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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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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蒙恬走在渔阳北面的树林里，望着不远处起伏不断的群山，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叹气的原因不是在这样的山脉上修一道长城太难了，而是根本犯不上修。

    当然他那时还不知道几千年后会有人认为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之一，若是知道了他一定会兢兢业业的把长城修得金碧辉煌，就象我们现在的样板工程一样，说不定还能评一个阿房奖。

    尽管据说获了此奖的建筑通常是风吹就倒，所以当时的秦国人都躲得离获奖建筑远远的，就象我们现在很多人不愿靠近某些样板工程一样。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是他要知道长城后来的意义也许还会把原来几个国家修的长城给拆了，那样蒙恬的罪过可能比项羽还大，破坏了我们心中几乎是唯一可以缅怀先人的东西，尽管他们还有许多辉煌，但我们健忘，只能看到存在的。

    这后一种可能性极大，因为蒙恬当年正值年轻。所谓年轻，就是骨子里有一些我们现在所说的

    “二杆子”，这正是他奉命修长城的原因之一。叹气的更深层原因是他根本不需要费太大功夫，也就是在他没动手之前长城就已存在，并且绵延万里，他能做的只是补补漏洞的工作，而年轻的他当时有一种渴望，希望能在世间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是真正属于他的，权利和时间都夺不走的东西，这种冲动在很多年轻人身上都存在，所以也没什么可以奇怪的。

    韩国的长城挨着赵国的长城，赵国的长城连着燕国，最可气的是燕国，号称拥有燕山以北数千里的土地却把长城修在燕山上，紧邻国都，燕山外的土地不是明摆着要送人么？

    几个国家的长城都修在北边，国家之间却没有城墙，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互相多么团结，而是如果修了城墙的话，等于设了明显的边界，不但能抵御别人入侵，还不方便自己去偷袭别人，无论从理论上和行动上都不方便。

    这也正好印证了蒙恬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对外么，就不怎么灵光。

    其实这句话谁都知道，只是别人都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说完这句话不久，始皇就下令让他来修长城，抗击匈奴来了。

    这也验证了一个真理:哑巴未必是坏事，至少在我们这个国家大多数时候如此。

    所以蒙恬修长城时不尽心，要不然长城也不会在后来那么轻易的被孟姜女哭倒。

    至于修长城时蒙恬吃了多少回扣，拿了多少例行的好处，就不可考证了。

    这也没有什么，只是证明工程上的腐败，古已有之，既然古已有之，现在贪污点工程款也不算什么，前人的传统么，当然要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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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蒙恬说错话的时候是跟着自己的老师王剪攻破楚国的时候，当时老师的白胡子都被染红了。据说当时秦军杀了楚军百万之众，当然这里面有不少妇女儿童，这也没什么错，谁能保证他们以后或长大后不会成为暴乱分子。其实老师很有先见之明，只是不该当时让一个姓项的孩子漏了网。反正老师当时威风凛凛，是秦国最大的英雄，在那时英雄是有数量级的，以杀过多少人来衡量。“当你杀一个人时，你是罪犯，杀了百万人，你就是英雄”。这是几百年后一个欧洲人说的，但蒙恬还不知道，知道了他就不会在城破时柱着剑疲惫的说一句：没意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其实他说这句话时并没有对老师不恭敬的意思，老师教了他很多东西，可以说他后半生的许多所作所为，都带有老师王剪的影子。只是他当时太疲倦了，容易说错话。说错话也不要紧，老师也不会太在意，只是不该让别人听见，报告给了李斯和始皇。

    始皇当时只是笑笑，没和蒙恬认真，两人小时候拜过把子，说过不愿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日死的话。始皇不和他计较，一是因为不想蒙恬死得太早，以免誓言真的灵验，二是两人关系实在是好，不然后来始皇临死时也不会派使者千里迢迢奔赴渔阳邀请蒙恬喝药酒和他同登仙界。

    破楚之后也就等于一统了中原，一统之后自然要分封，大家都这么认为，但是可分的实在不多，但功臣实在不少，于是大家互相打小报告。这就和单位现在分房差不多，领导如果想知道谁背后都作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下个即将分房通知就行了，比东西二厂和血滴子还厉害。我估计始皇当时迟迟不分封也是这个意思，最后通过群众的眼睛发现蒙恬牢骚最多，虽然看在是兄弟的分上不好惩戒，但正好和匈奴有边境纠纷，派蒙恬去修长城正合适。一来蒙恬比较要面子，不至于太快就逃回来，二来他既然喜欢枪口对外，这也遂了他的心愿。这个惩罚明显不太合理，比如领导要惩罚我，绝不会让我做一个工程的负责人，否则人人都要争先恐后的犯错误了。

    不过秦朝时和现在情况不太一样，秦时渔阳一代是蛮荒之地，没有夜总会也没有洗头房。况且秦刚统一六国，有很多有油水的工程可做，犯不上争着到边境上冒险。只不过大家都没料到，始皇不打算分封。于是大家都不太高兴，因为即使功劳没有王剪、李斯那么大，封不到楚王、宋王，也差不多能封个卫侯、郑公之类，反正到时候山高皇帝远，即使仅仅做个乡王，也可以关起门来唯我独尊，多收点税款，泡几个小密什么的，也没人干涉。现在不分封了，实在令人失望。想不出什么原因，就都来找李斯。

    李斯的日子也不好过，当年在楚国混不下去，才跑到秦国，如今好不容易可以衣锦还乡了，又落了个鸡飞蛋打。都是朝里那帮笨蛋给闹的，互相跻个什么劲，现在好了，始皇突然发现，敢情身边一忠臣都没有。这也不能怪始皇不能和大伙共富贵，这些日子大家你说我，我说你的，炒的他头晕病又犯了，这病是荆轲哪回落下的根，一着急就犯。最可气的是不知有哪个白痴奏的暗本，说赵高在外边强奸民女。始皇一想:还没分封呢你们就窝里反，若分了封，将来我不和周天子一个下场。想来想去，干脆，不分封了，省事。始皇的为人李斯最为清楚，若是象后人分析的那样是为了天下免受战乱之苦才不分封，始皇自己都不信。不过后人写这段历史的时候，李斯早死了，想反驳也反驳不了。反正历史么，怎么说都有理。

    所以大家找李斯的时候，李斯不在家，说是被老婆赶出家门给蒙恬送行去了。

    李斯去蒙恬家，不光是为了躲开那群无聊的同事，主要是为了想他的二儿子能跟蒙恬出去锻炼锻炼，最好能当个长城筹建处材料科主任什么的。其次他跟蒙恬渊源颇深，临走时不送送蒙恬，家里老婆那关也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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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是吕氏春秋思想研究学院的客座教授，他是国外来的知识分子，大家对他也比较尊敬，因为他是法学博士，所以课题是研究《吕氏春秋对法律的指导意义》。老实说，李斯的科研能力不怎么样，一年多也没出什么成果，写不出论文。这主要是因为李斯当时也很年轻，要不然也不致于在楚国呆不下去。其实他只要写一句“吕氏春秋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吕先生思想博大精深值得我们大家一生来学习”就可稳获社会科学发明奖。可惜他就是转不过弯来，所以一直拿不到奖金。

    好在李斯的字写得好，几乎半个咸阳的酒楼都找李斯写牌匾，那时还没发明毛笔，所谓的笔就是一把小刀子，谁要是想找李斯写字，就那一块木板来，李斯就用刀子向上刻，有时刀子钝了，还得加点水，放到石头上磨磨，所以文人的报酬一般叫润笔。李斯的润笔也不高，仅要求他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时可到他写匾的酒楼吃饭而已。这主要是他当时还没混上秦国的丞相，否则，一个字至少值几千万，至于下台后字会不会被铲掉，就另当别论了。

    夫妻二人吃喝不愁，倒也逍遥快活。但有时也会心烦。比如说李斯的老婆就一直未能解决咸阳户口。李斯没有问题，他是留学的博士，户口符合《外来人口留咸入户条例》，但他夫人不行。所以他和老婆已结婚几年了，虽然老婆就在身边，还得算两地分居。一旦咸阳搞个庆祝什么的，李夫人还得躲在家里几天不能出门，否则一旦被差人抽查到她没咸阳身份证，罚款还不说，还得驱逐出城，那时交通不方便，李斯也没混上专用马车，老婆一旦被赶出城，几天才能回来，还得担心她被拐卖了。

    按咸阳规定夫妇分居，就不能给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来住，西京城的房价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都要花在这上面。关键问题是李斯这人是学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症状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跑一躺户口管理衙门，问一问老婆户口的解决问题。这主要是他老婆说话，楚国口音太重，经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钱包，趁老婆没被遣送出城之前到收容站赎人。

    每次赎人的时候，李斯都给别人讲法律，按大秦宪法，自孝公时，已经废了井田制，大秦国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权利。据此一条，他老婆就不该被赶走。可惜，当时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孙龙的学生，辩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说了一句“这是咸阳”，李斯就无话可说。大秦国归大秦国，咸阳归咸阳，虽然咸阳也属于大秦国，但白马非马，人尽皆知。这位仁兄只不过将自己老师的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罢了。

    其实办户口并不难，只要找对人，送上一笔银子，就可买一个。当时很多想留在咸阳的人都这样办。可是李斯是学法律的，且不能活学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于一切，不能亵渎，合不合理可以讨论，但不能玩弄。这说明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通常可解释成智商高于150的白痴。其实现实是这样的，法律不能讨论其是否合理，但可以玩弄。他弄错了前后关系，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后来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国的相国。并且当时他也没几个钱，科研没成果，没有奖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写不多，卖不了太多的钱。

    没钱的人通常都不招人待见，这时他就上临风楼喝酒。临风酒楼的老板喜欢李斯，总给他安排雅座，然后抱一堆竹子来，请他给刻菜单。老板是越国姓范的那个家伙的后代，所以很会投资。后来李斯发迹了，老板就开始卖菜单，据说每个菜单都卖到了三十两黄金。

    安排李斯坐雅座的另一个原因是，临风楼的生意不好。临风楼位临咸阳主街，当时也没有什么污染，本来把酒临风的人应该很多。可近来咸阳的官吏们都不到这来了，这倒不是因为官员们都廉洁了，黄河清易，自古如此。不来临风楼的原因是最近有两个讨厌的家伙经常到临风楼喝酒，这两个家伙是当时秦国最没用也最让人头疼的人，一个是赢政，另一个是蒙恬。

    赢政是当时秦国的王，可当了近十年王了，只能签字。至于签什么，是答应还是否决，早有吕不韦准备好了，赢政不用操心。但是他的姓名笔划太多，签起来太麻烦。后来内待赵高给他出了个主意，用笔在上面画圈，不用画得太圆。反正当时用刀子作笔，能画圆的人不多。所谓圈阅，大概就源于此。当时赢政一晚上能批一百多斤奏折，就是看都不用看，直接在规定的地方画圈。

    蒙恬是当时秦国的将军，但不用打仗。他的先人为国捐躯，所以他生下来就可以当将军，自己的孩子放心。他指挥的是秦国的三军仪仗队，集秦国最健壮的军人与此，只为了礼宾时给客人看。蒙恬指挥仪仗队时也不尽心，一心想上前线。所以仪仗队的训练工作做的很差。有时他的老师王剪看不过去，帮他训练一下，但被吕相知道后，很不高兴，王剪是聪明人，就不插手了，只是告诉蒙恬一些好玩的游戏，于是蒙恬的部下每天比赛扔石头、摔跤、爬树、翻墙，输了的出钱请赢的喝酒，至于战阵、正步、一概不练。

    总之，当时赢政和蒙恬是当时秦国最没用的两个人，两个摆设。所以两人总凑到一起喝酒，到哪个酒楼，哪个酒楼就面临关门。秦国官员再胆大，也不敢再国王面前吃公款，虽然这个国王不怎么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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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秦王赢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楼吃上半个月，这家酒楼就得关门。临风楼一直未倒，实在佩服老板的经营之道。然后他就看见一个书生抱着一大堆竹片在兢兢业业的刻菜单。临风楼的菜单上的字实在漂亮，能把这么无聊的活当做事业来对待的人，一定是一点正事也没有的人，于是同病相连，招来痛饮。

    可惜李斯酒量实在太差，几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这倒不是装的，当时李斯还没学会酒后吐真言之类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办事。

    倒是蒙恬好心，将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见李斯这样回来，少不得就一番唠叨，也不管蒙恬还没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还嘴，这是中国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实在也对不住夫人，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小孩，因为当时咸阳规定，小孩的户口随母亲。虽然大秦的律例规定可随父母，可咸阳不执行。没有孩子，对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没地位。蒙恬当时听着，居然忘了走，这倒不是他不给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长在咸阳，没听过这种事，实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户口的就给李斯送来了夫人的户籍证明，还一再声明自己办事不力，请李斯不要见怪，让李斯简直受宠若惊。

    于是李斯就拉着夫人到临风楼上找赢政道谢，前天他一直没敢相信赢政就是秦王，因为秦王身边连个保镖都没有。其实他不明白，这不是秦王不怕暗杀，是吕相国为了显示百姓爱戴秦王，社会安定，不给秦王派保镖，所以蒙恬当时还兼作秦王的贴身卫士，秦王一直也苦练身手，毕竟命是自己的。

    李斯谢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诉他说这是蒙恬办的，自己没这个权力。

    蒙恬这个将军也没这个权力，是他求叔叔蒙嘉办的。蒙嘉官也不大，仅是秦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级别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级。但当时秦国的规定是这样的，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兵员，要计划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咸阳户口的人都得领生育指标，所以谁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则他给你下一个本年内生十五个小孩的指标，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经常干这种给人一年下十几个生育指标的事，所以生了几个儿子都没**，养活不大，要是现在就没关系，生了儿子没**可做人工肛门，这只能说明那时科技不发达。

    于是四个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尽兴处，秦王就说将来要做全天下的王，虽然现在连秦王都有名无实。李斯当时想做一个立法者，并且在他的法律梦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大家当时都年轻，所以还有一种东西叫理想。

    然后蒙恬舞剑，秦王击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后李斯想在酒楼的墙上写几个字，但刀笔太小，写起来着实费劲，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绑在筷子上，沾了点酒给他，于是李斯就提笔写下“李斯、蒙恬、赢政到此一游”。这几个字的确漂亮，比后来他写的“受命于天，其寿永昌”要好看的多。现在我国人到哪都喜欢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于此。后来，人们说蒙恬发明了毛笔，典故也出于此。

    吕相国知道三人喝酒烂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顿，也未太介意。

    几年后秦王奉太后命加冕亲政，吕相国阻拦，可是禁军没打过蒙恬手下那些军容不整的仪仗队，没办法，在咸阳巷战时，比的是摔跤、扔石头、翻墙、爬树，战阵派不上用场。吕不韦自杀，史书如是记载，至于史书有多少可信之处，不得而知。据说司马迁之前还算真实，在那之前仅仅是奉孔夫子的学说，篡改一小部分为尊者讳。后来另一个姓司马的认为历史的作用不是纪录事实而是当镜子，人当然有选择镜子的权利，至于是否是哈哈镜，就没人管了，这个历史么，就有点像小说了。所以你看这篇文章时可以认为我是在篡改历史，反正历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篡改而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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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亲政之后，赢政决定灭六国，一统天下。于是派王翦为三军总司令，蒙恬为参军，向六国进兵。

    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正经抵抗，当时的人都以拥有秦国的绿卡为荣，秦兵一来，立马变成了正式的秦国人，不必再偷渡了或想什么政治避难的损招。但也有一群读书人不太满意，早知道这样，他们也不用费劲考什么秦国的GRE了。那时候的百姓觉悟低，虽然也受了很多爱国主义教育，但是本国的官员没比秦国的好哪去，除了收税、要红包外，只想着睡下一代。国家没了，对百姓而言，也就是换个政府交税罢了，并且不用再交什么防线建设费。

    在蒙恬的记忆中，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打的及其没意思，临出发时，一向不贪财的老师向秦王要了很多钱，蒙恬觉得老师的行为很奇怪，老师告诉他，其实大多数战争决胜不在疆场上。当时蒙恬不太明白，等他明白时，战局已经明朗了。

    当时六国很多城市都有城墙，防御敌人进攻，并且很多城墙都是百姓捐钱修的。捐钱的时候，实行自愿的方式，每家最少十两。那时候人官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分不清“捐款”的捐和“苛捐杂税”的捐的区别。后来为了省事，这两个字就统一了。很多城墙被秦兵一冲就塌了，还有很多没等秦兵来，自己就塌了，没办法，那时建筑技术不过关，况且官员们也都不富裕，所以老百姓轻易不靠近城墙，万不得已，也是快速通过。

    个别真正坚固的城池，还是要打一打的。但大多也是象征式的进攻，秦兵两边对着喊几声，就像拍卖会一样，然后守将喊出出卖城门的价码，双方再讨价还价一番，然后开城投降。王翦马上给守将送上了足够的红包，拿人钱财，自然得与人消灾。那时有个行情，城墙每高一尺，可多卖一万两黄金。这也不贵，王翦出征前，向秦王要了很多黄金，足够应付。如果一般情况下双方会买卖很愉快，一旦谈不拢，就开打，打一会再接着谈，最终凭实力论价钱。很少有打到底的。有时也有例外，有个叫李牧的赵将不识抬举，率兵抵挡了半年，结果王翦买通了赵国的丞相，赵王下旨把他杀了。李牧死的时候，都不知自己的头换了多少钱。

    本来这样下去，很快战争就结束了，但是最后几年，秦军遭到了殊死的抵抗。抵抗的是六国中仅存的两个国家，楚和燕。本来还有个齐国，但他们和秦国是盟友，齐王的儿孙都有秦国的红卡，并入秦国是早晚的事。

    楚和燕军队拚死抵抗的原因是，王翦做事太不漂亮。本来秦兵的到来，是各国文臣武将发财的大好时机，所以打胜打败的价钱大家都心照不宣。但是王翦这人有点小气，可能是手中的钱买来买去所剩无多。加上他又不大瞧得起贪官，并且胜利在望，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偷偷派人去把以前受他贿赂的官员都给杀了，把钱又抢了回来，以便贿赂下一个。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强盗干的，后来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收买的方法就此失灵。但此时，韩、赵、魏已亡。

    于是楚军屯兵四十万，派了一个最不爱钱的项燕与王翦对垒。燕国守将则是秦王的仇人，樊于期。

    王翦也不着急进攻，派自己的儿子带一部分军队与燕军纠缠，自己则带近百万大军，驻扎在楚国边境上，天天让士兵们玩爬树、跳高、扔石头的游戏，蒙恬知道为什么，他也知道在那时，已注定了楚军的命运。

    但是，就在此时，秦国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人刺杀秦王，他的名字叫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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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荆轲，卫国人，擅长剑术。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十分矛盾，人们总是期望侠客来解决他们的梦想，但最好不要碰掉他们屋檐上的茅草。

    其实，荆轲开始并不想做一个剑客，后来也不想，只是他不能选择自己的角色。

    他是卫国的贵族，生在那个年代只能学剑术。卫国人都不太现实，骨子里有一种浪漫与天真。自从灵公纵鹤亡国又复国后，卫国人明白了国家之间什么才是公正。所以他们很想强大，于是采用当时流行的仁政。后来发现比他们还早实行仁政的徐国被人家轻松的就给灭了，赶紧吸取经验。所以卫国的孩子自小得就学剑术，荆轲学剑学了十数年，直到秦兵的到来。

    秦兵来时，卫国人决定应战，但是败了。卫亡，荆轲逃走。

    挥三尺剑，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一个梦想就这样破灭了。当你用一万人去迎击相同的敌军，剑术管用，但敌军是一百万，尽管你的士兵个个以一当十，总有第十一个人冲上来。

    数年后荆轲的梦里，仍然是满眼的刀光，他总是痛苦的从恶梦中醒来，尽管那时，他已名满天下。

    荆轲逃到了燕国，以杀猪为生。经常一个人喝的烂醉，然后大声高歌。这本是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但燕国的差人谁也不去管它。这并不是因为荆轲的嗓子比帕瓦罗第的还好，只是差役们的功夫没人比荆轲的好。所以街头一传来荆轲的歌声，差役们都远远的绕到别处巡视。

    荆轲喝酒唱歌的时候，认识了高渐离。高渐离本来是餐馆里洗盘子的，但是他能用用筷子在盛了水的一排碗上敲出美妙的声音，于是他就再也不用洗盘子。荆轲唱歌的时候，高渐离就在一旁伴奏。后来就认识了樊于期、燕丹。燕丹告诉荆轲，他是燕国的太子。

    于是荆轲和太子丹共同设计了一个大胆的计划，行刺秦王。

    太子丹买了当时最名贵的名牌，徐夫人匕首，喂好了毒药。

    但是不知用什么借口接近秦王，当时燕王想和秦国讲和，割督亢等地给秦国，但秦国不答应，还要主战的樊于期的人头。燕王虽然混，但也知道不能给，一旦给了，秦国不守信用，再来进攻，就没人领兵抵抗了。但大臣们都恨不得樊于期明天就死。

    于是樊于期就自杀了。

    于是燕国的很多人拍手相庆，因为燕国再也没有人惹恼秦国了，秦兵也许就不会杀来，即使来了，也未必杀到自己的头上，自己何必去送死。很多人一哄而上，把樊于期的练兵的剑士台给拆了，把砖拿回家去垒墙。燕人自古喜欢拆东西，这是习惯，拆台一词，也源出于此。后来波斯人根据燕人的习惯，把定都于燕的国家叫“拆那”，那是后话，在此不提。

    荆轲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原来全国不愿降秦的只有他们几个。不由的仰天长啸，那时正值隆冬，所以一道长长白气久久不散。后人就说，当时白虹贯日。夸张是文人的习惯，读书人的事，不算说谎。与此同理的还有屡战屡败和屡败屡战。

    于是荆轲与秦舞阳仓促的上路了，明知秦舞阳不是最佳人选，但形势已不能再等。太子丹和自己这伙“爱国贼”在燕国已无容身之地。

    太子丹在易水边上给荆轲饯行，所有人都身穿白衣。太子丹举杯向荆轲敬酒，说：事成，先生必死。事不成，先生与丹俱死。众人在高渐离的筑声里痛饮，荆轲留下了那句千古绝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只有两句，後来无数人想续写，都续不出来。后来也再没出过荆轲。

    秦王知道燕国派荆轲为使臣，在见与不见的问题上就犯了难，见吧，荆轲是天下有名的剑客，自己虽然也被迫苦练过几天武功，但自从加冕之后，就搁下了。蒙恬远在前线，不能护驾，一旦不慎，难免被荆轲打死。不见，又太没尊严。

    这时小太监赵高出了一个主意，撒砂土。这小子小时候和人家打架很没品，打不过就用沙土迷人家眼睛。秦王听了，觉得这主意虽然有损尊严，但毕竟能保障安全。性命比面子重要何止百倍。为了保险，李斯让太医夏无且将沙土替换成**，只要撒在脸上，就立即睁不开眼睛，并且吸进鼻子里会全身无力，逐渐晕倒，为了保证药的有效性，提议让夏无且站在秦王旁边，一旦药物失灵就抱住荆轲，否责株灭九族。这一招很管用，比如现在你对制药的说，他生了病就只能用他自己生产的药，他肯定不会造假。夏无且研究了好久才把药配好，并保证有效。

    于是在迎宾殿召见荆轲。

    荆轲托着人头和地图，在卫士的刀剑从林中走向秦王，没等走上大殿，却听到了滴答地水声，回头一看，原来是秦舞阳尿了裤子。笑了笑，拍拍秦舞阳的肩，让他在殿外等。自己慢慢的走向人生的尽头。这一刻，荆轲很平静，他知道，此后再也不会在恶梦中惊醒了。

    秦王看过了人头，荆轲为他展开了督亢地图。图穷，匕首见。荆轲拿起匕首，刺向秦王。这一着他练了很久，绝对不会失手。但他刺空了。那把天下有名的名牌匕首居然在半空中断开，原来名牌不一定结实，越是名牌假货越多，这个谁都明白的道理荆轲居然不懂。

    这时，无数个白布包向荆轲飞来。霎那间，荆轲就被白布袋砸晕了，四百多个药包砸在身上，不用**，也能把人砸扁。原来秦国的三百多个大臣每人都藏了药袋在身上，有人还藏了两个。

    秦王还想治荆轲一个****的罪名，但想到自己使化学武器，也不高尚多少，就马马虎虎的把荆轲杀了。加派二十万大军攻燕。秦兵没等到边境，燕国已向秦国投降，以太子丹的人头作礼物。

    燕亡，只剩下了楚国，还在苦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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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秦以六国之力攻楚。

    项燕以四十万楚军对抗秦国的百万大军，对峙三年。楚人在秦国的绿卡和死亡之间，更愿意选择后者，这让王翦很不明白。楚王对百姓并不好，秦国的制度也比楚国更合理一些，况且楚国的腐败，天下闻名。

    但楚国的贵族更愿意投降，唯楚有才，当时天下的人才大多出于楚国，最有有名的便是吴相伍子胥和秦相李斯。楚国的士子人人以李斯为楷模，如果楚国被秦国吞并，他们说不定也能混个丞相当当。至于他们是否有李斯那样的才能，无人能知。反正他们看着自己的国家不顺眼，也不管是谁是谁非。不过如果楚王能赏他们个一官半职，他们就会为楚国的一切歌功颂德，楚王抢了别人的老婆，他们也能把这事说成是与民同乐。若说他们和贪官有什么不同，其实就是在朝和在野的差别。

    项燕战败，楚亡。两军交战并不精彩，也没有什么高明的计策，王翦与项燕都是名将，谁的计策对对方都没用。但秦兵人多，挟百战连胜的声威，并且总使些见不得人的怪着，也难怪，国王都干迷人家眼睛的事，小兵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但那些追随项燕的楚兵可以忍受自己的土地被长官以改革之类的名义抢占，可以忍受妻儿被贵族劫掠，却不愿家乡落入秦人之手。而更多人，可以允许文化的融合，却不能忍受文化的强加。不管入侵者打着解放还是其他冠冕堂皇的幌子。因为无论是怎样正义的借口，入侵的结果，必是奴役。倒是楚国的官吏和精英，投降起来唯恐落在别人的后面。项燕没有投降，他自杀了，临死前遗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那一仗，很多人成名，更多人死去。但王翦更难过的是自己的学生蒙恬看自己的眼光，那曾经的热切与崇拜不复存在。更可惜的是，仗打完了，王翦也无没机会和自己的学生说明，

    因为蒙恬要奉命去修长城。

    蒙恬要去北方前，送行的人也不少，虽然他长年出征在外，和百官并不熟，但干工程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大家不愿去主抓，但都愿意推荐一两个包工队，毕竟是重点工程么，都所有人都希望尽一下心，这里面多少是公心，多少是私心，书上没说。我也没证据。

    虽然有了隔阂，王翦还是提醒蒙恬，秦国之所以所向披靡是因为秦国人有西戎的血统，无惧生死，而北方的部族却比秦人更彪悍。

    蒙恬笑着回答，我这回真的不是去打仗，我是去修城墙。然后就和王翦、李斯商量让胡人考秦国的托福、每年给胡人的移民配额和边疆开发建设拨款问题。并请李斯举荐工程处材料科长和投标办主任。并邀请王翦的孙子王全做财务主管。还请李斯保证每年征调美女若干，请在座的所有人推荐人才，到边疆大搞开发。

    王翦却很高兴，看着蒙恬，有如看着年少时的自己。

    于是在杯觥交错声中，蒙恬向北方进发。临行前秦王面授锦囊一个，并叮嘱再三。

    离开咸阳后蒙恬拆开了那个锦囊，里面有一行字：“打不过，逃，无罪”。他轻轻地笑了。

    军队还没到边境，胡人的大军就到了，当时，蒙恬率军四十万，胡人各部联军也是四十万。在渔阳北边的平原上，两军对垒。

    胡人是清一色的骑兵，秦国是步兵、弩手、战车等组成的混编部队，两军就静静地对持着，只要一方主帅一挥手，便是一场惨烈的搏杀。一方自小在马背上、杀戮中长大。一方久经战阵，都看惯了敌人和朋友的鲜血。

    蒙恬看了看纯净的天空，率军数十万，醉卧沙场中，曾是多少那个时代男人的梦想，只要他一挥手，便可听见铁与血的赞歌。

    然而，仗却没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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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第一天，两军对峙。

    第二天，两军对峙。有一半胡人没了精神。

    第三天，两军对峙，晚上胡人召开作战会议，由所有部落联盟首领涂主持。

    涂，胡人部族之共主，胡人无姓，以天地万物为名，其本名为虫儿，涂是他的号。史家称之曰：胡涂虫儿。

    这几天，蒙恬派人给所有族长送了足够的金子，对自己的军队惊扰了他们的生活表示了诚挚的歉意。顺便送上了“长城开发区共同开发协议草案”，内容十分优厚。承诺所有的设施都放在长城外，胡人不必出资，以土地作股份，共同致富。

    于是有了下面这段对话。

    “看来，秦人不是来打仗的，真是来修城的”。

    “蠢才，修完了城，就只能他们打我们，我们无法打他们了”。

    “人家不是说了嘛，修城不是为了防备我们，是为了防备波斯等流氓国家的”。

    “再说，秦国人把公司都开在我们的土地上，打起来他们还不是自断财路”

    波斯等流氓国家在哪，族长们不太清楚，黄橙橙的金子，却在眼前。中原的夜夜笙歌，也听自己赖在中原不愿回来的儿子说起过。既然已拿了人家的钱财，当然不能再打人家，加上有公司可开，有钱可赚，况且，土地又不是自己的。这个族长，只能任到死，不能传位于子孙。不如给儿孙留点钱财。

    于是胡人决定和蒙恬共建长城开发区，开女闾，通商贾，繁荣娼盛。但要留一手，对秦人听其言，观其行。

    不久，探子汇报，秦人修的长城是个摆设，风吹都晃悠。胡涂虫儿不信，亲自去看，果然如此。开来蒙恬修长城是假，捞外快是真。倒是秦人开的娱乐场所，个个都极尽奢华，里面的小姐全是从六国掠来的佳丽，秦国长城开发区的各级官员和胡人的族长们在里面好不快活。

    于是心安，与民同乐。

    蒙恬的军队也不抢掠，除了帮助修城之外，他们最大的嗜好就是和胡人赛马，并且不像当年齐国人那样，偷换马的级别，要钱不要脸。这样秦兵自然是输多赢少，输了，秦兵也不赖帐。因为蒙恬有令，赖帐者，军法从事。

    胡人赢的场次多了，也不好意思。所以当蒙恬提出买马的时候，很爽快的就答应了。这样几年下来，秦人和胡人赛马，输得已不那么难看。只是胡人的马，渐渐少了起来。

    这就引发了一些问题。

    千百年来，胡人聚族而居，所有财产为部落共有。一些人以为部落养马为业。如今马大多被族长卖了，这些人就都失业了。而卖马的钱却都落入了族长们的口袋。所以他们就不高兴。

    族长们也发觉了这个问题，但让自己把钱退出来，实在是肉痛，不退吧，民怨渐起。好在族里的经济学家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经济学家是从赵国留学回来的，其经济理论核心是，转变观念，忍受阵痛。

    具体的说，就是那些失业的胡人要放下架子，男人可以去族长家当奴隶，女人可以到歌厅和桑拿浴里当小姐。反正养马又没什么钱，不如这样，挣的还会多些，不要争些名义上的问题，要看到实惠。况且这只是一时的，大家忍受一下阵痛，将来社会发展了，最终大家都会富起来。至于阵痛有多久，将来有多远，他没说，因为痛的不是他们自己。

    族长们看了这番宏论，都很高兴。也有个别人觉得不妥，原来大家都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如今你让别人当奴隶和**，那为什么有人要比别人过得好呢？

    关于这个问题，理论也有一番解释。因为过得好的都是精英。

    胡人的百姓没留过学，不懂经济。关于阵痛，却是深有体会。但是他们无力和族长们理论。然而，毕竟有人凭真本事富了。

    于是胡人的年轻人纷纷学秦语，写小篆。只要学会这两样，便吃穿不愁，还可养家。成绩好的人可以考秦人的托福，移民中原，永为秦人。次之的还可以到开发取区里给秦人养马。实在学不好的人，只要有钱，还可以投资移民。如一无所有，又不愿为奴为妓，就只好偷越边境。反正秦国地方大，刚统一六国，哪里有多少人，没人清楚。只要呆上几年，也就算秦人了。如果一不小心发了，还可以衣锦还乡。

    那个经济学家叫乌龟儿，父母给其取此名，为的是天佑其长生，胡人无姓，他在赵国留学时，是郭开博导带的第八个弟子。为了方便，他给自己取姓为王。后胡人亡国灭种，独其子孙绵绵不绝，直至今日。

    史家称此经济学家为乌龟王八，其子孙统称为乌龟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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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然而有一天，长城却倒了。

    长城一定会倒的，即使不倒也会被卖掉，所以当有人告诉蒙恬承包商偷工减料时，他根本不去管它。前半生里自己不知用钱攻破了多少雄关，所以坚信这一点。

    有时候，蒙恬觉得自己更像一个思想家，虽然他没李斯那样渊博，秦王那样聪明，但他更执着。除了赛马的时间外，蒙恬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下棋，自己和自己下，每一步都是预先算好的，只是慢慢地等待那个结局。如今棋盘上却好像多了一颗子，分不清对错。

    长城倒了很大一段，并且砸死了一个有名的美女。

    如果不是美女还好办，随便找一个死囚，安他一个蓄意破坏长城的罪名，给他家里一笔钱，不是什么都可以了结吗？偏偏砸死了弱不禁风的女子，如果说她破坏长城，鬼都不信。

    那个女孩姓孟，当时把美女统称为姜，姜者，靓妹也。

    孟姜不仅是美女，而且是个才女，名气很大。写过很多论文发表在工程刊物上，本来学问就做得好，加之其自身漂亮，编辑自然高看一眼。她为什么会碰巧在长城下，实在让人费解。后来别人告诉蒙恬，孟姜是来找范杞梁的。

    范杞梁，这个名字蒙恬倒很熟，他是临风楼范老板推荐来的工程师，有一点呆气，但很讨人喜欢。长城的很多外观图都是他设计的。并且他还发明了很多工具，只不过蒙恬总是违背杞梁的本意。

    比如杞梁见大家运石头上山比较辛苦，就发明了一种机器，就是在一个大架子上安一个杠杆，一头拴很多绳子，另一头有一个皮兜，把大石头放在皮兜里，然后找一群力气大的人一起向下拉绳子，石头就会被呼地一下扔出去，落到山上，如此几次，就可以到山头，比抬起来快多了。并且架子上可以安轮子，这样可以随时移动。蒙恬看了，很喜欢，叫人做了好几百个，并且很结实，每天派士兵过来帮着抛石头上山，并且在山上画了很多圈，看哪队人投得准，士兵们觉得很新鲜，给那个机器起了个名字，叫“抛”，后来就改成了“炮（石字旁，字库里没有这个字）”。只是他们总是不听杞梁的，在山上堆满了没用的石头。

    后来杞梁见大家运木头运得辛苦，又发明了一个机器，做一张巨大的弓，找很多人把弓弦拉开，放在机关上，然后把木头安好，一扣机关，木头就射到了山顶。蒙恬也很喜欢，让人做了很多小号的，不往山上射木头，而是射长竹竿。这些粗大的长竹竿很碍事，并且没什么用途，射上去后，还得在射下来。但蒙恬是头，谁也不敢顶撞，只好拿设备出气，给它起了个名字，孥，孥者，笨也。

    杞梁常常给要好的朋友讲起临淄，讲其自己在临淄求学的快乐时光，讲起自己是多么喜欢自己的小师妹。有时候朋友们听烦了，就说他，拿你对我们形容爱你小师妹的话去追你小师妹，她早就嫁给你了。每当这时，杞梁总是笑笑，然后坐到一边叹气。

    很久后连气也不叹了，呆呆的发傻。好心的朋友怕他出事，就又都他谈小师妹，他却不谈了。

    小师妹就是孟姜，她来找杞梁的时候，满山的人都停止了干活，望着她。她其实不是很漂亮，但是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风姿，让人喜欢。然后所有人暗叹，怪不得杞梁致死对她念念不忘。

    孟姜来找杞梁，本来是要亲口告诉他一件事，自己要嫁了。为什么要亲口告诉杞梁，就像当年不知杞梁毕业后为什么要离开一样。孟姜觉得如果不亲口告诉杞梁，生命中一定会缺点什么。

    在临淄求学时，杞梁是个大傻瓜，对什么都不懂，学业也很一般。有时候孟姜对着杞梁，就像对着块木头。但这块木头倒也不是没优点。有时候会抱着半块西瓜满校园里找孟姜，然后分她一半。但孟姜不领情，问他找自己就为了分一块西瓜吗，杞梁总是如实地说，是。并且杞梁还是个大花痴，四处追女孩子，给人家写情诗。有的诗写的很好，有的狗屁不通。有一首诗孟姜很喜欢，就叫杞梁送给她。杞梁就把那首诗抄了一遍，把原稿送给了孟姜，把抄得工工整整的那份托孟姜带给另一个妹妹。

    孟姜很生气，但又不好发作。因为她自幼长在临淄，临淄的女孩以温婉著称。然而她却不能明确的告诉杞梁，自己希望杞梁的所有情诗都是写给她的。

    那时的女孩子没有那么多约束，所以敢爱敢恨。“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如果真的像学者说是以美人香草言志的话，当时说此话的政治家一定是个同性恋，但据考证，同性恋在当时不怎么流行。

    孟姜不是不想明白的告诉杞梁，自己喜欢他，只是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是不是真的会喜欢一个呆子，还是一时好奇，就像小时候喜欢小猫小狗。而杞梁一直以为，孟姜是自己最好的哥们。直到有一天，杞梁发现自己要毕业了，毕业后就要离开，而离开后在也没有这个小师妹可以无所顾忌的谈心。

    然而他不能留下，因为当时临淄是全秦国最富庶的城市，而杞梁来自北方的渔阳，最穷困的地方之一。所以有人在很久以前就问过，杞梁拼命讨好小师妹，是不是就是为了留在临淄。在即将离去的瞬间杞梁明白了自己喜欢小师妹，但他不愿意面对世人的目光，并且他自己也无法确定，喜欢这份感情中，有没有功利性的存在。

    于是杞梁便去了咸阳，他认为，很快自己就可以做一番事业，然后会来再找小师妹，那时就没人能怀疑他的感情。然而他却不知道，有些路，一旦走出，永远不能回头。

    临风楼的范老板是杞梁的亲戚，他想反正杞梁想做一番事业，不如到长城开发区去，杞梁是学建筑的，正好专业对口，况且那是国家重点工程。于是杞梁便成了一名工程师。

    在秦国，一个认真的工程师，往往结局只有一个，就是累死。

    杞梁不是政治家，也不懂变通，他只知道把工作要做好，不能让长城被风吹倒。然而他手中没有管理工人的权利。所以很多时候，他跟在工人的身后修修补补。工人们倒不讨厌他，在大家都作游戏的时候，有人把游戏当真，他自然是一道难得的开心果。

    于是杞梁没等到他的事业，万里长城的建完，就长眠于长城下了。

    孟姜就在杞梁死后的那年春天，来到了长城边上，她要告诉杞梁自己的婚期，还想问一问，杞梁当年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因为喜欢一个人不应对身外的任何事有所顾及。

    但她没得到答案，工人们告诉她，杞梁死了，就葬在长城下他倒下的地方，没有墓碑，也记不得具体位置。

    听到这个消息，孟姜先是不信，然后便哀哀的哭了起来。没有声音，但眼泪让很多人难过。于是很多人便远远的跟着她找杞梁的尸体，以防她出事。

    很快她就找到了杞梁倒下的地方，因为在那以前，长城还多少像个样子，在那以后，则不能称之为城了。孟姜是学工程的，一眼就能看出。况且杞梁在不知不觉间，在很多城楼的装饰上，引用了孟姜构思的图案。

    孟姜知道杞梁埋骨何处，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答案，就感伤的在长城上拍了一下，杞梁，你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长城却在她轻轻一拍之下，轰然倒塌了，把她埋在了下面。

    当蒙恬赶到现场的时候，工人们已将孟姜的尸体挖了出来，然后要挖出杞梁的尸体，给二人合葬。

    经长城开发公司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二人修一座漂亮的大墓，纪念这段凄美的爱情。上奏始皇的事故报告是这样的：孟姜女哭长城，感天动地，于是上天推倒一小段城墙，让有情人相见。现场无人身伤亡，孟姜女殉情自尽。同时各级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了事故现场，指挥若定，特申请嘉奖云云。

    皆大欢喜。至于孟姜是否愿意抛弃自己的生命换一个千古传唱，没人考证，反正压死的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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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事故报告送到了咸阳，大臣们传看一遍也就算了。反正大秦国人多，死个把的不算损失，况且那么大个项目，不死人才是怪事。秦朝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有个死人的指标，比如说，修个城楼死五个，垒个门垛死三个，人么，不过是户口录上的数字，随便就可以改一下。况且，整个咸阳正忙着另一个翻天覆地的大事。

    那时候的咸阳，空气中一直飘着一股酸酸的味道，开始有点像醋味，后来越来越浓，酸中就带着股臭气。所以咸阳城卖的最火的就是口罩。本来咸阳城没有这种味道，自从一统天下后，这种味道就渐渐浓了起来。

    在咸阳只有一种人是喜欢这种味道的，那就是懦（注意，不是儒，本人没时间打笔墨官司，特此声明对儒家没不恭之意）。因为味道就是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懦家的弟子们从小就炼一种内家功夫，每天打自己的嘴巴，为了把淤血化开，就要炼喝醋。功夫越深，醋喝得越多。这种内功到了一定境界，脸皮就不见了。到了最高境界，从外观上看，脸皮又和正常人一样，本质区别是刀枪不入。厚而无形，黑而无色，就说的这种境界。不过缺点是，全身都是醋味，由于身上一点人味都没了，所以称之为“剩人”。也就是人渣。到了这个境界，就什么东西都吃得下，什么无耻的话都说得出来，什么不要脸的事都敢做。

    懦家的弟子最擅长的就是写语录或领导讲话心得。战国时各国的大臣都养了很多门客，懦家弟子在门客中占了半壁江山。平时主要是写些领导讲话语录什么的。后来六国都亡了，他们就来到咸阳混饭吃。

    当时秦国的法律，没有军功和大臣推荐者，不得为官。而丞相李斯为首的大臣又对写语录深恶痛绝。懦家在咸阳不好混，就纷纷开起了醋厂。弄得满街都是醋味。

    其实懦家还有一项擅长，就是数学。能够扬名立万的，数学方面都有很大建树。后来考证，几乎所有的定理，懦家都证明过，只不过他们都写得很隐晦，别人不知道罢了。并且懦家们发现，自有天地以来，所有问题都是数学问题。比如说某地闹灾荒，饿死了三千人。派懦家去调查，报上来的结果就是，当时死了三千人，但因年龄大而正常死亡的人数应占二成，所以不能算在内。人口中四成是儿童，而儿童死亡不能说是饿死的，有可能走路跌死或过河淹死。剩下的四成中有一半是妇女，妇女本来寿命短，并且很可能被拐卖到别处，不算死亡。还有两成大男人，男人身强力壮，闹灾荒的时候一般不会等死，有可能逃到别处去了，所以也不能算死亡。最后证明，那年风调雨顺，根本没天灾，死人纯属谣传，不可偏信。并且造谣的人应该诛灭的，如孔夫子诛少正卯。比如说某地贫困，派懦家去治理，会立即见效，很快当地的老百姓就不觉得自己穷了，因为懦家从数学角度证明，当地年产物总价值为数千万，平均每人为白银千余两，人均千余两，自然不能叫穷，再叫就是刁民。至于他们兜里的银票能不能和别人均均，自是万万不可。

    懦家们数学学好了之后，都很爱国，想把自己的满腹学问奉献给始皇。可是丞相李斯不给他们引荐。他们就提到出本李斯语录，李斯当天的早餐吐了人家一脸。这是当时李斯研究吕氏春秋的后遗症，不是他不礼貌。别人一提语录两个字，李斯就控制不住。于是懦家就决定送李斯美女，但李斯怕老婆，不敢要。而送钱呢，灭六国时始皇已把李斯赏的富可敌国。不再需要钱了。

    他们很苦闷，直到一天他们有了惊人的发现，李斯是个大奸臣。理由是杜塞人才的出路，轻视王权。像他们这样的人才，李斯都拒之门外自然是轻视人才。李斯的法律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怎了得。王子是金枝玉叶，怎能和庶民同论，不是大大的不敬吗？于是集体在秦朝的宫殿外请愿，请始皇驱逐李斯，远小人。

    正好秦始皇那几天闲得无聊，便招他们进殿议事。

    明知这些人会对自己不利，李斯居然也没有反对。他是学法律的，知道公民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与真理无关。但他有是当朝宰相，官油子，所以他也不告诉别人，皇帝找你对话，并不是想听你的意见，只是想听他爱听的。

    懦家们会拍马屁，但没当过官，不懂规则，所以一不小心马匹就拍到了马腿上。

    本来他们劝始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收百家的书而焚之，搜百家而杀之。这是维护稳定的最好建议，始皇很聪明，一下就明白了。但谈着谈着始皇就生气起来.

    本来么,这些人就是想要个官做,始皇心里也明白,秦国打下来的地方很多,这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些人一得意就忘乎所以，向皇帝表明自己忠心的时候，说了一堆君臣父子的歪理。

    始皇一想,自己灭六国,迁九鼎，手足相残，按这番君臣父子的道理，岂不是大逆不道。况且现在还说不清自己是吕不韦的儿子，还是昭襄王的儿子。于是乎大怒，下令把懦生全部活埋，懦家所有的书都烧掉。

    看这这帮恶心的家伙霎那间从志得意满变成待宰羔羊。满朝文武兴高采烈，终于不用整天闻这股难闻的醋味了，自己的子孙也不会哪天读了这些书变成没骨头的马屁鬼。一声令下，全咸阳的老百姓都帮着来挖坑。

    只有一个人不同意，那就是李斯。

    李斯的理由很简单，那帮懦虽然讨厌，但按大秦国的宪法，公民有言论自由，所以不能杀他们。

    但是他的话淹没在欢呼声里。

    “万岁”！无数人为秦始皇的决定而欢呼。

    “以后，我的话就是法律”！始皇开心的说。“况且，他们自己也说过，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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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自从焚书坑懦后，李斯就如同换了一个人，很快就衰老起来。每天上朝，总是心不在焉。赢政有时也觉得，李斯真的老了。所以有些事，也不再与李斯商量，但丞相的位子还是让李斯挂着，君臣之间，有情有义。

    李斯唯一没忘的，就是给长城开发拨款，并且时时过问给胡人发绿卡的事。有时李斯的夫人不忍心，就劝他，既然你不愿做官了，咱们还是回乡下去吧，反正你这辈子也风光过了。儿子、女儿也都随徐复的船队去海外定居了。

    每当这时，李斯总是岔开话题，实在给磨急了，就大声说：女人家懂什么，这是个计划！

    计划总有结束的时候，如同一场演出，总是在谢幕的时候，有一个突如其来的**！

    有一天胡人首领胡涂虫儿一觉醒来，发现蒙恬的部队已经开过了边境。于是他自己拍着自己的脑袋，想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在建长城开发区这几年里，两国总有点儿小摩擦，但每次蒙恬总是让步。图也习惯了秦国的让步。这次却不明白为甚么大动干戈。

    然而蒙恬要和他决战。战书上只写了一句话

    “我们的战争，从来没停止过”

    图大怒，发誓要还以颜色。但环顾四周，可应战者寥寥无几。精英们自然不用说，他们的命高贵，况且他们巴不得立即变成秦国人。经济学家这时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部落里的年青人大多都拿了秦国的绿卡，肯定也不会参战。没有拿到绿卡的，也正在努力申请，况且他们的家人做惯了精英们家中的奴隶，秦国人打过来，不过是换个地方做奴隶罢了，说不定境况还好些。况且即使他们想为国效力，也没有战马，马都被精英们卖到秦国搞开发去了。

    胡涂虫儿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在秦国整齐的马队面前不堪一击，胡人擅长的射箭功夫在范杞梁发明的运木头用的弩机前也成了小儿科。战争到此时已经成为一场杀戮。

    好在有的部落长还留了一手，他们用赚来的钱在草原上修了很多城堡。于是胡人的酋长们带者家人和奴隶纷纷躲到城堡里坚守。

    在整齐的号子声中，原来运石头的炮车派上了用场，坚固的城堡转眼间就被砸的百孔千疮。更多的城堡不是被砸开，而是被守门人出卖。一个国家的政府不对自己的人民负责，也没有权利要求危难时刻百姓为他负责。

    胡人大败。秦军士气高涨。那时候军队还不能卖军火，也不能走私，除了军饷外，士兵们在战争中最大的收获就是城破时的战利品。酋长和精英们十几年的收藏转眼间易手，无可奈何。

    就这样，一场一场的杀戮与抢劫下来，蒙恬已经追出了八百余里。

    胡涂虫儿死了，是后悔死的。他的儿子小糊涂虫儿继位，反正糊涂虫儿子子孙孙无穷匮焉。

    在追逐中，蒙恬年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这一天他等得太久，太寂寞。开心的是军官们，他们已经抢购了花不完财物与美女。

    他们已经远远的把长城抛在了身后。

    有一天，一场游戏般的追逐过后，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塞外秋日的阳光把浮云的影子在草地上映成翡翠般的颜色。就在秋风碧草中间，隐约传来流浪胡人的歌声。那歌声像极了秦腔，或者说就是秦腔。秦人本是西戎的后代。

    “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亡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空旷而苍凉。

    几十万大军在霎那间鸦雀无声。然后，他们缓缓的退去，一直退过长城，留下累累白骨，无边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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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卷终

﻿李斯跌跌撞撞的走下临风楼，楼上现在已经不接待客人，变成了秦人瞻仰的圣地。

    当年写的

    “到此一游”，已经被碧纱遮著。楼上桌椅板凳都按原样摆着，只是当日的少年，俱已不再了。

    临风楼的老板已经作古，始皇也于前年仙去，蒙恬据说是自愿追随始皇去了地下，也有人传说是消极避战，奉旨自尽的。

    反正世上总有些事，是说不明白的，也是说不明白最好。他跌跌撞撞的远去。

    那年冬天，咸阳下了好大的雪，风雪中，有一个醉鬼老头在街头被五马分尸，据看热闹的人说，那人是前丞相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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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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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关于这个故事的杂谈

﻿这篇文章写于两年前，本来想写得长一些，但长篇实在不是我所长。况且话题实在太沉重。在写这个东西的时候，我一直在思索，我们这个民族，为什么总是历尽劫难。却很难得出答案。

    我的很多朋友是民族主义者，总自诩为炎黄子孙，然而仔细深究历史，却不得不承认，所谓的华夏正统，早在五胡乱华时，早就七零八落了。所谓的大唐盛世，不过是汉化的胡人或胡化的汉人建立的另一个国家。和汉朝，已经不搭界。随后的蒙古铁蹄和大清辫子，无论怎么吹捧其武功，也难掩耻辱和大屠杀的血腥。这样说并不是为了激起民族矛盾，只是告诉大家一个事实，况且，知耻近于勇。历史无论怎么掩盖，也会向我们屁股上的蒙古斑一样清晰。

    抛开民族不谈，如果只评价这片土地上曾经建立的国家，只能得到一个结论，循环往复，螺旋向下。一个新王朝的建立，必定是建立在一场大混乱之后，而大混乱的作用就是将资产平均分配一下，让大部分人得以生存。但随着社会的稳定，又开始了合法的掠夺，掠夺到底层无法支撑其社会结构的时候，再来一场大混乱，再次重新分配。新的王朝和旧的比较，找不出任何进步，只是一个新循环的开始。

    至于近代的落后，其实不仅是落后在武器上。当然，更不是落后于经济。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宋和明要远远高于其对手，然而都逃不开被征服的命运。我们一直引以自豪的文化，里面所包含的缺陷，才是最致命的东西。

    仔细分析西方的基督教各种流派，在根本上，他们都强调了一点，就是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正如我们的灵魂穿过了坟墓，一起来到上帝面前，在他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摘自《简爱》）。西方文艺复兴后，很多文艺作品和法律制度上，都贯穿了这种平等精神。而我们几千年来，无论是“君臣父子”还是“刑不上大夫”，都体现的是等级，更不用说后来无耻的“三从四德”。科举制度在封建时期的先进性不是在于他能更好的选拔人才，而是在，他让人看到了向较高等级穿越的希望。历史上英雄，都自觉的维护了等级的概念，底层的起义者建立的制度，往往等级更为森严。即使到了现代，恐怕也很少城里人愿意，和农民或进城的农民工享受同等的权利。几乎每个人提起社会的底层，往往是轻视多于怜悯。更有甚者，一些无耻的御用文人，在明知有些情况是“合法”的抢掠的情况下，还要为掠夺者歌功颂德，意图分一杯羹。就在几年前，一个著名的经济学家就曾经说过，解决就业问题的办法是让下岗职工到精英家当佣人。我不想问候这个人的家长，也没有和他辩论的资历，只好在小说中给他安排了个角色。

    西方这种平等精神，还不仅贯穿在人和人之间。实体和实体之间，甚至个人和国家之间，都有这种平等的诉求。早在中世纪，城堡中的贵族，在享受特权之外，就被要求给佃农们以必要的保护。遇到蛮族入侵时，骑士老爷必须冲在前头，因为他享受了领民的供奉。这种诉求发展到现在，就成为个人与国家的契约关系，即：作为国民，必须为国家尽各种义务，而国家也必须保护国民的各种权利。国家和国民，如同契约的双方，是站在一个平等的底线上，谁也不是无限高大。如果这种平等关系被打破，无论是民族主义也好，民主主义也好，最终结果建立的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最终坠入难免是一个螺旋向下的怪圈。

    我们国家要想赶上西方，需要经过的路还很长。不是一件武器和一两个运动就能解决问题的事。即使在经济上，有接近与西方的总规模，在其他方面，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观念，我们的法律，差异不是一点半点。如果我们意识不到这些，早晚会有悲剧的上演。在大家的作品中，有人能够回到过去，把一切重来一遍，而现实中发生的事，却永远没有机会重来。

    酒徒于200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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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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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酒徒作品研讨会公告

﻿中国作家协会拟于2014年5月18日9：30—12：00在中国作家协会大楼10楼会议厅举办酒徒作品研讨会。

    酒徒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网络文学大学导师，中文在线小说网签约作者，历史小说名家。自2000年在网络上发表第一部短篇小说《秦》开始，十多年里酒徒先后创作了《明》《指南录》《家园》《开国功贼》《盛唐烟云》《烽烟尽处》等六部长篇历史小说。

    酒徒创作风格磅礴大气，热血激荡，又不缺乏侠骨柔情，在故事里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民本情怀和自我牺牲精神，深受读者、评论家喜爱。

    他创作的作品以“隋唐家园三部曲”为代表，有简体、繁体、影视等多个版本，行销大陆、港台、东南亚，曾获得中国国际博览会大奖、网络文学十年盘点人气、精品等各类奖项二十余项，被誉为“获奖最多的网络作家”。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作家协会举办，将邀请包括白烨、马季、王祥、桫椤、吴长青、刘英等知名评论家详尽解析酒徒作品及历史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

    研讨会现场将设置提问环节，对酒徒作品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在此预先留下问题，届时会有主持人代为提问：http:///8sd7ZFx

    酒徒参加研讨会的5部作品《指南录》《家园》《开国功贼》《盛唐烟云》《烽烟尽处》全稿可在酒徒官方粉丝群下载（群号：31174986）

    同时征集酒徒作品评论，字数不限，1000字以上的精品评论将获得酒徒签名书、年会纪念品、免费读书卡等奖励。有意参与的同学请将评论发送到邮箱：xuechou@评论活动截止6月30日。

    网络文学大学创作研究院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