她就换了个更加轻快的语气，说道，“好在情况不至于无法挽回，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卡片商人们得到了这么一个结论：扫描获得的卡片种类会受到本人所学的生活技能的影响。”还是以之前那具狼尸为例子，直接扫描的话有很大概率只能得到一份不值钱的烤肉，只有很小的概率能获得一份皮革，但如果这个试炼者本身精通制皮工艺，技能已经达到了大师甚至宗师级别，那么她获得皮革的概率将大幅增加。

    叶晨微微皱眉，说道：“这样的话科技系的试炼者可就占了不小便宜。”科技系本来就善于借助外物，长于使用各种工具，对所谓的生活技能也掌握的很好，相比而言，叶晨这样的灵异系只是强调心灵的力量，要造点儿东西可就不太会了，这从叶晨她们最初的经历就可以看出来了，一个最简单的土坯小屋愣是花了二十多天才造好，这不单单是缺少工具和人手，更深层次的是思维模式的问题。

    对于叶晨的担心唐婳并不太在意，她摆了摆手，说道：“不会的，生活技能的影响力有限，并不会起到决定性作用，科技系是有些优势，但也不足为虑，再说，都是中阶试炼者了，每个人多少总会点儿生活技能吧。”

    叶晨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好，你之前也应该有些打算了吧？”

    唐婳说道：“是的，我已经把银月城的底细摸清楚了，等暴动被镇压下来后就可以去找一个支持者了，我觉得明翼家族就很合适，哈杜伦.明翼是银月城三个实权掌控者之一，主管军队。他虽然长期担任洛瑟玛.塞隆的副官，但和那位摄政王在治国理念上还是有些分歧的，相对而言，他更加强势一些，这位游侠将军对银月城现在的军队建设一直有些不满，但他的说法：那些腐朽的贵族整天只知道醉生梦死。全指望着幽暗城的黑暗女王给予庇护，这是对全体血精灵的背叛。哈杜伦.明翼坚持要大力发展银月城的军事，也许对他一个将军来说，将自己国家的安全寄托在邻国盟友身上是一种屈辱吧。之前银月城以巨魔为借口大举扩充军队就是他的手笔，不过三十万的常备军没存在多久，就被希尔瓦娜斯女王强制裁军了，重新打回了二十万的军队规模，明翼将军可以说是白忙活了一场。

    “卡片商人制造出许许多多种卡片来，但真正可以卖的出去的大宗产品并不多。高级钢材就是最畅销的，这种在韧性、硬度、耐磨损方面都有不错表现的，钢材最主要的用途就是制造军备。不管哈杜伦.明翼有多么不甘心，以现在银月城在这片大陆的地位，他是没办法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扩充军队的。最终，这位游侠将军还真的想到了一个办法，军队人数不能多，但军备可以多准备一点儿啊。这个世界是个乱世，指不定什么时候新一轮的大战又会爆发。有了充足的军备，银月城就可以在短期内迅速扩军，最终趁乱而起了。队长，哈杜伦.明翼绝对会是个好客户的，他现在急需卡片商人手上的高级钢材，我们一定可以买个好价钱的。”对于自己的眼光唐婳还是很满意的。说到最后，她都有些眉飞色舞了。

    叶晨转动着手里的杯子，看着红色的酒液在杯中流动，过了一会儿，她把杯子递给了伤雨。说道：“除了银月城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另一条路，去跟幽暗城合作。”

    “幽暗城？”唐婳有些问难的说道，“希尔瓦娜斯女王可不是个好打交道的人物啊。”

    叶晨说道：“我知道，但银月城的局势你能看清楚，其他人也能想得到啊，到时候恐怕会有好几家找上那个叫哈杜伦.明翼的游侠将军，来推销自己手上的高级钢材，到底轮不轮到我们就不好说了，就算最后我们胜出了，有那么多的竞争者在，想要做些动作也很麻烦，相对而言，幽暗城这边就要好很多了。”

    唐婳无奈的说道：“是要好很多，但也要难做很多，幽暗城是座亡灵城市，亡灵族对于任何生者都有着天然的仇恨，我们很难和幽暗城的决策层攀上关系的。”

    “我们难，其他人更难。”叶晨语气坚定的说道，“再说，相对而言，我们还是有些优势的，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在枯骨小镇，温云开了个魔法药剂小店，借助她的力量，你多少可以和幽暗城说的上话。”

    唐婳想了想，说道：“这个我倒是听说过，但枯骨小镇离这里还比较远，也就没有亲自去看，如果真是温云开的，那确实是条不错的路径，幽暗城这边的竞争要小很多。”

    叶晨淡淡的说道：“是啊，银月城想要增加军备，难道幽暗城就不需要了，要知道，幽暗城承担的军事压力要比银月城更大，军火生意这块的蛋糕也要更大。”

    两人又聊了几句，叶晨说道：“好了，就说到这里吧，我看这个血地小盆地还是挺不错的，易守难攻，以后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的一个小据点，趁这个机会你多熟悉一下这里的地形吧。”

    唐婳点头说道：“好的，我正想出去转转呢。”她也看出来了，身体又陷入极度虚弱状态的叶晨说了这么多话，已经很疲倦了，再加上该聊的都说完了，她估计是想休息一下了。

    伤雨带着唐婳离开了小屋，出去外面熟悉地形去了，叶晨躺了下来。厚实的门关上后，整个小屋一片漆黑，只有几个通风口处有几缕光亮，身下的火炕里面有柴火少着，床铺暖暖的，但叶晨还是感觉有些冷，也许是因为身体太过虚弱了，尽管土炕烧的已经有些烫了（这让直率的莉莎有些不满，她经常抱怨说自己晚上好像睡在了一座火山上）。但她还是感觉有些冷。叶晨紧了紧被子，闭上眼睛，慢慢沉入了梦乡。在入睡之前，她想到了一个问题，根据徐璐给她画的荒芜之地的简略地图，哈斯小镇和枯骨小镇间隔并不远。唐婳既然听说了枯骨小镇有个药剂店的老板可能是她的队友温云，那么为什么没有抽个时间去看看，哈斯小镇的事情真的就那么紧迫吗？

    唐婳在这里住了两天，这两天她一直在和叶晨讨论外面的局势，而且还制定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计划，如果事情顺利的话，唐婳和温云会成为幽暗城军队的供货商，提供高级钢材等军用原材料。

    叶晨放下杯子，说道：“你们好好经营和幽暗城的关系。注意积累物资和金币，不要着急回去。”

    唐婳说道：“队长的意思是……”

    叶晨说道：“这个任务世界很庞大，其中蕴含了很多宝藏，急巴巴的攒齐金币兑换一张回去的卡片是收获最少的选择了，第七空间的每个任务都是一场考验，一场残酷的淘汰，但同时也是一个机遇，一个得以成长的机会。如果所有任务都满足于通过就行，那么迟早会被甩在后面的。说不定一次高淘汰率的任务就会被刷下来了，我们必须要抓住每一次机会来壮大自己，这样才是长久生存之道。”有半句话叶晨没有说出来，经历了这么多任务，她隐隐有个心得，每个试炼者都有个“空间好感度”。一场任务就像一场考试，活着离开只能算作及格，如果能体会空间的意图，将任务超额完成，就能获得一个良好或者优秀。这个所谓的空间好感度好像没什么用，也不能兑换什么，但叶晨相信，任何一个老师都不会喜欢一直在及格线徘徊的学生，获得空间的好感绝对能让她在第七空间活的更好。当然，有些“考卷”实在太难了，能及格就算不错了，但这个任务，叶晨看到了获得良好甚至优秀的可能，如果一切如想象的那么顺利的话，自己说不定真的可以做到“破封”。

    她们刚刚吃完晚饭，伤雨在收拾锅碗，莉莎躺在床上已经快要睡着了（这个丫头最近一直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懒猪生活，对于唐婳的到来并没有多少热心，甚至可以说不管不问）。唐婳说道：“队长你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待在这儿吧？”

    叶晨说道：“不会，但要等到身体好一点儿我才会出去，估计要等到五六月份了，你们不用管我，我会在外面游历一番，你们也是，充分利用手里的条件要多多学习，幽暗城能把死人给拉起来变成亡灵，一定对灵魂有着很深的研究，这些知识对你有很大的帮助，至于说温云，她是研究瘟疫的，在这里更是如鱼得水了。”

    唐婳点了点头，说道：“好的。”也就没有再说话了。

    第二天唐婳就离开了，一个多月之后，徐璐和咖喱也走了，那时已经进入春天了，暴动已经有了慢慢平息的迹象，她们需要回到帮范子木一把了，要不然他一个人真的还应付不过来。至于温云和唐婳，叶晨并不担心，两个都不是什么容易对付的家伙，两个人在一起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

    徐璐和咖喱走后，又只剩下叶晨、伤雨和莉莎了，生活平静的有些无聊，伤雨经常外出，去伤痕森林和绿草森林找天灾和野兽的麻烦，以此来磨练自己的战斗技巧，叶晨则跟着莉莎学习草药学知识，她发现一些中等草药还是可以人工培育的，当然，没有了地脉之力的呵护，它们的生长对环境有着极其苛刻的要求，尽管如此，但叶晨依然相信她可以模拟出来。

    莉莎告诉了叶晨很多关于魔法植物的知识，作为回报，叶晨教给了莉莎一些自然魔法。其实叶晨自己并不会自然魔法，她只是看过几本关于自然魔法的书而已。让叶晨大吃一惊的是，莉莎对于自然魔法有着绝佳的天赋，她只是把自己都不懂的自然魔法概论背了出来，莉莎就会有极其深刻的感悟，很快就可以融会贯通，甚至自己创造出很多魔法啦。

    其实，花精灵本质上就是一株植物，还是魔法植物，自然魔法天生就存在于她体内，只不过蛰伏不显而已，叶晨只是稍稍点拨了一下，莉莎就很自然领悟到了。

    叶晨试探了几次，发现莉莎根本没有一点儿将所学传授给其他花精灵，或者写成书流传下去的意思，果然是株植物，根本没有泽顾后世的想法。叶晨相信，之前一定有花精灵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学习到了自然魔法，只不过她们并没有传承的习惯，弄得现在新生的花精灵完全不会利用自身的魔法天赋。

    叶晨其实想错了，每个种族都是有传承的，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莉莎体内的魔法天赋就是从先祖花精灵那里得到的，不过她们并不是靠书本来传承，而是靠遗传。莉莎的所学会有一部分镌刻在基因之中，她体内的魔法天赋之所以蛰伏不显，是因为这种遗传积累还不够，总有一天，虽然花精灵魔法遗传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初生的花精灵不需要任何教导，自然而然的会觉醒魔法天赋，使用魔法技能的。

    五月份，当叶晨和伤雨也离开这里时，那个土坯小屋已经被一片茂密而危险的丛林遮掩住了，这是叶晨指导莉莎完成的，生长条件极其苛刻的魔法植物莉莎都能培养，更何况移栽一些有毒植物。有了这些危险的植物环绕包围，莉莎的小屋会安全很多的。

    让叶晨感觉有些可惜的是，莉莎还是不会用自己的魔法来战斗，但她总算是学会了如何控制土坯小屋旁边的那些有毒植物来保卫自己的家园了。

    为自己留下了个还算稳固的基地后，叶晨带着伤雨走出了血地小盆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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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荒芜之地（16）

﻿    罗德克士小镇，位于哈斯小镇西北方向，不同于因为紧靠森林而成为冒险者集中地的哈斯小镇，罗德克士小镇有着更加繁华和平的生活氛围，在石板铺成的街道上，来往的行人不是满脸沧桑，目光锐利的冒险者，而是一脸和气的行商之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个迷人的小镇位于幽暗城和银月城交接之处，距离残余有大量天灾的伤痕森林比较远，是个交通便利的地方，得益于来往幽暗城和银月城的商人，这个小镇慢慢发展成了一个商品集散地。

    罗德克士小镇的北边，远离市区的地方有一个叫紫色蔷薇的小庄园，三层高的小别墅，外表面是亮红色和橙黄色，很有血精灵的特色，别墅前面是个面积很大的花园，所栽种的花卉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也受到了精心照料，枯枝败叶都被修剪清扫的很干净。花园的正中间是一大片的紫色蔷薇，只不过现在还是初春，看不到万千朵紫色芬芳绽放的美丽场景。小庄园被一圈铁栅栏围了起来，黑色的铸铁上本来刻有细腻的花纹，但随着时间的洗涤已经模糊不清了，别墅和花园都是灾后新建的，但这个栅栏围墙却被保留了下来，它曾经顽强抵御过天灾的突袭，上面随处可见的深深刀痕似乎在诉说这那段历史，被血色笼罩的历史，这种带有战争伤痕的建筑在银月城及其附近小镇建筑上随处可见，毕竟当初整个银月城都曾被天灾军团毁灭。

    庄园二楼的阳台上，一个女孩正托着下巴，看着如血的夕阳慢慢坠入山间，眼中有着浓浓的愁思，也不知道是在为什么而心忧。女孩大概二十岁。皮肤白皙，有一双尖尖的耳朵，是个血精灵，但却没有血精灵那绿色，有点儿邪气的眼睛，女孩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像夏日的湖泊一样清爽，像秋日的天空一样干净。和喜欢华贵的血精灵不一样，女孩显得很素雅，身上并没有戴任何首饰，只有左手小指上带着一枚戒指，衣服是净白的素色，只有袖口和衣领处有些暗纹。

    噔噔一阵脚步声传来，一个大约三十来岁，胖乎乎的人族男人走了进来。脸上还挂着乍看起来很和善的笑容，只不过眼神颇为冷锐，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别扭感觉。

    他走到女孩旁边，恭谨的说道：“艾瑞恩小姐，这是最近几天的账目，你要不要看一看？”说着，把一张有着杂乱折痕的羊皮纸放到了桌子上。

    黛丽丝.艾瑞恩拿起那张羊皮纸，只看了下最后一行注明的总收益。就放下了，语气淡泊的说道：“哦。我知道了，生意上的事你看着办吧，我相信你，葛雷纳，这方面你是专家。”

    葛雷纳.伍德对于自己老板的这种敷衍态度并不在意，这已经是常态了。紫色蔷薇商行刚刚创立的时候，艾瑞恩小姐还会经常过问，当商行已经在这片荒芜之地打开局面后，她就不管了，所有的生意上的事都推给葛雷纳了。但在这件事上，她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肥老虎”伍德，这是他的商业同行们送给这个身材臃肿家伙的外号，他确实很会做生意，对金币有着几乎本能的执着，几次投资也有着不错的收益，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葛雷纳.伍德是个纯粹的商人，和那些满身都是铜臭味的地精一样，为了赚钱不惜用生命来冒险。不，还不太一样，如果和地精一样，葛雷纳最多只能得到一个“钻进钱眼里的耗子”这样的称号，之所以被比作食人的老虎，在于他的不择手段，至于说心中的良知，早就被他扔到不知道哪个角落了。为了赚钱，葛雷纳可以把自己朋友坑的家破人亡，他最好的几个朋友现在已经变成一堆枯骨了，而且妻女还被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为了赚钱，他可以从一个被疾病折磨的妇孺身上搜刮最后一枚铜板，哪怕他根本不在乎这点儿小钱，哪怕这个女人曾经是他的房东，并且在他缺钱时赊了三个月的房租。凭借着毫无良知和下限，葛雷纳在短时间内积累了大量财富，当然，也惹起了众怒。一个无月的黑夜，十几个暴徒袭击了葛雷纳的家，虽然他的所有仆从管家都被杀死了，那个华美庄园还被一把火给烧掉了，但葛雷纳却跑了，这让所有的雇凶杀人者都惴惴不安，生怕遭到那只吃人的肥老虎的报复。

    一个多月后，葛雷纳又回来了，并且高调宣布，自己已经知道错了，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他把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赠给了他的救命恩人，一个叫黛丽丝.艾瑞恩的精灵法师。刚开始的时候镇子上的好心人给了这个漂亮但有些冷漠女孩一些善意的提醒，她救下的可是只吃人的老虎，不是家里养的讨人喜欢的猫咪。让人没想到的是，那个女法师并没有接受这份好意，她创办了一个名叫“紫色蔷薇”的商行，并且委托葛雷纳帮她经营。所有人都在看笑话，有人说这个固执的法师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而且还欠下了一大笔债款，也有人推测这么漂亮的女孩一定会被葛雷纳卖个好价钱的……但事情的发展让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葛雷纳似乎真的洗心革面了，他真的是在认真的帮黛丽丝打理生意，而且几次过火的商业行为还受到了那位女法师的劝阻，这只肥老虎似乎真的被套上了辔头，再也不会张牙舞爪伤害普通人了。一些猜测开始在镇子上流传，有人说黛丽丝是个强大的法师，葛雷纳要是想要避免被一个火球轰成肉末的话，就不敢背叛她，也有人说艾瑞恩小姐身后有个大家族，她旁边的那个叫蜜雪儿的漂亮女孩怎么看都像是大家族为女儿准备的贴身侍女。

    就这样，在纷纷扰扰的谣言中，黛丽丝在罗德克士小镇落户了，她在镇子北边买下来个小庄园，很少出门，终日在里面学习、实验。慢慢的。那些谣言也就散了，人们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新的焦点上了。

    葛雷纳用一双肥胖的大手把羊皮纸胡乱的折叠起来，揣进了兜里，说道：“夏尔刚刚传来消息，说哈斯小镇的局势越来越乱了，恐怕很快会蔓延到这里来。”夏尔是葛雷纳招到的一个伙计。本来是个冒险者，有一次出去探险，全队都死了，就他捡回来一条命，说什么也不吃那碗饭了，最终流落到了荒芜之地，被葛雷纳捡到了，就当了紫色蔷薇商行的伙计。夏尔不知怎么的入了黛丽丝的眼，直接成为了商行的二号人物。葛雷纳倒也没怎么可以打压他，但该怎么使唤还怎么使唤，最近哈斯小镇的局势很紧张，就被葛雷纳打发去那儿打探消息了。

    黛丽丝微微颦眉，说道：“怎么回事，不是有一队陆行鸟骑士进驻到那里了吗，难道还镇压不住一群暴民，银月城的军队没那么没用吧？”

    葛雷纳摊了摊手。说道：“那群笨蛋被人算计了，遭了埋伏。直接被缴械了，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关着呢！”

    黛丽丝说道：“银月城那边呢，难道他们就眼睁睁看着哈斯小镇陷入混乱吗？”

    葛雷纳冷笑了一声，说道：“他们才不会在意呢，如果不闹得大一点，他们怎么找借口继续打压我们这些商人?说不定还会找借口多收税。这群***的东西！”

    黛丽丝叹了口气，说道：“算了，现在是乱世，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我让你招募一些冒险者。办得怎么样了？”

    葛雷纳嘻嘻一笑，说道：“事情挺顺利的，已经招了两百来人了，武技都很不错，现在正按照你给的章程进行操练呢。”现实中的冒险者并不像骑士里写的那样，充满了风花雪月，时不时还能屠条恶龙，救个公主什么的，野外冒险是份随时会丢掉性命的事，很多战士、法师这样的职业者会当冒险者，但很少有人会把这个当成终身职业，当他们有一定积蓄后往往会选择找份更加安逸，没那么危险的工作，葛雷纳给出的条件还是不错的，所以短短一个多月，他就招到了这么多人，这还是在他筛除掉了一大半的情况下。

    黛丽丝郑重的说道：“我不在乎是不是高手，我要那些有一定基础，但又老实的战士。”

    葛雷纳点头说道：“你放心，我都认真筛选过了，绝对没有老滑头，都是敢拼敢杀的汉子。”

    听到葛雷纳的保证，黛丽丝说道：“那就好，你要继续招人，招够四百就可以了，这段时间要督促他们训练，过段时间能不能挡住那群暴民，能不能护住我们的家产就靠他们了，一定要好好训练！”

    葛雷纳低头说道：“是的，艾瑞恩小姐，我一定会严格监督训练他们的。”

    “那就好。”黛丽丝舒了口气，靠在座椅上，说道，“你先去忙吧。”

    葛雷纳恭谨的后退了一步，转身离开了，黛丽丝看了眼已经只剩下一丝余晖的落日，扭头也离开了阳台。

    ……

    叶晨坐在一块石头上，背靠着一棵已经枯死的老树剧烈的喘息着，她的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更糟糕的是，因为之前几次透支身体，她已经落下了病根，身体的虚弱需要长时间的疗养才能彻底恢复，甚至永远恢复不了，只能等回到空间后身体才能得到完美修复。但时间不等人，她不能一直躲在血地小盆地里了，要不然这个任务真的没法完成了。今天一大早叶晨和伤雨就出发了，两人已经走了一整天，也只是来到了伤痕森林的边缘，眼看着天要黑了，看来今天得在野外过一晚了，为了让自己晚上能睡个好觉，叶晨和伤雨又退了一段距离，彻底脱离天灾生物的活动范围后才开始安营扎寨。

    就在叶晨闭目养神的时候，伤雨跑了过来，说道：“姐姐，帐篷已经搭好了。”

    叶晨睁开了眼，扶着一根快和她一般高的粗糙法杖，笑着说道：“好的，饭也应该好了，走了一天真的有点儿饿了。”

    人字形的帐篷旁边生着一堆篝火，一根小锅挂在枝桠上，任由橙色的火苗舔着锅底。晚饭很简单，就是一锅肉汤，不过食材比最开始叶晨做的要好很多，辛香调料也放了不少，这时腊肉已经煮烂，阵阵肉香散发了出来，勾引着两个女孩的食欲，至于说会不会引来野兽，有伤雨在，叶晨并不担心。

    在伤雨期待的眼神注视下，叶晨用小汤勺舀了一口，放进嘴里尝了尝，说道：“好了，已经煮好了，我们可以开饭了。”

    听到这句话伤雨脸上漾起甜甜的笑容，叶晨还是个病号，一大堆的行李都靠她背在身上，走了一天的路，以她的体质也说不上有多累，但毕竟有大量的体力消耗，肚子早就饿了。伤雨迫不及待的拿出了两个小碗，给叶晨舀了一碗，给自己舀了一碗，胃里空空的时候能喝一碗香浓的肉汤真是一种享受啊！

    两人默默的吃完晚饭，收拾好碗筷，叶晨对伤雨说道：“我们这次出来不是去做什么卡片商人，是要融入到这个世界里，所以名字最好改一下，改个更贴合本地习惯的名字，嗯……从现在开始，你就叫我菲丽丝.晨星吧。”叶晨也没有细细的琢磨，直接用上了自己在霍格沃茨那个任务里的名字。

    “哦。”伤雨点了点头，对于叶晨的安排她也不会提出什么异议，伤雨想了想说道：“那我就叫伊芙.星痕吧。”

    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早点儿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穿越伤痕森林了，听徐璐和唐婳说，那里残留的天灾军团还是很不好对付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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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荒芜之地（17）

﻿    清晨的阳光刺穿笼罩在山林间的薄雾，初春的寒风吹过，刚刚发出新芽的树枝轻微的抖动着，两个女孩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观察着不远处的天灾士兵。这个位置和真正的伤痕森林还是有段距离的，偶尔会有一些僵尸之类的低等级天灾会在这里游荡。

    “队长，你确定要这么做？”伤雨小声在叶晨耳边嘀咕道。

    叶晨，也就是菲丽丝.晨星脸色僵硬的拉着伤雨的手，小心的往后退了几十米，确保不会引起那些天灾的注意后，用手指轻轻敲了下伤雨的脑袋，说道：“你忘了昨天晚上我是怎么跟你说的？”

    “说什么啊？”伤雨揉了揉脑袋，一脸迷糊的问道。

    菲丽丝强忍着再次敲一下伤雨那个浆糊脑袋的冲动，说道：“就是我虚构出来的我们的背景！”伤雨其实没那么笨的，要不然她也不会熬过那么多的试炼任务成长为一个中阶试炼者，但这丫头脑力思考方面有很大的惰性，只要在自己旁边，就彻底放弃了思考。好在伤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比如说上次唐婳过来的时候，她就有意识的参与到了她们对时局的讨论中，但更多的时候，这丫头的思考动力还是严重不足。

    “哦。”经过菲丽丝提醒，伤雨，也就是伊芙.星痕总算想了起来，她睁大眼睛说道：“不是说我们在外人面前才这么称呼的吗？”

    菲丽丝皱眉说道：“谁告诉你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代入自己的身份，我是奥特兰克王国一个小贵族家庭的女儿，天灾入侵时晨星家族上上下下全被残忍杀害了，至于我，虽然侥幸逃过了一丝。但也被天灾瘟疫所侵蚀，变成了一具活死人。”说着，菲丽丝不再压制体内的死亡气息，蓬勃的死气从她身上散发出来。转眼间，菲丽丝的皮肤不再白皙透亮，而变得有些灰蒙蒙的。脸色惨白，娇嫩的红唇成了类似凝固血斑一样的暗红色，柔顺而富有光泽的黑色长发现在干枯黯淡，像是深秋的枯草，用力一折就会断了，以菲丽丝现在的样子，任谁看到都绝对会认为是一具死亡很久的尸体，她身上的死亡气息比那些亡灵都要浓郁很多，精神力敏锐的人甚至能够“看到”一股股灰色的能量弥散在她的皮肤上。

    菲丽丝低头看了眼旁边的小水洼。嘀咕了一声，显然对自己现在的形象很不满意，但没办法，死亡之力对生者的腐蚀是极其霸道的，虽然因为身具死神之心，她拥有对死亡之力的强大免疫，但皮肤和头发她可就顾不了了。

    瞄了眼正惴惴不安的看着自己的伊芙，菲丽丝把死亡气息稍稍收敛了一番。自己也不能太显眼了，要不然很可能会被幽暗城的皇家药剂师给抓去做研究。菲丽丝调整了好一会儿。将身上散发的死亡气息控制在和一般亡灵差不多的强度上，才继续说道：“而你，伊芙.星痕，是我的侍女兼守护骑士，陪我一起在大陆上逃窜求生，在长时间的相依为命之后。你已经可以耐受我身上的死亡气息了。”

    看着伊芙在一脸认真的在听自己说话，菲丽丝满意的说道：“好了，这就是我们的身份，从现在开始，不管处在什么环境下。我们的行为都需要符合这个身份，只有彻底融入这个世界，我们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明白了吗？”

    伊芙像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说道：“明白了……不过，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啊？”她可是记得菲丽丝否决了她尽快凑齐金币，回归第七空间的提议，说是为了“破封”，但破封是什么意思啊？

    菲丽丝摆了摆手，说道：“这个一时半会说不清楚，等有时间了再告诉你吧，对了，你把戒指隐藏了吗？”每个试炼者左手小指上都带着一枚戒指——试炼者戒指，当然，这个戒指是可以隐藏的，除了自己外，所有人都看不到，要不然一些任务根本没法做了。

    伊芙抬起了左手，让菲丽丝看了看，说道：“我一来到这个世界就把戒指隐藏了。”自己又不笨，来到任务世界后首先要隐藏戒指，这个常识自己又不是不知道。

    菲丽丝微微舒了口气，说道：“好了，现在你去抓一个天灾僵尸来，我需要研究一下这种神奇的生命。”

    是的，在菲丽丝看来，亡灵也是有生命的，能动，有一定智慧，甚至可以服从命令组成军队，这不是生命体是什么，当然，特殊是特殊了点儿，但也不能否认他是一种生物。菲丽丝身具死神之心，当然知道死亡代表了什么，那是一种绝对的寂灭，地老天荒都无声无息，不管是亡灵还是天灾，都不是真正的死亡代表，但显然，他们和死亡有着密切的关系。既然有这份关系，难道不应该听从菲丽丝这位死亡女神的命令吗？菲丽丝现在迫切的希望能逮到一个活的天灾研究一下，这种不惧死亡（不能再死了？），没有多少自主意识，绝对服从命令的物种简直天生就是军人，怪不得幽暗城可以以一己之力抵抗住人族和矮人族联军的入侵，还能牢牢压制住旁边的血精灵。

    伊芙答应了一声，转身就走了，对于伤痕森林，她的了解全来自于徐璐和唐婳。据她们说，别看伤痕森林里的天灾军团好像散漫一片，毫无威胁，要真是这样的话银月城会允许他们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盘踞占据这么大一块地方？这个世界的银月城可是有二十万的常备兵力的啊，而且都是精兵，难道还剿灭不了一群散沙？经常在哈斯小镇混迹的冒险者都清楚，这片狭长的伤痕森林深处绝对有个天灾军团的核心，也就是说这里的天灾军团其实是有组织的。当然，那个军团核心估计也没有多大的力量，只敢老老实实的躲在丛林里，完全没有之前巫妖王那样的能力和魄力，挥兵入侵文明世界。要不然银月城就算拼掉几万的军队也不会放过这个巨大威胁的。既然这一小撮天灾军团肯老实待着，银月城也没有去费力气围剿，而是当成了练兵的地方，时不时抽调一支军队来清扫一下这里的天灾。伤痕森林虽然很危险，但里面还的好东西还是不少的，更何况它挡在了拥有更多珍贵资源的绿草森林的门口。所有每年都有大量的冒险者想要横穿这里，其中差不多一小半都永远的留在了这里，成为了新的天灾。这样一来倒形成了一种平衡，天灾的数量一直保持在一定的规模。

    伊芙一边在脑子里回忆着伤痕森林的信息，一边小心的朝一个僵尸摸过去，想要击杀这么个低等级的天灾并不困难，但要想活捉就麻烦了。没办法敲晕拖走，只能用绳子捆起来了，这免不了要近身肉搏。一不小心就可能弄出个大动静来，要是把其他天灾引来了，那可就惨了，她能不能脱身都是个问题了。

    已经很近了，伊芙距离自己选中的目标只有十米多了，她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耐心的等待着出手的机会。

    被伊芙选中的那个僵尸很高大，生前是个一米八几的壮硕男人。一身打扮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了，但还是可以很容易看出是冒险者的装束。看来他也是个在冒险途中丢掉性命的倒霉蛋。这样的人在冒险者中其实并不少见，这个行当确实面临的风险太大了，伊芙躲在石头后面默默感叹道。这当然不是因为伊芙一时良心发现，意识到了“大家都不容易何必苦苦相逼”这个道理，而是因为那个倒霉蛋不远处还有两个僵尸，伊芙要想完成菲丽丝给她的任务。就必须等那两个僵尸走远。

    这么一等就等了半个多小时，伊芙的一动不动，好像一具雕塑一样，脸色的表情也很平静，丝毫没有一点儿焦躁和不耐烦。身为一个中阶试炼者，这点儿耐心她还是有的。

    终于，长时间耐心的等待有了回报，伊芙等到了自己想要的机会，那两个僵尸晃晃悠悠的已经走远了，而那个倒霉蛋现在正背对着自己，真是绝佳的出击机会。伊芙用力一蹬，弹跳了起来，落地时双腿自然弯曲，轻盈细巧，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她双腿发力，刚刚落地就朝那个倒霉僵尸扑了过去，等那个僵尸察觉到有敌人时，伊芙已经来到了他身后。

    那个僵尸想要大声喊叫，招来自己的同伴一起把这个家伙的脖子咬断，但他刚刚张嘴，一根绳子就套在了头上，正好卡在了张大着的嘴里，绳子猛地一崩，把他的嘴牢牢的扣住了。这一步完成后，伊芙心里轻松了不少，据唐婳说，亡灵身上的很多器官都还在起着原有的作用，比如说他们说话还是靠声带的，套住了倒霉蛋的嘴巴，他就没办法大声呼喊了，自己的袭击也算是完成了一半。

    套住了嘴巴，绳子在他脑后交叉，伊芙从后面抱住了这个僵尸，绳子在他背后十字交叉后又困住了他的双臂，伊芙抓住那个僵尸的手腕，用力一折，折到了背后，又拿出了一小截绳子把他的手腕给困住了。就这么五六秒钟，那个僵尸的上半身已经紧紧捆住了，伊芙抬起右腿用力一嗑，他的身子就失去了平衡，直接栽倒在了地上，女孩又拿出了一根长绳，把那个僵尸的脚踝也捆了起来。

    伊芙抬起头左右看了看，还好，没有天灾注意到这里有个他们的同胞被绳子绑了起来。伊芙扣住那个僵尸双腿处的绳子，拖着就走，行事干脆利索，丝毫没有拖泥带水。要是抱着那个僵尸，一来会影响速度，而且那个僵尸还在剧烈的挣扎着，抱在怀里更麻烦。

    菲丽丝在她们昨晚的宿营地坐着，等了有快一个小时，就看到伊芙正拖着一个僵尸朝这里跑了过来，来到已经被重新点燃的篝火旁边，伊芙喘着粗气说道：“队……晨星小姐……你要的天灾僵尸已经被带过来了。”

    菲丽丝面带笑意的说道：“好的，辛苦了，休息一下吧。”说着把一碗水递了过去。

    伊芙接过碗小口的喝着水，菲丽丝则蹲在了那个僵尸旁边，仔细观察着这个僵尸。

    这个男性人族僵尸被伊芙拖了一路，本来就破的衣服现在彻底烂了，露出了青灰色的皮肤。这一路有不少的碎石子，他的皮肤被划出了好几道口子，但并没有血渗出来，只是露出了里面苍白的肉。菲丽丝用手按了按僵尸的皮肤，很硬，也很冰冷，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这时那个僵尸还在剧烈的挣扎着，菲丽丝随手捡了根藤条，突然站了起来，用力的抽打着他，观察着他的反应。在菲丽丝的抽打下，这个僵尸来回翻滚着，看来他还是拥有痛觉的，但比正常的人类要迟钝很多。

    看差不多了，菲丽丝扔掉藤条，看着他的眼睛。僵尸的眼睛是红色的，整个眼白浑浊一片，瞳仁僵硬，丝毫没有生者那种灵气，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等级太低还是说所有的亡灵生物都是这样的。透过眼睛，菲丽丝开始入侵他的精神，这个僵尸并没有什么精神防范，很容易就被菲丽丝侵入到了精神识海之中，但她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这个僵尸整个精神处于极度的混乱之中。

    看差不多了，菲丽丝扔掉藤条，看着他的眼睛。僵尸的眼睛是红色的，整个眼白浑浊一片，瞳仁僵硬，丝毫没有生者那种灵气，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等级太低还是说所有的亡灵生物都是这样的。透过眼睛，菲丽丝开始入侵他的精神，这个僵尸并没有什么精神防范，很容易就被菲丽丝侵入到了精神识海之中，但并没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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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荒芜之地（18）

﻿    菲丽丝一脚踩在那个僵尸的胸口，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他，不让他乱动，没有眼白瞳孔之分的纯粹墨色眸子死死的盯着僵尸通红浑浊的双眼，想要入侵他的精神世界。

    菲丽丝是个灵异系的试炼者，对于灵魂的操纵和控制，对于精神力的运用技巧是灵异系的看家本事，入侵这么一个思维混乱的僵尸的精神世界对她来说绝对是件很简单的事。

    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挺顺利的，菲丽丝很容易就侵入了他的识海，还“看到”了一大堆零碎的画面和信息，连蒙带猜的也能把这个家伙化为天灾前的经历弄个大概清楚。

    这个倒霉的冒险者叫汤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也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农民家庭，家里有一小片农田，就靠家里几口人耕作，说不上富有，但也不至于闹饥荒，省着点吃还是能存下一些积蓄的。靠着这点儿继续，汤姆跟着一个因为伤残退役的老兵学了点儿武技，不是什么高深厉害的秘传技能，就是军中士兵学习训练的那一套，胜在简单实用。后来不知怎么的（这段记忆很混乱，汤姆本人似乎也有意将这段痛苦的经历遗忘掉），家里遭了灾，父母兄弟都死了，就只有汤姆逃了出来，捡回了一条命，从此他就被迫成为了一个冒险者（冒险者这种死亡率超高的行当没几个人是自愿加入的，大都是受了灾的难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条命可用，当然也就只能以命换钱，维持自己的生存了。）。他毕竟有个军用武技的底子，再加上受灾前家里也还过得去。所以整个人长大高大壮硕，舞起以力降会的军队武技来还真有些精锐步卒的样子，再加上有那么一点儿运气，慢慢的也就在圈子里混开了。冒险者并不容易能积攒到钱财的，虽然他们每次冒险归来都有一份不小的收获，但这些收获换来的钱没有多少能落到自己的口袋里。为了能在下次的冒险中活着回来，他们必须要准备伤药，养护武器，这两样偏偏都不便宜，拿钱换了这些保命的东西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很多冒险者也都看开了，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魂归大地了，所以也懒得攒钱，只是吃喝嫖赌。图个快活。这方面汤姆是个另类，他从没有放弃积攒一些钱，重新购置农田，再当个安稳的农夫这个理想，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努力奋斗，这个理想还真的快实现了，直到他最后一次走进了这片伤痕森林……

    菲丽丝眼中的墨色光辉更胜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冒险经历她没兴趣。她真正想知道的是这片被天灾占据着的森林深处到底是什么样的，但这份信息却被深深的藏在了汤姆的意识深处。而且还有个精神屏障保护了起来。一个最低等级的僵尸能构筑什么厉害的精神屏障，菲丽丝调动精神力稍稍冲击了一下，就把那个屏障给打碎了，但让菲丽丝没想到的是，屏障破碎后，这个僵尸的灵魂直接自毁了。

    于此同时。伤痕森林的深处，高大的诅咒神庙里，一个身穿华丽刺绣长袍的中年男子心头微微一跳，刚才有人试图入侵他手下一个天灾士兵的精神世界。中年男人虽然有些意外，但并没有在意。他拿起一封密信，认真的看了起来，从宽大袖口伸出来的双手，只有九根手指……

    菲丽丝闷哼了一声，退了一步，刚才她的意识已经侵入到了这个僵尸的精神世界了，相当于入侵他国了，结果这个“他国”自爆了，还好自己反应够快，及时把意识收了回来。

    将菲丽丝的意识已经回归，一直在旁边警戒的伊芙连忙扶住了自己效忠的主人，关切的问道：“主人，你没事吧？”

    听到伊芙的称呼，菲丽丝微微一笑，这丫头总算是入戏了，要不不入戏，不融入这里，她们怎么才能在这个世界闯出一片天地来？

    菲丽丝说道：“没事，不过是个低等级的僵尸罢了。”她这也不算自傲，就凭这个僵尸的精神力量，就算她没有及时把意识抽回来也不妨大碍。

    此时这个被伊芙抓来的僵尸已经彻底僵了，灵魂破碎，已经是死透了。菲丽丝看着这具倒毙的尸体，说道：“准备一下，我们要穿过这片森林。”

    听到菲丽丝这么说，伊芙问道：“我们不是要……”按照之前的计划，她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把这片伤痕森林的底细摸透。

    菲丽丝摆了摆手，说道：“不了，这里的天灾没什么研究的价值。”这只是句场面话，事实的真相是，天灾军团的灵魂核心被某种力量牢牢的控制住了，凭菲丽丝的能力在短时间内她根本破解不了这种精神屏障，虽然只是短短的接触了一下，但她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精神控制的强大和巧妙了，这种方法据对是个深谙灵魂的大师创下的，想要破解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

    事实上，这种高深的精神控制方法的内在原理在这个任务世界已经失传了，菲丽丝别说短时间内，就是耗上个十年八年她也不一定能够破解。

    这种精神控制法是德拉诺最年长的萨满，后来的巫妖王所创立的。在德拉诺，身为影月氏族酋长的耐奥祖一直以其无人能及的渊博学识而闻名，古尔丹学会了他的萨满之道，在阴谋诡计和权利**方面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他并没有将这个年迈萨满脑子里丰富的学识全部学到手，也许在他看来，那些知识完全是故纸堆里的垃圾，没有一点儿用处。

    当耐奥祖被基尔加丹囚禁在冰封王座后，他凭借自己在灵魂方面的学识创造出了这么一种强大的精神控制法，并将其简单的应用方法教给了天灾的领兵将领。所以当死亡骑士阿尔萨斯率领的天灾军团荡平整个东部王国时，他并不是在用简单粗暴的骷髅海战术，虽然他麾下的天灾军团整的可以用海来形容。所有和那位堕落王子对阵过的人都会惊讶于天灾军团的条理，是的，虽然看起来天灾军团乱哄哄的。没有整齐的队列，低等级的僵尸、食尸鬼，高等级的憎恶，还有那些会钻地的蛛网战士和哀嚎不断的女妖全都混杂在一起，而一旦与之交战，就会发现。所有的天灾士兵之间的配合简直天衣无缝。

    这简直见了鬼了！这句话不知从多少领兵将军嘴里说出过。要知道，人数一上万，主帅就很难对士兵的调动进行精细的调控了，至于说上了十万，主帅的命令只能这么发布了：你，带多少人，去某某战线，压上去。至于说到了地方应该怎么办，全靠手下的军官自我发挥了。这还是进攻。撤退就更麻烦了，在胶着的战线上，要让所有的士兵都知道，我们不打了，要撤了，是件极其麻烦的事，撤退不能一哄而散，那不叫撤退。叫溃败。真正的撤退需要有人断后，需要相互掩护。需要一个上中下各级军官团体的协调作战，能做到这一点，绝对称得上精兵了。（这种精兵在二战时期都不多见，那时候主帅能够直接指挥到的，也就是营一级了。）

    但对于天灾军团，阿尔萨斯可以直接指挥到任何一个天灾士兵。靠的就是耐奥祖教授的这套精神控制法（只是会用，至于说原理耐奥祖根本没教，事实上就算他肯教，没有丰富的相关知识储备的阿尔萨斯也学不会。），在这种宛如一人的强大指挥能力下。天灾军团才得以横扫整个世界，银月城、达拉然都被轻松攻破，人族、兽族也难挡其锋，甚至有世界之树作为依仗的暗夜精灵同样招架不住，最后把自己的母树给自爆了才得了个惨胜。

    可惜的是，当阿尔萨斯和耐奥祖合体之后，那个储存有庞大知识的耐奥祖的灵魂渐渐被阿尔萨斯吞并了，那些知识也随着消散，其中就包括这种精神控制法的原理。现在幽暗城的主人，黑暗女王希尔瓦娜斯也会用（作为之前天灾军团的领兵将军之一，她也学会了使用这种精神控制法。）。当然，对于那些拥有自主意识的亡灵来说，希尔瓦娜斯的控制没那么的霸道，她只能告诉亡灵士兵命令要求，至于人家服从不服从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好在她牢牢控制着整个被遗忘者种族的人心，对军队的指挥还是没有问题的。凭借这种天灾军团般的对士兵的精密调控，幽暗城的五十万大军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人族和矮人族的联盟再对幽暗城看不惯，也不敢发兵讨伐。

    幽暗城的军队真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人数太少了，黑暗女王控制的亡灵还是太少了，暴风城和铁炉堡只是不想损失太多的士兵，要是他们真的想拼命，弄出个百万大军不是问题，就是用人海来堆也能攻破幽暗城，不过那时候百万大军估计也剩不下几个了，整个暴风城和铁炉堡都会元气大伤的。

    ……

    花了半天时间，菲丽丝和伊芙顺利的通过了伤痕森林，凭借死亡气息的遮掩，她们可以尽量的降低生者的气息，这样一来躲避那些游荡的僵尸就简单多了。

    走出伤痕森林后，菲丽丝并没有去哈斯小镇和唐婳会和，也没有去枯骨小镇找温云，而是站在了大道旁边，静静的等待着。

    没过一会儿，一个车队缓缓的走了过来。这个车队有七辆大车，都是由健骡拉着的，旁边零零散散的还有三十几个护卫，都是精壮的汉子，为首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看样子也就二十刚出头，骑着马在车队前面慢慢的走着，时不时和旁边的人说几句话。

    看到路边冒出来两个女孩，那个年轻小伙勒住了马，挥手让整个车队停了下来。年轻人在远处打量着路边的两个女孩，看样子是一主一仆，主人脸色苍白，还拄着一根木杖（菲丽丝的法杖实在太粗糙了，也就是一根长木棍，上面简单的刻着一个增益法阵，远远看过去就是个木杖），那个女仆倒是挺特别的，不是什么伺候人的小丫头，她身后背着个双手剑（这一路上用到的东西都是徐璐友情赠送的，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算是有份见面之情，以后好打交道，这个任务虽然有试炼者之间的对抗，但并不是你死我活那样惨烈，双方很可能会再次合作，就像在约克市那样。），看站姿也是个战士，就是不知道实力怎么样。

    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遇到难民了，这并不稀奇，这个世界是乱世，兵灾天祸都会产生大量难民。那两个女孩虽然衣着普通，但看气质也不是那种终日在泥土里混迹的农夫，怎么也是个小贵族，遇到这种人能帮就帮一把，要是护送她们去投奔亲戚，说不定还能得到不少的奖赏。当然，也不排除他们遇到劫匪了，只不过那群在山林里逃窜的匪类能找到这种气质的漂亮女孩来做诱饵？

    那个商队的首领虽然看着年轻，但行商经验却很老到，遇到了意外情况先让车队停下来，暗暗吩咐那些护卫做好战斗准备，在外行走小心点儿总是没错。他自己则轻夹马腹，哒哒的走了过来。

    来到两个女孩跟前，年轻人翻身下马，眉头微皱，走近了他才感受到，两个女孩，特别是为主的那个，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死气，似乎是个亡灵，对于这种死后又站起来的家伙，所有的生者都有本能的反感。但已经走到这儿了，还能怎么样，年轻人施了个礼节，礼貌的说道：“我是紫色蔷薇商行的伙计夏尔，两位小姐，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为主的那个女孩将斗篷的兜帽掀了起来，抬起头用一双纯粹的墨色眸子看着夏尔，说道：“你好，我们想去罗德克士小镇，如果顺路的话，我们可以加入你的商队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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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荒芜之地（19）

﻿    看到奥蒂莉亚那双纯粹的墨色眸子，夏尔愣了一下，但他也没有太过惊讶，这是个魔法世界，很多因素都能对外貌产生影响，比如说学习了什么奇怪的秘术，或者觉醒了某种强大的血脉之力，听说就在另一片大陆，自然之道学习到高深境界还能长出一对鹿角来，相比而言奥蒂莉亚只是眼睛有些异常，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夏尔想了想，说道：“我们也要去罗德克士小镇的，既然同路，那就一起走好了，路上也能互相照顾一下。”看样子她们是贵族，那种独特的气质绝对错不了，绝对不是从小就在泥地里玩闹的普通家庭的小孩所拥有的，能和一个贵族，哪怕已经十分落魄的贵族搭上关系，对于任何一个商行来说都是十分希望的，说不定这个穷贵族还有个富亲戚呢，再说，毕竟是两个漂亮的女孩，总不好把她们就这么仍在路边吧。

    奥蒂莉亚微微低头，轻轻的说道：“谢谢。”说完，还微微挑眉看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眼。

    被眼前这个举止奇怪的女人看了一眼，夏尔下意识的哆嗦了下，心里一阵阵的发冷，明明是个漂亮女人的勾魂一瞥，怎么有一种瘆人的感觉。

    看到夏尔这个样子，奥蒂莉亚嘴角扬起，露出一个充满邪气的微笑，拄着她那根粗糙的法杖，也不管眼前这个商队的领头，径直朝停在路边的车队走去。她的侍女伊芙也面无表情的跟在了后面，看都不看夏尔一眼，丝毫没有做客人的样子，反倒是有点儿反客为主的意思。

    夏尔僵直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过了有十几秒。才转身朝车队走去，这时，他的脸上已挂上了惯常的笑容，丝毫没有因为奥蒂莉亚主仆的失礼而恼怒。

    不管有多么奇怪，奥蒂莉亚她们毕竟是两个女人，而且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夏尔也不好让她们跟着车队在路上走着，就把最后一辆马车上的货物倒腾了一下，让她们坐在了车上。虽然只是两个轮子的平板大车，因为拉过各种货物，车上的味道也不怎么得，但毕竟不用自己走路，也算省力了不少。

    奥蒂莉亚上车后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蜷缩着躺在了车上，闭上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不过车队里所有人都觉得她好像已经死了，而且还是死了上百年了，这些护卫商队的战士之前也都是冒险者，很多人都去过古墓之类的地方，对于死尸他们并不陌生，不管是刚刚死的，还是古墓里的干枯尸体都见过不少，对所谓的尸气也都亲身感受过。按他们的说法，那个叫奥蒂莉亚的女人身上的尸气浓郁的简直化不开了。比那些已经干枯不知多少年的尸体更像尸体。

    夏尔的车队遇到奥蒂莉亚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又走了半天，来到了一个落脚的小店。这种世道除非有非常紧急的事情，谁也不会晚上赶路，在晚上，劫匪和野兽会把这个还算繁华的大道变成一个吞噬生命的魔窟。

    夏尔选择的落脚点说是客店。其实更像个农家大院，只不过院子的院墙很高，而且都是用厚厚的夯土垒筑成的，看起来挺结实的。农家院子里盖了有八间平房，都是大通铺。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边店铺就是给那些行商的车队服务的，自然是怎么便宜，怎么方便怎么来，要是贵了那些钻进钱眼里的商人就未必会来了。

    这个小店的店主人是对中年的人族夫妇，在这里经营路边小店已经有五六年了，信誉还不错，不是那种半商半匪的黑店，虽然稍微贵了点儿，但来往的商队还是会选择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晚的。夏尔的商队来的比较晚了，已经有三个商队在这里落脚了，一个是大的商行组织的车队，另外两个是一些小商铺搭伙组成的，都是惯常在罗德克士和哈斯小镇之间走商的人，夏尔都认识，最少也都有一面之缘。在这个乱世，信誉再好的店家也有见财起意的时候，多注意一下和自己同住一店的人总是没错，在外行商最重要的就是谨慎行事。

    将平板大车停靠在院墙的一个角落，将骡马卸下辔头，喂足草料和饮水，这个客店就夫妇两人，停车喂马这些活儿都是来往客商自己做的，一晚十几个铜板，服务就别想着有多好了。好在店家还是管饭的，饭菜很简单，腌制的咸菜，白水煮的土豆，还有一大锅的野菜汤，饭钱另算，多吃多付，当然，如果想要更加精致一点儿的饭菜也可以，自己准备食材（多是商队路上猎来的狍子野兔什么的），店家会给你做熟。夏尔商队的人比较多，他开了两间大通铺，和店主人说好后，就回到饭桌上吃盘子里的土豆，边吃边想着最近越发动乱的局势。

    夏尔知道，哈斯小镇的动乱并没有像外界想象的那样在慢慢的平息，相反，更大的动乱正在慢慢发酵，整个哈斯小镇已经处在了一群暴徒的控制中，他们不会生产，只会破坏和享乐。之所以还窝在哈斯小镇，只是因为他们吃饱了，像一群饱腹的豺狼一样，正在舒服的打盹儿，一旦他们把哈斯小镇彻底糟蹋完，就会选择另一个猎物了。

    至于这群暴徒的想法，夏尔也能猜到一点：先将哈斯小镇的秩序彻底破坏掉，逼迫所有人用最原始的方式来享受小镇里的一切财物，女人，力大者享受一切，力弱者成为奴隶。哈斯小镇的冒险者很多，治安状况一直不怎么好，之所以没能闹成大的乱子，主要还是有银月城的武力在压着，强大的武力震慑着周边，维持着法律和道德的秩序。一旦这份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被破坏掉，对于那些一直在生死线间徘徊的亡命之徒来说，就像让猛兽吃到人肉，知道这种直立行走的生物肉质如此鲜美后，再也不会去费力的抓那些逃窜的飞快的鹿狍了。无论按哪里的律法，他们这群暴徒一旦被抓住得到的都是一根绞索。要想活下去，唯有继续施暴，他们停不下来的，至于说最后的结果怎么样，他们也知道，一旦银月城发动军队来围剿。他们是绝对抵抗不了的，既然如此，那就趁现在好好享受一番吧，有这么段经历死了也值了。

    夏尔最担心的是，这种混乱的暴民造成的破坏比兵灾大得多，在残暴的军队总还是有些纪律，但这群暴民没有，他们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敢破坏。等他们把哈斯小镇给彻底毁掉了，下一个是哪里，会不会是罗德克士小镇，如果那群暴徒裹挟着大片的民众来围攻哈斯小镇，仅凭着他们紫色蔷薇商行招募的几百个战士能有多大用处？

    最可恨的是那些银月城的贵族老爷们的反应如此迟钝，还一直想着把事情闹大，好有理由狠狠整治一下那群不安分的人族商人，他们的脑子思维实在太僵硬了。要找商人的麻烦还不简单，随口编个理由不就行了。明明是见不得人族在这里势大，又要装成一副公正严明的样子，真是……夏尔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怪不得被暗夜精灵给赶出了老家呢，真是一群腐朽的贵族。

    夏尔一边吃着煮土豆，一边摇头感叹道。看到不远处的伊芙也在小口的喝着野菜汤，他想起了一件事，走过去问道：“星痕小姐，怎么没见你家主人吃饭啊。”

    突如其来的询问吓了伊芙一跳，看清楚来人后。她站起来说道：“主人说她很累了，不让我打扰。”

    夏尔小心的问道：“嗯……你家主人还躺在那儿……不会生病了吧，现在还是初春，晚上很冷的。”想到那个诡异的奥蒂莉亚夏尔就一阵头疼，自从她们加入车队后，奥蒂莉亚就蜷缩在了那辆平板车上，她的侍女伊芙有时候还下来活动一下手脚，但那位小姐可是一动不动，就算是到了落脚的小店，她也没有起来的打算，也没有吃饭，这一路更是一口水都没喝。据伊芙说，她的主人因为太累的，正在睡觉，但夏尔有仔细观察过，奥蒂莉亚的心口根本没有起伏，不少商队的护卫朝他说过：那个女人估计已经死在车上了。

    对于夏尔的建议伊芙坚定的摇了摇头，说道：“主人说她要休息，不让我去打扰。”

    夏尔暗暗抱怨自己怎么惹到了这么个麻烦，也不再说什么，摇了摇头就走了，反正这里距罗德克士小镇也不远了，到地方后双方一了百了，再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看着夏尔走开了，伊芙继续喝着自己的野菜汤，她说的没错，奥蒂莉亚确实在休息，而且是最深度的消息，她减缓了自己的身体机能，使之处于假死状态，这样一来几天不吃不喝也没有问题。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一是试探这个夏尔的反应，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奥蒂莉亚就有种感觉，她们遇到同行了，这也是个试炼者，但他接受自己加入车队同行又让奥蒂莉亚对自己的判断有所怀疑。试炼者和本土居民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守规矩，试炼者毕竟是经常在各个任务世界停留，干的事大都也不是什么好事，对于文明世界的法律和道德他们从内心深处已经不再在意了，这是试炼者固有的思维方式，他们为了融入任务世界会装的很守规矩，但装的就是装的，在一些细节上还是难以完善。比如说这次，夜宸扮演的奥蒂莉亚是个贵族，尽管是个落魄的贵族，在普通商人心里还是有些分量的，但对于试炼者来说，别说是个贵族了，只要有利可图，就算是皇族他们也敢一刀一洞。奥蒂莉亚仔细观察过夏尔的反应，当他意识到自己是贵族后，眼神中确实浮现了一丝畏缩，虽然只说了几句话，但各种细微之处都展现了一个普通人对贵族的某种敬畏。如果夏尔真是一个试炼者为了融入世界扮演的，那么奥蒂莉亚只能心生敬佩了，至少她是演不成这样的。虽然种种迹象都表明夏尔就是个普通的商行伙计，还是个从底层爬起来有着小市民狡黠和圆滑，但奥蒂莉亚还是对他的身份有所怀疑。至于说另一点，则是为了造势，不管在哪个世界，要想闯出一番天地来，首先就要有名气，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谦谦君子，忠孝良善，还是汪洋大盗，十恶不赦，都要有名气，只有这样才有人追随，区别只是拥有高尚节操的人追随还是那些一门心思奸杀掳掠的人追随。

    夏尔的车队用来拉车的健骡好养活，而且力气也比较大，但速度就实在不怎么样了，车队就这么慢腾腾的走着，花了三天时间才到了罗德克士小镇。夏尔照例骑着匹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看到不远处熟悉的建筑，夏尔总算是松了口气，他现在已经深深的后悔了，为什么要答应那两个女人同行，越接近罗德克士小镇路上的行商之人就越多，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的车队，夏尔知道他们在奇怪什么：为什么最后一辆马车上拉着一个死人？不但是路遇的商队，就算车队里的护卫也都在心里暗暗嘀咕，弄得夏尔不得不一一安抚，让他们相信，那个和他们同行的奥蒂莉亚只是有些奇怪，她不是什么死尸，虽然这一点夏尔也有所怀疑，但在手下面前还装的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夏尔先生，这就是罗德克士小镇吧。”

    一个清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夏尔差点儿从马背上摔下来，他连忙下马，对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他背后的奥蒂莉亚说道：“是的，这里就是罗德克士小镇，我们已经到了。”说着还用力扯了扯嘴角，努力让自己的表情没那么僵硬。

    “好的，谢谢夏尔先生允许我们加入车队，既然已经到了，我们就不麻烦你了。”说完，奥蒂莉亚就带着她的侍女伊芙走了，留下一脸错愕的夏尔站在原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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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芜之地（20）

﻿    猪头酒吧，位于罗德克士小镇的西南的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是一家由亡灵开的喝酒聚会场所。

    罗德克士小镇位于银月城和幽暗城之间，大街上可以看到不少的亡灵，有来往行商的商人和伙计，也有在此定居下来的店铺主人。大约在五六年前，有一大波亡灵从幽暗城里迁了出来（据说是因为幽暗城地方有限，快住不下了），有些就定居在了这个交通便利的小镇上，其中就有猪头酒吧的老板，老约翰。当时老约翰身上没几个钱，只能买下一个位置偏僻的店铺，开起了这家猪头酒吧，当然，这一点他现在已经不承认了，按他的说法，这叫“闹中取静”，是他故意所为，绝不是因为当时太穷了买不起好地段的房子，绝对不是！

    老约翰虽然是个骨头都快散架的亡灵，但据他说生前还是个酿酒大师，走遍了整个世界，他不但品尝过正宗的铁炉堡的烈酒，暗夜精灵的果酒，还和当地的酿酒大师有过深刻的交流，甚至那片神秘而遥远的潘达利亚大陆也有这个老头子的踪迹。

    有一次老约翰在吹嘘自己的传奇经历时，一个漂洋过海跑到这儿冒险的兽人说道：“还有奥格瑞玛的卡姆酒！”说着还用力的拍着桌子，声嘶力竭的喊道：“卡姆酒才是最好喝的酒，那才是男人喝的酒！”

    结果那个兽人被老约翰喷了一脸绿色的口水，还被狠狠的骂了一顿：“那玩意儿也叫酒，不就是用地精的工业酒精加点儿水勾兑出来的吗？那玩意儿也叫酒？！”客观的说，卡姆酒也算是别有风味，绝对不像老约翰说的那么不堪，但在老约翰这里。只有他的米酒，矮人族的蒸馏白酒和暗夜精灵族的果酒才算是酒，好酒虽然多，但都是这三种酒勾兑调制的，至于其他的酒，都是泔水！

    今天。老约翰又在吹牛了，他用那块油腻的亚麻抹布随手擦了擦柜台，然后随手丢到一边，对一个新来的客人吐沫星子乱飞的说道：“你知道吗？我喝过矮人族的原浆酒，那叫一个美啊！喝了那杯原浆，整整三个月。”说到这儿，他伸出左手仅有的三个手指，在那个客人眼前晃悠了一下，高声喊道：“整整三个月我喝不下一口酒。哪怕是我的矮人朋友送给我的烈焰刀子酒，也跟辣椒水似的，没有任何什么滋味！你知道那种感觉吗？简直是煎熬啊，我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熬过来！”

    正在承受老约翰口水攻击的是个年轻的人族小伙子，身体修长，穿着干净清爽，看上去就是个干练机灵的家伙。他叫夏尔，就是和奥蒂莉亚她们同路回到罗德克士小镇的紫色蔷薇商行伙计夏尔。因为哈斯小镇的局势在不断发酵。商行暂时关闭了去那里的商业往来，负责这块生意的夏尔就清闲了下来。今天他在小镇上闲逛的时候。发现了这家位置偏僻却很热闹的猪头酒吧，然后就进来了，再然后……就成这样了。

    在接受了半个多小时关于酒类知识的介绍后，夏尔捧着一大杯名叫“麦纳酒”的米酒来到了唯一一个空着的桌子旁。这个位置还不错，虽然紧靠着门，时不时会有一股冷风吹过来。带进来一层层的街上尘土，还靠近垃圾箱，刺鼻的恶臭一直弥散在周围，挥之不去，再加上嘈杂的环境……好吧。这里就没有任何一点称得上“不错”的，怪不得一些酒客宁愿站着也不来这里。

    夏尔无奈的想到，喝了口被老约翰重点推荐的麦纳酒。

    酒刚入口，夏尔的脸上就扬起了一丝惊讶和喜悦，那老家伙在酒这方面倒没有瞎说，这确实是好酒，甚至比得上他效劳的店主人，也就是紫色蔷薇庄园的艾瑞恩小姐窖藏的好酒了，没想到这里还真有一个称得上“不错”的地方。

    就在夏尔怡然的品尝着美酒的时候，店门又一次被推开，两个女孩走了进来，而且夏尔都还认识，正是奥蒂莉亚主仆两人。她们似乎是这里的常客了，走到吧台直接点了自己想要的酒，转身扫视了下整个酒吧，一眼就看到了夏尔——只有他那张桌子上有空位。

    奥蒂莉亚带着伊芙朝夏尔走了过去，也没有客气，直接坐了下来。坐定后奥蒂莉亚首先喝了口木头杯子里的青蓝色酒液，舒畅的呼了口气，才笑着说道：“夏尔，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了。”

    听到奥蒂莉亚如此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夏尔差点儿惊得把杯子扔出去了，这还是那个冷漠孤僻的晨星小姐吗？虽然内心很震惊，但夏尔毕竟是在各处跑腿行商的人，和和气气的表面功夫还是有很深功夫的，他马上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说道：“我也是第一次来，说真的，在罗德克士小镇住了这么长时间，我还真不知道这里有这么好喝的酒。”

    奥蒂莉亚摇了摇酒杯，看着青绿色的酒水微微荡漾着，说道：“是啊，这里虽然位置偏了点儿，但酒真的很不错，特别是这种艾兰草酒。”

    艾兰草？夏尔心里嘀咕道，那不是迷幻剂的有效成分吗？

    看到夏尔的样子，奥蒂莉亚微微一笑，说道：“你猜的没错，这就是种拥有很强致幻效果的酒，喝了这种酒，我就能沉醉在幻象中，再也没有烦恼了。”说着，奥蒂莉亚的双眼变的朦胧，似乎已经酒醉了。

    夏尔呵呵的干笑了一声，附和道：“晨星小姐在幻境中一定很会很快乐的。”

    奥蒂莉亚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在幻境中，我把这世上的人全杀了，一个都不留的全杀了！”

    “啊？”夏尔惊呼了一声，再看过去，奥蒂莉亚双眼迷蒙的憨态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浓烈的怨恨和杀戮之气，好像地狱深渊爬出来的厉鬼一样。

    看到奥蒂莉亚这个样子，伊芙一脸的心疼。说道：“主人，别想那么多了，他们不要你了，但伊芙会守在你身边，就像小时候一样。”说着，她紧紧的抱着奥蒂莉亚。好像怕她消失一样。

    现在夏尔多少有些明白了，奥蒂莉亚的身体已经被天灾腐蚀，化为亡灵了，她本来是打算去投奔亲戚的，但任何一个普通家庭都无法接受亡灵住进家里，奥蒂莉亚已经被遗弃了，或者说遗忘了，被她生前的亲朋好友给遗忘了。这种事情几乎发生在每一个亡灵身上，希尔瓦娜斯女王将自己统治的种族命名为被遗忘者。其中就包含着这样的辛酸，他们被生者的世界给遗弃了。

    奥蒂莉亚眨了眨眼睛，将已经快要涌出来的泪水逼了回去，语气森然的说道：“我没有乱想，一个人能活七八十岁已经算高寿了，但亡灵却可以永久存在（其实是不能的，但他们的衰老确实很慢），这难道还说不了问题吗？亡灵才是一个人存在的最佳状态。”

    额……夏尔真的无话可说了。这个可怜的女孩竟然琢磨出这么一番歪理来，他用怜悯的眼光看着奥蒂莉亚。其实所有人都是这样，需要一个理由让自己活着。而且这个观点也不是奥蒂莉亚独有的，在被生者遗弃后，大部分亡灵都会感到内心的空虚，他们生无可恋，死又不能。只能靠着“为女王效忠”来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但还有一部分亡灵，他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既然生者厌弃他们，那么将所有生者都杀掉转化为亡灵，大家都一样了。不就没什么好厌恶的了吗？这种拥有极端思想的亡灵会表现出极大的攻击性来，他们渴望杀人，并将其作为自己生存下来的唯一目标，而现在，奥蒂莉亚就产生了这种想法。

    “哪儿冒出来的傻丫头，还想到处杀人，你这种该老老实实待在坟墓里的家伙就不配存活在这个世上。”

    就在这时，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夏尔抬头一看，是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冒险者风格的皮甲，正一脸厌恶的看着奥蒂莉亚。

    估计也是个遭了天灾军团的可怜人，夏尔心中想到，天灾军团肆虐整个大陆，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家破人亡，自然有不少人仇视亡灵，不管他们属于巫妖王还是幽暗城。

    “杀人，杀人……”奥蒂莉亚喃喃的自语道，慢慢的站了起来，双眼中的怨毒之气更盛了，而且夏尔注意到，奥蒂莉亚的十个黑亮的指甲上慢慢的浮现出一个个凄厉鬼头，拥挤着足有上千，嚎叫着似乎想冲出来，将这个世界化为白骨血狱，其中蕴含的怨毒和仇恨让夏尔有着浑身发冷的感觉。

    看到奥蒂莉亚这个样子，那个中年男人心里有些胆怯，他也看出来眼前这个女孩不好对付，但面子上却丝毫没有示弱，难道他说错了吗？那些亡灵本来就该死，就不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奥蒂莉亚伸出食指指着中年男人，全身剧烈颤抖起来，说道：“我……诅……咒……你……去死！”

    随着最后两个字被奥蒂莉亚喊出，那个中年男子突然感觉脖子一冷，一条铁链搭在了他的脖子上，铁链有三指多粗，上面布满了杂乱的倒刺，还有大片的黑红色的血迹在上面。

    规则显化？老约翰一脸严肃的看着突然出现在中年男子脖子上的铁链，能将规则显化，绝对不是一般的法师能做到的，这个年轻的小丫头能有这么厉害？这么一个拥有强大潜力的亡灵却有着极端的思想，对整个被遗忘者种族来说不算是好事啊。

    铁链慢慢收紧，然后猛地向后一拉，中年男子的灵魂就被拉出体外了。

    “晨星小姐，这杯算我请的。”一个不怎么好听的嘶哑声音却救了那个中年男子一命，他瘫软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灵魂离体，哪怕只是一瞬间，对整个身体会带来巨大的伤害，他想要站起来，但双腿直打摆子，根本吃不上力。

    奥蒂莉亚看着冒出来坏了自己好事的老板，慢慢的说道：“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老约翰苦笑一声，说道：“晨星小姐，这里毕竟是我的酒吧，要是闹出人命来我也逃不了干系，这杯是我酿的年份原浆，根本买不到，是真正的酒之精华，算作我的赔礼，这件事就这么了了吧。”

    奥蒂莉亚低头看着被子里略显浑浊的棕黄色酒液，说道：“那你告诉我，哪里可以杀人？”

    ps：亡灵的来源有两类，一类是由死人，主要是已经死去一段时间的尸体（指的是全身细胞大都已经死亡的尸体）转化而来的，大部分的被遗忘者都是这种人，他们想要存活下去，就需要防腐剂之类的东西来维持自己的身体完整，以避免走着走着一大块腐肉掉在地上了。另一类是由活人直接转化的，比如说相当一部分的死亡骑士，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阿尔萨斯，他被巫妖王耐奥祖转化为了死亡骑士，在这个过程中他可没有死掉，相当数量的死亡骑士其实并没有死掉，他们是由活人转化而成的。另一个例子就是希尔瓦娜斯，她虽然曾经被阿尔萨斯用霜之哀伤杀死，但马上就被转化为了亡灵了，这种情况下她的身体大部分的细胞其实并没有死亡，身体机能的运转也没有彻底停摆。

    这两种亡灵拥有不同的生存机理，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细胞是否死亡，身体机能是否被完全破坏，外在表现为前者几乎不需要进食，可以比较随意的替换身体器官，就算有伤口也不会流血，他们的生存根本在于灵魂；后者则更加像一个活人，需要进食维持身体消耗，有伤口会流血，拥有缓慢的新陈代谢，但因为有一具**，能够运用存储更多的能量，发展潜力也更大。不是所有人的身体能够承受得了天灾死亡之力的侵蚀的，只有少数强大的职业者，或者拥有巨大潜力的人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抗住天灾的侵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并没有死掉，只是被天灾的死亡之力给改造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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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荒芜之地（21）

﻿    “杀人？”老约翰装模作样的想了想，说道，“我听说伤痕森林旁边的哈斯小镇最近很乱，甚至有传言说他们要打到这里来了，那些暴徒自然可以杀的。”

    奥蒂莉亚似乎很不甘心，她说道：“这个小镇上的人不能随便杀吗？”喝了一点儿艾兰草酒，这丫头已经陷入了迷幻之中，以至于问出了这种问题。

    老约翰看着奥蒂莉亚纯粹的墨色眸子，语气极其坚定的说道：“不能，你不能随便杀人，只能杀暴徒！”

    奥蒂莉亚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大口酒，一股辛辣苦涩的酒液穿过喉咙涌进了胃里，像一团火一样让她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迷茫的双眼变得清明，射出锐利的目光，她说道：“我一个人不行，我一个人杀的人太少了，我想……我想像军队那样……对，就是像军队那样，割麦子似的一茬一茬的杀人，老约翰，我听说你以前一直在幽暗城生活，你知道那里有和我一样的亡灵吗？”

    老约翰的脸色变得凝重了起来，他看着奥蒂莉亚，微微眯起了眼睛，似乎吃不准这个丫头现在是迷糊还是清醒，是一时灵机一动还是蓄谋着想要拉起一份武装力量。

    看到老约翰一直不说话，奥蒂莉亚越来越不耐烦了，她不停的拿起酒杯又放下，似乎想把这杯酒泼到老约翰那张故作高深的脸上。

    就在奥蒂莉亚的耐心快要耗尽时，老约翰说道：“幽暗城是有一些和晨星小姐一样志向的亡灵，不过数量不是很多，大概只有一百来人。”

    “这么少？”奥蒂莉亚皱了皱眉，说道，“老约翰。我可以去幽暗城发表演讲吗？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亡灵能够意识到，生者终究短暂，亡灵才是永恒。”说到最后，这丫头甚至有点儿朝圣般的虔诚了。

    奥蒂莉亚的这句话把老约翰吓了一跳，被遗忘者中那些激进分子一直是幽暗城的不稳定因素，他们不甘心做被遗忘者。他们希望能够将所有生者都转化为亡灵，谁也别嫌弃谁。这种因为被遗弃而产生的偏激执着在亡灵中还是很有市场的，要不是被希尔瓦娜斯这个亡灵种族的救世者用强硬的手腕，再加上她本人巨大的声望给压着，幽暗城早就变成个传播恐怖和死亡的巢穴了，要真成了那样，被遗忘者将成为另一个天灾，会遭到整个世界所有种族的全力封杀围剿的，到时候亡灵族就真的要承受灭顶之灾了。

    希尔瓦娜斯女王和幽暗城的管理者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压制住这种激进思想。但这并不容易，幽暗城的外界环境并不好，除了一个时不时闹点儿别扭的银月城外，幽暗城受到了整个世界的敌对，她的人民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会受到嫌弃和厌恶，这种环境下想要压制住激进思想的发展已经让幽暗城的管理者们伤透了脑筋，要是眼前这个疯丫头再去发表一个演讲，说不定会将整个城市彻底引爆。在他们的带领下，亡灵族也许会有刹那的夺目。但最终绝对会归于寂灭。

    “不行，绝对不行！”老约翰的脑袋摇的太用力，差点儿扭断了脖子，他用手扶着脑袋正了正，耐心的劝道，“幽暗城是不允许发表演讲的。”

    奥蒂莉亚一脸的不解。问道：“为什么？”

    老约翰摊了摊手，说道：“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就是不允许。”

    奥蒂莉亚失望的低下了头，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抬头说道：“那其他地方呢？比如说丧钟镇，那里也有很多亡灵。”

    “不行，那里也不行。”老约翰继续摇着头。

    “为什么！？”奥蒂莉亚大声喊道，“为什么那里也不行！”

    眼看着陷入暴怒中的奥蒂莉亚，老约翰还真没什么办法，只能安抚道：“好吧，好吧，我这把老骨头（这倒是名副其实）在幽暗城还是有些朋友的，我给你带来两百人，怎么样？”

    “真的？”听到老约翰这么说，奥蒂莉亚的双眼亮了起来。

    “当然是真的了。”老约翰笑了笑，又严肃的说道，“但你不能去搞什么演讲，不能胡乱的传播你那套思想，这是幽暗城和希尔瓦娜斯女王所不允许的。”

    奥蒂莉亚的内心挣扎了一番，最后说道：“好吧，我不会去传播普救世人（她就是这么认为的，杀人，然后转化成亡灵，就是普救世人，就是让他们摆脱几十年的寿限而得到永恒）的光辉，两百个亡灵虽然有点儿少，但可以慢慢的杀，总有一天，我会将这世上的人全杀光的。”

    老约翰苦笑着说道：“好吧，希望你能够遵守约定。”在老约翰看来，这也是一条路，把那些激进思想的亡灵给了奥蒂莉亚，让他们去杀人，然后将自己也慢慢消耗光（至于说以战养战不是那么简单的，亡灵虽然对后勤要求较低，但很难补充兵源，没有瓦格里，没有神奇的天灾瘟疫，是无法将战死者复活成亡灵的），也算是给那种激进思想一个发泄的出口，杀掉奥蒂莉亚容易，但彻底扑灭激进思想就难了。

    奥蒂莉亚笑了笑，说道：“老约翰，我知道，你，包括大部分的亡灵都不理解我们，但总有一天，你们会明白，我们现在做的都是为了整个亡灵族。”

    老约翰摆了摆手，转身离开了，心中暗暗想道：我们怎么就不理解啊？

    亡灵主宰的世界，这并不单是那些激进思想者所追求的，也是所有亡灵，包括希尔瓦娜斯女王做追求的，但这条路很艰难，现在他们不能将这面旗给打开，还需要蛰伏，但事实上，瘟疫研究，复活死者这种事一直在秘密进行着，幽暗城还是太弱小了，需要很长时间来积累力量。

    看着老约翰的背影。奥蒂莉亚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将杯子里剩余的艾兰草酒一饮而尽。

    回到住处，奥蒂莉亚刚刚坐下，就对伊芙说道：“查清楚哪里可以买到武器装备吗？”这件事可是几天前就吩咐下来了，看来这丫头早就谋划着培养一直武装力量了。

    伊芙说道：“已经弄清楚了，最大的武器制备源头在幽暗城。但丧钟镇之类的周边地区也可以买到，我们只要来了两百人，包括备用武备，我们买三百多套也就可以了。”

    奥蒂莉亚问道：“钱够吗？”武器铠甲，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属于高附加值的东西，价钱绝对不便宜。

    伊芙说道：“没问题，唐婳已经给了我五千金币了，一套上好的装备也就十几枚金币，足够了。”唐婳现在跟着哈斯小镇的那群暴徒抢的很痛快。攒下了不少金币，秘密送给了伊芙一些，用来采购物资。

    奥蒂莉亚皱了皱眉，说道：“再跟唐婳要一点儿，金币有什么用，一块金属疙瘩罢了，花出去才叫钱。”

    奥蒂莉亚喝了口水，说道：“对了。我听说矮人族打造的装备才是最好的，这里能不能买到。贵一点儿没关系。”反正都是唐婳抢的，花起来不心疼的。

    伊芙说道：“嗯……还是能买到的，一两百套没有问题，再多就不好弄了。”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说道“尽量多买点儿，我们的人很难得到补充的。那就在装备上多下点儿功夫。”

    “好的。”伊芙爽快的答应道，左右看了看，小心的凑到奥蒂莉亚耳朵边，问道，“我们真的要杀光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啊？”

    奥蒂莉亚放下水杯。白了她一眼，说道：“你怎么什么都信啊？”

    ……

    “你怎么什么都信啊？”黛丽丝.艾瑞恩，紫色蔷薇商行的老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夏尔，说道，“那个奥蒂莉亚明显就是装的。”

    “可是……”夏尔刚想辩驳，就被打断了。

    “可是她装的实在太像了，是吧？”葛雷纳笑着说道，“你可以完美的扮演一个商行伙计，奥蒂莉亚为什么不能装成一个激进的狂热信徒。”

    夏尔也是一时反应不过来罢了，这时候他已经冷静下来了，说道：“那么现在可以确定奥蒂莉亚也是试炼者了？”

    “差不多，十之**吧。”黛丽丝说道，“而且她还和我们做着一样的打算。”说着，还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这算什么，英雄所见略同？

    黛丽丝他们也是试炼者，而且是一开始就没有暴露身份，做一个卡片商人的试炼者，和奥蒂莉亚一样，他们也不打算弄点钱兑换出回归卡片就走，而是打算在这片荒芜之地闯出点儿名堂来。

    这是个乱世，最好也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拉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武装来，那么这次哈斯小镇的暴动就是个很好的机会，黛丽丝以“保护商行”的名义直接雇佣了四百多个勇武之士，而那个奥蒂莉亚，则从幽暗城要来了两百人。这一步并不困难，只要有钱，拉出来几百人没什么问题，但要想继续发展，就必须有后台了，这个世界虽然是个乱世，但各种族的主权力量还是很强大的，不是什么人都能随意扩张武力的。（这个世界类似于战国时期，七雄已经定下来了，天下势力已经整合完毕了，这和春秋不一样，大小势力一大堆，随时可以兴起，也可以寂灭，在春秋时期，只要机会合适还是可以建个小国的，但到了战国时期，建国就困难多了。）

    黛丽丝选择的是银月城，准确的说是哈杜伦.明翼，以及他代表的银月城中的鹰派，黛丽丝也是个聪明人，她最开始确实先和哈杜伦.明翼搭上关系的，两方的合作也算顺利，但她清楚的知道，如故只靠哈杜伦一个人，难免被他要挟拿捏，最好是选择一个派系，这样哈杜伦就不敢轻易动他们了，和紫色蔷薇商行的关系是属于整个鹰派的，不是属于哈杜伦一个人的。一个软弱的领导者——洛瑟玛.塞隆，一个强势的邻居——希尔瓦娜斯.风行者，有这两个人在，银月城的鹰派始终无法真正满足自己的政治愿望，这时候有一个和他们关系和好的武装力量出现，对他们来说未必是件坏事，再加上这个武装力量的领导者又是精灵族——黛丽丝.艾瑞恩确实是个精灵，只不过不是血精灵罢了。

    银月城中，能够支持别人创建出一个武装力量的派系也只有哈杜伦为代表的鹰派了，银月城已经被黛丽丝占了，奥蒂莉亚就只能去幽暗城了。

    幽暗城和银月城不同，没有那么多的派系，希尔瓦娜斯拥有独裁般的巨大声望，这就有些麻烦了，任何一个主权领导者都不希望自己的辖区内出现另一个武装力量，奥蒂莉亚不能去找希尔瓦娜斯直接要兵，但通过仔细分析，她还是找到了幽暗城中一个“在野”，或者说被打压的派系——激进思想者。对于受到外界强烈压迫的幽暗城亡灵来说，产生激进的思想再自然不过了，这个派系根本不是靠打压就能消灭的，也就是说，搭上激进思想者派系的奥蒂莉亚大举发展武装力量，虽然得不到希尔瓦娜斯的认可，但也能得到一个默认，而且希尔瓦娜斯还不得不默认，好不容易能找到这么个机会将那些不怕事大的家伙送出去，难道还把他们留在幽暗城继续当一个一点就着的炸弹吗？

    银月城的代表黛丽丝.艾瑞恩，幽暗城的代表奥蒂莉亚.晨星，两方势力已经立下根基了，能不能发展起来就看两人的手段了，在黛丽丝的眼中，还有第三个很有潜力的势力——哈斯小镇的范子木。在那群暴徒中，范子木并不是闹腾的最厉害的，但黛丽丝知道，他是这场暴动的幕后推手之一，整个暴动的节奏还在他的掌控中，当暴动最终被镇压，范子木将成为能够整合卡片商人手里关键资源的人，凭借着高级钢材等重要的战略物资，他已经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石，运作好的话也能拉出来一个武装，在黛丽丝眼中，荒芜之地的争霸就在于这三方势力之争。

    但是，还不够，只有这三方势力水还不够浑，关键的第四方势力在哪儿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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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荒芜之地（22）

﻿    哈斯小镇，这个因伤痕森林和绿草森林里丰富的资源和不怕死敢闯荡的冒险者而兴起的小镇现在已经破败不堪了，往日热闹繁华的街道现在几乎是空无一人了，只能看到一队队暴动者组织的武装队伍在巡逻。

    “玩具小屋”的队长范子木就走在这么一条荒芜的小路上，看着路两边紧闭的商铺门面，他不由的一声长叹，这次被他们定义为武装暴动的行动发展的颇为不顺。

    最开始发展还不错，骤然发难的卡片商人很容易就将银月城进驻到这里的一队陆行鸟骑士给缴械了，然后就是全镇戒严，最后抄家搜集财物金币，一切都井井有条，但这种井井有条在范子木眼里却是覆灭的前兆。范子木打算发动的是一场暴乱，这场动乱的核心就体现在一个“暴”字上，他不需要井井有条，不需要秩序的拿钱换命，他想要的是破坏，是杀戮，是将整个哈斯小镇的统治阶层砸个稀巴烂，让整个小镇的居民都处在惶惶不可终日的痛苦中，只有这样，在暴乱结束后，他范子木才能凭借一点点儿的仁慈来收买人心，让他们感激自己，拥戴自己，在获得巨大声望的同时，范子木才能掌控这个可以不断产生财富的小镇。

    范子木经常会去找哈斯小镇的本土居民谈心，告诉他们自己也是迫不得已，他只是被裹挟的，从内心深处来并不想发动什么暴乱，也不想和任何人为难，只是愿意和气的做些生意。每天范子木都要花费大量的口水和心思来做这件事，但效果并不好，那些本地居民看他的眼神依然充满了愤怒。范子木知道问题出在哪儿，那些卡片商人太守规矩了。他们要是将哈斯小镇的居民杀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什么的，那些处在巨大恐惧中的居民才会对范子木这个杀戮很轻的暴动者投来感激的目光。

    可是，那些卡片商人却不能如他的愿，他们都是狡猾堪比狐狸的试炼者，谨慎和小心已经深深刻入心底了，只要交出钱物来。他们是不会把那些本地居民压迫太狠的，这个世界的本土势力很强大，敢在哈斯小镇这个治安很乱的地方定居的人绝不是懦弱顺从之辈，说不定其中还有不少强大的职业者，正要是逼得太狠了，给个一刀一洞也说不定，那时候试炼者找谁哭去，所以还是和气点儿好，我要财。你保命，大家顺顺利利的把这事办完，一切皆大欢喜，唯有范子木这个幕后鼓动者心头郁闷。

    接下里的事更麻烦了。按照范子木之前的计划，哈斯小镇的卡片商人有一万多（部分卡片商人在暴动刚开始时察觉到不对，立马趁乱跑了），是这次暴动最主要的武力，在攻克哈斯小镇后。应该裹挟镇里的民众，以那一万多的试炼者作为骨干和先锋。凑出来五六万的军队，而且都还是青壮（哈斯小镇的人口大概有二十多万，但因为有大量冒险者，所以青壮比例较高），其中大半是有很强战斗力的试炼者和经常在深山老林里冒险的亡命之人，战斗力绝对不错。一定能把这片荒芜之地上搅个天翻地覆，将当地的秩序彻底打破，这样才有试炼者趁乱兴起的机会。

    在范子木看来，这个任务世界存在以万记的试炼者，绝对是一份极其强大的力量。要知道这些都是中阶试炼者，他们都是经过了十几次甚至几十次残酷的试炼淘汰活下来的，能成为中阶试炼者，无论是武力、心性、智慧都有过人之处，而且还不能有太明显的短板。这么多的试炼者被死死的压在了哈斯小镇这个巴掌大的地方，只能老老实实的用任务给的卡片系统来一点点的赚钱，实在太憋屈了。

    （在大部分的卡片商人看来，他们只是放高利贷，收保护费，偶尔还偷点儿东西，没有去抢劫，也没有杀人，这已经是很老实本分的了，看看夜宸当初在约克市干下的事（那可是将一个大型现代城市给洗的差不多成白地了），那才叫痛快呢，而且当初他们还只是初阶试炼者。）

    老实本分的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那些试炼者在经过多次残酷淘汰后，脑子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在拥有强大武力的同时，他们也养成了高人一等的自我感觉，对他们来说，没找麻烦就已经是对这个世界的恩赐了），最重要的就是当地的主权太强了，银月城和幽暗城在她们势力范围内有着牢牢的控制权，再加上强大的军队，硬生生的把充满暴虐思想的试炼者给压住了。

    现在，在幽暗城的暗中撺掇，银月城的故意放水，再加上范子木的暗中鼓动，被压制住的卡片商人应该像被压紧的弹簧一样，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将哈斯小镇彻底给摧毁了。后续的计划中，他们会趁着胜势，对周边的小镇全部洗劫一番，将这里的秩序彻底打乱，在乱中取胜。

    但让范子木没想到的是，或者说没有考虑充分的是，那一万多个卡片商人可不是什么见识短浅，只知道耕地的农民，他们一个个比鬼都精，要是趁乱占了哈斯小镇还没问题，但要是组织向别的小镇进攻，那么必然要涉及到军阵部署。谁在前面，谁在后面，谁充当一线冲锋者，谁作为预备队伍，更重要的是，谁当总指挥，没有任何人能够压服这些试炼者，为了能够制定出一个让各方都比较满意的计划，这几天哈斯小镇的卡片商人一直在扯皮，扯到现在谁也说服不了谁。哈斯小镇的财富虽多，但也不够这么多卡片商人分的，大部分的试炼者都没有获得足够的金币，所以向其他小镇进发这个大目标还能得到大家的一致拥护，要不然范子木想找人扯都找不到。

    为了这点儿破事儿，范子木最近实在是烦透了，今天，他和一些试炼者约在一家酒吧（现在已经人去楼空了）探讨了下现在的局势，又去安抚了下哈斯小镇上原住民的贵族（虽然没什么效果）。带着一肚子的气正在慢慢的朝家里走去。

    范子木在哈斯小镇的家是一个小庄园，位于镇子的东北方向，已经很靠近伤痕森林了，从阳台上就能看到在林子里游荡的天灾。这位置实在不怎么样，谁都愿意喝下午茶时能欣赏到美丽的风光，而不是看一群骨头架子来回晃悠。因此，这个小庄园被范子木以低价买走了，取名为“玩具小屋”庄园，作为他在哈斯小镇的一个住处。

    刚刚走进院子里，徐璐就迎了过来，小声说道：“唐婳来了。”

    范子木点了点头，示意知道了，在约克市，他和唐婳、夜宸他们打过交道。也算是有个一面之缘，在这个任务中，双方似乎又有了合作的基础。

    范子木快步走进一个待客的小厅里，看到唐婳正在欣赏墙上的油画（都是仿制的名作，值不了多少钱），看到范子木进来，唐婳首先说道：“下午好啊，范团长。”

    范子木点头笑着说道：“唐小姐好。请坐。”

    两人落座，咖喱上了两杯红酒。这里毕竟是个冒险者基地，酒这种东西还是挺多的，茶就不多见了。

    唐婳点头致谢后，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赞叹的说道：“没想到范团长这里还有这么好的红酒啊，就算为了这酒。以后说不定要经常来拜访了。”

    范子木心中苦笑，但面子上丝毫不显，他爽快的说道：“唐小姐客气了，你要是想要，尽管来我这里拿。这酒再香醇也比不上我们之间的友谊啊！”

    友谊？唐婳心里暗暗偷笑，这个饭团子的脸皮还挺厚的啊，她知道，范子木的计划受挫已经给他带来麻烦了。这片荒芜之地总是要打开局面的，但有谁打开就有说法了，要是范子木的计划能够顺利展开，卡片商人的武装势力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那么为了平息事端，幽暗城和银月城难免要拉拢一下范子木这个暴徒中的温和派代表，但现在，范子木的计划受挫，一大堆的卡片商人窝在了哈斯小镇这小片儿地方，要打开局面就只能靠夜宸，也就是奥蒂莉亚他们了，这样局势就要靠他们来维护了，基本上没范子木什么事了。唐婳不着急，一点儿都不急，甚至可以拿捏一点儿态度。

    唐婳甜甜的一笑，说道：“那就谢谢范团长了。”

    范子木大度的摆了摆手，问道：“唐小姐来我这儿来有什么事吗？”

    唐婳说道：“是这样的，我最近需要一笔钱，谁知道囊中空虚，所以只好来找范团长借了。”伊芙，也就是伤雨又来向唐婳要钱了，她需要用这笔钱来购置武器物资，将奥蒂莉亚装神弄鬼骗来的两百亡灵武装起来。但唐婳现在也没多少钱啊，暴动一开始她就死死的盯着事情的发展，根本没有顾得上去抢金币，给了伤雨一点后就彻底没钱了，只能朝范子木要了，反正他也不会不给，这个向夜宸示好的机会他是不会放过的。

    范子木想了想，说道：“不知道能不能知道唐小姐要借钱干什么？”

    唐婳也没想着保密，直接说道：“我要去买一些武器铠甲。”

    范子木的脑子一转就知道唐婳在为谁准备军备了，哈斯小镇和外界的联系并没有间断（主要是没有试炼者去当哨卡，那可是死亡率超高的位置了，而且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他们根本没办法完全封锁哈斯小镇），奥蒂莉亚在酒吧闹出的那件事他也已经知道了。

    范子木说道：“需要我帮忙吗，要知道这里的武器装备还是很不错的，绝对不比铁炉堡的差。”哈斯小镇拥有旺盛的武器需求（一大堆的冒险者在这里聚集），又有很不错的原材料（卡片商人主要集中在小镇上，出产的高级钢材当然会首先满足当地的需求了。），所以小镇上还是有不少高级钢材打造的武器，暴动结束后大都落在卡片商人手里，范子木也有一些，唐婳要是想要的话他总能弄到一些，足够武装那两百亡灵了。

    唐婳摇了摇头，说道：“不劳范团长了。”见范子木还想说什么，唐婳继续说道：“这是队长的安排。”

    范子木无话可说了，夜宸显然不想和哈斯小镇的暴徒扯上关系，除了这个被暴徒控制的小镇，其他地方很难搜集到足够的高级钢材武器的。

    见范子木一脸的颓废，唐婳心中暗暗庆幸，当初她打算和范子木一起干的，在她看来范子木的计划还是挺不错的，但当她被夜宸招过去，两人对当前局势进行了一番推演和谋划，最终唐婳服从夜宸的安排，不去过多的参与到哈斯小镇的暴动准备中，而是作为一枚暗子待在镇子里。

    小厅里一阵沉默之后，唐婳说道：“队长让我转告范团长，请多多做好准备，不久后这里恐怕会有一场争战。”

    范子木眼中闪出一丝光芒，说道：“好的，谢谢宸小姐的提醒，我会注意的。”看来夜宸要动手了，这并不出他所料，自己这里停滞不前，但也不能一直就这么等着，时间拖得太久很可能会引来银月城的军队，到那时候这些暴徒绝对跑不了了，而局势将彻底脱离了这些试炼者的控制，谁都得不了好。

    唐婳说道：“范团长不用客气，这个任务还很长，我们还有很多合作的机会。”

    范子木豁达的笑了笑，说道：“对了，还不知道唐小姐想借多少？”虽然计划失败了，失了先手，但也没必要整天唉声叹气，局势的又一轮变动马上出现了，这次绝对不能出问题了。

    唐婳开口说道：“五千枚金币。”

    ps：这几天收藏一直在掉了，如果大家喜欢这本书的话，请多多支持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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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芜之地（23）

﻿    罗德克士小镇的西郊，徐璐趴在一个小山坡上，举着个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着不远处的庄园，今天的天气不好，月黑风高，现在已经凌晨两点多了，那座庄园也陷入了沉睡中，只有几盏值夜的风灯还在闪烁，似乎一阵风就能把它吹灭。

    徐璐有些恶趣味的朝那座庄园吃了口气，想象着它被彻底“吹灭”时的样子，心中突然有种感觉，今天确实是见血的好日子，同时她在心中默默回忆黛丽丝.艾瑞恩提供的资料。

    这座庄园叫“格林庄园”，属于镇上的格林家族，庄园占地很广，比紫色蔷薇庄园要大上三四倍，而且不像紫色蔷薇只有孤零零的一栋三层小楼，格林庄园里一座主楼和两座副楼。主楼有五层，是一座花岗岩结构的城堡，坚固的墙体，窄小的窗子，厚厚一层铁皮包裹的实木大门都能够说明这是一座拥有强大防御的军事堡垒。格林家族是最初定居在罗德克士小镇的一批人，那时候精灵族刚刚来到这片大陆，内忧外患不断，内部因为长途迁徙而人心惶惶，外部则陷入了和巨魔战争的泥潭，战况不如人意，长时间的争战让所有精灵都疲惫不堪。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拓展精灵族的生存空间，很多精灵走出了银月城，在附近构筑了一个个这样的堡垒，拱卫着银月城，格林家族就是其中之一。那种条件下，再讲究的贵族精灵也必须把实用放在第一位了，所以就有了这个毫无美感，但防御力还不错的城堡。至于另外两栋副楼，是后来才建筑的，那时候精灵族已经慢慢站稳了脚跟，那种堡垒式的房子很快就被喜好艺术的精灵抛弃了。建筑风格更多的照顾到了精灵族的审美，主要特点就是精致华丽。

    格林家族有着悠久（对于人类来说称得上漫长了）的历史，但奇怪的是，他们并不是贵族，祖辈中也没有人在银月城中担当过什么重要的角色，罗德克士小镇中有这么句话。“格林家族属于这里”，是的，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了数千年，每一个格林家族的成员都致力于让这片土地更加繁荣富足。

    罗德克士小镇位于银月城和幽暗城之间，已经算是血精灵势力范围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看到很多外族人，也许是因为经常和世界各地的人打交道，格林家族的人拥有着一颗豁达宽广的胸怀，和银月城中住宅狭仄。心性扭曲的血精灵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罗德克士小镇，格林家族拥有极高的声誉，当代族长庞塔莱加.格林更是称得上德高望重，这位老人的话比银月城派驻到镇上的治安官要管用的多。

    “璐姐姐，我们为什么要来这儿？”趴在徐璐旁边的咖喱也拿着个望远镜在看，但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什么东西，见徐璐结束了观察敌情，她连忙小声问道。

    徐璐把望远镜收了起来。对咖喱说道：“我们来这儿要干什么？”

    咖喱说道：“我们要冲进那个格林庄园，然后把里面的人全部杀掉。”如此血腥残酷的话咖喱说起来依然是风淡云轻。这并不能说明咖喱有多么冷漠，更主要的原因是，她对此根本没有概念，范子木很少让她去一线战斗，通常她都待在大后方制作装备。但现在，范子木已经意识到了。咖喱不应该躲在后面，她要学会如何面对战斗，她必须有在山穷水尽，没有任何装备可以借助时拿起一个棍子和对方拼命的血性来，只有这样。她才能在第七空间活下去。

    徐璐一边检查身上的武器一边说道：“那不就得了，还有什么好问的。”

    对徐璐的回答咖喱显然并不满意，她问道：“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徐璐叹了口气，耐心的解释道：“因为只有格林家族被血腥屠杀，才能最大程度上激起罗德克士小镇所有居民的愤恨和恐惧，这样黛丽丝.艾瑞恩才能借势把她的雇佣军拉出来主动去和哈斯小镇的那群暴徒狠狠的打上一场。”更关键的是，格林家族和银月城没什么关系，他们被屠杀也不会立刻引来银月城的军队，这是黛丽丝在资料上着重说明的。

    咖喱说道：“就为了这个？通过这场屠杀黛丽丝确实能够很快积累起声望来，但我们呢，我们从这里得不到任何好处。”

    徐璐无奈的说道：“因为我们的计划失败了，本来应该我们主动出击，去攻打罗德克士小镇的，但现在那群暴徒怎么也不肯走出哈斯小镇，那么只能靠黛丽丝和奥蒂莉亚她们主动打过来了，奥蒂莉亚那边还好说，她招揽了一群只想杀人的疯子，但黛丽丝这边就麻烦了，没有充足的理由，她凭什么把商队护卫当做军队一样主动攻打哈斯小镇的暴徒？我们需要替她创造出这个机会来。咖喱，你知道目前我们最大的敌人是谁吗？”

    咖喱想了想，还是老老实实的说道：“不知道。”她和伤雨有些类似，对于繁杂的线索和纷乱的局势进行分析都不是她们的所长。

    徐璐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我们面对的最大敌人就是银月城和幽暗城，或者说是他们强大的统治，荒芜之地应该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只有那样我们这些人才有用武之地，但现在，这片土地还处于银月城和幽暗城的牢牢控制下，他们制定了稳定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下，我们根本没办法发展出属于自己的势力，所以，我们必须把这片土地上的秩序彻底打破，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取得胜利的机会。”说到最后，徐璐用力挥了下拳头，双眼充满了坚定的战意。

    虽然还是有些听不懂，但咖喱大致明白了，她一脸凶相的说道：“既然那样，我们就把这里的秩序彻底炸烂！”

    徐璐看着双眼渐渐锐利起来的咖喱，欣慰的笑了笑，这丫头总算开始长大了。

    观察敌情已经结束。徐璐走下山坡，来到一个小林地的旁边，在那里，四十七个她从哈斯小镇秘密招揽过来的亡命徒正席地而坐，没有点灯，也没有大声喧哗。每个人脸上都有嗜血的渴望。他们本来是冒险者，虽然有时候也敢些杀人越货的勾当，绝对没有在镇子里行凶的胆子，但之前哈斯小镇的动乱让他们尝到了血的滋味，已经吃过人肉的老虎不会再去老老实实的追逐野鹿了，在谈好价钱后，他们就被徐璐招揽了过来，实施这次屠杀。

    看着眼前这群暴民，徐璐冷冷的说道：“你们都知道这次行动的目的吧？”

    一个脸上有道深深刀疤的壮汉走了出来。粗声粗气的说道：“知道，把格林庄园的人全都杀掉，一个不留。”

    徐璐点了点头，说道：“这样就好，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你们在格林庄园的收获全归个人所有，我不要一个铜板，另外。在事情办成后，我会给你们每人二十枚金币。让你们忘掉这次行动，彻底忘掉，明白吗？！”

    刀疤脸咧嘴一笑，满脸横肉的脸上露出一个恐怖的笑容，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们会遵从之前的约定的。要知道，我们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说完，还哈哈大笑了几声。

    徐璐皱了皱眉，说道：“那就好，开始行动吧。”

    作为这次行动的负责人。徐璐并没有选择直接率领这支队伍，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者，武技高超，很多人还自己的独门绝技，比如说设置陷阱，撬锁什么的，对于这么一群家伙，徐璐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排才能发挥出他们最强大的战斗力，还不如“承包”出去。

    接受承包的就是那个刀疤脸，在哈斯小镇，他也算是有一号的人物，以处事公正，心狠手辣著称，是个颇有能力的家伙。

    刀疤脸挥了挥手，带头朝格林庄园摸了过去，剩余四十六个跟在他身后，形成一个松散的阵线。这个阵线越靠近庄园的院墙越松散，最后几乎把半个庄园给包了起来。

    这就是刀疤脸的作战安排啊，徐璐心里有些失望的想到，她本来以为有多精妙呢，结果就是各干各的。想想也是，这些人在之前的冒险活动中一直是以四五个人的小队来进行的，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军事训练，他们不可能做出周密的相互配合的，那还不如彻底分散开，各显神通。

    徐璐和咖喱并没有初战，而是站在那个小山坡上，观察着战况。

    刀疤脸他们小心的摸到了院墙旁边，两两一组，一人搭把手另一个就可以跳进院子里了，都很注意不发出动静来，显然打算偷袭，特别是那个城堡，攻打起来很麻烦，最好能在一开始就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把那座城堡给夺过来。

    可惜格林庄园晚上的值守人员还是很尽职的，刀疤脸他们刚一翻进来就被发现了，接下来就是一阵刺耳的警报声，一场偷袭改强攻了，但毕竟占了个先手，刀疤脸他们还是有些优势的。

    徐璐站在山坡上，举着望远镜查看着庄园里的交战情况，格林家族虽然是个大家族，但家族成员大都从事商业和养殖，面对这么一群凶神恶煞的亡命徒，明显抵挡不过来，正在节节后退。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徐璐喃喃自语道，就在这时，庄园院子里突然闪现出一道夺目的圣光光辉，徐璐拍了下咖喱的肩膀，说道：“走，该我们出手了。”据黛丽丝给的资料，格林家族中有个圣骑士，是一个强大的职业者，也是这次屠灭格林计划最大的武力障碍，那家伙也够奇怪的，明明是个血精灵，不去研究魔法或者当个游侠，去学习什么圣光的光辉啊。

    小山坡距离格林庄园并不远，没过几分钟徐璐和咖喱就来到了院墙旁边，她并没有着急加入战斗，而是蹲在墙角，拿出一个照明手雷来，点着引线，等火捻燃烧了大半，才扔了进去。手雷还没着地，一道刺眼的强烈光束绽开，院子里大部分人的眼一阵刺痛，有些甚至出现了暂时失明。

    格林家的那个圣骑士，格斯.格林的眼睛也受到了强光的伤害，但他毕竟是个强大的职业者，眼睛不停的流泪，但还算能勉强看个模糊大概。

    待强光散去后，徐璐猛地一跳，蹲在墙上，一个刻画着复杂魔法阵的双管猎枪对着格斯，砰地一声，一团烈焰从枪管里喷射出来。

    虽然眼睛被废了个大半，格斯的战斗直觉并没有丧失，他敏锐的感觉到了有强大的威胁，果断的将他的导师，一个伟大的圣骑士送给他的魔法水晶捏碎，一道淡淡的光晕笼罩在他身上，圣光盾刚刚施展，火球就扑了过来。

    一阵剧烈的爆炸，在圣光盾的保护下，格斯并没有受什么伤。圣光盾是一个强大但维持时间短暂的神术，几秒之后，光盾就破灭了，格斯向左侧移了一步，圣锤猛地朝后挥去。

    一声金铁碰撞声响起，格斯根据手腕一痛，他扭头一看，一个脸上有个刀疤的家伙正冲着他冷笑。格斯转身刚想用圣锤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作奸犯科的暴徒，又是一阵巨响，他朝右侧跳了出去，一个大火球擦着他的肩膀飞了过去，差点儿击中刀疤脸。

    此时徐璐已经跳下了墙头，正躲在一个角落里，她看了眼手里的猎枪，这东西威力是挺大的，但就是太慢了，装弹慢，而且烈焰弹的速度也太慢了。徐璐把猎枪收了起来，拿出了一把老式步枪，虽然也是单发的，但速度绝对可靠。

    在徐璐的步枪和刀疤脸的巨剑下，格斯.格林左支右挡，眼看着就要招架不住了，肩膀上挨了一枪，虽然他身上的魔法重甲提供了强大的防护力，没有让子弹射进肉里，但冲击力更加大了，左肩绝对红肿了一大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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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荒芜之地（24）

﻿    在子弹的冲击下，格斯往后退了几步，他环顾四周，心里一阵冰凉，不能这样下去了，罗德克士小镇还算太平，格林庄园并没有圈养多少勇猛拼杀之人，平时要做的不过是维护下周边治安，教训一下那些不老实的地痞流氓之类的，遇到这群不把人命当回事儿的家伙（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儿，也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能顽抗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也好在这些家仆都世代效忠于格林家族，忠心没什么问题，所有人都在努力奋战，而不是找机会溜走。

    格斯知道，自己托大了，要是关紧城堡大门，尽力守护，怎么也能挨上一晚上。格林庄园离罗德克士小镇虽然有点儿远，但总会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喊杀声的，罗德克士小镇还有两队的银月城骑士驻守（虽然都叫小镇，但罗德克士小镇要比哈斯小镇大很多，按说不应该只有这么点儿驻军，但罗德克士小镇毕竟在幽暗城和银月城的交界处，属于边境，驻守太多军队很可能会引来误会，所以驻军数量很少。），那群暴徒绝对抵挡不住军队的冲击。

    格斯也是个性情果断的人，他转身朝背后的城堡跑去，借助城堡的地形将几个领头的杀掉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为了躲避子弹，格斯并没有像最开始那样站在院子中间，而是紧靠着城堡，刚刚自己挨了一枪，退后了几步，距离城堡大门已经很近了，他快跑几步，就跑进了这座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古堡了。

    眼看着格斯跑进了城堡，刀疤脸犹豫了一会儿，转身挥刀朝另一个格林家族的护卫砍去。自己不能去追。刀疤脸知道，如果杀了那个强大的圣骑士，绝对能得到一份不错的奖励，但他也知道，这种城堡的内部布局很复杂，它是为了战争而建造的。设计的时候自然想到了如果在外围受不住，需要在城堡里短刃相接的情况，这种城堡走廊狭小，结构复杂，贸然追杀进去说不定就把命给丢了。

    徐璐站在不远处，也看到刀疤脸的避战，她狠狠的骂了一句，在步枪上装上了一个两尺来长的三棱刺刀，朝城堡跑去。别人都还好说。那个格斯今天必须得死，他是格林家族年轻一代的核心，格林家族的成员并不是全都住在格林庄园里的，一旦让格斯跑掉了，以他为核心会很快形成一个新的格林家族，而这个在当地拥有深厚基础的家族和哈斯小镇的暴徒有着血海深仇，这不是凭借利益交换可以平息的，到时候绝对会带来一连串的麻烦。

    至于说会不会被格斯反杀。徐璐并不担心，经过了那么多次残酷任务淘汰。每个中阶试炼者都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一个初临战场的圣骑士就算武技再高又有什么用。

    徐璐提着刺刀走进城堡时，已经看不到格斯的身影了，不过和刀疤脸不一样，她对这种城堡的内部结构还算熟悉，也知道什么地方是容易设伏的。

    徐璐将刺刀背在了背上。从怀里掏出枪管被锯短的燧发枪，右手则反握着一把军用匕首，沿着城堡内部的窄小走廊慢慢的走着。

    这个城堡已经很久没有主人了，窄小阴暗的房间并不适合居住，特别是有更好的选择的前提下。所有格林家族的成员都是住在那两栋副楼里的，这座城堡已经空置了有几百年了，虽然时不时有人进来打扫，但这么大，结构这么复杂的城堡很难打扫干净的，墙角房顶处处落有灰尘，还有不少的蜘蛛网。

    徐璐小心的走着，但一路上并没有遭到任何伏击，当她走到最顶层的一个房间门口时，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就在徐璐站在门口犹豫着是不是朝里面丢一个手雷的时候，实木的房门从里面打开了，夏尔面带着和善而又有些谦虚的微笑走了出来，这是他做紫色蔷薇商行伙计时的标准表情。

    徐璐眉头一挑，说道：“夏尔，你怎么在这儿？”房门被打开后，血腥味一下子浓郁了很多，徐璐的视线越过夏尔，看到格斯瘫倒在地上，大片的血迹从他的咽喉处流了出来。

    “是你杀了他？”徐璐又开口问道，这可和他们之间的约定不一样，按照范子木和黛丽丝的约定，对方只提供情报支持，绝对不会参与到实际动手中，这么做主要怕留下痕迹。这毕竟是个魔法世界，神奇的魔法有无数种，有一些甚至能回溯场景，这种情况下把痕迹打扫的再干净也没有。黛丽丝是要和银月城打交道的，参合到这种事上总归不好，所以范子木主动提出所有的行动都由“玩具小屋”负责。

    徐璐的语气不算好，但夏尔的脸色丝毫未变，他笑着点了点头，语带歉意的说道：“实在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一笔生意，格斯.格林先生希望能和我面谈，这是临时决定的，也没办法及时通知徐小姐，实在抱歉。”

    听了夏尔的话，徐璐的脸色舒缓了很多，夏尔杀了格斯，不管怎么说也是帮了自己的忙，虽然和计划有所冲突，但这世上的事哪能全靠计划？徐璐说道：“那好吧，对了，你来这儿的事有人知道吗？”

    夏尔说道：“应该没有，我和格斯是在路上碰到的，直接来格林庄园了，只要把这里的人屠个干净就可以了，至于说会不会有人看到，请徐小姐放心，我会处理妥当的。”

    徐璐说道：“那就好，你也抓紧时间离开这里吧，我会核对人数的，绝对不会让任何一个逃了出去。”说完，就转身走了，那群暴徒可不好管理，透过窄小的窗子，她已经听到了有女人在尖叫，显然那群蠢货见战局已经稳定下来，开始享受自己的战利品了，但现在是享受的时候吗？

    看着徐璐的背影消失在楼梯里，夏尔转身回到那个房间，说道：“明翼小姐。您可以出来了。”

    这个房间有个高大的衣柜，随着夏尔的话音落下，衣柜门被打开，一个血精灵走了出来。她看起来很年轻，甚至还有点儿婴儿肥，身材娇小可爱。但脸上却挂着浓烈的冷霜。

    她用冰冷的眼神看着夏尔，说道：“你知道我刚刚看到了什么吗？卑鄙，欺骗，背叛，偷袭，你们这群该下地狱的家伙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罪恶。”

    夏尔并没有说实话，其实是他“偶遇”了格斯（这也是夏尔精心设计的成果），如果徐璐对紫色蔷薇商行在罗德克士小镇的地位有所了解的话，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夏尔作为商行的一个伙计，哪怕是已经成为实际的二掌柜，也没资格仅凭偶遇就被格斯邀请到庄园做客的。事实上，格斯邀请的是这个年幼的血精灵少女，雷蒂娅.明翼，明翼家族的后起之秀，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经表现出非凡的才能和智慧来了。

    对于雷蒂娅的辛辣讽刺。夏尔并不在意，他微微弯腰。谦卑的说道：“虽然我的双手沾满了罪恶，但毕竟还是为您解决了银月城和格林家族的间隙，我相信明翼大人会对您的工作满意的。”

    格林家族一直未能进入银月城，成为整个国家的领导阶层的一员，很多人为此感到不平，认为格林家族受到了排挤。但恐怕没几个人能想到。这并不是银月城的本意，事实上，议会一直邀请格林家族的族长进驻银月城，为整个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格林家族却用种种理由推拖着。

    其实双方都没有按什么好心。格林家族在罗德克士小镇的根基太深厚了，在银月城议会上，有人就问出了这个问题：这片土地到底是属于银月城还是属于格林家族？议会一直想把格林家族拉到银月城，借此慢慢消除他们对罗德克士小镇的控制。格林家族也很清楚，自己在罗德克士小镇就是无冕之王，就是这片土地的实际掌控者，但到了银月城，自己只是一百多个议员中的一个，而且他们在银月城并没有什么倚靠，到了那座华丽的王都就成了无根之木，家族必然会面临衰退。这一点在黛丽丝给范子木的资料中已经有所体现，一个在罗德克士小镇拥有强大影响力的家族，将其屠尽后却并不会引起银月城的强烈反弹，这已经能很清楚的说明问题了：格林家族和银月城的关系并不融洽。

    虽然两者的关系很不好，但精灵贵族并没有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习惯，所以格林家族并不担心银月城用武力威胁，而在表面上，格林家族毕竟只是个普通的商业家族，也不好豢养私兵，结果一家老小被不合理出牌的黛丽丝和范子木给设计屠了。

    至于夏尔，或者黛丽丝为什么要把雷蒂娅拉进局里，则是为了这场动乱后的局势布子。

    卡片商人手里有通过普通方法很难得到的优质原材料，这些都是银月城需要的，双方一个想卖，一个想买，本来应该相安无事，但在种种因素的刺激下，卡片商人在哈斯小镇发生了暴动，当暴动被平息后，银月城不再会相信这些个体实力强大，但内心没有多少规则和道德的卡片商人了，只是现实的需求并没有因此而减少，于是两者之间的润滑者就应运而生了，对卡片商人负责的是范子木的“玩具小屋”，和银月城沟通的是“紫色蔷薇”，幽暗城与之类似，不过和那群骨头架子打交道的是奥蒂莉亚，这就是三方的基本盘。

    三方在这片荒芜之地鼎立，互相牵扯，互相制约，之间的关系很稳定，只不过一旦三方稳住了自己的基本盘，难免会产生什么别的心思。就像雷蒂娅.明翼说的那样，他们这群人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充满着罪恶，在合作刚刚开始，远没有看到胜利曙光的情况下，黛丽丝就开始防备玩具小屋了。奥蒂莉亚那边她不怕，奥蒂莉亚已经鲜明的刻上了亡灵痕迹，就像黛丽丝是一个精灵（不是血精灵，是其他世界的精灵，不过在这里可以冒充一下）一样，双方无法侵占对方的领地，无论如何银月城不会让奥蒂莉亚，一个亡灵负责他们军队的军备采购的。有能力和黛丽丝抢生意的唯有玩具小屋了，为此，黛丽丝必须彻底断绝玩具小屋和银月城搭上关系，因此有了眼前这一幕。在雷蒂娅.明翼的注视下，一个有着辉煌历史的精灵家族被徐璐给屠尽了，一些女性家眷在临死前还受到了侮辱，无论格林家族和银月议会到底有多大的矛盾，都属于内部矛盾，有了这次屠杀，银月城绝对不会对玩具小屋有任何好感，当范子木想着去搭上银月城的关系时，一定会奇怪为什么这些精灵对自己这么厌恶。

    当徐璐重新回到院子里时，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但抢掠奸淫的罪恶才刚刚开始，徐璐根本无法约束这群暴徒，让他们杀完人赶紧撤？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格林庄园里的财富，刀疤脸那群暴徒才懒得来这儿拼杀呢。

    既然无力阻挡，徐璐也只能当听不见了，她找到在院墙一个角落看着这一切的咖喱，问道：“怎么样，有没有人跑掉？”

    咖喱的目光有些呆滞，徐璐知道，眼前这一幕给这个本性还有些天真的女孩（相对试炼者而言）带来的刺激太大了，就是她都有些不适应，但这有必须要学会适应，如果不考虑长久治理，纵兵劫掠是提高士气的一个很不错的办法，有些时候这种残暴的手段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带领着一群临时搭起来的队伍。

    咖喱怎么说也是个中阶试炼者，虽然有些不适，但还是很快调整过来了，她马上说道：“没有，我一直在庄园外面巡视，绝对没人逃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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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荒芜之地（25）

﻿    徐璐舒了口气，说道：“那就好。”在出发之前，范子木有过交代，这次对格林庄园的袭击要达到两个目的：其一，让罗德克士小镇的居民认为这场惨剧是哈斯小镇的暴徒犯下的，其二，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玩具小屋参与到了其中。要完成第一点很容易，荒芜之地周围有能力犯下这种罪恶的唯有哈斯小镇中的那群暴徒了，留下的战斗痕迹也很清楚的能说明这一点，但要做到第二点，就必须保证所有人的死，只有死人才真正懂得如何闭嘴。

    等了有半个多小时，女人尖厉的惨叫声已经慢慢消失了，看时间差不多了，徐璐掏出那把老式步枪，稍微瞄了下，透过一个敞开的窗户，砰地一声子弹飞射，刀疤脸压在身下的那个可怜女孩的脑袋爆裂开来，好像从高空坠下的西瓜一样，红的、白的、黄的一大堆东西溅了刀疤脸一身，吓得他差点儿……具体不好形容，反正他的整个脸都绿了。刀疤脸感觉全身的血直往上涌，脸色由绿变的通红，那是气的，他披上件衣服，随手抄起那个带有锯齿的大刀，一脚把门踹开，打算好好和那个坏自己好事的家伙“讲讲道理”。

    刚刚踹开门，往前走了一步，刀疤脸就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的眉心，那是把双筒猎枪，铁黑的枪身上刻着繁杂的魔法纹理，刀疤脸见识过那把枪的威力，真要是挨上一发子弹，自己的脑袋绝对不会变成碎掉的西瓜，而是会被烈焰弹烧成灰，然后随风飘散。

    可能想到了自己脑袋的悲惨命运，刀疤脸通红的脸变的僵黄。刚想说话，就听到徐璐冷冷的说道：“现在马上去整队，我们要离开这里，听到了没有？”

    才劫掠了半个小时，时间明显不够嘛，刀疤脸心里想着怎么说才能多宽限一些时间。就看到徐璐的手指微动，他的脑袋刷的一下完全空白，多年冒险的本能经验让他下意识的朝后仰躺过去，一枚灼热的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了过去，带出的风压在他额上拉出了一道血痕，枯黄的头发更是散发出一阵焦味。

    刀疤脸上身后仰，没把握好平衡，噔噔的退后了几步，最终还是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爆裂声在身后响起，他回头看了眼，墙角的衣柜门已经被轰碎了，这不是烈焰弹，只是普通的爆裂弹，但不管什么子弹自己的脑袋都受不了啊！

    徐璐上前一步，继续用猎枪抵住刀疤脸的额头。说道：“刚才的话需要我重复一遍吗？”

    这次刀疤脸再也不敢多想了，徐璐的话音刚落就马上接道：“不需要。不需要，我马上去整队，马上整队！”

    听到刀疤脸这么说，徐璐的脸色才缓和了下来，说道：“我在外面等着。”说完，她把枪收了起来。转身离开了，怎么组织那群暴徒自己不擅长，压服一个亡命徒自己再做不到就别再第七空间混了。

    看到徐璐已经走了，刀疤脸摸了摸脸上的冷汗，想要扶着桌子站起来。但自己腿脚酥软，竟差点儿又跌倒，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个女人的心这么狠。

    虽然刀疤脸已经尽力了，但毕竟是群暴徒，整成个队伍的时候还有些样子，一旦将他们撒开了，想要收拢起来就麻烦了。刀疤脸连哄带骗，连打带踹，花了快二十分钟，才算把那群家伙都拉到了院子里。刀疤脸之所以这么用心，除了担心子弹将自己的脑袋打爆外，他也意识到了，自己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了，这里虽然比较偏僻，但还是属于罗德克士的，总会有人注意到这里的情况，说不定驻扎在罗德克士小镇的军队正往这儿赶呢。要是正规部队来了，自己这几十个冒险者可抵挡不住，到时候就是猫捉耗子了，而且还是几百只猫捉四十五个耗子（有两个在战斗中受了重伤，被刀疤脸送了一程，这种程度的伤根本就没救了，早死少受罪），怎么看都活不了。

    看着稀稀落落的队伍，徐璐眉头直皱，这大包小包的是要干什么，他们现在要逃命的，必须尽快回到哈斯小镇，身上背了这么多东西能跑得快？心里再不满意，徐璐也不敢让他们抛掉“辛苦”劫掠来的收获，这群暴徒跑这么远过来就是想抢一把，谁想要他们的钱，他们要谁的命。

    见人到齐了，徐璐大声说道：“这是答应给你们的二十枚金币。”说着，把一个袋子抛向刀疤脸，刀疤脸一接手，沉甸甸的手感和金币碰撞的清脆声响让他的脸上荡起了笑意。刀疤脸一一将袋子里的金币分给了这群跟着自己的汉子，分到最后，袋子里还剩下六十枚金币，他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这其中四十枚是那两个死鬼的，刀疤脸乐呵呵的把袋子重新系上，按规矩来说，如果有盈余是归自己这个出头人的。

    正当刀疤脸打算把这袋子金币揣进怀里时，突然想到了什么，手停住了，说道：“有两个弟兄死了，这多出来的四十枚金币按说应该送给他们的家眷，但那两个弟兄我认识，都是没有成家，无依无靠的人，这钱也不知道应该给谁，索性大家一起分了吧，四十枚金币一人一枚，还少四枚，就从我这里扣吧。”

    拿着自己的钱来补贴大家伙儿，多么高尚的举动啊，但这群暴徒也每一个出来劝阻的，刀疤脸心里暗暗抱怨着，但看着他们的眼中已经有了对他的敬服，也就不在乎了。刀疤脸知道，这片荒芜之地很快就会陷入彻底的混乱，到时候拥有一帮可靠的兄弟就很重要了，不管是自保还是劫掠，有人才有一切，而眼前这群汉子就是很好的帮底，收服了他们，还怕没有钱赚？

    就在刀疤脸分金币的时候，咖喱也归队了，她跑到徐璐身边。小声说道：“已经点过数了，全部都在，一个没跑。”

    徐璐说道：“不会有什么活口吧？”这个世界的基础医疗不怎么样，但高端医疗很不错，只要留一口气，强大的牧师都能把他给救回来。万一留下了活口，就是留下了无穷后患。

    咖喱说道：“不会的，我都补过刀了。”

    徐璐满意的点了点头，不愧在第七空间挣扎求生的，咖喱的成长很快嘛，最开始的不适应阶段很快就度过了。

    徐璐挥了挥手，说道：“走！”说完就带头朝外面的林地里快步走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徐璐一群人才走了二十几里了，之所以这么慢。除了背的东西太多，走夜路本来就慢，在林子里走夜路就更是遭罪等因素外，战后乏力也是一大因素，打仗，特别是用冷兵器打仗是件极耗体力的力气活，恐惧和杀戮会激发一个人所有力量，这导致事后总会有种脱力的感觉。能在一场战斗结束后夜行二十几公里已经算不错了，特别是对于这支并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队伍来说。

    刀疤脸现在浑身是汗。脸上的疤痕红肿充血，他实在走不动了，本来刀疤脸还想着让徐璐她们先开口，他们这群汉子都是大男人，走路走不过两个女人怎么行。也不是刀疤脸他们打肿脸充胖子，冒险者的世界很类似于绿林江湖。最重义气和脸面，不管哪里都需要一定秩序的，在道德法律起不到多少作用的冒险者世界，这两项就是维护秩序的根本。

    看了眼走在最前面，气息都没乱的徐璐。刀疤脸知道自己充胖子充不下去了，再充就不是脸肿了，而是快要死了。他咬着牙快走了几步，说道：“徐小姐，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了，是不是休息一下比较好，兄弟们都有些受不了了。”当然，他也受不了了，不过这句话刀疤脸是不会说的。

    徐璐回头看了眼，所有人都东倒西歪，步履蹒跚，这么一群暴徒能撑得住这种强度的急行军，居然没人掉队，也算是难得的了，刀疤脸这个人的号召力确实不错，只是可惜了……

    徐璐说道：“好吧，休息一下吧，走了一夜就算有军队也追不上我们了。”

    听到这句话刀疤脸长长的舒了口气，大声喊道：“兄弟们，先歇会儿。”

    所有人听到这么一声喊，好像被拔掉电源似的，直接瘫倒在地了。刀疤脸坐在地上歇了一会儿，开始做饭，随手捡一些树枝，点着火，一口锅支在上面，把水烧开，然后把面饼，腊肉等东西撕碎了扔进去，就不用管了。

    所有人瘫坐在地上，有几个还呼呼睡着了，只有刀疤脸一人忙活着，有个光头汉子看不过去了，说道：“老大，你去歇会儿吧，这锅我看着就行。”

    刀疤脸一脚踹过去，笑骂道：“老老实实躺着，我比你们厉害，身上还留了几分力气，下次但凡你们有一个人能动，就别指望我来捡柴做饭。”

    那光头汉子心中一暖，说道：“是，老大，我们没本事，已经耗尽力气了，下次只要我们能动，绝不让老大来伺候我们。”

    刀疤脸又胡乱的骂了一顿，不再说话了。

    肉汤快熟了的时候，徐璐走了过来，用勺子撇了一口尝了尝，说道：“怎么只有咸味啊？”说着，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纸袋，将里面一些姜黄色的粉末倒进了锅里，她的动作很快，刀疤脸一时没注意，没能拦下来。

    刀疤脸把伸出的手缩了回来，抽了抽鼻子说道：“这是香料？”这东西他见过，也用过，不过这次没有带过来。

    徐璐用勺子搅了搅，说道：“是的，而且是顶级香料，一般人可买不起，也买不上，加了这点儿香料，这锅肉汤就有我的一份了，做好后可别忘了我们。”

    刀疤脸笑着说道：“绝对少不了你们的。”这女人够上道，她往锅里加了东西，自然也要吃一口的，要不然谁放心下口啊？

    很快，肉汤就好了，刀疤脸随意取了两个碗，盛了两碗肉汤，亲自送到徐璐和咖喱面前。

    徐璐接过来说道：“大家也快吃吧，累了一晚上也都饿了。”

    刀疤脸笑道：“你们是老板，这第一口饭得你们吃，我们这些粗糙汉子等一会儿没事。”

    徐璐知道他的意思，知道这算是惯常的规矩了，也没有在意，慢慢的喝了起来。

    见徐璐和咖喱已经吃了大半碗肉汤了，刀疤脸才放下心来，对那群看着锅流口水的汉子说道：“好了，开始吃饭了。”

    大家虽然饿的不行了，但都是冒险的老手，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颇有秩序的取食吃饭。

    一晚上已经走的够远的了，大家吃完后也不急着赶路，先睡一上午再说，不一会儿，便都东倒西歪躺在地上睡着了。

    刀疤脸歪靠着一棵大树，眼皮也开始打架了，自己好像还没安排人值守，想到这里，刀疤脸强睁开眼，脑子却越来越迷糊了。

    不对！自己再累也绝不至于这样！刀疤脸突然意识到，用力咬了下舌尖，剧痛总算让他的脑子清醒了，环顾四周，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唯有两个女人还坐在树桩上。

    刀疤脸厉声喊道：“你们想干什么！”

    徐璐叹了口气，说道：“我们要去办件事，你们不适合知道。”

    刀疤脸喊道：“我以前就听过一句话，卡片商人都是地狱里的魔鬼，卑贱而邪恶，永远不要和他们打交道，以前我不信，但现在我终于信了，你们真的只是想让我们睡一觉？这时候还骗我，是不是怕我拼个鱼死网破！？”刀疤脸话还没说完，一下子站了起来，锯齿大刀抡圆了朝徐璐劈了下去。

    砰地一声枪响，刀疤脸的人头碎裂，只剩下一具无头尸体站在那里，右手还举着大刀，仿佛舞干戚的刑天。

    猎枪口一丝青烟飘过，徐璐说道：“把剩下的人都处理掉吧。”

    咖喱乖巧的答应了一声，抽出了一把匕首朝那群熟睡的汉子走了过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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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荒芜之地（26）

﻿    枯骨小镇，是一座属于亡灵镇子，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亡灵，它和罗德克士小镇，哈斯小镇在地图上的位置大致呈等边三角形，三个小镇中，罗德克士最大，哈斯小镇其次，枯骨小镇最小了。

    现在奥蒂莉亚带着她要来的那两百个亡灵就驻扎在枯骨小镇，其实枯骨小镇并不是理想驻地，它太小了，镇子上的手工业并不发达，能够提供的后勤支持很有限。奥蒂莉亚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她找到的“赞助商”的要求。

    当老约翰把两百个亡灵带到奥蒂莉亚面前时，这个年轻的女孩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应该怎么安置这么一大群的人啊？虽然说这些亡灵不用吃多少东西，饿上十天半个月也没什么问题，但住的地方，防腐剂之类的总是要的吧，而且想要带着他们去杀人的话，武器铠甲，装备保养也是必须的，这些奥蒂莉亚都没有，这些东西都需要一一置办。总结起来就是，奥蒂莉亚需要钱，需要一大笔钱，有了钱，她才能把这个队伍的架子慢慢搭起来。

    可是，奥蒂莉亚没钱啊，一个辗转流离快半个大陆，孤苦无依的亡灵小姐能有多少钱，她本来打算去投奔亲戚的，结果被拒之门外，以后的生活费都还没着落，自己都自身难保的情况下，怎么能负担的起两百人的消耗？

    奥蒂莉亚实在太冲动了，什么都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就贸然接受了两百个亡灵。她之前毕竟只是个大小姐，富足而无忧的生活甚至让她对金钱都没有太大的概念，这种毫无生活经验的小姐能活到现在（虽然已经化为亡灵了）已经很不容易了，想要把事情考虑的面面俱到根本不可能。

    奥蒂莉亚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但有个人已经替她考虑到了。那就是老约翰。和脑子发热，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奥蒂莉亚不一样，老约翰清楚的知道那两百个亡灵代表着多么强大的力量，奥蒂莉亚固然可以将影响幽暗城稳定的激进分子全部吸收掉，让幽暗城的管理者好好松一口气，但她一旦取得成绩。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成绩，都会给所有被遗忘者中的激进分子带来巨大的鼓舞，继而吸引更多的激进者加入。这样下去，她的势力会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进而造成更大的破坏，老约翰知道，那群亡灵搞建设不行，但搞破坏就很擅长了。

    要想避免那群嗜杀亡灵给幽暗城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在它力量还很微小的时候将其牢牢控制住。控制思想这个最根本的方法老约翰做不到（他要是能做到的话也不用这么折腾了。），那么对于一个武装力量来说，控制后勤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无论什么时候，没有后勤支撑的军队简直寸步难行。老约翰一直在猪头酒吧里等着，等着奥蒂莉亚向他借钱。但让老约翰所料不及的是，奥蒂莉亚并没有找上他，而是找到了另一个赞助者——枯骨小镇绿色药剂店的温莎.普拉格小姐。

    为了获得温莎.普拉格小姐的支持。奥蒂莉亚可在不少地方做出了妥协，比如说将驻地（虽然在罗德克士小镇他们根本没有所谓的“驻地”）搬到小的可怜的枯骨小镇。将以杀人为唯一目的的恐怖组织调整成一个佣兵团，而佣兵团的名字也被温莎取号了，就叫“枯骨佣兵团”。温莎作为枯骨佣兵团的幕后老板，奥蒂莉亚作为团长只负责战斗，至于说后勤管理全部由温莎代劳，不需要奥蒂莉亚插手。一个队伍的后勤被别人卡住。这相当于将佣兵团的脖子卡在了温莎手里。

    奥蒂莉亚能做出这么大让步，相当于将整个佣兵团卖给了温莎也不是没有前提的。首先是基于温莎.普拉格也是个被遗忘者中的激进分子（当然，没有奥蒂莉亚那么激进），这是一切的基础，如果温莎不理解。不支持奥蒂莉亚关于拯救世人——也就是把全世界的活人全杀掉——这一观念，给再多的钱奥蒂莉亚也不会接受的，这也是老约翰为什么没有被奥蒂莉亚选中，他的政治觉悟不行。另外，奥蒂莉亚还真的卖了个好价钱，有了温莎的支持，他们的驻地，后勤物资，武器装备都不需要操心了，一切有温莎嘛，她可以全心全意的训练队伍了。

    温莎在枯骨小镇的住处叫绿液庄园，小小的院子里有一栋年代久远的三层别墅，还是洛丹伦时期建造的，还好别墅的质量不错，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别墅有一个很大的地窖，用来贮藏红酒的，被温莎腾了出来，布置成了一间实验室，用来进行药剂的试验和制造。院子里的其余地方被开垦成了一小片一小片的药圃，一些低等级的药材被栽培在其中，土地平整，没有任何杂草石块，显然受到了温莎的精心照料。

    亡灵生活的地方总显得有些阴冷，现在是万物萌发的早春时节，但镇子上的树都已经死了，干枯的枝桠扭曲着伸向天空，好像还处于冰冷的寒冬。

    绿液庄园的客厅里倒显得一片其乐融融，奥蒂莉亚，伊芙，还有这里的主人，温莎，三人坐在沙发上，玻璃茶几上放着三杯血红的葡萄酒。原先地下室的酒大都坏掉了（红酒和白酒不一样，不能长时间存放，而是有一个最佳年份，存放时间太长有可能就变成醋了。），只有十几瓶还能喝，被温莎重新找了个地方收藏起来，这次奥蒂莉亚来了就开了一瓶。

    “经过这么一番运作，总算把你给拉进来了，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奥蒂莉亚感叹道。

    温莎（也就是温云）来到这个任务世界时，很谨慎的没有暴露自己卡片商人的身份，而是来到了枯骨小镇，开了一家药剂店，一个活着的人类来到亡灵镇子上开店，这在镇子上也算是个大新闻了。但好在温莎知道如何跟亡灵打交道，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温莎已经融入到了这个亡灵小镇中，而且经营的药剂店也打开了局面，生意越来越好了。温莎的开局很好，奥蒂莉亚不想就这么放弃。所以才借了这么一番运作把她拉进来。

    “武器装备什么的都准备好了吗？”奥蒂莉亚又问道。

    温莎说道：“都准备好了，有了唐婳提供的一万枚金币，可以买到足够的武器装备了，而且还能有不少存余物资，随时可以扩军。”奥蒂莉亚拉出来的这支队伍是有启动资金的，唐婳现在还潜伏在哈斯小镇，一片混乱的打砸抢之后，她手里有五千枚金币，又从范子木那里要了五千。已经有一万枚金币了，这些金币足够奥蒂莉亚这段时间的花销了，但问题是这些金币是见不得光的，奥蒂莉亚根本说不清楚她一个流亡在外的贵族小姐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所以温莎的药剂店还兼顾着洗钱功能，从她那儿过一遍，这些钱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用了。

    奥蒂莉亚摇了摇头，说道：“扩军的事不着急。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打一场，只要展现出实力来。那些激进分子就会被吸引过来的，我可不相信幽暗城上百万的亡灵中的激进分子只有两百，按你的估计，幽暗城、银月城会对哈斯小镇的乱局忍耐多久？”

    温莎摇了摇头，说道：“忍不了多久了，哈斯小镇是一个重要的原材料输出地。紧靠着伤痕森林和绿草森林，提供的原材料占银月城和幽暗城中中高等级药材的两成，珍稀矿石的一成，魔兽毛皮、内脏、血液制品的三成多。哈斯小镇现在一片混乱，已经停止向外界输送原材料了。短时间内还没什么，大家手里都还有点儿存货，但时间长了绝对不行，这么重要的一个原材料产地，不管是幽暗城和银月城都不会允许它一直混乱下去的。”

    伊芙这时候插嘴问道：“那哈斯小镇能抵挡住吗？”

    温莎摇了摇头，说道：“绝对不可能挡得住，别看哈斯小镇现在有一万多的试炼者，拥有强大的力量，但他们不是受过专业军事化训练的士兵，人数越多之间的桎梏越大。至于说出兵，幽暗城估计不会出兵，毕竟哈斯小镇在银月城的势力范围内，银月城只要派出一万军队，就可以将哈斯小镇的那群暴徒击溃。”

    “啊？！那可是一万个中阶试炼者啊。”伊芙惊讶的说道。

    温莎笑道：“所以说只能击溃，但不能剿灭，银月城的大军一到，一万个散碎成数千小团队的试炼者绝对没法与之对抗，很快就会被打散，但银月城想要将其剿灭，哪怕只把其中一半永远留在哈斯小镇，没有十万以上的军队是做不到的。当然，也不是说哈斯小镇的试炼者就不会有损失，上万人对抗的乱军中，总有些倒霉的家伙活不下来的，但我估计至少有八成以上的试炼者能够逃掉。”

    奥蒂莉亚说道：“那些试炼者逃掉后，银月城的军队可就有麻烦了。”

    温莎笑道：“确实，试炼者团队的单兵作战能力要比银月城的军队强很多，堂堂战阵打不过，骚扰偷袭难道还做不到吗？而银月城对于那些散碎成上千块的试炼者团队也完全没有办法，那时候，整个荒芜之地就彻底混乱了，我们的机会也就来了。”

    奥蒂莉亚突然问道：“温莎，那个老约翰的底细你知道多少？”

    “罗德克士小镇猪头酒吧的老约翰？”温莎想了想，说道，“他的事我还真知道一点，老约翰在生前就和希尔瓦娜斯认识，当然，那时候她还不是女妖之王，只是银月城中的一个游侠将军，两人的关系还不错，据说老约翰还从风行者家族弄到了一份酿酒配方。后来时过境迁，希尔瓦娜斯成了被遗忘者的领袖，而老约翰也变成了骷髅架子，他在罗德克士开了家酒吧后，有时候会帮幽暗城搜集一些情报，但并不算专门的情报成员，最多只能算个编外。”

    温莎瞥了眼有些目瞪口呆的伊芙，说道：“这也不算什么秘密，幽暗城中很多人都知道，但团长，老约翰是个坚定的反激进者，他一直认为那些嗜血杀人的激进者会将整个幽暗城拖入无可挽回的深渊中。”

    奥蒂莉亚问道：“他会不会给我们的行动来到麻烦？”

    温莎说道：“麻烦是绝对有的，如果我们的计划顺利的话，佣兵团会扩大到数千人的规模，这么多不稳定因素（老约翰对激进亡灵的称呼）凑到一起绝对会让老约翰极度反感的，但我们不用太过担心，老约翰也就对希尔瓦娜斯有些影响，在幽暗城他并没有多少话语权，也不是幽暗城的决策层，那个老头子翻不起多大的浪花。”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问道：“你觉得幽暗城不会采取措施对付我们？”

    温莎肯定的说道：“不会，几千人的队伍看起来挺多的，但对于庞然大物一样的幽暗城来说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不点儿，而且激进的思想课不只是在平民中传播，幽暗城决策层中也有人感觉现在被遗忘者的动作太保守了，毕竟将整个世界所有生者杀死，让亡灵统治这个世界是整个幽暗城的长远目标，按幽暗城现在的做法，这么一步一步慢慢来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有人已经等不及了。”

    奥蒂莉亚问道：“可以取得那些人的支持吗？”有来自幽暗城的支持，哪怕是少数决策层的支持，对她在荒芜之地展开局面都是很大的帮助。

    温莎闭上眼睛在心里盘算了一阵，说道：“最好不要这么做，如果我们争取的话还是能得到一些人的支持的，但这样会将我们这个小小的佣兵团搅到幽暗城的高层斗争中，得到的支持有限，但风险挺大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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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荒芜之地（27）

﻿    因为哈斯小镇现在混乱的局势，导致幽暗城、银月城两地的一些原材料的价格大幅上涨，绿色药剂店的老板温莎.普拉格看到了这个商机，打算恢复枯骨小镇和哈斯小镇之间的贸易来往。

    本来温莎打算邀请枯骨小镇的一些同行们组成一个商队，大家抱成一团也比较安全一点儿。这个主意看起来不错，枯骨小镇对草药之类的原材料有很大需求（用草药熬制的防腐剂可是幽暗城居民的日常用品之一），哈斯小镇有充足的货源，这趟生意怎么看都是稳赚不赔的，但即便温莎亲自登门去拜访，但还是应者寥寥，所有枯骨小镇的商人都不愿意去赚这份钱。

    经过这么长时间，哈斯小镇的情况也都传开了，据说在暴动发生时，那些暴民完全不顾私人财产的神圣权利，踹开们见什么抢什么，稍有反抗就会被砍掉脑袋，无数正直的绅士，富足的商人，拥有高贵血统的贵族都遭受了灭顶之灾，家财被抢，亲人遭掳，壮年的男人在刀剑的监视下做起来苦工，来为哈斯小镇修筑城墙，女人更惨，没有利用价值的她们甚至得不到果腹的食物，再加上冬日的寒风，许多淑女贵妇竟然冻饿而死，挣扎着活下来的往往会为了一小块面包来出卖自己的身体。

    在荒芜之地的任何一个酒吧里，都能听到贵族、商人在义愤填膺的咒骂谴责哈斯小镇的暴民所犯下的罪恶，他们死后的灵魂一定会受到烈焰灼烧，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对，一定会的！

    但如果有些年幼不懂事的家伙想要拯救正在哈斯小镇受苦受难的可怜人时，整个酒吧就会陷入尴尬的安静中。因为这往往意味着那些“心中充满灼热的怒火，想要把那些暴民全部绞死”的贵族、商人们要掏一笔钱来表示支持了。虽然钱不是很多，但也经不起这么糟蹋啊，哈斯小镇那些死鬼的死活关他们什么事，想当初那群钻进钱眼里的铁公鸡、吸血鬼仗着自己手里原料资源，狠狠的往上抬价。实在太可恶了，现在看到他们倒霉，不知有多少人躲在被窝里偷偷笑呢。幸灾乐祸的看着哈斯小镇的贵族、商人倒霉的同时，他们也对那些暴徒充满了恐惧，大家都是有身份，有地位，有规矩的人，遇到那群什么都不顾的亡命徒真没什么办法，在自己家门没被踹开之前。他们实在不愿意招惹那些暴徒。嗯……按照唐婳的说法，这充分表现出了商人阶层的软弱性。

    在这种情况下，温莎的游说自然得不到任何成果了，最终，还是只有她一家组织商队去闯哈斯小镇这个龙潭虎穴。虽然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同，但温莎对这次行动的信心还是很足的，她坚信虽然目前统治哈斯小镇的是一群暴徒，但这群暴徒也是喜欢金币的。如果能将他们手中挤压的原材料换成闪闪可爱的金币，没有人会拒绝。所以她亲自跑到幽暗城。和各方势力接触，最终筹借到了一大笔钱，足足有七百万金币，还准备了价值一百万的生活用品，装了整整五十多辆马车。哈斯小镇出产各种原材料，因为有大量冒险者聚集。还能生产维护一些武器装备，但日用品的生产就很少了，这些都需要从外界买进的。为了能借到这么多钱，温莎可是赌上了全身家当，将她的店铺、房产。还有一个大型药圃都抵押出去了，要是能成功，她绝对赚翻天了，要是失败了，她就要宣布破产了。

    “我们真的能成功吗？”伊芙骑在一匹毛色黑亮的大马上，看周围没有什么人，小声问道。

    温莎笑着说道：“能成功，绝对能，我已经和范子木商量好了，不但可以用低价买到一大批魔兽皮毛、血制剂、药材和珍稀矿石，还能把这几十辆车里面的日用品全部卖掉。”

    要想离开这里回到第七空间，需要用一万枚金币进行赌博，而且每次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十，事实上还不到百分之十，因为那只是“有可能”得到回归卡片，也有可能得到其他东西，按照唐婳传来的消息，平均下来需要一百万枚金币才能得到一张回归卡片。哈斯小镇的试炼者有上万个，那么多人没几个能凑够一百万金币，他们也都意识到了，想凭借一次暴动就把回城车票钱给攒够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必须要考虑守着哈斯小镇这个可以源源不断带来财富的地方，做长久打算了。既然要做长久打算，一些哈斯小镇不能自产的生活用品就需要外界输入了，比如说粮食、布匹、食盐等，这些东西已经出现短缺的苗头了。正是从范子木那里得到了这个信息，温莎才决定准备一百万的生活物资去哈斯小镇贩卖，其中有五十万的面粉，二十万的布匹，还有一些其他东西，比如说盐、油、茶叶、瓷器之类的东西。

    奥蒂莉亚的身体恢复还不错，虽然还是一副脸色苍白，快要挂掉的样子，但已经能骑马了，她现在骑的是温莎精心挑选的一匹栗色母马，乖巧温顺，很适合奥蒂莉亚这样的病人乘骑。

    奥蒂莉亚松松的挽着缰绳，说道：“事情不会那么顺利的，我们还需要度过一个劫难才能取得真金。”没错，就是真金，奥蒂莉亚她们这次跑这一趟就是奔着钱去的。

    温莎微微皱眉，说道：“这个劫难可不好过啊。”

    哈斯小镇方面已经知道了，温莎带着一大笔钱（具体多少他们不清楚）和五十车生活物资来跟他们做生意，做生意当然很好了，可以赚到很多钱，但无本的生意就更好了，所以在哈斯小镇，有很多试炼者打定主意想要做一次劫匪了。

    根据范子木提供的情报，哈斯小镇的卡片商人现在已经分裂了，一部分持激进的态度，就是打算抢劫温莎商队的那些人，一部分认同范子木的观点，打算好好经营哈斯小镇。还有一些左右摇摆不定，还没有落子下注，似乎还想在观望一阵。

    在温莎她们出发前，范子木已经送来消息，已经有人看上她身上的这笔钱了，要她们小心一点儿。

    奥蒂莉亚笑着说道：“别太担心了。我们不是还有两百多人嘛，这些可是拥有旺盛战斗意志的战争机器啊。”为了保证这次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奥蒂莉亚把她刚刚成立的佣兵团也给带上了，出了老约翰给她的两百人，最近又有些亡灵加入了进来，都是听说了枯骨佣兵团的主张后自觉报名的，现在，奥蒂莉亚的佣兵团已经有了两百五十来人了。

    奥蒂莉亚的宽慰并没有起到多少作用，温莎还是满脸担忧的说道：“正要是那群暴徒来我是不担心的。这群亡灵简直是天生的战士，服从命令，不畏死亡，但我怕来的那些卡片商人……”

    卡片商人，或者说试炼者的小团体作战能力超强，人数越多对他们越不利，但这次温莎她们总共才带了两百多人，要是有两个试炼者团队来袭她们就很难支撑了。要是有三个，她们恐怕就真的要仓皇逃跑了。

    奥蒂莉亚说道：“不至于出现最糟糕的情况。范子木不是说过了吗，只有一个试炼者团队会来找我们的麻烦，大部分人并不赞同这种杀鸡取卵的方法，还是倾向于完成这次合作的。”

    奥蒂莉亚停顿了一会儿，说道：“再说，试炼者团队的实力也是有大有小的。我们，不用怕！”

    不用怕吗？温莎心里还是没底，但看自己这个团长的样子，她倒是能稍稍安心，说起来自己加入这个团队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对于自己的团长她还是看不透，她的实力到底如何恐怕没人说得清楚，灵异系试炼者本来就以诡异难测出名的，而奥蒂莉亚又是其中的佼佼者，她手里的底牌从不肯翻开，大部分情况下也没人能逼她翻出底牌，但这次的交易对她们团队在这个任务中的布局太重要了，任何胆敢阻挡的人都将面临她的怒火，说不定这次战斗奥蒂莉亚就会亮出一些底牌来。

    看温莎的表情，奥蒂莉亚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灵异系的试炼者注重精神的力量，所经历的任务大都和人心博弈有关，靠的是诡计和狡诈，比如说她经历的很多任务和武力根本没什么关系，根本没什么出手的机会，但这并不代表着自己只会玩弄人心，这个任务一时半会完成不了，要想让她们在枯骨小镇立足，一些必要的震慑是在所难免的，索性这次自己就翻出一些底牌来，让那些暗暗窥视的家伙老实一点儿。

    就在奥蒂莉亚她们闲聊时，突然，从道路旁的林子里射出一支绿色的小箭，箭的速度很快，几乎眨眼间就闪到奥蒂莉亚的胸口了。伊芙就在奥蒂莉亚旁边，伸手抽出背在背上的阔剑，直接将那支小箭给挡住了。

    这支小箭似乎是个信号，一大群人嘶喊着从林子里跑了出来，他们就是盘踞在哈斯小镇的暴徒，之前都是冒险者。试炼者虽然实力强大，但都比较怕死，也没有那种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情怀，这次客串劫匪的试炼者也有隐隐猜出奥蒂莉亚她们也是试炼者，对方的实力如何他们也不清楚，这时候当然要雇佣一些炮灰来做些试探了，杀不了奥蒂莉亚她们，多杀些亡灵护卫也是不错的嘛。

    看到足有五六百的暴徒从林子里跑出来，所有枯骨佣兵团的亡灵都微微颤抖起来，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对，就是兴奋，在出发之前团长奥蒂莉亚就跟他们说清楚了，这些拦路抢劫的家伙是可以杀的，正大光明的杀，因为他们是暴徒，这世上所有人都该死，但现阶段只有这些暴徒能杀。

    枯骨佣兵团的亡灵扯着嗓子凄厉的喊了一声，抽出大刀和斧子，反冲了过去。两股洪流狠狠的撞到了一起，双方的作战意志都不错，特别是那群亡灵，抡圆了斧子就往那群暴徒身上砍，丝毫不在意有一把长剑朝他肋骨出刺了过来。

    奥蒂莉亚她们也下马了，三个人都不会什么骑战，要战斗的话还是踩在地上舒服。伊芙护在奥蒂莉亚旁边，尽职尽责的守护着，奥蒂莉亚则在观察着战局，说真的，她的枯骨佣兵团真不怎么样，所有团员都只经过了很粗糙的军事训练，可惜一打起来，唯一学会的那点组织战斗的东西就都忘光了，只知道一个劲儿的往前冲，拿着手里的武器乱砍，和街头混混打群架没什么区别。当然，对方也差不多，冒险者的试炼者差不多，依托小团体能发挥不错的战斗力，但人一过百就全乱了，也是打群架的样子。不过其中一些人的战场协调能力还是不错的，他们之前都当过兵，都接受过系统的军事训练，但这样的人很少，而且他们又不是什么军官，也是普通的冒险者，就算说得对也没人听。

    奥蒂莉亚遇到了第一个麻烦，现在该怎么办，这种各自混战的情况肯定是不对的，但怎么做才是对的？她并没有接受过任何军事化的训练，只不过看过一些兵书，标准的纸上谈兵，之前对佣兵团的训练还是能应付，但真正到了战场上，她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几百人就成这样了，要是以后佣兵团发展起来，成千、成万后该怎么办，还是这样一窝蜂往前冲吗？本来奥蒂莉亚以为自己有人（这次交易成功后绝对会打响枯骨佣兵团的名气的，也就能吸引那些有激进思想的亡灵来投靠了），有钱（靠温莎嘛，她怎么也能弄到钱的）就能拉出一支队伍来，至于统帅，自己也能将就着上。

    但现实告诉奥蒂莉亚，将就着上根本不行，指挥军队战斗是一门艺术，需要学习，甚至需要天赋，自己去哪儿找到一个拥有指挥艺术的将兵之人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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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荒芜之地（28）

﻿    奥蒂莉亚她们也下马了，三个人都不会什么骑战，要战斗的话还是踩在地上舒服。伊芙护在奥蒂莉亚旁边，尽职尽责的守护着，奥蒂莉亚则在观察着战局，说真的，她的枯骨佣兵团真不怎么样，所有团员都只经过了很粗糙的军事训练，可惜一打起来，唯一学会的那点组织战斗的东西就都忘光了，只知道一个劲儿的往前冲，拿着手里的武器乱砍，和街头混混打群架没什么区别。当然，对方也差不多，冒险者的试炼者差不多，依托小团体能发挥不错的战斗力，但人一过百就全乱了，也是打群架的样子。不过其中一些人的战场协调能力还是不错的，他们之前都当过兵，都接受过系统的军事训练，但这样的人很少，而且他们又不是什么军官，也是普通的冒险者，就算说得对也没人听。

    奥蒂莉亚遇到了第一个麻烦，现在该怎么办，这种各自混战的情况肯定是不对的，但怎么做才是对的？她并没有接受过任何军事化的训练，只不过看过一些兵书，标准的纸上谈兵，之前对佣兵团的训练还是能应付，但真正到了战场上，她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几百人就成这样了，要是以后佣兵团发展起来，成千、成万后该怎么办，还是这样一窝蜂往前冲吗？本来奥蒂莉亚以为自己有人（这次交易成功后绝对会打响枯骨佣兵团的名气的，也就能吸引那些有激进思想的亡灵来投靠了），有钱（靠温莎嘛，她怎么也能弄到钱的）就能拉出一支队伍来，至于统帅，自己也能将就着上。

    但现实告诉奥蒂莉亚，将就着上根本不行，指挥军队战斗是一门艺术，需要学习，甚至需要天赋。自己去哪儿找到一个拥有指挥艺术的将兵之人呢？

    看着混乱的战线，奥蒂莉亚下定决心，要去找一个能够领兵的人，她现在的团队（夜宸、伤雨、唐婳、温云）里没一个拥有指挥军队的统帅才能。打仗这回事得找专业人才，要想带好兵，不但需要系统的学习，还需要一份天赋。

    至于说能不能找到这么个人，奥蒂莉亚还是比较乐观的。这个世界毕竟是个乱世（虽然在奥蒂莉亚看来还不够乱），时不时就会爆发一场大战，那么自然会有很多职业军人了。奥蒂莉亚也不贪心，能找到一个拥有军事经验的中层军官就可以了，她估计自己的佣兵团再怎么发展也不会超过万人，那样对幽暗城的刺激太大了，几千人的队伍有个中层军官就足以指挥得了了。

    当然，最好能从试炼者中找到一个将才吸纳进团队里，按照她的管家小精灵菲菲的说法，随着试炼者位阶的提高。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大型任务，像现在这样需要领导一支部队去和别人抢地盘的事估计会越来越多，自己总不能一直靠从任务世界里找土著居民帮忙吧？只不过这件事并不好办，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团队人数都不多，一般也就三四个，最多不超过五个，没人敢大规模的发展队员，在团队对抗任务中，只要有一丝内部不稳因素，都会被敌人利用。所以挑选队员时所有人都会十分慎重，对于奥蒂莉亚来说，新成员必须要和她们天赋互补，这本身就是个大海捞针的事。成不成全靠几率和运气，而且这个几率还特别的低，能再发展一个队员已经很幸运了，要是她还正好能够带兵，那简直就是运气爆棚了。

    站在队伍中间督战（其实就是什么都不做，呆呆的站着）的奥蒂莉亚微微皱眉。现在的形势对她们有些不利啊，那些亡灵的战斗士气和意志确实很高，可惜他们摊上了奥蒂莉亚这么个不会领兵的人，完全无法发挥出团队优势，和对方的那群一团散沙的冒险者在阵型混乱方面有的一拼，而且对方的人数是他们的三倍，渐渐的，枯骨佣兵团就撑不住了。

    奥蒂莉亚说道：“伊芙，你也去下场吧，看能不能稍微组织一下。”她不能等自己的佣兵团被品拼光了，要不然几百个冒险者就能让她们忙活一阵了，再加上躲在暗处的那些试炼者，自己仨说不定还真会栽倒这里。

    伊芙答应了一声，就冲进战圈了，和奥蒂莉亚习惯幕后遥控指挥不同，伊芙有一颗杀戮之心，她喜欢将钢铁利刃砍进肉里的感觉，敌人的热血喷溅了她一身，让她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原来杀人是这么有意思的事啊！从这方面来看，伊芙和那些激进亡灵的想法差不多，只不过一个在于过程，另一个更注重结果。

    这一点奥蒂莉亚完全没想到，这个不那么健壮，看起来甚至有些瘦弱小女孩仗着自己强大的恢复能力，舞着一把双手大剑，在人群中三进三出，没有一个冒险者能拦得住她，作为一个箭头，枯骨佣兵团的亡灵自觉的跟在她后面，形成一个锲形冲击阵，将五六百的冒险者彻底冲散击溃了。

    站在后面的奥蒂莉亚也看得出来，伊芙不是一个将帅之才，她只能算是一员猛将，仗着悍勇一股脑往前冲。但对于现在的奥蒂莉亚来说，这样就足够了，总过才两百来人，还能安排什么复杂的战术？在奥蒂莉亚看来，只要人数没有超过两千，伊芙的这种领兵打仗的方法完全是可行的。

    在伊芙的冲锋下，那群暴徒被冲的七零八碎，对温莎的车队起不到任何威胁了，埋伏在林子里的真正指挥者只能自己出马了。

    就在伊芙拿着把双手剑兴奋的砍人的时候，林子里有出现了一队人，大概有一百来个，领头的是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足有快两米高了，用的是一根狼牙棒，他叫格雷，也是个冲锋陷阵的猛将。

    看到有新的敌人可以砍了，伊芙大叫了一声，站在阵后的奥蒂莉亚也没听清楚她叫的什么，只看到那丫头埋头往前跑，她身后的一群亡灵也彻底放弃了思考，在嗷嗷乱叫中，跟着领头的伊芙不顾一切的往前冲。

    两个锲形军阵的尖端狠狠的撞在了一起。格雷双膀用力，狼牙棒横扫了过来，伊芙弯腰躲避，双手持剑。用力他的胸口刺了过去。一阵尖锐刺耳的摩擦声伴随着一串火花响起，伊芙的奋力一击居然没有刺破格雷身上的盔甲，自己的剑头倒是崩碎了足有两寸多长。

    虽然没有被剑刺进胸口，但冲击力却是无法抵消的，格雷忍不住退后了几步。最后撞到一棵树上才算站稳了，震落了一大片挂在枝头的枯树枝，他甚至听到了吱扭一声闷响，这棵足有一人抱的大树差点儿被他撞折了。格雷感觉胸口一阵闷痛，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用力的呼吸了几口空气才算缓了过来，他完全没想到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还好自己有这身盔甲保护着，足有五公分厚，用特殊材料制成。重量足有上百公斤的盔甲就是格雷的命了。

    格雷刚缓过起来，就看到那丫头抡圆了双手剑朝自己砸了过来，格雷也没有躲避，事实上他穿着这么厚的一身铠甲根本躲避不了，那高大的汉子大喝一声，双手拿着狼牙棒，抡了个半圆朝伊芙的双手剑硬碰硬的砸了过去。在伊芙眼中，格雷好像一只老林子里的棕熊，一双厚厚的熊掌朝自己拍了下去，好像……嗯。拍苍蝇一样。

    奥蒂莉亚在后面兴致勃勃的看着伊芙和那个壮硕的像棕熊的汉子搏杀，那种拳拳到肉，不讲究任何技巧，纯以力量和抗击打能力取胜的搏杀看起来确实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两边的战士，不管是亡灵还是冒险者都兴奋的嗷嗷直叫，也不打了，围成了一圈，挥舞着手里的武器为自己的老大鼓劲加油。奥蒂莉亚知道，她永远无法做到像伊芙一样。这和力量没多大关系，主要是信念，在她眼中，这种很好看很热血的搏杀有点儿低效率，要是她出手，什么毒箭、袖刃早就全上了，由此也可以看出，奥蒂莉亚天生就不是带兵的料，她对所谓的战士的荣誉完全没有任何概念，这纯粹是思想回路的问题。

    温莎看了眼兴致勃勃看戏的奥蒂莉亚，小声说道：“我怎么感觉那个家伙身上有德鲁伊的影子。”

    奥蒂莉亚没有转头，兴致颇高的看着伊芙和格雷的搏斗，说道：“是的，你没看错，他身上有巨熊之力的影子，而且到目前为止，从林子里已经跑出来好几百人了，这么多人居然能瞒过我的感知，也一定有身具自然之力的人在屏蔽，看来伏击咱们的试炼者团队有着自然、德鲁伊之类的信念。”为了保持团队的绝对团结（至少是对外如此），队员在信念上往往比较一致。

    就在奥蒂莉亚和温莎闲聊的时候，温莎突然感觉一阵寒意笼到了心头，她下意识的往侧面移了半步，一把细长的剑刃挑破了她的胳膊，如果没有移那半步，恐怕那把剑会正插到自己的心口吧。

    温莎低头看了眼自己左臂上浅浅的伤口，本来只是微微刺破了皮，凝出了几滴血滴，但现在，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化脓，看来剑上有毒，而且还挺厉害的。

    对于自己身上正在急剧恶化的伤口，温莎不屑的笑了笑，看着那个从阴影中显现出来的高瘦男子，说道：“敢在我面前玩……”一句话没说完，温莎反手一挥，一大片血红色的小珠子朝那个高瘦男人扔了过去。温莎也是个喜欢偷袭的人，看来和奥蒂莉亚一样，不适合领兵。

    虽然被温莎阴了一把，但那个高瘦男子也是个动作灵活的家伙，他像后退轻轻一蹬，好像狸猫一样，轻松避开了那些猩红色的珠子，那玩意儿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谁知道那些看起来像红色琉璃的小珠子就要擦着高瘦男子身边飞过去时，突然嘭的一声，化为了一团红雾。红雾急剧扩散着，笼罩的范围很大，高瘦男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罩在了里面。

    在温莎手里失了先手，那个高瘦男子有的受了，奥蒂莉亚将注意力转到了自己的左前侧，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身穿由树叶编织而成的简陋衣服的老人出现在了那儿，那老头看起来年纪很不小了，垂下来的头发全白了，一张老脸上满是皱纹，他拄着一根粗壮的木头，上面还发芽了，一个绿色的叶子在木杖顶上迎风飘摇，那应该是他的法杖。

    奥蒂莉亚伸出右手，一根骨质权杖出现在她手里，她现在已经是中阶试炼者了，可以随时动用死神权杖了。

    那个站在林子边上的年迈自然法师名叫格雅，是来伏击奥蒂莉亚的试炼者团队的团长，他现在感觉一股不属于自然的气息在慢慢蔓延着，已经发出嫩芽的道旁树上，新生的叶子眨眼间枯萎凋落了，苍棕色的树干上也丝毫感受不到强大的生命之力了，那些树干扭曲起来，在自然的宠儿看来，他们已经被污染了，成为了自然的对头，生命的破坏者。

    格雅看了看左右，枯骨佣兵团下的亡灵战士突然变多了，足足有上前个悍不畏死的亡灵在和冒险者拼杀。

    显然，这是幻术，属于灵异系试炼者的看家本事，但能不能玩好，玩到高深，就看各自的悟性了，显然，奥蒂莉亚就是个悟性很不错的灵异系试炼者，她现在借助死亡之力又构筑了一片幻境。

    看着一大堆亡灵挥舞着破烂的刀剑，尖叫着朝自己扑来，格雅年迈的脸上微微哂笑，他抛洒出去一把种子，种子落地生根，很快就长出了一根根挂满倒刺的藤蔓，那些藤蔓纷纷挥舞着，那些藤蔓好像鞭子一样，用力甩着，将跑在前面的几个骷髅架子抽成了碎片。(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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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荒芜之地（29）

﻿    格雷的搏斗，说道：“是的，你没看错，他身上有巨熊之力的影子，而且到目前为止，从林子里已经跑出来好几百人了，这么多人居然能瞒过我的感知，也一定有身具自然之力的人在屏蔽，看来伏击咱们的试炼者团队有着自然、德鲁伊之类的信念。”为了保持团队的绝对团结（至少是对外如此），队员在信念上往往比较一致。

    就在奥蒂莉亚和温莎闲聊的时候，温莎突然感觉一阵寒意笼到了心头，她下意识的往侧面移了半步，一把细长的剑刃挑破了她的胳膊，如果没有移那半步，恐怕那把剑会正插到自己的心口吧。

    温莎低头看了眼自己左臂上浅浅的伤口，本来只是微微刺破了皮，凝出了几滴血滴，但现在，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化脓，看来剑上有毒，而且还挺厉害的。

    对于自己身上正在急剧恶化的伤口，温莎不屑的笑了笑，看着那个从阴影中显现出来的高瘦男子，说道：“敢在我面前玩……”一句话没说完，温莎反手一挥，一大片血红色的小珠子朝那个高瘦男人扔了过去。温莎也是个喜欢偷袭的人，看来和奥蒂莉亚一样，不适合领兵。

    虽然被温莎阴了一把，但那个高瘦男子也是个动作灵活的家伙，他像后退轻轻一蹬，好像狸猫一样，轻松避开了那些猩红色的珠子，那玩意儿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谁知道那些看起来像红色琉璃的小珠子就要擦着高瘦男子身边飞过去时，突然嘭的一声，化为了一团红雾。红雾急剧扩散着，笼罩的范围很大，高瘦男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罩在了里面。

    在温莎手里失了先手，那个高瘦男子有的受了，奥蒂莉亚将注意力转到了自己的左前侧，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身穿由树叶编织而成的简陋衣服的老人出现在了那儿，那老头看起来年纪很不小了，垂下来的头发全白了，一张老脸上满是皱纹，他拄着一根粗壮的木头，上面还发芽了，一个绿色的叶子在木杖顶上迎风飘摇，那应该是他的法杖。

    奥蒂莉亚伸出右手，一根骨质权杖出现在她手里，她现在已经是中阶试炼者了，可以随时动用死神权杖了。

    那个站在林子边上的年迈自然法师名叫格雅，是来伏击奥蒂莉亚的试炼者团队的团长，他现在感觉一股不属于自然的气息在慢慢蔓延着，已经发出嫩芽的道旁树上，新生的叶子眨眼间枯萎凋落了，苍棕色的树干上也丝毫感受不到强大的生命之力了，那些树干扭曲起来，在自然的宠儿看来，他们已经被污染了，成为了自然的对头，生命的破坏者。

    格雅看了看左右，枯骨佣兵团下的亡灵战士突然变多了，足足有上前个悍不畏死的亡灵在和冒险者拼杀。

    显然，这是幻术，属于灵异系试炼者的看家本事，但能不能玩好，玩到高深，就看各自的悟性了，显然，奥蒂莉亚就是个悟性很不错的灵异系试炼者，她现在借助死亡之力又构筑了一片幻境。

    看着一大堆亡灵挥舞着破烂的刀剑，尖叫着朝自己扑来，格雅年迈的脸上微微哂笑，他抛洒出去一把种子，种子落地生根，很快就长出了一根根挂满倒刺的藤蔓，那些藤蔓纷纷挥舞着，那些藤蔓好像鞭子一样，用力甩着，将跑在前面的几个骷髅架子抽成了碎片。

    第三百三十四章 荒芜之地（29）

    就在格雅苦苦忍受深入灵魂的凄厉鬼啸时，突然感觉一阵凌冽寒意朝自己侧肋袭来，他倒也果断，毫不犹豫的咬破舌尖，让自己脑子清醒了一些，同时紧握手中那根粗糙的木杖，朝侧后方挥去。

    挥动中的木杖周围出现了一闪一闪的小精灵，随着集聚在木杖中的自然之力蓬勃发出，小精灵的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闪亮，好像夏夜天空中璀璨的星辰。

    当的一声金石相击的轻响，格雅的木杖和一把卷刃很厉害的双手巨剑撞在了一起。

    这一声轻响仿佛一个信号，整个幻境都消散了，格雅环顾四周，冷汗从脑门中沁出来了，情况变得很糟糕在幻境的掩护下，几乎所有的亡灵佣兵都聚集到了附近，双眼泛着红光，好像恶鬼一样悍不畏死的朝自己猛扑了过来，他身后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手里拿着一把双手剑，剑身裂了几道缝隙，剑刃卷的很厉害，看起来已经报废了。但从刚才那一击可以看出，这把剑并不是完全没有杀伤力，虽然当不成利剑，但还可以当重剑，女孩巨大的力道将木杖附近三分之一的小精灵都给震散了，让格雅都有些虎口发麻。

    战场上最惨的是那些冒险者，他们这群肌肉发达但灵魂弱小的家伙根本承受不起奥蒂莉亚幻境的侵蚀，很快就彻底沉沦其中了，然后被那群渴望着杀戮的亡灵佣兵轻易的扭断了脖子，掏出了心脏。格雷那个大个子也挺惨的，战士往往并不擅长精神交锋，不是说他们的灵魂不强大，而是他们的精神力更加凝固，只善于防守，对付幻境最好的方法就是坚守本心，等待对方出现破绽或者队友相助，所以对于奥蒂莉亚来说，靠这个幻境把那个壮硕的汉子困住并不困难。格雷的“惨”不是说他受了多大的伤。而是在整个进攻中他完全没起到任何作用，甚至没有牵制住一个敌人。那个步伐灵巧的刺客倒是和温莎打得难解难分，旗鼓相当，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通过之前的资料格雅也知道，这个商队的主人温莎是个药剂师，估计很擅长使用各种毒药毒剂，事实也果然如此，他们两人在一个很大范围内腾挪战斗。时不时还会有一捧红雾或者绿雾升腾出来，很不巧的是，他们战斗的位置处于格雅的上风位。

    眼看着一群五颜六色的毒雾朝自己飘了过来，格雅抬腿就打算跑，但却被亡灵佣兵给拦住了，足有一百多个身披重甲，拿着精钢打造的武器的亡灵将格雅团团围住了，他想要冲出这个包围也不是不可能，但必须付出相当的代价和时间，那群毒雾可不会停在那儿等着。

    格雷也看出了自己队长面临的危机。他撒开了脚丫跑了过来，为队长解围，但在半路上，却看到了那个满脸兴奋，战意浓浓的丫头，正举着一把破烂不堪的双手剑等着自己。

    格雷被伊芙给缠住了，格雅也只能靠自己了，他屏住呼吸，粗糙的木杖挥动，每一击都能把一个亡灵佣兵的进攻给打退。但却远远说不上打溃，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完全笼罩在温莎的毒雾中了。瘟疫是温莎为之付出一切的研究方向，作为研制瘟疫的大师。她释放的毒雾自然不是仅仅屏住呼吸就能免疫逃避伤害，一个个肉眼不可见的细菌正在拼命的通过皮肤朝格雅的身体里渗入，这个过程并不顺利，那老头儿虽然看起来一副老态龙钟，活不了几岁的样子，但身负自然之力。他的身体状况可是好的很，强大的免疫系统正在疯狂运转，将那些可恶的细菌一一消灭干净。当然，支持免疫系统运作需要庞大的能量和自然之力，格雅现在已经没办法突出重围了，只能打退亡灵佣兵的进攻，勉强守住阵地而已。

    战局已经掌控在手里了，奥蒂莉亚暗暗舒了口气，那个来找自己麻烦的试炼者团队现在已经全面处于下风了。奥蒂莉亚能够猜得出，路两边的林子里绝对还有其他试炼者在观察战局，但她不在乎，试炼者是以团队为基础来进行对抗的，任何一个团队出现颓势后，其他团队都会想恶狼一样扑过去狠狠的咬上一口肉，任何一个试炼者团队都处在强敌环绕之中，他们不能，也不敢示弱，据奥蒂莉亚所知，第七空间并没有任何规定所谓“同阵营团队不能互相攻击”的说法，这种情况下所有的试炼者团队都会非常谨慎，任何可能导致自身实力大减的战斗都需要反复思考。所有奥蒂莉亚相信，在她们快把这个冒头的信奉自然之力的团队打残后，那些隐藏在林子里的试炼者团队是不会出来找自己麻烦的，再说，自己是来做生意的，温莎身上带的金币最终还是要落到他们手里，无本的买卖做不下去也无所谓，有本的买卖还可以继续嘛

    虽然形势大好，但拖得时间太长难免会出现波折，奥蒂莉亚决定速战速决，她轻轻弹指，一滴墨色液滴晃晃悠悠的朝被毒雾和亡灵佣兵困住的格雅飞去，于此同时，她右手中指原本黑亮的指甲变成了苍白色，脸色也一片灰暗，这次攻击显然也让她很吃力了。

    那滴墨色液滴的速度并不快，但即使隔了这么远，格雅也能清楚的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滔天怨恨，他的脸色变得一脸铁青，不再理会那些亡灵佣兵，只是用一个藤蔓墙堪堪挡住。这滴液滴会要了自己的命的，格雅心中喊道，从怀里拿出一截枯树枝。那截枯树枝虽然一副干透了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田野里暴晒了好几天的干柴，但随着格雅的催发，一股强大的生命之力散发出来，隐隐将他给罩住了，形成一个保护膜。

    就在这时，一道强大的圣光普照在战场上，所有亡灵佣兵全都跪倒在地，蜷缩着身子，已经僵硬的身体好像遭到了腐蚀液体的侵蚀，冒出一个个水泡来，温莎的毒雾也在圣光下消散殆尽，至于说那滴液滴。则提前爆开了，一股强大的怨恨之气弥散在整个战场中，并且在圣光的照耀下快速消散着。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了格雅他们一个的机会，在圣光的庇护下。三人很快就逃进了林子里。伊芙还想去追，但被温莎给拦下了，能够抵抗住劫匪的进攻就已经是胜利了，这个胜利完全可以保证这趟买卖可以顺利进行。目的达到就行了，贸然追击。而且还是在地形极其复杂的林地里，对方很可能摆出一个回马枪来，一个不小心还会吃亏呢，到时候大胜就会变成惨胜了，如果有不安分的其他试炼者团队也搅进来，甚至会弄成惨败。

    温莎开始忙着组织商队，安排人回去报信，让人带过来一批驮马来，虽然幽暗城中有亡灵战马，但那玩意儿太难的。一般只提供给军队的高级将领使用，再说那种只剩下骷髅架子的骸骨马虽然是中不错的战马，但并不适合拉车，耐力不怎么样，还需要精心的照料，除了不用喂饲料外，几乎没什么优点了。所以想温莎这样行商之人，用的马都是普通的驮马，当然是在亡灵城镇中豢养的，这种马已经适应了亡灵身上淡淡的死亡气息。为了这个庞大的商队。温莎准备了近两百多匹驮马，但在刚才的战斗中它们都死亡殆尽了。没办法，车队只能暂停在这里，等新的驮马过来后再重新启程。除了车队失去动力这件事外。一些平板大车在刚才的战斗中被打翻了，粮食、布匹洒落了一地，好在翻到的车上没有装瓷器，要不然温莎可要赔一大笔钱了。

    车队显得有些乱混混的，在温莎的指挥下才慢慢恢复了秩序，而伊芙则回到了奥蒂莉亚旁边。一脸不甘心的说道：“我们就这么放过他们”

    奥蒂莉亚的脸色凝霜，冷笑一声，说道：“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把人给救走了，那家伙也太不把我们给放在眼里了，不给他个教训，以后咱们的麻烦会不断的。”

    “啊”伊芙没想到奥蒂莉亚会这么说，她虽然很不甘心，但也明白她们的处境根本没办法去追杀，刚才也只是想抱怨一下罢了，难道自己的队长真的要去追杀他们

    奥蒂莉亚没管脸色不自然的衣服，她蹲在地上，咬破食指，用指尖鲜血快速绘制了一个诡异的图案，好像是一个鬼脸。奥蒂莉亚轻叩手指，右手食指和左手食指分别滴出了一滴墨色液滴，液滴滴到了那张恐怖鬼脸的眼睛处，但并没有散开，而是直接消失了。

    同时，林子里的一片空地上，一个身穿白色修女长袍的牧师双眼一黑，脑袋好像被锤子砸了一下，昏沉欲睡，她狠狠的掐了下自己，才算没有着了恶人的道，不过她发现自己左右两手的食指指甲变成了难看的青黑色，此后每当她祈祷时都无法静下心来，总有杂念在心中响起。

    给那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搅局者下了个诅咒后，奥蒂莉亚也就不管那人了，等了有大半天，车队才得到了驮马的补充，继续向哈斯小镇走去。

    重新骑上那匹温顺的母马它在混战中逃跑了，但战斗结束后又跑回来了。奥蒂莉亚问道：“伊芙，你来分析一下伏击者为什么会失败”

    这次代表哈斯小镇和温莎交易的是范子木，虽然没多少人承认他可以代表哈斯小镇，但也没人公开反对，

    是普通的驮马，当然是在亡灵城镇中豢养的，这种马已经适应了亡灵身上淡淡的死亡气息。为了这个庞大的商队，温莎准备了近两百多匹驮马，但在刚才的战斗中它们都死亡殆尽了。没办法，车队只能暂停在这里，等新的驮马过来后再重新启程。除了车队失去动力这件事外，一些平板大车在刚才的战斗中被打翻了，粮食、布匹洒落了一地，好在翻到的车上没有装瓷器，要不然温莎可要赔一大笔钱了。

    车队显得有些乱混混的，在温莎的指挥下才慢慢恢复了秩序，而伊芙则回到了奥蒂莉亚旁边，一脸不甘心的说道：“我们就这么放过他们”

    奥蒂莉亚的脸色凝霜，冷笑一声，说道：“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把人给救走了，那家伙也太不把我们给放在眼里了，不给他个教训，以后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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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荒芜之地（30）

﻿    这一章可以等一下再看，写好后感觉不好，已经开始重写了。

    温莎的商队用的驮马叫做曼德马，原产于距离幽暗城（也就是原洛丹伦国的国都）不远处的曼德草原，这种马耐力很好，不挑食，容易饲养，对一般病菌也有不错的抗性，是需要长途行商车队的首选交通工具。经过幽暗城中那些“生物专家”的研究，以这种马为基础培育出了可供被遗忘者使用的新型曼德马。新型曼德马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对亡灵气息不会那么反感，亡灵生活的地区往往会出现寸草不生，鸟兽绝迹的情况，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于任何生命来说，亡灵气息都是一种毒药，腐蚀他们生命的毒药。新型曼德马虽然不会因为一个亡灵出现在它旁边而惊扰，但那群不靠谱的生物专家只是将这种生者对死亡气息的感知进行了压制，而并没有产生什么抵抗能力，在浓郁死亡气息的影响下，新型曼德马的寿命会大幅缩减，这会大幅增加亡灵商队的运输成本，

    。民用、商用马匹和军用马匹有着完全不同的特质，军用马最讲究的是爆发力，只有强大的爆发力带来的极大速度才能为骑士提供足够的冲击力，从而发挥出重骑士最重要的功能——冲垮对方的阵线，使之陷入彻底的混乱之中。但超高的爆发力也意味着难以持久，军用马种的这个特点是各个商行无法接受的，对他们来说，一匹只能高速奔驰不到半个小时，却需要至少半天的休息来回复马力的马是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能够长时间匀速前行的马才是拉车的好材料，当然。世上总有一些喜欢炫耀的家伙，因此也会出现那种漂亮健壮的高头大马（这往往是军用马）来拉车，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富贵。好在温莎不是那种人，她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以获得最大利润为一生的追求，为此她在自己的作坊工厂里制定了严苛的管理条例。借一切可以利用的借口来克扣工人的工资，而且，温莎还是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是的，对于一个可以长时间不吃饭，不喝水，而且被世间遗忘的亡灵来说，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去温莎开办的血汗工厂接受这个心肠歹毒老板的剥削，所以温莎的工厂里除了一些担任中层的亡灵和破产的人族商人外，大部分都是鱼人和狗头人奴隶。温莎一直在致力于给予这些奴隶自由，在她看来，奴隶制度是种相当糟糕的制度，这意味着她将奴隶的一生给“买断”了，为了让尽可能多的榨取这些奴隶身上的油水，她不得不适当的降低劳动强度，保证那些奴隶的基本生活，要不然她花大价钱买来的奴隶就成一次性消耗品了。但如果他们是自由人。那一切就太完美了，她可以尽情的压榨。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不，应该十六个……嗯，或者十八个小时，而且付出的铜板（温莎的工厂并不需要用金币或银币来结算工资，那个面额太大了。铜板就足够了）也可以尽量的少，而因为高强度的劳动和不可果腹的工资将一个工人的身体摧毁后，只需要一纸协约，很多时候那张纸都可以省下来，只需要温莎说一句话“你被解雇了”。那个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工人就被扫地出门了。多么美好在制度啊，温莎在进入第七空间之前并不知道，但在上一次任务中，她作为一个灵异系的试炼者十分罕见的执行了一次科技背景的任务，那是一个正处于工业革命前期的充满肮脏和活力的世界，在那里泡了一年多，温莎惊讶的发现，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卑鄙的人和这么完美的剥削一个人的方式，太值得学习了。

    温莎车队的驮马速度很慢，奥蒂莉亚她们三个也随意的揽着马缰绳，晃晃悠悠的走在车队中间，也许是因为无聊，温莎开始和奥蒂莉亚介绍其她在那个任务中获得的心得。

    “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还是太落后了，根本没有大规模工厂生产的科技基础，要不然我还可以试验一些自己学到的东西。”温莎一脸遗憾的说道，“现在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下做些尝试，根本带来不了多大的利润嘛！”

    奥蒂莉亚看了眼已经彻底被教坏了的温莎，说道：“这里没有发展你说的所谓大工厂生产的基础，一个人并不是可以被无限剥削的，这涉及到这个人本身的‘成本’，以你经历过的那个任务世界来说，抓捕，驯化一个奴隶是需要一定成本的，这个成本是奴隶主所支付的，而对于一个工厂主来说，工人成长所需要的成本并不需要他们支付，但这有个前提，需要有充足的备用工人可以供工厂主选择，让工人的供应出现供大于求的状态，那么他们作为购买工人劳动力的买方自然可以尽可能的压价了，但在幽暗城，你根本不可能得到供大于求的待业工人，这里的主体种族亡灵并不需要靠工作机会来糊口，而奴隶的人数太少，就算他们真的成了自由人，变成了所谓的工人，那些工人的劳动力也处于供小于求，你照样无法压价，这个任务世界的背景注定你学到到的那些东西无法得到实践，你要是在暴风城控制的地域还有可能，我听过人族的人口挺多的，而且生活很不如意。”

    这时在旁边认真听着的伊芙开口说道：“这个我也听说过，但据说这种生产分配模式并不能长久。”

    奥蒂莉亚冷笑一声，说道：“当然不能长久了，工厂主将工人身上的每一滴油水都榨干了，工人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为了生存下去什么都做得出来，工厂主在得到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将大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逼成了暴徒，伊芙，你说这样下去会出现什么情况？”

    这一章可以等一下再看，写好后感觉不好，已经开始重写了。

    温莎的商队用的驮马叫做曼德马。原产于距离幽暗城（也就是原洛丹伦国的国都）不远处的曼德草原，这种马耐力很好，不挑食，容易饲养，对一般病菌也有不错的抗性，是需要长途行商车队的首选交通工具。经过幽暗城中那些“生物专家”的研究。以这种马为基础培育出了可供被遗忘者使用的新型曼德马。新型曼德马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对亡灵气息不会那么反感，亡灵生活的地区往往会出现寸草不生，鸟兽绝迹的情况，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于任何生命来说，亡灵气息都是一种毒药，腐蚀他们生命的毒药。新型曼德马虽然不会因为一个亡灵出现在它旁边而惊扰，但那群不靠谱的生物专家只是将这种生者对死亡气息的感知进行了压制，而并没有产生什么抵抗能力，在浓郁死亡气息的影响下。新型曼德马的寿命会大幅缩减，这会大幅增加亡灵商队的运输成本，

    。民用、商用马匹和军用马匹有着完全不同的特质，军用马最讲究的是爆发力，只有强大的爆发力带来的极大速度才能为骑士提供足够的冲击力，从而发挥出重骑士最重要的功能——冲垮对方的阵线，使之陷入彻底的混乱之中。但超高的爆发力也意味着难以持久，军用马种的这个特点是各个商行无法接受的。对他们来说，一匹只能高速奔驰不到半个小时。却需要至少半天的休息来回复马力的马是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能够长时间匀速前行的马才是拉车的好材料，当然，世上总有一些喜欢炫耀的家伙，因此也会出现那种漂亮健壮的高头大马（这往往是军用马）来拉车，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富贵。好在温莎不是那种人。她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以获得最大利润为一生的追求，为此她在自己的作坊工厂里制定了严苛的管理条例，借一切可以利用的借口来克扣工人的工资，而且。温莎还是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是的，对于一个可以长时间不吃饭，不喝水，而且被世间遗忘的亡灵来说，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去温莎开办的血汗工厂接受这个心肠歹毒老板的剥削，所以温莎的工厂里除了一些担任中层的亡灵和破产的人族商人外，大部分都是鱼人和狗头人奴隶，温莎一直在致力于给予这些奴隶自由，在她看来，奴隶制度是种相当糟糕的制度，这意味着她将奴隶的一生给“买断”了，为了让尽可能多的榨取这些奴隶身上的油水，她不得不适当的降低劳动强度，保证那些奴隶的基本生活，要不然她花大价钱买来的奴隶就成一次性消耗品了。但如果他们是自由人，那一切就太完美了，她可以尽情的压榨，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不，应该十六个……嗯，或者十八个小时，而且付出的铜板（温莎的工厂并不需要用金币或银币来结算工资，那个面额太大了，铜板就足够了）也可以尽量的少，而因为高强度的劳动和不可果腹的工资将一个工人的身体摧毁后，只需要一纸协约，很多时候那张纸都可以省下来，只需要温莎说一句话“你被解雇了”，那个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工人就被扫地出门了。多么美好在制度啊，温莎在进入第七空间之前并不知道，但在上一次任务中，她作为一个灵异系的试炼者十分罕见的执行了一次科技背景的任务，那是一个正处于工业革命前期的充满肮脏和活力的世界，在那里泡了一年多，温莎惊讶的发现，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卑鄙的人和这么完美的剥削一个人的方式，太值得学习了。

    温莎车队的驮马速度很慢，奥蒂莉亚她们三个也随意的揽着马缰绳，晃晃悠悠的走在车队中间，也许是因为无聊，温莎开始和奥蒂莉亚介绍其她在那个任务中获得的心得。

    “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还是太落后了，根本没有大规模工厂生产的科技基础，要不然我还可以试验一些自己学到的东西。”温莎一脸遗憾的说道，“现在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下做些尝试，根本带来不了多大的利润嘛！”

    奥蒂莉亚看了眼已经彻底被教坏了的温莎，说道：“这里没有发展你说的所谓大工厂生产的基础，一个人并不是可以被无限剥削的，这涉及到这个人本身的‘成本’，以你经历过的那个任务世界来说，抓捕，驯化一个奴隶是需要一定成本的，这个成本是奴隶主所支付的，而对于一个工厂主来说，工人成长所需要的成本并不需要他们支付，但这有个前提，需要有充足的备用工人可以供工厂主选择，让工人的供应出现供大于求的状态，那么他们作为购买工人劳动力的买方自然可以尽可能的压价了，但在幽暗城，你根本不可能得到供大于求的待业工人，这里的主体种族亡灵并不需要靠工作机会来糊口，而奴隶的人数太少，就算他们真的成了自由人，变成了所谓的工人，那些工人的劳动力也处于供小于求，你照样无法压价，这个任务世界的背景注定你学到到的那些东西无法得到实践，你要是在暴风城控制的地域还有可能，我听过人族的人口挺多的，而且生活很不如意。”

    这时在旁边认真听着的伊芙开口说道：“这个我也听说过，但据说这种生产分配模式并不能长久。”

    奥蒂莉亚冷笑一声，说道：“当然不能长久了，工厂主将工人身上的每一滴油水都榨干了，工人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为了生存下去什么都做得出来，工厂主在得到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将大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逼成了暴徒，伊芙，你说这样下去会出现什么情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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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荒芜之地（31）

﻿    几阵春风吹过，幽暗城和银月城之间的这片荒芜之地已经进入了初夏，嫩绿的叶子这时候已经彻底舒展开了，一些应季的花卉也怒放着芬芳和绚烂，气温不冷不热，不干不潮，是个令人身心舒畅的好时节。只是有些可惜，和越来越好的天气相比，局势却越来越乱了。

    枯骨小镇，奥蒂莉亚创办的“枯骨佣兵团”经过几个月的发展，人数已经达到了八百，武器装备也是由最善铸造的矮人族打造而成的，这是温莎的绿色药剂商行（刚刚成立的，是由温莎那个小药剂店扩张而成的）专门去找矮人族口碑最好的武器商人订购的，为此温莎花掉了两万三千五百二十七枚金币，六十九枚银币和三十七个铜板。

    看这个价钱就知道双方的谈判有多么艰难了，这段时间每当她听到“矮人”这两个字，就恨得牙痒痒，谁说矮人族豪爽真诚了，至少那个叫弗拉迪恩.铁毡的矮人就是奸商，和自己一样的奸商。为了能获得一个“公道”的价格，温莎亲自主持了和这个武器商人的商业谈判，两人在谈判桌上经过了二十七天的激烈角逐，最终才把价格敲定。

    当然，温莎不知道，弗拉迪恩在谈判结束后就回到了家乡铁炉堡，那个将山体挖空建成了巨大城市能够给予他足够的安全感。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和那个歹毒女人谈判是件多么痛苦的时。对于一项涉及到两万多枚金币商业谈判，二十七天时间并不算长。但这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二十七天”，而是“七整天”，二十七天，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总共六百四十八个小时，他和绿色药剂商行的老板温莎在不间断的谈判。双方累积休息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小时。而且他们还不是在进行大略方向上的商定，而是在每一个细节上进行讨论，脑子必须保持清醒，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对方骗过去。一把刀，不但要注明尺寸、重量，画好三体图和立体效果图，提交三十七项报告书，关于刀刃强度，韧性。附魔效果等等二十九个项目，商定好如果不合格率在0.5%以下，0.5%-1.0%，1.0%-1.5%……99.5%-100%这两百个区间内。弗拉迪恩需要做出怎样的赔偿，是的，按照温莎的说法，不合格率和赔偿金之间不是线性关系，而是指数关系。总之，关于一百零三公分长的刀所需要签订的文件就有上百份，而且温莎坚持要求弗拉迪恩亲自签名。二十七天时间他已经签下了四千三百八十五份文件了，而且每份文件的每项条款的每句话用词都经过了双方的商讨确认，除此之外，他们对矮人语版、亡灵语版、人类语版、精灵语版、兽人语版和暗夜精灵语版，当然，也少不了对科技有着强烈执着，在这方面拥有很大话语权的侏儒语版和全族都是好商人的地精语版，总共八个版本的翻译件进行了审核，确保翻译过程中不会出现语意混乱、模糊的情况，以防止对方以此为借口废止相关文件，要知道双方对于违约金的设定额度可是相当高的。

    二十七天的谈判结束后，弗拉迪恩已经只剩下半条命了，温莎则坐在谈判席上，脸色虽然苍白但还是面带微笑的看着那个眼神呆滞的矮人被人扶着走出了谈判间，除了表现自己的雍容气度外，她根本站不起来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本来温莎没打算这么折磨那个可怜的矮人，也包括可怜的自己的，但是，当谈判刚开始，她提出先赊欠一部分账款，并且可以用自己的资产进行担保的建议被弗拉迪恩坚决拒绝了，按他的说法：矮人做生意从来没有赊账的传统，而他又是一个恪守传统的矮人。这让温莎大为恼火，这个不知道丝毫变通的矮人将自己之前进行的计划完全给打乱了，稍微赊欠一下账款又怎么了，她又没打算赖账，只是资金链出现了些问题。纯粹的为了报复，温莎提出将这次交易视作双方“友谊”的开始，既然是开始，那么就有必要开个好头，所以文件的规范化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问题能在事先说清楚就说清楚，不要等问题爆发出来影响到双方的友好关系，所以才有了那二十七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谈判和四千多份文件的签订。

    只不过出乎双方意料的是，这确实成了个很好的开始，日后枯骨佣兵团在不停的扩张中需要的巨量的武器装备全是有弗拉迪恩作为中介商人帮忙采购的，这四千多份文件对各种武器装备的性能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他们能够继续这种贸易采购的基础。

    得到充足装备的枯骨佣兵团已经拥有了相当可观的战斗力，八百人中大部分都是步兵，但也有个百人的弓箭队和二十四人的法师小队。让外界所有人都惊掉下巴的是，枯骨佣兵团里不再全是亡灵了，一些血精灵法师（没有这些血精灵法师奥蒂莉亚也没法组建出一个法师小队）和巨魔投矛手也加入了其中，要知道，枯骨佣兵团宣传的口号可是屠尽一切生者，让所有人都“回归”到亡者形态，实现最终的救赎。这种佣兵团都有活人加入，真是让人不由的感叹，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作为佣兵团的团长，奥蒂莉亚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领兵作战了（枯骨佣兵团已经打响了自己的名号，所以会承接一些护送，剿匪的任务。），现在实际负责佣兵团训练、作战的是她的侍女伊芙，这丫头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完全相信了枯骨佣兵团关于“屠尽世人，普度众生”的观点，脑袋里全是嗜血和杀戮。靠着身先士卒，勇当先锋的不怕死精神。她倒也带领这八百多人的佣兵团队打了不少胜仗，佣兵团也都慢慢接受了这个“副团长”。

    这段时间，奥蒂莉亚这个名义上的团长在忙着研究炼金术。

    炼金术的含义很模糊，大体上借助某些手段，实现物质之间的转化都可以称之为炼金术，它和药剂学、附魔。甚至锻造在研究方向上都有一些重合。在霍格沃茨。奥蒂莉亚（也就是菲丽丝.凯特）跟随邓布利多教授系统学习过炼金术，并且对这种神奇的学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来到了荒芜之地，奥蒂莉亚又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到了炼金术学习、试验中去了（反正她也没什么事），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和霍格沃茨有些不同，但基本原理还是一致的，通过温莎，她得到了不少幽暗城皇家图书馆的藏书抄本，当然。真正高深的东西温莎是没办法弄过来的，这些甚至是她无法接触的，但一些基础，成熟的炼金书籍她还是能想办法弄到手的。

    枯骨小镇远郊的一个小庄园里。奥蒂莉亚正在二楼的实验室做实验，（在奥蒂莉亚第三次把实验室给炸掉后，温莎和伊芙就劝她把实验室安置在这儿，总之离市区越远越好，要不然没人敢安心睡觉，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睡梦中被一次实验事故给送上天。）光滑的大理石桌面上摆放着各种水晶玻璃制品，一个小坩埚正在被喷灯加热。里面是一滩略显粘稠的粉红色液体。

    奥蒂莉亚站在旁边，手里捧着本书，紧锁眉头。这本书是温莎给奥蒂莉亚弄到的一大堆关于炼金术的书籍中最有研究价值的一本了，是温莎从黑市里淘换出来的，它其实并不是一本知识介绍的教材类书籍，而是一本实验随笔，只是随笔，不是什么实验记录或者实验报告，所以这本书上记载的东西颇为混乱，不但有作者随手感叹，比如说什么不靠谱的猜想，实验失败后的愤怒（“都是那个家伙的错，我一定想办法把他用沼气喷灯给烤熟了”之类的），甚至还有几首情诗。第一首写的最好，诗中表现了这个家伙浓烈的哀怨，那个聪明可爱的姑娘怎么就不喜欢炼金术呢？这些优美的公式，精巧的实验设计，堪比舞蹈的实验操作，这些是多么美好，多么浪漫啊，比坐着华贵马车去郊外游玩有意思多了。

    看到这首诗奥蒂莉亚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据她所知，那时候这个伟大的炼金术师已经五十多岁了，他是个人族，在长期的实验过程中身体受到了很严重的危化品腐蚀，已经是半截入土的人了，但他爱慕的那个女孩才十六岁，最让她目瞪口呆的是，经过那家伙的苦苦追求，那女孩居然还答应了。想到一个满脸老人斑，连站都站不起来的老人在和一个可以当他孙女的女孩在谈恋爱，奥蒂莉亚就感觉全身恶寒，对于她这么一个纯粹的实用主义和单身主义者来说，恐怕是很那理解爱情的力量的。

    这本笔记上大部分都记载着这种毫无价值的东西，但毕竟还是有一小部分是有真正有价值的，那是一些实验灵感和原始数据，虽然格式并不严谨，数据也多有丢失，但这些实验确实涉及到了炼金术的高端前沿知识，通过这些实验，奥蒂莉亚多少能摸到所谓高端炼金术的门了。

    凭借这本实验笔记，奥蒂莉亚开始尝试做一些高端的炼金产品，不过现在她遇到麻烦了。

    不应该出现问题的啊，奥蒂莉亚想了想，从架子上拿出一个小瓷瓶，打开软胶塞，手腕轻抖，往坩埚里撒了一点金黄色的金属粉末。金粉有稳定的作用，对，现在就需要加一点儿稳定剂，奥蒂莉亚心想。在加进去所谓的“稳定剂”后，坩埚里的液体突然剧烈沸腾起来，并且在快速蒸发，奥蒂莉亚两天的实验成果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减小。糟糕！马上要爆炸了！奥蒂莉亚抄起桌子上的坩埚钳，夹起那个已经烧得滚烫的陶瓷坩埚，直接丢到了水池里。

    刺啦一声，大量水蒸气弥散到这个有些狭小的实验室内，奥蒂莉亚挥了挥手，把眼前的白雾赶走，叹了口气，这次又失败了。

    炼金术硬要分类的话，应该分到西幻系，它并没有多么严谨复杂的理论，更多的还是一门经验学科，学习炼金术也不是啃书本就可以了，而是要做实验，不停的，大量的做实验，只有这样才能慢慢提高自己的炼金能力，最终可以用各种神奇的材料真的炼出“金子”来。实验失败就失败了，不管失败多少次，能够成功一次就赚到了。好在这次试验没发生爆炸和毒气泄漏之类的恶**故，只需要把那个冷热相激碎掉的坩埚收拾一下就行了。

    十分钟后，奥蒂莉亚举着一块只有小指指甲大小的石块，一脸得意的对刚刚过来的温莎说道：“你看看，只用了一个星期，我就把这种短时附魔石给做出来了。”

    温莎接过来看了看，那块石头的颜色让人很不舒服，呈现一种红褐色，颜色分布还不均匀，表面坑坑洼洼的，呈半透明状，透过表层可以看到石块里包裹着很多杂质，其中一小块怎么像是碎掉的坩埚啊？这和自己之前买到的同类产品区别好像……有点太大了。但炼金产品不能只看卖相，更关键的是实际功效，温莎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用石块在水果刀的刃部轻轻划了一下，再看那个水果刀，一层淡红色的气息浮现在刀刃处。

    温莎一脸惊喜的说道：“果然是磨刀石，队长果然有极高的炼金天赋，这种魔法石可不是普通炼金术师可以做出来的。”

    几百年前，就有炼金术师发明了一种可以给武器短期附魔的魔法石，被称之为“磨刀石”，这种神奇的魔法石头一经公布就受到了极大欢迎，特别是在冒险者中。永久附魔不但很贵，而且无法适应复杂的战斗，一般来说，附魔“红色烈焰”可以为武器增加不少威力，但一些怪兽是拥有极强火焰抗性的，到时候怎么办，换掉自己最顺手的武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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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荒芜之地（32）

﻿    几百年前，就有炼金术师发明了一种可以给武器短期附魔的魔法石，被称之为“磨刀石”，这种神奇的魔法石头一经公布就受到了极大欢迎，特别是在冒险者中。永久附魔不但很贵，而且无法适应复杂的战斗，一般来说，附魔“红色烈焰”可以为武器增加不少威力，但一些怪兽是拥有极强火焰抗性的，到时候怎么办，换掉自己最顺手的武器？冒险者之所以有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他们不会去老老实实的做低风险低收益的事，他们习惯冒着生命危险来获得一份巨大的收益，所以每一次和怪兽、魔兽的战斗都是在拿自己的命去拼，这种情况下换掉称手武器，战斗力可能会大幅下降的，很可能命就丢掉了。有了这种临时附魔的磨刀石，一切麻烦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只不过，磨刀石好是好，就是太贵了，而且还是有价无市，想买都买不到。

    温莎把玩着这块超小型的磨刀石，有些抱怨的说道：“这玩意儿几百年前就发明了，虽然也算是高端炼金产品，但在高端产品中只是入门级的，对于真正的炼金大师来说还是很容易就能造出来的，价格这么高，明明是供小于求，为什么那些炼金术师就不能多造点儿？”刚刚知道这个世界有这么种玩意儿，温莎就意识到它在战场上拥有多大的利用价值，当她兴致勃勃的打算去收购时，发现市面上根本没有，至少枯骨小镇是没有的，唯有幽暗城的拍卖行里才能有机会见到，而且卖出价太过虚高了，已经超出了它的使用价值，就这样能弄到一块都需要很大的运气。

    奥蒂莉亚笑着说道：“这种磨刀石的制造需要很复杂的炼金步骤。中低等级的炼金术师做不了，能做的也都不在乎这点儿钱了，他们的时间都很宝贵，会去研究更深奥的实验，没时间专门为了赚钱去制造磨刀石，温莎。你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温莎愣了一下，紧锁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无奈的说道：“不知道。”她能够想出来的理由都被奥蒂莉亚说完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啊！

    奥蒂莉亚冷冷的说道：“因为钱，除了科技背景的任务世界外，相当一部分的世界中，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比如说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除了那群地精以为金钱万能外，其他种族并没有这种说法。因为这是个魔法世界，太多东西，太多的权利享受不是有钱就可以获得的，所以在这个世界，钱的作用有很大局限性，不是那些法师、炼金术师不爱钱了，而是钱，‘贬值了’。”

    其实不单是在这种魔法。仙侠世界，即便是普通世界。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比如说在古代，因为某种原因，社会上很推崇“名”，一个有德有名的穷书生可以获得很多，声望。财富，甚至一定的政治权利，很多东西是一个万贯家财的富翁买都买不到的，那时候钱就出现了局限性，很多高等级的享受和服务钱根本买不到。这种社会环境下，自然会出现很多注重“名节”之士了。究其根源，名有用，所以会有很多人好名，钱万能，则众人皆爱财，一个社会，如果高尚的道德无法给一个人带来实际的好处，这个社会必然会出现道德沦丧。

    奥蒂莉亚抬眼看了眼温莎，见她在认真的听，就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之前经历过的那个科技背景的任务给你带来了很多的收获，但你要知道，那个社会就是所谓的金钱万能的社会，高质量的生活享受是能够通过钱来购买的，也只能通过钱来买，这其中甚至包括权利地位，这是你学到的那套理论的基础。但我们现在坐在的这个世界则完全不一样，强大的职业者会受到所有人的尊重，不管是满是骷髅架子的幽暗城，人族的暴风城，还是那片神秘的潘达利亚，强大的力量意味着尊重，意味权益的保障。但对于一个商人来说，不管他积累多少财富，都无法获得这份尊重，所以在这里，希尔瓦娜斯可以作为区域霸主；**透了的暴风城依然是人族的绝对中心，影响着三分之二的大陆；生活在一棵树上，没有什么发达贸易的暗夜精灵因为其强大的实力而得到了所有种族的尊重，至于说最有钱的地精，他们并没有多大的势力，因为在这里，金钱不是万能的，强大的职业者才拥有万能，所有你在上一个世界学到的东西在这里完全不适用，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奥蒂莉亚是团队的队长，她说话温莎自然需要认真的听着，但这番话，她越听越心惊胆战，到最后冷汗沁出，甚至打湿了内层的衣服。因为这是个长期任务，她总想着试验一下自己刚刚学到的理论，但却并没有对那套理论有多么深刻的分析，她也听说了，有人称她为“高个子的地精”，这个世界的地精很会做生意的，很多地精都积累了巨额财富，所以她一直以为那是一种夸奖，对她做生意能力的肯定。但到现在，她才意识到，那是一种嘲讽，在一个实力为王的世界，在拥有不错的药剂学天赋的她居然一门心思去做生意，去赚钱，这脑子绝对有问题。

    温莎敬畏的看了奥蒂莉亚一眼，恭敬的说道：“是的，队长，我明白了，我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了。”

    在这个团队里，作为队长的奥蒂莉亚其实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特别的才华，尤其在队友的衬托下，温莎极善梳理事务，唐婳的交际能力很强，就算小丫头伊芙也有一份悍勇，只有队长奥蒂莉亚，没什么特长，在统帅带兵方面还不如伊芙。这种没什么本事的领导者往往只是各派系妥协的产物，本身未必有多大的实权，但在这个团队，作为队长的奥蒂莉亚绝对有无可阻挡的权威，她做出的决定没人敢质疑，给出的吩咐只能尽力去完成。对于这一点温莎一直有些奇怪。倒不是说她有多么想取而代之，是真的好奇，奥蒂莉亚凭什么有现在的地位，而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老老实实的予以配合。但现在，她已经知道了，奥蒂莉亚最强大的是她的眼光。她能从纷乱之中透察到事情的本质，这才叫智慧，堂堂正正的智慧。只有这种智慧才能带领她们的团队在第七空间中活下来，比如说这次任务，不是所有试炼者团队都能看清楚事情发展的趋势，很多人还想着客串一把劫匪弄到足够多的金币就可以回归第七空间了，更没出息的一群人甚至打算老实巴交的做生意，通过卡片系统来做份小生意，慢慢的攒钱。只有奥蒂莉亚、范子木、黛丽丝他们看到了机会。一个可以大展手脚，超额完成任务的机会，并且通过布局将事情的发展向他们希望的方向去引导。看清大势的人绝对会赚到，但能够引导大势的人才能真正想赚多少就赚多少。

    见温莎一脸严肃的样子，奥蒂莉亚笑了笑，说道：“不聊这些了，现在我已经能够做出来磨刀石了，相信很快我们的佣兵团就可以大规模装备了。”卡片系统并不能转化出成品来。只能处理原材料，但根据唐婳传来的消息。当试炼者能够自主做出某种东西时，卡片系统就能够有一定几率转化出半成品来，这样可以大幅减少所需时间。现在，奥蒂莉亚已经能够做出来磨刀石了，虽然还不是很熟练，再让自己熟悉下磨刀石的制作。她就能借助卡片系统的帮忙来大量的生产出磨刀石了。

    温莎笑着说道：“是啊，有了磨刀石，佣兵团的战斗力一定会再上一个台阶的。”

    奥蒂莉亚摆了摆手，笑眯眯的说道：“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温莎收敛了笑容。说道，“是这样的，根据我的到的消息，银月城的军队已经开拔了，大概有一万人。”

    几个月前温莎和范子木打通了枯骨小镇和哈斯小镇之间的商贸往来，很快罗德克士小镇也和哈斯小镇通商了。尽管哈斯小镇的出产已经可以在荒芜之地流通了，但银月城也不会允许自己所辖的一个小镇长时间被一群暴徒统治着，银月城高层都倾向于马上发动军队将那群暴徒彻底击溃，收回哈斯小镇。就在这时，出问题了，黛丽丝发现自己有竞争对手了，有几个团队在和银月城高层搭线，也是打着作为银月城和卡片商人之间中介的打算。这下彻底惹怒了紫色蔷薇商行，同行是冤家，黛丽丝可以和奥蒂莉亚成为朋友，因为她们之间并没有多少利益冲突，但对于那群想要抢自己饭碗的家伙，黛丽丝绝对不会姑息，为此她甚至发动能量硬是推迟了银月城发兵平定哈斯小镇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专心致志和那群可恶的家伙斗智斗勇。现在银月城的军队终于开拔了，看来黛丽丝已经把那群家伙都处理好了，至于过程绝对不会干净，不过想起来也就那几种方法，暗杀、陷害。

    奥蒂莉亚叹了口气，说道：“黛丽丝那边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但我们这儿就麻烦了，那个老约翰还是在找我们的麻烦？”奥蒂莉亚倒是还没发现有人来抢她的生意，能和亡灵打交道本来就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没有麻烦事了，现在，老约翰出现了。猪头酒吧的老约翰算是亡灵中很温和的一个派系，对于奥蒂莉亚这群激进分子一直有着天然的反感，特别是在枯骨佣兵团大踏步的发展情况下。他最近一直在幽暗城上蹿下跳的，专门和她的枯骨佣兵团做对，找她的麻烦。

    奥蒂莉亚拍了下桌子，似乎想把那只可恶的蚊子给一巴掌拍死，说道：“你们有什么打算？”

    温莎说道：“我和唐婳，伊芙都商量过了，我们认为不能让老约翰继续存活下去了，他在幽暗城中还是有些影响力的，一直致力于将我们消灭掉，有他在，我们始终没办法放心安心发展佣兵团，所以，他必须死！”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问到：“如果真的杀了老约翰，你们怎么向幽暗城交代？”

    温莎笑着说道：“这个不是问题，老约翰并不是幽暗城决策层的成员，虽然有些影响力，但幽暗城不至于为了这种事就发兵，他是希尔瓦娜斯的旧识，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一般，黑暗女王不会为了这么个家伙出兵的，再说，杀老约翰的并不是我们，是银月城的人，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说到这里，温莎的脸上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奥蒂莉亚微微颔首，问道：“黛丽丝答应了？”

    温莎说道：“是的，她已经答应了，会替我们杀掉那个上蹿下跳的老约翰的。”

    奥蒂莉亚微微叹气，说道：“那代价呢？”

    温莎声音冷冽的说道：“等价交换，黛丽丝为我们杀了老约翰，那么我们也要帮她杀一个人，或者说一个试炼者团队。”

    和之前她们的乐观估计不一样，黛丽丝并没有彻底解决她面临的麻烦，有一个试炼者团队一直存在着，如鲠在喉，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到的，在银月城议会中拥有不少的支持者，这种情况下黛丽丝就不敢直接动手了，万一追查起来，很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紫色蔷薇商行和银月城之间的关系。为了保险起见，黛丽丝希望奥蒂莉亚的团队能够帮他们完成这个任务。

    奥蒂莉亚问道：“你们的认为……？”

    温莎一脸杀气的说道：“接受这个条件。”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说道：“好吧，你们去商量出一个计划来吧。”

    ps：感谢“书友140718115310743”、“千秋代善”、“尐男孩儿”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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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荒芜之地（33）

    将天灾军团的主力打败后，破损的家园可以得到马上修复，但人心底的伤痕却rì久不散。现在所有人都对“天灾”这两个字极其敏感，一旦有新的天灾军团出现，哪怕只是有个苗头，都可能导致那些勾心斗角的各大种族暂时放下争议，再次马上联合起来将其彻底扑灭，上一次战争的教训太惨烈了，决不能让天灾军团在战斗中慢慢成长起来，以亡灵为根本的天灾军团绝对会越大越厉害的。

    这种情况下，和天灾亡灵在本质上同出一源的幽暗城亡灵在最初的rì子里过的战战兢兢的，生怕一不小心就触怒了那些生者的敏感神经，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希尔瓦娜斯将自己统帅的亡灵称为“被遗忘者”，既是一种自嘲，也是一种希望，希望那些家伙暂时遗忘掉自己，遗忘掉他们原本的身份，遗忘掉他们和天灾军团的传承关系。很显然，黑暗女王的目的达到了，经过这么长时间，被遗忘者的存在已经得到了其他种族的默认，虽然一个亡灵游走在其他城市会受到一些歧视和偏见，但也没人对他们喊打喊杀了。这个新生的种族在熬过最开始的困难阶段后，现在已经在这个世界崭露头角了，在这片大陆的北部更是确立的霸权地位。一个名字就让幽暗城的亡灵得到了如此多的实惠，看来那位黑暗女王并不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谙政治。

    在外面，被遗忘者需要维持自己和善的形象，但在亡灵的主要活动区域，对生者的厌恶体现还是很明显的吞噬，比如说极其糟糕的绿化。

    马车穿过一个个街区，来到了温莎住的绿sè药剂庄园。这次聚会温莎安排在了自己购置的庄园里，也许是因为温莎是个活人，所以她的住处并没有那么灰暗和萧瑟，她在自己院子里栽种了不少花卉树木，整齐的绿sè草坪也被收拾的很漂亮，好像一块块方形的毯子。

    初到这个世界的人恐怕很难想象，幽暗城其实是个很大的粮食产区，这些亡灵虽然不喜欢活人，但对于种地还是很有心得的，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幽暗城的皇家药剂协会拥有整个世界最顶尖的药剂学人才和知识储备，也只有在幽暗城的辖区，才能看到大片的药圃，为了能够人工培养草药和魔法植物（拥有药xìng的草都可成为草药，但草药并不一定具有魔法属xìng，不一定就是魔法植物，所以这是两个概念。），幽暗城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现在已经取得了不小成绩。在这个过程中，被遗忘者积累了大量农业经验和知识，那些难伺候的草药都能培养成功，何况那些普通的农作物呢？每年幽暗城都要出口大量的粮食，来换取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和一些特殊金属。这项生意最开始的时候异乎寻常的艰难，因为天灾军团的诅咒教派曾借助瘟疫谷物来传播天灾瘟疫，这直接导致了洛丹伦王国的覆灭，对于亡灵种出来的粮食，刚刚从恐怖中苏醒过来的人们是在难以接受。最开始只有矮人族会采购幽暗城的粮食，他们买粮食主要是用来酿酒的，被瘟疫感染的粮食是没办法酿出酒来的，因此，当幽暗城表示谷物价格好商量后，那群躲在地底下的矮人就很高兴的接受了幽暗城的“好意”，同意用武器装备换取幽暗城的农作物。这是幽暗城打破其他种族压在她身上的封锁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有了这一步，幽暗城才算彻底的武装起来。后来，一场大灾荒席卷了暴风城，为了让那群可怜的农民有口饭吃，不在某些人的煽动下联合起来给暴风城的贵族找麻烦，暴风城也向幽暗城开放了她的农作物市场。从此以后，幽暗城亡灵作为一个特殊的种族，也慢慢得到了其他种族的认可。

    当奥蒂莉亚走来时，温莎和伊芙已经等在那里了，温莎穿着一套比较正式的礼服，好像是刚刚参加完什么重要宴会，伊芙则是一身的皮甲，她现在住在了枯骨佣兵团的驻地，每天都用鞭子和酒来调教那群充满野xìng的嗜血亡灵。见奥蒂莉亚走来，温莎和伊芙都站了起来，奥蒂莉亚挥手示意了下，说道：“坐吧，都坐吧。”

    等奥蒂莉亚在一个白sè石桌旁坐下后，两人才坐了下来。三人都坐下后，有穿着白sè长裙的侍女端了一小坛子酒和一些糕点过来，摆放在了桌子上。温莎将那些侍女挥退，拿起小刀将那个坛子上的木塞撬开，倒进了三个杯子里。

    奥蒂莉亚看着自己眼前杯子里这些深绿sè，看起来略显粘稠的酒，微微皱眉问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啊？”这东西的卖相看起来实在有点儿遭啊！

    温莎一脸得意的笑着说道：“这是我的研究成果——梦尘酒，我这个药剂师近段时间就在做这项工作，前几天才算有了点儿成果，要不要尝一尝啊，这绝对会给你带来巨大惊喜的。”

    “哦，是吗？”奥蒂莉亚一脸怀疑，并不怎么相信，她轻轻摇了摇杯子，看着内壁上挂着的粘稠液体，看起来挺……恶心的，不过在温莎企盼的眼神注视下，她还是勉为其难的稍稍抿了一口。

    出乎奥蒂莉亚意料的是，这酒的味道还算不错，不，是相当不错，一股极其辛辣的酒液入喉，流入胃中，然后热气腾波而上，冲入脑袋，给人一种飘飘忽忽的感觉，整个人好像都在天空中翱翔……

    不对！奥蒂莉亚猛地清醒了过来，她脸sè有些yīn沉，摇了摇酒杯，说道：“这里加了迷幻剂？”

    温莎像只小狐狸一样点头说道：“嗯，这里加了不少迷幻剂，有艾兰草、葛欣草、维斯拉亚矿石粉末……，在我的调配下，这些拥有迷幻剂的效果并没有遭到相互抵消，而是起到了叠加效果，甚至使这种迷幻酒拥有了影响灵魂的效果。”

    奥蒂莉亚把那杯梦尘酒放到了桌子上，说道：“这玩意儿有什么用？”作为一个中阶试炼者，奥蒂莉亚的身体素质绝对很强大，但即便如此，微微抿了一口这种酒就有了明显的反应，要是普通人喝上一口说不定就直接醉死过去了。

    伊芙笑眯眯的说道：“这是温莎为枯骨佣兵团准备的奖励。”她看着奥蒂莉亚，说道：“团长，你知道吗，那群满脑子嗜血的亡灵太不服管教了，虽然他们的士气很不错，但却极难指挥，军纪根本没用，在活人世界，一个违背军纪的士兵会被惩罚，负重跑、打板子、用鞭子抽都是方法，但这些对亡灵就不适用了，他们的痛觉很低，根本不怕体罚。有错要罚，有功要奖，这才是维持一个军队纪律的最好办法，如果说惩罚只是麻烦的话（虽然痛觉低，但不代表没有痛觉，而且当众被上官用鞭子抽还是很没面子的），奖励就更要命了，这群亡灵什么都不要，除了一点儿防腐剂，一套武器盔甲，他们什么都不需要，你给他们再多的钱也没用，一个**已经彻底僵死的亡灵是没办法得到任何享受的。有过惩罚没用，有功又没有可赏的，这个佣兵团几百人还好，要是人一上千，估计就会彻底崩溃了。”

    听着伊芙的抱怨，温莎接着说道：“所以我就研制出了这么一种酒，这种酒不是为活人准备的，亡灵的感觉很迟钝，不管是痛觉还是味觉，所以这种酒的刺激xìng很大，再加上强烈的迷幻作用，深受亡灵的喜爱，凭借这种酒，伊芙总算是有了可以奖赏的东西，也能维持住佣兵团的运作了。”

    奥蒂莉亚笑着说道：“很好，佣兵团的事有你们cāo心果然没错，只不过，我们这次聚会也喝这种酒？”

    温莎说道：“当然不是了。”她挥了挥手，侍女们走了过来，将那种绿sè的梦尘酒换成了一种看起来正常多了的红酒。

    奥蒂莉亚拿起杯子嗅了嗅，橙红透明的液体散发着一股果香，她微微抿了一口，有点儿像葡萄酒，应该也是一种果酒，味道酸酸甜甜的，不是很冲，很好喝。

    奥蒂莉亚放下杯子，问道：“这是什么酒啊？味道蛮好喝的。”

    温莎笑着说道：“这是奥澜雅果酿成的，是一种低浓度的果酒，团长要是喜欢的话我安排人给你送几箱过去。”

    奥蒂莉亚也没有拒绝，说道：“好啊，睡前喝一杯美酒一定能拥有个好梦的。”

    美酒已经到手，自己获得了这次谈话的第一个收获，希望另一份更大的收获在等着自己。奥蒂莉亚放下酒杯，开始了今天的正式话题，她问道：“黛丽丝那边要我们杀的那个人的底细摸清楚了吗？”

    温莎拿出一个小笔记本，打开后看了几眼，说道：“已经清楚了，这个人叫恩斯莱特.灼热之刃，是一个血jīng灵法师，现在在银月城的魔法学校任教，发表过好几篇论文，都是关于奥法原理的，具有很高的魔法研究价值，恩斯莱特并不是个单纯的学者，还是个强大的战斗法师，他曾经多次随军参与到了和巨魔的战斗中，还荣立过一次二等功，获得了烈rì勋章，而且他还是银月城议会议员之一，政治观点倾向于将魔法世俗化、平民化，主张让更多有才华的血jīng灵平民学习真正的魔法，而不是将其垄断在血jīng灵贵族中，他还认为，魔法绝不单单是一种杀人的武器，更是一种强大的力量，这些力量不但可以用在军队上，也可以用在改善血jīng灵的生活中去。恩斯莱特的观点并不激进，比较中庸，得到了不少议员的支持。”

    “等等。”奥蒂莉亚打断了温莎的介绍，问说道，“你不是说这个恩斯莱特是个试炼者吗？根据你弄到的资料他分明只是个普通的本地居民罢了。”

    温莎微微皱眉，将笔记本合上，无奈的说道：“是呀，在我看来这个恩斯莱特确实是这个世界的本地居民，但黛丽丝那边坚持说他就是个试炼者，只不过比我们来的早，而且隐藏的很好。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在插手高级钢材的买卖，就在几天前，他还派出了代表去和哈斯小镇的各大商行商量通商的事。有这么个人物在，黛丽丝是绝对没办法在银月城的高级钢材的买卖中得到垄断地位的，她现在迫切需要将他杀掉，这样就一了百了了。”

    伊芙说道：“恐怕不容易吧，而且这样对我们来说并不公平，老约翰只是个酒吧的老板，而且那个猪头酒吧就在罗德克士小镇，杀到他想来容易很多。但恩斯莱特就不一样了，知名学者、议会议员，他的身份很特殊，如果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引来很大的麻烦，要我看还是拒绝了吧，最多老约翰我们自己去杀。”

    奥蒂莉亚说道：“这件事不着急，先弄清楚那个恩斯莱特是个什么身份再说。”

    温莎有些担忧的说道：“如果我们太过敷衍，黛丽丝那边恐怕会有所不满，那老约翰……”

    奥蒂莉亚说道：“想办法应付吧，但在弄清楚恩斯莱特的身份之前，绝不能动手。”一个试练者和一个任务世界的本土居民带来的威胁绝对是不一样的，如果恩斯莱特真是个试练者，就意味着……奥蒂莉亚他们并不是第一批在这个任务世界布局的人，那些布局更早，隐藏更深试练者绝对不好招惹，他们可以撬动更多的力量，甚至利用银月城和幽暗城的官方力量来对他们进行围捕。他们隐藏的这么深，费尽心思获得了现在的地位，所谋划的恐怕也非比寻常，要是被奥蒂莉亚给打扰了，恐怕会引起强烈的反噬。

    真要这样的话就麻烦了。

    “老约翰那边不急，可以先放放，那个恩斯莱特多注意一下，说不定他会是个可以合作的对象。”黛丽丝既然想杀他，那么反过来说，奥蒂莉亚可以借助他的力量来把黛丽丝给除掉，大型任务中，朋友和敌人的转换就是这么的快，同时，这也印证了奥蒂莉亚之前的话，这个世界，也包括第七空间，都是实力为王，因为恩斯莱特的实力太过强大，奥蒂莉亚甚至会谨慎小心，以免触怒，并且还打算结为同盟。奥蒂莉亚转动着酒杯，突然换了个话题问道：“现在银月城开往哈斯小镇的军队怎么样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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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荒芜之地（34）

﻿    哈斯小镇，这个美满和谐的世外桃源，额，也不知dào 是谁最开始睁眼说瞎话的，之前哈斯小镇可是冒险者的天堂，那群拿命换钱的家伙一堆堆的聚集在这个小镇上，每天不出点事简直是圣光保佑了，不，简直是圣光降世了，杀人、抢劫、偷盗，什么恶**件都不停的在哈斯小镇阴暗复杂的小巷中上演，之前银月城的贵族提起哈斯小镇，可都是一脸的厌恶，“那群盗贼和强盗聚集的匪窝为什么不彻底从这片大陆上消失，拥有那个罪恶之地简直是高雅的精灵族的耻辱，真不知dào 议会什么时候能意识到，理论上来说我们和一群土匪同属于一个国家。”这种说法在各种聚会沙龙里可是相当的流行。

    但是，当圣光真的显灵，哈斯小镇被一群暴徒冲击、占领，那片罪恶之地真的远离银月城而去的时候，躲在银月城华丽宫殿和阁楼里的血精灵贵族才意识到，那片土地为他们提供了多少优质原材料，而没有那些珍稀矿石，魔法植物，各种草药，当然，还有那群奇怪的卡片商人手里的高级钢材，银月城的各项供应都出了问题，魔法研究缺少足够的原料药材，军队储备因为没有高级钢材而陷入停顿，这让血精灵法师的代表，**师罗曼斯和银月城军队的掌控者，游侠将军哈杜伦.明翼都承shou了不少来自法师和军队方面的抱怨。这时，银月城中关于哈斯小镇的评价就开始悄然改变了，什么“伤痕森林旁边的明珠”、什么“银月城王国的药圃”，各种各样的称号都不要钱的挂到了哈斯小镇的头上，而要求议会和军队收回哈斯小镇，这个国家领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

    现在。不管是上层（三人最高议会，类似于内阁），中层（以银月城议会为代表，法师，大商人，军事贵族等）还是下层（普通的血精灵平民）都希望能够发兵收回哈斯小镇。按说在这种大势下，哈斯小镇的混乱绝对持续不了多久，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一群毫无组织能力的暴徒还偏偏统治了哈斯小镇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银月城的军队反应真称得上缓慢了，比蜗牛还慢。对此所有民众都不理解，按照实力对比，不管是从军事装备还是说士气组织，银月城只需yào 出动一万多的军队就可以轻松把那些弱小的暴民给剿灭。但就这么简单的事议会和军队偏偏在不停的扯皮。

    其实之所以会这么慢，恰恰是因为哈斯小镇的暴徒们太过弱小，一个弱小的敌人是完全无法威胁到银月城对其他地区的统治的，虽然几个月前有一小撮暴徒残忍屠杀了罗德克士小镇的格林庄园，但在罗德克士小镇自发组织的商人卫队的坚决反击下，哈斯小镇的暴徒已经把爪牙给收回去了。哈斯小镇的暴徒是个威胁，同时又是个很小的威胁，这种情况下。银月城的军方似乎找到了个扩充势力的机会。众所周知，一个和平的年代。军人的权威将会受到很大的挤压，很不幸的是，银月城现在就处于和平时期，这片大陆的背部只有银月城和幽暗城两个王国，而幽暗城要比银月城强dà 太多，被处于“保护”下的银月城根本没有保持强dà 军队的必要和需求。同时幽暗城也不允许银月城的军方势力太大。这个时期银月城的军方的日子过得可真不怎么顺心，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个哈斯小镇暴徒，怎么着也得从议会那儿多要点儿实惠来，比如说军方采购预算是不是增加个几千万什么的。围剿一群暴徒，军队居然提出要增加上千万的预算。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了，议会接到这份申请之后一阵的破口大骂，反正哈斯小镇的事不着急，军方和议会就开始扯皮了，这一扯就是快半年了。

    终于，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讨价还价之后，各方都得到了一份不理想，但也可以接受的结果，而银月城的军队也可以开拔了。

    对哈斯小镇的进攻很顺利，虽然最开始出现了些波折，但指挥这支部队的银月城将军还是很有军事才能的，即便面对如此弱小的敌人，他也坚持稳步推进，一步一步来，慢慢蚕食掉整个哈斯小镇。这其实是最稳妥，也最正确的方法，要是真的一窝蜂的冲进小镇展开巷战，那一万多的银月城士兵说不定就会折在这里了，毕竟试炼者的个体实力是很强dà 的。

    ……

    唐婳穿着一身有些破旧的皮甲，疾步穿梭在哈斯小镇有些冷清的街道上，银月城对盘踞在这里的暴徒的围剿已经过去一周了，哈斯小镇也渐渐恢复了平静，只不过这片荒芜之地就要开始热闹起来了。

    想到这里，唐婳嘴角勾出一丝微笑来，银月城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完全成功，虽然击败了那群暴徒，将其大半都歼灭了，但唐婳知dào ，被杀的都是普通的冒险者，真zhèng 的试炼者大都逃走了。作为一个中阶试炼者，经li 了那么多残酷的任务考验，和军队堂堂正正硬拼可能不行，但在乱军中逃走就太简单了，除了一些倒霉蛋正巧撞上军队主力，或者不小心被围困住了，绝大部分的试炼者都散布在了整个荒芜之地，这么多无法无天的家伙像胡椒面似的洒落在这么一大片的地方，想要再次围剿根本做不到了。

    想到银月城的军队面对到处起火冒烟的混乱局势的手足无措，唐婳心中就充满了开心和兴奋，倒不是她有多大的恶趣味，虽然说她确实有一点儿，但最主要的，还是这样能将局势彻底搅乱，这是符合所有试炼者根本利益的，只有局势陷入彻底的混乱，他们这些试炼者才有机会。

    走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唐婳终于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一个位于哈斯小镇东南角的小酒吧里，这个酒吧位置极其偏僻，躲藏在一片好像迷宫似的小巷子里，酒吧门口有块招牌。上面花了一只简笔的猫，这家酒吧就叫做黑猫酒吧。

    唐婳掀开到处都是油污，肮脏一片的亚麻布帘，走进了酒吧。酒吧的窗户很小，现在还被厚厚的黑色绒布窗帘给遮了起来，那块窗帘布柔软厚实。和破旧的酒吧很不搭，也不知dào 是从哪儿捡来的。酒吧占地很小，只有四五张桌子胡乱的摆在墙角，之所以是四五张，是因为这种桌子其实就是一个装酒的大木桶上面盖着一块木板，周围是一圈小酒桶当做座椅。这种临时拼凑出来的桌子可以根据客人的数量来随时增加，不过这件酒吧的生意显然不是很好，据唐婳所知，它就没有客满过。现在更是一个客人都没有。吧台倒是没那么寒酸，吧台后的酒架上摆的满满当当的各种酒，还有抹布，酒杯之类的东西，只不过没有认真的摆放，显得特别乱。一个中年男人趴在吧台上，正在呼呼大睡。不过当唐婳刚刚走进酒吧，那男人就警觉的睁开了眼睛。看来也不是只顾睡觉，什么都不管。

    那男人大概四十多岁。身材矮胖，一张脸圆圆的，眼睛很小，眉毛有点儿秃，脑袋上稀稀疏疏有几根头发，穿着一件破旧的亚麻布的衣服。上面还打着各种补丁，看起来挺惨的。

    看到唐婳进来，那男人夸张的叫了一声，说道：“老板，你终于来了！”

    唐婳走到吧台旁边。找了个不那么脏的酒桶，随手拍了拍上面的灰，坐了下来，说道：“恩姆斯，给我来杯酒，嗯……就要苹果酒吧。”

    恩姆斯答ying 了一声，好像酒店伙计似的，从架子上拿了个瓶子和一个木碗，把木碗摔倒台子上，用嘴咬开酒瓶的玻璃塞，倒了半碗的酒，推到唐婳面前，说道：“老板……嗯，好吧，我是老板，你是幕后老板，唐小姐，请。”

    看着嬉皮笑脸的恩姆斯，唐婳叹了口气，她之前接到奥蒂莉亚，也就是自己的团队的队长通知，要在这里办一家刺客公会，发布各种任务，报酬则是金币。唐婳一听就知dào 奥蒂莉亚打算怎么办，用金币为代价，驱使那些试炼者扫除她们在这个任务世界发展壮大的障碍，而这项工作，就交给了唐婳。为了能够替刺客公会找到一个办事点，她盘下了这家酒吧。至于那个没大没小的恩姆斯，是唐婳找来具体负责的管理者，他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刺客。

    刺客和盗贼在一般人眼中没什么区别，似乎只是一种职业的两个称呼，但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盗贼，当然不是指那种偷偷摸摸的小偷，而是一种强dà 的职业，拥有强dà 的近战能力，善于应用潜行，凿刺等方法来进行偷袭战斗，比如说紫色蔷薇商行的夏尔就是一个盗贼，但刺客就不一样了，并不强调战斗，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替雇主，或者其他什么人把目标给杀掉，杀人的方法可以和盗贼类似，采用近战搏杀，但也可以用其他方法，比如说下毒，弓弩步枪的远程狙击，只要能把人杀掉，随便用什么方法都行。特别是在恩姆斯这样的刺客大师来看，和刺杀目标进行了交手战斗就已经落了下乘，“正在的刺客在刺杀后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包括战斗痕迹。”这是恩姆斯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唐婳看来，这个胖乎乎的家伙还是挺厉害的，别看身材挺臃肿的，但也是个灵活的胖子，虽然他对和目标直接进行战斗颇为不屑，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战斗，事实上，这个家伙的搏杀能力还是挺强的。

    唐婳端起木碗，喝了口酒，味道很好，而且绝对的正宗，她赞赏的说道：“这酒很不错嘛。”恩姆斯的办事能力还是很强的，让他来负责这里确实是个正确的选择，当然，在这之前唐婳已经认真仔细的考察过很长时间了，她确定这并不是个试炼者，只是这个任务世界的本土居民，这才让她放心下来，并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当然，也不是说试炼者就不能合zuo 了，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试炼者虽然实力强dà ，但他们是有退路的，有了退路，诚信这方面就会打个很大的折扣了。恩姆斯虽然是个刺客，当然是个狡猾透顶的家伙，但还算守规矩，是个很不错的合zuo 伙伴。

    恩姆斯摊了摊手，说道：“你是真zhèng 的老板，你让酒水都进购最正宗的，我这个打杂的当然要听从吩咐了。极其偏僻的位置，破旧肮脏的门面，贩卖的酒水却是最正宗的，甚至很多在外面根本买不到，我实在不明白您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设计来，要知dào ，这可是我们的第一个据点。”

    唐婳笑着说道：“这样不好吗？一看就能感受到这里的肃杀气氛，看起来绝对像是个秘密据点。”

    “看起来像？”恩姆斯大声喊道，“看起来像有个什么用啊？”

    唐婳脸色笑容不减，说道：“这已经是很大的作用了。”在唐婳的构思中，承接她发出任务的是以试炼者为主体的，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当然越神mi 越好了，看起来像就足够了，只不过不好和恩姆斯说清楚。

    好在恩姆斯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他叹了口气，嘟哝了一句：“好办，谁让你是老板呢。”

    唐婳也不再说这个问题了，相比“装修”而言，她更在乎具体的业绩。唐婳问道：“怎么样，这几天有什么生意没有？”

    恩姆斯说道：“还是有几单的，但都是些小任务，为老板你赚取了三千多枚金币了。”

    听到这个消息，唐婳双眼放出了光彩，说道：“没关系，只要有就可以了，可以慢慢来。”她不知dào 的是，就这几个任务还是恩姆斯凭借之前的人脉拉过来凑数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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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荒芜之地（35）

﻿    哈斯小镇，这个美满和谐的世外桃源，额，也不知道是谁最开始睁眼说瞎话的，之前哈斯小镇可是冒险者的天堂，那群拿命换钱的家伙一堆堆的聚集在这个小镇上，每天不出点事简直是圣光保佑了，不，简直是圣光降世了，杀人、抢劫、偷盗，什么恶**件都不停的在哈斯小镇阴暗复杂的小巷中上演，之前银月城的贵族提起哈斯小镇，可都是一脸的厌恶，“那群盗贼和强盗聚集的匪窝为什么不彻底从这片大陆上消失，拥有那个罪恶之地简直是高雅的精灵族的耻辱，真不知道议会什么时候能意识到，理论上来说我们和一群土匪同属于一个国家。”这种说法在各种聚会沙龙里可是相当的流行。

    但是，当圣光真的显灵，哈斯小镇被一群暴徒冲击、占领，那片罪恶之地真的远离银月城而去的时候，躲在银月城华丽宫殿和阁楼里的血精灵贵族才意识到，那片土地为他们提供了多少优质原材料，而没有那些珍稀矿石，魔法植物，各种草药，当然，还有那群奇怪的卡片商人手里的高级钢材，银月城的各项供应都出了问题，魔法研究缺少足够的原料药材，军队储备因为没有高级钢材而陷入停顿，这让血精灵法师的代表，**师罗曼斯和银月城军队的掌控者，游侠将军哈杜伦.明翼都承受了不少来自法师和军队方面的抱怨。这时，银月城中关于哈斯小镇的评价就开始悄然改变了，什么“伤痕森林旁边的明珠”、什么“银月城王国的药圃”，各种各样的称号都不要钱的挂到了哈斯小镇的头上，而要求议会和军队收回哈斯小镇，这个国家领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

    现在。不管是上层（三人最高议会，类似于内阁），中层（以银月城议会为代表，法师，大商人，军事贵族等）还是下层（普通的血精灵平民）都希望能够发兵收回哈斯小镇。按说在这种大势下，哈斯小镇的混乱绝对持续不了多久，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一群毫无组织能力的暴徒还偏偏统治了哈斯小镇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银月城的军队反应真称得上缓慢了，比蜗牛还慢。对此所有民众都不理解，按照实力对比，不管是从军事装备还是说士气组织，银月城只需要出动一万多的军队就可以轻松把那些弱小的暴民给剿灭。但就这么简单的事议会和军队偏偏在不停的扯皮。

    其实之所以会这么慢，恰恰是因为哈斯小镇的暴徒们太过弱小，一个弱小的敌人是完全无法威胁到银月城对其他地区的统治的，虽然几个月前有一小撮暴徒残忍屠杀了罗德克士小镇的格林庄园，但在罗德克士小镇自发组织的商人卫队的坚决反击下，哈斯小镇的暴徒已经把爪牙给收回去了。哈斯小镇的暴徒是个威胁，同时又是个很小的威胁，这种情况下。银月城的军方似乎找到了个扩充势力的机会。众所周知，一个和平的年代。军人的权威将会受到很大的挤压，很不幸的是，银月城现在就处于和平时期，这片大陆的背部只有银月城和幽暗城两个王国，而幽暗城要比银月城强大太多，被处于“保护”下的银月城根本没有保持强大军队的必要和需求。同时幽暗城也不允许银月城的军方势力太大。这个时期银月城的军方的日子过得可真不怎么顺心，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个哈斯小镇暴徒，怎么着也得从议会那儿多要点儿实惠来，比如说军方采购预算是不是增加个几千万什么的。围剿一群暴徒，军队居然提出要增加上千万的预算。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了，议会接到这份申请之后一阵的破口大骂，反正哈斯小镇的事不着急，军方和议会就开始扯皮了，这一扯就是快半年了。

    终于，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讨价还价之后，各方都得到了一份不理想，但也可以接受的结果，而银月城的军队也可以开拔了。

    对哈斯小镇的进攻很顺利，虽然最开始出现了些波折，但指挥这支部队的银月城将军还是很有军事才能的，即便面对如此弱小的敌人，他也坚持稳步推进，一步一步来，慢慢蚕食掉整个哈斯小镇。这其实是最稳妥，也最正确的方法，要是真的一窝蜂的冲进小镇展开巷战，那一万多的银月城士兵说不定就会折在这里了，毕竟试炼者的个体实力是很强大的。

    ……

    唐婳穿着一身有些破旧的皮甲，疾步穿梭在哈斯小镇有些冷清的街道上，银月城对盘踞在这里的暴徒的围剿已经过去一周了，哈斯小镇也渐渐恢复了平静，只不过这片荒芜之地就要开始热闹起来了。

    想到这里，唐婳嘴角勾出一丝微笑来，银月城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完全成功，虽然击败了那群暴徒，将其大半都歼灭了，但唐婳知道，被杀的都是普通的冒险者，真正的试炼者大都逃走了。作为一个中阶试炼者，经历了那么多残酷的任务考验，和军队堂堂正正硬拼可能不行，但在乱军中逃走就太简单了，除了一些倒霉蛋正巧撞上军队主力，或者不小心被围困住了，绝大部分的试炼者都散布在了整个荒芜之地，这么多无法无天的家伙像胡椒面似的洒落在这么一大片的地方，想要再次围剿根本做不到了。

    想到银月城的军队面对到处起火冒烟的混乱局势的手足无措，唐婳心中就充满了开心和兴奋，倒不是她有多大的恶趣味，虽然说她确实有一点儿，但最主要的，还是这样能将局势彻底搅乱，这是符合所有试炼者根本利益的，只有局势陷入彻底的混乱，他们这些试炼者才有机会。

    走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唐婳终于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一个位于哈斯小镇东南角的小酒吧里，这个酒吧位置极其偏僻，躲藏在一片好像迷宫似的小巷子里，酒吧门口有块招牌。上面花了一只简笔的猫，这家酒吧就叫做黑猫酒吧。

    唐婳掀开到处都是油污，肮脏一片的亚麻布帘，走进了酒吧。酒吧的窗户很小，现在还被厚厚的黑色绒布窗帘给遮了起来，那块窗帘布柔软厚实。和破旧的酒吧很不搭，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捡来的。酒吧占地很小，只有四五张桌子胡乱的摆在墙角，之所以是四五张，是因为这种桌子其实就是一个装酒的大木桶上面盖着一块木板，周围是一圈小酒桶当做座椅。这种临时拼凑出来的桌子可以根据客人的数量来随时增加，不过这件酒吧的生意显然不是很好，据唐婳所知，它就没有客满过。现在更是一个客人都没有。吧台倒是没那么寒酸，吧台后的酒架上摆的满满当当的各种酒，还有抹布，酒杯之类的东西，只不过没有认真的摆放，显得特别乱。一个中年男人趴在吧台上，正在呼呼大睡。不过当唐婳刚刚走进酒吧，那男人就警觉的睁开了眼睛。看来也不是只顾睡觉，什么都不管。

    那男人大概四十多岁。身材矮胖，一张脸圆圆的，眼睛很小，眉毛有点儿秃，脑袋上稀稀疏疏有几根头发，穿着一件破旧的亚麻布的衣服。上面还打着各种补丁，看起来挺惨的。

    看到唐婳进来，那男人夸张的叫了一声，说道：“老板，你终于来了！”

    唐婳走到吧台旁边。找了个不那么脏的酒桶，随手拍了拍上面的灰，坐了下来，说道：“恩姆斯，给我来杯酒，嗯……就要苹果酒吧。”

    恩姆斯答应了一声，好像酒店伙计似的，从架子上拿了个瓶子和一个木碗，把木碗摔倒台子上，用嘴咬开酒瓶的玻璃塞，倒了半碗的酒，推到唐婳面前，说道：“老板……嗯，好吧，我是老板，你是幕后老板，唐小姐，请。”

    看着嬉皮笑脸的恩姆斯，唐婳叹了口气，她之前接到奥蒂莉亚，也就是自己的团队的队长通知，要在这里办一家刺客公会，发布各种任务，报酬则是金币。唐婳一听就知道奥蒂莉亚打算怎么办，用金币为代价，驱使那些试炼者扫除她们在这个任务世界发展壮大的障碍，而这项工作，就交给了唐婳。为了能够替刺客公会找到一个办事点，她盘下了这家酒吧。至于那个没大没小的恩姆斯，是唐婳找来具体负责的管理者，他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刺客。

    刺客和盗贼在一般人眼中没什么区别，似乎只是一种职业的两个称呼，但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盗贼，当然不是指那种偷偷摸摸的小偷，而是一种强大的职业，拥有强大的近战能力，善于应用潜行，凿刺等方法来进行偷袭战斗，比如说紫色蔷薇商行的夏尔就是一个盗贼，但刺客就不一样了，并不强调战斗，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替雇主，或者其他什么人把目标给杀掉，杀人的方法可以和盗贼类似，采用近战搏杀，但也可以用其他方法，比如说下毒，弓弩步枪的远程狙击，只要能把人杀掉，随便用什么方法都行。特别是在恩姆斯这样的刺客大师来看，和刺杀目标进行了交手战斗就已经落了下乘，“正在的刺客在刺杀后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包括战斗痕迹。”这是恩姆斯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唐婳看来，这个胖乎乎的家伙还是挺厉害的，别看身材挺臃肿的，但也是个灵活的胖子，虽然他对和目标直接进行战斗颇为不屑，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战斗，事实上，这个家伙的搏杀能力还是挺强的。

    唐婳端起木碗，喝了口酒，味道很好，而且绝对的正宗，她赞赏的说道：“这酒很不错嘛。”恩姆斯的办事能力还是很强的，让他来负责这里确实是个正确的选择，当然，在这之前唐婳已经认真仔细的考察过很长时间了，她确定这并不是个试炼者，只是这个任务世界的本土居民，这才让她放心下来，并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当然，也不是说试炼者就不能合作了，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试炼者虽然实力强大，但他们是有退路的，有了退路，诚信这方面就会打个很大的折扣了。恩姆斯虽然是个刺客，当然是个狡猾透顶的家伙，但还算守规矩，是个很不错的合作伙伴。

    恩姆斯摊了摊手，说道：“你是真正的老板，你让酒水都进购最正宗的，我这个打杂的当然要听从吩咐了。极其偏僻的位置，破旧肮脏的门面，贩卖的酒水却是最正宗的，甚至很多在外面根本买不到，我实在不明白您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设计来，要知道，这可是我们的第一个据点。”

    唐婳笑着说道：“这样不好吗？一看就能感受到这里的肃杀气氛，看起来绝对像是个秘密据点。”

    “看起来像？”恩姆斯大声喊道，“看起来像有个什么用啊？”

    唐婳脸色笑容不减，说道：“这已经是很大的作用了。”在唐婳的构思中，承接她发出任务的是以试炼者为主体的，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当然越神秘越好了，看起来像就足够了，只不过不好和恩姆斯说清楚。

    好在恩姆斯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他叹了口气，嘟哝了一句：“好办，谁让你是老板呢。”

    唐婳也不再说这个问题了，相比“装修”而言，她更在乎具体的业绩。唐婳问道：“怎么样，这几天有什么生意没有？”

    恩姆斯说道：“还是有几单的，但都是些小任务，为老板你赚取了三千多枚金币了。”

    听到这个消息，唐婳双眼放出了光彩，说道：“没关系，只要有就可以了，可以慢慢来。”她不知道的是，就这几个任务还是恩姆斯凭借之前的人脉拉过来凑数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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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荒芜之地（36）

﻿    三天后，奥蒂莉亚终于从她的炼金实验室里走了出来，乘坐上绿色药剂商行为她准备的马车，来到了枯骨小镇，温莎的住处。

    在亡灵的主要活动区域，往往看不到任何绿化，就像生者天然的厌恶亡灵一样，这些幽暗城的亡灵也打心眼里对那些活着的生物很反感，只不过这一点儿被他们强压在心底了，自称为“被遗忘者”。这也是幽暗城的无奈之举，天灾亡灵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所有人都对“天灾”这两个字很敏感，一旦有新的天灾军团出现，哪怕只是有个苗头，他们都会马上联合起来将其彻底扑灭，绝不会再犯下上一次战争时的错误了。这种情况下，和天灾亡灵在本质上同出一源的幽暗城亡灵最开始时过的实在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不小心就触怒了那些生者的敏感神经，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希尔瓦娜斯将自己统帅的亡灵称为“被遗忘者”，既是一种自嘲，也是一种希望，希望那些家伙暂时遗忘掉自己，遗忘掉他们原本的身份，遗忘掉他们和天灾军团的传承关系。很显然，黑暗女王的目的达到了，经过这么长时间，被遗忘者的存在已经得到了其他种族的默认，虽然一个亡灵游走在其他城市会受到一些歧视和偏见，但也没人对他们喊打喊杀了，这个新生的种族在熬过最开始的困难阶段后，现在已经在这个世界崭露头角了，在这片大陆的北部更是确立的霸权地位。一个名字就让幽暗城的亡灵得到了如此多的实惠，看来那位黑暗女王并不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谙政治。

    在外面，被遗忘者需要维持自己和善的形象，但在亡灵的主要活动区域，对生者的厌恶还是有所体现的，比如说极其糟糕的绿化。

    奥蒂莉亚坐在马车上，透过玻璃窗子，看着道旁一棵棵早已枯死的树干，现在已经初夏了。但在这个枯骨小镇，实在感受不到什么生命的勃发来。

    马车飞快的穿过街区，来到了温莎住的庄园。这次聚会讨论温莎安排在了花园里，也许是因为温莎是个活人。所以她在自己院子里栽种了不少花卉树木，整齐的绿色草坪也被收拾的很漂亮。初到这个世界的人恐怕很难想象，幽暗城其实是个很大的粮食产区，这些亡灵虽然不喜欢活人，但对于种地还是很有心得的。幽暗城的皇家药剂协会拥有整个世界最顶尖的药剂学人才和知识储备。也只有在幽暗城的辖区，才能看到大片的药圃，为了能够人工培养草药和魔法植物（拥有药性的草都可成为草药，但草药并不一定具有魔法属性，不一定就是魔法植物，所以这是两个概念。），幽暗城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现在已经取得了不小成绩。在这个过程中，被遗忘者积累了大量农业经验和知识，那些难伺候的草药都能培养成功。何况那些普通的农作物呢？每年幽暗城都要出口大量的粮食，来换取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和一些特殊金属。

    当奥蒂莉亚走来时，温莎和伊芙已经等在那里了，等奥蒂莉亚在一个白色石桌旁坐下后，两人才坐了下来。

    三人坐定，侍女端上来了三杯饮品，就被温莎给挥退了。

    奥蒂莉亚拿起杯子摇了摇，橙红透明的液体散发着一股果香，她微微抿了一口，有点儿像葡萄酒。应该也是一种果酒，味道酸酸甜甜的，很不错。

    奥蒂莉亚放下杯子，问道：“这是什么酒啊？味道蛮好喝的。”

    温莎笑着说道：“这是奥澜雅果酿成的。是一种低浓度的果酒，团长要是喜欢的话我安排人给你送几箱过去。”

    奥蒂莉亚也没有拒绝，说道：“好啊，睡前喝一杯美酒一定能拥有个好梦的。”

    美酒已经到手，奥蒂莉亚开始了今天的正式话题，她问道：“黛丽丝那边要我们杀的那个人的底细摸清楚了吗？”

    温莎点头说道：“已经清楚了。这个人叫恩斯莱特.灼热之刃，是一个血精灵法师，现在在银月城的魔法学校任教，发表过好几篇论文，都是关于奥法原理的，具有很高的魔法研究价值，恩斯莱特并不是个单纯的学者，还是个强大的战斗法师，他曾经多次随军参与到了和巨魔的战斗中，还荣立过一次二等功，获得了烈日勋章，而且他还是银月城议会议员之一，政治观点倾向于将魔法世俗化、平民化，主张让更多有才华的血精灵学习真正的魔法，而不是将其垄断在血精灵贵族中，他还认为，魔法绝不单单是一种杀人的武器，更是一种强大的力量，这些力量不但可以用在军队上，也可以用在改善血精灵的生活中去。恩斯莱特的观点并不激进，比较中庸，得到了不少议员的支持。”

    “等等。”奥蒂莉亚开口说道，“你不是说这个恩斯莱特是个试炼者吗？根据你弄到的资料他分明只是个普通的本地居民罢了。”

    温莎微微皱眉，说道：“是呀，在我看来这个恩斯莱特确实只是这个世界的本地居民，但黛丽丝那边坚持说他就是个试炼者，只不过比我们来的早，而且隐藏的很好，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在插手高级钢材的买卖，就在几天前，他还派出了代表去和哈斯小镇的掌控者们商量通商的事。有这么个人物在，黛丽丝是绝对没办法在银月城的高级钢材的买卖中得到垄断地位的，她现在迫切需要将他杀掉，这样就一了百了了。”

    伊芙说道：“恐怕不容易吧，而且这样对我们来说并不公平，老约翰只是个酒吧的老板，而且那个猪头酒吧就在罗德克士小镇，杀到他想来容易很多。但恩斯莱特就不一样了，知名学者、议会议员，他的身份很特殊，如果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引来很大的麻烦，要我看还是拒绝了吧，最多老约翰我们自己去杀。”

    奥蒂莉亚转动着酒杯，突然换了个话题问道：“现在银月城开往哈斯小镇的军队怎么样了？”

    温莎说道：“已经到了哈斯小镇的外围了，并且和那群卡片商人有过短暂的接触。银月城的军队吃了个不小的亏，军队的领导者似乎被吓到了，放弃了直接开过去的打算，计划着一步步的蚕食。”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大都是以小团体来作战的。战斗力要比银月城的军队强上不少，只不过直接没有什么配合而已，这种情况下，参战人数越少越有利，在那次短暂接触中。银月城只派出了个百人的队伍，自然轻易被打溃了，但这个战绩却让军队领导者产生了错觉，以为哈斯小镇的敌人实力很强大，不能贸然进攻，这样慢吞吞的向前爬给了哈斯小镇中试炼者充分的逃命时间。军队已经来了，凭借他们这些各怀心思的试炼者根本抵挡不住，这时候不跑还等什么时候跑？哈斯小镇紧靠森林，到时候往林子里一钻，银月城的军队就彻底没办法了。

    奥蒂莉亚问道：“哈斯小镇的卡片商人的情况怎么样了？”

    温莎说道：“一部分已经跑了。剩下的也在做准备，这些试炼者是不会和银月城的军队正面对抗的，范子木倒是留下来了，现在正在努力整合那些有产有业的试炼者。”

    奥蒂莉亚微微点头，不置可否，双眼盯着杯子里的美酒，过了一会儿，才又问道：“唐婳在那边怎么样，我之前安排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温莎说道：“情况并不是很好，因为要避开范子木的耳目。唐婳只能很小心的和那些卡片商人接触，到目前为止倒是积攒了一些人脉，但到底能不能堪重用唐婳自己也说不清。”

    奥蒂莉亚说道：“这样已经很好了，毕竟唐婳能够借助的力量太少。自身受到的束缚太多。”

    温莎左右看了看，小声说道：“团长，你是不是想让那些试炼者出手？”

    奥蒂莉亚说道：“这样是最好的了，那个恩斯莱特并不好惹，能不动手就别动，要不然万一牵扯到自己怎么办？”

    温莎点头说道：“这倒也是一条路。现在生活不如意的试炼者有很多，只要掏得起钱，总能招揽到不少人的，就算成功不了，能够试探出一些东西来也算值了。”

    伊芙说道：“那我们怎么去跟黛丽丝说，之前差不多都说好了。”

    温莎想了想，说道：“这个倒是可以商量出个结果来，但双方的关系恐怕是好不了了。”

    温莎微微皱眉，说道：“是呀，在我看来这个恩斯莱特确实只是这个世界的本地居民，但黛丽丝那边坚持说他就是个试炼者，只不过比我们来的早，而且隐藏的很好，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在插手高级钢材的买卖，就在几天前，他还派出了代表去和哈斯小镇的掌控者们商量通商的事。有这么个人物在，黛丽丝是绝对没办法在银月城的高级钢材的买卖中得到垄断地位的，她现在迫切需要将他杀掉，这样就一了百了了。”

    伊芙说道：“恐怕不容易吧，而且这样对我们来说并不公平，老约翰只是个酒吧的老板，而且那个猪头酒吧就在罗德克士小镇，杀到他想来容易很多。但恩斯莱特就不一样了，知名学者、议会议员，他的身份很特殊，如果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引来很大的麻烦，要我看还是拒绝了吧，最多老约翰我们自己去杀。”

    奥蒂莉亚转动着酒杯，突然换了个话题问道：“现在银月城开往哈斯小镇的军队怎么样了？”

    温莎说道：“已经到了哈斯小镇的外围了，并且和那群卡片商人有过短暂的接触，银月城的军队吃了个不小的亏，军队的领导者似乎被吓到了，放弃了直接开过去的打算，计划着一步步的蚕食。”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大都是以小团体来作战的，战斗力要比银月城的军队强上不少，只不过直接没有什么配合而已，这种情况下，参战人数越少越有利，在那次短暂接触中，银月城只派出了个百人的队伍，自然轻易被打溃了，但这个战绩却让军队领导者产生了错觉，以为哈斯小镇的敌人实力很强大，不能贸然进攻，这样慢吞吞的向前爬给了哈斯小镇中试炼者充分的逃命时间。军队已经来了，凭借他们这些各怀心思的试炼者根本抵挡不住，这时候不跑还等什么时候跑？哈斯小镇紧靠森林，到时候往林子里一钻，银月城的军队就彻底没办法了。

    奥蒂莉亚问道：“哈斯小镇的卡片商人的情况怎么样了？”

    温莎说道：“一部分已经跑了，剩下的也在做准备，这些试炼者是不会和银月城的军队正面对抗的，范子木倒是留下来了，现在正在努力整合那些有产有业的试炼者。”

    奥蒂莉亚微微点头，不置可否，双眼盯着杯子里的美酒，过了一会儿，才又问道：“唐婳在那边怎么样，我之前安排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温莎说道：“情况并不是很好，因为要避开范子木的耳目，唐婳只能很小心的和那些卡片商人接触，到目前为止倒是积攒了一些人脉，但到底能不能堪重用唐婳自己也说不清。”

    奥蒂莉亚说道：“这样已经很好了，毕竟唐婳能够借助的力量太少，自身受到的束缚太多。”

    温莎左右看了看，小声说道：“团长，你是不是想让那些试炼者出手？”

    奥蒂莉亚说道：“这样是最好的了，那个恩斯莱特并不好惹，能不动手就别动，要不然万一牵扯到自己怎么办？”

    温莎点头说道：“这倒也是一条路，现在生活不如意的试炼者有很多，只要掏得起钱，总能招揽到不少人的，就算成功不了，能够试探出一些东西来也算值了。”

    伊芙说道：“那我们怎么去跟黛丽丝说，之前差不多都说好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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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荒芜之地（37）

﻿    伊芙脸色有些疲倦，她盘腿坐在桌子旁边的空着的垫子上，介绍起要剿之匪的情况来：“盘踞在杨树高地（这是伊芙为那个无名小山丘起的名字，那个小山丘上有很多杨树）上的匪徒有两百来人，有五六十人是原先盘踞在哈斯小镇的冒险者，应该还有一些试炼者混杂在其中，装备还算可以，每人都有把武器，但除了那五十多个哈斯小镇的暴徒有盔甲外，其余的匪徒都穿着普通人的衣服，试炼者的情况未知。”为了摸清这些情况，伊芙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儿，不但组织了几番试探，她还亲自去探查了一番，总算掌握了一些基本资料。

    喝了口水，湿润了下干渴冒火的嗓子，伊芙继续说道：“这群匪徒扎下的寨子很规整，显然其中有在军队里待过的低级士官（中高级的士官怎么也沦落不到如此的地步），匪徒的士气也不错，巡逻、放哨都在认真的执行，有了良好的纪律，战斗力估计不会太弱。”

    奥蒂莉亚毕竟是团长，以前一直在实验室待着也就算了，这次既然跟过来了，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她开口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奥蒂莉亚和温莎这次跟过来除了想散散心，另外也是为伊芙压阵。这群匪徒中绝对有试炼者，没有个体实力强大的试炼者他们早就被其他匪徒团伙黑吃黑了，这样的话凭借伊芙一个人恐怕很难应付的过来，那时候就需要她们出手了，至于说具体的战斗布局就不需要她们负责了，再说也管不了，奥蒂莉亚和温莎都不是什么精通战阵的人才，虽然伊芙也是个半瓶水。但总还是有半瓶的，又经历过了多次战斗，想来脑子里还是有些真本事的。

    伊芙坚定的说道：“夜袭！”

    “夜袭？”温莎微微皱眉，说道，“这恐怕会担一些风险，要是枯骨佣兵团的战斗陷入了劣势。我们甚至没办法把他们都尽快撤下来。”

    伊芙摇了摇头，说道：“这次夜袭的把握还是挺大的，我打算派出去四百人，其余人作为预备队，这四百亡灵都经历过多次战斗，知道在战场上应该怎么做才能最大发挥杀伤力。再说我们枯骨佣兵团最大的特点就是士气旺盛，这在夜战中也很占便宜的，漆黑的夜色下和敌人战斗，胜负与战阵组织没有多大关系。靠的就是士兵的搏杀，士气旺盛的一方往往会拥有压倒性的优势。那群匪徒四处流窜，并没有坚守某个阵地的思想准备，我估计一旦遭到了夜袭，他们最先想到的一定是跑，没有组织，而且还在晚上逃跑往往会形成溃败，到了这一步我们这次剿匪就算胜利了。”击溃了那两百多的匪徒。剩下的试炼者也就不足为虑了，他们这些试炼者虽然实力强大。但也绝对说不上能在战场上杀个七进七出，如果组织的好，只需要一百来个精锐士兵，就可以把一个试炼者给困住，这个世界绝对不会出现那种以一己之力在战场是屠杀千万士兵的强者。

    “哦，好吧。就按你说的做吧。”奥蒂莉亚听完伊芙的解释，点了点头，感觉还是挺有道理的嘛。

    伊芙答应了一声，就要站起来往外走，她是打算今天晚上夜袭的。现在已近中午了，为了能让自己手下的士兵能够精力旺盛的加入到晚上的战斗中，她现在就需要去出去安排一番了。

    “伊芙。”这时，奥蒂莉亚突然叫住了她，问道，“你知道那群匪徒为什么会驻扎在这里吗？。”匪徒嘛，自然以抢劫为生了，为什么要驻扎在离枯骨小镇这么近的地方，这里虽然是个高地，但并不险要，绝对说不上易守难攻，甚至离那条夯土大路都有段距离，况且枯骨小镇是坐落在一个平原上的，进出小镇的商队最多绕一小段路就能彻底远离这个匪窝。无论从哪方面看，那群匪徒驻扎在这里都是个得不偿失的赔本买卖，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说杨树高地有任何一点价值外，那就是离枯骨小镇足够近，但就凭这两百来人，想要攻打小镇是完全不可能的，在罗德克士、哈斯、枯骨三个小镇中，枯骨小镇是最小的，但也不是几百人能够攻进去的，这和那些仅仅靠一圈不高的土坯墙围起来的村子完全不同。

    “啊？”伊芙显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她有些无措的张了张嘴，说道，“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啊。”

    “我们！”这时，温莎突然高声喊道，脸上一片潮红，似乎受到了某种惊吓。

    “什么？”温莎有些尖利的喊叫让伊芙没怎么听清楚。

    温莎将手里的杯子重重的放在小矮桌上，说道：“我们，外面的那些匪徒驻扎在那里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把我们给引出来，伊芙，我想他们恐怕没有表面上表现的那么简单，说不定会有什么其他变故，你还是要小心一点儿。”

    伊芙这时候也听明白了，她皱着眉头说道：“你是说那群匪徒来到这儿就是为了我们，或者说为了除掉我们？”

    温莎点了点头，说道：“应该就是这样的。”

    “为什么啊？”伊芙说道，“他们这么折腾是为了什么啊？我们枯骨佣兵团得罪什么人了吗？”

    温莎叹了口气，说道：“恐怕不是因为你的枯骨佣兵团，而是因为我的绿色药剂商行，要知道，因为荒芜之地的混乱和枯骨佣兵团强大的武力保护，这段时间绿色药剂商行扩充的很快，不知有多少商行被我们给击垮了，断人财路无疑是极其招恨的，估计是某个仇家为我们设的局吧。”

    伊芙有些义愤填膺的说道：“他们怎么能这样，商场上输了就从战场上找，他们还有没有一点儿商业道德了？”

    温莎没想到伊芙会说出这么天真的话来，商人嘛，自然以赚钱为第一目的，为了这么目的。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伊芙估计是没操持过公司商行之类的企业，不知道在这一行的险恶，就算在其他世界的太平年代，为了打击商业对手，很多商人都不惜用处暗杀、陷害之类的恶劣激进的手段。何况这个武力为尊的乱世？

    见温莎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奥蒂莉亚说道：“伊芙，你去安排夜袭吧，不管对方是抱着什么心态来的，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我们也不能直接退回枯骨小镇，打一场还是不可避免的，唯一的希望只能是打好，只要打好我们就能扳回一城来。”

    伊芙点头说道：“好的。我这就去安排。”虽然语气依然坚定，但经过这么一番讨论，知道自己这边很可能遭到了算计，伊芙的脸色还是凝重了不少，不复之前的轻松了。本来胜算很大的夜袭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取得预想的胜利。

    见伊芙已经出去了，奥蒂莉亚对满脸焦急的温莎说道：“别担心了，已经到这一步了担心也没用，好好休息一下吧。今天晚上估计不会过得那么轻松了。”

    温莎压下心中的焦急，说道：“团长说的是。现在想的再多也没用的，你也好好休息一下吧。”说完，就告辞了。

    这个小巧的行军帐篷里就只剩下奥蒂莉亚一个人了，她朝杨树高低方向看了一眼，深深的叹了口气，将矮桌搬到了旁边。和衣躺下了。

    ……

    今天晚上的天气不错，稍显清冷的微风吹在身上，让奥蒂莉亚有些困倦的精神振奋了不少，她仰望夜空，一大一小两轮明月悬挂在天际。用柔和的目光注视着她的孩子，但在皎洁的月光之下，这片大陆上不知会上演多少阴谋、杀戮、战争和罪恶。奥蒂莉亚摇了摇头，将脑子里胡乱的思绪甩到一边，认真的削着自己手里的艾斯果，这种水果很像苹果，不过果皮要厚的多，要想吃到里面甘甜的果肉，必须要用刀子把皮给削掉。

    这时，伊芙走了过来，满脸杀气的说道：“团长，夜袭计划已经准备好了，全体佣兵团的战士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用手中的剑将那片高地上的匪徒全部杀死。”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相信你的能力，按照计划进行吧，今天我就在这里，等着你胜利的消息。”

    伊芙啪的一声，行了个幽暗城军队的军礼，转身朝佣兵团的营地跑去。

    奥蒂莉亚已经把果皮给削完了，她用手里的刀子切了块果肉，放到嘴里咀嚼着，闭着眼享受着嘴里的甘甜。

    温莎从帐篷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看着伊芙的背影，轻声说道：“团长，我感觉这次的战斗恐怕会出现一些波折。”

    听到温莎这么说，奥蒂莉亚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纯粹的墨色眸子看着远处微微起伏的高地，冷冽的说道：“不会有问题的，有我在，就不会有任何问题。”说完，转身走进了帐篷里。

    温莎微微叹了口气，她不知道奥蒂莉亚为什么会有如此的信心，但听到她这么说，确实安心了不少，自己的这位团长可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拥有不知多少底牌，既然她这么说，那就一定有办法的。温莎也弯身走进了帐篷，她会和奥蒂莉亚一起等待着伊芙胜利的消息。

    明月缓缓升起，此时已经到了凌晨两点了，对于还保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规律的人们来说，这时候已经陷入了甜美的梦乡中了，而对于那些守夜值班的人来说，这时候也快熬不住了。盘踞在杨树高地上的这一群人毕竟是土匪，不管他们背后有多少算计，又是什么强有力的人在推动这次行动，他们土匪的身份是不会变的，既然是土匪，那么纪律方面难免有些放松，暗哨还好说，那毕竟是真正的精锐之士，但站在寨子门口的明哨就很糟糕了，运气差抽中守夜任务的匪徒怀里抱着刀，正倚在门框上，眼睛似闭非闭，脑袋还像吃米的小鸡一样，一啄一啄的。

    伊芙也不敢太托大，带着手下的四百来人摸到距离匪徒营寨五百多米时就停下了，稍微停顿了一会儿，让手下的人都整顿一下队形，检查一下装备武器。

    伊芙借着月光，趴在已经长高了的绿色草丛中，观察着地方的营地情况，得到各队队长完全准备好了的汇报后，她双腿一用力，猛地跳了起来，高声喊道：“冲啊！”带着自己精心训练的手下朝那个依然陷入沉睡中的营寨跑了过去。

    行军小帐篷里，奥蒂莉亚拿出了一瓶酒，摸出了两个玻璃杯子，清澈透明的酒液翻滚着倒入了杯中，散发着浓郁的清香。

    温莎端起杯子闻了闻，一股浓烈的酒香扑进了鼻子里，她说道：“这是……蒸馏酒？”奥蒂莉亚一般喝的都是果酒或者红酒，没见她喝过这种酒精度数很高的蒸馏酒啊，这种酒不是只有那些嗜酒如命的矮人才会喜欢吗？

    奥蒂莉亚端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笑着说道：“你不尝尝吗？现在虽然已经入夏了，但晚上的气温还是有点儿冷的，这时候能喝上一口这种高度白酒会让身子暖洋洋的，会很舒服的。”

    “好吧。”温莎说道，既然自己的团长这么推荐，想必一定是有理由的，她学着奥蒂莉亚那样，微微抿了一口。就这么一小口，那股酒液划过喉咙，坠入到胃中，然后砰地一声（温莎坚持自己确实听到了砰地一声），就在自己的胃里爆炸了，而且还燃烧了起来。温莎的小脸涨得通红，她忍不住咳嗽了几下。

    奥蒂莉亚有些恶趣味的说道：“慢慢喝，你还是有些不适应，等习惯后就能品尝出这种酒的美妙来了。”

    温莎摆了摆手，好一会儿才缓解了下来，说道：“谢谢，不用了，我已经充分感受过了，这种酒看来并不怎么适合我。”

    虽然温莎一直说自己酒量有限，喝不了这种酒，但还是被奥蒂莉亚劝着喝了一点儿。

    突然，奥蒂莉亚说道：“温莎，你有没有感觉到，有点儿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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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荒芜之地（38）

﻿    奥蒂莉亚有些恶趣味的说道：“慢慢喝，开始的时候会有些不适应，等习惯后就能品尝出这种酒的美妙来了。”

    温莎摆了摆手，好一会儿才缓解了下来，说道：“谢谢，不用了，我已经充分感受过了，这种酒看来并不怎么适合我。”

    虽然温莎坚持说自己酒量有限，喝不了这种酒，但还是被奥蒂莉亚劝着喝了一点儿。当然，两人也没有多喝，聊着天，听着不远处的喊杀声对饮了半个多小时，那杯小巧的高脚酒杯里的酒也没少多少。

    一阵冷风透过帐篷的细缝吹了进来，奥蒂莉亚说道：“温莎，你有没有感觉有点儿冷。”

    温莎装模作样的感受了一番，说道：“好像还真有点儿冷了，要不……”

    温莎的话还没说完，奥蒂莉亚就看到自己杯子里的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结成了一坨冰，咔嚓一声轻响，杯子被涨裂了，纯酒精的冰点在零下一百度以下，能把这杯四十多度的白酒冻成冰，最少也要零下四五十度了。

    刺啦一声，帐篷撕裂之声响起，一个削瘦的黑色人影从裂缝中飞射进来，一把漆黑的短剑如迅猛的毒蛇，朝温莎噬咬而去。温莎脸上笑容未减，将手里冻成一块的酒杯朝来袭者狠狠的扔了过去，稍稍迟滞了对方一下，然后三指轻弹，从腰间抽出了把细长的西洋刺剑，腿脚弓起，腰杆用力，右手手腕轻抖，金铁相击之声伴随火花响起，温莎用一个标准的击剑姿势将黑色人影的袭击给止住了。

    “夏尔！”看清楚袭击者相貌后，温莎惊讶的喊道。随即浅笑着说道，“早听说你精通刺杀之术，这次正好可以领教一番。”说着，刺剑抖动，将夏尔的短剑挡开，温莎猛地向前移了一步。朝他的脖颈刺去。

    虽然只是短短的进行了一次交锋，夏尔还是试探出了对手的实力，温莎的剑法还称不上是大师水准，但就技巧而言已经趋于顶峰了，剩下的就是对“剑道”的体悟了。那句话果然没错，任何一个灵异系试炼者都是近身搏杀的高手，据说是因为在灵异背景的任务中，遇到鬼后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立马撒开脚丫逃跑，灵异系试炼者的身法就是这么硬生生练出来的。身法没问题，近身搏斗的技巧就已经掌握了一半了。

    温莎的刺剑要比夏尔的短剑稍微长一点，夏尔也不敢换命搏杀，只好回身防守，用短剑隔开那把绿油油的刺剑。温莎身为药剂大师，虽然精通刺剑搏杀之术，但她并不是什么剑客，让她老老实实用剑来杀人是不可能的。剑身上涂抹毒药是最基本的了。

    有最基本的，当然就有高级手段了。夏尔打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温莎涂抹在剑上的毒药还具有挥发性，一团肉眼不可见的毒雾已经将他笼罩起来了，怪不得温莎打了这么久都没有大范围的腾挪，夏尔跟着也在原地站了十几分钟。

    这种毒雾的杀伤力并不大，甚至最开始夏尔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中毒了，当他感觉到四肢有些迟滞。不够灵活时已经晚了，即便他及时跳出了战圈，连着往嘴里灌了好几瓶解毒药剂，也只是稍稍缓解了一下，并没能把身上的毒全部祛除。

    能够算计夏尔十分钟。温莎已经很满意了，和夏尔猜想的不同，那种挥发的“毒雾”其实是一种瘟疫，常规的解毒药剂当然没什么效果了。现在，那些肉眼不可见的小家伙已经侵入到夏尔的体内了，当然，凭借中阶试炼者强悍的身体素质，不用吃任何药，单凭自己的免疫系统就可以把那些病毒全部杀死。但免疫系统发挥作用是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的，一场普通的感冒也会让一个壮汉感觉身体虚弱，何况温莎精心培养出来的瘟疫。现在，夏尔血液中的白细胞正在努力的工作，同时也在大量消耗着身体的元气。一个病人的动作当然没健康时那么流畅了，这微微的迟滞给夏尔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他现在是在生死搏杀，一时的疏忽就可能丧命。

    温莎的刺剑刁钻诡谲，而且并没有朝夏尔的要害刺去，但夏尔也知道，要是被那把涂满了“毒液”的刺剑微微挑破层皮，自己也得不了什么好。

    这回夏尔不敢和温莎在原地打了，他且战且退，很快退到了一条小河边（营地驻扎总要找个方便取水的地方，所以奥蒂莉亚的帐篷不远处就是条小河）。现在已经入夏了，靠水的地方总会听到一阵阵青蛙蛤蟆哇哇的叫声，就在夏尔和温莎斗得难解难分时（这是温莎的说法，事实上夏尔在压着温莎打，她毕竟不是专修搏杀之道的，借助一些手段能和夏尔僵持下来已经不错了），一只满身恶心脓疱，身上花花绿绿的蛤蟆跳了起来，朝夏尔的脸上扑了过去。眼前突然冒出个不明物，夏尔吓了一跳，他一剑把那东西给劈成了两半。那只可怜蛤蟆还没靠近敌人，就被分尸了，但它的一滴血恰好溅到了夏尔是手上，随即便是一阵火辣的刺痛。

    温莎笑着说道：“夏尔，你不会以为我会那么大意，住所附近都不做些安排？”

    作为一个资深盗贼，夏尔在行动前当然勘察过附近有没有陷阱，但显然，他印象中的陷阱不包括被放养在河水里的毒蟾蜍。更可怕的是，那只蛤蟆并不是独自一个来的，一声声密集的“哇哇”叫声让夏尔感觉头皮发麻，他只好边抵挡温莎的刺杀，边朝远离河岸的方向退却。

    夏尔和温莎缠斗的时候，奥蒂莉亚也看到了自己的对手。一个腰背佝偻的老人慢慢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拄着一根骸骨拼成的法杖，不知是属于哪个可怜家伙的骸骨还没有被处理干净，一些碎肉和筋膜还粘连在上面，看起来恶心而恐怖。法杖的顶端是个女人的头颅，是的。不是骷髅头，而是一个有血有肉，还活着的女人头颅，她披散着头发，上下眼皮被残酷的缝在了一起，不停的凄厉嚎叫着。那老人走起来颤颤巍巍的。身体极瘦，好像一层皮覆在了骷髅架子上，但根据奥蒂莉亚的感知，他并不是亡灵，而是一个活人，和死人差不多的生者。

    那个骸骨老人一步步的朝坍塌了大半的帐篷处走过来，奥蒂莉亚满脸的凝重，这个亡灵法师极其强大，单单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就让她感觉难以招架了。

    走到距离奥蒂莉亚百米远的地方。骸骨老人停了下来，用一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奥蒂莉亚，嘴角勾起，发出一阵桀桀的笑声，说道：“奥蒂莉亚，狂妄的丫头，你不会以为这个任务有那么简单吧？”

    什么意思？他也是个试炼者？奥蒂莉亚没明白他到底什么意思，就在这时。一股强烈的危机感涌上心头，头顶和脚下分别出现了一道冰凌。奥蒂莉亚顾不上心头的疑惑，立马翻身滚到一边。两道冰凌擦着奥蒂莉亚的身体撞到了一起，巨大的冲击力将其碎成了细小的冰块，这个范围攻击她就躲不过去了，冰块像弹片似的打在奥蒂莉亚的身上，她只能勉强护住自己的要害。虽然挺疼的，但冰块的杀伤力并不大，但冰块上附着的寒气却是一种强大的魔法，冰冷而邪恶的寒气将她半个身子都冻僵了。

    骸骨老人惊奇的看着勉强站立起来的奥蒂莉亚，没想到这个丫头居然能承受住自己的一击。

    这次麻烦大了。奥蒂莉亚满心苦涩，自己和那个骸骨老人的实力有着本质差距，如果他也是试炼者的话，一定是高阶试炼者，只不过，一个高阶试炼者怎么会出现在这个任务中？

    没等奥蒂莉亚缓过劲儿来，骸骨老人再次出手了，他快速的念了一段魔咒，一道雪雾从法杖顶端女人头的嘴里喷射了出来，那道白色的雾气迅速膨胀，笼罩在奥蒂莉亚的头顶，仿佛一个云层，雾气不断凝聚，伴随着一阵威严的吼叫，从云层里探出一个冰龙的脑袋来。

    高阶生物的威压将那群蛤蟆全都吓到了河底，不敢动弹，夏尔和温莎也停止了打斗，远远的隔开，一边戒备着对方，一边查看这边的形势。

    夏尔的脸色很难看，他没想到自己所谓的“朋友”有这么强大的实力，之前一直是黛丽丝和这群“朋友”接触的，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夏尔并不清楚，而且他猜自己的团长黛丽丝恐怕也不知道这群“朋友”的底细，要不然她绝不会与之合作的，实力相差这么大，根本做不到平等的合作。

    该拼命了！奥蒂莉亚还是一张死人脸，无喜无悲，她拿出那把水果刀，快速插进自己左手食指的指甲缝里，用力一挑，硬生生将自己的指甲给撬开了。

    墨色的指甲带着奥蒂莉亚的一丝血肉掉在了地上，变成了一方泉眼，红黑色的血水喷涌而出，时不时还将一些残肢碎肉带了出来。

    一个泉眼还不够，奥蒂莉亚面无表情的将自己其余九个指甲一一撬开，地上又多了九个怨恨泉眼，泉水很快就漫过了奥蒂莉亚的膝盖，形成一片怨恨血海，无边无际，无穷无尽。

    夏尔闭着眼睛，紧守本心，他现在顾不上温莎了，血海中的怨恨之力不断冲击着他的灵魂，随时有失守的危险。

    血海的恐怖令人心悸，海面上大片的残肢內腑随波游荡，目光所及之处，至少有上万的人头在血海中起起伏伏，海上妖风肆虐，凄厉怨气几乎可见，一道道惨白色半透明的怨鬼想从海里逃出来，但一道巨浪翻过，又将他们压到了海底。

    强大的怨恨气息从血海中辐射出来，不远处的杨树高地的战场上，枯骨佣兵团的亡灵和那群不要命的匪徒都受到了影响。他们的内心已经被怨恨侵蚀，刀剑伤人已经不过瘾了，所有人都扔掉了武器，朝身边活动的人扑了过去，不管是队友还是敌人。他们用牙咬，用指甲撕扯，没有一丝文明痕迹，似乎只有这种最原始的本能厮杀才能缓解心头极端的痛苦。

    战阵中心，伊芙挥动双手大剑，和一个骑着骸骨马，手持符文剑的死亡骑士拼杀，她也受到了血海的影响，但总算保持了一阵清明，知道用手里的剑比用牙咬要强得多，她完全不进行防护，凭着自己强大的天赋之力在和那个死亡骑士一剑一剑的换命。

    怨恨之气直冲天际，看着下面的无际血海，那个冰霜巨龙只肯探出了个脑袋，任凭骸骨老法师不停的催促怪叫，就是逡巡不敢向前，他感觉只要粘上了下面的血海之水，自己冰冷的灵魂就会受到无尽怨恨的冲击，承受了那个女人主要压力的冰龙无法确保灵魂能坚守的住。

    伤痕森林的一处高山上，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高大身影看着远处冰龙和幽怨血海的对峙，赞叹道：“没想到这个任务世界还真出现些了不起的中阶试炼者。”他用只剩下四个手指的右手握住了腰间的符文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下了，对左右之人吩咐道：“让颅骨回来吧，我已经感受到了幽暗城女王的目光，我们该回去了，否则很可能引来黑暗女士的愤怒。”

    旁边一个漂浮在半空，只剩下一个骷髅架子的巫妖恭敬的说道：“是，团长。”

    那个高大身影似乎听出了手下的不甘，笑着说道：“暂时忍耐一下吧，这个世界迟早会重新归于巫妖王的统治，三百年前，我们追随阿尔萨斯陛下征战整个世界，可惜被奸人所害，但巫妖王必将卷土重来，这一辉煌时刻马上就会到来的。”

    高大身影背后，数十个巫妖，成百的死亡骑士齐声喊道：“我等必将追随巫妖王，荡平寰宇！”

    高大身影满意的点了点头，看了眼自己的任务面板，在第一页上有行文字：

    任务名称：巫妖王之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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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荒芜之地（39）

﻿    眼见那条冰霜巨龙怎么也不肯从云层里出来，骸骨老人暗自咒骂了一声，真是狗仗人势，一个召唤物竟然不听自己的命令，不就是因为是他的部下吗？骸骨老人将骨制法杖用力插到了地上，似乎在以此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怒。以那个法杖为中心，淡白色的寒霜之气一层层的荡漾而出，将一大片血海冻结成冰，冰层不断蔓延，慢慢的逼迫到那十个怨恨泉眼附近。咔嚓嚓几声响动，冰层破裂，一个个骷髅战士从中站了起来，眼中闪烁着幽蓝的光芒，他们高举着武器，怒吼着，作为在冰封王座下沉睡百年的天灾，正在为自己的王欢呼。

    奥蒂莉亚冷冷的看着骸骨老人，右手持刀，压在左手食指的指肚上，轻轻一划，一片血肉坠入血海。受到了奥蒂莉亚血肉的献祭，整个血海狂躁起来，一个在血海中懵懵懂懂游荡的幽魂随波逐流漂到了她旁边，看到一块血肉掉下，那幽魂愣了一下，下意识的一口吞了进去。好像一个小女孩喝了一大口白酒，很快，那个幽魂全身泛出邪恶的红光，他的双眼不复清明，散发出猩红的血色光辉，不一会儿就彻底化成了厉鬼。他半透明的身体变成了实体，身体快速膨胀，很快就长成了三米多高，身上的表皮变成了灰白色，用力一搓，死皮脱落，露出了下面暗绿色的鳞片，脊椎的尾结处快速的蠕动起来，一条粗长的尾巴摇摆着甩了出来，手肘，背部长出了尖锐的骨刺，手部指节伸长，变成了恐怖的利爪。新生的厉鬼仰天怒吼了一声。随手在血海中一抄，拿起了一把锈迹斑斑的战斧，战斧的斧刃嗑出了一个大口子，一些暗黑色的血迹还沾染在上面，怎么也洗不掉，显然也是把饱饮鲜血的战场兵刃。此时。受到奥蒂莉亚滴落在血海的鲜血刺激，一大群的幽魂也化为了怨鬼，和那个吞食血肉的厉鬼相似，只不过没有他你们高大。

    奥蒂莉亚手上的动作不停，不一会儿，就将左手五个手指上的肉全都削的干干净净。血祭之后，血海中出现了上万个怨鬼和整整一百个厉鬼，其中八个都长得一副吓死小孩儿的恐怖模样，但有两个女鬼。却矮小娇俏（相对于旁边三米高的大个子而言），万分妩媚。

    一百个厉鬼为箭头，带着上万的怨鬼朝天灾亡灵冲了过去。红色和蓝色的洪流对撞在一起，双方展开了拼死的绝杀，一时间竟势均力敌，杀的难解难分。就在这时，骸骨老人脸上一僵，似乎接到了什么难以理解的命令。只是在天灾军团中。命令是不需要理解的，只需要执行。骸骨老人重重的跺了下脚，慢慢的往后退却，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了，而失去骸骨老人的加持，被召唤出的天灾亡灵很快就败北了。

    那个老家伙怎么走了？温莎满心疑惑的想到，刚才她正在入神的观看着战局。自己的团长果然深藏不露，她手里到底有多少底牌恐怕没人知道，谁知道战局进行刚刚进入了关键时刻，一方突然撤了。

    奥蒂莉亚看了眼温莎，又看了眼盘腿坐在地上。紧闭双眼的夏尔。温莎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奥蒂莉亚的意思了，她小心的走到夏尔的背后，手中的刺剑倏忽突刺。

    夏尔感觉外在的压力有减弱的趋势了，他刚刚睁开眼睛，就感觉心口一凉，低头一看，一个细长的剑已经刺透了他的心脏。

    外在的威胁已经消退了，奥蒂莉亚长长的舒了口气，在温莎惊讶的目光下，她的双手仿佛沙土捏成的城堡，随风飘散，还好到了手肘处双臂的消散就停止了。

    奥蒂莉亚的脸色变得一片苍白，身子摇摇欲坠，好像马上就要跌倒在地了，温莎赶忙跑过去扶住她。一碰到奥蒂莉亚，温莎就感觉不对，她的身体好像是由橡皮泥捏成的，用手一压就是个指印，拿开手后却恢复不了了，温莎感觉自己扶住的是一团死肉，而且还是死去好长时间，已经朽坏了的肉。

    奥蒂莉亚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了，温莎想着说道：“我这就让伊芙收拢兵力，咱们先回到枯骨小镇佣兵团的驻地再说。”

    听到温莎这么说，奥蒂莉亚才满意的微微点了点头，随即便陷入到昏迷中了。

    奥蒂莉亚感觉自己陷入了梦中，在梦里，她正泡在一个血海中，比她召唤出来的更大，更凶厉，也更加无边无际（也不知道无边无际怎么个“更”法儿。），她的穿着，嗯……有些清凉，手里恭敬的捧着一把血红色的宝剑，好像一个芝麻官捧着御赐的尚方剑似的。周围跪着一大片的厉鬼，男的凶狠残暴，女的妖娆妩媚，全都满脸畏惧的看着自己（我有那么可怕吗？奥蒂莉亚在梦中想到。），嘴里还叫着什么公主。

    梦境在这里就结束了，奥蒂莉亚吃力的睁开眼睛，正好跟一双略显红肿的眼睛对视上了，她眨了眨眼，才看清楚那是伊芙。

    奥蒂莉亚虚弱的说道：“这是什么时候了？”

    伊芙连忙说道：“现在已经凌晨三点了。”

    同样站在床边的温莎补充道：“今天三号了，距离杨树高地的那场战斗已经过去两天了。”

    奥蒂莉亚重新闭上了眼睛，说道：“通知唐婳，发布任务，狙击紫色蔷薇商行的高层，再……给她一百万金币作为经费。”她停顿了下，继续说道：“伊芙，枯骨佣兵团和一些大的匪团有接触吧？”

    伊芙点了点头，但很快意识到奥蒂莉亚根本看不到，才开口说道：“是的，我认识几个商路上比较大的匪团。”枯骨佣兵团又没从幽暗城拿一个铜板，也不用费心的去剿匪，他们挣得是保卫商队的钱，充分展现自己的实力，再加上交上一笔保护费才是长久之道。真要打起来，对佣兵团和占山为王的匪徒都不是什么好事。兵刃相接总会有伤亡，死了还好说，给一笔抚恤金就行，伤了更麻烦，不但需要掏钱去给他们治病养伤，残废了的还需要长久的养着。一些匪团首领心里恶狠狠地骂着怎么不干脆去死，但嘴里还得连声安慰，“都是一起起家的兄弟，真是伤在你身，痛在我心”什么的，到了动情处还要挤几滴眼泪出来。他们也没办法啊，要不这么表现一番，人心就散了，一群匪徒本来就没什么牢靠的基础。要是人心要是散了就彻底玩完了。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嗯，就不要多好，像枯骨这样大的佣兵团和一些主要匪团都是有默契的，为了保持这种默契，双方自然也就要时常打交道了。

    奥蒂莉亚慢慢的说道：“给他们点儿钱，让他们去劫杀紫色蔷薇的商队。”

    温莎凑过来说道：“团长，这样……有些坏了规矩啊。”

    奥蒂莉亚微微睁开眼，斜看了温莎一眼。说道：“规矩？规矩早就坏了。”

    温莎静默无言，她知道奥蒂莉亚指的是黛丽丝算计她们的事。

    奥蒂莉亚继续说道：“我们不能当第一个坏规矩的人。那样的风险太大，但收益说不清楚，但我们也不能当最后一个守规矩的人，一旦有人坏了规矩，就要迅速转变自己的思路，趁其他人还被规矩束缚着的时候尽力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你明白吗？”

    温莎轻声说道：“我明白了，我会把这件事安排好的，哈斯小镇那边我也会跟唐婳说明的。”因为黛丽丝的悍然出击，之前奥蒂莉亚、黛丽丝和范子木之间的默契已经被打破了，他们之间已经陷入了混战中。黛丽丝最先出手，但效果不怎么样，还让奥蒂莉亚借机杀了一个队员——夏尔。现在奥蒂莉亚打算对黛丽丝出手，除了报复心理外，还因为黛丽丝团队的覆灭会给范子木带来很大的利益（他可以趁机抢占银月城的市场份额），这样他就会默许黛丽丝团队的灭亡，甚至会直接参与到其中来，两个打一个，现在就看黛丽丝怎么应付了。

    ……

    哈斯小镇，往日的混乱已经渐渐消散了，这里又恢复了一种独特的秩序，重新成为了冒险者的集散地。

    冒险者多了，酒吧*院也就多了，主要街道的两侧几乎都是这种娱乐场所，唐婳撑了把遮阳的伞，抬头看了眼面前的招牌：鹿角酒吧。

    没错，就是这里了，唐婳收起伞，迈步走了进去。

    鹿角酒吧占地很大，而且装饰的也比较考究，这和哈斯小镇的其他酒吧有着鲜明的不同。走进酒吧，唐婳找了个空位置，白色亚麻布铺在桌面上，整洁而干净，让唐婳想起了自己黑猫酒吧肮脏的桌面，思考着是不是对那个小地方进行下装修，嗯，没错，就这样，除此之外，好酒当然还需要配美人儿啦，自己还需要招聘几个美女，现成的估计一时半会儿找不到，看来得去挖墙脚了。之前自己在哈斯小镇的根基不稳，开的黑猫酒吧自然需要低调再低调，不过现在已经在这里站稳脚跟了，也就不用怕哈斯小镇的那些团伙了，再加上她已经得到了温莎传来的信息，自己这边要和哈斯小镇最大的势力“玩具小屋”一起去对付了罗德克士小镇的紫色蔷薇商行，双方总会有一阵蜜月期的，正好趁机好好发展一下。

    就在唐婳为自己的酒吧进行前景规划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族男人很不客气的坐到了她对面，开口说道：“唐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吗？”

    这个男人很壮，肩膀宽厚有力，手很大，像一个小铺扇似的，而且很粗糙，手掌到处是厚厚的茧子，他背着一把宽大的双手剑，应该是个剑士。

    唐婳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说道：“洛恩格雷，找你来自然是有好事了。”很多人都会被洛恩格雷的样子给骗到，别看他一副憨厚粗壮的样子，其实他是以贩卖情报为生的，还是一个罕见的单独行动的试炼者。这种人在整个第七空间都很少，要想成为一个中阶试炼者，至少要经过一次团队任务，没有任何人帮衬的情况下要熬过一次团队任务实在是太困难了，而且这还只是个开始，进入中阶后，团队、大型任务会越来越多，没有团队的支持要吃不少的亏，但在这种情况下能活下来，也都是手段、头脑、实力都很厉害的家伙。

    洛恩格雷爽朗的笑了笑，说道：“那我先谢谢唐小姐了，有什么可以出力的，唐小姐尽管说。”

    唐婳说道：“有人要找罗德克士小镇紫色蔷薇商行的麻烦，你能帮忙联系几个有兴趣的朋友吗？”

    “紫色蔷薇商行，那可是个大势力啊。”洛恩格雷砸了砸嘴，有些贼眉鼠眼的左右看了看，趴在桌子上小声问道：“是枯骨那边的人吗？”

    唐婳眼中多了份寒意，果然是做情报买卖的，嗅觉果然灵敏，能动得了紫色蔷薇商行的势力不能说少，但能从紫色蔷薇商行覆灭中获得足够好处的势力真不多，再加上一些模糊不清的流言，洛恩格雷也有了些猜测。

    ps：这个任务世界中嵌套进去了多重任务，最大的是高阶试炼者参与的大型团队任务：巫妖王之怒，那个任务历时很长，间或之中插入了不少中阶任务，奥蒂莉亚她们参与的这个“荒芜之地”就是其中之一。这个任务世界同时存在很多高阶试炼者和中阶试炼者，两者之间存在隐性的边界，但这个边界并不清晰，所以有了骸骨老人和奥蒂莉亚之间的战斗，为了维护这个边界不至于崩塌，空间还做了些安排，比如说盘踞在伤痕森林中的某个高阶试炼者就不能轻易的走出森林，要不然就会受到幽暗城希尔瓦娜斯女王的注视甚至攻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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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荒芜之地（40）

﻿    “怎么了，洛恩格雷先生，你对此很好奇吗？”唐婳并没有正面回答，反而反问道。

    “只是随口一问罢了，唐小姐太敏感了。”洛恩格雷并没有否认，哈哈笑了两声给出了个模糊的答案。

    唐婳冷哼了一声，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这个忙洛恩格雷现在帮还是不帮？”

    “帮，为什么不帮？有钱不赚脑子不是被踢了吗？”洛恩格雷在斩钉截铁的说道，但很快，他又换上了一副为难的表情，说道，“只不过唐小姐是知道的，我只是搭个线，那几位不会卖给我多少面子的，要想请他们出手，唐小姐恐怕还需要拿出点儿什么来。”

    唐婳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知道，我会先支付一万金币的定金。”

    “不行，不行。”洛恩格雷连连摇头说道，“这太少了，这点儿钱根本不被他们看在眼里，唐小姐，想办事情就要舍得投资啊。”

    就在唐婳和洛恩格雷讨价还价的时候，玩具庄园，范子木和徐璐也在商量这件事。

    范子木说道：“徐璐，这封信你看过了吧？”在他手里有一封黛丽丝的亲笔信，是由紫色蔷薇送过来的，也没具体说什么事，只是聊了聊他们双方最近很顺利的合作，希望能将这种合作关系进一步的加强。

    徐璐说道：“信没什么好看的，事儿都在信外面呢。”

    范子木舒服的坐在沙发上，说道：“怎么，你得到什么消息了？”

    徐璐点头说道：“是的，我听说有一个亡灵在黛丽丝的蔷薇商行做客。”

    “一个亡灵？”范子木疑惑的说道，想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是说老约翰。猪头酒吧的老约翰？”

    徐璐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不好说，没得到确切的消息，反正从蔷薇庄园的侍女嘴里传出来有个老亡灵住进了庄园里。”

    范子木噗嗤一笑，说道：“怎么，黛丽丝还打算往幽暗城方向发展发展？”

    徐璐也笑着说道：“这个不好说。大家不都在努力护着碗里的，看着别人碗里的。”按照之前默契的分配，范子木在哈斯小镇，负责向卡片商人收购高级材料，黛丽丝负责和银月城沟通，将那些材料换成金币，而奥蒂莉亚负责的是幽暗城方向。各自的基本盘现在还算稳定，那么向其他方向拓展就放在了日程上，奥蒂莉亚把唐婳给放在了哈斯小镇。并没有让她也归队到枯骨佣兵团，显然是想在哈斯小镇钉下个钉子。卡片商人之间的关系很松散的，不是所有参与到这个任务的试炼者都想奥蒂莉亚他们那样有那么大的野心，很多人其实就是想赚够金币，来获得一张回归空间的卡片，对他们来说，如果有人来收购自己手里的高级材料的话当然更好，至少不用自己去找销路了。至于说卖给谁就无所谓了，反正都是赚钱嘛。现在。那些没用太大野心的卡片商人大都滞留在了哈斯小镇，同时，刚刚过去的那场动乱也让很多人看出来了，这个任务世界有些不安分的试炼者想要搅起一番风云来，自认为没有那么大能耐的试炼者也都选择回到哈斯小镇，现在。小镇上的卡片商人已经越来越多了。作为哈斯小镇最大的势力，范子木的玩具小屋礼品店垄断了七成卡片商人制造的高级材料，唐婳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也拿到了一成，虽然和范子木比起来太小了。但考虑她只是一个人在哈斯小镇奋斗，能拿到这那么多的份额已经很不容易了，剩下的被其他散碎的小势力给瓜分了。

    虽然唐婳一直对范子木在哈斯小镇的领袖地位很尊重，表现的也很乖巧，但范子木知道，这只是她手里的牌太好了，一旦枯骨小镇那边，奥蒂莉亚、温莎和伊芙将局势彻底抓牢了，那么以唐婳为桥头堡，绿色药剂商行绝对会在哈斯小镇谋求更多的利益。

    但这并不是范子木最担心的，他相信就算到了那个时候，凭借自己在哈斯小镇的经营，也不怕绿色药剂商行来他的地盘来猎食。范子木最担心的是奥蒂莉亚不来哈斯小镇，而选择将那些卡片商人拉拢到她的枯骨小镇去。虽然那些卡片商人可能是感觉这个任务的水太深，真要搅进去就可能落得个粉身碎骨，他们宁愿用一个比较稳妥的方式来完成这次任务，这也是大多数试炼者的心态，因为第七空间安排的任务都很难，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胜利了，在这种情况下，试炼者的心态普遍比较保守，都是奔着保命的方向去的，像奥蒂莉亚那样一了解到任务背景就想着能从这个世界中获得多大的利益的试炼者并不多见。

    对人他们的思想有些保守，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弱小或者怯懦，能成为中阶试炼者，必定是经历过很多次血雨腥风的，在能力方面是不需要进行怀疑。范子木可以布子落棋，来营造有利自己的形势，让那些卡片商人都倾向于选择自己，但他不可能逼迫他们，一个中阶试炼者，想要逃的话范子木，包括他的团队是很难留住的，要杀死一个中阶试炼者也是有很难的，所有范子木只能哄着。但唐婳也可以哄啊，特别是她的团队已经拥有了一个小镇，虽然枯骨小镇很小，而且到处都是骷髅架子，环境并不适合活人居住，但那里毕竟掌握在绿色药剂商行手中，凭借着温莎的手段，这段时间她听过排挤，合资，合作的方式，将整个枯骨小镇的商人紧紧绑在了绿色药剂商行的战车上，她不但可以借此来融合到大量资产，而且还可以让整个哈斯小镇来支持她们的枯骨佣兵团。

    因为有着对枯骨小镇的掌控，温莎有能力，也有手段来经营她的小镇，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卡片商人来说是有很大吸引力了。卡片商人并不是真的商人，他们并不怎么逐利，但他们对稳定的环境有着很大的向往。任务世界是残酷的，混乱的大陆形势，凶狠斗恶的冒险者，甚至一条从深深丛林游荡出来的小毒蛇都会对试炼者的生命造成巨大的危险，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居住的环境还不稳定。那就真的没法儿住了。

    为了让那些卡片商人留在自己的哈斯小镇，范子木也做了不少事，比如说雇佣一些卡片商人在其他镇子上犯下一些性质恶劣的罪行，温莎就遇到过好几次，抢劫、强*、当街杀人等等，镇子上的普通居民绝对不是中阶试炼者的对手，那些卡片商人可以犯下罪行后在大摇大摆的炫耀一番，在枯骨佣兵团这样的武装力量或者城防军队赶来跑掉就可以了。范子木的这招很难破解，遇到这种情况温莎也不敢向哈斯小镇的居民解释那只是个别卡片商人太坏。之前的那场哈斯小镇的暴动已经让荒芜之地的大部分居民对卡片商人这个群体很反感了。温莎小心的隐藏着自己试炼者的身份，深怕和卡片商人扯上什么关系，毕竟她的基础是哈斯小镇的居民。经过范子木长时间的努力，卡片商人在荒芜之地的名声越来越差，甚至一个卡片商人出现在某个地方，当地的居民会自发的抵制他，也不管这个人是否犯下了罪行，是否对当地人的生活有所改善。范子木成功的让卡片商人这个群体成为了过街老鼠。人喊人杀，他已经堵死了卡片商人在外地居住的通路。成功的把他们困在了哈斯小镇。至于说会不会有人用同样的方法来报复，范子木并不担心，哈斯小镇和枯骨小镇，罗德克士小镇的平静生活不一样，这里作为冒险者的聚集地，治安方面本来就不怎么样。各种各样的罪恶经常在其中街头小巷中上演，哈斯小镇的居民对这个已经习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同时，哈斯小镇的规矩就是拳头最大，只要试炼者不主动找事。凭借他们强大的个体实力会在这里生活的还算可以，选择在哈斯小镇居住并不是件艰难的事。

    就这样，奥蒂莉亚和范子木在你来我往的过招拆招，互相算计着对方，总体来说奥蒂莉亚稍稍占据了一点儿上风，她把唐婳给钉在了哈斯小镇，但亡灵的圈子相对封闭，他们对活人有着天然的恶感，没有奥蒂莉亚身上的死亡气息，范子木很难把自己的人打入到枯骨小镇中去的。现在，惹出事来的黛丽丝将枯骨小镇温莎的一个软肋送来过来，奥蒂莉亚她们选择支持幽暗城亡灵中的激进者，这固然让她们拉起的枯骨佣兵团拥有很强的战斗力，但也隐隐受到了幽暗城中心态比较平和的被遗忘者的不满，他们会认为奥蒂莉亚的枯骨佣兵团正在破坏他们的生活，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在幽暗城有着深厚人脉的老约翰。

    黛丽丝占据着最大的罗德克士小镇，这个镇子交通便利，各种商业资源也很充足，是个发展商行的好地方，但这种镇子也会有情况复杂，势力混乱的缺点，黛丽丝一直在各个势力之中周旋，为自己紫色蔷薇商行寻找立足点和开拓空间，没顾得上参与到范子木和奥蒂莉亚之间的交锋，但没想到她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个大动作。据徐璐打探来的消息，黛丽丝勾搭上了一些强者，应该是银月城的强大职业者，设了个局差点儿把枯骨佣兵团给端了，虽然最终没能成功，但佣兵团的团长奥蒂莉亚是被抬着回到枯骨小镇的（看到的人太多了，温莎虽然已经努力了，但还是没办法把消息堵住。），枯骨佣兵团这个什么事都不敢，只是名义上的团长在旁人看来好像没什么用，估计只是团队战负责调和关系的人，但范子木和她们打过交道，知道奥蒂莉亚才是那个团队真正的核心，她深受重伤了，在一定程度上她们会采取守势，毕竟之前的那次攻击有些不明不白，不弄清楚那群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历，奥蒂莉亚恐怕不会离开枯骨小镇。别看温莎和唐婳这段时间活动颇为密集，花了大价钱来找紫色蔷薇商行的麻烦，但在范子木看来，这只是一种虚张声势，是一个受伤的母狮在咆哮恐吓那些不安分的豺狼，所以对唐婳表现出来的善意并没有太过积极的回应，弄得唐婳很郁闷，明明是个很好的机会，为什么范子木不和她们联手除掉黛丽丝的紫色蔷薇商行。

    范子木对当时的情况并不了解，他不知道夏尔已经被温莎给杀了，就紫色蔷薇商行来说只是缺少了一个得力的伙计，但对于黛丽丝的团队来说，一个成员被击杀会是一个巨大的损失，这种损失是无法修补的。奥蒂莉亚确实收到了很大的伤，但这种伤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慢慢好转的，而黛丽丝占据了罗德克士小镇这么一个富庶的地方，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团队来维护是很难坚持下去的，这样看来，紫色蔷薇商行的处境要比奥蒂莉亚这边要艰难很多，奥蒂莉亚还真的不是在虚张声势，她是真的有心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把紫色蔷薇商行彻底击垮。当然，奥蒂莉亚也知道自己已经被鲜明的打上了亡灵的标记，是无法染指银月城的生意了，但她做不了，不代表范子木做不了啊，范子木一开始就认真的维护着自己的名声，如果没有了黛丽丝这个阻碍，他应该可以顺利的接到银月城军方的大量订单了。（奥蒂莉亚不知道范子木在很久之前就被黛丽丝给算计了，现在，范子木在银月城高层的名声已经不怎么好了，范团长小心翼翼的维护了自己名声这么久，一个不小心就被黛丽丝给彻底破坏了，而且他自己还不知道。）一个团队的精力是有限的，范子木的注意力转到了银月城那边，哈斯小镇上唐婳就有了更多的机会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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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荒芜之地（41）

﻿    “团长，我们应该怎么做？”刚刚徐璐已经把她搜集到的情报全都告诉了范子木，现在，需要他这个团长做出决定了。

    范子木单手揉了揉太阳穴，这件事不好办啊，按照奥蒂莉亚和黛丽丝的说法，对方现在已经极大的削弱了，正是将其彻底毁灭的好机会。但她们两个母狐狸的说法能信吗？都是说谎话不眨眼的家伙，提供的信息能有多少可信度？更麻烦的是，在短时间内范子木根本来不及对消息进行核实，到底谁的话更可信，联合谁灭掉谁，这需要范子木根据……额，直觉来尽快做出决定。

    眼看陷入纠结的范子木一脸的为难，徐璐轻声说道：“团长，我刚刚看到哈里森了。”

    “哈里森？那个疯子？他不是回到他们的血色老巢了吗？”范子木有点儿崩溃了，怎么什么麻烦事都凑到一块了。

    徐璐笑了笑，她知道范子木对那个“疯子”绝对欠佳好感，不过在徐璐看来，哈里森为人还算可以，只不过对于世界的看法……确实有些欠妥。不过怎么说，玩具小屋之前和哈里森合作过，虽然合作不是那么愉快，但总归打过交道，还是可以用的。

    徐璐温声说道：“团长，哈里森……”

    “对了，他来这儿干什么，还想着把咖喱给拐走吗？”没等徐璐把话说完，范子木就一脸不快的说道。

    徐璐有些无可奈何，虽然咖喱和范子木之间一直在拌嘴，但徐璐知道，范子木对咖喱是很疼爱的，那是一种父亲对女儿的溺爱，之前哈里森打算把咖喱偷偷拐走的行为深深的伤害到了范子木的“感情”。连带着他对哈里森充满的恶意。

    徐璐耐着性子说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想来应该不是，哈里森他们现在急缺武器，咖喱最大的贡献在于武器的设计而不是武器制造，就算他们把咖喱弄到手里也没用。”

    范子木微微舒了口气，说道：“那就好。那群疯子真的不好惹，要是不小心粘上了绝对是个大麻烦。”

    徐璐说道：“这个可不一定哦。”

    看着徐璐一脸得意的笑容，范子木说道：“怎么，你得到什么消息了？”

    徐璐说道：“血色十字军虽然没有得到任何一个王国的承认，绝大部分人都认为那是一群疯子，而且是一群充满破坏欲的疯子，甚至比‘温顺’的被遗忘者还不如，但你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思想是得到了相当部分人内心深处的认同。”

    “将亡灵。不管是天灾亡灵和幽暗城亡灵全都杀干净。”范子木接着徐璐的话说道，“我知道，在希尔瓦娜斯的约束下，被遗忘者尽量表现出自己的温和，于此同时，那位黑暗女王又显现出足够强大的实力，在这两方面的长期影响下，生者世界大都默认了幽暗城的存在。但每个人都清楚，如果亡灵。不管是幽暗城亡灵还是天灾亡灵，彻底消失的话，他们会发自内心的笑起来。”

    徐璐说道：“是的，幽暗城之所以能够存在下去，是因为消灭她的代价太大，如果不能将幽暗城彻底铲平。那么和被遗忘者‘和谐’相处也不失是个好选择。但有一个血色十字军找他们麻烦，还是得到很多人的欢心的。”

    范子木说道：“但碍于希尔瓦娜斯的面子，各大王国是不会支持血色十字军的，一些暗地里的同情和默认是换不来多少实际支持的。”

    徐璐反驳道：“但这些不多的实际支持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只在荒芜之地这一小片地方活动，血色十字军一个不入流的势力对我们来说都是庞然大物，如果得到他们的支持……”

    范子木说道：“但徐璐，你要考虑到，我们和血色十字军沾上关系后会遇到多少麻烦，特别是枯骨小镇那边。”血色十字军和被遗忘者之间有着水火不容的尖锐对立，更何况幽暗城亡灵中的激进分子已经齐聚到奥蒂莉亚麾下的枯骨佣兵团了，一旦范子木的玩具小屋和血色十字军扯上关系，奥蒂莉亚一定会借机在幽暗城大肆宣传，发动“圣战”，将玩具小屋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抹杀掉。

    徐璐默认，找不出话来说，这个辩论之前就在他们之间出现过了，徐璐是想借助血色十字军的力量来发展自己，铲除对手，但范子木对这个想法有些犹豫，那群疯子糟糕的名声让他不敢与之有过多的接触。

    看着徐璐沉默的样子，范子木将声音放低，他说道：“我知道，血色十字军是个不错的合作对象，他们对亡灵的仇恨可以帮助我们对付哈斯小镇的奥蒂莉亚，而且他们在银月城中有着相当数量的支持者。”说到这儿，范子木冷笑了一声，似乎在嘲讽什么，继续说道：“如果有了血色十字军的帮助，在那些支持者的推动下，我们完全可以绕过黛丽丝，直接和银月城的军方做生意，毕竟对于银月城来说，黛丽丝的紫色蔷薇商行算不了什么，随时可以替换。一个势力，可以帮我们对付两方面的对手，而且这个势力还很弱小（相对幽暗城，银月城而言），并且处于外交内困之中，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以一种相对平等的地位来和他们打交道。从许多方面来看，和血色十字军合作都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说到这儿，范子木的语气陡然加强了不少，“但是，血色十字军的名声太臭了。”

    范子木有些疲倦的靠在沙发的靠背上，说道：“徐璐，你别看我们这段时间在荒芜之地搅风搅雨的，但其实对于银月城和幽暗城而已，不过是街头混混的打闹罢了，银月城的那些议员们在忙着争权夺利，没工夫来搭理我们，但如果我们和血色十字军扯上关系，那就有恐怖组织的嫌疑了。就算银月城不管，但幽暗城也不会放过我们的，别看哈斯小镇处于银月城的管辖范围内，但如果幽暗城真相灭掉我们，银月城绝对一个*都不敢放。”

    徐璐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明明这么好的一个合作对象。偏偏有着一个致命的缺陷，真让人不甘啊。徐璐的脑子疯狂的旋转起来，想着怎么才能利用到血色十字军。

    突然，徐璐睁开眼，说道：“团长，让血色十字军进到哈斯小镇确实会给我们带来很大麻烦，但如果不进哈斯小镇呢？”

    范子木看着两眼放光的徐璐，说道：“你的意思是？”

    徐璐笑着说道：“我们可以把他们拉到荒芜之地啊，这里的匪团那么多。局势一片混乱，血色十字军看到机会也来插进去一脚也说得过去吧？”

    范子木想了想，确实是个好办法，将血色十字军放进荒芜之地，他们之间的秘密交易完全可以继续进行，如果不放心的话，还可以扶植一个中间代理商，通过他来和那群疯子进行交易。更重要的是，这会给奥蒂莉亚的枯骨佣兵团带来极大的麻烦。枯骨佣兵团的口号是杀尽所有生者。在被杀清单上，血色十字军绝对会排在最前面，一个血色十字军为主的匪团出现在枯骨小镇的旁边，那些嗜血的亡灵必定会要求与之决战。范子木知道，枯骨佣兵团在奥蒂莉亚的控制下，一直避免和匪团硬碰硬的厮杀。她的佣兵团只是一个商行在幕后支持，不是一个国家，枯骨佣兵团经不起频繁的高强度战斗，真要拼上几次，枯骨佣兵团就剩不了多少人了。但一个血色十字军出现在荒芜之地。由不得奥蒂莉亚不拼，不拼的话，那些嗜血亡灵就不会在听从她的指挥了，枯骨佣兵团就散了，要是硬着头皮拼的话，一个商行支持的佣兵团怎么拼得过血色十字军？

    范子木点头说道：“好的，就这么办，你去和哈里森联系，看能不能把血色十字军引进来。”

    徐璐说道：“这个我还是有些把握的，只是，如果成功的话，我们应该怎么选择？”

    范子木深深呼了口气，说道：“选择对付奥蒂莉亚，有了血色十字军的捣乱，奥蒂莉亚的枯骨佣兵团是发展不起来的，但要注意，这件事我们不用出头，黛丽丝既然这么热心，那就让她出这个头，我们必须等形势明确后才能出手。”

    徐璐知道范子木的顾及，别看他们现在商量的挺不错的，好像一出手奥蒂莉亚就没办法了，只能在枯骨小镇等死，但实际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事情不会顺利的，奥蒂莉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别说是受了重伤，就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这最后致命的一刀范子木也不敢捅进去，不到最后，没人知道奥蒂莉亚这个女人会爆发出多么强大的力量。

    “对了。”范子木想到一个问题，“你知道温莎的绿色药剂商行有多少流动资金吗？”

    徐璐愣了一下，不知道范子木怎么问出这个问题来了，但很快她就明白了，说道：“具体的我不是很清楚，但四百万的金币是绝对能凑出来的，枯骨小镇虽然小，但绿色药剂商行和紫色蔷薇商行比起来可一点儿都不小，凑齐四百万金币没有问题。”有了四百万的金币，奥蒂莉亚她们就可以随时转化出回归第七空间的功能卡片，也就是说她们有了退路，不至于到最后来个鱼死网破，“鱼”死了固然很好，但这条“鱼”太厉害了，死前把“网”给弄破了范子木去哪儿哭去。

    听到徐璐这么说，范子木才放下心来，嘱咐道：“这件事不要急，慢慢来，能把奥蒂莉亚逼出这个任务当然是最好的了，但我估计这个可能性不大，我们决不能当出头的人，另外，和哈里森联系的时候也要注意下，尽量别让其他人知道我们和血色十字军扯上关系了。”

    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奥蒂莉亚并不知道，因为范子木对之前那一战的错误估计，让他以为奥蒂莉亚受到的损失更大，进而做出决定，打算联合黛丽丝对付自己。这场战局范子木才刚刚开始落子，也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她才能意识到自己的枯骨佣兵团遭算计了。

    温莎推开房门，端着一个小巧的水晶瓶走了进来，做到奥蒂莉亚的床边，说道：“团长，该吃药了。”

    奥蒂莉亚半坐在床上，正在看一本书，听到温莎这么说，她把书放下，双手夹起那个水晶瓶，将里面的淡绿色药剂一口喝了下去。在之前的战斗中，奥蒂莉亚双手手肘一下都消散成灰烬了，她不是伊芙，没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做不到断指再生。好在这个世界拥有神奇的药剂学，在药剂大师调配的大生命药水本身就具有断指再生的功效，在这种药剂的帮助下，奥蒂莉亚的手肘正在快速长出。

    温莎随手拿起奥蒂莉亚刚刚看的书，翻看了几页，这是一本关于血精灵（之前的高等精灵）历史的书，温莎问道：“怎么对这个感兴趣了？”

    奥蒂莉亚说道：“无聊嘛，随便翻翻，说起来银月城还真够奇怪的，明明在大陆上实力垫底，还陷入了复杂的权利斗争中，在一个乱世，却采用议会制这种效率极低的管理制度，在这么下去恐怕永远翻不了身了。”

    温莎笑着说道：“是啊，但也没办法，血精灵背负的历史太多了，而且在近代政局很不稳定，为了让血精灵团结起来，就必须要用到议会制这种可以考虑到各方面利益的制度了。”

    奥蒂莉亚讽笑道：“团结，恐怕很勉强吧。”

    温莎说道：“勉强的团结也是团结，血精灵实在经不起折腾了，只能慢慢的恢复元气，好在现在摄政的洛瑟玛.塞隆是个野心不大的人，真要遇到希尔瓦娜斯那样手腕强硬铁血的人，恐怕又会造成一次分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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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荒芜之地（42）

﻿    “然后是新生。”奥蒂莉亚紧接着说道。

    “不。”温莎抿着嘴唇，语气坚定的说道，“血精灵等不到新生，她会被那个手段血腥的狂想者给玩儿死的。”

    “这可不一定。”奥蒂莉亚并不同意温莎的观点，她说道，“血精灵拥有悠久的历史，为她的子民提供了强大的文化向心力，不至于分崩离析，天灾之前的银月城可是大陆北部的王者，虽然接连遭到挫折，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在他们最艰难的时刻，也能保持一支还算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遇到幽暗城，暴风城是讨不了好的，但面对其他势力还是很强大的，内部有文化向心力支撑，外患军队可以挡住，只需要施展雷霆手段，迅速将权利层进行整合，杀一批，放逐一批，再拉拢一批，虽然会造成一些政局动荡，但总比现在强，权利掌握在几个不同势力的首脑之中，各个势力之间还互相拆台夺利，他们也就仗着没有灭族的危险，撒开了花使劲儿闹腾吧。”说话间很有点儿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这也是试炼者的普遍心态，一直在第七空间经历残酷任务淘汰的试炼者大都是强硬派，实在看不上银月城软弱的议会制和政治斗争中的妥协和退让。

    奥蒂莉亚说了这么多，嘴里有点儿干渴了，温莎很细心的到了两杯热水，递给了奥蒂莉亚一杯，她现在在恢复身体，红酒果汁之类的都不能喝，只能喝白开水，至少这段时间她得忍耐一下。奥蒂莉亚接过杯子微微抿了一口，水有点儿烫，她双手环握着杯子。听温莎对自己的反驳。

    见奥蒂莉亚端着水杯，温莎知道自己倒得水有点儿烫了，她毕竟不是什么侍女，做这种事总归会有些粗糙，温莎在心里为自己开脱道，继续说道：“团长。血精灵面对的危机绝对不小，内忧外患一大堆。之前的天灾战争，因为出现了严重的指挥失误，银月城被天灾攻破，几百万的血精灵被阿尔萨斯的天灾军团杀死了，现在住在幽暗城的骷髅架子可有相当一部分是高傲的高等精灵，当然，这是他们生前的身份。接下里这个可怜的种族又摊上了一个糊涂的领导者，凯尔萨斯.逐日者。他在外域的远征将血精灵团结的根基彻底拖垮了。团长，血精灵确实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文化向心力，但他们政体一直是君主制，国王是精灵族的核心，不但是政治核心，也是文化核心，精神核心，身为王国王子的凯尔萨斯对血精灵的背叛对整个精灵族的文化根基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并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血精灵发生了分裂。这时候，血精灵文化中的向心力已经出现了问题。他们不知道效忠谁，不知道为什么而战，这种精神，文化方面的混乱促成了血精灵的进一步分裂，一部分重新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高等精灵，回到了位于另一块大陆的故乡。尝试着和自己的亲戚暗夜精灵和睦相处，还有一部分竟然信仰了圣光，虽然莉娅德琳女伯爵并没有宣布脱离银月城，但她领导的血骑士团和整个崇尚魔法的精灵族本部之间已经有了明显的间隙。文化即人心，文化上的向心力出了这么大的问题。人心已经散了，这时候任何激烈的手段都会让这个处在迷茫中的种族彻底分裂，到底会碎成多少块不好说，但不管哪一方占据了银月城，他都没有资格称之为大陆势力了。到了这一步还不算最惨，如果血精灵真的分裂了，那么我估计拥有军队的明翼将军会统治银月城，不管怎么说他手里有支军队，如果得到足够多的时间来进行休养生息，说不定还是能重返大陆强者种族之林的。但问题是，出了这些内忧，血精灵面临的外患也很厉害，在银月城的实力最弱的时候，几千年的宿敌，森林巨魔有了卷土重来的姿态，这在去年夏天就已经有了苗头。说真的，洛瑟玛能将银月城一团糟的局势维持成现在这个样子已经相当不错了。”

    “森林巨魔？你是说沃尔斯森林里的巨魔？”去年夏天发生的事奥蒂莉亚还是了解的，毕竟她的佣兵团里就有几个来自沃尔斯的森林巨魔。

    这片土地最开始就是属于森林巨魔的，几千年前高等精灵远渡重洋来到了这片大陆，“看中了这个天选之地，在万分的困难和艰辛中，在太阳的光辉下，为精灵族开辟了这么一个生存之地。”这句话是精灵族写在自己的历史上的，不过按奥蒂莉亚的想法，当初那群精灵族横穿无尽之洋，经历了诸多磨难，总算找到了片大陆，这时候他们还有什么心思去向内陆发展，当然就是捡靠近海岸的落脚点定居下来了。精灵族满怀热情开始建设自己新的家园时，终于注意到了这里本身的主人——森林巨魔。接下来就是长达数千年的战斗，一场为开拓或者保卫自己种族生存空间的战斗展开了，在人族的帮助下，精灵族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他们把巨魔赶到了原始森林的最深处，无数巨魔部落被消灭，到了现在，依然存活在大陆北部，和血精灵继续着种族之战的，唯有沃尔斯的森林巨魔了，他们中最大的一个族群名叫毒蛇巨魔。

    去年夏天，毒蛇巨魔联合其他巨魔部族，向银月城发起了试探性进攻，猝不及防之下，精灵族的阵线连连溃败，那群高大的巨魔一度打到了曼拉小镇，那里距离银月城已经不远了。眼见巨魔打过来了，那群议员才知道慌了，虽然银月城组织军队成功的把森林巨魔给打退了，但他们并不敢深入森林进行追捕，原始森林不是血精灵的主场，在谨慎的洛瑟玛的要求下，明翼将军最终下达了收兵的命令。

    温莎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森林巨魔，说真的。我都有点儿佩服那群家伙了，据说他们最大的特征就是**恢复能力，但在我看来，他们坚韧的精神更值得注意，被血精灵压着打了几千年，居然还能坚持下来没有彻底崩溃。真是如容易啊。”

    奥蒂莉亚拿起床上的那本书扬了扬说道：“温莎，根据这本书上写到的，这个世界的森林巨魔在和精灵族长达千年的拉锯战中没有一刻占据过上风，除了最开始那段时间。”

    温莎说道：“我知道，这本书我看过，但我也知道，早在一千年前，森林巨魔已经从最初的溃败中缓过来了，最开始他们丢失了大量土地。平原、丘陵，草原，这些地方都被精灵族给占据了，他们只能在原始森林的深处苟活，但现在，他们已经适应了森林的生活，并且借着原始森林的天然屏障，休养生息。现在森林巨魔已经重新成为了这片大陆北部一个强大势力了。”

    “强大？”奥蒂莉亚反问道。

    温莎耸了耸肩，说道：“当然。这个词可能有些不确切，但现实是，血精灵奈何不了躲在森林里的巨魔，但那些绿皮食人恶魔却能跑出来攻击血精灵的村庄，现在，攻守已经调换了。”

    奥蒂莉亚说道：“但是。血精灵虽然元气大伤了，但依然不是那群绿皮怪物能够撼动的。”

    说到这里，温莎突然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她用一种怪异的语调说道：“但是，他们已经可以给我们巨大帮助了。”

    奥蒂莉亚眼睛眯了起来。用一种危险的语调问道：“温莎，你想说什么？”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这个团长身受重伤，但在那双冰冷目光注视下，温莎心里还是感受到了强烈的威胁，她的危险本能预警在脑子里不停的作响。温莎勉强笑了笑，似乎在缓解空气中凝固的紧张氛围，但依然语调平稳的说道：“团长，你是知道的，在任务世界，试炼者之间是很难有真正默契的合作的，因为不管什么任务，我们之间始终存在竞争关系，相反，试炼者和任务世界本土势力合作倒是比较常见。”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温莎的说法。

    温莎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已经和黛丽丝决裂了，现在的计划是跟范子木合作，把黛丽丝逼走，但我们和范子木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说不定什么时候之间的关系就会破裂，我认为，我们应该多做些准备。”

    奥蒂莉亚说道：“如果我们真的和巨魔进行合作，会不会刺激到银月城那边？”

    温莎说道：“刺激是绝对会有的，但银月城又能做什么，她还能怎么样，把军队开进枯骨小镇？那群血精灵有胆子入侵黑暗女王控制的土地吗？而且就算我们和巨魔进行合作，不会大张旗鼓的，不会给幽暗城造成一丁点儿为难的。”

    奥蒂莉亚说道：“但如果我们和巨魔合作，那么就彻底得罪银月城了。”

    温莎不屑的说道：“那有如何？我们的绿色药剂商行、枯骨佣兵团能维持下来，并且不但壮大，靠的是卡片商人和幽暗城，与银月城有什么关系？得罪就得罪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听到温莎这么说，奥蒂莉亚脸色才浮出了一丝笑容，说道：“既然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你就按自己的计划去做吧，但现在还没必要马上和巨魔展开真正的合作，先接触一下，看看双方的合作基础怎么样。”

    温莎微微低头，说道：“团长放心，这件事我会安排好的。”

    见奥蒂莉亚有些疲倦了，温莎说道：“团长好好休息吧，我先出去了。”

    奥蒂莉亚打了个哈欠，说道：“好的，你去忙吧，我要睡一会儿了，这段时间正忙着梦中杀人呢。”

    温莎虽然没明白奥蒂莉亚到底什么意思，但也没有深究，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笑了笑，就出去了。

    奥蒂莉亚并没有说谎，她这段时间确实是在梦中杀人。

    奥蒂莉亚生出这么个奇怪的念头还要追溯到之前她在昏迷时做的那个梦。在梦中，她在一片血海之中，捧着一把红色的宝剑，周围跪了一群人，男的凶恶可怖，女的妖娆妩媚。

    对于奥蒂莉亚来说，做梦本来就是件奇怪的事了，随着她实力的增长，奥蒂莉亚对自己的精神控制越来越强了，做梦就越来越少了，尤其是这么奇怪的梦。

    最开始奥蒂莉亚以为是她召唤出血海后留下的后遗症，但很快，她就意识到问题有些糟糕了，那个梦根本不是她做的，而是陈晓曦的精神活动，在她为陈晓曦构筑的牢笼不知什么时候裂开了条缝隙，凭借这条缝隙，陈晓曦的一缕精神渗透了出来，闯入了奥蒂莉亚的本源精神世界，甚至在无意识中物化成了一个所谓的公主。奥蒂莉亚在了解到清空后并没有马上将那缕精神扑灭，而是先把那道缝隙给封堵住，避免陈晓曦的怨魂不会再跑出来了，才开始着手消灭那缕精神，也就是她说的梦中杀人，在精神世界追杀那个“公主”。

    至于说为什么封印陈晓曦灵魂的牢笼会出现缝隙，奥蒂莉亚认为是这段时间自己太过频繁其过量使用怨恨之力造成的后遗症。

    经过杨树高地那场声势浩大（虽然没人敢靠近，但奥蒂莉亚和骸骨老人打斗的动静太大了，枯骨小镇的人都能感受到。），荒芜之地处在了一种暴风雨之前的宁静之中，

    ps：想必大家应该能够猜到，血海之中，男的凶恶可怖，女的妖娆妩媚，这是对冥河教祖所创造的阿修罗族的描述，当然，这不是说陈晓曦就有多么厉害的背景，或者说是什么大人物转世投胎，但她总归是和幽冥血海，和阿修罗族有关系，再加上踩水族的地下神庙中供奉的玄冥，构成了一个隐隐的呼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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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荒芜之地（43）

﻿    最近，在哈斯小镇和枯骨小镇之间，出现了一伙打着十字军旗号的匪徒，他们的实力强大，手段狠辣，打劫商队时从不妥协退让，不管对方有多少护卫，他们都会大喊着“十字军，向前冲！”的口号，悍不畏死的冲过去，一点儿不像求财的劫匪，倒像是复仇的怨鬼，而且他们不留活口，被俘虏后只能祈祷下辈子运气好一点。

    “团长，这是关于那个‘复仇十字军’的信息。”温莎将一张羊皮纸递给了半躺在床上的奥蒂莉亚。

    奥蒂莉亚大略的浏览了一遍，将羊皮纸折好，放在了床头，说道：“你们说说吧。”

    温莎看了眼坐在旁边的伊芙，见她没打算说话，便回答道：“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格勒特松出现了一伙匪徒，（格勒松特是哈斯小镇和枯骨小镇之间的一处丘陵地带，地形复杂，琥珀、泥淖、森林全都有，即便在哈斯小镇暴动之前，那里就盘踞着不少匪徒，银月城军队开进哈斯小镇后，五个由卡片商人组成的匪团占据了那里，被称为恶五狼。）是个他们自称复仇十字军，大概有五百来人，实力强大，很快就把那五只恶狼给赶走了。接下来，他们就开始打劫商队了，那些专门打劫的匪团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何况商队雇佣的普通护卫，和其他劫匪不一样的是，他们不但求财，而且要命，手段极其残酷，不留任何活口，所有的俘虏全被杀掉了，包括妇孺幼儿。”说到这里，温莎一阵气愤，似乎为那残酷的暴行而愤慨。

    奥蒂莉亚奇怪的看来温莎一眼。难道那个匪团杀掉了某个重要人物，要不然温莎怎么这么生气，总不会是真的可怜那些妇女孩子吧，看看她瘟疫的实验室就知道这个女人的心有多黑了。

    温莎没理会奥蒂莉亚奇怪的眼神，继续说道：“到目前为止，复仇十字军一共出手打劫了四次。分别在上个月的二十七号，本月的四号，十号和二十三号，他们每次都将商队成员全部杀掉了，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枯骨小镇和哈斯小镇之间的商路顺畅，大量日用品被堆积到镇子上，而配置药剂，打造武器的原材料已经有很大缺口了。为此，我们的绿色药剂商行已经损失了八万枚金币了！整整八万枚金币啊！”

    好吧。现在奥蒂莉亚已经明白温莎为什么这么愤慨了，对于一个合格的商人来说，夺其钱财者不共戴天。

    “四次？”奥蒂莉亚听的有些不对，凭借温莎的谨慎，一次两次可能没有注意到，毕竟在这个世界，外出行商绝对是个高风险职业，不但有劫匪。糟糕的路况，流窜出来的魔兽。甚至一些邪恶的职业者也会将那些商人锁定为自己的目标，这样下来，总有些倒霉蛋会在行商途中赔个倾家荡产，甚至把自己的小命儿都赔掉了。但短时间内连续出现了三次，这就绝对不正常了，温莎怎么会等到出现四次了才来跟自己汇报？自己虽然卧病在床。琐碎的事都不理会了，但这种情况绝对是出了大事了，别说养病，就算吊着一口气没死，这种事也必须让自己这个团长知道。

    看到了奥蒂莉亚眼中的问询。温莎解释道：“这种恶劣事件我在开始时确实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直到第三次时我才意识到出了事了，但那时候，除了知道打劫的自称复仇十字军，其余的信息我们并不了解，只能从一些侥幸死里逃生的佣兵护卫嘴里得到一些信息，那些家伙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和怯弱，多少会夸大遇到的敌人，他们的话根本没有可信度。”

    这一点奥蒂莉亚还是知道的，无能和怯弱，算是佣兵护卫的典型特征了，无能是打仗时不敢拼杀，战场上，甚至只是劫匪和商队护卫之间的小战场，为胜的都是一个勇字，战场不是比武场，只要敢拼敢杀就是胜者，怕死惜命之人就算平时武技练的再好也发挥不出来，那样战斗力自然就很渣了。怯弱指一旦察觉到自己这边处于劣势，立刻撒丫子逃跑，丝毫不顾自己雇主的死活，至于战友，只要比战友跑得快，倒霉的就不会是自己。对此温莎向来很是不屑，她是商人，自然站在商队的角度来看，花钱雇了人来护卫自己，结果顺风仗不舍得拼杀，己方稍稍有些不利，一个比一个跑得快，把那些可怜的商人留在原地，等着交钱赎命，甚至交了钱也不能赎回自己的命。但从雇佣护卫这个角度来看，这确实是保命的好办法，一个佣兵护卫在工作中的死亡原因，一是和敌人拼杀，被别人给一刀看了，另一方面，就算自己拼命杀敌，但己方实力不行，打着打着自己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三个打一个，那时候，不要命的拼杀就真的没命了。做佣兵和做冒险者类似，赚钱的机会很多，但那些机会都是会要人命的，愿意当短途商队护卫的都是不敢去冒险拼命的人，这种人你指望他们能勇武到什么地步？

    听到温莎对那些护卫满是嫌弃的抱怨，奥蒂莉亚笑了笑说道：“他们也不容易嘛，再说，商队不肯出钱雇佣像我们枯骨佣兵团这样强大的武力，只愿意拿出一点儿钱来雇些闲散之人做护卫，也不能指望这么几枚银币就买了人家的命啊。”她知道温莎为什么会反应这么大，据说在她刚刚开起那家绿色药剂店的时候，一次出外行商，为了贪图便宜就雇了那么一些闲散之人做护卫，没想到途中遇到了一群魔兽，那些家伙真的是望风而走，干净利索，一点犹豫都没有，温莎还没反应过来，整个小商队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插了这么一段，房间的氛围轻松了许多，温莎继续说道：“总之，我不信他们说的话，为了能真实的了解那些十字军的实力，我安排了一次试探。”

    “试探？”听到温莎这么说。奥蒂莉亚想了想，问道：“第四次遭袭的是那个商行的商队？”

    温莎暗暗佩服，团长果然一下子就问到点子上了，她得意的笑着说道：“是穆巴商行的。”

    穆巴商行是温莎在枯骨小镇的一个商业竞争对手，是老牌的商行代表。虽然商者皆以逐利为最高准则，但总有那么一些不专业的家伙也混进来了。他们在作出判断时掺杂了过多的个人无聊情感。当然，这句话是温莎说的，在面对绿色药剂这个突然窜出来的黑马时，枯骨小镇的老牌商行联合起来进行抵制，以各种卑鄙的手段干扰绿色药剂的生意，这句话也是温莎说的。但与此同时，绿色药剂商行的崛起也带动了一批商业新贵，和那些老牌商行展开了竞争。之前温莎其实一直被压了一头，知道哈斯小镇暴动。荒芜之地陷入混乱，短途行商的危险性大大增加了。在枯骨佣兵团的保护下，绿色药剂受到的冲击最少，而那些老牌商行没能及时转变思路，结果损失惨重，事实上，就算他们及时转变了思路，有了这么一个好机会。温莎就算亲自客串劫匪也要狠狠的压制他们。在十字军这个事件上，温莎又狠狠的坑了他们一下。至于说温莎是怎么做的。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用到了情报不对称，温莎只要散布一些谣言，说自己这边出了点儿问题，穆巴商行一定会组织商队去哈斯小镇抢占市场。

    奥蒂莉亚猜的不错，除了一点。穆巴商行组织的商队第一次运气超好，没遇到十字军劫匪，第二次他们才被劫了。温莎是在主动退让，一次就损失了四万金币，两次就是八万啊。

    温莎一脸得意的说道：“因为第一次的成功。穆巴商行绝对搞一次大的，所以很多商行的高层也随着商队去往哈斯小镇，和那些原料供货商亲自谈谈，这次被一锅端了。”想想就激动，一般的劫匪即使抢劫了穆巴商行的车队，那些高层领导者也不会有事，因为他们的身价比那些货物更值钱，只要保住了他们的命，大笔的赎金就到手了。温莎也不敢只是劫匪趁机把那些家伙给杀了，因为这太明显了，怎么就突然出现了一伙不懂规矩的劫匪，还偏偏把穆巴商行的商队给屠了，要知道，穆巴商行虽然在商队护卫方面比绿色药剂商行要差很多，但也不是那些小商队可以相比的，他们行商一般是用自己圈养的护卫，偶尔雇佣外人也是花大价钱请的真正的高手，只要交点儿过路费，一般是没有劫匪难为他们的。也就是十字军那伙不怕事儿大的匪徒能做出这种事来。事情总是有弊有利，一伙来搅局的十字军帮温莎打压了自己最主要的商业对手。

    奥蒂莉亚说道：“好啦，好啦，知道你借机狠狠的教训了穆巴商行一顿，怎么，有什么收获？那群十字军是什么来历？”

    温莎说道：“我是和伊芙一起去的，让她来说吧。”说着，还看了伊芙一眼，她们俩来跟奥蒂莉亚汇报这件事，总不能让温莎一个人说完了吧。

    见温莎这么说，伊芙说道：“我和温莎一路跟在穆巴商行商队的后面，亲眼看了十字军劫匪的战斗力，他们虽然刻意使用了散兵阵线，但根据我的观察，他们完全拥有正规军队的实力，战场拼杀，组织协调都很厉害，绝对不是一伙匪徒能做得到的，甚至……甚至我们的枯骨佣兵团都做不到。”

    “也就是说他们的战斗力很强了？”奥蒂莉亚轻轻问了一句，但没等伊芙的回答，说道：“他们自称复仇十字军，是打算向什么复仇？”

    温莎说道：“这个他们倒没有说，对了，还有个细节，等十字军劫匪把穆巴商行的人全都杀掉后，我们站了出来，慢慢的朝那群劫匪走了过去，但直到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但他们并没有把我们也顺便给杀了。”

    “他们在示威，在挑衅。”奥蒂莉亚说道。

    这时温莎说道：“更麻烦的是，我们无法压制住枯骨佣兵团不去战斗，有些小道消息在枯骨小镇流传，那伙十字军劫匪其实是血色十字军冒充的。血色十字军也有着极其极端的思想，特别仇视亡灵，将其视为对整个世界的污渍。相对的，幽暗城亡灵中的激进者对血色十字军中满了仇恨。”

    奥蒂莉亚说道：“好啦，好啦，知道你借机狠狠的教训了穆巴商行一顿，怎么，有什么收获？那群十字军是什么来历？”

    温莎说道：“我是和伊芙一起去的，让她来说吧。”说着，还看了伊芙一眼，她们俩来跟奥蒂莉亚汇报这件事，总不能让温莎一个人说完了吧。

    见温莎这么说，伊芙说道：“我和温莎一路跟在穆巴商行商队的后面，亲眼看了十字军劫匪的战斗力，他们虽然刻意使用了散兵阵线，但根据我的观察，他们完全拥有正规军队的实力，战场拼杀，组织协调都很厉害，绝对不是一伙匪徒能做得到的，甚至……甚至我们的枯骨佣兵团都做不到。”

    “也就是说他们的战斗力很强了？”奥蒂莉亚轻轻问了一句，但没等伊芙的回答，说道：“他们自称复仇十字军，是打算向什么复仇？”

    温莎说道：“这个他们倒没有说，对了，还有个细节，等十字军劫匪把穆巴商行的人全都杀掉后，我们站了出来，慢慢的朝那群劫匪走了过去，但直到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但他们并没有把我们也顺便给杀了。”

    “他们在示威，在挑衅。”奥蒂莉亚说道。

    这时温莎说道：“更麻烦的是，我们无法压制住枯骨佣兵团不去战斗，有些小道消息在枯骨小镇流传，那伙十字军劫匪其实是血色十字军冒充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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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荒芜之地（44）

﻿    “黛丽丝和范子木。”奥蒂莉亚轻声重复着这两个名字，“温莎，你觉得是谁在找我们的麻烦？”

    温莎想了想，说道：“我猜是范子木。”

    “哦？”奥蒂莉亚说道，“有什么理由吗？要知道，我们和玩具小屋的关系还不错，一直进行着友好的合作，而且在商业上，你的绿色药剂商行能发展到现在这一步，也多亏了范子木在哈斯小镇给予的配合，再说了，我还没死呢。”

    别看奥蒂莉亚一脸笑意的陈述着她们和玩具小屋的“深厚友谊”，但温莎一句话也不信，也不知道是谁指使唐婳留在哈斯小镇给范子木找麻烦的。唐婳办事情很有一手，她在哈斯小镇的行事全都踩在了范子木容忍的极限上，只不过为了避免和奥蒂莉亚她们彻底闹翻，范子木一再的容忍下来了，温莎也听说过了，唐婳一个普通的小商人，在哈斯小镇敢一点都不给玩具小屋面子，威风的很。范子木和徐璐不好说，他们是有城府的人，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表现在明面上，看到唐婳还是言笑晏晏的样子。但咖喱就不一样了，她的小孩子脾气可不管那些，有一次她被唐婳给气到了，实在忍不了了，连带着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也仗着自己年纪小，出了事有范子木挡在前面，她在路边抄起一个棍子就和唐婳打起来了。两人是纯肉搏，唐婳没动用自己的恐怖天赋，咖喱也没有丢出微型核弹，两人一开始还用棍子之类的再打，到后面就成了抓头发，用爪子挠了。当时温莎正好在哈斯小镇，在和徐璐谈一笔生意。听说玩具小屋的咖喱和别人打了起来，两人连忙赶了过来。等温莎徐璐她们到现场时，两人还在那儿打呢，唐婳的脸上被抓出了三道血痕，咖喱则是蓬头垢面的，衣服还被抓破了。徐璐和温莎赶忙把她们俩给拉开。就算被强制分开了，唐婳和咖喱依然用一双大眼睛死死的瞪着对方，好像两只被惹毛了的小猫，都炸毛了。本来徐璐打算息事宁人的，毕竟她知道唐婳是奥蒂莉亚那边的人，但她们却并没有会和，想来还有什么特殊安排吧，至少在表面是上，唐婳一个小生意人绝对没有玩具小屋的势大。而且唐婳被咖喱在脸上，脖子上抓了好多条血印子，但咖喱本人只是被抓破了衣服，看起来很狼狈，但并没有受太大的伤，总的来看还是自己这边占便宜了。但没想到温莎却演了一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明明是咖喱先动手的，凭什么让人家老实孩子唐婳道歉？当着街上众人的面。温莎还徐璐吵了起来，最终。以玩具小屋陪给唐婳一个店面为赔偿结束了这场纷争。

    这件事奥蒂莉亚也是知道的，她这番话中真正有价值的是最后一句：她还活着。奥蒂莉亚还活着，范子木就不敢太过张扬，对于范子木这种老谋深算的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撕掉最后一点脸面的，和黛丽丝的凌厉作风相比。他考虑的更多，一方面这会在行事上显得有些保守和软弱，但另一方面，即便在算计出错（这是无法避免的，一个人绝对不会事事都计算好。）的情况下。他的团队能够保持不会崩盘。

    对于奥蒂莉亚的疑问，温莎也无法作答:“谁知道范子木是怎么想的，也许老实人也有拼命的时候，他可能想博一下。”

    奥蒂莉亚摇了摇头，说道：“不会的，范子木他们的处境说不上理想，但也和糟糕扯不上关系，现在还远远达不到绝死一搏拼命的时候。”

    不是范子木，那到底是谁？这个问题温莎可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是黛丽丝！”奥蒂莉亚斩钉截铁的说道，“是黛丽丝将血色十字军引到了荒芜之地。”

    “为什么啊？”看着奥蒂莉亚一脸坚定的样子，温莎以为自己的逻辑推理出了问题，难道确实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血色十字军是黛丽丝引来的？

    谁知道奥蒂莉亚说了这么一句：“因为这样对我们最有利。”

    这真是个好理由，让温莎无话可说了。

    奥蒂莉亚继续说道：“温莎，你去哈斯小镇一趟，告诉范子木，这个任务世界的本土势力太过强大（当然了，这本来就是为高阶试炼者准备的），贸然将一个思想如此激进的武装力量引入到荒芜之地对全体试炼者来说都不是好事。”

    “团长是希望……”温莎问道。

    奥蒂莉亚说道：“我要范子木的一句答复。”

    “哦，好的，我明白了。”温莎确实明白了，看来从心底奥蒂莉亚还是倾向于是范子木将血色十字军引来的，但范团长恐怕也没有那个决心要和奥蒂莉亚彻底决裂，奥蒂莉亚让自己说这句话，就是想告诉范子木，做事情要适可而止，将血色十字军弄到荒芜之地已经给枯骨佣兵团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样就可以了，怎么也能在他的盟友（奥蒂莉亚以为范子木和黛丽丝已经结盟了）面前交代了，如果他还执意和奥蒂莉亚为难的话，就会引来枯骨佣兵团的雷霆报复。也就是说，奥蒂莉亚在逼范子木重新回归中立，不要再掺和到奥蒂莉亚和黛丽丝之间的战斗中来了。以温莎对范子木的了解，这是相当有可能会成功的，自己这边和黛丽丝大打出手，就算胜了也是个惨胜，他得到一份渔翁之利，多好啊。

    奥蒂莉亚这么说，就是给了范子木一个台阶，另外，范子木在这一步棋确实下的很好，戳中了枯骨佣兵团的软肋，有血色十字军在旁边，枯骨佣兵团必须要和这么一个强敌打生打死的。但温莎估计范子木并没有给那个复仇十字军太多的支持，否则他们绝不会只是现在这个规模。范子木不愿意全力支持，但黛丽丝愿意啊，奥蒂莉亚把这么一块肥肉丢给了黛丽丝，不相信她不会吃下。但这块能对枯骨佣兵团进行强大牵制的肥肉不是那么好吃的，要给与枯骨小镇的那些亡灵足够的刺激。必须把血色十字军摆到门口处，在枯骨小镇附近，真正适合的地方就只有那个格勒松特，但那地方是在枯骨小镇的南面，距离黛丽丝的大本营罗德克士小镇有着相当远的距离（格勒松特并不是在枯骨和罗德克士之间，而是枯骨小镇在它们两者之间）。要想维持住复仇十字军的战斗力，黛丽丝恐怕得持续向它输血了。

    当然，除了这两点外，还有一个理由，奥蒂莉亚继续说道：“另外，温莎，你要抓紧对森林巨魔的联系，看能不能达成一些实质性的合作，可以告诉他们。现在出现在格勒松特的复仇十字军是银月城重镇罗德克士小镇支持的，血色十字军旗帜鲜明的仇视一切亡灵，但却还没被幽暗城灭掉，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银月城的支持，他们两者实际上已经达成了默契和同盟。当然，我们枯骨佣兵团并不需要让森林巨魔帮忙对付复仇十字军，只需要让他们帮忙牵制住罗德克士小镇的血精灵就可以了，相信对于任何一个森林巨魔来说。杀掉一个血精灵都是件很愉快的事。”这就是奥蒂莉亚这么做的第三个目的，让森林巨魔以为血精灵和血色十字军达成同盟（实际上只是黛丽丝和血色十字军的哈里森达成了协议。但在那群和原始森林为伍的绿皮怪兽眼中有什么区别吗？要知道，黛丽丝可是个精灵。），让他们帮忙对付黛丽丝。

    “好的，我会马上安排的。”温莎恭敬的说道，自己的团长果然厉害，一句话就达到了一石三鸟的目的。

    其实是一石四鸟。奥蒂莉亚记得温莎提到过，有一个亡灵住进了黛丽丝的庄园，很可能是老约翰。老约翰虽然和她的政见不一致，但不可否认，他并没有私心。真的在为幽暗城好，只不过选择的道路不一样。这么一个人对于血色十字军绝对没有任何好感，如果黛丽丝选择了和血色十字军合作，那么老约翰就会与之决裂。在一个逃亡的亡灵老头儿和强大的血色十字军之间，相信黛丽丝会做出正确的取舍。老约翰一直躲在黛丽丝那边，奥蒂莉亚很难出手，一旦他失去了黛丽丝的庇护，想要他的命并不是件多么难的事，正好趁这个机会将这个麻烦一举除掉。难怪第七空间有这么句话：大型综合任务就是灵异系的主场，这种势力复杂的局面最适合善于玩弄人心的灵异系试炼者了。

    奥蒂莉亚和温莎的这一番对话伊芙在旁边没怎么听懂，等温莎低声解释了几句才明白了过来，她有些担忧的说道：“团长，我们的枯骨佣兵团恐怕不一定能对付的了那个复仇十字军，现在在加上黛丽丝的支持，恐怕……”

    奥蒂莉亚对此并不在意，她说道：“没关系的，让绿色药剂商行活动一下，别的还不好说，但杀血色十字军会得到全体幽暗城的支持，兵源问题你不用担心，正好趁这个机会多练练手，战将不是学出来的，是需要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练出来的。”奥蒂莉亚确实是个玩弄人心的高手，但对于战争，她就真懂的不多了，在她的脑海中，战争就像下棋，是可以算计和琢磨出来的，但事实上，战争是门艺术，一门高深的艺术，脱胎于白银之手的血色十字军中并不缺乏懂得这门艺术的人，但在她的团队里，每一个懂得如何打仗。奥蒂莉亚现在的轻敌将让她付出惨重代价的。

    此时，一个奥蒂莉亚完全没想到的一次会面出现在了罗德克士小镇，黛丽丝的蔷薇庄园里。庄园的会客厅中，黛丽丝和范子木、咖喱相对而坐，夏尔陪坐在旁边。

    范子木和黛丽丝正在谈笑风生，咖喱则瞪着一双圆眼睛看着夏尔，根据奥蒂莉亚提供给他们的信息，夏尔已经被杀了，现在他就坐在自己旁边嘛！看来那个奥蒂莉亚绝对是在撒谎，就是为了骗他们对付黛丽丝，简直太可恶了！只不过，那个夏尔怎么感觉有些异样。

    黛丽丝瞥了眼正打算对夏尔动手动脚，活泼过分的咖喱，说道：“夏尔，你先进去吧。”说完对范子木解释道：“之前一场战斗中夏尔受了点儿伤，现在还没恢复过来，恐怕要失陪了，抱歉。”

    范子木客气的说道：“没关系，没关系，夏尔先生请随便，对了，我这里有些好药剂，对于恢复身体有很强的疗效，不知道夏尔先生身体不便，也没带什么东西，就把这个作为探望之礼吧。”说着，拿出了一个小盒子要递给夏尔。

    黛丽丝连忙站起来，挡在了夏尔和范子木之间，直接从范子木手中拿过礼盒，说道：“范团长太客气了，你来这儿就是最大的礼了，还送什么东西啊，夏尔，看你脸色越来越白了，快去休息吧。”

    夏尔答应了一声，转身离开了。

    ps：唐婳在进入第七空间之前是个大小姐，进入空间后学的也是真刀真枪的杀人之术，那种小太妹的街头斗殴她是不懂的，但好在之前有过任务让她学到了一点儿。有一个任务，唐婳来到了武曌时代，在一个专门选拔优秀女官的官学上学，在那里，除了要学习琴棋书画，政事策论之外，还要学会如何勾心斗角，对于一群小孩子而言，打架也是常有的事。不过在那个官学中，打架是不能留下痕迹的，否则会被老师责罚的，所以要尽量避免用尖利的指甲去抓挠，另外虽然武曌时期属于唐朝，生活方面比较开放，但衣衫不整仍然被认为是很丢面子的事，所以唐婳学到的打架斗殴方式侧重于撕抓衣服，和咖喱那种见血见肉的打法完全不一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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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荒芜之地（45）

﻿    等夏尔走出房门，离开范子木和咖喱的视线后，突然痛苦的蜷缩在了地上，他感觉现在温暖的阳光，和煦的微风都想刀子一样，一片片的切割着自己的身体。

    但这不是自己能待的地方！夏尔在心中喊道，他强挣扎着舒张开自己的身体，之所以不是说“站起来”，是因为夏尔现在并没有站在地上，而是漂浮在了空中，并且他渐渐变成半透明的了，更让人惊异的是，他变成黑白的了。就这样，夏尔晃晃悠悠的飘进了旁边一个屋子。

    在那里，紫色蔷薇试炼者小队的另一个成员，葛雷纳.伍德正坐在桌子旁边等待着，他的指节不停的敲击着桌面，显得颇为心焦，看到夏尔飘进来了，他才舒了口气。

    夏尔现在的状态很糟糕，之前温莎那一剑确实刺穿了他的心脏，但作为一个优秀的中阶试炼者，他幸运的获得了一个极其珍贵的保命道具。但这个无价之宝也只能让他抱住一缕残魂，**已经死亡了，如果他能够保持继续的幸运，活到第七空间回归，可以让空间帮忙重塑一个身体，当然，这是需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多的钱，说不定会被透支，但第七空间没有赊账的习惯，好在黛丽丝已经答应借给夏尔一些金币了。这也有一丝补偿的感觉，现在黛丽丝不让夏尔提前回归，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个团队成员突然消失，你说他没死谁信啊，这样会造成黛丽丝团队已经实力大减的信号，现在一个团队也就三四个人，一般不会超过五个，少了任何一个对团队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这种大型综合任务就是群狼共舞。一旦黛丽丝示弱了，绝对会有一大群的恶狼扑过来，不管之前是朋友还是敌人。

    看到夏尔现在满头大汗的样子，一滴滴的汗从身上溢出，滴到地板上就消失了，那是他的灵魂之力。葛雷纳连忙取出一个小水晶瓶。说道：“夏尔，快进来吧，你不能在外面待了。”现在夏尔只是一缕残魂，没有身体的保护，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会给他带来巨大的伤害。

    缩进那个小瓶子里，夏尔总算是舒了口气，之前在外面，他好像一条鱼跳到了陆地上，窒息、恐怖、疼痛……所有的痛苦都加诸在身上。现在终于回家了，他盘腿飘在瓶子里，长长的舒了口气，说道：“总算活下来了，真不容易啊！”

    看到夏尔已经脱离了危险，葛雷纳心里也轻松了不少，他开口问道：“夏尔，怎么样。瞒过去了吗？”

    夏尔苦涩的笑了笑，说道：“我这个样子怎么能瞒过去嘛。我能骗得了谁啊？”

    葛雷纳笑着说道：“能够骗到范子木啊，只要骗到了他，其他人也就能骗到了。”夏尔并不用和每个人都见面，只要范子木这个权威觉得他依然活着，其他人都会相信的。

    “范子木？”夏尔连连摇头说道，“范子木又不是什么菜鸟。他能将混乱的哈斯小镇抓在手里，一定是个眼力过人的家伙，能看不出来？”

    葛雷纳说道：“能看出来又怎么样？没有出手试探，范子木就摸不清你的底细，那么他一定会往大了去想。范子木是个极其谨慎的人，他只会高估自己的对手。这样一来，他的玩具小屋绝对不敢和我们撕破脸，甚至会在我们和奥蒂莉亚两者之间隐隐倾向于我们。”

    夏尔摊了摊手，说道：“好吧，希望事情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发展。”说真的，夏尔并不认为自己能把范子木给唬住，他是个很谨慎的人没错，但也不代表他就是个胆小的人。葛雷纳给黛丽丝出的这个主意赌性太大了，或者说他的这个团队赌性都很大，要不然也不会搭上一个实力强大者就想着把奥蒂莉亚，他们最主要的对手给一锅端了。当然，也不是说夏尔就是多么理智的人，在这个团队中，他的冒险精神是最大的，要不然也不会自告奋勇去亲自出马去找温莎的麻烦。只不过夏尔这次赌输了，差一点儿就丢掉了性命，只剩下了一缕残魂，这种情况下，他多少变的胆小谨慎了一点儿，再看葛雷纳的计划就感觉太冒险了。

    事情的发展对范子木越来越有利了，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奥蒂莉亚和黛丽丝已经不期望得到范子木的支持了，只希望他能保持中立。看来他确实可以坐山观虎斗了，至于说能不能像渔夫那样，什么都不做就赚到大笔的好处就不好说了，到时候还要看各自的手段了。

    和黛丽丝聊了足足有两个多小时，范子木和咖喱终于告辞了，走出蔷薇庄园，咖喱终于忍不住了，大大的打了个哈欠。在她看来，范子木和黛丽丝的这两个小时的交谈没有任何意义，两人一直在不停的试探，都想要对方给个肯定的话儿，但每个人都不愿意松口，就这么折腾了半天。

    见咖喱一副无聊的样子，范子木说道：“怎么，觉得和我一起出来没意思？”

    咖喱瞥了他一眼，她知道范子木想要什么回答，但她偏偏说道：“当然没意思了，你觉得呢？”

    听到咖喱这么直接的回应自己，范子木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说道：“那你感觉觉得什么有意思？”

    咖喱没理会范子木的话，她皱了皱小鼻子，问道：“你觉得那个夏尔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他是虚的，当然，我不是说他心虚，但感觉就是没那么真切。”

    范子木笑了笑，说道：“你的感觉没错，夏尔确实是虚的，他只剩下一个灵魂了，**应该是被奥蒂莉亚她们给杀了。”

    咖喱硕大：“这么说黛丽丝那边确实少了个人，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

    范子木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就不用了，抓机会？抓住什么机会，就算抓住了这个机会又能怎么样？现在我们不要掺和到她们之间的战斗中去，让她们俩去折腾吧。折腾的筋疲力尽的时候才轮到我们出手。”范子木的如意算盘倒是打得响亮，他现在还没想到，奥蒂莉亚打算让复仇十字军再壮大一番，让整个幽暗城亡灵都感受到威胁，然后借机攫取被遗忘者对她们枯骨佣兵团的支持，在不断的战斗中慢慢壮大自己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奥蒂莉亚不得不将森林巨魔给引了进来，无意中（或者说无可奈何之下）让血精灵也受到了刺激，银月城也开始支持黛丽丝了，两者在战斗中虽然血拼的很厉害，但都充分利用机会壮大了自己，相反，一心想着渔翁之利的范子木却没能得到多少发展，到最后，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就不好说了。

    范子木考虑的太多了。他老是怕自己一个没处理好将整个团队都带入困境中，相比而言，咖喱的战斗意志就比较强了，当然，也和奥蒂莉亚团队中有一个她极其讨厌的家伙有关。

    咖喱说道：“为什么我们不能趁机把奥蒂莉亚给逼出这个任务呢？将那个讨厌的唐婳一脚踢出哈斯小镇。”

    范子木想摸一摸咖喱的脑袋，他比较高大，正好能摸到咖喱脑袋，总是不自觉的想把手放到她的头上。但和所有小孩子一样，咖喱很讨厌别人摸她的头。扭着身子甩开了范子木的手。

    面对咖喱怒视的目光，范子木有些尴尬收回了手，说道：“你还在想着和唐婳打架的事？”那件事的处理结果让咖喱很不满意，明明自己打赢了，为什么还要输掉一个店面？一个店面没关系，但那是玩具小屋在全体哈斯小镇居民面前对唐婳的让步。经过那么一件事，玩具小屋在哈斯小镇的威望下降了很多，这一点让咖喱感觉感觉很不舒服，心里有些堵，总想找机会把场子找回来。

    范子木打了个哈哈。说道：“别担心，我们总有机会报仇的。”虽然说是这么说，但范子木对那件事还是很满意的。从表面看，玩具小屋输了个店铺，丢掉了面子，甚至让他对哈斯小镇的掌控出了点儿问题，范子木他们也得到了很多，准确的说，是咖喱得到了很多。

    在离开约克市这个任务中，唐婳趁咖喱没注意，将她内心的恐惧给勾出来了，估计唐婳自己都没想到，她的一个无意间的举动给咖喱带来了多大的痛苦，更是给范子木带来了很大麻烦。经过了那么一遭，咖喱的精神防线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她这种状态是很危险的，在其他任务还好，影响不大，但到了灵异系任务，咖喱这种处处是漏洞的精神防线绝对会被厉鬼的穿个通透的，一个精神防线都没有建立好的人是绝对无法通过灵异系任务的。好在咖喱的运气不错，再加上科技系的试炼者本身就很少接到灵异系任务，但这并不表示咖喱可以一直躲下去，总有一天，咖喱会面对一个灵异任务，那就是她的死期了。范子木和徐璐一直想着怎么帮咖喱克服这个困难，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恐惧，经过范子木几次不怎么样的催眠治疗之后，他发现咖喱遇到最大的问题是她对唐婳的隐性恐惧。当初，在约克市，咖喱面对唐婳毫无招架之力，几乎在瞬间就被入侵了精神世界，然后是好一阵的折腾。这让咖喱产生了一个念头，她是无法战胜唐婳的。这个念头被她深深的埋在了心底，外在表现几乎看不出任何痕迹，但这确实咖喱心中的一根针，只要这根针还在，咖喱就永远无法愈合心灵的伤口。

    拔掉这根针的方法有很多，但很多都涉及到灵魂方面，范子木和徐璐都太擅长这个领域，最终他们想到了个办法，让咖喱打败唐婳一次。要达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首先，这不能是个普通任务，如果咖喱和唐婳单独遇到了，不是范子木没信心，咖喱绝对不是她的对手，绝对输的惨惨的，她对唐婳的恐惧不但没有消除，反而会加强不少。咖喱打败唐婳的地方必须是个团队任务，这样范子木和徐璐才能帮衬着一点。咖喱的运气不错，荒芜之地这个任务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但还有个问题，咖喱和唐婳的战斗很可能会引起范子木团队和奥蒂莉亚团队的全面战争，这个任务太大了，有上万个试炼者参与到其中，没有绝对的把握，范子木是不会和奥蒂莉亚陷入全面战争之中的。虽然是个团队任务，但范子木想让唐婳和咖喱来一场低强度的个人战，并且还要保证咖喱能赢，这可不简单，想要算计唐婳这么个小狐狸太困难了，这还是她本人就在玩具小屋控制的哈斯小镇，而奥蒂莉亚她们则在枯骨小镇。有着这么多的限制，范子木和徐璐都快要绝望了，但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巧妙，咖喱得到了那么个绝佳的机会，一场街头斗殴之中，咖喱打败了唐婳。虽然这场战斗有些特别，但对咖喱重新树立信息还是很重要的。为了这个，丢点面子算什么嘛！

    ps：这个任务中，范子木和徐璐有一个最大，也是最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帮助咖喱克服心中的恐惧，重新建立起精神防护。这就要咖喱和唐婳打上一场，但范子木又不想让双方的关系变得太过糟糕。在这个任务刚开始，徐璐和咖喱在血地小盆地遇到了奥蒂莉亚和伊芙，期间徐璐给了奥蒂莉亚很多帮助，虽然都是些很容易就能得到的讯息和一些不值钱的家庭日用品，但对于当时的奥蒂莉亚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徐璐之所以会这么做，就是刻意的想和奥蒂莉亚保持一个比较好的关系，这样即便咖喱和唐婳打起来了，徐璐也好做和事老，缓解他们之间的关系，那时候徐璐就已经开始布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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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荒芜之地（46）

﻿    红胡子酒吧，是奥蒂莉亚这段时间最喜欢去的地方，老板是个年迈的矮人，叫安恩达.铁水，但他更喜欢别人叫他红胡子铁水，他那一口茂密柔顺的鲜红色胡子一直是他的骄傲，一生中最大的骄傲。任何人第一眼看到红胡子铁水时，都不会和热情豪爽的矮人联系在一起，虽然他确实挺矮的。红胡子铁水除了有一双阴狠的三角眼外，满脸狰狞的刀疤，只剩下三个手指头的右手，还有微微有些坡的左腿，都清楚的告诉所有人，他是个干了一辈子的冒险者。能在冒险者这个死亡率极高的行当干一辈子的人绝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即便他已经老了。当然，一个矮人，铁炉堡的矮人敢在幽暗城统治下的枯骨小镇开酒吧就已经说明他的能耐了。

    奥蒂莉亚的身体已经好多了，至少可以下地活动了，她经常来这家酒吧，听着红胡子铁水聊着他的冒险经历，从这一手资料中，她经常能得到一些意外而且惊喜的信息。

    “嗨，奥蒂莉亚，想来点儿什么，我新进了一批铁炉堡岩浆酒，你要不要尝一尝？”看到刚刚成为熟客的枯骨佣兵团团长，站吧台后面的红胡子铁水热情的招呼道。

    “不了，红胡子，谢谢，我还是想来一杯果汁吧，你知道的，我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每次来这儿，红胡子就向奥蒂莉亚推荐矮人最喜欢的烈酒，但说真的，她对那玩意儿没有一点儿兴趣。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红胡子坡着脚从矮凳上走了下来，转身走进了后厨，他开的是酒吧。吧台上都是各种各样的美酒，奥蒂莉亚这个特殊的客人点的果汁只能让在后厨现做了。

    奥蒂莉亚坐在吧台旁边，环顾四周。她经历过很多任务，去过好几个任务世界，也见识过很多酒吧，但说真的。这家红胡子酒吧是奥蒂莉亚见过的最正常的一个了。

    别看红胡子铁水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但他其实挺细心认真的，用心的经营着这间有一百多平的酒吧。墙上贴着米黄色，带有碎花的墙纸，虽然不是什么高档次的东西，但粘贴的很认真，墙角缝隙处也没有什么蛛网灰尘。地上是厚实的松陵木地板，松陵木是这附近的特产，有点儿像松树。不过叶子不是针状的，是制作高档家具的好材料。在这个人类活动区外有着大片原始森林的地方，即便是这种高档木材也不是那么稀罕，甚至如果你有兴趣，也有力气的话，可以自己去山上砍一棵下来。地板已经有些年头了，被擦得油光发亮，有些地方经过了修补。在酒吧里，想要将地板保护的完美无缺是不可能的。面对一个喝醉了的人，你永远不知道他到底会干出点儿什么，把酒瓶摔到地上已经是很温和的方式了。修补地板的材料也是用的同样的材料，但还是有明显的色差的，这让这个地方增加了一点儿岁月的气息。

    红胡子酒吧的生意不错，现在只是下午三四点。还远不是酒吧热闹的时候，这里就三三两两的坐了不少人。当然，在被遗忘者聚居的地方，就算热闹也热闹不到哪儿去，死了一次的人往往会喜欢一种宁静。弄得酒吧跟咖啡馆似的。

    这样也不错啊，奥蒂莉亚心中想到，这时，红胡子铁水从后厨走了出来，端着一杯新鲜榨好的果汁，放到吧台上，说道：“奥蒂莉亚，这时你要的果汁。”说完，又拿出一块白色棉布，擦拭起杯子来。

    奥蒂莉亚端起淡绿色的果汁，小小的喝了一口，见红胡子铁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说道：“怎么了，朋友，你想说什么？”

    红胡子将杯子放下，重重的坐在吧台后面的座椅上，说道：“奥蒂莉亚，你知道的，我已经老了。”说着，他苦笑了一声，“如果铁炉堡还认识我的那群家伙听到我说这句话，一定会笑死的，‘红胡子居然会说自己老了？’是的，这一点我都不敢相信，但事实就是这样，岁月是个令人恐惧的强盗，他好不怜悯的将健康、精力、斗志从一个人的身上抢走，而面对这一切，你却无可奈何。”

    奥蒂莉亚说道：“朋友，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你可不像是喜欢陷入哀怨和愁苦中的人，不想是个服老的人。”

    红胡子铁水摇了摇头，说道：“不服不行啊。”他指了下自己精心打理，编成须辫的浓密胡子，“即便是这个我最引以为傲的红色胡须，也有好几根变成白色的了，令人厌恶的白色。”说着，他用力捶打了下吧台，将奥蒂莉亚眼前木头杯子里的果汁荡起一阵阵涟漪。

    奥蒂莉亚指了指红胡子铁水的身后，说道：“我不是说你的胡子，而是指的那个，有那东西在，就算胡子就全白了，你也是个勇士，无畏的勇士。”

    红胡子铁水转过头来，看着墙上挂着的两把交叉挂在墙上的战斧，眼中散射出灼热的光芒，但很快，这份光芒就消散了，他看着奥蒂莉亚，说道：“是的，我是个勇士，这一点绝不会改变，如果需要我拿起武器战斗，哪怕是须发全白，身子佝偻，我也丝毫不会畏缩。但朋友，在经历过一辈子的残酷战斗之后，我非常习惯现在的生活，平静，安详，在活人看来还有点儿死气沉沉的样子，但我依然喜欢这里。”他朝奥蒂莉亚凑了凑，用一种稍显忐忑的语调说道：“但是，这个小镇的平静生活好像要面临一个考验了。”

    奥蒂莉亚刚刚拿起杯子，听到红胡子铁水这么说，她把杯子放下了，说道：“红胡子，你为什么这么说，是听到了什么传言吗？”

    红胡子眨了眨眼睛，狡黠的说道：“奥蒂莉亚，我不是暴风城里那些只知道参加舞会，甚至不知道一斤麦子多少钱的贵族妇女，而是一个走南闯北。经历过无数战争，各种各样战争的老佣兵，我清楚的知道被遗忘者对血色十字军的厌恶，当然，每个血色十字军的最大愿望就是一把火把幽暗城给烧了。两者之间的仇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但绝对越演越烈。枯骨小镇旁边的格勒松特出现了一群血色十字军，这绝对不是个好现象。”

    奥蒂莉亚没有问红胡子为什么会认为复仇十字军就是血色十字军，事实上，那群匪徒根本没有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除了名字稍稍有些区别外，武器、服装、战斗习惯等等都是典型的血色十字军风格。奥蒂莉亚嘴角微微勾起，让自己显得轻松一点儿，说道：“红胡子，不用担心。枯骨佣兵团会保卫枯骨小镇的，就算我们失败了，还有幽暗城呢，女王陛下绝不会让血色十字军来打扰被遗忘者的生活。”

    红胡子说道：“我知道，奥蒂莉亚，你对自己的佣兵团充满了信心，但据我所知，血色十字军拥有专业而强大军事指挥团队。他们的战斗力并不可小觑，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在说道血色十字军的时候。都会使用‘疯子’、‘恶狗’之类的词语，但没有人能小看他们的战斗力。我见识过枯骨佣兵团的战斗，凭我一辈子的战斗经验，奥蒂莉亚，你要小心谨慎一些，这样总没有错的。”

    奥蒂莉亚端起木杯。对红胡子铁水点了点头，说道：“谢谢你的忠告，我会记在心上的。”其实红胡子铁水提醒晚了，这段时间伊芙组织了三次对复仇十字军的狙杀，三战三败。一次比一次损失惨重。现在，枯骨佣兵团已经不敢在出击了，只能倚靠着枯骨小镇进行防守，奥蒂莉亚已经安排温莎，让她去找个真正会打仗的人。

    希望温莎能够顺利吧，这个世界挺乱的，有过战争经历的军官应该比较好找，奥蒂莉亚心中想到。

    就在奥蒂莉亚和红胡子铁水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时，红胡子酒吧的伙计莱尔跑过来，一脸气愤的说道：“老板，有人闹事！”

    莱尔大呼小叫的声音让红胡子铁水有些生气，他说道：“怎么了，怎么回事？”

    听到自己老板语气有些不善，莱尔把声音放低说道：“是这样的，有人吃完饭不给钱。”作为一个不是很大的酒吧，红胡子酒吧还经营很多其他业务，比如说榨果汁，比如说提供一些简单的饭菜。

    霸王餐？红胡子铁水愣了一下，没想到还真有不怕死的，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矮人敢在亡灵的地盘开酒吧，他一定是个厉害的家伙。别看他对奥蒂莉亚挺客气的，那是因为他顾及到奥蒂莉亚是枯骨佣兵团团长的身份，对于其他人来说，红胡子铁水绝对不是个善茬。已经很久没人敢在这儿撒野了，红胡子铁水站了起来，说道：“把他叫过来。”

    等那人被莱尔领过来后，红胡子铁水才知道，原来不是他，是她。这个胆子不小的家伙是个女人，看样子是人族，有着一头黑色头发，梳着一个清爽的马尾，眼睛是淡蓝色的，脸庞没有典型北地人那么棱角分明，有些圆润，看来是个混血。

    让莱尔大跌眼镜的是，自己脾气暴躁的老板并没有抄起挂在墙上的斧子一下把那家伙的脑袋给劈开，甚至没有狠狠的骂她一顿，只是有些愠怒的说道：“朋友，什么意思？吃完饭为什么不给钱，有什么难处吗？”

    这句话红胡子铁水说的已经很客气了，只要那女人能编出个能说得过去的理由，红胡子铁水就会翻过这一篇了，谁想到那个女人就这么愣，一句话没说，只是梗着脖子矗在哪儿，有些单薄的嘴唇抿的死死的。

    红胡子铁水有些头疼了，如果是一般的客人，他早就一脚踹过去了。但这个女人有点儿特别。红胡子铁水看了眼那女人腰间挂着的剑，搓了搓手，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从表面上看只是把用兽皮裹着的普通长剑，但红胡子还是感受到了一丝特殊的能量蕴含在那把剑上，那是把符文剑。虽然那女人腰挎着符文剑，但看她的样子并不是死亡骑士，剑柄上也没有死亡骑士常有的骷髅标志，一个“普通”人族，竟然有死亡骑士专用的符文剑，怎么看都有些不正常，这种“不正常”往往意味着很多的麻烦，所以红胡子铁水宁愿息事宁人，也不想和这种人打交道。

    看着这个女人，奥蒂莉亚眼中显现出异样的色彩，从她身上，奥蒂莉亚感受到一种特殊的气质，一般来说奥蒂莉亚自己会将这种气质收敛起来，但这个女人没有进行丝毫的掩盖。

    一个试炼者？奥蒂莉亚心中想到，一个不知道配合自己的身份和世界背景进行角色扮演，不会妥协退让和他人打交道的试炼者是怎么活到现在，甚至进阶到了中阶的？对此奥蒂莉亚完全无法想象。

    红胡子铁水朝奥蒂莉亚使了个眼色，似乎想让自己帮他解围，奥蒂莉亚愣了下，难道这个女人身上有什么让红胡子铁水忌惮的吗？虽然不明白，但她还是问道：“我是奥蒂莉亚.晨星，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那女人看了眼奥蒂莉亚，说道：“我叫凯瑟琳。”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声调也没有普通女人那么高。

    连姓都没有编好吗？奥蒂莉亚在心中暗暗叹道，对莱尔说道：“把这位凯瑟琳小姐的花销记在我账上好了。”

    一个是自己的老板，敢在枯骨小镇开酒吧的矮人，一个是枯骨佣兵团的团长，他们对这个女人都隐隐有些忌惮，难道自己惹到不该惹的人了？莱尔心中一阵忐忑，应了一声连忙退下了，他是不想掺和到其中了。

    ps：小规模，甚至只有一个人的佣兵团队和冒险者之间没什么差距，所以红胡子会自称为佣兵，但在奥蒂莉亚看来，他就是个冒险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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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荒芜之地（47）

﻿    听到这个脸色苍白，身体虚弱的女人打算替自己付账（凯瑟琳没记住奥蒂莉亚的名字），凯瑟琳愣了下，但很快，她就恢复了严肃的表情，说道：“谢谢，你有什么工作需要我做吗？我可以用劳动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奥蒂莉亚喝了口果汁，唇间充满了清爽的感觉，真是个老实的孩子啊，她看着凯瑟琳的眼睛说道：“那说说你能帮我做什么？”

    凯瑟琳上下打量了自己的债主一番，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眼前这个女人穿着一身利索的劲装，脚上踏着一双鹿皮靴子，看起来像是冒险者，但凯瑟琳知道，那仅仅只是“像”，这个女人身上衣服的料子虽然不能说有多么名贵，但也是纯粹的棉质，这种材质的衣服穿起来很舒服，但并不耐磨，而且她的袖口还缀有细致的花纹，也就是说，这只是一件有浓烈冒险者风格的家居服罢了。她不是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在那群人眼中，冒险者和人渣，疯子差不多，绝不会穿这种风格的衣服，同时，她也不像是个单纯的冒险者，这种只强调舒适而不在乎耐磨的衣服绝对不是冒险者的首选。

    弄不清楚这个女人的身份背景，凯瑟琳也不知道怎么能针对性的回答，她只能说道：“不论什么工作，我都会努力完成的，我会很快还清你钱的。”

    奥蒂莉亚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这倒不用着急，如果你没有什么要忙的，可以陪我和一杯吗？”见凯瑟琳眼神中有些犹豫，奥蒂莉亚说道：“以一个朋友的名义，这顿我请了。”

    “朋友？”凯瑟琳说道。她们认识还不到十分钟吧，没必要这么熟络吧。

    “朋友！”奥蒂莉亚肯定的重复道，“一个新的朋友。”

    “好吧。”既然她这么说了，凯瑟琳也没有再推辞，她坐在了旁边的座位上，说道。“谢谢。”

    奥蒂莉亚摆了摆手，示意不用这么客气，转身对红胡子铁水说道：“今天能交到一个新朋友也算是件高兴的事，我就破例喝一杯吧，给我来杯柔和一点儿的爱兰思酒，给这位小姐……”

    “蓝夜草酒，谢谢。”凯瑟琳接过话头说道。

    “好的，马上就来。”见自己躲过了一个麻烦，红胡子铁水现在的心情还不错。

    很快。两杯酒水就被端了过来，这次红胡子铁水用的是两只玻璃酒杯，虽然不如水晶杯那么透亮，但还是可以看到酒液绚丽的颜色，奥蒂莉亚端起一杯淡青色的酒，和凯瑟琳轻轻碰了下杯，说道：“为了友谊。”

    凯瑟琳也回敬道：“为了友谊。”

    奥蒂莉亚小小的喝了一口，说道：“抱歉。我现在正在养伤，温莎一直告诫我这段时间不能喝酒。但我想一杯低度的果酒应该还在她的容忍极限。”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不能喝酒。”听到自己的新朋友这么说，凯瑟琳连忙说道。

    “没关系的，稍微喝一点是没关系的。”奥蒂莉亚说道，“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奥蒂莉亚.晨星。出身于奥特兰克王国一个小贵族家庭，现在，我成为了一个亡灵，定居在了这个枯骨小镇，经营着一家佣兵团。”

    “我叫凯瑟琳……”说完这一句话。凯瑟琳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并不是个擅长语言的人，也没有为自己编造一套背景资料，面对奥蒂莉亚一长串的介绍，她就只有这么一句话能说的了。

    凯瑟琳脸上的尴尬几乎可以凝成实质，奥蒂莉亚颇为体谅的说道：“凯瑟琳，你比较擅长做什么？”

    听到奥蒂莉亚这么问，凯瑟琳舒了口气，说道：“我擅长战斗，用自己手中的剑去战斗。”说着，她把自己那把包裹着兽皮的剑放到了吧台上。

    一个很普通的特长，所有的试炼者都擅长战斗，这是显而易见的，第七空间的试炼者有的擅长推理，有的擅长刺杀，有的擅长辩论，但所有人都擅长战斗，没有拿起武器战斗的技巧和决心，没有人能活过试炼任务。

    奥蒂莉亚说道：“好吧，这么问吧，你有什么爱好吗？”

    “爱好？”凯瑟琳想了想，说道，“我喜欢下棋，下战棋。”

    “战棋？”奥蒂莉亚说道，下棋是个不错的爱好，可以锻炼脑子，还能消遣时间，不过，“战棋有很多种，你喜欢玩儿那种？”

    凯瑟琳将酒杯放下，拿起吧台上的剑，右手抓住剑柄一用力，一声金铁之声的脆响，她把剑拔出了不到五公分，说道：“我喜欢这种战棋。”

    奥蒂莉亚脸色微微一凝，那是一把散发着浓郁血腥气味的剑，显然也是饱饮过鲜血的，剑锋上闪烁着内敛而又充满诱惑的致命光芒。虽然只是一把剑，但在它身上，奥蒂莉亚感受到了血脉跳动之力，这是把拥有灵魂的剑，也有可能是能够掠夺灵魂的剑。

    “很好，很不错的爱好，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来枯骨佣兵团，那里的待遇很丰厚，不但可以轻松偿还所欠的债务，而且还可以攒下一笔钱，要知道，出门在外没有一点儿钱傍身，总会遇到很多麻烦。”奥蒂莉亚从怀里掏出一张黑色的小卡片来，说道，“这是我的名片，有了这个你会减少很多麻烦的。”

    奥蒂莉亚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这张名片，轻轻的放在了那把剑上。刚刚触碰到那把剑，就像将水滴在了热油上，发出一声巨响，这声响动并不是以声波传播的，只是响彻在凯瑟琳的脑海中。

    奥蒂莉亚看着凯瑟琳的眼睛微微一笑，将自己的灵魂之力投入到那张名片上。

    场景很壮观嘛，奥蒂莉亚心中想到，她现在站在了一处冰野之中，冰封千里，不远处，有上万的冰雕的俑像。一个个肃立而站，手持各种兵刃，冰雕极其细致，身上的须发丝毫毕现，活灵活现。

    一阵轻风吹过，一小朵雪花飘落。落在了一个拿着长弓的女性精灵游侠身上。雪花轻轻落下，却仿佛发生了惊天的碰撞，将那个沉睡的游侠给惊醒了，她睁开了淡蓝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奥蒂莉亚，左手持弓，右手从背后的箭筒上拈出一支长剑，搭箭拉弓，携着万千锐气。箭朝奥蒂莉亚飞去。

    奥蒂莉亚右手虚握，死神权杖出现在手中，她奋力将权杖插到了眼前，肉眼不可见的浓郁的死亡气息以权杖为核心散布出来，一个力量场出现在奥蒂莉亚身前，那支箭在权杖前几米处就化成了灰烬。

    那支箭好像一个信号，霎时间，天上乌云密布。片片雪花飘落，将万里染尽。所有的冰俑都被唤醒了。他们并没有马上朝奥蒂莉亚扑过来，而是开始了一阵复杂的变阵，过了有十几分钟，所有人都站好了位置，一万多人分成了前中后左右五个方阵。站在最前面的是前阵，人数不多。只有一千左右，但都是人高马大，身披重甲的冲锋勇士，手里拿着钉头锤，狼牙棒。战斧等重兵器，显然，他们的假想敌是同样穿重甲的步卒。左右两阵各有两千人，主要是刀盾兵，这个兵种冲锋起来不是很好用，但兼顾了防守和攻击，算是一个比较中庸的兵种，中庸意味着可以执行很多任务，一般会作为军阵中的主力。中阵最大，足有四千多人，主体也是刀盾兵，还有数量颇多的持弓游侠，后阵有一千多人，也不知道是压阵用的还是预备队伍，或者说两者都有吧。

    一阵变阵看的奥蒂莉亚眼花缭乱，这种战阵可比伊芙指挥枯骨佣兵团的阵型强多了，虽然很简单，但对于这个没有什么方便的通讯工具，传递军令基本靠吼的情况下，这种简单实用的阵型足以应付绝大多数战斗了。这一万多的士兵也都是精锐之卒，虽然他们的方阵远远说不上整齐，也没有那种横看竖看，甚至斜着看都是一条直线的标准阵型，但在战场上，能过听懂军令，并且知道怎么执行军令就是个好战士了。不管是为了什么，信仰、君权、严苛的军令，甚至是为了钱都随便，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就行。奥蒂莉亚注意到，他们之所以能够迅速的整理好队伍，主要是以十个人的小队行动的。

    这对军官团队的要求很高，事实上，在乱世，军队的核心力量就在于从上到下的军官团队，冷兵器时代士兵是个消耗品，乱世之中没人有时间去对士兵进行多么严格的训练，甚至很多都是当壮丁抓过来的。要想让这群家伙从心底上学会服从命令，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那是需要至少几个月的训练。一个将军是无法将上万个刚刚扔下锄头、扳手的劳作之人整好队形，哪怕只是大致的队形，但一个班长，特别是经过系统学习，并且上过战场的班长是完全可以掌控住他手下的几个人的。这就是军官的用处。

    （事实上，一战二战时期就是这样，欧洲那几个国家只有几千万的人口，却能拉出来上百万的军队，这种规模的动员是无法保证士兵质量的，到后面是个男的就被拉到战场了，哪怕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或者五六十岁的老人。但他们的战斗力并不可小觑，实际上，那群将军并没有在指挥那群乌合之众，而是在指挥那些拥有丰富战场经验的军官系统。）

    天空中乌云翻滚，电闪雷鸣，叉状闪电在空中肆虐，一声炸雷响起，所有士兵大吼一声，前阵的一千多重甲战士朝奥蒂莉亚扑了过来，中阵带着左右两翼则在慢慢的迫近。

    眼看着自己面前这群威风赫赫的军队，奥蒂莉亚并没有丝毫胆怯，她拔出死神权杖，用力一挥，咔咔几声恐怖的脆响，冰原震动。

    还不够！奥蒂莉亚心中喊道，继续催发自己的死亡之力，黑色长发无风飘动，一个巨大的裂缝慢慢的出现在奥蒂莉亚和那支军队之间……

    凯瑟琳看到奥蒂莉亚将名片放到了剑上，没一会儿，剑上出现了一道浅浅的细痕。凯瑟琳连忙将名片拿起，要是慢了她怕自己的剑会被那种强大的力量给折断。

    凯瑟琳看了下名片上的字，说道：“好的，我明天就去枯骨佣兵团报道。”说着，一口喝完了自己杯中的酒，转身就离开了。

    奥蒂莉亚看着凯瑟琳的背影，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没想到在这里她有出现了那种感觉，基于血脉之力的亲切感觉，又是一个潜在的团队成员。但血脉之力的互补不代表凯瑟琳就会甘心加入奥蒂莉亚的团队，人心之叵测更难说得清，到底应该怎么办还要再看看。

    喝完这杯酒，奥蒂莉亚就回到了枯骨佣兵团的驻地，她推开办公室的门，正巧今天温莎和伊芙都在这儿。

    看到奥蒂莉亚进来，温莎关切的说道：“这是怎么了，你的病情出现反复了？今天早上出去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虽然奥蒂莉亚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作为奥蒂莉亚的主治医师（温莎自封的），对她的身体恢复情况还是很了解的，温莎感觉奥蒂莉亚的精神有些萎靡。

    “没什么，在红胡子酒吧稍稍教训了个年轻人。”奥蒂莉亚语气轻松的说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温莎可不相信这只是“稍稍教训”了下，奥蒂莉亚的精神力是极其强大的，能让她疲倦成这样，对手恐怕也不会简单。

    “没什么。”奥蒂莉亚没打算将事情告诉温莎，她说道，“明天会有个人来我们这儿，要加入我们的枯骨佣兵团，温莎，你注意下那个家伙。”

    “好的，没问题。”温莎答道，既然奥蒂莉亚不想说，她也没有去追问。

    “那就好，我要去休息一下了。”奥蒂莉亚说道，每次身体还没彻底恢复就要出手，这会对身体恢复产生很大影响的，现在，她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养足精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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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荒芜之地（48）

﻿    奥蒂莉亚这段时间把她的炼金试验全停了，常住在枯骨佣兵团的驻地，真正负担起了自己当团长的责任，日常的训练，佣兵们的伙食，甚至包括场地的清洁卫生都亲自过问，任职任责，勤勤勉勉，和之前那个甩手掌柜完全不一样。当然，负责战斗的还是伊芙。

    枯骨佣兵团驻地，团长办公室，奥蒂莉亚问道：“温莎，怎么样，弄到手了吗？”

    温莎拿出了一张羊皮纸，说道：“这就是你要的，幽暗城军事守则。”

    前几天奥蒂莉亚让温莎想办法弄到一份幽暗城军队的规章制度，这并不是什么机密，但温莎用了三天才完成，显然，即便是一份普通的军队守则，被遗忘者也不会轻易开口，那群骨头架子确实不好打交道。

    “只有一张纸？”奥蒂莉亚说道，她可记得自己学校的学生守则都是个近百页的小册子，军队守则只有一张纸？

    温莎知道奥蒂莉亚的意思，她摊了摊手，说道：“团长，因为魔法等各种力量，包括一些稀奇古怪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导致这里的军事发展远没有那么复杂，所以，一张纸就可以了。”

    “好吧，一张纸就一张纸好了。”奥蒂莉亚将那张纸重新打开，一条条的看了下去。

    足足有十几分钟，奥蒂莉亚才看完了，她说道：“最近那个凯瑟琳表现如何？”

    温莎说道：“棒极了，她拥有很强的军事素养，我估计她之前就是个军人，而且是高阶军官，或者说她执行过类似的任务，总之。她是个很厉害的军官。”

    “你怎么知道的？”奥蒂莉亚奇怪的问道，她知道，温莎对于军事方面也不懂，甚至还不如自己，她从哪儿看出来凯瑟琳是个好军官的？

    “凯瑟琳带领她的百人小队取得了很不错的战绩。”温莎说道，“她胜了。而且还不是一次偶尔凭运气的胜利，是基于精心谋划和算计，胜利就是一切，不是吗？”

    “的确，胜了就是一切。”奥蒂莉亚说道，这是试炼者的信条，极端实用主义，不管对或者错，是或者非。有用就行，“将凯瑟琳这几次军事行动的详情写一份报告给我。”

    “好的，团长，下午我就能交到你手上。”温莎说道。

    见奥蒂莉亚没有再开口问询，温莎朝她点了点头，转身朝门外走去。

    “那么，她，我是指凯瑟琳。她是否拥有一名合格军人的素养？是军人，不是军阀。”就在温莎快要走出房门时。奥蒂莉亚突然问道。

    温莎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说道：“我想她拥有军人的素养。”

    “很好。”奥蒂莉亚说道。

    温莎轻轻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温莎也感受到了，凯瑟琳的天赋血脉之力和她们是互补的。所以奥蒂莉亚想把她吸收到这个团队里来，但凯瑟琳出现的太晚了，她已经是个中阶试炼者了，并且一只是一个人在第七空间闯荡，贸然将其引入她们这个团队。很可能带来不稳定，一个不稳定的团队只有死路一条。所以奥蒂莉亚这几天一直在努力将其驯化，让凯瑟琳知道，在一个团队里，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同时顾及到团队的整体利益，这两者必须能够兼顾，否则这个团队迟早会出现裂痕。

    这一点并不容易，想想奥蒂莉亚、伊芙还有自己是经过了多少次的明争暗斗，妥协斗争才算达成了一个稳定的利益集团。好在凯瑟琳是个军人，军人以服从为天职，虽然在残酷的第七空间，这种职业道德不值一分钱，但温莎相信，凯瑟琳不是那种人，她是个信念坚定，当然，也可以称之为脑子一根筋的人。凯瑟琳现在这个百人小队的队长，她恐怕没想到，这段时间，奥蒂莉亚下达了多少指令，所有命令都有相当充足的理由，但温莎知道，奥蒂莉亚在枯骨佣兵团驻地坐镇的这段时间，她只做了一件事，设法收服凯瑟琳，她所有的命令都是在为这件事服务的。

    如果唐婳在的话，她可能会暗中阻挠奥蒂莉亚的计划，因为一旦奥蒂莉亚驯服了凯瑟琳，她在这个团队中的领导地位就不会受到任何动摇了，也就是说，唐婳再也没有任何机会了。但温莎不是唐婳，她没有那么多的心思，虽然温莎也一样会争取自己的利益，要求团队的任何一个重大决策都要兼顾到她的利益，但和唐婳不同，她并不执着于团长的位置，那个位置没那么好坐。

    “啊！凯瑟琳。”温莎刚刚走过一个转角，差点儿撞上了这个团队的新成员，虽然暂时还不是。

    “普拉格小姐。”凯瑟琳微微颔首，算是打招呼了。

    “不要这么客气。”温莎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说道，“叫我温莎就行了，毕竟以后我们要共事很长时间。”

    “哦……好吧，温莎。”凯瑟琳说道。

    “你是去找团长？”温莎说道。

    “是的。”凯瑟琳说道，“我根据这段时间的对枯骨佣兵团的观察，制定了个改善计划，想让团长看看。”

    “这样啊，那块去吧，我刚刚从团长的办公室出来。”温莎说道。

    “谢谢。”凯瑟琳说道，转身朝团长办公室走去。

    看着凯瑟琳挺拔的身影，温莎笑了笑，这不是第一次了，这段时间凯瑟琳提供了很多建议，几乎都是正确的，倒不是说她就这么厉害，而是枯骨佣兵团之前可以说没有任何称得上制度、章程之类的东西，而凯瑟琳又是个拥有很高军事素养的人，她现阶段提出的改良计划当然都是正确的了。但奥蒂莉亚并没有完全采用，通常来说团长会找几条通过，其余的都驳回了。很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珍惜，这是人的本能，对所有人都适用。奥蒂莉亚通过这种方式，来给凯瑟琳一个潜意识的印象：她的才能只有通过奥蒂莉亚这个团长才能有所用。这种一松一紧的放风筝战术用的好的话会带来极大的好处，但用的不好，就可能让风筝……飞了。温莎相信，奥蒂莉亚有着个心机将这个游戏玩好。

    ……

    幽暗城皇家区，希尔瓦娜斯女王座下。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辩论。

    “女王陛下，枯骨小镇周围已经出现了血色十字军的身影，那群肮脏的渣滓在慢慢向伟大的幽暗城渗透，我认为幽暗城皇家军队有必要出动，将那群只知道咬人的野狗统统清除干净。”皇家药剂师协会大药剂师普特雷斯说道。

    “血色十字军在向幽暗城渗透？”希尔瓦娜斯女王空灵的声音穿荡在整个王座大殿之中。

    虽然只是淡淡的疑问，但普特雷斯额头上已经沁出汗珠了，他慌忙的答道：“额……不管怎么说，枯骨小镇附近确实出现了血色十字军的一个分队，人数有五百。打着复仇十字军的旗号。”

    “五百来人？”希尔瓦娜斯说道，“枯骨小镇的防御力量怎么样？”

    站在女王旁边的萨尔斯伯爵俯身说道：“枯骨小镇的主要防御力量是枯骨佣兵团，大概有一千多人，佣兵团的团长叫做奥蒂莉亚.晨星，枯骨佣兵团是由枯骨小镇最大的商行绿色药剂商行支持的，绿色药剂商行的老板叫温莎.普拉格。”萨尔斯伯爵是幽暗城的行政首脑，幽暗城治下的城镇情况都在他的管理权限之下。

    “他们能挡住血色十字军？”希尔瓦娜斯问道。

    “虽然他们这段时间屡战屡败，现在只能龟缩到枯骨小镇进行被动防御。”萨尔斯伯爵首先说了个不太好的消息。“但是，我对于枯骨佣兵团的胜利还是抱有想当大的希望。毕竟，她们是外边的人。”

    希尔瓦娜斯看了眼萨尔斯，轻声喃喃自语道：“那群试炼者？”

    如果奥蒂莉亚她们听到这句话，一定会惊讶的暴跳起来，任务世界的本土人是无法意识到他们的世界是一个任务世界，这是力量层次的问题。第七空间的力量层次比任何一个世界的智慧生物都要高，即便希尔瓦娜斯是这个世界顶尖级的强者，但她依然没有资格和第七空间对话，当然也就无法从空间那里知道奥蒂莉亚他们的真实身份了。

    但是，当第七空间打算将一个世界划定为任务世界时。必须要得到世界意识的同意，世界意识是一个泛意识，但并不是虚幻不存在的，当然，一般人甚至没有能力去感悟到世界意识的存在，但它确实是存在的。作为这片大陆北部地区的统治者，统治着这片土地，和土地上面的生物，希尔瓦娜斯显然不是一般人，她是有机会能够和世界泛意识接触的，从它那里，女王殿下知道了奥蒂莉亚他们的身份。

    萨尔斯微微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希尔瓦娜斯说道：“那确实不需要太过担心，那些人会找出应对那群血色十字军的方法的。”

    “但血色十字军的罪恶不会减少一丁点儿，女王陛下。”普特雷斯说道，“我们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将那群讨厌的家伙彻底消灭掉。”

    幽暗城皇家区，希尔瓦娜斯女王座下，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辩论。

    “女王陛下，枯骨小镇周围已经出现了血色十字军的身影，那群肮脏的渣滓在慢慢向伟大的幽暗城渗透，我认为幽暗城皇家军队有必要出动，将那群只知道咬人的野狗统统清除干净。”皇家药剂师协会大药剂师普特雷斯说道。

    “血色十字军在向幽暗城渗透？”希尔瓦娜斯女王空灵的声音穿荡在整个王座大殿之中。

    虽然只是淡淡的疑问，但普特雷斯额头上已经沁出汗珠了，他慌忙的答道：“额……不管怎么说，枯骨小镇附近确实出现了血色十字军的一个分队，人数有五百，打着复仇十字军的旗号。”

    “五百来人？”希尔瓦娜斯说道，“枯骨小镇的防御力量怎么样？”

    站在女王旁边的萨尔斯伯爵俯身说道：“枯骨小镇的主要防御力量是枯骨佣兵团，大概有一千多人，佣兵团的团长叫做奥蒂莉亚.晨星，枯骨佣兵团是由枯骨小镇最大的商行绿色药剂商行支持的，绿色药剂商行的老板叫温莎.普拉格。”萨尔斯伯爵是幽暗城的行政首脑，幽暗城治下的城镇情况都在他的管理权限之下。

    “他们能挡住血色十字军？”希尔瓦娜斯问道。

    “虽然他们这段时间屡战屡败，现在只能龟缩到枯骨小镇进行被动防御。”萨尔斯伯爵首先说了个不太好的消息，“但是，我对于枯骨佣兵团的胜利还是抱有想当大的希望，毕竟，她们是外边的人。”

    希尔瓦娜斯看了眼萨尔斯，轻声喃喃自语道：“那群试炼者？”

    如果奥蒂莉亚她们听到这句话，一定会惊讶的暴跳起来，任务世界的本土人是无法意识到他们的世界是一个任务世界，这是力量层次的问题，第七空间的力量层次比任何一个世界的智慧生物都要高，即便希尔瓦娜斯是这个世界顶尖级的强者，但她依然没有资格和第七空间对话，当然也就无法从空间那里知道奥蒂莉亚他们的真实身份了。

    但是，当第七空间打算将一个世界划定为任务世界时，必须要得到世界意识的同意，世界意识是一个泛意识，但并不是虚幻不存在的，当然，一般人甚至没有能力去感悟到世界意识的存在，但它确实是存在的。作为这片大陆北部地区的统治者，统治着这片土地，和土地上面的生物，希尔瓦娜斯显然不是一般人，她是有机会能够和世界泛意识接触的，从它那里，女王殿下知道了奥蒂莉亚他们的身份。

    萨尔斯微微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希尔瓦娜斯说道：“那确实不需要太过担心，那些人会找出应对那群血色十字军的方法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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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荒芜之地（49）

﻿走出幽暗城黑暗女王的宫殿，普特雷斯长长的舒了口气，他扬起嘴角，勾起一个难看的笑容，迈步朝自己的实验室走去。

    希尔瓦娜斯在幽暗城为自己的大药剂师准备有房间，装饰的还颇为豪华，特别是在幽暗城这个充满亡灵腐臭和污水的地方，更显得高人一等的尊贵，但普特雷斯基本没去过，他醉心于瘟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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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荒芜之地（50）

﻿    接下来，唐婳就开始了苦苦搜捕，除了有奥蒂莉亚的吩咐外，唐婳还有些其他心思。（如果只是为了奥蒂莉亚而言，唐婳不会这么费心的，一来唐婳远没有伊芙那么忠心，她不会对奥蒂莉亚的命令无条件服从，另外，奥蒂莉亚、温莎她们并没有意识到老约翰在幽暗城中的巨大人脉力量，所以对这个骷髅架子的警惕心并不高，也没有催促唐婳尽快将其解决掉。）她得到一个消息，老约翰身上有一个恐惧魔王的核心碎片。

    这种拥有支配恐怖和黑暗天赋的可怕生物是随着天灾入侵来到这个世界的，在唐婳看来，这种生物强大而迷人，他们和自己一样，拥有“恐怖”的力量，同样的天赋能力让唐婳对他们的核心碎片充满了贪婪，那东西一定拥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在恩姆斯的带领下，唐婳他们快速在罗德克士小镇贫民区复杂的小巷中穿梭着，在拐进一条逼仄的巷子时，恩姆斯突然停了下来，猝不及防的洛恩格雷差点儿撞在了他身上。

    这是个废弃的巷子，本来就不宽的巷道堆满了各种垃圾，一个用破布和废纸包裹着身子的流浪汉正蜷缩在一个垃圾堆旁边。老天保佑，现在已经是初夏了，虽然晚上还有些凉意，但总算冻不死人了，要知道，凭借他身上的这件“衣服”，别说是寒冬了，就算是料峭的初春和瑟瑟的秋风都抵挡不住。

    “我们可能需要战斗了。”恩姆斯微微退了一步，对唐婳说道。

    “这个人不对？”洛恩格雷问道，整条巷子就这么一个活人，要说有问题那一定是他了，只不过这个流浪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他怎么没看出来。

    恩姆斯并不是个喜欢冒险的人，这是他作为一个刺客能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洛恩格雷看他似乎有些百无禁忌，但这只是准备充分和实力强大的结果，整个计划，所有的可能都在恩姆斯的脑袋里，他不用怕任何意外，直到这个流浪汉出现。

    洛恩格雷没有猜错。这个流浪汉确实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唯一的疑点就是恩姆斯之前得到的情报中并没有这么个人存在。他们现在走的这条路线有多远，途中会遇到几只野猫，都是什么样子的，等等这些差不遗漏的情报都已经储存在恩姆斯的脑袋里了，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突然出现，绝对是不正常的。

    恩姆斯看了唐婳一眼，在嘲笑完洛恩格雷没过多久。他也要说出那句话了：要不要放弃这次行动。

    唐婳没有回应恩姆斯的询问，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恩姆斯需要考虑后面的日子怎么过，但唐婳只需要考虑如何完成空间布置的任务，顺便尽量多的在任务世界捞取好处，她的胆子大得很。

    唐婳往前走了一步，抬起右手臂，一个淬毒的袖箭弹射了出去。

    袖箭的速度很快。但在击中目标之前，还是被一只枯骨之爪抓住了。那个流浪汉慢慢的站了起来，说道：“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表演在哪里出错了，但我依然会为此而道歉。接下来，让我们进行下一个章节：杀戮之夜！”话音刚落，他就扑了过来，速度极快，洛恩格雷都感觉看到了残影。

    听到流浪汉这么说。唐婳在心里松了口气，计划虽然不顺利，但好在没遇到最糟糕的情况，那家伙并不是试炼者。第七空间的试炼者不会在攻击之前说这么多的废话的，更不会说完了才进攻，他们更喜欢在话说到一半，甚至只发出一个字的前音时就出手，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达到突然性这个效果。

    十三分十三秒之后，那个流浪汉躺倒在地上，彻底死了。恩姆斯在狭小空间中的搏击能力极强，没有受一点儿伤，唐婳靠在墙上，有些气喘吁吁，最惨的是洛恩格雷，他倒是挺有职业道德的，拿了钱就认真办事，好几次他用身体挡下了那个流浪汉朝唐婳的攻击。

    看着浑身是伤的洛恩格雷，唐婳说道：“这次行动出现问题了，但已经走到这儿了，在回去也有点儿不甘心，我和恩姆斯去前面看看，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你既然受伤了就在这儿等一下吧，放心，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出手的，只是去看看情况。”说完，将一卷止血纱布扔个了洛恩格雷。

    洛恩格雷接过纱布，脸色苍白的说道：“好吧，我就在这儿等着。”他实在是太疼了，自从转行从事了情报买卖这个钱途更加光明的职业，他已经很久没有进行过这样的生死搏杀了，也有些忘记了，原来刀砍在肉里这么疼。

    看洛恩格雷开始用纱布处理自己的伤口了，唐婳转身朝巷子的另一段走去。快走到巷子尽头时，一声凄厉的惨叫突然从背后传来，吓了恩姆斯一大跳，他转身一看，洛恩格雷七窍流血，满脸青紫，血染的红色双眼充满怨毒的看着他们，正一步一步爬过来，好像要把他们全部撕成碎片，只可惜没爬几步，他就彻底不动了。

    恩姆斯看着依然保持着淡漠表情的唐婳，张了张嘴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唐婳似是解释，又好像在自言自语，说道：“洛恩格雷已经受伤了，我们没办法带他回去，与其让他落入敌手受尽折磨，还不如就此解脱。恩姆斯，你说是吗？”

    恩姆斯点头应道：“是的，老板。”对于唐婳的话，恩姆斯一个字也不相信，唯一的可能就是洛恩格雷知道的太多了，或者说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才惹下了这样的祸事，不过对于自己老板的心狠手辣他也是暗暗咋舌。

    当他们来到预定地点后，恩姆斯惊讶的发现，老约翰已经死了，周围的打斗痕迹触目惊心。

    唐婳没管那么多，快步走到老约翰面前，俯身开始搜身。当她搜出那块猩红色的晶体时，一直淡漠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惊艳的微笑。

    ……

    “我安排卡尔斯去迟滞他们的行动，没想到他们的战斗力这么大，卡尔斯不幸殉职了。”来人用低沉的语气说道。

    “卡尔斯？”普特雷斯想了想，说道，“是不是那个喜欢表演和歌剧的家伙。”

    来人点了点头。说道：“是的。”

    普特雷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在乎这种事，对于眼前这个人和卡尔斯之间的争斗他并不感兴趣，只要吩咐下来的任务能够完成就行。

    ……

    一个圣光明教堂中，一个文职牧师刚刚做完祈祷，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就听到了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老约翰死了，而且是被普特雷斯派人杀的。

    富有远见的人总是少数。在生者的世界中，也只有少数人清楚意识到被遗忘者对整个生者世界是多么大的威胁，其中一部分人得到了一个奇怪的理论，要想让生者世界真正意识到幽暗城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被遗忘者的威胁，甚至受到伤害，这样一来，幽暗城中温和的鸽派就成了他们的敌人。而老约翰就是其中之一。

    “对了，告诉狄提娜的父母。她献身虎口，为圣光获得了重要情报，她的灵魂会在圣光中永享快乐。”那个牧师吩咐道。

    ……

    枯骨佣兵团驻地，奥蒂莉亚在柜子里找到了一瓶红酒，她拔开塞子，给自己倒了一杯。微微摇晃着水晶酒杯，透过酒液，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红色。

    “这个不是个好兆头。”奥蒂莉亚自语道，打算将手中的杯中物一饮而尽。

    砰地一声，温莎将门一把推开。快步走了进来，说道：“团长，你找我有什么急事？”说话间还有点儿气喘吁吁，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

    奥蒂莉亚将那杯已经放到唇边的红酒放下，说道：“温莎，今天我在红胡子酒吧听到一个消息，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她转过头，看着温莎说道：“我听说，极北之地出现了异动。”

    “极北之地？”温莎微微皱眉，她不明白为了一个酒吧流传的消息奥蒂莉亚就急匆匆的把自己给叫过来，那地方的消息绝大多数都是醉鬼随口编纂的，值得相信吗?

    “温莎，这个世界和艾泽拉斯很像，虽然具体时间对不上号，各个种族的人口也多了不少，但事件的大体顺序还是一致的，你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吗？”

    “接下来要发生的事？”经过奥蒂莉亚的提醒，温莎已经感觉，有个恐怖的答案正在自己脑海中形成，“极北之地……你说的是诺德森！那场异动指的是巫妖王之怒！？”

    “是的，这个世界将会迎来一场大的动乱。”奥蒂莉亚说道。

    “这个也不一定吧。”温莎勉强笑了笑，说道，“都过去上百年了，巫妖王要是想怒早就怒了。”

    奥蒂莉亚说道：“温莎，你真的这么认为？”

    温莎拉了把椅子坐下，说道：“好吧，面对这种局势，我们应该怎么办？”

    奥蒂莉亚说道：“这很糟糕，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够在这里聊天，而不是被幽暗城的军队赶到荒郊野外或者其他什么犄角旮旯，甚至被逮捕进监狱，主要是因为他们希望稳定，这片大陆上，幽暗城的军队是很难调动的，天灾之役让所有人都心生恐惧，即使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难以消除，幽暗城的军队，成建制的亡灵军队无疑会引起很多人心底的恐惧，这其中甚至包括暴风城的国王。所以，我们这点儿事根本不算什么，幽暗城不会为了我们而调动军队的，但是，如果极北之地出现异动，真正的天灾卷土重来，在外界强大的压力下，各种族之间的关系会变得空前密切，一些在平时很敏感的动作也就不那么引人关注了，包括派出一支军队将那些在荒芜之地蹦跶的跳蚤给清除干净。”

    奥蒂莉亚又倒了杯酒，放到了温莎面前，说道：“这将是我们的末日。”

    “末日？”温莎接过酒杯，说道，“的确，这是我们的末日。我们是无力和幽暗城这样的庞然大物抗衡的。”

    “但是，这个世界是平衡的，永远不会有一件事只是坏事，在这场末日之前，我们还有一段时间可以狂欢。”奥蒂莉亚说道。

    温莎喝了口酒，没有说话。

    奥蒂莉亚继续说道：“极北之地的异动。诺德森亡灵的苏醒，这个消息将牵动所有种族内心最敏感的神经，但只是一则消息根本不够，他们需要更多，更详细的情报，而这些，是需要时间的。”

    温莎已经明白奥蒂莉亚的意思了，她说道：“在这段时间，各大主城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诺德森。就算我们闹腾的欢快点儿，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就是你说的狂欢？”

    奥蒂莉亚点了点头，说道：“这确实是一场狂欢，更重要的是，这可以打破我们现在面临的僵局。”

    现在确实形成了僵局，自从奥蒂莉亚和黛丽丝决裂之后，他们之间并没有像预期那样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别看双方喊打喊杀的很热闹，但真到动手的时候。谁都变的小心翼翼了，再加上双方都找到了不错的外援，奥蒂莉亚这边是森林巨魔，黛丽丝那边是血色十字军，外援打得倒是挺卖力的，但奥蒂莉亚和黛丽丝都不完全相信他们。于是，给予外援的支持是相当有限的。总之，就在这么束手束脚的战斗一点儿都不精彩，反而很沉闷。

    “但现在，诺德森的亡灵闹腾起来了。相对于幽暗城，天灾恐怕才是血色十字军最讨厌的吧，这就造成一个很美妙的情况，黛丽丝的外援血色十字军恐怕会和其他主城一样，收缩兵力，让力量更加集中，以期能够去远征诺德森，但森林巨魔就不一样了，他们才不管什么天灾亡灵，对于被抢夺家园数千年的森林巨魔来说，杀光血精灵才是最主要的目标。这样一来，黛丽丝将会失去他们的外援，但我们的并不受影响，所以，这场战争是对我们有利的。”奥蒂莉亚侃侃而谈，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那么团长，你需要我们怎么做？”温莎问道。

    奥蒂莉亚说道：“你去森林巨魔那里一趟，和他们商定一个攻击罗德克士小镇的时间表，这一次，我一定要把黛丽丝给逼出这个世界！”奥蒂莉亚重重的锤在了桌子上，酒杯中的酒滴答一声泛起了一阵涟漪。

    但奥蒂莉亚没有想到的是，黛丽丝也知道了那个消息，而且她也很清楚，局势对她越来越不利了，这种情况下，她打算放手一搏了。

    枯骨小镇附近稀疏的林地里，一队人马正在缓慢前行，通过服饰可以看出这个队伍由两部分人组成，大约一千多训练有素的士兵走在前面开路，后面跟了两千多人，衣着各异，手里拿着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的。

    队伍的中间，黛丽丝正在和一身戎装的哈里森说话。

    哈里森说道：“艾瑞恩小姐，我不太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发动这么一场攻击。”他前后看了看一眼望不到边的队伍，说道，“而且看起来还是场总攻。”

    显然，血色十字军的消息没那么灵通，但估计也差不了多少，所以黛丽丝在听到那个消息后，立马联系哈里森，让他尽可能多的带一支血色十字军来会和，他们将组织一场大规模的战役，至于说武器装备什么的都不用操心，自然由紫色蔷薇商行负责，反正就是一句话，先把人给骗过来再说。

    黛丽丝说道：“哈里森先生（至今黛丽丝仍然不知道他的全名，哈里森似乎只是个代号，并不是名字），我既然发动这场战役，就已经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总之，现在正是我们攻击的最佳时刻。”这倒是实话，等血色十字军得到那条消息后，说不定就会立刻终止与他们的合作了。

    “好吧，既然你这么认为的话。”哈里森摊了摊手，他对于黛丽丝的判断并不怀疑，虽然这个女人看起来娇滴滴的，但和她打过交道后就会发现，这是个蛇蝎美人，她的眼光和心性足以让她做出正确的判断。

    黛丽丝说道：“哈里森先生，你就不能再带来一些十字军战士吗？”

    哈里森嘴角勾起一丝苦笑，这句话黛丽丝已经问过他好几次了：“艾瑞恩小姐。血色十字军的规模并没有外界揣测的那么大，实际上，我们只有几万人，当然，因为长期与亡灵进行战斗，所以我们的战斗力是最高的。又不是去攻打幽暗城。这一千五百人（加上之前来的五百人）就足够了，你要相信血色十字军。”

    “是的，我当然相信血色十字军的战斗力了。”黛丽丝一脸肯定的说道，这给了哈里森相当的好感。

    这时，葛雷纳从队伍后面跑了过来，说道：“艾瑞恩小姐，有些事情需要你处理一下。”

    黛丽丝朝哈里森抱歉的笑了笑，跟着葛雷纳走到了他们的紫色蔷薇佣兵团中间。

    “怎么了，有消息了？”黛丽丝问道。

    葛雷纳点了点头。说道：“刚刚接到玩具小屋的消息，他们会按照之前的约定执行的。”

    黛丽丝是个很有赌性，并且善决断的人，刚刚得到极北之地有异动的消息，她就知道自己将来会陷入困境。在思考了一个晚上后，黛丽丝就做出了重大决定，提前出手，趁现在他们现在的力量并没有得到虚弱。孤注一掷的赌一把。在黛丽丝看来，第七空间本身就是个赌场。每一次行动，每一场战斗都是一次赌博，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根本没有十拿九稳的事，有五成胜算就不错了，而且在她看来。这次进攻的胜算还是蛮大的。既然要赌，那就别留后手，黛丽丝已经和范子木说好了，将罗德克士小镇让给了他。罗德克士小镇可是要比哈斯小镇富庶的多，这么一个大馅饼砸到头上。范子木就算明知道里面有诈，但还是硬着头皮吃了下去。他是个谨慎的人没错，但也不代表他干什么都畏手畏脚的，关键时刻的决断力他并不缺乏。

    “他们为什么不执行？”黛丽丝冷笑一声说道，“凭借范子木的手段，他可以轻易探查出现在罗德克士已经是个空城了，好像一个没有任何遮掩的少女，这种情况下他范子木还不敢上吗？”

    葛雷纳说道：“他们还希望我们能帮他们和银月城搭上线。”

    黛丽丝问道：“你是怎么回答的？”

    葛雷纳说道：“我告诉他们，在罗德克士小镇留下的都是非战斗人员，凭他们去打仗固然不行，但紫色蔷薇商行的商业运转都是靠他们的，要想搭上和银月城的关系，和那些人联系就可以了，至于说应该怎么做，我让他们自己想办法。”

    黛丽丝点了点头，说道：“嗯，就这么说。”事实上，紫色蔷薇商行确实留下了一些人，但都不是所谓核心，真正的核心人员被黛丽丝安排了一场鸿门宴，一锅全给端了，现在那些家伙还埋在了紫色蔷薇商行的花园里。谁让黛丽丝想尽量多的回收资金，甚至不惜贱卖资产，那些核心人员手里都有紫色蔷薇商行的股份，这些操作是无法瞒过他们的，既然无法瞒过去，那索性一刀了事。另外，为了筹集到足够多的武器装备，黛丽丝还截留了一批给银月城军方的货，等他们察觉到不对的时候，黛丽丝早就回归空间了，至于军方会不会找接手罗德克士小镇的范子木要这批货，她就管不了了。为了这一战，黛丽丝已经将全部力量都抽调出来了，没有给自己留一丝退路，这种思维方式是范子木无法理解的，他被骗也就理所应当了。

    黛丽丝又问道：“夏尔没问题吧。”

    葛雷纳轻轻拍了下自己的背包，说道：“没问题，在里面呢。”既然没有给自己退路，这次进攻无论胜负都不会回罗德克士了，夏尔自然也要随行了，这场战斗没他什么事，现在正躺在瓶子里呼呼大睡呢。

    “那就好，好了，我要去那那群血色十字军的军官聊聊。”黛丽丝朝葛雷纳交代了句，就朝前面走去。在黛丽丝的真切表现下，哈里森已经介绍她进入血色十字军了，而且还获得了个不错的职位，毕竟之前她实际掌控着罗德克士这个富庶的小镇。如果这次行动一切顺利，黛丽丝将拥有三千多个战士的军队，这将是她一统整个荒芜之地的基础，黛丽丝相信，如果她能够掌控整个荒芜之地，这个任务自己就做到了满分，至于能不能破封就不好说了，毕竟现在的形势不利啊。

    为了能够在哈里森死后（不管哈里森是否战死，他都是死路一条了，这是黛丽丝给他定下的命运。）顺利接手血色十字军，黛丽丝这段时间经常去和那些血色十字军的军官联络感情，确保这群一脑子极端思想的战斗狂人能够听从她的指挥，就目前来看，效果还可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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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荒芜之地（51）

﻿    枯骨佣兵团的驻地，团长办公室内，有些昏暗的烛光闪烁不定，氛围稍稍有些凝重。奥蒂莉亚坐在办公桌后面，墨色的指甲一下一下的扣着桌子；凯瑟琳端着一杯红酒坐在沙发上，靠着靠背，眼神在奥蒂莉亚和温莎两者间流动，时而显露出灼热的战意，时而又将心中所想彻底隐入黑暗中，但嘴唇一直紧闭，保持着沉默；桌子前面，温莎正在来回踱步，有些焦躁。

    看着温莎有些无措的样子，奥蒂莉亚安慰道：“温莎，不用担心，情况没有那么遭的。”

    “没有那么遭？”温莎停下了脚步，看着奥蒂莉亚，似乎想从她的眼中读出自己的团长并不是在开玩笑。但奥蒂莉亚的眼中只有一片平静，甚至是淡漠。

    现在，枯骨佣兵团面临了巨大的危机，奥蒂莉亚是真有信心还是说对现在的局势根本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温莎心中也没有答案。

    “根据我们森林巨魔的朋友传递来的信息，一大队的武装力量正潜伏在枯骨小镇旁边的森林里。”温莎双手按在桌面上，看着奥蒂莉亚说道，“足足有三千人！根据他们提供的资料，那些人很可能是血色十字军，是黛丽丝那边的人。”

    奥蒂莉亚拍了拍温莎的手，长长的墨色指甲无意识的划过她的皮肤，冷冰的寒意让温莎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她知道的，那十枚指甲中蕴含着无尽的怨毒之力，那种幽深的墨色让她感觉很不舒服，平时温莎甚至会控制自己不将目光注视到那里。

    看到温莎有些不自然，但又强装镇定的可爱样子，奥蒂莉亚笑了笑，说道：“朋友。不用那么担心，我们不是很幸运，没有遇到最好的情况，黛丽丝已经知道了那个消息，我们想取占先机已经不可能了，但是这并不是什么特别沮丧的消息。黛丽丝的综合能力很强，想凭借一个消息就获得多少优势并不现实，现在，大家公平的开局，在巫妖王撼动这个世界之前，我们可以彻底的狂欢一次。”

    “可是！”对于现在的局势温莎显然没有奥蒂莉亚那么乐观，她说道，“我们不单单没有能够占据到先机，反而黛丽丝来了个先手。她现在已经把人带到了镇子旁边，我们……我们能怎么办？”

    奥蒂莉亚将桌子上早已倒好的一杯红酒推到了温莎面前，说道：“先手？黛丽丝想占我的先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总是这样，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温莎在心中想到，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说道：“好吧，团长。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血色十字军的战斗力极强，不是我们枯骨佣兵团这样草草搭建起来的架子可以对抗的。但同样，这么强大的势力也不是黛丽丝能够轻易掌控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隐藏在森林的那些血色十字军还并没有得到北方异动的消息，如果血色十字军知道诺德森的冰封王座出事了，谁还有心思陪黛丽丝玩啊？所以。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条消息传给那群血色十字军。”奥蒂莉亚心中似乎已经有了预案，侃侃而谈的回答着温莎的问题。

    温莎皱了皱眉，说道：“可是我们怎么才能做到的呢？血色十字军是军队，并且暂时受黛丽丝的钳制。如果我是她的话，绝对会切断他们和外界的联系，这对一支专业化很强的军队来说并不是什么麻烦的事。”

    “确实有些麻烦。”奥蒂莉亚摊了摊手，说道，“如果他们拿不到，我们就只能送过去了，安排几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去那片森林里搜查一番，我相信他们会希望多了解一些佣兵团的情况的，这对他们的后续进攻有很大的帮助。”

    听到奥蒂莉亚的这句话，一直在旁边听着的凯瑟琳身子一僵，眼中散发出冰冷的杀意，她死死的盯着手中的那杯红酒，杯中，红色的血海翻滚，仿佛刚刚经历过一番尸山血海的战斗。如果问一个军人最讨厌什么，那么得到的答案一定是那些政客为了某些政治目的而将士兵的生命牺牲掉，现在，凯瑟琳心中的愤怒就像这杯红酒一般，充满了血色。

    虽然凯瑟琳并没有抬头，但温莎还是感受到了那股冷冽的杀意，她愣了一下，有些不安的看了看凯瑟琳，又看了看奥蒂莉亚。现在，凯瑟琳还不是她们团队的一员，但不管是奥蒂莉亚还是她自己，其实都已经做出了决定——决定接收一个新的团队成员。凯瑟琳这样的军事人才是她们这个团队急缺的，而且她是个合格的军人，具有服从命令的天然属性，并不会对这个团队的稳定带来多大的冲击，这一点让温莎很是看好。但不管怎么说，凯瑟琳也是个军人，有着军人的血性和荣誉感，温莎最担心的就是她能不能适应这个团队的诡异阴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行事风格。

    奥蒂莉亚转头看着凯瑟琳，露出一个玩味的微笑，说道：“凯瑟琳，你有什么意见吗？”

    虽然心中充满了不甘和不愿，但在奥蒂莉亚那双纯粹的墨色眸子的注视下，凯瑟琳还是勉强笑了笑，说道：“没有，团长，我没有任何意见。”

    “很好。”奥蒂莉亚又对温莎说道，“那就按刚才说的去做，我相信你能做的很周全。”

    温莎有些慌忙的点了点头，说道：“是，团长，我会马上去安排的。”她不明白奥蒂莉亚为什么会这么做，她明明有很多更加委婉温和的方式让凯瑟琳接收她的决定，但自己的团长总是会选择最直接的方法。

    奥蒂莉亚知道温莎心中有些疑惑，但这些事就不需要和她解释了，这是一个团队领导者驾驭整个团队所需要的权谋。面对凯瑟琳，奥蒂莉亚总是表现的很强势，这当然是有她的理由。可以做一个对比，凯瑟琳和唐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要想得到唐婳的忠诚，唯一能有效果的就是利益交换，只要奥蒂莉亚能够兼顾唐婳的利益，她就会保持忠诚。相比于唐婳的绝对理智，凯瑟琳的心理有着鲜明的感性色彩，她在第七空间漂泊。十分渴望内心的安宁和稳定，奥蒂莉亚猜测凯瑟琳在进入第七空间之前就生活在一个拥有浓重“军事”氛围的地方（作为刚刚晋升到中阶的试炼者，他们并没有什么机会从任务中获得军事指挥经验，初阶试炼者主要经历的还是单人活着小型多人任务。）。这并不是什么好词，“军事”氛围浓重可以有很多种解释，家里有个沉迷军事的老爸，学习的武器制造专业，在军工企业上班等等，但最靠谱的推断是。凯瑟琳生活在一个战乱的世界。战乱的世界激情和英雄只是荒漠中点缀的绿洲，其余地方都堆砌着痛苦与死亡的黄沙，这种环境下的人对和平和稳定有着异乎寻常的追求，战争的残酷很难对那些没有经历过战乱的人说清楚（这就是为什么打败拿破仑的铁公爵威灵顿和二战名将艾森豪威尔都是坚定的反战主义者，而处在和平年代的人们却妄想着从战争这个血腥杀场得到豪爽和刺激）。

    凯瑟琳“幸运”的逃离了自己战乱的家乡，但却又陷入了更加残酷的第七空间，这种情况下，她对稳定的生活有着已经浸入本能的强烈追求。奥蒂莉亚很有分寸的强势态度会给她一种“这个人很靠谱”的感觉。当然，除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外。在凯瑟琳面前奥蒂莉亚刻意表现出一切尽在掌控中，这一点儿得到了温莎和伊芙的支持，每次想到这件事，奥蒂莉亚就庆幸唐婳这段时间没有在她身边。

    说实话，在刚刚分析凯瑟琳心态的时候奥蒂莉亚真的很吃惊，在她看来。能在残酷的第七空间存活下来的试炼者都是冰冷的理智机器，会将自己的情感完全屏蔽掉。但事实证明，她的想法并不完全对，想要在第七空间生存下来，必须是强者。但强者并不意味着需要完全隔断情绪。

    奥蒂莉亚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错误判断，和她在第七空间的经历有关，灵异系试炼者会经历很多灵异背景的任务，任务中的厉鬼除了变幻莫测的诡异攻击外，还有一个主要特点——对人心的玩弄。试炼者内心出现任何一丝缝隙都会在灵异任务中放大，被厉鬼所利用，这种情况下，将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所以灵异系的试炼者往往冷漠无情，但其他类型，甚至那些不怎么“典型”的灵异系试炼者并不是像奥蒂莉亚那个样子的。

    ……

    奥蒂莉亚继续说道：“对于我们的枯骨佣兵团来说，发动战争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所以我们要避免和黛丽丝进行直接的军事对抗。”

    温莎拉过来一把椅子，有些疲倦的坐下来说道：“黛丽丝的目标是我们，这是没办法改变的，我们躲不过去的。”

    奥蒂莉亚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说道：“不，温莎，你想错了，黛丽丝的目标是我们，这个没错，但她将军队拉到了枯骨小镇旁边的森林里，又收揽了这么多的血色十字军，她的目标就变成了枯骨小镇。”

    “枯骨小镇？”温莎颦眉思索着，很快，她的脸色就变的有些不自然了，“团长，你的意思是……”

    “我们要放弃枯骨小镇。”奥蒂莉亚冷漠的说道，将拥戴自己商行和佣兵团的枯骨小镇居民推给对亡者极度厌恶的血色十字军，绝对是个卑鄙的行为，可以预料，那些温顺和善的被遗忘者将会在受尽折磨后惨死，但奥蒂莉亚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愧疚来，一丝一毫都没有。

    温莎想了想，说道：“这确实是个办法，敌强我弱的情况下避其锋芒是个不错的选择，黛丽丝那边都是些脑子坏掉的血色十字军，他们绝对不会放弃剿灭枯骨小镇的被遗忘者，而不是选择去追缴我们。”

    奥蒂莉亚补充道：“被遗忘者是个全民皆兵的种族，就算没有进行武装，枯骨小镇也没那么容易陷落，更重要的是，血色十字军血洗枯骨小镇会激怒幽暗城，黑暗女王的兵锋铁蹄将没有顾忌，彻底踏出幽暗城。”

    温莎笑道：“这样一来，黛丽丝就陷入了和幽暗城这个庞然大物对抗的泥沼中，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充足的理由可以把军队开出去，幽暗城绝对会穷追不舍的，这下有得黛丽丝操心了。”

    奥蒂莉亚冷冷一笑，说道：“这个世界的本土势力太过强大了，黛丽丝妄图驾驭三千血色十字军，就像是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儿去开飞机。黛丽丝太冒险了，以至于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在第七空间，错误不可能被轻易原谅，黛丽丝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说完这句话，奥蒂莉亚将杯中的红酒一口饮尽，好像要把敌人的血给喝干。

    “凯瑟琳，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奥蒂莉亚突然问道。

    “哦，额……”凯瑟琳慌乱的站了起来，支吾了许久，说道，“没有，没有什么补充的了。”

    “好吧，既然如此，我们这次会议就开到这儿吧，大家按照刚刚商定的步骤去做吧，这次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奥蒂莉亚拍了拍手说道。

    见终于可以走了，凯瑟琳低头示意了一下，就快步离开了这个房间，对她来说，这实在有些尴尬。

    看着凯瑟琳离开的背影，温莎说道：“团长，看来我们的新队员还不适应这个团队。”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商讨如何解决当前她们面临的危机，但三人会议却只有奥蒂莉亚和温莎两人说话，凯瑟琳没有发表过任何看法，也没有提出任何意见。这并不是凯瑟琳不愿意，而是她确实没什么好说的。

    “这一次都是注定的，不是吗？”奥蒂莉亚说道。

    温莎叹了口气，说道：“是的，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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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荒芜之地（52）

﻿    这确实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奥蒂莉亚她们的团队急缺拥有指挥大规模战争的将领，这是个团队结构上的短板，而且会越来越严重——成为中阶试炼者后，她们将接受更多的大型团队任务，需要领兵和别人打仗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幸运的是，在这个任务世界，她们遇到了凯瑟琳，一个天赋能力和她们契合的优秀军人，一个注定成为她们队友的试炼者；这同时也是凯瑟琳的幸运，她碰到了一个强大的团队（在第七空间，强大等同于生存权），并且可以在这个团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关键位置，这意味着这个团队在行事上会充分考虑到她的利益。

    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幸运和不幸总是携手而来，“不可替代的关键位置”怎么就被空下来了，这个问题要好好想想了。

    第七空间的试炼者没有笨蛋，凭借奥蒂莉亚这样有心计有手腕的人真的不能去学习如何统帅士兵打仗吗？虽然说名将是需要天赋的，但一个合格的将领是可以通过学习而得到的，但现在，奥蒂莉亚的团队连一个勉强合格的将领都没有。之所以出现这么窘迫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思维方式，奥蒂莉亚她们的思维方式和军人是想悖的，麻烦的是，这种思维方式是无法改变的，因为要涉及到了试炼者的信念。比如说温莎，她是个强大的药剂师，她的思维方式是契合各种药剂试验的，如果她硬是要改变这一点儿，结果必然是她既当不了优秀的将军，也无法在称得上一个大药剂师了，同样，奥蒂莉亚、伊芙、唐婳也是如此。第七空间的试炼者都拥有独有的信念。这种信念是他们灵魂的坚固支撑点，任何对信念的改变都将带来巨大的隐患，是每个试炼者都不敢轻易尝试的。

    奥蒂莉亚整个团队的思维方式都和军人相悖，凯瑟琳加入到这个团队，必然会感觉到一种格格不入，这是她必须适应的。她必须通过适当的博弈、讨论、妥协和退让，坚持和争取，让整个团队的思维方式有所改变，以符合团队所有人的利益。

    ……

    会议结束后，温莎就开始做准备了，她要和自己的盟友——森林巨魔商量一下，如果做好这最后一次狂欢，还要和远在哈斯小镇的唐婳密集的通信，对局势变化进行探讨。但最重要的是。她需要收缩绿色药剂商行，将这个已经深深扎根在枯骨小镇的商行慢慢抽离出来，并且还要求在短时间内不会出现大的波澜，至少在血色十字军攻入枯骨小镇的那一刻，不能让镇子上的居民知道绿色药剂商行和枯骨小镇的高层已经逃了。这是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这么大的动作想要瞒住所有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好在不需要多久，黛丽丝带领着她骗来的血色十字军就来了。

    就在温莎繁忙的做站前准备的时候。哈斯小镇的唐婳也已经开始了自己下一步的计划。

    现在已经是入夏了，整个哈斯小镇到处都是耀眼的翠绿。到路边，湖河畔，墙角处，随处可见已经舒展起来的青翠叶子，它们处在青壮年间，还没有承受夏日长时间劳作（进行光合作用）。也没有那种初秋已经带有暮气的苍色，每一片叶子都充满着勃发的生机。

    “生命是伟大的，但单独一个个体却是那么的弱小。”唐婳看着一棵道旁的柳树，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阴郁深红色的晶体，对着它轻轻吹了口气。一股带着血腥味的轻风拂过这棵已经矗立在这里多年的柳树。

    看了眼已经枯死的柳树，唐婳叹了口气，这个晶体里蕴含的力量确实强大，但很多并不适合自己，在第七空间，博学很重要，但并不需要多精，真正适合自己，契合灵魂的道路唯有一条。

    唐婳将晶体放回到口袋里，看了眼自己手上站着的红色晶粉，微微哂笑，恐惧魔王这种神秘的生物拥有难以想象的强大生命力，即便只剩下了一块晶体，依然拥有生物的活性，依然有着自己的意志。自从唐婳得到这块晶体，她的脑海中无时无刻都有一个声音在低吟，引诱灵魂堕落，这是恐惧魔王的看家本事了，好在唐婳自己也精通这个，几声低吟对她起不了什么作用，想凭借这点儿本能的对灵魂的影响来算计自己，实在有些自不量力了。

    唐婳并没有将那些晶粉擦掉，而是反手握在手心，推开了这家黑猫酒吧的门。

    酒吧里面空无一人，只有这里的负责人恩姆斯在吧台用一块很大很厚的粗亚麻布在擦杯子。

    “老板，你来了。”恩姆斯的神色平静淡然，对于唐婳的出现丝毫不意外，虽然她之前并没有通知要过来，“来杯月光红葡萄酒怎么样？这是我从另一片大陆的暗夜精灵村子里买来了，这么一小桶可是花了不少的价钱。”说着，他将抹布和正在擦的杯子一起放下，从吧台下面拿出了一个小木桶，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升。

    恩姆斯选了一个橡木杯子，这种被暗夜精灵尊为圣树的物种确实拥有神奇的力量，即便是一棵普通橡树木雕成的杯子，也是和月光葡萄酒最为契合的杯子。

    一股清冽的酒液冲入杯中，恩姆斯将其推到了唐婳的面前，说道：“尝尝吧，老板。”

    唐婳看着眼前这杯酒，澄红透明的酒液微微荡漾，泛着微光，好像真的有月光溢出一般，她说道：“现在我们这边和无尽之海对面的那片大陆之间的航线不是已经打通了吗？我可听说地精造的飞艇的载货量还是挺好的，既然来这里做生意，怎么也会带过来一些暗夜精灵的特产吧？”

    恩姆斯又拿起了那块大抹布和那个木头杯子，继续擦着，说道：“地精们确实带来了不少好东西，甚至就有这种月光红葡萄酒，但你知道的，地精都是奸商，而且是毫无信誉的奸商，他们卖的酒要是不兑点儿什么东西简直就是违背了他们的信仰，对金币的信仰，所以要想喝道正宗的暗夜精灵酿造的酒，还是得委托可靠的人，甚至是自己亲自派人翻洋过海去暗夜精灵村子里收购，这一来一往的花费可就大了。”

    听着恩姆斯的介绍，唐婳拿起了酒杯，小小的喝了一口，说道：“确实不错，有中清冷的感觉，好像全身浸泡到了月光下的冰冷湖水中。”唐婳拿杯子的方式有些特别，她并没有直接去端杯子，而是用左手罩住杯子拿起来，又递到了右手上，但很可惜的是，这个小细节恩姆斯没有注意到。

    对于唐婳的评价恩姆斯笑了笑，不置一词，月光葡萄酒口感温和，怎么会像浸泡在冷水里。

    唐婳将杯子放下，说道：“我安排你打探的消息怎么样了？”

    恩姆斯的双手没有一刻停歇，他说道：“我已经得到了一些信息，有传言说罗德克士小镇的紫色蔷薇商行只剩下个空壳了，它的财富已经被人掠夺一空了，这个消息虽然荒诞，但据我了解，并不是空穴来风，确实有相当多的证据证明黛丽丝和紫色蔷薇的主要负责人已经离开罗德克士小镇很久了。”

    “哦，这样啊。”唐婳一脸淡然的说道，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她已经从温莎那里听说了，黛丽丝已经把一支军队拉到了枯骨小镇的外面，“我听说范子木去了罗德克士？”

    恩姆斯扬了扬眉，罗德克士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自己的老板似乎并不怎么在意，是真的不关心，还是说有其他原因？这个问题他暗暗压在心底，说道：“是的，范子木和他的副手徐璐已经离开哈斯小镇，去往罗德克士很久了。”

    “范子木和徐璐？”唐婳问道，“这么说咖喱还留在了这里？”

    恩姆斯说道：“是的，咖喱留守在玩具小屋，虽然她并不经常出现，但还是可以确认，她确实还在哈斯小镇。”

    “咖喱最近有什么特别的活动吗？”唐婳问道。

    “特别的活动？”恩姆斯想了想，说道，“没有，至少我没有得到什么消息。”

    “好的，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很重要，谢谢你，恩姆斯，继续对罗德克士和哈斯小镇进行情报监控。”唐婳将木头高脚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起身说道。

    当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恩姆斯还在用那块厚厚的亚麻布擦那个木质的杯子，唐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很显然，之前在罗德克士小镇，洛恩格雷的死让他深深的感受到了某种不安。

    在那时，恩姆斯意识到自己的这个老板心太冷了，任何人只要挡住了她的路，都会被她毫不犹豫的除掉，哪怕他们之前是朋友，是盟友，是战友，都无法让这个女人冰冷的心有一丝一毫的融化。看到唐婳在门口，他就拿起了那块抹布，而抹布下面，是他从一个矮人工匠那里高价买到的短火枪。

    唐婳承认，将洛恩格雷除掉有些太急躁了，伤了自己盟友的心，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允许恩姆斯背叛自己，据她所知，咖喱已经和自己选定的黑猫酒吧负责人有过至少两次见面了。

    唐婳回头看了一眼，回过头来朝外面走去，酒吧里，恩姆斯长长的舒了口气，他将短火枪和木质的杯子放到了吧台上，深深的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老板，不是我想跳槽，实在是在你身边太危险了。”说完这句话，恩姆斯拿起刚刚唐婳用过的杯子，木头高脚杯中残留了一些酒液，他拿起一块干净的抹布擦了起来。

    忙完一天的活儿，恩姆斯发现自己手上不知什么时候沾染到了一些红色的东西，他并没有在意，只是随意用布擦了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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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荒芜之地（53）

﻿    枯骨小镇外，一辆没有任何装饰的老旧马车在夯土大路上慢慢的行走着，木质的车轱辘吱扭扭的转动，发出酸哑的声音，听着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好像一声声的痛苦凄嚎。↖頂↖点↖小↖说，拉车的驽马已经很老了，毛色显得有些花白，双眼浑浊无神，哒哒的马蹄声再也不复壮年时的轻快，变的沉重而缓慢，拉这么一辆大的马车对现在的它来说已经有些太吃力了。

    马车老旧破败，自然不像一些贵族豪车那样有着精密的减震设计，即便是在平整的夯土路上，也有些颠簸。车厢里，奥蒂莉亚坐靠在一个角落，随着车身的颠簸身子微微起伏，双眼微眯，好像坐在摇椅上，沉醉在美好的梦境中，自然而平淡。这时候的奥蒂莉亚身上没有丝毫的锐气，温婉柔和，不再是**枝头的猛禽，变成了在波光粼粼的湖水中舞蹈的天鹅。

    温莎坐在奥蒂莉亚旁边，拿着一本笔记随意的翻看，这是她前几天淘来的，花了三枚金币，据那个卖这东西的游荡商人说，这是当初天灾军团肆虐大陆时一个通灵师的实验笔记，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但估计是假的（实在是太便宜了）。虽然知道这玩意的可信度不高，但温莎还是买下了，反正也不贵。

    但令温莎没想到的是，她还真的捡到个好东西，虽然并不像那个商人说的那样是什么“伟大的”通灵师写的，但这本笔记确实是个老物件，也确实是数百年前的人写的，不过那个家伙不是什么通灵师，而是……怎么形容呢，这本笔记上有旅行游记。有随笔，有诗歌，还有一份菜谱，实在不知道那家伙到底是什么身份。当然，既然被当成“实验笔记”卖掉的，这里面还是有几页实验记录的。但并不是关于什么天灾通灵的，而是一个关于冰系魔法的小实验。虽然这本笔记在实验方面的记载实在没有丝毫的价值，但其中记载的风土人情还是挺有意思的，这几天温莎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翻翻。

    凯瑟琳坐在奥蒂莉亚和温莎的对面，这趟旅途枯燥无味，而且自己的同伴都不喜欢说话，更增加了一些烦闷。看着外面一成不变的景色，凯瑟琳用力将帘子放下，赌气似的重重的坐了下来。一闲下来。凯瑟琳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她对温莎说道：“把伊芙一个人留在镇子里合适吗？我还是觉得应该是我留下。”当初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她就保留了意见，至今她还是认为应该是自己坚守枯骨小镇。

    温莎从座位旁边拿起一张书签，夹在书里面，合上后递了出去，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接了过去，放在了车厢的储物小盒子里。温莎说道：“不用担心，有伊芙一个人就足够了。罗德克士那里更需要你。”语气淡然平静，这个问题凯瑟琳已经问过她好多次了。

    凯瑟琳微微皱眉。说道：“这样是不是不太保险，黛丽丝是个很厉害的人，只有伊芙一个恐怕抵挡不住，要是血色十字军冲破了枯骨小镇，那我们……”

    “那我们也没事。”温莎截过凯瑟琳的话头，“就算黛丽丝把枯骨小镇夷为平地又能怎么样。这个任务里，她已经输了，当我们把枯骨佣兵团的主力调出枯骨小镇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之后也不过是在垂死挣扎罢了。”

    “怎么会……”这次凯瑟琳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回答。但这个回答也有点儿太奇怪了吧，黛丽丝现在还有三千多士兵，其中有近二分之一是血色十字军，这些和天灾战斗多年的战士拥有极高的军事素质，她自己的手腕也很厉害，决策也说不上失误，怎么就稀里糊涂的输了？

    温莎得意的笑了笑，说道：“很难相信是吧，但事实就是这样，黛丽丝已经输了，甚至现在她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大型任务恐怖的地方。在大型任务中，要想活下来一般不会说太难，除非任务限制了存活人数，但要想取胜却十分困难，种种势力交叉让人很难看清楚整个局势。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自己根本没有犯错，或者说没有犯下大的错误，只因为一些细小的判断错误，就彻底陷入了失败之中。比如说这次，躲在林子里的黛丽丝没有意识到，我们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力量从枯骨小镇中抽离出来，而她之前的所有计划的目的都锁定在枯骨小镇上，这个判断失误足以让她彻底失去了胜利的机会。”

    温莎的这些话不错，在大型任务中，要想将整个局势彻底看透确实是很难的，任务世界本身的势力就纷繁错乱，再加上各个都不是省油灯的试炼者，整个局势会被彻底搅乱，变成一滩浑水。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做到根据事实和情报来进行判断，很多时候是需要团队的领导者来猜——凭着经验和直觉来对局势进行猜测。这样的话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甚至会出现在作出判断的时候还是正确的，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局势就发生了变化，之前的判断变成了个巨大的错误。

    黛丽丝确实是错了，被奥蒂莉亚用金蝉脱壳给摆了一道，陷入了巨大的被动之中。只不过，黛丽丝错了，奥蒂莉亚就对了吗？黛丽丝没有看透整个局势，没有做出正确的判断，奥蒂莉亚就能看清楚？她现在做的决定就是正确的？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温莎现在的乐观有些早了。

    奥蒂莉亚她们的马车吱扭扭的在路上走着，旁边的密林中，一双眼睛注视着这一切。

    那是个年轻的人族男人，身材修长，手长脚长，穿着一身皮甲，上面还挂着一些树叶做掩护，腰间顺手的地方藏着两把匕首。从他皮甲边角的磨损和匕首手柄处的润滑科员看出，他的这一身装备已经很旧了，但保养的很好。

    他喜欢自己的这套装备，虽然他现在的财富已经可以买到很好的武器装备，可以去换一身更加轻便的皮甲。更加锋利的匕首，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他是个潜行者，是一个游走在刀尖的舞者，这是个容错很低的职业，一丁点儿的错误都会招来灭顶之灾，经过这么多年的生死一刻的冒险。他的皮甲，他的匕首都已经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成了灵魂的衍生，哪听说过把自己的胳膊拧断换成新的？

    做完侦查，潜行者慢慢的退后了几步，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在他旁边散落的坐着这次任务的同伴。

    在他的右边，席地坐着一个身穿厚重盔甲的骑士，也是他的好朋友。看到朋友呆愣的样子。潜行者用手肘碰了碰他，说道：“怎么，还在想缇娜呢？”

    从回忆中惊醒的骑士看了自己朋友一眼，没有说话，解开腰间的水壶喝了口水，背靠着大树又陷入了呆愣之中。

    潜行者叹了口气，他的这个同伴也算是用情颇深了，缇娜是个好女孩。这一点儿是得到所有人认同的，虽然他并不喜欢那个众口称赞的“善良”女孩。她对圣光狂热让他感到畏惧。

    他也信仰圣光，但他之所以信仰，是因为圣光能够带来光明和希望，但那些狂信者不一样，他们只是单纯的信仰，不论圣光让他们乐善好施还是杀戮残害。他们都会一丝不苟的认真完成。他以前接手过一个任务，他要刺杀一个暮光教徒，一个致力于将这个世界毁灭的狂信者。在暴风城的官方布告上介绍这是个残忍而狡猾的恶棍，而流传在酒吧的谣言甚至将他描述成从小就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但据他所知。这个人就在一年前，还是一个虔诚的圣光教徒。为了能够成功的将其刺杀，他收集了大量的资料，最终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如何在信仰中迷失自我的人。

    从此以后，他对于狂信者就有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抵触。

    但不幸的是，他的好朋友却喜欢上了缇娜，那个为了圣光甘愿放弃一切的女孩，“这个的女人是不可靠的，你永远无法拥有她，因为她本身就不拥有自己。”这句话是他对自己朋友的劝告，但却被朋友弃之脑后。那段时间他充满了恐惧，不知道那个缇娜会以信仰为由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好在事情的结果不错，缇娜为了获取关键情况，自甘身饲恶鬼。对此他挺乐意看到的，缇娜的死没有妨碍到任何一个人，多好啊。至于说朋友的郁闷，他坚信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想到这些，他的心情好了起来，对坐在中间的队长说道：“头儿，刚刚过去了一辆马车，我们要不要……？”

    这个小队伍的头领是个牧师，穿着文职衣服，听到潜行者的话，他翻了个白眼，说道：“乔治，你到底有多缺钱啊？”乔治的潜心技巧，刺杀手段都很不错，算是个高手了，这么一个强大的职业者自然可以轻松的获取财富，但也不知道是因为小时候太苦了，还是本性就是这样，乔治的行为充分证明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到底是什么样的。为了省钱，他甚至连关乎到自己姓名的武器装备都不愿意更换（别听他瞎说什么自己的匕首已经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那是大师级的刺客才能达到的境界，乔治虽然厉害，但要说达到那种境界是不可能的，他就是为了省钱。）。

    听到自己的队长这么直白的说话，乔治有些尴尬，但他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不缺钱，真的不缺，但是消灭亡灵——所有的亡灵——是我们教派的宗旨，现在有一个亡灵族的马车经过，我们难道不应该将其净化掉吗？”

    “可是这样会暴露我们的吧？”旁边一个侏儒族的小萝莉说道。

    “不会的。”乔治拍着胸脯保证，“他们只有一辆马车，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快要散架的样子，绝对是个很好捏的软柿子。”

    一个拄着棍子的老家伙桀桀的笑了笑，他是个术士，身上散发着浓郁的邪恶气息，在这个带有鲜明圣光色彩的冒险小队中很违和，他是主教请来的帮手，据说已经皈依了圣光，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但对此小队成员都保留看法。

    看到乔治扭头看过来，术士用嘶哑难听的语调说道：“去看看吧，看看那辆马车的真实模样。”说着，扔过来一个丝质的眼罩。

    乔治下意识的接了过来，看着手里的眼罩，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恶狠狠的瞪了那家伙一眼，重新潜伏回去，戴上了术士给他的眼罩。

    现在，那辆马车在乔治眼中已经完全成了另外一幅模样。

    马车木质的轮子上捆缚着几条怨魂，每当轮子转一圈，他们就要被碾压一次，凄厉的叫喊随着吱扭扭的声音穿透天空，传到了乔治的耳边，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让乔治有些懊恼的是，之前居然没有注意到这辆马车居然没有车夫，他现在才看到，其实是有的，在马车的前面坐着一个女人，身上穿着繁杂华丽的服饰，看起来颇具有异域风情（其实就是古代的嫁衣，但乔治并不认识），头发披散着，遮住了脸，苍白的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拉着根木棍轻轻拍打着老马，驱使它前行。那根棍子也有意思，挺长的，上面绑着很多长长的白色纸条，上面隐隐还有字迹。在马车周围，有六个穿着白色蕾丝公主裙的小女孩蹦蹦跳跳的玩闹，她们到底长什么样乔治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六个小女孩没有头。

    乔治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切，小女孩们唱着的童谣随风飘来：

    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

    十兔子问它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ps：马车周围的厉鬼是奥蒂莉亚的护卫，她们监控着周围的一切，任何人只要看到这辆马车，都会受到她们的影响，比如说令人不快的吱吱扭扭的声音，比如说马车的车夫，乔治开始的时候虽然没有看到她，但在潜意识中已经意识到那里有个人了，所以才没有注意到这辆马车“没有”车夫。(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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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 荒芜之地（54）

﻿    马车上，温莎侧耳似乎在倾听什么，过了一会儿，她点了点头，对奥蒂莉亚说道：“团长，我们刚刚受到了窥视，你看……”

    奥蒂莉亚的眼睛没有睁开，依然保持的瘫坐的姿势，似睡非睡的状态，过了足有半分钟才说道：“不用管他们。√∟頂點小說，”

    “好的。”奥蒂莉亚既然这么说，温莎也没有多问，她背靠着车厢，打算休息一会儿，在颠簸的车上看书并不舒服，只是翻了那本笔记，她就感觉自己的眼睛有点儿酸痛了。

    枯燥的旅途中难得遇到了件事情，凯瑟琳的精神振奋了起来，但令她失望的是，奥蒂莉亚和温莎对此都报以十分冷漠的态度，没办法，她只好自己问道：“刚刚窥视我们的家伙是什么来历啊？会不会是黛丽丝或者范子木那边的人？”

    听到凯瑟琳这么问，温莎愣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她还真没想过。温莎朝奥蒂莉亚看去，刚才是她做的决定，想必她是发现了什么吧。

    奥蒂莉亚虽然闭着眼睛，但似乎感受到了自己两个队友的目光，用一种有气无力的声音说道：“不用担心，那群人身上有着纯粹而强大的圣光气息，这东西可不是黛丽丝和范子木能够轻易触碰的，所以绝对不是他们的人。”圣光信仰遍布整个世界，但总体来说，对圣光有坚定信仰的种族只有人族和德莱尼，其他种族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根本信仰，所以在奥格瑞玛、达纳苏斯等地圣光信仰都不是主流。而在这片大陆北部，在幽暗城的势力范围内，圣光甚至成为了某种禁忌，虽然被遗忘者和血精灵都有信仰圣光的牧师。但却受到了希尔瓦娜斯和银月城议会的严密控制，他们对这种带有鲜明人族特点的信仰在北部地区的蔓延有着相当大的戒备心理。

    圣光是普适于所有生灵的，但人族对圣光信仰的解读，以各级主教为核心的宗教系统却带有鲜明的人族特点，这种信仰的传播其实就是文化入侵。在了解这个世界人文背景后，聪明点儿的试炼者都能看得出来。他们既然在荒芜之地——这个隶属于北部的地方混，当然不能做出什么拂逆当地统治者的事来。跑到山上当个山贼，不要太过分没人搭理，但要是竖起圣光信仰的旗帜，那就有和人族勾结的嫌疑，别的不说，幽暗城的那位强势女王绝对看不过去。

    凯瑟琳也是知道这些的，听到奥蒂莉亚这么说，她奇怪的问道：“圣光？他们怎么跑这儿来了？不怕被黑暗女王给灭了？”

    温莎低头想了想。说道：“这可能是一种试探，极北之地的冰封王座出了动荡，可以预计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各族的力量都将集中在极北之地，以防止那个给世界带来巨大灾难的天灾军团重新复活。这个时间段幽暗城的立场是最让人琢磨的，被遗忘者这个和天灾同源的种族到底是不是真的将利爪磨平，愿意和各族和平相处了？我想这个世界的活人都曾问过这个问题。现在，在这个敏感时候，暴风城把一个圣光小队派过来。就是一种试探。当然，人族也没安什么好心。我不相信他们没有能力将圣光气息收敛住，这么正大光明的散播圣光信仰，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软实力进攻。但对于这个进攻，希尔瓦娜斯再不满也得受着，也得忍着，这时候幽暗城必须将自己的爪牙全部收敛起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让所有人都清楚的看到，被遗忘者绝对不是天灾那样充满侵略性的种族，而是爱好和平的小白兔。看来暴风城那群贵族除了贪污**外还真的有些本事。瞅准机会将了幽暗城一军，让那位女王陛下有苦说不出。”

    听着温莎的侃侃而谈，凯瑟琳张着嘴，下巴都快掉了，她是第一次见识到温莎这个层面的试炼者的思维有多宽广（或者说脑洞有多大），凭借着一缕气息，就将躲在林子里的那群人的来历目的、身份背景、前因后果分析的清清楚楚（至少听上去还挺有道理的），凯瑟琳甚至怀疑那群家伙都不一定意识到自己其实被当成试探的棋子了。

    在她们略显枯燥的旅途中遇到一个圣光小队只是个小小的意外，就像投入湖水中的一颗石子，虽然会荡起涟漪，但很快就消散了。

    ……

    太阳东升西落，夏天彻底降临了，夏天虽然可以使万物蓬勃，但并不是个宜居的季节，多雨，烈日带来的潮湿和闷热让人内心充满了烦躁，特别是在没有空气调节制冷器的年代。

    这天晚上，唐婳正在院子的树下乘凉，真丝的衣服有种特殊的凉意，再加上徐徐吹来的微风，看着满天的繁星，感觉挺不错的。

    唐婳的轻松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在她享受这份怡然自得的时候，有一个意外的客人来访。

    “恩姆斯？你怎么来我这儿了？”唐婳惊讶的说道。

    恩姆斯大大方方的坐到了唐婳面前（之前他在神秘而强大的老板面前一直表现的很恭敬，或者说是一种戒备。），用一种奇怪的语调说道：“我是来感谢您的，美丽的女士，感谢您给我带来了新生。”

    唐婳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意识到了到底出了什么事，试探的问道：“提尔迪斯？”之前唐婳从老约翰那里得到了一块恐惧魔王的生命晶体，而那块晶体最开始的主人就叫做提尔迪斯。

    “恩姆斯”勾起嘴角，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说道：“没错，就是我。”

    “恐惧魔王真是一种神奇而迷人的生物啊，凭借着一些晶体碎末，就能重新复活。”确定自己的猜测后，唐婳忍不住赞叹的说道。

    “这一切都有赖于您的帮助。”提尔迪斯首先恭敬的奉承了一句，又说道，“不过我现在其实并没有得到完整的新生，我只是将这个无用的人类身体拿过来用了用，要想真正的复活，还需要那块晶体的其余部分。”

    “你是说这个？”唐婳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块红色晶体，扔进了自己眼前的高脚酒杯里，透明的酒液在晶体的映衬下变成了一坨暗红，血一般的颜色。

    “对，就是这个。”看到那块晶体提尔迪斯显得有些激动，但他还是克制住抢过来的冲动，只是看着唐婳，等待这个女人出价，通过恩姆斯的记忆他也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也是个心狠手辣的狡诈之辈，她现在手里拿着对他很重要的晶体，想要拿回来恐怕得做出不小的让步来了。

    恐惧魔王这种邪恶生物自然不会有什么礼节可言，他之所以没有把唐婳的脑袋拧下来，好放心的将那块晶体收回，只有一个可能：他现在的身体无法发挥全部力量，简单点儿说就是，他打不过唐婳。对此唐婳也很明白，她将酒杯推到了提尔迪斯面前，架腿而坐，靠在摇椅上说道：“我需要一场暴动，我想你可以帮我达到这一目标。”

    提尔迪斯看着眼前的高脚杯，问道：“这酒里有什么？”

    唐婳笑了笑，说道：“好东西。”(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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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荒芜之地（55）

    最终，提尔还是把那杯酒给喝了，唐婳手里的筹码是他必须要得到的，这注定他在这场交易谈判中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至于说唐婳让帮忙做的事，也并不是太复杂，对于擅长玩弄人心、散布恐惧的恐惧魔王来说，这并不是件麻烦的事。~随~梦~小~说~щww~suimеng~lā当然，提尔迪斯还有其他的依仗，这是他能够如此自信的主要原因，只不过可惜的是，唐婳没能察觉到这一点。

    因为极北之地的动荡，所有荒芜之地的试炼者都加快了脚步，现在，枯骨小镇，罗德克士小镇，哈斯小镇成为了三个火药桶，只需要等待一个可以燎原的火星，就会砰的一声爆炸掉。

    枯骨小镇外围有着黛丽丝团队的虎视眈眈，虽然被他们锁定为目标的枯骨佣兵团已经悄然撤走了，但枯骨小镇仍然拥有巨大的战斗潜力，更何况为了增加自己这边获胜的砝码，黛丽丝引入了一股很难驾驭的力量，她用诡计借到了一千多的血色十字军。他们是优秀的士兵，强大的战争机器，但也是极端仇视亡灵的疯子，有这么一群人在，他们必定会选择屠尽枯骨小镇的。得益于幽暗城很好的宣传，很多人其实已经在潜意识里有了这么个印象：被遗忘者是个爱好和平的种族，虽然一个骷髅架子站起来确实有点儿小诡异，但习惯成自然嘛。但不要忘了，这个爱好和平的种族是和天灾同源的，他们只是将利爪和尖牙收敛了起来，当被逼到绝境时，亡者的恐怖将会再次降临。对于这一点，以枯骨小镇为根据对的温莎很清楚，所以，她可以确认，就算有着血色十字军的相助，就算黛丽丝手段了得，但要想彻底解决枯骨小镇的被遗忘者是不可能的。黛丽丝的部队将在这场消耗中彻底耗尽。

    至于罗德克士小镇的情况，简单的说，奥蒂莉亚和范子木都看中了这个地方，双方都将自己的主力给带了过来。就等着一决生死了。

    哈斯小镇就有些被忽略了，只有咖喱和唐婳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都不是团队的主力（在这个任务中，因为一些巧合，再加上奥蒂莉亚的隐隐推手。唐婳确实了。）。但世上的事总不缺少意外，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第一个被引爆的正是哈斯小镇。

    这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红彤彤的太阳跳出来后，哈斯小镇就陷入了一场暴动中，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了一批暴徒，肆意的打砸抢烧沿街店铺。麻烦的是，哈斯小镇本来就是各类冒险者聚集的地方。那群在刀尖上混饭的家伙本身就是隐性暴徒，他们看到有人在暴动，绝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慌忙的躲起来，紧缩房门以避免被波及，亦或者收拾行李出去躲避灾祸，甚至连比较平和的围观都做不到，那群家伙的选择是：随手抄起根棍子，加入这场“狂欢”之中。如果说冒险者的添乱还在控制中的话，试炼者的参与就让局势彻底失控了，作为这个世界的外来者。试炼者更加肆无忌惮，而强大的个体实力给了他们肆无忌惮的本钱。到了中午的时候，哈斯小镇就彻底乱了。

    唐婳站在一座塔楼里，看着四处燃起的火焰。如同传说中的地狱一般，她深深吸一口气，混乱、绝望、恐惧、狞笑，当然少不了随着火焰升腾而出的肉香味，真是美味啊！哈斯小镇是玩具小屋的根据地，这里被破坏的越严重。范子木的损失就越大，留守在这里的咖喱所能调动的力量就越小。

    想到这里，唐婳嘴角勾出一丝微笑，自从她来到哈斯小镇，那个叫咖喱的贱人就不断找自己的麻烦，她当唐家的大小姐就那么好惹吗？找我的麻烦，就是在找死！

    唐婳松开手指，看着晶莹剔透的水晶杯摔在地上，清脆的悲鸣，破裂的尸体，红色的酒液仿佛她流出的血，她冷哼一声，转身离开了，飞扬的裙摆掠过那具尸体，好像在为她掩埋。

    唐婳走后没多久，一只好奇的鸽子飞进了这座塔楼，它可能觉得有些渴了，在地上的酒液上啄了几下，不幸降临在了这个代表和平的生物之上，她剧烈抽搐起来，没过几分钟，就彻底僵死了。

    “这怎么可能？”远处的山顶，提尔迪斯看到这一幕，惊讶的说道，“她明明……”

    “她明明喝了口杯中的酒，是吗？”站在提尔迪斯旁边是是个可怕的生物，他拥有恶魔的长角，粗大的蹄子，身后微微颤动的蝙蝠肉翼上浮现着诡异的符文，他转过头来看着提尔迪斯，说道，“你不理解？”

    提尔迪斯弯腰恭敬的说道：“瓦里玛萨斯大人，我确实不太理解。”

    听到他这么说，瓦里玛萨斯眼里散发出一股邪恶的目光，他把巨大的爪子摁在提尔迪斯肩上，弯腰凑近他的耳朵说道：“既然你如此无知，为什么还不去死！？”

    提尔迪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冷汗从额头沁了出来，他知道，眼前这个强大的恐惧魔王虽然是他的同族，但这个同类早已放弃了恐惧魔王的坚持，他曾经谋杀过同族！

    看到提尔迪斯唯唯诺诺的样子，瓦里玛萨斯大笑了几声，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巨大的力道差点儿把提尔迪斯给拍倒：“那只鸽子并不是中毒而死的，而是被吓死的。”

    “吓死的？”这个答案将提尔迪斯从刚才的恐惧中惊了出来。

    “是的，吓死的。”瓦里玛萨斯看着远方说道，“那个女人将恐惧留在了酒中，喝了那杯酒的生物将会被她入侵灵魂。”

    “那我会不会……”提尔迪斯不安的问道。

    瓦里玛萨斯轻蔑的说道：“这个不用担心，我既然费心思帮你夺到了这具身体，自然不会让你轻易死掉的。”说完，他挥了挥手，一个传送门凭空出现了。瓦里玛萨斯看了眼混乱中的哈斯小镇，朝通往幽暗城的传送门走去。

    提尔迪斯看着瓦里玛萨斯的背影，张了张嘴，还是问了出来：“你为什么要帮我？”他知道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适合问出口，但没有一个确切的理由，他实在难以相信这个放弃了原则的恐惧魔王中的叛徒。

    瓦里玛萨斯脚步顿了一下。说道：“我现在有个计划，需要可靠的人来执行，不要辜负我的信任，族人。”说完。他就迈进了传送门。

    ……

    玩具小屋在哈斯小镇的总部是个很大的庄园，现在，这里已经陷入了混战之中。唐婳穿着一身雪白的公主裙，宽大的裙摆显得束腰纤美，她手里拿着一把粉色的遮阳伞。安静的站在那里，欣赏着眼前这场混战。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倒下，有她带来的人，也有这里的守卫，不管是哪一方倒下，都能给唐婳带来深深的愉悦。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白色实验服的少女从庄园别墅走了出来，她看着眼前的混战，微微颦眉。这场暴乱出现的十分突然，之前她完全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按说在玩具小屋严密控制的哈斯小镇是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乱子的，是有人在捣乱？难道是那个（咖喱对唐婳的称呼），她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能量了？

    看到自己的目标已经出现，唐婳将遮阳伞收了起来，脚尖轻点，做了个轻巧的旋转。就在这刀剑相击，火炮齐鸣的战场，唐婳跳起舞来。

    随着纷飞的舞步，婉转的歌声也响了起来：

    eerebothyounghenifirstsayou/当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们都还年轻

    (一个被唐婳带来的年轻男人突然停止了战斗。他呆愣的摸了摸自己的心脏，怎么没有感觉到跳动，自己怎么没有心跳了？真是奇怪，而且……这是哪儿？我不是要去参加舞会的吗？)

    icloseyeyesandthefshbackstarts/我闭上眼睛。一幕幕往事又在脑海中重现

    （他闭上了眼，一段被封存的记忆像决堤的洪水一般涌了出来，他是个酒店的伙计，那天晚上，要去参加一场舞会，那是一场专门为年轻的男女准备的舞会。听说是一家名叫什么猫的酒吧赞助举办的。）

    i\&ap;039;standgthereonabalnysurair/我站在阳台上，空气里，浓浓的，是夏天的味道

    （舞会很热闹，来的人也很多，大家都是年轻人，玩的很开心，就在气氛最热烈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色公主裙女孩走了出来，接下来……发生了十分可怕的事。）

    seethelights，seetheparty，theballgons/看见灯火，看见热闹的舞会，华丽的盛装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噩梦，年轻人明白了过来，其实他已经死了，那天晚上就死了。年轻人迈动着脚步，身上的皮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脱落，很快，他就只剩下惨白的骨架了。）

    seeyouakeyouraythroughthecrod/看见你费劲地从人群中挤出来

    （在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后，年轻人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但有一个名字，一个女孩的名字始终在他脑海里徘徊，不愿散去……一具骷髅在战场上游荡着，寻找着，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些什么。突然，他看到了另一具骷髅，好像冥冥之中上天注定，那具骨骼纤细柔美，是个漂亮的女孩，对了，想起来了，那就是自己在舞会上认识的女孩，是自己苦苦寻觅许久的theone。他拔开人群，朝那具骷髅跑了过去，他们那支舞还没有跳完。）

    andsayhello，littledidikno，thatyouereroo/对我打招呼，呵，至少让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叫“罗密欧”

    （两双只剩下骨架的手交叉握在一起，跳着永恒不逝的舞步，因为他们的生命，在那一刻已经定格。）

    唐婳带来了一百四十四个人，七十二个男人，七十二个女人，七十二对情侣，现在，七十二对骷髅在战场上跳着舞曲，而唐婳，在舞池中央，独舞。

    咖喱脸色白的吓人，她紧紧咬着嘴唇，一滴鲜红的血珠慢慢的沁了出来，但她毫不在意。唐婳的脑海中反复播放着一支舞曲，几十个年轻男女在舞池中起舞，不断有人向她发出邀请。自己不应该拒绝，咖喱的潜意识里也十分希望能够进入舞池，但她残存的清醒意识不断的告诫：绝对不能动！

    灵异系试炼者的攻击一向以诡异著称，咖喱这样的优秀试炼者都在苦苦支撑，更别说其他人了，随着唐婳的舞蹈和歌唱，不断有守卫接受了邀请，和骷髅跳起了死亡之舞。

    不一会儿，这个庄园只剩下唐婳和咖喱两个活人了，见咖喱还是不肯就范，唐婳咬了咬牙，有些心疼的拿出了一小包红色的粉末，抛洒在空中。

    淡红色的血色雾气弥散，唐婳身上的衣裙变成了血红色，而咖喱的清醒意志也在不停的被削弱。

    璐姐姐说的果然没错，遇到灵异系的试炼者就必须先下手，在发出这句感慨之后，咖喱的清醒意识彻底陷入了沉睡之中，而她也接受了一具骷髅的邀请，加入了这场舞会。

    眼前这个女孩好漂亮啊，那个已经化为骷髅的年轻人感叹道，但她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那么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呢？不对，自己好像遇到过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她不是这个女孩，她在哪儿？！年轻人眼中的灵魂之火剧烈的震荡起来，眼看着快要崩溃了，但他还是努力的寻找着。

    终于，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正在被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拥抱着起舞。年轻人想把自己现在的舞伴给甩掉，去追寻自己的真爱，但他居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他做不到！该死的，他居然做不到！

    这时，那个骷髅女孩也看到了他，他们无法停止舞步，但还是努力朝对方靠近。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一天，一个月，一年，甚至是一百年，他们终于靠在了一起。

    因为违背了唐婳的意志，年轻人眼中的灵魂之火已经黯淡到极点了，但他不管不顾，拼尽最大的力量，将舞伴的手甩下，一把把那个男人推开，握住了女孩的手，就像那个晚上，那场舞会，当他握住了她的手，他就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属于了她。

    年轻人刚想起舞，双眼中的火光便彻底黯灭了，骨架散落一地。骷髅女孩呆愣的看着这一切，猛地蹲下来，怀抱着地上的白骨，不顾唐婳的命令，她眼中的灵魂之火越来越虚弱，但越来越清明，最终，她也化为了一堆白骨，和年轻人的白骨交织在一起，生死相依。

    因为这个意外，唐婳的舞曲出现了一丝停顿，咖喱的灵魂也有了片刻的自由。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咖喱点开了自己准备的回归卡片，同时按下了一个按钮。

    一声巨响，整个大地剧烈的震荡，哈斯小镇出现了一朵蘑菇云，整个玩具小屋庄园完全消失，原地出现了一个深达三米的巨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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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荒芜之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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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受到自己脚下的震动，凯瑟琳站了起来，看着哈斯小镇的方向，有些不安的说道：“团长，刚才……发生了一场剧烈的爆炸，而且是在哈斯小镇的方向……”据她所知，她们团队的另一个成员——唐婳还在哈斯小镇，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受到影响。≧頂點小說，

    奥蒂莉亚没有回头，只是看着不远处的了罗德克士小镇，不以为意的说道：“你不用考虑这些，凯瑟琳，唐婳会处理好遇到的一切麻烦的，我相信她的能力，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将眼前这一场战斗打好，已经安排下去了吗？”

    见自己的团长这么说，凯瑟琳也只能压下心头的疑惑，说道：“已经准备好了，佣兵团将分成三个小队，分别从南面，西面和科伦斯河的码头进攻，据情报分析，范子木现在还在罗德克士小镇的绿荫庄园里，那里将是三个小队的最终目的地。”说着，她将一份厚厚的作战计划递给了奥蒂莉亚。

    奥蒂莉亚随意的翻看了一下，对于军事上的事她懂得也不多，这段时间凯瑟琳的表现也足以证明自己拥有指挥一场战役的能力了，对于她制定的计划，奥蒂莉亚还是很放心的。

    在这方面奥蒂莉亚经历的还是太少了，很多地方没有考虑到，她如果认真的研读一下那份文件就会发现，凯瑟琳在作战计划的思路上出了很大的问题。凯瑟琳是个军人，拥有典型的军人思维，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在这个任务世界完成战争的特殊性，这个思维逻辑上的漏洞让她，还是她所属的团队付出了惨重代价。

    奥蒂莉亚将那份作战计划放在了桌子上，问道：“考虑到罗德克士小镇的官方反应了吗？”

    “这个我已经想到了。”凯瑟琳说道。“罗德克士小镇位于银月城和幽暗城的交界处，为避免引起误会，影响到双方的关系，银月城并没有在这里安排多少军队，现在，镇子上只有一些民兵组织来维护治安。我们选择在晚上一点四十的时候发动进攻，会最大程度的保持突然性，根据我的推演，我们完全可以在罗德克士小镇官方反应过来之前解决掉范子木以及他的玩具小屋。”

    “嗯，好的，具体的事情你安排吧。”奥蒂莉亚说道。

    “还有一个问题。”凯瑟琳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我相信我们能够彻底瓦解玩具小屋，取得战争的胜利。但是如何善后就比较麻烦了，我们将几千的佣兵带到了罗德克士小镇，并且夜袭了一栋位于镇子中心的庄园，银月城要是没有什么表态的话恐怕没办法交代吧。”虽然她们的枯骨佣兵团的战斗力很不错，但面对银月城这样的大陆势力，是完全没有抗衡的可能的，一旦银月城进行干涉，她们的任何成果都无法保留。

    “这个不用担心。”奥蒂莉亚摆了摆手。说道，“这方面我已经有安排了。”

    “哦。好的。”凯瑟琳答应了一句，又貌似随意的问道，“对了，我怎么没看到温莎？”

    奥蒂莉亚皱了皱眉，显然是想起了一些不令人愉悦的事，她说道：“别管她了。她有些别的安排。”虽然温莎在离开之前已经向她解释过了，因为遇到了一些意外情况必须要离开一段时间，但奥蒂莉亚总感觉有些不对，那个“意外情况”对于温莎来说真的是意外吗？是不是她一开始就计划好了的。奥蒂莉亚并没有什么证据来支持她的这个论点，但她相信自己的判断。毕竟对于一个有着丰富的算计人经验的人来说，对阴谋已经有了直觉。

    ……

    枯骨小镇郊外有个规模很小的庄园，坐落在一个荒芜的小山丘顶上，这个庄园位置太偏僻了，之前一直在荒废着（荒芜之地的生产水平并不发达，智慧种族的人口也不多，总体来说还是地广人稀，所以在这么一个不太繁华的小镇周边还是有很多称得上荒凉的地方。）。刚刚来到枯骨小镇的时候，温莎就看中了这个地方，用了些手段买了下来。这件事奥蒂莉亚她们并不知道，这个小庄园成了温莎的一个秘密据点，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秘密据点。

    当初温莎买这个小庄园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这地方视野很宽阔，周围又很荒凉，是个密谈的好地方，虽然不知道用不用得上，但闲棋落子，万一用得上呢。为了避免让别人发觉，温莎并没有安排人来重新装修、维护，买下来后也是继续废弃着，现在又是夏天，正是草木茂盛的时候，小庄园不大的院子里已经长满了杂草，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此时，这个小庄园终于有人来了，一个精悍的护卫小队进驻到了这里，还简单的做了下清扫。小庄园别墅的阳台上，温莎和一个年迈的亡灵对面而坐，两人言笑晏晏，交谈颇为愉快。

    温莎端起高脚水晶杯小小的喝了口红酒，说道：“普特雷斯教授，没想到您能亲自来，在下不胜荣幸。”

    幽暗城皇家大药剂师普特雷斯咧开干瘪的嘴笑了笑，说道：“温莎小姐客气了，你提供的情报很有价值，这么多样本聚集在一切，确实是个难得的机会，当然，我更敢兴趣的是温莎小姐提供的那份瘟疫样品，它似乎能专注的影响到身具圣光力量的人。”

    温莎笑道：“那是我的偶然所得，具体的原理和致病机理还不是很清楚，这次不是有一千多血色十字军在这儿，正好拿他们来做实验，上千份的病例应该足够我们积累丰富的经验了。”身具圣光之力的大都是圣骑士和牧师，属于教派的神职人员，抓捕神职人员是件风险极大的事，一不小心就会将幽暗城和暴风城拖入战争的深渊，这个风险太大，以至于普特雷斯这样典型的鹰派都不敢这么做。但好在血色十字军也拥有圣光之力，虽然有些驳杂，但圣光本质都是一致的，完全可以用来做实验，而且是他们主动来进攻黑暗女王的领属，幽暗城可以光明正大的自卫，顺便抓一些实验品。

    普特雷斯说道：“很期待与温莎小姐的合作。”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温莎将和普特雷斯一起研究那份瘟疫样品。

    温莎见普特雷斯一副兴致昂扬的样子，她说道：“我已经表现出了很大的诚意，那么普特雷斯教授，您是否也能表现出一些诚意呢？”

    普特雷斯将笑容收敛了起来，说道：“你想要什么？”

    温莎努力展现出一个和善无害的笑容，说道：“我听说您喜欢收集诗集，您手里的那本《十四行诗》能不能让我看看？”说完，温莎小心的观察着普特雷斯的表情，她知道，自己将面临一个最关键但也最危险的时刻。

    那本诗集上记载了普特雷斯大部分的瘟疫研发想法。普特雷斯确实喜欢读诗，他会从那些美好而迷人的诗句中获得设计瘟疫的灵感，也不知道他的脑子是怎么想的。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本诗集只不过是一个疯老头的胡思乱想，但对于同样是研究瘟疫的温莎来说，却是无价之宝。知识可以从第七空间的资料库中找到，但想法却只能靠自己。(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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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荒芜之地（57）

﻿    普特雷斯喜欢将自己的想法记载在诗集的空白处，这是一个很私密的信息，还是温莎在进入第七空间之前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从一个实验品口中知道的，为此她还专门去商店为那个可怜的女孩买了个草莓蛋糕。??.??`co?m据温莎观察，这个任务世界和自己生活的那个世界有很大的不同，但在一些细节上又有惊人的类似，她现在就是要赌一把了，赌这个任务世界中的普特雷斯也有一本这么记录着奇思妙想的诗集。

    如果温莎猜错了，那么没什么，普特雷斯估计会觉得这丫头脑子有毛病。但要是温莎猜对了，一方面她可能会看到这本蕴含着无数宝藏的诗集，但另外还有一种可能，自己也可能招来杀生之祸。最起码如果有人一言道出了自己身边的**，温莎绝不允许那个人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

    普特雷斯用只包着一层死皮的枯骨手掌摩挲着酒杯，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当然可以，诺，拿去吧。”

    温莎站了起来，用满带惊喜的语调对普特雷斯恭敬的说道：“谢谢您，您对后辈的提携彰显了古老而伟大的精神。”

    温莎的这句恭维很得普特雷斯的受用，他笑了笑，拿出了一本被折叠起来的薄薄的册子，递了过来。

    温莎小心的接了过来，放到桌子上，认真的翻阅下来。这本册子很薄，温莎似乎只想大概的看一下，所以不一会儿，她就看到了最后一页。

    温莎将那本诗集双手奉还给普特雷斯，说道：“这真是本奇特而美妙的诗集，浪漫的诗句中点缀着焰火一般的灵感，两者有机的结合了起来，美不胜收，美不胜收啊。”

    普特雷斯矜持而骄傲的点了点头，对这个年轻女孩的眼光颇为满意。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温莎说道：“抱歉，我去洗一下手。”

    普特雷斯点头说道：“请便。”

    温莎拿起桌上的小手袋，走进了卫生间，长长的舒了口气。她当然清楚，普特雷斯不可能是什么提携后辈的有德之人，研究瘟疫的哪有什么好人，他之所以这么大度，无非就是觉得自己一直处在他的掌控之中。?.?`这很明显。普特雷斯是幽暗城的实权派领袖，而她拥有的也只不过是普通小镇上的一个小商团而已，普特雷斯可以像捏蚂蚁一样轻松的把她给碾碎。

    但是蚂蚁也可以逃跑的啊，在将那本诗集上的内容全部背下来后，温莎也算是有所收获了，她对现在的局势很清楚，虽然自己的团长奥蒂莉亚不想承认，但她们确实败了，完全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不是说她们做错了什么，只是运气不好。在一个任务中遇到了两个强大的对手，既然都是高手，那么适可而止就行了，要不然一定会落得个两败俱伤。虽然温莎还不清楚，但唐婳和咖喱的境遇已经为她的这个判断做了个注脚。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早点儿抽身，当然，作为团队的一员，温莎必须给奥蒂莉亚一个交代，好在之前她就明确告诉了奥蒂莉亚。她要“离开”了。虽然语意不是那么明确，但她相信奥蒂莉亚会想到的，她的团长可是个聪明的女孩。

    半个小时后，一个女妖向普特雷斯汇报了温莎的消失。普特雷斯安稳的坐在桌前。倒酒的手都不曾抖一下，但他说话的语调已然冰冷的向极北之地的寒风：“没必要再等了，把人派出去，将那群在枯骨闹腾的家伙全部抓进笼子里。”

    见普特雷斯有些生气，站在他旁边的死亡骑士连忙低头应了一声，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么……绿色药剂商行……”

    普特雷斯说道：“绿色药剂商行涉嫌与暴风城通敌。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如有反抗，格杀。”

    “是！”那个死亡骑士说道。

    温莎当时没想到，她的逃脱会给伊芙带来很大的麻烦，在幽暗城皇家卫队的精锐面前，所谓的佣兵团根本不堪一击，哪怕是血色十字军的职业化士兵也只是多抵挡了一会儿。

    回归卡片可以瞬间将试炼者传送回第七空间，但这种神奇的卡片只有三个小时的有效期，过有效期，它就消失不见了。要想利用回归卡片的这个特性来作为最后的备用手段，就必须预料到这将是自己在这个任务中最后一次战斗，无论成败自己都必须得回归空间了，就像咖喱一样。但显然，在枯骨小镇战斗的伊芙并没有这个思想准备，因为按照之前的约定，她在阻拦黛丽丝一段时间后是要去罗德克士小镇和她们会和的，这种情况下伊芙是不会提前准备好回归卡片的。?.?`

    没有了这个最后手段，伊芙很可能被生擒，特别是她作为绿色药剂商行的主要成员，一定会被重点照顾的，被抓住后她就难以制造一张回归卡片了，没人会让自己的俘虏随身携带一百万枚金币的。

    等到温莎回到第七空间，她才想起这个问题，但她相信伊芙会找到办法解决这一困境的。当然，也可能伊芙没办法回归到第七空间，死在了任务世界，但温莎并不在意，对于一个团队来说，失去一个成员固然是很大的损失，但如果这个成员太笨，笨到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那死了也就死了，无所谓。

    虽然温莎一直表现的温文尔雅，但就像她说的，研究瘟疫的哪会有什么好人。

    ……

    罗德克士小镇，凯瑟琳指挥的战争也出了些问题，她在自己的行军帐中来回踱步，看到副官跑了进来，焦躁的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还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副官喘着粗气，慌忙的敬了下礼，说道：“因为森林巨魔，已经过了约定时间很久了，但那群绿皮家伙还是没有出现。”

    凯瑟琳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身子有些僵硬，她知道，这是来自盟友的背叛，而她在之前的计划中没考虑过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疏漏，是因为她实在想不出任何理由让森林巨魔放弃和他们的合作。这是削弱血精灵在荒芜之地势力的绝佳机会，是那群躲在茂密丛林中和蚊子毒蛇相伴的森林巨魔毕生的追求，他们有什么理由放弃这次合作？

    的确，森林巨魔实在没理由放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一个人的到来。

    罗德克士小镇郊外的一个小山丘上，一个高大的蓝色巨魔缓步走到了山顶，他矫健的身体内蕴含着强大的力量，身上用神秘药剂绘制的纹身更显得高深莫测。尖锐的獠牙让他充满了野性的力量，在他身边，站着森林巨魔的领，恩达沃。

    恩达沃也是个强壮而高大的巨魔，但站在他身边，却好像小孩子一样，他看了眼这个意外的来客，不满的说道：“沃金，你为什么要阻止我们？”

    沃金没有回头，只是看着远方的战火。说道：“恩达沃，时代变了，巨魔再也无法回到世界霸主的王座上了，实际上，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种族敢于，或者说能够成为世界之王，森林巨魔要想重新回归历史舞台，就应该选择一条更加光明正大的路，而不是和一群卑贱的家伙袭击平民妇孺。”

    恩达沃摇了摇头。说道：“沃金，你变了，你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巨魔，真正的巨魔只信奉力量……”

    他的一句话没说完。就看到沃金抽出了背后的一杆暗矛，狠狠的插到了地上。这杆暗矛蕴含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恩达沃感觉大地似乎都在哀嚎自己的伤痛。

    沃金看着恩达沃，冷冷的说道：“我没有忘记，我始终是个巨魔，所以我会给巨魔指出一条真正活路。而不是带着他们不自量力的和整个世界为敌。”

    凯瑟琳的行军帐中，她反复斟酌了很久，最后还是无奈的说道：“动用预备队吧。”她知道这不是个稳妥的方法，但现在这种情况容不得他们后退，一旦下令收缩，她获得的不是一场撤退，而是一场溃败，这样的话，还不如放手一搏。

    副官低声答应了一声，走出了行军帐。

    凯瑟琳没想到，就是这个命令，将她们推入了最终的失败深渊之中。

    将预备部队派上去后，队伍的进攻确实顺畅了很多，一路紧逼范子木的玩具小屋庄园，甚至将他避退了这个世界，当凯瑟琳想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奥蒂莉亚的时候，却现她们的驻地已经被包围了，带队的是玩具小屋的徐璐。

    看着奥蒂莉亚缓步走出行军帐，徐璐笑着说道：“宸小姐，晚上好，十分高兴能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见到你。”

    奥蒂莉亚环顾了下四周，说道：“徐小姐，你应该清楚的，和我作对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徐璐说道：“我相信，并且亲自感受过宸小姐的强大和神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玩具小屋才布置了这么一个棋局，期待你能让我欣赏到一场精彩的对弈。”

    “如你所愿。”奥蒂莉亚说着，唤出了自己的死神权杖，繁星密布的星空被一层灰色的云层所遮掩，大地开裂，无数枯骨挣扎着从深渊中爬了出来，和徐璐带来的人战成一团。

    砰的一声枪响，奥蒂莉亚看着自己绽出血花的胸口，难以置信的看着徐璐，轰然如山丘般倒在了地上。她虽然只是布置了一个幻境，但周围的一切都在她密切的感知中，什么时候一颗子弹射向了自己而她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看着倒地的奥蒂莉亚，徐璐吹了吹枪口飘起的青烟。科幻系的试炼者擅长借助外力，这一点并不是那么讨巧，因为试炼者之间的战斗很多都是遭遇战，根本来不及让人准备，但于此同时，如果给一个科技系的试炼者充足的时间，她能挥出同阶试炼者中最强大的力量。比如说那颗射向奥蒂莉亚的银质子弹，就是她费劲心思弄到手的，这是一颗极端强大的子弹，据那个人说，这颗子弹甚至能射杀黑暗女王，希尔瓦娜斯。对此徐璐是报以冷笑的，她虽然没有见识过那位居住在幽暗城的王者，但却见过哈杜伦·明翼，银月城的掌权者之一，一个强大的游侠将军，他威严的气场让徐璐感到心惊。一个游侠将军就这么厉害了，更何况这片大6北部的统治者。当然，徐璐也承认，虽然那个家伙说的有些夸张，但这颗子弹绝对对得起那上千万金币的价格，这绝对会给奥蒂莉亚致命一击的。

    除掉了奥蒂莉亚，在解决凯瑟琳就很容易了，至少凯瑟琳更像是一个普通的试炼者，而不是那些诡异难测的鬼（指灵异系试炼者），在拥有三百多人的强大突击队面前，凯瑟琳也没能撑得下多久。

    当东方的天空泛起鱼肚白的时候，罗德克士的战争也结束了，徐璐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了被战火摧残的满目疮痍的住所，她刚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一队6行鸟骑士站在她精心维护的草坪上。

    站在前面的一个女孩走出来说道：“徐小姐，你好，我们可能需要谈一下了，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蜜雪儿，银月城谋杀小巷事务所的一员，而这位是我们的老板，恩斯莱特。”

    听到这两个名字，徐璐愣了一下，笑了笑说道：“抱歉，我还有些别的事要忙，后会有期。”说着，她退后了一步，消失在这个世界了。

    至此，奥蒂莉亚、范子木和黛丽丝三个团队全部“阵亡”，于此同时，这本书也走到了尽头，敬请期待我的下一本，《死神之心》，谢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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