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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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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日不落帝国

﻿    王德孚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四人间的宿舍之中，不过宿舍的环境让他有些茫然——整个宿舍的布置非常文艺复古，但空间颇大，除了两张紧靠墙边的双层床之外，宿舍中竟然还有沙发，然而这沙发的样式，也显得特别老，就好像是百年前的一样。

    更加古怪的是，宿舍中还有一套八仙桌与八仙椅，八仙桌上却放着欧式烛台，这便形成了一种微妙的违和感，反正王德孚觉得整个宿舍这种不中不洋的布置很莫名其妙。

    等等，他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

    王德孚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应该是和自己的一帮作者朋友聚餐喝酒，感叹当今时代已经娱乐至死，容不下纯文学存在的空间，越来越多的人宁愿去刷抖音，也不愿沉下心来，去读一读他们的“文学巨著”。

    由于他和他的作者朋友都是不得志的业余作者，混的还是传统文学圈子，在这个网络大时代之中，传统文学有多窘迫，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

    因此这帮作者朋友当然非常赞同王德孚那“娱乐至死”的言论，他们一起抱团取暖，喝了个天昏地暗，第二天还要去做自己那公务员或教师的本职工作，混口饭吃。

    实际上王德孚没有告诉他们的是，他虽然曾经读遍中外名著、各种文学期刊等，但近来他最爱看的作品，却是如今十分流行的网络文学，他隐约觉得或许这才是文学的未来，纯文学再高大上，没有读者爱看，又如何做到文以载道，而网络文学，或许就可以寓教于乐。

    总而言之，王德孚就是一个怀揣着某种不切实际的“文学梦”的青年作家，靠作品养活自己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那就是历史老师，在县城的一所初中已经任教两年。

    他最近非常头疼的事情，当然就是家里催着找对象，各种逼他去相亲……

    当精神世界非常丰富、自身境界颇高的文艺青年王德孚遇到相亲市场上的现实物质女，其结果当然是非常惨烈的，因为在女方眼中，他大概也就是个拿死工资的老师，根本给不了对方想要的未来。

    而王德孚所追求的伴侣，亦是灵魂伴侣，现实中的女性大概永远也无法令其心动，他心中的完美女孩，看他最近爱看的作品就知道了，一位笔名为“醉卧笑伊人”的网络作家，写出了他的心声，哪怕这个网络作家真的没什么大名气。

    就在王德孚还在回忆昨日的场景，同时在思考他为什么会在这个奇怪的地方时，脑内的另一股庞大的记忆如潮水般袭来……

    从小到大，一幕幕如此清晰。

    青年的名字也叫王德孚，却已经不再是独生子，而是出生于一个旧式大家族，家中有四房，他是长房的第三子，上面还有两个哥哥王德新、王德民。

    而这个时代，也显然不是他原本所在的现代社会了，身为历史老师的他，对照记忆中的那些场景，他很容易就找到了这个时代所属的历史年代——民国。

    这瞬间让他的心情变得异常沉重，清末民国的祖国是有多么悲惨，他这个做历史老师的，可以说太了解了，而同时越是去了解那段历史，也越能得出一个结论，真的只有那个伟人那个伟大的党派，才能拯救中国……

    然而他决定去救国存亡的念头刚刚生出没多久，他就发现祖国似乎根本不需要他去拯救，因为这个时代虽然类似于民国，但是国家的名字却不叫中华民国，而叫做华夏日不落帝国！

    没错，他所在的国家，是个殖民地遍布全世界的日不落帝国，华夏全程参与了那个地理大发现的大航海时代，以至于理应出现的美国，都依旧是分割的殖民地状态，六七成的人都是移民的华人。

    “在朕的领土上，太阳永不落下。”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太祖赵光耀曾这样说。

    如今的华夏日不落帝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贫富差距颇为严重，如果没有众多殖民地吸血、转移国内矛盾、强制移民，可能它早就已经爆发革命了，它本质上就是一个对内压迫、对外侵略的帝国主义国家，类似于王德孚曾经那个世界的大英帝国，已经在全世界建立了霸权。

    王德孚发现自己两段人生的记忆，都完美地保存在了他的脑中，他可以随意搜索记忆，他从记忆中搜索这个世界所学的历史知识，才发现这个世界的历史，在上古时期的夏朝就不一样，夏朝之后根本没有商朝、周朝，更不用说什么春秋战国了，至于后面的秦汉唐宋元明清等等，全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他听都没听说过的朝代。

    这样的发现，让王德孚这个曾经的历史老师既沮丧又庆幸，沮丧的是他没法利用他对历史的熟悉，来为个人、为国家牟利，庆幸的当然是这个世界的华夏，真的太强大了，简直就是天选之国，每当王朝末期，总有英雄出现，扭转乾坤，使得华夏永远没有被野蛮的异族统治过。

    缔造了这个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太祖赵光耀，就是这样的大英雄，会永远令人铭记。

    王德孚叹了一口气，往八仙椅上一坐，才看到八仙桌上还有几份杂志，最上面的一份名叫《良友画报》，封面是一幅套色照像———一个手捧鲜花、笑靥迎人的少女，发型也相当古风，莫名地让王德孚觉得喜感，但他必须承认，这位封面女郎的颜值挺高，绝对是纯天然的美女。

    话又说回来，在这个没有整容、没有PS、没有超级化妆术的时代，想找人造的网红脸美女都找不到。

    王德孚随意翻了翻这几份杂志，发现其中有一份介绍科技的杂志，用巨大的篇幅介绍了华夏日不落帝国首先发明出了黑白电视机，它马上就会上市……

    对于早就习惯了电脑、手机、网络的王德孚来说，他只能安慰自己，至少他没有穿越到连电都没有的古代，而虽然电视才刚刚发明，有声电影却已经大行其道，只可惜依旧是黑白的电影。

    不过对文学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年代，大师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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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包办婚姻

﻿    当王德孚走出自己的宿舍，看到这所名为“东吴大学”的校内景象时，他进一步确信，自己魂穿到了这个似是而非的“民国”，不，应该说是称霸了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

    王德孚所在的东吴大学，毫无疑问属于帝国名校，即使比不上帝都大学、华夏大学这两所世界顶尖名校，但如果用王德孚原来世界的大学类比，起码也能算得上是“985”名牌大学。

    前世的王德孚上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二本师范大学，如果真上了“985”名校，那他也不会回自己所在的小县城当老师，肯定要去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闯荡一番。

    帝国名校东吴大学位于苏州，秉持“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以“教育而得天下之英才”的办学理念，培育“朴实热诚坚毅，专业通识宏观”的青年学子，但这不能改变它是民办私立大学的本质。

    王德孚能上这所帝国名校，也不是因为他成绩有多好，实际上这个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并没有那种“一考定终身”的相对公平的高考制度，而是分两次考试，即每年六月初的全国统一考试叫做“大学入学中心考试”，主要是基础学科，国文、外文、数学、理科、社会学科，这一考试的目的是帮助各大学判定考生的高中教育水平。对大多数考生而言，这次考试至关重要，因为这是考大学的第一关。

    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出来后，考生将于六月中旬参加所报考的学校自己命题的二次考试，这次考试由各大学自行主持，即自主招生考试。针对考生的志愿和特长，主要测定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思考能力。每个大学的二次考试日期不同，从六月中旬至六月底，所以考生可以选择两所大学应试。

    既然有这样的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自然就给了暗箱操作的机会，那些公立大学在国家的意志下，对第一次“大学入学中心考试”的分数要求很高，而私立大学，自然就不会搞得多高了，私立大学办学可不是亏本的，而是要赚钱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教育产业化那是理所当然的，有钱有关系当然就能上名牌的私立大学。

    王德孚所在的家族，就是苏州本地的地主，当然不是在苏州这个大市，而是在苏州下面的吴江县的平望镇，王氏家族就是平望镇的大族，在县里也说得上话，通过县里的关系，当然就能通到市里，然后再花上一笔可观的金钱，自然就能将王德孚这个都没上过新式高中学堂的家伙，送进东吴大学。

    没错，虽说如今帝国政府大力推广新式学堂，鼓励女孩上学，实际上效果并不好，王德孚从小上的就是族学、私塾，学古代经典，类似四书五经之类的玩意，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触到了《新青年》、《新潮》、《少年华夏》等杂志，才坚定了他上大学的念头。

    为了上大学，他刻苦自学高中内容，同时也和家里的关系闹得很僵，反正王家的老太爷是怎么都看他不爽的，觉得他太过叛逆新潮，他是在自己的大兄王德新的帮助下，才如愿上了大学，为此他也欠了王德新一大笔钱和人情。

    王德新其实并不在意王德孚能不能还，毕竟这可是他的亲弟弟，他们兄弟三人的父亲去世得早，他作为长兄，当然他要像父亲一样对待弟弟们，毕竟血浓于水，封建大家族式的教育，也让王德新愿意对弟弟倾力相助，但是王德孚本人就是那种绝不愿意欠人情的人，所以他铭记大兄的恩情，发誓总有一天会还。

    就在王德孚一边欣赏这“东吴大学”的校景，一边梳理自己的记忆时，忽然有一位穿着大学校服的同学走了过来，这校服当然也很有“民国范”，很像中山装，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叫什么，毕竟这个世界没有中山先生。

    这位同学正是王德孚的舍友，名字叫做柳青山，他手中拿着信件，见到王德孚时，就笑着说道：“默存，又是你家中来信，这一周都来了三封了，到底什么事情这么急啊？”

    “默存”正是王德孚的字，一般亲近的同学之间，都是互相以字来称呼的，其实这就好比另外一个世界的“外号”、“昵称”，要不然熟人之间直接喊大名，总觉得别扭，有字的话显然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省得有时候取的外号太不雅。

    王德孚接过信件，然后道了谢，不由怀念自己曾经的大学生涯，他也给舍友帮拿过快递、带过饭，现在的舍友也这样对他，他不由感慨，虽然时代变了、世界变了，但大学之中的舍友情谊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工作以后，最怀念的就是自由的大学生涯，如今倒是又成了大学生，还在私立名校之中，这让他有种赚到的感觉。

    然而当他拆开信件，看到内容时，他整个人的神色都变得阴郁起来，他这时也终于知道家里为什么一封又一封的寄信过来了，原来家里竟然给不过十八岁的他，定了一门亲事，对方也是平望镇某个大族的小姐，现在催他回家为结婚做准备……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最大，在结婚这种事前，上大学当然要靠边站。

    王德孚感觉整个人都懵逼了，不说这个时代就是自由恋爱的兴起的时候么，怎么万恶的包办婚姻会落在他的头上，前世他对相亲都那么排斥，现在居然让他娶一个他完全没见过的女子，可能还只有十五六岁，这怎么可能让他接受？

    在结婚这件事上，甚至连他的大兄王德新，也没法给予他支持，他也写信给自己的三弟，说读大学和结婚是不冲突的，然后东吴大学也暂时不收女子入学的，在大学中找女朋友，那就是做梦，这年头也不兴谈恋爱这一套，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一步到位。

    王德孚心说我们大学虽然没有女子，但这不是附近有女子大学和女子高中嘛，这读过书的妹子，总比没读过书的好吧，还好这个世界并没有“裹小脚”这样的陋习，要不然他真担心自己要娶个小脚女人。

    总而言之，如果王德孚要逃避包办婚姻的命运的话，那他就要做好被家里断绝经济来源的准备了，这大学能不能继续上下去，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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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未雨绸缪

﻿    上学是一定要好好上学的，如今帝国的新式大学已经越来越多，不过能够上“东吴大学”这样的名牌大学的学生，却并不算多，甚至可以说能上帝国名牌大学的学生，非富即贵，只要知道这所大学一年的学费要三百多银元，它就几乎已经将所有贫困学子拒之门外了。

    实在是因为，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的收入低得可怜，就连帝都当地居民家庭年收入都不到两百块银元，其中光最基本的饮食开销就要花掉一百多银元，剩下的钱刨去看病、买估衣、走亲戚、随份子，一年到头最多只能攒下十几块银元，碰上年成不好的时候还得欠债，供应孩子读中学都读不起，何况读大学！

    在帝都城中拉人力车的车夫，就算再聪明能干而且省吃俭用，挣一文攒一文，纯收入比城郊的农民高得多，可是他一年到头不休息，最多才能攒下五六十块银元……

    只能说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是真的非常穷苦，各种出自劳动人民家庭的童工，在华夏日不落帝国十分普遍，不过随着帝国的殖民地越来越多，政府更倾向于奴役、剥削别国百姓，转移国内矛盾。

    所以说，这个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王德孚一定要好好珍惜，等到他大学毕业了，那他凭借这所大学的毕业证书，走到哪里都不用愁了，在学校中积累的人脉资源也足够他受用了。

    然而为了继续把大学上下去，就要向家中低头，接受包办婚姻这种事情，王德孚也绝对是不愿意的，他就算是饿死，从宿舍楼上跳下去，也不要和一个完全没见过面甚至都没读过书的女子在一起，前世他就极度排斥相亲，追求的是所谓灵魂上的契合，他可不觉得自己能和一个能接受包办婚姻的女子成为灵魂伴侣。

    这三观就完全不同，怎么可能在一起谈恋爱，而不谈恋爱就凑合、将就着结婚，他想想都觉得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王德孚在分析了自己的情况之后，觉得现在他的眼前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搞钱！

    不管在哪个时代，也不管是男是女，只有真正做到经济独立了，才能不受制于人，才能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既然不知为何来到了这个时代，那就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甚至实现他那已经渐渐不敢奢望的理想，这个世界的人民，或许需要他的文字去指明道路，这大概才是文学的终极目标。

    等到他出现在类似“百度百科”的词条上时，会用“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历史学家”等等名词来形容他，这样的未来，让他想想都觉得心潮澎湃。

    伟大的人活一辈子，追求的不就是青史留名吗？

    能够让王德孚有这样底气的，当然是他那事无巨细的两段记忆，前世身为历史老师的记忆中，拥有无数经典，这一世身为东吴大学哲学系的高材生，他同样算得上学富五车，当这二者相结合，他感觉自己真的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王德孚首先根据自己的记忆，找出了自己现在所有的财产，一共二十多银元，帝国银元上雕刻的是太祖赵光耀的头像，所以它也俗称“赵大头”，普通的四五口之家，一个月也只用花十一银元，所以这些钱还足够王德孚花三到四个月，而现在看家中的架势，只要他不回去结婚，就再也不会给他生活费，他必须要在这三到四个月内，找到一条赚钱的门路。

    打工当然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这帝国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绝对是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不管是当农民还是当工人，他们永远都是被地主、资本家剥削的对象。

    王德孚自己家里就是地主，还掌握着镇上的粮行、米行，不管是丰收还是歉收，农民永远赚不到什么钱，叶圣陶那篇《多收了三五斗》亦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最真实的写照，国家强大，可不代表着这个国家的普通人民就有多幸福，他们或许根本就享受不到国家强大所带来的红利，甚至还因为至少能混口饭吃，而让他们生不出反抗的念头，人不到活不下去，怎么可能暴起反抗呢？

    “帝国主义”这样的词真不是什么好词，什么看到“祖国这么流氓我就放心了”，当祖国之中的权贵们对你也这么霸道流氓时，你就知道真正该拥护的国家，应该是什么样子了，那应该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比起劳动来说，通过文化、知识来赚钱，才是康庄大道。

    这是一个思想解放、文化包容的时代，文人、学者的地位尤其的高，作家们的高额稿费，可是向来让普通人羡慕的。而不是像王德孚曾经所在的世界，别人一听你是写小说的，立马就笑了，作者们的平均收入还真不如送外卖的……

    可能一个国家强大了，对文化宣传这种面子工程就特别重视，而且文化也是征服的一种手段，要阉割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在在文化上做文章，同理，当一个国家的文化自成体系时，那要彻底征服整个国家，难度会非常高。

    这个世界虽然华夏日不落帝国称霸一时，但西方欧洲文明依旧不弱，它们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名为“布列塔尼亚帝国”的超级大国，文化自成体系，对华夏日不落帝国的文化影响也非常大，从王德孚宿舍中的布置就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

    反正整个世界就被这两大帝国瓜分，诸多小国基本都是这两大帝国的附庸国、保护国甚至是殖民地。

    表面上两国似乎严重对立，实际上两国的权贵们之间交流频繁，各种联姻。

    王德孚此时想起了自己前世作为扑街传统作家、资深网络小说读者的身份，他觉得现在要再一次拿起他的笔，同时暂时放下他那作为传统作家骨子里的清高，先写点更加商业的迎合这个时代的读者的东西，未雨绸缪地把生活费赚了再说。

    在写之前，他当然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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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新人难混

﻿    身为作家，可能最大的幸福，就是放飞自我地写作，然后写出来的内容，哪怕是一坨屎，都依旧能受到无数读者的追捧、大出版商的青睐与巨额稿费。

    然而这样的作家，无一不是那种声名赫赫的大作家、大文豪，本身的名气，就能让读者不看书的内容，便选择购买，即使不看他的书，摆在书架上装逼，都是一种作用，朋友们一看到你居然看这位大文豪的书，顿时觉得你品味不俗，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毫无疑问，这样的地位与境界，是大多数作家所追求的，不过现实很残酷，许多作家在写新书前，尤其是那种追求更多读者收获更高稿费的商业写作时，需要考虑的东西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读者群体的筛选。

    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代，读者喜好的作品风格、作品内容，肯定是不同的，要是在这个时代写一部虚拟网游小说，那肯定会让读者们看得一头雾水，连网络都没诞生呢，居然写网游小说？

    其实要想写网游小说也行，首先要成为那种写出一坨屎都很受欢迎的大作家，然后再写一部预言网络诞生、精细设定网络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科幻小说，然后再在这种设定下“虚构”出网络游戏这种设定，那样的话，肯定会让读者惊叹大作家不愧是大作家，脑洞太大了，未来竟然还会有网络游戏这么好玩的东西，我们现在的有声电影、黑白电视机的娱乐，比起网络游戏来说，也差得太远了啊！

    然后读者们赶紧要求科学家、发明家之类的去研究、发明网络，结果真发明出来后，肯定无数读者都要对这位大作家顶礼膜拜了，原来这特么写的不是脑洞不是幻想，是现实啊！这不仅是大作家啊，还是大预言家啊！

    很可惜，王德孚还不是这样的写一坨屎都能受欢迎的大作家，他现在甚至连业余作家都算不上，他写的作品也没法直接被读者看到，他首先要选择要选择一个平台，发表自己的作品。

    王德孚现在大概处于一种蜜汁自信的膨胀状态，差不多已经把未来的自己，当成那种可以肆意给读者喂屎的作者爸爸了，读者儿子们肯定会一边吃屎一边说真香的，所以他直接挑出了这个时代最为畅销的小说杂志——《小说月报》。

    《小说月报》是华夏日不落帝国创刊最早、发行量最大、最为海内外各阶层读者喜爱的文学选刊，商务印书馆主办印行。由恽铁樵、王莼农主编，风格属于鸳鸯蝴蝶派。

    所谓的鸳鸯蝴蝶派，就是才子佳人小说，指将文艺当作消闲品、专写才子佳人的种种哀情、艳情、惨情、苦情的小说，属言情小说范畴。

    可能百年之后，《小说月报》会成为更加具有文学性的期刊杂志，但在这个时代，它就是给市民阶层消遣的读物，分明就是这个时代的“网络小说”啊！

    因为网络小说，大部分也是给读者消遣的，能够让读者觉得有趣、爽快的网络小说，那就是好的网络小说。

    而《小说月报》所属的商务印书馆，也是华夏日不落帝国最大的民营出版机构，如果类比另外一个世界的搞网络文学的集团，那它毫无疑问就是阅文集团，而《小说月报》这个平台就是。

    如同后世的新人写手，总觉得自己可以在上一书封神一样，王德孚也觉得自己可以在《小说月报》上一作封神，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然后放飞自我，把读者们当成儿子，就算写的是一坨屎，也能让读者们供奉起来……

    然而当他进一步收集关于这份小说杂志的信息，才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这份杂志根本就不会接受纯新人作家的投稿，甚至在上面连载的作家，都不是无名之辈，而是鸳鸯蝴蝶这个文学流派的大佬作家，几乎个个都自带粉丝、流量，这也是《小说月报》的销量可以长期占据第一的原因之一。

    这样一对比，就会发现网络时代有多好，“”虽然号称是新人网络写手的坟墓，但起码你还是可以在该网站发文的，是真的可以有“一书封神”的机会的，哪怕概率极小极小。

    可《小说月报》这样的小说杂志龙头老大，是绝对不收无名之辈的稿件的，哪怕因此错过了超级红书也无所谓，这就是作为龙头老大的自信。

    当然，在商务印书馆旗下，除了《小说月报》这样的最畅销小说杂志之外，还有其他的二三线的多种风格的小说杂志，还有专门为新人作家设立的诸多奖项，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如果能获得这个奖项，就有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短篇小说试水的机会了。

    不过值得讽刺的，获得“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的“新人作家”，都得加个引号，几乎没有纯新人作家能够获得这个奖项，大概就好比每年的“新人王”，都是老作者开的新马甲一样。

    张元济是商务印书馆这家出版集团的超级大佬，历任编译所所长、经理、监理、董事长等职，现在已经渐渐从商务印书馆淡出，担任了魔都文史馆馆长，他完全可以称得上帝国的大出版家、教育家、企业家，为华夏文化出版事业的发展、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整理、出版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他主持商务印书馆时期，商务印书馆从一个印书作坊发展成为了最具影响力的民营出版企业，这个“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就是因为他为商务印书馆做出的贡献而设立的。

    王德孚研究半天后发现，纯新人作者去死磕大出版社旗下的畅销杂志，那简直就是自找苦吃，除非你背后有关系，可以确保你的稿件，被编辑们关注到，要不然你就算投再多的稿子，也只会石沉大海。

    这终究不是一个人人都有机会当作家的全民写作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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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性之作

﻿    王德孚最终选择投稿的平台，是本地的一份名为《姑苏晚报》报纸，发行量并不大，每期也就十多万份，读者多为苏州本地的居民，它的影响力，也只是局限在苏州。

    他选择这个平台的原因很简单，他现在要赚的是快钱，如果不在这两三个月内赚够接下来的生活费，那他估计就得向家里低头了。

    这《姑苏晚报》既然是本地的报纸，它的编辑部当然也是在本地的，事实上距离东吴大学并不远，坐电车只需要两站路，坐人力车也只要15分钟左右。

    编辑部既然离他所在的大学这么近，那他去起来当然方便，要起稿费来，都不用邮寄了，交稿的话，可以亲自去交，而等到这份报纸的编辑们明白了他的价值，说不定都会亲自上门来收稿。

    在这种情况下，王德孚便愈发觉得网络时代是有多么方便，不管是交稿还是稿费收入，都可以通过网络，他想向哪份杂志投稿就可以向哪份杂志投稿。

    但现在他若是向帝都的杂志投稿，那估计稿件邮寄到那里，都需要十天半个月，万一真被人家杂志看上，人家再将样刊什么的寄过来，甚至向他提出修改意见，那又要花这么多时间，真要拿到稿费，怕已经是几个月后了，这样的时间成本，是他无法接受的。

    这就是《姑苏晚报》比起其他报刊杂志的优势之处，而且他们宿舍正好也有人订阅这份报纸，王德孚自己也有闲来无事阅读这份报纸的记忆，发现这份报纸除了本地的新闻、八卦、教育、房市、中介等信息之外，当然也会刊登小说，短篇和连载的都有。

    这些小说的质量，真的非常一般，大部分都是对那些著名的鸳鸯蝴蝶派作家作品的拙劣模仿，甚至还有色情露骨的H文。

    但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H文，太过于古风了，大约就好比是《金瓶梅》那样的风格，可这种风格的H文，怎么可能让喜欢大白话文章的市民阶层有什么触动呢？

    更不用说，它们的质量，给《金瓶梅》提鞋都不配，《金瓶梅》的文笔与格局，就不是一般文人能够具备的。

    总结来说，可能这种风格的H文，面向的读者应该是那种更旧更旧时代的酸腐文人，但这种文人可能都上了年纪了，现在越来越多的普通人都识字了，白话文也已经流行起来，但大白话的H文，却显然还没有人去开荒。

    想想也是，那些引领新文化运动、推广白话文的学者、大师，都是比较爱惜羽毛的，怎么可能去写H文来推广白话文。

    王德孚在确认了自己要投稿的平台后，就一直在想自己通过写什么来赚一笔快钱，或者说有一部连载小说，可以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稿费，让他的经济获得独立。

    抄袭是不可能抄袭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抄袭的，最多就是借鉴、引用。

    每个著名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是非常鲜明、独树一帜的，他要是一开始就乱抄一气，今天抄网文，明天抄名著，那分明就是暴露他身上最大的秘密，用绝世天才来解释也行不通，根本骗不过智商正常的文学大师、文学批评家，反正直接抄袭他脑中的经典，就是在自找麻烦。

    相反，如果将他脑中的所有作品，还有他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亲身经历，当做自己的写作素材，那才是最好的做法。

    要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位传统作家，文笔其实是不错的，在他原来的世界那么扑街，与整个纯文学的环境恶劣有很大关系，而且他还比较年轻，暂时也写不出更加有深度的作品，也没啥媒体背景，要不然有媒体背后帮他吹一波，说不定他还能小火一下。

    文笔这种东西，自然也是写得越多才越有提高，如果一开始就依赖于抄袭，那简直就是自绝于未来。

    王德孚第一部作品就想写更加人性一点的东西，而要刻画人性，当然就需要详细地描写“性”了，这身为传统作家，不写一点细腻入微的H描写，怎么能体现传统作家的逼格呢？

    要知道在他曾经所在的世界，网络写手那是脖子以下都不能描写，但传统作家写H就是在刻画人性，是对艺术的追求，王德孚现在就要追求一下艺术。

    好吧，这些实际上都是在糊弄人，传统作家在书里写点H段落，不可否认或许有刻画人性的作用，可深层次的目的，或许就是为了提高作品的吸引力，这不能用“爽”来吸引读者，自然就只能用“性”了。

    现在王德孚就是发现了白话小H文在市场上的空白，为了确保他的第一篇文就能最大限度的吸引眼球、赚得稿费，他便决定剑走偏锋，写一部开白话H文之先河的文章，面向的读者群体就是市民阶层，他觉得自己这种无比先进的白话H文绝对吊打《苏州晚报》上半白不白的H文。

    当然了，身为传统作家，肯定不能完全写那种毫无营养的H文，而是要通过写这样的文来反应人性，甚至反应这个世界的黑暗和不公，能看到这种深层次他所要表达的东西的，自然就是那种用脑子读书的，就好比一般人看《金瓶梅》只看到它那淫的一面，伟人看《金瓶梅》就看到了更深的东西，还赞它为奇书。

    只是这样大量描写H段落的作品，就算再奇，也终究是黑历史一样的存在，就好像《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的身份至今都是个迷一样，作者本人都不愿承认他写了这部作品，反倒是后来研究“金学”的学者，各种猜测兰陵笑笑生到底是谁。

    王德孚现在也是非常时期做非常之事，若不是家中隐然给他的压力太大，他当然想好好花时间打磨出一部佳作来，只可惜时间实在是不允许。

    这就是作为学生的难处了，要是他还是老师，有稳定的收入的话，那他也不用这样向市场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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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家

﻿    即使决定写一部开白话H文先河的商业媚俗之作，王德孚也不会贸然动笔，他是想要将这部书当成一张长期饭票的，所以在写之前当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构思好大纲、搞好人设。

    对这样的文来说，女主角的人设非常重要，这就好比那些猫片女优，太丑太没吸引力，就显然会被吐槽成“黑车”，像之前《姑苏晚报》上连载的半白不白的H文，就是这种“黑车”，让人看了只有吐槽的想法，而不是升腾而起的欲望。

    如果可以的话，王德孚甚至想找一个插画师，将他要写的女角色画出来，甚至在精彩的鼓掌片段，配上插画，那样一定可以让读者有更完美的阅读体验。

    毫无疑问，他这样的做法，其灵感就来源于他曾经那个世界日式轻小说，平庸的轻小说要想畅销，可能就全靠插画了，以至于被吐槽成“买插画送厕纸”。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二次元文化显然尚未流行，漫画虽然已经诞生，还有沈子凯、冯波尘这样的漫画大师，但他们的漫画都是国画风格，十分飘逸，和未来的漫画风格有很大的差别。

    王德孚作为一个“未来人”，当然更加习惯未来漫画的画风，这便让他心中一动，决定在适当的时候，写一部促进漫画创作发展的理论作品，以推动这个世界漫画创作的发展，说不定还可以让华夏都变成整个世界的漫画中心。

    实际上在这个世界的他的人生经历中，他小时候当然也是学绘画的，这是因为他从小在族学、私塾中接受教育，其中就有先生教授绘画，只可惜他在绘画上并无天赋，但是认真学习的他，绘画的基础还是有的，这反而成了他现在可以利用的写作素材。

    所以说不管是他在现代的记忆还是在这个世界的记忆，都是他的宝藏，随时都可以利用起来。

    之前说到了他即将要写的这部作品的女角色，他觉得也要出去采风取材一番，要写出符合这个时代男性审美的女角色才行，要不然怎么引起读者们的共鸣呢？

    身为作家，闭门造车是不行的，就是得多出去走走、看看，接触更多的人和事，收集到更多有用的素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写在文章之中。

    除此之外，王德孚对于自己在大学中的学业，也没有任何放松，他不知道真正历史上民国时期的哲学系大学生，学的是什么内容，他只知道这个世界的哲学专业，所学的东西，对他的知识储备真的很有帮助。

    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哲学发展，确实落后了许多，从所学的华夏哲学史与西方哲学史中，他感觉这个世界的哲学发展都只有另外一个世界十六、七世纪的水平。

    这不由让他生出了提出“王德孚主义哲学”的想法，这都说科学的尽头就是哲学，说不定以后成为大哲学家的王德孚，可以指导一下整个世界科学的发展，他的哲学思想，肯定会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王德孚的舍友、同窗，显然都没有发现他的灵魂，已经与来自另外一个未来平行世界的灵魂融合了，主要是他本人的行为举止，依旧和之前没有太多的变化，还是那样儒雅帅气。

    在不少人眼中，王德孚就是一位学习刻苦的谦谦君子，极为安静，他的人缘非常不错，原因之一当然有他的颜值很高，戴着玳瑁边圆框眼镜，头发分齐又微微蜷着的他，分明就是个贵族式的大学生。

    这年头能戴得起眼镜的，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家出身，他戴得这副眼镜就要九十多银元，够普通人家八九个月的日常开销了，换算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民币，就要九千多元，这就更加直观了，一副眼镜九千多，确实够奢侈。

    时值冬季，王德孚不穿校服时就穿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戴一顶圆顶礼帽，走在校园中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男神、校草中的校草，只可惜这所大学之中并没有女生，要不然这位哲学系男神走到哪里，都肯定会让她们无法移开眼神。

    也还好没有女学生，要不然王德孚的人缘可能就没这么好了，这长相普通的男人，当然会很不爽总是被颜控女子区别对待，却从不反思，在男人的世界中，美女也总是可以得到优待的。

    不论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颜值永远就是正义。

    就在王德孚为反抗包办婚姻而默默努力时，他的家中也因为他好几封信都不回应，而起了不少反应。

    信中虽然说家中已经给他定亲，实际上只是个意向，首先就是要逼他回来去相亲，要不然不经过他本人同意，到时候闹出笑话，可就丢家族的脸了。

    绝对自由的恋爱，是根本不存在的，家族是给他选定了范围，而不是只有一个给他选择的对象。

    王家公馆门口有一对石狮子，屋檐下挂着一对大的红纸灯笼，门前台阶下有一对长方形大石缸，门墙上挂着一副木对联，红漆底子上现出八个隶书黑字：“国恩家庆，人寿年丰。”两扇大门开在里面，门上各站了一位手执大刀的顶天立地的彩色门神。

    王氏家族四房人都住在这个公馆之中，此时是晚饭时间，诸多子孙围绕着王老太爷吃饭，只有当他动筷时，大家才敢动筷，他不说话时，众人也都沉默着。女眷们是没有资格上主桌的，丫鬟侍女们就在一旁侍奉着。

    “德新啊，德孚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这么久他都不回一封信？”王老太爷随口问着自己的长孙。

    王德新已经三十多岁了，整个人看起来比较颓废，没有什么精气神，不过他却下意识为自己的三弟说话，这样回应道：“三弟学习一向刻苦，学业也颇为繁忙，可能暂时没有时间回信。”

    王老太爷哂笑一声，他素来知道王德孚骨子里的叛逆，但是再叛逆又能如何呢，在这个家中，没有人可以忤逆他的意志。

    “不回信就先断了他的钱！吃家里的，用家里的，家里供他上新式大学，他就是这样回报家族的？”王老太爷的笑容隐去，怒斥道。

    整个屋子一时间都噤若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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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义妹

﻿    毫无疑问，王老太爷在整个王家，绝对是一手遮天的，他可是军官退役，祖上还当过将军，所以他治家简直和治军一样严苛，家中就没有不怕他的人。

    以前王老太爷还有个贤惠的正妻管理后院，克制他的暴脾气，可自从妻子死后，就没有人可以做到这样了，那些姨太太们，在家中都没什么地位，连带着生的庶子庶女在这个大家族中都没什么地位，仅比下人的地位高点。

    如果王德孚的父亲是姨太太的儿子的话，那他估计也不会有机会接受这样好的教育，现在还能够去学费极高的私立名牌大学读书。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讲究一个嫡庶有别的话，那王家这偌大的家业、家族的资源，还真的不够分，王老太爷的正妻可是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的，其中两个女儿嫁出去了，就不算家里人了，但四个儿子，总要在他们身上投入资源吧？

    王老太爷其实最器重的是他最大的儿子，也就是王德新、王德民、王德孚的父亲，只可惜他在王德孚没几岁时就因病去世，让王老太爷悲痛不已，脾气就变得越来越坏了。

    其余三个儿子，就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二儿子去管了粮行米行还兼了个县议员，三儿子开了客栈、购置房产收租、四儿子最不成器，整天游手好闲，染上了抽大烟的毛病，还总是嫌家里给他的资源少。

    实际上再多的资源投在他的身上，也都会给他败光了。

    王老太爷横竖都觉得去军校读书的大儿子最符合他的心意，哪里知道他会白发人送黑发人！

    王老太爷发了一通火之后，家中虽然噤若寒蝉，但待到他在下人的搀扶下离席之后，饭桌上的众人好像又恢复了生气，只听那位游手好闲的四叔王海光有些幸灾乐祸道：“德孚这下子算是彻底惹怒老爷子了，家里每年花那么多银元给他上学，还不如给我去投资！”

    王海光这话一说出来，王德新这位长孙的脸色当然变得难看起来，不过他性格偏软，也不敢和自己的四叔针锋相对，他心想要是自己的二弟在就好了，可惜王德民去了魔都开夜总会，还加了帮派。

    二叔王海清看到王德新这种样子，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只是冷淡道：“四弟你这说得什么胡话，德孚在读书上很有天分，那家里就应该给予充分的支持，能从东吴大学顺利毕业，德孚以后肯定是有出息的，你不要说这样的风凉话。”

    三叔王海泉也向来看不惯不成器的四弟，所以便附和道：“再多的钱给你投资，都会打水漂！”

    王海光被两位亲哥怒怼，也不敢还嘴，只是心说当初王德孚一心要去上新式大学，也没见这二位有多支持，现在他们倒是嘴上说得好听。

    在这个家庭，显然上下尊卑都是分得好好的，或许这就是王老太爷治家的成果。

    王德新见到二叔、三叔似乎都是在帮他，不由向他们开口求助道：“德孚性子执拗，向来不肯轻易服软，现在爷爷要断了他的例钱，这可如何是好？”

    王海清与王海泉对视一眼，露出无奈的神色，老爷子决定的事情，他们怎么可能忤逆呢，同时他们也劝王德新不要有任何小动作，那反而会让老爷子变本加厉。

    这两位叔就是这样，永远也不会做出什么实际举动，来帮助王德孚。

    四叔王海光也真的是个贱人，直言他会盯着王德新，如果王德新敢偷偷资助弟弟，那他就会去告状！

    这四房在饭桌上的表现，被下人们看在眼里，消息便一下子在整个王家公馆传开了。

    家里许多人都觉得三少爷王德孚这下子肯定要倒霉了，灰溜溜地滚回家中，就是他的下场。

    “三少爷虽然读书可以，但赚钱肯定不行，老太爷断了他的例钱，不出三月，肯定只能回家，胳膊肘是扭不过大腿的！”

    “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三少爷这下肯定要吃苦头了！”

    “三少爷也是真的迂，先听老太爷的安排，娶他一房正妻，再去找姨太太自由恋爱，这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新式学堂读书读傻了呗，自古以来成亲那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自己做主岂不是乱套了？”

    ……

    整个家族仿佛都在声讨王德孚，并等着看他的笑话，同时却也有人真正关心着他。

    王德新这位大兄现在是有心无力了，但兄弟三人的母亲吴氏，却不忍自己的小儿子受苦，不过她显然也非常了解王德孚的个性，不到实在靠自己活不下去的地步，那是绝对不会甘心回家受制于人的。

    不过吴氏却也希望王德孚可以早点回家，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小儿子都十八了，长得又那么俊俏，当然要赶紧说一门门当户对的好亲事。

    所以吴氏将自己最器重的心腹侍女沫儿唤来，让她带上二十多银元，去找王德孚，她的首要目标，就是将王德孚越早劝回来越好，次要目标就是在王德孚走投无路时，不要让王德孚吃苦，吴氏实在不忍心她的小儿子吃苦。

    沫儿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子，也是见过世面的，可惜就是不识字，但吴氏相信她绝对可以完成她交给对方的任务，也相信她的完成这个任务的动力。

    沫儿和王家的渊源也比较深，她的父亲是王老太爷一房姨太太的儿子，不过这儿子的父亲，却不是王老太爷，这当然不是王老太爷被戴绿帽子了，而是这位姨太太本来就是个舞女，私生活很混乱，在被王老太爷收入房中前，就有了个私生子，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后来这私生子就直接跟着王老太爷姓了，现在跟着三叔王海泉混，在一个客栈里帮忙做工，混口饭吃，沫儿就被他送进王家公馆当侍女，希望吴氏能给她安排个好人家，沫儿从小就被教育，女子一辈子要想过得好，就得嫁得好。

    所以这样算起来，沫儿可以说也是姓王，按照年龄辈分来算，她应该是王德孚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年方二八，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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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见面

﻿    王沫儿这个从小被封建教育教大的女孩，思想当然也很封建，她十分听吴氏的话，对吴氏吩咐她做的事情，总是百分之百地完成，以讨得吴氏的欢心，为的就是以后可以嫁个良人，能当正妻当然最好，不能当正妻的话，当个姨太太也行。

    主要是在王沫儿看来，娶她这种身份的女子当正妻的男人，估计能力也强不到哪里去，而厉害的男人，哪个不妻妾成群？

    她宁愿当姨太太享福，也不愿意当正妻受苦。

    这种观念如果放到现代社会，怕绝对要被骂三观不正，分明就是天生的小三啊！

    但在这个时代，没有接受新式教育的她，有这样的想法，好像也没什么错误。

    实际上在权贵之家当个讨得主人欢心的下人，要比当什么农民、工人舒服得多。

    当做权贵的奴才，比劳动显得更加有尊严、过得更舒服时，那这个社会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权贵们肯定乐于看到这一面。

    在王沫儿心目中，最厉害的男人，大概就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王老太爷了，整个家族都没人敢忤逆他，除了三少爷王德孚。

    倒也正因为如此，王沫儿对王德孚也有些许崇拜，总觉得三少爷是不同寻常的，再加上三少爷确实从小就帅，对待下人也很随和，所以王沫儿对三少爷挺有好感。

    这一次接到吴氏交给她的这个任务，她也算是欣然而往，并且自信可以将王德孚劝回来。

    王沫儿不是很明白三少爷为什么排斥家里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有什么不好吗？如果包办婚姻不好，那她为什么希望自己的婚姻被吴氏包办？

    长辈们的眼光总不会错的吧，自己去找的话，能找到什么良人呢？

    王沫儿一直觉得她的奶奶眼光和手腕还是不错的，居然能成为王老太爷的姨太太，从此吃喝不愁，还和其他姨太太打成一片，整天开开心心地搓麻，不要干活，这样的日子还不是快活似神仙？

    王沫儿可以说继承了她奶奶的美貌，一个私生活混乱的舞女，能够混成姨太太，没有点姿色和手腕，那是不可能的，甚至姿色的作用要远远大于手腕。

    王沫儿从小也长得水灵，吴氏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对这个可爱动人的少女产生了好感，然后少女又把她伺候得很顺心，在关键时候也不怯场，敢于抛头露面，去收租什么都让她去，这便渐渐让吴氏越来越信任她，而家里人也都知道，她就是吴氏意志的化身。

    可以说，王沫儿除了不识字以外，在各种庶务的处理上，那几乎是无可挑剔的，说不定宅斗起来都是一把好手，吴氏因为她而在家里存在感大增，她也因为吴氏的信任，而在家里的地位不比那些嫡系千金小姐低，远不是那些庶子庶女可以比的。

    不过这一次王沫儿带着吴氏的任务去苏州大市之中，出这么远的门，也是第一次，而市中的繁华程度，也不是县里、镇上可以企及的，能够比苏州大市繁华的，或许也就只有帝都、魔都了，毕竟自古以来，苏州就是江南地区的膏腴发达之地。

    王沫儿当然不是坐公共交通去找王德孚的，这年头的公共交通已经兴起，但对于真正权贵之家，他们已经开起了私家汽车，而像王家这样的旧式大家族，则依旧使用马车。

    当初王德孚去市里上大学，坐的就是马车，车夫也是同一个人，算是王家的专用车夫，一生受雇于王家，以后还能子承父业，完全可以算得上铁饭碗了，他们似乎都没想过有一天，马车会被淘汰。

    新时代已经携着大势滚滚而来，而整个王氏家族，除了王德孚之外，似乎都还浑浑噩噩地活在旧时代。

    王沫儿在见三少爷之前，还特意抹了粉，让自己本就白皙光滑的脸颊更加白皙，衣服她也穿上了在她看来最为时尚靓丽的棉袄，不对，她根本不懂时尚二字，因为她不识字，自然不会去看现在已经渐渐流行的时尚杂志。

    像她穿的这种棉袄，可以说已经落后时代二三十年了，现在最流行的还是华美精致的旗袍，以及加入西方元素的汉服大衣。

    所以当王德孚见到王沫儿时，生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哪里来的村姑？

    也是王沫儿的颜值确实给力，就算穿再土的衣服，化再落伍的妆容，依旧青春无敌，毕竟才十六岁。

    王德孚很快就从记忆中找出了关于她的信息，反应过来，对方是生母吴氏的心腹，这一次过来，可能是吴氏的安排。

    吴氏能安排什么王德孚心里还是有点数的，看来他对家里的来信置之不理，终于让家里坐不住了。

    王沫儿见到那一身大衣、礼帽，充满书卷气的帅气三少爷时，她感觉心跳有些加速，她觉得这一次欣然来这，或许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吴氏的任务，能够见到许久不见的三少爷，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开心愉悦的事情。

    可能这就好比男人也愿意去看美女，和美女近距离交流，哪怕什么都没发生，都感觉很开心一样，现在王沫儿见到王德孚，就觉得自己路途中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然而王沫儿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德孚却在考虑怎么将她糊弄回去，反正让他回家接受包办婚姻，是绝不可能的。

    王德孚带着王沫儿去了一家咖啡馆，他的态度倒是十分温和，仿佛一点都没有猜到她是来做什么的，只是向询问了家中母亲、大兄的状况，至于其他的叔叔以及王老太爷，他完全没有兴趣了解。

    王沫儿在三少爷面前颇有说话的欲望，在其他人面前，她的话总是特别少，给人清冷的感觉。

    有三少爷在，这原本让她感到太过摩登现代而有些不适应的咖啡馆环境，似乎都让她变得无拘无束起来。

    王沫儿不仅说了有关吴氏、大少爷王德新的消息，还说了其他的事，最重要的一件事，当然就是王老太爷已经断了王德孚的经济来源，家里人都在等着看王德孚的笑话。

    “很可惜，他们永远也看不到我的笑话。”王德孚扶了扶眼镜，无比平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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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万事俱备

﻿    当王德孚用淡然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时，如果他的颜值不那么出众的话，那他这样的举动肯定不会让王沫儿觉得有什么把握，只是在逞强、强行装逼，但是他这样的话，再配合他的长相，自然就给人一种莫名的信服感。

    可能这就是长得帅气逼人的好处，不管他做什么，仿佛都不存在错误，就算错了，也可以当然选择原谅他。

    反正王沫儿望着自家三少爷时，眼睛里就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只觉得三少爷不愧是三少爷，从小到大都这么有志气。

    只不过平心而论，三少爷因为他的这种脾气，在家里也吃了很多苦头、受了不少委屈，现在虽然他嘴上说得霸气，但他到底会用怎样的方式，来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笑话呢？

    王沫儿十分好奇，她原本想越快将三少爷劝回去越好，但现在她竟然想待在他的身边，看他到底会做什么来破局，或许这个想法也包含着她的些许私心，能和三少爷这样的美男子长久地待在一起，那真是每天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王德孚本来想将王沫儿糊弄回去，接下来却听王沫儿一股脑地将吴氏交给她的任务，直接告诉了王德孚，还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上交给他，然后表示自己会听他安排。

    王沫儿的举动，让王德孚愣了好一会儿，他好像也没做什么吧，怎么这个自家母亲的心腹侍女，就这样“缴械投降”了，当然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不过看到王沫儿那真诚的眼神，他觉得这个女孩或许可以信任。

    因为不管怎么说，王沫儿拿出来的钱，就是真的，一共二十多块银元啊，可真够豪气的，放到他曾经那个世界，可就两千多人民币了，给一个大学生当生活费，省着点用的话，又可以维持两三个月的生活。

    而王沫儿这样做了之后，王德孚自然就不好意思让她回去了，要不然总有一种过河拆桥的感觉，可是她不回去的话，住在哪里呢？总不能住在他的学校宿舍吧？

    如果是曾经没有灵魂融合的王德孚，处理这种事情肯定会不知所措，但现在的王德孚，只是略作思考，就想到了办法，直接在学校外租个房子不就得了，还可以为他自己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写作环境。

    虽然他的宿舍环境挺不错的，舍友们的素质和人品也都不错，但在宿舍里写作，受影响是肯定的，而且考虑到他要写的作品，还比较见不得人，所以确实需要一个更加隐私的空间。

    而王沫儿的存在，也可以让他更专注于写作，什么杂事都不用他去烦了，印象中她就是那种做起事来非常稳当、毫不拖泥带水的人。

    王德孚一旦有了定计，行事的效率就很高，不过他并没有将这样的想法直接和对方说，而是先带着王沫儿在这苏州城中好好玩了几天，进一步培养感情，这并不是因为他对她多么有好感，又或者是垂涎她的姿色，只是觉得他现在需要她这个人，她对他很有用。

    在带着王沫儿玩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对方的另一面，本来他还觉得对方非常豪爽大方，没想到在对外人时，就特别精明小气了，不管是他给她买什么吃的、穿的，她都能去砍一砍价，锱铢必较。

    没错，王德孚按照自己的审美，改造了初见他时很土气的王沫儿，他直接带她去理发店剪了个如今很流行的“妹妹头”，也就是齐耳短发，许多民国女学生都剪这样的发型，基本式样是刘海齐眉、两侧头发与耳垂齐，略向内扣，其他地方的头发也以此为长短标尺。

    如果那天王德孚就要带她去剪的话，王沫儿肯定不从，在她十几年的生命中，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女子可以剪短发，但是被王德孚这么带着玩两天，她就感觉自己跟吃了迷魂汤一样，不管三少爷说什么，她都从了。

    她本人倒是安慰自己，对方本来就是少爷，以后是要成为老爷的，而她是个下人，下人听主人的，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不过这样的想法，又让她自己觉得别扭，因为三少爷真的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他好像根本没有当她是下人，始终用相当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她，这让她既开心又惶恐，总觉得自己好像僭越了。

    与三少爷在一起的日子，王沫儿觉得就好像在做梦一样，只觉得时时刻刻都处于幸福之中，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梦，何时会醒过来。

    “三少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已经梳着“妹妹头”，穿上了天蓝色汉式衣衫、黑色短裙，清纯十足的王沫儿这样问道。

    王德孚满意地欣赏着自己改造出来的“民国范”女子高中生造型的王沫儿，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和道：“因为我们是亲人，你是我的妹妹啊，沫儿。”

    这个答案让王沫儿满足地笑了，从来不懂恋爱为何物的女孩，接受了这样的解释，而且论起辈分关系什么的，她确实能算王德孚的妹妹，只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而已，她是王老太爷姨太太私生子的女儿。

    王德孚对王沫儿的勤劳能干还是很满意的，只觉得这个时代似乎也没那么差，如果身边有这样一个可以帮他处理杂务的侍女的话，以后连交稿，似乎都可以让她代劳，而她不识字，也暂时成了优点。

    事实上，连租房这件事，王沫儿也帮上了忙，找到了一个好住处，她似乎对能够和三少爷长久地相处这件事相当期待。

    在搞定了王沫儿的住处、他的写作场所之后，他那本来四十多块的银元，仅剩十几块了，这让他终于明白曾经上大学时，那些谈恋爱男生的难处，那是真的烧钱啊！

    不过有个王沫儿在，倒是让王德孚的提笔的动力更足了，作家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那是写不出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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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设

﻿    其实作为来自网络时代的人，王德孚对自己能否写出一部让读者们看得欲望升腾进而慷慨解囊的H大作毫不怀疑，毕竟那个时代各种资源实在太过丰富，就算没有亲自实践过，通过猫片、本子等等都能增加无数理论知识的储备。

    就凭他的姿势水平，肯定可以让这个时代的读者，大开眼界！

    至于女角色的人设，他在带着自家妹妹王沫儿到处玩的过程中，也差不多心中有数了，所以说作家们出去玩，真不是单纯地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确实是在取材、寻找灵感。

    读者们应该要给予作家们充分的理解嘛。

    主要的女角色他决定刻画两个，一个自然就是渴望自由恋爱、骨子里却很传统的千金大小姐，另外一个便是倾国倾城的女演员。

    王德孚觉得这样两个女角色，本身就能让读者有YY的感觉，哪怕是放到他那个时代，不是经常还会有《我的老婆是明星/大小姐》这样的暧昧小H文吗？只可惜随着河蟹神兽的降临，这样的文也渐渐销声匿迹。

    所以说这就体现这个时代的好来了，新时代的到来，仿佛让整个文化界都群魔乱舞，不知道多少文人打着自由恋爱的旗号乱搞，写出来的文章，当然也肆意放纵，怎么大胆怎么来，而被私人资本掌控的出版社，也不管你写的是啥，只要卖得好，你就是大爷！

    王德孚觉得这两个主要的女角色，还是很有时代气息的，千金大小姐就不说了，自古以来，书生YY的女主角，都有大小姐的属性，哪怕是现代，哪个男的不希望自己搞到一个白富美？

    而女演员当然也是很时髦的职业，这从无声电影的出现，到现在有声电影的普及，也没有多长时间，但随着某些电影的大火，那些在大荧幕上展现自己姿容的女演员可以说让那些有闲钱去看电影的市民阶层家喻户晓，所以如果将书的读者定位于这部分人的话，他们肯定对主要女角色是女演员而喜闻乐见。

    王德孚虽然对他写的H大作的姿势水平毫不怀疑，但他真的希望在这部作品中，写出人性、写出哲学、写出美学，这不是普通读者需要看懂的，而是给那些文学评论家看的，甚至是让这部作品能否变成名著的关键。

    都说看一部H大作到底有没有深度、有没有反复品读的价值，看的就是把H的内容去掉，它还有没有继续阅读的价值，如果把H去掉了，整部作品就几乎不存在了，那这样的作品，大概就是网络时代那些H网上粗制滥造的H小说，全靠什么绿帽、乱伦之类的来吸引人，男女角色发生关系，也是特直接粗暴的那种。

    这样的H小说真的非常没意思，完全没有任何艺术性，基本上都是给那些萌新读者看的，可能作者自己写的目的，也是胡乱YY一通。

    王德孚可不是这样low逼的作者，哪怕他创作这部被他取名为《情与性》的作品，本质上就有些当了婊子还立牌坊的意思，他既希望这部作品的H描写，能让读者慷慨解囊，又希望那些文坛大佬能注意到它，然后去解读它、吹捧它，甚至到了百年之后，它能成为似《金瓶梅》这样的奇书。

    为此，他也想出了不少奇招。

    他将男主设定成了一位从布列塔尼亚帝国留学归来的现代诗诗人，如今随着白话文大行其道，白话现代诗当然也成了非常时髦的玩意，他便准备给他取名为“徐诗哲”的男主，准备了一首好诗——《再别康桥》。

    没错，就是徐志摩的那首《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在这个世界，康桥大学是布列塔尼亚帝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与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帝都大学、华夏大学，都属于世界名校，华国亦有许多优秀的学生去康桥大学读书。王德孚笔下的男主“徐诗哲”便是这样的留学生。

    徐诗哲这个男主的人设，王德孚也是下了功夫去设定的，甚至可以说，这部《情与性》的作品能不能升华成一部有深度有内涵的H大作，全靠他了。

    徐诗哲是一个外貌与才华兼备的男人，不过却风流成性，这其实很符合他那留学生加现代诗人的设定，如果诗人都不风流的话，那他还当什么诗人？还有没有诗人的逼格了？再加上他还是留学生，国外那多开放啊……

    而徐诗哲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情与性，分得非常清，他可以做到灵肉分离，可以完全没有任何感情投入地和女人上床，而他那英俊的外表与横溢的才华，对女人又有致命的吸引力，这就使得他能轻易与他想要的女人上床。

    这样的设定，自然就让王德孚用H段落来水字数、骗稿费显得毫无违和感，可谓理所当然。

    当然，徐诗哲形成这样的性格，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初恋失败，让他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他曾经那么爱那个钟灵毓秀的女子，女子也倾慕他的才华，欣赏他的外貌，明里暗里地向他表达她的欢喜，他本以为两人是两情相悦的，哪里知道女子转眼就嫁给了另外一个才华和外貌都不如他的男人，因为对方更加老实、靠谱。

    徐诗哲从此之后，就成了一个浪子，还搞出一套“我只进入你的身体，不进入你的生活”的“性友谊”守则。

    徐诗哲标榜着自己特定的一套爱情理念，即没有感情投入的人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他给了自己自由的空间，为他的肉体的放纵提供了可靠的理由。

    他所一直奉行的“性友谊”原则让他心安理得的在不同女人之间周旋，因为他绝对不会再爱上除了曾经的初恋之外，任何一个女孩。

    直到徐诗哲遇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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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情与性

﻿    她当然就是本书的主要女角色之一，名为张婉怡的大小姐。

    她虽然出身旧式大家族，从小也被教育妇德之类，但是后来却有幸上了新式的女子高中、大学，接受了新的教育，并在这个过程中，爱上了如今渐渐流行的白话现代诗。

    徐诗哲在创作现代诗上颇具天赋，他的诗歌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他甚至能够算现代诗中一个流派的扛鼎人物。

    所以他被张婉怡这位大小姐崇拜，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风流成性的徐诗哲从来不会拒绝女粉丝的投怀送抱，甚至他还会主动去撩女粉丝，反正他所爱的只是她们那动人的身躯，对他来说，做爱可能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事物。

    徐诗哲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爱上张婉怡这个先因为崇拜后来则无比依恋他的大小姐，或许是因为张婉怡对他的爱，就如同飞蛾扑火，为他甚至悔了自己从小订好的婚约，成为整个家族的笑话，完全不留后路地与家族决裂……

    这不由让徐诗哲想起了他的初恋，她和张婉怡的做法，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她轻易就接受了家里的安排，同时还非常现实地选择了一个她可以完全掌控的老实男人。

    徐诗哲显然被张婉怡的这种浪漫的决绝所打动了，所以他对她的爱，也违反了他曾经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

    小说写到这里，倒仿佛像是在给读者们灌输自由恋爱的观念，似乎真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一样，因为徐诗哲确实爱上了为他几乎放弃一切的张婉怡，而张婉怡又这样爱着他，两人甚至还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哪怕这段婚姻，根本得不到两个家庭的支持。

    但只要结婚的两人幸福，不就足够了吗？

    实际上不管是哪个时代，结婚似乎从来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终究有些瑕疵，或许多年之后，爱情的炽热褪去，双方都会产生悔意。

    王德孚书写这样一段幸福美满的自由恋爱剧情时，他笔下的文字亦是浪漫、唯美、温馨的，就彷如《再别康桥》的文字笔触一般，离家的决绝大小姐、回头的浪子诗人，一起谱写出了一首治愈人心的爱恋之歌，他们之间的H段落，也成了进一步将文章的唯美浪漫氛围，推向高潮而不可或缺的存在！

    王德孚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写H真的不是纯粹地写H，而是为了让文章更加饱满、富有感情，就好像情到深处、水到渠成一样，这似乎将文章的媚俗感都降至最低。

    如果小说就此完结的话，那它就算文笔再浪漫唯美，剧情再甜蜜治愈，它的深度也始终上不去，也不会让读者产生心灵上的震撼，所以接下来的剧情，当然就开始急转直下！

    徐诗哲一开始的人设，就是那种可以做到灵与肉完全分离的人，所以即使他对张婉怡是真爱，甚至都娶她为妻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他对做爱这件事的态度，那就是他依旧需要和不同的女人做爱，就好像他每天要吃饭。

    他认为，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他愿意和张婉怡共眠，同样也无法放弃和其他女人做爱，他觉得自己反正不爱那些女人，也不把那些女人带回家，凭什么他不能这样做呢？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这怎么看都是一套诡辩的渣男理论，但渣男这样做时，至少他会心虚，会有负罪感，但徐诗哲不会有任何负罪感，他又没有对张婉怡变心，真的移情别恋，只是和别的女人肉体鼓掌而已，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毫不掩饰自己这种行为的徐诗哲，显然让全心爱他，为他几乎放弃一切的大小姐张婉怡，在发现了他丝毫不改自己风流行为后，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之前浪漫温馨的文风，变得阴郁沉重起来，张婉怡显然做不到像徐诗哲这样灵肉分离，她的行为虽然已经大胆叛逆到了极致，但她骨子里却是保守的，她觉得深爱一个人，自然就只能和他一个人上床，怎么能精神上爱着他，肉体上又和别人鼓掌呢？

    也许这也正是女人与男人在对待感情时的根本区别，男人在肉体上出轨时，往往精神上不会有什么波动，而当女人肉体出轨时，她的精神，有很大可能性已经移情别恋。

    被徐诗哲的这种行为所伤的张婉怡，经常在极度不安的梦魇中醒来，并且已经没有办法再去信任徐诗哲，哪怕他表示他对她在精神上的爱恋，永远不变，他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女人，但他却必须要和她们做爱，就好像人不吃饭是不行的，他不和她们做爱，他就永远轻松不起来。

    这便成了两人之间永远无法解开的死结，可能这就是三观不合吧。

    在徐诗哲众多“性伙伴”之中，有一位名叫“陆罂梦”的绝色女演员，她是张婉怡最妒忌的对象，张婉怡发现徐诗哲“出轨”，亦是因为看了陆罂梦和徐诗哲之间的书信，甚至两人还在张婉怡面前上演了活春宫。当然，是张婉怡偷窥自己的丈夫和情妇……

    陆罂梦是个相当特别的女角色，她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是这样的背叛让她感到自己人生存在于虚无当中。

    如果说徐诗哲与张婉怡之间的是映照书名《情与性》中的“情”，那他和女演员陆罂梦之间，就是纯粹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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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趣的笔名

﻿    如果仅仅因为徐诗哲与张婉怡之间有夫妻之名，就将陆罂梦定性为小三，继而厌恶这样一个人物，那太过肤浅。

    实际上在徐诗哲爱上张婉怡之前，他和陆罂梦，就是最为合拍的“性伙伴”关系，也就是俗称的“pao友”，他们之间或许什么都有，但就是没有爱情，因此两人之间的相处，非常的轻松、愉悦，他们可以边谈艺术、谈美学、谈诗歌等谈一整天，一边谈当然要一边做爱。

    两人都不觉得做爱这种事情有什么神圣的，人要吃饭喝水，当然也要做爱。

    陆罂梦根本不在乎徐诗哲拥有众多“性伙伴”，因为她也有许多情夫，其中还有情夫因为在肉体交流的过程中，爱上她，而放弃自己的家庭，想要与她结婚，但毫无疑问，被只想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的陆罂梦拒绝。

    她这样多才多艺的绝色美人，对无数男人来说，就好像罂粟花一般，让人上瘾，而在上瘾之后，想离她越近，却发现她像天边的云，越飘越远之后，那分明就是染了毒瘾，却被强制戒毒之后，那极度的痛苦……

    那个为她放弃家庭的情夫，发现自己过去对于婚姻的执着是可笑的，纯属多余的假想，或许要想和陆罂梦永远在一起，就必须成为如徐诗哲这样能够完全做到灵肉分离的人。

    总结来说，《情与性》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xing爱故事，各种H描写，让它可以成为这个时代解决单身狗欲望的魔法材料，但它本质上其实是一部哲理小说，只要读者透过H看本质，他们就会陷入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情与性。

    王德孚在书中提出情、性、灵、肉、记忆、虚弱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

    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

    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他这部H大作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

    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因此，小说的结局，当然也是会让读者感觉懵逼的，为了体现人生的无常，徐诗哲与张婉怡最终再一次走到一起后，却死于一场车祸，当时张婉怡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徐诗哲的行为，而选择离开，徐诗哲终于发现，比起“性”，他果然还是更在乎“情”。

    可惜的是，他们之间能不能圆满地在一起，都被王德孚的一支笔操控着。

    他之所以想好这样一个结局，当然是为了想完结的时候就完结，这主角都死了，那还要写啥？

    只能说牛逼的作家连烂尾起来，都可以让读者感到这个结局有“深意”，象征人生无常嘛。

    至于陆罂梦，她明明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值得讽刺的，她的职业是个女演员，在生活中她拒绝媚俗，但是在荧幕上，她却时刻处于媚俗之中。

    人的存在，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不同，方式也不同。

    书中，王德孚通过徐诗哲和陆罂梦尝试了生命意义取舍的不同方式，两者的共通之处正是在于对“媚俗”的反叛。

    王德孚认为：媚俗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是一种以撒谎作态和泯灭个性来取悦大众，取宠社会的行为。

    作品中徐诗哲和陆罂梦都体现了反“媚俗”。

    区别在于徐诗哲是以一种表面上退让的抵抗来否定“媚俗”；而陆罂梦则是背叛，出走的抵抗。

    可是到头来，他们都无法从“媚俗”中挣脱，就好比他的这部《情与性》，如果没有讨好读者的媚俗内容，那有多少人会来读他的作品呢，他想要表达的哲学思考，自然就没法传达给更多的读者了。

    当然，曲高和寡的纯文学，终究没法让所有人都喜欢，对普通读者来说，只需要这就是一部风流诗人的约炮之书就足够了，他们只要代入男主角，当然是很爽的，哪个男人不幻想自己容貌顶尖、才华横溢，勾勾手指头就有女孩倒贴？

    其他作家要写出诗人主角的逼格，当然也不会像王德孚这样容易，除非那个作家本身就擅长写诗，要不然你光用文字描述这位诗人多么多么有才，却拿不出什么作品按在他的头上，那这种描述就是空洞无力的。

    王德孚便直接将《再别康桥》、《偶然》、《翡冷翠的一夜》按在了徐诗哲的头上，这个时代那些喜欢现代诗的文艺青年，怕怎么都不会想到，他们有一天会去一部H大作中寻找诗歌。

    王德孚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写出了《情与性》的开篇，里面的亮点之一，就有《再别康桥》，这是吸引文艺青年的，对普通读者来说，开篇的亮点，当然就是男主在国外搞大洋马，他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身材火爆的金发美女，其在床上与东方女子不同的风情，肯定可以吸引那些没有开过洋荤的读者。

    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欧美猫片，更没有写华国男人怎么搞外国妞的白话文，这就是王德孚自信他的开篇能够吸引普通读者的原因。

    搞定了开篇之后，王德孚还给自己想了个笔名，以掩饰他的真实身份，虽说如今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但他的这部《情与性》，还是太过露骨了，或许还会被看不懂他这部作品深刻内涵的读者，撸完之后痛骂低俗，所以笔名很有必要。

    王德孚思考片刻，就想出一个有趣的笔名——伊人女士。

    不要觉得这个笔名很奇怪，实际上在王德孚曾经那个世界的民国时期的男性文人，似乎内心都渴望着女装，所以他们就兴高采烈地给自己的女性化笔名后面加上了“女士”二字。

    比如茅盾有一个笔名叫“冯虚女士”，刘半农有一个笔名叫“范奴冬女士”，周作人有笔名叫“萍云女士”、“碧罗女士”，赵景深有笔名叫“露明女士”、“爱丝女士”，孙席珍有一个笔名叫“织云女士”。最有趣的是柳亚子这位老诗人，他居然也有一个笔名叫“松陵女士”。

    而有的民国的女性文人大概看不惯当时一些男性文人用女性化十足的笔名的现象，于是，一些真正的女性文人就给自己取了男性化十足的笔名，比如女作家冰心，她可能是有感于此，就以“男士”为笔名来写文章，真是个性十足。

    王德孚这是在向大师们致敬，顺带怀念一下他曾经喜欢过的那位不知名网络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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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娘修行

﻿    天气已经越来越冷了，寒风如刀。

    王德孚这一天准备拿着自己写好的两万字开篇，去编辑部投稿，王沫儿自然贴身而伴。

    本来王沫儿都不知道自家少爷会用怎样的方式解决“经济危机”，反正她所能做的，就是能省就省，还让王德孚回他们租的小屋中吃饭，她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自信的。

    作为传统封建教育下长大的丫鬟，王沫儿精通厨艺、家务、算账、裁缝等。

    虽说如今的成品服装店越来越流行了，但是传统的布匹店却也顽强生存着，购买布匹回去自己做衣服，也很常见，许多传统女性都会自己做衣服。

    王沫儿为了能嫁个好人家，可谓精修“内功”，去追求成为一个完美的封建时代妻子，“三从四德、以夫为纲”这种被新时代女性鄙夷不屑的思想，在王沫儿脑中根深蒂固。

    王沫儿在问清楚了自家少爷在学堂中伙食的支出，再对比她自己买菜做饭的支出，便委婉地提出让三少爷回家吃饭的想法，这个想法提出来，让王沫儿自己都感觉有些过分，会不会伤了三少爷的自尊？

    王德孚则根本没想那么多，不得不说这私立学校中的食堂消费，确实很坑，味道也不怎么样，所以他在知道王沫儿会做饭后，当然选择回家和王沫儿一起吃。

    这样的选择，让王沫儿心中欢喜，她觉得这一次来找三少爷，真的太对了，这对她来说，不也是一种独立的极好的新娘修行吗？

    在王家公馆的时候，她基本没什么机会掌勺，王家有专门的大厨，而现在，她却可以进一步锻炼自己的厨艺。

    王德孚在和王沫儿一起吃饭时，看着对方那一副充满光荣、成就感的神情时，他心中不由感慨，在他曾经那个时代，会亲手做饭的女子或许已经越来越少了，可能后来会做饭，也是在结婚之后被逼出来的，有16岁会做饭的女孩吗？

    最最关键的是，王沫儿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做这些事情，她觉得给男人做饭、做家务、生孩子，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这样的话，她才有资本、有底气嫁个好人家。

    王沫儿甚至担心王德孚吃不惯她做的饭，而询问他在学堂中吃的是什么，不会做的，她还要去学一下，充实她的“武器库”。

    而有王沫儿在，这个原本并不算干净整洁的出租小屋，被她打理得纤尘不染，比他住的学生宿舍，都干净得多，以至于他现在住自己宿舍的频率都低得可怜，行踪诡谲，让其他舍友都疑惑他整天夜不归宿到底去哪了。

    王德孚愿意和王沫儿同居，也让王沫儿暗暗开心，这说明她的新娘修行都是有成果的，当一个男人越来越恋家时，说明她也抓住了他的心。

    这样的王沫儿，不知为何总有一种让王德孚三观颠覆的感觉，他是真正新时代的男性，思想领先这个世界怕有百年，对妇女解放、女性独立、男女平权是很支持的，也非常尊重女性，但是他和王沫儿相处还不算久，竟然觉得王沫儿这样的封建女子，太棒了啊！

    在他曾经那个时代，或许是男多女少，又或许是因为女人被各种新媒体洗脑，女人越来越难哄，偏偏舔狗又越来越多，感觉整个社会的两性关系，都已经畸形了。

    他觉得将王沫儿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是一件正确至极的事情，没有她的话，他会被很多杂事牵绊，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中，而有了她，他完全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啊！

    当然不是真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王德孚对于举手之劳的一些事情，还是很乐于做的，不过这却会让王沫儿有些不爽，她觉得自己的领域被侵犯了。

    王德孚在发现这一点后，出于尊重，便放手将内宅的事情交给她了，然后更加专注于文学创作。

    王沫儿每次看到自家少爷伏案专注写作的样子，都觉得这时的少爷更加有魅力，她也知道了，原来少爷居然要通过写文章来赚钱，这让她有些不明觉厉，内心深处也存在着怀疑，写作真的能赚钱吗？

    每天都要计算家中收入、支出的王沫儿，内心当然很焦虑，因为这个家收入为零，支出就算再节省，也是每天都要支出的，总有一天，仅剩的银元都会花完，她甚至想着，如果少爷实在不想回家，那她就出去给人家缝衣服、洗衣服赚钱养他。

    养着这样英俊过人的三少爷，她心甘情愿啊！

    她甚至还再次委婉地提出了这个建议，说她每天做完家中家务，时间还有好多，要不出去做点副业，那样的话，家中经济还能再持续好一段时间，收入支出或许可以勉强达到平衡，只需考虑房租了。

    王德孚这一次当然拒绝了这个建议，他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是吃软饭的男人啊，虽然这个时代的他，靠颜值确实可以吃软饭。

    既然王沫儿每天做完家务之后的时间还有很多，那王德孚也不会让她没事做，索性就教她识字，结果王沫儿一开始还不从，说什么识字之后就嫁不出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让王德孚哭笑不得，但他拿出了少爷威严，逼着她学。

    王沫儿只能硬着头皮学下去，态度不是很积极，她就想嫁个好人家，不想做新时代的独立女性。

    倒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她对王德孚教她识字时，顺手画的简笔画产生了兴趣，在少爷口中，这种简笔画被称之为“漫画”，她在王德孚监督时，就假装认真识字，在王德孚离开去上学之后，就一头栽进了漫画的大坑，一画就能画一整天。

    当然，漫画也拯救不了她的旧思想，在她心目中，为少爷打理好整个家，还是第一位的，以后她一定要嫁个好人家，做个好媳妇。

    王德孚今天依旧一身大衣，围上了围巾，戴着帽子，打扮有些类似电视剧《上海滩》的男主，帅气程度不下于发哥，他带着被他打扮得同样非常洋气的私人助理王沫儿，准备去坐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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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年车夫

﻿    电车的车站距离王德孚的住所有一段距离，在往那里走的过程中，还会路过大学。

    说起来他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还从来没有坐过电车，脑海中也没有坐电车的记忆，看来王德孚这位地主家的少爷，并不习惯较为拥挤的公共交通，也可见他手头基本上是不缺钱的。

    在这个汽车尚未普及的时代，电车就好比后世的公交车，人力车自然就相当于出租车了。

    后世在大学门口什么的，叫出租车很是方便，这个时代也是如此，在有钱学生颇多的东吴大学附近，等待拉车的人力车夫也有很多，他们甚至主动询问学生要不要搭车。

    王德孚本来是一心想去坐电车的，价格便宜，同时也比较人道，如果没有未来的记忆，他或许还能毫无芥蒂地去坐人力车，但有了未来的记忆，他再坐人力车，分明有种把人当牲畜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好。

    然而，就在此时，有位年少的人力车夫，却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少年身上的衣服只是一件破旧的棉袄，头戴乌毡帽，整个人看起来极为单薄，他一边搓手呵气，一边瑟瑟发抖。

    王德孚看到之后，心中有些不忍，他带着王沫儿向少年走去，而少年看到他们走过来，就好像看到了一束光，整个人的眼睛都变得明亮起来。

    “这位少爷、小姐，坐车子吗？”少年充满希冀地询问道，他说的并不是官话，而是当地的吴言，让王德孚有些亲切。

    “你年纪多大了，就出来拉车？”王德孚随口问道。

    少年以为王德孚见他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立马拍着胸脯回应道：“我今年十六，已经拉过三年车了，少爷您请放心，我是老车夫。”

    看着这个十六岁却自称“老司机”的少年，王德孚一时间都不该说什么好了，这个世界的他也不过十八岁，却已经上着私立名牌大学，吃穿用度基本不愁，现在遭遇经济危机，也不过是自己找的，只要他向家里服软，立马可以继续过他的少爷生活。

    但这个少年呢，他家里根本就没钱供他上学，甚至都没有让他去上学的意识，以至于十三岁就要出来拉车……

    王德孚这一次真的切身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贫富差距，难道这就是红色幽灵没有出现之前的资本主义时代的社会现状？

    他记得他那个世界日不落帝国时期的英国，底层贫民也过得相当惨，等到后来苏联的出现，那个红色幽灵的力量，才让那些毫无底线的资本家，收敛了吃相，提高了福利，值得讽刺的是，许多底层人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红色幽灵的功劳。

    “你这么小，我要是再坐你车，心里实在不好过。”王德孚用同情的语气说道。

    少年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他自己都觉得给人拉车天经地义，完全没有反抗车行的想法，心中还感谢车行给他混口饭吃，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别人同情。

    他赶忙说道：“少爷，我已经半天没生意了，又冷又饿，您就坐我的车吧！您是好心肠，但没法让我肚子饱起来啊，我年纪小拉车，警察都不管，说明这就是合法的！”

    王德孚听了之后，只觉得自己只有照顾他的生意，才能帮他，直接给他钱的话，岂不是会伤了他的自尊？

    于是王德孚与王沫儿就上了这辆黄包车，少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其实他冷是有点冷，却一点也不饿，刚刚那么说，只是为了进一步激发王德孚的同情心，让他照顾生意。

    坐在车上时，王沫儿就小声在王德孚耳边揭穿了少年的谎言，她刚刚在旁边整个人都很漠然，仿佛对少年十六岁就出来拉车这种事，没有任何触动、怜悯，显然，她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

    王德孚听了王沫儿的话，心中更加复杂了。

    “少……哥哥你就是太善良了，不过有我在身边，你绝对不会被骗的。”王沫儿自信地说道。

    “哥哥”的称呼是王德孚要求她改的，他并不将王沫儿当下人，而是真的当妹妹一样疼爱，所以不想听她喊“少爷”。

    王沫儿觉得自己虽然识字不多，但社会经验比王德孚不知道丰富多少，心肠也极为冷硬，对待底层人民，就像是对待牲口，他们天生就该为老爷们卖命。

    到了目的地之后，拉车少年说车费要120铜文，大概相当于后世的12块钱，价格还是比较合理的，1银元可以兑换1000铜文，所以一个铜板等于后世的一毛钱。

    结果不等王德孚掏钱，王沫儿便站了出来，毫不客气揭穿少年的谎言，然后直接砍价到80铜文，少年当然不同意，一番扯皮，最终车费是100铜文，能为三少爷节省20铜文，王沫儿开心极了。

    不过王德孚看着两位同龄的少年、少女为此而讨价还价，却陷入了沉思，后世十六岁的少年、少女，或许还在厌恶在学校学习这种事情吧，他们的痛苦，与这个时代的同龄人一对比，就变得可笑起来。

    但真正可怕的是，这个时代的少年、少女，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社会是有问题的，他们如此的麻木，早已习惯了被剥削、压迫，甚至还感激剥削者……

    王德孚只觉得今天的这个“老司机”少年，以后或许会成为他笔下的人物，对方给他的印象足够深刻，他最后询问了对方的姓名，叫做高祥。

    王德孚一时间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他需要通过作品在唤醒这个世界处于麻木之中的人民，这才是作家存在于世的重要意义之一。

    王德孚与王沫儿终于来到了《姑苏晚报》的编辑部，里面负责接待的前台员工一见到这两位衣着光鲜的俊男靓女，便有些肃然起敬，还以为他们是上面领导的后辈，立马带他们去见主编了。

    这让在斟酌怎么开口的王德孚有点猝不及防，原来现在他走到哪里，都可以刷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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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爱才之心

﻿    《姑苏晚报》负责名人八卦、小说连载这一块内容的主编名叫周启云，是一位长相普通、已经秃顶的中年男人。

    周启云对来这里找他的这对男女也很好奇，还以为他们是想要来报纸上打广告什么的，不过在听说他们是来投稿的之后，顿时便兴趣大减，只是保持表面上的礼貌。

    原来即便是《姑苏晚报》这样发行量并不大的一般报纸，也不会轻易接受新人的投稿，而那些已经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也根本不是因为小说写得有多好，而是该作者与编辑的关系不错，假如编辑给作者开出千字1银元的普通价格，其中作者一半的稿费，都会作为好处费，给编辑。

    周启云负责这个版块，当然倾向于和那些合作许久的作者继续合作下去，因为《姑苏晚报》的卖点并不在于这个版块，他也没有将这个版块发扬光大的心思，他毕竟不是这份报纸的老板，只是编辑而已，能拿到每月几十银元的固定工资，还有那些三流小说匠的供奉，他已经很满足了。

    周启云一看王德孚那贵族式大学生的打扮，就觉得对方肯定是那种书生意气式的人物，说不定还恃才傲物，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愿意给他好处费呢？

    不过周启云毕竟是在社会上混迹许久的人物，他依旧保持微笑，和气地与王德孚寒暄了一阵，并且还拿过手稿，在听王德孚说这部作品，是他妹妹“伊人女士”的作品后，周启云嘴上说“佩服佩服，令妹巾帼不让须眉”，心中却更加不屑了。

    这年头能够在文坛上崭露头角的女子，何其稀少，要么就是在帝都，要么就是在魔都。

    这两个地方甚至还形成了两大派系的作家群体，帝都派与魔都派，苏州此地固然也算是经济较为发达、风气比较开放的地区了，但还远比不上帝都和魔都。

    而实际上整个国家的城市与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割裂状态，城市仿佛已经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度，而农村则依然是乡绅、宗族、地主统治的封建主义国度。

    “那稿件就先放在这里吧，你给我留个联系地址就行了，如果我们报纸采纳的话，到时候会把样刊和稿费寄过去的。”周启云笑呵呵地说道。

    不得不承认，从他的表现来看，好像真的对王德孚的作品非常重视，这甚至都让自认为不会让自家少爷被欺骗的王沫儿，暗暗为少爷开心，以为这事成了。

    然而王沫儿没有和文化人接触过，根本不明白，他们和那些农民、车夫等是不一样。

    王德孚却不会被周启云社交辞令式的说辞敷衍，虽然这份稿件被丢掉，他还有草稿在那儿，重新抄录一份，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但是哪个作家喜欢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被忽视呢？

    而且重新抄一遍也是让人不爽的事情，只怪这个世界没有电脑，要不然复制黏贴就行了。

    “周编辑要不就现在看一下吧，如果达不到贵报的要求，直接告诉我结果就行了。”王德孚坚持道。

    王德孚的坚持，让周启云的笑容凝固了，而两人的交流，也被办公室中的其他编辑注意到了，有些闲着的好奇的编辑，甚至也过来围观。

    实际上这年头新人作家亲自来编辑部投稿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大多数报刊杂志，都会在上面刊登自己的收稿地址，接受邮寄的稿件。

    “老周，要不你就看一下呗。”一位名叫杜书桓的年轻编辑忍不住说道。

    杜书桓是负责《姑苏晚报》时评、社会新闻版块的主编，颇为有才，据说背景也比较深厚，在上面的书局中有人，是让他下来历练的，所以他虽然年纪轻，但在整个编辑部说话却颇有分量。

    周启云冷哼一声，终于翻看起稿件，但是他心态已经炸裂，只是草草阅读，一目十行，根本没有品味出王德孚作品的文字之美，也没有被那些H描写吸引，却反而以此而下定论，认为这就是一部“粗鄙之作”。

    “这部作品达不到我们报纸的要求，而且我们报纸也是正规的大报，不是小报，你的作品过线了。”周启云无比严肃地说道。

    饶是王德孚自认为他的脾气很好，也被搞得十分不爽，他的这部作品，论起H描写的尺度，还不如现在《姑苏晚报》上连载的那些半白不白的古风H文，结果这主编居然反过来说他的作品过线，真是岂有此理！

    在周启云这样说的时候，杜书桓却忍不住拿过稿件，仔细看了起来，结果竟然一下子就看了进去，还被开篇中甩出的《再别康桥》镇住——“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多好的现代诗啊！朗读起来多朗朗上口！

    当代诗坛，能写出这样现代诗的诗人，也没有多少吧？

    杜书桓差点喊出“好诗好诗”，就凭这样一首诗，就能看出这位作者那深厚的文学底蕴，结果这周启云居然直接拒稿，难怪这苏州的文坛几乎是一潭死水，有点才华的作者，都去距离苏州不远的魔都混了，实在是这边的文学编辑，素质堪忧啊！

    然而杜书桓却没法越俎代庖地替周启云接纳王德孚的稿件，实际上他在心中还觉得，《姑苏晚报》这样的平台，配不上对方的这部作品！

    《姑苏晚报》的稿费也不高，新人作者估计只能拿千字半块银元的价格，虽然相当于后世的千字50元，但要知道，魔都普通的民办杂志，最低都是千字1银元起，帝都的官办杂志、文学期刊，甚至千字3银元起。

    杜书桓心中一动，望着王德孚这个年轻大学生那帅气逼人的脸，不由回想起了自己那意气风发的大学生涯，不过他肯定没有对方有才，动了爱才之心的他，决定帮这个年轻人一把，也算是结个善缘。

    现在这个年轻人就这么有才，未来肯定可以在华夏文坛，搅动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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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柳暗花明

﻿    遭遇拒稿，说实话确实让迷之自信的王德孚，有些难以接受。

    而且让他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抓住了他为了讨好读者而写的媚俗H部分，导致他在非常不爽的同时，却又无可奈何。

    这件事反而让王德孚自省了一番，以后肯定再也不通过这种方式来剑走偏锋，他要堂堂正正地走文学大道。

    王德孚一言不发地拿过自己付出心血的稿件，即使内心十分难堪、不爽，他表面上还是云淡风轻，这样说道：“既然贵报不接受我的稿件，那我另寻他处。”

    “不送了。”周启云的脸上浮现出了胜利的微笑，他难道真没看出这部作品的好？无非是涉及他自己的利益，他可不希望自己手下有不受他控制的作者。

    周启云还忍不住说道：“另寻他处也机会渺茫，没有哪家正规报刊杂志会接受粗鄙下流的作品。”

    王沫儿看到自家少爷遭遇了这样的挫折，只觉得心疼得要命，不过她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心中对少爷能否通过写文赚钱这件事，也变得不那么坚定起来。

    实际上王沫儿和王德孚相处这么久，也渐渐变得不想回家了，因为她觉得和王德孚在一起确实很轻松自在，她可以感到，对方真的是骨子里有种人人平等的思想，真不把自己当人上人。

    这样发自内心的尊重，是王沫儿在之前的大家族中感受不到的，她即使再得吴氏的宠幸，也不过是个丫鬟。

    很显然，王沫儿受到了王德孚个人作风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在渐渐从一个满脑子封建思想的女子，转变成思想更加开放的新时代女性。

    周启云最后的那番话并没有影响到王德孚，不过这一次被拒稿的挫折，确实让王德孚也收获了不少，他本以为在这个时代肆意“开车”是不会遭遇河蟹神兽，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本来所认为的文章卖点，竟成了拖累。

    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然而那些最顶尖的世界名著，有多少里面会有媚俗的H内容？

    都说是先有《金瓶梅》，才会催生出《红楼梦》，可是两本书放到一起，永远是《红楼梦》更有格调，研究“红学”的学者也比“金学”更多，《红楼梦》让曹雪芹名垂青史，《金梅瓶》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到底是谁，至今都是个迷。

    王德孚走出编辑部，心态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调整了过来，比起被拒稿，他其实有了更大的收获。

    然而还没走多远，跟着出来的杜书桓，却喊住了他，他彬彬有礼地进行自我介绍，并递出一张名片。

    王德孚疑惑道：“杜编辑，你这是？”

    杜书桓其实对王德孚的这部作品相当有兴趣，他是真心想看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他这样说道：“不知道你会把这部作品投到哪里？”

    “暂时还没有好的选择，可能我还会回去后修改修改。”王德孚这样回应道。

    “这样吧，我给你推荐一家专门刊载文学作品的杂志，名叫《红蔷薇》，这份杂志刚刚创立没多久，销量不过五六千，但杂志的创办者很有追求，目标是向《紫罗兰》看齐。”杜书桓说道。

    《紫罗兰》是这个时代相当著名的文学读物，几乎是所有的文艺少女必追的杂志，销量接近五百万！

    它甚至还有英文版的，英文名：Violet，远销海外，它是华夏日不落帝国第一本正方形杂志，封面题写是著名京剧大师梅蓝方，创办者是周瘦鹃，魔都四马路大东书局发行。

    它的封面追求时髦，版式注重美观，正文插入图案画和仕女画。主要栏目有小说笔记、长篇小说、妇女与装饰、侦探之友、说林珍闻、小天地等。

    这个时代的许多才女作家，都以在《紫罗兰》上发表文章为荣。

    杜书桓觉得，“伊人女士”怕是也向往《紫罗兰》的，但是“伊人女士”的作品想刊登在魔都著名杂志《紫罗兰》上，显然没那么现实，于是他就推荐了刚刚才起步的《红蔷薇》。

    《红蔷薇》的创办者，是他的一个朋友，文艺女青年，已经二十五岁了，竟然还没结婚嫁人，反而出来办杂志，让杜书桓颇为敬佩，他觉得自己向她推荐这部作品，是在帮她，当然也是在帮“伊人女士”。

    王德孚听到这什么《红蔷薇》的杂志销量才五六千，在这个识字率并不差的时代，着实有些可怜，毕竟这个时代不少人，在闲暇之余，只能通过购买报刊、杂志消遣，所以有些畅销的杂志，其销量是非常恐怖的！

    《紫罗兰》那五百万的销量，远没有达到顶尖杂志销量的层次。

    《红蔷薇》的销量当然让王德孚不是很满意，但他转念一想，他写这部《情与性》，就是为了赚笔快钱，只要对方给他稿费，那为什么要管刊登在哪里呢？

    所以王德孚也甩开了文人的面子，直接询问道：“《红蔷薇》能开出多少稿费？”

    杜书桓心想，自己的那位朋友，肯定是不差钱的，所以他底气十足地说道：“稿费千字1银元起，若此文颇受欢迎的话，到时候肯定提价。”

    王德孚知道在苏州这个地方，千字1银元的价格，对新人作家来说，已经很不错了，实际上魔都的新人作家，才能拿这个价。

    所以他痛快地同意了，这让杜书桓大喜，立马问王德孚能不能将稿件给他，他要回去拜读大作之后，再去亲自给《红蔷薇》的总编凌静苏。

    王德孚有些犹豫，没有见到稿费，他怎么安心将作品交出去？他现在很缺钱。

    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王沫儿终于开口，替王德孚将不好意思说的话说了。

    杜书桓也确实够爽快，在知道这份稿件有大概两万字之后，直接掏出20银元，先支付了稿费，然后美滋滋地将稿件拿了回去，出身优渥的他可不差这20银元，好比后世的富二代根本不在乎2000块钱一样，他在乎的是精神上的享受。

    回到家后，几乎一吃过晚饭，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情与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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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越看越上瘾

﻿    杜书桓来苏州工作，确实是他那在世界书局中的当领导的父亲，所安排的。

    世界书局是华国民营出版机构中排行第三，世界书局从创办那天起，就以商务印书馆、华夏书局为竞争对象，由于是后起之秀，因此把激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带入了出版界，而在营销手段方面更加商业化。

    它的创办人沈知方，将发行所的房屋漆成耀眼夺目的红色，命名为“红屋”，以吸引人们的眼球，这种大胆的营销手段是“前无古人”的，而“红屋”在沈知方的经营下，成为仅次于商务印书馆、华夏书局的第三大出版机构。

    杜书桓的父亲只是让儿子过来历练，却不是让他受苦，所以他给自己的儿子一家，在苏州购置了一套三层的洋房，家中雇佣的仆人就有数十位。

    杜书桓的书房中藏书颇丰，还装上了最新的电灯，让他阅读起来都更加舒适、便利。

    不过这个时代日光灯尚未被发明，再新式的电灯，也是钨丝灯，散发出来的光芒呈明黄色。

    别看电气时代已经完全到来，但实际上农村之中晚上照明依旧用的是蜡烛，不是哪个人都能像杜书桓这样在电灯的照明下畅快地阅读的。

    杜书桓此时得以更加安静、专注地阅读这部作品，可能是因为对王德孚的印象极佳，连带着他都觉得对方的字，都很令人赏心悦目了。

    他可不觉得这部作品真的是王德孚口中的妹妹所写，即使对方打扮得很摩登，他却一眼就看出，对方可能只是王德孚的侍女，只是王德孚推出来当幌子的。

    杜书桓很快就确认了这部书的男主，名为徐诗哲，是留学归国的现代世人，这个男主的设定，显然很符合他的口味，特别洋气嘛。

    杜书桓虽然出身富贵，但还真没有出去留过学，主要他是家中独子，上面有四个姐姐，从小就深得父亲与姐姐们的宠爱，所以他一直就是在魔都上学的，显然即使安排他出来历练，也安排在了离魔都很近的苏州。

    杜书桓并不是叛逆的富家子弟，他这一生几乎都接受了长辈的安排，包括他现在的婚姻，也是被包办的，他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反正只要他有书看就足够了。

    如果没有包办婚姻，对杜书桓这种不晓得如何去讨女孩子喜欢的书虫来说，可能要追到个女孩子结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实就是如此有趣，有人极其厌恶包办婚姻，要追求纯粹的自由恋爱，有人却需要包办婚姻，否则他们可能要光棍一辈子。

    杜书桓通过阅读来追求心灵上的自由，在书中遨游时，他可以踏遍全世界，而不是被禁锢在从小生活、工作的地方。

    小说的开篇，徐诗哲已经回到了祖国，但却用回忆的方式，展现了他在国外的浪荡生活。

    前世王德孚虽然只是一个历史老师，但每次暑假，他几乎都选择去国外旅行，还写了不少游记，这些也都成了这一次他写这部作品的素材，他完全将国外的景致，描绘了出来，如此逼真，将杜书桓这个没出过国的家伙唬得一愣一愣的。

    实际上王德孚笔下的国外，与这个世界的国外，肯定有很大的差别，但小说本就是虚构的，能把大部分读者糊弄住，就是他的本事，极小部分挑刺的合理党，作者根本不用去在乎。

    杜书桓越看越入迷、越看越过瘾，他已经完全将自己当成了这部书中容貌过人、才华横溢的大诗人徐诗哲，他感觉在国外各种把大洋马搞上床的，并不是徐诗哲，而是他杜书桓一样！

    这书看起来也太爽了吧，如果这种书都不畅销，那他就不混出版业了！

    杜书桓觉得《红蔷薇》的总编凌静苏应该要好好感谢他，他能挖掘到这样一部作品，说不定会成为《红蔷薇》的台柱，杂志的销量起飞，全靠它了。

    杜书桓几乎一口气看完了开篇，然后低头一看，才发现下面的帐篷撑得高高的，这让他有些尴尬，他的脑中都还在回放着徐诗哲与大洋马鼓掌的场景，越想越是让他硬得厉害。

    然而此时他的妻子是有身孕在身的，没法同房，他便直接将妻子的丫鬟喊来泻火，这本就是他妻子默许的，男人只有一个性伴侣是绝对不够的，要不然来了例假、或者怀孕期间，欲望该如何发泄？

    杜书桓的妻子深明大义，只要丈夫不到外面去找野女人就好，丫鬟是她的人，永远没法威胁她的地位。

    在让丫鬟跪在书桌下面侍奉时，他打通了好友凌静苏的电话，一番寒暄之后，便开始狂吹《情与性》。

    “这本书真的写得太棒了，里面最吸引我的，就是男主的人设，作者是真的有才啊，写出了一个大诗人该有的风流范，反正在我心目中，诗人就该这样骚……还有书中的异域风情，确实写得好啊，我怀疑作者肯定有在国外留学的亲朋好友……”

    杜书桓一口气说了好多，在被丫鬟弄到爽处时，还发出奇怪的喘息。

    另外一边，布置典雅、给人一种低调奢华之感的闺房之中，凌静苏穿着一身华贵的丝质睡袍，长发随意披散着，她整个人有一种极为知性的美感，可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的长相在她气质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动人。

    听着儿时玩伴、多年友人杜书桓的喋喋不休，她那张天生给人一种高贵、冷艳的脸颊上，表情依旧清冷、古井不波。

    凌静苏并没有对杜书桓的啰嗦产生什么反感，只是觉得，可能这次他确实遇到了令他见猎心喜的好书，不过这样的书，却还尚未刊载，还要将其推荐到她办的扑街杂志《红蔷薇》上来，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凌静苏还是很相信杜书桓看书的眼光的，对方从小到大，可能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杂书了，所以她也对这部被杜书桓吹上天的《情与性》好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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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成功刊载

﻿    凌静苏毫无疑问也是出身显赫的官家大小姐，只不过她的母亲早亡，父亲又新娶了妻子，后妈对她倒也不差，却终究不会像亲生母亲那样管教她，也不会操心她的婚事，尤其是在她强烈抵触包办婚姻的情况下。

    她从小就热爱文学，喜好读书，只不过在写作这件事上，似乎天赋有限，从小到大不知道写了多少，投了多少稿子，都没有闯出什么名头，反而受到了不少奚落。

    她曾多次向《紫罗兰》投稿，结果当然一次都没有被刊载，编辑对她作品的点评是匠气太重、毫无灵性，与“魔都四大才女”相比，差得太远。

    凌静苏仿佛成了魔都文坛的笑话，魔都文坛四大才女之一的柳纤然向来尖酸刻薄，文风犀利，似乎是看不惯某位文坛才子因迷恋凌静苏的美貌，而为凌静苏摇旗呐喊，所以直接写文讽刺凌静苏，认为她明明毫无写作天赋，却硬往文坛里凑，真是太没有自知之明。

    “凌静苏者，颜良而文丑。”才女柳纤然在笔下这样调侃。

    虽说柳纤然同时还讽刺了一波仅仅因为凌静苏美貌，就为其鼓吹的某位才子，但是凌静苏毫无疑问因此而大失颜面。

    凌静苏为人高冷，骨子里是相当自恋的，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没有一个男人能入她的眼，以至于她这样的知性美人，竟然成了大龄剩女。

    凌静苏因为这件事，从此就对《紫罗兰》乃至整个魔都文坛，都变得排斥起来，她不想灰溜溜地去帝都，跟着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的父亲混，那肯定三天两头就要催婚，给她介绍自由恋爱的对象。

    没错，凌静苏的父亲还是非常开明的，他不给凌静苏包办婚姻，但给她介绍对象去让她自由恋爱总行吧，只可惜凌静苏眼高于顶，根本看不上那些男人。

    凌静苏只身来到了苏州，办起了《红蔷薇》杂志，幻想总有一天可以逆袭。

    她经历了这么多的挫折，对自己的写作天赋也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她觉得靠自己去逆袭《紫罗兰》乃至魔都文坛，显然不够现实，但她却可以聚集一批有才的作者。

    她的想法很美好，一开始办《红蔷薇》，也干劲十足，这份杂志在整个苏州的文坛，也小有名气，因为她开出的稿酬挺高，竟然是向魔都看齐的，这一时间让许多本地作者踊跃投稿。

    望着如同雪花般袭来的稿件，凌静苏当然很兴奋，但是稿件的质量却令她大失所望！

    她虽然写作天赋不行，但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女子大学中读的还是文学专业，一直手不释卷的她，当个编辑还是绰绰有余的，鉴赏能力极强，她或许更适合去当个文学评论家。

    在不久之前，凌静苏才醒悟过来，苏州本地那些有才华的作者，肯定都选择去魔都闯荡了，魔都作为整个华国经济最发达、风气最开放、中西方文化交流最频繁的世界大都市，出版社、杂志不知道有多少，出名的机会显然也比苏州多得多，而魔都离苏州也不远，苏州的一流作者选择投稿的话，为什么不选择魔都？

    这个发现让凌静苏大为沮丧，只觉得自己在魔都文坛遭受的耻辱，好像都没法洗刷了，她对自己辛辛苦苦创立的《红蔷薇》杂志的前途，也变得不确定起来。

    也正因为如此，凌静苏对于好友杜书桓强烈推荐的作品，信心也不是那么强，她觉得既然作品真的那么好，干嘛不去投给魔都的杂志，如果能在魔都文坛一举成名的话，那就可以很快在整个华国出名了。

    当然，这肯定也会引起在帝都出名的作者的敌视，现如今华国文坛两大派系可谓泾渭分明，正是帝都派和魔都派，简称京派、海派。

    凌静苏自然没有想到，该作者不去向魔都杂志投稿的原因，纯粹是极需金钱，能够尽快用稿子换钱，才是他的目的，他暂时都不需要名气，只要钱。

    凌静苏在第二天就从杜书桓那里拿到了稿子，不过她见杜书桓脸上有黑眼圈，走路虚浮，好像有恙在身，出于对儿时友人的关心，她多问了几句。

    杜书桓却因此有些尴尬，原来昨夜他被王德孚的H大作，搞得浑身都是欲望，只恨不得立马出国玩大洋马，可惜最后只能拿丫鬟泻火，竟然搞了三四次，导致今天给人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王德孚的这部《情与性》，在这个时代，堪比最顶级的A片！

    杜书桓随口敷衍了她的问题，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将稿件往她这一留，便以上班的借口离开，他对自己的眼光非常自信，对凌静苏的判断力也很认同，只不过他肯定不会在凌静苏看文时，在她身边的，那绝对是满满的尴尬。

    凌静苏独自一人在看第一遍时，整个人的脸都是红扑扑的，显得如此美丽动人。

    虽然她在这个时代是妥妥的大龄剩女，都已经二十五了，但是在男女之事上的经验，的确一片空白，乃是货真价实的原装货、黄花大闺女，所以王德孚笔下男女之事的描写，委实太过大胆，让人看得脸红心跳。

    不过凌静苏倒也没因此觉得作品低俗什么，盖因她也读了不少西方文学，里面露骨的描写一点也不少，但她怎么都没想到，华国的作家，也能写出如此奔放的作品来。

    等到她看第二遍时，注意力便放在了其他方面，才发现这位“伊人女士”，不仅仅会写H，还颇具诗才，文笔同样非常出众，可谓华丽细腻、画面感极强，读“她”的作品，好像自己已经去了国外，身临其境地感受那异域风情。

    “呼……这样的作品，能够刊载在《红蔷薇》上，确实是我这份杂志走了大运了。”凌静苏喃喃自语，捧着这份手稿，如获至宝。

    紧接着，她毫不犹豫地安排下去，让《情与性》刊载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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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雨巷

﻿    王沫儿在拿到自家少爷随手交到她那存放的二十银元时，整个人都还有些不可思议，感觉像是活在梦中一样。

    “这下，我们总算有第一笔收入了。”王德孚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红蔷薇》是半月刊，我一次性交稿两到三万，每月交稿两次，一个月我可以拿到四十到六十银元的稿费（相当于后世的4000到6000块），暂时维持我们俩的日常生活，是绰绰有余的。”

    王德孚只觉得自己的底气变得更加足了，到时候哪怕出现与家中完全决裂这种最坏的情况，他也可以保持淡定，因为他的经济独立了，再也不用受制于人。

    当然了，不到万不得已，王德孚也不想和家里闹得太僵，他并非薄情寡义之人，只是想要获得更大的自主权而已。

    王沫儿用无比崇拜的眼神，仰望着自家少爷，她还以为少爷通过写作来赚钱，是一件希望渺茫的事情，一开始被《姑苏晚报》拒稿，也让她心疼少爷，只觉得他做了无用功，却怎么也没想到，后来峰回路转。

    这件事倒是让王沫儿进一步明白了少爷总是说的那句“知识就是力量”并非虚言，这二十银元如果让她来赚，去为别人缝补、洗衣服，估计做一个月，都赚不了这么多。

    就是因为她做的这种活，毫无技术含量可言，能做的人太多，而《情与性》这样的文学作品，却不是哪个作家都能写出来的。

    杜书桓虽然先替《红蔷薇》杂志垫付了稿费，但是王德孚与《红蔷薇》之间显然还有合同要签，所以在几天之后，王德孚便见到了《红蔷薇》的总编凌静苏，他依旧带着几乎与他形影不离的王沫儿。

    他反正并不承认他是《情与性》的创作者，而是把王沫儿推了出来，当“伊人女士”。

    凌静苏是在苏州城中的一家茶楼中约见王德孚的，这一日正好下着雨，去茶楼需要通过一条巷子，这里的建筑古风浓郁。

    巧合的是，撑着油纸伞、穿着现代汉服的凌静苏，在走进巷子前，便偶遇了王德孚，但彼时的他们并不相识，然而只是对视一眼，两人就给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毫无缘由，也可以说两人的外貌都太过出色，在完全陌生、没有交流的情况下，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靠外表靠什么呢？

    王德孚驻足停留，让撑着油纸伞的凌静苏先走进了雨巷，他只觉得这个容貌极好的女子，气质同样完美，只是太过清冷孤傲，就好像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相见之前的偶遇，令相见之后的彼此，都很快熟悉了起来，那彼此心间的小雀跃，即使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但那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契合，亦让彼此愉悦不已。

    合约签的十分顺利，《红蔷薇》杂志只需要《情与性》这部作品的连载版权，之后要出单行本的话，王德孚可以自己联系出版社，当然也可以继续和凌静苏合作，由她代理出版。

    凌静苏这位官家大小姐，可不仅仅是一名编辑，她很有背景、人脉。

    王德孚当场就拿到了下一期《红蔷薇》的样刊，便发现自己的作品，竟然成了《红蔷薇》的主打之作，占了整分杂志最好的版面，可见凌静苏确实对这部作品给予了厚望。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可以知道《红蔷薇》杂志旗下的作者，实在没什么牌面，真正能拿得出手的太少，这才让王德孚这样一个纯新人作家上位。

    凌静苏也没有掩饰自己杂志旗下的作者资源短缺，落落大方地对王德孚说道：“王先生既然在东吴大学这样的名校就读，校内肯定也有文章写得好的人才，如果可以的话，让他们都试着向《红蔷薇》投稿，不管是小说、散文、诗歌，只要质量出众，我这边来者不拒。”

    王德孚对这样的举手之劳当然也愿意帮，他其实很希望《红蔷薇》的销量越来越高，这样他作为在《红蔷薇》没火时，就与其签约的作者，肯定地位也越来越高。

    当然了，表面上和《红蔷薇》签约的“伊人女士”，可是王沫儿，这大概就好比后世网络写手和网站签约时，拿了自己妹妹的的身份证，和网站签约了，实际上真正写文的是哥哥。

    凌静苏和杜书桓一样，几乎一眼就看出《情与性》真正的作者是谁，只是她很愿意配合王德孚。

    凌静苏并不谈这部作品中那些让人有些尴尬的H内容，只是大谈《再别康桥》这样一首现代诗写得有多好，作为一个女文青，她很迷当下越来越流行的现代诗体裁，这不是说古诗词已经落伍，只是在这个时代，也很难有诗人能写出多么经典古诗词来。

    这并不是诗人的问题，而是时代的问题，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流行的风格，就好像唐诗、宋词、元曲，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它们不叫唐诗、宋词、元曲，因为压根没这些朝代，却有名垂千古的大诗人，堪比他那个世界的李白、苏轼等。

    王德孚见凌静苏如此喜欢现代诗，仗着领先了不知道当世多少年的眼光，随意说的一些对现代诗的见解，就让凌静苏听得两眼放光，只觉得王德孚不愧是能够刻画出“徐诗哲”这样大诗人角色的作家，在现代诗上的造诣，实在是太深了！

    王德孚在一边说时，似乎想起了什么，却拿出了一支笔，在纸上写下了一首名为《雨巷》的现代诗，送给了凌静苏。

    凌静苏在王德孚走后，才满怀期待地看诗的内容——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撑着油纸伞

    像我一样，

    像我一样地

    默默行着，

    冷漠，凄清，又惆怅。

    她静默地走近

    走近，又投出

    太息一般的眼光，

    她飘过

    像梦一般的，

    像梦一般的凄婉迷茫。

    像梦中飘过

    一枝丁香的，

    我身旁飘过这女郎；

    她静默地远了，远了，

    到了颓圮的篱墙，

    走尽这雨巷。

    在雨的哀曲里，

    消了她的颜色，

    散了她的芬芳

    消散了，

    甚至她的

    太息般的眼光，

    丁香般的惆怅。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飘过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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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杂志上市

﻿    凌静苏望着纸上熟悉的字迹，再想起之前相貌、谈吐皆为上等的王德孚，一时间有些心慌，她只觉得自己既想去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又放不下她心中的高傲和矜持。

    她绝对不想承认，她会轻易被一个男人撩动心弦，只是告诉自己，这世上有才的男人那么多，现在出现王德孚这样一个，也没什么好在意的，可是一想到对方那帅气逼人的长相，她才发现，有才的男人是很多，但像他那么帅的男人，真的不多啊！

    凌静苏又忍不住品味了几遍《雨巷》，还想挑挑刺，心说她根本不是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明明就很高冷，骨子里非常自恋，也非常有目标、有事业心，才不会迷茫、忧伤。

    可是不知为何，她想到了自己的年龄，又想到了王德孚的年龄，对方还是个在校大学生……现在好像很流行包养大学生呐。

    凌静苏莫名地脸红了，然后猛然惊醒，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暗骂自己这样的老女人真不要脸，她又怔怔地看着手中的这首诗，竟然莫名地叹了口气，就像一位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哪怕是在后世，嘴上叫嚣着喜欢小鲜肉的奔三姑娘，真要让她去毫无压力地与不到二十岁的小鲜肉在一起，那她说不定也会怂了，更何况这个时代呢？

    这个时代的女权，可远远没有后世那么好，大多数女子还是处于受压迫的状态，从流行娶姨太太这样的风气来看，就可见一斑。

    凌静苏很珍重地将这首诗收了起来，决定下次见王德孚时，问问他要不要替他将这首诗投稿，或者干脆就刊载在《红蔷薇》上，稿费从优。

    将心思放到工作上的凌静苏，很快就将被撩动的心弦平复下来，她终究不是十几岁的少女，身边的追求者也从没缺过，想凭一首诗就令她完全迷上，那是不可能的。

    凌静苏正紧锣密鼓地为下一期的《红蔷薇》发售做准备，之前《红蔷薇》的销量只有五六千，这一次她直接让印刷厂印一万本，提高了一倍，她觉得这样的提前准备，应该足够了。

    凌静苏为这一期的《红蔷薇》，可以说操碎了心，她特意将这一期的封面搞成彩色，还是一位外国女郎，看这封面说不定会把《红蔷薇》当成专门给男人看的那种美女画报杂志。

    这无疑很具备迷惑性，但不得不说，要想让杂志的销量好，就必须要使用一些手段，要不然酒香也怕巷子深。

    一周之后，包装得仿佛情色杂志一般的文学杂志《红蔷薇》终于上市了！

    杂志定价并不贵，只要五十铜文，除去成本的三十铜文，也就是说，如果卖出一本杂志，就可以有二十铜文的利润，假如一万本杂志都卖出去的话，净利润就是二十万铜文，一千铜文等于一块银元，所以净利润就是两百银元。

    原来《红蔷薇》只有五六千的销量，净利润不到一百银元，还要付作者的稿费、杂志编辑、美工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可以说凌静苏就是在亏本办杂志，还好她确实有钱，亏个几期并不在乎。

    杂志的这个定价是不贵，但比报纸的定价，肯定贵点的，有一首名为《卖报歌》中有这样一句歌词“今天的新闻真正好，七个铜板就买两份报”，描述的就是这个时代报纸的价格，还是那种版面极少的报纸。

    杂志的内容要比报纸多得多，更加耐看一点，不过除非是畅销杂志，要不然购买的人当然没报纸那么多了，五十个铜板可是七个铜板的七倍多。

    杂志也几乎不会由报童叫卖，而是在报亭、书店中贩卖。

    在东吴大学之中，有一个较大的书店，报亭也有不少，书店中基本上全国的畅销文学杂志期期都不会少，大作家的新作也会第一时间上架，毕竟像文学杂志这一类的杂志，当然还是学生买得多。

    上次帮王德孚拿过邮件的室友柳青山，这一天便来到了校内的书店之中，他可不是过来买文学杂志的，他对文学兴趣不是很大，实际上他是学法学的，这可是东吴大学的招牌专业。

    他比较喜欢的杂志，那当然是画报类的杂志，比如《良友画报》，欣赏上面的各种美图，比阅读文字要轻松得多。

    在书店里寻找《良友画报》的过程中，他看到了新一期的《红蔷薇》，这样的极小众文学杂志，学校中的书店进货并不多，区区五本，还不知道能不能卖完。

    《红蔷薇》那极具诱惑性的彩色洋妞美图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柳青山的注意力，实际上这一期杂志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很精致很有料，背面是全红的，上面点缀着蔷薇花，算是进一步强化读者对《红蔷薇》的印象。

    这个时候的杂志，并没有塑料包装密封，所以可以直接在书店中翻看。

    柳青山便怀着好奇，打开了这一期的《红蔷薇》，便看到了被杂志尬吹成“最强新人作家”伊人女士的大作《情与性》，说是读了它，就能明白什么叫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它的英文名都准备好了——《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柳青山根本不想明白什么叫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但他随手一翻，就看到这部作品好像在写为爱鼓掌这种让读者喜闻乐见的事情，描写得确实非常有画面感！

    柳青山迅速合上杂志，像做贼一样左右瞄了瞄，便如获至宝地将杂志夹在自己的腋下，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寻找到他心仪的《良友画报》，最后拿着这两份杂志去结账了，一共两百铜文。

    全彩的《良友画报》当然要比《红蔷薇》贵好多，它的制作成本也高，不过对于能够进东吴大学上学的柳青山来说，这都是小钱，能够让他精神上满足就好，希望《红蔷薇》不会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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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强烈推荐

﻿    如果说后世的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进行的娱乐活动相当多，比如玩游戏、看视频、谈恋爱等的话，那在这个时代，大学生的娱乐活动，就没那么丰富了，其中阅读杂志显然就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娱乐活动。

    在网络信息时代尚未到来的情况下，各种各样的书籍，显然就是人们开拓自己眼界的重要媒介。

    毫不客气地说，王德孚的这部《情与性》，放到他曾经的网络时代，要想大卖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那年头读者什么小黄书没见过，还有花样百出的成人影片、动漫，谁来看你一本写得还颇有哲理和深度的小黄书。

    但是在这个时代，没有经历过信息大爆炸的读者们，是非常纯洁的，而且新文化运动也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市面上还没有出现用白话文写成的H大作，可以说，《情与性》这部作品，填补了这个领域的空白。

    或许过个百年之后，学者们研究出“伊人女士”的真正身份，然后还要将王德孚也封为大力推广了白话文的有功之士，新文化运动中的中坚人物。

    柳青山刚刚在书店中稍微一扫《情与性》的内容，就觉得这书有点东西，不过应该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阅读，他此时将杂志带到宿舍，将门一关，竟有一种雪夜闭门读禁书的愉悦。

    这雪夜闭门读禁书，可和红袖添香焙名茶一般，实在让人享受。

    与柳青山期待的一样，这部名为《情与性》的作品，一点都没有让他失望，他出身传统书香世家，并没有出国留学的经历，开篇徐诗哲回忆自己国外浪荡生涯时，那扑面而来的异国风情，就一下子让他沉浸其中。

    或许是个男人，都很憧憬徐诗哲这位男主角，可以带着洋妞在国外边游览风景边“炮火连天”吧，这分明就有古代名士的风范，像王德孚那个世界的历史上，东晋名士谢安携伎冶游都被传为一时美谈，而这个世界的历史上，亦有类似的名人轶事。

    在这个旧时代将去、新时代将来的过程中，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女人的思想是混乱的，有些男人就是既渴望通过自由恋爱来获取真爱，做那一生一世一双人，偏偏又被旧思想影响，又或是听命于长辈，为了生更多的子嗣，便娶更多的姨太太；女人呢，往往嘴上嚷嚷着真爱，遇不到那个他就绝对不嫁，可是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别人还没说什么呢，自己就慌了，希望赶紧找个好人家嫁了。

    这就是思想没有彻底解放的情况下，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别说是这个时代了，哪怕那个网络信息时代，不少人也没法从旧思想中解放出来。

    所以说，即使是柳青山这位接受了新式大学教育的大学生，也没法抵抗这本书主角的魅力，他觉得如果自己有徐诗哲的容貌和才情，或许也会这样肆意放纵吧，毕竟最爱的初恋怎么都得不到了，那不如是个美女，就尝试着去与她鼓掌，哪怕被拒也无所谓，总有接受的。

    约pao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随后柳青山又看到了男主所写的《再别康桥》等现代诗，这倒是没有让他多触动，可能他对这种文青的东西并不感冒，他总觉得现代诗好像就是白话文分分行，能比得上古时候讲究平仄韵律的古诗词？

    不过柳青山也知道，白话现代诗当下很是流行，不少女文青都吃一套，这主角徐诗哲留学归国之后，肯定要用这一套撩妹，他对这样的剧情发展，还是非常喜闻乐见的。

    总而言之，这个男主那才华横溢、英俊无双的老司机、浪子人设，深得柳青山的心，可能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情圣”梦。

    柳青山越看越嗨，当然也被书中的文字挑起了最原始的欲望，只可惜他不像那位富家公子杜书桓，还有丫鬟泻火，于是自然便只能求助自己的“五姑娘”了，正好现在宿舍中还没其他人……

    王德孚回到宿舍的时候，就发现了一脸莫名满足的柳青山，正坐在旧式沙发上，悠哉悠哉地翻着《良友画报》，他正处于贤者时间之中。

    不过说实话，在这几乎都是男性的东吴大学上学，要解决自己的生理欲望，可能就只能依靠“五姑娘”了，尤其是柳青山这种不出去乱嗨的，他之前都是靠《良友画报》中的那些女明星，不过《良友画报》这样的正规画报中，肯定不会有限制级的内容，所以他使用起来，总不够爽利，这一次有了《情与性》，他感觉自己“久旱逢甘霖”。

    王德孚也不是每天都去和王沫儿住在一起，他和三个室友的关系都还不错，有时甚至宿舍四人会直接在八仙桌上搓麻，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搓麻确实算一种消遣时间的好方式。

    柳青山一看到王德孚，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和王德孚分享自己那愉悦的心情，他掏出那本《红蔷薇》，用传教布道的语气说道：“默存啊，今天我可是走大运了，买到了一本极好的杂志，里面有一篇名叫《情与性》的文，实在是写得太精彩了，我知道你素来喜欢文学，所以我要向你强烈推荐它！”

    王德孚听到室友这话，神情变得有些微妙，不过他依旧保持着男神的优雅，他随口问道：“子岩啊，你不是不喜欢看大段的文字嘛，怎么忽然向我推文？”

    “这不是因为这篇文真的好看嘛，我觉得要是所有的作家，都这么写文，那就太好了！”柳青山感叹着说道。

    放到后世，柳青山大概就是那种有内涵有深度的电影不看，但带H的三级片绝对可以看得津津有味的大学生，可以称之为真性情也。

    王德孚听了之后，只是淡淡一笑，这世上果然还是如柳青山这样真性情的读者多，连他这种不爱看文字只爱看图画的读者，都被《情与性》所吸引，或许可以期待一下《红蔷薇》的销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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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销量暴涨

﻿    《红蔷薇》的销量当然不可能一下子爆发出来，就算这一期的主打之作《情与性》确实很符合众多“真性情”男同胞的口味，但它也需要一个发酵的过程。

    而且也要考虑到，有些读者买到这份杂志后，不会像柳青山这样，具有无私的分享精神，可能自己偷偷摸摸地看完了、爽完了，就完事了，然后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了，当然心中肯定暗暗决定，下一期的《红蔷薇》一定要第一时间购买！

    此等奇书，若第一时间看不到更新，实在夜不能寐！

    这开篇写的还是男主在国外的风流韵事，接下来男主回国了，肯定还要大干一场，出现更多有魅力的女角色，一定可以满足他们的期待。

    大概在《红蔷薇》上市五天之后，整整一万份杂志，竟然全部告罄！

    杂志的出售速度，是越来越快的，前三天可能才卖出两三千份，但是后面两天，它几乎被一抢而空！

    不过诡异而有趣的是，大家在购买这份杂志时，都显得特别低调，好像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买了它一样，以至于明明《红蔷薇》的销售速度如此之快，却显得毫无波澜、悄无声息，市场上没有翻出任何水花。

    在报亭处往往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一位顾客左挑挑右挑挑，踟蹰许久，又和老板废了好多话，才会低声向其询问：“有最新一期的《红蔷薇》吗？”这种样子，就好比后世向店长问——“卖片吗？”

    当顾客如愿买到时，他会与老板对视一眼，露出男人之间默契的微笑，然后发自内心地感激成功发车的老板。

    然而当一万份的《红蔷薇》告罄之后，许多通过小道消息，知道这份杂志上出现了一部“神作”、“奇书”的读者，再一次去报亭、书店等低调买书，得到的却是“没有了，已经卖光了，暂时进不到货”这样回复时，他们所收获的，自然是无尽的失望。

    这大概就好比后世有人在群里分享了一个相当诱人的gif动态图，一时之间求种者无数，但是资源却始终没法找到，群员们当然会觉得特别失望。

    一开始失望的读者，当然也没有声张什么，可能是觉得自己“求种”这种事太过羞耻，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求种”的人多起来后，大家互相抱团取暖，胆子也变得更大了，他们开始质问报亭、书店，为何不多进一点《红蔷薇》，没看他们都等着看吗？

    他们还振振有词，说《红蔷薇》乃是高雅的文学杂志，他们要通过阅读这份杂志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要直面自己的人性，拷问自己的灵魂！

    当《红蔷薇》的总编凌静苏得知市面上这一期的杂志已经被一扫而空，并且连续三四天都处于缺货的状态后，她整个人先是懵了一下，然后当然毫不犹豫地联系印刷厂，继续加印这一期的《红蔷薇》！

    更加有趣的是，这一期的《红蔷薇》，甚至还让之前三四期滞销的杂志被卖出去了，显然是因为有些粗心的读者，急切地想购买这份杂志，结果买错了，回去之后看到那些令他们昏昏欲睡的文字，差点大骂那些推荐者发黑车，后来才搞清楚，原来只有买最新一期的杂志，才能读到他们想看的内容。

    最新一期的《红蔷薇》整整缺货了将近一周，新印刷的两万份杂志才继续投入市场，这阴差阳错造成的“饥饿营销”，让《红蔷薇》终于声名大噪，成了整个苏州杂志界的黑马！

    而让《红蔷薇》销量暴涨的原因，自然是那位被杂志尬吹成“最强新人作家”伊人女士的人性大作《情与性》。

    实际上，哪怕凌静苏让印刷厂紧急加印了这一期的《红蔷薇》，还大胆地加印了两万份，这似乎依旧没法满足读者们对进入文学殿堂的向往，不过三四天，这份杂志竟然再一次告罄！

    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这个时代的人民，在娱乐上是有多么匮乏，他们对好看的书籍是有多么渴望！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凌静苏能够选择的，只能继续加印，而心中却已经对王德孚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感觉自己办的这份杂志，完全靠王德孚的一支笔，起死回生了！

    最终这一期杂志的销量，竟然达到了五万，是之前的十倍！

    这简直就是杂志出版界的奇迹！

    实际上，它的潜力远没有释放出来，原因之一是这份杂志仅在苏州范围内发行，虽说苏州这样的华国经济、教育发达地区读书看报的人已经非常多，但和魔都、帝都这样的世界级大都市，还是没法相比的，如果这份杂志能够打入魔都、帝都，那它的销量绝对会再一次爆发！

    当然，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二，在《红蔷薇》杂志供不应求时，市面上自然而然出现了盗版。

    盗版书籍，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很难禁绝的，等到了网络时代，网络上的盗版更加猖獗，令人无可奈何。

    不过这一次市面上出现的盗版，却非《红蔷薇》的整本杂志，而是《情与性》的开篇内容，盗版书商将其订成了小册子，通过灰色渠道贩卖，只卖5铜文，相当于后世的5毛钱，这下连那些不舍得花50铜文去买杂志的读者，都有机会看到这部作品了。

    5个铜板就能买到它，这可比10铜文的《姑苏晚报》都便宜。

    创作了这部《情与性》的“伊人女士”一时间也声名大噪，许多读过此文的男读者，都忍不住幻想这位“伊人女士”到底是何等的奇女子，为什么“她”可以这么熟练啊，“她”到底有多身经百战啊？书中的男主徐诗哲，和她又是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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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编辑们的议论

﻿    无论在哪个时代，没有创作经历的读者，总会对作者产生误解，认为作者在创作一部作品时，一定与其主角就必然的联系，如果主角三观正的话，就代表作者三观正，如果主角是黑暗邪恶的话，那作者就是黑暗邪恶的，甚至认为写男主角的一定是男作者，写女主角的一定是女作者。

    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真正掌控全局的作者，永远高高在上，主角也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他是男是女、是正是邪都行，他与其他角色一样，只是作者用来传达某些东西工具。

    所以说“伊人女士”和“她”的主角徐诗哲并没有太多的联系，这个主角塑造出来，只是方便作者推进剧情而已。

    《情与性》这部作品刮起的旋风，毫无悬念地刮到了《姑苏晚报》的编辑部中。

    这年头选择进入报社当编辑的，除非工作是被家里人安排的，要不然哪个不喜欢看书？

    现在市面上这部人性大作《情与性》如此之火，生生地让一份名不见经传的文学杂志《红蔷薇》成为整个苏州杂志界的黑马，身为和文字打交道的编辑们，不管是于工还是于私，都要去了解一下才行。

    当他们选择这么做的时候，自然就毫无悬念地入坑了，只感觉看了这部作品，身体好像被掏空……

    然而编辑们不愧是编辑们，他们在讨论这部作品时，绝没有一般读者那么浅薄，而是狂吹作品的文笔、作者的才情、知识面的广博。

    “这部作品这么受欢迎，我看就是因为开篇描写国外的生活特别逼真，让读者们仿佛身临其境，好像亲自出国旅游了一次，还是携着外国美女旅游，这样的剧情，怎能不让读者们流连忘返？”

    “你说得不错，但还不够全面，我觉得这位‘伊人女士’的文笔实在太好了，如今白话文还没有流行多久，许多文坛大佬在写白话文时，文风之中总夹杂着些古风，但‘伊人女士’的白话文俨然已经大成，仿佛天生就是写白话文的人，这就是天赋啊！”

    “大家难不成忘了书中那些非常出彩的现代诗？我觉得这样出色的现代诗，就随随便便拥在一部小说之中，实在是太过浪费了，若是将这些诗往那些诗歌杂志上投，那肯定可以一举奠定‘她’在诗坛的地位啊，结果这样的好诗，竟成了小说人物所写，真是太可惜了……”

    “我反正非常期待接下来剧情的发展，这国外的描写虽然精彩，但洋妞终究不过是大餐之前的甜点，论起魅力，还应该是我华夏女子更胜一筹，下一期的《红蔷薇》，我一定要第一时间购买，感受这无上文学的熏陶！”

    众编辑说着说着，大家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他们绝口不提文中真正令他们欲罢不能的颜色内容，反而极力吹捧《情与性》的文学性，仿佛他们阅读这样一部作品，就是高尚的，没有一丝下流猥琐的想法。

    杜书桓见到《情与性》在编辑中都火了起来，他忍不住对编辑们故作惋惜地说道：“其实这部《情与性》原本是可以在我们《姑苏晚报》连载的，只可惜有些老东西啊，连真正好文的潮流都把握不住，还有脸负责报纸的小说版块，如果接受了这部作品，我们晚报的销量，会提高多少？”

    杜书桓显然就是在为王德孚鸣不平，就差指名道姓地骂那位中年秃顶主编周启云了。

    而他这话一说出来，其他编辑们自然炸开了锅——

    “什么？《情与性》这样的奇书竟然还向我们报纸投稿过？”

    “如果它真的被我们报纸接受了，那我们不是可以提前看作者的手稿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我们报纸居然拒绝这样的作品，这分明是错过了一个金矿啊，白白便宜了之前听都没听说过的《红蔷薇》！”

    “哦哦，我想起来了，那天好像确实是有一对俊男美女来我们编辑部，想必那位姑娘就是‘伊人女士’了，至于那个男人，或许就是她笔下男主的原型？”

    “你这么一说，也让我有了印象，感觉你说的很有道理啊，可惜过了这么多天，我都忘了他们俩长什么样子了，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哎，我们报纸上连载的那些作品，和《情与性》一比，真的太渣了啊，这挑选作品的眼光，啧啧……”

    ……

    中年秃顶主编周启云自然也听到了同事们的议论，他整个人只觉得如坐针毡，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之前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拒绝的一份稿子，竟然在过后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影响力！

    可笑他之前还断言这部作品绝对没法在任何报刊杂志上刊登，因为他在粗看之下，根本没有发现这部作品的文学性，反而认定它是除了H就一无是处的作品，这样的作品，怎么会有正规杂志接受呢？

    可是现在他就好像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情与性》狡猾的地方，就在于它确实包装得足够好，就好比名著中出现H段落，你能将名著定性为H书吗？

    可见有时候当婊子还就是应该立牌坊的，就好比网络小说的主角，去开后宫，也要用真爱去包装，单纯的黑暗推土机文的下场，那就是404，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读者，根本不明白后宫流作者的苦心。

    然而周启云这种很重视自己颜面、在乎自己在编辑部中权威的主编，怎么都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仗着自己在编辑部中资历深厚，对这帮小编辑们喝道：“你们懂屁个文学，《情与性》这种媚俗之作，也就仗着那些大胆露骨的描写，换取一时的关注，我倒要看看，这种文字垃圾，能够火多久！”

    小编辑们不敢硬怼周启云这样的资深主编，但杜书桓这种背景深厚的公子哥，职位也是主编，自然不用怵他，他嗤笑道：“你说《情与性》是文字垃圾，那我们《姑苏晚报》小说版面连载的，都是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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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邀约

﻿    杜书桓其实早就看周启云不爽了，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欣赏的作家王德孚被拒稿这件事，还有当然是因为对方在工作上的得过且过、尸位素餐。

    只不过之前杜书桓懒得说他而已，他只是听家里的安排，来这里历练历练的，对《姑苏晚报》一点归属感都没有。

    他听从父亲的教诲，只是少说、多做，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有了这样的工作经验之后，再去世界书局这个出版集团最看重的《世界日报》工作，自然就不会有任何差错了，最后再接他父亲的班，这就很完美。

    即便没有任何归属感，杜书桓这样的年轻人，当然也希望能提高这份报纸的销量，到时候他的履历也会更加漂亮，可惜的是，周启云这个拖后腿的家伙，破坏了他的想法。

    不过这也没有让杜书桓太往心里去，能帮到自己的好友凌静苏以及她办的杂志《红蔷薇》，也是一件让他开心的事情，他是完全按照家里给他设计好的路线走的，而凌静苏则是完全叛逆的，这一点总是让他很佩服。

    杜书桓真正不爽的是，《情与性》这部作品都火成这样了，直接让一份名不见经传的新杂志，成为整个苏州杂志界的黑马，结果周启云这个废物还死鸭子嘴硬，这实在让人厌恶，他不怒怼一下，那实在憋得慌！

    杜书桓是那种从小被教得很乖的公子哥，脾气不错，可能喜欢看杂书的人脾气都坏不到哪去，但这不代表他没有脾气，最关键的是，对周启云这个毫无背景的家伙发火，他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父亲总教育他，眼睛一定要擦亮点，不该惹的人就不要惹，不过关键时候也不要怕事，杜书桓觉得自己很好地贯彻了父亲教育他的这一点。

    周启云被杜书桓这么一怼，他却不敢反怼回去，而是相当熟练地甩锅，这样回道：“连载小说版块的主编虽然是我，但具体负责内容的，却不是我，我亲自负责的只有名人八卦版块，如果小说版块确实有什么低俗、下流的内容的话，我肯定勒令整改，让我们的晚报保持格调，绝不与某些作品同流合污！”

    周启云这样说着，心中已经暗暗决定，回去后就立马让那些供稿的小说匠们别写H了，要不然他怎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继续攻击《情与性》？

    反正他现在也只能抓住该小说极度媚俗这一点来为自己开脱了，要不然等到总编发现他这个巨大的错误，他还怎么继续在编辑部混下去？

    不管怎么说，周启云对自己的这份工作，还是非常在乎的，这年头当编辑也是相当体面的工作，收入并不低，他还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赚外快，如果这份工作丢了，那他都不知道该回去怎么面对一家老小。

    而为了抓住《情与性》更多的把柄，骂起来更有底气，周启云也差不多化身了这个时代的黑粉，居然偷偷地购买了一份该作品的盗版小册子，仔细研读，谁敢在编辑部了吹这部作品，那他就直接黑！

    原来盗版读者多喷子，在这个时代就流行了。

    而周启云绝对不承认的是，他一边黑这部作品，一边还看得很嗨，与当初那副完全拒绝接受这份稿子的态度，判若两人！

    ……

    王德孚自然不知道，《姑苏晚报》的编辑部，会因为他的这部作品，而闹成这个样子，当初他是被那个中年秃顶编辑搞得很不爽，但随着作品被《红蔷薇》接受，拿到了他应得的稿费，他便将此事抛之脑后。

    他除了将精力投入到《情与性》的创作中之外，在自己专业的学习上，并没有放松，他本身就对哲学很感兴趣，以后肯定要创作出属于他自己的哲学学术著作，这就需要他汲取两个世界的哲学理论作为营养。

    虽说这个世界的哲学理论，比起他那个世界的哲学理论发展，要落后得多，但却不能因此而小瞧这个世界的哲学家，哲学的发展，和科学一样，永远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他对待学术研究的态度，绝对是严谨的，有完美主义倾向。

    为了建立他自己心目中完美的哲学体系，他愿意付出毕生的努力，他相信自己的思想，一定可以照耀整个人类前行！

    就在王德孚专注于这个世界的《西方哲学史》时，他接到了来自《红蔷薇》总编凌静苏的电话，说是约了他和杜书桓，要好好感谢他们。

    如果不是杜书桓的慧眼识才、王德孚的妙笔生花，那她这份杂志的命运，可能就会像刚出生就夭折的孩童。

    而她那心中想要凭借《红蔷薇》逆袭《紫罗兰》、打脸海派才女作家柳纤然的想法，可能也就只能停留在想的阶段了，是王德孚为她的梦想，插上了翅膀。

    王德孚并没有拒绝凌静苏的邀约，他作为一名文人、作家，日后的学者，和出版界的人士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很有必要的，到时候出版学术专著，都会很方便。

    而且王德孚也必须得承认，凌静苏这种容貌极美、气质绝佳，还颇为独立的文艺女青年，很符合他的口味，否则他也不会送她那首《雨巷》。

    身为男人，就该直面自己的心，如果和一位女士相处起来，很是舒适、愉悦，那为什么不和她多相处相处呢？

    王德孚甚至都没有什么越线的想法，也没有明确的目的，他对待男女之情，就是顺其自然，从心所欲，绝不强求。

    秉持着这种感情观的他，在女人面前，永远显得那样云淡风轻，再配合他那俊朗不凡的外表，自然而然就会成为部分女人心目中的“男神”，其余那部分女人怕是就喜欢那种无下限跪舔她们的舔狗，但这些女人却绝不给舔狗碰，只想和男神发生关系……

    凌静苏选择了一家在苏州颇有名气的东瀛料理店，这个世界的东瀛，属于华夏日不落帝国的一个省，是个旅游大省，美食亦闻名于世，属于华夏料理中的一个著名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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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热情

﻿    这家东瀛料理店，从外观上看，就很有和族这个华夏少数民族的特色，这样的特色建筑，显然也是吸引顾客的手段之一。

    顾客们来到这家门店前一看，就会自然而然产生一种“这家东瀛料理店一定很正宗”的错觉，然后进入店中，又会有侍者们齐声用东瀛省的方言喊“欢迎光临”，营造出来的纯正感就更令顾客满意了。

    可实际上这家东营料理店的主厨，是苏州本地人，他只是在厨师专门学校远月茶寮料理学园深造过，没错，这就是位于东瀛省，但却名扬华国的著名料理学校，在华国大陆，可能也只有新东方烹饪学校能与之相提并论了，据说这两个学校还经常切磋交流，名曰：食戟。

    这位主厨从远月学园毕业之后，就回到了故乡，开了一家东瀛料理店，经过数年的打拼，又根据本地人的口味，改造自己所擅长的东瀛料理，终于让这家门店的名声立了起来，生意很是兴隆，他也成了远月学园的优秀毕业生之一，还会接待母校过来实习的学生。

    王德孚这一次总算体验了一下这个时代的电车，不过乘坐后的感觉并不是太好，因为它是最为廉价的公共交通，所以坐电车的人很多，电车上的座位又很少，因此大部分人都是站立着的，他又是在下班高峰坐电车的……

    坐完电车之后，他只觉得比后世坐公交车都还要艰苦，他只能期待出租车赶紧流行起来，别只在帝都、魔都这样的大都市才能坐到，这样的话，他就不要在电车与人力车之间做选择了。

    王德孚到达这家东瀛料理店的时候，凌静苏与杜书桓已经在包间中等待他了，他在侍者的服侍下脱去鞋子，然后走向凌静苏订的包间。

    这是非常典型的东瀛居酒屋式的包间，空间不大，大概可以容纳四人，一盏昏黄的吊灯悬在那儿，散发出来的光芒，洒在整个包间，营造出了一种莫名的温馨感。

    王德孚没有想到，包间中竟然有三个人，除了他认识的杜书桓、凌静苏之外，还有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子，穿着一身经典的女子学生装，看起来和凌静苏关系不错，正坐在凌静苏的身边，紧贴着，与凌静苏说话。

    王德孚淡定地和自己认识的凌静苏、杜书桓打招呼，两人回应之后，也不用王德孚主动开口询问，却见那个面容清秀的女子，竟然直接向王德孚自我介绍起来，让一旁想要开口介绍她的凌静苏，都微微皱了皱眉头。

    凌静苏显然觉得，这位名叫“丁梅”的女孩热情过头了，太不矜持，她都有些后悔带对方过来了。

    原来丁梅是本地女子师范大学的学生，酷爱文学，在《红蔷薇》杂志建立之初，看到它在招收编辑，便加入进去，兼职做编辑，她虽然能力有限，但胜在态度端正、做事勤劳，还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可以将老板兼总编的凌静苏马屁拍得很好。

    而她的存在，也弥补了凌静苏过于高冷、不食人间烟火的这一点的不足，她是凌静苏的得力助手。

    丁梅甚至还亲自带着之前那几期的《红蔷薇》，去她所在的师范大学推销，倒是凭借她的交际能力，卖出了不少，这便让凌静苏更加器重她了，只觉得她是真心想要将杂志办好的。

    这一次凌静苏带丁梅过来，也是单纯地想要犒劳她，她和王德孚、杜书桓一样，都是《红蔷薇》的功臣。

    只是凌静苏怎么都没想到，丁梅见到王德孚之后，就变得这样热情，刚刚她见杜书桓的时候，也没有这个样子啊，还很规矩地等凌静苏的介绍。

    难不成丁梅知道了王德孚就是《情与性》的作者？

    这样的猜测刚刚浮现，凌静苏又将其打消，可能这世上知道《情与性》真正作者的人，也就只有她和杜书桓，而且他俩都知道王德孚自己是不愿承认他创作了这部作品的，所以他们绝不会出去乱说，只让世人被“伊人女士”这个笔名所迷惑。

    他们都很看重王德孚的才华，并不愿意因为这种事而惹恼了对方，只希望能够和对方保持良好的私人友谊。

    王德孚反而没有在意丁梅的主动，可能在他曾经的那个时代，这样外向大方的女孩子有很多吧，一场聚餐上有她们的存在，总不用担心气氛变冷，他猜测凌静苏将这样的女孩带过来，就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毕竟不管是他，还是凌静苏，抑或是杜书桓，都不算那种特别善于交际的，放到后世，可能大家在一起聚餐，就是各自玩手机了，杜书桓绝对是拿手机看网文的那位，毕竟他那么爱看杂书。

    王德孚心中暗赞凌静苏不愧是大家小姐，考虑得真够周到的，于是自然微笑着与丁梅打招呼，态度极为温和。

    这仿佛给予了丁梅更大的鼓励似的，刚好她又坐在王德孚的正对面，于是她抓住良机，开始与王德孚闲聊。

    依旧高冷的凌静苏，这会儿不知为何心里烦躁，本来稳坐钓鱼台的她，总觉得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

    还好这个时候杜书桓说话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出了凌静苏的烦躁，又或者是单纯的饿了，便直接让侍者上菜，他也不和凌静苏客气，他吃东瀛料理永远只吃自助，绝不单点的。

    反正这家东瀛料理店的自助并不算贵，每人三银元而已，四个人加起来不过十二银元。

    实际上这只是杜书桓觉得不算贵，然而十二银元，却相当于平头百姓一个月的生活开销。

    王德孚之前辛辛苦苦拿到手的稿费，也就二十银元，他暂时还请不起这样的大餐。

    这只能说，杜书桓这样的富家公子哥，实在是有钱、任性。

    王德孚还从来没有品尝过这个世界的日料，不，应该说是东瀛省料理，他不由期待起来。

    毕竟人生在世，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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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稿费提高

﻿    这个时代的东瀛料理，一点也不比王德孚那个世界的差，可能是因为食材更加纯天然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这家料理店的主厨，确实有两把刷子。

    专注于美食之中的王德孚，自然而然忽略了总想和他多说说话的丁梅，他的回应显得十分公式化，却无意间讨好了凌静苏，抚平了她心中的烦躁。

    在凌静苏看来，王德孚这样才情过人的作家，果然不像一般男人那样肤浅，只需女人稍一主动，他们便会被灌了迷魂汤，以为自己魅力惊人，却不知只是女人随意挑逗他们而已。

    有趣的是，如果男人并没有对女人的主动有所表示，该男人又会被吐槽成“钢铁直男”、“注孤生”，其实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钢铁直男，只是有些男人对一切都心知肚明，轻松get到了女人的暗示，但却故意无视罢了，因为那个女人无法引起他的兴趣。

    丁梅当然不知道王德孚的真正身份，她只以为王德孚与杜书桓一样，都是凌静苏这位大家小姐朋友圈里的人，可能也参与了对《红蔷薇》的投资。

    而王德孚明显长得比杜书桓年轻，颜值更高出了几个层次，一身书卷气亦十分讨喜，这毫无疑问激发了丁梅的热情，恨不得了解更多关于王德孚的信息，可见无论大帅哥在什么时代，都可以让女人放下矜持。

    可笑凌静苏心中各种猜测丁梅举动异常的缘由，却没想到对方仅仅是因为王德孚只长得帅……

    如果凌静苏知道是这样的缘由，她一定会觉得丁梅太过肤浅，女人怎么能这么颜控呢？不过在内心深处，她肯定会理解对方，难道只准男人对美女热情，不准女人对帅哥热情吗？

    丁梅是个颇有眼力劲的女子，要不然她也不可能这样长袖善舞，保持极好的人缘，在察觉到王德孚对她的热情反应不大之后，她终于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开始不仅仅对他一个人热情，而是努力调动整个包间的气氛。

    王德孚与杜书桓两人都点了梅酒喝，梅酒度数并不高，味道酸酸甜甜的，一点也不苦涩，口感不错，可见这家东瀛料理店确实在细节方面也做到位了，如果是口感不佳的劣质梅酒，那是很坏心情的。

    在丁梅的热情感染下，众人也相互敬酒，简直把东瀛料理吃成了传统饭局，不过大家的心情都是很愉悦的，哪怕一开始有些烦躁的凌静苏，到后来都消除了心中的芥蒂，融入了良好的气氛。

    对于熟人，凌静苏就算性格再高冷，也肯定不会摆什么架子，如果真这样的话，那她怕是永远也交不到朋友了。

    一顿饭可以说吃得宾客尽欢，王德孚也感到了久违的放松，只觉得自己从穿越而来，就笼罩在旧式大家族的阴影之中，现在却硬生生地凭借自己的记忆与才华，闯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而在饭桌之上，凌静苏还明确表示，要提高“伊人女士”的稿酬，从原来的千字1银元，提高到千字3银元，分明是已经将“伊人女士”当成了实力派作家，开出这样的稿酬，才符合“她”的身价。

    凌静苏这样的提议，王德孚自然不会拒绝，而且让他满意的是，凌静苏并没有直接点出他就是“伊人女士”，反而真当他是“伊人女士”的哥哥。

    在凌静苏想来，既然王德孚不愿意承认这个身份，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而且总觉得她和王德孚之间有个共同的秘密，就已经胜过了丁梅似的。

    而不管是王德孚，还是凌静苏，都好好地敬了一下杜书桓，因为如果没有他的牵线搭桥，就不会有现在的双赢——王德孚获得了他想要的稿酬，而凌静苏的《红蔷薇》则大卖了，可以期待这份杂志的未来。

    杜书桓也很开心，他已经喝得微醺，双颊通红，这样说道：“其实我真有些后悔让《情与性》刊载在《红蔷薇》上了，还是因为我不够肯定它的出色，如果我真的完全认为它会大卖的话，一定会将它留在《姑苏晚报》，那是一笔多大的业绩啊！”

    虽然杜书桓在事业上没什么野心，可如果因为他的缘故，让《姑苏晚报》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那他肯定会让父亲刮目相看，而不是认为他“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凌静苏听了之后，浅浅一笑，却道：“我觉得你不如来《红蔷薇》这里当主编，就负责小说版块，发掘出如‘伊人女士’这样的超级新人作家，让更多的畅销小说，出现在我们杂志，不会觉得更有成就感吗？比起那些正儿八经的新闻报道，你就更适合找出好看的杂书。”

    杜书桓听了之后，只是摇了摇头，道：“我可不想忤逆我家老头子，像现在这样，有空帮你发掘一下新人新作还好，真要去和你干，我怕是要被家里怼死，有时候真的佩服你、羡慕你，你都这么和家里作对了，你爸还是没断你的钱。”

    凌静苏听到杜书桓这样说，便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能够被父亲这样纵容，终究还是因为父亲对他亡妻的爱，只是这样的爱，也没法阻止当年的父亲去续弦，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怎么能行呢？

    而杜书桓的回答也在凌静苏意料之中，这家伙活这么大，就没有勇气叛逆一次，连婚姻大事不自己做主也无所谓，可能在他看来，什么女人都可以当妻子，不需要他自己喜欢，只要家里人满意就行了。

    王德孚并没有贸然插话，不过他也从两人的交谈中，听出了凌静苏与杜书桓两个大家子弟不同的选择，他心中当然更加认可凌静苏，如果事事都受家里的约束，什么都没法自己做主，那人活一世，还有什么意思。

    现在王德孚通过《情与性》的稿费，暂时解决了他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他便可以开始安心地追求他前世无法接近的文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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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写散文

﻿    为什么说王德孚前世无法接近文学之道？

    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他本身天赋有限，否则有顶尖写作天赋的人，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可以出头。

    其次是环境问题，纯粹的文学已经没落，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有内涵的、引人思考的作品，毕竟生活已经如此沉重，空闲时间应该用来放松，所以就算是看书，也更爱看让人轻松、快乐、有趣的作品。

    最后是王德孚自身的原因，他也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当老师的琐事也颇多，根本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中去，而且一想到写出来的东西，除了在他自己的那个小圈子里流传，普通读者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的创作热情自然会被打击。

    至于因为不是出身文化圈，导致也没有任何媒体资源捧他之类的，让他像某些青春文学作家那样年少成名，都是旁枝末节的东西了，这可以归类到首要原因中去——天赋有限。

    王德孚很羡慕那种天赋顶尖的作者，但他却也觉得，如果用自己的一生，来虔诚地做“写作”这一件事，或许最终他所取得的成就，并不会比那些天赋顶尖的作者差。

    而等到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与这具身体中的灵魂融合，他才明白，拥有顶尖的写作天赋，是怎样一种至高无上的快乐，那原本调皮的、无法掌控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被他调教得服服帖帖，组成的句子，都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感。

    可能还因为这具身体的原主本身是学哲学的，所以当他提笔写作时，文章中自然而然会融入他自己的哲思，便让作品更加充满内涵、意蕴悠长。

    王德孚用这样顶尖的写作天赋，去写《情与性》这部作品，可以说有些暴殄天物，简直就好比让最好的文艺片导演，去拍情色三级片一样……当然，这样的导演拍出来的三级片，肯定有点更深层次的东西。

    不过这也确实是生活所迫，而他在写这部作品的过程中，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至少他发现了，经历了一次穿越、灵魂融合，他拥有了前世自己怎么都无法企及的写作天赋，所以就当是用这样的作品先练练笔了。

    而拥有这种天赋的同时，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他会用自己的一生，都虔诚于“写作”这件事，再加上这个时代并不那么快的生活节奏、对纯文学的宽容，这一切的一切，都为王德孚证那文学之道、成为大文学家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哪怕可能百年之后，他的作品只能束之高阁，或是沦为某些文艺青年装逼的道具，又或者被学文、学哲学的学生痛恨不已，可只要能让那些真正喜欢他作品的读者读到，并让他们有所收获，对他们的生活有所帮助，他便觉得足够了。

    这顿凌静苏请的大餐，终于接近了尾声，喝了不少梅酒的王德孚，也稍许有了醉意，毕竟梅酒的后劲比较足，不过他不像杜书桓那样，酒意上涌之后就满脸通红。

    王德孚的双颊只是微红，不过却让他那过于帅气的脸颊，变得可爱起来，让在场的两位女士，都觉得和王德孚这样的男人聚餐，那就是一件相当赏心悦目、心情愉悦的事情。

    在聚餐结束之前，丁梅再次大着胆子，要了王德孚的联系地址，说是自己不仅喜欢文学，同样也对哲学感兴趣，所以如果如果什么哲学问题，她可以写信向王德孚请教。

    王德孚并没有拒绝她，他从来不吝啬对迷途的少女指点迷津，可能他骨子里就有好为人师的一面，他拥有崇高的志向，认为自己总有一天，可以成为全人类的伟大导师。

    但要成为伟大导师，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在平时一点点积累。

    只是他没有拒绝丁梅这件事，让本来心情舒畅的凌静苏，又不爽起来，不过她想到自己不仅有王德孚的联系地址，还有对方宿舍、住所的电话，她便又觉得自己更胜一筹。

    这个时代当然不可能有手机了，但是对于家境稍微好点的人来说，座机还是有的，只不过一般人都不会打长途电话，那个电话费实在太过恐怖了，不如拍电报，或者最省钱的方式，就是写信。

    丁梅的家境不怎么样，算是小知识分子家庭，住在城里，父母还是比较开明的，要不然也不会送她去女子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再去女校当个老师，还是很稳的，要嫁自然也会嫁给那些思想更开明的男人，只不过这个社会，依旧有不少男人觉得女人嫁人之后就不该出去工作，在家里相夫教子就好。

    丁梅早就习惯了给人写信，她甚至还有好几个远方的笔友，甚至连面都没见过，这种笔友，大概就相当于后世的网友了，只是后世交通发达，见网友并不算难，这个时代要见笔友，那付出的时间与金钱，是普通人无法承担的。

    不过对于有文艺情怀的人来说，可能有几个一辈子都无法见面，却可以交心的笔友，是一件相当浪漫的事情。

    这也是通信不发达的时代，才会有的浪漫情怀。

    王德孚几人一出料理店，才发现天空中竟然下起了雪，这大概是苏州的第一场雪，此时已经是十二月，严冬的脚步正越来越近。

    一行人就此别过，杜书桓觉得自己和王德孚不仅一见如故，现在一顿饭下来，他只觉得和对方的关系更好了，以至于他亲自将王德孚送上人力车，还替王德孚提前给了车费。

    王德孚是有恩必报之人，本来杜书桓就对他有知遇之恩，现在又这般客气，他以后如果有报答对方的机会，一定会报。

    这么晚当然不可能再回学校了，他回的地方是自己和妹妹的同居之处，一路上万籁俱寂，望着天空中飘落的小雪，他涌起了一股写文的冲动，当然不是小说，而是充满了美感与哲思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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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听雪之夜

﻿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他写的东西永远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写给大众看的，还有一种便是写给自己看的。

    写给大众看的东西，需要考虑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具备吸引力，其次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力，毕竟只要有了吸引力，便会有很多人来看你的作品，结果你的作品却尽是黑暗、低俗、负能量的内容，那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所以作家每写出一本畅销书，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除非真的只是凭借以前的名气，写毫无诚意的圈钱之作。

    而写给大众看的东西，永远都是有所保留的，毕竟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或许有时候他写的东西，自己都很勉强，感觉完全被束缚了创作的自由，就好像在刀尖上跳舞。

    绝对自由的创作，只属于写给自己看的东西，说好听点就是以文抒怀，说难听点就是“自嗨”。

    绝大部分的日记、随笔、散文，其实都是自嗨，只是有什么事情触动到了作者那多愁善感的内心，便促使着他拿起自己的笔，将这种触动表达出来。

    然而喜欢看散文的读者确实太少太少了，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这样写道“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散文这种体裁，就好像是“普通人”，而小说，则是“电影演员”。

    原因其实很简单，小说这样虚构的故事，往往是精彩、有趣的，能够让读者领略到超越自身生活的趣味，在幻想的故事中尽情地徜徉；而散文，往往显得比较平淡，它写的或许就是寻常的生活、景色，蕴含着让读者可以品味、思考的东西。

    优秀的散文家往往能够做到将一种很寻常的景色，比如说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之类，写得特有美感，又或者将一件很寻常的事情，比如说父亲帮儿子去买橘子，留下的背影，都描写得特别感人至深，甚至等到网络时代到来，它都能成为流传广泛的梗，这就是经典散文的魅力。

    甚至可以说，大部分能够让读者感受到文字之美、语言之秀的文，都是篇幅并不算长的经典散文，它可以将作者的文笔体现到极致。

    王德孚要写的散文，正是这穿越以来，第一场雪，所带给他的触动，他要写的散文的名字，叫做《听雪之夜》。

    这一夜，他伏在书桌上，屋子里的黑胶唱片机，正放着这个世界华夏的古典音乐，那充满质感的高雅音乐，仿佛配合着屋外纷纷而落的雪花，倾诉着来自大自然的极致声韵。

    雪花下落，本就悄无声息，但是在王德孚这样的作家看来，那每一片雪仿佛落在了他的心上，发出的声音，在他的灵魂深处涤荡。

    他在回忆自己刚刚回家路上，所见的黑夜之中雪花飞舞的景象，他用自己最为细腻优雅的文笔，勾勒出了这样一幅白雪初降时的图景，如果这篇散文在百年后会被选入语文课本中去的话，那这段景色描写，绝对会要求学生背诵。

    语文老师们会根据教案，来这样告诉学生，作者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和独特的视角，用时间的转换来反映同一环境中景物的变化，逼真地描绘出初雪来临时的自然景象。

    第一段写的就是雪落，作者首先交代了时间和空间，时间是黑夜来临，空间是长街，长街之上人影稀疏，然后选取一片雪花，开始描绘它的状态，它是如何“翩翩起舞”的，作者又开始用比喻的修辞巴拉巴拉巴拉巴拉，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描写让读者直接感受到了下雪时的景色，是多么美丽、让人心醉！

    实际上呢，下雪有多美，读者们难道不知道？美的并非是雪，而是王德孚笔下的文字，他在尽情地自嗨，将他拥有新的身体之后所获得的写作天赋，在这篇《听雪之夜》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当文字的优美都达到巅峰之后，它已经近乎于道了。

    第二段他便开始写雪落的声音，明明写的是声音，却是一种名为“寂静”的声音，他还从多个角度多种修辞手法，来写这种“寂静”，包括用动态的描写来衬托静态的景物，以动写静，则静之愈甚。

    这肯定也会让后世的解读者各种吹嘘，认为他写这种“寂静”的声音，相当的有韵味，因为明明是静的，他却硬是写出了声音，只或许就是优秀散文家的共性吧，总能将看起来很简单的事物，写得非常的高大上，有些读者可能要质疑这是不是故弄玄虚，是不是不太合理，可是大文学家是一般人能质疑的吗，这样的语文课文，背就完事了！

    只有王德孚自己知道，他写这篇散文时，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空灵的状态，只是将笔交给自己的感觉，书写他要表达的情绪，这样的情绪，在第三段流露了出来，因为这一段已经开始由物及人，开始写自己的心，他此刻默然独坐、顾影自怜，才发现这世界之大，却绝不会有人能够真正走进他的心、明白他的志向，在这个时代，他只能茕茕独行。

    他写出了自己无比孤寂的内心世界，却也表达了一种宁静致远的超然心态，不过在读者看来，他这一段肯定写得非常的意识流，他的想法仿佛都化作了雪花落地时的声音，除非有人去细细地了解他的人生，知道他穿越的秘密，要不然必然无法从这段中明白他内心深处的所思所想。

    最后收尾的这一段终于又在写人话了，没有之前那么晦涩难懂，不过依旧将那无与伦比的文采展现了出来，原来雪落的声音，那是他心中的天籁之音，读者们可以从这里感受到他涌动着的空寂之情，那份澄澈枯淡的孤绝之美。

    当它们无法用言语表达时，只能用心去揣摩和体会。

    当他写好这一篇《听雪之夜》时，天边竟然泛起了鱼肚白，而他的妹妹都已经在床上熟睡了，发出轻微的呼吸声，这或许也是雪落之声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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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持家有道

﻿    这篇名为《听雪之夜》的散文，显然就是王德孚写给自己看的，非常典型的“自嗨”之作。

    这样的作品，其实最适合用来在语文考试中做阅读理解，不过出题者拟出的题目，以及给出的“标准答案”，往往连王德孚这样的原作者都答不对，比如问某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实际上他在写的时候哪里想那么多？

    王德孚自己通读之后，觉得这篇散文可能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卖弄文字了，仿佛整篇文章都在炫技，所以肯定有些矫情、空洞，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但别忘了，这个世界的王德孚，才十八岁而已，十八岁写出这种风格的作品，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每个人的十八岁或许都是多愁善感的，许多可能都因为遗憾的初恋，有人可以将这种多愁善感变成笔下的文字，而有人却只能去看那些青春文学，排遣心中的苦闷，这也是为什么诸如“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泪流满面”之类的青春文学，可以在学生群体中大受欢迎。

    其实如果以后王德孚在文坛的地位越来越高，或许他写的这篇略显空洞的散文，都会被奉为经典，就好像大文豪写的错别字并非错别字，而是通假字。

    王德孚终于放下自己的笔，去洗漱了一番，才觉得困意袭来，想到今天是休息日，并不用去上学，他便准备去床上好好睡一觉，凌静苏选择昨天晚上聚餐，也考虑到了今天是休息日。

    王沫儿还在王德孚的床上熟睡，让他不忍心叫起来，原来这个时代因为没有电热毯，暖气片也只在北方流行，空调虽然已经发明，但却依旧尚未普及，所以在冬天时，依旧很流行丫鬟给主人暖床。

    王沫儿几乎只要王德孚睡在他俩租的小屋之中，她晚上就会给王德孚暖床，还为他端水洗脚，不过由于王德孚总会因为写作，而睡得很晚，便导致暖着暖着，她便在王德孚的床上睡着了。

    一开始她还心中惴惴，害怕被三少爷嫌弃，连暖个床都睡着了，她也太懒了吧？

    但王德孚怎么会因此嫌弃她呢，和王沫儿相处愈久，王德孚就愈发宠爱这个满脑子封建思想的妹妹，对她不知道有多宽容，他是真心将其当成了最亲的亲人，可能同居确实是培养感情的极佳方式吧。

    而且在心理年龄远超生理年龄的王德孚眼中，王沫儿真的就是个天真的少女，即使她自诩社会经验丰富，但在来自网络信息时代的王德孚看来，她依旧是晚熟的，这是时代的原因。

    王德孚很耐心地培养着这个令他怜惜的少女，希望有一天即使她达成了她的夙愿——嫁个好人家，也不要在面对丈夫时，过于卑微。

    男女之间本就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想着一定要压谁一头，感情之间没有胜负，当你一次又一次赢了的时候，最后可能就失去TA了。

    王德孚终于躺到了自己的床上，却并不感到任何温暖，原来他睡的地方，总离王沫儿有一段距离，背对着她，侧身而睡。

    然而几乎是他一躺下，在半睡半醒之间的王沫儿，就熟练地抱了过来，用自己极为暖和的身躯，温暖自家少爷，她的一只腿还直接绞了上去，仿佛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自己的猎物。

    王德孚也似乎早就习惯了这个睡觉很不老实的妹妹，他刚刚写了那么久，确实也困了，便不管她了，只是自顾自地睡觉，但很快，他的耳边就传来了轻柔的声音：“哥哥，辛苦了，要好好睡呐。”

    温热的气息在他耳畔流转，王沫儿就这样从背后紧贴着自家少爷，只觉得心中满是幸福，她真的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反正她只知道，和三少爷在一起特别温暖、安心，好像真正成了人，而不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曾经的王沫儿，不敢有一丝女孩的娇气，因为她只是个侍女，在家里的地位最低，只能依靠自己的勤劳、懂事、能干，获得夫人吴氏的欣赏，但现在在王德孚身边，她真心觉得，自己好像不再是下人了，于是她便开始做一些之前完全不敢做的事情。

    她是发自内心地想去和王德孚亲近，她最喜欢看自家少爷伏案写作的样子，那样的认真、帅气，所以她在少爷赚了第一笔稿费，家中经济宽裕之后，就买了诸多水果，给专注于创作的少爷吃，比如说柚子之类，都是她亲自剥的，看着少爷一边写，一边吃她剥好的柚子，她就会觉得特满足。

    王沫儿感觉她来这里与王德孚相处的日子，真的就好像梦幻般一样，她好想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可是她真的可以一直和三少爷在一起吗？

    每当她想到这个问题，都会产生极度的焦虑，但却从不表现出来，她这个时候，就明白了，王德孚灌输给她的思想——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由自己做主，而不是任人摆布。

    王沫儿以前只觉得，能够吃饱穿暖嫁个好人家活一辈子就足够了，现在她才明白，这或许只是最基础的东西，当没有生存的后顾之忧后，人便想要获取更多，追求自己的幸福。

    所以说，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可以被改造的，和王德孚这种思想无比先进的人在一起，王沫儿不受影响，是绝不可能的。

    王沫儿一边想着，一边竟然掀开被窝，去了王德孚正面的方向，然后美滋滋靠在少爷的怀里，反正少爷绝对不会生她的气的，只当这是她的调皮。

    不过王沫儿并没有再睡多久，就在这大冬天早起了，她没有任何懒床的习惯，因为她还有不少家务要做，还要出去买菜，给自家少爷准备午餐。

    早饭的话，自家少爷昨天写到那么晚，肯定是吃不成了，所以她也不准备吃，这样又能节省一点支出了，而且少爷都不吃早饭，她这个做下人的，凭什么吃？

    少爷写文赚稿费也不容易，她得持家有道才行，这也是新娘修行的内容。

    如果王沫儿知道，自家少爷的稿费又提高了三倍的话……

    她肯定依旧选择这样持家有道，她的节约属性，是融入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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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删改作品

﻿    王德孚反正是很放心将自己赚的钱给他精明能干的妹妹保管的，他本人其实对物质上的要求并不高，可能习惯了记忆中更加现代的物质生活之后，便对这个时代的失去了兴趣，他只是很庆幸，至少自己没有去更加落后的古代，那估计连自己的个人卫生、方便问题都很麻烦。

    不过身为一名作家，没有钱是绝对不行的，作家需要到处采风、取材，获得自己想要的素材，而这都需要花钱，甚至为了刻画好真正的有钱人形象，自己也要去体验体验一掷千金的感觉。

    而且想要与有钱人结交，总不能一分钱不花吧，就好像之前凌静苏请了昂贵的东瀛料理大餐，他有机会肯定也要请回去，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社交。

    所以王德孚觉得，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手上一定要保证有一部保证收入的作品，每个月有源源不断的稿费，这才能够让他更加毫无后顾之忧地追求他真正想要的东西。

    其实除了写作、学术之外，王德孚在其他方面的能力，确实不怎么样，所以让他去经营产业之类的，那就是强人所难。

    这一天休息，王德孚并没有选择宅在家中，而是继续带着自家妹妹，去领略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其实他感觉这个时代还是更加偏古风一点的，哪怕是研究出来的新技术，也天然有一种古典韵味。

    可能这与这个世界自古以来都没有被外敌入侵的原因有关，只不过自从与另外一个西方的布列塔尼亚帝国有过摩擦、交流之后，各自的文化，都开始互相影响，华夏文化本就擅长融合、兼容并包，这个世界的华国也没有任何闭关锁国的行为，所以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社会现状。

    反倒是在布列塔尼亚帝国，因为光明神教的原因，导致思想禁锢得比较厉害，再固步自封下去的话，说不定要被华夏日不落帝国轰开国门，现在两大帝国表面上关系良好，但各自的小弟却在宗主国的授意下，各种搞事情。

    王德孚在又进一步了解了这个时代、收集了更多的素材，然后回到家的时候，又接到了来自凌静苏的电话，就是问他想不想把《雨巷》投稿。

    王德孚一口回绝了，表示这诗只是他借花献佛，只给她一个人看就好，并不用公开发表。

    在那个瞬间，凌静苏撑着油纸伞，走在雨巷之中，正好让他想起了这首诗罢了。

    以后王德孚会专门为他那个世界，从古至今所有的诗人们，按朝代写一部鸿篇巨，书写他们的生平往事，并附上他们的代表作，戴望舒和他的这首《雨巷》，都会被他写进书中，这样一来，这个世界的人民，自然就能记得创作了这些名篇的诗人们。

    而王德孚也不需要将他们的诗揽到自己头上，他本人并不擅长诗歌，因为在他那个时代，已经没有了古诗词的土壤，而现代诗更是被某些当代的所谓现代诗人搞得臭不可闻，被吐槽成“只要会按回车，谁都能写现代诗”。

    结果王德孚这种一口回绝，还表示《雨巷》只送凌静苏一人的行为，竟然让电话前的凌静苏满脸通红，心里柔肠百转，只觉得王德孚这个容貌与才情兼备的男人，实在太会撩了！

    喜欢现代诗的文艺女青年凌静苏，当然明白《雨巷》这首诗的价值，认为这首诗有资格登上当代任何一份诗刊杂志，并让王德孚在整个诗坛一炮而红，到时候肯定不知道多少喜欢现代诗的女子，深深地崇拜他，绝对可以让他名利双收！

    可是他呢，竟然拒绝发表这首诗，还表示这诗只给她一个人看，如果不是隐约觉得王德孚不是那种油腔滑调的轻浮男人，她甚至都认为对方在用这首诗表白！

    要不然对方为什么因为她，而放弃诗歌发表后名利双收的机会？

    不过当凌静苏冷静下来之后，又开始忍不住胡思乱想，但她现在心中确实对这个男人有了深刻的印象，并且还开始好奇他的生活轨迹。

    王德孚这个休息日过得也非常充实，他一般白天都出去走动走动，晚上便继续写《情与性》。

    本来他是想用这部书多水一水赚更多的稿费的，结果因为凌静苏豪气地将他的稿费涨到了千字3银元，他便觉得多水便毫无意义了，他之前决定水它个五六十万字，对他这样的传统作家来说，五六十万字绝对算得上大长篇小说了。

    可现在，他决定写20万字左右就果断完结，将那些纯粹为了性描写而添加的女角色都一笔带过，这些媚俗的部分尽可能删减，着重写张婉怡和陆罂梦这两个女角色，毕竟她们对应着书名的“情”与“性”。

    毫不客气地说，王德孚这样一改动，便让这部《情与性》，英文名可翻译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作品，在内涵与深度上，一下子又会上一个台阶！让它有了更多成为名著的资本！

    不过很显然，这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当一部作品越有深度越有内涵，讨好读者的内容越少，那它的受欢迎程度，肯定会下降，劝退类似王德孚的室友柳青山这种只看H描写，完全不去深入思考的读者。

    这能怪谁呢？当然只能怪凌静苏这个给王德孚提高稿费的老板兼总编！

    当王德孚这种文青病已经病入膏肓的作家，暂时没有经济压力之后，他写出来的东西，能对普通读者友好就有鬼了，最可气的是，他并不是写不出畅销书，他就是在作！

    不过王德孚终究不是那种会将自己的出版方友人坑死的那种，他将后世畅销杂志运用的一些手段、模式比如说读者调查反馈之类的等等，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凌静苏，而《红蔷薇》也因为销量暴涨，而获得了更多优秀创作者的青睐，稿件的质量提高了许多，并且许多广告商也缤纷而至。

    也就是说，即使王德孚开始大肆删减《情与性》中的媚俗部分，引发众多普通读者弃坑，《红蔷薇》的销量也应该不会雪崩，这不就足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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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校刊

﻿    其实从王德孚的行事作风以及写作态度来看，他骨子里有严重的道德洁癖，以至于让人觉得特虚伪，也许有些人生来就是如此吧。

    他的名字“德孚”的某一重含义便是，品德令人信服。

    他希望能够做到真正的以德服人，哪怕这或许只是奢望，因为心中阴暗的人总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

    反正他不管别人如何看、如何说，他只求问心无愧，他很喜欢康德的那句名言——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可惜这个世界并没有康德，以至于这个世界的哲学，与王德孚曾经所在的世界对比，它都不算进入近代哲学，只因没有那部西方哲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

    王德孚在大学中学《西方哲学史》时，才发现对方的哲学理论才发展到文艺复兴时期，但是这个世界的文艺复兴，在布列塔尼亚帝国是被压制的，这个皇权与教权并重的庞大帝国，在思想文化上，反而不如另外一个世界分裂的欧洲诸国。

    不过非常有趣的是，《华夏哲学史》中竟明确地记载，有两位著名的华夏学者、哲学家齐迪、任佩远，竟然将对方文艺复兴时产生的各种哲学理论吸收了过来，搞出了“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并在华夏日不落帝国之类，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这大大促进了华国国民思想的解放，“新文化运动”也随之而来，并至今都在进行之中。

    这就是伟大的哲学家，对这个世界的重要意义，只是他们给普通人的感觉，实在是太遥远了，却不知道普通人其实潜移默化地受到他们的影响，他们只是将人们生活中所获得的道理，更加理论化、系统化。

    王德孚现在在自己的专业课上，就默默整理着这个世界的哲学理论，总结来说，这个世界的哲学，距离踏入近代哲学的大门，只差临门一脚，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会有伟大的学者出现，推开这扇大门。

    不过这“时间的推移”，到底是多少年，就很难说清楚了，在这种情况下，伟人、英雄的作用便体现了出来。

    王德孚觉得，既然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那打开近代哲学这扇大门的任务，进一步促进整个世界人民思想的进步，他当仁不让，要不然简直对不起他脑中储备的那么多的知识，知识与文化，只有分享给更多的人，才有更大的意义。

    只不过他也不可能直接去搞出类似《纯粹理性批判》这样的哲学巨著，这肯定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他首先要在学术期刊上刷名气、资历，用一篇又一篇的论文去铺垫，待到哲学界都认可他的天才之处时，他才能够将真正的巨著写出来，震惊世人。

    于是，他现在又有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让自己尽可能的扬名，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文坛。

    大多数人出名或许都是为了可以收获更多的金钱、虚荣，但王德孚却是想要让更多的人聆听他的理论，传播他的思想，启发他们的人生。

    不得不说，如果被别人知道王德孚的这种想法，一定会怒斥他的狂妄自大，都还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大学新生，竟然都已经在心中认为自己绝对可以成为人类导师。

    当这一天的大学课程结束，竟然有东吴大学校刊《学桴》的编辑来向大家例行征稿，他是大三的学长，直接对大家表示，说你们哲学系的新生，到现在上了近三个月的课，竟然没一个人向校刊投稿，这是不是有些太不将校刊放在眼里了？

    这位大三的学长兼校刊编辑，又大谈《学桴》的历史，说它是整个华国大学最早创刊的校报，在整个苏州范围内的学校，都很有名，甚至连魔都的学校，也都有《学桴》的流传。

    因此只要能够在《学桴》上发表文章，便意味着文章可以被众多学子看到，若是文章非常优秀的话，那绝对可以在学生群体中产生名气。

    只不过《学桴》最大的缺憾，是它不会给稿费，毕竟它只是校刊，不是真正拿出去贩卖的杂志，一般一个宿舍也就订个一份，算是半强制的任务，而总共订阅的收入，能够维持成本，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可能还给稿费？

    也正因为如此，《学桴》的编辑们、热爱着这份校刊的人，总是自发地去宣传它，拉那些在学生群体中有名的才子、才女投稿，也不管是不是本校的，像那位苏州女子师范大学的丁梅，就已经多次向《学桴》投稿，还有幸发表过一些作品，闯出了些许名气。

    “默存，你不是最近在写东西吗，还为此晚上总不回宿舍，要不你就直接将你写的投给校刊呗，听说不少已经毕业，在文坛上闯出名头的前辈们，都依旧关注着这份校刊，到时候如果有他们的提携，被正规杂志约稿，也就不是难事了。”王德孚身边的郑元秀这样建议道。

    郑元秀是王德孚的四位室友之一，也是宿舍内唯一和他同系的，两人总是一起结伴去上专业课。

    郑元秀的个子不高，长相如女孩子般秀气，还有一双非常漂亮纤细的手，从小就练钢琴，他说话的声音也很小，并且十分容易害羞，往往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就会特紧张，然后耳朵都红了，不过还好有一旁的王德孚提醒，总不至于让他出丑。

    由于和王德孚是室友，还是上下铺的关系，再加上王德孚多次帮忙，他当然和王德孚关系很好，在学校里几乎形影不离，他觉得王德孚就像最值得信任的兄长大人，他很喜欢弹琴给王德孚听。

    听到郑元秀的建议，王德孚微微点头，不由想到了自己的那篇自嗨散文《听雪之夜》，与其放在那儿，不如直接投给校刊《学桴》，也算是为它做一点贡献了，不管它是不是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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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弄巧成拙

﻿    很显然，除了王德孚之外，其他哲学系的学生，似乎都懒得为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浪费时间。

    校刊《学桴》可能是某些文青学生心中的信仰，只觉得能够在上面发表文章，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但对普通学生来说，能花钱订阅它都很给面子了，居然还要写文投稿给它，那也太麻烦了。

    不是哪个人都能像王德孚这样，能够将写作当成一种信仰，让他写东西，绝不是折磨而是享受，而对普通人来说，写东西分明就是一件烦人的事情，有多少人学生时代喜欢写作文？

    王德孚身为哲学系的学生，会向校刊《学桴》投稿这件事，很快就作为八卦小道消息流传了出来。

    这让班中的其他学生，都莫名地松了口气，只觉得有高个顶上去了，要不然人家大三的学长编辑都亲自来班级里说了这么一通，结果还是没有任何人响应，那岂不是很让人家尴尬？

    王德孚这也算是为整个班级做贡献了，这种行为，就好比学校举行运动会，有个三千米长跑的项目，总要派个人上，结果根本没人愿意参加这个项目，但最后终于有人挺身而出，为大家解决了这个烦恼。

    王德孚本来就在班级中的人缘不错，现在便更加不错了，走在路上，同班的同学遇上他，如果同路的话，都愿意走上前去和他闲聊扯淡，并总要说一句类似“王同学/默存真是越来越帅”的话，以表达他们对其颜值一如既往的欣赏。

    而最近因为流传出来的这个八卦小道消息，使得他们与王德孚闲聊的话题，都转移到了文章上，简直就是画风一致地吹捧——

    “王同学这大作一出，《学桴》还不扫榻相迎？”

    “我们哲学系也是有才子的，就是你啊，相信你的文章，一定能让校刊的编辑们满意！”

    “默存这是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区区校刊，默存的文章要在上面刊载，简直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默存你可是我们哲学系的排面，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

    总是和王德孚形影不离的任元秀，听到班中的同学对自己的挚友这么说，他甚至比王德孚本人都高兴，因为这个建议是他提的，而听从了他建议的王德孚，则凭借这件事而大出风头，哪怕他的文章都还没在校刊上出现影子。

    结果让人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大一哲学系同学们对王德孚的吹捧，竟然让文学系的学生极为不满，他们中有很多都是非常看重《学桴》这份校刊的，认为它是东吴大学的骄傲和象征。

    结果在哲学系同学们的口中，这校刊《学桴》，好像是王德孚家里开的一样，想让自己的文章在上面发表就可以发表，这也太狂妄了吧？

    本人非常佛系的王德孚，其实是最冤枉的，因为他从来不会吹嘘自己的文章写得有多好，他在学校中也不是那种喜欢刷存在感的风云人物，只不过因为颜值过于出众，导致关于他的八卦小道消息特别多，甚至连外面的女校，都知道这东吴大学来了这么一号可以去当电影明星的大帅哥。

    文学系有位名为黄侃的才子，他就是那种特别喜欢刷存在感的风云人物，他精通华夏国学，更擅长怼人，不管是校园之内还是校园之外，他看不惯的事情，就会拿起自己的笔，狂怼一番，直接发表在校刊《学桴》之上，大多数用的还是文言文。

    黄侃甚至公开抵制“新文化运动”，认为华夏真正的精粹文化，就是传统国学，所以写文当然都要用文言文写，白话文这种东西根本上不了台面，毫无美感可言，嘴巴上说说就行了，书面语怎么能用白话文呢？

    这一次黄侃也听到了文学系学生对王德孚的不满，他甚至都没有用笔去怼，而是毫不客气地嘲讽整个哲学系，认为这年头学哲学的就是混文凭的，才华、本事样样没有，却还喜欢商业互吹，空有一身好皮囊有什么用，肚子里没货的话，就是废物！

    黄侃作为经常在校刊上发文的“大佬”，当然还要为《学桴》正名，他说他相信校刊的编辑们，绝不会轻易让废物的作品发表！

    黄侃的这种表态，让他一下子就获得了文学系同学的支持，而被狠狠嘲讽的哲学系学生，则有些傻眼，他们也就是出于心中对王德孚的感激，礼节性地吹捧他一下而已，结果万万没想到，这会被敏感的文艺青年们误会成这样！

    这不是弄巧成拙了嘛！

    王德孚在同班同学心目中的印象，那就是上课认真、学习刻苦、为人正派而已，和才华横溢是绝对沾不上边的，所以接下来哪怕王德孚投稿没有被校刊采纳，他们也会很理解，转而各种安慰他，说尽力就行了。

    可现在被文学系的那个外号是“大炮”的黄侃这么一搞，如果王德孚的作品没有被校刊采纳，岂不是整个哲学系都要丢脸了？

    虽然有些哲学系的学生，确实就是来混文凭的，每年学哲学的这么多，最后有多少能成为哲学家的？这概率不知道有多渺茫……

    哲学系中有些家境不错的学生，便开始积极寻找方法，不能平白让外系嘲讽他们啊，怎么积极寻找方法呢？当然是去请人代个笔什么的，然后再让王德孚去投稿。

    然而当他们费了好多劲，找到了近十篇质量上乘的文章，其中还有文言文，可以说是专门针对黄侃下药，让黄大炮明白，哲学系的排面王德孚也擅长文言文！

    结果当他们找到王德孚后，却得知，王德孚那天就已经投完稿了，是一篇他随手写的散文，并且是白话文。

    而佛系的王德孚，因为忙于继续创作《情与性》，所以根本不关注校内八卦，自然不知道这文学系与哲学系之间燃起的战火。

    “完了，这下我们哲学系要丢大脸了！”哲学系的班长曹荣卿捶胸顿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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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女性的屈从地位

﻿    王德孚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只觉得莫名其妙，这种事情竟然也会引起两个系的纷争，这个时代的大学生要不要这么闲啊？

    他这会儿忍不住好奇地翻了一下校刊《学桴》，发现里面除了给东吴大学做宣传以及报导校内的一些新闻之外，其余的似乎都是所谓校园才子、才女的作品，这好像就是给自认为有才的学生一个平台，让他们的作品，被众多同龄人关注到。

    不过据说关注着《学桴》的，还有海派的文坛大佬，希望为海派作家发掘新鲜血液。

    他翻了好几期的《学桴》，却敏锐地发现，在东吴大学官方新闻中，已经开始吹风，说下一学年，便要开放女子入学。

    王德孚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如果校园中妹子多一点的话，说不定就不会发生今天这样让他觉得很无聊的事情了。

    全是男性的校园，果然还是缺乏青春活力，想必在开放女子入学这种事上，应该不会有任何男同学反对吧？

    结果当他这样想时，竟然就在《学桴》上看到了文学系黄侃的文章，正是强烈反对招收女子入学的文章，还是文言文，名为《妇女论》。

    不得不说，精通国学的黄侃，用文言文写作用得很熟练，文中常常出现对仗工整的骈文，他竟然认为女子天生就是低贱、弱智的，上大学学习毫无意义，她们只需要依附于男性生存就足够了，如果让女子进入东吴大学，那势必会让东吴大学蒙羞！

    王德孚本来还是从自己的班长曹荣卿那里，知道黄侃这号人物的，以为他是那种闲得蛋疼、单纯喜欢煽风点火的人，才将文学系与哲学系搞得这样对立，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黄侃，分明是思想出了问题啊！

    明明是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大学生，这家伙为什么在思想上如此保守、顽固呢？

    王德孚摇了摇头，而这个时候，他的班长曹荣卿还在苦苦劝说：“默存啊，这一次就当我求你啦，要不你再将我们努力找来的这些文，继续投稿啊，万一你自己的文章没被采纳，我们找来的文章，也可以更加保险……”

    王德孚抚了抚额头，但他依旧非常淡定、温和地说道：“你们怎么还真将我当成哲学系的代表了，既然你手上有那些好文，干嘛不自己去投呢，让班中的其他学生去投，不就行了，这样也能证明整个哲学系的文学才华。”

    王德孚的这些话，简直就好像一语惊醒梦中人，曹荣卿也发现自己是不是被黄侃搞晕了，对方好像只是开群嘲，并重点鄙视王德孚，然后将哲学系与王德孚都关联在了一起，以至于将哲学系的同学都绕进去了，都觉得一定要保证王德孚不能丢脸，要不然他们哲学系就丢脸了。

    实际上他们完全可以让更多的哲学系学生站出来向《学桴》投稿，只要有一篇出彩的文章，就能保证哲学系不丢面子。

    不过这样一来的话，那王德孚不是惨了？

    曹荣卿看着王德孚那自始至终都很悠闲淡定的英俊脸颊，只觉得心生不忍，被黄大炮、黄疯狗这种人怼上，那真是很恶心的一件事。

    然而王德孚却根本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他的散文《听雪之夜》能不能被采纳，都不算什么事，他想的是，自己能不能改变黄侃这种人的思想，让更多的人，去重视男女平权，而不是将女性当成奴隶。

    曹荣卿也没有多劝，他与王德孚的关系也不错，素来知道对方的胸怀，是他远远不能企及的，反正如果他遇上现在这种事情，肯定没法像王德孚这么淡定，好像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一样。

    曹荣卿离开了，他将这些他们搞来的文章，重新分发回去，让他们自个去投稿，他觉得如果下一期的《学桴》，全部被他们哲学系的作品占领的话，那绝对也是一件大出风头的事情，足以挽回颜面。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王德孚看了黄侃的文章受到刺激，竟然开始写针锋相对的杂文，为女性权利而辩护，以这样的杂文为武器，想要改变思想出了问题的黄侃。

    当然，如果他的杂文在《学桴》上被更多的女性读者看到，或许也能进一步解放她们的思想。

    他首先根据自己所领略到的当今社会的女性地位的现状，将这些别人已经习以为常，甚至女人自己都习以为常的东西，呈现出来。

    他写下这几个字——女性的屈从地位。

    这篇杂文可以说，想法早已在他脑中构思，源于他那被封建思想深深禁锢的妹妹，而刺激他写出这篇文的，则是极度瞧不起女性的黄侃。

    “男人并不只是需要女人顺从，他们还需要她们的感情。除了最残忍的男人之外，所有男人要求于同他们最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女人，不是一个被迫的奴隶而是一个心甘情愿的奴隶，不只是个奴隶，还是他们所宠爱的宠物。

    他们因此采用一切办法奴役其头脑。

    其他一切奴隶的主人为了保持奴隶顺从，靠的是畏惧。

    女性的主人需要比简单顺从更多的东西，他们动用了教育的全部力量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绝大多数女性从最年轻的岁月就被灌输一种信念，即她们最理想的性格是与男人的截然相反：没有自己的意志，不是靠自我克制来管束，只有屈服和顺从于旁人的控制。

    一切道德都告诉她们，除了她们的丈夫，所有其他的生活，都毫无意义。”

    这仅是王德孚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的一小段，就能看出他多么深刻地道出了当今这个社会的女性，到底在经受怎样的生活，而很显然，许多女性，都没有意识到，她们的地位，竟等同于“一个心甘情愿的奴隶”。

    而就在王德孚酝酿着要痛击黄侃的《妇女论》时，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他随意投稿的散文《听雪之夜》，竟然直接刊载在了新一期的《学桴》上，并被《学桴》的编辑强烈推荐，有多位编辑点评，还占了最好的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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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经典美文

﻿    除了王德孚的这篇《听雪之夜》外，这一期的《学桴》上，当然还刊载了其他哲学系学生的文章。

    只不过他们的文章，和《听雪之夜》一比，自然便成了陪衬，但文章数量越多，当然就越能为整个哲学系挽回颜面。

    文学系的那帮人不是说哲学系的学生全是混子吗？现在有新一期的《学桴》为证，说明哲学系的学生只是低调，而不是完全没有才华。

    在拿到新一期的《学桴》前，哲学系的班长曹荣卿还在和几个同班同学感慨，他这样说道：“我们班的王德孚，真的太固执了，居然真把自己的文章投出去了，这不是给那个黄大炮送弹药嘛！黄大炮可是和《学桴》的某个编辑关系不错，肯定能弄到王德孚落选的文章，到时候必然是一通冷嘲热讽。”

    “班长，其实你也根本没必要为王德孚担心，我觉得他的心，根本就没有放在学校之内，他也是那种能面对任何嘲讽的人，说真的，这样的人，你都不知道能有什么让他生气动容的。”

    “反正我们哲学系的脸面能保住就行了，王德孚要丢脸，就随他去吧，班长你对他也仁至义尽了。”

    “我倒是觉得，可能王德孚在文学上，应该是颇有才华的，只不过他藏得太深，让我们都不知道而已。”

    ……

    就在曹荣卿与几个同学聊天时，另外一边的文学系，以黄侃为中心，也在议论着。

    黄侃本人长得并不丑，还有些小帅，他竟然还留着长发，穿一身复古的汉服，他整个人的脸上，天然有一种刻薄的冷意，当他那犀利的目光扫向别人时，一般人都会下意识避开。

    文学系的学生，在每一期的《学桴》发布之前，都显得特别激动，因为他们在心目中，确实都将这份校刊，视为他们的舞台，如果能够在舞台上成功表演的话，他们会感觉自己成为世界的中心。

    “哲学系的王德孚，除了长得帅之外，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在文学上有什么造诣，这一次他若能在《学桴》上发表文章，我就吃屎！”

    “你这也太会骗吃骗喝了吧，这不是有人说了学桴学桴，向王德孚学习，这《学桴》都是他家开的了，他难道还不能轻轻松松在上面发表文章？”

    “方宏运，你这讽刺，还真是够可以的，哈哈哈哈！”

    ……

    就在整个教室都充满快活的空气时，一身复古汉服的黄侃，忽然说话了，他的声音清冷如剑：“王德孚的作品被采纳了，还获得几乎所有编辑的好评。”

    黄侃这话一出，文学系的其他学生，就好像被按了暂停键一样，全部都安静了下来。

    没有人敢去质疑黄侃的话，哪怕现在校刊都还没有发布，但是谁都知道，黄侃由于在校刊上经常发文，与校刊中的某位编辑关系不错，自然就可以提前知道一些消息。

    “呵呵，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写出了什么惊世之作，竟然能让这帮眼高于顶的编辑，都为之折服，还是白话文，我才不信这世上有什么白话文，能写出‘无上的美感’。”黄侃就好像最挑剔的食客一般，等待品鉴王德孚所做的菜品。

    至于“无上的美感”，自然也是他从编辑那里得到的形容，他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只是因为，《学桴》编辑的水平，他还是很认可的，而且他也需要和对方打好关系，不敢轻易得罪他们。

    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校刊《学桴》终于发布了，然后自然第一时间，被两方的学生拿到了，这一期校刊的关注度，简直是空前的。

    刚刚那位出言讽刺的文学系学生方宏运，在怀着无比虔诚的心，翻开这新一期的校刊时，他快速翻过前面得校内新闻之类无关紧要的版面，然后就看到了王德孚的经典美文《听雪之夜》。

    他并没有先看文章，而是先看了他比较敬佩的文艺板块主编朱墨彻的评价，对方竟然洋洋洒洒写了近千字的点评，这读后感都能占个一整页了！

    “……《听雪之夜》整篇充满了诗情画意，作者捕捉生活中每一值得感叹的瞬间，笔触随着周边事物的变化而静静地游移，显现出一种宁静状态下平和的心态和哲人般的沉思。从中，我能体会到作者孤寂、感伤而有从容豁达的心境，更能体会到他对自然的热爱。这是一篇自新文化运动以来，我看到的拥有无上美感的白话文，文笔之华丽优美，可以说颠覆了……”

    方宏运从主编朱墨彻的点评中，分明看到了这位他敬佩的主编，对这篇散文顶礼膜拜的场景，而要知道，朱墨彻是中文系比较出名的前辈学长，现在虽然还没毕业，但已经有魔都的著名杂志社，向他发出了邀请，让许多同系的学生，都艳羡不已。

    方宏运这才开始看起王德孚的这篇《听雪之夜》来，而他这时则发现，周围的同学，已经陷入了无尽的寂静之中，仿佛他们都随王德孚的笔触，去了那个听雪之夜。

    文学系的学生，大都是拥有一颗文艺青年的心的，而越是文青的人，看这篇《听雪之夜》，就越会因为欣赏它那极致的意蕴与美感，而深深地沉浸其中，相反，如果让那些爱看通俗小说的普通人，阅读这篇散文，那就有些浪费了。

    反正放到百年之后，这篇散文是肯定有资格入选高中语文课本的，它的模板可以参照日本著名散文家德富芦花的《晚秋初冬》，这篇《晚秋初冬》便入选了语文教材之中。

    王德孚的《听雪之夜》并不比《晚秋初冬》逊色，他将穿越后灵魂融合的他，在文学上的天赋，于这篇散文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只可惜这样的经典美文，只有那个平行世界的读者们可以欣赏到了。

    而此时，一向不觉得白话文的文章，能有什么美感和韵味的黄侃，竟然也呆呆地沉浸在了《听雪之夜》这篇散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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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不得不服

﻿    别看黄侃此人给他人的印象，就是特别犀利、爱怼人，实际上他确实算是当之无愧的文学系才子，甚至在许多本地的女子学校中，还拥有一批文艺女青年粉丝。

    没错，哪怕他在《学桴》上旗帜鲜明地反对女子上大学，瞧不起女性的智商，但依旧有女粉，可能在她们看来，这就是真性情的男人，不虚伪做作，不粉怎么能体现她们新时代女性的敢爱敢恨？

    而且黄侃那总是保持复古的穿着打扮，配合着高举国学的大旗，竟然也吸引了一帮崇古的学生，他们抵制“新文化运动”，并认为将西方哲学、思想引进的那帮学者，以及所谓的“启蒙运动”，都是“以夷变夏”的阴谋，我华夏自古以来乃天朝上国，为何要学习那些舶来品？

    所幸自华国的领土越来越大，并成为日不落帝国的过程中，高层的大佬们，总有脑子清醒的，不是“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在高层的意志下，推动了这一切，不过也导致当下帝国文化、思想界的混乱，新旧观念的尖锐对立。

    所谓新观念、新思想，并非指的是完全来自西方的文化、思想，而是华夏本国的学者，诸如之前提到的齐迪、任佩远，根据在西方还被打压的文艺复兴时产生的哲学思想，重新搞出来的一套新的思想，高层认为新思想对帝国统治、资本至上、科学发展更加有利，为了保持国家的竞争力，当然要提倡这种更先进的思想、观念。

    这其实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如今华夏日不落帝国的高层，已经不再是古代的君主、大臣，而是利益至上的大资本家，他们对于一切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新文化、新思想、新技术等等，都大力支持、提倡。

    实际上这便是资产阶级所起的非常革命的作用。

    资产阶级会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

    它会无情地斩断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

    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

    华夏帝国高层显然觉得自己统治的帝国还不够资本主义，所以他们一定要大力推动、扩大市场，瓦解一切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旧东西。

    而西方的布列塔尼亚帝国，则在打压资本主义，对方可不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而依旧是封建君主制，还有光明神教……

    因此，别看这两大帝国现在表面实力相当，也许再过几十年，国力就不在一个层次上了。

    从黄侃能够拥有这么多的拥趸来看，就知道此人有才是真的有才，所以他的鉴赏水准自然也是不俗的。

    而他之前为什么那样瞧不上白话文呢？

    原来这也是由于白话文才刚刚兴起没多久，就连“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也就是那些文坛大佬，写出来的白话文，都不具备什么美感，这也不是说他们文笔不行，而是因为他们刻意去追求了文章的直白、易懂。

    如果说文言文已经在华夏用了上千年，其各种写作手法、修辞之类，都已经发展得很完善，便可以使得文言文写作高手们，总能写出充满美感与韵味的古文来的话，那白话文现在就好比还没长大的孩子，拿它去和古文比韵味，真的太强人所难了！

    这就是黄侃可以那样理直气壮地鄙视白话文、推崇文言文的原因。

    可现在，当黄侃看完了这篇《听雪之夜》后，他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震惊之中！

    黄侃甚至觉得自己的思想观念，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白话文还能这么写？

    白话文还能写得这么有意蕴、美感？

    最最关键的是，他觉得如果用古文、白话文写同样的内容，毫无疑问是白话文的表现能力更强、更具有冲击力啊！

    当然，前提是这白话文由王德孚这个奇人来写！

    白话文虽然不够简练，但它却可以让描写变得更加细腻，可以让整篇文章显得更加有画面感，让人不自觉地就沉浸其中……

    而古文的话，则确实需要读者的联想能力了，并且还需要去反复揣摩，只因文言文中的一个字，所包含的内容更多，自然就让读者阅读起来更吃力。

    这一篇白话文，竟然让刻薄的黄侃将其作者王德孚，都当成了一个奇人！

    他之前还觉得《学桴》的编辑吹得太过分了，还暗暗在心中发誓，他无论如何都不打算认可一篇白话文，可现在，他却不得不服！

    没办法，事到如今，如果他再死鸭子嘴硬，强行去怼王德孚的话，那他损失的，只会是他自己的声誉。

    毕竟这一篇《听雪之夜》，可是所有阅读《学桴》的读者，都能看到的，而白话文最犯规的地方，在于它相对于古文来说，确实易于欣赏，谁都能感受到它的好……

    如果黄侃强行说它不好，那肯定会让别人觉得，这位推崇国学的才子，其文学素养，怕连高中生都不如，偏偏高中生最喜欢《听雪之夜》这种赤裸裸炫耀文笔的华丽到巅峰的美文。

    “妙啊！”黄侃几乎在文学系的诸多同学的注视下，强行保持云淡风轻的态度，说出了这两个字。

    这两个字，仿佛又成了结束暂停键的开关，一下子让教室中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文艺青年们仿佛都忘了之前是怎么嘲讽王德孚的，转而开始讨论王德孚这篇散文中，所展现出来的白话文写作技巧……

    黄侃莫名地松了口气，还好没有哪个同学站出来提出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那就是大家之前不都还在花式嘲讽对方吗，怎么现在反而都开始研究对方的文章了，这前后转变是不是太快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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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名扬

﻿    与文学系这边热火朝天地研究《听雪之夜》相比，哲学系这边的氛围，就显得有些沉寂了。

    只是因为，哲学系的这帮学生，根本没有意料到，他们觉得会大大丢脸的王德孚，竟然凭借自己的作品，获得了《学桴》文艺板块主编朱墨彻的如此赞赏，他几乎将王德孚的这篇散文吹上了天！

    而偏偏他所吹的内容，都是经得起考验的！

    哲学系的班长曹荣卿便陷入了震惊之中，都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直到他身边的同学感叹道：“王德孚这家伙果然藏得太深了啊，明明这样有才，却到现在才展现出来！”

    “果然还是王德孚的好友郑元秀了解他啊，也不见郑元秀多担心王德孚，显然是因为早就知道王德孚能行！”

    “可笑我们之前还以为他要丢脸，要去向他提供帮助，结果现在来看，我们找来的文章，还不如他自己写的呢……”

    “王德孚不愧是我们哲学系的排面，人长得帅，又这么有才，等到下一年我们大学招收女子入学，岂不是那些学妹们，都要被他迷住？一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我现在嘴上肯定说着羡慕，心里其实更加羡慕啊！”

    “根本不需要等到下一年吧，我们学校得校刊《学桴》，在本地不少女子大学、高中，都有流传，如果王德孚再在上面发点文章，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学生崇拜他，他长得可比黄大炮帅多了。”

    ……

    曹荣卿听到身边同学们的议论，不由想起了自己当时去找王德孚时，对方那沉静淡然的样子，仿佛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动容，现在想想，对方确实有稳坐钓鱼台的资本。

    曹荣卿都从来没有想过王德孚会去找人代笔，这就是对王德孚品德的完全信任，甚至他觉得，哪怕王德孚并没有才华，投的稿子不被采纳，也绝不会搞那些歪门邪道。

    与王德孚这样的人交往，总不用担心自己被坑，就特别安心。

    曹荣卿觉得，王德孚在文学上的才华，应该要给更多的人知晓，不能就这样因为对方的低调而被埋没，他收好这一期的《学桴》，决定向他家中的一位长辈，推荐王德孚。

    而凭借王德孚的这一篇《听雪之夜》，哲学系与文学系的纷争，仿佛在一夜之间消弭于无形之中，毕竟连黄侃黄大炮都对哲学系王德孚的作品说“妙啊”了，其他文学系的学生，哪还有敢挑刺的。

    而王德孚的同班同学们，当然是与有荣焉，他们像是重新认识了王德孚一样，并鼓励王德孚继续向《学桴》投稿，只要能够保持之前的文章水准，那他肯定能够迅速在整个苏州众多学校中的文艺圈出名。

    王德孚知道自己的散文在校刊《学桴》上发表，并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应时，已经在两天之后了，因为他确实没有很关心《听雪之夜》的后续发展，主要这篇文就是他的自嗨之作，文青、自我到了极点，不被校刊采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是他自己都没有意料到，《学桴》文艺版块的主编朱墨彻会如此欣赏这篇美文，仿佛像是对上了这篇作品的电波，给予了它极高的评价，使得王德孚一文成名！

    王德孚在这两天之内，就是专注于长篇小说《情与性》和杂文《女性的屈从地位》的创作，前者创作起来比较轻松，因为他早就做好了完整的大纲和人设，还因为删改了许多媚俗内容，写起来更加流畅顺手，如今已经完成了近十万字的内容，还有一半，便能完结这部作品。

    而《女性的屈从地位》，写起来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容易，他需要寻找更多的资料、真实的事例来支撑他杂文的说服力，总不能像黄侃《妇女论》那样，说女人天生弱智、下贱、合该被男人奴役就完事了。

    黄侃厉害的地方在于，他可以将女人天生弱智这种事情，写得特文雅，极有文采，可见对方在国学上的造诣，确实不俗，竟然还能因此让部分女人崇拜他的才情，这部分女人难道真的是弱智吗？

    可能哪个时代都有脑残粉吧……

    等以后黄侃大学毕业，当上教授都不是难事，说不定还能美滋滋地混个“国学大师”的名头，到时候玩弄起女学生来，就更加方便了，他是真心将女人当作玩物。

    同样也在这两天之内，新一期的《学桴》，终于流传到了苏州本地的诸多女子学校之中，比如上次王德孚所认识的丁梅所上的苏州女子师范大学，还有离女子师范大学不远的苏州第一女子高中。

    苏州第一女子高中，是整个苏州最好的贵族女子学校，许多苏州本地的大家小姐、名门千金，都在里面就读，就连下面县城、乡镇的有钱人家，都愿意将千金们，送进这所高中。

    这些大族的目的，显然不是说让这些千金小姐们去掌握多么高的文化知识，而是他们敏锐地发现，现在的越来越多被新观念影响的青年才俊，开始更加喜欢读过书的女孩子了，为了增加自家小姐在婚姻上的竞争力，他们当然要将其送去上学。

    而苏州第一女子高中所教的课程，也让人比较满意，像什么厨艺课、家政课都是必修的内容，而文化课方面，则很宽松，学不学随你，最可怕的是，竟然还有一门思想教育课，专门教导女子如何保持极高的觉悟，获得男人的宠爱，占据婚姻中的有利地位……

    这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连下面乡镇上的大族，都愿意将千金们送进来了，这分明既可以让自家千金拥有“女学生”的光环，增加婚姻竞争力，又能让她们保持某些传统的东西。

    而这所高中的存在，分明也印证了王德孚正在写的那篇杂文《女性的屈从地位》。

    新一期的《学桴》，便流传进了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

    此时一位容貌极为清丽、气质淡雅如菊的少女，正手捧《学桴》，注意力全放在东吴大学的校内新闻上，她最关注这所大学明年招收女子入学的消息。

    少女来自平望镇，今年高三，年芳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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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热爱学习的纯粹

﻿    少女名为陈清焰，出身平望陈家，陈家也是一个旧式大家族，祖上几代官宦，致仕之后叶落归根，不过却在县城乃至大市都购置了诸多地产，而随着资本大潮的来袭，吴江县城以及苏州大市的地价、房价迅速上涨，便使得陈家愈发豪富。

    如果拿陈清焰的出身与后世做比较，她大概就是地产大亨的千金，当然这个地产大亨的影响力，只局限在市内，而且陈家有五房人，如果分家的话，地产大亨的资产说不定一下子就会缩水无数。

    而且陈清焰的父亲，除了正妻之外，还有两房姨太太，三个女人一共给他生了五个孩子，前面三个是男孩，后面两个是女孩，陈清焰排行老四，比她最小的妹妹大两岁，她妹妹陈清乐十五岁。

    陈清焰是正妻所生，如果放在古代，那她就是所谓的嫡女了，地位肯定比她那姨太太所生的妹妹高。

    但是当今的风气又不一样了，就好像古代不会有姨太太，只有妾一样，可能在有些人家，姨太太和古代的妾都没什么区别，然而陈清焰的父亲，却尽可能做到平等对待他的三个女人，开了所谓的“真爱后宫”，并且对他五个孩子都一视同仁，自然就没有什么嫡庶之分了。

    因此，陈清焰这个排行老四的女儿，反而不如小女儿陈清乐受宠，可能也因为小女儿实在会讨长辈的欢心，总是大家的开心果，而陈清焰却自小性格沉静、与世无争。

    如果用后世一度流行的词汇来形容陈清焰，那就是“佛系”，只不过这位佛系少女，是极为好学的，她似乎非常享受那种从无知到懂得的过程，她的自学能力，可以说非常恐怖。

    陈清焰五岁的时候，就掌握了众多汉字，然后便再也没有任何阅读障碍了，而家里的藏书，则几乎被她翻遍了。

    她后来发现自己在阅读上有某种强迫症，那就是只要有文字的地方，就会忍不住一直看完它，不管是哪一种文字。

    因此，当她发现父亲的书房还有外文书之后，便又开始学习外文，他的父亲虽然更偏爱小女儿，但对于热爱学习的大女儿，也不会阻碍，还特意为她请了外文老师。

    从陈清焰的父亲开“真爱后宫”这种事看，说明他确实比较开明，这毫无疑问成就了陈清焰。

    陈清焰的童年，几乎就是在学习中度过的，普通孩童怕怎么也无法忍受这样枯燥无味的童年，但对她来说，这就是最开心快乐的童年。

    三年前，她被送进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高中生活对她来说似乎也没有任何影响，她的同学有抱怨高中课程太辛苦困难的，她没有什么感觉，还有同学抱怨这高中不够开放自由的，她也没有什么感觉。

    只要能在某个地方，持续不断地学到新东西，她就能完全待得住。

    现在，陈清焰想上大学。

    不得不说，东吴大学在整个苏州范围内都特有名，基本上已经吹成了“最高学府”，所以对陈清焰这种享受学习的奇女子来说，她真心渴望上大学。

    也正因为如此，她持续关注了东吴大学的校刊《学桴》，每次看到东吴大学已经各种吹风说要在下一学年招收女子入学，她就心生欢喜，而看到上面反对女子入学的文章内容，她就十分不爽。

    不过很显然，现在东吴大学的高层，似乎意见都还没有统一，要不然也不会放任那些反对女子入学的文章，在校刊上随意发表。

    陈清焰看到那些反对女子入学的文章，恨不得直接提笔也写一篇反驳，只可惜她一个女子高中生的文章，怕根本入不得《学桴》编辑们的法眼。

    我需要找个能够替我表达意见的人，凭什么女子不能上大学？佛系少女陈清焰这样想道，为了上大学，她这一次都不佛系了。

    或许这世上没有任何比她上大学目的更纯粹的人了，因为她是真心热爱着学习，而不是为了混文凭什么。

    陈清焰看完了《学桴》前面的校内新闻之类的板块，又下意识往后翻看，其实她对后面的文艺版面，兴趣并不大，但是她的阅读癖发作，不读完它就会很难受。

    对文艺版面兴趣不大的原因，倒不是因为她文学素养不高，相反，她是文学素养太高了，几乎当代的所有中外名著，她都一字不落地看过，外国名著甚至看的还不是译文，因为她看译文会忍不住觉得，这翻译得是什么破玩意，还不如让她来翻译……

    当陈清焰的眼界变高之后，自然便瞧不上一般的文学作品了，而《学桴》文艺版面中的作品，她就觉得很一般。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真正优秀的作品，怎么会完全无偿地在《学桴》这种校刊上发表呢，那些能写出妙文的当代大作家，哪个不是作品一出来，就被多家杂志、报刊哄抢……

    不过就在此时，陈清焰看到了这一篇《听雪之夜》。

    本来她的思绪还有些纷乱，只因对于不感兴趣的内容，虽然她会因为奇怪的阅读癖，而继续读下去，但她却不会做到完全专注，而会边读边思考，如果由她来写，她会怎么写出完爆该作品的内容来。

    事实上，她确实写了不少东西，但却从来没有公开发表过，她就是写着自娱自乐而已。

    可是此时，她读这篇《听雪之夜》，仅仅读了个开头，整个人的心神，仿佛瞬间沉浸到了这篇作品的意境中去，她找不到任何不专注的理由，因为这篇作品，分明就不该是区区校刊《学桴》上的作品，它发表在《美文》、《散文家》上都绰绰有余！

    这简直就是一篇证明了白话文也可以写得这么有意蕴、有美感的大作！

    陈清焰读了整整五遍，最后才有些无奈地确认，这样的作品，是她写不出来的，她做不到这么花里胡哨、文采飞扬，几乎在赤裸裸地向所有读者炫耀他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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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背影

﻿    陈清焰随后便看到了《学桴》上文艺版主编朱墨彻对这篇散文的吹捧，她看了这么多期的《学桴》，自然也知道朱墨彻这个人，对方自己也曾在校刊上发表过散文作品，其水准也远在普通大学生之上。

    陈清焰也不知道朱墨彻在整个东吴大学都颇有名气，她只是凭自己的文学素养，觉得这位编辑的水平最高而已，因此她之前也有将那反驳不接受女子入大学的文章，寄给朱墨彻，只可惜并没有任何回应。

    也正因为如此，陈清焰才产生自己的作品，怕是入不得《学桴》编辑法眼的错觉。她错误地判断了自己的实力。

    实际上像朱墨彻这样的东吴大学校园风云人物，同时还是《学桴》文艺版的主编，他每天收到的信件不要太多，来自女子学校女学生的爱慕信同样数不胜数，毕竟朱墨彻长相斯斯文文，令人一见便心生好感，他的照片曾在《学桴》上出现过。

    很显然，陈清焰寄给朱墨彻的作品，就被当做类似爱慕信之类的垃圾信件给处理了，人家朱墨彻可是已婚人士了，他在大一订婚，大二就完婚了，现在已经大四，毕业之后可能去魔都，也可能直接北上去华夏大学，他一直很向往华夏大学之中的“华夏园”。

    陈清焰看到朱墨彻如此欣赏这篇《听雪之夜》的作者王德孚，便心中一动，拿出自己的笔，将她对上大学的渴望，化作了又一封信件，寄给了王德孚，还附上了她之前写的反驳不接受女子入大学的文章，询问王德孚能否帮她改改，发表在《学桴》之上，与另外一股拒绝收女子进东吴大学的势力针锋相对。

    《学桴》上每一篇作品都有作者具体所在的年级、院系，而东吴大学的地址当然也很容易知道，所以陈清焰向王德孚写的信，肯定能寄到他手里，就看王德孚会不会看了。

    ……

    王德孚凭借一篇自嗨散文《听雪之夜》，成功斩获了“东大才子”的头衔，一下子在整个苏州的众多学校范围内，都变得小有名气，只因稍微有点文学素养的人，都可以品鉴出他的作品，是多么鹤立鸡群。

    只不过王德孚自己真没将这当回事，纯粹的天赋碾压罢了，毫无成就感可言，只不过他对自己扩大名气，还是乐见其成的，因为有时候名气就意味着话语权，你是名人，你说的话才有人听，要不然谁将你当回事呢？

    王德孚自己没当回事，但他确实小看了别人对他这篇作品发自内心的欣赏，这个人，正是他的学长、《学桴》文艺版主编朱墨彻，对方竟然主动找上门来。

    朱墨彻出自书香门第，颜值虽没有王德孚那般逆天，但确实清秀斯文，也难怪就算许多女粉丝知道他已经结婚，依旧向他写信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

    不过朱墨彻却是对妻子专一的好男人，哪怕他和他妻子也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

    朱墨彻大大方方地向王德孚自我介绍，他大名是朱墨彻，字秋实，并非苏州本地人，而是东海县平明镇人，后来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之后便考入了这江南一带名气最大、教学质量最高的东吴大学。

    不过朱墨彻一直很憧憬帝都的华夏大学，当时也很想直接去帝都报考，但终究被父亲劝说，考了在父亲口中不比华夏大学差的东吴大学，但他从东吴大学毕业后，可能依旧会去华夏大学读研，这也算他的梦想了。

    朱墨彻在大一、大二时并不有名，只是潜心学术，大三开始创作现代诗、散文，他在诗歌上的天赋一般，不过在散文上却展现出了远超他人的天赋，在《学桴》上发表的散文，受到大佬欣赏、点评之后，便接到了来自魔都几份著名散文杂志的约稿，然后便渐渐在文坛闯出了名气。

    王德孚并不排斥和朱墨彻这样的才华之士交往，对方的文章他也读过，几乎没有任何攻击性的作品，也不涉及任何政治立场，给人一种特别自然、清新的感觉。

    文人的作品，往往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这个人的个性，像王德孚的作品，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反映出他骨子里的优越感、责任感，一是因为融合灵魂之后的超高文学天赋，二是领先于整个时代的思想文化。

    既然朱墨彻都这么大张旗鼓的拜访了，王德孚当然也做到礼节完美，同样自我介绍之后，便要请朱墨彻吃饭，选了一家距离学校不远的餐馆。

    朱墨彻当然客气一番，但终究还是不忍心拒绝王德孚，他觉得能和王德孚这样的人物结交，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

    两人在饭桌上相谈甚欢，几杯麦酒下肚，两人便开始互相以字相称。

    “默存啊，你这篇《听雪之夜》写得是真好，对文字的运用简直出神入化，我看了之后，真心自愧不如！”朱墨彻感叹道。

    “秋实兄谬赞了，我记得秋实兄写的一篇《春天》，那真是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一种勃勃的生机，令人看了之后，极有奋发向上的动力！”王德孚熟练地商业互吹，朱墨彻那清新自然的散文，也确实值得他称赞。

    许多著名的作家，也都是文学评论家，对他们来说，找到一部作品的优点，花式吹捧都是基本操作，同样，对作品的缺点进行文学批评，也是文学评论家的分内之事。

    朱墨彻听到王德孚这么说，不由情绪激动，只觉得人生能得一知己，真是千载难逢，这个王德孚，真是又帅说话又好听！

    朱墨彻这个人每次心情激荡，就喜欢吃橘子，而正好这餐馆的对面，有一家水果店，于是他便对王德孚说道：“我去买几个橘子，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王德孚眼看朱墨彻就要站起，他赶忙先站了起来，如同老父亲一样按住朱墨彻，道：“还是我去帮你买橘子吧，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朱墨彻愣愣地望着王德孚那高大的背影，只觉得这默存学弟，不仅帅、说话好听，还这般尊敬、体贴学长，真是令人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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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值得结交

﻿    王德孚很快便将橘子买了回来，就当是餐后水果了。

    他看到朱墨彻一脸满足地吃橘子，边吃还忍不住说自己有多爱吃橘子，这让王德孚感觉很有意思，只觉得这位爱吃橘子的散文家很可爱。

    “默存，你也吃啊，这橘子真的不错！”朱墨彻这样说道，还亲自为王德孚剥了一个。

    王德孚也不客气了，接过橘子，回道：“秋实兄既然这么爱吃橘子，我也不横刀夺爱，我就吃两个，剩下的都给你。”

    朱墨彻笑着答应，又随口问道：“默存，你最近可还有什么散文新作，可不要吝啬啊，如果嫌《学桴》的层次太低，我可以将你的作品推荐给《美文》、《华夏散文》这样更具影响力的文学期刊，稿酬虽然不高，但也还凑合。”

    王德孚其实很清楚，这年头的散文杂志的稿费都不高，原因当然是它们的销量比较一般。

    不过不论是《美文》还是《华夏散文》，以及最有逼格的《散文家》，它们的名气都很大，许多学校都组织订阅，如果自己的散文作品能够经常在这些顶级散文杂志上出现的话，那确实对扩大在文坛上的名气，很有帮助。

    这些散文杂志，其实也很依赖官方订阅，否则专靠普通的文学爱好者，它们怕是支付不起作者的稿费。

    许多知名作家，都与这三大散文杂志保持着联系，能够有一个发表自己随笔、散文的平台，到时候还可以将这些发表的散文集结出版，那当然是一件好事。

    杂志当然也很欢迎知名作家们，因为他们写的散文，自然会吸引死忠的读者买账，增加杂志销量。

    朱墨彻一开口就表示可以将王德孚的散文作品向《美文》、《华夏散文》上推荐，可见他现在在散文领域，确实颇有影响力。

    “暂时还没有散文新作，如果有的话，一定会先请秋实兄赐教。”王德孚这样说道。

    “赐教不敢当，是相互讨论，相互进步。”朱墨彻依旧十分谦虚。

    短短一顿饭下来，王德孚觉得朱墨彻当真是个相当单纯可爱的文人，可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而朱墨彻则觉得王德孚此人一点也不像传闻中的那么“书呆子”，社交能力一点也不差，与其相交，感觉非常舒服、自在，再加上两人在写作上又很有共同话题，所以他恨不得与王德孚畅谈几天几夜。

    朱墨彻甚至还抢着先去结了帐，用的理由让王德孚无法辩驳，他表示王德孚都那么客气地替他买橘子了，还只吃两个，剩下的都给他，这顿饭当然就由他来请，要不然他会非常不好意思。

    王德孚也没有多坚持，他既然觉得这位朱墨彻学长值得结交，自然以后还会约他吃饭，到时候请回来就行了，他从来不会在这些事上小气。

    两人就此别过，王德孚对拎着一袋橘子的君子学长朱墨彻离去时的背影，印象深刻，差点想以“背景”为标题，写篇散文。

    不过王德孚觉得自己还对朱墨彻不够了解，就这样随意乱写，实在不严谨，以后他肯定会结交更多的文人，到时候不如一起写，为每个挚友，都写个一篇。

    而且现在王德孚也暂时无法分心去写散文，他并不是那种特别高产的作家，不管写什么，他似乎都在追求着卓越与完美，除非某一天经济压力再一次降临，让他不得不去写迎合大众的作品。

    他现在的精力，都放在了《情与性》和《女性的屈从地位》上，前者已经在《红蔷薇》上连载了第二期，这一次有三万多字，为他带来了九十多银元的稿费收入，让他的手头一下子就宽裕了起来，所以请朱墨彻吃饭，都显得底气十足，这顿饭两人也就吃了不到2银元。

    王德孚计划再连载五期，每期三万多字，总共二十多万字就果断完结这部作品，这大概还要两个半月时间，到时候春节就要到了，于情于理，他都必须回家一趟，过年再不回家的话，那实在说不过去。

    到时候王德孚也不会灰溜溜地回家，而是用行动向家里证明，哪怕家里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他依旧可以活得很滋润，还可以给家中的亲戚长辈购置礼物。

    同时，他也会和家里开诚布公地谈一谈，那就是他绝对不接受包办婚姻……

    王德孚这些天每天依旧整理过去的记忆，发现他出身的旧式大家族，固然很落后，但如果他不是家族子弟的话，也不会有今天的他。

    固执死板、脾气暴躁的王老太爷各种看他不爽，却也没有限制他的发展，当然，如果他是个女子的话，出身在这个王家，那就惨了，只因王老太爷重男轻女的思想早已深入骨髓。

    王德孚终究还是不想和家里闹得太僵，反正他还年轻，未来肯定是属于他的。

    《红蔷薇》上连载的第二期《情与性》的内容，并没有像第一期那样出现爆炸般的反应，只因作品的风格，已经在悄然之间发生了转变，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H描写，总被一笔带过，所幸男主徐诗哲与女主张婉怡结识的过程写得也颇为好看，张婉怡那大小姐的人设，也很合一般读者的胃口。

    有些读多了“鸳鸯蝴蝶派”作品的读者，对作品风格的转变并不排斥，这不就是“鸳鸯蝴蝶派”的风格嘛？

    可以说，第二期的《情与性》虽然没有爆点，但却保持了相当的水准，可以当做颇具深度的言情小说来看，而《红蔷薇》则凭借杂志风格的改变，更多优秀作品的出现，继续保持了销量的增长。

    然而，不可避免的是，当通俗性的作品越多，它的文学性也呈下滑的趋势。

    当初王德孚在给凌静苏“献策”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了对方的目标——先不管什么文学性之类的东西，更注重商业性，她觉得对杂志来说，只要销量上去了，那什么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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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女读者来信

﻿    凌静苏对《红蔷薇》最理想的期待，自然是这份杂志上既有保证它畅销的通俗小说作品，又有确保杂志逼格的纯文学作品，当然，如果有商业性与艺术性兼备的扛鼎之作，那就更加完美了。

    在凌静苏心目中，“伊人女士”或者说王德孚，自然就是专门创作这种“扛鼎之作”的大作家，即使现在他声名不显，但以后必然能够在文坛叱咤风云。

    因此，凌静苏不会干涉王德孚的创作，哪怕鉴赏能力颇强的她，也发现《情与性》后续的走向，变得更加有格调，不再那样讨好普通读者。

    这部作品如果类比成后世的网文，大概开头就是玩所谓的“黄金三章”小白文那一套，确实开头相当精彩刺激，自然便将许多小白读者纷纷吸引入坑，但是后面作者就开始发病了，为了追求作品的内涵与深度，不再刻意去讨好大众读者，而是按照自己的节奏来讲故事，文以载道。

    如果王德孚遇上那种强势的编辑，一定会引发二者之间的冲突，因为对方显然会认为他的创作对整个杂志、读者都不负责任，为什么就不能按照原来的节奏来，写点读者更加喜闻乐见的内容？

    编辑说不定还会断言，按照他这样的写法，这书肯定要扑！

    但王德孚绝不会因此而动摇自己的想法，有人写书是为了当下，为了流行一时，所以当下什么题材火爆，就写什么题材，能赚钱就好；他写书，是希望自己的作品尽可能流传后世，启发那些真正将他的作品读进去的读者，让他们读了之后，有所思考，有所收获。

    所幸王德孚的编辑是凌静苏这样不差钱的官家大小姐，还出这么良心的稿费价格，几乎包养了他，任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创作，这样的恩情，他铭记于心。

    实际上在王德孚这样拥有极强写作天赋的创作者看来，让他写畅销的通俗小说，是最轻松最不用费脑子的，只是他自己不屑于写而已，要写也是开马甲写，或者干脆指导别人写，否则会降低他的格调。

    王德孚这天与朱墨彻聚餐完后，前脚刚回宿舍，后脚便看到柳青山抱着一大堆信件走了进来，然后便往宿舍中的八仙桌上一放，他用一种羡慕的语气对王德孚说道：“默存啊，这下子你真的出名啦，这些信件，全是写给你的！好多都来自女校！”

    王德孚看到这一大堆信件，不由有些懵逼，他还真没反应过来，自己为何会收到这么多的来信，便下意识问道：“子岩，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女校的学生会给我写信？”

    柳青山夸张道：“不是吧，你难道真不知道我们学校的校刊，在不少学校中都有流传？这些女校的学生给你写信，当然是因为被你的才华所倾倒，不过你也不用得意，像那位黄侃黄大炮，每次收到的信，比你还多！”

    王德孚这才反应过来，只能在心中感慨，这个时代的所谓才子，还真够吃香的，都拥有明星效应了，他在《学桴》上发文一篇，简直涨粉无数啊，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微博，要不然他肯定可以很快成为粉丝无数的大V，但话又说回来，有微博的时代，才子已经不吃香了，吃香的是“财子”。

    不过王德孚一想到蔑视女人的黄侃，还能收到比他还多的信件，他就觉得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改变，即使纠正脑残粉的思想十分困难，他也要尝试着去纠正，让更多女学生真正的思想觉醒。

    王德孚这样想着，便开始看这些信，他发现柳青山的说辞还是夸张了，因为这些信件不仅仅是女学生寄过来的，还有不少向往进入文学殿堂的男读者寄过来的，就是请教王德孚，怎么能像他一样，写出《听雪之夜》这样文采飞扬、华丽到巅峰、技近乎道的作品来。

    如果王德孚真要回复他们，当然会对他们说，只要他们多阅读、多思考、多下笔，自然就能写出来，实际上他不忍心说，各位还是醒一醒吧，没有写作天赋还想写炫技之作？

    能做到文笔通顺流畅就可以了，不要想太多，做人嘛，就是要开心……写作？自嗨就完事了。

    实际上真要靠写作为生的话，也根本不需要搞这样花里胡哨的东西，掌握通俗小说受欢迎的套路、大众读者的爽点，便足够了。

    然而王德孚并不会回复他们，因为这样做的效率太低，以后他专门写一本《写作之道》，便能给这些向往踏入文学殿堂的青年们指点迷津。

    比起男读者的来信，这女读者的来信，就更加有趣了，有些大胆的女读者，竟然在信封中附上了自己的照片，还有自认为现代诗写的不错的，居然写了情诗……

    这个时代的女学生，竟然这么大胆的吗？

    还有那些附了黑白肖像照的，到底是谁给你的勇气，在这个没有PS的时代，敢发素颜肖像照？

    王德孚不由想起，他那个世界的民国时期，不知道多少“民国大湿”和女学生们发展了不正当的关系，号称是“自由恋爱”，这看来不仅仅是大师们一方的问题啊。

    王德孚摇了摇头，他本来还很期待能够收到更有意义的信件，但现在看来，这个时代的学生，还是有些肤浅，直到他拆开了一封来自“陈清焰”的信。

    这封信中的内容似乎是最多的，这位名叫“陈清焰”的女子高中生，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张纸，总算不是那些水平拙劣的情诗之类。

    陈清焰的字，也让王德孚暗暗点头，他甚至觉得那些有勇气附照片的，不如抽时间去练一手好字，那肯定比照片更令人赏心悦目。

    王德孚本来漫不经心的神情，在看陈清焰的信件过程中，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只因少女的这封信，字里行间之中，都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求，对上东吴大学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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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开心就好

﻿    这样对上大学的渴求，毫无疑问让曾经也有过这样一段经历的王德孚感同身受，而王德孚比陈清焰幸运的地方，在于他是个男人。

    正因为王德孚是个男人，所以他最后还是成功进入了东吴大学，如果当初他是个女子的话，无论他如何努力，还没有开放女子入学的东吴大学，都不可能向他敞开大门。

    这就是当今社会所存在的男女极不平等的现状，王德孚只能用自己的笔，将这种现状呈现出来，让更多的人觉醒。

    他终究只是一个作者，不是什么领袖人物，可以带领没有权利的人去追求权利，实际上所有的权利，也该由自己去争取，乞求上层的施舍，就好像期待资本家的良心。

    王德孚十分认真地将陈清焰的信看完了，包括后面她所写的反驳不接受女子入学的文章。

    他觉得这篇文章写得虽然不够深刻，但确实表达出了她一个渴望上东吴大学的女子高中生的想法，她的文笔也非常不错，十分精炼、没有废话、干货满满，那种冷静与理性，几乎跃然纸上。

    王德孚很欣赏这种拥有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无论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都很难得。

    最妙的是，他近期所写的《女性的屈从地位》，正缺更加有说服力的实例，陈清焰的出现，简直可以作为最完美的素材，填补他这篇杂文最后的短板！

    于是王德孚就开始给陈清焰写回信，他说他收到对方的来信后，对陈清焰渴望上大学的想法深表认同，所以他很愿意尽可能地对她提供帮助……

    他将自己尚未完成的杂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放进了回信之中，恰巧应该算是陈清焰那篇文章的顶级威力加强版，那种看问题的角度，简直不在一个层面上。

    所以毫无疑问的是，他的这篇杂文只要发出去，造成的影响力，也不是陈清焰的作品可以相比的。

    如果说陈清焰的作品只是站在她个人的角度看问题，那王德孚的作品就是站在整个社会，站在整个女性的角度，甚至也站在男性的角度看问题。

    可能有男性读者会觉得不服，认为王德孚这种为女权呐喊的行为，是对男性的背叛，实际上他们根本不明白，男女平权，对大部分非上层的男性，是极为利好的事情，未觉醒的女性，最容易被上层的男性玩弄，觉醒的女性，就没那么好糊弄了。

    而且只有男女真正在灵魂上的平等，才能有真爱，如果男人的姿态放得太低，那也不可能有好结果。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最后王德孚还在回信中表示，如果对方不介意的话，他希望能够和她见一面，毕竟书信交流的方式，效率还是太低了，他希望尽快将这篇名为《女性的屈从地位》的杂文完成。

    其实这篇作品如果发散出去的话，完全可以写出一部以女权为主题的学术专著来，只是他希望这样的大作，由一个女子来完成。

    王德孚在回完信之后，只觉得又做了一件让他念头通达的事情，自然心情愉悦。

    他这个人做事，第一动机永远是让自己开心，不考虑任何名利，千金难买他愿意，要那么多钱干嘛，够用不就行了？

    心情愉悦的他，这一日放学回到自己的“创作小屋”，写起《情与性》来，只觉得下笔更加顺畅了，他几乎一口气写完了小说中极为精彩的一幕，那就是男主徐诗哲出轨的过程。

    当然了，徐诗哲自己可不觉得他出轨了，因为他还是深爱着张婉怡的，只是身体与陆罂梦深入交流了一番……

    普通读者们肯定最想看的是肉体交流的过程，王德孚明明能够将这个过程写得很好，但他偏偏不写，他着重刻画了三个人的神态、心理，还有环境描写，以及揭示哲理。

    他自认为勾勒出了一幅极为令人震撼的人性画卷，只不过这样的人性画卷，能有多少普通读者真正明白他的深意，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王德孚自己当然是写得开心了，他同样也知道普通读者肯定看得很辛苦，但他根本不在乎，因为他在书写艺术。

    趁着自己灵感爆发，王德孚几乎将《情与性》写到了只剩一个结尾，本来他是想写一场车祸，直接完成双杀，现在他直接将车祸改成了飞机失事，可能是因为他在苏州极少看到汽车，而且这个时代的飞机，确实安全性不高。

    《情与性》的结局就是，徐诗哲终于发现，比起“性”，他果然还是更在乎“情”，所以他与张婉怡最终再一次走到一起后，他选择带张婉怡出国，翻开人生的崭新一页，但却遭遇了飞机失事，最终两人都死于空难。

    这个结局，简直可以说将读者的胃口吊到最高，然后狠狠地戏耍了他们，充分展现了作者爸爸的为所欲为。

    王德孚还是用了三天时间，才完成这个结局，然后还重新大修了整部作品的开篇，删改媚俗部分，增加文学性，最后他才将所有的手稿，都交给了总编凌静苏。

    凌静苏实在是太纵容王德孚这个死文青了，她看完王德孚的这部二十余万字的小说，最后机智地表示杂志不会刊载《情与性》的结尾，当然不是说她觉得结尾不好，而是觉得这才更有利于《情与性》单行本的销量，她在为王德孚着想。

    凌静苏给王德孚《情与性》单行本的版税，是10%，算是标准版税，也就是说，一本《情与性》如果卖200铜文，那王德孚就能拿20铜文，只要卖出一百本的话，他就能得到2银元了。

    王德孚对此没有任何异议，他在大修了《情与性》后，就没有期待过它能大卖，甚至可以说亲手将其大卖的机会扼杀，但这样写，他真的特别开心啊！

    做人，最重要的不就是开心嘛？

    尼采都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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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姐妹

﻿    清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

    从外观上来看，它的建筑风格已经没有任何古风，给人一种非常新式的感觉，可谓响应了国家的号召，要解放旧思想，进入新时代。

    然而在一间明亮宽敞的教室中，整个班级大约二十多名女学生，却在齐声朗诵《女德》，这是本世界魏朝文学家班敬的作品，专门用来教导女子应该要有怎样的德行。

    如果王德孚看到这部《女德》，一定会自然而然想起东汉文学家班昭写的《女诫》，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汉朝，自然也就没有了班昭，不过却有了魏朝，以及班敬。

    不得不说，在非常具有现代风格的教室中，女学生们却齐声朗诵《女德》，真是一件颇为讽刺的事情。

    有些喜欢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初步觉醒的女学生，已经对此非常反感，但是她们有什么办法呢，能够来这里上高中，可能已经是她们家里给出的最大自由了。

    陈清焰倒是对朗诵《女德》这种事并无反感，她可能思路比较清奇，只是觉得《女德》是一篇不错的古文，其作者班敬颇有文采，这才是她值得学习的地方，至于《女德》所教导的女子应该遵守的德行，她感觉大多数还是有道理的。

    只不过女子并不应该只围绕着男人转，而是也该有自己的人生追求，都说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可为什么女人不能直接征服世界呢？

    陈清焰没想到她写给王德孚的信，寄出后三天，便收到了回信，这不由让原本都不抱收到回信希望的她，感到了难以言喻得惊喜。

    原来王德孚凭借美文《听雪之夜》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也有了名气后，不知道从何时起，又流传出关于他的八卦小道消息，说这位王大才子不仅才华出众，长相也极为英俊，家世也不俗，家中有田产万亩、商铺几十间……

    因此，总结来说，这位王大才子是极好的嫁人对象，反正和她们这在第一女子高中就读的千金们非常般配、门当户对，要下手就该趁早！

    有些信以为真的女学生，竟然还真的大起胆子来给王德孚写信，并且还自信地寄出了自己的黑白肖像照，但她们显然没有意料到，王德孚根本没空回复这些毫无意义的来信。

    但是陈清焰在知道自己的学校之中，竟然还有好多女学生给王德孚寄信之后，她就对王德孚回信的期待，降得很低，毕竟她们学校都有这么多同学给王德孚寄信，再加上其他女校呢？

    他真的能够看到她的信吗？

    他真的有耐心看完她的信吗？

    陈清焰是个很喜欢换位思考的人，她觉得如果自己是王德孚，在骤然出名，收获许多表达爱慕的信件之后，可能自然而然就飘了，这就是正常青年男子的反应。

    可是陈清焰怎么都没有想到，王德孚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因此在那么多来信之中，他只回复了陈清焰的，因为他觉得陈清焰可以成为他新作的素材，他还觉得自己可以好好地引导陈清焰这个“可塑之才”。

    陈清焰拿到信件之后，掂量了一下，发现信封之中的信纸很厚，心中不由更加期待了。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打开信件，没想到比她小两岁，今年刚刚上高一的妹妹陈清乐，竟然过来找她了，她们都在第一女子高中上学。

    如果说陈清焰在家中是那种什么都不争的佛系少女的话，那她十五岁的妹妹陈清乐，就是那种什么都要去争一争的搞事少女，可能这一点继承了她的母亲，就是那种会争宠宅斗护短的姨太太，颇有心机，具体形象可以参考《情深深雨蒙蒙》中的“雪姨”，只不过开了“真爱后宫”的男人，情商智商当然很高，将他的三个老婆都治理得服服帖帖的。

    陈清乐从小就讨全家人喜欢，显然和她母亲的“成功”教育有关，她其实也非常聪明，但心思显然不会像陈清焰那样，放在学习上，而是放在了如何更加讨人喜欢这种事情上。

    因此，陈清乐比陈清焰更加热衷于打扮自己，如果说陈清焰的容貌是清丽无双的话，那比她小两岁的陈清乐，就显得特别娇媚动人，说话自然而然的就给人一种撒娇的感觉，对男人的杀伤力极大。

    十七岁的陈清焰，在想着如何进东吴大学深造，而十五岁的陈清乐，则在考虑到底和哪家的少爷定亲，这可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一定要慎之又慎。

    陈清乐这一次来找自己的姐姐，她还带了许多男人的黑白肖像照，这是陈家的女眷们到处收集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十七岁的陈清焰挑一个如意郎君，不说立马嫁人嘛，也该先定下一门亲事了，要不然长辈们心里怎么踏实。

    十七岁定亲其实已经算晚了，在老一辈的人看来，十三四岁定亲是最好的。

    陈清乐在家里时，和自家姐姐不算亲，只因姐姐天生不喜交际，更爱读书，而她却什么热闹都喜欢凑一凑，到处展现她的存在感。

    但是现在到了学校里，陈清乐却有事没事就爱来找姐姐，一开始的目的，大约是帮着家里劝姐姐早点挑个好人家，完成家里交给她的任务，这样她也就能挑人了，否则她总不能在姐姐之前就定亲成亲吧？

    后来陈清乐越找陈清焰，反而觉得和姐姐待在一起很自在，反正姐姐什么都不管她，也不摆架子什么的，她有什么话都能和姐姐说，也不需要在其他人面前那样，戴上厚厚的面具。

    “焰姐姐啊，这一次家里又寄过来好多照片，我都给你带过来了，你看看有什么合眼缘的吧。”陈清乐例行其事地说道。

    陈清焰其实对自己的婚姻不是很上心，只要结婚不影响她继续学习，那早结婚又如何呢，只可惜这年头女孩子结婚之后，就没法继续上学了，而这是她不能接受的。

    陈清乐将照片全部排开，一眼便看到了一张特帅的肖像照，她暗暗期待，别姐姐也看上这个啊……

    “别为难我了，我脸盲你又不是不知道。”陈清焰这样回道，也很例行其事。

    “原来焰姐姐你真的脸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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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阴差阳错

﻿    原本陈清乐觉得姐姐说自己脸盲，只是抗拒定亲的借口，可现在她发现焰姐姐竟然对这所有肖像照中相貌最突出的那个，都无动于衷后，她才可以肯定，原来焰姐姐真的脸盲……

    这样的发现让陈清乐心中暗喜，其实每次她惯例地将家里寄过来的男子照片给姐姐看，在这之前她自己都会先看一遍，至今都没有让她有特别合眼缘的，现在，终于有让她一眼看了，就心动的了。

    其实对女孩来说，所谓的“合不合眼缘”，本质上就是男人的颜值，有没有达到她们的心理预期。

    陈清乐年纪虽小，但眼光却出奇的高，因为她是真将找到一个完美的另一半，当成自己的人生大事，这一点倒是和王德孚的妹妹王沫儿很像。

    这或许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女子根深蒂固的想法，甚至不只是这个时代，在后世的现代社会，也有很多女子这样想——嫁个好老公才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

    只不过陈清乐绝不想当姨太太，而是要当明媒正娶的妻子，反正一定要超过她那作为姨太太的母亲。

    她母亲一直灌输给她的思想，就是要找一个家世出众、有事业心、上进心、最重要的还是要对她的男人。

    宁可找喜欢她将她捧在手心的男人，也不要找她喜欢但男人却不在乎她的。

    陈清乐偷偷将这合她眼缘的肖像照私藏下来，在肖像照的后面，有三个字——王德孚。

    陈清乐没有继续打扰姐姐，而是暂时离开，路上竟然还听到有人议论王德孚，在讨论他的美文《听雪之夜》，然后由此又继续讨论他的容貌、出身。

    如果是曾经的陈清乐，一定很愿意加入到这样的讨论中去，这不仅可以满足她的八卦欲，共同的话题也可以让她又结交到新的朋友。

    她明明才进入这所高中不到三个月，但结交的塑料姐妹花，比她姐姐陈清焰认识的人都多。

    所以陈清乐在学校中的消息可谓十分灵通，而她一眼相中王德孚，可不仅仅因为他的容貌、家世，还有他的才华、名气。

    现在她不屑于加入讨论，是因为那帮讨论王德孚的女子，连他的照片都没有，而她已经远远甩开这帮只能在梦里yy的女孩们了。

    陈清乐原本唯一担心的，是姐姐也挑中了容貌、才华皆为上上之选的王德孚，她知道喜欢看书的姐姐，必然不会落下那一期的《学桴》，所以注意到王德孚也是必然的，然后这一次她送来的肖像照中，王德孚又恰巧在里面。

    陈清乐觉得如果自己是姐姐的话，她肯定毫不犹豫地挑选他，但她没想到的是，姐姐竟然再一次说自己脸盲，最终一个都没挑。

    看来姐姐注定和这位王大才子无缘了，有缘的是她这个妹妹，陈清乐美滋滋地想道。

    陈清乐是个很善于把握机会的女孩，她做什么的目的都相当明确。

    所以她直接写信给自己那位很护短很宠她的母亲，信里有王德孚的肖像照，还有那一期的《学桴》，以及描述了一下她们女子高中里，众多女高中生对王大才子憧憬的现状。

    总而言之，陈清乐想表达的意思，那就是她看上王德孚了，并且还认为对方极有前途，所以希望母亲可以帮她，让她能够和王德孚定亲。

    从王德孚的肖像照出现在她们陈家，可见王德孚尚未定亲，而王家人也很希望他早点定亲，所以到处给他说对象。

    陈清乐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她写信给自己的母亲时，她的姐姐陈清焰，竟然在看妹妹心仪的“如意郎君”写来的长信。

    陈清焰看得非常仔细、认真，她首先关注的，也是王德孚的字。

    王德孚当然也写得一手好字，不管是这个世界的他，还是另外一个世界作为历史老师的他，后者的板书，在另外一个世界甚至都获过奖，而前者的字，在小时候上的族学私塾中，就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可以说，王德孚的字，虽然及不上那些书法家，但绝对是普通人中的佼佼者。

    这个时代很讲究一个“字如其人”，陈清焰虽然脸盲，但却不是字盲，因此，就凭这一手好字，素未蒙面的王德孚，就让陈清焰有了些许好感。

    而当陈清焰看完王德孚的信后，她的好感显然更加深了，只因王德孚在信中展现出来的尊重女性、急公好义的形象，让陈清焰感觉非常好！

    对方似乎没有一点才子的恃才傲物，表现出一副给你回信，就是对你最大的恩赐这种惹人生厌的态度。

    相反，对方的态度显得非常温和、诚恳、热心，是发自内心地想要帮助她这个渴望上东吴大学的女孩。

    陈清焰原本对王德孚的印象，只停留在对方写出的经典美文《听雪之夜》上，只觉得此人有种遗世独立、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现在的这封回信，却让陈清焰觉得，这位王大才子充满了人情味。

    很显然，对方帮助她，可以说别无所求，纯粹因为她写给他的信，真正触动了他，更说明他是非常支持东吴大学招收女子入学的。

    而接下来当陈清焰阅读王德孚尚未完成的《女性的屈从地位》时，她整个人，可以说在阅读的过程中，都陷入了深深的震撼！

    她原本对自己所写的反驳东吴大学不接受女子入学的文章，颇为满意，只觉得这篇文已经完美地表达了她渴望进入东吴大学的诉求，并且有力地反驳了那个黄侃的言论。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王德孚一个男人，写出的这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其思想深度、广度，都远远超过了她，让她整个人都沦陷在对方那卓远的见识之中！

    作为一个求知欲极强的女子，她现在只觉得这个名为“王德孚”的男人，其知识储备、人生阅历，远远超过了同龄人！

    这样的男人，她不去见一面的话，那她自己都会感到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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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老师与学生

﻿    王德孚所写《女性的屈从地位》中，其实不只是道出了当今社会女子各方面受到歧视的现状，还写了许多他理想的男女之间相处的状态，这可以说引起了陈清焰灵魂上的共鸣。

    可谓“确认过灵魂，遇见对的人”。

    这也是让陈清焰觉得她一定要亲自见一见这个奇男人的重要原因之一。

    王德孚在杂文中这样写道——

    “当他们彼此爱慕，一开始就不是太不相同，经常参加同样事情，以他们的同情心相互协助，在一开始只是对另一个人有兴趣的事情中两人都有了兴趣而发挥出潜在的能力，使双方的情趣和性格逐渐同化，部分的是由于每人不觉察的两个日常生活改变，更多地是由于两人真正地充实了。

    每个人又把获得另一个人的情趣和能力另加到自己的情趣和能力中。在两个日常生活很接近的同性朋友之间经常出现这种情况。

    在婚姻中，如果这不是最平常的现象，也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

    两个完全不同教养的男女几乎不可能组成一个真正的很想成的婚姻。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个人情趣上还可能有所不同，作为一般规律，至少在生活大目标上会完全一致。

    当两人都关心大目标，并在有关的无论什么事情上相互帮助和相互鼓励时，在细小事情上情趣可能不同，对他们就不是最重要的了。

    牢固的友谊有了基础，又具有持久的性质，就比任何其他事情有最大可能使每个人一生为另一个人创造的快乐，比自己得到的快乐还要大得多。

    双方都是接受过教养有才能的人，他们的见解和目标相同，在他们之间存在着最好的那种平等、权力和能力相近以及相互的优势，所以各自在看到对方时都能享受到乐趣，并且在双方的发展中可以交替地享受领导和被领导的乐趣。”

    很显然，王德孚希望女性的屈从地位，真正变成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平等地位，没有什么从属之争，他希望女人能够与男人有共同的理想和追求。

    而这个前提，自然是女性要拥有和男性一样的受教育权利，她们也要接受真正的精英教育，而不是教育她们“三从四德”，只是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当然，王德孚的这种想法，确实特别理想、不现实，所以这样的东西，或许只可能出现在笔下。

    陈清焰看了王德孚尚未完成的这篇杂文，只觉得它把自己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彻彻底底地说了出来，说得还更加深刻、有条理。

    这种强烈的共鸣，让陈清焰像是收获了从天而降的宝藏，而赐予她宝藏的这个人，则是她素未蒙面的却已经心生折服的王德孚。

    在其他女子眼中，可能王德孚只是一个文采飞扬的才子，但在陈清焰眼中，王德孚分明是一位思想家，他那篇《听雪之夜》，只是他闲暇之余，玩弄的小道而已。

    陈清焰在从良久的震撼之中回复过来后，怀着激荡的心情，开始给王德孚写回信。

    陈清焰表示她已经收到王德孚的来信，并且在很认真的阅读完他的信件之后，已经被他所写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深深折服，所以她很愿意与王德孚见一面，尽可能地帮他完善这样一篇为当下受教育权被限制的女性发声的大作！

    陈清焰并不是那种喜欢说客套话的人，但她这一次在信中，却说了不少夸张的话，字里行间之中，都表达了对王德孚的崇拜。

    可能某种敏锐的直觉告诉她，只要跟着王德孚这个奇男子学习，那她能收获的东西，绝对要远远超过学校中能够学到的。

    如果说王德孚这个人特别喜欢好为人师的话，那陈清焰就恰恰相反，她就喜欢当一个求知欲满满的学生，恨不得学到一切她不懂的知识，她是那种能够把老师掏空的学生。

    ……

    王德孚自然不知道，他写给陈清焰的信，可以给对方带来那么大的触动，几乎让半觉醒状态的陈清焰，完全觉醒。

    不过他还没有收到陈清焰来信的时候，倒是收到了女子师范大学丁梅的来信。

    丁梅的来信，王德孚还是有空看一看的，怎么说也是一起聚过餐的朋友，对方和凌静苏的关系也不错，看在凌静苏的面子上，王德孚也不会无视。

    而且上次丁梅说她对哲学也比较感兴趣，如果有哲学上的问题，或许会向王德孚询问。

    对于王德孚这种好为人师的家伙来说，他恨不得问他问题的人越多越好，如果能够解开对方的疑惑，让对方的人生不再迷茫，那他会感到非常愉悦。

    人生有三个终极问题——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王德孚对这三个终极问题，就一点都不迷茫，他的理想就是要当整个人类的导师，不过这显然不是能够一步到位的，但他可以一点点往这个方向努力。

    他也会尽可能地去做好唯物的三个终极问题——

    如何更好的认识宇宙世界、并解决关于宇宙的问题。

    如何更好的认识人类社会、并解决关于人类的问题。

    如何更好的认识自我人生、并解决关于人生的问题。

    像他写的那篇杂文《妇女的屈从地位》，就可以归类为第二个问题，如果让觉醒的女性越来越多的话，那人类社会的发展，必将更加迅速。

    王德孚这时打开来自丁梅的信件，对方那娟秀圆润的字迹，其实是不如陈清焰的，不过丁梅显然写得也非常认真。

    丁梅的信比较生活化、零碎化，文笔非常啰嗦，感觉纯粹是在和王德孚拉家常，完全漫无目的，这也和陈清焰那精炼的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德孚当然更喜欢陈清焰的风格，没事扯那么多无意义的废话干嘛？

    丁梅还在信中说了，王德孚只需再在《学桴》上发些文章，那才子的名头肯定坐实了……

    王德孚直接将吹捧他的话都略过了，就想看看有没有他可以解答的哲学问题。

    所幸丁梅最后终于问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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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形而上学

﻿    丁梅最后问的问题，就好像是她自己想起说要给王德孚写信请教哲学问题这件事，于是就随便提了个问题。

    她写这封信的重点，其实都在于前面，那自然是通过拉家常来拉近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然后表达她对王德孚才华的欣赏。

    偏偏王德孚对前面这些毫无意义的内容，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只将注意力放在了丁梅最后随便提的问题之上，结果依旧让他大失所望。

    丁梅问的哲学问题是——

    人类的灵魂存不存在，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可能有人看到这个问题，会忍不住质疑，这特么的也算哲学问题？

    这确实算哲学问题，甚至还是这个时代非常流行的问题，因为这是“形而上学”大行其道的时代。

    所谓的“形而上学”，其实也叫做“玄学”，一种哲学研究，其目的在于确定事物的真实本质，也就是确定存在物的意义、结构和原理。

    “形而上学”指对不可证明的无形世界本质的猜测，它是一种研究“存在“的本体论体系，后来用以指研究超经验的东西（灵魂、意志自由等）的学问。

    王德孚现在所学的哲学专业课中，“形而上学”就是一门必修课，每次上这一门“玄学”课时，他都感到一种莫名的喜感，只因在他曾经所在的时代，“形而上学”都被批判得体无完肤了，这个时代却还有不少哲学家在研究“形而上学”。

    这些哲学家与其称之为哲学家，不如称之为“玄学家”。

    丁梅向王德孚问这样的问题，大概就是随便找了两本关于当下流行的“形而上学”的著作，然后翻了两下，找到了她自己看得懂也小有兴趣的问题，便向王德孚提问了。

    王德孚其实早就想直接将“形而上学”完全否定掉，因为他觉得“形而上学”研究的问题都毫无意义，但如果他真的这样做，怕是要被当下所有的哲学流派围攻，所谓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两步就是疯子了，他可不想被冠以“疯子”的头衔。

    他对自己在哲学领域的发展，早就有了完整的计划，他首先要拥有自己的哲学流派，拥有一大批为他摇旗呐喊的弟子才行，与其在这个“形而上学”大行其道的时代否定它，不如先混入其中，考虑如何肯定它。

    毕竟“形而上学如何成为可能”一向是没有落实的问题，如果他假装努力为形而上学找到安身立命之所，说不定还能被其他哲学流派接纳，认为他是“自己人”，等到他羽翼丰满了，再选择祭出“辩证法”这个大杀器，彻底将“形而上学”送入坟墓。

    王德孚现在还不想暴露他对这个时代的“形而上学”的蔑视，所以他是这样回答丁梅的问题的——

    人的灵魂存不存在取决于他自己。

    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等到死后，自然就知道了。

    王德孚回答得很敷衍，但他至少没有直接表示丁梅问的哲学问题，或者说在这个时代才能归类到哲学问题中的形而上学问题，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问题真的取决于个人，你爱怎么想怎么想，你可以认为人的灵魂绝对是存在的，你可以认为死后可以进入天堂或者灵山，总之你开心就好。

    但最可笑的是，不同的人为这种无意义的问题而争论，就好像是互相战设定一样，就看谁能吹了。

    类似“科学侧世界和魔法侧世界谁的战斗力更强”一样，这种问题真的不适合去争论，而是适合拿去写小说，能够在小说中自圆其说就行了。

    王德孚给陈清焰的回信可以说分量很足，但给丁梅的回信，仅有一张纸，他从丁梅问的所谓哲学问题中，就已经看出来，对方与其说是对哲学感兴趣，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是学哲学的，所以才这么说，这样才显得有共同话题嘛。

    丁梅可能不知道，王德孚和这个时代八成以上学哲学的，都没有共同话题，就好像现代人回到古代，跟他们讲电脑游戏多好玩，他们却莫名其妙一样。

    王德孚回完丁梅的信后，便开始看自己订购的哲学学术期刊。

    当今最为著名的哲学学术期刊，正是《世界哲学》，它在整个世界哲学界的地位，相当于《科学》、《自然》，顺带一提，这个世界的《科学》、《自然》，都是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刊物，毕竟华国确实是科学界的中心。

    《世界哲学》作为顶级哲学学术期刊，它的影响力自然非常大，许多研究哲学的，都以能够在它上面发表论文为荣，若是要去大学之中当哲学系教授，在《世界哲学》上发表过论文，那肯定能让一般的大学扫榻相迎。

    除了世界级的哲学学术期刊《世界哲学》之外，国家级的哲学学术期刊有两份，一份是《哲学研究》，还有一份是《哲学分析》，这些都是核心期刊、获奖期刊。

    其余像什么《时代与思潮》、《哲学动态》等，就好像是给学哲学的学者刷论文数量的学术期刊了，或者哲学系博士要毕业，就必须要在上面发表一篇论文，而这其实也不需要论文有多好，只需要你伺候好教授，让教授去给你打个招呼，就稳了。

    在这个哲学即玄学的时代，只要你选择研究类似刚刚丁梅问出的问题，能论述得像那么回事，那基本上就能在普通的哲学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了。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东吴大学文学系嘲讽哲学系都是混子的原因，可能文学系的学生真心觉得，让他们去写哲学论文，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就是胡编乱造嘛，那他们文学系的也在行啊，文笔还更好。

    王德孚现在看哲学学术期刊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从上面学到点什么，而是在考虑，他选择哪一份学术期刊，将自己精心准备的第一篇哲学学术论文投过去，他在上“玄学”专业课时，就在写自己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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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读史

﻿    王德孚并没有好高骛远地选择世界顶级的哲学学术期刊《世界哲学》，也没有选择国家级的《哲学研究》与《哲学分析》，主要是这些核心期刊，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投稿的论文，怕审核都懒得审核。

    哲学终究不似科学那样务实，反而很务虚，可以说主观性也特别强，完全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本人在哲学界的名声、地位，往往就能决定他的学术高度，而在其他领域的名声，也能反哺哲学界。

    所以王德孚现在一点也不排斥出名，他希望自己的名气越大越好。

    名气越大，话语权越大。

    王德孚看中的哲学学术期刊，就是那本《时代与思潮》，至于为什么看中它，当然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学校的哲学系系主任，是这份学术期刊的评审员之一，这位系主任的名字，叫做曹旭平，只可惜他并不教大一。

    王德孚觉得，自己在投稿之前，只要去亲自拜访一下曹旭平主任，展现出他在哲学上的天分，再凭借他平时在学校中积累下来的良好口碑，肯定能打动对方。

    哪个大学会排斥一个在大一时就展现出学术天分的天才学生呢？

    如今的新式大学可都在想方设法地打出名气，如果哪个学校有天才出现，那大学校方肯定会使劲宣传。

    王德孚不知道的是，在他想着去拜访曹旭平时，他的名字，却早就已经在曹旭平那里挂上号了。

    原来曹旭平主任，正是王德孚所在的这个班级班长曹荣卿的长辈，算是他的族叔，而曹荣卿因为王德孚的一篇《听雪之夜》，彻底被其才华折服之后，就去曹旭平那里，狠狠地吹了一波王德孚，希望自家族叔可以关注一下王德孚这个哲学系的排面。

    这年头，文史哲可以说是不分家的，曹旭平教授虽然是哲学系教授，但本人却酷爱文学，并且喜欢自己也写点东西，笔杆子可以说相当不错，他就是那种喜欢将“形而上学”融入自己文章的哲学学者，动不动就在文章中讴歌人类的灵魂、自由的意志什么的。

    偏偏这样的文章，还能屡次在哲学期刊上当作学术论文发表，当然就是《时代与思潮》这个层次的学术期刊，结果发表多了之后，他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这份期刊的评审员，还让他在哲学界混出了名头，这对他能够当上这东吴大学的哲学系系主任，也起了很关键的作用。

    他在教大三的哲学专业课时，还要求学生一定要购买他的学术专著《哲学与灵魂》，因为他上课就会拿自己的著作当教材，考试也会考这上面的内容。

    《哲学与灵魂》这部作品，王德孚在去拜访曹旭平前，肯定已经看过，他的评价是，这根本不是什么哲学学术专著，因为它完全不成体系，不如说是个人的臆想，胡说八道的玩意。

    但王德孚肯定不会当面打脸，反而会说他看了这部《哲学与灵魂》之后，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升华了，因为曹老师是真的敢写，学术期刊也是真的敢刊载这样的作品……

    像曹旭平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哲学系教授，在这个时代不要太多，只要能写能吹，仿佛整个哲学界都围绕着他们而运转。

    酷爱文学的曹旭平，在看了曹荣卿向他推荐的王德孚散文《听雪之夜》后，倒也没有像王德孚同龄人那样，对王德孚佩服得无以复加，但他还是很欣赏王德孚的文笔的。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罢了，难不成还让曹旭平这个哲学系系主任，去亲自找王德孚，当面夸赞一个大一学生？

    王德孚显然还没有完全展现出这样的价值来，所以还是需要他去找这位系主任，违心地吹一波对方的所谓哲学学术专注。

    没办法，这就是因为名声、资历不足所导致的，如果他穿越过来，就是学术界的大佬的话，那他搞出什么哲学巨著，都没人会质疑他，只会对他顶礼膜拜。

    可现在，他要是真将自己脑子里那些可以流传千古的哲学巨著拿出来，只会引来各种质疑与麻烦，他首先得把自己的天才形象，给立起来，不仅仅是在哲学上，还有文学、史学等等。

    因此，王德孚在为去见曹旭平教授而做准备时，也没有停下自己在其他方面的积累，毕竟他刚刚写完了《情与性》，每天的空余时间，又多了不少，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阅读反而成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

    他认真研读这个世界历史上那些流传至今的名著，边读边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然后还忍不住对照他脑中另一个世界相似的作品，这让他有种像是见证了名著的同分异构体一般。

    就好像这个世界也是有《史记》的，但写史记的却不是司马迁，而是司马刚，他的遭遇也没司马迁那么惨，他没有遭受宫刑，但他写的这部《史记》却是太监了的作品，原因是他还没写完《史记》，自己就生病死了，也没人替他续上结尾。

    两个世界的《史记》都是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里面有些人物的传记，让王德孚都感觉是互为原型人物一样，只不过他们的名字略有差异，人生轨迹也不完全一样，但做的某些大事，都很相似，比如有些刺客列传，荆轲刺秦是失败了，可原型为荆轲的刺客，却行刺成功了，但他并非行刺者，而是谋划者。

    这也导致了这位原型为荆轲的刺客，名气却没有荆轲那么大，因为没有荆轲刺秦失败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然后被刺的人物，也没有秦王那样雄才大略，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祖龙”的。

    总而言之，王德孚还是非常喜欢研究这个世界的历史的，更会用哲学的眼光，去探究这个世界的历史，为什么发展到现在，会变成这个样子，如果以此来写出一部史学巨著，那还是很有意义的。

    就在这个时候，王德孚终于收到了来自女高中生陈清焰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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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通话

﻿    每次王德孚看到陈清焰的字，都会自然而然产生一种满足感与愉悦感，只因对方的字，确实令人赏心悦目。

    她的字一点也不偏女性化，反而给人一种苍劲有力的感觉，再联想到她那对上东吴大学的渴望，王德孚的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一个短发、中性的进步女学生形象，就像他曾经所在的那个世界历史上的革命先烈秋瑾。

    秋瑾是中国女权和女学思想的倡导者，近代民主革命志士。第一批为推翻满清政权和数千年封建统治而牺牲的革命先驱，为辛亥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提倡女权女学，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王德孚之前就从陈清焰的来信之中，感到了对方和其他女子完全不同的非凡之处，只觉得这样的少女，给她更多的时间成长，一定会让人惊喜，哪怕放到另外一个世界同一时期的历史上，她也不会籍籍无名。

    可能是因为最近王德孚都在读史，并且热衷于寻找互为原型的人物，所以忍不住觉得陈清焰的原型就是秋瑾，毕竟秋瑾当初不顾丈夫反对，自费东渡日本留学，其对学习的向往，与陈清焰如出一辙。

    这样一想，王德孚自然而然就对还是女子高中生的陈清焰产生了敬意，他觉得真将自己放到他原来那个历史上的民国时期，让他去当革命先驱，从容就义，他怕是没这勇气，连搞学术，估计都没这能耐，也就只能写点通俗小说娱乐大众，混口饭吃。

    这个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至少学术环境很好，若是能成为国内外知名学者，那就爽了，哪怕写的是一坨屎，都有人捏着鼻子吹捧，尤其是在哲学这个领域，王德孚的那位系主任马旭平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陈清焰写来的信并不长，也就两页纸，其中一页纸表达了她对王德孚的感激、钦佩、崇拜，以及对王德孚所写的《女性的屈从地位》的震撼，不过她的文字依旧十分精炼，没有废话，这是王德孚非常欣赏的地方。

    第二页纸则是陈清焰精心策划的与王德孚相见的时间、地点，原来这第一女子高中的校规极严，上课日根本不允许外出，女学生全部都得住校，而休息日的话，这些千金大小姐们，都会被家中的司机接回去，除非本来就是住在城里的，这样的大小姐也有很多，都是官宦巨富土豪之家，城里怎么可能没房？

    因此，陈清焰要见王德孚，就必须约在休息日，地点当然选择在东吴大学附近，否则若是让她同校的女学生，看到她和王德孚在一起的话，那终究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另外陈清焰还将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告诉了王德孚，若是他方便的话，可以通过电话来确认一下，如果恰好是她宿舍中别的女学生接的电话，问起他的身份，那他就说是他同族堂兄就行了，名字就安排好了，叫陈清明。

    王德孚看这第二页纸看得直乐，感觉比看第一页纸对方表现出来的对他的崇拜都要开心，没想到这样的“革命先烈”，在少女时期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

    王德孚很快就看完了少女的回信，他倒没有任何犹豫，直接用自己宿舍的电话，打了对方宿舍的电话。

    他不知道的是，自从陈清焰给他回信之后，只要她们宿舍来电话，她保证第一个去接，一点也不像平时佛系的她。

    这还引起了她其他室友调侃，问她是不是家里给她找好了对象，所以才这么着急是不是对象给她打电话了……

    在这个时代，十七八岁的女子高中生结婚都是很寻常的事情，有定亲的对象，就更普遍了，陈清焰这种这么大都没有对象的，算少数的了。

    陈清焰一开始还被调侃得不好意思，当然直截了当地否认，但是当习惯这种调侃后，她就又变得佛系起来了。

    随她们去说吧，可能她们怎么都不会想到，她是在等她们口中“王大才子”的电话，有位言论大胆的室友，可是口嗨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已经定亲了，那她就去找“王大才子”搞时髦的“自由恋爱”去了……

    这一天，当陈清焰宿舍的电话再一次想起，正在午间小憩的她，一下子又迅速来到电话边，满怀期待地接听电话，此前她这样的行为已经做了七八次，结果却总让她失望。

    而她的其他三个室友，则纷纷竖起耳朵，这样的行为，她们也做了七八次，结果却总以她们其中一位接到来自家人、朋友、对象的电话而告终。

    陈清焰从电话中听到了一个她陌生的声音：“喂，你好，请找一下陈清焰同学。”

    这个陌生的声音十分磁性、好听，语气非常温和，陈清焰虽然真的脸盲，但她却不是声盲，她可是有一手非常娴熟的古筝技艺。

    “我就是，我就是，请问您是？”陈清焰那巨大的期待感，通过她两个“我就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电话另一端的王德孚忍不住轻笑，他几乎可以想象电话另一端短发中性少女那可爱的神态。

    陈清焰听到电话那边的笑声，那清丽无双、白皙光滑的脸颊，一下子就浮现出两朵红云，这让宿舍中的三位室友，互相对视，仿佛大家都懂了。

    “我是王德孚，当然，你也可以喊我‘哥哥’，毕竟我也叫‘陈清明’。”王德孚微笑地调侃道，他说这样的话，也是进一步向陈清焰表明身份。

    陈清焰这时似乎才想起宿舍中还有其他人，她略微大声地说道：“原来是清明堂兄啊，家里有什么事吗？”

    王德孚听到她声音骤然变大，自然就明白对方那边可能不太方便，宿舍中还有其他人，他也不多废话，这样回道：“这周的休息日，在东吴大学西门对面的“香气袭人”咖啡厅见面，如何？”

    “好的，我知道了，嗯嗯，就这样。”陈清焰说完之后，像是扔掉烫手的山芋一般，赶忙将电话挂了，心中却在默念着“东吴大学西门”、“香气袭人咖啡厅”。

    她那三位室友脸上都露出一种索然无味的神色，显然身为同龄人的她们，并没有识破陈清焰那拙劣的演技，真以为只是对方家里的堂兄找她，通知她家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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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美不美

﻿    陈清焰在挂上电话之后，耳边似乎还回荡着王德孚那温和好听的男声，明明刚刚在接电话时，她除了一开始脸红一下后，就强自保持住了平静，可现在，她一想到这个休息日就要见到那位思想深邃的男人，就感到十分紧张。

    还有几天才到休息日，但是这几天晚上，陈清焰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的脑中是乱糟糟的，甚至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大胆了，竟然这么轻易就答应一个陌生男子私下里的见面，如果王德孚是那种人面兽心的斯文禽兽怎么办？

    不得不说，陈清焰在这管理非常严谨、对女性洗脑效果很好的第一女子高中待了这么久，说她完全不受影响，也是假的。

    她只是发自内心地热爱学习罢了，却从来没想过要做一个叛逆家庭的女子，毕竟她长这么大，都是家里供养的，父亲也很开明，她很感激家庭的养育之恩。

    她也没有什么自由恋爱的想法，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嫁给知识。

    因此，她在答应了去见王德孚之后，才发现自己这一次确实太过冲动了，这可能是她长这么大干得最大胆的事情。

    当她这样担心的时候，却又忍不住转念一想，她就这样轻易去见王德孚，会不会被对方给看轻，认为她是那种轻浮的女子，不过她又想到王德孚文章中字里行间里对女性的尊重，她又心中略微一定，对方应该不是那种老派男人，要不然他们怕是连认识的机会都不可能有，毕竟老派的男人绝不会支持男女混校这种事情。

    陈清焰忽然又想起了自己的穿着打扮问题，她之前可从来没有在意过，基本都是穿学校的校服，但是休息日去见王德孚，肯定不能这样穿，她就顺势说了自己最常穿的那件白色的欧式大衣，上面有格子的花纹。

    现在她忽然又担心自己这么穿，会不会太随意、太不礼貌了，她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在重要的男性面前，展现出自己最美的一面，可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她不知道怎样穿才算美，因为她以前都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这个时候，她便想起了自己的妹妹陈清乐，只因对方进入这所高中还没多久，便已经声名鹊起，可谓公认的校花。

    能够在全是女子的学校，被公认为校花，可以说相当了不起了，这依靠的便是她的交际能力、以及美貌。

    她对现代妆容、时髦的穿衣打扮的研究，都让陈清乐拥有了不少追随者，无论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女子对美的追求，都是相同的。

    当然，像陈清焰这种天生脸盲的，可能就是女子中的异类了。

    陈清焰就这样失去佛系地过了好几天，在休息日前一天，她在傍晚下课后，便换上了自己明天要穿的大衣，梳了个长卷发，戴上了千金大小姐都会戴的那种礼帽，手上还戴了白色蕾丝的手套，就这样去找自家妹妹了。

    这是陈清乐怎么都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彼时，她还在自己的那帮“表面姐妹”的围绕之中，高谈阔论，说她在最近的魔都冬季时装周展览上的见闻，流行的是何种样式的时装。

    在脸盲的陈清焰眼中，陈清乐周围的女孩，大概就好比动画中连脸都没有的路人角色，所以她直接无视了，便对妹妹说道：“乐乐，我美不美？”

    陈清焰现在很需要自家妹妹对人美不美的判断力，她在这方面实在是能力缺失，偏偏在鉴赏文学、音乐等艺术之美上，感觉极强。

    陈清乐和她身边的一帮“表面姐妹”，这个时候都被突然出现的陈清焰搞懵逼了，这算什么，来“公认的校花”面前示威吗，仗着校花只是穿着制式的女子学生装？

    陈清焰自然是极美的，她那种在气质之上的出尘，真可以用“仙子”来形容她，可能是因为她确实极少在和人打交道的事情上费心吧，这其实也不能怪她，谁让她脸盲呢？

    陈清乐赶紧制止要向自家姐姐发作的“表面姐妹”，因为她知道姐姐是真的没将这些女子当作人，她们永远也不会出现在姐姐的世界里，为什么要在乎她们的举动呢？

    她也知道，姐姐向她问这个问题，也绝对没有其他的弦外之音，就是纯粹地问这个问题而已，所以她要做的，就是给姐姐一个精准的答案。

    “很美。”陈清乐发自内心地说道，不过她可不觉得自己没有姐姐美，只是她的美，与姐姐不是同一个类型。

    “嗯，谢谢乐乐。”陈清焰淡淡一笑，便转身离去，她已经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答案，她妹妹这样的“专业人士”都说美了，就说明她这样打扮去见王德孚这位重要的男性，已经足够礼貌、不失礼节。

    陈清乐见姐姐离开，便又赶忙安慰自己的塑料姐妹花们，用她那极高的情商，轻松摆平了这些同龄人，但她的心中，却已经对姐姐的异常行为，好奇了起来。

    而这一天家中车夫来接她们，姐姐虽然和以往一样，以在留宿学校学习的借口这周休息日不回家，但陈清乐那女人的第六感，却让她觉得，此事必有蹊跷！

    陈清乐上了马车之后，还没离开学校多远，她便又让车夫回学校，说她有东西掉在了学校，结果等她到了学校，又表示她想起来这周休息日和谁谁谁家的大小姐约好了去逛街、看电影，所以这周休息日她也不回家了。

    车夫自然无法阻止小姐们不回家，只能拉着空车回去了，报告一下两位小姐不回家的理由就行了，反正两位小姐都很得家人们的信任。

    待到第二天，陈清乐早早地便在自家姐姐宿舍外盯梢，在发现姐姐果然如昨天一般的打扮出校门之后，燃烧着熊熊八卦之火的妹妹，就悄悄地跟了上去。

    而与此同时，王德孚也出发了，他轻车熟路地来到“香气袭人”咖啡厅门前，起码比陈清焰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他望着这个时代独特的风景，以及自己的穿着，总感觉自己好像接头的地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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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毅然完成

﻿    王德孚在看到头戴女式礼帽、身穿纯白格子大衣、手着丝质手套、脚踏高跟长靴的摩登美少女从人力车上下来时，差点不敢上前确认对方是不是陈清焰。

    只因这个清丽如仙、贵族大小姐气质明显的长卷发少女，实在和他脑补的短发、中性、英姿飒爽的“革命先烈”形象，差别太大了，颜值完全超乎他的意料！

    王德孚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又再一次打量了对方的穿着，终于还是走了上去，他露出和善的微笑，尽可能放松地问道：“请问是陈清焰小姐吗？”

    陈清焰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和蔼的语气，她望向了一身笔挺黑色大衣、身材高瘦、戴着玳瑁边圆框眼镜的王德孚，她赶忙回应道：“我是陈清焰，王先生您好，让您久等了！”

    陈清焰这样说时，一直看着王德孚的眼睛，两人对视，先避开的，竟然是王德孚。

    这让王德孚感觉十分微妙，他并不是自恋的男人，但他每次照镜子时，都觉得从最最客观的角度来看，他就是颜值顶尖、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大帅哥，许多女孩几乎都没法与他对视，往往看了他一眼后，就会羞涩地低头，然后再继续偷偷看他。

    然而这个陈清焰初次见他，竟然没有对他的外表，表现出什么特别的反应，这让习惯了女性在面对他时，往往总变得有些拘谨、羞涩的王德孚，稍显诧异。

    王德孚对女性表现出来的这种拘谨、羞涩，已经习惯了，换位思考一下，一般男人在面对一位超级美女时，肯定也会有些拘束，总希望自己在美女面前留个好印象。

    可能这位陈大小姐对他这个类型的男人不太感冒吧……王德孚在心中这样自嘲地想道，表面上却依旧彬彬有礼地将陈清焰引进了咖啡厅。

    而这个时候，跟踪自家姐姐的陈清乐，才来到这儿，便看到姐姐和一个陌生男人的背影。

    陈清乐只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加速了，仿佛偷偷和陌生男人约会的，并不是她姐姐，而是她一样。

    此时她对自家姐姐的崇拜之情，油然而生！

    难怪姐姐对家里介绍的对象完全没有感觉，原来姐姐已经背着家里搞自由恋爱，这真的太前卫了！

    毫无疑问，陈清乐就是个非常喜欢走在时尚最前沿的女孩，她穿的衣服、用的口红之类，永远是最新款的。

    但即便如此，家庭与学校从小到大的教育，也让她在“自由恋爱”这样的红线上，不敢去胡乱触碰，说是会影响她一辈子的幸福，“自由恋爱”绝对没有家里介绍的门当户对的靠谱，而如果“自由恋爱”失败，被渣男抛弃，那就完蛋了，肯定会嫁不出去了！

    陈清乐还一直觉得，自家姐姐是那种比她还要古板传统、学习学得整个人都变得呆呆的女孩子，结果她怎么也没想到，姐姐比她还要时尚前卫！

    陈清乐此时的好奇心达到了巅峰，她这一次哪怕被姐姐发现跟踪，她也想要弄清楚，和姐姐搞自由恋爱的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每次想到姐姐的呆萌和脸盲，陈清乐都很担心，以后别姐姐找的姐夫是个丑八怪，那样就太影响心情了！

    陈清乐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颜值至上、极端外貌协会成员，看到美人就开心，不管男女，看到丑人就觉得恶心、影响心情。

    这也是她只觉得那张照片才合眼缘的原因，其他的男人哪怕有的家世更好、名气更大，也不能让陈清乐感到“合眼缘”。

    这其实也很符合陈清乐的年龄，这十五岁的花季少女，放到后世，如果喜欢追星的话，追的肯定是那种超高颜值的偶像，脑残粉一枚。有些人抨击这些小鲜肉偶像除了帅一无是处，还约泡艹粉？可对少女脑残粉来说，帅不就完事了？

    陈清乐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走进了咖啡厅，仿佛她也是真的来这里喝咖啡似的。

    另外一边，王德孚也已经和陈清焰相对而坐，他并没有擅自给陈清焰点喝的，而是询问了她的意见。

    陈清焰并不喜欢喝咖啡，选择喝茶，她在点茶时，心中只觉得这个男人果然尊重女性，文如其人，否则若是对方给她点了咖啡的话，就算她不喜欢喝，那为了保持礼貌，也会喝完。

    出身大家族的千金小姐，只要不是那种性格特别刁蛮的，几乎都有一种骨子里的优雅，保持礼貌，可以将其认为是一种贵族气质。

    王德孚显然没觉得这样的行为，还能为自己加分，后世的男人，和女孩子约饭喝茶什么的，让女孩子点自己爱吃的爱喝的，不是基本操作吗？

    王德孚在发现陈清焰对他的外表没啥反应后，只觉得他自己也轻松了，索性也完全无视掉陈清焰那清丽无双的美貌，甚至不再将她当成女性，就当她是一个需要他指点人生道路的进步学生。

    当一个男人不将女孩子当女孩子，他反而会变得更加挥洒自如，愈发展现出自己在灵魂上的吸引力。

    王德孚没有和陈清焰多废话什么，他拿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这是他写作用的素材记录本，这一次他约陈清焰出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最终完善他将要发在《学桴》上的第二篇作品——《女性的屈从地位》。

    “陈小姐，那么就请你说说你现在所上的女子高中的情况，还有你对上东吴大学的渴望等等，你完全可以畅所欲言。”王德孚微笑道。

    陈清焰说话和她写文一样，一点也不啰嗦，准确而精炼，其道出的第一女子高中的教育现状，让王德孚暗暗心惊，这难道就是这个时代的新式女子高中？分明就是在给大家族少爷们培养完美的妻子模板啊！

    王德孚在这个时候，好像忘记了他自己也是少爷，明明这样的教育，对他来说是很有利的，但他却好像是背叛了阶级的个人，毅然完成了这篇作品，并将它第一时间投了出去。

    下一期的《学桴》肯定不会拒绝因《听雪之夜》名声大噪的王德孚的新作，但他很有可能被许多男性文人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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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回去学习

﻿    陈清焰望着十分认真地听着他讲述、并时不时记录的王德孚，只觉得时间都在此静默了。

    她轻抿一口清茶，明明与她平时和的茶，档次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她此刻却喝得开心。

    原本王德孚在她脑海中的形象，同样也无法建立起来，但是此刻，对方就这样认真书写的模样，竟然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之中。

    她不会用“英俊”、“帅气”这样的字眼去形容王德孚，因为她天生就在辨别人好不好看这方面有缺陷，但是她觉得用“认真”、“专注”、“知性”、“体贴”等到词汇来形容对方，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能够让陈清焰在这样短暂的时间之内，留下深刻的印象，王德孚还是第一个，而其余让陈清焰能够认出他们的，只有与她长时间相处的亲人、同学、室友等。

    她也不是通过长相去分辨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行为特点、说话语气等，她的眼睛，就好像能够透过人的外表，观察其灵魂。

    因此，妹妹陈清乐永远也做不到和那些长相丑陋的人淡定相处，但姐姐陈清焰就可以，她由于这天生的缺陷，就可以做到绝对意义上的不以貌取人，而不像有些人嘴上说不以貌取人，实际上却还是偏袒长得好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王德孚的皮囊，现在变成了一个又丑又矮长得还胖的男人，他依旧能够获得陈清焰的欣赏，只不过他想要和陈清焰真正走到一起的话，所面对的阻力，将比现在多百倍千倍。

    只因这世上陈清焰只有一个，而以貌取人者却有千千万万。

    王德孚在书写时，也没有耽误对陈清焰一些问题的解惑，比如关于女性婚姻的问题。

    陈清焰最近颇为头疼的事情，当然是最近家中催婚催得很急，她躲得了初一却躲不过十五。

    现在家里至少还给她在众多照片中选择，可脸盲的她根据照片怎么选呢？

    如果让她去见见面，那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她认为适合结婚的对象，然而大家族还兴古代那一套，根本不准女方在定亲之前见男方，这其实比古代好点了，古代说不定新郎只有在掀起新娘的红盖头后，才能见到新娘长什么模样。

    现在若是她再拖下去的话，说不定她真要被直接包办婚姻了。

    “说句实话，王先生可能觉得我的思想觉悟还不够高，我其实对包办婚姻并没有多排斥。就算我和我对象之间毫无爱情也无所谓。我看了那么多的书，总觉得爱情只会出现在书里。所以我只希望我的对象能够允许我继续学习而已，但这世上能像王先生这样开明的男人，实在太少。或者说，家中长辈们为我挑选的那个范围中的男人，大多思想陈旧。”陈清焰将自己的真心话都说出来了。

    王德孚此时忍不住又将陈清焰当作了女性，再次品赏对方的姿容样貌，心说哪个男人包办婚姻的对象是陈清焰的话，那真是赚到了。

    就王德孚自己而言，他当初哪怕饿死、离家出走，也不接受包办婚姻，可如果见到这对象是陈清焰的话，他估计那排斥叛逆的心态，就会少一半，而另外一半嘛，估计会在与对方相处的过程中，也渐渐磨去。

    这大概就是漂亮女孩天生就具有的魔力，总可以让男人的容忍度变得极高。

    然而这样理想的包办婚姻，概率真的太小太小了，王德孚可不是这样将自己陷入被动的男人，所以他选择经济独立，摆脱家里控制他的手段之一。

    “其实你烦恼的问题，也是我之前烦恼的，接下来我会告诉你我是这么做的，但我希望你三思而后行，它的代价真的非常大……”

    王德孚便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只听得陈清焰两眼放光，恨不得立马也提起笔来，写文赚取稿费、然后存钱，万一和家里决裂，就自己独立出来，她要向王德孚学习，未雨绸缪。

    而通过这样一件事情，两人似乎都觉得拉近了距离，王德孚也顺势说道：“陈小姐，我的字是‘默存’，你也不用称呼我为王先生了，那实在生分，不如就叫我‘默存’吧。”

    陈清焰倒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知道令她崇拜、敬佩的王德孚的字，她莫名的有些欣喜，不过终究不好意思直接称呼王德孚为“默存”，最后就用“默存先生”称呼他了。

    “默存先生，万一我和家里决裂了，我能跟着你继续学习吗？我赚到的稿费，都可当做我的学费，其他的，能保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就好。”

    “不要这么天真。你应该不是我这样天性薄凉、自私的人，对家族毫无归属感，所以我可以做最理性的抉择，但最近我又反思了自己的行为，终究还是不想和家里闹得太僵。”

    “默存先生哪有自私，你对我这样素未蒙面的人，都给予了这么大的帮助。”

    “这恰恰说明了我的自私，我可不是没有任何目的地帮助你的。”

    “那你的目的是？”

    “当然是为了我自己开心！我为了开心，可是什么都敢写的，说不定以后写出来的东西，会让整个世界都发生轰轰烈烈的革命。”

    “默存先生在自己开心的同时，又帮助了我，这不是很好吗？”

    陈清焰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在她眼里，不管王德孚怎么说，他都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实际上王德孚自己却从来不觉得他有多高尚，他所求的，不过就是念头通达。

    “你这样想也无所谓，等等一起吃个饭，再陪我看电影，如何？”王德孚相当洒脱地约这个崇拜他的美少女，对方难道还会拒绝吗。

    “很不好意思，默存先生，我要回去学习了，然后我会把自己创作的作品，请你斧正，看看能否发表，赚取稿费。”陈清焰很认真地说道。

    王德孚愣了一下，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钢铁直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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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绝不随便

﻿    王德孚很快就调整了心态，只觉得可能还是自己太过唐突了，迷之自信。

    从对方第一次见他开始，陈清焰显然就没有因为他的外貌，而对他另眼相看。

    但他自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都习惯了他的外表给他带来的心理优势，所以他约起妹子陪他这种事，做得轻车熟路，几乎都没有遭遇过拒绝。

    作家出去采风、取材，若身边没有美人同游，那多无趣，自然就不够开心了，他习惯自己身边有女孩陪着，她们总愿意讨他的欢心。

    如果王德孚是个女孩的话，怕就是那种典型的“绿茶婊”了，各种养备胎，肯定会惹人生厌。

    可这个时代的男人这么做，若他还名声极大、才华过人，反而能够获得“风流名士”的美名。

    就好像这些天，他即使已经将《情与性》的稿子全部交给了凌静苏，但这并不妨碍他直接将凌静苏约出来，表面上说是讨论新作，实际上两人就是各种一起出去玩，看戏、看电影、看话剧，游园林、古镇等等，美其名曰“刺激灵感”，费用当然是凌静苏这位帝都的官家大小姐全包了。

    但凌静苏觉得完全不亏，因为王德孚给她带来的收入，可比她给对方开的稿费，要多得多，况且她觉得“包养”帅气男大学生，相当刺激过瘾。

    可能谁都没有想到，外表高冷、气质凛然不可侵犯的凌静苏，私下里竟有这样一面。

    凌静苏现在就算当了编辑，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文学梦”，她希望在写作上天赋超群的王德孚，可以好好指点她，让她写出受欢迎的作品来。

    王德孚当然一口答应，并约定下次直接去凌静苏家里，好好教导对方，保证对方可以写出受欢迎的作品，他反正觉得，受欢迎的通俗小说作品，最容易写。

    这个时候，陈清焰就这样飘然离去了，仿佛确实要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值得一提的是，她还将王德孚给她点的茶，都喝光了。

    王德孚也准备走了，他除了写文时喜欢独自一人外，在其他的时候，他早已习惯有美人相伴，这样才能令他心情愉悦，甚至在学校里，都有同系室友郑元秀这位长相秀气的可爱男孩子形影不离，完全可以将其当做男装丽人。

    然而当王德孚就要起身的时候，却不知道何时出现一位千娇百媚的少女，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他的对面。

    从对方的打扮来看，分明也是一位出身富贵的女孩，她不似之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陈清焰，她身上戴着各种珠宝首饰，却一点也不显俗，毫无疑问对方在穿着打扮上，极有造诣。

    而通过这样的打扮，男人也无法轻易判断她的年龄，只觉得她既有少女的青春活力，又有成熟女子的诱人媚态。

    王德孚还闻到了清新动人的香水味，肯定是高档的名牌香水，倒应了这家咖啡厅的名字了——香气袭人。

    他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位少女，在女人味上，确实远超陈清焰，显然这无关乎颜值身材，只在于化妆打扮。

    陈清乐刚刚就坐在与王德孚仅有一椅之隔的地方，和王德孚背靠背，她几乎将陈清焰与王德孚的对话全部都偷听了，她感觉莫名的失望，本来还以为姐姐背着她搞自由恋爱，结果竟然是来讨论文章、写作、女子受教育权、婚姻、人生……

    陈清乐很快就释然了，心说这才是姐姐的风格，如果姐姐真谈恋爱了，她反而怀疑姐姐中邪了，因为这个男人并不是姐姐的自由恋爱对象，她也连带着对他长什么样，都失去了好奇。

    而最后王德孚开口相邀，直接被陈清焰拒绝，也让陈清乐喝的一口果汁差点喷出去，心里不由同情这个可怜的男人了，不解风情的姐姐，怎会接受这种约会邀请呢？

    不过陈清乐却觉得，若换做是她，肯定也不会这样随随便便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约会邀请的，真以为她们大家小姐这么随便啊？

    她就算心里再喜欢那个男人，甚至对方很有可能成为她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在见第一次面时就随随便便跟人去吃饭看电影，她难道没有矜持的吗？

    彼时，她还不知道王德孚的身份，大约也就知道了对方的字，叫做“默存”，姓王，王默存。

    在姐姐飘然离去后，她选择坐在姐姐的座位上，当然是为了警告对方，不要以为她姐姐呆萌、脸盲，就可以占她姐姐便宜，还敢有非分之想，像她们这样的千金小姐，都是只和门当户对的少爷定亲的。

    陈清乐脸上露出了那种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姿态，眼睛都高到天上去了，觉得自己好像鸳鸯蝴蝶派小说中，那些阻碍女儿自由恋爱的反派母亲，要直接给男方开个价，让他离自家女儿远一点，她女儿可是已经定亲了。

    王德孚见这位富家千金坐下来就双手抱胸、不带正眼看人，他也无意与这样代表着“麻烦”、“搞事”、“戏精”的千金小姐搭讪，哪怕对方再美，他身边从不缺美人。

    反正他本来也就不认识对方，所以他选择起身，穿上自己的大衣，戴上礼帽，就准备离开。

    这个时候，陈清乐没法摆架子了，人家根本不搭理她啊，而她终于看到了对方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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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必争

﻿    陈清乐这样的颜值至上主义、极端外貌协会成员，她心中自有一套给男人外表打分的机制，从身高、长相、身材、气质、穿着甚至肤色、手型等等，可以说她的要求非常挑剔。

    即使之前她私藏了王德孚的肖像照，回去后还研究了许久，但这也不代表着她完全认可了对方。

    她肯定会想尽办法亲自验货，否则要是对方除了脸之外，其他的完全不达标怎么办，尤其是身高，对有些妹子来说，她们甚至宁愿找高的长相普通的，也不愿找矮帅的。

    可现在，陈清乐只觉得眼前的男人，完全可以打个满分，不，已经完全超越了她心中的理想型了，这果然就是她寻找了这么多年的男神老公！

    陈清乐原本摆出来的大小姐姿态，瞬间消失无踪，就好像从一只张牙舞爪的母老虎，变成了一只柔顺乖巧的小猫咪，她见对方要走，赶忙挡在了对方面前，仰视对方那无比英俊帅气的脸颊。

    结果陈清乐刚刚只是乍一看，被其光芒万丈的帅气所震慑，还没有认出他来，现在则越看越觉得对方眼熟，待到王德孚皱眉问道：“这位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

    陈清乐方才如梦初醒，眼睛瞪得大大的，更显娇憨可爱，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就是她私藏肖像照的王德孚吗？

    妥了，她现在已经钦定对方了！

    她觉得这就是爱情，一见钟情！

    王德孚见对方傻愣，心说果然只有陈清焰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女孩见到他，都不会像陈清焰那般毫无反应，这倒是让他产生了一些挑战欲，若是陈清焰什么时候面对他进退失据，那肯定很有趣。

    在陈清乐傻愣的时候，王德孚也懒得等她回应了，准备绕过她，独自离去。

    陈清乐这才反应过来，脱口而出道：“老公，别走！”

    这下子换成王德孚呆愣了，他不由在心中吐槽，原来这个时代，也有那种看到帅哥，就直接喊“老公”的少女的吗？

    不过在后世，那些认老公的，不应该都是在网上称呼自己偶像的吗，难道她们近距离接触偶像时，也会用“老公”称呼他们？

    陈清乐说完之后，自己就脸红了，她都说了什么啊，怎么把内心认定的东西，就这样随随便便说出来了，这也太尴尬太不矜持了吧？

    说实话，脸红的陈清乐，倒是显得更加可爱了，那少女的娇憨，无疑让人很心动。

    王德孚忍不住轻笑一声，感觉自己在陈清焰那积累的“冷遇”，似乎在这个陌生的少女面前找回来了，他温和地说道：“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陈清乐在这个时候，做了一件非常冲动却又极其果决的事情，她竟然直接拿出自己贴身保存的王德孚的肖像照，然后信誓旦旦地说道：“我没认错人，你就是我未来的夫君，我们已经定亲了！你叫王德孚对不对？”

    王德孚惊愕地从陈清乐手中接过肖像照，果然发现，那就是自己的照片，他下意识反问道：“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

    陈清乐此时大脑飞速运转，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她仿佛亲身经历了这个过程，将王家的媒人，是如何去她们陈家说亲，而她又是如何一眼相中王德孚……的照片，描绘得栩栩如生。

    饶是王德孚学富五车、文采过人，也被陈清乐的一番话，搞得分不清真假，也只能怪陈清乐确实在颜值上完全不逊于陈清焰，不愧是公认的“第一女子高中校花”，美少女撒起慌来，男人往往都不愿意相信她们会说谎骗人。

    若陈清乐长得一般，怕是王德孚早就礼貌地表示她认错人了，然后脚底抹油赶紧溜，管家里有没有给他定亲，他反正绝不会受家里摆布。

    “正式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陈清乐，出身平望陈家，是长房的二小姐，刚刚你见的女子，是我的亲姐姐，陈清焰。”

    陈清乐脸上的红晕退去，恢复镇静之后，整个人像是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了那个在家中能够讨得所有家人欢心、在学校中能够收服一群塑料姐妹花的女孩，不愧是陈家最为长袖善舞的二小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位陈家二小姐，就是个人精，其社交能力，仿佛天生就点满了，可谓能说会道，脑子不要太聪明，而且骨子里也是自信、好强的，她看上的男人，就一定要得手，哪怕不择手段！

    如果说陈清焰是与世无争的佛系少女，那陈清乐就是积极进取、一切必争的搞事少女，所以在第一女子高中，许多同学只知陈清乐，根本不知道她还有个姐姐，叫陈清焰。

    陈清乐正式自我介绍时，展现出了她作为大家族小姐最为优雅的一面，她总是可以轻松给自己戴上无数假面，可能也只有在她姐姐面前时，才会做最真实的她。

    真实的她是如何的呢，肯定不会这样活泼积极，要知道成为人群的中心，讨得所有人的喜欢，是一件很费心神的事情。

    王德孚听完对方的自我介绍，只是淡淡道：“我知道了，不过我都没有接到家里的消息，下次回家，我会仔细确认一下的。对了，陈小姐你不觉得就这样被家里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是一件很草率的事情吗？万一你发现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好，根本没法对你一心一意，不是良配，你还愿意嫁给我？所以……”

    “我愿意啊！这有什么草率的，我已经研究了很久了，今天见到你之后，才觉得我当初的选择是多么正确！”陈清乐直接打断了王德孚的话，这样说道，“对了，你还没吃午饭吧，等下我们一起吃个饭，然后我陪你去看电影怎样？”

    陈清乐似乎浑然忘记了，她之前表示就算心里再喜欢那个男人，甚至对方很有可能成为她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在见第一次面时就随随便便跟人去吃饭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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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帝国的良心

﻿    王德孚显然也没有意料到，眼前的这个娇媚少女，竟然如此主动，对方给他的感觉，都不似这个时代的女孩。

    陈清乐见王德孚尚未回应，她的大脑转得非常快，趁热打铁道：“我知道像你这样上了新式大学堂的男人，肯定追求的是所谓‘自由恋爱’。其实我对这个也深入研究过的，所谓的‘自由恋爱’，就是在结婚之前好好培养感情，再顺理成章地结婚；而所谓的‘包办婚姻’，无非是先结婚，再培养感情，这二者有多大区别呢？现在反反正我们俩都还没结婚，只是定亲而已，所以完全可以先谈恋爱嘛！我们也是通过‘自由恋爱’在一起的啊！”

    王德孚只觉得这个陈清乐，果然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女，实在太过天真，或许也正因为如此，行事作风才这样冲动、不顾后果吧，后世不是都有不少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女，被各种渣男欺骗感情嘛。

    王德孚最后这样说道：“我不会和你谈恋爱的，你还太小了，根本不明白什么是爱情。不过今天我们相见也算有缘，请你吃顿饭还是应该的，看电影就算了吧。”

    陈清乐蹙起了她那好看的柳眉，硬生生地将自己差点脱口而出的问题问出来，那就是刚刚明明你这家伙约我姐姐看电影，为什么我就不行？

    陈清乐只觉得从这件事上，就发现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终究是不及她的姐姐的，这让什么都喜欢争一争的她，非常不服气。

    但是陈清乐生怕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更加令对方抗拒她，于是便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原本她对王德孚，纯粹只有外表上的强烈喜欢，就好像一定要得到这件玩具，现在王德孚对她姐姐的偏爱，促使她更想要抓住这个男人，这样她才不会心里不舒服。

    王德孚就这样请陈清乐吃了顿便饭，两人之间的气氛，一点都没有陈清乐预想得那么美好，这反而进一步激发她的挑战欲了。

    难道她陈清乐磨砺了这么多年，自认为可以讨得任何人的喜欢，结果却没法让这样合她眼缘的男人喜欢她？她有这么没魅力吗？

    不过让陈清乐心里宽慰的是，至少王德孚很绅士地将她送回了第一女子高中，而姐姐却没有这个待遇。

    这纯粹是陈清焰走得太快了，王德孚还没反应过来，后来又出现了“绝不随便”的陈清乐，才导致他没有送陈清焰，要不然将女孩安全送到对方的住所，也是他所认为的基本操作，除非女孩坚决不需要他这么做。

    ……

    在新一期的《学桴》出来之前，东吴大学文学系那帮极为关注校刊的文艺青年，早已得到消息，说这一次《听雪之夜》的作者王德孚，又将会在校刊上发表一篇大作，不过却不再是散文了，而一篇针砭时弊的杂文。

    没错，就是典型的公知文章，抨击的整个社会、体制的问题！

    这样的杂文，肯定要比之前王德孚的散文《听雪之夜》，影响力更加巨大，因为它毫无疑问会引发巨大的争议！

    之前或许连黄侃这样的怼人狂魔，都不得不称赞《听雪之夜》很妙，但是王德孚这篇就是花式反驳黄侃《妇女论》的作品一出，那几乎就是他在直接向黄侃下战书！

    因此，原本大家都以为，之前那一期刊载了王德孚《听雪之夜》的校刊，是最受关注的了，却没想到，这一期的《学桴》会更加受关注！

    几乎是在《学桴》印刷出来，送到东吴大学的那一刹那，它的传播速度与广度，都远超之前，而王德孚的《女性的屈从地位》，也终于被诸多读者第一时间看到了！

    王德孚这篇文章可以说写得相当深刻，他甚至都不仅仅是在反驳黄侃的《妇女论》了，而是直接批评和抨击了华夏日不落帝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要求给予女性同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和选举权。

    王德孚在文章中，从社会进步的需要角度出发，提出应尽快解决女权问题，他甚至都将这上升到了人类进步的高度，他这样大胆地写道：“我认为，规范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原则——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是错误的，而且现在成了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

    王德孚主张应从法律上维护女权，赋予女性选举权和参政权，提高女性素质，接纳女性进入迄今为男子独占的一切职务和职业。

    他认为这样做的结果，将使整个人类关系就将得到普遍的整顿，人类的天性也将得到极大的好处。

    要不怎么说当初陈清焰看了王德孚的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后，发自内心地崇拜他呢，只因她本来只考虑到自己，希望自己能够进入东吴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而已。

    结果王德孚却认为，这只是女性也该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女性能干的事情应该更多，哪怕有一天当上帝国首相，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要她的能力足够。

    当然，女性所拥有的权利更多，她们所要尽的义务当然也要更多，否则哪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这样的好事？

    王德孚的这篇杂文一出，第一时间看到这篇文的众多东吴大学学子们，一下子就分成了两派，一派是完全否定王德孚这篇文章的，还有一派则是部分否定他这篇文章的，认为文章中有些地方很有道理，但是有些地方，实在太过激进，完全不切实际！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这一篇杂文就像一颗深水炸弹，引发了一场关于“如何解放女性、提高女性权利”的大讨论浪潮，它以东吴大学为中心，向整个帝国扩散开去，只因这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实在太适合转载了。

    写散文、卖弄文笔，只能在校内出名，获得“才子”称号；但是写杂文、骂社会、骂体制，只要骂得好，就能成为“帝国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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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女性之友

﻿    王德孚自己显然没有考虑那么多，要成为什么“帝国的良心”，他写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的初衷，只是因为当初看了黄侃的《妇女论》后，念头实在不通达，于是便以笔为剑，直指当今社会的女权问题。

    只不过王德孚认真一写，便写得实在太深、太过了，文章里还有“陈清焰”、“苏州第一女子高中”这样的干货，可谓让整篇文章的说服力都更上了一个层次。

    毕竟他不是凭借自己想象随意发挥，而是经过了充分的调查、取材，才写出这样一篇颇具深度的杂文来。

    当然，王德孚肯定不会暴露陈清焰的真名，要不然估计陈清焰凭借这样一篇经典杂文，都会历史留名。

    就好比另外一个世界，鲁迅曾写过一篇《记念刘和珍君》，这便使得无数学过这篇课文的学生，都记住了这位名叫刘和珍的学生运动领袖。

    大文学家们的影响力，可能在当代，都无法左右掌权者们，社会该怎样还是怎样，根本不会因为一篇文章而产生巨变。

    但是时间终将证明，落后腐朽的东西肯定会被淘汰，先进的思想才能让人类社会变得更好，只是历史是螺旋上升的。

    《学桴》的编辑朱墨彻是这样点评王德孚的这篇杂文作品的——

    “说实话，我在看到默存的这篇新作时，心中感到非常诧异。我原本以为他的新作还会是一篇可以令读者再次体验至高无上美感的散文大作，可我没想到的是……（省略五百余字），最后，我只能说，这篇文章太过激进，部分观点我亦不敢苟同，但它却确实是一篇可以引人深思的议论文佳作。”

    不得不说，朱墨彻已经很给自己新交的好友王德孚面子了，只是委婉地否定了他杂文之中部分激进的观点，比如说认为女性也能当最高领导人之类的荒唐话。

    还有文章中的有一句“女性能顶半边天”，这特么居然是一个男性作者写出来的话！简直一派胡言！我们男人中出了一个叛徒！

    但朱墨彻显然十分佩服王德孚为了将这篇议论文写得充满说服力，而亲自去取材，甚至还采访了一位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女学生，使得这篇文章的论据显得几乎无懈可击，这样的写作态度，是朱墨彻非常赞赏的。

    另外，朱墨彻极为赞同王德孚在文章中提到的女性受教育权利，他也支持东吴大学下一学年就开放女子入学，向那些已经开放女子入学的大学看齐，并且他也认为，女***、独立，确实是社会进步的象征。

    可以说，不少因为看了王德孚的这篇文，而对解放女性认同的男读者，最多也只能做到朱墨彻这样的程度，这可能也是整个时代的局限性。

    王德孚难道自己不知道，他写的这篇杂文，太过超前、太过激进？

    他其实是知道的，可他这样一写的话，大家显然对“女性受教育权”就没那么排斥了，因为读者们的目光，都被那些“惊人之语”吸引了，纷纷去反对这些“惊人之语”，自然也就不会反对那些比较缓和的观点了。

    像名牌大学招收女子入学，本来也是一种趋势，“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帝都大学早已招收女子入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华夏大学，也没有落后多久，东吴大学向它们看齐，也是应该的，只是校方高层还没统一意见而已。

    但毫无疑问，王德孚的这篇大作一出，就会成为部分校方高层的思想武器，下一学年东吴大学开放女子入学，将会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便已经让王德孚的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达到了现实目的，至于要通过这样一篇文直接改变社会，那就是天方夜谭。

    《妇女论》的作者黄侃黄大炮，也被王德孚耍了，他的注意力毫无疑问也被王德孚搞出来的“惊人之语”所吸引，这显然也是王德孚这篇作品最容易被反驳、攻击的地方。

    黄侃就盯着王德孚认为女性也可以当最高领导人这个观点，在第一时间就写了一篇文言大作，狂喷王德孚，说王德孚竟然是支持“牝鸡司晨”的蠢货，他还直接对王德孚人身攻击，认为这个蠢货回到古代，肯定会成为那些后宫干政的妖妇们的面首！

    黄侃在古文上的造诣，真的非常高，如果说王德孚是用现实的论据来增加自己文章的说服力，那黄侃就是“以史为鉴”，将历史上那些后宫干政、牝鸡司晨，导致祸国殃民的例子，全部用文言文写了出来，用的还是对仗工整的骈文，读来朗朗上口！

    最后黄侃总结，谁敢说王德孚是思想进步的青年，谁就是乱臣贼子、图谋不轨，见不得我华夏日不落帝国蒸蒸日上！

    黄侃还表示，他最讨厌王德孚这种自以为是地指出社会问题、体制问题的作者，于国于民都毫无益处，只会蛊惑人心，引发动乱，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说的就是王德孚！

    为什么就不能写点更加正能量的东西呢，国家需要的是和谐，而不是把女人都蛊惑起来造男人的反，这个王德孚，简直就是千古罪人！

    黄侃的这篇《牝鸡司晨，祸国殃民》也一下子火了，他本人也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大国沙文主义者，大男子主义者，极有国家责任感、荣誉感，对于王德孚这种自由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简直天生对立，厌恶得不行。

    其实来自未来的王德孚什么主义都不是，除非以后他自己搞出一个“王德孚主义”。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性的屈从地位》终于流传到了诸如苏州女子师范大学、苏州第一女子高中这样的女校之中，这在女学生群体引起的反响，自然更加巨大了！

    王德孚除了“才子”的头衔外，又多了一个头衔——女性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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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祸国殃民之人

﻿    然而在不同的女子学校，王德孚的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其支持力度却不一样。

    比如说在丁梅所在的苏州女子师范大学，不少思想进步的女大学生，看了这篇杂文后，只觉得自己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她们原本或许都不敢想象自己身为女性，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干出伟大的事业。

    但是现在她们被王德孚这样一篇很具有说服力的杂文一激，只觉得压抑了多年的东西，瞬间爆发了！

    本来能上到大学的女子，见识就要比那些没有上大学的女子要广，各种进步杂志，在大学中流传得极为广泛，所以往往有不少群体运动，都是热血大学生们搞起来的，然后学生运动才会导致其他运动。

    当然，有时候也因为学生们太过单纯，所以被蛊惑起来实在太过简单，以至于他们总被人轻松利用，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一次，王德孚的作品，直接让本来思想就比较开放的女大学生群体，进一步去为争取自己的女权而奋斗，甚至还导致了不少家庭矛盾。

    只因有些女大学生，都是已婚妇女，她们可能马上就要毕业了，本来可能就乖乖地回夫家当个小媳妇了。

    可她们看了王德孚的作品后，就向夫家表示，她们也要去外面工作，保持经济独立，而不是在家相夫教子，当男人的奴隶。

    这才应该是新时代的女性！

    毫无疑问，这就引发了家庭矛盾，丈夫原本都觉得，让自己的妻子去上大学，都已经是给予她很大的自由了，现在大学毕业了，竟然还要抛头露面地在外面工作，这也太得寸进尺了吧？

    他们当然不允许自己的媳妇去外面工作了，这不是显得他们无能，连自己的女人都养不起？

    而自己的女人，万一在工作的过程中，被其他男人勾搭上怎么办，而且女人自己一有钱，肯定就会变得不安分，底气更足之后，就敢于和男人叫板了，这不是乱了套了？

    华夏几千年来的纲常，怎能在这样的时代被随便抛弃？

    而王德孚则通过为广大女性发声，狠狠地刷了一波声望，获得“女性之友”的头衔，怕是只要读过书的女子，没见到他之前，好感度都加五，见到之后嘛，怕是要一见德孚误终生。

    他这种损害男人群体利益，自己却收获偌大名声的行为，结果自然导致他被不少男人恨上了。

    有些有钱的男人，甚至还直接雇佣文人，在报刊杂志上发声，直斥王德孚此人沽名钓誉，表面上是为女性发声，实际上不过是利用愚昧蠢笨的女学生们，让他自己出名！

    要不然这世上还有这种完全不抱任何私利，真心只为整个人类发展、社会发展考虑的圣人吗？

    这绝不可能！

    王德孚此人，就是大奸似忠的祸国殃民之徒，乱我帝国者，必是此人！

    而相比于反响热烈的女子大学，女子高中反而没有这么大的反应，甚至还出现了不少反驳意见。

    最经典的反驳意见，就是她们当然也支持能够获得更多的权利，但却要让她们去辛苦工作、做那些男人要干的活，这实在太不合理了！

    她们女子可是水做的，天生娇贵，怎能被如此对待，男人们还有没有绅士风度了，都不知道谦让女子的吗？

    这些只想要权利，却不想付出任何代价的女性，她们认为这才是她们真正理想中的“女权”，所以她们甚至都没怎么看王德孚的文章，就开始直接用这篇文章，来宣扬她们的女权。

    当然了，她们越是宣传这种女权，估计就越会让男人厌恶，越让女权倒退，因为真正的女权主义者，会通过自己的事业、成就，让男人都忍不住心生敬佩。

    而成了王德孚作品中反例的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则干脆在这一期的《学桴》流传开来之前，就直接禁了这一期的校刊。

    校领导还大发雷霆，说一定要找出“叛徒”，只因王德孚的这一篇杂文一出，谁都知道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是极其反女权的高中，这是多么败坏声誉的事情，文人的笔，真的是最锋利的刀！

    然而让校方高层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他们以为王德孚的这篇作品，会影响学校的生源，导致下一学年的入学人数锐减，可事实却恰好相反，想要将自家女儿送进这所高中的家长更多了，他们显然都觉得，这所高中如此培养女孩，才是康庄大道。

    而若是真培养出满脑子女权思想的女孩，到时候嫁不出去，甚至嫁出去，引起家宅不宁怎么办，岂不是丢原来家族的脸面？

    在这个封建大家族尚未瓦解的时代，出现这样的结果，其实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资本主义社会肯定是要比封建主义社会更支持女权的，在资本家眼中，女人也是很好用的劳动力，束缚在家中，那就是极大的浪费，所以当然要解放女性，让她们也出来工作，创造更多的利润。

    因此，华夏日不过帝国的高层权贵们，属于资产阶级的他们，显然会对这样的文章喜闻乐见，他们自己的女人不需要出来工作，好好侍奉他们就行了，但普通人家的女子，就赶紧出来工作赚钱吧，最好是都来大城市。

    大城市的房价自然是无比恐怖的，因为它的各种配套设施最为完备，不管是医疗、教育等等，这也是高层权贵们乐于见到的事实，房价不高，怎么能让进城的劳动人民乖乖地工作呢？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人，都是资本的奴隶。

    总有一天，王德孚也要用作品点出这样一个问题，到时候帝国的高层权贵们，怕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喜闻乐见了。

    现在是女人要独立，要造男人的反，以后呢？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该有反抗！

    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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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深入解读

﻿    事实证明，王德孚的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迅速被众多媒体转载之后，它在魔都、帝都这样的大都市，引起的反响更加强烈！

    这一周之后这篇文章传到魔都是发生的事情，魔都的媒体界，便围绕着这样一篇思想性极强的杂文，展开了一场规模宏大的笔战！

    首先是著名作家、文学批评家、社会评论家胡谦益，在《申报》上发文，直截了当地表示，女性从古至今，从未屈从！

    胡谦益毫无疑问是魔都文坛的大佬级别的人物，不过对于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他并不热衷，属于那种中庸派，认为新文化、新思想固然有好的地方，但传统的古文化绝不能抛弃。

    不过作为一名文学批评家、社会评论家，为了让自己写的文章被更多的人看到、影响力更大，他也尝试着用白话文来写，这样可以让他的文章更加浅显易懂，自然就能够增加其作品的说服力。

    文坛大佬胡谦益，再加上《申报》这样的超级大报，其发出的声音，可谓在整个媒体界都掷地有声！

    要知道，《申报》可以说是整个魔都媒体界发行量最大、传播最为广泛、影响力最强的综合性商业报纸，能够在上面发文的作者，就没有无名之辈！

    胡谦益的评论文章，显然要比东吴大学那位还是大学生的黄侃要深刻得多，他甚至还用上了生物学的理论，认为女性地位比男性低，那就是一件非常科学的事情，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正常的必然趋势。

    因此，《女性的屈从地位》这篇文章，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人性的，提倡女权，分明就是违背社会常理。

    胡谦益还直接批评了这篇杂文中那煽情的例子，分明全靠文笔支撑，其论据实在是可笑，表面上写得头头是道，结果只举了一个女子高中生的个例，就凭这还想来证明男性在有意识地阉割女性、限制女性受教育权？

    现在女性上大学根本就是常态，你举的例子反而只是特例，只是被你的文笔包装得花团锦簇，糊弄住了部分感性读者。

    另外那个认为女子也能当最高国家领导人的惊人之语，更被胡谦益举的古今中外的女子当权后，国家反而越来越乱的例子，驳斥得体无完肤。

    他认为女性天生不适合当国家领导人，因为女人太过感性，而国与国之间决不能讲感情，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

    胡谦益甚至因此对女作家都放了群嘲，为了论证女人的感性，他举出不少女作家的作品，都存在格局小的问题，沉溺于男欢女爱，甚至他还表示，这也是女作家写不出《女性的屈从地位》这样的文章的原因！

    一篇提倡女权的犀利杂文，居然需要一个男作者写出来，这不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吗？

    胡谦益显然还是肯定了《女性的屈从地位》的写作水平的，他认为这篇文虽然很多观点都很扯淡，但确实有被他批评的资格，能引起这么多媒体的转载，也说明了它的质量、它的话题性、敏感性。

    最后他得出结论，《女性的屈从地位》其作者王德孚有才无德，为了出名简直不择手段，但很幸运的是，这个小子成功了，但他希望王德孚能好好反思，别再写这种哗众取宠的文章了。

    胡谦益在《申报》上发的这篇文学批评，毫无疑问引起了女作家们的不满，魔都四大才女之中，文风最为犀利，为人尖酸刻薄的柳纤然，直接发文痛骂胡谦益就是个该被扫尽历史垃圾堆的老古董。

    在她看来，王德孚的《女性的屈从地位》还不够先进，男性应该更加迁就女性才行，若女性与男性做出同样的成就，女性就得获得更多，这样才真正对女性公平！

    很可惜，柳纤然的这波热度，蹭得很一般，被不少文坛上的对头，骂她就是个完全不适合笔战，只适合骂街的泼妇。

    真正赢得了媒体界目光，并让自己也一鸣惊人的，竟然是一位文坛新秀，乃是魔都复旦公学中文系的女子新生，其名为梁婧。

    梁婧其实从小就酷爱写作，七岁就开始写小说，十二岁就在各种校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乃是公认的校园才女，她发表作品，用的永远是自己的本名梁婧，因为她始终觉得——出名要趁早。

    这一次，她抓住了这个机会，发表了一篇——《深入解读王德孚及其新作》。

    “在王德孚看来在两性之间不存在根本利益上的冲突，男女之间的利益是共享，相互增进的。

    首先，如果让女性在受教育和参与社会事务方面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女性与男性在文化素质和社会经验以及道德理想等方面就不会有太大的差距，这样一来，女人在家庭中，对丈夫的消极影响就可以降至最低点，而积极的影响则达到最大，从而使两性的利益达到最大。

    ……（省略千余字）

    正式的制度、法律的限制、教育的差异、社会一直灌输女性应该遵从的某个社会公认的理想，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即女性的人生机会极大地依赖于婚姻（因此也依赖于女性个人的魅力）这一基本事实，因为社会对她们开放的其他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基于这些因素，王德孚指出：‘现在被称为女人的天性，明显是人为的结果——在某些方面是强制压迫的结果，在另外一些方面则是非自然的刺激的结果。’

    综上所述，给予女性平等的就业与社会活动参与的机会，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共同增进人类的利益：一是直接促进女性本身的进步与发展，为女性完善自我，最大限度的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必要的条件；二是间接影响了男性的事业发展，使男性从女性广泛参与竞争中得到激励，从而有足够的动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三是女性能够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可以使全人类的聪明才智得到更充分发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福社。

    ……

    最后推荐一下个人极爱的《听雪之夜》，是王德孚之前所写的散文。

    如此天才作家，实在让吾辈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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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达成目的

﻿    梁婧的这篇《深入解读王德孚及其新作》，可以说是对王德孚这篇杂文最好的补充说明，或者说是她用更加详尽的语言，进一步阐述了她对这篇文章的理解，并将她的读后感传达给世人。

    平心而论，她的解读非常客观，对读者来说更加平易近人，而王德孚的原作，说真的因为写得太深刻、太有内涵，蕴含的信息量太大，导致一般的读者很难耐着性子看下去。

    但现在有梁婧的这样一篇深入浅出的解读在，毫无疑问便让王德孚的这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传播得更加广泛、名气更大了。

    而梁婧也因此名声大噪，成为众多蹭热度的文人中最成功的一个，原本只是个“校园才女”，但现在，她的“才女”之名已经走出校园，许多魔都的报刊、杂志，纷纷向其约稿，甚至还包括《紫罗兰》。

    不得不承认，梁婧确实有才，也深谙炒作之道，可见她骨子里对“出名要趁早”的渴望。

    她的眼光也非常不错，一眼就相中了王德孚这篇可以引起极大话题性、争议性的杂文，然后再以此为跳板，在文坛上更进一步，这就是她的本事。

    不过这显然对原作者王德孚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事情，因为他现在在魔都文坛，也算是一文成名了，哪怕这名声争议极大，许多男性文人像是骂国贼一样痛骂他，但这又如何呢？

    管这文名是不是骂名，管他的文章是对是错，他自己不都出名了吗？

    反正女性作家们，对这位正在东吴大学就读的大学生，都产生了兴趣，如果有机会的话，她们肯定要亲自见王德孚一面。

    而梁婧最后还为王德孚自嗨、炫技的散文《听雪之夜》宣传了一波，这也让不少读者去尝试阅读了一番，看了之后，他们当然产生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只因《听雪之夜》这样的作品，摆明了就是那种一般人写不出来的散文名篇，普通读者读了之后，都会觉得该作者的文笔确实超凡脱俗，常人远不及也。

    在王德孚陷入被众多大男子主义文人攻讦的旋涡时，可能有人会惋惜、同情他，只觉得他这样的理想主义者，面对传统、腐朽的旧势力，简直就好像以卵击石。

    比如说此时，在《红蔷薇》总编凌静苏那清幽典雅的古代园林式小别墅中，这位外表冷艳而精致，气质十分高贵的官家大小姐，今日在与她最为看重的天才作家王德孚相处时，就显得更加温婉柔情了。

    王德孚的小说作品《情与性》已经在《红蔷薇》上连载了四期，下一期便会结束连载，并不包含结局，然后真正的结局，将只能从《情与性》的单行本上看到。

    《红蔷薇》杂志的销量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如今它每一期的销量已经稳定在十万左右，几乎已经成了这苏州杂志界最为畅销的文学杂志，当然，这也是因为苏州杂志界确实很水，市场几乎都被魔都的杂志所占领。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它的影响力、广告收入等，已经远超当初拒绝了王德孚稿件的《姑苏晚报》，只因文学杂志读者的凝聚力、忠诚度，可远远要高于《姑苏晚报》这种综合性商业报纸。

    总编凌静苏在举手投足之间，更加有一种女总裁的风范了，毕竟她现在已经通过这份杂志《红蔷薇》，真正实现了经济独立，她现在或许是最为成功的女性出版商也说不定。

    而这，都是眼前这个名为“王德孚”的天才作家的功劳。

    可能谁都无法想象，在公司之中，无比高贵、冷漠、凛然不可侵犯的总编大人，在王德孚面前，却好像一个温柔的大姐姐，无底线地宠溺着对方，甚至都忘了自己的身份。

    “默存，你现在肯定在为被那些道貌岸然的垃圾文人攻讦而烦恼吧，其实你根本不用太在乎那些人的看法，反正我非常喜欢你的这篇杂文，它可以说进一步开放了我的思想，让我可以更加安心地专注于我的这份事业了。”

    凌静苏这样说着，自然而然地便执起王德孚的手，眼神直视对方，仿佛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她对王德孚的支持。

    在凌静苏想来，王德孚这个时候深陷舆论旋涡，压力肯定非常大，因为换做是她的话，看到许多大报上，那些赫赫有名的文人，在花式批判她，那她肯定没法承受这样的千夫所指。

    王德孚并没有拒绝凌静苏的好意，他每次和凌静苏相处，自己都是非常舒服的。

    他和凌静苏已经认识两个多月了，两人之间的相处，可以说非常默契，关系相当暧昧，他们像情侣一样到处游玩，但却从来不确认关系，因为双方似乎都非常享受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

    王德孚真的喜欢她吗？有那么一点。

    真的有那种心动的感觉吗？显然并没有。

    但是，他很喜欢和美人相处的感觉，喜欢着对方喜欢他的感觉，这样对方总是讨好他、迁就他，这就让他很开心，而他自然也会用他的回应，来让对方开心。

    两人都开心的话，不就足够了吗？

    凌静苏从王德孚写出《情与性》这样的作品，大抵就知道他是怎样的人，但她早已不是那十几岁渴求所谓真爱的少女，而与王德孚这样的相处愈久，自然就愈发容易被他带歪。

    只觉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其余的都是次要的。

    两人显然就处于一种互相都玩得很开心的状态，男未婚女未嫁，你情我愿，快哉快哉。

    “我才不会为那些无聊的东西烦恼。这篇文我要达到的目的，已经完成了。你不是也进一步开放思想了嘛，我就喜欢思想开放的女人。”王德孚淡笑道。

    难不成女权还真指望一篇文章来达成？显然不可能。

    但是之后一期的校刊《学桴》，却已经明确表示，下一学年东吴大学肯定会招收女子入学。

    另外陈清焰还打电话过来，向王德孚好好地道谢，并表示一定要请他吃饭。

    王德孚自然不会拒绝陈清焰，因为和这个热爱学习的有趣的女子高中生相处，他还是非常开心愉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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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情深深雨蒙蒙

﻿    凌静苏见王德孚如此云淡风轻，根本不在意为女权辩护而被千夫所指，她的心中不由对这个她眼中几近完美天才作家，更加仰慕了。

    自恋的凌静苏甚至觉得，王德孚写杂文《女性的屈从地位》，就是为她而写，讨她的欢心。

    因为这篇杂文中传达出来的思想，就是女性应该独立，有自己的事业，在婚姻大事上，也该由自己做主，寻找到真正的灵魂伴侣。

    这样一想，凌静苏只觉得自己心里更加喜欢眼前的这个男人了，这样的喜欢，显然还没有达到爱情的程度，但是能够和对方如此接近，便已经让她感觉每日都很充实，不再寂寞。

    凌静苏有时也觉得自己实在犯贱，明明知道她和比她小了七岁的王德孚，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光明的未来，甚至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她却还是忍不住，和这个让她心中佩服、有点喜欢的帅气男大学生，玩起了暧昧，这毫无疑问是一种危险的游戏，可它确实是缓解寂寞的好东西，恋爱的完美替代品。

    因此，犯贱就犯贱吧，没有未来就没有未来吧，在潜移默化之间，她受到王德孚的影响，只觉得享受当下、活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凌静苏本来都觉得自己是老女人了，这辈子怕是想嫁都嫁不到什么良人了，哪个好男人会看上她？

    可是她和王德孚相处，就感觉自己好像年轻了许多，忘了自己到底有多大，她要重新享受她错过的没有恋爱的青春。

    只不过有时候凌静苏真的会忽略王德孚的年龄，只因对方的知识、阅历、谈吐，远超他的年龄，甚至他在和她相处的时候，也绝不会像血气方刚的青年那样急躁，反而总是不急不缓、淡定从容。

    他玩起暧昧来，分明就好像那种拥有丰富恋爱经验的情场高手。

    所以说有时候说女孩子都喜欢渣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和渣男一起玩的时候，真的非常开心、愉悦、舒服，他们温柔、体贴、哄人都花样百出、妙语连珠。

    王德孚也算是渣出了境界了，别的渣男或许觊觎的是女方的身体，或者干脆是骗财骗色，但他觊觎的却从来不是肉体，而是思想或者说精神，他也不要对方爱上她，而是希望自己能够对其思想进行最大限度的改造和影响。

    也就是说，他不论和哪个女子相处，都是在进行一种社会实验，将自己放在了导师的地位上，希望能够引导对方进入新的世界。

    如果不在思想上对其进行改造，甚至重塑对方的三观，又如何能够让女子们明白他是多么高尚、伟大，值得去爱、去迁就，同时，他还希望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完美无瑕的道德楷模。

    只有做到这样，他才能真正开心，因为他骗过了所有人，甚至把自己都骗过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德孚这样的人是相当可怕的，因为他永远觉得真理掌握在他自己手中，他永远都不会错，他永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只要他成为全人类的伟大导师的话。

    王德孚这一次受邀来到凌静苏家中，自然不是单纯地接受来自对方的赞誉，也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对方牵着手、温存着，而是完成他的承诺——教导凌静苏写出畅销小说。

    王德孚的《情与性》可是马上要在《红蔷薇》上结束连载了，由于他自己文青病发作，导致这部《红蔷薇》的招牌之作，在后期对杂志的销量贡献上，下降了不少。

    凌静苏沉迷于玩暧昧归玩暧昧，但她确实对自己的事业是最上心，甚至在她心目中，她的事业，要比王德孚更重要。

    而她这样笼络王德孚，除了对方确实让她有种对方是她爱不释手的玩具之外，对方在创作上的才华，亦最令她看重。

    她相信，只要有王德孚在，她创办的这份《红蔷薇》，总有一天可以杀回魔都的杂志界，逆袭《紫罗兰》，最后甚至成为整个华夏乃至世界都知名的文学杂志。

    现在既然王德孚的《情与性》就要结束连载，那凌静苏当然希望对方可以赶紧拿出新作。

    当然，她可不希望是删改后《情与性》的风格，那实在对普通读者太不友好，她希望是一部更加通俗易懂、情节有趣、人物出彩的作品，争取能让《红蔷薇》的销量更上一层楼。

    然而王德孚对凌静苏的这个约稿邀请不置可否，因为只要他暂时不缺钱的话，就基本上不会考虑写迎合市场的文章，要么写《听雪之夜》这样的自嗨、炫技之作，要么写《女性的屈从地位》这样的极具话题性、争议性、敏感性的扬名之作，要么就写学术论文。

    于是，王德孚就想了个好办法，直接让凌静苏自己来写通俗小说，不就行了吗？

    在这两个多月的相处过程中，凌静苏早就将自己的文章，给王德孚看过，毕竟她也是有自己的文学梦的，她一直希望能够在《紫罗兰》杂志上发表文章，可惜遭遇了极大的打击，以至于一气之下，自己创办了《红蔷薇》。

    王德孚很认真地看了凌静苏的作品，发现凌静苏确实在写作上天赋有限，作品亮点极少，可以说既不深刻内涵，也不有趣可读，这就很要命了，就好比那些既不文艺也不卖座的电影一样，它连存在的意义都没有！

    但是王德孚还是找到了凌静苏的优点，那就是对方的文笔十分流畅、直白易懂、富含感情，而且写作速度极快，时速惊人，这样的优点，让王德孚觉得，凌静苏若放在后世的网络时代，分明就是天生的小白文写手，只要掌握了小白文的套路精髓，再加上她的写作速度，必火的好不好！

    王德孚当然不会直接空对空地给凌静苏讲小白文套路，这个时代流不流行男频小白文还得打个问号，但鸳鸯蝴蝶派小说流行是毫无疑问的，所以王德孚直接手把手地指点凌静苏写鸳鸯蝴蝶派小说，也就是言情小说。

    小说的名字是——《烟雨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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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不准放飞自我

﻿    可能说起《烟雨濛濛》这个书名，很多人都没那么熟悉，但说起那部曾在后世大火的电视剧《情深深雨蒙蒙》，可能就耳熟能详了。

    不管该作品的原作者琼瑶是怎样颇具争议性的女作家，她的作品确实曾风靡一时，就好像提到武侠小说，必提金庸、古龙，而提到言情小说，必提琼瑶。

    琼瑶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的《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收视率都非常恐怖，都不只是横扫中国了，而是横扫亚洲。

    只不过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琼瑶其作品的三观、台词，都造就了不少让人会心一笑的梗，还有一种名为“反琼瑶小说”出现，专门要去虐琼瑶小说中的渣男、小三，不过就好像反龙傲天式小说一样，往往这种小说的主角更加龙傲天。

    有段子手就根据《情深深雨蒙蒙》中的台词，搞出了这么一个段子——

    男：对！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

    女：那你就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

    男：我哪里无情？哪里残酷？哪里无理取闹？

    女：你哪里不无情？哪里不残酷？哪里不无理取闹？

    男：我就算再怎么无情，再怎么残酷，再怎么无理取闹，也不会比你更无情，更残酷，更无理取闹！

    很多人都以为这就是原作小说中的对话，实际上并没有，不过这不妨碍它博取网友一笑。

    而琼瑶的言情小说，在后来女频网络小说飞速发展、百花齐放之后，也没那么有吸引力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在这个时代，琼瑶的言情小说，那就是绝对能够畅销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既新颖又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情深深雨蒙蒙》放到后世，是民国背景的作品，放到这个时代，那自然就算是都市背景了，而谁都知道，这都市背景的作品，天然就具备代入感。

    王德孚当然准备让凌静苏以他脑海中电视剧的剧情写《烟雨濛濛》，而不是按照原作小说来写，主要是原作小说的结局，真的太虐太悲剧了。

    原作小说中的“我”陆依萍才华出众，性格倔强，占有欲极强，满脑子的“复仇”思想。

    她的这一性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这是一位不服命运，在陆寓孤立无援的抗争者。

    陆振华在她的眼中，不是父亲，而是仇人。

    为了复仇，她不惜拿自己的“爱情”做赌注，用抢如萍的男朋友何书桓这一方式来疯狂报复陆寓“那边”的人。

    她不顾女子的羞涩，主动刻意去接近何书桓，终于使何书桓拜服在她的脚下。

    但是她的这一举动却把如萍推向死亡。

    当如萍自杀后，自责与悲伤使她与何书桓的内心再也难以安宁。何书桓深爱着她但离开了她，陆依萍失去了白己爱得要发疯的男人。

    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反扰，使陆依萍的性格和命运显示出一种双重的精神悲剧。

    她的爱和恨把个人与家庭，自私与道德，自我与他人，内心与外界等诸多不同层次的矛盾纠织在一起，她为了报复“那边”，不惜牺性何书桓，而当她疯狂地爱上何书桓后，她又惶恐地唯恐失去何书桓。

    在复仇的过程中，不经意间获得了爱情，可又马上失去了爱情，最终也落得一无所有，还要时刻接受心灵深处的谴责。

    原作小说中的陆如萍可是用枪自杀的，哪像电视剧里，陆如萍即使被女主陆依萍抢走了何书桓，最后还很幸运地与杜飞战场偶遇，最终走到了一起。

    也就是说，小说版的《烟雨濛濛》更加悲情，也更着重于女主的复仇，与其说是言情小说，毋宁说是一部黑暗复仇流小说，所以它在改编成电视剧后，又加入了不少新人物，还将时间、地点都改了，使得电视剧的格局更大了，毕竟原作小说中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台湾。

    琼瑶把这部小说写得这么虐，也和她当时的感情状态有关，那个时候，琼瑶的成名作《窗外》在《皇冠》杂志上发表，引起了轰动，但也加速了她婚姻的灭亡。

    由于《窗外》写的是琼瑶初恋的故事，所以琼瑶的丈夫庆筠在外面不免遭到朋友们的说笑，两人的矛盾更深了。

    他又开始彻夜不归，指责琼瑶的《窗外》带给他的难堪，指责琼瑶对他的不真心，指责琼瑶的一切。

    庆筠甚至还在一家报纸的副刊上，发表了一篇骂琼瑶的文章《女作家的丈夫》，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情，他们的感情到了最低破裂的边缘。

    在悲愤中，琼瑶发狂的写作，这一年，她先后发表了《六个梦》和《烟雨濛濛》。

    可能琼瑶当时写的时候，直接将陆依萍的复仇，当成她自己的发泄，所以为了发泄个痛快，当然怎么写得嗨怎么来，但是后来《烟雨濛濛》要改编成电视剧了，那自然不能搞得太虐太悲剧。

    事实证明，这样的改编是非常成功的。

    王德孚自己写东西时，可以文青、放飞自我，但是在教导凌静苏怎么写出畅销之作时，却又是另外一种态度了，他要求凌静苏严格按照大纲来写，绝对不能脱离大纲，以及删掉作品中那些读者喜闻乐见的情节。

    凌静苏很认真地听着王德孚的教导，总觉得有些不对，凭什么她在当编辑时，不能质疑王德孚乱来、给普通读者喂屎，而她要写小说时，王德孚却不准她放飞自我呢？

    凌静苏相当率直地将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结果王德孚一副文痞模样，这样说道：“反正《红蔷薇》是你的杂志，你放飞自我导致销量暴跌，不关我的事。至于我选择那样做，原因当然是我那样写才开心，另外我能保证，那样写可以让我的作品评价更高，当识货的读者解读出来的东西更多之后，它的名气会更大。在名气与销量上，我选择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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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单行本上市

﻿    凌静苏被王德孚的这番话搞得很无语，她也算是发现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那种特别懒得负责的家伙，他及其讨厌束缚，追求自由。

    之前凌静苏为了让王德孚对《红蔷薇》的杂志更上心，她甚至要赠予王德孚股份，让他也可以有杂志的销量分红，这可真的是白送钱啊！

    结果王德孚竟然一口回绝，这都不知道让凌静苏该说什么好了，难不成他家里有矿啊，白送钱都不要。

    王德孚虽然回绝，摆明了不想因为要考虑到该杂志的销量，而写迎合读者的作品，但是他却表示可以指导凌静苏，让她自己写出一部畅销通俗小说在杂志上连载，保持它的销量增长。

    现在凌静苏发现，王德孚对他的指点，还真不是空口白话，随意说点大而化之的东西，比如小说三要素啊，如何塑造人物啊之类的，他就像是做好了完全充足的准备，感觉这部名为《烟雨濛濛》的作品，早就已经在他的脑中写好了，他所做，就是让凌静苏来执笔。

    这分明都不算指点了，而是合著！

    而这种合作方式，就好像后世的漫画界中，那些原作者与执笔绘画者合作的漫画，剧情、人物什么的，都由原作者负责，而画师则根据对方构架好的一切，将其最终画成漫画。

    王德孚就是将《烟雨濛濛》中那些主要人物的性格都完全设定好了，还有非常完整的大纲、细纲，其中细纲部分，最重要的自然就是读者们最爱看的剧情，他希望凌静苏一定要将读者爱看的剧情写出来，当然要富含感情。

    这言情小说如果男女人物之间的互动写不出感染力的话，那小说的吸引力肯定会下降不少，要不然琼瑶小说的台词，为什么那么肉麻、矫情呢？

    不过一旦读者代入进了那个世界，显然就不会觉得台词有多矫情了，只觉得书中人物的爱情，可真令人感动！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可她失去的是她的爱情啊！

    王德孚虽然给出了完整的人设、大纲，但是凌静苏确实还有很大的创作空间，那就是《烟雨濛濛》的背景，以及人物的衣着，甚至女主唱的歌这样的细节部分，这些都需要凌静苏自己去构思好，再写出来。

    毕竟《烟雨濛濛》的时代背景，固然和这个时代差不多，但里面可是有抗战的，然而这个世界，在华夏日不落帝国的本土发生战争，几乎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凌静苏显然对自己还不够自信，因为她当初被嘲讽得太狠了，大概真觉得自己没什么写作天赋，要不然她从小写到大，怎么就写不出那种让读者买账、让大佬吹捧的作品呢？许多人都说她的作品缺少灵性。

    直到现在，她遇到了王德孚，对方竟然坚信她可以写出红书，还说她在写作上也是天赋异禀的，只不过之前缺少了伯乐的挖掘。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是花花轿子抬人，但是和王德孚相处了这么久，对方显然不是那种喜欢放低姿态讨好女孩子的，反而需要女人迁就他，否则他才懒得和女人多纠缠。

    王德孚的这种性格，若他是个出身一般、长相一般、没什么才华的男人，那他绝对注孤生。

    凌静苏便问王德孚她的写作天赋在哪，结果王德孚来一个她写作速度快，可以做到“量大管饱”，因此完全可以将半月刊的《红蔷薇》变成周刊，再凭借她写作速度快这个天赋，迅速在鸳鸯蝴蝶派小说创作领域独树一帜。

    “可我写得快的前提，是有东西可写，但是我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每次写小说的话，总是一口气把要写的写出来之后，就卡在那儿了。”凌静苏这样苦笑道。

    王德孚却这样说道：“只要有我在，你永远也不会缺东西写的。”

    凌静苏真想说王德孚大言不惭，她承认王德孚在写作上的天才，可就算再天才的作家，也不可能永远保持灵感吧？

    “那你《情与性》写完了，为何新的小说都不见动向？”

    “因为我最近在写一篇关于‘二律背反’的哲学学术论文。”

    “二律背反？这是什么，为什么我这个词都没听说过。”

    “一个哲学基本概念，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

    “行吧……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写你脑中的那些东西？”

    “杀鸡焉用牛刀。”

    “王德孚，有没有人说过你真的太自负。”

    “没有，我在别人面前装得很谦虚。”

    “我还以为你是正人君子，没想到这么虚伪！你为什么不在我面前装？”

    “因为你是自己人，还是这样漂亮的女人，所以我得将我伪君子的面目彻底暴露，当你对我不抱有期望和幻想后，自然就不会失望了。”

    凌静苏抚额，倒也没有任何不开心，她感觉陌生的王德孚，和她熟悉之后的王德孚，确实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前者给人一种接近完美的圣人之感。

    后者自然就比较恶劣了，说好听点是特立独行、思想奔放，说难听点就是极端自我、任性、无法无天、三观奇葩，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竟是取悦自己，不过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说不定还会认为他心怀天下苍生。

    像王德孚写《女性的屈从地位》，分明动机只是为了让自己念头通达，可在许多人看来，他却是真心捍卫女权，想要推动社会进步的，所以有些人骂归骂，心里却还是很佩服敢于让自己陷入千夫所指地步的王德孚。

    哪怕背负一身骂名、举世皆敌，总比默默无闻好。

    时间越来越接近年关，东吴大学也已经在几天前放了寒假，若是以前这个时候，王德孚早已回到老家，与家人团聚，不过此时，他依旧待在苏州。

    《情与性（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部作品的单行本，终于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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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样书

﻿    王德孚在《情与性》上市之前，除了指导凌静苏创作《烟雨濛濛》之外，他还去拜访了自己所在大学的哲学系主任曹旭平。

    那个时候的王德孚，显然已经不仅仅是写了《听雪之夜》的校园才子，还以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而在苏州、魔都这一带江南地区的名声鹊起的新锐作家，只可惜这年头信息传播速度实在不快，否则要是他的这篇文传到帝都，那他的名气可能就更大了。

    后世的学者如果研究文学史、思想史，说不定还会认为王德孚的这篇杂文，吹响了提倡女权、解放女性的号角，这是一篇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学作品，可能还会出现在历史考试中当选择题……

    曹旭平身为一个男人，自然下意识抵触王德孚的这篇要解放女性思想的文章，这篇文章甚至还让他对之前王德孚所写的《听雪之夜》而产生的好感，都降低了。

    主要是此人虽然没有娶姨太太，但是却相当喜欢狎妓。

    没错，这个时代的青楼、妓院依旧存在，是合法的娱乐场所，旧式文人依旧觉得在青楼扬名、纵情声色，是一件风流雅事，只可惜在这个时代，能写出古时水准诗词的旧式文人，实在太稀少了。

    帝国政府倒也没有取缔青楼、妓院，只是认为它们需要更好的法律去规范，妓女一定要定期体检，拥有合法的妓女证书，才能上岗，不合法的野鸡、流莺坚决打击，并用媒体舆论宣传不合法狎妓的危害。

    曹旭平倒也不算是旧式文人，但他确实喜欢狎妓啊，他曾对自己妻子表示——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爱你，但是狎妓我真的改不了。

    神奇的是，曹旭平的妻子当然选择原谅了他，并没有在意他狎妓这件事，甚至还觉得，曹旭平只要不像其他男人那样，将外面的女人娶回来当姨太太，那就已经很不错了。

    然而王德孚去见曹旭平，却并没有遭到什么冷遇。

    除了曹旭平确实欣赏王德孚的才华、以及他在哲学系的成绩、风评都很不错外，还因为校方高层对王德孚那篇杂文的重视。

    这篇文章可是直接让校方高层统一了意见，下一学年便开放女子入学。

    在曹旭平与王德孚交谈的过程中，他倒是更加欣赏整个哲学系的新生了，只因对方显然已经通读了他自以为傲的哲学学术专著《哲学与灵魂》，还深入钻研了一番，思考出来的东西头头是道，让曹旭平听得很是愉悦，虽然他并没有听得太懂……

    但这不要紧，哲学这种务虚的东西，你越说得人听不懂，那越说明你牛逼啊！

    可能一位学者最大的快乐，就是自己的著作，可以启迪读者，很显然，曹旭平认为他的作品启迪到了在文坛上声名鹊起的王德孚，这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于是，当王德孚提出他也写了哲学学术论文，想向哲学学术期刊《时代与思潮》投稿，可却没有一位老师指导，所以希望曹旭平不吝赐教之后，已经被王德孚吹捧得心花怒放的曹旭平，当然一口答应下来。

    曹旭平对于王德孚在哲学上的造诣，那绝对是认可的，能把他的《哲学与灵魂》都钻研得这样深刻的学生，文笔还那么好，写出来的哲学论文，能差吗？

    就这样，王德孚总算将自己在哲学领域走出第一步的障碍，就这样扫除了。

    他的第一篇哲学论文如无意外，肯定能够在学术期刊上刊载。

    不过这样的论文作品，肯定没法像《女性的屈从地位》这样的杂文引发一个暂时的热点问题，但它却可以一步一步奠定王德孚在哲学界的地位。

    ……

    王德孚在《情与性》正式出单行本之前，他就拿到了这部小说的样书，它的封面依旧非常惹人遐想，正是两个美貌动人的女子，一个衣着古典，有古代仕女的温婉之感，另外一个衣着时髦、摩登靓丽，就好像走在时代最前沿的大明星。

    封面上除了画像之外，还有一句书中的金句——从现在起，我开始谨慎地选择我的生活，我不再轻易让自己迷失在各种诱惑里。我心中已经听到来自远方的呼唤，再不需要回过头去关心身后的种种是非与议论。我已无暇顾及过去，我要向前走。

    《情与性》在经过王德孚的删改之后，那些原本他想用来水字数的H描写，已经大幅减少，还加入了不少情与性、灵与肉的哲学探讨，可谓意蕴深远，希望读者看了之后能够思考——什么才是人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这毫无疑问让从连载第三期开始，普通读者的追读热情，就开始下降，反正王德孚的那位室友柳青山，就表示已经没耐心看下去了。

    不过柳青山倒是没有退订《红蔷薇》，主要是《红蔷薇》之上竟然又出现了其他小H文，显然是《情与性》的跟风之作，只可惜文笔与逼格都差《情与性》太远了，但是却胜在简单粗暴、较为实用，这白话小H文，总比《姑苏晚报》上那些文言小H文，更能刺激读者欲望。

    普通读者没有耐心看下去，却不代表那些喜欢有深度有内涵作品的读者，会放弃追读这部作品，他们甚至还因为作品陡然增加的格调与深度，都十分惊喜，倒是让“伊人女士”这位新人作家的粉丝凝聚力，变得极高。

    这大概就好比后世的网文圈内，大部分高质量小白文作品的成绩与收入，要比同样高质量的文青作品好，但是论起粉丝的凝聚力，显然还是文青作品的高，而文青作品的影响力，往往都会扩散到网文圈外，典型的例子就是大神作家烽火戏诸侯，他的作品《雪中悍刀行》中的“剑来梗”，都成了段子流传到了电竞圈，成了众生平等的“羊来”。

    《情与性》撇开H描写、哲学探讨，其实也能算是一部水准之上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它的文笔之高、其中的现代诗之出众，足以让众多文艺青年为之而着迷。

    因此，王德孚虽然对其单行本的销量不是很期待，但它绝对可以让“伊人女士”一举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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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一天。

﻿    天气突然变冷，今天早上起来就一直打喷嚏，去测了下体温，三十九度二，这几天各种吃药，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所以今天好好休息了，明天争取四更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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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后劲不足

﻿    《姑苏晚报》编辑部。

    《情与性》的单行本上市，毫无疑问在这个编辑部中又引起了波澜。

    只因这部小说，被《姑苏晚报》八卦、小说连载这一快内容的主编周启云拒稿，结果周启云还因此被另外一位时评、社会新闻板块的主编杜书桓怼了。

    杜书桓认为周启云尸位素餐，错过了一部佳作。

    这样的纷争，自然也被其他编辑围观了，然后大家都知道了《情与性》这部作品。

    后来《情与性》到一份名为《红蔷薇》的小杂志上连载，果然极受欢迎，成了这份开办时间并不长的年轻杂志的主打之作。

    可以说这份杂志能够被众多读者关注到，正是因为《情与性》的大受欢迎。

    虽然半月刊文学杂志《红蔷薇》，与《姑苏晚报》并没有什么竞争关系，二者的类型都不相同，《红蔷薇》的销量爆发，并不会影响《姑苏晚报》的销量。

    但是许多《姑苏晚报》的编辑，都会忍不住假设，如果当初周启云没有拒稿，那他们《姑苏晚报》的销量和影响力会不会更上一层楼呢？

    《姑苏晚报》的销量越高，自然就代表着编辑们做出来的业绩越好，年底时大家的奖金肯定也会更高。

    也就是说，周启云之前拒绝《情与性》的行为，损害了《姑苏晚报》众多编辑的利益。

    有些编辑甚至还忍不住出去吐槽，导致不少其他报纸的同行，都知道了《姑苏晚报》拒稿《情与性》这件事。

    这毫无疑问让周启云在编辑圈子都出尽了洋相，但是不得不说，此人脸皮颇厚，心理承受能力也挺强的，他一直坚持的观点就是——

    《情与性》这样的低俗作品，只会昙花一现，绝不会被主流文坛认可，所以别看它一开始声势浩大，但是它绝对后劲不足，最终就好像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翻一下就没了。

    周启云反正就死抓《情与性》的“低俗”不放，结果还追看着《情与性》的他，陡然发现《情与性》后面的风格变了，深度与内涵开始飙升。

    这让他看得直皱眉头，觉得自己似乎被打脸了，但他转念一想，便露出了成竹在胸的微笑。

    机智的周启云随后又改口了，说《情与性》的人气果然下降了，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在当初可就说了，《情与性》后劲不足！

    这一天《情与性》上市，周启云便听到编辑部中有人在议论——

    “之前那部让《红蔷薇》销量迅速增长的小说《情与性》好像今天上市了，你有没有买啊，要不借给我看一下？”

    “我没有买啊，感觉这部小说好像也就开头好看，后面写得东西太深了，我看到杂志连载到第四期时，就没有再看下去。”

    “我倒是觉得还好吧，单纯地写H有什么看头，不过我后面其实也没认真看，但是我也挺好奇小说结局的，总觉得一部小说不看结局，就缺少了点什么。”

    “反正我早就弃书了，不过我倒是依旧有买《红蔷薇》，因为里面有一部叫做《欲望人生》的小说挺骚的，虽然文笔比《情与性》差远了，但它里面的各种露骨描写，比《情与性》还要过瘾啊！所以我买了《欲望人生》的单行本，它现在在杂志上当然还没连载完，但字数却足够出单行本了。”

    “啧啧，你身为编辑，怎么和那些普通读者一样……唔，把《欲望人生》的单行本借我看看，搞快点。”

    “别猴急啊哈哈……”

    ……

    周启云听到有人如此议论，脸上不由更加轻松了，他恰巧路过杜书桓的办公桌，只见对方正手捧一本新上市的《情与性》，看得非常投入。

    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多月来的压力，让他爆发了，所以他不再忍耐，他一时间竟忘掉了杜书桓的背景，或者说，他其实也不确定，杜书桓到底是什么来头。

    只因大家虽然都传闻，杜书桓是魔都那边的总公司派过来历练的，但是杜书桓却一直很低调，做事也一丝不苟，给人的感觉，倒一点不像那些二世祖。

    这反倒渐渐让传闻似乎失去了真实性，但是年轻编辑们和这位杜书桓主编，关系倒是更加融洽了。

    在职场上，有时候背景大反而不是什么好事，会被不自觉地孤立，但那种脚踏实地工作的人，总会让人心中有所尊敬的，只要性格不是太差，人缘自然就会不错。

    杜书桓就是那种让人觉得能够轻松交朋友的好人缘主编。

    周启云停在了杜书桓旁边，不由想起当日这个后生怼他的场景，令他极为难堪。

    此刻，他用正好全屋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这样嘲讽道：“杜编辑，你怎么还在看《情与性》这种已经过气了的低俗作品，难不成觉得它现在上市，还能引发什么风潮？”

    杜书桓听到周启云那充满快意的声音，他皱着眉头放下手中的书，他看书的时候，真的非常不爽有人打扰，尤其是看《情与性》这种可以品味许久的意蕴深远之作。

    杜书桓作为一名极爱看杂书的读者，他看书的品味，早就已经在普通读者之上。

    如果说普通读者，看《情与性》是越看越觉得无趣，最终没耐心地弃书的话，那他看这部作品，是越看越觉得有味道。

    他甚至还认为，这部作品，其深刻程度，已经不比他看得那些名著差了。

    要想将这部作品读进去，就不该再以一开始的心态去读，而是要改变成品读名著的心态。

    《情与性》的单行本内容，和《红蔷薇》上连载的，又被修改了不少，质量当然又有所提高，完成体现了那句话——好作品都是修改出来的。

    在杜书桓还没回应时，周启云又紧接着大声说道：“所以你现在还认为，我拒稿这部《情与性》，难道是因为我的私心？我是早就看出来了，这部作品真的不行，它怕是还不会有那份杂志上的《欲望人生》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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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好戏才开始

﻿    周启云的声音这么大，可见他的底气是非常足的。

    他当初拒稿《情与性》，还真不是因为眼光不行，纯粹就是利益问题。

    因此，周启云这两个月来一直惴惴不安，生怕《情与性》继续火下去的话，会导致他之前搞的那种为自己弄额外收入的行为，被领导重视起来，然后害他连这份体面的编辑工作都丢掉。

    但是之后《情与性》的“后劲不足”，让他的心渐渐放下，他甚至还不得已去购买了《红蔷薇》的正版杂志。

    因为非常讽刺的是，《情与性》因为后来变得深刻与内涵之后，它的盗版出了两期就不出了……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盗版毕竟还是需要成本的，这人气不够高的作品，盗版起来可是要亏本的，哪里像网络时代的盗版，几乎是零成本盗版。

    本来周启云当然是希望通过盗版看完《情与性》的连载，结果没盗版之后，他就只能去购买正版了。

    他这个当初拒稿《情与性》的人，大概比一般的读者都看得认真，结果他自然是在心中认可这部作品的质量和写作水平的，但是他肯定不会对外称赞这部作品，而是要继续贬低贬低再贬低，否则他怕是真要成业界笑话了。

    而《情与性》的质量和写作水平越高，他心中就越是安定，因为这意味着这部作品会更加“阳春白雪”，大众爱看的是“下里巴人”，你阳春白雪给谁看呢？

    如果《情与性》按一开始的风格来写，它必然会越来越火，而周启云肯定慌得不行，只能期待有一天这部作品因为太H，而直接被封杀，成为禁书，但是在它被封杀之前，说不定他周启云都要被领导追责了——为什么拒稿这样一部大红大紫的作品？

    所以说，《情与性》的这种追求内涵和深度的“慢性死亡”，简直让周启云暗爽不已，以至于他每次来到编辑部，都会对《情与性》批判一番，断定它的销量肯定不行了，而原因当然不会说它写得越来越有深度，而是说它的类型注定了它的昙花一现。

    低俗之作，不配热销！

    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证明，他周启云当初拒稿《情与性》，没有任何错误！

    而现在周启云敢说《情与性》的销量不会比《欲望人生》高，也是因为他现在几乎每一期的《红蔷薇》都购买，知道这《欲望人生》是多么实用。

    明明《欲望人生》是跟风之作，时下的热度却超过了具有开创性的《情与性》，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情与性》的创作者“伊人女士”是有多么作死。

    杜书桓眼睁睁地看着周启云这副趾高气昂、咸鱼翻身的样子，还听到对方说什么《情与性》比不上《欲望人生》，他不由嗤笑一声，很不屑地指着周启云说道：“你这老东西也就这点眼光了，《情与性》这样的书，几十甚至上百年都不会过时，销量会比一部完全以情色为卖点的作品差？”

    杜书桓现在完全和周启云撕破了脸，他对周启云是最不爽的，本来他来这《姑苏晚报》历练，是真的想做出点业绩，给自家老爷子看看的，结果他才发现，这《姑苏晚报》，倒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也难怪它的销量怎么都上不去。

    不过这样的现状，也确实让杜书桓收获了不少，以后他要是自己去当一份报刊杂志的总编的话，绝对不会让周启云这种业界毒瘤存在。

    周启云现在也特有底气和杜书桓互怼，他可是忍耐了很久了，他像是听到一个巨大的笑话一般，如此回应道：“你的意思是这《情与性》是一部可以流芳百世的名著？杜书桓你这小子是要把我笑死吗，你现在也就只能嘴硬了！要不然你问问屋内的其他编辑，看他们觉得是《情与性》的销量高，还是《欲望人生》的销量高！”

    两人如此争锋相对，几乎让屋内所有的编辑都围观了，还有一位老好人主编走了过来，赶紧和稀泥，生怕两人从口角变成拳脚械斗。

    但这位老好人主编显然多虑了，周启云和杜书桓虽然已经撕破脸，但也就嘴上互怼罢了，还不至于用上拳脚，大家都是编辑，怎么也算是文化人，文化人当然动口不动手。

    其他编辑看到周启云那副志在必得的样子，真是令人生厌，所以哪怕他们心中也觉得可能这一次是周启云预判得更准，却也不会站出来替他说话。

    “在我看来，《情与性》或许一开始销量不如同时期的其他作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销量肯定越来越高，我话就放在这里了！”杜书桓断言道。

    “一派胡言，接下来我们拭目以待好了！”周启云也显得特别自信。

    “说起来我记得你好像之前是攻击《情与性》是一部低俗之作吧，怎么现在又开始说它的销量了，你这不是转进如风吗？”

    “呵呵，我现在也说它低俗啊，正因为它低俗没内涵，所以才毫无吸引力，销量自然暴死！”

    “你真是够无耻的，不过你等着瞧吧，好戏才开始。”

    这一天之中，《姑苏晚报》的编辑部，都充满了火药味。

    而杜书桓回去之后，就一口气买了四本《情与性》，分别向他曾今跟着父亲在饭局上认识的四位文坛大佬寄出，希望他们为这部作品正名。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哪怕一开始《情与性》的销量，确实被它的跟风之作压制了，这让周启云在编辑部更加洋洋得意了。

    直到魔都文坛大佬、复旦公学中文系教授、“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何守常在《世界日报》上为《情与性》刊载了一篇长文解读，简直就把这部新人新作给吹爆了！

    《情与性》在整个魔都，一炮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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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细品

﻿    何守常拥有偌大名气，几乎站在文坛顶端的人物，当然不可能这么巧合地就看到了《情与性》这部作品。

    他是大概三天前收到了来自杜书桓的信，里面就有《情与性》这部作品。

    杜书桓的信的内容也很简单，就是他觉得《情与性》这部作品写得相当深刻、有内涵，但是让他去品出这部作品的内涵，甚至将这部作品蕴含的道理变成文章，那他觉得力有未逮，所以便希望何守常可以出手。

    当然，杜书桓的态度也非常诚恳，他直言不讳地表示，如果何教授觉得这部小说作品真的很一般的话，那就当他这封信没寄过。

    何守常对杜书桓还是有点印象的，其父毕竟是华夏民营出版机构中排名第三的世界书局的董事，和许多文坛大佬关系密切，动不动就找些由头请一帮文艺界人士吃饭，有时就会带上杜书桓，显然对杜书桓很是期待。

    何守常当然也是饭局中的常客，一来二去便对杜书桓熟了，他觉得杜书桓这个后生还是挺不错，可以说谦逊有礼还确实非常喜欢看书，对不少国内外名著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眼光颇高。

    因此，难得接到杜书桓的来信，发现对方还是向他推荐作品之后，何守常自然也就对《情与性》产生了些许兴趣。

    也是杜书桓运气不错，像何守常这样站在文坛顶端的人物，可没那么闲，最近他刚刚从帝都回来，原来是去参与了帝国新式高中语文课本的编写。

    而对于何守常这样作品、资历、人脉无一不缺的文坛大佬、社科院院士来说，再用什么京派、海派的作家去形容他，那就是可笑的，因为他不管走到哪，都不会被人小觑。

    这个世界华夏日不落帝国的社会科学院，可没有另外一个世界中国的那么惨，连院士都没设置，只有学部委员，只因“重理轻文”已经成为常态，但不得不说，理科确实更加务实，对国家的益处更大。

    而此方世界的华国从没有需要努力追赶他国的忧虑，自然什么都要追求，人文艺术与科学技术都不能落下。

    何守常正是大力提倡白话文的“新文化运动”最早倡导者之一，为此，他还以身作则地用白话文写了不少作品，文字功力已经返璞归真。

    他在文言文上的造诣其实更高，所以他还主编了一部《古文常用字字典》，倡导优秀的文言文作者，将古代的文学经典，都翻译成白话文，尽可能做到信、达、雅。

    而何守常的学术专著，更是在文学界乃至哲学界，都有很大的名气，他的这些学术专著，甚至出现在了大学哲学系的教科书《华夏哲学史》中，鼓励对文学、哲学有兴趣的学生，去深读他的学术作品。

    何守常这些天刚刚有点空闲，便在一个午后，一边品着帝国院士特供茶，一边翻看起了《情与性》。

    一开始何守常当然看得比较放松，毕竟只是一部新人的作品而已，而且看这书的封面，还如此轻佻，怎么看都不是一部需要庄重品读的作品。

    不过何守常却也不是那种非名著不读的人，他有时也看时下最热门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可以看得津津有味，甚至在自己的大学课堂上，都会讲讲这些小说，便自然而然与学生拉近了距离。

    翻开书，书的扉页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这让何守常觉得有些意思，明明是“生命之轻”，有什么不能承受的呢？

    小说的开头，也很快就吸引住了何守常，他觉得就凭这个开头的水准，这书绝对可以畅销啊，为何上市一周，都没溅起什么水花呢？

    何守常继续看了下去，表情则从那很放松的样子，变得认真、专注起来。

    如果有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很好奇何守常在看什么书，难道是来自布列塔尼亚帝国的经典名著？

    谁都知道何守常还翻译了不少来自这个西方庞大帝国的古典名著，甚至还是用文言文翻译的，后来他又用白话文翻译了一遍，就是希望华夏的人民，进一步开阔自己的眼界。

    这是一个科技迅速发展的大时代，人文艺术当然也要跟上，决不能固步自封。

    何守常看着看着，甚至还拿出了笔，开始在书上写写划划，这可是他品读名著时的习惯。

    若是普通的消遣作品，他可能就随意看看也就放下了，不过他的记忆力极好，因此在上课时，能随意引用他看过的热门作品。

    他笔下划出来的他认为值得细品的句子，大约有这些，本来他只是随便划划，最后却越划越多——

    “爱情一旦公之于众会变得沉重，成为负担。”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一切也就被卑鄙地许可了。”

    “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要活在真实中，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除非与世隔绝。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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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惋惜

﻿    何守常划着划着，忽然乐了起来。

    因为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这样一部看开头像畅销书的作品，后面却让人看得特烦躁特想弃书的原因了。

    只因他划出来的这些他觉得颇有内涵和深意的话，往往是在男主和女角色为爱鼓掌时，创作者从上帝视角，写出来的旁白。

    这特么的不是在故意玩弄读者么？

    普通的读者，被前面那较为香艳、诱人的铺垫搞得心痒痒时，然后到了关键的时候，那些关键的H描写，却一笔带过，然后这位文青病深入骨髓的创作者，就开始了！

    比如在张婉怡看自己心爱的男人与陆罂梦为爱鼓掌时，作者旁白就是这样的——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

    都在这样的时候了，谁要看作者对“背叛”的理解啊！

    可能也就只有文青的读者，才能接受这种被玩弄的感觉了，在他们看来，创作者这样来写，是一种的很酷的风格。

    何守常看乐了之后，又收敛的笑容，因为他也确实读进去了这部作品，体验到了这位创作者想要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的很多人文思考。

    许多思考，都是很哲学式的，比如说作者这样指出——真正严肃的问题，是孩子吐出来的问题，只有最天真的问题才是真正严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没有答案的问题是一道令你无路可走的障碍。换言之，正是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标志着人类可能性的局限，划出我们存在的疆界。

    何守常觉得这段话真心有韵味，他还记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经常询问自己父亲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呢，他存在于世的意义是什么。

    这样的问题有答案吗？

    显然是没有的。

    大多数人可能也就在成长的过程中想想，等到步入社会，生活的压力便已经令人喘不过气来，不会再去考虑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按部就班地活下去，不就足够了吗？

    往往只有心怀理想、目标坚定的人，才能寻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并活出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

    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作者还对爱、美、媚俗、谎言，阐述了自己的见解。

    爱——“爱开始于一个女人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美——“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只有当迫害者误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

    媚俗——“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谎言——“一切谎言的根源来自私人生活领域与社会生活的分界。”

    何守常觉得自己快爱上这部作品了，他觉得只有这种真正能引起他的思考、触动他的心灵的作品，才是最有价值的！

    可能作品中的许多观点，无法令他认同，但是他却认同这位创作者的哲学思考、思想深度。

    这位创作者能将如此之多的属于他自己的哲思，用优雅简洁的文字表达出来，成为一句又一句的“金句”，便已经将他的才华，展现得淋漓尽致！

    很显然，《情与性》这样二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其展现出来的写作水准，比王德孚之前的那篇散文《听雪之夜》要高，后者的华丽精致，看起来花团锦簇，很是可以将同龄的读者唬住，但肯定唬不住何守常这样的文坛大佬。

    然而这部《情与性》，却让何守常深深地被吸引了。

    因此，何守常相当惋惜这部作品的待遇。

    像《情与性》这样极具思想深度的作品，怎么能完全没经过任何宣传，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上市呢？

    而且这部作品的外观，还如此接地气，这里的“接地气”可不是褒奖它的外观，而是在吐槽！

    这样的外观，给他第一眼的感觉，就是这是一部用来给读者消遣的艳情小说。

    但这样的“艳情小说”，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呢，普通的读者能耐着性子看完这部作品都不错了，如果只看剧情的话，说不定还想打死创作者，因为结局是男女主全灭了……

    这样失败的外观设计，难怪会导致它的扑街，它的读者定位，就出现了问题，它甚至都拒绝了它真正适合的读者！

    只因真正喜欢读这种书的读者，显然不是那种看小说只为消遣的普通读者，而是那种真正喜欢文学、哲学的读者，他们可以从文学中汲取营养，明白人生至理，获得灵魂上的升华……

    读这样的名著，一旦能够真正体会到它的美妙，其收获的满足感，或许要比那些纯粹消遣的作品，要多得多！

    所以这样的作品，才有被收藏的价值，多次品读，收获的东西都不一样，或者说，只读的一遍的话，根本就没法感受到它的深刻内涵！

    何守常就用自己宝贵的时间，读了它整整三遍，越读就越为它的遭遇而惋惜——这样优秀的哲理性小说，难道就这样被埋没？

    这一刻，他都忘了杜书桓拜托他的事情，而是发自内心的，为这样一部作品，写了他的读后感，只是单纯地希望让它被更多的读者看到。

    “……这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其中装载了多种涵义：被政治化了的社会内涵的揭示、人性考察、个人命运在特定历史与政治语境下的呈现，以及对两性关系本质上的探索等。作者将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写成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其中既有隐喻式的哲学思考，也有人的悲欢离合的生命历程的展现。”

    何守常在长文解读最后，如此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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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火了

﻿    这篇由何守常发自内心而写的长文解读，很快就被刊载在了发行量与影响力都很大的《世界日报》上，也算是对杜书桓那封信的回应。

    何守常也是第一个替《情与性》发声的，其他三位文坛大佬虽然也收到了杜书桓的信，但是却还没有抽出时间来阅读这部作品，其中有一位甚至还出门在外，毕竟像他们这样的大佬，各种要参加的活动实在太多了。

    而像何守常这样的文坛大佬，要想发表什么文章，几乎都不用他们自己去投稿，往往只需一个电话，就会有报刊杂志的编辑屁颠屁颠地上门来取稿，并奉上至少千字10银元的稿费。

    像何守常写的这篇《轻与重的界限——解读我眼中的《情与性》》总共三千余字，便能给他带来至少30银元的稿费收入，这就是他这种文坛大佬的价值。

    哪份报刊杂志有这样一位文坛大佬坐镇的话，就好像洪荒时代拥有了镇压气运的先天至宝，所以它们自然都愿意向这样的文坛大佬开出高价稿酬。

    《世界日报》与何守常的关系就很不错，因此何守常的这篇长文解读，才会第一时间在这份报纸上刊载。

    在这个时代，许多文艺青年去找书的话，还是非常信任文坛大佬的推荐的。

    就比如说上次那位写了《深入解读王德孚及其新作》的才女梁婧，她本来就是复旦公学中文系的高材生，自然知道他们学校何守常何教授在文坛中的地位是多么崇高。

    这一天她拿着自己的课本刚刚来到教室，便听到自己的同学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有没有看我们何老师在《世界日报》上发的一篇读后感，这推书推得也太有诚意了吧！”

    “讲真的我都还没见过何老师这么卖力地推荐一本书，难不成这本书的作者和他关系匪浅？”

    “我觉得应该不仅仅是私人关系，而是那本名叫《情与性》的作品，确实有点东西，要不然何老师不会看了之后那样大发感慨。”

    “何老师一向喜欢看书，口味杂得很，上课的时候都跟我们推荐过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别这部《情与性》也是类似的小说，那我才没有兴趣看。”

    “那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

    “当然是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读了之后发人深省的，否则不是浪费时间么？”

    “呵呵，那你还是去看一看《情与性》吧，何老师的长文解读里，可是引用了不少小说里的句子，可以说句句精彩，想必原书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那我今天放学的时候去买一本好了，我倒要看看，它到底多有深度。”

    ……

    梁婧是有订阅《世界日报》的，不过她显然还没来得及看，但是她从同学们的议论中，自然得知了这样一个消息。

    在接下来的文学系专业课上，上课的正是何守常，不过他教的居然是古代文学，这似乎和他“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的身份不符，实际上他虽然倡导新文化，却并非那种激进到极点，恨不得完全废除古文的人。

    何守常认为今必胜古，但古代文学中依旧有灿烂辉煌的经典，这些经典当然不能随意抛弃。

    和往常一样，何守常上着上着课，就开始自由发挥了，竟然直接向学生们讲述了他阅读《情与性》的经历，他这样说道：“一开始我看到那部《情与性》的封面时，还以为这是一部艳情小说，就是披着鸳鸯蝴蝶派小说的皮，写的却是男女性事的作品，没想到它竟然是一部极具哲理的小说作品，真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只能怪这部作品的出版方太过愚蠢，竟然将一部名著，包装成了那种劣质小说，所以同学们千万别被这部作品的包装给迷惑，我是强烈建议大家去读一读这部非同凡响的作品的……”

    何守常打开了话匣子之后，又说了许多，仿佛已经成了《情与性》这部作品的忠实粉丝，所以他发自内心地希望这样的作品，被更多的读者看到。

    梁婧也是第一次听到何老师如此推崇一部作品，她不由对这部作品更加好奇了，她还用课余时间再看了何守常在《世界日报》上刊载的长文解读，只觉得那些从小说中引用出来的句子，一下子就击中了她！

    她在傍晚放学之后，选择去了学校的书店，找了半天竟然都没找到《情与性》这部作品，不得已之下，便只能询问店员，结果对方露出了无奈的神色，这样说道：“今天都有好些学生问这部书了，但是我们书店真没有进到这部书啊，它难道是什么大作家新出的作品吗？”

    梁婧摇了摇头，表示她根本不知道作者是谁，只不过这部作品倒是大作家强烈推荐的。

    梁婧也是个爱书之人，今天不买到这部《情与性》就不会罢休，于是她直接出了校门，坐的士去了魔都中最大的书店，她就不信这样的大书店，会买不到何老师这样的大作家推荐的作品。

    魔都这样的大都市之中，人力车已经几乎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出租车，它可比人力车的速度要快得多，而且也更加舒适，只不过这个时代的汽车造型，和现代汽车完全不同，充满了复古的气息。

    梁婧在最大的书店购买到最后一本《情与性》时，她只觉得满足极了，原来《情与性》竟然是一部新人新作，在何守常发长文解读之前，根本无人购买，而现在，它本来就不多的进货量，竟然被抢购一空！

    这部新人新作，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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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意料之外

﻿    有了文坛大佬何守常的大力推荐之后，《情与性》算是一举成名了，只要是《世界日报》发行的地区，这部原本谁都没听说过的新人新作，几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那些喜欢看有深度有内涵作品的读者，抢购一空。

    这当然不是说《情与性》的销量有多么恐怖了，而是因为这部作品的首印也就一万册，其上市的地区，主要在是在苏州市内，仅有2000册拿到苏州范围外的地方去卖。

    因此，正因为苏州之外上市的《情与性》数量实在太少，所以它才会出现被“抢购一空”的情况。

    很显然，替王德孚出版了《情与性》的凌静苏，并不是很看好这部作品单行本的销量，或者说，不看好它在短期内的销量。

    原因自不用多说，王德孚自己选择追求内涵和深度，背叛了大众读者，而他的笔名“伊人女士”又不是什么文坛大佬，这样的作品销量不扑街，那谁扑街？

    就连王德孚自己都对《情与性》的销量不会太高有心理准备了，所以他也觉得凌静苏够意思了，还给《情与性》首印了一万册，还不知道这一万册卖不卖得完。

    但不管是王德孚和凌静苏，都没有意料到，《情与性》竟然会被文坛大佬点名、疯狂推荐。

    所以在他们知道这件事之前，凌静苏还在自己的总编办公室中，安慰王德孚，她这样说道：“《情与性》的首周销量统计出来了，有一千五百册，这样的销量还是不错的，《情与性》定价200铜文，你的版税是10%，所以卖出一千五百册，你又获得了30银元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吧，你现在要这笔钱吗？”

    王德孚来到这里，却是来给凌静苏道别的，因为他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过年了。

    当然，在回家之前，他还会去一趟魔都，买一台最新上市的黑白电视机，价格竟然要80银元，相当于他曾经那个世界的8000人民币了。

    王德孚倒也不觉得这个价格有多昂贵，毕竟是最新上市的新型电器，它是值这个价的。

    王德孚那稿费千字3银元的《情与性》已经为他带来近600银元的稿酬，除去这两个多月来的花销，他还有400多银元，拿出80银元来买台黑白电视机，可谓绰绰有余，而这也正可以向家里证明，就算没有家里的经济来源，他也能轻轻松松地生活下去！

    他其实花钱已经非常大手大脚了，没事就会请自己的同学聚餐喝酒，还会带妹妹王沫儿出去下馆子，即使这样，他还有这么多钱的结余，甚至都将下一年的学费挣出来了，难道他还需要受家里的约束？

    事实上，自从他以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扬名文坛之后，就有不少报刊杂志主动向他约稿，这就是名气的力量。

    王德孚倒也没有拒绝约稿，甚至还应友人朱墨彻的邀请，接受了著名的散文杂志《美文》的约稿，继《听雪之夜》之后，又写了篇名为《清净之莲》的散文，仅仅千余字，却又将他文笔的华丽绚烂展现的淋漓尽致，刊载在《美文》之上，可谓相得益彰。

    写这样短小精悍的散文，稿费当然极少，只有1银元，但是对他的名气提升却不小，而散文发表多了之后，再将这些散文集结出版，这样一来，版税就可观了，毕竟那个时候估计他就拥有“散文家”这样的头衔了，再被欣赏他散文的大佬一推荐，他的散文集销量，自然就会上去。

    王德孚这时听到凌静苏的话，不由摆了摆手，道：“我暂时不差钱。你也不要说这种安慰我的话了，当初《情与性》让杂志销量上到五万，现在它首周销量才1500，市场也是够真实的了，这都是我自己的问题，难为你了。”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样说，如果换做是其他的作家，她怕是要怒骂一番了，好好的一本畅销书，可以作成这个样子，简直可恶！

    然而她看到王德孚的脸，就完全生不起气来，她反而更加柔和地说道：“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不用看短期销量，看的是长期销量，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情与性》的销量会越来越好的。”

    就在这个时候，凌静苏关着的办公室，竟然闯进一个不速之客，只见此人身着邋遢的长衫，头戴一顶瓜皮帽，胡须凌乱，一副旧式穷酸文人的打扮。

    他看到凌静苏与王德孚二人紧挨着坐在一起，似一对璧人，穿着又都十分时尚摩登，他也不敢多瞧，只是作揖，然后道明了来意。

    此人名叫孔路，竟然正是那部跟风《情与性》的《欲望人生》的创作者，这一次来，目的是想要提高稿费。

    “在下听闻那《情与性》的作者，稿费竟有千字3银元，而她不过是个新人，与在下一样，但在下的稿费却只有千字1银元，如今在下的《欲望人生》单行本上市，首周销量便有4500册，远超《情与性》，所以在下觉得……”

    孔路的要求也算合情合理，然而凌静苏对这个人，却没有那么痛快地涨稿费了，但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此拒绝此人，只能心中暗怪将此人引到总编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然而也就在此时，凌静苏的助理忽然急匆匆地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大声说道：“凌总编，《情与性》首印一万册已经告罄，赶紧加印吧，另外这书的第二版，最好重新设计！具体请您看这份《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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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错了

﻿    凌静苏助理带来的这个消息，可以说让办公室中的三人都被惊到了。

    反应最强烈的，正是想要通过踩《情与性》来涨稿费的孔路。

    孔路刚刚说话的语气和态度，还显得不卑不亢，这当然是因为《欲望人生》的人气让他底气十足，现在他却有些气急败坏地难以置信道：“这怎么可能？《情与性》之前一周的销量才那么一点，现在一下子卖出去一万册？简直就是扯淡！”

    凌静苏的助理懒得多废话，只让他自己去看《世界日报》。

    然而能够先看《世界日报》的，当然是王德孚和凌静苏，害得孔路只能在一旁抓耳挠腮、急躁不已。

    王德孚和凌静苏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情与性》的销量为何一下子暴涨，原来它竟然入了文坛大佬何守常的法眼，对方极为用心地为这部小说写了长文解读，还狠狠地吐槽了小说的外观设计、上市之前的稀烂宣传……

    何守常认为，明明《情与性》这部作品可以在上市之后瞬间走红，但是出版方的操作实在太过辣眼睛，轻视了这部作品的价值，所以他建议“伊人女士”这位新人作家，最好换一家出版社，与大出版社签约才是王道，小出版社都是坑逼。

    凌静苏一开始看何守常的这篇《轻与重的界限——解读我眼中的《情与性》》，还觉得与有荣焉，毕竟王德孚的作品能得到这样重量级文坛大佬的垂青，正说明她自己的眼光也不差，提前笼络住了这样一位横空出世的天才作家。

    但是看到后面何守常的吐槽，她就惭愧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她本来一直都觉得，是王德孚自己作，才导致《情与性》的销量不行，她不用负任何责任，现在她才发现，原来她自己也搞错了一件事情！

    她错误地将《情与性》依旧当作了一部鸳鸯蝴蝶派的通俗小说，以这样的思路来设计它的单行本、以及不经过任何宣传就上市，这显然就是在坑《情与性》！

    这样的行为，大概就好比将莫言那获得诺贝尔奖的小说，放到上上架销售……订阅能高才奇怪！

    她应该要将《情与性》当成那种纯文学作品来看待，请似何守常这样的文坛大佬来写序，还有书封面上要有图书腰封，上面有大佬作家谁谁谁强烈推荐的字样，这才是《情与性》销售的正确打开方式！

    凌静苏这会儿差点当面向王德孚道歉，但想到对方并不想承认自己是“伊人女士”，所以硬生生地忍住了，而是直接对自己的助理说道：“《情与性》的加印先不用着急，重新设计《情与性》的外观，投入更多的成本，并搞出精装版的才是最要紧的事情。另外它还要加上图书腰封，上面要写何守常强烈推荐这样的内容，并从《世界日报》这篇文章中摘录出合适的推荐语。”

    “好的，我马上就去办！”助理有些振奋地说道，“《情与性》能够被何守常这样的文坛大人物强烈推荐，我们杂志说不定都会名气更大，凌总编您的眼光真是太好了，能让这样的大作，来我们杂志连载。”

    凌静苏听了这话，神情倒是依旧高冷，在除了王德孚之外的人面前，她就好像万年不变的冰山，可能她觉得这样非常有利于树立她在公司之中的权威。

    随着《红蔷薇》的销量越来越好，凌静苏原本小作坊似的出版公司，也进一步扩大了规模，招收了更多的员工，当然是女性居多，只因不少男人一听要在一位女人当公司老大的公司工作，就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立马逃开了。

    可能这些男人都是自认为比较有骨气的，而且还是文人，所以根本低不下自己高傲的头颅，反倒是那些负责给公司打杂、跑腿干体力活的识字不多的员工，才没有这种心理压力，觉得在女人手下干活有什么丢脸的，他们只要有钱拿就行。

    而因为公司之中女员工较多，这也莫名地产生了一股“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凝聚力，像刚刚凌静苏的那位助理，就是真正将公司发展当成了自己的事业，对一切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情况，都非常乐意见到。

    在凌静苏吩咐自己的助理时，《欲望人生》的作者孔路也不信邪地看起了《世界日报》，他看着看着，脸上竟然出现了羡慕嫉妒恨的神情，心想什么时候有一天，他的作品能被这样的大佬强烈推荐呢？

    凌静苏在吩咐完助理之后，也没管孔路还在看报纸，她只是用极其高冷的语气说道：“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打听到《情与性》作者的稿价，但现在你也看到，这部作品给杂志带来的声望，可不是你的作品可以相提并论的，它完全对得起杂志给它的开价，如果你的作品也能被一位社科院院士、名牌大学文学系教授的强烈推荐，那我当然痛快地给你涨价。”

    孔路已经没法再摆出不卑不亢的姿态了，他讪讪道：“在下怎么可能写出这样水平的作品……”

    在孔路都要羞惭而退时，凌静苏又缓和语气道：“《欲望人生》的人气还是很不错的，只要你好好写完这部作品，下一部再保持这样的人气的话，那再给你提价，也是理所应当的，所以你不要心急。”

    孔路闻言，倒是觉得这位女总编没那么冷了，他拱了拱手，无奈地离去了。

    这个时候，办公室才只剩下凌静苏与王德孚。

    凌静苏顺手将办公室的门关上、反锁，然后来到王德孚身前，刚刚高冷的模样却不复存在，反而变成了一个卑微到尘土中的少女，她抱住男人的一只手，轻轻摇动，这样轻柔地说道：“默存，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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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咎由自取

﻿    王德孚当然不会责怪凌静苏，两人之间的关系早已超越了寻常友情，只是双方都不想去确认什么，让彼此变得沉重。

    这正应了王德孚在《情与性》中所写的那句话——爱情一旦公之于众会变得沉重，成为负担。

    王德孚与凌静苏之间并非爱情，但他们之间的混乱关系若公之于众，那舆论的压力，肯定在凌静苏那一边，毕竟她可是比他大了七岁。

    而对王德孚这样的天才作家来说，在这个时代，他想怎么风流都可以。

    不只是男人之中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存在，女人之中当然也有，这两种人凑在一块，也算是渣男渣女之间的内部消化了。

    可能也是王德孚洗脑洗得好，他认为需要名分、需要将自己和谁谁谁在一起弄得天下皆知的人，缺乏安全感且不够自信，这就会让两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那么轻松而纯粹。

    婚礼就是典型的例子，可能有人认为它非常有意义，是人生之中不可或缺的经历，但是在王德孚看来，那就是一座围城。

    轻松而纯粹的两性关系，才是最让人开心而愉悦的，甚至还避免各种秀恩爱、撒狗粮引起单身狗们的强烈不适。

    两个人在一起私密地开心，不被任何人知道，那不就足够了吗？

    凌静苏若年轻个七八岁，定然不会被王德孚的这套理论蛊惑，但她始终对自己的年龄不够自信，总觉得王德孚这样各方面都完美的天才作家，和她玩暧昧，并从来没有流露出嫌弃她的想法，是她的幸运……

    于是，人前高冷如冰山、凛然不可侵犯的凌静苏，在王德孚面前，似乎就成了一只舔狗，任他予取予夺，生怕他不开心了，单方面结束这段关系。

    凌静苏投入得越多，便越不舍得这种关系的结束，其他的女人又怎能理解与他相处时的甜蜜、开心呢？

    只是凌静苏自己显然都没有意识到，她在和王德孚相处时，她是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的，女人的感性天性，令她就算一开始并没有多喜欢某个男人，但相处久了，依旧会陷进去。

    而王德孚永远不会被任何一个女人俘获，他只是理所当然地享受她们的崇拜、喜欢、迁就，随意回应一点点，她们便会满足。

    爱一个人是一件无比沉重的事情，与他所坚持的轻松愉悦的生活之道太不相符了。

    ……

    《姑苏晚报》编辑部。

    《情与性》被文坛大佬何守常在《世界日报》上强烈推荐，并且首印全部被抢购一空的消息，已经完全传开了。

    在之前大概一周多的时间中，完全不看好《情与性》的周启云，几乎每天都要到杜书桓面前恶心他一番，然后再大声宣布一下《情与性》与《欲望人生》的销量，最后再得意洋洋地强调一件事，他的眼光无敌，他当初拒稿《情与性》，是一件无比正确的事情！

    杜书桓觉得自己都快要忍出病来了，只能期待他给文坛大佬们寄出的信起作用。

    当杜书桓看到《世界日报》上何守常的文章时，他差点兴奋地跳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情与性》是他的作品一样。

    他知道，这一次，是他赢了，当然也是《情与性》质量过硬，完全没有辜负他的期待！

    忍了这么久的杜书桓，毫不客气地拿上《世界日报》，主动走到周启云面前，狠狠地将报纸甩在对方的脸上，然后大声说道：“《情与性》被何守常强烈推荐了，你之前总是提在嘴边的《欲望人生》，算哪根葱？”

    周启云被搞得有些懵逼，但是当他看完了《世界日报》后，整个人就陷入了自闭的状态……

    他心中是非常认可《情与性》的写作水平的，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一部新人新作，竟然会得到何守常这样文坛顶尖人物的强烈推荐，接下来《情与性》销量的起飞，几乎没有任何悬念！

    这年头的文艺青年读者何其之多，而若是一部作品能够在他们这样的群体中获得极高的口碑的话，那大卖几乎没有任何悬念……

    周启云知道自己这一次栽了，他知道自己的眼光出了问题，不是看书的眼光，而是看人的眼光！

    不得不说周启云的脸皮是真的厚，他竟然毫无羞耻心地向杜书桓服软了，几乎公开道歉。

    这样的戏剧性发展，让整个编辑部之前围观他们争吵的编辑们都大跌眼镜！

    “还是杜编辑的眼光可以啊，都看出《情与性》是一部如此令人称道的作品，连何守常这样的大学者，都认为它是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

    “真是够解气的，之前就看那个姓周的不爽，仗着资历老，就为所欲为，这下好了，他要被杜编辑制裁了！”

    “看来我也要去买一本《情与性》了，读这样的作品，一定可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现在去买，估计都晚了吧，早就被抢光了。”

    “这么夸张的吗，好后悔当初没有顺手买一本《情与性》！”

    ……

    杜书桓根本不接受周启云的道歉，憋了这么久的他，直接选择去见《姑苏晚报》的总编，将围绕着《情与性》这部作品，他与周启云之间产生的严重矛盾，全部告诉了总编，最后这样说道：“我实在不想和这样的同事共事了，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这位总编本就是个混子，没什么担当，要不然在当初他就可以敲打周启云，不过这一次，他终于没法和稀泥了。

    “老周啊，这一次真的抱歉了，你犯的错误实在太严重了，要不你就主动一点吧……也不是我逼你，小杜的背景，你应该也有所耳闻吧？”总编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

    周启云面如死灰，他终究还是失去了这份体面的工作，一步错，步步错，这也是他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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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踏上旅途

﻿    因为《情与性》首印的一万册已经销售一空，所以王德孚又拿到了200银元的版税。

    下一版的《情与性》他能获得的版税更高，因为外观经过重新设计后的单行本，成本与定价都会更高，一本将会售价300铜文，也就是0.3银元，而王德孚的版税是10%，也即是说，下一版的《情与性》每卖出一本，他就能拿到0.03银元，卖出一万册的话，就会有300银元的版税收入。

    而经过何守常这样的文坛大佬推荐后，《情与性》再卖个几万册基本上问题不大，毕竟接下来《情与性》的口碑肯定会发酵，还会有不少文艺青年读者，来讨论、解读这部作品。

    这个时代的文化人就是这么令人艳羡，只要写出一本红书，其获得的稿费，远比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要高，像勤快的人力车夫拉个一年车，除去各种开销，也就只能攒下五六十银元而已。

    王德孚在去魔都之前，又将凌静苏、杜书桓这两位出版界人士约了出来，去了苏州城之中最为有名的西餐厅，花了三十多银元请了他们吃一顿，这个档次，可比当初凌静苏请的东瀛料理都要高。

    不过凌静苏、杜书桓这样的富家子弟，显然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两人在这样高大上的西餐厅吃，也完全没有任何拘束、挥洒自如。

    杜书桓的话大概是最多的，喝了红酒之后的他，又打开了话匣子，他这样说道：“默存老弟，我当初看到你和你的作品，就觉得你肯定不是池中之物！现在，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让我都在我们编辑部狠狠地扬眉吐气了！”

    “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德孚晃动着手中的高脚杯，饶有兴致地问道。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拒稿的那个秃顶中年男人，他现在已经被《姑苏晚报》辞退啦，哈哈哈哈！”杜书桓畅快地说道，接下来他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其中的细节，然后也自然暴露出了，王德孚的《情与性》能被文坛大佬何守常关注到的原因。

    王德孚对那个拒稿的秃顶男人毫无兴趣，但是对于杜书桓，却是非常感激的，没想到这一次《情与性》能够逆袭，最关键的也是杜书桓。

    他向杜书桓举起了酒杯，真诚地感激道：“书桓兄，你的知遇之恩，我无以回报，来，我敬你！”

    杜书桓笑呵呵地与王德孚碰杯，如此说道：“怎么无以回报，我估计明年就会离开《姑苏晚报》了，回到魔都之后，肯定会当世界书局旗下的一份报刊杂志的总编，到时候还需要默存老弟你的生花妙笔！”

    王德孚痛快道：“好说，好说。”

    对王德孚来说，让他写文大概是最没难度的事情了，他脑中的素材，以及穿越之后灵魂融合而拥有的顶级写作天赋，使得他写什么都不会有难度。

    在感激杜书桓的同时，王德孚自然不会冷落凌静苏，在顶级和牛牛排上来之后，他还十分贴心地替凌静苏切好，仅仅是这样一个微小的举动，便让凌静苏内心欢喜、雀跃。

    在凌静苏眼中，她的“王郎”永远是温柔体贴的，再配合他的颜值，她真不知道戒掉这样的“毒瘾”。

    今天凌静苏也喝了一杯红酒，脸上浮现出了美丽动人的红晕。

    凌静苏也选择向发小杜书桓敬酒，她这样说道：“自从《情与性》因为何教授的推荐而名声大噪之后，《红蔷薇》因为曾是它连载的杂志，也跟着走红了，可以说成功进入了魔都杂志接，这除了是默存的功劳之外，还因为书桓你将他推荐给了我，我真心感谢你！”

    杜书桓早就已经将凌静苏与王德孚两人之间的亲密姿态看在眼里，但他却也不点破，在他记忆之中，凌静苏虽然至今未婚，但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她很享受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曾经那种越是真诚地追凌静苏，恨不得将她娶回家的男人，都被凌静苏在暧昧之后拒绝了，她只是享受他们的好，却不想轻易把自己交出去。

    所以杜书桓反倒担心王德孚这样的小男生，被凌静苏这样的大姐姐玩弄感情，却不知道在这段复杂的关系中，凌静苏反而处于不利的地位。

    凌静苏自己有时候都觉得，或许这就是报应，她明明知道在一段暧昧关系之中，谁先动情谁就失去了主动权，就会忍不住投入更多，但是这一次，她真的没法再像曾经那样潇洒。

    或许是她享受够了那种被真心喜欢的感觉，却从来没有放开自我、倾尽全力地去喜欢一个人，也没有哪个人让她有这样的想法，直到她与王德孚相遇。

    这在别人眼中，或许就是一种作，为什么一个女人，不去喜欢那些真心喜欢她、真诚追求她的男人，偏偏喜欢那种不怎么将她放在心上的呢？

    呵，女人。

    宾客尽欢之后，王德孚熟练地夜宿在了凌静苏的园林式别墅之中。

    第二天，王德孚在侍女们的服侍下穿好衣服，正式向凌静苏道别，后者简直化身粘人的小女生，各种不舍。

    王德孚随意安慰一番后，便离开了这儿，带着自己的暖床妹妹王沫儿，踏上了去魔都的火车。

    现在已经不缺钱的他，直接让王沫儿给他们俩买了最好的专座，堪比后世高铁中的商务座，这让节省到骨子里的王沫儿好心疼好心疼，觉得花了冤枉钱。

    只因苏州本来离魔都就很近，坐火车花不了多少时间，干嘛买最贵的票呢？

    然而在上车时，王沫儿看到普通车厢人挤人的可怕场景，她不由庆幸了起来，只觉得还是三少爷考虑得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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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文坛影响力

﻿    习惯了乘坐极速而平稳的高铁，再坐这样的普通火车，王德孚的感觉自然不怎么好。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华夏日不落帝国的铁路运输，肯定比另外一条世界线上同时期的民国要发达，毕竟华国是个统一的国家，而民国则军阀混战、土匪横行。

    他乘坐的这辆火车，也不是蒸汽机车，而是比较先进的内燃机车，后者的速度显然要比前者的快。

    让王德孚比较满意的，是这个商务舱中乘务员的服务，她会主动询问客人要喝什么茶水饮料、要看什么报刊杂志，甚至连最新上市的小说都有提供，当然得是那些大作家的作品。

    这样的服务，让王德孚都觉得比后世飞机上经济舱的服务要更好了。

    就在王德孚挑选免费赠送的茶点时，只听到对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请帮我换下一期的《红蔷薇》。”

    王德孚循声望去，便看到一个长相端丽的女子，她有着一张无可挑剔的鹅蛋脸、俊眼修眉，她合上了手中的一份《红蔷薇》杂志，而后将杂志还给乘务员，又问乘务员要了下一期的。

    王德孚见状，便随口向乘务员询问道：“如今这《红蔷薇》杂志如此受欢迎吗？”

    这个时候，那位长相端丽的女子，才看到自己对面的王德孚，她不由眼前一亮，抢在乘务员之前说道：“《红蔷薇》如此受欢迎，还不是因为它上面连载了一篇名为《情与性》的佳作，这可是如今文坛之上最为瞩目的小说新作了，市面上的单行本，已经被抢购一空了。”

    毫无疑问，随着《世界日报》的发行，文坛大佬何守常的长文解读也完全流传开来，许多文艺青年看了他的长文解读中，对《情与性》作品中金句的引用之后，便选择购买了这部小说，然后他们对这部小说的议论、评价也扩散开来，使得不少热爱文学的读者纷纷入坑。

    这位长相端丽的女子，可能就是这样的文学爱好者，但苦于购买不到《情与性》的单行本，便只能通过《红蔷薇》这份杂志，看连载版的了。

    王德孚向这位女子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却不想女子的攀谈欲似乎很强，她这样说道：“刚刚我看了《红蔷薇》上连载的《情与性》，发现它果然水准极佳，里面的现代诗，都可以在当今诗坛立足了。这样的小说佳作，在《红蔷薇》上连载，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分明应该去《紫罗兰》之上连载。”

    王德孚笑了笑，这样说道：“《情与性》的作者是个新人吧，说不定给《紫罗兰》这样有名的杂志投稿，都不会有任何回应。”

    端丽女子见到王德孚笑了，她谈兴更浓：“我确实没有听说过什么‘伊人女士’，但是她的才华毋庸置疑。不过我有一位挚交好友，其才华也不比‘伊人女士’差，假以时日，肯定能力压如今所谓的‘魔都四大才女’。”

    王德孚闲着也是闲着，便和这位端丽女子聊起天来，他装作十分敬仰的问道：“你这位挚交好友是？”

    “我见你应该也是个大学生，如果你关注魔都文坛的话，那一定对她的名字很耳熟。她叫梁婧，乃是魔都复旦公学的大才女，她为《女性的屈从地位》写的一篇解读，可是让她在魔都文坛扬名了。”端丽女子这样说道，语气中有三分炫耀、七分羡慕。

    王德孚没想到还能从端丽女子口中，听到他自己的文章，不过他也确实看过梁婧所写的那篇《深入解读王德孚及其新作》，写得还是比较透彻的，算是对他那篇杂文极好的补充说明。

    王德孚淡笑道：“那梁婧和《女性的屈从地位》的作者王德孚相比呢，谁更有才？”

    “这怎么能比！那个王德孚最新的散文《清净之莲》可是在名气很大的散文杂志《美文》上发表了，估计所有喜欢散文的读者，都会知道他！而他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造成的影响力更大，梁婧都是靠蹭他的名气出名的，我估计她是把王德孚当偶像来崇拜的。”端丽女子好似确实非常了解梁婧。

    王德孚听到对方这么说，才感觉自己貌似在文坛也不是什么小角色了啊，看来他写出那篇极富争议性与话题性的《女性的屈从地位》，即使遭到众多男性文人的千夫所指，也是不亏的。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在哪读大学？我叫秦和仪，是金陵大学外文系的学生。”秦和仪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

    王德孚自然不排斥和秦和仪这样健谈的女子认识一下，他也自我介绍道：“我叫王德孚，东吴大学哲学系的。”

    秦和仪顿时笑了，觉得眼前的男人在玩冷幽默，当然不信这世上竟有这么巧的事情，她刚刚以自己是梁婧闺蜜的身份炫耀，怎么就碰上王德孚这样论名气完全可以镇压梁婧的大才子。

    “你能不能别开玩笑，我都报上我的真名了，你不愿意暴露名字，也别用这样的方式来糊弄我啊。”秦和仪假装不满道。

    王德孚向来不会和女子争论，也无所谓对方信不信他，所以他沉默了一下，就这样说道：“我叫王默存，东吴大学的。”

    秦和仪假装不满的神情，一下子变得眉开眼笑，只觉得一路上能和这样俊朗的男人闲聊，比看《情与性》接下来的内容，都有吸引力，她似乎都忘了自己是有婚约在身的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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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动力

﻿    秦和仪纯粹只是旅途无聊，又见王德孚似乎也是个文艺青年，并且颜值在线，所以她才这样主动去与对方闲谈。

    她这次回到魔都，正是因为母亲的苦劝，才会在寒假期间回来，与自己的未婚夫完婚。

    秦和仪与她的未婚夫李钦后倒也不算包办婚姻，他们是高中同学，曾因同台演出《孔雀东南飞》而互生好感。

    李钦后相貌英俊、家境富裕，他家上门提亲时，秦和仪的父亲已经过世，家境拮据，秦和仪的母亲便欣然同意了订婚，觉得李钦后定然是自家女儿的良配。

    秦和仪本不愿过早结婚，她都以优异的成绩考上金陵大学外文系了，而且在大学中也追求者众多，她才貌双全，甚至还有个“金大外文系皇后”的称号，结果当这样的风声传到她的婆家，婆家自然便向她的母亲施压了，要求她赶紧回来完婚。

    秦和仪终究还是听了母亲的话，可能也因为她确实对自己的未婚夫观感不差，只不过她依旧有些不甘心而已，总觉得就这样早的嫁做人妇、没有多和几个男人谈谈，实在令人遗憾。

    毕竟现在帝国政府都在各种宣传新文化、新思想，读了不少书、又很有文采的秦和仪，自然就没那么安分了。

    秦和仪上次读那一篇名为《女性的屈从地位》的杂文，也特有感触，她总觉得自己虽然和未婚夫互有好感，但是却显然不算真正的爱情，可惜她终究还是只能向现实低头。

    秦和仪在闲聊过程中，便将自己被逼回家完婚的烦恼，告诉了王德孚这个同龄大学生，也没有奢求从对方那获得什么建议，只是将对方当成树洞，好好倾诉一番而已。

    王德孚早就从秦和仪的话中，听出了她已经认命，所以当然不会再劝说什么，坏了人家的婚姻可不好。

    于他而言，这个旅途中结识的姑娘，只是过客罢了。

    所以在下车前，即使秦和仪留下了她的电话与联系地址，王德孚也随手扔掉了。

    王德孚还瞥见对方的未婚夫亲自过来接她，脸上洋溢着喜悦，反倒是秦和仪有些强颜欢笑。

    他心中感叹了一句异地恋真不容易，谁知道你的对象在私下里有没有去撩别人呢……

    不过王德孚的注意力，很快被另外一个场景吸引了，只因在对面的月台上，他竟然看到众多囚犯被押解上了火车，然后他听到周围的人议论说，这些囚犯都会被流放到帝国各个殖民地上，而这样的流放政策，帝国已经执行了百年。

    而这样的政策，也是造就了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原因之一。

    这样的场景，也让王德孚意识到，这个世界的魔都，和他那个世界的SH，几乎完全不同！

    当他坐在出租车上，前往目的地时，便在路上看到了它的标志性建筑，居然是“魔都铁塔”！

    没错，当王德孚看到这座大约三四十年前建造的高大铁塔时，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不是埃菲尔铁塔么？

    有“埃菲尔铁塔”，自然也就有“香榭丽舍大街”，它横贯魔都的东西主干道，全长1800米，最宽处约120米，为双向八车道，东起人民广场，西至星形广场，东段以自然风光为主；两侧是平坦的草坪，恬静安宁；西段是高级商业区，世界品牌、服装店、香水店都集中在这里，火树银花、雍容华贵。因此这里被称为“世界上美丽的大街”。

    魔都的这个“香榭丽舍大街”真名是“天朝大街”，简称“天街”，从天街的繁华，正可以看出华夏日不落帝国这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底蕴，在当代的众多通俗文学作品中，有不少都对天街的繁华进行了详细地描绘，它是不少海派作家心目中的圣地。

    王德孚本来还觉得自己赚到的稿费已经够多了，但是看到天街中众多奢侈品服装店内的服装价格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贫穷”，毕竟一两千银元的服装真的比比皆是，这就相当于另外一个世界的十万二十万人民币了。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奢侈品牌，令王德孚毫无代入感，因为最高端的品牌，都是华夏国产的，其中最最高档的，无疑就是华夏皇家系列，“皇室出品，必属精品”已经深入人心。

    天街的繁华，同样也让跟着自家三少爷一起逛魔都的王沫儿大开眼界，她真的没有想到，自己亲眼看到的魔都，与曾经在乡下听说的魔都，竟然会有如此之大的区别！

    这个世界的苏州与魔都一比，简直就成了十八线的小县城，更不用说下面的乡镇了，夸张点说，那就是古代与现代的区别。

    魔都这种大城市的资本家们已经全世界地寻找商机、掠夺资本，而下面乡镇的地主乡绅们似乎都还过着田园牧歌似的生活，而那些被压迫得要造反的无产阶级，则通通被流放去了殖民地，这使得人口增长与本土土地不足的矛盾大大缓解……

    王德孚原本脑海中的“SH滩”形象，被这个世界的繁华魔都完全粉碎，他反而觉得之前自己所在的苏州，更像另外一个世界民国的“SH滩”，各种人力车在街上穿梭。

    至于这个世界的魔都，自然就相当于巴黎这样的老派繁华大都市了，这让王德孚不由期待起帝都到底有多繁华了。

    在初步见识了魔都的繁华之后，王德孚都想立马定居在这座更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大都市中了，而这个时代魔都的房价，根本没有那么夸张，一栋靠近天街带花园的大洋房，也只要十万银元，相当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一千万人民币，而一千万只能在SH市中心买个一百平左右的房子。

    王德孚瞬间觉得自己写真正畅销书的动力来了，毕竟他身上的几百银元，别说在魔都买房了，买辆车都不够，也就只能买点年货回乡下装一波。

    他也就花了一天时间，购买了新上市的黑白电视机，以及为母亲、大哥、二哥、沫儿妹妹买的高档品牌的衣服，还有一些特色零食，便返程了。

    他的稿费几乎花光了，最后仅剩的钱除了购买回去的火车票外，还买了魔都市面上许多畅销的通俗文学杂志，他准备回去研究一番，在假期中就写出一部畅销新作来，绝不犯文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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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归家

﻿    王家公馆。

    即使春节即将到来，公馆中的门上早已换了新的春联、福字，却似乎依旧没有让公馆中那种腐朽、压抑的气氛扭转过来。

    原因有不少王氏家族的成员自然心知肚明，还不是那位长房的三少爷，实在让王老太爷太过生气！

    自从王老太爷断了长房三少爷的例钱之后，许多王家人都觉得三少爷不出两个月，定然向家中回信服软要钱，乖乖地听从家里的吩咐，赶紧找一家门当户对的小姐，定下亲事……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三少爷王德孚像是断线的风筝一般，完全失去了联系，甚至连学校放了寒假，都没有第一时间回家！

    直到不久之前，才仅有一封三少爷的家书寄回，他非常公式化地通知家里，说是在除夕那天才会到家。

    这封信简直像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再次惹得王老太爷大发雷霆！

    “他还知道要回来？干脆就直接别回来过年算了！”王老太爷都已经不知道咆哮了多少次。

    王老太爷此人，最在意就是自己在家中的权威，他就像治军一样治家，结果王德孚对他权威的蔑视，简直就是赤裸裸地动摇了他的权威，让他面上无光！

    不过从内心深处来说，王老太爷还是有那么点欣赏王德孚的血性的，总觉得他虽然十分不喜这个孙子，三观完全不合，但是以后这个王家的重担，怕是还要落在这个孙子身上。

    咆哮之后，王老太爷又这样大声对所有王氏家族的人说道：“王德孚这一次回来，肯定欠了很多外债，谁都不准帮他，知道了吗？我倒要看看，他能硬气到什么时候！”

    王老太爷说王德孚欠债，倒也符合许多王家人的惯常思维，在他们看来，王德孚一个还在念书的大学生，在被断了家中的经济来源之后，用什么来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呢，肯定就是问自己的同窗、好友借钱了。

    于是在王家下人的八卦议论中，王德孚似乎都成了一个死不悔改的不肖孙——

    “三少爷这一次拖到除夕才到家，也实在太过分了，老太爷都说他已经欠了不知道多少外债了，难不成他走投无路之下，去借高利贷了吗？”

    “这高利贷绝对碰不得啊，利滚利的话，怕是一辈子都还不清！”

    “要你担心这种事，这一次老太爷只要让三少爷服软，肯定会帮他擦好屁股的，他只需要挑个门当户对的小姐定亲就行了。”

    “真不知道这三少爷的脑子到底怎么想的，不就是被老太爷决定婚事么，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是我的话，我高兴都来不得呢！娶媳妇太难了啊！”

    “反正我是很讨厌三少爷，就因为他不回来，我这个当丫鬟的，总被老太爷迁怒……”

    最后抱怨的丫鬟名为凤儿，也算是王家家中比较受器重的丫鬟了，日常服侍老太爷的起居，结果王老太爷因为王德孚忤逆他的事情，仿佛一直都憋着气，于是只要凤儿稍微犯点小错误，就会被王老太爷迁怒。

    几次下来，凤儿自然对三少爷这个刺头非常讨厌，她不敢对王老太爷有任何不满，便只能将怨气发泄在王德孚身上了，借着别的下人议论王德孚的时候，她也狠狠地说上几句，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她自己好过。

    凤儿显然也真心认为，像王德孚这样的少爷，就是典型的不肖子孙，一点都不知道对家族感恩，居然还大逆不道地忤逆老太爷，在外面哪怕借钱度日都不回来，这像什么话？

    反正凤儿决定了，这一次这位少爷回来，她无论如何都会表现出嫌弃的样子，与他彻底划开界限，这样才能进一步赢得王老太爷的信任。

    时间终于来到了除夕这一天，王德孚与王沫儿终于回到了王家公馆，只不过非常尴尬的是，一个出来迎接的王家人都没有，甚至连下人都没。

    王德孚看着这座记忆中无比厌恶、腐朽的王家公馆，他的内心毫无波动，本来他就是个极度唯我、自私的伪物，家族血脉的关系，根本对他不会有任何束缚，只不过记忆真正对他好的亲人，让他还是有几分牵挂的。

    他这一次回来，是和他的母亲、大哥、二哥团聚的，至于王老太爷，如果可以的话，他会直接将对方当成空气。

    王沫儿看到没有任何下人出来迎接的王家公馆，她不由担心地说道：“哥哥，这一次你肯定惹的老太爷非常生气，他肯定不会轻易原谅你的！”

    王德孚无比淡然地说道：“他不原谅我又怎样？”

    王沫儿被王德孚的话搞得有些语塞，但她转念一想，才发现自家三少爷确实有资本说这话，只因他通过写作赚得的稿费，已经足够他独立了，甚至养个她这样的妹妹，都绰绰有余。

    这不由让王沫儿油然升起了一股自豪感，为她非常亲近的三少爷感到骄傲。

    而之前与三少爷一起同居的日子，亦是王沫儿感觉最轻松快乐的日子，因为她的三少爷永远没有主人的架子，是真心将她当成了妹妹来疼爱，而且她还和三少爷学了不少文化知识，开拓了自己的眼界，渐渐发现，原来对女孩来说，嫁个良人并不是唯一的归宿。

    就这样跟着三少爷轻松愉悦地生活，不也是非常完美的归宿吗？

    如果说以前王沫儿各种努力地进行新娘修行、安分守己地做事、赢得吴氏的信任，目的都是为了嫁个良人的话，那她现在努力做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与三少爷不分开，她是真心喜欢之前与三少爷在一起的生活——轻松、快乐，还能偷偷画漫画。

    此时，虽然没有下人出来迎接，但王德孚回来的消息，却已经瞬间传遍阖府，而让所有王家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被认为已经“债台高筑”的长房三少爷王德孚，竟然携带着满满的年货归来！

    其中最惹眼的，无疑就是那最新上市的黑白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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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其乐融融

﻿    既然整个王家似乎都不待见他王德孚，那王德孚也懒得去理会不待见他的人。

    让王德孚十分欣慰的是，至少他所出身的长房，还是非常在乎他的。

    当王德孚与王沫儿跨进王家的大门后，他的母亲、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已经都出来了，纷纷露出了想念他的神色，然后还主动慰问他。

    大哥王德新双手握在王德孚的双肩上，一脸担忧地问道：“三弟，你这么长时间不和家里联系，实在让人担心啊！”

    王德孚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他这个大哥，除了为人懦弱了一些、没有主见了一些，但确实对两个亲弟弟都很好，可谓“长兄如父”。

    记忆中他能够如愿去上东吴大学，还是欠了大哥很大的人情的。

    一念至此，他便伸手从王沫儿那里拿过两个时装袋，正是一套价值不菲的高档衣服，以及一双质地极佳的名牌皮鞋，虽然它们的价格达不到那顶级奢侈品的地步，但加起来也要一百多银元，相当于一万多人民币了。

    这个时候，其他几房的亲戚显然在暗中观察，还有不少王家的下人，也都想看看这个“不肖的三少爷”到底如何有脸面对家人。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让他们无比艳羡的一幕！

    “大哥，这是我给你买的新衣服、新鞋子，还是亲自去魔都的天街买的，你穿上一定很有派头！”王德孚这样大声说道，然后将这两个时装袋塞到他的手中。

    这无疑让王德新整个人都有点懵逼，然后他才注意到，王德孚身边的王沫儿手中，还有好几个时装袋，另外还有个王家的车夫，也帮王德孚拿了好多东西。

    “我不只给大哥买了礼物，还有娘、二哥、大嫂、二嫂，我们长房人人都有，所以你们完全不用担心我。”王德孚意气风发地说道，只觉得这一天，他早就希望它到来了。

    曾经没有记忆融合的王德孚，最想做的事情，亦是用自己的表现，让家里人刮目相看！

    王德孚的母亲吴氏，十分欣慰地望着自己的小儿子，在王家之中，几乎所有人都以为王德孚会灰溜溜地回来，只有她觉得，自家小儿子，肯定有不一般的本事，现在一看，他果然没有让人失望。

    好吧，吴氏这么放心，也是因为王沫儿早就向她报过信，当然不是书信，而是口信，吴氏几乎每过一个月都会派下人以采购东西的名义来苏州大市，然后再通过王沫儿了解自己小儿子的情况。

    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看起来颇为彪悍，有一股道上人的气息，他来到自己三弟面前，用拳头碰了一下王德孚的胸，大笑道：“三弟你这小子是发大财了啊，居然去天街买东西，你什么时候去魔都的，也不来见见二哥？”

    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在魔都开夜总会，不过很显然不是那种多大的夜总会，只是在XC区的小夜总会而已，如果说王德孚去的天朝大街那儿，是整个魔都最为光鲜的SC区的话，那魔都的XC区、贫民窟，就是光鲜之下的阴影了。

    XC区鱼龙混杂、黑帮横行，治安非常令人担忧，不过它却也是整个帝国南方最大的新兴红灯区，可能也只有老牌的金陵秦淮河红灯区，能和魔都的XC区较一较高下了，魔都也有一个“东方性都”的称号。

    不过对于久经沙场的老炮儿来说，金陵秦淮河红灯区太过落后，各种服装、花样啥的，远不如魔都，而且这个魔都的XC区，也是帝国最大的H电影拍摄基地，许多黑帮都有拍摄H电影的业务。

    贫民窟自然不用多说了，算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特色的，只不过帝国政府会定期清理一下贫民窟，直接将那种在本国完全没有任何翻身希望，却有某些不切实际妄想的无产阶级，流放到帝国那广大的殖民地领土上。

    在华夏日不落帝国，有钱就是王道，拥有各种权利，没钱就不配存活，滚去殖民地做生产原料的下等人，赚到的辛苦钱，还要用来购买帝国的工业产品。

    “我去魔都的时候，二哥你肯定已经回家了。不过我下次再去时，一定会去拜访一下二哥的。”王德孚这样说道。

    说实在的，王德孚这一次去魔都，也只是大概地领略了一番这座世界性大都市的繁华，却没有深入地了解它，获得更多的素材，以后有机会的话，他当然要进一步了解它。

    或许魔都XC区的灯红酒绿、贫民窟的凄惨状况，会让王德孚产生更多的创作灵感。

    王德民听到弟弟这么说，终于露出来毫无芥蒂的笑容，对他这样的黑帮分子来说，可能也只有在自己的家中，才能让他紧绷的神经放下来。

    “这里还有一台最近上市的黑白电视机，妈以后您要看戏的话，在电视上也能看，只要把天线调好，能收到魔都的电视台！”王德孚来到吴氏身边，指着那个最大的包装盒献殷勤道。

    “好，好啊，吾儿有出息了！”吴氏竟然热泪盈眶，让王德孚看得都心中一酸，他毕竟完全融合了原主的记忆，自然也继承了对方的感情，也可能正因为这样，才对包办婚姻那么排斥吧。

    王德孚还带了不少名贵精致的糖果，可是让大哥的孩子们开心得大呼小叫，几乎闹得整个王家都知道了，其他几房的小孩，看到这样一幕，都忍不住想要出来，也蹭一点糖果，可惜却被大人们拦住了。

    很显然，他们害怕这一幕被王老太爷看到，结果小孩去亲近“不肖子孙”王德孚，害得他们大人受迁怒。

    就在整个长房似乎都因为王德孚的归来而更加其乐融融的时候，王老太爷终于出现在了庭院中，他身边还有王德孚的二叔王海清、三叔王海泉、四叔王海光，似乎这三个儿子都是他的兵。

    王老太爷的出现，使得整个庭院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下来，仿佛整个庭院都充斥着沉重的低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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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不孝

﻿    可能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王德孚没有感到任何压力，他完全将王老太爷当成了空气。

    他这一次回来，可不是和王老太爷团聚的，而是和自己的母亲、大哥、二哥。

    在王德孚的记忆中，根本就不存在关于王老太爷的亲情，只有各种威压、训斥，什么“隔代亲”的说法，在王老太爷身上都没成立过。

    王老太爷实在太过刚愎自用了，或者说对他早逝的长子，有着难以言喻的执念，所以便恨不得幼时丧父的王德孚，按照他设计的道路成长，变成他那位长子的替代品。

    只可惜，王德孚天性执拗，才不愿意成为谁的替代品，也不愿意自己的人生被随意左右，后来随着他年龄越大，读的进步书籍越多，便愈发叛逆，总觉得他所在的大家族，于他而言，就是一个牢笼，总有一天，他要挣脱这个牢笼，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过对没有被穿越的王德孚来说，这一天估计还要推迟几年，而现在，灵魂融合之后的他，便已经无所畏惧，有了充足的底气。

    王老太爷见到长房这一房的家族成员因为王德孚的归来而其乐融融的场景，又见到王德孚那副让他再熟悉不过的叛逆模样，他的心中颇不是滋味，本来他以为自己见到这个极其讨厌的孙子后，会忍不住自己的怒火。

    可现在，他却并没有发火，而是陡然涌起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悲哀……

    而所有人似乎都在等待着王老太爷对王德孚的训斥，这已经是大家多年来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王老太爷的沉默，让大家都跟着安静下来，谁都不敢当出头鸟。

    还是王德孚头铁，他打破了庭院的安静，只是用无比轻松淡然的语气说道：“娘，外面冷，我们还是拿着东西回屋吧。”

    王德孚的行动力向来很强，拿着东西就要往自己那一房的屋子里走，好像真的将整个大家族的一家之主王老太爷当成了空气！

    结果王老太爷似乎还沉浸在复杂的情绪中，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而他那位最不省心的四儿子、王德孚的四叔王海光，实在忍不住了，仗着自己是王德孚的长辈，大声说道：“王德孚，你就给你自己那一房的长辈带了东西，都不给我们老爷子，还有我们这几个叔叔带东西，你这是不孝！”

    王海光此人本就游手好闲、喜好赌博、还爱占小便宜，所以他看到王德孚给他那一房的亲人买了那么多看外表就觉得价值不菲的礼物后，顿时就起了小心思，直接抬出王老太爷还有他的二哥、三哥。

    王德孚听到王海光这么说，他可一点都不像他的大哥那么怂，毫不客气地硬怼道：“王海光你有点出息好不好，在我眼里，我就没你这种垃圾一样的亲人，我觉得你活在世上，都是在浪费空气！我记得你好像还欠我大哥的钱吧，你准备什么时候还？”

    王德孚这番几乎撕破脸的、以下犯上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这个时候才发现，王德孚比原来更加刚了！

    王海光都被王德孚的这番话搞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之前在家里他可是一直仗着自己是长辈，各种欺压懦弱的王德新，仿佛早就习惯了运用自己的辈分优势，只可惜这一套，遇上王德孚这种只孝顺他认为该孝顺的人的家伙时，完全不起任何作用！

    王德孚甚至都肆无忌惮地直呼王海光的大名！这就是赤裸裸地蔑视！

    二叔王海清与三叔王海泉脸上也不是很好看，不过他们却选择了沉默，并不想替不成器的王海光说话，他们显然认为，王德孚以后肯定比王海光有出息，现在他们也不需要通过打压王德孚去讨好王老太爷，所以他们总是保持中立。

    而这两位叔叔也都有各自的产业，当然不会像王海光那样爱占小便宜。

    “混账！你是怎么说话的，还不给你四叔道歉？我可是从小教导你要尊敬长辈！”王老太爷终于回过神来，找个由头就发作。

    王德孚示意了一下手中的礼物，冷笑道：“这就是我尊敬长辈的证明，只是有些人在我眼里，根本算不上长辈而已。”

    王老太爷瞪大了眼睛，怒喝道：“你简直反了天了！你这些东西还不是到处借钱买回来撑面子，打肿脸充胖子，你得意什么东西？到时候肯定还要家族来给你擦屁股！”

    王老太爷这话一出，不明真相的家族成员，自然露出了些许轻蔑的神情，只觉得王德孚和他的四叔王海光也是一路货色，都这么败家，明明没有自己赚钱的能力，偏偏还要强行装逼。

    王德孚根本就不屑向王老太爷解释什么，反正他除了那些真正对他有养育之恩的亲人，其余的根本就算不上他的亲人，他要在乎他们的看法干嘛？

    这就好比后世有些沾亲带故的奇葩极品亲戚一样，这样的亲戚，最好有多远滚多远，因为根本不用指望他们会雪中送炭，他们只会借钱不还。

    不过有人却见不得王德孚被误会，她便是王德孚的妹妹王沫儿，她这时鼓起勇气，替王德孚回应道：“三少爷的钱全是通过写作赚来的稿费，已经有不少报刊杂志向他约稿，写一千个字就能赚3银元，他的文章甚至还在《申报》上被人讨论！三少爷现在是作家了！”

    王沫儿此言一出，顿时让众人看王德孚的目光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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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前途远大

﻿    《申报》这样的大报，可是在魔都辐射范围内，最有名气的报纸之一，甚至在整个帝国都排得上号，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报纸几乎就相当于网络时代的“微博”、“今日头条”、“UC新闻”。

    而王德孚的文章，竟然能够在《申报》上被讨论，就说明他确实写出了一篇极具影响力好文章，说他是作家，倒也没有什么不对。

    在没有什么文化底蕴的王家，“作家”这个身份，还是非常唬人的，关键这年头有不少大作家、学者，都会被帝国政府上台的政党邀请出仕，摇身一变，就成为教育部、宣传部的官员，这就让作家的政治地位大增了。

    所以说这个时代作家的影响力，可以说完爆王德孚曾经所在的世界，那个世界的中国，可是所谓的工程师治国，文人、作家之流，都是靠边站的。

    所以现在众多的王家人，在听到王沫儿自豪地表示她家三少爷竟然是一位作家之后，他们都不敢再小觑王德孚了，甚至都觉得他已经是一位预备官员。

    再联想到王德孚乃是名牌大学东吴大学出身，便觉得他以后踏上仕途的概率会更大，因为东吴大学在中央制定法律的机构中，可是有不少高官的，如果说古代官场人结党是通过师生、同乡关系的话，那现代帝国政府中的结党，有不少都是校友关系。

    王海光这个时候又跳了出来，毫不客气地怀疑道：“你一个下人在这里胡说什么，你说他是作家他就是啊，你有证据吗？”

    王沫儿本来还非常骄傲自豪，尤其是看到家里人望向自家三少爷的目光，从轻蔑变得尊敬之时，但现在被王海光一打扰，她只觉得也特别不爽，更加讨厌这个王海光了。

    她现在因为有王德孚这样的大腿抱着，所以现在根本不惧得罪王海光，所以她微笑地将她所收集的刊载王德孚文章的《学桴》、《美文》杂志拿了出来，还有《申报》上讨论王德孚文章的报纸，也直接分发给众人！

    王德孚自己都被王沫儿的举动搞得出乎意料，他没想到这个服侍得他非常妥帖、让他感觉完全离不开她的妹妹，竟然私下里将他发表的文章都收集了，甚至还有那些讨论他作品的报纸，只不过还好没拿出《情与性》来，其实这部小说才是王德孚最赚钱的。

    而王德孚这个时候，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后来王沫儿就越来越热衷习字了，原来她的目的，就是为了收集他的文章以及评论，然后在这一刻拿出来，让整个王家都正视他！

    这个沫儿妹妹，真是让他觉得越来越可爱了。

    众人在这些报刊杂志之上，都看到了白纸黑字写了作者王德孚的名字，包括《申报》上那些多次提到“王德孚”的评论文章，可以说毫无疑问地证明了刚刚王沫儿说的话。

    这年头能够上报纸，简直就好比后世能够上电视！

    王海光脸皮再厚，都不敢再狡辩说，报纸上的不是王德孚，只是同名同姓。

    此时最开心的，毫无疑问就是王德孚的母亲吴氏，虽然她早就提前知道了，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在文坛初显峥嵘，但毕竟没有一个实体的概念，现在看到这么多可以证明她小儿子有出息的报刊杂志，她只觉得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高兴了。

    吴氏倒是希望王老太爷能够改变对她小儿子的态度，这爷孙俩可以闹得这么僵，也实在太过了，偏偏这爷孙俩的性格，都如此刚硬，真是让人伤脑筋。

    而最惊喜的，自然是王德孚的大哥王德新了，他刚刚听到老太爷的话，也有些惊疑不定，以为自己的三弟真为了面子，到处去借款买礼物。

    那这样的话，刚刚因为收到礼物而开心的他，肯定就不会那么开心了，反而会担忧三弟的借款能不能还清，如果没法按时还的话，他这个做大哥的，肯定还是要帮一把的，怎么说三弟也是为了给他们长房买礼物而借的钱。

    但是现在，王德新的担忧尽去，爱不释手地翻看着著名散文杂志《美文》，他当然没有仔细看自家弟弟的作品《清净之莲》，但是看到这篇文章标题下的作者“王德孚”，还有文章后面，对王德孚的简介“王德孚，东吴大学哲学系……”，他只觉得与有荣焉！

    没想到自家三弟竟然不声不响地成为作家了，这真是给他们长房长脸啊！

    长房的三个少爷，大少爷王德新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了，只是在县里的税务局当个吏员，基本没啥上升的可能性；二少爷王德民也上不了台面，说是在魔都做生意，这做的什么生意，大家也不说破，更不敢惹他；只有三少爷王德孚，读了东吴大学，如今又在文坛扬名，以后绝对不是池中之物！

    一直保持中立的二叔王海清、三叔王海泉，这个时候终于说话了，王海清赞许道：“我就知道德孚会有出息的，我在县里的作家协会中也认识人，要不就替你引荐一下，让你先加个县作协如何？”

    王海清可是县议员，认识县作协的并不奇怪，不过比较讽刺的是，这年头作协中最多的根本就不是作家，而是些自以为是作家的人。

    王海泉也附和道：“德孚贤侄，还不赶紧答应二叔，二叔也是为你好啊，我们都很看好你的未来。”

    王德孚向两位叔叔拱手道：“二叔、三叔，实不相瞒，已经有苏州大市作协的成员推荐我进市作协了，估计寒假过后，我就能拿到会员证书，所以这县作协，还是算了吧，不过在这里，我还是感谢二叔的一片好意。”

    没错，向市作协推荐王德孚的，正是他的好友朱墨彻，有朱墨彻的推荐，进入市作协绝对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王海清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只是和善一笑，越来越觉得这个侄子，非常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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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地位变化

﻿    现场的气氛，似乎都因为王德孚两位叔叔的主动示好，而变得缓和下来。

    而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最尴尬的或许就是再次陷入沉默状态的王老太爷以及那位主动向王德孚这一方发难、却惨遭碾压的四叔王海光。

    王海光这个时候已经悄悄地溜到了王老太爷的身后，似乎只有这个一向纵容他的老父亲，才能给予他安全感，他现在不敢再硬怼王德孚，却用怨毒的目光死盯着王沫儿这个丫鬟。

    说起来王海光如今这样一事无成，最该怪的也是王老太爷，毕竟是老来得子，最宠溺不过了，结果等到发现王海光已经没法板正之后，已经彻底晚了。

    王海光的年龄比王德孚大不了多少，对王海光的教育失败的教训，便让王老太爷变本加厉地对待王德孚，仿佛只要教育好王德孚，便又能弥补他在王海光教育上的失败。

    总而言之，王德孚就好像是个框，任何王老太爷的意志，都要往他身上塞，偏偏王德孚本性刚毅、自强，才不会轻易受人摆布，于是就变得愈发叛逆，当然，这样的叛逆，仅仅体现在这二位身上，对其他亲人，他都有应有的尊重。

    只因在原主王德孚心中，不管是他的四叔王海光，还是王老太爷，都是造成他人生如此受限制的直接原因，他绝不会将这二位视作亲人。

    气势汹汹出来的王老太爷，似乎自导自演了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毕竟需要指出的是，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虽然身子骨还是很硬朗，但这个家以后，终究会由王海清或者王海泉来当，当这两位最大可能成为家主的人，对王德孚释放出善意之后，那王德孚的处境，自然出现了反转。

    王老太爷也已经没法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威压王德孚了，因为王德孚确实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若是完全以家族为重的话，那他现在就该和他的二儿子、三儿子一样，尽可能为王德孚在文坛上越走越远创造条件，而不是继续想要让他去当兵，否则这绝对会逼得王德孚不再对家族有任何归属感。

    但是王老太爷怎会这样唾面自干，他只是冷哼一声，便头也不回地回屋了，他也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保持他最后的颜面。

    日常服侍王老太爷起居的丫鬟凤儿，在跟着王老太爷走的那一刻，望向王德孚的目光，充满了敬畏，她知道，她失去了讨厌王德孚的资格，以后再面对这位三少爷时，决不能有任何不敬。

    连王老太爷都已经奈何不了三少爷了，何况她这个下人？

    而从今往后，王家下人私下里再议论三少爷时，定然不会再像以前那么肆无忌惮，还敢各种贬低三少爷。

    王老太爷走了之后，王海清与王海泉反而还选择去长房的屋内坐了坐又寒暄了一会儿，或者说是进一步了解王德孚所取得的成就。

    王海清与王海泉并不担心因此而被王老太爷迁怒，因为他们从小被王老太爷教育要以家族为重，对待出色的家族后辈，一定要好好提携，如此一来，家族才能更加团结兴旺。

    那些内斗严重，连家族中出色的后辈都要打压的家族，可能早就被历史淘汰了。

    而且王海清与王海泉都拥有自己的基本盘了，有时候也根本不用看王老太爷的脸色，只是他们保持着对父亲的尊重而已。

    在这一场爆发的纷争就此消弭于无形之后，王家的下人们私下里讨论的内容，已经变成了这样——

    “德孚三少爷这一次真是王者归来啊，不声不响竟然成了作家，让老太爷都因此而不再威压他。”

    “这么年轻的作家，意味着他以后肯定前途远大，名声越来越大之后，说不定还会被邀请去当高官，那可是整个王家的荣耀！”

    “我是真没想到这位三少爷竟然在老太爷的控制之下，硬生生地走出了一条他自己的路，这也太厉害了吧？”

    “这年头文人、学者、作家的地位可是相当高的，稿酬也比普通人的收入高很多，难怪三少爷可以轻轻松松买回来那么多价值不菲的礼物，真羡慕长房的下人，他们好像都有魔都才能买到的年货发……”

    “之前居然还有人乱传三少爷借高利贷，他根本不是那一位爷好不好，以三少爷的性格，怎么会做这种败家的事情？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三少爷果然就是王家的未来！”

    “这样一看的话，三少爷拒绝包办婚姻，也做得很对啊，像三少爷这样英俊有才的人，就是被帝国公主招为驸马，也不奇怪啊，到时候王家说不定也会成为皇亲国戚！”

    ……

    就在这一夜之间，王德孚这位曾经被阖府认为是叛逆无礼的三少爷，如今竟然因为他进入了文坛，而一下子扭转了众人对他的印象，只因他未来的潜力。

    当然，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这个时代作家的地位，是有多么崇高。

    在不少人眼中，大作家似乎都和大官划上等号了，许多高官其实也挺喜欢著书立说，要不然就请人代笔写自己的传记，增加自己的名望，要不然怎么让选民知道他呢？

    帝国拥有选举权的民众，显然是那种拥有资产的人，至于没钱的穷人，当然就没资格拥有选举权了，没有当公民的资格，要不然就在本土当仆人、农民、工人等下贱的劳动人民，要不然就滚去殖民地。

    王德孚自己倒是一点都不在意他在王家的地位，反正在他看来，这个王家等到王老太爷去世后，肯定是要分家的，他只会对自己这一房的至亲好，至于他的二叔、三叔，倒算是比较正常的亲戚，可以互相帮衬，逢年过节也会聚一聚联络感情，而王海光这种极品亲戚，王德孚直接将其开除在亲戚之外。

    不过王德孚这一次在家中倒是清净了不少，只要他表示要看书、写作，就不再有人敢打扰他，坏了三少爷的前途怎么办？

    三少爷以后可是要去帝都当大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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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电影剧本

﻿    虽然在除夕这一天的下午发生了那样一场闹剧，但在晚上，整个大家族依旧吃了比较丰盛的团圆饭。

    吃馄钝应该算是江南地区过春节时的习俗了，不过王德孚本人并不是很喜欢吃馄钝，而且他对自己家族中女性成员没资格上桌的现状极为不满，所以他几乎一言不发地吃完了团圆饭。

    没有人再多说王德孚什么了，反正以前他的形象就是“叛逆无礼”，现在他就算依旧如此，可有了个“前途远大”的标签，他就可以被宽容对待。

    而在王德孚看来，这团圆饭还不如与自己这一房的母亲、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一起开开心心地吃，而不是迫于无奈地和王老太爷一桌。

    这个时代过节自然没有什么春节联欢晚会，但是却可以收听广播节目，里面有个皇家广播电台，会向华夏全国发送欢度春节、祝福全体国民的内容，据说会是皇室中最有排面的公主亲自播报，然后还有不少庆祝春节的节目，以广播的形式，呈现给听众们。

    等到以后黑白电视机普及的话，或许就可以通过电视来观看庆祝春节的节目了。

    团圆饭之后，家族中的那些小家伙们，兴高采烈地去放起了烟花，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对孩子们来说，放烟花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所以几乎每个孩子都期盼着过新年。

    而大年初一的话，孩子们则会结伴出去一家一家的拜年，拿到苹果、桔子、零食等年货，别提有多开心了，在这个时代，乡里乡亲的关系十分紧密，可能祖宗都是一家人。

    王德孚忍不住欣赏了一下这个时代的烟花，发现它的品种、花样比后世还是差了不少，但是在欣赏的同时，依旧让他产生了触动，这样的触动，意味着又是一篇新的散文，正好投给同样向他约稿的《华夏散文》。

    凭借《听雪之夜》在散文领域出道的王德孚，可谓出道即巅峰，除了逼格最高的《散文家》还没有向他约稿之外，另外两大散文杂志《美文》、《华夏散文》显然已经被王德孚的才华征服。

    散文写得好不好，其实也是一目了然的，甚至可以说，随着白话文的越来越普及，散文就好像成为是当代的诗歌，最能展现一位作家的文学才华，也最能展现出文章之美。

    至于小说这种体裁，则与散文有着很大的区别，要是用写散文的风格去写长篇小说，那估计作者自己都要写得痛苦死，读者也会看得痛苦死，一味卖弄文笔的小说绝对不是好小说，对通俗小说来说，可读性与趣味性才是最重要的，文笔流畅即可。

    王德孚因为看了这个时代的烟花，而写了一篇《烟花不堪翦》，中心思想大约是感叹时光无情，以及对时间的思考，里面自然而然又出现了好多可以给后世的中学生引用的“名人名言”，逼格满满。

    散文家就是这样，不管去了哪个地方，看到怎样的景色，都能根据这些景色，写出融入自己哲思的散文，好的散文，给人的第一感觉，肯定是这作者是真的有才，一个明明看起来很普通的场景，都能写出花来……

    好的散文当然也是修改出来的，这大概就好像古人写诗时，要“炼字”，像“推敲”这个典故，就很经典，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搜这个发生在诗人贾岛身上的典故，要不然又得骂水了。

    王德孚写散文，恨不得那些融入自己哲思的句子，句句经典，能够当后世签名的那种，或者是最喜欢被文艺青年们引用的，仿佛只要引用王德孚散文中的金句，就能展现自己的文学素养。

    这样的写作态度，也是他能够写出经典散文的原因之一。

    就在王德孚放空自己的一切，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中去时，有人敲了敲他房间的门。

    王德孚暂时放下了笔，对着房门说道：“请进。”

    稍稍出乎王德孚意料的是，打开他房门进来的，却是他的二哥王德民。

    在王德孚的记忆中，他的二哥王德民是个非常沉默寡言的男人，也不是很被王老太爷喜欢，但他却不会选择像王德孚那样，进行最激烈的对抗，他是无声的对抗。

    王德民独自选择去魔都发展，在当时也引起了比较大的波澜，就连大哥王德新也不是很同意二弟这样的选择，可是王德民依旧没有和家里多说什么，因为在去魔都之前，他已经自己积累下了一笔钱财，所以他义无反顾地去魔都闯荡了。

    大哥王德新还能说什么呢，他和母亲吴氏又给王德民凑了一笔钱，生怕王德民在王氏家族的势力根本触及不到的魔都吃尽苦头，哪怕王德民去苏州大市发展，他们都不会这么担心。

    魔都这样的世界性大都市，能够在这座城市拥有影响力的，绝对是那种顶级的权贵了，王家这种大地主阶级，与大资产阶级一比，就low得不行了。

    王德孚站了起来，给二哥拿来一张椅子，疑惑道：“二哥来我这，有什么事情吗？”

    王德民看了一眼王德孚的书桌，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来这是不是打扰了三弟你写作了？”

    王德孚笑着掩饰道：“没有这回事，我刚刚也就在随便看看杂志。”

    王德民似乎对接下来自己要说的事情难以启齿，他扭捏了一会儿，才道：“三弟你现在是作家了，会不会写电影剧本？”

    王德孚的脑中瞬间闪过无数经典电影的剧情，将这些剧情变成剧本，对写作天赋顶尖的他来说，完全没有任何难度！

    所以王德孚露出了胸有成竹的微笑，他自信满满地说道：“二哥你都认为我是作家了，难不成还有作家不会写剧本的？剧本也是文学体裁中的一种，写剧本只是一种基本操作！”

    王德民听到三弟这么说，他似乎更加坐立不安了，最后才艰难地说道：“我说的电影剧本，是H电影的剧本。”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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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病急乱投医

﻿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那个“伊人女士”的笔名绝对没有暴露的话，王德孚都怀疑自家二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真心认为他那部名为《情与性》的作品是小H书了，否则怎么会突然问他能不能写H电影剧本。

    若是真产生了这样的误解，王德孚无论如何都要为他这部小说处女作辩解一番的，只因单行本的《情与性》，早就经过了他的大改，连载时那些令人喜闻乐见、血脉喷张的部分，已经变成了非常哲学的思考。

    男主一边做爱，作者旁白一边亲自下场给读者灌输哲理，也算是成了《情与性》最有特点也最让普通读者吐槽的部分了，做个爱都不能香艳细致地描写一番，偏偏要各种塞私货，真是太过分了，真心不把普通读者当人看。

    这部《情与性》的销量，可能就会因此而降低十倍，不过这也确实提高了它的口碑，让那些文坛大佬吹捧起来都理直气壮，并且降低了它被封禁的风险，可以细水长流地卖下去，再过个百年，说不定还能成为名著。

    王德民看到自家三弟一脸疑惑并陷入沉默，他有些焦急地从座位上起来，摆手示意道：“三弟，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也觉得，对你这样写传统文章的作家来说，让你写H电影的剧本，非常不合适，就好像玷污了你的名誉一样，但现在，你二哥我确实遇到了比较困难的情况……”

    王德孚听到二哥这么说，顿时就释然了，所以说根本不是他那本《情与性》的问题嘛，他十分温和地说道：“什么困难的情况，二哥你可以仔细和我说说，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会帮的。”

    王德民在这一刻感受到了那浓浓的兄弟之情，觉得三弟确实真性情，太过真实了，对待王老太爷和四叔各种冷漠，对待母亲、大哥还有他，却极为温情。

    于是，王德民便将自己面临的困境，详细地与王德孚说了。

    原来王德民在魔都闯荡这些年，他搞出来的“犬金组”已经在魔都的xia城区逐渐站稳了脚跟，整体算是中下层的帮会，控制了xia城区的几条不繁华也不算萧条的街区，在帝国政府的控制力没法深入基层的情况下，黑帮自然而然便填补了这样一个空白。

    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也是很寻常的，看另外一个世界的香港、RB，就能很好地理解这种现状，尤其是RB，这个国家的黑帮，甚至都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了，而各种娱乐产业，往往也和黑帮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魔都xia城区的黑帮，就比较类似RB的黑帮生态，大的黑帮高层早就已经不干刀口舔血的工作了，反正有下面的小混混处理好脏活，而大的黑帮高层也积极与shang城区的真正权贵勾结，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真正成为上等人，而不仅仅是“黑手套”。

    现在王德民的“犬金组”所遇到的困境，正是帮里的资金问题，已经比较严重，原因是他冒进地将组里的资金，投入了自从有声电影风靡起来之后，就一直很火的H电影行业之中，各种小影院以及夜总会中小影厅的出现，让这样的H电影非常火爆，往往新上市的H电影，其票房都可以立马收回成本，并且大赚一笔，简直就像是在捡钱。

    对于拥有一个夜总会的王德民来说，他当然是不缺女优资源的，除了有些本地的小姐并不愿意拍摄这种H电影之外，对于那些给钱什么都愿意干的东瀛省小姐来说，当个H电影的女优，根本不在话下，有外快不赚，岂不是很傻？

    反正这样的H电影，基本也就只在“东方性都”魔都上映而已，她们从东瀛省飘扬过海来当夜总会小姐，就是为了赚够了钱再回老家找个老实人嫁了，东瀛省的小姐在这个时代，可以说太常见了。

    结果王德民兴冲冲地拍了几部H电影，竟然全都扑街了，原来观众们看腻了千篇一律完全没有任何剧情，只是纯粹做爱的H电影了，除非这H电影的女主角确实天生丽质，然而这样天生丽质的女优，往往都是那些顶层黑帮手中的资源，有的甚至干脆就是大夜总会的头牌，H电影大火的话，甚至还能进一步提高她的身价。

    可对于手中的女优资源都很一般的王德民来说，他们“犬金组”搞出来的H电影，根本就没有任何竞争力。

    几部H电影的扑街，已经让“犬金组”本来颇为凝聚的人心，搞得有些散了，这甚至都影响了王德民在组里的地位，他本来也不是靠武力上位的，而是他的管理、经营能力，若是他没法在这个项目上证明他的决策是正确的话，那他接下来肯定就有很大的麻烦。

    王德民在绞尽脑汁思考之下，能够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在H电影上的剧情上下功夫了，至少要拍出和市面上风格、内容完全不同H电影，才能够扭转局面，甚至打出他们“犬金组”出品的招牌。

    只可惜王德民实在不知道拍H电影，能玩出什么花活了，于是病急乱投医，找上了他的三弟，好歹他的三弟是位作家啊，想象力肯定比他丰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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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建议

﻿    王德孚听完二哥陈述的困难情况之后，他不由对鱼龙混杂的魔都xia城区产生了不少兴趣，总觉得去那儿好好取一下材之后，能够促使他写出一部有趣的作品来。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出手帮一下这位遇到困境的二哥的，他甚至也很希望二哥的“犬金组”可以发展得越来越好，这样他去魔都的xia城区取材，也会更有底气。

    于是王德孚便进一步询问道：“既然二哥你说市面上的H电影都是千篇一律，那么现在魔都的小型影厅，放的H电影，到底是怎么个千篇一律法？”

    王德孚将魔都的小型影厅，理解成了类似另外一个世界某个野性时代特有的录像厅，这些录像厅曾经特别火，放的片子大都是比较情色、血腥、暴力的片子，以港片居多。

    不过这个时代录像带暂时还没出现，但以帝国的科技发展速度，这个录像带技术没几年肯定会搞出来，那个时候电视机已经普及，录像放映机肯定就会跟上。

    帝国人口众多、殖民地又如此广泛，资本家们肯定会去开拓这个娱乐市场，而等到录像带搞出来后，电影、电视剧这样的娱乐产品，肯定也会更加被资本所看好。

    王德民见自家三弟完全没有拒绝他的无礼请求，还仔细询问他当下市面上的H电影现状，他就知道三弟看来会助他一臂之力，所以他也详尽地回答：“现在的H电影，其实大部分都没什么剧情的，拍摄的地点，也都是在很普通的宾馆之中，甚至都没有专业的男、女演员，反正就是直接用拍摄传统电影的摄像机，将男女做那事的过程拍摄出来……”

    王德民回答得还是比较详尽的，可见他也是一位车技精湛的老司机，只不过自己亲自想要开车捞钱那会儿，随便拍点H电影就能躺着赚钱的时机已经过去，而他却还没有收回成本，毕竟这年头的电影拍摄装备可不便宜。

    于是，王德民便遭遇了现在尴尬的情况，便来向已经是作家的王德孚问计。

    王德孚听了之后，顿时就心中有数了，刚刚他的脑中是闪过无数经典电影，以为需要借鉴一下经典，甚至将好莱坞大片魔改一番，现在则觉得，他甚至都不用借鉴什么经典电影了，随便搞出点新东西，就可以用一部稍微新颖些的H电影，风靡魔都的小型影厅。

    至于魔都shang城区的那些大剧院，肯定不可能放映这样低俗的H电影的，而且观众们也不会看得那么自在，所以似H电影这种不和谐的、属于资本主义国家才有的腐朽玩意，肯定只能在小型影厅中播放。

    而待到电影录像带风靡之后，肯定有不少观众觉得，这种片子还是自己在家中偷偷看比较爽……

    王德孚便随口说道：“既然市面上的那些H电影，都这样粗制滥造的话，那‘犬金组’的H电影，就可以走精品向、专业化的路线，甚至专门培养自己的男女演员，不是说东瀛省的女子，都很有天赋嘛。”

    王德民听到三弟这么说，却没有露出什么惊喜的神色，然后王德孚像是猜到了他的想法，又淡笑道：“二哥肯定觉得我说得太大了、太长远了，解不了你的燃眉之急。”

    王德民赶忙点头，有些焦虑道：“我当然是非常认可三弟的观点的，但是要想走精品向、专业化的路线，那首先也得有钱啊，所以我现在最紧要的，是拍出一部可以大卖的H电影来，并且是用姿色中上的女优，我手里只有这些资源。”

    王德民这会儿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家三弟是不是真能解决他烦恼了，因为他这时才想起来自家三弟才十八岁而已，怕是女人都没玩过，能想出什么新花样？

    不过他一个混黑道的，再加上王家又不是书香门第，根本没法认识那些脑子里歪歪绕绕极多的文人，更别说那些真正会玩的权贵、大资本家了，所以他现在是真的没办法了。

    王德民甚至还这样说道：“只要三弟你能够让我下部H电影大卖，我肯定是会给你票房分成的，然后我夜总会里的姐儿们，你可以随便挑着玩，虽然她们姿色算不上顶尖，但是活儿肯定让你大开眼界，论伺候男人的本事，还是专业的姐儿棒！”

    王德孚听到二哥这么说，不由抚额，他现在又不是前世那个长相路人的家伙了，而是颜值顶尖的大帅比，他享受的是通过自己的手段，将那些顶尖姿色的女孩，调教成比王德民口中的姐儿更会伺候他的人，还令她们自己都心甘情愿，为爱付出。

    当然，这种黑暗的心理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太影响形象了，只是他自己确实有自知之明，那就是渣男一枚，还是那种一定要立牌坊的伪君子渣男。

    只不过他对普通的女孩是完全无害的，普通女孩不会和王德孚有任何交集。若是能被王德孚渣到，那就说明这个女人绝不普通，她绝对会很荣幸、并乐在其中。

    “二哥你别胡扯了，你提的那些东西我都没兴趣。”王德孚义正辞严道。

    “至于H电影的建议，我就随便提几个想法好了，为什么拍H电影要限制在那些没有任何创意的宾馆里？另外拍摄电影的女角色，为何都得是夜总会小姐？所以我觉得电影的场景完全可以放在大庭广众的电车之上，另外女角色可以是穿着学生装的女子高中生，当然，饰演者是你手下的女优。”王德孚不假思索道。

    而听到三弟这些建议的王德民，则彻底被惊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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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完成剧本

﻿    王德民确实没有想到，自家三弟随便提的几个对H电影创新的建议，让他稍稍一想就觉得大有可为，他有些兴奋地说道：“三弟，不愧是你啊！作家果然靠谱，居然随便一想，就想出这么新颖的创意来！”

    王德孚却摆了摆手，道：“二哥你不用高兴太早，实际上这种场景、服装、人设的创新，并没有多大的竞争力，别的H电影公司肯定会很快模仿跟风，不过现在通过这样的创新，暂时缓解你的燃眉之急，应该问题不大。”

    王德民却激动道：“我当然知道其他的H电影公司会迅速模仿跟风，但是这也需要拍摄的时间，我的公司上映的H电影，肯定能在这个时间差中，大赚一笔！等这种跟风烂大街之后，再进行创新好了。”

    王德孚却觉得自家二哥有些托大了，如今有声电影虽然已经颇为流行，但H电影的拍摄方式，还是显得太过粗糙，各种镜头的运用，完全没有那种专业的感觉。

    而正好王德孚对这个时代的H电影拍摄，不，应该说是电影拍摄，还是有那么点兴趣的，所以他这样说道：“二哥你你这次回魔都的xia城区，就带上我吧，我以后要写一部关于如何拍摄出优秀电影的书，这H电影虽然和正常的电影有很大的差别，但我寻思着镜头的运用应该有相同的地方，所以我想去好好地取材一番。”

    王德民听到自家三弟这么说，拍着胸脯一口答应道：“这样的小事包在我身上，对你的写作事业，我无条件支持！等到以后我这H电影公司的实力更加壮大，总有一天要拍摄经典的电影，到时候就用你的作品改编好了，我相信你肯定可以写出红遍帝国的作品来！”

    王德孚见到自家二哥已经一扫之前的焦虑，他还是觉得非常开心愉悦的，在这世上能够有这样互相支持的亲兄弟，那就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王德民在走之前，又这样说道：“虽然刚刚三弟你提出来的极为新颖的创意，让我感觉大有可为，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把大概的剧本写出来，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毕竟H电影基本不需要台词。”

    王德孚当然点头答应，不过他依旧改不了他那个虚伪的缺点，所以他这样说道：“这样的剧本，当然是二哥这样聪明的脑袋想出来的，我只是按照你的想法，将其变成剧本而已。”

    王德民微微一愣，却立马就明白了王德孚的意思，他大笑道：“当然，我们的大作家王德孚怎么会接触H电影这样的三俗玩意呢，我这样的黑帮头子，才是罪魁祸首！”

    王德孚这才露出笑容，不过他还是有所顾虑道：“这样的H电影，会不会导致社会风气变差？比如有人看了电影之后，就去模仿其中的行为……”

    王德民顿时就觉得，自家三弟果然在象牙塔中不谙世事，他的语气中带着嘲讽，这样说道：“这社会风气就从来没有好到哪里去，我们黑帮都成了维护底层秩序的存在了，拍个H电影，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拍的话，总有一天别的帮派也会拍，我这可是合法生意！而谁去模仿的话，自然会有法律去教他做人！”

    王德孚听了之后，默然无语，只觉得金钱至上、风气败坏的腐朽资本主义帝国实在是太真实了，不过它真心是有钱人的天堂，法律不也是有钱人制定的？最好的律师也全都为有钱人服务。

    众多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的权贵们，极为拥护这个伟大的帝国，并强烈鼓吹民族主义，进一步增加国家凝聚力，反正吃苦、送死的事情全让底层人民去干，他们只要享福就行了，底层人民还要感谢他们给了一口饭吃。

    要知道在古代，底层人民都是实在吃不起饭都要活活饿死了，才会起来反抗，现在权贵们都如此大方慈悲地给了底层人民一口饭吃，还将他们移民到地广人稀的殖民地，给他们地种，他们还有什么好造反的？

    王德民好好地教育了一番似乎还抱有天真道德的三弟，并灌输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显然这位二哥就是个道德虚无论者，并且为了利益可以完全不择手段，他就是要做人上人！

    王德孚其实在心里并不认可王德民的这种观念，那真的太赤裸裸了，或许这就是混黑道的觉悟吧，像他这样走学者道路的人，那无论如何都得保持表面的伟光正的。

    王德孚以后搞出来的学术理论，或许会让那些还在被权贵们的资本奴役的底层人民进一步觉醒，然而谁最终会带领他们真正走向反抗帝国的道路，就不是他可以预料的了。

    在王德民离开之后，王德孚又在书桌前伏案，本来还想继续写他的散文《烟花不堪翦》，不过只写了几句，就觉得没什么状态，他索性就先将那个H电影的大概剧本写出来了——

    时间：清晨上学之时。

    地点：公共电车之上。

    人物：痴汉甲乙丙、一位学生装的女子高中生。

    甲：痴汉甲。

    乙：痴汉乙。

    丙：痴汉丙。

    [幕启]

    [清晨，公共电车之上，满载着众多乘客，缓缓行驶着，车到站停下，一位学生装的女子高中生拎着挎包走上车]

    甲：（猥琐的眼神直接锁定了女子高中生，与乙、丙默契地向女子高中生移去。……省略N字具体描写）

    乙：（缓缓伸出作恶的……省略N字具体描写）

    丙：（……从后面……省略N字具体描写）

    ……

    女子高中生：（……脸上露出被玩坏的神情，并被不明液体……省略N字具体描写）

    ……

    [女子高中生终于从到站的电车上下来，瘫倒在地，清晨的电车渐渐驶远]

    [幕落]

    王德孚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就搞定了这个非常简单的剧本，其实好的剧本往往都拥有非常精妙的台词，但几乎没有任何剧情的H电影要什么台词？

    干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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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自由的选择

﻿    虽然是极为简单的剧本，王德孚写完之后，也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双脚已经变得冰凉。

    没办法，这个时代还没有地暖这种让人冬天时不用脚冷的科技，至于暖气之类，江南地区基本是不存在的。

    王德孚在这个时候下意识喊道：“沫儿，给我准备热……”

    他的话还没说完，自己就很快反应了过来，现在他住的地方已经不是那个靠东吴大学颇近的出租屋了，而一直将他侍奉得极好的妹妹王沫儿，则已经回到了他母亲吴氏的身边，他自然便没有了王沫儿这样令他熨帖的贴身侍女。

    在这个家中，王德孚也没有属于他自己的贴身侍女，足见他的地位之低，王老爷子认为王德孚既然思想如此先进，想必是完全不需要下人服侍的，人人平等嘛！

    于是王德孚就成了没有贴身侍女的后辈，这可是让不少家生子出身的丫鬟都失望不已，她们觉得若是能做王德孚的侍女，以后再混个姨太太的身份，那这辈子也值了，因为三少爷长得足够养眼。

    王德孚也没有将这种事太放在心上，他自己本就是有手有脚的人，只不过之前因为他的沫儿妹妹太过体贴，导致他渐渐习惯了对方的服侍，现在既然对方不在，那他就自己去拿水壶倒热水给自己泡脚好了。

    他走出自己的房间，才发现外面的温度更加低了，然后竟然发现王沫儿就守候在他的房门前、瑟瑟发抖，用她那纯澈无比的眼眸看着他，她目光灼灼地说道：“三……哥哥刚刚是不是喊我了？”

    王沫儿的声音总是听起来特别温顺、柔软，让王德孚听了之后，只觉得浑身都被她那种极致的温柔所包裹着，而他看到王沫儿瑟瑟发抖时的样子时，可真是心疼坏了，赶忙将自己的大衣脱下，霸道地披在了王沫儿的身上，根本不容她拒绝。

    “沫儿，你在我门口傻站着干嘛，冻坏了身体怎么办？”王德孚有些不悦地说道，在他的心中，王沫儿就跟亲妹妹一样，只不过这位亲妹妹真的太懂事、太让人心疼了。

    王沫儿感受着三少爷大衣的温暖，她十分大胆地拉起王德孚手，然后进入他的房间，并关上门，才笑呵呵地说道：“我没有傻站着啊，只是正好路过哥哥的房间，然后听到你喊我，然后我想答应时，哥哥你却出来了。”

    王德孚用自己的双手捂住王沫儿的一只小手，对方的手一点也不光滑，手掌上还有茧子，冰凉冰凉的，他觉得王沫儿口中的“正好”，实在太假，只是他也不想却揭穿这个傻妹妹的谎话了。

    王德孚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说道：“在家中你就不要这样惯着我了好不好，你可是我娘的贴身侍女，地位比一般的丫鬟高得多，你这样像在苏州一样服侍我，被家里其他人看到的话，不怕受我的连累吗？我可是这个家里最不受欢迎的人……”

    王沫儿听到王德孚这么说，本来因为哥哥对她一如既往的体贴、在乎，而内心雀跃的她，脸色一下子垮了下来，哥哥根本不知道，她在苏州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才是她人生中最光明快乐自由的日子，她感觉自己从一件工具，变成了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

    而回到家之后，她原本以为自己是非常开心的，毕竟过年就是一件很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同时还因为她圆满完成了夫人交给她的任务，之前她便受到了夫人的褒奖，更加受到夫人的器重了，并且得到了她曾经最想要的承诺——夫人保证为她挑选一个良人，择日就可以定亲。

    一向逆来顺受的王沫儿，只是脸上带着她那掩饰自己内心的假笑，她甚至都没有对此表示任何意见，因为她当时瞬间陷入了一种迷茫的状态，她感觉自己再也不是以前的自己，她那以嫁个良人为此生追求的目标，在与王德孚相处的过程中，被剧烈地动摇了。

    而以前她也根本没有体会到大家族的压迫与束缚，从来没有想过要抗争什么，但是她现在已经处于半觉醒的状态，尤其是此刻她被哥哥的大衣包裹着，小手还被哥哥的手焐着，她深吸一口气，如此坚定地说道：“哥哥，我现在不想嫁人了。”

    王德孚听到这话，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他十分赞许地说道：“女人的价值不应体现在嫁人生子上，也可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一切都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王沫儿却有些苦恼道：“可是刚刚夫人和我谈话，还给了我几个良人名单，说他们都是和我身份相配的老实人，我那会儿没有拒绝夫人，我知道这是她的‘好意’，但是……”

    王德孚听了之后，便教育道：“沫儿你就是太逆来顺受了，可能这样的好意，对以前的你来说是好意，但对现在的你来说，就是一种禁锢，你应该直接拒绝才对。”

    “没有哥哥在身边，我没有这个勇气拒绝……”王沫儿弱弱道，“而且我不想嫁人的前提，是跟着哥哥你……我知道哥哥你希望看到每个女孩子都独立自强，可我真的做不到，我就是要有个依靠才踏实，哥哥，你不会抛弃我吧？”

    王沫儿眼睑低垂，低着头根本不敢看王德孚，眼神中的柔弱尽去，只有无比清明的算计，她真的觉醒了吗？

    真正让她下定决心的，其实是今天下午王德孚在家族中肆无忌惮、无人敢怼、二叔三叔纷纷主动示好的那一幕……

    三少爷才是王家的未来，才是那个最完美的良人啊！

    嫁给老实人？

    这对从来都斤斤计较、心中颇有一番算计的王沫儿来说，那就是一条退路而已，同时也是用来在此刻拿来利用的道具。

    王德孚忍不住怜惜地摸了摸妹妹的脑袋，无比温和地说道：“我怎么会抛弃你啊，习惯了被你照顾，我都感觉离不开你了。至于我娘的那番‘好意’，我带你一起去拒绝好了。”

    低着头的王沫儿眼神中闪过一丝奸计得逞的狡黠，然后抬起头，那纯澈的眼眸都亮晶晶的，无比崇拜地仰视王德孚，柔柔地说道：“哥哥果然对我最好了。”

    王德孚心说这样的妹妹实在太好了，妹妹就应该心甘情愿、不离不弃地跟着哥哥一辈子嘛，当然，他嘴上永远会这样表示，只要妹妹找到良人，那他一定会任其嫁人，给予她最自由的选择。

    他相信小聪明满满的王沫儿，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事实证明，他的信任并没有被辜负，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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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独属于我

﻿    当冰冷的双脚泡入水温恰好的热水之中，王德孚无比舒爽地叹了一口气，只觉得刚刚写作的疲倦都一扫而空。

    热水当然用不着他自己去打了，而是解开心结、雀跃无比的王沫儿，非常殷勤地包揽了这件事，她非常乐于看到三少爷在生活上完全离不开她的情况发生，她认为只有自己表现出这样的价值，才能令自己更加安心、踏实。

    王沫儿蹲了下来，替自家三少爷揉捏脚掌，洗好之后，还会为王德孚擦拭脚掌，她曾经就是这样伺候夫人的。

    这样熟练的动作，让王德孚看了心中愈发怜惜，然而他却没法阻止她，以前他每次阻止，都会让王沫儿可怜兮兮地说：“哥哥，你是嫌弃沫儿吗？我为你做这样的事情，是特别开心快乐的，难道哥哥要剥夺我的这份开心快乐吗？”

    王德孚还能说什么呢，他每次在妹妹为他洗脚时，只能轻柔地抚摸自家妹妹的脑袋，并且在其他方面百倍地对她好，在物质上绝不会让妹妹缺少了什么，而每次出去采风、取材时，他也会带上妹妹，让她领略更多美好的自然风光。

    王沫儿在为王德孚付出时，她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快乐，因为她非常信任三少爷的人品，她知道自己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回报肯定就越多。

    所以王沫儿在和自家三少爷过二人世界时，她感受到了以前从来没有体会过的轻松、快乐、自由，她以前做什么都生怕出错，要看周围许多人的脸色行事，但和王德孚相处时，她感觉自己真的被宠上了天，她觉得其他男人根本没法像这样对待她。

    王沫儿印象中的其他男人，都不会如王德孚这样去宠一个下人，她觉得这世上能够像三少爷这样长得又英俊、又如此将她呵护在手心的男人，就只有他了。

    她自己是极为遵守规矩、逆来顺受的女孩，但是每次她看到三少爷践踏规则、叛逆自我，她都会由衷地觉得，三少爷实在太厉害了，她无论如何都不想离开这个男人，或许这就是三少爷常说的灵魂上的吸引吧。

    王德孚确实相当自我，做什么的第一追求，可能就是“我开心就好”，所以在王沫儿终于如他所料的表明心迹之后，他已经将这个持家有道的妹妹，当成完全属于他的女孩了，之前各种装君子避嫌的行为，大可不必。

    “沫儿，今天你还是睡在我的房间，以后你就是独属于我的妹妹了，谁也没法从我身边带走你，除非你自己要离开我。”王德孚用温和而坚定的语气说道。

    王沫儿听到自家三少爷这么说，只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她最想要的承诺，并且她也真正被王德孚接纳了，要不然她总觉得王德孚还是认为她是夫人的人，不会完全信任她。

    “哥哥难道不怕被夫人说什么吗？而且夫人肯定会认为我是诱惑了哥哥的坏女人……”王沫儿故作担忧地说道。

    王德孚淡淡一笑，如此说道：“我又不是那种完全靠家族的废物少爷，我完全有能力带着你离开，我的稿费虽然不多，养活我们两个，总是可以的吧？而且我娘也是那种通情达理的人，她不会为难你的，只要我表现出对你足够的重视。有我在你背后，你什么都不用担心。”

    王德孚总是这样可以给予王沫儿巨大的安全感，如果不是知道王德孚确实拥有经济独立的能力的话，王沫儿显然不会这样痛快地将自己的忠诚完全献给他。

    这一夜，王德孚与王沫儿就像在苏州同居时一样，又睡在了一张床上，只不过王德孚再也不会背对着自家妹妹，而是直接将水灵灵的王沫儿，当成了一个温暖柔软的人形抱枕，舒舒服服地睡觉了，果然少爷都是需要贴身侍女的呐。

    王沫儿则兴奋地睡不着觉，总觉得自己这一次的赌博太惊险刺激了，她之前可是听过不少八卦，就是大家族中，那种侍女和少爷搞上，结果下场比较悲惨的情况。

    在大家口中，好像就是侍女活该，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但在王沫儿看来，导致悲惨下场的本质原因，是那些少爷太没有担当，根本不敢为侍女发声，生怕得罪家族长辈。

    然而王德孚的作风，和那些少爷完全不同，他已经完全可以不依靠家族独立了，甚至因为展现出了自己的潜力，而直接改变了他曾经在家族中的地位，说不定以后王家还要靠他撑场子。

    这就是王沫儿觉得王德孚能给她巨大安全感的原因，她觉得三少爷的大腿很粗很粗，跟着他，准不会错。

    就在这样的兴奋之中，王沫儿非常安心地在自家三少爷，不，以后就是她真正的哥哥的怀中睡着了，他可以成为她一生的依靠，他就是她寻找了这么多年的良人。

    ……

    王德孚自从成为作家之后，基本上就习惯了晚睡晚起的生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因他的写作灵感，往往会在深夜时爆发，一旦进入写作状态，就会忘记时间，但那种将灵感变成文字的快乐，是任何事情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

    然后这样的文字再呈现给所有的读者，让他们产生各种各样情绪，哪怕作品戳到了他们的痛处，他们痛骂这部作品，身为作者的王德孚，都会觉得异常愉悦。

    因为他那习惯性的晚睡晚起，他还特意嘱咐了母亲，让她早上不要让下人来打扰他的睡眠，宠溺着自家小儿子的吴氏，自然满口答应，自家有出息的小儿子可是为了写作而那么晚睡，她怎么忍心让别人来打扰呢？

    然而吴氏却没法阻止王老太爷的下人，当那位名为凤儿的侍女，大清早就带着老太爷的吩咐，敲响王德孚房间的门时，当先醒过来的，却是因为睡得太香甜而睡过了头的王沫儿。

    王沫儿顿时如临大敌，如果是之前的她，肯定会早早地起来，这样说不定都不会有人发现她夜宿三少爷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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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悔意

﻿    敲着王德孚房门的侍女凤儿，心情莫名的有些期待。

    她今天也换上了新衣裳，十分古典的风格，她对着镜子看了许久，觉得她在新一年中的形象简直无懈可击，这一次来向三少爷传达王老太爷的吩咐，说不定可以给三少爷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

    能够成为服侍王老太爷日常起居的侍女，凤儿的长相自然还是不错的，或许跟真正的高颜值美人自然没法比，但将她放到普通人之中，当然就比较出众了。

    凤儿之前可以说对三少爷王德孚避之不及，还在背后参与了下人们私下里对这位叛逆自我的三少爷的吐槽，然而现在，她却想要主动拉近自己与三少爷之间的关系。

    这家中的下人，只要有点眼力见的，就可以发现，三少爷王德孚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对方又是长房嫡孙，虽然上面有两个哥哥，但怎么看王德孚都是更加走康庄大道的人，而别看王老太爷昨日冷哼而去，实际上这样的态度，正说明他的内心也动摇了，他心中承认了自家孙子走出了属于自己的道路，只是表面上依旧放不下架子而已。

    从这一次传达的王老太爷的吩咐，凤儿也察觉到了老太爷对这个孙子态度的转变，他竟然让三少爷跟着他二叔、三叔，一同出去拜年，拜年的对象，自然是本地的那些权贵人士，这分明就是想增加这位三少爷的人脉啊！

    前些年老太爷根本不会吩咐王德孚做这样的事，因为他觉得这个不肖的孙子根本没有接手家族人脉的资格。

    王老太爷同时还吩咐了他的二儿子、三儿子，既然家族的第三代难得出了王德孚这样的作家，这当然要将王德孚的名声在十里八乡好好宣传一番，对整个家族的名声来说，也是一件好事，省得别人真以为他们王家是不通文墨的武夫之家。

    不得不说王老太爷能够将整个王氏家族发展成这样，确实是有点东西的，他心里依旧很讨厌王德孚这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与大家族格格不入气息的孙子，但是当这个孙子展现出他的价值之后，他绝不会无视他的价值，而是要用他的价值为家族谋利，在这个过程中，哪怕他讨厌的这个孙子也得利了，他也不在乎。

    王德孚房间中的王沫儿已经穿好了衣服，正是三少爷给她买的新衣新鞋，这可是在“天朝大街”买的高档货，虽然不是那种顶级奢侈品牌，但绝对是名牌了，这一身下来，都要将近一百银元了。

    这还是无比节省、会过日子的王沫儿斤斤计较的结果，要不然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王德孚，说不定要花两倍的金钱在王沫儿身上，他对自己的亲人、好友，绝不吝啬。

    当然，王德孚对自己人有多好，那他对已经被他视之为敌人的家伙，就有多冷酷，他是真心一点面子都不给敌人的，就是硬怼。

    换上了时装的王沫儿，仿佛一下子就成了魔都这样大都市之中的摩登少女，那种青春时尚的感觉，让她与这个屋子的古色古香，都格格不入。

    如果是以前的王沫儿，或许对这样成为异类的自己，会感到惶恐，总觉得自己干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然而被王德孚调教之后的王沫儿，已经越来越习惯接受新东西了，因为她知道，三少爷喜欢看到她这么做。

    而有王德孚这个最大的异类存在，王沫儿只需要向他看齐就行了，以前的王沫儿头上有无数压着她的主人，一级又一级，现在她心中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三少爷，而最美妙的是，这个主人没有将自己当主人，而是将她当成了真正的妹妹，只不过王沫儿却绝不恃宠而骄，永远都摆正自己的位置——她就是三少爷最可靠的下人。

    王沫儿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无比明智的，不管是谁在她这个位置上，在充分了解了三少爷的品性之后，都会做出这样一种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当王沫儿打开王德孚的房门，抱上了三少爷粗壮大腿的她，心中无所畏惧，她用底气十足的声音说道：“谁让你来打扰三少爷睡觉的，都不知道三少爷习惯晚起的吗？”

    王沫儿甚至都没有将来人的身份放在心上，直到她发现来人竟然是凤儿，在阖府之中都比较有地位的侍女，毕竟对方是王老太爷的人。

    王沫儿以前当然和凤儿打过交道，曾经的她，面对凤儿这样比她地位还略高一筹的侍女时，可以说非常谨慎言行，但现在，她已经不需要再看对方的脸色了，这让王沫儿心中产生了无比的快意，她感觉自己曾经那麻木的身躯，都被三少爷注入了自由、平等的灵魂！

    凤儿看到打开房门的竟然是同为侍女的沫儿时，她那原本以为见到的是三少爷，而刻意保持的完美微笑，彻底僵住了，同时她也被沫儿劈头盖脸的问责，搞得有些发蒙。

    凤儿当日不知道王德孚习惯晚起，实际上治家颇严的王老太爷根本不允许后辈睡懒觉，他认为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起来锻炼、读书都是极好的，以前的王德孚，在早起锻炼、读书这种事上，一点也不含糊。

    而当凤儿看到沫儿身上那时尚、崭新、价值不菲的衣服时，她的眼睛都瞪大了，只因她身上穿的颇为古典的服装，是自己去布店买布剪裁制作的，手艺当然不错，可是和沫儿身上那名牌时装一比，就差得太远了，价格估计都相差几十倍！

    一股发自内心的羡慕，在凤儿身上油然而生，没想到三少爷竟然对沫儿这个下人这么好，难不成就是因为沫儿提前在三少爷身上下注了？在三少爷最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

    这样一想，凤儿只觉得后悔得要死，她甚至忍不住幻想，如果之前在三少爷于府中各种被针对时，她作为小有地位的侍女，稍稍护着一些三少爷，那她能不能取代这个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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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新的小说灵感

﻿    如果王德孚知道凤儿这个侍女那不切实际的幻想，肯定会毫不客气地打破对方的幻想，凤儿怎么可能比得上他义理上的妹妹王沫儿呢，而且颜值差距真心比较大，王沫儿可是继承了她祖母的美貌。

    并且王沫儿对他的忠诚，绝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

    王德孚的这个新年，过得可没有之前的压抑，也再也没人敢逼迫他的婚事，哪怕他的文名已经传到十里八乡，各方媒人都要踏破王家公馆的门槛。

    然而王德孚却在大年初五，就跟着自己的二哥去了魔都，当然还带上了已经成为他名义上贴身侍女的王沫儿。

    只能说王德孚的母亲吴氏，确实对自己的小儿子太宠了，在王德孚表现出对王沫儿的势在必得之后，吴氏便成全了他们，甚至将王沫儿与王家的雇佣契约，都转交给了王德孚，在这个已经没有卖身契的时代，这份雇佣契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卖身契。

    王沫儿当然也非常感激吴氏，对于她私下里交代王沫儿要随时向她汇报王德孚的信息这件事，王沫儿当然满口答应，不过她肯定不会将王德孚所有的信息都汇报给吴氏，而是有选择性地汇报，毕竟她现在的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王德孚。

    王德孚在得到这份“卖身契”之后，就要将它直接给王沫儿，这样才能展现出他那种最为大度的态度嘛，就是只要王沫儿想离开他，那随时就可以离开他，他绝不禁锢王沫儿的自由。

    然而王沫儿断然拒绝了王德孚，表示她跟定了哥哥了，就算王德孚对她各种打骂，她也绝对不离开他。

    两人也是影帝对戏精了，王德孚知道王沫儿根本不会离开他，毕竟离开他之后，她的生活质量绝对急剧下降，凭借她自己的赚钱能力，最多也就只能养活她自己，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而王沫儿也知道王德孚根本不会对她打骂，只会各种宠她，连赚来的稿费全部都交给她打理了，她名义上似乎是王德孚的义妹，实际上分明就是他的小媳妇，形成一种非常稳定幸福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

    所以如果说之前王沫儿很希望看到三少爷早日定亲的话，那现在她就已经完全不希望三少爷去找其他女人了，否则要是家中真多出个女主人，那她这个妹妹不是要靠边站了？

    王德孚对王沫儿越好，就越激发了她的占有欲，只希望自己一个人待在王德孚的身边，这就是女人的天性。

    没有哪个女人会真心想要和其他女人分享男人，除非这个女人根本不爱那个男人，只是因为男人的权力、金钱等因素才和他在一起。

    王沫儿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但实际上她对王德孚的态度转变、行事作风，分明可以看出，她已经深深地陷进去了，这是她最完美的初恋。

    王德孚在家的这些天，将他之前从魔都购买的几份畅销杂志都好好地阅读了一下，

    发现这些杂志都有自己比较清晰的定位。

    也即是说，它们都是那种小说类型极为明确的杂志，主要就是志怪传奇小说、言情小说、侦探悬疑小说等，这些供人消遣的小说，其实都能归入鸳鸯蝴蝶派之中。

    志怪传奇小说杂志《今古传奇》上的内容，其背景大都在古代，有一种早期武侠小说、历史小说的风格，当然还有写神仙妖怪的，然而这些小说都不成体系，写到最后差不多又会变成言情小说，毕竟读者们还是非常吃书生与狐仙恋爱那一套的，可惜没有蒲松龄的这个世界，就没有《聊斋志异》了。

    魔都本土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杂志有《快活》、《新生》等，它们中故事发生的背景、地点，往往都是在魔都，所以它们在魔都的销量，并不比《小说月报》差，但是论起在帝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自然比不上杂志社在帝都的《小说月报》。

    至于侦探悬疑小说杂志《谜诡》就是最为独特的小说杂志了，它的读者也比较硬核，所以其销量虽然及不上之前的小说杂志，但是《谜诡》的逼格颇高，它与帝都的《推理世界》，并称为华夏两大侦探悬疑小说杂志，所谓“北推理、南谜诡”在杂志界可谓深入人心。

    只不过《推理世界》更加偏重于推理、侦探，而《谜诡》则喜欢那些将悬疑气氛写得极好的文章，也不拒绝恐怖灵异小说，甚至它那杂志的封面，都给人一种非常抽象、诡异的感觉。

    王德孚这些天就把《今古传奇》、《快活》、《新生》、《谜诡》都看完了，他觉得以后若要写武侠、仙侠、玄幻小说的话，就可以投给《今古传奇》，而要写都市小说、言情小说的话，就可以投给《快活》或者《新生》，至于《谜诡》嘛，当然是他想写侦探推理、恐怖灵异小说的时候。

    王德孚的下一部作品，肯定是要写畅销之作的，并且他还希望能够写出开创流派的作品，只因开创流派的作品，就算再小白，那它的历史地位都在那儿，后来同一类型的作品，不过都是跟风之作罢了。

    促使王德孚新作灵感的，正是他的二哥王德民，他在一路上都在向自己的三弟倾诉，讲述他理想中的黑帮形态，并且他还胸怀大志，表示如果他能够成为魔都地下世界的老大的话，那他就要用黑帮，来让魔都的底层社会，更加公平！

    王德孚听了之后，只觉得自家二哥确实有点东西，他这样的小资文人，最多写点文章来呼吁社会平等，结果他二哥竟然想用黑帮来改造社会，这绝对是社会实践者了啊！

    “二哥，你平时在魔都也看杂志消遣的吧，有没有看过专门写黑帮的小说？”王德孚这样询问道。

    “哪个作家会写黑帮小说啊，那也太没格调了，我们黑帮就是处于底层的啊，权贵们的黑手套而已。”王德民很无奈地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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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收集素材

﻿    虽然王德民口中说黑帮是权贵们的黑手套，实际上他掌控的“犬金组”还没那个资格接触到权贵，他还需要让自己的“犬金组”更加强大才行，那自然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更多的成员，不管是能打的还是会经营的，都需要。

    不过现在王德民的帮派还处于困境之中，就看接下来的那部H电影能不能翻盘了。

    王德孚听到自家二哥的回应，心中便有了计较，然后说道：“我觉得黑帮题材是个很不错的小说题材啊，要不我来写一本黑帮小说如何？”

    王德民听到王德孚这么说，不由皱起了眉头，却是有些不看好自家三弟：“以黑帮为题材的小说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吗？我自己都觉得这样的小说上不了台面。”

    王德孚心说那是因为你没有看过类似《教父》这样颇为经典的电影，不过他要写的黑帮，显然就是要取材于这个世界魔都xia城区的黑帮势力了，另外他能参照的不仅仅是《教父》，还有不少脑中关于黑帮的作品。

    这一次王德孚确定是要写畅销小说的，所以小说整体的基调，当然会以爽为主，绝不会犯什么文青病，也不会变成黑暗流、反社会的小说。

    那肯定就要有人问了，这都写黑帮了，难道还可以让小说有正能量？

    王德孚可以明确地回答，确实可以让黑帮小说变得有正能量，小说中别的黑帮会去贩毒、欺凌弱小，那主角的黑帮就绝对拒绝贩毒，还会保护弱小，这不就是正能量吗？

    另外还可以让主角的黑帮，更加充满道义与人情味，将主角设定成一个最最讲义气、讲信用的人，如果这部黑帮小说大卖的话，说不定还会改变当下黑帮的风气，甚至让黑帮都产生一种社会责任感。

    毕竟除非是帝国的农村，其基层控制力是掌握在乡绅的手中的，而像魔都这样的大都市，其基层却是掌控在黑帮手中的，警察说不定都和黑帮有勾结，如果能够让黑帮的自我约束力更强的话，底层的人民，说不定日子会好过一些。

    王德孚越想越觉得他这新的畅销小说的思路很可行，而且他如果写这样一部以黑帮为题材的小说的话，那这也是他的首创，绝对是流派的开山之作。

    所以他这样对王德民说道：“二哥，你干嘛这样妄自菲薄，黑帮其实也能算是一种基层组织，虽然它一听就不是好东西，但是这样的组织如果用得好的话，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有益处的啊，谁让我们的帝国没法控制基层呢？我就要用一部写黑帮的作品，来指导你们如何成为一个正能量的黑帮组织。”

    王德民听了之后，整个人都无语了，他觉得自家三弟真的思想出了问题，这世上有正能量的黑帮组织吗？可能也只会有相对有底限一点的黑帮吧……

    在王德孚确定了自己的新作题材之后，接下来自然就是深入魔都xia城区的黑帮之中取材了，他随身携带着一本记事本，首先将黑帮中的那些等级、职位等都记录下来，至少得知道整个黑帮的组织结构是怎样的，同时还会弄明白他们的职位负责做的事情是什么。

    越是上规模的黑帮，肯定组织结构就越完善，甚至发展到最后，就像大公司一样，不过他们肯定比大公司更加暴力，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做的生意也大都包含黄赌毒，至于收保护费这种行为，可能都是大黑帮不屑做的事情。

    王德孚还边缘ob了一场两个小帮派之间的械斗，为的是争一个小舞厅的场子，他只觉得这样的场景，可能也就只能在这个世界看到了，这帝国的治安，似乎问题很大啊？

    然而他转念一想，帝国治安好的地方，分明就是在权贵人士、有钱人住的shang城区，他就没看到世界有名的购物天堂“天朝大街”有什么黑帮存在，相反，各种巡警骑着骏马，巡逻得非常勤快，如果出现什么暴力分子，说不定直接骑马过去维护治安了。

    王德孚觉得既然写的是魔都的黑帮，那这部小说的背景，自然就是放在魔都了，所以许多魔都的特色建筑，当然要出现在小说之中，想必魔都的读者，看到这样一部作品，应该会产生一种亲切感。

    王德孚几乎将自己所有的寒假时间，都花费在了魔都，他收集了大量的素材，甚至还非常偶然地和一位顶级黑道大佬的千金结识了，并因此拥有了获得了更加上层的黑帮的素材的可能性。

    这样的偶然，其实也有一定的必然性。

    王德民见到自家三弟是真心要写黑帮小说了，虽然他依旧觉得三弟要用黑帮小说来改造黑帮的风气，是一件非常天真、可笑的事情，但是他能帮一点忙就去帮一点，也算是回报三弟的精彩H电影剧本了。

    明明只是改变了拍摄的场景、女角色的服装，那种视觉效果立马就不一样了，许多帮中的小弟，都觉得自家老大简直就是鬼才啊，这样有创意的H电影再不火的话，简直天理难容！

    王德民一下子觉得自己帮的人心没那么涣散了，这背后可都是三弟的功劳。

    于是，在一次魔都顶级帮派“青帮”的帮主黄啸林的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上，帮主黄啸林邀请了各种有头有脸的人物，王德民也有幸在受邀名单之中，于是他就带上了自家三弟，想让他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顶级黑帮的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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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主线

﻿    王德孚就是在这场生日晚宴上，结识了黑道千金黄嫆。

    他一开始听到这个女孩的名字时，首先想到的正是金庸笔下的那位集天地灵气而于一身，艳绝天下、冰雪聪明、玲珑剔透，多才多艺、博古通今，精通琴棋书画、厨艺了得的女主角“黄蓉”。

    不过在见到这位黑道千金的外貌时，王德孚就实在没法将她和“黄蓉”联系到一起了，因为她的外貌确实太过普通了，有一张圆圆的大饼脸，眼睛很小、单眼皮，另外可能是因为从小不愁好吃的，导致体型微胖。

    她穿的衣服倒应该都是华夏皇家品牌的奢侈品，看设计、剪裁、质地等，就有一股高大上的气息，只不过穿在她这样容貌极为普通的微胖女孩身上，就好像让这些奢侈品牌的衣服都失去了魅力一样。

    王德孚为了获取更多的素材，便选择了主动去结识了这位相貌平凡、身材微胖的黑道千金，他也是非常会把握机会，在晚宴上一直盯着黄嫆的行踪，待到她去洗手间时，他便选择跟上。

    待到黄嫆从洗手间出来洗手时，王德孚才大大方方地上去结识黄嫆，也不绕什么弯子，直接向黄嫆表明自己作家的身份，以及想要收集更多黑帮素材的目的。

    黄嫆一开始对王德孚表现出了很大的警惕心，她似乎对帅气的男人都不是很感冒，根本不像一般女孩那么花痴。

    并且黄嫆似乎很厌恶自己黑道千金的身份，所以她一开始就这样婉拒道：“对不起，我没法给你什么黑帮素材，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成为一个普通人。”

    王德孚还是非常善于察言观色的，他这样说道：“或许正因为舆论上对黑帮有许多偏见，才导致你宁愿成为普通人，而如果你能够协助我、给予我更多的素材，我写出一部畅销之作来，或许能改变这样的舆论，到时候就算你是黑道千金，和普通人也不会有多大区别。”

    黄嫆听了之后，她陷入了沉思，然后才道：“你凭什么能写出畅销小说，我自认为看的书有很多，根本没听说过你的名字。”

    黄嫆不仅喜欢看书，同样在音乐上颇有才华，在这一天的生日晚宴上，她秀了一手钢琴才艺，技惊四座，可她自己却没有任何骄傲的神情，仿佛在说这些都只是基本操作。

    当时王德孚就觉得这个女孩有些不一般，只可惜她的外表拖累了她，而这样的好处就是，她身边基本没有什么狂蜂浪蝶，那些想要和她打好关系的，或许并不是因为她自己，而是因为她的父亲是青帮帮主黄啸林。

    这似乎也让黄嫆看什么都特别透彻，对任何人都抱有极大的警惕心，哪怕王德孚这样的高颜值男人，都没法降低她的警惕，总觉得对方接近她，也不怀好意。

    “没听过我的名字也不要紧，我不是靠名气吃饭的，而是靠作品的质量，我现在收集的素材，已经足够让我写出小说的开头，到时候我可以把开头寄给你看，相信你会改变对我的看法。”王德孚无比自信地说道。

    黄嫆听到王德孚这样说，才有些相信，这个主动向她搭讪的帅气男人，应该不是什么居心叵测的家伙，而是单纯地想要收集素材的作家，于是她就将自己的地址给了对方，接着便直接离开，不想再透露任何信息。

    黄嫆相信归相信，但依旧需要王德孚拿出他能写出畅销小说的证据，否则一个毫无名气的作者，能写出什么畅销书来？

    王德孚不急着获得魔都顶级黑帮的素材，当然是因为他小说的主线，正是讲述一个底层的小人物，是如何一步步成为魔都的地下皇帝的，这部小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是一部升级流小说！

    升级流小说是最容易写出爽点的，因为它让读者喜闻乐见的套路就在那呢——在自身地位低的时候，被各种打压，然后通过各种努力，或者干脆就是靠金手指，升级一波，自然就打脸回去了。

    只不过小白文作者总是不知变通的重复套路，会导致读者产生厌烦，除非该作者的节奏特别完美，可以让读者一口气看下去不想放手，只因一放手的话，或许就没有继续追下去的欲望了。

    王德孚这个因为融合灵魂之后，在写作上天赋过人的家伙，自然不是写普通的升级流小白文了，他是非常注重刻画人物的，所以这肯定将会是一部群像作品，不说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吧，至少它被读者看完之后，读者不会只记得一个主角。

    他想以这样一部正能量爽文的黑帮小说，将魔都的地下世界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真心希望阅读了他这部作品的黑帮成员，都变得更加有追求，要脱离低级趣味，要去为弱小的人考虑，而不是成为社会的毒瘤。

    王德孚的想法当然是很好的，不过这部作品的效果如何，就得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但王德孚对自己的作品还是非常有信心的，他认为他的这部作品，会被封为“黑道圣经”，每个混黑帮，甚至将要踏上黑帮的人，都会去阅读它，因为从一个黑帮中的小人物，最终成为最顶级的黑帮帮主，哪个黑帮成员心底不会有这样的YY？

    王德孚将这部小说的主线确立之后，当然就要想这个小人物主角的金手指了，几乎在一瞬间，他就想到了一个让小说变得非常有趣的金手指——主角获得了一个从天而降的超能力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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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人设

﻿    本来王德孚寻思着既然要写爽文，肯定要给主角加个金手指的，否则凭什么小人物可以逆袭呢？

    金手指这样的存在，基本上就是让主角的主角光环具现化，让整部作品显得更加合理。

    一开始他想到的金手指，正是来自于一部动漫的超能力女儿，非常有趣且温情的作品，不过他在转念之间，就否决了这个金手指，主要是觉得它实在与他要写的“华夏版教父”的画风相差太大了。

    而且说实在的，“超能力”这种概念，甚至都还没有在广大读者脑海中形成，到时候让读者看得一脸懵逼的话，那这书肯定也就火不了了，以后倒是可以专门以超能力为题材，写一部开创性的作品，向读者们展示他的脑洞和想象力。

    既然王德孚花费了这么多时间与精力去为这部新作收集素材，甚至还主动去搭讪黑道大佬的千金，那就说明他想要将这部作品变得尽可能写实、接地气。

    如此一来，任何超自然的元素出现在这部作品之中，都是非常违和、破坏代入感的。

    在定下这样的基调之后，王德孚很怀疑，这部本来他要写的黑道升级流爽文，会不会在写的过程中，突然“跪在真实”，只因一个小人物，要成为最顶级的黑道教父，怎么可能一帆风顺呢，必然要经历各种各样的悲欢离合……

    王德孚强行将这种念头抹去，但是他那颗文青的心，又让他觉得实在不甘心，总觉得不写点深（喂）刻（屎）的东西，就没法对自己的文笔交代。

    他决定在做完人设，真正开写的过程中，由人物的性格自己去推动剧情，如果实在会有让读者感到郁闷的剧情出现，那他也没办法，因为人物已经被他写活了，自己有了思想与行动力，不能怪他这个作者。

    在最终决定不给他接下来要写的小说主角加任何显性金手指之后，王德孚自然要给他加隐性金手指，在主角的性格、运气上做文章了，否则真要写个一无是处的普通人当主角，他能成为黑道教父，都会让读者觉得特别假，完全失去代入感。

    一个人凭什么可以成功？

    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同时人的成功也离不开天赋、努力以及运气，所以王德孚首先搞出来的主角设定，就是一个性格坚韧、沉着、冷静、多智的底层小人物，同时他还非常重情重义、有着自己的底限和原则。

    这样的性格设定，可以让主角合情合理地获得小弟们的爱戴，成为一个组织的领导者，同时在危急时刻力挽狂澜，一步步地向黑道权力的巅峰迈进。

    在搞好主角的人设之后，他最终将主角命名为“陈月生”，只因他写这部作品时，还会参考另外一个世界那位“杜月笙”的生平事迹，只不过他笔下的主角，显然要比杜月笙更加正派。

    当然了，无论一个混黑帮的人是如何正派，他终究还是洗不白的，甚至他的那种底限与原则，还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这亦是推动这部小说剧情发展的矛盾点，也会是这部小说的闪光之处，难不成真写一个邪恶的主角不择手段地当上黑道教父？

    按照后一种方式写，小说或许会显得更加合理，因为现实之中，终究是那些不择手段的人，会笑到最后，有底限有原则的人，说不定还会被讥讽为迂腐之人。

    残酷的现实总是令人失望，所以才有了小说。

    然而小说的存在，正是为了通过人物来传达作者真正想要传达的东西，王德孚会通过这样一部作品，来展现出黑帮世界的血腥与残酷，那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会在众多下场凄惨的黑道人物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那些毫无底限的黑道人物越是邪恶，也越能衬托主角的正义，他仿佛与整个黑道世界格格不入，他永远是孤独的，这也愈发体现出了他在性格中的坚韧。

    小说的本质就是写人，王德孚希望刻画出一个他心目中理想的黑道教父形象，既满足读者们的YY，同时也满足他自己的某种寄托，甚至去影响那些无奈踏入黑道的人，让他们个个都想成为“陈月生”，而不是他小说中的那些反派人物。

    只能说王德孚这位作家，确实有着比较理想主义的情怀，这既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陷，因为他总想让自己的作品变得更加有意义，而不是被读者看完之后就遗忘掉。

    然而一部作品要变得更加有意义，势必就需要有一些让读者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悲剧人物和情节，这才能升华整部作品。

    王德孚就以此搞出了女主角的人设，女主角的名字叫做“沈蒹葭”。

    既然男主陈月生是个出身底层的小人物，那女主沈蒹葭自然就要出身极高，上演一场穷小子与大小姐之间的经典爱情戏码，这自古以来就是读者们喜闻乐见的内容。

    穷小子与大小姐、灰姑娘与王子，这样的落差，仿佛才能体现爱情，至于“门当户对”什么的，在文学作品中，往往都是被批判的，哪怕它在现实中，其实更加合理。

    王德孚的这部作品，不仅会参照他那个世界的现实人物“杜月笙”，还会参照那部大火的电视剧《上海滩》，里面许文强与冯程程之间的感情戏，就让人难忘。

    而从“沈蒹葭”的名字来看，只要是看过大神烽火戏诸侯的经典都市网文《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的读者，就知道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曹蒹葭”塑造得是多么出色，而曹蒹葭最后的悲剧，又是多么让人扼腕。

    当然，王德孚觉得曹蒹葭的悲剧有点为了悲剧而悲剧的意思，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一个角色，往往可以通过死亡，来令读者铭记，哪怕作者会因此而被读者痛骂。

    王德孚笔下的“沈蒹葭”，承载的任务，就是让读者铭记，同时也会是引发全文最大高潮爆点的核心人物。

    她和陈月生之间，有一场荡气回肠的爱情。

    这可是一部单女主的小说作品。

    而总结来说，这部作品王德孚就是根据他收集的现实素材，再加上他脑中的诸如《教父》、《上海滩》、杜月笙等等众多幻想素材结合之后，创作出来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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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龙头

﻿    除了男女主的人设之外，像这样的小说中，当然还要加一个男主兄弟的角色，就取名为“刘文东”好了。

    他与男主一样，出身底层，而在没有混黑之前，他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他终究还是慢慢被染黑了，成了一个毫无底限、不择手段的坏蛋，这就与男主陈月生拥有底限、坚守原则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或许这样一个人物，才是现实中众多混成黑道大佬的人的真实写照，像男主那样的理想人物，只会出现在小说之中。

    而男主陈月生与好兄弟刘文东之间因为理念而产生的巨大矛盾，并最终来一场兄弟对决的戏码，亦是许多黑道小说中的经典桥段，可能有人会觉得烂俗，然而王德孚这部作品却是黑道小说的开山之作，自然就没什么烂俗的担心了。

    并且说实在的，俗套的剧情，其实还是要看作者的笔力，笔力熊健的作者往往可以将俗套的剧情写得特别引人入胜，王德孚就是这种天赋超群的作者。

    王德孚在做好人设之后，便又开始搞这部小说的大纲，他此时依旧没有忘记写这部作品的初衷，那就是他要写一部畅销小说，所以不管这部作品有多么反应现实，它本质上都是一部升级流爽文，写的就是一个小人物如何一步步成为黑道教父的故事。

    在这个过程中，男主陈月生或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每一次解决困难与挫折的过程，必然就是小说的某个高潮剧情，另外小说中更不会缺少读者们喜闻乐见的装逼打脸的情节，还有随着地位的提高，周围人对男主的态度变化。

    而这虽然是一部单女主的小说，剧情也不会过多着墨于爱情，但肯定不只女主爱慕男主，当男主爬得越来越高后，自然就会有不少女人送上门，只不过男主就只爱女主一人而已。

    这在无形之中或许能够吸引到女性读者，毕竟这样的男主，或许也是她们心目中的理想型。

    当然了，有些女读者更喜欢渣男型的男主，身边众美环绕，却只在乎女主，三千弱水，只取一瓢。

    王德孚一直到即将要开学的时候，才做好完整的大纲，预计这部作品将会写四十万字左右，这绝对是一部鸿篇巨著了，要是按照网文写法，那这样一部升级流黑道爽文，估计可以写四百万字。

    然而王德孚写的是纸质出版文，肯定不会像网文那样事无巨细地水，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文就是草稿文，只要将网文好好精修，做到详细得当的话，那它的价值自然就能更上一层楼，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对网文作者来说，字数就代表着稿费。

    这样一部四十万左右的作品，正好可以分上下两册来出版，而要完成这样一部作品，如果是纯原创的话，那估计得花王德孚8个月的时间，所幸他脑中有不少经典剧情可以借鉴，花4个月时间应该就能完成，其中1个月时间会用来修改。

    即使是一部希望读者看得入迷的通俗小说，王德孚也不会随意糊弄读者，他对写作这件事绝对是无比虔诚的，在写每一部作品之前，必然会做好充足的准备。

    本来王德孚想直接将这部小说取名为《教父》，因为他觉得这个书名颇有逼格，可转念一想，华夏的黑道可没有教父这种说法，黑帮中最大的，那就被称为“帮主”，然而将小说取名为《帮主》的话，总觉得逼格又比《教父》下降了好几个层次。

    一部书的书名，对这部书是否能够畅销，当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可是书名的好坏，却会决定读者会不会被吸引，继而入坑，所以无论如何，王德孚都希望给自己的这部通俗小说，取一个好名字。

    王德孚想了不少个名字，什么魔都滩、陈月生的妖孽人生、帮主是怎样炼成的等等都出来了，但他始终觉得差了不少意思，最后他才决定将这部作品取名为——《龙头》。

    龙头老大，也算是华夏黑帮帮主的另外一个称呼了，所以将这部作品取名为《龙头》，虽然依旧听起来没有《教父》那么有味道，但王德孚知道，这是先入为主的原因，《教父》这样一部经典之作确实是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的，而《龙头》这样一部华夏版的《教父》，需要由他亲自来书写。

    “龙头”还有“杰出人物的领袖”的意思，自然也比较符合王德孚这部小说主角的定位，他要用自己的主角，去规范出一个理想的黑道世界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最理想的黑道世界，分明就是没有黑道，最公平公平的党组织扎根基层、控制基层，让黑道没有任何存在的空间，如果找警察有用的话，那黑道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然而值得讽刺的是，在这个世界，与警察联系最紧密的，也是黑道，黑与白形成了一种诡异的灰色平衡，没钱、没势力的人去找警察根本没用，穷人反而找黑道更有用……

    王德孚越是在这个资本主义帝国生活得越久，就越觉得这个国家的体制真心有问题，可他所能做的，也只能通过他笔下的作品，去批判帝国政府、各种不公的社会现象，包括黑道堂而皇之地控制基层的大都市现状。

    能从《龙头》这部作品中，读出王德孚想要表达的“最理想的黑道世界就是没有黑道”这种最深层次含义的读者，那就说明他真正读懂了这部小说，但这样的读者终究只会是少数，大部分读者看个热闹、开心、过瘾，便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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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墨忖

﻿    王德孚的这部《龙头》，一开始他是准备在魔都本地的畅销杂志上连载的，比如说《快活》、《新生》，但是他在了解到魔都畅销杂志对连载作品的严格要求之后，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很显然，魔都的畅销杂志，上面让读者们极有追读欲望的作品，往往都是责任编辑与作者共同讨论接下来要连载的内容，确保内容会继续受读者的喜欢，这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作者放飞自我。

    这样的“严格要求”，对王德孚这种始终在作死边缘徘徊的自嗨作者来说，实在是太苛刻了，他这部《龙头》中固然有不少让读者看得过瘾的剧情，可同样也会有让读者看了之后想骂娘的部分，但他认为这些部分绝不能修改，否则就会让他的作品失去灵魂，成了只具有娱乐价值的作品。

    然而不是所有的编辑都是凌静苏，可以对王德孚那么包容，换做是那些畅销杂志的责编，他们绝对不会同意王德孚写那些跪在真实的剧情，就算写了，也绝不会令其刊载，而还是新人作者的王德孚，必然没法违抗这些编辑的意志。

    同时，王德孚在看了《快活》、《新生》杂志上的作品之后，还觉得自己要写的现实主义黑道小说开山之作，与上面爱来爱去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格格不入，前者相当爷们，后者各种脂粉气。

    他有自信自己的新小说可以成为畅销书，但是放在杂志上，或许会因为读者群体的不符，而折戟沉沙。

    这大概就好比后世发在的老白文，却发去了创世小说网，那不是自己找扑么？

    这一次他依旧不准备用自己的本名，他的本名只会写那种特别高大上的作品，各种杂文、散文、论文、学术著作等。

    当然也不会再用“伊人女士”，没办法，这部《龙头》真的非常爷们，可以说是“男人的圣经”，用“伊人女士”这样的笔名，实在画风不符，“伊人女士”就专门去写文青至死的作品吧，这也很女文青。

    他准备新取一个笔名，专门写能够畅销的通俗小说，反正追求畅销是第一位的，《龙头》不管它隐含着怎样的深意，它就是一部非常具有可读性的精彩小说、升级流爽文、拥有电影一般的画面感，只是不会像一般的鸳鸯蝴蝶派小说那样完全没有营养。

    如果拿网文来作比较，《龙头》就是所谓的“文青爽文”，非常吸粉的那种，读者的凝聚力极强，凭借这样的凝聚力，哪怕三天一更，都可以冲击月票榜，典型的例子就是大神愤怒的香蕉的《赘婿》。

    王德孚直接将自己新的笔名取为“墨忖”，算是他的字“默存”的谐音，同时也有点小内涵，意思是“笔墨在思忖”，大概就是告诫他自己，就算要写畅销的通俗小说赚钱，也不要不带脑子去写，侮辱读者们的智商，所以他下笔之前，一定要多多思忖。

    既然决定了不在杂志上进行连载，那他当然就考虑直接走出版社了，一口气将整部作品都写出来并修改好，然后直接出版。

    这样的决定，其实还是非常冒风险的，甚至还要自费出版，假如他在出版界没有任何人脉的话。

    所幸他并不是完全没有人脉的新人作家，他的才华早就已经得到了杜书桓、凌静苏这样出版界人士的认同，他甚至还通过朱墨彻，与帝都的出版社都搭上了线，只是那家出版社可能只对出版王德孚的散文集感兴趣。

    对不少出版社来说，往往经过在杂志上连载并反应火爆的作品，它们才愿意为其出单行本，这样才能将风险降至最低，除非你本来就是名气极大、粉丝无数的大作家。

    王德孚反正准备将自己的这个新笔名“墨忖”打造成一个金字招牌，只要他放出话去，新小说已经完成，需要出版，那就会有无数出版社找上门来……

    不过要达到这样的地步，起码得写个四五本畅销书吧，否则凭什么让人认为这是金字招牌？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三月中旬，寒冷的冬天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去了，又到了春暖花开的适合。

    即使大学的开学要比高中、初中晚许多，却也到了王德孚所在的东吴大学开学的时候，他也准备离开魔都，回到苏州。

    “三弟，我导演的电影终于搞定了，连上映日期都安排好了，你要不要先看看成片？”王德民这样对自家三弟说道，他知道三弟马上就要回苏州了，心中颇为不舍。

    王德民发现自己还是太小瞧了他的三弟，因为在王德孚的建议之下，他的黑帮组织的结构已经改变了，甚至都拥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主旨，“犬金组”直接被改名成了“先民会”，以民为先，以民为本。

    王德民当然不是随便就听王德孚的建议的，而是发现他弟弟真的太懂得如何收拢人心了，他搞出来的奖惩机制甚至让整个先民会都变得更加有活力、有动力了，他搞出来的一套理论，指明了先民会的发展方向。

    “行啊，就让我来看看二哥你导演的作品吧。”王德孚这样回应道。

    “如果没有你的指点，有些镜头根本不会那样精彩！”王德民无比敬佩地说道。

    电影的名字叫做《****》，乃是彩色的有声电影，只不过色彩的丰富度，当然不如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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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惊雷

﻿    作为阅片无数的老司机，若非王德孚确实算是这部电影的参与者之一，他其实是没有多大兴趣看这种几乎没有剧情、完全就是鼓掌的片子的，就连穿上制服角色扮演的女主角，都没法让他提起任何兴致。

    没办法，只能说他二哥帮派旗下的小夜总会中的小姐们，颜值实在上不了什么台面。

    只不过王德孚在看完成片之后，才发现也许不需要女演员颜值有多高，也能拍出比较有原始诱惑力的场景，他感觉自己的剧本到了二哥手中，变成电影成片之后，似乎都升华了一个层次。

    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在拍摄这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可以将“理论家”王德孚的理论去实践出来，尽可能地扬长避短，于是才拍摄出了这样一部极为“好用”的作品来。

    “这波稳了，真的稳……二哥，我甚至觉得你可以尝试去拍正常的电影，或者接下来拍有剧情的情色片，只拍完全只有鼓掌剧情的片子，实在太大材小用了。”王德孚发自内心地说道。

    王德民听到作为作家的王德孚的称赞，他不由面露得色，只因他发现自己确实喜欢上了当导演这件事，当看到自己拍摄的作品，出现在大荧幕上，他会获得极大的成就感。

    “这要拍什么电影，总得要有好的剧本啊，否则空有拍摄技术的话，也只能拍摄出空洞的画面，而没法拍出让观众沉浸其中的故事。”王德民这样说道。

    王德孚倒是比较认同二哥的观点，这拍电影与写小说其实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拍摄技术就好像文笔，许多写小说的，空有文笔，却写不出好故事。

    “不过有我家三弟在，想必我也不会缺什么好剧本，这一次我肯定会给你票房分成的！”王德民笑逐颜开道，他对这部颇具创新的H电影，极具信心。

    王德孚当然希望自家二哥接下来拍点更有营养的电影，只不过正常的电影拍摄起来风险更大，总不能指望夜总会里的小姐有演技去演正常的电影，肯定还要请职业演员。

    王德孚终于要离开魔都了，这一天傍晚，王德民便为自家三弟好好践行，还给了王德孚50银元的程仪，这绝对太够兄弟了，王德孚从魔都去苏州，估计连5银元都不要花……

    王德孚当然不好意思接受这相当于后世五千人民币的路费，他和王沫儿在魔都这么多天的开销，也都是他二哥负责的，这已经让王德孚觉得很难为情了。

    结果王德民却说道：“三弟，这只是二哥的一片心意，现在家里的老太爷可是依旧不给你经济上的支持的，除非你再进一步，从文坛进入官场，这也太难为你了，所以如果你缺钱的话，就找你二哥好了。”

    学而优则仕确实是许多文人的发展路线，王德孚对自己的未来，也有明确的规划，正常来说，他毕业后肯定会选择留校，从助教开始做起，一步步成为大学教授，等到名气越来越大、资历越来越高之后，才会被邀请去当官。

    王德孚实在推辞不过，便只能接受王德民的一片心意，实际上他那部再版的《情与性》，早就已经上市，总共五万册，上市之后立马卖出了三万多册，这一版的售价都要300铜文，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有900多银元的版税在凌静苏那里，所以说他真不缺日常开销的钱。

    只不过这些钱要去购买房子、车子之类的大件，就比较困难了，所以他才决定去写畅销的通俗小说，他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而且见识了魔都shang城区、天朝大街的繁华之后，他就希望有一天能够在那儿购置一套带花园的房子，那可至少要十万银元。

    就在王德孚回苏州之后的第三天，由王德民导演、先民会旗下H电影公司“魔都热”出品的《电车zhi狼》终于在魔都xia城区的众多小影厅中上映！

    这部H电影毫无疑问在光鲜亮丽的地上世界，没有引起任何社会舆论，媒体界也不会去关注这样上不了台面的H电影，毕竟这样的作品也不会有资格在那些大剧院上映，但是在鱼龙混杂、蝇营狗苟、沆瀣一气的地下世界，这部《电车zhi狼》简直就像是一记惊雷，惊醒了之前故步自封、毫无创新的H电影界！

    张金荣这位青帮高层的黑道公子哥，此时便受好友黄明之邀，去了一家两人常去的高档私人娱乐会所，共同观看这一部一经上映，便成为风头最强劲的H电影的《电车zhi狼》，它在小影厅中的拍片量，已经碾压其他H电影。

    黄明看他的姓氏，就知道他和青帮的帮主黄啸林有亲戚关系，实际上他正式黄啸林的侄子，在青帮之中也颇有地位，因为他确实非常能打，也特别喜欢打架斗殴，仗着他和黄啸林的亲戚关系，道上人一见到是他，便不自觉地不敢下狠手，于是就落了下风。

    久而久之，黄明便觉得自己有万夫不当之勇，实际上真要遇上亡命之徒，他那两下子，根本不够看的。

    张金荣与黄明两人都是H电影的忠实爱好者，他们不只爱看这样的电影，如果被电影中的女主角所吸引，两人还会一起去嫖这位女主角，哪怕为其一掷千金都无所谓，两人真的是各种意义上的同道中人。

    反正基本上所有出品H电影背后的公司，都是黑帮控制的，拍摄电影的女演员，亦是本就在夜总会、娱乐会所中出卖身体的小姐，所以她们根本不会拒绝张金荣、黄明这样非常有钱的恩客。

    张金荣与黄明两人在预订的包房之中，电影已经开始，还出现了“魔都热”的标志。

    却听一边抽着大烟，一边摸着会所中陪看电影的小姐的大腿的张金荣这样说道：“阿明啊，这电影真的有那么好看？魔都热这电影公司我都没听说过啊，它背后是夜总会还是大型娱乐会所啊？”

    黄明正搂着小姐摸nai，眼睛却紧紧盯在幕布上，他这样回答道：“管它背后是夜总会还是啥，人反正跑不了，总之先看再说吧，之前的电影都看腻了，倒要看看还有什么新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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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完事

﻿    这部电影几乎从一开始就牢牢地吸引了张金荣与黄明的注意力，他们自从女主角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没有移开自己的视线。

    与其他喜欢拍摄女主角的正面，同时还附带介绍女主角的信息，以及她是来自哪个夜总会或者娱乐会所的仿佛广告一般的H 电影相比，这样一部更加像普通电影的作品，无疑高出不知多少个层次。

    王德民这位颇有天赋的导演，正是因为知道自己帮派旗下的夜总会中的小姐，真要拍正脸的话，估计片头就会劝退无数观众，所以他拍摄的是一个无比令人遐想的背影，特写甚至在女主角的那两条美腿之上。

    没错，这位饰演女主角的来自东瀛省的美奈子，颜值化妆后也就五六分，但是那一双美腿却是她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再加上她穿的学生装，下身正是裙摆极短的短裙，走起路来里面的内裤都若隐若现，让观众们看了都想入非非。

    顺带一提，电影中美奈子穿的学生装，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现实中的女学生穿的学生装，其裙摆都是过膝的，而电影中的学生装，摆明了就是开创先河的情趣服饰。

    总而言之，在王德民这位导演那颇为精湛的拍摄技术的加持之下，美奈子成功扬长避短，使得她的魅力几乎将之前H电影中的女角色全部压制了，这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之前H电影中的女角色其身份都是夜总会、会所小姐，但是美奈子的身份，却是“女大学生”。

    只不过当时王德民拍摄时，为了凸显出她的学生气质，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没办法，这个美奈子当小姐已经有两三年了，身上风尘气太重，这就非常考验王德民的拍摄技巧了。

    还好有王德孚这个文痞在一旁辅助，还搞了一段对美奈子的内心刻画，通过画外音的形式，强行设定她是来自东瀛省御茶水女子大学的学生，这才勉强能够糊弄住观众，增加观众们的代入感。

    张金荣与黄明看到一半，就彻底按捺不住了，这个时候，他们从会所里点的小姐自然就起作用了。

    “呼，我完事了，你呢？”张金荣吸了一口随身携带的烟枪中的大烟，无比满足地说道。

    “已经很少有电影可以让我在看完之前就忍不住大干一场了，这部电影果然够劲道，可惜我身下的不是电影中的那个美奈子，这是最美中不足的地方！”黄明也点了一支卷烟，四仰八叉地坐在沙发上，他已经浑身赤裸，只是让小姐用嘴给他清理干净。

    整部电影也不过四五十分钟，张金荣与黄明完事的时候，电影差不多也结束了，最后终于出现了他们俩都期待已久的演员表，还有美奈子这位女主角隶属的夜总会名字。

    “吉祥夜总会？你听说过这家吗？”张金荣随口问道。

    黄明摇了摇头，道：“从来没听说过，这什么时候开了这样一家牛逼的夜总会，里面竟然有美奈子这样的御茶水女子大学的女大学生作为头牌！”

    张金荣顿时笑道：“阿明你是不是傻，电影这种东西都是虚构的吧，那个美奈子怎么可能是真的女大学生，这年头能上大学的女生，哪个家里没有钱，都娇生惯养的，肯定不可能去夜总会当小姐的！这个美奈子，分明就是从东瀛省来我们大魔都卖身的和族女子，你不要想太多。”

    然而黄明想到电影中那段颇为文艺的内心独白画外音，还有运用蒙太奇手法，展现的美奈子在御茶水女子大学的生活片段，他只觉得自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了，他根本听不进张金荣的劝说，而是面露向往之色地说道：“我一定要找到美奈子，好好与这位东瀛省的女大学生交流交流……”

    张金荣翻了翻白眼，他素来知道黄明这货有点铁憨憨，所以也就懒得再多说什么，不过他必须得承认，这部名为《电车zhi狼》的H电影，确实让他好好地开拓了眼界，真没想到H电影还可以这样拍！

    而想必受到这部电影的启发，其他的H电影公司也会立马跟风，而娱乐会所什么的，也会推出各种主题、角色扮演的服务，这真是让他们这样的老炮儿有福了。

    随着这部电影的大火，最大的获利方，当然是王德民与他的先民会，至于“魔都热”这个电影公司的名头，当然也一下子打了出去，吉祥夜总会这个小夜总会，更是因为电影而走红了，许多看了电影之后慕名而来的客人，简直数不胜数！

    饶是王德民做好了电影大火之后的准备，但是他真的没有意料到这部在地下世界大火的电影可以给他带来这么大的收益，接下来进一步发展先民会的势力，扩充夜总会的规模，几乎不会有任何束缚！

    因为王德民现在不仅完全聚拢了帮派的人心，手中又掌握着钱袋子，帮中还会有谁违反他的命令呢？

    这个时候，王德民心中就愈发感激他的三弟了，电影能够大火只是他需要感激的其中之一，他最要感激的，或许是通过三弟的梳理、构架，他的帮派更加像现代化的党派组织、公司会社了，他真没想到三弟在管理学上，理论也是一套一套的。

    就在王德民踌躇满志之时，张金荣与黄明两人，便来到了他们颇为向往的吉祥夜总会，当然，现在除了吉祥夜总会之外，先民会旗下又新开了一家吉祥会所，招了更多的小姐，以应付慕名而来的客人们。

    美奈子这位电影女主角，已经成了魔都xia城区的红灯区中，风头最为强劲的头牌小姐，她现在出台一次的价格，甚至是之前的几十倍，普通的客人甚至都没法再接触到这位“御茶水女子大学的女大学生”，这部电影简直就在她的批上镶钻了！

    不过张金荣与黄明显然不是普通的客人，他们既有钱，又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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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学术论文发表

﻿    张金荣与黄明毫不犹豫地为美奈子付出了天价的出台费，这甚至都惊动了王德民这位先民会的龙头老大。

    王德民便顺利通过美奈子搭上了这两位青帮高层公子的线，这也算是非常不错的人脉资源了。

    只不过这两位黑道公子在看到现实中的美奈子时，那位之前心中颇为憧憬的黄明，顿时就感觉自己的幻想破灭了，哪怕美奈子身上穿的就是电影中的情趣学生装。

    这大概就好比后世的狼友们兴冲冲地根据那超级诱人的封面或者GIF下载了一部片子，打开后一看，才明白什么叫做传说中的“封杀”……

    没办法，现实中美奈子，和电影中拍摄出来的感觉，相差实在太大了，如果说电影中的美奈子确确实实给观众一种女子大学生的感觉的话，那现实中的美奈子，分明就是个没多少亮点的普通夜总会小姐！

    还好张金荣与黄明两人都是那种生冷不忌的老炮儿，即便产生了很大的落差感，但是毕竟电影中给他们营造的刺激感还在，美奈子那女主角的身份对他们的兴趣度来说，也远远大于对方的颜值，他们就是那种有个洞就能透的牲畜。

    再加上这两位确实也不差钱，所以自然也不会觉得哪里吃亏了，他们玩的还是非常尽兴的，毕竟专业技师美奈子的技术确实不错。

    像张金荣与黄明这样慕名而来的老炮儿还有不少，其中有的身份都不比他俩差，甚至来自魔都的shang城区，可以说通过这一部电影，王德民已经彻底走出了困境，还有其他的H电影公司想要出大价钱请他过去当导演、拍摄顾问。

    每次想到这一切都是他的三弟给予他的巨大帮助成就的，王德民心中都充满了感激与钦佩。

    以后若三弟有什么事情求助他这位二哥，王德民肯定倾力相助。

    ……

    对于回到苏州，重新开始自己大学生涯的王德孚来说，他自然不知道他的二哥可以在那个灰色的地下世界获得那么巨大的成功。

    他其实对那个世界并不感冒，尤其是在经过各种取材，更加具体地了解了地下世界之后，他觉得那个世界实在太过冰冷残酷了，而且完全见不得光，不被主流社会认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可以说进入那个世界的觉悟，就基本断绝了更加光明璀璨的前途。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王德孚觉得他写一部《龙头》，就能够完全在自己的笔下，体验一回成为最顶尖的黑道龙头老大的感觉，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

    不过他还没有真正开始提笔写这样一部“正能量爽文”通俗小说，哪怕他已经做好了大纲和人设，只因最近他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忙，最重要的，自然是在他的本专业哲学领域之中。

    在王德孚上一学期期末即将放假之时，他写了一篇哲学论文，在和自己所在哲学系的系主任曹旭平打过招呼之后，便投给了那份名为《时代与思潮》的哲学期刊。

    这一篇哲学论文，可以说完全开启了王德孚在哲学领域的学术之路，它的大概内容，正是王德孚从大到世界宇宙、小到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事情的深入思考，最后提出了一个名为“二律背反”的哲学基本概念。

    大概是开学的第三天，王德孚还在教室中和其他同学一起上专业课，就在课间的时候，班长曹荣卿将一个寒假中众多寄给东吴大学哲学系学生的邮件，全部拿到教室里，分发给同学们。

    这年头邮件就是长途联系最为常用的方式，电话基本上只局限在市内，而紧急的消息，也只会用电报，价格十分高昂，所以往往电报内容都比较短小精悍。

    因此，在没有急事的情况下，大家都习惯了用信件交流，笔友非常流行，算是这个时代对文青们来说颇为浪漫的事情。

    然后王德孚便从曹荣卿那儿拿到了不少寄给他的邮件，甚至有一半都是寄给他的，这让曹荣卿不由羡慕道：“默存，崇拜你的文艺青年可真够多的啊，全部被你的才华折服了啊。”

    王德孚确实已经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众多学校中出名了，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东吴大学校报《学桴》上发表的文章让人惊叹，还因为他的散文《清净之莲》已经出现在了著名散文杂志《美文》上，之前他在寒假中写的《烟花不堪翦》也已经寄给了《华夏散文》，等到这一篇散文顺利发表，他的文名肯定会被更多的人知道，崇拜他的人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王德孚听到班长的话，温和地笑了笑，随口谦虚了几句，他接下来却在众多邮件中，一眼就看到了《时代与思潮》的编辑社寄来的回信，他顿时升起了强烈的期待感，非常急迫地打开了信封。

    然后王德孚便看到了里面《时代与思潮》寄给他的样刊，还没等王德孚打开样刊，却又听曹荣卿饶有兴致地说道：“默存，你居然有订阅这份《时代与思潮》的学术期刊，难道你真准备在哲学领域有所建树吗？你明明有那么高的文学天赋，却去钻研哲学，这不是往死胡同里钻。”

    没错，在曹荣卿看来，哲学这门学科，就是那种完全没有前途的，虚得不行的那种，因为它确实还未成体系，没法去判定谁谁谁的哲学造诣更深，全靠胡吹，这年头的“形而上学”甚至都还没有更进一步的含义，所以才可以被认为是“玄学”。

    而文学却不一样，虽然有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说法，但是哪个人文章写得好、有文采、有思想、有内涵，也是非常明显的。

    曹荣卿觉得王德孚更加适合在文学领域发展，分心去搞哲学的话，那就是浪费时间。

    王德孚听到曹荣卿的话，随手便翻到了自己刊载在《时代与思潮》上的学术论文，这样说道：“我没有订阅这份学术期刊，只是我的论文在上面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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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羡慕与敬佩

﻿    曹荣卿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这《时代与思潮》虽然算不上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哲学期刊，但怎么说也是有点名头的，能在这份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作者，可能都是哲学系的教授了，而只要在上面发表了论文，以后评职称、升职啥的，都更有优势。

    至于那些能够在国家级哲学学术期刊《哲学研究》、《哲学分析》上发表论文的学者，基本上都能算哲学界真正的大佬人物了，大多已经是社科院院士。

    而世界级的哲学学术期刊《世界哲学》，在哲学界的影响力堪比科学界的《科学》、《自然》，能够在上面发表论文，已经可以被称作是哲学家，全世界的哲学家，都以能够在上面发表论文为荣。

    曹荣卿忍不住将这本《时代与思潮》拿了过来，看到论文作者的名字确实是“王德孚”之后，他那难以置信的神色，渐渐变成了由衷的敬佩。

    他忍不住感叹道：“默存，你这也太优秀了，才大一就能在这样知名的哲学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感觉你上个两年本科，就能直接去读硕士研究生了啊！”

    曹荣卿说话的声音有些大，顿时就被班中的其他学生听到了，于是有不少好奇的同学，都围了过来，想要看看他们哲学系的排面人物王德孚，又搞出了什么大新闻。

    结果曹荣卿就直接替王德孚将这份哲学学术期刊《时代与思潮》给诸位同学传阅，还向同学们解释这份哲学学术期刊是多么有影响力，如此一来，其他同学当然也非常羡慕和钦佩了，或许嘴上都没多说什么，但心中肯定有许多想法。

    “一直以为学哲学很难分出个高低，现在才发现，这哲学系居然也是可以出学霸的，这个王默存不声不响地竟然就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实在厉害……”

    “本来以为这逼只是长的帅而已，后来才发现他在文学上很有天分，而现在，居然在哲学专业领域都完全凌驾在同龄人之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可以这么大！”

    “论文这种东西，我估计只会在毕业的时候随便凑合着写一篇完成任务，学完哲学回家做生意，太真实了，而我的这个牛逼的同学，以后估计真会成为哲学家，这还能让我有吹牛的资本，一定要好好和他打好交道。”

    “这论文写得什么鬼啊，为什么我每个字都看得懂，连在一起就让我懵逼了，该说不愧是可以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么，感觉和看那些科学领域的论文一样……”

    ……

    不少同学的内心戏有很多，表现在嘴巴上，可能就只有一句“牛逼”了，对待王德孚的态度，当然更加热情了，他们显然觉得王德孚这种在大一时就能这样出众的牛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大人物，提前结个善缘总归不是坏事。

    一直到上课的时候，围在王德孚身边的同学，才完全散去，只有他的同系室友郑元秀还在他的身边，他可以说比其他同学更加崇敬王德孚，算是王德孚的头号迷弟。

    实际上郑元秀在哲学专业上的成绩，也是非常优秀的，只不过局限于这个世界的哲学发展实在比较落后，导致他在哲学专业上的天赋，没法得到充分地发挥。

    郑元秀此时手拿样刊《时代与思潮》，那秀气如少女的脸上，带着对王德孚的崇拜，这确实很令人赏心悦目，他这样对王德孚说道：“默存，我能不能研读一下你的大作，有不懂的，就向你请教？”

    王德孚自然微笑地点头答应，对于他这样好为人师的家伙来说，为别人指点迷津是他非常愿意干的事情，那会令他产生强烈的愉悦感与满足感，就特别开心。

    王德孚做任何事情的第一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而不是其他高尚的目的，只不过可能让他自己开心的事情做出来后，别人会认为他很伟大、无私，那只能说不够了解王德孚这家伙的本性。

    郑元秀见到自己的挚友点头，便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这篇论文来，一开始他看得还是比较顺畅的，毕竟王德孚写的都是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现象，但是他越看到后面，就越有些迷糊，甚至看到那“二律背反”的定义时，脑子就有些不够用了。

    二律背反，它是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力图超越自己的经验界限去认识物体，误把宇宙理念当作认识对象，用说明现象的东西去说明它，这就必然产生二律背反，而实践则可以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论证相对性与绝对性统一的真理。

    郑元秀越是感到迷糊，心中对王德孚的崇敬就愈深，只觉得自己的挚友在哲学上的造诣，已经不知道比他高多少层次，但他倒不会因此而嫉妒什么，只会更加虚心地向王德孚学习。

    郑元秀看完论文之后，脑中全是想要问的问题，他现在甚至都已经非常笃定地认为，现在给他们上哲学专业课的教授，在哲学上的造诣，根本比不上王德孚。

    所以郑元秀索性上课就懒得听了，而是小声向王德孚询问道：“这个‘二律背反’确实很有意思，有没有更加浅显的理解它的方法？”

    王德孚听到郑元秀这样问，只是略一思考，便这样回答道：“我随便举个例子来解释它好了，一个人要专注地做好一件事情，肯定要全身心地投入，难免就会遭遇‘当局者迷’，可是当他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的状态时，就难以做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件事中。这二者永远是矛盾的，即二律背反。”

    郑云秀听了之后，整个人豁然开朗，他当然知道王德孚举的这个例子，肯定不是“二律背反”的全部，但是却一下子让他直观地明白了它的意思。

    这种让他醍醐灌顶的解释，实在让他太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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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机会

﻿    其实这篇论文还只是关于“二律背反”的皮毛，算是王德孚的投石问路之作，提出一个新的基本的哲学概念。

    而当他看到这篇论文如此顺利地刊载，自然要乘胜追击，决定回去后就围绕他新定义的哲学概念，继续水论文、刷资历。

    这就是他耽搁了已经做好大纲、人设的新小说的创作的原因。

    不管在什么时候，通俗小说的创作都要为他学术论文的创作让路，前者对他来说其实算是一种娱乐活动，可以尽情地、任性地去书写，后者就需要他用无比严谨的态度去写了。

    因为王德孚的哲学论文，绝不是这个时代那种很玄学的东西，比如说他那位系主任曹旭平的《哲学与灵魂》，就非常扯淡。

    他的哲学论文是更加具有系统性、理论性、逻辑性的作品，它的严谨程度，甚至可以堪比科学领域的论文！

    王德孚的心很大，他是想推动整个哲学学科的发展，让哲学这门学科，也变成像科学那样规范的学科。

    这样的学科才有资格去指点科学的发展，才能推动整个思想界的发展。

    这也意味着哲学这门学科从“玄学”变成真正的近代哲学，然后他还会将近代哲学变成现代哲学，这会是一个非常清晰的发展过程。

    可以说，接下来王德孚一个人就要干了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家们的活……以后他绝对会成为大哲学家、大思想家，妥妥的现代哲学之父。

    每次一想到自己可以代替这些哲人，在这个思想理论落后的平行世界，推动整个思想界的发展，王德孚都有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令他着迷、愉悦，所以他写起哲学论文来，干劲十足。

    王德孚确实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他的笔下，哲学这门学科已经初步开始展现它应该有的样子。

    王德孚哲学论文在《时代与思潮》上发表的消息，很快就传至整个东吴大学，让不少同校的学生都觉得有些出乎意料，不过却又在情理之中。

    只因王德孚之前在校报《学桴》上的文章，已经让他成为了在整个东吴大学乃至周边院校都很有名的校园才子，现在这位才子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似乎也很正常。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知道《时代与思潮》在哲学论文期刊中的地位，也不明白王德孚的哲学论文，跟那些谈玄论道的扯淡哲学论文，有着本质的区别……

    只有那些确实在哲学上有些造诣的读者，去品读王德孚的论文，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但他的论文发表，到底真正意味着什么，这些读者毫无疑问没法预料到。

    在他们眼中，王德孚的作品，或许只是在湖中扔下一颗小石子，却不知道，这颗小石子实际上是一颗巨大的陨石，总有一天会引发恐怖的海啸！

    更多普通的学生，只会更加敬佩王德孚的学业成绩确实优秀，只不过他那“女性之友”的头衔，实在让男同学们不爽，这等到下一学年东吴大学招收女学生，岂不是所有的女学生都会被王德孚这个狡猾的家伙所吸引？

    偏偏王德孚这家伙还特别帅，这就很让人难受了！

    王德孚现在在东吴大学中的名声，显然已经盖过了那位执着于文言文的怼人狂魔黄侃，哪怕对方现在依旧一有机会就发文讽刺一下王德孚。

    可让黄侃极为无奈与不爽的是，不管他怎么上蹿下跳，都没法引起王德孚的回应，哪怕他继续发表他的大男子主义言论。

    黄侃自己也知道，他其实已经败给了王德孚，要怪只能怪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影响力太大，各种论述又丝丝入扣，许多颇有名气的女性作家还力挺这篇文章，男性作家也不好明着反对，最终得出的结论已经渐渐被大众所认可。

    那就是这个社会确实对女性来说，有着诸多不公平，男女平等也确实是大势所趋，但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太过激进，要一步一步稳着来。

    王德孚的那篇文，除了被认为太过激进之外，其他的评价还是非常高的，这也确实契合了统治者、大资本家们的需求，所以媒体们也很愿意进一步推广这篇作品，这是非常顺应社会、时代的发展的。

    王德孚可谓“时来天地皆同力”，影响力都已经扩散得那么广了，又岂是黄侃这个大学生能够相提并论的？

    他再回应黄侃的话，那就是自降身价了，还会给黄侃吸引眼球，这种犯傻的事情他是绝不会去做的。

    王德孚如此优秀，当然也得到了东吴大学高层的注视，尤其是那部分本来就想要推动女子入学的高层，他们本来就看王德孚非常顺眼，现在王德孚表现出来的潜力，也让他们觉得，或许可以将这个仅仅还是大一的学生，宣传为东吴大学的代表人物。

    高层们通过曹旭平这位系主任，向王德孚隐晦地传达了他们的意思。

    “所以校长希望我除了继续发表论文外，还要再写几篇可以引发轰动的思想性作品来，然后就允许我直接读研甚至读博？”王德孚这样说道。

    曹旭平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微笑道：“其实我知道你可能已经自学完整个大学的课程了，但你缺少一个通过考试证明自己的机会，而现在你的表现，可以决定有没有这个机会。”

    王德孚确实提前自学了很多，这文科的东西，重在记忆与理解，这是他非常擅长的，所以他现在上课，基本上已经是在做自己的事情了，因为老师讲的东西，他早就已经完全掌握。

    所以如果有机会直接提前本科毕业，再读研读博的话，他觉得也挺好的，越快拥有高学历，自然可以让他身上的光环更加耀眼。

    “好吧，那我总不能继续将那些很有思想性的文章，发在《学桴》上吧？”

    “校报对你来说确实不够档次了，不过现在，只要你的文写得够好，什么报刊杂志，都会刊载你的作品，你可是要成为我们东吴大学的招牌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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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书名的改变

﻿    曹旭平的这番话，显然就是在进一步激励王德孚，只因这年头其实好文章真的有很多，但是能够保证好文章可以在影响力大的媒体上发表，这就很不一般了。

    王德孚偏偏又是那种满脑子好文章的人，但是却苦于名望太低，影响力大的媒体不一定会愿意刊载他的作品，他缺少的就是让自己更加有逼格的作品被大众所欣赏到的机会。

    没办法，如果说那种迎合市场的作品，可以做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话，那比较有深度、有思想性的作品，就需要媒体在背后发力了，同时还需要各种专家教授的解读，背后有大佬力挺，那才能保证它的影响力。

    像王德孚的那本《情与性》，如果不是有文坛大佬何守常为其鼓吹，紧接着又有各种小资文艺青年各种推崇，甚至在报纸上为其抒发感慨，使得它的名头更加响亮的话，那他这部作品的销量，肯定凉凉了。

    说起来也非常巧合，那位非常欣赏王德孚的新锐才女作家梁婧，或者说是敏锐地发现可以通过蹭王德孚的热度，让自己更加迅速出名的女孩，她居然也为《情与性》写了几千字的感怀，甚至都对“伊人女士”隔空喊话，希望能够与“伊人女士”好好结交一番。

    这篇感怀的名字就叫《轻重之间》，她在文章中这样写道——

    “比起这部好书的中文名字《情与性》，我更喜欢它的外文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也是我这篇抒发我自己情绪的文章的名字《轻重之间》的由来。

    人们常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感到沉重？

    ……（省略五百余字）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是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是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去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

    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是难以承受住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徐诗哲和他的情人陆罂梦，在他们的身上，灵与肉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而徐诗哲越是和陆罂梦缠绵，他对其互相深爱之人的张婉怡就在不知不觉中越让他感到灵魂上的束缚。

    ……（省略近千字）

    矛盾的人生，人生的矛盾，使我们常常茫然不知生命到底是何物，也正因为这种茫然，让我们承受了比沉重更痛楚的苦。

    到头来不得不说，一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生，要比一个责任重大，充满痛苦抉择的人生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

    该说不愧是才女梁婧，她居然可以从《情与性》这样一篇表面似乎就是在写渣男诗人嬉游花丛的作品中，感悟出这么多人生哲理，只能说她应该就是《情与性》这部作品的目标读者了，所以王八看绿豆，完全看对眼了！

    像她这样文青读者，其实一点也不少，他们都为《情与性》这部作品的销量和名气的扩大，做了很大的贡献。

    许多文青们甚至还搞出了《情与性》的书友圈，一起聚集起来讨论这部作品时，各种很不错的精彩短评都出现了——

    “这本书如果只打算看一遍，还是趁早放弃吧，它绝不是让人囫囵吞枣的鸳鸯蝴蝶派作品，而是一部上升到哲学高度的小说。”

    “如此有格调的大作，不是你想读，想读就能读懂。”

    “曾一度怀疑自己的阅读速度怎么退化到如此地步，但读完才发现这书确实要慢慢消化才是。今天来参加讨论之前硬生生地看哭了。”

    “伊人女士对于媚俗的阐述，让我把腿都拍红了。她犀利的让人忍俊不禁，同时也刻薄的让人狼狈不堪……”

    “当生活变成轻飘飘的，没有值得奋斗的东西。随着生活失重，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而只有责任才是生命的阳光，一个有负重感的人，他能带来的、所焕发的神采是生机勃勃的。人生因责任而充实，因充实而饱满，因饱满而光辉。”

    ……

    很显然，随着《情与性》的再版，原本那些欲购一本而不得的文青读者，在人手一本买到这部作品之后，它的口碑彻底发酵，名气与日俱增！

    不管是小有名气的才女作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感怀，还是文青读者聚集起来组成书友圈讨论，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增加它的知名度。

    而不管是真文青还是假文青，都更加喜欢它的另外一个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如果《情与性》再版的卖完之后，说不定会将书名直接改成前者。

    总编凌静苏也为此事与王德孚沟通过，而王德孚当然不会反对，只因这两个书名的逼格到底谁高谁低，可谓一目了然。

    只不过一开始《情与性》还没有被吹出这样的名声与格调，所以需要书名稍微通俗易懂一点，骗读者入坑。

    而现在，随着读者群体的渐渐扩大与稳固，它已经可以去获得属于纯文学的特权，即取一个让读者不明觉厉的书名，进一步提高书的逼格，根本不用管普通读者看不看得懂。

    普通读者看不懂，那才是基本操作。

    ……

    王德孚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系主任曹旭平，表示绝不会让学校失望，他肯定会抓住这样的好机会。

    不过具体要写什么能够像《女性的屈从地位》那样引起一时轰动的思想性作品，他还要仔细考虑考虑。

    而在这个时候，王德孚又接到了凌静苏共进晚餐的邀请，说是要讨论她的作品《烟雨濛濛》的连载问题，还有王德孚那部再版的《情与性》的版税，也要和他结算一下。

    其实王德孚知道，凌静苏应该是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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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真实

﻿    王德孚自从那日离开凌静苏的园林式别墅去魔都之后，就基本和凌静苏断了联系。

    没办法，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时代，想要随时随地保持联系，那是不可能的。

    凌静苏自己也回帝都与父母相聚的，期间她忍不住向王德孚写了一封信，算是她回家之后心情郁结的吐槽与发泄。

    原来是凌静苏的父亲又给自家女儿介绍对象了，他很发愁这个他已故原配的女儿已经成了大龄剩女。

    凌静苏当然很不爽这样的事情，她甚至因此都觉得自家后妈比亲爹都好，因为后妈才懒得管她的婚事，让她很清净，不妨碍她的创作。

    而且凌静苏的父亲给她介绍的对象，可以说一年不如一年，摆明了就是在提醒她，女人的价值，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

    哪怕是在后世，过了二十五岁的女人，也需要好好抓紧了，否则真到了三十的话，那好男人估计都被那些更加年轻貌美的女子挑光了，总不会在那干等着。

    而在这个时代，二十五岁的女人，估计就可以类比成三十岁的大龄剩女，所以还能介绍给她多好的男人呢？

    心情郁结的凌静苏，不由更加思念与王德孚在一起的日子，那是最为轻松愉悦的，甚至她觉得自己每多和他在一天，她就赚到了。

    有时候凌静苏也忍不住想，如果她的父亲可以给她介绍像王德孚那样容貌顶尖、才华出众，并且还懂得怎样掌控女孩心思，让她心甘情愿去投入感情的话，说不定她就嫁了。

    只可惜像王德孚这样的男人，在这世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她从小到大，都没有遇到过能够与他媲美的。

    凌静苏在王德孚这个年纪的时候，可以说正在尽情地享受同龄男性的追捧，然而那些甘于放下架子，好好跪舔她的，都是让她看不上的，不管是容貌还是才华，可那些长得帅或者有才的，反而放不下架子。

    难不成还让她也像那种普通女孩一样，也去围着那些还算优秀的男人转？

    这是凌静苏绝对做不来的，她也是从小被宠到大的官家大小姐，为人又比较高冷，骨子里的自恋，让她养成了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

    所以她伤了不少追求者的心，因为她享受了他们的付出，不管是时间上的还是金钱上的，偏偏她自己付出的极少，最多回请一些饭，一起看电影看戏什么，或者装作认真地送追求者礼物，否则凭什么让他们一直保持热情呢？

    有些追求者甚至都一厢情愿地将她当成自己的未来媳妇，甚至还和其他追求者大打出手，可是他们的结局，无一例外都是“相处这么久，发现果然还是不合适，就做普通朋友吧”。

    说是说做“普通朋友”，实际上是渐渐彻底断了联系，不带丝毫留念。

    其实从一开始，她就没有心动的感觉，只是有时习惯了男人对她好，还是挺舍不得放弃的，日久生情也很正常，可是让她完全交出自己，甚至成为对方的妻子，那是绝不可能的。

    她从来就没有一对一地好好和男人谈过，从来都是一对多，看追求者们怎么讨好她、取悦她，为她而互相争斗。

    她永远以高冷的单身状态示人，不承认自己恋爱过，因为她守身如玉，还是处子之身，这就说明她很纯洁。

    如果轻易将自己交出去了，她岂不是就变得掉价了？

    她就是这样玩到了这个年纪，一直来到苏州，她都还有不少对她念念不忘的男人，和她保持着联系。

    这就是人性黑暗面极多的凌静苏，可能也只有一直和凌静苏保持真正纯洁的朋友关系的杜书桓，才知道她是怎样的女人，所以他才担心王德孚这样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被凌静苏玩弄得身心俱伤。

    杜书桓却不知道王德孚这渣男本质上和凌静苏是一类人……

    而凌静苏在遇到王德孚之后，才不知不觉地开始转变。

    偏偏她在王德孚这个年纪的时候，也绝对没法放下自己的骄傲，去迎合对方，这就形成了一个死结。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或许这也是她和他之间的缘分，他们年龄不相称，可是相处起来却无比轻松、愉悦、默契，不需要去完全定死两人之间的关系，反而给予了双方最大的自由。

    凌静苏一开始也没有觉得自己对王德孚有多心动，她或许就不是那种会一见钟情的女人，只不过她得承认，王德孚给她的感觉很好，他的外表，让她觉得最有眼缘。

    不过说真的，王德孚的外表能让女人感到没有眼缘的，可能也只有那位真.脸盲的陈清焰了。

    凌静苏以为她会和之前一样，可以很坦然地享受这种暧昧关系，她都没有将自己的年龄当回事。

    可是，随着她发现王德孚比她更加坦然、更加不在乎和她能不能一直在一起后，她就做不到像曾经那样超然，她渐渐沦陷。

    她开始变得卑微，开始在意自己的年龄，开始更加迎合王德孚的喜好进行打扮，开始在他身上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开始在意更多的东西，比如王德孚是不是还会和其他女人有暧昧。

    她以前根本不在意追求她的男人是不是还和其他女人暧昧，虽然被她发现之后，她就直接以此断绝关系，反而还令那个男人非常后悔、内疚、自责。

    她也不会在乎最接近她的那个男人，名义上的男朋友，要求她断绝和其他追求者之间的联系，她认为这是她的感情自由，如果他再干涉，那他就滚吧。

    可是现在，她就会忍不住多想，甚至还在写给王德孚的信中试探——这一次你回去，家中长辈有没有要给你介绍未婚女孩……

    凌静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和她那些追求者一样的人，她以前可是最瞧不起这类人了，甚至认为他们对她好就是应该的，而她不是也给他们回礼了吗？这是他们的荣幸。

    王德孚那会儿收到凌静苏那篇几十页的长信，也就随意翻了翻，便继续构思新《龙头》。

    这实在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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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女为悦己者容

﻿    没有收到回信的凌静苏，一直在期待王德孚的回信，只是那种期待，最终化为了乌有。

    可是她却还忍不住为王德孚找理由，只能说沦陷进去的女人，对自己真正在意的男人，容忍度实在太高了，基本上只要不是犯最为原则性的错误，她就会选择原谅。

    而最关键的是，凌静苏现在面对王德孚时，她已经失去了平常心，不知不觉处于弱势的一方，她为这份感情投入得越多，就越弱势，再加上还有年龄等因素，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越来越没有底气。

    她的新年，就在写作与思念王德孚的过程中度过，甚至有之前的“普通朋友”约她出去玩，她都懒得理会。

    她自从与王德孚玩到一起去之后，对于其他男人就兴致缺缺，因为她已经有最好的了。

    以前她享受得到，现在她却喜欢上了付出。

    得到不喜欢的人的付出，只会让她一时满足，继而就是空虚，可是让她为自己心爱的男人付出，她却觉得充实而幸福。

    原来当舔狗也是这样快乐的事情。

    所以说一般人根本不明白，舔的过程，就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愉悦。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当舔狗又怎会如此让人沉迷其中。

    凌静苏在大年初五就回到了苏州，这个渐渐让她拥有归属感的城市。

    她作为《红蔷薇》的总编，整个公司的老板，现在其实已经可以养活她自己了，毕竟杂志的销量十分可观，而《情与性》的销量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细水长流地卖着。

    凭借公司的利润，这一次她回去过年都不用父亲给她钱了，当然她也没有炫耀自己的事业有多成功。

    她的父亲还是足够宠她，在她离去时又给了她一大笔钱，然后当然还是催她快点找到另一半，让她眼光不要太高之类的老生常谈的话。

    凌静苏很怀疑她只要是个男人找回家，都会得到一心想要将她嫁出去的父亲的认可。

    当然，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父亲对她的眼光，还是比较信任的，而且依旧宠她，哪怕她一辈子嫁不出去，父亲都会养她一辈子。

    回到苏州的凌静苏，随即便开始期待东吴大学开学的日子，因为这意味着她终于可以再一次见到王德孚了。

    这么多天的思念，非但没有让她对王德孚的好感度下降，反而让她的感情变得更加炽热，可能谁都没法看出，她那高冷的外表下，会有那样一颗炽热的心。

    只是可怜了之前对她付出真心的男人，他们曾经给予她的热情，根本就没有得到多少回报，她的回报只体现在了王德孚身上。

    这一天她在去见王德孚之前，当然又好好打扮了一番，穿上了一身在帝都皇家广场购买的顶级奢侈品牌的衣服，脚上的那双黑色长筒靴的价格就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

    凌静苏那双穿上长筒靴的美腿实在诱人，又长又直，简直就是美腿控人士的福音，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高冷御姐气质，让男人能够产生强烈的征服欲。

    这样的气质，也很契合她那公司女总裁的身份。

    这个时代不管男女，出去惯例都会带帽子，凌静苏的礼帽也非常别致，正是她花了好长的时间精心挑选的，为的就是和她的衣服完美搭配。

    还有她手上最为画龙点睛的丝质手套，纯白的、刺绣精美的手套套在手上，莫名地让她的手也产生了一种诱惑力，就好像白丝包裹在美腿上。

    总而言之，凌静苏的行为，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女为悦己者容”。

    偏偏她为了掩饰自己对王德孚的思念，一直忍到了东吴大学开学好几天后，才联系他，并且还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王德孚都没想到凌静苏会这么期待与他相见，他还是很随意、不带任何拘束地去见凌静苏了。

    这一次凌静苏订了一家传统的华夏私房菜餐厅，然而它在价格上一点也不比上次王德孚请她与杜书桓吃饭的西式餐厅差，可见这家餐厅的品质与环境。

    王德孚来到这家私房菜餐厅时，只看这家餐厅的外观，还以为它就是一座园林，放在后世，这样的园林怕是成了苏州的景点了，怎么可能会是一家餐厅呢。

    他只能在心中感叹，有钱人的生活果然还是他难以想象的，像这样的华夏私房菜餐厅，想必普通人想预订，都没有渠道。

    穿着古风仕女服的侍女，将王德孚领着去了凌静苏预订的阁楼，走了大概五分钟，穿越了小桥流水，终于才到达目的地。

    王德孚一路上只觉得，要玩奢侈、高大上，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华夏，不会比任何国家差，因为它确实太强大、太富有了，尤其是它的上层阶级。

    王德孚再一次见到凌静苏的时候，饶是他之前已经习惯了她的美貌，但他这会儿仍旧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凌静苏正坐在包间里的沙发上，手捧一本书籍，安静地阅读着。

    打扮完美、妆容精致的凌静苏，再加上她本来的天生丽质，配合她现在的神情姿态，这一次她展现她王德孚面前的形象，简直无可挑剔！

    凌静苏是个比较敏锐的女人，否则她也不可能那样轻松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表面虽在看书，实际上当然注意到了王德孚此刻的反应，她嘴角微翘、心中暗喜，脸上却依旧高冷，端着她的官家大小姐架子。

    王德孚很快就回过神来，他看到凌静苏那副高冷、孤芳自赏的模样，当然知道那只是她的表面而已。

    他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很随意放松地坐在凌静苏的身旁，一只手便环上了她那纤细的腰肢，将她的身体靠近他，然后便用无比温暖磁性的声音说道：“静苏今天真的很美，好久不见，我每一天都在想你。”

    凌静苏听到这话，差点冷笑出来，要不要这么假，然而当她看到王德孚那逼真的眼神，关键还有那让她怎么看都还是觉得有眼缘的帅脸，她又心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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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见与不见

﻿    这世上大部分女人或许都没法抵挡自己所喜欢的男人的甜言蜜语，哪怕那些甜言蜜语一听就很假。

    如果王德孚真像他口中所说的那样，每一天都在思念凌静苏的话，那就不是凌静苏主动邀请他，而是他主动邀请凌静苏了。

    然而凌静苏听到王德孚刚刚说的很想她的话，还是感觉很开心，只不过她不会将这种开心表现出来，而是依旧装出不满的样子，分明就是想让王德孚多哄哄她。

    她冷哼道：“你根本就没有想我，在家里还不知道有多开心，早就把我忘到天边了，否则我给你写的那么长的信，为何没有回信？”

    王德孚素来知道如何应对女人的小情绪，他绝不能和凌静苏狡辩，比如解释他为了写新，导致他没有时间回信这种，他只需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就行了。

    女人其实根本不在乎对错，只在乎男人的态度。

    所以王德孚只是将这位外表高冷的官家大小姐坚定地搂入自己的怀中，轻柔地抚摸对方的脑袋，并在她耳边低语：“最好的回信，不就是现在好好地抱着你，我若当时回信，怕是恨不得亲自拿着信去你家找你了。”

    凌静苏这时就有些懵了，主要是之前王德孚还从未这样用力地拥抱过她，仿佛要将她的身躯，揉碎在他的怀中，对方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正说明了他确实也非常想念她呢？

    所以这一刻情绪的爆发，才让王德孚暴露了他真正的内心——原来他也是这样在乎她！

    在这一瞬间，凌静苏之前积累的小情绪已经烟消云散，而本来还下决心要冷一冷王德孚的她，也不会再有这种想法。

    和王德孚就这样开开心心、轻松愉悦地相处，才是最快乐的事情呐。

    舔狗最快乐的事情，不就是自己的努力去舔，收获了对方的回应么？

    王德孚见状，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忽然又拿出笔和纸，这样写道——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王德孚写完这首《见与不见》之后，在凌静苏还在愣神之际，又对她无比温柔地说道：“这样的回信如何？”

    凌静苏本就是骨子里有些文艺的女子，否则她也不会搞出文学杂志《红蔷薇》，而之前她对王德孚第一次有了特别的印象，就是因为他那首送给她的《雨巷》，当然，《情与性》中的那些现代诗，亦让她欣赏不已。

    反正在凌静苏眼中，王德孚那就是当世最为优秀的现代诗诗人之一，只可惜他似乎没有通过自己诗作出名的想法，可能在他眼中，诗词就是小道？

    可不管怎样，对凌静苏来说，王德孚的诗才都是她非常欣赏的地方，她就是觉得会写诗的男人特别浪漫！

    此刻，凌静苏看着这首《见与不见》，可以说是越看越喜欢，整个人都好像已经酥酥麻麻的了，像是完全被击中了心灵，而这样符合她心意的情诗，简直比之前的《雨巷》，都还要让她沉醉。

    她一下子又投入王德孚的怀中，也没有再说一句话，仿佛就像诗中所写的那样“默然相爱，寂静欢喜”，只觉得这一刻她就是最幸福的女人，因为王德孚已经用这首诗，表达了他的心意。

    她认为这首诗是表达了王德孚对她的感情，永远不会因为时间、空间以及她的态度而改变，不管她怎样，反正他永远对她不离不弃……

    实际上哪里是这回事，分明就是王德孚并不在乎感情这回事，所以他才能做到这样淡定、佛系，不管她爱不爱，反正他都是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她。

    他的行为举动，永远会让女孩觉得他是在乎她的，他做得很完美，可是他的心，根本就不会为一个女人而动。

    王德孚见到凌静苏这样的反应，他当然也很开心，他觉得和女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让对方开心，这样的话，他便也开心了，所以他是非常讨厌那种爱得死去、各种相爱相杀的相处模式的。

    两个人都享受在一起的轻松愉悦，不要搞得那么沉重、疲倦，这才是最完美的相处方式呐。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两人都不真正动情，否则本来的轻松愉悦，就会变得渐渐沉重。

    越是动情，越会产生独占欲，越会在意对方的是否专一，矛盾就此产生。

    爱情，让这一切都变得沉重。

    王德孚永远也不会被爱情所魅惑，那实在有违他追求开心、快乐、愉悦的人生信条。

    “这样的回信，喜欢吗？”王德孚直视凌静苏的眼眸，面带笑意的询问道。

    凌静苏被这样的直视搞得脸红心跳，她微微侧过脸去，只是弱弱地回应了一句：“喜欢。”

    可能谁都无法想象，那个在人前高冷强气、凛然不可侵犯的总编大人，会在她手下的作者怀中如同小女人一般。

    接下来两人享用了一顿非常腻歪的晚餐，因为只有他们两人用餐，所以他们就互相喂食，最后甚至还嘴对嘴地喂水果，还好没人看到，否则实在太辣眼睛了。

    明明凌静苏是想要在饭局上和王德孚说正事的，然而她却沉溺于与王德孚之间的甜蜜互动之中，早就将那些正事忘光了。

    此刻的她，所拥有的快乐，不知道是王德孚的多少倍，因为是她先动情了，动情的人获得心爱对象的反馈之后，那种幸福感，可不是不动情的人可以相比的。

    她享受到了初恋的美好，这确确实实是她第一次主动喜欢一个男人。

    两人吃完饭后，凌静苏当然就邀请王德孚去她的家，理由依旧冠冕堂皇，腻歪完了，自然就该讨论正事了。

    结果两人坐人力车来到凌静苏的家门口时，竟然遇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原来这位不速之客，竟然是来挽回自己的“爱情”的，他是之前凌静苏的“对象”，自认为是凌静苏的男友，实际上在凌静苏眼中，就是个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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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残酷的真爱

﻿    这个名为徐浩天的男人，已经和凌静苏保持了两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他的身份是魔都某个小出版社的社长之子，年纪还要比凌静苏大一点。

    徐浩天显然也是拒绝包办婚姻的进步青年，他就向往自由恋爱，于是直到他在二十四岁那年结识凌静苏，都还是单身。

    徐浩天就是在职场上认识凌静苏的，当时凌静苏还没有去苏州，而是在当自由撰稿人的同时，又选择去出版界实习，要不然她之后来苏州办杂志，也不会这样驾轻就熟。

    徐浩天一开始认识凌静苏之后，就觉得对方的容貌、气质，都很符合他的审美，不过他却没有立马向凌静苏发起猛烈的追求，而是选择那种水滴石穿的陪伴模式，几乎每天都会去找凌静苏聊聊天什么的。

    徐浩天还很担心外表无比高冷的凌静苏很难接近，然而他发现对方并不排斥他的邀请，有时还主动约他吃饭后，他就觉得这很有戏！

    徐浩天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这一辈子的真爱，他是完全奔着结婚的目的去谈恋爱的，绝不是随便玩玩。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是他这两年来痛苦折磨的开始，当然，一开始他和凌静苏相处，当然觉得非常甜，甚至还觉得凌静苏就是那种真正的好女孩。

    因为不管他给凌静苏买什么，对方都会接受，然后还给他回礼，礼物的价值，自然不会逊色于他送出的东西。

    这说明凌静苏根本就不图他的钱啊，在这个拜金主义盛行的资本主义国家，有多少女孩可以像凌静苏这样不物质呢？

    徐浩天也因为凌静苏的回应，而产生了巨大的误会，他以为对方也对他有意思，否则为什么不拒绝他如此明显的追求呢，而且对方也送他礼物了，这不正是他们“两情相悦”的证明吗？

    徐浩天并没有表白什么，主要是他觉得他们俩已经算是男女朋友关系了，还需要多此一举的表白干嘛？

    他在与凌静苏最接近的时候，甚至都可以喊凌静苏“媳妇”，只不过凌静苏明显地反感这样的称呼，她对外从来都不会承认自己有男朋友。

    而当徐浩天开始试探凌静苏的口风，看看两人能不能更进一步，最后一起踏入婚姻的殿堂时，这便是徐浩天最为折磨的开始。

    凌静苏直接表示她暂时没有结婚的想法，后来干脆又直接抬出她的父亲，说她父亲不会同意她嫁给他，实际上如果她执意要嫁给哪个男人，宠爱她的父亲，又怎会阻止她呢。

    说起来当时凌静苏的好友杜书桓，还很不理解凌静苏为什么找徐浩天这种人当男友，对方的颜值不高，甚至能算丑，身高也不高，体型还微胖，也没见对方在事业上有任何过人之处，至于家世，更是远不如凌静苏。

    虽然以前凌静苏的男友中也没有特别帅的，但都家世过人，而且她肯定不会对这种丑的多看一眼啊，这样的人连当舔狗、备胎的资格都不会有。

    凌静苏对杜书桓也不隐瞒，表示她只是刚刚从一段感情中走出，之前的那个对她百依百顺的男人，竟然最终放弃了她，她那会儿心中空落落的，而徐浩天便恰巧闯进了她的世界中。

    她觉得和徐浩天这种人谈，最愉悦的便是，她可以完全掌控一切，对方在面对她时，骨子里是卑微的，觉得自己完全配不上她，能够和她在一起，是他三生有幸！

    所以他恨不得掏心窝子对她好，爱凌静苏爱得死去活来，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娶她进门……

    凌静苏非常享受这种男人发自内心的对她好，甚至完全将她当成女神来供奉，能够被她挽一下手，都会兴奋得不能自已，实际上她根本就是在玩玩而已。

    一开始觉得无比甜蜜的徐浩天，在发现凌静苏周围还有不少关系颇为亲近的男性友人之后，他就觉得特别不爽，甚至还因此和凌静苏吵架。

    然而凌静苏依旧我行我素，让她只和徐浩天一个人玩，这怎么可能呢，多线操作对她来说，只是基本操作。

    徐浩天每次吵架之后，被凌静苏冷暴力的他，又主动去道歉、跪舔，继而对凌静苏更加好，表示再也不会干涉凌静苏的社交自由。

    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这样循环着，因为不舍得放手的，终究是徐浩天，他总觉得只要自己好好跪舔，总有一天他能将她娶回家。

    徐浩天真心不想和凌静苏分手，他觉得自己再努力努力，肯定可以挽回“爱情”。

    所以他这一次来找凌静苏，当然又是来跪舔的，他明明之前还很硬气地和凌静苏冷战，发誓这一次再也不会向她低头。

    徐浩天的手中还拿着一捧鲜花，带着礼物，在这寒冷的夜中，等待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可是让他那颗炽热的心一下子冷下来的是，他看到凌静苏和另外一个高个男人从人力车上下来，两人十指相扣。

    徐浩天和凌静苏谈了两年，都没有这样牵手过！

    以前徐浩天看到凌静苏和其他男人一起约饭、看电影时，都不会这么心凉，因为他们的举止绝不会这么亲密！

    而徐浩天还看到了凌静苏从未有过的一面，对方明明总是冷着一张脸的，可她在面对身边的那个男人时，却笑得和二傻子一样，就像一只为了讨好主人而使劲摇动着尾巴母狗！

    徐浩天心中的愤怒一下子爆发了，他大步向这对狗男女走去，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王德孚看到手拿鲜花的徐浩天，还以为只是凌静苏的追求者之一，他觉得这很正常，像凌静苏这样的美人，身边怎么会没有追求者呢？

    不过很显然，王德孚也不知道凌静苏与对方的关系那么复杂，他想要暂时放开凌静苏的手，然后等她处理完这样的事就行了。

    结果凌静苏却像是更加坚定了某种东西一样，她不让王德孚放开她的手，就要与他十指紧扣，不过望向徐浩天的眼神，已经变得无比冷漠。

    有了真爱的她已经不需要缓解寂寞的备胎、舔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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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决绝

﻿    王德孚看到了凌静苏从未展现在他面前的另外一面。

    明明在之前一起吃饭时，她整个人还显得特别温柔、小女人，脸上绽放的笑容，那样灿烂、美丽。

    可是此刻的她，却如此冷酷、无情，她根本就不等徐浩天说什么，反而主动开口，像训狗一样呵斥道：“你这么晚来找我是想做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样纠缠着我，到底想干嘛？”

    凌静苏似乎都没有一分一毫的心虚，仿佛她是完全有理的一方，而以她男友自居的徐浩天，则成了骚扰狂。

    实际上每次凌静苏与徐浩天冷战，都是徐浩天首先低头，像今天这样带着礼物来跪舔她，往往凌静苏也会与他重新和好，这会再一次给予他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

    徐浩天是真心想娶凌静苏的，愿意对她好一辈子，不管凌静苏家里提出怎样的条件，要多少彩礼，他都会想办法满足。

    哪怕他心里知道，她对他的喜欢，不及他的万分之一，或者干脆就是没有一分一毫的喜欢，只是在寂寞时，找个男人陪伴。

    然而谁让他已经深深陷进去了呢，他哪怕是被这份感情一直折磨着，也不愿意就这样轻易放手，他在这两年已经投入得太多太多了，明明他们俩之间还有非常甜蜜的回忆，为什么就不能水到渠成地在一起呢？

    刚刚怒火升起，想要质问凌静苏的他，却被凌静苏劈头盖脸的倒骂，搞得心痛得无法自拔，因为以前至少凌静苏还留有一丝余地，但此刻的她，竟然这般绝情！

    徐浩天开始浑身抽搐起来，这就是他陷入极端痛苦后的样子，曾经他也这样痛苦过，然后缓解痛苦的方式，就是抽大烟，他甚至还当着凌静苏的面摔东西发泄，可是不管他如何痛苦、愤怒，凌静苏永远都只是冷然以对。

    等到徐浩天痛苦完了之后，他自然就又会恢复舔狗的样子，因为他自己心里很清楚，他如果失去凌静苏的话，那就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像她这样漂亮、有气质的女友了，他其实非常享受和凌静苏在一起时，其他男人投来的羡慕目光。

    他还喜欢和他的朋友们吹嘘自己的女友有多漂亮、多文艺、多有才，他大概是朋友中最喜欢秀恩爱的了，而凌静苏与他恰恰相反，她从来不会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承认她有男朋友。

    而知道凌静苏有男友的，都会劝她分手，因为两人实在太不配了，这么美的一姑娘，找个这样的男朋友，到底图啥啊，明明对方又没钱、长得又不行。

    凌静苏只是享受别人付出真心的感觉罢了，那样高高在上当女神的感觉，长相普通的女孩根本无法想象。

    越是失败的男人，才越会付出真心，因为他们只能在跪舔女神这种事情上获得快乐了。

    而像王德孚这种胸怀大志的男人，他的心永远只会放在自己的事业上，其他男人眼中的女神，在他的眼中，不过是凡夫俗子，取悦他的工具。

    王德孚看到徐浩天这幅痛苦到极致的模样，他不由对身边的女人说道：“静苏，他不要紧吧，你们俩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搞得这么僵硬干什么。”

    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凌静苏反而最担心他的误会，她其实真不想让王德孚知道，她之前的感情经历有多混乱，但她却可以理直气壮说自己是一张白纸，因为她还是处子之身。

    “不用管他，我们回去吧。默存，我希望你相信我，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就是那种完全不要脸皮、各种死缠烂打的追求者，现在都追到这里来骚扰我了，你觉得我能不生气吗？”凌静苏无比高冷地说道。

    王德孚当然觉得有点假，以他的情商，显然可以看出不少东西，然而他看破却不会说破，谁还没有点过去呢。

    他不在乎过去，不在乎未来，只追求现在的欢愉。

    “你走吧，以后你别再来找我了，我之前就是太心软了，没有好好拒绝你，今天正好把话都说清楚，总之我们俩之间不可能，你是个好人，以后会遇到更好的女孩的。”

    凌静苏说完之后，便拉着王德孚的手，一起进了她的家，她和王德孚才认识几个月而已，而那位和她“交往”了两年的徐浩天，可是一次都没有进入过她的家门，甚至和她父亲提都没提过。

    徐浩天望着两人的背影，他手上的鲜花就这样掉落下来，他却依旧不死心，直接小跑过去，不小心将鲜花都踩烂了，他都要给凌静苏跪下了，乞求道：“媳……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再也不会和你吵架、发脾气了，之前都是我的错，我一定好好改！”

    而徐浩天这时才看到王德孚的模样，他咬牙切齿地说道：“你就是因为他要和我一刀两断吗？他和你根本就不合适，和他在一起，你肯定会受伤的！”

    王德孚其实这会儿很想说他和凌静苏只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然而凌静苏却被徐浩天彻底激怒了，她分明觉得自己除了年龄之外，和王德孚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轮得着一个备胎来说她和他不合适？

    然后王德孚就看到了凌静苏更加暴躁的一面，几乎完全颠覆她之前在王德孚表现出的形象。

    总而言之，凌静苏用一种无比决绝的姿态，彻底断绝了徐浩天的一切幻想！

    王德孚全程围观，心有戚戚然，所以说段位不够的男人，为什么要去招惹渣女呢，跪舔到最后，还不是一无所有。

    女人永远不是跪舔来的，如果察觉到对方根本不在乎你的话，那就该及时抽身，否则到最后受伤的，永远是那个真正动情的。

    有那跪舔女人的时间，不如好好充实自己，只要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的话，那何愁找不到好女人呢？

    王德孚觉得这一次围观，又让他收获了不少写作素材，若是以这个被凌静苏狠狠伤害的男人为主角，写一部yy的话，那岂不是舔狗逆袭经典？

    只不过在中，他和凌静苏肯定就是最令读者讨厌的反派角色了，一对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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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正事

﻿    晚上的时候，凌静苏其实很担心王德孚多问，一旦她解释太多的话，往往又会有不少马脚露出来，那样她还如何保持她的“纯洁”形象呢？

    她还记得曾经她和王德孚聊天时，理直气壮地表示她母胎单身，一张白纸。

    只可惜王德孚没有因此而对她改变态度，或许在王德孚眼中，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女人，都不够成熟懂事，反而太没情趣。

    可能一般的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对象，永远都是第一次谈恋爱吧。

    然而让凌静苏松了一口气的是，王德孚并没有对她那黑历史众多的感情经历询问什么，显然他对这些一点都不感兴趣。

    这其实也可以从侧面看出，王德孚并没有真正喜欢凌静苏，因为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那种强烈的占有欲，会让他不由自主地去想要了解对方的一切，包括过去的感情经历。

    不过这种强烈的占有欲，自然而然又会导致两人之间产生摩擦，因为这有翻旧账的嫌疑，过去的就过去了，硬要抓着不放干嘛，这年头谁还没有点过去？

    男女恋爱期间，翻旧账还是比较影响感情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去寻根究底为好。

    凌静苏又不是十六七岁的少女，她都二十五了，虽然依旧未婚，但怎么可能没有感情经历，倒不如说正是因为她自身不想结婚、吊死在一个男人身上，想要多玩玩，所以才会有之前那样的情况发生。

    毫不客气的说，以凌静苏这样的条件，只要她愿意，早就可以风风光光地嫁出去了，之前能成为她“男友”的男人，几乎都是抱着想要和她结婚的心态和她谈的，可惜最后都被她伤得遍体鳞伤。

    不过伤得最深的，应该就是徐浩天了，因为他确实在阶层上，与凌静苏相差太大了，跪舔得也最厉害，结果也最惨，其他的男人也不会连自尊都被如此践踏。

    “你的那部《烟雨濛濛》写得如何了，要不要给我先看看？”在凌静苏那古色古香的书房中，王德孚直接进入了正题。

    本来这一次凌静苏邀请王德孚，就是要谈她自己按照王德孚给的大纲、人设写的新作的，只是没想到在饭局上两人光腻来腻去了，而在她的家门口，又遇上那样一出好戏，只能说这一次两人的相见，充满了戏剧性与曲折性，让王德孚增加了好多素材。

    凌静苏见王德孚直接问正事了，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莫名感到失落，没办法，王德孚对她的态度，真心太豁达了，似乎都不在意她继续“多线操作”，他的心未免也太大了。

    凌静苏换位思考下，只觉得如果王德孚有其他暧昧对象的话，她肯定会觉得特别不舒服，一定要寻根究底一番才肯罢休。

    这样一对比，分明就是凌静苏输了，因为她更在乎王德孚。

    “《烟雨濛濛》我写了有三万字了，整个年假，我可都把时间投入到写作上去，感觉和以前的我，都不是一个人了，我这下真成了事业女性了。”凌静苏拿出自己的稿件，有些自嘲地说道。

    以前过年的话，她和自己的闺蜜，或者普通男性朋友，不要玩得太嗨，结果今年她整个人都转性了，她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这也说明她成长了，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的追求，并为之而付出努力。

    这其实对那些总是被她魅惑的男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她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有充裕的时间和那些男人玩暧昧，她会更加明确、果断地拒绝男人，防止他们陷得太深。

    其实对男人来说，有时候伤得最深的不是拒绝，而是不拒绝，以至于给了他们不切实际的希望后，又让他们绝望。

    如果这样的女人越来越多的话，分明就会导致男人再也不会有动力去追求女人，感觉追到最后，都会被搞得遍体鳞伤。

    王德孚温和地笑了笑，摸了摸凌静苏的脑袋，仿佛是用这样的举动来夸奖凌静苏的努力，然后他便开始看起《烟雨濛濛》这部作品来。

    此时他和凌静苏的角色，好像发生了交换，他成了编辑，凌静苏成了作者。

    凌静苏这会儿完全收敛了她在面对其他男人时的高冷姿态，甚至都成了王德孚的侍女一样，主动替他准备了茶水，还剥好了柚子。

    王德孚就像大爷一样，一边喝茶，一边吃柚子，还忍不住吐槽了一下柚子上面那苦涩的茎没有完全剥掉。

    凌静苏有些不好意思，身为大小姐，她还从来没有做过为男人剥柚子这种事情，而以前她和其他男人谈时，只要下人不在的话，必然就是那些男人各种迁就她，为她做类似剥柚子这种事情。

    结果她为王德孚剥柚子，还要被王德孚吐槽，偏偏她都没有感到有任何不满，还检讨自己做得不够好，简直就是活脱脱那些迁就她男人的翻版。

    所以说，舔狗们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舔的女神，背后还有一个被她舔的男主人，这就是真实的世界。

    王德孚就是这样一个男主人，他在面对女人时，永远都是游刃有余的，理所当然地享受她们的侍奉，这可不是他强迫她们这样做的，而是她们自己心甘情愿。

    王德孚一边看凌静苏的《烟雨濛濛》，一边还对照脑中那位琼瑶的《烟雨濛濛》，倒也觉得颇为有趣，论起文笔，凌静苏已经不比琼瑶差了，不过两人的文风，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

    所以看凌静苏的《烟雨濛濛》，那种更加新奇的阅读体验，是琼瑶版的无法相比的，实际上连女主角陆依萍的气质，也有所不同。

    琼瑶笔下的陆依萍好像更加直白一些，而凌静苏笔下的陆依萍，则显得更会玩弄人心，这显然就是不同的作者，刻画出来的主角略有差别，不过却也没有脱离王德孚的人设。

    王德孚几乎一口气将《烟雨濛濛》的开头看完，然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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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短篇小说

﻿    凌静苏还是非常期待王德孚对她这部作品的评价的，因为她确实为这部作品投入了很多的心血。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大概是她写得最为顺畅的一部作品了，因为王德孚已经为她完全指明了道路，她在创作的过程中，就没有任何卡文的情况发生。

    “这部作品写得非常棒，已经完全可以刊载在《红蔷薇》上了，只要接下来保持这样的质量，它完全可以让杂志再上一个层次！”王德孚并没有吝啬自己的夸赞。

    听到对方这样夸赞的凌静苏，只觉得自己之前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值了，在她心目中，王德孚可不仅仅是她这么多年来最为心动的男人，对方在文学上的造诣，更令她无比的崇拜与敬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崇拜，才让她如此心甘情愿地在他面前放低姿态，和在其他人面前，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王德孚接下来又在某些细节方面，进一步指点了凌静苏，主要就是为了让读者阅读起来更加有画面感，然后他依旧嘱咐凌静苏千万不要放飞自我，一定要按照他的大纲来写，那肯定能火。

    凌静苏听到这样的嘱咐，只觉得有些好笑，眼前的这个男人还真是位彻彻底底的双标狗，他自己就可以放飞自我地胡乱自嗨，为什么她就不行？

    结果王德孚像是看出了她的所思所想一般，对凌静苏这样说道：“你肯定会很不服气，但是你别忘了，你写这部作品，目的就是为了让它畅销，而不是让它引发读者的思考、给予读者什么人生哲理，如果你硬是放飞自我地去写，可就会既写不出什么深度，又导致它没法畅销。”

    凌静苏翻了翻白眼，这样说道：“好啦好啦，类似的话你都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总觉得你比我更适合当编辑，我这部作品肯定按照你的指示来写，我可不是你这种任性自我的作者。”

    王德孚却理直气壮地回应道：“任性自我也是需要资本的，我虽然改变了之前那本《情与性》风格，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吗，它如果不改风格的话，那说不定永远只会被打上H书的标签，可是现在呢，它已经被许多文艺青年奉为经典，它的名气，甚至都让《红蔷薇》名声大噪，让杂志的订阅数都增加了很多。”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样说，她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句句在理，如果按照《情与性》原来的写法，它或许会收获更多的普通读者，让这部作品的销量更加出色。

    但是它的口碑，势必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而那些文艺青年想吹这部作品，怕都颇有顾虑，毕竟一本书中出现许多和主线无关的H描写，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作者就是在用这种方式水字数，以低俗的方式去吸引读者眼球、提高销量。

    这肯定就会大大降低《情与性》的逼格，哪里能能够像现在这样细水长流地售卖着？

    而等到第三版《情与性》的书名改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上市，它的逼格肯定会继续上升，百年之后成为名著都有极大的可能性。

    可以去问问每一位作家，是希望写一本畅销一时的低俗，还是写一本流芳百世的高雅名著？

    只要是有点追求的作家，肯定都希望是后者，可惜要写出流芳百世的高逼格名著，所需要的天赋与才情太过严苛，所以不少作家只能退而求其次，为了生活而去写能够畅销的作品，不管它是否低俗。

    “既然说起了《情与性》，那也正好将第二版上市的版税跟你说一下，那还是非常可观的，你拿到之后，会用来干嘛？”凌静苏终于提到了这第二件正事。

    王德孚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首先当然是用来给你买一件礼物，这《情与性》能够保持这样稳定的销量，静苏你可是功不可没。”

    凌静苏自然又被王德孚搞得心花怒放，眼前的这个英俊男人，真心是太会讨女孩子喜欢了，有时候哪怕知道他就是在讨你欢心，可这又如何呢，只要是他的话，就算他只是随意开空头支票，她都会觉得很甜很甜。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明明知道对方的心可能完全不在她那，但只要对方的举动做到了对她的回应，对方总是陪伴着她，那她就会觉得特别幸福、快乐、充实。

    王德孚除了确实感谢凌静苏之外，对另外一位出版界人士杜书桓同样心怀感激，所以接下来只要他有空，肯定会再去请杜书桓吃饭。

    王德孚虽然在创作这件事上，有些头铁，专门和读者作对，但是在人际交往上，他却是那种别人非常乐意和他交朋友的，而一旦被他认定为真正的朋友，那他对自己的友人绝不会吝啬，在友人遇到什么困难时，他也会倾力相助。

    不管是凌静苏还是杜书桓，在王德孚看来，都可以算得上他真正的朋友，他们对他是有知遇之恩的，算是发掘他的伯乐。

    倒也不是说没有他们，王德孚就没法在文坛混出名堂，毕竟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是他们的存在，却让王德孚的文坛之路，走得更加轻松写意，这就足够让王德孚心怀感激了。

    “好吧，那我就期待你的惊喜咯……”凌静苏抿嘴浅笑、风情无限，“对了，你现在除去那个‘伊人女士’的身份，本身的名气似乎很大啊，尤其是在散文领域，现在你有没有兴趣用你的本名在《红蔷薇》上连载？”

    凌静苏还是觉得，如果有王德孚的作品，在《红蔷薇》上连载的话，她就会感到特别安心、踏实，哪怕王德孚要玩文艺也无所谓，反正他现在名声鹊起。

    而《红蔷薇》现在有些太过偏重商业性了，恰恰缺少了像王德孚之前《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样刷逼格的作品。

    “我其实已经有了新的长篇构思，但并不准备杂志连载，不过我有一些短篇，倒是可以用本名发表在你的杂志上。”

    “咦，有新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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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项链

﻿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肯定不会有长篇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龙头》发表在《红蔷薇》上，要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说不定还会让他那个新笔名“墨忖”折戟沉沙。

    而且这一次他既然决定写完了直接出实体书，那就不会更改这样的决定，这本书也确实适合一口气看完，而不是一期一期地在杂志上连载。

    因此，即便是凌静苏非常希望他的长篇新作，可以发表在《红蔷薇》上，他也不会同意的。

    王德孚便对凌静苏坦诚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对方不会蛮不讲理。

    凌静苏确实没有让王德孚失望，她没有再去纠结王德孚的长篇新作，实际上她刚刚听到王德孚要挑战黑道题材后，她就在心里有些不看好。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仗着自己有才，所以才敢这样作死，写什么不好，居然写黑道，还不如写渣男主角怎么泡妞呢！

    凌静苏只能退而求其次，又询问道：“好吧，那我也不指望你的长篇了，短篇的话，能不能就在下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给我？”

    凌静苏的语气充满怀疑，因为她越来越觉得，王德孚这货有成为拖稿狂魔的潜质，倒不是因为他写作速度不快，而是他在写作上有强迫症，写完了之后，总要将文章修改到完美的地步，这就使得他交稿的速度特别慢。

    王德孚这一次并没有让凌静苏失望，他好像早就已经对这篇短篇胸有成竹，这样说道：“三天后我就交稿，总来得及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吧？”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家莫泊桑的短篇。

    这篇短篇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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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平铺直叙

﻿    第二天，王德孚就开始创作起短篇《项链》来，他甚至还一口答应了凌静苏的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在新里给她个龙套角色。

    本来王德孚的这篇中，也需要一个像凌静苏这样特有钱的女角色，她就是那个借出钻石项链的女主人。

    “静苏，你在学生时代，有没有那种和你关系不错，却家境一般的漂亮女同学？”在思考这篇的女主人设时，他开口向凌静苏询问道。

    凌静苏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不由摇了摇头，道：“和我玩得好的女同学，基本上也都是千金大小姐吧，女生之间也各有各的圈子。怎么？你难道想写个家境普通的女人作为主角？”

    “是啊，这样的女主角才能让这篇富有戏剧性，像你这样各方面都如此出众的女人，放在里根本没法当女主，只能当那些被女主打脸的反派角色。”王德孚直言不讳道。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忍不住笑了，她认为这就是对她的一种夸赞，因为在女性向的中，确实出身平凡的女主比较多，不过平凡的女主往往成功从那些反派富家千金那儿，抢夺到了完美男主的真爱，上演了一场灰姑娘与王子的好戏。

    “那你出了校门，踏上社会之后，总遇上过一些家境普通的女子吧？”王德孚继续询问道。

    “这是自然，你这个要从我这里，获得关于她们的素材？”凌静苏这样回应道。

    “是啊，你可以多和我说说让你印象深刻的人和事，最好是那些能够反应出女性虚荣一面的。”

    “唔……让我想想。”

    接下来凌静苏就和王德孚讲述了不少她曾接触过的出身普通的虚荣女人的事迹，让王德孚大有收获。

    而在这个过程中，王德孚脑海里女主的人设也越来越清晰了，不过在给女主命名时，他又一时想不出怎样的好名字，所幸凌静苏似乎对参与这篇短篇的热情很高，她这样说道：“既然我都可以在你这篇里跑龙套了，那不如女主就叫‘柳纤然’好了，在我印象中，这个女人最虚荣了。”

    王德孚不由有些无语，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现实中的柳纤然，好像是魔都文坛的四大才女之一吧，同时也是凌静苏的对头，而凌静苏推测出他的短篇，很具有讽刺意义后，她就开始了。

    “还是不要涉及现实中的人名为好，那会让读者出戏的，我决定了，女主的名字就叫‘刘织云’吧，给我三个小时，我就能写出这篇文来。”

    “行吧……那我就好好期待咯。”

    ……

    王德孚终于开始提笔，简直就是灵感如泉涌、文思如尿崩。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女子，每每像是由于命运的差错似地，出生在一个小职员的普通家庭。

    她的名字叫做刘织云，没有陪嫁的资产，没有希望，没有任何方法使得一个既有钱又有地位的人认识她，了解她，爱她，娶她；到末了，她经人介绍，将就着和一个普通小科员孙连良结了婚。

    不能够讲求装饰，她是朴素的，但是不幸得像是一个降了等的女人；因为妇女们本没有阶级，没有门第之分，她们的美，她们的丰韵和她们的诱惑力就是供她们做出身和家世之用的。她们的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构成了她们唯一的等级，而且可以把民间的女子提得和最高的贵妇人一样高。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由于自己房屋的寒伧，墙壁的粗糙，家具的陈旧，衣料的庸俗，她非常难过。……”

    在王德孚的笔下，刘织云是一位家境平凡却很漂亮的女子，她的丈夫孙连良却是一个普通的小科员。

    她虽然地位低下，却迷恋豪华的有钱人生活，为了出席一次盛大的晚会，她用丈夫积攒下的200银元订制了一件华丽礼服，还从好友凌夫人那里借来一串美丽的钻石项链。

    在盛大的晚会上，刘织云以她超群的风姿出尽了风头，她的虚荣心由此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可她竟然把借来的项链丢失了，百般寻找都无法再找到。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有隐瞒着好友，不过她却幸运地在某个高档首饰店找到了一串外形相似的钻石项链，她和丈夫花尽积蓄、东拼西凑甚至借高利贷，买下了这一串9000银元钻石项链。

    从此，夫妇俩度过了10年节衣缩食的生活。在这艰难的积攒过程中，刘织云的手变得粗糙了，容颜也衰老了。原因当然是——

    “她开始做种种家务上的粗硬工作了，厨房里可厌的日常任务了。她洗濯杯盘碗碟，在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磨坏了那些玫瑰色的手指头。内衣和抹布都由她亲自用肥皂洗濯再晾到绳子上；每天早起，她搬运垃圾下楼，再把水提到楼上，每逢走完一层楼，就得坐在楼梯上喘口气。并且穿着得像是一个平民妇人了，她挽着篮子走到蔬菜店里、杂货店里和肉店里去讲价钱，去挨骂，极力一个铜文一个铜文地去防护她那点儿可怜的零钱。每月都要收回好些借据，一面另外立几张新的去展缓日期。她丈夫在傍晚的时候替一个商人誊清账目，时常到了深夜，他还得抄录那种五十同文一面的书。……”

    其实写到这里，都是比较平铺直叙的，讲述的大概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因为在一次宴会上好好出了一次风头，结果却自作自受，导致了她后来的生活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或许可以讽刺女人爱慕虚荣、死要面子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篇名为《项链》的，绝对只是一篇平庸之作。

    真正让这篇升华为经典，完美体现了创作者匠心独运的，却是它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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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绝了

﻿    的结局是这样的——

    十年之末，夫妻俩居然还清了全部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

    刘织云像是老了。

    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高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

    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到办公室里去了，她独自坐在窗前，于是就回想从前的那个晚会。

    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你或者救你，只消一点点小事。

    然而，某一个星期日，她正走到天朝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之中的日常劳作，这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散步的妇人。

    那就是凌夫人，她嫁给了一位姓王的大作家，她始终是年轻的，始终是美貌的，始终是有诱惑力的。

    刘织云非常激动。

    要不要去和她攀谈？对的，当然。并且自己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可以彻底告诉她。为什么不？她走上前去了。

    “早上好啊。”

    那一位竟一点儿也不认识她了，以为自己被这个平民妇人这样亲热地叫唤是件怪事，她不由疑惑道：“早上好，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错。我是刘织云啊，老同学都不记得啦？”

    “你是刘织云？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这是怎样一回事？”

    “从前，你不是借了一串钻石项链给我去参加晚会，现在，你可还记得？”

    “记得，怎么了？”

    “我丢了那串东西。”

    “哪有这回事，你早已还给我了。”

    “我从前还给你的是另外一串看起来相似的。到现在，我们花了十年工夫才付清它的代价。像我们什么也没有的人，你明白这件事是不容易的……现在算是还清了帐，我是结结实实满意的了。”

    凌夫人停住了脚步：“你可是说从前买了一串钻石项链来赔偿我的那一串？”

    “对呀，你从前简直没有看出来，是吗？那两串东西确实非常相似。”

    说完，刘织云用一阵自负而又天真的快乐神气微笑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彻底扬眉吐气！

    凌夫人很受感动，抓住了她的两只手：“唉。可怜的织云，你为什么不早和我说，我那一串是假的啊，顶多值50银元！……”

    ……

    王德孚写完凌夫人的回应之后，就为这篇短篇，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个构思无比精巧的结局，可以说让整篇文章从原来的平铺直叙，一下子就成了让读者根本没法预料结局的经典短篇！

    然而当读者再次回顾之前的内容，就会发现其实这一切早就已经有伏笔了。

    刘织云向凌夫人借来的钻石项链，本来是假的，可借的时候凌夫人并不说明，归还时她也不打开看。物主的这种罩在拥尊持贵光环下的满不在乎的态度，无疑为后来点明项链是赝品埋下伏笔。

    王德孚写完这篇之后，当然又开始继续回顾这篇作品，修改内容中的细节部分，争取让这篇更加接地气，越是让读者读起来逼真的话，自然就越能增加文章的讽刺性。

    在王德孚修改作品的时候，凌静苏当然也不打扰，她只是欣赏王德孚在认真创作时的帅气模样，怎么看都让她觉得喜欢。

    而让凌静苏感到惊喜的是，她原本以为拖稿狂魔王德孚肯定会逾期，没办法，对方在创作上的强迫症实在严重了，然而这一次，王德孚却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有时也可以很靠谱。

    凌静苏成了这篇名为《项链》的短篇的第一个读者。

    她一开始是怀着非常期待的心情阅读这样一篇作品的，说起来写也应该是王德孚的短篇处女作。

    对于大部分家来说，先从短篇开始写起，再创作长篇，才算是比较正常的顺序，如果短篇都写不好，又如何去掌控好长篇呢？

    偏偏王德孚就是个怪胎，他竟然先写了长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现在才写短篇《项链》。

    凌静苏一开始期待的心情，随着这篇短篇前五千字平铺直叙的内容而渐渐降低期待，她都忍不住觉得，是不是王德孚这货随意敷衍地写写来糊弄她了，这难道真对得起千字10银元的价格？

    当然了，的前五千字所展现出来的文笔，依旧是让人赏心悦目的，有些句子也一如既往的精辟，可是她总觉得不够精彩，难道这个故事就是在教育读者不要因为盲目追求虚荣而导致悲惨的生活？

    凌静苏的眉头蹙起，硬生生地忍住了自己的吐槽，强迫自己将结局看完……

    直到她看到结局部分再次出现的“凌夫人”，还说她嫁给某王姓大作家时，她顿时就眉开眼笑，也不觉得这篇平平无奇了，可能这就是女人吧，男人有某个点get到她的心意，她就会觉得很满足。

    但她一个人满足有什么用呢，这篇面向的读者，可不是她一个人。

    然而，接下来看完了结局的她却一下子拍案而起，并脱口而出道：“这……这结局绝了啊，不过下面怎么没了？”

    凌静苏现在其实很想知道，的女主刘织云，在知道自己丢失的那串借来的钻石项链是假的之后，她到底会是什么反应，只可惜，到此戛然而止，留给了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而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局，无疑一下子让整篇文章都变得升华了，文章的戏剧性、讽刺性、艺术性甚至都因此而展现得淋漓尽致！

    凌静苏这时才明白，原来她觉得之前的内容平平无奇，也是王德孚刻意安排的，否则她怎么会觉得这个结局如此精彩呢？

    凌静苏的心中，只有满溢而出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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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造势

﻿    既然这样一篇经典的短篇惊艳到了凌静苏，彻底让她佩服得五体投地，那它接下来被刊载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自然毫无悬念。

    而以王德孚现在在众多学校中的名气，新一期的杂志肯定会好好地围绕着他之前在文坛闯出的名头宣传一番，这样才能达到双赢。

    王德孚可以通过读者群体较大、传播范围颇广的《红蔷薇》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名气，而《红蔷薇》也能利用王德孚扩大在众多学校中的市场。

    “对了，好像你之前的不少读者都只知道你的文章写得好，非常有才华，却完全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要不这一次就在《红蔷薇》上好好爆个照呗？”凌静苏又想到了一个进一步促进《红蔷薇》销量的办法。

    毫无疑问，凌静苏觉得王德孚的颜值无可挑剔，不好好利用起来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王德孚也没有拒绝凌静苏的提议，他觉得这是举手之劳，能够帮助凌静苏事业的事情，他都会愿意去做。

    凌静苏在做事上确实雷厉风行，她直接将王德孚带去了照相馆，好好地拍了不少写真，甚至还很调皮地与他拍了合照，倒是被摄影师称赞两人非常登对、有夫妻相，可是让她开心了好久。

    凌静苏可以看出，这是摄影师的真心话，绝不是随意敷衍、糊弄她。

    对于不管哪个时代的摄影师来说，拍摄俊男美女永远要比拍摄丑B来得心情愉悦，这大概就好比画家永远希望自己画出来的作品是美丽无双的。

    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凌静苏便开始动用各种宣传资源为其造势，面向的群体，自然就是学生群体。

    随着《红蔷薇》的销量越来越高，想和它合作的媒体自然也越来越多，这让凌静苏能动用的媒体资源也更多了。

    一时间，不少听说过王德孚这个人，并且还看过他散文、杂文作品的读者，都知道了他的短篇处女作，将会刊载在《红蔷薇》上，同时还有杂志对他的一个专访，上面还会配上他的照片。

    比如说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有关校园风云人物、大才子王德孚的照片与专访，将会出现在新一期《红蔷薇》上的消息，已经彻底传开了！

    要知道，之前在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就有不少关于王德孚的小道消息在流传，不过却不是关于他才华方面的，而是关于他的长相、家世方面的。

    甚至有些讽刺的是，越是传王德孚长得有多英俊、家世有多出众的女学生，怕是连他的作品都没有好好读过，反正就是人云亦云，给王德孚贴上一个“有才”的标签，就完事了。

    可能对于大部分只想找个好丈夫的女学生来说，“有才”这个标签，只是一个男人的小小附加分。

    真正的基础分，第一当然就是他的家世，只有家世过硬，才能够达到她们心目中门当户对的标准；第二当然就是他的容貌，很多大小姐可都是极端的颜控，比如说那位陈家的二小姐陈清乐。

    然而，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小道消息传得越久，却偏偏又没有王德孚的照片流传出来，可谓“无图无真相”，这渐渐地就已经让之前公认的小道消息，变得站不住脚了。

    实际上这其中还有某个爱搞事的二小姐在通过各种努力，让有关“王德孚很帅”的小道消息站不住脚。

    陈清乐在通过这种方式，尽可能地减少她的竞争对手，可以说她为了能够得到王德孚，已经在暗中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

    只不过她这一次回家过年过得真心一肚子火，她满心以为，这一次过年就是绝佳的和她看中的如意郎君王德孚定亲的机会，结果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之前急呼呼要给王德孚包办婚姻的王家，似乎一下子变得不那么着急王德孚的婚事了。

    原因非常简单，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潜力，已经让王家觉得，和镇上的大族的联姻，好像“亏了”，如果以后王德孚凭借自己的才华、名声、魅力，获得了那些真正世家大族的千金的青睐的话，那岂不是可以给家族带来更大的收获？

    万一以后王家要是成为皇亲国戚的话，那可真的是光宗耀祖了！

    实际上王德孚现在的名声，已经传遍了他出身的乡镇上，连吴江县里的高官、议员，都知道了他这号人物，这当然就是他的二叔在背后发力了，家族后辈之中有王德孚这样的青年俊彦，他作为长辈，当然也脸上有光。

    尚未婚娶但已经到了该结婚年纪的王德孚，自然一下子就成了十里八乡的香饽饽对象，各种媒人都要踏破王家的大门，尤其是之前看过王德孚照片的那几家，可以说最为积极。

    陈清乐所在的陈氏家族，就是其中之一。

    陈清乐自己早就已经向她的母亲表达了她对王德孚的欣赏与志在必得，还希望她的母亲可以帮她一把，让她能够代替她的姐姐陈清焰，成为与王氏家族联姻的对象。

    一开始陈清乐的那位姨太太母亲还不是很热心，颇有顾虑，毕竟比陈清乐还大点的陈清焰都还没有许人呢，她这样急着要和其他男人定亲，是不是影响不好，最最关键的是，这个王德孚本来可是说给陈清焰的，哪有妹妹抢姐姐的男人这样的道理？

    陈清乐的母亲虽然很宠自己这个特别会哄人开心的女儿，但是她也不希望因此和大妇产生芥蒂，惹老爷生气，毕竟陈清焰就是老爷的正妻之女。

    真要是放在古代的话，陈清乐这种庶女，要想和嫡女陈清焰争夫君的话，那就是自不量力。

    然而陈清乐的母亲，在知道了王德孚的名声与才华，还有他未来那无比光明的前途之后，她终于动心了，开始积极为女儿的婚事谋划。

    可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晚了，王德孚本人都直接和他二哥跑去魔都拍小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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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封面人物

﻿    陈清乐在知道一切都晚了之后，她大有一种“非战之罪”的无奈，她觉得她自己已经做到了一切能做的，甚至在王德孚的名声没有彻底传开之前，就果断下手。

    这大概就好比她用最为精湛的目光挑选了一支潜力股，而其他人都没有发现这样一支潜力股，但是她却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大肆购买这样一支潜力股，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

    结果还没过多久，这样一支潜力股便彻底爆发，导致人人都看到了它，一时间它的股价疯狂飙升，再想购买它的话，便需要比之前付出不知道多少倍的金钱。

    所幸陈清乐知道王德孚虽然名声传开，但确实还是处于单身状态，并没有任何关于他定亲的消息传出，所以她依旧有机会，只不过要面临的竞争压力，将会非常巨大。

    这大概对陈清乐来说，就是不幸中的万幸，而她本人确实就是那种特别锐意进取、认定目标就会使用一切手段达成它的人，所以她非但没有放弃要嫁给王德孚的想法，反而还进一步增加了她的执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这种性格的陈清乐，将她的时间与精力放在事业上的话，肯定可以闯出一番大事业。

    只可惜她对干出什么大事业完全不感兴趣，她觉得征服世界是男人该做的事情，而她会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现在陈清乐越是没有完成她的这个目标，她就越想要去完成，她其实根本不爱王德孚，只是觉得王德孚的外表就是她喜欢的，其他的一切条件又让她很满意，所以她一定要争取到这个绝佳的结婚对象。

    在陈清乐的各种努力之下，苏州第一女子大学的小道消息，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

    “之前有人各种传那个东吴大学的王德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其容貌、才情、家世，全是上上之选，身上却没有婚约，我就纳闷了，这样顶好的男人，为何身上连婚约都没有？他肯定哪里有毛病！”

    “有好多人都是在跟风无脑吹吧，我也看过他的文章，感觉也就那个样子，完全就是卖弄文笔罢了，就不能写点言之有物的东西？再说了，这年头文章写得好，可不代表长得就好看。”

    “替女人说话的男人，肯定居心叵测，大家可不要被这种心机深沉的男人骗了，很盲目地去崇拜他，到时候见了真人，你可能就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你心目中幻想的那个完美男人。”

    “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他的照片，这肯定有问题吧，这年头不敢放出照片的人，不管是男还是女，那肯定就是丑，长得越是帅越是美的人，哪里会害怕把照片给别人看？”

    “难道就没有一些更加新的风云人物了吗，王德孚已经过气了吧，他都已经被扒皮扒干净了，就是不知道怎么被吹出来的，大家千万不要被假的小道消息给骗了。”

    ……

    不得不承认，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人缘极好、朋友众多的陈清乐，要小小地操控、引导一下舆论，还是非常轻松的。

    在她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原本让许多女子高中生心目中幻想的完美老公王德孚，渐渐变成了一个虚伪奸诈、心机深沉的大龄单身男，甚至本来他身上的没有婚约都成了黑点。

    似乎不管在什么时代，年龄越大的剩男剩女，好像都会被人认为肯定哪里有毛病，要不然为什么找不到另一半呢？

    实际上原因明明很简单，根本不是他们自己找不到，只是他们自己不愿意找而已，真正想去找个人凑合过日子的话，不要太容易。

    难道对自己的另一半要求高也有错？生活为什么要将就、凑合着过？

    陈清乐非常满意自己的努力成果，只不过就在她得意的时候，让她所有的小聪明，都要完全变成无用功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新一期的《红蔷薇》，竟然会登出王德孚的照片！

    深知女孩是多么看脸的陈清乐，差不多都想到接下来会发生的状况了，王德孚肯定会在杂志上市、并在校园中流传开来后，彻底洗白！

    毕竟在《红蔷薇》没有上市时，她身边的塑料姐妹花们就开始各种议论起来了。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终于可以看一看传说中的东吴大学校草、风云人物、大才子王德孚的真面目了，那么之前哪个小道消息真、哪个小道消息假，就会一目了然！

    在这一刻，陈清乐是最无力的，她忽然发现自己在校园中努力经营的人脉关系，在关键时候简直毫无作用！

    她那点小聪明、小手段，直接被《红蔷薇》这样的仿佛“天道大势”一般的存在，彻底碾压，她再怎么挣扎，都不会找到什么抵抗这种舆论的办法。

    甚至还因为她之前的手段，让许多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女学生，都更加期待看到新一期的《红蔷薇》了，不是为了看什么短篇处女作，而就是满足自己的八卦欲，看看王德孚到底长什么模样。

    如果真的如一开始的小道消息传闻的那样，长得帅气逼人，是当之无愧的东吴大学校草的话，那他当然就会彻底成为众多女学生心目中的完美对象，一切黑点都不复存在。

    而如果长得一般的话，那有关他的热度，肯定会迅速下降，以后再关注王德孚的，估计就是他那些作品的真爱粉了，比如说那位脸盲的陈清焰，她自始至终都只对王德孚的文章感兴趣，对他长得怎样，她实在无法分辨美丑。

    最后如果长得很丑的话，那王德孚的名声就彻底完了，正所谓期待越大、失望越大，之前她们将你捧得有多高，结果你却让她们幻想破灭的话，那她们就会将你踩得永世不能翻身。

    就在这样一种因为造势而万众期待的情况下，新一期的《红蔷薇》终于震撼上市！

    最骚的是，王德孚的帅照直接成了封面人物！

    醉卧笑伊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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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疯传

﻿    《红蔷薇》封面上的王德孚，给人的感觉与其说是作家，倒不如说是那种最顶级的男模，其展现出来的颜值，都能赶上电影明星了！

    而在这样的颜值基础上，王德孚的气质，也展现出了他不同于普通男人的深厚内涵。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男人多读书当然也可以培养自身的内在修养，而当外在的形象与内在的气质相结合，他所展现出来的魅力，完全可以迷倒万千少女！

    封面上的王德孚，其穿着打扮自然不像他平日里那么随性简约，有凌静苏这个眼光挑剔的编辑大人在，她也不会让首次爆照的王德孚那样随意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那分明就是对使用王德孚的最大浪费。

    所以凌静苏给王德孚试了不少身衣服，最后选了一身非常符合她自己审美的顶级奢侈品男装，再配合王德孚新做的发型，最终才从近百张不同风格的摆拍中，找出了一张最为适合用来当杂志封面的完美照片。

    王德孚好似变成了最佳的封面模特，他都没有戴眼镜，便使得他那没有任何瑕疵的脸颊，完全地呈现在了所有读者面前。

    他目光深邃，仿佛已经看透人生，那种突破天际的逼格，简直可以将他无限拔高，让女性读者们陷入各种各样的幻想之中。

    不过说真的，王德孚自己在看到样刊上封面的样子时，他都感觉有点认不出自己了，可能他戴眼镜和不戴眼镜，确实差别很大，两者凸显的地方不一样。

    但是帅的人不管怎样都是帅的，封面上的王德孚，放到后世都能成为那种超流量小鲜肉，在这个时代，他也绝对可以成为受到万千少女崇拜的文坛明星。

    没有任何悬念，这一期有王德孚这样的超级美男子作为封面的《红蔷薇》，销量直接爆炸，都卖得脱销了！

    而这一次它也不是像之前那次因为《情与性》大卖的情况，那就是大家都只是默默地购买、偷偷地阅读，这一次有不少无比激动的女性读者，都成了《红蔷薇》的“自来水”，各种自发地为这一期的《红蔷薇》做宣传！

    这个时候，依旧是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当有第一位女子高中生购买到最新一期的《红蔷薇》时，她整个人都激动得要死，立马便和自己的闺中好友说自己发现的一个大新闻！

    原来之小道消息流传的主角人物王德孚，竟然长得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帅！

    也难怪传闻之中王德孚是东吴大学的校草，就凭这封面上的样子，他不是校草，那谁有资格当校草？

    就短短的几天内，《红蔷薇》这份杂志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陷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这个市场，不说每个女学生都人手一份吧，那每个小圈子里有一份，都是必然的。

    之前明明都快要冷下去的关于王德孚这位“女性之友”的讨论，瞬间又变得火爆起来，各种关于他的小道消息，再一次喧嚣尘上。

    在杂志《红蔷薇》上，有关王德孚的简短采访，可是让不少女子高中生都津津乐道。

    明明采访的问题，都是比较大众化的，并没有特别劲爆的问题，王德孚的回答也非常官方，但是配合他的颜值，不少年龄并不大的少女读者，却看得非常满足，只觉得自己进一步了解了这个能够满足她们对男人完美幻想的偶像人物。

    这个时代的追星族也不会比后世少，现在王德孚显然也会因为颜值，而成为她们追星的对象。

    对少女们来说，她们追星还真不是想要真的去对那个偶像人物做点什么，只是为了满足一种精神上的追求罢了，只不过在追星族中，总会有追着追着就变得越来越脑残的……

    之前各种因为“无图无真相”而质疑王德孚的舆论，一下子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才发现之前有人各种传那个东吴大学的王德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其容貌、才情、家世，全是上上之选，这传得太对了啊，看看他在杂志上的照片，果然印证了传言啊！他身上没有婚约也太好了，他可是在杂志专访中回答自己的情感状态就是单身，这样的男人，就要趁早下手啊！”

    “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的小道消息越来越失真，害得我自己也跟风乱黑了一下王德孚，现在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么帅的人我却跟风黑了一下，真的很内疚的好不好！”

    “这个东吴大学的校草兼才子王德孚也太完美了吧，不仅文章写得好，还长得这么英俊潇洒，我决定了，一定要去东吴大学上大学，成为他的学妹，这样就能顺利接近他了……”

    “像王德孚这样长得如此帅气，却还替女人说话的男人，显然就是真心站在女人的角度为女人考虑，否则像他这样出色的男人，在这个时代肯定可以随随便便就娶好多姨太太，可他却支持女权，这说明他就是一个深情、专一的好男人，像这样的好男人，最适合当丈夫了，他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人。”

    “这爆照真是来得太迟了，害人都误以为他是那种长得完全没法将照片拿出来给别人看的家伙了，现在照片终于出现，也证明了我之前的一个观点，那就是长得越帅、越美的人，绝不会害怕把照片给别人看！”

    “我宣布，风云人物王德孚永不过气，有人肯定会问凭什么，当然就凭他长得足够帅啊，现在我最好奇的是，后来那一波明显就是误导舆论的小道消息，是怎么搞出来的，这差点把大家都骗了啊！”

    “这样的误导舆论，实在是太诛心了，明显就是在劝退那些对王德孚感兴趣的人啊，现在如果不是《红蔷薇》将王德孚的照片爆出来，那岂不是就让那个幕后黑手得逞了？”

    ……

    身为“幕后黑手”的陈清乐，此刻手中正拿着一份《红蔷薇》，脸色阴晴不定地望着王德孚的封面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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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    陈清乐必须得承认，当她这个“幕后黑手”，在被身边的那帮塑料姐妹花，各种兴冲冲地推荐给她最新一期的《红蔷薇》时，她整个人的心情，都感到复杂难言。

    所幸的是，这帮塑料姐妹花早就已经忘了，之前就是她在各种潜移默化地影响她们，让她们对王德孚产生误会，然后再由她们，将那种质疑王德孚的小道消息散播出去。

    就这样渐渐地让本来“无图无真相”的王德孚越来越站不住脚，只可惜，她这些小算计，在《红蔷薇》杂志于校园中疯传之后，全部都成了笑话。

    甚至还让这个女子高中的女学生，更加向往、崇拜王德孚了，尤其是之前对王德孚产生误会的，甚至都因为“真相大白”，而产生了一种补偿心理。

    之前她们不小心黑得有多过分，现在她们就有多崇拜，然后还自发地推广《红蔷薇》这份杂志，说买了这份杂志不仅能够欣赏美男子，还可以阅读各种作品，提高文学素养。

    说起来这一期的《红蔷薇》，有些成也王德孚、败也王德孚的意思，主要是因为他的封面照实在太引人注目，导致不少新读者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封面上，都忘了去好好地阅读杂志里的文章了。

    像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里的学生，可能买这份杂志，都是因为跟风，然后当然就是看帅哥，至于文章什么的，她们或许提不起任何兴致去看。

    陈清乐购买这样一份《红蔷薇》，其实也是因为王德孚，因为她发现这货的封面照片，确实比她之前偷偷藏在那里的肖像照要更加拉风。

    而她也一眼看上了不戴眼镜的王德孚，她现在其实还想再见一见王德孚，直接让他当着她的面，脱掉眼镜，这样她就能近距离好好地欣赏一下真人王德孚那帅气逼人的样子了。

    对于极端颜控陈清乐来说，她实在没法放弃这样的诱惑。

    只可惜陈清乐自从那次和王德孚见了之后，主动给他写的好几封信都石沉大海，让她非常不爽。

    陈清乐从小到大似乎就没有遭遇过不顺心的事情，因为家里人都很宠她，她几乎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想去争什么，都不会有人去抢。

    然而她却在王德孚那儿碰壁了，这却进一步激发了她的逆反心理，她无论如何都要得到这个男人，用尽一切手段也在所不惜！

    陈清乐在差不多终于欣赏好了王德孚的帅照，并还脑补了不少她以后成功得到这个男人、两人在一起的各种浪漫场景之后，她终于将注意力转到了杂志本身上。

    陈清乐虽然不如她的姐姐陈清焰爱看书，尤其是那些她觉得特别晦涩难懂的作品，那真心让人觉得无聊，但如果是那种有趣的、浅显易懂的鸳鸯蝴蝶派作品的话，她还是会看得津津有味的。

    她随意打开这份《红蔷薇》，都没有刻意去找王德孚的作品，说真的，她也看过王德孚的散文、杂文，结果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就只是对王德孚这个人的皮囊感兴趣，至于他多有才华，关她屁事。

    可以说陈清乐就是这么庸俗，也可以说她只玩真实，换个比王德孚还要帅的男人来，说不定她就立马叛教了。

    只不过很可惜，陈清乐长这么大，遇到的最帅的男人，就是王德孚，而且对方的家世、上的大学也都让她满意，而且还是同一个地方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完美老公。

    这同一个地方人可是非常高的加分项，陈清乐可不希望自己嫁到远方去，那想想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离得娘家越近的话，那就可以随时回娘家玩，有什么需要娘家帮衬的，也可以随时联系娘家。

    所以陈清乐就算现在遭遇了这样的当头一棒，料想以后竞争对手会变得数不胜数，她也不会轻易放弃！

    陈清乐就是这样什么都要争一争，满脑子都是骚操作的搞事少女，让她像她姐那样安分如佛系少女，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巧合的是，陈清乐一翻杂志，竟然翻到了凌静苏的长篇处女作《烟雨濛濛》，一部非常符合女生口味的鸳鸯蝴蝶派作品。

    凌静苏的文字功夫当然比不上王德孚这个文学天才，但是在行文流畅、浅显易懂方面，可以说更加适合像陈清乐这样的读者阅读。

    因此，陈清乐本来只是打算随便翻翻《红蔷薇》这份杂志而已，哪成想这一翻，竟然让她一下子就沉迷了进去！

    可能也是因为《烟雨濛濛》的女主角陆依萍，其性格非常符合陈清乐的胃口，对方骨子里的那种坚强与倔强，可以说深深地打动了陈清乐！

    以前陈清乐看女主视角的鸳鸯蝴蝶派，其女主大都是比较软弱可欺傻白甜的，就等男主来拯救，这样的看多了之后，让陈清乐非常腻味，连带着她在现实中都很讨厌傻白甜，不管是装的傻白甜还是真的傻白甜。

    然而这篇《烟雨濛濛》却让她整个人都感觉眼前一亮，只觉得这位名叫“凌静苏”的作者，写出了一部让非常符合她心意的作品。

    凌静苏直接用了本名来创作《烟雨濛濛》这部作品，她又不是王德孚这种满脑子都是如何坑读者的家伙，害怕写出一些给读者喂屎的作品，导致自己的名声都变臭，所以才需要各种开新马甲、用新笔名。

    凌静苏写文确实是非常认真的，也是完全站在读者那一边的，所以之前王德孚总担心她放飞自我，其实根本就是多余的担心。

    凌静苏就想写出一部可以得到众多读者认可的作品，将这些读者变成她最忠实的支持者，这样的话，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些之前瞧不起她的人好看！

    现在，凭借这样一部《烟雨濛濛》，她显然已经收获了一位支持她的小读者，这位小读者就是陈清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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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争论

﻿    像陈清乐这样被《烟雨濛濛》这部鸳鸯蝴蝶派长篇吸引的女性读者还有很多，读者反响非常强烈，完全可以说一炮而红！

    杂志终究还是需要通过内容来吸引读者的，可能不少女性读者，一开始都是被王德孚的帅照所吸引，但是当她们尝试着去看杂志里的文章内容之后，才发现这份《红蔷薇》买的一点都不亏。

    当然了，有多少人喜欢《烟雨濛濛》这种主言情的鸳鸯蝴蝶派，那同样就有一些人很讨厌这样的作品，在他们眼中，这种给大众消遣的通俗，那就是完全上不得台面的作品，根本就不配称得上文学。

    “这《红蔷薇》杂志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份商业杂志罢了，看这种杂志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它一点文学性都没有，丁梅你这样在我们女子师范大学推广这份杂志，实在太没格调和品味了吧。”

    名为“严珍香”的苏州女子师范大学学生，毫不客气地吐槽《红蔷薇》，她自认为是整个女子师范大学颇有才情的女子、文艺女青年，平日里看的作品，那当然是以诗歌、散文居多，就算的话，那也一定要看那种极具文学性的，否则她觉得就是在浪费生命。

    刚刚她才看完了《烟雨濛濛》的连载，然后自然就秀了一波优越感，表达了对《红蔷薇》的不屑，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她和丁梅的关系并不怎么样，所以用吐槽《红蔷薇》的方式，来贬低丁梅的品味。

    丁梅当然也是个文艺女青年，还是《红蔷薇》的兼职编辑，比较得凌静苏信任的女大学生，同样她还是王德孚的笔友，只可惜她常常写五封信，都不知道能不能收到王德孚的一封回信。

    当察觉到王德孚的冷淡之后，丁梅也没有继续死皮赖脸地再向他写那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信，而是真正去请教一些文学、哲学上的问题，如此一来，她便惊奇地发现，王德孚的回信频率竟然变高了，虽然依旧言简意赅。

    丁梅这个时候才醒悟过来，能够让王德孚回信的前提，是她自己写的信确实言之有物，而不是那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各种家长里短、罗里吧嗦的信，王德孚是绝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

    丁梅此时听到严珍香的吐槽，只是微微一笑，这样回道：“《红蔷薇》有没有文学性，总不能才看了里面的一篇连载，就随便下定论，要知道这一次那位东吴大学的王德孚，可是也在上面发表了一篇六千余字的短篇，难道你觉得王德孚的作品会没有文学性？”

    严珍香确实还没有看王德孚的最新短篇《项链》，但这不妨碍她继续和丁梅争辩，因为此时她俩都在教室之中，身边还有不少同学围观这两位都比较有才的文艺女青年惯例地进行撕逼。

    “王德孚写的散文确实可以，我都有在那些著名散文杂志上看过他写的，而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颇具思想性，但是这样的作者去创作，怕就没法把握一个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度了，所以现在虽然我还没看《项链》，但想必看了之后，也不会让我有什么感触，再说了，这一次《红蔷薇》根本不是以王德孚的作品为卖点的，更多的是用他的长相吧，这样的营销手段，实在令人不齿，真不知道王德孚这样有格调的作家，为何会和这样一份充满了铜臭味的杂志合作。”

    严珍香似乎完全没有因为王德孚的长相而对他客气什么，照样是一阵批判，可能是因为她天生就讨厌那些颜值高的人，毕竟她自己确实长相普通，还不如丁梅这样的清秀女子大学生。

    丁梅听到严珍香这样说，她依旧站在《红蔷薇》这一边，为其各种洗地：“我记得你之前公开表示你最近最喜欢的作品，是那部《情与性》，说它做到了可读性、文学性、艺术性的完美平衡，难道你忘了这部作品之前就是在《红蔷薇》上连载的？这不也能看出《红蔷薇》根本没有你口中说得那么商业化？”

    严珍香这下子似乎更加来劲了，好像丁梅踏进她的陷阱之中，她的声音都变大了：“我先纠正一下你口中提到的那本书，别用‘情与性’这个名字来侮辱它，它的真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而因为我确实非常喜欢这部作品，所以在看完它的单行本后，我还特意去看了连载版的，二者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连载版的某些描写太过低俗，这说明了什么？正说明《红蔷薇》这份杂志太商业化，差点毁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我估计这也是后来那位伊人女士没有继续在《红蔷薇》上连载的原因，这份杂志根本配不上伊人女士！”

    丁梅一时间被严珍香搞得哑口无言，这《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单行本，确实被原作者大修过，开头那些让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内容都被缩减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哲学性的思考。

    说起来丁梅也非常好奇“伊人女士”的真正身份，只可惜对方写完《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后就没有消息了，她还写信问过王德孚，因为她听说“伊人女士”好像是王德孚的妹妹。

    然而王德孚根本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至于“伊人女士”的新书嘛，等什么时候王德孚又想玩弄、致郁读者了，或许就会重新用起这个笔名了，反正一切都是伊人女士的错就完事了。

    她伊人女士坑读者，和我王德孚又有何关系？

    严珍香在发现自己已经将丁梅辩得哑口无言之后，终于像一只胜利后的斗鸡一样，将《红蔷薇》杂志翻到了王德孚所写的《项链》那一页。

    虽然刚刚她嘴上表示了对王德孚创作实力的不信任，但她的身体还是很老实的，就想看看这篇短篇有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如果没有的话，那她又可以打压丁梅一波了，想想都觉得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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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    严珍香看文章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边看边吐槽，或许她最适合生活的年代，就是在网络时代，起点中文网里的“本章说”功能，简直可以完美地满足她的吐槽需求。

    不过现在她周围有这么多同学，还有她总喜欢较劲的丁梅在旁边，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可以将自己对王德孚处女作《项链》的看法，第一时间传达给诸位同学。

    她知道王德孚此人之前已经凭借他那名牌大学生的身份、过人的才华以及为女权说话的行为，在这所本地的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让不少女大学生都崇拜的大才子。

    而如今随着他又成为《红蔷薇》的封面人物，帅照流传到了整个校园，一时之间，他便成为了众多女大学生的梦中情人，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就算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一定要考进东吴大学，毕竟这所大学下一学年将会招收女生的消息，已经被确认了。

    有不少女生都觉得这是王德孚的功劳，如果不是有他那一篇雄文，又如何能够让东吴大学下定决心这么做呢？

    总而言之，在这所师范大学，王德孚已然成为了完全黑不得的人物，谁敢说他的坏话，要是被某些疯狂迷恋他的女生知道了，那估计会成为她们的公敌。

    严珍香一点也看不惯这群无脑跟风的女生，她都很怀疑这样的女生是怎么考进这所在苏州本地最不错的师范大学的，这以后她们真的可以胜任老师的职位吗？

    严珍香才不管王德孚的名气有多大、长得有多帅、拥趸的数量有多么恐怖，反正如果他写的文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她就要吐槽，让周围的同学也都清醒清醒，别因为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就以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无可挑剔。

    严珍香终于开始看起了《项链》，刚刚看了个开头，她就迫不及待吐槽道：“这个开头实在是太普通了，一点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这样的短篇也能发表？果然《红蔷薇》已经没救了，而王德孚能发表这篇，全靠了他之前的名气，还有他那张脸！他就是在吃老本！恶心！我都不想看了！”

    严珍香这样的吐槽，却是让班上的其他女生不满了，有人就忍不住说道：“严珍香同学，这刚刚看了开头，就这样贸然下定论，是不是太过分了？”

    然而严珍香根本不在意这群在她眼中就是无下限跪舔王德孚的母狗，她那平凡的脸颊上闪过一丝不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开头写得烂还不让说？说真的如果这不是王德孚写的话，我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那分明就是浪费时间！”

    接下来严珍香又继续看下去，吐槽就没停下来过，就连女主刘织云和丈夫孙连良参加的盛大宴会，都遭遇了她的吐槽，她觉得这样的宴会纯粹是王德孚的臆想，好比皇帝用金扁担，只不过因为他确实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所以才成功糊弄住了读者，可惜却糊弄不了她。

    实际上王德孚可不是随便乱写的，他是根据那次他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宴会来写的，那场宴会规格非常高，那位青帮帮主黄啸林为自家女儿举办的这个宴会，花了不知道多少银元，还有许多大佬出席。

    所以说严珍香这家伙分明就是个“杠精”，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竟然还有勇气去吐槽王德孚“皇帝用金扁担”，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可能是她觉得这样反潮流非常酷吧，在周围的女生都无限崇拜王德孚的时候，她却直接旗帜鲜明地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这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事情，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存在感了。

    严珍香终于看完了的前五千字，她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觉得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下定论了。

    “这篇实在太让人失望了吧！我感觉它除了文笔一如既往的可以之外，其他的地方实在太平平无奇了，这就是个因为丢了钻石项链而完全把自己的家产都赔进去的故事，难不成王德孚觉得这样的故事就能深刻地讽刺女人的虚荣了？”严珍香嗤笑道。

    “这个故事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又怎么体现深刻，感觉王德孚已经彻底飘了，他只适合写那种卖弄文笔的抒情散文，写这样的讽刺，就是在贻笑大方！”

    严珍香这样说着，却也没有停下自己阅读的速度，她想要尽快将这篇名为《项链》的平庸之作看完，最后再直接盖棺定论，这样就能够成功将王德孚踩在脚底了。

    然而当她看完最后结局的画龙点睛部分时，她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就紧闭了，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她在大肆吐槽《项链》的时候，旁边有几道看好戏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似乎都在看她最后一刻的笑话。

    而她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几个肯定之前就已经看完《项链》的同学，确实在这一刻看到了她最后瞬间变脸的样子。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此时的状态非常反常，她之前的吐槽，简直就成了现在扇向自己的耳光，因为她也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说这篇是彻头彻尾的平庸之作！

    相反，它的构思实在是太精巧了，谁能想到女主从凌夫人那借的项链是假的呢？

    为了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却整整用了十年时间去努力为一条假项链还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讽刺的事情吗？

    一个如此构思精巧的结局，显然不是最后才想到的，而是在一开始写的时候，王德孚就已经想好了，之前的平平无奇，仿佛就是在故意误导读者，一直到最后，平平无奇终于变成了最为精彩的内容。

    这一刻的严珍香，只觉得这篇真妙啊！

    醉卧笑伊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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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各种解读

﻿    类似严珍香这样的读者还有很多，他们一开始都是对王德孚持怀疑的态度的，总觉得王德孚一个写散文、杂文的，来写的话，就会非常僵硬，没有任何看点。

    结果他这篇短篇处女作《项链》，只要认认真真看完这篇文的读者，都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

    这样的作品，就算再过个百年，它也不会过时，这就是所谓的“经典永不褪色”，它就算被选入语文教科书中，也不会有任何人质疑，因为这样的短篇名篇，不选入教科书，才是编撰教科书的人眼光有问题。

    丁梅在严珍香那喋喋不休的嘴彻底闭上，脸上的神情还从原来的各种挑刺、不屑，变成了难以置信、不可思议之后，她不由也对王德孚的这篇新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几乎一口气将这篇看完，然后自然明白了严珍香神色那样精彩的原因。

    丁梅心中对王德孚的敬佩与崇拜更进一步了，这个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向严珍香发难：“就凭这样一篇《项链》，就已经足够证明《红蔷薇》的文学性与艺术性了吧，刚刚你的那些挑毛病的话，也太有失格调了。承认吧，你就是对王德孚存在偏见，或者你就是希望通过逆潮流来寻找存在感。只可惜，像王德孚这样天赋超群的作者，你在他面前，永远都只是肤浅的人。”

    一时间局面已经反转，丁梅只觉得扬眉吐气，刚刚她确实被严珍香搞得阵脚乱了，幸运的是，王德孚的新作让她有了更足的底气。

    班上的同学也开始纷纷附和丁梅，她们显然更加认可丁梅，尤其是那些同样也已经看完王德孚新作的女大学生，她们只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王德孚的才华所征服，偏偏严珍香这种人还要强黑，这简直就是和她们的偶像作对！

    严珍香可谓人算不如天算，本来她确实想要借着喷《红蔷薇》来打压一下和她同样都是文艺女青年的丁梅，谁让丁梅总是各种替《红蔷薇》宣传。

    结果严珍香明明打压都快要成功，却因为小觑了王德孚的新作而翻车。

    这时她已经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论说什么，都像是在强行狡辩，偏偏她自己又写不出像王德孚的新作那样构思精妙的短篇来。

    许多文学批评家，也是这样一个德性，他们对于挑刺很在行，然而让他们亲自去写，那就是强人所难了。

    偏偏他们自己还理由十足，难道美食家还要会亲自制作料理，才有资格去品尝厨师的做出来的料理？

    所以批评者或者干脆就是喷子，首先要具备的特征，就是要脸皮厚，哪怕喷错了也得学会转进如风。

    严珍香无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批评者，不过看她那么会吐槽文章，以后再努力努力将自己脸皮练得更厚，自身的文学素养也进一步加强的话，说不定也能去当个文学批评家。

    事实上，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市一周后，随着这一期的销量爆炸，传播范围更加广泛，许多文坛知名人士，已经关注到了王德孚的这篇短篇新作。

    怎么说王德孚如今也是在整个苏州、甚至魔都文坛都风头正劲的新锐作家，他在散文上的造诣，已经得到了不少名家的认同，只是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毁誉参半。

    不过总体上来说，王德孚的名气正在迅速增长，而当今文坛各种蹭热点、蹭名气的现象也是很普遍的，谁写出一篇极有人气的作品的话，那别人就会来评一评这篇作品，这种“商业互吹”也是一种双赢嘛。

    这一次王德孚的的短篇处女作《项链》再一次让不少文坛人士，在各种报刊杂志的文艺板块进行赏析、评论。

    王德孚的好友兼学长朱墨彻就主要从《项链》的作品主题方面，好好地写了一篇几千字的鉴赏文章，并发表在了魔都一份知名报纸的文艺板块上。

    朱墨彻直接从的最重要人物“刘织云”入手，大概阐述了她在中的所作所为，同时也进一步向看他这篇鉴赏的读者，指出刘织云到底是怎样一个发生蜕变的女人，十年前的她与十年后的她几乎是两个人。

    “……但作者的目的并不是肯定或否定哪一个刘织云，而是借此强化了连人物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命运的戏剧性。

    这一转折是极其突然的，给毫无思想准备的刘织云和读者当头一棒——刘织云为之付出十年艰辛劳动的项链竟然是假的！

    这正是王德孚精心运用技巧所追求的震撼力：戏剧性地揭示出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人是脆弱的，被动的，总是受命运是控制。一点极小的事就可以使人由无变有，又由有变无，人的一切理想、追求、憧憬和虚妄最终不过是复归于无——虚空，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朱墨彻认为这正是这篇短篇的主题，他不认为王德孚是通过写这篇作品批判什么，认为“他只是忠实地讲述着，没有评判，没说自己的情感，就好像对人世间的苦难只是写写看看。”

    毫无疑问，朱墨彻的观点无疑是比较新颖的，因为主流的观点，是认为王德孚是通过写这样一篇文章来讽刺那些虚荣的女人，希望她们可以警醒，不要因为虚荣而毁了自己的人生。

    还有一些比较愤青的读者，则觉得王德孚的这篇已经批判了整个社会！

    只因资本主义恶性发展，大资产阶级当权，对人民巧取豪夺，政府中贪污风行，社会上道德沦丧，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和惟利是图的道德观念影响到整个社会，追求享乐追求虚荣，成为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

    这种社会风气在小资产阶级当中同样盛行。由于这个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地位极不稳定，他们总想摆脱这种处境，跻身于上流行列。

    但是，只有少数人获得成功，而大多数在资本主义的竞争中落入更悲惨的遭遇。

    文中的女主一家就代表了小资产阶级，他们的遭遇，引起了这些愤青读者的同情，他们觉得这样的社会需要变革，所以这篇也是一篇非常革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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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别开生面

﻿    从《项链》拥有的各种各样的赏析与解读，都可以从侧面看出这篇作品是多么出众。

    假如是普通的作品，怎么可能会让那些文坛人士搞出这么多的解读，除非你确实已经名满天下，面子大到了谁都要卖的地步，所以哪怕写出来的是一坨屎，都有人前仆后继地去吃，然后大喊“真香”。

    除了各种解读之外，当然还有一些非常崇拜王德孚的资深粉丝，开始花式吹捧这篇以及王德孚这位创作者。

    有粉丝从构思上吹，表示以“项链”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使叙述更为有序而集中，在构思布局上又不落俗套。

    刘织云向凌夫人借来的钻石项链，本来是假的，可借的时候凌夫人并没有说明，归还时她也不打开看。

    物主的这种罩在拥尊持贵光环下的满不在乎的态度，无疑为后来点明项链是赝品埋下伏笔。

    事实上，由整个过程看，从项链的借用一遗失一归还，直到还清债务，整整十年时间，刘织云一直不知道借来的项链是假的，而凌夫人也“可能”一直不知道还回来的是真的，双方都“蒙”在鼓里，直到最后，事情的真相才被揭出。

    这个“十年后相遇”的艺术构思是极具匠心的。

    就是要让刘织云十年的辛酸苦痛为自己的虚荣心惹下的祸，偿付代价，得到教训。

    之所以不急于把谜底点破，而放到十年以后，就是要让当事人和读者同时为之一惊，增强出人意料的戏剧性，从而使作品结束时产生强烈的震撼人们心灵的悲情艺术效果。

    还有粉丝从的结构、行文详略得当上吹，表示在《项链》中，王德孚在情节序列上是链状结构，以一条项链为线索展开故事。

    这种结构能够直观的表现事情发展的过程，使读者轻松自然的了解到整个故事的发展脉络。

    《项链》在剪裁上极为精当，恰到好处。

    凡是过去的事情，时间过程长的事情和需要比较全面介绍的地方，等等，作者都采用虚写的手法，概括地加以描述，或是几笔带过，或是补叙与作品内容相关的背景材料，如刘织云夫妻俩的身世，为了还债而度过的十年困苦的日子，等等。

    而近期发生的事情，或正在发生的事情，就用实写的手法，加以重点刻画和描写，生动而形象地揭示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心理变化，如写项链丢失后，突出了夫妻俩像遇到灭顶灾难，那种惊恐万状、愁苦不堪的情景，通过这样的实写，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些都是那样精细、得体。

    甚至还有粉丝从“代入感”上来吹，也真是可以了，没想到这样的短篇都能让他们有代入感。

    他们表示，他们一旦读进，心思便会随着刘织云的感情而跌宕起伏，这种变化同时会引导他们的思维判断，既对主人公的遭遇感到深切的同情，又觉得那样的结局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认为，王德孚依旧是站在小资产阶级的立场上，用他们的心理去叙述他们的日常生活，又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他们独有的虚荣心。

    总而言之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深得他们的心，实际上哪有这么夸张，只是因为他们之前太崇拜王德孚了，导致他们觉得不管王德孚写什么，他们都觉得很有深意，吹就完事了。

    所以说看这些粉丝的吹捧，倒不如还是看类似朱墨彻这样的文坛人士的解读，至少他们的解读是更加客观的，而且往往有自己的东西，并不是人云亦云。

    就好像那位之前靠深入解读了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的文坛新星梁婧，这一次她对《项链》的思考与解读，也是别开生面的。

    在许多读者都同情女主或者认为虚荣的女主活该时，她却认为女主其实也有幸福骄傲的地方，至少她有一个陪伴她十年一起承担债务而不离不弃的丈夫。

    对女人来说，难道这不是一件骄傲与幸福的事情？

    她是拥有真爱的！

    而如果那条项链没有丢失，那刘织云最终又会活成什么样子呢？

    或许是一如既往的虚荣，永远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本就应该享用世间很多美好的的东西。而现实生活却是那样的黯然伤神。

    强大的虚荣心把她自己困住了，凭借自己几乎是不可能走出来的。

    这样的高高在上，说不定还会让她让丈夫越来越烦，毕竟她花在礼服上的钱，是丈夫原来想要买别的东西的。

    反而项链意外的丢失，使得她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态度，并且接受眼前的生活。

    虽然她是被迫改变的，可是现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前方的生活可能是布满荆棘的小路，也可能是康庄大道。

    生活处处充满惊喜和挑战，同时也可能充满困难和失望。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才能更加地体现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如果你凭借着勇气、毅力、和坚强战胜了生活的困难。

    那你就是强者，就是赢家。

    而刘织云做到了，她用坚强、努力的自己战胜了生活给予她的磨难。

    尽管代价很惨痛，整整十年的时间，青春早已在一日复一日中逝去。

    但是今后无论刘织云遇到什么困难她都能扛过去。

    生活早已把她磨炼成了一个能屈能伸的强者。

    梁婧甚至都不觉得女主虚荣有什么错，她觉得这就是人的天性，每个人都有虚荣心，都爱装逼，不装逼的人生和咸鱼有何区别？

    所以她的重点直接放在了对女主丢失项链后的生活态度上，她认为这非常值得赞赏。

    所以她坚持认为，这部王德孚的处女作并非讽刺，只是一个纯粹的故事而已，它才没有那么多隐喻，何必去硬给它加戏？

    当然了，她对这种回归了本质的作品，无比欣赏，并认为王德孚就是个非常纯粹的作家。

    只有一点她觉得特难受，那就是结局太过戛然而止，她其实非常想看接下来的内容，甚至都有续写同人的想法……

    她将自己的难受点表达出来之后，竟然再一次引发了不少读者的共鸣！纷纷表示希望她能续写！

    梁婧她又双叒叕成功蹭到热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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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梁婧

﻿    梁婧这位一直认为“出名要趁早”的才女作家，此时已经对王德孚这位让他蹭足了名气的作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然，梁婧绝不会承认，当她知道新一期《红蔷薇》的封面人物竟然就是王德孚时，她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波动。

    虽然之前她所在的复旦公学校园中，也有小道消息流传说那位声名鹊起的新锐作家王德孚，不仅文章写得好，同时还有一副好相貌，乃是东吴大学公认的校草，但是复旦公学终究是魔都的大学，离苏州颇远，有关王德孚的小道消息可谓真假难辨。

    梁婧就没有真正相信这些小道消息，反正在她心中，王德孚大概就好像一个专门用来刷声望的道具，只要对方写出什么引发一时热度的作品，那她就通过评论、赏析这样的作品来刷声望就完事了，只要她的赏析足够精彩，那就能成功增加自己的名气。

    她相信王德孚也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反正她在蹭名气的同时，他自己的名气也会更大，有她这样的才女作家来点评他的作品，也是他的荣幸，别人的作品，她梁婧还不屑于去评价什么呢。

    所以说这本来就是双赢的，她就希望有一天今天的文章也能被王德孚鉴赏一番，获得对方的赞誉。

    不管怎么说，梁婧确实还是非常喜欢阅读王德孚的作品的，她觉得对方的作品时刻都能让她感到惊喜，让身为读者时的她，可以拥有最佳的读者体验。

    可是梁婧似乎一直都忽略了，王德孚是她同龄人的事实，直到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件事，那就是《红蔷薇》上的封面帅照，居然是王德孚！

    这样的发现，让梁婧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的注意力完全从对方的文章上，转移到了对方本身之上。

    梁婧开始幻想王德孚创作时的模样，然后又很好奇他长得这么帅的话，会不会走到路上都被他的读者认出，其中女读者甚至狂热地一拥而上，就好像那些电影明星那样。

    最后梁婧自然而然又想到了他的感情状态，心说这样的天才作家，想必早就有婚约在身了吧？

    接下来梁婧却又飞速往回翻杂志《红蔷薇》，因为她想起之前为了第一时间看《项链》，导致她居然大略地翻过了有关王德孚的专访。

    梁婧在如愿以偿地看到王德孚在采访时表示自己单身，并没有任何婚约在身时，她的心情莫名的就雀跃起来。

    事实上，她在媒体上隔空喊话，表示想要续写《项链》的结尾，未尝不是想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和王德孚见一面。

    梁婧当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她作为王德孚的忠实读者，又因为蹭了他不少名气，而在魔都文坛也崭露头角，她天然对他有一定的好感，结果突然发现这人还长得这么帅后，她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忍不住想要进一步了解对方。

    在现实中见一面，当然就可以进一步了解对方。

    然而梁婧却又不是那样随便的女孩，她就算在没有出名的时候，都是恃才傲物的，她也有骄傲的资本，因为她的美貌与才华，让在校园中总是众星捧月的人物。

    如果说凌静苏是那种外表看起来非常高冷、难以接触，实际上却并没有那么想象的难接触的话，那梁婧就是那种外表看起来一点也不冷，甚至还会觉得她长得很柔美、娟秀，让人感觉特别容易交朋友的那种，实际上她比谁都要清高，骨子里对谁都保持着一种疏离感。

    最了解她的，可能就是她高中时的闺蜜秦和仪了，就是那位曾经与王德孚在火车上有着一面之缘的端丽女子，有婚约在身。

    秦和仪能与梁婧成为闺蜜，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多让梁婧喜欢，只是因为梁婧觉得她有资格成为她的朋友，因为对方在容貌、才华上都已经达到了梁婧心中的标准。

    梁婧就是已经清高到了这样的程度，她在高中时就被学校中的男生疯狂追求，收到无数情书，结果她却内心毫无波动，甚至直接将某些情书拿出来批判一番，这简直就是对那些男生的公开处刑！

    就这点水平还敢给她这样的才女写情书？不要丢人现眼了好不好！

    她是绝对不在乎这些败犬的哀嚎的，她也不需要从男人的跪舔那获得优越感之类，因为她有更大的野心，她对名气、荣誉的追求，胜过了一切。

    梁婧出身没落贵族家庭，祖上也出过名臣，可是到了她这一代，已经彻底没落，父母的设定，与《项链》中孙连良、刘织云夫妇极为相似，就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经不起任何大风大浪，万一出了文章中那样的“事故”，那估计这个家庭就要毁了。

    她也是比较罕见的独生女，家里就她这样一个女儿，所以父母对她也抱着很大的期望，在她从小就展露了过人的文学天赋之后。

    她的父母显然没有灌输她要通过嫁人改变命运的思想，反而很支持她在文学领域闯出一番事业，如果以后她能够重新让这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崛起，那当然就很光荣。

    梁婧非常喜欢给自己加设定，明明家族已经没落，她对外却是一副“名门贵女”的姿态，绝不会让别人发现她只是出身小资产阶级家庭。

    所以说，这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她在看《项链》时，各种为女主的虚荣辩解了，还认为只要是人，就会有虚荣心。

    搞了半天原来还是屁股决定脑袋那一套，她这个人，比谁都要清高、都要虚荣，所以她才那样执着于要出名，出名越早，她就越能享受虚荣给她带来的愉悦感。

    这也就使得，没法给她带来虚荣的男人，是绝对入不了她法眼的，正因为她自己喜欢出名，所以她当然就中意有名的男人，可是环顾四周，有哪个同龄人能够在文学领域达到甚至超越她的高度呢？

    以前没有，现在终于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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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成功的原因

﻿    这个男人，当然就是王德孚。

    然而让梁婧这种清高到了极点的才女作家，去向普通女粉丝那样向王德孚主动写信，并约其见面的话，那就太为难这个特别虚荣、好面子的女孩了。

    她自己都还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掉价，她非常希望王德孚可以主动联系她，并且要主动联系起码三次才行，否则约她一次她就欣然赴约，岂不是还是显得她太不矜持？

    反正她梁婧可是和那些在面对王德孚时，完全失去了任何架子，化身为雌性舔狗的女人是不同的，也不要妄想她会去迁就哪个男人，她可是名门之后、才貌双全的天之骄女。

    所以梁婧能做到的最极限的事情，那就是在媒体上发声，向王德孚给出了她的暗示，并且希望对方可以一下子就明白她的暗示，然后主动联系她。

    以至于她在自己评论《项链》的文章发出去之后，都处于一种躁动的状态，甚至都在模拟自己和王德孚进行会面的场景了……

    那时她应该穿怎样的衣服呢？面对王德孚的态度，是更加谦虚好学一点表达敬佩，还是更加自信地展现自己的才情，努力让对方心折呢？又或者是保持淡然、不卑不亢，这样显得更加有才女范儿？

    而第一次会面后如果感觉很好的话，怎么继续将这样良好的交流互动保持下去呢？

    梁婧就一直在考虑这些问题，并且希望在自己的模拟之中，让自己在与王德孚见面时保持完美的姿态，最后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到时候想必王德孚也已经彻底被她的魅力所倾倒了，然后成为她的追求者应该只是基本操作吧？

    而如果王德孚是她的追求者这样的消息传出去，那她会被多少女孩子羡慕？

    每次一幻想这样的事情，她就觉得人生特别美好，只有这样的人生，这辈子才不会白活啊！

    到后来她甚至都已经在考虑怎么体面地拒绝王德孚了，因为总有一天这个男人也没法跟上她的脚步，于是她就只能拒绝这个因为迷恋她，而没法再专注于文学道路的男人了。

    而在那个时候，她的名气却已经凌驾在所有作家之上，她拿下了代表东方作家能获得的最高奖项“华夏皇家文学奖”，至于西方的“诺贝尔文学奖”，她却选择了拒绝领奖，因为她觉得这样的行为更加装逼，想想都刺激！

    可惜的是，梁婧躁动了不知道多少天，甚至都在脑海中模拟了不知道多少世界线的发展，都没有从王德孚那里获得什么回应。

    因为在现实中，王德孚正舒舒服服地和梁婧非常不屑的所谓雌性舔狗凌静苏在一起，当然是庆祝最新一期的《红蔷薇》大获成功，不仅销量暴增、卖得脱销，同时名气暴涨、影响力飙升！

    《红蔷薇》这一期的销量，比之前的平均销量提高了八倍，已经达到了八十万册！

    毫不客气地说，它已经成为了苏州本地的代表性杂志，一鼓作气地占领了校园市场，同时它也在魔都这个更大的市场，成功地撬开了一角！

    这倒也确实该感谢那位虚荣清高的大才女梁婧，如果不是她各种为王德孚吹捧，让王德孚在魔都文坛也更加有名，那这一期的《红蔷薇》，想杀入魔都杂志界，可没那么简单。

    当然了，最高销量才八十万册的《红蔷薇》，想要和凌静苏心底念念不忘的文艺少女必追杂志《紫罗兰》想比，还差得太远，毕竟人家《紫罗兰》每期的平均销量都有500万册，这还只是华夏本国的销量而已，而它最高一期的销量，毫无疑问早就超越千万册了。

    因此，对凌静苏来说，继续发展《红蔷薇》，还是任重而道远，不过她觉得有王德孚一直帮着她的话，这一天总会到来。

    凌静苏总结这一期《红蔷薇》的大获成功，主要原因当然有两点，一是因为声名鹊起的文坛新星王德孚王大才子的爆照，这个爆照可不是普通的爆照，谁让王德孚的颜值实在太高了，为什么不少杂志都需要请封面女郎什么的，不就是因为大众好这一口嘛？

    男人喜欢美女是天经地义的，女人喜欢帅哥那当然也是理所当然的，而《红蔷薇》就通过消费王德孚的颜值，收割了大量的颜粉，甚至有不少女读者都是看了这一期的《红蔷薇》之后，才去进一步关注王德孚之前的作品的。

    那些作品的可读性未必有多高，但它们的格调，绝对足够高，这样的格调再配合王德孚的颜值，顿时就让这些颜粉更加崇拜他了，谁敢再说看不懂王德孚文章的深刻内涵的，谁就是文学素养太差，根本没资格粉王德孚！

    其二，当然就是王德孚的短篇新作《项链》，这篇作品，实话实说，可比之前他的散文、杂文可读性高多了，他也没有在一篇了各种炫技卖弄文笔，而是用精巧的构思讲述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很适合评论家们发挥，也让读者看了之后颇有收获。

    短篇能达到这样的效果，那绝对是名著级别的经典短篇了，有这样的作品在这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它所产生的名气、话题性，怎么可能不带着《红蔷薇》起飞？

    “默存，这一次你真的为我的这份杂志出了大力气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凌静苏无比真诚地对王德孚说道。

    然而王德孚却温和地回应道：“我的编辑大人，你怎么忽略了你自己的功劳了，其实如果仔细看读者回馈的调查表，就会发现，你的《烟雨濛濛》是最新连载的中最受欢迎的，有不少读者可都在期待着你这部作品的后续，你要更加客观地明白什么是大众读者真正喜欢的。要知道，短篇的粘性，肯定是远远不如长篇的，你总不会希望这一期杂志大卖，下一期销量却暴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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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付出

﻿    王德孚并不是张口就来，他这些天和凌静苏厮混在一起，好像他都成了《红蔷薇》的总编一样，各种为《红蔷薇》操心，就希望这份杂志可以发展得更好。

    凌静苏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中对王德孚的喜爱进一步加深，她觉得王德孚肯定也是喜欢她的，否则他为什么对她的事业如此上心？

    凌静苏此时听到王德孚称赞她的《烟雨濛濛》，虽然她知道对方并不是哄她开心，确实是因为她这部长篇对女读者而言很有吸引力，但就是因为不是故意哄她开心，她反而听了之后便更加开心了。

    此时王德孚正坐在凌静苏别墅中客厅里的沙发上，如同男主人一般自然。同时他正浏览着关于新一期《红蔷薇》上市之后，各种下面反馈来的数据，并根据这样的数据，向凌静苏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凌静苏对王德孚的意见，基本上都是照单全收的，她实在是太信任这个男人了，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深深地依赖上了对方。

    凌静苏紧挨着王德孚坐在他的旁边，看着对方专注的模样，只觉得此刻的王德孚是如此帅气迷人，她忍不住将自己的脑袋轻轻地靠在对方的肩上，然后深吸一口气，这样说道：“就算《烟雨濛濛》确实非常有吸引力，可真正给了我大纲的人，也是你呐，所以这归根结底，也是你的功劳。”

    她这样说着，手上却拿着一份报刊，原来她竟然在美滋滋地看着那些文坛人士对王德孚短篇处女作《项链》的各种溢美之词，仿佛称赞这篇作品，就是在称赞她一样。

    凌静苏确实是发自内心地为自己身边的男人感到骄傲，而不管王德孚取得怎样的成就，她都会与有荣焉，可能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她好像已经很自然而然地以王德孚的另一半自居了。

    只可惜王德孚似乎并没有这样的觉悟，他对凌静苏的喜欢，远远没有凌静苏对他来得深，只不过他觉得和凌静苏在一起，确实非常轻松快乐。

    和一个什么都很迁就你的大美人在一起，怕是哪个男人都会感到快乐吧。

    不过王德孚倒也没有亏待了凌静苏什么，说他是吃软饭的吧，倒也没法下这种结论，因为如果没有他的话，那凌静苏与她的《红蔷薇》，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蒸蒸日上。

    他从凌静苏那里拿的稿费，与《红蔷薇》大卖的利润相比，根本不够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其实算是被凌静苏这个资本家剥削的员工。

    当然了，在不明真相的人眼中，王德孚怕就是个被凌静苏这种富婆包养的帅气男大学生了，毕竟出去玩的各种花销，都是由凌静苏承担。

    王德孚也没有仗着凌静苏对他的喜欢，而对她做任何越界的事情，实际上只要他想的话，估计已经越陷越深的凌静苏，早就什么都给出去了。

    女人一旦遇到真爱，肯定会上头的，之前坚持的各种原则什么，都会通通抛弃。

    而由于凌静苏是那种恋爱谈了好多，偏偏却没有任何性经验的女人，让这样的女人去逆推男人，就太为难她了。

    女人也和总是被下半身支配的男人不一样，只要不去故意挑逗她们的话，或许她们都不会产生欲望。

    女人更加在意的是那种精神上的满足，而凌静苏现在就觉得，只要就这样轻轻地靠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她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说起来她能够这样信任王德孚，也因为他永远没有露出过男人兽性的一面，他好像非常善于克制自己的欲望。

    可能这确实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友吧，可以谈一场浪漫动人的恋爱，却又不用担心被日，除非她们自己有一天克制不住。

    王德孚永远也不会强迫哪个女人去为他做什么，如果委屈了对方，让对方不开心的话，不就违背了他的初衷了吗？

    他只希望自己开心的同时，陪伴着他的美人们也开心，如果两人在一起已经没有任何快乐，那就应该好聚好散，强扭的瓜是不甜的。

    王德孚在交代好了一切，并承诺会继续在《红蔷薇》上刊载短篇，保持《红蔷薇》的格调之后，便表示要走了，他这些天和凌静苏待了太久，还老在她的别墅过夜，把他的那位好妹妹都冷落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既然要和众多美人保持轻松愉悦的伴侣关系，那就要一碗水端平，对大家的态度都一样，不患寡而患不均。

    至于长相普通的妹子，最多也就只能将王德孚当成导师吧，因为他好为人师，改造别人的思想，希望长相普通的她们可以多读书，不要学那些美人才有资格的无脑任性。

    为什么王德孚如此偏袒美人？当然是美人们的容貌可以让他愉悦，他觉得有美人在身侧，非常养眼，哪怕不上她们，他都觉得和她们一起玩，很开心。

    凌静苏当然舍不得王德孚走，她又从后面抱住了对方，几乎将自己柔美曼妙的躯体贴在他的后背上，她在王德孚的耳畔轻声低语，说挽留他的话。

    然而在这一刻，王德孚却露出了他在行动上冷漠无情的一面，可是他的态度却永远是温和的，嘴上非常会哄人，简直让女人觉得，再挽留他就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了。

    王德孚就这样顺利地离开了凌静苏的别墅，他依旧一身轻松，浑然不在意这世上又多了一个已经一颗心彻底系在他身上的女人，这难道能怪他吗？

    他可是对凌静苏什么都没做，只是被动地回应对方的期待而已，在对方的事业上帮助对方，也是因为他觉得《红蔷薇》很有潜力，以后用来发布他的某些作品，倒是很合适的选择。

    真要算起来，他除了没有付出真心之外，对凌静苏付出的其他东西，好像要比凌静苏对他付出的东西更多。

    能渣成这样的男人，也只有王德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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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社会责任感

﻿    随着王德孚的短篇处女作《项链》一下子在文坛引起这么大的波澜，又让它所刊载的《红蔷薇》杂志声望大涨，王德孚的文名，自然更加响亮，来自魔都众多报刊、杂志的约稿，向雪片一样袭来。

    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当然是王德孚已经通过了他的作品，证明了他的号召力。

    当然，也有一些杂志界人士觉得，他的脸，可以帮他卖书，所以他们向王德孚约稿，那绝对是不亏的！

    现在王德孚在这江南地区学校圈子里的号召力，实在是有够恐怖，而众所周知，学生们大多是购买杂志的主力军，在校园中学习的他们，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去看杂志，老师们也会鼓励学生们去看优质的杂志来扩展自己的眼界。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能够拓宽自己眼界的方式，毫无疑问就是看书。

    王德孚已经通过他的散文《听雪之夜》、《清净之莲》、《烟花不堪剪》等，以及短篇处女作《项链》这样的文学性、艺术性极高的文章，将自己的名头彻底打响了，甚至在老师们眼中，他都是一位无可挑剔的作家，能写出特别有格调的作品来。

    当然了，那篇过于具有争议性的《女性的屈从地位》，直接被略去了，这种思想性的作品，年纪小的读者还是不要急着读，太容易被煽动和洗脑，等到年纪大了，已经有足够的自我思考能力了，再去读这样的文章，才是最合适的。

    不少高中生现在写作文时，喜欢模仿王德孚的散文写法，因为他们真心觉得王德孚的文笔实在太牛，这样的文笔如果能用在作文中，绝对很酷。

    结果他们的模仿，往往导致整篇作文都各种堆砌词藻，整体变得空洞起来，只能说他们的模仿还是太过拙劣了，典型的眼高手低。

    像王德孚那种能够被刊载著名散文杂志《美文》上的作品，它有的可不仅仅是华美的词句，它其中那些本质的东西，是非常适合读者来品味的。

    放到百年之后，估计王德孚的散文，也最适合用来当阅读理解的文章，让那些出卷老师去折腾，倒霉的当然就是考试的学生们了。

    王德孚现在显然已经初步巩固了自己的文名，别人提到他时，也不会用那什么“女性之友”的外号调侃了，而是会觉得这家伙在写作上确实很有能耐，不是靠那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吃老本。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王德孚进一步得到自己的那位系主任曹旭平的称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曹旭平这位表面哲学系实际上更加有文学造诣的教授，还是非常欣赏王德孚的短篇《项链》的。

    不过他却这样对王德孚说：“你的短篇处女作写得非常好，不过这种体裁，要想反应更加有深刻思想的东西，终究还是隔了一层，所以你接下来要继续努力，在大报上发表些时事、社会评论，直接展现出你的思想性、哲学性，这才是能够真正打动上面的东西。”

    王德孚本来也没有想过通过《项链》这种短篇来让上面人满意，哪怕这篇引发了不少文坛人士的解读，有人认为它非常有思想深度，完美地展现了小资产阶级的某方面，抨击了什么什么的，是很具有革命性的作品，还有人则认为它深刻反应了人性，可以警戒读者不要虚荣，最后还有许多人坚持就是，一个纯粹的故事，原作者的态度是绝对中立的，为什么硬要去解读出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最后这解读出来的东西，简直就好像在向作者挑衅——你一个写《项链》的，又怎么懂《项链》？

    只能说一部优秀的作品，在创作出来之后，它的解读权或许早就已经不在作者自己手中了，所以让作者自己去做自己文章的阅读理解，怕是要被教育得怀疑自己，会寻思当初自己写这一段时，是不是真的表达了自己怎样怎样的思想感情什么的。

    王德孚写这篇《项链》的本来目的，也就是为了进一步让《红蔷薇》增加影响力罢了，和系主任曹旭平交代他的任务是不搭界的。

    不过很显然，曹旭平觉得这《项链》就是王德孚交出的一份还算不错的答卷，让他又在校方高层那里大大地加分了，只不过这显然还是不够的。

    所以曹旭平便继续鼓励王德孚，希望他不要骄傲自满，就这样停下自己的脚步，而是要更加锐意进取，积极在时事、社会焦点问题上发声，并创作出更加有思想性、话题性的作品，这才可以彻底让校方高层满意。

    到时候直接让王德孚更快地本科毕业，拿下学士学位，去读硕士研究生，就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因为那个时候的王德孚名气足够，然后专业成绩过硬，这样的学霸提前毕业当然让人信服。

    王德孚自己对校方高层画出来的大饼还是很期待的，这文科的学术界，终究没法像理工科的学术界那样，可以直接一步登天，只要做出无可争议的成果，谁都得认可他。

    文科这种东西，太需要名气、资历了，甚至还需要你嘴炮厉害，如果你善于喷人的话，那就是巨大的优势，直接去向那些大佬人物开炮，说不定就可以一下子碰瓷成功，继而天下闻名。

    当然，这样做的风险也很大，失败的后果会很恐怖，所以不少文人不会选择具体的大佬下手，只会选择一个群体下手，或者喷体制就完事了，反正这个社会如此黑暗，那就是体制的问题准没错了！

    曹旭平就希望王德孚也能写点这种更能体现文人那种社会责任感的文章，发现并揭露社会的黑暗面，然后将其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如果能给出建设性意见当然很好，如果不能的话，也无所谓，直接扔给公众去争论就行了，哪怕争论到最后也没个下文。

    但作者本身，不是获得名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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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通俗小说大赏

﻿    王德孚当然将哲学系系主任曹旭平的话听了进去，不过他觉得就写那种短篇的杂文还不够劲道，要写的话不如围绕着国家的众多黑暗面中的一个点出发，写出一部大作来，这样才能制造更大的轰动。

    实际上，他之前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完全可以写出一部更加宏大的作品，不过要进行的社会实践与调查，肯定就要更加耗费时间与精力了，那样的话，里面举出的实例，肯定不会被某些挑刺的读者而诟病。

    不过也很难说，两性问题这种事情，许多人也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所以永远会有分歧和对立的地方。

    王德孚的那篇文创作得还是比较仓促的，漏洞颇多，但这也有好处，骂的人和支持的人都很多的话，就能够造成巨大的话题性。

    王德孚是一个在文学领域不断挑战更高层次的作家，拥有远超普通作家的野心和追求，所以他接下来答应系主任曹旭平要写的所谓揭露国家黑暗面的作品，一旦写出来，肯定非同凡响。

    不过他暂时还没有想到具体要写什么，所谓的国家黑暗面，如果都是无脑跟风别的文人来写的话，那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写别人没有关注到的黑暗面，或者别人关注到，却已经习以为常的黑暗之处，那才能够引发巨大的轰动。

    这大概就好比写大长篇，那就一定要写可以创造流派的作品，而不是作为一个跟风者，写别的作者写过的题材，那实在太没意思了。

    王德孚接下来要动笔创作的，正是他已经酝酿了许久的现实主义黑道流开山之作《龙头》。

    这部预计要花费他四个月时间创作的大概四十万字左右的长篇，虽然他并不准备向任何杂志投稿，而是直接出版。

    但是他却觉得，这部作品可以拿去冲击一个名为“魔都通俗大赏”的奖，若是可以得奖的话，那就是对最好的宣传。

    实际上，有不少长篇在确定出版之前，都是先去拿奖，获得个什么什么大赏得主的头衔，然后才会出版，否则完全没有什么噱头、没有吹嘘之处的作品，它拿什么卖销量？可不是每部的作者都有那么大的名气和号召力的。

    有些在长篇领域耕耘了许久的作家，论名气估计都没现在的王德孚大，原因很简单，他们写的作品或许销量并不低，可是却没有什么文坛人士讨论、解读，这又如何形成话题性呢？

    这些通俗长篇，其实也没什么好解读的，本来就是面向市民阶层的消遣读物，典型的鸳鸯蝴蝶派，这就好比后世的小白网文，谁会吃饱了撑着去解读这样的作品，它们能够让读者爽的话，就已经完成了它们诞生于世的意义。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些长篇创作者寄希望自己大卖的方式，当然就是让它们能够拿奖后上市了，那些众多的大赏，就好比后世网站的各种推荐或征文，能够在征文中获奖，既能拿到奖金，又可以为获奖的作品做宣传。

    当然了，这些大赏大多都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通俗如果写得太烂太无趣的话，就算它拿多少大赏，可能都没法真正大卖，反而还会影响该奖项的权威性。

    除非那个奖项是“华夏皇家文学奖”或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然而这两个世界顶级的文学奖项，其蕴含的政治意义是非常强烈的，通俗基本上不可能有获奖的可能，它们是不少文人一辈子为之奋斗的目标。

    一旦获得这样的世界顶级文学奖，那丰厚的奖金、巨大的声望便会属于获奖者，而就算他获奖的作品再没有可读性、趣味性，也会大卖的，因为那些附庸风雅的人，需要将皇家文学奖、诺贝尔奖得主的作品，买回去放在自己的书架上装逼。

    那些为了迎合读者而写的大卖的通俗，要想获得纯文学严肃的奖项，实在是难如登天。

    “魔都通俗大赏”当然没法和之前提到的那两个东西方的最高文学奖相比，甚至它都算不上国家级的文学奖，不，它或许都不能算文学奖，毕竟有些追求格调的文人，直接将通俗开除了文学的范畴。

    不过“魔都通俗大赏”，在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而且奖金也比较丰厚，唯一的金奖有500银元的奖金，另外银奖的名额有两个，奖金是200银元，铜奖有五个，奖金就只有50银元了。

    这个大赏也是华夏最大的民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在魔都的分部设立的，旨在发掘出在这个地区有大卖潜力的通俗作品，一般来说能得奖的也是“海派作家”，因为他们写的的背景，往往就是放在魔都的，这对于魔都这个大都市以及它影响力辐射范围内的读者，显然更加讨喜、有代入感。

    而因为“京派作家”与“海派作家”的对立，所以在帝都地区还有个“帝都通俗大赏”，这是与“魔都通俗大赏”具有差不多影响力的通俗奖项，不过得奖的大多是京派作家，中也会有一股子京片味。

    王德孚在众多通俗大赏中看中了这个“魔都通俗大赏”，除了它的影响力确实可以之外，还因为它背后有商务印书馆这样的大出版公司，既然他将自己即将要创作的定位成商业通俗，那就是希望能够大卖，而大出版公司的渠道与宣传，可就不是小作坊可以相比的了。

    而现在他自身的名气、地位，以及在出版界的人脉，已经可以保证他自己的作品得到公正的对待，不用担心那种投稿石沉大海的情况了。

    以王德孚现在展现出来的写作天赋以及未来的潜力，想必不会再出现之前那种真正作为纯新人作者才会出现的尴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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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想方设法

﻿    就在王德孚全身心都投入到新的长篇通俗《龙头》中去时，有位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自己猎物的搞事少女，却实在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来推动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

    这位少女正是陈清乐，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动下去了。

    只因如今王德孚学校圈子中的名声更大了，甚至还成了不少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谁让那一期《红蔷薇》上爆出来的王德孚的照片那么英俊帅气呢？

    不过大多数怀春少女对王德孚的态度，大概就好比后世学生时代女生对明星偶像的崇拜，除非是那些狂热到极点的粉丝，要不然她们的崇拜也就停留在表面上。

    然而陈清乐却不同，她是和王德孚见过面的，并且那次见面，对方也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觉得这就是她的菜，遇到了这样的男人之后，其他男人对她来说，全部都是将就了。

    什么都要争一争、尽可能希望掌握一切主动的搞事少女陈清乐，觉得再不尽快采取行动的话，怕是王德孚这货都要忘记她这个当初直接喊他“老公”的美少女了。

    然而让陈清乐无奈的是，王德孚似乎已经将她判定为招惹不得的麻烦女人，所以不管她向王德孚写什么信，想要约他出来玩，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

    这无疑让从小到大感觉都一帆风顺，无论到哪儿，都可以成为人群的中心，让别人围绕着她转的陈清乐第一次感到了挫败，但她那要强的性格，却让她愈发想要征服这个对她并不感冒的男人。

    她明明从小就讨家人的喜欢，到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她也是整个高中公认的校花，很讨周围女生的喜欢，要知道，能在女校中被众多女生喜欢，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围着她转，那可比让男人喜欢要难得多，绝对需要极高的情商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毕竟女人要让男人喜欢的话，其实只需要颜值高就足够了，漂亮的女人身边肯定不会缺少跪舔她的男人，妄图通过对女人的百依百顺，来让女人倾心。

    只可惜如果真有这种男人去围绕着陈清乐转的话，她都不会用正眼去看人家，反倒是王德孚这种让陈清乐心里不服气的，会让她觉得更加有挑战性。

    当然了，如果没有王德孚的外表、才华、名声，却做他这样对某个女孩避而远之的事情，那就是凭实力单身了。

    换个男人对陈清乐这样的话，她早就在心中给对方判了死刑，难道她不能找到更好的？

    偏偏王德孚给陈清乐的感觉，就是如果她真的错过他的话，那就实在没法再找到各方面都让她满意的男人了。

    所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对女人有吸引力，能够吸引到女人再舔的话，就不是舔了，而是宠溺，是暖男，绝对可以让女人里进一步深陷。

    陈清乐在这样一种凭借自己似乎没法让王德孚产生兴趣的情况下，就忍不住将主意打到了她的姐姐佛系脸盲少女陈清焰身上。

    因为她想起来了，王德孚能够与她见面，也是由于他先和她姐姐见面了，只不过两人聊的内容非常学术，她偷听了一些就感觉非常无趣，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俩可以聊得那么投入。

    反正陈清乐对纯文学是完全没感觉的，就好像那一期的《红蔷薇》，别的读者可能都觉得是王德孚的短篇《项链》写得最好，偏偏她却觉得还是凌静苏的《烟雨濛濛》好看，至少能让她一口气看完连载的内容。

    而《项链》的话，如果不是因为它是王德孚的作品，她连耐着性子看完的兴趣都没有。

    说到底如果王德孚不合陈清乐眼缘的话，那他就算再有才，也没法引起她的兴趣。

    陈清焰则与这个妹妹恰恰相反，由于天生脸盲，分不清美丑，她倒是更加可以将注意力完全放在别人的人品、才华之上，王德孚的人品陈清焰没法评判，但对方的才华，却是实实在在的。

    陈清焰当然也看了那一期的《红蔷薇》，对她这样嗜书如命的佛系少女来说，就算《红蔷薇》没有风靡校园，她也会购买并阅读，她并不是那种喜欢跟风的少女，只不过阅读王德孚的作品，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而已。

    她大概也是极少数对封面上王德孚的帅照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的女孩，只是有些小惊奇，真没想到当初和她见了一面，并给予了她很大帮助的男人，居然连照片都上杂志了，她在心中恭喜了一下对方，可能她觉得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反正陈清焰在那次见完王德孚之后，便又恢复了佛系少女的姿态，只是默默地为接下来考取东吴大学做准备，不过她却依旧与王德孚保持着联系，两人主要是交流比较高深的文学。

    而在王德孚的指点下，陈清焰也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赚取了稿费偷偷存了下来，反正就是先让自己的经济独立，以后万一被家里逼婚，那她就向王德孚学习……

    而陈清焰现在则开始创作了一部字数颇多的社会学作品，灵感自然是来源于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她要写的作品则叫《女权辩护》，可以预料的是，一旦这部大作完成，她必然会成为女权主义的扛旗手，名气肯定会大增，只不过面临的非议，同样也会激增。

    陈清乐从佛系姐姐那里轻松就试探出了，姐姐和王德孚依旧保持紧密联系的事实，再想到她自己给王德孚写信，却完全没有回应，这毫无疑问让陈清乐对姐姐产生了嫉妒之心，她曾经以为，她怎么样都不需要嫉妒姐姐的，因为在家里，除了她不是父亲正妻生的女儿之外，她什么都比姐姐强，也比姐姐更得宠！

    可偏偏在王德孚那里，她却遭遇了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冷遇，这让她心中愈发不甘。

    利用姐姐来接近王德孚，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佳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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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利用

﻿    王德孚确实对那个名为“陈清焰”的脸盲女子高中生比较偏爱，因为他觉得对方是一个相当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女子高中生，在与她交流的过程中，王德孚时常会收获不少惊喜。

    当然了，他必须得承认，陈清焰的外表也很合他的审美，那清丽如仙的脸颊以及淡然出尘的气质，都让他觉得，陈清焰简直就表现出了一个完美的女子高中生形象，他不认为还有其他女高中生，在综合魅力上，能与陈清焰相提并论。

    王德孚心目中完美的女子高中生，大概就是陈清焰这个样子了——美丽、专注、好学、纯粹……

    哪怕陈清焰对他王德孚外表的无感，也是王德孚欣赏的地方，因为就连王德孚自己，都没法做到对长相美丑的人完全一视同仁，而是会忍不住在心里偏袒那些长得更美的人。

    而王德孚对陈清焰这样欣赏，对方的外表、气质无疑加了很多分，如果换一个外表一般的女人，来做陈清焰至今为止的所作所为，那王德孚与她之间的通信频率，怕还比不上他和丁梅之间的通信频率。

    这个看脸的世界就是这样现实……

    因此，对于自己都没法做到完全无视外表，偏偏陈清焰却可以做到，这样的过人之处，王德孚都甘拜下风。

    他并不知道陈清焰纯粹就是脸盲，属于一生下来就有的生理缺陷，他是通过其他方式，旁敲恻隐地确认了对方的这个异于常人的地方，结果却阴差阳错地让王德孚无比钦佩。

    他只觉得陈清焰就好像一面给人照灵魂的镜子，不管你的外表有多帅或者多丑，在陈清焰面前都无所谓的，你可以完全用自己的人品、才华、声音等除去外表的一切，去获得陈清焰的认同，那样的认同，或许会更加让人有成就感。

    反正王德孚是这么觉得的，可能因为他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习惯了外表给他带来的好处，习惯了不少很优秀女人的嘘寒问暖，她们毫不掩饰地王德孚皮囊的兴趣，哪怕她们根本不了解他是怎样一个人。

    如果王德孚是那种想要日遍天下的男人的话，估计只要稍微对他暗示些好感的女人，他都不会随便放过，他这样条件的男人，不要太适合集邮。

    只可惜王德孚从来都没兴趣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他从来没有掩饰他在男女之事上的多情，但是能让他去多情的女人，这世间都不会有几个的。

    王德孚接到陈清焰的邀约时，他答应得非常痛快，还有一种被对方进一步认可的雀跃感，他却怎么都没法想象，来自陈清焰邀约的背后故事。

    原来真正促使陈清焰约见王德孚的，根本就不是她自己，身为一个沉迷学习不能自拔的佛系少女，她每天的计划都非常满，过得异常充实。

    宅，是一件很容易上瘾的事情，尤其是她已经没有迫切的那个烦恼之后，此外她在王德孚的培养之下，越来越有底气去面对来自家族的压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清焰完全可以保持这种让她自己最为舒服的“自闭”状态，一直到她如愿考上她心仪的东吴大学。

    之前那个迫切的烦恼，自然就是东吴大学暂时不招收女子入学，结果却被王德孚的一篇雄文给顺利解决，这可是在陈清焰那里大大加分的事迹。

    至于越来越有底气面对家族的压力，当然是因为她现在发现想要通过文字来获得稿酬，似乎并没有多难，她渐渐地就能完全做到经济独立，到时候难道她还会害怕家里逼婚这样的事情？

    总而言之，已经觉得人生没有什么烦恼的陈清焰，终于彻底安逸了，她对外的交流，似乎都仅限于让她一直很尊崇的王德孚了，其他时间她觉得拿来看书最适合不过了。

    打破了陈清焰这种平静、佛系生活的轨迹，正是她那位从小喜欢搞事情、展现存在感的可爱妹妹陈清乐。

    没错，就算陈清乐从小到大一直无意识地在家族中争着宠，似乎什么都想要将她两岁的姐姐压一头，但是在陈清焰眼中，她的妹妹依旧是非常活泼可爱的，她很喜欢没事就到她面前各种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陈清乐。

    陈清焰觉得自己都被自家妹妹注入了更多的元气，让她得以更加五彩缤纷、积极向上地生活。

    陈清焰的不争，与陈清乐的事事必争，倒是让姐妹俩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是融洽的，如果陈清焰也什么都争的话，那估计这对姐妹，从小到大就要宅斗得天昏地暗了。

    陈清乐其实骨子里很亲自家姐姐的，她只会在姐姐面前，卸下她伪装的面具，她还觉得与姐姐相处时，就非常安心，永远不用担心姐姐会像她的某些“表面姐妹”那样，背后各种捅刀子。

    不过她一直觉得姐姐太单纯迷糊，需要她这样拥有七窍玲珑心的妹妹来照看，否则肯定会被坏人轻松拐骗。

    这一次，陈清乐私下里一个人找上了她的佛系姐姐，依旧是各种东拉西扯，她的真正目的倒是隐藏得极好。

    陈清焰则又从妹妹那儿听了好些校园八卦，听得津津有味，感觉又增加了她不少写作素材，最近八卦最多的，自然就是那份《红蔷薇》杂志引发的崇拜王德孚的狂潮了。

    陈清焰听了之后感觉与有荣焉，她确实是很单纯地将王德孚当成了一个值得信任的长者，有种亦师亦友的感觉。

    陈清乐终于图穷匕见，这样对姐姐说道：“焰姐姐，我对那个王德孚也特别好奇啊，很想见一见他的真人，焰姐姐有没有办法让我见到他呢？”

    陈清焰看到自家妹妹一脸向往的模样，她作为一个很宠妹妹的姐姐，又如何会拒绝这样可爱的妹妹呢？

    如果陈清焰没办法联系到王德孚的话，那她肯定会表示没办法，偏偏她确实可以联系到王德孚。

    深谙姐姐单纯性格的陈清乐，自然可以完美利用起来，只是她自己心里不是很好受。

    醉卧笑伊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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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见面

﻿    陈清乐终究还是在意自家姐姐的，并且还很为姐姐找对象的事情感到忧虑，她总觉得以姐姐的性格，要么找不到对象，要么就是会被那些有心机的男人欺骗感情，那些男人只看上她的美貌与家世，而不是真正爱她。

    反正陈清乐就是觉得，婚姻对女人来说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关乎女人大半生的幸福，所以对女人来说，挑男人的眼光实在太重要了。

    偏偏自家姐姐就是对婚姻大事完全不上心，好像以后要出家当尼姑，而最最关键的是，自家姐姐是真的脸盲，完全分不清男人到底英俊还是丑陋，这样一来的话，万一姐姐这么好的条件，却找个丑男人，岂不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陈清乐觉得自己非常有义务替姐姐把好关，不说找到像王德孚那么合适的男人，起码也不能比王德孚差多少吧，尤其是长相上。

    没办法，陈清乐就是这么颜值至上，希望自己的亲人全都是俊男美女。

    时间很快就到了王德孚与陈清焰约定的那一天，这一次不是陈清焰来离东吴大学近的地方了，而是王德孚亲自去离苏州第一女子高中近的地方。

    按道理来说，以王德孚现在在苏州第一女子

    高中的名气，他最好还是稍微低调点去为好，最好还是乔装打扮一番，否则被他的迷妹们认出来的话，可能就完全脱不了身了。

    现在王德孚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里的人气，实在高得可怕。

    可实际上，在现实中永远是戴着眼镜、穿着打扮也比较随性的情况下，那些已经被最新一期《红蔷薇》上帅照征服的迷妹，根本就认不出现实中颇为低调的他。

    王德孚和杂志封面上的他整体给人的风格太不一样了，后者给人一种非常自信、骄傲、非凡的感觉，气场比明星还要强大，偏偏现实中的他，可谓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对于这一次见面，陈清焰就随意多了，根本不像那次那样，还去问妹妹她的穿着打扮是否美丽。

    这当然是因为陈清焰觉得自己已经在和王德孚书信交流的过程中，完全混熟了，既然大家都是朋友了，那还要在意那么多干嘛？

    陈清焰就是这种非常钢铁的直女，从来没有任何通过自己的打扮取悦男人的想法，那一次在王德孚之前那么做，纯粹就是处于礼貌，不管怎么样，她那时还是希望能够给王德孚留个好印象的。

    毕竟那会儿她还寄希望王德孚这样的东吴大学高材生，可以努力去推动东吴大学招收女子入学。

    结果当然让她无比满意，从此也对王德孚的好感度直线上升，因为不管是对方的文章还是他的行动，都证明了他是真正尊重、包容女性的，他简直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男人都不一样！

    与陈清焰不同，妹妹陈清乐几乎将自己的所有手段都拿了出来，她这一次穿上了自认为最能体现她柔媚的衣服，还化了非常精致的妆容，总之和她第一次见王德孚的风格完全不同。

    这种盛装出现的陈清乐，有一种超越她年龄的美，给人的感觉既有少女的青春活力，又有成年女人那可以令男人沉醉的女人味。

    就连脸盲的陈清焰，今天都忍不住问了一句，说妹妹今天怎么搞得这样郑重。

    结果陈清乐果断表示是因为她崇拜王德孚这位声名鹊起的文坛新星，她觉得很有必要让自己的“初次见面”显得更加有礼貌、有诚意。

    她觉得王德孚看到这一次完美变身的她，肯定会被她惊艳到！

    陈清焰当然选择相信了妹妹的说辞，她甚至还想到了当初的自己，只觉得很能理解自家妹妹。

    只不过现在的王德孚和当初见她时的王德孚一比，其名声地位早就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的王德孚，除了靠散文作品获得个“才子”头衔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而要知道，类似王德孚这样的才子才女，在校园中不要太多，只不过有些没过多久就会自己沉寂下去，因为他根本没法保持总有高质量的作品诞生。

    像那个之前写《妇女论》却被王德孚点草的黄侃黄大炮，都已经算才子群体中最顶尖的存在了，结果却被王德孚的一篇雄文，镇压得只能各种抠字眼、找细节来反驳王德孚，但却依旧没法止住他自己的人气下滑，渐渐的当然就变得没那么有存在感了。

    而一旦人气下滑，想要再挽回人气，就会变得非常困难，因为不少读者已经懒得吃黄侃那文言文的那一套了，总觉得这家伙就是在乱作，根本就没有坚持用白话文写作的王德孚受欢迎，他已经彻底过气了。

    这甚至导致黄侃在学校中坚持穿那古风汉服，而终于被各种私下里吐槽，认为他太哗众取宠，再也不会有人因为顾忌他的名气，而不敢背后议论他。

    有些人甚至还表示他早就看不惯黄侃这个逆潮流的家伙了，只是因为当时这个黄侃可谓一呼百应，总觉得胡乱说他坏话的话，肯定会被报复得很惨……

    现在东吴大学中风头最盛的男人，当然就是王德孚，只不过王德孚在同学们私底下的风评，要比之前的黄侃好太多了。

    因为王德孚虽然文章写得高调，但做人真心低调，也没见他利用自己的名声各种拉帮结派，而是依旧很刻苦努力地学习着，简直就是那种最最理想的大学生。

    这种做事高调、做人低调的人物，明眼人都能看出王德孚以后必然不是池中之物，所以愿意和他结交的大学校友实在太多了，就算不能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但是能混熟就好啊。

    等什么时候名满天下了，那还能吹一吹当时上大学时，和王德孚混得可熟了，这就是一件倍儿有面子的事情。

    当王德孚看到姐妹两人时，他的目光却依旧停留在了陈清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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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眼中只有她

﻿    陈清乐在与姐姐陈清焰一起去见王德孚之前，她都已经在幻想王德孚在见到她第二面时，眼中露出的惊艳，以及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态度。

    难道盛装出门的她，还会被根本没有打扮的姐姐给压制？

    而姐妹俩一起走在路上，所遇到的路人们的目光，也让陈清乐的自信心越来越膨胀了，她就觉得这波非常稳，她心里还愈发感谢姐姐给面子，不愧是亲姐。

    毕竟陈清焰要是也好好打扮一下的话，那姐妹俩就是真的如同盛开的花朵那般，各种争奇斗艳了，只不过陈清焰就好像莲花，而陈清乐则蔷薇，类型终究是不同的。

    可是陈清乐在这个距离学校颇近的公园见到孤身前来的王德孚时，对方的表现，再一次让陈清乐觉得，她好像又出现了错误的判断。

    王德孚的眼中竟然只有陈清焰，穿了一身好似另外一个世界经典民国风的校服，上身蓝色的衣衫，下身黑色的裙子，裙子下是两条裹着纯白裤袜的美腿，她还梳了两条非常简洁的麻花辫，素面朝天却清丽如仙。

    他觉得这一刻的陈清焰真的美极了，甚至比他第一次见到对方，都要有感觉！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陈清焰的穿着打扮，显得太过刻意吧，好像她自己本来都很少穿那种贵族小姐风范的衣服，偏偏为了所谓的礼节，而强行穿了那种风格，导致有一种微妙的违和感。

    当然，因为漂亮的女孩穿什么都漂亮，所以那时的陈清焰，依旧给王德孚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

    至于后来才出现的陈清乐，即使颜值同样过人，但她显露出的那种目的性，以及对婚姻的执着，简直就已经在她那饱满的额头上刻上了两个大字——麻烦。

    对于这样执着于名分的少女，王德孚是敬而远之的，他觉得这种类型的女人，都是玩不起、招惹不得的，因为一不小心上手了，那就会很难脱身。

    这对于暂时没有任何结婚娶亲想法的王德孚来说，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禁忌般的存在，她们实在过于现实、理智了，想用“真爱”去感化她们，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对于这种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结婚的女人，王德孚是绝不会去撩拨的，这样的女人就适合找那些老老实实过日子的男人，因为这些男人也秉承着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的原则。

    这样的老实男人，碰上凌静苏这样的女人，那就是最惨的，她跟男人谈恋爱真不是为了结婚，只是缓解一时的寂寞，享受那种被追捧、跪舔的感觉罢了。

    而她遇到了王德孚这种同类型的家伙之后，也同样没想过要结婚，而是享受之前谈恋爱中的另一方的感觉，跪舔真心是一件特让人开心的事情，因为身为舔狗的她，总能在王德孚那里获得她想要的回应与互动。

    这毫无疑问让凌静苏都越陷越深了，因为跪舔本来就是一件花时间金钱精力的事情，而既然在这个过程中投入了这么多，怎么能承受那种失去跪舔对象的痛苦呢，这其中那巨大的沉没成本实在让人放不下。

    因此，对于陈清乐这种一心想要嫁个最合适最完美男人的女孩，王德孚觉得她应该还是去找个同样一心一意想要娶她好好过日子的男人比较好。

    在王德孚身上浪费时间，是最没有意义的，现在已经从家族中收回了自己婚姻大权的他，根本就不急找什么结婚对象，他觉得那实在让人开心不起来，还是一件让人无比沉重的事情。

    所以为了享受轻松、愉悦的男女之间纯粹的感情，他拒绝会把爱情带入坟墓的婚姻，他始终觉得，男女之间最纯粹的爱恋，那就只仅限于两人之间，将双方家庭扯进来的话，就已经破坏了他心中的完美恋情，拒绝沉重、永远真心。

    此时陈清乐，还觉得王德孚是在故意气她，否则明明那些路人都已经反应出了最真实的东西，那就是和姐姐走在一起的她，今天就是比姐姐有魅力，然而王德孚却故意装出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玩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

    讲真的陈清乐觉得自己对这种把戏早就见得多了，无非就是利用女人的逆反心理，来促使女人更加在意那个使用这种把戏的男人罢了。

    陈清乐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被这种把戏迷惑，这玩欲擒故纵，谁又比得上她呢？

    然而让陈清乐渐渐地察觉到情况好像确实不太对时，王德孚便已经微笑着走了过来，完全无视了仿佛被绿叶衬托的红花陈清乐，而是直接向仿佛是绿叶的姐姐陈清焰打招呼。

    陈清乐显然怎么都无法意料到，王德孚这个与这个时代比较脱节的男人，竟然是个彻头彻尾的制服控！

    因此陈清乐的所谓盛装出门到现在就成了彻彻底底的笑话，简直完全枉费了他的一片心思。

    陈清焰依旧比较迟钝，她甚至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她根本不知道，第一次她和王德孚见面分开之后，她那一直跟踪着她的妹妹，竟然背着她和王德孚继续见面了，两人还顺理成章地约了一顿饭。

    现在陈清焰是认为王德孚根本不认识她的妹妹，只认识她这个已经关系比较不错的好友，所以他才会直接和她打招呼。

    陈清焰依旧是无比礼貌的，只不过因为她现在确实和王德孚混熟了，两人在信中的交流，还会互相打趣，所以她回应的招呼倒也比较随意。

    而她依旧没有因为和好友的见面而冷落自家妹妹，所以她大大方方地向王德孚介绍道：“默存，你怎么不看看我身边这个小仙女？我给你介绍一下吧，她就是我家最最讨人喜欢的妹妹，名字叫做陈清乐，我家的妹妹可不可爱？”

    王德孚的目光终于转移到了陈清乐身上，他却没有露出任何惊艳的神情，只是很平淡地扫了一眼，然后依旧看着陈清焰，微笑道：“非常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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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一棵开花的树

﻿    虽然王德孚嘴上说着可爱，但他明显就是对着陈清焰说的，至于陈清乐嘛，他分明就是彻底无视了。

    王德孚这样的表现，简直就是彻底让陈清乐寒心了，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为这一次与他见面而做的精心准备，都完全没有让他产生一分一毫的动容，结果他反而对没有怎么准备就过来的姐姐陈清焰这样热情。

    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王德孚的这种行为，怕是要彻底让陈清乐愤怒，然后完全断绝与他之间的联系，难道女孩子就没有尊严的吗？

    只可惜陈清乐并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也不是真的有多爱王德孚这个人，所以她克制住了自己内心的愤怒，反而愈发要做一些事情，来向王德孚反击！

    如果说之前她确确实实因为对方的颜值，而颇具好感的话，那现在她对王德孚的好感度，就已经变成负数了，可她脸上的笑容，却愈发灿烂。

    王德孚还是太小看了陈清乐，觉得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十六岁美少女，在遭遇男人刻意的冷遇之后，应该就会放弃某些不切实际的念头。

    只可惜陈清乐的表现永远不会像普通女孩那样，她肯定会给王德孚好看的！

    接下来陈清乐就好似个没事人一样，就把自己伪装成了崇拜王德孚才华的女高中生，作为自家姐姐的绿叶，好好地衬托了姐姐。

    不过陈清乐却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王德孚的才华，她甚至都没有想到，王德孚在诗歌创作上，都有很高的造诣。

    王德孚却从来没有投稿过诗歌，因为他并不需要通过诗歌去为自己谋取名利，他却喜欢在和女孩聊天的过程中，各种引经据典，却不小心地引出了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的经典。

    不得不说陈清乐的心理素质真的强大，她是趁自家姐姐去洗手间时，才很坦然地和王德孚说话的，她似乎都忘记了她第一次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向王德孚撒的谎，那就是王德孚的定亲对象就是她，她肯定是王德孚未来的正妻。

    陈清乐这样对王德孚说道：“王大才子你在我们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可是都成了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了，对于这些少女们，你这个怀春的对象，难道就没有什么要对她们说的吗？”

    王德孚颇有些自恋地觉得，眼前这位少女的梦中情人，应该也是他，只可惜这个少女心机太深，太想要婚姻中的名分，这种沉重的事情，他是怎么都不想去做的。

    于是王德孚便说道：“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多情，这就好像那首名为《一棵开花的树》的诗。”

    “《一棵开花的树》？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首听名字就像现代诗的作品，你能吟诵给我听听吗？”陈清乐这样疑惑道。

    她在心中只觉得这什么《一棵开花的树》绝对不是什么著名的现代诗，毕竟这年头现代诗在诗坛上大行其道，只要是稍微出色的作品，都会被吹得牛皮震天响，实际上真正有眼力、有品味、有格调的读者，都不会轻易被糊弄。

    而就在这个时候，陈清乐的姐姐陈清焰也出现了，并且她还恰好听到了妹妹与王德孚之间的谈话，她不由也对王德孚口中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好奇起来，倒是要看看王德孚到底会引用哪位大诗人的作品，虽然她也确实没听说过这部作品。

    王德孚见到陈清焰回来，原本他对待陈清乐那冷淡疏离的态度，在面对陈清焰时，又发生了改变，他也没有继续卖关子，这样吟诵道——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王德孚吟诵这首颇为经典的现代诗的感情，还是非常到位的，结果当然是让陈清焰与陈清乐姐妹俩都听得愣住了，因为她俩怎么都没想到，明明她们都没听过的现代诗，竟然如此出色！

    这样水准的现代诗，换做是其他诗人，肯定早就拿去发表了吧，而王德孚这货居然随随便便就吟诵了出来，这首诗歌到底是谁创作的，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

    就在陈清乐在喃喃着“是我凋零的心”时，陈清焰都已经开始习惯性地鉴赏这样一首抒情诗了，她这样说道：“通过对一棵开花的树的描写来表达对于自然的感悟。然后它还代表了生命、感情，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断的经过、经过、经过，这首诗体现出来的东西都是在生命现场里所得到的触动。默存，没想到你在诗歌上还有这样的造诣，这首诗你准备发表吗？”

    王德孚摇了摇头，分明就是在否认他是这篇诗歌的作者，因为真正的作者就是席慕容，然而这个世界哪来的席慕容呢？

    “这首诗可能会出现在书中被引用，但它是不会单独作为诗歌发表的，如果你们喜欢的话，可以自己抄回去品味。”王德孚这样说道，他这样的事情也不是干了一次两次了。

    陈清焰理解地点了点头，倒是陈清乐脸上的神情复杂难言，因为她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用这样一首诗，来告诫她一些东西。

    她今天的样子，实在太像那棵开花的树了，所幸她还真没有对王德孚情根深种，要不然她最后的结局，岂不是凋零的心如同花瓣一样散落一地？

    然而陈清乐却不得不承认，王德孚这家伙在文学上的天赋也太恐怖了吧，她甚至都有理由相信，这首现代诗就是他刚刚随便想出来的。

    因为此时三人就在公园之中的亭子里，此时又正值春季，公园中的树确实要开花了，然后他就以此写出了一首如此出色的现代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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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搞事情

﻿    这一天王德孚过得还是非常开心的，因为他觉得和陈清焰与陈清乐这对姐妹花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感觉很美好，可能这就是男人喜欢美女的原因吧。

    而通过那首《一棵开花的树》，王德孚与她们之间的话题也自然而然转移到了诗歌这一方面，他向陈清焰透露，他准备写一部关于诗人们的传记，这部作品将不仅内容好看，里面的诗词也将成为永恒的经典。

    陈清焰当然对王德孚的巨著计划表示期待，并希望他尽可能快点动笔。

    而陈清乐则安安静静地在一旁倾听，似乎非常安分守己，并不想打扰自家姐姐与王德孚之间的文青对话，实际上她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

    搞事少女果然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这一天她在王德孚这儿碰了一鼻子灰之后，回去后竟然就直接围绕着《一棵开花的树》讲故事了！

    在她的口中，《一棵开花的树》乃是王德孚送给她的情诗，表达了他对她的求而不得，王德孚已经对她情根深种，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对王德孚没有任何感觉，所以只能任由他的心如同花瓣一样凋零。

    由于《一棵开花的树》确实是一篇非常让人读了有感触的现代诗，然后它又和王德孚如今这个风头正劲的文坛新星牵扯在了一起，所以它几乎在很短一段时间，就传遍了整个苏州第一女子高！

    而陈清乐这个本来就在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颇为有名的校花人物，其名气则直线飙升，她成了整个学校女生羡慕的对象！

    并没有多少人质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因为编这个故事的，不仅仅只有陈清乐，还有她的姐姐陈清焰。

    陈清乐在和姐姐一起回学校的，在回学校的过程中，她就和姐姐撒娇，并且直截了当地表示了对王德孚的不爽，她认为王德孚一点都不尊重她，所以她要做点什么来报复王德孚，姐姐也要帮她的忙。

    陈清焰虽然与王德孚亦师亦友，但在她心中，自家妹妹总归要比一个外人亲近，而她又没有被王德孚的魅力迷住，说出来可能都有人不信，陈清焰长这么大都没对男人有感觉过。

    促使陈清焰同意帮陈清乐的，是陈清乐说她们高中将王德孚当梦中情人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这肯定会影响她们的学习的，所以不如做点什么来打破她们的幻想！

    于是姐妹俩一合计，就选择拿王德孚的这首现代诗来做文章，她们都觉得做这样的“坏事”有种莫名的刺激感。

    反正姐妹俩都抵抗住了王德孚的“美色”，她们才不会将王德孚当成什么高不可攀的存在，而只会将他当成一个可以开些无伤大雅玩笑的朋友。

    于是本来就有编故事才能得陈清焰，再加上特别会造谣，有宣传能力的陈清乐，她们共同努力完成的连细节都栩栩如生的围绕着《一棵开花的树》的爱情故事，顿时就在校园中火了！

    并没有多少人质疑故事的真实性，可能是因为他们都觉得陈清乐确实有足够的资本，成为那个让王德孚求之不得的存在。

    不少关于《一棵开花的树》的解读，也在校园中流传开来。

    这些解读分明也是陈清焰自己的理解，却将它散播出来，进一步增加故事的真实性，让大家都更加相信王德孚那深沉的爱意。

    全诗共三节。第一节抒写了“我”对“你”的深切期待。“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痴人痴语，痴得让人感动。

    你能说这不可能吗?五百年太长，但和巫山上的神女相比，五百年又太短。

    为爱而期待，千年万年又何妨。

    这是一个美丽的梦，尽管美丽得有点忧伤。这里诗人运用夸张的手法，先声夺人，把热烈、诚挚的爱涂抹得如此浓重。

    诗的第二节，“我”以树的形象出现。“树”作为一个意象承载了“我”的爱的全部内涵。五百年的诚心终于感动了佛，“佛于是将我化作一棵树，”诗人为何要将“我”化作一棵树呢?这正是诗人的匠心所在。

    “我”作为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日日夜夜守望着爱情，坚贞不渝，何等的热烈、执著。这种感情非此意象难表达。

    诗的第二节接着写道:“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花开还要“慎重”，可见不是随意开放，只是为“你”而开放，将“我”“最美丽的时刻”奉献给“你”。

    “朵朵”，花开热烈，正因为“我”对“你”爱得热烈。“前世的期盼”照应诗的第一节“求了五百年”，说明这种热烈的爱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由来已久，使人联想到爱情的逾久弥坚。

    诗的第三节写“我”的心灵低语。“当你走近请你细/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颤抖的叶”发出的微响是来自我心底对爱的声声呼唤，因此，“颤抖”的不再是叶，而是“我”热切期盼的心，可“你”却没有停留地走过去，“我”的倾诉付诸东流。

    无论何种原因，这种结局对“我”来说都是残酷的、令人心碎的。既然花只为“你”开放，而“你”却“无视地走过，”那花还为谁荣呢?“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飘零的分明是花瓣，却又不是花瓣，看似矛盾，实则是物化的情感。花自飘零，人自惆怅，令人回味无穷。

    ……

    王德孚自己都不知道，他习惯性地引用诗歌装逼撩妹，竟然被这对姐妹花搞出这样的后果！

    这显然是因为他又膨胀了，可不是所有的女孩都像凌静苏那样，因为确实对他有感觉，所以处处迁就，连他送的诗，她都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而在《一棵开花的树》于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爆红之后，它的传播范围，也毫无意外地传到了校外，以及其他学校。

    传到凌静苏耳中，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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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作者解读毫无作用

﻿    王德孚在知道《一棵开花的树》彻底传开的时候，已经是这首诗传到东吴大学，并且还被校刊《学桴》刊载了。

    自从王德孚的名气越来越大之后，想要约这位文坛新星的稿子，就越来越难了，毕竟《学桴》是完全不给稿费的，最多也就只能增加在上面发表文章的作者的名气而已。

    可能对普通的学生来说，在《学桴》上发表文章，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可以收获别人羡慕的目光，万一文章写得特别好的话，说不定还能被其他关注《学桴》的文坛前辈看到，以后的文坛之路就会走得非常顺。

    然而对于王德孚这种已经完全成名，其影响力早就扩散到校园之外的文坛新星来说，他早就不需要通过在《学桴》上发表文章来增加名气了，让他在《学桴》上发表作品，反而可以给《学桴》带来更大的关注度，让《学桴》的影响力扩散到学校圈子外。

    不得不说这一次《学桴》的编辑们下手非常迅速，竟然在《一棵开花的树》传到东吴大学之后，通知了一下王德孚，就直接将这样一首现代诗刊载了。

    王德孚其实还没有回复《学桴》呢，因为对方只通知了他是一首现代诗，却没有说是哪首诗，结果他在看到新一期的《学桴》时，才发现是他之前和陈清焰、陈清乐这对姐妹随口一提的《一棵开花的树》。

    他显然完全没有意料到，这对姐妹竟然就这样将这首诗传播了出来，而随后在他知道这首诗背后的故事时，他整个人都有些懵逼，什么叫做他对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校花陈清乐情根深种啊？

    就算要喜欢高中生的话，王德孚也只会喜欢陈清焰啊，对方的容貌、气质以及在文学上的才华、天赋，都让他非常欣赏。

    同时陈清焰还激发出了王德孚作为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因为对方真心是唯一一个对他的外表完全无动于衷的女孩，这可比那些敌视帅哥的女人都有意思。

    只因那些敌视帅哥的女人，说到底并不是不喜欢帅哥，可能是因为以前被帅气的男人伤过，也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的条件，绝对不会被帅哥看上，于是她们为了自己的尊严，当然就各种敌视帅哥了。

    只有真正对帅哥无动于衷的女人，才已经真正做到了不以貌取人，这样的女人要么是已经身经百战，要么就像陈清焰这样，看起来完全对男女之情没兴趣，所以才能做到这样超然。

    对于这样超然的女人，王德孚只觉得如果可以将她们拉入凡尘，那真的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而且他能做到这件事的话，也说明他的魅力已经完全脱离了外表，内在的吸引力已经足够吸引那些对精神要求特别高的女孩。

    至于陈清乐这样的女孩，可能是因为王德孚对她的初次印象实在不怎么样，所以即使她拥有不逊色于她姐姐陈清焰的容貌，他也实在对她无法感兴趣，甚至还刻意避而远之。

    所以这《一棵开花的树》背后的故事中，居然说他对陈清乐情根深种，实在是太扯淡了，偏偏不少人都对此深信不疑，只因陈清乐在她的学校并不是什么小人物，而是名满全校的校花，在学校里有无数女生都心甘情愿地围着陈清乐转。

    也正因为如此，陈清乐才拥有那么强的传谣能力，当初如果不是她被《红蔷薇》釜底抽薪，那说不定现在王德孚在她们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都是那种被吹出来的校草，因为没有任何照片可以证明他是长相多么帅气的男人。

    现在东吴大学的校草与大才子王德孚，却喜欢上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的校花陈清乐，还因为她写出了这样一首情诗，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情？

    就连那“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结局，都让不少围观群众津津乐道，只觉得连王德孚这样外貌与才华兼备的男子，竟然也会追不到女孩子，实在是一件特别让人觉得大快人心的事情！

    你王德孚名气大有什么用？才华横溢有什么用？还不是在追求女孩子的过程遭到了如此大的挫折，毕竟都写出《一棵开花的树》这样的情诗了，那他的心肯定就如同那完全凋零的花朵……

    这样一想，不少颇为嫉妒王德孚的同龄人，只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平衡了，他们有不少都婚约在身，以后肯定不用担心缺老婆，也不怕遭受什么情伤，然而王德孚竟然这么惨，这让他们都会忍不住偷笑出来。

    就连王德孚的同班同学，在见到王德孚时，都流露出了同情的眼神，班长曹荣卿甚至还主动劝王德孚说：“默存啊，这天底下什么样的美女没有，只要你继续在文坛上锐意进取，难道还用担心找不到女人？有些眼光不行的女人，你就不要太放在心上，她错过了你，是她的损失！”

    王德孚在班上的人缘还是挺不错的，因为他做人很低调，并且学习也非常刻苦，同时别的同学遇到什么困难的话，他能够帮忙的地方，都会选择帮忙，所以现在他遭遇了如此“情伤”，自然便感受到了来自同班同学的善意。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王德孚不得不主动表示，这是他写给自然界的一首情诗。

    他只是偶然在某个现场遇见了一棵开花的树，在替它发声。

    至于有些人把作品解读成“男人站在那里等心爱的女孩看他”的情诗，他觉得这只属于读者自己的解读，而不是他真正的本意，所以他希望读者们不要误解他真正的意思。

    然而现在谁还会理会王德孚自己的说辞呢，大家只会觉得是王德孚自己面子上过不去，才勉强编出了这一套说辞，但是比起那细节十分丰满的故事，他自己的这套说辞简直毫无看点，所以大家当然还是选择相信那个更加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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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凌静苏的反击

﻿    王德孚这也算是自己作，真以为自己魅力无敌了，却不知道这世上也是有完全将其当作利用对象的女人存在的，她们为了自己一时的痛快，自然会做完全不给王德孚面子的事情。

    而当《一棵开花的树》的这首现代诗传到凌静苏耳中时，她的反应也非常真实，她并没有直接去找王德孚，质问他怎么又给其他女孩写诗了，而是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中，直接将王德孚曾经送给她的诗，刊载在了杂志之上，然后当然也解读了一番，明里暗里地表示，王德孚真正喜欢的女孩，正是那个如丁香般忧愁的姑娘。

    至于这个姑娘是谁，当然是她凌静苏啦！

    刊载在下一期《红蔷薇》上的，正是王德孚之前所赠的《雨巷》以及《见与不见》。

    这两首现代诗一出，几乎瞬间就让王德孚在整个诗坛都扬名了，大家显然都没有想到，王德孚竟然在现代诗上，还有如此才华！

    然而这也不是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毕竟王德孚现在在文坛上早就不是什么无名小卒，而且他在散文中展现真正出来的美文天赋，若是用来写现代诗的话，似乎写出那样极具美感的现代诗，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对那些喜欢现代诗的文艺青年来说，王德孚似乎又多了一个可以让他们吹捧的地方，而抄写王德孚的现代诗来当情书，似乎也是一件非常时髦的事情。

    在新一期的《红蔷薇》刊载《雨巷》和《见与不见》时，之前的《一棵开花的树》的热度都没有降下去呢，还有位女性诗歌评论家这样吹捧《一棵开花的树》——

    她表示诗之灵魂在于情，情真意切才有诗。王德孚的《一棵开花的树》把那种怀春之心表现得情真意切，震撼人心。

    这不是失恋的悲歌，而是对真挚的爱的热烈祈求。这首诗始终紧扣着一棵开花的树来写，意象单纯，抒情真切，音韵和谐，艺术水平很高。

    《一棵开花的树》以树为意象，一花一叶都充盈着爱意，将“我”对“你”的纯真的爱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

    这位女性诗歌评论家俨然已经彻底成为了王德孚的迷妹，她似乎非常心疼这位失恋的大才子，恨不得自己成为王德孚那个表白的对象，这样的话，她是肯定会接受如此炽热的表白的……

    然而接下来当《雨巷》和《见与不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有关《一棵开花的树》那个背后的故事，似乎变得不那么可信了。

    因为《雨巷》和《见与不见》背后的故事，同样细节非常真实，而关于这两篇诗歌的解读，作为当事人的凌静苏，似乎也完全不逊于陈清焰、陈清乐姐妹，而且这两首诗的分量，怎么也是大于一首诗的啊！

    凌静苏对待自己可能出现的情敌，仿佛像是早就已经严阵以待的将军，她亲自在《红蔷薇》上提笔上阵，之前她已经作为《烟雨濛濛》的创作者，而为不少女读者所知晓，但是却还不足够有名。

    但是当她抛出她是《雨巷》、《见与不见》这两首现代诗所赠的对象的身份时，她可以说在瞬间就获得了极大的名气，强势镇压陈清乐这样的“王德孚求而不得之人”的存在，让她自己多了一个“王德孚绯闻女友”的身份，这简直就让她在文坛上瞬间扬名！

    凌静苏在《红蔷薇》上这样仔细解读《雨巷》，她说《雨巷》乃是王德孚的现代诗处女作，而他之所以能够创作这首《雨巷》，是他在雨巷中见到了她第一面。

    王德孚通过对狭窄阴沉的雨巷，在雨巷中徘徊的独行者，以及那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的描写，含蓄地暗示出他既迷惘感伤又有期待的情怀，并给人一种朦胧而又幽深的美感。

    为什么王德孚的情感那么复杂呢，当然是因为他对她一见钟情了，然而因为当时的王德孚只是个没有任何名气的大学生，而她却是那种高不可攀的存在，所以他对她既然一见钟情，自然会产生那样复杂的情愫。

    不过凌静苏表示，王德孚最后还是鼓起勇气将这首诗送给了她，而这也是她和他浪漫邂逅的开端，她绘声绘色地描写了不少两人之间交往的细节，在她的笔下，王德孚同样无比深情、专一。

    她一开始其实是拒绝的，因为她真的不想伤害这样一个单纯的男大学生，而且他们之间的差距，也如同一条天堑。

    然而让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王德孚在这样的差距之下，竟然完全没有放弃他对她的爱，反而在爱情的力量下，继续努力，之后就在文坛上闯出了偌大的名声，而她也终于被王德孚的深情所打动……

    可能是因为凌静苏最近写《烟雨濛濛》写得上头了，她将王德孚与她之间相处的过程，都写成了鸳鸯蝴蝶派，还是读者们喜闻乐见的吊丝逆袭、穷小子与富家千金的言情故事。

    才子佳人的故事无论在哪个时代，也都不会过时的，只不过凌静苏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说大大地为自己贴金了，明明她是更加喜欢王德孚的，偏偏要在故事中表示她其实多次拒绝了对方，显得特别矜持，实际上如果她真的明确对王德孚表示拒绝的话，那王德孚绝对不会再继续和她玩暧昧。

    对于王德孚这样性格的男人来说，他是永远也不会对女人死缠烂打的，也不会强迫女人做任何事情，他希望自己不管和怎样的美人相处、互动，都永远是开心、愉悦、轻松的。

    “爱情一旦公之于众就会变得沉重。”这可是王德孚明明白白写在书中的文字。

    王德孚这一次是真的万万没有想到，他不过就是在和众多美人交流的过程中，随意引用一些经典现代诗，竟然被这些美人当成了某种武器，各种借着诗歌来编故事，然后还搞得人尽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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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宣示主权

﻿    不得不承认，凌静苏编故事的能力也是一流的，而因为她有《红蔷薇》上的白纸黑字为证，再加上《红蔷薇》现在又已经算得上苏州杂志界销量顶尖的本土杂志，所以她编的故事，其影响力可要比陈清乐传谣传出来的影响力，要大多了！

    这新一期的《红蔷薇》，就因为王德孚之前私下里送给凌静苏的现代诗，导致它的销量竟然也不比之前那一期王德孚爆照的差，可见“王德孚的现代诗”又成了当今文坛的热点话题。

    这年头诗歌的影响力可以说是非常大的，如今新文化运动的流行，自然也导致了现代诗的大行其道，能够写一手好现代诗的文人，其对女学生、女文青的吸引力，简直就是无敌的！

    从之前那位跪舔王德孚的迷妹诗歌评论家的表现，就可见一斑！

    而这一次当然也有不少对出色的现代诗没有任何抵抗力的评论家，从各种角度花式解读、吹捧《雨巷》。

    有评论家就从抒情意境的角度来说，表示《雨巷》创设了一个富于浓重象征色彩的抒情意境。

    这位评论家认为《雨巷》不仅仅写得是朦胧的情愫，还深刻反应了当今这矛盾尖锐的资本社会。

    在这里，王德孚把现在黑暗而沉闷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

    这里没有声音，没有欢乐，没有阳光。

    而王德孚本人，就是这样的雨巷中彷徨的孤独者。

    他在孤寂中怀着一个美好的希望。

    希望有一种美好的理想出现在自己面前。

    王德孚笔下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

    然而王德孚知道，这美好的理想是很难实现的。

    她和自己一样充满了愁苦和惆怅，而且又是倏忽即逝，像梦一样从身边飘过去了。

    留下来的，只有王德孚自己依然在黑暗的现实中彷徨，和那无法实现的梦一般飘然而逝的希望！

    必须得承认，一百个评论家，对诗歌就有一百种解读方式，凌静苏认为《雨巷》就是王德孚写给她的情诗，表达了他的一见钟情，别人却认为这首诗不仅仅是这样，竟然又和黑暗的现实扯上了关系，可能这位评论家就是那种认为王德孚本人是特别激进革命的作家，所以不管写什么，都在揭露社会的黑暗。

    就连之前王德孚创作的《项链》，都在表达对这个拜金主义盛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

    在诗坛上，还有一些崇古派的诗人，表示他们读这首《雨巷》，发现王德孚的这首现代诗处女作，实际上极大地借鉴了古诗词，当然他也紧跟时代的脚步，做出了极大的创新。

    古人在诗里以丁香结本身象征愁心。

    《雨巷》则想象了一个如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有丁香般的忧愁，也有丁香一样的美丽和芬芳。

    这样就由单纯的愁心的借喻，变成了含着忧愁的美好理想的化身。

    这个新的形象包含了王德孚对美的追求。

    包含了王德孚美好理想幻灭的痛苦。

    王德孚在《雨巷》中运用了新鲜的现代语言，来描绘这一雨中那个姑娘倏忽即逝的形象，与古典诗词套用陈词旧典不同，表现了更多的新时代的气息。

    “丁香空结雨中愁”，没有“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更能唤起人们希望和幻灭的情绪。

    在表现时代的忧愁的领域里，这个形象是一个难得的创造。

    在古代诗词里，雨中丁香结是以真实的生活景物来寄托诗人的感情。

    《雨巷》中那个在雨中飘过的丁香一样的姑娘的形象，就带上了更多的诗人想象的成分。

    它既是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景，又是作家驰骋艺术想象的结晶，是真实与想象相结合所产生的艺术真实的形象。

    《雨巷》的意境形象借鉴于古典诗词，又超越于古典诗词，最主要的即因为它是诗人依据生活的经验而又加上了自己想象的创造。

    它是比生活更美的艺术想象的产物。

    必须得承认，这些崇古派的诗人倒也会蹭热度，他们就差对读者表示，要想写出《雨巷》这样的经典现代诗，那也要去提高在古诗词上的造诣，至于怎么提高古诗词的造诣，那当然是多读他们的作品，向他们学习了。

    比起《雨巷》这首可以多角度解读的朦胧诗来说，《见与不见》这样的真.情诗，似乎被不少评论家冷落了，但是它却成为了不少普通读者的最爱，因为用它来表达自己对一个女孩的痴情，似乎再合适不过了！

    在不少普通的文艺青年们的交流中，他们就认为，《见与不见》所表现的是一种安静的深情，一如清风明月，雨润芭蕉。

    这样的感情没有焦渴，没有情深缘浅的感叹，也不会有烈焰焚身，万箭穿心的煎熬。

    在《见与不见》里，虽然看不到缠绵悱恻，山盟海誓，却能读到一种磐石一样坚固不移的深情。

    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几行字，明明白白的几句话。

    没有曲折幽婉，跌宕起伏的韵律，却构成了一种千回百转，澎湃如潮的情愫。

    这样的情感仿佛岩浆在地底层涌动，它的力量足可以冲破岩石，而表面却是平静的。

    虽然它在诗歌的内涵上，似乎不及《雨巷》那般深刻，比起《雨巷》可以多角度解读展现评论家们那赏析诗歌的素养，这首《见与不见》实在显得浅显了一些，但是谁又能否认它是一首可以打动人心的作品呢？

    而在凌静苏编的故事中，这首《见与不见》正是才华横溢的王德孚，在与她分别许久之后的重逢那天，当着她的面，即兴创作了这样一首现代诗，将她的心都瞬间融化了！

    她表示，在那一刻，她彻底沦陷了，爱上了这个同样深爱着她的天才作家，他还亲口对她表示，他送给她的诗，都任由她处置。

    曾经她是决定独自好好珍藏的，只可惜现在有人用《一棵开花的树》造谣，她便只能拿出《雨巷》、《见与不见》来宣示主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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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风流韵事

﻿    在这样一场围绕着几首现代诗的大戏之中，可能收获最大的，还是王德孚的名气，当然还有他已经在许多人印象中立起来的人设，即才华横溢、文学天赋顶尖，以及是个多情种子、风流名士。

    要知道，在这之前，可没有人知道，王德孚在创作现代诗上，还有这样隐藏的一手，最最关键的是，这样出色的现代诗，他竟然没有任何在乎地就送给了女孩们，纯粹就用来撩妹了，这让那些苦思冥想创作出好诗的诗人情何以堪？

    这就让不少围观这场大戏的吃瓜群众们，愈发觉得王德孚这个声名鹊起的文坛新星，实在是太有才了，所以他才会没有将自己写的现代诗当回事，如果不是他的那些莺莺燕燕各种争风吃醋的话，那说不定大家都没机会欣赏到他的现代诗了。

    没错，在不少人看来，他们现在不管是对一开始那位苏州第一女子高中校花陈清乐传出来的关于《一棵开花的树》的背后故事，还是那位《烟雨濛濛》的创作者凌静苏诉说的关于另外两首现代诗背后的故事，都没有百分之百的相信，但是他们却相信，像王德孚这样的风流才子、文人骚客，在感情上绝不单纯，肯定就是多情种子，这才是大家心目中的才子、名士风范。

    经过这么一出好戏，王德孚的人设算是彻底立起来了，却没有多少人对他表示反感，反而更加认同他那“女性之友”的称号，觉得他确实是真正懂女人的，所以他才会这样讨女人的喜欢。

    不管是陈清乐还是凌静苏，似乎再这样的风口浪尖之上，都成为了众多女性羡慕的对象，尤其是那些女文青们，恨不得取代她们，获得王德孚的赠诗。

    实际上陈清乐在看到凌静苏于《红蔷薇》上编出来的故事时，她本来整个人都处于得意之中，只觉得自己狠狠地玩弄了王德孚，扳回了一城，却怎么都没想到，之后竟然跳出了一个凌静苏，直接用另外两首现代诗，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在看完新一期的《红蔷薇》之后，陈清乐的心情一点也不好，她原来还挺喜欢《烟雨濛濛》这部作品的，对其作者凌静苏也比较有好感，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和王德孚有一腿，这就很让人恶心了。

    陈清乐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王德孚对她不是很感冒了，只因对王德孚这样各方面太过出众的男人来说，只要他想的话，他是永远也不会缺女人的。

    所以或许对王德孚来说，永远不结婚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只要未婚的话，便不用担心任何道德舆论上的压力，反而会得到大众的认同，觉得他这样的才子，就该在男女关系上是混乱的，否则如何体现这作为文人骚客的逼格？

    只不过毫无疑问的是，王德孚这种貌似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行为，配合他之前的《女性的屈从地位》也让不少本来就反对女权的男性文人，找到了攻击他的地方。

    这些男性文人认为，王德孚宣扬女权，目的分明就是为了让他自己多玩女人，因为只要女人觉醒的话，然后向往自由恋爱，那像王德孚这样的货色，一定就是这些向往自由恋爱的母狗们最佳的恋爱对象！

    只可惜和王德孚这种货色恋爱的话，那她们最终肯定会被伤得遍体鳞伤，把什么都交出去了，结果却一无所有，最后再找个老实男人把自己嫁出去，她们最好的青春、最纯洁的处子之身，都交给了王德孚，但是她们那残花败柳之身，却要让老实人来负责！

    这是多么可怕的社会现实，多么畸形的男女关系，所以说女权、女***这种玩意实在太过毒瘤了，凭什么男性的财产之类都是一眼看出来，而女性到底纯不纯洁却完全没法看出来，这样实在太不公平了！

    所以说女性根本就不该被解放，越保守、越传统才越好，这样一来，像王德孚这样的男人才不会拥有那样轻松就将女人搞上手的机会，否则都不要他自己去搞，那些被女权洗脑的女人，都会自动去和王德孚滚床单。

    到时候她们还会觉得理直气壮，认为自己就是因为女权才去追求真爱，至于最后只能无奈嫁个老实人，还要求这要求那，当然是因为安全感了，毕竟没法养活自己的她们，还是需要男人来养的。

    在这些攻击王德孚的男性文人之中，肯定是有不少人头上都绿油油的，毕竟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总是要带点绿的，他们没法通过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女性，自然就需要依靠传统的力量了，否则怕是以后女人找接盘的都轮不上他们。

    因此，他们对于王德孚这种几乎动摇传统价值观的男人，相当抵触，总觉得随着女性权利的增多，他们的下场就会很悲剧，只有让女人遵循传统，他们的权利才会有所保障。

    实际上对王德孚本人来说，他倒是没有想到，宣扬女权竟然还可以有利于他泡妞，不过深入思考一下的话，似乎这也没什么毛病。

    所以说资本家们应该是最喜欢拜金主义、物质至上主义盛行的，这样的话，便意味着他们手中的金钱，可以买来一切！

    能够用金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事，金钱就是可以买来爱情和自由，只要操作得当的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王德孚和他那三首现代诗以及背后的故事，也终于传到了魔都，并被某些正好喜欢关注各种八卦的小报刊载，然后自然就让王德孚在魔都文坛上的名声更大了。

    之前王德孚作为《项链》的作者，可是在短篇领域秀了一波，这影响力还没消散呢，他在现代诗领域，竟然又投下了重磅炸弹，倒是让不少魔都文坛上关注诗歌领域的大佬，纷纷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当然，还有许多才女作家，则对王德孚的风流韵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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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竞争者无数

﻿    魔都文坛上的名家，可比王德孚所在的苏州要多得多，毕竟怎么说魔都也是整个华夏日不落帝国南方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海派作家在整个华夏文坛中的影响力，也是数一数二的。

    有不少诗歌杂志见到王德孚的这三首现代诗已经完全传开，各种小报都随意刊载，它们也就直接大着胆子刊载了，也只有那些著名的诗歌杂志才比较讲究，刊载之后立马联系王德孚，说是要给他稿费。

    还好王德孚不是那种死心眼的家伙，否则他一口气将这些没有经过他同意，就各种转载他作品的诗歌杂志告上法庭的话，那这些杂志估计就要倒霉。

    主要还是王德孚真心没有希望通过诗歌来扬名的想法，他只是用现代诗来取悦女孩而已，哪里想到，被陈清乐的一番骚操作，紧接着凌静苏又不甘示弱地来了一波，导致了诗坛彻底被引爆！

    当然了，三首现代诗，让诗坛大佬们最为欣赏的，当然还是《雨巷》了，主要是这首诗更加朦胧，似乎象征了不少东西，这解读起来当然就可以更加自由，而在解读中增加自己的私货当然就更容易了。

    另外两首理解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喜欢它们的以女性读者居多，毕竟女人都很感性，这两首更加接近于情诗的现代诗，激发出了她们的感性。

    魔都文坛上有位名叫叶湘的著名诗歌杂志编辑、出版人，对《雨巷》的评价是：《雨巷》“替新诗底音节开了一个新纪元。”

    这样的评价虽然未免有些过誉，但首先看到了它的音节的优美这一特点，不能不说是有见地的。

    叶湘在自己主编的诗歌杂志《现代诗刊》中这样详细地阐述为什么他会对这首诗的音节那样评价——

    “《雨巷》全诗共七节。第一节和最后一节除“逢着”改为“飘过”之外，其他语句完全一样。这样起结复见，首尾呼应，同一主调在诗中重复出现，加强了全诗的音乐感，也加重了诗人彷徨和幻灭心境的表现力。

    整个诗每节六行，每行字数长短不一，参差不齐，而又大体在相隔不远的行里重复一次韵脚。每节押的两次到三次，从头至尾没有换韵。

    全诗句子都很短，有些短的句子还切断了词句的关连。而有些同样的字在韵脚中多次出现，如“雨巷”、“姑娘”、“芬芳、“惆怅”、“眼光”，有意地使一个音响在人们的听觉中反复。

    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回荡的旋律和流畅的节奏。读起来，像一首轻柔而沉思的小夜曲。一个寂寞而痛苦读旋律在全曲中反复回响，萦绕在人的心头。

    ……”

    不得不承认，叶湘这位《现代诗刊》的总编对《雨巷》别开生面的解析，让他也跟着沾了光，连带着他的《现代诗刊》的销量都增加了，这简直给不少诗歌杂志都做了一个极好的榜样，仿佛就是在明示它们，这才是蹭热度的最佳方式。

    吹捧王德孚、解析他的现代诗，人人都会，但是现在诗歌都流传了这么久，那些经典的解读早就已经抢占了正统的角度，要想再吸引别人的眼球，那就要角度刁钻，如果能想到作者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再进行赏析的话，那才是最骚的。

    还是那句话，当作者面向公众创作出了一篇内涵深刻的作品之后，那这篇作品的解释权，就已经不再属于作者了，毕竟作者就是个写文的家伙罢了，又怎么懂得赏析呢？

    王德孚在发现他自己对那些现代诗的澄清，根本就在众多的经典解读中翻不起任何风浪之后，干脆就懒得再关注这一场意外事故了。

    不过他经历这样一场意外，自然在对待女人方面，更加谨慎了，之前的迷之自信，当然也不存在了，他觉得不管是年纪多大的女人，那都不能小觑，否则真不知道对方会整出怎样的幺蛾子。

    而王德孚不知道的是，围绕他几首现代诗的风流韵事，还彻底让那位对他满怀期待的虚荣才女梁婧，对他充满怨念。

    梁婧觉得自己对王德孚的那一腔少女情怀，被王德孚辜负了，她通过吹捧王德孚的那些作品，所抛向他的媚眼，都抛给了瞎子看！

    不过梁婧自己绝对是不会承认的，那就是她很嫉妒凌静苏、陈清乐，只因这些她都没有听说过的女人，竟然可以得到王德孚的赠诗，然后瞬间扬名！

    这让辛辛苦苦地去蹭王德孚的热度，各种给他的作品写评论的梁婧，情何以堪？

    所以这一次，梁婧并没有再向之前那样吹捧王德孚，而是很客观地对他的现代诗进行了批判，选择批判的当然是被吹得很高的《雨巷》。

    梁婧表示《雨巷》太单调，只是一种回荡的旋律和一种流畅的节奏，确乎在每节六行，各行长短不一，大体在一定间隔重复一个韵的七节诗里，贯彻始终。用惯了的意象和用滥了的词藻，却使这首诗的成功显得浅易、浮泛。

    《雨巷》是王德孚用美好的“想象”来掩盖丑恶的“真实”的“自我解脱”，是用一些皂泡般的华美的幻象来欺骗自己和读者，除了艺术上的和谐音律美外，在内容上并无可取之处。

    可惜的是，梁婧这一次选择批评王德孚，竟然没有成功蹭到热度，引发更大的关注度，可能是因为魔都的四大才女作家，都齐齐地对王德孚的另外两首表示赞赏，其中有位才女作家还模仿了《见与不见》，创作了新诗，一下子就引发了“见与不见体”的风潮！

    这样的结果，让梁婧对王德孚的怨念更深了，可能之前她总是成功蹭到热度，让她产生了错觉，那就是王德孚是独属于她的。

    只可惜现实给了她当头一棒。

    而在众多男性文人、女性文人花式解读王德孚的现代诗时，王德孚却已经彻底进入了创作长篇《龙头》的状态，而对于那个“魔都通俗大赏”，他也充满了信心，哪怕这个大赏，竞争者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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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才女作家与新锐作家

﻿    对这一年的“魔都通俗大赏”感兴趣的通俗作家确实有不少，比如说魔都文坛四大才女之中以写通俗而闻名于文坛的“长恨歌”。

    其本名为“常恨歌”，几年前就通过长篇通俗处女作《缘分》而在魔都文坛走红，之后又陆续创作了多部长篇通俗，销量不说大火，却也积累了一批比较忠实的读者。

    与四大才女中那位尖酸刻薄的柳纤然不同，常恨歌并不是那种喜欢和别的文人发生冲突的作者，她几年来甚至都没有创作过短篇的作品，而是专注于长篇的创作。

    常恨歌显然就是一个安静的写书人，通过创作自己喜欢的故事，来让读者们也喜欢。

    其实如果不是她是女性的话，或许她现在还籍籍无名，但因为是女性作家，传说中颜值也不错，好像家庭背景也是出版这一块的，所以她被认可为“魔都四大才女”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只不过必须得承认，常恨歌可能是魔都四大才女中最低调的那位了，公开的照片中居然也只有侧颜，而三十多岁的她也早就是已婚妇女。

    然而，这一次她的长篇新作《倾国美人》尚未发售，就已经宣布会去参选今年的“魔都通俗大赏”，许多媒体都纷纷跟进报导，仿佛常恨歌拿下这个大赏，已经没有任何悬念！

    很显然，才女作家常恨歌可能自己并不是很在意什么奖项，对自己作品的宣传也不上心，但是她背后的资本力量，却一点也不甘心，非要将常恨歌捧起来，利益最大化。

    只不过这一次常恨歌背后的资本力量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宣传她的长篇新作《倾国美人》时，整个魔都文坛的舆论，竟然被王德孚的三首现代诗及其背后的风流韵事而绑架……

    都没多少人去关注这位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常恨歌的新作了，这其实也不能怪王德孚太具有话题性，实在是常恨歌这位才女作家的存在感真不高，她本身都没有一个立起来的人设。

    这和那位尖酸刻薄的柳纤然都差远了，那位曾经嘲讽凌静苏的才女柳纤然，笔下文章拉仇恨的能力，不要太强，动不动就和一些知名男性文人来一场论战啥的，就不带消停的。

    而自从读了王德孚的《女性的屈从地位》之后，她已经化身为最最激进的所谓女权主义者，就是那种只享受权利，绝不尽义务的田园女权、女权婊，最可怕的是，这货还真的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理论，获得了不少魔都进步女性的支持。

    很显然，她的那套观念，对男人来说是相当恶心的，凭什么好处都被女人占了，而男人就要这么窝囊？

    然而对部分女性来说，她的那套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观念实在太棒了，让她们可以活得更加轻松、快乐，她们就是要骑在男人头上拉屎撒尿，这才是真正的女权啊！

    柳纤然在尝到了当田园女权主义者一呼百应、名声节节攀升的甜头之后，就再也不愿意放弃这个头衔了，也不管她这样的伪女权主义者，其宣扬的东西实际上是对女权最大的伤害。

    柳纤然这一次可没有对王德孚客气，而是用最为尖酸刻薄的言论，将王德孚批判了一番，认为这家伙根本不配当什么“女性之友”，因为他对爱情实在太不忠诚了，这人居然还是《女性的屈从地位》的作者，她表示羞于和王德孚为伍。

    柳纤然在发现王德孚和凌静苏关系密切之后，就已经将王德孚也列入了敌人的名单，她的记性可是一点都不差的，和凌静苏之间的过节，她又怎么会忘记。

    这一次凌静苏创作的《烟雨濛濛》，她也在私下里看了，但是在公开的场合，却对这样一部优秀的长篇绝口不提，可见她对凌静苏心中是多么有芥蒂，生怕自己提了《烟雨濛濛》，就间接地给对方增加了名气。

    想当初柳纤然可是嘲讽凌静苏在写作上是没有任何天赋的，结果对方若是写出一部大热的作品，岂不是打她柳纤然的脸？

    然而看《烟雨濛濛》现在的热度，就可以发现，这部怕是以后肯定会大卖的，所以机智的柳纤然选择装死，搞得她好像完全不认识凌静苏一样。

    常恨歌背后的资本力量，只能暂时偃旗息鼓，等到这一阵风头过了，再继续宣传常恨歌的长篇新作《倾国美人》，他们还希望常恨歌可以蹭一下王德孚的热度，发表一些对王德孚现代诗的评价，刷一波存在感。

    结果耿直的常恨歌竟然表示，她对现代诗一窍不通，所以就不点评什么诗歌了，但是她最终还是在背后资本力量的要求之下，发表了对王德孚风流韵事的看法。

    常恨歌认为王德孚赠诗这件事非常浪漫，或许以后她会选择王德孚当自己长篇男主的人设，这样的话，就能满足她的忠实读者们的需求了……

    毫无疑问，常恨歌这种没有存在感的看法，根本就无法让她蹭到什么热度。

    而就在有关王德孚的各种舆论渐渐平息，常恨歌背后的资本力量，终于再次为她的新作造势之时，竟然又有一位新锐通俗作家跳了出来，剑指“魔都通俗大赏”！

    这位新锐通俗作家笔名为“徐氏三郎”，本名徐天笑，之前一部鸳鸯蝴蝶派处女作，在整个魔都一炮而红，气势极盛，这一次他的长篇新作，要冲击“魔都通俗大赏”，当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徐天笑显然也得到了背后资本力量的支持，他们都希望徐天笑的新作可以大卖，那么先将他的新作炒热，然后再进行各种各样的运营，就算不能拿下“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拿下银奖和铜奖的话，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新锐作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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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自推

﻿    不过很显然，这些专注于通俗领域的作家，都没有想到，王德孚这个更加主流的传统作家，竟然也来他们这个领域凑热闹，还开了一个名为“墨忖”的新马甲。

    专注于创作的时间总是过得无比迅速，王德孚虽然当初计划四个月完成《龙头》，实际上三个多月就已经搞定了这部商业，毕竟他可以借鉴的素材真的很多。

    这样的创作速度，对传统作家来说算得上不可思议，因为许多传统作家一年也就写一部二三十万字的作品，这都算非常高产了。

    对王德孚来说，这样的速度也超出了他自己的预期，毕竟他的写作速度虽然很快，但追求完美的他，总是喜欢不停地修改自己的作品，直到他自己满意为止。

    《龙头》也已经修改到了他自己满意，这部作品不看结局只看它的前面大半部分的话，那绝对是一部读起来特别爽快过瘾的，可以说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整个黑道世界的快意恩仇，而身为小人物的男主，也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向更高的地位迈进。

    对于大部分男性读者来说，这样一部作品，绝对称得上“男人的圣经”，里面有不少剧情，都会让男读者们看得热血喷张，然后无比认同男主，觉得他干的事情，就是真正纯爷们该干的事情。

    至于《龙头》的结局，那当然就更加让读者难忘了，只能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这三个多月中，王德孚除了创作《龙头》之外，他又陆续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散文、随笔、文学评论，保持了他在文坛上的活跃度，继续扩大了他的名气，使得基本上魔都的各大报刊、杂志，在接到他的稿件时，都会欣然刊载，有的甚至都主动向他约稿。

    没办法，只能说王德孚在他那件围绕着三首现代诗的风流韵事之后，人设成功建立的他，自带的流量实在恐怖，不少读者都对他这个人非常感兴趣，自然不管他写什么，都想要去看一看。

    有不少无良小报，甚至都开始编排王德孚的所谓私密之事，用各种露骨的笔法去描绘他和他那些红颜知己的故事，搞得王德孚好像真成了无比滥情的家伙一样。

    实际上王德孚真的很无辜，他在经历了那次事件之后，干脆就眼不见心不烦，直接投身到了新作的创作中去，都没有时间和各种美人周旋了，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超出预期地完成长篇《龙头》。

    其实对文人来说，私德真心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历史上都有大把的著名文人，各种创作出阐述大道理的文章，结果私下里根本做不到这种大道理，在男女关系上的乱搞，远超普通人的想象。

    王德孚与那些人相比，已经算非常洁身自好了，他甚至都从来没有运用自己的才华和名声，去玩弄他那众多的女粉丝，若他真去做这种事的话，只要他勾勾手指头，自然有许多女粉丝，因为崇拜而献身，反正王德孚那么帅，她们也不亏的。

    普通的男人永远也无法想象女人在帅哥面前是多么主动。

    王德孚就是通过自己的随笔、散文、文学评论等，与魔都众多报刊杂志的编辑熟悉了起来，有了属于他自己的人脉关系，基本上只要他开口，就肯定会有人给面子。

    不要小看这样的人脉关系，这实际上就是资深作者与纯新人作者真正的差距，后者投稿的话，如果没有一个推荐者、领路人之类的话，那就有很大的可能性石沉大海。

    想当初王德孚如果不是运气好，遇到了那位颇为热心的编辑杜书桓的话，那他的处女作很有可能就要花不知道多少功夫、走多少弯路，才能刊载，毕竟那部处女作的水准放在那里呢，可能它会被埋没一时，但是它总会有发光的一天。

    而现在王德孚作为整个魔都文坛都风头正劲的人物，他现在的随笔、散文啥的，往往都还没有开写，就已经被许多报刊、杂志预定了，有不少颇有实力的杂志，还邀请王德孚去他们那开一个专栏，如果是独家专栏的话，那他们给出的条件会更加优厚。

    只可惜王德孚并没有答应任何一家杂志，除了凌静苏的那份《红蔷薇》，他对凌静苏还是偏爱一些的，而且这样也更加可以安抚凌静苏的心，省得对方又各种向王德孚撒娇表示没有安全感。

    王德孚这样做的一切，当然都是有意义的，他这一次的新马甲新作《龙头》，那肯定不会默默无闻地出现在市面上，那样的话，即使等到它作为隐藏的金子，被读者挖掘出来，那估计也没有什么资格去角逐“魔都通俗大赏”了，毕竟这个奖项在六月份就会揭晓，而现在都已经五月份了。

    如今被认为最有可能获得这一届“魔都通俗大赏”金奖的作品，正是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常恨歌的新作《倾国美人》，以及新锐通俗作家“徐氏三郎”的第二部鸳鸯蝴蝶派长篇《情迷魔都》。

    这两部作品依旧处于连载之中，分别在两份魔都有名的通俗杂志上连载，并且各自都是这两份杂志的主打之作，杂志官方当然也非常支持各自旗下的作品，配合着两位创作者造势。

    而新锐作家徐天笑果然不愧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甚至还在接受自家杂志专访时，直接放出话去，表示这一年的“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他的人气新书《情迷魔都》拿定了，什么老牌才女作家常恨歌，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他甚至很不客气地暗讽常恨歌能够出名，就是因为对方的性别优势，实际上作品根本写得就不怎么样。

    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王德孚将自己的新作，推荐给了一位本来就是“魔都通俗大赏”评奖委员会的编辑，说这部同样也已经参选了大赏的《龙头》，真心是一部好书，可惜因为作者是个“新人”，所以好像完全没有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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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主动邀约

﻿    以王德孚现在在魔都文坛的名气，他既然开口推荐了那部名为《龙头》的长篇，那怎么可能完全忽略他的意见，如果真这样做，岂不是摆明了不给王德孚面子？

    这位“魔都通俗大赏”评奖委员会的成员，名字叫做杭水涛，他同样也是商务印书馆旗下著名杂志《月报》的资深编辑，眼光极佳的他，已经为《月报》发掘了不少大卖的商业佳作。

    只不过这些佳作都是来自于已经成名的作者，而非新人。

    可能在杭水涛的观念中，新人作者永远都是不可靠的，只有在其他杂志证明过自己的创作者，才有资格在《月报》上发表作品。

    杭水涛是在几个月之前王德孚那风流韵事传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才关注到了这位还在苏州的东吴大学读书的文坛新星。

    他首先看到的作品，当然就是与王德孚的风流韵事同样流传广泛的现代诗，即便他对现代诗不是很感兴趣，却也不得不承认，那几首诗确实有点东西，那铺天盖地的对于诗歌的解读，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比起现代诗，他更想了解王德孚在这个体裁上的才华，毕竟他是《月报》这个著名杂志的编辑，当然要关注作者的写得好不好，如果不好的话，那自然就说明该作者的“专业”不对口，再有才也和他没什么关系。

    然后杭水涛又看到王德孚的好几篇散文，耐着性子都看完了，他当时就已经被王德孚在他的散文中展现出来的才气所震撼，虽然散文这个体裁，和的差别挺大，毕竟前者基本上写的是真人真事，更适合抒情，而后者大部分都是虚构的，最重要的是讲一个让所有读者都会被吸引的有趣故事，重在构思。

    然而不管怎么说，王德孚的散文也是白话文，在其散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字掌控力，让杭水涛这个资深编辑觉得，就算王德孚去写的话，凭借他的文笔，也一定可以闯出一番名头。

    让杭水涛最为欣喜的，是他看完王德孚《项链》的那一刻，他只觉得自己又发现了一块尚未打磨就已经绽放出光彩的璞玉！

    《项链》所展现出来的王德孚在创作上的实力，已经完全超出了杭水涛的预料，他甚至觉得以王德孚展现出来的实力，直接以《月报》的名义向他约稿，那王德孚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只能说这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在文学领域，王德孚就是当之无愧的天才人物！

    虽然《项链》仅仅是一篇短篇，但杭水涛毫不怀疑王德孚在创作长篇上，肯定也会让人惊喜，没办法，之前王德孚已经在各种文章的体裁上，都证明了自己。

    就连王德孚写的文学评论，都可以让不少文坛人士眼前一亮，然后忍不住赞叹他的某些观点确实另辟蹊径，是其他评论家不曾想到的。

    只能说来自另外一条未来世界线上的王德孚，他脑中拥有的知识和素材实在太犯规了，他随便提出的一些写作技巧之类的，或许都领先这个时代不知道多少年。

    正是因为王德孚一步一个脚印，在文坛上积累的偌大名声，终于让这位《月报》的资深编辑杭水涛，主动联系王德孚，并且非常有诚意地向王德孚约稿，势要拿下他的长篇处女作。

    杭水涛坚信，王德孚的长篇处女作，一定可以让《月报》的影响力更上一个层次，让非常商业化的《月报》，拥有更强的文学气息。

    为此，杭水涛都暗示王德孚，只要王德孚的长篇在《月报》上连载，那个商务印书馆旗下分量最重的“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基本上就内定王德孚了。

    可能在不少作家眼中，这个“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是最有格调、评选最为严谨的新人作家大赏，而一旦获得它之后，除了可以拿到不菲的奖金之外，还将拥有在《月报》上发表短篇试水的机会，如果短篇再大受欢迎的话，那自然就可以成为《月报》的签约连载作家了，千字3银元起，这个稿费已经足够让不少普通作者垂涎了。

    然而在资深编辑杭水涛眼中，这什么“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分明就是他们《月报》杂志旗下用来笼络某些天才作家的工具，真正的纯新人作家，是永远也别想拿这个奖的，就算他每次都换个新马甲冲击这个奖项，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可是对于王德孚这种从来没有在商务印书馆旗下的众多杂志中并没有发表过的“新人作家”来说，只要他的文章出现在商务印书馆旗下的任何杂志上，那他就会毫无悬念地拿下“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

    就凭王德孚现在在文坛上的名气，还有他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难道有哪个头铁的“新人作家”敢跳出来质疑王德孚拿这个新人奖项的权威性？

    因此，杭水涛就是这样赤裸裸地暗示了王德孚，要给王德孚这样的特权，他坚信王德孚的天赋，值得他这样去赌。

    王德孚在接到著名杂志《月报》的约稿时，并没有像对待其他杂志那样随意，毕竟《月报》的影响力放在那呢，虽然在这个时代，它更加注重商业性，在文学性上，还有所欠缺。

    他对杭水涛的约稿，表示了感谢，不过同样表示，他还没有创作任何长篇连载的计划，不过能够“一步登天”被《月报》邀请成为签约连载作家，确实是一件很有排面的事情。

    毕竟许多新人作家，可能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成为《月报》的签约连载作者，这个难度，大概就好比后世成为起点中文网的白金作家。

    然而王德孚却并没有对此心动，因为《月报》的签约连载作家的合同，实在过于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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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不出意外的话

﻿    王德孚可不想随随便便签什么卖身契，毕竟这个资本主义的华夏日不落帝国，在各方面的法律上都比较完善，包括知识版权之类，他可不希望自己作品的版权被其他资本所掌控，而是希望将它们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毕竟王德孚不是那种只能靠文字吃饭的商业作家，他和那些商业作家相比，其实都不是一个类型的文人，后者实在太依靠平台了，或许在某某杂志上比较有名，但是去另外一份杂志上写，就根本没有读者跟过去。

    而王德孚显然不是这种非常依赖平台的作家，他是自带流量的，“王德孚”这三个字出现在任何一份报刊、杂志上，对于他的崇拜者来说，都会忍不住去追逐他的痕迹。

    因此，就连《月报》的资深编辑杭水涛，都这么有诚意地邀请王德孚，而一般的商业作家，与杭水涛这样的资深编辑见面，都有些直不起腰来，就希望和他打好关系。

    虽然杭水涛这一次并没有成功邀请到王德孚，但是却也成功和王德孚结交了，两人保持了书信来往，他甚至还主动来到了苏州，直接请王德孚吃饭，当面表达他和《月报》杂志的诚意。

    王德孚自然不可能真让杭水涛请吃饭，怎么说他作为苏州本地的，当然要尽地主之谊，再说他现在凭借那颇为丰厚的稿费，请客吃饭啥的，根本不在话下。

    还好杭水涛不是什么女编辑，要不然他估计也要对王德孚这样外貌顶尖、才情非凡、谈吐出众的文坛新星一见钟情，管他是不是在感情方面很混乱。

    这大概就好比女人中的那些红颜祸水，就算知道她很渣很乱，身边围绕着各种男人，但是喜欢她的男人依旧会前仆后继。

    凌静苏其实就是这种女人，也就是她遇到王德孚之后，才收敛了曾经那各种吸引男人飞蛾扑火的作风，要不然她身边永远也不会缺送上门来的男人，往往只要参加个聚会、宴会啥的，就会有各种男的要联系方式。

    对女人来说，只要她不是很彻底地拒绝，并且还总是向外表现出一副自己还单身的样子，那就容易让追求她的男人抱有幻想，只觉得自己再使使劲，一定可以抱得美人归，结果却很残酷，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自己越陷越深，然后被自己感动得要死，最终却一无所有。

    偏偏女人还能表现出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好像她什么都没错，没有一开始就彻底拒绝，已经是大发慈悲了好不好。

    然而当女人真正遇到心动的男人之后，她怎么会忍心让男人苦苦追求呢，说不定大胆一些的都会直接倒追。

    总而言之，杭水涛就在他的诚意拜访以及王德孚的诚意接待之中，与王德孚成为了一见如故的好友，为以后两人之间的合作，也算是埋下了伏笔。

    杭水涛还向王德孚表示，以后王德孚若是来魔都的话，那他肯定也会好好尽一尽地主之谊，将王德孚招待好。

    对于杭水涛这样的资深编辑来说，他的薪水也足够丰厚，而每挖掘出一篇红文，他也是有不菲的提成的。

    正是两人之间的不错关系，让王德孚向杭水涛推荐了《龙头》这部作品，他不是要杭水涛给这部作品什么优厚的待遇，玩潜规则之类的把戏，只是希望这部作品得到更加公正的对待。

    王德孚都一点没有暗示，《龙头》的真正创作者就是他自己，因为他觉得如果真让杭水涛知道这样的事实的话，那或许其他角逐“魔都通俗大赏”的作品，都要遭遇不公正待遇了。

    王德孚在这方面确实算理想主义者，他总希望大家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部作品，不要受作者本身的名气影响。

    然而他的这种希望，确实比较不切实际，文章这种东西，可能水平差距大的话，还可以很直观地判断它们到底谁好谁坏，可如果水平差距不大的话，那真的就是看个人喜好了，然后当然也看作者本身的名气，作者名气越大，就学会有加分。

    杭水涛作为“魔都通俗大赏”评奖委员会的委员，在他心目中，这个大赏的地位，要比那个“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高得多。

    因为这个奖项，确实是面对几乎魔都文坛的所有通俗作家的，当然了，那些曾经获得过这个大赏金奖的功成名就的通俗作家，肯定不会再厚着脸皮参选这个奖项。

    若是能够继续获得金奖，那还好，起码保持住了前辈作家的尊严，可是它对成名通俗作家的名气增长来说，已经效果不大了，而它那还算丰厚的奖金，对成名通俗作家来说，也不会有多大吸引力。

    所以成名通俗作家，参加这个大赏，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毕竟谁说成名通俗作家的作品，就一定比那些尚未出名，却拥有很强实力的通俗作家强呢？

    因此，参加这个大赏的作者，基本上都是那些还没有多大名气，却拥有绝对实力的通俗作家，这使得这个大赏的含金量非常高。

    而每年这“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获得作品，都能畅销一时，获得众多读者的喜爱，无疑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个大赏的含金量，读者们显然也非常认可这个大赏。

    相比于这个“魔都通俗大赏”，那个“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就显得含金量不足了，毕竟前者的金奖获得者可以畅销一时，后者却只能拥有一个在《月报》上发表短篇的机会而已。

    这一年的“魔都通俗大赏”，杭水涛这个眼里完全没有什么新人作者的资深编辑，关注的两部作品，毫无疑问就是常恨歌的《倾国美人》，以及徐天笑的《情迷魔都》，他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这金奖应该就是在这两部作品中诞生了。

    直到他这一天终于打开王德孚推荐的《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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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强烈对比

﻿    虽然《龙头》是王德孚推荐的作品，但因为杭水涛这个资深编辑天然就不信任新人作者，这什么“墨忖”，他连听都没听说过，其作品又如何与《倾国美人》、《情迷魔都》这样实力作者的作品相提并论呢？

    所以他觉得《龙头》撑死了就只能拿个有安慰性质的铜奖，这一个新人作者，能拿到“魔都通俗大赏”的铜奖，他觉得对方也该满足了，这样他也算给王德孚面子了。

    在杭水涛想来，王德孚向他推荐《龙头》这部作品，无非也是因为人情，否则他的态度也不会那么暧昧，只说让他客观公正地评价下《龙头》，而不是要求他一定要让《龙头》拿什么奖。

    金奖基本上可能性为零，只因《倾国美人》与《情迷魔都》背后的资本力量颇为强大，各种公关费用，以及为各自作品的造势，分明让这一年的“魔都通俗大赏”，成为了这两部作品交锋的舞台。

    就算金奖最终的获得者，只能是二者之一，但是另外一部作品的销量，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最终达成双赢的可能性极大。

    在《倾国美人》与《情迷魔都》这两部作品中，杭水涛个人更偏向于《情迷魔都》，因为这部作品是更加适合男性读者阅读的作品，讲述的就是一个魔都小市民，如何在这都市世界猎艳的故事。

    这部《情迷魔都》的作者徐天笑，文笔并不算有多好，但是非常接地气，不管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对话什么的，都会让在魔都生活的读者们，感到亲切感。

    而且这部作品的yy程度也比较适中，读者读起来就特别有真实感、代入感，这正说明其作者徐天笑阅历丰富，写出来的作品不是那种空中楼阁，浮夸得没法看。

    可能《情迷魔都》最大的缺陷，就是的主线不够明朗，立意也不够高，题材更算不上新颖，与后世的网文类比，它大概就是一部接地气的都市yy，对读者吸引的地方，是看主角怎么泡妹子。

    只不过后世的网文基本上都会有系统这样定制好的金手指，还可以直接发布各种任务，保持主线的明晰，但是《情迷魔都》却缺少这样的金手指，只有隐性金手指“好运气”，这就使得整部作品主角的逆袭，都是靠他的好运，一开始或许读者会觉得挺过瘾，但连载时间长了，肯定会让读者觉得爽点重复、后继无力。

    因此，《情迷魔都》实际上就是一部靠着前期的引人入胜来取胜的作品，它的后期或许会不尽如人意。

    倒是常恨歌的《倾国美人》，作为一部架空古代言情，其谋篇布局给人一种十分宏大的感觉，仿佛写活了某个以本世界历史上某朝代为原型的朝代，只不过女作者的缺陷也很典型，那就是不管她的谋篇布局有多宏大，《倾国美人》讲述的还是一个爱情故事。

    女主当然如同书名那样，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只不过她的身世经历啥的也很惨，一步一步成为贵妃甚至皇后，但她所在的某个小国却被灭国，然后被一位才高八斗、谋略无双的男主所救……

    《倾国美人》大概就讲述了这么一个在乱世背景中男女主边谈恋爱边算计诸国的故事，男主的原型人物，大概就相当于三国时的卧龙诸葛亮，反正想要逐鹿天下的君主，都想得到他的辅佐。

    这个故事对于那些喜欢古代背景的读者来说，还是非常精彩的，只不过比起故事中那更加精彩的言情部分，谋略那一部分就显得有些儿戏了，小家子气，男主说是说天下第一谋士，但是计谋却没什么阳谋，都是各种阴谋手段，只能说女作者要写更加擅长阳谋、大势的谋士，实在有些困难。

    因此，对于男读者来说，《倾国美人》这样的架空古代的言情，就没那么有吸引力了，就算让他们去代入男主的话，也不会觉得有多爽，毕竟这位倾国美人的女主暧昧对象实在太多，像那种忠犬一般的深爱女主的男配，可能这种女性向言情中的标准配置了。

    不管怎么说，《情迷魔都》与《倾国美人》确实都是非常适合供读者消遣的鸳鸯蝴蝶派，一个是更加适合男人阅读的，一个是给女读者看的，二者其实并不存在巨大的竞争关系，所以背后各自资本力量的炒作，反而有利于这二者都卖出不错的销量。

    杭水涛此时翻看《龙头》，都没有太大的期待感，只是觉得这一年的“魔都通俗大赏”不再会有任何悬念。

    然而让他自己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一开始明明只是随便看看这样一部“新人新作”，竟然一不小心就看入迷了！

    他只是读了开篇，就觉得《龙头》这部作品简直就是大家之作啊，那种充满画面感的文字，让他就好像在看一部由大导演精心拍摄的大片！

    这部大片的背景当然也是在魔都，然而比起《情迷魔都》中的魔都，《龙头》中的魔都无疑显得更加有质感！

    打个比方，《情迷魔都》中的魔都，就好像是普通人用普通手机随便拍摄下来的照片，而《龙头》中的魔都，就好像是摄影大师用最顶级的单反拍摄出来的照片，然后还经过了后期的精修、打磨，最后才将最完美的成片，呈现给所有的观众。

    杭水涛的感觉显然是没有错的，毕竟《情迷魔都》是一部长篇连载，它还在创作之中，每周那位笔名为“徐氏三郎”的作者还要交稿，而创作者不可能永远保持最好的状态，有时候肯定要水一水过渡一下，这样的《情迷魔都》，又怎么与王德孚一口气写完结，并且还精心修改过的《龙头》呢？

    因此，杭水涛作为《月报》的资深编辑，他几乎没用多久，就看出了《龙头》这部作品，其展现出来的创作实力，是多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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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经典好书！

﻿    王德孚不管是写什么文章，他的文章里总归不会缺少那种非常经典的金句，这些金句完全可以用来当作装逼的签名，或者是引用到作文中，绝对可以给作文增加很多文采。

    这部《龙头》，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其实金句出现的频率降低了不少，毕竟这是一部专注故事剧情的商业，基本上做到了“叙而不论”，也就是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去讲一个故事，绝不评价、议论文中任何角色的行为到底正不正确。

    这基本上就将评价里面众多群像角色的权力，交给了所有阅读这部作品的读者，这毫无疑问也是非常有水平的，王德孚在创作这部作品时，好似成了绝对客观公正的上帝。

    反正杭水涛几乎一口气看完了这部大概四十万字的《龙头》，因为实在太过精彩，他看了整整一个通宵，要知道，他可是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看这部《龙头》的！

    他觉得自己在一口气看完这部作品的过程中，最难得的是没有任何尴尬、出戏的地方，整个人好像完全沉浸到了营造出来世界之中，伴随着其中节奏的完美起伏而深深沉醉，一直到看完结局，他依旧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看完这部作品之后，他的脑中自然而然地出现了四个字——经典好书！

    这绝对是一部精彩纷呈、引人入胜的作品，它也是杭水涛当编辑这么多年，第一部将魔都的地下世界描绘得如此详细、质感的作品，它分明就开创了一个新的流派！黑道流！

    杭水涛甚至都可以想象，当这部《龙头》在市面上火起来之后，接下来跟风这部作品的黑道流，其数量会是多么庞大！

    而更加难得的是，《龙头》不仅具有商业性、可读性，它还具备其他商业不具备的立意，当然还有那几乎凌驾在所有商业创作者之上的文笔，他都很难想象，这样一部作品，竟然是一个新人作者写出来的！

    杭水涛露出了苦笑，这绝对不是什么新人的作品，新马甲还差不多！

    作为一名资深编辑，同时还深入阅读过众多王德孚作品的读者，杭水涛差不多已经从《龙头》那某些细节处的文风之中，察觉到了这部作品的真正作者，到底是何方神圣。

    没办法，越是特点鲜明的创作者，其文风就会显得与众不同，哪怕他换了新笔名，但只要是他自己创作的作品，在某些遣词造句的细节上，都会暴露出他的真实身份。

    不过杭水涛想到之前王德孚似乎很不愿意暴露某些东西，嘴上还表示《龙头》只是他的一个朋友所写，杭水涛自然很默契地不去揭穿真相了。

    但不管《龙头》是不是王德孚创作，杭水涛扪心自问，这样出色的作品，他如果不去推荐它的话，那他就不配当编辑了！

    而王德孚与《龙头》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则让杭水涛下定决心去大力推荐这部作品，希望它可以一举拿下“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

    没办法，《龙头》实在比之前已经炒热的《倾国美人》、《情迷魔都》水准要高得多，并且它的可读性也一点都不差，普通的读者都可以看得很过瘾……唔，在没有看到结局之前。

    《龙头》主角陈月生的人格魅力，算是将杭水涛这个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读者，给征服了，他印象最深的关于这位主角的一句金句，就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他甚至都觉得这句话出现在这样一部商业中，实在是太亏了，这句话分明就该拿出来，单独成诗！

    而除了这样的金句之外，杭水涛对于里面陈月生说的一些发人深省的大白话，也印象非常深！

    “黑社会在政府眼中就是夜壶，须臾不得离之，方便完了就一脚踹进床下去。”

    “钱财用得完，交情吃不完。钞票再多只不过金山银山，人情用起来好比天地。所以别人存钱，我存交情。”

    “做人要吃三碗面，一是情面，二是体面，三是场面。这是三碗难吃的面，可是为了朋友，再难吃都要吃。”

    “不要怕被人利用，被人利用说明你还有价值。”

    ……

    在看完整部《龙头》之后，杭水涛的脑中，已经深刻地建立起了一个名为“陈月生”的黑道枭雄形象，甚至都觉得，这个家伙不成为黑道大佬，才是不合理的。

    这部作品的作者，明明没有用任何议论的手法，在文中评价主角多么多么牛逼，但是主角在处理任何矛盾中展露出来的手段、说出来的话，都让读者感觉非常过瘾，会忍不住觉得这主角是真特么的牛逼，不服不行！

    这就比一般的作者高明多了，正所谓有对比才有更加直观的感觉，反正杭水涛在看《情迷魔都》时，一直觉得里面主角有些行为举动，真的很尴尬，偏偏作者却硬写里面的女角色，被这样尴尬的举动聊到了，这就非常出戏。

    准确地说，这其实就是作者的阅历问题，可能作者自己感觉自己好像写出了一个特别有魅力的风流浪子，可是偏偏这位风流浪子做的事情，一点也不符合人设。

    然而《龙头》的主角陈月生，却不是这样的，他连成长的轨迹都有迹可循，他一步步心境的变化，更是可以引发读者的强烈共鸣！

    杭水涛甚至都怀疑，《龙头》的作者，是不是真的混黑道的，要不然他为什么可以将魔都的地下世界刻画的那样真实，里面的人物也个个都有血有肉、栩栩如生！

    杭水涛怀着激动的心情，忍不住向“魔都通俗大赏”评奖委员会中自己相熟的委员写信……

    信的内容总结起来非常简单，这一次参加这个大赏的，有一部名叫《龙头》的作品，绝对是神书，金奖当之无愧，大家速看！

    最后杭水涛又心中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竟然直接将《龙头》，又向“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推荐这部作品，认为“墨忖”这个“新人”的“新作”，也有资格角逐这个奖项……

    醉卧笑伊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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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奖项公布

﻿    之前就已经提过，“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这个奖项对许多刚刚踏上写作之路，或者说还没有在商业作家圈中混多久的创作者来说，它是非常神圣、令人向往的。

    不少真正的萌新作者，总觉得只要拿下这个奖项的话，就可以让他们接下来的创作之路一帆风顺，比如获奖之后有资格在《月报》上发表短篇，然后获得良好的反响之后，终于被杂志看上，获得签约，最后刊载长篇连载并大卖……

    然而，这个奖项是真心对纯新人作者是不友好的，真正了解这个奖项真实情况的资深作者，都知道它根本不是纯新人作者可以染指的，它分明就是用来给某些资深作者，换个新笔名，然后光荣出道的。

    因此，当《月报》的资深编辑杭水涛，直接将新人作者“墨忖”的新作《龙头》推荐过去，并赤裸裸地暗示这部作品的创作者，是某位暂时不愿意曝光真实身份的超级名家之后，这一年的“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几乎已经没有任何悬念！

    当然了，《龙头》这部作品的质量，也确实是过硬的，真要完全凭借作品质量来决定奖项归属的话，那《龙头》也绝不会虚任何一部作品。

    只可惜了这一次那些又偷偷开新马甲，想要通过“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来搞个“天才新人作家出道”把戏的资深作者了，他们之前可能以为奖项就会在他们之中产生，哪里知道半路会杀出一部《龙头》！

    而在另外一边，“魔都通俗大赏”的评奖委员会成员们，也陆陆续续知道了《龙头》这部作品，可能一开始杭水涛推荐的时候，还有一些评委并没有将这部作品放在心上，以为是杭水涛这货被公关了……

    但不可能每个评委都不会完全不理睬杭水涛的推荐，他们只需要看个开头，这部充满了吸引力的作品，就能够凭借精彩无比的剧情与栩栩如生的人物，将他们牢牢吸引住！

    而且只要是稍微有点判断力的评委，在看了《龙头》之后，都会觉得，这部作品比起之前大肆宣传的《倾国美人》与《情迷魔都》来说，其文笔、立意、剧情等众多方面，都要强太多了！

    不过由于《倾国美人》与《情迷魔都》背后的资本力量颇大，所以在最终决定这个“魔都通俗大赏”金奖的讨论会上，大概三十多位评委也产生了分歧。

    有位压根就没看过《龙头》的评委，就毫不客气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龙头》这部作品好像确实是纯新人的作品，这样的作品怎么可能比得上徐氏三郎的《情迷魔都》，我觉得这个金奖的归属，非《情迷魔都》莫属！”

    这位评委刚刚说完，就有另外一位评委反驳：“《倾国美人》才应该是这一年金奖的获得作品，怎么说它的作者也是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常恨歌，我们魔都文坛的排面人物，要将她的名气打出去，压过那些帝都的才女作家，所以就该通过这个奖项来力捧她！”

    结果十多位明显已经被这两部作品的背后资本方公关的评委，再一次围绕着这两部作品到底该是谁得金奖的问题，针锋相对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拿着报纸读意见，只因最近双方在媒体上的唇枪舌剑，跟现在这些战成一团的评委，实在是太相似了。

    只可惜，这十多位评委，显然忘了，在场还有其他二十多位评委，他们分明都是已经阅读过《龙头》这部作品的评委，而其中有的评委，更是很看不惯之前那两部炒作出来的名气，远大于他们实力的作品！

    杭水涛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发言了，他显然对《龙头》充满了信心：“没必要再争吵来争吵去了，直接进行投票就行了，谁获得的金奖票数多，谁就是金奖获得者！”

    评委们对此当然没有任何意见，这些由通俗圈中众多资深编辑、作家组成的评奖委员会，这么多年来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选出这个大赏的金奖获得者的。

    可能其中有些人会被公关，但这个评奖委员会最具有活力的地方，是如果接下来这评选出来的金奖作品，没有畅销的话，那就会被记上一笔，三次就会直接取消评委资格，所以评委们不可能永远是评委，只有那些眼光好的评委，才能一直担当下去。

    最后的结果，让那十多位围绕着《倾国美人》与《情迷魔都》争论的评委直接傻眼了，因为《龙头》竟然获得了最高的二十票，完爆了票数是个位数的《倾国美人》与《情迷魔都》！

    “这简直就是乱弹琴，你们这样投出一部纯新人的作品作为魔都通俗大赏的获得者，就不怕它销量暴死？你们这是要负责任的！”那位压根没看过《龙头》的评委直接跳脚了。

    然而刚刚还反驳他的评委，这一次似乎都沉默了，因为只要是稍微有点眼色的人，都能看出，大部分评委投《龙头》并不是瞎投，而是坚信这部作品有大卖的潜力！

    而只要这样一部作品大卖的话，那这个“魔都通俗大赏”，当然就维护了它的权威性，这也可以看出，这个大赏的评委们，大多数都是有眼光的，所以这个奖项才越办越好。

    否则要是让《情迷魔都》与《倾国美人》中的一部拿下金奖，到时候销量却被《龙头》这样一部“新人新作”完爆的话，那这“魔都通俗大赏”岂不是成了笑话？

    实际上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多次，往往那些没有看准的评委要负责任，能成为这个通俗大赏的评委，眼光是最重要的！

    以前可以说作品的质量相差不大，所以真的很难判断孰高孰低，但这一次有鹤立鸡群的作品出现，不投它投谁？

    一周之后，“魔都通俗大赏”的结果终于公布！

    唯一金奖获得者——《龙头》！

    舆论顿时一片哗然！

    《龙头》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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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心态崩了

﻿    在“魔都通俗大赏”的结果还没出来之前，《情迷魔都》的创作者“徐氏三郎”徐天笑，正在和一帮通俗作者圈的麻友一起打麻将。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可能对这些专职创作的作者来说，打麻将就是最让人放松的娱乐活动了，当然了，即使是在网络时代，麻将也没有没落，依旧是一种很有趣的娱乐活动，还可以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

    徐天笑在写作之余，可以说酷爱打麻将，他还公开表示，打麻将可以促进他的写作灵感，他有不少剧情，都是在打麻将时想出来的。

    此时他在打麻将时，却有些心神不定，主要是他知道今天就是“魔都通俗大赏”结果出来的日子，虽然他背后的签约公司，已经向他保证，《情迷魔都》绝对可以稳拿金奖，《倾国美人》绝对不是他的对手，但他依旧觉得不够放心。

    毕竟他之前在接受这通俗圈媒体采访时，可是各种放出狂言，塑造出了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形象，大大地增加了他本身的名气，这其实也沾了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常恨歌的光，如果他的对手不是这样一位才女作家的话，那他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受关注。

    其实他本身的性格也不是很狂，但是他是真正地想写出一部红书来，完全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只是出身小知识分子的家庭，家里人基本上帮不到什么，如果不能通过写书赚钱扬名的话，那他可能连老婆都娶不起。

    没错，他还是想娶魔都本地的女人做老婆的，而要娶魔都本地的女人，他就必须好好努力，用尽一切手来博出位。

    他的麻友们见到徐天笑打麻将时都心神不定，便忍不住安慰道：“三郎，你完全不用担心这个大赏的事情，你背后的公司不是动用所有资源力捧你了吗，你的作品我也看了，可比那什么才女的要好看的多，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

    “不错，说真的那什么魔都四大才女，我反正是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纯粹就是因为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她们才被吹出来的，否则放到以前，女人能在创作上有什么成就？”

    “三郎的这部作品是真的好看，之前我可是一口气看到了最新连载的部分，感觉都把整个魔都写活了，里面的女角色也一个比一个勾人，这书不火，天理难容啊！”

    徐天笑听到三位麻友的安慰，他心中也安定了一些，只是微笑地谦虚道：“我这部也是做了不少准备的，写成这样其实感觉还有不少瑕疵，不过确实为在上面连载的杂志，增加了许多销量，可能这也是编辑们研究决定力推我的原因。”

    徐天笑谦虚了一下，又忍不住说自己的创作过程，他这样说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一本名为《情与性》的作品，其实这部给了我很多灵感，可惜让我写出这部书的逼格，实在不可能，但我觉得写这样一部作品的通俗版，我就觉得很容易，然后肯定也能火。”

    三位麻友听到《情与性》，不由愣了一下，实际上他们也都是圈内人，怎么可能没听说过这样一部将逼格刷到满，成了不少文青、小资心中神书的哲学。

    有位麻友就说道：“现在这本《情与性》可是都改名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了，它早就不属于我们通俗圈子了，而是越来越得到纯文学圈子的认可，销量虽然没有爆炸，但是这样的作品，完全可以吃一辈子啊，这就是写名著的好处，也不知道那‘伊人女士’是何方神圣，这样的作品也该拿去先刷几个奖项在出版，那它的影响力会更大！”

    徐天笑自然也是很羡慕能够写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样作品的创作者的，毕竟他写的《情迷魔都》这样的作品，最多也就只能红极一时，过了这一阵之后，可能就没法保持热度了，实在是格调不高，读者看了爽了就完事了。

    他很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写出这种可以既有销量、更有逼格的作品，只不过要想从通俗圈子，进入话语权更大的纯文学圈子，那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在徐天笑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他的责任编辑急呼呼地来到了他的家中。

    一看到责编的脸色，徐天笑便心中咯噔一声，已经觉得不妙了，他哪里还有什么搓麻的心思，只是忐忑地询问道：“我的作品有没有拿金奖？”

    这位责编叹了一口气，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样说道：“你的作品拿了银奖，也算是达到预期了。”

    徐天笑本来被麻友们奶得觉得自己这一次金奖肯定稳了，现在一听居然拿的是银奖，顿时心态就有点小崩，忍不住愤愤不平道：“我不就是资历浅一点吗，比起那一位来说也缺少了名气，但我觉得，那《倾国美人》……”

    徐天笑这愤愤不平的话还没说完，他的责编就打断道：“《倾国美人》也是银奖。”

    此话一出，屋内顿时炸开了锅！

    “《情迷魔都》和《倾国美人》都是银奖？！那到底谁是金奖？”

    “这不可能吧，三郎和常恨歌居然都拿了银奖……”

    “哇靠，这一年的奖项是不是有黑幕啊，金奖怎么也不会是其他的作品啊！”

    ……

    徐天笑本来愤愤不平的心态，在听说《倾国美人》居然也只是银奖之后，似乎变好了一些，他必须得承认，因为媒体持续不断的炒作，导致他对常恨歌产生了胜负心，实在不想输给这个女流之辈。

    徐天笑深吸一口气，平静心态地问道：“这一次金奖的获得者是？”

    “一位名叫‘墨忖’的新人的处女作，名字叫做《龙头》，这部作品好像由商务印书馆发行上市，已经完结的作品。”

    徐天笑一听，本来平静的心态，顿时完全炸裂，他愤怒道：“新人新作？这个大赏怎么能如此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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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道上的读者

﻿    心态炸裂的徐天笑，又紧接着愤怒道：“我倒要看看，获得这个魔都通俗大赏金奖的新人新作，最后能有什么销量，如果那部作品的销量还不如我的《情迷魔都》的话，那这个大赏的公信力，就绝对完蛋了！”

    徐天笑的这番话，让他的几个麻友们表示了强烈的认同，其中一位就断言道：“我之前都完全没有听说过什么《龙头》，这居然还是一部已经完结的通俗，这样作品的销量，怎么可能有《情迷魔都》高，正在连载的作品，无论如何都会比已经完结的作品热度高！”

    很显然，这位麻友的断言非常有道理，这个时代的鸳鸯蝴蝶派，就好比后世的网络，而正在连载中的网络，其热度当然要比已经完结的网络高，除非该完结的作品，又改编成动漫、电视剧什么的，那才可以反哺完结的作品，让它们重新火起来。

    而现在，新人作家“墨忖”横空出世的这部《龙头》，根本就没有传闻被什么电影导演看上，要拍成电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它凭什么能够在销量上比《情迷魔都》强？

    “我看呐，怕是《倾国美人》的销量，也要比这什么金奖作品的销量高，这个新人，难不成他爹是哪个文坛大佬吗？”另外一位麻友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

    比起徐天笑这边的心态炸裂，他的竞争者常恨歌，倒是没那么愤愤不平，可能是因为她原本就没有准备拿金奖，只觉得拿个银奖便已经达到预期，所以她当然很淡定。

    而且常恨歌对自己作品《倾国美人》的销量，还是非常有自信的，她觉得自己的作品是粉丝粘度极高的作品，绝对后劲十足，可能一开始销量不如那《情迷魔都》，但按照年销量来算的话，她的《倾国美人》绝对可以后来居上！

    常恨歌倒没有像徐天笑那样极度不认可“新人新作”《龙头》，但她对这样一部作品，当然也是非常好奇的，所以她选择去购买这样一部作品，好好地读一下。

    事实上，获得金奖之后的《龙头》，它的各种媒体宣传，仿佛一下子就爆发了，这就是由大出版社出版的好处。

    王德孚虽然暂时没有和《月报》合作，但是却直接和《月报》背后的商务印书馆合作了，要知道，《月报》不过是商务印书馆这个华夏最大的民营出版社旗下的一份当红杂志罢了。

    当然了，王德孚还没有接触到商务印书馆最顶层的领导，不过商务印书馆魔都分公司的高层，却已经和王德孚有了联系，对方显然非常看好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潜力，这一次王德孚用新笔名写的新书《龙头》，也是双方试水的第一次合作。

    商务印书馆给王德孚的待遇并不算苛刻，当然也不可能像凌静苏给予的那般优厚，但是凌静苏拥有的那个小出版社，绝对不可能像商务印书馆这样，在《龙头》刚刚上市没多久，就可以投入大量的宣传资源，直接将其热度炒上天！

    《龙头》在这短短几天，已经被吹成了本次魔都通俗大赏的绝对黑马，而它有哪些地方完爆了《情迷魔都》与《倾国美人》呢，各种专家开始纷纷发表自己的言论，它还成功获得了好几个头衔——

    黑道流通俗开山之作！

    男人必读的圣经！

    商业与艺术最平衡的经典好书！

    金句无数的通俗！

    不得不承认，获得“魔都通俗大赏”金奖的《龙头》，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让广大喜欢读通俗来消遣的众多魔都市民知晓，更不用说那些真正混黑道的人物了。

    比如说那位喜欢流连各大娱乐会所、夜总会的黑道公子哥张金荣，上次他可是与黄明好好地光顾了王德民的夜总会，一掷千金。

    张金荣并不是喜欢消遣的人，但是谁让《龙头》这样一部横空出世的作品，竟然破天荒地写了黑道呢？

    这一下子就让张金荣这个总是很无聊、喜欢各种找乐子的公子哥，来了兴趣。

    而他看到好多报纸上都吹嘘《龙头》所描绘的黑道世界是多么真实，他就忍不住想要笑，一个文人能写出什么真实的黑道？

    张金荣他虽然不爱，但也不是没有读过某些大热的作品，毕竟这个时代的娱乐方式就这么多，他总不能天天玩女人。

    因此，在张金荣看来，这市面上大部分通俗，全都充斥了写书之人的个人臆想，想必《龙头》也不意外，可能写书之人都没接触过几个真正的黑道大佬，只是接触过最底层的小混混，于是就各种发散思维，强行写出了这部，结果更不了解黑道的媒体，跟着一顿猛吹，才造就了《龙头》如今的势头……

    张金荣完全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来阅读这部《龙头》的，如果不是因为他笔上功夫实在不行的话，他甚至都想看完这部作品后，也去大放厥词一番，告诉其他的读者，他这样的黑道公子哥，是如何看待这样一部“黑道流开山之作”的。

    在一个闲暇的午后，张金荣婉拒狐朋狗友黄明约他去新的一家会所开荒的邀请，独自一人在家中，让下人准备了美酒与下酒菜，这看故事，当然需要边喝酒边看。

    酒和故事，就是最好的搭档。

    张金荣翻开包装精美的《龙头》，这精装版的，价格可都是普通版的三倍，里面的插图都是彩色的，不愧是商务印书馆发行的大作。

    当张金荣看到《龙头》开篇出现的主角就是个底层小人物时，他撇了撇嘴，只觉得这作者果然只接触过黑道底层，那这书还有什么看头？

    他很怀疑，自己能不能看这书坚持十分钟，果然看书不如去玩女人！

    然而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继续看下去时，竟然不知不觉就看入迷了！

    主要是他发现，这个名为“陈月生”的主角，一点都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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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大反转

﻿    《龙头》就是这样一部有着神奇魔力的通俗，可能乍看它的书名，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吸引力，甚至都不会想到它是第一部以黑道为题材的，但是只要看完这部书的开头，绝大部分读者，尤其是男读者们，一定会沉浸到这部作品营造的世界中去！

    这个时候，张金荣就被这部名为《龙头》的通俗，深深地吸引了！

    他甚至都忘了，自己一开始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阅读这部作品的，因为他可是青帮大佬的公子，而在整个魔都的地下世界，青帮绝对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张金荣为什么会忘记挑刺？

    那当然是他根本没有发现文章中关于魔都黑道的描写，有什么让人出戏的地方，反而因为描写得太过真实，导致他都觉得，这世上真的有一个名为“陈月生”的黑道小人物，最后一步一步地踏上了黑道巅峰！

    事实上，张金荣原本也只是觉得，可能这部书一开始能够保持真实性，是因为这部的创作者，确实好好地去收集了素材，但是等到真正写到了黑道高层，它还怎么可能保证那种真实性，除非这位作者神通广大到了可以和真正的黑道大佬谈笑风生！

    然而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呢，张金荣在魔都的地下世界混了这么多年，就没听说过哪个道上人物会写书，大部分道上人物，能有个高中学历，都能够算高学历人才了……

    张金荣虽然看书少，却也不是完全不能分辨书籍质量的读者，反正在他看来，之前他看得那些鸳鸯蝴蝶派，和这《龙头》一比，差距实在太大了。

    这部《龙头》，简直就像是一部“硬核”通俗！

    而其中的一些赤裸裸的一针见血的话语，让他整个人都醍醐灌顶，甚至还觉得，这样的话，就该是黑道顶层大佬该说的话！

    “如果历史教育了我们什么，如果生活教给我们什么，那就是我们可以杀任何人。”

    “这个世界本身就没有所谓的清白而言，你能坦言自己从来就没说过谎，这是自欺欺人。”

    “如果一个人很慷慨，那他就必须把自己的慷慨表现得充满感情。”

    “最好的威胁是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行动却没收到效果，人们就不再怕威胁了。”

    ……

    张金荣竟然在看《龙头》的过程中，整个人的情绪都被调动了，他甚至因此而热血沸腾！

    他当然知道让他热血沸腾的原因是什么，自然就是这部作品对他这样一位道上人士来说，简直就好比圣经对那些信徒的重要性，这部《龙头》分明就是一部黑道圣经，它完完全全地诠释了，什么叫做男人的浪漫！

    没错，这样一部作品竟然让张金荣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总觉得本来浑浑噩噩、得过且过的他，一下子就被这样一部作品搞得觉醒了，恨不得立马向书中的男主学习！

    他张金荣不管是出身还是其他，可都比书中的男主强多了，既然书中的男主可以闯出那么一番大事业，为什么他不行呢？

    这可能就是《龙头》前面大部分内容的魅力所在吧，作者用最为客观精准的笔触，勾勒出了一个以当下魔都地下世界为原型的无比真实的黑道世界，也塑造了一个让众多读者都对他极为认同、有代入感的男主，因为他的智慧、义气、热血以及有原则。

    这位名为“陈月生”的男主，仿佛是这个灰暗的黑道世界中的一道光，让这个冰冷、无情的世界，有了一丝温暖，围绕在他身边的，有可以为他两肋插刀的兄弟，还有两情相悦的女主，以及被他的魅力所倾倒，各种想要倒贴的女配……

    你说这样的作品怎能不让大部分男性读者着迷呢？

    因为这部书的前面大半部分，就是一部充满了yy的爽文，关键它还不是无脑爽的那种，而是非常符合逻辑、符合剧情发展的爽，也完全没有脱离人设，让那些主角的对手降智商什么。

    现实中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不需要合理性的，中却非常需要合理性，否则不管主角遇到什么困难，结果都靠运气、巧合的方式解决，这样的真的会受欢迎？

    显然不是这样。

    《龙头》这部中的高潮剧情，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主他自己的智慧、力量、魅力等解决矛盾来让变得精彩纷呈，不可否认其中也会有主角光环起作用的时候，但作者高明就高明在，他可以让读者觉得，这并非主角光环，而是主角依靠了自己的努力。

    这也是看这部书的前面大半部分，会觉得特别热血沸腾特别有动力、感觉浑身充满了正能量的原因。

    张金荣就这位读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产生了一种错觉，那就是好像他也可以完美复制主角的成功，甚至可以比主角更加成功，因为他的出身更好……

    不过他好像完全忽略了主角的人格魅力，更忘记了主角身边有那些优秀的人才心甘情愿地辅佐，张金荣这辈子也不可能会有哪个黑道大佬的女儿和他两情相悦，因为道上人谁不知道这货就喜欢去会所、夜总会，而哪个女人会真心喜欢一个老炮儿？

    张金荣就是典型的只看到了自己比书中主角强的地方，根本就没看到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

    话又说回来，如果看一部老白向yy爽文就能成为大佬，那后世不知道多少爱看网文的读者，岂不是个个都能一飞冲天？

    只能说张金荣自己看得上头了，而让他自己都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部让人看得很过瘾的通俗，其后面的小半部分，是如此虐心，郁闷！

    前面让人看得恨不得立马去闯荡热血江湖，后面则就是一盆冷水浇下，明确地告诉读者们，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一入黑道，身不由己！

    就算是曾经最情同手足的兄弟，也会因为利益而背叛！

    黑道世界永远都是冰冷残酷的，主角这样有原则的龙头老大，也终究逃不过最终的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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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抢购一空

﻿    如果说《龙头》之前的大半部分，都让阅读它的读者看得热血沸腾，好似在的世界中完成了作为一个男人、龙头老大的成长的话，那最后无比真实、冷硬的结局部分，则让读者们直接从美梦中醒来，让他们明白，现实中的黑道世界，是多么残酷！

    张金荣合上这部作品的下册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之前在阅读前面大半部分时的热血、激情，全部都被最后那令他抑郁、虐心的剧情，消磨得一干二净……

    毕竟连那样令人着迷的完美女主，都死了，这也太悲剧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王德孚曾经那个世界不少黑道流作品，什么兄弟背叛、心爱的女人最终死去，都是基本操作，不这样写的话，如何体现黑道的残酷呢？

    张金荣其实在看到这样的结局时，差点骂娘，实在是因为这结局也太特么的操蛋了，简直就是在坑读者嘛！

    前面编织好的美梦，让所有读者都被吸引并沉迷进去，最后则亲手打醒读者们，让他们从美梦中醒来，看看现实是有多么残酷！

    张金荣花了好久时间，才从那种郁闷的状态恢复过来，然后他从的世界挣脱出来后，才发现自己之前被激起的热血，是有多么可笑！

    虽说这部《龙头》中刻画出来的地下世界已经无比逼真，但它终究是和现实不同的，真要学这本通俗的主角的话，那他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而且再回过头看看这部《龙头》的话，会发现这位笔名为“墨忖”的创作者，对黑道世界根本就没有任何美化与向往，当然也没有主观地批判，他只是将这个地下世界，尽可能真实地呈现在所有读者面前而已。

    而这样的赤裸裸地呈现，毫无疑问就代表了作者对黑道的态度，那绝对不是什么肯定的态度，黑道的存在，纯粹就是因为政府的失职，如果政府可以完全掌控基层，那黑道就不会有存在的空间了。

    黑道一出现，就会作为非法组织，直接被政府的基层力量搞定，因为政府才不允许有黑道窃取它的权柄。

    因此，《龙头》其实隐含的最深层的意义便是，作者认为地下世界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然而它却这样存在在那儿，难道大家不都应该去反思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最需要反思的当然是这个国家的上层阶级，他们的目光根本就懒得关注基层，黑道对他们来说如果有用的话，那就可以放任黑道存在，然后在关键时候，还能直接将黑道推出来当替罪羊。

    《龙头》的结局那么惨，可不是因为主角遭遇了其他黑道势力的暗算，而是因为他受到了来自更上层的政治势力的碾压，他这样有原则的龙头老大，在那些大人物眼中，根本就没有那些没原则的龙头老大好用。

    在那些大人物眼中，黑道永远就是一块抹布，需要它的时候，可以用来清理一些东西，等到清理完了，抹布当然就可以扔了，下次再换一块就行了。

    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他们可能根本看不出作者通过这部，对这个国家最上层阶级的批判，因为他们的注意力都被中最耀眼的那个主角所吸引了，他们以后就算再重读，也只愿意重读的前面大半部分，因为这部分确实写得够爽、精彩纷呈。

    倒是张金荣这个道上人物，最后看出了作者隐约透露的对这个国家上层阶级的批判，因为他怎么说也是黑道公子哥，偶尔也能接触到一些大人物，当然不是直接和大人物本人接触，而是和大人物的下人接触，然后他从那些下人的态度上，就能感受那些大人物对黑道的不屑。

    甚至从众多涉及的题材上，也能看出黑道是多么不受人待见，毕竟在《龙头》之前，根本就没有哪个文人，去以这个题材来创作！

    而“魔都通俗大赏”它能获得金奖，其评奖委员会给出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龙头》这部作品开创性地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地下世界，可以大大地开拓读者的眼界。

    不管在什么时代，开山之作的影响力，永远都放在那里呢，当然了，前提是这部开山之作可以火起来，不说大红大紫，至少也要小火，否则的话，这样的题材被其他创作者写火了，那估计有不少读者，都会以为那个更火的跟风之作，才是开山之作。

    《龙头》这部当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只因它的质量放在那里呢，它前面内容对读者的吸引程度，毋庸置疑！

    而在《龙头》斩获“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之后，两周之后，“墨忖”这位“新人作家”，又凭借着这部《龙头》，斩获了“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

    至此，“墨忖”之名，简直响彻了整个通俗圈。

    放到后世，大概就相当于“墨忖”这个“新人”，刚刚进入网文圈，就凭借自己的处女作，不仅成为了这一年的新人王，还力压两位大神级别的资深通俗创作者，获得了某重磅征文的头奖！

    偏偏因为《龙头》的销量统计还没出来，导致整个通俗圈子，都觉得这绝对是哪里出了问题！

    没办法，《龙头》让人最大的质疑之处，就是它没有经过连载的考验，影响力都还没扩散，偏偏它就获奖了，它凭什么能够在销量上战胜《情迷魔都》和《倾国美人》？

    而有不少压根没有看过《龙头》的圈内人，在听说《龙头》的结局相当不符合通俗的一贯大圆满那一套后，更是直接武断地表示——

    像《龙头》这种完全不考虑读者体验，各种玩纯文学那一套的作品，是绝对不可能大卖的！

    因此，《龙头》获得“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可是让众多圈内人士懵逼的是，《龙头》首印五万册普通版、五千册精装版上市，竟然在不到一周时间内，被抢购一空！

    一时之间，众多魔都读者欲求一部《龙头》而不可得！

    而《情迷魔都》的首周销量，才不到两万册，《倾国美人》更少，不到一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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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评奖黑幕事件！

﻿    在《龙头》、《情迷魔都》、《倾国美人》的销量还没出来之前，通俗圈内人对于三部作品首周销量的预测，可以说非常一致。

    即便《龙头》出乎所有人意料地拿下了“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可这在不少圈内人看来，这其中绝对有黑幕，所以接下来的销量数据，一定会打这个评奖委员会的脸。

    许多看都没看过，或者只听说了《龙头》结局很虐的圈内人，纷纷认为，《情迷魔都》的首周销量，肯定是最高的，接下来紧随其后的当然是《倾国美人》，至于《龙头》嘛，它居然敢首印五万册，还有五千册精装版，这绝对会成为一个笑话！

    话又说回来，这样的首印数量，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个笔名为“墨忖”的新人作者，其背景绝对不简单，纵观这些年那些真正的纯新人作者，哪个能够处女作的首印数量，可以这么高？居然还有精装版，这分明就是著名作家的待遇啊！这个“墨忖”，难道是商务印书馆最高层某领导试水写书？

    徐天笑这位《情迷魔都》的作者，在销量出来之前，他听到的最多的言论，就是这样的——

    “三郎莫急，这一次的魔都通俗大赏黑幕实在太严重了，等到真实的销量出来之后，之前你被夺走的荣誉，肯定会回到你身上的！”

    “就算《龙头》依靠特别的手段上位，它的销量也绝对不会比《情迷魔都》好，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墨忖这个新人作者的背景，比想象中的还要大，他居然还获得了‘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这个奖项一般都是给那些使用新笔名的著名作家的，只是对外号称含金量最高的新人奖而已，但是有背景不意味着有实力，论销量，他的作品绝对不如你的！”

    “《龙头》我直接看了结局部分，简直就是让读者受虐好不好，供读者消遣、开心的通俗，怎么可以这么写呢？它的销量肯定会扑街！还首印五万五千册，我估计连五千册都卖不出去！”

    ……

    徐天笑越是听这样的言论，他就越膨胀，甚至都没有忍住在媒体上对这个“魔都通俗大赏”的公正性、权威性，表示了质疑，没有看过《龙头》的他，是真心觉得自己遭遇了黑幕！

    他的公开言论，一下子就震动了整个通俗圈子，连偌大的魔都文坛，也开始关注这件所谓的评奖黑幕事件。

    虽然格调颇高的主流文坛，并不是很待见通俗圈，认为他们写的通俗，属于文字垃圾，这以文字取悦读者，那是多么掉价的一件事情！

    但是在主流文坛之中，却有不少颇具正义感的文人，他们可能对创作出优秀的作品，不是那么在行，但是对于挑起舆论、搞笔战，却非常热衷，因为这就是他们展现存在感的方式。

    像那位同样是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柳纤然，就是这样的文人，放到后世，她大概就是那种非常喜欢在微博上评论时事、搅风搅雨的女性文人，现在她已经进化成了女权婊，热衷于宣扬田园女权。

    还别说，宣传田园女权的柳纤然，迅速积累了一批非常死忠的女粉丝，她们非常渴望解放自己，享受作为女性应该享受的所有权利，至于女性要尽的义务，她们是嗤之以鼻的，谁让她们尽义务，谁就是歧视女性！

    柳纤然这一次当然也关注了这个所谓的评奖黑幕事件，然后她还发现同为四大才女之一的常恨歌，居然也被黑了，这顿时让她来劲了。

    柳纤然也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就直接声援了同为女性作家的常恨歌，直接在媒体上发声，她表示常恨歌的作品才是最棒的，而这一次她的作品只拿了银奖，分明就是评奖委员会歧视女性！

    柳纤然现在越来越喜欢她这“女权斗士”的身份了，只是因为这个身份让她非常容易就女性遭遇“不公”的事件发声，至于如何判定女性是否遭遇了不公，那当然全看她的主观判定了。

    值得讽刺的是，之前柳纤然在私下里是非常看不起常恨歌这位四大才女之一的，总觉得对方一个写鸳鸯蝴蝶派的，根本不配和她柳纤然齐名……

    但是现在，柳纤然为了展现自己的存在感，居然坚定地站在了常恨歌这一边，同样还一口咬定，这个“魔都通俗大赏”就是在歧视女性！

    柳纤然还拿出了关键性的证据，她去调查了自“魔都通俗大赏”成立以来，每一位金奖获得者的性别，最后发现了一个非常令她愤怒的事实！

    那就是获得魔都通俗大赏金奖的作者，居然都是男性，这不是对女性的歧视是什么？

    柳纤然的发声，再一次让这个评奖黑幕事件的影响力，完全升级了！

    以至于整个评奖委员会都面临了极大的压力，然而这样的压力还没有持续多久，就被《龙头》这部作品名声的发酵、销量的爆发，而完全驱散！

    只是因为，谁都没有想到，《龙头》这部作品的销量，竟然会如此恐怖！

    而更让整个通俗圈子都始料未及的是，因为所谓的评奖黑幕事件发酵，导致主流文坛也关注到了《龙头》这部作品，有些闲着没事干的文人，自然也就去阅读一番了。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竟然完全看入迷了，许多平日里根本瞧不上通俗的文坛人士，在花时间看完了《龙头》之后，竟然惊奇地发现，这部《龙头》居然是一部颇具艺术性的通俗，它的立意，比一般的通俗高太多了！

    于是，许多看完《龙头》之后，迅速被圈粉的男性文人，开始纷纷为《龙头》发声，斩钉截铁地认为，这部作品能够拿下“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原因，就让他们这样专业的解读人士，来给大众指点迷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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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花式吹捧

﻿    在愈演愈烈的评奖黑幕事件中，可能遭遇压力最大的，就是之前与王德孚结下友谊的《月报》资深编辑杭水涛。

    如果不是他力推这部作品的话，说不定《龙头》就有很大可能性会被埋没，除非有另外的评奖委员会成员，从众多投稿参加这个征文的作品中，发掘出这么一部作品。

    而让杭水涛真正下决心要将这部作品做成功的，就是他在阅读完《龙头》之后，以及完全确认了“新人作者”墨忖的真正身份。

    杭水涛一直认为，王德孚就是个真正的写作天才，只有他，才能写出这种既可以大卖，又可以引起广泛社会舆论的作品！

    此时，当他看到众多报刊杂志上，对《龙头》这部作品销量的惊叹，以及各种深层次解读时，他终于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果然，他在王德孚身上下注，就是一件无比正确的事情！

    在杭水涛的手边众多的报纸上，就看到众多诸如此类的标题——

    “关于《龙头》你可能不知道的40件事情”

    “《龙头》的三观到底是什么”

    “看懂《龙头》的那天晚上，是我的成人礼”

    “有关《龙头》的25句呓语”

    “《龙头》——男人的圣经”

    ……

    杭水涛的脸上露出了无比愉悦的笑容，他在通俗领域当了这么久的编辑，还是第一次遇到，众多自认为更有格调的主流文人，开始花式吹捧一部描绘黑道的通俗！

    这或许就是王德孚的作品，比其他通俗作者更胜一筹的地方，他的作品中永远有各种各样可以搞成“经典语录”的金句，而喜欢往深里解读的读者，也永远可以根据他的作品，解读出他们自己想要传达给其他读者的东西。

    简而言之，王德孚的作品在写出来之后，就已经不再属于他自己，而是成了每一个读者的工具，有的利用这个工具来强化自身，有的则利用这个工具，来影响他人。

    由于《龙头》是帝国最大的民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所以商务印书馆旗下的众多报刊杂志，当然也花式吹捧这部作品，而它首印数有那么多，在不到一周时间内就告罄，当然也增加了商务印书馆对《龙头》的看好，所以进一步宣传这部作品。

    就连商务印书馆旗下影响力最大的报纸《东方日报》，竟然也为《龙头》发文，倒也没有让哪位文坛大佬来解读这部作品，而是直接机智地摘录出《龙头》中的“金句”，展现给所有读者看。

    《东方日报》从三个方面来展现《龙头》中的经典语录，总共竟然有75条。

    一、人生与处世

    1、伟大的人不是生下来就伟大的，而是在成长过程中显示其伟大的。

    2、我绝不会把友谊强加给不需要友谊——认为我无足轻重的人。

    3、让朋友低估你的优点，让敌人高估你的缺点。

    ……（省略22条）

    二、社会的真实

    1、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

    2、金融就是手枪，政治就是知道何时扣动扳机。

    3、无法掌控权力的人将被权力毁灭。

    ……（省略22条）

    三、家庭

    1、你是我的家人，我爱你。

    2、你花时间和你的家人在一起吗?不照顾家人的男人，根本算不上是个男人。

    3、如果你不和家人在一起，你就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的男人。

    ……（省略22条）

    不得不承认，《东方日报》搞出来的这75条所谓的经典语录，其中有一些确实可以算经典，但其中很多无疑就是强行凑出来的，但对《龙头》的宣传效果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种列举经典语录的宣传方式，就好比在文章中使用排比句，不管它排的是不是整齐，气势确实是非常强的，而且以前也从来没有通俗，可以搞出这么多经典语录来，这无疑很能凸显《龙头》的逼格。

    在这种铺天盖地的宣传之下，之前那轰轰烈烈的评奖黑幕的舆论，仿佛彻底成了一个笑话！

    那位首先发表对“魔都通俗大赏”质疑言论的《情迷魔都》的创作者徐天笑，就被《龙头》的销量搞得灰头土脸，原本无比膨胀的他，彻底陷入了自闭的状态……

    之前那些好像在装死，完全没有声音的评奖委员会的成员们，这下子似乎全都复活了，纷纷接受媒体的采访，各种吹嘘自己的慧眼识珠，同时还不忘敲打一下之前各种膨胀的“徐氏三郎”。

    有位没有透露姓名的评委就这样说道：“‘魔都通俗大赏’自成立以来，就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以作品的受欢迎程度来评价它，我们评委将金奖颁发给《龙头》，就是因为认可它未来的受欢迎程度，而且《龙头》比其他通俗高出一筹的地方，则在于它的艺术性，至于你问我艺术性在哪里，现在满大街的关于它的解读，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柳纤然这位“女权斗士”，在《龙头》大卖之后，一时间也完全销声匿迹，仿佛忘了之前自己还抨击“魔都通俗大赏”歧视女性。

    而著名长篇作家、文坛大佬沈明甫对《龙头》的点评，则彻底让这部作品“封神”！

    “《龙头》中主角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深知自己作为‘地下皇帝’所肩负的责任，所以他永远恪守着自己的信条，决不贩毒害人。

    也正是如此，《龙头》告诉了我们，只要你可以体面地面对这个世界，你也就可以体面地活着。

    所以，他可以漫不经心地与政界高层人物游刃有余的交往，从社会的最底层到最上层，他也可以编织出一张无形而繁杂的大网。

    于是，无论是帮派利益的纷争还是手足相残的诡计，龙头似乎永远拥有掌控一切的能力与气魄，孤立于芸芸众生之上，俯瞰苍穹。

    是什么让我如此迷恋《龙头》？有位女性读者这样向我询问。

    我是这样回答她的：‘它就是我们男人的圣经，那里面包含了所有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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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大众读者的阅读体验

﻿    在围绕着这部名为《龙头》的通俗的各种舆论爆炸之时，其背后的作者“墨忖”却不是很受关注，这显然是因为他作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作者，即便这一次斩获了两项大赏，但由于媒体根本就采访不到他，便造成了现在书红人不红的状况。

    其实这是王德孚乐于看到的，他这个名为“墨忖”的笔名，本来就决定全部都用来写符合读者口味的畅销作品，而这年头只要是畅销的作品，不管它的内涵有多深厚，总归会有红眼怪挑刺。

    哪怕是《龙头》这样的作品，即便文坛大佬沈明甫都将其捧为“男人的圣经”，肯定了它其中蕴含的正能量，毕竟它的主角确实是非常讲原则、有底线的“地下皇帝”。

    但是《龙头》作为黑道流开山之作，依旧遭遇了不少评论家的抨击，他们其中有的当然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在大家都花式吹捧《龙头》的同时，他却贬低这部作品，这不正显得他与众不同？

    还有一些人则是发自内心地厌恶这什么黑道流开山之作，认为这书去描写黑道，就已经犯了最大的错误，因为这黑道本来就是整个社会的黑暗面，却将这样的黑暗面赤裸裸地展现在了公众的面前，这不是让帝国蒙羞吗？

    这些人还认为《龙头》有宣扬黑道的嫌疑，哪怕大部分读者看了这书，都不会有任何混黑道的想法，因为黑道真心不是那么好混的，一进入黑道，那是真的就洗不白了。

    但是《龙头》中展现出来的兄弟义气，却肯定会让某些年龄不大的读者误入歧途，所以这书就是一本充满了负能量的垃圾作品，现在它卖得这么火，简直就是在毒害青少年读者，所以它应该直接被封掉，成为禁书。

    不得不承认，这些好似真心为国家考虑的、抨击《龙头》三观不正的道德优越者，确实有他们的道理，只不过其中肯定还有不少是通俗圈中的眼红病患者。

    他们看到一位新人作家的处女作，就可以红成这个样子，实在太让人心里不平衡了，而《龙头》的销量越高，他们的作品与之一比，就显得特别可怜，他们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用这种诋毁《龙头》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嫉妒，无疑就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了。

    然而不管他们有多眼红，在舆论上又是如何诋毁《龙头》，都没有造成《龙头》的销量滑坡，甚至还有人觉得，眼红者们的这些行为，反而进一步促进了《龙头》的销量……

    原因很简单，大众读者还就是要看这种描绘社会黑暗面的作品，而涉及黑道的作品，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他们通过这样的作品，去开阔自己的眼界，不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吗？

    不是哪个人都有强烈的道德优越感，甚至还有人对道德嗤之以鼻。

    《龙头》中的主角陈月生那么有人格魅力，那么有原则，他的“有原则”还被某些读者嗤之以鼻，认为这样的主角设定，大大地破坏了整部作品的爽感，如果纯粹写一个黑暗流主角的话，他们会看得更加过瘾！

    而且黑暗流主角，才不会导致《龙头》的结局那么悲剧，说不定最后主角能够暂时虚与委蛇最终破局反杀……

    其实不管是评论家的挑刺，还是红眼病直接从作品的题材入手攻击作品的一切，这些人终究都只能代表极少数读者。

    大众读者在给予《龙头》好评、认为它剧情精彩、台词经典、人物群像、可读性极高等等之外，最让大众读者不满的，毫无疑问就是《龙头》的结尾部分。

    只是因为，大众读者爱看得终究是爽文，之前大家代入男主代入得很爽，开局只是个最底层的小人物，走投无路之下进入黑道，竟然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口才，以及“一点点”运气，一步一步地成为了龙头老大、地下皇帝。

    这个过程，就是本书最吸引大众读者的地方，因为人活在世上，不管做哪个领域的工作，都有这样一个升级的过程，现在既然这部涉及了黑道的内容，大家当然就很愿意去看一看，这黑道中的龙头老大，是如何炼成的。

    本来一切都很符合大众读者的期待感，只不过最后的结局，就太让人失望了！

    平心而论，这样的结局其实增加了全文的利益，给大众读者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更让众多颇有文化素养的读者，认为这样的悲剧升华了整部作品！

    然而，大众读者的想法却恰恰相反，他们才不管这些的结局是不是升华了作品，他们只知道后面的部分实在让他们看了不爽，所以他们当然在交流作品的时候，就要狠狠地吐槽……

    于是，“真香定律”又在这部《龙头》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许多读者几乎看到最后都骂出了声，结果转过头去又看第二遍了！

    还有读者在没看之前，还口口声声表示绝对不看《龙头》这种结局让人郁闷的作品，就算有人免费将自己买的书借给他们，他们也不会看一眼！

    结果他们看了一眼之后，还没看完，别人又不借了，他们便忍不住亲自去购买了上下两册的《龙头》，然后一口气看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

    这大概就是阅读《龙头》这部作品的大众读者们最真实的体验，他们不似那些可以将一部解析的天花乱坠的文人，他们只是觉得，这部《龙头》确实很好看，可读性极高，各种爽点、节奏极其完美，还写了其他作者从来没有涉及过的题材，所以它的销量爆炸，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龙头》的创作者王德孚，此时却没有因为《龙头》斩获两个重量级大赏，以及获得这么出色的销量，而感到特别的激动，这不是基本操作吗？

    他现在只想快点拿到奖金和版税，这才是他写《龙头》的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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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保持神秘

﻿    “魔都通俗大赏”的金奖，其奖金就有500银元，而“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的奖金，也有300银元。

    因此，这两个奖项，单单是奖金给王德孚带来的收入，就有800银元，其购买力差不多都相当于他曾经那个世界的八万人民币。

    不过800银元要购买一辆这个时代的汽车的话，显然还差了一点，最多也就只能买一辆二手汽车，要购买稍微上档次一点的汽车，至少需要2000银元。

    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毫无疑问是当之无愧的奢侈品，属于科技最前沿的交通工具，就连苏州这样的大市都没有几辆汽车，更不用说配套的加油站之类了，也只有在魔都、帝都这样的世界级大都市，汽车才不那么少见，能够开出租车公司的，也全都是整个帝国都知名的企业。

    所以在汽车这方面，不能随便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待它，可能也只有王德孚这个未来人，才那么想要买辆车开一开，哪怕这车只能在魔都开，根本开不了长途。

    不管是这两个大赏的奖金，还是《龙头》的版税，显然不可能立马给王德孚，这都是要走流程的。

    商务印书馆对王德孚的态度，绝对算得上友善了，因为按理来说的话，这两个分量很重的奖项，都是需要王德孚本人亲自来领的，否则就视之为放弃奖项了。

    但是王德孚并不想这么快就暴露“墨忖”的真实身份，他觉得用这个笔名搞一搞神秘，还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而且用这个笔名，他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创作迎合读者的作品，哪怕某些文学评论家大骂“墨忖”媚俗，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墨忖”媚俗，关他王德孚什么事情？

    王德孚本人可只创作名著级别的、散文、杂文的，想要在文学性、思想性上挑他的刺，难如登天。

    并且因为他所学的专业，往往他的作品中还带有哲学性，这就可以总是让他的作品天然带有一种高逼格，一般没点水平的评论家，根本不敢胡乱评论王德孚的作品，生怕贻笑大方。

    王德孚直接让他那位《月报》的资深编辑杭水涛代领的这两项大奖的证书、纪念奖章，这似乎又在舆论上引起了小小的波澜。

    只因领奖的那一天，不管是《情迷魔都》的作者徐天笑，还是《倾国美人》的作者常恨歌，都亲自来领奖了，或许他们内心还是很不甘心自己的作品获得了银奖，但是他们却真的非常好奇，《龙头》的创作者，到底是何方神圣。

    徐天笑在知道自己的作品，在销量上也不如《龙头》之后，他也算是认命了，不过他内心仍旧阴谋论地觉得，是不是《龙头》刷销量了，对方背景那么大，肯定还特别有钱，直接砸钱买自己的作品，给市场营造出一种它非常受欢迎的错觉，似乎也不是什么亏本的买卖……

    直到徐天笑不信邪地去亲自阅读了《龙头》，他才算是彻底服气，他只是觉得，自己的运气也太差了，怎么这一年的“魔都通俗大赏”，正好就有《龙头》这样一部在创作水准上全方位碾压他的作品出现呢？

    徐天笑觉得自己输得真心一点都不冤，只怪自己当时失了智，没有亲自阅读一下《龙头》，就去媒体上大放厥词，让自己都成了笑话。

    可能都是创作者才能更加明白他与那位“新人作家”墨忖之间的差距，他发现自己本来还觉得各方面都可以《情迷魔都》，与《龙头》一比，不管是文笔、立意、题材的新颖度，都差得太远，而且他的作品还特别水，没办法，连载作品嘛，不可能永远保证干货满满，然而《龙头》却是真的充满了干货，所有的笔墨基本都在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绝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描写、议论。

    哪怕是徐天笑自己，都觉得他去买这样一部好书，都是绝对不亏的，他甚至都很后悔自己没有买到精装版的。

    因此，彻底被“墨忖”的创作实力而折服的徐天笑，就很想见一见这个横空出世的“新人作家”，为什么给新人作家四个字加上引号，当然是他感觉对方或许只是第一次写通俗的新人，在其他的文学创作领域，说不定名声赫赫。

    这可不是徐天笑胡乱猜测，而是通俗圈子已经公认的事实，否则没法解释“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也颁给了墨忖，更别说在《龙头》畅销之后，许多拥有很大影响力的媒体，都花式吹捧《龙头》这部作品。

    徐天笑想借这个领奖的机会，好好地和“墨忖”大佬道个歉，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向对方虚心求教一番。

    徐天笑这个人，在面对比自己更强的人时，那是相当谦虚的，这可能也是他第二部作品，就进步这么大的原因。

    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常恨歌，倒不如徐天笑这么多内心戏，但她对“墨忖”好奇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办法，最近他那部《龙头》在魔都通俗界搅动的风云，实在太让人始料未及了。

    还好常恨歌向来低调，要不然若她也忍不住在媒体上发表一些针对《龙头》的言论，那她估计要和徐天笑一样尴尬。

    另外一位才女柳纤然，算是为她挡了枪，吸引了许多火力。

    不过常恨歌对柳纤然并不是很感冒，她创作的目的，还是非常纯粹的，就是喜欢而已，对女权那一套也没什么兴趣，结果柳纤然却拿她没得金奖这种事又去抨击女权遭到限制，这让常恨歌觉得很恶心。

    她这个当事人都没觉得自己的权利受限，毕竟那部《龙头》写得确实好，她被对方击败，也是心服口服，难不成就因为她是女作者，就该受到优待？

    这算哪门子女权，简直就是在贬低女性，如果女权主义者都是这种货色的话，那女人的地位怕是会越来越低……

    常恨歌希望有一天，能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击败通俗领域的其他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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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告一段落

﻿    徐天笑和常恨歌终究还是没有见到“墨忖”，不知道“墨忖”竟然就是之前凭借诸多文采飞扬、哲思过人的散文、笔锋如刀的杂文、构思精巧的短篇而在主流文坛一举成名的“女性之友”王德孚。

    当然了，王德孚还拥有帝国名牌大学东吴大学哲学系高材生的光环，这样的身份，显然比徐天笑、常恨歌这种混通俗界的“匠”要有格调的多。

    毫无疑问，主流文坛对于通俗，尤其是鸳鸯蝴蝶派的，那就是持批判态度的，认为这些让人做梦的，根本就是在浪费读者的时间，起不到任何启迪读者的作用。

    偏偏这些通俗的销量不俗，尤其是在帝国大力推广义务教育，让国民识字率越来越高之后，通俗的销量也越来越高了。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别的娱乐活动他们可能玩不起，但是购买、租借通俗的钱，他们还是有的，闲暇时就看看通俗，意淫一下自己成长中那左拥右抱的主角，那真的很过瘾。

    通俗的单行本，也不如那些主流文学作品那样，包装得非常精致，它可能就是一部特别厚、纸质特别差的劣质书，租书店最多的就是这种类型的书。

    这样的通俗，谁会管它的文笔、思想性之类的玩意，爽快、过瘾、量大管饱就完事了，一边吃泡面，一边看这种大部头的通俗，真的很让人快乐。

    《龙头》这部作品首印被抢购一空之后，它的第二版，就增加了这种大部头的书，上下两册直接合并在了一起，不过总共四十多万字的它，在租书店中的受欢迎程度，却不如其他上百万字的通俗。

    不过字数少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它租起来更加便宜。

    当《龙头》这部作品的影响力出了魔都之后，它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一些本来品性就不好的学生在看了《龙头》之后，竟然也想要在学校中建立帮派，学里面的主角，要当龙头老大，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充满了热血、义气的江湖世界，才是他们向往的……

    可惜这世上有多少人可以像中的主角那样恪守原则、抵制诱惑、拒绝堕落呢？

    严格的学校，当然对这种不正之风进行了严打，本来校风就不好的学校，就算没有《龙头》，也照样会有各种小混混，倒是《龙头》还让其中的一些小混混更有正义感了，因为他们不想当书里那种邪恶的反派，他们崇拜的是主角，也想要维护正义。

    只可惜老师、家长们是看不到这一点的，他们只会觉得，《龙头》这样的通俗，就该直接被禁掉，否则就是毒害青少年读者。

    还有一些被各种剥削的劳动人民，在看了《龙头》之后，竟然豁出去，直接跑到了魔都，想要加入黑道，因为他们感觉，哪怕黑道也吃人，一入黑道，就没法外回头，那轰轰烈烈地干黑道，总比一辈子在乡下土地中、各种黑工厂中累死累活一辈子好。

    《龙头》这部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真的会被越来越多道上人士，奉为经典，因为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似乎真的可以指导一个道上人士，如何成为一名真正让手下发自内心的尊敬，让对手发自内心的敬畏的龙头老大。

    当然，你不能完全照着书中那样去行动，而是必须活学活用，书里的那些金句，都可以成为每一个道上人士的格言。

    魔都地下世界那个最顶级的黑帮青帮，其老大黄啸林也看完了《龙头》，他当时就拍案叫绝，然后表示了对其创作者“墨忖”的兴趣，还说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和对方合作，将《龙头》改编成电影。

    《龙头》的确是一部非常适合改编电影的作品，它其中有不少场景，都有很强烈的画面感，所以不少读者在看它时，都感觉像是在看一部大片！

    这就是文笔超神之后，给予读者的阅读体验，不像某些作者，写了不知道多少字，读者只看到一个字，那就是——水。

    不过由于《龙头》上市似乎还是太短。其影响力还没有完全扩散到以魔都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之外，所以它要被改编成电影，还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这年头能改编成电影的作品，似乎都得是出自大家之手，资源都垄断在主流文坛作家的手中。

    一部通俗，要想从中杀出重围，确实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当然了，如果“墨忖”是王德孚这件事曝光的话，估计各种影视公司，都会蜂拥而至，这就是创作者名气重要性的体现。

    此时已经是五月底了，关于王德孚新作《龙头》的巨大收获，暂时可以告一段落了。

    而作为对《月报》资深编辑杭水涛的回报，王德孚答应用“墨忖”的身份，在《月报》上连载他的第二部通俗，当然也会是开创性的作品，就算是通俗，王德孚也不会拾人牙慧，写别人写过的题材。

    事实上，自从《龙头》大火，接下来各种黑道流，仿佛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仿佛主角不是道上人物，就不会写书了！

    然而跟风作品，在各方面根本就没法与《龙头》相提并论，大部分读者可能都只配做个底层小混混，成为龙头老大这种事，全套作者给他开挂。

    即便如此，不少看《龙头》看得意犹未尽的读者，依旧会选择购买一些跟风之作看看，满足他们被《龙头》激发出来的对“地下世界”的浪漫幻想。

    这一部《龙头》，也算是给鸳鸯蝴蝶派作者开辟了新的题材了，“黑道千金”又成了不少鸳鸯蝴蝶派作者笔下的一个经典人设。

    杭水涛对于王德孚的承诺，当然欣喜不已，也不枉他各种力推王德孚了，只不过他低估了王德孚这货的拖稿能力，下一部通俗，王德孚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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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作家协会

﻿    然而有思想性的作品毕竟不同于只需要迎合读者的商业作品，让王德孚去写后者的话，他基本上只需要随意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确定一个开创性的题材，再按照商业作品的模式写，那这部作品肯定可以受欢迎。

    没错，商业作品确实是有模式的，后世的好莱坞电影，可以说将这种商业模式完全发扬光大了，爱看爽文的读者，其实和爱看商业电影大片的观众，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他们可以忽略作品上的某些瑕疵，但是只要作品足够爽、视觉效果足够出众，他们就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所谓的烂片、小白文却总是卖得最好，它们就算被那种自认为有格调的观众、读者吐槽烂都是无所谓的，因为它们抓住了适合它们的观众、读者。

    有思想性的作品，肯定不像那些拥有成熟套路的商业作品创作起来容易，创作之前准备工作，毫无疑问也更加复杂、困难。

    所幸王德孚脑中的存货非常多，其中当然也包括不少十分深刻、有内涵的作品，他所要做的，就是借鉴这些作品的同时，融合这个世界的社会现状，创作出更加符合这个世界，可以给读者们带来更多见识、收获更多东西的作品。

    王德孚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是那种读者们看完就丢的作品，所以哪怕是《龙头》这样的商业作品，它也可以在让读者们看得爽的同时，也收获其他东西。

    越是愿意去深入钻研王德孚作品的读者，就越能收获更多，这也是王德孚与那些通俗领域的作者的本质区别，后者为了追求销量，是绝对不会像王德孚那样，为了引导读者去思考，而写一些让人不愿意看到的剧情。

    越是现实、尖锐的东西，可能读者越不愿意看，他们更愿意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

    五月底这暮春时节的天气已经变得非常宜人，王德孚终于收到了来自苏州本地作家协会的邮件，分发邮件的人，依旧是他们班的班长曹荣卿。

    如今越来越有名的王德孚，每次收到的邮件也越来越多了，在创作《龙头》的过程中，他也没有停下散文、随笔、短篇等体裁的创作，实在是有些杂志的约稿，他没法拒绝。

    这些作品作为王德孚的真正原创作品，喜欢的读者依旧不少，所以他收到来自全国各地读者的来信，当然越来越多。

    毕竟像《美文》、《华夏散文》这样的声名远扬的散文杂志，其流传范围是整个帝国，有一些地方的国文老师，都要求学生去背诵其中的部分经典美文。

    王德孚的作品，就时常成为学生们背诵的经典美文中的常客，喜欢他文风的学生，当然也不会排斥背他的文章这种事，就怕是那些天生就不喜欢国文这门学科的，这国文课本上的文章都还背不好呢，居然还要让他们去背散文杂志上的文章，这简直就是故意折磨人嘛！

    每次都能收到这么多邮件的王德孚，当然没法都看完所有的邮件，所以一般并不算太过重要的读者邮件，他都是拿回去让他最信任的妹妹王沫儿看，只有有价值读者来信，才能够得到他的亲自回复。

    这其实算是王德孚对自家妹妹王沫儿的一种锻炼，她和王德孚同居在一起这么久，可是一直没有停下对各种文化知识的学习，虽然这样的学习，依旧没有改变她的旧思想，但是她觉得这样能够让三少爷开心以及为三少爷分忧的话，她的动力还是非常足的。

    另外，王沫儿在漫画上的展现出来的天赋，也终于被王德孚发现了，他觉得不能浪费王沫儿在这上面的天赋，所以他将王沫儿推荐给了凌静苏，参与《红蔷薇》杂志的美术设计，继续锻炼她这方面的能力，总有一天，她就可以画出王德孚想要的漫画来。

    王德孚此时在教室中，当着班长曹荣卿的面，就挑出了来自苏州作家协会的邮件来，然后打开邮件，就发现原来是他作家协会的会员证书到了。

    这个世界的作家协会，可不似王德孚曾经那个世界，他那个世界的作协就纯粹是一个非常松散的组织，除非是国家级别的作协，像市里作协根本就是鱼龙混杂，有些根本不写东西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混进去的。

    而这个世界的作家协会，却是个颇有影响力的组织，甚至都给作家们分了级别，能在某某杂志上发表作品的，算什么级别，能获得什么什么奖，算什么级别，分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作家协会还能给作家评职称，什么初级作家、中级作家、高级作家，特级作家之类，只有加入作家协会的作家，才有资格评选职称，有了这样的职称的话，就有了稿酬标准了。

    加入作家协会的作家，就算是官方的作家了，而没有加入作家协会的，就算作品再大卖，那也只能算是作者，这样的作者，有很多都是写鸳鸯蝴蝶派作品的通俗作者。

    写这种作品能加入作家协会的，基本上都是资历极老、作品传播范围极广、被改编成电视剧、电影的顶级通俗作家了，这也可以看出，主流文坛、官方作家协会，其实是不待见这样的作家的。

    这也导致有不少通俗作者，在面对官方作家时，都忍不住觉得低一头，还自嘲自己是“匠”，并且各种削尖脑袋想要加入作家协会，这可能就是这个时代特有的“作家编制”，没编制的永远也不能称为作家。

    不得不说帝国的统治阶级，对于如何掌控作家、操纵他们写官方希望看到的作品，还是很有一套的，编制既是作家的地位保障，又是他们的枷锁。

    王德孚看到苏州作家协会寄来的会员证书上，给他的职称是“高级作家”之后，他还没表示什么，班长曹荣卿就在一旁大呼小叫道：“默存，你居然成了我们苏州作家协会的高级作家？这高级作家，整个苏州，好像都不超过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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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捧逼

﻿    曹荣卿的话，自然又让班级中的其他同学听到了，有些天性喜欢围观、看热闹的同学，又熟练地围到了王德孚身边，想看看这位已经给东吴大学不知道带来多少关注度的校园人物，又搞出什么新的名堂了。

    没有错，王德孚这样一位新锐作家的横空出世，可以说大大地增加了东吴大学的知名度，毕竟之前东吴大学虽然也能算世界级的名校，但是在国内，却总是被帝都的那两所大学压一头，还有SH的复旦公学，这些在超级大都市中的大学，那是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加成的。

    来自国外的优秀留学生，首选的大学，当然也是帝都、SH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中的名牌大学。

    不过最近王德孚以及他文章的影响力，渐渐流传开来，东吴大学毫无疑问也沾光了，再加上王德孚的部分文章，很让东吴大学的某些高层欣赏，所以他才能被他那位系主任曹旭平如此器重。

    当然了，王德孚本身会做人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不管他取得怎样的成就，他始终保持着谦逊、低调的态度，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各种膨胀、目中无人，这可是和那位同样也算是校园风云人物的黄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德孚此时听到曹荣卿的惊呼，他自己反而有些莫名其妙，不由开口询问道：“班长，这高级作家难道很稀奇吗？说起来给作者分等级是不是有点太奇怪了，难道等级高的作者，写出来的作品就一定更好？”

    还没有等曹荣卿回话，班级中另外一位名叫曾百益的同学，就忍不住说道：“这可是高级作家啊，当然非常稀奇！”

    曾百益是一个小胖子，虽然也是哲学系学生，但却酷爱文学创作，只可惜天赋有限，写出来的东西连在校报上发表的资格都没有，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始终坚持着。

    有同学也劝曾百益去好好和同班同学的王德孚求教，只要王德孚点拨他一番，说不定就开窍了呢？

    王德孚也不是那种对同学冷漠的人，生怕其他同学在写作上超过他，恰恰相反的是，王德孚非常喜欢指点别人，他很喜欢当老师。

    然而曾百益却固执地表示，写作于他而言，就是非常私人的事情，他并不是嫉妒王德孚在文学创作上的天分，也不是觉得低下头去向对方请教，是多么难堪的事情，他只是想独自创作，不希望受到其他任何人的影响。

    因为曾百益的酷爱文学创作，他当然就深入地了解了一番怎么成为作家协会成员并且获得作家协会授予作家等级，然后还有每一个等级，所代表的来自官方对作家的扶持。

    此时他就忍不住向王德孚科普道：“一般的创作者，加入作家协会，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更不用说被评为‘高级作家’了，实际上，能够拥有‘初级作家’证书的作家协会成员，都只有所有成员数量的十分之一，要求是能够在拥有省级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五篇大作，或者获得省级的文学奖项，这对你这样的天才来说，可能达到这样的目标，如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但对于普通的创作者来说，可能等他们三十多岁了，才能完成这样的目标……至于‘中级作家’，那就要在国家级……”

    曾百益的科普可以说相当详尽，旁边还有曹荣卿这位捧逼达人在一旁补充，搞得旁边围观的同学，都无比羡慕地望着王德孚那个作家协会的会员证以及“高级作家”的凭证。

    在曾百益口中，只要是“初级作家”，就可以免费让国营的出版社，每年都出版一部书，销量越好的话，补贴就越高，这对“初级作家”来说，当然是非常棒的权利，而就算是民营的出版社，也不会小觑“初级作家”，只要是拥有这个头衔的作者投的稿，编辑们肯定会好好审稿，不用担心稿件石沉大海的问题。

    王德孚听了之后，不由纳闷道：“好像我也达不到这‘高级作家’的评选资格吧，毕竟我好像什么文学奖都没拿过……”

    班长曹荣卿立马反驳道：“默存，你也太小看你自己在文坛的影响力了吧，据我所知，好像有不少国家级的文学杂志都向你主动约稿了，说起来那个《华夏散文》、《美文》不都是国家级的杂志么，至于文学奖嘛，那是你没去投稿参选而已，只要你投稿了，我觉得你拿奖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王德孚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被曹荣卿这么一捧逼，这种感觉很酸爽，紧接着又听曾百益说道：“其实相比于‘初级作家’、‘中级作家’的评选的硬性要求来说，‘高级作家’反而评起来没那么多硬性要求，因为你早就和普通的作者不在一个层面了，你现在在SH文坛都赫赫有名，是苏州本地作家中的排面人物，如果加入苏州的作家协会，都没法评选到‘高级作家’这个头衔的话，那这苏州作家协会，岂不是成了笑话？”

    王德孚这下子恍然大悟，看来这“高级作家”看的就是知名度与地方影响力啊，他虽然没有获得过主流文坛的文学奖项，但不得不说，他的名声，在SH文坛确实已经立起来，每当他发表一些文章，都有一帮SH的文坛人士去解读、吹捧，还有一些影响力颇大的报纸来报道他，所以也难怪他能获得“高级作家”的头衔了。

    王德孚记得，吹他吹得最厉害的似乎是一位名叫“梁婧”的才女作家，那个阅读理解，做得比他这个原作者都要好！

    最最关键的是，王德孚的知名度实际上已经不仅仅在文坛上拥有了，就连不少普通人都知道了他这么一号人物，谁让他的那些“情诗”，以及围绕着“情诗”的风流韵事，那么脍炙人口、让人喜闻乐见呢？

    王德孚在这一瞬间，觉得这作家协会简直就像奇幻的佣兵协会，他这“高级作家”，怎么说也能算个“高级冒险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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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青年作家论坛

﻿    虽然在曹荣卿与曾百益口中，“高级作家”的头衔非常了不起，但是王德孚却没有太放在心，他觉得作者终究还是要靠作品说话的，否则就算官方给你授予“大文豪”的头衔，那也不会被大众所认可。

    实际上，在“高级作家”之上，除了“特级作家”之外，就只有“文豪”与“大文豪”这两个头衔了，能获得“文豪”头衔的作家，基本上就是名满华夏的大作家，国家级别的文学奖不知道拿了多少。

    而拥有“大文豪”头衔的作家，那就是世界级的作家了，属于整个华夏的排面作家，其作品都拿过华夏的帝国皇家文学，以及诺贝尔文学奖的那种。

    这样的作家，就算官方不授予他这样的头衔，他也会凭借自己的作品，征服全世界的读者，没有“大文豪”之名，却有大文豪之实。

    王德孚就是那种并不在意官方授予的头衔的作家，他都没有像一般的主流作家那样，向那些传统的文学奖项投稿，而是直接用自己的作品，在主流文坛杀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这样的做法，颇显得有些野路子，但是他的作品却实打实地获得了不少人的认同，比如说大力推荐他加入苏州作家协会的好友朱墨彻。

    朱墨彻当然也拥有“高级作家”的头衔，原因是他的散文确实有点东西，也是国家级散文杂志的常客，甚至都在《散文家》这份最有逼格的散文杂志上发表过。

    而王德孚虽然已经有多篇文章在《美文》、《华夏散文》上发表，但是至今却还没有在《散文家》上发表过文章。

    原因当然是《散文家》这份杂志非常清高，总编的来头也非常大，据说这份杂志在创立之初，走得就是高端路线，一定要是能够被认为是散文家的作者，才能够在上面发表文章。

    那么，怎样的作者才能被认为是散文家呢？

    这当然不是你在其他散文杂志上发表一些作品就算了，而是要获得由《散文家》杂志举办的那个名为“散文家大奖”的一等奖才行，如果是二等奖的话，那就要获得两次，三等奖的话，就要获得三次。

    朱墨彻就是参加了三次“散文家大奖”这一散文领域的最顶级文学奖，属于国家级的文学奖，第一次拿了三等奖，后面两次拿了二等奖，总算获得了在《散文家》上发表文章的资格。

    朱墨彻从此以后，在文坛亦是名声大噪，拥有了“散文家”的头衔，所以他一加入作家协会，就又拥有了“高级作家”的头衔，然后他向《美文》、《华夏散文》这样的国家级散文杂志推荐王德孚及其作品，对方都会给朱墨彻一个面子。

    而像《散文家》这份杂志，朱墨彻就算推荐王德孚的作品，那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散文家》确确实实只认可他们自己举办的“散文家大奖”。

    对王德孚来说，他都没听说过这什么“散文家大奖”，他写散文也不是为了出名、赚钱，纯粹就是在随意记录生活、抒发一些时不时产生的闲愁别绪罢了，所以如果不是《美文》、《华夏散文》向他约稿的话，他也懒得投稿。

    因此，王德孚肯定不会像朱墨彻那样，为了在《散文家》杂志上发表文章，就去参加那什么“散文家大奖”，他的散文作品根本不需要别人来评头论足，因为这真心是写给他自己看的。

    在王德孚收到作家协会的邮件之后没几天，居然又收到了来自作家协会的通知，说是苏州作家协会给新入会的作家们，搞了一个青年作家论坛，组织大约二十名新入会的作家，一起游览苏州本地的园林，然后一起共进午餐，下午则会进行创作上的交流活动。

    王德孚对于作家协会的活动，还是比较好奇的，正好他现在对完成系主任曹旭平希望他写的所谓思想性作品，没什么思路，说不定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够刺激到他的灵感呢？

    所以王德孚也算是欣然前往，反正那一天正是周末，地点距离东吴大学也不远，他去参加这什么青年作家论坛，还是非常方便的。

    王德孚独自一人去参加了这什么青年作家论坛，然而让他有些无语的是，为什么参加这青年作家论坛的，有好多都是一看就老大不小的“青年作家”啊。

    他们之间的对话，也让王德孚听了感觉格格不入。

    “这一次能够加入这作家协会，真是太好了，感觉瞬间就有了归属了，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评上‘初级作家’啊。”

    “能加入作家协会已经很不错了吧，以后这样的聚会还有很多，白吃白喝白玩啊，并且走到哪，只要你说自己是作家，都肯定让人刮目相看的！”

    “可是没有头衔的话，要发表文章、出版书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还是得找找关系，争取有个头衔，要不然光一个市作家协会成员，太没有排面了！”

    “我觉得你想多了，要获得头衔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好多人写一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混到个‘中级作家’的头衔。”

    ……

    这是两位一看就是中年人的“青年作家”之间的对话，他们好像是那种颇为善于交际、也善于鉴别新入会的成员，有哪些一看是非常有前途的那种，所以每次出现一个参加此次青年作家论坛的作家，他们就上去打招呼，熟练地发烟。

    王德孚则被他们下意识忽略了，主要这一天是周末，有不少像王德孚这样的大学生，也来这儿参观园林，于是他们自然就将王德孚也当成了那种参观园林的大学生，而不是新入会的作家成员。

    说是说青年作家，但能在三十岁之前就加入作家协会的，能有多少呢？

    王德孚并没有主动去与这些“青年作家”打招呼，他只想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看这帮“青年作家”能搞出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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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理事

﻿    就在王德孚冷眼旁观之时，终于看到一位勉强算得上“青年作家”的人物出现，对方似乎在作家协会中颇有人缘，甫一出现，就让其他已经到场的作家围了上去，可谓众星捧月。

    这位“青年作家”看起来年龄只有三十出头，穿一身十分摩登时尚的大衣，头上的发型也搞得非常讲究，他并没有戴眼镜，虽然长相普通了一些，但经过这么一打扮，他自然就给人一种先进作家的感觉，不似有些新入会的作家，这次来居然还穿着旧时代流行的长衫，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对方是个旧式文人。

    在这个新文化运动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时代，旧式文人已经越来越不受人待见了。

    只不过也不知道这位“青年作家”是什么来头，当他到来的时候，那些穿着长衫的旧式文人，居然也围了上去，就好像一群舔狗。

    王德孚便听到了他们与这位“青年作家”之间的寒暄，大概知道了，原来这位“青年作家”，居然是作家协会中的老牌成员，并且已经拥有了“中级作家”的头衔，在文坛可谓人脉广泛，本身也是某几个小有分量的文学奖的评委。

    这位“青年作家”的名字叫做汪晓城，出身苏州本地的书香世家，从小就凭借家中的人脉，在文坛崭露头角，初中时就开始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以时评居多，他似乎非常热衷于发文议论热点时事，放到网络时代，这人就是妥妥的公共知识分子一枚。

    汪晓城其实并没有多少拿得出手的作品，但是掌握着评论他人作品权力的他，在作家协会中被一帮连“初级作家”头衔都没有的作者众星捧月，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而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他，此时对于众人的寒暄，他只是不苟言笑，可能在他的眼中，这群新入会的作家协会成员，都是完全不值得他关注的小角色。

    这一次汪晓城参加这个“青年作家论坛”，差不多就是来装逼的，因为他可是作家协会中的前辈人物，又拥有“中级作家”这样让他引以为傲的头衔，那他对这些新人们冷淡一点怎么了？

    他觉得这都是正常操作，因为他只要参加这些新人活动，就是这副拽得不行的样子，仿佛在整个作家协会，他就是中流砥柱。

    汪晓城直接找到了这一次带领众多作家游览园林的导游，居高临下地说道：“导游，赶紧统计一下人数吧，到齐了就可以出发了，至于迟到的就不用管了，我会直接和秘书长汇报下，像这种连首次集体活动都不参加的会员，还是直接踢出作家协会算了。”

    导游被汪晓城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弄得很不舒服，只是忍不住腹诽，好像你也迟到了十多分钟吧？

    不过导游自然不敢得罪在这个时代颇有能量的作家们，只能听从汪晓城的吩咐，准备统计人数。

    汪晓城这个时候才注意到独自一人在暗中观察的王德孚，然而他根本不认识王德孚，毕竟能够一眼认出王德孚的，大概只有那些还在上学的学生党，看过《红蔷薇》这份杂志的读者。

    汪晓城看到王德孚一身学生气，不由皱眉走了上去，同样居高临下地说道：“作家协会参观园林，闲杂人等让一让，马上统计人数了，你不要在这里耽误导游统计。”

    汪晓城身上散发着身为作家的浓浓优越感，对王德孚这种一看就是大学生的家伙，当然拥有巨大的心理优势。

    然而王德孚却淡然一笑，温和道：“我也是作家协会的新会员。”

    汪晓城愣了一下，不由上下打量了一番王德孚，显然对于作家协会的新会员居然是个一看就不到三十的大学生而感到诧异。

    还没等汪晓城说什么，他身边最近的那个穿长衫一看就很穷酸的旧式文人，就忍不住说道：“你这学生娃在这里捣什么乱，你说你是新会员，怎么不和汪理事打招呼？”

    原来汪晓城居然还是这个苏州作家协会的理事，其实一般拥有“高级作家”头衔的会员，才有资格当理事，然而汪晓城这个“中级作家”却能够当上理事，可见他的背景确实不小。

    王德孚被这旧式文人一呛，他也不生气，依旧很淡然地回应道：“我作为新会员，怎么会认识汪理事呢，事实上，今天来参加这个活动，我谁都不认识。”

    旧式文人顿时就笑了，如此说道：“你这学生娃，说谎还把自己骗了，我们作家协会可不是那么好进的，你说谁都不认识，那岂不是连推荐你入会的人都没有？像这一次新入会的成员，可是有不少是汪理事推荐的。”

    随着旧式文人的笑声，有不少新入会的会员也围观了过来，一时之间，本来冷眼旁观的王德孚，居然成为了人群的中心。

    一般人成为人群的中心，肯定会有点不自在，然而王德孚却早就习惯了这一切，所以他的态度，自始至终，都非常淡然。

    就凭借这样的气度，以及他那英俊过人的外表，倒是让这帮“青年作家”暗暗点头，觉得此人不是什么普通人。

    汪晓城伸出手，示意让这个名为“孔甲仁”的文人住嘴，然后依旧拽拽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王德孚很自然地回道：“我是王德孚，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加入了苏州的作家协会，应该是我的好友朱墨彻推荐了我吧。”

    当王德孚报出自己的大名之后，汪晓城那副拽得不行的模样，终于收敛了几分，而之前那个质疑王德孚的旧式文人孔甲仁，他的笑容则凝固在了脸上，他趁着别人没注意，偷偷离汪晓城远了一些，然后熟练地隐藏到了围过来的新会员之中……

    然而汪晓城在听到“朱墨彻”这个名字时，脸上明显闪过一丝厌恶，他忍不住说道：“原来你就是那个王德孚啊，给女人当狗，是不是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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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我正好相反

﻿    很显然，汪晓城这个作家协会的理事，和推荐王德孚的朱墨彻，是有矛盾的，或许他还非常不忿朱墨彻这个比他还要年轻的家伙，居然凭借一手非常优秀的散文，获得了《散文家》杂志的认可，继而又获得了“高级作家”的头衔。

    从此之后，汪晓城这个“中级作家”在面对朱墨彻时，自然就矮了一头。

    最关键的是，朱墨彻也是出身书香世家，朱家和汪家是有竞争关系的。

    因此，汪晓城和朱墨彻的关系，一直就不怎么好，而朱墨彻同样也是苏州作家协会的理事，马上苏州作家协会的会长就要退下去了，副会长们肯定会竞争这个位置，而接下来多出来的一个副会长，自然就是众多理事们竞争的位置了。

    然而在众多理事之中，就只有朱墨彻拥有“高级作家”的头衔，就凭这一点，就足以压制汪晓城了。

    汪晓城在朱墨彻获得“高级作家”的头衔之后，就疯了一样想方设法想要获得“高级作家”的头衔，这样再凭借他在作家协会中的人脉关系，说不定可以逆袭朱墨彻。

    然而“中级作家”哪里是那么容易变成“高级作家”的，这简直就好比筑基期的修仙者要升级成金丹期的修仙者，可谓难如登天！

    说到底汪晓城实在拿不出出色的作品来，他这种写时评的主流作家，数量也确实太多了，基本上都是靠蹭热点来吸引读者的，可是每次热点就那么一个，蹭热点的评论者却那么多，哪里那么容易红呢，除非你有特别的蹭热度的技巧。

    比如说那位在魔都文坛声名鹊起的才女梁婧，对方每次都能依靠热点话题，获得很多关注度，她作为魔都文坛的新生代才女，已经有了一批非常忠实的拥趸。

    想当初汪晓城也蹭过王德孚的热点，在苏州本地的报纸媒体之上，痛骂王德孚的那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认为王德孚的这篇作品，那就是一派胡言！

    汪晓城还大力支持苏州第一高中的“女德教育”，认为这才是华夏传统文化的精髓，而王德孚居然通过一个特例，妄图否定这种传统文化，简直就是扯淡！

    汪晓城自己写时评算是写爽了，但问题的关键是，他写的东西，有人写的比他更好，骂得更加有特点，这就导致同意他这个观点的读者们，都去关注这些时评文人了，像他这种毫无自己特色的家伙，被遗忘当然是正常的。

    不过必须得承认的是，依靠着自己出道早的资历，汪晓城在苏州文坛这一亩三分地上，还是有那么点影响力的，所以即使他永远都是那副拽拽的样子，依旧有为了自己前途的作家协会成员，去围绕着他转。

    汪晓城此时这讽刺王德孚的话一出，周围的新入会成员们，几乎全部都安静了下来，根本都不敢参合到这两位的冲突之中！

    只因不管是汪晓城还是王德孚，他们都惹不起！

    汪晓城就不用说了，可以算是地头蛇，在本地文坛，颇有势力，而王德孚，那就是一条过江猛龙啊，他就是那种可以完全不在乎什么作家协会的牛人！

    因为王德孚已经是苏州文坛公认的天才作家，他的名声，甚至已经传到了魔都的文坛，而他的作品，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成为了一时的热点话题，不知道多少通过写评论来获取关注度、稿费的文人，靠解读王德孚的作品来吃饭！

    或许王德孚现在会因为汪晓城的资历而被压制，但是在未来，十个汪晓城，也比不上一个王德孚啊！

    有些心中拎得清的作家，都在暗中嘲讽汪晓城的不智，就算他再讨厌王德孚，也不该这么赤裸裸地与王德孚产生冲突啊，就算出了一时的气，那又有什么用呢，未来还不是王德孚的？

    然而这就是汪晓城的风格，他也不是完全冲动，而是在知道王德孚和朱墨彻的关系肯定很好之后，他就已经在心中彻底与王德孚划清界限了，反正这样的人注定没法成为朋友，那就直接撕破脸好了，他就不信王德孚能如何反击他！

    王德孚此时听到汪晓城近乎挑衅的话语，他依旧没有怎么放在心上，只是微笑着说道：“如果可以让自己喜欢的女孩开心，就算是当狗又如何呢？”

    王德孚这话一出，新入会的几个女性作家，望向他的眼神，都是亮晶晶的，她们只觉得，这世上如果多一些像王德孚这么尊重女孩子的男人就好了。

    而其他的男性作家，有些比较怜香惜玉的，可以说对王德孚的话，产生了比较强烈的共鸣，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谁走愿意当舔狗呢？

    原来王德孚竟然是这样的男人，难怪他能成为“女性之友”，舔就完事了啊！

    然而真正的王德孚，在面对女孩时，哪里会像他嘴上说得那么好听，他只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获取自己对女性的天然好感度。

    此时说出这种话的王德孚，依旧显得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简直与一脸厌恶、毫无风度的汪晓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许多人都在心中暗暗给两人评了分，王德孚完胜！

    其实这一次汪晓城来参加这个“青年作家论坛”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人脉，让他在作家协会中的势力进一步增加。

    结果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这样一冲动，便让人心，都向王德孚偏移了！

    原来王德孚可能还没法这么快在新入会的成员中获得那么高的评价，但现在，有了汪晓城的神助攻，一切都变得如此顺利！

    汪晓城听到王德孚的回应，他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没想到这世上还有像王德孚这样的舔狗，他到底是有多执着于跪舔女性啊！

    “好了好了，汪理事还是不要耽误大家参观园林了，让让路吧。”王德孚淡淡道。

    汪晓城双手抱胸，不屑道：“我不给傻子让路。”

    王德孚微笑：“我正好相反。”

    随即他摆出一个请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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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经典说明文

﻿    王德孚的回应，可以说彻底让汪晓城陷入了两难之中，而在场的文人这么多，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机智与风度，已经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多年以后，他这番回应汪晓城的举动，肯定也会成为流传的“名人轶事”，只要王德孚随着时间的推移，名气越来越大的话。

    接下来游览园林的活动自然不用多说，一般这样的活动完了之后，都会让参加活动的作家，写一篇关于此次采风的文章，如果文章特别出色的话，自然会由作家协会推荐给那些有官方关系的主流杂志。

    苏州由于和SH比较近，而SH的杂志又特别多，影响力也比仅在苏州本地发行的杂志要大，所以苏州作家协会往往会将出色的文章直接向SH的有名文学杂志推荐。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些在SH文坛都颇有影响力的杂志，优先采纳的，当然是那些拥有头衔的作家，像王德孚这种“高级作家”的文章，哪份杂志会拒绝呢？

    话又说回来，就算王德孚不是“高级作家”，就凭他已经在SH文坛闯出的名气，也没有多少杂志会拒绝他的作品，有不少“海派作家”，可都觉得，王德孚乃是“海派作家”中的新生代代表，以后绝对可以扛起“海派作家”的大旗，力压帝都的“京派作家”们。

    因此，虽然有不少“海派作家”不是很认同王德孚某些激进的观点，但他们却对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表示了肯定，并且很愿意接纳这位来自东吴大学这样的名牌高校的高材生，所以不管王德孚写出了怎样的作品，基本上作品一出，都会有人替王德孚吹嘘一番。

    比较有趣的是，那位之前非常巴结汪晓城的旧式文人孔甲仁，居然用文言文直接将王德孚机智反怼汪晓城的事情记录了下来，许多年之后，他这样一篇文言文，居然让注定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什么痕迹的他，留下了一个比较经典的梗。

    这当然也是沾了王德孚的光，谁让王德孚未来的名声会那么巨大。

    下午的“青年作家论坛”，王德孚毫无疑问成为了众多新的作家协会会员们围绕的中心了，他那“高级作家”的头衔一亮出，不少新会员都纷纷向他靠拢，怎么看这位更加年轻、有才的王大作家，都会更有前途。

    王德孚也不似汪晓城那么傲慢、自大，他是非常乐于向这些作家分享自己的创作经验的，绝对不会敝扫自珍，更不怕担心别人向他学习之后，就完成对他的超越。

    如果一个作家没有自己写的东西是独一无二的的自信的话，那他根本就没必要写文，反正别人的作品永远可以取代他的。

    这一次“青年作家论坛”举办的还是非常圆满的，有不少新入会的作家都表示收获巨大，原因当然是王德孚这位天才没有任何吝啬地向他们指点了不少，提高了他们在创作上的技巧。

    而在众多新人作家们的强烈建议之下，王德孚也准备将他之前就已经有的想法，写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写作之道》。

    这本书可以算得上一本工具书，可以指点那些已经入门的作者，但却苦于不知道该如何进一步提高自己创作水准的作者。

    当然了，王德孚在这本《写作之道》的自序中也会指出，这本书只是他个人对写作这件事的经验、收获的分享，它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是万能的，可能有人看了这本书之后就会顿悟，然后创作水准突飞猛进，也可能有人看了之后不会有什么帮助，反而影响了自己原来的风格，而提高创作水准最好的方法，永远是多读、多写、多思考。

    王德孚虽然特别喜欢当老师，愿意指点一切向他请教的人，但是他却从来不会束缚别人，硬要规定别人按照他教的来做，他只是喜欢将自己的思想，传达给更多的人而已。

    这本《写作之道》，分享的就是他的创作经验，不出意外的话，他这本书写出来，每年都会再版一次，因为他在持续创作的过程中，对于写作的理解，肯定也会越来越深，他的“写作之道”，当然不可能永远都维持不变。

    所以他直接就在自序中指出，他的这部《写作之道》，绝对不是什么永恒不变的真理，而是需要与时俱进的东西，所以绝不希望读者们死板地阅读这部作品，并将其奉为圭臬。

    他欢迎所有的读者都向他的作品提意见，最好可以批判性地阅读他的作品，这样的话，对他的创作，也有更好的促进作用。

    王德孚在《写作之道》这部作品的自序中展现出来的谦虚态度，毫无疑问对他的名声大有裨益，否则他这部作品一出，肯定会让不少大佬作家嗤之以鼻——

    我们这样的前辈作家都没有大言不惭地传播“写作之道”，你一个不过刚出道没多久，凭借激进的观点引发热度的新锐作家，就敢这么做，到底是谁给你这种好为人师的自信？

    除此之外，王德孚在“青年作家论坛”结束之后，在回去以后，就完成了这次活动需要创作的文章，它的名字就叫《苏州园林》，体裁不再是散文、议论文什么的，而是一篇详尽介绍苏州园林的说明文。

    在王德孚曾经所在的世界，《苏州园林》是著名作家叶圣陶的代表作之一，它作为语文课文，被当做经典的说明文，给众多学生学习。

    叶圣陶从游览者的角度，概括出数量众多、各具匠心的苏州园林共同特点，进而从多方面进行说明。

    这篇课文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苏州园林之美的奥秘之门。

    王德孚所写的这篇说明文，文风可以说与著名作家叶圣陶迥然不同，但他们的共同之处是，王德孚也几乎游遍了苏州园林，这算是凌静苏的功劳，她就喜欢约王德孚出去玩，而在这个过程中，王德孚可没有走马观花，而是将每一次的游玩的园林，都记录了下来。

    因此，王德孚写出来的这篇说明文《苏州园林》同样非常详实、细致，不逊色于叶圣陶的那一篇。

    但王德孚的却更加文采飞扬，极尽华丽，将苏州园林的美丽之处展现得淋漓尽致！

    可能有些读者会更喜欢他的这种风格，当然还有读者会认为叶圣陶的那一篇更加返璞归真。

    不过风格不同但却同样出色的文章对比起来，其实就好像风格不同的美女们比较谁更美一样，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而这篇文章很快就呈现在了苏州作家协会中的众多资深作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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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诗意、美感

﻿    苏州作家协会当然也有一个专门评审作家协会会员提交的文章的机构，这个机构也掌握着向那些影响力颇大的杂志推荐文章的权力。

    这个机构中组成的成员，当然是那些资深作家、评论家、编辑，其中有的编辑所在的杂志，可能都是那些在魔都影响力颇大的杂志的副刊。

    所以这些编辑只要看到好文，当然会往上推荐，无论在什么时候，优秀的文章，总是众多杂志争取的东西。

    王德孚的这篇《苏州园林》提交之后，它几乎第一时间就被作家协会的这个评审机构关注了，然后机构中的成员们，首先评审的，当然也是他的作品。

    这就是王德孚自身的名气，以及他的“高级作家”头衔，给他带来的巨大优势，他现在差不多已经可以达到，哪怕写的是一坨屎，都可以让人去闻一闻的程度了，当然了，想要让人欣然吃下这坨屎，他还差得太远。

    名为“陈博文”的中年男人，是魔都文坛颇为著名的杂志《世界游记》旗下子杂志的编辑，作为苏州本地人的他，也是苏州作家协会成员。

    陈博文虽然是编辑，但却也拥有“初级作家”的头衔，话又说回来，他选择去当编辑，可能也是因为觉得自己在写作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天赋。

    只不顾陈博文当编辑还是比较出色的，替《世界游记》发掘了不少有潜力的游记作者。

    这一次，陈博文看到王德孚的文章标题是《苏州园林》，他就感觉稳了，这样的文章，毫无疑问非常适合《世界游记》这份基本上都是刊载游记体裁作品的杂志。

    可能在未来，这种类型的杂志都不会有多少人看，因为看游记还不如看也网络上对那些游玩之处的各种评价，包括晒的图之类，有钱的话，只要亲自去游玩就行了，总比看游记过瘾。

    但是在这个时代，《世界游记》却是一份颇为畅销的杂志，因为这个时代交通不够发达，而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没有那么高，旅游对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奢侈品。

    所以有不少普通人，选择通过阅读《世界游记》这样的杂志，来开拓自己的眼界，通过书籍来完成“旅游”这样一件只敢想想的事情。

    王德孚的这篇《苏州园林》，也就两千字左右，但是陈博文这位编辑却阅读得非常缓慢、仔细，只因王德孚的作品总是这样字字珠玑，几乎没有任何一行内容是没有意义的。

    作为一篇说明文，虽然在王德孚笔下它依旧显得文采飞扬、花团锦簇，但是它同样拥有说明文的条理、层次感，可以说十分严谨、写作的思路非常清晰。

    王德孚可没有在说明文之中故弄玄虚，只是他那强悍的笔力，使得这样一篇说明文，拥有了远超其他说明文的美感！

    没有错，可能在大多数读者印象中，说明文都是那种非常规矩、一板一眼的文章，追求的是那种科普的效果，写关于科学的文章时，往往体裁就是说明文。

    这种体裁比起散文来说，似乎天然就缺少一种诗意、美感，也少了许多让出阅读理解题目的老师深入发挥的机会，一般阅读理解的文章是说明文的话，不少考生肯定就觉得没那么慌了，只可惜往往阅读理解的文章是具有哲理性的散文，这是最折磨学生的。

    王德孚的这篇说明文，就是那种既拥有科普效果又拥有文字美感的文章，在他的笔下，苏州园林仿佛就像绝美的画卷一般，完美无瑕、慢条斯理地呈现在了读者面前，仿佛让他们身临其境！

    陈博文第一遍阅读这篇文章时，纯粹就是在享受这篇文章的诗意与美感，他在阅读完之后，都回味了许久，仿佛还沉浸在那种意境之中……

    他只觉得王德孚不愧是写了那么多优秀散文的作家，一手现代情诗更是让此人收获了不知道多少向往浪漫情怀的女读者，没想到这样一篇说明文、游记，也能写出这样的美感来！

    像这样的文章，分明就该被收录进语文课本上，让整个华夏的学生在国文课上，都去好好鉴赏它！

    陈博文看第二遍的时候，终于开始关注整篇文章的结构，才发现文章的结构也可以说是相当严谨！

    这篇文是从游览者的角度来概括苏州园林的特点，这就是：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完美的图画。

    文章是先从亭台轩榭的布局、假山池沼的配合、花草树木的映衬、近景远景的层次等四个主要方面，再从每一个角落的构图美、门窗的图案美、建筑的色彩美等三个细微方面来具体说明这个特点的。

    另外，王德孚也在这篇《苏州园林》中用了多种说明方法，看来他确实是有心想将这篇作品，写成一部说明文体裁中的范文……

    没办法，王德孚就是这样，他在写作之上是非常追求完美的，同时他的每一篇文章，也充斥着他浓郁的个人风格，那就是极度追求纯粹的文字美感，恨不得每一句话，都能写出那种艺术感来！

    这样的风格，是那种商业作家无法想象的，可能也只有王德孚在创作小篇幅的文章时，才会这样下功夫，真要写那种大长篇的作品，王德孚肯定不会这么折磨自己。

    陈博文一口气将《苏州园林》读了五遍，然后第一时间向魔都的著名杂志《世界游记》推荐这篇王德孚的大作，他在推荐语中如此写道——

    “自始至终，王德孚都在紧紧扣着图画美来阐述苏州园林的完美，在介绍着设计者的设计精巧以及苏州园林的文化内涵。它不仅仅是建筑上的艺术，不仅仅是人创设优美和谐的自然生态环境的艺术，更是融合了诸多华夏传统审美理论和艺术理论的结晶，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王德孚在这篇文章中展现出来的一如既往的文字之美，完美地契合了苏州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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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落差感

﻿    除了陈博文之外，推荐这篇《苏州园林》的作家协会成员还有很多，毕竟不管怎么说，这苏州作家协会的成员，大部分都是苏州本地人。

    而作为本地人，当然非常乐于见到本来就是苏州招牌的“园林艺术”，被更多的读者知晓，但是要想达成这样结果，当然需要拥有优秀的作品，如果创作该作品的作者，还是名气大的人物的话，那就更好了。

    现在，当王德孚与他的作品《苏州园林》出现在众多苏州本地的作家会员面前时，许多会员都对这部作品表现出了欣赏，放到后世，这样一部作品大概会被不少同行点赞、转发，以此来表达他们对这样一部作品的支持。

    哪怕是那位因为朱墨彻而对王德孚极不感冒的作家协会理事汪晓城，作为评审员之一的他，也没有对这部作品的推荐从中作梗，他只当没有看到这样一部作品。

    当这篇《苏州园林》被推荐到著名畅销游记杂志《世界游记》所在的总部魔都的杂志社时，它几乎第一时间就传遍了杂志社，然后第一时间就被刊载在了最新一期的《世界游记》之上。

    《世界游记》显然对能够刊载王德孚的这篇文章，感到非常荣幸，他们给王德孚开出的稿酬，也可谓天价，达到了千字10银元！相当于后世的千字1000块，一个字就一块钱！

    王德孚通过这一篇《苏州园林》，又小赚了20银元，只能说名和利果然是不分开的，现在名气颇大、风头正盛的王德孚，简直就是众多报刊杂志的宠儿！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苏州园林》这篇足以称得上经典说明文、完全可以入选语文课本的说明文范文，也是打动所有人的原因，否则像《世界游记》这样的畅销杂志，肯定不会将这篇作品，作为这一期的主打之作，刊载在了最好的版面上。

    同时，《世界游记》还征得了王德孚的同意，再一次将他的帅照以及作家资料，也刊载在了这一期之上，可能魔都地区的读者，已经对王德孚这位风头正盛的新锐作家，比较了解了。

    但是对于其他地区的读者来说，王德孚这个名字毫无疑问还是比较陌生的。

    而《世界游记》作为一份销售范围非常广泛，甚至同样已经远销国外的大影响力杂志，它这一次，可以说直接将王德孚的名气，从魔都文坛都扩散出去了。

    这就是知名杂志的好处，在上面发表文章，不仅可以收获巨额的稿酬，更可以扩大自己的名气。

    只可惜人人都想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在知名杂志上，但能够做到这种事的，不是你天生在文坛上人脉广泛，那就是你真的有才、有话题性，王德孚属于后者。

    事实上，这一期的《世界游记》一上市，它的销量在魔都地区，也因为有王德孚的文章，而上涨了不少，可是让已经觉得《世界游记》的销量达到瓶颈的出版公司的高层们振奋不已，心中又暗暗调高了对王德孚的评价，认为他在魔都地区的号召力，绝对能在诸多“海派作家”中排的上号。

    毫无疑问，王德孚虽然出道时间并不算太长，还不到一年时间，但是他在主流文坛崛起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他也拥有了一批崇拜他的忠实的读者。

    不管这些读者是因为他的颜值还是他的才华而崇拜他，他们对于王德孚的支持力度，绝对是肉眼可见的，几乎只要是刊载王德孚文章的杂志，他们都会选择购买、阅读。

    然后在读者调查反馈中，他们也会积极填写，甚至明摆着告诉杂志社，他们购买杂志，就是因为王德孚，而不是因为别的作者。

    这毫无疑问让许多刊载过王德孚作品的杂志，更加看重他了，而向他约稿的杂志，也越来越多。

    这一期的《世界游记》，虽然在其他地区，销量增长并不明显，但是在读者反馈中，却出现了许多这样的评论——

    “之前一直是《世界游记》的忠实读者，因为阅读这样一份杂志，可以让我在书中完成富人们才可以进行的环游世界，这一期最让我满意的文章，毫无疑问就是《苏州园林》，该作者虽然眼生，但他的生花妙笔，却将苏州园林的美，描绘得淋漓尽致……”

    “看完这一期的《世界游记》，国内最想去的地方，果然还是苏州的园林，以前只是大概听说过苏州的园林是华夏建筑艺术的结晶，但是却从来没有系统了解过它，现在多亏了《苏州园林》这篇文章，让我对苏州园林的了解，增加的一大步！”

    “作为一名旅游爱好者，《世界游记》一直是我选择下一处旅游之地的参考杂志，因为里面的游记质量都很高，如果不是因为我文笔不怎么样的话，一定也会向这份杂志投稿！这一期的杂志，《苏州园林》毫无疑问就是最牛的文章，因为苏州的园林我之前就去过，但是它也没有给我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但是这篇文章，却一下子激活了我之前的印象，让我不得不佩服这位名叫王德孚的作家，我只希望他可以去游览更多的地方，然后创作出更加出色的作品来……”

    “表示正好有亲戚在苏州，然后也正好来拜访亲戚，接着便看到了《世界游记》这份杂志中的《苏州园林》，最后兴冲冲地去参观了，结果当然不虚此行，只不过比起文章来说，总觉得现实中的苏州园林，还不如文章给予读者的美好幻想与巨大的期待感，该说这篇文太厉害呢，还是苏州园林没有配得上这篇文给予读者的期待？”

    从《世界游记》的读者反馈中，可以发现，王德孚简直就好比后世那些又会摄影又会后期修图的“照骗师”，只不过别人是用照片来“照骗”，他是用文字来给予读者最美好的幻想……

    因此，不少看了文章后慕名而去参观苏州园林的读者，总归会觉得有点落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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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乌合之众》

﻿    不管怎么说，王德孚的一篇说明文，可以让阅读该文的读者，产生那样美好的幻想，可见他笔下的文字，是多么具有吸引力。

    因此，有的时候某些所谓的经典旅游之处，或许不是它本来的景色有多迷人，而是因为它曾幸运地被像王德孚这样的作家光顾，又创作出了足以传世的名篇，使得它本身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变成了后世的著名景点。

    在王德孚这篇《苏州园林》越传越广之后，来苏州的游客也越来越多了，可能许多年后，几乎只要大家一提到园林，就会想起苏州，仿佛园林艺术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名片，实际上还有其他地方的园林艺术也不差，只可惜没有这样一篇《苏州园林》加持，自然名气就没有苏州园林大。

    凭借这样一篇作品，理所当然的，王德孚也成为了苏州作家协会中的排面人物，等到下一期理事会的投票竞选，以王德孚现在在文坛的地位以及他拥有的“高级作家”头衔，他被选为理事，肯定是问题不大的。

    所谓的资历，在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才华以及名声面前，就显得比较乏力了，现在王德孚就算在作家协会之中，都已经有不少支持者了。

    王德孚在这之后，就开始写他的《写作之道》，不过这部作品，他写起来并不那么有条理，主要是他对写作的感悟，每天其实都不同，他先写的当然是他最想告诉读者的东西。

    他认为写作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激情，拥有激情的写作，全身心地投入进去，然后写出来的文字，毫无疑问是最有感染力的，所谓的写文先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也是很有道理的说法。

    而一旦写作没有激情的话，它毫无疑问就成了一种任务，用任务的观点去写作的话，写出来的东西，怕是连作者自己都觉得只是在敷衍。

    王德孚是那种宁愿不写，都不会去写敷衍文字的作家，可能这样的做法，会让部分编辑、读者恨得牙痒痒，认为他是拖稿狂魔，实际上他真的是用非常严肃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创作……

    在创作《写作之道》的同时，他也没忘了曹旭平系主任交给他的任务，那就是创作一部更加深刻的、极具思想性的作品。

    为此，王德孚并没有停止自己寻找素材的脚步，然而在这个时代，由于没有网络，各种信息传播的速度实在太慢了，他只能从报纸中去寻找，不管是新上市的报纸，还是以前的报纸。

    在孜孜不倦地寻找素材与灵感的过程中，只能说皇天不负有心人，王德孚通过曾经在华夏社会上发生的大规模打砸抢烧事件，再结合脑中现有的一部社会心理学大作，终于有了提笔的冲动。

    这部作品的名字，正是叫做《乌合之众》！

    没错，继《女性的屈从地位》之后，王德孚要创作的下一部颇有思想内涵的作品，正是《乌合之众》。

    他是因为报纸上报导的某一年华夏出现的支持国货、排斥外国商品而产生的群体暴乱，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他希望用社会心理学，来深入剖析这种总是会发生的群体暴乱事件。

    当然，他必须得承认，这部作品，借鉴了他那个世界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所创作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

    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这部作品的字数并不多，大概十五万字左右，总共有三卷，一共十三章的内容，它的创作背景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

    资产阶级学者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看作是理性的胜利。然而，这一看法并不能解释理性号召人们赶走了国王，为什么还出现了雅各宾专政的恐怖。

    在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的学者中，勒庞成为一位佼佼者：他独辟蹊径，开拓了这一研究的心理学视角。

    王德孚要创作出他自己的《乌合之众》，肯定要改变整部书的创作背景，实际上这个世界还没有产生多么声势浩大的资产阶级革命，但是资产阶级改良却一直在进行之中。

    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拜金主义盛行的同时，不少人的戾气当然也越来越大，当有个宣泄口出现之后，平日里仿佛非常遵守秩序的人民，在某些情况下，就成为了一群暴民，统治者们往往会利用这群暴民，来达到某些政治目的。

    毕竟一旦这种群体事件出现，有些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王德孚的《乌合之众》，准备结合真实的事例，细致描述群体心理的一般特征，分析了人们在群聚状态下的心理、道德、行为特征。

    他要解释为何群体往往呈现出“盲目”、“冲动”、“狂热”、“轻信”的特点，而统治者又是如何利用群体的这些特点建立和巩固自身统治的。

    毫无疑问，他这样一部作品一出，肯定又能开创一个流派，甚至连“群体心理学”这个词，都是他首先提出的，这就会让这部书的逼格，突破天际。

    想必就连王德孚的系主任曹旭平，在看到这样一部作品时，都会忍不住感到惊讶，他绝不会想到让王德孚去写一部较为深刻的作品，对方竟然能再次开创一个新的流派……

    但是王德孚这部《乌合之众》，肯定会得罪一部分议会中的“在野党”，因为这帮在野党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煽动群众，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群体心理学”，但是利用起“乌合之众”，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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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偏执的作品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乌合之众》，显然也不是什么严谨的学术著作，因为严谨的学术著作必然是枯燥的，而枯燥无味的作品，又如何引起广泛的话题性呢？

    虽说王德孚的系主任曹旭平希望他创作出一部更加具有思想性的作品，同时也能像王德孚之前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那样，引起各种各样的解读与讨论，也许曹旭平更看重的是思想性，但在王德孚看来，引发更大的轰动，才是更重要的。

    王德孚写书的目的总是很纯粹，比如说用笔名“墨忖”创作的《龙头》，就是为了金钱，那么现在要写《乌合之众》，就是为了名声，当然这样的名声还可以让他提前本科毕业，并轻松读研，这不就很完美吗？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德孚要写的《乌合之众》并不是完全给那些自认为高逼格的人士看的，或许他们看了之后，还会大骂此书根本就没有任何严谨的论证过程，只是在翻来覆去阐述一个观点——群众就是愚蠢、盲从、狂热……（一系列贬义词）的。

    群众要么只会锦上添花要么就会落井下石，只有伟大的领袖才能让群众也变得伟大，然而群众又会轻易被野心家利用，成为非常弱智的工具。

    不得不承认，王德孚其实写这本书，也是在暗讽，所有的读者也都是“乌合之众”，只要有一群“乌合之众”来吹这部《乌合之众》的话，那就算这书通篇都是在书写愤青一样的观点，那它就可以成为许多读者推崇的作品，可能不少没看过这部《乌合之众》的读者，还会觉得它是一部逼格多么高的社会学巨著。

    实际上王德孚在之前写《女性的屈从地位》时，已经尝到了写偏执、煽动性作品的甜头，让他写平和、中庸的作品，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也许这才是真实的世界，根本没那么多黑白分明。

    然而王德孚在创作这种需要引起广泛话题性的作品，那就是要黑白分明一些，用最偏执、最有煽动力的观点，来吸引眼球！

    而大众读者这群“乌合之众”肯定也就喜欢看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作品，你要是写群众既是智慧的又是愚蠢的、既是理智的又是狂热的、既是善良的又是残忍的，那有多少人看呢？

    还不如直接写群众就是愚蠢、狂热、残忍的！

    因为在这之前，已经有不少作品描绘了所谓“群体的智慧”、“完美的民主”、“多数人的正义”，这其实也符合是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发展过程，它现在毕竟已经从曾经的君主专制国家，变成了如今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拥有投票权的民众也越来越多了。

    所以从总体上来说，华夏日不落帝国是越来越民主的，哪怕如今的民主就是有钱人的民主，但这不妨碍许多文人在资本的大棒之下，继续鼓吹民主、限制王权，反正最差的民主也要比专制要好多了。

    有不少颇有政治抱负的文人，还希望可以通过民主投票来变成统治阶级，所以他们更需要鼓吹民主了。

    其中有一位名叫叶立清的著名青年作家，乃是帝国作家协会成员，特级作家，年不过三十，就凭借三部鼓吹民主的作品，拿下数个文学大奖，名扬华夏文坛，被认为是“京派作家”年轻一代中的扛鼎人物。

    叶立清最畅销的作品，正是今年年初上市的《最好的民主》，该书认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眼中那就是最错误的观点，而少数人永远要服从多数人，才是最正确的。

    民主的决定可能不是最好的，但肯定不是最坏的，我们不能奢望每一个君王都是完美的明君，所以我们就需要通过民主来完成各种各样的决策，这样既可以让众多国民拥有更加强烈的归属感，也可以防止误国的昏君出现。

    虽说华夏日不落帝国已经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君王的权威依旧不容小觑，哪怕现在在位的老皇帝，早就已经成了摆设，基本上不会干涉任何内阁的决策，可谓“圣天子垂拱而治”，然而华夏自古以来千年的君主专制历史，让皇帝早就已经被神化，因此，如果哪一天有皇帝要搞一搞事情的话，他也肯定有搞事的能力。

    而且别忘了华夏日不落帝国是资本主义国家，皇室也是拥有一个非常具有能量的财团的，拥护皇帝的“帝党”也非常多，有不少想要参与政治的皇室子弟，都参加了这样的党派。

    叶立清这位“京派作家”中青年作家的排面人物，当然不是各种“帝党”的成员，他加入的党派乃是一个非常激进的鼓吹民主的党派，直接认为皇室没有任何存在必要的党派，因为民主才是万能的，皇帝这种东西，根本就不该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

    当然了，这不是说叶立清天真，他其实知道，哪怕皇帝没了，在现代社会，还有各种皇帝的替代品出现，只是换了一种称呼而已。

    所以他觉得，民主才是真正终结专制的万能灵药，在他的书中，总是充满了对民主的溢美之词，如果说民主是一位女神的话，他大概就是女神最忠实的那条舔狗了……

    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总是可以让看他书的读者觉得，只要民主可以真正实现的话，那大家都可以翻身做主人，再也不要承受任何剥削和压迫，他的书既然可以带来这样的“美梦”，又怎么会不受读者欢迎呢？

    叶立清的书，仿佛充满了自由与民主的气息，张口闭口都是人民群众的智慧，实在是再正能量不过了，哪怕不少“帝党”都看这个非常会煽动人心的青年作家不爽，他们也没有用什么极端的手段。

    不过如果换做是叶立清所在的党派上台，那他们肯定会直接对这帮“帝党”表示——闭嘴，我们在讨论民主！

    他们的民主，是要杀帝党全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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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名伶

﻿    在确定了自己所要创作的作品之后，王德孚便全身心地投入了进去，主要就是那两部作品，一部是算得上工具书的《写作之道》，另外一部则是绝对可以引发话题性，并有一定深度的《乌合之众》。

    《写作之道》这部作品王德孚创作得并不是很快，也不用急着去出版，倒是《乌合之众》，需要尽快创作出来，否则马上王德孚的大一下学期都快结束了，结果却还没有完成系主任曹旭平交给他的任务，这可能会让看好他的校方高层失望。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创作《龙头》的话，可能王德孚早就已经完成这个任务了，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王德孚又不是那种直接照着自己脑中现成作品抄的家伙，而是以脑中的作品为素材，再加上这个世界现实中的素材，二者相结合，才能够写出完美符合这个世界画风的作品来，同时也保持着他那非常鲜明的文字风格。

    如果王德孚直接照抄脑中的作品的话，可能很快他就会被质疑是不是背后有个庞大的代笔团队了，而且那些完全不符合这个时代、这个国家风格的作品，也肯定会遭受质疑。

    文人在这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地位虽高，但是文人之间的竞争毫无疑问也更加激烈，像王德孚这种横空出世的天才作家，如果不能保持他自身过硬的创作实力，那他很快就会陷入各种各样的攻讦与质疑之中。

    王德孚只有保持一如既往的高质量作品，才能让所有的攻讦与质疑，变成他一步一步踏上文坛之巅的垫脚石。

    不过王德孚在创作的同时，却也没有太过紧绷自己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创作，可不意味着像苦行僧那样，各种苛刻地对待自己。

    王德孚本身算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他现在作为名气颇大的天才作家，本身的稿酬，早就可以让他过上颇为奢侈的生活。

    只不过王德孚作为一个男人，对奢侈品并不是很感冒，但是他却很喜欢送女人奢侈品，比如说他的妹妹王沫儿。

    王德孚现在是越来越觉得还是自家妹妹贴心了，不仅将他住的地方打理得井井有条，做的一手好菜还彻底征服了他的胃，关键王沫儿绝不会像某些女人那样争风吃醋，让他觉得非常麻烦。

    没错，王德孚就是那种非常讨厌麻烦的男人，他既想享受美人在身边环绕的愉悦感，又不希望美人离他太近，搞得好像他独属于她似的。

    之前那次凌静苏与陈清乐搞出来的风波，就让王德孚心中颇为不爽，哪怕最终的结果，只是他被贴上了一个“风流多情”的标签，这不算什么坏结果，这年头如果身为名士，都不风流的话，那算什么名士呢？

    然而王德孚却觉得不论是陈清乐还是凌静苏，都做了让他不满的事情，他也不会公开指责她们，只是在心中更加疏远她们了。

    然后王德孚就将自己对美人的喜爱，投入到了自家妹妹王沫儿的身上，带她到处吃喝玩乐，至于凌静苏的邀约之类，他直接无视了，仿佛之前他与凌静苏的暧昧都不复存在一般。

    说到底王德孚从来没有将任何一个女孩，真正地放在自己心上，因为他从来不觉得有哪个女孩，可以真正打动她。

    他觉得这世上所有的女人，也就那样吧，灵魂上的共鸣是绝对不会存在的，所以女人最吸引他的地方，那就只有外表了。

    因此，王德孚只会更加乐于亲近那些颜值高的女人，至于颜值达不到他心中的那条线的，如果不善于学习的话，估计不会和他有任何交集，善于学习的话，那说不定可以幸运地成为他的学生，满足他那好为人师的癖好。

    而这世上的美人有那么多，那他为什么要迁就其中一个呢，所以只要有谁做了让他不满的事情，他就会直接用行动来表达，反正他身边从来不缺美人。

    事实上王德孚在带自家妹妹王沫儿吃喝玩乐的同时，又结识了一位新的玩伴，对方是个唱戏的花旦，名字叫做梅小玉，出身梨园世家，年芳十七，长相实在令人惊艳，而她那精湛的戏剧表演，也实在让人佩服。

    王德孚其实对华夏的传统戏剧，并不是很感冒，毕竟他和这个时代，是有代沟的，但是他在看梅小玉的表演时，却好像终于get到了华夏传统戏剧的魂一样，忍不住写了一篇观后感。

    正好有一本戏剧杂志向王德孚约稿，因为这年头基本上不会有不去看戏的文人，在这个时代，传统的华夏戏剧，依旧是拥有庞大观众群体的娱乐方式之一，可能在这个时代，约着一起去看戏，要比一起去看电影，更加流行。

    主要是电影这种更加时髦的娱乐方式，在大都市更加流行，而在一些小地方，电影怎么可能有传统戏剧受欢迎呢？

    也许等到电视机真正普及了，传统戏剧才会渐渐没落，成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戏剧杂志约稿，王德孚也没有多想，直接把自己看了梅小玉表演后的观后感交了过去，刊载在了该杂志之上。

    结果让所有人包括王德孚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是，这样一篇观后感，竟然一下子让刚刚才有资格登台表演的梅小玉火了！

    原因当然是王德孚在观后感中秀了一手文言文，他引用了《洛神赋》中的一段——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

    毫无疑问，王德孚这篇观后感，真心是随手而写，在随笔中引用经典，也是王德孚的创作习惯，结果他却一时忘记了，这个世界是没有《洛神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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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古文素养

﻿    实际上，在王德孚的这篇随笔刊载之前，有一群喜欢挑刺的评论家，一直质疑王德孚的古文水准，原因当然是自从王德孚出道以来，创作的作品，大都是白话文，哪怕是诗歌，都是现代诗。

    以至于王德孚这样一位横空出世的天才作家，已经被认为是新文化运动的铁杆支持者，遭到了不少并不是对新文化运动很感冒的文人的抵制。

    像与王德孚同校的那位极为推崇国学的黄侃，就是敌视王德孚的典型人物，实际上在学校之外，还有不少类似黄侃这种在文化上属于保守势力的文人，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抨击王德孚这样一位天才作家。

    毕竟王德孚所表现出来的离经叛道，实在让他们看不惯，有些当然是就王德孚在文章中流露出的激进思想，进行批判，而还有很多所谓的传统国学大师，就嘲讽王德孚只能在白话文领域玩点花里胡哨的东西，而在古文领域，他就是渣渣！

    虽然在这个时代，新文化运动已经大行其道，但毫无疑问的是，古文依旧非常流行，一般拍电报，那都是用古文，因为可以节省数字，那就是节省金钱。

    除了有一部分极其推崇新文化的激进文人，认为古文已经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绝大部分文人还是觉得，古文亦是华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拥有白话文并不具备的韵味与逼格……

    因此，能够写一手好的文言文的作家，依旧是走到哪都有饭吃的，毕竟文言文也代表着一种逼格，像那种能在白话文中再秀一手文言文的作者，往往收获的评价会更高。

    王德孚因为从来没有在文章中秀过古文，写出来的作品都追求让大多数读者可以看懂，这样才方便他通过文章来传达他的思想、文以载道，结果这竟然让一帮守旧文人，自认为找到了一个极大的破绽！

    这帮文人通过诸多媒体发声，毫不客气地质疑王德孚的古文修养，继而又断言王德孚其实在文学上的天赋有限，只是因为占了新文化运动的便宜，才能够这样迅速地脱颖而出，真要是放在古代，像王德孚这种趁势而起的幸运儿，怕是连才子都算不上。

    不得不承认，这些守旧文人自嗨起来还是有点影响力的，有人甚至还抬出了某位华夏著名的文豪级作家、国学大师、皇家文学奖的获得者朱国维，他就曾经说过，古文是他创作的灵感来源之一，也是华夏文化的精粹，熟练掌握古文，应该是每一位华夏作家的基本素养。

    这帮守旧文人就各种抨击王德孚在古文素养上的不合格，然后还表示要直接将王德孚开除文人的资格……

    结果让这些守旧文人无语的是，他们都已经抨击王德孚到这种地步了，结果王德孚像是完全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似的，根本就没有理会他们，也没有做点什么，来证明他的古文素养并不差。

    这种无视的态度，可以说让这帮守旧文人非常恼火，总觉得他们就好像是一帮围绕着王德孚各种嗡嗡的苍蝇一样，居然得不到王德孚本人的任何重视，这也太瞧不起人了吧，这谁扛得住啊！

    其实他们是非常希望得到王德孚的回应的，因为只要王德孚回应他们其中的哪个的话，那肯定可以一下子让某位根本没啥名气的守旧派文人一下子就获得关注，谁让横空出世的王德孚名气那么大呢？

    只可惜他们的这种碰瓷行为，对王德孚来说根本就不起任何作用，因为王德孚还真不是那种会受评论者影响的作家，他在创作时从来不会考虑读者的阅读体验，他只是想要将自己表达的东西，又他那种独特风格的文字，表达出来而已。

    只不过他写出来的东西，正好获得了广泛的话题性，引起了许多人的讨论，结果反而让他这位创作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了。

    当然了，王德孚对读者的心理肯定是把握得非常准的，毕竟他接下来要写的《乌合之众》，可以将他对群体心理学的理解，完全展现出来。

    王德孚虽然不在意某些总是质疑他古文素养的苍蝇，却不代表他的那些忠实的支持者不在乎。

    王德孚如今可是拥有众多女性粉丝的，不仅仅是因为他是首个提倡女权的男性文人，还因为他那一手现代情诗，实在令人心折，以至于不少女孩都很羡慕那两位收到王德孚情诗的人……

    人一旦崇拜某个人，就会把那个人幻想得特别完美，绝对不允许有谁来质疑偶像，所以王德孚的这些粉丝，可以说对这帮守旧文人相当不爽，可惜他们又找不到反驳这帮苍蝇的方法，因为王德孚确实没有写过什么古文。

    就在许多粉丝也都选择默认了那帮守旧文人的观点，只觉得王德孚确实对古文没什么研究之时，王德孚竟然不声不响地就给了众人一个大大的惊喜！

    没错，就是他刊载在某份戏剧评论杂志上的随笔，一下子就让那帮质疑王德孚古文素养的守旧文人傻眼了，而王德孚的粉丝们，则像是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宣泄口，使得本来只是王德孚随手写的观后感随笔，直接大范围地传播开来！

    没办法，谁让王德孚在文章中秀的那一手古文，这么让人头皮发麻呢！

    在王德孚所在的那个世界，在三国那个文豪颇多的时代，曹植这位“七步成诗”的牛人，论起才华，那绝对是非常出众的，就连“才高八斗”这个词，也是形容他的，那他的《洛神赋》是有多么才气纵横，还有悬念吗？

    王德孚在自己的随笔中，引用的还是最为经典的那段，简直就将古文的华丽与逼格，在那一段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篇普通的随笔，就因为这一段经典的古文，而一下子也成了经典，同时也让所有质疑王德孚古文素养的人闭嘴了！

    但是最幸运的，则是那位新人花旦梅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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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结识

﻿    梅小玉这位不过刚刚登上舞台，正式开始自己戏剧生涯的少女，怎么都没有想到，她只不过才登台表演了一次，竟然一下子在整个苏州都出名了，而她的名气，还随着王德孚文章的传播越来越广，而变得越来越大。

    只能说王德孚现在也越来越受关注了，其粉丝的凝聚力也越来越高了，不管他创作出怎样的作品，都不愁没人阅读。

    如果放到古代，王德孚显然就是那种青楼女子的最爱了，因为只需要他的一首诗、一手词，就立马可以出名！

    像梅小玉这样唱戏的，当然也是非常需要名气的，名气就意味着会有大量的观众来观看她的表演，意味着更加丰厚的收入。

    梅小玉的出身还不错，毕竟是梨园世家出身，在这个崭新的时代，也不会有不少人瞧不起戏子什么，反而已经认同戏剧是一种艺术，那些唱戏唱得好的戏剧大家，可是也被尊称为“老师”的。

    出身不错的梅小玉当然不是很在意金钱收入，但是哪个人会不喜欢自己出名呢，她本身就是比较喜欢古典戏剧的，当然也希望自己的表演被更多的观众看到。

    因此，当她知道自己竟然因为某位文坛风头正劲的人物而一夜成名时，她的心情当然是无比激动的，同时也在第一时间，就从那份名为《戏剧时评》的杂志上，看到了署名为“王德孚”的作者，所写的那篇观后感。

    梅小玉当然不会忘了自己首次登台时的那份紧张与期待，虽说在正式登台之前，她早就已经将一切要表演的内容烂熟于心，然而正式的、拥有观众的表演，又岂是预演可以相提并论的。

    只不过梅小玉终究还是克服了所有的紧张，但她还是没有敢用眼神与众多观众交流，只是将所有的观众当作不存在，全身心地投入了表演之中，完全与戏剧中的角色合二为一。

    表演结束之后，梅小玉对自己的表演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没有任何概念，因为她那会儿还沉浸在她的角色之中。

    但毫无疑问的是，梅小玉还是非常渴望得到观众的认同的，所以当她看到王德孚所写的观后感时，简直就好像终于能够得知自己的表演到底如何的激动，她迫不及待地就阅读了王德孚的作品……

    只不过在阅读的过程中，她的神情就变得羞赧起来，脸色也变得通红，因为她原本以为，自己会看到一篇非常专业的戏剧评论，甚至对她的表演也挑剔一番，如果能够指出她的不足，那就更好了。

    结果王德孚居然在随笔的开头，就正大光明的表示，他本人对古典戏剧并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只不过总有不少朋友约他一起看戏，他便将看戏当成了一种社交活动。

    只不过王德孚实在没法体验到古典戏剧的有趣之处，他甚至在文章中开玩笑地表示，以后约他看戏的不如约他去看电影，比起古典戏剧乃至现代话剧来说，他果然还是更喜欢更加时髦、摩登的电影。

    随笔这样的体裁，当真是想怎么放飞自我就怎么放飞自我，提到电影，他还吐槽了一波当今电影的种类实在不够丰富，还毛遂自荐地表示，导演们应该选择与他王德孚合作，如果由他来编剧的话，一定可以给喜欢电影的观众，带来更多的惊喜。

    王德孚很快就从电影的话题上拉了回来，继续说他的这一次观看古典戏剧的感受，由于之前的铺垫，王德孚再一次提到这一次的看戏之旅时，可以说就是欲扬先抑了，也凸显出了他的真情实感。

    王德孚确实没有从任何专业的角度来评价什么，只是作为一名纯粹的观众，还是一名很是“戏盲”的角度，谈了自己观看了梅小玉表演之后的感受。

    他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在看戏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古典戏剧的魅力，他觉得自己被梅小玉的表演完全感染了，以至于在表演结束之后，他还特意去关注了一下表演者的名字，而以前就算朋友带他去看什么什么戏剧大师的表演，他都感觉索然无味，他那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天生就对古典戏剧不感冒。

    只不过梅小玉的出现，拯救了他的这种对古典戏剧的无感，让他明白了，好的表演，确实可以直接穿透身体，直达灵魂！

    正是因为确实被感染到了，王德孚才会忍不住引用《洛神赋》，他还真不是想用《洛神赋》来表达梅小玉的美，纯粹是觉得，她饰演的角色，确实让他觉得，非常适合用《洛神赋》的那个经典段落来描述……

    王德孚从来都没有觉得，古典戏剧的那种装束与妆容，到底有什么美的，哪怕是再美的美人，也扛不住那种妆容啊！

    梅小玉也不是没有看过某些古典戏剧评论家所写的评论文章，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从某个非常刁钻的角度，来评价戏者的表演，仿佛戏者不按照他们的评论去演，就算不上艺术，可是这帮戏剧评论家，有的怕是自己都不懂表演，就会叽叽歪歪而已。

    王德孚这篇随笔，开篇就说自己不懂古典戏剧，还表示没法体会到古典戏剧的魅力，可以说很接地气，让梅小玉也觉得挺真实的，她很好奇这样的“戏盲”能扯出什么东西来。

    在对方说更喜欢电影时，梅小玉的眉头下意识蹙起，她其实不是很喜欢电影，可能是因为总有一些人认为，电影才是更加现代的戏剧，注定会取代古典戏剧……

    而到后来王德孚直截了当地大赞梅小玉的表演后，她整个人都不好意思了，她是真心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新人花旦，都还没有被那些戏剧评论家各种挑刺呢，结果首先被一位在文坛上颇有影响力的青年作家，吹上了天！

    梅小玉的文学素养当然还是不错的，所以自然一下子被惊艳到了，她之前也不是没有听说过王德孚的名头，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对方，以这样一种方式而结识，然后有所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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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感觉不错

﻿    因为王德孚的文章而出名的梅小玉，自然也让和她同一个圈子中的人羡慕不已，有不少比梅小玉资历更加深的戏者，都没有她名气大了。

    促使梅小玉和王德孚见面的，却是她的父亲，同样也是一位戏者，显然他深知名气大的对戏者的重要性。

    梅小玉的父亲在彻底了解了王德孚在文坛是多么风头正劲之后，便对自家女儿表示，像这样主动写文章吹捧你的观众，当然要好好感谢一下……

    很明显，梅小玉的父亲是被王德孚的文章造成的影响力给惊到了，心想如果以后王德孚可以持续不断地给自家女儿宣传的话，岂不是自家女儿肯定可以成为著名的戏剧大家？

    梅小玉的父亲梅生伟显然也非常看好自家女儿在古典戏剧上的天赋，他甚至觉得自家女儿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只差像王德孚这样的文人来背后助推一波，便可以一举成名！

    因此，相当明白似王德孚这样的文人，在舆论宣传这方面拥有多么巨大的能量的梅生伟，自然就直接让自家女儿去感谢王德孚了，为了让自家女儿和王德孚顺利约上，他还动用了自己的老关系，原来他也有一个关系不错的作家朋友，对方也是苏州作家协会的，算是苏州本地小有名气的作家，拥有“中级作家”的头衔。

    不过这位作家就是太过低调了，就是那种埋头创作的作者，但他对于好友的拜托，还是比较上心的，直接趁着某次作家协会的活动，就向王德孚道明了情况。

    王德孚自己都没有意料到，他的一篇随笔，还可以让一位新人花旦主动见他，并且还要好好感谢他。

    他当然没有拒绝对方，主要是那一次看戏他确实印象深刻，对于梅小玉的表演，他也发自内心地觉得不错。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觉得和梅小玉见一见面，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说不定还能通过梅小玉，获得更多关于古典戏剧的素材。

    王德孚可不是那种只会在家中闷头创作的死宅，反而是那种非常喜欢去各种地方取材，认识更多朋友的创作者，并且他从来没有掩饰过自己对美人的喜欢与欣赏。

    只不过一般的男人看到美人容易精虫上脑，满脑子都是龌龊之事，王德孚就显得比较光风霁月了，因为他还就享受的是与美人之间的各种暧昧与互动，绝不会轻易就要和对方发生什么亲密的关系，这种仿佛男女之间的“纯友谊”，可以说相当有迷惑性，一般的女孩还真容易在这个过程中，慢慢沦陷……

    其实王德孚这样的男人是非常可恨的，他分明就相当于女人中的绿茶婊，总是玩那种不主动不拒绝的把戏，还不如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至少心怀不轨的男人更加容易被某些敏感的女人识破，直接就保持距离，但像王德孚这种颜值与才华兼备，同时又不那么心怀不轨的，怎么会有女孩拒绝得了和他交朋友呢？

    大部分女孩还是非常天真的，认为这世上男女之间绝对是有纯友谊的，却不知道有时候真相非常残酷，因为男女之间的友谊有多纯，取决于女人的颜值有多低……

    女人的颜值越低，男人就越可以真心将她们当成兄弟来相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非分之想，当然了，也会有一些男人饥不择食到是个女人就下得去手的地步。

    至于男人的颜值，倒真的不算重要，只要不是遇上类似陈清乐这样的极度颜控的话，那女人只要愿意和这个男人长时间相处下去，在习惯了该男人的外表之后，往往就不会再去挑剔什么了，所以经常会看到美女被丑男成功追到手的情况。

    在梅小玉见王德孚之前，她还特地去将关于王德孚的一切事迹都了解了一下，大概推测一下对方是怎样的人，以免初次见到对方时，别犯了什么忌讳。

    梅小玉是个非常听父亲话的乖乖女，既然父亲让她去好好感谢王德孚一番，那她肯定不会忤逆父亲的嘱咐，因为父亲总是希望她好的嘛。

    时间大约是在六月中旬之时，那一天并没有太阳，是个阴天，将自己收拾得清清爽爽的梅小玉，穿上了她偏好的现代汉服，充满了古典仕女的气质，不再是戏者妆容的她，毫无疑问是一位小美女，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

    王德孚当然没有认出，这位浑身上下有一种古典之柔美的女孩，竟然就是他之前笔下称赞的新人花旦，所以还是梅小玉主动与王德孚打的招呼，然而王德孚的第一反应，差点梅小玉笑出声来。

    原来梅小玉和王德孚约好的地方，正是苏州某个极为繁华的商圈，人流量相当大，这一天又是休息日，有不少年轻的女孩来逛商圈，结果见到王德孚这样一位帅得惊天地泣鬼神的家伙在那儿站着，有些非常大胆的女孩，就直接上去搭讪了，王德孚以为梅小玉也是搭讪的女孩，便抢先开口说道：“抱歉，我在这儿等人，已经有约了……”

    说这样的话当然很尴尬，但是王德孚早就习惯了这种尴尬，丑的男人永远也不知道，有些女孩在面对帅哥时到底有多主动，也不知道女孩主动起来，比男人的搭讪技巧要高明多少。

    梅小玉看到王德孚那副认真的模样，她一开始也有些莫名其妙，只不过她却直接自我介绍了，然后才从王德孚那儿知道，为什么王德孚会说那么一番话，原来竟然是在拒绝搭讪……

    然后梅小玉就忍不住笑出来了，总觉得王德孚就是太夸张了，但是她仔细观察了一下王德孚的外表后，却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话说不定就是真的。

    毕竟梅小玉又不是什么脸盲少女，分不清男人到底帅还是丑，反正王德孚给她的第一眼感觉，可以说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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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引导

﻿    梅小玉是真没想到，现实中的王德孚，居然比照片中的他还要俊朗，可能是因为这个时代的摄像技术确实比较欠缺，又或许是照片中的人就算再帅，也没法将他本身的气质凸显出来。

    但现实中的王德孚，却和照片中的他，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这甚至导致完全刷新了她心目中王德孚的形象。

    她通过了解王德孚各种各样的事迹以及拜读了他那些文采飞扬的散文、情诗，脑海中勾勒出来的形象，毫无疑问就是“风流才子”，特别会撩妹的那种男人。

    可能有些女孩就喜欢王德孚这种类型的男人，但是对比较传统、古典的梅小玉来说，她还是觉得这种类型的男人太过轻浮了，肯定特别喜欢卖弄他的才华。

    若不是父亲的特意嘱托，可能梅小玉都不会选择去与这样的男人接触。

    只能说是人就逃不过“真香定律”，反正现在梅小玉第一眼看到王德孚，感觉就挺不错的，而对方那副拒绝搭讪的态度，也让梅小玉改变了对王德孚的看法。

    然后两人在走向餐厅的过程中，随意闲聊一番之后，梅小玉对王德孚的看法再一次发生了改变！

    她发现王德孚根本不是那种轻浮的男人，也一点也没主动撩妹什么的，言辞谈吐相当稳重，感觉对方是真将她当成了一位古典戏剧艺术家来看待，而不是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

    这样的表现，可以说进一步引起了梅小玉的好感，作为一名在自己的事业上还是非常自负的少女，怎么能够拒绝得了这样庄重地对待呢？

    只不过一向对自己的容貌也是相当自信的梅小玉，又莫名的产生了一丝不甘，难道王德孚一点也没有被她的容貌吸引，在看到她卸妆后的样子时，就不感到任何惊讶？

    只能说少女的心思确实非常矛盾，有时男人太主动吧，她们又会觉得男人轻浮，男人不主动吧，又会在心中骂对方是木讷直男。

    实际上王德孚对梅小玉的外表，还是非常满意的，而她今天穿的这一身经过现代改良的汉服，也与她的外表非常相称，“古典美人”这四个字，可以说是对梅小玉最好的形容。

    可能也只有这样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才能见到像梅小玉这样这么有古典韵味的女孩，这可能也是古典美人最后的挽歌了，再过个十几二十年，女人们肯定会变得更加现代。

    梅小玉不仅外表很古典，她的言谈举止也很古典，说话都带点之乎者也，莫名地让王德孚觉得很萌，当然了，首先长得漂亮，才是妹子拥有萌点的前提。

    因此，对待这样一位很古典很传统的少女，王德孚自然不会唐突佳人，反正两人之间天然就有“古典戏剧”这个话题存在，从这个话题开始，再慢慢延伸出去，才是进一步接近梅小玉的最佳策略。

    王德孚不像一般的男人，见到个漂亮的女孩，整个人就变得心潮澎湃，开始骚动起来，然后做出一系列自认为对对方好的事情，结果最后却只感动了自己，对女孩来说，他的行为可能就是一种骚扰。

    还有一些男人，则好像一辈子都没碰过漂亮女人一样，直接就把自己变得特别卑微，各种跪舔他心动的这个女孩，结果当然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王德孚就从来不会做任何感动自己的事情，更不会去跪舔女人，因为所有漂亮的女人，在他的眼中，不过就是一种让人生变得更加有趣的工具。

    没有这个工具，还会有另外一个工具，为什么要死命地去追求一件工具呢，这世上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是不可取代的。

    只要让自己在这个世界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让历史铭记，那其他的东西，又有什么好在意、烦恼的呢？

    总是可以将女人当成工具的王德孚，当然就总是可以让对方感觉最舒适的态度，来最理性地对待她，绝不被所谓的爱情迷惑，让她反而对王德孚的观感，前所未有的好。

    不至于说完全一见钟情，可是却绝不会排斥与王德孚更加深入地交流、接触一番，能交个这样时刻让自己感到轻松、舒适的朋友，哪个单身的女人会拒绝呢？

    甚至已经脱单的女人，都没法拒绝这样的“男闺蜜”，为此和自己的男友翻脸，都屡见不鲜，她们觉得自己是相当清白无辜的，但没有几个男人可以忍受这样的定时炸弹。

    王德孚自从写了那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之后，便愈发地追求轻松惬意的人生，他真不想考虑太多的东西，被任何条条框框所束缚，他觉得沉重的东西，只要出现在自己的笔下，便已经足够了。

    梅小玉根本不知道王德孚竟然是这样一个“超脱”的哲人，居然还觉得王德孚有古仁人、君子之风……

    当一个女孩看一个男人越来越顺眼时，会觉得他做什么好像都特别有魅力，比如说王德孚总有一个习惯扶眼镜的动作，她就觉得这个动作简直帅死了，怎么可以这么帅！

    王德孚当然不知道自己随便一个习惯性的动作也能让眼前这个说话喜欢之乎者也的古典美少女沉迷，两人此时的话题，还在古典戏剧之上。

    王德孚非常善于引导女孩去表达自我，让女孩去主动说更多的话，而他只需要给予对方高度的评价，往往就可以让对方心花怒放，继而更加有动力地去表达出更多的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王德孚就完成了对素材的收集，也完成了对女孩好感度的提升。

    毕竟当一个女孩愿意在男人面前说更多的东西，除了天生话痨之外，那这个女孩肯定是对男人有那么一点意思的。

    王德孚对古典戏剧了解真的不多，他在直言不讳这一点后，却又这样微笑地说道：“别看我对古典戏剧没什么研究，但我脑子里可是有不少可以编成戏剧的好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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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西厢记》

﻿    听到王德孚这么说，梅小玉当然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虽说不少著名的古典戏剧，都是由文人创作出来的，但像王德孚这种特别新派的文人，怎么可能编出什么古典戏剧来呢？

    梅小玉相信王德孚可以去当电影的编剧，却不信他能搞好古典戏剧，不过她却没有表现出心中的质疑，嘴上却特别给王德孚面子：“那如果有一天我能表演你编出来的古典戏剧，我肯定会感到非常荣幸的。”

    然而让梅小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王德孚竟然真的开始直接编古典戏剧了！

    王德孚讲述的这个古典戏剧，正是在他那个世界极为有名的《西厢记》，可以说是最为经典的古代才子佳人的故事。

    全剧叙写了书生张生（张君瑞）与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仕女红娘的帮助下，冲破孙飞虎、崔母、郑恒等人的重重阻挠，终成眷属的故事。

    该剧具有很浓的反封建礼教的色彩，作者写青年人对爱情的渴望，写情与欲的不可遏制与正当合理，写青年人自身的愿望与家长意志的冲突；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爱情观。

    全剧体制宏伟，用了五本二十折连演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在古代杂剧中是罕见的。该剧情节引人入胜，形象鲜明生动，文采斐然，极具诗情画意。

    而这个世界当然是不存在《西厢记》这样的著名古典戏剧的，类似的当然也有，但是在剧情张力上，与《西厢记》的差距颇大。

    王德孚觉得《西厢记》最好的地方，就是在于它哪怕是放到后世，也是一部结局大圆满的让众多观众喜闻乐见的故事，而不是什么荡气回肠的悲剧，专门赚取观众的眼泪。

    实际上《西厢记》是脱胎于《莺莺传》，相较于《莺莺传》简单描述张生对莺莺始乱终弃的故事情节，《西厢记》的情节无疑要丰富得多，人物形象也立体生动得多，更容易博取读者的好感。

    《莺莺传》里的张生热衷于追求功名利禄，不敢反抗崔夫人这种封建家长，甚至对莺莺始乱终弃，令人厌恶。

    但《西厢记》里的张生却勇于追求爱情，且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既可爱又感人。

    莺莺对爱情的追求更是强烈，在与张生互生情愫后，她全然不顾世人的眼光，主动接近张生。

    送张生进京赶考时，她对张生能否高中毫不介意，只盼他早日考完，早日归来。

    这种毫不掺杂物质诱惑的纯洁爱情观，令人动容。

    除了男女主角外，《崔莺莺待月西厢记》里的红娘形象也相当突出，她本受崔夫人之命，去监视小姐的一举一动，结果却成了帮助小姐追求自由爱情的好帮手。

    她聪明机灵，有智有谋，周旋在张生和崔夫人之间，每每都会将强横的崔夫人逼得无言以对，说她是张生和莺莺的爱情军师，一点儿都不为过。

    两人最后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实在要多谢红娘从中穿针引线。

    《西厢记》被明代的李日华改编成南曲《西厢记》，清代以后昆曲、京剧等各种地方戏都在演出，而且对汤显祖的《牡丹亭》和曹雪芹的《红楼梦》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红楼梦》第二十三回的回目“《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词警芳心”即直接关涉《西厢记》。

    历代文人对《西厢记》尤为青睐，现传明、清刻本不下百种，为古典剧作之冠。拉丁文、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日文等均有译本，影响所及，遍布全球。

    《西厢记》不仅在戏曲的舞台上大放光彩，还多次被改编成影视剧。

    而这个世界就有不少像《莺莺传》这种让观众们觉得不是很爽的古典戏剧，却少有《西厢记》这种更加让观众们觉得喜闻乐见的大圆满作品，因此，可以预料的是，当王德孚将《西厢记》这样的古典戏剧搞出来，绝对可以在古典戏剧圈子中，引起不小的轰动。

    不过古典戏剧这种东西，其实通过口述的话，真的很难完全将它的美妙之处展现出来，因为古典戏剧中有不少极富诗意的唱词，需要通过戏者演绎出来，才能拥有最佳的感染力。

    因此，梅小玉虽然听王德孚大概讲述了《西厢记》的故事，但是她却并没有直观地感受到它的动人之处，可能大圆满的喜剧就是这样，没法让人感受到那种致郁的效果。

    不过梅小玉却必须承认，这个王德孚不愧是一位名满苏州的新锐作家，就凭他这张口就编故事的能耐，她就感觉，对方肯定可以在写作这条道路上闯出一番大名堂。

    可能这就是真正的天才吧，都不需要怎么努力，直接凭借天赋，就可以让普通人难以望其项背。

    梅小玉自认为她在古典戏剧的表演上也是很有天赋的，但是和王德孚在写作上的天赋相比，她就感觉差得太远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梅小玉与王德孚的相见，对梅小玉而言，她感觉挺不错的，只因她觉得王德孚有古代君子之风，非常符合她的审美，她感觉可以与王德孚来一场君子之交，淡如水就已经足够。

    梅小玉这一次来答谢王德孚，当然也带了礼物，那是她出身的梨园世家之中，已经过世的老祖宗，创作的一本关于古典戏剧表演技法的古籍，在市面上根本不流通，可以说是孤本了，可以说不会有哪个文人，会拒绝这样的礼物。

    王德孚当然也不例外，他倒没有收藏孤本的爱好，只是他向来喜欢看那种他完全不了解的某个方面的作品，因为这可以大大地开拓他的眼界，为他增加更多的素材。

    收了这样的大礼，王德孚当然也是要回礼的，不过他可没有什么孤本可以回，索性回去之后，就直接将《西厢记》搞了出来，准备下一次直接赠送给梅小玉，让她领略到真正的经典古典戏剧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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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迅速完成

﻿    王德孚搞出《西厢记》，自然不需要花太长的时间，因为他不需要去修改再原创，只需要将脑中关于《西厢记》的内容，全部抄出来就行了。

    像这样的作品，他就不会用来为自己谋利，只是希望这样的经典作品，也可以在这个世界大放异彩，他相信，梅小玉的演绎肯定不会让他失望的。

    梅小玉当然非常适合饰演《西厢记》的女主崔莺莺，崔莺莺出身名门贵族，是个美丽而有才情的少女，父亲崔相国生前已将她许配给郑尚书的儿子。

    在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中，她内心强烈地追求着爱情和幸福。她和书生张君瑞在普救寺中相遇，张生的痴情和才华博得她的爱慕，但相国小姐的身分和她所受的教养，使她感到不能自由表达爱情的苦恼。张生解普救寺之围，本应与她结为夫妻，但老夫人的变卦，给她以沉重的打击，反抗的意识开始觉醒。她逐渐从犹豫动摇、怯弱和顾虑中解放出来，终于突破束缚，和张生美满结合。

    将《西厢记》赠给梅小玉，可以说是宝剑配英雄，如果不是遇到梅小玉的话，可能王德孚也不会想起《西厢记》，没办法，他脑中的各种经典作品实在太多了，但需要有个契机才能将它搞出来，展现在世人面前。

    只可惜王德孚至今还没有遇到哪个男性戏者让他觉得表演得特别出色的，毕竟《西厢记》中的张生，也是个可以大放异彩的男主角。

    张生的大名是张君瑞，先父官礼部尚书，可见他也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幼在此环境熏陶下，勤奋学习，学成满腹文章以求金榜题名。时运不济，造化弄人，多次应举，均名落孙山，因此“书剑飘零，游于四方”。

    由此可见，张生的愿望是：但求功名日，光宗耀祖时。但这位饱学之士在偶遇莺莺时，却将功名利禄抛向九霄云外，将23年的艰辛与努力置于十八层地狱，义无返顾地把追求自由爱情放在第一要务。

    于是经史子集却成了他追求爱情的幌子，在之后的岁月里他相思难寐，更别说读书学习了，在普救寺英雄救关，绞尽脑汁争取爱情，终于爱情有望，却遭崔夫人拒绝，以“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为由，张生迫不得已，只能赴京赶考，未料到自己的爱情却建立在功名的基础之上“得官啊，来见崔夫人；驳落啊，休来见崔夫人”的确，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未遇莺莺时，张君瑞“书剑飘零功名未遂，游于四方”，遇莺莺后，他胸有成竹，胜券在握，最终“一举及第，得了头名状元”。

    在王德孚看来，《西厢记》毫无疑问就是一部充满了正能量的作品，简直就是在暗示观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绝对是不会错的，否则的话，哪怕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妹子，说不定都要被妹子的家人嫌弃。

    但如果好好学习，努力充实自己的话，那你本身的优秀，就肯定可以让妹子的家人也看得上你，觉得你是个非常有上进心的男人，那将妹子嫁给你，肯定也会幸福的。

    王德孚在将《西厢记》抄写出来的过程中，也可谓是好好地体验了一下这部古典经典戏剧的吸引人之处，然后他还发现了《西厢记》的作者王实甫在全文中的代言人，正是那位为崔莺莺与张生牵线搭桥的红娘。

    红娘不仅仅是一个裨女，而且是剧里剧外的联络人，她作为作者代言人，直接体现了作者的意图，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加在了她的身上，她左右着剧情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红娘奔走于崔、张之间，周旋于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中，老夫人维护封建纲常和家族利益，维护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要打破它，就需要红娘这样具有大胆的反抗精神而又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侠气角色，她见义勇为，情缘反礼，愿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因此，她在剧中具有相当高的地位。

    红娘有这样的性格设定，其实和作者王实甫的人生经有关。

    王实甫这位作者，曾任陕西县令、陕西行台监察御史。后来由于他不满当时官场的龌龊，愤而辞官，决心以写戏抒发心中之郁懑。于是他回到出生地中山府，开始了杂剧创作。金代的一位姓董的读书人，依据唐代元稹的传奇《莺莺传》改编成《诸宫调西厢记》，把原来故事中的主人公莺莺写成是博陵郡人。定州在隋代就称博陵郡，所以在博陵一带莺莺和张生的故事流传相当广泛。相传在定州崔沿士一带曾有过崔莺莺的墓冢。王实甫正是根据这一点，在中山府开始了他的杂剧《西厢记》的写作。

    《西厢记》这部经典戏剧的合理性也是非常不错的，哪怕其中的那位“反派”老夫人，也不是什么脑残反派，她反对崔莺莺与张生，当然有她的道理。

    因为老夫人是一个多苦多难的、已经衰败了的封建家庭的家长。丈夫刚刚去世，能够担负起家庭支柱的小儿子尚且年幼，显赫的相府之家转眼之间变得只剩“至亲三四口儿”，而客居萧寺，后面会遇到什么麻烦，她一无所知。

    老夫人的丧夫之痛和对未来世事难料的苦楚，不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莺莺小姐所能体会和理解的。

    老夫人是《西厢记》中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她的一段“子母孤霜途路穷”的唱词，反映了她对门前冷落、世态炎凉的感伤，这对老夫人性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

    正是由于她痛感门庭冷落、处境凄凉，所以她特别想为女儿寻一段既可以维持崔家贵族之家的社会地位，又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的婚姻，因而，如张生这般之人断然不是老夫人的理想人选。

    《西厢记》总共七万字左右，王德孚花了一周的时间搞定，然后便主动向梅小玉发出邀约，请她看《西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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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干哥哥

﻿    像梅小玉这样非常具有古典韵味的美人，又在古典戏剧领域这么有天赋，出身也还算不错，毕竟是梨园世家，放到后世，那可就是星二代了。

    这样的星二代，爱慕她的男人当然有不少，其中最有机会的，当然就是经常与她搭档的男性戏者，名字叫做薛池明。

    薛池明是在两年前与梅小玉认识的，当时他就对十五岁的梅小玉心生爱慕之情，只不过他一直是处于暗恋的状态，毕竟梅小玉的年龄还是太小了，他则比梅小玉大了三岁。

    薛池明不是梨园世家出身，但是他确实是非常喜欢古典戏剧的，为了能够演好自己的角色，他也付出了不少努力，而在演戏之余，他也对梅小玉默默地付出。

    不过薛池明为了接近梅小玉，用的就是“干哥哥”的身份，这样一来，他自然就能用这样的身份，来对梅小玉好了。

    而梅小玉自然不知道，对她很好的干哥哥薛池明竟然在两年前就已经喜欢上了她，他对她好，也不是因为纯粹的兄妹之情，而是希望有一天，能将干哥哥的身份，变成其他的身份。

    为此，薛池明已经默默地为梅小玉挡掉了不少爱慕者，都是以“干哥哥”的身份，说那些爱慕者的坏话，直接让梅小玉对那些爱慕者产生不好的印象……

    只不过梅小玉本来的性格也颇为保守，绝不会主动去撩男人，所以有没有薛池明，其实都不会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

    这一次，当王德孚闯进梅小玉的世界时，薛池明顿时又来劲了，只因他听到了最近关于梅小玉的传闻，说是有一位在文坛上声名鹊起的新锐作家，又来约梅小玉了。

    而梅小玉的表现，则让薛池明的心狠狠地揪紧了，他自认为呵护梅小玉这么久，确保她的初恋都没有，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他自己成为梅小玉的初恋？

    今年已经二十岁的薛池明，马上也要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他心中最理想的妻子，那当然就是传统保守、脾气温柔、举止得体的梅小玉，他觉得能够将梅小玉娶回家的话，那他这辈子就可以享福了！

    而且梅小玉的家世，薛池明也非常看重，毕竟他也是在古典戏剧这一行混的，当然知道梅小玉这种梨园世家的影响力，可以说只要他能够成为梅小玉的丈夫的话，那他肯定也就能享受到梅小玉家的资源了……

    因此，薛池明绝不允许，自己细心培养、呵护的花骨朵，在快要绽放成熟的时候，被其他男人采摘！

    在王德孚带着自己完成的《西厢记》，准备亲自送给梅小玉时，薛池明作为不速之客，竟然主动出现在了王德孚与梅小玉面前，这让脸上本来还面带微笑的梅小玉，笑容都凝固了。

    梅小玉内心一点也不排斥王德孚，毕竟对方的确是非常出色的青年才俊，颜值又那么高，最重要的是还颇有古君子之风，言谈举止都让梅小玉颇为欣赏。

    因此，梅小玉当然不会拒绝王德孚的邀约，她觉得自己与王德孚之间的交往，那也是“君子之交”，两个人都显得特别光明磊落、光风霁月，可谓男女之间的纯粹友谊。

    然而现在梅小玉的“干哥哥”薛池明却跳了出来，实际上他在见到王德孚时，整个人可谓警铃大作，只因对方的颜值，已经让他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压力！

    之前薛池明依靠小手段搞掉的那些梅小玉的爱慕者们，也不是薛池明自大，他觉得那些爱慕者完全不是他的竞争对手，不管是颜值还是才华，又或者是其他方面，只不过薛池明为了确保不出任何意外，所以才先下手为强罢了。

    可是这一次，当他看到王德孚的外表时，他已经产生了一种“此人不可力敌，只能智取”的想法。

    而他对王德孚的具体情况，其实也算不上了解，只知道对方是个作家，却不知道对方在文坛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更不知道对方的作品那么受媒体关注，几乎只要刊载一篇作品，就可以引发各种各样的话题性，更有各种文人跳出解读一番，谁解读得好，谁就可以蹭一手热度，获得更大的名气。

    只能说王德孚的文章，对不少评论者、解读者来说，那就是一场饕餮盛宴，看大家各凭本事，谁能搞出最吸引眼球的解读、评论了。

    薛池明的表现还是颇有风度的，他总不能直接向王德孚发作，他故作大方地向王德孚自我介绍，然后直接表明自己的身份，那就是梅小玉的“干哥哥”、“好搭档”。

    按照薛池明的经验，只要他这“干哥哥”的身份一表露，那只要对梅小玉有追求心思的男人，肯定就会给他面子，甚至想要将他发展成同盟，看看这位“干哥哥”，可不可以助一臂之力。

    只可惜那些追求者不知道，这位“干哥哥”从来不会助一臂之力，只会在梅小玉面前各种进谗言、说坏话……

    然而王德孚的反应，显然让薛池明不是很满意，对方只是向薛池明点了点头，连自我介绍都懒得做，却对梅小玉说道：“既然你和你的这位同行有约，那我就不多打扰了，这是我上次说的那个故事的全文，说不定你会喜欢。”

    赠完《西厢记》之后，王德孚便潇洒离开，仿佛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梅小玉欲言又止的神情，实际上非常善于观察的他，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甚至在薛池明出现的那一刻起，他就感受到了对方的敌意，至于敌意的原因，那也太明显了。

    然而王德孚又不是梅小玉的追求者，所以他根本不在乎，只不过如果有机会约梅小玉出来玩的话，他也会很乐意的，前提是没有薛池明这种不速之客。

    如果梅小玉处理不好这种情况的话，那王德孚就懒得再约她了，他可不想每次约梅小玉，都有一个什么“干哥哥”突然出现。

    梅小玉在王德孚潇洒离开后的那一瞬间，没来由对薛池明这个家伙很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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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震撼

﻿    薛池明作为梅小玉的干哥哥，和她相处了这么久，当然可以捕捉到她的微表情，这让他的心不由一沉。

    只因以前他也不是没有做过类似今天这种事情，但是都没见梅小玉像今天这样不爽，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刚刚那个容貌俊朗、气质极佳的家伙，确实让梅小玉非常欣赏，她也愿意和对方独处、约会……

    这样的发现，让薛池明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他感觉自己都要被带绿帽了，虽说梅小玉表面上是他的干妹妹，实际上他已经将对方看成自己的媳妇了，结果现在媳妇竟然因为别的男人而不爽他！

    薛池明只能继续熟练地施展他的谗言大法，他看到梅小玉手中那个男人赠送给她的礼物，刚刚听对方说好像是对方写的古典戏剧，他张口就黑道：“刚刚那一位好像是个有点小名气的作家吧，他这样的作者，会写什么古典戏剧？小玉妹妹，你可不要被这个空有皮囊的家伙给骗了……”

    薛池明对王德孚的了解，仅限于他从同行那儿听来的八卦，根本没有系统地了解过王德孚，所以当然不知道王德孚的“小有名气”，是多么有名。

    只能说有时候不是一个圈子的，就不知道在另外一个圈子，对方是有多牛逼，而当对方牛逼到了，另外一个圈子都知道对方时，这就不是一般的牛逼了。

    王德孚的“小有名气”，可能就是对那些不是很了解当今文坛的圈外人，而真要是和王德孚同一个圈子的，那就知道，王德孚这位所谓的文坛新人，是有多么天才！

    梅小玉听到薛池明的谗言，她的眉头又微微皱了一下，因为薛池明真的太小觑王德孚了，而她的父亲可是对她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和王德孚打好关系，还具体说了说王德孚是有多么让其他文坛中人佩服。

    梅小玉受到父亲影响，当然觉得王德孚很牛逼，她也有去看过王德孚一些流传颇广的作品，然后当然觉得父亲对王德孚的描述真的一点也不夸张，对方在文学领域展现出来的天赋，又岂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

    只不过梅小玉必须要承认的是，薛池明刚刚说的话，也有那么一些道理，王德孚这样一位专注于“新文化”的新锐作家，可能真的写不出什么出色的古典戏剧，毕竟古典戏剧中的唱词，那就该是古代的诗词，王德孚写现代诗确实非常棒，但他真的会写古诗词吗？

    但是就算王德孚写不出什么好的古典戏剧，对方却用这样的方式来讨好她，这依旧让梅小玉心里欢喜，她觉得王德孚对她的第一印象，肯定是不错的。

    因此，就算薛池明那样说，她心里还是向着王德孚的，还觉得人家一个“新文化运动”中的未来代表人物之一，为了取悦她而写古典戏剧，这是多么看重她？

    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梅小玉和薛池明回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就开始看王德孚的《西厢记》，其实梅小玉想一个人看的，可惜拗不过薛池明这个家伙，可能他觉得王德孚的作品里一定有鬼，就害怕梅小玉看了之后，真的完全沦陷，所以他一定要在旁边好好监督！

    薛池明就和梅小玉一起看起了《西厢记》，一开始他还面带不屑，总觉得王德孚就是在耍花招，表面上是写古典戏剧，实际上就是写情书……

    结果看着看着，薛池明自己反而看入迷了！

    而梅小玉就不用说了，作为一名古典戏剧的演员，她不知道看过多少古典戏剧，其中一些从古代就流传下来的经典，她都背得滚瓜烂熟了！

    可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王德孚这样一位现代人，写出来的古典戏剧，竟然让她有一种在看古代经典的感觉，而里面的一些精彩句子包括唱词之类，写得也太好了吧！

    “有心争似无心好，多情却被无情恼。”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昨宵爱春风桃李花开夜，今日愁秋雨梧桐叶落时。”

    “云敛晴空，冰轮乍涌；风扫残红，香阶乱拥；离恨千端，闲愁万种。”

    “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

    “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徬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

    《西厢记》原来的作者王实甫，其实里面有不少经典句子、唱词，都是他化用了历史上其他的著名的诗词，所以这种非原创还是有些瑕疵的。

    可是王德孚现在的情况又不一样了，由于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并没有那些经典的诗词，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批经典诗词，所以当王德孚将《西厢记》中化用的诗词搞出来时，让这个世界的读者看到，他们都会觉得，王德孚这家伙也太厉害了，太有才了，连古诗词都玩得这么溜！

    这个时候，梅小玉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任何语言都没办法形容她内心的震撼！

    她有些后知后觉地发现，王德孚赠送给她的这份礼物，是有多么贵重，这部《西厢记》，绝对可以成为古典戏剧中的经典之作，堪比古代流传下来的那些经典！

    这样的发现，都已经让梅小玉不知所措了，她现在只想把《西厢记》上交给她的父亲大人，看看她的父亲能不能告诉她该怎么做，没错，梅小玉就是那种特别听父亲话的“爸宝女”，一有什么状况，就会向她的父亲汇报。

    而与此同时，薛池明这位刚刚还在黑王德孚绝对写不出什么好的古典戏剧的干哥哥，则彻底呆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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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利欲熏心

﻿    薛池明或许没有梅小玉那么热爱古典戏剧，以至于将那些古代的经典都背得滚瓜烂熟，在表演的时候就能充分融入角色，但不管怎么说，薛池明都是梅小玉的前辈，在这一行混的时间比她还要长，接触过的古典戏剧剧本当然也有很多，其中还包括许多现代古典戏剧大师写出来的剧本。

    他忍不住将这些大师们写的剧本与王德孚这随意赠出的《西厢记》相比，竟然难以置信地发现，那些大师们的作品，还不如王德孚的这一本！

    这样的发现，一时间当然让薛池明难以接受，毕竟之前他可是没有忍住黑了王德孚一波，结果他却被这部作品瞬间打脸，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部作品的好！

    甚至薛池明都忍不住幻想，如果他能和梅小玉一同饰演《西厢记》中的男主张生与女主崔莺莺的话，那他们会不会也像戏剧中的男女主的恋情那样美满呢？就算没法达成圆满的结局，那他们只要饰演这部《西厢记》，就一定可以爆红！

    名利的诱惑，直接让薛池明上头了，他无比渴望地望着梅小玉说道：“小玉妹妹，我们一起演这部戏吧，肯定可以一下子在全国出名！”

    梅小玉看到薛池明这副模样，像是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干哥哥一样，她蹙眉道：“这部剧的作者可是王德孚那位大作家，我们有没有资格演这部作品，需要得到他的同意。”

    薛池明忍不住劝道：“小玉，你别这么天真好不好，他不是把这部作品赠送给你了嘛，那它就属于你了啊，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反正它又没有公开发表过，你就算说它是你自己创作的，也没问题啊！”

    薛池明显然已经利欲熏心了，简直恨不得他认定的媳妇，直接将《西厢记》的所有权都抢过来，在他心里，媳妇的东西自然就是他的了，而他沾点自家媳妇的光，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可惜，梅小玉并不是这样的人，她可不会做这种事情而直接得罪王德孚，且不说对方可以用一篇文章就让她有那么大名气，就凭对方在《西厢记》上展露的古典戏剧创作才能，就已经让梅小玉心中对王德孚无比敬重了。

    至于将王德孚的作品据为己有，梅小玉觉得这根本不可行，因为肯定不会有人相信她可以创作出这么出色的古典戏剧剧本，但是王德孚的话，就绝不会有人质疑什么。

    因为现在王德孚那“天才作家”的名头已经彻底树立起来了，之前还凭《洛神赋》中那颇为经典的一段，证明了他在文言文上的造诣，现在《西厢记》一出，基本上就可以瞬间就让王德孚在古典戏剧圈子，也名声大噪！

    梅小玉瞬间就愈发觉得，父亲嘱托她的话，实在是再正确不过了，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创作者，他们这样的戏剧表演者，就应该与其结下深厚的友谊，反倒是将王德孚的作品占为己有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

    因此，梅小玉坚定地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地将王德孚的这部《西厢记》收好，这可还是王德孚的手写原稿，怕是百年之后，这样的原稿都会成为无价之宝，哪怕当作传家宝，都毫不夸张！

    王德孚的那一手行楷还是相当出色的，毕竟在这个时代，文人没有一手好字的话，怎么出去混，字好不好，那就是一个文人的门面，所谓“字如其人”还真不是开玩笑的。

    王德孚在写作之余，从来没有放松练字，两世为人的基础，可以让他轻松写出一手好字，就算达不到书法家的高度，但基本上也不会相差太远，因此，他手写的原稿，往往都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小玉，你摇头干嘛？难道你要拒绝你最亲的干哥哥吗？”薛池明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他素来知道，梅小玉是个极为心软的女孩子，还非常重情义，虽然他在认识梅小玉的这两年中，背后对那些梅小玉的爱慕者做了不少龌龊事，但是他对梅小玉的关怀与照顾都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梅小玉生病了，他都时刻陪伴着她。

    正是这实实在在的关怀和照顾，让梅小玉一直觉得，这个薛池明虽然长相一般、才华一般，但确实对她很好，让她渐渐地没法离开他的关怀与照顾了，甚至在一念之间，都觉得和这个男人一直相处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就在这一天，这一瞬间，梅小玉才发现，有些人就算再对你无微不至，也终究不是你想要的人，尤其是当有一个更加耀眼、身上充满光环的人，闯进你的世界之后。

    她这时才觉得，父亲果然就是有先见之明，因为他一直告诫梅小玉，就算她和薛池明走得再近，也只能保持兄妹关系，他是绝对不可能同意自家女儿和薛池明这种人在一起的。

    像薛池明这样的男人，就是典型的在女人没到手之前，就对她各种好，完全将她捧在手心，可是等到她真成了自己的媳妇了，那就像已经完成了终极的任务，再也不会像以前那么上心。

    这一次，梅小玉再也没有心软，她也没有和薛池明多说什么，只是拿着《西厢记》，去找自己的父亲了，她还将薛池明从见到王德孚之后的表现，完完全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自己的父亲……

    梅生伟在听女儿的汇报时，还没有打开《西厢记》看呢，但他在知道这是王德孚的作品之后，就显然不会小觑了，然后他在听到薛池明利欲熏心的行为时，不由嗤笑道：“这个小子，早就知道他是这种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确实比较勤奋，对你也比较好，我怎么可能留他在班子里？不过如果他真惹了王德孚的话，那我肯定不可能再留他的，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再怎么礼遇也不会有错的……好了，我就先看看他的这部《西厢记》是怎么个好法，让我家女儿都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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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取悦王大作家

﻿    没有任何悬念，梅生伟在看完《西厢记》之后，他表现出来的震撼，一点也不比他女儿梅小玉来得少！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王德孚这个在他印象之中，属于搞新文化的作家，居然还能写出《西厢记》这样的堪比古代经典的作品来！

    他毫不怀疑这就是王德孚本人创作出来的作品，只因若这部作品真是别人写的，肯定早就拿出去发表然后必然可以名利双收，可能只有像王德孚这种根本就不缺名利的天才作家，才不在意这样一部作品，甚至还将它作为礼物，赠送给了自家女儿。

    这就是王德孚精心营造出来的“擅长多种体裁的天才作家”的人设的好处了，以他现在在文坛的名气，不管创作出怎样的作品，基本上都不会有人去质疑什么了，毕竟“天才”两个字就可以完美地解释一切。

    最关键的是，其实像《西厢记》这种并非王德孚原创的作品，他是基本上不会去公开发表的，只会私下里用来送人撩妹，这样的礼物，只要是文艺一点的女孩，想必都是不会讨厌的。

    可能也就在这个时代，这样的礼物才能够起到撩妹的作用，若是放到后世，妹子只会觉得这种行为也太傻了，有这功夫，不如直接去用金钱购买一件昂贵的礼物。

    现在好了，不仅梅小玉非常喜欢这部《西厢记》，连她的父亲梅生伟，也因为这样一部作品，而更加看重王德孚了，他会忍不住想，既然王德孚可以随意创作出这样一部经典古典戏剧，那他是不是还能创作出其他佳作呢？

    不说要胜过《西厢记》，只要不比当今的那些古代戏剧创作大师的作品差，那就已经足够梅生伟去与王德孚保持良好的关系了……

    像他们这样的梨园世家，最重要的，其实就是有好戏去表演，时刻给那些喜欢古典戏剧的观众带来新的观戏体验，像这些喜欢古典戏剧的观众，往往只要认可了某个剧组，基本上就会绝不缺席该剧组的任何表演。

    也就是说，这些观众都是那种非常死忠的，自然对古典戏剧的要求就更高了，而现在《西厢记》出现在了梅生伟面前，他只想第一时间取得王德孚的授权，然后将这一出古典戏剧，在所有观众面前呈现出来！

    不过梅生伟当然没有自己出面，他觉得这种事情果然还是由他的好女儿梅小玉来做比较好，他是非常希望，自家女儿可以和王德孚多接触接触的，甚至他都不奢求自家女儿成为对方的正妻，能够当上姨太太的话，他就觉得非常满意了。

    好吧，梅生伟确实想得太远了，不过这为人父母的，向来就是喜欢多想，而在这个年代，让自家女儿当那些有权有势有名的男人的姨太太，也不丢人。

    毕竟梅生伟除了梅小玉这个女儿之外，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梅小玉排行老三，这中间的孩子嘛，向来是最不受爹娘重视的。

    只不过梅小玉在古典戏剧上展现出来的天赋，还是赢得了梅生伟的关注，他开始悉心教导这个女儿，同时还很关注女儿身边的男人，结果那位薛池明在防范各种情敌的同时，他也被梅生伟防范着，这就有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意思了。

    梅生伟本来还觉得薛池明不错，但在发现对方对自家女儿的企图之后，当然就怎么看薛池明都不顺眼了，他这样的老思想，是完全不觉得薛池明可以配得上自家女儿的，也根本看不上薛池明对自家女儿的好。

    这样的好有什么用呢，只有没有本事的男人，才只能用这种好来获得女人的芳心，而真正有本事的、出色的男人，根本不用对女人好，就可以让女人倾心，他表现出来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那种只能对女人好的男人，一旦他再也不对女人好，那女人就失去了一切，但那些有本事的男人，就算没法享受到他们的好，可是作为他们的女人，无形之中却可以获得更多的东西，哪怕最终离开了他们，收获的分手费，怕是都足够女人们肆意挥霍了。

    因此，梅生伟宁愿把梅小玉许给王德孚这个“风流名士”当姨太太，也不愿意她跟薛池明这种庸人，成为对方唯一的妻子。

    他甚至坚信，梅小玉当王德孚的姨太太，都比当薛池明的正妻要过得更好，因为跟着王德孚，肯定不会缺钱花，也不用她去做什么杂活，她可以尽情地醉心于古典戏剧，不要去管什么柴米油盐，可是跟了薛池明呢？

    那可就只能当一个普通的相夫教子的女人了，因为在这个时代，一般的男人根本不可能让自己的妻子出来当戏子，而女人嫁给男人之后，男人也会直接将其当作自己的私有物品……

    真正聪明的拥有美色或者其他才能的女人，肯定可以在二者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至于普通的女人，就不用考虑这么多了，她们就算给那些有才能得男人当姨太太，男人也不会要的。

    “玉儿啊，这部《西厢记》，爹爹先给你保存好，我会近期就去替他去古典戏剧协会注册这部戏的版权，他想要出版的话，也是一句话的事情，不过我需要你去好好问问他，能不能让我们家的剧组首演这部戏……”梅生伟斟酌道。

    他觉得以《西厢记》的经典程度，要想垄断这部戏的表演，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可以首演的话，那他们梅家班在古典戏剧领域的影响力，绝对可以更上一层楼！

    还没等梅小玉答话，梅生伟又嘱咐道：“玉儿，对待这位王大作家，你绝对不可以有任何不敬，我希望你能好好地和他相处，让他保持开心，像他这样的大作家，只要一开心，肯定就会灵感爆发，继续创作出非常出色的作品来，想来玉儿你也是期望可以看到更多像《西厢记》这样的经典之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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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父女

﻿    梅小玉是梅生伟所有儿女中最听话的，可能是因为她从小就发现了一个本质，那就是听父母话的好孩子总可以获得最多的好处。

    她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让她这个本来最不受父母重视的“老三”，变成了父母眼中“孩子们的榜样”。

    梅小玉从小到大几乎都没有忤逆过父母，这样性格的女孩，如果碰上了那种品性、眼光不行的父母，那肯定要倒霉，但碰上梅生伟这种骨子里颇为精明、眼光犀利的父亲，由他来安排梅小玉的一切的话，那就不用担心她的下半生了。

    此时梅小玉听到父亲的话中那赤裸裸的暗示，不，这都已经不是暗示了，几乎是明示了，她的脸上有了些许红晕，毕竟“取悦男人”什么的，对她而言，还是有些太早了，毕竟她才十七啊，之前都没有任何经验的……

    当然了，其实在这个时代，十六七岁就嫁人的女孩也有不少，与那些女孩相比，梅小玉的年龄也不算小了。

    梅小玉忽然心中一动，只因她虽然没有取悦男人的经验，但是在古典戏剧的表演中，却也饰演过那些比较会勾引男人的角色，甚至就是青楼中的清倌人这样的角色，毕竟在古典戏剧之中，文人才子和青楼女子之间的爱情故事也屡见不鲜，常常是青楼女子资助该文人，结果文人高中之后，就抛弃了对方……

    《西厢记》之前的版本《莺莺传》好像就是这个套路，还有在王德孚那个世界同样比较经典也流传颇广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也是这个类型的故事。

    在这个世界，当然也有这样的古典戏剧，梅小玉也饰演过这样的角色，这顿时就让她淡定下来了，只要她在王德孚面前表演出一个取悦对方的女孩形象，不就可以完成父亲的嘱托了吗？

    梅小玉并不排斥父亲的嘱托，可能是因为她确实也对王德孚展现出来的才华佩服不已，当然，最重要的其实是王德孚拥有一副好皮囊。

    对于梅小玉这个年纪的女孩来说，外表俊朗的男人，对她们的吸引力，确实非常大。

    “好的，都听父亲大人的吩咐。”梅小玉低眉顺眼道，“不过父亲大人你也知道，那个薛池明哥哥……”

    还没等梅小玉说完，梅生伟直接打断了，颇为不爽地说道：“还叫什么哥哥！玉儿你从小就聪颖过人、乖巧听话，难道你就看不出他对你的心思？你以后和他保持距离，可不能让那位王大作家对你产生误会！”

    梅小玉面露难色，其实只要是心思细腻的女孩，都可以察觉某些男人越界的想法，只不过她并不想点破罢了，而且有薛池明在，她确实可以通过对方来摆脱不少苍蝇，同时还能用他来处理不少杂事，各种鞍前马后地伺候她、讨好她，只不过就是叫几声哥哥罢了。

    但是现在，梅小玉知道，她应该要做出选择了，当王德孚这样真正令她觉得各方面都完爆薛池明的男人出现时，薛池明的利用价值就已经没有了，他甚至还成为了阻碍，也可以说是定时炸弹。

    毕竟只要是男人，都会讨厌自己看上的女人有什么“干哥哥”、“男闺蜜”之类，这几乎就是备胎的代名词，当然也不排除真有纯洁的“男闺蜜”，还是一句话，那就是因为女人的颜值真的没法让“男闺蜜”产生性趣。

    “还请父亲大人帮我，我毕竟什么都听父亲大人的嘛。”梅小玉眼睑低垂，依旧显得十分乖巧，真不愧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古典美人。

    梅生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的这个女儿确实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实在是会做人，明明她自己对薛池明这个所谓的干哥哥，已经觉得没什么好用的了，因为王德孚的出现，而要和对方完全撇清关系，但是她却绝不会自己出头去和对方断绝关系。

    因为这样做的话，实在是太影响自己的名声了，遇到优秀的男人，就一脚把原来的踢开？

    现实的女人都会这么做，但是只有愚蠢的女人，才会对前任说出真相，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直接将父亲抬出来，就再合适不过了，一句“我父亲不同意”，比什么拒绝的理由都要好。

    实际上还不是不够爱，也可以说女人的眼光确实高，根本就看不上而已，但一时间又没有什么更好的人选，那就先处着呗？

    而在梅小玉当薛池明妹妹的期间，她也确实当得不错，也没有亏欠薛池明什么，不管薛池明送她什么礼物，她在收下的同时，用不了多久，就会回赠差不多价值或者更贵的礼物。

    这就是让薛池明愈发觉得梅小玉适合当她媳妇的真正原因，他每次付出，都是可以得到回报的，并不是一味地付出什么……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梅小玉在回赠礼物的同时，内心都没有什么波动，就好像现在她希望父亲出手“棒打鸳鸯”，都没觉得有什么舍不得的，反而感觉自己挣脱了一个枷锁，从今往后，可以尽情地和王德孚这样俊朗、有才的“风流名士”约会了。

    而有了父亲的暗示、明示，她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和男人亲近了，关键是王德孚这个男人确实有魅力，让她很愿意去主动争取一下。

    “玉儿，你尽管去找那位王大作家好了，至于那个姓薛的，接下来他肯定妨碍不到你，我先把他调去我们梅家班在魔都的剧组好了，他可能还会以为是给他晋升吧，呵呵。”梅生伟冷笑道。

    异地，毫无疑问是让男女之间关系冷淡下来的好方法之一，而这还能美其名曰“考验感情”，只不过由于梅小玉本来就对薛池明没啥感情，梅生伟就不说什么“考验感情”之类的话了，这是对陷入傻逼爱情执迷不悟的女儿说的话。

    以梅小玉的心思通透，根本用不着梅生伟这样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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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新欢旧爱

﻿    王德孚当然不知道，他的出现，以及他赠送给梅小玉的礼物，竟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对于梅小玉的请求，王德孚当然不会拒绝，他也希望在他那个世界流传颇广的经典古典戏剧《西厢记》可以在这个世界也大放异彩，所以他是非常乐意看到这个世界的古典戏剧演员们，去演绎这样一部作品的，他相信梅小玉肯定可以演得很棒。

    然后两人也就以具体讨论这部戏剧的名义，频频约会起来了，已经被调到魔都的薛池明根本就没办法阻止这一切，可笑的是，他依旧迷之自信地觉得，梅小玉肯定是他未来的媳妇。

    异地恋虽然很艰难，但他有信心坚持下去，他也相信梅小玉对他是拥有深厚的感情的，只不过是碍于她的父亲……

    薛池明决定用自己的完美表现，来彻底打动梅小玉的父亲，他觉得只要过了未来老丈人那一关，梅小玉还不是手到擒来？

    异地恋在一开始的时候，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不对，也许还会因为距离，而更加加深两人的感情。

    薛池明来到魔都的第一天，就给梅小玉写了长信，事无巨细地讲述他来魔都的各种见闻，表达他的兴奋之情，因为他确实认为，自己是因为受到器重，才被调来这边的，同时这也是未来老丈人给他的锻炼与考验……

    只要他通过考验的话，那一定就可以成功抱得美人归了！

    然而让薛池明根本不知道的是，梅小玉对于他的长信，都没怎么细看，在有了王德孚作为对比之后，她觉得薛池明也太土了，去个魔都就这样大惊小怪，实在让人无语。

    只不过梅小玉这位古典美人，为人处世真的非常老练圆滑，她给薛池明的回信仿佛也充满了热情，没有任何敷衍……

    以至于薛池明在收到回信之后，愈发坚信梅小玉对他的感情，绝对非常深厚，他相信他们的“异地恋”，一定可以修成正果！

    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王德孚却正带着梅小玉一起乘船游湖，倒也不是什么有名的湖泊，只不过景色还是非常秀丽的。

    不知怎么的，梅小玉就在王德孚的怀中，欣赏这样秀丽的湖景了，她最近对扮演那种主动撩汉的女人，相当有心得。

    怕是薛池明在与梅小玉相处的两年之中，都没有看到过梅小玉的这样一面。

    而王德孚却坦然享受这种古典美人的主动，他就喜欢这种主动取悦他的女孩，最不喜的，就是那种自以为可以掌控他的女人。

    王德孚对待女人基本上没什么耐心，就是因为“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他根本都不在乎女人的去留，反正没了你，还有她，她同样很美，只不过风格不同。

    梅小玉这样古典而传统的女人，一旦放开了某种束缚，她甚至比凌静苏这样独立自强的女总裁都大胆！

    凌静苏最多也就在情不自已时拥抱一下王德孚，然后亲一亲脸颊什么的，根本没法坦然地和王德孚长时间贴在一起，当然了，如果王德孚更加主动的话，凌静苏肯定任他为所欲为。

    只可惜王德孚真的太能克制了，或者说他就是想看看，一个女人能主动到怎样的程度，这也可以算是一种有趣的社会实践。

    谁规定这世上一定要男人主动的？

    或许还是因为凌静苏顾虑太多了，她在年龄上毕竟大了王德孚不少，她已经过了少女怀春时的冲动年纪了，或许一开始她与王德孚之间的暧昧，是无比美好的，仿佛世间没有任何事情能比这种暧昧更加诱人。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相处，凌静苏也发现了王德孚表面完美之下的众多缺点，最大的缺点，可能就是他对女人太过冷漠无情。

    没错，即使他嘴上说着再甜蜜的情话、笔下写着再动人的情诗，任何女人，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一件用来玩赏的花瓶，没有什么美丽花瓶，是不可替代的。

    他甚至对于女性的躯体，似乎都没有太多的欲望，一点也不似那种仗着女人的喜欢，就要占有对方身体的渣男，他只是习惯了身边一定要有个美人作伴，可以说这是一般的男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怪癖。

    即便如此，凌静苏依旧对王德孚心存幻想，她可是真正投入了不少感情的，怎么可能就这样放弃？

    只不过最近她和王德孚正处于冷战期，这也是暧昧男女之间相处，常常会出现的情况，就看哪一方会忍受不了去主动、去妥协。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先主动的，肯定就输了，可是如果谁都不主动、不妥协的话，那这段关系，必然就会不复存在……

    梅小玉在和王德孚约会的第三次，就顺势牵上了对方的手，反正她的父亲总鼓励她大胆一点，根本不用担心任何后果，也不用在意什么名声，反正在不少人眼中，他们这样的“戏子”也没什么好名声。

    梅小玉非常喜欢牵着王德孚的手时，同时也抱着他的手、依偎着他，这种十分“小鸟依人”的方式，还是很能满足男人的占有欲的，可以让男人有种美人相伴、天下我有的感觉。

    还别说，王德孚很吃梅小玉这一套，这确实带给了他不同于凌静苏的体验，只因凌静苏那个身高，还真没法小鸟依人……

    王德孚显然不会拒绝梅小玉的主动，让他更加满意的是，梅小玉从来不提什么名分之类的东西，她似乎就想好好地谈一场在青春期的冲动恋爱，哪怕以后被抛弃的话，以她的姿色，总归也会有老实人接盘的啊，她还年轻，资本很足。

    王德孚并不会抛弃任何一个对他产生兴趣的美人，除非她们看清他后，自己选择离开。

    总而言之，王德孚在与凌静苏关系淡了下去之后，没多久就找了梅小玉，玩得很嗨，只因梅小玉更加逆来顺受、会伺候人。

    只不过逆来顺受的梅小玉，偏偏特别会使唤她的干哥哥薛池明，把他当成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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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又成了热点话题

﻿    王德孚在和梅小玉玩乐时，当然也没有忘记正事。

    倒不如说，女人一直是比较刺激他创作灵感的工具，所以说不同风格的美人，当然要越多越好。

    不需要占有她们，只需要和她们一起玩，在这个过程中，心情愉悦的王德孚，自然在创作上也会变得更加得心应手。

    梅小玉在与王德孚相处的过程中，也进一步对她即将要表演的《西厢记》深入地了解了，然后在三周之后的《西厢记》首次演出时，大放异彩！

    梅小玉凭借《西厢记》中的女主“崔莺莺”这一角色，彻底在古典戏剧圈子里站稳了脚跟！

    很显然，几乎所有的圈内人，都没有想到，梅家竟然不声不响地就搞出了一个大杀器来！

    横空出世的《西厢记》，几乎没用多久，就将苏州本地的古典戏剧爱好者们一网打尽！

    梅生伟这一手对王德孚的“卖女求荣”，可谓收获了巨大的成功！

    当然了，说“卖女求荣”还是太过了，明明应该就是他特别支持自家女儿和王德孚这位天才作家，进行自由恋爱……

    不管自由恋爱成不成功，他女儿会不会被渣男伤害，他觉得这波都不亏的！

    事实上，就算是梅生伟，也没有想到首次出现的《西厢记》竟然可以收获如此大的成功！

    毕竟《西厢记》是一部“现代人原创”的新剧，论经典程度，根本比不上那些从古流传至今的作品，更别说它在上映前，也没有进行太多的宣传……

    但是《西厢记》古典戏剧的大获成功，直接让什么事先的准备，都变得毫无意义，只能说对于真正出色的作品来，什么外在条件，都没法压住它！

    这一次梅家还遭遇了另外一个同样比较有名的戏班子的竞争，对方信心满满地搞出了一个对某个经典古代戏剧的新式改编，也请了圈内颇有名气的大师编剧……

    结果当这一出戏碰上《西厢记》时，它的下场可以说太悲剧了，直接被《西厢记》彻底按在地上碾压！

    只要在《西厢记》表演的时候，其他的古典戏剧，根本就无人问津！

    在《西厢记》爆红的情况下，不管是圈子里的人，还是圈子外的人，当然就去发掘，这《西厢记》的原作者，到底是哪一位国学大师呢？

    不是国学大师，绝不可能“原创”出那么多如此有韵味的古风唱词！

    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西厢记》这一部古代戏剧的单行本，就在这个最恰当的时机，上市了！

    原本王德孚是真不想将这种几乎没有任何原创的作品出版的，结果他却实在没法拒绝梅生伟的盛情，当然还有梅小玉在一旁柔声细语地劝说。

    王德孚最终还是同意了《西厢记》的出版，只不过他坚持让作者名变成了“王实甫”，基本上就相当于他那个世界的《西厢记》了。

    梅生伟只当“王实甫”是王德孚的新笔名，没错，这一笔写不出两个王字嘛，他觉得作家用笔名也相当正常，却不知道《西厢记》真正的作者，那就是王实甫。

    毫无疑问，王德孚这样做，有自欺欺人的嫌疑，因为就算他在出版的《西厢记》上附上了真正的作者名，别人也只会当他是真正的作者。

    不过王德孚性格就是这样，典型的当婊子还要立牌坊，了解他的人，怕都要习惯他的风格了。

    古典戏剧圈的消息传播得非常快，也没过多久，《西厢记》真正的作者王德孚就被爆料了出来，“王实甫”就是王德孚的笔名也彻底被实锤了！

    这瞬间就让王德孚在古典戏剧圈名声大噪！

    最好玩的是之前在媒体上抨击王德孚不懂什么古典戏剧，就乱评价的……

    结果却证明，王德孚只是不懂古典戏剧的表演，但是创作古典戏剧，对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困难！

    一时之间，有不少戏班子的拜帖，向王德孚投递而去，显然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可以获得王德孚的授权，让他们也有资格演绎《西厢记》！

    梅家的戏班子因为首演《西厢记》而直接让它影响力更上一层楼，可以说不知道让多少竞争对手眼红！

    就在古典戏剧圈震动的同时，没过多久，文坛当然也震动了，在确定了王德孚就是《西厢记》的作者之后。

    在那个时候，依旧还有一些评论家在质疑王德孚的古文素养，哪怕王德孚运用《洛神赋》的经典片段小露一手，也没法让这些自认为是高贵的国学评论家的人满意，他们非要觉得这种夹杂在现代文中的文言文，就已经被剔除古文的行列了，于是得出结论——王德孚的古文素养就是渣。

    结果他们还没蹦跶多久，《西厢记》这样一部纯文言文的古典戏剧作品出来，这帮国学评论家们顿时就傻眼了！

    而这部作品中的诗词，不仅让这帮高贵的国学评论家低下头颅，同样也让其他的文人叹为观止，对他们来说，能见到这样一点也不比历史上那些经典诗词差的作品，简直就是奇迹！

    王德孚再一次展现出来的创作天赋，几乎让众多文坛人士顶礼膜拜！

    媒体们当然在第一时间闻风而动，他们有的去采访其他文人如何评价王德孚及其新作《西厢记》，这些都是没什么排面的媒体。

    有关系的大报，当然直接去采访王德孚本人了，他们好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比如说王德孚为什么会创作《西厢记》，又比如为什么之前从不用笔名的王德孚，会用一个新的笔名，是不是以后会再创作古典戏剧呢？

    八卦探究当然也少不了，比如王德孚和首演《西厢记》中女主崔莺莺的梅小玉，到底又是什么关系？

    在媒体们闻风而动时，紧盯着王德孚创作现状的评论家们，当然也不能落后，他们觉得《西厢记》也是一部特别需要解读的大作嘛，甚至还有人表示要直接把《西厢记》翻译成白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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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其实就王德孚自己来看，《西厢记》显然在剧情上有严重的不足，实在是因为它的剧情太过俗套了，另外结局也显得不具备张力，对于王德孚这种喜欢虐读者的家伙来说，他觉得“致郁人心”才是最棒的。

    王德孚对《西厢记》的总体评价就是，华艳文体之极致，性情文字之大成，花笺锦词，天下登魁。一字一句均能抒情摹状、着色浸音。音律充盈纸上，板眼响彻书边。得意时吟风弄月，夙夜寻欢，失意时捣枕捶床，愁肠尽断。戏剧冲突寻常无奇，所胜者，辞也。

    除此之外，张生与崔莺莺这对男女主，也不算非常讨喜，显得特别脸谱化。

    两人之间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看对眼的狗男女，张生总给人一种非常轻浮的色狼感觉，而崔莺莺，自然是假正经的大小姐……

    但《西厢记》有一点确实非常出色，那就是它的文笔足够华美，可以说，用这样的文笔，来写这样一个比较俗套的故事，实在有些暴殄天物。

    倒是红娘这个角色，王德孚觉得写活了，特别有意思，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

    所以这个小小奴婢，却老是处在居高临下的地位上，无论张生的酸腐、莺莺的矫情，还是老夫人的固执蛮横，都逃不脱她的讽刺、挖苦乃至严辞驳斥。

    她不受任何教条的约束，世上什么道理都能变成对她有利的道理。所以她的道学语汇用得最多，一会儿讲“礼”，一会儿讲“信”，周公孔孟，头头是道，却无不是为己所用。

    这个人物形象固然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却又有一定的现实性。在她身上反映着市井社会的人生态度，而市井人物本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较少，他们对各种“道理”的取舍，也更多地是从实际利害上考虑的。

    虽说在王德孚眼中，《西厢记》有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在这个世界的读者看来，就凭它里面的“原创诗词”，它就可以掩盖所有的瑕疵！

    有些本来就很文学的报刊杂志，直接将《西厢记》中的那些古典诗词摘抄了出来，呈现给所有读者，这简直就是在全方位告诉读者，王德孚的古诗词素养，是多么牛逼！

    反正之前那些还在质疑王德孚这个搞新文化很厉害的天才作家，是不是在传统国学领域没什么天赋的旧式文人，这个时候都被《西厢记》这样一部作品搞懵了，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心中的震撼！

    至于那些喜欢解读王德孚作品的评论家们，当然也纷纷出手，其中有位本来就对古典兴趣颇感兴趣的作家、评论家，他正是那个梅小玉之父梅生伟的好友，他这样评价《西厢记》——

    “王德孚正面提出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主张，具有更鲜明的反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的主题，以古典戏剧来宣扬新文化，这就是王德孚的过人之处！”

    这位作家在直接定义《西厢记》是反封建的进步作品的同时，还具体解读了一波，基本上就是典型的“我比作者还要懂文章”的风格。

    他表示，首先，《西厢记》歌颂了以爱情为基础的结合，否定封建社会传统的联姻方式。

    作为相国小姐的莺莺和书剑飘零的书生相爱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以门第、财产和权势为条件的择偶标准的违忤。

    莺莺和张生始终追求真挚的感情。

    他们最初是彼此对才貌的倾心，经过联吟、寺警、听琴、赖婚、逼试等一系列事件，他们的感情内容也随之更加丰富，这里占主导的正是一种真挚的心灵上的相契合的感情。

    其次，莺莺和张生实际上已把爱情置于功名利禄之上。张生为莺莺而“滞留蒲东”，不去赶考；为了爱情，他几次险些丢了性命，直至被迫进京应试，得中之后，他也还是“梦魂儿不离了蒲东路”。

    莺莺在长亭送别时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并不看重功名，认为“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即使张生高中的消息传来，她也不以为喜而反添症候。

    《西厢记》虽然也是以功成名就和有情人终成眷属作为团圆结局，但全剧贯穿了重爱情、轻功名的思想，显示出王德孚思想的进步性。

    不得不承认，梅生伟的这位好友，在吹捧起王德孚以及《西厢记》来，那真的是不遗余力的，一方面是因为他确实与梅生伟关系很好，另外一方面当然是他觉得这部古典戏剧的确不错，再加上现在《西厢记》还是当下的热点，遭到各种媒体的追捧，他也想趁机涨一波名气。

    他的这种解读也算是比较广泛的解读了，获得了不少评论家的附和，有些评论家还在这基础上进行各种补充。

    有人叫表示，《西厢记》通常被评价为一部“反封建礼教”的作品，这当然不错。但同时它也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王德孚很少从观念的冲突上着笔，而是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西厢记》有不少地方都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

    这里并没有也不需要多少深刻的思想，而是在人物自然天性的基础上大胆地表现出青年男女之间一见钟情的爱悦，而引起读者或观众的共鸣。

    在经过一番艰难曲折之后，王德孚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虽然这种胜利不得不以剧中冲突双方的妥协、矛盾的消解为代价，以男主人公中进士然后完婚的陈旧的大团圆模式来完成，但毕竟是张扬了受抑制的情和欲的权力，表达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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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焦点人物

﻿    随着时间的推移，《西厢记》的热度，当然也从苏州传到了魔都，然后因为它的作者是王德孚，自然又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了魔都文人们的关注。

    对于那些喜好传统国学、古典诗词的文人们来说，《西厢记》简直就是一道大餐，他们都因为里面那些出色的古典诗词而直接疯狂了，有些人甚至都认为，王德孚是现代最后一位古诗词大家！

    毕竟只有他，才能写出堪比古人的那些经典古诗词的作品来。

    当然了，魔都文人们对《西厢记》中的古典诗词评价确实很高，但对于《西厢记》描绘的故事剧情，却显然没那么感冒。

    有些之前被王德孚那篇《项链》的精巧构思所惊艳到的文人，这一次都对《西厢记》在剧情上的平庸，大失所望，觉得王德孚这部作品虽然文辞一如既往的华丽，但是也太没有灵性了吧，匠气十足。

    只不过现在因为王德孚的忠实粉丝越来越多了，导致有不少文人都不太敢说王德孚的坏话，甚至还主动替王德孚说话，表示王德孚就算再天才，那也不能做到完美，可能他这部作品就是把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到古典诗词上了，自然就忽略了其他方面……

    比起苏州的媒体各种吹《西厢记》，魔都的媒体显然更喜欢将关注点放在王德孚身上，显然魔都的媒体们，知道王德孚本人的消息对他粉丝们的吸引力有多大，只要报导王德孚的话，那他们报纸的销量，起码得提高个两三成。

    在魔都媒体们的挖掘之下，他们大多数都认为，王德孚写《西厢记》，其实就是为了打脸之前各种抹黑他的老派文人，进一步为“新文化运用”添砖加瓦。

    有人肯定就好奇了，王德孚写《西厢记》这样的古典戏剧，怎么会是在为“新文化运动”添砖加瓦呢？

    就《西厢记》的剧情来看，分明也就是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派那一套啊，分明就像是一个古时候郁郁不得志的文人，写出来的低俗yy爽文！

    所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解读《西厢记》、解读王德孚的评论家们，就立功了，分明就是他们硬吹《西厢记》就是反封建、宣扬自由恋爱的“正能量”作品，直接忽略了这部古典戏剧作品中那些香艳低俗的部分……

    当然了，可能也是因为，王德孚之前在不少人心目中的人设，那就是激进、新潮、革命的，他之前的那些作品，也有不少人说它们非常的革命，是对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甚至连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乱象，也被王德孚讽刺、批判了。

    所以在不少人心目中，王德孚那绝对就是无比推崇“新文化运动”的先锋作家，所以在解读《西厢记》时，那当然就要紧扣“反封建”的主题了，还要说王德孚不愧是王德孚，这反起封建来都这么不着痕迹，可比某些刻意喊口号的作品，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像这样的反封建作品，那才是最牛逼的啊，真正的寓教于乐！

    实际上喜欢《西厢记》的读者或者观众，哪里在乎它反不反封建，只是觉得这部作品阅读、观看起来很过瘾而已，他们也不在乎男女主的脸谱化，反而觉得张生的轻浮猥琐很真实、接地气，有代入感，换了他们是张生的话，当然也会和男主做相同的事情。

    至于矫情又假正经的崔莺莺，那也拥有足够的吸引力，因为作者那华美的文笔，将她的魅力完全呈现了出来，让读者怦然心动，而在表演的古典戏剧中，崔莺莺的演员肯定也是非常漂亮的，这也同样已经足够了。

    所以说《西厢记》实际上真正面向的群体，是那些比较喜欢俗套狗血大圆满剧情的人民群众，像王德孚这种文艺青年，估计也就只能欣赏它里面的华丽文辞了，剧情、人物，都没法入文艺青年们的脸。

    魔都的媒体们，将王德孚创作《西厢记》背后的目的，编排成了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打脸”爽文桥段，打脸的对象，自然就是之前那些质疑王德孚古文素养的老牌派文人……

    媒体们将这个故事编得有声有色，甚至还直接将之前叫嚣得最激烈的老派文人的名字都刊载了出来，倒是瞬间让对方也名声大噪了，只可惜是非常丢人的坏名声，简直就是被各种鞭尸。

    而读者们当然看得津津有味，王德孚的粉丝们当然也非常喜闻乐见，编排这些背后故事的报纸，销量也节节攀升，可谓皆大欢喜！

    有打脸的爽文故事，当然还不够，这创作《西厢记》背后，怎么可以没有那种更加让人喜闻乐见的八卦绯闻呢？

    尤其是对于王德孚这种“风流名士”来说，像《西厢记》这种经典之作，那里面的女主，必须得找个现实中的原型人物啊！

    不得不承认，魔都的媒体们，真的是神通广大，他们为了商业销量，就算是不择手段，也要挖掘到有爆点的新闻故事！

    于是，梅小玉这个女孩被魔都的媒体们挖掘出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然后之前王德孚在某古典戏剧杂志上发表的随笔，也被挖掘了出来，这一切的一切，顿时就变成了一条非常完美的故事线。

    魔都的媒体们，其编故事的能力，在这之后展现得淋漓尽致！

    最后得出的结论，当然是“风流名士”王德孚，为了博取自己的“新欢”新人花旦梅小玉的欢心，大笔一挥，以梅小玉本人为女主原型，创作了《西厢记》，目的当然是想要将梅小玉捧上位！

    梅小玉因为魔都媒体们的这一通骚操作，顿时在魔都的媒体界声名大噪，甚至名气都要比她在苏州时大了，不知道有多少花旦，都对这位运气好到爆炸、得到话王大作家垂青的女孩，羡慕不已。

    就连魔都的几家大型剧院，都已经向梅小玉剧组发出邀请，希望他们可以来魔都表演《西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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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因爱生恨

﻿    可能也正是因为魔都的媒体特别了解这座国际大都市的人民到底喜欢看怎样的文娱新闻，所以编排王德孚来，才显得那么熟练。

    就结果来说，他们的编排还是非常成功的，读者们还确实就爱看作者创作出某部名篇那背后的故事。

    不管这个故事是涉及到了人民群众们喜闻乐见的装逼打脸桥段，还是涉及到了男女之间的感情绯闻，那都可以让读者们看得津津有味。

    这古往今来，有关名人的感情问题，不向来都是公众的热点问题嘛，谁谈恋爱谁结婚谁又离婚了，只要人气足够高，那在一瞬间就可以上全网热搜，被各种吃瓜群众围观。

    现在王德孚无疑就有类似这样的感觉，只不过他不是上全网热搜，而是上了不少报刊杂志，各种以他为主角，来写能够让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新闻”，谁编得更加引人入胜，谁就可以获得更多读者的青睐。

    他们根本不在乎这种新闻到底是真是假，他们只知道这样的新闻大大地满足了他们的窥私欲，还知道了这样经典的“名人轶事”，这份报纸绝对买得值！

    而在王德孚与他的《西厢记》又一次引发了魔都媒体们的各种舆论反应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然有不同的声音冒了出来，不再像之前那样，各种文坛人士都吹嘘它里面的古诗词无敌，作品的主题还特正能量，妥妥地反封建，提倡自由恋爱。

    发出不一样声音的，当然就是几乎只要是王德孚的作品，她就能找到刁钻的角度，进行解读的才女作家梁婧。

    一直认为“出名要趁早”的梁婧，可以说已完成了她的格言，之前魔都文坛有所谓的四大才女，现在梁婧已经通过她发表的好些作品，成为了四大才女之后，最具有知名度的才女作家。

    梁婧这样一位才女，也已经渐渐形成了她非常独特而鲜明的个人风格，她的作品中总带着她那极为透彻的对那男女感情乃至于这个社会的深刻了解，她好像有着一个远超本身年龄的灵魂。

    这一次，在众多文人都在吹捧《西厢记》时，她却从男主张生这个人物入手，毫不客气地将这部作品批判了一番！

    梁婧刊载在最新一期的《文艺周评》杂志中，这样批判男主——

    在我看来，张生这个人物就是彻头彻尾的好色轻浮之人。

    读罢《西厢记》，我没能对张生有一点好感。

    首先从家世背景上谈论。张生仔细对大师诉衷肠时说道“自来西洛是吾乡，宦游在四方，寄居咸阳。先人拜礼部尚书多名望，五旬上因病身亡。平生正是无偏向，止留下四海一空囊。”可见，张生并不是出身于乡野之户，事实上，他出身于书香门第，是名望之后，后来家道中落，父母双亡，就漂泊天涯。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很是感慨。这张生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四处游荡，没有一点追求，家道都中落了，也从来不想着振兴家族，就是一用着父母的遗产虚度人生的小青年。

    后来老夫人提出张生只有高中状元后才能迎娶莺莺，张生就去赴考，一考就中了，可见他是有实力的。他对老夫人说“小生托夫人余荫，凭着胸中之才，视官如拾芥尔。”一有实力的青年，在家道中落后，没有担当的四处飘零，可见他的心理年纪很低，思想不成熟，不够稳重。

    张生见了莺莺心里想到“十年不是君王面，恰信婵娟解误人。”他决定“性便不往京师去应举也罢”，读到这里的时候，张生的轻浮更跃然纸上，这小厮就是一见了女人走不动路的浪荡子！

    看到美女，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搁在一边不管不顾，连前途也无所谓了。或许我是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了，毕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不顾前途去谈一场恋爱很多时候都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张生第一次见红娘的情景，也充分体现了他好色的一面。“若共他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舍得他叠被铺床。”只一个红娘，他又生出了怜爱的情愫，我实在不敢想象他和莺莺婚后对别的年轻的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动心的神态。

    再看张生对其他人的态度。“崔家女艳妆，莫不是演撒你个老洁郎？”这是张生对老方丈的调侃。寺庙收留张生，向张生提供住宿，张生非但不感激，还用轻浮浪荡的言语调侃方丈，这就是一说话没轻没重，言语举止轻佻的浪荡子弟。老方丈批评张生，张生就骂“这秃厮巧说！”，说明他不止举止轻浮，人品也很有问题。方丈收留他读书，给他帮助的时候他满口感激一嘴一个笑脸，但方丈批评了他几句，他就转骂方丈是“秃厮”，可见，他心里是很不尊重方丈的。

    对女子，张生是冲着容貌过去，是因着低级的欲望行事，不是真的爱情。对曾经帮助他的朋友，张生不懂得感恩也不懂得尊重，不是真的友爱。对养育自己长大的父母，张生也不知道孝敬，更为了追求莺莺而装作孝顺，这不是真的敬爱。

    西厢记最后，王德孚提出了“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愿望，故事到这也结束了。

    王德孚的愿望是很好的，但是莺莺和张生在一起了，真的能幸福吗？能幸福一辈子吗？我们总说眷属，但没人写眷属以后，可能那才是真正的生活，我们一切的陋习和劣根都将在生活中完形毕露无处可藏。

    生活不是风花雪月月华秋实，而是铁打铁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四十岁之后的女人容貌老去人老珠黄，可怜见的莺莺在这大团圆之后得忍受怎样的不团圆，以及张生隔三差五冒出的后花园。

    但还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因为至少成了眷属之后才有可能去经营眷属之后的人生，否则所有的哀婉叹息也只能停留在姹紫嫣红的后花园，让天下读者情何以堪。

    ……

    不得不承认，梁婧解读《西厢记》的角度还是非常刁钻的，别的文人可能都被王德孚这位作者身上的光环影响了，下意识觉得它的男主张生是一个比较进步、正能量的形象，毕竟王德孚本人就依靠着他之前的诸多作品，塑造出了一个激进、革命的人设。

    许多评论家，在评价一部作品时，当然也会考虑作者本人的性格、背景，他们确实不会像普通读者那样，总是会下意识将书中的男主，当成作者的化身，但他们的的确确会被作者身上的光环所影响。

    而之所以这一次有那么多文坛人士吹捧王德孚，那就是他们看到了王德孚所拥有的巨大号召力，就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从王德孚那庞大的粉丝之中，吸引一些过来。

    敢于肆无忌惮地批评王德孚作品的文坛人士，早就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多了，万一批评之后惹得“群情激奋”，那岂不是很影响自己的权威？

    但很显然，才女作家梁婧并没有受到王德孚光环的影响，可能也有点“因爱生恨”的意思。

    没办法，之前梁婧可是非常忠实的“王德孚吹”，在解读王德孚的作品时，总能吹出别的评论者没有注意到的地方，这也算是梁婧的过人之处，她能够迅速出名，也是因为她在蹭王德孚热度方面，的确非常擅长。

    梁婧一直希望，她这坚持不懈地替王德孚吹，可以让王德孚注意到她，甚至主动来见她，但可惜的是，王德孚好像完全没有在意她的举动，没有因为她舔的角度刁钻，就多给她几分关注……

    紧接着，围绕着王德孚的绯闻又爆发了，然后他身上又被贴上了“风流”的标签，或许有的女孩子会喜欢风流多情的男人，认为有魅力的男人，就是有资格多情。

    但是，梁婧却不是这种女孩，她虽然年纪轻轻，就对男女之间的情事看得非常透，但是她依旧渴望一份属于她自己的纯洁、完美的感情。

    本来王德孚就是她心仪的对象，因为他的文章，就给她一种特别美好的感觉，然后他的外表，当然也完美符合了梁婧的幻想，只可惜，对方显然已经不纯洁了，这样的男人，她梁婧绝对不要！

    梁婧就算一辈子不恋爱、不结婚，当一辈子的单身狗，她也不会去和一个风流多情的渣男发生什么交集！

    哪怕王德孚现在出现在她梁婧面前，她也绝对可以做到心如止水！

    不要小看她这样年纪轻轻就看透世情的天才女作家！

    可能也确实因为她的这种特质，她写出来的有关男女之情的文章，一点也不似普通的言情那样，可以充满美好的幻想，可以很甜蜜……她的文章往往写得特别透彻，甚至都可以警醒那些阅读她作品的女读者，不要被男人这种生物欺骗。

    所以说怎样辨别一个男人是不是渣男？

    只要将手放在他的鼻子下面，有呼吸的就是。

    梁婧这一次直接无视王德孚身上的光环，点出了《西厢记》中的男主身上的种钟让她讨厌的地方，可以说非常真实了，她在批判男主的同时，分明就是在发泄她对王德孚的不满！

    她写这一篇评论，还是在看了某篇报导之后，这篇报导信誓旦旦地表示，王德孚写《西厢记》，那就是为了讨一个新人花旦的欢心，他创作这部作品最大的目的，就是泡妞！

    梁婧是冷着脸将这样一篇报导看完了，然后当然觉得王德孚这货也太轻浮好色了，之前他和某高中校花、某女总编的绯闻都还没平息呢，现在居然又和一个戏子传出绯闻，还为对方创作古典戏剧，这真是岂有此理！

    拥有这么强的文学天赋，不去干正事写点更加出色的作品，居然写《西厢记》这种俗不可耐的作品！

    没错，在梁婧眼中，就算它里面的古典诗词再牛逼，也不能掩盖它低俗的事实，甚至她都忍住了直接在媒体上喷《西厢记》是一部典型的古代小h文了。

    只要是看完整部《西厢记》的都会发现，这部书中描绘男女主之间的性事，不知道写了多少露骨的淫诗，能用古诗这种形式来写性事，王德孚这厮也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梁婧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只对这部作品的男主开火，已经算非常给王德孚面子了，她文章中一口一个张生多么多么轻浮好色，将“张生”两个字换成“王德孚”，分明也毫无违和感！

    随着梁婧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她的这篇明显与主流舆论唱反调的文学评论，一时之间自然备受关注。

    不少屁股坐得非常正的男性文人，当然旗帜鲜明地反对梁婧的这篇评论，认为她太偏激了，简直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们觉得张生根本就不是轻浮好色，而是人之本性！

    正是因为张生太爱崔莺莺了，所以才表现得那么“好色”，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都不色了，说明他已经不爱了。

    梁婧在魔都文坛上，还是有不少讨厌她的男性文人的，因为这个才女作家实在太会让本来傻傻的女孩子变得难骗了，她这样女作家的出现，不知道会成为多少男性文人的眼中钉。

    而王德孚的那些比较脑残的粉丝们，当然也讽刺梁婧蹭名气蹭得太过分了，简直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就是在哗众取宠，承认王德孚的作品很优秀，难道就是那么困难的一件事吗？

    即便如此，依旧有比较支持梁婧观点的人，他们都是自认为比较有格调的高雅人，认为《西厢记》固然在古诗词方面有重大的突破，但没法掩饰它在剧情、结局上的平庸、男女主人设上的重大缺陷。

    所以像《西厢记》这样的作品，他们是不会多看的，这只是一部下里巴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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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不争

﻿    对于王德孚这位表面上的《西厢记》创作者来说，其实这一次他倒不是很关心这部作品的评价，他看到这部作品能够红，表演的古典戏剧能够吸引众多观众，便已经觉得足够了。

    这相当于他成功地完成了一次原来世界到这个世界的文化传播，连带着让其作者“王实甫”都火了，虽然火的原因，是它正是王德孚的笔名。

    有不少文坛人士，为了蹭这一波热度，在发现关于《西厢记》的内容解析，已经被其他评论家抢占阵地之后，他们就另辟蹊径，开始研究王德孚用这个名为“王实甫”的笔名，到底是何用意，毕竟在这之前王德孚似乎还没有用过笔名。

    还别说，这群研究王德孚这个所谓的新笔名的文坛人士，还是有点东西的，他们觉得王德孚之所以用笔名，正是他自己纯粹将《西厢记》当成了游戏之作，怕用本名会影响自己的形象，还有人则认为，王德孚用这个笔名，就是想用它来专门创作古典戏剧……

    当王德孚自己看到这帮文人煞有介事地研究这个所谓的新笔名时，他有些啼笑皆非，或许这就是名人效应吧，如果你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作家，你就算换十个笔名，怕都不会有去研究你的笔名。

    还有文人觉得“王实甫”这个笔名给人一种更接地气的感觉，至于王德孚的本名，则更加飘一点，普通观众可能看到这个名字，联想到的都是颇为艰深的作品，阅读起来门槛颇高。

    因此，这帮研究王德孚新笔名的文人，都认为王德孚这个新笔名取的就是妙，没有这个新笔名，也不会有《西厢记》的如此受欢迎。

    而通过研究王德孚使用新笔名这件事，他们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要让自己的作品大火，首先得换一个更加接地气的笔名……

    能够将这种扯淡的说法搞得这么煞有介事，只能说不愧是文人们了，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发现，王德孚的这个所谓新笔名，就是《西厢记》的真正创作者。

    《西厢记》既然火到了魔都，那它在魔都作为古典戏剧上映，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苏州距离魔都一点也不远，所以梅小玉希望已经和她非常亲昵的王德孚，可以陪她一起魔都，观看她的表演，同时也好好地在魔都这个大都市玩乐一番。

    王德孚并没有拒绝梅小玉，主要是他和梅小玉的关系发展，的确非常迅速，谁让梅小玉这样古典气质的女孩，那样懂事听话呢？

    她那全心全意奉承王德孚、不求任何名分的姿态，实在让王德孚没什么抵抗力，换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有什么抵抗力，毕竟梅小玉的颜值真的不差。

    放到后世，梅小玉分明就是那种刚刚出道、颜值极高的女星，还没有被娱乐圈的浑水污染呢，现在却成为了独属于王德孚一个人的所有物。

    最让人无语的是，梅小玉的父亲梅生伟都从来不管他的女儿这样倒贴王德孚，甚至还时常鼓励她的女儿，显然对这一切，都乐见其成。

    可能是因为，王德孚表现出来的才华，确实征服了父女俩吧，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部《西厢记》，的确让梅家这个梨园世家，在古典戏剧圈子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了，王德孚对整个梅家来说，简直就是大恩人！

    在《西厢记》的表演剧组集体前往魔都的时候，梅小玉却单独和王德孚一起坐火车去魔都，两人坐的当然是环境与服务最好的“头等舱”。

    梅小玉在王德孚面前，总是显得这样天真可人，她拿着某份颇具影响力的大报，特别自豪地对王德孚说道：“默存你看你看，这份报纸也在说你的《西厢记》多么多么经典！”

    王德孚微笑道：“不是我的《西厢记》，我已经把它送给你了，那就是你的了，何况你把里面的‘红娘’演得那么好，在这部作品中，我可是最喜欢她了！”

    没错，梅小玉在《西厢记》中，饰演的是红娘这个角色，其实在一开始时，她是演女主“崔莺莺”的，但有一次她在王德孚口中，知道了对方竟然最喜欢的角色，是“红娘”之后，她便果断改变了自己饰演的角色。

    而这一举动，反倒是让剧组里的另外一位资深戏者，欠了人情，只因随着《西厢记》的大火，它里面的女主角当然变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可以说，谁能够饰演“崔莺莺”的话，谁就可以迅速成名！

    但是梅小玉为了能够进一步讨好王德孚，竟然放弃“崔莺莺”这个角色，然后去饰演“红娘”，只能说她真的太会舔了，也太会做选择了！

    很显然，在梅小玉心中，出名根本就不是第一位的，取悦王德孚，才是第一位的，而在她看来，只要能够将王德孚哄好，对方一篇文章，就可以让她更加出名，或者干脆成为王德孚的情人，那也会瞬间声名大噪。

    只不过梅小玉永远也不会主动曝光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不争才是最高的境界，她本人其实还蛮享受和王德孚谈这种地下恋爱的感觉。

    还是那一句话，爱情一旦公之于众，就会变得沉重。

    在发现王德孚就是那种追求轻松、自由而轻责任的男人之后，梅小玉就知道该用怎样的方式，来保持对方的舒适度。

    梅小玉和王德孚相处这么长时间，当然也知道了之前那两个女人，为何让王德孚选择冷下来。

    他就是不想被任何一个女人束缚住，他才不想要和哪个女人完全确定关系。

    王德孚从来没有掩饰他的这种对待男女之情的作风，那些想要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女孩，当然会对他敬而远之，而像梅小玉这种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孩，则会用她的方式，来尝试征服这个极具挑战性的目标。

    这个时候，她就抱着王德孚的手，紧紧地依偎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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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码字呢，读者群炸了……

﻿普通群就暂时用本书的粉丝群吧，群号在本书简介里。

    ps：严禁群里发不和谐的东西和谈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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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迟钝

﻿    王德孚当然很享受梅小玉的这种曲意奉承，没有男人会拒绝这样可以让他很舒服的古典美少女，只不过一般的男人，根本没有那些能够让某个女孩彻底崇拜的地方。

    而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却可以让他轻易获得女人的垂青，甚至“风流”这样的特质出现在他身上，都不会让女人反感，反而觉得这才是理所当然的。

    有些极度自信的女人，还就觉得若可以征服这样风流多情的优秀男人，那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所以说在不少鸳鸯蝴蝶派作品中，男主往往就是那种魅力出众，感情经历丰富的男人，结果在遇到女主之后，便成了“三千弱水只取一瓢”的男人，这往往能让不少女读者看了觉得很爽。

    如果把性别对调一下，让男读者去接受一个魅力出众、感情经历丰富的女角色，说不定有些男读者会骂作者喜欢搞破鞋，大多数男读者，还就喜欢女角色全是初恋全是处女。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男人总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而女人总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

    就在梅小玉在火车的“头等舱”对王德孚曲意奉承时，她的那位干哥哥，却满怀期待地等待着梅小玉的到来……

    在《西厢记》渐渐风靡起来之后，梅小玉已经没空再理会薛池明的来信了，其实也不是真的没空，真要想回应薛池明的话，抽点时间回个已经收到对方来信的回复，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梅小玉现在已经懒得再和薛池明虚与委蛇了，她和王德孚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快乐，哪怕在这段关系中，她就是几乎无条件地对王德孚好，不过她收获的东西也有不少，领略到了她不曾领略过的风景，接触到了从未接触过的所谓精英文化人士……

    王德孚现在的面子还是非常大的，不少媒体人士在知道梅小玉貌似和王德孚关系特别亲密之后，当然也就会在自己办的报刊杂志上提梅小玉吹一波。

    以至于现在梅小玉都成了这古典戏剧圈子中所谓的最有天分的新人花旦了，名气比不少老人都大，每当有她的表演时，观众已经比往常多了三四倍，这观众人数可是和她的收入有挂钩的，看戏的观众越多，她的分成当然就越高。

    所以说对梅小玉来说，表面上似乎她付出了好多，实际上她的隐性利益也获得了不少，这种获益也只可能王德孚带给她。

    梅小玉和王德孚在一起，或许三分是因为他的外表，三分因为他的才华与名气，还有四分，自然是因为他能给她以及她的家族带来的利益，她的父亲都那样鼓励、支持她和王德孚在一起了。

    现实中哪来那么多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反而在一起可能只是觉得这个人很合适，能够给自己带来舒适和愉悦。

    毕竟爱情这种东西，很有可能只是一种冲动，当冲动与激情退却之后，就什么都不存在了，只图爱情什么都不图的女人，那就是傻。

    梅小玉显然就不是那种女人，这当然还是因为她父亲从小的教育，像她父亲这样的老思想、势利男，当然希望他的女儿可以找到更加有用的男人。

    至于薛池明这种没啥家庭背景，自身也不是特别出众的，梅生伟是绝对看不上的，除非他女儿真的铁了心要和对方在一起，但这种事又怎么可能发生，真当他的女儿是什么都不图的傻女孩么？

    薛池明对于梅小玉的总是不回信，也迟钝地没有察觉到什么，反而还在替梅小玉考虑，毕竟《西厢记》这么火，梅小玉为了演出，肯定特别辛苦、忙碌，没时间回应他，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是既讨厌王德孚，又觉得王德孚这个男人够意思，讨厌他当然是因为梅小玉似乎对王德孚有点好感，觉得王德孚够意思，当然是因为《西厢记》这样的经典之作，说送就送，实在是大气。

    作为已经在魔都待了一阵的薛池明，当然感受到了王德孚这个家伙，在魔都文坛的影响力，而各路媒体对这位天才作家的追捧，已经非常夸张了，有不少大报的文艺板块，一连好及时都在报导《西厢记》，还在为《西厢记》的古典戏剧表演即将在魔都出现而造势。

    薛池明对于自己的未来媳妇，能够成为著名的古典戏剧演员，还是非常期待的，他觉得能够娶到这样的妻子，特有成就感。

    结果薛池明接到的《西厢记》剧组，却没有梅小玉，只带领剧组的梅生伟。

    对于梅生伟这位未来的岳父大人，薛池明心中不是很喜欢，因为他觉得对方的眼光比较毒辣，特别会看人，也许别人都看不出他对梅小玉的心意，但这位岳父大人，却一下子就看出来了，然后各种对他敲打，几乎就差撕破脸说薛池明配不上他女儿了。

    敏感的薛池明当然不喜欢这样的岳父大人，可是他为了娶到梅小玉，却不得不在梅生伟面前保持最恭敬的态度，哪怕对方再对他苛刻，他也得忍着，不过他发誓，等到成功娶到梅小玉之后，他就不用再这样伏低做小了！

    梅生伟看到薛池明出现时，却没有像往常那样露出不耐之色，这显然是因为，他觉得薛池明已经完全出局了，想到自家女儿正在和王大作家在一起风花雪月、享受人生，他就感觉特别踏实，反而女儿和薛池明这种表面“老实人”在一起，他就会为女儿感到不值，偏偏居然还有人说她女儿和这个姓薛的在一起会很幸福，因为对方很会照顾人……

    对此，梅生伟显然是嗤之以鼻的，男人要会照顾人干嘛，被女人照顾才是天经地义的，男人需要的是搞出一番大事业，赚足够的钱让自己的女人过上富裕的生活，会照顾人却搞不好事业，那就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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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男主角

﻿    薛池明不知道这位未来的岳父大人，是觉得他已经彻底没希望，所以才稍稍改变了对他的态度，还以为梅生伟已经被梅小玉做通了思想工作，终于同意他和梅小玉之间的“伟大爱情”了呢。

    想到此，他当然精神一振，无比热情礼貌地向梅生伟打招呼，还口称“梅叔”，可能曾经的热情礼貌，都是他的伪装，但这一次，却真的十分真诚。

    梅生伟依旧对薛池明不咸不淡的态度，就像是对待一般的下属，其实如果薛池明在古典戏剧表演天赋上更加出色一些的话，那说不定他还能入梅生伟的法眼。

    可惜的是这个薛池明，除了在人际交往上颇有些擅长，能够将复杂的人际关系处理好之外，在他的职业上却没有展现出什么天赋，连颜值都很一般，这就让梅生伟怎么看都看不顺眼了。

    这年头混演艺圈的，哪个不应该是俊男靓女？

    就连梅生伟自己，在年轻的时候，那也妥妥的是帅哥一枚，所以才会有梅小玉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儿。

    寒暄一阵之后，薛池明终于忍不住询问道：“梅叔，这一次剧组将会在魔都大剧院表演古典戏剧《西厢记》，怎么没看到小玉呢，她现在可是人气特别高呢，我总看到有报纸吹捧她，小玉果然不愧是您的女儿！”

    不得不承认，薛池明还是非常会说话的，饶是梅生伟骨子里瞧不起这个姓薛的，但他此时听了薛池明的话，也觉得心里舒服。

    只不过这反而让梅生伟在心里更加看重王德孚了，因为很显然，这些报纸上吹捧梅小玉的文人，都是在向王德孚示好，或者干脆就是在蹭王德孚的热度，毕竟这《西厢记》背后的故事，就是王德孚创作它是为了取悦梅小玉这位“女主角”。

    薛池明当然也看到了这些关于王德孚与梅小玉的绯闻故事，但他对此是嗤之以鼻的，他可不觉得，自己的未来媳妇，会和王德孚这种距离他们很远的男人在一起，梅小玉和王德孚根本不合适。

    薛池明觉得他和梅小玉都是普通人，就适合在一起过小日子，王德孚这种天才人物，绝对不会和他们有太多的交集。

    梅生伟虽然听了薛池明的话感觉很舒服，但他却如此扎心地回复道：“小玉这一次没和剧组一起走，她和《西厢记》的原作者王德孚作家同行，这样才能方便她更好地揣摩角色。”

    薛池明听到这样的回复，神情微变，本来对梅小玉完全的信任，在这一刻，产生了裂痕，他终于有些不满地说道：“梅叔，你怎么能让小玉和王德孚这种人同行，你不知道他对待女人很不负责吗？和他有绯闻的女人可是有不少的，你不能把小玉往火坑里推啊……”

    梅生伟本来还不错的心情，在这一瞬间不翼而飞，他这个做父亲的，都没有阻止自家女儿和王德孚在一起，还很鼓励，你薛池明一个外人，凭什么说三道四？

    难不成他不知道王德孚这个人很风流？但是梅生伟根本不在乎这一点，他甚至觉得，像王德孚这样年轻有为的男人，风流一点、多情一点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男人如果只守着一个女人，那说明这个男人很失败，没有魅力！

    梅生伟反正就是持这样旧时代观点的老男人，可以说相当封建，在他心目中，伟大的人物不多搞点女人，将自己优秀的基因传下去，那就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不负责任！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男人将自己的基因传播得更加广泛，也是雄性生物最本能的行为。

    梅生伟沉默了片刻，就再也忍不住，直接爆发了，怒斥薛池明道：“火坑？难不成小玉只要和除了你之外的男人在一起，都是进入火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做了多少小动作？只不过我也觉得那些男人不是什么良配，才没有阻止你而已，可是王德孚这位天才作家不一样，他可以带给小玉她想要的生活，甚至可以一直支持她在古典戏剧这个事业上走下去，你呢，你可以吗？你到底算个什么东西？”

    梅生伟这一次可以说彻底撕破脸了，以前他不这么做，正是考虑到自家女儿会产生逆反心理，反而会促使梅小玉做出错误的选择，哪怕他知道女儿确实特别听话。

    但是现在，他已经没有这个顾虑了，毕竟女儿和王德孚在一起，表现出来的欢喜，作不得假，而她收获的东西，也是实实在在的，哪怕最终和王德孚分手，那她也绝不会亏了什么。

    梅生伟自认为他看人的眼光真的很准，很显然王德孚这种人就不是能够被哪个女人束缚住的，可是这种人也不会亏待了自己的女人，也许除了所谓的爱情之外，其他东西都可以从他那里获得，这难道有什么不好吗？

    这个时候，听到梅生伟怒斥的话，薛池明再也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大声说道：“我当然也支持小玉的事业，我对她的爱情，天地可鉴，她对我也是有感情的！”

    “声音高有什么用，你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资本，小玉如果跟了你，肯定要吃不少苦，你根本配不上她。好了，我也不想和你多说什么，我就直接和你明说吧，我是绝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梅生伟的声音中不含一丝感情，充满了冷漠。

    “现在已经是自由恋爱的时代了，男女在一起是因为爱情，而不是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我才发现《西厢记》写得就是好啊，既然《西厢记》能够拥有那么圆满的结局，我也相信我可以！”薛池明露出了无比坚毅的神情，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真正的男主角，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至于王德孚这种人物，当然就是典型的反派人物了，他的存在，就是给男主角打脸的……

    梅生伟看薛池明的神情，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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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放下

﻿    梅生伟已经懒得再和这个分明已经失去理智的薛池明多说什么了，还自由恋爱，自由恋爱也轮不到他啊！

    有时候这个世界，对于薛池明这样的男人来说，实在有些残忍，他的男主角之梦，在看到紧紧依偎在王德孚身边的梅小玉时，彻底粉碎。

    这其实是一场偶遇，薛池明为了进一步讨梅小玉的欢心，竟然来一咬牙，就来到了魔都最为繁华的“天朝大街”，这儿可以说是世界上众多奢侈品牌的聚集地，他准备动用自己多年以来用来买房的存款，想要给梅小玉买一款最新款的皇家奢侈品牌的包包……

    好吧，薛池明这是的的确确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所以他才要这样孤注一掷，结果他看到那动辄几百乃至上千银元的奢侈品包包，他又犹豫迟疑了，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一个包，可以卖这么贵……

    结果他就同样在这一层，看到了他的未来媳妇梅小玉，对方显然也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商场，满脸的好奇之色，看到那些商品的价格，更是觉得难以置信！

    结果王德孚却只是搂着对方，语气轻松地说道：“看上什么喜欢的，就直接和我说好了，虽然我已经送过你《西厢记》这样的礼物，但这还不够，我觉得作为一个女孩，肯定还是会有一些女孩们都喜欢的东西的，比如说包包、饰品……”

    梅小玉听到王德孚这样说，她当然很开心，只不过她还真不是那种太过物质的女孩，也不是什么奢侈品包包控，在她的观念中，包能够用来装东西就好，要那么贵的包干嘛？

    另外梅小玉也不是很喜欢佩戴饰品，她觉得身上不管戴什么都不是很舒服，可能她最大的爱好，除了自己的职业之外，就是出去玩了，她希望去更多的地方，见识更多的风景。

    因此，王德孚带她来这魔都的天朝大街，她就算什么东西都不买，她也觉得特别开心，因为这地方真的让她大开眼界。

    梅小玉还没回答王德孚，就听到一个极为熟悉的声音：“你给我放开我的小玉妹妹，你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薛池明不知何时，竟然出现在了梅小玉和王德孚面前，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怒火，恨不得要将王德孚这个搂着梅小玉的男人吞噬，他都还没有搂过他未来媳妇的腰呢！

    再一次看到薛池明的王德孚，依旧神情淡然，他依旧懒得与这个男人多说什么，让他放开手他也无所谓，他就是这样，从来不会左右女人的选择，也不会主动争取什么。

    王德孚对待任何女人，都是这种无所谓的态度，反正就算没了她，还会有另外的她。

    可是就在王德孚要放手时，梅小玉这一次却紧紧地抱住了他，聪颖如她，当然知道她该怎么做，才能进一步取悦王德孚。

    只不过这样做，可能会深深地伤害她的这个曾经确实对她非常非常好的干哥哥。

    “薛池明，你不要再来打扰我了好不好，是我要和他在一起的，我知道你对我好，你是个好人，所以值得拥有更好的女人。”梅小玉说出了不少漂亮女孩经常会说的话。

    薛池明这下子彻底急了，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认定的未来媳妇，跟他都没有异地多久，竟然就选择了别的男人，他根本就没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只能无力地说道：“小玉妹妹，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知道我的心意的，但你既然知道了，就该明白，我是真心爱你的，我比谁都更希望你幸福，哪怕你选择别的的男人，我也会选择祝福，但是这个男人，你和他真的不合适，你太单纯了，还从来没有感情经历……”

    梅小玉这下子是真的被薛池明搞得生气了，难道喜欢一个人，就可以因为她不喜欢自己，就对她的感情选择指手画脚吗？

    她这个时候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女人对老实人最不感冒了，因为他们总觉得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总以为他们付出了，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实际上他们根本就没考虑过，女人根本不需要他们的付出！

    这个世界上物质的女人或许真的有很多，但是有时候，女人或许会通过装物质的方式，来劝退某些男人。

    梅小玉现在就是这么做的，她表示她看上了这里的五个包包，就直接问薛池明买不买得起。

    薛池明怎么可能买得起，他买一个都不知道要攒钱攒多久！

    薛池明只能痛心疾首道：“小玉！你变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物质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明明那么节俭……”

    没错，薛池明认定梅小玉作为自己未来媳妇，当然是觉得对方的消费能力不强，一点也不物质，说不定到时候娶她的话，都不要多少彩礼，毕竟她一定会站在他的角度，为他考虑。

    只能说薛池明确实很会打算盘，但他算来算去，都没有想到，似王德孚这样分明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竟然会出现在他们的世界中！

    其实薛池明不知道的是，越是条件一般的男人想要娶老婆，那彩礼肯定越高，反倒是像王德孚这种牛人，估计娶老婆一分彩礼都不要，对方还会给一大堆嫁妆……

    “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所以以后真的不要再来打扰我了。”梅小玉看到薛池明这副样子，终究还是心软。

    说完之后，她就直接拉着王德孚离开了，也没见她一定要求王德孚给她买包包什么的，反倒是她还主动给王德孚买了奶茶。

    只不过薛池明根本就没注意到这一点，他感觉自己好像放下了什么，因为他终于认清了真正的梅小玉，他告诉自己，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当他的媳妇，因为她太虚荣、太物质！

    他不知道的是，梅小玉和王德孚在一起，都是她变着法子给王德孚省钱，绝对不想占王德孚任何金钱上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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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大导演找上门

﻿    王德孚也算是围观了这一场好戏，他的内心对此毫无波动，他反正觉得，男人就应该要洒脱点，只要自己更加优秀，那肯定不会缺好的妹子的。

    男人本来就不应该在分明对自己不感兴趣的妹子身上花时间，哪怕再喜欢，因为到最后这都是白费功夫。

    这一次王德孚来魔都，除了看梅小玉在魔都的表演以及带她见识魔都的繁华之外，当然还有其他事情要做。

    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正是他开马甲创作的那一部商业《龙头》，已经被魔都本地的著名导演张伟强看上，决定要将它改编成电影。

    在此之前，张伟强当然希望可以见一见《龙头》的创作者“墨忖”。

    王德孚当然也听说过张伟强，对方在整个华夏电影界，都是泰斗人物，可以说是华夏电影的先行者之一，已经拍摄出众多商业与口碑双丰收的电影。

    王德孚在知道张伟强有意将《龙头》改编成电影之后，还特意去将张伟强的好几部经典之作都看了，然后当然对这位华夏电影的排面人物，再也没有任何疑问，觉得将《龙头》交给张伟强来改编，肯定不会毁原作。

    实际上张伟强本人则觉得，能够将《龙头》改编成电影，是一件让他自己都非常期待的事情！

    这也是因为，张伟强是土生土长的魔都人，对于魔都，当然有深厚的感情，而《龙头》这部作品，可以说完全将魔都的风土人情给勾勒了出来，虽然侧重点在于它的地下世界，但是这依旧让张伟强觉得非常有亲切感。

    张伟强导演了那么多作品，还从来没有一部完全以魔都为背景的作品，可能这也是因为，他很早就去帝都闯荡了，他学习的地方，也在帝都，至于拍摄的电影，取景的地方则在天南海北……

    直到张伟强看到《龙头》这部作品之后，一时间彻底被这部作品的魅力所吸引，而他看完之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我要将这部作品拍成电影，让它在大荧幕上被所有观众看到！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张伟强当然也对《龙头》这部的创作者“墨忖”特别感兴趣了，他甚至觉得“墨忖”也是他的同行，只是因为这部真的太适合改编电影了，有不少中的场景，分明都像是现成的电影镜头！

    张伟强首先找到的人，当然就是曾经大力推荐《龙头》的《月报》资深编辑杭水涛。

    事实上，随着《龙头》拿下两个重量级奖项“魔都通俗大赏”、“张元济新人作家大赏”之后，它的名气直接带动了销量，然后口碑发酵，它的销量更是节节攀升，直接爆炸！

    对于不少通俗读者来说，这部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精彩、好看、刺激、过瘾！

    哪怕它的结局比较让人不爽，也根本无所谓，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读者们都爽到了！

    他们感觉自己好像真的从一个普通人、底层的小角色，一步步成为了纵横捭阖的黑道大佬，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这样代入感爆炸的，可不是那些劣质的鸳鸯蝴蝶派可以相提并论的，甚至不少这部的书迷，都看出了优越感，觉得看《龙头》的才是更加有格调的读者，看其他通俗的，那就是小白读者。

    因为《龙头》的大火，当初发掘它的编辑杭水涛，自然也在业界颇受关注，最最关键的是，似乎只有杭水涛一人，知道“墨忖”的联系方式。

    这可是让不少人，都去杭水涛那里使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想要打听出“墨忖”的神秘身份，反正有不少评论家断定，这位横空出世、一书封神的“墨忖”，绝对不是什么新人作者，新人作者绝不可能拥有这样强悍的笔力！

    只可惜杭水涛这个家伙是铁了心地要给“墨忖”搞一个神秘的人设了，他甚至都很配合王德孚，明明早就在心中猜出了“墨忖”到底是谁，却依旧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真的就当“墨忖”是王德孚的好友。

    让杭水涛不再淡定的，当然就是张伟强这位大导演，向他透露出，想要将《龙头》改编成电影这件事了，同时也希望可以亲自见一见“墨忖”。

    甚至张伟强都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表示，他就是“墨忖”的忠实书迷，如果墨忖老师真的不想暴露身份的话，那他肯定也会守口如瓶。

    这样的表示，让杭水涛都感觉不可思议，只能感叹《龙头》这部作品的魅力之大，竟然完全征服了张伟强这样的大导演！

    同时，杭水涛也觉得，张伟强大导演对《龙头》的兴趣，毫无疑问也是王德孚的重大机遇，所以他根本没有拒绝张伟强，直接告诉了王德孚这个好消息。

    王德孚对《龙头》能够改编成电影，当然是乐见其成的，这部的灵感，也是来源于他那个世界的经典电影《教父》。

    只不过王德孚可不希望一般的导演将这部作品搞砸了，现在张伟强这个大导演出现了，王德孚当然也不会再观望下去了，他很放心将《龙头》交给这样的大导演。

    对于其他作者来说，可能一般的影视公司看上他的版权，表示要将他的作品拍成电影，那他肯定欣喜若狂，根本不会在乎自己的作品被拍成什么样子。

    但对于王德孚来说，他肯定不会这样对待他花费了不少时间、精力创作出来的作品，这些作品就像他的孩子一样，可不希望随便被人搞去糟蹋。

    所以他也以“墨忖”的身份，拒绝了不少对《龙头》感兴趣的影视公司，这还引起了业界的冷嘲热讽，只觉得“墨忖”这个新人作者，不仅神秘高冷，还特狂傲，居然拒绝那么多有诚意的影视公司，他的要求到底得有多高？

    事实证明，王德孚的拒绝是多么成功，否则等到张伟强找上门，结果《龙头》的影视版权却不在手中，那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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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长远目光

﻿    除了要和著名导演张伟强见面之外，王德孚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购买一辆代步用的汽车。

    汽车在这个时代，毫无疑问是一件非常时髦的事物，能够拥有它的人，那毫无疑问都是有钱人。

    实际上有些上了年纪的有钱人，反而不喜欢坐汽车，总觉得坐这种时髦的交通工具不够踏实，他们还是习惯坐豪华马车。

    对于来自另外一个时代的王德孚来说，他显然觉得，拥有一辆汽车，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哪怕它没有办法跑长途。

    没错，汽车在这个时代仅适用于城市，与之配套的加油站之类的设施，都还没有建成网络，因此出远门最好的选择，还是坐火车和飞机。

    其中火车的舒适度可以说已经非常高了，因为这个世界华夏日不落帝国的火车铁轨极宽，车厢都非常大，将其搞成总统套房，都不再话下。

    除了火车和飞机之外，巨型载客飞艇在这个时代的华夏也相当流行，它的安全性甚至远超飞机，只因使用氦气填充的它，就算气囊破了，那也是缓慢下降，不像飞机，其坠落的速度几乎不可能让人存活。

    王德孚既然要购买汽车，当然需要有熟人带一下，这个时候他就可以依靠已经算是魔都地头蛇的二哥王德民了。

    王德民在拥有了自家三弟的理论指导下，已经将他那改名为“先民会”的有活力社会团体搞得有声有色，吸纳了不少底层人士，声势也搞得比较浩大。

    先民会确实已经不同于一般的有活力社会团体，它反而更像是一个极有凝聚力的基层组织，仿佛在等待一个时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王德民对于自家三弟，那当然是心中非常感激的，如果不是三弟的指点迷津，说不定他还深陷困境之中，不知道该怎么将组织的资金扭亏为盈。

    现在好了，实力膨胀的先民会，已经建立了更多的歌舞厅、私人影院、夜总会、娱乐会所，它旗下的“魔都热”影视娱乐公司出品的猫片，已经是众多老司机观众的最爱，正所谓看片不看魔都热，炮遍天下也枉然！

    “魔都热”除了首次搞出什么电车系列之外，当然还搞了不少其他的花样，比如说时间停止系列之类，基本上就参照了王德孚那个时代的日本，巧合的是，在“魔都热”拍片的演员，也基本上都是东瀛妹子。

    华夏本国的妹子，基本上是不会做这种比较有违道德风评的事情的，一般这种公司，也不会首选华夏本国的妹子，主要是因为害怕出现纠纷，毕竟华夏日不落帝国的法律，对本国的公民，还是极为偏袒的。

    外国人到华夏本土来，那显然是会低人一等的，不像王德孚那个世界，各种洋垃圾玩起中国的妹子来都那么轻松。

    总而言之，娱乐业已经成为了“先民会”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王德民的领导下，这个公司也越来越正规化，让他本来的这个有活力的社会团体，都去除了不少江湖习气，更加像大公司了。

    王德民的目光还是比较长远的，他显然希望进军更加正规的娱乐行业，在这个影视市场还处于荒芜的阶段。

    毫不客气地说，这个时代的影视行业，其实就相当于王德孚那个时代，在二十一世纪初的互联网行业，谁能够更快地在这个行业中立足，谁就拥有了先发优势。

    王德民已经决定，在资金更加充裕之后，就建立属于他自己公司的院线，因为他相信自家三弟，觉得以后电影这种娱乐方式，肯定会被更多的人接受，然后越来越多的观众，会进入影院来观看电影，它也会成为许多情侣约会的极佳场所。

    王德民在陪同自家三弟去购买汽车的过程中，他当然也得知了三弟的作品《龙头》竟然被大导演张伟强看上了，要改编成电影。

    这似乎让王德民比王德孚本人都要激动：“这么说三弟你要和张伟强大导演见面咯？能不能带上我？我非常喜欢张伟强的电影，我觉得他拍得真心太好了，如果能从他那里学到那么一两招就好了。”

    原来王德民竟然是张伟强的忠实粉丝，而别看他现在似乎都是在拍那种很不和谐的片子，实际上王德民心中却有一个导演梦，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拍摄出一部伟大的电影！

    有个导演梦的有活力社会团体的龙头老大什么的，实在有些秀，但是王德孚又怎么会拒绝他的二哥呢？

    王德孚对于他这一房的二哥、大哥，可是都拥有不错的亲情关系的，而大哥二哥对他从小到大的关怀和帮助，他也都铭记在心，所以他淡笑道：“带二哥一起去见一见那位大导演，当然没有任何问题，想当初二哥也带我去见了你们道上的大人物了嘛，没有二哥的话，我也写不出《龙头》这样的作品啊。”

    王德民听了自家三弟的话，想起了还是年初时候的事情，如今时间一晃，都半年过去了，他不由感叹道：“三弟你是真的有才啊，想当初二哥觉得你以这魔都的地下世界为素材，创作，那肯定不会成功，谁会看这样题材的呢？结果三弟你的一支妙笔，硬生生地将这个题材写得这么精彩，让我都看得津津有味！”

    王德民的感慨的确是发自内心的，他当初是真没想到他的三弟可以写出这么精彩的作品来，结果现在这部作品居然都被大导演张伟强看上了，还要改编成电影，这岂不是可以一下子将这部书的热度，推向整个华夏乃至整个世界？

    这就是大导演的电影的影响力了，而现在《龙头》这部书的影响力，还只是局限在魔都辐射范围之内，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要让它的影响力更大，自然就需要将它影视化。

    两人就这样一边说着，一边就乘坐着王德民的汽车，到了华夏某著名汽车品牌的专卖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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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开车

﻿    这个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它的汽车产业毫无疑问是非常发达的，几乎所有的世界著名品牌，都在华夏本国。

    这可不像王德孚所在的那个世界，国产品牌的汽车常常无人问津，总觉得它们没有国外的品牌给人踏实的感觉，许多人宁愿买贵一点的国外品牌的汽车，也不愿意相信国产品牌。

    但在这个世界，华夏品牌的汽车，妥妥的就是质量的保证，其中最奢侈高端的跑车品牌，当然也属于华夏皇家，能买得起皇家品牌的跑车，那绝对就是权贵子弟的后代。

    年轻人大抵都是喜欢造型拉风的跑车的，哪怕它并没有什么实用性，一般都只有两座。

    王德民以为，自家三弟肯定也会喜欢跑车，所以当然就带他来看跑车了……

    结果让王德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王德孚这家伙在看了这个时代的所谓敞篷跑车之后，就不住地摇头，显然他对这种所谓的“拉风”，很不感冒，同时跑车的价格也已经超出了王德孚的心理价位，就算是最便宜最低配的某品牌跑车，都要8000银元，这可已经相当于后世的八十万人民币了。

    如果王德孚真有自己看中的话，那一口气掏出这么多钱来购买，也不再话下，因为他那部大卖的《龙头》商业，其稿酬已经陆陆续续到账了，几乎就已经让他完全成为中产之上的富人阶级了。

    当然了，这样的小小富贵，比起那些资本家来说，还是差得太远，但是比起那些普通人来说，已经足够让他们仰望了。

    王德孚能看中这个时代的跑车才有鬼了，因为就算它们再拉风时髦，也是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而对于王德孚这种眼光超越了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些跑车的造型，真的太土了。

    这甚至让他萌生写一部背景在未来的赛车竞速的想法，再让那时候已经画技大成的沫儿妹妹给这部画插画，说不定随着这样一部作品的大火，还可以让这部作品引领这个世界汽车的潮流……

    到时候再买他笔下描绘的真正拉风的汽车也不迟。

    既然王德孚不喜欢年轻人都喜欢的跑车，那王德民也没办法，直接就带着三弟换店了，这个时代的汽车店也不叫4S店什么的，甚至连保养都没有那么专业。

    王德孚最终还是按照他原来的计划，后来了一辆2000银元左右的非常大众的汽车，就是那种和王德孚那个世界民国时期常见的黑色轿车，车型十分复古的那种。

    在王德孚看来，既然没有他自己看上外型的汽车，那就购买经典样式的好了，反正也只是代步用的，至少以后不用再让他遭受良心的谴责，去坐那些人力车了，虽然对那些人力车夫来说，汽车这种东西的出现，简直就是在断他们的活路——如果人人都开汽车了，那他们这样的人力车夫，岂不是就失业了。

    王德孚在购买汽车的过程中，也是全程带着梅小玉的，梅小玉甚至还陪王德孚一起试驾了一下，这算是梅小玉第一次乘坐私人轿车，这样的新奇体验，再一次让她兴致特别高昂。

    而王德孚连眼都没眨一下，就一口气支付2000银元购买了这辆经典款的大众轿车，也让梅小玉暗暗咋舌，只觉得对方不仅单手开汽车的姿态特别帅，就连付钱的动作也特别大气、豪爽。

    这让梅小玉忍不住想到了她的那位干哥哥薛池明，对方确实对她鞍前马后伺候着，简直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但是在买东西付钱时，就没那么果断了，一定要各种货比三家，然后选择所谓性价比最高的……

    而王德孚似乎从来不在乎什么性价比，他一直强调的是“我喜欢”，哪怕有时候买的东西很坑也无所谓，只要他喜欢就行了。

    所以他也希望梅小玉在看上她喜欢的东西时，也不要考虑价格什么，先买下来就是了，否则错过自己很喜欢的东西的话，那得是多么遗憾的一件事。

    只可惜梅小玉还是脸皮太薄了，另外王德孚的消费观，也和她这种习惯节制的女孩不一样，但随着与王德孚相处的时间越长，进一步明白王德孚是多么有钱，相必她的这种谨小慎微会有所改变。

    现在的王德孚，除了买不起真正价值不菲的豪宅之外，基本上日用品包括一般的奢侈品，消费起来都没什么压力……

    购买了汽车的王德孚，直接就在魔都开了起来，主要是这个时代的汽车真的不多，哪怕在魔都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然后它的马路又搞得十分宽敞平坦。

    所以在这个几乎不会有汽车堵车的时代，王德孚开起汽车来，那叫一个过瘾，只可惜它的速度也快不起来，最多也就只能开五十迈，简直就是典型的老爷车。

    坐在副驾驶上的梅小玉，也觉得很过瘾，她就把窗户打开，然后欣赏窗外的风景，看着旁边的房屋、树木往后退，她就感觉这个世界有趣极了。

    她本来总觉得自己还活在古代，但是和王德孚在一起之后，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像现代人了，他带她领略了太多的新东西。

    当然了，王德孚的妹妹兼小管家王沫儿也是全程陪同的，她基本上已经习惯自家三少爷走到哪都会带一个漂亮的女伴了，以前好像还在她面前避一避嫌，但是自从她一再表示，她真的不在意自家三少爷找哪些女人玩之后，王德孚终于带上了她。

    实际上王沫儿知道，王德孚这样的改变，纯粹是因为梅小玉这个古典而传统的女人，也不在乎王德孚拥有贴身侍女，甚至在梅小玉看来，王德孚这样的贵公子，没有贴身侍女，才是不正常的。

    只不过让梅小玉意外的是，王德孚似乎把财政大权，都交给了这个名为沫儿的侍女，这便让梅小玉也对这个侍女更加重视起来了，对王沫儿的态度，可谓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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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缘分

﻿    在王德孚去见大导演张伟强之前，根据他的《西厢记》改编的古典戏剧，准时在魔都大剧院上映了。

    王德孚作为《西厢记》的创作者，当然也去观看了这样一部最近已经在魔都被炒得非常火热的古典戏剧，他还获得了前面最好的贵宾席，一般能够在魔都大剧院的贵宾席入座的，要么是权贵人士，要么就是文化名流。

    毕竟这样一出古典戏剧在上映之后，依旧需要各方媒体人士进行宣传，如此一来，剧组后续的演出，其观众的上座率，才有保证。

    梁婧作为魔都文坛近年来迅速成名的才女作家，她这一次也受到了邀请，收到了免费的贵宾座门票，可能是因为她之前对《西厢记》对王德孚的批判，还是比较受人关注的。

    而这一次邀请她过来，显然就是希望她可以吹一波表演出来的古典戏剧，这样的反转，说不定能让这表演出来的古典戏剧更火，因为她之前批判了《西厢记》这本书，却吹了《西厢记》表演出来的效果，这就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好奇，然后自然选择进入大剧院，亲自观看这样一部作品。

    不得不承认，有时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或许也可能是主办方的恶趣味，竟然将梁婧的座位，直接安排在了王德孚的邻座。

    就在这一天晚上，梁婧依旧穿了她最喜欢的旗袍，这个世界的旗袍当然也是传统的民族服饰，因为它的修身，让许多对自己身材非常自信的女人，特别爱穿这种民族服饰。

    梁婧就是那种身材极其不错的女人，她的个子极为高挑，已经超过了一米七，然后她又喜欢穿高跟鞋，导致不管她走到哪里，似乎都可以俯视一大片男人。

    毕竟魔都属于南方，南方男人的平均身高，自然是不如北方的，南方的女人大多也生得小巧玲珑，像梁婧这种身材堪比顶级名模的女人，可以说相当罕见了。

    梁婧同样也有一张非常立体的高级脸，柔美娟秀，不过她却有着自己独特的美丽，可能有的男人会无法接受她的这种美丽，甚至认为她很丑，但有的男人就会觉得她非常漂亮，是那种像国外大洋马一样的漂亮，其性感程度，比一般的华夏妹子，高太多了。

    梁婧为人十分清高，骨子里非常骄傲，这一次她也是复习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大剧院的，和她关系比较近的秦和仪，自从和她未婚夫完婚之后，已经渐渐和她联系少了。

    梁婧却没有主动去打扰秦和仪的婚后生活，反而习惯了独自一人行动，已经能够通过写文而经济独立的她，可以说活得相当潇洒。

    在魔都文坛，追求她的男人当然也有不少，可惜她谁都看不上，而自从洞悉了她本来很崇拜的王德孚的真面目之后，她似乎整个人的境界又更上一层楼了，浑身上下都给人一种禁欲系女神的感觉。

    她很早就到了魔都大剧院，到场的贵宾都还没有多少，像她这样拥有贵宾席座位票的，都是可以提前入场的，至于普通的观众，只能在之后特定的时间排队入场。

    这是考虑到不少贵宾都是名人，说不定还会有电影明星、歌手啥的，到时候因为太有名，而被观众围着签名，那可能就会导致现场一片混乱了。

    梁婧其实倒不用有这样的担心，这作家毕竟和那些娱乐明星不一样，拥有非常狂热的粉丝。

    而梁婧虽然文章发表了不少，但是却从来没有在报刊杂志上爆过照，以至于不少人都觉得她只是才女作家，和美女扯不上任何关系，只有那些偶然知道她真正模样的男人，才知道这位才女在容貌身材上，是何等的出众。

    贵宾座上当然有那些入座名人的名字，结果梁婧入座后就发现，她左边的位置，竟然就是王德孚的座位！

    这个发现，一下子就让梁婧的心中生出了波澜，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她和王德孚的第一次见面，会在这样一个地方，她都没有做好任何心理准备！

    她这个时候都忍不住从自己的名牌包包中掏出了小镜子，然后看看自己今天的样子，是不是不够美丽……

    她越看越觉得今天的自己真的好丑啊，为什么她就这样来到了这里呢，都没有化个精致的妆容，完全没有达到她的巅峰颜值！

    而就在这个时候，不少到场的贵宾也已经纷纷入座了，根本不会再给梁婧去补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顿悟了，然后变得佛系起来，心想不就是王德孚坐在她的旁边么，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她就算单身一辈子，也不会和这个风流成性的家伙发生任何交集！

    王德孚又不是她什么人，她干嘛要因为他，而将自己打扮得多么美丽动人？

    这样一想，梁婧彻底淡定下来了，她又变得清高起来，绝对不主动和任何人打招呼，就很佛系地坐在自己的座位。

    梁婧觉得没有任何人可以动摇她现在超然的心境，什么“真香定律”，也绝对不可能在她身上起效果，她说不在乎王德孚，就绝对不在乎！

    王德孚来得有些晚了，原因是他在入座之前，先在大剧院的后台待了许久，鼓励即将上台表演的梅小玉，同时他还给所有的表演人员，都赠送了一份小礼物。

    都没花多少钱，王德孚就成功赢得了所有剧组成员的好感，同时也提高了大家的士气，许多戏者都保证一定要将《西厢记》的首演搞成功，让这部古典戏剧的名气，传遍整个大魔都！

    如果《西厢记》的表演可以成功，这对王德孚的名气，也是大大地提升，这就好比《龙头》的电影如果火了的话，那肯定可以带动这部作品的销量，同时连原作者“墨忖”的名气，也可以获得巨大的提升。

    在鼓励完梅小玉之后，王德孚才姗姗来迟，终于出现在了贵宾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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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才华与颜值

﻿    王德孚依旧没有刻意地打扮什么，他的穿着总是比较简约的，既不追求这个时代所谓的时尚，也不会把自己搞得很邋遢很老土。

    因此，王德孚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给别人一种很干净很有气质的感觉，当然这可能也是因为他确实长得足够英俊，往往别人看他第一眼，都会被他的外表所吸引，谁还会再去寻找他的缺点呢？

    王德孚如今在魔都文艺界确实颇为有名，他这刚刚一出现，在走向自己座位的过程中，都有不少媒体界人士和他主动打招呼，并且还奉上自己的名片。

    王德孚依旧表现得非常有涵养，在别人表示久仰大名，以后要向王德孚约稿时，王德孚会郑重将名片收好，同时表示如果有合适对方报刊杂志的作品，那他肯定会投稿的。

    不少魔都的媒体界人士，本来还以为王德孚多么年轻气盛、目中无人，可能是因为他的某几篇无比激进的文章，让这些人产生了王德孚很难打交道的错觉，结果今天一接触，才发现王德孚这位天才作家，虽然确实很年轻，但为人处世却非常圆滑，很上路子、很给面子。

    这让不少人都暗暗点头，心中更加对王德孚高看了几眼，只因这年头不知道有多少横空出世的所谓天才，最终江郎才尽，可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然后因为不会做人，又被各路媒体疯狂踩，搞得最后身败名裂。

    梁婧也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结果在其他媒体人士高看王德孚的同时，她却对王德孚的做法，很不感冒。

    因为她觉得王德孚实在不够矜持，像他这样的天才作家，就应该有点棱角才对，怎么可以这样八面玲珑呢，难不成那种名不见经传的小杂志向他约稿，他也去写？

    这也太掉价了！

    总而言之，梁婧虽然在见到王德孚第一眼时，她的第一感觉时，这个男人好挺拔，哪怕她穿着高跟鞋，怕是也得仰视对方，接着是王德孚的外表，以前她也只在杂志上看过对方的样子，现在看到了真人，感觉当然很不一样。

    因为杂志上的王德孚，是没有佩戴眼镜的，现在的真人却戴了眼镜，上身是纯白的衬衫，就给人一种特别干净的感觉，梁婧甚至都认为对方的纯白衬衫上，一定会有阳光的味道。

    就外表而言，这分明就是鸳鸯蝴蝶派中的男主人设嘛，梁婧在心中默默吐槽。

    梁婧也不知道怎么的，明明相当欣赏王德孚的外表，却偏偏要找到可以贬低王德孚的地方，仿佛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能平衡，才能抚平她心中的某种悸动。

    在王德孚还没走到他的座位上时，梁婧的目光一直注视着他，恨不得用目光将这个男人杀死，而等到王德孚离他越来越近，她却立马收回了目光，正襟危坐，直视前方，再也不看王德孚一眼。

    王德孚则终于注意到了他右边邻座的女孩，饶是他见多了颜值不错的美人，但这个女孩依旧给他眼前一亮的感觉。

    对方穿着一身颇为华丽的旗袍，直接凸显出了对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因为她坐在那儿特别笔直，屁股只坐了座位的一半，所以她整个人就显得很挺的感觉，脖子也很白皙美丽，上面还戴着一条很符合她气质的项链，看起来价值不菲。

    王德孚就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非常高傲的白天鹅，目空一切，仿佛没有任何人可以被她放在眼里。

    然后王德孚下意识看了一眼她背后座位上的名字，心中不由微微惊讶，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就是梁婧！

    对于梁婧这个近年来在魔都文坛声名鹊起的才女作家，王德孚怎么可能不知道呢，说起来对方能够出名，还全靠解读他王德孚的文章呢！

    王德孚有时候也挺喜欢看其他作者，用他的文章做“阅读理解”的，因为有时候这些解读文章的评论家，往往可以搞出连他都没有想到的理解，直接把他文章的格调，都不知道提高了多少。

    其中这个名为梁婧的才女作家，她解读的角度，往往就比较刁钻，写出来的解读评论，让王德孚这个原作者，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王德孚也曾一度对这个梁婧比较关注，可惜仅限于她写的文章，对于她这个人，则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主要是这年头混文学圈的女人，往往才华和颜值，那是成反比的，这才华越高的，往往颜值就越低，而越是没啥才华的，却偏偏喜欢晒颜值。

    比如说那个什么“魔都四大才女”之一的柳纤然，也没见对方写出过什么特别出色的作品来，其作品基本上就是泼妇骂街，只要能够博取关注度，那就算成功，结果她的外表却还算不错，不说是最顶级的美人吧，起码也可以打个六分，再化化妆的话，那就是七分的女人了。

    只不过王德孚眼光比较高，接触的女人基本上素颜都可以打八分，所以柳纤然这种女人，他是绝对看不上的。

    但是让王德孚万万没想到的是，梁婧这个真正的才女，文章写得不知道比柳纤然好多少的女孩，居然在容貌身材上，也完爆了柳纤然！

    这样的发现，自然让王德孚有些后悔，要知道梁婧长得这么美的话，他早就运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约见这个总是喜欢根据他的文章做“阅读理解”的才女了，毕竟这样才貌双全的奇女子，实在很难得。

    王德孚从来不会掩饰他对美丽女人的欣赏，这本来就是他的个人爱好，哪怕和漂亮的女人什么都不发生，只是保持纯洁的友谊的话，那也是一种享受啊。

    虽然对这么晚才发现梁婧竟然拥有如此美貌而有些小后悔，但王德孚感觉现在发现也不迟的。

    王德孚从来不会错过任何与美人们发生交集的良机，他决定主动向梁婧搭讪，哪怕她似乎表现得特别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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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撩拨

﻿    对王德孚来说，主动向梁婧这样的美人搭讪，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从来不会像一般男人那样，担心被对方拒绝，再说他对梁婧也没什么非分之想，纯粹就是看到漂亮妹子，就习惯性地接触。

    这可能就是某些男人身边异性朋友多的原因，因为他们确实脸皮足够厚，不怕被拒绝，骨子里有着远超其他男人的自信，当然就更加受女孩们欢迎了。

    别看有些女孩表面上很高冷，实际上在被帅哥搭讪时，她们心中也会暗自窃喜。

    在《西厢记》还没有开场之前，王德孚就直接对自己右手边的高傲如白天鹅一般的梁婧说道：“梁女士晚上好啊，没想到这么巧，我们相邻而坐。”

    王德孚脸上带着轻松的微笑，说话语气非常自然，完全没有一般男人在搭讪女孩时的尴尬，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卑微的姿态，只因有不少男人在初次和梁婧说话时，都喜欢口称“梁大才女”。

    实际上梁婧并不喜欢这个称呼，她总觉得这样称呼有调侃的意味，有些男人根本就没有看过她的作品，只是因为听说过她，然后看上她的外表，都过来强行和她尬聊，句句都是在跪舔她，让她完全看不上。

    王德孚这种面带微笑、不卑不亢的态度，再一次让梁婧心里加分了，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方既然主动和她说话了，她总不能视而不见。

    只不过梁婧是绝对不会承认，王德孚的主动搭讪，让她的自尊心与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本质上就是一个好名而虚荣的女孩，并且从来没有掩饰这一点，不像有些人，明明也很沽名钓誉，却总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不用怀疑，这种虚伪的家伙其中的代表人物，那就是王德孚。

    梁婧脸上也露出了完美的礼节性微笑，对王德孚点头致意，无比淡然地说道：“确实很巧，我一直有读王先生的作品，也在想什么时候会在现实中与你相遇，没想到就在这见到了你。”

    梁婧还是不自觉地在言语中表达了对王德孚作品的欣赏之意，只不过她看起来依旧无比清高，拒人千里之外。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就像梁女士你的那部《爱》中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当初我在看这部作品时，读到这句话，就被莫名的感动了，写得很棒。”王德孚肆无忌惮地欣赏梁婧那柔美娟秀的侧颜，撩妹的话张口就来。

    最骚的是，他用的还是对方作品中的段落来撩。

    王德孚除了看梁婧写的对他作品的“阅读理解”之外，还真看过她的其他作品，然后里面确实有好多让人眼前一亮的段落和句子，他看了一遍，就记在了脑海中。

    一般人当然不可能做到这种事，所以就会误认为，王德孚是极为认真地阅读了梁婧的作品，否则怎么可能随口就将里面的经典句子说出来了呢？

    梁婧这个时候有些不知所措了，她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得好像是看透世情的奇女子，仿佛天底下男人，没有谁会被她放在眼里，她对爱情的态度，也不似一般女孩那样向往，所以才会写出这样一些句子，比如说“不爱是一生的遗憾，爱是一生的磨难”之类的。

    好像在梁婧眼中，爱情是完全不值得任何期待的，她觉得这就是折磨人的玩意，她就算孤独过一辈子，也绝不会去碰什么爱情。

    她在文章中还认定大部分男人根本不懂爱，他们只有繁衍后代的**，这样的无爱的男人，又怎么可能明白女人真正想要的？

    许多人读了梁婧的文章，都怀疑是不是她受过严重的情伤，又或者是经历了太多的男人，所以才可以将男女之间的那些事看得那样透彻……

    实际上呢，梁婧就是一个还没有遇到自己心动的男人，却一个劲在嘴炮的女孩，许多事实证明，越是像她这种所谓看透爱情的，当真正的爱情降临时，她就陷得越深！

    因此，她现在听到王德孚随口就引用了她作品中的句子，如此正大光明地撩她，还用那样有侵略性的目光看她，她这个时候就慌了……

    如果是其他男人，这样的轻浮举动，她

    肯定会狠狠地还击，说不定被搞得发火了，她直接一个嘴巴子就上去了。

    但是王德孚对她来说，终究是不同的，而且她必须得承认，在发现王德孚貌似也深读了她的作品，还是特别小众几乎没啥读者的那种时，她在这一刻，虚荣心都要爆炸了！

    原来王德孚也看她的作品了，貌似还特别喜欢她的作品，否则怎么解释他随口就说出了里面那段很经典的话？

    而梁婧自己也对这段话十分满意，因为这真的很才女，她感觉她自己都被秀到了。

    总而言之，王德孚刚刚的话，比不知道多少男人称呼她“梁大才女”要强太多了，简直完全撩到了梁婧心里，她甚至都想立马动笔，写一篇随笔来抒发她此刻内心的愉悦。

    但是她的外在表现，却与她翻滚的内心相反，她只是轻轻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长发，然后脸往王德孚相反的方向撇去，似乎不想再承受王德孚那肆无忌惮的侵略性目光，她那雪白的脖颈，却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如此诱人。

    换做是其他男人，怕是会觉得自己的一番骚操作尬聊，起了反效果，惹美人生气了，否则对方为什么完全没有回复，然后还一副不想说话的样子？

    然而王德孚却不是一般的男人，别说梁婧没有生气，就算生气了，他也不会停止主动，这要撩妹的话，没有厚脸皮怎么能行，脸皮太薄的话，只会错过，回过头来就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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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行动与内心的矛盾

﻿    事实证明，对于颜值过人、名声颇大的的男人来说，哪怕他直接厚着脸皮强撩，他成功的概率依旧很大。

    可惜的是，他的撩妹方式，不存在任何可复制性，除非这个男人有王德孚的外表以及他在文学上的天赋。

    梁婧虽然已经撇过脸去，但她却并没有不理王德孚，而是又在言语上谦虚了一番，说她的那部作品依旧很大的不足，还需要继续努力……

    王德孚见对方愿意开口，自然心中大定，反正连共同话题都是现成的嘛，那就是文学、写作。

    “其实我对梁女士真的神交已久了，因为你给我作品写的那些解读、评论，真的太好了，让我这个作者，都感觉自己还有好多疏漏的没有考虑到的地方，但是梁女士的解读，却将我文章中的不足之处，都补足了。所以说我的作品能够得到梁女士的解读，实在是荣幸啊。”王德孚语气无比真诚地说道，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他就是在瞎扯淡。

    这个瞎扯淡的目的，当然就是进一步取悦梁婧、降低她的警惕心了。

    在这之前，王德孚已经通过各种细节，看出了不少东西，那就是梁婧对她自己的作品，可以说相当自信，同时最让她开心的事，当然就是有人称赞她的作品很棒。

    越是身份地位高的人称赞她的作品，她就越开心。

    而她做梦都想得到自己左手边这位天才作家的认同，如今听到王德孚张口就来的扯淡话，她当然深信不疑，然后内心雀跃不已。

    梁婧这会儿也掏心窝子说道：“其实我现在能拥有这样的名气，也全靠了王先生你，当初要不是通过评论你的作品，获得了最初的名气，然后在文坛上渐渐站稳，如今能够被各大报刊杂志约稿，这一切的源头，都在于你，当初能看到你的作品，我真是太幸运了。”

    王德孚觉得他和梁婧已经进入了商业互吹的节奏，既然对方这么给面子，他当然也要给对方面子，他摆手道：“梁女士能够出名，真正靠的就是自身的才华，就算没有我的作品，总有一天，你也依旧会出名的，我的作品在这其中，只是小小地推了一把。”

    梁婧却坚持道：“不，如果没有你的作品，我根本就没法这样早出名，越是出名早的话，就越有话题性，然后将热度保持下去，相反，如果年龄大了，再搞出点什么成就，人们可能就会觉得这只是正常的节奏，没什么稀奇的，要再想保持现在的热度，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王德孚自然知道梁婧那出名要趁早的理论，只不过他还真没有仔细弄明白她说这话的原因，现在他听了刚刚对方说的话，倒是明白了。

    既然梁婧这么坚持，那王德孚也不想再忤逆对方的观点了，只是淡笑道：“好吧，既然你认为我有很大的功劳，那我就把这功劳认下来吧。但我要说的是，我的不少作品，如果没有你的解读、评论的话，那肯定没有现在的影响力。我想知道的是，以后你愿意继续解读我的作品吗？”

    梁婧差点脱口而出说“愿意”，毕竟对她来说，第一时间阅读王德孚的新作，似乎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情之一了，而解读、评论王德孚的作品，她也已经和某著名文化评论杂志签了合约，只要是解读王德孚的作品，都可以在他们杂志上发表，稿酬绝对是不差的。

    因此，对梁婧来说，给王德孚的作品写评论，简直就是一举多得，不仅可以时常蹭热度增加名气，还有杂志社付稿费，要知道她当初写评论，那是自带干粮的，根本没人付稿费。

    梁婧这声“愿意”终究没有说出来，她再次撇过脸去，都快要将后脑勺对着王德孚了，过了一会儿，再转过头，与王德孚对视一眼，又目光游移，才说道：“我只会替真正优秀、有内涵的作品写评论，如果你只是随便写写糊弄读者，这样的作品，我是绝对不会写一个字评论的。”

    说完之后，梁婧再次撇过脸，像是完全不想再看王德孚的模样。

    王德孚只感觉从她的后脑勺上，看到了两个大字——傲娇。

    另外这个梁婧，应该就是最遵守“真香定律”的家伙无疑了，她一开始可能真的完全不想理王德孚，不想和他发生任何交集，结果王德孚一通强撩，表面真诚地吹了一波她的作品之后，她那傲气的一面似乎收敛了，然后露出了“娇”的一面。

    这样的傲娇，再配合她那柔美娟秀的容颜以及堪比名模的身材，当真是可爱又诱人，感觉这样的傲娇女孩，逗起来特别有意思，因为她心里想的，行动上表现出来的，却完全相反。

    因为她觉得如果直接将她心里想的用行动表现出来，会非常羞耻，就跟小孩子一样特别单纯，但是她绝不允许将自己的那一面暴露在别人面前，除非这个人，已经是她最亲密的人。

    接下来王德孚又向梁婧保证，他写出来的作品，绝对值得解读，不会敷衍读者，他还向梁婧透露，马上他将会写出一部更有话题性、争议性的作品来，肯定可以搞个大新闻……

    梁婧听了之后，明明心里对王德孚的这部作品非常感兴趣，但是她脸上却表现得很淡然，嘴上只说期待，然后目光灼灼地盯着王德孚，显然希望他再透露更多的信息。

    只可惜古典戏剧《西厢记》的表演终于开始了，两人也终于停止了互动或者说商业互吹，开始专注于舞台上戏者们的表演。

    王德孚其实完全将注意力放在他的“新欢”梅小玉身上了，他相信对方饰演的红娘，肯定会让大部分观众喜欢。

    而梁婧的注意力，却没法集中在古典戏剧上，她表面上是在看戏，实际上一直在用余光观察王德孚，内心懊悔不已，因为她之前明明下定决心，绝对不会和王德孚发生任何交集……

    结果在看戏之前，她和王德孚就没有停止过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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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直觉

﻿    接下来虽然王德孚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舞台上的古典戏剧表演上，但他却没有冷落身旁的美人，反而见缝插针地在古典戏剧表演的精彩处找梁婧继续闲聊，就好像是已经将梁婧当成了一个熟悉的朋友。

    说真的，王德孚自始至终表现出来的轻松闲适，极大地降低了原本梁婧对他的戒心，甚至还觉得，和这个男人相处起来，就好像和她的那位闺蜜秦和仪一样。

    人终究是害怕孤独的生物，有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或许不一定是因为爱情，而是寂寞。

    王德孚的出现，对梁婧来说，简直就是恰到好处，她对王德孚的欣赏，可以说是发自内心的，否则她也不可能写出那么多对王德孚文章的“阅读理解”，只不过她就是不想在王德孚面前表现得太明显而已，总觉得这实在太令人羞耻。

    梁婧依旧比较冷淡地回应王德孚，似乎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可实际上她每次都理了！

    像王德孚这种脸皮厚的家伙，只要对方没有表现出对他直接性的厌恶，他完全可以淡定正常地与对方互动，因为他对美人都有很大的耐心，人家长得漂亮，又有才华，高冷傲娇一些又如何，这本就是美人们的特权。

    梁婧的注意力终于渐渐转移到了舞台上的表演上，说实在的，她对于古典戏剧这种表演并不是很感冒，毕竟她太年轻，和王德孚同岁，这样年纪的人，大多都更加喜欢电影。

    电影这种娱乐方式毫无疑问更加时髦，也更加接地气，就好像现实中真的发生过这样的故事一般，但古典戏剧却不一样，唱戏有时候真的太假了。

    但必须得承认，在娱乐不是很发达的时代，古典戏剧这种表演，依旧有它的竞争力，只要看进去了，也可以感受到它的魅力。

    梁婧一边冷淡地回应着王德孚，一边却慢慢觉得，这部《西厢记》还确实挺有趣的，尤其是那个饰演红娘的演员，可以说完全将这个角色的讨喜之处，演绎得淋漓尽致！

    梁婧这个时候，忽然想到了关于《西厢记》背后的八卦绯闻，传闻中王德孚创作这样一部作品，是为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还就是古典戏剧演员，她的名字甚至都被众多媒体爆了出来，那就是梅小玉。

    媒体这样搞绯闻，显然也不是完全胡扯，那是很有根据，其中最大的根据，当然就是王德孚之前在某古典戏剧评论杂志上，发表过的随笔观后感，这篇文里就没有掩饰他对梅小玉的欣赏，另外还搞出了一段天秀的古文，直接让一帮质疑新锐作家王德孚古文素养的家伙，销声匿迹，不知道该如何再寻找角度去怀疑他。

    作为对王德孚作品非常关注的梁婧，当然也看过那样一篇随笔，自然就明白了这绯闻的根源，现在她就忽然特别好奇，想要询问王德孚这个当事人，是不是真的为了一个唱戏的，而创作了《西厢记》。

    只可惜她每次想开口时，话语却卡在了喉咙口，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表达出对这个问题的不在意，没错，这就是梁婧，明明特想寻根究底一番，偏偏又不想让王德孚觉得她有多在乎。

    梁婧显然觉得，询问王德孚的绯闻，就好像显得她对王德孚有意思一样，但这怎么可能呢，她只是欣赏王德孚的作品而已，才不会喜欢他这个人，如果她有一天喜欢上这个男人，那她就跳河！

    结果让梁婧怎么都没想到的是，王德孚居然主动提起了梅小玉，他见梁婧的目光停留在了舞台上梅小玉饰演得活灵活现的红娘身上，便微笑地说道：“梁女士也觉得这位梅小玉演得很棒？当初我在看她的首演时，就觉得她的表演特有灵气，如今这《西厢记》在魔都的首演有她，肯定会大获成功的。”

    王德孚在提到梅小玉时，语气没有任何的不自然，就好像他和梅小玉之间不存在任何暧昧一样，似乎只有纯粹的欣赏。

    有些女孩会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第六感，梁婧就是这样的女孩，她现在听到王德孚主动提起梅小玉，没有任何避讳的意思，居然觉得王德孚特别光明磊落，否则像王德孚这样一看就情商颇高的男人，怎么可能傻到在一个女孩面前提起另外一个女孩呢？

    虽然梁婧相信了自己的第六感，但她的行动上又恰恰相反，她这一次的回应，总算没有之前那样冷淡了，她这样意味深长地说道：“原来饰演红娘的就是你那篇文章中强烈称赞的梅小玉啊，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写得可真好，也难怪那么多媒体都在编你和她的故事，呵呵，可能也不是故事吧，毕竟你们也很配呢，才子佳人……”

    王德孚听到梁婧这么说，就好像是没有听出她话中的弦外之音一样，只是淡笑道：“其实我还是蛮喜欢‘风流名士’这样的人设的，因为我本来就对美人们没有任何抵抗力，就像我觉得现在能够坐在你的身边，就非常开心，如果表演结束之后，媒体们再编一编我和你的故事，我一定会津津有味地看完的，他们肯定又会吹嘘这么风流的我，又拿下了魔都文坛上的一颗耀眼明珠。”

    梁婧听到王德孚这么说，给了他一个好像很生气的白眼，但是眼神深处，却有掩藏不住的羞赧，然后继续撇过脸去，用后脑勺面对王德孚，好像再也不想和这个家伙说话了。

    没办法，王德孚的这番话，说得实在太有水准了，既是在为他的某些绯闻辩解，同时又狠狠地吹了梁婧一波，这可以说让本来就通过第六感，相信王德孚和梅小玉之间什么的她，更加相信这人了。

    现实中的梁婧还是太单纯了、太好骗了，和她书中的女角色简直完全相反，正如她的内心与行动总是矛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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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    《西厢记》的表演终于圆满地落下了帷幕，没有发生任何意外，比如说饰演红娘的梅小玉看到台下的王德孚在各种强撩才貌双全的梁婧后情绪失控跳下舞台直接扇王德孚耳光之类。

    这样的意外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且不说梅小玉她在表演时，那真的是全身心地投入，眼中只有舞台上的一切，绝不会在意台下的观众的，这就是她的职业素养。

    而哪怕她看到了王德孚去和其他美人互动，她也不会将她内心的嫉妒和不爽表现出来，而是会选择忍耐，这纯粹就是个人的性格问题了，像她这样的古典美人，碰上王德孚这种，绝对被吃得死死的，可能就好像老实男人被绿茶婊玩弄于股掌之间一样。

    不过对梅小玉来说，迄今为止和王德孚在一起，她享受到的都是好处，好像除了那一份少女的初恋情愫之外，也没有付出什么，她感觉很开心，并且希望这样的开心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只要开心快乐的话，那还要想那么多干什么，要拥有名分干什么，那些都会让人感到束缚，只有俗人才会做那么俗的事情。

    在《西厢记》圆满结束时，舞台下掌声雷动，许多受邀到现场来观看表演的媒体，已经在思考该怎么将这一出好戏吹爆了，而其中梅小玉饰演的红娘，那绝对是亮点中的亮点！

    她已经彻底将这个角色给演活了，哪怕饰演男女主角的角色，都比不上她！

    正如之前有些评论家所言，在整部《西厢记》中，最讨喜的就是红娘这个角色，她就好像是作者的化身一般，至于男女主角，那都太脸谱化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好像也不像什么爱情，反倒是像奸情。

    而王德孚身边的那位才女作家梁婧，还逮着男主一通批判，直斥他太过轻浮，不是什么好人，她是绝不会承认在骂张生时，脑海中出现的似乎是王德孚的模样，所以批判起来格外地痛快，写完那篇文之后，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这一次，梁婧在看完《西厢记》的表演之后，肯定不会再痛骂一通了，只因这一次的看戏体验，确实还不赖，就是有一个家伙在旁边很碍眼，但是有他在旁边各种搭话，倒让梁婧少了很多孤独感。

    梁婧并不排斥王德孚的主动，她的内心终究是欢喜的，可是她小心翼翼地藏着这份欢喜，并且用清高的态度，来制作了一层坚硬的铠甲，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可以突破这样一层铠甲。

    梁婧忽然觉得《西厢记》这出戏有些短了，怎么不知不觉它就结束了呢，接下来她就要和身旁这个总是说着不要脸的话的家伙分开了，下一次还会再见吗？

    算了，还不如不见，梁婧啊梁婧，你不是早就在心里发誓，绝对不会和这家伙发生任何交集的吗？

    王德孚在观众们离场之前，却大大方方地对梁婧说道：“梁女士，给个联系地址吧，以后我们可以用笔继续交流文学。你的才华真的让我很欣赏，我觉得我以后写的的东西，在刊载之前，也可以找你一起讨论讨论，争取让它变得更好。”

    必须得承认，王德孚在对一个大美人感兴趣之后，他的主动性确实非常高，但他却从来没有像一般男人那样卑微，这要起联系方式来，都这么冠冕堂皇，让梁婧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更别说梁婧的内心根本不想拒绝，她何尝不想和这个男人保持联系呢，只不过她此时说服自己的理由却是，我给他联系方式，才不是因为想和他发生点什么，只是因为要讨论文学而已！

    我只对他的文章感兴趣，对他这样的“好色之徒”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呢！

    梁婧并没有名片什么的，比起王德孚这样的“社会人”，她还真是女大学生的作风，虽说穿着打扮很不学院风。

    身为作家，梁婧的身上当然也会有带笔和记事本，她听到刚刚王德孚的话，在迟疑了片刻之后，就拿出了自己的记事本，在上面用她那并不算好看的字迹，写下了自己的收件地址以及电话号码，然后撕下这一张纸，递给王德孚。

    王德孚对能够要到梁婧的联系方式，好像也没表现出多兴奋的样子，好像觉得这只是基本操作。

    只不过他在接过梁婧的这张纸时，梁婧却一时间没有松开手，他疑惑地望向梁婧。

    梁婧依旧不用眼睛看他，目光还不知道瞟向哪里，却听她用清冷的声音说道：“地址给你可以，你以后可别再在信上写什么尴尬无语的内容，就像你今天说的那些话一样，还有，我也不喜欢什么情诗，你要是敢写，我肯定不会回的。坦诚地说，我对你这个人的兴趣，仅限于你的文章，其他的东西，我什么都不想了解，也不会去了解，你也别指望我总写你的文章有多好有多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就好像这一次我说《西厢记》的男主很不行一样，他就是不行！我就是这样一个特别坦率的人，很容易得罪人，你做好心理准备。”

    这大概是梁婧这一天一次性对王德孚说的最长的一次话，也算是她第一次主动说的话，之前基本上都是她听王德孚说，然后随便回应他几句。

    这样主动说的一次话，还显得很不客气，好像在凶王德孚一样。

    王德孚听了之后，终于收敛了微笑，然后郑重道：“我知道了，我很听话的。”

    梁婧终于满意地松开了手，然后迫不及待地继续给了王德孚一个后脑勺，她那曼妙的背影就这样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当她坐在出租车上，回自己所在的住所时，忍不住拿出自己的记事本，在那撕下那张纸的后一页，写了这样一句话——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是的，很低很低，但她自始至终展现出来的，都是清高。

    这就是她，如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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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媒体们的盛宴

﻿    《西厢记》的成功首演，当然被众多媒体争相报道了，毕竟这部作品的原作者是那位极具话题性的天才作家王德孚，而这一部作品，又是所谓地提倡自由恋爱、反封建的古典戏剧，可谓又一次符合了新文化运动的潮流。

    而红娘的饰演者梅小玉，也通过对《西厢记》中红娘这一角色的精彩演出，受到了许多专业古典戏剧圈内人的高度称赞，他们显然也被梅小玉的表演征服了，而不是看在王德孚的面子上，无脑称赞梅小玉。

    倒是有不少媒体依旧在炒作王德孚与梅小玉之间的那“才子佳人”的故事，还说他们在关于《西厢记》的合作中，产生了极为深厚的感情，已经像古典戏剧中表演的那样，冲破了众多阻碍，最终走到了一起。

    至于证据嘛，自然全靠编故事了，毕竟他们除了能够找到之前王德孚称赞梅小玉的文章之外，其他的完全就是扯淡。

    他们也知道自己编排出来的东西都是扯淡，可是他们依旧乐此不疲，原因非常真实也非常简单，那就是有不少读者喜欢看这样的名人八卦故事，尤其是现在王德孚在不少读者心目中，俨然已经是海派新锐作家中的代表人物，其在文学上的天赋，不知道引起了多少人的惊叹，就连不少普通人，都知道了这么一位才华横溢的天才作家，哪怕他们知道他，其实一开始是因为他长得比那些电影明星还帅，气质也特别出众。

    还有一些媒体则另辟蹊径，他们大篇幅报导了王德孚观看了《西厢记》的首演，并且在观看过程中，与身旁那位同样声名鹊起的才女作家梁婧相谈甚欢，可能是因为他们在交谈的过程中，对某些问题产生了共鸣，然后一同在文学之道上，进一步前行。

    负责任的媒体好歹还点出王德孚热情地和梁婧说话，梁婧却态度冷淡，似乎不是很愿意与王德孚交谈，最后两人也各回各家，根本就没有产生什么太大的交集。

    不负责任的媒体，自然在偷拍了几张两人交谈的图片，就开始玩“看图说话”那一套了，他们信誓旦旦地表示，王德孚风流本性不减，在看到梁婧的第一眼，就被对方那完美的身材吸引，然后化身舔狗，各种讨好梁婧，而梁婧同样也早就对王德孚暗生情愫，如今一见王德孚，发现对方的外表果然那么出众之后，自然就更加喜欢对方，两人虽然表面上是各回各家，但实际上已经约好了下一次约会的时间、地点，一起都会变得水到渠成。

    不负责任的媒体为了证明梁婧对王德孚感情深厚，当然将她之前写的众多对王德孚作品的评论，拿出来说事了，里面不乏蕴含浓烈情感的句子，他们直接断章取义地挑选出来，就作为梁婧暗恋王德孚的证据……

    而对于不少读者来说，他们其实还确实挺喜欢媒体们这种编八卦故事的，毕竟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往往它比现实都有逻辑性，它的产生，也不是完全凭空捏造，而算是有那么点合理性的推测，说不定有时候故事就变成现实了。

    而最让人无语的，自然就是那些小报的骚操作了，它们为了吸引读者，可以说是真正的无所不用其极，直接将名人的八卦写成小h文，对它们来说都是正常操作，反正它们是绝对不会直接点出男女主的名字。

    只会说，某姓的天才作家、文坛新星，今日来魔都看戏，看戏期间对某L姓的才女作家，同样也是近来来才声名鹊起的新星，他对她上下其手，而她却媚眼如丝，羞涩回应，两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天雷勾地火，情到深处，差点直接在那魔都大剧院整完好事……

    这种无下限的小报，真的是完全不怕被告的，如果被名人控告的话，它们反而会更加出名，然后再大肆宣扬它们报导的真实性，否则名人们干嘛那么大的反应，这不正说明它们戳中了名人们的痛处？

    所以说，一般名人们都懒得理会这些如苍蝇一样的小报们胡乱编排，反正也只会有那些不辨是非的弱智信小报的报导，大部分读者看小报，纯粹就是图个乐子而已。

    反倒是如果哪个名人真被小报激怒了，扬言要告某小报，或者干脆报警，反应非常强烈的话，那很有可能小报报导的东西就是真相。

    现在最离谱的小报，已经在报道王德孚和梅小玉、梁婧玩一龙双凤的游戏了，本来两女还为王德孚引发了一次修罗场，结果王德孚手段高明，用极高的情商搞定两女，让她们甘愿共侍一夫，一起过那神仙日子。

    读者们看到这样的报导，都感觉很欢，现在有不少男读者都喜欢看“风流名士”也就是老司机王德孚飙车的故事，在故事中，他们好像代入了王德孚，看到王德孚各种潇洒泡妞，感觉棒极了。

    王德孚本人在看到这些报导时，也只能一笑而过，或许这就是人气高的代价吧，在这个新闻舆论基本上没什么管制的时代，各种报刊杂志简直就是群魔乱舞，为了追求销量，它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早就已经身经百战、习惯成为人民关注中心的王德孚，还是很能保持心平气和的，反正他的脸皮也足够厚，对他来说，“风流名士”这个人设也不差，反正只要对每个女人都暗示，这个人设出去媒体们妖魔化出来的，他其实非常专一，不就可以轻易赢得对方的好感了么？

    毕竟随着众多媒体的夸张报导，王德孚的不少事迹都被妖魔化了，有些女人凭借那所谓的第六感，都不会完全相信，更别说王德孚还会随时洗白自己……

    王德孚可以保持心平气和，却不代表梁婧可以，她是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因为和王德孚邻座，然后看戏时聊了一会儿，就可以被媒体们那样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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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唯一知己

﻿    梁婧一开始的感觉，当然是愤怒的，只不过这种愤怒，可能是因为恼羞成怒。

    原因是有一篇编排她和王德孚的报导，不经意间道破了部分真相。

    就是那篇绘声绘色地从梁婧之前的评论文章中断章取义，说她其实一直暗恋着王德孚。

    而这一次非常巧合地与王德孚在这魔都大剧院相遇，可以说让她非常惊喜，但是她克制住了这种惊喜，并极力用最平常的心态去面对王德孚。

    只可惜因为太过刻意保持所谓的平常，导致她显得比较高冷，所幸风流成性的好色之徒王德孚主动起来，梁婧这个暗恋者其实对王德孚的主动特别欢喜，但她的表现却愈发高冷，因为她在面对王德孚时，有些自卑，有些害怕接触对方。

    于是，这就发生了在看戏过程中的那一幕，王德孚全程主动出击、找梁婧聊天，结果梁婧却愈发冷淡、矜持，爱理不理。

    这篇报导在道出了这一切之后，又开始编接下来的故事，那就是成功要到了联系方式的王德孚，进一步主动出击，最终成功地击破了梁婧伪装的坚硬外壳，然后抱得美人归！

    他们的第一次，是发生在……

    梁婧在看了这篇报导后，气得直接将其撕得粉碎，差点想要写文怒怼，然后公开发誓，绝对不会和王德孚在一起，再说王德孚对她根本就没有表达喜欢好不好，他和她聊天的话题，也仅限于文学方面。

    实际上梁婧对于王德孚那习惯性地撩妹话术，相当不感冒，她觉得他对所有的女人都会那样说。

    梁婧内心深处就算再喜欢这个男人，可若是没法得到这个男人的真心的话，那她是绝对不可能与对方在一起的。

    在她看来，爱而不得，反而是比得到更加美好的事情，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拥有最完美的幻想，可是得到之后，随着更加亲密地接触，对方的缺点就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这就让人非常失望了，尤其是在对方没有真心的情况下。

    如果是真爱的话，或许可以包容那些暴露出来的缺点，可若不是真爱的话，就会发现，原来曾经喜欢的，不过是幻想而已。

    梁婧终究还是克制住了那种发文怒怼的冲动，她现在已经有点怕立flag了，之前在心里立立flag还好，就算违背了，也没有人会知道，可如果公开立了flag，到时候再违背的话，那实在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对于虚荣心极强、很好面子的梁婧来说，这样丢人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发生在她的身上的。

    她这时忽然就想到了当初王德孚和她说的话，那好像是开玩笑的话，可现在她却瞬间理解了对方。

    当时王德孚开玩笑说，可能就因为他们坐在一起看个戏，随便聊聊天，媒体们第二天就开始编他们的故事。

    当时梁婧觉得这太夸张了，还觉得这是王德孚在为他自己之前的那些绯闻狡辩，心说媒体们怎么可能那么没节操，她在魔都文坛也很有名，也没见媒体们编排她啊……

    可在这一刻，她却不得不承认，王德孚之前和她说的那些话，居然是真的！

    她也成了绯闻女主角，和王德孚之前的那些“风流韵事”一样，原来她之前真的误会了王德孚啊，难怪对方自嘲自己的“风流名士”人设！

    这样的发现，让梁婧本来的愤怒都渐渐平息了，然后她心中原本对王德孚那所谓“风流”的警惕，也下降了不少，甚至还产生了一种，在这世上，只有她才懂他的错觉。

    这样一想，梁婧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赢了，或许她可以成为王德孚唯一的红颜知己，作为唯一懂他的女人，她最终获得对方的心，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梁婧这样的创作者，还是非常喜欢幻想的，如果再想下去的话，可能连她和王德孚的孩子的小名都想好了，至于大名的话，当然还是该由王德孚这个家伙去取，他在文学上的天赋，还是让梁婧服气的。

    接下来梁婧又看了一些媒体的报导，她的心态已经转变成了看笑话的状态，然后发现这些报导果然有意思，还有那什么二女共侍一夫什么的，这让梁婧都看乐了，开玩笑，她梁婧怎么可能和别的女人共享丈夫，她要得到一个男人，就要得到他的全部！

    梁婧在乐完之后，也不想再浪费什么时间了，她终于开始动笔了，毕竟她还有好几份杂志的约稿要写，还要写这一次《西厢记》首演的观后感，怎么说主办方也邀请她了，让她免费坐贵宾席，还是在王德孚旁边，这让她觉得很够意思，她当然要投桃报李。

    她习惯性地打开自己的记事本，有些感受，她在当时看《西厢记》的表演时，就已经记录下来了，还有对当时演员表演的描绘，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将那些精彩的表演写出来呈现给所有读者，这样的话，才能起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结果在翻开记事本时，又看到了那唯一一页撕去的地方，还有那一句比较文艺的话，尘埃里开出花巴拉巴拉，不文艺的说法，可能就是很舔狗的话。

    这让梁婧的脸颊微微一红，思绪居然又发散开来，心里想着，什么时候才会收到王德孚的来信，这还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给男人联系地址。

    当然了，她觉得她和王德孚之间是非常纯洁的，只是为了更好地讨论文学罢了，她现在期待对方的来信，也只是期待对方的新作，毕竟之前王德孚也说了，他的新作会是一部话题性爆炸的作品，绝对特有思想性……

    只不过梁婧要等王德孚的来信的话，就要等一段时间了，毕竟王德孚最近还是比较忙的。

    在媒体们还在围绕着《西厢记》各种做文章时，王德孚却已经叫到了对《龙头》很感兴趣的大导演张伟强。

    张伟强在见到王德孚时，显然特别意外，他根本没有想到，“墨忖”竟然就是王德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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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合作愉快

﻿    张伟强在见到“墨忖”之前，脑中有关“墨忖”的想象，其实就是一个黑道大佬的形象，可能手臂、背上都是纹身的那种，然后还戴着墨镜……

    没办法，只能说《龙头》这部对主角的塑造实在太过成功了，让大导演张伟强对其的印象太过深刻，另外它对魔都地下世界的描绘，也显得那样真实残酷，总感觉如果作者没有亲身经历这一切的话，肯定没法写出这样一个世界。

    正因为如此，张伟强在见这位他心目中的黑道大佬之前，还是有点虚的，万一对方一言不合就使用暴力怎么办，毕竟这年头黑道和娱乐圈的关系还是非常紧密的，哪怕是张伟强这样的大导演，也对某些黑道势力非常忌惮。

    这一天，王德孚与那位《月报》的资深编辑杭水涛，以及他的二哥王德民，在某个商务会所，与大导演张伟强见面了。

    就算是真正混黑道的王德民，也没有搞出那种黑道大佬式的打扮，而是把自己搞成了文化人的模样，很显然，他想在自己崇拜的大导演张伟强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说不定还能从张伟强那里学个几招。

    因此，当张伟强见到王德孚一行人时，他显得特别意外，尤其在杭水涛表示，他都是通过王德孚联系“墨忖”时，他整个人都愣了一下，似乎是在咀嚼对方这话的含义。

    只能说杭水涛还是非常上道的，明明他早就知道“墨忖”就是王德孚，可他却依旧装作不知道这么一回事，反而还当王德孚就是那个联系墨忖的人、墨忖的至交好友。

    王德孚仿佛看出了张伟强的疑惑，他微笑着开口道：“张大导演无需疑惑，也不用担心今天是不是能谈妥《龙头》的改编，因为我的确可以完全代表墨忖，也可以替他解释无论书中哪里的写作思路。”

    好吧，王德孚的这番话，几乎就是在承认他自己墨忖的身份了，就算张伟强再吃顿，也可以确信这一点了。

    这个发现让张伟强心中非常震惊，没想到王德孚如今在魔都文坛叱咤风云的天才作家，居然还是畅销大作《龙头》的作者，只不过他似乎不想暴露自己写了这部黑道流开山之作，所以才用了一个崭新的笔名。

    震惊之后，张伟强只觉得愈发想要拿下《龙头》的电影改编权了，这等以后“墨忖”的身份曝光，王德孚以这个身份创作的作品，肯定也会大火，毕竟王德孚现在的粉丝数量是有多么多，他这个混电影圈的都有所耳闻。

    据说已经有不少影视公司都盯上了王德孚，毕竟最近《西厢记》大火，它现在作为古典戏剧的表演都这么成功，那改编成电影以及最近兴起的电视剧，肯定也可以大火，现在的年轻人肯定更喜欢电影、电视剧！

    自从电视机这个新兴的事物渐渐普及之后，电视剧当然就成了不少影视公司的重点，它被认为拥有媲美电影的潜力。

    除此之外，只要王德孚创作其他长篇作品，那他的作品在上市之后，肯定也会第一时间被众多影视公司看上，不管它是不是合适改编，因为不少影视公司都觉得，王德孚这个名字，那就是金字招牌。

    张伟强这个大导演，在见到王德孚这样一位名气颇大的新锐作家之后，瞬间都没了大导演的架子，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殊了。

    或许在后世，哪怕一位作家再天才，在面对大导演时，都是弱势的，真正主导作品的，那将会是导演，至于作家嘛，能够让他参与编剧工作，都算是足够良心了。

    更常见的情况，往往是作家在版权卖出去之后，直接被排斥在了制作方之外，然后不少原作粉丝在看这些改编作品时，会发现这些作品除了名字和原作差不多，里面人物的名字也差不多之外，其他的剧情之类，完全和原作是两个样子，根本就是影视圈的编剧自由发挥，但即便如此，只要能够请来自带流量的明星偶像，哪怕他们演技再差，都不用担心这部剧会亏本，反正会有那些偶像明星的粉丝买账。

    在这个时代，作家、文人的逼格，显然要比张伟强这样的大导演高，原因当然是现在电影的影响力，真的不够大，不足以与书籍媲美。

    有不少人宁愿将去电影院的钱，都花在买书上，因为后者更加合算，买一本书可以看好多天，但看一部电影，最多也不超过三小时。

    当然了，如果“墨忖”真的是一位没有任何名气的新人作者的话，大导演张伟强的姿态，肯定不会放得这么低。

    但“墨忖”可是王德孚啊，最近他的《西厢记》还如此火爆，各大媒体都在各种吹捧，这样的人气，让张伟强也不敢怠慢。

    “我对王大作家也是久仰大名啊，现在一想到自己能够和你这样的大作家合作，我就觉得十分荣幸。”张伟强发自内心地说道。

    这样的态度，对于杭水涛来说，觉得理所当然，在他心目中，王德孚的重要性比大导演张伟强还要大。

    可是在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看来，这就让他无比震撼了，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家三弟已经成长到了这种地步，就连大导演张伟强也要给这么大的面子。

    就是因为“墨忖”是王德孚，接下来的谈判就变得无比顺利了，张伟强算是彻底放心了，他都觉得和王德孚合作，是稳如狗的一件事情。

    张伟强当然也不是代表个人，背后也是有一个比较大的影视公司存在的，具体的谈判，其实都不需要张伟强和王德孚两人操心，他们只需要确定一个合作意向就行了。

    而张伟强当然很认可王德孚的名声与才华，王德孚也觉得《龙头》这部作品交给大导演张伟强，肯定可以拍出经典之作，另外张伟强背后的影视公司，其实力也不会太吝啬版权费用。

    “合作愉快。”

    王德孚与张伟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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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与才女作家约会

﻿    谈妥了《龙头》改编电影这件事之后，由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带领，一行人就去二哥在魔都开的娱乐会所了。

    大导演张伟强显然也是老司机了，对于这样的招待来者不拒，就连王德孚的那位编辑好友杭水涛也没有拒绝这样的好事。

    有人请大宝剑如果拒绝的话，那多浪费啊，这国外来华夏工作的技师，那技术可是非常牛叉的，一般的华夏女人根本没法放得那么开，而这年头稍微有点钱有点权势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大宝剑过呢？

    可能也只有王德孚这种比较有洁癖的家伙，才会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他将这两位交给二哥交代之后，立马就拨通了梁婧的电话，直接约她出来谈文学……

    能够打通梁婧的电话，就说明王德孚还在魔都，所以梁婧非常惊讶，惊讶中还有一丝惊，随意问道：“你怎么还在魔都？”

    王德孚随意回道：“刚刚和一个导演谈了作品改编电影的事情，就因为这件事，在魔都多待了一会儿，反正现在我们大学已经没课了，算是专门用来复习的期间吧，回去只要考个试就行了，那些考试，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梁婧听到王德孚这么说，顿时就对王德孚的哪篇作品要改编电影好奇了起来，这一班能改编成电影的，都应该是长篇吧，而王德孚到现在，似乎都从来没有写过长篇。

    以至于有不少闲得蛋疼的评论家，又在各种议论王德孚到底能不能创作出经典的长篇了，他们似乎忘了另外一批怀疑王德孚能不能创作古文的评论家，现在已经被打脸打得啪啪响了……

    梁婧毫不怀疑王德孚肯定可以创作出经典的长篇，就看他是不是突然想写了，甚至她都怀疑王德孚是不是已经开马甲创作过长篇了，要不然怎么解释现在他开始和导演谈作品改编电影了？

    梁婧本来还想在电话中询问更多的东西，但转念一想，在这问还不如当面问，她现在正处于对王德孚同情的状态，因为那些八卦小报的各种编排，她总觉得王德孚之前的那些“风流韵事”也是被冤枉的，是她误会了王德孚。

    总而言之，现在梁婧的第六感，是各种让她为王德孚寻找理由和借口，强行否定王德孚的“风流”，甚至她还迷之自信，认为只要她让王德孚喜欢上的话，那她就可以让王德孚彻底对她一个人好。

    每次这样一想，梁婧都会觉得很甜很甜，所以她对于这一次王德孚的主动邀约，她并没有拒绝，但也没有显得很不矜持，最后她给自己找的理由，那就是谈文学。

    谈文学多好啊，还是和王德孚这样的天才作家谈文学，那对自己的创作肯定有帮助，作为一名非常热爱创作的才女作家，这样对自己创作有帮助的事情，她怎么可以拒绝呢？

    只不过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这让梁婧稍稍有些顾虑，但是她现在莫名地很信任王德孚，总觉得对方特别君子、绅士……

    王德孚约梁婧在魔都的一家酒吧见面，这酒吧依旧在他二哥的势力范围之内，肯定可以保证安全，另外这家酒吧也不是那种非常喧闹的酒吧，只是一家音乐酒吧，驻唱的歌手所唱的歌曲，也是那种比较文艺舒缓的。

    酒吧的布置，同样显得挺有格调，王德孚对自己的品味还是非常自信的，他相信梁婧也会喜欢。

    梁婧来到这样一家音乐酒吧时，果然被里面的布置吸引了，而里面那非常清爽的环境，也让她暗暗点头，她不由对王德孚更有好感了，只觉得王德孚是特有情调的男人。

    想想也是，能够写出《听雪之夜》、《清净之莲》等散文作品的天才作者，在美的品味上，怎么可能会差呢，如果差的话，那她梁婧也不顾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了。

    可能是因为这家音乐酒吧的格调太过文艺，导致客人流量都不多，毕竟一般的年轻人，肯定还是喜欢那种特别喧闹的酒吧，可以尽情地释放自己的压力，像这样的音乐酒吧，来的人年纪起码在三十以上。

    梁婧几乎一进酒吧，王德孚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开玩笑，梁婧只可能是他王德孚的猎物，可不能便宜了别人，以梁婧的容貌身材，不论出现在什么酒吧，如果真让她独自一人，肯定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男人去搭讪。

    王德孚这一次的穿着，倒不像之前去看戏那样随意了，毕竟今天他是去见大导演张伟强的，他不可能再把自己打扮得和学生一样，哪怕他确实就是一个大学生。

    现在王德孚的打扮，显得比较成熟，特别订制的改良版现代刺绣汉服，让他有一种社会名流、成功人士的感觉，非常符合他那天才作家的身份。

    其实这样的打扮，在王德孚之前那个世界，根本不可能出现，毕竟他那个世界的正装，基本上都是西装了，而这个世界华夏日不落帝国正式场合的衣着，基本上就是改良的现代汉服，非常符合这个世界这个时代人们的审美，大概就好比在他那个时代，有人穿西装就显得特别精神特别帅一样。

    梁婧毫无疑问也被王德孚的这种正装打扮搞得眼前一亮，没办法，这和当初梁婧见到王德孚第一面时，对方的样子和现在差距太明显了，感觉当时的王德孚就好像只是一个非常稚嫩的大学生，就赢一手青春活力。

    现在的王德孚则完全不一样了，也难怪大导演张伟强在看到王德孚时，就觉得与王德孚合作《龙头》电影很稳，他甚至都想让帅破天际的王德孚，可以在电影中也扮演一个角色。

    梁婧虽然在心中极为欣赏这另外一种风格的王德孚，可脸上的表情依旧淡然，嘴上却道：“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这也太正式了吧，很奇怪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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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交流

﻿    像王德孚这种脸皮厚如城墙的家伙，当然不在乎女孩说他的穿着打扮如何如何，因为他从来不会为了取悦女孩而刻意打理自己的形象，这大概就是有颜任性吧。

    说到穿着打扮，王德孚便忍不住打量了一下梁婧今天的着装，然后就发现，她依然穿着一身极为修身的旗袍，上面那些华丽精美的刺绣，倒是意外地与王德孚今天所穿的现代汉服很相称，再加上两人的身高似乎也非常登对，所以站在一起，仿佛一对完美的璧人。

    梁婧反正是对王德孚的外表、身高挑不出任何瑕疵来，哪怕她本人并不算颜控，反而更看重对方的才学、内涵，只不过人终究是视觉动物，在才华已经足够让人钦佩的情况下，其他方面也这样出众的话，也难怪像梁婧这样清高的才女作家，会忍不住在王德孚面前都感到自卑了。

    梁婧的旗袍领子也比较高，所有的扣子都扣上了，这倒愈发显得她那胸脯的高耸挺拔，让王德孚这个自诩可以做到以欣赏的姿态面对美色而不是占有的家伙，都忍不住将目光多往她胸部的方向多停留了一会儿。

    只能说男人对胸部的渴望是刻在灵魂深处的，那些表示可以完全不注视女人胸部、臀部的男人，最终都会再一次印证“真香”定律。

    梁婧应该算是王德孚遇到的所有女人中身材最好的了，可能这也是因为她特别爱穿旗袍的缘故，这也可以看出梁婧对自己身材的自信，毕竟旗袍真不是一般女人可以驾驭的，胖的女人就不用说了，旗袍怕是穿不下，而瘦的女人往往在胸部、臀部上都有劣势，导致她们穿旗袍，根本撑不起来，失去了旗袍那独特的韵味。

    “今天穿成这个样子很奇怪吗？看来我还是适合学院风呐，不过今天是去和那位张伟强导演谈电影改编的事情的，所以穿得正式了一些。梁女士的穿着总是这样让人赏心悦目、完美无瑕，我都舍不得移开眼了。好了，我先带你入座吧，有什么话都可以坐下来好好聊。”王德孚这样淡笑着回应。

    然后他又非常自然地向梁婧伸出了手，引她到早已订好的座位上入座，梁婧依旧没有拒绝王德孚，只不过被他执起手时，她整个人的心脏都快了一拍，莫名的甜意涌上心头。

    可能这就是与心中暗恋之人触碰的感觉吧，哪怕并非刻意，对方只是展现绅士风度。

    实际上这纯粹是王德孚的小套路，哪里是什么绅士风度，换做是另外一个普通男人，梁婧怎么可能轻易就让对方牵手，哪怕只是牵一会儿。

    说王德孚是梁婧十八年来唯一牵手的同龄男人，也没有任何毛病。

    毕竟梁婧的中学都是在女校度过的，而现在她上复旦公学这座男女混校的著名大学，也才不到一学年而已。

    已经在大学校园中成为名人的她，一般的男生对她根本就只能仰视了，另外她的身高，也让那种普通个子的男生，望而却步。

    现在王德孚这样偶然却又必然地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其他的同龄男生机会肯定更加渺茫了，倒是有些文坛老流氓，真要见到梁婧这个才貌双全的女人，肯定会忍不住对她有想法。

    没办法，谁让梁婧的身材如此出众呢，她不仅是真正的才女，也是真正的尤物。

    王德孚将梁婧引到座位之后，就放开了梁婧的手，似乎没有丝毫的留恋，倒也确实能够给人正人君子般的错觉，实际上分明就是伪君子。

    梁婧的第六感又欺骗了她，也可能是因为她心中对王德孚的关喜，总是会帮她自动美化对方，不管王德孚做什么，她都会往好的方向去想。

    就像现在她已经完全不觉得王德孚是那种“风流浪子”了，总是乱搞男女关系的那种人，反而觉得他是被媒体们污蔑的真正名士，明明他和那些女孩都是很纯洁的关系，却偏偏被媒体夸大其词，强行说他很风流。

    这一次梁婧来，就想好好问清楚这背后的故事，什么谈文学之类的玩意，已经彻底被她抛到脑后了，她觉得聊八卦才能真正让女人感兴趣。

    “要喝点什么吗，这里的调酒师调出来的鸡尾酒还是挺有意思的。”王德孚随意说道，他就是那种喜欢骗女孩喝酒的流氓，倒不是为了灌醉对方然后趁人之危，纯粹是他觉得女孩喝酒之后，双颊上生出的红晕，特别让人赏心悦目。

    王德孚从来不需要趁人之危，只要他想的话，在将女人撩拨得情到深处时，没有人能够拒绝他将她们狠狠地占有，彻底在她们的灵魂深处留下印记。

    酒后乱性这种下作的时段，就是那些不自信男人才会干的事情，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在女孩清醒时，将她们心甘情愿地搞上床，所以才只能用这种手段。

    梁婧显然不是那种经常喝酒的女孩，她基本上没有夜生活，因为晚上是她的写作时间，这一次答应王德孚的邀约，已经可以从侧面看出，这个男人在她心中的分量。

    “我喝点果汁就好。”梁婧有些保守矜持地说道。

    王德孚微微一笑，并没有再推荐什么鸡尾酒，而是直接让侍者上果汁，他自己也没有选择鸡尾酒，而是选择了味道又酸又甜的梅酒，度数不高，但比较有后劲。

    梁婧对王德孚的观感又好了点，是个女孩怕都不喜欢男人逼着喝酒，当然，像这种毫无风度的男人也比较少。

    “王先生，你很喜欢喝酒吗？”梁婧喝了一小口果汁，随口说道。

    “梁女士好见外，我们怎么说也算一见如故吧，以后就喊我的表字就好，默存。”王德孚很自然地就要拉近他和梁婧的关系。

    “那你不还是喊我梁女士？”梁婧有些不服气。

    “那我该称呼什么，梁大才女吗？”

    梁婧微微蹙眉，不悦道：“我最不喜欢别人这样称呼。”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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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淡定的解释

﻿    “我觉得这个称呼带着轻视的调侃，就好像我这个作者完全是靠才华一样，实际上除了才华之外，我还在写作上投入了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努力，我想在写作上，你应该是可以理解我的吧。”梁婧显然觉得王德孚作为同类，绝对可以理解她，而她也可以理解王德孚。

    王德孚听到梁婧这么说，当然毫不迟疑地附和道：“没错，也许在一般人眼中，我们的生活是无比光鲜的，因为我们年少成名，在学校中都是风云人物，实际上这也导致了我们的孤独，没有多少一般人愿意接近我们，和我们成为朋友。”

    梁婧喝了一大口果汁，差点为王德孚的话大声叫好，因为这话真心说到她的心坎里了，她虽然在学校中赫赫有名，但是她却时常处于孤独之中，好像已经成为了异类，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她只能更加投入写作之中，只有写作，才能缓解她的孤独寂寞。

    很显然，现在梁婧觉得王德孚就是和她一样的人，他们是最有共同语言的，可以互相理解对方！

    只不过梁婧不知道的是，王德孚这货只是看透了她，故意说这样的话来让她引为知己而已。

    实际上王德孚哪里孤独，他在学校中的朋友还挺多的，不仅有同一届的室友郑元秀时常与他同行、形影不离，还有在散文领域颇有建树的学长朱墨彻与他关系极好，总是喜欢吃王德孚带给他的橘子。

    除此之外，王德孚班上的学生，基本没有和王德孚关系特别差的，反而都积极与王德孚结交，就连班长曹荣卿都各种捧着王德孚，甚至还将王德孚推荐给他的那位长辈，也就是哲学系的系主任曹旭平。

    所以王德孚其实在东吴大学混得相当滋润，甚至已经在校方高层那里挂上号了，只要他接下来写出一部影响力巨大的思想作品来，那他提前毕业拿到学士学位都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再顺势去读研，也只是基本操作而已。

    “写作本来就是一条孤独的路，让我们共勉吧。”梁婧幽幽地说道，“至于称呼，根本没必要纠结，我也不想喊你的表字，你也不用再喊我梁女士什么的，不如我们就不用称呼，直接你我，这样简单直接不是挺好？”

    王德孚才发现渐渐打开心房的梁婧，有着一般女子没有的豁达，同时她也一点都不拘泥于礼数，这倒确实让王德孚感觉不错。

    毕竟王德孚一向追求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超脱，认为这世上一切约束他的东西都是浮云，只不过他肯定不会宣扬他的这种想法，因为这肯定会让这个秩序的世界崩坏，如果所有人都去追求自由的话。

    “很好，我就喜欢这样坦率豁达的你，比起第一次见到的，你今天又让我有新的了解了。”王德孚喝了口梅酒，很是真诚地说道。

    结果梁婧听到王德孚口中的“喜欢”，她又不好意思了，真是的，她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太会玩暧昧，明明知道他口中的“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可她现在听到这个词，心跳忍不住又加速了。

    但不得不说，梁婧这个女孩总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可能是因为她将那众多的喜怒哀乐，都投入到自己的笔下了，导致她总可以在现实中克制自己的情绪。

    就算再喜欢，她嘴上也不会说出来，她总是显得那么淡定豁达。

    “我对你可还不够了解呢，我也要知道你更多的东西。”梁婧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

    王德孚又露出了微笑，他的笑容总是可以给女孩一种温暖的感觉，如沐春风。

    “那你想了解我什么，是关于我创作背后的故事呢，还是我这个人？”王德孚这样说道。

    梁婧沉吟了片刻，似乎在考虑怎么开口，询问王德孚的八卦绯闻，但她不希望表现出她好像很在乎他的绯闻，这样岂不是暴露了她其实很喜欢她的事实？

    “你的现代诗好像写得都挺不错啊，尤其是那几首流传颇广的情诗，可是让不少女读者都拜倒在你的才华之下，你这些作品背后的故事肯定很精彩，讲给我听听好了。”梁婧用很无所谓的语气说道，实际上她心里却在乎得不得了。

    王德孚显然没有想到梁婧会问这个问题，但是他却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可以隐瞒的，反正他和凌静苏、陈清乐都是清清白白的嘛。

    于是王德孚就用同样很平淡的语气，首先讲述了他和凌静苏之间的故事，只不过他的侧重点，放在了他和凌静苏之间的事业联系上。

    王德孚表示，凌静苏对他是有知遇之恩的，当然真要论起源头，这知遇之恩还是属于凌静苏的那个朋友杜书桓。

    凌静苏对王德孚的恩情，王德孚也给予她丰厚的回报，没有王德孚的作品，凌静苏办的杂志，怎么可能那样红火？

    “我写给我那凌总编的情诗，确实就是为了讨好她，让她开心，毕竟我算是她杂志旗下的作者嘛，她可是我的上司。”王德孚淡笑道。

    “至于那位陈清乐说写给她的情诗，其实我真正写给的对象，是她的姐姐陈清焰，她对我创作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的帮助非常大，然后她还经常请教我一些写作上的问题，有一次，我在和她见面时，在一个公园……”

    必须得承认，王德孚这个特会玩暧昧的家伙，在诉说赠情诗这样一件很暧昧的事情时，偏偏可以将这事说得特别寻常，就好像是因为灵感突然来了，就写出来了，然后随手就将它们送人了，都没考虑到这是不是很妥当。

    或许别的的女孩，会对王德孚这样的解释，显得万分怀疑，觉得他太会避重就轻，但是早就先入为主相信王德孚被媒体“污蔑”的梁婧，却觉得王德孚道出了真相。

    她也不想深入挖掘什么，因为她害怕揪住这个不放，就显得她多在乎王德孚的感情史一样，而一般在乎感情史的，不都是现任么？

    梁婧觉得，她和王德孚现在也就是普通朋友关系罢了，算是互相懂对方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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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超脱

﻿    王德孚这一次与才女作家梁婧的约会算是进一步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至少梁婧是觉得，她更加了解王德孚了，真正的王德孚才不是媒体妖魔化的那样，好像就喜欢这天下所有的美人，恨不得将她们都要收入后宫。

    她觉得现在的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当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就因为王德孚的外表与才华太过出众，其读者粉丝的凝聚力太高，就各种消费王德孚，胡乱编排王德孚的私人感情问题，这说真的太让人恶心。

    她在这一点上甚至非常心疼王德孚，只觉得他能够依旧这样淡定地面对一切流言蜚语，心理承受能力实在太强大了，换做是她的话，如果媒体各种造谣她和各式各样的男人传绯闻的话，那她肯定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

    可能也是因为梁婧本身的性格偏向保守吧，这在王德孚接触梁婧的过程中，也察觉到了这一点。

    这样的保守，倒是和她笔下那比较犀利、透彻的文字相反了，也可能会颠覆不少人对梁婧这样一位才女作家的印象。

    毕竟在一般人看来，像这种年少成名的作家，肯定在各方面的作风上，特别的开放，毕竟怎么说也算是先锋艺术家嘛。

    结果王德孚在和梁婧约会的过程中，才知道这位同龄的仅比他小了十二天的才女作家，夜生活竟然就是埋头写作，长这么大更是连酒都没有喝过，就连这样的音乐酒吧，她都是第一次来！

    王德孚这一次在见梁婧之前，还是读过对方除了“阅读理解”之外的其他体裁的作品的，其中当然就有体裁，其中有部中篇的女主，好像又抽烟又喝酒还泡吧还纹身，她各种娴熟地利用男人、玩弄男人、最后再抛弃男人……

    这个特别潇洒叛逆的女主，让梁婧的这部中篇，拿了好几个文学奖，在魔都某杂志连载时，反响也颇为巨大，它还一度被部分评论家吹成反应了女***、渴望自由的经典之作，里面一些对渣男特性的描述，可谓让不少女读者都开了眼界，感觉在看了这部后，都不会再傻傻地去相信爱情了。

    王德孚在看了这部名为《女人帮》的中篇后，也差点觉得，写这部的梁婧，和这部作品中的女主差不多，特别叛逆自我，蔑视一切男权社会导致的对女性的压迫，所以她要用这样一种方式，来体现她对这种扭曲社会的反抗。

    结果王德孚现在和梁婧一接触，发现这货根本就和她笔下的女主是完全不同的风格，甚至可以说完全相反，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梁婧哪里叛逆的，也没有觉得她好像已经彻底看透了男女之情，然后各种对爱情不屑。

    可是在她的作品中，就感觉她好像已经完全超脱了，她用各种各种的金句，来告诉她的读者，这世上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相信爱情那就是在进行一场豪赌，赌赢了或许女人的人生还能幸福，可如果赌输了的话，那一切就都完了。

    所以女人就不应该去天真地相信爱情，而是应该更加自强自立，不要畏惧这个世界的不公，只要自己有本事有能力的话，那就可以做到，不需要男人也可以过得非常幸福！

    而就算女人抽烟喝酒泡吧纹身，那也不代表她是坏女人，男人能够做的事情，女人也能够做，凭什么女人做了就要被舆论所歧视？

    总而言之，梁婧的作品，她笔下女主的那股子特立独行，也算是形成了她文章给人的最鲜明的特质了，粉她的那些女读者，可以说喜欢她的文章喜欢到了骨子里，甚至还刻意去模仿她那种特别超然、帅气的文风。

    如果说王德孚的文章文风的华丽无比，遣词造句极具想象力、画面质感因此也很吸粉的话，那梁婧文章文风的超然物外、特立独行、如烈酒般浓烈，同样也非常吸粉，她在文学上的天赋，也可以从她的作品中直截了当地展现出来。

    这就是天才作家们的特质，可能这世上大部分作者，都是靠时间的打磨、持续的努力，最终在上了年纪之后，加上他们自身的阅历，才获得成功的话，那天才作家们，只凭借他们天生驾驭文字的能力，非同寻常的文风，就轻松获得了读者们的追捧。

    但是，天才作家们也需要一直保持努力，时刻充实自己，才能将成功保持下去，否则总有一天，他们会江郎才尽，再也写不出能够让读者继续喜欢的作品来，毕竟总是同一个套路同一个风格的话，读者们总有一天会看腻的。

    梁婧询问了王德孚一些创作背后的故事，王德孚当然也忍不住询问梁婧，就是她这个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不纹身的作者，是怎么将她笔下那种女主刻画得那么逼真的。

    梁婧回答得十分轻松，她表示她从小到大看的杂书特别多，其中当然有不少让她印象特别深刻的人物，可能其他读者都不会注意到某些人物，但她注意到了，那就会将这人物记录下来，等到自己有一天要创作时，就直接以这人物为原型，继续深入地塑造，最终再写出让她自己也满意的人物出来。

    至于她笔下的女主，是怎么让读者们觉得特别具有特立独行的魅力的，她就是故意写女主去做一半女孩子不会做的事情，反正就是和这世上的规矩反着来。

    梁婧对于王德孚居然还看她的，表示有些不可思议，她的心中其实很羞耻，很担心王德孚误会她，只不过她嘴上依旧很硬气。

    “存在的意义，不就是让创作者去满足现实中无法满足的东西吗？所以我在写时，怎么痛快怎么写，怎么开心怎么写，完全地放飞自我，也许正是如此，才会让读者觉得，我的文章有一种超脱于世的感觉吧。”梁婧如此诉说自己写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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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真情得人心

﻿    对于梁婧纯粹放飞自我地创作，王德孚还是表示了自己的欣赏，只不过他还十分羡慕地表示，这或许是天才作家的特权——随便写写，就可以获得众多读者的认同与喜爱。

    梁婧忍不住吐槽，说好像某些人不是天才一样，虽然梁婧绝对不承认她心中对王德孚拥有莫名的情愫，但是对于王德孚在创作上的天赋，她是非常服气的，她觉得论起天才，眼前的这个男人，比她强多了。

    然而王德孚却一本正经地说，他哪里是什么天才，只是因为站在了巨人们的肩膀上。

    如果没有脑中那数不尽的素材支持，他可能也就只能写点华丽空洞纯粹卖弄文笔的作品了，什么内涵啊思想深度之类，都绝对没法像现在的作品那样高。

    结果梁婧却不信王德孚那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她表示过度的谦虚就是虚伪就是骄傲，如果连王德孚都不算天才的话，那普通的作者算什么，蠢材吗？

    这一次王德孚与梁婧的约会，到后面又成了商业互吹了，但必须得承认，两人之间的相处特别融洽，对于一些体裁作品创作上的看法，两人也达成了很多共识。

    这还真不是王德孚去刻意迎合梁婧，而是真正的共识，两人都觉得，接下来继续保持沟通和交流的话，对各自的创作水准，肯定可以有进一步提升。

    王德孚本来确实对梁婧怀有一些不是很好的想法，差点将她当成她笔下那么开放的女主，然后她又长得这么美身材还这么好，这样的女人他怎么会轻易放过？

    可是经过这一次的约会，王德孚却将某些想法彻底排除在了脑海之外，他对梁婧更加尊重了，这是因为对方的才学确实赢得了他的尊重。

    另外发现梁婧在其他方面的保守之后，王德孚当然也就不会轻易再和她玩暧昧之类，很显然，梁婧这个女孩，就是那种各种嘴炮爱情不靠谱，实际上一旦沦陷，就可以付出全部的那种。

    这样的女人深情起来、认真起来，王德孚感觉自己承受不住，她们的爱实在太过沉重了，如果他只是用一开始那种玩玩的态度，对待她的话，他自己都觉得太过分。

    对于真正的好女人，王德孚其实是不想招惹的，女人要想从他那里获得名，他可以给，想从他那里获得财，他也可以给，想和他在一起缓解寂寞，他更加欢迎，但是要想从他那里获得真爱，他只能说抱歉了。

    这世上有一种男人，他是绝对不存在任何真爱的，他的心就像天上的云，永远漂浮不定。

    王德孚一开始还对梁婧说一些强撩的话，刻意用暧昧的态度拉近距离，可是越到后面，他就越变得正经起来了，因为他已经差不多将梁婧当成了朱墨彻这种可以畅谈文学的良师益友。

    这世上的美女那样多，像梁婧这样的可以真正做到杜绝一切暧昧的才貌双全女孩，可能就只有她一个吧，因为她没有那么多时间花在无聊的感情上，她确实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文学之中。

    王德孚怀着敬意，与梁婧道别，算是为自己的这一次魔都之旅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梁婧也没有对王德孚的离开表示什么不舍，因为王德孚说了，他肯定会与梁婧保持书信上的交流，而梁婧当然也可以随时写信给他，只要是梁婧的信，不管她写的什么，他都会非常认真地回复。

    这样的态度，让梁婧非常满意，实际上在王德孚收敛了起初见到梁婧时那种轻佻的态度，以及各种莫名其妙就说出来的强撩的话之后，梁婧就越来越觉得这样真实的王德孚，就是她认定的男人了。

    一开始戴着面具的王德孚，她可是感觉太假了，明明就不是什么风流的家伙，为什么要强行撩妹呢，她可完全不吃这一套好不好，她也不会像一般的女人一样，去顺势接招，然后就自然而然往深里暧昧去了。

    梁婧在自己的书中写男女之间谈恋爱，可以写得特浪漫，这反而导致她对现实中的任何浪漫，都没有任何期待感了，再浪漫能有她笔下写得梦幻唯美么？

    所以现实中的梁婧如果谈恋爱的话，那肯定就是那种一板一眼地谈了，能够打动她的男人，绝不是那种会套路的，而是需要一颗真心。

    自古真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肯定没法在梁婧身上实现。

    原来那个喜欢玩暧昧的王德孚，永远也别想泡到梁婧，哪怕梁婧对王德孚天然就拥有好感。

    然而现实不是，女人对一个男人有好感，可不会随随便便就倒贴，现实中只会是男人在察觉到这样的好感后，主动出击去追求，难度为零，而如果这个男人已经有主了，那只要是要脸的女人，就算再有好感，也不会去破坏别人感情。

    喜欢玩暧昧的王德孚泡不到梁婧，但非常有趣的是，当察觉到梁婧是完全不玩暧昧的女人后，他也不再去玩那一套，只是真心将梁婧当成文坛挚友，以真诚相对，结果却意外地让梁婧越陷越深了。

    这是王德孚自己都没有想到的，只能说梁婧这样的女孩，在这世上真的太少太少了。

    没办法，这个世界对于颜值高的女人，就是简单难度，哪个美女身边没有几个备胎，只要不是一眼看上去特别没感觉的，那就给对方一个接近的机会又如何，或者干脆是觉得缺少一个在身边鞍前马后伺候着的家伙，所以挑一个让他好好地跪舔，那心情也是愉悦的。

    梁婧却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情，舔而不得的男人们只能腹诽她清高了，实际上她所求的，只是互相都有感觉的真心罢了。

    她不需要暧昧不清、捉摸不定的所谓爱情，她只需要一颗真诚对待她的心，最关键的是，这样的真心还要来自她认可的人。

    王德孚所认为的“生命之轻”，就是梁婧的“生命之重”。

    一个没有真心的男人。

    一个只要真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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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写作之道》的影响力

﻿    王德孚终于回到了苏州，此时已经是七月份，天气愈发炎热了，东吴大学校园中也弥漫出了一种紧张的气氛，毕竟临近期末，不管平时学得好不好，临时抱佛脚总归是不会错的。

    当然了，许多东吴大学的学生，还非常期待下一学期的到来，只因本来不收女学生的东吴大学，在下一学期终于招收女生了，还是面向华夏全国招收。

    王德孚在这件事中，可是拥有很大的功劳的，毕竟他那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直接打动了本来还处于摇摆不定状态下的校方高层。

    王德孚本人当然也比较期待下一学期，哪怕他很有可能在下个学期直接完成本科学业，拿到学士学位，但他还是觉得，一个大学中只有男学生，实在太过古怪了，没有那学生时代的美好感情的大学，也缺少了太多青春的气息。

    王德孚在魔都的时候，也没有停止自己创作的脚步，他的《乌合之众》已经完成了四分之三，只剩下收尾的部分了，而那部《写作之道》，他也顺利在魔都的一份颇为著名的文学期刊上发表，这是一份月刊，每个月交稿的字数，也没有硬性要求。

    本来这份文学期刊的名气虽然还算不错，但销量颇为一般，毕竟是比较专业性的文学期刊，会看这种杂志的，基本上都是有志于文学之道的人，这可不是普通人喜欢看的那种通俗杂志。

    但不得不说王德孚现在在许多文人心目中也颇有地位，当他的作品《写作之道》发表到这部期刊上后，许多非常关注王德孚的文人，当然就第一时间购买这份期刊了。

    然后王德孚的《写作之道》，一时间又成为了不少热爱文学创作的人追捧的作品，有些崇拜王德孚又有志于文学之道的人，都已经将这部作品奉为圣经了，完全就忽略了王德孚这部作品的前言。

    王德孚早就说了，他写这部《写作之道》，真的不是大言不惭地要指点谁谁谁去创作，只是分享和总结他在创作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这样的心得体会如果可以给同行们带来帮助和提高的话，那他会非常愉悦，这种传教布道的事情，是王德孚本人特别喜欢做的，他是真心希望这个世界出现更多优秀的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结果即便王德孚这样打了预防针，依旧有一些喜欢钻牛角尖的同行，觉得王德孚的《写作之道》实在写得太棒了，认为他已经道出了创作的本质，所以只要按照王德孚分享的经验来创作的话，那一定可以成功！

    其实拥有这样死忠的支持者，可以看出王德孚的作品的出色，可这同样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因为有些狂热的支持者，将《写作之道》奉为圭臬的支持者，竟然开始对别人的创作也指手画脚起来了，尤其是那些刚刚入行的新人作者。

    他们本来好好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创作，结果作品发表之后，就会被一些同行找茬，说是按照王德孚那部《写作之道》中某部分的内容来看，你这样创作完全是不合理的，没有真正做到完美，只有按照王德孚的《写作之道》来，那才可以真正创作出更加优秀的作品来。

    本来《写作之道》的影响力可能还处于慢慢发酵之中，毕竟它只是在某份逼格较高的文学期刊上连载，其影响力也仅限于圈内，可是随着王德孚连载的内容越来越多，它终于字数足够出单行本之后，它的影响力便一下子扩散开来了。

    这实际上还蹭了王德孚那部成功在魔都地区多次表演的《西厢记》的热度，其实按照往常的情况来说，一般能火的应该是《西厢记》中的演员，还有梅家这个梨园世家。

    结果谁让《西厢记》的原作者还是天才作家王德孚呢？

    这一次《西厢记》的大火，可是让王德孚这个原作者也跟着再一次在魔都文坛刷了很大的存在感，甚至不少人都觉得，《西厢记》能够这么受关注，也是因为它的原作者是王德孚，至于它本身剧情有多优秀，那也不见得。

    圈内人对《西厢记》达成的共识是，它里面的古诗词当真优秀到了极致，至于其他方面，过于媚俗平庸，不见得有其他经典的古典戏剧好。

    所以这部作品能火，全靠了王德孚本身那过人的文学才华，至于表演了《西厢记》的，除了那位梅小玉演员确实灵气十足之外，其他人也就是中规中矩。

    总之梅家这个梨园世家算是占了大便宜了，居然能够搭上王德孚的关系，直接收获了这么大的名声与金钱，让其他古典戏剧的圈内人，都各种羡慕嫉妒恨。

    而随着王德孚的关注度与存在感在《西厢记》上映时段内的大增，他这部《写作之道》单行本的上市，自然也就在销量上，变得非常可观了。

    王德孚在写作上的成功，让他获得了不知道多少崇拜者，这些崇拜者中，当然有一些也希望像王德孚一样，在这文学的殿堂之中徜徉。

    现在王德孚的《写作之道》，对他们而言，简直就像是一盏指路明灯，他们就像沙漠中的旅人，获得了从天而降的甘霖。

    本来首版数量并不是很多的《写作之道》，在上市之后，竟然瞬间被抢购一空，让出版商都惊骇莫名，然后才反应过来，王德孚的号召力是多么恐怖，他们能做的，当然就是不停地加印！

    没办法，出版商对一部作品的销量评估，实际上还是比较靠谱的，他们认为《写作之道》这样一部工具书，购买的人应该不算多，毕竟这世上有多少人会踏上创作之道呢？

    结果让人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是，有不少人买王德孚的作品，已经根本不在乎他作品的内容是什么了，他们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表达对王德孚的支持，或者干脆就是想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来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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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大师的心态

﻿    没错，王德孚现在在魔都文坛炙手可热，在高中、大学的校园中更是声名远扬，主要他众多文采飞扬的散文中的金句，用来引用在文章中，为自己的文章增加文采，实在好用，而他的情诗，差不多都快要被某些崇尚自由恋爱的人去表白用烂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王德孚他那本名旗下的作品，其逼格差不多已经高到没边了，哪个文艺青年若是没有看过王德孚的作品，没事说出两句王德孚文章中的金句，那他就不要再自称是什么文艺青年了，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因此，当王德孚表面上的新作《写作之道》一出，它就被卖得脱销，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许多跟风购买的读者，根本不知道这部作品早就在某文学期刊上连载了。

    梁婧这位刚刚和王德孚结交上，并且对王德孚的印象发生了极大改观的才女作家，她这一次也很郁闷，因为她居然也没有第一时间买到王德孚的这部《写作之道》。

    梁婧其实早就知道王德孚有连载这部作品，并且这部作品在文学圈子内还小有影响力，时常成为争论的焦点，但她却没有去购买那份连载着王德孚作品的文学期刊，她就是等《写作之道》出单行本时，再去购买。

    结果这一等，居然等出了事情，她本来也觉得，像《写作之道》这样比较专业性的工具书，肯定不会有人和她抢，结果事实却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

    她那一天去校园中的书店购买这本书时，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生买光了最后一本《写作之道》，她还听到了这个女生和闺蜜之间的对话。

    闺蜜对这个女生好奇道：“你购买王德孚的这部《写作之道》，以后是也准备踏上写作的道路吗？”

    结果那个女生痛快地摇头，笑道：“我对写作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也没有这个天分，更别说为它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了。”

    闺蜜顿时更加疑惑了，便继续询问道：“那你干嘛购买这本书啊，它又不是王德孚写的散文或者，肯定没什么看头啊！”

    “这你就错了啊，王德孚就算写得狗屁不通，那它也是最近的火书，大家聊天时肯定会说到，说不定还有教授要在上课时提它，那我现在买了先看了，就不用担心落后别人了，和我喜欢的那位聊，也不会没有话题啊！”女生露出了计划通的表情。

    “原来是这样！那这本书我们一起看好不好，我也不想落后时代啊！”闺蜜赶忙说道。

    ……

    听了这一段对话的梁婧，当然彻底无语了，她都没想到王德孚写的一部工具书，居然都可以与时尚挂钩了，不看王德孚的书就等于落后时代，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但是梁婧转念一想，好像她自己也是推动了这样一种现象的帮凶，她就没法再腹诽什么了。

    实际上既然《写作之道》的热度这么高的话，那梁婧肯定不会放弃继续做“阅读理解”蹭热度的机会，反正这就是一种双赢，她在蹭热度的同时，她的评论也会为王德孚增加更大的名气。

    但毫无疑问的是，梁婧在面对学校中的其他同学时，是充满了优越感的，因为这帮人再如何追逐王德孚，也只能接触到他的作品。

    而她却不一样，已经见过王德孚的真人并且还彼此欣赏的她，感觉她才是真正站在时代最前沿的，她甚至决定暑假去苏州玩一玩，毕竟取材什么的，不能只依靠书籍。

    她当然不会承认，在去苏州取材的同时，也是为了再见一见他，她会将这个消息不经意地透露给王德孚，然后看他是什么表现。

    如果王德孚什么表示都没有的话，那她是绝对不会主动的，搞得好像她求着见王德孚一样。

    梁婧在一周之后，才购买到继续加印的《写作之道》，而这个时候关于《写作之道》的争论，也已经在众多媒体上展开了，各方观点褒贬不一，可毫无疑问的是，这又是一次蹭热度的好机会，不少人其实就是为了争论而争论，看谁写出来的争论文章可以获得更多读者的认同，然后收获更高的关注度。

    梁婧还是第一次这么渴望加入这一场争论之中，因为她觉得王德孚这家伙一定在幕后关注着这一切，就好像这家伙竟然还偷偷地阅读她的作品。

    每次一想到有一双眼睛默默注视着她的文章，她在写文时就会变得更加有动力，感觉会争取让自己创作出来的作品更加完美，这样才能够让她在面对王德孚时，底气更加足。

    梁婧在买到这部《写作之道》后，第一时间就阅读了这部作品，她本来还以为这部作品会故作高深、晦涩难懂，毕竟是“写作之道”嘛，不搞得有深度有内涵一点，怎么提现出那个家伙的逼格？

    在与王德孚接触的过程中，梁婧算是发现，这家伙虽然不是什么风流浪子，但绝对是个装逼犯，力求让他自己写出来的文，都可以让读者产生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卧槽，怎么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来，其他的作者怎么都写不出啊！

    这可能就是天才作家的作风吧，他只会写别人绝对写不出来的独一无二的文章！

    但这一次梁婧却发现自己又算错了王德孚，只因这部《写作之道》，竟然一点都没有故弄玄虚，而是在很真诚地传教布道，在告诉读者们，他到底是如何进行创作的，他在创作某某某文章时，又使用了怎样的写作技巧……

    王德孚在这部作品中，竟然完全放下了所有的架子，就好像真的将所有看这部作品的人，当做了平等的朋友，然后用娓娓道来的语气，对他们倾囊相授！

    王德孚罕见地在这部作品中显得特别谦虚，他展现出来的胸襟和气度，显然是他其他作品中不曾拥有的，他好像拥有了大师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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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正名

﻿    梁婧几乎一口气将王德孚的这部《写作之道》看完了，只觉得这部作品充满了诚意，感觉王德孚就是真心希望阅读这部作品的人，可以对写作更加热爱，同时也能在写作上有所提高。

    只不过和其他讲述如何提高写作水准的书籍不同，一般敢写这种书的作者，都下意识将自己摆在了更高的位置，写出来的文章中，当然就会带着居高临下的态度，但是王德孚的这部书，确确实实就没有这种居高临下，反而拉近了他和读者的距离，让每一个读者阅读起来都特别舒服，就好像自己真的已经和王德孚交上了朋友。

    这一部作品可以写得能够让读者产生这样的感觉，梁婧还是很服气的，最关键的是，她在看完这部作品后，确实收获了不少东西，对她的创作，肯定可以有不小的提高了。

    当然了，她可不会完全听从王德孚的“写作之道”，而丧失她自己独特的风格，她只会吸收其中让她觉得真心有用的东西。

    这实际上也正符合了王德孚在创作这部算是工具书作品的初衷，他可不是在写一部永世不变的真理书，只是纯粹地分享自己的创作经验、心路历程而已，这部《写作之道》基本上不会有完结的时候，除非他死了……

    梁婧看了整整三遍《写作之道》，才写下这样的评价——

    “毫无疑问这是王德孚的一部非常有诚意的作品，可能不是作者的读者，很难感受到这样的诚意，还觉得这部遣词造句非常平实的作品，有失王德孚其他作品的那种文采飞扬、灵气逼人，但我要说的是，这部作品对众多创作者来说，真心是一部不读它就后悔的作品，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梁婧怀着某种激动的心情，脑中回想着王德孚那迷人的微笑，只觉得这一次做起“阅读理解”来，都文思如泉涌，花式吹捧王德孚文章的功力，又更上一层楼了。

    她还提到了最近关于王德孚这部作品的争论，那就是因为有部分王德孚的死忠粉，渐渐变得很脑残，居然开始逮到别人的某篇文章，就拿王德孚的《写作之道》说事，表示该文章不符合《写作之道》中提到的某几点，所以这篇文章就是垃圾……

    当这样的脑残粉越来越多后，发生一粉顶十黑的情况再寻常不过了，于是王德孚的这部《写作之道》，自然就成了一些作者的眼中钉，有位资格比较老的作者，就毫不客气地表示，王德孚创作这部《写作之道》，那就是误人子弟，而他将这部书的名字取成这个，也是大言不惭，真不怕贻笑大方。

    很显然这位老作者根本就懒得看这部作品，偏偏又看到一些家伙疯狂拿这部作品说事，几乎要将这部《写作之道》吹成真理，所以他自然忍不住发声，直接将矛头指向了王德孚。

    但他的做法，好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因为王德孚现在在文坛上的人脉，还是非常可观的，主要是有一帮解读者、评论者，依靠帮王德孚吹嘘，收割了不少名气，还能够赚王德孚那庞大的粉丝团的钱，他们当然要站在王德孚这一边，替他说话，进一步去获得那些粉丝的支持，这可都是销量啊！

    于是这这帮靠吹嘘王德孚起家的媒体人士，就开始站在王德孚这一边，或是激进或是保守地维护王德孚，认为王德孚创作的这部《写作之道》，那绝对是一部经典之作，可以让阅读过它的人，直接打开写作这扇大门，最终成为一名大作家！

    很显然，这帮人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当然怎么夸张怎么来了，可能其中有些人也没有看过这部作品，因为下意识觉得这部作品没什么看头，大家都是靠文字吃饭的人，谁要去看你的说教啊！

    没错，不少人没看这部作品，就下意识觉得这部作品很无趣，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当然去写读者愿意看的东西，越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就越能达到他们的目的。

    甚至现在的这种“争论”，可能都是媒体们刻意营造出来的，毕竟越是争论得厉害、有火药味，才能更加受人关注。

    梁婧在自己的评论文章中，提到这一场争论，就毫不客气地表示，不管是正方还是反方，都有一帮人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根本就没有看过王德孚的作品，为了蹭热度，就开始胡言乱语！

    而她现在，就要从最客观的角度，来点评王德孚的这部作品，所以她的这种行为绝对不是蹭热度，与那些胡言乱语的家伙有最本质的区别！

    梁婧这一次也算是直接放地图炮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因为她的存在，不少本来都是在一旁看热闹的家伙，都去真正地阅读了一下《写作之道》。

    所以说王德孚还真该好好地感谢梁婧，别人可能都是为这本书做虚假宣传，但梁婧却不一样，她绝对是诚意推书，写的评论都显得更加言之有物，毕竟她是真正看了这部作品的人。

    梁婧现在的名气，还是非常可以的，倒不如说她除了一开始是通过蹭王德孚名气而为人知晓，在这之后，她创作的众多个人风格强烈的作品，已经收获了一批忠实的粉丝，所以每次不管她写出了怎样的作品，肯定也都会有人买账。

    这一次她评价王德孚这部《写作之道》的文章一发出去，这篇充满了干货的文章，几乎为这一次的“争论”画上了句号，因为她的确用这样一篇文章，道出了这场争论是多么没有意义。

    《写作之道》绝对不是什么真理，它依旧是一部完全代表了个人观点的作品，所以喜欢的人当然可以去喜欢，然后从中获得益处，不喜欢的人，去看一看也无妨，因为这不是一本说教读者该如何如何的作品，哪怕当王德孚的写作传记来看，都无所谓。

    这并不是一本无趣的作品，它阅读起来其实很顺畅、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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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感谢信

﻿    梁婧这一次可以说再一次在这一场争论中大出风头，被认为是最有诚意的评论者，简直与王德孚的这部《写作之道》是绝配。

    这时有不少人就想起了当初梁婧为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关系》所写的解读文章，可以说也是对王德孚作品最好的解读与补充，然后当然也在众多评论者中一枝独秀。

    梁婧这一次的评论文章可以说也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那就是让很多人冷静下来，去亲自看一看《写作之道》，然后这一看，自然就很顺利地看完这部原本他们以为很无趣的作品。

    紧接着他们就和梁婧一样，感受到了王德孚在这部作品中想要呈现给大家的东西，他写这部作品根本就不是为了规定大家应该如何写作，反倒是像他自己对自己创作生涯的总结与反思。

    不少人看了书的标题，就觉得王德孚简直狂妄，后来在看完整部书之后，才发现他们是真的误会了王德孚，这哪里有一分一毫的狂妄与傲慢啊，分明就是整本书都在展现他的谦逊！

    这样的谦逊也不是故作姿态，而是真心反思自己的创作历程，甚至在提到他自己的那些著名作品时，王德孚都没有任何沾沾自喜，反而觉得自己在写那部作品时，犯了怎样的错误，如果再让他写的话，他又可以如何让这部作品变得更好。

    同时，王德孚也在书中表示，有时候作品的不完美，反而也会成为一部作品的亮点，因为过度地追求完美，可能会让作品变得更加匠气，丧失原来的灵气，所以如何把握这二者之间的一个尺度，是很多作者都需要考虑的事情。

    可能天赋超群的作者，更在乎的是作品的灵气，所以他们创作时讲究一气呵成，哪怕没有大纲之类的东西，也不会影响他们的创作，反而会成为他们的束缚。

    而对于大部分创作者来说，在写长篇巨著时，没有大纲绝对是一种作死的行为，往往放飞自我地去创作之后，会陷入卡文的状态，最终导致没法完成自己的作品。

    所以王德孚是比较倾向于在创作之前就做好大纲的，哪怕是天赋超群的作者，也需要大纲来约束一下，这会对创作拥有很大的益处，让主线不再迷茫，始终保持明确。

    总而言之，王德孚就是在《写作之道》中分享不少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的一些困难，而他又会如何克服这样的困难，写得相当详细、有诚意，根本不是那种大而化之地谈论某些艰深的创作理论，也不是直截了当地对读者说，你需要怎样怎样地创作，才能写出经典之作。

    王德孚甚至认为，他的所有作品，现在都没有资格说什么经典，除非在百年之后，这些作品依旧能够给读者们带来精神财富，带来各种各样的帮助，那才能够勉强算作经典。

    真正的经典作品，那绝对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而现在能够轰动一时的作品，不代表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一直保持这样的热度。

    毫无疑问，《写作之道》这一部非常拥有实际意义的作品，经过梁婧的诚意评论之后，它总算是真正地走上正轨了，许多人抱着平常心去看待这部作品，往往可以收获更多的东西。

    已经回到苏州的王德孚，当然也没有过多久，就知道了发生在魔都的这一场争论，还有他的支持者与反对者们针尖对麦芒的笔战，他看到有些媒体胡乱报导他的这部本来就没有想引起多大热度的作品时，差点忍不住也在媒体上发声，让这群人至少看一看他这部作品的前言。

    难道这群人都不识字的么，明明他的前言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这就不是一部要求读者如何去做的书籍，而是一部他反思自我的一部书籍，哪怕没有人看，他都会一直写下去，因为他觉得时刻的反思，才能够保持他创作水准的持续提高……

    结果还没有等王德孚在媒体上发声，梁婧的评论文章一出，顿时就让王德孚淡定下来了，只能说梁婧的“阅读理解”做得实在不错，比他那有些言简意赅的前言好多了，至少有不少人都很喜欢看梁婧写的评论，因为他们都觉得梁婧真的很客观。

    就像上次王德孚的那部《西厢记》红极一时的时候，不少人都在花式吹捧这部作品，却只有梁婧很耿直地表示不喜欢这部作品中的男主，理由还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这就赢得了不少中立读者的认同，为梁婧的解读文章积攒了非常良好的口碑。

    所以这一次梁婧那再一次干货满满的评论文章，当然收获了很大的影响力，连王德孚这个原作者，都觉得梁婧的这篇文的效果，估计比他亲自在媒体上发声的效果都要好！

    对此，他当然要好好地感谢梁婧，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就写了一封信给梁婧，同时还去精心挑选了一件梁婧肯定会很喜欢的礼物，那当然就是口红了，只因每次王德孚见到梁婧时，对方的旗袍与口红，都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王德孚在购买礼物的时候，忍不住怀念他那个时代才会有的网络购物，只要知道梁婧的地址和手机号的话，那就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礼物了，哪里还需要去实体店购买，再通过邮件寄过去……

    王德孚的这封感谢信，写得还是非常有诚意的，可不是很随便的几句不咸不淡的感谢，而是几乎将它当成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来创作！

    当王德孚拿出这样的劲头来写感谢信时，那这样一封信肯定会给梁婧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说不定还会让王德孚在梁婧心中更加有分量，然后以后王德孚再创作出怎样的作品时，梁婧做起“阅读理解”来，肯定会更加认真。

    同时，王德孚也在心中暗暗决定，以后只要是梁婧的作品，那他肯定会抽出时间阅读一番，然后也做一做“阅读理解”，算是投桃报李、商业互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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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路人转粉

    收到王德孚感谢信的梁婧，当然非常开心，她瞬间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以王德孚的文章做“阅读理解”这件事，实在是太正确了，她甚至觉得，收到王德孚的反馈，比媒体们、读者们的关注，都更加快乐！

    接下来她肯定更有动力去为王德孚的作品写评论的文章，只要想到每次写出高质量的评论文章，就能够获得王德孚的感谢信，她就非常有期待感。

    还在苏州的王德孚，当然又凭借“自嗨”的一部作品《写作之道》，在魔都文坛狠狠地刷了一波名气，让不少看了这部作品的普通作者，都路人转粉了。

    而有些本来对王德孚不是很感冒，总觉得这家伙名气大于实力的文坛人士，原本坚定地认为，这家伙全靠炒作出名，故意写点哗众取宠的文章，甚至都忘记了自身的立场，居然为女权说话，这说真的实在让许多男性文人感到恶心！

    但是这一次，王德孚凭借这部《写作之道》算是挽回了不少文坛人士的好感，认为这家伙虽然喜欢哗众取宠了一些，但是对写作的态度，确实没得黑，而他这种无私地将自己的写作经验、心路历程分享给众多创作者的行为，也打动了不少文坛人士。

    毕竟普通的创作者在看了王德孚的这部《写作之道》后，都或多或少有些收获，然后在创作上有了不少提升，这自然就让他们对王德孚新生好感。

    虽说其实在写作上并没有多少捷径可走，最重要的是就是多读多写，但是有多少在写作上有天赋有经验的创作者，愿意将非常细节的东西，分享给所有人呢？

    这如果放到那种玄幻仙侠中，就是一位天才修行者，将自己的修炼秘籍完全公开了，他似乎根本不怕别人根据他的修炼秘籍超越他，如果真的超越了，那他还有什么资格称为天才呢？

    王德孚显然也有这样的自信，他其实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优秀的作品的，这样的话，他的精神食粮肯定就会越来越多了，万一读到了经典之作，那就是他赚到了，他肯定可以通过阅读经典之作，对自己的创作水准，进一步提高。

    总而言之，王德孚凭借这部《写作之道》，再加上梁婧这位神队友，总算是改变了不少文坛人士对他的态度，让他在文坛上的资历，又深了一些。

    当然了，还有一些从一开始就敌视王德孚的守旧文人，却因为他的这部作品更加敌视他了，认为这家伙已经离经叛道到了极致，古语有云：法不传六耳，结果王德孚这货居然各种传道受业解惑，到底是谁给他的勇气啊？

    同时这些守旧文人，也对王德孚那巨大的读者群体、冉冉升起的名气，都嫉妒不已，其中有些人就妄图通过碰瓷王德孚来达到出名的目的，结果非常尴尬的是，因为这些人黑起王德孚的水准都实在不行，再加上碰瓷的人数量也不少，那他们自然就都不成气候了。

    就算是在各种报刊杂志上黑一个名人，那也是需要有水准和干货的，张口就来的黑，是个会写字的都行，哪里是那些吹捧起来言之有物的“王德孚吹”的对手？

    实际上像梁婧这种表面上特别客观的评论者，才是最机智的，她可不是完全无脑吹王德孚，有时候甚至还直接抨击王德孚文章中她看不惯的地方，同样也是言之有物，这就可以获得更多围观者的认同了，大家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因为无脑黑和无脑粉，就随随便便改变一个人的态度？

    而且最最关键的是，王德孚的颜值，实在是太犯规的，许多人甚至都是因为先知道了这个帅哥，进而才对他的作品产生好奇心，然后就去阅读他的作品了，这读完之后，一时间自然被王德孚那过人的文采折服了，尤其是圈内人，可能他们在看别人的作品，还会忍不住觉得，这样的作品他们好像也可以轻易写出来。

    但是在看王德孚的作品时，似乎除了感觉高山仰止之外，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有些随意写出来就是金句、就可以当作普通人的格言的话，真不是普通的文人能够创作出来的。

    这可能就好比古代的诗人、词人，那些喝了酒、随便走七步就能写出千古名篇的大诗人，和那种寻章摘句、琢磨半天都才能勉强写出好诗词的普通文人，就可以类比成王德孚与其他一般的创作者。

    因此，现在王德孚在文学上的天赋，基本上是已经公认的了，每次有人质疑他在文学上的某领域是不是有些不足，他就不经意地拿出作品来证明了自己，可是让不少质疑者的脸，都被打得啪啪响……

    比如说之前的质疑王德孚古文水准，后来那一篇《西厢记》可以引起那么大影响力，除了它本身的确经典之外，还有人坚定地认为，这部作品就是王德孚在秀，甚至它剧情那么普通，都是王德孚故意为之。

    为什么这么说呢？当然是如果《西厢记》的剧情也特别精彩的话，那大家的注意力肯定都放在剧情上了，谁还会去在乎这部作品的古文、古诗词水准？

    所以经过“王德孚吹”们的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就是，《西厢记》的剧情可以很精彩很不俗，但却没有必要，因为王德孚就是在下一盘大棋，让那些质疑他古文水准的人好看！

    最终王德孚达到的效果，可以说完全达成了他一开始的目的，那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回应那些刻意找茬的质疑者们。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粉丝们的脑补，当真是可以增加他们偶像的光环，明明王德孚“创作”《西厢记》，就是为了撩妹，结果到头来却成了别的目的，只能说太真实了……

    剧情可以很精彩，但没必要，也太会捧王德孚了，反正王德孚当时自己看这些吹捧者的言论时，都觉得很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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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劲爆的内容

    虽然当时看了很囧，但王德孚也不会傻到去揭穿，这种替他增加光环的事情，他自己也不会嫌少的。

    就像这一次，他看到不少人吹捧他的《写作之道》，直接从作品夸到了他的人品，认为他的品德实在高尚，他也不会在媒体上发声否认，表示《写作之道》只是他自嗨的作品，他通过这样一种反思与总结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准。

    王德孚其实一直喜欢保持比较高冷的态度，冷眼旁观媒体们、文人们为他的作品争论，而不是亲自下场，去直接定义自己的作品如何，否则被人嘲讽王德孚一个写书的，懂个屁《XXX》，那就很尴尬了。

    所以说有时候一旦某部优秀的作品创作出来，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不再属于创作者自己了，它的解读权已经给了众多喜欢它的读者，如果是连载的作品话，它接下来连载的内容，说不定读者想的，都比作者要精彩！

    有些固执的作者，就硬要和读者作对，强行各种转折，让读者就算觉得接下来的剧情很诡谲，都不愿意让读者猜到接下来的剧情，而有些更加懂得变通的读者，当然就广泛地采纳读者的意见了，甚至就写读者能够猜到的、喜闻乐见的内容。

    到时候虽然会有一些读者吐槽该作者的剧情中规中矩，没法给他们惊喜，他们早就猜到了，但是他们吐槽归吐槽，却肯定会继续看下去，毕竟这个作者一点也不头铁，很在乎大家的意见，专门写大家爱看的内容，这就值得读者们追下去。

    而那些比较固执的作者，为了让读者猜不到接下来的内容而各种剑走偏锋，或许很有可能积累一批很死忠的粉丝，认为作者的脑洞实在足够大、剧情发展扑朔迷离，但或许会让不少喜欢看寻常套路的读者，默默离开。

    比如大家都喜欢看平行世界文抄公的剧情，结果偏偏却遇上个作者硬要写平行世界搞原创，这种头铁的行为，除了能够让极少部分读者为作者的特立独行叫好之外，可能大部分读者都连骂都懒得骂作者，就默默离开了。

    毕竟都平行世界了，还不放开手脚去抄，那哪会有什么爽点，作者死文青活该扑街！

    王德孚应该就算是那种比较固执的作者了，但是他却是有这个资本固执的，他的天赋与脑中的素材，足以保证他的作品都不需要读者来指点江山，就可以让读者们看完之后，觉得他写得太牛逼，他们崇拜就完事了。

    而一般的作者最好学聪明一点，没有天赋的话，为了写出更受欢迎的作品，果然还是迎合一些读者比较好，否则到头来放飞自我地去创作，扑街倒霉的还是自己。

    就在王德孚的《写作之道》于魔都文坛引发波澜时，他又被自己哲学系的系主任曹旭平喊过去了，然后对王德孚表示，这《写作之道》写得当然很好，也是一部正能量的作品，让不少人都改变了对王德孚的看法，但这部作品依旧不是校方高层需要看到的作品啊。

    没办法，《写作之道》还是太温柔了，一点也不尖锐、犀利，也没体现出什么深刻内涵、思想性，所以它固然引起了一些波澜，但实际上知道内幕的人都清楚，这些波澜是媒体们刻意炒作出来的，可能背后还有王德孚的出版商当幕后黑手，就看《写作之道》的销量在“争论”之后起飞，就可以发现谁是除了王德孚之外最大的获益者。

    因此，曹旭平显然不认为这部作品可以达到他和校方高层的要求，这部作品也不是和《女性的屈从地位》那样，是一部可以引起广泛的社会讨论的作品，《写作之道》的影响力，更局限于圈内。

    结果王德孚却很淡定地回应曹旭平，说他的《写作之道》本来就不是用来完成校方高层任务用的，而是早就已经在杂志上发表的关于创作的感悟与心路历程，这一次只是集结出版而已，所以希望曹主任不要误会。

    这样的回答让曹旭平当然不够满意，他一直希望王德孚可以尽快创作出达到校方高层要求的大作，这样的话，他这个做系主任的都很有功劳，王德孚的获益也会更加，他肯定会被东吴大学各种宣传，直接吹成代表人物，然后他提前读研读博什么的，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么？

    所以他当然就再一次催更了，这一次还希望王德孚给他一个很明确的答复，那就是向他提前透露一些这部作品的内容。

    王德孚要完成校方高层给予的任务的作品，正是他构思已久、创作同样也有一段时间的《乌合之众》，差不多已经接近尾声，基本上在他大一这一学年的暑假之中，就可以和所有的读者见面了。

    所以王德孚这一次没有像之前那次那样茫然，而是非常自信地大概阐述了他这本《乌合之众》的内容，结果当然让曹旭平这个系主任，听得都有些胆战心惊……

    只能说《乌合之众》的内容实在太劲爆了、也太具有攻击性、煽动性了，最关键的是，这部作品好像就是在直接针对那位远在帝都的“京派文人”叶立清啊！

    叶立清可是“京派文人”中年青一代的扛鼎人物，年不过三十，却已经是帝国作协会员、特级作家，凭借三部深入描绘民主的作品，斩获数项文学奖项，其中《最好的民主》一书，可以说是今年文坛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学大作，收获了无数拥护民主的读者，只不过这本书让帝国皇室、大贵族们不是很爽，他们都觉得整个帝国已经足够民主了，毕竟都君主立宪了，结果这个叶立清居然好像还觉得不够，坚决支持普选，让最底层的人民，都拥有选票……

    曹旭平当然也知道《最好的民主》，还仔细阅读过，他觉得这书几乎无懈可击，直到现在他听到王德孚描述的关于《乌合之众》一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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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毫无畏惧

    实际上系主任曹旭平在听到王德孚的这本书叫做《乌合之众》后，就感觉这书很不一般，现在又大概听王德孚讲述了这书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在黑群众的智商后，他就感觉有点发虚了，只觉得这个王德孚还真是敢写！

    王德孚这书虽然不是刻意针对那位宣扬民主是多么多么好的著名作家叶立清，但是只要是会做“阅读理解”的人，就可以发现，这本《乌合之众》，对于叶立清的那本《最好的民主》，冲击力会有多么巨大！

    所以曹旭平沉吟之后，就语重心长道：“这部作品确实非常有写头，切入点也比较新颖，就是在尺度上，会不会有些过了，可能会让你和那位著名作家叶立清，产生不可调解的矛盾啊……”

    王德孚听到曹旭平的话，不由微微一愣，忍不住疑惑道：“叶立清？”

    曹旭平看到王德孚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怕是根本不清楚叶立清是谁，只因王德孚进入文坛也没多久，除了魔都范围内的作家熟悉一些以外，其他能知道的作家，估计都是那种真正名满华夏的文豪级作家了，像叶立清这位与其说是作家毋宁说是积极参与政治的社会活动家的人，王德孚不清楚也很正常。

    所以曹旭平也就替王德孚科普了一下，算是让王德孚有个心理准备，别冒冒失失地就和这个叶立清成为对头。

    叶立清，著名青年作家，乃是帝国作家协会成员，特级作家，年不过三十，就凭借三部鼓吹民主的作品，拿下数个文学大奖，名扬华夏文坛、政坛，被认为是“京派作家”年轻一代中的扛鼎人物。

    叶立清最畅销的作品，正是今年年初上市的《最好的民主》，该书认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眼中那就是最错误的观点，而少数人永远要服从多数人，才是最正确的。

    叶立清这位“京派作家”中青年作家的排面人物，他加入的党派乃是一个非常激进的鼓吹民主的党派，直接认为皇室没有任何存在必要的党派，因为民主才是万能的，皇帝这种东西，根本就不该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

    当然了，这不是说叶立清天真，他其实知道，哪怕皇帝没了，在现代社会，还有各种皇帝的替代品出现，只是换了一种称呼而已。

    所以他觉得，民主才是真正终结专制的万能灵药，在他的书中，总是充满了对民主的溢美之词。

    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总是可以让看他书的读者觉得，只要民主可以真正实现的话，那大家都可以翻身做主人，再也不要承受任何剥削和压迫，他的书既然可以带来这样的“美梦”，又怎么会不受读者欢迎呢？

    叶立清的书，仿佛充满了自由与民主的气息，张口闭口都是人民群众的智慧，实在是再正能量不过了，哪怕不少“帝党”都看这个非常会煽动人心的青年作家不爽，他们也没有用什么极端的手段。

    叶立清就凭借自己的作品，获得了不少政治资本，在他所加入的政党中，都是中流砥柱的人物，也因为他加入了一方政治势力，所以他的安全就有了保障了，哪怕他被许多拥护皇室的势力各种厌恶也依旧可以上蹿下跳。

    “现在知道叶立清是谁了吧，所以你还需不需要考虑一下，换一部作品？”曹旭平喝了一口茶，语气中带着对王德孚的关心。

    王德孚却很不在乎地摇了摇头，道：“我从来不在乎自己成为谁的对头，只会将我想要写的东西表达出来，能够给读者带来更多的思考，这就足够了，总不能让读者们总被一些事物蛊惑，我想让读我作品的人更接近真实的世界，哪怕它很现实、很残酷。”

    曹旭平听到王德孚这样说，他的眼神中终于露出了欣赏、敬佩的神色，只觉得王德孚这个学生，当真是胸怀大志，这样的人，未来必成大器啊，所以干嘛要怂那个叶立清呢？

    “很好！年轻人就应该要有这样的朝气和冲劲，我作为你的系主任，当然无条件支持你的作品，你不需要有任何后顾之忧，只要将你想要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就好了，我们华夏帝国的舆论，一向是非常宽松的。”曹旭平一改最初时的那种态度，转过头来向王德孚鼓劲。

    他对王德孚接下来的这部名为《乌合之众》的作品，可以说非常期待，而这部作品肯定很符合校方高层的要求，他根本不担心这部作品出世之后，会不会没法引起轰动，他只担心引起的轰动太大，最后搞得没法收场……

    但有一点比较好的是，现在魔都文坛、“海派作家”中年轻一代的代表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固定的，不像叶立清那样，在帝都文坛极有存在感，属于“京派作家”中年青一代里当之无愧的代表，如果这一次王德孚硬刚叶立清成功的话，那毫无疑问的是，王德孚肯定可以直接成为“海派作家”年轻一代中的扛鼎人物！

    对于“海派作家”们来说，平日里可能在魔都文坛，他们会互相不服气、各种针锋相对，为了一些小事就开始各种笔战，但这仅限于“海派作家”群体内部，真要遇上帝都的“京派作家”群体，他们就会变得空前的团结，屁股下意识就坐在了“海派作家”这一边。

    王德孚作为在魔都文坛越来越有存在感的超级新人作家、天才创作者，他当然也已经被不少“海派作家”归类到自己的群体之中了，可能有不少同为“海派作家”的作者，还有些嫉妒王德孚飙升的名气，认为这家伙全靠炒作、哗众取宠才拥有了现在的名气，但有不少海派作家，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这个群体的骄傲了。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当王德孚在对上叶立清这位京派作家年青一代的扛鼎人物时，他背后的海派作家群体，肯定会闻风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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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书店

    王德孚在与系主任曹旭平道别之后，在回去的路上，就去了他常去的一家书店，想要购买一本叶立清的《最好的民主》阅读一番，看看这本号称已经预订了本年度最佳的社会学书籍，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王德孚身为一名创作者，当然也是热爱阅读的人，从来不会因为自己脑中本来就拥有另外一个世界的无数经典就小觑这个世界的作者们，他始终都能放低姿态，去学习别人的长处，时刻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准。

    所以书店也是王德孚经常去的地方，而因为常去这一家并不算大，客流量也不是很多，环境颇为清幽的书店，他倒是也和这个开书店的老板混熟了。

    比较罕见的是，这家书店的老板，竟然是个女人，外貌当然算不上顶尖，与王德孚经常接触的那些美人根本没法相提并论，但怎么说也有中上之姿，她看起来也已经有三十多岁了，浑身上下都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韵味，对于那些熟女控的男人来说，这样的女人可能就是最最符合他们口味的。

    王德孚第一次看到这位书店老板时，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他脑中的一部外国电影，叫做《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其中的女主角，他就觉得在气质上，这两位非常相似。

    即使如此，王德孚第一次来也就直接购买了他想看的书籍，付完钱之后，就默默离开了，并没有主动搭讪什么，他对这种一看就已经嫁做人妇的女人，不感任何兴趣，他也不是那种喜欢破坏别人家庭的男人。

    而他来这家书店，也纯粹是因为巧合，他在靠东吴大学近的地方租住的创作小屋，就离这家书店很近，从学校回到小屋，就会经过这家书店。

    因此王德孚也就养成了放学之后去书店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书的习惯，这家书店虽然并不大，但意外的是，他经常可以淘到自己喜欢的书，各种类型的都有，然后他就很痛快地掏钱，解决自己的书荒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多少次光顾这家书店了，直到有一天，这位非常神似《西西里的美丽传说》的老板，终于主动向王德孚搭话，说了除了要收多少钱之外的话。

    老板的声音有一种磁性的沙哑，似乎饱经沧桑，但却又有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魅力，她还抽细长的女士香烟，只不过从不在书店抽，而是在傍晚时，坐到店外的老街上，斜阳脉脉之下，缓缓地抽着，一支烟只抽两口，剩余的便任由其自燃。

    这样在夕阳下抽烟的女人，就好像一幅画，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寞，仿佛可以完全从画卷中呈现出来。

    “你是东吴大学的学生？”老板似乎是处于完全无聊的状态下，向王德孚搭话，一口吴侬软语莫名的动听。

    王德孚点头，露出礼貌的微笑，绝对无可挑剔。

    “你好像很喜欢看书。我也不瞒你，你大概是我这小书店来得最像看书的顾客了。”老板的语气中似乎透着无奈。

    王德孚也来了好奇心，便道：“来书店的不就是为了买书吗，白看书的话，不如去本市的大图书馆。”

    老板看到好像书呆子一样的王德孚，她忽然露出了一丝带着某种媚意的笑容，这简直瞬间让她那不过中上之姿的容貌，都变得勾人起来，她她真的具备青涩少女们完全不具备的成熟韵味，绝对是那些真正老司机们的最爱，因为这样的少妇人妻，到了床上都不用他们指导、摆弄什么，她就可以做出最符合男人期待的举动。

    “看书买书都只是幌子，最好看的，当然还是人。我本来以为你和那些别有用心却又胆小如鼠的男人是一样的，后来才发现你这学生仔，还真就是个单纯的学生仔，每次看到你发现自己喜欢的书后，露出的发自内心的笑容，我都感觉自己被感染了，要是这世上你这样的人多一些，那该多好啊。”

    老板像是完全打开了话匣子，向王德孚这样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倾诉她所遭遇的一切，明明王德孚买了这么多次书，两人却连对方的姓名都不知道。

    但是在这一次之后，王德孚就知道了老板的姓名，以及她的遭遇。

    老板的名字十分普通，就叫唐娜，却是个寡妇，在当初她离开的小镇，也算是个名人，但这名显然就不是好名了，因为她克夫，嫁了两个丈夫，结果两个丈夫和她在一起没多久就死了。

    于是她就成了整个小镇上的“不祥之人”，却偏偏依旧有不少男人垂涎她的美貌，还有些比较有钱的镇上土豪，都要继续娶她这个寡妇当姨太太，结果她好像又成了整个小镇上女性们的公敌。

    不得不承认，以唐娜的姿色，在那样的小镇上，绝对可以算得上尤物了，也难怪有那么多男人对她趋之若鹜，毕竟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然而唐娜显然不是那种愿意去做土豪姨太太的人，她嫁的两任丈夫，基本也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后来她因为不堪小镇的舆论，实在没办法在那待下去了，于是就来到了这苏州城中，用自己之前的积蓄，开了这么一家小书店，就这样独自一人的生活，倒也觉得不错。

    结果让唐娜没有意料到的是，来到这样她心目中的大城市，似乎她依旧没法摆脱某些心思不正的男人，他们就像苍蝇一样，看到有姿色的女人，就要往上靠一靠。

    所幸的是，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寡妇，还以为她的丈夫还健在，只是作为一个商人，经常在外行商，然后让自家婆娘，在这儿开一家小书店，也有个活计做一做。

    唐娜也不敢暴露她那寡妇的身份，因为这肯定会让某些男人完全抛弃所有的顾虑，然后像小镇中的那些恶心的男人一样，前仆后继地扑上来。

    然而，在遇到了王德孚之后，她却觉得，这个学生仔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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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美好的误会

    王德孚显然对于女人的主动搭讪，并不会感到害羞之类，只因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寻常了，没有女人向他搭讪，那才不正常。

    只不过一般的女人，没有任何亮点的女人，他基本上不会回应，主动保持距离，但是能够让他眼前一亮的女人，如果对他主动起来的话，那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这个名为唐娜的寡妇，虽然外表达不到他所接触到的那些顶级美人的高度，但是论起那种完全不同于少女的成熟女人的韵味，真心让王德孚觉得，这个女人绝对是个尤物，他很想深入地挖掘一下对方。

    王德孚必须得承认，他对唐娜产生兴趣的原因，是他的第一眼感觉，他觉得对方特别神似《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女主玛莲娜，而后来在听了唐娜讲述的关于她自己的一些人生经历之后，他忽然就明白对方为什么神似玛莲娜了。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是这样一个故事，1941年春末的一天，雷纳多·阿莫鲁索初次见到玛莲娜。她留着波浪状黑亮的秀发，穿着时髦的短裙和丝袜，踏着充满情欲诱惑的高跟鞋，来到了西西里岛上宁静的阳光小镇。她的一举一动都引人瞩目、勾人遐想，她的一颦一笑都叫男人心醉、女人羡妒。玛莲娜，像个女神一般，征服了这个海滨的天堂乐园。

    年仅十三岁的雷纳多也不由自主地掉进了玛莲娜所掀起的漩涡之中，他不仅跟着其他年纪较大的青少年们一起骑着单车，穿梭在小镇的各个角落，搜寻着玛莲娜的诱人丰姿与万种风情，还悄悄地成为她不知情的小跟班，如影随形地跟监、窥视她的生活。她摇曳的倩影、她聆听的音乐、她贴身的衣物都成为这个被荷尔蒙淹没的少年，最真实、最美好的情欲幻想。然而，透过雷纳多的眼，人们也看到了玛莲娜掉进了越来越黑暗的处境之中，她变成了寡妇。

    就因为她是寡妇，却同时还生得魅惑动人、倾国倾城，便导致她遭受了整个小镇各种各样的中伤，男人对她垂涎三尺，女人则对她嫉妒不已，各种诋毁的她的言论都出现了，不少人越来越相信，这位女主玛莲娜是个碧池，可以随便就和男人上床，甚至连她的父亲，都以她为耻。

    在这个地方，美丽仿佛成为了一种罪过，只有一只像一个跟踪狂一般的男主，才知道玛莲娜是多么清白，这也让这位男主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了不知道多少的成熟女人，对方也是他的性幻想对象。

    这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几乎代表着意大利电影一座难以逾越的艺术高峰，也是世界范围内情色片的影史经典。说它“情色”，主要是缘于片中女主角玛莲娜的裸露镜头、大量“被迫”的亲热场面以及雷纳多的幻想部分。

    不过归根究底，表面上的所谓“情色”终究是为了剧情服务，并无伤大雅，反而衬托出雷纳多的少年本色及玛莲娜美艳的外表与乱世小镇的格格不入。

    该片不仅仅是简单的“少年心事”那么简单，而是通过玛莲娜个人的命运，展开对二战**运动和女性在社会中被动弱势局面的批判。

    王德孚将唐娜下意识当成电影人物玛莲娜之后，自然就先入为主地对她颇有好感，后来他在买书的时候，当然也没有停止过对她的观察。

    对于一名创作者来说，随时随刻地积累素材，那是基本操作，在第一感觉这个女人有故事之后，王德孚就已经对其上心了，要不然他可能还真不会这么频繁地来这家书店，毕竟按照东吴大学那个学校图书馆的书籍丰富程度，王德孚根本不需要去购买书籍，他随时都可以借阅，这不是还有一句话，叫做“书非借不读”，往往购买的书籍就扔在那儿吃灰了，因为总感觉随时都可以去将其读完。

    所以说，王德孚纯粹是将唐娜这个人物当成了一个素材，倒还确实如唐娜口中所说的那样，的确和其他满脸淫邪的男人不一样，这就足够让唐娜心生好感了，她甚至觉得是王德孚主动照顾他的生意……

    没错，唐娜还是个挺能脑补的女人，可能也因为拥有被整个小镇的男人都垂涎的经历，导致她还是有些自恋，而在发现大城市的男人，似乎也和小镇的男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之后，她便更觉得，这世上的男人都不过如此，而大城市比小镇的好处，就是它的流言不会传播的太厉害，自然就没什么杀伤力，而小镇上一有点什么风吹马动，整个小地方就都知道了。

    挺能脑补的唐娜，直接就将王德孚脑补成那种少年慕艾的纯情大学生了，因为偶然一次在她的书店购买作品，然后对她一见倾心，然而因为王德孚本身太害羞，根本就不知道通过怎样的方式，去讨得她的欢心，便只能默默地付出，通过时不时购买一些书籍的方式。

    唐娜的小书店其生意总是不温不火的，所以王德孚的出现，倒是让她的业绩提高了不少，毕竟有时候王德孚还会带上朋友之类，到时候看到喜欢的部分书籍，当然就顺势购买了。

    这样“默默付出”的方式，唐娜如果是在自己的青葱岁月，那肯定就选择无视了，毕竟年少之人总是疏于细节，而且也不喜欢这种既不浪漫也不花哨的搞默默守护的喜欢人方法。

    但是经过岁月的沉淀之后，唐娜显然觉得，那些能够给自己一个安稳的家的男人，才是她真正需要的，而王德孚的这种“默默付出”，则在不经意间打动了唐娜，于是她便决定主动一下，想要进一步了解这个让她感觉特靠谱的老实男人，对方那个东吴大学高材生的身份，同样让唐娜觉得，对方未来的前途，肯定非常远大……

    退一万步讲，就算除去别的方面，王德孚的颜值，让她主动肯定是不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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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冷战服软

    王德孚当然不知道他已经被一个寡妇莫名其妙地就打上了一个“老实男人”的标签，就因为他去对方的书店去得频繁一些，然后言谈举止特别正派，最后多买了几本看上的书，居然就被认为这是“默默付出”……

    如果王德孚知道对方的脑补，肯定会觉得这太夸张，或许是因为唐娜这个有着“克夫”名头的寡妇，在生活中能够获得的善意实在太少，所以王德孚的这样一些他眼中无足轻重的举动，竟然就这样质朴地打动了一个女人。

    或许正如有句话说得那样，如果她涉世未深，那就带她看尽世间繁华，如果她饱经沧桑，那就带她坐一坐旋转木马。

    这世上每个女人的心，都有敏感的地方，那些会玩弄女人的老手，总是可以轻易抓住那颗敏感的心，彻底将其打动，但有时候他们也会翻车，做了南辕北辙的事情。

    像王德孚这种已经达到了更高境界的男人，凭借一手无欲则刚，几乎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因为他从来不会对女人如何主动，他是不会去追女人的，只会撩、玩暧昧，而搞到最后，明明一开始女人对他或许也没多少感觉，毕竟王德孚虽然确实很英俊，但就好像美女的种类有很多一样，帅哥的种类当然也有很多，可能有些女人喜欢的就是别的风格的帅哥。

    但不管怎样，暧昧久了，分开之后，往往王德孚可以做到毫不留情，可是和他暧昧的女人，就感觉没法从这种状态中走出来了。

    比如说王德孚的那位总编、京城的官家大小姐凌静苏，她已经有好久没有与王德孚约了，而她在与王德孚最亲密的时候，几乎每日都见面，甚至王德孚都留宿她家，那个园林式别墅住起来还是相当舒服的。

    但是在某一次擅自拿出王德孚赠送给她的情诗用来搞事情之后，王德孚便主动选择远离，否则他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被这位官家大小姐彻底栓死……

    凌静苏一开始还没有发现事情的严重性，甚至都没有察觉到王德孚的态度对她的变化，只是在偶然间发现，想约王德孚好像变得比较难的，对方非常熟练地寻找理由推脱，比如说要创作要创作要创作之类的，搞得好像他已经化身了写作机器，完全戒了美色，沉迷写作、不可自拔。

    最让人无语的是，一开始凌静苏还真信了王德孚，甚至还鼓励他努力写作、勇攀高峰，怎么说她也是王德孚的编辑，哪个编辑不愿意看到旗下的创作者努力写作呢？

    结果这样的信任在持续了许久之后，换来的当然就是醒悟过来那一刻的愤怒，凌静苏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她只是捍卫一下自己的主权罢了，这说明她非常在乎王德孚，结果呢，这个无情的家伙居然和她冷战起来了？

    冷战就冷战，谁怕谁啊，男女之间玩暧昧，不夹杂点冷战，都不是正常的玩暧昧了，那估计就是走心地去谈恋爱了，最后可以走入婚姻殿堂的那种。

    凌静苏的冷战经验，毫无疑问也非常丰富，毕竟她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让多少男人为之倾倒，对她毫无保留地付出，最终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她那时只要一玩冷战，和她暧昧的男人就必然服软，谁敢跟她刚到底呢？

    大部分男人是不敢的，因为本来就是他们追的凌静苏，他们愿意对她好而已，她能给个机会让他们对她好，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恩赐了，谁要是敢和她冷战，那就彻底滚蛋吧，她又不缺男人。

    冷战的最高法则就是，谁主动服软，那就是谁输了，输的人就会越来越没有主动权，然后变得毫无底线，为了能够与对方在一起，彻底变成一个卑微的人，全靠对方的施舍，才能与对方在一起。

    所以凌静苏在冷战一开始，那绝对是不怂的，毕竟经验丰富、有恃无恐，她还特别坚信王德孚对她的感情，毕竟那些情诗都写得那么溜了，难不成那当场发自内心而创作的情诗《见与不见》都是假的吗？

    还真是假的，王德孚在这个世界用诗歌来撩妹，总是效果拔群，因为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诗歌，自然就常常被误认为是原创，然后那才华横溢的形象，便愈发深入人心。

    有恃无恐的凌静苏，在与王德孚冷战的第一个月，她感觉挺爽的，总觉得瞬间恢复单身，可以呼吸更加自由的空气，做什么都不用担心王德孚对她印象不好，她之前还是很看王德孚的脸色行事的。

    在与王德孚冷战的第二个月，凌静苏的脑中就只有两个字了，那就是“想念”。

    不管怎么说，作为两个进行过深入暧昧的男女，他们之间的共同美好经历有很多，而这些美好的经历，她越是回忆，就越想念给她带来的甜蜜与惊喜，甚至还有尊重。

    毕竟这年头有不少男人仗着女方的喜欢，就搞各种半推半就的把戏，不知道有多猥琐，但是像王德孚这样的男人，他好像完全对女人的身体不感兴趣一样，和凌静苏在一起那么长时间，竟然可以忍得住……

    凌静苏有时既期待王德孚可以更近一步，让她体验到什么是真正的女人，但是又很害怕，毕竟她和王德孚的年龄差距在那儿，真的有光明的未来吗？

    冷战的第二个月，凌静苏在思念中度过，愈发想念王德孚的好，然后“真香定律”可谓谁也逃不过，在第三个月，明明不想主动服软的凌静苏，终于开始动起自己的脑筋了，决定还是从工作上入手，先以编辑的名义，将王德孚约出来，然后谈的内容，当然是关于作品的创作。

    因为凌静苏所写的《烟雨濛濛》已经在近期前完成，读者反应非常强烈，纷纷期待她的下一部作品，可以达到这《烟雨濛濛》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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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理想与现实

    毫无疑问，凌静苏在发现王德孚比他想象得还要沉得住气，并且依旧在魔都文坛搅风搅雨之后，她再也忍不下去了。

    当然了，直接刺激她行动起来的，正是媒体们绘声绘色地报导了王德孚的新绯闻，那就是关于他和古典戏剧圈子中的新人花旦梅小玉的，以及他和新晋才女作家梁婧的。

    不得不承认魔都的媒体真的太没节操，为了追求销量，什么都敢写，反正只要通篇根据拍下来的一张或几张照片来“看图说话”就行了，也不用那种确定的词汇，而是直接点明自己纯粹就是推测……

    而魔都的小报简直就堪比后世网络上的自媒体，他们报导起来根本就不会去落实什么东西，讲究一个严谨性，反而怎么夸大事实、吸引眼球就怎么来。

    明明凌静苏非常清楚魔都媒体的那一套，但是在看到它们对王德孚的八卦绯闻各种编排时，她的心里依旧非常不爽，恨不得直接去向王德孚询问真相。

    然而他们可还是在冷战期间呐，直接去询问真相，岂不是变相地服软？

    只可惜凌静苏最后还是扛不住了，只能选择那样一种方式以期望解除与王德孚之间的冷战。

    王德孚当然收到了来自凌静苏和解的信号，他这一次并没有选择无视，毕竟这一次凌静苏已经不是暗示了，而是几乎明示，如果他再无视的话，或许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完全破裂。

    这不是王德孚希望看到的，他终究对凌静苏还是有感情的，再说现在反正他那“风流名士”的人设已经比较深入人心了，那么和许多美人都保持亲密的关系，又有什么好避讳的呢，反正这才是“风流名士”应该做的事情。

    所以王德孚在美丽的寡妇唐娜的书店坐了一会儿喝了点东西，再听她说说话之后，就选择离开，也许有一天，他会以唐娜为原型，写一个关于寡妇的故事。

    第二天，王德孚终于和凌静苏见面了。

    在见面之前，凌静苏的心情是非常忐忑不安的，她很害怕这一次见面两人会彻底摊牌，然后关系完全破裂、形同陌路。

    所以凌静苏为了增加自己的筹码，好好地打扮了一下自己，换上了她自认为最符合王德孚口味的衣服，然后发型也特意弄了一下，总而言之要将她的巅峰颜值，展现在王德孚面前。

    毕竟凌静苏和王德孚相处得也足够久了，知道这家伙是个非常纯粹的好色之徒，他都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在路上碰到一些颜值不错的妹子时，他会很自然地和凌静苏分享，一点都不在乎凌静苏会不会吃醋，也不在乎破坏他自己的形象，毕竟在关系一般的人面前，王德孚都装得很正派很君子很绅士的样子。

    和一个人相处得越久自然就越明白对方是怎样的人，然后一开始颜值加成的好感也会慢慢降低，于是各种容忍度自然就降低了，进入磨合期之后，一旦没法磨合好，当然就会让各自的关系产生裂痕。

    既然知道王德孚是多么好色虚伪，所以她当然就对症下药了，毕竟王德孚也没有真正得到过她，她还拥有自己最大的筹码，那就是她那纯洁无瑕的处子之身。

    凌静苏现在已经成了一名赌徒，她显然非常不甘心自己之前投入的一切都付之东流，所以她当然就会越赌越大，最后将自己所有的筹码都压上赌桌，孤注一掷，然后翻盘。

    凌静苏约见王德孚的地方，是她另外一处的别墅，倒没有她那个园林式别墅清幽，不过却更显高端大气，主卧之外的庭院中就是私人泳池，现在已经是七月酷暑，在这样的泳池中没有任何人打扰地游泳，显然是非常让人享受的事情。

    王德孚早就已经领略过凌静苏的豪奢，她就是他所认识的所有女人中家世最为出众的，毕竟是京城贵女，说不定还有闺蜜是皇室公主，所以她从来都很有资本，各种玩弄男人，从来不在乎他们，哪怕他们被她伤得遍体鳞伤。

    只不过在遇到王德孚之后，凌静苏再也没法像以前那么洒脱，这可能也确实和自己的年龄有关系，毕竟女人越是年轻，底气当然就是越足的，内心也不会安分，就想着要多浪一浪，年纪大了，自然就想安稳下来了，只不过底气不够足的人，就会放低要求，找个老实人，而像凌静苏这种依然有底气的，当然就要追求她眼中最完美的人。

    这个人，自然就是颜值顶尖、气质过人、才华横溢的王德孚了，实际上王德孚直接让她按照大纲写的《烟雨濛濛》几乎实现了她的文学梦之后，她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法离开对方了。

    凌静苏缺的从来不是钱，而是心理上、精神上的满足，这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满足她的，也只有王德孚可以，她觉得《烟雨濛濛》既然让她达到了现在这样一个高度，不少读者因此成为她的忠实书迷，那她下一本绝对不可以让她的书迷们失望，她想要继续保持自己的口碑。

    然而对于自己的创作水准有几斤几两，凌静苏还是拎得非常清的，她的文笔确实还算可以，写作速度也远超一般创作者，偏偏就是写不出曲折动人的故事来，这要是放在漫画领域，她大概就是那种基本功非常扎实、画技也很过硬的画师，可惜就是没法画出有趣的作品，所以她就需要一个原作者来搭档。

    而王德孚作为凌静苏唯一认可的原作者，自然就在她心目中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她对王德孚的感情，不只是纯粹的爱恋之情，毕竟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了，所以她是爱恋之情中还夹杂着很多非常现实的东西，王德孚显然是可以带给她极大利益的男人。

    就是理想的与现实的东西相结合，便让她下定决心不放手，一定要将王德孚好好把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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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妾身

    王德孚当然不知道这一次凌静苏已经准备了超级大招，他还是小瞧了一个女人在孤掷一注想要“反杀”的情况下，会做出来的疯狂之事。

    更不用说，凌静苏真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想要得到的东西，都还没有失手过，现在王德孚与她之间的“拉锯战”，已经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越是不甘心，就越要找回场子。

    王德孚终于见到了这一天精心打扮后的凌静苏，对方这一次居然走的是非常符合王德孚心意的文艺小清新风格，实际上凌静苏本人比较喜欢的是那种名门贵女范儿，穿衣打扮让人一眼就觉得她肯定出身不凡。

    后来随着凌静苏当了总编、女总裁之后，穿衣打扮自然就更加贵女风范了，一般的男人见到她，都感觉完全抬不起头来，只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太有气场，走到哪都是人群的中心，然后将一切主动权都掌控在自己手中，她就好像是天生的女皇一般，尤其是在感情这方面。

    如果凌静苏没有遇到王德孚的话，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大概就会成为那种完全将男人当成玩物的富婆，面首都不知道养多少，然后当然就随意折磨他们了，让那些鸭点的鸭子怕是见到她都会发慌，哪怕她的颜值顶尖、身材也匀称到极点，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却又是黄金比例。

    只能说凌静苏终究是女人，而女人这种生物，一旦真的动情了，那就会完全没法用正常的逻辑之类，来推测她的行动，她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似乎都有可能。

    凌静苏对王德孚的情，那当然也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这什么一见钟情的事件，可能绝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学生时代，因为情窦初开，在正好青春期萌动时，遇到一个闯进来的人，明明他/她也没有突出的优点，颜值好像也没有多高，但就是因为刚好遇见，就一见钟情了。

    凌静苏是很典型的日久生情，可能她对王德孚的感情也没多深，一开始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总觉得身边时刻有这样一个校草级的帅哥陪伴，那就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更别说王德孚的性格也挺合她胃口，那就是会哄人还不粘人，不像有些男的，好像她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了，就已经完全属于对方一样，还不准她这不准她那的，这样的男的，她最烦了，彼此给对方最大自由不是更好么？

    只可惜凌静苏没有意料到的是，她有一天，也会变成那种想要独占某个人的人，就想要对方完全独属于她，看到对方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绯闻，就会心里非常不爽，最后还非常担心对方会离开她，以至于她就像一个赌徒一样，为了挽回对方，要做她曾经从来无法想象的事情。

    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深深地陷落了，或许这根本就不是爱情，只不过是她的自尊与偏执，让她不允许在这场感情的战争中失败！

    再一次见到王德孚时，凌静苏的内心当然是不平静的，她甚至觉得自己陷得更深了，这就好像一坛美酒，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变得越来越香醇……

    然后凌静苏还觉得，王德孚好像比以前更加有魅力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错觉，或许是因为他的名气更大了，然后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也更多了，什么类型都有……

    越是这样的男人，让凌静苏越有征服的欲望，身为在感情领域的女皇，当然要拥有最完美的伴侣！

    虽然内心并不平静，但凌静苏依旧保持住了作为名门贵女的风范，并没有露出一副深闺怨妇的模样，又是哭又是闹的，还要控诉王德孚渣男行为之类，那真的太有失体面了。

    凌静苏的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优雅，确实不是一般女孩可以具备的，所以要想让她放低姿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王德孚能够做到一点，已经可以从侧面看出，他在凌静苏心中的地位了。

    虽然凌静苏没有表现出深闺怨妇的模样，但是她当然不可能像之前那样对王德孚亲昵了，她只是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而不得不承认的是，王德孚这个家伙的脸皮足够厚，他看到凌静苏的笑容之后，在确认了对方并不冷漠之后，他就像没有与凌静苏之间有过什么冷战似的，直接走了上去，执住凌静苏的手，热情道：“好久不见，静苏又变美了呐。”

    凌静苏强忍着翻白眼的欲望，没办法，谁让这个王德孚脸皮这么厚、可以这么无耻？换做是其他女人，怕早就直接挣脱开他的手，然后给他一巴掌了，冷战了几个月一见面就牵手并奉上甜言蜜语当没有冷战那回事？

    虽然知道这人很渣，但没想到可以渣到这种程度啊，可谁让这人其他方面都那样无可挑剔、独一无二呢，尤其是在才华上，这自古以来，有才的文人大都在感情上都是一笔糊涂账……

    凌静苏不愧是凌静苏，她这一次又不是来找王德孚继续闹别扭的，这对他这种人来说根本没用！

    所以凌静苏也像是恢复到了很久之前与王德孚之间的亲昵关系，她反握住王德孚的手，十指相扣，然后浅笑道：“默存这么久都没有将我忘掉，那还真是妾身的荣幸。”

    虽然她已经极力保持亲密的语气，但这话语中依旧流露出几分讽刺，然而王德孚就跟那种情商低到极点的迟钝男一样，完全没有听出这种讽刺来，还惊讶地表示凌静苏已经改了自己的称呼。

    实际上“妾身”这种自称确实别有内涵，一是它是身居高位的女子对自己的谦称，二是有一句话叫妾身未名，就是说小女子还没结婚。本意是指女性尚未出嫁，处于待嫁的状态。引申为指没有获得承认或者没有被正名的意思。

    通俗点说，“妾身未名”意思就是“我还没嫁”，放在现代来看，如果一个年轻女子和你说这句，潜意思就是“我还没嫁，你有机会”。因为在古代使用“妾身”是一种敬语，不对被使用者有好感是不会用这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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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羊入虎口

    在凌静苏心中感叹王德孚简直脸皮厚到极点的同时，王德孚也不得不承认，凌静苏是他所见过的最能忍的女人，或许能忍的原因，是她的目的极为明确。

    王德孚所展现出来的才华，已经足以让凌静苏对他绝不放手，摒弃一切情绪化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两人的关系，以及这样的关系所给她带来的利益。

    凌静苏不知何时早就已经领悟，爱情是这世上最不靠谱的东西，如果有一天某个男人因为爱情和你在一起，那或许在以后，他也会因为爱情而和别人在一起，但如果两人之间是感情与利益相结合，分开会导致两人的利益都大大受损的话，那反而会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稳定。

    可能这就好比谈恋爱与结婚，谈恋爱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分手，可是离婚的话，就没法说离就离了，必须要进行财产分割之类行为……

    当然了，其实对于王德孚这种人来说，什么东西都没法约束得了他，他所追求的轻松自由的人生，其实是根本不在乎他人是如何看他的，也从来不用担心任何东西可以困住他，因为他的才华能够给他带来足够的金钱，他的名气也可以让他的渣男行为，被美化成“风流名士”。

    这个世界对有才能的人就是这样友好，只要他不去做那种人神共愤、毫无底线的事情，仅仅只是在男女关系上混乱的话，那他依旧能够在历史上留名，被后人尊称为“大师”，都是理所当然的。

    就好像他那个世界的历史上，在民国时期明明有好多文人乱搞，最后却依旧可以被称作大师，除非特意去了解他们的生平，要不然一般人对这些“大师”的印象，估计都依旧停留在他们那些著名的作品上。

    于是这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身为一个作家，只要拥有才能，创作出名垂千古的巨著的话，那他就可以追求轻松自由的生活，任何道德都约束不了他。

    只不过身为公众人物，他肯定不能对外展现出这样的任性自由，而是要更加圆滑虚伪一些，告诉大众什么才是正能量，甚至表面迎合一下所谓的主流意见，才是聪明人的行为。

    就好像王德孚这家伙为了这个时代越来越觉醒的女性，他就直接替女权说话，促进女性的觉醒，支持自由恋爱，反正像他这样的男人，自由恋爱对他来说，那是非常有利的，因为爱上他，那都是女人自己的选择，他又不用负责。

    王德孚轻轻摩挲凌静苏那光滑细腻的手掌，那种柔嫩的触感，当真让人十分享受，只能说凌静苏这样的名门贵女，保养得实在太好了，毕竟从小到大都不用吃任何苦，无需为任何生活上的琐事忧虑。

    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有那么多时间去追求一些精神上的东西，然后才会像现在这样，对王德孚如此偏执。

    明明从小到大都是被男人捧在手心的名门贵女，却偏偏对一个完全不把她当回事的男人这样委屈求全，似乎自己还乐在其中，这怕是局外人怎么都看不明白吧。

    可能她自己都是在用所谓的利益，来掩饰她那无可救药的沦陷，毕竟像她这样的女人，根本什么都不缺的。

    在双方都刻意避过了之前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冷战之后，一开始见面会导致的那种尴尬，都从未出现过，两人似乎迅速回到了冷战之前那种无比甜蜜的状态。

    凌静苏领着王德孚参观了一下她这个私密性更强的别墅，里面的下人当然不及她那个园林式别墅多，而它的建筑风格，也没有之前那样古色古香，反而显得更加现代化。

    王德孚在参观这个别墅时，就觉得它已经与他曾经那个世界的别墅十分相似了，其中最有趣的设计，无疑正是卧室庭院中的小泳池，可以泡在里面吃下人们准备好的食物、饮料，在这样炎热的夏季，无疑是最棒的享受。

    而凌静苏的这个小泳池的边缘，甚至还安装了电影放映机，可以边游泳边看电影，也可以游完了上来之后，直接躺在躺椅上看。

    凌静苏仿佛早就知道王德孚是多么乐于享受，用对方的话来说，这也是收集素材的一种过程，不好好享受的话，怎能写出书中人物那种轻松悠闲的姿态呢？

    所以凌静苏早就为王德孚准备好了泳裤，对他表示，夏天游泳玩水乃是非常正常的娱乐活动，他们就算要谈些什么的话，也可以在她的卧室庭院中进行，根本不用担心被任何人打扰。

    在两人来到这个小庭院之后，庭院中的两张躺椅间的桌子上，已经准备好了各种水果、茶点，还有侍奉在一旁的漂亮丫鬟，对方在见到凌静苏带着王德孚这样的美男子来到这之后，只是看了王德孚一眼，便低下头，不敢多看。

    凌静苏挥手让丫鬟退下，然后吩咐她只要不是她的命令，那就不要来打扰她和王德孚。

    身为女主人的凌静苏，在举手投足之间，都充满了上位者的风范，只不过她在面对王德孚时，确实显得太过卑微了一些。

    王德孚显然不清楚自己已经“羊入虎口”，他只是很悠闲地在躺椅上躺下，然后拿起新鲜的水果吃了起来，然后随意说道：“静苏你之前的那部《烟雨濛濛》已经完结，现在可有新作的灵感？”

    凌静苏也躺到了躺椅上，侧过头望向一脸悠闲的王德孚，她就感觉很有一种空虚被填满的充实感，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总需要有一个在自己心中特别的人陪伴，不管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对的人。

    一时之间，凌静苏都暂时没有回答王德孚的想法，哪怕她这一次与王德孚见面，确实要谈关于她下一部作品的事情，并且这件事在她心中还非常重要，可是当见到王德孚之后，它好像又显得无足轻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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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不同之处

    凌静苏就这样陷入了沉默，她并没有回应王德孚关于她新作的问题，她总觉得现在谈文学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她宁愿就这样沉静地凝视对方，好像就在这一刻，他完完整整地属于她。

    而王德孚也注意到了凌静苏的举动，他并没有继续追问之前的问题，也没有因为这样一位美人的凝视而出现什么害羞的情绪，他只是饶有兴致地与其对视，欣赏对方那一张可以称得上国色天香的脸颊，她完全继承了父母最优良的基因。

    若是以前的凌静苏，定然没法这样长久地与王德孚对视，只因她的脸皮实在没有王德孚厚，她会略显害羞地偏过头，避开他那极具侵略性的目光。

    可是这一次，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完全刺激了凌静苏，让她直接摒弃了之前的害羞，那种豁出去的勇气，是王德孚根本没有预料到的。

    凌静苏已经完成了自我意义上的升华，她肯定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犹豫不决了。

    男女之间长时间的对视、一起沉默，总会自然而然营造出一种暧昧的氛围，甚至身体都会不由自主地向对方靠近……

    王德孚也被卷入了这种暧昧的氛围里，此时无声胜有声，他这一次竟然主动移开了与凌静苏对视的目光，却落在了对方那张丰润的红唇上。

    凌静苏的嘴巴是典型的樱桃小嘴，嘴唇却一点也不薄，她的唇色也极为完美，哪怕不涂口红都与她的整体很相称，她也不是很喜欢涂口红，却爱涂唇膏，这样就可以让她的唇显得更加具有诱惑力。

    本来两张躺椅就紧靠着，凌静苏又主动向王德孚这边靠了过来，这便使得两人头部的距离越来越近……

    凌静苏最后闭上了眼睛，她最后的眼神既有一种坚决，却又有最为柔情的东西，她已经将接下来的一切都交给王德孚了。

    若她做到这样的程度，王德孚都无动于衷的话，那就算她心中再对他有执念，她也会强行扼杀这一切，因为这已经是对她尊严的践踏了。

    王德孚本来就不是真正的正人君子，他也从来不会拒绝达到他心中颜值标准的美人们的主动，倒不如说，他的一切举动，都是在促使对方主动，这样的话，他要负的责任，自然就降到最低了。

    毕竟这一切都是对方自己的选择，就算最后被折磨的遍体鳞伤，那又与他何干？他可从来就没有掩饰他对男女之情的态度，那就是他不可能专情于任何女人，只要是容貌过人，或者有特殊的吸引他的女人，他都可以和对方在一起。

    当然了，他从来不会强求，不会用任何下三滥的手段，愿意飞蛾扑火的女人，他怎么会拒绝呢？

    王德孚伸出自己的右手，轻轻贴在了凌静苏那没有任何瑕疵的脸颊上，她脸上的皮肤是如此白皙细腻，光滑而又有弹性。

    他还感受到了凌静苏脸颊越来越高的温度，她那纤长的睫毛还在微微颤抖，她可能已经用光了此生所有的勇气，再也不敢睁开双眼，只是徒劳地等着着命运的判决。

    王德孚的动作总是这样轻柔，他对待女人好像永远都是这样从容，没有一分一毫的猴急，这便可以完美地保证女人对于浪漫的完全期待，不会破坏她们任何最美的期待。

    他就这样吻了上去，没有任何迟疑，也没有一丝急躁，好像错过这个机会就再也没有下次一样，他的动作如此熟练，一看就身经百战。

    而凌静苏则感觉时间好像变慢了，她闭上眼睛之后，就觉得一切都好像停止了，直到王德孚的手贴在她的脸颊上，微微抬起她的下颚，她的心跳瞬间加速，她才感觉时间再一次流动起来。

    接下来她又近距离地感受到了王德孚的气息，那是她非常喜欢的阳光清新味道，曾经她与王德孚拥抱时，她就喜欢靠在他的肩上，然后轻嗅他的味道。

    气息越来越近，她终于感觉自己的唇被温热触碰，她的心跳好像都漏了一拍，刹那间她的脑中都一片空白，毕竟这是她的初吻，很难想象她这样恋爱经验很丰富的女人，却还保留着自己的初吻，可事实却就是这样，很擅长谈恋爱却不代表着擅长和男人进行亲密的互动，王德孚应该是她第一个在身体上愿意与其亲密接触的男人。

    接下来的一切就显得水到渠成了，对王德孚这样的男人来说，他吻起女人来，肯定不会只像小孩子那样嘴贴嘴，当他的舌头是摆设吗？

    只不过这些行动都不能细写，因为这确实很不和谐，这年头即使是浪漫唯美的初吻过程，依旧只能一笔带过。

    总而言之，凌静苏确实真正享受到了接吻的快乐，只是让她非常羞恼的是，王德孚这老流氓的手是真的不老实，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上下其手……

    偏偏她还被王德孚吻得浑身发软，都不知道该怎么阻止对方，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非常奇怪，这种感觉很舒服，却又同时让她很有罪恶感，因为她觉得这样的行为，应该放在婚后做才行，不管是初吻还是其他什么，交给丈夫才能令她安心，否则又如何得到男人那毫无保留的爱呢？

    在这个过程中，她只感觉思绪万千，那种勇气用完之后，她竟又后悔自己这样的举动，明明本来还是个纯洁的小仙女，从此以后，她就坠落凡尘了。

    而王德孚则根本没想那么多，他就正如那句“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那样，只是肆意享受这种征服美人的感觉，同时他也很克制，想要给凌静苏一个完美的接吻体验，让她彻底爱上这样的感觉，那以后他就可以随时这么干了。

    所以说对王德孚这种人来说，他现在吻的是谁根本就不重要，除了凌静苏之外，其他的那些他有感觉的女人，都可以让他很享受。

    这大概就是男女之间的不同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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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第一次

    凌静苏整个人全身心地都投入了进去，而王德孚则一直吻她吻到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唇分之后让她缓一会儿就继续吻下去，而到了后来，享受到这种唇舌相交乐趣的凌静苏，甚至都变得愈发主动了，仿佛要将曾经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东西，通过王德孚弥补回来。

    外面炎热的气温都无法阻止凌静苏的行为，她把自己和王德孚都搞得满头大汗，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接下来换上泳衣去池中游泳无疑是极佳的清凉方式。

    而通过这样一次真正的亲密接触，王德孚与凌静苏之间好像又捅破了之前没有捅破的纸，那种若即若离的暧昧便已经不复存在了，凌静苏接下来或许就能真正享受到恋爱的激情。

    没错，都说一段感情中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暧昧的阶段，实际上暧昧久了往往就会渐行渐远，不捅破那样一层窗户纸，就永远有东西阻隔在那儿，而一旦捅破了的话，那就可以让男女之间的那种联系更进一步。

    暧昧之后的恋爱激情期、甜蜜期，对处于恋爱之中的男女来说，都是非常让人心情愉悦的时期，眼中的另一半都是这样完美，没有任何缺点与瑕疵，就想和对方一直爱到天荒地老。

    凌静苏现在就已经和之前的她完全不同了，只能说女人一旦主动起来，比男人要无所顾忌得多，毕竟男人对女人动手动脚的话，肯定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还会被认为是耍流氓。

    可是女人，尤其是真正的美人，如果她要对自己喜欢的男人做什么的话，可能其他男人看到了，只会羡慕嫉妒恨，为什么自己不是那个被美人看上的幸运儿呢？

    凌静苏直接让王德孚换上泳裤，完全赤裸上身，这一切都要当着她的面进行，而她也会非常大胆地在王德孚面前直接换上泳衣……

    以前的凌静苏怎么可能这样做呢？这实在是太令人羞耻了，可是现在的她，似乎觉得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了，反正她已经觉得，自己与王德孚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进一步的突破，她现在好像完全看开了，也不要纠结什么年龄啊名分之类，哪怕做王德孚的秘密情人又怎样呢？她觉得这很开心、甜蜜。

    凌静苏那名门贵女的身份，让她根本不用依附男人而活，哪怕她以后不想再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那离开就好了，她依旧可以活得很潇洒。

    王德孚这样厚脸皮的家伙，当然不介意当着凌静苏的面换泳衣，他同样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欣赏凌静苏那曼妙的躯体。

    凌静苏的身体是如此匀称，可谓增之一分则肥，减之一分则瘦，一切都显得这样恰到好处，而她的肌肤亦是如此白皙细腻，即使只用眼睛欣赏，王德孚都觉得是一种完美的视觉享受。

    换好泳装的两人接下来便在这庭院的泳池中玩耍起来，像是完全忘却了一切烦恼。

    凌静苏像个孩子一样各种向王德孚泼水，然后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而王德孚则微笑着左右闪躲，最后竟然一下子潜进池中，飞速游向凌静苏。

    这个泳池本来就不大，就是供情侣玩耍的，它被叫做“私密泳池”可以说非常恰当了，所以王德孚可以说一下子就游到了凌静苏的身边，直接从水下就抱住了对方，然后当他的头从水中出现，两人便又四目相对了。

    凌静苏只觉得自己陷得更深了，她爱极了王德孚的眼神，她觉得对方的心中是有她的，否则他的眼神为何如此充满柔情？

    只能说沦陷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中的人，都实在太会脑补了，不论男女，明明王德孚的眼神中，只有他对美人这种工具的欣赏，他始终是以一种亵玩的态度，来对待取悦他的美人的，又哪里有什么柔情呢？

    所幸的是，王德孚并不是拥有奇怪嗜好的变态，否则他怕是真能完全将美人们都驯服成忠诚的犬类，他还是非常喜欢看到非同一般的女人的，毕竟总是千篇一律的美人，还是会玩腻的，有自己独特思想的美人，才是真正的极品。

    每当两人四目相对，凌静苏便会主动送上香吻，她是真的爱上了这种感觉了，可谓食髓知味，就好像一个寻找到新玩具的孩子，她从一个曾经非常讨厌身体接触的女人，变成了如今好像要彻底与王德孚黏在一起、融为一体的女人。

    两人便在泳池中忘情地拥吻，都不用再被热到了，泳池里还是非常清凉的。

    接下来的一切似乎都变得水到渠成了，就攻略女人的身体而言，基本上只要能够夺取她的吻，那之后她的一切都会沦陷得非常迅速，毕竟在吻她的时候，手肯定是不会闲着的，只要准确地寻找到对方的敏感、兴奋之处，那来了欲望的女人，会更加渴望男人的进一步行动。

    当然了，像凌静苏这样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女人还是没有那么多的，所以在这之前肯定要营造浪漫的气氛，在喝点酒助助兴，半推半就之下，成功率会更高。

    两人的战场从泳池转移到了卧室，凌静苏果然骨子里还是传统的，她竟然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白色丝绸，仿佛是要以此来向王德孚证明她是个很纯洁的女子，虽然她在遇到王德孚之前，喜欢养备胎、吊舔狗。

    王德孚反而没有太将这当一回事，他反而有些恍然大悟，难怪凌静苏的反应这么生涩，原来还是个雏儿，那就由他来好好引导，给予她完美的第一次就好了。

    不管是哪个男人，对拿走女人的第一次这种事，都会很乐意的，而女人则永远都不会忘记拿走了她第一次的男人。

    可能有些男人会因为害怕负责而不玩处女，但对王德孚来说，他从来没有害怕过负责，因为他对女人就没有什么责任心，他只会保证，女人和他在一起，绝对可以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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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永远开心快乐

    激情终究有褪去的时候，但像一只幼兽一样缩在王德孚怀中的凌静苏，却不得不承认，她的第一次非常完美。

    可能她心中想象的第一次，是非常吓人的，毕竟都说女人的第一次会特别痛，会流血……

    实际上流血确实流了，但真的不多，而且王德孚那充足的前戏，也让她的身体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在小小的痛楚之后，就是越来越舒爽的感觉了。

    可能这就是大龄处女吧，她的身体已经完全成熟了，自然不会像那些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在**时会有那样大的反应，而且她遇到的也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连前戏怕是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到完美，当然就没法让女人真正地享受性爱的快乐了……

    对于王德孚来说，他当然愿意当一个完美的开瓶器，因为只要越是让凌静苏感到快乐，他就越可以轻松地上凌静苏的床，反正这是让两人都痛快过瘾的事情，凌静苏又怎么会拒绝呢？

    虽然在身体上非常愉悦，但是在心理上，凌静苏依旧感觉像是失去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毕竟那是她保留了二十五年最珍贵的贞操，她表面上好像恋爱经验丰富，实际上那些所谓的男朋友，最多也就只能拉拉手，因为她确实想将自己的第一次给丈夫……

    只可惜，在遇到王德孚之后，她曾经的一切想法好像都被打破了，连她本来娴熟的撩汉手段都成了摆设，甚至她明明都知道王德孚是怎样的浪子，她都没有介意，还产生了迷之自信，觉得自己可以让浪子回头、渣男收心。

    可能这就是凌静苏这类女人的通病，越是对自己魅力自信的女人，就越觉得自己可以驯服像王德孚这样的男人，然后她就会获得极大的成就感，她觉得从众多竞争者中攻略王德孚，是一件特让她自己暗戳戳觉得愉悦的事情。

    实际上真正沦陷的分明就是凌静苏，她如果不是真的已经认定王德孚了，肯定不会这样完全放下矜持，将自己纯洁的处子之身都交出去，她认为这可以大大地增加在王德孚心中的分量，甚至这比名分都更加有用。

    王德孚在事后当然也看到了那纯白丝绸上的一抹落红，其实就算没有落红，像他这样的老手，也可以从凌静苏的床上表现，判断她的性经验，所以说越是老司机越能分辨女人到底开不开放也不是虚言，所以往往渣男还就能找一个老实女人接盘……

    其实对于凌静苏这样的女人，要彻底征服她，那就该对她进行完全地占有、充分的调教，只是一味地对她好，她根本不在乎的，因为这世上对她好的男人实在太多了，甚至在她上小学的时候，身边就已经不乏各种讨好她的男孩了。

    对她这样的美人来说，男人的讨好似乎已经是最廉价的事物，男人赠送的礼物，她都早已习惯，什么花样都见过了，唯独缺少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她喜欢。

    被喜欢或许从一开始是一件让人窃喜的事情，但是被喜欢得多了，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了，那好像从出生起就已经注定了，这就是外表容貌带来的，于是后来她开始追求一些精神上的东西，她希望自己的作品得到大众的认可，希望自己办的杂志，在全世界都大卖……

    或许这就是王德孚能够让她产生“她喜欢”这种曾经从未产生过的情感的本质原因，另外就是王德孚比她之前谈的任何男人颜值都高，没办法，她长这么大，身边也不是没有过英俊的男人，但是英俊的男人往往不会低声下气地来讨好她，而她肯定也不会去主动，她只会选择最会讨好她的舔狗，而这样的男人，肯定在魅力上就有所欠缺了。

    所以越是丑男越懂得怎么舔女人也不是假话，但往往他们会被凌静苏这样的女人玩得欲仙欲死，最后白白付出时间与感情，却什么都得不到。

    反正王德孚的外表，凌静苏也是越看越喜欢的，她觉得自己和王德孚发生关系，她反正是不亏的，但如果是其他外表一般的男人的话，她肯定不会做出今天这样疯狂大胆的事情来。

    王德孚此时还处于贤者时间之中，能够占有凌静苏这样的美人，生理与心理上的快感，都让他达到了巅峰。

    或许对王德孚来说，心理上的快感，要更大于生理上，毕竟凌静苏还是个雏儿，动作比较生涩，需要王德孚手把手地指点，才能让她摆出各种姿势，供他好好玩乐，但凌静苏胜在听话，可能也确实被顶爽了，所以很努力地配合，有这样的态度，王德孚就非常满意。

    所以说他真的不喜欢去强迫女人，那分明就是互相折磨，若是这样的话，他宁愿和对方保持完全纯洁的关系，因为不尽兴的性爱只是一种繁衍后代的形式，好像残留于人体的兽性，而非真正的人性。

    相互配合、相互取悦、完全放开，才是男女之间真正享受快感的态度，凌静苏一点都没有让她失望，他自然也不会让她失望。

    所以在凌静苏在他的怀中，向王德孚这样说的时候，他是这样回应的。

    被多有第一次的女人，大抵在心理上还是感觉特没安全感的，所以她们会问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能不能永远在一起？”

    “当然可以，我们在一起这样开心快乐，只要一直互相保持开心快乐，永远开心快乐，那自然就可以永远在一起。”王德孚这样说。

    他很少会对女人说什么“永远爱你”之类的鬼话，因为他并没有任何真情，只要是漂亮的女人，他肯定不会拒绝的，他能保证的是，和他在一起的女人，一定会非常轻松、快乐，不需要为任何事物感到忧愁。

    他不会成为任何女人的丈夫，也没有任何成为父亲的想法，但他绝对会是一个完美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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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完事

    身体上彻底沦陷的女人，对于另一半渣的程度的容忍度，大抵都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她第一个男人，毕竟她又付出了，越是付出得的的那一方，当然就越不舍得主动离开。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回应的话，她竟然觉得获得了对方的郑重承诺，以后一定可以和王德孚一直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这样的误会让她觉得今天自己的献身实在太有价值了，她这孤注一掷的行为，让她赌赢了！

    两人又温存了许久，如果不是考虑到凌静苏初次破瓜，王德孚肯定还会梅开二度的，这可能就是雏儿的不好了，所以对王德孚这种人来说，那种经验更加丰富的少妇、熟妇或许更适合他。

    两人一起又睡了个饱，醒过来时，已经是傍晚了，夕阳的余晖洒满了庭院中的泳池上，使得那清澈的池水变得波光粼粼，折射到卧室中的光辉，亦是那样美丽。

    王德孚便看到凌静苏的半张脸沐浴在那柔和的夕阳余晖中，竟然有一种圣洁之感，他必须得承认，这一日实在令人难忘，他能够与凌静苏这样的美人发生如此亲密的关系，确实让他自己都没有想到。

    凌静苏的脑袋紧贴在王德孚那赤裸的胸膛上，她好像是察觉到了王德孚的苏醒，她睁开了眼，偷偷瞄了他一眼之后，便又害羞地闭上，因为她察觉到了王德孚对她的注视，这让她觉得特别羞耻。

    没办法，当从之前的意乱情迷状态中清醒过来之后，她自然就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太过大胆了，说真的她自己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主动到这样的程度，卑微到这样的地步。

    所幸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现在她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靠在这个她喜欢的男人怀中，肆无忌惮地享受他那难得的温柔，以后她也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利用他的才华，因为她已经觉得，他是她的了。

    王德孚并没有打扰此刻的静谧，可能是因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创作之上，他是发自内心地觉得，玩赏女人可以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就好像那位大诗人李白是通过喝酒来刺激写诗的灵感一样，他就是通过女人那美好的躯体。

    他甚至都觉得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生殖欲望了，比起自己的愉悦，他非常喜欢看到女人在他身下千娇百媚的模样，之前凌静苏表现出来的样子，和她平日里那种刻意保持的高冷、强势完全不同，这就让王德孚觉得非常有趣。

    可能凌静苏自己都没有想到，她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一面吧，那名门贵女、公司女总裁的姿态，在婉转承欢时，早就已经荡然无存。

    最后还是凌静苏先打破了此刻的静谧，她用极为温柔的声音说道：“默存，肚子饿了没有，该吃晚饭了。”

    此刻的凌静苏，简直就像一位贤惠的妻子，事实上，她将自己的清白之躯献出之后，她就已经认定了王德孚了，即使他们没有夫妻之名，但她却认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所以作为妻子，她当然要好好地照顾好丈夫的衣食住行。

    可能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局限性吧，放到后世的话，女人们哪会有这样的觉悟，和男人发生关系就好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事情。

    偏偏凌静苏却不是这样的女人，她就是自己特别看重自己的第一次，所以才会对拿走她第一次的王德孚如此放在心上，可以说她的身心已经一辈子打上王德孚的印记了，以后哪怕与他分开，估计她都永远忘不了他，只要他再好好哄哄她，肯定又能把她骗得团团转。

    旁观者总会觉得这样的关系之中，身为女人的一方实在太傻，却不知道她们自己其实是乐在其中的，她们愿意给男方最大的宽容，只要他们不做太过出格的事情，那她们就愿意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原谅。

    凌静苏起床之后，羞涩地背对着王德孚，穿上了她那几乎都是价格让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皇家出品的奢侈品衣服，然后她又小心翼翼地将那染上落红的白色丝绸保存起来，她的脸上又染上了一层红晕，但心中却是无比甜蜜的。

    将第一次交给这样让她欢喜的男人，她觉得一辈子都不会后悔的……

    凌静苏的第一次确实非常完美，她走路甚至都没有一瘸一拐之类的，当然了，这什么“一瘸一拐”的形容词大部分都是出现在中，现实中基本不可能这么夸张。

    这也可以看出，王德孚掌握的强度是多么合适，这甚至都让凌静苏期待下一次激情了，她要在王德孚身上，将活了二十五年都没有享受过的欢愉，全部都弥补回来。

    王德孚这一次是在凌静苏的亲手服侍下穿衣的，即便凌静苏的动作很是笨拙，因为她从来没有服侍过别人，但是王德孚依旧有种心理上的满足感，所以说他怎么会离开凌静苏呢，这样懂事的好女人，他宠还来不及呢。

    当然了，王德孚其实也很清楚，这样的凌静苏，大概也就只会这样的热恋期如此了，等到她从这样的状态走出来，估计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如同小媳妇般温顺了。

    所以王德孚觉得要好好抓紧这样一段时间，将凌静苏进一步开发，解锁更多的玩法才行，否则过了这段时期，有些本来很容易让对方做的事情，就会变得比较困难。

    虽然凌静苏当了一回侍女替王德孚穿衣，但准备晚餐这样的事情当然用不着她来做，这别墅虽小，但各种仆人却不少，有他们在，永远不用担心这别墅中的环境以及用餐问题。

    在这一顿非常温馨的晚餐上，王德孚与凌静苏的话题，终于转移到了创作之上，主要谈的，当然是凌静苏继《烟雨濛濛》之后的下一部作品。

    王德孚基本不用多想，继续给凌静苏琼瑶经典言情作品的大纲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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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新作上市

    在王德孚的指点下，凌静苏的第一部处女鸳鸯蝴蝶派《烟雨濛濛》可谓收获巨大，除了得不到那些自命清高的文人的认同之外，它在商业上取得了颇为巨大的成功，还让凌静苏拥有了非常多的女性读者。

    因此，凌静苏对于王德孚的信任可以说是空前的，如今她又与王德孚发生了这样亲密的关系，自然就愈发听王德孚的了。

    在王德孚看来，既然凌静苏愿意走这种通俗文学的路线，那他当然就非常轻松了，这一次他直接给大纲的作品，就是琼瑶的《一帘幽梦》。

    没错，就是有一句“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但她失去的是爱情啊”这种台词的典型三观不正，但还别说，这样的作品一旦看进去了，那还确实可以让少女心的读者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改编成电视剧非常合适。

    在电视渐渐普及的时代，只要凌静苏的拍成电视剧，那肯定可以火，参照一下王德孚曾经那个世界的琼瑶剧，就可以理解了。

    《一帘幽梦》描述的是姐妹俩绿萍、紫菱与男孩楚濂、中年男子费云帆之间的爱情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心理描写贴切传神，文笔凄切感人。

    紫菱与楚濂为了避免同样喜欢楚濂的绿萍（紫菱的姐姐）的痛苦，一直瞒着绿萍，希望在绿萍获得自己那份爱情后再公开紫菱与楚濂的关系。

    后来由于交通意外，绿萍变成残疾，楚濂为了赎过，与绿萍结婚。

    紫菱在失意之下与年长的费云帆结婚。

    两年后，楚濂、紫菱再次相见，旧情复燃，决定分别离婚，再续前缘。

    紫菱回家后被费云帆呵斥，良心醒悟，重新回归到费云帆怀抱。

    王德孚在和凌静苏讲述这个故事时，自己都感觉这种能够多次改编电视剧，还能火，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可能就是因为那个年代的娱乐实在太匮乏吧……

    而放到这个时代来糊弄读者，无疑也是一种废物利用，反正凌静苏的创作速度飞快，是码字狂人，文笔也很流畅，该煽情时可以煽情，写这种情情爱爱再合适不过了。

    王德孚为了让凌静苏进一步把握这部作品的风格，当然还对这部作品剖析了一番，他这样说道：“在这个故事中，费云帆其实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恋人，乃是开明的父亲、传统伦理道德的象征。费云帆的宽容、善解人意，以及坚持原则，都是开明父亲形象。回归费云帆，其实就是从个体性的情欲诉求回归传统伦理道德。

    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姐妹二人同时钟情于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孩，而这个男孩只爱上了其中的一个，但命运偏偏捉弄这样的感情，想得到的终究得不到，没想得到的偏偏拥有，在这样艰难困苦的选择中，费云帆的出现给故事画上了一个或许完美或许不完美的句号。

    但不管怎么说，作品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几乎没有一个能活得轻松，活得洒脱。题目便预示了有的事情到头来只能是‘不知与谁能共’的‘一帘幽梦’。”

    凌静苏听了之后，若有所思，然后她忍不住说道：“这部作品爱情纠葛是有了，可怎么感觉还不如之前的《烟雨濛濛》？”

    她的语气中略带着埋怨，总觉得王德孚好像是在敷衍她。

    王德孚确实就是在敷衍她，但是他肯定不会表现出来，反而耐心地劝道：“你还没有写出来，给读者看过，怎么就知道它不如前者呢，这其实是一部更加侧重言情的作品，可以说很纯粹，可以进一步巩固你在众多女性读者心目中的地位，反正它的字数也不多，赶紧写完了之后不就可以了，你完全可以通过高产来取胜嘛，只要每部的质量，保证一定的水准，就足够了。”

    凌静苏点了点头，倒没有觉得王德孚说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她又不是王德孚这家伙，在创作上有着完美强迫症，一定要创作出质量顶尖、口碑爆炸的作品，她只追求销量，而只要部部作品保证销量，她的名气当然也会越来越大。

    这《一帘幽梦》虽然在立意上不及《烟雨濛濛》，但不能否认它在言情上的吸引人，这种情情爱爱的，在这个鸳鸯蝴蝶派作品大行其道的时代，可以说正是风口上的猪，绝对可以起飞的！

    说不定它的销量比《烟雨濛濛》都要好，毕竟现在凌静苏有了读者基础，而它在王德孚那个世界，其创作的年份，也在《烟雨濛濛》之后，可以说琼瑶的言情水准又有了提高。

    实际上对照紫菱和琼瑶的生活，可以发现她们有很多地方可以划上等号，也有很多地方经过了解构。

    紫菱没有考上大学，也不愿再考，只想进行自己理想中的职业：写作。这些都是琼瑶的真实想法。

    紫菱有一个优秀的姐姐，琼瑶有三个优秀的弟妹，两人都对自己的长相感到自卑。

    紫菱坦白、自然、俏皮、敏锐而且风趣，是个可爱的女孩，这也和琼瑶的性格基本一致。

    与琼瑶现实生活相反的是，她的父母极力劝说甚至逼迫她考大学，而紫菱不想考大学却得到了父母的理解：不考就不考吧，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琼瑶有一场悲惨的师生恋，她的恋人老师比她大二十多岁，这场师生恋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和阻挠，而紫菱与比自己大20岁的“费云帆叔叔”结婚，却得到了父母的赞许。

    琼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实现的愿望，让人物实现了。的美好结局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琼瑶没能如愿的心理的一种补偿。

    所以，《一帘幽梦》可以说是琼瑶真实生活的改装、换版、变构、整容。

    这样满足作者个人yy的自嗨作品，往往创作出来特别富有情感，所以它的销量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时间终于来到了八月，王德孚的新作《乌合之众》就在他大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上市！

    它的内容，简直瞬间引爆了整个魔都文坛，乃至华夏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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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命中注定

    王德孚现在已经不是那种新书上市没有任何关注度的新人作家了，而是在整个魔都文坛都颇受关注的天才作家，其才华已经得到了公认。

    可以说自从新文化运动愈演愈烈之际，他就是其中的新锐作家代表之一，同时也是“海派作家”中崛起的让人寄予厚望的新鲜血液，未来一定会成为“海派作家”的旗帜人物。

    王德孚起初就以一篇颇具思想性的宣扬女***文章《女性的屈从地位》而名声大噪，成为“女性之友”，这一次他的《乌合之众》在上市之前，早就已经被宣传成了继《女性的屈从地位》之后，又一部更加具有思想深度的力作，瞄准的奖项乃是国家级的文学奖“文非子文学奖”。

    文非子乃是这个世界历史上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他基本上类似王德孚那个世界中的韩非子，提出了法家思想，但是他的经典文章却比韩非子要更多，地位更高于韩非子，毕竟这个世界没有儒家、没有孔子。

    文非子文学奖虽然在影响力上并不如几乎全世界都知道的“华夏皇家文学奖”，但是它的逼格真心高，一般能够获奖的作品，都是在思想性上记录深度的作品，体裁上并非、散文，而是那种论述性的文章。

    它也是每年评选一次，但是却总是轮空，只是因为思想性的作品哪有那么容易出现？

    而且比起那种通俗易懂的作品，思想性的作品在销量上肯定是比较惨淡的，除非能够写出公认的佳作，能够让读者购买回家装逼，否则普通人去买这样的作品干嘛？

    因此，能够创作这种高水准思想性作品的作家，真心是凤毛麟角，而上一次“文非子文学奖”的获得者，正是那位创作了所谓“民主三部曲”的叶立清。

    他今年正在热销之中的作品《最好的民主》可是又再一次成为了今年“文非子文学奖”的最大热门之作，如果没有可以与《最好的民主》相媲美的思想性作品问世的话，或许他会史无前例地二次获奖！

    这当然不是那些挑剔的评奖者愿意看到的状况，尤其是那些见不得“京派作家”嚣张的“海派作家”们，如果这一次文非子文学奖再次被叶立清获得的话，那他们绝对脸上无光！

    但是非常无奈的是，“海派作家”们似乎在创作这种具有思想深度的论述性文章上，天生就要被“京派作家”们压一头，其原因可能是“京派作家”在整个华夏的政治中心，受到那种浓厚的政治氛围的熏陶，创作出来的作品，自然就有那样一种味道了。

    “海派作家”所擅长的风格，更加文艺小清新一些，那种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浮华，也天然更胜“京派作家”一筹。

    当然了，这其实只是从总体上来看，在这两大作家群体之中，自然还是有特例的。

    比如说王德孚这个在魔都文坛横空出世的天才人物！

    这一次他在上市之前就已经被狠狠造势的思想性作品《乌合之众》一出，首先关注到这部作品的，当然是魔都文坛的众多同行，然后当然就是帝都的众多文人。

    没错，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德孚的文名，也终于流传到了整个华夏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帝都！

    只不过比起在魔都文坛上各种吹捧的状况，王德孚在帝都可没那么吃香，谁让他被“京派作家”们直接划到了“海派作家”之中呢？

    这样的门户之见，使得他的文章虽然已经慢慢流传开来，还让不少看过他文章的读者，心生佩服，只觉得此人才华确实出众，但是愿意为他吹捧的评论者，却远远少于魔都。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文学评论者的对于创作者名气提升的作用，还是非常巨大的，就算的作品再优秀，没有人去吹的话，影响力依旧大不到哪里去。

    除非是那种本来就受普通读者欢迎的通俗作品，但是这样的作品，就深度而言，自然就比较普通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作品一旦写深了，写得太过阳春白雪的话，愿意去阅读它的读者，在数量上肯定减少。

    这一次王德孚的新作《乌合之众》，却是同步在帝都上市的，因为它的出版商可是商务印书馆这个发行渠道在整个华夏都铺开的庞然大物，甚至它在国外都有发行能力，如果该作品确实有在国外热销的潜力的话。

    像商务印书馆这样的出版商，当然不会有什么门户之见，对商人来说，不管是什么京派作家还是海派作家，能够给他们赚钱赚名赚影响力的作家，那就是好作者。

    王德孚表现出来的文学天赋，显然让商务印书馆非常看重，其高层在看完他的新作《乌合之众》之后，立马就想到了那位让“华夏书局”影响力巨增的著名青年作家叶立清。

    既然“华夏书局”旗下有叶立清这样专写思想性、社会学作品的作家，各种文学奖拿得手软，那他们商务印书馆旗下，当然也需要推出这种类型的作者，哪怕这作者的销量不行都无所谓的，只要他能够拿奖，那就已经足够了。

    只可惜像叶立清这样的作者，实在太少了，商务印书馆之前努力地寻找，都没有找到可以与叶立清相抗衡的，直到王德孚与他的《乌合之众》出现……

    于是，这一天在帝都这个大市最为著名的商务印书馆旗下的书城之中，王德孚的新作《乌合之众》以一种最为声势浩大的方式出现了，如果这部作品的反响巨大的话，那商务印书馆将会策划王德孚进行全国签售！

    仿佛是命中注定一般，一位姓赵的女孩，十分低调地出现在了这个书城之中，她身上的气质是如此雍容华贵，在她的周围，随时都有数十位便衣的皇家侍卫。

    没错，她正是华夏帝国最得宠的公主殿下——赵紫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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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早慧的野心家

    华夏帝国如今在位的皇帝陛下赵显，只有三子两女，为什么作为皇帝，他的子女会这么少呢，这自然是他的女人并不多，只有一后两妃。

    赵显并不是那种好色的皇帝，却是一位醉心于现代科技的皇帝，甚至可以算得上一位发明家，比起治理国事，他更在乎自己发明出来的新玩意，能不能受到华夏帝国人民的欢迎。

    如果放到古代的话，像赵显这样的皇帝，那肯定是昏君了，要被太监、大臣玩弄于股掌之间。

    但是在这个时代，赵显这样的皇帝，简直就是内阁大臣们的最爱了，其贤名更是被大臣们各种宣扬，原因当然是这位皇帝陛下几乎不会干扰内阁大臣们的任何决策，完美地当好了一个橡皮图章，让君主立宪制这种制服完美地运行起来了。

    实际上在赵显登基这么多年来，华夏帝国的国力确实也蒸蒸日上，各种新东西也蓬勃而出，可能是因为皇帝陛下醉心于现代科技的缘故，上行下效之下，使得不少帝国子民，也很热衷于发明新东西。

    新文化运动当然也是在赵显在位期间流行起来的，当然是因为这位皇帝陛下非常喜欢自由宽松的氛围了，他觉得不断有新东西出现的社会，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一潭死水的国家，那是没有任何前途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赵显的开明，导致了共和、民主的思想大为流行，即使是他这样的贤王，也是某些激进人士眼中阻碍社会发展的存在。

    在那些激进人士眼中，反正帝制那就是腐朽的，皇帝是根本没有必要存在的，不能因为现在的皇帝很贤明，就期待接下来的皇帝一直贤明，万一出现一个暴君、昏君，岂不是对国家最大的伤害？

    因此，最稳妥的方式，当然就是让帝制彻底终结！

    赵紫玥正是皇帝陛下赵显最小的女儿，也是皇后唯一的孩子。

    这位紫玥公主理所当然成为了皇帝陛下的掌上明珠，从小就被宠上了天，如果可以立女孩为太子的话，说不定赵显就要立赵紫玥为太子了。

    没办法，谁让赵显最爱他的皇后呢，他和皇后是真爱，和其他两个妃子，纯粹就是为了满足大臣们的期望，生育后代而已。

    因此，赵显毫无疑问是乐于看到女性地位的提高的，甚至他觉得如果他最爱的小女儿当上女帝的话，那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只可惜他也只是想想罢了，如今他的长子赵坤早就已经在成年时被立为太子了，算是大臣们心目中比较合格的继承人，因为他也表现得对国事不感兴趣，反而醉心于音乐，特别喜欢唱歌。

    这样的皇帝，确实就是大臣们心目中的理想皇帝，反而像那种表现出权力欲的，都让大臣们不是很放心。

    像这样的皇子，基本上都会早早地安排离开中枢，去帝国那庞大的殖民地领土，如果真有本事的话，努力奋斗成一方总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也让他们的权力与野心可以实现了。

    在这个军事科技越来越发达的时代，造反基本上不存在任何成功的可能性。

    赵紫玥这位公主殿下，似乎从小就没什么存在感，哪怕她非常受宠，可是她好像天生就懂得低调，总可以让人忽略她。

    然而像这样路人一般的存在，往往心中都是有大志向的。

    或许谁都不知道，她心中最崇拜的人，正是缔造了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太祖赵耀，一本《赵耀传》，她看了不下百遍，几乎都可以背诵了。

    而父皇开玩笑似地说要立她为太子，让她以后当女帝，更是让赵紫玥听得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她如果要当皇帝的话，一定要比她的先祖赵耀做得更好，像布列塔尼亚这样的帝国，就应该将其打得四分五裂，完成对全世界的统一！

    这样一来，才能集中力量发展科技，探索整个宇宙！

    你可以说这是赵紫玥这个毫无存在感的公主殿下的中二幻想，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但可怕的是，赵紫玥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想法，并且在默默地为之努力。

    而她的性别，仿佛也成了掩盖她那巨大野心的最佳事物，再加上她总是很低调、毫无存在感，使得她在积蓄自己的力量时，都无人察觉。

    从赵紫玥可以读上百遍太祖赵耀的传记，就可以知道她多么热爱阅读，并且她非常善于从书中学习到她想要获得的知识。

    拥有远大的志向对一个野心家来说，只是第一步，而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是最不可取的，拥有与野心相匹配的能力，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赵紫玥如往常一样，低调如路人一般，来到了她经常来的这家书城，在她的那三位哥哥们潇洒玩乐，她的姐姐沉迷追星之时，她却总是泡在书城之中，想要从书籍中寻找到实现她野心的方法。

    当然，她也知道，书籍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她今年不过十五岁而已，她的时间还有很多，她现在就要好好地积累知识，她觉得不管做什么事情，如果花这一辈子去做，一定可以做出一番成果！

    没有人知道，赵紫玥这位小公主，竟然如此早慧，更加可怕的是，她从来不炫耀她的早慧，她可以低调得让人忽略掉她，等到她被人注意到时，那展现出来的耀眼光芒，或许会让所有人都震惊！

    此刻，她手中拿着一本新上市的《乌合之众》，无比虔诚地翻开，对她来说，她看每一本书，都是怀着朝圣的心态去看的，不管那本书写得有多烂，她似乎都可以从书中有所收获。

    这可能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般的人读书会读成书呆子，会纸上谈兵，但是她却可以活学活用，甚至直接看穿作者的深意，用最为客观的角度，去将这部作品，变成她自己的东西。

    这样的天赋简直可怕，因为别人读书要联系实践，才能增加自身的能力，而她，却省略了“实践”这最艰难又耗费时间精力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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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圈粉

    赵紫玥仅仅翻了几页《乌合之众》，脸上就露出了惊异的神色，很显然她根本就没有想到，一位她之前都没怎么听说过的作者，竟然创作出了这样一部作品！

    她直接带着《乌合之众》，就来到了这家商务印书馆旗下书城的某个专属包厢，早就有侍卫帮她准备好了茶点，这就是赵紫玥的个人爱好，她在帝都的各大书店，都有她的据点。

    对赵紫玥来说，藏书无比丰富的国家大图书馆根本就没法满足她的阅读欲望，她觉得国家大图书馆的时效性，远逊于面向大众的书城、书店。

    就在这并不算大的舒适包厢之中，赵紫玥尽情地在书籍的世界中徜徉，只能说这部《乌合之众》实在太让她大开眼界了！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

    “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人类的机体的确能够产生大量狂热的激情，因此可以说，愿望受阻的群体所形成的正常状态，也就是这种激愤状态。”

    ……

    普通的读者阅读这部作品，或许会越看越觉得莫名的不爽，因为这部作品中的某些论断实在有些让人无法接受，但是仔细去品味的话，却不得不承认，它其中的一些观点，的确是在现实中成立的。

    然而赵紫玥看这部作品，却从中收获了很多东西，她觉得按照书中的一些方法去煽动群众，为她所用，简直就是大有可为！

    不少人在个人状态下确实是比较清醒的，可是在群体状态下，智商就直线下降，有时候明明知道有些事情是错的，但是却因为大家都去做了，他也盲从地去做，否则就好像吃亏了一样。

    赵紫玥看这部《乌合之众》简直看得如痴如醉，因为这就是一部对她这样的统治者来说，非常有用的一部作品，甚至让她觉得，独裁才是最完美的统治艺术，民主简直就是狗屁不通！

    说起来赵紫玥也看过风头正盛的《最好的民主》，她的阅读体验，可就没有现在这么好了，毕竟身为皇族成员，看一部书中大谈要如何彻底废除皇室，实现真正的民主，那着实让人不爽。

    但是限于人生阅历，明明赵紫玥觉得《最好的民主》非常扯淡，民主怎么可能是万能的呢？可是赵紫玥却不知道该如何驳斥《最好的民主》这本书，好像最多只能说贤明的皇帝并不比民主差……

    可是现在，赵紫玥在看了《乌合之众》后，她觉得她已经没必要去驳斥那什么《最好的民主》了，因为《乌合之众》这本书，通篇都是在狠狠地抽打《最好的民主》，几乎直接在书里表示，民主就是最弱智的玩意，群体智商毫无下限！

    赵紫玥在看完《乌合之众》后，便敏锐地察觉到了这部书的创作者的狡猾之处，对方明明肚子里的货有很多，却故意用这样一种极端的偏执，来向《最好的民主》宣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赚足眼球！

    赵紫玥彻底记住了“王德孚”这个创作者的名字，然后她就开始继续寻找这位创作者的其他作品，她总觉得这个家伙，可以给她带来更多的惊喜。

    事实证明，她的感觉并没有错，她在看完《乌合之众》后已经非常愉悦了，因为她的收获确实无比巨大，可是当她看完《女性的屈从地位》之后，她只觉得爽翻了天！

    这个王德孚，赵紫玥想将他完全收服！

    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华夏还从来没有出过女帝，赵紫玥就想做那史无前例的第一位女皇帝！

    然而她面临的阻力得有多么巨大？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赵紫玥当然希望看到，似王德孚的《女性的屈从地位》这样为女权呐喊的作品越来越多，为女人也能成为最高的统治者造势！

    如果说《乌合之众》让赵紫玥这个野心家注意到了王德孚的话，那《女性的屈从地位》，就让赵紫玥觉得，这个男人如果可以成为她的幕僚，为她掌握宣传口的话，那她以后独裁起来，一定会更加顺手。

    就从王德孚的这些作品来看，赵紫玥就认为，王德孚肯定不排斥女人掌权，更不在乎那虚幻的民主，只要独裁者的能力无比强大，那高效的独裁，肯定要比民主更加促进国家的发展……

    赵紫玥这些天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阅读王德孚的作品上，包括他的那些散文、之类，她算是彻底被王德孚的才华圈粉了，然后她愈发希望能够和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创作者见一面，这样她才能进一步看清这个人。

    就在赵紫玥这位无比低调却又充满野心的公主殿下，在阅读王德孚的所有作品时，王德孚的新作《乌合之众》在传开之后，则彻底引爆了整个华夏媒体界！

    这分明就是一部天然拉仇恨引发论战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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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舆论漩涡

    《乌合之众》由于是在整个华夏同时上市的，或者说是在华夏的众多大城市面世，而且还是做足了宣传的情况下，所以不少文人圈子，几乎同时都看到了这部作品。

    而首先跳脚炸刺的，当然就是之前将著名青年作家叶立清的作品《最好的民主》吹上天的媒体与文学评论者们了。

    因为他们一眼就看出了，这部《乌合之众》分明就是在故意挑衅、碰瓷《最好的民主》！

    之前也不是没人碰瓷过叶立清，毕竟叶立清这位创作者确实名声巨大，连续拿下诸多文学奖项，还是之前那一届“文非子文学奖”得主的他，在文坛的地位可以说是蒸蒸日上，同时叶立清还和不少权贵人士交情颇深，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叶立清被不少同行羡慕嫉妒恨，没事写点文章来蹭一蹭叶立清的名声，那当然也很正常。

    但是这些碰瓷的家伙，其创作水准和叶立清真心差得太远了，根本就没有被媒体、评论家们挑刺的资本，如果去抓着这些碰瓷的作品不放，那分明就是一件特别掉价的事情……

    而这就是《乌合之众》与其他那些碰瓷作品的本质区别，这部作品的水准，比其他的碰瓷作品，质量要高得太多太多了，最最关键的是，好像这部作品确实做到了对《最好的民主》的驳斥，还是花式驳斥，各种打脸！

    这显然就让之前那些将《最好的民主》吹上天的媒体与评论家们坐不住了，他们大都是帝都人士，现在他们觉得，这就是“海派作家”王德孚对他们的宣传，他们一定要用最强硬的方式应战，这样才能维持他们的颜面！

    京派文学评论家、狂热民主人士、与叶立清在同一个党派的名为周明文的作者，就在《大公报.文艺》上发文，毫不客气地对《乌合之众》进行了猛烈地抨击！

    “《乌合之众》这部作品最可笑的地方，正是这个名叫王德孚的家伙，各种缺乏论据地进行武断地下结论，充满了可悲的感性，一个观点可以翻来覆去地阐述，为了给读者洗脑也真的是下功夫了……（省略千余字）综上所述，这样的作品给论述严谨的《最好的民主》提鞋都不配！”

    虽然周明文真的已经很努力地在贬低《乌合之众》，并且继续吹捧《最好的民主》了，但是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的评论文章中，有一种气急败坏的感觉，就是特别慌乱、特别嘴硬。

    其他抨击《乌合之众》的文学评论者，几乎都提到了同一个点，那就是认为《乌合之众》缺乏理性，简直不配成书，只是王德孚这个家伙在疯狂地唱高调、喊口号，这样的作品怎么可以与《最好的民主》相提并论呢？

    所以这些害怕被打脸的文学评论者，得出的一致结论，当然是王德孚这家伙为了哗众取宠，搞个大新闻，简直就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所以他们号召其他文坛人士，共同抵制这样一部《乌合之众》，防止王德孚的阴谋得逞！

    只可惜世界的运转，并不是这些文学评论者们可以掌控的，《乌合之众》固然充满了感性、偏执，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许多观点都显得一针见血，而且还可以解释许多群体智商下降导致的暴恐事件！

    同时，这样一部并不算多么深奥的社会学作品，也不失为一部让读者们入门的佳作，它的门槛其实一点也不高，哪怕是普通的读者，也可以通过阅读这部作品，而收获许多东西。

    实际上在上面那些文学评论者在诸如《大公报》、《文学季刊》等影响力巨大的京派杂志上抨击《乌合之众》时，也有不少普通读者向这些杂志写信，表达他们的观点——

    “我觉得《乌合之众》分析的很到位，当我们置身于群体中时候，理性是不起作用的。暗示，反复，传染的作用，很多虚假的或者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东西却深深镌刻在我们内心里面中，这就是缺乏独立精神的现状。至今依旧如此，尤其是在这样媒体泛滥的阶段，无论广告还是政治，只要多说几次，不由得你不信，因为我们在群体之中。”

    “怀疑你们这帮抨击《乌合之众》的家伙就是乌合之众，想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给我们读者洗脑，还好读了这书之后，就不会轻易被你们这帮人蛊惑了。”

    “这本书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作者故意把它写得这样武断，因为像我们这样的乌合之众，看了之后一定会感同身受，然后自然就被他洗脑了，王德孚这个家伙太有才了，狠起来连自己都嘲讽，我都可以想到这本书大红大紫之后，乌合之众们疯狂地推崇《乌合之众》，至于驳斥《乌合之众》的，那连乌合之众都不如！”

    ……

    必须得承认，第一时间会去阅读王德孚这部颇具思想性的作品的读者们，他们本身的鉴赏水平，肯定是不低的，所以他们才不会受到那些文学批评的影响，而是会更加独立地去思考《乌合之众》的真正意义。

    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或许就是《乌合之众》中对群体、领袖的评价——群体：传染，易被暗示，不必负责；领袖：断言，重复，传染。

    真正看懂《乌合之众》的读者，或许会越看越觉得好笑，因为王德孚是真心将自己都讽刺了，他为什么要在这部书中翻来覆去地阐述某个观点，那当然是“断言、重复、传染”了。

    如果《乌合之众》火了，那实际上就证明了他这本书的观点，如果这本书还被大众读者认为是经典、充满逼格，那就说明群体的智商，真的很低，大众读者就好像群众一样，太容易被愚弄了……

    就在京派评论家们花式抨击《乌合之众》时，那些支持王德孚的海派文人们，当然要将《乌合之众》吹上天，怎么看这部作品都充满了可以吹的地方，太适合蹭热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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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开山之作

    事实上，还没有等魔都的那些一直喜欢吹王德孚的评论者，比如说那位才女梁婧的“阅读理解”出现，在帝都就有另外一派的评论者，开始大肆吹捧《乌合之众》。

    没错，这些评论者在政治上基本都是“帝党”，或者是精英主义者，他们对叶立清的那部《最好的民主》一直持保留态度，认为民主根本没有那么靠谱。

    因此，京派的著名作家、社科院院士沈阳春，竟然站在了王德孚这一边，几乎可以看作是皇室的发声，因为沈阳春当过不少宗室成员的老师。

    沈阳春在《皇家日报》上这样评价王德孚的《乌合之众》——

    这本书不是严格的学术著作，但是在思想正日益被格式化、工具化的时代中，这样有穿透力的文本实在值得一读再读。

    “多数人永远正确”，这是我们经常会产生的误解，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省略千余字）

    当个体融入整体，我们确实会变得更无私，更有牺牲精神，但代价是理性的消退与责任感的丧失。

    因为判断是大家共同做出的，个人不用承担结果，于是，群体更容易采取极端的解决方案，更自恋，也更暴力，并因此而引发危机……（省略五百字，举例了群体暴力的一件事）

    “众意”给了我们生存的意义，也给了我们荒诞，给了我们激情，也给了我们愚蠢。我们惊讶地看到，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议会，却经常做出可笑的决定，和一群文盲讨论后的结果完全相同，这有力地证明，所谓“群体智商”很不靠谱，甚至很可能低于个体智商。

    用投票的方式来证明科学判断是行不通的，即使大家都参与意见，也未必能达成正确的结果。

    那么，该怎么超越“圈子幻觉”呢？王德孚并没有给出答案，但是我认为他能够发现这样的问题，就已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

    沈阳春为《乌合之众》写了大概有三千多字的长评，整体上来说非常客观，既指出了这部作品的缺憾之处，又对这部作品提出来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作为一名文坛前辈，在教育领域也颇有建树、桃李遍天下的著名作家，沈阳春的这篇长评，毫无疑问让《乌合之众》这部作品进一步受到了文坛人士的关注，而王德孚在帝都的名气，也一下子有了巨大的提高！

    然后王德孚的其他作品当然也一下子被不少帝都的文人关注到了，即使是再挑剔的读者，也必须得承认，这个名叫王德孚的横空出世的家伙，在文学上的天赋，实在让人不得不服！

    倒是有一些依旧有门户之见的京派作家，觉得沈阳春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资敌，他怎么可以这样吹捧王德孚呢，他这篇长评几乎就是在否认叶立清的《最好的民主》！

    这其实也可以看出，比起什么京派作家、海派作家之分，某些作家的政治立场可以说才是最重要的，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这个沈阳春可是非常铁杆的“帝党”，一直对那些激进的民主人士很有意见，认为他们是导致国家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像这样的民主派作者，就该狠狠地打压！

    现在既然出了一个王德孚这样的天才作者，还搞出这样一部对激进民主派人士造成如此大杀伤力的作品，那他沈阳春当然也不介意狠狠地推一把。

    当沈阳春这位京派文坛大佬的长评，流传到魔都的时候，王德孚的名声，毫无疑问在魔都文坛又上了一层楼！

    只因不少海派作家都觉得，王德孚这一次当真是为海派作家群体争光了！

    之前那位著名青年作家叶立清，其声势是何等的浩大，而那部《最好的民主》又是这样来势汹汹，让许多海派作家都不得不佩服叶立清在社会学领域的造诣。

    这个领域当然不是海派作家擅长的，海派作家更加擅长书写风花雪月，让他们去写什么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可以启发大众的作品，简直就是强人所难！

    但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天才作家王德孚的横空出世，简直就填补了海派作家群体在这个领域的空白，“文非子文学奖”这一原本仿佛是京派作家自留地的文学奖项，毫无疑问已经在向王德孚招手了！

    如果说沈阳春对王德孚的评价，还比较客观保守的话，那魔都文坛对王德孚的评价，就非常夸张了，这显然也是在为王德孚造势！

    “《乌合之众》毫无疑问是群体心理学的开山之作，凡是那些需要发动大规模群众参与的行动，诸如政治家煽动国家疯狂、商业界鼓动群体购买、媒体诱导民众意志等等，都必然利用了王德孚的思想，很多行动纲领都是参考了王德孚的群体心理分析而制定的。

    因此，《乌合之众》不仅是心理学研究者必备的一本书籍，对于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作者们也有着借鉴作用。比如书中对于犯罪群体的阐述，说明群体的犯罪倾向等，对于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人们以及法律工作者们，也会有莫大的帮助。

    《乌合之众》对于从事或研究政治经济的人们也会有帮助。书中对于选民群体和议会群体心理的研究，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

    没错，魔都的文坛人士，已经迫不及待地继续将王德孚的这部作品，吹成了“群体心理学”的开山之作，而像这样的开山之作，要去争夺某个文学奖项的话，几乎没有任何悬念！

    这本书的影响力毫无疑问会从文学这个圈子辐射出去，得到不少社会学研究者的认同，某几位社会学家就这样评价这部作品——

    王德孚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

    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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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跪着看书

    身为《乌合之众》的作者，王德孚在这个大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期间，却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回到那个让他无时不刻都感觉束缚与压抑的王家公馆。

    以前回家那当然是因为没钱了，而且还要问家里要下一学年的学费，这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说不定到时候还要被某些极品亲戚说三道四，认为他只会花钱。

    而现在，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还泡上了凌静苏这样的名门贵女，王德孚怎么可能还差钱呢，他甚至都可以向家里寄钱了，以表达他对母亲、大哥这样真正对他好的长辈的孝心。

    除此之外，像他现在这个年龄的未婚男子，回去之后，那肯定会被家里催婚的，现在他的名气已经越来越大了，那些在家人眼中适合他的女人肯定变得更多了，于是催婚的力度也会变得更大，只能说优秀确实也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

    在权衡利弊之下，王德孚果断选择不回家了，他宁愿去魔都找他的二哥王德民都不愿意回家，毕竟魔都这样的大都市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其繁华迷人的程度，可不是小镇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说起来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的事业也算是蒸蒸日上了，如今他已经进军了比较正规的娱乐产业，慢慢开始搞自己的院线了，以后肯定会拍摄更加正规的电影。

    王德孚的那部通俗商业《龙头》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拍摄之中，这部由大导演张伟强操刀的作品，在拍摄之前，倒没有进行多么铺天盖地地宣传，可能是因为电影产业在这个世界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它确实还不够受重视，后世那种成熟的宣发模式，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完全流行。

    不过饶是如此，因为《龙头》原作本身的优秀，以及它那巨大的名气，便使得这部作品改编的电影也颇令人期待，这甚至可以算得上这个时代的第一部由改编的电影，之前的电影基本上都是直接根据编剧搞出来的剧本来拍摄的。

    可以想象的是，一旦《龙头》这部改编的电影大火的话，这肯定会让不少电影人跟风，毕竟原作就很优秀的作品，天然就拥有庞大的粉丝基础，这样的话，也可以降低投资电影的风险。

    王德孚此时当然还在苏州，只不过他住的地方，已经变成了凌静苏的豪宅别墅。

    只能说一旦男女之间发生关系之后，肯定会有一方食髓知味，然后同居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而在恋爱的炽热甜蜜期，每天都要来一发那已经是基本操作了，甚至对于王德孚这种十九岁的小伙子，来一发已经算是非常克制了。

    凌静苏觉得自从她与王德孚发生关系之后，世界就变得如此美好，她每天起来看到身侧的挚爱，她就觉得心中无比充实。

    毫无疑问，征服一个女人最直接的方式，那就是狠狠占有对方的躯体，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永远是女人渐渐离不开男人，而男人在过了那样的新鲜感之后，就会觉得，再美的女人，好像也就这么一回事。

    正因为越来越爱这个男人，所以凌静苏比王德孚都还要关注他所取得的成就，因为她与有荣焉！

    凌静苏此时就拿着一份《申报》，在它的文艺板块，其内容基本上都已经被王德孚的《乌合之众》霸占了，只因不知道有多少文坛人士，各种吹捧这样一部作品。

    那位一向喜欢以王德孚的作品做“阅读理解”的才女梁婧，这一次却没有脱颖而出，很显然《乌合之众》这种作品，对梁婧这个年纪的读者来说，还是有些艰深了，这便使得她写出来的评论，没法做到让人眼前一亮，当然就没法脱颖而出了。

    虽然并没有脱颖而出，但梁婧凭借她积累的名气，这一次她的评论文章，倒是依旧在《申报》上发表了，就是在凌静苏现在所拿的这份报纸上——

    时常发现，其实我们不比百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人聪明，他们说的那些事情，那些原因，那些问题……现在直到将来都会不断重复，只不过换了一个外壳而已。

    《乌合之众》对群体心理的洞悉，就是这样，我们都早已知道问题所在，但也只能遵循某种人类尚未理解的力量，不断再犯。

    全书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总体十分精彩，凭我短短的社会阅历，深感不能完全领会，只能结合王德孚这本书中的内容，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省略千余字）

    个体融入群体之后，个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失，情感和思想会转向群体所有的公共方向，甚至和自己原有的相反。

    群体冲动、易变、轻信、急躁、偏执、专横、感性、极端化、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存在，好比生物的低等状态……

    这与组成群体的个体素质无关，这时候其决定作用的是本能和情感，是一种“无意识”的层面，而不是理性，所以高端人士与凡夫俗子组成的群里，差别不大。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

    时势造英雄，其实英雄只是一个被动的产物，英雄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具体是谁成了英雄，是偶然的。

    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简化才能被群众接受，这和做产品很像，普适的产品一定是非常简单通用的。

    群体的道德，会比个人的更好或更坏。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影响群体，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而是应该从情感层面施加影响。

    而且，想要让这种信念在群体中扎根，都需要把能导致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好比宗教的手法。

    ……

    梁婧的评论文章基本上就是在用自己的话，去复述《乌合之众》中的某些观点，也算是进一步让这部作品变得对读者更加友好一些。

    虽说没法让人眼前一亮，但一篇评论文章的字数过万，占据了《申报》文艺板块的巨大版面，倒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彰显她的存在感了……

    实际上梁婧真的是跪着在看这部《乌合之众》的，她是真的没有想到，王德孚的新作，竟然是这种她一辈子都写不出来的思想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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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作者的浪漫

    梁婧这样的才女，让她写点玩弄文字的作品，或者说是围绕着男女感情来进行剧情的作品，那是她所擅长的，可是要让她写类似《乌合之众》这样几乎是对人类群体一针见血的社会学作品，那就是强人所难！

    当然了，或许对那些真正在社会学领域有造诣的文人来说，他们估计根本看不上《乌合之众》，觉得这就是一部在喊口号的作品，一点都不够严谨，也算不上深入，可是这样一部作品，却做到了不仅在文人群体中火了，甚至让不少普通读者看了之后，都深以为然！

    这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因为不管怎么说，《乌合之众》还是可以算得上一部学术作品的，往往这样的作品，在销量上都不尽如人意。

    但是《乌合之众》的销量，却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它在口碑彻底发酵、影响力于文人群体爆发之后，竟然让不少普通读者都对这部作品感兴趣了，然后纷纷慷慨解囊，选择跟风购买了这部作品，结果竟然并没有多少障碍地就看完了这部作品，然后当然也颇有收获。

    这显然是因为这部《乌合之众》其实也没有故弄玄虚，搞出点让人云里雾里的理论，它就是在各种对群体下结论，并且给出实例而已，这倒是让不少普通读者都看得心有戚戚然。

    比如说其中有一个例子就与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那就是传闻某核污染会导致盐的质量出问题，结果大家都去疯狂抢购食盐了，根本就不信什么专家辟谣之类，反而越辟谣越要抢，因为周围的人都去买，自己不去的话，岂不是要完蛋？

    最后事实证明，这就是一场闹剧，群众的智商毫无疑问在这个抢购食盐的事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利用群众的弱智而大赚特赚的食盐商人，则在背后笑开了花。

    普通的读者在看完《乌合之众》后，不是说以后可以避免加入群体后智商变低，这人终究是群体性动物，但是至少可以拥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让自己在要进行那种群体性行为时，变得更加理性一些。

    事实上，在这个媒体越来越发达的时代，广播、电视的流行，便可以让洗脑这种事变得更加容易，等到互联网出现，那就更加可怕了。

    这个世界华夏日不落帝国的科技发展速度，毫无疑问是要远超另外一个世界的中国的，毕竟那条世界线上，中国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这个世界的华夏日不落帝国，却已经拥有相当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科技了，互联网其实早就已经军用了，说不定过几年就会军转民。

    必须得承认，华夏日不落帝国的科技发展得这样快，除了因为国力强盛、人才辈出之外，还因为如今在位的皇帝赵显，那就是个科技控，特别鼓励科学发明，更乐于投资那些科技人才，这就产生了类似“楚王好细腰”的效应。

    其实有不少科技在这个时代都处于一种捅破了那一层膜，就可以大力发展的那种，比如说互联网，明明它已经进行了军用，却还从来没有人想过它可以民用，并且还可以让整个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果王德孚知道互联网早就已经出现在这个世界，并且还军用了十多年的话，那他肯定会去做捅破这层膜的人！

    至于如何捅破，那当然是用他的作品了，既然他可以写出《乌合之众》这样可以让普通人能够拥有更强的独立思考能力的作品，在人文领域产生巨大的影响力，那他当然也能写一本预言未来科技的作品，通过脑中的专业书籍，直接将细节都完美地勾勒出来，然后自然可以促进科技的发展。

    通过作品改变世界什么的，或许是身为一名创作者最大的浪漫了。

    只可惜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创作者，实在太过稀少了，如果不是王德孚来自另外一个科技更加发达的世界，并且脑中还拥有几乎一个世界的藏书的话，那他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一般的创作者，能够创作出一部大卖的作品，那就是一件自我满足的事情了。

    这个时候，凌静苏终于心满意足地看完了这一期将王德孚的《乌合之众》吹上了天的《申报》，她忍不住欣喜地从背后拥上正在审她的新作《一帘幽梦》的王德孚，然后柔柔地说道：“默存，你的新书《乌合之众》实在太厉害了，整个魔都文坛，不，应该说是华夏文坛，都被你这部书征服了！甚至连普通读者都无法抗拒它的魅力，它的销量估计都可以和通俗相媲美！”

    凌静苏毫不掩饰她对王德孚的崇拜，这样的崇拜，可能在每次王德孚将她冲击得灵魂都高潮时，就会变得更加强烈，明明之前是那样高高在上、拥有备胎、舔狗无数的名门贵女，现在却变得这样小女人，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

    王德孚听到凌静苏这样说，他却并没有露出什么得意的神情，只是淡笑道：“我这样一部《乌合之众》可以大卖的话，那就说明我的读者们也是一帮乌合之众呐，你或许会觉得乌合之众并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词，但是对于创作者来说，读者们是一帮容易糊弄的乌合之众的话，那就是一件最省心的事情了。”

    王德孚的话可没有错，那些拥有极高的专业素质的读者，基本上是最难伺候的，因为他们肯定会不停地挑刺，像《乌合之众》这样算不上严谨的作品，估计会被喷得一无是处，而普通的读者嘛，就会觉得这书特别牛逼，绝对永远不会过时。

    因为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世界，总会上演一出出群体智商无下限的戏码……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样说，倒也没有大惊小怪，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是那种喜欢将自己的读者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创作者吧，但不可否认的是，读者阅读他的作品，总归不至于除了娱乐之处就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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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黑不动

    随着《乌合之众》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它的销量确实迅速增长，看起来似乎还后劲十足。

    没错，像这样口碑极佳，被吹成“名著”的作品，基本上都不用担心它的后续销量，实际上像这样的作品，分明就应该上市之初销量一般，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积少成多，甚至在百年之后，依旧会有读者购买它。

    只不过王德孚那强大的个人号召力，使得《乌合之众》在上市之初，就取得了堪比商业通俗的销量，当然了，和《龙头》这样的畅销商业大作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乌合之众》毕竟是一部偏学术性的书籍，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性，这样的作品，像那些喜欢通过看闲书消遣的一般读者，肯定不会购买，只不过王德孚的读者大部分都比较文青、有追求，喜欢通过阅读王德孚的作品来装逼，这大概就是购买《乌合之众》的主力群体。

    总而言之，《乌合之众》那远超其他学术性书籍的销量，当然又成了众多媒体的一个吹捧点，纷纷表示天才作家王德孚这一次真是逆天了，竟然创作出这样既有思想性还能畅销的作品，这哪里是普通的创作者可以企及的啊！

    毫无疑问，这些吹捧王德孚的媒体，自然就是为他的这部作品去冲击“文非子文学奖”而造势的背后资本力量了。

    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创作者，受到出版商的看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不仅可以给出版商带来金钱，还可以给他们带来好的口碑，这样的作者不捧的话，捧谁呢？

    实际上王德孚在圈子里的人缘也是非常不错的，或者应该说是，欣赏他的圈内人，要比厌恶他的多得多，毕竟他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有不少文学评论者，可都靠解析、评论王德孚的作品吃饭呢。

    而且王德孚与那些有实力的出版人保持的良好关系，也从另外一方面，让圈内同行颇为尊敬，生怕得罪了王德孚之后，也搞坏了与那些有实力的出版人之间的关系，这可是非常得不偿失的一件事。

    可能也只有一些非常固执的“直男癌”文人，才非常讨厌王德孚，毕竟王德孚这家伙居然宣扬女权、号召女性独立，这实在是太让人不爽了。

    这些“直男癌”文人还是颇有能耐的，他们表示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那就是《乌合之众》这部作品，竟然有对女人的鄙视，只是因为王德孚在作品中说，群体感性起来，和女人差不多。

    而且女人跟风起来，显然要比男人更加无脑，许多女人都真正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说“脑残粉”这个群体，大部分都是女人……

    这些“直男癌”文人仿佛找到了王德孚那表面宣扬女权，实际上却很瞧不起女性的证据，于是大肆宣扬，结果却让他们非常无语！

    很显然，他们忘记了，那些粉王德孚的女性读者，那就是一帮脑残粉，放到后世，分明就是无脑护主的母狗，什么流量小鲜肉就是这些人捧出来的，她们还搞出了一套饭圈文化，让一般刚刚接触这个圈子的新人都会不明觉厉，但必须得承认的是，她们的洗脑能力特别强，凝聚力还真不是一般群体可以相提并论的。

    因此，当这帮“直男癌”文人想要策反王德孚的女性读者时，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们想要看到的结果，只因这帮脑残粉，竟然表示王德孚的文章特别有道理，同样也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她们的思想，所以才那样写的！

    实际上如果是别的创作者那样写的话，那就是歧视女性，但王德孚那样写的话，那就是客观公正，警醒女性，本意就是为女性好……

    这样的双重标准，让那些讨厌“女性之友”王德孚的“直男癌”文人特别无语，他们只能反过来痛骂王德孚的那些女性读者实在太贱，结果他们自然就愈发让女性读者不喜，怕是“直男癌”的头衔都脱不掉了。

    总而言之，像王德孚这种个人的魅力似乎已经超越其作品的创作者，似乎一般的人根本就黑不动他了，而只要每次他创作出来的作品在水准之上的话，那销量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而既然《乌合之众》如今的口碑如此之高，想必这一年的“文非子文学奖”就会拥有它的归属，当然，这一切都会在今年的年底揭晓。

    据说这一年的“文非子文学奖”颁奖的话，将会首先尝试一次电视录播，最后在国家电视台上播放，可见这个文学奖的分量。

    而本来那位凭借着《最好的民主》想要蝉联这个文学奖的著名青年作者叶立清，这一次可以说是吃了一个大大的闷亏，只因这部《乌合之众》似乎就是毫不客气地踩着他的作品上位的，简直完全将他的作品当成了垫脚石！

    有小道消息说叶立清看了《乌合之众》后，气得摔了家中好几只花瓶，可谓展示了什么叫做无能狂怒……

    而有一些喜欢搞事的不长眼媒体，则去询问叶立清如何评评价《乌合之众》，结果叶立清却一言不发，完全当没有听到这个问题。

    实际上经过这么多时间的发酵，文坛上关于《乌合之众》的争论，基本上已经非常明朗了，这部作品是真正的瑕不掩瑜，可以启迪读者进行独立思考的巨著，放到百年以后，估计依旧都不会黯然失色，因为这书将某方面的人性已经写到了极致。

    这就不是《最好的民主》这种写得比较浅的作品可以与其相比的，而且说实在的，这部作品确实有吃老本的嫌疑，在叶立清之前的作品，早就已经搞过这一套了。

    论起学术价值，《最好的民主》当然被《乌合之众》吊打，而再看销量的话，《最好的民主》也被脑残粉更多的王德孚碾压……

    总而言之，被视为未来京派作家扛旗手的叶立清，在耀眼的王德孚面前，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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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签名售书活动

    能将之前在文化圈子中被吹上天的叶立清搞得黯然失色，这固然是因为王德孚的这部《乌合之众》确实非常出色之外，当然还因为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一些实权派“帝党”的青睐。

    这些“帝党”显然就是精英至上主义者，对什么民主根本就不屑，他们认为由精英来领导国家，才能保证国家的繁荣昌盛，高效的独裁制度才能推动国家迅速发展，保证国家的长远利益和目标。

    至于民主制度，那只能说是不坏的制度，可以保证一个国家的下限，但却无法保证上限，因为愚蠢的民众是短视的，如果政客为了讨好这样的民众而获取选票，那最终会导致整个国家也变得短视起来，就比如说明明知道探索太空、迈向宇宙才是人类的未来，可是在普通民众眼里，这离他们实在太远，还不如拿探索太空的钱，用来提高福利。

    这样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这个群体怕是要变得越来越平庸，最终只能消亡在资源渐渐枯竭的地球上。

    只可惜有不少实权派明明知道无限制民主的危害，却没有王德孚的写作能力，他们写不出像《乌合之众》这样具有深刻批判能力、同时能让读者们警醒的作品，以至于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被叶立清那帮民主派，不，应该是民粹派作者蛊惑。

    而华夏帝国自古以来优待文人的传统，让实权派“帝党”们也没法用残酷的方式去消灭政敌，否则哪一天这种残酷的方式就要出现在他们自己身上了。

    所以他们迫切需要一个能够在文化上、学术上可以与叶立清相媲美的创作者出现。

    王德孚的横空出世，简直让这些精英至上主义的统治阶层大喜过望，他的作品《乌合之众》简直完美地说出了他们想说的，甚至连王德孚之前的《女性的屈从地位》，也让这些人非常赞同。

    如果要大力发展国家的生产力的话，那解放女性自然势在必行，王德孚的那句“女性能顶半边天”说得就是非常好嘛！

    所以说王德孚通过自己的作品，狠狠地刷了一波那些实权派“帝党”的好感度，当然也成了叶立清这种激进民主派的眼中钉……

    毕竟叶立清这帮人就是想要靠《乌合之众》中那种煽动人民群体的方式上位，结果这书却把他们的手法完全揭穿了，这分明就是在挖他们的祖坟！

    所幸这世上还是蠢人居多，怕是百年之后，依旧会有可以被轻易煽动起来的人民，然后由一帮乌合之众选出来的领导，会让那些选他们的乌合之众明白，没有最烂的政府，只有更烂的，自己选择的路，含泪都要走下去。

    既然王德孚的思想性作品契合了当今掌握实权的华夏帝国统治阶层的想法，那他的作品被官方大力推广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当然了，还有不少议员是非常不爽《乌合之众》的，因为这部作品写得实在太过辛辣，让他们原来利用群众的手段都没法再用得那样无脑了，他们得将一切包装得更加完美才行。

    时间不知不觉地向前，之前《乌合之众》上市时，刚刚是八月，如今已经是八月下旬了。

    而王德孚在这期间内可一点都没有闲着，在商务印书馆的安排下，他已经在苏南的几个城市完成了签售，现在他已经来到了魔都，明天就要进行在魔都的签名售书活动。

    毫无疑问，王德孚在魔都这个大都市的书迷，那就是最多的，毕竟魔都的学校最多，人口最多，甚至文青也最多。

    王德孚的作品，当然是在那些在校学生、文艺青年中最受欢迎，或许是因为这些读者比较纯粹、文化层次也比较高，另外王德孚的散文，已经被不少学生们是公认的进行引用金句的最好选择了，不知道有多少学生的满分作文，都靠引用王德孚作品中的某些金句来增光添彩。

    而这些优质读者，他们一旦粉上作者，其追星的动力是最足的，所以他们在知道《乌合之众》的作者王德孚要在魔都进行签名售书活动时，这个消息几乎在第一时间就传遍了魔都的各大校园！

    不少王德孚的书迷顿时就激动了起来，可能男性读者还比较克制，毕竟王德孚也不是什么美女作者，他们喜欢的是王德孚的作品，至于王德孚这个人到底怎样，说实在的，他们并不是特别关心。

    然而那些女性书迷可就没那么淡定了，这个时代本来就已经有追星族了，毕竟电影已经大行其道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电视机越来越普及，怕是电视明星也会越来越受欢迎。

    对于本来就喜欢追星的女孩们来说，王德孚的签名售书活动，可能就是她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王德孚的机会，而想到之前王德孚那在各大学校疯传的帅照，有些女孩就表示，哪怕她们不看王德孚的作品，都要去签名售书的商务印书馆旗下书城，只为求证一下，这个传闻中外表与才华兼备的天才作家，是不是真的那么帅！

    有才不有才，其实也没什么好讨论的，毕竟那些文坛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将王德孚的作品吹上天了，那他们这样的学生还用质疑什么吗，再说她们也不是没有读过王德孚的散文，那个文笔，让她们只能膜拜。

    而对这些女性书迷来说，评价一个男人的外表，就是她们比较擅长的东西了，有些女孩还会因为各自粉的明星到底谁更帅而争论起来，所以她们觉得去评价一下王德孚的外表，没有任何人可以置喙什么。

    反正这一次王德孚在魔都签名售书的活动，大概在两周之前，这个消息就已经彻底在他的那些书迷群体中流传开来了，然后许多书迷都纷纷行动起来了，内心充满了对那一天会出现在她们面前的王德孚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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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笔恋

    王德孚如今在魔都的亲朋好友可是有不少的，甚至他都一直还和那位给他的作品《龙头》提供了不少素材的黑道千金黄嫆保持着联系，没错，就是那位长了一张大饼脸的微胖女孩，警惕性极高，当时还认为王德孚接近她是别有用心。

    只不过后来黄嫆看完了《龙头》的成书之后，就基本上对王德孚不再有任何怀疑之心了，后来随着王德孚的名气越来越大，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友谊，居然也越来越深了。

    男女之间其实确实是存在纯粹的友谊的，只要女方实在让男人对她的身体不感兴趣。

    很显然，王德孚对于长相与身材都非常普通的黑道千金黄嫆完全没有任何兴趣，毕竟他身边的美人就没有少过。

    但是王德孚却是一个谨记别人帮助的人，所以他对黄嫆的态度始终比较友善、真诚，这种一如既往的态度，当然也赢得了黄嫆的友谊。

    没办法，身为黑道千金，黄嫆从小到大就遭遇了六次绑架，其中有一次都差点成功了，这让她从此就拥有了比一般人更高的警惕心，对于一切接近她的陌生人，都极为排斥。

    她几乎将自己完全封闭在了自己的世界中，然后等到她越长越大，她则慢慢地越来越讨厌帅哥，只因那些长相英俊的男人，有大多数都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好像和某个女孩说句话，就是她的荣幸一样，和她谈恋爱的话，那就更不得了了，就一定要她接受。

    没有错，在黄嫆的成长过程中，就遇上了几个都想攻略她的帅哥，当然不是因为她的外表，而纯粹是因为她的身份，从此她对帅哥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所以说王德孚能够获得黑道千金的黄嫆的友谊，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这位黑道千金又是自闭排外又是厌恶帅哥，而谁都知道，王德孚的外表无可挑剔。

    除了黄嫆之外，王德孚在魔都另外一个关系更加密切和暧昧的女人，那当然就是一直吹捧王德孚的作品，做得一手好“阅读理解”的才女梁婧了。

    梁婧依旧保持着她的某种矜持，明明知道王德孚来魔都签售，却依旧不主动约见王德孚，总觉得这样做的话，就显得她特别想念这个家伙一样，她反正是绝对不承认，她对某人那就是朝思暮想的，两人的书信来往都没有断过，王德孚写给她的内容可以说特别暧昧入骨，而她写给王德孚的，就很正经，每次就要批评王德孚，让他别肉麻，但谁又能知道，她看到王德孚那些肉麻的话之后，内心真正的想法呢？

    就这么说吧，如果这个时代有手机的话，那这两个家伙绝对会天天闲聊，互相还要发晚安的那种，只不过王德孚的风格比较挑逗，梁婧的风格，那就是一板一眼了，就好像她一直保持着那才女的清高一般。

    只能说有才华的文人可能都是这样闷骚吧，就看谁更能撩得对方更加欲罢不能了，没错，对王德孚来说，一板一眼、正儿八经的梁婧特别有意思，让他很想见到她的另一面。

    王德孚自然不可能是输家的，他甚至可以和凌静苏刚刚搞完后的贤者时间内，再给梁婧写暧昧挑逗的回信，反正对他来说，这就是基本操作。

    既然梁婧知道王德孚来了之后还继续清高着，那王德孚当然不会故意装什么高冷，本来梁婧的外貌与身材，那都是王德孚的菜，又那样欣赏王德孚的作品，就是他的粉丝，那他就先约一约这位铁杆粉丝又如何呢？

    如果王德孚的身边没有美人相伴的话，那他会觉得很不习惯，这一次凌静苏又没有陪王德孚来魔都，她正忙于创作《一帘幽梦》，还要搞好杂志社的工作。

    在梁婧收到王德孚的邀约之前，她居然还气定神闲地在复旦公学之中，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件事，那便是“王德孚”这个名字在她周围的女生中被提到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内容大概都是这样的——

    “听说马上那位天才作家王德孚的新书签售，将会在天朝大街那儿的大书城举行啊，有没有兴趣到时候去看看？”

    “那必须要去啊，反正那一天是周末，早就听说王德孚是个比电影明星都帅的作家，现在终于可以见一见真人了。”

    “杂志上的照片那么帅，真人可不一定哟，毕竟能够上杂志的照片，肯定是找好角度的，然后还会特别处理下，我记得有个电影明星，在电影中明明长得挺一般，但出现在杂志上，好像就特别帅了。”

    “反正周末本来就想去天街购物，再顺便去看看现在风头正劲的天才作家，那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你们怎么不关心人家的作品啊，听说他的新书《乌合之众》都在文坛火爆了，里面的思想特别深刻！”

    “哦……我觉得还是长得帅更加重要！”

    ……

    梁婧每次听到这样的议论，就会莫名地生出一种优越感，只因这帮讨论“王德孚”的同学，也就只能口嗨意淫一番，而她却早就已经和王德孚混熟了，怎么也算朋友以上的关系吧，甚至还可以说他们处于奇特的“笔恋”状态之中，大概可以类比成后世的“网恋”，但显然不会见光死，毕竟两人都是俊男靓女。

    说起来梁婧在学校中也算是名人，如今的魔都文坛，才女梁婧的名头，甚至都可以直逼老牌的“四大才女”了，毕竟她更加年轻，作品也非常具有个人特色，那种看透世情或者更具体的说是男女之情的深刻，是其他女性作者无法企及的。

    只可惜梁婧在学校中的人缘不怎么样，这是她的个人性格所导致的，毕竟她总是端着架子，然后外表身材也特让人有压力，等到稿费越赚越多之后，就连穿着打扮也更加时髦动人，一般的同学哪里敢接近她？只能保持仰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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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好久不见

    梁婧在收到来自王德孚的邀约时，心中当然是欢喜的，她觉得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难不成对方来到魔都她就要主动凑上去？那这也太不矜持了。

    不过梁婧想到自己学校中的同学想见王德孚，只能依靠对方的签售活动，而她却可以随时见到，甚至被对方主动邀请，她就感觉非常愉悦，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她的虚荣心，所以说她觉得自己那“出名就要趁早”的理论完全没有任何错误。

    如果她没有现在的名声，怎么和王德孚谈笑风生呢？那样的话，怕是她自己都会觉得矮对方一头，就很拘束。

    而王德孚有如今的名气，她可是出了不少力，这就让梁婧心里很有底气，即使在面对王德孚时，也能强行保持淡定。

    王德孚这一次约梁婧出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纯粹就是聊聊天、叙叙旧而已，别看他在书信上各种撩拨挑逗，实际上真见了面，他依旧会保持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王德孚约了梁婧在一家颇为文艺的独立书店见面，倒有些像他在苏州时常去的那家小书店的感觉，环境清幽雅致、饮品齐全，顾客稀少，一点也不会被别人打扰。

    王德孚再一次见到梁婧时，便看到对方依旧穿着一身极为修身的华美旗袍，看做工就知道一定是出自大师之手，她的妆容同样无比精致，那如同烈焰一般的红唇，简直让人无法移开双眼。

    凭心而论，如果从后世的审美来看，梁婧的这个打扮显得有些用力过猛，让人会觉得有些俗气，可是放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没有任何违和感，再加上她的容貌与身材，就是可以完美地驾驭这样的穿着与妆容，她简直将大魔都的性感尤物诠释到了极点……

    王德孚面带微笑地上前，自然地握住了对方的手，然后这样说道：“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美，这么地喜欢旗袍。”

    这样说着，也不等梁婧回应，便又给了对方一个热情的拥抱，本就是八月下旬，气温尚未完全降下，两人的衣衫都比较薄，所以王德孚的拥抱，让两人的身体紧贴彼此，可以细细地感受到对方的温度。

    王德孚今日的穿着，倒也显得比较复古，一袭文人青衫、衣袂飘飘，如果留一头长发的话，或许就真成了古时候的英俊书生了。

    不过就算是短发，鼻梁上还戴着眼镜，他穿上这一袭青衫依旧显得非常潇洒，可以迷住那些就爱看颜值气质的女孩。

    梁婧并不抗拒王德孚的握手与拥抱，但这样的不抗拒也就持续了几十秒，她便轻轻推开这个脸皮厚得不行的家伙，翻了翻白眼，用嫌恶的语气说道：“好久不见，你怎么还是这么不知廉耻，我若不推开你，你可以抱多久？”

    王德孚觉得如果自己说“一辈子”这样的回答，那肯定会让梁婧受不了这样的“土味”，所以他只是淡淡一笑，这样真诚地解释道：“这不是因为太久没见到你了嘛，书信也缓解不了我对你的思念，所以再见你时，才显得这样无法克制自己。”

    梁婧听到这话，心里自然还是欢喜的，她也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真诚，她何尝不想念这个唯一可以与她在诸多方面交流的知己呢？不管是文学、人生等等。

    他们之间的书信来往，永远也不缺可以聊的话题，虽然很多时候明明聊的话题很正经，但是一封信总不可能都是那些东西，很多废话一样的甜言蜜语，总让梁婧越来越期待王德孚的来信。

    如今王德孚再一次来到魔都，这可比他的信，还要令她开心，只不过她骨子里的清高与矜持，让她总是嘴上很硬朗，身体则特别老实。

    明明并没有真正近距离相处多少时间，但是她现在都不排斥王德孚对她身体的接触了，可能这也是因为王德孚这家伙明明很色，但是接触梁婧身体时都显得特别光明磊落，并不像是故意、猥琐地吃她豆腐。

    王德孚牵着梁婧的手，便将他引向了独立书店楼上的沙发，茶几上早就泡好了清茶，两人相对而坐，被周围的书籍包围着，萦绕在书香之中。

    王德孚很轻松惬意地向梁婧介绍这个独立书店，说这家书店的老板，也是一个有钱任性文艺青年，他的书店从来不卖畅销书，只卖他自己瞧得上的作品，所以这书店其实就是对方开在这专门向其他文艺青年宣传自己喜欢的作品的，这个书店也会定期举行所谓的文学沙龙。

    梁婧听了后微微点头，难得赞许道：“你这一次倒是有心了，这个地方比之前那个酒吧可是好多了，你是怎么找到的？”

    王德孚并没有马上回话，目光却望向了旁边书架上的某个地方，这让梁婧也不由随着他的目光望去，便看到了王德孚如今那部震撼文坛的新作——《乌合之众》。

    除此之外，在《乌合之众》的旁边，竟然都是王德孚已经出版的作品，比如《写作之道》，《西厢记》，以及王德孚在不久前已经集结出版的《王德孚散文集》。

    等到以后王德孚发表的散文越来越多的话，估计就会有《王德孚散文精选》出现了，反正王德孚自己是只管写，以后要背的人，也不会是他……

    梁婧站了起来，走向书架，将王德孚的新作《乌合之众》拿了过来，然后望着他的目光，倒是闪过一丝崇敬，没办法，她自问才情过人，但让她写的话，她真的一辈子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来，这部作品分明就已经不在文学的范畴之中了。

    王德孚此时才微笑道：“如你所见，这家独立书店的老板，是我比较忠实的读者，曾多次写信给我，并且告诉了我他这家书店的情况，现在亲眼看到后，才发现这里确实不错。”

    梁婧看到王德孚这副得意的嘴脸，她很想讽刺几句，但是她忍住了，她可不想被对方认为这是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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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用墨忖写新作

﻿    只能说有铁杆粉丝对一名作家来说，确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不论是走到哪里，都会有读者很热情地接待，现在王德孚在魔都以及江南地区，就已经拥有了这样的名气，

    其实凭借梁婧现在的名气，也可以像王德孚这样，去接受粉丝读者对她的喜欢与付出，只可惜她身为一名比较清高的美女作家，显然没办法像王德孚那样对读者平易近人。

    梁婧的那种性格，也会让普通人有所不喜，她的眼光实在太高，还十分虚荣，普通人谁顶得住啊？

    “你这本《乌合之众》拿下今年的‘文非子文学奖’应该没有任何悬念了，在这里我就提前恭喜你咯。”梁婧轻抚手中已经出版的《乌合之众》，用还算真诚的语气说道。

    结果却听王德孚淡淡道：“这个文学奖还是商务印书馆的人告诉我的，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它那样有分量，是国家级的文学奖。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写这部《乌合之众》，其实是为了完成我那位系主任的任务，他答应我，可以让我提前毕业。”

    王德孚对这个世界的传统文学奖项确实并不是很了解，不像在他那个世界，至少还知道“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这个世界的“文非子文学奖”，估计也就相当于前两者。

    梁婧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只觉得非常无语，这个男人真是太会装逼了，可是谁让她就是很服气这样才华超越她的男人呢？

    “既然你这部作品已经圆满完成了，接下来你会写怎样的作品呢？”梁婧随口问道，她其实对王德孚的新作还是非常好奇的，怎么说她也算是王德孚的忠实读者。

    “其实我最近的精力还是放在了哲学之上，可能会完成一些学术论文吧，至于在文学上的创作，当然不会继续写《乌合之众》这样对读者并不是很友好的作品了，会写一些更加轻松有趣的作品。”王德孚这样回答道。

    王德孚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自己在哲学领域刷论文刷脸的行为，主要就是先把康德的哲学体系慢慢在这个世界建立，直接将哲学推动到近代哲学的范畴。

    而在把康德的哲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之后，接下来就可以上黑格尔之类了，最后当然就是马克思……

    梁婧对王德孚的哲学学术论文当然不感兴趣，她是更加纯粹的文学创作者，而其创作的内容也都比较贴近现实生活的，在她的印象中，哲学实在太过故弄玄虚了。

    “轻松有趣的作品？你真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梁婧怀疑道，“你这人写东西不是总追求文以载道嘛，要给予读者思考之类的……”

    王德孚也不否认梁婧的怀疑，他只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除了可以让读者消磨时间以外，拥有更多的意义，至少百年之后，也可以被读者继续放在书橱中罢了。

    每个有追求的作者，应该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成为名著，只可惜能够拥有王德孚那样的天赋与脑内素材金手指的实在太过稀少。

    “其实写作也可以不仅仅是为了读者，而是为了自己，为自己勾勒出一个非常有趣的幻想世界，不也是特别快乐的一件事情嘛？当然了，如果在让自己开心快乐的同时，又能让读者看得过瘾，那就是双赢啊。”王德孚这样回应道。

    梁婧对王德孚的说法还是比较赞同的，她其实就是典型的为自己而写，只是恰好有不少读者也喜欢她创作出来的作品。

    “所以说你接下来要写怎样的作品啊？”梁婧最好奇的还是这一点。

    “暂时还没有想好，但绝对会是一部受欢迎的作品，我会用‘墨忖’这个笔名。”王德孚这样说道。

    既然是用‘墨忖’这个笔名，要写的作品，那肯定就是商业大作了，之前他写的《龙头》已经开创了黑道流作品，使得魔都的众多鸳鸯蝴蝶派的背景，都成了地下世界，接下来他要写的作品，那肯定会继续开创一个新的流派。

    梁婧之前就已经知道王德孚那个名为“墨忖”的笔名，还知道他的作品《龙头》，已经被大导演张伟强改编成了电影，预计今年的十月就会上映，这可是让梁婧极为期待的事情，毕竟她当初看《龙头》也看得非常入迷。

    现在梁婧听说王德孚又要用“墨忖”这个笔名进行创作，她顿时就两眼放光，以王德孚的才华，他去进行商业写作的话，那肯定可以写出特别好看的剧情流佳作，并且题材也会完全进行创新，一般的创作者，哪里跟得上他的脑洞？

    就好像之前有不少商业作家都根本没有关注魔都的地下世界，现在自从《龙头》大火之后，无数跟风之作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了。

    “那我真是非常期待你的新作了……说起来如果那帮瞧不上鸳鸯蝴蝶派作品的传统文人，知道你这个新锐作家，也偷偷写这种流派的作品，他们一定会觉得特别不爽吧。”梁婧似乎非常期待王德孚的这个“墨忖”笔名暴露的一天，到时候的舆论反应一定特别有意思。

    传统文人一向瞧不上“码字”为生的鸳鸯蝴蝶派作家，偏偏鸳鸯蝴蝶派作家的作品，其销量与稿酬收入都比一般的传统文人高，这当然就是一件让那些传统文人很酸很看不惯的事情了。

    王德孚听到梁婧这么说，心说如果他另外一个名为“伊人女士”的笔名暴露的话，那舆论反应不会更加爆炸？

    两人就在这儿闲聊了一下午，又一起共进晚餐，倒是进一步增加了友谊，梁婧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自己的灵魂友人了，只觉得只有这个有才的男人，才可以跟得上她的节奏，一般男人根本不懂她的灵魂。

    然后第二天，王德孚就开始了他新作《乌合之众》的签售活动，开始时间是上午九点，当他来到天朝大街的巨型书城时，这里竟然已经人山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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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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